No.1 致青春,那年的年少青空 南方小镇的氤氲晨露,温暖着安逸于当下的人。 父母和身边的人,都有着同一个目标——活着。他们单单是只为了活着而活着,习惯了凌晨五点出门晚上十点回来的生活,每天亦是如此。 想逃离那里,因为我觉得,那只是一个“靠关系”“靠人脉”才能维持生活的城市。那些还在那里苦苦挣扎的人,或是将要逃离那里的人,都想赶紧告别这样的生活,就像我一样。 于是想尽办法让自己出人头地,想证明给那些看不起的人看。一开始还有想要改变的勇气可因为现实的不堪和时间的失去,新鲜感被消逝殆尽,觉得自己根本耗不下去了。 前些日子在手机上将群名改为了“来日可期”,很多人不理解,更多的人,甚至认为有些可笑。对于“来日可期”这个词,相对来说是美好的。我想让自己变得来日可期,前程似锦。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每天过着一样的生活,呼吸着同一立方的空气,由新奇变成了习惯。 一个人长大的几年,一直在拥有,却又一直在失去。患得患失,发现自己从未出现在别人的故事里。最后,明白了“可有可无”这个词。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选择了接受。以为自己是接受了现实,没想到是自己变得越来越现实。有些人仍对深爱的人抱有期望,有些人仍相信自己前程似锦,有些人离开了另一些人就没有自己。 就像即兴过后,赤诚善良,此生足矣。 继而就是,希望自己越来越好吧。 前些日子也找到了几个小时候玩的不错的同学,得知了他们的现状: 那些认为自己可以考上县里很好的学校的,为了早出晚归的方便,妥协了在普通学校就读。 那些考得很差的,靠关系取得了好学校的录取名额。 那些成绩一般的,就上了一般的学校。 不过还好,至少他们现在安顿下来了。 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唯一的好处就是:不再害怕与寂寞为邻。 以前,父母让自己考得很好的成绩,没有做到,只是一同斥责。 后来父母知道了我有多差劲,就不再强迫我考得多好,因为失落,因为死心,因为习惯。 逐渐长大的几年,看清了许多的事: 不张扬的人不是不敢张扬,而是不想像大多数的人一样,为了生存,不惜出卖自己的尊严; 不爱笑的人不是笑点低,而是不想像大多数的人一样,为了接受,不惜放弃自己的所有。 一边得到,一边失去;一边不甘,一边妥协。 人生就是这样,有失望,也有光亮。 其实我们,都一样。 十四年后的今天,惶诚惶恐。回忆起从前,心中莫名涌出一阵欣喜而又充满了伤感。 那时候廷傻的,在别人眼里的自己,像个二百五。在朋友的眼里呢,更像个傻X。那时很容易快乐,一句笑话,不管有多冷,自己都会没心没肺的大笑。 多年之后,自己在别人看来,变了很多很多;但自己觉得自己就是自己,什么叫做“变得不像你了”,在自己看来,不过是评论的人根本不了解自己。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越走越远,丢了许多的本应该越玩越好的朋肢,却接受了许多本不可能玩到一起的朋友。正如同《谁的青春不迷茫里》里说的:“我很好”是告诉大家你越来越能接受现实,而不是越来越现实。 那些我爱过的人,或是爱过我的人,都离我渐行渐远了。 还记得刚创QQ号时,我会加很多很多的好友和很多很多的群,尽管大家都不认识对方,尽管我们都是彼此眼中的陌生人,但我们然会聊得很欢,以至于每天都能从上午七点聊到第二天的凌晨三点,因此经常挨父母的批。 而现在,许多的群都被我因“太吵”或是“大烦人”的理由退掉,好友们也都不再上线了。既使有人给我主动发消息,或是艾特我,自己也不会去回复,或是直接屏蔽。 从前我和表哥总在一起玩一些在当时认为很有意思的游戏,甚至玩剪刀石头布都能玩上一整天;而现在他因学业搬到老家,离我家很远很远,大概几个月见上一面,但即使见了面,不过是各自掏出自己的手机,刷微博,看视频、打游战,能交流的,也不过只是游戏的攻略。玩尽兴了,就匆匆分别了,没有多说过一句话。 从前,我和朋友经常聚在一起;而现在,不过只是一个人,一个人去吃饭,一个人睡上下铺,习惯了一个人,每逢家中来了客人,哪怕是小时候玩的很好的朋友,只要见到了他们,都会感到厌烦。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感觉身边的人都变了,都变成了我最不喜欢的样子,又或许是因为我变了。 所以说为什么人们都想回到过去?也许是因为自己认为只要改变了从前,那么未来的境遇就没有现在这么糟糕了吧? 2019.6.7.夏 No.2 致年少,你曾走过的年少青空 一次晴日耀眼的午后,穿着短袖配着蓝色短裤的我,走在人并不是很多的街道上。 夏日的阳光从侧面照射在我的侧身,阳光有些刺眼,柳树下斑驳的光影像是在告诉我们,夏天真的到了。 不知何时,我以来到了那条走了十几年的小道。 穿过一条马路,来到了小道的另一端。 穿过那条再熟悉不过的小巷,来到了那个满载着我的回忆的地方。 小院内已然被重新装修了好几次——至少与我离开时大有不同。 经过那的时候,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慨。 那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也就是我10年以来的家。 它是一层每间房间只有30平米大小的出租房。几间房间连在一起,加在一起也就百来平了。我的大部分记忆,不管好的或是坏的,都被存储在那里。那里对于我而言,不单单只是一栋房子,更像是我的记忆储蓄站。 那时候每天都很开心,很快乐,更多的是五色的回忆。但最终,随时间的洪流,渐渐的,也遗忘了一些,淡了一些颜色。 但每次我从那经过,往往会记起来。尽管不是全部,可对于我来说,也已经足够了。 小时候,总觉得哪儿很大,觉得那就是家,是一辈子的归宿。刚搬入的崭新的白墙,随着时间,让我画上了各种色彩。 喜欢在墙上画画,不是因为画画有多好玩,只是想把白色用其它的各种颜色填满。 一家四口,我,我老爸、我老妈,和我老姐。那时候我的爸妈还挺年轻,我和我姐还小,我们每年都会去拍全家福。我们有时可以步行很远,只为去一个照相馆,拍一张好看的照片。又因为怕浪费钱,所以只好步行。 那时候我还小,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照相,可还是随他们一起去了。 每到照相馆,我爸或是我妈交了钱后,我们就开始照相。 可一到照相,我的笑就不那么自然,就好像,勉强出来的一样。 但还好,至少我没有哭闹。 那时在别人看来,我很老实,也很乖。 但我觉得,他们是认为我很傻,说白了就是二百五,榆木脑袋。也的确,我的情商不高,智商也一般。所以就很奇怪,为什么我的情商和智商都不怎么样?难不成我左右脑都不会运转? 那时的我,拿个碗走两步都能摔倒,然后碗碎了。 那时的我,搞不清别人是夸自己还是骂自己,只知道哈哈哈的傻笑。 那时的我,会因一只小动物的死而伤心好多天。 那时的我,会因半夜醒来身边没有人而吓得半死。 那时的我,会因买一块橡皮而在店门口傻傻等了两个多小时。 说白了,就是傻。 但自己不那么认为,觉得自己是一个能够拯救世界,击败怪兽的英雄。以为自己能徒手将一辆卡车停下来。 看了《铠甲勇士》之后,就央求着老爸带我去超市买铠甲勇士的变身器。不是因为变身器有多帅,是因为当时以为带上了铠甲勇士的变身器,就能变成铠甲勇士,能拥有拯救世界的力量。然而买回来才发现,原来它只有灯光效果....... 在出租屋内的生活每天都很充实,即使用反光镜折射太阳光烧蚂蚁,也能孜孜不倦的玩上一个半天。 在我小时候觉得,出租屋就是自己的家,想要一直都生活在那里。因为在出租屋里生活的日子在我的记忆中仿佛都是温暖的,安逸的,快乐的。 小时候自己的“家”离表姐的家很近,骑自行车仅需十几分钟,所以我们可以随时去往对方的家。 那时没有智能手机,没有覆盖的WiFi信号,更没有ipad和平板。在那个网络还不是很盛行的时代里,总有一些在现在看来“很幼稚”,却又很怀念的玩意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那天下午表姐骑着单车到访我家,到达楼下时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 我闻声从二楼探出头来望向楼下,看到表姐来到后赶忙快步冲下楼去,随后笑着打开了已有些年头的实木门。 出租屋内没有沙发,也没有空调,家具也有些简陋,电视是80年代款式的,也只有几十个台。 我招呼表姐表姐坐在凉席床上,随后转身来到第一隔间,从老式冰箱的第二层里拿出了两根爸爸前些天在小店内批发的小冰棍,随后快步回到第二隔间,将左手边的冰棍递给了表姐,随后和她一起并肩而坐。 用随意放置在床边的黑色遥控器打开了正前方的电视机,一边剥开冰棍的包装纸一边不停的跳台,夏日的热浪像猛兽般从窗外袭来,整个房间都十分的闷。 身着一白色衬衫,叼着冰棍的我挠了挠后颈,消遣着午后的时间。 表姐与我年纪相仿,我们有许多可聊的话题。有许多个午后,晴日里的阳光透过一片片漂浮着的白云照射进屋内,我们在出租屋内,拿出从学校的小卖部里花几块钱买的卡通贴纸,孜孜不倦的将它们贴在纸上,贴在墙壁上,我们笑语不断,享受着简单带给我们的快乐。 夏日虽很燥热,虽还没有空调,但那种充实且又快乐的感觉,也许只有小的时候才能感受的到吧。 整坐房子是上下两层楼,离开第一层——(也就是我们那时住的楼层)向右走一两步就是十几层的阶梯。阶梯和地面都是用水泥做的,记得还很小的时候我和姐姐在午后温暖的晴日下蹲坐在楼梯上,我拿出自己养了有好几天的“海洋宝宝”(学校旁的小卖部里画一两块钱买的可以越泡越大的珠子),那时的我居然认为它是有生命的,就连端出装有它们的塑料脸盆都要小心翼翼的。 在刺眼的晴日下,我和姐姐蹲坐在楼梯间的笑颜时至今日仍深刻在我的脑海之中。 出租屋的楼上也可以去玩。虽然楼上是在我们家的上层,可还是共享的。所以,这就有些不便了。 邻居要去晒被子,就要上楼。我家是上楼的必经之路,每一次上楼,就要进入我的家,然后就是爬十几层的楼梯。 楼上,空荡荡的,除了堆积了一些广告纸和废纸盒,几乎没有什么。最要命的是,连一盏灯都没有,半夜如果想上楼就要摸黑去。所以,平常晚上我就不会去到楼上。 二层楼的楼顶是那种圆木横竖交叉在一起的。中间有空隙,也就成了许多麻雀的家。 那时我还小,不懂得爱护动物,就觉得麻雀很有意思,很好玩,就让我爸和我妈拿着棍子去捣麻雀窝。然而每次捣麻雀窝更像是一场战役。老麻雀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就会在交错的圆木里东躲西藏,而我们就乱追。最终,麻雀还是没能保住自己的孩子们。 于是,我们就养起了麻雀。每天给它喂软米饭,看着 它一天一天的长大。 开始羽翼渐丰。 直到那个夏季的一天,天气很炎热。家中没有空调,怕把麻雀热死,就把它用报纸放在了门外。 第二天醒来,打开门,没有发现麻雀,只看到报纸上有许多血迹。 “也许是谁家的猫来了,也许是谁不小心踩到了它 ,它还有几天也许就会飞了...” 自己的心情很复杂,想着也许当初不应该把它从窝中掏出来,也许就不会想今天这样... 我蹲在门口,眼眶中有些泪,然后潸然泪下。 路过的人都用余光扫了我一眼,觉得我是不是一个傻子,为什么要盯着一张旧报纸哭? No.3 致一生 人这一生会喜欢上很多的人,小的时候这种喜欢叫做动心,年长的时候这种喜欢叫做深爱。许多人会忘记自己曾经动心的人的姓名、事件,甚至是外貌。对于他/她的出现,只当做是南柯一梦,梦醒之后,便再对那个人无一点新鲜感。于是,爱情也渐渐地开始变得廉价起来—— 说得上几句投机的话,有着几个同样的爱好,喜欢这几件同种名牌的衣服,就觉得对方是自己一生的伴侣,是自己值得托付一生的人,对几个眼神就开始变得火热起来。相顾一笑后,借着酒意的熏陶,随后便搂抱撕扯在一起,就这么,交流了肉体。 曾经那个把短发梳得整整齐齐,总咧着嘴笑的少年,为了让自己心仪的人多看自己一眼,总是会想方设法的出风头,在她面前总是会佯装漠视,佯装一副云淡风轻的从她身边擦肩而过,感受着她的气息。即使过了很久,他还也还是会不停的回想着那个温暖的午后,努力的记起那个扎着马尾辫,身着白色长裙,笑容宛然的少女的模样,以及那个紧张到心跳加速的自己。 后来,曾经的那个少年已经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父母总是会给他安排各种各样的相亲,他也总是会想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推辞,因为他觉得自己还并没有找到真正深爱着的女人,不能就这么随便的就结了婚,生了子,平庸的过完这一生。他心里想着,绝不能这样。 可当他抬起头望向已年过五旬的父母,以及他们那满脸皱纹的脸庞,心中突然隐隐作痛。于是酒过三巡,借着酒意,在宴席台上边哭边指着自己的脸,举起右手,眼前被酒气氤氲的大喊道:“明天我就去相亲。” 最终,他妥协了。 在多个相亲对象中,他像是挑花了眼,又像是没有一个能够入得了自己的心。 在回家的路上,他不禁望着天空,自嘲道:“年纪都这么大了,还谈什么爱不爱的,只要般配就好,般配就好……”夜色之中,他咬紧了牙关,满脑子想的都是父母那满是沧桑的面孔以及那份还差几万块钱的首付。 他咬紧了牙关,最终选择了那个自己一点也不动心,样貌说不上特别的好看,甚至有些粗鄙,但家境很好,与自己‘般配’的人。 他想着,只要在一起之后,以后应该会越来越好的,感情也是能培养出来的,就这样了吧。 时间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有了两个孩子,老大已经成年,老二也已读了大学。这二十多年中,日子过的没有什么大起大伏,也没有什么激情澎湃,就只是材米油盐,他已经变成了自己最不想变成的样子。 这二十多年之中虽说他们争吵不休,可孩子们都长大了,也就这么过来了。即使他们之间谈不上‘爱情’,但至少培养出了‘亲情’。 就当他以为人生美满之时,在一个月前,他被确诊得了绝症——胃癌晚期。 这个消息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医生告诉他自己还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一时接受不了这个事实,他一个人拿着那份确诊病例单,蜷缩在清冷的医院长廊一角,先是愣了片刻,随后抱头痛哭,直到眼泪流干,直到发不出声音为止。 在病床上的他,周围聚满了亲戚朋友,一个个都拉着一张脸,神情阴郁。 最后一刻,他的眼前又浮现出那个叼着一袋牛奶,满脸阳光的少年,经过那个女孩的窗前,偷偷的向窗内瞄了一眼后,十分满足的笑着来到的操场上,抱着一个篮球,在晴空之下拭了拭额头上的汗水。 记忆中那个女孩的样子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他终于记起了他的初恋,眼角泛起了泪水,缓缓的闭上了双眼,再无遗憾的沉沉睡去。 梦中的他又回到了中学时代,又是那个午后,他仍是那个少年。这次不同,他一步冲上前去拉住那个少女,搔了搔头发,正视脸颊微红的少女用有些青涩的声音,说出了那句,掩藏在心中数十年的话。 ——我…真的好喜欢你。 午后的阳光温暖的照射在他零星的白发上,照射在白色的病床上。在一阵亲友的痛哭声中,他牵着少女的手,十分幸福的向着光亮那方走去。 No.4 致初恋 “你曾赤诚的喜欢过她,就像三冬暖,不曾得到。曾经以为她会是自己一生中最最无法忘怀的人,可不知何时,关于她的记忆已经渐渐的被抹去殆尽。” 每个人都曾有过青春的不安与躁动,或许是因为某一个人,让自己的心跳加速。这种不安和躁动,有时会成为自己前行的动力,支撑着我们继续生活下去。 关于她和他的故事,献给我们坚韧不拔的青春。 他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像是被一种引力吸引一般,可以说得上是:一见钟情。 “就像大多数的校园爱情故事一样,第一眼见到的那个让自己动心的人,也许就是心仪的那个她吧。”他这样想道。 他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是在一个午后。阳光照射进教室内,温暖如期而至。 午间,他懒散的趴在课桌上,时不时向周围看了看,希望能够发现一些新奇的东西。 微光,散射在他的脸庞上,他下意识的用左手挡了挡,却在无意间,用余光发现了那个正在看着书的女孩。 她的侧颜,就这样被深刻在了男孩的心中。 夏日,那个女孩就像是阳光般,笼罩了男孩的全世界。 男孩对女孩的思念愈加深刻,甚至连做梦的时候都能好几次梦到那个女孩。上课的时候,他也会时不时的往那个女孩那边望去,只要看见女孩的样子,心中就好像也很满足。 总想着与女孩搭话,可想要靠近,却又心跳加速,话到嘴边又被咽了下去。 身边的有些同学课间围在一起,男孩在一旁听着他们的对话。可没想到,他们讨论的却是自己心仪已久的那个女孩。男孩顿时变得紧张起来,就像是他们在谈论自己似的,有些不知所措。 他望向窗外,发现那个女孩正在操场上,身边有许多的男同学。 男孩叹了一口气,看着那些男生,瞬间变得卑微。他自言自语着:原来她那么受人欢迎啊。 再后来,半个学期过去了。临近放假,男孩终于找到了那个女孩的联系方式。 女孩主动发了一条信息,这让他兴奋不已。 他立即去看,没想到,女孩却是问他知不知道别的男生的联系方式。 他看了看女孩发的名字,发现女孩向他要的正是班里的那个班草。 他沉默了片刻,但随即又笑了笑,回复道:“这个……不太清楚。”然后紧接着发了一句:“你还是当面找他要吧。” …… 半天,再没有一条消息。 男孩释然的笑了笑,有些庆幸。毕竟,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和自己说的话。 窗外,晴日依然耀眼。 男孩咬紧了牙关,阳光照射在他的侧脸,这次却不像那日那样的温暖,却是有些火辣的痛。 他知道,那个女孩不喜欢自己。 再后来,他与那个女生已经有一年不见了。 他们,也已经毕业了。 又是一个盛夏,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又在街道上与那个女生邂逅。 阳光有些刺眼,蝉鸣不断。 他认出了她,心中却没有了心动的感觉。 相隔数十米,对于他来说,却像是隔了一整个青春。 这数十米的距离,是清晨和黄昏的地平线,如同渐近线一般,一直在接近,却从未交汇在一起。 No.5 致椿一 提及她的名字,胸口便会隐隐作痛。不是因为我让他怎么样,而是因为我的一句玩笑话,让他记住了终身。 我和椿一初时于四年前的九月——也就是,盛夏过后的初秋。 那时我们还在上中学,对于年少时的幻想,还有很多很多。 新生开学,班级分班,一些本不可能认识的同学被分到了一班。周一的清晨,微光散射在学校的教学楼内,氤氲着我的视线。 掏出在几天前已买好的书和笔,放在桌面上,随即托腮望向窗外。 虽说是初秋,但夏日的燥热仍没有完全褪去,九月还温存着难得的温暖。 窗外的世界一目了然。 不久,一个男老师走了进来,留着胡渣,尖脸,看样子约莫二、三十岁的样子,应该是我们的新班主任。说了一些,关于入学的事件以及注意事项之后,左手揣着教案,扶了扶眼镜框,用有些温和的语气说了一句:就先这样吧,好了,放学了。 随后,几步走了出去。 教室内留着唧唧喳喳的同学。 我一人茫然的正襟危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用左手抵着额头,侧身感受着阳光斜射在侧脸的温暖以及安逸。 不知过了多久,教室内杂乱的声音已经听不见了。我抬头,发现教室内只剩下我和一个留着短发的女生。 清晨的微光斜射在教室的角落内,懈怠且又涣散。 “应该回去了。”我这样告诉自己,随后将课桌上的几个笔记本和几支黑笔通通推进自己的帆布包内,随后跨上帆布包,起身离开座位,准备要离开教室。 绕过几个课桌,我站在教室的面前,驻足了片刻,趁那个同学没发现,回头看了他一眼,本想叫他快走,可觉得毕竟也和他不熟悉,这样未免有些尴尬。所以深吸了一口气后,独自一人一步迈出门框,随后走在只有自己一人的长廊上。 栏杆外的温暖的阳光斜射在我的侧身,我轻闭了双眼,脚步放慢的向前走着。在空荡的学校长廊上,享受着,只有一人才能享受的安逸。 “喂——”身后突然传来了细小的声音,像是在叫我。 我睁开了双眼,下意识的向后望去。 是那个同学,穿着学校的制服,在阳光的照射下,棱角分明。 我停住了脚步,转身有些犹豫的问道:“嗯?是在叫我吗?” 她抱着两三本几十页的白色笔记本,挎着浅白色的帆布包,歪着头微微笑着说道:“嗯。” 我搔了搔后颈,有些紧张的接着问道:“那个…有什么事吗?” … “能一起走吗?” 她突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让我瞬间有些不知所措。我扯着自己的衣脚,沉默了片刻之后,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你刚刚,说要一起走吗?” “嗯。”她点了点头。“能一起回家吗?” “啊?”我摇了摇手,提高了音调。“我们是一路的吗?方便吗?” 她拨了拨盖在额头上的刘海,压低了声音用一种恳求的语气倏然说:可以吗? 我沉默了片刻,然后推了推肩上的帆布包,微微笑着望着她有些红润的脸颊,心中有些悸动。“那,一起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