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垫背的 青草的香气窜进鼻端,远处的嘈杂声渐渐逼近。 沈安撑开鼻孔,只觉得胸口疼的要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沉的像猪一样,死死的压在他身上。 他拼命想呼吸,奈何胸臆就是舒展不开。 挣扎片刻,他终于睁开了眼睛,而这时,几个身穿古装小衫的男子也奔了过来,吵吵嚷嚷的,从他身上移走了重物。 终于能喘一口气了! 朦胧中,沈安这才发现,身上压着的,根本就不是什么物件,而是一个人! 一个活生生的人! 那人被抬起来的时候,还欢蹦乱跳的,看起来不过是七八岁的样子,竟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崽子,等爷好了,看爷不打死你! 沈安虽恢复了神志,身子却还动弹不得。 那几个人安顿好了小娃娃,又转过来拍打沈安的脸,抽的他脸上生生的疼,敢打老子,真是活腻歪了! 他刚想破口大骂,就听得那男人喊了一声:“殿下,他醒了!” 殿下? 毛头小娃娃竟然是殿下? 这样一来,沈安就更不敢起身,只是苦了他这张脸,被男人又是拍又是拽,火辣辣的。 他眯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穿着,一身青色的长衫,也是古代的服饰。 难道,老子是穿了? 只听得那几个男的,围着小娃娃吵吵嚷嚷,当中一个人的话,他可是听清楚了。 “晋王殿下,他还活着!” 沈安能感到小娃娃正向自己走过来,他眯着眼睛,心想,封号是晋王的,还得有名的,不是那杨广,就是李治…… 都是人物啊! 李治站在正上方,凝视了一阵:“快把恩公扶起来!” 几人上前把沈安拉扯起来,也不管他到底醒没醒,有没有受伤,沈安跟着他们,脑袋里混混沌沌的,好像是灌满了浆糊。 各种记忆一时涌入脑海,这一世的,上一世的,现代的,古代的,纷繁复杂,让他分辨不清。 烟灰缸、后脑勺…… 贞观十一年、御井、都水谒者…… 他沈安,默默无闻的扑街写手,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晋王李治的救命恩人! “雉奴感谢郎君救命之恩!” 沈安正在打愣,小娃娃已经跳到了他的身前,规规矩矩的行了个礼,此言一出,沈安终于能确定,这人,正是李治。 揍他一顿的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他换了个笑脸,谦虚道:“殿下不必挂怀,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李治身材不高,脸色有点泛红,眉眼舒朗,是个很讨喜的长相。 “此言差矣,刚才若不是恩公挺身而出,雉奴现在恐怕就要去见母后了!”李治又道。 “挺身……而出?” 沈安又愣了,母后去世他明白,长孙皇后死得早,李治九岁的时候,她就仙逝了。 看来,李治的真实年龄比他想象的要更大一些。 可挺身而出又是什么鬼? 明明是他硬生生的砸到他身上的,他居然还能堂而皇之的说出这样的话! 实在不可思议,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都是举手之劳!殿下莫要再谢了,太折煞我了!”心里虽是还存着疑问,可嘴上的便宜也不放松。 毕竟,晋王殿下的感谢,谁都愿意接着。 “这个词用的好啊!” “就是举手……之劳!” 既然这小娃娃是晋王,那这些围绕在他身边,毕恭毕敬的人,就是太监了。 怪不得说起话来拿腔拿调,怪模怪样的。 “刚才奴们看的真真的,殿下从房檐上跌了下来,沈郎君正好赶到,他举起双手,把殿下给托了起来。”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说的头头是道,就连沈安自己都差点信了。 “郎君,你的大恩大德,雉奴没齿难忘!” 李治见沈安轻抚胸口,立刻紧张起来:“恩公,你怎么了?” “是不是受了内伤?” “来人!快去传御医!” 李治殷切的表情,让沈安难以面对,他真的没事,胸口确实还有点疼,但那纯属是被他压的。 小太监们闻言,立刻行动起来。 沈安慌忙表态:“殿下,我真的没事,休息一下就好了。” 李治拉着他仔细检查了一遍,确定他身上没伤,这才放下心来,却又说道:“既然恩公不愿意看御医,那就算了。” “但恩公救了雉奴的命,那就是雉奴的再生父母,雉奴必须要表示感谢。” “你想要什么,说来听听。” 一听到赏赐二字,沈安立刻就精神抖擞,两眼蹭蹭冒绿光,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小子,够体面,他暗自赞道。 李治是李世民最疼爱的嫡子,上阵杀敌不忍心带着他让他受苦,为了时时都能见到他,也从来不让他出宫居住。 沈安喜滋滋的想到,能从李治这里讨得的赏赐,绝对是厚厚的一份。 “快说!快说!”李治催促道。 就在这一刻,在沈安的眼里,李治那就是一个闪闪发光的金蛋,一颗冉冉升起的金疙瘩。 面对他的声声呼唤,沈安咬了咬牙,说道:“殿下,这都是我应该做的,能拯救殿下,是我的荣幸!” “沈郎真是伟丈夫!”李治拉着他的手,激动的摇晃了几下,沈安也笑的灿烂。 平心而论,他怎么会不想要李治的赏赐,自己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可见大唐的沈安经济条件很不好,作为李治的救命恩人,肯定能得到大笔的赏赐,改善生活是没问题了。 可沈安偏偏拒绝了这样的好事,难道,沈安是个纯正的傻瓜蛋? 还是这个世界上罕见的忠臣义士? 非也,非也。 他这样做,完全是打算放长线,钓大鱼。 身旁都是跟班的小太监,他若是当场向李治要赏赐,要的少了,他心里过意不去,要的多了,让他们看着又显得不体面。 思来想去,沈安决定先暂缓一步,李治这样的好孩子,绝对不会忘记自己的救命恩人,他确信。 又说了一会话,他就被一个老太监送出了门,那老太监并没有急于回去复命,而是跟着沈安一起往家的方向走。 直到这时,沈安才发现他的家,距离李治的宅院并不远,就在一个里坊之中。 自从出门,这位老太监就一直沉着脸,好像沈安欠了他的钱。他记得,这人姓梁。 “梁公公,是不是有话要对沈某说?” 梁公公是李治身边的首席太监,说话办事自然更有体统,他思忖片刻,这才说道:“沈郎君,你刚刚为什么不要殿下的赏赐?”他的语气颇为忧虑,沈安不明所以:“公公这是何意?” “沈郎君,你还欠着大笔外债,没了这笔钱,你可怎么办?” 脑子嗡的一下,沈安这才想起,是啊,他不只是个穷光蛋,还欠了一屁股的外债! 这个X装的有点大了…… 第二章 债主盈门 朱雀大街以西,第一街,毗邻皇城的善和坊,正是达官贵人聚集的风水宝地。 李治的宅院在这里,沈安的家也在这里,不同的是,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大王,一个只是九品下的末流小官。 善和坊和皇城联系紧密,这里有一口御井,水质清澈甘甜,在长安城里是首屈一指的良好水源。 武德年间,李渊亲自下令,将此井定为皇宫的指定饮用水,号为御井。 沈安的父亲沈全,就是看守御井的都水谒者,隶属都水监。 就在半个月前,沈全因为还不上高利贷,投湖自尽。这份差事,才轮到了沈安的脑袋上。 朝廷无意再征召新的官员任职,就让沈安继续看守御井,不过,他现在并不算是正经的在册官员,只是有个官籍而已。 梁公公的话,可谓是当头棒喝,打的沈安辨不清东南西北,那些混乱的记忆也渐渐的对上了号。 眼前的这扇门,既熟悉又陌生,他轻轻推开,一片三进的小院,就呈现在他的眼前。 “呃……呃……” 正屋那边,竟然传出了呻吟之声,难不成,他这穷光蛋的家里,还有别人? 沈安快步冲了进去,但见屋内地板上,赫然出现一个女孩的身影,她正艰难的向门口爬,可惜体力不支,根本挪动不了,那痛苦的呻吟声,就是从她嘴里发出来的。 “郎君,你总算是回来了!” “回来了!” 趴在地上的女孩,正是沈安唯一的婢女,芙蓉。 饥饿让她小巧的脸颊,泛着蜡黄,她艰难的抬起头,眼神透着绝望。 “郎君,芙蓉怕是要不好了!” 一瞬间,所有的记忆都归回原位,父亲沈全欠下大笔高利贷,就连房产也即将被牙侩收走。 原本就体弱多病的沈安,拖着病体,操办了丧事,辛辛苦苦半个月,终于耗尽了他最后一点血气。 自此之后,他就一病不起,芙蓉费尽心力的伺候他,却也没法让他康复,缺医少药,沈安的病情更加严重。 代表钱柜的牙侩,曾经来看过几次,他原本想立刻就收回院落,把沈安赶出家门,看到沈安奄奄一息的样子,便不想脏了自己的手,只等着他死利索了,再来收账。 就在今天,沈安突然回光返照,可以下床走动,他浑浑噩噩的在院子里晃荡,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晋王的宅院,正巧被李治砸了个正着。而现代的沈安,则是被高空抛下的烟灰缸砸中后脑,不幸殒命的。 一想到这些糟心事,沈安的后脑勺就突突的疼,也不知是不是被砸的后遗症。 没空再耽搁,他抬起芙蓉的臂膀,将她打横抱起,放回到床铺上,床上的衾被薄的像纸,沈安把能找到的御寒之物都拿了出来,给她盖上。 芙蓉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若是再没有粮食,也就是这一半天的事了,看着她孱弱的样子,沈安懊悔不已。 刚才若不是自己在李治面前装X,芙蓉早就可以吃一顿饱饭了,何至于如此! 装X遭雷劈啊! 他内心焦灼不安,在房里不停的踱步。根据他的记忆,他们已经断炊两天了。 芙蓉挤出惨淡的笑容:“郎君,我饿。” “我知道,我这就出去找吃的,你等着!”沈安起身要走,衣袖却被芙蓉牵住。 “你这是干什么!快放开!”沈安急道。 他拼命掰扯芙蓉的手指,芙蓉就是不依。 “不必了,郎君,我知道,我已经是没救的了,只要郎君能够好好的,芙蓉就知足了。” 什么死不死的,小小年纪,这也太想不开了,两人正在僵持中,大门外忽然想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听那声音,就是来者不善。 “怎么回事?”沈安给芙蓉掩好被子,对她说道:“不要动,一切有我!” “行,芙蓉听话。”芙蓉猛点点头,沈安拍拍她的脑袋,便跑到了院子里。 院门一开,果然,一张刁滑的脸就出现在眼前,正是钱牙侩。 哎,饱饭还没吃上一顿,要债的就来了,沈安绝望的想到,幸好,钱牙侩是一个人来的,他琢磨着,一对一,他还是很有胜算的。 见沈安还活着,而且精神十足,钱牙侩倒是愣了,三天前他来的时候,明明看到这小子都快死了,这会怎么又活了。 他轻咳了几声,便道:“沈安,你既然病好了,你阿耶欠我的那些钱,你总该还上了吧。” 沈安把他让到西屋,这才嬉笑道:“钱牙侩果然是好福气,沈某才恢复,你就来了。” “沈安,父债子偿,当初令尊在我这里借了十贯钱,说好了,今年开春就能偿还,算上这些天的利息,也就是一十二贯,这你都是清楚的。” 钱牙侩着急收债,才没工夫理会沈安的嬉皮笑脸,单刀直入。 这人可是一心盼着沈安死,好霸占他这点可怜的祖产,事到如今,更不可能有一丝同情怜悯。 他盯着钱牙侩阴险的脸,挺直了腰杆:“钱牙侩,你这样做,当真不厚道。” 见沈安气势变强,钱牙侩立刻就变了脸,一拍桌子,怒道:“怎么着,你小子想赖账?” “白纸黑字签着令尊的大名,你难道还能不认?” 钱牙侩从怀里掏出了借据,在沈安的眼前晃了晃,沈安呵呵一笑:“不敢,不敢。” “这还差不多。” 岂料沈安话锋一转,却又道:“我只是想提醒钱牙侩,按照唐律规定,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本金的5个分,去年腊月,家父借了十贯钱,到现在三个月,以月计息,也应该偿还十贯半,你却要让我还十二贯,你这不是借贷,明明就是公然行抢!” 嘿,这小子,还长本事了不成! 钱牙侩审视着沈安,身子明明还瘦弱的很,却目露精光,显得生气十足,难不成,这小子是身子好了,脑子又病了? “看来,你是不打算还钱了?” “没钱可以,把这房子抵给我就是了!” 钱牙侩拿着借据,不依不饶,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清楚,若无法偿还债务,就以房屋做抵押。 沈安长叹一声,登时便是哑口无言。 第三章 房霸天登场(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以房屋抵债是大唐通行的做法,大唐对民间借贷管理甚严,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借贷之风还是愈演愈烈。 利息高涨,竟达本金半数以上的,比比皆是。大唐借贷也依然需要用个人值钱的东西做抵押,这时不比现代,既没有汽车,也没有轮船,能够算得上是有价值的大物件,只有个人的宅院。 所以,沈安之父当初举债,也按照通行的做法,抵押了个人名下的这片宅院。 实际上,居间的钱牙侩早就知道,这些能把房产都抵押上的人,根本无力偿还借债,等到时间一到,房子自然也就到手了。 在这个时代,这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唐宪宗时,曾令京兆尹查访故郑国公魏征一家的生活,据京兆尹后来的回禀显示,魏征的宅院早就已经数易其手,拆分成了九家。 这还是堂堂大唐开国肱骨,魏征的后人,也不过如此。 他一个有实无名的看井人,日子过到如此地步,有什么丢人的,只是,现在的沈安,是个现代穿越过来的,他便再也不能这样活。 思忖片刻,沈安双手交握于前,淡然道:“钱牙侩,这借据我早就看过了,你不必再费心解释。” “知道便好,那就赶快履行吧!” 钱牙侩解下了一个算袋,拿出笔墨,他将秃笔沾满了墨汁,送到了沈安的手边。 桌上的借据,末尾有一片空白,只要沈安签下了大名,他就要被扫地出门,整片宅院就是钱牙侩代表的永丰钱库的了。 沈安笑呵呵的接过笔,迟疑片刻,钱牙侩得意的看着他,活过来又怎样,不过是又一只待宰的大肥羊罢了。 签,还是不签,这是一个问题。 他这个沈安是个冒牌货,宅院也不是他祖传的,签了字,了结了债务,他就可以带着芙蓉远走高飞。 想起芙蓉危急的状况,他的笔就往下垂了垂。 可不签又会如何? 父亲沈全为何会借下大笔高利贷,以至于抵上房产? 在沈安的记忆里,沈全一直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平日里闲暇时候,就喜欢坐在院子里那口御井前发呆。 这样一个沉默的男人,生活也绝对称不上是铺张浪费,他究竟为何深陷债务泥潭? 沈安觉得,他有必要调查清楚。 钱牙侩见他又把笔搁下了,刚才还笑着的脸,瞬间就沉了下来。 “你这人怎么回事?” “还不赶快签字!” “我不能签。”沈安摊手道,大有耍无赖的架势。 反正这个世界上,老实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他一个穷光蛋,孤家寡人一个,还有什么好怕的。 沈安的行为,让钱牙侩彻底破功。 一向老实本分,手无缚鸡之力的沈安,怎么变得如此凶顽,难道是临死之前的回光返照? 依照大唐律令,沈安不签字,这房子他钱牙侩还真就拿不走,若是闹到衙门里,说不定情况就更糟糕。 贞观年间,法令严明,民间借贷之风虽然无法禁止,朝廷也想了很多补救的措施。 为了防止良民丧失田地房产,唐律规定,凡是以房屋、田地作为抵押物的,履行借据之时,必须由借贷人再次签名确认,才能执行。 当然,这样的律令,根本挡不住牙侩债主的催要,别管是普通的小民还是落破的官家,只要聚集个三五十人闹上一闹,还有收不回的欠款,田地? 可惜啊,可惜,钱牙侩看在这孩子命不久矣的面子上,还想用怀柔的方式,蒙骗着他赶紧签字了事。 当然,按照他的设想,现在的沈安早就应该是只剩下一口气的,只要他攥着他的手,随便签个字就成。 却没成想,这小子竟然没死,钱牙侩鼓起嘴巴,打了个呼哨,只见沈宅破旧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 蹭蹭蹭,空荡荡的院落之中,窜进来十几个彪形大汉,个个都是虎背熊腰,眼神凶的仿佛要吃人。 接下来,他们就堵到了西厢房的门口,甚至还有几个人跑去骚扰躺在榻上,气若游丝的芙蓉。 “你们要干什么!” 沈安冲进了正屋,只见几个壮汉把芙蓉又拖到了地上,正在扯她的头发。 “生的还挺水灵,快让哥哥香一个。” 眼见着那壮汉的厚嘴唇就要亲到芙蓉的脸上,沈安顿时红了眼睛,他发疯一般的冲到了芙蓉身边,用身体挡住了他们的野蛮行径。 “你还好吧?” 芙蓉已经无力回话。 那些壮汉哪能饶了他,雨点一样的拳头就落了下来,沈安被他们打的吐了好几口血。 钱牙侩从西厢缓缓的踱步过来,见属下正在围殴沈安,便啐了一口。 这个小兔崽子,早就该挨打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反了他了! “郎君,您还是快跑吧!” “打死他,这宅子就是我们的了!”钱牙侩气急败坏的命令道。 他的话让壮汉们更加兴奋,几人合力,就把沈安抬了起来,扔到了一边。 纵使沈安拼尽了全力,也难敌他们的拳脚相加,很快,他亦瘫倒在地。 钱牙侩脸上带着狞笑:“看来,沈郎君你是吃硬不吃软了!” “押住他!”他对壮汉发号施令。 沈安的双臂被夹了起来,钱牙侩又递给他一支笔,沈安不接,钱牙侩也不是吃素的,他掰开沈安的五指,就把毛笔硬塞到他手里。 “快签!” “休想!” 沈安瞪着眼睛,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下,他想把毛笔扔下,无奈整个手腕都被钱牙侩死死扣住,根本不听使唤。 眼看着他把借据再次放到他眼前,沈安的大脑急速运转,他在想逃脱的办法。 芙蓉已经奄奄一息,再这样拖下去,恐怕两人都要没命。 千钧一发之际,荒芜的场院中,竟传来一声怒吼:“放开他!” 这一声吼,真可说是气贯长虹,声如洪钟,就连纵行非法的几个壮汉,都停下了手里的暴行,向院子里看去。 沈安借了这个空当,立刻将毛笔扔到了一旁,深深吐出一口气。 令众人错愕的是,如此中气十足的吼声,却是出自一个小小少年,那少年身量高大,四肢粗壮,然而脸上稚气未脱。 尤其是一双乌黑的眼睛,圆溜溜的,十分明亮。 “房……房房……房霸天!” 沈安从墙角爬了出来,揉揉眼珠,定睛一看。 “遗爱,你怎么来了?” 过往的记忆瞬间涌入脑海,场院中的黝黑少年,竟然是房玄龄的二公子,青史留名的房遗爱! 第四章 恶霸的品牌效应 沈安居然认识房遗爱? 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几个壮汉看到房遗爱,都四散退开,仿佛是见了猫的老鼠。 低眉顺眼的,都不敢正眼瞧他,甚至是大气都不敢喘。 怪怪! 房遗爱不过十五岁,还是个少年,怎么会有如此强大的威慑力? 房遗爱还没来得及搭救沈安,钱牙侩就搓着手,嬉笑着迎上来。 “房二郎!” “滚!”房遗爱斜睨一眼,吐出了这个字。 太帅了! 真有气势! 沈安默默称赞道,刚才还横鼻竖眼的钱牙侩,此刻就好似是瘪了气的皮球,房遗爱把沈安搀扶起来,沈安两眼含泪的说:“遗爱,要不是你,弟弟这条命,就算是交代在这里了!”沈安比房遗爱小一岁,故有此称。 房遗爱爽朗一笑:“沈郎,你遭了难,怎么不早知会我一声?” “有我在,不会让他们欺负你的!” 房遗爱把沈安搀扶起来,又去照顾芙蓉,经过刚才的一通殴打,芙蓉的状态更差,连话也说不出了。 房遗爱人虽小,但在京城的纨绔圈子里,可是鼎鼎有名的,他先安顿好朋友,继而又对钱牙侩说道:“我认得你,你是永丰钱库的钱牙侩吧。” “是是是,正是小人。” “我听说,沈郎君欠了你们的钱,数额还不小,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闻听此言,沈安心中一惊,原来自己欠债的事情,连房遗爱都知晓,再看钱牙侩,更是一脸无辜,处理? 我刚才不就是在处理吗? 要不是你横叉一杠子,这件事早就解决了。 “房二郎,我们也是按规矩办事,你看看,这便是沈安父亲沈全亲手写下的字据。” 相比沈安,房遗爱可不是个好惹的主,钱牙侩的策略也大为转变,他拿出借据,呈给房遗爱。 就算这位是个挑天挑地的,在白纸黑字面前,也不敢抵赖。 出乎沈安的意料,房遗爱对这张借据,很是看重,拿在手里,反复看了几遍。 这还是房遗爱第一次看到这张借据,以往他和沈安的交情,只能算是一般,沈安体弱多病,平常的玩乐活动也多不参与。 若不是这次有事登门,房遗爱根本不会插手这件事。 记得上一次见面,还是沈父刚去世,他前来奔丧,那个时候的沈安,状态已经很差,只是勉强撑着而已。 这次再看,沈安都已经瘦成了皮包骨头。 “房二郎可是看清楚了,我们来收他的房产,那是理所应当,我看,二郎还是不要再掺和这件事了。” “二郎也是你叫的?”房遗爱哼了一声,怒气十足。 “借据我看了,确实有理有据,”钱牙侩眼睛一亮,立刻应道:“是是,房郎君说的太对了。” “所以,您看是不是……” 钱牙侩嘻嘻哈哈,只想把借据拿回来,谁知,被房遗爱轻巧的躲开,话锋一转:“但是,你们只是来收债,并不是来要人命的。” 呃…… 身为牙侩的老钱,从来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要钱要命,从来都是连在一起的,这房二郎莫不是脑子有病。 “那房郎君看来,我们应该如何要债?”钱牙侩揣着个手,十分不屑。 “还想要债,我看你们是活腻歪了!” “信不信我把你们都送到官府去!” 房遗爱敢想敢做,说着就把袖子给撸了起来,凶相毕露,钱牙侩哪里敢招惹他,连连求饶。 沈安在一旁休息够了,便出来打圆场。 “钱牙侩,父债子偿,这件事我不会赖掉,只是,希望你能再宽限几天。” 别看面对房遗爱,钱牙侩连个屁都不敢放,可面对沈安这个病秧子,他就没有好气了。 “房子交给我们就是了,还需要宽限?” “我看你是找打!” 房遗爱抬手就给了他一计窝心拳,疼的钱牙侩是龇牙咧嘴,奇怪的是,他那些凶悍的帮手,竟然没有一个人敢上前。 沈安看着这一幕怪相,心里掂量着房遗爱的斤两。 据他的记忆,两人并不是很熟,他们刚才叫他房霸天,看来,以往的作风确实极为强悍。 “房郎君在这里,我就先饶你几日,三天后,你若是不能连本带息的还上钱,你这房子也是保不住!” “走,我们先回去!” 好汉不吃眼前亏,钱牙侩撂下了这句话,就带着他那帮打手离开了,直到他出门,嘴里的脏话都没停过。 “下贱玩意!” “沈郎,你别怕他,只要有我在,他们不敢动你!” 院子里有一张石桌,房遗爱把食盒子放到上面,沈安踉跄的走过来,一看,还真都是些好菜。 这次房遗爱过来,一是为了办事,二也是来探病,沈安朋友不多,房遗爱听说,他已经卧病好几日,便带了好酒好菜,来探望他。 看到沈安的状况,房遗爱很庆幸,自己来的真是时候。 沈安端起一碗莼菜粥,送到了芙蓉的床前,一点一点的喂给她吃。 这孩子至少已经饿了三天了,胃部损伤,不适合暴饮暴食,吃油腻的东西,莼菜羹细滑好消化,最适合卧床多时的芙蓉。 芙蓉在他的鼓励下,终于把羹汤都吞了下去,沈安劝慰了几句,就出来和房遗爱坐在了一起。 刚才那一刻,真是惊心动魄,若是没有遗爱及时赶到,自己和芙蓉的小命也就都交代在这里了。 “二郎,今天真是多谢你了,弟弟感激不尽!” 房遗爱在朋友之中,从来都是以二郎为名号。 “沈郎,你不必客气。” 吵闹了许久,饭菜都凉了,沈安端详着自己的冷锅冷灶,心里不是个滋味。幸而房遗爱是个爽快人,根本不计较,依然吃的很香。 他掰了一个大鸡腿,递给沈安。 “你我兄弟,这都是应当应分的,再者,永丰钱柜的这些人,惯是为非作歹,逞凶霸恶,下次他们如果还敢来,我就把他们送到官府去。” “二郎,不必得罪他们,我会想办法解决的。” 别看今天他们退让了一步,但沈安很清楚,钱牙侩这些人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等到房遗爱一走,或许就会卷土重来。 “二郎刚才真是气宇轩昂,几句话说的,他们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 沈安笑纳了鸡腿,又饮了几盏酒,只觉身子泛了热,体力终于有所恢复。 “沈郎此言差矣,”房遗爱打了个饱嗝,却又道:“刚才的话,我说管用,若是换了沈兄你,就不管用了。” “说不定还会更讨打。” “这是为何?”沈安不解。 “你看起来太弱了,再说,你名气也不够。” 沈安恍然大悟,又端起了酒盏,房遗爱跟他碰了杯,两人皆是一饮而尽。 威胁恫吓,那也讲究个品牌效应,像房遗爱这样响当当的恶少,说出来的话,他就有人相信。 可若是换了籍籍无名,手无缚鸡之力的沈安,只能是徒增笑而。 第五章 沈郎,宝玉给我可好?(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二郎,我听他们刚才叫你房霸天?” “啊,那个啊……”房遗爱搔搔后脑,有些不好意思。 “那都是他们给我取的诨名。” “其实,我真没干什么坏事。” 沈安还想打听这名号的来历,却见房遗爱径自转变了话题。 “沈郎,以后,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 这真是一个令人心碎的问题,沈安叹了口气,没做声。 现在,前身沈安的记忆他已经全部都梳理清楚了,欠债是事实,父亲曾经抵押房产也是事实。 有那个借据在,这都是抵赖不得的。 要不然,伙同房遗爱去把借据偷过来? “沈郎,其实,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照做。” “什么办法,快说!” 房遗爱的表情很迟疑,沈安却顾不得许多,一个劲的催促,他也只能照实说了。 “沈郎,借据我刚才看了,你欠债十二贯,其实真不算特别多,我可以帮你还上。” “哦?” 某人拉了个长音,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房遗爱居然要替自己还债,肯定是别有所图。 “二郎,有什么话,你尽管说。” “沈郎,我想要你那块玉。” 遗爱伸出一指,朝他的胸前点了点。 某人这才意识到,他这脖子上,可还挂着东西哩。 掏出来一看,竟是一块晶莹剔透,温润饱满的白玉玉牌,白玉之上,雕凿着精美的花纹。 正是双凤戏珠。 “你想要这个?” 见沈安拿出了玉牌,房遗爱激动的要命,真想把它抢过来。 “对,就是这个,只要你能把这块玉牌交给我,我就帮你还债。” 这块玉玉质非常好,手感温润,玉质细腻,一点杂质都没有,雕刻也精细,确实应该是价格不菲。 可再贵,也不值十二贯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是真理。 房遗爱见沈安投来狐疑的眼光,立刻敛容道:“君子不夺人所爱,我也只是出个主意,沈兄若是不愿意,那就罢了。” “别,我可以给你!” 沈安记得,这块玉牌原先是父亲的随身物品,何时到了自己手里,他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 反正沈全也不是他的真爹,只要交了这东西就能救急,何乐而不为。 沈安把玉牌塞到了房遗爱的手里,遗爱的表情很诧异。 怎么会如此轻松?他不敢相信自己。 “既然沈郎割爱,我也不说假话。” 房遗爱竟然拿出了几张银票,放到了桌上。 乖乖,这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房遗爱看起来竟是有备而来的! 沈安心中疑惑重重,可是房遗爱脸上真诚的笑容又让他看不出一点破绽。 “沈郎,你也不必马上答应,可以考虑一下,毕竟,这玉牌可是你祖传的。” 祖传的? 看来这玉牌很有来头了。 “不用考虑了,二郎仗义疏财为我解困,我还有什么可说的,玉牌你拿走,这钱我就收下了。” 他现在也想明白了,房遗爱不是为了来探望老友,才出现在这里,他是为了他身上的这块玉牌而来。 虽心有疑惑,却也无所谓。 即便他是个穿越的,三天时间凑够十二贯钱,也不是容易事。 房遗爱出手阔绰,哪里有不答应的道理。 沈安正要把银票塞到怀里,却见堂屋那边传来了一声大喊:“这钱不能要!” 他起身一看,芙蓉踉踉跄跄的奔了出来,竟把银票又退还给了房遗爱。 “诶,你怎么能拿走呢!” 沈安赶忙把银票又抢了回来,房遗爱倒是无所谓,本来这银票就是给沈安的,他一边吃,一边笑。 芙蓉也急了,小脸通红。 “郎君,这钱我们不能要!” “玉牌也不能交给房家郎君!” “这是为什么?”或许,芙蓉知道其中的内情,沈安怀疑。 “郎君,你忘了,当初你阿耶是怎么说的?” “他说,这玉牌就是他的命,说什么也不能给人!” “我阿耶还说过什么吗?” “比如为什么不能交给别人?” 沈安是真的想不起来原因,他的眼神在二人之间徘徊,总觉得,房遗爱也是知道内情的。 然而,房遗爱急于把玉牌弄到手,当然不会告诉他真相,至于芙蓉,很遗憾的,她虽然执拗,却也当真不知道缘由。 不一刻,就见她摇了摇头,道:“奴婢也不知,但当时他确实是这样说的。” “既是如此,我就做主了!” “二郎,玉牌你拿去!” “郎君!”芙蓉急的脸都红了。 沈安却心意已定,对她说:“芙蓉,外面有风,你刚好些,莫要着了凉。” “可是……” “没有可是!” 沈安打断了她的絮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现在这个家是我说了算!” “芙蓉,我知道,你为人忠义,不忍我变卖祖传的玉牌,我也知道,或许,这玉牌对阿耶意义重大。” “可是,生活是现实的,我们不能为了死去的人,就不管活人的生计。” “你就说你吧,”沈安拉着她坐下,殷切道:“要不是二郎及时赶到,我们两个就都要丧命,更别说是坐在这里喝酒吃菜了。” “你说是不是?” “二郎,玉牌你尽管拿去,等我过两天恢复了,一定要登门道谢。” “好!我等着你!” 房遗爱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沈安的一番高见,亦让他刮目相看,没想到看起来瘦弱的沈安,还有这样的气魄。 房遗爱走后,沈安立刻检查食盒,发现他还真是带了许多好菜过来,只是时间仓促,都没来得及摆出来。 他把饭菜都拿到屋里,本想指挥芙蓉,把东西都重新热一下,可看她那副样子,还是决定自己动手。 来到庖厨,摸了摸冰冷的灶台,这才发现,他们这对主仆,已经饿了很久了。 芙蓉扶着门框,看着沈安熟练的生火,做饭,心里起疑。 以往沈安从来也不进庖厨半步,病愈之后,怎么会如此熟练? 灶间里一点能用的调味料都没有,沈安也只能原模原样的加热一遍了事。 大唐的烹饪技术有限,可房遗爱送来的饭菜却十分精致,想来应该是著名菜馆出品。 别管明天如何,先吃饱了这顿再说。 第六章 房玄龄的心思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长安城各大里坊渐次关闭,城市回归了平静。 梁国公房玄龄的府上,却并不安宁。 夫人卢氏这两日唉声叹气,正为了一桩不如意的婚事犯愁。 老房一向畏妻如畏虎,这个时候自然不会主动惹事。 倒是卢氏,整日里怏怏不乐,想破了脑子也想不出个好办法来。 “老头子,遗爱是我的命根子,你可不能看着他跳火坑!” “这件事,你得管!” 老房只顾着低头扒饭,根本不敢搭理她。 卢氏哪能放过他,敲着碟子怒道:“诶,你听没听到,陛下最看重你,你若是去说一句,肯定有用。” 房玄龄也是苦不堪言,他饱读诗书,博通古今,古来与帝王结亲的将相之家,有几个是得了好下场的。 从本心来讲,他也不愿意遗爱和高阳公主结婚。 然而,抗旨这件事,他是既不敢,也不愿意。 作为臣子,他不能违抗圣旨,况且,许婚高阳公主,也是陛下的一片心意,正是因为他看重房玄龄,这才把自己的爱女托付给他。 从戎马生涯到辅佐朝政,他和李世民既是君臣,也是朋友,他不愿意让陛下伤心,只能苦了儿子。 “高阳公主才貌俱全,就遗爱那个傻小子,能娶到这么好的老婆,还有什么不满的?”他夹了一条波零菜,说道。 “你这个老头子,怎么胳膊肘往外拐!” 见他还在吃吃喝喝,卢氏的火气就上来了,抄手夺过他的筷子,扔到一边。 “老太婆,你疯了是不是!” “我没疯!” “倒是你,怎么一点也不为亲儿子着想?” “公主虽是生的体面,可那脾气早就是远近闻名的,这样高傲的新妇,我们接得住吗?” 哎,老婆子说的话,不无道理,房玄龄得知陛下的旨意之后,也一直在犯愁。 高阳公主今年十二岁,算得上是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女儿,说话办事从来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李世民英雄一世,可对待自己的儿女却很是纵容,管束甚少。 而他的儿子房遗爱,也是在卢氏的溺爱之中长大的,做事从没有个体统,脑子更像是没长。 他已经十五岁,却还没有与人结亲,都是因为受了坏名声的拖累。 听说京中纨绔圈子的人,还给他起了个诨号,叫什么“房霸天。”小小年纪就四处闯祸,京中的贵戚少女,个个都对他避之不及,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李世民得了机会,把自家的问题少女指配给房遗爱。 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一起,绝非良配。 可惜圣旨已下,木已成舟,他也没有办法。 “老婆子,这是陛下的意思,我们怎能违抗?”他忧郁的看着老婆,倒真希望她能想出个招来。 卢氏很不屑:“这有何难?” “只要你让我进宫,就都解决了!” “万万使不得!”老房吓得,心跳都漏了一拍。 想到当年卢氏的那些作为,老房就两腿打颤。 却在这时,婚事的主人公,二郎房遗爱回来了,老房看到他,便立刻起身。 “走,我们去书房叙话!” “儿子还没吃饭呢,你着什么急?” 卢氏赶忙拦下了他,这两日,老房的态度很奇怪。 以前,他是很嫌弃遗爱的,总是说他不争气,不长进,可这几天,父子两人总是背着她,凑在一起嘀嘀咕咕。 老房的语气还是很冷淡,可是和儿子的交流明显增多。 房玄龄是个理智的人,这份重视,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难道是遗爱要迎娶公主,他不放心,正在给孩子特别训练? “娘,我不饿,我在张美手家吃过了。” “是吗?” “老头子,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她的矛头又指向了房玄龄,玄龄连忙否认:“哪有的事,你不要瞎猜疑。” “二郎,我们走!” 房遗爱当然知道父亲的想法,笑呵呵的就跟着走了,独留下卢氏,心里的疑惑越来越大。 到了书房,房玄龄立刻进入了正题。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都办妥了!”房遗爱很爽快,赶忙把玉牌拿出来,交给父亲。他虽然在外面是天不怕地不怕,可对待自己的老爹却还是很忌惮。 从沈宅出来,他就一直把玉牌挂在脖子上,唯恐有一点闪失,房玄龄把玉牌拿在手中,反复摩梭。 玉牌还带着房遗爱的体温,老房心中的激动,难以言喻。 “阿耶,你要这个东西有什么用?” 房玄龄交代任务的时候,只说,不惜任何代价,也要把这块玉牌弄到手,并没有说明原因。 房遗爱虽顽劣,可面对父亲交给的重任,也是不敢放松。 毕竟,房玄龄很少这样郑重其事的托付事情给他,这总是一个表现的机会。 他向房玄龄透露,沈安欠了大笔外债,如果能帮他还债,或许就能把玉牌弄到手。 房玄龄很有钱,却从不是个浪费的人,房遗爱没想到,这次他会答应的如此痛快。 大手一挥,就拿出了三张银票。 “你不必问了。” “这不是你需要知道的事情。” 房玄龄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玉牌上,连儿子都没顾得上看一眼,遗爱讪讪,只听得房玄龄又问道:“沈安怎么样了?” “玉牌到手,看来,他是康复了。” “确实,他人虽瘦弱,却还算健康,就是那些要债的,忒不是东西,儿子赶到的时候,他们正拉着沈兄又打又骂,要不是儿子及时赶到,恐怕今天就要给他收尸了。” “钱都已经给他了?” “是啊,沈兄大病一场,性情倒是变化不少,不似以往一个牛脾气,怎么也说不通。” “不过,儿子看,他好像并不知道这玉牌的来历。”房遗爱还是很不甘心,又试探了一次。 果不其然,他的愿望又破灭了。 只见老房将玉牌小心翼翼的收好,只道:“他当然不会知道。” “沈全不会告诉他的。” 他撂下这句话,让房遗爱更加疑惑,这件事真是越来越复杂了。 真不知道老爹的心里藏着什么秘密。 第七章 儿呀,你受苦了!(求收藏,求票子!) 自从下午丢了丑,李治就一直躲在甘露殿,不肯出来。 今日去到善和坊,完全是他一时兴起,为了摆脱管束,他还特别串通了梁公公,不让他向父皇透消息。 原本计划执行的很顺利,谁知,他竟会意外跌落,李治很清楚,这一下,想瞒是瞒不住了。 天黑以后,他就惴惴不安,连饭也吃不下,他想不出,父皇要如何教训他。 一想到父皇那凶狠的表情,翘起的胡须,他就不寒而栗。 在众多儿子之中,李世民最为宠爱的就是李治,为了能时时看到他,李治九岁了,却也还不必出宫居住。 然而,这样的特别照顾,也让李治颇感束缚。 说到底,他也只是个孩童,渴望突破常理,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尤其是母亲去世之后,父亲对他的关爱,更是无微不至。 这让李治时常感到透不过气,当然,从客观上来讲,他还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只是渴望偶尔的叛逆。 善和坊的宅子,是李世民在李治五岁的时候就赐给他的,这次他带着梁公公等一众人,本想在自己的地盘好好的玩一玩。 他登上房顶,不过是想看看风景,顺便逗乐一下,谁知,竟会发生这样糟心的事。 李世民处理了前朝的政务,就听说,雉奴今日偷跑到了善和坊,还从房檐上摔了下来,差点受伤,一气之下,连朝服也没来得及换,就赶来教训儿子。 在路上他想了一百种办法,惩治李治。 这个儿子,他太了解了,别看表面上斯斯文文,其实内里也闹腾的很,总是能在不经意间就闯出大祸来。 以往,他只注重教育承乾和泰儿,对这个幼子,从来都是动嘴不动手。 现在看来,确实是纵的他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他下定了决心,准备好好的揍这个臭小子一顿,还不能让别人动手,就要自己来。 可当他看到李治那副惨兮兮的小样的时候,又根本下不去手。只剩下泪珠儿不停的在眼里打转。 “雉儿,你没事吧!” “快让父皇看看!” 父皇的反应,让李治措手不及,虽说依照他对父皇的了解,他应该狠不下心处罚他,可是口头上的教育也是少不得的。 然而,现在这又是什么阵仗? 只见万人之上,英明威武的当朝皇帝李世民,正拉着李治的衣衫,上下端详,就差扒了他的衣服亲自检查了。 “父皇,儿臣没事。”李治揣摩着,他也该说句话,谁知,这话一出口,情势却陡然而变。 “幸亏没事!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让朕如何去见你的母后!” 李治是长孙最疼爱的儿子,李世民也是爱屋及乌,更胜一筹,一想到李治有可能跌损,他的心就再次揪紧。 “你说说,擅自出宫,成何体统!”李世民的口气忽然变得很严厉,这让李治根本不知道如何开口,他眼珠一转,向梁公公求救,梁公公这时也是无能为力。 李治只得应付道:“善和坊里的宅子,本就是父皇御赐给儿臣的,儿臣去看看,何错之有?” “还敢说谎!” 李世民略微提高了声音,威严的气场就散发了出来。 李治赶忙道歉:“父皇,儿臣不是故意的,只是,那宅子一直荒废在那里,儿臣心里过意不去,就想过去看看。”他匆忙抱住了李世民的臂膀,使劲撒娇。 世民脸色缓和,笑道:“去看看,还要站到房檐上?” “叛徒!”李治马上就明白了,这梁公公又走漏了风声。 “殿下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老奴不说也不行啊!”梁公公拂尘乱抖,连忙过来赔罪。 “老奴这也是为了殿下着想。” “你做得对。” 李世民发了话,李治哪还有发表议论的份,只有瘪着的嘴表示了他的不满。 “雉儿,你今天确实是太过分了。” “朕听说,今天有一位义士挺身而出救了你,是吗?” “确实,儿臣已经谢过他了。” 李世民转变了话题,李治也就放心了。 “这样的勇士,只感谢可是不够的,他是谁,朕要好好的赏赐他!” 李治心想,父皇能主动赏赐,倒是省了他的事了。 “他叫沈安,是看守御井的都水谒者。” “沈安是谁?” 李世民发出疑问,在场的人都震惊了。 “父皇,他就是新任都水谒者啊!” “新任的?” “原来的那一位呢?”他看向梁公公。 梁公公敛容道:“前任沈全,已经于上个月去世了。” “去世了?” 出人意料的,李世民的脸上竟然出现了悲戚的表情,李治还以为这里面有什么隐情,连忙问道:“父皇,有什么问题?” 李世民愣了好一会,才回道:“没事。” 李治却不相信,看父皇的表情就知道,他是认识沈全的。 都水谒者在都水监都是末一流的小官,父皇怎么会认得他? “父皇,今天多亏了这位沈郎君,若不是他在房檐下接住了儿臣,儿臣肯定要摔伤的。” “儿臣以为,应该给他升官。”在小李治的眼中,对待这些仕途中的人来说,给他升官就是最好的赏赐了。 救了他,连升三级没问题。 李世民没说话,他好像陷入了某种与世隔绝的状态,表情十分恍惚,李治的话也没听进去多少。 这时,梁公公适时说道:“老奴看来,与其给他升官,还不如多多赏赐钱财。” “这又怎么说?”李治奶声奶气的问道。 “殿下有所不知,您的这位救命恩人,可还欠着债呢!” “据老奴所知,其父沈全就是因为欠债太多还不上,才想不开的。” “你说什么?” “沈全怎么会欠债?”李世民打断了他俩的对话,追问道。 “这老奴却不知,不过,老奴听说,沈全死后,钱柜上的人还一直在向沈安要债,沈安前些日子一直卧病,可今天,他救了殿下,却没要赏赐,真是个忠义之士。” 梁公公的话信息量太大,让李世民一时无法捋清,他沉默许久,李治心中惴惴。 父皇脸上的表情严肃至极,难道,他还在生自己的气? 还是沈安这人有什么问题? 第八章 赚钱为第一要务(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沈全竟然死了! 沈全的家宅就在皇城边上,他已经死了半个月,李世民竟然浑然不知,他无法原谅自己。 “沈全死了,你们为什么不向朕禀报!”李世民的声音充满了怒气,让梁公公措手不及。 沈全只是一个九品下的小官,平时连朝堂的门都摸不到,这样的人死去,哪里需要知会九五之尊。 梁公公慌忙跪下:“老奴失职,还请陛下降罪!” 李世民眼风扫过,让梁公公背后寒风骤起,他在李世民身边当差也好多年了,从没听说沈全和李世民有什么交情。 “父皇认识沈全?”小李治趴在他的膝上,仰头问道。 看到孩子纯真的小脸,李世民的心忽然就软了下来,是啊,他们这些人又知道些什么。 “认识,他是朕的旧相识。” 他轻抚爱子的脊背,思绪飞到了很遥远的过去…… ………… 吃饱喝足的沈安,摊在床上,劫后余生的他,此刻想的,绝非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上一世,他是囊中羞涩的扑街写手,终日以理想掩饰现实的苍白。 工作是为了什么? 实现理想? 获得成功? 或者说,就是更加原始,更加低俗的赚钱而已。 房遗爱、李治,这两人现在就是摆在沈安眼前的两座金矿。 他决定,要妥善运用这种人际关系。 大发横财! 发财!发财! 赚钱!赚钱! 他在床上默念几遍,坚定了信心。 清朗的月光,让他根本无法入睡,他踌躇满志的计划着将来的生活。 除了发展人际关系,他还要有自己赚钱的营生。 作为一位现代穿越者,在这个相对落后的时代,想赚钱实在是太容易了。 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份很自由。 虽说是接替了父亲的差事,但朝廷却没有给他正式的授官,也就是说在大唐官职名录之中,还没有他这号人。 要赚钱,就要有买卖,大唐不允许官家经营生意,但对他这种游走于官与民之间的边缘人物,却管束不多。 他翻身坐起,拿出房遗爱给的银票,下午收钱的时候实在是太着急,这银票上究竟有多少钱,他都没有看清。 若是这小子耍滑,根本不够还债,他可怎么办? 烛火之下,一共三张银票,总共金额是十三贯,房遗爱还多给了他一贯钱。 啧啧,果然是个傻小子。 有了这一贯钱,他至少可以养活芙蓉了。 这小妮子对沈安不离不弃,宁可饿死,也要伺候自己,他虽然贪财,却也是个有情有义的人。 一定要给小丫头一个好生活。 这时,芙蓉推门而入,这宅子里现在也没有旁的人了,她也没有顾忌,连门都没敲。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早间,她差点就要去见阎王,现在又恢复了精神,实在是死里逃生。 芙蓉到底是个小孩子,面对这样巨大的变故,手足无措。 “郎君,以后我们怎么办?” “现在我们有钱了,宅子也保住了,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沈安晃晃手中的银票,轻松说道。 看到银票上面的数字,芙蓉亦眼前一亮,想不到这房郎君还真是爽快,只要沈安没事,她就什么也不怕。 “郎君救了芙蓉的命,芙蓉当牛做马也要报答郎君的恩情。” 她说的恳切,却让沈安很尴尬。 “芙蓉,这府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吗?” 初入沈宅,沈安觉得,这里处处都透着古怪。 这是一座三进三出的宅院,算是大唐标准的官宅,可是他的父亲沈全却只是个九品下的小官,为何能够拥有如此气派的宅院? 或许他是占了御井的福气。 院子里的那口御井,是皇宫的指定水源,每天早中晚三次,都会有马队从皇城里出来,径直来到善和坊,汲满井水,运送到皇宫里,供达官贵人使用。 作为御井的看守者,沈全的俸禄并不多,但朝廷也没有亏待他,时不时的会给他各种赏赐,故而他们爷俩的生活也算是有滋有味。 要不然,沈安也无缘结识房二郎这样的贵戚子弟。 印象中的沈全,是个沉默寡言,不爱交际的人,他为何会去借高利贷,还送了命,作为儿子的沈全一无所知。 “现在是只剩我们两个,其实以前这宅子里很热闹,帮工的小厮奴婢,也有十几个哩。” “人都去哪里了?” 难道效忠我老沈家的就只有芙蓉一个人吗? 世态炎凉啊,沈安痛心疾首的想到。 “都被你阿耶放免回家了!” 想到沈全临终时的义举,芙蓉的心情激动不已。 放免? 沈全脑子进水了? 自己都活不下去了,还能发这样的善心,这只能说明,沈全是个十足的好人。 可这样的好人,怎么就会落到要借高利贷的地步,实在令人难以理解。 “郎君是不是想重新雇佣他们?” 这小娘子还真聪明,不必点拨,就知道了他的心意。 沈安点头道:“我们现在有钱了,这宅子里也要有些人气。” “再说,以后采水的事情,还有赚钱的事情都需要帮手,没人不行。” “我们为什么要赚钱?” 在芙蓉这样的正经唐人眼里,即将步入仕途(虽说是末流)的沈安,只要努力把朝廷交代的事情办好,争取升官,这就是生活的最高价值了。 至于钻营赚钱的行当,那是商人才做的下贱事情,别说是沈安,就连芙蓉这样官府里的奴婢都不屑去做。 沈安必须纠正她这种错误观念:“那些小娘子爱用的胭脂水粉,金银簪钗,那个不需要钱?” “我们若是有钱,怎么会挨饿?” 芙蓉不是个死脑筋的人,她歪着脑袋仔细的想,终于明白了沈安的意思。 “郎君是想做生意?” “非也,非也。” “我们要自食其力。” “自食其力?”芙蓉小脸一扬,一肚子问号,沈安的意思她根本一点都没明白。好在,她对沈安是忠心不二的,只要认准沈安指哪,她就打哪就成了。 说服了芙蓉,沈安当下决定,明天就上街转转。 各大里坊之中,一定有大大的商机。 第九章 财大气粗 翌日清晨,沈安起了个大早,芙蓉饿了好几天,昨天一次吃的太多,到了夜里,肠胃就开始不舒服,翻来覆去睡不着,又是吐又是拉,沈安伺候了她一宿,自己也没睡好。 辰时初刻,他守在御井旁,默默注视着沉静的井水。 井水中的脸,瘦削,两腮都凹陷了,但还是可以看出,本主沈安,是个很清秀的长相。 井水幽深,澄净,没有一点杂质。 这在长安城里是非常难得的。 自汉朝开始,长安城区就已渐成规模,至今,已经发展了几百年,在漫长的岁月中,城市的水源渐渐被污染。 水质慢慢变差,这口水井到了贞观年间还可以保持这样的质量,实属难得。 他打了满满一桶水,舀起一瓢,正要送到嘴边,芙蓉尖利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郎君,你疯了!” 她跑了过来,一把抢走了水瓢,把水又倒回了井里。 “你这是做什么?”沈安气哼哼,想把水瓢抢回来,芙蓉说什么也不依。 “郎君,这是御井,我们不能喝,喝了是要掉脑袋的!” 瞧把她紧张的,看在她忠心耿耿的份上,沈安暂时作罢。 这时,门外响起了清脆铃铛声,他打开房门一看,果然是前来打水的人。 他们似乎已经知道了沈安家的情况,带了许多内侍,亲自动手汲水,沈安记得,这以往都是沈全的活。 那时,府上还有十几个帮工的人,沈全只需要在场指挥,真正动手的活也都是小厮们的。 可现在,他身边是一个可用的人都没有,总不能让芙蓉动手吧。 负责出宫运水的,都是内侍省出来的差官,严格说来,就是太监,沈安这人对太监倒也没有特别的歧视。 尤其是贞观朝的太监,行事都很规矩,也没有形成强大的势力,与他们交往,井水不犯河水是最好的状态。 挨到了中午,他便带着芙蓉上街闲逛。 长安城一百零八里坊,呈条块化发展,里坊有大有小,繁荣程度也不同。 越是靠近皇城的里坊,人员越是聚集,人气也就更旺,反之,距离皇城较远的里坊,就算是朝廷着意发展,很多时候,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仍是人迹荒芜,住家寥寥。 除开专门售卖商品的东西两市,很多里坊也相当热闹,聚集各种店铺,酒家、茶肆、邸店林立。 为了能够更好的领略长安城的风貌,沈安特地租了一辆马车,在街上缓慢行进。 第一个目的地,就是财货聚集,商贾交错往来的西市。 坊门附近,一个胡人组成的杂耍团,已经开始表演,刀架子山都架好了,几个壮士正摩拳擦掌,舒展身体,等到时机成熟,就要表演绝技。 两个身着轻纱的胡女,站在初春的冷风之中,卖力的招揽客人。 这一招很有用,已经有不少年轻汉子驻足停留,想来,钱袋子是敞开了的。 沈安对这些没有兴趣,他是要赚钱的,不是想花钱的,他径自走入了一家店铺,芙蓉一看,竟是卖毕罗的。 各式毕罗都是刚出炉的,放在四四方方的搁架上,有的还冒着微微的热气,看起来就酥脆香甜。 芙蓉站在架子前就走不动了,一双眼睛骨碌碌的转,看哪个都喜欢。 “想吃哪个?”沈安走过来,问道。 “樱桃的,还有林檎(苹果)的。” 都是水果馅的,果然是小娘子。 看到生意上门,店家也迎了过来,沈安说道:“十个樱桃毕罗,十个林檎毕罗。” “好嘞。” 店家拿了块软纸,将毕罗一个一个的夹起来,沈安注意到,他并没有用手接触毕罗,这说明,老板已经有了初步的卫生知识。 “还有这个,羊肉馅的,也要十个。” “郎君真是好口福,这可是用肉馅和了上好的麻油烤的,您尝尝,绝对是唇齿生香。” 他麻利的把毕罗包裹好,见沈安还未走,便继续推销。 “客官要不要尝尝本店的新品,什锦杂果馅子的。” 这什锦杂果馅的毕罗,就在沈安的手边摆着,每一个圆圆的饼子上都烙了褐色的十字花纹,显得小巧精致。 “这个好,都是哪几种果子做的?” “那可就多了,这馅子呢,是用桔子、樱桃、梨子,甘蔗汁调和而成,娘子且吃去,保准还得再来买。”老板已经把沈安和芙蓉看成了一对小夫妻,笃定小郎君不会让娘子失望。 这馅料还添加了桔子,恐怕价格不菲。 “就是吧,价格上要贵一些。”见两人没说话,老板就开始给自己找台阶下。 “多少钱一个?”芙蓉怯生生的问,有些打退堂鼓了。 现在虽说是有钱了,可那到底是沈安的钱,她可不能随便挥霍。 “樱桃的林檎的,便宜一些,一文钱五个,羊肉馅的一文钱三个,这什锦馅的,两文钱一个。” “两文钱一个!”芙蓉长大了嘴,拉着沈安就想走,沈安笑道:“你这是怎么了?” “区区两文钱,我们又不是买不起。” “可这也太贵了,毕罗不过是小吃,又不能饱腹,一口一个而已,两文钱都够我们花一天的了!” “郎君不是说要赚钱的吗?” “这钱还没赚到手,你就开始大把大把的花钱,这怎么行!” 芙蓉的小脸气的通红,沈安笑笑,知道她是好意。 他把她又拉回了柜台前,对她说道:“你记住,只有会花钱的人,才会赚钱。” “老板,我要五个!” 他们之前已经买了不少各式各样的毕罗,这什锦馅的也就少买一些。 “客官真是爽快!” “娘子好福气啊!” 阔绰的出手,迅速的拉近了主客之间的距离,沈安指着老板背后的木格架说道:“老板,你那架子上放的是轻高糖吗?” 架子上有一排布包,都是制作毕罗所用的原料,放在这里,一来是为了取用方便,一来,也是个展示的作用。 老板顺着沈安的视线看过去,右起第三个架子上,确实是用了一半的轻高糖。 “确实是轻高糖,客官问它做什么?” 在大唐以前,是没有“糖”这个字的,唐人用来调制甜味的食材是饴、甘蔗等。 这种所谓的轻高糖,是从印度传播过来的,也就是今人常见的绵白糖。 第十章 冰糖原料(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因为价格昂贵,制法比较复杂,即便甜度更高,使用轻高糖的人也不多,更多的普通人,还是喜食糖饴。 轻高糖在大唐没有得到广泛普及的原因还在于,它不易保存。 容易融化,沾污,生虫,于是,在这个时代,这种洁白轻柔的糖,还属于高档食品,一般家庭极少使用。 “这东西,能卖给我一袋吗?” “你要买轻高糖?”老板很诧异。 这东西又贵,又不实用,要不是需要制作高档毕罗,他都不会进货,这小郎君看着斯斯文文,要这个东西有什么用。 “是啊,怎么样,开个价吧。” “这……”老板向后瞧瞧,这点轻高糖也就是一斗多一点。 “我以前还真没有卖过。” “这样好了,你买这一包,花了多少钱?” “一百文。” “那我就给你五十文,你看好不好。” 芙蓉牵了牵他的袖管,他没理会,相比以后要赚的钱,这点投资不算什么。 “好,我都给你!” 那老板喜滋滋的将布包捆扎好,交给沈安,其实这点糖根本没有一半了,这笔买卖是他赚大了。 沈安的作为,也成功的吸引了顾客侧目,大家交头接耳,都在谈论,这小郎君一次性买这么多的轻高糖,打算做什么。 两人出来,芙蓉抱着毕罗,嘴巴撅的都能挂水壶了。 “放心,这点钱,我以后都能赚回来。” “芙蓉没有埋怨你的意思,只是,芙蓉想不明白,你买这么多轻高糖做什么?” “就算要做菜,也用不了这么多啊!” “我买它不是为了做菜,而是为了研制冰糖。”沈安坦然道。 冰糖是什么? 研制又是什么? 这些词汇对于芙蓉来说,陌生极了,她只能亦步亦趋的跟着沈安走,再也不敢造次。 他们又逛了一家首饰店,给芙蓉买了一只银钗子,芙蓉一开始推脱,说什么也不要,末了,还是乖乖的插在了头上。 见她满意,沈安也就放心了。 这个小妮子陪着自己同生共死,只要能讨她开心,多花几个钱,也无所谓。 “好看吗?”芙蓉摇头晃脑,显得娇俏可爱。“好看。”沈安如实说道。 面前是一家专门卖金石原料的小店,芙蓉走到门口,好奇的探探头。 郎君来这种地方做什么? 难道这些东西也能赚钱? 金石店的老板,是个瘦高老头,生的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长须垂下,他眯着眼睛向沈安走过来。 “客官想买什么?” 店铺里的货品很齐全,所谓的金石料,就是道家炼丹所需的种种矿物原料。 例如朱砂、铅、硫磺等等。 这里的货品很齐全,基本上你能想到的原料,都能找到,放在柜台上的都是一些样品,每一种都被放在陶瓷的小盘子上,逐一展示。 这老板还挺懂行的,沈安腹诽道。 不少矿石原料都有易燃性,陶瓷是很好的隔热避火的材料,沈安凑近一个淡绿色的小盘子,拈起一撮白色的粉末。 “客官想要白矾?”老板凑了过来。 “是啊。” “我要三两。” 实验能否成功,沈安还没有把握,一斤白糖溶液搭配五十克左右的白矾溶液,就可以制作冰糖。 三两足够用了,实验能否成功,他还没有把握,等到技术成熟,就可以大笔买进原料了。 最后,他在调料店又买了一升麻油,芙蓉提着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心里的疑惑更甚。 倒要看看,沈安能变出什么稀奇的东西来。 为了既能赚钱,还得让朝廷说不出话来,沈安可谓是费劲了心思,他已经想好了一个万全之策,应该可以顺利闯关。 两人带着大包小包赶回了善和坊,还没来得及放下手里的东西,房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一张稚嫩的脸孔露了出来:“郎君,你可回来了!” “阿大!” 阿大麻利的接过包裹,挨个的放进屋里,沈安看到,场院里聚集了五个人,年龄大概都在二十岁左右。 都是熟面孔,应该是此前被放免的一部分帮工。 “我们听说郎君已经康复了,就想回来帮忙。” “家主虽说是放免了我们,可我们都在沈府做了许多年,出去了也实在是不适应,心里不舒坦。” “若是郎君不嫌弃,我们愿意回来做工。”在阿大的带领下,其余几人也一并表态。 对他们的作为,沈安没有二话,他这里正缺帮手,昨晚还和芙蓉商量着,想把他们都找回来,今天他们倒自己先回来了。 消息传的够快的。 五个人再加上阿大这个少年,人手差不多也够了,不需要再去找别人,沈安面向众人,慷慨道:“家父放免了你们,我不想违抗父亲的心意,以后你们入府帮工,我不再让你们入奴籍,以后来去自由,我按月给钱。” 几人一口答应,打扫的,劈柴的,都各自去忙活了。 他们本就是这里的奴婢,对这家里的大小事情,比沈安还熟悉几分,沈安也就不再管他们,开始熬制糖浆。 这个年代出产的白糖,质量自然是比不上后世的工业制成品,只用肉眼,就可以看出有不少杂质。 颜色也偏黄,沈安洗净了手,再小心翼翼的将杂质挑拣出来。 接下来,沈安把大约一斤左右的白糖倒进一个小坛子里,芙蓉打来井水,怯生生的把水桶放在他身边。 擅自使用御井的水,芙蓉还是有心里障碍,沈安不管她,习以为常,等到以后用的多了,她就能适应了。 他舀了一瓢水,缓慢的加入白糖之中,芙蓉心疼的要命,这可都是钱啊,郎君怎么能如此糟蹋。 “您这是做什么?”见沈安还在不停加水,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 “你放心,我不会浪费一点。” “等过几天,保证会把这些糖全部还给你。” 芙蓉瘪着嘴,根本不相信。沈安手里搅拌着糖水,对她说:“去,把灶火点起来。” 趁着这个空当,他又调制了饱和的白矾溶液若干。 厨房里软件虽然缺乏,可硬件还是很齐全的。 蒸包子的双层笼屉,麻油应有尽有。 沈安让芙蓉把厚棉被都拿出来,放到床上,芙蓉不明所以,棉被和厨房能有什么关系,她真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 第十一章 李世民的特别召见 熬制冰糖需要很高的温度,铁锅烧热,底层倒进麻油,略等了一会,又把轻高糖倒在上层,随着热气蒸腾起来,砂糖融化,糖水逐渐缩为糖浆。 实际上,麻油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用它来炒菜,会把房顶都熏黑,味道也不够鲜香。 可制作冰糖倒也还算合用,况且现在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凑合。 当糖浆浓缩的差不多了,他就加入了早就调制好的白矾溶液。 “去,把刚才坛子的盖子拿过来!” 眼见时机成熟,他发出指令,芙蓉办事麻利,不一刻就拿来了盖子,平放在灶台一角。 沈安找了个大汤匙,将糖水舀出一部分,放到盖子上冷却。 按照后世摄氏温度计算,糖水应该加热到150度左右,出锅时候的温度,应该降低到120度左右最为适宜。 这个温度尚且好把握,难的是之后的操作。 沈安掐着点,等到糖浆降到适当的温度,便用棉被把封闭好的瓷盘彻底捂住,保持温度。 在最初的这一天,糖浆的温度要保持在90度左右,也就是说只比沸水稍低一点。 糖浆凝固成冰糖的过程之中,保持温度很重要,所以,沈安选择了土炕。 一旦糖浆冷却过度,就可以烧土炕升温。 之后的一个星期,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糖浆这个东西,绝对不是做好了就可以放着不管了。 按照规律每天降低10度,坚持七天,一切就算是大功告成。 “郎君,这就算是冰糖了?” 芙蓉见识少,可也不傻,她怎么看,这也还是糖水,怎能算是冰糖呢。 沈安耐心解释:“还没到时候,要等七天,等到糖水结晶,硬结,这才算是冰糖。” “你见过冬天的冰块吧。” “见过,见过。”两人走到院子里,芙蓉脸上的表情很兴奋。 “我们要制作的冰糖,就是甜的糖块。若是足够幸运,一次就能制好,你就可以看到像冰块一样晶莹透亮的糖了。” 芙蓉的脸上现出期待的表情,沈安的描述彻底勾起了她的好奇心,两人一同期待着冰糖能够早点结晶。 沈安看着剩下的白矾粉末,又生出了新的主意…… 翌日清晨,沈安起了个大早,他现在好歹也是个有工作的人了,虽说还没取得编制,但他却无所谓,反而觉得更方便。 昨天辰时初刻,取水的人就到了,可见,他们起的很早,自己自然不能怠慢。 他转到灶间,冰糖的结晶程度喜人,他掐算着,说不定五天就可以获得成形的冰糖。 灶台还是热的,可调味料却很缺乏。 糖醋一概没有,就连这个时代的最佳香辛料,胡椒都没有,这怎么做饭啊! 反正他的差事也清闲,他琢磨着等应付了内侍省的那些人,就上街转转,采买生活用品。 辰时已到,门外照旧响起了铃铛声,沈安殷勤的上前,打开房门,却发现,门外的排场很不一般。 只见一辆双辕马车停在那里,马车车辕处镶嵌着金箔。 没有水桶,也没有一排排的差役,他们难道不是来打水的? 车门打开,从上面跳下来一个人,沈安定睛一看,原来是老熟人。 “梁公公!” “沈公!” 梁公公的称呼让沈安心里一颤,他这年纪,就足够称“公”了吗? 再者,他这点官职也够不上啊! “不敢当,不敢当!” “梁公公来的可真早。” “快请进。” 沈安以为他是来取水的,殷勤的很,梁公公一看,知道他是误会了自己的来意,连忙解释:“沈公,老奴这次过来,不是来取水的。” “取水的差役,要辰时末才过来。” 原来如此。 “恩公,是父皇要见你!” 正在这时,李治从马车里跳了出来,兴奋的言语却让沈安心中一惊。 李世民要见他? 沈安从没想到,来到大唐还没有几天,他就有缘见到李世民。当他得知他来到的年代是贞观十一年,他就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却没成想,竟然这样快。 善和坊就毗邻皇城,距离不远,马车穿过朱雀门,笔直大道的两边,各种殿宇楼阁,渐次闪现。 太常寺、宗正寺、司农寺…… 一个个熟悉的地名从眼前掠过,重檐殿宇仿佛活了起来,有了生命一般,沈安激动的看着这一切,第一次觉得,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都是真实的。 “沈公,难道你是第一次进宫?” 看他如此激动,李治很奇怪,转念一想,他承接父职也就半个月,确实还来不及进宫谒见。 “回禀殿下,微臣确实是第一次进宫。” “沈公,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不必拘礼。” 李治最讨厌那些规规矩矩的东西,沈安从善如流,立刻改了口。 “不知陛下此番召见,所为何事?” 李世民召见的理由,他大概也能猜到,但还是问一句放心。 “当然是为了感激你啊!” “而且,我告诉你,”李治向沈安靠拢过来,低声说道:“父皇说了,要给你大大的赏赐。” “微臣早说了,拯救殿下是我的荣幸,不需要赏赐。”他还想继续装蒜,实际上,早就打定主意,要狠狠敲他一笔。 “你说你,自己欠着债,还要充英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沈公,你舍命救我,父皇哪有不答谢的道理。” 小李治摇头晃脑,沈安看着他假装正经的样子,只能忍着笑。 “怎么,沈公,你不相信?” “我劝你,一会父皇给你什么赏赐,你就一概收着,这样最好。” 沈安面露疑惑,李治像个小大人一样,挑了挑眉:“这世上,不只是你的面子最重要。” 李治凝视着沈安,稚嫩的脸上,竟现出几分沧桑之感,一句话,就令沈安茅塞顿开。 李世民的面子也是很重要的,陛下说赏,你一味推辞,他还怎么展现自己的慷慨,既是如此,沈安便做好了准备,李世民给什么,他就要什么,绝不反抗。 他揣摩,在李治看来,已经认定了自己嘴里说着不要赏赐,其实都是沽名钓誉,心里指不定多期待。 两人各怀心思,甘露殿便到了。 第十二章 天降巨奖 甘露殿是内宫属性,沈安没想到,李世民会选在这里接见他,或许,他想展现自己亲民的一面。 梁公公前去唱报,沈安和李治站在殿外,四月中旬,万物萌发,甘露殿附近亦是春色一片。 李世民人如其名,自经略天下以来,就以经世济民为己任,开疆拓土自是当仁不让。 对于农业发展,他亦十分关心,引入了不少新的域外植物品种,在皇宫里也多有种植。 沈安端详着大殿两边的树木,猜想着它们的品种,看样子应该是果树。只见李治跳到果树前,拍拍树干,笑道:“父皇说这是橘树,是从江南运来的。” “沈公,你说,它能结果吗?” 大唐时代,橘树的栽种范围,也只到江淮一线,但沈安记得,确实有从南到北成功移种的范例。 善和坊里也有大片荒地,若是把它们都开垦成果园,也能获利不少,沈安自觉又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路。 “只要方法得当,应该没问题。”他回答道。 两人站在树下,漫无目的的聊着,沈安忽然想起:“殿下为何要称某为沈公?沈某年纪太轻,担不起这样的称呼。” 李治正拿着小刀在树皮上刻画,沈安看到,一个治字已经刻完了一半,他刻的认真,一笔一划横平竖直。 “你是我的恩公,自然就是沈公了。” 这回答让沈安哭笑不得,待会到了李世民面前,堂堂一个皇子,就这样称呼他,场面一定很尴尬。 离得近些,他才发现,李治的脸是越来越红了,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他已经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 就在这时,梁公公出来,将二人带进了大殿。 甘露殿内里很空旷,摆设不多,装饰也不甚华丽,可以看出,李世民是个务求检素的人。 这也许是和长孙皇后有脱不开的关系。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长孙皇后一生简朴谨慎,在她带领下的后宫,风气很正,绝无萎靡浮华之气。 当沈安迈入殿门的那一刻,他的心情立刻就兴奋了起来,他拼命抑制,却也无法成功。 心跳加快,呼吸加速,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了。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他就要见到天可汗李世民了! 李世民的时代,可是穿越小说中的热门,风水轮流转,终于轮到他沈安了! 李世民并没有坐在大殿正中,他们被带入一副水墨花鸟屏风的后面,屏风里摆放了一个长条案,李世民正伏在案上,用他标志性的飞白体批改奏章。 “父皇,沈公来了!” 李治扑到案边,见到儿子,李世民的表情瞬间就柔和了下来,他亦看到了沈安。 这时,沈安有机会仔细端详李世民的长相,他脸颊稍长,鼻梁挺括,称得上是清秀的长相,与传统武将有很大差别。 既不是猛张飞,也不是黑李逵,唯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显示着他强大的掌控力和意志力,也许这就是主君和主将的区别。 “朕听说,你的父亲去世了,为什么不来及时禀报?” 李世民审视的眼光,让沈安如芒在背。 他竟然提起了沈全! 沈安心中惶惶,看来,此番会面,并不像他想象的那般简单,沈安绷紧神经,暂时放下了敲竹杠的心思,谨慎应对。 “启禀陛下,家父半个月前去世,微臣身子虚弱,几近危殆,没能及时禀报朝廷,是微臣的失职。” “还请陛下恕罪!” 休管其他,只管认错就好,沈安老老实实的躬下了身子,承认了并不属于自己的罪过。 可他心中的疑问却越来越重,李世民为何会关心父亲的死活? 在他看来,世民能够接见自己,完全是因为他昨日的义举,和他爹没有半分关系。 现在看来,反而是本末倒置了,也许正是因为父亲沈全,他才有幸获得了这次机会。 “父皇莫要责怪沈公,沈公身子不适,病的都爬不起来了,就是想来禀报也不成。”李治在旁求情道。 沈安抬眼,见小娃儿正向自己眨眼,立刻投去了感激的眼神。 “生了什么病,现在可好些了?” 多亏李治开了口,现场的气氛才和缓了许多。 “好多了,多谢陛下挂怀。” “沈安,你父亲是个忠义之士,御井交给你管理,朕很放心,希望你能像你的父亲一样,忠诚行事。” “另外,你救了雉奴,朕要好好赏你。” “梁英,你去。”梁公公领旨,马上就往内殿跑去,沈安追随着他的步伐,猜想着李世民会赏赐些什么。 其实,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就是金银,以李世民的地位,总不能抬进来几大箱铜钱吧。 在这个世道,有钱就有一切,升官都是假的,只有发财才是真的。 果然,没过多久,梁英就捧着个盘子过来了,盘子上盖着一块红布。 他走到沈安面前,揭开了红布,只见两块金铤明晃晃的摆在那里,迎接着它们新的主人。 OMG! 世民哥就是世民哥,出手果然不一般。 原本沈安想着,能有几块银锭就算不错了,不过,大唐不流行使用银锭,送黄金是通行的做法。 不要相信那些一掷千金的说法,李世民如果真给那么多赏赐,沈安一个人都拿不走,只能用马车拉,还不只一辆。 “微臣叩谢陛下天恩。” 他俯下身子,脑子里的小算盘打的噼啪响,大唐的金锭有多种重量,一两的,二两的,十两的…… 看这金锭的大小,大概是二两。 按大唐的汇率比价,一锭黄金相当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能够兑换四贯铜钱。 也就是说,李世民大手一挥,一次性的就赏给了他八十贯铜钱! 发财了! 发大了! 他拼命控制脸部肌肉,面若陈肃的,接过了赏赐。 “有了这笔钱,微臣就可以厚葬阿耶了!”他使劲挤出几滴眼泪,表情可以称得上是沉痛至极。 这情绪也感染了李世民,他又想起了那如烟的往事,曾经的一幕幕在眼前闪过,李治发现,轻易不露喜怒的父皇,竟眼含热泪。 真是一个孝顺的孩子,才见第一面,李世民就对沈安颇为欣赏。 “朕听说,沈全生前欠下了许多外债,就用这笔钱去还债吧。” “是,微臣遵命。” 虽说沈安现在还不是正式的官员,但他的自称李世民也没有提出反对,他也就如此了。 第十三章 替朕看孩子 “沈全为何会欠债?”李世民语带急迫,忽然提起了这个问题。 这让沈安尴尬万分,这事他真真不知道,可看李世民紧张的样子,若是照实说了,恐怕会触怒他。 危急时刻,他灵机一动,向梁公公投去了求助的目光。 昨天,他就提醒自己欠债的问题,这就说明,他早就知道这件事,说不定,他知道的内情,比自己还多几分。 梁公公马上接收到了信号,他是个老好人,最擅长化解这种危机,当下就站了出来。 “老奴听说,沈全是受了骗,才借债的,后来钱柜逼迫他还钱,陛下也知道,此人一向勤勉清廉,根本无力偿还,钱柜的人就逼着他抵押房产,他一时想不开,才投了湖的。” “竟有这样的事!”李世民声调提高了好几个分贝,显然动了怒。 “是哪个钱柜?居间的牙侩是谁!” 他看向沈安,某人一脸懵逼状,这些事情,他也是第一次听说,只得照实说道:“是永丰钱柜,一个姓钱的牙侩,就在昨天,他还上门逼迫,殴打了微臣,微臣奋力抗争,才赶走了他。” 沈安抓住这个机会添油加醋,还挽起了袖管,展示手臂上的淤青,证据俱在,李世民怒不可遏。 “传令下去,查封永丰钱柜!” 什么? 这就要查封? 李世民的雷霆之怒,让在场众人彻底傻了眼。 金吾卫立刻行动,李世民的表情说变就变,刚才好像要吃人,这会又和蔼可亲,拉着沈全的手,笑道:“今年十几了?” “十四。” “原来是武德年间生人啊!” 看看,还是个小孩,就要承袭父业了,按理说,他的年纪还太小,不够入仕。 但这个职位,还是落在了他的肩上。 “你知道吗,让你们父子承袭这个职位,还是朕钦定的。” 原来他不是沾了父亲的光,而是托了李世民的福,沈安终于找对了恩人。 看来,父亲沈全和李世民的渊源十分深厚,既然李世民提起这件事,这就说明,他有意继续这个话题,沈安连忙表态:“沈安一定尽心竭力,为陛下效力。” “你这性子和沈全是一模一样。”沈安恭敬的样子,让李世民又想起了沈全。 “又不是让你上阵杀敌,你只需要看护好了御井就是,不必如此诚惶诚恐。” “昨日,父皇说,沈全是父皇的旧相识,到底是什么样的交情,可否说来听听。”李治伏在李世民的肩头,奶声奶气的说道。 “那可是一段难忘的交情。”李世民深情的说。 他看着沈安,这个孩子看起来对过去的事情一无所知,沈全心里的苦处,李世民全都知晓。 既然他不愿意告诉儿子,他也选择沉默。 沈安眼巴巴的等了许久,也不见下文,失望至极,世民啊,世民,你和沈全的交情到底到了哪种程度,你好不好说明一下。 也好让我有个准备,以后好继续挖掘资源。 “沈安,你父亲有没有交给你一块玉牌?” 沈安一愣,怎么,李世民也知道玉牌的事? 乖乖,这东西到底是谁的? “回禀陛下,家父确实交给微臣一块玉牌,嘱咐微臣一定要精心保管,微臣深知玉牌的重要,就把它收在家里,没有随身带着。”他眼珠一转,连忙扯谎。 李世民看着他,总觉得,他的表情有些不自然,沈安努力控制,他总不能跟李世民老实交代,告诉他,他已经把玉牌卖给房遗爱了。 “陛下想看玉牌?”他试探性的问,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不管李世民如何回答,他现在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块玉,他是卖错了。 “不,不,放在你那里就好。”世民爽朗的说。 沈安舒了一口气,这时,李治又给他出了个难题。 “父皇,儿臣的宅院和沈公家紧邻,以后,儿臣想多出宫,见见世面,行不行?” “你哪里是想见世面,明明就是想跑出去玩!” 李世民丝毫没留情面,当场就揭穿了李治的谎言,李治遗憾的撇撇嘴,世民戳了戳他的脑门,亲昵的说道:“不过,有沈安在,倒是可以考虑。” 考虑什么? 这怎么又把球踢到他这里来了? 李治可是李世民最宠爱的儿子,交到他手里,万一有个闪失,可如何是好? 头上冷汗涔涔,沈安是敢怒不敢言,他看向李治,这个小子,正用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他。 为了我的玩乐大业,你就委屈一下,他传达的意思很明确,某人只觉,这后脑勺又开始疼了。 “以后,雉奴就托付给你了,你要好好看管他。” “是,微臣一定尽力。” 沈安垂下了头,答应的有些勉强。 看管他,李世民的脑回路也很清奇啊! 李治九岁,他也才十四,两人年纪相仿,不过都是小孩,他看得住他吗! 真是乱弹琴。 然而,李世民显然不是这样想的,不知为何,他对沈安的印象很好,寄予了厚望。 “沈安,雉奴年幼调皮,若是有什么不妥当的行为,你大可规劝,他要是不听,你就替朕管教他。”李世民笑呵呵的扔下这一记重锤,沈安还没反应,李治就先发作了。 “父皇,儿臣是最听话乖巧的,哪里会犯错?” “您还让沈公管教我,儿臣不服!” 李治气哼哼的撅起小嘴,根本没想到,父皇还能杀一个回马枪。 这一回,沈安难得的和李治达成统一意见,他垂首道:“启禀陛下,晋王殿下身份尊贵,微臣岂能妄加评断,更加不敢教训。” 他闪动着双眼,尽量扮作情真意切的样子,争取换得李世民的同情。 陛下啊陛下,这事我真的干不了。 您的宝贝儿子,鬼心眼子多得很,小人还打算赚大钱,可没工夫帮您看孩子。 李世民放下了朝务,心情大好。 在他眼里,李治也好,沈安也好,都是大好少年,是大唐的栋梁,他是怎么看,怎么喜欢。 捋了捋胡须,他笑着对沈安说:“你不必担忧,朕相信你!” “雉奴,沈安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这条命都是他给的,以后你一定要听他的话,不能慢待了他。” “父皇……”李治的表情很艰难,脸憋得像煮红的鸡蛋。李世民眉头皱紧:“什么事?” 他的脸色已经变得很阴沉,李治素知他老爹的脾气,好的时候体贴备至,所求无不应。 坏的时候,可以烧穿一切! 他转向沈安,希望他能挺身而出,帮他脱困,某人沉着一张脸,丝毫没有出手的意思。 小子,你现在想起来让我帮忙了,刚才是谁给我挖坑的? 要不是你非要出宫游玩,怎么会惹上这样的麻烦事,有能耐的,你自己把这事解决了。 李治揣摩了一阵,从沈安的表情中,竟瞧出几分幸灾乐祸的意味,他气愤至极,却又得罪不起李世民。 只得违心道:“是,儿臣谨遵圣命。” 第十四章 房遗爱偷吃冰糖(求收藏,求票票,感谢!) 能从皇城里完完整整的出来,沈安真是要烧高香了。 李世民对待沈安,那叫一个亲切备至,好像亲儿子一般。特赐了一架双辕马车,绝对是豪华型,方便他进出皇城。 这样优厚的待遇是沈安绝对没有想到的,他完全摸不着头脑。 李治送了出来,两人站在车前又说了几句话,表情极为虚假,场面非常尴尬,充分说明了什么叫做各怀鬼胎。 此番见面,沈安已经彻底体会到李治小小的身体里蕴藏的阴暗力量,别看他比自己小五岁,然而,那思想暗黑的,简直是深不见底。 沈安刚才见死不救,李治心里是记恨的,李世民将他托付给沈安,料想两人以后的交集一定不少。 这个小娃娃那是揣着心思要给他挖坑跳的,沈安从他的眼角眉梢里,阴恻恻的笑容里,就可以感受出来。 沈安登上马车,车帘落下的那一刻,他结结实实的打了个寒颤。 老子怎么就这么倒霉,遇上了他们这对奇葩父子,实在是命运不济。 这刺激受的,后脑勺更疼了。 只有再赚两贯铜钱,才能弥补沈安心灵上的创伤。 他匆匆赶回善和坊,刚一进门,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这是什么东西,这么甜!” 房遗爱,他怎么又来了! 等一下,他说很甜的东西,莫不是…… 心里咯噔一下,他冲进了庖厨,果然,房遗爱正在大口大口的偷吃冰糖半成品! “你说这是沈郎自己做的?” “是啊,郎君说,再过几天它就会变成结晶,到时候,就和冬天的冰块一样透亮。”芙蓉端着瓷盖子,也舀了一口。 “这还不能吃!” 你一口,我一口,两人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沈安若是再不阻拦,可就一个钱都赚不到了。 “沈郎你回来了!”房遗爱很惊喜,就是嘴上一直没停。 “听芙蓉说,这是你自己做的,你小子行啊,还有这手艺。” 沈安嘴角抽了抽,笑着说:“你想吃,我以后再给你做。” “不过,这个嘛,就……” 他把剩了一半的冰糖半成品抢救了出来,向他解释:“要是再过几天,它就会更好吃。” “美食也需要耐心等待。”他笑容可掬,用更长远的利益诱惑着房遗爱,幸好这孩子只是四肢发达,脑子还没有那么简单。 只见他吞了口唾水,勉强道:“好吧。” “等到做好了,一定给我留一份。” “那是自然。” 几人回到堂屋里,芙蓉备好了茶水,又把买来的各式各样的毕罗都摆上来一点。沈安揭开盖子一看,洁净的水面上,漂浮着墨绿色的叶片。 不错,芙蓉这小妮子还挺有品味,没有弄那些花花绿绿的汤茶,他满意的饮了几口。 “二郎亲自到访,有什么事啊?” 房遗爱身上穿着狩猎服,显然是刚刚打猎归来,他爽朗一笑:“我是找你拿东西的。” 拿东西? 沈安捂住胸口,他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他反悔了,他要把钱要回去? 都怪自己办事懒散,就应该钱一到手,立刻就去把账消了。 钱这个东西吧,放到自己口袋里的时候,自然是满心欢喜,一旦要往外掏,那心里的痛啊,就别提了。 这小子若是出尔反尔,他可就赔大了。 不对,他这里还有李世民赏赐的黄金! 折算成铜钱,足足八十贯! 想到这里,沈安的心又放了下来。 表情放松道:“拿什么?” “这你都想不出?” “食盒子啊!” “那天给你送吃的,饭菜是张美手家的,可那食盒子,却是房府的,你知道,我娘管得严,从来也不让我乱丢东西,这不,今早她就发现食盒子不见了,就责问我来着。” “我这才想起,食盒子落在你家了。” “原来就是这点事。” 沈安长舒了口气,房遗爱打趣道:“你以为我想要什么,银票?” “没,没有。” 刚才吓得头上都是汗,沈安伸手抹了一把,房遗爱看他这样子,就知道他是上当受骗了。 “不过,沈郎你也不必如此啊,我听说,陛下昨天给了你很多赏赐,足够还债了,就算是我把铜钱要回来,也碍不到你的事。” 是啊,我这不是才想起来吗,沈安心说。 “对了,沈郎,我想问问你,你那块玉牌,到底是什么来历?” 沈安万没想到,他最关心的问题,反而被房遗爱先问了出来。 “我还想问你呢!”他也是一脸问号。 “问我?你家的东西,你不知道怎么来的?” 房遗爱实在是太好奇了! 这玉牌究竟是什么来历,居然能让抠门至极的老房,花费巨资,不遗余力的也要弄到手。 房遗爱指望着沈安,沈安指望着房遗爱,有那么一刻,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眼瞪小眼。 “你也不知道?”沈安抢先一步说道。 “我还要问你,你家祖传的东西,你怎么会不知道!”房遗爱现在更莫名其妙了。 房遗爱心里存着疑问,可也没耽误吃,盘里的毕罗,已经被他吃了大半,各种馅子的都尝了一个遍。 尤其是什锦杂果馅的,受到了他的热切欢迎,直到后来,他开始在几块毕罗之中翻找,见到杂果馅的才放到嘴里。 房二郎吃得欢,芙蓉的心都快碎成渣渣了。 两文钱,两文钱,又是两文钱…… “房郎君,请喝茶!”芙蓉使出杀手锏,又给房遗爱倒了一盏茶,希望他好歹润润喉咙,少吃几块,没想到,某人完全没有接收到她的信号,欢快的笑纳了茶水,照吃不误。 沈安就坐在那里,笑着看他们的一来一往,心中充满了对芙蓉的同情。 可怜的娃,昨天买了这吃食,他就劝她要抓紧吃,放的时间长了,就走油了,不好吃了。 她偏不听,非要一块一块的,省着吃,这回可倒好,全便宜了房霸天。 “二郎,既然你问起来了,我也就明说了。”沈安把话题又拉回了正轨。 “你要我的玉牌,到底有什么用?” 房遗爱有些踟蹰,他本来是想套沈安的话,没想到,他对玉牌的来历一无所知,反倒求助自己。 这可如何是好? 他总不能说是他爹撺掇他出钱买的,他反复思量,一反常态的权衡了半天。 第十五章 欠债还钱不存在的(求收藏,求票子) 沈安用殷切的眼神看着房遗爱,料定他一定受不了自己的眼神攻势。别看房遗爱比他大一岁,可他沈安的身体里,可是活着二十几岁的灵魂。 若论心机,比房遗爱多了去。 我就这样深情的看着你,看着你,房二郎说吧,说出来就舒坦了。 果然,又过了半晌,房遗爱吃光了最后一块毕罗,擦擦嘴角的饼渣,终于吐了口。 “其实,这玉牌是家父想得到的。” 房遗爱搔搔后脖颈,从心底里觉得,这件事做得,对不起沈安。 说到底,这也还是趁火打劫。 “居然是梁国公?” “正是家父。” 沈安万万没想到,这件事的幕后黑手,居然是房玄龄! 那这块玉牌的来历,可是大有深意了。 就在昨天,在甘露殿中,天可汗李世民也提起了玉牌,他虽是随口一问,但沈安知道,若非这东西在他心里的位置至关重要,他绝对不会提起。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藏宝图? 神秘钥匙? “其实,据我了解,家父和沈伯并不相识,他为何会想要沈伯的遗物?”遗爱说道。 “你仔细想想,关于这块玉牌,梁国公都说过些什么?” 房遗爱摇摇头,颇感遗憾。 “就是因为没有头绪,我才想问你。” “家父听说你家欠了债,就告诉我,让我给你钱,把玉牌买过来,具体什么原因,一个字都没透露。” “我也试着问过好几次,可家父嘴巴很严,就是不肯说。” “这……”沈安也犯了难。 沈全坐在古井边,深沉的模样,再次出现在眼前,沈全、李世民、房玄龄,这三个人肯定都知道玉牌的来历。 可是一人已死,只能寄希望于活着的两个人了。 李世民是断断不敢轻易惊动的,况且看昨日在甘露殿的情形,李世民根本不会轻易吐口。 那就只能指望房玄龄了。 “二郎,弟弟有件事想求你帮忙。” 房遗爱猜出了个大概,爽朗道:“有话直说。” “你能不能试着打听一下这玉牌的来历?” 说到这件事,房遗爱便犯了难。 他也想弄清楚这玉牌背后的故事,不过,他爹一向严肃认真,整天绷着个脸。 尤其是面对他,更像是前世的仇人,根本没有好脸色。 “我阿耶那里是不可能打听到的。”房遗爱抚着下巴,照实说道。 “那,房夫人呢?”沈安提议。 “你是说我阿娘?” “正是。” 这房遗爱还真没想到。 他以往虽好奇,却并不打算深挖,所以也没有考虑到母亲这一边,确实,母亲与老房同甘共苦几十年,家里家外的事情从来都是一手掌握的。 去问问也未尝不可。 “好吧,我去试试。” “拜托二郎了!” “等过些日子冰糖成形,我一定给你留一份大的!”沈安承诺道。 “好!一言为定!” ………… 翌日清晨,招待了来取水的人,给芙蓉他们安排好了活计,沈安便要独自上街。 不管别人怎么说,沈安自认为还是个懂规矩的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就算是有皇帝给撑腰也不能赖账,再者,他现在也有钱了,不在乎那点欠债。 他还寄希望于永丰钱库,说不定钱牙侩会知道父亲欠债的真正内幕。 他刚走到门口,就见一个破衣烂衫的男人,正靠在墙边上,气若游丝。 当他看到沈安的时候,迷茫的眼神忽然点亮,就见他像个疯子一般,猛地冲过来。 “沈郎,救命啊!”男人瞬间就抓住了他的胳膊,吓得沈安连连后退。 “你这是做什么!” 他仔细一看,才认出来。 “这不是钱牙侩吗?” “沈郎,小人再也不敢找你要钱了,还请沈郎高抬贵手,饶了小人吧!” 他满脸都是黑泥,黑泥之下,还可以隐约看出,有不少血痕。 沈安的脑袋嗡的一下,他忽然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 这老李还真是言出必行,这么快就把这个恶人给惩治了。 “沈郎,那天作践你,是我罪有应得,我该死,你怎么惩治我都行,可是,永丰钱柜一直规规矩矩,没有任何过错。” “如今,也被朝廷给查封了。” “小人别无所求,只求沈郎能够帮我求个情,让朝廷恩准钱柜继续经营。” 钱牙侩死死的拽着他的衣袖,小巷里的人越聚越多,沈安不能让他在这里胡闹,只得把他让进了屋。 还是这间小院,就在几天以前,钱牙侩还在这里称王称霸,险些把沈安逼死。 可现在,他就像一只摇尾乞怜的狗一样,期待着沈安的垂怜。 沈安看他这副惨像,心里舒服极了。 当然,他也意识到了一个问题,伴君如伴虎实在是太可怕了。 一念让其生,一念让其死。 这一次是李世民同情沈安的遭遇,就查封了永丰钱库,若是将来,自己不小心得罪了他,又当如何? 恐怕,下场也不会比这好到哪里去。 当然,永丰钱库和钱牙侩落到这样的下场,绝对是罪有应得。 为何李世民可以不问青红皂白就查封了永丰钱库,那是因为这些钱库的经营大多都有问题。 李世民虽然不管世面上的具体管理,可他生活经验丰富,体恤民情,很多事情,他都了如指掌。 烂放高利贷,害的多少人家破人亡。 他们是怎样殴打沈安的,是怎么折磨芙蓉的? 李世民不必看,就心中有数。 平日里,不闹出事来,不闹到他的面前,也就罢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这些事情多如牛毛,管也管不过来。 可是,一旦闹到满城皆知,就必须严惩不贷。 “钱牙侩,你当初是怎么对待我的,你现在还好意思找我,你的脸皮也太厚了!” 沈安也不让他坐下,两人就站在院子里对峙。 “是是,小人脸皮厚,只要沈郎能够网开一面,您就是把小人的脸皮抽薄了,小人也无所谓!” 钱牙侩抓起沈安的手,就往自己的脸上抽,沈安哪是这么不体面的人,赶忙把手拽回来。 “你也不必耍无赖,这件事朝廷既然已有公论,你还想让我说什么?” “我把借据还给你,你和钱柜的账一笔勾销,我只求你能帮我向陛下求个情,饶了永丰钱柜吧。” 钱牙侩拿着借据,一个劲的往他手里塞,沈安不屑:“钱牙侩,你也太天真了,钱柜都被查封了,我还需要还钱吗?” 第十六章 骗局(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这……”钱牙侩傻了眼。 可他决不能放过沈安,现在他就是他唯一的希望,前天金吾卫上门的时候,明确说了,查封永丰是陛下的意思,谁也不能轻纵。 永丰钱柜树大根深,在长安城内颇有势力,这也是他在城里为非作歹多年,还没人敢置喙的最大原因。 若不是陛下的旨意,金吾卫也不想查封永丰。 现在,只要是求得了沈安的原谅,让他去和陛下求情,永丰说不定就不会垮。 “我知道,沈郎现在是发达了,小人虽然有过错,可钱柜是无辜的,您怎么打我,怎么骂我,都没关系。” “还请沈郎高抬贵手,向陛下美言几句。” 情势突然逆转,钱牙侩扑倒在地,不住的磕头,眼见着她面前的那块青石板上都粘上了血迹。 沈安再也不能视而不见。 “你起来,有话好说。”他终于发话,语气还是很冷淡。 “真的?沈郎答应帮我了?”钱牙侩咧开大嘴,又是哭又是笑,那表情诡异的,简直了。 “谁说要答应你了,我只是想听听实情。” 钱牙侩刚刚坐在石凳上,一听的沈安并不打算原谅自己,连忙又蹦了起来。 抱住沈安的肩膀,哭闹起来,和前些天的凶神恶煞完全是判若两人。 这样一个无赖,在自己眼前又哭又闹,说实话,沈安对他并没有半分同情,甚至更加厌恶。 可他却没法把他赶走,钱牙侩急切卑微的样子,激起了沈安的好奇。 “钱牙侩,你不要激动,把话说清楚。” “我从刚才就很好奇,你一直强调,让我救永丰钱库,却绝口不提救你自己,这是怎么回事?” “你这身上的伤,是金吾卫用刑的缘故吗?” 钱牙侩支支吾吾,他抬手掩饰住自己的伤口,眼神游移。 沈安追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没事。” “我别无所求,只求沈郎能向陛下求情,饶过永丰钱库,我就是给您当牛做马也愿意。”他又重复了一遍。 沈安渐渐看出了端倪,怪,这件事太怪了。 他仔细端详一阵,突然觉得,钱牙侩脸上的伤很有问题。 朝廷的人行刑,从来都是脊杖,笞刑,很少打脸。可看钱牙侩的样子,身上的皮肤很完整,走路也没问题。 唯有脸上一块青一块紫,肿的像个猪头一样。 “你脸上的伤不是金吾卫打的吧。” “您看出来了。”钱牙侩捂着脸,还不好意思起来。 “是钱柜老板打的。” “我实话跟你说了吧,”钱牙侩一屁股跌在石凳上,突然爽快起来。 “这伤都是钱柜老板打的,金吾卫给了期限,十天之内,如果我们能获得陛下宽宥,就允许钱柜继续经营。” “沈郎,我保证,只要你这次帮忙,以后我们一定照章营业,再也不为非作歹了。” 钱牙侩说的恳切,这一次他是下定决心痛改前非。 问题是,永丰钱柜呢? 能让金吾卫让步,这钱柜背后的水很深啊! “您看看,我都让他们打成什么样了!”见他不说话,钱牙侩继续加码。 他指着脸上的伤,沈安无动于衷,钱牙侩也不是什么好人,那天他殴打自己的模样,沈安记得清清楚楚。 他就是被人打死,沈安的眉毛都不会动一动。 “而且,他们把我的家人也都关起来了,威胁我,祸是我闯的,要是我不能挽救钱柜,他们就要杀我全家啊!”钱牙侩张开大嘴,哭的稀里哗啦。 这一回,沈安是彻底坐不住了。 钱牙侩得了什么下场,都是恶有恶报。 可祸不及妻儿,他的家人是无辜的,不过,他却不能让他这么快如愿,便道:“要我帮忙,也不是不可以。” “只是,我最近太忙,你不是有十天时间吗,我保证,这几天给你求情看看,但是能不能管用,我也说不好。” “还要十天啊,能不能快点!” “我一家老小都还等着您救命了!” 稍稍给他一点好脸色,他就开始原形毕露。 “你现在知道着急了,等着吧。” 钱牙侩还是不依不饶,沈府的小厮们也都窜出来了。 现在他们都知道,自家主人在陛下那里得了脸,成了大红人,气势都大变了样。 再也不怕钱牙侩的刁难,沈安暂时让他们退下。 钱牙侩也难得才见一次,有必要物尽其用。 “你先别顾着激动,我有话要问你。” “阿大,上茶来。” 钱牙侩勉强做到石凳上,满心都是疑惑。 怎么,老子还能有茶喝? 这沈郎君是不是疯了? 嘶嘶…… 他恍恍惚惚的端起茶盏,立刻就被烫了一下。 沈安气定神闲的看着他的蠢相,开言道:“我阿耶一向清贫,他为什么要向钱柜借钱,钱牙侩知道吗?” 这几日他反反复复的想,却找不到一丝线索,既然钱牙侩送上门,想必钱柜的人一定知道原因。 钱牙侩咂咂嘴,这事倒是不必隐瞒。 “其实,小人也不知道详情,当时令尊来到钱库,借了十贯钱,由小人居间,只听说,这笔钱,令尊是拿来做生意的。” “做生意?” “我阿耶?” 沈安愣了,就沈全那个老实巴交的人,吃得饱穿得暖的,怎会突发奇想去做生意。 “跟谁做生意?”他追问道。 “这小人不清楚,令尊是直接来借钱,原本并没说用途,我们钱柜这边也只管借钱,不管具体做什么。” 沈安瞧了一眼阿大,昨日他说,沈全是被人骗了才会借钱的,也就是说,这所谓的生意就是个骗局。 他给了阿大一个眼神,阿大立刻上前,推搡了几下就把钱牙侩给轰了出去。 “郎君就是心善,像这样的人,根本就不该让他进门!”阿大抖抖身上的尘土,沈安不置可否。 到底他也是个穿越的,对大唐的人际生态还不够了解,没有换来夸奖,阿大很不服气。 又道:“郎君当真要为他求情?” “这人就是个十足的坏痞,在长安城里害了多少百姓,还害了令尊,您可不能心软。” “阿大,听你的口气,这钱牙侩很有名了?”沈安挑眉,终于找到了一个突破点。 “原来您不认识钱牙侩啊!”阿大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 第十七章 扩大再生产(新书求收藏,感谢!) 沈安被钱牙侩害的这样惨,他居然连这人是个什么货色都不清楚。 说起这个钱牙侩,长安城里多少百姓都恨得牙根痒痒。 钱牙侩是永丰钱库的主力干将,在他麾下的,都是钱柜最心狠手辣的打手。 他们折磨人的手段,层出不穷,都是以让欠债的乖乖交出房产田地为目的。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被他们威逼的,跳井的、投湖的、上吊的,数都数不清。 “所以啊,郎君完全不必同情这样的人。”阿大翘着二郎腿,状态很悠闲。 看起来,倒是有几分当家人的姿态。 “那永丰钱库呢?”钱牙侩是个什么货色,沈安早就有数。他连连点头,点出了要领。 “这钱库是谁开的?” 永丰钱库的背景,这才是他关心的问题。 “永丰钱库啊,”阿大皱紧了眉头,开始了深入的思考。 “我只听说,它是京城第一号的钱库,钱财充足,从来也没有收不回的债务。就连长安县衙都要给他三分颜面。” 生意做得这么大,肯定是有背景的,沈安又问道:“阿大,当初我父亲为何要借债,你知道吗?” 钱牙侩那边也没有得到多少消息,他只能寄希望于府里的这些小厮。 一想到沈全的惨死,阿大就收起了戏谑的表情。 他沉痛的说道:“郎君,阿大若是知道,一定早就跟你说了,我是真不知道。” ………… 五天后,亦如沈安预料的,冰糖全部结晶成形。 沈安把瓷盖子拿到堂屋里,将结晶的冰糖全部倒在桌上,这样的好时候,自然少不了芙蓉和阿大。 两人凑到桌前,看着沈安操作。 一部分冰糖是自然碎开的,形状和成色都很好。 还有一部分板结到了一起,沈安找了个小木槌,将它们挨个敲碎,打成小块。 芙蓉看着这些冰糖,喜不自禁。 “真的像冰块一样!” 她还记得冰糖的滋味,那样清甜,滋润,真是令人回味无穷。 唯一不同的是,那天的冰糖还有些黏黏糊糊的,而现在全都变成了硬邦邦的小块。 “可是,郎君,阿大想不明白,这样就可以赚钱了?” 真是个好奴婢,还想着赚钱的大事呢,沈安默赞道。 “别急,这只是赚钱的准备,这一步成功了,我们才能赚大钱。” “拿着,尝尝味道怎么样。” 沈安分了他们几块,芙蓉吃什么都小心翼翼的,只将冰糖放到嘴里,细细的含化。 让冰糖甜美的滋味,漾满整个口腔。 阿大就没有这样的耐心,沈安都能听到,他咯吱咯吱咬碎冰糖的声音。 “真甜!”两人同赞道。 沈安果然没有骗人,今天的冰糖确实比那日偷吃的要美味许多。 “走,我们上街,继续买原料。” 轻车熟路,不一会功夫,他们就来到了西市。 这一次,目标不是毕罗店,而是西市最大的几家调料店。 长安城内买卖兴隆,商贾云集,什么生意都有得做,凡是你能想到的东西,也都有得卖。 规模化效应在大唐也已有显现,不同类型的店铺经常凑在一起开设,比如酒肆和饭馆凑在一起,旅店也一般和他们相连。 长安城里几家叫得上名号的调料店都聚集在西市十字大街的东角,沈安走进最大的一家,踌躇满志。 店老板胖乎乎的,一脸油腻的和善。 看到三人进门,马上就迎了过来。 “娘子,需要些什么东西?” “我们这里各种调料应有尽有,只要娘子能想到的,都有得卖。” 在他看来,跑到店里买调料的,必定是小娘子。 芙蓉一脸疑惑:“郎君,我们买什么,还是轻高糖吗?” 老板愣了:“原来是小郎君要买调料啊!” 他搓搓手,颇为好奇。 “不行吗?” 沈安走到柜台前,这里的布置与后世相仿,各种调料也是放在方格子里,向顾客展示。 他漫不经心的看看,要了豆酱、酱油、醋、胡椒等物。 这些东西都是日后做饭要用的,一点少不得。 接下来,他才走向盛放轻高糖的布袋子。 不愧是专门贩卖调料的店铺,轻高糖的存货量可比毕罗店的多多了。 沈安粗略的算了一下,足有满满两大包。 他抓起一捧,仔细观察,老板一看就怒了,冲过来拦道:“客官,这东西金贵,不能这样看!” 轻高糖易融化,人的手又多汗,只要一接触,保准弄得满手都是,还沾污了糖粒。 “你不必担心,我看好了,这些糖就都是我的。”沈安夸耀道。 “你说什么?” “你都要了?”老板的大嗓门,成功吸引了店内顾客的目光。 他们凑到柜台前,看着这个斯文少年,在自吹自擂。 “小郎君,某不是冒犯你,你看起来就不会做饭,要这么多轻高糖做什么?” “再者,你知道这东西有多贵吗?” 说是没有冒犯的意思,实际上老板的每一句话都体现着冒犯,看不起。 “你担心我买不起?”沈安挑眉,故意把声音提高好几度。 芙蓉顿时就紧张起来,生怕他和店家打起来,眼光不时向沈安瞄过来。 沈安大手一挥,扔给老板一张银票。 “看看,够不够?” 老板一看银票上的数字,嘴巴当时就歪了。 乐歪的。 “够,当然够!” “都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郎君随便看,想要什么就拿什么,别客气。” “三贯钱啊,整整三贯钱!”老板控制不住的念叨,他声音虽不大,可周围的人却听得清清楚楚,眼神纷纷向这个年轻人投过来。 “这是冤大头啊!” “实在是太爽快了!” “你买这么多轻高糖是做什么用?”终于有个好事的青年,向沈安走过来,壮着胆子问道。 “想知道啊……” “明天都来善和坊,我当场告诉你们。” “善和坊?小郎君住在善和坊?” “是啊。” “善和坊沈宅。” 沈安笑笑,看向众人,实话告诉各位:“这轻高糖有多少算多少,我全都要了。” 人群中间,有两个中年人相互点点头,沈安一看,便知道,他这一招算是奏效了。 “新鲜,真新鲜!” “明天一起去看看,好长时间没有见过这么新鲜的事了。” “可不是。” 阿大已经将布袋子抗在肩上,其余的调料都由芙蓉拿着,几人浩浩荡荡的走上了西市大街。 他们刚刚走出店门,就见相邻调料店的几位掌柜的,也探出头来。 有几个人默默的记住了少年的形象,掂量着更大的商机。 第十八章 打广告(新书求收藏,感谢!) 三贯铜钱就换来了这么点玩意,阿大心里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背着布袋子,嘟嘟囔囔。 “郎君,这也太贵了!” “就算冰糖好吃,也犯不着花这么多钱。” 他们现在是有钱了,就李世民的那些赏赐,好几年都花不完,可也不能这么造啊。 “阿大,你以后就改名吧。”某人两手空空,潇洒的在长安大街上行走。 “啊……”阿大脚步一顿。 “以后你就叫阿钱了!” “阿钱?”阿大的嘴角抖了三抖。 “对!” “我们今后的目标就是赚钱,赚大钱!” “做冰糖也是为了赚钱?”芙蓉抱着豆酱坛子,问道。 “当然!” “你们不懂,这些都是套路。” “只要我们把名气打响,财源就会滚滚而来。” 阿钱皱着眉头,表示怀疑。 ………… 翌日清晨,内侍省的人如期而至,沈安腰里挎着个布袋,笑嘻嘻的欢迎他们。 阿钱等人也上来帮忙,有了他们回归,府里各项事务都进行的有条有理,让他这个单身汉轻松不少。 待他们干完了正事,沈安便笑道:“徐公公,各位风里来雨里去的,真是操劳了。” “来,下官这里有点好吃的,请各位收下。” 他打开大布袋子,只见,制好的冰糖都被他分装成小份,装在不同的小袋子里。 徐公公接过布袋,打开一看,根本不认识里面的东西。 “这是什么?” “徐公公,这是冰糖,是下官特制的,滋味甘甜,还能清肺润喉,有大好处的。” “哦,这东西能吃?” 其余几个公公也都拿了冰糖,放在手里掂量,这冰糖晶晶亮亮,看着还挺招人喜欢的。 “能吃!” “这是下官用祖传的秘方特制的,比轻高糖还好吃。” “众位尝尝!” 他用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们,徐公公把冰糖含在口中,立刻就发出一声惊呼:“嚯,真好吃!” “这是用什么东西做的?” “不便宜吧!” “公公请笑纳,不过是雕虫小技,公公吃着高兴就行。” “你小子还挺有孝心。”这徐公公年近四十,只把沈安当小孩看。 “你们别顾着自己吃,也给宫里的兄弟留点!” 马队缓缓离去,沈安听到徐公公的话,猛点点头,想必不过一两日,这冰糖的名声就能在后宫传开。 有了达官贵人们的欣赏,还愁冰糖没有销路? 其实他完全可以走贵族路线,找李治、房遗爱等人帮着推销冰糖,可他却没有这样做。 原因无他,除了赚钱,他也希望能在大唐推进一些先进的生产经验,这就需要大众的认同。 作为御井的看守者,差事可谓相当清闲,他在井里打了桶水,用御井的水来清洗御井边上的尘土,也算是物尽其用。 以往,沈全看守御井,却从来也不肯喝御井的水,一家人总是要到十字大街边上的公共老井里取水。 沈安到现在都能记得那井水的味道,略略发涩,杂质还很多。 他将井口边都打扫干净,打开了院门。 一切都像他料想的一般,门口已经站了好几个人,他们犹犹豫豫,也不知道沈安究竟在不在家,想进却不敢进。 直到看到他的脸,这才成群结队的跑过来。 “小郎君,照你说的,我们都来了,你也给我们表演看看,轻高糖究竟能变出什么东西。” 说话的正是那调料店的胖老板,沈安记得他姓魏,剩下的几个人都是被他带过来的,仔细一看,原来都是相邻调料店的老板。 还有几个围观群众,都是来凑热闹的。 “马上就开始,众位稍等。” “你们先尝尝这个。” 芙蓉上前,给每一位老板都塞了两块冰糖,这些都是他前几天反复试验最佳配比的时候,连夜赶制的。 随着技术越来越好,这冰糖的口感,光泽都达到了最佳,一点杂质都没有。 胖老板的舌头一触到冰糖,味觉就彻底被打开了。 那种清润甘甜的味道,是他以往从来也没体验过的。 这种甜味和轻高糖的甜腻也很不同,一点点甜,一点点润,感觉好极了。 几人交口称赞,立刻就对冰糖产生了巨大兴趣。尤其是围观群众们,个个都捧着冰糖,喜不自禁。 沈安把几人都请到了灶间里,锅已经是烧热了,白矾溶液也都调制好了,各种准备工作都已就绪。 “刚才大家吃的东西叫做冰糖。” “这种糖就是以轻高糖为原料制作出来的,大家要是觉得好,不如过来看看。” 当他把一大瓢白糖都放到锅里的时候,现场爆发出了一阵惊呼。 太浪费了! 果然是有钱人啊! 豪气! 在围观群众看来,某人的做法,简直就是糟蹋东西,还是惨无人道的糟蹋。 沈安气定神闲的拨弄着白糖溶液,此前,他已经尝试了多次,不论是蒸制冰糖的技法还是白饭溶液的调配,都已经臻于完美。 胖老板看到他将一小碗白乎乎的液体倒进锅里的时候,迅速发问:“小郎君,这是什么东西?” “不过是白矾而已。”他故作神秘的说道。 胖老板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沈安将白矾溶液和白糖溶液进行了充分的混合,加热,之后就倒在晾晒盘上。 这些晾晒盘也都是沈安临时采购的,要大又要平整,还得不易和糖液粘连。 于是首选还是陶瓷盘,他将两盘糖液都放在院子里,众位老板围在盘子旁边,指指戳戳。 “这就是冰糖?” “看着不像啊!” 沈安笑道:“现在还不成,这只是做完了一半,还得等五天,才能变成众位吃的冰糖块。” “这东西除了好吃,还有什么效用?”胖老板老魏是个商业嗅觉极为灵敏的人,他能放下自己的生意,跑到善和坊来看热闹,这就说明,把这件事放在了心里。 “效用多了去。” “众位有所不知,冰糖除了味道好,能调味,还可以治病。” “治病?这小小的东西能有这么大的用处?”胖老板提问。 “用处大了,平喘止咳,润肺清火,都是好选择。”沈安殷勤又不失体面的推销。 做生意也要耐得住性子,要想赚大钱,就更是如此。 他想赚钱,赚大钱,但他却并不着急。怎能指望对冰糖一无所知的人,只一会工夫就敞开钱袋子? 只要引起他们的兴趣,把冰糖的名声传出去足矣。 第十九章 诱饵 这胖老板也是个识时务的,沈安虽是个小官,可也是个体面人,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把他们这些老板叫来,就为了看他熬糖。 “小郎君,这冰糖你是打算卖的吧,昨天你买了我两袋轻高糖,花费不少,我也不是小气的人,怎么样,你开个价,我买一盘!” 这是一个典型的商人,既慷慨,又不乏算计。 为了给大主顾脸面,他不惜花钱,同样的,他也不会冲动放纵,做赔本的买卖。 他打算先买回去一些,放在他的调料店里销售,既然小郎君说了,这东西能清肺润喉,说不定也有专门来采购的人。 要不要大笔买进,还要看具体的销量。 沈安早就看穿了他的意思:“老板说的这是哪里的话,这冰糖确实是个好东西,我今天邀请大家过来,也是做个展示,价钱都好商量。” “我也知道,这是个新鲜玩意,众位还有疑虑,不知道能不能有销路。这样,几位老板可以先把冰糖拿回去,看看卖的怎么样。” 魏老板顿时叹道:“小郎君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把冰糖免费拿回去卖,你不要钱?” 某人态度真诚,猛点点头。 “当然,刚才已经给大家分好了,都拿回去,不要钱。” 魏老板再次陷入惊诧,刚才看他手艺精湛的样子,还以为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其实是个聪明透顶的人。 这话一出口,魏老板就意识到,原来他不是装傻,还是真傻。 这些轻高糖他花了多少钱才买到的,魏老板一清二楚,他又耗费了这么多的工夫去制作,费心费力,最后居然连一个铜板也不要。 免费奉送,有脑子的,谁干得出来这样的事。 “那我们就……” “不客气了!” 有便宜不占是傻蛋,要说花钱,大伙还犹豫一阵,可免费,还有谁不愿意拿。 很快,几位老板就揣着冰糖袋子,离开了。 倒是几个围观群众,还算是实诚人,他们本就拿的是小份的,还各自给了沈安十文钱,算是有买有卖。 阿钱目送着老板们远去的背影,走到沈安身边,疑道:“郎君,这冰糖的做法,不太对吧。” “那天,您明明是用的双层锅,还要用棉被,这回怎么这样就端出来了?” 阿钱端起瓷盘子,左看右看,刚才他还猜想,这是冰糖的新制法,却没成想,换来了沈安一声无情的嘲笑。 “当师傅的,怎么可能把绝招都交给徒弟,徒弟都学会了,师傅还吃什么!” 他打了一罐井水,把剩下的那点白矾溶液滴了进去,蹲在井边,瞧着这一罐清水。 他在等待时间的流逝,阿钱想了想,还是不理解:“郎君的意思是说,这些老板以后还会回来找您买冰糖?” “那当然!”沈安信心十足。 “你想,他们拿了免费的冰糖回去会怎么做?” “他们都是开调料店的,总不会白放着,等着它发霉,一定会拿出来卖的。”这点道理,阿钱也懂。 “这就对了!” “我敢打赌,他们卖完了手里的这点冰糖,就会按照刚才的方法仿制,等到他们接连失败,就一定会想起我来的。” 这就叫做诱敌深入,不给他们一点甜头尝尝,他们才不会心甘情愿的花大钱。 阿钱还是不信,他觉着,沈安是想钱想疯了。 “您怎么就能肯定,冰糖的销路一定会好?” “要是卖不出去怎么办?” 真是乌鸦嘴,沈安瞥了他一眼:“别担心,我自有安排。” 正在这时,他看到,罐中的井水,开始分层,沉淀物逐渐析出,上层的井水更加清澈。 ………… 皇城,甘露殿。 这两日李世民心情极差,一双儿女都不让他省心。 自从高阳得知自己的婚讯,就没让李世民得了片刻清静,天天到甘露殿报到,软磨硬泡,就想把婚事搅黄。 别看高阳才十三岁,脑袋瓜可聪明着呢。房遗爱那是个什么人物,就算不出皇城,她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那就是个歪货,因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整日最擅长的就是闯祸,早就成了房家的老大难,根本没有贵女青睐。 就这样无人问津的货,父皇居然要打发给她,心高气傲的高阳如何能接受。 他当宝贝女儿是什么? 收垃圾的? 她美艳,她聪明,她有绝佳的出身,怎么能落到了房二这个熊货的手里? 她想不明白,只能把满腔的愤怒都发泄在李世民的身上,李世民一看到她娇艳的小脸,脑袋就邦邦的疼。 四月的微风中,高阳凛然独立,倨傲的表情搭配艳丽的容颜,更显得她娇艳欲滴,就好像是新春的樱桃一般。 不可置疑的是,就算是父母也做不到一碗水端平。 儿女一多,就肯定有偏疼的,天可汗李世民也不能免俗。 他是个妥妥的颜控,生的体面的儿女更能夺得他的青睐,高阳就是其中之一。 面对她的种种无理要求,李世民总是难以拒绝,原因也在于此。 于是溺爱与骄纵这回可算是针尖对了麦芒,李世民一门心思要把爱女许给房遗爱,高阳携着李世民多年以来的疼宠,誓要让父皇回改心意,两人各不相让,已经闹了好多天。 “父皇!” 看到那袭熟悉的黄袍,高阳立刻从高阶上奔了下来,蹦跳的脚步,好像一只小白兔。 “高阳,你怎么又来了?” “怎么,父皇不欢迎儿臣?”高阳嘟嘴道。 “哪有的事。”李世民调转方向,带着高阳,在殿前的广场上散步。 “只是,你若是还要提悔婚的事,可就别怪朕不理你。” “看来,父皇是打定了主意,要把孩儿许给房遗爱那呆子了!”高阳脚步一顿,搅着手指,除了这件事她还有什么关心的? 父皇还偏不让她说,这不是要憋死她吗? “你这是说的什么话!” “遗爱那孩子朕见过,人虽不是那么机灵,可绝对是个老实人,你从小性子就骄纵,朕把你许给他,也是为了你好。” “但凡一个急脾气的男子,都受不了你的性子。” “父皇的意思是说,女儿就应该配房二这种傻瓜?”高阳的委屈都快要溢出来了。 第二十章 李世民的烦心事(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可李世民是什么人? 戎马生涯,纵横疆场,什么样的阵势没见过,他纵容儿女,那是因为他愿意。 但凡是他打定主意的事情,你就是废再多的口舌,也无法动摇他的心志。 “房遗爱国公之子,人也生的英武,长远来看,未必没有成才的一天。” “高阳,你不可以太任性!” 此言一出,就彻底终结了高阳的念想。 她虽骄横,却也不是没脑筋,这么多年,她身为老娘都不知道是谁的庶女,能够深得李世民的宠爱,完全是因为,她把世民的脉摸得很清。 好在,一计不成,还有一计。 她立刻转头,祭出二套方案。 “父皇既是执意如此,儿臣也无能为力,只是,儿臣想,那房遗爱在京中的名声,父皇肯定也有耳闻,此人惯是粗俗暴力,儿臣只怕他成婚之后,不会善待儿臣。” “他敢!”李世民瞪了眼睛。 “他要是欺负你,你尽管告诉朕,朕不会让他有好果子吃的!” “父皇,若是等到儿臣受了委屈再来投奔父皇,不就太晚了吗?” 高阳露出狡黠的微笑,李世民一看就知道,这小妮子,又没想好事,却也愿意一听。 “那高阳想怎么做?” “儿臣是这样想的,不如派个人去培养一下房遗爱的耐心。” “这是什么意思?” 高阳精灵的好像狐狸一般,欲擒故纵,偏不把真实的想法说出来,等到引起了李世民的兴趣,这一切才能水到渠成。 “女儿有个贴身侍女名叫淑儿,生的也是水水灵灵的,模样一点不差,不如先把淑儿遣到房府,给房遗爱做妾氏。” “等到磨平了他的性子,女儿嫁给他也更轻松了。” “这倒是个好办法。”李世民赞同道。 于是,素未谋面的房遗爱,就这样掉进了未来老婆高阳公主挖好的大坑。 房府即将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高阳的婚事,对李世民来讲,只是藓疥之患,真正让他担忧的,还是爱子李治。 咳咳咳…… 啊哈……啊哈…… 又是一年春来到,晋王李治旧疾复发,已经卧病好几日了,李世民日理万机,却也还要抽出时间,专门来探望他。 摆脱了高阳的李世民,一脚踏进大殿,就看到李治在殿堂里蹦蹦跳跳,嘴里还不住的咳嗽。梁公公追在李治身后,不停的劝说,奈何他全当成了耳边风,照玩不误。 李世民一见这场景,登时就怒了。 “雉奴!” “快下来!” 小李治现正站在胡床上,向床下的瓷瓶里投掷短箭。 每投中一个,他就又叫又闹,咳嗽的是越发厉害。 李世民的怒吼,以每秒三十米的速度,穿过稀薄的空气,直抵李治的耳膜。 手上一抖,短箭就径直扎到了自己的脚面。 “哎呦呦……”李治捂着脚,跌坐下来,嘴里不住的叫唤,眼角的余光还时不时向李世民这边瞄。 看到他的惨像,李世民的心都快碎了,他真想第一个冲上去安抚儿子,可想到他的所作所为,又强忍住了。 幸好,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短箭只是蹭了一下,并没有真的戳中李治的脚。 小李治吭哧了半天,也不见李世民过来,自觉无趣,只得自己走过来。 “父皇!”他红着脸,面对李世民的怒容,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雉奴,你咳疾未愈,怎能这样玩耍?” “万一病情加重怎么办?”面对爱子,他终究还是生不起气来。 李治踮起脚,主动抱紧了李世民的手臂,不停摇晃。 “不会的,这两日儿已经大好了。”他虽强忍着,可是咳嗽还是不停从嘴缝里溜出来。 李世民担忧的轻抚儿子的脸庞,这小脸是越来越红了,看来根本不是大好是又加重了。 他将梁公公叫过来,问道:“晋王可有按时服药?” 一说起这事,梁公公的冷汗就直冒,他瞥瞥李治,某人正用威胁的眼神瞪着他。 李治可是他的顶头上司,他丝毫得罪不起,只得违心道:“晋王殿下日日服药,从来也没有耽误过。” 李世民胡须一翘:“真的?” 以李治的顽劣,李世民才不相信。 梁公公露出虚假的笑容:“绝对是真的。” 李治年幼,根本不听管教,李世民又政务繁忙,也无暇看管他,他的饮食起居,几乎都是梁公公在操持。 然而,汤药苦涩,李治是不会乖乖服用的。 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以至于病情一直在反复。 梁公公心里苦,却只能配合着李治说谎,要是让李世民知道,李治没有一天是按时按顿吃药的,他们这些随从也不会有好下场。 “哎,都是朕的错,你这气疾,都是来自朕,若是朕没有这毛病,雉奴就不必天天吃药了!” “小小年纪,如何受得了!”李世民抱起李治,放到自己膝上,疼惜之情溢于言表。 “父皇,儿臣年纪小,等儿臣长大了,身子就健壮了!” 为了让李世民放心,李治跳起来,拍拍胳膊拍拍腿,以显示自己真的很健康,未料到还没显摆好呢,巨咳又起。 “雉奴!” “殿下!” 叫声同时响起,这一阵咳嗽,来势汹汹,李治只觉得一口口恶气,都是从肺管子里抽上来的。 李世民紧张的要命,不停抚着儿子的脊背,看着他痛苦的表情,他心如刀绞。 “儿,你这是怎么了?” “哪里难受?” 李治憋得话都说不完整,趴在李世民的膝上,浑身都没有力气。 这次他可真不是装的,他是真的难受的要死。 别人看不出来,他自己却有深刻的感受,这次发病,他的症状是越来越复杂凶险了。 以往只是咳嗽,现在还气喘,脸还微微红肿,他虽年幼无知,却也担心自己命不久矣。 就在去年,一直疼爱他的母后,就是因为气疾,撒手人寰的,他现在还小,气疾的症状却一天比一天严重,他实在是担心…… “父皇!” “父皇!” 李世民听着孩子绝望的呼喊,老泪纵横。 “快!” “快传御医!” “父皇,不必叫御医了,儿的病是医不好了。” 御医来了,李治的咳喘却渐渐平复。 这个病就是这个特点,来时气势汹汹,喝什么药都不顶用,可恢复起来,也许只是一瞬间的事,根本不需要旁人插手。 气疾是老李家祖传的病症了,众位御医面对他们的种种症状也只能依样画瓢。 换汤不换药的给李治看病,他们的那点看家的本事,只能减轻李治的症状,却不能根治。 今年好了,明年照常见。 父子俩坐在一起,唉声叹气。 第二十一章 冰糖奇效(新书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跟着李世民过来的徐公公,瞧着情势发展,逐渐脱离队伍,来到了殿前。 “陛下。” “什么事,说吧。”李世民的声音有气无力,徐公公拢了拢袖管,迟疑道:“晋王殿下病情紧急,奴婢这里倒是有些东西,说不定能有点用处。” “什么东西?” “快呈上来!” 徐公公捧出一个布袋子,正是沈安送给他的冰糖,自从那日得了这个东西,徐公公就喜欢的不得了。 他本就嗜吃甜食,冰糖清润甘甜,又不会让口里发酸,他一直舍不得吃。 就这样俭省着吃,俭省着吃,他却察觉出一点不同的东西来。 这几日天干物燥,他的咽喉也很不好受,每每冰糖入口,他就感到嗓子舒服了不少。 他将冰糖的功效向李世民一一说明,李世民端详着这些晶莹的颗粒,心中疑惑。 这么漂亮的东西,居然能缓解气疾? 倒是小李治,病情一缓解,就立刻恢复了本性。 听说冰糖是甜的,马上就放到了嘴里。 “甜!” “真甜!” 甜甜的津水在口中聚集,李治嘴角弯弯:“徐公公,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不早点拿出来!” “这都是老奴的罪过,老奴罪该万死。” 徐公公使劲赔笑,又道:“晋王殿下,老奴觉着,这冰糖的疗效也是循序渐进的。” “殿下可以隔几个时辰就含上一块,会更有效果。” 李治人小,才不会规规矩矩的听话,一连含了两块,他确实感到喉咙里舒服了不少。 “父皇,这冰糖好像确实有效果!” “儿臣的嗓子不痒了!” “真的?”儿子欣喜的表情也感染了李世民,让他严肃的脸上,染上了一抹笑意。 李治扬起天真的小脸,猛点点头。 其余几个当值的太监,见李世民高兴,也纷纷出来说话。 “这冰糖着实好吃还有益处,我在城里转了好几天,只买到一点点。”一个长脖子的小太监说道。 “你能买到还不错了,我去晚了,一块也没买到!”一个娃娃脸的小太监唉声叹气,言语之间,遗憾之情尽显。 “诶,干脆把你买到的分我几块。” “我阿娘这两日火气重,嘴里时常干苦,就想吃块冰糖。”他央求道。 “可是……我也没剩几块了,真的!”长脖子的小太监面有难色,娃娃脸却不饶他:“好哥哥,你就行个方便。” “好吧!”长脖子小太监打开了布袋子,李世民好奇,这个东西真有这等奇效? “你这冰糖是哪来的?” “朕怎么从来没见过。”李世民揽过儿子的肩膀,笑道。 自从得了冰糖,徐公公就一直记着沈安的好,这时有了表现的机会,自然是照实说了。 “这是沈安亲手做的。” “沈安做的?”李世民还没说话,李治就抢白道。 “没想到沈公还有这招绝活。” 徐公公拂尘一扫:“确实,老奴也没想到,沈安说,这是他家祖传的手艺。” “祖传的?” “朕怎么没听说过?”李世民胡子一翘,疑惑顿起。 李治这才想起,前几日父皇还说过,和沈全是老相识,看来,两人的交情还真不浅。 “父皇如何知道?”李治抱着李世民的脖子,柔声说道。 “沈安的父亲沈全和朕是过命的交情,当年朕扫平刘武周的时候,沈全还替朕挡了一箭,救了朕的命。” “后来,朕就让他在朕的军帐里养伤,大约有一个月的时间,日常闲聊,从没听他提过他还有这样家传的手艺。” 李治恍然大悟:“这么说,沈全救了父皇一命,沈全的儿子沈安又救了儿臣,他们父子都是我们的恩人啊!” “这缘分真是太妙了!” “是啊!”李世民沉声道。 “父皇,现在沈全已死,我们更要善待沈安,以慰他的在天之灵!”乌黑的眼珠骨碌碌一转,小李治的坏主意又冒了出来。 “确实,梁英!” “老奴在。”梁英上前,恭敬的等待李世民的指令。 李世民抚着上翘的胡须,看向李治,眼神满含慈爱,李治也扬起了笑脸,世民转向梁英:“明日申时末,传沈安进宫,朕要设宴款待他。” “又是摆宴啊,实在是太没意思了!”李治嘟着嘴,怏怏不乐,李世民低头看他:“雉奴,你想怎样?” “儿臣想,与其让沈安进宫,不如父皇带着雉奴,出宫走走。” “儿臣以为可以在善和坊的晋王府设宴款待沈安,那里离沈安家也近。”肉肉的小手,在李世民的肩膀上按来按去,力道虽不足,但却深深的慰藉了他的心。 李治的那点小心思,李世民哪会看不出。 病还没好,就想出去玩,自从上次沈安进宫,李治就一直揣着心思想借着这个由头出宫。 李治的想法有什么错? 他还只是个黄毛小子,不会把身子看的太重要,李世民自己像他这么大的时候,也是整天想着搭弓射箭,跨马扬鞭。 “好,那就改在晋王府!” 李治的脸就在眼前,李世民深情的凝视着,这张脸,真是越来越像长孙了。一想到早逝的妻子,他的心里就涌起无限柔情,李治笑笑,他的阴谋又得逞了! 沈安忙着做发财梦,另一边,房遗爱也没闲着,这两天因为想着沈安的事情,他连玩乐的事业都荒废了,真是难能可贵。 这一天中午,终于逮到了老房不在家的时候,他立刻就钻到了堂屋里,抱住了卢氏的肩膀。 “阿娘,晚上儿想吃阿娘亲手做的糍粑。” “你想吃糍粑了?”几个孩子之中,卢氏最疼爱的,就是房遗爱,看到他,真是喜欢的眉梢眼角都是笑。 “是啊,正好也是春天了。” “儿这几天没吃到阿娘做的饭,人都瘦了一圈。” 卢氏回头一看:“是瘦了,你等着,晚上给你做。” 卢氏放下了手里的针线活,便开始琢磨晚上要做的菜。 房玄龄贵为国公,他的妻子卢夫人,自然是不必亲自下厨的。 但是,老房也不是一开始就这么发达的,隋末的时候,他们才刚成婚,家里的日子也比较清贫。 孩子们的衣食起居,都是卢氏一手操持。她手艺不错,就是这几年不太动手。 房遗爱在母亲身边坐下,满脸笑嘻嘻,卢氏也看出来了,这孩子今天这么殷勤,绝对是有事。 第二十二章 此乃圣物 “遗爱,有事就说。”房遗爱剥了个桔子,递到卢氏的眼前,卢氏笑纳,眯着眼睛看他。 遗爱揣摩,就算是他娘,这件事也不是轻易就能问出来的,所以,表现的格外热情。 “娘,阿耶是不是丢过一块玉牌?”他迂回着问。 “玉牌?” 卢氏脸上疑惑的神情,充分表明,她对此事一无所知。房遗爱不免有些失望,原来,一向怕老婆的老房,也有瞒着卢氏的事情。 “什么样式的?”卢氏欠身追问。 要说老房虽然勤俭持家,可究竟也是有家底的人,身上金啊玉啊的都有不少。 他公事又繁忙,说不定还真有丢了的。 房遗爱讪讪道:“就是个双凤戏珠的玉牌,大概有巴掌大小,”他在自己宽厚的手掌上比划一下,已经不抱什么希望。 “你再仔细说说!” 谁知,卢氏却突然紧张起来,脸色都变了。 “中间有个双凤戏珠的图案,都是镂空的,四周还有一圈忍冬纹。” “坏了!”卢氏说这话的时候,嘴唇都在颤抖,她可是面对李世民的威胁,都可以镇定自若的女人。 房遗爱吓坏了,忙道:“阿娘,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块玉,现在在谁的手里?”卢氏没搭理他,却反问道。 房遗爱急于知道真相,也无暇多想,就说:“原本是在都水谒者沈全的手里,沈全死了,把玉牌给了他的儿子沈安……” 卢氏急的直捶桌:“我问你,现在在谁手里?” “在阿耶手里。”卢氏很少用这样凶巴巴的口气跟他讲话,房遗爱整个人都石化了。 头脑大条的他,也意识到,这事大了。 他说了实话,且不停询问母亲缘由,却不见回答,过了一晌,他终于跳了起来,怒道:“阿娘,你说,这玉牌究竟是什么来历?” “你不说,让儿如何安心!” 卢氏以手撑桌,抬起了眼眸,房遗爱看到,那眼神之中,充满了忧虑,心里更慌。 他这人有一个毛病,心里越慌,表现的就越是狂躁。 在他的不停追问之下,卢氏只吐出了几个字:“此乃圣物!” ………… 皇城之中,梁国公房玄龄此刻心情好得很,对家庭危机浑然不觉。 大唐国力强盛,李世民体恤下属,贞观初年,他就开立了一项制度,朝会结束后,凡是参加朝会的大臣都可到皇宫外的廊芜处聚餐。 这也就是古代工作餐的雏形,在大唐,这样的吃食叫做廊下食。 廊下食的菜品不一定非常丰富,也绝对不能保证使用的都是珍贵的食材。 但绝对能保证让他们都吃饱,廊下食也是很多家庭贫困的小官补充营养的好机会。 比如后世很忙的大诗人杜甫,就是廊下食的常客,杜甫初入仕途之时,家里时常穷的揭不开锅。 遇到灾荒之年,杜大诗人还得背着竹筐和乡里的灾民一样,去山里采橡实充饥。 所以,菜品相对丰富,营养充足的廊下食,就是杜甫的好选择。 可惜,以杜甫当时的官职,不是天天都能上朝,所以,廊下食的机会就十分珍贵。 他时常是又吃又拿,还写过专门赞颂廊下食恩典的诗句。 今日朝会都是近臣,廊下食也是为他们几位老人家开的小灶,菜品极为丰盛。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还有老房的最爱,猪蹄汤,浓浓的汤汁里面还加了补气益血的山药和红枣。 老房喝汤吃肉,肚皮饱饱,整个人美滋滋。 马车晃晃荡荡的停下,老房跳了下来,迈着缓步,悠闲的走进了院门,哎,又是美好的一天啊! 春光和煦之中,老房来到卧房,气氛骤然改变,沉闷压抑,还冷飕飕的,柔暖的阳光都被挡在了门外,四周弥漫的全是危险的气息。 老房眯着眼睛,脚下一顿。 不消一刻,他就寻到了夫人的身影,只见卢氏正端坐正堂,怒气冲冲的盯着他。 “夫人,你这是……”年逾五十的房玄龄,扶住了门框,竖起了警戒。 “房玄龄!” “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们一家都要毁在你的手里!”卢氏歇斯底里的冲到房玄龄面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 “我真是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你还想着那块玉牌!” “你真是忘了死了!” 卢夫人咬牙切齿,老房眼珠一转:“遗爱!” “房遗爱!” “是不是你说的!” 这个臭小子,在家里都保守不住秘密,还能指望他什么! 房遗爱才不会让自己受到他们的怒火波及,早就躲到宅院后身的窗户处,一边偷听,一边监视。 房玄龄嚷嚷了半天,见没人搭理,只能回过头来面对妻子。 “夫人,我不是故意要瞒你的,你消消气,这事我们从长计议。”他咧开大嘴,拼命赔笑脸。 卢氏也知木已成舟,不可回改,便松了手。 “玄龄,时过境迁,你还要那个东西做什么?” “就让它陪着沈全不好吗?”卢夫人凝视着房玄龄,叹气道。 玄龄这一刻也冷静下来,他攀住夫人的肩膀,劝道:“有些事情可以忘记,有些事情却不行。” “还望夫人理解。” “别的事情可以,唯独这件事不行!” “那可是陛下的东西,你也能私自交换过来,若是被陛下发现,降罪下来,可怎么办?”卢氏反问道。 卢氏一向是个理智有担当的女人,想当年,她可以直面李世民的怒火,坚决不动摇。 她从不畏惧权威,可这件事,房玄龄确实做得很不地道,她也不禁对房玄龄有些怨言。 房遗爱趴在窗边,神经迅速紧张起来。 他看着父亲端坐下来,喉咙咕噜着,看来,重点就要来了。 只听得房玄龄低沉的声音传过来:“应该不会发现吧!” 哈? 房遗爱傻了,一向足智多谋的房玄龄,居然会说出如此玄幻的话来。 这是什么东西? 简直不合常理,他掏掏耳朵,继续偷听。 今天的这一闹,实在是令他大开眼界。 暴脾气的卢夫人也愣了,试试老房的额头,又拭了拭自己的:“不烧啊,怎么糊涂了?” “你把玉牌拿出来,我看看。” 房玄龄摇摇头,只得老实的将玉牌从怀里掏出来,交到卢氏手里。 玉牌之上精细的雕凿花纹,细腻的触感,都令卢氏心中欢喜,这块玉牌,也算是见证了他们的青葱奋斗岁月。 眼睛凝视着玉牌,一动不动:“你的意思是说,只要陛下不发现,这东西你就收着了?” “你别忘了,这可是陛下赐给沈全的东西!” “夫人不必担心,沈全已死,他的儿子根本不知道玉牌的来历,老夫也已经让遗爱给了他足够的钱,只要我不带到朝堂上去,就没人能发现。” “你呀,可小心点吧!”卢夫人还没看够呢,房玄龄就把玉牌抢了回去,见他宝贝的将玉牌收到怀中,她也是无语了。 罢了,老夫也发少年狂,随他去吧! 第二十三章 卖菜谱(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冰糖的推销工作顺利进行,已经有好几个回头客上门求购。据他们说,调料店的冰糖早就断货了,几位老板正想办法四处找货源,他们没办法才找上门的。 盛情难却,沈安这里冰糖存货也不多了,再免费,不止沈安不答应,就是百姓们也不答应。 于是,以二十颗一袋,一袋二十文的价格成交。 卖冰糖只能说是个由头,沈安赚钱的办法还多得是。 冰糖这个东西,想要发挥更好的功效,当然还是搭配食材。 这几天他一刻也没闲着,抄写多份食谱,比如黄精冰糖,冰糖雪梨,冰糖银耳,百合冰糖甜汤,都是长安东西两市容易买到的食材。 冰糖虽然卖的不算贵,可食谱的要价却不能含糊。 几个百姓看着沈安手里薄薄的小册子,笑道:“沈郎君,这小册子你打算卖多钱?” “这个,一百文一本。” “啊?这也太贵了!” “这冰糖入口即化,我们为什么还要跟着你学做菜?” “就是,你看看,这一本才几页,根本没有几道菜,实在不划算。” 几人拿着冰糖包,说着就要走,阿钱在一旁,心里那个急,冰糖一共也才卖出去三十几包,就连轻高糖的成本都没赚回来。 原本还打算卖食谱赚钱,谁知,他们竟然不给面子,全都走了,他担忧的看着沈安,沈安气定神闲,饮了一盏茶,看着他们的背影,悠然道:“众位别急着走,冰糖也不便宜,你们就不想让它物尽其用?” 众人一听,皆是停下了脚步。 沈安很满意,他起身,走到他们面前,笑道:“食谱虽然贵了些,可有了它,冰糖的用处也就更大了。不论是蒸是煮,是炖还是煲,都是手到擒来。” “真的?”有几个小娘子露出了疑惑的眼神,沈安赶忙补充道:“尤其是小娘子们,这些菜肴在别家都是没有的,只有在我这本书上才能学到,学会了,做给夫君尝尝,保证夫君吃了赞叹连连。” “再加上,冰糖食疗可以美容养颜,绝对可以让小娘子们青春永驻!” “这位小郎君,冰糖食疗对你就更有效了,”他转身面对人群中的一个小小少年。 这少年生的瘦瘦小小,脸颊还泛黄,尤其是刚才,他还咳嗽了好几声,隐隐有痰音。 “你这痰疾已经有年头了吧。”少年不过十一二岁,却还是点头道:“确实,从七岁时就开始了。” “你看看,”沈安将食谱放在手上,对他说:“只要你按照我的食谱,常吃黄精冰糖,不出一个月,你的痰疾就会大大缓解。” “此话当真?”沈安的话说到了小少年的心坎里,他这次特意来买冰糖,就是发现冰糖让他嗓子很舒服。 “当然!”沈安猛点头,又道:“冰糖的功效还不止如此,他能清肺润喉,滋阴养颜,补气生津,这些作用食谱里都有记载。” “厉害了!” “还可以补气生津?” “还能滋阴养颜?” “快,给我来一本!” “我也要!” 一时之间,就卖出了好几本,阿钱看着哗哗的铜钱入账,眼睛都直了。芙蓉就更别提了,自从那日从毕罗店回来,她就一直怀疑沈安的话,冰糖能赚钱,赚大钱,想想就知道不可能。 可今天,她不得不相信眼前的事实。 冰糖真的能赚钱! 沈安羽扇轻摇,不时向他们介绍冰糖的各种用法,百姓越聚越多,院门也是开着的,就连街上的行人也过来凑热闹。 御井看守人沈安,化身沈老板,赚的盆满钵满,正当主仆几人心花怒放之时,排队的人之中,忽然传出一声唤:“我不买,实在太贵了,我看,我们合看一本好了。” “好主意!” “你小子脑子真灵光!” “就是,你用完了给我,我给你十文钱好了!” “就是就是,干脆我们几个凑钱买一本得了!” 他们的议论声声传入沈安的耳朵,他的脸色不可控制的,变绿,变黑,变颜色。 猛地抬头,百姓们的笑脸就摆在眼前。 “沈郎君,我们是不是……” 笑容凝固在脸上,沈安心说:怎么着,卖出去的东西,你们还想退回来? “你们怎么……”阿钱自从改了这个名字,就格外财迷,一听他们的口气,登时就急了。 沈安连忙拉住他,他话说到一半,生生的咽了回去,只能恶狠狠的瞪着他们。 沈安不说话,百姓们也自觉没趣,转念一想,到底冰糖也是人家沈郎做的,这点脸面也不给,实在是不合适。 “这也是沈郎的一番心意,你们怎么能这么做!”一高瘦青年终于跳了出来,主持公道。 这把沈安感动的,简直是老泪纵横。 “沈郎,我来说个公道话,”沈安深情的看着他,那青年上前,说道:“我看这样好不好,已经买了的,我们就不退了,不过,没买到的人,买到的人也行个方便,借给他们看看,你们说好不好?” 他面向众人,却没看沈安,沈安听了他的话,登时傻眼。 怎么着? 他原来是号召他们别再买了? “好,好,就这么说定了!” “沈郎,我们走了,你把院子收拾一下,实在太乱了!” “就是小少年自己生活就是不行,得娶个老婆了。” “可不是。” “诶,你们别走啊!” 一群人吵吵闹闹,不到一分钟,人就走光了,阿钱追在他们身后,却根本唤不回他们。 “就这样,完了?” “这些人也太狡猾了!” “你大爷的!” 沈安突觉浑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扑通一下跌坐在地:“别喊了!” 阿钱骂骂咧咧,芙蓉倒很是满足。 她把散落的铜钱串到一起,对沈安说:“我们已经赚了很多钱了,应该知足了。” “你懂个屁!” “我们的目标是赚三贯钱,可现在呢,卖冰糖的,再加上卖食谱的钱,七七八八加起来,不过一贯钱,差远了!” “一贯钱怎么了?” “郎君好几个月的俸禄也不够一贯钱呢!” 他两人叽叽喳喳的,不停争执,沈安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赚钱难啊!”沈安仰天长啸。 没想到啊,没想到! 大唐的人也如此狡猾! 他怎么就没想到书籍是可以传阅的,一人购买,十人共享,唐朝人也没有知识产权意识。 幸好他以往白给白送的,为自己攒了点好人品,要不然,可就赔大了。 第二十四章 出大事了!(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看来,赚钱这事,即便是在落后的大唐,也并非易事,需得从长计议,严密计划。 他叹了口气,情绪消极,罢了罢了,好歹还赚了一贯钱不是。 沈安头脑灵活,很快他就调整好情绪,调转船头。 有了李世民撑腰,都水谒者这个差事,算是能坐稳当了,他可不是沈全那个死脑筋。 这口井,以及井里的水,现在就是他的资源,除了给皇城里供应好水,御井的附加价值,他更要妥善的加以利用。 小罐里的井水已经分离的差不多了,虽说御井水质上乘,可终究还是自然水源,免不了有各种金属离子石灰等杂质。 如今,经过白矾溶液的中和过滤,杂质已经全都沉淀下来,阿钱望着罐底泛黄的渣子,奇道:“怪怪,御井的水也会有渣子!” “这可是京城里最好的水了!” “天然的水就是这样,只要经过处理,水质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沈安舀出一瓢水,放在阳光底下看,果然,清澈透亮,比纯天然的还要好。 可惜,白矾净水有副作用,白矾中可以起到吸附杂质作用的,正是铝离子。 人体摄入过量的铝是有危害的,说不定会影响智力,造成智力低下,当然这种副作用是极其缓慢的,只有长期饮用才会出现这样的事情。 要不然,就把它打造成高端小罐饮用水,少量发售。 在沈安的眼里,处处都是商机,就是抓把黄土都能赚钱,正在他坐着发财美梦的时候,院门再次被人撞开! “不好了!” “出大事了!” 房遗爱几乎是踉跄着就闯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 沈安放下手里的活计,不慌不忙的走过来,递给他一盏茶。 这人一向一惊一乍,他根本没放在心上。 “怎么回事?” “慢点说。” 自从偷听到了父母的谈话,房遗爱就马不停蹄的赶到了善和坊,到现在,整个人都是慌里慌张,大脑根本无法正常运作。 唯有口里一直在念叨,坏了,出大事了! 看他这样子,淡定犯的沈安也没办法保持冷静了,他强压着性子,等了好一会,房遗爱才恢复。 “沈安,那玉牌是陛下御赐的!” “你不该卖!” “啊……” 沈安的大脑再次遭遇核打击,后脑勺翁的一下,刺痛丝丝拉拉的涌上来。 “你别急,仔细说说!” 房遗爱喘匀了气,又喝了两盏茶,总算是调整好了情绪,这才把偷听到的对话,一五一十的转告给沈安。 一则是,沈安本就对玉牌的来历感兴趣,二来,就算是他那颗愚钝的脑袋瓜,也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李世民善待臣下,经常将自己的爱物,赠送给他们,像是墨宝、佩剑都是有的。 可从没见他把贴身的玉牌赏赐给谁的。 玉牌上的凤凰、宝珠,都是皇室经常使用的纹饰,当初他怎么就没看出来,还傻兮兮的把它卖了出去,自以为赚了多大的便宜。 耳边忽然响起李世民洪亮的声音:沈全的玉牌还好吧? 还好吧? 吧? 完蛋,这块玉牌的来历,一定相当复杂。 两人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尤其是沈安。 他猛然想到,现在他成了李治的救命恩人,以这个坏小子的德性,不出十天半月就会找上门的。 到时,若是命运不济,再和李世民碰上面,提起玉牌的事,他可如何是好! “二郎,你能不能想办法,把玉牌偷出来?” “啥?” “偷出来?”房遗爱傻呆呆的看着沈安,沈安也是急糊涂了,又道:“我把钱都退给你,你想想办法。” “这……真不行。”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遗爱也只能实话实说。 “你是不知道,老房把玉牌看的比命都重要,天天藏在怀里,片刻不离身。” “我根本下不了手。” “再者,”说到兴头处,他却又顿住了,沈安忙问:“怎么了?” 房遗爱的嘴撇的,像只螃蟹一样,沈安眯眯眼,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二郎,是谁告诉你玉牌是圣物的?” “房夫人?”他试探的问。 “不是……”房遗爱低着头,不敢和沈安对视,沈安拍拍他的肩膀,让他不必担心。 是福是祸,他都能承受,只想知道真相。 朋友的信任,让房遗爱信心倍增,他咬了咬牙,终于开了口。 “因为这玉牌,家母和老房争吵了起来,我在窗外偷听,这才知道了真相。” “家母劝说老房,应该把玉牌还给你,可老房就是不依,说什么也要留下。沈郎,其实我的担心一点也不比你少,你不知道老房的脾气,他办事从来都是周周到到,极为体面。” “可这次,居然会冒险也要把玉牌留在身边,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有了家母提醒,老房一定会把玉牌藏的更严实,我根本就拿不到手。” 如此,可就棘手了。 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沈安倒是可以把脸皮拉厚点,试着把玉牌要回来,可看房遗爱紧张的样子,就知道房玄龄对玉牌看得有多重,就算他要,老房也不会给。 愁啊! “沈郎,我求你一件事,你一定要答应!” 一向嘻嘻哈哈的房遗爱,突然拉住了沈安的手,用郑重的表情看着他,沈安压力山大。 “有事尽管说。”他嘴角抽抽,笑的极不自然,生怕这房二又要生出幺蛾子。 “玉牌在老房手里的事,你千万不能告诉陛下。” “你放心,我肯定不说!”某人也拉住房二的手,再三相握。 房二啊,房二,你是不是傻? 玉牌现在也是沈安的雷点,他怎么会轻易向李世民提起。 沈安的心七上八下的,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千算万算他也算不到,祖传的玉牌,居然是李世民赠与的。他现在救了李治的命,按照正常的剧情发展,以后一定少不了要在李世民的眼前晃。 万一哪一天他想起玉牌的事,他到哪里弄去。 3D打印机哪里有? 可问题是,玉牌这种东西,3D也复制不了啊! 房遗爱抬腿欲走,沈安却叫住了他:“二郎,有件事要请你帮忙。” 第二十五章 同闯永丰钱库(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卖冰糖的大业开展的并不是那么顺利,可到底也还是开始盈利了,万事开头难,沈安信心还是很足的。 倒是另一件事,他需要再多费费心。 沈安从来都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既然已经答应了钱牙侩,即便他是个十足的恶人,沈安也不会食言。 当然,他这样做,也有自己的私心。 他有一种预感,沈全一定是被人设计陷害,而且被骗的很惨。自己作为挂名儿子,受了他极大的恩惠,总也得尽点孝心。 永丰钱库坐落在辅兴坊,也在皇城附近,这样的风水宝地为钱库承接各路达官贵人的生意,提供了便利条件。 说到底,永丰钱库的主要生意来源,还是京城里的有钱人,即便不是大大的有钱,也要小小的有钱。 你想,铺了这样大的买卖,只靠平头百姓手里的几亩田地,能维持的住吗? 再者,农户的那点生意,自然有更小的当铺经手,他们也根本不敢登永丰的门。 所以,沈安判断,父亲沈安从永丰借贷,背后还大有隐情。 即便他和李世民有旧交,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将之公之于众,就连自己的儿子,也丝毫没有透露。 按理说,沈全这样芝麻绿豆大小的官,是不会专门到永丰借钱的。 沈安怀疑,这其中另有背景深厚的人,从中穿针引线。 既有如此猜想,沈安绝不敢独自涉足永丰,现在,刚巧房遗爱过来,有了这京城房霸天给壮胆,他才更放心。 房遗爱这人一向是个爱掺和热闹的,兄弟的事情,自然义不容辞。 两人坐着房府的马车,晃晃悠悠的就向着辅兴坊前进,反正也不是自己的事,他们都不着急。 沈安还细心的带上了银票,若是情势有变,永丰的人刁难起来,他也好有个准备。 毕竟从名义上来说,永丰还是他的债主。 眼看他大厦平地起,眼看他楼塌了,曾经的永丰钱库声势有多煊赫,现在的他就有多落寞。 八开的大门前,两边各站着两个金吾卫,门上虽没有封条,却根本没有一个客人敢进门。 马车停下,两人来到门前,金吾卫们根本不认识沈安,好在他们都认识房遗爱。 房遗爱还没走近,那领头的就过来打招呼,态度那叫一个殷勤,沈安愣了愣,原来,房遗爱的名声都已经出圈了? 他还以为,他也就是在贵戚子弟之间有点名气,没想到,就连朝堂上的人都对他畏惧三分。 十五岁啊! 就混到这等地步了,实在是太厉害了! “房二郎,永丰已经查封了,你还是改日再来。” “几位,这位是沈安,此次永丰查封,都是因为沈郎君的案子,他与此案牵涉巨大,我们有些事情要问钱库老板,还请几位行个方便。” 房遗爱欠了欠身,沈安从没想到,这个呆子,居然也有这么懂礼数的一面,到底也是房玄龄亲手调教出来的人,再傻也是有限度的。 他这样善意的想到。 “这……” 两边的金吾卫面面相觑,房遗爱笑道:“永丰被查封都是沈郎君向陛下请来的旨意,我们进去看看,陛下不会怪罪的。” 这房二可以啊,还知道抬出李世民来给自己当挡箭牌。 这一招非常有效,金吾卫们一听李世民的名号,立刻就放行了。 沈安瞄了房遗爱一眼,带他出来,实在是太明智了。 大门打开,宽敞的柜台里,只剩下老板一人,勉强的维持着经营。 他算着没有改变的账本,手里的秃笔,不时在纸上写写画画。 沈安并不认识他,房遗爱却早与老板相识。 “陈老板,别来无恙啊!” 听到声音,陈老板心里一惊,怎么,这么倒霉的时候,还有客人上门,他抬眼一看,才发现根本不是什么客人。 “房二郎!” 房玄龄的公子造访,实在是稀罕事。陈老板赶忙迎了过来,他亦看到了房遗爱身边的沈安,却根本不认识他。 沈安审视着这个人,见谁都是一张笑脸,四方脸,五官周正,唯有一双眼睛,时不时透出精明的光。 就是这个人欺骗了老实本分的沈全,害的他一把年纪竟会投湖自尽,沈安暗暗攥紧了拳头,今天,他一定要为沈全讨一个公道。 “房二郎怎么有空过来,永丰就快被查封了,也没法开门做生意,若是借钱,老夫劝你去找别家。”陈老板说着客套话,表情却很有点自负,到此刻,房遗爱就算是完成了任务,他看了沈安一眼,接下来就是他的战场了,没有自己插手的份。 沈安顿了一刻,咧嘴一笑:“陈老板,家父沈全为何要在永丰借贷,还请你能告诉我实情。” “你是沈全的儿子?” 陈老板脸上的表情完全可以用又惊又急来形容,他完全想不到,眼前这个生气勃勃的青年,会是沈全的儿子。 在众多来永丰借贷的人之中,沈全可以说是最老实木讷的,就连陈老板都一眼看出,这样的人踏足永丰,一定是受了骗。 唯是当时的他只顾赚钱,不管其他,哪成想,小小的沈全,竟成了压倒永丰这头大象的最后一根稻草。 沈安才没空理会陈老板的心理活动,他点点头,又把来意重复了一遍,却在这时,房遗爱发了话。 “陈老板,因为永丰的逼迫,沈伯已然投湖自尽,你们永丰的生死簿上又多了一笔血债。” “某劝你,还是老实交代的好,要不然闹到大理寺去,可就不止查封店铺这么简单了。” 遗爱伸出一指,在茶盏里拨弄一下,状若无意的发出威胁,沈安的脑袋里,登时响起一句话:“有些话,我说有用,你说就没用。” 这实在是一句真理,只见,刚才还企图负隅顽抗的陈老板,马上就冷汗涔涔,低下了头,不敢正视沈安。 沈安岂能让他退缩,连问道:“只要你说实话,我或许可以求个情,请陛下网开一面。” 陈老板立刻抬头,两眼放出光芒:“真的?” 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到底还是这句话管用啊! 第二十六章 长孙无宪 沈安绝不是什么善茬,他根本不打算帮忙,只是想骗他说实话而已。 沈全是怎么死的? 还不是这缺德陈老板的锅,永丰钱柜被查封,完全是罪有应得,他一点也不会同情。 “当然是真的。” 陈老板也是心急,要不然以他平时的精明,根本不会相信沈安的鬼话。 要说沈全的事,他还真是个知情者。 “令尊来借钱,都是因为要与人合伙开饭馆。” “啥?” “开饭馆?” “我阿耶?” 某人发出疑问三连,说什么也不肯相信。 “你仔细说说!”他探过身子,逼问着陈老板。 陈老板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原本以为沈安是来算总账的,可看他这阵势才知道,他是来解惑的。 陈老板陷入了两难,严格来讲,沈全又不是他害的,他却因他受难,还害的这么大的产业全都毁于一旦。 陈老板一肚子的怒气,还不知道向哪里发泄,他揣摩了片刻,在沈安的殷切期待下,终于落败。 “沈郎君,其实我也只是听说,不能保准。” 某人一听,这事有戏啊! “你尽管说!” “我劝你,对这件事,还是不要深究。”陈老板忽然语重心长起来,沈安端详着他陈肃的面容,也意识到,这个骗局,背后的水很深。 然而,开弓没有回头箭,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他岂能退缩。 他现在有李世民的庇护,再深的水,他也敢趟,什么样的大人物,总不会连李世民都摆不平吧。 他微微颔首,目光坚定,陈老板这才开口。 “从一开始,令尊就是被人骗了,那人骗他要和他一起开饭馆,令尊朋友不多,那人算是令尊的旧相识,是非常信任的,这才赌上了几十年的交情,借债也要合作。” “后来,饭馆也没有开成,钱却被那人全都卷走了。” “那人是谁?” 陈老板见他表情庄重,坚定,叹了口气,吐出了几个字。 “长孙无宪。” 啥? 这人,还真是不好惹,闹大了,恐怕李世民都不会再罩着沈安。 长孙无宪,顾名思义,故文德皇后长孙氏的哥哥,虽是哥哥,却是同父异母的。 从性情上来讲,长孙无宪和长孙皇后、长孙无忌相比完全不同,韬略不足,暴躁有余。 小的时候,他就借了长兄的威势,很是欺压皇后兄妹,甚至在父亲死后,还把他们兄妹赶回了舅舅家。 就这样有勇无谋的人,想当年,还想刺杀李世民,要了他的命,李世民曾经下定决心除掉他,却被他慈悲心肠的老婆劝阻,希望能够对他网开一面。 理由也很匪夷所思,长孙说,夫君贵为天子,若是赐死长孙无宪,朝野必会议论,是因为长孙无宪从小苛待皇后兄妹,才招致今天的祸患,舆论反而会对李世民不利。 于是,这个祸患不但没死,反而被李世民接回了长安,恢复封爵。 沈安熟知这段故事,却很不理解长孙皇后的做法。 他总是觉得,能做到这种地步的,不是天生的圣母心,就是沽名钓誉。 不可否认,人都是现实动物,受到这样的苛待,还能以怨报德,实在不可思议。 沈安相信人性本恶,从历史记载上来看,长孙皇后都是无可挑剔的人物,可事实真是如此吗? 他表示怀疑,不过,斯人已逝,也就不必在评论她的所作所为,但她却把长孙无宪这个祸害留下来了。 要不是她一力保护,这厮早在十年前就应该死了的,也不会祸害沈全了。 沈安想起了房遗爱的话,玉牌是李世民御赐给沈全的,也就是说,沈全和李世民交情很深。 那么很有可能,沈全和长孙无宪也是认识的,甚至交情不错。 话匣子一开,就不容易收起来。 陈老板憋了一肚子的话,终于找到了倾诉对象,偶然跟随的房遗爱,也被动的听到了机密。 沈安分析,沈全正是听信了昔日好友长孙无宪的劝说,才与他合伙开饭馆的。 沈全只是个九品下的小官,俸禄只有一点点,平时也老实本分,连个捞偏门的机会都没有。 家底更是没有,做生意,他到哪里去找钱。 只得抵押了家宅,向永丰借债。 却不知为何,饭馆也没开起来,还没到还钱的日子,他就一个想不开自己投湖了。 借由陈老板的话,沈安算是了解了事件的部分真相,说不定这永丰钱柜也和长孙无宪有关系,所以,他们的生意才能做得这样大。 “不过,我知道的,也就是这些,全告诉你了,至于令尊为何会想不开,我就实在不清楚了。” “照理说,还钱的日子还没到,他完全不至于如此啊,我听说,令尊死后,柜上的钱牙侩日日去骚扰沈郎,给沈郎添了很大的麻烦。” 陈老板忽然倾身跪下,让沈安措手不及,他张着双手,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 “添麻烦?” “亏你说得出来!”房遗爱坐在一边,本来就是给沈安撑个人场,并没想参与此事。 这时也被陈老板的话彻底惹恼。 “你可知道,钱牙侩那天是怎么殴打沈郎的?” “要不是我及时赶到,沈郎就被他打死了!” “二郎饶命,我再也不敢了!”房遗爱的大拳头早已攥起,陈老板吓得,匍匐在地抖如筛糠。 说起这件事,房遗爱的怒气就蹭蹭的往上冒,要不是沈安拦着,他非得把陈老板打一顿不可。 事到如今,陈老板也知道,自己罪孽深重,他不求沈安能原谅他,却也不能任由永丰毁在他的手里。 “沈郎,钱牙侩年轻,不懂事理,可我却真的没有歹心,令尊的事情,我也很惋惜,可生意就是生意,我们开钱柜的,总要面对各种各样收不回的欠款。” “我们若是仁慈,那生意就不要做了,谁也不会规规矩矩的把欠的钱都还回来。” “你们为非作歹,还有理了是不是!”沈安瞪大了眼睛,怒火也上来了。 歪理邪说还挺多,还一套一套的,这个诡计多端的陈老板,差点又被他绕进去。 第二十七章 大仇难报 “不,不!” 陈老板趴在地上,拼了命的摆手,就怕沈安误会:“沈郎,我真不是这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冤有头债有主,钱牙侩上门逼债,确实是我们不对,我也已经处理他了。可令尊的死,确实跟我们没有关系,你想想,还债的期限还有两个月,他怎么会这么想不开,一定要投湖的。” “我开钱柜三十年了,见过自尽的,但那都是债务期限已到,最后拖不下去,才走了绝路的。” “可像令尊这种,债务还没到期就想不开的,我真没见过。” “这次闹了不愉快,完全是因为令尊死了,钱牙侩听说,你的身子也不好,怕你们都死了,家宅就要被朝廷收回去,钱柜就无法插手了,所以……才动了歹念。” “江湖上也有江湖上的规矩,不到期限,我们是不会催债的。” 无商不奸,尤其是这种开钱柜,吸人血的,他们的话绝对不能相信。 可沈安冷静下来,仔细想想,他的话也不无道理。 他今天到永丰来,究竟为的什么? 他的仇人到底是谁? 这其中其实是有差别的,若是为了沈全,那他的仇人就是长孙无宪,毕竟,人不是永丰逼死的,而是长孙无宪害死的。 若是为了给自己出气,他倒是可以将永丰彻底逼入死角,永世不得翻身。 现在最为棘手的,当然是长孙无宪,当年面对生死之事,李世民都能饶他一命。 时过境迁,长孙无宪还升官了,可见,李世民根本没把当年的事情放在心上,却因为皇后的原因,仍然信任她的娘家人。 如今,长孙皇后病逝,李世民对她的缅怀眷恋达到了顶点,在这个时候,区区沈全的一条命,根本撼动不了长孙无宪。 两人从永丰出来,心情都很低落。 辅兴坊内店铺林立,阵阵吆喝叫卖声回荡在空中,沈安充耳不闻,房遗爱担忧的看着他:“沈郎,你没事吧。” 他人虽然不机灵,可这点人情世故还是懂的,长孙无宪那是什么样的人物? 如果说他房霸天是个恶胚,那长孙无宪就是恶贯满盈。 嗜酒成性,为非作歹。 这人有多难对付,他心里知晓,沈安是个有骨气的,房遗爱担心,他会去找长孙无宪拼命。 片刻过后,沈安才回过神来,转头一看,房遗爱正在盯着自己,脸上的表情充满忧虑。 “遗爱,你看什么呢?” “我脸上有东西吗?”沈安在脸上抠了几下,房遗爱发现,某人刚才根本没听见他的话。 连忙再次发出警告:“沈郎,长孙无宪可不是好惹的,你要三思。” 沈安笑了:“三思什么?你不会以为我要去找他算账吧。” “你不打算去?” “家父的仇,我是不会忘的,但面对这样强劲的对手,只能智取,不能强攻。” “你打算怎么办?”房遗爱终于放心了。 “不急,慢慢来。”沈安捋捋袖口,偏头道:“等我要摊牌的时候,二郎可否助我一臂之力?” 房遗爱一拍胸脯:“当然,有事你尽管找我!” 后事不论,此刻的房遗爱可真称得上是好兄弟。 ………… 又一日,月君还挂在天上,天还没亮,沈安就起床了,这几日西市上的消息渐渐传来,冰糖销量火爆,几个调料店的老板都在积极试制冰糖,然而到现在还无人成功。 沈安心情大好,就等着看他们能耗到什么时候。 芙蓉还未起身,他走到场院里,趁着空气清新,四下无人,回忆上一世学过的那些招式,打了一套太极拳。 这一套左推右挡的技法,还是在大学的时候学的,那个时候,宿舍里有个男生,性情颇有些古怪。 别人在他这个年龄都是踢球、看片、谈恋爱,他可倒好,生活节奏极慢,自称要过极简生活。 每天早晨都在学校操场上打太极拳,不抽烟不喝酒,生活习惯别提多健康了。 这套拳法,就是他教给自己的。 如今,在事事都是慢节奏的大唐,太极拳也算是相当适合了。 天边升上来第一抹阳光,丹凤门前的街鼓重又响起,这一响,就是足足的三千下,直到把整座城市都唤醒。 内侍省的人一向准时,辰时末,朝会正在进行,马队从朱雀门出,缓缓的来到善和坊。 都水谒者的差事,沈安已经相当适应,他把自己想象成酒店门口的迎宾小姐,亲切热情,又不失礼貌。 今天的取水队与往常有些许不同,领头的徐公公居然不见踪影,沈安客套询问,却没人知道徐公公去哪里了。 他正在发呆,院门却再次被人撬开,沈安一看那小小的身影,登时就傻了。 “晋王殿下!”他笑的很僵,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恩公!” 李治快步向沈安奔过来,沈安瞧着,他的脸是越来越红了,甚至还有点肿。 这是怎么回事? 历史记载,李治有祖传高血压,可高血压也不会导致人的面部发红。 他倾身行礼,李治没搭理,径自跑到了他的堂屋里,沈安心下疑惑,啧啧,这又是什么新招数? “殿下这是……”他没敢把话说完,也没让芙蓉看茶,李治身子柔弱,那些拿不准的吃食,还是不要入他的口。 “我来邀请你啊!” “这,微臣可不敢当。”沈安后退三步,背上的冷汗正从毛孔中挣扎出来。 他这纯属是被吓的,李治这孩子,从沈安救他的那天起,就憋着一肚子的坏,他的邀请,肯定没好事。 “你如何不敢当?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李治追了过来,闪动着真诚的目光:“今天父皇要在晋王府设宴感谢沈公,我就是来接你的。” 又谢? 上次不是谢过了吗? 给了两块金锭,他到现在还一点没花呢! 哪里还需要李世民亲自宴请他,李治笑的像朵花一样,沈安端详着他的神情,还是觉得事出有妖。 “怎么,你不愿意去?” “没有,微臣当然愿意前往。” “这就对了嘛!”李治在他身后又蹦又跳,不时还推上几把,等于是把沈安给赶上了马车。 “我告诉你,父皇一向严谨,不是轻易宴请臣下的,沈公是有大福气的。” 大福气,真是见鬼了! 上了马车,李治还在碎碎念,他越说,沈安的心里就越是忐忑,总觉得,自己像是被他给绑架了似的。 车轮吱呀一声,沈安的心倒是安定了,反正也走不了,只能见招拆招,看看日头,根本还不是饭点,这小娃娃就拉着自己去晋王府,摆明了还有别的节目。 第二十八章 蹴鞠大赛(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沈公,你真是对我太好了!”李治拿出个小袋子,笑道。 沈安打眼一看,这布袋不就是他给徐公公的吗? 李治拿了一块冰糖含在嘴里:“你的冰糖救了我的命啊!” “那天在甘露殿,我气疾发作,咳嗽,气喘,差点就没命了,吃了两块冰糖,马上就平复了不少。” “能缓解殿下的病症,那是再好不过了!” 沈安心说,对啊! 他怎么把这最关键的一点给忘了! 冰糖能止咳平喘,润肺化痰,李治气疾缠身,正好对症。 所谓气疾,算得上是一个中医上的统称,咳嗽,哮喘,风眩都属于气疾的范畴。 以沈安的了解,他只认为,李治的病症都是由于遗传性高血压而来的,孩童时期的他,身材瘦削挺拔,应该不会发病。 可照现在的情形看,李治的气疾远比他想象的复杂的多。 现在正值初春,李治略略红肿的脸庞,提示了沈安一种可能性。 或许,李治还有花粉病,并且由于花粉病还诱发了哮喘。 所以,他赠送的冰糖才能起效,缓解李治的病情,他忽然有了个想法,打开销路,同时治病救人,也许只在一招。 “沈公,听说这是你亲手做的,这次你可要多包一些给我。”李治咯吱咯吱的嚼着冰糖,还不忘撒娇耍赖。 “要是汤药也能像这冰糖一般甘甜,我肯定按时喝!” 面对他的要求,沈安自是拼命点头。 “这是自然。” 吃吧吃吧,多吃点,最好让内宫的人都知道冰糖有保健奇效,销量才更好。 李治笑呵呵的讲解:“殿下,这冰糖不止能嚼着吃,他还可以做菜,搭配不同食材,效果更好。” “是吗?”李治惊喜道。 “当然,殿下若是想吃,待会宴席,我亲自下厨,给殿下露一手。” “沈公真是有心了!” 纵使李治这次把沈安叫出来,就是为了给他挖坑的,可一提到美食,小娃娃还是禁不住期待起来。 沈安看着李治狡猾的脸,果然,这就是一只能生钱的金蛋。 马车没走多长时间,晋王府就到了,本来两家离得也不远。 沈安下了马车,立刻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脚下一停,顿觉尴尬。 “二郎!”他大叫一声,声音虽爽朗,却透着疑惑,更纳闷的是房遗爱,看到沈安,他反倒有些明白了。 他笑着迎上来:“沈郎!你怎么也来了?” “陛下设宴,特地邀请了我,你呢?” “一样,今早我还没睡醒呢,马车就到了房府门口,我阿耶也不在家,几个人吵吵嚷嚷,说什么晋王殿下邀请我入府,我就来了。”房遗爱声音很低,言语之间,不满之意尽显。 他性子直率,有情绪就摆在脸上,不像沈安,还会虚与委蛇,装一发。见李治走近,沈安连忙摆摆手,让他住嘴,房遗爱撇嘴,很不在乎。 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就算是当着李治的面,这样的话,他也照样说得出口。 沈安怕他惹祸,一直看着他。 两人的情势,李治站在车边,看的清清楚楚,他不急不慢的走过来,笑道:“宴席晚上才开始,白天就由我来招待二位。” “雉奴听说,近来,你们两个人走动频繁,关系很亲密,所以就自作主张把房二郎也叫来了。” “其实,大家都不是外人,过些日子,二郎就要迎娶高阳公主,做我李家的驸马,可不就是一家人了!” 嘿嘿嘿…… 嘿嘿嘿…… 他笑的就像一只偷了老母鸡的黄鼠狼。 高阳公主。 一想到这个人,房遗爱就脑袋疼,听说是挺漂亮的,可性格相当蛮横,房遗爱的喜好是小鸟依人的娇娇女,那种母老虎可是大大的不要。 都说男人的审美也是来自于家庭熏陶,房家已经有一个老卢了,万不能再来一个悍妒女。 可恨,这件事上,房遗爱根本没得选。 他在这里生闷气,抬眼一看,沈安也正用同情的眼光看着他,不知道是所谓何意。 李治才不管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拍拍手,十几个小厮就排排站好,个个都穿着赭石色的劲装短打,身形精壮。 大事不妙啊! 沈安抓住房遗爱,端详着这些人,他们灼灼的目光,强健的体格,让他心生怀疑。 怎么着,这是要练角抵吗? 大唐尚武,角抵猛士辈出,房遗爱是个打架的能手,想必角抵也不在话下。 只剩下可怜的沈安,以前身子骨就不强健,角抵射箭更是没学过,现在好不容易恢复了点元气,就被强按着和人过招。 看来,只有挨打的份了。 “沈公,二郎,趁着父皇还没出宫,不如,我们来踢蹴鞠吧!” “好啊!”只要是玩,房遗爱就精神百倍,难得的是,沈安这回也还了阳。 蹴鞠,你早说啊! 老子上一世的时候,可是校队的,水平高着呢! 这些壮士,都是晋王府的护卫,现正分成两队,以红绿头巾区分。沈安凝视着他们,一点也没有放松警惕。 啧啧,以爷的球技,还对付不了你们。 另一边,金吾卫们也根本没把沈安放在眼里,晋王还没康复,他们今天的任务就是既要陪他玩好,又不能加重他的病情。 沈安忘记了一点,金吾卫也许花样不如他会的多,可身体却强壮多了,若是对抗起来,保证能让沈安满地找牙。 李治在这里,别人也不能做主,一切都得听他的。 古代蹴鞠的规则和现代足球有很大不同,双方参赛人员并没有固定人数限制,差不多能组成一个攻防体系就可以。 大唐马球之风盛行,许多王公贵族的家宅里都有私人的马球场,当然这样宽广的场地也可以用来踢蹴鞠。 在梁公公的带领下,他们来到场地上,沈安放眼一望,看台,球门倒是一应俱全。 场地正中央还悬挂了一只铜锣,想必是开场用的。 这铜锣挂的很奇怪,距离地面足有三丈高,根本不是普通人够得到的。四周也不见鼓槌,沈安思忖,该怎样做才能敲响铜锣。 李治也换好了衣服,劲装登场,他将金吾卫分成两队,每队五人,沈安讪讪,这小娃娃好似并没有给自己安排位置。 “殿下这是没安好心啊!”房遗爱凑到沈安耳边,悄声说道。沈安颔首,表示同意。 第二十九章 史上最悲催守门员 李治转过头来,发给房遗爱一条绿色的头巾,把他分到了一支队伍中,担当进攻手。 沈安一看那明晃晃的绿头巾,噗嗤一下就笑了出来,这小李治原来是个预言帝啊。 他怎么就知道,房遗爱他应该是绿队的呢? 佩服,实在是佩服! 在房遗爱的这个年代,绿帽子什么的,还没有被污名化,虽说它的含义也不见得就有多光彩,但房遗爱显然并没有太过反感。 其间,他明亮的小眼神,时不时的就要落在沈安的身上,沈安也不是个糊涂人,眼见着李治自己扎了红色头巾,赶忙上前询问。 “殿下,我就跟您一支队伍好了!”沈安摩拳擦掌,正打算大显身手,李治转过头,微微一笑:“沈公我另有安排。”沈安的脸顿时就僵住了。 完了,这厮肯定没想好事。 “来,拿着这个。”李治递给他一条绿色的头巾,沈安呲呲牙,老子誓死不当绿毛龟! “殿下,我看还是算了吧,绿队有房二郎,实力已经很强大了,我还是留在红队更好。” “也能给殿下帮帮忙。”他拼命赔笑,为了不头顶生绿而努力,李治唇角一弯:“不必,绿队有更适合沈公的位置。” 他摇手一指,沈安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我去,李治啊李治,你的心肠也太歹毒了! “守门的位置,就是给你留的!” 李治走向他,垫着脚拍拍他的肩膀:“沈公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自然不会亏待你。” “这个位置,绝对不需要卖力奔跑,只要摆个姿势,站着就成,是我为沈公特别预留的。” “你看,我对你够仗义吧!”嘴角拈着坏笑,李治状似亲昵的看着沈安,沈安只觉得右眼皮跳得厉害。 哦,my eyes! 让我去守绿队的门,你却在红队踢球,你打算让我怎么守这个门,你个臭小子,又在给老子挖坑跳。 “殿下,我还是上场吧,守门可以留给更擅长的人。” “不行!”李治斩钉截铁,一句话就断绝了他的念想。 “要不然,”沈安仍不死心:“殿下的气疾刚有好转,不适合蹴鞠这样高强度的运动,我看是不是……” 还没等他说完,背后一沉,沈安就被推向了对面的球门。 “你还是别废话了!” 场上最仗义的房二郎,此刻也笑的直不起腰来,沈安无奈戴上绿头巾,像个傻子似的靠在柱子上。 狐狸治! 沈安决定了,以后李治就改名了! 小小年纪,一肚子坏水,这都是跟谁学的? 肯定不是李世民。 老子白救他了。 真是丧尽天良! 金吾卫们在场上等候多时,早就不耐烦了,红队的一人上前,站在铜锣前,他的手上端着一个五彩蹴鞠,表情轻松。 大唐时的蹴鞠已经比汉朝时大有改进,皮球不再是实心的,而是空心的,用气筒打气,方便轻盈。 只见,那红头巾的金吾卫,将蹴鞠高高抛起,潇洒的向后空翻,倒勾一脚,蹴鞠就逆着重力,抛物线向上,径直飞向了铜锣。 沈安的眼神追随着皮球的弧线,我去,倒挂金钩啊! 哐啷啷…… 一串脆响,皮球落地,比赛应时开始。 竞争十分激烈,双方选手都是金吾卫的劲装好手,水平自然不容小觑,但他们脚底下的皮球,却时常绕着李治走。 沈安站在绿队门前,姿态放松,一身的绝活没有用武之地。 他也看出来了,李治就是个病秧子,金吾卫在场上的原则就是既要让他参与,又不能让他受伤。 所以,能不让他跟着跑动,就不让他跑动。 这是他们一群人的一贯做法,李治岂能看不出来,他也卯足了力气,拼命上抢,屡屡不成功之后,小脸憋得越来越红。 他的那点小心思,金吾卫明镜一般,他们常年陪伴在李治身边,早就知道,越是身子差,越是想证明自己健康强壮,两个红队的成员正好运球到脚下,两人眼神一对,就把球送到了李治的脚下。 这把李治喜得,伸腿一勾,就把球抢了过来,奔了二十几步,他来到了沈安面前。 皮球近在眼前,沈安亦做好了准备。 就在这时,李治脚下一顿,忽然开始和沈安对眼神,沈安岂能不知,他把自己放在这个位置上,就是为了找乐子的。 你是绿队的人,总不能看着红队进球,可红队却有李治,谁能不给晋王面子。 就看刚才的情势,红队的守门员发挥神勇,绿队的球员也不敢用全力,直到现在,两边都还没开张。 也许,到李治这里,就会是今天的第一个进球。 只见,李治欠了欠身,脚下移动,突起一脚,沈安全力应对,眼看着皮球下落的弧度,却向相反的方向扑过去! 开玩笑,这个时候,不让李治进球,那还想混吗? 他扑倒在地,眼看就要得逞,李治红扑扑的小脸上,亦露出得意的笑容,一切都进展的如此顺利。 奈何,天偏不随人愿。 那皮球在行将落地之时,忽然打了个转,撞向了门柱。 我艹! 你别往我这边来啊! 无处安放的双手,就那样凌空张着,沈安眼看着皮球向自己飞了过来,缠结的五彩穗子,迎风飞舞,没过一刻,皮球便不偏不倚的落在他的手里。 啊哈哈…… 场上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笑声,所有队员,甭管是绿的还是红的,都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沈安的狼狈相。 实在是太好笑了! 就连一切的始作俑者晋王李治,也捂着肚子,笑的一抽一抽的。 虽说是找乐子,他却也没想到,这乐子居然会这么大。 手指接触到皮球的那一刹那,沈安整个人甑的一下,好像过电一样。 就在半秒之间,他的大脑飞速运转,撒手一抛,皮球就依着惯性,向门柱里蹦去。 哐啷啷…… 铜锣再次响起,红队获得一分,进球的,正是晋王李治! 嘲笑声四起,就连房遗爱都被沈安的骚操作惊呆了。 这都是啥玩意? 还可以这样! 在众人眼中,沈安妥妥的成了一个懦夫,一个可笑的人,沈安可以料想到,自此以后,他就成了长安城贵戚之间的头号笑柄。 但他并不在意,与其得罪狐狸治,受人嘲笑又算得了什么! 一球过后,场上的态势更加分明,红绿两队集体划水,反正已经有李治的进球垫底,红队赢了,李治乐了。 大家都能交差了。 第三十章 再次发病 至于沈安,更是气定神闲的靠着门柱站着,完全没有插手的想法。 眼看比赛时间就要结束,李治站在场上,心情不佳,他可是来比赛的,不是来装样子的。 两边谁都不使力,他孤掌难鸣,气愤的不得了! “快!” “把蹴鞠给我!” 球就在眼前打转,李治却根本够不到,他气急了,就卯足了力气,往房遗爱的身上撞过去! 这一妥妥的碰瓷行为,让场上的气氛骤然一变! 就在两人身体接触的那一刻,李治轰然倒地。 剧烈的咳嗽响了起来,在场的金吾卫全都惊了,他们千防万防,终究还是防不住他主动找事。 再看房遗爱,整个人犹如石化了一般。 根本弄不清刚才发生了什么,怎么倒霉事全都让他赶上了。 人群将他团团围住,小李治喘的厉害,手不停的向袖管里摸索。 “糖!” “冰糖!”他叫喊着,却没人给他递过来。 沈安急的满头是汗,这样激烈的爆发,除了哮喘喷雾,冰糖根本无法缓解。 “怎么回事!” 一声怒吼,让叽叽喳喳的人群,瞬时就安静了。 “陛下!” 自从刚才就一直没有存在感的梁公公,这时正以千里奔袭的速度,冲了上来。 沈安的后脖颈都僵住了,他机械性的回头,果然,那熟悉的黄袍,正向他们走来,不用细看,就知道怒气冲冲,或者说是杀气腾腾。 “雉奴!” “你怎么了!” 李世民靠近,其余人等乖乖散开,他抱起李治弱小的身体,急切的呼唤。 幸而,李治这回还真是很给面子,他的咳嗽居然缓解了,这也符合哮喘的发作原则。 激烈却短暂。 沈安渐渐和房遗爱靠拢到一起,两人视线相接,皆是愁云惨淡。 这件事可是大大的不妙。 “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 “晋王身子孱弱,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居然还敢蛊惑他蹴鞠!” “拉下去,各打二十杖!” 李世民向来言出必行,不发怒则以,一发怒就是雷霆万钧,砸死谁,那就是谁自己倒霉。 金吾卫们训练有素,自知有罪,没有二话,当即就解下了头巾,打算去受刑。 这时,终极大魔王李治,居然良心发现,挣扎着坐起:“父皇,是儿臣想蹴鞠,一直央求,他们才陪同的,都是儿臣的错,父皇要打,就打儿臣吧!” “金吾卫们都是无辜的,还请父皇饶恕他们。” 李世民怒气满怀,根本听不进去,执意要打,李治见状,连忙抱住了他的臂膀:“父皇,都是儿臣的错,要责罚就责罚儿臣吧!” “不关他们的事。” 儿子泪水涟涟的小脸就摆在眼前,李世民再次心软,放过了金吾卫。 此时的李世民后悔不已,都怪他一时糊涂,居然让雉奴出宫玩耍,每次雉奴独自出宫,都会闹出事端,真是不应该心软。 李治渐渐平复,李世民牵着他,父子二人向堂屋走去。 额上冷汗直冒,房遗爱擦了一把,就在刚才,他差点虚脱了。 幸亏李治没给他告状,否则,就凭他冲撞皇子(虽说是李治往他身上撞过来的)他的这颗项上人头就不知道还能不能保住。 好险,好险。 人群都散了,反倒凸显沈安和房遗爱的尴尬,两人藏在队伍的最后,暗搓搓的跟着。 他们又想让李世民察觉,又不敢让他察觉,心里矛盾的紧。 沈安倒还好说,再怎么说,他也是李治的救命恩人,即便有错,李世民也会原谅他。 倒是房遗爱,现在真是不知如何是好。 本来,他来到晋王府就是李治的阴谋,他根本不知内情,邀请名单上也根本没他这个人。 本想嬉笑玩乐一场,却没想到,惹出这样的祸事。 他不怕李世民降罪,就怕他老爹知道这件事。 老房这人有个特点,甭管这事是不是房遗爱惹得,只要他在场,老房就认为,一定和他脱不了干系。 免不了又是一通臭骂。 臭骂还是好的,若是老房知道,他还冲撞了李治的话,说不定连腿都会被打断。 这事也怪不了老房,谁让房二恶名在外呢,这就是信用危机啊。 别看房遗爱平时大大咧咧,其实心里还是很把老房的评价放在心上的。 李世民余怒未消,小李治却早就恢复了常态,虽说,对刚才的发作,他还心有余悸,但冰糖含在口中,他的心情就渐渐转好。 “陛下,微臣们是不是该去准备宴席了?” 五个御厨,皆是出自内宫尚食监,是李世民为了设宴,亲自带来的,现在出了这样的闹剧,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李世民本想就此罢休,毕竟爱子出了这样的事,谁还有心思请客吃饭,眼光一扫,竟发现了沈安的身影。 顿时就改变了心意,更别提,在场的还有傻乎乎的房遗爱。 两人头上的巾子明晃晃的,说明他们两个也参加了蹴鞠赛。 没一个顶用的! 李世民看着这些满头大汗的年轻人,腹诽道。 亏得他还把李治托付给沈安,希冀着他能给他一点规劝。 “沈安,二郎!” 房遗爱和沈安,自从刚才就进入神游状态,化作木头疙瘩,一声不吭。李世民的这一声唤,才把他俩的七魂八魄给叫回来。 “臣在!” 虽是恍惚,但该有的礼数,一点也不能忘。 “沈安,你居然这么早就来了?”李世民手抚着膝盖,笑的很勉强。 李世民身旁,李治正用友好至极的眼神在和沈安交流,沈安这人就一个优点,特别识时务。 作为李治的救命恩人,他立刻领会了他的意思,正色道:“启禀陛下,微臣是来给殿下看病的。” 沈安的说辞,亦成功让李治傻眼。 “看病?”李世民疑惑的看着他,无法把沈安和神医挂上钩。 “你还会看病?” “朕从未听说,你还学过医。” 面对这些年轻人,李世民没有假话,在大唐,医学还是以师徒传帮带为主要方式,尤其是家族之间的承继。 李世民和沈父交情深厚,从没听说沈家有人会行医。 “微臣确实会看病,只是,方法与一般的医者不同。”沈安卖了个关子,成功引起了众人的兴趣。 第三十一章 医治花粉病(新书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说来听听。”李世民发了话。 “这些日子,微臣看晋王殿下的病症是越来越严重了,按朝廷御医的说法,晋王殿下所患的是气疾,这倒也没错,气喘、痰疾、咳嗽,这些都是气疾的主要症状。” 听着他的诉说,李世民不住点头,这小子说的还真有几分道理,与御医们的结论差不多。 “但是,晋王殿下的身上,还有御医们没有看出的病症,微臣想从这一病症入手,减轻殿下的痛苦。” “真的?是什么病症?”李世民心念一动,整个人倾身跃起。 “陛下别急,且听某慢慢道来。” 李世民激动的样子充分说明,这果然是亲儿子啊! 四月里的春天,晋王府里连一朵盛开的鲜花都没有,沈安只得空手解释,但愿他们能听得懂。 “这个季节,百花开始盛放,花心部分的粉末,对晋王殿下这样患有气疾的人很有危害。” “这是一种独特的病症,名为花粉病,不严重的只是引起喷嚏咳嗽,可若是像殿下这样的,本就有气疾的人,一旦发病,就会很严重,引起脸部红肿,哮喘。” “微臣猜想,殿下面部变红,变肿应该就是今年的事,往年并没有这样的症状。” “沈公,你说的太对了!” “真是神了!” 李治从李世民身后窜了出来,跑到沈安的身边,他捉起沈安的手,放在脸上。 “你摸摸,就是从前几天才肿起来的,往年都没有这个症状。” 这不摸还好,一摸,沈安的心还真是提到了嗓子眼。 李治的小脸,远看还不明显,近处一看,居然浮肿的非常厉害,在加上时常发作的哮喘,这孩子肯定十分痛苦。 就这,他还要踢球,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啊! 李世民指着李治,语气激动:“沈安,只要能缓解雉奴的病症,不论是什么办法朕都愿意尝试!” “陛下明鉴,微臣家传有一道拿手菜,既能养身,又能治病,尤其是对殿下的病症非常有效,名叫四神汤。” “这四神说起来,就是汤水的四种原料,既芡实、莲子、淮山、茯苓再加上新鲜的猪肚,高汤煨制,此汤温补益气,祛除湿气,可以有效缓解脸部红肿。” “猪肚汤?” “只喝这个就可以医好我的病?”李治舔舔嘴唇,猪肚汤他以前也喝过,那是相当的美味,它居然还可以治病,这回别说是李世民,就连李治都不相信了。 “要想减轻殿下的病情,当然不止一道汤这么简单。”他这话是看着李世民说的,这位才是正主。 别人说了都不算。 “比如,殿下刚才吃的冰糖,对治疗哮喘有奇效,可若想让它的效用全都发挥出来,还需要搭配其他的食材。” “我知道,殿下多年吃药,早就对那些苦涩的汤药十分厌烦,虽说良药苦口利于病,但若是引起病人心情不畅快,那效用也必然大打折扣。” “一会宴席间,我就把菜谱写下来,让尚食监的人照做就是了,只要时常服用,殿下的病就能大好了。” “何必这么麻烦。”座上的李世民发了话,沈安见他露了笑脸,也放下心来。 看来这一关,算是闯过了,他给了房遗爱一个眼神,示意万事放心,遗爱亦长舒了一口气。 直到现在,李世民的注意力都没有落在他身上,说不定,今天的破事不会传到老房的耳朵里了。 沈安屏住呼吸,等待着接下来的吩咐,看李世民满脸笑意,他心想,总不会刁难他吧。 “设宴的食材里就有猪肚,你就在这里做,让雉奴晚宴时就能吃上。” 现在就做? 这老李也太心急了吧。 沈安又不是专业做菜的大厨,煲汤之类的,还是御厨更擅长,再者,今天的宴席是为了他设的吧,他这个主宾,居然还要洗手做汤,这待遇也太差了些。 到时候,宴会上觥筹交错,他这个正经的宾客,还得在厨房忙活,岂有此理! 这些牢骚他只能留给自己,脸上还得维持着僵硬的笑:“陛下,只有猪肚还不够,四位药材也是不可或缺的。”他委婉表示,相信以李世民的聪明才智,一定听得出来。 食材都不齐备,今天还是算了吧。 岂料,李世民大腿一拍:“这有何难?” “梁英!” “老奴在!”梁英颤巍巍的走过来,等候差遣。 “去太医署,把这四味药材拿来!” “老奴遵命。” 梁英抬腿就走,沈安傻眼了。 对啊,此处距离皇城,不过是一道宫门的距离,来回往返都用不了多长时间。 庖厨里虽然没有药材,太医署那里却是应有尽有。 沈安撇撇嘴,只得无奈的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卷起袖管,只等着做药膳。 李治的病有了医治的办法,李世民的怒气也就消得差不多了,陪伴晋王的金吾卫,侥幸逃过一劫,都乖乖的换上了铠甲,老老实实的站岗,唯恐不够敬业,被李世民挑刺。 天可汗李世民此时心情大好,他把沈安叫到身边,用灼灼的目光看着他:“沈安,没想到,你还有这么多本事!” “是啊,父皇,沈公真是多才多艺,还心地善良,短短几日,他就救了儿臣三次,对于儿臣来说,他就是再生父母啊!” “三次?” “哪有三次?” 再生父母这个沉重的称号再次袭来,把沈安打的晕头转向,这狐狸治,人才刚好,就开始挖坑。 亲爹在这里,他还搞什么再生父母之说,这不是把他沈安高高架起,想下也下不来了。 于是,他一时头晕,也顾不得什么君臣之礼了。 小李治眨巴眨巴眼睛,略想了想:“沈公,你做的冰糖救了雉奴的命。” “你看,晋王府房檐下一次,甘露殿我哮喘发作,吃了你做的冰糖才缓解的,今天你还要给我做四神汤,医治我的花粉病,可不就是救了我三次嘛!”他掰着手指头,仔细解释,沈安连连点头,这么一看,他和李治的渊源还真是越来越深。 哎,也不见得是好事啊。 第三十二章 好事一桩(新书求收藏,求票票,感谢!) “说起这冰糖,沈安,朕听说,这东西也是你祖传的制法?”李世民倚在靠背上,轻松的说道。 沈安转过头,正对上李世民探寻的眼光,电光火石之间,他忽然想起房遗爱的话,李世民和他爹沈全是认识的,而且交情很深的样子,看来,对他们老沈家的事情,李世民并不是一无所知。 他嘴里一秃噜,便笑道:“冰糖确实是我做的,但方法却不是祖传的,而是天竺国传过来的,是一位游历的僧人对我说的。” “原来如此,雉奴,”李治靠近,李世民吩咐道:“冰糖也给朕来一块,别只顾着自己吃。” 李治抓紧布袋子,坚决不肯:“父皇,只剩几块了,儿臣还得留着治病呢!” “你又在骗父皇,刚才沈安都说了,冰糖若想治病,还得添加其他的食材,你不过是贪吃甜食而已。” “快,给父皇来一块。”李世民伸出手,眼神颇为霸道,李治无奈,只得从小袋子里挑了一块最小的,放到李世民的手里。 “真是小气。”李世民撇撇嘴,显得很失望的样子,这是他第一次吃冰糖,当糖块在口里渐渐融化,甘甜的味道在口腔里扩散开来,李世民总算能明白,李治攥着布袋子不撒手的原因了。 这东西还真是清润甘甜,怪不得他这么喜欢。 “殿下莫急,据微臣所知,西市之中,已经有店铺在贩卖冰糖,殿下若想吃,可以派人去西市买。” “西市也有卖的?我还以为,只有沈公才会做冰糖。” 看来,经过上次病发,李世民并没有到西市采买冰糖,这位天子也当真是太过繁忙,根本还没有顾上处理这件事,但没关系,现在有沈安提醒他。 沈安摇摇头:“我做冰糖,不过是随手玩玩,并没当真,西市店里货源充足,可以保证殿下长期食用。” “那太好了!” “父皇,让内侍省的人出宫去买吧,不管是生吃,还是做汤,儿臣都会**光的。” “好!” 他俩答应的痛快,沈安心里也美得很,只要说动了这两位贵客,财源还不是滚滚而来? 半个时辰过后,梁英就带着药材赶了回来,他不只带来了四神汤的原料,顺带着把黄精也带来了。 沈安净了手,开始做饭。 李世民和李治一个劲的夸奖他,俗话说,君子远庖厨,在大唐这个年代,即便是沈安这种末流小官,他能为了李治就钻进厨房,也是很难能可贵的表现。 他们如何能知道,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沈安,根本不在乎这个,他独居多年,一直都是自己做饭吃,手艺相当不错,各种厨具,运用自如。 尚食监的厨师们也开始工作,很快丰盛的宴席就开始了,沈安在庖厨忙碌,接收不到李世民审视的目光。 倒是房遗爱,别人都走了,他这个硕大的目标可就凸显出来了。 他绕来绕去,想躲李世民远一点,多找几个屏障,却没成想,李世民眼神极好,他还没找好座位,就已经发现了他。 二话不说,就把他安置到了主座附近,距离自己,不过两个座位。 “遗爱,朕的高阳,以后就托付给你了!” 李世民端起酒盏,面向房遗爱,房遗爱差点被唾沫呛死。 再精明的人,他也有个走眼的时候,李世民现在看房遗爱,就颇有几分这个意味。 这孩子虽不机灵,可应对得体,举止有度,绝对不像坊间谣传的那样,混不讲理,是什么房霸天。 “是,臣定当善待公主。” 别看在家里叫得欢,但面对李世民,房遗爱的那些牢骚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即便他是个二愣子,也知道,当着李世民的面,抗旨不遵,会是个什么下场。 切莫因为一时义愤,让喜事变了丧事。 “好好,有你这句话,朕就放心了。” 你是放心了,可我呢,我的心都快裂成八块了,遗爱心说。 此前,房遗爱从没见过高阳,但是对她的事迹也略知一二,在李世民十几个女儿之中,高阳公主算得上是最能作妖的一个。 内宫中人一提起她,无不是遗憾的摇摇头,说来,到底是个女孩,破坏力当然不及胡打乱闹的房遗爱。 可是在恣意妄为,仗气使性这方面,其他公主绝对是拍马都赶不上她。 房遗爱的审美非常传统,他渴求的是那种娇娇柔柔,小鸟依人的女子,只有这样的柔美女子才能和他超强的武力值搭配得当。 高阳公主这一类,到了他的手里,只能是斗的鸡犬不宁,两败俱伤。 可惜的是,李世民对自己的这一安排十分得意,绝对不会因为他人的三言两语就改变心意。 房遗爱唉声叹气,琼浆入口,他都觉得索然无味。 “二郎,你和高阳虽未成婚,可她对你真是不薄啊!”李世民又端起一杯酒。 笑着看向房遗爱,遗爱抽抽嘴角,心道不妙。 “遗爱愚钝,还请陛下明示。” 房遗爱心里苦,真想当场翻脸,陛下要不然你还是别说了,高阳公主的厚爱,他可当真承受不起。 李世民当然不会按照房遗爱的思想行动,他得意道:“高阳公主特将其贴身侍女淑儿许配给你做侍妾,明日入房府。” “明天就入府?”房遗爱瞪眼了。 “会不会太快了。” 他脸上困难的表情,让李世民很受用,想到房府的母老虎卢氏,他的笑意就憋不住。 想当年,他让房玄龄纳妾,此女就宁死不从,还差点把老房吓死,身为九五之尊,李世民居然对她毫无办法,只得收回成命,可以说是很没面子。 这些年,闲来无事,他还会想起这件事,时时想象,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降服卢氏。 此番,高阳的建议,真是说到了他的心坎里。 怎么样,房玄龄要纳妾,你拦着,你儿子要纳妾,你还要故技重施吗? 李世民料想,卢氏还真就拉不下这个脸来,总之,给这个悍妒的女人找点事做,总能让李世民心里舒坦几分。 “怎么,你不想收?”他挑眉,面露不悦。 李世民判断,房遗爱这个二愣子,绝对不会像他爹一样,奋起反抗,房遗爱低下了头,略想了想,最后咬了咬牙,狠道:“臣不敢。” “纳妾好事一桩,有什么敢不敢的,朕听闻,二郎孔武有力,在京城里都是数得上号的,难道,还怕一个小妾?”李世民上翘的胡须,显现出阴谋的气息。 第三十三章 朕要看玉牌 气氛尴尬到了极点,房遗爱除了先答应下来,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在他的千呼万唤之下,沈安终于端着汤盆走了出来。 四神汤温补益气,浓郁的香气,让挑剔的李治也找不出错来,他立刻举箸大快朵颐。 李治吃的香甜,仅有的几个作陪的臣子,个个都眼馋的很。 沈安办事讲规矩,当然不会忘记给李世民也盛上一碗。李世民征战沙场多年,在军营里从来都是大口吃肉,大碗饮酒,最嗜吃的就是牛羊肉。 对猪肉,其实兴趣不大。 但沈安的手艺,他也很愿意尝试,他拿起汤匙,看看李治,通红的小脸正卖力的嚼着,嘴巴一鼓一鼓的,分外可爱。 “沈安,我们父子能有今天,多亏了你爹还有你啊!”他突然感怀道。 忽听得李世民的感慨,沈安心中是又惊又喜。 喜的是,他重提旧事,只要沈安趁热打铁的追问,说不定就能了解李世民和父亲的渊源。 惊的是,李世民御赐的玉牌还在房玄龄手中,若是他说到兴处,让自己交出玉牌,他到哪里弄去。 要知道,上一次他已经推脱过一次了,这一次,如果再拿不出来,以李世民的心机,绝对会察觉出异样来。 同样紧张的还有房二郎,沈安瞥眼一看,果然,某人现在也呆愣的看着李世民,汤匙都快掉在地上。 房遗爱面色铁青,真不知道沈安接下来要如何应对。 一旦让李世民察觉出破绽,他和老房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李世民凝视着沈安,还在等待他的回答,四神汤的热气已经渐渐减弱,沈安额上冷汗直冒。 下作一点,可以把实情全都告诉李世民,让他自己去定夺,可如此,就把房遗爱彻底卖了。 就算是解脱了一时,他在大唐也没法混了。 他眼珠一转,急中生智。 “家父时常教育微臣,身为臣子,时时刻刻都要以李唐社稷为己任,尽忠职守,能为陛下及晋王殿下效犬马之劳,是微臣的荣幸。相信家父的在天之灵,知道微臣的做法,也会欣慰的。” 沈安的话让李世民热泪盈眶,他探过身子,揽住沈安的肩膀,慨叹道:“你们父子都是忠义之人,当年,沈全在战场上替朕挨了一箭,救了朕的命,回到京城,朕几次三番要给他升官进爵,可他就是不依,偏要在善和坊安家。” “朕到现在都还记得他的话,他说,陛下执掌大唐,日夜操劳,我宁愿在这里看井,保障陛下吃好水,也不愿升官发财。” 沈安微微颔首,李世民的话,倒是与他脑中沈安的形象重叠了起来,老实忠诚,从不以功劳要挟于人。 这样一位善良忠厚的人,最后居然会被逼投湖,当真是人间惨剧。 别说李世民这样重情义的人,就是沈安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都心有戚戚。 这个天煞的长孙无宪,要不是他,沈全何至于如此! 他真想把长孙氏的种种恶行,都向李世民和盘托出,话到嘴边,却还是努力咽了回去。 现在还不是时候,况且,他自己都一屁股麻烦事没有解决,怎能轻易挑唆长孙无宪和李世民的关系。 “你身上的那块玉牌,就是朕赐给沈全的,当年,他救了朕的命,朕就把自己贴身的玉牌交给他,朕告诉他,以命换命,以后,朕与他就是过命的交情,朕一定不会亏待他。” “可惜啊!他就在朕的眼皮子底下死了,朕竟然没有丝毫察觉!” “是朕对不起他,朕……” 忆及当年,再想到沈全的惨状,李世民涕泪交加,这眼泪全都是发自肺腑。 伴随着李世民的哭声,现场的气氛骤变,在座众人,再也没有心情大吃大喝,就连顽皮的李治都放下了碗筷,奔到了父亲身旁。 “父皇!” “陛下,这都是过去的事了,陛下的肩上扛着的是整个大唐的社稷,难免有无法顾及的事情。” “还请陛下宽心,陛下的身子若有毁损,微臣真是上对不起黎民苍生,下对不起家父。” 沈安卖力劝说,李治也抱着他的肩膀,一个劲的摇晃,几方合力,李世民的心情终于有所好转。 “人死不能复生,父皇还请节哀。”李治伏在李世民耳边,奶声奶气的诉说,李世民见惯了风雨,悲痛过后,很快就调整好了状态。 座下瘦弱的沈安,让他感慨万千,就在十几年前,也是这样的君臣相聚,沈全亦拒绝了李世民加官进爵的建议。 到现在,他的儿子也一样不愿做大官,可不是子孝父行。 “孩子,你爹的玉牌呢?拿出来,朕想看看。” 咣啷啷…… 声音一出,沈安呆立在那里,房遗爱手里的银匙脱手,发出一声脆响。 完蛋了! 终于还是逃不过这一劫。 静默了片刻,沈安艰难的开口:“陛下,玉牌贵重,微臣不敢随身带着,在家里放着呢。” 除了这个借口,沈安已经想不起还有其他的说辞。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只求李世民快快忘记这件事,不要再想起。 然而,李世民还没说话,李治就窜上来补刀:“你家就在隔壁,去拿一下不就好了!” “那块玉牌我也没见过,快拿过来,让我也见识见识。” “是啊,沈安,玉牌是朕赐给你爹的,你还怕朕再拿回来,你看朕是这么小气的人吗?”李世民的笑容和蔼至极。 “快拿来给朕看看,玉牌与朕分离,已经十几年了,今日正是机会,快去!” 房遗爱一听,立刻就慌了,他奔到御前,磕磕巴巴的说:“启禀陛下,那玉牌现在……” “现在就在微臣的家里,微臣这就去取,还请陛下稍侯片刻!” 遗爱还没说完,沈安就果断出手,打断了他的话,他还不服气,瞪着眼想要继续说下去。 沈安拽着他的袖管,用眼神告诫他不要多嘴,而后就对座上的李世民回道:“陛下,微臣去去就回,二郎好像喝多了,不如让他和微臣一起去,醒醒酒。” 房遗爱异常的表现已经引起了李世民的怀疑,他眯着眼睛,视线在他二人身上转来转去。 怪,实在是太怪了! 沈安、房遗爱这两个性情截然不同的青年,如今为何如此要好,看他们欲言又止的样子,莫不是玉牌有什么问题? 丢了? 还是被人抢了? 他又想到上一次在甘露殿,提到玉牌,沈安的表情似乎也有些不自在。他可以把他们的伪装彻底揭开,可他却不打算这么做。 御宇天下多年,他早就掌握了抓大放小的要领,就算玉牌丢了,他也不会降罪沈安。 毕竟,他可是救了李治的命。 第三十四章 初会房玄龄(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好,你们就一起去吧,快去快回!” “要不然,宴席就要结束了。” “微臣遵命!” 不等李世民开口,沈安就拉着房遗爱一溜烟的跑了,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李世民露出了笑容。 “跑这么快做什么?沈宅不就在街对面吗?”小李治摇头晃脑的说,李世民笑道:“雉奴,你且看着吧,一会有这两个小子忙的。”沈安的离去,却让李世民刮目相看,在帝王的步步紧逼之下,他仍能保持基本的镇定,这孩子,有前途啊! ………… 不出三分钟,沈安就冲出了晋王府,房遗爱扶着坊墙,上气不接下气。 “你怎么回事啊?” “为什么不让我说实话?” “现在倒好,我们去哪里找玉牌,等过一个时辰,你拿不出玉牌来,看陛下怎么处置你!” “到时不只是你,就连我也要倒霉了!” 房遗爱捶着腿,从没发现,病弱的沈安,还能跑的这么快,沈安也实在跑不动了,一屁股坐在地上,哈赤哈赤的喘粗气。 但他绝不认同房遗爱的责怪:“你傻啊!” “你当时说了实话,我们就能免罪了吗?还会把梁国公牵扯进来。” “我现在虚晃一枪,走脱出来,到底还有机会,只要有机会,就有转圜的余地。” “你这说的都是废话,就算躲了这一刻,我们能怎么样,玉牌在我阿耶手里,怎么才能交给陛下?” 房遗爱把水葫芦递给他,沈安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这口气终于是喘匀了。 “这有何难?” “梁国公现在在哪?” “他呀,在尚书省。” “你问他做什么?”房遗爱握紧水葫芦,顿时紧张起来。 “东西在谁手里,就得找谁要啊,还能做什么。” “走,快点!” “再晚就来不及了!” 两人皆有长籍在身,进出宫门轻而易举,趁着天色尚早,他们快马奔向了皇城。 飞扬的尘土落下,一个胖墩墩的身影从院门后现了身,拂尘打起,他快步返回了晋王府。 “启禀陛下,沈安他们坐着房二郎的马车,往皇城里去了。” “哦?” “他们进宫做什么?”桌上的新春早李,红里透着紫,格外娇艳,李世民吃的精细,剥开了它绛紫色的果皮,只吃果肉。 这样的吃法,倒也合情合理,李子酸甜可口,但果皮总有微微的涩感,让人舌头不舒服。 “老奴不知,要不要派人跟踪一下?” “不必!” “随他们去吧,不是什么大事。” “那个江南来的合生班子呢,快让他们上来,朕要听他们唱曲。” “是,老奴这就吩咐下去。” 不一刻,咿咿呀呀的婉转唱腔就响彻晋王府,没人再去管沈安他们的事情了。 ………… 严格说来,皇城区是由皇城和宫城两部分组成。 宫城顾名思义,就是皇族聚居之地,而包围着宫城的皇城区,则是大唐各大中枢机构的所在。 从朱雀门进,沿着宽阔的大道往前冲,经过三个十字路口,向东转,就是尚书省。 梁国公房玄龄,此刻正在此地办公,说来也是天不绝人,今天正赶上他在尚书省当值。 若非如此,时间上还当真来不及。 两人下马,二话不说,就奔进了尚书省的大门。 守门的金吾卫本想阻拦,一看到房二的身影,便立刻改变了这种想法。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但若论及朝政,春天却是相对清闲的时候,既没有水灾,也没有旱灾,雨雪也甚少。 经过李世民十年的励精图治,大唐国库充盈,仓廪殷实,偶有几个州郡春粮缺乏,房玄龄也都安排下去,开仓放粮。 按照规制,每天尚书省留守的官员,也有三五人,都是为了处理紧急事务的。 可今天,除了房玄龄,其余的小官都已经摸鱼去了。 李世民在晋王府设宴的事情,早就传开了,他们虽然没有接到请柬,却也知道,今天不会有什么要紧的事了。 也就放松了自我要求,回家休息去也。 房玄龄将各地上交的奏疏,分门别类的归置好,这是他每隔十天都要做的一件事。 不但方便自己,也方便了同侪。 他在堂中来回的忙活,才刚停下手,就听到小院里响起一阵嘈杂,再一转眼,房遗爱已经冲到了眼前。 “二郎,你怎么来了!”房玄龄抬眼,也注意到了他身旁的沈安。 以往,房玄龄曾经数次到访沈宅,沈安的模样他是识得的。 沈安突然出现,让见多识广,处变不惊的房玄龄也有几分疑惑,这小子来做什么? 莫不是来讨要玉牌的? “阿耶,我们不来不行了!” 沈安不说话,房玄龄揣着明白装糊涂,就房遗爱这么一个痛快人,看着他们不紧不慢的样子,真是急的满头都是汗。 “陛下想看沈郎的玉牌!” “你说什么?”房玄龄眉头紧皱,这回他是真的着急了。 “沈郎,你也知道这件事了?” 到底是房玄龄,他脑筋一转,就发现了这件事的关窍。 沈安点点头,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一代名相房玄龄,他还没来得及感慨,就得投入角色。 “梁国公,晋王府宴饮之间,陛下忽然提起想看我的玉牌,我实在拿不出,我知道玉牌在您手里,只要您能拿出玉牌,让我救急,我保证明天就把玉牌还给您。” 房玄龄沉着脸没说话,沈安就更急了,这老爷子是怎么回事? 还是堂堂宰相呢? 怎么倒磨蹭起来了! “梁国公,我是晚辈,你要玉牌的原因,我根本不在意,只要能让我度过难关,我说到做到。” “当初,您以玉牌交换,帮我脱困,我不会忘记您的恩德。”沈安躬身一揖。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房玄龄若是再不答应,也太不像话了,他走到了素竹屏风的后面,摘下了玉牌。 “你拿去!” 房玄龄亲手把玉牌交到沈安手上,那表情竟有一丝丝的眷恋,沈安无暇剖析这表情背后的含义,拱一拱手,便快步离开。 “你站住!” 事情解决了,房遗爱也没有留在这里的必要,他迅速反应,抬腿欲走,却被他老爹叫住。 他遗憾的转身,嘿嘿一笑,只得继续面对房玄龄。 第三十五章 玉牌的来历 “二郎,沈郎全都知道了?” “没有,没有!”房遗爱摇手连连:“阿耶,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根本听不懂。” “今天陛下突然提起要看玉牌,我也刚好在场,沈郎急的火烧眉毛,阿耶知道,儿虽然鲁莽,却还有几分江湖义气,总不能看着朋友陷入险境,见死不救吧。” “再者,玉牌是儿向沈郎买的,他向儿要,儿身上又没有,也只能把他带到这里来了。” 在路上的时候,沈安就说了,为了能让房玄龄心甘情愿的把玉牌交出来,房遗爱可以尽情的把责任往他的身上推。 反正,他又不认识房玄龄,老房就是骂死他,他也听不到,无所谓。 房玄龄狐疑的看着儿子,总觉得他没有讲实情。 “二郎,你可知,为父为何想方设法也要得到这块玉牌?” 房玄龄坐下,摩挲着案台上的镇纸,缓缓开口。 就在刚才,当他看到沈安的那张脸的时候,他的心理防线便轰然倒塌。 是啊,都是一些陈年往事,沈安作为沈全唯一的儿子,难道自己不应该对他多加照应吗! 房遗爱一向惧怕老房,见老房难得的倾吐心事,也极为罕见的没有多嘴。 他以手撑桌,静静的等着。 “想当年,陛下还是秦王的时候,为父跟随着他四处征战,出谋划策,好不快意。” “我记得,那是讨平刘武周的一役,战事进展不利,陛下也心情抑郁,沈安的父亲沈全就在这只队伍里,那个时候,他只是一个小兵,没有任何军衔,可以说是籍籍无名。” “若不是发生了后来的事,不论是陛下还是我都不会认识他,可就在这场战役中,一支鸣镝差点射中陛下的前胸,多亏了沈全挺身而出,替陛下挡住了箭矢。” “陛下得救了,可沈全却命悬一线,随军的御医用尽了办法,才挽回他的生命。于是,陛下就以玉牌相赠,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房遗爱了然道:“可是,阿耶为何想要这块玉牌,这样听起来,玉牌和您也没什么关系啊!” “你太小了,怎会知道当年的事情。” “想当年,克明(杜如晦)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和陛下曾经剖符结下了誓言,君臣永不相负。” “那个时候,三人曾经交换了随身的玉牌,陛下身上的这一块,原本是我的,克明的那块,给了我,陛下的那块给了克明。” 房遗爱在桌上画了一个圈,这才把关系捋顺:“也就是说,陛下的玉牌其实是阿耶你的?” 房玄龄点点头,终于把这个隐秘说出了口。 “不对啊,既然是阿耶的,可玉牌上的花纹怎么会是凤凰图案,这不是皇族才能用的纹样吗?” 这个傻儿子,怎么脑子突然灵光了。 未免夜长梦多,房玄龄只能把最后的秘密都说出来了。 “这是前朝的东西,是房家祖传的。” “可后来,过了两年也就是刘武周大战之时,陛下似乎忘记了这件事,竟然把玉牌赏赐给了沈全。” “当然,这件事和沈全没有任何关系,他根本不知内情,为父也没有责怪陛下的意思,既然已经给了陛下,那就是陛下的东西,赐给谁都可以。” “只是,这么多年,我这心里一直存着个念想,心里记挂着这块玉。” “原来如此!” 房遗爱晃晃混沌的脑袋瓜,总算是明白了老房的良苦用心。 “所以,沈全死了,我和沈安又相识,阿耶你就遣我到沈府,想把玉牌换回来。” “甚至不惜花了十几贯钱,这下儿都能理解了。” 在尚书省这个严肃之地,一向不对付的房氏父子,居然取得了和解,实在是令人难以想象的一件事。 今天的谈话虽然简短,却涉及许多朝廷秘闻,幸亏尚书省的其他官员都溜号了,要不然,老房还真就没法这么痛快的说出来。 自从玉牌离手,房玄龄就唉声叹气,以前,房遗爱并不知道,这玉牌对房玄龄如此重要。 此刻,面对消沉的老爹,他觉得还是有必要安慰几句。 “阿耶,你放心,沈郎极讲义气,一定会把玉牌还回来的。” “再者,陛下若是知道玉牌在你手里,我们也不好交代,说不定,陛下震怒还会降罪,我们反倒弄巧成拙。” “还不如先配合沈郎把这一关度过去。” “你说的,为父何尝不知,你记住,这件事的内情,千万不能告诉沈安。” 房遗爱点头答应,可心里却并不认同,沈安也是当事人之一,有权知道真相。 再说,他和沈安是朋友,此前沈安还拜托过他,帮忙打听内情,他怎能不讲情义。 房玄龄是个理智的人,事已至此,他也不会太过纠结,毕竟是个人的私事,与繁重的公务相比,算不得什么。 别人都翘班了,房玄龄也不再坚持,父子二人相携回家。经此一役,房遗爱在父亲心目中的地位,倒是大有改观。 沈安做事一向地道,他特意把马车留给了房遗爱,自己则是单马奔出皇城。 房遗爱扶着父亲登上了马车,屁股还没坐稳,他就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阿耶,陛下说,他要赐给我一个小妾,说是高阳公主的意思。” 房玄龄脚下一软,差点瘫坐在车厢里,他一把抓住房遗爱的手臂,好不容易才稳住。 “你,你说什么?” 房遗爱眨眨眼,房玄龄的这副样子,都把他吓到了。 “陛下说,高阳公主打算让我先纳妾,再和她成婚,小妾就是她的贴身侍女,名叫淑儿,明天就入府。” “明,明天就来!” “是啊,这有什么奇怪的。”房遗爱也不管老爹惊诧的表情,自顾自的说起来。 要说,这件事高阳办得还挺体面的。 原本以为,她是个恶毒的悍妇,只会争风吃醋,任性妄为,肯定会抓住一切机会和他斗胜负。 却没成想,婚事都还没有开始准备,她就主动送上门一个小妾,听说还生的水水灵灵的,资质不错。 他正打算笑纳,可看老房的意思,不知道的,还以为高阳给他送来的是一个丑八怪。 “阿耶,怎么了?” “人是陛下御赐的,高阳公主也同意,应该没问题啊。” 老房的心沉入了深深海底,当初发生那件事的时候,遗爱还小,怪不得还能在这里没心没肺的。 “不是阿耶不让你纳妾,是你娘……”到这里,他却又说不出口了。 “总之,明天你瞧着就好了!” 哎,房府真是连一天的清静也难。 第三十六章 彼此放过(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沈安独自返回善和坊,把房遗爱扔在了尚书省,他打算独自应对李世民。 他怀着忐忑的心情,万般无奈的走进了晋王府,场院里到处回荡的都是咿咿呀呀的软语唱腔,他无暇顾及,快步来到御前。 李世民端坐在那里,微眯着眼,心弦都被唱腔吸引,他心态放松,其实根本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唯有做贼心虚的沈安,心里惴惴,不知他会如何处置这件事。 沈安垂着头,呈上了玉牌,就不敢再作声,他猜想,李世民不是不明是非的人,对于自己,他不会太过刁难。 所以,此时无声胜有声。 破绽还是很明显的,即便他快马加鞭,还是花了大半个时辰才赶回来,要知道,沈府距离晋王府,只有短短两条街。 就算是走着去,也不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 一切的关键就在于,李世民愿不愿意揭穿他,沈安低着头,不敢和他对视。 李世民单手擎着玉牌,沈安可以感觉到,李世民在接过这块玉牌的时候,手是颤抖的。 他凝视了片刻,又将玉牌递给了李治,并且告诉他,一定要记得沈家父子的恩情。 李治拿着玉牌,反反复复的看,才不管什么沈氏父子的恩情,只觉得玉牌上的花纹真是细腻精致极了。 在这个间隙,他不时也瞥一眼沈安,眼神透着犀利。 这个时候的李世民,年纪应该在四十岁左右,正是一个有抱负的君主,大展宏图的时候。 他的经验、意志力都达到顶峰,再加上多年朝堂争斗锻炼出来的宽广的胸怀,卓越的心智,这个时候的李世民是无敌的,小小的沈安,完全不是他的对手。 沈安虽是个穿的,可也不是傻的,他从李世民的目光中,就可以感受到,他早就察觉出了异样,大概有一分钟的时间,李世民就端着玉牌,略带笑意的看着他。 沈安真觉得,那是他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 那感觉,实在是太痛苦了,好在,李治的一阵咳嗽拯救了他,李世民别开了眼神,并把玉牌还给他。 “沈安,你要好好保管玉牌,这块玉牌是朕和沈全情谊的证明,知道吗?” “是,微臣遵命。” 他不加这最后三个字还好,一加上,沈安便重又紧张起来。 这不仅仅是一个叮嘱,更是一个提醒,别忘了玉牌的重要,千万别乱来。 “永丰钱库,朕已经命人查封了,人死不能复生,希望这样做能给沈全的在天之灵一点安慰吧。”世民感慨道。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李世民是个性情中人,沈安的离世,令他悲愤不已,自从听说沈全是受人蒙骗才向钱库借债的,他便没有停下脚步。 他曾经令大理寺详加调查,尤其是那永丰钱库的老板,更是审讯的重点。 可惜,狡猾的陈老板,就是不肯招认欺骗沈全的究竟是谁。 当时的账本也显示,沈全是直接来钱库借钱,并没有说明用途,于是,线索就从这里中断。 无穷无尽的朝务、应酬都压在李世民的肩头,他实在是分身乏术,只能将这件事暂且放下了。 李世民怎会知道,其实,人家不是不知道骗子是谁,是根本不敢告诉他。 若是一个不小心,长孙无宪没事,倒给自己惹一身骚。 永丰被查封,本就已经够倒霉的了,谁也不想再雪上加霜了。 日头西斜,院子里没有了阳光,沈安呆坐在御井旁,他很明白,这一次放过他,李世民应该再也不会提起这个话题了。 他是一个君王,关注的事情千头万绪,绝不会在一件小事上纠缠不休。只要玉牌无恙,他就可以饶过他。 唉,生意怎么还不找上门呢? 解除了生存危机,沈安就开始惦记赚钱的事情。 李治今天已经放出话来,要上街大肆采买冰糖,调料店的货源早就是断了的,他料定,不出一半天,这些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老板,就会找上门来。 宴席结束,李世民赏赐给他许多菜肴,都是纹丝未动的,他只要原样加热就好。 一些野味,比如鹿脯、鱼生却不需要这样麻烦,切好摆盘既可。 看着摆成圆形、树形的生鱼片,芙蓉新奇的要命,她从没想到,菜还有这样的做法。 “快看,这鱼生摆的太好看了,我都不舍得吃了!”她叫来阿钱,两人在杯盘之间转悠。 李世民赏赐的菜肴足有十几道,沈府人口又少,两三天里沈安都不需要开火做饭了。 他是个现代穿越的,对很多事情也没那么讲究,这几天,沈府的饭都是他做的。 几个小厮很有眼力,都是各吃各的,就是芙蓉和阿钱这一对贪嘴又手懒的,天天在沈安的身边转悠,就等着他给做饭吃。 他倒也无所谓,有他们陪着吃,也有个家庭气氛。 两人都年幼,吵吵闹闹的,饭桌上非常温馨。 于是,他两人也放肆起来,这不,还未开席,沈安还在抱着白萝卜雕花,他们就忍不住伸出了罪恶的小手。 “阿钱!” 他大吼一声,阿钱拈在手指上的鹿脯,就掉落在地。 “郎君,”阿钱嘿嘿一笑,擦擦手,赶忙上前表示帮忙,沈安倒也不生气,指示他把坐垫都放好。 大唐就是这一点不好,家具都很低矮,坐具虽然已经有了西域传过来的胡床,可人们还是习惯跪着。 沈安琢磨着,等过几日他闲了,至少也得做几个小板凳才行。 几人刚刚坐好,举起了筷子,只听得门前一声吼,沈安的筷子就又放下了。 “沈郎!” 粗拉的嗓门,大大咧咧的脚步,不用看也知道,来者正是房遗爱。 他怎么又来了!这是要搬到沈府过日子了? 他一边腹诽,一边起身相迎,房二可不是什么讲究人,一进门,就看到餐桌上摆满了各式小菜。 二话不说,大口吃起来, 等到沈安反应过来,这才发现,他用的是自己的筷子,坐的也是自己的位子。 房二入席,芙蓉和阿钱好像弹簧一样跳起来,退到一边。 他俩人一走,房遗爱更方便了,筷子飞舞,吃的那叫一个欢,沈安抱胸看着他。 没心没肺就是好,怪不得能成为史上最著名的绿帽王。 第三十七章 避难(新书求收藏,感谢!) “二郎,你怎么又来了?” “梁国公还好吧。” 沈安给房遗爱满了一碗酒,遗爱乐呵呵的一口喝光。 “老房好得很,已经回府了。” “诶,沈郎,这是个什么东西,怪好看的!”他夹起白萝卜雕成的玫瑰花,笑道。 “这是雕花,摆盘时候用的。” “有意思,沈郎你的脑子里怎么有这么多奇思妙想。” 萝卜居然还可以刻成花,真是有趣。 沈安无奈,白萝卜花也把他兴奋成这样,要是有胡萝卜、心里美,他还不乐疯了。 按说,后世的饭店摆盘装饰,还是以红黄为主,喜庆一些,鲜艳一点,可大唐的蔬菜有限,也就只能用白萝卜练手了。 “话说,二郎,这么晚了,你不在家陪着梁国公,跑到我这里吃饭,算怎么回事?” 天色渐晚,房遗爱吃的欢快,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沈安才有这一问。房二嘴里撕扯着鹿脯,笑道:“我今天不走了,就在你家住。” “什么!” “你不走了?” “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心念一动,沈安就想到了房玄龄那里,老头子对他的举动是不是有意见,房遗爱抵挡不过,就逃到了他这里。 “你放心,没你什么事,是我的事。” “老房说了,玉牌你可以先留着应付陛下,过段时间,陛下不再问起,你再给我就成。” “不不,我现在就可以给你,我想陛下以后都不会再提起这件事了。” 沈安连忙取出玉牌把他交到房遗爱的手里,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郎,我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梁国公对这块玉牌看得极重,我是看得出来的。” “玉牌你拿去。” “你误会了,”房遗爱两手一挡,又把玉牌推了回来:“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到你这里借宿,真的是有难言之隐。”愁肠百结,甜酒入口却觉得苦涩,面对沈安疑惑的眼神,房遗爱又道:“高阳公主打算赐给我一个小妾,明日就入府。” “哦,原来是这件事。”沈安的语气顿时就轻松了不少,房遗爱愤愤不平:“纳妾本是好事,可老房却提心吊胆,也不知是为何,非让我躲出来避难,过几天再回去。” “我心里不服气,听说那淑儿生的还不错的,我还想瞧瞧哩。” 原来是高阳公主亲赐的小妾,听来听去,沈安才觉出一点滋味来,这个小娘子,这是给房遗爱挖坑跳呢。 傻房二还浑然不觉,以为是捡了什么便宜。 可以预见,明天房府一定是一场腥风血雨的大戏,沈安激动的搓搓手,久经战场的卢夫人会怎么应对小妾的事? 毕竟,当年为了阻拦房玄龄纳妾,她可是硬钢过李世民的,现在没过几年,她还有当年的威风吗? 总不会不准老房纳妾,却不管儿子吧! “你搓手干什么,天气这么热!”房遗爱咂咂嘴,不明就里。 “没什么,二郎,你说是梁国公让你出门躲着的,是吗?” “对呀!” “我还奇怪呢,老房处理玉牌的时候都不见这么紧张,一听说小妾入门,脸色铁青铁青的,可恐怖了。”想到老房的惨像,房遗爱不由得撇撇嘴。 哎,大兄弟啊,你还有心情笑,等明天一到,你就笑不出来了。 “二郎,我有个主意,不如……” 沈安忽然觉得,这个时候该有他的戏份。 ………… 隔日清晨,天气清朗,微风徐徐,清明节刚过,正是外出郊游的好时候。 长安城的百姓趁着这样的好天气,亦扶老携幼的走出家门,乘车的、骑马的、步行的,一窝蜂的涌向长安城的各大旅游景点。 不论是坊城东南角的曲江池畔,还是更远些的少陵塬上,都是他们的好选择。 在这样美好的一天,梁国公府上,却盘旋着低气压,勤勉的家主房玄龄今日罕见的待在家中,称病不朝。 夫人卢氏是个心思敏感之人,自从昨晚,她就察觉出一丝异样来,房玄龄板着一张脸,连句话也懒得说。 一向顽劣的儿子房遗爱也彻夜未归行踪诡秘,房二这个孩子,别看在外面威风凛凛,却相当敬重卢氏。 每天不管在外面玩到多晚,都是要回家睡觉的,可昨天夜里,却不见人影。 更出人意料的是,一向对他颇有微词的房玄龄,居然一声不吭也没有数落儿子。 她特意询问了几次,都被老房挡了回来。 这样诡异的气氛,一直延续到早饭的餐桌上,卢氏惊奇的发现,工作狂的丈夫,今天居然没去上朝! 房玄龄碗里的米饭一粒都没有动过,她夹了一筷子菠菜,送到他碗里。 “老头子,你到底是怎么了?” “自从昨晚你就闷闷不乐,什么烦心事到现在还没想明白?” 房玄龄抬眼看看老婆,满脸一言难尽。 想明白? 老夫倒是想的很明白,问题是你啊! 我的老婆大人! 辰时末刻,双辕马车就会把美人送上门了,到时候,看你还笑得出! “没什么,”他迟疑片刻,终究还是敌不过夫人咄咄逼人的眼神,叹道:“夫人,孩子们的事情就由着孩子们去吧,做父母的,还是不要插手过多。” “要想开一点。” 这个老房,满脑子想的都是些什么,莫不是疯了? 这怎么又扯到遗爱的身上了。 “老头子,你说实话,是不是二郎又闯什么祸了?”虽是不愿意承认,但卢氏心里也有一杆秤。 这个家里若论闯祸几率最大的,当属二子房遗爱,就算她偏疼他,却也不避讳这一点。 老房无奈的摇摇头:“夫人,二郎没问题,等过了今天,看看情势,老夫就会让他回来的。” “是你让他走的?”卢氏惊了,她根本不知道昨天父子俩在尚书省见面的事情。 完全猜想不出,他们是什么时候串通在一起的,就在卢氏犯疑的时候,公主府的车驾就到了。 这一下,疑惑彻底解开了。 高阳公主此行,就是为了给房遗爱送恶心的,她根本不想和他结婚,却也无法忤逆李世民的旨意。 只能采用曲线救国的办法,扰乱房府,以期让房遗爱主动跳出来退婚,虽说这样的几率微乎其微,但距离两人的婚期还有大半年,她有的是时间耍阴谋诡计。 第三十八章 休想纳妾(新书求收藏,感谢!) 公主府的太监,对今天任务之艰巨早有准备,手里端着圣旨,心里亦忐忑不安。 说句实在话,要是有的选,他们也不想来触这个霉头。 卢夫人的强悍作风,内宫中谁人不知,他们不禁想起了前朝的文献皇后独孤伽罗。 这位强悍的匈奴女子,既不让隋文帝纳妾,也不准儿子扩充女眷,甚至连家有小妾的大臣也厌烦的要命。 卢夫人不会也如此吧。 跟着房玄龄迎出门的卢氏一头雾水,马车内的淑儿则是严阵以待。 她自小和高阳一同长大,虽有主仆之分,却情同姐妹。 这一次入房府,高阳也征求了她的意见,陛下把公主许配房二,本就惹得公主心中不快。 公主不高兴,淑儿心里也怀着恨。 她是打定主意要在房府捣乱的,可当她踏出马车的那一刻,她就失望了。 房遗爱居然不在家! 她一肚子的坏水,居然没有用武之地! 小太监打眼一瞧,人员都到齐了,便咳嗽几声,开始宣旨。 当听到淑儿的名字的时候,卢氏就好像被雷劈了一样。 “纳妾!”她失声道。 她猛地偏头,用凶狠的眼神瞪着老房。 你个老小子,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 老房捂着额头,拼命装瞎,反正纳妾的是房遗爱,你就是瞪穿了我,我也无能为力。 卢氏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她这才明白,为何二郎要连夜躲出去了,这一定是房玄龄的主意。 夫妻俩正在暗暗较劲,太监宣完了旨意,就飞也似的跳开,生怕被卢夫人的怒火波及。 淑儿拖着裙裾,水蛇腰一扭,欣然上前,恭恭敬敬的给二老行了个礼:“淑儿见过父亲,母亲。” 卢氏不屑,房玄龄凑近一看:坏了! 这个家就要大乱了! 这淑儿生的柳腰盈盈不堪一握,肤色白皙,眼尾下垂,柔媚尽显。 这就是房遗爱最喜欢的款啊! 房玄龄可以断定,房遗爱回来,只要见到淑儿,就会被她迷得晕头转向,公主还未入府,先有宠妾,这样的情况会招致什么样的祸事,他一清二楚。 淑儿笑意盈盈的看着房氏夫妻,如水的眼波之中透露出野心的痕迹,卢氏是个急脾气,看到淑儿的模样就更加认定,此女是个狐媚坯子,绝对不能让她入门。 “何公公,遗爱和公主尚未成婚,哪能纳妾,此举是否不妥?”她强压着脾气,何公公拂尘一挥,扯着老脸,笑道:“纳妾之事,昨日在晋王府的宴席上陛下就已经告诉二郎了,怎么,房夫人还不知道?” 这他还真没想到,何公公的眼神在老房和卢氏之间兜了这么一圈,眉头皱紧。 坏了,说错话了。 “房玄龄!” “你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卢氏办事极有分寸,唯独是面对纳妾之事,她却无法保持冷静。 “这,这这,老夫怎么知道!”事已至此,老房决定装傻到底,总不能既得罪了公主,又把老婆给惹恼了。 “你不知道!” “你不知道,谁会知道!”卢氏气急败坏,也管不得许多,新仇旧恨一同涌上心间。 “淑儿娘子,老身不是针对你,只是,房家一定会善待高阳公主,还请公主放心。” “房家向来没有纳妾的传统,还望淑儿娘子能够理解,淑儿娘子请回吧!” 卢氏架势十足,分毫不让,淑儿闲闲的站在那里,一声不吭,对这样的结果早有预料。 且让他们打吧! 她才不会回去。 “房夫人,这是陛下的旨意,不是淑儿能决定的。”何公公看不下去,插了一句。 “这……”卢氏有些迟疑了。 圣旨上说,淑儿是高阳公主的侍女,人也是高阳推荐过来的,她略略冷静下来,马上就想明白了。 这个小妾根本就不是冲着房遗爱来的,而是冲着她来的。 也不知是李世民的主意还是高阳公主的主意,总之,他们还记着她当年抗旨不尊的事情,打算给她个下马威。 “这日子没法过了!”卢氏怒吼着。 “这个娘子我们不能收!” 卢氏一点也不客气,说着就要把淑儿打发走,却在这时,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房府。 “娘子留步!” 此人正是房遗爱,就在他们争吵的时候,房遗爱就躲在后墙处,小心的偷看。 这样的坏主意,当然是沈安出的。 总的来说,这也不算是什么坏主意,反正纳妾这件事,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总会东窗事发的。 让房遗爱提早面对真相,还是他发善心了。 就在刚才,他们一起伏在后墙根,偷看着院子里的动静,原本房遗爱还很淡定的看着老房和卢氏相争。 看老房吃瘪,是他最喜欢的事情。 然而,当淑儿的倩影出现在小院里的时候,他瞬间就淡定不下去了。 “大美人啊!” 他只留下这一句话,就冲进了房府。 沈安看他和淑儿见到了面,便翩然离去,做好事不留名,他沈安就是这么善良。 接下来,就是房家人的战场了。 当房氏夫妻看到房二的身影的时候,两人都傻了。 唯一还能保持镇定的,反而是淑儿。 她今日来,本就是要和房遗爱对峙的,看到房遗爱,正是合了她的心意。 房遗爱的长相,和传闻中并无二致,黝黑的肤色,五官宽宽阔阔,身强体壮。 看起来,就没什么头脑。 “郎君!”她倾身行礼,房二的心都在颤抖。 美呀,实在是美! 看到房二没出息的样子,卢氏气的鼻子都歪了。 “二郎,这娘子我们不能收!” 她瞪着眼睛,不断暗示着儿子,奈何她儿子是个妥妥的色胚,看到美人,哪还想的起来老娘。 “阿娘,淑儿既然是公主送来的,我们怎么能不收?” 嘴上说着,小手也牵上了,房遗爱乐的像个傻子似的。 嘿嘿嘿的笑声,听在卢氏的耳朵里,格外刺耳。 淑儿绝对配合,她脸上漾着温柔的笑,眼神还不时飘到房遗爱的脸上,那叫一个含情脉脉。 房遗爱本就没什么脑筋,哪里受得了这样的引诱,这还哪儿都没到哪儿呢,就开始想入非非。 第三十九章 逆子!气死娘嘞!(新书求收藏,感谢!) “看看,看看!” “这就是你的好儿子!”没脸没皮的房遗爱,让卢氏彻底陷入疯狂,女人有一个特点,一着急,就容易口不择言。 “儿子是你生的,你怎么还赖我!”老房也很不服气,当着外人的面,这老婆子是不是疯了! “教养儿子是你的责任,这事不怨我!”老卢甩甩手,就把责任推给老房,老房大嘴巴巴的,半天也吭哧不出一句话。 “你!你!” 卢氏怒气冲冲的瞪着他,非常有理,房玄龄是有苦说不出,只得将火气转移到儿子这边。 “你这个逆子!” 房遗爱拉着淑儿的小手,完全不知道是哪里得罪了老房。 “你,跟我过来!” “我不去,淑儿娘子才刚进府,我得给她介绍一下。” 房玄龄气的,鼻孔呼呼的出气,再也不管他,径直返回厢房。 卢氏离开前,瞥了房遗爱一眼,那威慑力,简直刷刷的。 “还不快跟着!”她撂下了这句话,遗爱无奈,只得跟从,老娘的话,还是要听的。 淑儿则由房府婢女带到了另一侧的厢房。 到底是妾氏,即便是公主指派来的,排场也没有那么大,车队走后,淑儿老实的呆在屋里,坐的端正。 对于房府的混乱,她早有准备,他们对她如此排斥,反倒让她安心,若是房家老两口对她殷勤备至,她还真不知道要如何处理,以后的工作也就不好展开。 几人分散在房府各处,淑儿温柔内敛,绝对不是空有美貌没有大脑的人。 她知道,房氏夫妻躲在正屋,正在教训房遗爱,她却没有去偷听,更没有想去打扰他们。 她在等待,等待着一个机会。 ………… 房遗爱一脚踏进门槛,房门就轰然关闭,他猝不及防,再想出去,却发现房门早从外面栓上了。 “阿耶,这是做什么?” 房氏夫妇并排而坐,用愤怒的眼神看着他,他垂眸,并不敢和他们对视。 其实心里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不就是好色了点。 “你说呢?”卢氏语带不善。 “你这个逆子!这个小妾不能留!”卢氏拍着桌子,愤恨的说。 房遗爱搔搔后脑,显然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阿耶,我不明白,这小妾是高阳公主赏赐的,又不是我偷来抢来的,我为什么不能收着?” “你这个榆木脑袋!”卢氏怒了,当即就敲了房遗爱的后脑:“我今天就要把你打醒!”狂风暴雨般的敲打落在房遗爱的脑袋上,虽然力道不大,可也把他打得连连后退,捂住了头。 “阿娘,你这是做什么?” “不过是纳个小妾,多大点事!” “好汉才能娶九妻,儿虽不是英雄,可总也算是条好汉吧,我那些兄弟,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的。” “你还不服气!”又是一顿锤。 “为娘说了,你不能纳妾,明天你就向陛下说明情况,把人给我退回去!”卢氏气的,眼角都涌起了泪花。 然而,可惜的是,傻房二显然没有领会到母亲的良苦用心。 “那可不行,淑儿生的正和儿的心意,儿绝对不送她回去!” “你!” “你!” “我怎么会生了你这么一个好色的儿子!” “老头子!”卢氏猛回头,这才想起,自从关闭了房门,房玄龄还一言未发。 他可是这个家的当家人,别想哄弄过去。 “你倒是说句话呀!”卢氏奔到他的身侧,在他的耳边狂吼一声,老房只觉耳膜都要被喊穿了。 “我说什么?” “这里还有我说话的份?”房玄龄瞪瞪眼,意见也不少。 诶! 两个男人谁都不听她的劝,卢氏脱力的跌坐在地,长叹连连,房玄龄看到妻子失望的神情,心里也难受的不得了。 他如何不懂妻子的担忧。 没心没肺的房遗爱,看到母亲动气,也不再吱声,老老实实的垂手站在那里,等着父母训话。 房玄龄将妻子搀扶起来,卢氏深情的看了他一眼,只一眼,老房就明白了她的心意。 “你先别急,容我慢慢说。”安抚了妻子,房玄龄转而敲打房二。 “遗爱,为父认为,这个时候,你确实不适合纳妾。” 平淡的声音却具有强大的穿透力与震慑力,房遗爱抬头,大为不解:“这是为何?” “你可知道,当年陛下也曾经赠送了几个小妾给我,但都被你娘拒绝了,为了阻止我纳妾,你娘可是站到甘露殿里,直面陛下,在陛下的盛怒之下,把这件事给搅黄了。” 说起这件事,房玄龄的脸上并未有一丝嫌弃,反倒很骄傲,是的,就算李世民收回成命是迫于卢氏的大胆勇猛,可也是房玄龄自己的选择。 如果他执意要纳妾,卢氏就是去上吊,也无济于事。 长这么大,房遗爱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件事,他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居然还有这种事!” 略想了想,他总算是明白了,别看老房和老卢整日里吵架拌嘴,没个消停的时候,其实,老两口感情好着哩。 “遗爱,你娘的脾气你知道,是绝对容不下这件事的。” “我的脾气怎么了!”他话还没说完就被卢氏打断,遗憾的向儿子撇撇嘴,暗示:看吧,这就是你娘的脾气,惹得起吗! 遗爱连连摇头,惹不起,当真惹不起。 “你若纳妾,必定惹得母亲不快,这家里可就要鸡犬不宁,作为儿子,你能放任家里变成这样吗?” 这个理由房遗爱并没放在心上,老卢可以想开一点嘛,不是多大点事,倒是老房的后一个理由,让房遗爱动摇了。 “再者,就是高阳公主那边。” “公主怎样?” “人不是她送上来的吗?”他摊手道。 “对啊!” “你糊涂!” “你想想,高阳公主是什么样的人!” “别告诉我,你没有耳闻。” 额…… 房遗爱傻了。 对呀,刁蛮任性,得理不让人,没理搅三分,这就是高阳公主本尊。这样心肠歹毒的可怕女人,怎么会把娇滴滴的美人送到他的家里。 “为父揣摩,高阳公主遣了淑儿过来,用意就很令人深思。” “你想,以公主的脾气,怎会愿意让你纳妾,按照一般的规制,即便她要带侍婢过来送给你当小妾,也应该是你两成婚之时。” “可你两的婚期还未定,她就把人遣进了府,这正常吗?” 第四十章 美人无处不在(新书求收藏,感谢!) “那你的意思是?”老卢也冷静下来了。 “我们这位未来的儿媳妇,可当真不简单。”老房叹道,到现在,他确实真心实意的想把这门亲事退掉。 “她是给我们出了一个大难题。” “不管是你娘不让你纳妾,还是你把这妾氏收下,你都不会落好。” “你若是和淑儿恩爱,公主嫁过来会作何感想,你想过没有?” “肯定会吵翻天。”他老实回答。 “你明白就好。”房玄龄总算是点了点头,能明白这个道理,他还算有救。 “阿耶,我该怎么办?” “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走一步,看一步吧!”足智多谋的房玄龄,到此刻也只能说出这种丧气话。 女人,当真不好对付。 “二郎,你可长点心吧!” 父亲严厉的目光让傻兮兮的房二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一想到这一切都是高阳公主在背后捣鬼,他就对淑儿丧失了兴趣。 再柔媚的娇妍,也无法勾起他的念想,他只觉得,此女就是个妖精,一个祸害,他躲还来不及,更别提是收房纳妾了。 当然,这只是他一时的想法,究竟能不能坚持住,还得看以后。 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就是你在我身边,我却不能爱你。 自从知悉了事件的内幕,房遗爱就像是夹着尾巴的鹰一样,恨不得赶紧找个机会,躲出门去。 他心里后悔极了,当初,真应该听他爹的,就在沈安家里呆着得了,他在后宅花园里来回踱步,迷糊的脑袋也难得的转动了起来。 说到底,他跑回房府也是沈安的主意,要不是他撺掇着自己回来,他就根本不会陷入这种困境。 哎,愁啊! 他隐约有一种感觉,这小子也是为了看他的笑话的。 缤纷落英,铺满了地面,摇曳的粉瓣,真是惹人喜爱。 樱树在大唐算得上是颇为普及,不论是果树还是观赏植物,都很受欢迎。 虽说,随着牡丹的崛起,樱花略微有些失势,可喜爱它的人也多得是,房玄龄就是其中之一。 房府精心栽种了多株樱树,品种各不相同,四月里来,株株盛放,令人不胜欣喜。 房遗爱站在树下,望着漫天飞舞的花瓣,却生出许多悲凉之感。 前有狼,后有虎,老子这是什么命啊! 他猛拍着树干,心中不甘。 樱花树丛的另一边,一抹秋香色的倩影,渐渐靠近。 “郎君。”娇娇柔柔的一声唤,把房遗爱的魂都吓掉了。 “诶呦呦,吓死我了!” 这声音怎么没听过,他回过头才发现,身边站着的正是他的新任小妾,淑儿。 那声羞怯怯的软语,就是来自她。 “是你啊!”房遗爱的脸在抽。 一看到这张清丽的小脸,房遗爱的心就扑通扑通的狂跳不止,淑儿也是在后宅闲的时间长了,无聊出来走走,可巧就遇上了他。 自然是要上来说句话的,不论各人心里是怎么想,现在也算是名义上的一对了。 总不能装作不认识吧。 “淑儿以后一定会好好伺候二郎的。”她客气了一句,房遗爱闻言身子都僵硬了。 “不敢当,不敢当!” “二郎,你是嫌弃妾了?” “我没有……不是……那个……” 房遗爱吭哧了半天,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 在天生的怜香惜玉和避险心理的双重影响下,房遗爱的大脑登时顿住了。 美人在侧,只要他稍稍勾勾手,就可以得偿所愿,以后,在欢场上,也可以吹起来了。 什么我房二艳遇无限之类的。 这样的念头刚冒出来,老卢的脸就出现在眼前。 “你不能纳妾!” 那气贯长虹的一声吼,吓得房遗爱汗毛都根根立起来。 淑儿凝视着他的傻相,步步逼近,反正她也有个妾的名号,不论怎么做都不算过分。 房遗爱被她逼到了樱花树下,半边身子都靠在了树干上,淑儿的脸渐渐靠近,身上鲜香的脂粉味道,裹挟在风中,徐徐钻进鼻孔,弄得他心里痒痒的,更见慌张。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要了老命了! 他两眼一闭,吐出一言。 “我,我要去茅厕!” 侧身一躲,他就从淑儿的束缚中逃了出来,淑儿回过精神,再一看,某人根本跑的都没影了。 然而,同在一个屋檐下,你还能躲到哪里去。 才从后宅出来,就又在餐桌附近相遇了,到了饭点,房家的老老小小自然是要到正屋相聚的。 这个时候,淑儿也游荡到了附近,她不敢上桌,到底是妾氏,长辈不让上来,你就只能在一边候着,甚至是连等着的机会都没有。 房家三人看到淑儿,都是愁眉苦脸,食不下咽。 此后的一整天,淑儿总是能有意无意的出现在房遗爱的视线范围之内。不论是窗前,还是屋后,总之,她既不求他喜欢她,也不提什么要求。 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你,看着你,含情脉脉,秋水一般的眼,倒映着湖水一汪,房遗爱只觉得,那眼神好像自有引力一般,能把他的人都吸进去。 怪怪,这不是娶老婆,这简直是招来一头狼啊! 这个家真是不能呆了! ………… 看够了热闹,沈安返回了善和坊沈宅,人还没到街口,就被巷子里传出来的吵闹声给惊到了。 他闪到角落里,巴望着沈府门前,只见阿钱守在大门口,双手叉腰,那叫一个威风凛凛。 活脱脱一个大将军。 沈府不算宽敞的大门前,乌乌泱泱的,挤满了人,沈安打眼一看,原来都是西市调料店的老板。 站在最前面,吵嚷的最凶的,就是百味堂的胖老板。 “小郎君,沈郎到底回来没有?我们着急找他,有要紧的事,还请你行个方便。”还是这么心急。 其余的几个老板也都凑上前,想趁机往院里挤,幸亏沈府的几个小厮都回归了,要不然只靠阿钱一个人,还真是挡不住他们。 “我们郎君现在真的不在,诸位若是不急,那就明日再来,若是实在着急,那就只能在这等着,说不定一时半刻的也就回来了。”阿钱别提多得意了。 看来,郎君料想的一点不错,这些人果然找上门来了。躲在墙角的某人,亦眉开眼笑。 第四十一章 凑钱学习(新书求收藏,求票子,感谢!) 生意! 生意终于找上门了! 老子要发达了! 得摆个华丽的pose出场才行,沈安在这里左摇右摆,上下活动,猛一抬眼才发现黑压压的人群正向自己袭来。 “快看!” “沈郎回来了!” “在哪?在哪?” “在那!我看见了!” “快跟我走!” 人群中有个眼尖的小老板,一眼就瞥见了躲在墙角的沈安,平地一声吼,就把人群都带动了起来。 胖老板虽行动迟缓,却也不遑多让,跟着人流就向他冲过来,沈安还没做好准备,就被他们堵在了墙角。 “沈老板,你可回来了,怎么不现身啊!” “我们等你等得好苦啊!” “冰糖早就断货了,供不应求,客人太多了!” “皇宫里的大人物都来采买,可惜我们都没货了!” “沈老板救命啊!我们按照您的办法仿制了好久,可惜都不成功,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 潮水般的热情将沈安团团围住,沈安还没来得及摆姿势,就被他们簇拥着回到了沈宅。 “沈郎君,你行行好,快把冰糖卖给我们吧,多少钱好商量!”胖老板抓住沈安的手,就好像见到了亲人一般。 沈安这时也恢复了镇定,在阿钱诡异的眼神扫射下,他笑着对胖老板说:“卖什么?” “冰糖啊!” “还能是什么。”胖老板急的汗都下来了。心说,这小郎君是怎么回事,都这个时候了,还揣着明白装糊涂。 我们可是给你送钱来了,怎么,你还不想要? “沈老板,不瞒你说,这冰糖一进入西市,很快就被一抢而空,我们根本没想到,它竟然这样受欢迎。” “不止如此,很多人都学会了添加冰糖的菜肴,就等着买现成的冰糖下锅呢。” “您的菜谱传播甚广,长安城内几乎是人手一本,都在研究冰糖的制法,怎样才能用冰糖制出美味佳肴来。” 几个老板也随声附和,胖老板的小眼神不停往厨房里瞄,真希望那里的冰糖堆成了小山。 可惜啊,可惜,地上空空如也,连个冰糖的影子都看不到。 “真的?” 沈安抚了抚袖管,不屑道:“我看你们是一点也不急啊!” “我听说,五天前你们就已经断货了,要是买冰糖的人踏破了门槛,你们怎么不早来找我?” 胖老板一愣:“怎么,沈老板连这也知道?” “果然是神机妙算,小小年纪,不一般,不一般。”他脸皮极厚,被拆穿谎言,眼珠一转,就开始拍马屁。 “沈郎既然已经知道了,我们也就直说了,”他嘿嘿嘿的赔笑,沈安心说,你倒是想瞒,可你瞒得住吗! 还不是我卖力打广告,你们才有这样多的客源。 “那日造访沈宅,我们看到了沈郎你的制法,觉得也没什么稀奇的,所以,冰糖卖完以后,我们就尝试着自己做。” “想着几个人联合起来,总能摸索出正确的方式,可没成想,几次试验都不成形,根本做不出成块的冰糖。” “可偏巧这时,皇城里又来了大主顾,说是要把我们店里的冰糖都买走,有多少就买多少,不吝惜钱财。” 沈安憋着笑,这肯定是李治派去的人了。 “您也知道,我们都是些买卖人,怎么可能放着大笔的钱财,还不想赚的,可这冰糖就是怎么也制不出来,我们实在是没招了,只能来求助沈郎了。” “沈郎心地善良,一定会帮忙的,对不对?”胖老板拼命撑着眼眶,一双绿豆眼都显得变大了三分。 他露出渴求的眼神,只求沈安能快快点头,沈安环视四周,见在场的每个人都一脸急切,知道火候已经烧够了。 “让各位失望了,我这里真的没有储存的冰糖。” “完蛋了,这回可完蛋了!” “没有储备!我们到哪里去弄冰糖去!” “哎,煮熟的鸭子飞了!”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失望之声,沈安却转而说道:“各位别急,我想听听,既然皇城里的人要冰糖要得急,你们怎么还有时间跑到我这里来求助?” “这还用说,自然是被我们给拖住了,原本以为你这里有存货,可以解我们的燃眉之急,却没成想,你这里也没有,真是白费功夫!” “众位别急,我看沈郎镇定自若,肯定是有法子的,”胖老板出来说和,沈安现在是他们唯一的救命稻草,可不能把他给得罪了。 “办法确实是有的,只不过需要一些时间,就怕各位等不及啊!”阿钱递过来茶水,沈安一饮而尽。今日的茶水,添加了甘草末,尝起来有淡淡的清甜味道,让沈安的心情更为舒畅。 “等得及,我们等得及,您就赶快说吧。” “好!” “我可以帮你们想办法,只不过价钱要先讲清楚。” 一提到钱,胖老板的脸色马上就变得阴沉了起来,虽说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此次造访,不出血是不行了。 可是,看沈安得意的神情,这价钱肯定不菲。 犹豫了片刻,最后还是下定了决心。 “您就说吧,我们能接受。” “痛快,你们几个一起算上,一共十贯钱!” “十贯……钱?” “疯了吧!” “你这是抢钱啊!” 几个小老板一听这价钱,拔腿就想走,胖老板赶忙把他们拦下,笑道:“沈郎,这十贯钱,当真贵了点。”好不容易来了,怎能轻易回去。 “您到底有什么好法子,不妨说出来,我们参详看看。” “你们屡次试制冰糖都不成功,不是你们不努力,也不是你们的心意不诚,是你们的方法根本就错了。” “我要卖给你们的,就是制作冰糖的独家秘方,只要方法得当,以后你们自己就可以自产自销,一次性收你们十贯钱,还嫌多吗?” “那也是多啊,小郎君,你可知,你这座气派的宅院值多少钱?”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扰乱军心的山羊胡子老板,现在又跳出来了,沈安瞪了他一眼,这个不识时务的,这不耽误我的赚钱大业吗? “怎么,我又不是让你们一人交十贯钱,你们紧张什么!”沈安挑眉。 “那要怎么交钱?”众人松了口气。 “你们一共十个人,可以凑钱来学习啊!” “这倒是个好主意!” 一想到每人一贯钱就可以学习制作冰糖,而冰糖卖出去又是一本万利的,老板们的热情一下子就被调动起来了。 “好,好,我们交钱!” 每人一贯,这压力就轻得多了。 第四十二章 教一半留一半(新书求收藏,感谢!) 老板们立刻遣了小厮,回家取钱,沈安笑呵呵的开始准备,早这样不就结了。 待到一箱又一箱的铜钱都抬进了门,沈安的准备工作也都差不多了,他让老板们都聚在厨房门口,而他自己则系好围裙,开始了一系列操作。 直到双层锅出现,已经有头脑聪明的看出了其中的门道。 原来,沈安那天的表演,完全就是在骗他们,真正的冰糖根本无法用那天的方法制作出来。 “方法比较复杂,我劝你们还是找张纸记下来,以便回去反复查看。” 经了他提醒,大伙这才想起不抄不写,根本记不住这些步骤。纷纷找来纸笔,伏在墙上写写画画。 阿钱他们也及时反应过来,给老板们摆好了蒲团和长案,众人连忙道谢,改为伏案写画。 在制作期间,老板们殷勤的询问着关于流程的各种问题,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可以是最认真的学生。 沈安看着他们好学的样子,非常欣慰,钱,他是要赚的,推动大唐的产业发展也是他所希望的。 实验成功的那一日,他就不想把这秘方私藏,现在可谓是两全其美了。 他把冰糖放到火炕上,裹了棉被,胖老板惊奇的发问:“还需要棉被?” “当然,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大家一定要注意看。”人群凑了过来,你挤着我,我挤着你,拼了老命的把脑袋往前伸。 他掐算着时间,觉得温度下降的差不多了,就让胖老板上前,探手试一试糖浆的热度。 “哎呦呦!”胖老板虽是皮厚,可也被烫得不轻。 “烫死我了!” 沈安一笑:“烫就对了,糖液一定要熬熟,接下来的,就是降温程序。” “大家注意,家里有土炕的,一定要把冰糖盘子放在土炕上,用棉被捂住,这样可以保温。” “每一天,我们都要保证冰糖的温度下降一点,却又不能彻底变凉。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如此循环往复的坚持七天,冰糖才能结晶成块。” 几个老板似懂非懂,只是点头。 甭管如何,他们今天算是真正学到了冰糖的制作方法,财源算是打开了。 老板们走了,阿钱清点了铜钱,足斤足两,确实是十贯,钱财到账,他却并不开心。 “郎君,为了做冰糖我们花了多少本钱,这才只赚了一贯,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这个小子,胃口真是越来越大了。 足足十贯钱,他还不满意。 “你别急啊,钱是一点一点赚的,你放心,再过两天他们还得来!” 掌握一项技能哪有那么容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冰糖降温的诀窍只有他这个现代人才掌握,等到他们接连遭受挫折,就会再向他来讨教,到时候加价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阿钱打了个响指,这才明白沈安的深谋远虑,自从这次死里偷生,主人真是越来越机智了,跟着他,以后有的混。 芙蓉端着个笸箩,也来到了场院里,笸箩里装满了新春的韭菜。 青绿的长叶子,被葱手一只,细细的捋过,她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摘菜。 今晚要吃槐叶汤饼,需得用猪肉和韭菜做馅子,面皮捏成槐树叶状,沈安的厨艺,这些天大家也都见识到了,实在是精妙。 于是,像芙蓉这般以往要扎根庖厨里的小娘子,也心安理得的退居二线,只能打打杂了。 “郎君,库房里明明有那么多的冰糖,我们为什么不卖给他们?” “对呀!”她不提这事,阿钱差点都忘了。 “早就做好了的,一直放在那里不用的话,就会生霉了!”他提醒道。 看着他们惶恐的脸,沈安却不以为意。 “急什么?” “等到他们制不成冰糖,又没有货源的时候,再卖给他们,到时候,价格可就不止翻一倍了。” 就是因为要一步一步引诱他们上钩,沈安才总是说一半留一半,教一半,藏一半。 目前看来,虽偶有失策,总的来说,计划进行的还是很顺利 ………… 马铃儿响叮当,来而又去,沈安今日的工作就算是结束了,剩下的时间他都可以自由支配。 时已近五月,天气渐渐变热,街上的风不再有寒意,轻轻拂过,反而令人心情舒畅。 啊! 真是个好时节啊! 携三五妙龄少女,骑着五花马,去山间林地踏青。 沈安站在府苑门前,看着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忽然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他还没来得及抬腿,这玩伴就送上门了。 只见一匹健硕的红骢马,堪堪停在门前,他抬眼一看,不得了,这还真要天天见了。 来人自是房遗爱。 别看房遗爱只比沈安大一岁,可却比他高了足足半个头,他自上而下的俯视着沈安,极有气势。 沈安嘴角一僵:“二郎,来的真早啊!” “那是,不早不行啊!”房遗爱一撇腿,就跳下了马。 他将马鞭握在手里,根本没有进门的意思。 “沈郎,今天天气不错,我们进城玩玩。” “我知道很多游乐的好地方,以前你身子弱,我也不能带你去。现在可好了。”他捏了捏沈安的肩膀,看着是比之前壮实了。 “你的身子骨也好了,我们总算能把酒言欢了!” 他的邀请,令沈安心里也痒痒的,房二号称房霸天,可见在京城纨绔圈子里也是扛把子的存在。 他介绍的去处,岂不都是那些声色犬马之地,沈安搓搓手,非常期待。 崇仁坊的袅袅歌声,平康坊里的小娇娘,他还都没机会见识呢。 虽说玩伴不是小娘子,房二也算凑合了。 说走就走,沈安在坊门口租了一匹花斑马,两人就上了朱雀大街。 长安城一百零八里坊,以朱雀大街为分界线,以东为万年县的管辖范围,以西则归属长安县。 两人骑在马上,并没有急于向里坊里面转,长安城中,除却东西两市,各大里坊都是辰时鼓响就开坊门,人员可以在城中自由行走,不受限制。 一列骆驼队从他们身边经过,大蹄子的棕色骆驼,行进缓慢,身上背满了货物。 长安城富庶繁华,从四面八方赶来的客商都云集到这里,人们有买有卖,商业繁荣。 骆驼队的领头人是个红眉毛,络腮胡子的胡人,房遗爱瞧了一眼,便道:“听说是从贵霜国来的使团,还没有见到陛下,这生意就摆起来了,还真是神速。” “商机不可错过嘛,可以理解。”沈安盯着骆驼背上的麻布包,应了一句。 第四十三章 避女符(加更一章) 马蹄哒哒,沈安越走越觉得不对劲。 据他所知,不论是崇仁坊还是平康坊,距离皇城都很近,可他们怎么越走越远了。 “二郎,我们这是要去哪?” “这个嘛,”房二嘿嘿一笑:“晋昌坊。” “晋昌坊?去那里做什么?” 晋昌坊这个地方,沈安也有点了解,后世知名的大慈恩寺就坐落在这里,可现在,这座寺还根本没建起来。 “去求个符。” “哈,求什么符,你年纪轻轻的,怎么还信这个!” “你不知道,我家里现在是乱了套了,我得去求个符保平安。” “这是怎么说的?”沈安追问道。 “你还问我,昨天的情势你没看到?”房二挑眉。 他虽然不记恨沈安出的坏主意,可却不能忍受他在铁哥们面前还装傻。 沈安撇嘴一笑,自觉理亏。 房遗爱仰天长叹,充满了无奈。他将昨天发生在房府的那些事情全都告诉了他。 沈安惊诧连连。 居然还有这种操作! 实在是不可思议。 “那梁国公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再怎么说,房家还是房玄龄当家,怎么处置淑儿,得他来做主。 问题是,这件事他说了算吗? “要不是出了这事,我都不知道,我阿娘对纳妾这么反感,看来,以后我房二这一辈子就要折在高阳的手里了。”房遗爱的语气别提多伤感了。 想到自己的未来,前有老娘,后有高阳,真是进退两难,大丈夫当顶天立地,岂能被女人制住。 “我看,老房也没什么办法。” “美人哉,甚可惜也!” 房遗爱愁肠百结,娇柔的淑儿,完全合他的口味,可惜佳人就在眼前,他这只罪恶的小手还真就伸不出去。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让人郁闷的事吗? “你就不想见见高阳?”沈安提议。 “我见她做什么!一个妖妇!”房遗爱负气道。 “你也说了,淑儿是公主塞给你的,你就不想看看,这样恶毒的女人,究竟生的什么模样?” “我可听说,高阳公主是诸公主之中最出挑的,模样没的说,要是能在婚前见上一面,把误会说开了,说不定,这小妾的问题也解决了,你也就不再反感高阳了,好事一桩。” “还有这样的事?” 房遗爱头脑简单,办事直来直去,从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操作,不过,沈安的建议却让他很感兴趣。 高阳的资质到底如何,作为未来的丈夫,他还真有点好奇。 “可是,我听说,她很少出宫,如何才能见得到?” “这你不用急,我想总有机会。” “或许,你们见了面,她知道了你的难处,就会把淑儿接回去的。” 圣旨已下,除了高阳公主主动接人,否则,房遗爱是无法把人送回去的,如若这般,就又是一条抗旨大罪。 “这也未尝不是个办法,不过,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 说话间,晋昌坊就到了。 此地距离皇城较远,却没有其他里坊的萧条,人气很旺,都是托了各大寺庙,道观的福气。 大慈恩寺建于贞观二十二年,是太子李治为了纪念慈母生恩而建造,在贞观十一年,这里却也不是一片荒芜。 晋昌坊的这块地方,自从隋朝年间就有传说,此地地气雄壮,需用辉煌的建筑压制。 北魏时期,就在大慈恩寺的原址,建净觉寺,隋朝时候,又改为无漏寺,到唐初,无漏寺被废。 沈安跟着房遗爱进入了晋昌坊,远远看到,大慈恩寺的地界上,巍巍然仍是矗立着一座寺庙。 问过才知,这正是无漏寺。 原本,李渊废弃它就是因为要去除一些前朝的事物,并没有特别的原因。 后来,到了李世民执政的时期,他就把无漏寺重新开放了。 巳时刚过,寺庙里就人声鼎沸,香风缭绕,沈安阔步向前,满以为房遗爱会往这个方向去,却没成想,他逆着人流,跑到了另一边。 就在几幢雄伟的寺庙外围,还围绕着一些较小的建筑,若不是有房遗爱的带领,他根本就发现不了它们。 实在是太不起眼,太不引人注意了。 他们穿过无漏寺的院墙,来到了坊内西门附近,这里还聚集着不少建筑,房子挨着房子,挤挤插插的,规模根本和前院的大型寺庙不能比。 不过,虽然建筑简陋点,人气还是很旺的。 走近一看,沈安才明白过来,这里正是一处小型道观,院子里忙碌的,全是身穿直裰,头戴远游冠的正宗道士。 “二郎,你到这地方来做什么?”沈安拉住他,唯恐他又要闹什么笑话,然而,房遗爱心意已决,才不会听他的,反倒是把他拖进了道观。 “张道长!” 房遗爱欠身行礼,长须然然的张道长拂尘一扫亦回礼:“房二郎到此有何贵干?” 沈安奇了,这京城里头,还有不认识房遗爱的人吗? 王公贵族,贩夫走卒,全都结交个遍,却在这时,房二又开口了。 “这次来是烦请道长做法,赐给我一道仙符。” “不知二郎所为何事?”张道长颔首。 “我是想求一道符纸,就是那种……” “那种……” 房遗爱抓耳挠腮,脸上别提多尴尬了,沈安也奇怪,这房二是个有什么说什么,心里藏不住事的。 究竟是什么话,居然如此说不出口。 两人被带入后院厢房,张道长识趣,打发走了闲人,便道:“二郎,有话就直说。” 房遗爱查看了房门,确定关好了,这才咬了咬牙,说道:“我想求一个能让女人……” 他话还没说完,张道长就了然道:“原来是求姻缘啊!” “贫道听说,二郎即将迎娶高阳公主,是不是想让老道出手,帮着加持和公主的姻缘。” “好说,好说。”老道长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了符纸,沈安瞟瞟房二的神色,看他这样子,不像是要求什么姻缘啊!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想求的是那种能躲避女人的符纸,有吗?” “什么?” 其余两人同声惊诧,这房二的脑子里想的都是些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想法? 躲避女人? 难道他有那方面的爱好? 沈安不禁抱紧自己,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房二,房二有苦难言,只得说:“那淑儿小娘子缠我缠的厉害,我要为了公主,守住清白!” “什么清白?” “二郎,你没事吧!” 知音难寻,房遗爱更急了。 “你们都不清楚,我现在在家里是度日如年,必须清心寡欲,不近女色才能过日子!” “怎么样,你可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道长了,能帮我想想办法吗?”房遗爱真诚求助,张道长颇为为难。 “这还真是不好办,”他实话实说道:“你要是求我撮合姻缘,我倒是有点办法,不过,这躲女人,还真是……” 张道长捋捋长须,等着房遗爱开口,房遗爱却不打算放弃:“道长,我是真心实意的想求这样一道避女符,我有难处啊!” 张道长是真没辙,避女符这种东西,祖师爷也没教过,他总不能乱来吧。 房遗爱可是房玄龄的二公子,京城里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这要是贴了符纸却不管用,甚至惹了乱子出来,他可承担不起。 第四十四章 沈安的坏招(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二郎,你要是想不近女色,还不容易,我有个好办法,不必为难张道长。” 房遗爱虽是对沈安的办法感兴趣,却也不愿意放过张道长,毕竟人都来了。 “道长,你必须给我想想办法!”他见张道长不通融,干脆站到功德箱的边上,把一串串的铜钱往里扔。 “这可使不得啊,二郎!”张道长赶紧上前阻拦,遗爱嘿嘿一笑:“怎么样,张道长你神通广大,不能见死不救啊!” 老张迟疑了片刻,只得将就道:“避女符这种神奇的东西,老道我当真是弄不出来,不过,可以给你一张清静符,你试试,或许可以解除心魔。” “好好!快来一个!” 房遗爱才不管究竟是不是对症,只要有人肯帮他,就足够了。 沈安见他毕恭毕敬的将清静符收下,放在怀里,一脸的庄重,心里发笑。 这傻房二,真是有意思。 “快说说,到底怎么办?”两人上马,房遗爱看着沈安隐隐的笑意,心里犯疑,连忙追问。 沈安一愣,他还以为,这件事没有他的出场机会了,却没成想,房遗爱又想起他来了。 只得说道:“这还不容易,你让淑儿娘子讨厌你就是了。” “我告诉你,只要一个女人讨厌你,你就是求着她,她都不愿意搭理你。” 让女人讨厌我,房遗爱百思不得其解。 他的女人缘是出了名的差,还有让她们更讨厌自己的办法? “快说说,你有什么好办法?” “办法有难有易,你要听哪一种?”两人再次走上朱雀大街,时间磋磨的也差不多了,该找个饭馆吃顿好的了。 在房遗爱的一力推荐下,他们来到辅兴坊的张美手家,作为正宗吃货的房遗爱可是这里的常客了。 对他们家的菜品那是赞不绝口的,上一次,沈安也尝过他们家的菜,确实不赖。 像他们这样的贵客,只要一入门,就被请上了二楼包房,房二郎是张美手的大主顾,还未点菜,老板就殷勤的送上了四碟凉菜并酒水一坛。 房遗爱给沈安把酒倒上,琥珀色的酒液暗示着酒精度数不高,沈安想也没想,端起来就喝了一大碗。 “沈郎,以前怎么没发现,你酒量这么好!” 房遗爱语气轻松,实则着急的要命,两只眼睛追着沈安瞧,沈安抹抹嘴角,笑道:“要么,你就露出你的本来面目,打她几顿,我知道,你的拳脚很好,这淑儿别看是个侍婢,可却是高阳公主送上门的奸细,是为了给公主探路的,你的一举一动她都会告诉公主,若是你欺负公主,公主说不定就不敢跟你成婚了,就连淑儿也连带着在房府待不下去。” 这一计,他也就是随便说说,房府不止有房遗爱这个祸害,还有房玄龄这个体面人,他怎么会纵容儿子打老婆。 “我可不打女人!”房遗爱的态度很坚决。 “所以啊,我说方法有难有易,看你想选哪一个了。” “还有呢?还有呢?” “你呀,多在你家茅厕里站上一站,让身上粘上一些屎尿的味道,再往小娘子身前那么一站,我保证,她就对你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噗哈哈…… 房遗爱狂笑不止。 “真有你的!” “那是,”沈安拈起一颗芸豆:“你想啊,没有女的喜欢脏兮兮,臭烘烘的男人。” “就算那淑儿进府是有目的的,我就不信,你都这样了,她还能扛得住。” “可这也太没面子了。”房遗爱实话实说,沈安笑道:“嗨,你还怕这个!” “这总比你去求那什么荒唐的避女符要强多了!” “再者,这还不花钱,也不会惹恼了梁国公。” “是啊!” “你说的有道理。”房遗爱眯着眼睛,盘算着这件事的轻重。 打女人这种龌龊的事,他是打死也办不出来,可扮丑,他确实可以考虑。 不过,他的名声已经够差了,还需要继续扮丑? 沈安见他为难,又为他出了好几条“锦囊妙计。” 遗爱听后,连连点头,当下决定试试看。 抛开了高阳公主,两人的话题就开始天南海北的跑,越聊越热络。但很快,话题又转回到了高阳的身上。 没办法,烦心事总是无法回避的。 “你说,淑儿会把我的事情都告诉给公主,这可能吗?” “这怎么不可能!” “你总不会如此天真,以为公主只是好心送个小妾给你吧。” “这么美貌的女子,竟是个奸细,实在是太可惜了!” 房遗爱遗憾万分,如果说,从家里出来的时候,他对淑儿的美貌还有一丝丝的垂涎。 可现在,他却对她一点想法也没有。 平生以来,他最痛恨的,就是叛徒,奸细,入了他房家的门,甭管是真的还是假的,总不能出卖他。 房遗爱愤愤然的样子,拳头攥的死紧,沈安却并不知道,突然之间,他的表情为何如此严肃。 两人酒足饭饱,终于挨到了未时,再次上马,这一次,他们的目的地就是长安城的钱财汇聚之地,西市。 与现代人想象的相反,西市虽然买卖兴隆,却并不是天一亮就开市,每日雷打不动,都是下午未时初刻开坊门。 刚开门的时候,人群会一拥而入,到处都吵吵嚷嚷,人挤着人,人挨着人,并不适宜闲逛。 所以,未时已到,两人却并不着急,只溜溜达达的往前走。 沈安虽没想这么多,可房遗爱却是玩乐的老手,熟知长安城的各种欢场上的规矩。 在他的引导之下,沈安在长安城的各条大街上,可以往来无碍,潇洒自如。 “沈郎,你知道吗,你在圈里面也是有姓名的了!” 啥? 沈安猛地看向房遗爱,神情惊恐。 这厮又给我传播什么新闻了?看他这不靠谱的样子,沈安担心的很,我一个正经人,千万别让他给编排坏了。 “二郎,沈安眇眇之身,何德何能进入贵戚的圈子,二郎还是……” “诶,沈郎,你害怕什么。” “你原本就是我们圈子里的人,这些年,你身体不济,大家走动也就少了。” “等过些日子,我这边脱了困,我就给你引荐引荐。” “像是处弼啊,还有齐王殿下,都是经常见的,到时候,我们就可以聚在一起,他们几个比我会玩的多。” 你看看,你看看,这都是些什么人! 第四十五章 探查商机(新书求收藏,感谢!) 一个莽夫,一个坏种,沈安若是跟他们凑到一起,保证是闯不完的祸,擦不完的屁股。 不过,齐王怎么还在啊! 他可不小了吧,早就应该出蕃了。 “齐王殿下现在还在长安?”他状若无意的问道。 “对啊!”说起齐王,房遗爱也来了兴致,若论京城一霸,他房遗爱还只能算是小霸天,李世民的第五子,齐王李佑,才是大霸天,谁也惹不起。 “本来早几年就应该去齐州供职了的,可谁让他会耍赖呢,这些年天天称病,一会头疼一会脚疼的,就是不肯去。” “陛下也偏疼他,一直都由着,所以,都十五岁了,还在长安住着,我看啊,今年又没戏了。” “会不会是殿下的身子骨确实不爽利?” “他,”房遗爱笑了:“他身子骨壮的像牛,一天就可以吃一只羊。” “我告诉你,等我们聚会的时候,他也一定会到,你要小心些,他是狗脾气,反复无常的。” “二郎,你怎么能这么说殿下。” “嗨,没事,都是兄弟,他也经常骂我的,只要别让他知道就行。” 沈安连连点头,你还知道不要当面骂他就好。 一提起他来,两人的心情都陷入了低谷。 对于李佑这人,房遗爱其实也并不欣赏,他房遗爱人虽轻狂,却从来也不会欺负好人。 可李佑就不同了,他拳打脚踢,从来都是依着自己的性子,看的顺眼的,屁大会功夫就可以兄弟相称。 可要是看不顺眼的,那可就完蛋了。 言语辱骂,手脚不干净,都是免不了的。 房遗爱自认为有几分英雄气概,其实对李佑的为人是很不屑的。 不过,他为人豪爽,只要见了面,也不是不可以把酒言欢。 李世民这人也是奇怪,纵横天下,杀伐决断他一点也不犹豫,可唯独是面对自己的子女,就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 就说这个李佑吧,他的母亲是四妃之一的阴德妃,身份贵重。别看阴德妃现在混得不错,可想当年,李世民娶她也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了。 阴德妃的父亲阴世师,隋末年间,曾经杀害了李渊的幼子李智云,而后伙同他人刨了老李家的祖坟。 阴家和李家可说是世仇,饶是如此,李世民还是将阴氏收入麾下。 李世民究竟是如何跟阴氏结缘的,已经无从所知,不过,这位阴德妃的独子,齐王李佑,可真不是个省油的灯。 小小年纪就为非作歹,没有他不敢干的坏事,驰骋长安城内外,恶名远播。 饶是如此,李世民对他的印象依然十分良好,皆是因为,此子虽然在皇城外作天作地,可一到了李世民面前,就秒变无辜小绵羊,比狐狸治还能装。 这样的人物,沈安是着实惹不起,更加不想招惹。 不过,世间万物绝对不会按照他的意志发展,很快,他就会撞上李佑的。 说话间,百味堂调料店就到了。 这次和房遗爱出来,沈安也是有私心的。 算日子也该差不多了,他倒要亲眼看看,冰糖制不出来,这些老板们是如何的窘迫,以便按照他们的需求,对症下药。 却没成想,人还没进门,就被汹涌的人潮给挡了出来。 胖胖魏老板的百味堂,原本也是西市大街上最大的一家调料店,以往顾客确实多,可也没有这么多啊。 这八开的大门,都让顾客给挤爆了,房遗爱心下疑惑,沈安怎么跑到这么个地方来了。 最近倒是听说,他好像有了赚钱的门路,难道和调料有关系? 会不会是那相识的西域胡商又送来了什么新鲜的原料? 他照实问了,沈安没工夫搭理他,却在人群后方,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梁公公!” “你怎么来了!”沈安欢欢喜喜的迎上去,梁公公的脸色却不像他想的那样欣喜。 “还不是来给殿下买冰糖的。”梁公公一脑门的官司,晋王殿下点名要吃冰糖,还不只是自己吃,他还要求内宫里的人都来品尝。 冰糖如今成为了风靡皇城的甜美小食,人人都缺少不了。不止如此,尚食监的厨人们还充分发挥想象力,开发出了多种冰糖佐料的菜肴。 当然,这里面也有沈安的功劳。 沈安的食谱早就传进了内宫,正是在食谱的基础上,厨人们才有更多的灵感。 冰糖的使用量骤然增加,可忙坏了梁公公他们,因为食用冰糖的事是李治提议的,所以收购冰糖的这个差事,也就落到了梁公公的身上。 梁公公按照沈安的指示,跑来西市购买,却没成想,后宫的用量实在太大,几回下来,就买不到了。 看到沈安,他这才有了个笑脸,他忽然想到,沈安会制冰糖,若是能让他卖一些,或许可以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他将这样的心思告诉了沈安,沈安立刻摇摇手,推辞道:“梁公公,我那里真没有冰糖。” “那天在晋王府我就说了,我做冰糖不过是个消遣,家里并没有存货,您都已经到了这店门口,就直接找老板去买,不就结了。” “说得容易!”梁英愤愤然,根本没听出沈安在说谎。 房遗爱呆在一边,看着沈安的一言一行,脸上乐的像朵花一样,别人看不出来,他房二还能看不出来。 这个沈安,自从在鬼门关走了这么一遭,性情就大变了,鬼心眼子多得很,他今天死活不卖冰糖,肯定憋着坏心眼。 他就在这里静静的看着,看着他的表演。 梁英心里发愁,也就管不得什么体统。 “你别看这门前都是人,可店里根本就没有货了,他们啊,都是白来而已。” “真的?”沈安暗喜。 “当然是真的,就这个地方,我已经连着来了三天了,这店老板也是奇怪,明明卖不出货来,却还拖着,告诉我们再等几天,一定有货。” “我看他啊,就是个骗子!” “那您还来?” “老奴我也是没招了,这东西两市所有的店铺我都走遍了,哪里都没有存货,也就只能到这里碰碰运气,总归这里是最大的店了不是。”梁公公愁的呦,连额头上的皱纹都多了好几条。 人群也骚动起来,听了他们议论,才知道,都是来买冰糖的。 哎,需要解救的小可怜实在是太多了! 茫茫人海之中,突然出现一颗大脸,那就是老板老魏。 第四十六章 坐地起价(加更一章) 贩卖冰糖对老魏来说是把双刃剑。 有利的是,这东西实在紧俏,只单卖这一样的进项,都快赶上一整年的收入了。 可不利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时常供不应求,弄得顾客们怨声载道,作为老板,他实在是头疼。 更可气的是,制作冰糖的工作进展的很不顺利,他们迟迟都做不出成形的冰糖。 作为一家调料店,不能掌握货源,实在是让他心里难受。 每每西市开门,客人们就蜂拥而至,他一般都躲在后院,不敢出来,这一次,是有人跟他说,宫里的贵客又来了,他这才决定出来迎客,他圆滑的将其他客人都打发走,只剩下了梁公公。 一看到魏老板的人影,沈安就立刻借口闪人,幸而前面顾客很多,魏老板才没有发现他。 “梁公公明鉴,小的这里是真的没货了!” “这两日,我也不停的在催,可确实是供应不上,要不然,您再去别家看看。” “别家?” “说的轻巧!” “你这里都没有,别的家还能有?” “你去这西市上转转,凡是卖调料的店,我都走遍了,就是没有。” “今天,我也说句实话,我呀,还就指望着你了!”事到如今,梁公公也只能逼着魏老板去想办法。 他把指甲里的黑泥一点一点的抠出来,抠一个就瞟一眼老魏。 老魏脑袋上都是汗,在梁英的眼神逼迫下,只能服从。 “梁公公您尽管把这事交给小的,小的一定办好。” “只是,现在当真凑不齐,公公可否容我几天?” “还几天?” “上一次你就是这么说的,你以为老奴还会相信?”梁公公也不是那么好哄弄的。 “公公既然不相信小的,小的也真是没办法了。”魏老板照实说了,能不能拖延,只能看梁公公的意思。 “三天!”梁公公伸出三根手指,在老魏的眼前晃了晃。 宫里倒是还有点存货,可以应付一段时间,不抓住这些老板,总不能让他跑到天竺去买吧。 所以,该通融的时候还是要通融的,只是姿态要严厉。 “就三天!”胖老魏痛快的答应下来。 他们那边达成了协议,沈安这边也做好了准备,他拉着房遗爱躲到了对面的茶肆二楼,根本没走远。 透过打开的窗子,他可以监视调料店里的一举一动,待到看到梁公公两手空空的走出百味堂,他便心中有数。 “看来,老魏的手里,真是一点存货也没有啊!”他感叹道。 “怎么说?”嘴巴一鼓一鼓的,塞得全是吃的,就这样,房遗爱还不忘张口说话。 “二郎,你知道,他们做冰糖的方子是从谁手里学来的吗?” “谁?” “不会是你吧!” 瞧那得意的小眼神,就算是傻房二也猜出来了。 “嘿,你还真鬼头!” 他忽然想起,那日在晋王府,殿下就说了沈安会做冰糖。 这小子,他不会就是为了今天才在晋王府做饭吧。 真是深谋远虑啊! “你有什么想法?” “别急,一会你看我的行事。” 某人掐算好时间,眼见着调料店门口挂上了牌子,连大门也关闭了,嘿嘿一笑,便开始行动。 调料店里,魏老板急的上蹿下跳,这个店是没法开下去了,本想捞笔大钱,却没成想,给自己惹来这么多的麻烦。 他一气之下,在门口挂上歇业的牌子,不再迎客。 冰糖要到哪里去弄? 实在是难题一件。 不一会功夫,他就喝了两盏茶,却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味道。店门哐啷哐啷的响,他烦躁的要命。 “走吧,都走吧!” “今天歇了!” “魏老板,开门了,是我!” “沈郎君!” 魏老板两腿一窜,就跳了起来。 开门一看,首先映入眼帘的竟是房遗爱的大脸。 “二郎!” 这个房遗爱的声名实在是太响亮了,大到纨绔圈子,小到市井老板,没有不认识他的。 却在这时,沈安才从他身后翩然而出,看到他的那一刻,魏老板的眼睛都亮了。 正是为难的时候,沈郎居然会出现,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沈老板,快请进!”他殷勤的把二人引进店铺,沈安笑道:“魏老板生意不错啊!” “我看刚才这里人山人海,都是顾客,怎么歇业了?” 房遗爱却没坐下,他这人本就是个闲不住的主,背着个手,在店里四处乱转,一会看看这个,一会摸摸那个,好不清闲。 魏老板惭愧至极:“沈老板见笑了,他们都是来买冰糖的,可我这里哪还有货啊,只能挂上牌子,不迎客了!” 看来,他料想的没错,他们果然制不出成形的冰糖。 “沈郎君,我们按照你说的法子,老实的照办了,可这冰糖仍是不成就,也不知是不是什么地方做得不对?”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了,宫里的梁公公来了,催要的厉害,小的想赚钱,又想学门手艺,不知沈老板能不能多费点心,再指点一下。” “这好说,好说。”沈安笑的很狡猾。 “可惜啊,就算是学成了手艺,这宫里的货,我也是供不上了。”魏老板愁眉苦脸,心里别提多难受了。 到手的大钱,就这么飞了,谁能想得开。 “我倒是有办法,能帮魏老板解围。” 魏老板一听,立刻眉开眼笑。 “沈老板快说!” 另一边,兜里装满各式调料的房遗爱,也支起了耳朵。 到底听听,沈安究竟存了什么坏主意。 “其实,我这里还有些存货,只不过,上次你们来人太多,我若是拿出来,怕你们不够分。” “真的!”魏老板乐的嘴都歪了。 别管多钱,只要他还能赚点,他就没有二话,全都收了。 “当然,其实这些冰糖我是专门留给魏老板的,不愿意卖给别人。” “毕竟,我们才是老交情啊!” “是是,沈老板说的是。” 魏老板心想,沈郎就是心善,原来一直都想着他呢。 他一口一个沈老板叫得欢,沈安听着是有点刺耳的,说到底,他还是个有官籍的人,不是纯粹的生意人。 不过,入乡随俗,跟买卖人混,就得随了他们的习俗。 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不是多大的事。 “那这价钱……”魏老板小心翼翼的问,连声音都压得极低。 “你看着给。”沈安发了话,却并不开价。 他的眼神充满了善意,笑容极为亲切,可看在魏老板的眼睛里,却透着阴谋的气息。 沈安手里的冰糖好像是天降喜雨,给他带来了希望,不论以后如何,得先把眼前的事情给解决了。 他猛地站起来,走到整袋轻高糖的旁边,对沈安说:“像这样满满一袋糖,放在我店里,得卖一贯钱一袋,这样,沈郎的冰糖,一袋我给五贯钱,你看怎么样?” “好!” “成交!” 第四十七章 开小灶,另付费(新书求收藏,感谢!) 沈安也是个爽快人,上次买的轻高糖,制成冰糖一共五袋,不过,出乎魏老板意料的是,轻高糖结成冰糖,体积可是大大的变小,这就是颗粒转变为块状物的代价。 所以,严格说起来,还是沈安赚了。 “魏老板,冰糖可以都卖给你,不过,有件事我得嘱咐你。”沈安状若无意,徐徐说道。 “沈老板尽管说。” “你的冰糖是在我这里买的,这件事,不能告诉别人,若是让别人知道,可就不能保证独家供货了。” 魏老板略略迟疑,便明白了沈安的话外之音。 对外,沈安可是号称没有存货的。 若是他把这个消息传出去,不但自己买不到货了,就连沈安的名誉也会受损,还会让其他的竞争对手得了便宜。 “好,小的记住了。” “沈老板既然来了,我也就不客气了,后院正在熬制冰糖,还请您指点一下。” “学费照付,”说到这里,他忽而顿住了。 沈安心中有数,他这是狠不下心说价码,房二揣着个手,也嘻嘻哈哈的等着看热闹。 人人都知道,学手艺,还是开小灶,钱财不到位是不可能的。 魏老板心里苦啊! 你说,这上一次,人家沈郎也已经把方法都传授给他们了,他们自己脑子不开窍,可怨不得人家。 到现在,想接受特别指导,不出点血,如何能成。 再者,手艺学到手里,那就是自己的,其余的几家调料店,再也不可能跟他竞争。 他思前想后,咬了咬牙,最后说:“只要您教会了我,我再付十贯钱,您看,如何?” 诶,这就对了! 早这样上道,手艺便早就学会了,沈安欣欣然,跟着他来到了后院,果然,冰糖不能成形的原因就在于无法适当的保持温度。 他悉心指导,把各种诀窍都说了,魏老板学的仔细,很快就掌握了要领。 魏老板也是个体面人,既然说好了,那就没有偷奸耍滑的份,早早的就派人把钱都抬到了沈府。 看着小厮们抬的沉甸甸的大木箱,沈安很犯愁。 这些东西实在是太占地方了。 这要是都换成金锭该有多好,可惜,大唐通用的还是铜钱,别看它沉的要死,可就算你家里有黄金,也得找飞钱铺去兑换成铜钱,才能买东西。 就说沈安吧,李世民倒是很慷慨的,直接赏了两锭金,可这些金子,他还一直都没有动过。 原因无他,实在是太不方便。 一锭金拿到飞钱铺,可以兑换四十到四十五贯铜钱,一贯铜钱一千枚,那就得用箱子抬。 这四十贯,他得找多少人去抬回来,也没有那么多的木箱子啊。 于是,赏赐真的变成了只能供着,不便花销的贡品。 房遗爱和沈安都已经走出了店铺,搬钱箱的人还络绎不绝,经此一役,房遗爱对沈安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沈郎,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我这回可算是看明白了,你在晋王府也是故意向陛下推荐冰糖的,这才有了宫里的销路。” “而且,你手上早就有存货,一直留着不出手,就为了今天。” 沈安连连点头,可房遗爱还是不明白:“沈郎,既然你手里有存货,刚刚为何不直接卖给梁公公,也省得让这奸商赚钱了。” “我敢打赌,他转手卖给梁公公,价钱肯定更高。” “你不懂,这里面的门道还多着了。”沈安神秘兮兮,房遗爱就更好奇了。 他连连追问,某人就是不点破这一层窗户纸。 这种关窍怎么可以说给房二听呢,这个大嘴巴,若是哪天秃噜出去,他岂不是把朝廷的人都得罪了。 卖给梁公公? 说的好听! 他可是朝廷的预备役官员,若是交给梁公公,他好意思要钱吗! “你买这么多调料做什么?” 沈安看他抱着一堆小袋子,心中疑惑。 房遗爱又不是他,自己独居,他家里有的是小厮丫鬟,怎会没人去操持这件事。 “我看了,你家里正缺这几样调料,所以就给你都买齐了。” “我家?” “你还看过我家的厨房?”沈安咋舌。 “那是,今天我就在你家里吃了,你给我做几样拿手的小菜。” “我做饭?” “你不回家吗?”他脚底一顿,向房遗爱眨眨眼。 “我那个家啊,我现在真是不想回去,那简直就不是家,是战场!” “战场啊,这么严重。” “沈郎,我在家里是度日如年,生不如死,若不是如此,我也不会发疯跑到道观里求符纸。” 哎,男人的苦,女人根本无法想象。 “所以,你就让我在你家里躲躲清净吧。”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沈安还有什么可说的,只能依他。 两人返回沈宅,房遗爱把一大堆的调料都摆到厨房里,殷勤的很。 沈安心说,美食的魔力真是无穷的,为了吃口好的,尊贵的房二居然会在厨房里忙活起来。 他倒是无所谓,毕竟,用美味佳肴笼络人心,也是一件很轻松的事。 “沈郎,你看看,这些食材还够吗?” “不够,我再去买!” 房遗爱也不会做饭,只能提供原材料了,沈安看看他摆出来的这些食材,也是啧啧称奇。 要不是房遗爱,他都没发现,家里居然有这么多存货。 自从上次李世民赐宴,他一连几日大鱼大肉,心口颇有些犯油腻,每每到厨房,只是随手拿一两撮新鲜小菜,随便炒炒罢了。 现在再一看,不论是蔬菜还是粮米都堆满了,芙蓉见状,连忙过来表功,原来这些食材都是她添置的。 有了沈安的好厨艺,几个小厮也化成了馋猫,心心念念的想着买更多新鲜的食材,让沈安出手烹调。 反正沈府现在有的是钱,平常他们也没有多少其他的花销,可不都用在吃上了。 就比如阿钱吧,让他出去逛逛,添置点自用物品,他却还没忘了买两条新鲜的鲈鱼,等着做生鱼片。 沈安面对一群吃货,也是无语了。 还能怎么办,只能动手呗。 第四十八章 菰米与茭白(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沈郎,我想看你雕花。”房遗爱笑呵呵的提出了建议。 这个娃呀,自从那日看到了栩栩如生的玫瑰雕花,就喜欢的厉害,不知沈安是用了什么手法,才制出了如此美丽的东西。 现在抓住了机会,自然是趁热打铁了。 菜式的选择倒是很容易,虽说大唐的蔬菜种类有限,可只长安城能买到的也有二三十种,足够家常食用。 倒是主食的选择,有点费力。 唐时,稻米的栽种范围有限,产量更是跟不上,即便是沈安这样的小官,想天天吃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唐人,尤其是长安洛阳两地的百姓,最喜欢的还是面食。 可天天吃面,也有个烦的时候。 沈安把盛放粮食的布袋子挨个解开,忽而看到一包绛紫色的长粒种子。 他眼前一亮。 菰米! 对对对,这就是唐人经常食用的一种粮食作物,菰米。 菰米在现代早就已经绝迹,但在大唐,它却相当风靡。 菰米滑嫩爽口,产量又极高,采摘方便,不论是在田间还是水岸边都有生长,算得上是大唐的一种风味美食。 其实,菰米是水生植物菰的种子,这种植物在现代也没有灭绝,只不过它已经变换了形态。 沈安突然有了新的灵感。 这时,芙蓉也过来帮忙,瞧了一眼布袋子,便道:“我们可以做雕胡饭啊!” 这……可有些难办了。 雕胡饭这个东西,当然是极好吃的,只不过,现代来的沈安,以前根本没见过这种东西,更加不会烹饪。 这可如何是好? 众目睽睽,他们还都等着他露一手哩。 “芙蓉,这雕胡饭本是你拿手的,还是你来吧。”关键时刻,他终于想起了她。 “我呀,”芙蓉咧嘴一笑,谦虚道:“今天房郎君来了,我的手艺实在是拿不出手。” 嘿! 你这个小娘子,真是越来越懒了。 到底你是主子,还是我是主子,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他刚想反驳,就见房遗爱又道:“沈郎,我来可是为了尝你的手艺的,你让芙蓉动手,算怎么回事?” “莫不是想哄弄我。” 他双拳交握于胸,沈安无奈,只得亲自操刀了。 菰米这个东西,之所以在现代见不到,皆是因为,北宋以后,野生的菰大面积被黑粉菌入侵,无法结子,茎部膨大,变成了一种十分美味可口的蔬菜,既今日之茭白。 由于茭白肥美爽口,于是,菰米就逐渐被淘汰,自宋朝开始,人们将茭白挖出,大面积种植培育,到了南宋时,已经无人识得菰米了,这真是一大憾事。 所以,菰米对于沈安来说,妥妥的是个陌生食品,但是,植物种子的烹调方法,大同小异。 菰米皮较厚,沈安用适当的水浸泡,待到一个小时之后,就可以用来烹调了。 厨房里还有羊肉,以及芙蓉野采来的新鲜蘑菇,沈安查看一遍,都是没有裙边的素色蘑菇,可以食用。 沈安忙着操作,房遗爱就在他身边站着,看着他的一系列操作,也跃跃欲试,打算学两招。 “沈郎,我觉得,羊肉不如猪肉好吃,要不换换。” 沈安抬眼,笑道:“你喜欢吃猪肉?” 其实,沈安也不是很喜欢吃羊肉,无外乎是羊肉是唐人最常食用的肉食,他入乡随俗而已。 既然房遗爱要求,那当然就要更换了。 与现代不同,猪肉在唐宋时,并没有成为中原大地上的霸主肉食。 皆是因为,这个时候的烹调技术有限,而猪若是宰杀不善,就会出现腥臊味,以现在的烹调手法,不易去除。 但沈安有的是办法,他让芙蓉把那日购买的豆酱坛子拿过来,房遗爱帮着揭开了盖子,才发现坛子里并不是豆酱,而是豆清。 “你买这东西有什么用?” 豆清,顾名思义,就是今天的酱油,在大唐已经是常见的豆制品,只不过,在这个时候,人们还不识得它的使用方法,只把他当成是一种豆酱的副产品而已。 “这个东西也是可以做菜的,你看它的颜色这么深,可以给菜品上色,效果很好。” “不仅如此,最关键的,它还可以祛除猪肉的腥味。” “真的?” “以前从没听说过,太神奇了!”房遗爱眨眨眼。 “沈郎,你真是百宝箱啊,什么都知道!”房遗爱发自肺腑的感叹,他现在是真的对豆清能做出什么东西来,充满了期待。 “雕虫小技而已。” “哦,对了,”沈安在豆清之中加入了两勺糖:“这个东西,以后可以叫它酱油,以示和豆酱区分。” “酱油,好名字,”房遗爱看着澄清的豆清汤,心说,取自于酱,又是绛色,果然合称。 菰米饭已经蒸好,沈安掐准时间,煸炒了猪肉丁,又将蘑菇煮熟,几种原料加在一起,与菰米饭翻炒,香气立刻就溢出来了。 “真香!” 小小的院落之中,到处都飘荡着菰米饭的香味,沈安不知道,这和他们说的雕胡饭是否一样,可美味当前,他相信不会有人在意这种小事的。 做好了主食,配菜也不能放松,房遗爱到底是贵客,不可马虎,他做了肉末茄子、鸡蛋菠菜、又把阿钱买来的新鲜鲈鱼清蒸了。 再加上拌豆腐等凉菜,两人用餐足够了。 为了满足房遗爱看雕花的愿望,他还特意表演了一番。 这一次,他没有选用硬心的白萝卜,而是选用了唐时才从天竺引入的黄瓜。 这种瓜菜,在大唐还叫胡瓜。 房遗爱见他把胡瓜洗净,去除头尾,便问道:“这有什么用处?” 胡瓜这种蔬菜,在大唐已经广泛种植,但却以生食为主,很多人都把它当做是水果。 沈安执刀将黄瓜切成细薄的小片,而后掐成花朵的形状,摆在盘边。这样的摆盘,比刻萝卜花可轻松多了。 几人坐在一起,房遗爱是个爽快人,不介意芙蓉阿钱与他同桌,饭桌上的气氛,很快就热络了起来。 阿钱讲了几个市井笑话,逗得几人哈哈大笑,酒过三巡,房遗爱倒想起一件事来。 “沈郎,我日日在你家蹭饭,实在是不好意思,过两日老房休沐的时候,你来我家做客吧,我好酒好菜的招待你。” 沈安放下酒盏,表情踟蹰:“这不太合适吧。” 第四十九章 商机的气味(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这有什么不合适的,”房遗爱笑道:“难不成,你还害怕老房?” “你又不是没见过他,上次你还勇闯尚书省,现在不过是到我家做客,你怎么反倒不愿意了。” “非不是我不愿意,只是……”房遗爱的热情邀请,让沈安不好回绝,可阻碍沈安造访房府的,绝对不是房玄龄,而是淑儿。 房遗爱的心思,他不是猜测不到,这女人现在在房府,就是个祸害,他巴不得天天都有贵客盈门,转移视线,让淑儿无从下手。 房遗爱见他答应,欣喜若狂。 又连碰了好几杯酒,这饭桌上,最开心的就数芙蓉和阿钱,这么多的好菜,他们是左一筷子右一筷子,嘴巴就没停过。 不一刻,芙蓉就开始打嗝了。 到底是个女儿家家,要注意形象,尤其是还有房遗爱这样的贵客在侧,更不能没有体统。 可这雕胡饭实在是太美味了,要不是房遗爱在这,芙蓉非得再吃一碗不可。 她拨弄着所剩无几的米粒,忽然想起一件事。 “说起菰米饭,我听说,近来,郊外的菰好像染了病,许多都不结子了。” “再这样下去,下半年都没有菰米饭吃了。” “城中百姓已经请了道士作法,想要祛除疫病呢。” “疫病?是什么病?”沈安心下一震,似乎猜出是怎么一回事了。 “就是疫病啊,很诡异的。” 说起这件事,芙蓉就来了精神,本来从刚才开始,她在饭桌上就毫无存在感,只顾着吃了。 年纪轻轻的一个小姑娘,什么形象都没了。 这一回,可算是找到了表现的机会。 “菰苗的中间部分,原本是应该结子的,可却没有结子,长出了黑乎乎的,像肉疮一样的东西,这还得了,这菰米可是城中百姓赖以为生的食物,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渡荒的时候可怎么办!” 想起这件事,芙蓉就恨得厉害。 她小的时候,可当真是受过苦,挨过饿的,那个时候,多少饥民为了一餐饱饭,天天在山里忙活,什么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当成是好的,菰米有营养口感又好,采摘也容易,可算是长安城平民的一种重要渡荒食品。 若是今年不结子,明年还不结子,天长日久,百姓们的日子可怎么过。 她的悲哀却丝毫没有感染到沈安,自从听了芙蓉的描述,他就呵呵傻笑。 弄得芙蓉都有些说不下去了。 “郎君,有什么问题?”她不解道。 “就是,从刚才你就一直笑,难道,这菰米受病,还是好事?” 房遗爱近来也是被他给带坏了,看到什么都觉得能卖钱,能发财,众人的目光都向沈安投过来。 他却没法给他们准确的答案,到底能不能开发出新的赚钱门路,还得见到实物才能确定。 “你们先别急,等明天我去郊外看看,才知道。”他故作高深的说。 啧啧,还是能赚钱啊! 这几个人现在对沈安的套路也是很熟悉了,不必细说,只看他那张狡猾的脸就知道,发财的机会又来了。 房遗爱积极表示:“太好了,明天我同你们一道去!” “啥?”沈安愣了,这厮是打算常驻了吗! “二郎,你不是说,卢夫人管的严,不让你夜不归宿吗?”关键时刻,当然要找卢夫人当救兵。 “我娘啊,她现在巴不得我在你家住。” “放心,我早就跟她说了,她说,沈郎家我想住多长时间,就住多长时间。” “难道,你还不欢迎?”他挑眉,一脸坏笑。 又来这一套,我能说不欢迎吗! 好在,房遗爱也知道,强行住在人家家里,这事有点不地道,所以,也就不再继续逗他。 现在的重点是,谁能帮他躲避淑儿,谁就是大好人。 ………… 房遗爱走后,房府重新回归宁静。短短的两天,卢氏已经抓到了一些规律。只要儿子不在家,淑儿也就不会闹腾。 这个家就可以维持微妙的平衡。 在没有想出解决淑儿的办法之前,她希望,儿子还是少在府里露面为妙。 当然这样的宁静也只是暂时的,淑儿是不会坐以待毙的。 房遗爱已经在沈安家躲了两天,就在今早,房府的气氛似乎有些微小的变化。 早饭过后,房玄龄照常去上朝,家里只剩下卢氏这个当家主母。 卢氏换上了一身礼服,穿过曲折的游廊,来到了儿子的小院。 今天,她是打定主意,要把淑儿请走。 淑儿执着个花洒,在小院中悠闲的散步,不时浇浇水。 卢氏赶到的时候,淑儿其实也已经到极限了。 房遗爱不回来,她的勾搭大业就无法进行下去,这还怎么把房府搅得鸡犬不宁。 卢氏跑来和她会面,终于给了她一个出招的好机会。 “淑儿娘子。”卢氏的脸嘟的老长,像长茄子一样,只是口气上还是努力保持着平静。 然而,谁都能看出,这只是表面上的平静,实际上,她的心里简直是波涛汹涌。 “母亲。” 淑儿恭敬行礼,抢在卢氏开口之前,规规矩矩的把她请进了屋。 卢氏本想开门见山,后来一想,就算是赶她走也得讲道理,确实不适合站着谈话。 谁知道,就是这短短的一个迟疑,就让淑儿抓住了机会。 老卢的屁股还没坐稳,就见淑儿恭恭敬敬的站到她身前五步远的地方,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淑儿,你这是做什么?”卢氏着实被她吓到了,她以手抚心,受惊不小。 “快起来!” “不!” “母亲,我不起来!” “我是个罪人!”淑儿用期期艾艾的声音,说着这般坚定的宣言。 “你这孩子,这都是说的什么话!” “老身怎么一句也听不明白。” “你怎么会有罪呢?”她质问道。 “淑儿若是无罪,夫君为何要避着淑儿!” “自从淑儿入府,夫君就没有回府睡过,我也向下人打听过,以往夫君从来也没有这样的情况。” “淑儿自知只是侍妾,根本无法与公主相比,但淑儿也是公主遣到府上的,临行前,公主叮嘱淑儿一定要小心伺候郎君,可现在夫君根本不给淑儿这个机会。” “为妇者,以夫为天,现在我的夫君弃我而去,可不就是我的罪过?” “这这,你这又是说的哪里话?”卢氏真是被她弄蒙了。 她这还没赶她走,她自己反倒自责起来,还闹上了,能不能行了。 第五十章 看你还敢不回来(新书求收藏,求推荐,感谢!) 卢氏刚要开口,却见淑儿又抢白道:“淑儿自知有罪,罪无可恕。可淑儿既然已经许配房家,生是房家的人,死是房家的鬼,绝无第二个去处!” 话音还未落,她就瞅准了屋内的梁柱,猛地奔了过去。 “你要干什么!”卢氏尖叫着起身,可一切都已经晚了。 淑儿就好像是一匹失控的野马,正冲向那根乌木梁柱。 “啊……”她发出了绝望的叫喊。 千钧一发之际,房府的婢女从旁边现身,把淑儿推到了一边。 “好险,好险。” 卢氏按着胸口,心跳的好像疯了一样。待她反应过来,才发现她也已经冲到了淑儿的身旁。 淑儿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解救她的婢女,倒是很快就爬了起来。 卢氏抱住淑儿的身子,哀嚎道:“你这是要做什么,小小年纪,怎么如此想不开?” 淑儿掩面而泣,并没有回答卢氏的问题,而是抽抽啼啼,嘴里不停念叨着自己的罪过,泪珠子就好像是断线的风筝,扑簌簌的往下掉。 卢氏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她人虽强硬蛮横,却从来也没有应付过这样的女人。 怎么说呢? 既软弱又执拗。 淑儿这么一闹,卢氏也彻底慌了。 连忙唤了两个婢女,将淑儿搀扶起来。 淑儿哭的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整个身子轻飘飘的,如今,她站也站不住,就靠着两个婢女搀扶才能勉强起身。 就在这一刻,卢氏也缓过些精神来,她看着淑儿的惨状,心有余悸。 淑儿表面上还在哭泣,可这心里早就恢复了镇定。 幸亏小婢女反应快,要不然真的撞上,可让她怎么办? 不说丧命了,就是毁容也是绝对不可以的。 她抽抽搭搭的,很快眼泪就铺满了整张脸,这眼泪,有一部分也是发自肺腑。 为了骗房遗爱回府,她容易吗! 就在这个微妙的时刻,谁先开口,谁就输了。 慌慌张张的卢氏急于安抚淑儿的心情,且退了一步:“好吧,既然你口称有罪,那就等着向遗爱请罪吧!” “看他要如何处置你,”卢氏眯着眼,审视着淑儿,这可真不是个善茬啊。 可也别以为老娘就对付不了你。 淑儿暗笑:只要房遗爱回来,还怕她挑不起事端? “不过,”卢氏话锋一转,又道:“遗爱回来,他说了处置,你也一定要遵从,不可有二话。” “这是自然。”她唇角上翘,掩饰住眼中的锋芒。 只要房遗爱回府,还怕他不就范? 一场对峙以等待作为结束,然而,两个女人,谁都没有放弃争取最后的胜利。 她们回到各自的房间,都开始提笔写信…… 傍晚,甘露殿。 日理万机的李世民难得休息,这几日他心情极佳,李治的身体康复了,高阳因为奸计得逞,也消停的很。 在儿女的围拢之中,李世民不时哈哈大笑,与寻常人家的慈父没有一点区别。 “父皇,孩儿听说,保乐坊新进了一批狮子骢,都是西域进贡来的,可否牵出来,让孩儿过过瘾。” 高阳的案上,摆着新春樱桃,其上浇了香浓的羊奶,这就是风靡长安城的奢侈水果小食。 樱桃酪。 酸酸甜甜的樱桃搭配滋味浓厚的羊奶,风味绝佳。 高阳拈起一颗,送到李世民面前,看着红艳艳的樱桃,被娇美的女儿递过来,李世民就笑的更欢了。 高阳估计,她扬鞭狮子骢这件事是八九不离十了。 岂知,李世民一连吃了好几颗,脸上的笑容就没变过,一张嘴,还是不同意。 “父皇,怎么样,就让孩儿见识见识?” “是啊,儿臣也想看看。”李治亦帮腔。 高阳投来赞许的目光,李治心领神会。 他们两人日常关系很好,对各自的本来面目都十分了解。 在玩乐一途上,可谓是心有灵犀。 然而,当爹的怎么会不了解自己的儿女,只要他们动动眼珠子,张张嘴,他就能知道,他们揣着的是什么坏心思。 又想玩? 怎么可能! 他的脸色瞬时沉了下来:“雉奴,你身子才刚刚好点,又想骑马?” “高阳,狮子骢性子烈,你一个小娘子,降服不了。” “为什么!” 两个孩子同声质疑,高阳拉住了李世民的袖管,李治也挪到了他的眼前。 “父皇,儿的身体早就好了,为何不能骑马?”李治不甘心。 “就是,儿的骑术,在宫里都是数第一的,什么烈马不能降服,父皇未免也太看不起儿了!”高阳一边摇着李世民的胳膊,一边抱怨。 李世民也是无语了,这两个孩子啊,还是这么任性,逮着机会就想惹点热闹出来。 可他能怎么办呢? 即便是知道他们的要求很不合理,很不适宜,可李世民还是没办法狠心拒绝。 “好吧,不过这今天还不行。”他终于松了口,李治立刻就兴奋了起来,抱着他的胳膊,喜道:“为什么?” “儿真的已经大好了,感觉浑身都是劲。” “朕知道你身子康复了,体格也渐渐强壮了,不过,那狮子骢性格暴烈无常,野性难驯。” “且让马师训练好了,再交给你们骑。” 高阳有些失望,他想骑的就是没驯服的马,只有那样的才够劲! 已经被训得服服帖帖的那些废物,她根本不感兴趣。 她自恃骑术精湛,很是不服气,以往,什么外域进贡的绿琉璃,盗栗黑,哪一个是好脾气的,还不是都被她给拿下了。 这狮子骢还能有什么特异之处,能让她无法降服。 李治倒是无所谓,两相对比,高阳的身体比他还要强壮几分,骑术也更好,当然有驯服狮子骢的愿望。 至于他自己,只等着捡高阳的现成就可以了。 几人正在闲谈,高阳一眼就瞥见,侍女静儿出现在殿门口,当下一顿。 静儿没进来,这就说明有要紧的事相告,她向李治使了个眼色,某人心领神会,立刻找了个借口,两人一同离开了甘露殿。 李治眼尖的很,才刚来到殿门口就看到了静儿的身影,不必高阳解释,他就躲得远远的,不去追问她的私事。 静儿没有马上开口,而是小心搀扶着高阳,登上了马车,待到车帘放下,车轮转动,她才低声说道:“淑儿来信了。” “这么快?”高阳一惊。 别是出了什么乱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