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明末游击将军为雇佣制,约为今之师属骑兵营长辖骑兵两百人,多为倒卖官职,无实权,无品级,位次参将。 辽东边军的游击将军是不一样的,边军游击将军统率边军一营三千余人以为游兵,战时游击支援,多需屯田。 边军的卫所屯田在明末的时候已经名存实亡了。 这游击将军听着吓人,其实就是一个虚职。 第一章:何不盗而死 崇祯元年,四月,天气微冷,偶尔有寒风刮起。 王则之打了个哆嗦,环顾四周,入目都是稀稀拉拉光秃秃的树木和苍凉的黄土。 “咳咳~” 王则之咳了两声,把嘴里含着的硬邦邦难以下咽的馒头舔了两口,继续赶路。 现在的王则之,是穿越过来的,原本的王则之已经饿死了。 王则之占据了这个世界此人的身体,也获得了他的记忆。 这个世界的人也叫王则之,十六岁,从陕西逃荒到山西。 陕西因连年荒歉,官吏暴虐,官府多次增加田赋,贫苦农民卖儿鬻女,举家流亡。 王则之一家人由于交不上田赋,加之连年干旱,颗粒无收,不得已举家逃难成为流民。 他们一路从陕西,经神木过黄河,到了山西。 本想在山西讨些吃食,乞活下去,不成想山西也不乐观,不过比陕西略好,总有些心善的愿意施舍些吃食。 至于王则之的父母,由于长途跋涉,加之吃不上什么好东西,在路上染病,不幸去世了。 此刻王则之饥肠辘辘,奈何这馒头太硬根本咬不动,不得已含在嘴里,慢慢软化,软化一点就吃一点。 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了,仅仅三天他就明白,在县城是讨不到什么好吃的,反而到山野乡村能乞讨到不少吃食。 王则之还了解到,现在是崇祯元年四月十三日。 记忆中,这段历史可谓内忧外患,灾祸数十年连绵不绝,这也就导致流寇与战乱层出不穷,直至最后整个大明王朝分崩离析。 “再过几个月,陕西就要起义了。” 王则之默默的思考了一下,把剩下的半个硬馒头揣到怀里,看了眼寿阳县不远处的一个小村庄,他打算过去乞讨些吃食。 这里的房屋是黄土高原特有的土房子,就是在山壁上挖洞,挖出来的窑洞,院墙是半人高的土墙。 王则之来到土墙边,看着院子里一个妇人正在劈柴拾草,两个小孩跑来跑去。 “老乡,能讨口水喝吗?”王则之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道。。 “行啊,进来吧。”那妇人放下手里的斧子,拿着水瓢回屋子里舀了一瓢。 王则之进去,拿起瓢如牛饮水般的喝了起来。 王则之喝完水,肚子开始咕咕叫,他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来,吃个饼。”那妇人拿了一个大饼,塞给他,又开始劈柴。 “现在这年月兵荒马乱的,都不容易,吃吧。” 王则之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只能鞠躬致谢。 “多谢!”王则之说完把饼揣到了怀里,转身离去。 王则之闻了闻怀里散发香味的大饼,又掏出那半个馒头含在嘴里,他感觉这馒头都有了大饼的香味儿。 这个村子不大,一眼就能望到头,王则之看了看道路左右,估摸着这村里不到百户。 “官爷啊,家里就这么点粮了,真的没了。” “就半袋粮食,打发叫花子呢?” 王则之没走多远就有五个衙役,奉知县之命去那妇人家里催收辽饷。 “官爷,近些年大旱,没有收成啊。” “他娘的,老娘们不老实,给我搜。”那衙役一脚踢开了妇人,领着人翻箱倒柜,不多时就从窑洞里,土炕下,地窖里搜出了四五袋粮食。 “官爷,使不得呀,使不得呀,家里还有俩娃要吃饭啊,他爹去打金人,再也没回来了,现在家里没男人啊,全拿走就没法活了呀。”妇人抱住领头衙役的腿,哭的撕心裂肺。 他家两个小孩怯怯的躲在窑洞里,都快哭了。 “刁民,竟敢欺瞒我等,你去年的田赋还没交齐呢,你这俩孩子应该能卖个好价钱,要不卖了吧?” 妇人慌忙起身,抱住俩孩子,惶恐的说道:“使不得,使不得。” “哼,咱们走。” 衙役转身把搜到的粮食放到停在路边的马车上,带上人去下一家了。 尽管明朝的税收制度有很大问题,但还不至于让百姓活不下去,让百姓活不下去的也不是干旱,毕竟朝廷也有赈灾。 真正让百姓活不下去的,是士绅官员勾结,偷税漏税,将税收负担转嫁给自耕农。 接着就是敲骨吸髓般的盘剥,士绅大户贿赂官员,兼并上好的土地,再把田赋转嫁给自耕农。 最后,百姓破产流离失所,地方官员隐瞒不报,将赋税增加给没破产的自耕农。 这个朝代不仅有内忧,还有外患,外患就是因为金人对大明虎视眈眈,朝廷不得不北上作战,为了粮饷又进一步增加了自耕农的赋税。 最终农民被迫不得不造反。 王则之看着抱着俩孩子伤心大哭的妇人,还有不断被搜刮完粮食绝望大哭的村民,他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 他想弄煤炭、弄钢铁、弄大炮、弄火枪,可是仅仅来这个世界三天,他就知道这是不现实的。 他看到过太原府城墙上的大炮,看到过一队火枪兵走过,看到过一车车上等的煤炭,还有用煤炭冶炼出的上等钢铁。 也就是说明朝的时候煤炭、铁矿的采挖和冶炼,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技艺,包括火枪和大炮的铸造也有一套成熟的技艺。 王则之也想过搞肥皂、搞玻璃,最后发现自己只能继续乞讨。 首先,搞这些都需要钱财,其次,如果没有后台,在这乱世发家,会被士绅官员吃的骨头都不剩,最后,他就一流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能活下来就不错了,更不要说弄肥皂,搞玻璃了。 王则之躲在一边,默默的看着,直到这些衙役离去,他听着满村农民的哭嚎,忽然间一句话出现在他的脑海里,缭绕不休。 “与其坐而饥死,何不盗而死。” 第二章:喝酒吃肉 明崇祯年间,朝廷腐败,北方特别是陕甘一带连年大旱,民不聊生,百姓流离失所,饿殍遍野,而东北边患日甚一日。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蝗灾与瘟疫接踵而至,赤地千里,十河九干。 而宗室、勋戚、官绅、豪强对土地的兼并愈演愈烈,各级官吏巧取豪夺,竭泽而渔,致使贫者愈贫,富者愈富。 农民无路可走,纷纷抛荒逃散,不堪其苦者,痛声疾呼:“与其坐而饥死,不如盗而死。” 时年七月,府谷王嘉胤、汝南王大梁、安塞高迎祥和王左卦等人先后在陕西举行起义。 不堪其苦的除了农民还有逃兵和驿卒,他们纷纷响应起义,加入到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之中。 王则之看着走远的衙役马车,又听着小村中百姓们的嚎哭,他想起了史书中的记载,一个念头不可遏制的在他胸中激荡。 这个朝代终归是要糜烂的,与其让匪寇之流霍乱中原,不如自己来。 至少自己是有现代文明超前意识的人,不会为祸一方。 王则之把怀里的大饼拿出来,狠狠的咬了几大口,艰难的吃了下去,这才有了些力气。 他在路边捡了一块石墨,看了看破烂的裤子,扯了一块儿粗布,上书“招贤纳士”。 他又找了一根木棍,把布绑在上面,仔细瞧了瞧。 “乡亲们,来瞧一瞧,看一看啊,瞧一下不吃亏,看一下不上当啊。” 本来还在为粮食被收走而发愁的百姓们,一听他吆喝纷纷走了出来。 不过他们并没有马上围拢过去,而是远远的看着。 王则之抱拳,说道:“各位父老,各位乡亲,请听我一言。” “你谁呀?想说啥?”此时一个流里流气的中年男子,嘴里叼一根野草,走了过来。 王则之心里一咯噔,这怕是村里的地痞吧。 他斟酌了一下,说道:“在下陕西人士,流亡到此,借宝地…” “你说你个臭要饭的,罗里吧嗦的想干啥?” 王则之的话被打断也不生气,看着来人一抱拳,问道:“请问阁下是何人?” “哦,我是这里的甲长。”甲长说完,吐了嘴里的野草,围着他转了一圈,冲着旁边的村民招了招手:“拿条凳子过来。” 马上就有村民拿着凳子过来递给他,还用袖子擦了擦。 甲长坐下,一只脚踩在凳子上说道:“想说啥?” 王则之一听到他是甲长的时候,就什么都不敢说了,骨子里不由自主涌出一股子畏惧。 那是原本这个世界底层人民对于封建制度统治者的畏惧,哪怕他是一个小小的甲长。 王则之颤抖着,犹豫起来。 “这样下去,迟早饿死,如果不说是死,说了也是死,拼了。”王则之挣扎了一瞬,就战胜了心中的恐惧。 “诸位父老乡亲们,请听我一言。”王则之抱了抱拳,举起旗子,说道:“当今天下,祸乱四起,我等小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勤恳恳只求一席温饱,然苛捐杂税猛于虎,致使我等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与其坐而饥死,不如盗而死。” 王则之慷慨激昂的说了一通,他发现村民们一脸懵逼的看着自己,那甲长更是掏着耳朵,不明所以。 “那个,老崔头,你过来说说他讲了啥。”甲长指着一面色苍白的老人,把他喊了过来。 原来村民们都听不懂。 老崔头是村子里唯一识字的人,他三考科举不中,心灰意冷之下就回乡耕种了。 老崔头颤颤巍巍的走过来,脸色惨白的看着王则之说道:“他叫咱们造反。” “他仙人个板板,这是不把我这个甲长放在眼里啊,二麻子,叫保长们,把这个反贼抓起来。” 明朝十户一保,十保一甲,这甲长一喊,整个村瞬间就有了十几个人气势汹汹的跑了出来。 王则之在老崔头翻译的时候,就感觉不对,二话不说举起旗子撒腿就跑。 哪里料到这个村子里保长还真不少,没跑几步就被抓了起来。 “老崔头,这旗子上写的啥呀?” “招贤纳士。” “啥意思?” “就是招兵买马的意思。” “果然是反贼,这下人赃并获,可以去县衙换些赏钱了。” “甲长,这反贼能有多少赏钱啊?” “有多少我不知道,咱们喝酒吃肉肯定是够了。” “哈哈哈…那就好。” “喝酒吃肉。” 王则之就这样被一群人押着,绑起来,嘴里塞了布,向着县城换酒钱去了。 他们村儿距离县城也就二十里地,此刻那些保长跟着甲长一个个喜气洋洋的。 “这些狗曰的,官府衙役来搜粮,一个不见,抓起我来倒挺积极,一群欺软怕硬的狗东西。”王则之被这群人不断推搡着前进,好几次都摔倒了,他愤愤的想着。 “甲长,去年的丁银,今年的辽饷都没交齐全,咱们还要交地租。 去年冬天没下雪,今年也没下雨,今年的收成估计不会太好。”其中一个保长小心翼翼的说道。 “你想说啥?” “咱们村儿恐怕要交不上田赋了。” 甲长一顿,脸色铁青,他看着王则之,说道:“先把今天的酒钱拿到,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 一群人又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在他们不远处的山坡上,一个衣衫褴褛的人爬在土坡里,身上都是黄土,他的衣服也跟黄土融为一体。 他听到了这群人的吆喝声,慢慢的后退,翻过小山坡,骑着小毛驴跑了出去。 “总旗,有大鱼,有酒肉。”衣衫褴褛那人流着口水跑到了一个土山洞。 这山洞颇为宽阔,明显是自然形成。 此刻里面有五六十号衣衫褴褛,装备精良的土匪聚集在这里。 他们的衣衫都有破损,但是铠甲,刀枪,长弓,强弩,仍旧光亮如新。 那总旗手中更是有一把鸟铳。 “呸,他娘的,老子在这山沟沟里,都快淡出鸟了,有多少人?”总旗吐了一口浓痰,一边开始穿甲带刀。 “不足十五人。” “兄弟们,跟我去喝酒吃肉,李小旗,你带一半兄弟抄后路,其他兄弟跟我来。” “是。” 这群人披甲带刀,来到山洞外,几十匹骡马正拴在那里打着响鼻。 个别马屁股上竟然还烫有军字。 “驾~驾~驾~” “嚯~嚯~嚯~” 一群人上马风风火火的向着甲长他们的方向而去,而这十几人正在不断推搡踹踢着王则之取乐。 他们丝毫不知,随便一句喝酒吃肉,竟惹来杀身之祸。 第三章:成什么大事 王则之愤怒的蠕动着嘴巴,想要说话,可是嘴巴里那块布就像长里边了,无论他怎么使劲儿都顶不出去。 “甲长,他想说话,哈哈哈…” 其中一个保长一脚把王则之踹倒在地,看着满身泥土的王则之,大笑了起来。 甲长蹲下身看着王则之,低声说道:“你要是死在县衙里可别怪我,怪他们就行了。”说着把他嘴里的布条拿了出来。 “士可杀不可辱,要杀就杀,羞辱我做甚?”王则之怒不可揭的怒吼道。 “呦,还有脾气呢,揍他。”甲长说完一群人围着他开始踢踹。 王则之疼痛难忍,只能蜷缩起来,痛苦的嘶叫。 此刻几人都没发现,距离他们不远处的山坡上,一群土匪骑着骡马到了那里。 “有点意思,那小子留下。”总旗一招手,一群人兴奋的哦哦嚎叫着冲了过去。 “哦~咯咯咯~嚯嚯~” “驾~哈哈哈~酒肉~” “土匪!”甲长惊叫了一声撒丫子就跑。 正在踢打王则之的几人面色大变,二话不说转身就跑。 他们这些狗腿子最怕土匪,没有别的,他们这些人平时除了横行乡里,没干过好事儿,到土匪手里的就没活下来的。 那些土匪像驱赶猎物一样玩弄着追逐几人,不时大笑两声。 这些甲长、保长慌不择路,如无头苍蝇一般,四处乱窜。 很快被后方赶来的土匪驱赶到一起,最后一个个又聚拢起来,向着总旗驱赶过去。 此刻名叫总旗的土匪头子,来到王则之身旁,踢了他两脚。 “起来,起来,别装了,死不了啊。” “嘶嘶~”本来就被打的疼痛,王则之没忍住倒抽两口气,抽搐了一下,慢慢的坐起。 总旗看着衣不蔽体面黄肌瘦的王则之,走了半圈,又走到他面前。 把他背上插着的“招贤纳士”的旗子拔了下来,正反面瞅了瞅就随手扔到了地上。 这时王则之的牛脾气忽然上来了,虽然他的手被绑着,依然倔强的走过去捡起了那旗子,认真的举了起来。 其实,此刻他的内心是崩溃的,史书不是说,有农民痛呼一声,百姓们就纷纷响应,揭竿而起么。 “我都揭杆了,我还有旗,结果不是被保长们和甲长绑了要送到县衙,就是被土匪劫了。 死就死吧,大不了人死鸟朝天,要死也要死的有尊严。” 王则之想到这里,握紧旗杆,恶狠狠的盯着总旗,毫不退缩。 “总旗,没有酒肉啊,小六子的情报不对啊。” 一群土匪把这群保长和甲长搜了个底儿朝天,除了被吃过的半个饼,啥都没有。 王则之看到那半个饼,眼睛就红了,那可是自己辛辛苦苦乞讨得来的,被这几个狗东西保长给抢了。 “肯定有,肯定有,他们亲口说的,不信,你问他们。”穿着一身黄色泥巴衣,打探消息的小六子立马跑出来辩解起来。 “嘿,有意思。” 总旗瞅了眼恶狠狠的王则之,慢悠悠的来到那群保长面前,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轻声问道。 “你们说说酒肉藏哪儿了?” 十几个保长和甲长一个个大眼瞪小眼,小眼干瞪眼,他们原本是打算押着王则之去县衙换赏钱,然后买酒吃肉。 至于酒肉他们根本没有,更别提藏了。 “没…没有。”其中一个保长结结巴巴的回道。 “噗~”刀入皮肉的声音轻轻响起,总旗用一把锋利的腰刀,一下刺穿此人身旁保长的脖子。 “呵~嘶~”那人脖颈鲜血喷洒,无意识的抽搐了一下,随后气绝身亡。 “想起来了吗?”总旗慢条斯理的问着最先回答的那人,擦了擦刀身上的血液。 最先回答的那人被溅了满头满脸的血液,此刻他双目呆滞,无意识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舔到了鲜血的腥味儿,随后屎尿齐流,晕了过去。 “嗯!~不雅。”总旗捂着鼻子很生气,随后走到那人身侧,用刀子在他脖颈处比划了一下。 “噗…”一颗人头落地。 “嚯~嚯~嚯~” 四周的土匪兴奋的嚎叫起来,他们就像一群行尸走肉渴望鲜血的刺激。 剩下的人中,有四个保长见状,直接吓的尿了裤子。 “他…他他他…是他…” 其中一个尿裤子的保长,疯了一样的指着王则之,但是可能吓坏了,除了指着王则之,和疯狂的喊‘他’字以外什么都说不出来。 总旗疑惑的看了眼王则之,这个瘦骨嶙峋的少年有酒肉? “看样子吓傻了。”总旗刚说完一刀把那保长的嘴连带头颅,劈成了两半。 “不擦了。”总旗有些意兴阑珊,握着刀在甲长的脖子上比划了两下。 “我有酒肉,我带你们去。”甲长脸红脖子粗,立马大声呼喊出来。 甲长也被吓坏了,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有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才使尽浑身力气说了出来。 此刻说完甲长都虚脱了,浑身瘫软,一屁股坐了下去。 “这就对了。”总旗用手抹了抹刀上的血,拍了拍甲长的脸颊。 “李小旗,带二十个兄弟跟他去,如果他撒谎,四肢砍了,扔山里喂野狗。” “是,总旗,兄弟们,取酒肉去喽。” “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 一行二十人,押着甲长向着远处走去。 总旗抽出一块儿布,慢慢擦拭手里的腰刀。 腰刀经过血液的滋润更闪亮了,总旗对着太阳看了看,一抹亮光耀过王则之的眼,王则之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大口大口的开始呼吸。 自从总旗毫无预兆杀第一人的时候,王则之就懵了。 他大脑一片空白,看着总旗如杀鸡屠狗一般把那保长砍了。 他的内心无比震撼,生活在和平年代的他,从来没见过如此血腥,如此残暴的一幕。 直至此刻他才如梦初醒,他感觉方才他没有呼吸一口空气。 “现在说说,你们为什么绑了他,还打他,说的慢的…” 总旗说着又开始比划他手里的腰刀。 “他是反贼…” “他是流民…” “他是要饭的…” “抓了他送衙门换赏钱…” “哈哈哈…”总旗突然大笑不止,他捂着肚子笑出了眼泪。 “送衙门换赏钱?哈哈哈…” “哈哈哈…” 总旗刚说完,所有土匪都哄笑起来。 王则之眼急手快,他看着总旗握刀的姿势就知道,他又要杀人了。 “噗~嘶~” 噗是他扔掉棍子的声音,嘶是总旗的刀割到了王则之的手掌。 虽然这些人抓了王则之,还要拿他换赏钱,可是王则之毕竟是个有现代人意识的人,他还是不愿意看着这几个保长死在自己面前。 说时迟那时快,王则之一个飞奔抓住总旗的腰刀,并且大脑飞速运转寻找说辞。 “少杀戮,赈饥民,收人心,大事可成!” 这是他仿照牛金星投奔李自成时所提的意见,二话不说借用了过来,也许不是很准确,但是意思对了就行。 总旗微米着眼睛,眼睑微微颤抖,随时准备抽出腰刀杀了王则之。 “成什么大事?” 王则之额头冷汗细如密珠,他拔高音调大声斥责道:“难道将军要当一辈子逃军吗?” 这一刻不止总旗面色大变,就是那些土匪也是面色大变,尽皆神色不善的看着他。 第四章:立号 “松手。” 总旗冷漠的说了一声。 由于刚刚抓刀太用力,鲜血都顺着刀身滴了下去。 此刻听闻,王则之立马松了手。 “死人埋了,活人押到寨子里去。” 所有土匪阴沉着脸默默开始了行动,王则之感受着这诡异的气氛,后背冷汗直流。 “吁~” 总旗擦了刀,骑上马,来到王则之身前,一只手把他提溜到他身前的马背上,挥舞马鞭奔腾了起来。 坐在颠簸的马背上,王则之内心有些恐惧。 “这是要到哪里去,自己会不会被杀了?” 王则之胡思乱想着就闭上了眼睛,其中数次想跳马寻死,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他就是没有那勇气。 冷静下来,王则之分析了一下。 “他不会杀自己,要杀早杀了,他应该听进去刚刚自己说的话了。” “下马。”总旗一把将胡思乱想的王则之甩下了马。 王则之揉了揉被摔疼的屁股,这才仔细打量眼前。 他们被带到了一个巨大的土洞面前,洞口有五六米高,两米多宽。 “那几个关起来,把马拴好。” 总旗往土洞里推了一把王则之,转身吆喝起来。 王则之慢慢的走了进去,这才发现这土洞颇为宽敞,容纳一两百人不成问题。 其中一角有个小洞,阳光照射进来,其下有一张兽皮大床。 总旗走过去,往床上一坐。 其他土匪陆陆续续的走了进来,那几个保长也不知道被关到哪里去了。 土匪们开始卸下武器铠甲,围坐着几个火堆烤起了火,随后吵吵嚷嚷的聊了起来。 总旗又拿出自己的腰刀向着王则之招了招手。 王则之内心咯噔一下,脖颈冷汗直流,鬼使神差的走了过去。 “噗~” 一刀,总旗就切开了绑着王则之的绳子。 王则之诧异的看着总旗,他有些不明白总旗是什么意思。 “嘿…你一个小屁孩,我还怕你啊,我一根指头就能把你弄死。” 总旗看了眼王则之诧异的表情,就收了腰刀。 “说说。” “说…说什么?”王则之还在诧异之中,一时没反应过来。 “怎么看出来我们这些人是逃军的?”总旗伸出手指了指烤火的一群土匪,最后伸出大拇指指着自己。 “马,有那种符号的马,我逃难的时候看到过,只有军爷才有。 还就就是你们的铠甲刀枪,我也见过,应该是边军的制式武器。 制式的布面对襟布面甲,还有配套的腰刀、藤胖、匕首、长弓、强弩,你背上的铳应该是边军制式鸟铳。 最后,他们叫你总旗,募兵是营哨制,只有卫所制的边军才有总旗一职。 边军苦啊,一日为军籍,世代为军籍。当今边军,苦于卫所屯兵久矣。” 总旗忽然起身,拿起一个碗到一个角落里舀了一碗水,一边走一边说,他来到床铺,抬了抬手。 “继续说。” 王则之被总旗吓了一跳,停了下来,总旗发话后,他继续说了起来。 “边军一边要种地,一边要玩命打仗杀敌,现在还得交税,最可恶的还没有粮饷。” “他娘的。” “啪~” 总旗一把摔了手里的碗,气的双手叉腰走来走去,那些土匪也是,不,那些逃军也是气愤的双目通红,呼吸急促起来。 “你说啊。” 总旗摇着王则之的肩膀,似乎要把胸中多年的怨恨都爆发出去。 “军户们老了,还得自食其力,如果…” 说道这里王则之停顿了下来,他不知道该不该说。 “你说啊,继续说。” “如果军户逃跑,那就得自己的亲人补丁,幼儿也不放过。” “我们不是人吗?”总旗愤怒的捶打起大床。 “总旗,不要太难过啊。” 本来处于悲愤中的逃军们呼吸一窒,总旗也是诧异的看着王则之。 只见王则之此刻轻轻地拍打着总旗的背,一脸悲悯的看着他。 总旗被这么个瘦弱的少年拍打着脊背,不知不觉竟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小时候他母亲也是这样拍打他的,他的内心不由得一软。 他拨开王则之的手,咳嗽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总旗,有酒肉咯,这孙子藏了不少好东西。” 小六子,李小旗一人提着两只野兔,后面的人抬着两头羊,两大罐酒,还有三袋粮食,兴高采烈的走了进来。 “喝酒吃肉,罗胖子,拖木,杀羊吃肉。” “是,总旗。” 逃军们再次热闹起来,咋咋呼呼的开始杀羊,宰兔子。 总旗拿了一罐酒,倒出一碗混黄的酒液,递给王则之,自己又倒了一碗。 “现在是天启几年了?” “今年是崇祯元年。” “哦。” 总旗说完停顿了一下,和王则之的碗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王则之从他的语气中听到了许多落寞,似乎他们已经逃出来很久了。 明朝的卫所制,起初是好的。 明初物资匮乏,连货币也匮乏,经济凋敝。 因此朱元璋将百姓的户口分为,农、匠、军。 其中军户是世袭的,后世之孙只能永世为军。 若要脱离军户只有两个办法,第一,皇帝下旨,第二,积累军功官拜兵部尚书。 军户不仅要打仗,还要屯田。 关键是种地还要交税,若有战事军户还得自己筹措装备,至于粮饷更是微薄,到了如今那微薄的粮饷更是被克扣掉了。 更可怕的是,到了后期千户、百户等将官,开始私加税赋,使军户们苦不堪言。 于是军户们纷纷开始逃跑,一跑就是举家流亡。 主要还是因为卫所制,军户逃跑就由亲属补充,包括孩子也不放过,孩子就是幼丁。 鉴于此,嘉靖八年,开始实行募兵制。 然而边军地方卫所,仍旧留有这些制度,或者说潜规则。 甚至到天启年间,募兵也遭遇了卫所兵的不公待遇,很多边军由于多年没有发粮饷都发生过闹饷。 王则之一口闷了碗里的酒,被烈酒的冲劲儿,顶了一下头。 “咳咳~” “哈哈哈…” 总旗,拍了拍王则之的肩膀。 “敢问小兄弟姓名啊?” 王则之站起来,拱了拱手,从怀里取出一块身份牙牌,递给他。 “陕西,王则之。” 总旗仔细看了看,又还给他。 “不错,好名字。” “敢问总旗,高姓大名。” “哈哈哈…哪儿来的高姓大名,不记得了,大家都叫我总旗。” “既然起事了,那就立个名号吧。” 总旗眯着眼睛盯着他,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猛兽。 他可没说自己要造反起事。 王则之气定神闲,丝毫不惧,与他对视起来。 因为他敢笃定,这总旗应该早就受够了这样的生活,想要从这土匪的泥沼中脱身。 而他自己又不知道怎么做。 不然的话,总旗早就把王则之砍了。 王则之的到来,恰恰给了他希望。 他想赌一把。 “哈哈哈…想不出来,要不你帮我想想。” 王则之思索了一番,除了闯王的名号,就一个叫混天王的名号印象比较深刻。 “总旗,如果不嫌弃,我倒是想到一个,号,混天王。” “混天王,混天王,好!好!好!哈哈哈…” 总旗连叫三声好,又给王则之倒满了酒。 从今以后,总旗就叫混天王了。 第五章:出手 “总旗,肉做好了,尝一个。” 一个穿着兽皮,名叫拖木的人,递了一根肥大的羊腿给混天王。 混天王接过去,拿出腰刀比划了一下,狠狠的劈下去,分了一半给王则之。 土洞里本来吵吵闹闹要喝酒吃肉的逃军们,纷纷一顿,吃惊的看着总旗。 他们从来没见过总旗分食,哪怕是他最信任的小六子,李小旗都没有过。 “来来来,大家听着,从今以后,老子不再叫总旗了,老子从今天起叫混天王。” “混天王!” “混天王!” 土洞里的逃军们大声呼应起来。 “哈哈哈…” “扑棱扑棱~” 就在此时,一只鸽子从阳光透过的洞里飞了过来。 混天王把那里面的纸条拿出来,看了看,又快速收起,放到篝火里烧了。 “小六子,李小旗,跟我来。” 混天王转身向着土洞深处走去,小六子快速跟了过去,李小旗瞪了王则之一眼,这才走了过去。 王则之看着三人向着土洞深处走去,渐渐被黑暗吞没。 “咕咕咕~” 王则之肚子饿的咕咕叫了起来,他不再犹豫,拿起羊腿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嘭~” 王则之吃的正香,一根羊排骨狠狠的砸到他身上。 他身子一歪,差点摔倒。 “哈哈哈…” 众逃军哄笑一声,继续自顾自吃了起来。 王则之一时也不知道是谁扔的,但是,他不打算就这么算了。 他把羊腿放在面前的酒碗里,站起来,慢条斯理的说道:“诸位。” 王则之对着一群人,从左中右抱拳,微身。 “我手里的羊腿,是混天王…” “去你娘的混天王,是总旗。” “哈哈哈…” “放肆,你好大的胆子。” 王则之大喝一声,声音在土洞里不断回荡。 逃军们哄笑的声音一顿,王则之继续说道。 “刚刚你们总旗亲口说,从今以后他就叫混天王了,他刚走,你就骂他,你是想造反吗?” 王则之死死的盯着刚刚叫骂的那人,那人脖子一缩,手里的羊排都掉地上了。 哪怕这群逃军已经落草为寇,也改不了那种根深蒂固的阶级制度,造总旗的反,他还不敢。 此刻的他有些手足无措,他身旁的逃军,拉了拉他的裤腿,示意他坐下。 可能他觉得落了面子,梗着脖子继续说道:“那你也不能吃半条羊腿,你凭什么比我们吃的多。” 他刚说完,所有逃军都开始起哄。 王则之深呼吸一口气,看着这群逃军。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如果被欺负了你没反应,这群人就会变本加厉,蹬鼻子上脸。 正所谓,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王则之把碗里的羊腿拿起,吃了一口,说道:“香,好吃。” “这羊腿,是混天王给我的,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可以这么说,是混天王赏给我的。 混天王赏给我羊腿吃,你不服,那你是不是不服混天王?” 土洞深处正在走出来的混天王,忽然一顿,饶有兴趣的听了起来。 “你胡说八道,我哪儿不服了,我…我没有…” “那你为什么拿骨头砸我?” “你吃半个羊腿,我不服。” “羊腿是混天王赏的,你不服混天王?” “没有,没有…” 王则之,一步,一步,走了过去,言语咄咄逼人,小小的身体,有大大的力量。 “坐下!”王则之暴喝一声,那人噗通一声坐了下去。 “咳咳…” 混天王咳嗽一声,慢悠悠的从土洞深处走了出来。 所有逃军一静,随后又开始吃了起来。 王则之看了眼混天王的身后,发现他身后没有小六子和李小旗。 看样子这土洞深处还有别的洞口。 混天王坐在床上,沉吟了片刻,说道:“城里的兄弟来消息了,有条大鱼出城了,三天后路过咱们地界,兄弟们,吃不吃?” “吃!吃!吃!” “吃!吃!吃!” 土洞里的所有逃军激动的嚎叫起来。 混天王伸出手,示意大家安静。 “二十辆马车,八十个护卫。” 所有逃军同时一静,随后骚动起来。 “总…混天王,咱们总共才七十多人,打的过吗?” 其中一个独眼龙站起来不解的问道。 混天王沉了一口气,看着王则之没有说话。 王则之从他的眼里看到了疯狂,他知道混天王要拼一把。 因为他不仅是个逃军,还是个落草为寇的土匪。 王则之知道是自己表现的时候,如果混天王发现自己毫无用处,毫不怀疑他会马上结果了自己。 “混天王,在下认为,未尝不可。” “哦,请说。”混天王挑了一下眉毛,伸手说道。 “古人云,兵者,无外乎天时地利人和,而今天时在我们,地利在我们,人和嘛…” 王则之对着一群逃军大声说道:“你们怕吗?” “不怕!” “不怕!” “不怕!” “混天王,此事可为。” “好,那小兄弟和我好好说说,大家喝酒吃肉。” “喝酒吃肉!” 王则之走到混天王旁边,微微伏身。 “首先,我们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经过,已经占了先机,其次,我们需要地图,了解他们必经之路的情况,好早做埋伏,最后,计谋,在下有一计…” 王则之和混天王一直聊到晌午,混天王仰天长叹,“恨不能早识小兄弟。” 最后,王则之再三强调,了解地势,尽早绘制出地图很重要,这才放他离开。 由小六子牵着毛驴带着他一路到了他被抓的那条路。 王则之看着太阳的方向,一路观察,发现混天王把寨子安在寿阳县城以北。 这里层峦叠嶂,是个险地。 而且一路上明哨、暗哨有五六个,混天王能在这里存在多年,果然是有道理的。 王则之从他被抓的地方,一路往西走了二十多里,忽然眼睛一亮。 这里地势变的狭窄,只能通过一辆马车,一直持续到三四里外。 在这条路的尽头,右边有条岔路,上去后往左是一个山坡,往右就能到达一片崖壁之上,崖壁下面就是那条路。 崖顶上每隔四五米就有一个坑,看样子是自然形成的。 王则之又往前走了一两里,就胸有成竹了,随后和小六子一起回了寨子。 等他们回到寨子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整个寨子里热闹哄哄的,原来是拖木用羊骨头炖了汤饼。 王则之吃完喝完,躺在混天王床旁的地下就那么睡了。 第六章:准备 第二天一大早,王则之早早的起来绘制地图。 他从小六子那里借了把刀,找了一根比较直的木棍,用自己的指甲盖比划了一下。 他以前的大拇指指甲盖的宽度刚好是一厘米,现在就是差也差不了多少。 王则之一格一格的刻上去,做了把简易尺子。 拿起自制的尺子,捡了一块烧黑的木头,在土洞里找了一面平整的墙壁,开始刻刻画画,渐渐的一副简易地图慢慢成型。 当他给这幅图画好框框收工的时候,他的背后已经站了一群人,他们都稀奇的看着王则之画地图。 只见地图上有寿阳县城,有寨子,有道路,有山丘,有岔路,有崖壁,有树林…等等标记。 “画的不错。” 混天王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走过来看着地图说道。 “混天王。”王则之抱拳微身,其他人纷纷散开来。 “请看,这是咱们的寨子,在北部,这是当初咱们相遇的地方,距离寿阳县城二十里。” 王则之指着寿阳城,又指了指他被抓的那里。 “从这里出发二十里,有一段道路狭窄险要,我们可以在这里设伏,我们当如此…如此…” 混天王聚精会神的听着,越听他眼中的神采越亮。 王则之讲完之后,口干舌燥,拿起碗舀了一碗水,咕咚咕咚喝了。 “讲完了。” “好,李小旗,招呼兄弟们干活…”混天王叉着腰开始指挥起来,整个土洞里的人们都开始忙碌起来。 王则之又舀了一碗水,轻轻抿了一口,慢慢喝着。 混天王指挥完,也舀了一碗,走过来喝水。 “混天王,那几个保长怎么样了?” “关着呢。” “我想用他们。” “小六子,带他去牢房。” “好嘞。” 小六子带着王则之出了土洞,往北翻了个土丘,来到一个前后通透的洞子,这洞里不时有冷风吹过。 王则之数了一下,加上那个保长还有九个人,他们都被关在一人大小的笼子里,手被吊着。 “有水吗?” “有。” 王则之问了一声,小六子立马转身拿水去了。 不消片刻他就提着一个木桶走了过来。 王则之拿起木瓢,走到山丘另一边,用水做了九个泥丸,裹了一层黄土,揣手里又走了过去。 “想活吗?”王则之站在甲长面前问道。 甲长双手肿胀,嘴唇干裂,他他嘶哑着嗓子说道:“想。” 王则之举起一颗泥丸,在他眼前给他看了眼,说道:“毒药,每七七四十九天需要服用一次解药,不然就七窍流血,肠穿肚烂而死,吃了,活。” “吃,我吃。” 甲长没有丝毫犹豫的吃了。 王则之把泥丸喂给了他,还给了他水喝,然后对小六子说:“把他放下来。” 小六子翻了个白眼,不情不愿的放下了甲长。 王则之一边喂泥丸,一边喂水,直到最后一人,他闭着嘴怎么都不愿意吃。 王则之大怒,使劲儿掰他的嘴巴。 “呃~呃~” 一旁的小六子突然出手,用绳子套着那人的脖子要勒死他。 “够了!” 王则之大喝一声,小六子看着瘦小,没想到戾气这么重。 “哼!”小六子冷哼一声,又使劲儿勒了他一下才放开。 那人剧烈的咳嗽半天,王则之冷漠的再次给他喂泥丸。 这次他不再拒绝,立马乖乖的吃了。 随后王则之带着九个人来到土洞子里,他跟混天王说这几个人借他用用,混天王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还让拖木做了吃的给他们。 王则之本来还想借几把兵器,他刚开口混天王就拒绝了,他不信任这几个人。 没办法,王则之借了小六子的匕首,开始削起了木矛。 说是木矛,其实就是木棍前端削尖了而已。 削好木矛,王则之把甲长叫过来。 “甲长贵姓啊?” “熊,小人姓熊。” “好,从今往后你就叫熊甲长,他们八个就是你的手下,现在开始看我做,你们学。” 王则之说完,拿起一杆木矛,来到土洞再一面墙壁上,站好,握枪,前跨步,刺。 一枪刺在山壁上,刺出一个小坑。 “看清楚了吗?就是这么简单,你带着他们开始做,不停的做,我不说停,你们不准停,不然我就叫他们砍了你们,明白吗?” 王则之把木矛递给熊甲长,拍拍他的肩膀,站到一旁看着。 “还愣着干啥,动啊。” 熊甲长踹了一脚身旁的保长,他们纷纷动了起来。 有可能是被吊的太久了,几人的姿势难看至极。 “太难看了,小六子…” “太娘的,精神点,没吃饭啊。”熊甲长一听立马一人踹了一脚,几人纷纷打起精神,尽力刺起来。 就这样他们九人白天练习刺枪,晚上被安排在洞口靠着山壁睡觉。 由于王则之给他们争取了一下,混天王本来只打算给他们几人一块饼,一碗汤,最后给了三块脸大的饼,三碗汤,就这样,几人都对王则之感恩戴德。 行动前一天晚上,九人挤在一起,似乎这样能够暖和一点。 “甲长,他们都睡了。” 其中一人探头,往土洞里瞧了瞧,又悄悄的摸回来。 “甲长,咱们跑吧。” 这人一开口,其他保长都希冀的看着甲长。 甲长把手穿在袖子里,往土墙上一靠。 “要跑你们跑,我可不跑。” “甲长,这就一群土匪,咱们呆下去迟早死在这里。” “乌漆麻黑的你看得到路?” 几人抬头四处张望,他们发现除了乌黑什么都看不到。 夜盲症,这个时代穷人们的通病。 “还有,咱还吃了毒药,跑了也活不成,在这儿有吃,有喝,不用交田赋,不用抓兵丁,多好。” 甲长说完就仰头开始睡觉。 其他几个保长见甲长不说话,纷纷扭头盯着今儿个不吃泥丸那个。 “大牛,跑不跑?” 大牛没说话,往甲长身上靠了靠,也开始睡觉。 剩下几个保长面面相觑,最后一个个挤在甲长身旁缓缓入睡。 “都他娘的起来,干活了。” 天还没亮,小六子就一人一脚把他们叫了起来,一人发了一个大饼。 几人拿着热乎的大饼,兴高采烈的吃了起来。 “拿好你们的武器,饼不要吃完,留一半,跟着走。” 王则之也拿着一根木矛,不过他的木矛比几人的精致多了,这是他打磨了一夜才做出来的。 随后小六子拉着自己的小毛驴交给了王则之,他自己跟着哨探先行出去了。 “熊甲长,牵马。” “好嘞。” 王则之一说,熊甲长立马屁颠屁颠的过去牵了小六子的小毛驴。 “他娘的,这大清早的还有点冷,兄弟们,出发。” 第七章:小试牛刀 王则之吃了一口怀里的大饼,爬在崖顶,静静的等待着。 这条路由寿阳县往西经榆次县,最终到达太原府。 王则之咽下大饼,看了眼天上的太阳,他觉得时间差不多了。 “来了。” 小六子来到崖顶这边说了一句话,又离开了。 王则之看着道路的东边,渐渐的兴奋起来。 成与不成,在此一举了。 一个二十一辆马车的车队,缓缓映入眼帘。 车队中央一辆豪华的马车上,一个管家模样的人呼喝车厢里的仆人放烟丝点烟。 “上烟,小心点,这可是从南方买来的。” 管家享受的抽了一口,又吐了出来。 “这南方的烟丝就是好,可惜就是贵啊。” 管家抽了两口,把烟斗递出去,那仆从双手接过,在精致的烟灰缸里磕了磕,然后收了起来。 “不过,这一次买卖成了,咱们家老爷就发达了。” 管家说着摸了摸仆从俊美的脸蛋,这管家竟然好男风。 “那您不是也发达了。” “那是。” “这一趟做了什么大买卖?” 管家得意的眯了眯眼,把双手兜袖筒里。 “要是别人问,我非打死他,你问嘛,告诉你也无妨,这一趟咱们搭上了金国的商人,只要这趟成了,之后就有源源不断的进项。” “这趟咱们带什么过去啊?” “小林儿啊,今儿你问的多了点啊。” “小的错了,小的不敢。”那叫小林儿的男仆竟然如女子一般,羞赧的低下了头。 “嘿嘿…就喜欢你这个样子,这一次,咱带了火药,还有鸟铳。” “啊~那…那边军,能让咱们过去吗?” “没有边军咱们哪儿来的火药?嘿嘿…” “嘭嘭嘭~” 突然马车一阵剧烈震荡,倒了下去。 当王则之看到远处的车队冒头的时候,他再次确认了一下埋伏的机关。 滚木礌石,这就是这几天做的准备之一。 还有二十人的弓箭手,准确的说是十五个弓箭手,五个强弩手。 整个寨子的弓箭手整合,每个弓箭手有三支箭,每个强弩手有五支箭。 另外熊甲长带着八个保长,埋伏在滚木礌石机关的边上,随时准备拉动机关。 “放!” 王则之看着车队全线到达埋伏圈,大喝一声。 熊甲长带头拉动机关,轰隆一声,崖顶上的滚木礌石一股脑的冲了下去。 只是一瞬,车队内侧的护卫就死伤惨重,外侧的护卫也受了重伤。 “放箭!” 二十弓箭手齐射,刚刚受到冲击的车队还没回过神来,再次损失惨重。 “射击!” 弓箭手再次射击。 “驾~哦~嚯嚯嚯~” 车队后方一队骑兵带着滚滚烟尘,杀了过来。 “撤!保护我,保护我。” 管家看着马车里被砸碎半边身子的男仆,连滚带爬的跑了出来。 还能行动的二十多护卫拆了马车,驾着马,抬着一个箱子保护着管家向着西面策马狂奔而去。 “强弩手留下其他人跟我走。” 王则之带着十五个弓箭手走了,留下五个强弩手收割着没来得及跑的护卫。 后方的骑兵走近,冲着崖顶嚎叫了一声。 这才发现他们的马尾绑着树枝,搅动烟尘滚滚,造成有大队骑兵接近的样子,其实只有六个人。 他们骑着马收割着受伤和没来得及跑的护卫,强弩手解决了几个身手矫健的护卫,平均了一下剩下的箭,向着王则之的方向追去。 而那几个骑马的开始下马收割,等他们处理完护卫,就开始处理马匹还有马车上的财货。 管家这边。 他好不容易逃出来,却在三岔路口处碰到了木制拒马。 拒马后有十人,前排方天画戟,后排圆胖长刀手。 不得已,管家的队伍往右侧拐去,结果上去后是崖顶,前进是断崖,左侧一山坡,山坡上混天王带着三十六骑,静静等在这里。 此刻看到一护卫带着管家狼狈而来,二话不说点燃鸟铳开了一枪。 那护卫应声倒地,管家的马受惊,载着他往右疯狂奔去。 在他后面陆续来了十几骑,有些一马双骑。 等到拒马那里的兄弟上来的时候,混天王知道是时候了,他嚎叫一声,带着三十六骑俯冲了下去。 借着俯冲之势,他们很快追上那些护卫,他们一个个被砍杀下马。 王则之这边,当他听到一声枪响,就看到了一匹发狂的马,带着管家狂奔了过来。 “弓箭手,射马。” 言简意赅,立马有三人弯弓搭箭。 弦松马落,管家被重重的摔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就在此时有两骑不惧生死冲了过来,不管不顾的护卫着管家。 王则之没有下令射箭,混天王骑马过来,也没下令攻击。 “熊甲长,我想看看你们这几天练得怎么样。” 混天王半爬在马上对着熊甲长说道。 “是。” 熊甲长颤抖着身体,踢了一脚面前的保长。 他们九人向着那两个护卫围了过去。 那两个护卫看着自己被九根木矛包围,瞬间怒了,二话不说提刀便砍。 但是令他们没想到的是,九根木矛齐刺竟然逼退了他们,甚至其中一人还挂了彩。 “啊~你们都该死。” 那人犹如愤怒的狮子,凌空而起,转了一圈刀子,每把木矛都被劈砍了一下,他们九人被逼退了半步。 “好功夫!” 混天王喝了一声好,看着那两人继续说道:“二位如果不嫌弃,愿意跟随我,我就饶你们不死。” “呸!” “杀!” 回应他的是愤怒,混天王脸色阴沉,眼皮跳了跳,不再言语。 “杀!” 这一次熊甲长他们有了经验,底气足了些,有人刺胸口,有人刺腹部,还有一人竟然刺了下面。 “啊~嗷~额~” 那护卫痛的不似人声,另外一护卫也不好过,他的脖子被狠狠刺了一下,虽然没刺透,但是也不好过。 “噗~” 被刺下面的护卫,疼痛难忍,竟然自刎了。 最后一个护卫缓缓后退,刀身朝后,他竟然想要杀了管家同归于尽。 “杀了他!” 王则之见势不妙大喝起来。 熊甲长机灵,在那护卫倒提刀身的时候已经发枪,这一枪不偏不倚竟然刺中了那护卫的眼窝。 熊甲长使劲儿搅了两下,那护卫噗通倒了下去。 “别装了,再装就把你阉了。” 混天王下马来到管家身前踢了他两脚,就像当初踢王则之一样。 第八章:财帛动人心 “饶命,饶命,好汉饶命。” 原本装晕的管家立马跪地,磕头求饶。 “挺能耐啊,装了这么久,说说你是谁?” “小的文举人家的管事,奉命送货物去归化城。” “管家呀,管家不值钱,砍了吧。” “别别别,我知道我家老爷的金库在哪儿,我家老爷有个寨子,那寨子里全是金银财宝。” “呦,大鱼啊,小六子把他抓起来。” “来嘞。” 小六子熟练的把那管家绑了起来。 “还有个活的,杀不杀?” 独眼龙指着一个沟子,远远的喊了声。 众人走过去,只见一个护卫抱着一个箱子,刚好卡在了一个沟子里。 “哈哈哈…” 众人见状哄笑起来,独眼龙使劲儿把护卫手里的箱子提了出来。 随后拿出一把斧头,狠狠劈开了上面的锁。 箱子打开一霎那,所有人呼吸一窒,明晃晃的金光刺激着所有人的眼球。 “哈哈哈…老子发财了。”独眼龙兴奋的抓了两个金元宝,揣到自己怀里。 所有人看着这一幕统统呼吸急促起来。 “放下。” 混天王一脚踩在箱子上把盖子盖了上去。 “你什么意思?” 独眼龙往怀里揣元宝的动作一顿,警惕的看着混天王。 “拿出来。” 混天王把鸟铳扛在肩膀上,勾了勾手指。 “你别欺人太甚。” 独眼龙紧了紧衣服,不愿意交出来。 混天王再次勾了勾手指,没有说话。 “我独眼龙的兄弟们可在?” 独眼龙恼羞成怒,怒吼了起来。 “有。” 人群中,十二人站到了他的身边。 独眼龙底气足了些,抬起头哼了一声。 混天王没说话,挥了挥手,剩下的人瞬间围了上去。 “独眼龙,别逼我翻脸。” 独眼龙和他身边的人看着渐渐围拢过来的人开始游移不定,他们害怕了。 独眼龙看着明显比他人多的混天王,他屈服了。 他掏出怀里的金元宝,放在混天王的脚下。 “这就对了。” 混天王拍了拍独眼龙的脸,把金元宝收回了箱子。 随后他蹲下来看着沟子里夹着的护卫,忍不住笑了一下。 “怎么着?想死想活?” “活。” “嘿…你这么没骨气,说说你有什么用。” “我会制药,尤其是蒙汗药。” “行,把他弄出来,绑了,兄弟们收拾收拾,回寨子了。” “呦~” 众人齐声应道,随后各自忙碌起来。 混天王抱着那箱金子放在自己的马上,牵着马走到崖顶没人的地方,示意王则之过去。 “独眼龙以前是这里的土匪,我和兄弟们来到这里跟他打了一架,死了几个兄弟。” 混天王陷入回忆,继续说道:“他更惨,死伤过半,然后就被我收了,我占了他的寨子,他一直不服我,可是我缺人手啊。” “混天王,咱们劫了这趟买卖,就有钱了,有钱就可以招兵买马,而今四处都是流民,正好可以招些人入伙。” 混天王听了王则之的说辞眼前一亮,拍了拍他的肩膀,翻身上马。 “好。” 王则之紧随其后,骑着小六子的小毛驴。 回到寨子里之后,开始清点货物,王则之看到这些货物都开始双眼放光。 盐巴、茶叶、石墨(煤炭)、铠甲、强弩、精铁长枪、三眼铳、火药、粮食等等。 这可都是好东西,尤其是三眼铳和火药。 王则之看着这些货物,内心不由一沉。 以前只听闻过晋商资助满清,真正遇到的时候还是大吃一惊,没想到他们连这种军中禁物都能弄到。 不过他仔细想了一下又不对,文举人,不是纯粹的晋商,准确的说是官绅,官绅不能代表所有晋商。 糜烂的应该是官绅。 这还是仅仅是寿阳一个小地方,如果是平阳府、太原府、大同府,那些大官绅也参与了进来,那就不可小觑了。 货物清点完,混天王拿走了所有的三眼铳和火药。 不过他留了五套铠甲和六把精铁长枪全都赏给了王则之。 王则之拿到武器铠甲,试了试,由于他太过瘦小,铠甲穿不上,太大了。 他一寻思,自己留了一把精铁长枪,其他的都给了熊甲长,让他看着分。 土洞里独眼龙的篝火旁,独眼龙阴沉着脸看着混天王走入土洞深处,一言不发。 傍晚的时候,混天王给了小六子一个二十两的金元宝让他去榆次县换了银子,然后买酒回来庆祝。 至于为什么要换成银子,最主要的还是民间交易极少用金子,用银锭的都少,更多的是用铜钱和一两、二两散银。 王则之记得,陕西前几年一两银子可以买一石米,直至灾荒越来越严重,买一石米需要一百两银子。 并不是银子不值钱了,而是陕西的商人、官绅囤积居奇,坐地起价,导致粮食越来越贵。 这也就导致他们一家子,哪怕卖田、卖房都吃不了一顿饱饭,最后不得不开始逃荒。 按照正常的粮价一户百姓一个月的花费都不到二两,如果粮食没有肆无忌惮的涨价,老百姓们还能多撑几年,不过也仅仅多撑几年。 想到这里王则之一阵难过,如果粮食便宜些他父母也不至于出来逃荒病死。 “酒来喽~” 小六子拉着一马车酒,吆喝了一声。 众人纷纷跑过来搬酒,对于这群落草为寇的人来说,酒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小六子,一个金元宝能换多少银子?”王则之凑到小六子面前好奇的问道。 普通老百姓顶多用一二两的散银,连银锭都没见过,更别说金元宝了,所以王则之也挺好奇的,这一个金元宝能换多少银子。 小六子翻了个白眼,搬了一罐酒递给王则之。 王则之乐呵呵的接了。 “二十两的金锭得了一百六十两碎银,买酒用了四十两,还有一百二十两。” 王则之默默的算了算。 一两银子等于十钱,一钱等于一百文。 那一两金子就等于十六两银子,不对,应该还收了手续费。 就像一两银子顶多只能兑八百多文铜钱,根本换不了一千文。 这个手续费收的有点多啊。 按目前山西承宣布政使司的物价,二两一石,一石约等于一百八九十市斤,那么一个金锭就能买八十石,按一百八十市斤算,就是一万四千四百市斤,七千两百公斤。 这就怪不得独眼龙会眼红那一箱黄金了,放到如今,按一公斤米粮七块钱算起,那一个金锭就价值四五万了,一箱的话能有几十万块。 第九章:叛变 土洞里,众人热热闹闹的喝酒吃肉。 喝的是小六子买回来的上等黄酒,吃的是马肉。 二十一匹马,死了五匹,三匹重伤,六匹轻伤。 轻伤的还能骑,养养还有救。 重伤和死了的,混天王大手一挥,全给宰了吃肉,让众人敞开肚皮吃。 王则之也痛快地吃了起来,他以前听闻马肉是酸臭的,本来还有些抵触,这次真的吃上了,才发现传言不可信,除了带点骚味儿之外还是很好吃的。 这拖木的厨艺真的不错。 “大家听我说句话。” 酒过三巡,混天王端起碗站起来说道。 “咱们这次大获全胜,没死一个人,全赖这小兄弟,你…叫什么来着?” “王则之。”王则之起身抱拳。 “全赖王小兄弟,大家一起敬他一碗。” “好!” 王则之见众人敬了他一碗,他也一饮而尽,把碗底朝下示意喝干了。 “好!痛快!接下来,老子要宣布一件事儿。 天启年间,老子当了逃兵,那是因为老子活不下去了。 老子跟一帮兄弟来这里当土匪,前些日子连吃的都快没了。 后来,遇到了小兄弟,咱有了点吃的。 小兄弟又给咱们出谋划策,这才打了个漂亮的劫。 所以,我决定。 奉,王小兄弟为咱们寨子的军师,以后,我老大,他老二,听清楚了没有?” “听清楚了。” “军师!” “军师!” “军师!” 土洞里众人呼喝起来,王则之也激动起来,他又倒了一碗酒,双手举起,说道:“干!” “干!” “干!” “干!” “痛快,哈哈哈…” 土洞里一片热烈的气氛,大家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活。 王则之端着碗摇摇晃晃的路过独眼龙他们的圈子时,听到他们十三个人在嘀嘀咕咕的说着方言。 “咋子麻半呢?” “额角着,咋展么干…” 王则之听着外语一样的方言,摇了摇头,无趣的走了。 半夜三更,土洞里的土匪们都喝的醉醺醺的。 王则之也不例外,虽然以前他特能喝,但是这个世界的身体实在是太弱了,营养不良。 独眼龙假装翻了个身,他睁开独眼滴溜溜乱转,四处打量了一番。 他发现土洞里的人都睡死了,随后他轻手轻脚的爬起来,碰了碰身旁的兄弟。 他那一堆儿的人陆陆续续开始醒来,独眼龙往土洞深处抬了抬头,其中两个人轻手轻脚的往那边去了。 剩下的人悄悄的取了武器来,由于土洞里的人都喝高了,一时竟然没一个人发现。 独眼龙带了两个人摸到混天王的床边,在他床下瞌睡的王则之梦里梦到了红烧肘子,抱着肘子就啃。 实际上他是抱住了独眼龙的腿,独眼龙一动不动,出了一身冷汗。 不过,独眼龙有脚气,脚太臭,把王则之熏坏了,梦里的他还在疑惑,这红烧肘子怎么是臭的。 随后他松开了独眼龙的腿,翻了个身继续呼呼大睡。 独眼龙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人拿出一把刀,打算捅杀了王则之。 独眼龙跟另外一人比划着斧头,对准了混天王的脖颈。 可能混天王的威严深入人心,两人比划了半天就是下不去斧头倒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就在这时,洞外的熊甲长起来尿尿,他觉着洞外太冷,想要往洞里走走。 不过他一个人没那胆量,就叫醒其他几个人一起往洞里走。 几个人披甲带枪,偷偷摸摸的开始往洞里走。 由于他们住洞外面,没地方放铠甲武器,就只能穿戴在身上了。 一进洞,熊甲长刚好看到一人摸着刀子打算捅王则之,另外有两人打算砍杀混天王。 “造反了!” 熊甲长不假思索就惊声尖叫起来,王则之被惊醒,一个激灵翻滚摸枪格挡,一气呵成。 与此同时独眼龙心一横,狠狠的劈砍了下去,他们两人几下就把混天王的头颅砍了下来。 随后独眼龙拿着混天王的头颅就往熊甲长那里冲。 “杀!~” 独眼龙其他的兄弟,在熊甲长他们进来的时候立马开始冲杀,土洞里其他人由于喝的太多,只有寥寥几人醒了开始拿武器。 独眼龙几个跳跃就和其他几人汇合,向着洞口冲过去。 熊甲长起初有些害怕,随后想起来他们白天杀了那两个武艺高强护卫的事情。 他面目狰狞,喝道:“列队!” 熊甲长穿着铠甲手持长枪,他们九个人就死死堵住了洞口。 “杀!” 独眼龙一看就红了眼,这个时候没有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预备!刺!” 一轮齐刺,独眼龙这边,直接死了三个,其几人也受伤不轻。 独眼龙当机立断,大喝道:“走洞子里。” 王则之那边,独眼龙提了混天王的头颅就跑,留了两个人对付他。 王则之辗转腾挪,躲避的颇为吃力,当他来到床上的时候,瞬间目眦欲裂。 虽然他才认识混天王几天,可是他已经憧憬以后给混天王出谋划策,在这乱世之中绸缪一番事业。 可是才这么快他就成了无头尸体,他愤怒的嚎叫起来。 “混天王被杀了!~~” 此刻无论睡的多死,醉的多晕,他们听到这一声嚎叫,一个激灵都醒了过来。 当他们看到目眦欲裂的王则之,又看到的独眼龙手提混天王的人头。 所有人不论有没有武器,全都愤怒的冲了上去,他们赤手空拳开始和独眼龙一行人厮杀。 只是眨眼间独眼龙就只剩下了他自己,正在捅杀王则之的两人见势不妙,立马跑过去护着独眼龙。 “大哥,没找到金子,这里有条路。” 土洞深处出来两个人,一出来立马接应独眼龙。 独眼龙早就怀疑那里有条路出去,可是除了混天王、小六子、李小旗,谁都没有进去过,于是他打算赌一把。 这一次他赌对了。 独眼龙二话不说向着土洞深处猛冲了过去。 “熊甲长,给我追!” 王则之喊了一声,一马当先追了过去,熊甲长带着人随后也追了过来。 在黑漆漆的通道里,磕磕绊绊不知追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一缕光亮。 这是一间仓库,里面整齐的摆放着一些武器铠甲,还有今天收获的三眼铳和火药。 等王则之进去之后,地上倒着两个人,王则之一看都是独眼龙的人,其中一人正是当初砸自己骨头的那一个。 第十章:收拢残部 王则之顺着仓库来到出口处,向门外看去。 门外漆黑一片,他什么都看不到,夜盲症啊,哪怕是他也不能幸免。 “独眼龙!” 王则之愤声怒吼,他的声音在山林间激荡不休。 “军师。” 熊甲长带着人从后面赶了过来,寨子里其他兄弟也陆续赶到。 王则之阴沉着脸,回身看着寨子里的兄弟。 “李小旗。” “在。” “谁夜能目视?” “小六子和暗哨。” “人呢?” “已经追出去了。” “点火把,搜山。” “是。” 王则之刚说完,黑暗中有几个影子走了过来。 小六子脸上有一道伤痕,从眉角到下巴皮肉外翻,鲜血顺着他的下巴滴落了下来。 在他身后拖着两具尸体,他非常吃力的走了过来。 另外还有两个一瘸一拐的暗哨,他们各自背着一个人。 “快,把人扶下来。” 王则之刚说完小六子就倒了下去,王则之眼急手快立马拖住了他,免得小六子摔在地上。 这四人都是暗哨,其中两人遭了毒手,小六子拖过来的两具尸体是独眼龙的手下。 “怎么回事?” 王则之对着一瘸一拐的两个暗哨问道,两个暗哨跟王则之不熟,所以他们看了看李小旗。 “这是军师,二当家的。”李小旗解释道。 那两人单膝跪地,禀报道:“报军师,独眼龙另外一只眼睛不瞎,而且夜能目视,我们吃了亏,让他跑了。” 王则之听着汇报,眼角抽搐了几下,这独眼龙藏的可够深的。 “军师,火把备好了。” “不用追了,先把混天王的尸身梳洗一下,统计一下伤亡。” 既然独眼龙造反了,那他肯定有逃跑的万全之策,毕竟他是这里曾经的地头蛇。 王则之看着土洞里情绪低落的众人,开始沉思。 混天王死了,自己能服众吗? 如果要收拢这些人,自己该怎么做? 首先要做的就是为混天王复仇,仇恨也是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可以聚拢人心。 要复仇就得知道独眼龙去哪儿了,他能去哪儿呢? 距离寨子最近的只有寿阳县城,他还拿着混天王的头颅,他为什么非要拿走头颅呢?那头颅应该就是他的投名状。 那么十有八九他是去了寿阳县城投了官府。 “李小旗。” “在。” “飞鸽传信,叫城里的兄弟撤回来,独眼龙很有可能去了寿阳县城。” 李小旗得令,立马飞鸽传信去了。 土洞里的人都没睡觉,有些人在绝望的抽噎。 他们当边军的时候被剥削,被欺辱,他们绝望,所以跟着总旗跑了。 总旗就是他们的支柱,有总旗他们就不会迷茫。 而现在他们迷茫了。 总旗死了,他们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在所有人都沉浸在混天王死去的恐慌情绪之中的时候,小六子醒了。 他呆呆的坐了一会儿,然后走到火堆旁,拿了一根烧成木炭的火柴,把它拍成了碳粉,涂抹在了脸上的伤疤上。 王则之静静的看着,他本来想阻止小六子,告诉他那样不卫生。 可他没有那样做,因为他没有理由那样做。 小六子来到混天王的床前,上了香重重的磕了三个头,随后起身开始收拾装备,一声不吭。 直到他收拾好装备准备离去,王则之问话了。 “去哪儿?” “报仇。” “你打算怎么报仇?” “杀了独眼龙。” “独眼龙在寿阳县城,你打算怎么杀?” 小六子顿了一下,沉默了半晌还是自顾自的向外走去。 王则之知道,他拦不住小六子,所以不再说话。 “城里的兄弟回来了。” 就在这时一个浑身刀伤的兄弟,背着一个身中数箭的兄弟蹒跚着回来了。 他来到洞门口,用嘶哑的声音说道:“总旗的头颅挂在寿阳县城门。” 刚说完这人就没有了声息。 小六子蹲下,摸了摸两个兄弟的脖子。 “都死了。” 小六子面无表情的看着两人的尸体,只说了两个字。 “报仇!” 一瞬间整个土洞里人们的情绪被点燃。 “报仇!” “报仇!” “报仇!” 群情激愤,他们都跟在小六子的身后。 王则之也跟了出去,直至走出土洞,王则之寻了个高处,双手放在嘴边,大声喊道。 “一路走好,我在这里等着给诸位收尸。” 所有人停下,全都红着眼睛盯着王则之。 王则之仰天长叹。 “混天王死的好惨啊!” 王则之说完,开始哭泣,哭的涕泪横流,声嘶力竭。 他是真的伤心,虽然才认识混天王几天,可混天王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给他希望的人。 众人都被王则之感染,情绪低沉。 渐渐有人跟着哭了起来。 王则之哭的差不多了,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你们去,我不拦着,大不了城头上再多些人头。” 人们渐渐回过味儿来,他们这几十号人是绝对攻不进县城的,仅仅那高大的城墙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一直沉默的小六子猛然抬头,冲到王则之身边,死死的抓着他的肩膀。 “你是不是有办法?” 他忽然想起,昨天他们没死一个人,就劫了这批货物,那么军师肯定有办法报仇。 “办法肯定有,就怕你们没那个胆。” 此刻悲愤绝望的人们听到王则之铿锵有力的声音,全都希冀的抬头看着他。 “夺了寿阳城,你们敢吗?” “敢!” “好,那你们就得听我的,混天王生前奉我为军师,我必定不负所托。” 王则之从高处走下来,边走边说。 “小六子,李小旗。” “在。” “在。” “统计人数,上报伤亡情况,分配兵甲,全副武装,将昨天的钱货全部取出,统一安排。” “是。” 众人领命纷纷动了起来。 王则之来到混天王的床前,看着躺在床上的无头尸身,恭恭敬敬上香鞠躬。 “我一定把你的人头找回来。” 李小旗把仓库里的铠甲兵器,三眼铳,火药,还有那箱金子,全拿了过来。 小六子抓着一把树枝,走了过来。 他吸了一下鼻子,把做了记号的拿出来,没有记号的放到王则之面前。 王则之数了一下五十七人。 “这是什么意思?” 王则之看着做了两种不同记号的树枝问道。 “死了。” 小六子拿出其中一种递给他,死了九人。 剩下的六根树枝小六子犹豫了片刻,说道:“没救了。” 他伸手指了指,王则之走过去一看,这都是身受重伤的人,好几个都发起了高烧。 “他们还有救,只是需要医药。” 小六子听到这句话忽然间激动起来,还有救。 混天王已经死了,暗哨死了两个,城里的卧底也死了两个,昨晚还战死五个,他不想再看到有人死去,尤其是死在眼前。 第十一章:从贼比饿死好 “嘶~啊啊~” 王则之把小六子买回来的黄酒经过反复蒸馏,弄出来一些高浓度的黄酒。 他把这些高浓度的黄酒分配下去,让受了轻伤的人涂抹消毒。 至于受了重伤的,王则之不敢随意治疗,怕加重他们的伤势。 “小六子。” “在。” “带十个兄弟去榆次买粮食、羊肉。 请一个郎中过来,不用在乎出多少钱。 买一百套衣衫、鞋子,兄弟们连套能穿的衣衫都没有,是该换一换了。 买些笔墨纸砚,我有用,尤其是纸多买一些。 看看能不能买一些空白的牙牌回来,如果可以,就买两百个回来。 换一些散银回来备用。 去吧。” “是。” “李小旗。” “在。” 王则之来到之前他画好的地图那里,指着寿阳县城,说道。 “从榆次往东,盂县往西,在这两条路上有很多流民,拿着马肉和黄酒去招募一些青壮,拖家带口的就把他们全家都招募过来,能招多少就招多少。 去的时候绕过寿阳县城,走小路,招募的人不要引到寨子里来,带到官道旁那个荒废的村子。” “是。” 李小旗欲言又止,领命之后没有马上走。 “你有事?”王则之问道。 “独眼龙投靠了官府,如果他出卖了咱们,官兵会不会来围剿寨子。” “不会,你放心,官兵没那个胆子,去吧。” 对于这一点王则之是非常肯定的,明末时期官府克扣粮饷,吃空饷的事情非常普遍,能用的衙役和县城守备都是些老弱病残,真正能打的可没有几个。 王则之的判断没错,官兵确实没那个胆子,在独眼龙献上混天王头颅的时候,马上就建议进山剿匪,他愿为马前卒。 知县却以进山剿匪劳民伤财不可随意出击为由,叫他耐心等待,待他上报太原府上官,上官派军来援之后再议。 随后知县给了独眼龙一百两赏银,就打发了他。 独眼龙拿了一百两银子,刚开始有些坐立难安,当他去赌场赢了几把,又去青楼找了个女子,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王则之有条不紊的安排寨子里的人们忙碌着。 时近中午的时候,李小旗回来了。 “军师,我有负所托,请军师责罚。” 李小旗单膝跪地,低下头颅,沮丧的说道。 “今天拖木做的饭菜不错,先吃饭,这件事等会儿再说。” 吃饭的时候,土洞里没有了往日的热闹,所有人都情绪低落没动碗筷。 “你们都不想报仇了?” 王则之喝了一口肉汤,放下碗,站起来说道。 “你们口口声声说报仇,你们现在饭都不吃,哪儿来的力气报仇? 仇还没报,先把自个儿饿死了,传出去都是个笑话。 都他娘的给老子吃饭。” 王则之说完,坐下继续吃了起来。 土洞里的人们陆陆续续开始吃了起来,但是没有一人说话,只有碗筷和吃饭的声音。 吃完饭,王则之把李小旗叫一边。 “说说。” “这两条路上的流民没那么多,进了县城出来的又很少,我去分发马肉,让他们当土匪,结果他们扔了食物撒腿就跑。 属下办事不利,只招来六十八人。” “六十八人,不少了呀。” “其中青壮只有三十人,请军师责罚。”李小旗说完又跪了下去。 王则之把他扶起来,说道。 “你没有办事不利,这是意料之中的。 你领十个兄弟,带一些粮食给他们送去,顺便砍些木头把那个荒村修缮一下,好让他们居住下来。 去吧。” 王则之拍了拍他的肩膀,李小旗这才好受了些,带着十个人拿了些粮食向着官道旁的荒村去了。 王则之看着李小旗出去后,叹了口气。 如果老百姓不是活不下去了,谁又愿意造反呢? 其实说到底,老百姓还是良善的,只要有一口吃的,就没人愿意惹是生非,更别说造反了,他们只想平平安安的活下去而已。 至于后来流民成贼,更多的是被裹挟。 试想一下家中米粮被抢,房屋被烧,他们不跟着流贼走,还能去哪里? 荒村儿里,六十八个流民围坐在一起,点了一堆篝火,吃着李小旗发给他们的马肉和黄酒。 “娘,娘,慢点吃。” 其中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一点一点的撕开马肉,喂给一老太太吃着。 他还烧了点黄酒,给她喂了点,怕她噎着。 而他自己却吞着口水,一口没吃。 这汉子看着五大三粗的,其实身上没多少肉,更多的是骨头,从他破烂的衣服内可以清楚的看到他的排骨。 “哥,我…我也想吃。” “有有有,来来来。” 那汉子说着撕了一大块给了他旁边一个怯懦的小女孩,那小女孩也是瘦骨嶙峋的。 不过从她虽然破损,但却整洁的衣服可以看出,这汉子还是颇为照顾妹妹的。 那小女孩一拿到肉,整个吞到了嘴里,几下就吃完了。 几下吃完了马肉,那女孩的眼神都变了,变的极度渴望起来。 “肉…肉…哥,我还想吃。” 那女孩流着泪,竟然有些失魂落魄,就像丢了灵魂一般。 那汉子看着妹妹使劲儿抓着自己的手臂,他看着妹妹的样子,感受着手臂的疼痛,他的心更痛。 就在他把剩下的肉递给妹妹的时候,老太太缓了口气儿,一把拍开了妹妹的手。 “你哥还没吃呢,没大没小的。” 妹妹委屈的撅着嘴,那汉子撕了小小的一块儿,自己吃了。 接着他把剩下的肉撕成了两块,一块儿给了老太太,一块儿给了妹妹。 老太太拿着马肉,皱着眉头,似乎在思考什么。 那女孩又一次狼吞虎咽的吃了。 “阿牛,这肉哪儿来的呀?什么人会愿意给咱们这般好吃的东西啊?” 叫阿牛的汉子,蹲在地上低头不语。 篝火旁边,十几个流里流气的青年,吃完了手里的马肉,喝完了碗里的黄酒,打了个饱嗝。 “老太太你还不知道啊?咱们这种人,在这年月能吃肉喝酒,当然是当土匪了,哈哈哈…” “哈哈哈…” 其中一人说完那十几个青年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其他有家口的或者独身的流民都下意识的离他们远了些。 那老太太听闻,脸色一变。 啪的一声把手里的马肉摔在地上了,接着又啪的一声甩了她儿子一个耳光。 “你怎么能从贼呢?你爹是咱们县最厉害的捕快,抓了一辈子贼,更是被贼人所害,你怎么能从贼呢? 如今你从了贼,你爹在天之灵也难以瞑目啊。” 就在她训斥阿牛的时候,其他家口里的小孩都盯着地上她扔出来的肉。 阿牛的妹妹死死盯着那块肉,面目逐渐变的狰狞起来。 她恶狠狠的盯着那些孩子,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几个小孩瞬间冲撞在了一起。 阿牛的妹妹是女孩子,力气比那些男孩儿大,她三下五除二放倒了那些男孩儿,一口吞了裹着泥土的肉块。 她一边吃,一边龇牙咧嘴,就像护食的野狼。 老太太看着这一幕,忽然流下了泪。 她摸了摸阿牛的脸,问道:“疼吗?” “不疼。” “从贼就从贼吧,总比饿死好。” 第十二章:该杀 李小旗带着人拿着粮食给流民们送了过去。 他们到了之后,放下粮食就开始砍树木,砍来的木材用来给流民们修缮房屋。 这些流民本来是提心吊胆的看着,生怕李小旗这帮土匪会把他们怎么样。 直到那十几个青年人大着胆子开始帮忙,流民们才意识过来,这房子是给他们住的。 明白过来之后,这些流民都激动起来,纷纷开始主动干起活来。 李小旗离开寨子后,王则之总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直到一人来报告说牢房那边有人晕过去了。 他一拍脑门,才想起来,还有俩俘虏呢,一个护卫,一个管家。 “走,去看看。” 王则之刚到牢房这边就闻到一股屎臭味儿,只见那管家屎尿齐流,脚下一滩黄水,已经晕了过去。 “放下来。” “是。” 王则之看着两人,护卫活动着手腕儿,看样子没什么大碍,至于那管家双手浮肿,模样狼狈,被踹了一脚都没醒过来。 “泼桶水给他。”王则之说道。 “好嘞。” 跟随他来的属下不消片刻就提了一桶水过来,随后给泼了上去。 “这什么味儿?”王则之皱了皱眉毛,不解的问道。 那属下猥琐的一笑,说道:“兄弟们半夜起来尿的。” 王则之听闻不由一阵恶寒,这可真是恶趣味 “咳咳咳~啊~嚏~” 管事被一桶尿给浇醒了,看着王则之立马开始求饶。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你们文举人的金库在哪…” “我们文举人的金库在城东,寿阳城东三十里,再往北二十里。 那边的黑虎寨就是了,寨子里还有一百二十二人,各个都是好手。 寨子里的武装,有强弩五十,红衣大炮一门,万人敌二十,寨子依山而建,易守难…” 王则之还没怎么问,管家就开始噼里啪啦倒豆子一般的什么都说了,等他说到寨子里武装的时候,他发现说不下去了。 那寨子易守难攻,他说这么多有什么用。 管家哭丧着脸,颤抖着嘴唇不知道如何是好。 王则之摇了摇头,说道:“你可真没骨气,我还没动刑你就什么都说了。” 王则之顿了顿,看着护卫问道:“你有什么用?” 那护卫鄙夷的撇了一眼管家,立马谄媚的说道:“那寨子依山而建,易守难攻不假,不过,那寨子有一个致命缺陷,寨子里的水源在山崖顶上。 而我正好去过,我还有家传蒙汗药。” 那护卫说完,对着王则之挤眉弄眼,那意思是你懂的。 “哈哈哈…你这个贱样,我喜欢,你俩等着。” 王则之说完,跑到山丘另外一边,用水做了俩泥丸,裹了点黄土,揣手里又走了过来。 “此毒,乃塞外奇毒,为七七四十九种塞外珍稀药草历经七七四十九天炼制而成,虽说都是药草,搭配得当就成了毒。 解药的话只有我才有,每隔四十九天需要服用一次解药,如若不然,就会肠穿肚烂七窍流血而死。” 王则之说完,递给管家,那管家毫不犹豫就吃了,就像迫不及待一样。 实际上是他被吊怕了,平日养尊处优的人物,被吊了一晚上,还不给吃喝,不给拉尿,导致他拉尿了一裤子。 他早就受不了了,只要能摆脱眼前的困境,让他干啥都行。 王则之把另外一颗递给了那护卫,那护卫闻了闻,疑惑的歪头看了看王则之。 “怎么那么像…”那护卫说完陷入了沉思。 王则之心里咯噔一下,这家伙会制蒙汗药,那肯定会制毒啊。 “这个味道,很像塞外巫师用草原奇花和冰山雪莲搭配中原四十七种奇花异果炼制而成的那味奇毒。” 王则之嘴角抽搐了一下,难道这就是越专业越容易钻牛角尖,一个泥丸还给脑补出了高大上的配方。 “吃不吃。”王则之不耐烦的问道。 “吃。”那护卫不再犹豫,一口吃了下去,似乎能吃到此种毒药是一种荣幸。 王则之让下属带着那管事洗漱去了,他带着那护卫去了土洞深处的仓库。 “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名文一。” “文一?一二一的一?” “正是。” 王则之挑了挑眉毛,好奇的问道:“都是那文举人取的名字?” “正是。” “说说你的计划。” “小的天生鹰眼,夜亦能目视,小的又查找过黑虎寨那处泉水的源头。 寨子里有个习惯,每到夜晚寨子里的人都要煮肉吃。 小的打算潜入崖顶带着祖传的蒙汗药,下入水源之中,第二日天亮,寨主即可携众入寨。” “如果你布置个圈套,我们正好被一网打尽。” “不敢,不敢。” “理由。”王则之背对着他,向着门口走了几步,抬起头看着门外。 “家父为盂县商贾,几年前经过黑虎寨的地界,黑虎寨有一规矩,但凡路过商贾必须缴纳所运财货的九成,否则,全部灭杀一个不留。 家父不从,被杀…” “我信了,你去吧,我明日去接收黑虎寨。” 王则之说完让开了门口的位置,文一一脸诧异的看着他,就像看白痴一样。 “你吃了我的毒药。” 王则之说完这句话,文一不再犹豫,抱拳施了一礼,冲了出去。 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王则之想赌一把。 之所以他敢赌,是因为文一跟那些悍不畏死的护卫有些不同。 王则之看了眼门外已经不见身影的文一,他转身打量着仓库。 “好汉,小…小的来了。” 洗漱完毕的管家,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来到了仓库。 “嗯。” “好汉有什么要问的尽管吩咐。” “说说黑虎寨。” “黑虎寨是我家老爷,不…不…那个天杀的文举人和昧了良心的寿阳知县出资扶持的。” 管家偷偷的瞧了一眼王则之,见他聚精会神的听着,这下就来了精神。 “你有兴趣听,我就有机会活下来了。”管家如是想着,讲的更卖力了。 “黑虎寨所得钱财尽归知县所有,劫掠的货物则由文举人处理。 由于黑虎寨的寨规,往来盂县的商人越来越少,后来文举人和寿阳知县相商,他们打算勾搭盂县知县一起赚大钱。 他们三人相商之后,文举人指使黑虎寨开始在盂县往东的道路劫杀商人。 他们杀了好些个商人,这才在盂县东面立下规矩,但凡往来的商人必须留下九成财货。 规矩立下之后,商贾运往盂县的货物就少了,于是盂县的商人开始涨价。 文举人和寿阳知县知晓后,顿觉这是徒给他人做嫁衣,恼羞成怒的两人联合盂县知县挤兑盂县本地的商贾。 等他们把本地商人挤兑走之后,文举人的货物开始大肆售卖。 文举人进入盂县之后抬高了物价,平常百姓买不起,就有了不少走货郎偷偷走山路进城卖货。 文举人大怒,安排黑虎寨弄死几个走货郎,致使盂县再无便宜的货物,于是文举人借此事件又一次提高货物售价…” 王则之脸色一沉,打断了他,问道:“现在盂县的粮食多少钱一石?” “一百二十两三钱…” “该杀!” 第十三章:归我罩着 “军师,不好了,出事了。” 王则之听着管家讲述文举人的种种劣事,正在火头上的时候,一个下属不合时宜的闯了进来。 “何事?”王则之面露不悦的皱了皱眉头。 “李小旗受伤了,他带出去的兄弟都受了伤。” 王则之听闻,脸色一变,撇下管家,急匆匆的向着土洞里走去。 王则之内心沉甸甸的,难道是那些流民不识好歹打伤了李小旗? 如果是这样就别怪他心狠手辣了。 管家见他们都走了,他迷茫的看着仓库的大门,脸现挣扎之色,最后一咬牙跟着王则之跑了过去。 他丢了货物,回去了不死也得脱层皮,哪怕文举人放过他,他也活不成,毕竟他还吃了王则之的毒药。 “官兵…” 李小旗一看到王则之,就挣扎着要爬起来,他虚弱的开口说了两个字,没能爬起来。 “别动,快给他伤口消毒。” 王则之看着浑身是血的李小旗,马上按住他,然后叫人拿来他蒸馏出来的酒,给他伤口消毒。 李小旗也是条汉子,当酒涂抹在伤口上的时候,硬是一声不吭,咬牙坚持了下来。 “到底怎么回事?” “官兵来了荒村,他们说荒村儿欠了十万石的田赋,让我们今晚必须交齐,否则就把所有人发配到北方充军。” “欺人太甚!” “属下有罪,两个兄弟被抓了。”李小旗愤恨的说道。 “啪!” 王则之忽然拍案而起,站在桌子上吼道:“咱们首领混天王如今尸骨未寒,官兵却欺负到咱们头上来了,兄弟们告诉我,怎么办?”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好!拿好武器,给我杀!” “杀!” “杀!” “杀!” 土洞里的人们怒不可揭,他们以极快的速度穿戴好武器铠甲,跟着王则之向着荒村奔袭而去。 “停!” 就在快要到达荒村的时候,王则之冷静了下来,他叫队伍停下。 “谁手脚麻利,去打探一下情报。” “军师,窜天猴手脚麻利。”王则之身旁一下属立马回道。 “窜天猴。” “在。” 眨眼间,一精瘦精瘦的小个子从人群中窜了出来。 “去荒村打探一下情况。” “是。” 窜天猴手脚并用,在山林间翻滚奔腾,几个呼吸就不见了踪影。 他来到荒村,爬在半人多高的杂草丛中,拨开草看了起来。 一群流民战战兢兢的挤在一间塌了半面墙的破屋子里。 院子里的枯树上,两个人浑身是血被吊在那里。 一群官兵围着一个火堆,吃着从流民手里抢来的马肉,喝着抢来的黄酒,正在打屁聊天。 官兵如匪寇。 窜天猴记住了院子里的情况,又四处查看了一下能走的道路,随后悄悄后退,跑了回去。 他回去后跟王则之仔细说了一番,王则之画了一副简易地图,让他指清楚了位置随后开始安排。 “村子北边有一片高低,所有弓箭手、强弩手,占领高低,到达位置马上齐射。 三眼铳和刀斧手,跟我走这边,窜天猴带着五个兄弟,拿着圆胖(盾牌)去解救被绑的兄弟。” “是。” 荒村。 “文举人花了银子请咱们来这儿收地租,没想到这些流民还有些好酒肉,也不知道是哪户人家施舍的。” “嘿…别说,这酒肉还真不错。” “是啊,你瞧,这些要饭的还有银钱。”其中一个官兵一边说着,一边把散银放到嘴里咬了咬。 “这些穷光蛋,还想占文举人的地儿,也不撒泡尿照照,就他们那德行,啧啧啧~” “就是,把他们全卖了,都买不了这地儿一间屋子。” “要不把他们都卖了吧?” “他们不是有人凑钱粮去了吗?” “流民哪儿来的钱粮,还是卖了吧。” “那感情好,嘿,这还有个女娃子真不错,与其卖了便宜别人,不如便宜了爷爷我。” 最开始说话的那官兵,抽出佩刀,解开衣衫向着流民那里走去。 阿牛的妹妹听到官兵说的话吓坏了,拼命往角落里挤。 这些流民虽然命贱,但是讲义气。 当阿牛站出来顶在最前面的时候,他们纷纷围在他的身后,把阿牛妹妹保护在了最里面。 “呦呵~”那官兵用大拇指擦了擦鼻头,把刀扛在肩头,不耐烦的挥了挥。 “让开,不然老子砍了你们。” 一群流民,虽然衣衫褴褛,虽然瘦骨嶙峋,但是没有一人让开。 “呦呵,他奶奶的,都是一群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贱骨头,呸~” 那官兵说着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用刀比划了一下就准备砍人。 流民们虽然怕的发抖,但是没有一人起身躲开。 “本大爷要砍了啊。” 没有人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流民们一路逃难,路上不知多少人被衙役、官军、官绅,杀之如屠猪狗,被杀良冒功的更是不在少数。 就在他们闭眼认命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咻咻咻…” 无数箭矢射击了进来,那名官兵被重点射击,身中数箭倒地。 “嘭嘭嘭…” 紧接着三眼铳凭借强大的火力喷吐着火蛇,然后刀斧手开始了砍杀。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发生的快,结束的也快,三眼铳响起的时候,已经有人跪地大喊“饶命”、“投降”。 王则之来到窜天猴解救下来的兄弟身旁,问道:“怎么样?” 其中一人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说道:“没有大碍。” “那就好,把他们抬回去医治,窜天猴,去榆次县的官道上看看小六子回来了没有,我们需要郎中。” “得令。” 王则之看了一圈,经过突袭这群官兵里只有一人是囫囵个儿的,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重伤倒地不断哀嚎。 王则之来到那官兵身前,蹲下来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小的们是寿阳县城守备官兵。”那官兵吓坏了,边说边尿。 “来这儿干什么?” “文举人让小的们来收地租。” “哦。” “你帮我捎个话儿。” “大爷您说。” “荒村儿,以后是我的地盘,归我罩着,不归他文举人管了。” 王则之站起来,大声说道:“从今日起荒村就是老子的,老子的匪号是开山刀。 记住了吗?” 不是王则之想要装逼,而是他明白了一件事,在这个时代,你不凶残就会任人宰割。 正所谓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决定给自己立个匪号。 为什么要立个匪号呢,这就说来话长了,第一是土匪们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姓名,怕被官府查到跟脚,牵累家人。 第二,是受《水浒传》的影响,土匪们都喜欢立匪号。 最后,就是立了匪号霸气,能够彰显土匪们的不同。 至于为什么起个匪号叫开山刀,那是因为在这个时代百姓们面前有一座山,这座山搜刮民脂民膏,敲骨吸髓,最后将百姓们压榨的骨头渣滓都不剩。 很多人卖儿卖女,举家流亡,活着举步维艰。 既然他来了这个世界,就要改变这些,他当为刀刃,劈开此山。 “明白,明白,小的明白。” 王则之拍了拍他的脸,转身看着那些流民。 第十四章:庇护流民 “你们听着,从现在开始,你们可以好好的住在这儿,好好的在这儿种地,好好的在这儿过日子。 我保证从今往后,再也没有人能来这里欺负你们。 不过,我也不是什么慈善家,田赋还是要交的,三年内免田赋,三年后摊丁入亩、地丁合一。 在咱们这个村儿里有两口泉眼,在这儿种地完全没有问题,等来年有了好收成,你们就能活下去了。” 王则之对着流民们诚恳的说了起来。 那些流民起初并不在意他的说辞,对于他们而言,这种伪善的家伙他们见多了。 这种人不是为了欺瞒上官,逢场作戏,就是为了抢掠人口做奴隶。 抢掠而来的人口,男人会被送去挖煤,女人会被卖到青楼,所以哪怕这些流民为了食物暂时来了,但是他们的内心仍旧是十分警惕的。 当他们听到三年内免田赋的时候,一个个支起了耳朵,在等他后面的话语。 这些人能活到现在都不是傻子,他们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王则之什么都不要,这群流民当晚就会逃跑。 等他们听到三年后还是要交田赋的时候反而松了口气,不就是图他们种田来交田赋么,还能接受,不少人眼神闪烁有了留下来的心思。 “大人!大人仁慈啊~” 流民中一个妇人,忽然跪在王则之脚下号啕大哭起来,王则之这才发现她怀里还有个婴儿,只是婴儿太过瘦弱,不过巴掌大小。 由于没有吃的,她割了手腕儿喂给婴儿自己的血,所以她看起来嘴唇苍白毫无血色。 这妇人本来已经绝望了,再有这么一天不管是她的孩子,还是她都会被饿死。 而王则之说的话恰好给了她希望。 她好比溺水的人抓住了救命稻草,此刻她也不再管王则之是好心还是坏意,只要能让她的孩子活下去,让她做什么她都愿意。 这就是伟大的母爱啊! 王则之看到这一幕内心忍不住颤抖了起来。 “起来,起来,不用叫我大人,叫我们义士就好。” “是,是,谢谢义士大人。” 那妇人死活不愿意起来,王则之没办法就由她去了。 “不是发了粮食给你们吗?粮食呢?赶紧去煮点粥,给孩子吃点。” “粮食被这天杀的官军收起来了,在那屋儿里锁着。”跪在地上的妇人指着一间上锁的屋子说道。 “来人,把门打开。” “是。” 寨子里的兄弟们,跟着王则之打了一次漂亮的胜仗,此刻一个个争先恐后,三下五除二就把门锁砸开了。 流民们见状,自发的取了粮食,开始烧火煮饭。 王则之让人把那些官军们集合在一起,收了他们身上的武器。 “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这些人就是一些普通老百姓。 他们跟你们一样,有血有肉,他们都是孩子的父母,父母的儿女。 他们每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恳恳勤勤的劳作,只求一日温饱。 就是这样良善的人,被这些贪官污吏,豪绅地主逼上了绝路,不得不背井离乡举家流亡,他们做错了吗?他们有错吗? 瞧瞧你们又干了些什么呢? 你们身为官兵不知道保一方平安,反而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与那些贪官污吏豪绅地主同流合污。 你们迫害他们,欺辱他们,甚至肆意杀戮他们。 人心都是肉长的啊,你们扪心自问,你们难道不是父母的孩子,孩子的父亲吗?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呐。” “呜呜~” “大人仁慈。” 流民们听到王则之的这些话语眼眶里都是泪水,其中几个想起了背井离乡的心酸,情不自禁的嚎啕痛哭起来。 那些官兵们瞧了瞧痛哭流涕的流民,眼神开始躲躲闪闪,其中一人更是连跪带爬的上前来说道。 “大人,我们知错了,我们知错了,我们不是人,我们畜牲不如,请大人给我们一个赎罪的机会。” “可以,只要他们同意,我没有意见。” 王则之指着身后忙着烧火做饭的流民们,官兵们看着这些流民,张着嘴巴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问你们,你们愿意放过他们吗?” 王则之对着正在做饭的流民们问道。 流民们忽然一顿,纷纷流露出害怕的神情,他们呆呆的站着不敢回答。 对于流民来说,这些人再坏,也是官兵。 在这个时代,阶级森严,封建制度深入人心,民不与官斗更是根深蒂固,这些普通老百姓根本就没想过去报复这群官兵。 就在王则之等的不耐烦的时候,阿牛冲进一间屋子,从屋子的横梁上拿来一把刀。 捕快的刀,阿牛他爹的刀。 这是他修缮房屋时,藏上去的。 他向着那名浑身插满箭矢的官兵走去,那是刚刚想要欺负他妹妹的官兵,不过,他已经死了。 阿牛他娘想拦着,伸了伸手,又缩了回去。 “这个人想欺负我妹妹,我要阉了他。”阿牛指着身中数箭的一具官兵尸体,愤怒的说道。 王则之让了让,伸出手,示意他可以。 阿牛走过去,刀光一闪,血光乍现,接着屋子里窜出一只大耗子,叼了那人的玩意儿跑到了荒野之中不见了踪影。 阿牛做完这些就平静的去一边洗刀去了。 王则之看着洗刀的阿牛,眼睛一闪,有了惜才之意,好刀法啊。 接着十几个青年人里边出来一个带头的,他拿了根木棍,来到一官兵身旁,在他受伤的胳膊上使劲打了起来。 那官兵吃痛,被打的满地打滚。 打够了,那青年在官兵身上一阵摸索,把他兜里的银子拿了出来。 “他抢了我们的银子,还砍了我兄弟手臂一刀。” 他刚说完,那群青年里面一少年捂着流血的胳膊哭了起来,他没想到这辈子还能找官兵报仇。 过了一会儿,再没有一人上前,王则之发话了。 “老百姓就是这么简单,你们看看,你们都做了些什么?那是人干的事儿吗? 你们抢了他们的马肉,抢了他们的黄酒,现在他们都不来跟你们计较一丝一毫。 你们知不知道,对他们而言一口吃的没了,他们是会被饿死的?” 王则之说完,官兵中先前忏悔大哭的那人又哭了起来,似乎是沉浸在无尽的悔恨中无法自拔。 对于这一点,王则之是不信的。 这些人都是兵油子,一个个奸滑的很。 王则之宁愿相信母猪会上树,也不信这群官兵。 王则之起身,走到一无人角落,又开始他的老把戏——搓泥丸,搓的多了都有些得心应手,这一次搓的泥丸又大又圆。 过了片刻,他再次返回,二话不说一人塞了一颗。 他见有人想吐,直接暴喝。 “吐出来死路一条。” 那人吓坏了,连忙吞了下去。 王则之检查了一遍,说道:“这是我秘制的毒药,每隔三十天需要来这儿领一次解药。现在我要跟你们说个事儿…” 王则之说了一半,抬头看着他们。 “您说,您说,您说什么我们都照办。”囫囵个儿的那个官兵立马点头哈腰的答应起来。 “城头混天王的头颅,我要取了来,你们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没问题,我们就是守城的,今夜子时三刻,我给您送出城来。” “好,那就再帮我一件事。” “您说,您说。” “告诉独眼龙,叫他洗干净脖子等着,我一定亲手取了他的项上人头。” “是,是,一定如实转达。” “走吧?” “啊?~” 官兵们面面相觑,一时有些难以置信。 “不想走?” “没有,没有…” 官兵们一听,立马起身开始动了起来。 其中一官兵跑到一旁牵马,王则之冷漠的说道:“马留下,这些腌臜玩意儿带走。” 王则之伸出手指点了一番地上的尸体,那些官兵立马开始背着尸体走了出去。 等他们走远了,王则之在荒村里转了一圈,他发现这个村真是个好地方。 地处官道两旁,村内又有有两口泉眼,东至寿阳,西达榆次,好地方啊。 占着如此地利本该兴盛的村子此时却不知已经荒废了多久。 “这该死的末年啊。”王则之默默的叹了口气。 “兄弟们,帮老乡们把房屋修缮一番。” “是!” 王则之吩咐了一声,站到村口荒废的石磨上,眺望着远方。 将近傍晚时分,他终于看到了一个身手敏捷的小身影。 窜天猴,他回来了。 “军师,小六子回来了。” “好!” 王则之从磨盘上下来,回身看着几栋修缮的差不多的房屋,对着兄弟们吆喝道:“兄弟们,小六子回来了,咱们去接他。” “有!” “来啦。” “好嘞。” 在他们走的时候,荒村里的流民们做好了吃的,一个个不是端水给他们喝,就是送了做好的大饼到他们手里。 这些曾经的逃军,曾经的土匪,在这一刻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东西,那是他们从来没有感受过的东西。 他们微笑着和村里的流民们挥手告别,跟着王则之接小六子去了。 此刻这些流民也有些激动,因为他们不再是流民,他们有了住所,有了食物,还有人保护他们。 第十五章:老郎中 由于县城距离荒村有三十多里地,那些官兵又受了伤,此刻还带着同僚的尸身,走起来颇为吃力。 “他娘的,你怎么能把马给了那帮子土匪呢?” 其中一个官兵摸了一下大腿处的伤口,不满的冲着丢了马的官兵嚷嚷起来。 “你以为我想啊,那群土匪有强弩,还有三眼铳,就咱们这几个还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嚷嚷的那官兵也知道这就是事实,也就不再唠叨这件事。 “他娘的,咱受伤了还得带着这帮子倒霉鬼,这些玩意死了就死了,害的咱们还得扛着他们的尸身,真是晦气。” 这官兵说着就把肩膀上的尸体随意扔在了地上。 “你他娘的干啥呢?那是咱们的袍泽。” 这官兵正是当时被王则之说的嚎啕大哭的那一个,不过王则之是不会信他真的会幡然醒悟。 “呸!几个死人咋就成袍泽了,你这么喜欢跟死人当袍泽,要不我成全你。” 那嚷嚷的官兵说完就动手,同时动手的还有跟他交好的几名官兵。 跟另一人交好的几名官兵见他们动手,也跟着动起了手,结果由于他们受伤过重打不过另外几人。 至于那个从始至终都没受伤的官兵,此刻站在两边人中间当起了和事佬。 “算了算了,都是出来混口饭吃,没必要闹成这样啊。” 两方人暂时合好,之前嚷嚷的那名官兵不解气的踢了几脚地上的尸身。 另外一伙官兵直接就怒了,正准备出手的时候,那嚷嚷的官兵从裤腿里掏出来一把匕首。 “怎么着?想尝尝?”这人一边比划着匕首,一边抖着腿。 被王则之一番言语感动的了那官兵,此刻双目通目,愤恨的说道:“相比较那些土匪,我们才是真正的土匪。” 说完他把自己的官兵衣衫扔到了地上,转身向着荒村的方向走去。 跟他交好的几人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犹豫了片刻,还是没有跟着走,毕竟穿了这身皮就是朝廷的人。 “哼,算他识相,他被土匪杀了,尸骨无存,知道了吗?” 有着匕首的官兵威胁的对着几人说道。 “明白,明白。” “明白就好,咱们现在把他们的人头带回去,就说是土匪砍的,也算是对朝廷一个交待,明白了吗?” 这官兵嫌扛着尸体走太艰难,竟然想出了如此丧心病狂的方法。 “明白,明白。” 原先没走的几个官兵突然有些后悔,这真的是还不如一群土匪。 当天晚上一群败兵残将回到寿阳城,将荒村的遭遇说成遇到了反贼,而且反贼人多势众,兵甲精良,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有火器。 寿阳县知县先把他们褒奖了一番,随后每人赏了十两银子。 待他们走后就火急火燎的找文举人商议此事去了。 寿阳知县激动的嚷嚷要出去躲躲,文举人信心满满的安慰着他,他说寿阳县城城高池深那群反贼一定攻不进来。 寿阳知县再三思考,最后还是听了文举人的,安心呆在了县城里。 ...... 小六子果然能干,他不仅买到了足够的粮食和羊,还从榆次县把最好的郎中给请了过来。 当然不是正常的请,因为这郎中被打晕了,此刻正车马车上晕睡。 “走,回寨子。” 一行人风风火火的向着寨子里走去。 当他们将要离开官道的时候,一个只穿着内衬衣官兵刚好从寿阳县城的方向走了过来。 王则之看着他径直走了过来,皱起了眉头。 “好汉。”那人走过来抱拳鞠躬。 “何事?” “在下听好汉一言,顷刻间幡然醒悟,在下希望能够追随好汉。” “哦,这样子啊。”王则之抬头思考了一下,继续说道:“这样,你先住荒村儿里去,嗯...你晚上能看见东西吗?” “在下夜能目视。” “行,今晚子时三刻,去城外把混天王的头颅接回来,我在荒村儿等你,完成这件事,我就允许你追随我。” “在下必不负所托。” 那官兵说着缓缓后退,没有去荒村,而是直接向着寿阳县走去了。 “军师,你真收这官兵啊?”王则之身旁下属试探着问道。 王则之回头看了他一眼,说道:“咱们的人手毕竟还是少了些。” 一行人回到土洞,第一件事儿就是把受了伤的兄弟抬到仓库,然后叫醒郎中给他们医治。 哪知道这郎中醒了之后,看着土洞子里的情况,说了句,“宁死不医贼”,就一副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样子。 而且这老头软硬不吃,不论王则之怎么威胁都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情。 哪怕王则之给了这老头一百两银子,一锭金元宝他都不为所动。 王则之看着倔强的老头一筹莫展,这老头既打不得又杀不得。 毕竟郎中能医人,同样能杀人,如果惹的他不高兴了,使点小手段这些个受了重伤的,可能就不明不白的死了。 他有些焦虑的看着身受重伤的兄弟,心急如焚。 “啊~嘶~” 此刻一受了轻伤的兄弟正在给自己伤口上涂抹王则之蒸馏提出来的高浓度黄酒,一直枯坐在一边的老郎中忽然神色一动,全神贯注的观察了起来。 “荒缪!荒缪至极,黄酒怎么能用来处理伤口呢?” “怎么不能啊?”王则之在老郎中起身,仔细观察的时候就注意到了,此刻毫不犹豫的就开口怼他。 “这会加重病情的。” “不见得啊。”王则之故作神秘的摇了摇头,继续说道:“你看,他们都是如此处理的,从未曾有所加重啊。” 这郎中叫起真儿来,接连看了几人的伤口,经过他的仔细观察,他惊奇的发现这些人的伤口真的有所好转,老郎中看到这里有些心动了,如果他能拥有这种药水的配方... 随后老郎中就开始仔仔细细认认真的查看起了他们用的黄酒。 郎中先用手扇了扇,再用手指沾了点,用舌头舔了一口,仔细回味了一下,一个人在那里喃喃自语起来。 “不对,不对…” 王则之悄悄的走到郎中的身旁,轻声问道:“哪里不对啊?” “这黄酒不对。”郎中说完,死死的盯着王则之,问道:“你这应该不是黄酒吧?你用什么配方做出的药水,竟有如此奇效?” “咳咳…”王则之装模作样的咳嗽了两声,端起架子来没有说话。 郎中面色一变,作为大夫,问别人药方这是大忌,他竟然犯了如此低级的错误。 “是老夫唐突了。”老郎中微微欠身对王则之施了一礼。 “那烦请小兄弟开个条件吧。” 王则之没有说话,伸出手指了指那几个受了重伤的兄弟。 老郎中会意,不过他还是试探的问道:“小兄弟当真愿意交出配方?”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好,医者仁心,不分贵贱,那我就出手救救你们这些贼子。” 王则之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老郎中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药箱开始治疗起来。 他看着老郎中熟练的搭脉诊断,处理伤口,不禁有些意动,如果他能有个大夫在队伍里那该有多好啊。 老郎中一边医治一边说道:“你要真给了我这药水的方子,我就免了你的医药费。” 当王则之听到这句话,他就知道,自己留不下老郎中。 这种人不仅固执,还有自己的原则。 他被绑来了寨子,却丝毫不惧生死,给他金银都不为所动,这是他的原则,不医贼。 后来发现了高浓度黄酒能消毒,就对酒的方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他知道对于郎中来说,药方子就是命。 而王则之仅仅需要他医治这几人,就愿意交出来一个药方子,他就欠了王则之一个人情。 但是老郎中有自己的原则,不能欠人,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要免了这几人的医药费,这样他在心理上就和王则之就扯平了。 第十六章:老来娶妻 重伤的几人在老郎中的治疗下,呼吸逐渐平稳,远不是之前出气多进气少的情况。 此刻王则之一直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拖木,做吃的。” “好嘞。” 王则之吩咐了一声,托木立马开始忙活起来。 老郎中一边洗手,一边往王则之身边走来。 老郎中走到王则之身边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开口,毕竟他是想要王则之的药方。 王则之回头看了老郎中一眼,开始把黄酒进行二次蒸馏,以达到尽可能的提高黄酒的度数。 “那个...小兄弟...” “别着急,你要的药方子就是这个。” 老郎中难以置信的看着眼前的酒罐,这不就是榆次县城里最好的襄陵黄酒么。 “你莫要欺老夫年迈,这...这怎么可能?” “这原始的黄酒确实不可能,但是经过蒸馏提纯,这黄酒的度数越来越高,就能马马虎虎达到消毒的效果。 其实说句实在话,消毒最好的还是酒精,当然度数高的白酒也能达到差不多的效果。” 老郎中还是有些不相信,他就蹲在王则之身后看着他一遍又一遍的蒸馏,好后把两大罐子黄酒蒸馏成了一小坛,王则之小心翼翼的把那一小坛蒸馏出来的黄酒密封,交给老郎中。 “这就是药方,如果你能弄到高度数白酒,经过蒸馏之后他的治疗效果会比黄酒更好。” 老郎中将信将疑的收起了那一小坛蒸馏酒,随后开始收拾自己的药箱,准备回寿阳县城。 “这几人的伤势经过老夫的诊治,已无大碍,老夫是否可以回家去了?” “老丈,你看这天色已晚,夜路难行,要不就留下来吃饭歇息歇息吧。” 哪知道老郎中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脸色大变,说什么都要回去,谁都拦不住,没办法王则之就叫人把他捶晕了。 没多久,拖木做好了晚饭,土洞里的人们开始吃喝起来。 可能由于今天打了一场胜仗的原因,这些人明显比前一天活跃了不少。 唯一不同的是,混天王的床下摆上了羊头、马头、蜡烛、长香。 王则之看土洞里的兄弟们有了些个人气,轻轻的点了点头,这就好,这就好。 他端着一大盆羊肉和一罐黄酒,来到仓库这边,叫醒了被打晕的郎中,喊他一起吃饭。 哪知道郎中刚醒一个鲤鱼打挺就向着门口跑去。 “哎~老丈,这山里有野狼,这时候出去会被吃掉的。”王则之一边吃羊肉一边喊。 王则之看了一会儿没见老头回来,不由嘟囔道:“这老头胆子真大。” 王则之拍了拍手,正打算叫小六子去把郎中找回来,就看到老郎中跌跌撞撞的跑了回来。 “有...有狼。”老郎中一进来就结结巴巴的说起来。 王则之看着他狼狈样子,递给他一块羊肉,老郎中吞咽了一口唾沫,接到手里吃了起来。 “来喝口酒,别噎着。”王则之把酒递给他,老郎中摇头拒绝道:“老夫的手要施针,喝过酒手就不稳了。” “噢。”王则之把酒收回来,吃了口羊肉,啃了口大饼,然后喝了一大口黄酒。 老郎中看他吃喝挺香,不由的舔了舔嘴唇,咳嗽了一声说道:“噎...噎着了。” “哦,给。”王则之把酒递给了老郎中。 老郎中接过酒罐喝了口酒,吃了口羊肉,顿觉神清气爽。 老郎中似乎喝上瘾了,接连喝了好几口,还打了个酒嗝。 王则之看老郎中是喝醉了的样子,赶忙上前要取回酒罐。 哪知道老郎中死死的抱住酒罐子不撒手。 “我要喝,我还要喝。”老郎中摇头晃脑的说道。 王则之见老郎中喝醉了,就随他去了,自顾自的吃起了羊肉。 “呜~呜~啊~”喝醉了的老郎中突然掩面抽噎起来。 王则之听到这哀怨的哭声汗毛根根直立,丢了手里的羊肉跳到一旁四处张望。 当他看到抱着酒罐子坐在地上哭泣的老郎中,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老丈,你哭啥啊?这大晚上的多渗人哪。” “哭我内人。”老郎中哭丧个脸又喝了一口酒。 “哦,你内人去了?那真可怜。”王则之拍了拍老郎中的背安慰着他。 老郎中突然不哭了,他诧异的看了一眼王则之,嚯的一下站起,单手提着酒罐喝了一大口酒,抚了一把自己的胡须开始吟唱起来。 “想当年,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老郎中吟唱的时候意气风发,双眼烔烔有眼。 他刚说完,又抱着酒罐子蹲了下来。 他蹲下之后不停的唉声叹气,“而如今,虎落平原被犬欺,一个内人就把老夫吓的双股战战。” 一边的王则之惊诧的看着他,原来老郎中惧内。 “哈哈哈......”王则之想到这里,忍不住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笑甚?笑甚?连你也欺辱老夫吗?”老郎中瞪大眼睛看着王则之,还生气的吹了吹胡子。 “没有,没有,你继续...哈哈...唔,咳咳...继续...” “哎,我那内人说了,如果我敢彻夜不归,等我回去就要了我的命根子。哎,我的命好苦哇...” 这老郎中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这么怕老婆,这恐怕他老婆是个母老虎。 “确实苦哇,娶了个母老虎真可怜。”王则之安慰道。 “不不不...”老郎中连忙否认摇头摇的跟波浪鼓似的,随后还流露出一副痴迷的模样。 “我那内人,年方二八,嘿嘿...一点都不老。” “厉害了老头儿。” “嘿嘿...这可是老夫花了半辈子积蓄,用八抬大轿,明媒正娶回来的。” 明末时期的民俗婚姻风气极差,除了平民老百姓,商贾、官绅之流习索重聘,陪厚嫁,不然就掉了身份,渐渐被排挤出去,接着家道中落。 事实上在这种奢靡的攀比之风下,他们只会衰落的更快。 不过哪怕事实如此,世俗之间仍旧行成了一股不好的风气,更有甚者“有女虽在襁褓,则受富家子聘,多至五七百金。” 这也就导致哪怕是老郎中这种有手艺,有身份的人,也要年近半百才能够娶妻生子。 第十七章:夜 “老头儿,你这样是不行滴。”王则之语重心长的开始教导老郎中。 “内人不是用来惧怕的,而是用来哄,用来疼滴。 你要把那种聊发少年狂的气势拿来,以你的王八之气感动她,这样才能夫妻和谐,琴瑟齐鸣啊。” 老郎中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双眼之中爆发出了夺目光彩,他迫不及待的抓住王则之的胳膊,希望他再教授一二。 “这个嘛,也不是不可以,你看啊,我这儿呢特别缺郎中......” “小兄弟,你说这个就是见外了啊。 你我二人一见如故,如果小兄弟不嫌弃老夫年迈,老夫愿与小兄弟结忘年之交,日后但凡有需要,老夫定当在所不辞。” 王则之听到这里,眼睛一亮,转身就喊了声。 “来人,把笔墨拿来。” 片刻就有人拿了来,王则之笑眯眯的看着老郎中说道:“还请大哥留下墨宝,以此为证,以证咱们的忘年之交。” “甚好,拿笔来。” “好。” 王则之忽悠老郎中写下了三份誓词,又忽悠他盖了个巴掌印,然后乐呵呵的叫来几个兄弟一起把他灌倒,美其名曰陪他喝酒。 仓库里老郎中喝的面红耳赤,跟几个兄弟热烈地划着拳,王则之摇了摇头,向着土洞里走去。 混天王的床下,小六子一言不发的跪在那里烧着纸钱。 王则之动了动鼻子,尸体有味道了,混天王的头颅再不拿回来就不行了啊。 “小六子。” 出奇的这一次小六子没有说话,也没理他,自顾自的烧着纸钱。 王则之知道小六子是在怪他还没取回混天王的头颅。 “咳咳…混天王的头,今晚可以拿回来了…” 噌的一声,火盆那里一张纸钱从半空缓慢的飘摇。 小六子已经单膝跪地,来到王则之身旁。 “军师。” “今夜子时三刻,会有人把混天王的头颅送出来,我安排了一人前去接应,你去看着他。 如果他带着人头来了荒村儿就接他回来,如果没来…” 王则之伸出手刚想做一个抹脖子的动作,小六子已经飞奔了出去。 “哎…还没说完呢,带俩兄弟过去…” 王则之看着远去的小六子遥遥大喊的时候,另外两个暗哨在小六子冲出去的时候,已经跟了上去。 王则之叹了口气,走到混天王的床前拨了拨灯芯。 “李小旗。” “在。” “跟我说说小六子。” 李小旗回忆了一下,开始缓缓道来。 天启年间,他们跟着总旗南下。 当他们刚过大同府的时候,在山野间遇到了快要饿死的小六子。 总旗见他瘦的皮包骨,躺在一污水沟旁,双眼无神的仰望天空。 总旗心中不忍,给了小六子吃的还有水,然后带着队伍继续南下。 他们没想到的是,当他们来到太原府地界的时候,在他们屁股后面始终都跟一个小孩,他就是小六子。 后来,总旗在一天半夜抓住了小六子,这才知道小六子夜能目视,他不分白天黑夜的在追踪他们,这才能跟上来。 而总旗他们,大部份人都有夜盲症,每天晚上他们都会休息,这就给了小六子时间。 总旗知道这个事情之后,哈哈大笑了一声就让小六子跟着两个夜不收负责夜探。 当小心六子开始负责夜探的事情之后,总旗更是发现,他在这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时日不久他的夜探能力都超过了两个夜不收。 从那之后总旗如获至宝,对小六子如亲弟弟一般。 王则之听着李小旗平静的叙述,忽然问道:“你们是哪支边军?总旗的名字叫什么?” 李小旗听到他的问话,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 低下头的李小旗面目狰狞,似乎回想起了什么不堪的记忆。 王则之感受到了他的情绪,拍着他的肩膀,说道:“我要给总旗立个碑,总得知道他叫什么吧。” “张可清。”李小旗说完就不再言语,对于他们当边军的事情更是不愿多说一个字。 王则之眼看问不出什么事儿了,就叫他统计人数,他要给这帮兄弟发衣衫、鞋子了。 ...... 小六子这边,他带着两个兄弟摸到寿阳城不远处的沟子里,瞪大眼睛看着城门口。 直到子时三刻,有人把城头上装着混天王头颅的笼子提了上去,接着偷偷摸摸的打开城门,拿着火把晃起来,画圈圈。 不过小六子生性谨慎,他四处打量了一会儿,没有马上过去,他要确定城门附近没有埋伏。 其实,他完全多虑了,这些兵油子非常惜命。 当初他们回到县城的时候,第一时间就去找郎中,他们想要知道自己中的是什么毒,有没有解毒的可能。 奈何县城所有的郎中都没有查出来他们中了什么毒,因为他们根本没中毒。 本来他们也确认王则之是给他们吃的假毒药,打算去喝花酒庆祝庆祝。 可就在他们去庆祝的路上,其中一个人突发疾病,口吐白沫去了之后,他们一下子害怕的不行。 哪怕仵作再三强调这人是病死的,这些人仍旧不信。 因为此事,对于他们答应王则之的事情一刻都不敢再耽误,甚至他们还统一想好了说辞,待守备官发现头颅丢失之后用以应付。 正在小六子准备上前去接混天王人头的时候,白天那个官兵走了过去,他换了一身夜行衣,来到门前,跟那送人头的官兵说着话。 两人聊了好一会儿,明显是熟人。 开门的官兵聊完,就把混天王的头颅递给了他,然后赶苍蝇一样的催促他赶紧走。 小六子躲在沟子里,看着那官兵提着混天王的头颅向着荒村的方向走去。 小六子打了个手势,就带着两人吊在了他的身后。 这官兵察觉到了小六子三人,随后一个加速,蹿到了官道两旁的山路上,借着崎岖的道路隐匿了踪影。 小六子一下子心急如焚,急匆匆的追了过去。 可是等他过去的时候,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追踪的痕迹。 他知道碰上硬碴子了。 小六子焦急的在那一片山路四处寻找,正在他一无所获的时候,其中一暗哨说道:“我听到军师说,他安排了一人接总旗,接来之后送到荒村,咱们去荒村看看吧。” “你怎么不早说?”小六子懊恼的看了那个暗哨一眼就发力狂奔起来。 那暗哨什么都没说,他知道小六子这是关心则乱,他能做的只是默默的跟着。 当他们到了荒村的时候,那名官兵提着混天王的人头站在村口荒废的磨盘上等待接应他的人到来。 小六子来了,看到他提着混天王的人头,二话不说就发动了攻击。 那官兵也是个练家子,一手提着混天王的人头,一个后翻滚,单手支撑再次翻滚,与小六子拉开了了距离。 警惕的看着小六子三人。 不过那官兵白天也受了伤,此刻站稳之后摸了摸自己的后背,显然他是后背受伤了。 第十八章:祭 “你是何人?为何攻击我?” 那官兵一边缓缓后退,一边警惕的看着小六子三人,直至靠到了一面墙壁。 小六子看着官兵的动作,就知道遇到了练家子,他们三个要拿下此人恐怕要费些手脚。 “拿来。”小六子伸出手,对着官兵不客气的说道。 “你想要这个?”官兵提起混天王的头颅,随后摇了摇了头,继续说道:“这个不能给你,这是我的投名状。” “小六子,军师说了,如果他来了荒村就带他回寨子。”这时之前说话的暗哨来到小六子耳旁边说了句悄悄话。 “跟我来。” 小六子对着那官兵打了个手势,转身就走,两个暗哨跟在了他的后面。 那官兵皱眉四下张望了片刻,就明白了,这就是来接应自己的人,不然谁会半夜三更的对一个人头感兴趣,想通了这一点,他不再犹豫跟了出去。 土洞里王则之给兄弟们发完衣衫鞋子,就开始在纸上写写画画,那是他脑海里对于军队的一些记忆。 因为他将土洞里的人当成了第一批手下,他要带着这群人在这乱世之中干一番事业。 “兵种得分类,远程的弓箭手,近战的火铳兵,三眼铳射程太短,近战反而威力巨大只能算近战兵种,还得有长戟兵,刀盾手...” “班长,这里就叫班总好了,一班十人,外加一班总,十班一排,外加一排总,依此类推...” 王则之舔了舔毛笔的上的毛,继续想了起来。 “职称有了,薪水怎么发呢?将来会有连续几年的大旱,粮食会成紧俏物,就以粮食来发好了。 普通三口之家一个月一石几斗粮食就够了,就这么办,班总一月一石三斗,排总一个月两石三斗.....” 王则之一边写一边计算,另外还有一些写好的标语。 “开山刀,均田地,三年期,免田赋。” “期过摊丁入亩,地丁合一。” “消丁银,去火耗。” “打贪官,除污吏。” 他将写好的标语一张一张的摆放整齐,继续埋头书写了起来。 一直写到脖子酸痛,他抬头活动了一下脖颈。 他这才发现土洞里的兄弟们都睡了,混天王床前的油灯不停的摇曳,没那么亮了。 他走了过去,挑了挑灯芯,又上了香。 “军师。”在他挑灯芯的时候小六子回来了,他看着王则之认真挑灯芯的背影不由红了眼睛。 “小六子回来了。” “是,您要的人我带回来了。” 小六子退下,让出了位置,露出了他身后的官兵。 “在下不辱使命,带回了混天王的头颅,请查验。” 那官兵说着,单膝跪地,双手奉上混天王的头颅。 王则之双手接过混天王的头颅,打开装人头的木笼子,轻轻的拿出来,一步一步走到混天王的床前,在他的脖颈前摆好。 又拿来一块打湿的布,给他细细的擦洗起来。 就在那官兵说话的时候,土洞里有人醒了过来,他们听到那官兵的言语,又看到王则之擦洗人头的样子,一下就红了眼眶,于是他们推了推身旁的兄弟。 土洞里越来越多的人醒了过来,一个个往混天王的床前聚集。 王则之擦洗好混天王的头颅,烧香,点烛,跪拜。 这是他记忆中,这个世界的丧葬过程。 “魂归来兮,混天王归位,众兄弟跪拜。” 王则之起身,转过来对着土洞里的人们大声喝唱起来。 土洞里的人说听到这声喝唱纷纷跪拜起来,有些人更是哭泣起来。 “披麻衣。” 这是王则之在他们换衣服的时候就准备好的。 “噙口钱。” 王则之来到混天王的床前,把几枚准备好的铜钱放到了他的嘴巴里。 “隐身草。” 隐身草是按照亡人寿数数来相同的杂草,放到棺木下的。 但是王则之不知道他的年岁,他问过李小旗,他也不清楚,所以只能根据他的样子,估摸了一个年岁放下去。 “绊脚绳。” 王则之拿来提前做好的绳子,绑到混天王的脚上。 “看丧鸡。” 这只鸡也是提前准备好的,不过不是家鸡,而是野鸡。 看丧鸡是为了防止猫、鼠、虫豸啮尸,看丧鸡看过丧之后就不能再杀来吃,只能寿终而亡。 “斗底纸。” 也就是烧纸钱。 “上香。” 王则之和小六子在床前烧纸,土洞里的兄弟们开始挨个上前上香拜礼。 等做完这些,王则之站在混天王的床前,拜了一拜,这才转身对着兄弟们。 “兄弟们,混天王归位了,但是这个仇咱们还没有报,独眼龙还活着,你们说这个仇还要不要报?” “报!” “报!” “报!” “好!而今独眼龙躲到了寿阳县城里,现在受寿阳知县的庇护。 寿阳知县和文举人狼狈为奸,他们在寿阳城以东有一个金库,这个金库叫黑虎寨,明日咱们就去拿了黑虎寨,以祭混天王的在天之灵。” 王则之说完,在看土洞里人们的反应。 没想到刚刚还气势如虹的人们,此刻面面相觑,没有一人附和王则之。 “怎么?都哑巴了?” “军师,这黑虎寨属下也略有耳闻,黑虎寨盘踞于寿阳县城以东,咱们在寿阳县城以西,咱们两家向来是井水不犯河水的。 而且这黑虎寨易守难攻不说,他们寨子里的兄弟个个武艺高强,单单寨子里那一门红衣大炮就不是好相与的啊。” 李小旗看着寨子里的兄弟们窃窃私语,就是不敢回应王则之,他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好!” 李小旗说完,王则之喝了一声好,寨子里人都是一愣,他们奇异的看着王则之,一个念头在这一刻同时浮上了他们的心头。 “军师莫不是魔怔了吧?” “这黑虎寨本军师夺定了,明日众兄弟随我一起去夺寨。” 王则之说完对着土洞里的兄弟拱了拱手,开始安排天亮之后的事情。 “小六子。” “在。” “明日去榆次请一个裁缝过来,混天王的头得缝上去,还得做一身好衣裳。 买一副上好的黑棺木。 还要请一个刻碑的好手,我要给混天王立碑。” 被人害死只能用黑棺木,而寿终正寝的是红棺木,名门贵族是雕花金棺,这都是规矩,不可逾越。 “是。” “李小旗。” “在。” “天亮之时,除了重伤的,留十个兄弟在寨子里,其他兄弟随我去夺黑虎寨。” “这...” “我意已决,无须再说。” “是。” 李小旗见王则之这么决绝,他只能压下心底的疑惑,下去安排。 王则之犯困的揉了揉额头,带着那官兵到了仓库那边。 仓库里老郎中已经喝的不醒人事,王则之给他披了件粗布衣裳,怕他着凉,随后在一张四方桌上坐了下来。 “坐。” “多谢。” 王则之请那官兵坐了下来,用手指不停敲着桌面。 “理由。” 就在那官兵心烦意乱的时候,忽然开口问道。 第十九章:你一人去吧 “您当日一言,使我心神大震,我不禁回忆起这些年自己所做种种,顿觉羞愧不已。 当今天下,贪官污吏横行,百姓民不聊生,我等为兵,却不护一方安宁,而是为祸一方,实在惭愧至极。” “这么说,你是来赎罪来了。” “是。” “行,我知道了,明日天亮之后,我要夺黑虎寨。” 那官兵浑身一震,难以置信的看着王则之,这黑虎寨哪怕是他们这群官兵都不敢去招惹,这人竟然要去夺。 “到时,我需要你表忠心,这个寨子里真正服我的人还没有一个。” 那官兵听到王则之这交心的话语,眼睛一亮,立马单膝跪地,抱拳说道:“任凭差遣。” “大当家被独眼龙害了,我是这个寨子里的二当家,也是军师,号,开山刀,阁下贵姓啊?” “属下于忠。” “很好,希望你能够对我愚忠,你今晚先睡这里吧。” 王则之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到仓库的门口靠着门,他在等一个人。 文一。 当天空出现一抹鱼肚白的时候,一个身手矫健的人影奔了过来。 王则之顶着黑眼圈打了个哈欠,当他看到来人的时候,精神一振。 “办妥了?” “幸不辱命。”文一单膝跪地,抱拳答道。 “好!”王则之二话不说立马把他扶了起来。 “午时之前他们醒不来。” 文一起来自豪的说道。 “你立了大功了。” 王则之带上他,叫上于忠,来到土洞里,拿起自己的精铁长枪,叫来李小旗。 “叫兄弟们动身。” “这…”李小旗有些为难的支支吾吾起来。 “怎么了?” 李小旗脸色难看的侧过了身子,王则之发现准备妥当的就李小旗的几个心腹,还有熊甲长他们,其他人仍旧光着膀子呼呼大睡。 王则之看了一圈,脸色越来难看。 “都他娘的给老子起来。”王则之愤怒的吼了一句。 “鬼叫啥呢?大清早不让人睡觉,还让不让人活了?” 王则之刚喊完,一个满脸横肉右手手臂上有一条长长伤疤的胖子掏了掏耳朵,坐了起来。 “军师,这一大早把兄弟们叫起来有何贵干呐?” “古田营,你想干什么?我就感觉奇怪了,今天怎么叫不动大家伙,原来是你小子捣鬼。” 一旁的李小旗看到胖子之后,马上厉声大喝起来。 古田营,寨子里万金油般的人物,寨子里的人几乎没有不喜欢他的。 此人慷慨好义,打劫所得都会请兄弟们喝酒吃肉,甚至救过很多人的性命。 曾经总旗逃亡的时候立了一个规矩,不得欺辱妇女,但是逃跑的路上总有人精虫上脑。 每每这个时候古田营都会挺身而出,为这帮难兄难弟说情求饶,渐渐的他竟然在这寨子里开始拉帮结派,收拢了不少人。 他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接收寨子,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如果造反上位名不正言不顺。 他需要寻找一个契机,这个契机需要王则之犯错的时候才有。 但是王则之带着大家伙伏击了一伙官兵,又取回了混天王的头颅。 眼见着王则之就要树立威信,成为寨子里名正言顺的老大,他不打算再继续隐忍下去了。 本来他都找了几个心腹准备干掉王则之,没想到王则之魔怔了,他竟然要去攻打黑虎寨。 当古田营听着他要去攻打黑虎寨时,欣喜若狂,立马改变了策略,打算堂堂正正摧毁王则之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威信,然后自己取而代之。 “吵吵,吵吵,啧啧,你们俩在总旗尸身之前大声喧哗,成何体统?你们这是对总旗大不敬啊。” 古田营装模作样的背着手走了两步,开始数落起来。 “古田营,你不要忘了,当初你的命可是总旗救的。” 李小旗一看到他这做派,就不由怒火中烧。 “知道,知道,这里的兄弟,没有哪一个不亏欠总旗的。” “既然知道,那你这是何意?” “李小旗啊,您稍安勿躁,咱们是欠总旗的,但是咱们不欠这毛头小子的呀。 现在这小子叫咱们去送死,凭什么呀?” “放肆,王则之是咱们的军师,是总旗生前定下来的,岂是你能随意折辱的?” “得了吧你,要不是这小子,独眼龙未必会反,总旗未必会死。 这小子才来几天哪,还给总旗起了个号,他以为咱们这儿是梁山呐。” “我早就跟总旗说过,你小子不是个好东西,早知今日,当初就不该救你。” “啧啧啧,哎呦喂,是总旗救的我,又不是你李小旗,你还蹬鼻子上脸了是吧?给脸不要脸的东西。” “你…你…来人,把他拿下。”李小旗被古田营的气的语无伦次,一挥手就让自己的心腹拿下他。 “你敢?” 古田营大手一挥,一大半兄弟聚拢到了他的身边,拿着武器跟李小旗的心腹对峙。 剩下的寥寥几人站到了李小旗那边,还有一些中立派手足无措。 “混天王尸骨未寒,你们这是要学独眼龙造反?” 王则之眯着眼睛盯着古田营阴沉的说道。 “混你娘的天王,要不是你挑唆总旗立了个破号,总旗也不会死。 造反,那可谈不上,我们这帮兄弟只是不想白白送死而已。” 古田营伸出双手,抖了抖衣袖,轻蔑的对着王则之说道。 “我带着你们打了两场胜仗,可死人了?”王则之眯着眼睛一字一字的问道。 “那是你运气好,黑虎寨可有红衣大炮,不是靠运气就能夺下的。” “本军师决定夺下黑虎寨,那么自然能不死一人夺下黑虎寨。” “哎呦喂,不死一人,那也就是说军师一个人,照样能拿下了?” “不错。” “哈哈哈…” 古田营捂着肚子弯着腰笑出了眼泪,他扶着身旁的兄弟,擦了擦眼泪。 “倘若军师拿不下黑虎寨,那军师可就成黑虎寨墙头的无头鬼喽。” 古田营直起身子开始对王则之冷嘲热讽。 “本军师绝对能拿下。” “那咱们送军师过去,等军师拿下黑虎寨,咱们就进寨,如果军师拿不下,咱们就给他收尸,哈哈哈…” “好!” 王则之带着熊甲长、文一、于忠向着洞外走去。 “慢着,你一人去吧,我可没说军师可以带人呐。” 古田营抬了一下手,他身旁的兄弟纷纷拿起武器对准了王则之。 在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李小旗带着自己的心腹护住了王则之。 熊甲长几人也持枪列队,跟他们对峙起来。 王则之看了一圈,他发现古田营那边的人数要多一些,如果在这里打起来,自己要吃大亏。 他阴沉着脸,压下李小旗、熊甲长的武器,对着古田营说道。 “古田营,咱们打个赌怎么样?” “好说,好说,赌什么?” “就赌黑虎寨,如果我夺了黑虎寨,你们奉我为主,终生不得背叛。 如果我输了,那我的人头自会被黑虎寨挂在墙头上。 你敢赌吗?” 古田营的眼睛滴溜滴溜乱转,他怎么感觉,这个赌局他占了大便宜。 王则之一个人去黑虎寨必死无疑。 “好,我赌了。” “咱们击掌为誓。” “啪!” “送军师上路,哈哈哈…” 两人击了一掌,古田营让开了路。 王则之昂首挺胸走过,选了一匹好马,单枪匹马,向着黑虎寨奔去。 第二十章:真感恩和假忠心 “大人,您吃了吗?” “大人,这是刚煮的粥,您喝点吧。” “大人,这是小民在此处寻到的野菜,味道可好了,您尝尝吧。” 王则之并没有真的单枪匹马直闯黑虎寨,而是先到了荒村。 他还没到村子里,这里的流民就发现了他。 荒村儿的人再次见到王则之变的极为热情,他们知道就是这个人给了他们吃的,还愿意保护他们。 王则之看着他们,目露感动,这是一群懂得感恩的人,而且这些人极为勤劳。 哪怕他们流浪了很久,仍旧没有改变日出而作的习惯。 甚至他们都已经在这开垦出了各自的菜地,有些人正在给地里浇水,明显是种了什么。 王则之下马,接过他们递过来的东西吃了起来。 他端起一碗稀粥一口气喝完,又扒拉着野菜几下给吃到肚子里。 “大人,喝点水吧。” 有人怕他噎着,端了一碗水递了过来。 王则之二话不说一饮而尽,然后用袖子擦了擦嘴,豪迈的说道:“好吃,好喝,哈哈哈…” “大人来咱们这儿,是有什么事儿吧?有事儿您尽管吩咐。” 一位瘦骨嶙峋的老者,拄着拐杖越过人群,来到王则之面前微微欠身施礼。 这老者应该就是这群人选出来的话事人,一个村子终归得有个话事人,这老者能识文断字,是他们自己选出来的话事人。 他是个机灵人,当王则之来的时候他就知道有事儿了。 王则之看着这群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人们,有些沉默。 他不知道该不该说,因为他不敢确定文一是不是真的弄晕了黑虎寨所有人。 如果是个圈套,这群人就是跟着他去送死。 “大人,有什么事儿您尽管吩咐,草民们别的没有,就是有一条贱命。 大人瞧得起咱们这些人,给咱们吃的喝的还有住的,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就凭这些,草民们就心甘情愿追随大人,哪怕是叫咱们造反咱们也甘愿赴死。” 那老者见王则之犹犹豫豫的样子,颤颤巍巍的跪伏在地,言真意切的说道。 他在说完之后,荒村这六十八人纷纷跪了下来。 因为这老者说的是实话,没有王则之他们真的会饿死。 就算没有饿死也会死在贼匪手里,没死在贼匪手里,也会被抓去干苦力死在某个不知名的矿洞里,或者被杀良冒功变成了人头。 此刻老者一说,这些人毫不犹豫的表示愿意追随。 “大人,您说吧,您叫小人干什么小人就去干什么。” “大人,您尽管吩咐。” 王则之眼睛里有了泪水,原来他还有可用之人。 “好,寿阳县城以东,有一窝土匪,专门打家劫舍,欺压良善,现在我要去灭了他们,你们可敢随我同去?” 阿牛突然起身回屋儿拿来一把刀,捕快的刀,他爹的刀。 “阿牛愿意追随大人。” “我等愿意追随大人。” 跪在地上的人们纷纷起身四处寻找武器去了,有些人拿着破旧的锄头,有些人拿着随身携带的菜刀,更多的是木棍。 王则之数了一下,站出来的多达四十三人,比之前还多了十三人。 他打量了一下,有些人明显不是青壮,应该有三四十岁了比较显老。 “好,出发。” 王则之骑上马,带着一行人,浩浩荡荡向着黑虎寨奔去。 午时之前,他们一行人终于到了黑虎寨的地盘。 他让流民们先呆在远处,他自己悄悄向着黑虎寨不远处去探查情况。 因为他不愿意让这些村民枉死,要死就死自己好了。 他爬在一棵树上,仔细观察了一会儿,整个黑虎寨静悄悄的,悄无声息。 王则之看着黑虎寨,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文一果真没有负我。” 他大着胆子再次靠近了些,等他来到寨子门口的时候,终于确认,整个寨子里的人都被迷晕了。 最让王则之欣喜的是,寨门竟然是开着的。 当他看到横七竖八躺倒在地的黑虎寨土匪,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其实他也是在赌,他赌文一跟黑虎寨有仇。 只要这个判断没错,那文一就值得信赖。 如今看来,他赌对了。 王则之狂奔回去,吆喝村民们把整个寨子里的人绑了起来。 把这些人绑了起来他还不放心,又吩咐村民们给每个人都灌一碗被下了蒙汗药的水。 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以防万一,一百二十二人,只要有一两个人挣脱束缚他就会折损人手,这些可爱的百姓他可舍不得损失一个。 稍后他再三嘱咐村民们,千万不要喝水,因为水里有蒙汗药。 王则之安排完这些,把寨门锁好,走上寨门门头。 当他走上门头的时候,大吃一惊。 原来这里还有两门佛朗机炮,一个小小的黑虎寨,竟然有三门炮。 王则之震惊之余,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 土洞里。 古田营一边和李小旗熊、甲长他们对峙着,一边派人去黑虎寨打探情况。 由于黑虎寨距离有点远,一时半会儿还没消息。 一直到了下午的时候,探子终于回来了。 土洞子不远处,翻过一个小山丘,有个遮阳洞,古田营正和他的几个心腹坐在一张桌子上等消息。 “小旗,黑虎寨被军师拿下了,此刻军师正在黑虎寨门头喝茶呢。” 原来古田营也是个小旗,此刻他派出去的一个哨探骑马来报。 古田营得知这个消息后内心震惊的无以复加,表面却风平浪静看不出表情。 片刻后他嚯的转身和自己的几个心腹商议起来。 “那个臭小子已经夺了黑虎寨,你们怎么看?” 他的心腹听闻这个消息面露震惊之色,一个个目瞪口呆。 古田营看着心腹们的表现,眼底闪过一丝厉色。 只要王则之夺下黑虎寨的消息传播开来,那么他的威信就完全树不起来了,之后王则之将再无人能够撼动。 可是古田营不甘心,他不愿屈居人下。 “以后一个毛头小子就要骑在咱们头上拉屎了,诸位可愿意啊?” 古田营抱着双臂挑衅的撇了几人一眼,只见他的手下都是脸色微变,唯有一人皱着眉头欲言又止。 “三瘤子,你有什么话就直说。” 古田营看着那人,神色不善的开口说道。 “这…他毕竟是军师,既然他夺了黑虎寨,我们就应该遵守赌约,奉他为主。” 古田营眼角跳了跳,和声和气的说道:“嗯,你说的很对,很好,很好。” 他话还没说完,已经突然出手把三瘤子的头嗑在了桌子上,随后把他的脖子一扭,最后把他举过头顶扔到了土丘下面。 其他几人见状,瞬间变的面色惨白。 他们都知道这古田营之所以在每次战斗之中能够救下这么多兄弟,还是靠着他那一身横练的功夫。 凭着那一身功夫,他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 “我决定假意认输,然后宰了那小兔崽子,占了黑虎寨,用那黑虎寨的金银财宝招兵买马,做山大王,到时候喝酒吃肉玩妓人,你们意下如何啊?” “甚好,甚好。” “此计甚妙。” “小旗高明。” 剩下的心腹害怕了,连忙赞同,拍起了马屁。 等古田营和他的心腹商议好计策前往土洞的时候。 土洞里两方人马仍旧在刀兵相向,他们分为两派,泾渭分明。 其中一列是古田营收拢的兄弟,另外一列,李小旗的九个心腹,小六子和两个暗哨,熊甲长和他的八个保长,文一,于忠,管家,还有刚醒酒的老郎中。 小六子从榆次回来拉了一副黑棺,绑回来一个裁缝,此刻裁缝正在给混天王缝头颅。 石碑没有带回来,那需要时间雕刻,只管把王则之写给他的碑文交给雕刻工匠就行了。 小六子见古田营走过来,一声不吭摸着一把匕首就刺了过去。 古田营仗着一身横练的功夫,伸出一只手扇了他一巴掌。 小六子毕竟太过瘦小,被他一巴掌扇到地上滚了三滚,一时站不起来,试了好几次他才拿着匕首站起来。 小六子面无表情的看着古田营,他握着匕首打算再次攻击。 古田营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行了,行了,我不是那种输不起的人,愿赌服输,军师夺了黑虎寨,我就奉他为主。” 他之所以当着大家伙的面儿挑明了说,是因为他知道李小旗他们肯定也得了消息。 再者就是李小旗那边的人马其实和自己收拢的人数相差无几,再加上三眼铳和强弩大部分都在李小旗那边,他还真不敢当场翻脸。 “哼,如此最好。”李小旗冷哼了一声,回身继续看着裁缝缝人头。 裁缝是做衣服的,还是头一次缝人头,此刻他满脸的冷汗,又不敢滴在混天王的头颅上,只得不时用袖子擦拭一下。 “既然如此,那我等当履行承诺,前去恭贺军师,不过总旗这边还需有人操持,那就有劳李小旗了。” 古田营虚情假意的抱拳躬身,面儿上说的冠冕堂皇,心底里却警惕着,他怕李小旗跟着他过去,这样的话他就是拿下了王则之也要损失些兄弟。 不过他也做了最坏的打算,如果李小旗跟过去了,他不介意拼个两败俱伤。 只要他赢了,他就能用黑虎寨的金银财宝招兵买马东山再起。 “哼,总旗这边我自会安排,你还是先想想怎么和军师赔礼道歉吧。” “好说好说,兄弟们拿些藤条来,我老古要前去请罪去了。” “有!” 古田营转身手里抓着几根藤条就那么带着他收拢的兄弟大摇大摆的向着黑虎寨出发了。 李小旗见他走了,撇了一眼,摇了摇头,继续忙混天王丧葬的事情。 可是混天王的头颅刚缝好,就有人大呼小叫的进来报告。 “不好了,不好了,三瘤子被古田营打伤了,他说古田营要杀了军师造反。” 来报告的人刚说完,于忠、文一、管家、熊甲长他们二话不说就冲了出去。 于忠他是真的被王则之说动了,他是真心想跟着王则之。 至于剩下的人是因为他们都吃了王则之的泥丸毒药,王则之死了,他们也就活不成了,当然他们并不知道泥丸是假的毒药。 李小旗凝神皱眉,看着手下抬回来的歪着脖子大着舌头,嘴角有血沫的三瘤子,再次询问了一遍。 三瘤子口齿有些不清晰了,但是仍旧断断续续把事情讲了一遍,他刚讲完脑袋一耷拉就没了气息,老郎中上去把脉,随后摇头叹息。 “他早就死了,也不知道怎么用最后一口气撑到现在的。” 李小旗听闻,没有下令前去营救王则之,而是眼中诡波流转,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第二十一章:令人疯狂的火器 黑虎寨依崖而建,出寨只有一条道路进出,道路两旁地势险要无路可走,当真拥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 黑虎寨的围墙把寨子围成了一个半圆形形状,其内空间很大,容纳两百人生活完全不成问题。 寨内的房屋建设的极为奢华,并不是普通老百姓用的茅草屋,而是青砖绿瓦的房屋。 在寨子靠近围墙边缘的位置有一座马棚,里面有二十匹上好的马匹,王则之走进去摸了摸马的皮毛,手感极佳。 在寨子的中心位置,有一座忠义堂,此堂建在崖壁下面。 王则之看着宽阔的忠义堂,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好奇的左看看右看看,被他带来的村民也是稀奇的跟着他左看看右摸摸。 王则之在这大堂里东摸摸西看看,一直来到一根突兀的龙柱之旁。 这龙柱非常奇怪,只有一米高,而且是单根的。 王则之好奇的抚摸着这根龙柱,当他抓住龙角的时候,突然发现这龙柱上的龙头可以转动,于是他就扭动了一下。 随着咔咔咔的几声机关声响起,忠义堂内首座两旁的两面墙壁缓缓向上打开。 当王则之进去观看之后,就被深深的震撼了。 这是两座不相同的溶洞,其中一座里面是粮食、盐巴、茶叶、精铁等货物,另外一座里面全是金银珠宝等货币。 最主要的是这两座溶洞洞中有洞,也就是说他根本不知道这洞有多深,到底藏了多少钱货。 “果然是一座金库啊。” 王则之双眼发光,遏制住要进去一探究竟的冲动,十分不舍的退了出来。 当他看到有些村民也进去观看之后面色一变,如果这些人有了反心,就不好办了。 “出去,都滚出去,这里哪是我们可以进的。” 阿牛挥舞着手里的刀,把村民们赶了出去。 王则之看到这一幕松了口气。 村民们来到大堂里,看着王则之有些忐忑。 “大人,我们知错了,我们不该进去。” 十几个青年中那一个带头的跪下来,向着王则之认错,和他一起的青年人都跟着跪了下去。 王则之对阿牛和青年头领的表现很满意。 “很好,你们要知道剿灭黑虎寨是我绸缪已久的事情,你们没有迷失了本分,我很满意。” 王则之说完这句话,所有人立马跪在地上请罪。 他们内心都产生了一丝恐惧,原来这个寨子里的人都是眼前的大人放倒的,怪不得他没有带上昨日那些人马,原来是要考验我等。 想到这里,其中那些心生不轨的人,立马收起了自己的小心思。 眼前的大人能把整个寨子里的人都坑死,如果贸然和他翻脸恐怕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这些流民能活到现在,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不该自己拿的绝不能拿,就像别人从碗里挑出一块肉施舍给自己,他们从来不会想着去抢夺那碗饭一样。 “搜查黑虎寨,寻找武器库。” “是,是,小的们这就去。” 王则之吩咐下去,所有人开始在寨子里寻找起来。 王则之看了一眼两个溶洞仓库,来到机关处,关上了大门。 很快就有人来报,发现了武器库,但是门被锁了。 王则之吩咐他们找钥匙,村民们在绑着的人群中开始寻找钥匙,不多时他面前就聚集了一个小堆,全是钥匙。 王则之拿着钥匙,根据门锁的大小,锁眼的形状挑出来十几把类似的钥匙。 然后一把一把亲自尝试,直至其中一把钥匙打开了门锁,王则之打开大门走了进去,几个呼吸后又急匆匆的走了出来。 “阿牛。” “在。” “守住门口,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不准靠近。” “是。” 阿牛拿着把刀,挡在了门口处,其他村民立刻离的远远的。 这是因为他进去之后被眼前的一幕深深震惊了,只见武器库内分为两个区域,一边是火器,一边是冷兵器。 冷兵器的一边整齐陈列着制式的布面对襟甲、头盔、臂手、倭刀、腰刀、弓箭、箭袋、箭矢、方天戟等兵器。 王则之看着武器库内的装备呼吸渐渐急促起来,当他走到火器房的时候,他的脸因为激动涨成了紫红色,他的双眼更是渐渐弥漫上了血丝。 就在王则之感觉将要激动到窒息的时候,他连忙跑了出去了。 他一跑到武器库门口就开始大口喘息,接着双手捂嘴疯狂笑了起来。 门外的村民们看着状若癫狂的王则之,都停下手里的动作,看着他,他们不知道王则之怎么了。 王则之平复了一下情绪,再次来到武器库,这一次他认真仔细的开始清点起来。 由于武器库里的武器摆放整齐,加上又有标签,所以清点起来十分轻松。 “鲁密铳十把,做工精良,一看就不是凡品,啧啧,真想不到明朝已经有这么先进的火绳枪了。” 他不知道的是鲁密铳是中国在明朝时期,由杰出火器研制家赵士桢所改进的一种火绳枪,原型是土耳其鲁密国所进贡的火绳枪。 于万历二十六年赵士桢向鲁密国使者朵思麻请教鲁密国火枪的构造及制作方法,经改进后制成“鲁密铳”。 鲁密铳约重七八斤,有的六斤,约长六七尺,发射的机关在床里。 捏一下就掉,火燃复起,床尾有钢刀,若敌人逼近,即可作斩马刀用。 放时,前捉托手,后掖床尾,发机只捏,没瞄准时手不能动,准星和眼睛对准处稍远,初发烟起,不致熏目惊心。 它比倭人的鸟枪还好使,用药四钱,铅弹三钱。 王则之端起鲁密铳瞄了瞄,忍不住摩挲起来。 对于前世当过两年义务兵的他来说,枪械总能使他痴迷。 “三十把三眼铳,弹药充足,这可是近战利器,好东西。” 三眼铳是一种短火器,使用铁或粗钢浇筑而成。 外形为三根竹节状单铳联装,每个铳管外侧都有个小孔。 使用时在铳管内添加火药,最后装填钢球或者铸铁块、碎铁砂等,在小孔处添加火绳,使用时点燃火绳,引爆装填火药将弹丸发射出去,三个铳管可轮番射击。 在三眼铳的尾部留有柄座,安装有长度不等的木杆用以握持,保障射手安全。 三眼铳的缺点也很明显,射程短,填装速度慢,在战斗中基本上使用一次就派不上用场了。 “鸟枪六十把,这么多,咦,这不就是散弹枪么。” 鸟枪枪长度为7英尺左右,口径大约有0.75~0.8英寸,枪管为滑膛,初速度在800英尺/秒左右,每分可射3份弹药,使用的弹丸为铅弹丸,也可使用散弹。 最后王则之来到一把有着十八个铳管的火器旁边,这玩意有盾,又有加特林一样的枪管,看起来极为威武。 王则之看了一下他的介绍,“迅雷铳”,随后就摸索着使用起来。 “鸡肋,鸡肋,食之无味,弃之浪费。” 王则之摸索好一阵子之后把它放了下来,不停的摇头,这玩意太难操作了,实用性不大。 操作完迅雷铳,王则之走到下一个东西上。 “火蒺藜”,看起来有点像大号的火龙果,王则之拿起来,看了看立马知道这玩意类似于手雷,是一种投掷武器。 王则之把玩了一下,又走入了下一个火器。 “万人敌”,好霸气的名字,似乎听管家提起过。 这是一个木框内装着的土炸弹,王则之蹲着仔细看了看,没敢上手,他总觉得这玩意不安全。 最后他来到武器库的最里面,这里有一个铁箱子,上面打着封条,还加了把特制的锁。 王则之仔细打量了一下,锁和箱子是一体的,如果强行破坏,箱子里的东西可能会毁坏。 “哗啦~” 王则之拿出之前收集到的钥匙,找出来几把跟锁眼相似的,开始一把一把试。 “咔嚓。” 王则之听到锁开的声音,脸色一喜,他就迫不及待的打开箱子,查看里面的东西。 “《神器谱》、《火龙经》??两本书,这里面记载了什么?” 王则之翻开仔细看了几页就惊了,这两本书详细记录了火器渊源、性能、优缺点、制造工艺、使用方法。 而且配有多幅图画,详述各种火器使用的步骤及方式、构造分解等等,这是打算长期制造火器啊。 “麻麻批,难不成这狗知县和文举人想造反?” 第二十二章: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王则之在武器库挑出几件趁手的兵器,找到一套合身的凯甲。 随后来到黑虎寨的门头摆了一个桌子,泡了一壶茶。 这茶他一口没喝,他可没忘记这水里有蒙汗药,只不过他觉得这个样子比较帅。 在寨门的矮墙下,王则之把装好火药的十杆鲁密铳整齐的摆放在那里。 因为他试了试,也就鲁密铳还顺手,他打了两枪,找了找前世当义务兵时打枪的感觉,虽然第一枪偏了,但是第二枪立马就找到了感觉。 有了感觉心里就不会慌。 鲁密铳果然是好东西,其实他不知道的是,鲁密铳号称明清时代最狠最毒的武器,没有之一。 寨门上的红衣大炮还有佛郎机炮也都装好了弹药,另外他还准备好了佛郎机炮的子炮,要干就干票大的。 至于荒村的村民们,王则之在了解了他们各自的能力之后,给他们分发了武器铠甲,重新进行了分配。 那青年头领分了十人,用于看守武器库,当然不是他原来的手下,而是经过重新分配的。 用王则之的话说,他们各有所长,这些人有些哨探厉害,有些刀枪厉害,青年头领应该多跟他们接触接触,青年头领虚心受教大大咧咧的接受了分配。 事实上,王则之是担忧他拉帮结派,毕竟这青年头领的人多一些,又多是青壮,如果他有了二心,王则之就损失惨重了。 剩下二十二人,王则之把他们归为一队,直属他管辖。 这二十二人中有四人身高体壮,王则之就让他们看守忠义堂,其实就是看仓库的,毕竟这个仓库里的东西太让人眼红了。 至于剩下的人,有养过马的分到马厩,会做饭的分到厨房,还有一些只会种地的,这些人没分配武器给他们,只是让他们干些杂活。 阿牛成了他的亲卫队队长,让阿牛当亲卫队队长,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阿牛的爹是捕快,而且是他们县有名的第一捕快。 这样的人必然是惩恶扬善的好手,而阿牛耳濡目染,必然也会受些影响。 这样人的人当护卫队队长,王则之才能放心。 为什么不让那青年人当亲卫队队长,主要是考虑青年人容易冲动,浮躁,他不放心。 王则之分了十人归阿牛手下,这十人各有所长。 两人打过三银铳,四人会用箭,两人拳脚功夫了的,剩下的两人会耍刀枪。 阿牛和会耍拳的站立于王则之左右,其他人分列于寨门门头。 王则之对他们说,“等会儿谁都不用出手,我会给你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技术。” 他想亲手宰了古田营这狗日的,顺便露一手,让他们知道知道,他在热武器的使用上有多么牛逼。 王则之躺在椅子上,百无聊赖的看着太阳渐渐西斜。 他一边拿着在寨子里搜到的食物啃食着,一边在思索他来到寨子之后的种种。 他是混天王抓的俘虏,虽然侥幸不死还被混天王奉为座上宾,但是寨子里的人谁也没有没有跟他患难与共过,并不会真心服他。 独眼龙的叛变既是个意外又是个必然,因为哪怕没有自己,他终究还是会叛变。 只是他带来的那场胜利提前了这个过程,但是不得不承认独眼龙的叛变和他的确脱不了干系。 而今寨子里又蹦出来个古田营,这是他以前从没注意过的人物,或者说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号人物。 也就是说,对于这个寨子里的人,其实他一点都不了解,包括一直很听话的李小旗和小六子。 如果有一天他动了这些人的利益,他可能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今天古田营逼他单枪匹马闯黑虎寨就是最好的证明。 王则之想了又想,他到底动了古田营的什么利益?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古田营能在这种时候聚集一大半的人手,那就说明一个问题。 他一直有志于领导寨子,只是迫于混天王的淫威,不敢发作。 而今混天王去了,他就出来蹦哒,一来就放了个大招,要致王则之于死地。 “我把你们当兄弟,你们把我当绊脚石,既然如此那就都去死吧。” 王则之有些寞落的扶着黑虎寨的寨墙,他原本还打算带着这帮子人建功立业呢,现在想想真是可笑至极,这些人根本没一个是真心服他的。 李小旗是混天王原先的部下,小六子是混天王救的,其他人都是跟着混天王出来的逃兵,独眼龙是混天王收服的土匪,而今已经叛变了。 独眼龙会背叛混天王,那么其他人会不会背叛他呢? 熊甲长、文一等人,是他喂了假的毒丸才收服的,他们肯定没有真心服自己。 这么说只有一个于忠了,于忠真的是被自己感化了吗? 他不敢肯定,毕竟人心难测,谁也不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 就在太阳变成橘红色即将落下去的时候,一队二三十人的人马出现在了王则之的视野内。 王则之眯着眼睛看着最前方的古田营,默默的伸出大拇指开始测算距离。 跳眼测距法,也就是大拇指测算距离这招,他会这招要得益于前世当义务兵的时候打过炮,要不然他还不一定会。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王则之测算好了距离,点燃了红衣大炮,然后来到佛郎机炮面前准备点火。 主要是佛郎机炮的射程没有红衣大炮远,所以王则之再次伸出大拇指开始测算距离。 佛郎机炮相比红衣大炮,轻便易操作,子炮等同于独立的炮膛,里边装有火药和炮弹,打完之后,只需要将子炮从后膛取出,换一个已经装填好的新弹膛塞入炮身内,后边插上闭锁用的炮闩,即可再次发射。 古田营远远看到站在黑虎寨门头上的王则之,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兄弟们,吆喝起来,就说‘军师咱们履行承诺来了,咱们愿赌服输’,等他打开寨门的时候冲进去杀了他,夺了黑虎寨喝酒吃肉。” “有。” “喝酒吃肉。” “军师…” 那群人刚打算吆喝,忽然一阵巨大轰鸣声从天而降。 “咻~嘭~” 紧接着跟在古田营身后的人瞬间死伤过半,断肢残臂漫天飞舞。 古田营只觉耳朵嗡嗡作响,耳鸣替代了一切声音。 古田营摇晃了几下脑袋,回头看了一眼惨烈的现场,红着眼睛怒吼一声驾马猛冲。 他知道只要冲过去了,到达安全距离,大炮就打不到他了。 “杀!冲过去,冲过去!” 古田营策着马使劲呼喝着,剩下有马的兄弟跟着他一起发起了冲锋。 王则之端好寨墙上的佛郎机炮二话不说直接点火。 古田营远远看到王则之的动作,暗叫一声不好,拉动缰绳匆忙规避。 他是躲开了,他后面的兄弟就倒了霉。 王则之这一炮直接干倒了两匹马,连人带马都给打残了。 古田营匆匆回头看了一眼,只感觉热血冲脑,目眦欲裂。 “杀!冲过去。” 王则之放了一炮,心里有了个底,接连放入子炮点火。 一连放了四五炮,他换了个位置在另外一门佛郎机炮前开始点火。 主要是他担心佛郎机炮过热会炸膛。 王则之身边的亲卫目不暇接的看着他的操作,一时惊为天人,原来战斗还可以这样打。 而古田营那边的人接连被炮击,此刻已经失去了斗志,跟着古田营的人,被轰击而死的越来越多,其中几人害怕了,掉转马头就跑。 冲在最前面的古田营对于此事全然不知,仍旧死死的策马狂奔,他此刻只有一个念头,冲过去,只要冲到寨子门下就有活下去的机会。 王则之在另外一门佛郎机炮上快速的装弹点火,整个动作一气呵成。 最后一炮刚好打在古田营的马身上,那马一个前扑,倒在了地上。 由于高速的运动,古田营直接被甩到了地上滚了几滚昏了过去。 二三十人的冲锋,面对热武器的轰击,根本不堪一击。 王则之看着昏倒在地的古田营,并没有打算放过他,而是弯腰去拿鲁密铳,他打算再补一枪。 “咻!”就在他弯腰的时候,一把匕首明晃晃的射到了他眼前的寨墙上。 王则之迅速反应过来,翻滚,寻找掩体,观察。 就在他观察的时候,他的亲卫们怒吼了一声开始发起了攻击。 对于这些人来说,王则之就是他们的一切,王则之就是他们的希望。 而现在竟然有人想要杀了他,这些人一下子就怒了,他们可不想再过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 躲在掩体后面的王则之小心快速的观察了一瞬,他发现,原来是黑虎寨里的土匪们有十几人挣脱了捆绑。 此刻王则之的亲卫与守卫武器库的护卫迅速投入战斗。 忠义堂内守卫仓库的四人听到响动也跑出来加入了战斗,王则之端起鲁密铳不时狙击一些彪悍的土匪,当他连射三枪的时候,才想起来,他还没确认古田营的死活。 他拿着鲁密铳,望向寨子外的时候,古田营已经趁着这个空当跑的无影无踪了。 王则之拄着鲁密铳,不屑的说了句。 “不堪一击。” 第二十三章:浑身轻松 “砰~咻~” “嘭~嘭~嘭~” 正在前来营救王则之的能甲长、于忠、文一、管家等人,在遥远的路上就听到黑虎寨方向传来的炮击声。 于忠是听过炮声的,当他听到炮响的时候脸色一变,惊呼道:“红衣大炮,还有佛郎机炮,不知是哪一方的?” 于忠所说的正是几人担心的,如果是王则之这一方,那么他们就必须前去营救。 如果是古田营一方的,这就说明黑虎寨已经落到了古田营的手里,也就是说王则之已经凶多吉少了。 “快,赶紧去救大人。” 文一突然加速,狠狠甩开了几人拼命跑了起来。 于忠抬头思考了一瞬,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是了,王则之肯定没事。 因为火炮是在黑虎寨墙门头上的,如果王则之出了事,绝不可能连续响起。 总不可能是古田营在用大炮连续轰杀王则之一人吧,这不合理。 熊甲长一行人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仍旧跟着跑了起来。 “唉...等等我,我跑不动啦~” 落在最后面的管家,跑的气喘喘吁吁,他双手拄着膝盖擦了把汗,又跑起来追赶他们。 当管家追上他们的时候,他发现前面的几人一动不动,如木桩一般的站立在那里。 “你们矗这儿干什么呀,还不快走。” 当管家拍了一下熊甲长的时候,他才发现,熊甲长不是站在那里,而是在瑟瑟发抖。 他好奇的越过几人,向前看去。 不看不要紧,这一看,他直接吐了出来,这一刻他只觉身体内的肠胃不是自己的了。 体内的腌臜之物,如同井喷一般不受控制的挥洒出来。 管家弯着身子惊恐的向后方跑去,一边跑一边吐。 当他吐的差不多的时候,扶着路边的一棵树,浑身抖动如筛糠,他的腿都吐软了。 他不知道刚刚看到了什么,那一幕如同人间地狱。 断肢残臂,混合着红黄白绿之物,还有人和马的残缺肢体。 管家颤抖着嘴唇,忍不住又是一阵呕吐,直到吐无可吐的时候,他才靠着一棵树缓缓的坐了下来。 “呜~哇~额~” 就在管家喷洒呕吐物的时候,熊甲长他们几人崩紧的神经,也终于崩了,纷纷忍不住吐了出来。 只有文一和于忠毫不在意这些,冲过了被炮击过的战场,一路奔到了黑虎寨下。 当他们俩来到黑虎寨门下的时候,只看到了王则之霸气的将鲁密铳扛在肩膀上扫视着寨门外。 “属下来迟,请大人责罚。”于忠近乎狂热一般的双膝跪地对着王则之说道。 文一见状也单膝跪地,说道:“属下来迟,属下有罪。” “非也,非也,你们前来救援非但无罪,反而有功,你们起来吧。” 王则之说完转身朝着着寨子内看了看,他没有下令打开寨门。 文一的耳朵忽闪忽闪的动了一下,他听到了寨子里面传来隐隐约约的喊杀声。 直到三眼铳的声音传出来,他才确定寨子里正在发生战斗,文一看着寨门上的王则之倒吸了一口冷气,这才多久这少年竟然聚集了另外一批力量。 文一和于忠就那么站在寨门外,直到熊甲长几人和管家也来到寨门下,寨子里面的喊杀声才渐渐平息。 王则之转过身对着阿牛说道:“开门。” 寨子的大门缓缓打开,文一、于忠、熊甲长和保长们、管家依次入内。 进入寨子之后,依稀还能闻到一些血腥味。 王则之看着身前的几人,把鲁密铳拄在地上,在几人脸上来回转动。 他有些担忧,哪一天这些家伙知道了毒药是假的会不会背叛他。 就连一向听话忠心的李小旗都没有带人来营救他,这些人靠得住吗? 他不知道,可是就目前而言,这些人来救他了,先不论他们是不是因为假毒丸的原因,这些人都值得他一用。 “关门,进寨子。” 王则之带着众人来到黑虎寨的忠义堂,大马金刀的坐在首座上,阿牛带着亲卫站立两旁,仓库四卫左右各二,青年头领封住了大门,整个大堂里充斥着一股肃杀的气氛。 “今日夺了黑虎寨,文一乃首功,文一听令。” “属下在。” “赐解药,赐自由,今日起文一可自由离去。” 王则之说完拿出了他在黑虎寨闲逛时,撒了泡尿做的泥丸递给他。 不是他不想用水,水里有蒙汗药,不能用。 文一拿着泥丸,闻了闻,疑惑的看着泥丸,嘟囔道:“怎么有股尿骚味儿?” 王则之心虚的撇了他一眼,嘴角抽动了一下,直到亲眼看他吃了下去,这才松了口气。 “有效果,有效果,刚吃下肚里就有回响,没错,这就是解药。” 文一吃下泥丸感受着肚子里的反应,只觉浑身轻松。 王则之默念了句,“罪过罪过!” 管家听了文一的言语,激动的双手颤抖,他看着文一问道:“果真?” 别人不知他可是知道的,这文一是文举人请来的用毒高手,不知多少商贾护卫倒在了他的毒里。 “当真。”文一神色诚恳的说道。 管家希冀的望着王则之,希望他也能给自己解药。 “熊甲长发现独眼龙造反,其功一,而今又前来营救,其功二。熊甲长听令。” “属下在。” “赐解药,赐熊甲长从属,各保长解药,赐熊甲长九人自由,你们可以回家了。” 王则之伸开手,手里都是解药。 熊甲长激动的上前拿了解药,二话不说吃了一颗,随后连忙分了下去。 “我的,我的…” “哎~哎~别挤,掉地下了,掉地下了…” “别抢啊,别抢啊…” 几个保长围着熊甲长就开始抢泥丸,抢到手里立马迫不及待的吃了。 在他们乱哄哄抢解药的时候,王则之看向了管家。 “管家前来营救,有功,赐解药,赐自由,你可以回去找文举人了。” 那管家激动的连跪带爬到了王则之面前,伸出双手接过泥丸,流着眼泪吃了下去。 “多谢大人,大人仁慈啊。” “好了,下去吧。” 王则之看着管家涕泪横流又是作揖又是磕头不耐烦的把他轰了下去。 他看着下面的十一人,他们都自由了,这些人会叛变吗? 他不害怕,甚至有些期待,当他给了这些人解药的时候,他就感到浑身轻松,好似打开了一个枷锁。 用毒药控制人实在是下下之策。 王则之握了握脚旁的鲁密铳,摸了摸鲁密铳握把处的斩刀,他有些迫不及待的兴奋起来。 下面的人喜气洋洋的,都因获得解药而庆幸。 王则之却冷漠的看着他们,并且随时做好了战斗的准备,他受够了背叛。 第二十四章:不对劲 经历过独眼龙、古田营事件,王则之不再轻易的相信这些人,但他又不是嗜杀的人,沉默了片刻,王则之说道。 “你们自由了,都走吧。” 坐在首座的王则之挥了挥手,平静的说道。 获得解药的人们忽然一静,齐齐抬头看着王则之。 忠义堂内的气氛瞬间变的诡异起来。 “属下誓死追随大人。” 于忠与此时想起了王则之曾经与他说过的话,当机立断单膝下跪,宣誓效忠。 王则之都没想到,一番言语真的能使一个人幡然悔悟。 “属下誓死追随大人。” 文一单膝跪地也开始宣誓效忠,王则之眯着眼睛盯着文一看了一会儿,他觉得文一有问题,但是又说不出来问题出在哪里。 “我丢了货物,又丢了黑虎寨,横竖一死,不如跟随大人,小人贾财誓死跟随大人。” 管事贾财匍匐在地宣誓效忠。 贾财不一定是心甘情愿跟随王则之,但他无路可走却是真的。 至于熊甲长几人,他们似乎出现了分歧,几个人在一起争吵了起来。 就在他们争吵的时候,门口的人神色不善的看着他们。 只要王则之一声令下,他们就会一拥而上杀了他们。 但是,王则之没有下令,所以他们都没动。 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都是小老百姓,比起当土匪,他们还是愿意过普通老百姓的日子。 当然,这并不代表他们不畏惧王则之,相反他们是畏惧过头了,生怕有一天,他们跟古田营的手下一个下场。 “不行,额不当土匪,额要回去陪婆娘。” “额得回去看看额爹娘。” “额家里还有俩孩子呢,这么久了都不知道饿死了没有,额得回去看看。” “回去干什么?回去还得交田赋,交丁银,交地租,回去还没这里快活呢。” “你们几个都没有家口,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额们都有家口,不行,不行…” “他娘的,谁敢走就是跟额老熊过不去。” “要留你留下,额们走定了。” 要走的有五个人,他们扔了手里的武器,脱下铠甲,转身就走。 “站住!再不站住我就动手了。” 熊甲长目露悲伤,颤抖的举起长枪准备动手,可那五人仍旧不管不顾的向外走去。 “啊~”熊甲长怒吼了一声就要出手。 “行了,让他们走吧。” 就在这个时候,王则之发话了,熊甲长松了一口气,连忙来到王则之座下说大人仁慈之类的话。 “你们都下去吧,文一留下。” “是,大人。” 熊甲长、贾财、于忠等人领命而去,门口的青年头领让开了路。 王则之把手里的鲁密铳举起来,瞄准了文一。 阿牛握紧了手里刀,另外一人摆好了架势,随时准备给文一致命一击。 “文一,请教一个问题。” “大人请讲。” “我在黑虎寨各处都有仔细搜查,但是我发现这个寨子里没有一处房屋内存有钱货,这黑虎寨抢掠而来的钱货藏于何处了啊?” 王则之这是试探,因为他现在不信任文一了,哪怕文一毒晕了整个黑虎寨,送给了他,王则之也不再信任文一。 因为他觉得文一不老实,他身上肯定藏了秘密。 “大人有所不知,这黑虎寨的钱货都藏于大人身后的山洞之中,而这山洞的机关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文一抱拳欠身解释了一番,就来到龙柱处抓着龙角开始扭动。 当他扭动龙角的时候眼皮微动,他发现龙头不久前被动过了。 文一内心思索了一瞬,就明白了个大概。 机关咔嚓声响起之后,墙壁于轰隆隆声中缓缓升起。 王则之仍旧一脸漠然的坐在首座,文一却来到王则之座下,诚惶诚恐的说道。 “大人,文一绝无二心。” 说完匍匐下去,表现的极为真诚。 “好了,起来吧。” 王则之露出一副深信不疑的表情,招呼他起身。 “多谢大人。” 其实王则之信他个鬼,整个黑虎寨的人早就被文一迷晕了,他为什么要白白送给王则之呢。 这一点王则之想不通,想不通就存在问题。 “文一啊,我觉得整个寨子里的人为非作歹,助纣为虐,他们罪孽深重,你觉得应该如何处置他们呢?” 王则之面露诚恳的询问道。 “大人,都该杀了。” 文一斩钉截铁的回道。 “好,那就全杀了。” 王则之杀气腾腾的说道。 文一听到王则之的话一愣,他没想到王则之真的有魄力稍微把这一百多好手全杀了。 “文一以为如何啊?” 王则之的意思是,这些人肯定要杀的,但是你文一以为如何啊? 还有你来这个寨子有什么目的?是因为人,还是因为事啊,如果是因为人,那我把他们杀了,你以为如何啊? 如果是因为事,我把他们全杀了,你又会为了什么事留在这里? 文一立马知道,王则之已经开始怀疑他了。 不过他仍旧不慌不忙,因为他确信王则之不会杀他。 文一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 从他当初抱着一箱金子卡在沟子里求活的时候就体现出来了。 那沟子确实窄,但是丢了箱子还是有很大几率跑掉的。 文一却没有那么做,而是死死的抱着箱子躲在那里。 他是在等有人发现,当有人发现金子的时候,就会忽略了他的存在。 而且获得金子的人会觉得是他把金子送到手的,潜意识里就不会马上要杀他。 这时候他才更有把握活下来。 “大人,仍有六人可用。” “哪六人?” “一名郎中,两名厨子,两名夜不收,这两名夜不收,夜能目视,只是负责夜间哨探,从未做恶,还有一小厮,专门洗衣、劈柴做杂物。” 文一说到这里的时候还笑着冲王则之挤了挤眉眼。 王则之一看他的样子就心领神会了,文一之所以能成功投了蒙汗药,恐怕这些人都出了力。 要不然这还真想不通呢,水源地这么重要的地方,怎么会没有人看守。 “好,就留下这六人性命。” “大人,这黑虎寨寨主知道文举人和寿阳知县不少秘密,那些事儿我也不曾得知,若是将此人留下严刑逼供,肯定能问出些有用的东西。” 王则之眼睛一亮,这可是个好消息。 他如果杀官那就是反贼,整个天下都会容不下他,哪怕是明末他也会被官府四处围追堵截,难有立锥之地,因为这天下的官员不允许有人挑衅他们的地位。 但是如果掌握了某些证据公布天下,那就是为国除奸,到时候群情汹汹,就是杀几个贪官朝廷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因为没有一个官员愿意被扣上卖国通敌的帽子。 王则之知道,文一是在转移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 这样他才有机会脱身。 “很好,如果能问出些有用的信息,你就立功了。” “这都是属下分内之事。” “你去做吧。” “是,大人。 大人,黑虎寨有一处地牢,关押百人不成问题,属下请押黑虎寨土匪至地牢。” “可以。” 文一领命而去。 虽然文一成功转移了话题,让王则之放弃继续追问他。 但是王则之知道,他不能杀文一,因为这样会让人寒心。 如果把前来营救他的人杀了,以后谁还敢来救他。 第二十五章:目的 王则之坐在忠义堂内的首座上目视远方,他在想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 “阿牛。” “在。” “把熊甲长、于忠、贾财都叫来。” “是。” 阿牛退下叫人去了,王则之看着门口的青年头领,招了招手。 “大人,您有何吩咐?”那青年恭敬的走过来,小心翼翼的问道。 “你有个受伤的兄弟还在荒村对吧?” “是的,大人。” “你叫什么名字?” “齐奇,上文下二齐,奇怪的奇。” “好,齐奇,我现在需要你去办三件事,第一,送一些粮食去荒村,荒村的粮食并不是很充足;第二,荒村需要人保护,我需要你去招募一些青壮回来,护卫荒村; 第三,你兄弟的伤需要医治,你去土洞找小六子,问问老郎中还在不在,如果还在的话,把他接出来,如果他已经回榆次了,你就去榆次把他接回来。 还有,留四个人看好武器库,武器库绝对不能有失。 李化,打开仓库给他取一千两银子。” 王则之对着身旁会拳脚功夫的亲卫说道。 李化,拳脚功夫了得,据他所说他小时候是山中道士收养长大的,如今生逢乱世他的师傅下山了,至今生死不知。 道士乱世下山,这是规矩。 王则之内心中极为看中阿牛和李化,因为这两人各有特色。 一个是捕快之子,心怀正义,一个是道士养子,心念苍生。 “是,大人,属下必定不负所托。” 齐奇最后听到王则之竟然要请郎中给他兄弟治疗,一下就激动起来,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遇到过会关心他们的人。 以往他们出现的地方都是人人喊打,嫌弃不已,哪里有人关心过他们的死活。 “好,你去吧。” 齐奇这一刻感动的都有些想哭,他兴奋的拿了一千两银子,跑着安排去了。 他刚走出忠义堂,阿牛带着熊甲长、于忠、贾财,依次走了进来。 “现在我需要你们去盂县招募一些有能力的人,如果他们有家眷的,就把他们全家人都招来。 何谓有能力? 熊甲长,你需要招募能打架的青壮回来,地痞流氓也可以,够狠,就行了,我建议你去盂县走一趟。 而今盂县的粮食一百二十两三钱一石,那么盂县的百姓肯定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敢断定盂县流民无数,这种狠人随处可见。 于忠,你需要招募县城守备,各路逃军,驿站小吏,府衙衙役,帮闲等人物,如果能把寿阳县城内所有官兵收买,那更好不过了。 贾财,你需要招募会经商的商人,能够识文断字的先生,郁郁不得志的举人、进士,各种工匠,铁匠、木匠、造纸匠、印刷匠等等。 现在每人拿一千两银子,即刻上路,三天后我要看到结果。 明白了吗?” “明白。” 三人热情高涨,总感觉王则之要干大事了,单单从他发布的命令,他们就知道王则之不简单。 “大人,刘黑虎开口了。” 三人刚走,文一双手捧着一把指甲盖大小的钥匙走了进来。 刘黑虎,就如他的名字一样,他是这黑虎寨的寨主,正是他带着一帮子土匪打家劫舍,欺压良善,还与文举人狼狈为奸。 也不知道文一用了什么方法,这么快就撬开了黑虎寨寨主的嘴巴。 “哦?他说了什么?” 王则之眼睛一亮,期待的等着文一的下文。 “大人,据刘黑虎交代,寿阳知县、文举人胆大包天,他们伙同八大官绅私下联络了金国的商人。 他们与金国进行米粮、武器等军用物资的贸易,同时花费重金买通了太原、大同、宣府边军,致使朝廷限制建奴之策成为空谈,此等人该杀。 这寨子里的火器、粮食、茶叶、盐巴都是要卖到金国去的,此乃卖国之举。 他们与金国商人的往来密信就藏在黑虎寨的机关里,这是打开机关的钥匙。” 文一言辞激烈,整个人气愤不已,他愤怒的谴责寿阳知县和文举人的所作所为。 王则之听着他的陈述,一言不发,只是冷漠的看着文一。 “文一,你是朝廷的人吧?” 等到文一说完之后,王则之突然冷冷的问了一句。 文一打了个激灵,抬头看着王则之,然后缓缓的跪了下来。 “文一恳请大人将此物送达朝廷。” “文一,有一点我想不明白,你完全可以自己夺得黑虎寨,但为什么偏偏要把黑虎寨送给我呢?” 对于这一点王则之非常不解,如果文一要获得这些东西,完全没必要经过他的手。 他只要毒晕了全寨的人,就能更快的获得这些东西。 “大人,您放了在下的性命,这就是天大的恩情。” 文一诚恳的说道。 王则之仔细琢磨了一下,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如果他把文一杀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更别说获得他想要的东西了。 “这也不值得你送如此大礼给我吧?” “在下始终是要离去的,并不值得大人信任,大人不仅放了在下一命,大人还信任在下,在下心中有愧。” 原来他是不想欠自己的,王则之听到这里也明白过来,这有那么一点说的通了,可是王则之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一时半会儿又想不出是哪儿不对劲。 当王则之放了他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扬长而去。 可他不是个薄情寡义的人,王则之放了他,他就欠了王则之的,王则之又信任他,这使他自惭形愧。 所以他决定送给王则之一份礼物,这份礼物就是黑虎寨,以此来弥补心中那份愧疚之感。 按照这个逻辑思考下去好像没什么不对劲。 “哦,我知道了。” 其实王则之非常欣赏文一,从他抱金求存,再到毒翻黑虎寨,这两件事都说明文一很聪明。 既然文一如此聪明,那他把黑虎寨送给自己,就一定有所图谋。 那么他的图谋是什么呢? 王则之不知道。 换个思路,文一这么聪明,那么他留在这里肯定有所目的,如果让他离开呢? “好,文一忧国忧民,一身正气,欲拯救黎民苍生于水火,当真为我辈楷模,我王则之实在是钦佩至极。 来人,取白银千两,送文一以备路上使用。” 王则之忽然起身,从首座上走下来,吩咐李化去取了白银来。 第二十六章:关公面前耍大刀 王则之突然大义凛然的说辞使文一感到莫名其妙,他一时竟然呆住了。 别说文一,就是王则之都不信他刚刚胡诌的鬼话,这都是为了送走文一。 他总觉得文一是个不稳定炸弹,说不定哪天把他卖了他都不知道。 此刻王则之只想把他送走,不管文一有什么阴谋,只要送走了,他有阴谋也使不出。 王则之拉着文一的手,如同多年不见的好友一般跟他热切的聊了起来。 两人有的没的聊了半天,就是没聊什么正事。 王则之拿来一千两白银,说什么都要给他,文一却以受之有愧为由死活不接。 大堂里的人看着两人如打太极一般,你推我搡,最终文一还是不敌厚脸皮的王则之收下了一千两白银。 文一收下银子之后,就奉上钥匙,任凭王则之处置。 他没想到的是,王则之取出一匣子密信后,直接扔给了文一。 然后像赶苍蝇似的推着他赶紧离开。 文一拿到密信之后,表面上神情平静。 其实,他的内心还是有些难以置信,竟然这么容易就从王则之手里拿到了密信。 事实上王则之是深知其中厉害的,如果密信留在他手里,不知多少人会想要他的性命。 这就是一个烫手山芋,给了文一刚刚好。 文一走出忠义堂,用小拇指打了个呼哨。 不知从何处走来六人,跟着文一一起离去了。 “大人,就这么放他走了?”阿牛看着文一离去的背影不解的问道。 此刻的王则之正在皱眉思索,并没有回复阿牛的提问,过了片刻,王则之忽然开口说道。 “文一坑我。” 阿牛有些不解,正打算追问发生了什么事。 “吩咐下去,任何人不要喝黑虎寨的水,水里有蒙汗药。” “是。” 阿牛领命而去,王则之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有太多说不通的地方了。 如果说文一是为了密信,为什么要把他引到黑虎寨呢? 完全没这个必要。 王则之一边思索,一边漫无目的在寨子里走动。 当他走到地牢门口的时候,被地牢里吹出来的又腥又臭的风味给熏的打了个寒颤。 他嫌弃的捂着鼻子正打算离去,忽然猛的转身。 地牢,这是他不曾去过的地方,还是文一开口他才知道这个寨子里原来有个地牢。 当他来到地牢里的时候,浑身汗毛根根直立,一股凉气从尾椎骨一直冲到脑门。 关在地牢里的土匪全部死亡,无一幸免。 在地牢里的刑训室内,绑着一人。 这人的手指还有脚掌全都不见了,而他面前的桌子上,整齐的摆放着拼接好的手指骨头,还有两只完整的脚掌骨。 王则之只觉胃内翻腾不已,正在他忍不住将要离去的时候。 他在刑训室的桌子上发现了一封书信。 “消丁银,去火耗。 可见,则之有经天纬地之大才......何不效忠朝廷...... 锦衣卫--李若琏。” 洋洋洒洒几百字,就将整个事件的始末写的清清楚楚。 原来文一的真实身份是锦衣卫,李若琏。 商队出城的消息是他泄漏出来的,他的目的是消灭两支土匪队伍,其中一支是黑虎寨,另外一支就是混天王的队伍。 他抱金求存,设计毒晕黑虎寨,引诱王则之带人来黑虎寨都是他设计好的。 而他已经提前在黑虎寨布下了天罗地网。 布满整个黑虎寨地牢的火药,因为地牢正好在黑虎寨的地下,只要把这里炸了,整个黑虎寨就会坍塌,到时候寨子里的人不是被炸死就是被活埋。 王则之看完他留下的这封信,只觉毛骨悚然。 原来这一切都在他的谋算之中。 他不仅要拿到这些密信,他还要坑杀两支土匪队伍。 本来他是要连王则之一起杀了的,可他没想到王则之会带着一群流民控制了黑虎寨。 他不忍心杀害这些无辜的流民,更是对王则之起了惜才之心。 尤其是看过王则之所写的那些东西之后,他犹豫了。 然后,他设了一道考验,如果王则之不肯交出这些密信,那么他就会痛下杀手。 结果,王则之毫不犹豫的把那些密信丢给了他。 就因为这么一件小事情,王则之活下来了。 如果换个人说这些,王则之肯定不信的,锦衣卫就不一样了。 锦衣卫,明朝令人逆风丧胆的特务机构。 属于内廷的侦察机关,最为皇帝所亲信,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皇帝搜集情报监察百官。 虽然到了崇祯时期,锦衣卫已不复当年的威势,但是锦衣卫的密查力量仍旧不可小觑。 更何况文一还是锦衣卫中的李若琏。 史书记载: “李若琏,顺天籍。 官拜锦衣卫指挥同知,闯王李自成进攻北京时,李若琏坚守崇文门。 孤立无援的北京最终城破,崇祯自缢煤山,明朝遂亡。 国破家亡,李若琏留下绝命词:“死矣!即为今日事;悲哉!何必后人知。” 随后,李若琏自缢而死。” 在史书上还有么一处记载,李若琏虽出身锦衣卫,却能为民请命,深受百姓爱戴。 一日,巡捕营获一木工,谓为督师崇焕奸细。 奉旨打问。 君问原缉员役,曰:“袁督师现在辽东,即有异志,渠之提塘、承差俱在京,何必用一木匠为奸细?” 众坚以为真。 及讯,犯人随口直认云:“袁督师修盖衙门,戴方巾,穿白绫袍。知我常在京中,遂差打听京中有多少人马。欲起手反叛。” 君再四诱问,始痛哭曰:“捕营苦刑,叫如此说,不然驳回,当时夹死。我是山西人,在京作木匠,何曾到辽东?” 君据实上报。 (君就是这个锦衣卫李若琏) 上令锦衣卫刘侨再审,乃以为真,立付重辟。 君失出降二级,回卫。 君笑曰:“吾不以人命博一官也。” 这个意思是说,崇祯年间,巡捕营抓到一个木匠,说是袁崇焕在北京刺探军情的奸细。 李若琏奉旨打问,他觉得反常,袁崇焕就算有二心,以他的权势,怎么会找一个木匠做奸细呢? 于是,他亲自审问木匠,木匠却对奸细罪行供认不讳,并指认袁崇焕意图谋反。 李若琏依然觉得蹊跷,再三诱问。 木匠见李若琏言行刚正不阿,始痛哭曰:“巡捕营对他用刑,叫我这么说的,要是不这么说,就把我夹死。 我是山西人,在北京当木匠,什么时候到过辽东?” 李若琏查明木匠是冤枉的,据实汇报给崇祯皇帝,以解冤情。 崇祯疑心病重,加上袁崇焕曾私斩毛文龙,他已经不怎么信任袁崇焕,所以他让锦衣卫刘侨再去审查。 刘侨回来汇报木匠就是袁崇焕的奸细,而崇祯则相信了刘侨。 木匠的下场不知道怎么样了,而袁崇焕则因为种种猜疑,最终被崇祯判以凌迟处死。 李若琏也因为这件事情,官职连降两级,但李若琏却不懊恼,而是笑着说道:“我不会用人命来博自己的前程。” 李若琏这么一个狼人,却对王则之卑躬屈膝,此刻的王则之心有余悸的后怕不已。 如果他走错一步,很可能已经变成了被活埋的孤魂野鬼。 这就像一个三岁小孩在关公面前耍大刀,关公还配合的吐了一口血,然后摸摸小孩的头说别胡闹一样。 在这封信的最后,李若琏郑重说明,他欣赏王则之,希望王则之不要误入歧途,否则下次见面,他就不会再手下留情了。 王则之看完信有了一个隐隐的担忧,如果李若琏将他所做所为上报给崇祯,那么等待他的将会是什么呢? 第二十七章:急于求成的崇祯 紫禁城,弘德殿。 兵部尚书王在晋上奏南赣兵祸之事,崇祯大发雷霆。 “想当初,我大明朝如日当空,光照寰宇,万国来朝。 为何朕登基以来,贼寇四起,天灾人祸此起彼伏,朝廷税赋难支,各府州民怨沸腾。 如今魏阉早已伏法,朝政为何还是这么举步维艰? 祸根何在? 朕当如何?” 崇祯说完之后,看着满朝文武,结果所有人低下头,沉默不语。 “朕有满朝文武,可有一人可用啊?” 崇祯有些落寞的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皇上,是兵祸啊,兵祸拖垮了国家,逼死了百姓,搞乱了江山啊。”户部右侍郎李待问越众而出开始发言上奏。 “皇上,臣掌管兵部,兵部之患只局限于关外建奴之乱,并非心腹大患,比兵患更可虑的是中原各省的贼匪之乱,兵部每年兵患大部用于剿匪,而乱民越剿越多,此祸远胜于兵祸。” 太子太保兼兵部尚书王在晋上进一步奏言。 “王尚书,此言差矣。 万历朝边饷只需五十万两足矣,然本朝开元至今,边饷竟增至四百七十七万两,是万历年间的九倍以上啊。 边饷所耗甚巨,而朝廷每年的税收不过三百多万两。 此饷从何而来,从国库而来,从百姓而来。 百姓月银若有二两三钱,便不会从贼。 是兵祸,是边饷,是辽饷之祸啊。”户部右侍郎李待问据理力争毫不退缩。 “禀皇上,臣以为本朝虽然开元未久,但皇上治国有方,以初显盛世景象,天下子民无不磕首称颂。” 就在李侍郎和王尚书针锋相对的时候,一个和稀泥的郎中跳出来拍马屁。 “禀皇上,臣以为国家之所以贼匪横行,乃是因为中原府州,灾害不断所造成...”在上一个郎中跳出来之后,又有一个郎中跳了出来开始找推脱之词。 “爱卿,朕记得永乐年间也有灾祸横行的时候吧?为何那时候可以恩威天下,惠泽四海?” 朝堂上本来还在争论的李侍郎和王尚书,在两个和稀泥的郎中几番言语之下就跳出了前一个话题。 这是因为如果断了边饷、辽饷将会断了朝廷各级官员的层层克扣,还会断了地方官员的层层盘剥。 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朝臣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哪怕李侍郎说的是对了,也不会有人赞同。 这是因为朝臣在魏党结束把持之后,接着又被东林一党所把持。 而东林党人又多腐败。 这两个郎中就是他们收买好的搅屎棍,在需要的时候,他们必须站出来缓和气氛。 “众爱卿,不要照顾朕的颜面,如果是朕的失责,朕必定自究,如果是朝政有误,你们大可以直言不讳,朕想知道如何才能中兴大明。” 被这两个郎中一搅和,朝臣又不说话了,没办法崇祯不得不再次发言。 “圣上英明!” “圣上英明!” 那两个郎中再一次开始拍马屁,朝臣就知道这个早朝该结束了,不然就进行不下去了。 崇祯也知道这是个信号,他听到这些称颂也有些心灰意懒,挥了挥手结束了今日的早朝。 下了早朝,崇祯一个人在书房里开始写字。 他提笔写了四个大字,“振兴大明”。 在他拿起来仔细欣赏的时候,王承恩来了。 “老伴,来看看朕写的字怎么样?” “好,好哇,大气凛然,已经可以自成一派了啊。” 王承恩,大内总管太监监理东厂,挟制锦衣卫。 当崇祯还是信王的时候,王承恩是东厂派去信王府做奸细监视朱由检的,但是王承恩一直陪伴着朱由检成长,加之两人尽皆年幼,随着时间的推移,久而久之,他和小朱由检竟然产生了深厚的感情。 在朱由检掉入水里的时候,只有王承恩这个小太监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救了他。 自此之后,朱由检不管有什么心事都会和王承恩倾诉。 而王承恩也发誓誓死保护朱由检,两个人可以说是互相依赖。 从他对王承恩的称呼就可以体现出来,“老伴”这是对极为信任的太监的称呼,还有的皇帝称呼为“伴伴”,比如朱由校就曾这么称呼过魏忠贤。 “朕要将此墨保赐给户部右侍郎、兵部尚书,李待问、王在晋两位大臣在今日的朝会上,直言不讳,痛陈时弊,不亏是朝廷的重臣啊。” “上有圣君,下必有直臣,他们之所以勇于进言,那是因为他们相信,皇上圣明。”王承恩奉承道。 “李待问曾多次上奏,为民请命,如增修堤堰,赈济蝗灾,水灾地区,减免一半辽饷,取消穷县赋税,李待问到任后,更是大力整顿漕运,此人刚直无畏,甚为难得呀。” 崇祯颇为欣慰的说道。 “皇上,臣实在不愿意扫您的兴,今日李侍郎言明边饷、辽饷一事,实是因为边饷、辽饷一项对于老百姓来说是额外负担,对大明实在没有好处,在外肥了贪官的私囊,在内贪财的昏官视为生财之道。 今日一事,李待郎恐怕得罪了不少人哪。” 王承恩有些扭捏的说了一些话。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崇祯听了立马疑心大起,不解的追问了起来。 “禀皇上,今日早朝时分,锦衣卫八百里密报,派去调查山西承宣布政使司振灾银粮失窃一案的锦衣卫回来了,他不仅查到了银粮的去处,还查到了山西豪商、官员、边军,私通鞑靼、建奴的密信。 其内人员名单,牵连甚广,不仅有山西各地官员,还有江南各地的官员和边关武将。 除此之外,还有山西豪商借银与各个官员贿赂魏阉的账本。” 崇祯听闻此事,脸色大变,噌的一声站起,厉声说道:“拿给朕看。” “臣已经带来了。” “快拿进来。” “是。” 王承恩一挥手,他手下的太监抬了一大箱信件进来。 这都是东厂搜集而来的, 这时候王承恩掌管东厂,东厂底下有三十六镇,八个码头,东厂下属的密探、杀手、卧底共约万人以上。 这些人化身为各种身份,分布于大明朝各处。 但凡三品以上官员都在东厂的监视之下,自然包括以萌荫百户出仕的太子太傅左都督锦衣卫执掌者骆养性。 当李若琏将密信送回锦衣卫的时候,王承恩就第一时间拿到了密信,他将那些密信与东厂所搜集的密信放在一起抬了过来。 第二十八章:帝王心术 崇祯颤抖着手轻轻抚摸着箱子,他不敢打开看一眼。 “皇上,您看看吧,这些书信,从天启元年至今,共计四千六百一十二封书信,涉及朝廷内外,七品以上官员,五百余人。” 王承恩有些忐忑的上报了数据,然后躬身等待崇祯的指示。 “朕呢?”崇祯的意思,他登基之后有多少书信。 王承恩会意,从箱子里拿出来一个小匣子。 这就是是李若琏带回来的那一个。 崇祯接过小匣子,还是不愿意打开,他有些不能接受。 “朕万万没有想到,朕的满朝臣子,竟然都是妖魔鬼怪。 在朕面前一个个自诩为清流,转过身就自甘堕落,更有甚者与魏阉同流合污,他们怎敢如此对朕?” 朱由检登基之前,就极为痛恨魏忠贤,那是因为天启年前,魏忠贤就把持朝政,朱由检当时还是信王,他每日过的谨小慎微,胆战心惊,生怕被魏忠贤抓住把柄,要了他的性命。 现在连带那些曾经贿赂魏忠贤的人他也一并恨上了。 “来人。”崇祯怒了,他要把魏党一流全部剪除,一个不流。 “臣在。” “传命锦衣卫,依书信名单,立刻将这些人逮捕入狱。” 崇祯怒火中烧,不管不顾的就下了命令。 “皇上,不可啊。”王承恩大惊失色,立马双膝跪地阻拦起来。 “有何不可?”崇祯见王承恩阻止,面现不悦之色。 “皇上,如果把这些朝臣都抓了,朝政怎么办啊?更不要说其中涉及九边九镇大大小小,上百武将,如果把他们都抓了,边关怎么办啊? 如果这四五百人全部下狱,群臣必当惶惶度日,若是群臣起乱那可如何是好?” 崇祯其实知道他不能这么做,他只是气不过而已。 此刻的崇祯冷静下来,有些无奈的挥了挥手,示意传令官下去。 “朕恨不能诛杀这些国贼呀,祖宗的江山啊,祖宗的江山啊,朕能保住吗?” 崇祯悲痛的双手指天,痛哭流涕。 “皇上,臣也痛恨这些国贼呀,但是这些臣子情有可原呐。”王承恩跪伏崇祯的脚真切的说道。 “噢?那你细细说与朕听。” 崇祯其实是一个能接纳进言的皇帝,只不过这满朝文武,各怀鬼胎,只会互相攻讦。 他们虽然能说会道,口生莲花,但在经世济国上,全是纸上谈兵的书生,哪怕有人能提出很好的谋略,也会被这些人否决,因为只要于国有利的谋略都会动了他们的利益。 “先帝重用魏阉,这才使魏阉权倾朝野,自称九千岁,臣子们无奈,只能被迫与其周旋。 究其根本,还是先帝不够圣明。” “放肆!!” 王承恩说到先帝朱由校,朱由检哥哥的时候,崇祯脸色一变,呵斥起王承恩来。 但是,他又知道,王承恩说的是对的。 如果朱由校足够圣明,又怎么会重用魏忠贤这种大奸,又怎么会使朝政大乱,这些臣子们也不必贿赂交好魏忠贤。 “人心善恶难测,此等人是忠是奸,朕实难分辨。”崇祯抱着密匣坐在椅子上,冷冷的说道。 “皇上,时过境迁了,自从您登基以来,臣子们不用再谄媚奸佞。 臣,斗胆建言,将这些密信全都当为过眼云烟,一把火烧了,不再追究。” 崇祯被王承恩的这个马屁拍的极为舒服,面露满意之色。 事实上,他也需要一个台阶,而王承恩给了他一个称心的台阶。 “呵呵...嘿嘿...哈哈哈...朕不会再追究此事,但是,朕不会忘记这些谄媚奸佞之臣。”崇祯状若疯魔的傻笑了一阵,又从椅子上站起来。 走到书房的窗口。 “朕,要以此为把柄,鞭策他们为朕所用。” “皇上英明。” “朕当徐徐图之,以振朝纲。” “皇上英明。” 崇祯每说一句,王承恩就奉承一句,崇祯虽然是帝王,可他而今也不过是一个年过十七的少年人。 听到这些拍马屁的话,还是感到心情舒畅。 “魏阉是过去的事,那就说说朕的事儿吧。”崇祯举了举手里的匣子,示意王承恩解释一下,他登基以来又发生了哪些腐坏之事。 王承恩从自己的袖子里,拿出一卷密信,双手承上交到了崇祯手里。 崇祯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他当信王的时候,孤苦伶仃无人过问,而今进入宫中,在这深宫大院里,更是少有什么可供消遣之物。 而王承恩的密信,总能让他看到一些别人不为人知的东西,所以崇祯每次都会问问王承恩,有没有什么有趣的轶事。 这封密信里,详细记录了李若琏到达山西之后,一路所作所为。 直到寿阳县城黑虎寨这里,崇祯的脸色开始变的不大好看起来。 这是因为今日早朝,王在晋刚刚陈述过贼匪之祸,寿阳就出了贼匪,还出了王则之这么个贼匪。 当他看到密谍誊抄下来李若琏留给王则之那封信的时候,眼睛一亮,再次炯炯有神的看了起来。 李若琏如果在这里一定会震惊,因为连他都不知道,皇帝什么时候在他身边安插了卧底。 正是有这些卧底,皇帝才能知道每一个官员的所做所为。 “消丁银,去火耗,此乃济世救国之策啊,可惜了竟出自贼匪之手。” 崇祯有些惋惜的放下密信,在书房里来回跺步。 “山西这些贼子,朕不能动他们,不代表他人不能动。”崇祯抓起了桌上的信,紧紧的握在了手里。 “王承恩听旨。” “臣在。” “朕,命陕西人王则之为锦衣卫百户,彻查寿阳知县资敌卖国一事,赐其便宜行事之权,即刻命司礼太监鲁四,着锦衣卫百户敕印,前去宣旨。 传朕口喻,李若琏欺君罔上,命其代罪立功,务必收抚陕西贼匪王则之,若此人不能为朕所用,杀无赦。” 崇祯心底里非常想对这些人动手,可他是一国之君,要多方考虑,不能任性。 他不能亲自上阵,那就扶持一个鹰犬出来。 替他扫除奸邪。 至于李若琏,这人让崇祯很不高兴,他回锦衣卫之后,对于王则之的事情只字未提。 这一点让崇祯很生气,所以派他去招安王则之。 成功自然是好,不成功,那就亲手把你包庇的人杀了,以示忠诚。 “皇上,万万不可啊,此贼子颇为可怕,若有反心后患无穷啊。” “有本事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可怕,没本事的人,虽然不可怕,但是也没用啊。 贼匪无人管束,就是贼匪,有了主子就不再是了。” “皇上英明!”王承恩诚惶诚恐的跪在崇祯身后,他有些后怕的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刚刚他竟然抗旨,幸好崇祯根本不会跟他计较。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四海之内,莫非王臣,此子有大才,可堪一用。 而今大明有朕在朝,贼匪们可敢肆意妄为吗?”这不仅是说给王承恩听的,也是安慰他自己的。 “皇上明鉴!”王承恩连忙称颂,躬身告退,宣命去了。 第二十九章:人心可用 读完李若琏留下的信,王则之的心绪久久难以平复。 不论以后怎样,从现在起黑虎寨就是他的了。 王则之走出地牢,阿牛迎了上来。 “大人,您的房间收拾好了。” 王则之点了点头,黑虎寨内最好的房间,就是刘黑虎的那一间,现在给他无可厚非。 李若琏在信里交代了蒙汗药已经失效的事情,王则之让阿牛吩咐下去,安排寨子里的人烧火煮饭。 他找到些黑虎寨土匪们的新衣服,跑到刘黑虎的沐浴室洗了个澡。 这么久了,他都没洗过一次澡。 由于山西缺水,生活在山里的土匪更缺水,平时唯一能做的就是端着木盆儿擦洗擦洗。 所以,他早就浑身油腻受不了了。 洗完澡王则之借着火把的光亮,在寨子里逛了起来。 地牢里的事情,他要等天亮再行处理,毕竟他还不知道那些火药放在哪里。 如果带着火把下去,点燃了不知藏在何处的火药,那就不得了了。 王则之逛了一圈,他发现这个寨子还算干净,有流动的活水,有专门的排污沟,污水会顺着沟渠流到寨子之外。 等到饭菜做好,王则之吩咐众人吃饭。 听了王则之的吩咐,众人纷纷吃了起来。 吃完饭,王则之组织寨子里剩下的人手,连夜开始清点仓库里的钱货。 这些人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没离开过故乡。 最后逼走他们的除了天灾人祸,还有苛捐杂税。 他们一路流亡,一路乞讨,每日就是浑浑噩噩的活着。 直到遇到了王则之,他们才重新燃起了对生活的希望。 所以哪怕面对整整一山洞的金银财货,他们都没有一人私藏。 他们按照王则之教的计数之法,认认真真的开始了统计。 一时间整个山洞里热火朝天的忙碌起来。 人多力量大,这群人一直忙碌到丑时就把山洞里的钱货统计完毕。 “米粮十万三千石,白银二十一万两,布匹…” 王则之听着这些汇报,表面平静,但是他的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乱世之中来钱最快的,果然还是抢掠啊。 等到清点完毕,王则之给每人发了一石粮食,一两银子,并且告诉他们这就是他们一个月的月饷。 众人情绪高涨,纷纷欢呼起来,兴高采烈的领了粮食和银子。 其中几个更是不停的用牙咬了又咬,然后用袖子擦了擦开心的合不拢嘴。 在他们领完月饷之后,王则之又把土匪们没穿的新衣服发了下去。 他们一个个得了新衣服,更加高兴的不得了。 只有阿牛愁眉不展,王则之看着眉头拧紧的阿牛问道:“阿牛,你有心事吗?” “大人,我…”阿牛扭扭捏捏欲言又止的看着王则之,嘴巴张合了半天啥也没说,扭头就走。 “站住!”王则之一看就怒了,有啥说啥,你这吊着是个什么意思。 “你可是想要给你妹妹还有老娘要来两套衣服?”王则之看着阿牛把手里的衣服握紧松开,松开又握紧,他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大人,我…” 王则之拍着他的肩膀,冲着寨子里的人们大声说道:“跟着我,以后你们就是我的好兄弟,我王则之绝不会亏待你们。 从今日起,我王则之立下规矩,凡随我者皆有粮饷。 凡随我者,皆为义士。 义士,月银一两,粮米一石,十义士为一班,另设一班总,班总月银三两,粮米一石五斗… 具体事宜明日我将张榜公示,请各位拭目以待。” 王则之说完,给了阿牛二两银子,对着他说道:“寨子里都是男人的衣物,你娘和妹妹穿上不妥,但是咱们有布匹啊,花些银钱带着布匹去给她们做一身衣物吧。” “谢大人,我阿牛今日对天发誓,此生追随大人,鞍前马后,粉身碎骨,永效犬马之劳。” 阿牛得了银子激动的无以复加,跪在地上嘭嘭嘭连磕了三个响头。 他不能不激动,他都不知道娘和妹妹多久没有穿过好衣服了。 他以为这辈子他们都不会有衣服穿了,可王则之只是问了两句话,就给他加了饷银,目的就是为了让他有钱给娘和妹妹做衣服。 “不管有家口的没家口的都来扯布,做些新衣裳。” 王则之站在一张桌子上,大声宣布了一声。 “大人,大人小人是额们村儿最好的裁缝,小人只要一百文钱就能做出上好的衣物。”打杂的人群中,一个小二模样的人,把毛巾搭在肩膀上,搓着手跑了出来。 他是嗅到了赚钱的苗头,他觉得王则之跟那些官绅不一样,所以他就大着胆子试试。 “好,那你就先做一套出来试试,只要大家喜欢,我给你加一两月银。”王则之看着自告奋勇的小二,眼睛一亮,这可是个好苗头,值得鼓励。 这说明这些人当中,已经有人开始信服自己了,这是一种公信力的体现。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您就瞧好吧。” 裁缝小二跑到一个角落里,拿来了裁缝用的一套工具,然后开始裁剪起来。 王则之打了个哈欠,他有些累了,他都好久没有好好睡过觉了。 不过,他并没有去睡,而是拿来笔墨开始写官职,还有每个官职对应的月饷。 在他写字的时候,阿牛和李化默默的站立在了他的两旁。 当王则之写到李化为亲卫副总的时候,李化不动声色的悄悄往他身边靠了靠,以便看的更清楚些。 当他看到自己的月饷跟阿牛差不了多少之后,更是冲着阿牛开始挤眉弄眼。 阿牛撇了他一眼,不屑的撇了撇嘴。 “大人,我做好了,您掌掌眼。”裁缝小二做好了一套衣服,兴奋的请王则之看看。 王则之拿过衣服,里外看了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长袍。 王则之翻到里面的时候,发现这衣服竟然有里子,并没有那种粗糙的缝纫痕迹,没想到这小子手艺这么好。 “你叫什么名字。” “柳洋,小的叫柳洋。” “好,赏柳洋月银二两,粮米一石五斗。” “谢大人,大人英明。”柳洋激动的匍匐在地,开始磕起头来。 王则之对于这些人动不动就跪地磕头,其实挺反感的,可是他也没办法,这些人一无所有,能表达感谢的方式只有磕头了。 就在柳洋磕头的空挡,王则之已经画好了两套衣服。 一男,一女,这衣服把长袍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那一部分还是长袍的模样,不过更加贴身,下面的裙摆就换成了裤子加了前后两片布。 当他把这种衣服的设计递给柳洋的时候,柳洋如获至宝,双眼发光的开始制作了起来。 其实,柳洋本身就是个喜欢乱设计的人,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被赶了出来,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人。 第三十章:告示 这群人从王则之身上,感受到了希望。 在王则之奋笔疾书的时候,他们没有一人睡觉,一个个都瞪大眼睛静静的站在院子里看着王则之。 柳洋按照王则之的要求,做出了一男一女三套衣服,最后让寨子里的人们捡拾石子儿投票。 之所以让做三套,是为了照顾这些人,他怕设计的太超前这些人受不了。 但是,投票结果却大出意料。 这些人一点都不喜欢长袍,反而喜欢短打长裤,不过在女装这边特别统一的投了一套普通的裹身长袍。 王则之就知道,他们肯定受不了超前的服装。 那套女士长袍,包裹严实,不露脚裸,不露脖颈,不露手腕儿。 在大家确认好衣服款式之后,王则之就吩咐柳洋先休息,等天亮之后再做。 哪知道柳洋兴奋的难以抑制,再三保证他马上就可以做,然后状若疯狂的开始制作衣服。 期间,有两人自告奋勇说他们在布庄干过活,柳洋测试一番之后报告给了王则之,王则之二话不说每人加了三钱月饷。 那二人拿了银钱,兴高采烈的帮着柳洋开始做衣服。 整个黑虎寨在热烈的氛围中来了一个不眠夜。 当王则之写好官职和认命书之后,总感觉缺了什么东西。 “印章,是了,缺印章。”王则之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大人为何叹气啊?”一旁的李化一直在关注王则之,此刻听到他叹气,连忙躬身问道。 “没有印章啊。” “大人稍等,属下去问问。”李化说完,向着人群集聚的地方跑去。 “你们谁会雕刻印章。” “我!我!我!我!”其中一人举着一把小刻刀,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其实这群人中,不少人都在等着,都在盼着,希望自己的一技之长能被看中,毕竟那会多了些银钱。 这人名叫白玉,是他们县城有名的雕刻匠,只因为雕坏了一块儿玉,赔了个倾家荡产。 不过,他事后才知道,是县城的举人谋夺他的房产,设计陷害与他。 他告状无门,那举人更是扬言如果他再告状就打断他的手脚,惊怒交加的白玉连夜逃出县城,成了流民中的一份子。 此刻听到需要雕刻工匠,连忙举着吃饭的家伙——雕刻刀,跑了出来。 “快来,快过来。” 白玉兴高采烈的跟在李化身后,当他来到王则之身旁的时候,王则之正在把玩着一块儿拳头大小的玉石。 这块玉石是他从黑虎寨的仓库中找到的,他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想到了刻章。 “辽东岫玉,上等的辽东岫玉。”白洋一看到王则之手里把玩的玉石就激动起来。 他在衣服两侧擦了擦手,有些手足无措。 “来,在玉底部雕刻这四个字,玉顶随便你怎么雕,雕坏了也不要紧。” 王则之把玉石递给白玉,同时把写好名字的纸张递给了他。 随后王则之打了个哈欠,靠在忠义堂的座椅上开始休息。 白玉拿着玉石有些忐忑不安,如果雕坏了…不,绝对不能再雕坏了。 他有些激动起来,跑到院子里点了一堆柴火照明,又取了两盏油灯,摆了一张桌子开始认认真真的雕刻了起来。 另外一群人则排队在柳洋那里领取新衣服,每每有人领到新衣服就高兴的手舞足蹈。 他们从一无所有的流民变的有了粮,有了银,此刻还有了新衣,一个个都无比虔诚的看着忠义堂的大门。 这些人整整一夜没睡,他们都在等王则之醒来。 天微亮,王则之翻了个身,伸了个懒腰,迷迷糊糊的从椅子上起来。 他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事务繁多,他还不能放松。 “大人!” 当王则之从椅子上起身的时候,他的两旁,大堂内,大堂外,都站了人。 大堂内是他的亲卫,大堂外是武器库守卫和杂役。 此刻这些人齐齐跪地。 “大人仁慈!” 这些人如同早就排练好的,齐声说道。 “都起来吧。” 众人起身,相视而笑。 “大人,印章刻好了。”白玉捧着一枚麒麟玉章,小心翼翼的踏着碎步奉了上来。 王则之拿来印章,用匕首划了一刀,这才盖在从黑虎寨仓库中取来的印泥上,然后开始啪啪啪的盖章子。 “来,贴起来,公示。” 随后阿牛、李化众亲卫将王则之写的官职,对应的俸禄,各人的任命,还有规章制度,统统贴在了寨子里。 至于没有回来的于忠、齐奇、熊甲长、贾财,则有一则特殊说明等他们回来之后,才会有各自的任命。 阿牛为亲卫卫总,直接对王则之负责,除了护卫王则之安全之外,还负责情报、渗透、哨探。 除了王则之外无人能够调用。 而且阿牛属下之人人数不定,会随着队伍的扩大而有所变动。 李化,亲卫副总,除了负责护卫之责外,还负责所有队伍训练之事,只听令王则之一人,或者手持王则之印章调令,才可从他手里调出队伍。 目前只有这两个认命,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则告示。 告示: 当今天下,天灾不断,祸乱四起。 朝廷不断加派赋税。 苛捐杂税,加重百姓负担,官绅地主兼并土地愈演愈烈,他们依靠政治权势大量侵占官地和私田,致使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各级官员,层层盘剥,中饱私囊,贪官污吏横行于世。 此乃压迫我等良善百姓之大山,诸位当随我开山刀破除此山。 凡随我开山刀者皆为义士。 义士当除贪官,杀污吏,均田地,摊丁入亩,除丁银,消火耗,还我大明一个朗朗乾坤。 开山刀致诸位义士 王则之思考过后还是觉得隐藏真名更合适,所以,这则告示就用匪号了。 告示是一种思想教育,只有志同道合者才能跟着他走的更远。 这也是在告诉这群人王则之到底想干什么,更是在告诉这群人他们为什么会成为流民。 告示前,一书生模样的人,正在给众人解释这一则告示。 单同善,天启七年举人,他生性慷慨豪爽,常常周济穷人,又爱打抱不平,伸张正义。 他的性格倒像一个江湖侠士,很喜欢结交朋友,在他们县里他的名声很好,百姓都称他为“善公子”。 他不愿与那些贪官污吏同流合污,并当众痛斥他们,被本地官绅所厌恶,随后被诬以抗欠赋税、调戏妇女,而遭蒙冤,革去举人,抄没家产,成为流民。 他是二十二杂役之中的一人,此刻他正在一边给人们解释,一边激动的难以抑制。 他看着王则之写的这些,感同身受,一时将王则之视为知己。 第三十一章:买官 王则之脱了鞋子,盘着腿坐在忠义堂内的首座上,正在思考接下来的事情。 “大人,有人求见。” 忠义堂门口的亲卫拦住了一人,此人彬彬有礼仪表堂堂,哪怕衣衫褴褛,可是脸面整洁,头发丝毫不乱。 “让他进来吧。” 王则之发话,亲卫把他放了进来。 他进来后,低头慢步,到了王则之面前,施了一礼。 大声说道:“在下天启七年举人单同善,拜见大人。” 正坐在椅子上思考问题的王则之,忽的起身,鞋子都没穿,噌噌跑下来扶着他。 “不必施礼,快快请坐,来人,上茶。” 文化人不论哪个时代都是不能小觑的,明朝末年的举人更是不能小觑。 有文人来投这是一个好事情,这些人除了研读四书五经外,对于国家大事更是有着独到的见解。 关键是文化人好沟通啊。 单同善受到王则之的礼遇,感动的无以复加,一时激动的不知如何是好。 “大人,您还没穿鞋子呢。” “不打紧的,先生请坐。” “好,好。” 单同善坐在椅子上,端起茶盖扇了扇,闻了闻,抿了一口,然后激动的哭了。 “先生为何哭泣?可是这茶不合口味,涩了口齿?”王则之不解的问道。 “非也,非也。”单同善如同护宝一般的护着那杯茶,一饮而尽,他都快忘记茶的味道了。 喝完之后他双手甩袖,郑重的躬身施礼,跪拜了下去。 “大人一贴告示振聋发聩,在下观之心悦诚服,遂特来请见。” “快快请起,先生不必行此大礼。” 王则之把单同善扶起来,单同善激动的用袖子抹了把眼泪。 “大人,在下有一策献与大人。” “请讲。” “买官,置地,收流民。” 王则之听到他说的话,恍然大悟。 他怎么就没想到呢,有了官就是名正言顺,不用担心被官军围剿。 “哦?请先生细细说来。” 当日王则之与单同善相谈甚欢,单同善对王则之说:“恨谒见之晚。” 王则之大喜,将单同善任命为参谋官。 单同善感激涕零,跪下说道:“大人恩德在人,在下愿效前驱。” 单同善很懂得一些舆论宣传的奥妙,他建议派人扮成商人,在民间广布流言:“开山刀为仁义之士,不杀不掠,除丁银,消火耗,均田地,三年期,免田赋。” 他还编了童谣,“早早投了开山刀,管叫大家都欢悦。” 王则之大喜过望,说道:“足下龙虎鸿韬,英雄伟略,必能与吾共图义举,创业开基者也。” 两人惺惺相惜,畅谈良久,连饭都忘了吃。 由于单同善急切的想要展现自己的能力,再三保证定可为王则之谋得一官半职,而且此事宜早不宜迟。 王则之被他说动了,给予他白银一万两,又安排了四个好手相伴,护送他前去办事。 单同善看到王则之这么信任他,一下子就给了他一笔巨款,再一次激动的痛哭流涕。 他离开寨子的时候,一边退,一边拜,接连拜了九次,这才上了马车,向着远处走去。 单同善来到榆次的时候,买了一套好衣裳,还有一些吃食。 当他离开榆次的时候,就开始实施他的计划。 一路上的的流民和百姓得了他的吃食,更是卖力的开始口口相传。 一些孩童拿了吃食,开始蹦蹦跳跳的唱了起来。 “早早投了开山刀,管叫大家都欢悦。” 当他到达太原府的时候,更是亲眼目睹了什么叫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单同善仅仅花费了一些吃食,就开始有人传播开山刀的事迹。 对于这些流民的表现,单同善很满意,因为他救济过流民,知道这些人其实是很容易满足的。 只要有口吃的,吩咐他们的事只要不是作奸犯科他们都会照办,少有偷奸耍滑者。 单同善寻到以前的同窗,太原府检校,张举人,上门拜访。 “今日清晨,忽闻鸟鸣,我料定必有贵人来访,不曾想,竟是鼎鼎有名的善公子啊。” 张举人大笑一声,从府里迈步而出,亲自前来迎接单同善。 要说这单同善,也算一号人物,他的慷慨好义不仅是对于流民,对同窗更是如此。 天启七年的时候单同善就资助过张举人,所以两人的私交还是不错的。 “张老爷真会说笑,小的前来叨扰,还望张老爷莫要嫌弃才是。” 严格说来单同善已经不是举人了,见到有了虚职在身的张举人必须用尊称。 就算他还是举人也得用尊称,因为虚职也是官。 “哈哈哈…单兄,你也有如此世俗的时候啊,来屋里坐。” 张举人拉着他的手,往大堂走去。 待他坐好,上了茶,喝了一口,放下茶杯,说道。 “张老爷,实不相瞒,在下此次前来,是有要事相求,还请张老爷帮衬帮衬。” “但说无妨。” 单同善看了看左右,张举人喝退下人。 单同善说了一个口型,这个口型就是买官,然后伸出两根手指。 张举人眼睛一亮,伸出了五根手指。 单同善有些为难的收回了手,插到了袖筒里,皱眉作思考状。 张举人四处张望了一番,悄悄低声说道:“实不相瞒,最近几位大人正在商讨于雁门关增设游击将军一职,你虽不是武科举人,倒也不是不能…” “张老爷误会了,在下是为我一子侄谋求一官半职而来。” 两人都是人精,一个想坑对方一把,一个想少花些银子。 “原来如此,白身那就更好办了。”确实,有了功名的朝廷都会有记录,很难操作,没有功名的却可以作假,做一套假的功名,比如以资入监的例监。 张举人说完伸出大拇指和小拇指,意思是白身要六千两,单同善脸庞一抖,沉吟了片刻,伸出三根手指说道。 “事成之后,张老爷可得这个数。” 意思是,事成之后张举人能得三百两。 张举人摇了摇头,伸出五根手指左右翻了翻,意思是他要一千两的好处费。 就在单同善将要摇头的时候,忽然说道:“你给我这个数,那你侄子只用这个数。” 张举人先伸出了五根手指,接着去了两根,意思是给他一千两好处费,买官就只要三千两了。 单同善嚯的起身,瞪大眼睛吃惊的说道:“当真?” 他不能不震惊,六千两相当于现在的九十多万,三千两就砍了一半。 “真真的。”张举人说完把双手插在袖子里,继续说道:“我一远方表妹,乃是某位大人最得宠的小妾。” 单同善心头一震,这个事情他以前就听闻过,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张举人才能在太原府谋得这检校一职,虽然不入流,但也比他好多了。 最主要的是,张举人曾侵占过百亩良田,就是那位大人出面,张举人才能安然无恙。 不过,事后听闻那大人取了他所占良田的七成。 张举人此刻说出来,就是提醒单同善,他有那个能力为他谋得此官,稳稳的那种。 “好,在下今日对张老爷多有叨扰,此乃一番心意,请老爷务必接下,至于银子我这就去取来。” 单同善塞了三锭二十两的银子到张举人手里,躬身施礼,转身离去。 一万两银子,单同善自然不会带在身旁,而是命那四人押到一幽静客栈看守起来,毕竟那是一马车银子啊。 张举人掂了掂手里的银子,看着单同善离去的背影,感慨万千,叹了口气。 “什么世道,连自诩清流的善公子都开始同流合污了。” 说完之后张举人自嘲的笑了笑,他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 第三十二章:吃饭贼快 单同善走后,王则之立刻安排人把地牢里的尸体全部处理了,至于寨子外的尸身已经被山里的野兽不知拖到何处,不见了踪影。 他叫来李化开始教授他一些训练方法,他亲自示范了蛙跳,俯卧撑,立正,稍息,跑步。 李化提出他有一套武斗之术,可以教授出去,王则之同意了。 王则之告诉他,要从他手里调人,除了王则之亲至以外,必须有他的印章调令,而王则之的印章上有一条特别的划痕,这是为了避免有人刻假章。 李化认真的看着印章,深深记在了脑子里。 随后王则之分了十人给他练手,在他训练这些人的过程中,王则之分别叫了三人去他那里要人,理由是寨子里事务繁杂,需要人手。 第一人直接去要人,被他严词拒绝了。 第二人说是王则之讲的,他犹豫了片刻,来到忠义堂询问。 王则之否认了。 第三人手持王则之调令,李化经过仔细辨认印章,确认无误之后,给了人。 王则之这一下彻底放心下来,等阿牛他们处理完地牢里的事情,给了阿牛一封调令,让他去李化那里调人,把地牢里面的火药全部找出来。 阿牛从李化那里要来了人,带着他们风风火火的开始寻找火药,不多时在地牢的墙壁里,承重柱内的石缝里,陆陆续续找到不少火药。 王则之吩咐他们把火药妥善收好,然后回到忠义堂内思索起来。 他要做的事情有很多,他得有土地,然后得有人耕种,还得打井储水。 “大人,齐奇回来了。” “哦?”王则之眼睛一亮,连忙出了忠义堂迎接齐奇。 寨子的院儿里,齐奇带着四十个衣衫褴褛瘦的皮包骨的青年人拘谨的站着。 齐奇回到寨子里发现寨子里的人一个个气势高昂,还穿了新衣服。 他以为王则之有了新的人手,不需要他了。 不过当他看到守护武器库的还是他手下的时候,又好受了些。 “齐奇。”王则之拉着齐奇来到告示旁,指着其中一条,这是关于招募兵员一事。 “大人,小的不识字。”齐奇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后脑勺。 “不打紧,不打紧,稍后我慢慢跟你说,柳洋。” “来嘞,大人有何吩咐?”柳洋不知道怎么养成的习惯,总是喜欢在肩头披一件毛巾。 “给咱们新来的兄弟们做身好衣裳,先给齐副排总做。” “得嘞,马上就做。”柳洋做了一夜衣服,非但没有疲累,反而神采奕奕。 可能王则之的设计给了他灵感,他竟然设计出了不少前开扣的衣服。 其中一件还被王则之看上,拿走了。 这一下他就像脱缰的野马,开始肆无忌惮的设计起了新款式,他那两个打下手的都被他给折腾的倒在地上睡着了。 王则之劝他休息休息,结果发现根本没用,只能摇头随他去了。 此刻,柳洋再次兴奋的把他两个手下揪了起来,他眼珠子一转,打算给齐奇他们换个新款式。 就是王则之拿走的那种,类似于中山装的袍子。 那边柳洋把这群青年拉去量尺寸,这边王则之招呼厨房开始做饭。 一时片刻,整个寨子里香气弥漫,那些青年忍不住动了动喉头,可是却没有一人乱动,都在看着齐奇。 齐奇知道衣衫一时半会儿也做不出来,对着这群青年安抚了一番,去忠义堂汇报去了。 “大人,这些人都无父无母,是小的以前结识的,其他人小的不认识,也不敢找过来。” 齐奇还是有些拘谨,他用了两天时间,才找回来这么点人,有些不好意思。 “齐奇,你立功了,来,这是你的任命书,你带回来的四十人加上你原先的手下,可为副排总,当你手下人数过百的时候,就可以转正了。” 王则之写好了任命书,盖了章子,吹了吹,递给了齐奇。 齐奇双手捧在手里,认真的看了起来,王则之一个字一个字的教他看,当他看到自己名字的时候,眼放光芒,问了王则之好几次。 虽然他会说自己的名字,但是从来没有看到过,那种介绍也是他父母告诉他的。 “我…我升官了?”齐奇有些难以置信的问道。 “对。”王则之抓着他的肩膀,认真的说道。 “大人,衣服做好了。”就在这时,柳洋捧着新式的衣服走了过来。 王则之看了一眼,接过衣服,对着齐奇说道:“去我的沐浴室洗个澡,洗完换身好衣服。” “谢大人。”齐奇一手拿着任命书,一手拿着衣服,撒了欢一样的跑了出去,见人就说他升官了。 尤其是在带来的那帮子青年面前,更是肆意张扬,最后还炫耀的说他可以去洗澡。 然后昂首挺胸的走进了沐浴室洗澡去了。 忠义堂内,那群青年人中有几人送来了九百两银子,这是齐奇吩咐的。 王则之看着剩下的九百两银子,笑了笑,这齐奇表忠心的方式挺特别。 他这是在用另一种方式告诉王则之,他带来的这群青年人是值得信赖的。 不信你看,九百两银子的巨款,他们一两没动。 “很好,李化,带他们去告示处,念给他们听,每人发一两银子,一石米粮。” “是。”李化领命而去。 李化当道士的时候,要读经书,所以他识字。 当他看到这四十青年的时候,李化双眼放光,如同恶狼扑食,前来的青年被他的眼神吓的缩了缩脖子。 李化把这群青年带到告示处,开始大声宣读,王则之却在想另外一件事。 六月,六月林丹汗因为崇祯革去市赏一事挥兵南下,屠戮数万大同军民。 他能做些什么呢? “大人,饭做好了。”厨房的杂役前来说道。 “好,通知大家吃饭。” 黑虎寨里并没有食堂,刘黑虎吃饭是和手下分开的。 王则之吩咐他们把桌子摆到了院子里,这可是能够容纳两百人的院子,现在才几十人,摆桌子吃饭完全没有问题。 当饭菜摆好的时候,王则之大声说吃饭。 寨子里跟他来的流民都开吃了,可那些青年看着沐浴室的方向都没动筷子。 王则之再次告诉他们可以吃饭了,这群青年仍旧没动碗筷。 直到齐奇洗完澡,穿上一套干净的衣服走了过来。 他对着王则之施了一礼,这才向着饭桌走去,他来到饭桌上,一只脚踩到凳子上说道:“开吃。” 这群青年如同饿虎下山,一顿风卷残云,王则之才吃了两口馒头,他们桌前的饭菜已经空了,甚至有人正在舔盘子。 别说王则之,整个寨子里的人看着这群青年都是目瞪口呆,这吃的也太快了吧。 第三十三章:变故 王则之看着这一幕,对着齐奇招了招手。 齐奇嘴里叼着一块儿骨头,看到王则之叫他,把骨头攥在手里走了过去。 “大人,您叫我?” “没吃饱吧?”王则之向前探了探身子,轻声问道。 “饱了,饱了…”齐奇有些不好意思的把手里的骨头藏了起来。 “大声点。”王则之忽然提高声调。 “没饱。” “再给他们做一桌。”王则之对着厨房的人员说道。 厨房里的杂役领命,放下手里的碗筷小跑着去厨房忙活去了。 幸亏黑虎寨有足够的食物储备,要不然还不一定做得出这么多饭菜。 “谢谢大人。” 齐奇喜上眉梢,把手里骨头上的肉屑啃了啃,对着王则之躬身致谢。 “多谢大人。” 齐奇带来的青年纷纷起身离开座位,对王则之表达谢意,这些年轻人虽然无父无母,却是一群知礼知恩的人,这很好。 “坐下,坐下,等厨房做好了饭菜接着吃。” 王则之抬手下压示意,这些人纷纷坐了下去。 齐奇站在王则之桌前,看着他桌上的饭菜吞口水。 “齐奇,拿下去分了吧。” “谢大人,谢大人。”齐奇把骨头咬在嘴里,一边吸着骨髓,一边端起了王则之桌上的饭菜走了下去。 “来来来,大人赏的都尝尝,诶诶诶…给老子留点儿…” 王则之看着齐奇的背影心念流转,齐奇不拘一格,年轻张扬,确实值得一用,但是他的人凝聚力太高,不利于自己掌控,这不是他想看到的。 齐奇又用一种简单直接的方式告诉他,这些人可靠。 王则之思索了片刻已经有了方案。 “大人,寨外来了一人,射了一箭。” 阿牛拿着一根绑着纸条的箭矢递了过来。 王则之规定,不论吃饭、休息还是庆功宴,必须有人防守,以防遭受突袭。 独眼龙背叛事件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在吃饭的时候,阿牛带人守在了寨门上。 王则之看着纸条上的内容,面色微变。 “三日后,午时前,务必回,总旗出殡——混天王书。” 这封信的意思是,三日后混天王将要出殡,要王则之午时前必须回到土洞,而送这封信的人也叫混天王。 信里称混天王为总旗,那么这个“混天王”必然是土洞里的老人,除了李小旗王则之想不到其他人。 独眼龙在寿阳县城不敢出来,古田营生死不明,难道李小旗也叛变了? 如果是这样,土洞里必然发生了变故,这个变故是什么呢? “齐奇。”王则之冲着齐奇招了招手。 齐奇正在嗦手指,他把五个手指都嗦了一遍,朝着王则之走来。 “大人。” “你去土洞见到了郎中没有?” “大人,我…我不知道路啊。”齐奇扭捏的说道。 王则之忘了齐奇根本没去过土洞,王则之又没告诉他怎么去。 “那你兄弟的伤势怎么样了?” 王则之一问完,齐奇忽然就红了眼眶。 “大人竟然没责备我,大人还关心我的兄弟。” 齐奇被王则之一句话感动的一塌糊涂。 “大人,那小子活蹦乱跳的,没事。”齐奇指着一个正在舔盘子的青年人说道。 王则之松了口气,还好,这愣小子没反应过来,这事儿是王则之的疏忽。 “齐奇啊,所有新进寨子的兄弟都得去李化手下训练,你看…” “大人安排就行了。” “好,你手下有两个哨探我得用用。” “大人,我齐奇都是您的人,那些人您随便用,不用问我。”简单直接,这就是年轻人。 “好,把他们俩叫来。” “崔奕,李小鸟,过来。” “属下在。”齐奇手下两个擅长哨探的人出列走了过来。 “现在你们归大人管,你们问问大人要你们干什么,我先吃饭去了。”齐奇看着厨子们刚做出来的饭菜,咽了口口水,匆忙抢吃的去了。 “我有意成立专门的哨探班,但是班总我还没想到合适的人选,现在我要交给你们一个任务,谁完成的优秀,谁就是班总,另外一个只能是下属。” 两人对视一眼,眼中燃烧起了熊熊大火。 他们刚刚听了李化的解释已经知道班总的月饷和下属的月饷是有差别,而且就算没有这个差别,他们谁也不想做另一个人的下属。 “寿阳城以西,荒村以东,再往北,有一座土洞,里面全是土匪,你们必须绕过暗哨明哨查到它的具体位置。 查清楚土洞里的人数,找到小六子,问清楚土洞里发生了什么。 去吧,快去快回。” “是。” 王则之不告诉他们土洞的具体位置,是想考验一下他们的真本事。 王则之写了一份取马文书,盖了章,两人领命取了马,向着土洞策马而去。 这二人都有各自的哨探之法,临近土洞岔路之时,各自下马。 一人跑到山丘上查看了一下花草树木的情况,另一人查看道路泥土的情况,还找到一坨骡马的粪便用手指捻了捻。 接着二人同时上马,都找到了北上的岔路。 就在接近土洞暗哨的时候,两人心生警觉,勒紧缰绳,找了一个遮掩处,把马栓好。 崔奕往东爬着摸了过去,李小鸟往西爬着摸了过去,两人都发现了暗哨的藏身处。 崔奕丢了一块石头,待暗哨前去查看,咬着匕首跟过去抹了他的脖子。 李小鸟一个猛扑,一刀扎在暗哨的身上杀了他。 两人再次汇合谁都不服谁,互相瞪了一眼,继续向着土洞靠近。 由于土洞的明哨在最高处的哨塔上,只有在他转身的时候,才能够在地势最低处爬着摸过去。 两人对视一眼,沉默不语,慢慢的摸到一颗大石头后,计算了三个呼吸的时间,这是明哨习惯性转身的时候。 两人同时弯腰加速,一个翻滚爬在了山岩处,蠕动着爬了过去。 过了这座土丘,就能看到土洞了。 由于混天王的尸身已经发臭,大部分土匪都在土洞外面。 两人用各自的方法计算人数,他们算出了八十二人,两人有些不信,互相确认了一下,这才确定。 土洞里有八十二人,土洞后还有人来往,他们四处观望,根据这里的生活痕迹估算出,大概有一百人。 两人松了口气缓缓后退,就在这时,他们身后的黄土里小六子缓缓的起身,用匕首对着两人的后背。 两人一僵,凝住呼吸,脖颈里全是冷汗,他们知道自己暴露了,如果厮杀被发现了绝对是死,如果不厮杀会有一人被杀,两人悄悄动了动眼珠子。 李小鸟机灵一些,艰难的压低声音,说道:“小六子?” “跟我来。”小六子冷漠的回了一句,转身就走。 两人同时松了口气,他们都从各自眼里看到了后怕,他们没想到还有比他们更厉害的人。 第三十四章:野心勃勃的李小旗 “军师让你们来的?” 小六子把崔奕、李小鸟领到了一个偏僻的小山沟,迫不及待的问道。 两人面面相觑,他们原先当流民的时候只知道王则之匪号开山刀,并不知道王则之是谁的军师。 不过两人不笨,李小鸟回道:“你是说开山刀大人?” “对,对。”小六子激动的抓住了李小鸟的手臂。 “军师在哪儿?” “大人在黑虎寨。” “军师派你们来的?” “是。” “你们能帮我个忙吗?” “请说。” “我有个兄弟受了重伤,你们帮我把他带回去。” 两人有些犹豫,他们三个肯定能走脱,带一个重伤的就不好说了。 “我留下,掩护你们。” 小六子脸色一狠,握紧了手里的匕首,他脸上黑色的疤痕都变红了。 “大人让我们把你带回去。”李小鸟觉得,王则之既然让他们来找小六子,那就说明小六子对于王则之比较重要,王则之虽然没明说,但是带回去肯定不是坏事。 “你说真的?”小六子眼睛一亮,自言自语道:“军师一定有办法,军师一定有办法。” 小六子面色变了又变,似乎是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他焦躁的走来走去。 “走吧,我们三个一定能把他带回去。” 李小鸟是个机灵的,一下就想到小六子是在担忧那个重伤的兄弟。 “好。”小六子听了转身就走,两人立马跟了上去。 不多时他们来到一个隐秘的山洞,需要半爬着才能进去。 他们二人跟着进去之后,发现洞中有洞,里面的洞要大一些。 一个中箭脸色苍白的人躺在那里。 这人是和小六子一起负责夜哨的哨探。 小六子看到他难过的哭了,他跑过去握着暗哨的手,说道:“军师来了,军师来了,军师会为大哥报仇的。” 小六子口里的大哥就是混天王,以前的总旗。 “军…军…师…”那暗哨冲着小六子笑了笑,摸了摸他的脸不舍的说道:“报…仇!” 在所有人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一把抓下了身上的箭矢,口喷鲜血,气绝身亡。 “不!” 小六子抓着他的手痛苦的哭嚎。 那暗哨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他也知道小六子不会抛弃他,如果是这样小六子可能也要折在这里。 小六子是总旗交到他手里的,他一直把小六子当成了自己的亲弟弟一样看待。 他不想小六子死,所以他不舍的摸了摸小六子的脸,自杀了。 “咱们得走了不然他就白死了。” 李小鸟劝道。 小六子也知道他为什么自杀,他不舍的把脸蹭在暗哨的手上,忽然起身面目狰狞的爬出了山洞。 小六子一路狂奔,飞奔至明哨哨塔下利用惯性一匕首射了出去。 在小六子蹿出去的时候,两人就心知不妙,立刻拔刀跟了上去。 他们看到小六子杀了明哨,扛着小六子就跑。 在明哨倒下之后,土匪们马上就发现了。 “有人杀过来啦!” “风紧扯呼!~” “扯你个头哇,咱们这么多人。” “去看看。” 一窝子土匪乱糟糟的,大部分都想要逃跑。 直到独眼龙从土洞后面的仓库方向出来,呵斥一声,土匪们才组织人手骑马追过去查探。 如果王则之在这里一定会愤怒到炸裂,独眼龙这个叛徒竟然又回了土洞。 当这些土匪追出去的时候,小六子已经和崔奕、李小鸟骑马跑远了。 “混天王,咱们的哨探都死了。” 土洞里一个土匪单膝跪地对着李小旗说道。 “什么人做的?” “这…”那土匪犹豫起来,不知道怎么说,他有些怕李小旗。 李小旗为了控制寨子,杀了三个重伤的兄弟,因为那三人觉得,既然是军师救了他们的命,他们的命就是军师的。 至于小六子,他是无法容忍李小旗把独眼龙收到了寨子里,所以李小旗命人杀了小六子和他的夜哨。 正是因为如此,寨子里的土匪都有些怕李小旗。 “说。”李小旗摩挲着手里的倭刀,冷漠的说道。 “小…小的不知道…” “噗~额~嘶嘶~呵~”李小旗一刀刺入对方的脖子,就像从前的总旗一样。 与总旗不同的是,总旗杀的是敌人,他杀的是兄弟。 “混天王,你说会不会是小六子啊?”独眼龙摸着下巴说道。 “我觉得是…是军师来了…”被摔到马下擦烂半张脸的古田营恐惧的说道。 他是真怕了,他的兄弟死的死逃的逃,全都被王则之一个人杀了。 “瞧你那怂样儿,往妓子身上爬的时候那是有劲儿啊?”独眼龙喝了一口酒,伸长胳膊在古田营脑袋上甩了一巴掌。 “古班总,你都当班总了,怎么还是这么怂?”李小旗擦完刀,对着阳光看了看,冷漠的说道。 古田营被两人一激,脸红脖子粗的憋了半天,最后闷闷不乐的开始喝酒。 李小旗在熊甲长他们前去营救王则之之后,命人快马加鞭去榆次方向找来了留在那里的手下。 那本来是总旗留下的后手,不过这人却是李小旗的心腹。 此人带了二十多土匪领命来投,李小旗二话不说把寨子里最好的武器铠甲全都分给了他们。 接着古田营被他的兄弟搭救走了,在他们走山路回土洞的路上遇到了一小股流民。 这些游民竟然想要打劫古田营,古田营本来就被王则之打的憋屈,此刻大发雷霆,凭着他那一身横练的功夫大杀四方,随后收拢了十几个手下,然后带着这些人,他打算从李小旗手里夺回寨子。 可是令他没想到的是,李小旗已经有了三十多人的武装力量。 他们装备精良,古田营当时就怂了,表示愿意跟随李小旗,让他没想到的是李小旗非常干脆的答应了,还给他立了一个新的官职。 不过武器装备是一件都没给他。 至于独眼龙,他每天都在县城里赌钱、喝花酒。 最近他的手气极好,十赌九赢。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是文举人知会赌场之后的结果。 独眼龙赢的钱太多了,他就开始收拢县城里的地痞无赖。 当他收拢了六十多人的时候,他就带着这些人前来灭杀王则之,结果他没想到王则之已经不在土洞了,而是李小旗带着三十多装备精良的人马。 当独眼龙带着人马杀了哨探来到土洞门口的时候,直接被李小旗杀了数人。 独眼龙看着三眼铳和精良的武器铠甲,他就知道自己打不过李小旗,当场表示愿意臣服。 李小旗不仅不追究他杀了总旗一事,还封他为副排总。 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都被李小旗收编了。 接着李小旗开始封官,他封官的依据,就是看到了王则之留下的那些东西。 他仔细研读之后挑出来一些他觉得不错的用了,比如新的官职,但是与官职对应的俸禄他却是没用。 他觉得土匪要什么俸禄,没有钱粮去抢就是了。 当晚李小旗自封为混天王,他还和独眼龙、古田营商讨了设鸿门宴坑杀王则之的计策。 第三十五章:简单的青年人 傍晚时分,崔奕、李小鸟带着小六子回到了黑虎寨。 王则之听完三人的汇报,面色阴沉。 当小六子说道那暗哨自杀之时,王则之拍案而起,怒斥李小旗。 “该杀!” 王则之来回踱步,小六子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王则之身上。 “阿牛。” “在。” “领三百两银子,速去采买山羊,黄酒,花光为止。” “得令。” 阿牛领命,领了银子,带着人,驾着马车采买去了。 “军师,你是不是想到办法了?”小六子抓着王则之的胳膊激动的都快哭了。 王则之摸摸他的头,吩咐人拿来他之前收下的那套衣衫,安慰小六子先去沐浴室洗澡换衣服。 “你们俩的情报不相伯仲,但是,你们都被小六子发现了,如果小六子是敌人你们已经死了。” 王则之对着崔奕和李小鸟严肃的说道。 两人都知道王则之说的是事实,所以他俩沉默不语,没有回话。 “我决定,任命小六子为哨探班班总,你俩为副职,你二人可服气啊?” “属下心服口服。” “很好。” 王则之当即任命小六子为哨探班班总,这两人为副班,又从齐奇带来的青年人里调出十人归他们调用。 不过,这些人都要经过李化的训练。 王则之当即找来齐奇和他商量。 他没想到齐奇却哭了,他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诚恳的说道:“大人,您瞧得起咱们这些人就是最大的恩惠,有什么事儿不用跟我商量。 我都是您的人,您随便吩咐,只要给他们口饭吃就行了,您给他们粮饷那是浪费呢。” 这是被感动了,也是在效忠。 他在告诉王则之,他并不会搞事情,他只是希望这些孤儿能有口饭吃。 “好,你的兄弟们先去训练,崔奕和李小鸟我就先调走了,以后人员充足了我再给你补充。” “谢大人。” 齐奇说完,下去跟他的那些兄弟们训话去了。 王则之来到忠义堂门口,他以为这些人会不高兴,没想到没有一人提反对意见,跟着齐奇就找李化去了。 李化看到他们,兴奋的狼嚎一声,把王则之吓了一跳,这是什么毛病,难不成道士的山上狼多? 而那群青年人则是齐齐一顿,跟看傻子一样的看着李化。 李化被他们看着没有丝毫不适,反而兴奋的舔了舔舌头,带着他们往寨子外去了。 那是去拉练了。 一来就拉练,也不知道这些青年人受不受得了。 王则之摇了摇头,吩咐厨房开始做饭,特意吩咐那些青年人的饭菜多做些。 “李小旗啊,李小旗,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王则之摇了摇头,走回了忠义堂。 他有些难受的按了按头,自言自语道:“终于知道为什么皇帝大部分早死了。” 是啊,这才是一个小寨子,事情一件接一件,他都好几天没睡好觉了。 皇帝管理一国之事,那得多累啊。 还是得睡,不然容易早死,想到这里他靠在椅子上就开始睡。 小六子洗完澡,换了一身新衣服,开心的左摸摸右摸摸。 他开心的来到忠义堂想要告诉王则之,这衣服他很喜欢。 当他到忠义堂门口的时候,门口的守卫告诉他不要去打扰王则之。 就这点动静,都惊醒了王则之。 他一个翻滚,来到椅子侧方,抓起鲁密铳瞄准。 当他看到门口的护卫和小六子的时候,松了口气。 他不得不紧张,毕竟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背叛,搁谁谁也受不了。 “什么事啊?”王则之招了招手,小六子有些扭捏的抓着衣服边缘走过来。 “军师,这衣服很好。” “喜欢就好,来,这是你的任命书,我分了些手下给你,崔奕、李小鸟。” “属下在。”崔奕、李小鸟同时跨过门槛,同时单膝下跪。 “以后小六子就是你们老大,你们可愿意?” “愿意。”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他们这类人总是佩服有本事的。 叫小六子管着他们,他们是一点意见都没有。 “好,你们三人都去李化那里报道。” “是。” 三人领命找李化去了。 王则之看着三人出去的背影,眼皮逐渐下沉,缓缓睡了过去 “大人,大人。” 不知道睡了多久,他只觉神清气爽,浑身轻松。 厨房的人过来喊醒了他,原来是要开饭了。 王则之看了看天色,都黑了。 他走出忠义堂,院子里堆了个大火堆。 寨子里的人围着忠义堂摆好了桌子,桌子上摆好了饭菜。 王则之的桌子单独一张,在最高处。 他来到桌子前坐下,大手一挥。 “开饭。” 接着就是那群特立独行的青年们开始表演了,真可谓风卷云残啊。 王则之看着一青年左手一个右手一个,把拳头大的馒头两三口就吃了。 一连吃了五六个还在吃,一时惊的都忘记了动筷子。 “这…这可真是饿死鬼投胎呀。” 说完这句话,王则之又沉默了下来。 是啊,都是饿得呀。 吃完饭,青年们帮着杂役们把碗筷桌子都收拾干净。 然后围着火堆坐了下来,其中一个青年摸出一个埙吹了起来。 曲调悠扬绵长,王则之不禁听的痴了。 “这是怎么了?” “快扶着快扶着…” “哎哎哎~别磕着他的头。” 柳洋累倒了。 由于刚吃完饭,加上曲子的催眠效果,柳洋终于睡了。 不过令王则之满意的是那些青年人的反应,那些没有衣服的一直排队等在那里。 也是他们率先发现柳洋累倒了,他们把柳洋面前的桌子清空,轻轻地把他抬了上去,还有人给他披了块布,怕他着凉。 青年们并没有就这么离去,而是看着柳洋,怕他出事。 其中一个青年越众而出,给他把了把脉,露出雪白的牙齿笑着说道:“没事,他累了,睡一觉就好了。” 青年们这才放心的去火堆旁听曲儿去了。 王则之看到他的举动,眼神一亮。 难不成这小子会医术? “齐奇,把那人叫过来。” “好嘞。” 齐奇直接走过去把那青年拽了出来。 他来到王则之面前,露出雪白的牙齿笑了起来。 第三十六章:特洛伊箱子 “医者认为,肝心脾胃肾,它各属木火土金水…” 王则之把那青年人叫来,有意考验一番,就问了起来。 哪知这青年人立刻滔滔不绝的讲了起来,王则之虽然听的云里雾里,不过还是知道了一件事,这小子医术了得。 哪怕他也一样吃不上饭,可是从他健康的身体,洪亮的声音,洁白的牙齿就能看出来,他对养身之术也颇有研究。 “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杨之晖。” “好,从今日起,你将为我们医班的班总。” 王则之说完,提笔就写,盖章,把任命书递给了他。 他还吩咐杂役腾出一间房屋,专门给他用。 杨之晖看着手里的任命书,又看着宽阔的房屋,眼中闪出了夺目的光彩。 “这医班极为重要,我就托付给你了,你需要人手自己去挑,然后上报给我,我给你批。” “小的知道,那告示我都看了。” “好,你去吧。” “谢大人。” 杨之晖兴高采烈的布置房子去了,王则之也开心起来。 这个寨子总算有个样子了,院子里一群青年人围着火堆跳着舞开心的笑着。 这是一个温馨的夜晚。 这一晚王则之舒坦的洗了个澡,美美的睡了一觉。 土洞,哨塔下。 “开山刀,命我等前来拜会混天王。 军师说了我等皆为总旗之下,不应手足相残。 特命我等携千两白银,百斤酒肉前来,以示诚意,还请禀报一声。” 阿牛带着一班全副武装的兄弟,拉了一车大箱子,浩浩荡荡的来到了土洞。 箱子里除了银子就是羊肉和酒。 土洞这边的明哨听闻,立马下了哨塔禀报去了。 不多时乌泱泱一百多人站满了山头,阿牛握紧了左侧的佩刀,手心里全是虚汗。 他走之前王则之说了,他们必定不敢杀他,因为他们的目标是王则之。 王则之没来之前,他们不会明着翻脸。 “你是何人?” “在下开山刀亲卫,开山刀命我等携白银千两特来恭贺,请禀报混天王一声。” “行了,我知道了,东西留下你们可以走了。” 李小旗扛着倭刀,趾高气昂的说道。 “军师说了,为表我等诚意,务必送货上门,请带路至仓库。” 李小旗有些不耐烦的眨了眨眼皮,正准备下令灭杀了阿牛等人,因为他眼馋他们的装备。 这时阿牛掀开了箱子,白晃晃的银子耀花了土匪们的眼。 “军师说了,我等夺了黑虎寨,全凭混天王在天之灵护佑,特令我等连送三日银子,这是第一日的。” 土匪们看着箱子里的白银,一个个目露贪婪之色,齐刷刷望向李小旗。 李小旗面色一变,抖了抖眼角,说道:“带他们去仓库。” 立刻有几个土匪引着阿牛他们向土洞后方的仓库走去。 阿牛按照王则之的吩咐打开箱子,里面的白银,羊肉,美酒都展现在土匪们面前。 “麻烦让一让。”阿牛打开箱子的时候,仓库门口已经被土匪们堵住了。 他不得不开口说话。 “都让开,让他们走。”李小旗摸了摸兜里最后两锭金子,目露贪婪之色,他手里的银子不够了,一百多号人的吃喝着实够呛。 他必须获得后两日的银子。 土匪们让开,阿牛驾着马车离开了。 在离开土洞范围之后,阿牛摸了摸额头的冷汗,长呼一口气说道。 “咱们大人果然料事如神呐。” “那是。” “你看看那些土匪,一个个都跟怂包一样,那么多人不敢动咱们。” “就是。” “咱们下午还得来一趟呢。” “那么多银子啊,你说大人为什么要给他们送银子呢?” “大人的谋算岂是我等可以知晓的?” “那是,那是。” 就这样,阿牛带着一班人回到寨子里,当日下午又拉了一车银子和酒肉送了过去。 这一次李小旗看都没看,随便打发了两人就把他们带到了仓库。 当他在仓库里又看到一千两白银的时候,满心欢喜,直接下令,阿牛再来的时候不用阻拦。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日,足足送出去四千两白银。 第三日一大早,阿牛他们拉着五马车大箱子来了。 那些土匪连禀报都没禀报,就把阿牛带到了仓库。 甚至他们都没有去想,为什么多了几个马车,他们满脑子里想的都是银子。 阿牛习惯性的掀开一箱银子,那几个土匪搓了搓手流着口水跑过去看。 就在他们探头往箱子里看的时候,阿牛手起刀落砍了一人的头颅。 班里其他人一拥而上,结果了几个带路的土匪。 王则之告诉过他们,这群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全都死有余辜,动手的时候不要犹豫。 所以,阿牛带过去的人没有丝毫犹豫。 接着阿牛打开剩下的二十个箱子,从箱子里出来的都是些青年人。 这是经过李化训练的青年人,这才短短两日,这些青年已经初具战士的气质。 此刻他们全副武装,一出来就迅速占领仓库门口,进出土洞的通道路口。 与此同时土洞这边的明哨、暗哨都被小六子带着崔奕和李小鸟尽数拔除。 王则之带着十余人,拿着各式火器,摸到了仓库的方向。 阿牛站在仓库门口晃了晃手里的刀,王则之带着人快速冲了过去。 “大人,如您所料,轻轻松松就进来了。” “干的漂亮,按照计划行事。” 这就是王则之的计划,叫“特洛伊箱子”计划。 他先是安排人不停的送银子过来,用以麻痹李小旗,接着出其不意,在箱子里藏人,一举拿下仓库。 虽然仓库里已经没有任何兵器,但是仓库的位置略高于土洞前门,也算一处险要的地势。 而且从土洞里过来只有一条通道,如果不走通道则要绕行到哨塔那边。 现在在哨塔里的人,已经不是土匪了,而是王则之替换上去的。 原先的哨探已经被干掉了。 土洞里,混天王灵堂旁边。 “晦气,再不把总旗葬了,咱们就要被臭死了。”独眼龙嫌弃的扇了扇鼻子对着李小旗说道。 “快了,今日午时正是良辰吉日。”李小旗拿着一块布正在擦拭手里的倭刀。 这是原先总旗的刀,他甚是喜欢,如今得到了更是爱不释手。 “报,混天王,我看到那些傻子又来送银子和酒肉了。” “瞧瞧,咱们人多势众,连军师都害怕了。 独眼龙,你放心,军师绝对不敢杀你,因为我保定你了。 跟了我的人可不是能随便杀的。” “是,是。”独眼龙点头哈腰的回复道。 李小旗看着独眼龙的样子,把刀扛在肩上,心里得意极了。 “总旗呀,总旗,你能收了军师,我也能。” 他得意的呢喃一句,正准备通过土洞去仓库看看他的银子。 “抢银子喽,快来啊。” 突然有人从土洞通道里抛出七八锭银子,银子在地上滚了滚,滚到李小旗的脚下。 此刻李小旗用肩头的倭刀拨了拨地上的银子说到:“谁敢?” 霎时间所有土匪都红着眼盯着他。 这几天他们只能干看着李小旗收了一箱又一箱银子,而他们没有分到一两。 第三十七章:突袭 由于李小旗吃独食,寨子里的土匪们早就看他不顺眼了。 此刻在银子的刺激下,终于有人忍不住了,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是这么个道理。 “去你娘的。” 李小旗身旁的一个土匪看着地上的银子双眼通红,一脚踹翻了李小旗,不管不顾的冲向了土洞的通道里。 通道里到处都是银子,他猖狂的大笑:“银子,银子,都是我的,哈哈哈…” 其他土匪见状,在李小旗还没起身的时候一股脑冲了进去。 李小旗拄着刀站起来,怒吼道。 “给我杀了他们。” 李小旗的心腹们领命,拿起武器砍杀起来。 “银子,我的,都是我的。” 通道里的银子是王则之安排阿牛放下去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这一百多土匪引到狭窄的通道里。 当最前面的土匪跑出通道的时候,迎接他的不是银子,是强弩。 “咻~咻~” 这土匪临死前难以置信的看着身上的箭矢,眼睛一黑向后飞了出去。 “找死!” 通道里狭窄黑暗,里面的人看到一个人影飞来,纷纷举刀就砍。 强弩的劲道太大,那人影直接把前面的人推倒在地。 就在此时通道后面的土匪传来惊恐的惨叫。 “混天王杀人了!混天王杀人了!”这里的混天王说的是李小旗。 李小旗怒了,这都是他的银子,这些人抢他的银子都该死。 倒地的土匪还没起来,就被更多的土匪践踏而过,他们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踩死了。 “轰隆~” 狭窄的通道里几个燃烧着引线的东西从他们头顶飞过。 “啊~” “我的眼睛......” “着了,着了...” 这是万人敌,万人敌喷射出的火焰点燃了通道里的土匪。 这些土匪变成了个火人,在通道里横冲直撞。 他们就像溺水的人抓到了救命的稻草,只要被他们抓到的人就只有死路一条。 火焰照亮了通道。 “三眼铳,射!” 王则之一声令下,两人一排,连续三排冲着通道里射击。 “啊~我的脸,我的脸...” “娘啊,我错了,我不当土匪了...” 一时间通道里惨嚎一片,土匪们害怕了。 “此路不通,往混天王那边走,杀出去,杀出去!” 一个机灵的土匪,看着通道里的惨状,浑身直冒寒气,他知道仓库这边过不去了。 土洞那边比较宽阔,一定可以冲过去。 “杀出去,杀出去!” 一群土匪嚎叫着向土洞里蜂拥而去。 正在土洞里大杀特杀的李小旗,突然感到了巨大的压力。 通道里的土匪们一窝蜂似的冲了出来,李小旗的人一时间没有拦住,被冲破了防线。 “三眼铳,给我杀光他们!” 李小旗看着他们手里抓着的银锭杀红了眼。 独眼龙看着状若疯魔的李小旗打了个哆嗦,他悄悄的贴着墙壁想要逃跑。 李小旗忽然扭头死死盯着独眼龙,这些抢银子的土匪大部分都是独眼龙带过来的地痞无赖。 独眼龙一僵,抓起地上的一把刀就杀了一个抢银子的手下。 古田营艰难的吞了口口水,恐惧的惊叫起来。 “军师,军师,一定是军师回来了,一定是他回来了。”古田营说完不顾一切的冲出了土洞。 王则之在仓库这边留下了亲卫班,给他们分配了万人敌、三眼铳还有强弩,带着其余人绕过哨塔,向着土洞前门快速奔袭。 当他们来到前门的时候已经有七八个土匪冲了出来,他们身后就是疯狂逃窜的古田营。 王则之极为痛恨叛徒,二话不说举起鲁密铳就是一枪。 “啪~” 古田营后背挨了一枪,怒吼着回身,当他看到举枪的是王则之后,吓的他亡魂皆冒。 “军师,军师,啊~”古田营大叫两声,不顾背后的伤势发力狂奔。 逃跑的古田营身后跟着一个瘦小的身影,王则之看着有些熟悉,但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王则之看着古田营的样子,神色一凝,他没想到这古田营一身功夫竟然练到了这种地步,一枪都打不死。 王则之带着身后的三十多人,迅速来到土洞洞口,开始堵杀冲过来的土匪。 李小旗还在土洞里大杀特杀,他忽然感觉有些不对劲。 当他看到土洞出口处的土匪都退进来之后,忽然警觉起来。 “列队。” 李小旗一声令下,他的心腹们迅速把他保护在中心,组成防御。 “李小旗,别来无恙啊。”王则之走进来悠悠的说道。 “军师,别来无恙。”李小旗看了看洞口王则之的队伍。 最前方是圆胖倭刀队,他们身后是长戟兵,接着是鲁密铳,最后是强弩和长弓。 而他这边只有三十来人,三眼铳已经打完了,装火药是来不及的,近战的话还没冲过去就会损失大半,至于另外一堆土匪人数只剩下二十几人,大部分还是李小旗杀死的,这些人已经不可用了。 李小旗看了一眼就知道,王则之不可力敌。 他冲着自己的心腹手下使了个眼色,看了眼仓库方向的位置。 “军师,我李某人倒是小看你了,你这么点人,也敢回来,胆子着实不小。” “混天王出殡,无论如何我都会回来。” “好,等的就是你回来,给我杀了他!” 王则之这边已经做好了拼杀的准备,令他没想到是,李小旗的人虚晃一枪,扭头就往仓库方向跑。 土洞里的土匪们先前在通道里吃了亏,此刻都犹豫着不敢动弹。 王则之知道,人被逼到绝路上就会爆发出死斗之志,所以他不打算跟这些土匪们死拼。 他来到李小旗收好的一箱白银面前,打开箱子,把里面的银子扔到了地上。 “杀了李小旗的人赏白银一百两,还有那个,对,就是你,别躲了。” 王则之指着躲在人堆里的独眼龙,独眼龙四周瞬间出现一个真空区。 “军师,你不要欺人太甚,常言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凡事不要做太绝。”独眼龙拿着一把滴血的刀恶狠狠的道。 “杀了他,赏白银一千两。” “噗~” 独眼龙身后一人突然发难,手起刀落砍下了独眼龙的头,提着他的脑袋走到了王则之面前。 古人诚不欺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这人把独眼龙的头放在王则之的脚下,小心翼翼的用衣服裹起了地上的银子。 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抬头盯着王则之,生怕他反悔。 “让路,让他走。”土洞出口处让出了一条路,这土匪欣喜若狂的抱着银子跑了出去。 剩下的土匪们一下就疯狂了,他们不顾一切的冲进通道里。 不为别的,就为了银子,这可是笔巨款。 “快,支援仓库。” 王则之摸了一把额头的冷汗,带着队伍迅速绕过哨塔向着仓库方向狂奔起来。 第三十八章:土洞事了 “杀!” 仓库里,通道口,亲卫班手持强弩,三眼铳轮番射击,接着扔进去两个万人敌。 通道里一片惨嚎。 李小旗组织人冲了几次,都以失败而告终,他脸色阴沉的回头看了眼土洞。 相比较于面对王则之,他更愿意从仓库方向突围。 因为他背叛了王则之,心里发虚。 通道中的李小旗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他在通道的右侧一阵摸索,找到一个暗格,那里藏着他们刚来这里时带着的万人敌。 当时李小旗还开玩笑的说,如果被官兵围剿,就在这里同归于尽。 李小旗面色一喜,这颗万人敌果然还在。 虽然只有一颗,但是用来突破仓库出口却是足够了。 他把万人敌递给手下,那手下抬头看了眼李小旗,咬牙抱着万人敌就冲了出去。 亲卫班的人正在给三眼铳上火药,弩箭也正在上箭,在这个空当,那人抱着万人敌狠狠冲了出来。 他出来后咧嘴一笑,轰隆一声万人敌炸了。 亲卫班有四人太过靠前,一瞬间就被炸死了。 还有两人身上冒火受了重伤,只剩三个还有战斗力的,抱着弩箭艰难防守。 三个人毕竟太少了,最终还是被冲破了封锁。 接着李小旗的人开始追杀他们,三人退到仓库外拼死抵抗。 亲卫班拖延了足够长的时间,后方的土匪追了过来,尾随衔杀。 李小旗顾不得这三人,带着人疯狂逃窜。 这时王则之带人绕过了哨塔,远远就听见仓库方向喊杀声四起。 “糟了,亲卫班的人怕是出事了,快快快!” 王则之心头一紧,催促队伍加速赶了过去。 等他们到的时候,仓库里浓烟滚滚,一群土匪正在和李小旗的手下拼杀。 唯独没看到亲卫班的身影。 随着王则之这股人马的加入,李小旗的人瞬间被压制。 片刻间就把李小旗的人杀光了,王则之在仓库里仓库外四处搜寻,终于找到奄奄一息的三人。 这三人都还有一口气,还有救,至于其他人已经战死了。 “大...大人,他们有万人敌...”其中一人艰难的汇报道。 亲卫班的人没有防住,死伤惨重,这是王则之的失误,他太拖大了。 “杨之晖,救人。” “来了,来了。”杨之晖背着医药箱小跑着开始给他们医治。 他看着那些土匪,深呼一口气,抬头望了眼天。 他担心李小旗还有后手,穷寇莫追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 王则之舍不得这些手下去送死,但是他舍得这些土匪。 他让人取了银子来,给这些土匪每人发了一百两,告诉他们杀了李小旗的手下赏银一百两,杀了李小旗本人赏银一万两。 那些土匪瞬间士气高涨,嗷嗷叫着追了出去。 “大人,咱们不追吗?” “穷寇莫追,追出去死的人更多。” “是。” 王则之吩咐打扫战场,把亲卫班牺牲的人安置好,又命人去荒村里,通知他们的家属。 王则之担心老郎中遇难,就命人四下找了找。 直到小六子告诉他,老郎中早就走了,他才松了一口气。 他绑来老郎中救人,如果让他死在这里,他过意不去。 不多时,战士们的家人来了,他们哭的撕心裂肺,王则之看的心如刀绞。 他当众立了一个新的规矩,牺牲了的战士,家属发一百两抚恤金,五石粮米,抚养他们父母妻小。 王则之愧疚难当,他以为这些人会责怪他,可这些人不曾有一句怨言,而是不断磕头感恩。 对于这些流民来说,如果没有王则之他们早饿死了,他们战死了还有抚恤金这更是天大的恩情,因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抓去的壮丁战死了还有抚恤金的。 稍后王则之吩咐人给他们去买棺木,这些人死活不同意,他们不愿意麻烦王则之,非要带回荒村自己安葬。 王则之尊重了他们的意愿。 这些人有的背着,有的抬着,硬是把人带回了荒村,随后按照民间习俗开始执丧葬之礼。 王则之心情沉重的目送着他们远去。 土洞内,混天王的堂前。 案几上摆着独眼龙的人头,点烛插香。 王则之烧香祭拜后觉得有些遗憾,没有李小旗和古田营的人头。 “大人,有人求见。” 他有些疑惑,这个时候谁会来见他。 “让他进来。” 进来的是窜天猴,他一言不发,把古田营硕大的头颅放到了混天王的堂前。 对着混天王的棺木拜了拜,在他起身的时候口喷鲜血,倒了下去。 王则之一惊,他忽然想起来,古田营身后有个瘦小的身影跟着,原来是窜天猴。 “杨之晖。” “来了,来了。” 杨之晖把着窜天猴的脉,听了听他的心跳,摇头叹息。 “心脉尽碎,不行了。” 很明显,窜天猴尾随古田营寻找杀他的机会,古田营由于挨了一枪,又跑了一段路,流了不少血,力气没那么足了。 不过,即使这样,窜天猴杀他也付出了代价,这代价就是他自己的命。 “呵~嘶呵~”窜天猴嘴里全是血,堵住了他的气管,说不出话来。 “杨之晖能让他说话吗?” “能。” 也没看清杨之晖用了什么手法,他在穴位上一顿按,扶着窜天猴坐起来,窜天猴咳了两口血,就能说话了。 “军…军师,我…我没当叛徒…” “我知道,我知道,你是被逼无奈。” 王则之抓着窜天猴抬起来的手认真的说道。 “那…那…就…”好字没说出来,窜天猴手一耷拉,就这么去了。 王则之感觉喉头有些哽咽。 当李小旗没来营救他的时候,他以为土洞里的人都背叛了他。 “来人,去买一副上好的棺木回来。” “是。” 王则之安排好了窜天猴的后事,正式给混天王出殡。 “吉时已到,盖棺。” 手下们抬着棺材盖子盖好,拿着封棺钉嘭嘭嘭的钉好了棺材。 “碗来。” 一只碗。 “啪~” 摔碗。 “起棺。” 十六人抬起棺材向着挖好的墓坑走去,最前方小六子执鹤头白杆飘钱旗。 一路撒纸钱,引着棺材到了墓坑。 小六子跪地哭嚎了一顿,烧了一盆纸钱,下棺封土,混天王总算是安葬了。 埋好之后,独眼龙和古田营的人头就放在混天王的碑前。 混天王入土为安,土洞里的事儿也算告一段落。 接下来,王则之要考虑的是怎么立足的事情。 虽然黑虎寨暂时无事,不代表以后无事。 如果文举人知道黑虎寨丢了,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王则之吩咐人安葬了窜天猴,把土洞里能带的都带走。 一行人浩浩荡荡回了黑虎寨。 第三十九章:文举人的动静 “大人,熊甲长和于忠回来了。” 回到黑虎寨,护卫立马上前禀报。 “哦?人呢?”王则之伸长脖子张望了一番。 “在忠义堂内等着大人呢。” 王则之闻言急忙跑了进去。 大堂内站着六人,熊甲长四人,于忠带着一个背着弓箭的官兵。 “大人。”熊甲长和于忠见到王则之同时躬身行礼。 “招募一事办的如何了啊?” 熊甲长搓了搓手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于忠躬身更低了。 “大人,盂县流民很多,很多,愿意来的却很少,他们说宁可饿死都不愿从贼。” 这就是百姓,只要有一口吃的,哪怕是野草和树皮,他们都不愿意当贼。 王则之心里一紧,难道没招到人? “只来了三百二十人,其中青壮六十人,其他都是老弱妇孺,小人把他们安排在黑虎寨往东二里的村子里。 那里的田虽然荒了,可都是良田,那里还有水源。 小人就动用一些关系买了牛和耕具来,让那些青壮把荒地给耕种起来了。 不过,小的并没有给他们分田地,这件事儿还是得大人来做。” 熊甲长把什么都说清楚了,重点是他动用了关系买了牛,也就是说给他的一千两银子都花光了。 这一点很好理解,能当甲长的可以说都是地头蛇,有点人脉也很正常。 熊甲长也是一个知分寸的人,他没有私自做主给老百姓分田地,而是留给了王则之。 “好,很好,熊甲长你立功了。” 王则之拍了拍熊甲长的肩膀,提笔写了任命书,任命熊甲长为副排总。 王则之告诉他明日把那些青壮交给李化,然后叫李化把熊甲长带到告示下告诉他什么是副排总。 “于忠,你这是什么情况?” “大人,小的只带来一人。” “一人?”王则之皱眉,疑惑的盯着那官兵,这一个人值一千两? 王则之有些怀疑。 “大人,此人箭术了得。”于忠见王则之疑惑立马解释起来。 “咻咻咻咻咻~”王则之一个呼吸的功夫,那人连出五箭,箭箭没入墙壁。 “阁下留步。”王则之快速跑了下来,在那人面前鞠了一,因为他知道他怠慢了此人,此人不满了。 一般有本事的人都这脾性。 那人哼了一声,躲了开来。 “阁下大才,请受我一拜。”王则之诚恳至极,再次一拜。 那人又躲开,王则之又拜。 “请受我一拜!” 王则之一连三拜,这人终于软化了。 “何必呢?”他生硬的对王则之问道。 神箭手王三郎,箭术极为了得,不仅箭无虚发,而且射速极快。 他本是寿阳县城守备官兵,可是因为他的本事为上官忌惮,得不到重用,一直郁郁不得志。 更因为他为人正直死板,不为同僚所喜,性子渐渐变的孤僻起来。 这一次他碰到了王则之这个厚脸皮,被他三拜请入了忠义堂。 此刻的王三郎和王则之喝酒吃肉划拳,不时讲着自己肚里的委屈,尤其说到他年方二八连婆娘都讨不到的时候更是变的幽怨无比。 “哥俩好啊,六六六啊…哎,你输了你输了,喝喝喝!” “喝就喝。”王三郎一饮而尽,不服气的撸起袖子,接着划拳,他就不信他还赢不了了。 两人从晌午一直喝到半夜,当然大部分酒都是王三郎喝的。 王则之看着醉醺醺的王三郎,吩咐人把他扶到了房间里。 一直等在忠义堂门口的于忠这时走了过来,他觉得自己没有办好事情,有些心虚。 他已经知道了齐奇一百两银子招来四十青壮,熊甲长更是比他强多了,不仅有青壮,还有二百多百姓。 “大人,寿阳县守备已有二十三人愿为内应。 他们传来消息,文举人吩咐他的家丁收拢了七百八十六帮闲,还有一百一十六县城守备,四十七衙役,二十典狱吏,于五日后攻打黑虎寨。” “差不多上千人。” 王则之表面风平浪静,内心却很震惊。 这文举人竟然有这么大的能量,他张罗了这么久,青壮都没有过百,这文举人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已经快聚拢上千人了,看样子这是准备一鼓作气攻下黑虎寨啊。 有帮闲、守备、衙役、有典狱吏,果然是官绅一体啊。 “大人,还有一条小道消息。”于忠有些犹豫的说道。 “说。” “贾财,可能...可能跑了,寿阳县中文举人手下的伙计在太原府见到了贾财,贾财似乎准备南逃了。” “跑了就跑了吧。”对于王则之而言,一千两银子测出一个人的忠奸很划算。 于忠站在大堂里一动不敢动,王则之伏案书写,他也不敢抬头。 “好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最得力的影子,负责渗透,直接对我负责,这是你的任命。” 于忠激动的捧着王则之给他的任命,认真的看了起来。 “密谍卫,负责渗透各个县城,关隘,收集情报...”于忠倒吸一口凉气,震惊的看着王则之。 “大人,您这是要造反哪?” 王则之十指交叉,奇怪的看着于忠说道:“这种事你不是已经做了吗?” 于忠仔细想了想,好像也是。 “交给你一个新的任务,务必摸清楚文举人来攻寨的具体时间,人数,武器装备,最好能策反一些人,关键时刻给他致命一击。” “是。” “此事,事关生死,你现在就去办,带些银子,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如果事不可为,务必活着回来。” “属下定不辱命。” 于忠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脸色潮红,兴奋的领命而去。 他做的事情事关整个黑虎寨的生死,他不比齐奇和熊甲长差。 于忠走后,王则之叫来了李化和熊甲长,他吩咐熊甲长把招来的青壮都招到寨子里来。 青壮们分到李化手下训练,李化还多了一个同僚他就是神箭手王三郎。 明日,王则之、李化、王三郎三人轮流给这些青壮进行训练,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训练出一批可战之人。 另外熊甲长招募流民也招来,只要来,每人三钱银子,五斗米粮。 他需要人挖壕沟,制拒马、尖刺,还有滚石擂木。 至于金汁这种守城利器他思索再三还是不准备用,最主要的是这玩意太臭,到时候不好清理。 王则之安排完这些,洗澡睡了。 一夜无话。 第四十章:游击将军 “立正,稍息,起步走。” 第二日天微亮,李化早早的就带着人操练了起来。 这是熊甲长招募而来的六十人,加上齐奇的四十人组成的百人大队。 李化之前练过手,这会儿训练起来毫不费力。 王则之被熟悉的声音吵醒,一时产生了错觉,他不知道是这个世界虚假还是他记忆中的世界虚假。 王则之摇了摇头,起床洗脸,开始一天的安排。 当他来到寨子外面的时候,两百多骨瘦嶙峋的百姓,站立两旁目送李化带着队伍远去。 李化带着人拉练去了。 “两人一排,排好队,一个个来,只要来,就有钱粮。”王则之站在寨门上大声说道。 他一挥手,早就准备好的钱粮被抬了出来,由专门的人开始发放。 当王则之看到三岁小孩也跑过来领钱粮的时候,揉了揉额头,他突然有些头疼,三岁小孩能干什么,这不是胡闹么。 不过他并没有说什么,随这些流民去了,毕竟他们饿了太久了,只是想多赚点钱粮。 这些流民领了钱粮之后没有急着走,而是由年长的老人把钱粮看守起来,有力气的人都自发的干起了活计。 当王则之看到三岁小孩都在那里卖力的挖战壕之后,他的头又开始疼了。 “这样下去不行啊,得改变他们。” 王则之看着寨门下热火朝天干活的的百姓们,找来手下吩咐下去务必留一条一人可过的小路。 这条小路不能是直线,必须是左一条右一条,同时在壕沟底部铺满尖刺。 安排好这些后,他去找了王三郎,王三郎被跑步的口号喊醒,此刻正在用冷水洗脸。 “则之冒昧,恳请阁下教授箭术。”王则之对着三郎鞠了一躬。 王三郎站直了身子,堂堂正正的接了。 他有确实有资格接,因为这箭术可不是一般的箭术,乃是他王家一脉单传的箭术。 把这一门箭术传出去,已经违背了祖宗遗训。 不过到了王三郎这一代,他自己没有后人,父母也于早年病亡,哪里还在乎什么祖宗遗训。 王则之写好三郎的任命书,交到他手里,让他静等李化前来交接。 他返回忠义堂开始回忆小学学过的思想品德课,来回跺步摸着下巴回忆起来,他稍作修改之后开始奋笔疾书。 “为何要读书识字”、“我们的大明”、“我们为何会成为流民”、“我们的家园”、“贪官污吏兼并土地”、“义士不是贼匪”、“我们为什么要战斗”、“何谓成年”...... 王则之一写起来就停不下来了,直到中午李化回来。 他按照王则之的要求把人交接给王三郎修习箭术去了,专程前来报告,王则之被叫醒,这才停下来,伸了一下僵硬的脖颈,吃起饭来。 傍晚的时候王三郎仍旧在训练箭术,他派人通知王则之叫他明日再教授操控火器之法,王则之同意了。 “大人,单先生回来了。” “哦?快快有请。”王则之停下书写,出了忠义堂前去迎接。 “大人。”单同善迈着小碎步过来赶紧施礼。 “那事如何了?”王则之总觉得把买官一事说出来不好听,所以用那事来替代。 单同善指了指身后的两人,王则之看到一对双胞胎男子,他们一人手捧敕印,一人手捧官服。 这两人各有一颗黑痣,一痣在左,一痣在右。 “这两位是?”王则之一看就知道,这一定是单同善给他推荐的人才。 “此二人乃天启年间童生,是在下旧识,这二人对于民生之道颇有见解。” “二位先生,请,来人,上茶。”王则之把两人引至忠义堂,上茶。 通过攀谈他了解到这二人一名王先,一名王闪,都是姓王,王则之大笑一声说道,本家啊,三人就热切的聊了起来。 单同善识趣的接了二人手里捧着的官服和敕印,退到了一旁。 “当今天下,朝廷糜烂,关外有强敌窥伺,内有贪官污吏,百姓流离失所,无以为生,二位先生可有计策?”这是考验,王则之想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真本事。 “百姓,为农难生,可为商也,夫商与士,异术而同心。 故善商者,处财货之场,而修高洁之行...” 王则之有些后悔了,他不该咬文嚼字,这方面他差太远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跟单同善施了个眼色,单同善会意走过来解释起来。 原来这二人说的是经商之道,南货北售,北货南销,以商带农,农商并进。 王则之怎么没想到呢,山西不就是晋商出名么,王则之想到这里激动起来,不断的回忆起关于晋商的记载。 “好,二位先生实乃大才,则之冒昧,愿请二位掌管工商一部,还请二位先生不要嫌弃才是。” “求之不得。” “请二位跟我来。”王则之扭动龙头机关,把二人带到仓库里面,让他们看看有哪些货卖到南方,哪些货卖到北方。 这二人见到一山洞的货物震惊不已,从各自的包袱里拿出算盘,一边啪啦啦的计算,一边查验货物的情况。 单同善也知道两人一时半会儿出不来。 “大人,在下为您谋得雁门关游击将军一职,此乃官服和敕印。” 对襟布面甲,斗篷,护臂,倭刀,这就是游击将军的官服,武将的官服。 另外还有一方游击将军的敕印。 王则之把这些东西放到一边,他对这些东西兴趣不大。 “游击将军可有领地?可否置地?”能不能屯田,才是王则之关心的问题,其他的东西他都没有兴趣。 “大人,此乃虚职,无俸禄,无兵丁,无领地。”单同善小心翼翼的说道。 “哦?单参谋绝不会买一个无用的官回来,你说是不是?”王则之试探的说道。 “大人英明。” “那就有劳单参谋细细说来。” 原来雁门关游击将军一职是额外增加的,是一个虚职。 什么福利都没有,唯一一个有用的就是可以招募两千士兵。 游击将军一职是没有领地的,游击游击,就是流动作战。 招募来的士兵肯定要吃饭,吃饭就得有田地。 单同善通过操作,弄来了屯田令。 开荒屯田,一年内是免田赋的,一年后收一半的田赋。 这屯田令就是及时雨,总算解决了王则之开荒屯田的事情。 不过,王则之并不打算按照朝廷的要求上交田赋,因为真那样做了,百姓会被苛捐杂税给逼死。 第四十一章:天使老公与太监 “大人,经过计算,库中的茶叶和盐巴,带至塞外售卖可得十二万两白银,其余货物只适于南方,带至湖广府一带可得白银八万两。” 王先,兄弟俩中的哥哥,一边单手执算盘啪啦啪啦的算着,一边滔滔不绝的汇报着。 王则之听完他的汇报,点了点头,说道。 “很好,我欲将工商分为南北两部。 南部负责至江南富庶之地,由福建府武夷山、湖广府,把最好的茶叶买回来,再去扬州将最好的盐巴买回来。 买回货物之后,由水陆两路运抵汉口,由汉水至襄阳,转唐河北上,再改陆路,由马匹驮运北上过平顶山、洛阳,渡黄河归来。 归来之后由北部负责,北部由山西经张家口或归化城,用骆驼,穿越戈壁沙漠,运至库伦、恰克图与他们进行贸易,或者去抚顺与皇太极贸易。” 兄弟俩眼睛一亮,他们早就想这么贸易了,可是他们不知道路线,一直不敢贸然南下或者北上。 因为这些路线都掌握在豪门大户手里,轻易不与人说。 现在二人知道了具体的路线,都热切的看着王则之,恨不得马上就开始进行贸易。 “现在还不行。”王则之摇摇头。 “为何?”王先不解的问道。 “我们得度过眼前的难关,再过几日,文举人会率千余人前来攻寨。 好了,二位先生先去休息,经商之事咱们稍后再议。” 王则之吩咐手下给二人安排好了住处,送他们去休息。 他留下单同善单独说话。 “单参谋,对于此战,你如何看待?” “大人,您何必试探属下。” “哦?” “寨外百姓挖沟之时,属下前去看过了,此沟与战阵之中必有大用,我料定大人已胜劵在握。” “很好,先不要告诉他们二人。” “是。” 单同善退下,琢磨了一下王则之的话。 这是想要考验一下这兄弟二人,这二人是不是真心投靠一试便知。 “善公子。” “王公子。” 单同善来到二人的住处,行礼寒暄了一番,三人开始聊正事。 “善公子曾言,大人乃明主,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王先说道。 “善公子曾言,你穷困潦倒时,大人毫不嫌弃,赤脚相迎,奉为座上宾,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单同善颇为得意,对着二人微微点头示意,说道:“如今,大人已到生死存亡之际,二位可还愿意追随?” 这是试探。 老二,王闪皱紧眉头,犹豫起来。 “哈哈哈…好你个善公子,我们兄弟二人虽不曾中举,但也不是草包。”王先气急而笑。 “王公子,此话何解呀?”单同善微笑的问道。 “哼,我二人来时,寨外百姓,上至老叟,下至三岁幼童,无一人愁苦,虽在劳作却尽皆喜气洋洋,可见他们都是心甘情愿前来劳作。 这是什么? 这是民心,朝廷都不曾拥有的民心。 再看看这寨子里…” 寨子里一切井然有序,不曾有丝毫慌乱。 厨房的忙前忙后做着吃食,百姓们就地砍了树木,挖了石头把做好的滚石檑木运送到寨门头上。 “你以为我二人看不出来,这位大人智珠在握么?”王先冷冷的撇了单同善一眼明显有些不高兴。 “倒是我唐突了,我给二位赔礼了。”单同善说着就躬身行礼。 王先连说不敢,虚扶了扶。 稍后三人有的没的聊了起来。 王则之要写的东西差不多了,他满意的看了看,叫人请来了单同善。 “大人。”单同善到了忠义堂,施了一礼。 “单参谋快来看看。”王则之捧着写好的一堆教材,展示给单同善。 “大人,您的字已经可以登堂入室了。” “咳咳,那个,不是看字,看内容。” 这可是临摹宋楷的字帖,从小学三年级临摹到初中,怎么会差。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内容。 “为何要读书写字,我们的大明,我们为何会成为流民…” 单同善手一抖,差点把手里的纸张掉到地上。 “大人您这是?” “今日我于寨门之上,看到老叟、孩童,他们为了钱粮,都在那挖坑劳作,我心甚痛啊。 老叟本该安享晚年,孩童本该玩耍读书,此刻为了吃食都出来劳作。 这是为何?” “大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老叟与孩童如此,也并非一地之事,而今天下无一处不是如此啊。 大人这里已算尚好,若换到别处,老叟与孩童连活路都没有啊。” 单同善以为王则之是同情心泛滥,连忙解释起来。 “那他们可知他们为何会沦落至此?” “大人,他们不知。” “这就是问题所在,所以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为何会活的如此艰难。” 单同善一听就懂了,王则之这是要开民智而不是愚民。 “大人,此番言论可成书立传,流传于世啊。” “好,那就交给你办了。” “多谢大人。” 单同善抱着王则之书写的教材,认认真真的看起来,不时还圈圈点点做一些修改。 “大人,于忠求见。” “进来。” 于忠风尘仆仆的回来了,于忠一进来就精神振奋的看着王则之,就像一个饥渴的汉子看到了光光的美女。 王则之打了个寒颤,摸了摸胳膊上的汗毛,连忙问道:“如何了?” 他是问让他打探文举人攻寨之事怎么样了。 “文举人聚拢攻寨之人一千三百零四人,攻城梯二十,寿阳城守城大炮一门,将于后日大举来犯。” 于忠单膝跪地,汇报道。 竟然提前了,看来文举人准备妥当了。 “策反的事情如何了?” “县城守备已有六个月不曾领到粮饷,所以这次策反颇为顺利,有八十七人愿为内应,这是他们写的联盟书。” 于忠递上了一张帖子,上面有各个守备官兵的签名和手印。 “好,干的漂亮。” 有了这份盟约就不怕他们反悔了。 王则之听到于忠的汇报,开心的喝起了茶。 “大人,还有一件天大的喜事。” 于忠热切的看着王则之,看的他浑身不自在。 “什么喜事?” “朝中来了一位天使,今日晌午刚到寿阳城,此刻寿阳知县正给他接风洗尘呢。” “什么是天使?”王则之不解的问道。 难不成是长翅膀的鸟人? “就是宫里的老公。”于忠解释道。 “什么是宫里的老公?”王则之更不解了,难不成皇宫里还有老公老婆。 “大人,于忠说的是宫里的阉人。”单同善忍不住解释道。 正在喝茶的王则之听后,一口水就喷了出去。 卧槽,明朝时老公竟然是太监的意思。 王则之不解的问道:“宫里来了个阉人怎么就是大喜事了?” “大人,他是宣旨天使,是来给您宣旨的。” “你怎么知道的?” “大人,今日晌午寿阳知县携文官武将数十人于寿阳城外一里地迎接天使,随行官兵已经被咱们收买了,嘿嘿…” 于忠得意的对着王则之邀起了功。 “你做的很好。” “大人我给您学学那太监的说话。” “好。” 于忠咳了咳嗓子,翘起兰花指,扭了扭屁股,用尖细的声音说道。 “咱家奉皇上之命给一个叫王则之的小东西宣旨来了,要不是圣命难违,咱家才不来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呢。 哼!” “噗~”这次是正在喝茶的单同善喷了出来。 “失礼失礼。”单同善连忙道歉,抱拳说道:“学的挺好。” “好,你做的很好,但是还不够,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我要知道圣旨的内容。” “是。” 于忠领命兴奋的刺探情报去了,他发现自从开始做这种刺探情报的事情后,每每有新的情报到手,他都会兴奋莫名。 这是一种病态心理,就像狗仔队打探到了某大人物的私密会振奋不已一样。 于忠走后,王则之的心情有些沉重。 圣旨里到底是什么呢? 不会是让他自裁吧? 如果崇祯要杀他,他能逃到哪里去? 难不成逃回陕西裹挟流民搞事情? 不,这不是他想要的。 第四十二章:导火索 傍晚时分王则之吩咐厨房开饭。 单同善和王家双胞胎兄弟的饭菜都是送过去的。 流民们的饭菜是大肉包子,流民们排队领了包子又继续干活去了,哪怕王则之告诉他们明天再来,流民们还是坚持要把王则之交代下去的活计做完。 因为流民们从心底里是不想被施舍的,他们卖力的做了活计就是劳动所得。 “张婶儿你吃完包子再挖,急啥类?” 张婶儿把包子叼在嘴里,就是舍不得吃。 她卖力的干着。 “我多干点,不知道能不能多拿两个。” 张婶儿嘴里含着包子含糊不清的说道。 “你是想给你家俩女娃带回去吧?” “唉,也是可怜,她家俩娃都病了,不然她们也会来这儿干活。” 这年代普通百姓只要病了,哪怕一个小感冒都只能等死了。 “我想去试试。”张婶儿把嘴里的包子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向着寨子门口的屉子走去,她想去试试能不能多要两个包子。 “大人,我想给我家娃多拿两个。” “给她。”王则之站在寨子门头,他都看到了,虽然没有听到她在说什么。 两个包子真的不算什么。 “大人仁慈,大人仁慈。” 张婶儿把包子揣在怀里,没吃一口,又卖力的干活儿去了。 “张婶儿吃点吧,不能饿着肚子干活儿。” “我不饿。”张婶儿倔强的说道。 “老乡们,天快黑了,路上不安全,赶紧回去吧。” 王则之站在寨门上,大声说道。 “多谢大人!” “大人仁慈。” 流民们收拾起自己的东西,陆陆续续向回走去。 “这个小大人可真俊呐。”一个大婶儿级别的妇女挽了挽耳边的头发,风骚的扭了扭。 小大人,是这些流民见到王则之后给他取的称呼。 王则之长发飘散,衣衫宽大,身材瘦小,站在寨门子竟有一股出尘之意。 “呦,难不成你还想嫁给小大人呐?” “那可不,要是我再年轻些就好了,想当年我也是十里八村的美人儿。” “得了吧你,瞅你那瘙样。” “哈哈哈…”一群浑身裹着泥土的妇女边走边打哈哈,她们已经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老丈,你说这土匪头子叫咱们来挖坑干什么呀?” “会不会挖坑把咱们埋了?” 一些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抬着钱粮跟着年长的老者走着,这老者正是他们选出来的话事人。 “你们呀,活了半辈子都白活了。” 老者恨铁不成钢的拄了拄拐杖,这些人都不再说话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小大人,给咱们吃的,给咱们买牛,让咱们耕地虽然没说把地给咱们,那也没说不给呀。 小大人今天要咱们来干活儿,又给钱,又给粮,咱们以前给盂县知县干活哪次不是被抓壮丁,别说钱粮,饭给吃饱过吗?” 他顿了顿巡视众人看了一圈,继续说道:“小大人此举呀,说他是青天大老爷都没错。” “我猜今儿咱做的东西呀,应该是要打什么人。 他们是土匪,那是不是官府要来打他们了呀?”老者身旁的一中年人担忧的说着。 老者突然顿足,眯眼盯着他,咳嗽了两声。 “你们这些人呐,还不如我这把老骨头看的明白。 官府给你饭吃了?官府给你牛了?官府抓壮丁给你钱粮了? 如果没有小大人,咱们早饿死了,官府又怎么样? 要是官府敢来打小大人,老头子我就造反了,横竖是死,与其饿死,还不如做个饱死鬼。” 老者边说边自顾自的走着,他身后的人都停下来,互相对视,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诶?你们怎么不走了?” “走,走,走。” 这群人天彻底黑之前总算回到了村子。 “我的女儿啊,我的儿啊,我的儿~” 村里了间破旧的房屋内,张婶抱着两个女儿痛哭不已。 她的两个女儿还是病死了,她知道女儿肯定是病死的,绝不是饿死的。 因为小大人给了她们足够的粮食。 当夜张婶徒手挖了坑,亲手把两个女儿埋了。 之后她一个人举着个火把向着盂县方向去了,也没人知道她干什么去了。 三更半夜的时候,村儿里陆陆续续亮起了火把 一百多中年人集合在一起,向着盂县而去。 盂县。 张婶来到城门下使劲拍着城门。 “哎,哎,哎什么人哪?夜闯城门不想活了吗?” “对,草民就是不想活了,狗知县,昏官,你还我女儿命来~” 张婶一边哭一边大喊。 “他娘的刁民,不识好歹,来人哪,给我宰了她。”守城官不耐烦的吆喝起来。 “大人,大人,此人是城里的豆腐西施,知县贪其美貌,其宁死不从,知县就封了她的豆腐摊,还把她赶出了城,她已经这般凄惨,这要是再把她杀了,这...” 城墙上一知道事情原委的小官跑了过来解释道。 “行行行,知道了,他娘的这娘们一直哭也不是办法呀。” “大人您听,没哭了。” “哦,还真是啊。”守城官往城门下看了看,什么也没看见。 “不对劲啊,怎么不见出来,来人,下去看看。” “是。” 守城小吏跑下城墙,打开城门寻找起来。 “啊~” 那小吏一屁股坐在地上,吓的三魂出窍。 张婶在门环上上吊了,她的双眼暴突,舌头伸的老长,死像极为恐怖。 “鬼叫唤什么,一个娘们还能把你吃喽。”守城生气的吼了一句,也走下城门来查看情况。 城门不远处是地窝子,到处都是地窝子,这是盂县的流民。 地窝子里都是流离失所的流民,每日就等着城里的大善人们熬水粥过来讨一碗粥水。 为什么这么说,说是粥其实就是白水里有几粒米粮,说是水它又是用米粮熬煮的粥,在锅底子下的粥总是多些米粒的。 原本那些村里的流民回到地窝子来,是找各自的亲戚来了。 他们口口相传,说有一位义士叫开山刀,结果他们一开口就有人问。 “是那位不杀不掠,除丁银,消火耗,均田地,三年期,免田赋的开山刀大人吗?” 他们原本还有些吃惊这些地窝子里的人是怎么知道的时候,就有小孩子们蹦蹦跳跳的唱了起来。 “早早投了开山刀,管叫大家都欢悦。” 地窝子里的流民激动的询问这是真的吗? 结果有人拿出了一个大肉包子,虽然包子已经不热了,可是依旧有浓郁的肉香味儿传播开来。 流民们喉头涌动,这一刻他们都信了,这些地窝子里绝望的流民们纷纷拖家带口的动了起来。 第四十三章:盂县事变 “什么?张婶上吊了?” “嘘,轻点,别让官老爷听见了,就在城门的门环上。” 李三拨开面前的亲戚,向着城门望了一眼。 城门口守城官正带着几人举着火把目瞪口呆的看着。 “造反是死,不造反饿死,不如造反做个饱死鬼,官府无道欺压我等小民,与其坐而饥死,不如盗而死。” 李三,询问话事老者的那中年人,他原本也是县城内谋生的小民,张婶他也认识。 原本张婶的两个女儿死了,他也心有凄凄,此刻又见张婶在城门的门环上上吊了。 他再也忍不住了,怒吼着喊了出来。 跟着他去过村儿里的这一百多号人纷纷响应,跟着李三冲向了城门。 “咦,难看死了,快弄下来埋了。”守城官嫌弃的看着张婶的尸身,吩咐小吏把她抬下来。 小吏正打算把张婶的尸身找个水沟随手扔了,突见人头涌现,小吏还没来得及发声就被流民们淹没。 “杀官兵啊!” “杀狗官啊!” 地窝子里的流民们,早就受够了这种日子。 此刻有人带头起事,全都跟着动了起来。 带头的人正是李三,他举着一把锄头,一锄头拍死了守城官大开城门,把流民们放进了盂县城。 “杀了这帮狗官,夺了他们的兵器,咱们投了开山刀分田地,杀啊!” “不用怕,这帮狗官就会欺软怕硬,冲啊。” 他们和这些官兵相处久了,早就知道盂县守备的官兵都是一些老弱病残。 想到这里,这些地窝子里的流民心下更是自信起来。 城上的官兵一阵慌乱,在这慌乱中流民一拥而上夺了不少兵器,开始和官兵们厮杀起来。 守城的副官大声喝令,在杀了几个逃兵之后总算稳住了局面。 守城官兵见流民们黑压压一片看不到尽头,一个个下意识的就想逃跑。 “刀盾兵准备,弓箭手射击。” 就在流民们快要进入副守城官一百步范围的时候,他下令射箭。 冲在最前面的流民一片惨叫。 后面的流民有些害怕,在一百步的位置踌躇不前。 “不要怕,他们人少,咱们冲过去,他们就败了,冲啊!” 流民们红了眼,是啊,咱们人多。 由于流民们太多了,副守城官再次下令射箭之后,流民们已经冲到了刀盾兵的面前。 只是一个回合流民就淹没了守城官兵,前后不到一刻钟,流民们迅速占领了城墙。 他们拿了守城官兵的武器,气势汹汹的向着知县的府邸冲去。 “咚咚咚咚咚咚~” 知县府邸的大门传来密集的拍打声 “找死啊!知不知道这是知县大人的府邸?” 看门的小厮一边不耐烦的揉眼睛,一边嚷嚷。 小厮刚打开大门就被人流踩倒在地,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活活踩成了肉泥。 整个知县的府邸一片混乱,所有家丁都被流民乱刀砍死,至于女婢都被流民们赶到了一间屋子里。 这些流民本质上还是农民,并不是真正的贼匪。 或者说他们还没沦落到成为真正贼匪的成度。 “大晚上的嚷嚷什么?成何体统?来人呐,把聒噪的拉出去杖毙。” 盂县知县刚娶了一个妾,此刻正在美滋滋抱着睡觉。 被人打搅了好事,他是一百个生气。 “狗知县在这里。” “杀了他!” “杀了他!” “放肆!我乃盂县...” 知县还没说完就被流民们一把抓了下来。 “狗知县,还我娘子。”此人的娘子被知县玷污之后投井了,此刻第一个上前一刀砍了上去。 “狗知县还我家房子。” “还我家田地...” “啊~好汉饶命,好汉饶命,好...” 盂县知县在一片惨叫中声中被流民乱刀砍为肉泥。 砍完之后,流民们害怕起来了。 他们有些不知所措起来,他们杀了知县,就是反贼,是会被诛九族的。 盂县事变,这是历史上不曾发生的事情,但是现在却实实在在的发生了。 事实上,在王则之来到这里的时候,历史就已经发生了转变,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咱们会被诛九族的。”一个流民茫然的丢了手里的刀,低声呢喃。 “我的九族都死光了,哪儿来的九族,嘿嘿...”另一个流民擦了一下刀上的血迹,自嘲的说道。 “我连婆娘都没有,哪儿来的九族?”娘子投井的那人开口说道。 “咱们现在怎么办?”村儿里来的人看向了李三。 “开山刀大人说不抢不掠,那咱们也不能抢掠,把各个村儿的甲长都集合起来,约束咱们的人,不能作奸犯科,在狗知县家里找找有没有粮食,把粮食分下去,招呼咱们的人把盂县县城占了,咱们把盂县县城献给开山刀大人。” 李三虽然不是读书人,但是住在私塾隔壁,耳濡目染,也算有些见识。 “好,就这么办。” “太好了。” “马上去找人。” “先把不抢不掠的事儿说下去。” “对对对。” 本来迷茫的一群流民,瞬间找到了主心骨,纷纷行动了起来。 他们以口口相传的方式迅速把这些话传了下去。 流民们有些本就是这县城的居民,他们找回原本的房屋,带着相熟的流民住了进去,至于没有房屋随便找了些街巷就在屋檐下靠着休息了。 天亮的时候地窝子里已经没有一个流民了,他们都进了盂县县城。 “三哥,粮食不多了,金银倒有许多,但是金银不能吃啊?如今县城里的粮商没有一家开门的,现在咱有金银都买不到粮食呀,知县府上的粮食,只够咱们吃三日了。” 负责统计的人将情况上报给李三。 李三扶着盂县县城城墙,遥望着城下的地窝子。 这是他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此刻从高处看去,他才发现这里有多么不堪。 他不只一次自问,这就是他们曾经住过的地方吗?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听完汇报他问道。 “咱们青壮有多少人,老弱妇儒有多少,都统计出来了吗?”这是李三跟熊甲长学的,因为熊甲长就是这么做的。 “统计出来了,青壮有两千三百人,老弱妇儒八千零一十二人。” “留三百人看守盂县县城,把所有金银,青壮,全部带上,咱们去投奔开山刀大人。” 这些金银是他们在知县的府邸中搜出来的,说来也奇怪,知县家里金南瓜,银白菜有一大堆,米粮才仅仅八百多石。 第四十四章: 失控的盂县 盂县,知县府邸的大堂内。 李三与一老者并列首位,其下有四班人马。 左方是追随老者的甲长保长们,右方是村儿里的人们,在他们下面还有两方人。 左下是原本就在县城谋生的百姓,右下是一群地痞无赖,此刻这些流民发生了分歧。 “你们为什么不同意?”李三看着另外三班人马不解的问道。 在李三决定投奔王则之的时候,这些人站出来纷纷开始反对。 此刻坐在大堂里的都是各个阵营的代表人物。 “咳咳~” 李三左侧的老者颇有威望,是这一带的里长,他咳嗽了一声,开始说话了。 “贼终究是贼。 我等虽杀了知县,实则是被逼无奈。 这盂县知县贪赃枉法,鱼肉乡里,罪该万死,杀了也就杀了。 当今皇上圣明,我等只需详细上陈此间种种,朝廷必会安抚我等。 常言道,法不责众,我等再不济,仍是大明百姓。 如若我等从贼,那就另当别论了。” “里长说的极是…” “对对对…” “说不定朝廷还会来赈灾呢…” 三方人马都赞同老里长的说法,李三看着大堂里的众人,忽然想起村儿里话事人说过的话。 “我等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朝廷在何处?我等苦盂县知县久矣,朝廷在何处?我等田产被文举人侵没,举状无门,朝廷在何处?” 这文举人着实厉害,不仅参与了盂县的商事,还侵占了盂县千亩良田。 李三说完之后,整个大堂里一静,所有人都陷入了沉思。 “咳咳~此言差矣。 朝廷对于此间事未必知晓,要知道知县在这一县之地,可谓只手遮天呐。” 老里长又发话了。 “是啊,是啊…” “朝廷要是知道了,说不定会派遣钱粮来赈灾啊…” “赈灾啊,这好啊…” “钱粮啊…” 大堂里的人你一句我一句纷纷附和起来,原本就住在这里的百姓,自然不愿意背井离乡。 那些甲长和保长,严格来说,属于朝廷的编外人员,他们从心底里就不想从贼。 至于那些流氓地痞怎么想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附和声最高的,就是他们那搓儿人。 李三看着兴高采烈的众人,他觉得这些人没救了,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 他只带着自己的人走,至于其他人他管不着了。 “既然如此,那你等就留下吧,我还是决定投奔开山刀大人,不过,这知县府里的金银我要一份。” “这是自然。”老里长微微点头,招了招手。 他手下一个甲长立马捧着账本过来了,这账本里详细记录了金南瓜、银白菜,还有银锭的数目。 最终这批金银被分为了四份,李三确认之后,分得八万三千两银锭。 至于金南瓜,银白菜却被老里长留了下来。 对此李三毫不计较,他拿了银子,带着自己的人,还有他们的亲眷,大约六百多人,离开盂县,向着黑虎寨去了。 “里长大人,您果真料事如神呐。” 地痞流氓那边的代表人,嬉皮笑脸的过来称赞起老里长。 “就是,就是,起事的就是他们,要是把他们留下来,我们不是贼人也变成贼人了。” “那可不。” “还是里长大人有先见之明。” “那可不,咱们里长可是万历年间的秀才。” 原来这群人在李三召集甲长、保长约束众人的时候,就已经私下联络了。 他们就等着天亮给李三难堪,让他知难而退,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受到牵连。 “里长大人,这起事的贼匪被咱们赶走了,是不是应该庆贺,庆贺?” 地痞那边的代表人殷勤的说道。 “自当如此,吩咐下去,大摆筵席,午时庆贺。” 老里长一挥手,大堂里的人们纷纷行动了起来。 老里长看着听命于他的这群人,颇为得意。 席间一群人轮番给老里长敬酒,老里长频频回敬,满意极了。 酒足饭饱之后,一个厨子模样的人跑到老里长面前说道:“不好了,不好了,咱们的粮食不够了,晚饭都不够做了。” 他的嗓门跟打雷一样大,正在围着老里长敬酒的人们纷纷一静,齐刷刷看着老里长。 “朝…朝廷…会…会给我们派粮来…嗝~” 老里长被他们灌醉了,摇摇晃晃的打了个酒嗝就倒在了桌子下面。 其实,如果他们按照李三的吩咐,省吃俭用,还能用个三天。 可是,老里长吩咐他们大摆筵席,这群人就怎么奢华怎么来,竟然一顿给吃完了。 这群人看着醉倒的老里长,一下变的六神无主起来。 “怎么办啊?” “没有粮食了…” “朝廷会送粮来吗?” 这群人慌了。 人群中只有一人毫不慌张,他等的就是现在。 他就是地痞流氓们的老大,泥鳅。 “诸位,诸位。” 泥鳅站在桌子上,把饭菜踢到桌子下大声吆喝起来。 “你们听我说一说。” 乱哄哄的人们安静了下来,在等泥鳅说话。 “咱们没吃的了,你们怕不怕?” “那怎么行?” “咱们不是刚开了知县的粮仓么,怎么就没了?” “怎么回事?” 这群人饿了太久了,怎么不怕。 恐慌,如瘟疫一般在人群中传播。 “哈哈哈…你们怕个逑啊,咱们是没吃的,那些个老爷有啊,那些个大户有啊,那些个商贾有啊。 他们不仅有粮食,还有银钱,还有女人。 你们想想,你们饿了多久的肚子了? 这些个人喝酒吃肉,咱们喝水吃糠,这些人老婆孩子热炕头,咱们连个婆娘都娶不了,这公平吗?” 泥鳅如同一个狂热的传教士,疯狂的宣扬着他那扭曲的思想。 流民们听着那颇具感染力的言语,想起自身的经历,与他们产生了共鸣,一个个红着眼睛愤怒的吼叫道:“不公平!” “不公平!” “那我们应该怎么办?” “抢他们的粮来吃,抢他们的钱来花…” “抢!抢!抢!” 盂县的流民疯魔了,他们饿了太久了,好不容易能吃饱饭,现实又告诉他们,他们快没粮了。 这些人开始不管不顾的烧杀抢掠,他们如同蝗虫一般,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盂县的商贾们经过文举人的排挤,家境没有以前那么殷实了,最好的一家人才养了五十家丁。 此刻他们面对数万流民毫无招架之力,到了下半日,盂县内那些米粮不多的百姓也加入了流民的队伍。 一时之间,流民之众的人数竟然翻了一倍不止。 他们仅仅用了半日的时间就将盂县的豪门大户洗掠一空。 第四十五章:崇祯扯皮 “军情急报!” “军情急报!” 紫禁城,紧急通道,盂县传信兵,手持令箭一路奔驰而过。 他是盂县守备副官在组织人手抵抗时放下城墙的传信兵。 副守务以为能撑到朝中来援,哪想到不到一刻钟城墙就失陷了。 不过他放下城墙的传信兵却是逃了出去。 “唉,唉,唉,谁在那儿大声喧哗呢?” 传令兵通过了紫禁城的外门,却在内门处被御林军偏将宋喜拦了下来。 “我有紧急军情,快点开门呐。” “等一下,你是何人呐?来自何处啊?”内门处官兵闻言正要打开大门却被宋喜阻止。 “在下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盂县守城官兵。” “区区一个守城小兵也敢午时闯宫,你不知皇上正在休息吗?” “这位大人,是不是想要银子,小的这里有。”传信兵说着,从怀里掏出来一锭银子扔了上去。 这是副守备给他,正所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正是这个道理。 王喜拾了银了咬了一口揣到怀里。 “哼,你好大的胆子,竟敢贿赂御林军。” “小的岂敢,小的只是来禀报军情的,请大人通融通融,否则耽误了军情,不怕皇上要了你的脑袋吗?”传信兵愤恨的说道。 “放肆,你信不信我一声令下把你射成马蜂窝?” 王喜说着一招手,城门的守城官兵都举起了手中的弓箭。 “御林军偏将,好大的威风。”现任兵部尚书袁崇焕,听闻传信兵一路呼喊,匆匆赶了过来。 袁崇焕久在边关,深知宫中护卫的得性,他就怕传信兵受到刁难。 至于前任兵部尚书,王在晋由于过度抨击孙承宗,已被撸了。 “哟,袁大人,把箭放下,把箭放下。”宋喜可惹不起兵部尚书,连忙下了城楼,亲自打开了城门。 “袁大人,袁大人,嘿嘿...”宋喜低声下气的跑来袁崇焕面前认罪来了。 “速去通知户部尚书王永光,就说军情紧急,敢有一丝耽误,我必禀明皇上,要了你的狗命。”袁崇焕色厉内荏,严肃的说道。 “是,是,小的这就去。” 宋喜说完小跑着报信去了。 袁崇焕带着传信兵到了皇上的寝宫外。 此刻皇后正在悄悄关了寝宫的门,退出来。 “袁大人,刚下早朝,这怎么又来了。”皇后不解的问道。 “回娘娘,此乃盂县传信兵,他说有紧急军情禀报。” “小...小的,见过皇后娘娘。”那小后哪里见过皇后,吓的双膝跪地爬在地上不敢起来。 “可是,皇上已经多日不曾安睡了,这不,刚刚才躺下,小憩片刻。” 正躺着的崇祯突然被惊醒,外袍都没披,袜子也没穿,披头散发就这么冲了出来。 “朕在这儿,有何军情,速速禀来。” “臣拜见皇上。”袁崇焕见到皇上这个样子,立马跪伏在了地上。 “爱卿快快请起。”崇祯极为看重袁崇焕,袁崇焕是在朝中大臣集体建议下,得以重新启用,崇祯也对他给予厚望。 “皇上,恕臣来晚了。”户部尚书王永光得了宋喜的消息,一刻都没有耽误,小跑着赶过来了。 “爱卿请起。” 崇祯扶起两个大臣,看着传信兵问道:“说吧,出什么事儿了。” “禀皇上,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辖下盂县一万余流民造反,盂县守城官兵仅有数百人,急需增援。” “反了,反了,嗯?盂县有流民朕怎么不知?”崇祯先是焦急的来回走动,接着忽然顿住,他忽然发现,他根本不知道盂县有流民。 崇祯盯着两个大臣,神色不善的问道:“这么大的事儿,你们不知道吗?” “臣等昨日才知此事。” “如此大事为何隐瞒不报?”崇祯生气了。 “皇上是知道的,本朝开元以来就是入不敷出,我户部捉襟见肘,拆东墙,补西墙,也填不上国库的大窟窿,眼下国库空虚,安置灾民却需要钱粮,这...”户部尚书王永光为脸现难色。 “爱卿是在怪朕没有银子了。” “臣不敢,是臣理财无方,治国无术。”王永光跪伏在地,以头磕地,惭愧不已。 说是惭愧,更多是吓的,他只是陈述事实,崇祯皇帝却以为在怪他。 “安置一万余流民,只需区区三十万两银子,难道户部连此数都拿不出来吗?”袁崇焕不解的问道。 正跪在地上的王永光闻言,直接站了起了,我惹不起皇帝,我还惹不起你啊。 “袁大人此言差矣,朝廷每年的税年仅七百多万两,而朝廷仅仅边军粮饷一项,就要九百多万两,而且这个数字仍在上涨,臣别说三十万两银子,就是三万两,臣都拿不出来啊。” 袁崇焕听闻,沉默不语。 边饷一事牵连甚广,这里面的道道就是他都不敢去动。 “户部掌管天下财源,果真拿不出这三十万两银子吗?”崇祯仍旧不信的问道。 “皇上,臣听闻自天启朝以来,有一笔皇银,即不归国库,也不归户部,而是归皇上直接掌管,积存至今,应有上千万两了吧?”王永光试探着问道。 “放肆!朕岂会藏私?”崇祯猛然扭头盯着王永光。 “臣罪该万死。”王永光心下骇然,知道自己问了不该问的,可是户部确实有这么一则记载啊。 “臣不该听信谣言,臣有罪。” “谣言是对朕的污蔑。”崇祯走来走去,忽然盯起了袁崇焕。 “兵部掌管天下兵马,你竟然坐视盂县流民乱兵造反,你可知罪?” “皇上,臣有罪。”袁崇焕二话不说双膝跪地,以额触地,半天不敢起来。 虽然他刚上任,很多事情还不清楚,但是他也不能推卸责任,这就是担当。 作为兵部尚书,掌管天下兵马,他不能没有担当。 “好了,朕不怪罪你们,安置造反的乱民不一定要用银子,朕可以用锦衣卫、御林军。 各派三千,必能剿灭盂县流民以正军威。” 可笑盂县流民还想着朝廷能够赈灾下拨钱粮来,实际上,明末时但凡遇到流民造反第一时间就是剿灭,用钱粮赈灾的少之又少,主要是因为朝廷没有钱粮了。 “皇上不可啊。” “万万不可啊。” 袁崇焕与王永光纷纷跪地阻拦,大呼不可。 “如若派出锦衣卫、御林军,唯恐激起更大规模的民变,锦衣卫、御林军必将损失惨重啊,皇上。”袁崇焕情真意切的说道。 这说到崇祯的心坎上了,他嘴上说着派出锦衣卫御林军,实际上他心疼的很,这些人都是他的心腹,死一个少一个。 “皇上,流民有一口吃的都不会造反,若有白银二两三钱,可够三口之家一月用度,他们不到万无生路,是绝对不会造反的呀,皇上这其中必有隐情。” 户部尚书王永光仔细思索了一下,就想到了其中关键,出言相劝起来。 实际上他只是在踢皮球而已。 “朕需要你二人拿出计策来。”崇祯把手背着身后,对着王永光怒目而视。 那意思是,我要你来不是让你推卸责任,是让你想办法的,不然要你这个户部尚书干嘛? “皇上,如果户部真的没有银子的话,我兵部愿意缩减开支,挤出三万两银子来,让锦衣卫带去,以皇上的名义赈济流民。” 袁崇焕秒懂崇祯的意思,立刻想到一策。 “我户部各级官员,愿从俸禄内省出三万两银子,以解燃眉之急。” 王永光也不是傻的,袁崇焕都开口了,他户部不能不表示表示。 “如此甚好,退下吧。” 崇祯挥退两人,回寝宫穿衣去了。 袁崇焕和王永光对视一眼,两人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起身离开了。 “好一个肱骨之臣,不在精忠报国上用心思,竟然觊觎朕的皇银,这是大明的根基之银,国之根本,岂可泄露天机。” 穿好衣服的崇祯看着窗外,冷冷的自言自语起来...... 第四十六章:李三来投 黑虎寨,李三他们商议是否来投的当日。 寨前的壕沟已经完工,百姓们也已经回去了。 王则之拉着寨子里的百人大队开始轮番训练起来。 首先是李化教授的拳脚功夫,接着是王三郎的弓箭技艺。 在操作弩箭和弓箭的时候,王则之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弩箭上弦时间久,发射频率低。 而弓箭则不一样,有人能一口气发两箭,有人能三箭,最惊人的是有一人能一口气连发五箭已经达到王三郎的水平了。 王则之仔细看着这人,他才发现这人正是齐奇那个被砍伤胳膊的兄弟。 这小子天赋异禀啊。 “大人,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还望大人能够应允。” 王三郎来到王则之而前施礼说道。 “你说。” “在下想收此人为徒。”王三郎指着那个青年说道。 王则之对着那人招了招了,他就小跑着过来。 “大人,您找我。” “你叫什么名字啊?” “田梗。” “好,从今以后你就是他的徒弟了,以后跟着他吧。”王则之对着田梗说道。 田梗也是个机灵的,他来到王三郎面前,立马跪地磕了三个响头。 “师傅请受徒弟一拜。” “好,好,哈哈哈...”王三郎受了田梗三拜后高兴的把他扶了起来。 他是真心想收田梗为徒,他在寿阳生活了二十几年,还从没有见过能够在箭术上与他比肩的人呢。 而田梗是他见过唯一一个能够有机会超越他的人。 “以后只练弓箭,弩箭的限制太大,虽然威力大,但是战场上瞬息万变,这弩箭恐怕也就只能守城用了。” “是,大人。” “今日训练火器,你和李化观摩一翻。” “是。” 仓库里的火器,除了鲁密铳,王则之把所有的三眼铳和鸟铳都发了下去。 这些火器再加上土洞里缴获来的刚好一百个。 王则之非常细致的教他们填装火药,装子,瞄准,击发。 不过,在他们没练好瞄准之前,谁都不准发射。 只有他们的手够稳的时候,王则之才会下令开火。 这一开火就发现问题了,其中四把鸟铳哑火了。 也就是说,有四把鸟铳不能用了。 其实相对而言,这种哑火率已经很低了。 明末时期,制作出来的火器有这么个说法,得其上者外销,得其中者自留,得其下者配军。 这是说制作精良的火器都被拿去出售了,稍微好一些的被各级官员截流,最次的配给了军队。 而文举人这批火器是外销的,也就是说王则之得到的这批火器已经算精良的了。 看到这种情况,王则之摇头惋惜,他寻来王三郎,将这四人送去他那里练弓箭去了。 一直练到午时,王则之吃了饭来到寨门头上查看壕沟。 “大人,有一伙不明身份的人来到壕沟前停了下来,说是要投奔您。” 哨探忽然前来寨门下报告。 “哦?有多少人?” “一百多人,还有几马车箱子,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王则之皱眉思索了起来,会是谁呢。 “叫他们头领过来。” “是。” 不多时,李三带着两个手下,抬着一个箱子,越过重重壕沟走了过来。 李三一来就打开箱子,里面是整整一箱白银,每锭达二十两的官银,足斤足两。 “你叫什么名字啊?”王则之看着眼前的中年大叔好奇的问道。 “大人,小的叫李三,是熊先生招来的,就在二里外的村子住着呢。”李三微微弓身,谦逊的说道。 他不能不谦逊,看看寨子里这一百多人的装备,再看看他带的那些人,衣服都是破烂的,装备更别说了,参差不齐,不堪入目。 “还是熊甲长招来的,熊甲长,过来一下。” “来了,来了。”正在一旁穿戴新装备的熊甲长,放下手里的武器,快速跑了过来。 “看看,你招来的人给咱们送银子来了。”王则之一边抓着箱子里的银锭,一边给熊甲长使眼色。 那意思是,过来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你招的人。 “这不是盂县的李三嘛。”熊甲长使劲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相识。 李三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那个我带了一百三十青壮,八万三千两百银前来投奔。”李三低声说道。 他生怕自个人带来的人太多,王则之不给粮食,所以那些老弱就没带来。 “什么?”王则之拔高了声调,手里的银锭都掉到了地上。 这李三带来了人不说,还带了银子过来。 他从来没见过这种操作,一般投奔的人都是去要钱粮的,还没见过带钱投奔的。 李三却不知道王则之在想什么,他还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呢。 如果王则之不接收他们这些人,那他们又会再度成为流民,无家可归,无粮可食。 甚至他们会遭到朝廷的围剿,根本就没有活路。 王则之把手背在身后陷入了沉思。 这人为什么会突然来投,还带了这么多银子,这银子又是怎么来的? 肯定有事情发生,得先问问。 王则之走到李三面前询问起他来投奔的原因。 李三突然跪在地上痛哭了起来,他一边哭,一边陈述。 王则之把他扶起来,吩咐人搬来椅子给他坐下。 “慢慢说,别激动。” 李三把整个事件的始末给王则之讲了起来。 王则之听完勃然大怒。 “岂有此理,好一个大贪官!” “大人,您要救救小人啊,我们是逼不得已才杀了那狗知县啊。” “盂县县城里还有多少流民?” “应该还有九千多人。” 王则之踱步思索起来,那三派人马就在盂县当真是为了等朝廷救济? 如果按李三所说,他们的粮食只够三日用度,那他们留下的目的恐怕就没那么简单了,他们没了吃的会不会烧杀抢掠? 如果他们真做了这种事情,这批流民,王则之一个都不会再要。 食髓知味,干过抢掠之后的百姓,很难再收心务农。 盂县情况不明啊。 王则之吩咐李化带李三去告示处学习,他要一个人思考思考。 李化过来带着李三去看告示,李三却不肯掿动一步。 他死死的盯着王则之,他总觉得王则之在敷衍他,他不相信王则之能保他们性命,毕竟他们杀了盂县知县。 王则之取来一方敕印,说道。 “吾乃雁门关游击将军,定能保你等性命。” 李三看到这敕印,双眼放光,立刻就信了,转身跟着李化看告示去了。 李三在学习告示内容的时候,他带来的人被王则之打乱分到了各部。 他的亲卫排从老人里面抽出了十个好手,小六子的哨探班,除了崔奕和李小鸟外,额外补充了十人,齐奇麾下人数补充为百人,熊甲长麾下人数补充为百人。 其他人全部归到李化手下,作为预备队员使用。 王则之又命人带着粮食去二里外的村子,给李三带来的老弱妇孺送去了粮食。 李三则被留在了黑虎寨接受系统的培训,八项纪律,服从命令,不抢不掠等思想方针给他来了一个全方位洗脑。 李三就像见识到了新世界一样,学习热情高涨。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他觉得王则之既然是官,那他们杀了盂县知县一事,也许有了转机,不一定会被杀头。 第四十七章:圣旨 戌时,天色已黑,黑虎寨里仍旧灯火通明。 寨子里的人在热火朝天的加固黑虎寨的防御。 “大人,于忠回来了。” “让他进来。” 于忠带着一个八字胡,下巴处长着根黑色长毛的猥琐青年走了进来。 王则之看着这一脸猥琐相的青年眼角直跳,不过人不可貌相,他还是请这青年落座,吩咐人上茶。 “大人,属下幸不辱命,圣旨我给您偷回来了。” “哦?拿来看看。”王则之也想知道圣旨里写了什么。 于忠没有说话,也没有呈上圣旨,而是双手引向了这猥琐青年。 那青年老神在在的喝着茶,看都没看王则之一眼。 王则之知道,这是自己的怠慢被他察觉了。 “这位壮士,敢问尊姓大名啊?”王则之从首座走下来,对着这青年抱拳施礼。 那青年端茶的手一抖,连忙放下茶杯,抱拳施礼说道:“在下妙手空空,白樟塘是也。” 王则之不禁有些疑惑,他不确定这人说的是不是白展堂。 因为他的发音不是很标准。 “咳咳…樟树的樟,水塘的塘。” 白樟塘也很无奈啊,名字是父母取的,他也没有办法啊,每次他自报姓名的时候,别人都以为他发音不标准,事实上他说的是标准的官话。 “哦,白壮士…”王则之恍然大悟的说道。 白樟塘下巴处的黑毛一阵抽搐,他觉得白壮士,太难听了。 “能不能换个叫法?”白樟塘纠结的说道。 “……” 王则之思索了片刻,这个姓白的加个什么都像白搞。 “那就叫你樟塘,怎么样?” “好,好。” “圣旨呢?”王则之伸长脖子看向他身后鼓鼓的包袱。 “在这儿呢,在这儿呢。”白樟塘得意的挑了挑眉毛,同时抽了抽下巴处的黑毛,也不知道他怎么做到的。 对于偷圣旨这件事他还是很得意的。 当日宣旨太监鲁四,他来到寿阳之后,寿阳知县携文武官员好吃好喝的招待着,还送了不少黄白之物给他。 他们饮酒作乐好不快活,就这样鲁四喝醉了。 抱着圣旨就睡了。 白樟塘受人之托,摸到了鲁四的房间,鲁四的房间内摆满了各种金银珠宝,奇珍异货。 白樟塘看的手痒痒,不过他记得行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所以,他只拿了几锭金子就开始寻找起圣旨来。 他在房间内一无所获,很快将目标锁定在鲁四睡觉的床上。 白樟塘先是点了迷香在鲁四的床帐里熏了熏,以保稳妥。 他一把从鲁四的怀里抽出圣旨,意外发现,鲁四的床上还有四样东西。 一方敕印,一个腰牌,一把刀,一件华美的服饰。 这么多金银珠宝鲁四都没放床上,唯独放了这几样东西,所以白樟塘潜意识里认为肯定是好东西,二话不说就一股脑都偷了。 白樟塘把圣旨交给王则之,王则之展开看了起来,他活这么大还没见过真的圣旨呢。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人士,王则之听旨。 而今王则之青春鼎盛,才思敏捷,消丁银去火耗之策颇得朕心,理应为国效力。 特封,王则之为锦衣卫百户,赐飞鱼服,绣春刀,锦衣卫百户敕印,牙牌。 命,锦衣卫百户王则之,查办寿阳知县资敌卖国一事,赐,便宜行事之权。 钦此。” 王则之一边看,一边念,看完之后他的心头一沉,李若琏还是把他卖了。 不过也好,因祸得福得了个官职,还是锦衣卫。 这崇祯皇帝会给他封官,实在是出乎王则之的意外,王则之以为崇祯会剿灭他,没想到是招安。 现在有了这层身份,办一些事儿也方便了。 “其它东西呢?”王则之对着白樟塘问道。 “在,在。”白樟塘就知道这些东西了不得,此刻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乐呵呵的把东西都掏了出来。 锦衣卫百户的敕印,这个看一下底儿就行了。 锦衣卫牙牌,进出皇城佩戴用的。 一把刀,刀鞘上面有鞘裙,裙底织有排穗,刀身比一般的腰刀要短小些,刀的全身有弧度,便于拔出和守刀。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绣春刀了。 一套华丽的衣服,其上有尾巴像鱼尾的四爪龙。 衣身主要是以大红为底色,以云缎、闪缎、云绢、纱、罗等为底料,采用织金、妆花等复杂工艺,胸前为龙头和龙爪,龙身绕过肩膀,龙尾甩到身后。 这衣服怎么那么像唱大戏的,王则之对这飞鱼服有些不感冒。 “大人,您是官了。” 最开心的莫过于于忠,他原本就是官兵,虽然死心塌地的跟了王则之,在他内心深处,还是想要归于朝廷的。 此刻他目光灼灼近乎于膜拜一般的盯着王则之,这种目光就像虔诚的信徒看到了神一样。 他原本跟着王则之是被王则之一番言语感化了,此刻眼见王则之封官,就不只是感动了,而是从内心深处的认可。 “嗯,是官了。” 王则之说完,斟酌了片刻,对白樟塘说道:“樟塘可愿为我所用啊?” “愿意,愿意,求之不得。”白樟塘说着就跪了下去。 “属下甘愿追随大人。”锦衣卫百户这可是官啊,以前他一直是个贼,这要是跟了王则之以后就是朝廷的人了,再也不用躲躲藏藏了。 “好,你跟随于卫总,属密谍卫,直接归我管辖,主要负责潜伏查探一事。” “是是是,大人就是大人,能把偷东西说的这么清新脱俗,您还是头一份,大人您这开口就如同神仙放屁,不同凡响啊。” 白樟塘谄媚的拍了王则之一顿马屁,王则之听的眼角直抽抽,收了这个马屁精到底是对是错啊。 “李化。” “属下在。” “新成员。”王则之指了指白樟塘,李化眼睛一亮,嘿嘿笑着搓了搓手,拽着白樟塘看告示去了。 此刻的告示已经不是帖着的纸张了,而是白玉按照告示的内容一刀一刀刻出来的文字。 王则之这几日一直在忙碌,今天他路过告示处的时候才发现,这里帖的纸张已经不见了,而是刻在崖壁上的文字。 这样也好,纸张会损毁,这崖壁可不容易损毁,王则之心下欢喜,当即赏了白玉二两银子。 第四十八章:我教你唱首歌吧 “于忠,赏银一百两。” “谢大人。”于忠听到有赏赐,立马高兴的双眼放光。 那可是一百两啊,要知道普通百姓一年的花销都不到三十两。 “别急着高兴,我现在交给你一个新的任务。” “但请吩咐。”于忠虽然刚回来屁股都没坐热,但是他一点都没有不高兴。 反而希冀的看着王则之,他想知道接下来要干什么。 于忠发现自从他干了这一行之后,他就喜欢上这种感觉。 怎么说呢,他觉得他在这方面有着天赋,无人能及,无论是熊甲长、齐奇还是小六子在这方面都不如他。 “盂县,已经被流民占领了,我需要你和白樟塘假扮成流民混进去,打探清楚里边的情况。 流民有多少人在那里盘踞,他们有没有作奸犯科,作奸犯科的是哪些人。 还有,盂县还有没有武装力量,如果有全部收拢到你的手下,关键时刻我要你们这批人打开城门。 最重要的一点,如果事不可为一定要活着回来。” “是,属下这就去办。” “哎哎哎,先休息休息,领了银子去你的房间瞅一眼,你看看满不满意。” 黑虎寨能够容纳两百多人生活,房子有的是,王则之专门给他们这些头领分配了单独的房间,以区别他们的身份。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身份还是很看中的。 于忠感恩戴德的领了银子,被人领着开心的看房子去了。 “大人,寨外有一人求见,他自称是您的属下,名拖木。” “拖木?”王则之对拖木这个人印象深刻,主要是他做的马肉特别好吃。 “带进来。” 此刻的拖木嘴唇开裂,混身都是裹着泥土的黑色血痂,腰间别着三个人头。 “李小旗的手下。”拖木把腰间的人头丢在王则之脚下,拿起王则之身旁的茶喝了起来。 王则之看着咕噜咕噜滚过来的人头,抬脚定住。 “厨房还缺人手。”拖木进来的时候,王则之就懂了,拖木并没有真心跟着李小旗。 “啪~” 拖木摔了手里的茶杯,怒吼道:“我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除了总旗谁也不能叫我去做饭。” “放肆!” “跪下!” 大堂里的亲卫们瞬间刀兵相加,控制住了拖木。 “退下。”王则之一抬手,亲卫们退了下去。 “李小旗哪儿去了?那些土匪呢?” “跑了,土匪都死了。” 李小旗果然还有后手,追上去的人都死了,就是不知这个后手是总旗早就留下的,还是李小旗留下的。 如果是李小旗留下的,那就太可怕了。 “怎么跑的?”王则之好奇的问道。 “由兴县过黄河。” 拖木言简意赅,不过王则之还是懂了。 由兴县过黄河,那是去陕西了,兴县对面是神木。 “你是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王则之质疑的说道。 “没错。”拖木斩钉截铁的说道。 “怎么证明?” 拖木脸现怒色,他愤怒的说道:“我是塔塔尔的后人,我们是草原上天生的战士,不需要证明。” “塔塔尔?”王则之脸色一凝,陷入了回忆。 塔塔尔,也就是说拖木是蒙古人。 事实上明朝是有很多蒙古将士的,袁崇焕手下比较能打的名将,满桂,他就是蒙古人。 十二世纪时,蒙兀室韦子孙繁衍,氏族支出,渐分布于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三河上源和肯特山以东一带,组成部落集团。 其中较著名的有乞颜、札答兰、泰赤乌、弘吉剌、兀良合等民族和部落。 当时与他们同在蒙古高原上的有游牧在今贝加尔湖周围的塔塔儿部,住在贝加尔湖东岸色楞格河流域的蔑儿乞部,活动在贝加尔湖西区和叶尼塞河上源的斡亦剌部。 这三部都使用蒙古语族语言。 另外,还有三个信奉景教的突厥贵族统治的蒙古化的突厥部落,即占据回鹘汗庭故地周围的克烈部,其西的乃蛮部,和靠近阴山地区的汪古部。 当时的塔塔儿部是一个强盛的部落,他们以勇猛好战而著称。 公元一二零二年,成吉思汗率军向察安塔塔尔、阿勒赤塔塔尔、都塔兀惕塔塔尔、阿鲁海塔塔尔等塔塔尔诸部发动了进攻。 双方会战于哈拉哈河入海处的答阑捏木儿格斯,蒙古军队虽然耗损很大,但最终取得了胜利。 这次战役,成吉思汗所率的蒙古军将塔塔儿部高于车辖的人全部杀掉,剩余的男女老幼皆收为奴隶。 塔塔儿部遭受如此毁灭性的打击,从此一蹶不振。 公元一二零六年,铁木真在斡难河畔举行的忽里勒台上被推举为蒙古大汗,号成吉思汗,建立了大蒙古国。 没想到拖木竟然是塔塔尔的后代。 如果是这样的话,拖木确实不用证明,因为他们天生就是最好的战士。 王则之想到蒙古部,就想到了林丹汗。 六月,林丹汗将大举南下,屠戮数万大同军民,怎么办呢? 那得想想现在的林丹汗在干什么,林丹汗正在平定右翼诸部,他打算利用右翼力量薄弱之机,兼并诸部,恢复蒙古大汗的共主地位。 此时察哈尔部与明朝贸易的据点广宁已经失陷,林丹汗想通过兼并右翼诸部以将明朝给右翼的丰厚“市赏”据为己有。 右翼诸部虽然富庶,但是因为塞外霜早,颗粒无收兼厉疫盛行,右翼诸部的生存很大程度在所于和明朝的互市以获得巨额的利益。 崇祯即位后,对右翼蒙古部落尽革其赏,以致右蒙古诸部几入绝境。 右翼诸部向来不服林丹汗,虽然林丹汗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横扫右翼取得了胜利,但是,他所获得的是一个残破的局面。 原本的富庶之地,因为战争,畜牧匮乏,各部流离失所。 林丹汗穷兵黩武就不说了,他还犯了一个低级错误,他命令蒙古各部由信仰黄教,改信红教。 信仰的更改可不是小事情,让蒙古各部从贵族到平民都极度的抵制,从而加深了各部之间的矛盾。 王则之嚯的转身,看着拖木,他忽然笑了起来,他想到了一个计划,瓦解林丹汗的计划。 “哈哈哈...塔塔尔,草原上最勇猛的战士,好,好。” 王则之双手抓着拖木的肩膀,狠狠的点了点头。 “拖木,想回草原吗?” “想,做梦都想?” “好,我教你唱首歌吧,是关于草原的歌。” 王则之说完,走出忠义堂,抬头仰望漫天繁星,开口唱了起来。 “蓝蓝的天空 清清的湖水 绿绿的草原 这是我的家乡 奔驰的骏马 洁白的羊群 还有我的姑娘 我爱你我的家 我的家我的天堂 ......” 王则之唱着,拖木听着,他一边听一边流下了眼泪。 他已经记不清,他有多久没有见到过草原了。 “蓝蓝的天空...” 拖木饱含感情的唱了起来,如果说王则之是翻唱,那拖木就是原唱。 他的歌声里充满了对草原的思念之情...... 第四十九章:来犯 第二日。 “嗯?” 天微亮,王三郎已经起了,他正在洗漱,忽然他的耳朵一动,迅速跑上了寨门门头。 王三郎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远方,快速拔箭,一口气射了五箭,然后扭头补充箭矢去了。 “王教头,这么早就起了?啊~~喔~” 门头上值夜的护卫打了个哈欠,眯着朦胧的睡眼,询问了王三郎一声。 这王教头是他们私底下对王三郎的称呼。 王三郎冷冷的撇了他一眼,对这些值夜的护卫颇为不满。 “啊~啊~啊~啊~啊~” 随着远处传来五声惨叫,护卫们一个激灵,连忙敲响了警报铜锣。 “当当当~” “敌袭!” 随着护卫们此起彼伏的警告声响起,整个寨子里立马活起来了。 王则之听到铜锣声,刷的一下睁开眼睛,穿戴好铠甲,拿好武器,走到了寨门门头上。 此时的太阳终于冒出了一点发梢,王则之借着这点光亮看到寨子外一里地的位置影影绰绰。 他们似乎在填壕沟,还有个别零散的人,躲在距离寨子不远的壕沟里。 这些人挺有本事,手上抓着根钎子往土里一插,就那么猫在了壕沟里。 “你们对红衣大炮,一无所知。” 王则之伸出拇指,正打算给他们来一次天降正义,忽然。 “咻~嘭~” 他忘了对面也有大炮,一门炮子越过寨门落在了院子里。 炮子在黄土构成的地面划出一条长长的划痕,王则之回头看了一眼,眼神逐渐冰冷。 刚刚他看到一抹火光亮起的时候就心知不妙,也正是这抹火光让他确认了对方大炮的位置。 红衣大炮,铳重千斤以下,弹重二、三斤,力可及一、二里者。 也就说红衣大炮的有效射程在二里地内,一里地可不是安全区域。 “开炮!” 王则之校对了方向对着火炮手下令道。 “滋滋~嘭~咻~” 这一枚炮子准确无误的击中了文举人的大炮,文举人大炮的位置,一时间人仰炮翻,断肢残臂漫天飞舞。 大炮附近哀嚎声四起,如同人间炼狱。 “娘啊~跑呀~” 最前方的帮闲们怕了,他们一片凌乱,屁滚尿流的往回跑了起来。 “稳住,稳住,把那个逃跑的杀了。” 文举人,身穿一套得体端庄的儒士服,腰挂玉佩,手握长扇,文质彬彬,长相俊美。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谁能想到,这人竟然是臭名昭著的文举人。 “退!退回去,逃跑者,杀了!” 文举人身前都是他私养的几百家丁,这些家丁彪悍勇猛,一边砍杀着逃回来的帮闲,一边厉声喝斥。 帮闲们被杀怕了,停在了家丁们五步前,持刀与他们对峙起来。 文举人把扇子打开,扇了扇,打开一个装满银锭的箱子,高声说道。 “红衣大炮,只能打一发,你们不要怕。 杀过去,杀一贼匪,赏银一百两。” 文举人说完从箱子里捧出一把银子扔了出去,最前面的帮闲,盯着家丁们手里的刀,小心翼翼的拿了银子,转身嚎叫道:“杀过去,杀一人赏银一百两。” “杀!杀!杀!” 这群人听到了银子,红着眼睛向着黑虎寨冲了过去。 帮闲,为官僚、豪绅、豪商们消遣玩乐而凑趣效劳,他们的眼睛里只认银子。 文举人看着如同打了鸡血一样的帮闲们,满意的点了点头。 “文老爷,您看,咱们的大炮没了,还死了几个操炮的兄弟,这个银子…” 寿阳县城守备官,不合时宜的凑上来说道。 “十万两,连炮带人,一两都不会少你的。”文举人撇了他一眼,不屑的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守备官躬身致歉,退了下去。 这文举人他可惹不起。 “呦呵,一炮糜烂数十里的传说,怕是假的吧。” 王则之看着远方呈蛇形涌过来的人群,有些意外,这些人竟然不怕死。 这条路是他专门留的一条路,只能容纳一人通过。 王则之安排亲卫班手持鲁密铳准备射击。 “昨天教你们的还记得吗?” “记得。” “射击!” 鲁密铳约重七八斤,有的六斤,约长六七尺,火药四钱,铅弹重三钱,射程可达半里地以上,也就是三百米以上。 “嘭嘭嘭~” 冲在最前方的帮闲们纷纷中弹应声而倒,有的当场毙命,有的被打中了腿脚,就算没死,掉到了满是尖刺的壕沟里也是死路一条。 “救救我!” “拉我上去!” “啊~我还没死,别推我,别推我~” 为了银子这些人丧心病狂,把受伤求救的人推到了壕沟里。 此时鲁密铳都在装弹,王则之目测了一下,已经到两百步的距离内了,弓箭手的射程。 “弓箭手,预备!” 整个寨子里的人基本都学了王三郎的箭术,此刻一百多把弓箭,齐齐拉弦。 “射击!” “咻咻咻~” 漫天箭矢从天而降,一百多人硬是射出了三四百人的箭矢。 这就多亏了王三郎的箭术了,大部分人都能瞬射双箭了,甚至有几十人掌握了瞬射三箭的技艺。 王则之有幸看到过王三郎射箭,这家伙六十秒射了三十六箭,而且箭箭中靶,简直就是行走的箭矢加特林。 进入射程的三四百帮闲瞬间中箭倒地,壕沟防御阵地顿时响起一片惨绝人寰的叫声。 王则之越过人群看到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竟然填了五分之一的壕沟,他顿时就怒了。 “爷爷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炮兵,点火。” 王则之伸出大拇指,校对好角度,下令开炮。 “嘭~咻~” 这颗炮子射入填沟的人群内,拉出一条长长的血线,一直突破文举人的家丁,滚到了他的脚下。 文举人眼角抽搐,悄悄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猛的抬头,看着再次逃回来的帮闲们。 就这会儿功夫,他就损失了三分之一的人手,最气人的是,他连寨门都没摸到。 此刻他不禁有些后悔,当初为什么要把黑虎寨建的这么强悍。 “啪啪啪~” 文举人打开带来的所有箱子,怒吼道:“杀一人,赏银千两。” “呼呼~” 那是他身旁家丁们的呼吸声,他们呼吸急促的盯着一箱金子。 “老爷,我等愿绞杀贼匪。” “去吧。” 文举人挥了挥手,家丁们拔刀,怒吼起来。 “梯子,你们这些蠢货,把梯子铺上去,逃? 逃者杀!” 他们被金银刺激的丧失了理智,一边组织进攻,一边砍杀溃逃回来的帮闲。 几个呼吸的功夫,二十架攻城梯铺设在了壕沟上,这群人蜂拥而起,竟然冲到了黑虎寨一百五十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