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重生之黑铁的荣耀 引子 银白的月亮高挂在天上,一如往常的挥洒下银色的清辉。而更远的天边,那绯红的血月却只露出细细的弯勾似的月牙,点缀在深蓝色的天幕中。 “克洛德,已经十点钟了,还不睡在干吗啊!别忘了明天早上你还要去学校!知不知道这个月的灯油费已经超过六个里亚索了吗!”楼下又传来父亲莫尔桑那破锣般的吼声。 收回投掷在夜空中的目光,熄到桌上的油灯,克洛德无力的栽倒在床上。黑暗中静听着楼下父亲对母亲唠唠叨叨的抱怨声,默默的看着月光透过窗户映照在书桌上,给小阁楼带来一片朦胧的光亮。 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半年多了,自己也总算适应了这个叫克洛德的少年的新身份。得益于刚穿越过来时这个新身体的主人正处在大病中,卧床近一个月,病好后又在家休养了一个月,再加上自己的小心翼翼,和夺取新身体时获得的少年的日常记忆,所以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克洛德的灵魂已经换了个人,偶尔的异常行为和言语都被大病初愈和记忆力衰退这个完美的借口所掩饰。 “我,我叫陈习,我是中国人,我住在魔都……可,可我现在叫克洛德.菲尔德,法雷亚大陆,奥维拉斯王国,巴列维亚郡,白鹿镇的一名十六岁的国中学生……” 床上的少年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喃喃的自言自语道。 对陈习来说,穿越并不陌生,无数的电视剧,网剧,网络小说已经把穿越这个词汇演绎的淋漓尽致。只是陈习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也会穿越,三十以后他就认命了,这辈子自己就是个普通人,普普通通的家世,普普通通的人生,从小学到高中,也没发现有什么超人一等的才华,虽然靠努力考上了大学,但毕业后照样到处奔波找工作,从京都到魔都,最后到文城才算是安定了下来。 年纪大了家里亲人们开始着急了,忙着为他介绍对象好成家立业,只是陈习的条件太普通了,普通到不起眼的地步,比他条件好的看不上他,嫌他没前途。比他条件差的他又看不上,再怎么说也不能找个比他颜值还差的女朋友吧…… 直到那个和他有着拐弯抹角亲戚关系的三婶给他介绍的女孩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陈习才发现自己终于动了心。女孩比他小七岁,白白净净,身材苗条,长得十分的清秀。 从双方的条件来看,不管是样貌,家世还是职业,陈习都只能说自己是高攀了。女孩大学毕业一年后就考上了公务员,已经抱着铁饭碗两年了,家里经商,虽不说家财万贯,可父母大小算是个成功人士,名下四间店铺三套房产两辆小车,怎么也是富裕阶层的一员。 而陈习的条件就惨多了,一米七六的个子,长得一般只能说耐看,父母在老家务农,虽然在文城落户买了房,可房贷还要十八年才能缴清。工作也不怎么样,私营企业的一名普通的技术员工,老板有事吩咐下来的话还要兼职业务员,或者是售后服务人员。 有了心仪对象的陈习无师自通的明白了“潘驴邓小闲”这五个泡界最高奥义中最后两个字的含义,长达八个月的死缠烂打和三百六十度的无死角呵护,让心爱的女孩终于点头成了他的新娘。 唯一让陈习不高兴的是女孩提出,她还小,没玩够,所以不希望在二十六之前成为一个母亲。 陈习已经三十一了,女孩的要求意味着他起码还得过三年才能拥有一个孩子,两人之间的和谐运动还得常备那个和谐用品,就象洗澡得穿雨衣一样。但因为爱,他答应了这个要求。而且出于自尊,他拒绝了女孩家里准备给他买辆豪车做女孩嫁妆的提议,反而自己凑钱买了辆女孩中意的好车让女孩上班用。 婚后的生活很平淡,陈习包揽了所有的家务成了一名家庭妇男。虽然忙碌,但陈习却觉得很充实,他的新娘对他并无什么太高的要求,或许知足才会让人感到幸福。 直到那天,两人的第一个新婚纪念日,早早请假回家的陈习做了一桌好菜想给自己的老婆一个惊喜和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结果却等来了老婆的电话,说加班学习文件,可能要晚点才回家。 想起家里的红酒是国产的,陈习决定奢侈一回,去买瓶好些的进口红酒,或者是国外有名的红酒,顺便去市政办公楼等老婆下班再一起回家。 只是等陈习到了市政办公楼后才发现那里漆黑一片,门卫说大家早就下班了,根本就没人加班。心怀疑虑的陈习打电话给老婆,手机的提示音却是对方已关机…… 回家的路途要经过一个小公园,离家有两百来米远,有时陈习也会去逛逛当锻炼身体。或许是直觉,鬼使神差般的不知道为什么陈习会突然想到拐去小公园去看看,然后就看到了老婆的爱车就停在一个偏僻无人的阴暗角落,而且车身还在不正常的微微颤动。 老婆一定忘了陈习的手里还有另一把车钥匙。也许有的人平常很一般,但大变突然降临时却会变得异常的冷静,陈习就是这样的人。 打开车门,老婆不出意外的在车里,另一个却是老婆的顶头上司,和蔼可亲的刘秘书长。两人正沉湎于激烈的深入交流活动,当然是不穿衣服的那种…… 陈习没有用手里的红酒砸过去,也没有抓奸在床的满足感,他只是拿出手机,开始学习冠西哥,进行了一系列的细节拍摄。 面对被打断了激情的两个惊恐的男女,陈习彬彬有礼的说:“很抱歉,打搅了,我马上走,你们继续……” “对了,老婆,别忘了明天早上十点,我们民政局见,办理一下离婚手续。如果你不去的话……”陈习笑着扬了扬自己的手机:“你懂的……” 那天晚上老婆没回家。 第二天早上在民政局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老婆净身出户。只是在出了民政局后老婆,哦,是前妻才恳求他:“能,能把照片删掉吗?” 陈习点了点头:“放心,我保证不会流传出去的。” 回家后陈习找了房产中介,又去辞了职。花了三天时间卖掉了自己的家和曾经拥有的一切温馨。想起去年新婚时岳父母给的那笔钱让自己还完了房贷,现在想起来这笔钱更象是补偿金…… 将卖房的钱转了三分之二给父母,陈习就带着一个简单的背包登上了去魔都的高铁。 “你就是个怂货!这么轻易的放过了那对狗男女!”大学同寝四年的老铁杨达志恨铁不成钢的对前来投奔自己的陈习怒道。 陈习翻了翻白眼:“那你还想怎样?闹得众人皆知,天翻地覆,把照片在网上到处传播,最后和你一样再打官司离婚分家产?” 杨达志也离婚了,比陈习还早个六年。当年在大学时就是家里开公司的小开,和校花相恋了两年,毕业后不久就奉子成婚。只是后来家里的公司遭遇困境,杨达志出国奋斗了两年才让公司起死回生。结果回来后发现老婆和健身俱乐部的一个教练有了奸情…… 杨达志不动声色的请了私人侦探,拍摄了很多照片当证据。手里有了铁证这才找人当场抓奸,把那健身教练揍得半身不遂送入了重症病房,接着提出了离婚。 他老婆当然不肯,求原谅不成后也请了律师对簿公堂,要求分割家产。于是杨达志一怒之下将他老婆和健身教练的不雅照片散发在网络上,结果又被他老婆告上了法庭。虽然离了婚,家产却被分割了一半,而且还因为在网络散布那个不和谐照片和侵犯他人隐私权被罚了一大笔钱,总算律师给力,帮他和那个重伤的健身教练达成和解,又赔付了一大笔的医疗费和补偿金,得不偿失…… 就如同律师所告戒的那样:他们偷情你只能从道德的角度进行谴责,在网络散发不雅照片和致人重伤的行为却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呃……”杨达志哑口无言,这事想起来确实很憋气。 “算了,不追究就不追究了,过去就过去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反正我们现在还算年轻。”杨达志起身开了瓶红酒,准备安慰下陈习,如今两人算是同病相怜。 “其实女人嘛也就是那回事。”灌下一大杯红酒的杨达志开始对陈习灌输他自己的人生体验:“你不能把她当做女神,你送她玫瑰,发誓一生一世的爱她,而她呢,却回你一片大草原,还说你可以在上面尽情奔驰……” “草他姥姥的,谁他玛愿意头顶一片绿油油的大草原啊!这世道老子算看明白了,女人除了老妈外就没一个可信。别说那些已经结婚了的,就是没结婚的也一样!我晚上带你去酒吧看看,那些衣冠楚楚的女白领金领什么的,一个个饥渴的象母狼,只要看对眼马上就跟你去开房……” 杨达志上下打量了陈习一番:“嗯,你这身还不行,待会我带你去换身行头,佛靠金装人靠衣装,那些女的眼睛一个个尖得很,没点时尚套装还真勾搭不上……” 陈习哭笑不得:“老大,我可是来投奔你找点事做,不是来找女人的。” “你是我兄弟,有我吃的就少不了你喝的,咱哥俩没别的话说。”杨达志豪爽的一挥手:“当年刚毕业我就请你来了,是你自己不愿意非说要靠自己努力混出个人样。后来我出国断了联系,回来后又摊上那些混帐事,等联系上你你又说在文城安了家。现在好了,你来帮我我很高兴,我们兄弟两人齐心合力,不管是商场还是情场,一定所向披靡无往不利。走吧,先去车库给你安排辆好车,晚上也帮你撑撑排场……” 从此魔都多了一个老司机…… 躺在床上的少年眼中泪光闪烁:“老大,我这一穿越让你很难过吧……” 别的人穿越虽然方式千奇百怪甚至说得上非常离谱,却没有陈习穿越的那么难以启齿。 那天因为谈拢并签定了一个出口合同,预测利润有百万美刀以上。老大杨达志很开心,和陈习两人私下去庆祝的时候找了两对姐妹花,一人一对。结果陈习发现自己有点力不从心,于是就吃了两颗蓝色小药丸,顿时钢铁侠附身,把那对姐妹花折腾了一晚上摆成了十八般模样,最后瘫成烂泥状。总算发泄出来的陈习也一头栽在床上呼呼大睡,然后,然后他醒来,发现自己成了克洛德.菲尔曼…… 第一章 白鹿镇 第一章白鹿镇 克洛德起的很早,如果是穿越前的陈习,或许会因为夜生活太丰富了直到中午才会起床前往公司,但成为克洛德后,他不得不早起,甚至习惯了五点多钟醒来的日子。 每到清晨六点钟,镇东头的战神殿就会敲响那个苯重的牛角钟,清脆的钟声会响彻整个白鹿镇,这预示着新的一天的开始。而白鹿镇也将从沉静中醒来,重新恢复活力,车马的喧闹声和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很快将在大街小巷里回响。 朝霞染红了整个天际,看来今天会是个艳阳天。 天气好就表示光线足,不需要再点油灯晨读了。克洛德揉了揉脸,坐到书桌前,拿起文法书开始了默读。 克洛德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悲催的穿越者,因为他没有系统,没有随身空间,也没有戒指里的老爷爷。不是说穿越都有金手指的吗?可克洛德花了大半年时间才确定肯定自己没有任何的金手指,唯一有点异常的就是他的听觉很灵敏,隔老远都能听见他人的小声言语。另外就是想象力可能丰富了点,有时听见父母在楼下的交谈声都能在脑海中模拟出楼下客厅的模样和父母的一举一动。 新的世界意味着新的文字和新的知识,上辈子读了十几年的书没想到穿越过来还得重新去上学,还有比这更倒霉的穿越者吗?尤其是自己穿越的这个身体的原主人还是个学渣,成绩在班上是倒数几名。而自己为了了解这个穿越的新世界,不得不发奋努力学习,以使自己能更好的融入这个新的世界。 钟声响了,悠扬的钟声在天空中回荡。很快,楼下就传来了走动和开门的声音,母亲已经起床要去准备全家人的早餐了。 克洛德把手里的文法书扔在了桌上,十五分钟,该复习预习的都已经好了。得益于这三个多月的努力,现在他在班上的成绩可谓是突飞猛进。只不过为了藏拙,在每个月的月考时,克洛德还得故意的多错几道题以免自己一不小心就成了班级第一,让人怀疑。 毕竟这个身体的原主人成绩实在是太渣了,进步个十来名二十来名已经够让人惊讶的,班级六十三人要是考了个第一的话,克洛德自己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所以对他来说,即便是非常简单的课程,成绩也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学习来了解这个穿越的新世界。 “羊肉烤馕饼!刚出炉的羊肉烤馕饼……” “蜂蜜!上好的金桂花蜂蜜!从嘴甜到心……” “苹果,卖苹果了!先生,煮苹果三芬尼一个,谢谢……” 街道上传来商贩的叫卖声,以及硬质车轮滚过街面时的辘辘声。 “早上好,菲尔德太太。今天您需要牛奶吗?新鲜的牛奶,刚从牧场拉过来。”这是格林大叔的声音,他在镇北的丘陵地带有个小牧场,养了十多头奶牛。每天天不亮就起床,挤好牛奶后赶在牛角钟响起前到达镇上,给那些下了订金的客户送牛奶。至于多余的牛奶,则沿街叫卖,什么时候卖完什么时候才驾着那辆老马车回去。 母亲虽然不是格林大叔的牛奶订金客户,但因为父亲的关系,格林大叔总会经常性的过来问问,半卖半送的卖些牛奶过来。 “早上好,老格林,让我先看看。”过了一会母亲说:“很新鲜的牛奶啊,给我来一壶吧。” 克洛德摇了摇头,母亲肯定又拿家里那个超大容量的银壶出去买牛奶了,这银壶装一壶抵得上别人两壶了。 果然,母亲的声音响起:“一个苏纳尔够了吗?” “够了够了。”格林大叔说:“一壶一个苏塔尔,我都是这样卖的。” “那谢谢格林大哥了。”母亲也很清楚自己占了便宜,不过她已经习惯了。 克洛德的父亲,莫尔桑.菲尔德是白鹿镇的行政主管,也算是镇上一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虽然官职不大,却有着监察镇上所有行政事务的实权,所以经常有人前来送礼奉承。象格林大叔卖牛奶一样,他所贪图的不过是万一碰上什么事,克洛德的父亲能出面帮他说几句好话就足够他平常送出的这么多牛奶了。 克洛德站了起来,穿上黑色的校服,这是一件类似于地球上的那种短打大衣,不过不是西装领,而是竖起来的方领,有点象中山服的领子。下摆齐膝而平,袖口如同皮夹克一般是收口的。校服是亚麻布料所制,因此看上去并不怎么平整,带着点小皱的感觉。 到墙角的挂绳上拿下蓝色的毛巾,开门下楼去盥洗室。 有时候克洛德会庆幸自己穿越的这个新世界所拥有的不错的生活和卫生水准。比如说牙刷是木头和马鬓毛做的,有点大可也塞得进嘴巴。牙膏虽然没有,可有牙粉,好象是精盐加植物药草制成。自来水是由水塔加红铜管提供,不过能享受的到的也不过是镇上的有钱人家。还有草纸,肥皂和香皂都有,窗户上还有玻璃,甚至卫生间还有抽水马桶等等。想起那些穿越古代用木条瓦片刮屁股的同行们,克洛德常常暗自窃喜,果然幸福都是比较出来的…… 克洛德的家是一幢四层的红砖楼房,最高的那一层就是一字排开的四座尖顶阁楼。克洛德曾经听父亲与人闲谈时说起过,自家的这幢楼房是百年前风靡一时的霍戈式建筑,由著名的建筑艺术大师比埃里德.霍戈所创建。而奥维拉斯王国的第七任国王,斯特林七世就非常喜爱和欣赏这种建筑风格,曾经下令在王都兴建了两边全是霍戈式建筑的三条大街。 六十多年前一位叫勃郎德.克.罗得曼的领地男爵贵族在白鹿镇兴建了这幢霍戈式建筑做为他的公馆,这幢楼房也就成了白鹿镇最豪华最著名的建筑之一。 五十年前,卡尔加特.唐.斯特林王子,也就是后来的斯特林九世在白鹿镇打响了复兴王国的第一枪,而罗得曼公馆,也就是这幢红砖楼房就成了敌对势力的大本营,最激烈的抵抗就发生在这里。 据说当时的形势非常的紧张,如果在半个小时内再攻打不下这座罗得曼公馆,那么距离白鹿镇十五里远的石头哨岗的火枪守备营就很可能前来增援那些敌对者,毕竟在名义上这些敌对者都是白鹿镇的统治阶层,作为下属,石头哨岗的火枪守备营必须服从他们的命令,哪怕这些官兵中有很多是卡尔加特王子的同情者和支持者也无能为力。 为了反抗王都对他的抓捕和软禁命令,仓促发起战争的卡尔加特王子没有办法,只好重赏之下求勇夫,发誓说不管是谁,只要能冲进公馆,那么胜利之后无论他提出一个什么要求,爵位,财产,美女,官职,只要王子能办到的就一定完成这个许诺。 王子所许诺的这个重赏让其麾下的不少亡命之徒都红了眼睛,一阵排枪过后,被重赏所激励的士兵们冒着公馆各个窗口喷射出的枪火发起了死亡冲击。在一路倒下三四十个伤亡者的情况下,剩下的十来个勇士成功的冲进了公馆,并和守卫者展开了殊死的肉搏战。 借此良机,王子马上发起了第二次冲锋,在守卫者火力大为下降的情况下只付出不多的士兵伤亡就攻占了公馆的第一层楼。大势已去,很快剩余的守卫者不是被打死就是弃械投降。 王子成功的占领了白鹿镇,而前来增援的火枪守备营因为姗姗来迟,在背负贻误战机的罪名和王子招揽的选择中,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第二项,成了王子手下第一个有正式编制的战斗营。 这就是克洛德在历史书上所看到的史称“三色权杖之争”的奥维拉斯王国内战的开端,斯特林七世去世后,体弱多病的斯特林八世在位十一年,碌碌无为,王国局面日渐凋敝,财政入不敷出。而且贵族与自由民,商人的矛盾愈发激烈,很多领地贵族不顾王国法令,在封地上任意设立税卡建立私人武装,搜刮民间财富为已享用。 王国境内盗匪四起,民不聊生。而王国边境的纳瑟里王国和伯克利公国更是趁火打劫,不断的挑起边境纷争,侵占了王国东北部的两个郡。面对外忧内患,斯特林八世的解决方法很简单,一瞪眼,死翘翘了,给后继者留下了一个烂摊子。 斯特林八世死了没关系,反正他的存在感一向很差,在王国百姓的眼里,有没有这个国王都一样,眼下这局面再差也差不到哪里去,所有人都在煎熬着求生。 问题是斯特林八世死了不打紧,可他没留下遗旨宣布下一任国王是谁,这下长公主伊莉尼娅.唐.斯特林和二王子欧内斯特.唐.斯特林两人就激动了,他们认为自己都有登上王位的可能性。 伊莉尼娅长公主在民间风评不佳,在贵族中也是以浪荡成性而闻名,她的支持者是王都禁卫军中的军事贵族,另外和纳瑟里王国,伯克利公国也有联系。据说这两个敌国都支持长公主成为女王,当时王都有传言说长公主答应登上王位后就割让东北四郡给这两个邻国以换取彼此之间的和平协议和对她的支持。 欧内斯特王子的支持者是领地贵族,也就是王国既得利益的那一小撮人,以王子的舅舅布郎大公为首,他们顽固的反对一切对现状的改变。依靠手中掌握的十二个城防军火枪守备营,他们和禁卫军对峙在王都,时不时的闹出擦枪走火事件。 在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对立的同时也没忘了照顾他们的小弟弟三王子卡尔加特.唐.斯特林。众所周知,三王子是斯特林八世还没登上王位前和贴身侍女搞出的成果,并不是王后亲生,严格来说应该归于私生子的行列。 只是那贴身侍女在卡尔加特王子出生后不久就感染时疫身亡,斯特林八世顾念旧情,让王后收养了这个小婴儿,成为名义上的三王子。实际上卡尔加特王子是由一对王府的园丁老夫妇所抚养长大,王后忙着照顾自己的两个亲生子女,从没顾得上这个私生子。 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一向认为卡尔加特王子对王位够不成威胁,毕竟他不是王后亲生的。不过也觉得卡尔加特王子呆在王都很碍眼,想给个封地又舍不得,干脆就找了个让他去巡抚西南三郡的借口把他打发出王都,眼不见为净。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卡尔加特王子扯着斯特林王室的旗帜做虎皮,一路惩治那些不法的领地贵族和地方豪强,抚慰贫民,消灭沿途的山贼盗匪,收拢民心,声势大张,很多忧心国事的豪杰精英纷纷投奔至其麾下,很快卡尔加特王子就拥有了一队强悍的人马。 这下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在王都坐不住了,准备先解决这个新冒出来的王位继承人威胁。在卡尔加特王子抵达白陆镇的第二天,抓捕卡尔加特王子带回王都软禁,解散其随从人员队伍的命令也随之而来,命令的下面还有一句,如遇抵抗可就地击毙。 白鹿镇的封地男爵带着他的私人武装前往卡尔加特王子的宿营地执行这道王都来的命令,这迫使王子不得不打响了反抗的第一枪,随之攻占了白鹿镇,收编了火枪守备营,奥维拉斯王国的内战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第二章 家族的历史 第二章家族的历史 历史书上说,英明神武的斯特林九世一向体恤民情,从小就深入王都平民住的棚户区进行社会调查,极为了解民间疾苦和社会弊端,对吸附在王国身上贪婪的搜刮财富的领地贵族和官僚阶层深恶痛绝。当他长大到十六岁时,被他父王下令送到贵族学院上学。 在贵族学院的四年里,卡尔加特王子如饥似渴的学习各种知识,吸收前辈宝贵的施政经验,锻炼出卓越的超人见识,从来就不去参加那些无聊的贵族子弟所举办的奢侈的宴会和舞会。 斯特林九世后来曾经说过,在贵族学院的四年光阴,让他深刻的了解到王国所面临的困境和危局,这表明王国必须要做出改变才能获得拯救。只是那时他还年轻,虽然有这个愿望,却不知道该如何着手。 于是卡尔加特王子决定到处走走,去游历法雷亚大陆,看看别的王国都是什么样的情况。 又花了四年时间,卡尔加特王子差不多走遍了整个法雷亚大陆,认识了不少有识之士并结为知己和好友,就象后来他上位之后被称为铁血首相的劳西特.林.狄更斯公爵,无敌的统帅杜波克.曼.邓肯元帅,铁面大法官费迪加尔.莫.福克斯侯爵,精明能干的财务总管加斯克尔.杰.费尔曼伯爵等,正是这些人构成了后来被誉为王国发展黄金三十年的牢固基石。 回到王国的卡尔加特王子面见了他的父王,斯特林八世,提出了对王国进行全面改革的请求。只是病泱泱的斯特林八世对此毫无兴趣,给了卡尔加特王子一个监察王国各地守备兵力的任务就打发他离开了王宫。 遭遇失败的卡尔加特王子并没灰心丧气,他又马不停蹄的奔走王国各地,一面对各地区的守备兵力进行整顿,严惩违法和贪污犯罪者,一面宣扬他的改革救国计划,这为他在自由民和商人中赢得了巨大的声望,也为他在王国内战爆发后获得最后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只是两年后再次回到王都的卡尔加特王子没有了向他的父王复命的机会,因为斯特林八世挂了。接下来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开始为登上王位而努力拼搏。 卡尔加特王子自知身份卑微不可能有上位的机会,王都的领地贵族和官僚阶层也不会推举一个私生子成为他们的国王。所以卡尔加特王子只能尽力在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之间进行劝和,希望他们能以国事为重合作面对危局。 劝来劝去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两人都厌烦了,你虽然名义上也是王子,我们的弟弟,可也不想想自己什么出身,你有资格管我们的事吗?于是就找了个理由把他打发出王都,别再在他们面前晃来晃去惹人心烦了。 卡尔加特王子这一离开王都,就等于是龙归大海。当时还是一个到处浪荡的花花公子的劳西特.林.狄更斯听到这消息更是连夜策马赶去投奔。也就是那一夜,王子和未来的王国首相秉烛夜谈,立下了复兴王国夺取王位的决心。 只是卡尔加特王子没料到他的所作所为会引起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那么大的警惕和忌讳,而愚蠢的白鹿镇封地男爵兴致勃勃的率领私人武装前来他的宿营地准备执行王都发来的命令,这迫使还没完全准备好建立武装夺取王位的卡尔加特王子不得不打响了反抗的第一枪。 接下来就是攻占白鹿镇,收编火枪守备营,奥维拉斯王国的内战就此爆发。刚开始是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撕破了脸,在王都大打出手,而卡尔加特王子则带着他刚建立的武装扫荡各地的封地贵族,逮捕那些为王都两方势力效力的地方官员。 很快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在各自的支持者,领地贵族及官员们的逼迫下又握手言和,联合他们的军力先对付日渐壮大的卡尔加特王子武装。那段时间,卡尔加特王子连吃了几个败仗,不得不重新退往西南三郡。 打败了向王都进军的卡尔加特王子武装,伊莉尼娅长公主和欧内斯特王子并没穷追不舍,反而又开始了彼此之间的征战。而卡尔加特王子借机在西南三郡招兵买马,重整武装,由于获得了广大自由民和商人们的支持,卡尔加特王子并没因败仗而一蹶不振,反而越战越强,并最终获取了最后的胜利。 伊莉尼娅长公主的结局是流亡到纳瑟里王国,最后病死在大陆北部的希克斯王国。而欧内斯特王子则是在战场上被流弹击中阵亡,他的剩余武装和部下,在以布郎大公为首的封地贵族的支持下,又坚持抵抗了四个多月,最后被围剿在艾姆森河畔,全军覆没。布郎大公战败自杀身亡,剩余的领地贵族们不是被挂在绞刑架上就是流亡于国外。 由于伊莉尼娅长公主的武装旗帜是蓝色,欧内斯特王子武装的旗帜是黄色,卡尔加特王子武装的旗帜是紫色,又是为争夺王位而战,而且长公主和两位王子都拥有各自的权杖,作为指挥自己麾下武装的最高权力象征,所以史书上称这次奥维拉斯王国内战为三色权杖之争,而民间则称为蓝黄紫大战。 言归正传,在攻占了白鹿镇,收编了火枪守备营后,卡尔加特王子终于想到了那些冲进罗得曼公馆的勇士们,他决定兑现自己许下的重赏诺言。 只是让卡尔加特王子没想到的是,那十余名冲进公馆的勇士还活着的就剩一个半人。没数错,一个轻伤,一个重伤奄奄一息,只能算半个。 当着所有部下的面,王子很亲切的询问那个重伤者有什么愿望,只要他能做到的一定不遗余力的去完成。 重伤者很激动,眼里冒出金光,一条光明大道就摆在了他的面前,他“嗬嗬”了两声张开了口,可是什么话也没说,脚一蹬就没了气,这是个没福的人…… 所有人都将羡慕的眼光投向那唯一的幸运儿,很明显,就剩这一个了,那么王子肯定会加倍的重赏他,以免自己的许诺落空,成为一个失信者。 “你叫什么名字?”王子将目光转向这个浑身在不停颤抖的士兵,温和的问道。他很清楚,不少没见过世面的贫民百姓在上位者面前都是这个模样。 “大,大,大人,小,小,小人叫,叫,叫哈斯比.菲,菲尔德……”那士兵结结巴巴的回答。 在古赫兹语中,菲尔德的意思是田野,农田。叫菲尔德这个姓的基本上都是农夫出身。而这个哈斯比.菲尔德就是克洛德那早已死去的爷爷,也可以说是现在菲尔德家族的开创者。 只是克洛德的父亲,现在的白鹿镇行政主管,莫尔桑.菲尔德先生每次说起自己这个父亲时,都是一幅很懊恼的样子,恨铁不成钢啊,一个大好的机会摆在自己的父亲面前,就如同进了巨龙的藏宝窟一样,不拿那些珍贵的宝石或者稀有的魔法装备,你在地上捡了一枚金币就离开了这是什么鬼? “士兵,你该尊称殿下!”旁边一名王子的侍从叱呵道。 “没关系。”卡尔加特王子摆了摆手,他并不在意这些小节:“别紧张,哈斯比.菲尔德,你是一名勇士,如果不是你和那些牺牲的英雄们,我们也不会这么快就获得了胜利。说吧,你有什么愿望?我会帮你实现的,或者说你想要什么?只要你想要的我都能满足你……” “如果你们的爷爷脑子灵活一点或者是清醒一点的话,只要请求伟大的国王陛下在自己的姓和名之间赐一个字,那么我们现在就已经是贵族了……”这是莫尔桑先生经常在自己的子女们面前抱怨的话。每当这一刻,莫尔桑先生对其父的怨恨就会达到顶点,他恨不得时光能倒流,出现在王子面前的是他而不是那个愚笨的父亲哈斯比。 在法雷亚大陆,贵族和平民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姓名之间多一个字。而这个字被称为尊字,也可以说这个字是贵族传承的姓氏。不是随便在姓名之间加一个字就可以冒充贵族,而是贵族姓名中的这个字必须有明确的传承记录,经得起考证。 比如说未来的帝国首相劳西特.林.狄更斯公爵,他姓名中的这个林字代表着他的祖辈是荒野林原的开拓骑士,因立功而受封林字,这是有据可查的。他原本是林.狄更斯家族的一个旁支子弟,年轻时还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投奔卡尔加特王子后先是协助王子登上王位,后来又因为执政三十多年对王国的贡献而被封为荣誉公爵。 在奥维拉斯王国,打招呼自我介绍,你说自己叫克洛德.菲尔德,别人一听就知道你是平民,言谈可以随意点。而你说自己叫劳西特.林.狄更斯,那么哪怕不认识你的人也可以从名字上知道你是贵族出身,必须给予你应有的尊重和礼遇。 所以克洛德的父亲,莫尔桑先生做梦也希望能在姓名之间加一个字,对他来说,这一个字意味着一个光辉灿烂的前途。有了这个字,他就不再是一个小镇的行政主管,镇长,议员,郡长的宝座都在向他招手,步步高升就不是梦想…… 只是时光不再倒流,莫尔桑先生的父亲哈斯比并不知道自己将来的儿子会这么的诽谤他的不明智,否则的话他说不定会把这个还没成型的不孝之子给喷射到墙上,那样就再也没有什么菲尔德家族了。 做为一个只想填饱肚子才加入王子队伍的年轻农夫,哈斯比还没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受到宿营地厨师烤面包香气的引诱,哈斯比加入王子的队伍还不到一天。结果就吃了个晚饭和早餐,枪声就响了,然后哈斯比手里不知被谁塞了把火枪,被命令跟着队伍走。 这一路哈斯比都是懵里懵懂的跟着大队走,手里的火枪对他来说是个新奇的玩意,他只听说过可从没见识过,更不用说怎么摆弄火枪了。到了镇上,就听见前面传来激烈的火枪声,空气中硝烟弥漫呛人。 好象王子发表了什么演说,周围的士兵们一阵欢呼,哈斯比也跟着欢呼,然后他们这一队所有人都冲上去了,哈斯比也跟着冲了上去。 运气很好,哈斯比在冲锋途中没中弹,很顺利的冲进了公馆。只是进了公馆他就挨了一刺刀,肋下被划了个大口子,不过那个伤他的敌人被后面冲进来的同伴给刺死,在激烈的肉搏战中,哈斯比安静的,默不出声的躲在墙角等待救援…… 就这样,同伴们都死光了,而哈斯比却成了那批勇士中唯一的一个幸存者。 “我,我要那个房子……”哈斯比有些迟疑的说。 “房子?什么房子?”卡尔加特王子掏了掏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就是这座房子。”哈斯比大着胆子指了指王子背后的罗得曼公馆。 “士兵哈斯比.菲尔德,你真的只想要这幢房子做奖赏,别的什么都不要吗?”卡尔加特王子确认道。 “是的。王子殿下。”哈斯比点了点头。 “好吧,如你所愿。从今天起,这幢房子就归你所有了。” …… 第三章 红砖大房子 第三章红砖大房子 对现在的克洛德来说,父亲莫尔桑对爷爷苛责的言语和抱怨毫无意义,谁也不能指望一个从小到大,长到二十五六岁还没离开过白鹿镇方圆百里范围的年轻农夫有多大的见识。 事实上一个吃了上顿没下顿,饥饿和穷困时刻在威胁着生存的农夫,他是不会想到什么爵位,赐字,官职之类这些和他毫无关联的虚无飘渺的赏赐,只有面包,房子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才是他眼里最大的财富。 要知道他的爷爷哈斯比在这之前见过最大的一笔钱是酒馆老板手里的几枚银币,打过交道的最大官员老爷是白鹿镇封地男爵的收税官和管家,而且时不时的要挨上几鞭子。 所以他向王子殿下请求要那幢罗锝曼公馆时已经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同时还做好了再挨一顿鞭子的准备。在年轻的哈斯比的眼里,这幢霍戈式建筑是他见过的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经常远远的眼巴巴的看着那些趾高气扬高人一等的贵族老爷和花枝招展的夫人小姐们坐着华丽的马车出入于这所公馆,欢声笑语和音乐声不时的从里面飘荡出来。 那时的小哈斯比认为这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里面就是他父母所说的天堂,不愁吃不愁穿,更不用害怕寒冷的冬季的来临。而长大后他的愿望是去那所红砖大房子里做个杂役,可惜的是封地男爵从不在小镇上招收仆人。 卡尔加特王子答应了哈斯比的请求,这对哈斯比来说犹如天籁之音,他激动的几乎就当场昏了过去。 王子说到做到,马上下令守备的士兵们离开了这座镇上最豪华的公馆,只带走了缴获的武器和一些文件,连封地男爵家族遗留下的那些财物都留给了哈斯比。 哈斯比一个人梦游般的游荡在这座心目中最神圣的宫殿里,银制的餐具和烛台,水晶酒杯和水晶灯,镀金的门把手和墙上油画的金像框,天鹅绒窗帘和羊毛地毯,以及桌上摆着的一个箱子里盛满的金币和银币,这一切的一切,从今天起都属于他一个人的了…… 卡尔加特王子在白鹿镇只停留了三天就匆匆带着他的武装队伍离去,为王国的复兴而奋战。哈斯比没跟着队伍走,一是他腰间的伤势未愈,二是他根本舍不得离开自己刚获得的红砖大房子,也不放心托付给人看管。 “如果你们的爷爷眼光能放远一些而不是呆在镇上做一头看家犬的话,那么跟着卡尔加特王子到处征战说不定我们家族会在王都拥有一座贵族庄园,还会获得爵位赐封,再也不用呆在这个小镇上了。” 莫尔桑先生对子女说这话的时候忘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他的父亲能在长达三年多的王国内战中幸运的生存下来。要知道王子收编的白鹿镇石头哨岗的火枪守备营四百八十四人和在镇上招收的二十八名新兵,在内战前期王子吃败战的时候近乎全员战死。到王子登上王位的时候还活着的不过十一人,不过这些幸存者都被赐封了爵位,最差的也是勋爵,还被赐予了家族庄园。 当后来这些幸存者衣锦还乡探亲访友的时候轰动了白鹿镇和西南三郡。人们只记得这些幸存者所获得的荣耀和财富,却忘了那些战死在沙场的累累白骨和他们家人的泪水。 莫尔桑先生同样是如此,没经历过战场的人只会对军事高谈阔论,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他认为他的父亲是个懦夫和无能之辈,满足于眼前小小的财富而浪费了命运给予他改变人生的最好时机,使菲尔德家族只能呆在白鹿镇而不能更进一步。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克洛德的爷爷哈斯比是个老实的农夫,更是一个好人。当他获得王子嘉奖成为罗得曼公馆,也就是镇上那座最漂亮的红砖大房子的新主人的消息传扬开之后,白鹿镇上几乎所有的人们都来拜访他,奉承他,赞美他,以至在哈斯比自己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他成了白鹿镇第一勇士,是他一个人冲进了公馆消灭了几百名凶恶的敌人…… 由于父母早亡,所以哈斯比很欢迎这些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们的拜访,每次他都热情款待设宴相请。就如他小时候所幻想的那样,红砖大房子里充满了欢乐,美酒和烤肉…… 于是哈斯比的财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少了大半,而且家里的银制餐具和水晶酒杯也一个个不翼而飞。当某一天哈斯比巡视自己的房子时,才发现那些房间的羊毛地毯都不见了,画像被人拆了,金像框不见了踪影。甚至连很多窗户上的天鹅绒窗帘布都被人剪去了一大半,还有那些镀金的门把手和黄铜门锁也没了,只留下一个个黑窟窿…… 哈斯比愣了半天,这才恍然大悟,开始闭门谢客,同时将家里值钱的玩意都收藏了起来。 红砖大房子对哈斯比来说实在是太大了,除了最上面并排的四个阁楼外,下面第三和第二层每层都有四个套间,每个套间都有三个房间加各自的盥洗室和卫生间,而第一层则是一个大厅和一个餐厅,两个厨房,三个杂物间和仓库,还有四个仆役房和一个公用的卫生间。 这对哈斯比来说,光是清洁整个房子就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花上三天两夜的时间他都不可能把整幢房子打扫一遍。可是没人打理的红砖大房子又衰败的很快,这才一年多的时间,房子看上去就有些破旧了,墙角长满了青苔,有几个窗台都爬上了藤蔓,还有屋顶上的木瓦没人油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漏水…… 经历了财产大幅缩水事件之后,吃一堑长一智的哈斯比开始有些多疑,他不愿雇请帮佣前来打扫,生怕自己的财产再次失窃。思来想去之后他决定找个老婆,和自己一起看守这个家。于是他把目标放在了磨坊主的独生女儿莫莉.米勒的身上。 面对白鹿镇第一勇士,年轻的新晋富豪哈斯比的撩拨,胖乎乎大屁股大胸脯的莫莉很轻易的上了勾,十九岁的女孩正是爱幻想的年龄,哈斯比就是莫莉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磨坊主卡门托.米勒是镇上少有的几个看不上哈斯比的人,认为哈斯比只是个幸运的暴发户,他希望能找个上门女婿在将来他过世之后继承他的磨坊,给自己的宝贝独生女儿以衣食无忧的生活。 所以磨坊主一口拒绝了哈斯比拜托酒馆老板向他女儿求婚的提议,他说哈斯比不是个实诚和勇敢的人,如果哈斯比真是白鹿镇第一勇士的话,那这时候应该去参加卡尔加特王子的队伍,血战沙场,而不是在这里守着他的红砖大房子。 另外哈斯比这段时间的风评很差,人们说他变得小气又吝啬,磨坊主担心自己的宝贝女儿嫁过去会成为女仆一般,整天忙着打扫红砖大房子,受苦受累…… 这是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挚爱,但当磨坊主回到磨坊,在青花石磨盘旁边的麦秸堆上发现光溜溜的哈斯比和自己的女儿时,他就明白一切都晚了,面团已经进了烤炉烘成了面包,他再不情愿也只能祝福自己的女儿找到真爱,否则这事传扬出去他和女儿就成了镇上的笑话了。 在月神殿牧师的主持下,磨坊主的女儿莫莉.米勒成了红砖大房子的女主人。磨坊主很快就发现自己的担忧成了现实,女儿穿着女仆装在红砖大房子里整天忙个不休。 “你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就算你有再多的钱可只有出没有入总有一天会消耗一空的。而且你们还没有孩子,等莫莉生了孩子那家庭的花费会更大,你必须要有一个挣钱的工作来保证将来你们的日子能过的下去。”磨坊主苦口婆心的对自己的女婿说。 哈斯比想了半天:“要不我去买些田地?” 磨坊主鄙视的看着他:“你认为自己现在还拿得起锄头?” 哈斯比很羞愧,享过福的他现在确实无法再忍受去过那风餐露宿的农夫生活了。 “要不我去你那帮忙?”哈斯比对自己的岳父说。 “不用了,我现在还干得动,起码还可以干十几年。”磨坊主很生气:“你这个木头脑袋,金币放在你前面都不知道去捡的吗?想想你的红砖大房子,你就没什么感想吗?” “房子,房子怎么啦?”哈斯比马上警惕起来。 “我没打你的红砖大房子的主意。”磨坊主连忙撇清自己:“不用紧张,我的意思是说,你的房子那么多的房间,对你和莫莉两人来说实在是太大了。你就没想过利用这些房间来为自己挣钱吗?” “挣钱?用这些房间怎么挣钱?”哈斯比很疑惑。 “唉……”磨坊主长叹,自己这个女婿的脑袋实在是不开窍,干脆直接跟他说明白:“我的意思是说,哈斯比,你可以用你的红砖大房子开设一个高级旅馆。你想想,这房子原本是罗得曼封地男爵的公馆,一向很有名气。当年在这房子里出入的都是上流人物,大家对这房子里面的一切都觉得很好奇。 如果你将这所房子改成一个高级旅馆的话,那么一定会有很多人幕名而来,他们也想体验一下男爵的日常生活是怎么样的。那么到时候你坐在家里也可以轻轻松松的把钱给挣了,每一个上门的旅客都象一个给你送金银币的钱包。将来等你老了干不动的时候你还可以把这个高级旅馆留给你的子孙,这可是一份百年都能传承下去的产业。” 哈斯比动心了,他的岳父给他描述了一个很有钱途的伟大事业,尤其是最后磨坊主的那句劝告:“相信我,哈斯比,你不会为此后悔的。等你百年之后,你的子孙一定会为你骄傲的……” 于是,哈斯比决定采纳磨坊主的建议,将自己心爱的红砖大房子改建成一所高级旅馆…… 第四章 哈斯比和莫尔桑 第四章哈斯比和莫尔桑 人们做事情前总是习惯性的往好处想,没有几个人会去考虑万一事情的发展并不象他所想象的那么美好或者说往坏的方面发展该怎么办…… 哈斯比和他的岳父磨坊主也是如此。事实上磨坊主出的主意并不坏,他也是一片好心,甚至可以说将红砖大房子改建成高级旅馆确实是一个为哈斯比量身打造的好提议。只是他们都忘了最重要的一件事,社会环境和经济基础决定着一切商业活动的成败。 奥维拉斯王国的内战已经进行了两年多,卡尔加特王子的武装开始逐渐占据上风。作为其后方的西南三郡是王子的基本营盘,为王子源源不断的提供武器,粮食,辎重和后备兵员。在这样的情况下,整个西南三郡承担了很重的军备生产任务,白鹿镇也是如此。 因为内战的关系,王国境内商业萧条,而王子厌恶领地贵族和官员腐败的性格,提倡节俭杜绝铺张浪费的行为和一切为了王国复兴而战斗的口号,以至他所占据的地盘中根本就不可能出现昔日贵族和官员讲究排场比待遇的情景。 哪怕是那些押运军备辎重赶往前线途经白鹿镇的官员,也是宁愿呆在宿营地的帐篷中,而不愿花费几个银塔勒去光顾一下哈斯比新开张的高级旅馆…… 所以哈斯比花费了大半财产改建完成的菲尔德旅馆在经历了三天镇民们的簇拥围观后就变得门可罗雀,磨坊主所设想的人们前来体验奢侈的贵族生活的想法就成了一句空话。在这样的情况下,苦苦煎熬了四个月的哈斯比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不得不辞退所雇请的仆佣,厨师和侍女们,同时将旅馆改成中级旅社,大幅降价以接待行商和旅人,这才勉强的将生活维持了下来。 又过了半年,卡尔加特王子获胜的消息传来,随着王子登上王位成为斯特林九世,对王国大刀阔斧的进行了全面的社会,经济,行政和军事改革,西南三郡也慢慢的从战争的消耗中恢复了元气,途径白鹿镇的商队和旅人也开始增多,菲尔德旅社的生意总算有了起色。 这时,莫莉怀孕了,十月怀胎之后,生下了一个健康的小男孩,哈斯比给儿子起名叫莫尔桑,菲尔德家族算是有了后继者。 那几年是哈斯比最幸福的时光,他有了一份不错的事业,而这事业将来还可传承下去,一代又一代。他有个贤惠的老婆,还有个可爱的孩子,这样的生活是从前那个当农夫的哈斯比所梦想不到的美好。 莫尔桑四岁的时候,莫莉又怀孕了,哈斯比高兴的合不拢嘴。但没想到的是,这次莫莉怀的是双胞胎,在生产时出现了大出血现象,哪怕哈斯比辗转于镇上的三个神殿里苦苦的乞求神明的庇佑,献上了大笔的财物,但最终莫莉还是闭上了眼睛,孩子也保不住,一尸三命。 这件惨事击垮了哈斯比整个人的精神气,从此他酗酒如命,整天浑浑噩噩,不再管旅社的事,连小莫尔桑都没顾得上照顾,无论谁来劝他都不听,只知道往嘴里灌酒…… 同样悲伤的磨坊主把小莫尔桑接了过去一起生活,没了牵挂和约束的哈斯比彻底的成了一个酒鬼,不久之后,生意一落千丈的菲尔德旅社就关门大吉了。 所以莫尔桑先生对他的父亲毫无敬重和亲情,在他记事时,母亲没了,父亲成了个酒鬼,整天烂醉如泥,有时发酒疯将家里的东西砸得乱七八糟,嘴里还一直念叨着他母亲的名字。这在幼小的莫尔桑的心里留下了恐惧的印象。所幸的是他的外公,磨坊主没忘记他,将他接到了身边,他也因此离开了那所可怕的红砖大房子。 莫尔桑十二岁的时候,得益于斯特林九世所推行的教育改革,平民的孩子也可以在新建立的国民公立学校中上学。于是他的外公就将他送到郡城巴罗米塞城去,成为一名西南三郡刚刚建立的第一所国民公立小学的寄宿小学生。 而哈斯比似乎忘了自己还有个儿子,他对莫尔桑的一切从不过问,莫尔桑在郡城八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全是老磨坊主为自己的外孙所出,这导致莫尔桑越发的怨恨起自己的父亲。 在莫尔桑十八岁准备读国中二年级的时候,他的父亲哈斯比死了,死因是酗酒后醉倒在小河沟里,结果被不到半米深的河水给溺死了。听到这消息的莫尔桑却松了口气,仿佛身上卸下了一副重担一般。 哈斯比死后只留下那幢破旧的红砖大房子,别的什么也没有,甚至还欠了镇上酒馆十来个银塔勒的酒债,最后这笔欠帐还是老磨坊主为自己死去的女婿去偿还。 莫尔桑只请了三天假,赶到白鹿镇在老磨坊主的帮助下主持了父亲的丧礼和安葬仪式,看都没看红砖大房子一眼就匆匆回到学校继续他的学习生涯。 两年后,莫尔桑从国中毕业了,他准备留在郡城找个工作。但老磨坊主来信让他回去。 莫尔桑回到了白鹿镇,这才发现老磨坊主病重,已经卧床不起。 老磨坊主想要把自己的一切财产都留给莫尔桑,也许他认为莫尔桑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磨坊新主人。 老磨坊主躺在病床上给莫尔桑讲了红砖大房子和哈斯比得到它的故事,他说那时镇上不知有多少人羡慕哈斯比的好运。 莫尔桑问外公,他恨不恨自己的父亲? 老磨坊主笑了,他说他从来没怨恨过哈斯比,哈斯比之所以会变成酒鬼是因为莫莉的去世对他的打击太大,所以他宁愿沉湎于酒精的麻醉也不愿面对失去老婆孩子的现实。从这点来说,他并没把女儿嫁错人,莫莉有个深爱她的丈夫。 沉默了一会老磨坊主继续说道,或许哈斯比的溺亡对他自己和所有同情他的人来说都是个解脱,我们能做的只能是默默的祝愿你的父亲和母亲在月神的天堂里团聚,在那里他们一定会非常的幸福安康…… 两个月后,老磨坊主去世了。在大家都认为莫尔桑会接手老磨坊时,莫尔桑却做了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决定,他将老磨坊卖给了别人,然后将所有的钱财都投入到那幢破旧红砖大房子的改建和整修上去。 莫尔桑并不是要子承父业,重新开菲尔德旅社。这次的改建对红砖大房子来说是一个很彻底的变化,外观没动,内部却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 莫尔桑将最左边的那套房四层上下打通,重新铺设了一张楼梯,然后将这套房和其他套房的通道用墙壁封闭起来,使之成为独立的一间四层楼房,作为他自己的居室。 红砖大房子里第二第三层的另外三个套房和阁楼,莫尔桑只是将每个套房的一个房间改建成厨房,盥洗室和卫生间是本来就有的,没做大的变动。然后疏通了管道,接进了自来水管,将每个房间装修的十分齐整和简洁,这样他就拥有了六个适合家居的套间和三个阁楼。 至于第一层,莫尔桑叫人拆毁了大门,用落地玻璃窗代替红色的砖墙。除了通往二层的楼梯通道外,其余的地方都被改成两大一小三个独立的商住型店铺。 改建完成后,莫尔桑开始在白鹿镇内给自己的房子和店铺招租,此举轰动了整个白鹿镇,谁也没想到莫尔桑会把那幢镇上最有名的红砖大房子改建成商住两用型的公寓住宅。 这时离卡尔加特王子成为斯特林九世已经有二十一年了,他所主持的对王国的全面改革业已显出了成效。奥维拉斯王国的国力蒸蒸日上,尤其是大胜死敌纳瑟里王国拓地千里和灭亡吞并伯克利公国之后,奥维拉斯王国已成为法雷亚大陆一个不可忽视的强大国家,大陆东部的地区霸主。 王国内部商贸发达,人民安居乐业,手工业和矿业非常兴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而地处西南三郡对外交通要道关口的白鹿镇,来来往往的商旅和行人也使得这里热闹非凡。 莫尔桑推出的店铺和公寓住宅马上就被抢租一空,从这点来说,莫尔桑比他的父亲和外公更为精明,每一步走的极稳想得也很现实。将红砖大房子改建成店铺和公寓住宅出租,不但使他有了长期和稳定的收入,保证了生活开销和日常花费,同时也避免了开设旅馆的人员开支和经营麻烦。 二十年后莫尔桑先生曾经得意的对人说起自己当时的这个决定,他说不管是经营那个老磨坊还是重新开设菲尔德旅馆,自己无非就是镇上的一个小磨坊主或者是一个旅馆业主,根本无法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所以他才想出了这个方法,使自己没有后顾之忧的投身于公职。 就在镇上的人们羡慕莫尔桑可以衣食无忧的过日子时,莫尔桑却在谋取白鹿镇的一个行政文书的职位。作为西南三郡建立的第一所国民公立学校毕业的第一届国中毕业生,即便身份是平民,莫尔桑还是很顺利的成功应聘上这个职位。 斯特林九世对王国进行的社会改革中,最重要的就是颁布了《四民阶层权益法案》。人为的将王国的居民分为四个阶层,贵族,国民,平民和役民。 经受过教育的人眼光必然比没受过教育的人看得更远,在镇上大多数人们满足于自己的平民身份和感激国王取消大部分针对平民的劳役放松对平民的身份限制之后,莫尔桑的目光却盯在了国民身份上,他希望能借《四民阶层权益法案》这个东风,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成为王国官员并得到政治上的权利…… 第五章 莫尔桑的野望 第五章莫尔桑的野望 法雷亚大陆传统的社会阶层地位最高的是贵族,包括领地贵族和荣誉贵族,然后是自由民这个阶层,手工业者和商人以及小农场主都属于这一阶层,他们拥有自己的家产聚居在城镇,交纳税收给领主或者是国王以求得保护,但常常会因为他们的私人财产遭到领地贵族和地方官员的觊觎而蒙受损失。 第三个阶层是平民或者是领民,平民也是城镇居民,在城镇服劳役和接受地方官员的工作指派来维持温饱,就如同哈斯比,虽然是农夫,却没有自己的田地,只能在镇上的公田里耕作以换取衣食温饱。领民则是领地贵族的附庸,没有私人家产,无法离开领地,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基本上只能依附领地贵族而生存。 最后一个阶层是奴隶,其个人生死皆操之于主人之手。虽然法雷亚大陆很多地方和国家已经废除了奴隶制,但奴隶贸易却在大陆上屡禁不绝,尤其是战争的爆发,使战俘成为奴隶的最佳来源。 卡尔加特王子赢得王国内战的胜利成功上位成为斯特林九世后,很快就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改革,在推出一系列的经济,教育,行政和军事的改革方案之后,又对王国开展了彻底的社会政治改革。 首先,斯特林九世宣布收回王国所有领地贵族的封地,王国从此将不再有领地贵族。此举引发了王国残存的领地贵族的叛乱,但很快就被平定,道路旁边的绞刑架上挂满了那些贵族的尸体。 紧接着,斯特林九世又颁布了《四民阶层权益法案》,以清晰的法律条文形式来明确社会四个阶层人民分界的同时规定其自由和权益,这在法雷亚大陆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四民阶层权益法案》规定,在奥维拉斯王国,第一阶层是贵族,当然斯特林九世所赐封的都是荣誉贵族,就是只有贵族头衔和爵位年金收入,却没有领地的那种。 第二阶层是国民,对王国作出突出贡献的平民,立下战功却未达到赐封爵位程度的军人,以及在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满足规定年限的文职官员。 第三阶层是平民,这是王国人数最多的一个阶层,他们承担着纳税,服役的职责。在这里,斯特林九世颠覆了法雷亚大陆四个社会阶层的分类传统,将自由民和平民,以及领民都归纳为一个平民阶层,同时赋予平民以更多的私人财物,婚姻,工作,迁移等自由,减免大部分的平民劳役,代之以有偿的劳作报酬。 同时,斯特林九世宣布在奥维拉斯王国废除奴隶制,所有的公私奴隶一律释放为平民,从此在王国境内贩卖奴隶成为大罪。 第四个阶层是役民,这是最底下的阶层,基本上都是被抓获的盗匪和罪犯,斯特林九世很珍惜民力,所以除了罪大恶极不容宽恕的罪人之外,其余罪不致死的犯罪者,欠债者,流浪汉以及乞丐等都属于这个阶层,王国内部所有的大型公用建设工程都是由这些役民去完成,这是异世界的劳动改造,一个役民需要服完规定的役期才能重新成为平民。 在斯特林九世命令无敌的统帅杜波克.曼.邓肯元帅率领大军灭亡吞并伯克利公国之后,就曾经下令将被俘虏的三万多公国士兵全部贬为役民,直到五年后才颁布特赦令,使这些俘虏恢复了平民身份。 《四民阶层权益法案》实施五十余年来,已经成了奥维拉斯王国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王国坚定不移执行的国策。在其规定了王国社会人民四个阶层的分类同时,也同时保障着四个阶层人民的权益,监护着其对王国的义务。 作为王国的贵族阶层,虽然没了领地,但有了爵位年金,旱涝保收,免去了领地招受自然灾害所带来的损失,从经济上来说,并没受到大的伤害。在政治权益方面,他们还得到了很大的弥补,所有出任王国公职的主管官员都是王国贵族,这甚至已经成了一个不成条文的潜规则。 另外,斯特林九世还下令设置了上下两个议院,作为国王施政的辅助。上议院全部由王国贵族组成,负责审理贵族案件和下议院提出的对王国官员的弹颏案,监督王国首相负责的行政方案的实施,并有一定的立法和司法的权利,可以否决下议院所提交的某些议案。 下议院的议院全部由国民来担任,其成员大多来自王国各地区的地方国民代表,国王和上议院皆掌握着一部分下议院议员的推举名额。作为一名下议院的议员,担负着监察王国和地方行政,弹颏王国官员,审查地方财政预算和监督拨款落实的职责,他拥有提出议案的权利,同时还有一笔丰厚的行政补贴收入。 作为对王国最坚定的支持者的优待,《四民阶层权益法案》规定,国民在税收和子女教育,征兵以及出任地方公职中处于优先照顾地位。一般来说,王国和地方政府官员中的主管负责人不是贵族就是国民出身,在王国军队中,国民军官是建设一支强军的有力保障。 和平年代,作为新的军役制度实施以来被征兵的一员,一个平民需要在部队中服役十五年才能成为国民阶层的一员,当然爆发战争立下战功的话这个过程将会很快的缩短。 如果投身公职的话,那么一个平民需要在这个职务上兢兢业业的干二十年才会被提升为国民,莫尔桑的经历就是如此。 那时还很年轻的莫尔桑敏锐的注意到《四民阶层权益法案》颁布所带来的变化,从某种方面来说,这是给广大的平民阶层一个提升社会地位和政治权益的上升通道。对他来说,入伍服役实在是有些危险,斯特林九世励精图治对王国进行改革之后的二十年间,和死敌纳瑟里王国就发生了三次战争,虽然三次战争都是奥维拉斯王国获得胜利,但因此伤亡的将士就有数万之众。 所以莫尔桑宁愿花费二十年的时间在文职上为自己挣来一个国民的身份,虽然时间漫长,但毕竟安全,而且现在他才二十二岁,二十年后他才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他相信自己还有更美好的前程。 年轻的莫尔桑以自己的精明和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同僚的认可和历任镇长的信赖,对镇民来说,他的服务是亲切,耐心,有理有据,公私分明。对同僚来说,莫尔桑是个可信任的朋友,态度温和,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对他的上司来说,每次都能细致周到的完成交付于他的任务的莫尔桑,是个值得培养的对象。 在莫尔桑二十八岁时,即将退仕的镇治安官老桑尼很欣赏这位年轻人的才华,于是就把自己二十四岁的女儿伯蒂西娅.桑尼嫁给了莫尔桑。当时还有人问老桑尼,他是国民身份,为什么不找个国民当女婿?反而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一个平民…… 老桑尼笑呵呵的回答说,他相信自己的眼光,莫尔桑一定会依靠自己的努力提升为国民身份,到时他的女儿同样会享有国民夫人的荣耀。 老治安官没看错人,莫尔桑在接下来的九年中一共获得了五次行政嘉奖,这对一个王国地方文职官员,尤其是一个小镇上的行政文书来说,几乎是传奇般的殊荣。这使莫尔桑提前五年获得了国民身份,并马上被提拔为白鹿镇的行政主管。 那年莫尔桑才三十七岁,在镇民中间拥有巨大的人望,在白鹿镇的地方官员中也有着极高的威望。他还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温柔体贴的妻子,一个八岁的大儿子和一个四岁的小儿子。可以说,莫尔桑先生已经拥有了他年轻时想拥有的一切美好生活。 站得高才能看得远,已经成为小镇行政主管的莫尔桑先生并不愿意一辈子都呆在这个职务上,他还想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希望能成为镇长,议员,郡长…… 只是莫尔桑先生这时才发现,他想在仕途上更进一步是多么的困难。现实不可能尽如人意,白鹿镇号称西南三郡第一镇,但毕竟只是个小镇,从属于西南巴列维亚郡巴罗米塞郡城的辖制。尽管他在白鹿镇深孚人望,可在巴罗米塞郡城,他缺乏人脉和仕途上的赏识者,没有大人物的提拔和扶持,他根本不可能走出白鹿镇。 如果自己的父亲哈斯比那时面对王子的重赏许诺时,要求的是赐封为贵族而不是这套红砖大房子就好了……莫尔桑先生常常这么想,也时常这么对自己的子女说。 国民身份是作为地方主管官员的基础,想更进一步就需要关系和人脉,而不仅仅依靠努力的完成本职工作就可以的。当然如果是贵族的话,那么莫尔桑先生的苦恼就可以迎刃而解。 因为在王国,任命一个贵族为地方长官比任命一个国民更为方便简略,而后者的麻烦是每一个职位都有一大批的竞争者,他们的背后交织着无数的人情和利益关系,以至让负责人事的王国官员深感头疼…… 一转眼十来年过去了,莫尔桑先生依旧是白鹿镇的行政主管,即便仕途上无法更进一步发展,但这挫折并不能浇灭他的勃勃野心。而这十几年白鹿镇变得愈发的繁华,人烟稠密,这让莫尔桑先生看见了一个走捷径的好机会。 如果白鹿镇能够升级为城的话,那么近三十年为白鹿镇的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地方官员的代表莫尔桑先生肯定是首居其功,他的大名会传入王都,出现在国王斯特林十世的面前,或许他还会因此而获得赐字和爵位…… 每当想到这里的时候,莫尔桑先生的心头总是一片火热,他会更热情的投身于工作中…… 第六章 早晨 第六章早晨 克洛德住的是阁楼,他的父母和一个妹妹还有一个小弟弟都住在三楼,而他的大哥阿尔贝特.菲尔德则住在二楼,二楼还有一个会客室和一个书房,只是这个书房是他父亲和大哥共用的,他平时想进入书房找几本书看都必须得请求父亲或者是大哥的同意。 三楼和二楼都有盥洗室和卫生间,克洛德基本上都是去二楼,毕竟三楼人多了点。 到了二楼,便看到阿尔贝特满意的摸着下巴从盥洗室出来,看得出来他刚刚刮了胡子,而且对自己的手艺还很满意。 “早安,阿尔贝特。”克洛德打了个招呼。 阿尔贝特只用眼神撇了克洛德一眼,哼了一声做回复,然后自顾自下楼去了。 克洛德也不在意,进了盥洗室开始刷牙洗脸。 这个大哥阿尔贝特和克洛德的关系并不怎么好,一是看不起这个弟弟,从学习这方面来说,阿尔贝特是父亲的骄傲,他是以全校文科第一名的成绩从白鹿镇国立中学毕业,然后被推荐成为白鹿镇唯一的一个国民议员亚里士拉.福克斯爵士的亲随秘书。 (注:爵士不是正式爵位,只是一种荣誉称号,一般授于那些为王国作出贡献却没达到赐字封爵地步的国民,比如所有的国民议员都会被赐于爵士称号。当然爵士和骑士也被称为候补贵族,王国后来赐字封爵的贵族绝大多数都是在这两者中产生。) 二是阿尔贝特一向以菲尔德家族的继承人自居,和自己的三个弟弟妹妹的关系都不怎么亲密。或许在他这位未来家主的眼里,这三个弟弟妹妹将来都是分割家族财产的对手,现在则是家族的累赘。 从某种方面来说,阿尔贝特很完美的继承了莫尔桑先生的自私和小气性格,只是他还年轻,不懂得掩饰。不象他的父亲莫尔桑先生能把自私和小气掩饰成精明的眼光和细致的挑剔,更没学会莫尔桑先生的投资魄力,明白想钓鱼必须投放好鱼饵的道理。 也许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对他的大哥还有点畏惧之心,那是出于学渣对学霸的仰望。而现在的克洛德对自己这个名义上的大哥却毫无感觉,反而暗自庆幸兄弟两人的疏远关系,这正好避免了他身为穿越者最害怕的穿帮事件的发生。 一家之主莫尔桑先生公事忙,从没在意过这个二儿子,哪怕其重病期间也是如此,甚至还因为其重病的原因大发雷霆,怒斥了这个次子一顿。母亲是溺爱,无论儿子有什么异常的表现都自动归咎于大病初愈,平时又最关注的是小女儿和小儿子,忽略了这个次子病后的异常。至于妹妹和弟弟两个,因为年纪小还不大懂事,所以从这方面来说穿越者的表现还算是很完美。 一楼是餐厅和厨房,克洛德下楼时看见父亲和大哥坐在餐桌旁边,而他十二岁的妹妹安吉莉娜则从厨房里端出母亲做好的早餐给他们,阿尔贝特还催着让自己的妹妹将盐罐和黄油盘送到他面前。 “早安,父亲。”克洛德说。 莫尔桑先生放下手里的《白鹿晨报》,皱着眉头看了看克洛德,微微点了点头,然后将面前的放着煎蛋的餐盘拿过来,稍微散了点盐末就开始享用起来。 阿尔贝特急忙将父亲放在桌上的《白鹿晨报》拿到自己的前面,一边吃着涂了黄油的面包,一边看起报来。 《白鹿晨报》是白鹿镇几位富豪联合创办的唯一的一份镇报,他们希望这份报纸能象郡城发行的那三份报纸一样,使他们在声望和腰包这两方面都能获得一个大丰收。只是可惜的是,虽然白鹿镇目前登记的常驻人口已经超过了六万,但出钱订购的客户却只有一千多,刚好满足这份报纸的最低生存要求。 办了三年的报纸就这样不死不活,为了节省成本,报社辞退了大部分的记者和编辑,主要的消息来源于转载郡城报纸,所以这份报纸上登载的大部分内容都是昨天郡城报纸上的旧闻,而白鹿镇本地所发生的新闻只有一个版面。 目前有传言说那几位富豪股东正在寻找有意接盘者,宁愿亏本降价出售手中的报社股份。据说他们曾经询问过莫尔桑先生的意思,但莫尔桑先生还正在考虑之中。 克洛德进了厨房,看见妹妹安吉莉娜正用一个小铜勺从灶上的铜锅里往一个玻璃壶里勺牛奶。 “让我来,安娜。”克洛德端起铜锅往玻璃壶里倒牛奶,问一旁的小萝莉:“妈妈呢?” “布洛维克早上起床不高兴发脾气,妈妈在哄他。”安吉莉娜说。 布洛维克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今年才六岁,而莫尔桑先生今年将近五十,也就是说菲尔德太太是以四十的高龄生下布洛维克。在这个生产就如生死关的年代,也算殊为不易和极其幸运。所以菲尔德夫妇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小儿子,以至这个小家伙持宠而娇,简直就是家中的小霸王,要什么有什么。 “行了,安娜,你去吃吧,吃完了你也要去上学。”克洛德说,然后将灌满牛奶的玻璃壶提到餐桌上。 得益于斯特林九世的教育改革,女孩子同样可以进入国立小学和中学接受教育,哪怕是平民的孩子也一样,只要交得起学费。在这方面莫尔桑先生很开明,对子女的教育他很重视,就算是小女儿也一样让她去上学。 “给我倒满。”阿尔贝特指了指他前面的玻璃杯。 “你又不是没手。”克洛德没理他,止住想要过去的小萝莉,拉过椅子让妹妹坐下:“别理他,他还真把自己当大少爷了,你是他的妹妹,不是他的侍女,他也没资格让你做他的侍女。” “你说什么?”阿尔贝特怒了,放下了手中的报纸和面包。 “说什么你没听清楚?可怜年纪轻轻耳朵就这么聋了,真担心你是怎么做好福克斯爵士亲随秘书的这份工作,或许你该去月神殿请牧师测试下你的听力问题…..” 克洛德并不畏惧的和他对视,手里却不紧不慢的给面包涂黄油。 阿尔贝特气得七窍生烟,猛的站了起来:“你,你……” “你什么?啊噢,你这是站起来想和我来一场对练吗?我真佩服你的勇气……”克洛德毫不留情的继续嘲讽道。 穿越者成为克洛德后,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乖孩子的印象,这让他的父母都大为惊讶,认为自己的孩子在经过这场大病后总算懂事变乖了,连两个妹妹弟弟和他的关系都变得非常亲近。惟独这个大哥阿尔贝特,总是对克洛德冷嘲热讽,横鼻子竖眼睛鸡蛋里挑骨头,左右看不对眼。 有次父母不在家,克洛德想进书房找几本书看,结果阿尔贝特又找茬,死活不同意。于是妹妹安吉莉娜说了句公道话,阿尔贝特恼羞成怒二话不说就给了自己的妹妹一巴掌。 这一巴掌把克洛德给惹怒了,不顾自己还是病愈休养期间,扑过去跟阿尔贝特厮打起来。两人相差四岁,从身材上来看阿尔贝特还要高半个头,但克洛德看起来似乎更强壮一些。原本以为自己会挨一顿揍,但没想到的是,这个阿尔贝特却是个银枪杆蜡枪头,一近身就手足无措,连挨了克洛德几下重击就昏头撞向的倒在沙发上直叫救命了,蒙着头任由克洛德狠揍。 好象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很有打架的天赋,那些记忆中的印象不乏和别的孩子厮打的场面。穿越者越打越得心应手,然后控制不住的把自己的大哥给揍成了猪头。 虽然为这事被回来的父母狠狠的责骂了一顿,但从此克洛德对自己的大哥就再也没了那份畏惧,反而产生了一种优越感。往后两兄弟吵架时总会不自觉的亮出拳头,大有嘴巴上说不过你我们手底下见真章的打算。 而每到这时,阿尔贝特总会退避三舍,说实话他已经被这个弟弟给揍怕了,而且为此叫父母插手只会让他更丢脸。就象现在一样,阿尔贝特悻悻然的又坐了下来:“我不和你这个野蛮人一般见识……” “咳,咳……”莫尔桑先生无法再假装对两个儿子的冲突视而不见,反正老大看不起老二,老二不服老大的戏码已经在家里上演无数次了。他教训过两个儿子,但效果还是一样,无论何时,只要他们兄弟呆在一起,不到十分钟就会马上发生言语冲突。 “你妈妈今天煎得鸡蛋有些老。”莫尔桑先生说,仿佛没看见刚才两兄弟之间的又一次矛盾冲突:“给我倒一杯牛奶,克洛德。” 克洛德乖乖的提起玻璃壶往父亲的杯子注满牛奶,同时殷勤的问:“需要加蜂蜜吗?父亲。” “不用,牛奶还是新鲜的刚煮过的好喝,加蜂蜜就太甜了,对牙齿不好。”莫尔桑先生说。 “我要加蜂蜜。”一边的小萝莉并不在乎蜂蜜对牙齿的害处。 “吃完早餐记得去漱口,父亲说的对,爱吃甜的对牙齿不好。”克洛德宠溺的在小萝莉的牛奶中倒入两小勺的蜂蜜。 莫尔桑先生摇了摇头,自己的这个次子自从生了那场大病后简直就象换了个人一样,不但成绩上去了,平时还爱呆在家里看书,再也不象过去那样喜欢和几个狐朋狗友出去玩耍嬉闹了,而且对妹妹和弟弟也是宠爱有加。唯一的不好就是和他的大哥关系恶化,动不动就想用拳脚再教训他的大哥一顿。 “阿贝尔,你弟弟刚才说得对,有手有脚,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要等着别人侍侯。”莫尔桑先生很难得的教训了自己的长子几句:“你弟弟的成绩是不如你,但最起码他象个哥哥,会照顾自己的妹妹,而不是把妹妹当成仆人。” 对于这个长子,莫尔桑先生一直认为是自己的骄傲,他完美的继承了自己的聪明才智,所以才会有那么好的成绩。成为福克斯爵士的亲随秘书后,他的表现也非常出色,深得爵士的信重,甚至好几次在他面前夸耀过阿尔贝特才华过人。 只是后来莫尔桑先生发现自己的这个长子似乎有些小心眼,比较看重财物,而且和三个弟弟妹妹的关系都不大好。虽然提醒过长子几次,但阿尔贝特很明显没听得进去他的劝告,最近和弟弟克洛德的关系愈发的恶劣起来。 事实上他和克洛德的矛盾越深,克洛德就越喜欢在他面前晃荡,就象在找机会再揍他一顿一般,对此莫尔桑先生也是无可奈何。 第七章 培训费 第七章培训费 “我知道了,父亲。”阿尔贝特会向克洛德挑衅,训斥自己的弟弟妹妹,但绝对不会违背父亲的意愿。从这点来说,他的脑子还很清醒,知道父亲关系着他的前途和钱途,哪怕他现在已经是个成年人,还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 因为他心里很清楚,他的父亲,白鹿镇的行政主管莫尔桑先生才是他所得到的一切的最大依靠。 只是嘴里说知道了,可他的行动却和说的完全相反,一边恶狠狠的盯着克洛德,一边用力的撕扯着涂了黄油沾了盐末的面包片,再恨恨的塞进嘴里,似乎咀嚼的是克洛德的血肉一般。 唉……莫里桑先生从心里叹了口气,这兄弟两人短时间内的关系是不可能会得到改善了,幸好我给他们设计的是两条完全不同的路,希望他们将来能做到互补,而不是反目成仇。 放下手里的杯子,思索了一下莫尔桑先生问自己的长子:“阿贝尔,为什么昨天福克斯爵士前往郡城却没带你一起去?” 阿尔贝特收回目光,耸了耸肩:“我怎么知道?爵士说我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二天,所以给我放了三天假,让我好好休息一下。我想这次他去郡城或许是因为私事的缘故,这样就不方便带外人过去。至于什么私事,我想你也懂得。” 或许阿尔贝特认为自己的回答没问题,只是他这略显轻佻的口气却让莫尔桑先生皱起了眉头,正色道:“阿贝尔,我希望你刚才这说话的口气和回答不要让我在外面听到,任何关于福克斯爵士的流言和风声都会在白鹿镇里形成一股大风暴,我不想见到你会因此卷入这风暴而粉身碎骨……” 只是莫尔桑先生的警告并没被他的长子放在心上:“我明白,我也只是在家里说说罢了,别人问我我会回答爵士是因为一件紧急的政事才赶往郡城,而不是去幽会他的情人。” 莫尔桑先生摇了摇头:“阿贝尔,事实上我对你很失望,你已经跟在福克斯爵士身边两年了,可至今仍没完全获得他的信任成为他的心腹。否则的话象爵士去密会情人的事就不会瞒着你,甚至他会委托你去安排,而不是打发你回家休息……” “可我还是知道他去郡城幽会情人了啊!爵士根本就没想瞒着我,所有的公文和信件都经过我手,甚至大部分还是委托我代爵士回信……而且上次不是还当着你和同僚的面夸我能干吗?”阿尔贝特很不服气的打断了莫尔桑先生的话。 “唉,我担心的就是这一点。”莫尔桑先生叹了口气,苦口婆心的对长子说道:“你怎么知道爵士去郡城就是私会他的情人?或许这才是他想让你这么认为的,幽会情人是一个完美的借口,正好避开那些不相关的人进行他自己的秘密活动。而且你只知道他去幽会情人,可他的情人是谁,住在哪里你却一无所知。 阿贝尔,你应该明白,做为一名国民议员,爵士手里掌握着大量可供交易的政治资源和人脉关系,而这些交易却永远都不会摆在台面上。我希望你能成为爵士的心腹,就是希望你能接触到这方面,如果爵士能信任你的话,不管是政治资源还是人脉,这些对你未来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帮助。 你还在为你经手爵士所有的公文和信件而沾沾自喜,却不知这些公文毫无价值,该交易的在底下已经交易完成,公文只不过是走一道明面上的手续而已。至于那些信件,无非是身为议员所必须接受的公共来信,这些信件根本就不放在爵士的心上。真正的联络密信自有暗语,和那些私人信件一样是直接交到爵士的手里,做为他的秘书你只能转交而无法过目,我说的这些都没错吧……” “可,可爵士不是还多次在你面前夸过我吧……”阿尔贝特的脸有些发白,不过他还没死心。 “说几句好话而已,而且这些好话并没让爵士为此多付出一个便士。你如果想听的话我可以雇一个人在你面前说你一天的好话,可这又怎么样?你会因为这些好话马上就飞黄腾达,成为人上人吗?”莫尔桑先生一针见血的讥讽道,自己的这个长子还是太年轻了,性格还没稳定下来,很容易被外在的表现所迷惑,没办法象自己这样直接去发掘内因。 不过这时楼梯上传来脚步声,菲尔德太太抱着他们的宝贝小儿子布洛维克走了下来,这迫使莫尔桑先生放弃了继续指教长子的打算。他站了起来,一张老脸绽放出葵花般的笑容,伸出双手:“哦,我的小宝贝总算下楼了啊,来,给老爸抱抱。” 胖乎乎的布洛维克丝毫没有给一家之主一点面子的打算,他瞅了父亲一眼果断转身从母亲的怀里扑向克洛德:“哥哥抱……” 克洛德放下手里夹着腊肠片的面包,这早餐对他来说没肉还真吃不下去,而且这具身体的前主人也是如此,无肉不欢,难怪身体会比那高个子的老大阿尔贝特更强壮。 还好知道他秉性的母亲早上已经为他切好了腊肠,夹在面包片里当三明治吃。事实上克洛德还真的很怀念另一个世界的早餐美味,包子,大饼,油条,豆腐脑,还有那些下粥的酱菜,腐乳和油花生等等,每次想起这些他就只能往肚子里咽口水…… 接过小布洛维克,顺手在他婴儿肥的脸蛋上捏了一把:“小胖墩你很不乖啊,这么大的人了还让妈妈抱你下楼。” 小胖墩很委屈的撅起嘴:“是妈妈非要抱的,我都说要自己下楼了,可妈妈说我还小,不小心会滚下来……” 克洛德苦笑,这老两口对小儿子的溺爱还真没话可说,小胖墩都六岁了还不让他自己爬楼梯,每次上下楼都要抱,也亏他们抱得动。 “妈,以后就让小布克自己上下楼吧,我们还不是三四岁就自己爬的。再说他现在长得快,身子也重……” 不过克洛德的好意被父母两个给无视了。 “没事,我还抱得动。”母亲说,莫尔桑先生在旁边直点头。 克洛德没法,只好去逗坐自己腿上的布洛维克:“小胖墩,要吃什么,哥哥给你拿。” “我要面包,记得涂蜂蜜。”小胖墩指着桌上摆的蜂蜜小罐说。 “好好好,老爸给你涂蜂蜜。”莫尔桑先生连忙从蜂蜜小罐里勺出蜂蜜涂在面包片上。 好吧,平常菲尔德一家的早餐基本是煎蛋和白面包片,饮料是牛奶或者是红茶,有时是燕麦粥,偶尔加个煮苹果。这世界没酱油,煎蛋也就加点盐末便可以吃了,面包也是如此,涂上黄油沾点盐末,当然也有象克洛德那样喜欢在面包片里夹点肉的。 桌上的蜂蜜是用来加牛奶和红茶的,这世界的甜味基本上靠的都是蜂蜜。也听说过大陆北部有种甜菜根做的青糖,但克洛德没见过。有时煮苹果也可以沾点蜂蜜,毕竟这世界的苹果都不怎么甜。至于白砂糖,那是什么?没听说过…… 如果阿尔贝特,克洛德和安吉莉娜兄妹三人也用蜂蜜涂面包片吃,那么结果就是被莫尔桑先生给狠狠的训斥一顿,阐述一下现在的孩子不知道节俭和珍惜美好的生活,只会浪费贪图享受的感叹。 但布洛维克要吃蜂蜜涂面包片,那什么问题都没有,甚至可以说家里常备的蜂蜜小罐就是给小胖墩准备的。 “对了,父亲,马克教习说我们下星期要进行马术训练课,每个人都要交三个里亚索的培训费,如果想拥有一匹训练马进行个人专业训练的话,那需要一个银塔勒的使用费,你看……”克洛德放下喝干的牛奶杯对莫尔桑先生说。 “我不同意。”每次谈到钱的时候,老大阿尔贝特总是不自觉的将自己想象成一家之主,扮演的不是守财奴就是吝啬鬼的角色。也许在他眼里,家里现在所有的财富将来都是属于他的,用在弟弟妹妹身上的每一便士就象拿刀割他的肉一般。 “你不是早就会骑马了吗?上次你们几个家伙偷偷的将老本兹的黑马鲍克尔给骑跑了,害得老本兹追你们追了大半个镇子的事都忘了吗?既然会骑马了还上什么马术训练课,给你培训费那就是浪费!” 老本兹是白鹿镇邮政所的一个投递员,那匹叫鲍克尔的黑马在邮政所也有一个公用马的编制,身上挂着个绿色的邮政大袋子。 阿尔贝特也是有着充足的理由来避免家族财产的流失。 自斯特林九世进行金融币值改革,颁布了新的货币政策和投放一系列的大小货币之后,王国市面上混乱的货币兑换现象得到了极大的抑制,稳定了王国的金融秩序,极大的促进了经济发展。 目前由王国专门的造币厂生产的一系列金属货币的名称是便士,黑铁制成,单位最小的货币,十便士为一芬尼,芬尼是青铜币,十芬尼为一苏纳尔,苏钠尔是红铜币,十苏钠尔为一里亚索,里亚索是小银币,含银量为百分之三十,其余是铅锌合金。十里亚索为一银塔勒,银塔勒是大银币,含银量百分之七十五。 克洛德曾经按照前世的习惯换算过,便士相当于分,芬尼相当于角,一个苏纳尔相当于一元钱,那么里亚索就是十元钱,而银塔勒就等于百元大钞。 银塔勒上面还有小金币叫金克郎,含金量百分之四十五,五个银塔勒可兑换一枚金克郎,也就是五百元。而金克郎上面还有大金币索非亚,含金量百分之九十,五个金克郎可兑换一枚索非亚。据说王国最高币值的金币是斯特林盾,盾形的紫金币,头像是伟大的斯特林九世,十枚索非亚大金币才能兑换一枚斯特林盾。 国民中学教授学生上马术课的培训费是三个里亚索,也就是三十元,这是常例,并不贵。这些费用是培训期间那些马匹的伙食补贴和用来更换马匹身上的装备,以及马夫的加班福利。让这些十六七岁的少年学生上马术课,即便再温顺的马匹和再结实的装备也受不了这些孩子们的折腾,没有这些额外的培训费学校也负担不起整个马术训练过程中多出的费用,因为每年的教育经费都是固定拨发下来的。 而克洛德所说的一个银塔勒的价格,也就是相当于一百元,则是一个学生专门拥有一匹训练马匹从头开始学习怎么照料坐骑到骑术训练的费用,从学习的角度来讲,这一个银塔勒花得物有所值。 第八章 文科和体科 第八章文科和体科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来决定我上不上马术训练课。”克洛德冷冷的注视着阿尔贝特,眼里满是鄙视:“相比某个花了五个多银塔勒至今却依旧骑不好马的白痴来说,我没花一个便士就会骑马,而且还比你骑得好,说明我在马术这方面很有天赋,所以你才嫉妒,不想让我在马术方面继续提高,好满足你那狭小的虚荣心是不是?” “你,你说谁白痴!我,我会嫉妒你……”阿尔贝特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脸涨得通红,很明显克洛德的言语就象一把尖刀,正好刺中他内心最要害的地方。 穿越者成为克洛德已经半年左右了,他有时觉得自己穿越的这个异世界很奇怪,和前世相比,有很多地方相似,比如一星期同样有七天,星期天休息人们会去他们各自信仰的神殿做祷告。比如奥维拉斯王国同样有全民基础教育,有国民小学和中学等等…… 但不相同的地方也很多,不说天上的两个月亮,就是人们信仰的神殿也是多神制而不是一神教,而且这些神殿各司职能,比如农夫信仰能带来丰收的大地女神,水手崇敬掌管风暴的海神,战士信仰战神,还有象征爱情和健康的银月女神,以及给大地带来光明的太阳神…… 最让穿越者感到古怪的是国民教育,这和前世的那种应试教育有很大的不同。国民教育也分科,但不是分文科和理科,而是分为文科和体科。文科的重点课程是文法,历史,算术,神学,地理和自然这六门功课。 文法课不是前世的语文,穿越者是这么认为的,奥维拉斯王国的通用语是赫伯来语,这是一种从古代赫兹语演变而来的语言,通行于法雷亚大陆的东部地区,比如王国的死敌纳瑟里王国,还有被王国灭亡吞并的伯克利公国说得都是赫伯来语。 国小的文法课很简单,识字,阅读和能流利的书写作文,赫伯来语的文字不是字母,而是一种菱型文字,其特点是上大下小,中间鼓。写的优美的字体就象一个个竖立起来的小蝌蚪。从某一方面来说赫伯来文字有点象穿越者所熟悉的方块字,字典里已收录的文字达到六千多个,同样的用字母来拼音,同样的望字知义。 国中的文法课更象是一门综合课程,除了继续学习一些偏僻不常用的新字外,还要学会书写行政和商业上的各种行文。同时还要学习两种新的语言,流行于大陆北部的吉米尔语和大陆中部莱西赫特语,这两种语言也是从古赫兹语演变而来,可以说是赫伯来语的近亲。 历史是国中的重点课程,不过穿越者私下吐槽过,这门历史课起到了很好的洗脑作用。因为这本王国发行的历史教材其重点并不是在讲述法雷亚大陆的历史,而是在描述奥维拉斯王国建立的艰辛历程和历代国王的丰功伟绩,尤其是斯特林九世的业绩就占了一大半,就象每次考试的重点大多是复兴王国的“三色权杖之争”,长达三年的王国内战中的某次战役,伟大的斯特林九世是用了什么战术打败了敌人等等,让穿越者烦不胜烦。 算术就不用多说了,国小是最基础的加减乘除,国中的难度也就是二次方程式,象前世的几何,代数这些全不见踪影。让穿越者纳闷的是,预算和审计这些行文格式也纳入算术的范围这是什么鬼? 神学基本可以当神话传说来看,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神明各有不同的祈祷词和祭祀仪式,还有各自不同的生活忌讳,这是每个学生必须要牢记的重点。 地理更象是一本商业策划书,除了描述已知的几个大陆岛屿海洋的地理和矿产知识外,更多的是描述各地的景观和风土人情,其重点是各地的特产和贩卖到其他地方之间的利润差价。 自然也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穿越者认为王国的教育部门不负责任的将生物和植物,以及常识糅合在一起形成了这门叫自然的课程。教材上最多的是各类动植物和昆虫的分别与特征,这或许是王国学者们研究的最彻底最仔细的地方,比如一个昆山羚羊哪部分的皮毛最适合做围巾都有着明确的结论…… 一般来说,国中文科的优秀毕业生很容易在王国的各个行政部门和各大商行以及工场作坊里找到一份薪水足以养家糊口的工作,就象克洛德的大哥阿尔贝特,凭借白鹿镇国中文科第一名的毕业成绩被推荐成为国民议员福克斯爵士的亲随秘书。 体科其实是对学生的身体素质方面进行各种磨练的几门课程。包括常见的长跑锻炼,剑术,拳击,角力,铁块投掷,长棍格杀以及国中二年级开始的马术训练课和国中三年级的火枪射击训练,以至穿越者有时以为自己是不是进了某个新兵训练营。 奥维拉斯王国的国中虽然分文科生和体科生,但分科不分班,只是学习的侧重点不同。每个学生都是一样的课程安排。文科生同样要上体科课,体科生同样要接受文科考试。 穿越者附身的这个克洛德,因为文科成绩实在是渣,所以早早就成了体科生,所幸他的身体素质很不错,在学校的体科生中也算是名列前茅。至于他的大哥阿尔贝特,虽然是以文科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但据说他的体科成绩惨不忍睹,是学校垫底的人物。 就以马术训练课来说,一个国中二年级的学生在经受了一个月的马术训练后,大多都能骑得象模象样,国三年级再复习一个月的时间,就能有一身不错的骑术,随便拉匹坐骑过来都能驾驭得住。 但身为学校文科生佼佼者的阿尔贝特,在经历了国中二年级和三年级两个学期总花费两个银塔勒的专人独马的马术训练课后,大概和马犯冲,他仍然不能稳稳的骑在马上,时不时的要表演一下花样百出的落马姿势。于是他的马术训练课时间就成了国中学生难得的开心时刻,不但被起了个马术白痴的绰号,甚至有好事者开了盘子赌他能在马上坚持多久…… 在这个马匹和马车是主要交通工具的年代,莫尔桑先生不得不再次花费了三个银塔勒聘请了马术教习对自己的大儿子进行了私下的马术培训。只是结果令人遗憾,一个半月后马术教习无可奈何的对莫尔桑先生说:“您的长子骑在马上就象一截僵硬的木头,马匹慢走时他还坐得住,稍微快点他就会掉下来,更别说小步快跑了。我很抱歉,您的长子没有一点的运动能力,我无能为力……” 值得庆幸的是,马匹温顺,草地柔软,教习在旁边防护给力,所以阿尔贝特无数次从马身上掉下来都没受到什么严重的身体伤害,这委实让克洛德感到十分的遗憾。不过这也让阿尔贝特从此视骑马如畏途,莫尔桑先生也死了让自己的长子学马术的心。 “闭嘴,克洛德!”莫尔桑先生阴沉着脸训斥道:“你是体科生,阿贝儿是文科生,不要拿自己的长处和你大哥的短处比,如果你的文科成绩也象你大哥那么优秀成为全校第一名的话,你才有资格在你大哥面前说三道四。” 克洛德撇了撇嘴,他才不要成为什么文科第一名,上次学校收集了历届文科第一名的卷子出了本范文给学生参考,阿尔贝特毕业考试的作文也在上头,还打了满分。结果克洛德一看,差点就吐出来了。 这是一篇歌颂斯特林九世的文章,各种伟光正之类的形容词都往上堆砌,实际上文章本身空洞乏味,除了拍马屁让人耳目一新之外就没什么看点了。不知脸皮有多厚的人才能写得出这么厚颜无耻的文章,难怪批改的学校教习只好给满分。因为任何的修改都意味着本身对伟大的斯特林九世的不满,没有任何一个聪明的教习愿意犯这样很遭斯特林王室忌讳的路线错误。 莫尔桑先生从怀里掏出黑色的镶着金丝边的鹿皮钱袋,从中摸出一枚亮闪闪的银塔勒放在餐桌上:“克洛德,你该得的我都会给你。作为一名父亲,我不会偏爱任何一个子女,也不会亏待其中的任何一个。你的大哥读国中时两个学期都是花费一个银塔勒的马术培训费,那么你也不例外。等将来小布克长大了,他也是和你们一样的待遇。” 克洛德看了看桌上的银塔勒:“可是父亲,我还想要点钱去买几本书。我听博阿说前两天我们镇刚到了一批新书,我想去看看。” 阿尔贝特眼中喷火般的盯着餐桌上的大银币,一听克洛德的话又忍不住爆炸了:“你会去买书?你只不过是找个借口从父亲这里骗钱出去和你那几个狐朋狗友一起鬼混而已!家里书房就有一百多本书,你要看书可以在那里看个够!” 克洛德微笑了起来:“作为我的兄长,你让我很失望。父亲给了你书房的使用权,但你却没有好好的使用它。这半年我已经把书房所有的书都看了一遍,还做了不少的笔记。你如果不信的话,可以去看看那些书页中间的书签和折痕,那都是我留下的。” “你,你把书房里的书都看了一遍了?”莫尔桑先生也有些不可置信。 “是的,父亲。”克洛德点点头:“我还把书房里的书都重新排列了一次,分门别类的排列在书架上,以前你们放的实在是太随意了。” “很好。爱看书是好事。”莫尔桑先生有些开心,又从钱袋里掏出一枚小银币:“一个里亚索够了吧?算了,我还是给你两枚里亚索去买书吧。” 克洛德笑着点点头,捡起餐桌上的一枚大银币和两枚小银币:“谢谢父亲,我吃饱了,这就上学去。” 然后往楼上跑去,书包还在楼上的阁楼里。 一旁的安吉莉娜用桌上的亚麻布餐巾擦了擦嘴巴,也站了起来,:“我也吃饱了,我上学去了。” 拿起放在一边的鹿皮小书包就出门去了。 “父亲……”阿尔贝特看向自己的父亲。 莫尔桑先生轻轻的摆了摆手:“阿贝尔,你对自己的兄弟确实有些苛刻。事实上我并不在乎克洛德问我要零花钱,我在乎的是他有没有找借口骗我。他说买书那么结果很简单,看他有没有把书买回来和书价几何就很清楚了。” 第九章 两条路 第九章两条路 已经将小布洛维克抱回去忙着给他喂牛奶喝的菲尔德太太也发表了自己对阿尔贝特的不满:“阿贝尔,你是我们的长子,弟弟妹妹的兄长,但实际上你从来都没尽到一个做大哥的责任,成为他们的榜样,就象你从来不肯抱小布克一样,小布克也不喜欢你,甚至你一走近他就会大哭…… 克洛德自从病愈后就改变了很多,我经常看见他躲在某个角落里安静的看书,他在学校的成绩也提高了,上次我在街上碰到国中的威克姆教习,他就把克洛德好好的夸了一顿。现在的克洛德已经懂事很多了,在家里他会帮我做家务,还会照顾弟弟妹妹,安娜和小布克都喜欢他,还常常缠着要他讲故事听。 而你却一直用老眼光看他,讨厌他,他是你的弟弟,不是你的敌人。阿贝尔,你现在已经是成人了,有了正式的工作,但这不意味着你在家里有训斥弟弟妹妹的权力。而且你还把家当成了旅馆,除了回来吃饭和睡觉,平常我都看不到你的影子,特别过分的是,你还让安娜给你洗内衣和袜子,她才十二岁啊…… 做为母亲,我也不想知道你每月的薪水都花到哪里去了,也不会要求你补贴家用,但你至少能花点小钱雇个洗衣女佣吧?安娜性格懦弱,你是她的大哥,所以她不会拒绝你的要求,但如果这事让克洛德知道了,我相信你一定不会好受的……” “行了,别说这些了。”莫尔桑先生打断了老婆的抱怨,将目光转向自己的长子:“阿贝尔,我想你该雇个长期的洗衣女佣来解决你自己的这些生活麻烦,明白我的意思了吧?” 阿尔贝特僵着脸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莫尔桑先生从衣服兜里掏出他心爱的黑桑木象牙嘴烟斗,又拿出烟草袋子,挑了些烟丝塞进烟头里,然后用火柴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烟后,很惬意的往椅背一靠,他决定和自己的长子认真的谈一下: “阿贝尔,我给你选择的路就是成为政府文职官员。十八岁前你没成年可以享受我这个父亲身为国民所带来的便利,但现在你已经二十岁了,从法律上来说你已经是一个成年人,我的国民身份对你来说已经没有用了。你如今只是一个平民身份的行政文员,想改变身份必须靠你自己的努力和不懈的坚持。 将你推荐给福克斯爵士,是因为我不希望你象我这个父亲一样,在行政文员这个职务上花费了十几年才成为国民。而福克斯爵士却能将这个过程减少一半的时间,但前提是你能得到他的信任和提携,这方面我并不能给你太大的帮助,一切只能靠你自己的能力。我指给了你方向,这条路能不能走到目标却要凭借你自己的双脚了……” 莫尔桑先生再次吸了一口烟,慢慢的吐出,让烟雾缭绕着他的脸:“克洛德和你不一样,他是体科生,身体健壮,反应灵敏。今年他十六岁,明年年底才毕业,到十八岁成年恢复平民身份还有两年。我和你母亲已经决定等他明年毕业后就送他去奴比西亚大陆。杰里豪森.凡.克鲁斯子爵在那里的提尔西姆地区担任总督,他是克洛德名义上的教父,所以,克洛德会在他那里入伍从军,以得到他的提携。 阿贝尔,你不用担心克洛德会分去属于你的家产,入伍从军是一条荣耀之路,但这条路却充满危险,战争中时刻会有失去生命的可能。我和你一样,骨子里没有冒险精神,也没有在战场上直面炮火的勇气,所以我们都选择了文官之路。 但入伍从军这条路却充满着机遇,如果能在战场上立功的话很快就能成为国民,甚至还有可能获得赐字封爵。比起我们的文官之途,这条路的升迁太快了,或许我们的菲尔德家族,未来还需要克洛德来帮衬,只要他好运的话。 这也是我送他去克鲁斯子爵那里的原因,提尔西姆地区是新占领地,那里战火叛乱不断,但伤亡并不重,克洛德应该不会遭遇太多的危险。这两年我们王国边境地区形势越发紧张,纳瑟里王国又一次组织了反奥联盟,大陆东部地区几乎所有的王国和公国都加入了这个联盟,我怀疑再过一两年的时间就很可能会再次爆发地区大战,送克洛德去奴比西亚大陆也是为了避免去参加这次的战争……” 莫尔桑先生取下烟斗,叹了口气,从王国不成文的一个潜规则来讲,每个国中的体科生其实都是军队的预备役人员,而《四民阶层权益法案》则规定,不管这些学生的家庭是不是国民身份,十八岁一到成年这些学生就自动成为平民,父辈的国民身份再也对他们起不了作用,他们必须前往军队服役为自己挣得国民身份而努力。 楼梯上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克洛德背着个牛皮双肩包从楼上冲了下来。 “父亲,妈妈,我走了。”照样无视了坐在餐桌边的阿尔贝特,又顺手拧了把小布洛维克那婴儿肥的脸蛋,克洛德冲出了家门。 小布洛维克被拧了一把脸蛋,嘴一张要哭,菲尔德太太连忙把调羹里的煎蛋塞了进去,小布洛维克一尝味道不对,急忙“呸呸”的往外吐,一时之间倒忘了哥哥拧他的事了。 “小宝贝,乖点把鸡蛋吃了,吃了鸡蛋才长得快。”菲尔德太太开始哄他。 “鸡蛋不甜我不要吃……”小布洛维克把头摇的象拨浪鼓。 “鸡蛋都加盐,哪有甜的啊……”菲尔德太太傻了眼。 “算了,你就给他涂上蜂蜜吧,吃完了记得让他再刷次牙。”莫尔桑先生站了起来:“我也吃完了,该去镇公所了。” “对了,帕尼。”莫尔桑先生从衣帽架上取下礼帽,转身叫起老婆的昵称:“昨天我已经和卫生所的劳尔打过招呼,他早上会派人来清理粪池,到时你给那些清理工人三个苏纳尔的小费就够了。还有,我晚上要宴请一些人,中午前会有人送东西过来,你只管记帐收下就可以了。虽然宴请安排在家里,但你只需要布置下就行,我和酒馆的皮埃德谈好了,下午他会带人来做菜,你不需要忙的。” 菲尔德太太点了点头:“好的,我知道了,你放心吧。” 莫尔桑先生来到菲尔德太太的面前,俯身亲了她和小布洛维克一下,又对阿尔贝特说:“晚上宴会时你也得在场,阿贝尔,虽然都是你认识的人,但今天这个场面你得表现出谦虚和谨慎,这样才能增加别人对你的好感,明白吗。” 克洛德刚刚冲出家门,就看见两个同样穿着国中校服的少年站在街道对面店铺门前向他招手。 “你们来了,博阿呢?”克洛德冲过街道,到了他们面前。 高个子的维里克罗.丰塞卡是猎人库伯里克的次子,他的父亲是老兵,参加过两次王国对外战争,运气好毫发无伤,不过也没在战场上立下什么功勋。十五年服役期满获得了国民身份后选择了退伍,回到家乡娶了老婆,第二年有了一个女儿,又过了两年他老婆生下了维里克罗这个儿子。 旁边的艾里沃森.奥特鲁尼虽然个子稍矮,但却很壮实,他的父亲是船长,家里有一条名叫“红海之鲨”的远洋渔船,有时候他家的这条渔船也兼职运输货船,在白鹿镇也是个有名的人物。 “博阿可能要迟点过来,你要到钱了吗?”艾里沃森问。 博阿是昵称,就象艾里克森叫艾克,维里克罗叫维罗一样。他是白鹿镇有名的大商人卢比威尔.波德曼的儿子,全名叫博克阿尔.波德曼。他们三个和克洛德是白鹿镇国立中学的同学兼好友。 穿越者这个身体的前主人那场大病的起因就是和他们三个有关系。那是去年冬天,他们四个决定去冰冻的白鹿湖凿冰洞捕鱼,结果克洛德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幸亏这三个家伙的搭救才把他从湖里给弄了上来送回家,结果就是克洛德发高烧大病一场,然后就被穿越者给占据了身体。因为这个缘故,现在他们三个都不敢去克洛德家叫门了,生怕见到他父母。 “恩,拿到了,我父亲给了一个银塔勒,你们呢?”克洛德说。 “恩,我也拿到了,我老爸听我说完就扔给我一个银塔勒。”艾里克森很得意的回答。 “那你呢?维罗?” “我姐姐说家里没钱,就给了我两张羚羊皮毛,让我自己拿到杂货铺去卖,卖多少她都不管。”维里克罗瓮声瓮气的回答,很显然对他姐姐这样的行为非常的不满。 克洛德这才发现维里克罗的脚边还有一个包裹,里面大概就是他姐姐甩过来的两张羚羊皮毛了。 “没事的,维罗。”克洛德安慰道:“不管这两张羚羊皮毛值多少钱,有我们三个在,你就不用担心马术培训费的问题。再说按照我们原先的计划,两个人包一匹训练马,其实我们还多出了一半。” 一个人包一匹马进行训练的话需要一个银塔勒。所以四个人决定包两匹马,这样既节省了费用又不会让训练马空置,毕竟没人能一天都坚持在马上。另外多出的钱他们还可以进行别的计划安排。 “嘿,我来了。”有点发胖的博克阿尔跑了过来,他边打招呼边转向街道旁边停着的卖羊肉烤馕饼的摊子:“给我来个烤馕饼,我要那个……” “切成四块。”艾里克森连忙接上一句。 克洛德走到博克阿尔的身边,用手捅了捅他那微胖的小肚子:“早上没吃过来的?我觉得你该减肥了,饿一顿没关系。” “什么啊,”博克阿尔打开克洛德的爪子:“早上起的晚了,就喝了杯红茶,这一路跑过来肚子空空的饿死了。” “两个苏纳尔,谢谢。”摊主递过来已切成四块的羊肉烤馕饼。 于是大家都毫不客气的各自拿了一块,只有博克阿尔一边付钱一边嘟嘟喃喃:“你们太过分了,抢我的早餐吃。” 艾里克森啃着羊肉烤馕饼道:“我觉得克洛德说得没错,你是该减肥了,少吃点对你的身体有好处。” 第十章 历史课 第十章历史课 白鹿镇国立中学位于镇北的一座小山丘上,克洛德四人到达学校的时候离上课时间不到五分钟了,刚好在关闭校门前赶到。 说起来白鹿镇能建立国立小学和国立中学也是托了斯特林九世的福,做为打响复兴王国第一枪的发源地,卡尔加特王子登基后王国的官员们很自觉的在资金和政策方面向白鹿镇进行了一定的倾斜,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方面扩大了投资的额度。 就比如当初王子的宿营地,如今已经成了一个纪念广场,还建起了一个高大的纪念碑,纪念碑上王子的雕像横枪立马,威武不可一世。可实际上当年王子是在自己的帐篷里打的第一枪,还没打中任何目标,只在帐篷上方破了个洞,而王子的部下们听到枪声才连忙赶来,将男爵的私人武装缴械…… 克洛德所在的二年级总共四个班级,三个男生班近两百人,还有一个女生班三十二人。虽然王国新的教育法规定无论男女同样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一般来说,平民对子女的教育问题还是重男轻女,当然这也和平民家庭负担不起子女的学费有关。 虽然国立中小学可以招收女学生,但为了避免麻烦,基本上所有的学校都是男女分班,男生分文科生和体科生,女生则都是文科生,除了文科的教材是一样外,体科则被改成了插花,绘画,艺术鉴赏,缝纫,厨艺等一些比较贴合生活的课程,当然女生如果有兴趣的话,也可以报名参加剑术和马术的培训课程。 上午和下午基本上都有三节课,和穿越者前世不同的是,这里的每节课都是一个小时,课间休息是二十分钟,早上八点准时上课,中午十一点四十下课,午餐是学校提供,这费用已经包括在学费中。吃过午饭后学生可以在学校和教室里自由活动,不准离校,下午是一点半开始上课直到放学。 一般来说,上午的课程都是文科,就象今天,三节课是文法,数学和历史。克洛德的座位是在教室的最后一排,一是个子在同班同学中算是高个,二是学校教习都有意识的将体科生安排班级后面的座位,以免他们影响到文科生的努力学习。 自从克洛德将自己的学习成绩从班级的倒数几名提高到中游水平时,负责的班主任威克姆教习就问过克洛德,要不要将他的座位往前移几排,也好在上课时得到教习们的照顾。不过克洛德拒绝了这个提议,做为穿越者他认为还是小心的保持低调,泯然于众人才是最佳的选择。 “……在正面战线的火力被敌军全面压制的情况下,英明的王子殿下并没丧失获得胜利的信心,他异常坚决的拒绝了部下们希望他离开战场暂时避一避的提议,冒着敌人猛烈的炮火和纷飞的流弹,他站在战场的高处,用千里镜冷静的观察着一步一步逼近的敌人的战线。很快,王子殿下发现了敌人在战线调动时所暴露出的一个漏洞,步炮分离,他马上命令自己的警卫队绕过正面战线,进行迂回攻击…… 这已经是王子殿下手里还剩下的唯一的一支近卫武装力量了,部下们担心王子的安危,纷纷建言殿下不该这么冒险。王子殿下说:‘在将士们英勇战斗之时,做为他们的统领,我必须给他们带来胜利,而不是私自撤退。你们去战斗吧,我就在这里,我会看着你们,直到你们将战旗插在敌人的阵地……’ 受到王子殿下激励的警卫队犹如下山的猛虎,他们冲破了敌人的拦截和阻击,一举攻占了敌人的炮火阵地,并立即掉转炮口,猛烈轰击敌人的战线。突然遭受到来自背后的炮火轰击,正面战线上的敌人不出王子殿下的意料之外,他们崩溃了,四处奔逃。王子殿下抓住了这个战机,马上命令士兵们发起了全面攻击,反败为胜,取得了英吉利尔山丘大捷。 此次战役王子殿下以不到八千的兵力迎战两万多敌人,以弱胜强,共歼敌一万五千余人。英吉利尔山丘大捷不但是王子殿下北征的第一战,也是王子殿下复兴王国征程的第一次大捷,此战的意义不仅仅是正面战场上的一次胜利,它还意味着……” 这是上午的第三节课,历史课。历史教习艾利姆先生站在讲台上,低着头照本宣科般的读着课本上的描述,有气无力的样子。对底下同学们的小动作和窃窃私语视若未见。只要不影响到他的朗读和教程安排,一般来说艾利姆先生是不大管什么课堂纪律的。从这方面来说,历史教习艾利姆先生在同学们的评价中是个老好人。 克洛德不由自主的打了一个哈欠,坐在他身边的维里克罗早已趴在桌上呼呼大睡,偶尔还打两个轻微的呼噜。而旁边另一张课桌上的艾里克森和博克阿尔却在小声的交谈,还不时的拿笔在纸上写写划划着什么…… 无聊的翻着历史课本,克洛德很无奈。即便他对奥维拉斯王国的历史很感兴趣,但从国小到国中,历史课讲授的都是王国的历史,就象一道美味的佳肴,天天吃餐餐吃任谁都会倒了胃口。 做为穿越者,克洛德其实最感兴趣的是法雷亚大陆的整个演变历史,只是历史书上很多都是一笔略过,其中一个在现实中已经成为违禁的词语引起了穿越者的注意,这个词语就是魔法。 历史课本上说,法雷亚大陆经历了数千年的黑暗时代,那个时代是邪恶的魔法师统治着法雷亚大陆,但在五百多年前,不堪压迫的石匠们组织了兄弟会这么一个地下组织,掀起了整个大陆反抗邪恶魔法师的风暴,只花了八年时间就打败了高高在上的邪恶魔法师,将他们赶出了大陆,迁移到离大陆北部很远的希格罗斯岛。 兄弟会的首领,石匠瑞格斯.奥.希尔建立了一统法雷亚大陆的阿姆斯郎王朝,并分封三千领地贵族镇守大陆各地。 但逃亡到希格罗斯岛的邪恶魔法师们并不甘心他们的失败,暗地里施展阴谋诡计,到处破坏大陆人民的安宁生活,以至阿姆斯郎王朝在瑞格斯.奥.希尔皇帝去世后陷入了分离崩溃,各地分封贵族纷纷自立,相互残杀争斗,法雷亚大陆陷入了长达一百多年的战火之中。 三百多年前,大陆东部的一个小小的领地贵族奥维拉斯.唐.斯特林男爵决心结束这乱世,护佑领地的子民,他带着勇士们东征西讨,将自己的领地一点点的扩大,为王国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在他去世后,他的儿子没有辜负他的期望,终于在大陆东部建立了王国,并以其父亲的名字来命名为奥维拉斯王国。 好了,关于法雷亚大陆的历史到此结束,接下来都是王国的历史了,从斯特林一世到斯特林九世,历史课本上关于这些国王的记录实在是事无大小,不厌其烦。做为穿越者的克洛德,对此已经无力吐槽了。但没办法,关于王国的记录一向是历史这门课程考试的重点,尤其是斯特林九世复兴王国的事迹,更是重点中的重点。 这个世界的历史真的有些古怪……穿越者思索着,关于大陆被邪恶魔法师统治的数千年历史,自己所看到过的书上记载都是以黑暗历某某年一笔带过,哪怕是那些传奇小说,就算是骑士拯救公主之类的,也是以主角战胜邪恶的魔法师抱得美人归为结局。至于魔法师为什么邪恶却从没一个明确的结论,似乎魔法师天生就是邪恶的…… 这个世界真的有魔法吗?记忆中克洛德小时候好象问过这个问题,他的父亲莫尔桑先生为此色变,狠恨的教训了小克洛德一顿,并再三强调魔法师就是邪恶的化身,魔法这个词汇本身就代表着禁忌,一旦某个地方发现魔法的踪迹那就预示着不幸的降临。 “嘿,克洛德,嘿,嘿,在想什么呢?”旁边传来博克阿尔的轻声呼唤。 克洛德回过神来:“哦,什么事……刚才有点想睡了。” 博克阿尔释然,递过来一张纸:“你看看,这是我和艾克商量好的需要购买和准备的东西,你看看是不是还有什么没记的。” 纸上写的都是宿营的用具以及需要携带的食物,其中要另外购买的东西并不多,因为大部分的用具和食物四个人都可以从家里弄出来凑合一下。 “帐篷维罗说他家有一顶,另外艾克说他父亲有个能在甲板上用的船用帐篷,他可以带过来,这样两顶帐篷就足够我们四个人用了。上次维罗说过他可以带上他父亲的火枪,不过火药和铅子需要我们去杂货店购买,他家里剩下的也不多了。艾克说带上他父亲的短火铳,只是那火铳的火药和铅子和维罗家的火枪并不配套……” 博克阿尔在一旁絮絮叨叨的做着解释。 “我们的花费主要是租船,老桑尼的单帆小渔船可以租借给我们使用两天,但他要四个里亚索做租金,我好说歹说他才降到三个里亚索两个苏纳尔。不过他把船上的渔网给收回去了不让我们使用,我想想我们是去白鹭洲宿营,并不是要去捕鱼,也就随便他了。” 克洛德指了指纸上写着的甘兰酒四瓶这一行字:“这酒是怎么回事?好象这并不是宿营的必须品吧?” 博克阿尔嘿嘿的笑着:“这,这个,我听维罗说过山里晚上很冷,就算有篝火也一样,他父亲每次去山里都要带酒。我想想我们要去的白鹭洲可是在海边,风大湿气重,所以我想买四瓶甘兰酒,一人一瓶,晚上也可以去去寒……” 克洛德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其实大家心里都明白,十六岁的少年,正是好奇心最重的时刻。平常在家没一个人可以正大光明饮酒的。博克阿尔也不过借这个去白鹭洲宿营的机会,私下买几瓶酒和伙伴们过过瘾。 不过克洛德相信,到时博克阿尔一定会后悔的,这甘兰酒可不是各自家中收藏的那些好酒,而是那些水手车夫的最爱,口感烈后劲猛,哪怕是昏睡后醒来依然会感到头疼欲裂…… 第十一章 白鹭洲 第十一章白鹭洲 今天是圣光历五百七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星期二。据说圣光历是当年兄弟会的首领,石匠瑞格斯.奥.希尔所制定,他率领起义武装将邪恶的魔法师驱赶出法雷亚大陆,建立了一统法雷亚大陆的阿姆斯郎王朝的那一年设定为圣光历的起始元年,中止了已有数千年之久的黑暗历。目前法雷亚大陆各国基本上实行的都是圣光历。 再过四天,就是五月二十七日,星期六。在奥维拉斯王国历史上,这是卡尔加特王子在获得了三色权杖之争的胜利后,登上国王的宝座成为斯特林九世的纪念日。其去世后,继位的斯特林十世就授意上议院,提议将这一天设定为王国的法定节日,命名为复兴节,以纪念伟大的斯特林九世所作出的复兴王国的伟业。 星期天学校放假,再加上星期五上午学校照例要举行复兴节的欢庆大会,下午没课,所以克洛德他们就难得的拥有了为期两天半的假期。 要知道这个世界和穿越者的前世不同,学校并没有暑假和寒假之分,全年就一个学期,二月中旬入学直到十一月才放假,这过年的两个多月假期被称做年假,或者又被称为猫冬假。这是因为在法雷亚大陆,每年的这段时期是天气最寒冷的季节,大雪纷飞,人们大多是猫在室内避寒过冬,而很少出外劳作。 既然有了两天半的假期,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很早就开始策划着去哪里玩,克洛德和维里克罗自然是无可无不可。只是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这两人想的点子并不怎么靠谱,最后还是维里克罗提议去白鹭洲宿营,从而获得了大家的一致赞同。 白鹭洲距离白鹿镇不到二十余里,咫尺之遥,但克洛德从没去过白鹭洲,这是因为白鹿镇和白鹭洲之间是十余里宽的白令加湖。 一千多年前,西南山民在捕猎时看见传说中象征幸福和安宁的白色麋鹿徜徉在白令加湖畔,于是携妻带子在此拓荒聚居,便有了白鹿镇。白鹭洲也是如此,很早之前洲上就有无数白鹭翩翩,以此而得名。 只是后来人们才发现,他们以为和白鹿镇相隔一个湖的白鹭洲并不是湖边的一座丘陵或是一个小岛,正确的说白鹭洲其实是一片将白令加湖,白鹿镇和大海分隔开的临海山丘。正是有了白鹭洲的阻挡,呼啸的海风与汹涌的恶浪从没对白鹿镇造成过威胁,唯一的危害也不过是每年几次大潮海水倒灌使白令加湖湖水上涨漫过堤坝形成轻微的水患而已。 据说白鹭洲上有白鹭和无数的海鸟,以及海獭,石狐,山豹等皮毛珍贵价值高昂的异兽,还有无数值得采集的药草,物产极其丰富。但白鹿镇却很少有人愿意前往白鹭洲。 原因无他,一是危险,二是洲上有一座占地很大的遗迹,传说是数百年前一座倒塌的魔法塔的残迹。牵扯到邪恶的魔法师,以至白鹭洲在人们口口相传中被人为的蒙上一层邪恶的阴影,没人愿意去那里给自已找麻烦。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也没去过白鹭洲,四个小伙伴中唯有维里克罗跟随他的父亲在前两年年假时去过两次,一次是为了猎石狐,另一次是为了采集一种药草。 所以维里克罗说去白鹭洲宿营冒险度假的提议获得了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个胆大包天的家伙的欢迎,年轻意味着好奇,也意味着冲动和勇气。克洛德做为穿越者,他并不在乎人们所谓的白鹭洲上种种恐怖和邪恶的传说,相反他对那个倒塌的魔法塔的遗迹很感兴趣,准备前去看看,便顺水推舟的默认了下来。 “对了,克洛德,吃过午餐后我们从后墙翻过去,到老街老蒙克杂货铺把维罗带来的那两条皮子给卖出去,顺便在他那里看看有没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博克阿尔指着课桌下维里克罗带来的那个包裹轻声的说。 克洛德点了点头,学校后面林子那里的围墙被大雪和雨水浸湿塌垮了一半,成为学生们违背校规自由进出校园的一个不公开的出入口,谁都知道可谁也不会向学校报告。 何况就算学校的管理层知道了也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将缺口修好,围墙的修缮资金得打报告向白鹿镇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行政主管部门派人前来学校调查并核实修缮资金额度,然后再开会讨论这笔预算外的资金该从那里拨付,最后再将决议提交镇长签字,由镇长同意后再将决议发给镇财务部门落实。 整个流程从申请到资金拨付没两个月的时间是下不来的,如果镇长不同意或者镇财务部门说今年资金紧张困难得等到明年的话,那前面的努力就全白费了,到明年还得继续重新走一遍这个流程。 因此学校即使知道后面的围墙破了个缺口,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也许他们还巴不得围墙多塌垮几处,那样他们就可以明正言顺的要求镇里拨付资金重新修建整个学校的围墙,而不是去修缮一个小小的缺口。 国中的午餐还是一如既往的难吃和无味,一勺土豆泥浇肉汁,两片黑面包夹一片薄得象纸的培根,水果是一个婴儿拳头大小的煮苹果。不过食堂里摆放的大铁锅里的红菜汤却可以随便喝,只要肚子能装得下。 这样的午餐对学生来说是可以填饱肚子,但别想什么品尝美味了。偶尔学校也会改变一下食谱,那也不过是将土豆泥换成燕麦粥,或者将黑面包中的那片薄薄的培根换成一片乳酪再加两片生菜。 为了节省经费,学校甚至连黄油都撤掉了,食堂的桌子上只摆放着盐末瓶。 博克阿尔现在啃着黑面包的样子就象是生不如死:“太干太涩了,真想念早上吃的羊肉烤馕饼,又香又脆,一咬满嘴油啊……” 艾里克森一边勺干净盘子里的土豆泥一边讥讽道:“谁叫你先吃培根再吃土豆泥最后干啃黑面包啊,没伴着吃你咽得下去吗,干木屑一样的滋味。要不你去打碗红菜汤泡着吃吧。” “不要。”博克阿尔急忙摇头:“你知道我一闻到那红菜汤的味道就想吐,不知怎么的我每次看到那红菜汤就会想起那鞋垫的气味,太恶心了……” “快吃吧,别废话了,克洛德和维罗吃完已经去教室拿包裹了。你如果不怕下午顶不住就别吃,或者我们呆会出去你再去买个羊肉烤馕饼吃……”艾里克森不怀好意的盯着博克阿尔,似乎很希望他能接受自己的提议。 “你想得美……”博克阿尔嘴里的面包屑洒了一地:“我一个月才两个里亚索的零花钱,早上买一个羊肉烤馕饼就花了十分之一,还被你们抢了大半……” “谁叫你是我们中的大款啊!”艾里克森摊了摊手:“你一个月有两个里亚索的零花钱还不满足?我呢……我老爸心情好时会扔给我一个里亚索,心情不好时会给我一脚,但一年大半的时间他都在船上,我不可能每个月都能见到他或者从他的钱袋里要到一个里亚索。 克洛德和我的情况差不多,没有正当的理由他父亲不会给他零花钱,偶尔他母亲塞给他一点钱也不超过一个里亚索。至于维罗,他那个精明小气的姐姐当家,忙着为自己挣嫁妆,你认为他手里会有零花钱吗?” 看着博克阿尔张口结舌无从辩解的模样,艾里克森笑了起来:“所以克洛德说的很对,我们是好伙伴,死党,你的零花钱就是大家的零花钱,要是为这点小钱斤斤计较那也太对不起我们之间的情谊了……吃不下就别吃了,你看克洛德和维罗已经向我们招手了,走吧,就算不买羊肉烤馕饼那也可以买点别的好吃的……” “总感觉好象哪里不对……”博克阿尔看着艾里克森的背影,又看看手里的大半黑面包片,喃喃的自语道:“算了,还是去买羊肉烤馕饼吃吧……” 四个人很顺利的从学校后面的围墙上翻了过去。 “为什么要去老街的老蒙克杂货铺卖皮子啊?我记得新区的吉尔普皮货店才是镇上最大的皮毛收购点吧?”克洛德好奇的问道。 “维罗的这两张皮子放得有些久了,”博克阿尔回答:“皮毛不光亮还有点破损,在吉尔普皮货店卖不起价,他们收购最多不会超过六个里亚索。老蒙克那里可以还价,我想也许能卖到八九个里亚索。” “克洛德你以前就很少去老街,所以你不了解老蒙克杂货铺。”艾里克森在旁边补充道:“其实老蒙克杂货铺才是镇上历史最悠久的店铺,都已经开了三代了,只是他们的生意基本上都是和行商或者是水手们打交道,南来北往的行商和四海飘荡的水手们喜欢把他们收集到的那些希奇古怪的小玩意交易给老蒙克杂货铺换取金钱……” “不过现在老蒙克杂货铺已经不再收集和交易那些东西了。”博克阿尔说:“去年底老店主皮查克去山里拿货,大雪天路滑,连人带车摔到山沟里一命呜呼,他的大儿子瓦库里接了班成了新店主。然后瓦库里决定将杂货铺转型,成为专门的渔具和船上用品店。 你知道渔具和船上用品少不了需要皮货做原料,但镇上的吉尔普皮货店是收购大户,老蒙克杂货铺争不到皮毛收购份额,只能零星收购,所以我们将这两张皮子拿到那里,相信他们会开个好价钱的。” …… 第十二章 老蒙克杂货铺 第十二章老蒙克杂货铺 老街据说是白鹿镇最早最古老的一条街道,最开始因为白鹿而聚居在此的人们开了一条路通往白令加湖,并修筑了湖口码头。后来的人们便在这条路的两旁修建房屋,开设店铺,于是这条路便成了镇上的第一条街道。 时过境迁,现在的白鹿镇早已不是千年前的那个小村庄,城镇的扩展使镇中心不断的向东迁移,而老街所在的区域如今却成了鱼龙混杂,治安混乱的贫民码头区…… 这地方穿越者还真没来过,记忆中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小克洛德好象就来过两次,一次是去湖边钓鱼,沿着湖岸到了贫民区的公用码头。还有一次就是偷骑邮政所老本兹的那匹叫鲍克尔的黑马,那黑马有点受惊往老街跑一直跑到码头前面没路了才住了脚,把马背上的艾里克森吓得半死,而后面追的克洛德三人是跑得累死…… 不过这两次都是匆匆而过,也没碰上什么事,对这片区域没什么印象。只是父母告戒过孩子们不要去这里玩,因为这里是白鹿镇的危险区域。 这里好象没什么危险啊?看着街道两边那些破旧的房子和搭建起来的棚屋,以及路上偶尔几个匆匆而过的行人,克洛德心想。 “看上去很平静吧……”身边的艾里克森似乎知道克洛德在想什么。 克洛德点了点头:“我父亲说这里治安不大好,让我们没事不要来这里,可我看这里和别的城区也没什么差别啊……” 艾里克森很严肃的说:“你父亲说的对,这里确实是白鹿镇最混乱治安最不好的地区。别看现在一片安宁,那是因为现在是中午,是大白天。如果你晚上来的话,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呵呵……”博克阿尔笑了起来:“艾克,你还忘了说这里是白鹿镇晚上最热闹的地方。到了晚上,这条街道两边就全是人,还大多是女人,这里也是那些水手们晚上最喜欢来的地方……” 克洛德明白了,他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下去:“那老蒙克杂货铺就开在这里?” “不,还在前面,这条街道快到头那里,紧挨着码头,看见了吗,那幢灰石两层楼就是老蒙克杂货铺。”艾里克森用手指着前面回答。 灰石两层楼其实是五间连在一起的联排楼房,只不过一层都是店面。 克洛德并没看见老蒙克杂货铺的店招牌,只看见一个崭新的木制招牌上写着老蒙克渔具和船上用品专营商行。 五间店面最左边的三间已经开门营业,店堂上摆着一卷卷的麻绳,一捆捆的风帆布和一个个大小不同的圆木桶。最右边的两间店面看上去明显很破旧,外面还搭着脚手架,这是在搞装修,看起来象是要将这两间旧店面弄成和旁边三间店面同样的风格。 “那两间旧店面就是老蒙克杂货铺。”艾里克森对克洛德说:“旁边那三间也是他们家的,不过以前租给别人开了个小饭馆,供水手,渔夫和码头工人用餐。去年底老皮查克死后,他儿子不想开杂货铺,就把这个小饭馆也收了回来,准备开那个渔具和船上用品商行。” 艾里克森指了指那个崭新的木招牌。 “你确定这里会收购那两张皮子?”克洛德有些怀疑。 “当然,我是艾里克森,红海之鲨的少船主,我父亲是大名鼎鼎的奥特鲁尼船长,这里的水手大半都认识我,码头区任何的动静不用三天我就能知道……” 艾里克森得意洋洋的说,看起来很自豪的样子:“瓦库里准备开这个渔具和船上用品店的消息我早就知道了,他卖什么和买什么我也一清二楚……” “嗯,只要眼睛没瞎谁都清楚。”博克阿尔说,用手指了指店面旁边挂着的两块大木板。 大的木板上面写着店里出售的各种物品和价格,小的木板上面写着求购物品的信息,只是后面没标价格。 “瓦库里前不久去过吉尔普皮货店,希望能从那里低价购买一批皮毛,达成长期合作的协议,只是被吉尔普皮货店给拒绝了。所以现在他和吉尔普皮货店是竞争关系,维罗的这两张皮子他出的收购价肯定比吉尔普皮货店高。”博克阿尔胸有成竹的说。 “瓦库里大叔,瓦库里大叔,人在不在啊?”艾里克森已经进入空无一人的店堂叫了起来。 “谁啊?”店后面有人回答,一个四十余岁的瘦高个的中年人出现在大家面前,嘴里还在不停的咀嚼着什么。 嗯,差点忘了现在是中午,瓦库里也要吃午饭的。 “哦,是小艾克啊,你有什么事?”中年人含糊不清的说。 不过艾里克森并不在乎自己是不是打搅了瓦库里的午餐时间。 “是这样的,瓦库里大叔,我的同学今天带了两张皮子要去吉尔普皮货店出售,我想起你也在收购皮毛,就把他给拉到这里来。我跟他说你这里的收购价一定比吉尔普皮货店高,你可要出个好价钱别让我在同学面前丢脸啊。” “哦,是什么皮子?”瓦库里连忙努力吞下嘴里的东西:“我先看看,如果皮子好我一定会出个好价钱的。” “山羚羊的。”艾里克森示意维里克罗把包裹打开。 瓦库里看皮子看得很仔细,从他检查皮毛的动作和样子来看他并不是一个外行人。 “这两张皮子你们要拿去吉尔普皮货店的话他们最多出六个里亚索,既然小艾克带你们来我这里,那我也不让他失望,这样吧,七个里亚索,你们看行吗?”瓦库里终于不再打量皮子报出了价格。 “九个里亚索,这两张皮子就归你了。”讨价还价的事需要博克阿尔出马了。 “不不不,九个里亚索价格就太高了,没人会出这么高的价格来收购这两张皮子。你们看,这皮子的边沿都破损了,而这张皮子,头部这里破了个大洞。如果是两张新皮子或许还值九个里亚索,但这两张皮子放的久了点,而且还没保存好……” 瓦库里摇着头放下手里的皮子:“如果你们坚持这个价格的话,那你们只能去吉尔普皮货店试试运气了,也许他们会愿意用九个里亚索来收购。” “别呀,瓦库里大叔,你往上加点,我让同学减一点,我们中午大老远的跑过来也不容易。”艾里克森急忙打圆场。 瓦库里叹了口气:“好吧,那我再加四个苏纳尔,这还是看在你小艾克的面子上。” “八个里亚索,一口价。”博克阿尔说:“瓦库里大叔,你这里和吉尔普皮货店不同,他们收购皮毛主要是用来制作皮衣皮甲皮帽这些皮具。而你经营的是渔具和船上用品,需要的皮毛以野生动物为佳,主要是用来保暖和防水,收购的皮毛大小无所谓。 因为你这里需要的皮毛制作最大的也不过是水手贴身的皮马甲,或者是手套软鞋皮带皮鞘这些。剩下的皮料还可以切割成丝条揉制在渔网鱼线上,所以你这里收购的皮毛是没有什么浪费的。 我这个同学的父亲是库伯里克.丰塞卡,你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我们白鹿镇最好的猎人。如果你以八个里亚索收购这两张皮子的话,那么我相信他的父亲就不会把皮货只拿到吉尔普皮货店卖了。这消息一传开的话,那镇上所有的猎人就知道去哪里出售他们猎获的皮毛了……” 瓦库里沉思了一会,终于点了点头:“好吧,你说服我了,就八个里亚索吧,但你们需要保证家里以后有皮毛出售的话必须先拿到我这里来……” 这事谁也不能保证,但大家都清楚如果维里克罗那个精明的姐姐知道这两张旧羚羊皮子能卖出八个里亚索的高价,那么他们家猎获到的皮毛肯定不会再拿到吉尔普皮货店出售,于是大家都点了点头。 “对了,瓦库里大叔,我们今天来你这里除了卖这两张皮子外还想买点别的东西,你家以前的那些杂货现在都没卖了吗?” 艾里克森有点傻眼,刚才他看了写着出售物品的木板一遍,发现很多要购买的东西上面都没有。 “你要买什么?”瓦库里将八个里亚索交给维里克罗,维里克罗转身递交给博克阿尔。 “枪子,火药,硫磺粉和石灰粉,还有驱虫水这些……” “哦,这些在里间,你们进来看,外面写的都是大件的。” 里间和外面的店堂差不多一样大,只是后墙的窗户不大,还插着木栏杆,光线便有些不大好。不过因为是中午,今天又是个艳阳天,所以里间靠墙摆放的几排木格子架上的东西还是可以看得清楚。 “哇,瓦库里大叔,你把杂货铺的这把镇店之宝放这里了啊!”艾里克森的目光被墙上的一把银黄色的短刀给吸引住了。 “克洛德,维罗,你们来看看,这就是那把象牙宝刀。” 墙上装了个一米长半米宽的木盒子,盒子里面铺着深蓝色的天鹅绒,中间悬挂着一把七十公分长的银黄色的短刀。 记忆中克洛德倒是听艾里克森说起过这把象牙宝刀,好象是连鞘带刀把全是一根象牙所制,通体银黄色,刀刃据说是著名的荷里亚马钢加陨石制造,斩金截铁毫不费力,是名副其实的宝刀。 这把象牙宝刀的来历很清楚,是第一代杂货铺的店主老蒙克在海边救了一个落难的船长,那船长好象是大陆北部一个王国的贵族,养好伤准备回国,就把随身的这把象牙宝刀送给老蒙克做个留念。 当年曾经有人出了十个金币想收购这把象牙宝刀,却被老蒙克拒绝,他把这把象牙宝刀当成了镇店之宝传给了自己的儿子皮查克,现在又轮到了瓦库里。 “这把象牙宝刀现在值多少钱?”博克阿尔问。 “它真的能斩金截铁吗?”维里克罗关注的是刀刃的锋利。 克洛德耸了耸肩,其实在他看来,这象牙宝刀也就是那些贵族拿来装个逼的货色,用象牙做的刀柄绝对没有那些用麻绳缠的刀把实用,不说吸不吸汗的问题,真正生死格斗时两刀相击光震动就能使象牙刀柄开裂脱落。当然如果这刀刃真的能削铁如泥那又另当别论。 “你们要的枪子和火药是几号的?”瓦库里没回答博克阿尔和维里克罗的问题,不知道是不屑回答还是没听见的原因。 第十三章 菜谱 第十三章菜谱 “加利三型制式火绳枪的枪子和火药,还有我父亲那把短火铳的配套枪子和火药。”艾里克森说。 维里克罗的父亲库伯里克当兵十五年升为国民退役回家,便能合法的拥有火器。这把加利三型制式火枪就是他当兵时的武器,退役时可以带走,这也是退役军人的福利之一。 “加利三型制式火绳枪,这是老式火枪,枪子是二号,火药是标准型干粉一号。你父亲的那把短火铳是船用型火绳枪,枪子是七号小型弹,配套火药是蛋清粉。嗯,艾克,你需要多少?” “博阿,你来吧,把单子拿出来看看有哪些可以买的。”艾里克森转身叫博克阿尔。 穿越者还没见识过这个世界的火枪,所以他有点好奇:“艾克,这个火枪的枪子和火药不是通用的吗,怎么还有各种型号的?” “火枪铳口的大小,枪子也就各有大小,而枪子的大小用同一种火药的话便会让射程的长短有所变化,因此火药的配比也就有所不同。另外在船上使用的火枪和火炮,为了防潮湿和大风,需要在火药粉中加入蛋清,一般来说船用型的蛋青火药粉要比标准型火药干粉贵一半的价格。” 回答克洛德的是维里克罗,在四个伙伴中他是火器专家,好象在十一二岁时他父亲就教他怎么放火绳枪了。 “好了,这里的采购就交给博阿了,我们去那边架子上看看,那些东西都是以前杂货铺从水手和行商手里收来的,上次我看中一个黑木面具,想拿回去挂在墙上做个装饰,可惜钱不够,没几天就被人买走了。”艾里克森一边拉着克洛德往墙边的几排木格子架走去一边很可惜的说。 木格子架上的东西很杂乱,木碗,陶瓶,石雕和手链,匕首什么的混在一起,克洛德还看见了一顶青铜头盔,旁边放着个青灰色的藤编独角牛,这是玩具吧……还有一柄造型奇特的黑耀石石斧,也不知是哪个水手从哪个土著部落弄来卖给杂货铺换酒喝…… 这几个海盗的人偶雕刻还不错,应该是那些水手在行船途中无聊时雕刻的,待会问问价格,如果不贵的话可以买下来送给家里的小胖墩当玩具用,嗯,这是什么? 木格子架的最下面一层放着一本文件夹大小的书,黑褐色的封面好象是皮制的,克洛德伸手摸了一下,的确是皮制的,只是上面已经蒙了薄薄的一层灰。 这应该不是书吧,书没有这么薄的,就这么十来页,不过这纸好象也是皮纸,褐黄色厚厚的,比灯笼草做的草莎纸厚多了,一页顶的上五六页,用指甲在边沿掐了一下,似乎还有点弹性。 克洛德来了兴趣,把这本文件夹大小的皮书拿了起来,有点重,很有分量的感觉,先吹了下封面的灰,然后再慢慢掀开,准备看看这里面写的是什么…… 土豆三个……嗯……光线不大好,又被木格子架挡着,有些阴暗看不清楚,只是克洛德懒得移动位置,凝神望去,不由大吃一惊,手里的书也“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克洛德,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隔着个木格子架的艾里克森听到这边的动静连忙问道。 维里克罗也探头过来问:“没事吧?” 克洛德摇摇头,强自按捺住心中的震惊:“没事,想拿书,没想到有点分量,结果掉地上了。” 捡起地上的书,这次克洛德是先走到窗边,借着光线再慢慢的把书面翻开。 黄褐色的皮纸上写着淡淡的黑字,一排排小蝌蚪般的字体似乎因为时光的流逝而显得有些模糊,但大体上还是能分辨的出字迹。 土豆三个,蒸半熟,去皮捣成泥,加入两个鸡蛋,放入香葱和青菜末,加少许面粉和水,放入少许盐末,调成膏状,压成圆饼,放平底锅和油煎成金黄色,可根据口味不同抹上不同的调味酱…… 这,这是菜谱吧?不对,刚才看见的不是这个样子…… 克洛德连忙翻后面的书页,没错,这就是一本菜谱,十七页皮纸上写了十七道菜的做法,香煎青刀鱼,烤香葱羊排,蒸羊肉丸子,什锦披萨,雪利鸡块等等…… 掂了掂手里的这本菜谱,克洛德苦笑,这应该是哪个酒馆的菜谱吧,反正这十七道菜可不是家常菜,象克洛德家在白鹿镇已经算是上流阶层了,可家里平常吃的菜基本上都是乱炖,就是将蔬菜和大块肉骨头什么的扔在炖锅里煮熟而已,虽然有烤羊排牛排什么的,但做法却没这本菜谱上描写的那么讲究。 不过这个酒馆也够下本钱的了,竟然用兽皮纸来写菜谱。象克洛德上学用的课本,或者镇上书店销售的书籍,大多都是用平价的草莎纸制成,偶尔有几本书的封面用了皮纸,可那也是精装本,价格要高出一大截。 只是,刚才自己看到的情景是怎么一回事,菜谱那褐黄色的皮纸就象中间燃烧起来一般,黄褐色向皮纸的四周退去,露出象牙百的纸面和深蓝色的字体,难道是自己出现幻觉了吗? 再仔仔细细的将菜谱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克洛德还是没有发现任何异常。或许自己真是看花眼了吧……克洛德正想把这本皮纸菜谱放回木格子架上去,心中突然一动,止住了脚步。 刚才那里光线太暗,我怕看不清楚,所以集中了注意力,全神贯注,然后这本菜谱就出现了我异想不到的变化,吓了我一大跳。那么我现在再试一下,是不是聚精会神看,这菜谱就会出现变化。 克洛德心中思索着,重新将菜谱翻开,集中自己全部的注意力,紧紧的盯着书页。果然,很快书页又发生了变化,黄褐色和关于怎么做土豆煎饼的小蝌蚪字体一个个的消失,书页慢慢的变成了象牙白,一行行深蓝色的字体出现在书页上。 这些深蓝色的字体并不是小蝌蚪的形状,虽然也是菱形,却笔画繁多,更象是梯形,就如同乐谱上的变异的音符。这不是赫伯来语的文字,而是古赫兹语的文字。 国中生要学习从古赫兹语演变过来的吉米尔语和莱西赫特语,所以学校倒是介绍过古赫兹语,只是很简单的讲解一下就略过去了。 克洛德能认出这是古赫兹语的文字,是因为这半年多的努力学习,但想知道这些文字是什么意思他就无能为力了。 从某方面来说,赫伯来语言文字也是从古赫兹语演变而来,是近亲,就象穿越者前世的方块字一般,有繁体和简体之分。而古赫兹语的文字就象是繁体字,克洛德望文知义,倒是能认出几个字。 ……到达……酒馆……午餐……菜谱……问……购买……魔法…… 魔法……这,这是魔法菜谱!这是克洛德心中的第一个想法,穿越到这个世界半年多了,这还是第一次接触到魔法物品。 而这半年多的时间和这个身体前主人的记忆,只给穿越者留下一个印象,那就是这个世界的确是有魔法的存在,但魔法却是一个让人忌讳的词语。 如果一个人学会魔法并广为人知的话,那等待他的不是人人羡慕大展身手前途似锦,而是逮捕圈禁甚至是当场击毙。如果逃跑的话那等待他的命运就是通缉和暗无天日的躲躲藏藏,一辈子都要隐姓埋名或者是四处流浪以逃避追捕…… 穿越者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的人们会这样的忌讳和对待魔法,但这一切都按捺不住他的好奇,尤其是他现在手里拿的是他所能接触得到的第一件魔法物品,一本魔法……菜谱…… “嘿,克洛德,你在看什么?”艾里克森不知什么时候来到克洛德的身边,一拍肩膀,将克洛德从沉思中惊醒过来。 “这是一本菜谱?”艾里克森伸过头来:“土豆三个,蒸半熟捣成泥……呵呵,原来你看得那么沉迷我叫了几声你都听不见是因为这个菜谱,是不是想吃土豆饼了啊?” “哦,艾克,你能看见这些蓝字吗?”克洛德答非所问,不过他马上警醒过来:“不是,刚才走神了。” 只是艾克已经被克洛德的回答吸引住了:“蓝字,哪来的蓝字?不都是黑字吗?” “给我看看。”夺过克洛德手里的菜谱,翻了半天:“没蓝字啊?嗯,这道菜不错,红酒烤鹅腿,回去叫我母亲做给我吃。” “不是,你集中精神看看,上面会不会出现蓝字。”克洛德想试试,是不是艾克集中注意力也能看到那些蓝色的古赫兹语文字。 “是吗?”艾里克森有些怀疑的凝神盯着菜谱,过了一会他就放弃了:“没有蓝字,眼都看花了,什么也没有。等下,我拿起来对着窗户看看,能不能透光。” 很快艾里克森就把菜谱放下了:“这菜谱有点重,不过我确定我没发现什么奇怪的地方,也没看到你说的蓝字。” 克洛德点了点头,可以确定并不是所有人集中精神都能看到这本菜谱的变化,或许自己的精神力和别人不一样,平常就感觉自己的听力和联想力特别敏锐,甚至能根据听到的声音在脑海中描绘出发出声音的场景,这应该就是自己精神力和别人的不同之处,也是自己能看见这本菜谱上那些深蓝色的古赫兹语文字的原因。 “大概是刚才光线射在这书页上,我眼花了将这些黑字看成蓝色的了。”克洛德一边掩饰着说一边接过菜谱。 这次是当着艾里克森的面,克洛德凝神望去,书页上又开始变化,露出象牙白的纸面和深蓝色的字体。不过克洛德是浅尝辄止,书页一有变化他就收回了注意力,再偷眼看艾里克森,果然他也在看着菜谱却一副毫无所知的感觉。 “我想买下这本菜谱,艾克,你帮我问问需要多少钱?” “买这菜谱?”艾里克森有些惊疑。 “是这样的,我母亲的生日快到了,我想给她买个礼物。你知道的,贵重的首饰之类的我买不起,那是我父亲需要做的。而这本菜谱我认为会是个好礼物,如果她学会了怎么做这些菜肴,那么晚餐时端上桌我们的赞美一定会使她感到心情非常的愉悦和快乐……” “这主意真不错,不过你确定要买吗?其实我们过来把这菜谱抄下来也可以的,我相信瓦库里大叔应该会给我这个面子,这样你就不用花钱了。” 克洛德摇了摇头:“你不觉得这皮纸的菜谱有种厚重感吗?看上去很奢华,我可以回去告诉我母亲这是某个王族世家流传出来的,这比我们手抄的菜谱更适合当礼物吧?” “好吧,我帮你去问问这菜谱卖多少钱。”艾里克森拿过菜谱正准备转身。 “对了,那边还有四个海盗的小木偶,还有一个银色的花枝发卡,我也想买下来给我的弟弟妹妹做礼物,我去拿过来一起算。如果钱不够的话你们借我一下,我很快就会还给你们。” “克洛德,你还真有当哥哥的样子。”艾里克森很赞叹的说。 第十四章 到手 第十四章到手 从老蒙克渔具和船上用品专营商行出来的时候,克洛德的身上已经背负了一个银塔勒外加三个里亚索的债务。 海盗木雕小人偶一个两苏纳尔,也就相当于一个羊肉烤馕饼,四个人偶也才八苏纳尔,倒是那个克洛德准备送给妹妹安吉莉娜的亮银色花枝状发卡,却是纯银打造,而不是克洛德认为的铜制镀银,所以价格有点高,瓦库里要了一个里亚索五苏纳尔,还算是比较公道。 只有那本魔法菜谱,瓦库里说是在他父亲床头发现的,是他父亲的遗物之一。虽然不明白他父亲为什么把这本菜谱放在枕边,但看这兽皮封面和皮纸张页,很明显这菜谱是一件古董。 既然是古董,哪怕是一本酒馆菜谱,瓦库里也不想将其贱卖。所以克洛德想买他就开出了两个银塔勒的价格。 如今斯特林十世当政,奥维拉斯王国商贸兴旺,物价稳定。一般来说,平民家庭一天的收入有六个苏纳尔也就是六元就可以让一家六七口人衣食无忧。一个平民壮劳力一个月收入大概在一至两个银塔勒,也就是一百到两百元左右。 克洛德的父亲,身为白鹿镇的行政主管,他每月的薪水并不高,只有三个银塔勒,再加点行政补贴和福利,一个月的明面收入能达到四五个银塔勒,也就是四五百元。当然暗地里莫尔桑先生每月的私人投资分红和灰色收入就是其薪水的好几倍。 又比如克洛德的大哥阿尔贝特,成为白鹿镇国民议员福克斯爵士的亲随秘书后,每个月可以拿到两个银塔勒的薪水,这工资虽然不高,但为一些想求福克斯爵士办事的人拉个线搭个桥什么的外快也不少。 另外福克斯爵士并不是个小气的人,他吃肉底下的人也能跟着喝口汤,偶尔还能啃个骨头什么的,所以阿尔贝特有时候的收入比自己的父亲还高。只是阿尔贝特从来没想到过拿点钱添补家用,反而天天在家里白吃白喝占尽了便宜。甚至他年满十八岁成人后恢复平民身份这两年该负担的平民人头税每年一个苏纳尔也是由父母支付。 瓦库里将这本魔法菜谱当古董卖两个银塔勒也就是两百元认真的说起来出价也不算离谱。但这只是一本菜谱,并不是有名的小说或者是一本值得收藏的书籍,就如同镇上书店里出售的那些精装藏书,有些也有六七十年的历史,售价也不过一个银塔勒左右。 所以听到两个银塔勒的报价,艾里克森,博阿克尔和维里克罗三人都认为这价格不合算,纷纷劝克洛德打消购买这本菜谱的念头,还不如去书店买本精装的笔记本再回来把这本菜谱抄一下送给母亲做生日礼物。 克洛德有苦难言,也只有他知道这本兽皮菜谱不单单是一件古董,这还是一件魔法物品,两个银塔勒的价格不是太高,反而是便宜到家了。照前世的说法这是个大漏,不捡白不捡。 可现在他没法向伙伴们说明,而且说了也可能没人相信,因为就他一人能看到这本魔法菜谱所出现的变化,或许伙伴们还以为他是为了买下这本菜谱才编了个谎言来哄骗他们。 这时候克洛德才明白身边没钱的难处,穿越到这个世界半年多时间,想的都是怎么融合这个新身份,不被别人发现当成异类,还真没想到怎么挣钱。毕竟他的身份是一名十六岁的国中生,不愁吃不愁穿家里供养,平时也没花大钱的习惯和机会。 如今他身边只有父亲给的买书用的两个里亚索,还有以前他母亲私下塞给他的零用钱四个苏纳尔,买下海盗小人偶和那个银发卡足够了,可想买下这本魔法菜谱却无能为力。 博克阿尔身边有钱,大家的马术培训费都交给他保管,他也是四个伙伴中的财务主管。 四个人包下两匹马进行马术训练,钱已经交给了学校,包括代维里克罗交的五个里亚索的马术培训费,剩下的还有一个银塔勒。 只是这一个银塔勒却是大家去白鹭洲的探险经费,刚才又买了一堆的东西,就算加上维里克罗卖皮子刚到手的八个里亚索,克洛德可以保证大家凑起来的钱最多也就一个银塔勒加两三个里亚索左右。 克洛德是铁了心要把这本魔法菜谱收入囊中,不管怎么说,穿越到异世,还是一个有魔法的世界,怎么可能不去探究一下魔法的奥秘?即便这个世界的人们谈魔法色变,将魔法视为禁忌,可这并不能阻挡穿越者对魔法的好奇心。 尤其是自己的精神力和他人有异,就和前世那些网络小说所描写的一样,自己具备非凡的魔法天赋,是学习魔法的天才,或许这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主角模板和金手指…… 这本魔法菜谱就是一个接触魔法的契机,无论如何,都要把这本魔法菜谱弄到手,哪怕杀人放火也在所不惜。 短短一瞬间,穿越者的心头掠过无数个半夜三更摸进店铺杀人夺菜谱再放火烧房灭掉痕迹的念头,看看自己还算强壮的身躯,再瞄瞄店主瓦库里那瘦高个的身子,估摸了一下两者的战斗力,一咬牙,下定了决心。 “把你们身边的钱都借给我,”克洛德很诚恳的说:“我想把这本菜谱买下来,别问原因,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买,博阿,艾克,你们帮我还还价,能压多少就压多少下来。至于借的钱,我三天内还给你们,好吗?” 开玩笑,杀人放火抢菜谱,这么不靠谱的念头也就是心里想想而已。连父亲这个白鹿镇的行政主管都说这个码头贫民区很危险很混乱,治安不好。瓦库里一家能在这里开这么大的店肯定是有他的凭仗,这可是祖孙三代在这里开杂货铺,名副其实的地头蛇,别说半夜三更来抢劫了,就连偷窃都不可能,搞不好被抓从此就成白鹿镇失踪人口的一份子了。 死党就是死党,克洛德既然铁了心要买这本菜谱,博克阿尔和艾克也就不再说什么反对话了,转身就去和瓦库里讨价还价,经过激烈的争吵,最后终于达成协议,克洛德以一个银塔勒加三个里亚索的价格,也就是一百三十元买下了这本魔法菜谱。 除了这本魔法菜谱,克洛德用身边所有的钱还买下了四个海盗小人偶和那个银发卡。另外博克阿尔他们在店里也采购了一大堆的东西,比如枪子和火药,硫磺粉石灰粉驱虫水这些宿营需要的药物,还有攀登绳和飞爪这些工具用品,花了四个多里亚索,最后出来的时候四个人身边加起来也就剩两个苏纳尔左右,刚好可以买一个羊肉烤馕饼。 只是四个人在分享一个羊肉烤馕饼的时候,艾克的一声“天呐,我们要回校……”才提醒了大家,下午还有上课。 匆匆从学校的后围墙翻进去,刚把买的东西在教室的课桌下放好,就被班主任威克姆教习抓了个正着。因为下午是三节体科课,不是在练习场就是在室内体操馆上,并不是在教室里上,所以四个人跑进空无一人的教室是很引人注目的。 这四个小混蛋很明显是中午时分溜出去玩以至忘了时间才迟到的。班主任威克姆教习就是这么想的。他也很清楚这四个小混蛋是从学校的哪里溜出去的,不就是翻后面的围墙吗…… 如果能在下午上课前赶回来,那么威克姆教习还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自己不知道。可现在下午第一节课都过去大半截了才回来,这分明是在挑衅学校规定的尊严。 所以威克姆教习很愤怒,直接做出了惩罚决定:“你们这四个混蛋给我去练习场上跑圈去,什么时候下课什么时候才准停下!快去跑,别想偷懒,我会在这里盯着你们的!” 四个人无可奈何的在练习场上跑了二十来分钟,有心想跑的慢点,可威克姆教习就站在旁边盯着,一慢下来就是一阵咆哮。等下课铃铛声响起的时候,四个人已经大汗淋漓,几乎要瘫在练习场上了。 课间的二十分钟休息总算让四个人恢复了一点元气,第二节课是剑术练习,从上课开始克洛德就一直心不在焉,以至在两人对练时差点让维里克罗的练习用木剑给斩到额头,他还没事,却把维里克罗给吓得半死。 现在克洛德的全部心神都关注在那本放在书包里的魔法菜谱身上,恨不得马上回家躲在自己的那个小阁楼里关上门,好好的探究一番那本魔法菜谱里出现的蓝色古赫兹语文字记载的是什么秘密。 好不容易熬到第三节下课放学,克洛德又被博克阿尔他们给拉住了,因为中午买的那一堆东西要带回四个人的秘密基地去存放,等到星期五下午放假再搬到租借的那条老桑尼的单帆小渔船上去,四个人就可以出航前往白鹭洲探险了。 秘密基地是在镇西湖畔,离贫民码头区不远。只是贫民码头区的码头是公用的,而克洛德他们的秘密基地却是在艾里克森家的私人码头,也是艾里克森家那条远洋渔船“红海之鲨”号的停泊之地。 码头上有一排石头和原木搭建的房子,做为库房和水手的临时宿屋。其中有一间小的杂物房,被艾里克森和克洛德他们收拾出来做为秘密基地。做为红海之鲨的少船东,没有人对艾里克森他们征用小杂物房有异议,就连他父亲奥特鲁尼船长知道了也只说了一声胡闹就不管了。 去艾里克森家的私人码头路有点远,平常叫辆马车需要一个人五芬尼,也就是五毛钱左右,四个人只要两苏纳尔。 不过这会大家都是囊中羞涩,只好用两条腿赶路了。 走了半个多小时总算走到了目的地,一进门博克阿尔就瘫在房间里唯一的一张小单人床上,下午长跑外加两节体科课再加走了这么远的路可把他累坏了。 维里克罗还有力气,选了一条钓鱼杆拿了个小木桶又往湖边去了。 克罗德心急如焚,总算把一切都搞定了就拿起书包准备回家。谁知一把被艾克给拉住了:“去哪?你父亲今天晚上在家里请客,我老爸也去赴宴了,你这会回家乱糟糟的,还是别去凑那热闹了。 我刚才跟看门的佩格大叔说好了,叫他给我们准备铁架和木炭,我过会回家去拿食材。我们四个晚上就在这里吃烧烤,没看维罗也去钓鱼了吗,就等你给我们露一手了。” …… 第十五章 志向 第十五章志向 “我父亲晚上在家里宴客?”克洛德愕然。 “是啊,我早上出门时听到我老爸跟我老妈说的,他晚上去你家赴宴不回来吃了。你父亲请了很多人,博阿的父亲也被邀请了,好象他们在你家要商量什么事……” “这样啊……”那现在回家的确不是好主意,父亲看见自己回家非让自己站在餐厅里侍侯不可,这倒不是宴会上没有侍侯的仆人,父亲的意思就是让自己长点见识,多听听那些宾客之间的交流,顺便混个脸熟,照他的话说这就是人脉。 “还愣着干吗,把书包放下来。对了,我还要去家里一趟拿点牛羊肉和调料过来。你可是说过你晚上会露一手,让我们看看什么是真正的烧烤。”艾里克森说。 “我说过吗?” “当然,下午第三节课的时候,我和博阿说起你家晚上宴客,决定不回家吃了,问你你也答应了。后来维罗说晚上吃烧烤,他不回家睡了,晚上就住这里。你说维罗上次烤的不好吃,你晚上会让他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烧烤……不会吧,你都忘了?” “呃……”克洛德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说实话下午是怎么过来的自己都不知道,心思全放在书包里的那本魔法菜谱上了,上课时和伙伴们说的话都是在敷衍,早就忘得一干二净,哪知道自己答应了什么。 不过现在得冷静一下了,那本魔法菜谱已经到手了,没必要急着回家去查看。反正晚上父亲在家里宴客,回去自己也没法清净,反而要被抓差去餐厅侍侯那帮酒鬼。 父亲还说什么长见识,接触下镇里的上层阶级,都是胡说八道。真正上流阶层的宴会应该是前世自己在电视里看到的那种,美女如云,宾客们衣冠楚楚,彬彬有礼,音乐和美酒相映生辉…… 而不是一群糙老爷们围着餐桌大吃大喝,一个个赛着比谁声音高,酒喝得多,到最后不是钻桌子底下就是趴桌上打酣,偶尔有几个酒量不行的还吐得到处都是,气味难闻的要命,还得自己去清理…… 算了,不回去了,克洛德果断决定晚上还要迟点回去,最起码也要等到宴会结束宾客们都回去了才行,否则自己回家也不得安宁。 “抱歉,我还真给忘了。”克洛德有错就认,把书包往床上一扔:“行,晚上给你们露一手,让你们见识见识什么才叫真正的烧烤。对了,艾克,你回家拿肉的时候看看有没鸡翅膀,有的话弄点过来,那玩意烧烤起来才是真正的美味。” “鸡翅膀?鸡不是都整只烤的吗?怎么只要翅膀?”艾里克森念叨着回家去了。 “克洛德,你下午怎么了,整个人都心神不定?”床上瘫着的博克阿尔问道:“是不是因为买了那本菜谱欠了帐的原因?” 克洛德沉吟了一下,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在店里的时候就想着买那本菜谱,可下午一想又有些后悔,毕竟一个银塔勒三个里亚索对现在的我来说就是一笔巨款,而且我答应三天内偿还,一想起这些我就心神不定……” 博克阿尔笑了起来:“也许那菜谱合你眼缘吧,所以你非买它不可。我以前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父亲带我去逛街,我看中了一只木雕的剑鱼玩具,非要买,那店主见我喜欢,就出了个高价,死活不肯便宜点卖。父亲一生气就拉着我走了。 可我回家后茶饭不思,脑子里就想着这个剑鱼玩具,闹得最后我母亲没法,偷偷叫仆人去把那剑鱼玩具高价买来给我,我才心满意足。只是过了一个多礼拜,我就对那剑鱼玩具失去了兴趣,后来就扔在储藏室里积灰了。 我父亲告戒我说,在生意场上我这样的举止是大忌,做一个合格的商人必须得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不能轻易让人知道自己的喜好,否则就容易给人钻空子造成损失。所以我又去把那剑鱼玩具找出来摆在桌子上,以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这个教训。” “谢谢你博阿,我想我明白了,以后我也会记住这个教训。”克洛德很庆幸,博克阿尔的这番言语很完美的解释了他为什么非要买这本菜谱的原因。 博克阿尔从床上坐了起来,正色道:“克洛德,你没必要把欠帐放在心上,对现在的你来说,一个银塔勒三个里亚索的确是一个很沉重的负担。抱歉,我不是怀疑你的能力,但我知道短时间内你很难偿清这笔钱,而且我也不希望你为了偿还这笔钱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甚至为此受到你父亲的训斥。如果影响到我们去白鹭洲的计划那就不妙了。” 摆了摆手,止住准备开口的克洛德,博克阿尔继续说:“我已经算过了,大部分需要买的物资我们已经买了,接下去需要花费的主要就是这几个方面。第一是老桑尼那艘单帆小渔船的租金,三个里亚索两个苏纳尔,这是最大的支出。 第二个是食物,因为我们要在白鹭洲呆两天两夜,所以预计购买的食物为两个里亚索,准备多买些好吃的。其实这方面的支出我们可以节省下来。大家从各自的家里带些出来凑合一下。另外维罗和艾克都带了火枪,我家里也有把石弩,我相信有了这些武器我们不会在白鹭洲上没有收获的,也许光靠捕猎我们就能填饱肚子。 第三个是药剂,这也是必须要准备的,解毒药剂,补血药剂,治疗药剂这三种我们准备花三个里亚索去购买。不过现在想想我们可以将这笔钱节省下来,因为我们如果这次去白鹭洲一切顺利的话就不需要用到这些药剂,那么我可以从家里商店的常备药剂中偷拿几支,艾克也可以从他家的船上药箱里拿几支凑一下,等我们回来再还回去。 单子上最后一个要采购的是四瓶甘兰酒,五个苏纳尔一瓶,我们准备买四瓶,需要两个里亚索,现在想想其实也没必要花这钱,毕竟我们去白鹭洲冒险,带了酒不但给我们增加了负担,或许还会影响到我们的捕猎。维罗说过那些动物的嗅觉很敏锐,能在很远的地方就闻到酒味。所以我想还是别带酒了,我们可是说起过要打到几只好猎物将皮毛卖个好价钱的。 这么一算,其实我们真正需要花费的就是那个老桑尼的租船费,别的花费都可以节省下来。我想这点钱我应该能从家里弄到,艾克也可以从他母亲那里要到一些。离星期五还有三天,我们还是可以按计划去白鹭洲度过两天的假期,所以你不用为那笔欠帐而忧心,我们是好朋友,不会逼着你还钱。” 克洛德这会是真心的感激自己的三个好伙伴,说实话虽然他弄到了那本魔法菜谱,也没怎么把那一个银塔勒三个里亚索放在心上,可毕竟这笔钱是伙伴们去白鹭洲的冒险经费,自己借了过来买菜谱答应三天内偿还的确是有些困难的。 万一自己偿还不了这笔钱使大家去白鹭洲冒险的计划因此流产那对自己来说会很内疚的,博阿和艾克,维罗都计划十来天了,他们兴致勃勃的希望能如维罗所说的那样,在白鹭洲能有一个好的冒险过程,甚至会有一些好收获。 克洛德本来准备实在没办法的话就去找父亲要钱,那样虽然会经受一顿训斥,不过因为他说买这本古董菜谱是给母亲做生日礼物,相信父亲还是会给钱的。 只是那样一来,他就没办法将这本魔法菜谱留在手中了,他父亲会将这本菜谱收藏起来等有客人来的时候再拿出来炫耀。这会给自己研究这本魔法菜谱增添无数的麻烦。 最好的办法就是家里人不知道这本菜谱的存在,或者等自己研究完了再拿出来,但这样带来的问题就是自己没办法在三天内凑够那么多钱。即便是穿越者,可这大半年的时间还真的没发现或者是找到什么发财的好机会,因为自己穿越的身份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国中生。 “真的谢谢你,博阿。”克洛德忍不住上前拥抱了博克阿尔一下:“你可帮了我的大忙。本来我想在三天内还钱就得去乞求父亲,可那样一顿训斥是免不了的,甚至会因此遭到惩罚。而我那个大哥,你了解的,他要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会在家里吵闹一番。我不想因为给母亲送一件生日礼物的事就闹得家里不得安宁,下午正为此头疼呢。” 放开博克阿尔,克洛德很诚恳的说:“我真诚的感谢你们的好意,不过请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尽快的将这笔钱还给你们。如果这次我们去白鹭洲有什么好收获的话,那回来后我就把我的所得先偿还给你们。” 博克阿尔笑了:“我们是好朋友,是死党,你不是说了吗,死党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 吃饱喝足的四个少年或坐或躺在木制栈桥上,耳边是湖水轻轻的拍岸声,头顶是繁星闪烁的夜空。 “克洛德,你这一手的烧烤实在是绝了,我从来不知道鸡翅膀是这么的美味,要知道以前我家烤鸡那翅膀都没人吃的……”艾里克森很满足的用一根小木棍剔着牙。 克洛德没回答,只是有些惆怅的望着星空。自己这一手烧烤的技艺都是前世跟老大学的,他说自己去美洲买矿呆了两年,就学会了一手巴西烤肉,后来用这手巴西烤肉带自己去泡妞无往而不利…… “四个鸡翅膀你一个人就吃了两个,我一个都没抢到。”维里克罗表示自己很受伤。 艾里克森笑的象只狐狸:“谁叫你以为鸡腿肉多先抢鸡腿的,这次家里就两只鸡,下次我让他们多备点。” “艾克,你长大了要做什么?”克洛德突然问道。 “我长大了?”艾里克森想了想回答:“我想做船长,象我老爸一样。不过我家的这条红海之鲨太小了,我希望能驾驶着一艘很大很大的远洋海船,行驶在大海上。” “那你呢?博阿……” “我嘛,长大了会接我父亲的班,做个成功的商人。”博克阿尔顿了一下:“不过我希望能将自己的商行开遍整个王国,而不是只活动在西南三郡。” “那维罗呢?” “我父亲说了,国中毕业后先随他打一年的猎,等十八岁了就去从军,给自己挣一个国民身份。” “对了,克洛德,你还没说你长大了想做什么……” “我吗?我不知道……”克洛德看着星空悠悠的说:“我有个愿望,想走遍整个世界。或许我想当个探险家吧。但是我不知道自己的这个愿望能不能实现……” 第十六章 意外 第十六章意外 出乎克洛德的意料,等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到九点钟了,可红砖大房子前还停着几辆马车,看起来还有几位客人没离开。 “不会吧,都这么晚上了怎么还没走?”进门一看,餐厅没客人,母亲正拿着拖把在拖地,空气中隐隐还闻得到酒味和呕吐物的臭味。 在这个没有空气清新剂的时代,母亲所能做的也就是把窗户和门都打开,寄望于晚风能带来新鲜的空气。 看见自己的次子进门,母亲直起腰问道:“怎么这么晚回来?吃过了吗?” “吃过了。”克洛德点点头:“在艾克那里吃的,他说父亲晚上宴客,所以我就没回来。” 放下书包,克洛德上去接过拖把:“母亲,还是我来吧,现在还有客人在?” “嗯,”母亲指指楼上:“他们在书房,你父亲好象在和他们说什么投资的事情,刚才还争吵的很激烈。那边不用拖,我已经拖过了。” “对了,安娜和小布克呢?” “刚才小布克在打盹,我让安娜送他去三楼先睡了。今天客人多,小布克很兴奋,吵闹了一晚上,现在总算安静下来了。” 母亲坐在了椅子上,看来今晚她也累的够戗。 “对了,克洛德,你还要不要吃的?今天晚上主厨的是皮埃德,做了很多好吃的。我特意在厨房给你留了一份,你要吃的话我去给你端过来……” “不用了,母亲,我晚上吃的很饱。父亲他们什么时候结束?” “怎么了?你有事找你父亲?” “不是,我想去书房拿那本古赫兹语字典,明天上课需要。” “那再等会吧,我想他们也应该快讨论完了。要不你先上楼,等你父亲送走客人你再下来拿。” “那好吧,地拖好了,我先上楼了。” 回到自己的小阁楼,强忍着内心的激动,点亮油灯,关好门,克洛德扑向自己的书包。 送给妹妹的银发卡和弟弟的海盗小人偶,这两个可以明天早上给他们,先放到一边去。克洛德颤抖着将书包里的那本魔法菜谱抽出,翻开,借着油灯的光亮将自己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褐黄色的书页上,很快,书页又开始变化,那些深蓝色的古赫兹语文字一行行的出现在象牙白的书页上。 这时克洛德恨不得拿把刀下去把书房里的客人都给赶走,然后把那本古赫兹语字典拿上来。只要有那本字典在手,那么破译这么深蓝色的古赫兹文字易如反掌。即使在语法上有所错误,但一个个字翻译连起来也大致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不过现在克洛德还是得按捺住自己的不耐烦,耐心的等待客人的离去。已经强忍了大半天了,也不在乎再多等待一会儿,就算心里头犹如无数只蚂蚁在爬一般,这时候必须能忍耐的住。 不过这段等待的时间自己或许可以做点别的什么。克洛德突然想起,这本魔法菜谱是只有这一页有这些深蓝色的古赫兹语文字,还是别的书页也会这样?自己不妨试试看…… 菜谱一共有十七页,每页都记载了一道菜肴的做法。第一页,第二页,第三页……第五页……第八页……第十页,每一页都会出现那些深蓝色的字体。 克洛德心里越来越兴奋,很显然,这本菜谱一定是伪装,被其掩藏的这些深蓝色的字体才是真正的重点。如果这本菜谱只有一页有这些蓝色的古赫兹语文字的话,那么这或许只是一个线索,就如同那些传奇小说中描写的那样,一张藏宝图就藏在某本书中。 但这本菜谱只有十七页,现在已经翻到第十页,每页都会发生变化,出现这些深蓝色的字体,这就说明这本菜谱本身就是一本魔法书籍,菜谱只是起到掩饰的作用。 就象艾克,博阿他们,还有那个老蒙克杂货铺的新店主瓦库里,在他们的眼里,这就是一本菜谱,唯一能值得一提的就是这本菜谱是用兽皮纸制成,年代有些老,算是一件古董,可以值点钱罢了…… 如果不是凑巧光线不好,自己就不会凝神去观看,那么说不定自己也不会发现这本菜谱的秘密。也许自己也就随手翻几下就重新放回木格子架上,从而和这本魔法书籍失之交臂了…… 克洛德感慨的翻开第十一页,收起脑海中的胡思乱想,继续凝神盯着书页,准备察看一下后面这七页是不是也一样有深蓝色的古赫兹语文字。 只是让克洛德没想到的是,当书页开始变化,原本的褐黄色向四周退去,露出中间的象牙白书页和一行行的深蓝色的字体时,克洛德眼前突然一黑,感觉就象一下子陷入了黑暗之中,还是那种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克洛德大惊,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四肢乏力,根本无法动弹,似乎不能掌控自己的身体一般。什么都听不见,四周一片死寂的感觉。甚至连呼吸都无法自主,即使再怎么张大嘴,依然感到憋气,心里一片恐慌…… 这是怎么回事?短短的一瞬间,无数个念头从克洛德的心头掠过,邪恶的魔法?还是这本菜谱掩饰的魔法书籍本身就带有诅咒?我这是中招了?我会不会死?现在是瞎了还是聋了?我还能不能发出声音…… 冷静,我得冷静下来,但心中的惊慌却在蔓延…… 不知过了多久,在克洛德的感觉中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他终于听到了一个声音,“嘭,嘭,嘭……”连绵不断。 这是自己的心跳声,克洛德似乎能感觉的到自己的心脏在有力的跳动,似乎能看见心脏周围的血管在源源不断的向心脏输送着血液。然后耳朵开始恢复正常,慢慢的听到二楼书房传来父亲和客人的交谈声…… 眼前逐渐出现一团模糊的光亮,那是桌上的油灯,虽然还看不清轮廓,但依然能感受的到那火焰透射出的炙热和光芒…… 四肢也开始恢复了知觉,身体可以动了。克洛德用力的闭上眼睛,再睁开,再闭上,再睁开…… 终于能看清楚东西了,克洛德站了起来,活动着手脚,感觉除了头有些昏沉和两边的太阳穴有些涨痛外,可以确认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什么异常,接着又发现连时间也只过去了几分钟,这可以从桌上摆着的那个沙漏上的时间刻度看出来。 可刚才那黑暗和身体的失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真是摆在桌上的这本魔法菜谱的缘故? 克洛德来到桌前,再次凝神望向魔法菜谱。 只是这次连书页还没开始变化,克洛德就感觉眼前又是一黑。不过这次没有刚才那种陷入黑暗的感觉,还可以感觉的到油灯的光亮,身体还能动,就是两边的太阳穴涨的更痛了…… 明白了……克洛德一头栽在自己的床上,自己吓自己吓了半天,其实就是自己把精神力给用光了。刚才自己凝聚所有的注意力全神贯注的查看那本魔法菜谱,大概花了半个多小时吧,就象前世那些电脑里的游戏角色,精神力也有个限制,自己用光了当然会感到异常。 抬起头,吹灭了油灯,就让自己先躺一会儿休息一下。看来以后就算查看这本魔法菜谱自己也得小心点,别一不小心又重蹈覆辙。 克洛德思索着,看着银色的月光从天上洒落下来,透过敞开的窗户,投射在桌上,还有床上,让克洛德整个上半身都蒙上了一层银辉。 月光如水……不对,克洛德一怔,怎么会有种清爽湿润的感觉?月光照在自己的头上,好象有种丝丝清凉在滋润着自己的皮肤,就如同那春雨洒落在干枯的土地上,连头脑里的昏沉和两侧太阳穴部位的涨痛都明显有些轻松的感觉…… 这决不是错觉!莫非月光还能起到愈合精神创伤的作用?或者说能加快精神力的回复? 抬头看了看高挂在天际的那轮圆盘似的银月,再想想这是一个有魔法的世界,那么做为一个穿越者,对这些不合常理的事物应该保持冷静,而不是大惊小怪。 是不是如自己所想的那样,试一试不就知道了吗? 克洛德从床上爬了起来,脱去麻布袜子,赤着脚上了桌子,从阁楼的窗户中钻了出来,站在了楼顶上。 嗯,再过去一些,这样不会被窗户挡住,也不会被阁楼的阴影罩住,除非是云朵将月亮遮住,否则月光都会照射到自己身上。 克洛德在两幢阁楼的中间部位躺了下来,这是楼顶,铺的是木瓦,倾斜度也不大,这样躺平了感觉还真不错。只要小心点,不要躺舒服了睡着了滚下来就没什么大碍…… 可以肯定月光真的对抚慰枯竭的精神力有很大的帮助,克洛德只在屋顶上躺了半个小时左右,就感觉头脑开始清醒,两侧的太阳穴也不再涨痛,再也没有那种似乎是突突突一涨一缩的错觉了。 沐浴在银色的月光里,心情也逐渐的平静下来,有一种舒适的气氛洋溢在身旁,这让克洛德感觉懒洋洋的不想再爬起来回阁楼。听力也开始恢复,即便离的那么远,还是能依稀听到二楼书房里传来的交谈声,只是听得不大清楚,不过父亲好象在送客了。 怎么还有大哥的声音,夹杂着一个女人的言语声,父亲今天晚上的宴会还请了女客人?不会吧,这不大可能,更不用说这么晚了还请到书房去。 不对,声音是这边传来的。克洛德一咕噜爬了起来,看向左边的阁楼。记忆中这座阁楼也租出去了,房客是个年轻的女人,好象有二十六七岁,以前母亲曾经在晚餐时和父亲八卦过这个女人,叫什么克里斯蒂娜小姐,说她的言谈和举止不大象个正经女人。 可是父亲却说这个克里斯蒂娜小姐是镇上某个商行的财务人员,是哪个商行自己忘记了,不过父亲确认是那个商行的主管介绍才租住过来的。她有份正经的工作,还让母亲不要在背后评论别人…… 这一切并不重要,问题是,为什么这个时间自己的大哥,那个和自己极其不对眼的阿尔贝特,会在这个克里斯蒂娜小姐租住的阁楼里…… 第十七章 惊闻 第十七章惊闻 克洛德躬着身子,象只猫一般无声无息的贴近这座阁楼。 离得越近,听得也越清楚,似乎阿尔贝特和这个克里斯蒂娜小姐在争吵着什么。克里斯蒂娜小姐好象很生气,声音有点大,而阿尔贝特的语气却很软弱,有些苦苦哀求的感觉。 他们在吵什么? “……你说三个月,可现在已经过了半年了,老娘还住在这个破阁楼里!套房呢?每次你都说给我弄个套房住,可每次一下床你就忘得干干净净……我告诉你阿尔贝特,你要不在这个月给我把套房弄来,以后就别想上我的床,大不了我去告诉你父亲,你用套房来骗我和你上床,看到时候是谁丢脸!” “亲爱的克里斯蒂娜,你是我的最爱,我从来就没想过要骗你,我不是早就说了吗,只要楼下的租期一到有了空房子我就让你搬进去,可现在租期都没到我总不能把他们赶出去吧……乖,别闹了,我保证一定尽快的让你住进套房,真的,我发誓我没骗你……” “发誓,你发誓个屁,上次三楼的莱克林先生一家不是说要搬去郡城退租了吗,不到三天新房客就搬了进来!你有为我争取过吗?老娘还高高兴兴的等着准备搬进那个套房,谁知等新来的阿莱卡太太给我送来小甜饼我才知道,他们一家已经搬进了那间空套房,这你怎么解释!” “唉,我亲爱的克里斯蒂娜,这真的不是我的错。我早就和我母亲打过招呼,有退租的就不要把套房再租出去,我有朋友要租。可那个三楼的莱克林先生他不是退租,而是把房间转给他的表妹阿莱卡夫人租住,这事我又不能插手。而且阿莱卡夫人搬进来后就和我母亲重新签定了续租协议,还增加了租金,所以我才无能为力……” “你总是有各种理由来推托,老娘真是瞎了眼才看上你这中看不中用的小白脸!连弄个套房的事都办不到,还是你自己家的房子! 再过两个月就是夏天了,这破阁楼热得象蒸笼,那卫生间就一个马桶,连个浴缸都摆不下,洗把脸还得到三楼走廊的公用清洁池接水!别人从那接水拖地,老娘从那接水洗脸洗澡,这日子老娘受够了! 阿尔贝特,我告诉你,再给你两个月时间,如果还让老娘住在这破阁楼里,老娘就把你和我的事给公开了,大不了老娘离开这破镇子,这么大的王国有的是地方可去,反正丢脸的不是我……” “我保证!我向你保证,我亲爱的克里斯蒂娜,两个月内我一定给你弄到一间套房,哪怕我家这里没有空房子,我也会在镇上别的地方给你找一套……” “说的好听,这白鹿镇比你家这公寓更好的房子还有空的吗?有自来水和干净的卫生间这样的房子早就租出去了,你为了爬上老娘的床什么诺言都许的下去,转身提起裤子又不认了……老娘可是警告过你,你要弄不到房子别怪老娘把你我的事给暴出去!” “一定一定,我一定会给你弄到好房子的。相信我,亲爱的克里斯蒂娜,目前我已经有头绪了,再等段时间,我就会给你一个惊喜。” “真的?那房租呢?” “我出我出,你什么都不用管,只用提着行礼等着住进好房子就行了。” “来,别生气了,看看,克里斯蒂娜,这是我为你去月神殿求来的幸运手链,牧师说这是受过月神祝福的手链,只要带在手上就会带来好运,这可是我花了大价钱才弄到手的……” “行了吧,别拿这些不值钱的玩意来糊弄我,我又不是那些十七八岁的小女孩,会相信你这些鬼话。还幸运手链呢,认识你老娘算是倒了大霉了,陪你上床老娘都是倒贴的,什么时候你送我点真正的珠宝首饰啊……” “亲爱的,别这么说,虽然我没给你买首饰,可上个月我已经为你买了两条裙子和一件外套了,差不多花光了我所有的薪水……” 好吧,现在克洛德总算是知道阿尔贝特每月的薪水都花到哪里去了。 “没首饰我衣服和裙子穿得再好看有什么用?上次我们商会举办舞会我一件首饰都没有感觉丢脸死了,你知道脖子上光溜溜的感觉吗?” 克洛德接着就听到阿尔贝特赌咒发誓说下次随福克斯爵士去郡城的话一定给亲爱的克里斯蒂娜小姐带件首饰回来做礼物……. 再接下去,再接下去就是少儿不宜了,阁楼里先是传来啃来啃去和撕扯衣服的动静,不久就是一阵阵男欢女爱的声音…… 一边轻手轻脚的往自己的阁楼走去,克洛德一边思索着一个问题:阿尔贝特这货是怎么和克里斯蒂娜小姐勾搭上的,看样子已经很久了,最起码也有半年多。如果不是今天晚上自己上楼顶晒月光听到了他们之间的争吵,说不定这秘密还会继续隐瞒下去…… 没穿越过来前这个身体的主人小克洛德似乎见过这个克里斯蒂娜小姐几次,虽然没说过话,但留下的印象也很深,丰乳肥臀,前凸后翘,再加上个子高挑,皮肤白皙,还有那金发红唇,确实算的上一个性感尤物,走在路上很吸引男人的眼光。 另外母亲八卦过这个克里斯蒂娜小姐不象个正经女人也是有根据的,一是有传言说她和其供职的商行老板有些纠葛不清,那老板娘曾经为此大闹过在郡城的商行总店,老板没办法才让她到白鹿镇的分店来工作。 二是这个克里斯蒂娜小姐的行为举止确实不象个有教养的家庭出身,刚才克洛德已经确认了这一点,没有一个大家闺秀会张口闭口以老娘自称。 不过让克洛德佩服的是他那个便宜兄长,这货不知道是怎么泡上这样的一个美女,虽然太成熟了世故了点,却也不是一般男人可以轻易勾搭的上的,这实在是有些牛逼。 要知道这位克里斯蒂娜小姐已经快二十七岁了,而阿尔贝特才二十岁,足足相差七岁。这情况不知让克洛德该说阿尔贝特是御姐控呢还是说克里斯蒂娜小姐喜欢童子鸡,两者的关系真是一塌糊涂。 克洛德前世也是个老司机,经验丰富。从刚才两人的交谈中,自然可以发现,别看克里斯蒂娜小姐怒气汹汹,一直在责难,可阿尔贝特却应付的游刃有余,三言两语就让克里斯蒂娜小姐回心转意,让自己得偿所愿。 问题是阿尔贝特才二十岁啊,这些应付女人的手段是哪学来的?就象刚才他不停的诅咒发誓一般,可没一件能落到实处,都是嘴上说说而已。至于他说的为克里斯蒂娜小姐花钱买衣服什么的,在一个老司机看来是很正常的,泡妞总得花钱,想女的全倒贴那是鸭子。 算了,不关我事,管阿尔贝特是哪里学来的这些花言巧语,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也许他的天赋全在泡妞这方面也说不定。 克洛德在心里思付权衡着,知道阿尔贝特和克里斯蒂娜小姐勾搭上的秘密对自己来说似乎没什么好处,最多也不过以后吵架时用来胁迫他一下,看看他会不会恼羞成怒扑上来再让自己揍一顿…… 要不要用这个秘密去勒索下阿尔贝特,从他那里敲点钱出来还清自己背负的那个一银塔勒三里亚索债务的想法克洛德倒是想过,只不过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打算。 因为以阿尔贝特那小气吝啬的秉性,他并不怕这事情闹大被父母知晓,他在乎的只是手里的金钱。所以他根本不可能会答应给克洛德钱,相反这事情闹开了他固然不好受,可克洛德反而会在父母面前更失分,谁叫他去敲诈自己的大哥的…… 另外这事情真的闹开了丢脸的只会是莫尔桑夫妇,他们会在意这个面子,阿尔贝特这货反而没事,或许还会有不少人羡慕,因为他年纪还这么小就吃了这么一个美味成熟的蜜桃…… 算了,看在父母的份上就放过这货吧,毕竟是这个身体的亲身父母,不看僧面看佛面,就算是穿越者身为子女再怎么也得讲点孝心吧,没必要为这货的事让父母为难生气…… 现在对克洛德来说,阿尔贝特和克里斯蒂娜小姐勾搭的事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揭开那本魔法书籍的秘密。二楼书房已经没人了,房子前的马车已经都走了,可以下去拿那本古赫兹语字典了,今天晚上最少也得解开前两页的秘密。 赤着脚轻手轻脚的慢慢走下楼梯,尽管克洛德已经尽力的放轻了脚步,但木楼梯还是发出了一阵阵的“吱呀”的声响。 所幸的是今天晚上莫尔桑先生宴请客人多喝了点酒,又在书房里和众人商量了半天的大事,很是伤神,所以送走客人后他也就洗洗入睡了,而且还睡得比较沉。至于母亲,劳累了一个晚上,现在也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二楼阿尔贝特又不在,在隔壁的阁楼里和克里斯蒂娜小姐正相拥而眠。克洛德也就没有顾忌的打开他的卧室房门,把自己拿下来油灯的空油壶和他那个满满的油壶换了一下,又去书房拿了字典,再次做贼般的溜回到阁楼里。 关门,点亮油灯,又用床上的毛毯挂在门框上,这样就遮住了从门缝里透出的油灯光亮。哪怕父亲半夜醒来去方便或是下楼拿水喝,也不会发现阁楼上还亮着灯……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不过当克洛德坐在桌子前面准备开始破译魔法菜谱上的那些深蓝色的古赫兹语文字时,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刚才自己查看这本魔法菜谱有多少页会出现变化时,查看了十页,然后在第十一页出现精神力耗尽陷入黑暗和身体失控的情况,大该耗时半小时左右,也就是说,自己的精神力也最多只能坚持这么久。 如果自己一边把精神力放在这本魔法菜谱上一边破译那些古赫兹语文字的话,那么光是第一页自己就得花费半小时以上的时间,更别说自己现在看起来很正常又照了那么长时间的月光,可精神力到底恢复了多少却是个未知数。 这世界虽然有魔法可毕竟不是游戏世界,自己现在是活生生的人,又不是游戏中的NPC或者是创建的角色,可以看到红色血条蓝色法力条什么的。 已经有过一次耗尽精神力的教训想来也不可能恢复的那么快,说不定连半小时都不到,自己得想个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克洛德焦急的在阁楼内转来转去,突然灵光一闪,抬手就给自己一个巴掌,真是傻了啊,干吗非在魔法菜谱上破译,先把这些古赫兹语文字抄写出来再慢慢查字典不行吗,第一页就那么几行字,想来不用十分钟就能抄写完毕,估计自己现在的精神力是足够用了…… 说干就干,克洛德先集中精神将变化出的古赫兹语文字都抄写到白纸上,抄完一页就爬出阁楼到屋顶上晒半小时的月光,然后再回来继续抄下一页。 直到沙漏上的时间刻度显示已经是半夜三点多钟了,克洛德这时感觉到精神异常的疲惫,晒月光也好象没什么作用了,这才把书桌上的东西随便的收拾了一下,一头栽到床上沉睡过去。 第十八章 大消息 第十八章大消息 克洛德睡得很深,甚至连清晨六点钟战神殿敲响的钟声也没让他从睡梦中惊醒,直到他的母亲发现时间有点晚了让安吉莉娜上楼才把他推醒过来。 胡乱擦了把脸,背着书包拿起两片白面包克洛德就冲出了家门。上课的时间快到了,如果上午迟到的话严厉的威克姆教习是不介意让他站在教室门口立正三节课的。 气喘吁吁的冲进教室,运气很好,上课的铃铛声刚刚敲响,第一节课的算学教习文森特先生还没走进教室,这情况是不能算迟到的。 “你怎么这么晚才来?”旁边的艾里克森问道:“我们三个在你家门口等了半天,以为你早就走了,谁知到学校才知道你没来。” 克洛德一边从书包里找算学课本一边回答:“别提了,早上睡过头了,刚才是一路跑过来的。” “你眼睛有点红肿,眼眶发黑,脸也有些苍白,昨天晚上睡得很迟?”博克阿尔打量着克洛德的脸色说。 “是吗?”克洛德摸了摸自己的脸:“昨天晚上家里不是举办宴会吗,结束后父亲又和客人们在书房讨论什么事,很晚了才走。等我想睡的时候又不知从哪来的两只野猫在屋顶上叫春,你们知道我住在阁楼上,这让我怎么睡的着,好不容易把那两只野猫赶走,结果这一折腾就睡不着了,等睡着了早上又起不来了……” “呵呵,你运气够坏的。”维里克罗笑了起来:“这时候正是野猫发春的季节,那叫声是让人挺闹心的。不过有个办法,只要在你家屋顶上打死一只野猫,以后就再也不会有别的野猫到你家的屋顶上去。要不要我从家里把火枪拿来借给你?其实猫肉也挺好吃的,比鸡肉还嫩……” “拉倒吧。”克洛德鄙视他一眼:“你认为我父亲会同意我拿着火枪在屋顶上乱轰,到时野猫没打着,屋顶倒要重新修缮了。想吃野猫肉你自己去野外猎去。” “维罗,你说那个猫肉比鸡肉还嫩是真的吗?”艾里克森成功的被维里克罗带偏了话题。 “当然,我跟你说,那次……”接着两人热火朝天的陷入了关于猫肉品质和烹调方法的讨论中。如果不是在上课,克洛德很怀疑这两个家伙会不会马上回家拿火枪然后满镇子找野猫去。 “克洛德,我知道他们在商量什么事……”博克阿尔小声的说。 “他们?谁…..” “你父亲他们啊,昨晚我父亲也在,他们商量的是开辟一条航路,从白鹿镇直达奴比西亚大陆提尔西姆领。如果这条航路能够开辟成功的话,那么白鹿镇就能够升级为港城,不用再接受巴罗米塞郡城的辖制,在行政和财务方面就能获得独立预算和分配的权力,并由王城直辖,地位可比肩涅鲁港……” 博克阿尔越说越小声,嘴巴都快碰到克洛德的耳朵了。 “哦,这倒是一件大事啊。”克洛德很理解博克阿尔为什么这么小心,这消息要是现在传出去保证引起轰动,原来父亲他们这段时间策划的是这件大事。 涅鲁港是奥维拉斯王国唯一的一个大海港,也是一个军港,王国唯一的一只海军舰队就坐镇在那里。这只别名无畏舰队的海军是王国东部沿海海域安全的保障,它的使命是抵御敌国海军对王国海域的进犯,扫荡沿海的海盗团伙,维护海上商路等等。 奥维拉斯王国地处法雷亚大陆东部,虽然有近千里的海岸线,但适合做海港的地方却没两个。除了涅鲁港是一个深水良港还有几个浅海小渔港外,别的地方不是沙滩就是海涂,要不就是悬崖峭壁,不适合远洋海船的停泊。 斯特林十世登基后,一改先王对大陆东部各国咄咄逼人的战略压迫态势,缓和与各国的关系,疏通商路,互通有无,大力发展与各国的贸易往来。 从某方面来说,斯特林十世其实是个带着王冠的商人,他热爱的是金钱,讲究的是利益往来。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斯特林十世没做好他那份国王的工作,他只不过把扩张的目光转向奴比西亚大陆而已。 奴比西亚大陆很大,至少比法雷亚大陆的面积大一倍。法雷亚大陆有一半的国家或者说是沿海国家都派出或多或少的军队,在奴比西亚大陆的沿海地带各自抢占地盘作为海外殖民领地,并伺机向其内陆扩展。 相比法雷亚大陆一个个武装到牙齿的国家,动辄一场伤亡数万人的战役,甚至连一场小小的边境冲突都能造成近千人的伤亡。奥维拉斯王国在奴比西亚大陆的开疆扩土可谓是一帆风顺,只用了七年多的时间,就打下了一片超过王国领地两倍的海外疆土,并为此设置了七个奴比西亚大陆直辖领。 最重要的是,开拓了这么大的海外领地王国的人员伤亡损失并不高,据说到目前为止也不过三四千人的损伤,而王国派遣到奴比西亚大陆的军队也不过十余万人。 主要的原因是王国军队要对付的是手拿弓箭标枪石斧的土著部落,这让克洛德想起了前世西方的殖民时代,手拿火枪的近代军队对付原始社会的部落武装,这是一种辗压式的战争,相距两个时代的落差让王国军队获得了毫不费力的胜利。 当一艘艘远洋大帆船满载着奴比西亚大陆出产的金银宝石,还有各种各样的特产原材料驶入涅鲁港后,整个王国都被惊动了,不管是哪个阶层,几乎所有的王国子民都在称颂着斯特林十世的英明决策和超凡的目光,是他一力坚持花费巨资冒着巨大的风险派出十余万军队和无数的人力去开拓奴比西亚大陆的海外领地,现在看来这实在是一本万利的投资。 的确,斯特林十世让王国与邻国的边境恢复了和平,商贸兴旺。又大力主张扩展奴比西亚大陆的殖民领地,再从这些海外领地得到王国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和金银财富,增强国力。这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已经证明了他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君主。 但同时,奥维拉斯王国在奴比西亚大陆的开疆扩土同样引起了法雷亚大陆其余国家的注意和警惕。 尤其是法雷亚大陆东部的纳瑟里王国,一向是奥维拉斯王国的死敌,虽然斯特林十世几经周折终于和其达成了和平协议,但实际上是其与王国的几次战争都遭到惨败内忧外困也坚持不下去了,这才顺水推舟接过斯特林十世递过来的梯子下了台。 和奥维拉斯王国在奴比西亚大陆大手笔的军力财力人力投入不同,纳瑟里王国虽然也在奴比西亚大陆抢占了两块地盘,但面积并不大,因其王国内部权力斗争的原因,其殖民地并没得到什么发展。 眼看着奥维拉斯王国不断的扩展海外领地,并源源不断的向本土运送财物和各种原材料,国力日渐强盛,纳瑟里王国终于急了眼。照这样下去再过十余年,奥维拉斯王国的发展就拍马难及,纳瑟里王国的下场自己想想都觉得可怕。 哪怕斯特林十世一再宣扬要维护大陆东部的稳定与和平,还签定了和平协议。但身为死敌的纳瑟里王国却极有自知之明。现在斯特林十世说爱好和平,等发展好了斯特林十一世登基上台说爱好战争那该怎么办?和平协议?那协议签定不就是用来撕毁的吗?到时随便找个理由就行了,反正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 陆地上的几次战争纳瑟里王国都失败了,如今也不敢轻启战端。奴比西亚大陆的海外领地就更别说了,布置在那里的几千人军队和奥维拉斯王国的十余万军力投入相比,那是令人绝望的差距,能自保就不错了。 不过奥维拉斯王国最大的一个弱点被纳瑟里王国给抓住了,那就是海上武装力量的不足。从奥维拉斯王国的涅鲁港到奴比西亚大陆,需要拐个大弯,远洋海船得沿着法雷亚大陆东部的海岸线,经过西丁斯公国,爱斯基林公国和里莫德拉公国的海域,到达东部大陆的最顶点远望角,再向北直行穿过风暴海和寂静洋,这才到达奴比西亚大陆西海岸。 这条航路总长二千四百多海里,航程一个多月,航线上充满了风险。尤其是奥维拉斯王国在奴比西亚大陆的投入终于有了收获的时候,那些满载财富归来的远洋风帆海船便成了无数海盗觊觎的目标。 纳瑟里王国联合了大陆东部其余的四个公国,组建了联合舰队,名义上是打击海盗,维护航路,实际上是在奥维拉斯王国的七寸之处摆了把利刃,因为他随时都可以断绝两个大陆之间的海路联系。 而且在实力和规模上联合舰队也超过了王国的无畏舰队,这也在提醒着王国,一旦发生战争,联合舰队就可以封锁涅鲁港,将无畏舰队困锁在港口里,甚至联合舰队可以满载着五国联军从王国的沿海地区随意登陆,就如同往王国的腹心里直插一刀一般。 对奥维拉斯王国来说,这联合舰队已经成了王国高层的眼中钉,自联合舰队成立后,很多来往于奴比西亚大陆海外领和王国涅鲁港之间的远洋运输船都在海上失去了踪迹。 偶尔发现的一些海船残骸只能判断出是遭遇到海盗,但王国的高层都是心知肚明,只是无法找到证据。茫茫大海是最好的罪证消失地,在大海上发生的任何罪行都能完美的销尸灭迹。 王国现在从海外领地归来的远洋海船只能是编组成大舰队,还要加上护卫的远洋战舰编队,这让王国唯一的深水良港涅鲁港有些不堪重负。毕竟涅鲁港不但是王国的唯一军港,也是王国唯一的商业大港,承担着很重的对外海上商业贸易运输业务。 每次远洋海船编队归来或者要出航,涅鲁港的商业运输业务都要被迫停止几天,以便协调远洋海船编队的任务。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王国高层决定要大力投资加强海上武装力量,以便达到抗衡或消灭联合舰队的目的,也因为涅鲁港的实际情况而不得不罢休。 第十九章 父辈们的筹划 第十九章父辈们的筹划 “你怎么知道的?”克洛德很好奇。 博克阿尔贴着克洛德的耳边悄悄的说:“我父亲昨晚回家很兴奋,在书房里呆了很久。我早上去书房的时候看见桌上摆放着一张地图,上面画了三条线。 一条黑线是白鹿镇到涅鲁港的海上航线,这是早就有的。一条红线是从我们白鹿镇出发向北,连接在风暴海中的几个岛屿,再继续向北直行一直到奴比西亚大陆我们王国的提尔西姆直辖领为止……” “所以我猜想你父亲和我父亲他们是想开辟这么一条航线。”博克阿尔也有些兴奋,能和克洛德分享自己发现的父亲这些大人正在策划的大计划这个秘密让他很得意: “我父亲以前就跟我分析过,白鹿镇想从镇升级为城,摆脱巴罗米塞郡城的辖制,只凭借人口的增多和商业的繁荣并不是件容易达到的事,除非能提升其在王国的战略地位。 做为西南三郡对外交通要道关口的白鹿镇,在和平年代,其地位并不具备很重要的战略性,往来的商旅更多的是将这里当成是一个补给点,而不是大宗商品的交易地,也不是原材料集中的批发市场。 所以我父亲认为,如果白鹿镇想升级为城的话,就必须在王国的战略布置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虽然在市场,工场作坊,原材料这些方面无法与西南三郡相争,但白鹿镇临近海边,拥有白令加湖这个天然的深水海峡湖泊,升级为港城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真希望我父亲和你父亲他们的筹划能实现,这条航路一旦开辟成功,那白鹿镇的发展就指日可待。即便西米罗克郡提出的那个邦吉斯地峡计划能获得通过实施成功,也阻挡不了我们白鹿镇的腾飞……” 克洛德点了点头,博克阿尔说的一点都没错,如果这条航路能开辟成功的话,那白鹿镇的战略地位在王国的版图中就直线上升,升级为城就是不可置疑的事实了。 从奥维拉斯王国的地图上看,西南三郡就象一个葫芦,四周都是被山脉包围,就算北面临海那一带也是悬崖峭壁,乱石丛生。而白鹿镇就在葫芦口,因此而成为西南三郡对外的交通要道。 此外从法雷亚大陆的地图来看,西南三郡北面临海的地方却是一个大海湾,就如同一个大饼被人咬了一大口,凹进去一大块,白鹿镇的位置就在这凹进去的最底部。另外从海湾口到白鹿镇,不但要花费一天的时间,还要经过一条长达十余里地的水道。 所以就算是王国前往大陆西部各国的这条海上商业贸易通道,也基本上忽略了白鹿镇这个临海渔港,而是直接从海湾口直线掠过。除非是那些遭到风暴或者海上遇险的船只,它们才会想到前往白鹿镇获得补给和船只修理。 这也是王国高层希望扩建海上武装力量时忽略了白鹿镇这个渔港的原因。比起涅鲁港,白鹿镇虽然拥有一个海峡深水湖泊白令加湖,其面积足以容纳两三只远洋战舰编队,而且也不虑遭受风暴海啸等自然灾害的袭击,但那长达十余里的出入水道却限制了战舰编队的迅速出击。 此外,在爆发海战时,白鹿镇渔港的地理位置也是处于极端不利的地形,敌人只用几艘战舰就能让我方的战舰编队出不了那水道。就算敌舰队无法将我方的战舰封锁在白令加湖内,也可以在海湾口设置第二道封锁线,只用一只分舰队就可以牵制住海湾内所有的我方战舰,使它们无法奔赴主战场。 最后一点就是在王国的版图内,西南三郡的地理位置只能算太偏远了,从白鹿镇出航到涅鲁港需要三天的航程。而王国的无畏舰队如果与东部五国联合舰队发生大海战的话,那战场的位置只能在王国向东或者更东北的海域。从海战爆发到布置在白令加湖的战舰编队到达战场,借句老俗话说的意思就是黄花都谢了,你们才来…… 海上商贸和王国军备都忽略了白鹿镇这个渔港小镇,致使白鹿镇只能发展海上渔业。问题是交通不便也影响了渔业的发展,比如说从白鹿镇到郡城用马车只需一天,但郡城的海鲜水产需求就那么一点大,并不是所有人都买得起渔获。除非是珍稀品种的渔获,否则大量的普通水产运到郡城贱卖说不定还得亏个运费什么的。 至于说运到别的地方那更是别想了,西南三郡多山地丘陵,除了巴列维亚郡的巴罗米塞郡城,前往别的城镇至少也要两三天的马车行程,还没运到渔获在路上就发臭了。所以现在白鹿镇渔业最大的产业就是生产海鲜干货,这也成了白鹿镇最有名的特产。 如果博克阿尔所猜想的父亲他们正在筹划的这件大事就是开辟白鹿镇到奴比西亚大陆提尔西姆直辖领航线的话,那么只要成功白鹿镇就成了王国战略布置的重中之重。 新航线不但能减少王国前往奴比西亚大陆的航程十余天,最重要的是摆脱海上战略的不利地位,无畏舰队可以不再需要委曲求全的去保护那条海上生命线了,他们甚至能主动向联合舰队发起挑战,将敌人来自海上的威胁阻挡在王国的海域之外。 除了战略地位的提高,这条新航线的开辟在商业上更具有价值,到那时白鹿镇很可能成为奴比西亚大陆各种原材料商品在王国最大的中转站,第一手的商品批发采购市场。难怪博克阿尔的父亲昨天晚上回去后还那么兴奋,在书房中呆了那么久,做为白鹿镇有名的大商人,自然可以意识到其中包含着多少商机,他能获得多大的利益…… 再想想昨天晚上的宴会艾里克森的父亲也在场,开辟新航线的话还真少不了这位白鹿镇最有名的奥特鲁尼船长。众所周知,奥特鲁尼船长是最熟悉海湾外处风暴海域海情的船长,他的红海之鲨号远洋渔船就无数次深入风暴海域猎捕那些珍稀渔获,这片风暴海域有多少岛屿暗礁他都一清二楚。 有了这位船长,风暴海域就不成威胁,剩下的就是向北直行闯过两个大陆之间的寂静洋,这也是开辟这条新航线的最大考验。和大陆东部远望角那条横穿寂静洋的航线相比,这片寂静洋的宽度就大了好几倍,无尽的汪洋中蕴藏着什么危险这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到的…… “你知道还有一条红线我父亲划在哪里吗?”博克阿尔神秘的说:“你可能猜不到,我父亲在白令加湖和克米达沼泽,还有在多德萨斯郡的诺曼迪斯河之间划了条红线。我认为他们是想打通这三个地方的水路交通,连成一条运河。那样的话,西南三郡的商品运输就不必经过漫长的山道陆路交通,可以从水路直接运输到我们白鹿镇,减少运输成本和缩短运输日期……” 博克阿尔有些兴奋的手舞足蹈:“你想想,这两条航线要是都开辟成功的话,我们白鹿镇就能一跃成为王国最重要的西南重镇,哪怕是西南三郡的郡城都没我们白鹿镇重要,我们这里会发展成西南最大的港口城市……” 克洛德抓住他的手往下一拉:“嘘,小声点,你引起文森特教习的注意了。还有,你这么兴奋干吗?” “呃……”博克阿尔连忙端正坐好,见讲台上的文森特教习不再注意自己这边,又压低了声音问克洛德:“难道我父亲和你父亲他们筹划的这两条航线开辟没让你大吃一惊吗?这可是改变我们白鹿镇未来的大计划啊!我一想就觉得非常的激动,就象我们历史教习艾利姆先生常说的那句话,我们正置身于时代变迁的历史洪流中,我们正在见证历史,历史也在见证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扑哧……”克洛德实在忍不住,毕竟博克阿尔和自己一样,都是十六岁,这年纪的少年最容易犯的就是中二,而且博克阿尔还一直为自己出生在白鹿镇而自豪,这也是被历史书洗脑给洗的,因为历史书上说白鹿镇是王国复兴的起源地…… “博阿,你刚才说的一切我都明白,我也为我们的父辈他们所筹划的这个大计划感到震惊。不过你想想我们现在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国中生,我们有能力插手或者去帮助我们的父辈去实现这个大计划吗? 就如同你猜想的那样,我父亲和你父亲他们正在筹划这两条新航线的开辟,但计划只是计划,就象西米罗克郡所提出的那个邦吉斯地峡计划一样,所预算的花费是那么的巨大,一直到现在为止仍然只停留在纸面上。而我们现在也不知道父亲他们准备的这个新航线计划所需要的资金是多少,怎么筹齐……” 因为地理环境,所以西南三郡是奥维拉斯王国最封闭最保守最偏远的地区,只有白鹿镇这么一个对外交通要道,以至经济落后于王国其他地区。为此,西米罗克郡的有识之士提出了邦吉斯地峡计划,就是花费五六年时间,集中十多万青壮劳力,从法林斯山脉的邦吉斯地峡开辟出一条对外的通道。 如果邦吉斯地峡计划成功的话,那么西南三郡就有了另一个通往外界的要道,西南三郡的物产就可以畅通于王国境内,这将极大的提升西南三郡的经济能力,使之更好的融入王国的经济发展之中。 这个计划唯一不好的就是一旦修建通行成功,那将大大的降低白鹿镇这个西南三郡对外交通要道关口的地位,可想而知,到那时所有途经白鹿镇的商旅都会选择邦吉斯地峡来往于西南三省,那里更便捷行程更短。 所以当《白鹿晨报》登载了这个邦吉斯地峡计划后,便遭到了白鹿镇居民的一片骂声,不过好消息很快就传来,邦吉斯地峡计划的预算为三十万金克郎,也就是一百五十万银塔勒,以一银塔勒为一百元计算的话,也就相当于一亿五千万元。 这么巨额的工程预算到了国民议会就被卡住了,贵族议会更是明言不会支持耗资如此巨大的交通工程,尤其现在还是预算,实际施工时还不知道要追加多少资金,没有人愿意负这个责任。 “想明白了吗?”克洛德看向博克阿尔:“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不要声张,将父辈的这个计划给泄露出去。我们没能力去帮助他们,那就祝福他们能获得成功……” 第二十章 破译 第二十章破译 没出克洛德的所料,艾里克森和维里克罗一放学就准备去打野猫了。克洛德提醒他们,虽然他们的父亲都是国民身份,可以合法的拥有火枪,而他们现在没到十八岁同样是享受其父亲的国民待遇。 但毕竟在镇子里拿火枪去射猎野猫是很危险的事,这不是说野猫会对他们造成危险,而是克洛德担心他们用火枪会误伤到行人什么的。 总算这两个家伙还算明白是非轻重,商量了一下决定换武器。维里克罗回家去拿猎弓,艾里克森去码头找自家的水手借手弩,这两样武器虽然射程比火枪要短得多,但对付野猫应该是足够了。 博克阿尔家里有把石弩,这是他父亲年轻那会押运货物走长途时携带的远程武器。在艾里克森和维里克罗两人不停的撺掇下,上午还在为父亲筹划的那个航线计划而兴奋自豪的博克阿尔决定把白鹿镇崛起什么的先放一边去,回家拿石弩跟伙伴们去打完野猫再继续激动振奋也不迟…… 只有克洛德拒绝了伙伴们的邀请,他借口不是不想找野猫报害他失眠的仇,而是他昨晚没睡好,早上差点迟到,又上了一天的课,委实很疲惫,现在感觉眼睛都快睁不开了。所以他想回家先好好睡个觉,找野猫报仇的事只能拜托自己的好伙伴们帮忙了…… 这借口不错,伙伴们没勉强克洛德和他们一起,反而体贴的让他早点回家休息,还表示如果有了收获明天就带些到学校让克洛德也尝尝猫肉的滋味。 回到家,运气很好,母亲带着小胖墩去隔壁串门了。那位三楼新搬来的阿莱卡太太不知什么时候成了母亲的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八卦而忘了回家做饭的时间。最重要的是阿莱卡夫人有个七岁的小女儿,小胖墩找到了玩伴乐不思蜀,好几次都不肯回家。 安吉莉娜也已经放学回家,正趴在餐桌上写作业。 克洛德摸了摸妹妹的头,将借口又说了一遍,让妹妹记下,别让人来打搅他休息,除非吃饭时再叫他。 回到自己的小阁楼,克洛德一扫满脸的颓废和无精打采,整个人一下子精神起来。打开抽屉,拿出昨天晚上的成果,从七页菜谱上抄下的七张写着古赫兹语文字的曼利纸,为了不弄混顺序克洛德还特意在每张纸上做了数字编号。 要不要马上进行破译?看了看桌上的古赫兹语字典,克洛德的心中涌起了迫不及待的冲动,他这刻是真的很想知道这本魔法菜谱上那些掩藏着的文字记载着什么样的秘密。 不过克洛德还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急也不急这点时间,自己最好还是趁这会精神力充沛再从这本魔法菜谱上多抄两页,反正每页上的这些古赫兹文字也就是那么几行,免得破译了那七页后又得断断续续的边抄边晒月光…… 又集中精神抄了两页菜谱后,克洛德终于开始了破译。 —————————————————————————— ……今天是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1日,雨。 经过七天的长途跋涉,我们一行八人终于到达金水露镇。 我们在香露酒馆住宿了下来。 准备吃午餐,当我看到菜谱时,我惊呆了。从来没想过竟然有人会用蝎狮皮做的魔纹符纸来抄写一本菜谱…… 我问酒馆伙计,他说半个月前有个人拿了这本空白簿子顶欠的酒帐。正好店里的菜谱被两个喝醉的酒鬼打架给撕了,老板觉得这本簿子是皮纸不容易撕坏就拿来当菜谱用。 真是暴殄天物啊!我实在无法忍受这么一本珍贵的魔纹符纸本子被用来当菜谱用,于是就用一个沙利文购买了下来。 达瓦里师兄说不值得,虽然蝎狮皮做的魔纹符纸是制作魔法书的上好材料,但这本子已经抄写上了菜谱,符纸上的魔纹已经被破坏,无法再利用了。 他说得没错,但我买这本菜谱并不是做魔法书用,这次出来我没带日记本,正好用这本子写日记,至于上面的菜谱,我可以用来作伪装…… —————————————————————————— 这是第一页菜谱上记载的内容,克洛德花了一个多小时才破译完。看完后克洛德有些兴奋也有些失望,还有些迷惑。 兴奋的是这本菜谱的确是一个魔法师的手札,失望的是这本菜谱掩藏的并不是什么魔法师的秘密,这点第一页就说的很明白,魔法师只是发现了这本珍贵的蝎狮皮作的魔纹符纸簿子被人当菜谱用,便买了下来当日记本。 迷惑的是开头那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1日是什么时候?法雷亚大陆也就是黑暗历四千多年,再加上圣光历五百多年,克洛德从来没见过有关什么诺马丁魔历的记载。莫非这诺马丁魔历是魔法师们特有的纪年公历? 叹了口气,克洛德又拿起了抄写的第二第三页菜谱,这两页上面只有短短的几行字,破译倒很简单。 ——————————————————————————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2日,晴。 今天白天没什么事,我一直在房间里冥想。 昨晚保塔因找了两个酒馆女招待在隔壁狂欢,吵得我睡不着觉。 晚饭时我说了他两句,他很不耐烦。 他说现在再不享受就没机会了,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3日,阴,傍晚下了场小雨。 白天在房间里冥想。 晚上吃饭时达瓦里师兄的脸色很严肃,他告诉我一个消息,有一支法师队伍在比尼奥山谷遭到伏击,十一个四环和三环法师全部被火枪给打死,只有一个五环法师身中三弹逃了出来。 比尼奥山谷离金水露镇只有一百多里,这真是一个噩耗。 —————————————————————————— 奇怪,那时候就有火枪了,甚至还可以去伏击魔法师的队伍。克洛德起了好奇心,继续破译第四页,这页字比较多。 ——————————————————————————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4日,晴。 今天认识了琼斯法师,他和我一样,是四环法师。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很狼狈,灰头土脸的在酒馆大堂里拼命的往嘴里灌着黑麦酒。 达瓦里师兄说他是因为死里逃生才这样子。 琼斯法师来自若苏伯城,和我们一样接到了魔法执事会的传唤令,命令他们前来金水露镇集合。 他们一行十三人,在离金水露镇不到五十里的原野上,同样遭到了火枪手的伏击。他们只跑回六个人,琼斯法师就是其中之一。不过据他说,他们的反击也造成了伏击者很大的伤亡。镇上现在已经组织队伍前去查看现场了。 你们不知道……他们根本不怕死……琼斯法师在那里哭嚎: ……就算我们用爆裂火球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炸成碎片,可他们的同伙仍然站在原地给火枪上弹,哪怕鲜血溅满了他们的脸,他们依旧站在那里举起火枪向我们开火…… ……我诅咒发明火枪的人!这是恶魔的武器!那些黑铁贱民就是用这种恶魔的武器让我们高贵的法师的鲜血洒满大地…… 琼斯法师终于醉死过去。 睡前达瓦里师兄来到我房间,严令我不得将火枪改良的事情告诉别人。我又不傻,这事我才不会说。 —————————————————————————— 这第四页的日记信息量有些大啊……克洛德看着自己破译的日记在心中思索。一是那些魔法师都接到了魔法执事会的传唤令,在金水露镇集合,但同时也遭到了火枪手的伏击,损伤很大。 二是关于火枪,似乎和这位写日记的魔法师也有着很大的关联,起码他参加过对火枪进行改良的研究。 敲门声响起。 “二哥,二哥,起床了没有?妈妈叫你下楼吃饭……”门外传来安吉莉娜怯生生的声音。 克洛德站了起来,打开门:“知道了,我这就下去。” “等下,安娜,昨天我给你买了个礼物。”克洛德喊住准备下楼的妹妹,从床头的柜子上拿起那个纯银的花枝发卡,叫到妹妹的手里:“漂亮吗?” 安吉莉娜的眼睛亮了:“谢谢哥哥,我拿去给妈妈看看。” 转身就蹬蹬蹬下楼了。 “哎……”克洛德还想让她将那四个海盗小人偶也带下去给小胖墩的,算了,还是自己带下去吧。 晚餐很丰盛啊,主菜是土豆炖牛尾巴,还有两条黄油煎的长尾刀鱼,这是白令加湖的特产,一向以刺少肉嫩味道鲜美而闻名。一大盘的烤羊肋骨,还有半只焦红色的烤鹅,桌上还放着一小筐的蓝莓。 难道今天是什么节日,或者是有什么要庆祝的吗?不过克洛德很快就明白过来,这应该是昨天晚上宴会剩下的,平常家里是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菜肴。 坐在主位上的是阿尔贝特,这货又把自己当成家主了。这会正坐在父亲的位子上将那半只烤鹅唯一的一只后腿给切下来拿在手里大嚼。妹妹安吉莉娜站在桌边拿着把小刀在切割白面包片,母亲则在给小胖墩喂土豆吃。 “给,小胖墩,喜欢吗?”克洛德把海盗小人偶递给布洛维克,小胖墩一声欢呼就跳下椅子,抱着海盗小人偶东看看西摸摸,喜欢得不得了。 “克洛德,你又乱花钱了,刚给安娜买了发卡又给小布克买玩具。”母亲放下手里的小木碗埋怨道。 “没多少钱,看到觉得正合适给他们就买了。对了,父亲呢?” “你父亲傍晚时分派人回来报信说,晚上有事,就不回来吃饭了。” 哦,看来父亲晚上还在为他们所筹划的那个航线计划而忙活,难怪阿尔贝特敢这般大模大样的坐到父亲的位子上去。 “安娜,别切了,这么多面包片足够了,坐下来吃饭吧。”克洛德无视坐在主位上的那货,拿了两个银餐盘给自己和妹妹勺土豆和牛尾巴块。 “啧啧啧……”阿尔贝特将杯子里的红酒一仰而尽,这红酒也应该是昨晚宴会喝剩下的,这会只有小半瓶。然后藐视着克洛德说:“钱很多啊,买这买哪的。我还正想问问你,我有个银塔勒放家里不见了,是不是你拿的?” 克洛德是真不想理他,可这货没什么自知之明,总是向自己挑衅。 “你说这话会有人信不?别说一个银塔勒,就是一个黑便士你也没放在家里过。我警告你,别惹我,听懂了吗!” “我说有就有,否则你哪来的钱给他们买礼物!”这货还来劲了。 克洛德冷笑起来:“呵呵,我的钱哪来的你管不着!你的钱用在哪里了我倒是很清楚,两件裙子一件外套,白鹿镇就这么大,卖衣服的也就那么几家,问一下就都清楚了……” “呃……”阿尔贝特象是被扼住了喉咙,什么也说不出口,只是涨红着脸盯着克洛德。 “我不想管你的那些丑事,也懒得理你,我只希望你别让父母生气。所以以后你要管住你自己的嘴巴,尽量少出现在我面前,除非你想挨揍。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吗?” 克洛德很惬意的叉起一块沾满了牛肉汁的土豆,塞进嘴里。 …… 第二十一章 日记 第二十一章日记 这货应该能安歇一阵子了。回到阁楼的克洛德想起阿尔贝特在晚餐时的表现,忍不住嘴角往上勾起。 简直是坐立不安啊,不知道克洛德知道了多少,一顿饭的时间,阿尔贝特用眼睛不知瞪了克洛德多少回,他很想问个清楚,却又不敢,甚至连克洛德回看他的时候都不自觉的去躲避克洛德的眼神。 食不甘味,连母亲都察觉到阿尔贝特的异常,问他怎么了? 阿尔贝特嘴里说着没事,但一吃完就匆匆离家而去。克洛德很怀疑他是不是现在赶去那家服装店,问清楚克洛德有没有向店老板打听他和克里斯蒂娜小姐来买衣服的事。 克洛德没把阿尔贝特放在心上,他现在着急的是把那些书页都给破译出来,看看这个魔法师写的日记上还记载着什么。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5日,晴。 今天又有三只法师队伍抵达金水露镇,他们来自马里诺,沙里泽和赤拉松斯。 他们比琼斯法师运气好,路上没遭到火枪手的袭击。 保塔因没日没夜的和酒馆女招待厮混,他现在根本不象个高贵的法师,反而象个流浪的佣兵和醉鬼。 达瓦里师兄也不管他。 琼斯法师又在酒馆里喝得烂醉如泥。 对了,昨天晚上我听到克莱蒙多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哭泣,早上问他,他就冷冷的看了我一眼。 爱里雅说我真幸福,什么都不知道,真是无知者无畏。 我感觉他们好象有什么事情在瞒着我。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6日,晴。 听说镇里派出查看琼斯法师他们遇袭现场的队伍回来了,达瓦里师兄早上去看了,回来说七具法师的尸体都运回来了,现场还有二十二具残尸,伏击者的身份已经确认,就是那个恶名昭著的兄弟会。 真是疯狂,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些火枪手会去伏击我们法师队伍,而且他们似乎有了很好的组织和纪律性,就象琼斯法师说的那样,哪怕他们的同伴在身边被炸成碎片他们也不会转身逃跑…… 也许五年前我不该去改良火枪的…… 今天镇上又到了五支法师队伍,不过他们没住在香露酒馆。 我不知他们来自哪里,本来想去看看,可达瓦里师兄让我呆在房间里,不让我出门。 —————————————————————————— 克洛德皱着眉头看着破译好的第六页日记,在这页日记上他终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兄弟会。 在法雷亚大陆历史上,兄弟会是反抗邪恶魔法师的抵抗力量中坚,在黑暗历的末期,是兄弟会领导着整个大陆的人民掀起了反抗邪恶魔法师统治的狂澜,在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经过了艰苦的奋战之后,终于将邪恶的魔法师们驱逐到了希格罗斯岛,解放了整个法雷亚大陆。 这日记记载的似乎是黑暗历末期兄弟会和魔法师的战争,难道说这本魔法菜谱距今已经有近六百年的历史?这太不可思仪了吧,看这本菜谱的样子,说是一百来年的古董大家都会相信,可六百年的历史,呵呵,不知道兽皮纸的保存期最多也就两三百年吗…… 或许这就是魔法的作用吧,让流逝的时光在这本菜谱上面失去了作用,也避免了因空气的湿度导致的腐烂发霉和虫子啃咬破损这些问题,这才使这本菜谱看上去这么完整。 还是定下心来先把剩下已经抄好的三页日记都破译了吧,等这九页日记都破译好了再继续从那本魔法菜谱上抄写剩下的,一共就十七页那个什么蝎狮皮做的魔纹符纸,已经抄了九页,不知道剩下的今天晚上能不能全部抄完……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7日,晴。 昨天晚上半夜时分,镇西发生了猛烈的爆炸声,还有范围很广的魔法波动。 可惜达瓦里师兄不让我们出去。 早上听大堂里的人说,昨晚是两个魔法师在对决,好象他们是情敌,为了一个女人而决斗。 金水露镇的西区被摧毁了四幢房子,因为被魔法波及死了十七个人,伤者近百…… 如果不是被制止的快,可能死伤的人更多。 他们真是该死,怎么能在人口密集的住宅区决斗…… 达瓦里师兄回来了,他说那两个家伙受到的惩罚是赔付那些死亡的人一个金币,受伤的人一个银币。 他说那两个家伙不敢去离镇太远的地方决斗是害怕遭到火枪手的伏击,所以才在镇西边的那个小空地上决斗。 只是这惩罚太轻了吧,一条人命才一个沙利文。那两个该下地狱的家伙,我发现那些镇民看我们的眼光中似乎隐隐带着仇恨…… 今天又有三只法师队伍抵达,我懒得去问他们从哪来了。 ——————————————————————————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8日,晴。 我们已经在金水露镇呆了八天了,但信使却一直没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让我们前往圣帕尼城。 镇上的法师越来越多,但气氛却越来越不好,我发现不少的法师很明显开始狂躁起来,经常有人说着说着就打了起来,他们也不在乎这里是不是镇中心。 幸好刚组织的临时执委会还算给力,他们都是五环法师,能很快的制止那些头脑发热的家伙,所以给镇里造成的损失并不大。 下午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传来,那两个该死的在镇西决斗的家伙真的死了,一个是吃了有蔓佗罗汁的羊羔肉被毒死,另一个在和酒馆女招待欢爱时被刺死。 凶手被抓住了,一个男厨师一个女招待,据说他们都是那些因决斗被魔法波及而死亡的人们的亲人,家里人都死光了,这才决定用自己的生命来复仇。 这两个凶手都被挂在了镇中心的绞刑架上,他们还要被魔火灼烧灵魂三天三夜才能彻底死亡,以此来警告那些心怀不轨胆敢伤害魔法师的人们。 镇上的人们远远的看到我们就避开,或者是关门闭户。 ———————————————————————————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19日,晴。 临时执委会决定将镇中心的居民都驱逐到镇郊的空地上去露营,征用他们的房子作为法师们的临时居所。 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师在吃饭时都要施法检测自己的食物…… 我听到一个传言,说魔法执事会召集我们这些法师前往圣帕尼城并不是去修理检测通天塔的符文魔纹,而是要把我们用通天塔的传送阵传送到新发现的堪培斯位面,那里极度需要人力和物力的增援。 我去问达瓦里师兄这个传言的真假,他脸色阴沉沉的没回答我。 不是说堪培斯位面是个高魔战斗世界吗?据说那里一只野兔的战斗力都比得上一个五环法师,把我这样的只懂得炼金工程的符文法师传送到那里能做什么?何况我还是个不会战斗的四环法师…… 这消息一定是假的。 不过我们魔法塔的主人洛恩克大法师一年前就去了堪培斯位面,他是七环大法师,在那里一定没事的…… 下午来了一支大部队,有五万多人和七千多辆马车,他们的宿营地被安排在镇东的田野上,密密麻麻一眼望不到头,真壮观啊! 听说他们是要运送黑晶石这些魔法石材前往圣帕尼城,这是魔法执事会的命令。对了,他们还有一只获得许可有正式编制的火枪部队,共有八千余人。 这第七.八.九三页的日记信息含量有点大啊……克洛德摸着下巴思索着。一是确定了这个写日记的魔法师身份,是个低等级的法师,四环,长项是炼金工程和符文刻制,短处是不会战斗。上面还有五环和七环,几环应该是法师等级高下的标志。 二是法师也可以很轻易的被普通人给弄死,就象那两个为了女人决斗的,被毒死和刺死,当然这是在他们毫无防备的状态下。不过魔法似乎很厉害,两个四五环等级的魔法师决斗,被魔法所波及竟然会造成那么大的伤亡。 三是那个魔法执事会似乎要召集这些低等级的法师去什么堪培斯位面,虽然日记上说是个传言,但根据这个日记主人所记载他那些同伴的表现,这似乎并不是个传言,只是这日记主人比较单纯没想到而已。另外他的那些法师同伴好象不大乐意前往这个堪培斯位面。 这就好象前世看的那些网络小说所描写的一样,魔法世界有高魔战斗世界和低魔低武世界之分,堪培斯位面一只兔子的战斗力能比得上法雷亚大陆一个五环法师,很明显那是个高魔高武的战斗世界。所以那些低等级的法师并不愿意前去,只是迫于那个魔法执事会的命令才不得不到金水露镇集中。 第四,日记上出现了一个新地名,圣帕尼城,似乎是这些被召集起来法师们准备抵达的目的地。而且这城中有一个名为通天塔的传送阵,能将人送往其他的位面,比如堪培斯位面。 而日记的主人,这个四环法师却一直认为自己被征召是为了去检测修理通天塔的魔纹符文。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这个名为通天塔的传送阵规模很庞大,需要人力维护,所以日记的主人才会对魔法执事会征召这么多的低等级法师的目的没有丝毫的怀疑…… 另外从日记的记载中可以发现,魔法师和普通人的关系并不融洽,魔法师应该是高高在上,而普通人是无力反抗,就如同那些被魔法波及而死亡的人们,他们在那些魔法师的眼里一条人命也就只值一个金币,沙利文应该是金币的代称。 还有一点就是普通人也必须听从那个魔法执事会的征召,第九页日记最后记载了一支为魔法师运输魔法石材的大部队,五万多人,七千多辆马车,甚至还有一支获得许可有正式编制的多达八千余人的火枪部队。 很明显,在普通人中也应该有一个世俗的管理机构,否则五万人七千多辆马车的运输队伍,光是一个粮草供应和维持秩序就能把队伍给拖垮。尤其是那一支获得许可有正式编制的火枪队伍,这起码代表着一个地方政府或者是一个国家,并具备有效的自治和管理能力。 让克洛德迷惑的就在这里,因为他所看过的有关黑暗历时期的历史记载,从来没有一本书上提到过那时候还有什么国家和地方政权,只记载着整个法雷亚大陆都被邪恶的魔法师统治着,民不聊生…… 第二十二章 真相 第二十二章真相 什么也别说了,继续抄写和破译。 这会克洛德心中有股很迫切的愿望想知道后面的日记上记载的是什么,虽然这本魔法菜谱上只是一个低等级法师的日记,并没有什么魔法秘密在里面,但克洛德却感觉自己仿佛正在拨开历史的迷雾,看见了历史的真相。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20日,晴,傍晚下了阵小雨。 晚上达瓦里师兄来找我,让我陪他去个地方。 我没想到他带我去的就是那个运输队的大营。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在大营中间的大帐中迎接我们的竟然是他,那个委托我改良火枪的贵族,他叫瑞格斯.奥.希尔男爵,是为各地区魔法协会提供魔法石材的最大的供应商,难怪能组织起这么大的一支运输队伍。 达瓦里师兄和他紧紧拥抱,我从来不知道他们的关系会这么亲密。 他希望我能为他提供一种具有非常大威力的爆炸火药,就是将爆裂魔晶和火药桶结合起来,再通过符文将魔力输入使之发生爆炸,其威力能相当于九环法师的禁忌魔法——湮灭爆炸。 这也是达瓦里师兄带我来见他的目的。 我拒绝了他的请求,哪怕他说是用这种爆炸火药去开矿。 他还拿出了魔法执事会的指令,上面写的是他必须在三年内为魔法执事会所提供的各种魔法石材,那定额是天文般的数字。他说无法完成这个任务,因为他根本没那么多的人力和物力,还有财力去完成,所以才想到找我帮忙,希望能借助这种火药来减少人力的损耗…… 我根本不信他的保证,五年前他希望我能提供一种不需要法师配合的炼金工程,普通铁匠通过锻造也能完成的火枪制造工艺方法。我分解了火枪的制造步骤,改良了枪管的锻造配方和制造工艺,还按照他的要求让火枪的射程达到了两百米…… 我那时相信这种火枪会象他说的那样,成为普通人对付山林里野兽的防身武器。但现在火枪已经在法雷亚大陆上泛滥,成为对法师最有威胁的武器。 我终于明白他那时为什么要求火枪的射程要达到两百米了…… 对啊,为什么火枪的射程要达到两百米? 克洛德心中也有疑问,不过他现在很振奋,因为他在这一页的日记中看到了另一个著名的历史人物的名字。瑞格斯.奥.希尔男爵。 有关法雷亚大陆历史的书上都会记载着这个名字,他是兄弟会的首领,是他成立了兄弟会这个反抗邪恶魔法师的地下组织,并掀起了全大陆反抗邪恶魔法师统治的起义风暴,是他带领大陆人民经过八年艰苦的奋战,终于将邪恶的魔法师们给驱逐出了法雷亚大陆,并建立了一统法雷亚大陆的阿姆斯郎王朝,分封三千贵族镇守大陆各地…… 只不过历史书上说瑞格斯.奥.希尔是个石匠首领,并没有说他是个贵族,也没有说他是全大陆最大的魔法石材供应商……看来很多历史真相都被掩埋在时间的长河中…… 克洛德很想继续抄写和破译第十一页日记,只是刚才他抄了第十页日记后并没去晒月光,而是马上进行了破译。所以这会他觉得还是先去躺屋顶上照会月光那样应该会比较好,免得一不小心再次耗尽精神力让自己又陷入那种不可控的黑暗之中……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21日,晴。 昨晚我拒绝了瑞格斯.奥.希尔男爵的请求,达瓦里师兄一句话也没说,他只是和男爵告别,默默的带我回酒馆。 我一个晚上没睡好。 早上我去找达瓦里师兄,有些事我一定要问个明白。 达瓦里师兄似乎知道我会去找他,让我进了房间,就马上施放了隔音魔法。 我问他,是不是他告诉男爵的?因为我所设计的那个用魔晶和符文来增强火药的爆炸威力使之能达到禁忌魔法效果的方案只有他一个人看到过。 达瓦里师兄点了点头。 我很伤心,我是那么的信赖他,可他…… 达瓦里师兄阴沉着脸让我坐下,我从没见到过他这么严肃。 他给我讲了个故事,一个流浪儿饥寒交迫中晕倒在雪地里,然后一个贵族小孩救了他,他们一起长大,读书,玩耍。等这个流浪儿长到十五岁的时候,被发现有魔法天赋,那个贵族小孩就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和人情请某个大法师收这个流浪儿为魔法学徒,二十多年过去了,昔日的流浪儿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五环法师。 我知道达瓦里师兄说得故事里的流浪儿就是他自己,我问,瑞格斯.奥.希尔男爵就是那个贵族小孩吗? 达瓦里师兄回答说,他是我的兄长。 我明白为什么他和男爵那么亲密了,现在我不生气了。 不过达瓦里师兄没让我离开,他长叹了一口气对我说,有些事该让我知道了。 传言是真的!我不可置信的看着他,问为什么? 我没想到真相是如此的残酷…… 达瓦里师兄说,从远古蛮荒时代到现在的魔法时代,法斯兰世界已经有五千多年的历史,这五千多年的历史都是属于魔法的历史。 在远古蛮荒时代,成为十二环法师走向成神之路的魔法师就不下两位数,比如创建了纪年魔历的圣诺马丁大法师。 那个时代,天空飞舞着巨龙,地上有无数的魔兽。 但三千多年过去了,我们再也看不到巨龙的影子,而魔兽也只能在书上和传说中去寻找他们的踪迹。或许在奴比西亚大陆内部那些原始丛林中还可能躲藏着几头魔兽,但在法雷亚大陆,已经再也没有魔兽了,因为它们的血肉皮毛都是上佳的魔法材料,所以不能逃得过法师的捕猎追杀。 整个法斯兰世界所有的大陆和岛屿已经在三千多年里被魔法师们耗尽了所有能找到的魔法资源。 简单的说,我们魔法世界在退化,蛮荒时代和魔法时代初期,十环以上的大法师比比皆是,但现在呢?九环理事会就是我们魔法师的最高等级了,而且他们也就七个九环大法师。 我问达瓦里师兄,所以魔法执事会才想把我们都送到堪培斯位面去?听说那里有着无尽的魔法资源…… 达瓦里师兄苦笑一声,他们是要把我们都送到堪培斯位面去,但我们过去只是做炮灰和苦力……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在法斯兰世界,魔法师也有高下之分。 一千多年前九环理事会成立,那时候还有二十四个九环大法师。 他们建立了二十四个魔法世家,瓜分了法斯兰世界所有的魔法资源。也只有他们的直系亲属,才能得到充分的魔法资源用来培养和晋升等级。他们自称白银魔法贵族,以血脉为传承,现在法斯兰世界的最高权力机构,九环理事会和魔法执事会就掌握在他们的手里。 不对,我反驳达瓦里师兄,如果照他所说的,魔法世界都控制在那些白银魔法贵族的手里,由他们决定魔法资源的分配,那他也不会成为某个大法师的魔法学徒,而我也不会由一个渔民的儿子被挑选被培养成为一个四环的符文法师。 达瓦里师兄笑得很无奈,他说我这么单纯真是幸福。 白银魔法贵族掌握着法斯兰世界的魔法资源,一千多年来他们的家族越来越庞大,亲族越来越多,但这些亲族并不代表着都具有魔法天赋,百中有一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 所以他们虽然掌控了魔法师高层,可也需要无数的低等级法师为他们所驱使奔走,帮助他们去统治这个法斯兰世界。 法斯兰的魔法世界,就是一个金字塔结构,白银魔法贵族就是最上面的尖角,而我们这些五环以下低等级的法师,就是构建成金字塔的基座。他们,称我们为黑铁法师…… 所有的黑铁法师都止步在五环这个等级,没有数目巨大的珍贵的魔法资源的帮助,五环法师是没有办法再往上晋升的,哪怕你是一个魔法天才也不行。那些白银魔法贵族宁愿将那些魔法资源耗费在他们那些天赋不高的后辈身上,也不会去帮助一个黑铁法师晋级。 因为对他们来说,帮助一个黑铁法师晋级,就意味着将来在魔法资源上多一个瓜分者,没有谁愿意多一个权利竞争者。 我突然想起达瓦里师兄十年前就是一个五环法师了。 那瑞格斯.奥.希尔男爵也是一个白银魔法贵族吗?我问道。 他的祖先曾经是,这点从他姓名中间的那个尊字看得出来。奥,意味着奥术。达瓦里师兄回答说,男爵有白银魔法贵族的血脉,但他没有魔法天赋,不是魔法师。他的祖先是法师高层权力斗争的失败者,家族被驱逐出九环理事会,早已失去了魔法资源分配的权利。 可他不是法雷亚大陆最大的魔法石材供应商吗?我问道。 达瓦里师兄苦笑着摇头,他说,现在所谓的魔法石材,在一千多年前是不算魔法资源的,只能算基本建筑材料。如今珍贵的魔法资源越来越少,这才不得不打这些和魔力有点关联的材料的主意,并尽可能的将之利用起来。 现在招收十个魔法学徒,最少有一半以要去学习炼金工程和符文绘制,象你一样成为一个符文法师。原因很简单,九环理事会和魔法执事会希望用炼金工程学和符文学来达到不使用或者减少使用那些珍贵魔法资源份额的问题。最好是用低级魔法材料来代替高级魔法材料的使用。 我昏昏沉沉的回到自己的房间。达瓦里师兄说的这些真相对我来说真是一个巨大的打击,我从来也没想到高高在上的魔法师世界会这么的复杂…… 直到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时,我才突然想起一件事,我忘了问达瓦里师兄,瑞格斯.奥.希尔男爵想要那个魔晶和符文增强的爆炸火药究竟是想做什么? 好累…… 克洛德累坏了,不止是手累,精神上也十分的疲惫,怎么也想不到这十一页的日记会这么长,足足写了两页满满的菜谱。 克洛德抄写再加破译,花了两个多小时才把这一页日记给全部翻译成赫伯来语。 这一番的辛苦没有白费,这一页的日记所包含的信息足以给克洛德留下一个完整的魔法世界的印象了。 第二十三章 图谋 第二十三章图谋 原来魔法师的世界中也有贵族和地位高下之分,白银血脉,黑铁法师,并不是自己前世在网络上看的那些玄幻奇幻小说,什么魔法师追求的都是真理,探索的是知识的奥秘,都是胡扯。 克洛德这会还是躺在屋顶上晒晒月光,那魔法菜谱上的第十一页日记的抄写和破译,让他的精神感到有些疲惫,以至为了保险起见,他决定还是先休息一会。 只是这第十一页日记带给他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点,简直是颠覆了他从网络小说中得到的魔法师的印象。他原以为一名魔法师是神秘的无所不能的象征,任何问题只要念几句咒语就可以轻易解决,是那种超凡力量的代表…… 却没想到魔法师等级低的时候也是要为高等级的法师打工,甚至还要成为炮灰和苦力,而且还会因为魔法资源的困乏导致无法晋升等级,这和自己前世上大学时学的那个哲学课上,辨证唯物主义所论证的资本社会的发展不是一样的吗。 当上层阶级掌握了社会资源分配的权利时,那下层阶级就永远处于被压榨被剥削的地位,他们将失去向上层阶级攀升自己社会地位的机会。因为既得利益集团会杜绝任何向他们的利益和社会地位所发起的挑战,这是社会丛林中另一种模式的弱肉强食,如同野兽圈占自己的地盘一般。 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或许表达的不大正确。毕竟是前世上的大学,自己毕业都将近十年了。那时上哲学课很无聊,还经常逃课。但现在想起来,却觉得非常的有道理。就连在这个有魔法的异世界,都一样的适用。 不过想想也是,前世自己的祖国在和平年代,只用了三十年的时间就一举成为那个蓝星上的第一大经济实体,追赶上了那个自称世界第一超级大国的步伐。这一切还都是在那些国际敌对势力的捣乱下进行的。因为不熟悉国际规则,从开始改革开放以来吃了多少的哑巴亏,但是自己的祖国还是默默的埋头苦干赶了上去,甚至到最后还逼得那些自称公正的国际组织不得不自己打脸修改规则来对付…… 但同时,成为蓝星上第一大经济实体的代价是资源需求的极度剧增,在穿越者来到这个异世成为克洛德之前,蓝星一半的矿产原材料资源出口的目的地都是祖国,而这些资源产地都掌握在那些国际矿产集团的手中,在祖国经济腾飞的同时,这些国际矿产集团也获得了最大的利益,就象一条条水蛭一样,它们趴在祖国的身上吸血,还将继续的吸血下去。 三十年的和平经济发展,就让一个人口大国从最初的资源出口大国变成了世界最大的资源进口国家。那么对比这个法斯兰世界,三千多年的魔法文明时代,耗尽了整个世界大部分的魔法资源并不是不可想象的事。尤其是那个时代的魔法师们可没有什么可再生利用和持续发展的观念,所以那些位居上层掌控着魔法资源分配的白银魔法贵族自然而然的会去压制下层那些黑铁法师的发展。 难怪日记中那个达瓦里师兄会说魔法文明时代在退化。 这就和现代文明社会一般,在能源枯竭的危机下,找到替代能源就成了迫在眉睫的大事。而日记中魔法师的应对是找到另一个魔法资源丰富的位面,只不过这个位面对魔法师们来说有些吃力…… 嗯,这情况好象前世在电视上看过的那部动画片,叫什么名字来着?几个小机器人开个马桶样的飞船在宇宙中找寻什么无尽的能源…… 胡思乱想了半天,克洛德打起精神回到阁楼继续抄写和破译第十二天的日记,也就是魔法菜谱上的第十三页。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22日,晴。 今天信使终于来了,他带来了魔法执事会的最新指示,要求我们在月底前抵达圣帕斯城。 临时执委会的五环法师代表所有在金水露镇待命的法师宴请了这位信使,达瓦里师兄也参加了宴会。 回来后达瓦里师兄召集我们一行八人,告诉我们已确认的消息。 我们抵达圣帕斯城后,将对通天塔进行一次彻底的维护,为期半个月,然后作为第一批派遣人员被传送去堪培斯位面,目的是在那里建造一个魔法大本营,而所有的基础建筑材料都从圣帕斯城通过通天塔传送过去。 现在我知道那个瑞格斯.奥.希尔男爵为什么要组织那么庞大的一支魔法石材的运输队了。 为什么不就地开采建筑用的基础石材?克莱蒙多问。 人手不够。达瓦里师兄语气低沉的回答。 但大家似乎都明白了什么,再也没有什么话说,很快就散会了。 金水露镇很快就乱了套,很多法师在街上乱喊乱叫,象疯子一样,还不停的往嘴里灌酒,甚至还有人用火球乱丢,几间房子都成了火堆。奇怪的是,临时执委会无动于衷,任由他们胡作非为。 他们在发泄。爱里雅说,其实大家都知道去堪培斯位面就是死路一条,但没有人敢违背魔法执事会的命令。 难道堪培斯位面真的那么可怕吗? 不是可怕,而是必死。爱里雅苦笑着说,九环理事会的七个九环大法师,还有四十多个七环以上的大法师,我们法斯兰世界几乎所有的高端魔法力量都去了堪培斯位面,但这一年半的时间却连那里的一个地精部落和狗头人部落都控制不了,连开采最基本石材的事都办不到,还需要我们这里为他们传送人手和材料。你可以想一下,我们这些低级法师过去能做什么,不外乎是炮灰和苦力,大家的心里都很清楚…… 我想找达瓦里师兄,却没找到,不知道他是不是又去了运输队那边。 休息,到屋顶上晒月光,一个小时后继续抄写和破译。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23日,晴。 下午,瑞格斯.奥.希尔男爵到酒馆拜会达瓦里师兄。 达瓦里师兄把我拉到他的房间里。 男爵再次请求我将那个魔晶爆炸火药的方案交给他。 我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我告诉他,那个爆炸火药的方案对他并不实用,因为需要输入魔力到符文中才能引爆,他并不是魔法师,没有魔力。 达瓦里师兄突然开了口,他说他能使用。我愣住了…… 达瓦里师兄对我说,让我把魔晶爆炸火药的配置方案给他,他有用,希望看在这么多年的情分上帮帮他。 你想做什么?我惊异的问道。 我要去炸毁通天塔。达瓦里师兄回答。 你疯了吗?如果不是房间有隔音法术,我相信全镇人都听得到我的惊叫声。 我不会去堪培斯位面,炸了通天塔,那我们就都不会去了。但我只是个五环法师,我的法术威力对通天塔来说毫无作用。而你设计的那个魔晶爆炸火药,威力相当于九环法师的禁忌法术——湮灭爆炸,通天塔肯定承受不了。达瓦里师兄很冷静的说。 可你会被抓住,魔法执事会的人都在圣帕斯城,他们不会放过你的……这一刻我只关心达瓦里师兄的安危,是他,将我从一个渔民的孩子带进魔法的世界。没有他,在魔法塔里我不知要受到多少欺负……还有,我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还在小渔村里,我也不想离开他们去什么堪培斯位面…… 他们别想抓住达瓦里。一旁的男爵说,你以为我带的这五万人马真的是来运输那些魔法石材的吗?其实达瓦里要炸毁的不是通天塔,而是圣帕斯城的魔法屏障。只要炸毁了魔法屏障,我的五万人马会马上变成火枪手,向圣帕斯城发起进攻。等占领了城池,要炸毁通天塔有的是时间…… 什么……我一阵头昏,他想占领圣帕斯城……那是我们法师心目中的魔法圣地……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摇了摇头,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和疯子讲话得耐心点,不能刺激他。 男爵没说话,只递给我一张手令。 这是魔法执事会发出的正式命令,要求男爵在一年内征集并训练三万火枪手,并征召一万名年轻女子前往圣帕斯城。 他们要把这些青壮男女也传送到堪培斯位面去,你们前去建设的魔法大本营,主要是为了扩大在那边的传送阵接口,好接受这些青壮男女的到来。男爵说。 他们疯了吗?我下意识的说,据说那边一只兔子的战斗力都比得上这里的一个五环法师,将这些普通的青壮男女传送过去简直是送他们去死……就算都是火枪手,到了那边也只能打打兔子…… 他们没疯,这是他们从那边地精部落所得到的启示。据说那边的地精是怪物中最弱小的,但因为能生,所以部落庞大,可以有效的吓阻和抵御敌人……于是他们才想学习地精部落,征召青壮男女过去在那边繁衍生息,而这四万人还只是第一批…… 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我们魔法塔的主人,洛恩克七环大法师已经死了,死在一个狗头人的部落巫师手里。达瓦里师兄说。 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了,达瓦里师兄要炸毁通天塔,男爵要进攻圣帕斯城,魔法执事会竟然会在没有可靠的安全保护下,征召四万青壮男女前往堪培斯位面,这是给地精送菜吗?高高在上只能仰望的我们魔法塔的主人,七环大法师竟然会死在一个狗头人的手里……我一定在做噩梦…… 你……你要进攻圣帕斯城,那堪培斯位面的九环大法师和七环以上的大法师们会马上传送回来的……我对男爵说,相信这对他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 男爵笑了起来,他在嘲讽我吗? 他们绝对回不来。 为什么? 呵呵,你不知道,将一个人从通天塔传送到堪培斯位面,我们只用花费十单位的魔晶,但在堪培斯位面,十单位的魔晶再乘以十,他们只能传送回一封信。想把人传送回来,那需要天文数字般的魔法晶石。以他们的能耐,他们根本办不到这一点,这是位面法则的限制。所以到现在为止,只能是这边传送魔法资源过去让他们消耗…… 哦……位面法则……我忘了这个,难怪只听说某某某大法师前往堪培斯位面,却从没听说有谁回来的…… 可圣帕斯城还有魔法执事会,还有魔晶炮……我喃喃的说。 魔法执事会现在只有两个七环大法师在,其余的十几位都去堪培斯位面增援了,布置在城墙和魔法塔上的一十六门魔晶炮也都被他们带去了堪培斯位面,据说那是九环大法师的要求。没有魔晶炮,他们在那里连个安稳觉都睡不好…… 所以这是圣帕斯城防备最弱的时刻,哪怕是七环大法师,也同样惧怕我们火枪的集火攻击。除了我这一路五万人马,我还另外安排了其他两路人马,共三万余人,只要圣帕斯城的魔法屏障发生爆炸,我们将马上展开进攻。 我被他说服了,我也不想去堪培斯位面,那是一去不回……我还想见到父母和兄弟姐妹……我把魔晶爆炸火药的配置方案交给了男爵。 第二十四章 诡异的巧合 第二十四章诡异的巧合 已经半夜四点多钟了,可克洛德却毫无睡意。 精神上是很疲惫,这第十三天的日记和第十一天一样,同样是写了满满的两页菜谱,以至克洛德不得在不抄了一页后又上屋顶休息了半个小时才把这页日记给抄完。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应该是翻译多了比较熟悉的缘故,很多古赫兹语文字已经不再需要查看字典克洛德就能明白其大致的意思,这减少了很多破译的时间。 这会爬屋顶上也没月光照了,不知是被云层遮挡住了还是快要将近凌晨,天色一片昏黑,再也没有那银色的清辉从天上洒落下来。 不睡了,克洛德已经准备通宵了。十六岁的少年正是活力充沛的时期,一天不睡也没什么关系,大不了上课时偷偷打个盹。反正坐最后一排一般没几个教习会注意,后面的学渣们上课时只要没影响到前面文科生的学习,能维持住课堂秩序教习们都会表示满意的。 现在那本菜谱也就第十六和第十七两页,克洛德决定再休息一会等精神不觉得那么累了就去把那两页给抄了,看看这本日记的最后能不能给自己带来一个意外的结果。 如果不是自己的精神力异于常人,发现了这本魔法菜谱的奥秘,那么或许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历史上的这一段秘密了。 原来开创阿姆斯郎王朝的瑞格斯.奥.希尔的身份并不是历史书上说的石匠首领那么简单,他不但是白银魔法贵族的血脉后裔,还是魔法协会最大的魔法石材供应商。并借此聚拢人手,改良火枪,训练部队,还暗中组织兄弟会袭击魔法师。 可以看得出来,瑞格斯.奥.希尔早就在做与魔法师开战的准备了。他成功的把握住魔法师的高端力量身陷堪培斯位面无法回归的有力时机,激起低等级的黑铁法师对掌控权柄高高在上的白银魔法贵族的愤怒和不愿意去堪培斯位面送死的心理,利用他们图谋攻陷法师们心目中的魔法圣地——圣帕斯城。 虽然后面还有两页菜谱没抄写和破译,但克洛德已经猜得到结局了。肯定是成功了,否则历史书上就不会说那些邪恶的魔法师被驱逐到远离法雷亚大陆的希格罗斯岛去。只不过不知道这两个帮助瑞格斯.奥.希尔的法师,也就是写日记和这本魔法菜谱的主人,那个四环的符文法师和他的那个达瓦里师兄最后的结局会怎么样…… 天边已经有了一丝的亮色,看了看桌上玻璃沙漏上的时间刻度,也快接近凌晨五点了。克洛德从床上起身,摇了摇头,感觉很轻松,可以去抄写了。 拨亮油灯,再次把精神力集中到第十六页的菜谱上。 ——————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26日,晴。 ———————————————————— 不对啊……克洛德对开头那行古赫兹语写的日期已经非常的熟悉了,尤其是代表数字的那些字母,因为这些数字字母和现在的赫伯来语的数字字母并没什么差别,所以抄写第一行的时候在心里克洛德便自动的翻译过来了。 记得刚才翻译的是第十三天的日记,上面标记的时间还是……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23日,怎么一下子就到了第26日了呢?中间的24,25两日去哪里了? 克洛德又检查了一遍自己已经翻译好的十三篇日记,看了日期标志,确认没有遗漏。心里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一下子就是两天后呢?莫非这菜谱被人撕了两页?可是仔细检查了这本菜谱,什么也没发现,根本就看不出有被撕掉两页兽皮纸的痕迹…… 算了,还是先抄下来破译了看看吧,或许日记上有什么提示。 ———————————— ……诺马丁魔历3341年8月26日,晴。 明天就要出发前往圣帕斯城了。 这三天一直呆在大营里,在男爵和达瓦里师兄的帮助下,总算配置出了七桶魔晶爆炸火药,并带到离金水露镇五十里远的山地做了试验。效果很好,远超出九环禁忌魔法湮灭爆炸的威力。 我认为九环大法师施放湮灭爆炸需要考虑到本身的法力值,经验,手印和咒语吟唱,施放距离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而魔晶爆炸火药只要固定了火药的标准量,加上魔晶和符文充分发挥了火药的爆炸威力,就不用顾虑会象九环大法师们施放禁忌魔法那样其威力有大小强弱之别。 霹雳般的巨响,一座小山丘在爆炸后成了一个大坑,所有观看的人都面如土色,我也没想到这个爆炸威力会这么大。 唯一不好的是,输入魔力启动符文时的距离不能超过十米,而且引爆魔晶火药只有十五瞬的时间让输入魔力者撤离到安全的百米之外,做为战斗法师达瓦里师兄能办到,可对我来说却是个难题。 明天就要出发前往圣帕斯城了…… 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还回得来…… 但答应的事情一定要做到…… 我决定将这本日记留在这里…… 如果我真的回不来了,那么或许会有人发现这本菜谱里面藏着我的日记,知道这曾经发生的一切…… 对了,我叫兰德斯.帕里克,我的家在西南的白令加湖畔,那里有个美丽的小渔村叫白鹿村。我的父亲叫库耶斯.帕里克,我母亲叫阿留莎.莫丽丝,我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白鹿村的对岸有片临海的山岭叫白鹭洲,洲上有座魔法塔,那是洛恩克大法师的七环塔,我在那里生活学习了七年,成为了一个四环的符文法师。 说这些是我想,如果我真的回不来的话,那么如果有人能得到这本菜谱并看到我写的这些日记,我希望他能在方便的时候前往那座魔法塔一趟。 洛恩克大法师已经死了,我不知道那座魔法塔会落到谁的手里。不过在地下一层,靠进下楼石梯的那个小房间是我在魔法塔里的住所。我在石梯的背面挖了个洞,用来藏一些我私人的物件。 那里有块方形的青石板,贴着地,只要用力往里推下面就会翘起来,这样就可以掀开石板了。呵呵,我没用魔法藏东西,因为在魔法塔里,只要用了魔法就会被主人发现的。 洞里有个石头盒子,里面是我放的一袋沙利文,有三十五枚。如果你得到的话,请给我父母十枚,这样就可以让他们安心的度过晚年,还可以让我的兄弟成个家,我的姐妹有份过的去的嫁妆。剩下的二十五枚沙利文就当是我的感谢。 盒子里还有两本我的日记,一本我学习魔法时的体会笔记,里面有很多是我的魔法设计和猜想,如果你需要的话请不要客气。 我是个穷法师,没什么好东西,唯一的财产就是那袋沙利文,这还是我完成了任务塔主洛恩克大法师给我的奖赏,一枚两枚的存了五年…… ———— 同样是两页菜谱,但日记只写了一页再多一点,第十七页只有一小段,看来日记真的没了。 不过在翻译完之后,克洛德却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安排吗?这本菜谱在外面近六百年的时光里没被人发现过其中的奥秘,最后转了一圈回到白鹿镇落到自己的手里,然后告诉自己,这个写日记的法师也是白鹿镇的居民,只不过六百年前这里还是个小渔村。 而且明天自己就要和伙伴们去白鹭洲探险了,自己原本就想去看看白鹭洲那座被废弃的魔法塔遗址。现在这日记的最后一页却告诉自己,写日记的符文法师原来就是白鹭洲上那座魔法塔里的,他还在那座塔里留了点东西…… 虽然日记上说只是两本日记和一本魔法笔记,还有一袋金币,因为其主人是个穷法师。但这种巧合却让人感到一种异常的诡异,似乎冥冥中有双眼睛在注视着穿越者,并随手拨弄和操纵着他的命运…… 灯油没了,油灯上的火苗渐渐的暗淡缩小,再熄灭,灯芯上升起一缕青烟。不过天色已经大亮,这时倒不再需要灯火了。 克洛德狠狠的搓了搓自己的脸,不管是不是狗屁的命运安排,既然这本菜谱落到了自己的手里,而自己也发现了日记,那么没说的,前往白鹭洲冒险的时候自己肯定要去寻找这个写日记的法师所留下的东西。 对了,他叫啥来的? 又看了看翻译好的日记,哦,兰德斯.帕里克。 现在要担心的是近六百年的时光,那座魔法塔也早已倒塌废弃,成了一处遗址,只是不知道这个兰德斯所留下的东西还在不在。金币克洛德倒不在乎,重要的是那两本日记和一本学习魔法的体会笔记,如果能找到的话或许这上面的记载能让穿越者了解他最想知道的,那就是魔法是什么,自己能不能学习魔法…… 战神殿的钟声响了,清脆的钟声在白鹿镇上空回荡。 六点钟了,街道上逐渐出现了人影,很快,车马的喧嚣声和商贩的叫卖声开始响亮起来。 心情有点激荡,原本克洛德以为这本魔法菜谱是什么魔法秘籍之类的,就象那些武功秘籍一般,没想到破译后才发现只是一个低等级的符文法师写的日记。 虽然失望,但这日记记载着却是五百多年前那个历史传奇人物瑞格斯.奥.希尔与魔法师战争中的一个片段。而且这日记还是一个法师所写,真实可信。 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所有接触到这本菜谱的人中只有克洛德能看见这本菜谱中所掩藏着的日记,无法拿出来公示大众,否则的话很可能会引起整个法雷亚大陆历史学界的轰动。 当然克洛德也不会傻到真拿出来,因为以奥维拉斯王国目前对魔法的忌讳来说,拿出这本菜谱就意味着克洛德自投罗网。 你能看到这本兽皮菜谱里面魔法师写得日记?那很好,这意味着你有魔法天赋,你是危险人物。就算不被逮捕不被惩处,那以后等待克洛德的也将是监视居住,失去自由…… 我在想什么啊……克洛德再次狠狠的搓了搓自己的脸,联想力太好就容易胡思乱想,还是下楼洗把脸让自己清醒清醒,再熬一天,明天就可以出发前往白鹭洲了。 原以为这本日记记载的都是那段历史,没想到最后一页却给了一个大礼包的线索。这事虽然很诡异,但既然穿越到魔法世界都可以,那么这点巧合就不足为奇了。 克洛德能做的只有冷静的去面对未来。 第二十五章 女生出来了 第二十五章女生出来了 下楼洗脸,漱口刷牙,等到了餐厅竟然发现阿尔贝特那货没在。这还真是奇怪,不知道是不是昨天晚上他出去了就一直没回来。不过克洛德也懒得问,先向父母点头问好,接着摸了摸妹妹的头,捏了捏小胖墩的脸,逗了他几下,然后开吃。 出门等了一会儿,会合了三个伙伴往学校走去。 因为心里想着那个日记的事,所以克洛德也忘了问艾里克森他们昨天下午的收获如何。而博克阿尔,维里克罗和艾里克森三人也绝口不提他们去狩猎野猫的事,反而东拉西扯,一路胡说八道的到了学校。 把书包扔进课桌里,克洛德就准备好好的眯一会儿,只是身边的博克阿尔推了推他,问道:“怎么,一大早就打瞌睡?” 克洛德点了点头:“嗯,昨天下午回家睡了一觉,晚上又失眠了,折腾到早上都没怎么睡好。” 说到这里克洛德想起来了:“对了,你们昨天下午不是去打野猫吗,结果怎么样?” “呃……”博克阿尔有点脸红:“打是打了两只,可我们不知道是野猫还是家猫,然后被人追了半天。回家后还被父亲责骂了一顿,因为他赔了一个银塔勒的猫钱……” 克洛德哑然失笑:“不是吧?野猫家猫你们都分不出来?你们去哪里找野猫啊?还有,为什么是你父亲赔?” “维罗先带我们去镇外的树林里找,可那里没野猫,射鸟射了半天毛都没捞着一根。于是又去镇子里面找,很快在一个院子里看到四只猫在玩耍,那猫太肥了,艾克说这一定是野猫,因为没人会在家里养四只猫的。然后我们便开始瞄准射击。两只猫中了箭在地上挣扎,另两只吓的尖叫着窜上了屋顶。 维罗翻进院子把猫弄死,再把尸体给扔了出来,我们捡起猫正要走,被人看见了,他们叫着抓偷猫贼就追了过来。我跑的慢,又背着石弩,被他们认出来了。后来他们就拿着我们丢下的两只猫的尸体去了我家的店铺找我父亲,一只猫竟然要赔五个里亚索…….” 博克阿尔垂头丧气的讲述他们昨天下午的经历,难怪早上去学校的路上他们三个都绝口不提打野猫的事。 克洛德倒是听得哭笑不得:“谁告诉你肥的一定是野猫啊,肥得只能是家猫,有人养才能肥啊。还有,为什么一家不能养四只猫啊,养一窝七八只的都有。有的人就喜欢当猫奴,你们什么脑子……” “都怪那两个家伙,眼神不好使还跑的那么快,不讲义气,把我丢在了后面。”博克阿尔埋怨道。 克洛德用手捅了捅他的小肚子:“你得怪你自己吃得太多,小肚子都有了身体这么胖别人一看就认出你了,怪他们怪得着吗……” 博克阿尔很不服气:“我这不是胖,我这是壮!” 这时文法课的教习,也就是班主任威克姆教习走进了教室。克洛德不由的在心里哀叹,忘了上午第一节是文法课了,威利姆教习对自己是很照顾的,经常叫他起来提问回答。也不管这种照顾克洛德需不需要。得了,打起精神来吧,这节课别想在后面打瞌睡了。 没出意料之外,威克姆教习果然在课堂上点了克洛德的名字两次,其中一次还是到前面的黑板上拼写生字和翻译吉米尔语的词语句组。好不容易熬到下课,克洛德倒精神起来,不想打瞌睡了。 博克阿尔和维里克罗一下课就匆匆跑去厕所放水,克洛德和艾里克森两人站在教室外面的走廊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胡扯。 “嘿,克洛德,你看那边,女生都出来了,不知道能不能看见你的那个梦中情人……”艾里克森突然很惊喜的望着广场对面的女生教室。 “说啥……我哪来的梦中情人?”克洛德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呀,你忘了吗?去年底我们不是有次在讨论女生吗,维罗说博金娜长得最好看,我说碧丽娅才是最漂亮的。博克阿尔说那个小个子大眼睛长头发的贝蒂才是最聪明最可爱的女生,你却说我们都瞎了眼,最有女人味的是凯芙妮……” 日……去年底我还没穿越过来呢,克洛德连忙在脑海中翻寻小克洛德的记忆,果然,还真有这么一回事。 博金娜是同届女生班中个子最高的一个,大屁股大胸脯大身材,看起来很健壮不亚于男人,还有股英气。对了,她好象也报名参加了剑术培训课。老人都说大屁股大骨架身材能生会生的才是好女人,难怪维罗会喜欢她,傻大个就是这种口味。 还有那个叫碧丽娅的女生,说实话艾里克森没说错,长得确实是女生班最漂亮的一个,只是这女的说话有些嗲声嗲气,仿佛在象你撒娇一般。对穿越者这种老司机来讲,这种女的看似很好泡,但其实却是最不容易上手的,而且就算勾搭上了也要做好荷包大出血的准备。但对艾里克森这种热血少年来说,碧丽娅这种女孩却是最有吸引力的,天生的狐媚啊…… 至于博克阿尔喜欢的那个女孩贝蒂,却是女生班成绩最好的一个,个子很小,眼睛却很大也很有神,如果给她带上副黑色大框眼镜,那活生生就是二次元漫画中的眼镜娘。 嗯,看来还是博克阿尔比较有品位,这家伙喜欢小萝莉。 而小克洛德所说的那个最有女人味的女孩凯芙妮,穿越者看不出哪有女人味了。只是这个女孩长的很清秀,身材也不错,虽然这校服也分男生女生版的,可男生穿的校服看起来都有些邋遢,女生穿得却别具风韵,特别合身,也不知是不是自己回家改良过的。 那个如果是制服控的话,喜欢这个女孩子倒是不奇怪,难道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小克洛德原来是个制服控?就因为那个凯芙妮校服穿得好看才喜欢她? “对了,那次你还说,等你长大了要出去闯荡一番,发了财回来一定要娶凯芙妮为妻……”艾里克森在旁边补了一刀。 “我有说过这话?”克洛德抓了抓头发,年少轻狂是每个少年在成长期间都避免不了会发生的情况,但这么说就显得有些可笑了。 “真的,那次博阿和维罗他们也在,都听见了。”艾里克森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克洛德有些恼羞成怒,凭什么我没穿越前的锅也让我背啊! “行了,忘了这句话吧,现在我觉得还是碧丽娅长得漂亮,你说的没错,或许等我长大了发了财回来娶她做老婆会是个不错的主意……” “不会吧,克洛德,你不能这么做,碧丽娅可是我先看上的,我发誓会让她成为我的船长夫人的……”艾里克森指着克洛德哀叹。 这家伙真是傻了不成,你要娶碧丽娅这种女人做老婆,出海一趟她在家起码给你戴十顶绿帽子,克洛德用怜悯的眼光看着艾里克森。 “做人不能这么没义气,克洛德,因为你喜欢那个凯芙妮,上次我还帮了她一个大忙……我还帮你打听了一下她家的情况,你想不想知道……” “没兴趣……”克洛德心说我憋死你。 有种人就是你越求着他,他越会摆架子。可你不理会他,他就象个水桶,什么都往外倒,止也止不住。 果然,艾里克森开始滔滔不绝了:“克洛德,你知道吗,那个凯芙妮有个姐姐叫凯瑟琳,比她大四岁,长得非常漂亮,可以说美艳非凡,是西区码头最有名的酒馆女王,不知有多少水手把她当成自己的梦中女神。对了,她姐姐在西区码头美人鱼酒馆里当侍女,西区的黑蛇帮和鲨鱼会还曾经为她姐姐火拼过一场。 她们家现在就两姐妹,她们的父亲就是有名的海鲸号远洋风帆运输船的船长,不过六年前海鲸号遭遇海难,她们的父亲没了,母亲生病熬了一年也去世了,家道中落,就剩她们两个相依为命。为了生计,她姐姐才到美人鱼酒馆当侍女,好几个船长都放话说要照顾她们姐妹,不过她姐姐都拒绝了。 上次那个西区的黑蛇会就是调戏她姐姐才和鲨鱼会火拼了一场,她姐姐也非常的泼辣,当着酒馆众人的面用匕首刺穿了黑蛇会老三斜眼卡麦迪的右手。黑蛇会吃了大亏,不得不忍气吞声,鲨鱼会的老大铁斧汉巴斯说,两姐妹的父亲对他有大恩,谁动两姐妹就杀他全家。 她们两姐妹就住在西区码头南边的一幢两层楼房里,好象鲨鱼会老大铁斧汉巴斯的亲弟弟杰拉德就是她姐姐的情人。而凯芙妮能来上国中就是她姐姐的一力主张,她姐姐希望她毕业后能有个好工作,将来有个好归宿,别象她那样去酒馆当侍女。” 克洛德听得有些动容:“这么说她姐姐倒是个奇女子啊。” “是啊,”艾里克森点了点头:“上个月有天晚上我父亲去美人鱼酒馆参加船长聚会,我也跟着去了,看到了她姐姐,真的非常非常的漂亮,就是脸面色很冰冷,都没有笑脸。酒馆里的水手和别的酒馆侍女调笑,甚至带她们去楼上,但却没有一个人敢去动她调戏她一下,最多就是眼巴巴的看着她……” “那你说凯芙妮的姐姐凯瑟琳和碧丽娅相比,谁漂亮?” 艾里克森思考了半天才摇头说:“没法比,但最性感身材最棒的肯定是凯瑟琳,碧丽娅除了长相,其他的应该差一点。至于凯芙妮,和她姐姐比就太青涩了,还没长开……” “嗯,那你说上次帮了凯芙妮的大忙是什么?”克洛德有些好奇。 “上次啊,就是在码头我帮她打了一架。”艾里克森得意洋洋的回答。 “打架?和谁打?” “有两个新来的渔夫。”艾里克森想了想说:“是两兄弟,应该是新来镇上的,以前没见过。我们家码头旁边那个小码头不是小渔货市场吗,那次凯芙妮带了个篮子过去想买几条新鲜的长尾刀鱼,结果那两个傻货兄弟可能是不认识她,见她长得漂亮就开口调戏她,还动手动脚,说带她回去当老婆。 我正好在码头,见那边人围着也过去看热闹,一进去就看见她在那里哭,一问我就火了,招呼几个水手把那两个傻子给揍了一顿,把他们的鱼都给抢了,并警告他们以后不得在这边的小码头出现,见一次打一次,下次就把船给沉了。 然后我把抢来的长尾刀鱼都送给她,她跟我说谢谢。我很大气的告诉她不用谢,一来她是我的同学,二来我的好兄弟克洛德喜欢她,说将来娶她做老婆,到那时就是自己的嫂子了,一家人不用客气,于是她就红着脸跑了……” “我……”克洛德那个气啊,一脚就踹这小子屁股上了,什么玩意啊,有这么说话的吗,简直是没脑子坑队友不要命,二货! “老子现在决定了,一定去泡那个碧丽娅!”克洛德恶狠狠的怒道。 “不要啊,我叫你老大还不行吗……” “你们在干什么?”博克阿尔和维里克罗晃荡着回来了,很奇怪的看着纠缠在一起的两人。 “没干什么,起了点争执……”克洛德好不容易才连推带踹的将抱着自己大腿的艾里克森给赶开。 “那个,博阿,女生们都出教室了。”艾里克森喘着气提醒说。 “啊?真的,我看看,我的贝蒂有没有出教室……”博克阿尔一下子就趴在了栏杆上。 克洛德一阵恶寒,没好气的说:“别看了,你的那个没出来,回教室吧,没看见那边教习拿着铃铛过来了吗,要上课了。” 第二十六章 父亲的训斥 第二十六章父亲的训斥 晚餐时间。 阿尔贝特这货继续没在,也不知这货跑哪去了。 母亲已经吃完了抱着打哈欠的小胖墩先上了楼,据说小布克下午和隔壁的小姐姐玩的很开心,不肯午睡,现在开始困了。 妹妹安吉莉娜也吃完了,她的动作很快,正在厨房里清洗晚餐用过的盘碗等餐具,这也是克洛德很喜欢自己这个妹妹的缘故,太懂事太乖巧了,要知道她才十二岁,就知道帮家里做家务了。 父亲很惬意的靠在椅子上抽着他那饭后的烟斗,好象在思考什么国家大事人生哲学一般。 克洛德放下手里的银制刀叉,拿起桌上叠成小方块的灰白色亚麻餐布擦了擦嘴巴,他终于吃完了。嗯,晚上母亲炖了一锅牛骨头,这应该是从屠夫那里捡的便宜,不过这也是克洛德最喜欢的菜,只是啃骨头要花点时间,所以才最后一个吃完。 将桌上的盘碗都收拾干净送到厨房交给妹妹清洗之后,克洛德回到餐厅,准备跟他的便宜父亲谈一下正事。 “父亲,明天星期五下午放假,我和艾克,博阿,还有维罗他们计划去白令加湖捕鱼,已经租了老桑尼的那艘单帆小渔船。晚上我们就宿营在湖边,希望能有个好收获。所以接下去两天我就不回家了。” 没办法,即使已经决定放假去白鹭洲冒险,也还得想个借口瞒过家人。去白令加湖捕鱼就是一个很不错的理由,毕竟生长在湖边,离大海也不算远,这里的少年个个水性不凡。 当然象去年底这个身体的前主人小克洛德掉进冰洞里以至生了场大病让穿越者夺取了身体那另当别论,那不是水性不好,而是天气太冷,衣服穿得太多,身体又没准备好,掉进冰洞里还抽了筋。如果不是维罗他们三个动作快抓住了衣服,那穿越者很可能就会没了合适的穿越对象了。 另外,去捕鱼也算是一个另类的打工挣钱的活,白鹿镇的少年们找个渔船上去做几天的杂活挣点小钱,这是很普通的事,没什么大惊小怪的。象克洛德这样租条小渔船去捕鱼也很常见,只不过这样还需要些运气。因为没有那些老练的船长和渔夫的指导,新手们是不大可能在湖上找到鱼窝和鱼讯,毕竟白令加湖太大了。 莫尔桑先生放下了手里的黑桑木象牙嘴烟斗,看着自己的这个次子:“你很缺钱吗?要学人去捕鱼打工?” 克洛德点了点头:“是的,我买了件东西,现在欠了博阿,艾克,维罗一些钱。所以我希望用这放假的两天时间去捕点鱼,运气好的话应该能马上还上。” “你欠了多少钱?” “不多,就一个银塔勒再加三个里亚索。” “买什么了?在哪里买的?什么东西需要这么多的钱?”莫尔桑先生很想知道自己的这个次子是不是被人骗了,他才十六岁就花了一个平民壮劳力一个月的收入去买一件东西,如果真被人骗了的话那他做为白鹿镇的行政主管必须出面去教教那些人什么是规矩,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 克洛德摇了摇头:“父亲,你不必紧张,我没上当也没被人骗了。我是在老蒙克杂货铺,哦,现在叫渔具和船上用品专营商行里买的,以前老店主皮查克还在的时候收的一本菜谱,兽皮做的,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我认为是某个贵族家里流传下来的。 这应该算是一本古董菜谱,外表很精美厚重,里面一共有十七道美味菜肴的做法。我想起母亲的生日就在下个月,所以就准备买下来做为母亲的生日礼物。只是那店主瓦库里开价两个银塔勒,后来还是博阿和艾克他们帮我杀价杀到一个银塔勒三个里亚索才成交,钱也是他们代付的……” 莫尔桑先生不动声色:“你去把那菜谱拿过来给我看看,是不是古董是不是值这个价钱,我想我这个父亲应该比你更明白一些……” 克洛德于是上楼拿那本魔法菜谱。 既然里面掩藏着的日记都抄写完了也都被破译了出来,那么这本魔法菜谱对自己来说就没有了意义。另外那日记最后一页所记载的内容和那诡异的巧合,让克洛德的心中不免有些忌讳。似乎这本魔法菜谱有古怪一般,这么恰巧的落入自己的手里,这么恰巧的让自己发现了其中的秘密…… 克洛德现在就有早点把这本魔法菜谱脱手的想法,这玩意留在自己手里既没有用处还是个麻烦。将来万一还有人能看到这本魔法菜谱里面掩藏着的日记,知道这本菜谱被自己收藏了,那很可能就会马上想到,自己是不是也能看到这本菜谱里面的文字,那表示自己有魔法天赋…… 一想起这些克洛德头皮就发麻了,自己买这本菜谱的时候可是说过要拿去给母亲做生日礼物,除了三个小伙伴还有店主瓦库里在,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把这事告诉别人。短时间收藏还可以,到了母亲生日那天没拿出来就会让人怀疑了。 为什么你把这本菜谱当宝贝这么珍藏,你又不做菜,收藏这本菜谱做什么?是不是这本菜谱里藏着什么秘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穿越者患有轻度的被迫害幻想症,毕竟这是穿越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异世界,还返老还童般的从三十多岁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国中生。所以穿越者特别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和他人异常,言行是不是格格不入,越纠结这些就想得越多,还常常往不好的地方联想。 幸好穿越者还没达到那种总有刁民想害朕的严重程度,只要把他所纠结的担心去掉,还是会马上恢复正常的身心健康状态的。 把菜谱递给父亲:“就是这本。” 莫尔桑先生接过菜谱,先是放在鼻子下仔细的嗅了嗅味道,接着打开桌上的眼镜盒,戴上那双可当放大镜用的眼镜,开始细心的察看菜谱的封面和兽皮纸…… 过了半天,莫尔桑先生终于摘下眼镜,满意的微微点头:“瓦库里还算是具有商人的诚信,他没象那些小贩行商一样喜欢糊弄人。这本菜谱的确是一件古董,一个银塔勒三里亚索并不算贵……” “我也是这么认为。”克洛德表示赞同:“主要是这本菜谱是用兽皮纸做的,看上去非常奢华富贵。所以我猜想这可能是先王复兴王国之时,某个被破灭的领地贵族家中举办宴会时用的这本菜谱也就流落到外面,被那些行商收购又卖到老蒙克杂货铺里。 我就是看中了这点,再加上里面所记载的十七种美味菜肴的做法,这才想买下来给母亲做个生日礼物。我想那天母亲看到这本菜谱一定会很高兴的。” 克洛德作势去拿那本放在父亲面前的菜谱,果然不出他的所料,父亲伸手按住了菜谱。 “咳,咳……”莫尔桑先生先是咳嗽了两声,然后才对克洛德摇了摇头:“克洛德,你有这个孝心作为父母我们非常的欣慰。只是你年纪还小,没有成年,也没有经济来源,所以我们在生日时不会苛求你买什么贵重的礼物,只要有那份心意就足够了。 这本菜谱对你母亲来说确实是一件很不错的生日礼物,但这是一件古董,放在厨房里让你母亲学着做菜就太浪费了,而且容易损伤这本菜谱的封面和兽皮纸。所以我决定将它收藏在书房里好好的保管。当然你母亲要学做菜的话你可以重新抄写一本,对你母亲来说,你亲手抄写的菜谱才是更有意义的生日礼物。” “可是父亲,为了这本菜谱我还欠着他们的钱啊……”克洛德表现的很不甘愿。 莫尔桑先生从怀里掏出他那个黑色的镶着金丝边的鹿皮钱袋,伸手从里面摸出两个银塔勒,想了一下,又放回去一个,这才将剩下的那个银塔勒放在桌上。 “这样吧,你这本菜谱花了一个银塔勒三个里亚索,一个银塔勒我帮你出了,另三个里亚索就当你给母亲买礼物花的钱,你再把这本菜谱重新抄一遍,这样给你母亲的生日礼物不就有了吗?” “这也行……”克洛德狂晕,这会他对父亲的吝啬小气有了深刻的切身体会。 “可我抄写菜谱也需要去买本好些的本子和封面纸啊!我身边没钱……”克洛德很委屈的看着父亲。 “我前两天不是给了你去买书用的两个里亚索了吗?” “我给安娜买了个纯银的发卡,还给小布克买了四个海盗小人偶的玩具,早就花光了。” “你看你……”莫尔桑先生长长的叹了口气,苦口婆心的责备道:“这么大的人了,花钱乱来,一点计划性都没有,想一出是一出,碰上什么买什么。安娜还小,你给她买这么贵的发卡干什么,几个苏纳尔的铜发卡就行了。还有小布克,他的玩具没几天不是腻了就是坏了,没必要老是给他买新的。 我知道你一向爱护弟弟妹妹,但不要这么惯着他们。我给你的钱是让你去买书籍的,可不是让你给他们买礼物。你好好想想,花钱的时候是痛快,买了礼物你的弟弟妹妹也很开心,可你答应我要去买的书籍在哪里?说到要做到,答应的事不能反悔,这是做为一个男人最起码的品质……” 克洛德总算是明白了,他父亲早就知道他把钱花在哪里了,这会不过是借此良机想好好的教训他一顿而已。 “算了,一个银塔勒就一个银塔勒吧。”克洛德嘟喃着:“大不了这两天我去捕鱼,运气好可以卖个大价钱,到时买书的钱就有了。说到就做到,我又不是说我不去买书了。” “唉,你就是嘴硬。”莫尔桑先生又从钱袋里掏出一个里亚索:“我不是不想再给你一个银塔勒,但以你现在的性子,有了钱之后最大的可能就是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根本就没有什么该不该花钱的概念。等没钱的时候就知道问父母要,这样下去你不但没养成节俭的习惯,反而会因为习惯性的大手大脚而变成一个败家子。 我一个月三个银塔勒的薪水,一天也就挣一个里亚索。父母挣钱不易,花在你们儿女的身上也心甘情愿。但我还是希望你要懂得珍惜钱财,没必要花的坚决不花,买东西要有计划性……这个里亚索你拿去吧,就当我今天白干了一天……” 克洛德撇撇嘴,伸手去拿桌上的那个银币和铜币,心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有另外来钱的门路,光靠你那公务员一月的薪水咱们一家早就饿死了……” “父亲!你把钱给他干什么!” 第二十七章 喝醉的阿尔贝特 第二十七章喝醉的阿尔贝特 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大喝,吓了父子两人一大跳。 克洛德转头一看,却见阿尔贝特这货不知从哪冒出来,站在餐厅门口,正双目赤红的盯着桌上的那一个银塔勒和一个里亚索。 莫尔桑先生皱起了眉头,因为从阿尔贝特的身上传来了一股猛烈的劣酒的气味,异常的难闻。 “你去哪里了?一天没回来,还一股酒味,是不是喝多了?”莫尔桑先生有些生气,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我,我没去哪里,就,就几个朋友一起打牌……喝,喝了点酒……”阿尔贝特打了个酒嗝,步履有些跌跌撞撞的过来:“不,不是,你为什么要给他这,这么多钱,你,你从,从来就没给过我这么多钱……” 见阿尔贝特准备伸手拿桌上的钱,克洛德厌恶的打开他的手:“这不是给我的钱,这是我买的一本古董菜谱欠的钱,我要还给别人。” “你,你胡说!”阿尔贝特差点摔倒,好不容易用手撑住了桌子的边沿稳住了身体:“什,什么狗屁古董菜,菜谱,菜,菜谱有古董的吗,你,你们就,就会骗我……” 阿尔贝特用手指着莫尔桑先生,距离太近,都快戳到脸上了:“你,你太偏心,给,给他这么多钱,要,要不是我回来的,正,正好,我都被,被你们瞒,瞒过了……” 莫尔桑先生已经有些发怒了,任谁被人这样用手指着脸都受不了,何况还是自己的大儿子。他站了起来,尽力压抑着怒火,保持着做父亲的尊严:“阿贝尔,你喝醉了,去洗把脸,漱漱口,把自己打理干净一些。做为一个福克斯爵士的亲随秘书,你得象个上流社会的人士,时刻保持着风度。别把自己搞得象个街头的醉鬼流浪汉……” 只是喝醉了的阿尔贝特这会根本没把他这个父亲放在眼里,他只盯着桌上的两个钱币:“你,你不能把我,我的钱给,给他,这,这是我的钱,是我的,都,都是我的……” 顺手一把拽住了莫尔桑先生的衣领,阿尔贝特打了一个大大的酒嗝,熏得莫尔桑先生直犯恶心。 “你放手!”莫尔桑先生怒了,冲着自己的大儿子吼道。 “不,不放!”阿尔贝特还在坚持,这会他已经完全失去了对自己父亲的畏惧:“把我的钱给,给我,家,家里的钱,都,都是我,我的……” 和一个醉鬼纠缠什么啊,克洛德上前,握住阿尔贝特的双手一扭,往后一推,阿尔贝特不由自主的松开了莫尔桑先生的衣领,蹒跚着倒退了几步,总算站住了。 “你走开!”莫尔桑先生把克洛德往旁边一推,扬手就给了自己的大儿子一巴掌,“啪!”的一声,这一巴掌够狠够用力的,阿尔贝特原地转了两圈栽倒在地上,左脸以肉眼可辨的速度迅速的红肿起来。 “滚回你的房间去,明天清醒了再来见我!”莫尔桑先生咆哮着,不再搭理躺在地上的大儿子,准备上楼,走了两步又回转把桌上放着的那本魔法菜谱抱在怀里,这才往楼上走去。 克洛德捡起桌上的两枚钱币,看了看地上躺着的阿尔贝特,结果发现这货不知道是被父亲这一巴掌给打昏了还是醉得昏睡过去了,就这样躺着一动不动。 蹲下来再仔细看了看,发现这货还在呼吸,看来没什么大碍,克洛德站了起来,踹了地上这货两脚,想把他踹醒,可惜这货还是没什么反应。抓了抓头,决定不管了,抬头一看,却见妹妹傻傻的站在厨房门口直发愣,刚才发生在餐厅的这一幕让小萝莉吓坏了。 “没事,安娜,阿尔贝特只是喝醉了,父亲刚才教训了他一下。”克洛德过去摸摸妹妹的头,让小萝莉别担心。 “就让他这么躺着吗?”小萝莉问。 “嗯,我抱不动他,谁叫他个子这么高。”克洛德回答,他才懒得管这货的死活。 不过想了想克洛德还是走回去抓住阿尔贝特的两只脚把他拖到餐厅的角落里,然后对小萝莉说:“安娜,你去楼上他的房间给他拿条毯子盖他身上,免得他着凉。” 小萝莉有些迷糊:“二哥,躺这里和那里有什么区别吗?” 克洛德点点头:“嗯,这角落妈妈从楼上下来看不见,正好被餐桌挡住了。这样就以为他回房睡了不会去打搅他。我反正是抱不动他上楼,所以就让他在这里躺着吧,半夜他要是醒来自然会回他的房间去,用不着我们担心。对了,你厨房里都清洗好了吗,好了我们把门窗关掉灯吹掉也上楼,你先去拿毯子,我等你。” “好的,二哥。”安吉莉娜很听话的上楼去了。 …… 没了魔法菜谱,也不用再熬夜抄写和破译日记,克洛德心中没了牵挂,回到阁楼整理了一下书桌再考虑了一会明天去白鹭洲要做的准备后就早早的上床入睡了。这一觉睡得很香甜,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钟战神殿的钟声敲响他才醒了过来。 睡了个好觉……克洛德起床后觉得精神饱满,身心舒泰。照样是去二楼刷牙洗脸,再去吃早餐。 不过洗完脸后才突然想起,昨晚阿尔贝特那货被扔在餐厅的地上过夜,也不知道这会起来了没有。 下楼的时候就看见阿尔贝特这货已经坐在餐桌旁正在小口的喝着红茶,脸色苍白,左脸还有些红肿,五条紫色的手指印分外的明显。不过他身上倒是换了睡衣,看来还去洗了个澡,那栗色的头发有些湿润。 父亲应该正在教训他,这会他已经没了昨晚喝醉时的嚣张,唯唯诺诺的不停的点头认错。只是见到克洛德下楼,他那看过来的双眼喷射着愤怒和仇恨的目光。 “克洛德,你过来。”莫尔桑先生沉声说道。 “早上好,父亲,有什么事吗?”克洛德无视阿尔贝特的怒目相待。 “你怎么昨天晚上就把你大哥丢在餐厅里不闻不问,自管自上楼去睡觉了……” 克洛德耸了耸双肩,摊开了双手,很无辜的回答:“我抱不动他,又不能拖着他上楼。你昨晚那么生气,我不敢叫你,安娜又太小,我们两个架不动他。再说我也没不管他,我还特意叫安娜给他拿了条毯子给盖上,免得他着凉。” “呃……”莫尔桑先生一下子就无话可说,他忘了阿尔贝特脸上那巴掌印就是他的杰作,昨晚实在是被这个大儿子给气坏了,这才忘了把他给架回二楼的卧室去。虽然在心里怀疑克洛德是故意把阿尔贝特给丢在餐厅不管,但克洛德坚持自己抱不动的理由,他也无可奈何。 “你就是故意的,平常你不是力气很大吗?”阿尔贝特这货又跳了出来。 “你有脸来指责我吗?你如果不喝醉的话那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不会挨打,不会躺在地上,对了,昨晚你说就喝了点酒,还和朋友打了几把牌,应该是输光了吧,所以一回家看到钱就发狂,我还没问你输了多少呢?”克洛德反唇相讥。 “我,我没打牌,就喝了点酒……你不要胡说八道……”阿尔贝特有点心虚。 “你自己说的你忘了吗?”克洛德很清楚父亲最讨厌的就是酒鬼加赌鬼,酒鬼应该是爷爷给他留下的不好印象,赌鬼则是外公给他的淳淳教诲,赌博败家啊! “我,我是喝多了才胡说的,我没打牌……”阿尔贝特只能坚持嘴硬下去了。 “你们两个给我闭嘴,不要吵了。”莫尔桑先生发怒了。 克洛德坐下,开始吃自己的早餐。 “你今天下午就去捕鱼吗?”沉默了一会儿莫尔桑先生才开口问道。 “是的,渔船的定金已经交了,我希望这两天的放假能挣点钱将欠帐还清。”克洛德回答。 “既然这样,我允许你去了,不过在外面宿营要注意安全,知道了吗?” “我明白的,我会小心的,父亲。” “至于你,阿贝尔,这两天的假期你就好好呆在家里别出去,让脸上的伤早点恢复,免得出去丢人现眼。等假期过了福克斯爵士也该从郡城回来了,你得打起精神在他身边好好做事,别再让我失望。” “我知道了,父亲。”阿尔贝特无精打采的回答。 …… 每年的五月二十六日,也就是复兴节的前一天,白鹿镇的国小和国中这两所公立学校都会举行庆祝复兴节的活动。 活动内容基本上都是一成不变,就是集合全体的学生,在教习们的带领下,列队在镇上游行,然后集中到那个纪念斯特林九世打响复兴王国第一枪的广场,排队站好。 先是向那个横枪跃马的斯特林九世的雕像敬谢花圈,接着是校长做回顾斯特林九世复兴王国艰苦历程的报告,再接着是学生代表上台做感谢美好生活的演讲,表示吃水不忘挖井人,我们现在有幸福的生活全靠斯特林王室的光辉照耀等等…… 最后是镇长先生上台做总结,号召大家要紧密的团结在斯特林王室的周围,在斯特林十世的英明领导下,努力建设奥维拉斯王国,使自己的家园更美好…… 总算都讲完了,于是大家向斯特林九世的雕像三鞠躬,然后一拍而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对学校来说,正好节省下了一顿学生的午餐费用…… 克洛德也得先回家吃饭,顺便把身上的学生服给换了,去白鹭洲冒险可不能穿这样的制服,猎装才是最好的选择。 下午两点,在艾里克森家的私人码头上集合。 老桑尼已经将他的那艘单帆小渔船停泊在码头上,这艘小渔船长约七米,宽约两米四五左右。去掉头尾,船身能活动的地方并不大,也就十来个平方左右。 这样的单帆小渔船是白鹿镇最常见的捕鱼船,一般操作需要两到三个人,也可以在浅海进行海钓和潜水捕捞,但不能进入深水海域,碰上大一些的风浪也会有翻船沉没的危险。 博克阿尔把说好的租船费用交给老桑尼,老桑尼说了几句祝福的话就走了,大家将带来的行囊搬到渔船的甲板上。 艾里克森问道:“东西都搬上来了吗,没忘掉什么吧,再检查一遍,我们准备出航了。” 现在他是这艘小渔船的船长。 “等下,”克洛德说:“艾克,你家仓库里不是还有张拦网吗,也搬上来吧。我们跟家人说好去捕鱼的,总不能连鱼网都不带。到了那边我们找个地方放下去,说不定回来时也有个意外的惊喜……” …… 第二十八章 航行 第二十八章航行 老桑尼的这艘单帆小渔船也有个船名,叫箭鱼号,意思是象箭一样飞快,象鱼在水中一样的灵巧。只是这种小渔船在白鹿镇实在是太多了,没人会去记这些小渔船的船名。就是在镇公所进行居民私人财产纳税登记时,记载的也是老桑尼家,单帆小渔船一艘。 渔船的甲板下有三个船舱,下去时要掀开盖板。前面两个船舱一大一小,大的里面放着一张单人的木床,这是在水上进行夜间捕鱼时让船员轮流休息用的。小的船舱是储物用的,比如说放些木炭柴火锅碗水桶什么的,有时在水上就可以直接煮饭烧菜…… 最后一个船舱是活舱,也是三个船舱中面积最大的一个,这个船舱的作用就是蓄水养鱼。底舱有块活板,打开就可以放湖水进舱,只要捕到的鱼都放养在这个船舱中,那样哪怕捕鱼的时间长达两天三夜,船舱里的鱼也不会死去,回去的时候依然能保持存活和新鲜。 白令加湖很大,据说长达百里,宽有十几近二十里。一头连接大海,一头连接克米达沼泽。正确的说,白令加湖应该是淡水河与大海的交汇处,只是地势平缓广阔,便成了一个临海的深水海峡湖泊。 所以白令加湖的湖水也很奇怪,靠近克米达沼泽的那三分之一是淡水,连通大海那条水道的三分之一是海水,而中间白鹿镇这三分之一的湖水有一点点的浑浊,尝起来会有些咸味。 也正是这种独特的地理环境,以至白令加湖出产的渔获独具特色,就算是做成干货也特别的鲜美。比如白令加湖的长尾刀鱼,每年做成鱼干的大部分都是送往王都献给斯特林王室的贡品。没办法,长尾刀鱼出水活不了三小时,只能做成鱼干了。 “升帆!箭鱼号即将出发!”艾里克森掌着船舵的轮盘一本正经的大声喝道。 维里克罗将缆绳从码头的柱子上解开,克洛德拉着桅杆滑轮上的麻绳将破破烂烂不知经过多少次修补的船帆升了起来。博克阿尔拿着船篙一点码头的石壁,小渔船晃晃悠悠的离开了码头,慢慢的向湖中飘去。 博克阿尔站在船头,伸出右手的中指在舌头上舔了下,沾了点唾沫伸到空中,过了一会转头冲着艾里克森喊:“没风啊,升什么帆!” “先升起来没事,离岸边远点就会有风的。”艾里克森指了指克洛德和维里克罗:“你们两个别偷懒,赶紧把桨架起来划快点,这么磨蹭等到了都半夜了……” 克洛德没法,只好把放在甲板上的木桨给架在了船舷上,和维里克罗一左一右的开始划船。 划了十几分钟,离岸也有一百米远了,这时才感觉到湖面拂过阵阵清风。艾里克森喜道:“可以了,调整船帆,注意风向,你们两个不用划了。” 和维里克罗一起把两支木桨收回来放到船舷下,克洛德一屁股就坐在甲板上,揉着肩膀抱怨道:“好累……” “你是缺乏锻炼,你看维罗,他就没事。”艾里克森回道。 博克阿尔顺着风向将船帆用绳子在甲板上固定好,然后问道:“以我们现在的速度,大概需要多少时间才能抵达预定的登陆点?” 艾里克森装模作样的看了看船帆的受风程度:“可能要两到三个小时吧,这风不大,船帆没受全力,船速不可能那么快……” “为什么我们非要到水道那边石头哨岗对面那里登陆,直接从这里横跨过白令加湖不一样是白鹭洲的山脚下吗?随便哪里上岸都可以,船速快的话说不定都不需要一个小时。”博克阿尔抱怨道。 艾里克森笑着摇了摇头:“博阿,你不是渔夫,也不是水手,只要在白令加湖上讨过生活的每个人都知道,白鹭洲的山脚和白令加湖之间的湖岸基本上都是泥沼地,船不能靠岸。看着都长满了水草和灌木,但人一踏上去起码会陷进去半个身子,根本没办法移动。 所以从这里横跨过湖面距离是短,可我们没法上岸,最后还得沿着湖岸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石头哨岗对面的登陆点,因为只有那里是岩石和硬地,还有条小河道,我们的船可以驶进去停泊在那里。” 克洛德转身问维里克罗:“维罗,你这两年年底放假时不是都跟你父亲去白鹭洲吗,也是这样的路线去的?” 维里克罗嗡声嗡气的回答:“我们没有坐船,走的也不是这条路线。因为是冬季,天气冷,白令加湖和克米达沼泽的交界处结了冰上了冻,冰层很厚实。我父亲带着我用马拉雪橇直接从冰层上面跨过去,到了白鹭洲山脚下。那时湖岸边的泥沼地都被冰雪覆盖着,很硬实,我们随便从哪里上山都可以。” 说得也是,现在才五月底,春暖花开,湖岸边水草茂盛,和冬季白茫茫一片的景象并不同,没那么方便上岸,也只能去石头哨岗对面的岩石湖岸登陆了。 只是在这艘小渔船的甲板上呆两三个小时也太无聊了点,艾里克森在掌舵,他给出了个主意,刚才搬拦网上船时他顺手带了两根抛杆上来,这回让大家去试试渔船在航行中进行钓鱼比赛,看谁能钓上鱼。 这可不是渔船停泊下来进行钓鱼,航行中钓鱼比较有难度,博克阿尔和维里克罗两人兴高采烈的拿着抛杆去了船尾,站在艾里克森的身后一边开始了钓鱼比赛,一边吹嘘谁的钓鱼水平高,晚上可以吃烤鱼大餐了。 克洛德懒得起身,这会他正靠着船舷半躺着坐在甲板上,看着蓝天白云,金色的阳光洒落在身上,只觉得身上暖洋洋的。远处水光粼粼,渔船帆影点点,近旁湖面微波荡漾,清风拂面,犹如置身于一幅美丽的风景画中。 只是不多时博克阿尔和维里克罗的吵闹声便打破了克洛德觉得很惬意的休闲时光。这两个笨蛋不知怎么的把两根抛杆的鱼线给缠在了一起,正在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 艾里克森无奈的说:“克洛德,你来帮我掌舵,我去帮这两个家伙把鱼线给解出来。” 说起船上的活计,伙伴们中谁也没有艾里克森的心灵手巧,他就是天生吃水上饭的。克洛德已经不只一次听到码头上的水手和老船员夸奖艾里克森,认为他虽然才十六岁,可比得上一个在海上干了五六年的熟练水手,奥特鲁尼家后继有人。 或许那些水手和老船员是看在奥特鲁尼船长的面子上夸奖艾里克森,但没能耐的话别人是想夸也夸不起来。这不,博克阿尔和维里克罗吵了半天架费了好大劲都解不开的鱼线在艾里克森的手里不用几分钟的时间就分开了,检查了鱼钩和吊坠后,艾里克森让他们两个一人一个船边,免得又争吵起来。 “我觉得可以把船舵也固定住,反正湖这么大,只朝一个方向开,没必要老是要人看着。”克洛德说。 艾里克森站在克洛德的旁边,笑了:“不行,水上行船,最重要的是掌舵,不只是方向的问题,而是避免两船相撞或者触到暗礁。我们现在虽然是在白令加湖,这里也没有暗礁,但这里渔船很多,两船之间最好相隔百米的距离,以免影响到对方的捕鱼作业。另外,有时湖里也有很多水下暗流,有些渔船会在水下暗流处放下拦网,隔一段时间过来看看有没有收获,这样我们行船就要注意避开那些浮在水面上的浮木筒,这都是掌舵者的责任。” 克洛德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没想到掌舵还有这么多的讲究,我还一直以为对准方向就行。” “呵呵,习惯了也不觉得麻烦。”艾里克森伸出手指在空中试了试风向:“你先掌着舵,我去调整下船帆,现在风力大了点,船速还可以再加快一些。” 两个人轮流掌着舵,克洛德顺便向艾里克森讨教一些行船的经验,时间过得倒是很快,并没让人觉得无聊。倒是博克阿尔和维里克罗两人咋咋呼呼了两个小时,连条小鱼也没钓上来,反而把一小桶艾里克森带过来的红虫鱼饵给用光了。 远远的看见远处的湖岸上有一座残破的石头城堡,石头哨岗快到了。据说在几百年前,海盗猖獗,经常在沿海登陆攻陷那些临海的渔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白鹿镇自然也逃脱不了被海盗劫掠的遭遇。 后来白鹿镇就组织了民兵,在水道的入口处修建了这么一座石头堡垒。最开始是做警戒用,发现海盗的船只进入水道就燃放狼烟告警,以提醒白鹿镇的居民及时回避,因此这座石头堡垒便被称呼为石头哨岗,这名字一直沿用至今。 后来人们发现那些海盗的船只进入狭长的水道后失去了灵活和主动性,于是就设下了陷阱,打了海盗船只一个埋伏,用投石和火箭将来犯的海盗船只一网打尽,取得了一场大捷。 从那时起石头哨岗就变成了一个兵营,当年斯特林九世在白鹿镇打响复兴王国的第一枪时,隶属白鹿镇封地男爵属下的一个火枪守备营就驻守在石头哨岗,只是他们救援来得太迟,斯特林九世已经攻打下白鹿镇,封地男爵也成了其俘虏。 然后这个火枪守备营就接受了斯特林九世的招揽,摇身一变从一个地方守备营成了斯特林九世手下第一个有正式编制的战斗营。也就是从那时起,石头哨岗这个兵营就再也没有军队驻扎了,直到斯特林九世登基后,才正式发文废弃了这个兵营。 “让我来吧。”艾里克森接过了舵轮,最后这点航程需要他来掌舵。 “看见了吗,隔着水道,石头哨岗的对面,那里有个凹处,里面有条小河道,我们顺着凹处驶入小河道,晚上船就停在那里。”艾里克森一手掌着舵一手指给克洛德看。 克洛德想了想说:“我看那凹处进入小河道的入口并不大,我们把拦网放在那里吧。这样我们后天回来的时候可以看看有没有渔获,或许会有个意外的惊喜。” 艾里克森沉吟了一下,点点头:“行,就这样办。” 第二十九章 野营 第二十九章野营 放拦网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艾里克森搬上船的拦网原本是他家那艘红海之鲨号远洋捕鱼船上的,是在海上用的,堆积在仓库也不过是需要修补和重新连接。毕竟在海上,鱼网是最容易损坏的渔具,被礁石刮破,被风浪卷走,被大型鱼类冲垮等等。 这年代没有腈纶和石化工业,编织鱼网的材料大多是麻绳,皮革,好一些的会在其中加上动物的筋,还有马尾,人类的头发,将这些材料糅合在一起搓成细绳,再用熬制好的鱼胶浆之类的涂在上面等待自然晾干,最后才编织成网,钓鱼线也是这种材料。 在海上使用的拦网一般都有十几或数十米长,而艾里克森家的这张拦网在海上破损了,现在截下的这段完整的拦网还有六米多长,只不过却有三米七的宽度,也就是说需要放到水深四米以上的地方才适用。而这小河湾的水深才两米多一点,结果是大家都傻了眼。 看着这拦网的一半飘在水面上,艾里克森没办法,只好让大家把拦网收起来,重新划着船往湖中间走,找了个超过四米深的地方把拦网扔下去,有没有收获就听天由命了。因为这是在海上使用的拦网,网眼比较大,而湖里的鱼大多比海里的小一些,这么大的网眼会很容易穿过去,这也是把拦网放下去后大家才想到的。 这么一折腾重新把渔船划进小河道时已经快到黄昏了,天色开始昏暗下来。把船停好,船锚抛下去,缆绳系在岸边的一棵碗口粗的桑树上。四个人急忙把船上的行囊搬下来,现在着急的是先布置一个宿营地,动作慢点的话天黑了就看不清了。 在船上的时候是艾里克森做主,现在上了岸主持的就是维里克罗,他跟着他父亲经常去山里狩猎,在四个人中最有野外宿营的经验。 “就这里了。”维里克罗说,他找的这地方离小河道只有二十来米的距离,但高出水面约七八米,这是一个山坡上的小平地,长满了杂草和小灌木丛。 “我们先把这些草跟灌木给砍了,把地整下就可以搭帐篷了。等下,博阿,别过去!”维里克罗大声吼道。 博克阿尔有些莫名其妙:“不是你说砍草的吗?” “你先拿着这根棍子在草丛和灌木里敲打一下。” “多事,直接砍不行吗?”博克阿尔没想到他拿着棍子在杂草和灌木丛中才敲了几下,就听到很多淅淅沥沥的声音,四脚蜥蜴,红眼蜘蛛,蝎子,蚱蜢这些小动物小昆虫从里面逃了出来,吓了他一跳。 “哎呀,这还有条青蛇……”博克阿尔这下明白为什么维里克罗让他别直接去砍草的缘故了,不小心说不定会被啥给咬一口。没毒只是受点痛,有毒就得折腾了,还得搭上一瓶解毒剂。 “为什么不直接用火烧出个空地,那样还更快一些,而且地也烘干了。”克洛德问道。 维里克罗摇摇头说:“现在烧不起来,杂草和灌木的水分很多,除非我们用火油浇在上面,可我们只带了一小瓶火油。” 不过四个人清理这片小空地还是很快的,不到半个小时就把杂草和灌木丛清理一空。 “博阿,你把这些灌木分一下,晚上搭篝火用,太青的就不用了,水分多烧起来都是烟。艾克,你把石灰粉和硫磺粉找出来,石灰粉在地上都洒一些,硫磺粉在外围洒一圈,可以避免毒虫靠近。克洛德,你和我把砍刀和斧头带上,去周围看看,能不能找到颗枯树砍了当柴火。”维里克罗有条不紊的给大家布置任务。 “拿着。”维里克罗把刚才博克阿尔的棍子递给克洛德,同样是用来敲草丛的,打草惊蛇的道理克洛德还是知道的。 运气不错,没走多远就发现了一棵半倒的枯树,维里克罗敲了敲树干表示很满意:“就这颗了。” 克洛德没动弹,他对地面起了好奇心,这是一块巨大的灰色岩石,上面非常的平坦,这颗枯树的根就长在这块平板灰岩的石缝里,还把灰岩的一角给崩了一大块。 “怎么了?”维里克罗问。 克洛德指了指灰岩:“这岩石怎么这么平……” 维里克罗笑了起来:“不奇怪,这本来是一条山路,上面和下面再过去一点你会看到更多这样的岩石。只不过时间太久了,很多岩石都崩裂分解了,被这些树木和杂草什么的占据了位置。” “不会吧,”克洛德惊叹:“这是岩石路?可这块岩石也太大了吧,都有三米长一米多宽了,那时侯要花费多大的工夫才能把岩石给打磨成这样,还要搬运上山?” “哈哈……”维里克罗大笑,指了指山上:“听说过白鹭洲山上有座魔法塔的遗址吗?其实这条路就是通到那里的,我们明天可以沿着这条山路上山去看看那个魔法塔遗址。如果你们胆气够壮的话,我们晚上就宿营在那里。 至于这么大的岩石铺山路,我猜想这是那些魔法师的杰作,用人工的话我认为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就算是现在,我们要铺设这么一条岩石山路,还要把岩石打磨成这么平这么大的一块再搬运上山,那几乎就是一个需要无数人力无数花费的巨大工程,几百年前根本不可能办到。” 原来这条山路就是通往那座魔法塔的遗址,克洛德心里一阵的欣喜。维里克罗的话正中自己的下怀:“行,明天晚上就宿营在那个魔法塔遗址,我倒要看看,镇上那些关于白鹭洲的传说是不是真的?” 维里克罗一边接过克洛德手中的斧头一边摇头道:“那些传说你也信,我跟我父亲年假时来这里两次,每次都宿营在那个遗址里,啥也没有,鬼影都看不到一个,而且我们每次都在那里过五六天……” “那座魔法塔遗址很大吗?” “很大。”维里克罗把枯树截成三段,往手里吐了口唾沫,又拿起斧头准备把树干砍成长条状:“这么说吧,我估计它的直径有你家那座红砖大房子那么长。不过上面都倒塌了,现在就剩下最底层的残墙断壁。” 克洛德连忙在心里计算,平时他还真没注意到自家的那所红砖大房子有多长。四个大套间,再加上走廊楼梯间,大约总长四五十米左右。可自家那座红砖大房子是长度,那魔法塔遗址是直径,这么说这魔法塔的底平面就超过一千六百平方,或者是两千多平方,是够大的。 砍了两下维里克罗又停下了手:“对了,你知道我刚才为什么说地上的岩石山路是那些魔法师的杰作吗?因为那座魔法塔遗址的墙壁,和这岩石块是一模一样的。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也问过我父亲,怎么可能用这么大的岩石块来建造一座塔啊?我父亲的回答就是,除了魔法师,谁也办不到。” 克洛德把截下的树干在岩石上立起来,准备用砍刀试下能不能砍成木柴条状。运气不错,这枯树木质很疏松。虽然用砍刀不象斧头那么快捷,但还算能砍得下去。 两个人一起砍速度就很快了,不到半小时就把三段树干给砍完,维里克罗说够了,找了两根藤蔓将散落的木柴给捆了起来,一人背着一大捆回到了营地。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已经清理完了空地,还在营地上洒了药粉。两顶帐篷也搭好了。维里克罗从家里带来的帐篷比较大,是用兽皮拼接起来的,里面可以睡两个人。而艾里克森从自家船上拿来的那顶甲板上用的帐篷却是单人的,比旁边的兽皮帐篷小了三分之一左右。 不过这没关系,野外宿营是需要一个人值夜看守营地,防止营火熄灭或者出什么意外,两顶帐篷可睡三个人,正好空出一个位置轮流值夜守卫。 这回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正在帐篷前点篝火,只是那灌木虽然经过了挑选,但那火烟还是太大,火苗很小,两人趴着吹了半天,火没大起来两张脸却被熏的乌黑。 “行了,你们两个先去弄点水洗把脸,都成什么样子了。对了,别去小河边,往那边走,有条破损的山道,再过去点就有个小溪,那边水干净点,顺便带两桶水回来。”维里克罗指的正是他和克洛德砍柴回来的那个方向。 克洛德想了想,刚才砍柴的时候是依稀听见流水声,维里克罗随他父亲来过两次,应该是记得位置。不过他们来时是冬季,那会这溪水没冻上或是断流吗? 维里克罗似乎知道克洛德在想什么:“刚才砍树的时候我想起来了,那溪流离山道不足十米,冬季时还会冒热气,我父亲带我去打过水,只是那溪流里的鱼都很小,没什么大鱼。” 用木柴代替了灌木,火很快就燃烧起来。 克洛德陪着维里克罗在附近的树上砍下两根树叉,在营火上做了个架子,现在就等博克阿尔他们把水弄回来了,那样就可以把铁锅挂在营火上煮点吃的。 “克洛德,你看着火,等下面的木柴烧成一半焦炭时就扒出来重新换根木柴进去,扒出来的木柴就先堆在旁边,晚上有用。” “有什么用?”克洛德有些奇怪。 维里克罗指了指营地周遍:“晚上要绕着营地放几堆,闷暗火,这样一来可以防止野兽接近,二来万一出事的话一挑木柴就会生起明火,能给我们一点应变的时间,还能看清视野……” 明白了,克洛德点点头,这些都是经验啊,维里克罗从小就跟他父亲进山狩猎,野营的事让他主持还真考虑的很周到。 这时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一人提着一桶水回来,接下来就轮到克洛德一显身手了。博克阿尔在家就没进过厨房,维里克罗和艾里克森也就把东西弄熟能填下肚子,要说味道鲜美还得看克洛德,他前世就是个家庭妇男,后来被老大带着成为老司机凭着一手厨艺也给他在泡妞过程中加了不少分。 面粉,蜡肉,鱼干和盐,还有几个苹果,这都是四个人从家里带过来的食材和最基本的调料。本来还有一袋蜂蜜小面包的,是博克阿尔从家里拿的,只是下午在行船时大家肚子饿了就分得一干二净。 看来只能做面糊糊了,锅里的水烧开了加面粉进行搅拌,将蜡肉切小块,再将鱼干揉碎放进去,放点盐,味道还算是鲜美,可惜没新鲜的肉和骨头,否则还能更好吃一点。 “别着急,等晚上我们去小溪边埋伏,那里应该会有很多动物过去饮水,我想我们晚上应该会有不错的收获。”维里克罗拍着他怀里的火枪很自信的说。 第三十章 火绳枪 第三十章火绳枪 这是克洛德第一次看到异世界的火绳枪,前世在电脑上倒是看过早期火绳枪的图片,但却没有象现在一样,可以把火绳枪拿在手里把玩。暗地里比对了一下,似乎这个世界的火绳枪和前世看过的图片上的火绳枪也没什么大的区别。 维里克罗说,这是他父亲退伍时从部队里带回来的配枪,加利三型制式火绳枪,算是早期老式火枪。现在王国军队已经用到奥巴什二型制式火枪了,这种加利三型的老式火枪早已全部退役。 他父亲也说,这种火枪作为士兵的武器还凑合,但用来打猎并不怎么适用。后来有了钱他父亲就去郡城请人重新打造了两把猎枪用来狩猎,这把火绳枪就扔在家里做个纪念。然后维里克罗长大了,就霸占了这把火绳枪。 克洛德很好奇:“维罗,火枪可以私人打造的吗?” “当然可以。”维里克罗点点头:“巴罗米塞郡城有所公办的火枪工坊,每年能生产各种型号的火枪四万七千多把,是我们西南三省最大的工业作坊,有佣工三千余人。他们对外也接受私人定制火枪,并给予正式编号。只不过私人定制的要求是身份必须是国民以上,从军队退伍的可以获得价格优惠待遇。” “那你父亲定制的那两把猎枪和这把火绳枪有什么区别吗?”克洛德还真不懂这方面的差别,在他看来不都是火绳枪吗,都是打枪子的,倒火药塞枪子点火绳,完事了还得用通条清理枪膛,半天才能放一枪,麻烦的要命。 “我父亲定制的那两把猎枪的枪口比这把大一倍左右。”维里克罗用手指比划了一个圈,以示枪口的大小:“射程没这把远,但威力增加了好几倍。这把枪伤人没问题,打战时还凑合,可对付山里的野兽,那杀伤力就不足了,因为人没有野兽那厚厚的皮毛做防护。 比如说碰到山里的野猪吧,用这把枪放个四五枪可能野猪只流点血,屁事也没有,还会发狂追你追得上天入地。更别说山里的豹子和别的猛兽,这枪要是放一枪没打中猛兽的要害你就等着拔刀准备肉搏吧,根本就没你放第二枪的机会,在你倒药的时候猛兽就已经近身了。 所以我父亲重新定制了两把猎枪,一把是专门用来对付皮厚的,哪怕是野猪也能一枪搁倒。另一把是打霰弹的,用来防备那些动作快的,一枪过去笼罩一片,就算再敏捷的动物也得挂彩,只要受伤后动作慢下来就好对付了。 唯一的缺点就是这两把猎枪又大又笨重,背着爬山不到半小时就累得够戗,瞄准射击时也必须用叉杆顶住,否则举都举不起来。另外就是耗费的火药也特别多。我这把火绳枪放十枪的火药分量,给一把猎枪用还不到三枪,所以家里火药都快没了,这次来还得我们自己出钱买火药枪子。” 克洛德仔细打量手中的这把加利三型制式火绳枪,枪总长约有一米八左右,樱桃木做的枪托,黑色的枪管从枪托里探出三十公分,枪口有点呈喇叭型,狭长的枪身下面用镀银的铜钉将枪托和枪身连在一起,后半部同样是镀银的铜制配件,只是因为时间的关系,大部分配件上面的镀银层已经被消磨掉了,只剩下暗哑的密布划痕的铜面。 在维里克罗的指点下,克洛德总算知道了什么是火绳击锤,火绳夹紧手柄,火绳套管,击锤簧,底火门,药盒,盘盖,扳机倒是认得。只是在维里克罗模拟了一下怎么发射的过程后,克洛德发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为什么火绳枪没有瞄准器?” “什么是瞄准器?”维里克罗反问道。 “呃……”克洛德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比划了半天才让维里克罗明白,那个瞄准器就是发射火枪时瞄准目标用的。 “原来你说的是这个啊,有啊,你看。”维里克罗恍然大悟,把火绳枪拿过来指给克洛德看:“我们不叫瞄准器,我们叫发射点。你看这枪口上这一点刻痕,还有后面这药盒上这刻痕,这就是发射点。准备发射的时候我们需要将这两点刻痕对直目标,稳住,接着点燃火绳,闭上眼睛,然后扣动扳机,叭,枪子就射出去了……” “不是,我说为什么要闭上眼睛再扣动扳机?”克洛德想不明白。 维里克罗笑了起来:“这是保护眼睛,免得药盒上的盘盖没盖紧喷溅出火来,另外火绳枪发射会产生很大的烟雾,不闭眼非被熏得直流泪不可。” “可闭上眼睛那还打得中目标吗?”克洛德心说那根本就没准头啊,站你前面都打不准。 “所以说要锻炼啊,最重要的是手稳,不能抖,那样预先瞄准再闭眼发射,十有八九能命中目标。” 说得好有道理,克洛德一时无言以对。不过他又想起那个瞄准的老问题:“对了,维罗,你说这两个发射点和目标成一直线,那么如果发射手稳的话是不是想打哪里就打哪里?也就是说打中这两个发射点对准成直线的目标的身体部位?” “不是那么回事。”维里克罗摇头说:“还要估计提前量,向上或是向下,一般来说,我这把枪两个发射点和目标成一直线的时候,发射的枪子基本上偏下一根中指的距离。所以我想打目标的头部,那瞄准的时候得向上估计一指左右的距离才能发射,否则瞄准的是头,打中的却是脖子了。” “这破枪是够麻烦的,发射不方便瞄准也不易。”克洛德感叹道:“对了,艾克,你带的那把船用型火绳短铳给我看看。” 艾里克森带的这把短铳火绳枪也是他父亲换下来的,做为一个船长,短铳火绳枪是必备的防身武器。不过这把短铳是他父亲以前买的,后来有次船长聚会,他父亲打牌又赢了一把镀金描银的纪念版火绳短铳,于是这把没什么装饰的短铳就被他父亲给丢在了家里,然后就成了艾里克森的玩具。 “我这把短铳可没维罗那把打得远,射程只有五十米,有效杀伤距离为二十到三十米,只能用来防身。”艾里克森把短铳递了过来。 维里克罗这把加利三型制式火绳抢据说射程能达到二百八十米,有效杀伤距离为一百五十米左右,当然打不打得准那另当别说。不过一百米以内,五公分厚的木板能一穿而过,难怪早些年会成为王国军队的制式装备。 短铳为弧型弯勾状,约长六十公分,除了枪管短点,枪身上的铜制配件比维里克罗那把火绳枪的配件更小一些外,其他的没什么区别,反而因为枪身短了这些配件挤在一起显得有些臃肿的感觉。 “对了,把你的枪子和火药拿来我看看,上次去买的时候我听瓦库里说你这短铳是什么船用型加蛋清的,比维罗那把用的什么干粉贵一半,我看看有什么区别。” 让克洛德没想到的是,艾里克森递给他的火药竟然是纸筒定装的,连枪子都连在纸筒上,纸筒是油纸做的,可以防水。而且枪子和纸筒之间还有一个小小的软木片,似乎直径还比纸筒大一点。 “这小木片是做什么用的?”克洛德很好奇为什么在枪子和纸筒火药之间加一个小木片。 “能起到固定做用,撑住枪膛。因为是短铳,拿在手里晃动时没有这小木片,枪子和火药容易滑出来……”维里克罗解释道。 哦,克洛德明白了,他准备把手里的这个定装火药纸筒给剥开,看看里面的火药。 “别拆。”艾里克森说:“等回去的时候如果有多的你再拆个看看,现在拆了万一有用的话我们就少了一发枪子。这样一发枪子要七芬尼,我就买了十五发,花了我们一个里亚索。” 七芬尼相当于七毛钱,再加三毛就是一个苏纳尔了,一个里亚索也就十块钱。莫尔桑先生说自己一天的工钱也就一个里亚索,也就等于十五发这样的枪子,这样算起来这枪子是挺贵的。 “那维罗,你的火绳枪用的也是这样的枪子吗?”克洛德从善如流的住了手。 维罗摇了摇头:“不是,我这都是分开的,火药粉都装在这个牛角里,没有象他那枪子一样的定装。” “这样定装比你倒火药粉方便多了,是不是因为太贵的缘故?” “不是,那个对我这把火绳枪不适用。”知道克洛德是火枪白痴,维里克罗倒是不厌其烦的耐心解释给他听:“定装枪子虽然方便,但发射后留在枪膛里的纸屑清理却很麻烦。艾克那把短铳枪身短,清理时容易看的见,也方便清理。 而我这把火绳枪的枪身很长,用定装枪子的话我不可能清理的干净。如果将纸屑留在里面,那第二次装弹射击的时候就会影响到射程和精确度,甚至纸屑在枪膛里面累积的话还会影响到枪管的寿命。” 克洛德有些困惑的抓抓自己的脑袋,在他的印象中,前世看的那些历史小说主角回到古代造枪造炮争霸天下,基本上都把定装火药当成是战场争胜的法宝,认为其能有效的增加火枪的发射次数,减少发射火绳枪的麻烦步骤,怎么到了这里就行不通呢? 维里克罗站了起来,拿出几块长方型的皮子:“行了,我们准备出发了,现在大概是七点左右,正好可以去小溪边埋伏,看看有没有什么猎物前来喝水。大家都接两块皮子去,把小腿围起来,再用绑绳绑紧,别漏出缝隙空子。” 博克阿尔很纳闷:“不是,维罗,你让我们绑这皮子干吗?大家不是都穿了长裤和登山皮靴吗……” “这是防蛇咬的。”维罗说:“没这皮子,光长裤会被蛇虫给咬破。绑了这皮子,它们就咬不穿了。夜里在草丛和树林间穿行,最要注意和小心的就是这些蛇虫毒物了。对了,把领口也系上,别让那些爬虫掉进衣领里面。” “那,那我们不能点火把吗,再用棍子敲打下草丛什么的……” “哈……”维里克罗被气笑了:“我们是去伏击,是去打猎,不是去游行!你点着火把敲着棍子,还想有动物会靠近小溪吗?” 过了一会,见大家都在小腿上绑好了皮子,维里克罗说:“准备好了我们就出发了,我在前面,克洛德和博阿在中间,艾克最后面。对了,博阿有石弩了,克洛德你带上我那把猎弓,在学校里你弓箭还射得不错。我这把猎弓比学校的练习软弓要多两个力,你应该能用上。 还有,大家走路要小声点,最好别发出什么大声音。到了小溪旁我会选择伏击点,那时尽量不要说话,免得让那些动物察觉逃跑了……好了没有?好了我们出发……” 第三十一章 夜猎 第三十一章夜猎 四个人悄无声息的穿行在稀疏的树林中。 克洛德突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对了,维罗,我看历史书的时候,大陆历史记载说,五百多年前就有火枪了,怎么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我们用的还是火绳枪?” 记忆中前世的火枪发展过程好象没这么缓慢啊,从火绳枪出现到现代的先进自动步枪,其过程也就两三百年吧。穿越前看的军事论坛上说现在各国已经在研制更先进的单兵武器了,什么激光枪电磁枪都在向小型化发展。可这个叫法斯兰的异世界,这五六百年过去科技似乎是停滞了一般,火绳枪还是火绳枪,大陆各国最主要的军队装备武器,连战争都不能推进武器的更新和发展。 旁边的博克阿尔笑了起来:“不用火绳枪用什么啊,弓弩还是刀枪?战争早已证明,火绳枪是士兵手里最可靠最犀利的武器,没有火绳枪的话,王国早就灭亡了。” “我不是那个意思,笨蛋。”克洛德骂了博克阿尔一句:“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不改进火绳枪,让其操作更方便更快捷,或者取消火绳,采用更可靠的点火方式,比如燧石,还有后膛装弹……” “有改进啊,王国一直在努力增加火绳枪的射程,现在最新式的奥巴什二型制式火枪据说射程已经达到三百五十米远,有效杀伤距离为两百四十米,枪口还可以装上刺刀,直接当长矛冲锋用,不需要士兵上战场既要带火绳枪还要带肉搏战的武器了……”维里克罗在前面嗡声嗡气的回答。 不是……光改进射程有个屁用,打都打不准……克洛德感觉自己几乎就是鸡同鸭讲,伙伴们的思维根本就没和自己在一条线上。他决定改个方式:“我认为用火绳发射实在是太不方便了,应该改进火枪的发射方式,难道那些造枪工坊的人就没想过?” “这个我父亲以前曾经说过。”维里克罗想了想说:“我们王国有四大造枪工坊,我们郡城的造枪工坊是属于规模最小的。四大造枪工坊每年生产各类火枪近二十万把,除了私人定制的火枪外,他们生产的火枪份额和图纸都是由王都的火枪研究院下发,必须严格按照图纸的要求生产。 我父亲说他曾经在王都的火枪研究院当过两年的警戒士兵,他说那个火枪研究院里很多都是疯子,希奇古怪的火枪发明看过不少。象你刚才说的什么燧石点火,后膛装弹不是没有,而是在射程和威力上都不如最早的老式火绳枪。 另外安全性也成问题,他们警戒连就有十七个士兵去试枪因为火枪炸膛被搞伤搞残,所以我父亲后来就申请调到了前线部队,免得和他的战友一样落得一个伤残的结局。只是他运气不好,等他到了前线战争已经结束了,他也就在后方站站岗……” 原来王国还有个火枪研究院专门进行火枪的研究和改进,只是这么多年来除了增进火枪的射程和威力外,并没有进一步的将火绳枪改良换代,连燧发枪都造不出来,简直是无能之至啊。 “那除了这个王都的火枪研究院,就没有别的人进行火枪发明吗?比如说一些私人的火枪爱好者?” 克洛德记得前世在电脑上看过的一些资料回顾,枪械的发展过程中最主要的两个因素一个是战争的需要,使更先进的武器能更快的运用在战争中,第二个就是那些枪械爱好者,他们用各种异想天开的方式来改进自己的武器,使枪械从火绳枪发展到自动步枪时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好象前世那些有名的武器生产商和军火公司最初从一个私人小作坊发展起来的不在少数。 “也许有吧……”维里克罗沉吟道:“我父亲应该也算一个私人火枪爱好者,他那两支猎枪就是他自己设计的。只是私人设计的火枪最终都要去王国的造枪工坊进行定制,这需要设计的图纸经过审核,确定不会出现安全事故,还要给予正式编号。 如果找个铁匠铺进行私自打造的话,那就违背了王国的禁令,不管是委托者还是打造者都要被逮捕判刑。所以那些铁匠铺打把刀剑和弓弩没事,但要私下打造火枪那就是大罪。当然也有人从造枪工坊定制好火枪后再拿回家重新打造,只要不毁坏枪身上的编号就行。” 原来还有打造火枪的禁令,也应该是王国对火枪进行控制的措施。只是这样一来,无形中也限制了火枪的进一步发展。至于那个王都的火枪研究院,似乎是走偏了方向。克洛德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把火枪的射程和威力研究放在第一位,不是应该研究更方便更快捷的射击和装弹方式吗?增加射程和威力应该去研究子弹而不是火枪…… 克洛德沉默了下来,这世界有些古怪,就象自己身为学生,上的课程就没有物理,化学这两门基础课,问教习和同学,结果他们反问自己这物理和化学是什么东东…… 难怪五六百年还在用火绳枪…… 前面的维里克罗突然手挥了两下,这意思是让大家止步。克洛德侧耳倾听,原来是到地方了。刚才自己胡思乱想的,根本就没注意到潺潺的流水声。 “行了,去那边埋伏。”维里克罗打量了半天,指着不远处的一堆乱石轻声的说:“看到那块大岩石吗?我们就躲在那后面,那地方视野开阔,又是下风口,动物过来喝水闻不到我们的气味。溪水正好在那岩石旁边拐了个弯,周围五十米内的小溪都在我的火枪射击范围内,再远点就看不清了,希望我们能有个好运气……” 维里克罗找的地方还真不错,小溪发大水时这乱石滩应该也常常被淹没,所以这大岩石周围很干净,也没有什么蛇虫蜥蜴蝎子这些玩意。四个人正好躲在岩石后面,维里克罗找了几个踏脚的地方爬上去,把火绳枪架在岩石上,然后露出一个头察看周围小溪的动静。 艾里克森的短铳火绳枪在这时就没有什么用处,就算有动物来小溪喝水,除非近在眼前十米以内,超过十米就是射程不够杀伤力不足,所以只能用来警戒。 博克阿尔的石弩和克洛德的长弓射程倒是够,但两人都没经过夜间射击的训练,就算发现猎物也只能大致瞄准个方向,天知道他们会把箭射到哪里去,因此这次的夜间狩猎真正能依靠的只有维里克罗的火绳枪。 夜风很凉爽,月光透过茂密的树阴在小溪上洒下点点的清辉,小溪流水潺潺,不时发出叮咚叮咚的声响,就象在唱着一首无尽的歌谣。 树木的影子随风摇摆,在月光里变化着各种形态,树叶不时的发出哗啦啦的响声,树林间偶尔也会传来奇怪的声音,有时尖利,有时急促,有时还是令人胆战心寒的惨叫声…… 博克阿尔缩了缩头,不由自主的靠近了克洛德。 克洛德发现他的身体在微微的发抖,裂了裂嘴轻笑道:“别怕,都是正常的声音,风吹过树梢,树林里有些声音都是动物在叫,听起来是有点可怕……” 多亏前世看过那部记录片,也就看了一集,就是黑夜的世界,记录的是森林里夜间动物的动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看了才发现晚上森林里那个热闹啊,虽然都是黑灯瞎火的,可叫的那个响亮,各种声音都有,那什么红外线摄影机还拍下了豹子夜间捕捉食物的场景,还有那些被惊吓猴子的惨叫声。 和那个记录片相比,这边树林里的声音就已经算小巫见大巫了,所以克洛德十分的淡定。 “你一点都不觉得可怕?”艾里克森很惊奇的问。 “有啥可怕的,其实很多都是你们自己的联想,听到可怕的叫声就联想到可怕的怪物,也不想想真是可怕的怪物那早就冲出树林来抓我们了,费得着花那么大的力气在树林里叫了半天吗?还有,上次艾克不是抓了只蛤蟆吗?你们还记得那蛤蟆叫的有多响亮,如果晚上把那蛤蟆扔树林里,那它的叫声听起来也很可怕的……” “你们三个给我闭嘴别说话!”维里克罗很生气,压低了声音斥道:“不知道动物的听觉很灵敏吗,它们听到你们在说话就不会来喝水了!” 于是三个人闭嘴不再说话,继续趴在大岩石后。 不知过了多久,克洛德都快要迷糊过去了,突然被维里克罗给捅了几下:“嘘,别出声,有动静了。” 维里克罗几乎是贴着耳边在说话,克洛德不敢大意,小心翼翼的从岩石后面探出头,往维里克罗指的方向望去。 却见远处的树林间的杂草灌木丛中一阵披沥哗啦的声响,树阴晃动间几只黑影窜出了草丛,奔到小溪旁低头喝水,有几头黑影还窜到小溪里玩水。 维里克罗轻轻的叹了口气,滑下了岩石,还拉了拉克洛德的衣服,示意他也下来。 “怎么了,不开枪吗?”克洛德有些奇怪,轻声的问道。那些黑影距离这边不过四十米左右。 维里克罗摇摇头,同样低声的回答:“没用,那是野猪,我这枪大的打不死,打了小的大的会发狂找我们报复。现在我们在乱石滩这里,大野猪冲过来我们跑都跑不掉……” 敢情那几头黑影是野猪啊……克洛德还真没看清楚。 “不过没事,野猪来喝水在小溪里嬉戏了,那很快别的动物也会过来喝水,我们再耐心的等等……” 这时克洛德才发现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人竟然靠在一起睡着了,还好他们没打鼾声,没有惊动那几头野猪…… 维里克罗说的没错,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小溪边再次出现了一群动物,大概有七八只。 “这是什么?” “我们运气不错,这是山鹿……” 两人几乎是贴着耳边说话,维里克罗慢慢又轻轻的把缠在枪上火绳夹紧手柄和套管中的火绳给截断了一大半:“你拿火柴,我让你点就马上点……” 克洛德紧张的点点头,示意自己明白了。 维里克罗瞄了半天,终于轻声的说:“点火。” “哧啦”一声,火光亮起,点燃了火绳。 克洛德只觉得时间过得太慢,火绳也燃烧的太慢,偷眼望去,远处的山鹿群似乎也被这边的光亮给惊动,只是它们并没跑,反而抬起头好奇的注视着这边…… 似乎有天长地久的感觉,克洛德终于听到了“轰”一声的震响,远处一只山鹿晃了几下身子,一头栽进小溪里,四条腿还在无力的抽动,旁边的其余山鹿转身就冲回了树林…… 岩石下的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惊跳起来:“打雷下雨了?” 维里克罗兴奋的从岩石上滑了下来:“打中了,点起火把,我们过去。” 克洛德看见他的脸庞被火枪的火烟熏黑了一半。 小溪里的这头山鹿也就比山羊大一点,头上还有短短的十几公分长的鹿角,这应该是一头半大的鹿,不算幼鹿,可还没成年。 维里克罗这一枪很准,从侧脸进去直接在头上穿了个洞,怪不得一下子就栽在小溪里。 “你们三个把火把插在地上,然后拿着武器站旁边警戒,我就在这里把皮剥了肉也分一下,免得带回营地搞得都是血腥,那样整个晚上我们都会不得安宁……”维里克罗拔出腰间的短刀说。 第三十二章 值夜 第三十二章值夜 克洛德相信自己再也忘不了这个晚上,当维里克罗手中的火绳枪发出雷鸣般的声响时,那一刻,整个树林都瞬间安静下来,除了风声和流水声,就只听见那几头山鹿飞奔向树林的声响。而克洛德的眼里能看到的只有那头中枪的山鹿在溪水中微微悸动的身体。 四个人举着火把走向那头中弹的山鹿,维里克罗重新给火绳抢上好火药和枪子,递给克洛德,让他们三人负责警戒,而他则要在小溪这里把这头山鹿的尸体给剥皮解肉。 “我们不能把这头山鹿扛回营地再解剖,那样营地会搞得都是血腥味,还会吸引山林中的猛兽,那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个好结果,最大的可能就是我们拿着武器睁大眼睛守一个晚上,到明天谁也没精神去爬山了……” 维里克罗一边唠叨一边纯熟的用手里的短刀割开山鹿的皮往下剥:“……对一个猎人来说,刚刚打死的猎物最好是马上剥皮,因为肌肉还松弛有弹性,能很快的分离皮和肉。如果死了很久整个都硬梆梆的,那么剥皮就有些困难,一不小心就会割破皮毛,得不到一张完整的皮,当然这些都是我父亲教我的……” 远处月光照在小溪上,跃动着点点的银鳞,近处四根火把插在地上,火光将这一片照得红亮,克洛德和博克阿尔,艾里克森三人拿着武器,看看寂静的树林,又看看正在解剖山鹿的维里克罗,再听听他的絮叨,血水顺着溪水不停的往下淌…… 只花了半个小时,维里克罗就把这头山鹿给分解成四大块,头部,四只蹄子,尾巴还有内脏这些全部不要,把山鹿皮在溪水里浸泡了一会儿就卷了起来,又把四大块山鹿肉也冲洗了下,用两根藤条连起来,维里克罗这才满意的说:“走吧,我们该回去了。” 这只山鹿不大,分解后这四大块肉估计也就二十来斤。回到营地后克洛德将铁涡清洗了下,将左前腿那块肉给剁成小块扔进铁锅里再挂在营火上慢慢煮,另外三大块肉准备再分割成一条条,然后用火烟做成熏肉,这样吃不完还可以带回家去。再怎么说也是四个人的第一头猎物,还是山鹿,带回去让家人尝尝鲜还能顺便吹下牛…… 而维里克罗则是砍了几根树枝,搭成一个架子,然后把那张山鹿皮铺在架子上面,又用一把小刀仔细清理皮子上面剥下来时没分离干净的肉屑和血筋,再用炭灰涂抹在上面……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早已没了睡意,两人围着那张山鹿皮啧啧有声:“维罗,你这一枪好准啊,正好从头部穿过去,没破坏身上的皮毛。我打赌这张山鹿皮在镇子上可以卖一个银塔勒……” “不止,”博克阿尔摇头晃脑:“这是山鹿皮,所有猎人都知道山鹿是最灵敏的动物,简直是山林中的精灵。而且它们的胆子很小,稍有动静它们马上就跑,想猎捕到山鹿是非常困难的事。没想到我们运气这么好,竟然能打到这么一头山鹿,皮毛是这么的完整,别说镇上的那些皮货店,就是那些裁缝也会抢着要的,没一个银塔勒五个里亚索我们就不卖……” “维罗,要不明天晚上我们再去小溪那里伏击吧,说不定我们还能再打到一头山鹿。”艾里克森的眼里闪烁着金光,这会在他的脑海中,树林间跑的不是山鹿,而是一枚枚的银塔勒。 “不去了,明天不可能还会有山鹿过去喝水了。”维里克罗摇摇头,并没慢下手里的动作:“你们都知道山鹿是很胆小的动物,但它们的记性也很好。我们在小溪那里打死了这头山鹿,那么在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些山鹿都不会去小溪那里喝水了。因为它们会记得,在那里它们损失了一个伙伴。” 喝过肉汤啃过鹿肉之后,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先去睡了,因为是第一个野营的晚上,维里克罗决定还是和克洛德两个人一起值夜比较好,有什么事也有个照应,过三四个小时再叫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起来换班。 山鹿皮的架子已经被维里克罗给移到的篝火旁,准备用火烤一下,让皮毛干燥一些。他拿着把小刀切了几片山鹿肉放在火上烤,油脂滴在火堆上发出“哧啦哧啦”的声响。 见克洛德将切好的鹿肉条挂在火堆上面熏,维里克罗指了指几片被盐阉了一下的鹿肉问:“这几片也要挂起来吗?” “不用,明天早上我准备用这几片鹿肉煎肉排,我们不是带了个平底锅还有块黄油吗?正好煎了当早餐。我想就过一夜这鹿肉应该不会坏吧。”克洛德回答。 “不会坏。”维里克罗很肯定的说:“晚上不热,很凉快,再说你又用盐涂沫了下,没那么快坏的。” 克洛德挂好熏肉走回来坐下:“维罗,明天早上我们真的去那个魔法塔遗址吗?晚上也宿营在那里?” “怎么,你害怕了?” “不是,我很想看看你说的那个魔法塔的遗址是不是真有那么大,看看那些墙壁,我真的很好奇,古代的魔法师是怎么用那些巨大的灰岩来建造那座魔法塔的……” “其实看到了也就惊奇一下,都是残墙断壁,没什么好看的。”维里克罗将鹿肉塞进嘴里,大概是烤的不怎么样,他咬了几下就吐在了地上。 “那,那个魔法塔的遗址有地下室吗?”克洛德问道:“我的意思是魔法塔已经倒了,上面没有了,那它下面有没有地下一层?象我们房屋下面的地下室一样?” “应该有吧……”维里克罗想了想说:“我记得好象有三个往下的洞口,还有石头阶梯,不过我没下去过。听我父亲说下面是有一层,但日久天长,下面积了厚厚的一层淤泥,都有一两尺的深度。” 三个往下的洞口?不知道是三个连在下面一层空间的石头阶梯还是下面一层分隔开三个空间,每个空间各有一张石头阶梯…… 维里克罗说他没下去过,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的。克洛德心里思索着,大不了明天过去在三张石头楼梯的背后都找一下,看看有没有那个叫兰德斯的写日记的法师所留下的东西。 “怎么了,在想什么?”维里克罗见克洛德不说话直盯着篝火发呆,便好奇的问道。 “没什么……”克洛德看着熊熊的篝火轻声的说:“我只是在想象那时候的魔法师为什么要在这个白鹭洲上建造这么一座魔法塔。对了,维罗,几乎所有我看过的书上都是说魔法师是邪恶的,可为什么是邪恶的却没说,你知道原因吗?” “我也不知道,”维里克罗很抱歉的回答:“你知道我不喜欢看书,对历史也没什么兴趣。我父亲教导我说,过好自己这辈子就行了,管那么多干吗,反正有什么大事自然由那些大人物费脑子,关我们屁事……” “呵呵……”克洛德也笑了起来:“你父亲说得没错,过好自己这辈子就行了,别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什么大事,我们只是一个小屁民。等我们长大了想办法为自己挣个国民身份就足够了……” 远处的树林间终于恢复了热闹,各种声响此起彼伏。远远的传来几声“嗷…..”的尖嚎声,维里克罗做了个嘘的手势,侧耳倾听。 很快维里克罗就不以为然了:“没事,别紧张,刚才那应该是山猫的嚎叫声,它们可能是发现了我们丢弃在小溪上的那头山鹿的杂碎,为了抢食而发生了争斗,尖声嚎叫是它们的战斗号角,表示威胁敌人和宣布地盘的归属,它们害怕人类,对我们没什么危险。” 除了这个插曲,晚上就再也没发生别的变故了,等熏好了鹿肉,看时间也快到四点钟了,于是把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个给叫了起来,将火绳枪塞到他们手里,克洛德和维里克罗就钻进帐篷准备睡觉。 只是第一次出外野营,又猎到了一头山鹿,再加上明天就能到那个魔法塔遗址,所以克洛德有些兴奋,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过了很久,听着维里克罗发出的轻微鼾声和外面值夜的博克阿尔与艾里克森的窃窃私语声,克洛德终于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天色大亮,阳光照着帐篷明晃晃的,透过帐帘的缝隙,克洛德发现自己的三个伙伴正在忙活着拆卸另一个帐篷。 “几点钟了?”钻出帐篷克洛德先伸了个懒腰。 “快九点了。”博克阿尔拿起水晶沙漏看了下时间刻度回答,这是他特意从家里带过来记时间用的,六个小时需要上下颠倒一次,让沙漏里面的彩色细砂重新开始记时。 “你们怎么不早点叫我起床,都这么迟了……”克洛德埋怨道。 “维罗说你昨晚熏肉忙了半天有些累,所以让我们别叫你,让你多睡一会。好了,你起来了就快点做早餐,我们都已经饿了。”艾里克森笑着说。 看来他们是饿了,克洛德发现昨晚挂在篝火上面铁锅里的半锅肉汤都被他们喝的干干净净,连骨头都被啃光了。连忙洗了把脸,漱了几下口,来到半熄灭的篝火旁,放入几根木柴,拨动火堆,起火上平底锅,开始煎起鹿肉排。 吃过早餐后,四人把宿营的东西都收拾好,该放船上的放进船舱中,该带走的打起背包行囊,反正晚上也只在魔法塔遗址宿营一个晚上,不需要带很多东西。按维里克罗的计划是中午时分到达遗址,这样白天还有一个下午去山林中狩猎,看看有没有运气再猎到一些猎物,晚上就野营在魔法塔遗址中锻炼下大家的胆量…… 顺着这条废弃的岩石山路走了半天,克洛德发现维里克罗说的没错,这条山路除了魔法师还真不是光靠人力物力的投入就能修好的。刚开始那些岩石块被植物破坏的断断续续看不出来,走了一段路前面出现一大片的岩石山路时,克洛德才看出这条岩石山路不是阶梯型的,反而是一条围绕在山腰蜿蜒向上的盘山路,可以想象在这条岩石山路完好时,从山脚下可以坐马车一直驶到山顶的魔法塔那里……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也对这条岩石山路啧啧称奇,由此引开了长时间的关于白鹭洲种种恐怖传说的大讨论,两人几乎将镇上所流传的有关白鹭洲的故事传说流言都复述了一遍,其中好一些都是克洛德没听说过的。而艾里克森知道的最多,这应该和他经常与码头上的水手船员们混在一起听故事有关,很多有关白鹭洲的谣言其实都是那些喝醉酒的水手船员们的胡言乱语。 维里克罗对这些传说什么的不屑一顾,自从他父亲这两年的冬季都带他来白鹭洲狩猎并宿营在魔法塔遗址后,他就再也不信那些谣言故事和传说了…… 走了两个小时左右,维里克罗指着前面说:“我们到了,那就是遗址……” 第三十三章 遗址 第三十三章遗址 克洛德从来没想象过在这一片临海的山崖上会看到如此规模庞大的魔法塔遗址。在维里克罗的讲述中,说这片遗址的直径差不多有自家的那所红砖大房子那么长,估计也就四五十米左右。但在脑海中想象和现实中真正看到时,克洛德才明白两者的差距有多大。 “这简直就是一座城堡啊……”博克阿尔在惊叹。 “不,我觉得这比复兴广场还大。”艾里克森说。 复兴广场就是斯特林九世当年打响第一枪的宿营地,现在已经成了纪念广场。四个人来白鹭洲之前,也就是昨天上午,还在那里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复兴节庆祝大会。能够容纳两三千人集会的广场,在艾里克森他们的眼里,的确已经是很大了。 维里克罗则走到一处断墙下,用手中的棍子敲了敲石壁:“克洛德,你来看看,我没说错吧,这墙壁和山路上的岩石是一模一样的。” 的确,维里克罗没说错,走到近前就可以看出这石壁的材质和山路上的那些巨大的平板岩石块是一样的,即便这些断墙上长满了青苔和藤蔓,但从厚达一米左右的石壁断裂处就可以看得很明白,一样的材质。唯一不同的是,山路上的岩石块只有朝上这一面是平的,而墙壁这岩石里外两面都很平滑。 遗址的断墙残壁最高的有两三米,最矮的有半米高,带着水气的海风日夜的吹拂,让这些残存的石壁下部长满了青苔,而上面则有斑斑点点的白色粉末凝结。 维里克罗说:“这些都是盐末,海风带来的,吃是可以吃,只是有点苦涩,难以下口。” 遗址里面并不是平坦的地面,相反靠左三分之一的地盘上是一座小土丘般的碎石堆,从遗址里到外面的山崖上,都是这碎石堆的地盘。只是时间会抹去一切的痕迹,现在的碎石堆上已经长了几株低矮的杂树,下面则长满了杂草灌木…… “我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座魔法塔会倒塌,你看这么厚的岩石做塔壁,别跟我说是被海风吹垮的啊,那真是一个大笑话了。”博克阿尔拍打着断墙若有所思。 艾里克森用手托着下巴,皱着眉头,盯着石壁,做出一副正在研究的姿态:“海风是不可能吹倒魔法塔的,或许海啸会有可能。但如果海啸能高过这片山崖,将这座魔法塔给弄垮的话,那我们的白鹿镇也早就不存在了。而且这几百年来,白鹿镇可没记载过有什么大海啸这样的自然灾害,最多也就是八九月偶尔来几场暴风雨什么的。 除了大海啸外,能对这魔法塔造成危害的也就是地震了,可是白鹿镇建立已经有千年的历史,却从来没地震过。对了,我父亲曾经说过,在巴里亚马岛,那里也有座魔法塔的遗址。巴里亚马岛距离我们白鹿镇有千里之遥,不可能有一场地震远隔千里正好将两座魔法塔震垮……” 维里克罗笑了起来:“嗨,你们两个过来把东西给背好,别找借口偷懒,瞎琢磨什么啊!我父亲告诉我,这座魔法塔是被炸药炸垮的。” 博克阿尔很不服气:“你父亲怎么知道的,这魔法塔倒塌都几百年了,他怎么能这么肯定的说是炸药弄垮的?什么火药的威力会有这么大,能把这么一座坚固的魔法塔给炸毁?” 你父亲说的没错……克洛德在心里想,那日记上就记载了那个叫兰德斯的法师所发明的一种魔晶爆炸火药,他说能把一座土山炸成一个大坑,那弄来炸毁这座魔法塔绰绰有余。 维里克罗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那时我也是这么问我父亲的,然后让他在我头上敲了个包。他说我苯死了,虽然几百年过去了,但炸药爆炸所留下的痕迹却不会消除,看那些残墙断壁,还有那座碎石堆,很明显就是魔法塔的底部遭到很大的冲击波破坏以至塔身断裂倒塌所形成的。 你们知道我父亲年轻时在王都的火枪研究院当过两年的警戒士兵,他说在火枪研究院里看过的爆炸场景多了,那些在房间里爆炸后留下的痕迹和这个魔法塔遗址差不多,所以他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不是爆炸的缘故。至于你说的火药威力没这么大,那是你没见过大场面。我父亲说有次研究院的火药仓库爆炸,比这还厚的石头墙壁整个都被炸没了,地上只留下一个大坑……” “行了,你们别争执这个魔法塔为什么倒塌的原因了。”克洛德用手里的棍子点了了地面:“我们今晚就在这里宿营?” “哦,不……”维里克罗用手指了指遗址里面:“再往前走点,那里是我和我父亲上次过来宿营的地方。这山崖上面风大,那里有四面墙可以挡风,我们就去那里宿营。”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过来捡起刚才他们扔在地上的行囊,重新背在肩上,四个人继续往遗址里面走。 维里克罗指的宿营地确实不错,这是遗址最右边的一个房间,四面残留的岩石墙壁大约还有两米高,这应该是魔法塔里分隔出来的一个独立房间,大概有二十个平方左右。地面同样是平坦的灰色岩石,估计这房间很可能是杂物房或者是小仓库。 这房间的一个墙角还堆积着一米多高的柴火堆,维里克罗说这是他父亲和他冬季过来狩猎时留下的。从柴火堆的下层抽出一根木柴看了看,维里克罗很满意,因为木柴很干燥。原本他担心的是他们上次走的时候这柴火堆上积了厚厚的雪,融化的时候可能会让下面的木柴变得湿漉漉,还有三月底连绵两个星期的雨水,但现在看来,海风已经将这些堆积的木柴吹得很干燥了。 “看来我们不需要再去砍柴了。”维里克罗说:“这省了我们很多工夫。行了,把背包和行囊放下来吧,晚上就住这里了。” 克洛德三人也很满意,这房间的岩石地面非常干净,海风带走了所有的灰尘,石壁和地面的墙角没有任何的缝隙,看不到一只虫子和蚂蚁。 “帐篷就搭这里?”博克阿尔问,他指的是柴火堆对面的墙角,那里的墙壁上还残留着搭过帐篷的痕迹。 “嗯,上次我和父亲也是搭在那里的。”维里克罗点头说:“等下,别象昨晚那样搭,我这顶帐篷可以拆开的,那里三面有墙,只用搭一个顶子,我们四人可以都睡在下面。” 艾里克森在旁边傻了眼:“那我这顶帐篷还辛辛苦苦的背到这里来干吗,你早说我就扔船上了……” 维里克罗摸了摸头,有些不好意思:“我不是担心你们害怕睡不着吗,毕竟对你们来说,这里是遗址,有着各种恐怖的传说。所以我想晚上守夜的时候,就呆在你那个小帐篷里。” 艾里克森转头看了看这房间四面的残墙:“可这房间的墙壁都两米高啊,我们都看不到外面怎么守夜?用这帐篷堵门洞?” 维里克罗指了指墙角的柴火堆:“我准备把你的帐篷搭在那上面,这里人坐在帐篷里正好可以看到外面和周围的情况。另外你的帐篷不用搭好,只用搭一半,能挡住海上吹来的风就行,那样有什么情况的话还方便守夜者的行动。” 既然维里克罗这么说大家也只能照办,只是在拿柴火的时候需要小心点,从最外围拿,不能从中间抽,免得柴火堆塌下来不能在上面搭帐篷了。 维里克罗从柴火堆旁边的地上捡起几根长木棍:“很好,都还在,越干韧性越强啊,来,这是我父亲上次砍下来搭帐篷用的,你们来搭个手,先把帐篷搭起来。” 搭维里克罗带来的这顶帐篷倒很简单,四周用绳子绑上十来块石头,然后将石头扔到断墙的另一边,帐篷被绳子绑着的石头牵引着绷得很平,眨眼间三面断墙的中间就有了一个平顶,至于还空着的那面,则用那几根长木棍搭在断墙上用绳子捆成架子支撑起来,这样一个简易的窝棚就出现了。 维里克罗试了试木棍架子的牢固程度,表示很满意,海风是吹不倒了,即便风再大也不会把上面的平顶给吹起来。 博克阿尔很好奇的研究了半天:“维罗,你说你和你父亲冬季在这里宿营,这样搭帐篷不会被大雪压垮吗?” 维里克罗笑着回答:“你还真说对了,第一次来的时候被雪压垮了一次,害得我们半夜起来扫雪。第二次有经验了,我们没这么搭,还是象原来那样搭两个人的。不过这次我们是四个人,现在也不是冬季,不用担心下雪,看天色晚上也不可能下雨,所以放心,这么搭没事,反正我们明天就走了。” 克洛德准备做午饭了,他问:“维罗,水在哪里?” 维罗往下指了指:“那里下去大约五十米,有个泉水潭,水很清澈,冬天时热气腾腾,就象温泉一般,我都直接在那里提水洗澡的。” 于是维里克罗带着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去提水了,克洛德生火做饭不提。 简单的吃过午餐后,四人商量下午怎么打猎。 “我不去了,让艾克拿猎弓,博阿拿他的石弩,维罗就拿你自己的火绳枪,你们三个去就行,我把这里整理一下,再在这周围逛逛。我对这魔法塔遗址是真的很好奇,想好好研究一下,或许我还会有什么了不起的发现呢……” 克洛德现在是巴不得三个伙伴早点离开去打猎,他好去这魔法塔遗址的地下一层搜寻那个兰德斯法师所留下的东西。虽然近六百年过去了,那东西还在不在都是个未知数,但既然来到了这里不去找一下,未免有种不甘心的感觉。尤其是那诡异的巧合,让克洛德在心里有着这么一个希望,如果自己的穿越和得到那本魔法菜谱,都是命运的安排,那么可以肯定那个兰德斯法师的东西还在那里…… “你真不想去打猎?”伙伴们并没把克洛德所说的什么大发现当真,不过克洛德这半年多的时间喜欢看历史书籍的爱好他们倒是很清楚,这么一座几百年的魔法塔遗址让克洛德起了好奇心并不奇怪。 “嗯,你们去吧,我留在这里没事,如果可以的话你们打几只山鸡回来,晚上我给你们来个新花样的烧鸡法,包你们满意。” “这样吧,艾克,你把短铳留给克洛德做防身武器。如果发生什么事的话,你朝天上打一天,我们听到枪声就马上赶回来。”维里克罗最后做出了决定。 第三十四章 发现 第三十四章发现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兴高采烈的跟着维里克罗去打猎了,对他们来说,这次前来白鹭洲冒险最大的目的就是能多猎获到几头好猎物。 因为维里克罗说过,由于白鹭洲那种种恐怖的传说和流言,以至很少有人愿意前去采集和捕猎,所以白鹭洲上的猎物很多,比前往大山里狩猎更容易有收获,这也是这两年冬季年假时维里克罗的父亲带他来这里的主要原因。 昨晚上猎获的那头山鹿,已经证明了维里克罗说的不是谎言,在大山里想狩猎到一头山鹿,光是想寻找到山鹿群的踪迹就得让猎人跑断腿,不花个十天半月的根本就没可能有结果,哪有埋伏在小溪边就能猎到一头山鹿这么简单轻松。 这回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满脑子都是发财了的梦想,盼望着下午狩猎能有个好收成。另外他们也做好了采集的准备,就算没打到好猎物那只要找到几株珍稀的药草,拿到镇上的药剂店也能卖个好价钱。 看着伙伴们离去,克洛德也准备开始去逛逛这个魔法塔的遗址,哪怕心里迫切的想马上去地下一层搜寻那个兰德斯法师留下的东西,但他依然能冷静的克制住自己的冲动,起码得将周围的整个环境给查探一番,以免自己在得到东西时突然发生意外的变故。 说起来这也是前世看那些网络小说的后遗症,反正每次小说中的主角在寻找宝藏时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不是有敌人突然跳了出来就是发生什么异常情况,从而导致主角鸡飞蛋打,自个还得历经生死考验才能脱险。那么多的网络小说,穿越者就没看过一本主角能顺顺利利平平安安什么意外情况都没发生得到藏宝来着…… 嗯,必须吸取教训,虽然那个兰德斯法师留下来的东西并不能算什么宝藏,但克洛德也不希望发生什么意外,所以,首先得把整个魔法塔遗址给搜寻一遍,杜绝任何有可能对自己产生的威胁。 只是克洛德花了一个小时仔细的把整个魔法塔遗址给搜寻了一遍,除了海风掠过遗址的残墙断壁发出呜呜的声响之外,并没发现什么异常,甚至连蜘蛛蚂蚁这样的昆虫都很少见,偶尔还有几只海鸥什么的海鸟停在远处的碎石堆上轻啄着什么,感觉很安静也很祥和。 远远的传来一声火绳枪的轰鸣声,也不知道维里克罗他们是不是又打到了什么猎物。不过这时克洛德正在扎火把,柴火堆里有几根干燥的松枝,这是用来做火把的好选择,缠上一根破麻绳,再沾点火油,下地下一层就不愁照明了。 克洛德已经找到了维里克罗所说的三个地下入口,分别是魔法塔遗址的前中后三个位置。中间这个入口最大,后面这个入口靠近临海的山崖,前面的入口就在遗址的外围边上。 最有可能的就是中间和后面这两个入口,克洛德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日记上说靠近下楼石梯的那个小房间是兰德斯法师住的地方,从这一句话里就可以看出,做为一个四环的符文法师,兰德斯在魔法塔里的地位并不高,或许等同于那些学徒或者是奴仆,否则他是不可能住在地下一层的。 就象那些贵族家庭一般,主人是不会住地下室的,只有雇请的仆人,比如清洁女工,厨房打杂的才会住在地下室。如果是高级仆佣象是管家,厨师和贴身女仆车夫亲随这些,他们也不会住在地下室,而是安置在厨房,餐厅,仓库这些地方的旁边房间里。 这么一想,那么做为可以住人的地下一层很明显不会是前面的那个入口,因为没有人会把家里仆人住的地下室入口安排在房子大门的旁边,最简单的道理,就象是家里来客人从大门进入,却看见仆人们就在大门边上的地下室入口进进出出,那样是很不雅观和礼貌的。 所以克罗德认为中间和后面的两个入口才是他要寻找的,照常理来讲,后面的入口很靠近山崖,那么这地下一层做为法师的住处的话,倒是很有可能在临海的山崖上开几个窗口,这样一是可以通风,二来还可以看到大海的景色。虽然地位等同于奴仆只住在地下一层,但低等法师毕竟也是法师,克洛德相信这点优待那个兰德斯法师应该是有的…… 可惜的是临海的山崖向外突了一些,就算克洛德趴在山崖边上也看不见下面的崖壁究竟有没有开窗口,他又不可能为了看看崖壁上有没有窗口去绕个大圈。何况几百年过去了,临海的山崖虽然一直被风吹雨打,可还是有不少地方都生长着茂密的藤蔓和低矮的杂树,克洛德怀疑就算有窗口也被那些藤蔓杂树什么的给遮掩了起来…… 不过克洛德还是把后面这个临海山崖边上的入口当成了第一搜寻目标,反正他不需要搜查整个地下一层,只需要查看下那张下楼石梯的背后最底下有没有一块青石板就足够了。如果后面入口的那张石梯背后没有,那再找找中间这个入口下楼石梯的背后。 火把扎了六根,估计是足够用了。刚才站在地下一层的入口,克洛德发现这个魔法塔的地下一层并不能将它简单的看成是地下室,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地下室会有五六米的高度,这简直和一个地下洞穴都差不多了。 另外还有那张下楼的石梯,一般住房里的楼梯,基本上都会折一下,以节省楼梯所占用的空间。而这三个入口下地下一层的石梯,却全是一路笔直的向下,以至入口的亮光,只照射到石梯的一小部分。克洛德站在入口往下望去,黑幽幽的,没有一点的光亮,而且还闻到了一丝犹如臭水沟的气味。 维里克罗说过,地下一层全是淤泥,有一两尺的深度,这是他父亲告诉他的,想来不会骗他,也没什么好骗的。克洛德猜想这应该是几百年累积的灰尘,再加上冬季的冰雪融化和入口处流入的雨水使这些灰尘都成了淤泥,很可能还堵塞了下面的排污口,这才让下面的淤泥越来越多…… 克洛德还担心过下面的淤泥会不会产生沼气,毕竟几百年了。虽然只闻到了一丝臭水沟的气味,但他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点着了一根火把远远的扔进入口去试了一下,结果发现没事。来到入口处一看,那火把还在底下燃烧着,只是火苗很小,这很可能是落入了淤泥中。 再次检查了一遍身上的装备,猎刀,小铁锹,登山皮靴上插的短匕首,还有那把火绳短铳,确认没有疏漏之后,克洛德准备放绳梯了。 没错,就是绳梯,克洛德可不准备傻傻的顺着石梯下去,再淌着一两尺深的淤泥绕到石梯的背后,那样太浪费时间了,而且克洛德对下面的淤泥没有丝毫的兴趣。几百年累积的淤泥,谁知道里面有什么病菌,万一回去后得了什么奇怪的皮肤病那都是自己找的。 克洛德计算过,一级石阶梯高十三十四公分,宽三十公分多但不到四十公分左右,地下一层的高度估计有五米至六米,这样算起来这张石梯大概有四十多级台阶,总长度大约在十三四米左右,这样顺着石台阶下去还要再走回十多米,淌着淤泥去石梯背后,未免太麻烦了。 所以克洛德很干脆的决定直接从石梯的上面下到石梯的背后去,入口下去一点就放绳梯,反正这石梯的旁边没栏杆,光秃秃的。然后从绳梯上下去最多也就四五米的高度,再绕到石梯背后估计也就两三米的距离,比从石梯上下去再绕回来方便多了。 绳梯也是克洛德在扎火把时编的,绳子是为了以防万一带上来的登山绳,近二十米长,做绳梯足够了。梯子的横挡是现场取材,那些越干韧性越强的木柴就是。克洛德试过,能支撑的住他的身体重量。至于编绳梯更简单了,绳子上隔三十公分打个结,将木柴的一头伸进去捆住就行,不需要多结实,反正也就临时性的用一下。 只是下去前克洛德又去砍了些灌木树枝扎成一捆先扔下去,这样下去也有地方落脚了,而不是一脚踏入污泥中。又花了半个多小时,克洛德扔下了四捆灌木树枝,觉得差不多了,这才点起火把从绳梯上往下爬。 到底的时候,克洛德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周围很黑,这空间应该很大。脚底下是一捆灌木树枝,旁边还有三捆。底下的淤泥很湿润,但还没有到污水横流的地步。 好消息是前面不到一米的距离就是石梯的拐角,拐角那面就是石梯的背面。坏消息是克洛德发现底下的淤泥深度已经超过了两尺,那日记上兰德斯法师说那块青石板在石梯背面的最底下,这意味着克洛德需要先把淤泥挖开才能知道有没有那块青石板…… 什么话也别说了,埋头苦干吧。克洛德先将一捆灌木树枝给移到前面,这样就到了石梯的拐角,再扔一捆到石梯的背后,另一捆灌木树枝则扔得远点,离石梯的背面有一米多的距离,再将带过来的火把点燃两根,查在那捆灌木树枝上,以保证有足够的光亮。 可惜的是石梯的背面看起来同样是一块巨大的灰色岩石,没有一点缝隙,火把没办法插在上面。但也有个好处,如果底下真有块青石板的话,那只要挖开淤泥就能一目了然。 淤泥很臭,这是免不了的。克洛德拿着小铁锹将淤泥掀开扔到一旁,很快石梯背面的底部就露了出来。即使因为淤泥的沉积让底部看起来是一片的深黑,但很明显最底下的那一块露出了一个长方型的轮廓。 那个兰德斯法师没骗人……克洛德的心里异常的激动,果然不出自己的预料,这边靠近临海山崖的地下入口还真是低等法师的住处。 用小铁锹仔细的将石壁上的淤泥刮干净,用手一推,这个长方型的轮廓有点晃动,但却没推动。 克洛德仔细回想那日记上是怎么说的,没错,用力往里推。只是这会克洛德是蹲在灌木树枝上面,左手还拿着根火把,光凭右手使不上劲,干脆直接用脚去踹。 这个长方型的轮廓果真是那块青石板,用脚一踹下面就翘了起来。再用手一掀,这块青石板就拿起来了,露出了里面一个方型的犹如抽屉一般的洞口。 用火把往里面一照,里面是一个白色玉石一般的匣子,看起来有三十公分的长度,高有十来公分,很有分量的感觉。 克洛德看了看旁边,准备找个地方把火把插一下,很明显一只手去拿那个玉石匣子可能还拿不动。 只是就在这时,克洛德突然听到一阵“呲呲呲”的声响,似乎越来越近,抬头一望,不由得大惊失色,却见一个血盆大口直朝自己扑来…… 第三十五章 与蟒共舞 第三十五章与蟒共舞 急切间,克洛德将左手的火把挡在了前面,右手拔出腰间插着的火绳短铳猛扣扳机,只听见“喀吧喀吧”几声,克洛德这才想起火绳还没点燃,短铳屁点用都没有,脑门子登时冒出冷汗来。 那张血盆大口消失不见,应该是被火把一挡退了回去。火光闪耀间,克洛德这才发现前面不知什么时候盘着一条黑色的大蟒蛇,身上全是淤泥,翘着蛇首,红色的信子在嘴里吞吐着,两只绿幽幽的眼睛冷冰冰的直盯着克洛德的身影…… 卧草……我就知道寻宝从来就没有顺利的……这是克洛德脑子里的第一个想法。这时他只觉得双腿不由自主的开始颤抖,我,我最讨厌的就是蛇了,虽然老大带我泡妞时去吃的蛇羹很美味,老大还说有壮阳作用……可,可这条是蟒蛇啊,不是那些进锅里的小蛇…… 冷静,冷静,这时候不能胡思乱想……克洛德强迫自己必须冷静下来,自己还有机会,手里的短铳就是自己最大的依靠。虽然只有一发的机会,但这么近不到三米的距离,杀伤力应该是足够的,只要打中蟒蛇的头部,就能一击毕命……况且这条蟒蛇看起来也并不怎么大,自己这时千万不能害怕…… 克洛德大口的喘着气,额头冒出的冷汗直往下滴。不过这时他已经顾不得这些了,一面紧紧的盯着对面盘踞的那条蟒蛇,一面将右手的短铳慢慢的靠近左手的火把,准备先点燃火绳。 这会克洛德已经看清这条黑蟒蛇的模样了,碗口粗的身躯,大概有三米多长,两颗尖利的獠牙……虽然不知道有没有毒,但克洛德总算是松了口气,这应该不算大蟒蛇吧,如果是前世看的那些视频中七八米长的大蟒蛇克洛德说不定会心生绝望,而这条不大看起来自己还能有博命的勇气,鹿死谁手尚未分晓…… 短铳的火绳慢慢的凑近了火把,终于,“哧啦”一声,火绳冒起了火花。克洛德心里一喜,同时他的注意力也不由的从对峙的黑蟒蛇身上移到火绳上去。 就那么短短的一瞬间,黑影袭来。 那条黑蟒蛇突然从淤泥中弹起,犹如一只利箭般的射了过来。 克洛德心知不妙,自己就那么短暂的分神瞬间被这条黑蟒蛇给抓住了,故技重施,急忙用火把去挡。但没想到的是袭来的黑影不退不避,直直的撞击在火把上…… 克洛德只感觉左手受到猛烈的撞击,火把不翼而飞,一股腥臭味扑面而来。紧接着,仿佛一条冰冷又恶心的粗绳缠在了自己的腰间,并且顺着肩膀往上移动,大力传来,腰间和肩膀处被绞紧,克洛德这时已站立不住,整个人被带的往后仰,登时栽倒在淤泥里。 从黑蟒蛇弹起扑来到克洛德被缠住扑倒只有两三下眨眼的功夫,克洛德唯一能庆幸的只有自己的双手没被缠住,右手还拿着短铳,左手的火把虽然没了但手却空出来还能活动,只是左手去抓蟒蛇的身子却根本抓不住,那蟒蛇身上全是淤泥一抓就滑了过去。 猎刀背在身后,克洛德伸左手去拔,却发现被蟒蛇将自己的肩膀和腰间缠得死紧根本拔不出来,而黑蟒蛇此时已再度将蛇首扬起,张开血盆大口就往克洛德的脸上咬去。 克洛德急将右手拿的短铳挡在脸前,那蟒蛇却一口咬在了短铳的枪管上,幸好短铳的枪身很长,近六十公分,蛇嘴几乎将短铳的一半枪身给吞在了嘴里,也因为咬的过猛,那两颗长长的尖利的獠牙一下子就陷入了木制的枪托中,一时难以拔出…… 克洛德大喜,正想扣动扳机,却发现刚才搏斗时那点燃的火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 卧草……这简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克洛德心中大骂晦气,而这时的黑蟒蛇因为蛇牙陷在枪身中只把蛇头乱晃,克洛德死死的抓着短铳不让其脱出,而蟒蛇那长长的身躯却绞得越来越紧,让克洛德感觉越来越憋气…… 恍惚中看见不远处灌木树枝堆上插着的两根熊熊燃烧的火把,克洛德眼前一亮,双脚在淤泥里一阵乱蹬,也不知踩到了什么,终于借到了力,连人带蟒整个身子往火把处滚了过去。 左手一摸,一根火把到了手,而黑蟒蛇却还在跟短铳较劲,见克洛德左手拿着的火把凑了过来,黑蟒蛇的头摇得越发的起劲,克洛德几乎都快抓不住手里的短铳了…… 克洛德根本就没想用火把去驱赶黑蟒蛇,他只是努力把火把按在了不停晃动的短铳上面,“哧啦”一声,短铳上面缠绕的火绳再次被点燃,这次距离药盒很近……克洛德咬着牙,是生是死就看这一下了,紧紧的用力扣下了扳机…… 冒着火花的火绳被塞进了药盒……“砰!”的一声闷响,剧烈的震动几乎让短铳脱手。而那颗在眼前晃来晃去的蟒蛇头在枪响的那一刹那突然僵直。其实只是短短的一瞬,但在克洛德的感觉中却似乎过了很久…… 黑蟒蛇突然急促的高高的仰起了头颅,克洛德再也握不住手里的短铳,脱手而去。却见黑蟒蛇的身躯在剧烈的颤动着,长长的身躯在紧紧的绞了克洛德一下后又渐渐的松弛下去,最终蛇首往下直落,栽在淤泥里一阵的翻滚,直到慢慢的不动为止…… 克洛德躺在淤泥里大口的喘气,半天后才坐了起来,将身上的蛇躯给掀开,这才扶着灌木树枝堆艰难的站了起来。全身都痛,不知是被蟒蛇给绞的还是自己刚刚搏斗时累脱了力。不过运气还算好,没有被蟒蛇咬到,身上零件都还在,也没有缺手缺脚身负重伤什么的…… 还有一根火把插在这堆灌木树枝上,现在克洛德也顾不得地上是不是淤泥了,反正都已经在上面打过几个滚了,没必要再用这些灌木树枝来垫脚了。拿下火把凑在灌木树枝上面,不一会儿,这些灌木树枝被火把点燃,燃成了一个大火堆。 借着火光,克洛德在淤泥上找到了那几根熄灭的火把,重新点燃后,又把这些火把扔在其余的三堆灌木树枝上面,于是又有三个大火堆燃烧了起来。 四个大火堆的光亮,足够克洛德可以看清这四周的景象了,甚至还依稀看得清这个地下室的轮廓。这个地下室很大,足有三四百平方左右,除了自己身旁一片的狼籍的地面,远处都是黑幽幽的淤泥。 克洛德点燃四个大火堆的目的只有两个,一是让自己可以看见周遍的情况,避免再遭到蟒蛇突然袭击这样的事件发生。二是点起大火对蟒蛇这样生活在黑暗中的野兽什么的来说也是一种威胁,起码比几根火把更让人有安全感。 再说好不容易摆平了一条大蟒蛇,克洛德可不希望自己在收尾时再一次又碰到一条大蟒蛇,自己那把短铳还在地上这条死蟒蛇的嘴里,如果这条死蟒蛇还有同伴的话,那自己真是哭都没处找去,十死无生啊…… 拔出背后的猎刀,克洛德小心翼翼的靠近地上这条动都不动的黑蟒蛇。虽然在这条蟒蛇的嘴里开了一枪,但克洛德并不能保证这条黑蟒蛇已经被自己给打死。前世自己在报纸上看过,一人脚贱,看见地下有一被厨师斩落的蛇头,就过去踢了一下,没成想那蛇头竟然还会动,一口咬在那人的脚趾上,等送到医院,已经毒发不治身亡。 前车之鉴,后者之师。对付蛇类,再多的耐心和小心都是理所当然的。 克洛德慢慢的靠近蛇首,时刻注意着蛇首的动静。 黑蟒蛇一动不动的躺在淤泥里…… 猎刀的刀尖对准了黑蟒蛇的眼睛,克洛德咬牙切齿的用力往下一压,“扑哧”刀尖插入了蛇眼之中,直贯脑部,黑蟒蛇整个身躯犹如被闪电击中,猛烈的抽搐了几下,又寂然不动了。 克洛德还担心这黑蟒蛇没死透,又用猎刀在其脑部使劲的搅和了几下,确认这黑蟒蛇已经真正死透了,这才把猎刀拔了出来。接着用猎刀撬开黑蟒蛇的嘴巴,将短铳从那一颗尖利的獠牙上拔了下来…… 这时克洛德才发现这条黑蟒蛇的那颗獠牙已经将白杨木做的枪托穿了个洞,正好卡在枪身下面,难怪怎么晃来晃去都没办法将嘴巴从短铳上脱离,以至给了克洛德一击毙命的机会。 换上备用的火绳,重新清理枪膛再次上好定装枪子之后,克洛德拿着短铳这才静下心来。将猎刀插好,拿起一根火把,高一脚低一脚的踏着淤泥来到石梯的背后,也顾不得地上的肮脏,直接伏下身去,将短铳放在顺手可及的旁边,然后将方洞里的玉石匣子给慢慢的抽了出来。 用火把照一下方洞里面,确定里面没东西了之后,克洛德将火把插在地上,拿起短铳抱着玉石匣子走到绳梯旁边,将短铳插在腰间,开始往上爬…… 出了地下入口,克洛德一下子就跪在了地上,这时他才觉得有安全感。将玉石匣子轻轻的放在面前,将双手粘的淤泥胡乱的在衣服上擦干净后,克洛德这才去打开玉石匣子的盖子。 这玉石匣子不是那种上盖下盒,上下分离的样子,而是有点象前世那些装红酒的包装盒,盖子是推开的,盒子的两边有插槽。同样材质的玉石盖子,很薄很轻,却很坚固,让人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大这么薄的一片玉石不会裂开或是掰断,但想想这是魔法师的匣子,克洛德就觉得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匣子里面确实如那个兰德斯法师所说的那样,有两本日记和一个笔记本,还有一个鹿皮钱袋,里面装得是鼓鼓囊囊的一小袋金币。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什么东西了。兰德斯法师没骗人,他的确是法师中的穷光蛋…… 克洛德将玉石匣子重新盖好,长嘘一口气。这次前来白鹭洲的目的已经达成,虽然也算经历了一番风险,但结果还是好的,自己也没什么生命危险。只是接下来该如何收场? 关于那个兰德斯法师的事克洛德并不希望让自己的三个伙伴知道,但自己去地下一层和那条黑蟒蛇生死搏斗的事却瞒不过去,尤其是自己现在还一身的淤泥。 所以该怎么措辞自己得好好的想想,别看博克阿尔,艾里克森和维里克罗三人和自己一样的年龄,都是十六岁,但和同班其他的那些同学相比,他们三人都有着成人般的世故和敏锐,这也许是他们父亲言传身教的缘故。 虽然在学校成绩都不好,可那是他们对学习不感兴趣,并不表示他们不聪明。这也是他们三人能和克洛德玩在一起成为好朋友的缘故。他们看不上班级里其余的那些同学,认为他们虚伪不真实…… 头痛啊……克洛德这时发现,其实对付那条黑蟒蛇比编造一个合情合理的谎言更容易更简单一些…… 第三十六章 完美的借口 第三十六章完美的借口 维里克罗听到遗址那边传来的枪响时正在一座山崖下的小溪边收拾两头被打死的山羚羊,这是西南三省最常见的一种野生羚羊,喜欢攀岩走壁采食岩壁上的青苔和小灌木叶子,同时也能有效的躲避天敌的捕杀。因为很多食肉的猛兽并不具备攀岩的技能,它们只能流着口水看着那些美味的食物在半空中的岩壁上优哉游哉的晃来晃去…… 只是这些山羚羊没想到猛兽爬不上岩壁,却有人能把它们从岩壁上打下来。对维里克罗来说,这些山羚羊实在是最好的靶子,即便三个人靠近山崖,这些山羚羊也没有惊慌。或许有很多猛兽曾经想捕杀它们,结果却从岩壁上摔落的血淋淋教训,让这些山羚羊坚信敌人是爬不上崖壁也对它们够不成什么威胁的。 维里克罗好整以暇的举枪,瞄准,开火,一头山羚羊从崖壁上滚落下来。但其余的山羚羊还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到来。火枪的轰鸣声在这些山羚羊的耳边更象是打雷声,伙伴的摔落很有可能被其他的山羚羊当成是失足。所以剩下的山羚羊只是停止了进食,不安的“咩咩”叫着,抬起头东看西看,并更加留意它们的落脚处。 维里克罗三人见别的山羚羊没跑,大喜过望,更加卖力的清理枪膛,倒药,塞枪子,绕火绳,点燃,继续举枪瞄准…… 又一声轰鸣,又一只山羚羊从半空中滚落下来。这时幸存的山羚羊才发现真正的威胁来自于下面的那三个两脚兽,他们拿着根奇怪的棍子,每发出一声雷响冒出一阵白烟就有一个伙伴摔下崖壁……很快剩下的山羚羊在崖壁上蹦跳如履平地,没一会儿就全部消失在山崖的另一面…… 维里克罗三人重新给火绳抢上好枪子后才去寻找他们打到的猎物,因为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其他的食肉猛兽埋伏在旁边准备狩猎山羚羊,这样很可能会在捡猎物时和猛兽来个不期而遇,光凭博克阿尔的石弩和艾里克森拿的猎弓,并不能保证大家的安全。 运气不错,没有遇上任何一头猛兽,维里克罗说白鹭洲最危险的猛兽就是山豹,那是山林中的霸王。每一头山豹都有小牛犊子那般大,异常的警觉机敏,任何一个有经验的猎人都不会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去和一头山豹对峙,那简直是自寻死路。 两头被打中摔落山崖的山羚羊很好寻找,它们就倒在崖壁下面的斜坡上,离三人的距离不远。只是博克阿尔看到这两头战利品时,还是忍不住的叹气埋怨。 其实这两头山羚羊都很肥,但博克阿尔可惜的却是它们的皮毛。从崖壁上滚落和坚硬的山岩碰触,让这两头山羚羊的皮毛划了很多个口子,看上去有些破烂。 上次维里克罗去那个老蒙克杂货铺卖了两张旧的皮毛,也是属于这个山羚羊的。但那两张皮毛虽说旧点,可也完整,不象这两头刚猎获的山羚羊,皮毛已经被划得支离破碎。 “这张最多只能卖两个里亚索,这头好点,三个里亚索左右。我说的还只能去老蒙克杂货铺那里卖,瓦库里可能会给我们的价格。要是拿到吉尔普皮毛店,说不定还会因为破损而拒绝收购。”博克阿尔很内行的做了鉴定。 “搭把手,别站那里废话了,”艾里克森很不高兴的说:“我们两个抬一头,维罗拿一头,到那小溪边先剥皮再说。别管多少钱,该剥的皮还是得剥下来。至于值不值钱,我怀疑你的眼神根本就看不准,那么近的山鸡你都射不中,白费了那只弩箭……” “你还说我,你自己不也一样吗,两只兔子你连一根兔毛都捞不着……”博克阿尔很不服气的还嘴,但还是过去拎起了山羚羊的前腿,和艾里克森一起往前面不远的山溪走去。 “我是不习惯知道吗,这是猎弓,不是学校的练习弓,我刚拿到手还没掌握好力道。要是我家那把短铳,我早就打中那两头兔子了。”艾里克森正在为自己打不到两头兔子找借口。 “哼哼……”博克阿尔嗤笑道:“你那把短铳?就那点射程?你是准备爬过去把短铳塞进兔子屁股里再开火的吧,那样别说你,我也能打中……” 两人拌着嘴来到山溪旁,然后看着维里克罗剥皮分解山羚羊,一边警戒一边继续吵架。 等维里克罗正在将山羚羊大卸八块时,远远的听到了遗址那边传来的一声枪响。 维里克罗一下子站了起来:“你们是不是也听到枪声了?” 博克阿尔点点头:“是,是听到枪声。” 艾里克森有点担心:“是不是克洛德出了什么事?” 维里克罗扫了一眼满地的狼籍:“带上那两张羚羊皮,再拿上四根羚羊的后腿,别的我们都不要了,马上回去。” 直到枪响后又过去了四十来分钟,大汗淋漓的三个人才赶回魔法塔遗址,第一眼就看到克洛德满身淤泥的躺在遗址前面的空地上。 三人都有点吓坏了,顾不得手里的东西,一扔就往克洛德那里跑,边跑边喊:“克洛德,克洛德……” 却见躺在地上的克洛德抬起了头,笑得很勉强:“你们来了……我没事……就是有些累,很乏力……” 维里克罗冲到克洛德的前面,跪下来仔细检查了一遍克洛德的身体,没发现有什么外伤之类的,这才松了口气,将克洛德扶起来坐着,神情严肃的问:“出什么事了?你怎么身上全是淤泥,这么脏还这么臭……” 克洛德伸手指了指遗址里面:“我去了地下一层,在那里杀了条大蟒蛇,你们去看看,顺便把那蟒蛇的尸体给拉上来……” “大蟒蛇?”维里克罗一怔,站起身来:“艾克,博阿,我们去看看……” “最里面靠近山崖边那个地下入口……”克洛德喊道。 其实不用他说,光凭地上那些掉落的淤泥痕迹就可以看出克洛德是哪个地下入口上来的。不大一会儿,博克阿尔就跑了回来:“牛逼啊克洛德,你竟然一个人就杀了那么一条大蟒蛇!知道不,刚下去看见那条大蟒蛇我们三个都吓了一大跳,生怕它还活着,艾克都要维罗再开一枪看看是不是真的死了……” “开枪了吗?”克洛德问,心说刚才没听见什么枪声啊,虽然是在地下一层,可这么近应该听得见枪声。 “没有,”博克阿尔摇了摇头:“维罗说这蟒蛇肯定已经死了,不然我们下去怎么也会有点动静,他一个人下了绳梯就过去了。对了,我是上来再拿些柴火的,里面那几堆火都快要熄灭了……” 博克阿尔又匆匆跑去拿柴火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克洛德也站了起来,演戏演到这里可以了,就算乏力歇了这么久也该缓过劲了。 走到地下入口那里,正好看见维罗三人将那条死去的蟒蛇给拖了上来。在地下的淤泥中搏斗的时候克洛德还没怎么觉得,但现在摆在地上才发现这条蟒蛇真的很大,三米多近四米长的身躯看起来非常的吓人,克洛德也不由的后怕起来。 万一那蟒蛇扑来的时候没咬到枪身反而咬到自己脸的话,克洛德的冷汗又冒了出来,真是生死一瞬间啊…… “这蟒蛇皮拿到镇上最少也能卖三个银塔勒。”博克阿尔啧啧称奇的表示自己的专业眼光。 “不止这蟒蛇皮,你别忘了这蟒蛇的蟒筋更值钱。”艾里克森补充说。 “够了!你们别只顾着钱!”维里克罗的脸很黑:“我不明白,克洛德,你为什么要下地下一层去?我早就说过,下面除了淤泥没别的东西了,你今天是运气好,万一你有个好歹的话,你让我们三个怎么回去向你父母交代!”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这才反应过来,想起维里克罗说的话他们也是后怕不已。如果克洛德没杀死这条蟒蛇反而被这蟒蛇……他们已经不敢想象下去。 “抱歉……”克洛德说:“我原本只是想站在石头台阶上看一下,于是就扔了几个火把下去,结果我发现石梯旁边的淤泥里有什么东西在火光的照耀下闪着金光,所以我就编了绳梯,又扔了那几堆灌木树枝下去,我只想看看那金闪闪的是什么东西,结果没想到会突然遭到这条大蟒蛇的袭击……” “那你发现那金闪闪的是什么东西了吗?”维里克罗很怀疑的看着克洛德,在他看来这或许只是克洛德的措辞,为自己的冒险找个理由罢了。 “我找到了这个……”克洛德将手伸进口袋,拿出,再打开,几枚亮闪闪的金币落在了地上,发出了清脆的磕碰声。 “这,这是沙利文!”博克阿尔捡起一枚一看,惊喜的叫了起来:“我没认错,这是六百年前的金币,我在家里的那本钱币大全上看过它的图象,一个披着斗篷的魔法师。后来阿姆斯郎王朝建立后就全面废除了这种金币。可惜这不是沙利文魔法金币。” “我找了半天,一共只找到这五枚。”克洛德说:“都在那石梯旁边,我想扩大范围,就碰到那蟒蛇了。” 维里克罗的疑心尽去,因为克洛德不可能变出几枚六百年前的金币,看来情况应该象他说的那样,扔火把下去,发现淤泥里有东西在闪,所以才扔那几堆灌木树枝下去,又编了绳梯,准备工作已经很完善了,只是没想到地下一层还藏着那么一条大蟒蛇,这确实是突发的意外情况。 艾里克森捡起地上的另外四枚沙利文金币,他没维里克罗想的那么多:“这很值钱吗?” “值钱不值钱我不知道。”博克阿尔说:“这其实应该算古董金币,毕竟至少有六百多年的历史。但又不能算是古董,因为这种金币的图象是邪恶的魔法师,所以在法雷亚大陆各国都是被禁止使用的。不过还允许拿到银行根据其含金量兑换成通用钱币。在我们王国,我记得好象是能兑换两枚金克郎,也就是十个银塔勒。” “呵呵,克洛德,你发财了。”艾里克森很羡慕的说:“没想到这次来白鹭洲你的收获是最大的,不但打死了这么一条大蟒蛇,还找到了这么五枚金币。拿着吧,这是你的。” 克洛德摆了摆手,没接艾里克森递过来的金币:“都交给博阿吧,让他保管,我们来的时候不是已经说好了吗,所有的收获大家均分。我找到的这五枚金币也不例外。” “可,可这条大蟒蛇是你一个人杀的,金币也是你一个人找到的,我们都没帮上一点忙……”博克阿尔苦笑着说。 克落德笑了起来:“我们是一起来的,所以没回家前我们就是一起的,就象你们三个去打猎我一个人在这里一样,你们也会把猎物分给我一份。同样的道理,我如果没杀死这条蟒蛇有个万一的话你们也要背起这个责任,回去接受惩罚。所以,不管是这条蟒蛇还是那五枚金币,大家都有份。维罗,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算是吧。”维里克罗嗡声嗡气的回答:“不过一起打猎还有个规矩,谁出的力气多谁拿大份,没出力的拿小份……” “那行,那五枚金币我拿两枚,你们一人一个,就这样决定了。维罗,你带他们先把这蟒蛇皮给剥了,晚上我们吃烤蟒肉。”克洛德不容置疑的做出了决断。 第三十七章 沙利文金币 第三十七章沙利文金币 克洛德在离遗址不远的泉水潭花了一个多小时才把自己洗刷的干干净净。幸好他的背包里还带了另一套的衣服,还有内裤袜子这些,这原本是他准备下水时更换的。虽然是五月底,湖水还有点冷,但克洛德考虑的比较周到,带上预备的衣服也是为了以防万一,坐船去白鹭洲,谁也说不准会不会下船去游泳…… 换下来的脏衣服用泉水简单的冲洗了一下,将上面粘着的淤泥冲掉就行了。至于那些衣服上的污迹,可以带回家让母亲找个洗衣女工来洗,没必要在这荒山野岭处自己清洗晾晒。 等克洛德将自己清洗干净换好衣服后,维里克罗和博克阿尔,艾里克森三人也已经将那条大蟒蛇给剥了皮抽了筋,并将蟒蛇皮和蟒筋带回宿营地晾了起来准备让海风吹一个晚上。 剩下的蟒蛇肉,则按照克洛德的要求,从背部切割下一大块准备当晚餐,其余的蟒蛇肉被维里克罗挑选了一些好的切成长条形状抹了盐,同样挂在木架子上准备晚上做熏肉用,还有蛇胆和一双蛇眼,被维里克罗小心翼翼的摘了下来装进空瓶子里,他说这是名贵的药材,药剂店很乐意出高价收购。 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人也没白干,他们让维里克罗将蟒嘴里那两颗尖利的獠牙给拔了下来,清洗干净后一人一颗给瓜分了。白鹿镇的老人说,随身佩带毒蛇的牙齿能有效的抵御瘟疫病害。这虽说是民间的传言,但现在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人对此却深信不疑。 深蓝的夜幕上繁星点点。 夜幕下四个少年围着火红的篝火正在吃蟒肉大餐。 “我从来不知道蟒蛇肉竟然如此的美味鲜嫩……”博克阿尔吃得满嘴流油:“太好吃了,克洛德你煎得真棒……” “我忘了一件事。”克洛德说,然后来到自己带来的背包旁边,从背包里掏出两瓶甘兰酒:“其实煎得时候我应该倒点酒上去,那样更香更好吃一点。” “哈……甘兰酒?”博克阿尔喜不自禁:“你带来的?这还真是一个意外的惊喜……” “嗯,”克洛德点了点头:“我父亲给了我一个里亚索,我想想没什么好买的,就买了两瓶甘兰酒带过来给你们尝尝。不过喝这个要注意,喝多了很容易头疼的。” 其实克洛德拿了父亲给的一个银塔勒和一个里亚索后,本来想都交给博克阿尔还债。但一想欠帐是一个银塔勒三个里亚索,自己把钱交了还欠两个里亚索,反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还不如等去了白鹭洲后有了收获到时再一次性全部还清为好。所以克洛德就没还钱,想想自己的这三个伙伴本来还想买甘兰酒,后来钱借自己没钱买酒了,干脆就自己买两瓶带过去给他们过过瘾。 没带杯子,大家也就一个木盘子当餐具,所以四个人就对着瓶口喝一口,再转给下一个人。 “对了,艾克,忘了说件事了。”克洛德找到了那把火绳短铳,递给艾里克森:“很抱歉,跟蟒蛇搏斗的时候你的短铳被蟒蛇咬了个洞,你看就是这里,回去后需要多少修理费的话请告诉我,让我来付。” 艾里克森眼睛发直:“这,这里怎么被咬了个洞?克洛德,你到底是怎么杀死这条大蟒蛇的……” “全亏你这把短铳啊……”克洛德感叹道:“那时蟒蛇已经把我缠住,我整个人栽到在淤泥里,想抓住蟒蛇都抓不住,那身上全是淤泥太滑了。眼见那蟒蛇张开大嘴向我扑来,我只好用这把短铳挡在眼前,没想到那蟒蛇一口就咬在了短铳上。 ……幸亏它咬在了短铳上,我也是事后才知道它把枪托给咬了个洞,结果短铳就卡在了它的嘴里。我死命的抓着短铳,它拼命的晃着脑袋,想把短铳从它嘴里脱开。那时蛇首离我只有一臂之遥,就在那摇啊甩的,如果我不是手指伸在扳机扣里紧紧的扣着,说不定这短铳早就脱手了。 危急时刻我看见旁边那灌木树枝堆上还插着一根火把,就拼命伸手过去拿,等拿到了我就把火把按在短铳上面。战神保佑,那短铳上的火绳终于被点燃了,我一看火绳已到药盒那里,就死扣板机,轰得一声,那蟒蛇挣扎了一会终于不动了。我脱出身子从蛇牙上拔下短铳就往绳梯上爬,等爬出地下入口总算是歇了口气,这才重新装上枪子朝天开枪给你们报信,后来你们就回来了……” 听完克洛德讲述的和蟒蛇的生死搏斗经历,伙伴们都沉默无语。他们可以想象的到那一刻的场景是多么的凶险,稍有一点差错就很可能再也见不到克洛德了。 “其实都是我的错……”维里克罗过了一会终于开了口:“我太大意了,因为和父亲冬季来过两次,所以认为这个遗址里面根本就没有危险,将克洛德一个人留在这里也没事。我忘了现在是春夏交际之时,蟒蛇冬季需要冬眠不出来活动,而现在却是它的活跃之期。如果克洛德没杀了它的话,那或许今天晚上我们会遭到它的袭击。这片遗址其实就是它的捕食之地……” “你的意思是说这遗址其实是这条大蟒蛇的地盘?”博克阿尔问。 “是的,其实我们过来的时候如果仔细点的话应该能发现一些迹象,比如这片遗址里怎么会没有蛇虫鼠雀活动,能看见的也就是几只海鸟落在那边的碎石堆上。这片遗址这么大却没有一只海鸟落脚,这本来就很可疑。可我脑子里还是冬季时的印象,那时一片白雪覆盖,生机全无,就理所当然的认为现在也是那样……”维里克罗有些懊恼的回答。 “这不怨你。”克洛德笑了起来:“事情已经过去了,大蟒蛇也已经死了,我也没有受伤,反而让我们获得了很不错的收获。我只怪博阿非要我喝下那瓶解毒剂,还说身体没伤不表示没中毒,说什么喝了预防也是好的。你们知道那解毒剂有多难喝吗,那味道太怪了,又苦又辣又涩,我的舌头都麻了。” “喝了保险点,博阿做的没错。”艾里克森说。他将分到的那颗蟒蛇獠牙取出来插在短铳枪托的那个洞里,吹了一声口哨:“酷极了,克洛德,我不需要你支付什么修理费。事实上有这颗獠牙就已经足够补偿了。你们看,这颗獠牙插在枪托上这么稳合,回去我告诉别人这枪上的洞就是被这牙给咬的,看他们还有谁敢不相信。” 维里克罗看了一眼说:“你和博阿两个,最好将那两颗牙扔锅里煮一个小时左右。虽然你们已经用清水洗干净了,但谁也不能保证这獠牙里面带不带毒,用水煮一下更保险一些,否则拿在手上的时候不小心划破皮中了毒,那真是自找的麻烦。” 维里克罗这话说得很在理,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人从善如流,立刻张罗着去煮那两颗蟒蛇獠牙。 等他们两个忙完坐下后,克洛德和维里克罗已经在熏烤蟒蛇肉干了。 “对了,博阿,我有个事想问你。”克洛德说:“下午你看见那沙利文金币时,说可惜不是魔法沙利文金币,那是什么意思?金币还有魔法不魔法之分吗?” 博克阿尔点点头:“你知道最早的金币是怎么出现的吗?是谁制造的?” “不知道……”克洛德本来想说应该是铸模法制造的吧,前世在电脑上看过视频说古代制造金币是先用泥土制作模具,再将融化的黄金溶液倒进模具里面,等冷却后再敲碎泥土模具,最后将金币修边才算完成一枚金币的制造,费时费工,而且每一枚金币都有一点的相差,因为没可能两个泥土模具能制作的一模一样…… 不过想想这是异世界,所以克洛德还是老实的承认自己不知道。 “据说最早的金币是四千多年前魔法师制作的。”博克阿尔说:“别看我,这是钱币大全上的记载。据说那时候的人们习惯以物易物,这给魔法师们的材料交易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后来有个魔法师就用珍贵的暗金制作成一个个小圆饼作为等价物来进行魔法师之间的交易。 但暗金却是魔法材料,产量并不高,于是魔法师们就用黄金再添加一克的暗金制作成金币,图案就是披着斗篷的魔法师,以那个制作暗金小圆饼的魔法师名字来命名,这就是魔法沙利文金币。 因为这种魔法沙利文金币含有一克的暗金,所以很多魔法师得到这种金币后都是将之融化提炼出暗金来作为魔法实验的材料,以至这种魔法沙利文金币越来越少,据说到目前为止只有大陆北部的希克斯王国还保存着一枚,被视为国宝。 最早的金币全部都是魔法师铸造的,他们使用炼金术能轻而易举的精确铸造出一枚枚完全相同的魔法沙利文金币,只要他们拥有暗金,想铸造多少就铸造多少,谁都可以铸造。 但随着魔法材料的逐渐稀少,其价格也开始上涨,而暗金的开采也越发的困难,魔法师们也不愿意再将暗金铸造到金币中。于是两千多年以前,没有暗金的金币出现了,同样被称做沙利文金币,只是没了魔法两字。那时,一枚魔法沙利文金币往往可兑换数十枚以至上百枚沙利文金币。 沙利文金币的出现,很快就由魔法师的世界进入了普通人的交易市场,最开始还是在魔法贵族之间流行,但很快就普及到大陆各地,几乎所有的大宗交易都使用沙利文金币来结算。 不过那时所有的金币都是由魔法师通过炼金术来铸造,以保证每一枚金币的精确黄金含量,这对魔法师来说成为了一个很难承受的负担,他们不愿意花费魔力和炼金材料来制作这些凡人用的金币。于是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制作了七套金币模具,交给七个魔法贵族,让他们专门铸造金币给凡人用。 也就是这七套金币模具,让普通人得到了启发,于是银币和铜币也出现了,完善了整个市场货币的高中低三个价值体系。不过由于那七副金币模具是魔法师授予的,在黑暗历的年代,大陆流通的金币也就那七种图案。反而在银币和铜币的图案上有着各种各样的变化和选择。 钱币大全上说,那时候金币只有七种,银币却有一百四十三种,铜币有八百多种图案。基本上每个拥有铜矿的贵族,商人都会自行铸造一种图案的铜币流通在市场上,给货币的兑换带来很大的困难。 直到阿姆斯郎王朝建立,金币的种类才开始增多,到后来列国纷争,自立,形成目前的大陆格局之后,各国才逐渐认识到货币市场的重要性,纷纷将铸币权收归国库,规范各自的金银铜货币,稳定国内的金融市场秩序。 当年魔法师交给魔法贵族的七套金币模具,图案是七种植物和动物。而沙利文金币,则成为魔法师的专用金币,由魔法师用炼金术专门铸造。在金币中,沙利文金币的地位高出一筹,被称为金币中的王者。 但阿姆斯朗王朝建立后,瑞格斯.奥.希尔皇帝下令在法雷亚大陆禁用沙利文金币,发现的一律融化重新铸造成别的金币,到现在这条禁令还有效,在我们王国也是如此,以至沙利文金币越来越稀少。 所以,克洛德,你所找到的这几枚沙利文金币我们最好是做为私人收藏,而不是拿到外面去使用。” 第三十八章 回程 第三十八章回程 被博克阿尔上了一堂关于金币铸造的历史课后,艾里克森和维里克罗都表示将自己分到的那枚沙利文金币给收藏起来,做为四个好朋友前来白鹭洲冒险经历的见证。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克洛德搏杀大蟒蛇后获得的这几枚沙利文金币更值得做纪念品了。 克洛德倒是并不怎么看重这两枚他分到的金币,同样的沙利文金币他还有三十枚。本来克洛德想找博克阿尔将手里的这两枚金币变现,得到一笔钱再去那个老蒙克店里逛逛。 他有些怀疑那个老店主皮查克收购来的那些小玩意其中是不是有一部分同样和那魔法菜谱一样,是魔法物品,只是现在的新店主瓦库里并不识货,所以克洛德想再去看看,能不能再捡点便宜。 现在博克阿尔这么一说,再加上维里克罗和艾里克森在旁边一捧场,克洛德就得在心里多思量一番。他担心自己万一找博克阿尔将这两枚金币变现的话,会不会让自己的三个伙伴怀疑他偷藏了一些金币没拿出来…… 人心不可测,并不是克洛德多疑,只是他不愿意让这份友情变质。他现在的借口很完美,伙伴们也都相信他。如果他让博克阿尔变现这两枚金币的话伙伴们即使有怀疑也不会说出来,但在他们各自的心中却会留下一根刺,他不愿意让这样的事发生。 有时候想想也很可笑,因为穿越者发现,在这个异世界,作为少年的克洛德最相信的人竟然是这三个同龄的少年,在他眼里,这三个伙伴比自己的父母更可靠一些。不是没想过将金币拿到镇上去兑换,而是穿越者发现,那样的情况更糟,不用半天的时间,镇上的人很快就会知道是他兑换了两枚沙利文金币…… 没有人比博克阿尔更适合去变现沙利文金币了,他不但会隐瞒金币的来历,还会尽心尽力的帮克洛德要个好价钱。但同时克洛德的经济状况三个伙伴也一清二楚,没需要花钱的地方,为什么要变现这两枚金币?难道跟他们说自己要去老蒙克杂货铺捡漏吗? 简单的说,克洛德想维护好这份友情,却不愿意让伙伴们知道真相。因为他没法解释,为什么他会看到那本菜谱上掩藏的魔法师日记,从而得到遗址这里的藏宝线索,总不能说自己拥有魔法天赋吧…… 思来想去后克洛德说:“博阿,我想留下一枚沙利文金币,另一枚你能否帮我出手?我想让自己身边宽裕点,毕竟我父亲和我大哥的性格你们都知道,我不想为了要点零花钱天天在家里和他们吵架。” 博克阿尔灌了口甘兰酒:“行,我帮你问问,一定帮你卖个好价钱。我想我父亲的那些朋友应该会需要一些值得拿出手炫耀的收藏品,沙利文金币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克洛德笑了:“那好,我等你消息,等出了手就请你们好好的吃一顿。” 两瓶甘兰酒,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人喝的最多,很快就醉倒在地。维里克罗和克洛德都只喝了几口,两个人都很清醒。 将两个醉鬼拖到窝棚下面让他们躺好,盖上毯子后,克洛德和维里克罗又坐在了篝火旁边。晚上的海风有点大,感觉有些冷,于是克洛德就披上了艾里克森脱下来的外套。 “你晚上怎么都不喝酒?”克洛德问。 “不想喝。”维里克罗摇摇头:“中午过来时因为我的疏忽没搜查整个遗址让你差点发生意外,心里很不舒服。晚上我得警醒一些,真象他们两个一样那万一出了什么事就后悔来不及了。” “你准备守一个晚上?” 维里克罗笑了笑:“嗯,你看他们两个,醉得象死猪一样,还指望他们能起来值夜吗?我怀疑到了明天早上他们两个还不怎么清醒。那甘兰酒喝多了头疼,我以前偷喝我父亲买的就已经尝过那滋味了,所以我就喝几口,剩下的都被他们两个给灌下去了。” “对了,克洛德,你晚上也没喝几口啊?” “我一向都不喜欢喝酒。”克洛德一边卷动着手上插着蟒蛇肉的树枝,好让火苗能均匀的烤到,一边笑着说:“尝尝味道就行了,何必把自己喝得烂醉。你知道我父亲在家里宴客时的那个情况吗,很多客人都喝醉吐的到处都是,那些都是我去清洁。那气味让我觉得恶心,所以我就开始不喜欢喝酒了。” “我父亲也爱喝酒,有时也会喝醉。他喝醉也很老实,不会吐也不会吵闹,只会找个地方睡上一觉就好了。不过现在我姐姐管家,不让我父亲买酒喝,我父亲只能偷偷的存点钱去过过瘾……”维里克罗说。 克洛德无语,他不好意思去评论维里克罗那个精明异常的姐姐,毕竟那是维里克罗的亲人,他没那个资格说三道四。 “你也早点休息吧,这里有我守着,你可以安心的睡个好觉。”维里克罗拍了拍他怀里搂着的那杆火绳枪。 “我还不想睡。”克洛德说:“一点睡意都没有。先把这些蟒蛇肉给熏烤完,带回家给安娜和小胖墩尝尝。其实这回我们来白鹭洲冒险,收获已经非常大了。你看,有山鹿肉干,蟒蛇干,还有那四条山羚羊的后腿,这些都是可以带回家的。 另外那些皮毛和药材的出售也会让我们身边有些闲钱,以后有什么需要时也不用象这次一样变着法子从家里要钱了。我也能还清欠你们的那笔帐了,而且我们还得到了一枚沙利文金币做收藏。这次我们还真来对了,只是可惜象复兴节这样的假期实在是太少,我们以后很难再找到这样的机会。” “你下午可是经历了一次生死危机,你都不怕吗?” “想起来是有点后怕,可那时根本就没想到这些,不是我弄死它就是它弄死我,事情就这么简单。你看我现在什么事都没有,坐在这里熏烤它的肉,所以,我赢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说得好,这样吧,克洛德,如果你愿意家里人也答应的话,那冬季年假时我可以问问我父亲,请他允许你跟着我们来这里狩猎,你看好不好?” “再说吧,现在才五月底,离冬季年假还有半年多时间,到时会发生什么变化都不知道,所以我现在答应你也没用。再说我父亲虽然有国民身份,却不愿意给家里买把火枪,我没法象你一样常常练习射击。至于学校里,要到明年才有火枪射击的训练,唉,下午如果没有艾克的那把短铳,我还真的死定了……”这会克洛德很想拥有自己的一把火枪。 “其实还有个办法,”维里克罗说:“你可以找个有国民身份的人,通过他去买火枪,把火枪登记在他的名下,也就是让他为你提供担保,这样你就可以合法的拥有自己的火枪了。” “我父亲知道会发疯的。”克洛德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钱去买一把火枪。” 这个话题嘎然而止,维里克罗也很清楚,没有莫尔桑先生的同意,克洛德是不可能拥有自己的火枪的。在白鹿镇,不可能有人愿意冒着得罪行政主管的风险,去为克洛德购买火枪提供担保。 克洛德站了起来,将铁锅清洗干净,又开始烧水。这锅晚上被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拿去煮那两颗蟒蛇獠牙,现在得重新消消毒。 等锅里的水煮沸腾后又烧了半天,克洛德才起身将开水倒掉,清洗铁锅后再次开始烧水,这是为明天准备的开水。等这锅开水烧熟冷却倒入水囊后。克洛德又将水倒入铁锅中,然后将昨天晚上留下来的两根山鹿腿骨给扔进去,再把铁锅挂在篝火上。 “你这是要煮骨头汤?”维里克罗问道。 还剩下半袋的面粉,这里的面粉都是小袋五斤装的,用的是油纸袋包装。克洛德将面粉倒入一个空出来的水桶中,又从另一个水桶里勺点水倒进去开始搅拌起来。 “早上我准备做点面疙瘩汤,这个吃了顶饿,中午我们可能在回去的船上,我还的再弄点吃的,每人一份面饼夹煎肉吧。” 条件有限,克洛德用平底锅煎了一些面饼,又从山羚羊的后腿割了几片肉煎了一下就收了起来,这些是回程时的午餐。剩下的面粉全部加水用手指挤成一小块一小块的面疙瘩扔进了锅里。 凌晨的时候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人醒了过来,不是抱着头叫头疼就是喊着口渴要喝水。克洛德给他们一人一大碗面疙瘩汤灌下去这才消停了一些,又躺了一个多小时才清醒了过来,只是两人的精神并不怎么好,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克洛德已经和维里克罗开始收拾东西,今天就要回去了,只是发现战利品太多了点,对四人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 “两个水桶,四个木盘四个木碗,还有平底锅和铁锅,这是老桑尼那艘渔船上面的,我们得拿回去。两顶帐篷四条毯子,这是我们自己的,也得带回去。还有一些零碎和我们自己携带的背包,剩下的都是战利品,一张山鹿皮和两张山羚羊皮,一条蟒蛇皮,四只羚羊后腿,还有蟒蛇肉干,一共这么多,我们怎么带回去?”维里克罗有些苦恼。 “我们还得警戒,这样吧,砍两根树干挑回去,两个人挑两个人警戒,轮流换。都是下山路,应该比上山容易些,累了就多歇会吧。”克洛德也没什么好办法。 上山花了两个小时左右,没想到下山也花了这么久的时间。这主要是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个动不动就喊累,肩膀痛,要歇一会什么的。最后变成克洛德一人担着两个水桶,上面放着行囊餐具这些,而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两人用一根树干挑着战利品,只留着维里克罗一人拿着火绳枪在警戒。 等回到小河湾上了船,歇了大半天才缓过劲,艾里克森再次成为了小渔船的船长。解缆提锚,克洛德和维里克罗又成为划桨的苦力,等小渔船出了河道,艾里克森想起还有个拦网扔在湖里。 只是到了放拦网的地方大家都傻了眼,拦网呢?拦网哪去了? 第三十九章 轰动全镇 第三十九章轰动全镇 “你们确定那张拦网是放在这里的吗?”博克阿尔有些狐疑的问道,他怀疑是不是找错了地方。 “应该是这里吧……”克洛德也不确定是不是这个位置,那天他只记得艾里克森说这里水深超过四米了就把拦网丢了下来,周围的景象还真没怎么注意。 “我忘了……”维里克罗摊了摊手,他倒干脆。 艾里克森又仔细打量了周围的环境,这才很肯定的回答:“就是这里,我没记错,放拦网前每个熟悉水上生活的人都会记住位置,这点我是不会搞错的……” “那,那有没可能被别人给收走?”博克阿尔问,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损失就大了,艾里克森家的这张拦网最少也值十来个银塔勒。 “应该不可能的吧,”艾里克森也不能确定:“那张拦网上面的浮标木筒上有我们奥特鲁尼家的标志,白鹿镇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家的东西。而且编制拦网的网绳交错手法也是独有的,专门用在海网上,别人把这拦网收过去很快就能被人发现。再说白鹿镇的渔民都懂规矩,不可能会去收别人放的拦网……” “你上次还说这半年来白鹿镇来了不少新人吗,有些不大老实的……”博克阿尔说。 “是有些不大懂规矩的新人渔民,可他们也没那个胆子去收我们家的拦网啊,镇上的码头稽查员盯他们盯的最紧,一旦犯了事就是重罚。你知道今年我们镇上的役民名额还差大半,那些巡警税务官还有稽查员就指望着这些人去填窟窿呢……” 嗯,艾里克森说的没错,今年白鹿镇决定整修东面的大道,准备明年再一次向东扩建镇的范围,只是人力财力缺乏,就把主意打到了役民的身上,美其名曰为劳动改造。只要镇上的平民犯事,哪怕一点小错都是最少三个月劳役,这样只需提供点猪食和工具,就能获得免费的劳动力…… 如果有人收走拦网的话,那他也没地方出手啊,一上码头就会被人发现。就是镇上那些收黑货的店,也不愿意花钱收艾里克森家的拦网,这事很容易就会传到奥特鲁尼船长的耳朵里去,到时不管是卖的还是收的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我们再找找吧,或许只是飘远了,要不就是被来往的船只给带到别的地方去了。”维里克罗说。 “不可能啊,拦网下面是铅坠,那么重怎么会飘走?被船只带走也不可能的,一勾住船上的人就会发现的啊……”艾里克森嘀咕道。 不过半个小时后,几乎在那里划了个大圈,终于发现了那张拦网。 “奇怪,这拦网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这里已经是湖边了……”艾里克森百思不得其解。 这地方可以说已经是那个石头哨岗旁边了,离放拦网的地方差不多有一百多米的距离。如果不是拦网上面那红色的浮筒在水面很显眼的话,一时之间还真不容易看到。 一拉拦网,维里克罗就皱起了眉头:“怎么这么重,不会是勾到湖底的水草什么的吧?” 随着拦网被拖到船上,维里克罗突然惊喜的大叫起来:“有鱼,有大鱼!” 真的有大鱼,只有一头,而且已经死了。 不过这头大鱼最少有一米五长,它冲破了拦网的一个网格,却被旁边的网格给网住了身体,怎么也挣脱不了,接下去就是挣扎了很久,把拦网给带到了这里,最后力尽而死…… 等鱼被拖上船后,艾里克森乐得哈哈大笑:“竟然是黑虎鱼,这么大的黑虎鱼,哈哈,镇上可没人捕捉过这么大的黑虎鱼……” 黑虎鱼也是白令加湖的特产鱼类,这种鱼生活在湖底,极难捕捉,肉质鲜美滑嫩,是鱼中珍品。而且这鱼脾气暴躁凶猛,被渔民捕捉到后很快就会死去,无法养殖。 这是在回程时捡到的又一个大礼包。谁也没想到随便放下的拦网竟有这么大的收获。 “弄些水放舱里吧,这黑虎鱼要这么放甲板上被太阳晒很快就不新鲜的,放水里好点,哪怕已经死了。再过两个小时左右我们就到码头了,到时候再拿出来让那些人开开眼。”艾里克森眉开眼笑,心里可能在想象回到码头怎么把收获摆出来亮瞎围观众的眼睛。 克洛德没心思去猜想伙伴们的想法,帮着把拦网收好把黑虎鱼丢进放水的船舱中后他就决定在甲板上打个盹。昨晚通宵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有了点想瞌睡的感觉。 迷迷糊糊中没感觉过了多久,克洛德就被博克阿尔给推醒过来:“克洛德,醒醒,到了。” 睁眼一看,却见艾里克森家的私人码头就在前面不远处,码头上还站着渔船的主人老桑尼,正冲着这边挥手。 艾里克森正转着船舵让渔船靠岸,维里克罗拿着根船篙站在船头。克洛德用手摸了摸脸,让自己清醒一些,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盖着条毯子。 刚刚从甲板上爬起来,克洛德就感觉腿一软,差点又跪在甲板上了,急忙扶住了船舷才稳住了身体。 张嘴就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怎么这么快就到了?” 艾里克森笑道:“还快,你都睡了两个多小时了,维罗说你昨晚也熬了个通宵,让我们别吵醒你,博阿还给你盖了毯子。” “谢了,兄弟们。”克洛德再次打了个哈欠:“可我怎么还是这么想睡啊?” 维里克罗用船篙一撑码头的石壁,让小渔船顺利的横过船身贴在码头上,放下船篙,把船头的缆绳扔给码头上的老桑尼,回头对克洛德笑道:“你那是吓得,现在总算反应正常了。我昨天晚上还在纳闷,为什么你和那大蟒蛇生死搏杀后竟然一点紧张的感觉都没有。 我当初跟父亲去打猎第一次亲手杀了一只小狼后吓的整夜都睡不着,做梦都是那小狼满身是血的样子,过了两天才缓过劲来。你也是一样,杀了那条蟒蛇你整个人的精神气一直吊着,到了船上你才松弛下来,这才安心的睡着。 不过你应该是还没睡够,所以整个人才觉得乏力很困。象我父亲去狩猎一样,每次回来都要睡十来个小时才起床。要不这样吧,你先回家好好睡一觉,这里的事情由我们来处理。” 克洛德明白了,这就是安全感,昨天下午在遗址地下一层搏杀那条大蟒蛇之后,自己的整个精神的确象维里克罗说的那样一直吊着,提心吊胆的,随时准备再次遭受什么的袭击。所以昨晚精神那么好一点都不想睡,说白了就是没有安全感。一直到上了船,精神才放松下来,觉得安全有了保障,这才打起瞌睡来。 第三次打了个哈欠,克洛德点点头:“行,那我先回家了,帮我叫辆马车。我现在怀疑自己要是走路的话会倒在路上睡着的。” 背起自己的双肩背包,克洛德上了马车,勉强睁着眼睛熬到了家门口。马车夫等克洛德下了车就驾着马走了,艾里克森已经打过招呼,让马车夫去他那里拿钱,只要把克洛德送到家就行。 睡眼朦胧的克洛德和楼下的妹妹安吉莉娜随便打了个招呼,一点也没注意到妹妹脸上还留着哭过的痕迹,就蹒跚着上了楼梯,回到了自己的小阁楼,一头栽在了床上。不过他还记得将自己的双肩背包塞到了床下面,这才呼呼大睡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克洛德被人给推醒,睁眼一看却是母亲和小胖墩。 小胖墩已经爬到床上,正在往克洛德的身上爬,见克洛德醒来,母亲关切的问:“克洛德,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 摇摇头,把小胖墩给搂到怀里,不顾他的挣扎,克洛德笑道:“没事,昨晚值夜,一宿没睡,所以白天就觉得很累。” 母亲松了口气:“那下来吃饭吧,你父亲有事找你。还有,你们几个一起去捕鱼,为什么让你一个人值夜,这不是欺负人吗?” 克洛德只是笑着摇摇头,不想和母亲解释什么,抓住怀里的小胖墩狠狠的在脸蛋上亲了两口,这才起身准备下楼。 “我要哥哥抱。”小胖墩撒娇说。 “行,哥哥抱就哥哥抱。”克洛德再次接过小胖墩,直接放在肩上:“那我们先下楼了。” 母亲在后面担心的喊:“小心门,别磕着……” 这点克洛德还是知道的,过门的时候直接蹲了下来过门,逗得小胖墩哈哈直乐。 一路“嘭嘭嘭”的冲下楼梯,到了餐厅才把小胖墩放了下来。 餐桌旁边就莫尔桑先生和阿尔贝特两人还坐着,不过听到厨房里洗碗碟的声音,克洛德就知道自己又是最后一个吃晚餐的。 “父亲,你找我有事?”克洛德一边坐下来拉过餐桌上的白面包篮子一边问道。 “托你的福,今天的晚餐很丰盛。”莫尔桑先生取下烟斗说。 这时克洛德才发现餐桌上摆的都是他所熟悉的,山鹿肉干,山羚羊腿骨煮土豆,还有煎蟒蛇肉。 “咦……”克洛德有些奇怪:“怎么没有黑虎鱼的肉?难道博阿他们没送过来?不可能吧,那么大的一条黑虎鱼,自己应该能分到一大段的啊,怎么没有,难道吃光了?” “黑虎鱼是吧?”莫尔桑先生回答:“没有黑虎鱼,你们那条黑虎鱼被酒馆大厨皮埃德高价收购了。本来他还想买这蟒蛇肉和山鹿肉,不过被博阿他们给拒绝了。” “你,你怎么知道?”克洛德差点没被面包给噎着。 “你回家倒头就睡了一个下午,却不知道你的朋友们已经轰动了整个镇子。他们把猎到的那条大蟒蛇的皮直接摆在了码头上,去观看的人围的水泄不通,人山人海,这么大的蟒蛇还真的很少见。 还有山鹿皮,那么大的一条黑虎鱼,真想不到你们这次假期去捕鱼会有这么大的收获。镇上几个店的老板为了收购你们的蟒蛇皮和山鹿皮差点就打了起来。博阿还挺有能耐,直接在码头上来了个竟价拍卖,最后还卖了个高价。 对了,这些山鹿肉干,羚羊后腿还有蟒蛇肉,都是维罗送过来的,说是你分到的份额。只是我有些奇怪,你告诉我去捕鱼,难道这些都是长在水里被你们捕到的吗?” 克洛德这下明白他父亲为什么脸色不怎么好看了,自己说是去捕鱼,其实是去狩猎,父亲认为自己欺骗了他。 “抱歉,父亲,我担心你不让我去,所以才说是去捕鱼。但我们还带了火枪,本来就准备一边捕鱼一边打猎。”有错就认,克洛德的态度还算比较诚恳。 “火枪是谁带的?”莫尔桑先生问。 “维罗和艾克,用的都是他们父亲的火枪。其实我也很想有一把自己的火枪……” 莫尔桑先生没有再说话,只是用手指在桌面轻轻的敲打着,似乎在心里琢磨着什么。让克洛德奇怪的是,阿尔贝特这货今天怎么一声都不啃,好象哑巴了一样,平常他最喜欢的就是在父亲教训克洛德时跳出来在旁边冷嘲热讽来着。 “你先吃饭吧,这次就算了,以后不准再编造借口欺骗家人了……”莫尔桑先生就这么轻易的放过了克洛德,站起身走了出去。 第四十章 分钱 第四十章分钱 莫尔桑先生既然出去了,那阿尔贝特自然也跟着出去了,只是克洛德感觉有些奇怪,那阿尔贝特似乎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有些在躲避着自己的意思,这货是怎么了?脑袋被驴子踢了吗? 克洛德没工夫搭理这货,他是真的饿了。上午回来的时候自己在船上睡了两个多小时,错过了午餐。回到镇上后又瞌睡虫附体,回家就一直睡到了晚上,这会才感觉自己是饥肠辘辘。 很快的将餐桌上剩下的食物一扫而光后,克洛德才有了七分饱的感觉。这时他想起自己背包里带回的那个兰德斯法师的玉石匣子还没仔细看呢,心里顿时就象被猫挠了似的,急忙收拾了桌子,将餐具都送到厨房交给妹妹清洗,又摸了摸妹妹的头,一点都没留意到妹妹脸上欲言又止的表情,就匆匆的跑回了自己的阁楼。 将背包从床下拉出来,解开系绳,一股臭味扑鼻而来。 “呸,呸……”克洛德捏着鼻子将那套搏杀大蟒蛇时在淤泥里滚过的满是污迹的衣服裤子从背包里拿出来,扔在了地上,然后小心的从背包的最下面掏出那个莹白色的玉石匣子。 让克洛德惊奇的是,这个玉石匣子的表面依然光洁腻白,那么脏兮兮的衣服裤子塞在它的上面都没有在它的外表留下污痕。不过想想这是魔法师的东西,克洛德也就不以为然了。大概这个玉石匣子应该也是一件魔法物品吧。 不过做为一个穿越者,这个玉石匣子还真的是他所看见的最象前世玉石的东西,做为一个中国人,很了解玉这个字的含义。但穿越到这个异世界,努力学习新的文字后,穿越者很惊奇的发现,赫伯来语言文字中没有玉这个字。象那些在岩石中开采出来的玉石,在这个世界有着专用的名词,称做石精。 在法雷亚大陆,这些从石头中开采出的石精都被称做是大地的精华,是珍贵的魔法材料。但自从几百年前邪恶的魔法师们被赶出大陆后,这些石精就成了珍贵的宝石,被雕琢成各种各样的饰品珠宝,成为贵妇小姐们的心爱之物。 这应该是上好的羊脂白玉吧……克洛德把玩着这个玉石,哦是石精匣子,前世在老大的带领下,对这些玉石也有一定的了解,因为泡妞也需要显示一下自己的才华和见识。石精,这名字真难听,根本就没有玉那么文雅…… 吐槽了一番石精这个名字,克洛德又一次打开了匣子。 两本日记,这都写了多少年了啊,一本日记都有一本字典那么厚了,而且这纸张薄如蝉翼,半透明,上面写满了小字。还好,虽然依旧是古赫兹语文字,但最起码没象那菜谱一样将日记隐藏起来,否则克洛德很担心自己是否会因为抄写日记而耗尽精神成为白痴…… 还有一本据说是魔法笔记,这才是克洛德最需要的东西,他希望能在这本魔法笔记上了解到魔法的奥秘,甚至能学会魔法…… 这本魔法笔记有两本日记那么大,不过没日记那么厚,大概只有三四十页纸,同样是日记本的那种很薄很薄的纸,半透明,有些象皮膜,拉一下还有些弹性,并不容易撕毁。 匣子里剩下的就是那个褐黄色鹿皮钱袋了,里面还装着三十枚沙利文金币。克洛德一枚枚的仔细查看,很遗憾,没有发现那种暗黄色的魔法沙利文金币,这个原主人兰德斯法师混的有点惨啊,竟然连魔法沙利文金币都没有,全是这种大路货。 克洛德不负责任的胡思乱想,他忘了兰德斯法师不过是个四环的低等级的符文法师,能存下这三十五枚沙利文金币已经非常不易了。他哪来的资格挑三捡四的。 只是这三十枚沙利文在克洛德的手中却毫无价值,因为他没有变现的门路,所以现在这三十枚金币在他手里只能当个玩赏的物品,还得不被人发现,想来只能留着再过几年看看有没有机会了。 字典一般厚的两本日记即使不用精神力克洛德也懒的马上进行翻译,人总是这样,没得到前牵肠挂肚的想,得到后反而觉得没意思。克洛德现在也是如此,经历过生死搏杀的寻宝之旅后他对这两本日记没了那么大的好奇心,想来无非是记载那个兰德斯法师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自己又不是想给那个兰德斯法师写传记,翻译日记干吗…… 只是不想翻译这两本日记后,克洛德发现自己突然对那本魔法笔记也失去了兴趣。随便翻了下,都是一些画的很简陋的图案,旁边是大段的文字,图案上面还标着很多奇异的克洛德不认识的符号。再仔细看那些图案,可以辨认出这大概是什么东西或物件的图纸。 卧草,这图案画得也太抽象了吧,如果不是这两天刚刚接触过火绳枪,克洛德绝对会认为这图纸上画的是一门大炮。什么枪的枪管会画得象大炮一般的粗壮短小?如果不是上面的火绳击锤,火绳夹紧手柄,火绳套管,击锤簧,药盒,盘盖,底火门还有扳机这些玩意,那克洛德可能就真的误会那个兰德斯法师在制造大炮来的…… 联想到那本魔法菜谱里掩藏的日记上记载着兰德斯法师改良了火绳枪,那么这本魔法笔记上画得这个象炮筒一样的东西就是那个火绳枪的改良方案了,毕竟上面该有的玩意克洛德已经在维里克罗的那杆加利三型的老式火绳枪上都见识过了,大致差不了多少。五六百年过去,这火绳枪还是火绳枪,都没什么长进…… 克洛德只觉得意兴阑珊,突然不想翻阅这本魔法笔记了。站了起来,在阁楼里转了几圈,地上扔的那堆旧衣服引起了他的注意。对了,还没去好好洗个澡清洁下身体。不过下楼前得先把那个玉石,哦不,是石精匣子和那袋沙利文金币给先藏起来。至于桌上的那两本日记和魔法笔记,倒可以大大方方的放着,家里没人对古赫兹语感兴趣。 想了半天,克洛德决定还是把金币和石精匣子藏在床底下的最里面,实在没地方放啊,放哪都感觉不大保险。这会克洛德才发现住阁楼也有这么个缺点,挖地藏宝都办不到,下面是木地板,不可能挖开,上面是房顶,也没处藏东西,也就是床底下藏藏了。不过自己的阁楼一般不会有他人上来,就连妹妹和弟弟,自己不在的时候也不会上来捣乱…… 先到了楼下,把衣服浸泡在大木盆里,明天告诉母亲,让她找个洗衣女工洗一下,清洗这套衣服也不需要花多少钱,两三个苏纳尔就足够了。然后到了二楼,意外的发现阿尔贝特这货竟然不在,也不知是不是又跑去喝酒了。不在更好,克洛德吹着口哨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然后回到了阁楼。 心情有点烦闷,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克洛德干脆又爬到屋顶上,沐浴着银色的月光发着呆。自从前段时间耗费精神抄那个菜谱里的日记之后,克洛德就养成了晒月光的习惯。也只有在月光中,他会感觉到宁静和安逸…… 不知在屋顶呆了多久,终于有了困意,克洛德就爬回阁楼,收拾了下桌子,就倒在床上入睡了。 早上又是战神殿的钟声敲响才让克洛德从睡梦中起来。照常的洗漱下楼吃早餐,阿尔贝特这货已经在餐厅了,只是他吃的很仓促,走的也很匆忙。父亲说福克斯爵士已经从郡城回来,所以他这个亲随秘书必须得早早的赶到福克斯爵士的身边,听从吩咐。 今天照常上课,还得拿书包上学去。走出家门,就看见三个伙伴都在对面的水果铺里等着,还一人拿了一个煮苹果在啃。 “再来一个煮苹果。”博克阿尔对克洛德说:“你的。” 克洛德接过煮苹果,看着博克阿尔付了三芬尼,四个人一边啃着煮苹果一边往学校走去。 “听说你们昨天下午在码头出尽了风头?”克洛德说。 “你怎么知道的?”博克阿尔问。 “我父亲昨天晚上告诉我的。”克洛德回答。 “你知道昨天下午有多少人围观吗?几乎全镇的人都来了……”艾里克森提起昨天下午的事眉飞色舞,很显然,他非常享受那种万众瞩目的荣耀:“我们把你杀的那条大蟒蛇的皮摆在了码头上,看的人都惊叫起来,还有几个孩子都被吓哭了……” “放心吧,克洛德,我们按照你说的告诉那些人,这条大蟒蛇是我们在狩猎山羚羊时发现的,肚子吃的很饱无法移动,才被我们一枪击子中头部打死,蛇头上的那个枪洞已经证明了我们的说法。没人知道你是在遗址的地下一层搏杀了这条大蟒蛇。”维里克罗在旁边很低声的说道。 “嗯,谢谢,最好别让人知道我们去了遗址那里。”克洛德松了口气,他不想家里再起波澜,莫尔桑先生如果知道他和伙伴们是去白鹭洲的魔法塔遗址那里冒险肯定会臭骂他一顿,甚至还会惩罚他不得再跟伙伴们出去玩,而不是象昨晚那样轻轻的放过他。 “没有,我跟那些人说就在湖对岸的山脚和湖岸的泥沼那里,泥沼里有蟒蛇出没很正常,只是我们这条太大了点。”维里克罗说。 “东西都卖了吗?”克洛德看向博克阿尔。 “都卖了,一共卖了十七个银塔勒八里亚索。” “怎么能卖这么多?”克洛德很震惊。 “呵呵,我是现场拍卖,那些人就纷纷抬价,所以才卖了个好价钱。”博克阿尔很得意,如果不是见那些店主来的多纷纷询问价格这才灵机一动决定现场拍卖的话,等过两天再把蟒蛇皮和山鹿皮拿到店里出售一定会被这些店主给压价的。 “蟒蛇皮卖了六银塔勒三里亚索,是武器店的老板大汉斯买下的……” “我去,大汉斯买蟒蛇皮干吗?他凑什么热闹?”克落德一愣。 “你不知道吧,大汉斯说这个蟒蛇皮是做刀剑皮鞘的最佳选择,他正准备做一批高级刀剑,所以才出了高价,比吉尔普皮货店的出价高出了一个银塔勒。”艾里克森说。 “蟒筋被瓦库里拿下了,他出了三个银塔勒四个里亚索,两张山羚羊皮也以六里亚索的价格打包给了他,他一共付了四个银塔勒。山鹿皮以两个银塔勒七个里亚索的价格被裁缝店的米拉大姐给买走了,吉尔普皮货店什么都没捞着,丢了大脸了。” 这倒也是,做为镇上最大的皮毛收购商,没买到蟒蛇皮和山鹿皮,连破损的山羚羊皮也没捞到一张,那么多人在围观,这消息一传出去吉尔普皮货店还真没资格再称白鹿镇的第一皮货收购商了。 “还有那条黑虎鱼被酒馆的大厨皮埃德买走了,他出了两个银塔勒。蟒蛇的眼睛和蛇胆也被药剂店以两个银塔勒八里亚索的价格给收去了,我让他们搭了一瓶解毒剂,正好补上那瓶被你喝的。” 博克阿尔处理财务还真是很有条理:“我计算了一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到四个银塔勒四个里亚索再加五个苏纳尔……” “那这样吧,把我欠的一个银塔勒三个里亚索扣掉,剩下的再给我。”克洛德想了想说:“中午我们别在学校吃了,去镇上吃,我请客。吃完了再陪我去书店买几本书。” 第四十一章 酒馆和请客 第四十一章酒馆和请客 克洛德心里很明白,这次四个伙伴去白鹭洲冒险能有这么大的收获只能归功于好运气。第一夜能在小溪边伏击到一头山鹿主要是维里克罗的个人功劳,第二天自己在地下一层能搏杀那头大蟒蛇也算的上是天命加身,至于回程时拦网里的那头黑虎鱼,那更是天降大礼包,并不是每次出去冒险都能这么的幸运。 此外,能卖出这么多钱博克阿尔功不可没,他精明的利用了围观的人群,众目睽睽之下那些竟拍的店主没办法压低价格,以至价格越拍越高,而那时他们也已下不了台,只能溢价收购,这也是在围观的人们面前为自家的店铺挣个面子。 说白了这场码头竞拍更象是一场花钱打广告的现场秀。象一无所得的吉尔普皮货店,很可能在镇民的心目中地位一落千丈。以后猎户们来镇上出售皮毛,第一选择会是高价收购山鹿皮的米拉裁缝店,第二选择会是那个为了两张破碎山羚羊皮出了六个里亚索的瓦库里,而吉尔普皮货店则只能扫点残羹剩饭了。 能卖出十七个银塔勒八个里亚索实在是出乎克洛德的意料之外,原本他以为能卖个八九个银塔勒就很不错了,没想到一场码头竞拍生生的将价格提高了一倍,这意味着克洛德还清债务后身边还有三个银塔勒多,已经高出莫尔桑先生公职的一个月薪水了。 难怪莫尔桑先生昨晚的态度这么奇怪,他应该是知道了码头拍卖的价格,所以才没有责骂克洛德的隐瞒家人行为。看来得尽快去书店买几本新书,好堵上莫尔桑先生的嘴,免得他经常性的提醒克洛德,男人说话要算话,说到要做到…… 这也是克洛德提出中午要请伙伴们去镇上吃大餐的原因,吃完了顺便去镇上书店买几本新书带回家才是主要目的。 “行,我今天带了四个钱袋,准备用来分钱的,到学校就把钱给你们。”博克阿尔点头说:“不过,克洛德,你准备还的那笔钱原本是我们为了去白鹭洲凑的,那现在也同样分了吗?” “先放在你那边吧,这笔钱就别分了,以后我们中午从学校出去买点好吃的就从这里面拿,毕竟都让你掏也不合适……” 艾里克森很赞同:“克洛德说的没错,反正这次我们挣得很多了,这笔钱以后就当我们去吃美食的公费。” “我没意见。”维里克罗说:“不过博阿,这次分的钱你就给我四个里亚索和五个苏纳尔吧,还有四个银塔勒就先放在你那,等我有需要的时候再问你要……” “为什么?”大家都有些奇怪,看向维里克罗。 维里克罗有些不好意思:“是这样的,放我身边的话,我姐姐会拿走说替我保管,然后我就再也没办法拿回来了。以前就发生过好几次这样的事,我父亲给我的零用钱都在我姐姐那里,算起来也有一个多银塔勒了……” 大家无语中…… 博克阿尔最后说:“行,我替你保管吧,你需要买什么的时候我再给你。” 到了学校进了教室,没想到的是同学们竟然起立鼓掌表示欢迎,艾里克森更加的得意洋洋。 “他们干吗?”克落德有些发懵。 “昨天他们也去码头看了,称我们是国中二年级四勇士。你知道那条蟒蛇皮铺开后有多吓人,就算是那些成年的猎人也没几个有勇气面对这么大的一条蟒蛇的……当然,这全是你的功劳。”博克阿尔低声的附耳说道。 国中二年级四勇士?还有比这更中二的称号吗?克洛德只觉得脸在发烧。更让他难为情的是早上三节文科的课程,每个任课教习过来后都提一句他们四个人的名字,表示对他们勇气的钦佩。甚至在课间休息时,别的班级学生都冲着他们指指点点,连女生都不例外…… 维里克罗无所谓,大个子反应慢理所当然。克洛德却很不习惯这种处在风头浪尖引人注目的风光,做为一个穿越者他恨不得自身低调再低调,隐藏在人群中才让他有安全感。这会也只能强自忍耐,希望过段时间一切都烟消云散为好。 反倒是艾里克森和博克阿尔两人,现在可谓是意气风发,不厌其烦的向同学们讲述这两天的冒险过程。如果不是克洛德制止的及时,说不定一时嘴快的他们就把在白鹭洲魔法塔遗址宿营的事也说了出来。虽然他们两个只是喝多了甘兰酒呼呼大睡了一夜,但这并不影响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将虚构的在白鹭洲山脚下宿营两夜的故事编得象一部恐怖的玄幻大片,听得周围的同学们直发呆…… 克洛德相信,很快关于白鹭洲又一个新的神秘恐怖的传说就此新鲜出炉,什么夜半听见树林里传来恐怖的鬼叫声,白雾起时看见山岭上有神秘的黑色人影在走动,但太阳出来白雾散尽却没有任何异常等等,讲的人开心,听得人却没脑子,他们也不想想,如果真的那么神秘恐怖,为什么四个少年能安然无恙的平安回来……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食堂的饭菜一如既往的单调无味,四个身边有钱的少年又再次大模大样的翻过了学校后面的围墙,准备前往镇中心吃顿美味的午餐。 “我们去哪里吃?”维里克罗问。 “要不去酒馆吧,昨天皮埃德不是买了我们的黑虎鱼吗?我很想尝尝那么大的黑虎鱼是什么样的滋味。”克洛德提议,他这会是请客出钱者,照理说被请者应该不会反对的,客随主便嘛,只是没想到这个提议遭到了博克阿尔和艾里克森的一致反对。 “不是吧,克洛德,这会去老酒馆不是找骂吗?你相信不相信,这会老酒馆最起码有一半认识的人在,你父亲,我父亲他们肯定也在那里用午餐……”博克阿尔说。 “好象我老爸也会去,昨天下午他跟皮埃德约好了,说把黑虎鱼给他留一大份,今天中午他请几个好友去尝尝自己儿子捕来的这么大的黑虎鱼……”艾里克森有点底气不足的说,这父子两个一样的爱炫耀爱出风头。 克洛德拍拍脑袋,自己怎么忘了呢,酒馆可是白鹿镇上流阶层人士经常聚会的老场所。昨天下午酒馆大厨皮埃德可是高价买了那条黑虎鱼,那么今天的中午和晚上,爱好美食的那些上流人士肯定会聚会在那里用餐。自己的父亲,白鹿镇的行政主管莫尔桑先生不出意外会被人邀请一起用午餐。现在过去,自己纯粹是找骂…… 白鹿镇其实有十多家酒馆,其中码头区最多,有七家。但被镇上人们称为酒馆或者老酒馆的就一家,也就是白鹿镇最早的一家酒馆,白鹿酒馆。这家酒馆据说和白鹿镇的历史一样的悠久,经历了十多次的转手,最后成了白鹿镇唯一的一位国民议员福克斯爵士的祖产之一。当然,身为国民议员的福克斯爵士是不会去经营一家酒馆的,现在的大厨皮埃德就成了酒馆的实际经营者。 大厨皮埃德也是一个极富传奇性的人物。他是王都人,家里开了一间豪华餐厅,从小就喜爱钻研厨艺。福克斯爵士年轻时在王都求学,和其认识并成为了好友。 后来一位喜欢美食的贵族小姐爱上了年轻的皮埃德,当然这份爱情并不能得到她的家人的祝福。再怎么说那也是贵族小姐,爱上一个厨子不管在身份地位上还在家庭背景中都不相当,这便成了王都贵族圈中的一个大笑话。 于是那位贵族小姐很决绝的与年轻的皮埃德私奔了!私奔了…… 其后果就是皮埃德的父母遭到了那位贵族的报复,他们家的豪华餐厅很快就倒闭了。说到这里,皮埃德还真的需要感谢斯特林九世,其在位时对贵族特权的持续打压政策以至那位贵族无法在人身安全上对皮埃德一家做出有效的伤害,只能在经济上去实行打击和威胁。 为了爱情,皮埃德带着家人远离王都千里来到白鹿镇投奔福克斯爵士,并接手经营福克斯爵士的祖产之一,白鹿镇的老酒馆。 接手白鹿酒馆后,皮埃德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辞退所有兼职皮肉生意的酒馆侍女,并说服福克斯爵士掏出大笔金钱对老酒馆重新进行翻新和装修,同时还招聘新的侍者进行培训。等三个月后,老酒馆焕然一新,成为白鹿镇最高档最高雅价格也是最贵的交际场所。镇上有点身份的人们蜂拥而至,从此老酒馆就成为这些白鹿镇上流阶层人士的聚会之地,他们在此品尝美食和商讨大宗的生意…… “谢谢你的提醒,博阿。那我们去哪里吃午餐?” “你不是说吃完还要去书店吗?我们直接去书店旁边的那家大叉子饭馆吧,他们家做的烤羊肋骨和卤汁面味道很不错。”艾里克森推荐道。 大叉子饭馆其实不叫这个名字,法雷亚大陆的人们习惯用自己的姓或者名做为自家店铺的名称。本来这个饭馆的名字叫伦巴德斯饭馆,也是老店主的名字,但为了更吸引人的注意,他特意在店门口挂了一个特大的饭叉子,结果久而久之,人们就叫这饭馆为大叉子饭馆,这就是东西不能乱挂的原因…… 这个世界也有面条,但面条基本上都是手工制作的。就是把面和水糅合,放在案板上用棍子辗成片状,再用刀切成一条条,放入锅中煮熟后浇上一勺卤肉汁就可以吃了。很象穿越者前世吃过的手工宽面,但这个卤汁面味道就差多了。 烤羊肋骨还不错,可以直接拿在手上啃。饮料是新鲜的黑麦酒和蜂蜜红茶,都是一个苏纳尔一杯。四个人下午还要上课,所以艾里克森和博克阿尔都很老实的要了一杯蜂蜜红茶。 克洛德一口气啃了五条羊肋骨,吃了一大盘的卤汁面。博克阿尔和他差不多,就是羊肋骨只啃了三条。艾里克森和维里克罗却对卤汁面情有独衷,每人都要了两大盘。 最后一算帐,羊肋骨一苏纳尔一条,四人吃了十二条,卤汁面三苏纳尔一盘,叫了六盘,再加上四杯蜂蜜红茶,克洛德一共付出了三里亚索四苏纳尔,相当于莫尔桑先生的三天薪水。这大叉子饭馆的价格有点贵,不过克洛德的请客任务已经达成。 第四十二章 书店 第四十二章书店 镇上的书店只有一家,伯克书店。由于书籍的买家大多是白鹿镇的知识分子和上层人士,所以书店的规模虽然不大,只有两间店面,但布置的还算清雅幽静。 “伯克大叔,听说你又进了一批新书,放在哪里了?”博克阿尔进门喊道,他家是书店的老客户,他自然不在乎是否保持书店的安宁。 “在那边,一共十五本新书,你们看得时候小心点,我每本只进了两三本,弄坏了可是要赔的。”店主伯克推了推他的单框眼镜,继续在柜台算他的帐。 十五本新书,其中八本是人物传记,克洛德一向称这些人物传记为吹捧小说或者鸡汤小说,就是某个有名的贵族或者议员,以及某个成功人士找人将自己如何成功的经历写本书,书中无非是说他经历了多少多少的生活磨难,经受了怎么样的感情折磨,最后终于走上成功之路等等…… 谁信谁傻子,对克洛德来说,前世喝过的鸡汤文已经够多了,这世界的这些传记小说简直是侮辱了鸡汤文这个名字,因为大多数的套路都是一样的,就是改个名字,时间和地点而已,其实出版这些名人传记的最终目的一是为了圈钱,二是为了忽悠。 还有五本是骑士小说,在黑暗历某个英勇无畏的骑士为了拯救某个美丽的公主或者是贵族小姐落入邪恶的魔法师的手掌,经历了一番艰辛的生死搏斗之后终于抱得美人归,顺便帮助邪恶的魔法师清扫了一下他们的宝库,丰富了自己的腰包,人财两得…… 克洛德认为将邪恶的魔法师换成是巨龙似乎更有说服力一些,只是这个世界的巨龙并不怎么喜欢抓美女到它们的龙窟听她们的尖叫声,它们的角色大多是因为受到了邪恶的魔法师的胁迫不得已成为其打手或者是坐骑,最后不是帮主角反水就是被主角杀死,要不就换个骑在它们上面的人…… 大同小异的五本骑士小说,这曾经是克洛德刚穿越过来时的最爱,看得是热血沸腾。但现在他已经清楚了所谓的骑士小说都是那些作者们的胡编乱造,无关历史什么事。那些作者写这样的骑士小说也无非是为了养家糊口,和王国的政治态度保持一致,这点是可以体谅可以理解的。 剩下的两本书,一本是大陆游记,一个王国的外交官员出任大陆北部的希克斯王国的和平使臣,在那里呆了五年后回国写的一本关于希克斯王国见闻的游记,这本不错,应该买下来。 还有一本是关于海洋动植物的最新研究报告,在经历了长达八年的研究之后,药剂学专家从紫色的阿特罗海草中提炼出一种染料,经过其漂染的布料很难褪色,使王国的布料花色又多了一种。这本书主要讲的就是阿特罗海草的人工养殖及其收购价格指南。 或许这本名叫《阿特罗海草》的新书也应该买下来让父亲装点一下他的书房,做为白鹿镇行政主管的莫尔桑先生会向来宾展示他的渊博知识和紧跟王国研究潮流的见识,甚至还可以以此为理由让镇公所下拨一批资金做为白鹿镇研究这个海草养殖用来发展民生,至于研究失败资金成为学费那是常有的事,大家都心照不宣…… 最后克洛德买了四本书,《阿特罗海草》,《希克斯王国见闻录》,还有一本骑士小说和一本人物传记,一共花了两个里亚索两个苏纳尔。没办法,克洛德也不想买这么多,但想起他那时跟父亲要的两个里亚索是用买书的理由,所以他不得不花这么多的钱去买书。 人物传记本来不想买,但莫尔桑先生最喜欢看这类小说并常常用书中的例子来教育自己的儿女们,克洛德也不得不买上一本应应景,说实在的他也实在是没别的书买。至于骑士小说,克洛德认为在上大号的时候这本书会是一个很好的消遣。都怪前世手机拿惯了,现在蹲马桶不拿本书看还真拉不出来…… “克洛德,你过来看一下。”艾里克森在角落里鬼头鬼脑的朝他低声的呼唤:“有好东西……” “干什么,做贼一样?”克洛德走了过去。 艾里克森将手指往嘴巴上一竖:“嘘,小声点,给你看个好东西……” 一本书塞进了克洛德的手里,这是个手抄本,也不知艾里克森是哪里找出来的。翻开一看,明白了,克洛德笑了起来,没想到这世界也有小皇叔啊,里面还带着几张对男女很有吸引力的插图。虽然是小抄本,可也看得出来临摹者的插图画得很用心,人体比例很正常,虽然有点夸张可也没有象抽象画。尤其是那些关键部位,更是描画得非常清晰,难怪艾里克森脸红耳赤的一幅做贼的模样。 随便翻了翻,简略的看了下内容,嗯,这本小皇叔描写的是一个贵族小姐为了保住做生意失败的父亲的爵位,到了王都用自己的身体去贿赂那些达官贵人的故事,情节异常的火暴激烈,大段大段的动作细节描写,精彩非凡…… 怪不得这小说只能是手抄本而不是正式出版的书籍,在王国这样的小皇叔都是禁书。只要被抓住,写作者最起码也得判个五六年,抄写者和阅读者不是被处罚金就是三个月的劳役,这主要还得看执法者的心情,当然关系好的话也可以来个视而不见。 “哪来的?”克洛德问。 “伯克大叔的私下珍藏……你觉得好看吗……” “一般吧……”克洛德把书扔回给艾里克森:“等你长大了,经历过很多女人之后,这样的书你就会再也不放在眼里了……” “说得你好象经历过很多女人一样……”艾里克森连忙把书放好:“克洛德,你说我把书买下来,回家抄几本拿到学校卖给同学你说会挣钱吗?” 克洛德盯着艾里克森,严厉的低声警告:“艾克,你想死你就去做吧,如果你买书想自己看我不会拦着你,但你想抄书去卖,那是脑子进水了才会想出这样的主意。只要有一个同学从你手上买了这本小抄本,那很快全校的同学都会知道你手上有这样的禁书。卖得越多,你离倒霉就越近。这事一旦传扬出去被学校的教习们知道,你的结局就可想而知,哪怕你父亲是有名的奥特鲁尼船长,他也无法避免你被抓进去服劳役……” 艾里克森:“……” “我只是想想罢了……”艾里克森不服气的嘟喃着说:“谁敢告诉教习我就揍死他……” “傻子,你以为告诉教习的同学会当着你的面说的吗?等你知道是谁告密时后悔都来不及了。这样的小抄本可是王国明令禁止的,故意散发造成影响比较大的抄写者与写作者的罪行没什么太大的差别。”克洛德一拍艾里克森的头:“去还给伯克大叔。” 除了四本书外,克洛德又花了四个苏纳尔买了一张青色的硬皮纸,这是做书面用的,还有二十张质量比较好的曼利纸。这是他准备回家抄写那本魔法菜谱做为给母亲的生日礼物。 相比西南三郡出产的价格低廉纸面有些粗糙略带焦黄色的纸莎草纸,王国南部的特产曼利纸虽然价格高达一芬尼一张,但纸张雪白细腻光洁,一向是政府公文的指定办公用纸,用来抄写正式公文和存档文件。 象白鹿镇的行政主管莫尔桑先生,就经常带一些多余的办公用曼利纸回家,不过这些曼利纸大多变成了克洛德和妹妹安吉莉娜的作业本,草稿纸,图画簿,或者被克洛德折成了小胖墩最喜欢的纸飞机,纸船,纸灯笼这些小玩意…… 因为购买的曼利纸比较大张,不是父亲从镇公所眼带回家的那些已经切成小张的曼利纸,所以克洛德将这些纸卷好再包起来拿在手里,算好帐后他看见艾里克森鬼鬼祟祟的将那本小抄本给塞进了自己怀里,看来这傻小子还是买下了那本小皇叔。 “多少钱?”克洛德凑过去小声的问。 艾里克森冷不丁的被吓了一跳,看见是克洛德才松了口气:“一个里亚索,再加八个苏纳尔。” “什么?”克洛德倒是大吃一惊,自己买的四本新书平均下来不过是五六个苏纳尔一本,没想到那小皇叔一手抄本都抵得上三本新书了:“怎么这么贵?” “伯克大叔说抄写绘画费功夫,而且是禁书,没办法敞开卖,所以价格就上去了,他也没办法,这玩意没办法批发,偶尔进一本过来还得看运气,进价就很贵了,他也就这么一本……” “屁,我才不信他的鬼话。”克洛德心说,难怪艾里克森会想到抄写几本卖给同学,这东西实在是贵了点,买过来自己一个人看的确是不怎么合算。 “这样吧,”克洛德琢磨了两秒钟给艾里克森出了个主意:“你看完了可以转卖给博阿,或者是租给他看,这样你起码能收回一半的本钱。” “那你要不要看?我可以便宜点转卖给你,或者帮你抄一本……”艾里克森这是见风使舵顺杆爬啊。 “滚蛋,我才不要看这么幼稚的书呢!”克洛德一把推开了艾里克森。 回学校的路上,博克阿尔一拍脑门子,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克洛德,你昨天下午回家后是不是打了你的妹妹安娜?” “你说什么?”克洛德一愣:“没有啊,我才舍不得打我的妹妹呢,她那么的乖,我打她干吗。昨天下午我回家就直接上楼睡觉了,你为什么说我打她了?” “不是你啊……昨天我和维罗将那些山羚羊后腿,蟒蛇肉和山鹿肉干送到你家的时候,听到你妹妹安娜一个人躲在厨房里低声的哭,听到我们的叫声就不哭了,擦了眼泪出来接东西。我们问是谁欺负她了,她没说,但她的脸红红的好象是被人甩了个巴掌。我们想到你刚回家不久,还以为是你甩了她一巴掌,所以我们也就没问了……” 维里克罗也在旁边点点头:“我们还真的以为是你打了她一巴掌,所以今天才想劝劝你,别这么教训你的妹妹……” 克洛德的眼睛一下子就红了起来,穿越到这个异世界成为克洛德之后,妹妹安吉莉娜和弟弟小胖墩布洛维克已经让他真正的认可了自己这个哥哥的身份,也让他感受到了什么叫兄妹和兄弟之情,前世,他可是个独生子,最羡慕的就是别人有兄弟姐妹…… “阿尔贝特……”克洛德咬牙切齿的念出了这个名字,联想到昨天晚上叫自己吃晚餐时,父亲教训自己的时候,阿尔贝特不发一语,到父亲走后,阿尔贝特躲避自己的那副样子,克洛德一下子就明白了过来。敢对自己的妹妹出手打巴掌的也就是这货了,窝里横,欺软怕硬,今天晚上回家非得给这货一个狠狠的教训不可…… 第四十三章 家庭风波 第四十三章家庭风波 “安娜,昨天下午你哭什么?谁打你巴掌,告诉我……”克洛德下午一放学就急着回家,等妹妹一回来就拉住了她。 小萝莉没回答,但她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马上蒙上了一层水气。 克洛德心里有数了:“又是阿尔贝特是不是?他为什么打你?” 小萝莉嘴一扁,哭了起来:“他,他要我把那个花枝发卡给他,我不肯,他,他就打我,还,还把发卡给抢走了……” 克洛德双手紧握,拳头上爆出一根根的青筋,这货看来是不狠狠教训一番是不行了,岂有此理,竟然去抢自己买给妹妹的纯银花枝发卡,不用问肯定是拿去讨好他的那个姘头克里斯蒂娜小姐了。 上次听见那个克里斯蒂娜小姐缠着要他买首饰,这货没钱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妹妹的身上,真有出息啊……当然如果那花枝发卡不是纯银的话那货可能还看不上……很好,你给我等着,晚上有你好看的…… 好不容易将妹妹哄好,克洛德摩拳擦掌的就准备等晚上那货回家了。只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只到晚餐时间也没看见这货,问了下父亲,莫尔桑先生说因为福克斯爵士刚从郡城回来,有很多公务积压,所以那货这两天会比较忙,很可能不会回家。 同时莫尔桑先生为克洛德这个次子能主动表示关心老大的动向而感到欣慰,认为自己对儿女团结友爱的教育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算那货幸运,不过这无非是拖延几天的时间而已。 第二天克洛德下课后带妹妹去了镇上的杂货店,又给她买了三个漂亮的发卡。不过这次的发卡花钱不多,一个也就两三个苏纳尔,都是铜的,镀了银,看起来很花俏,加起来也没那个纯银的花枝发卡值钱,不过小萝莉喜欢就行。 终于在第三天的晚上,克洛德等到了那货回家。这天放学克洛德又被伙伴们拉去了艾里克森家私人码头的那个秘密基地,去湖边钓了一个多小时的鱼。本来伙伴们还想再来次烧烤,不过收获寥寥,四个人也就钓了两条小鱼,于是大家都没了兴致,把两条小鱼扔给了看守码头的佩格大叔,一拍屁股各回各家了。 刚进门就看见那货志满意得的坐在餐桌旁吹嘘自己这两天是如何的辛劳,做了多少事,如何被福克斯爵士看重……莫尔桑先生拿着烟斗微笑着听这货的自夸自擂,不时满意的点点头。 克洛德进门的时候那货就撇了一眼,便假装无视了。同时还指指他前面的空杯子,吆喝着安吉莉娜给他倒红茶。 “我来吧。”克洛德从妹妹手里接过银制的茶壶,走向餐桌。 把茶壶放在餐桌上,克洛德伸手就揪住那货的衣襟,直接将这货从椅子上拎了起来。 “你,你想干吗?”这货惊慌失措的喊道。 一旁的莫尔桑先生一愣,随即大怒:“克洛德,你在做什么!” 克洛德没理他,这会就算是天王老子过来也阻止不了他心中被压抑了三天的怒火。 那货傻兮兮的用双手去夺自己被揪住的衣襟,哪怕克洛德松开了右手,那货也掰不动克洛德的左手。 瞄准,用力,“啪!”的一声,克洛德狠狠的给他来了个大嘴巴。 “噗……”一口血沫直接喷到了克洛德的校服上。这货被打醒了,不再掰手腕连忙用手挡着脸,怕再挨一巴掌。 提膝…… “呕……”这货吐了,可惜还没吃晚餐,肚子里没什么东西可吐,只喷出一些白沫。没人下腹挨了这一膝还能直得起腰,这货这会已经佝偻的象只大虾。 再次提膝…… “啊……”这次是惨叫,鼻梁挨了一击,鲜血满面,捂着脸这货就栽到了地上。 从克洛德动手也就短短的几个瞬间,莫尔桑先生喝止的话音未落,就见他心爱的大儿子满脸是血的倒在了地上惨叫…… “你,你要反天了!克洛德!你,你大胆!竟敢殴打你的大哥!你,你给我住手!”莫尔桑先生气得直哆嗦,用手指着克洛德…… “闭嘴!”克洛德转头盯着父亲,那通红的双眼吓了莫尔桑先生一大跳:“站旁边安静点,你马上就知道我为什么要揍他了!” 拉开椅子,克洛德走过去抬起右脚直接踩在地上这货的脸上:“说吧,那纯银的花枝发卡你弄哪里去了……” 地上这货浑身哆嗦,坚决不说话,任由克洛德的脚在他捂着脸的手上践踏,这会他只能扮可怜以求父母的庇护了。 克洛德用力往下踩了踩:“不说是吧,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为什么要抢安娜的那个纯银花枝发卡。阿尔贝特,我说过我不想管你的丑事,也不想因为这事闹大了让父母感到丢脸。但你真有出息啊,为了讨好你的姘头,你竟然抢你妹妹的发卡,不给还打你的妹妹……” “等等,克洛德,你刚才在说什么?”莫尔桑先生有些错愕,很明显他没准备好听到这么火暴的消息。 “很简单,父亲大人,您一向引以为豪的大儿子勾搭上了住在隔壁阁楼里的那位二十八岁的美貌的克里斯蒂娜小姐,他们保持情人关系至少有半年多了。这回您该知道你的大儿子每月的薪水都花在哪里了吧?上个月您的大儿子就给他的情人买了两件衣服和一条裙子,好象还答应那位克里斯蒂娜小姐给她换个有卫生间带浴盆还有厨房的套房,家里没有空的套房就去外面租,租金他付…… 那位克里斯蒂娜小姐还让您的大儿子给她置办首饰来着,看来你的大儿子身边已经花光钱,就把主意打到我给安娜买的那个纯银的花枝发卡上面,从安娜那里抢了过去拿去讨好他的克里斯蒂娜小姐,安娜不肯他还打了安娜一巴掌。 其实我不在乎那个发卡,只要他和安娜好好说那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千不该万不该他竟然动手打安娜,这该死的家伙,有一点身为兄长的样子吗?安娜可是他的亲妹妹,他竟然打的下手!既然如此,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你不当我们是兄妹,那我也当没你这个大哥!” 克洛德越说越气,妹妹安吉莉娜是那么的乖巧懂事,才十二岁就知道帮母亲做家务活。别的不说,母亲要照顾小胖墩,妹妹就主动接过了晚上清洗碗碟的活,这让克洛德自己都有点汗颜。不过真让克洛德去清洗碗碟的话,克洛德也是不愿意的,这世界的习俗本身就是女人干厨房的活。如果家里有女人而男人却去做这些清洁活的话,那这个男人会被人们称为没出息,象个娘们…… 抽回踏在这货脸上的脚,既然你捂脸,那就踢你的腰,克洛德照着地上这货的肋部就踹了过去。 “哎哟……”这货也算机灵,挨了两下急忙在地上打滚,克洛德差点一脚踹空来个劈叉。 “你还敢躲!”克洛德赶了上去。 “等等,克洛德,你先住手!”莫尔桑先生总算从震惊中回复过来。 “我没动手啊!”克洛德又踢了这货几脚,这货已经退到墙角,抱着头缩成一团任由克洛德踢和踹。 “你,你给我住脚!”莫尔桑先生快气疯了,万万没想到大儿子竟然会瞒着他弄出这样的丑事,而这个次子又一向不怎么听话……而且还很暴力,连他的大哥都敢大打出手,虽然是为了妹妹出头……这会莫尔桑先生直觉得头痛的厉害,心里一团的乱麻。 因为莫尔桑先生挡在了前面,克洛德不得不住了脚。 “你给我去那边。”莫尔桑先生将克洛德往外推,不管怎么说先分开这两个混蛋先。 先给父亲一个面子,看他怎么处理这货的事,如果结果不满意的话,克洛德不介意见这货一次揍一次,总会给这货留个深刻的教训。 走到妹妹的身边,克洛德伸手摸摸小萝莉的头发:“别怕,以后那家伙不敢再打你了,他敢打你一次我一定揍他十次,看看谁敢欺负我可爱的妹妹。” 小萝莉的大眼露出了笑意,将头靠进了克洛德的怀里。克洛德暴打大哥的场面刚开始时的确吓了她一跳,但很快就明白克洛德是在为她出气,马上她就不觉得害怕,反而感到很开心很安全。 “阿贝尔,你先起来。”莫尔桑先生很严厉的盯着自己的大儿子,他相信克洛德说的应该是真的,否则以他对大儿子的了解,阿尔贝特马上会竭力争辩。一言不发默默挨打就表示克洛德说的事实无可置疑。 莫尔桑先生的心沉了下来,现在不是责问克洛德痛打兄长的事了,而是阿尔贝特是否真的和那个克里斯蒂娜勾搭上。战神在上,这事要是宣扬出去,莫尔桑先生都不知该如何去面对镇上那些上流阶层的人士。这,这会成为一个大丑闻,自己会成为别人口中的大笑话,招了个女房客结果和自己的大儿子勾搭成奸,这会让镇上的人们怎么看待自己这个行政主管?多年的声誉就完全毁于一旦…… “刚才克洛德说的都是真的吗?你和那个克里斯蒂娜小姐真的是那种关系?”莫尔桑先生还抱着万一的希望,阿尔贝特能起身痛斥克洛德在造谣。 不过莫尔桑先生很快就失望了,因为他的大儿子只是抱着头缩在墙角里默不作声,那样子看起来就象被N个大汉轮过似的,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克洛德不得不在心中给这货点了个赞,这货挺机灵的,知道这时候说什么他的父亲也不会再相信他,还不如沉默似金,摆出挨打后的惨样以博取父母的同情…… 莫尔桑先生就象是失去了精气神,蹒跚着扶着椅子坐了下来,今晚给他的刺激太大了,心理上有些受不了。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莫尔桑先生转向克洛德:“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克洛德耸耸肩:“就在前段日子,你在家里请客的那天。我晚上回来你还在书房里会客。我上楼睡不着,开着窗户,然后听到他和女人的声音。本来以为是在楼下,后来发现是从隔壁传来的声音,就爬上屋顶,发现他在那个克里斯蒂娜小姐的阁楼里,正在争吵,声音有些大…… 克里斯蒂娜小姐抱怨说他答应给她弄的套房到现在还没实现,阁楼里没卫生间没浴盆没厨房,他答应为克里斯蒂娜在镇上租套好房间。克里斯蒂娜小姐还说自己没首饰让他买,他说上个月已经给她买了衣服和裙子,下次一定给她带首饰…… 后来他就睡在克里斯蒂娜小姐那里,两人的声音有些大,我那时就明白他们的关系了。本来我不想管他的事,可他不该去欺负安娜,还抢她的发卡……” “我知道了,你别说了。”莫尔桑先生无力的挥挥手,克洛德闭上了自己的嘴巴。 “天哪!阿贝尔,你这是怎么了?”母亲抱着小胖墩从楼上下来,见墙角那货满脸是血顿时惊叫起来。 “他没事,不小心摔了一下。”莫尔桑先生说。克洛德和妹妹安吉莉娜两人惊奇的望着他。 “你们两个,带些东西上楼吃吧,晚餐就别在这里吃了,把小布克也带上去。”莫尔桑先生叹了口气:“帕尼,你去给阿贝尔洗把脸,看看他脸上的伤。” 又叹了口气,莫尔桑先生说:“阿贝尔,我想我们该好好的谈谈。” 第四十四章 做面条 第四十四章做面条 那天晚上克洛德和妹妹,弟弟是在小阁楼里吃的饭。饭菜很简单,无非是白面包夹培根,还有土豆炖牛骨头,山鹿肉干,几个煮苹果。但妹妹吃得很开心,小胖墩更高兴,他在克洛德的床上蹦蹦跳跳,玩得不亦乐乎,还躲在枕头后面要和克洛德,安吉莉娜捉迷藏。 克洛德不知道父母和那挨打的货说了什么,不过那天晚上起那货就不在家里了。过了两天妹妹告诉他,说那货住到福克斯爵士的庄园里去了,近段时间都不会回家。 又过了两天,克洛德已经在学校里开始了马术训练,四个基本上已经会骑马的少年在马术培训课上很自在,只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就通过了马术培训课的基础科目。这意味着他们在接下来的三个多星期里,每天下午的两节马术培训课可上可不上,早点回家也是可以的。 早点回家也没事,还不如在学校里多骑骑马,反正已经交了钱,四个人两匹马是专门配备的,不上马术培训课的话反而觉得花了两个银塔勒的坐骑使用费有些亏了。 克洛德一点都不想早点回家,这段时间家里的气氛很不对劲,父亲和母亲都阴沉着脸。虽然他们两个对那天晚上克洛德痛揍阿尔贝特那货的事没有发表任何的看法,但克洛德还是有点心虚。 再怎么说那货也是他这个身份名义上的大哥,而他没有先把自己发现的秘密告诉父母,反而不顾父亲的阻拦愣是痛揍了那货一顿,还是当着父亲的面揍的。这似乎有些不给父亲面子,克洛德是这么想的。 只是不在学校里上马术培训课的话,克洛德都会被维里克罗和博克阿尔两个拉过去,陪他们去湖边钓鱼,这两个家伙的钓鱼劲头很足,在湖边呆坐一下午都坐得住,有条小鱼上钩都能乐得他们欢天喜地的拿到克洛德的前面炫耀,这其实是上了瘾的表现。 克洛德不喜欢钓鱼,虽然他喜欢宁静,可不喜欢对着湖面发呆浪费时间。但除了钓鱼又没处可去,艾里克森可以混在那些码头的老娘们之间一起修补鱼网并乐此不彼,这家伙看了书店买的那本小皇叔后就喜欢混在那些女人中间。克洛德可没那个兴趣听那些老娘们说荤话,他宁愿……嗯,还是去钓鱼吧。 钓鱼也没什么意思,熬到五点多钟,克洛德觉得还是回家算了。等到了家发现来了客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在跟母亲交谈,桌上还摆了一个四方型的小纸盒,这似乎是镇南那家丽莎蛋糕店的礼品盒子。 那个年轻人又和母亲说了几句就礼貌的告辞了。 “他是谁?以前都没见过。”克洛德问母亲。 母亲回答:“他是詹姆士先生,刚搬来的房客,那盒子里的蛋糕就是为了感谢我们把房子租给他。” 房客?克洛德没听说隔壁那边有谁要搬出去啊…… “对了,他租的就是你旁边的阁楼。”母亲又说了一句。 旁边的阁楼?克洛德连忙问:“那个克里斯蒂娜小姐呢?” “哦,那个女的已经离开我们白鹿镇了。你父亲去做了些工作,那个商行的老板答应将那个女的调到别的城市去,这辈子她别想再回来,这样她就不会再纠缠阿贝尔了……”母亲看来对克里斯蒂娜小姐怨念很深,连名字都不提,只说那个女的,她可能将所有的错误都归咎到克里斯蒂娜小姐的身上,认为是她引诱了自己那个很乖很懂事还大有前途的大儿子…… “那个女的今天上午走的,为了让她心甘情愿的离开白鹿镇不闹事,你父亲不得不给了她十枚金克郎,才让那个女的把嘴闭上。真是一个恶毒又贪婪的女人,她一定会遭到报应的,没有任何神灵会愿意庇护这样淫荡的女人……” 这是破财消灾啊,为了让克里斯蒂娜小姐安静的离开白鹿镇,莫尔桑先生不得不开出了大价钱。十个金克郎,这是五十个银塔勒,相当于莫尔桑先生一年半的薪水。但没办法,莫尔桑先生不想让阿尔贝特和这个克里斯蒂娜小姐勾搭成奸的丑闻传扬整个白鹿镇,最稳妥的方法就是花钱让她离去,被狠咬一口也是无奈的意料之中。 “我们晚上吃什么?”克洛德急忙打断母亲的念叨,这是他穿越之后第一次看见母亲的怨气会这么大。 “哦,晚上啊,和平常一样。不过你父亲说晚上不回来吃饭,阿贝尔也不回来,家里就我们四个人。” “那这样吧,母亲,我们晚上吃面条吧,我相信我做的面条一定比镇上那个大叉子饭馆的卤肉面还好吃。”克洛德自告奋勇的说。 “你会做面条?”母亲很怀疑的问。 “当然,看过两次我就会做了,而且做的保证好吃。” 先洗手,再洗干净面盆,接着是倒面粉,加水,克洛德又特意打了三个鸡蛋进去,这才开始揉面。 “为什么打鸡蛋进去?”母亲抱着小胖墩在旁边观看,很是好奇。 “这样面条里有鸡蛋的味道,更美味。”克洛德边揉面边回答,顺手点了一下小胖墩的鼻子,让他成了白鼻子奸臣:“下来,都六岁了还让妈妈抱,羞不羞啊。” “我不,我要看哥哥做面条。”小胖墩说。 “二哥,我也要看行吗?”小萝莉也来凑热闹。 “行行行,你们就在旁边好好看,哥哥怎么做好吃的面条。”克洛德于是边揉面边做详细的解释:“我这个面条呢,一定要多揉多用力,这样做出的面条才有弹性,咬起来不粘口……” 好象水有点加多了,没事,又倒了点面粉进去,不过似乎有些硬,再加点水…… 克洛德的额头冒出了冷汗,这好象跟那什么笑话中的笨媳妇差不多了……最后一次加水克洛德几乎是一滴一滴的倒进面粉中,总算差不多了,只是这面合的似乎有些多,虽不是一大盆,可也占了面盆的一大半了。幸运的是围观的母亲和妹妹她们两个并没有察觉自己出了漏子…… 揉得差不多了,克洛德揪了一小块递给母亲和妹妹:“你们捏一下感觉感觉,就是这样的弹性和粘性才是正好。大叉子饭馆做的卤汁面条根本就没怎么揉,他们那其实不叫面条,叫面片差不多,随便合一下就切成条,煮熟了没弹性还很粘牙,不好吃……” 可惜前世不会做拉面,这会也只能用擀面杖将面团压成纸一样薄,再切成细细的一条条。 厨房里的另一个大锅里熬的是牛骨头汤,晚上本来照样是土豆炖牛骨头的,这会土豆还没扔进去,很好,正好用这牛骨头汤做底汤。 将土豆切片,还有个西兰花也切成小块,家里蔬菜太少了,就这两样常备扔锅里乱炖的蔬菜,没办法,先将这两样蔬菜放点盐清炒,再煎了四个鸡蛋,这才开始煮面条。 弄了四个银制的大盘子,这是家里宴客时放主菜用的,将煮熟的面条盘在银盘中间,周围放上炒熟的土豆片和西兰花块,再浇上调好味的牛骨头汤,面条上面再摊上一个煎好的鸡蛋,克洛德特制的牛骨头汤面就这样新鲜出炉了。 味道真的好好吃哟……小萝莉吃得眉开眼笑,一双大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型,小脸蛋上的酒窝洋溢着幸福和满足。 小胖墩是直接上了手,用叉子不方便,他就用小手抓住面条“哧溜哧溜”的往嘴里吸…… “嗯,真的很好吃,克洛德你有心了。”母亲也表扬了一句,不过回头看看面盆里还剩下的大半盆面团,迟疑的问道:“这面团是不是要全部做成面条?要不留着晚上我烤一些面包明天早上吃吧。” “行啊,你拿去烤面包吧,我没意见。”克洛德大喜过望:“说实话我还真忘了我们才四个人,吃不了那么多。揉面的时候面粉和水加多成了这么一大盆,我还在想该怎么办呢,能做面包不浪费就行。” 吃完一大盘的面条后,克洛德心满意足的回到小阁楼。穿越者前世就爱吃面食,这次如果不是在那个大叉子饭馆吃卤汁面,他还真想不起去做面条。因为在他的印象中,前世想吃什么面食去超市一趟就都买齐了,根本不用自己费心思花功夫去做。而且他也不会做拉面,所以穿越到这个世界后平时馋面食了也只能做点面杂烙饼之类的,这些都是简单的合面就可以做的。 想不起面条是怎么做的,菜场里那些新鲜的面条都是机器做的,看过一次,好象是倒面粉和水进去,开动机器,另一头面条就出来了,还热乎着,不过对自己来说,这似乎困难了点。 面食中穿越者最爱吃的就是面条,想起乡下土法做番薯粉丝,就是用番薯磨粉用水浸泡,剩下的淀粉倒入一个下面满是小孔的铁筒里,上面一挤,淀粉就从小孔里挤出成丝状,直接入锅煮半熟再捞起来晾干,就成干粉丝了。 只是不知道这粉丝的做法能不能用面粉去试试,也许能成功也说不定,不过这试验的地方不能在家里,看哪天有空先备齐了东西再去艾里克森家的私人码头那里,他父亲开船出海的话码头就清净了,足够有地方折腾。 做面条有些麻烦,穿越着又想到做包子和馒头,不过这两样前世在家里做的时候需要去买那个酵母粉,这玩意这里肯定找不到。记忆中好象做面包也要将面团发酵,赶明儿问问母亲她是怎么做的,如果可以的话那这两样东西也可以做了尝尝,只是去哪里找蒸笼呢? 胡思乱想了半天,克洛德才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将心思从美食的幻想中收了回来。 今天从母亲那里得到的消息还真够让人吃惊的,没想到父亲会花那么大的代价请克里斯蒂娜小姐离开白鹿镇,这直接从源头上切断了丑闻的发生。 看来父亲处事还是那么的精明和老练,表面上看是吃了很大的亏,但实际上只要克里斯蒂娜小姐离开白鹿镇,哪怕隔一段时间再回来,到那时就算她宣扬她和阿尔贝特那货的事情也不会再影响到菲尔德家族的声誉,因为不会有人相信,反而会怀疑她是不是在诬陷,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她这么做……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阿尔贝特那货别再自找麻烦去找克里斯蒂娜小姐再续前缘。不过,克洛德这点对父亲很有信心,他会杜绝旧梦重温这事的发生。 此事已经过去了。克洛德拉开抽屉,拿出那本魔法笔记,准备开始翻译。 第四十五章 失望和礼物 第四十五章失望和礼物 克洛德有些丧气,他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将那本魔法笔记给翻译了出来,结果发现这本魔法笔记里根本没有他想要的东西。比如怎么成为一个魔法师,怎么提升魔法等级,什么是魔法等等这些全部没有。 认真的说起来这本魔法笔记更多的是一个魔法设计的图册,从设计思路上看大概是想用节省魔力和消耗更少的魔法材料资源来达到原先已有的魔法效果。或者就是从根本上不用魔力来完成,以及让普通人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来达成魔法效果的目的,就象那页关于火枪改良设计的图纸一样。 只是对于魔法是什么克洛德也是一知半解,更多的是猜测。就象这本魔法笔记上面的图纸一样,克洛德能翻译出上面的文字说明,了解到这图纸上设计的是什么,但对其能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就不大明白了。因为上面有很多奇怪的图形符号,克洛德不认识,只能猜想这些图形符号就是魔法中的符文。 还有一个就是,魔法笔记上出现最多的名词是炼金术,这也是克洛德无法理解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不是那张火枪改良的图纸,克洛德还真不明白炼金术到底是什么。最后只能靠那张火枪图纸上的文字说明,半猜半推测的明白了一些。 前世穿越者在电脑上看过手工制作燧发枪的视频,这其实和火绳枪差不多,都是最早期的火枪,只是点火发射的方式不同,一个靠火绳,一个用燧石。 但重要的是,这两者之间相同的就是枪管的制造,没有一根好枪管,再好的发射方式也不管用。而枪管的制作更是一把火枪的重中之重,比如卷筒式,就是将一根铁条在一根铁棍上缠绕后进行煅打,最后退出铁棍,留下粗糙的铁管再进行加工成为枪管。还有连接式,就是将三根短的铁管连接成比较长的枪管。也有极端的,直接在铁棍上钻孔成枪管的,当然这个费时比较长…… 事实上火枪刚出现时,枪管的加工就是最大的难题。电脑视频里那些手工制作枪管的方式可谓是八仙过海,各具神通。最多的是模仿古代的工艺来制作枪管,以期望能达到最好的射击效果。也有一些网友独出心裁,探讨在古代工艺水平的情况下能不能用现代的思路更方便快捷的方做出一条好枪管…… 但这个世界的枪管制作根本就没那么麻烦,似乎是魔法师用了炼金术,用符文布置成魔法阵,将各种材料放入阵中,使用魔火煅烧,再用魔力进行精确控制,使符文魔法阵中的金属材料融合形成长长的枪管…… 如果不是那张火枪改良图纸的话,克洛德还真想不到金属的锻炼会如此的简单。因为这张图纸上面的大段说明都是在反推,研究在不使用炼金术和魔力的情况下,怎么让村里的小铁匠铺锻造出一条合适的长枪管,并能扩大生产规模进行量产。也正是这些说明才让克洛德明白,这个法斯兰魔法世界的科技就是炼金术。 用炼金术制作一条枪管很容易,十条百条枪管或许能通过人情和花费金钱代价请一个魔法师用炼金术来完成。但制作成千上万条甚至十来万条枪管那根本就不可能,没有一个魔法师会接这样的一个活,别的不说,光是花费在符文魔法阵上的各种魔法材料就是一笔天文般的数字,而且还需要会炼金的魔法师对每一条枪管进行精确的控制合成…… 可不用炼金术不用魔法师来制作枪管,那就等于是一个花费巨大的系统工程。在火枪改良图纸的后面,列出了魔法师用炼金术制作枪管的金属配比,很明显,在符文魔法阵里用魔火煅烧的金属配方并不大适合在村里小铁匠铺的火炉子里使用,所以兰德斯法师又列出了七个金属配方,并特意注明需要进行试验才能选出最佳的枪管金属制造配比材料。 下一页是兰德斯法师为了锻炼这些金属配方所特意设计的一个炼铁高炉图纸,同样是高高的烟囱,大肚子的炉膛,旁边的说明是这个炼铁高炉需要用一种能耐极高温度的魔法材料灰火岩制作,而这种灰火岩需要从熔岩火山中开采…… 有了炼铁高炉还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将融化的枪管金属材料倒入模具铸成长条形状,再进行锻打。魔法师使用炼金符阵很轻易能办到的事在这里被分解成很复杂的工程。在炼铁高炉图纸的后面几页,兰德斯法师又设计了五种加工机械,用来代替魔法师在炼金符阵里的精确控制。 利用水力和风力对金属材料进行反复锻打的吊锤机,切割机,钻孔机和枪管内膛抛光机,还有用人力脚踏蹬板来控制的枪管机床。为了能让制造出的枪管达到标准化,兰德斯法师又设计了切割用的刀头,钻孔用的钻头,以及五种专用计量工具,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投资极为巨大。 制造枪管从数量上来说,小规模的确是炼金术占优势,但数量达到一千或者一万以上,这种规模化的生产就显露出它的威力,不需要魔法师,不需要炼金符阵,不需要花费魔法材料资源,哪怕是普通人只要经过技术培训通过合作就能制作出无数条标准合格的枪管。 记得那本被魔法菜谱所掩藏的日记中兰德斯法师就提到过,瑞格斯.奥.希尔男爵五年前要求他改良火枪的制造工艺方法,要求就是普通铁匠也能制造出一把合格的火枪,不需要魔法师的炼金工程配合。很显然,这本魔法笔记里这十来页关于火枪改良的图纸其实就是为那个瑞格斯.奥.希尔男爵所设计的。 也正是有了兰德斯法师所设计的这个火枪改良的制造工艺,瑞格斯.奥.希尔男爵才能组织起兄弟会在法雷亚大陆掀起反抗魔法师的浪潮。因为他们拥有了能对魔法师形成致命威胁的武器——火绳枪,更妙的是,这种武器的制造并不需要魔法师的炼金术,以至魔法师们就无法控制这种武器在法雷亚大陆上的泛滥,所以那位男爵能建立起一支八千人的火枪部队。 虽然投资巨大,可这种投资对瑞格斯.奥.希尔男爵这个法雷亚大陆最大的魔法石材商人来说却是物有所值,而且他还可以借开采石矿的理由组织人员训练,开设造枪工坊,同时还不用担心引起魔法师们的注意和警惕。从这方面来说,他后来的成功不是幸运,而是必然。 克洛德放下了手里的这本魔法笔记,长长的叹了口气。 如果他是一个魔法师还懂得一些炼金术知识的话,那么这本魔法笔记或许会是他眼中的无价之宝。因为其中很多的魔法设计都是能减少魔力的输出和魔法材料的消耗,却能达到原先的魔法效果。可惜的是克洛德并不是魔法师,他最多只能算一个具有魔法天赋的普通的国中生。 一本魔法笔记三十八页符文皮纸,除了那十来张关于火枪改良的设计图纸克洛德能看明白外,毕竟这火枪的改良目的是让普通的铁匠能制造出合格的成品。其他的图纸对克洛德来说就很难看懂了。比如说魔力的输入,符文炼金阵的设置,还有魔晶及其他魔法材料的使用等等,对克洛德来说简直就是一本天书。 就这象一个初中生拿着大学的高等几何书来看一样,字都认识,可连在一起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尤其是里面的换算公式和符文炼金阵的标准设置图形,还有那些符文计量单位,没有经过系统的魔法知识培训根本就无法去理解这其中的含义是代表着什么…… 如果能有一本教导初级魔法知识的魔法书籍就好了,或许凭自学也能成为一个低级的魔法师。克洛德是这么想的,但他也知道这个想法很荒谬。法雷亚大陆列国都将魔法师视为邪恶之徒,禁止一切与魔法师有关的事物,甚至连魔法这个词语都成为忌讳,怎么可能还有魔法知识书籍的存在…… 唯一的好消息是,这一个星期埋头翻译这本魔法笔记,让克洛德对古赫兹语文字的掌握和理解更进一步,毕竟现在的赫伯来语言文字也来源于古赫兹语,两者是近亲关系。如果现在有一本古赫兹语文字写的书籍,那么就算不查看字典,克洛德基本上也能看得懂,明白其大致的意思是什么。 “二哥,该下楼吃饭了。”门口传来妹妹安吉莉娜的叫声。 克洛德从沉思中清醒过来,想得太入神了忘了时间,连妹妹上楼的脚步声都没听见。 “知道了,我马上下楼。”克洛德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舒展着身体做了两个挥臂扩胸的动作,楼梯上传来妹妹蹦蹦跳跳的下楼声。 随便收拾了下桌子,克洛德往楼下走去。 莫尔桑先生坐在餐桌前,见克洛德下楼就吩咐道:“克洛德,你去外面马车上把车后面的木箱子拿进来。” 家里没养马,也没马车。不是没地方,而是莫尔桑先生舍不得花钱修建马厩和雇请马夫。莫尔桑先生曾经仔细计算过,他认为养两匹马的一年费用实际上比购买一匹拉车的马还贵,而且还需要雇请一名能照顾这两匹马的马夫,这很不合算。 莫尔桑先生认为自己一年到头基本上都呆在白鹿镇,所以不需要为自己准备一辆马车,此外购买一辆马车的花费不是一个小数目,天天日晒风吹雨淋的折旧很快,经常得刷漆清洁保养,雇人需要花钱,不雇人自己干那是自找麻烦。 更何况镇公所有的是马车,身为白鹿镇的行政主管,莫尔桑先生是可以公车私用的。至于镇公所的马车有些破旧这点完全可以无视,而且莫尔桑先生比较喜欢亲自驾驶马车回家,他认为这么做是很亲民的行为,可以在路上和镇民们打招呼问好。而克洛德则认为他是小气,因为马车夫送他回家的话他得给马车夫小费…… 外面停放的马车就是镇公所的,晚上迟些时候镇公所的马车夫会过来把马车驾走,明天早上再过来接莫尔桑先生去镇公所,这样的事已经习以为常了。克洛德打开车厢的门就看到了那个长长的木箱子。这木箱子很长,立起来比克洛德的个子还高,不过这只是个扁扁的木箱子,拿起来虽然有些分量可也不怎么重。 抱着长木箱子到了餐厅,克洛德问:“这里面是什么?” 莫尔桑先生说:“你拆开看看吧,里面是给你的礼物。” 给我的礼物?克洛德当即动手拆开了长木箱子。箱子里面塞的是麦杆,麦杆的上面是一把长长的黑色火绳枪。 第四十六章 关于人生前途的选择 第四十六章关于人生前途的选择 “这,这是给我的礼物?”克洛德伸手抓住麦杆上摆放的这把黑色的火绳枪,慢慢的拿了出来。 这真是一个巨大的惊喜,也是一个让克洛德万万没想到的礼物。他跟父亲说自己想要拥有一把火绳枪,那只是说说而已,在他心里,从来就没认为莫尔桑先生会允许他去买一把火枪,哪怕是他自己凑钱借用父亲的名义都不行。记忆中莫尔桑先生一向就不怎么喜欢武器,他认为一个聪明的头脑比厉害的武器更重要…… 为什么父亲要给我买一把火枪做礼物?一边爱不释手的打量着手里的火绳枪,克洛德一边在心里紧张的思索着:这算是给我的补偿吗?要是说揍了阿尔贝特那货就有礼物,那我早就痛揍他一顿了。会不会是父母亲为了摆平那货的丑事让那个克里斯蒂娜小姐闭嘴花了十个金克郎,为了公平起见表示对两个儿子一视同仁才给我买了这把火绳枪当礼物,也好让我不再对那货有意见? 这一刻克洛德又犯了多疑的毛病,手里的这把黑色的火绳枪可不是什么二手货,看这包装和上面涂的枪油,分明是刚出厂的新货,最少也值五六个金克郎。一向小气的父亲为什么会花这么大的价钱买火绳枪给自己当礼物?难道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图谋吗? 如果莫尔桑先生知道克洛德这会心里所思所想的话,说不定他会气得直接将这把刚买的火枪塞进炉膛毁之一炬。 其实莫尔桑先生的意思非常简单,再怎么说克洛德也是他的次子,血浓于水,当然他并不知道这个次子的身躯中藏着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穿越者灵魂。他给长子阿尔贝特和次子克洛德分别安排了两条人生之路,阿尔贝特走文官之途,克洛德则要入伍从军。 莫尔桑先生也知道入伍从军这条路并不好走,象维里克罗的父亲那样当兵十五年没赶上任何一场战争的幸运儿毕竟是少数,只要上了战场,生死就很难说了。 出于一个父亲的爱子之情,莫尔桑先生当然希望克洛德活的越久越好,所以他才想到等克洛德国中毕业后送他去奴比西亚大陆,那里的提尔西姆地区总督可是克洛德名义上的教父,在他那里入伍总比被动的征兵随机分配要安全的多。 当克洛德说自己想拥有一把火枪的时候,莫尔桑先生想到他今后要走的入伍从军之路,觉得现在让克洛德多熟悉熟悉火枪并不是一件坏事,或许将来还会因为熟悉火枪射击精准而有更多的安全保障。这才是莫尔桑先生下决心花钱给克洛德购买这把崭新的火绳枪的缘故。 莫尔桑先生笑咪咪的从烟袋里撮出一小把烟丝塞进心爱的烟斗里面,用火柴点燃后深深的吸了一大口。这些昂贵的烟丝来自奴比西亚大陆,也是王国海外直辖领的特产。 吸烟是莫尔桑先生唯一的爱好,哪怕烟丝的价格很高,但莫尔桑先生却从未在自己这个奢侈的爱好上小气过,他认为吸烟很符合自己这个行政主管的身份,同时吸烟能保持头脑的清醒,在与人交谈时他还可以用烟雾来遮掩自己的表情并仔细观察对方,利用火柴点烟那短暂的时机来判断对方的意图,这对他来说非常重要。 “喜欢这个礼物吗?”莫尔桑先生很满意的看到自己的次子对这把火枪的喜爱。 “是的,我很喜欢,也非常开心,谢谢父亲。”克洛德很配合的露出了喜不自禁的神色,同时在惊喜的表情中又带着些惶恐:“只是,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父亲你愿意为我买这么一把新的火绳枪?我记得你不是说过讨厌武器的吗?” 莫尔桑先生正了正神色,他也没想到克洛德会这么问:“是的,我是很讨厌武器,你大哥也一样,这是因为我们是文官,我们习惯用行政手段和聪明的头脑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象一个莽夫拿着武器去威胁他人的生命安全。 不过你不同,你是体科生,等明年你从国中毕业后已经十七岁了。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按照王国(四民阶层权益法案)的要求,你必须在十八岁前为自己的未来做出一个选择。是随便在镇上找一个工作做为一个平民度过这一生,还是为国民身份去拼搏一次? 在白鹿镇,做一个文官以你的成绩是不用想了,除非你能成为全校的第一名,考试成绩超过所有的文科生,那样你才能得到国中的正式推荐进入镇公所,这还要看你的运气,镇公所是不是有文官的缺额。 另一条路就是入伍从军,去战场上建立功勋,还有个选择是成为水兵,进入王国的海上舰队服役。但从安全上考虑,我并不建议走这条路,海上的风险更大。战场上一支部队损失再怎么惨重也有幸运者的存在,可海上一爆发战争,损失往往是以多少艘船来计算。 你今年已经十六岁了,前段日子你和你的伙伴们甚至还猎杀了那么大的一条蟒蛇,让全镇人都为你们的勇气而惊叹。我想,或许你的未来真的在入伍从军这条路上,而且你还希望拥有一把自己的火枪,所以趁现在你离十八岁还有两年的时间,让你先熟悉熟悉火枪,相信这会对你的未来很有帮助……” 克洛德有些傻眼,他没想到父亲会这么一本正经的和他讨论关于未来人生前途选择的问题。 做为穿越者,他对什么(四民阶层权益法案)根本就不屑一顾,平民身份国民身份在他眼中都没有什么区别,无非是纳税多点少点,能不能合法拥有火器的问题。甚至连自己所在的这个奥维拉斯王国,对他来说,也没有丝毫的归属感。 做为一个穿越者,他自认是懂得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做为一个自由的穿越者,将来自然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大不了拍拍屁股浪迹天涯去。从来就没将什么王国的法律放在眼里,役民平民国民贵族四大阶层的分类在穿越者的眼里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笑,他才不会被这些无聊的法律条文所约束。 就如同他和自己的三个小伙伴所说的志向那样,他希望自己将来会成为一个探险家,去探索这个异世界的奥秘,走遍这个有魔法的世界,去看看那些奇异的各地风土人情,这才是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意义。当然,如果能学会魔法那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可,可现在父亲却要和他谈论严肃的人生前途选择,一时之间他都不知该如何的回答:“这,这个,父亲,如果不从军入伍的话,做个平民我可以不离开白鹿镇吗?” 傻子才会在自己没成长起来前离开白鹿镇,再怎么说父亲也是这个镇的行政主管,说难听点是地头蛇一般的存在,而且还不是那种地下黑社会似的地头蛇,而是身上披着官皮的那种坐地虎。克洛德相信哪怕自己选择做个平民,在白鹿镇也活的也比一般的国民自在,任谁都要看在父亲的面子上让自己三分。 劳资才不想为这个劳什子的奥维拉斯王国去当个炮灰奋战沙场,这个狗屁王国存在与否关我屁事,这是穿越者的真实想法。 “唉……”莫尔桑先生摇了摇头:“我不得不告诉你一个事实,克洛德,你是体科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每个体科生都是王国的预备兵员。哪怕你选择做一个平民,但只要王国对外发生战争,那你就是第一批被强行应征入伍的人选,这已经不是你愿意不愿意的问题。所以,自愿入伍从军的话好过在战时被强征入伍,毕竟,在军队中哪怕成为一名低级的军官,在战场上的生存率也比成为炮灰的士兵要高的多……” 啥……体科生原来都是王国的预备兵员……克洛德这一刻恍然大悟,怪不得体科的课程是击剑,角力,拳击,长跑,铁块投掷和长棍格杀这些科目,对了,还有马术培训,三年级还要开始进行火枪射击训练。难怪自己还以为进了某个新兵训练营…… 这实在是太过分了,太无耻了。穿越者忿忿不平的想,自己当初还认为这狗屁王国的教育办得不错,让学生自己选择文武之路,没想到学生交了学费,却是把自己培养成王国的预备兵员,这狗屁王国连新兵训练费用都节省下来了…… “其实入伍从军没你想象的那么可怕。”莫尔桑先生吸了一口烟说:“克洛德,你已经十六岁了,去年底的那场大病之后你懂事了很多,在家里会爱护你的妹妹和弟弟,会帮你母亲干活,学习成绩也提高了,还喜欢看书,这些变化我都看在眼里,做为父亲我很欣慰,虽然你和你大哥的关系不大好……” 说到这里莫尔桑先生突然停顿了一下,很可能是联想到了那天克洛德痛揍阿尔贝特的情景:“所以今天我想认真的和你谈谈你的前途问题。作为父母,我们当然不希望你们这些子女在成年后离开我们的身边,哪怕是你们将来成家立业,我们也希望一家人能和睦的生活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但是,做为父亲,我必须为你的前途考虑,无论如何,我希望你能为自己挣得国民身份。如果是和平时期,那么我在白鹿镇可以庇护你,就算你是平民也能生活的很好。但现在王国对外的形势并不大好,大陆东部的纳瑟里王国联合那四个公国再一次成立了反奥同盟,我判断再过几年,我们王国就会和反奥同盟那几个国家再一次爆发大战。 如果那时你还是平民的话,马上就会被强征入伍送上战场,那时我也没什么办法。所以我才决定让你毕业后早点入伍从军,而且是把你送到奴比西亚大陆去,那里的提尔西姆地区总督杰里豪森.凡.克鲁斯子爵是你的教父,在他身边,我相信你的安全会得到保障,同时也会很快的获得功勋。” 原来父亲早已做了安排,克洛德松了口气。父亲说的过几年王国和那几个反奥同盟会爆发大战的判断倒是很得克洛德的赞同,这段时间《白鹿晨报》所转载的那些来自郡城日报的时事评论和王国新闻报道已经显露出这样的苗头,就比如在和纳瑟里王国签定了和平协议后的蜜月时间里王国报纸是绝不会提两国之间几次大战的恩怨的。 不过克洛德倒是对那个天上掉下来的教父很好奇,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是贵族的教父,依父亲的身份似乎和这个杰里豪森.凡.克鲁斯子爵搭不上边啊,那可是子爵,比男爵还高一等级,而且还是一个海外直辖领的总督。 莫尔桑先生似乎知道克洛德在想什么,他用回忆的口吻说道:“那时我还很年轻,还没获得国民身份,只是镇公所的一名普通的行政文书,不过那时我因为一份行政建议获得了第四次行政嘉奖,而过来为我颁发奖励的就是杰里豪森.凡.克鲁斯子爵。 那天他到白鹿镇的时候,正好是你出生,子爵很高兴的答应为你取名,你这个克洛德的名字还是他为纪念战死沙场的好友而起的,所以他就成为了你的教父。在西南三郡的时候他还经常性的来看看你,只是那时你还小,什么也不记得。后来他去了奴比西亚大陆,联系才少了。不过每年我们还有几封信件往来……” 原来如此,克洛德心想,或许去奴比西亚大陆也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四十七章 父亲的安排 第四十七章父亲的安排 克洛德和自己的三个伙伴再一次翻过了学校后面的围墙,不过这一次他们是吃了午饭才出来的。就象博克阿尔所说的那样,现在大家身边都有钱,可有钱也不能乱花,天天去外面吃好吃的一是钱花的很快,就象克洛德上次请客花了三个多里亚索。二是吃惯了好吃的话以后学校的午餐就难以入口,那时没钱了怎么办? 大家不得不承认博克阿尔说得非常有道理,就连一直闹着去镇上找点好吃的艾里克森也心服口服的去了食堂和大家一起吃那难吃的午餐,吃完后才去翻围墙。 这次四个人的目的地依然是贫民区码头的老蒙克渔具和船上用品专营商行。虽然现在的店主瓦库里将祖传的店招牌给改了,但并没有放弃杂货铺的生意。克洛德和博克阿尔所需要的新火枪的火药枪子还得从他那里购买。 昨天晚上莫尔桑先生和克洛德谈了很久,将自己对克洛德未来人生前途的安排开诚布公的交流了一番,让克洛德意识到父亲对他的人生道路规划是极为妥善的,考虑的也非常周到细致,让他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结果。 没办法,这不是前世那个说走就走,随便打工也能生存下来的社会。这个异世界的社会结构是完全的不同,对个人的自由限制是非常的严厉,作为一个平民,没有适当的理由前往外地,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无穷无尽的询问和盘查。 如果是战争期间,那么逃避兵役的怀疑将一直伴随在左右,而逃避兵役,不只是奥维拉斯王国,法雷亚大陆各国都是将此列为重罪,被判罚服劳役最少也是十年起,运气不好的甚至是无期服劳役…… 在奥维拉斯王国,只有成为国民才能拥有个人自由权利,因为你已经为王国做出了贡献,得到了国民身份。所以你可以自由行走在王国的领土上,不管你是经商还是旅游,就算随身携带火器也是你的自由,当然你也不能凭借国民身份做出违反王国法律的事情。 奴比西亚大陆地广人稀,虽然这些年战火不断,但基本上都是王国军队在镇压和剿灭那些反叛的土著武装。即便那些土著武装或多或少的得到其他国家一些明里暗里的帮助,也更换了手中的石斧木矛这些原始武器,拿起了比较先进的火绳枪,但面对王国军队时,依然是不堪一击,其战损比更是达到数十甚至一百以上,才能换得一个王国士兵的伤亡。 做为提尔西姆地区总督杰里豪森.凡.克鲁斯子爵的教子,哪怕是名义上的,克洛德前往奴比西亚大陆投奔自己的教父在他那里入伍从军,必然会得到相应的照顾,最起码不会被派往那些比较危险的战乱地方值勤。而最大的可能就是会被安排在总督卫队里面,在提尔西姆地区,还有比总督身边更安全的地方吗? 莫尔桑先生就是这么分析的,他认为如果克洛德能机灵一些,得到杰里豪森.凡.克鲁斯子爵的信任,再凭借其教子的身份,不出意外的话,熬过三四年就会被总督大人视为心腹,得到其大力提携。 那么不需要十五年,最多七八年克洛德就能得到国民身份,毕竟在战场上立功是很容易的,哪怕身在后方也能分润一些指挥和后勤补给这样的协助功劳。 从安全上考虑,莫尔桑先生认为再过几年哪怕王国和反奥同盟五国开战,也影响不到奴比西亚大陆七个海外直辖领的局势。王国在那里布置了近十万大军,足够扫清反奥同盟五国在奴比西亚大陆的几个海外领地,尤其是他们部署在那里的军队加起来还不足三万人,根本不可能是王国军队的对手。王国军队兵锋所向,敌人最大的可能就是缴械投降,走向俘虏营。 所以,最惨烈的战争只能发生在法雷亚大陆东部,这很可能又会是一场伤亡数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的战争。反奥五国同盟要压制奥维拉斯王国的崛起,而王国则要保证通往奴比西亚大陆海外领地的海上通道的安全,双方最大的战场将是大陆东部反奥五国同盟中那几个优良的港口城市,王国最少也要攻占其中的两个为自己扩建中的海上舰队提供足够的地盘。 对于王国的获胜莫尔桑先生没有异议,但想要战胜反奥五国同盟,王国也必须付出相应惨重的伤亡代价。这场战争很可能长达三四年之久,直到对战双方消耗了所有的军备力量后才会考虑坐下来继续讨价还价,谈判恢复法雷亚大陆东部的和平事宜。 不过莫尔桑先生认为,这一场战争之后又将是二三十年的和平,不管战胜国还是战败国,都需要时间来舔舐自己的伤口。再次积累各自的军备力量,等待下一次大战的爆发。 而这个时候,身在奴比西亚大陆避过这场惨烈战争的克洛德应该已经获得国民身份,他完全可以再次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是继续从军,还是退役回到白鹿镇过安宁的生活,或者是步入政界,成为一个地方官员,比如说巡警队长什么的…… 莫尔桑先生的设想是非常的美好,他也尽了自己最大的能力来保证克洛德的安全。但这个设想能不能实现还要看克洛德的运气,外加他自己的努力。而做为一个父亲,莫尔桑先生也是尽到了他的职责和义务,很难得的花了大价钱给克洛德买了这把王国最新式的奥巴什二型制式火绳枪做为礼物。 “这把最新式的火绳枪花了我六个金克郎。”莫尔桑先生很心痛的说:“这是我托卢比威尔从巴罗米塞郡城的造枪工坊买的,他也买了一把。本来他想买把便宜的老式的火绳枪给博阿练习,我劝告他说,既然要练习和熟悉火绳枪,为什么不多花点钱买把现在王国军队装备的那种制式火绳枪?这样万一他们将来入伍从军的话,也不用再去熟悉那种火绳枪了。卢比威尔认为我说的很有道理,也给博阿买了一把和你一样的……” 卢比威尔是博克阿尔的父亲,白鹿镇有名的大商人,在西南三郡小有规模有些名气的波德曼商行就是他们家的产业。 “你说博阿的父亲也给他买了一把火绳枪?”克洛德一愣。 莫尔桑先生点了点头:“是的,博阿和你一样,十八岁后也同样得去入伍从军。虽然他父亲考虑过给他缴纳应征捐,但王国与反奥通盟的大战若是爆发的话,哪怕他已经缴纳了应征捐,也一样会被强征入伍的。所以他父亲想通过关系将他安排到后勤部门,这样就能避免上战场当炮灰……” 嗯,这还真是蛇有蛇径鼠有鼠道,各有各的安排。 “克洛德,礼物我已经给你了。但我对你也有几个要求。”莫尔桑先生很严肃的说。 父亲的要求一共是三个,一是克洛德想练习火绳枪射击时,地点只能在镇子外头。二是所有的火药枪子这些都需要克洛德自己去购买,家里不承担这方面的支出,看来莫尔桑先生也明白克洛德这段时间身边很有钱。 最后一个要求就是克洛德可以用这把火绳枪去狩猎什么的,家里不会反对。但严禁克洛德用这把火绳枪在镇子里耀武扬威,威胁到他人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这样的情况,莫尔桑先生会毫不犹豫的将这把火绳枪给没收。 克洛德一口答应了父亲提出的这三个要求。 第二天早上,刚见到博克阿尔,这家伙就兴高采烈的告诉艾里克森和维罗里克,他和克洛德都有了一把王国最新式的火绳枪。这让艾里克森和维罗里克两人羡慕了半天,艾里克森决定晚上回家找他父亲谈谈,让他父亲也给他买一把同样新式的火绳枪。 克洛德问维里克罗,怎么去掌握一把火绳枪的瞄准射击精度。 维里克罗回答说,没别的办法,只有不停的射击,打的越多才能越了解手中这把火绳枪的习性,自然而然的就会了解这把火绳枪的射击精度和瞄准误差有多少距离,只要掌握了这个,以后的瞄准就会很自觉的在意识中扣除误差距离,提高射击的准确度。 这实在是太不科学了,照维里克罗所说,火绳枪射击主要是靠蒙了,发射多了才会了解一些瞄准和射击的距离误差,那么在下次瞄准时会自动进行误差距离的调解,以保证再次发射会蒙得更准一些…… 维里克罗说的是实话,这也是他自己发射那把火绳枪时的感受。就如同前次去白鹭洲,晚上在小溪边,维里克罗一枪击中那头山鹿头部的感觉。相隔五六十米,还是在黑暗中,只有一点依稀的月光照在水面上。可维里克罗瞄准的从容不迫,按照三点一线的说话,真把火绳枪上的两个发射点和山鹿对直的话,那一开火枪子就不知会飞到哪里去。 只是维里克罗很了解自己这把火绳枪瞄准和目标之间的射击距离误差,所以他瞄准的是山鹿头部左上方斜一点大约一指的距离。点火,开枪,山鹿头部中弹倒下,连逃跑都无能为力,很快就挣扎抽搐着毙命。瞄准射击,其实就这么的简单。 克洛德也知道维里克罗没骗他,这其实就是火绳枪打多了的缘故,就象前世小时候课本上那个卖油翁的故事,无他,惟手熟尔。练习多了就精通了,知道这个道理,却很难和他人讲清楚,只有练习多了就会产生一种很奇妙的直觉,明白自己发射的这一枪会不会击中目标,到那时,才可以说自己真正掌握了这把火绳枪的习性。 但这样效率太慢了,克洛德想了一个上午,这才有了自己的主意。不过他同样得先熟悉这把火绳枪的操作和发射过程,射击练习必不可少,所以中午一吃完饭他就拉着伙伴们前往贫民区码头,找瓦库里购买火药和枪子。 祝各位书友中秋节快乐,为了庆祝节日,今天多更一章...... 第四十八章 购买枪子和配套火药 第四十八章购买枪子和配套火药 当克洛德和博克阿尔都说要买奥巴什二型制式火绳枪的枪子和配套火药后,瓦库里很难得的吹了声口哨:“你们的父亲对你们实在是太宠爱了,竟然肯为你们购买王国最新式的军队配枪。奥巴什二型制式火绳枪已经算是整个大陆最先进的火枪之一了,三百八十米的射程,二百四十米的有效伤害距离,据说一百五十米以内能一枪搁倒一头三四百斤的大野猪……” 看来瓦库里也是个火枪爱好者,对这种王国最新式的制式火枪的一些性能数据了解的很透彻。 “瓦库里大叔,你说最新式的火枪就是射程和有效伤害距离的增加吗?”克洛德一直就觉得这个世界的火器研究走入了歧途,不改进发射方式光研究射程的增加有个屁用!难怪五六百年前就有了火绳枪,到了现在还是在用火绳枪。 “当然,最早期的老式火绳枪射程不到两百米,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八十米左右,这五百多年能提升到三百八十米的射程,已经算是到了射程的极限了。你知道奥巴什一型制式火绳枪的射程也达到了三百六十米,为了增加这二十米的射程,王国火枪研究院整整花了十几年的时间和无数的金钱……”瓦库里很有感触的说。 克洛德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听天方夜谭了:“不是,瓦库里大叔,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增加火绳枪的射程,事实上这火绳枪发射慢,瞄的又不准,打那么远干吗?再说这三百多米的距离,对面看都看不清,枪子射到哪里去了谁也不知道,还不如射程近点发射快点射击的精准一些……” 瓦库里看着克洛德笑了:“小子,一听你说这话就知道你没什么见识,射程才是火绳枪的王道啊。如果你上了战场你就会明白,三百八十米的射程足够对敌人多施行五六次齐射了。能不能精准的射击到目标并不重要,一把火绳枪发射没击中目标是很正常的,可是一千把火绳枪一齐发射的话,你想想那目标还有可能逃生吗? 战场上靠的是覆盖似的射击,先发齐射打击敌人的火枪阵列。如果对战双方一方是装备射程三百八十米的火绳抢,另一方手持的是射程两百八十米的火绳枪,那么你自己想想就知道,射程远的一方完全可以在敌人的射程外进行多次齐射,敌人却只能站着忍受挨打。发生这样的情况不用三轮齐射,被齐射的一方就会崩溃以致大败……” 瓦库里说得似乎很有道理,可克洛德总觉得好象有哪里不对:“那射程短的一方干吗站着挨枪子啊,为什么不散开快速接敌?等到了射程就可以短兵相接,那样说不定还有获胜的机会啊。” “所以我才说你没见识啊。”瓦库里摇了摇头:“你不知道火绳枪的威力就在于齐火射击吗?只有排列成战列队型听候命令一齐开火才能形成最大的火力覆盖,对敌人造成最大的伤害。在战场上将队列散开容易,但接敌后想再排成战列就很困难了,敌人不会给你从容组队的时间。 一把火绳枪发射,在战场上甚至不能对敌人形成丝毫的威胁。这点已经由那些射击好的游击枪兵在战场上得到过证实,他们三五成群的在战场上游荡,伺机射杀敌人的斥候和信使,但他们也发现,十次开火能有三四次击中敌人已经是最好的战绩了,因为敌人都是在运动中,并不是那些竖在训练场的固定靶子……” 克洛德不想与瓦库里废话了,这几乎是鸡同鸭讲,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一些什么,难怪法雷亚大陆各国对平民的限制那么的严格,这些都是可以被拉上战场的炮灰啊。自己还不怎么明白为什么父亲昨天晚上在谈话中会那么肯定王国与反奥五国同盟发生战争的话即便获胜也会伤亡惨重,根据原来是在这里,这是个排队枪毙的时代…… 穿越者前世的历史上,火绳枪和燧发枪的时代,为了发挥火力的优势,战场上敌对双方都是列队排着整齐的队伍互相靠近,然后开火齐射,前排倒下后排跟上,就这样比勇气和胆略,还有谁死的多,直到有一方崩溃逃命或投降为止。 穿越者曾经在网络上看过一部描写这个排队枪毙战争的电影,那个世界霸主的红杉军士兵穿着红色的制服,听着军乐队奏出悠扬的乐曲声排成四五列横队向敌人的战列线逼近。到了火枪的射程内军官却没有下令开火,士兵们只好冒着敌人的齐射一步步的向前进,身边不时有中弹的战友栽倒在地上,而这时,后排的士兵就会加快步伐,自动补上空缺…… 虽然损失惨重,但这样不顾士兵的伤亡一步步的逼近敌人却给敌人带来空前的压力,以至他们最后两次的齐射根本就没准备好,只造成了寥寥数人的伤亡。而这时红杉军已经迫近到距离敌人大约三十米的地方,军官这才下令开火,第一次齐射几乎就让敌人的前排士兵全部栽倒,紧接着冲锋号响起,发射完的士兵不再装弹,拔出刺刀套在火枪枪管上向敌人发起了进攻,是役大胜。 以前克洛德看报纸上报道一次边境冲突就有近千人的伤亡还有些想不通,现在总算是明白了。没有战壕和堡垒,没有炮火封锁线,双方士兵排着队列走向死亡,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就算一直打胜仗也没可能承受得了自身那么大的损失。 昨天晚上父亲还说如果这次王国与反奥五国同盟发生战争不打到伤亡惨重消耗完军备实力是很难罢手展开停战谈判的,这样的战争的确是没有哪个国家能长久消耗的起啊。无数的年轻人被当成炮灰消耗在这样的排队枪毙中,难怪父亲说这次大战完会有二三十年的和平。尼码的狗屁和平,这是在等下一代人成长起来后又有了炮灰就可以再次被送入战场啊…… 衣袖被人使劲拉扯了几下,克洛德回过神来却见是博克阿尔。 “你发什么呆啊,想好没有要买多少?” “哦,抱歉,刚才想起一些别的事情了。”克洛德转向瓦库里:“这个奥巴什二型制式火绳枪的枪子和配套火药是什么价格?” “枪子很便宜,这是标准通用型的,一枚枪子两个黑便士。”瓦库里翻出一个帐薄看了几眼:“不过这个配套火药有三种,奥巴什二型制式火绳枪实际上通用三种发射火药,有射程最短的标准型干粉一号,射程达到三百米左右的标准型通用干粉二号,还有能达到最远射程的颗粒型标准三号配套火药,你需要哪种?” 克洛德震惊中,颗粒火药也搞出来了? “价格分别是多少?”旁边的博克阿尔问道。 “标准型干粉一号最便宜,不过射程只能达到两百米,有效杀伤距离为一百二十米左右,你们上次买的就是这种,一单位一个苏纳尔。标准型通用干粉二号的价格要贵一倍,一单位为两个苏纳尔。颗粒型标准三号价格最贵,五个苏纳尔一单位,不过用这个配套火药能达到火枪的极限射程,三百八十米。” 这里的一单位指的是火枪十次发射所需要的火药分量。 “那就要颗粒……”博克阿尔财大气粗,张嘴就准备买价格最贵的颗粒型标准三号配套火药。 克洛德连忙一把捂住他的嘴,开什么玩笑,十次发射就要五苏纳尔,二十次就要一里亚索,那么一银塔勒也就射击个两百次左右。父亲可是说过,枪子和火药都要自己掏钱买。身边剩余的这几个银塔勒要买这颗粒型标准三号配套火药的话,说不定一个月的时间都熬不到,维里克罗可是说过,要熟悉手中的火绳枪的习性,一天三十次射击练习是最少的次数了。 “就买标准型干粉一号好了,先来十单位的,瓦库里大叔。”克洛德说,然后再放开捂着博克阿尔嘴的手,向他解释道:“这是新枪,而我们是新手,买火药和枪子是为了先做练习。象维罗说的那样,我们得先熟悉火枪的习性,所以刚开始射击练习阶段没必要买最好的配套火药。因为对我们来说,射程三百八十米和两百米没什么区别,熟悉枪性才是目前最重要的。” 瓦库里在旁边笑着点头:“克洛德说得不错,你们刚开始火枪射击训练是没必要买价格那么贵的配套火药,反正你们也打不准目标。先熟悉火枪的发射步骤别手忙脚乱就行,等你们掌握了火枪的性能后,去狩猎时再买几单位的颗粒型标准三号配套火药放在身边,防备碰到那些大型野兽就足够了。” 博克阿尔想了想:“那好吧,我也来十单位的标准型干粉一号,枪子也给我配齐了。” 这年代的火药粉都是散装的,瓦库里去库房搬了一个小木桶出来,木桶外面写着干粉一号四个大字。拿了一架天平放在柜台上,瓦库里开始用一个小木勺子将火药粉勺出来倒在天平上的铜盘子里。 这个世界的重要计量单位和穿越者的前世有些相象,有些象中式和西式的混合体,比如说最基本的重量单位是斤,下面也是两,但两下面却不是钱,而是称做克,一斤等于十两等于百克,一两等于十克。斤上面是十斤百斤,没有千斤,因为千斤就是一吨了。象一艘海船的载重量就以多少吨来计算。 十次火枪发射的火药分量被称为一单位,这也是一个火枪兵的基本配置,正式走上战场的一个火枪兵身边需要配置三单位的火药,也就是可以用手中的火枪射击三十次。但真正在战场上能射击三十次的士兵少之又少,更多的士兵是一枪未发在战列中被击中身亡。 用标准型干粉一号配套火药一次设计需要一两一克左右,一单位也就一斤一两七八克左右的重量。瓦库里称好后将火药倒在柜台上摊开的一张油纸上,再将油纸包好装入一个小麻布袋子里,十单位的标准型干粉一号一共包了十个油纸包,数好的一百粒铅制枪子也同样装在里面。 克洛德付了一里亚索和两苏纳尔的帐,把袋子放在柜台上,转身往那些放着杂物的木格子架走去。他想仔细察看一番,不知这里是不是还有象那本魔法菜谱一样的魔法物品。 第四十九章 海翻子 第四十九章海翻子 木格子架上摆放的杂物依旧很凌乱,不过这次克洛德可是存了再次捡漏的心思来的,所有的零碎不管是什么玩意他捡起来都是一副专注的样子盯着看半天才放下,以至博克阿尔算完了帐等的不耐烦了喊了几声克洛德才醒悟过来。 不行,不能这么一个个的看过去,别的不说,这三排木格子架上摆放的小玩意起码有百多件,要这么一个个的看过去耗尽了精神力也看不了一半左右,而且时间花得太多也会让人存疑。店主瓦库里虽说不识魔法物品,却是个精明的商人。自己这样仔细的察看选择很明显也会让他把价格抬高…… 一边对博克阿尔说让他先出去,自己准备找两样小玩意给家里的小胖墩当玩具,一边后退了几步,再集中所有的精神力去扫视一下整个木格子架。克洛德相信如果真有魔法物品的话肯定会有什么异象出现,那样自己就能很快的捡拾出这么魔法物品。 还真别说,克洛德这一手真的很有效,三排木格子架的第一排毫无反应,第二排架子上摆放的两件物品发出了微弱的光芒。一为青色,二为黑色。第三排架子上只有一个东西闪了两下蓝光。 克洛德快速的将三样物品拿到了手中。第一样发出淡淡青光的物品是一小块木牌,这玩意很奇怪,看上去有些油腻,黑褐色的毫不起眼,样子又象是穿越者前世印象中的长命锁。不过前世的长命锁不是玉石就是金银制成的,不象这块用木头制成的牌子。也不知道这木牌原本是配饰还是挂饰。 第二件发出黑光的是一把匕首,很普通的式样,只是把柄握手还有刀鞘都是用什么大鱼的骨头磨制而成,显得有一点别致。克洛德猜想这匕首很可能是某个水手的随身之物,不是赌输了压上赌桌就是没钱喝酒了将这匕首当在了老蒙克杂货铺。时间应该过去了很久,这匕首的刀鞘外壳已经蒙上了一层灰。 第三件闪了几下蓝光的东西是一个跃出水面大鱼造型的笔筒,鱼口大张,作为笔筒的开口。这世界的笔有好多种,但最常用的就是铅笔和蘸水笔。铅笔不用多说,蘸水笔就象前世看见的那种西方鹅毛笔,笔尖大多为铜制和银制,一样的需要蘸墨水写字,只是后面插的不是鹅毛,而是一根雕刻着花纹涂上各种颜色图案的笔杆。 所以这个大鱼笔筒不象那种放毛笔的笔筒那般的大,反而显得小巧精致,但下部雕刻着水浪纹的底座有些沉,中间还有两个螺丝孔。这应该是装饰在船上的笔筒吧,比如说可以固定在船长室的书桌上,那样再大的风浪也不会掉落,除非整艘船翻覆,因为书桌也是固定在船舱里的…… 只是克洛德现在顾不得琢磨手里的这三件物品为什么会有光芒的出现,是不是真的魔法物品。他再一次集中精神去扫视那三排木格子架,确定再也没有什么东西出现异常的现象后,才拿着这三样东西出了库房去找瓦库里买单。 这时博克阿尔,艾里克森还有维里克罗三人和店主瓦库里都站在房子前面的空地上,他们面前摆放着一艘翻覆过来的海翻子。 海翻子其实是白鹿镇的居民对一种小海船的俗称,这种小海船其实也有四五米长,两米来宽,船头船尾高高翘起。一般来说,这种小海船其实是配备在那些大型的远洋风帆海船上做为登陆船和救生船来用。挤一挤的话一艘海翻子能坐得下二三十余人。而一艘大型的远洋风帆海船配备的人员大多在五六十人左右,出海远航的时候挂载两艘海翻子就足够了。 倒翻过来的这艘海翻子应该在小海船里也算大个了,克洛德估计足有五米多的长度,两米七八的宽度。它被摆放在这里的原因很简单,它的底部破了个大洞,前方有三四块船板都已经断裂,就象被大力撞击了一下。 “这是撞到礁石了吧?”克洛德很奇怪的问:“破这么大的洞难道上面划船的人都是眼睛瞎了吗?没看见挡路的礁石?不对?划船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冲击力,就算撞上礁石也不可能破这么个大洞……” “是撞上礁石了,不过不是这艘海翻子,而是搭栽它的那艘远洋海船。”艾里克森说:“今年三月份的时候不是有艘大海船在海湾角那里撞上暗礁沉没了吗?这艘海翻子就是那艘海船上的。因为撞船,结果船上的那些水手船员手忙脚乱,往下放这艘海翻子的时候没把持住,直接砸在了暗礁上面,于是就把它给废了。 后来不是我们镇上经过的飞矛号远洋渔船搭救了那些人吗,他们在我们镇上呆了两个来月,等到了后来的运输船,总算将那艘撞礁的海船上面的货物和有用的东西都搬运干净,就剩下一个空船架子,这艘破损的海翻子也不要了。所以镇上的一些渔民过去拆船板捡垃圾,就把这艘海翻子捡了回来卖给了瓦库里大叔。” 克洛德把手里的三样物品递给瓦库里,让他算下多少钱,然后问道:“这艘破海翻子还修得起来吗?这几块船板破了差不多要更换整个船底板了吧?有这修理的价钱还不如重新造一艘海翻子了。” “唉,别提了,我是看走眼了。”瓦库里长叹了一口气:“那几个渔民将这海翻子拉过来的时候是正着的,从上面看就破了个小洞,只要换掉那块船板就行,所以我才接了下来。谁知第二天翻过来一看,才知道整个船底板都已经断裂了,修是很难修好了,除非换整个船底板,可那样做还不如造艘新的,也多不了几个钱。” “你多少收进来的?”艾里克森问道。 “别提了,这次起码亏三个银塔勒。”瓦库里说。 大家心里都有数了,这艘破海翻子瓦库里收进来最多也就花了一个金克郎,也就是五个银塔勒左右,反正他也不是个好心人,碰上这样破了个洞的海翻子自然会拼命往下压价。一艘新的海翻子起码也得四五个金克郎,他能用一个金克郎收进来修好后卖个三金克郎有的是人接手,只是他没想到需要更换的不只那一块破船板。 如果将这艘破海翻子拆了的话,船底的那条大梁和剩下的那几块好船板还能卖出两三个银塔勒,不过减去人工费用的话也就值一两个银塔勒了,所以瓦库里才说自己这回要亏三个银塔勒左右。 “这三样东西就算一个银塔勒五个里亚索吧。”瓦库里说:“你是老顾客,我不会卖高价的。” 博克阿尔一下子跳了起来:“瓦库里大叔,我们可是相信你才都到你这里买东西的,你怎么嘴上说的好听手下的刀却磨得这么快,一个银塔勒五个里亚索买这三个破烂玩意你还说不是高价?” 克洛德哭笑不得,他倒是想一口答应这个价格,因为这三样东西很可能都是魔法物品,哪怕瓦库里再高一两个银塔勒的价格他都会买下来,可没想到自己的伙伴们倒是跳了出来打抱不平了。 “就是。”艾里克森从瓦库里的手上拿过那把匕首:“这不是很普通的鱼骨匕首吗?克洛德你买这个干吗?我叫船上的水手给你弄一把,你只用付两三个里亚索就够了。” 瓦库里苦笑:“话不是怎么说的,这把匕首虽然普通,可也有些年头了,再说你叫你家船上的水手给弄一把,他也就是打磨个鱼骨头贴在刀鞘上再做个把柄握手,原本买把匕首的钱你还没算啊,我估价一个银塔勒不算贵吧。” “最多也就七个里亚索。”艾里克森将匕首拔出,掰了掰刀刃:“很普通的精铁匕首,如果去汉斯武器店的话,一个银塔勒能买到更好的精铁匕首,还是全新的。” 博克阿尔奇怪的问克洛德:“我说,你干吗要买这把鱼骨匕首?” “这个,你们知道的,我父亲不喜欢武器,家里连把猎刀和短剑都没有。上次去白鹭洲,我身上的猎刀是维罗的,短刀是艾克的。这次父亲给我买了把火绳枪,我就寻思着再弄把短刀什么的,也好在以后狩猎时处理猎物。刚才正好看见这把鱼骨匕首,觉得有些别致,就拿了过来问问价格……” 克洛德这么一说,瓦库里可有些沉不住气了,反正这把鱼骨匕首扔在店里也有一两年了,也不知死去的父亲从哪个水手手里收来的。平时也没人问价格,因为想买武器的人基本上去的都是镇上的武器店,可不会在他这个杂货铺里找这些破烂。 “行了行了,算你们厉害,这把鱼骨匕首就算七个里亚索得了。”瓦库里心说收购来的价格肯定不超过三个里亚索,卖七个里亚索已经翻倍了,少挣一点总比卖不出去要强。 “那这个木头牌子和这个大鱼笔筒卖多少钱?”博克阿尔乘胜追击。 艾里克森在旁边说:“这大鱼笔筒应该是船上用品,还是旧货,镇上的帕克书店也有类似的船上笔筒卖,一般的价格也就两三个里亚索之间,和你这个一样,都是木头雕刻的。至于这个木头牌子,好象是挂在旅馆房间门前的门牌,不过我记得那些远洋海船的客房舱门上也有这样的木头牌子,上面标着几舱几号。这玩意应该不值什么钱吧。” 瓦库里哭丧着脸说:“好吧,这两样就算三个里亚索,加起来一共一个银塔勒,这下总可以了吧。” 克洛德笑着点点头:“行,就这个价格,我要了。” 接过克洛德递过来的一个银塔勒,瓦库里正想转身回店里,就听艾里克森问:“瓦库里大叔,如果将这艘破的海翻子卖给我,你要多少价钱?” “你说什么?”瓦库里惊喜的转身,却发现克洛德,博克阿尔还有维里克罗三人正目瞪口呆的看着艾里克森,很明显他们也不知道艾里克森为什么要这么问。 “一个金,不,四个银塔勒……”瓦库里本来想说一个金克郎的,但想起他自己刚刚和大家说起过收购的价格,连忙改口:“只要四个银塔勒,你就可以将这艘海翻子拉走了。” 这一刻瓦库里简直是恨不得给自己来个大嘴巴,干吗跟这四个小子说这破海翻子的事啊,底都漏了,否则还能多卖点钱,最起码将收购这艘破海翻子的本钱给收回来是绝对没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