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宅男 有个新时代的网络名词,叫死肥宅,就是指那些每天捧着手机或是对着电脑屏幕,极少同人交流,且对自己的身体根本不在意,从不锻炼身体的人。 高志斌就属于这一类人,每天浑浑噩噩,过着死肥宅的生活。虽然叫肥宅,可是他瘦得皮包骨头的,一点都不肥。 为了省钱,他居住在京城一间仅有四平方米的地下室内。这座地下室没有窗户,无论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居住在地下室内的高志斌对外面一无所知。 狭小的地下室内除了一张单人床,剩下的空间只够摆下一张小桌子,桌上放着一台几年前买的笔记本电脑。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已经挂满了蜘蛛网,无数痛苦的蚊子在上面,拼命的挣扎着。方便面盒堆满了墙角,下面的已经干了,最上面的几层面盒中残留着红红的辣椒和红油的混合物。方便面独有的刺激性香味与臭袜子、臭鞋味和汗臭味混合着,一阵一阵的往高志斌鼻子中灌。 高志斌对这一切闻而不闻,他坐在电脑跟前一动不动,就像是个坐化的老僧一般,身上的衣服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至少一年没有洗澡的身上混合了方便面浓郁的味道。只有那对偶尔转动一下的眼珠子,还能证明他是个活人。 一年多没有剪的长发不知不觉的盖住了额头,遮挡住眼睛,影响他看电脑屏幕了,只有在此时,高志斌才猛的一甩头,油腻的头发一络一络飘起,头皮屑四散,像是下了一场雪。 高志斌可是每天宅在家里,一个星期只出去外面一趟,在小区的小卖部里买上一箱方便面,一条烟,然后回到他的地下室里,继续过着肥宅的生活。 他现在的工作就是刷单赚点钱,每个月刷单可以赚个三、四千块钱的工资,光是房租每个月就要去掉一千了。别说房东黑,这可是京城,小小的一间地下室月租一千不算贵了。 交完房租剩下的工资,每天都被他拿来打赏女主播,一个人扣除了房租,剩下的两、三千的余额,还了支付宝之后,还能再刷出来,他只留下三百块钱买方便面,两百块钱买烟,其余的全部拿去打赏一位叫桥玉萝女主播,就为了换到萝莉女主播一句“帅哥么么哒”。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那些女主播开车豪车,住着豪宅,而给她们打赏的所谓土豪,每个月却只拿着三、四千块钱的工资。月收入只有三、四千的高志斌,居然在桥玉萝的粉丝傍上进了前十! 高志斌自称自己是行尸走肉,其实比行尸走肉还不如了,至少行尸走肉还会经常出去走走,而他就是整天宅在自己的地下室里,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都不知道,每天除了上网就是睡觉。 上网除了刷单、看女主播之外,就是玩游戏了。从一开始的魔兽争霸到后来的魔兽世界,再到英雄联盟、到现在最新的吃鸡,他都玩遍了。只要有新的游戏出来,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试玩一下,然后充值。不过玩游戏也不是白玩的,他还给人当过代练,卖过号,赚来的一丁点外快,转眼又打赏给那个网名叫桥玉萝的小萝莉女主播,换来了好几声“么么哒”,让他感觉到浑身骨头都酥了,令他觉得桥玉萝爱上了自己。 可是有一天,高志斌在桥玉萝的小窝里挂机的时候,他发现女主播没有直播,但是视频没关。 这时候,桥玉萝正在卸妆。从未见过桥玉萝素颜的他饶有兴趣的盯住电脑屏幕,看着他心仪的女主播就像是电影《画皮》里面的女鬼一样,一层层的卸妆,最后露出了她的真面目:一位中年大妈。 “啊!鬼啊!”高志斌发出了一声堪比恐怖片女高音的惊叫声,他转身要往外面跑,却一头撞在墙上,这时候他才想到,自己的叫声桥玉萝听不到,而对方也不可能顺着网线来抓自己。 惊魂未定的高志斌此时才有一种自己被欺骗的感觉,他退出了桥玉萝的群,删除了电话、微信和QQ等一切联系方式,还发了一个毒誓说:“以后再看网络女主播就剁手。 就这样,高志斌还不解恨,一个电话把桥玉萝给举报了,那把桥玉萝素颜的视频发到了网上,结果没过多久,桥玉萝就被封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难听点,叫狗改不了吃屎。没过多久,高志斌再次粉上了一位女主播,这次他是看过了女主播卸妆后的视频,才下定了决心当她的粉丝。 很明显,高志斌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当然是不满意的,他也曾经是位有理想的有志青年。 他家里出身农村,小时候家里很苦,他还有个姐姐和哥哥,父亲英年早逝,母亲含辛茹苦把三姐弟培养成人。为了他,姐姐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高志斌也算是争气,从小就很听老师的话,一直是三好学生,高考考试了一座985大学,学习的是计算机软件专业。 六年前,大学毕业的高志斌有幸找到了一家好单位,成为一名收入高得令人羡慕的码农,每天面对的就是各种编码,他愉快的敲打着键盘,一个月稳稳当当的有十多万的收入,四年前还在京城按揭买下了一套房子。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高志斌的那位黑心老板弄出了个797。这可不是波音797,而是每天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每周工作七日…… 作为一名码农,即便没有797,本来就没有正常的作息时间。从小读书优秀的高志斌,身子一直很差,一次在高强度的工作中昏迷过去,住进了医院。等两个月后,他身子康复了,却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被公司告知已经被辞退了,失去了工作之后,首付花了一百万,按揭了一年的房子也被银行收走了,准备订婚的未婚妻也跟着一位富二代跑了。 也许有人会问了:三好学生,不是德智体三好吗?身体那么差,怎么叫三好学生呢?错了,在学校里,三好学生其实就是读书好就行了,什么弱不禁风,什么品行不端和别的班干部勾心斗角,那些老师都不会看到的,只要学习好就是三好生。 高志斌班级自己就像是一身极品装备在游戏里面被一群人追杀,被杀了之后,敌人牧师给他复活了再杀一样,所有装备掉光了,被清零了,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 但是高志斌不想离开京城,他是一个凤凰男,是家里的骄傲,是全村人的偶像。若是一无所有的回到老家,将会忍受家里人和左邻右舍的白眼。 所以他没敢回家,在京城租下了这间地下室。再接下来,几次去外面找工作都因为身体原因被拒了。 对人生已经失去了目标,对未来失去了激情的他,从此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和网络直播,结果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想起在毕业时的那一天,高志斌雄心勃勃的对母亲发誓,一定要赚大钱,再娶个漂亮的媳妇回家光宗耀祖。可是现在…… 但作为一名历史的爱好者,高志斌其实并没有别人眼里那么废。他爱好历史,尤其是明史。在各历史论坛,在贴吧里,高志斌经常同人争论。 自从前些年《明朝那些事儿》一书火了起来,网络上的阉党和东林党之争吵吵闹闹,从来就没有停息下来过。 而高志斌却比较同情东林党,在他眼里,东林党是代表商业士绅和海商集团的利益,若不是满清入主中原打断了华夏文明的进程,东林党和后来的复社是最有希望成为华夏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而大明的内阁制度,也是十分先进的代表。 在网络上支持东林党的他,每次都被人喷得体无完肤,遇上一些比较极端的网友,可是把他祖宗十八代的女性都给问候了。 想到了大明,高志斌心中突发奇想:“有了,我是个学编程的。几年前玩《帝国3》的时候,里面的中国是满清,让人看了很不爽。为何我不能自己设计出一个新游戏呢?这个游戏模仿帝国时代3,但是代表华夏的是大明,而不是满清。” 高志斌是一个说做就做的人,他开始动手了,先按照一步步的场景进行设计,等到把几个小程序组合在一起,就能形成一个大型网络游戏。 当然了,只凭借着他一个人的努力,这个游戏恐怕十年都不能完工。所以他需要寻找一批合作伙伴,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完成这个游戏。 可是很不幸的是,高志斌通过微信联系自己以前的同事和同学,希望他们能够利用业余时间加入自己的事业的时候,却遭到了他们无情的拒绝。 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你这个项目太耗时了!还不一定能赚到钱,我们忙得要命,哪有时间和你瞎胡闹?” 高志斌连忙辩解:“这个游戏做出来,我们肯定可以赚到钱。” 对面发了个咧嘴笑的表情,其实就是嘲笑:“得了吧,外面那么多网络游戏,你小高做的能比得过他们?可别到时候白花了时间还白花了钱。” 被人拒绝也就算了,可是最令高志斌伤心的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张志刚竟然也拒绝了他!那可是多年的好兄弟啊,怎么能那么不够意思? 想起了张志刚这个多年的老哥们,高志斌心里就感觉一阵心酸,因为他们既是好兄弟,又是竞争对手。 张志刚和高志斌是同一个县城同一所中学毕业的,但张志刚是县城里的人,而高志斌则是通过优异的成绩,得到学校的推荐,从农村小学毕业之后,直接进入了县一中这座省重点中学,他是付出了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才进入了县一中的农村孩子,就像是草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 正因为能够进入县一中不容易,所以在学校里,高志斌总是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别人在打篮球,博得女生喝彩的时候,他在读书;别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他在读书;别人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在读书。 可是张志刚就不一样了,这哥们出身在县里的一个富商家庭,而且此人头脑异常聪明,据说智商达到150以上! 正因为头脑聪明,所以张志刚用来学习的时间恐怕不到高志斌的一半。过目不忘的他,上课听老师讲一遍,就全部记住了,回家只要花上半个小时把布置的家庭作业写完,其他的时间不是锻炼身体,就是玩。就这样,他的学习成绩在年级了数一数二,为什么有时候考不了第一呢?就是因为有高志斌的竞争。 对于经常抢走自己第一名的张志刚,高志斌只能感觉很无奈,没办法啊,谁让这个家伙头脑比自己聪明得多? 更可气的是,比起弱不禁风的高志斌来,张志刚身强力壮,是个篮球高手,每次学校比赛,他精彩的表演总是赢得女生的一片喝彩声。再加上张志刚家里有钱,读书又好,自然得到不少女生的青睐。 从初中一年级开始,个子比同年级男生要高,相貌英俊的张志刚身边就没少过女朋友。 虽然高志斌心中对不用怎么努力就能考上年级第一第二名的张志刚有些嫉妒,但是张志刚这人说实话对朋友还是很不错的,为人又大方。三年下来,他没有少吃少拿张志刚的东西,于是两个人成为好哥们。 初中三年过去了,到了高中,张志刚得到一个新的外号,叫董永。这个外号的由来,是学校里有七位校花,被人称之为七仙女,所以张志刚就有了董永这个外号。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不过这个董永,却是一个花心版董永,可不是只有一位七仙女,而是七位仙女个个都是他女朋友,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一个人在七名女孩之间周旋,还能不影响学习成绩,每次考试都是数一数二。 转眼高中三年过去了,张志刚和高志斌都靠上了京城的985大学,虽然张志刚和高志斌不在同一所大学,但是两所重点大学之间就隔了一条马路。 在大学四年里,虽然张志刚经常换女朋友,可是他也没有疏远了高志斌,两人经常一起去苏州街的餐饮一条街吃烧烤,喝啤酒,兄弟俩叙叙感情,张志刚还教了高志斌不少泡妞经验。 大学毕业后,张志刚考上托福,选择远渡重洋去了美国。在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兄弟俩畅快痛饮,末了,喝得醉醺醺的张志刚把他三个月前新交的女朋友托付给高志斌:“好兄弟,我出国了,以后我们见面也少了,没有什么东西给你留下的,我的女人帮我照顾好了就好。如果你喜欢的话,你就拿去。兄弟是手足,女人如衣裳。反正我去了国外,肯定还有新的女人……” 两人就此分道扬镳,高志斌按照兄弟的嘱托照顾好他的女朋友。照顾照顾着,张志刚的前女友就照顾了高志斌的女朋友。对此高志斌也没有什么内疚的,因为按照张志刚的说法,叫“朋友妻不客气”嘛。 只是抱得美人归的高志斌没高兴多久,就倒了大霉,工作丢了,房子被银行收走了,女朋友也跟着一个富二代跑了。 回想起以前的事,高志斌心中感慨万分,没想到自己提出了这个计划,曾经的兄弟却劝他说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这,明明就是好兄弟对自己的不信任啊! 高志斌也不再和张志刚废话,转头又开始了自己的宏伟计划。 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觉得肚子饿得咕咕叫,一个星期前从小区小卖部赊来的一箱方便面已经吃完了,家里空空如也,连一片面包都没有。可是要买方便面也要钱的啊,口袋里可是比他的脸要干净多了。手机支付宝里的花呗、借呗早就刷爆了,信用卡早就全部被银行封了。 想到这里,高志斌登录了一个热门游戏的游戏号,把号挂上机开始叫卖:“卖号,卖号,价格便宜。” 然后他切换了屏幕,又开始设计自己的游戏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又饿又累的高志斌支撑不住,趴在桌子上昏昏睡去。 “建奴来了!建奴来了!”高志斌突然被一阵惊恐的喊叫声吵醒,他苏醒过来,却发现自己的地下室已经消失不见了,自己趴在一片狂野中,四周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更为奇怪的是,大部分的尸体身上穿着明军的鸳鸯战袄,只有少数尸体身上穿着后金八旗军的军服。 “建奴来了,快跑啊!”在惊恐的喊叫声中,大群身穿鸳鸯战袄的明军士兵撒开双腿,没命的奔跑。后面是头戴避雷针头盔,身穿棉甲的后金军骑着马追赶四散逃窜的明军。 高志斌亲眼看到一名明军士兵被后金骑兵追上,一刀白虹一闪,那名明军的头颅飞上太空,献血喷泉一般从断颈处喷起,喷了足足有一米多高! “去死吧!”高志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从地上拾起一张步弓,一支破甲重箭像是变戏法一样出现在他手中。他张弓搭箭,把弓弦拉成了满月状,对准五十步外的那名后金骑兵射去。 “嗖”一支箭头带有倒钩的狼牙利箭呼啸而出,准确扎入了那名后金兵的眼睛。箭镞从眼睛扎入,射穿了头颅,箭镞从后脑勺穿出后,又刺穿了头盔后面,带血的箭镞从头盔露出。 “这里还有明狗!”十多名后金骑兵发现了高志斌,呐喊着向他杀了过来。 “去死吧!”高志斌血脉贲张,他的胳膊就像是狂风中的风车一样飞快舞动,一支紧接着一支破甲重箭呼啸射出,转眼之间,十多名后金骑兵纷纷落马。最后一名后金骑兵已经冲到了高志斌面前不足五步了,却被一支箭矢射中心窝,强大的冲击力带着这名后金兵从马背上飞起,穿透了铠甲,又穿透了身躯的箭矢带着这名后金兵倒飞出去,一支飞出十多步外,才落在地面。 高志斌闪身一躲,躲过了继续冲撞过来的战马。 “快割头颅,一个建奴头颅可是三十两银子啊!”刚刚还像是羔羊一样被人驱赶的一群明军败兵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跑了回来,蹲在地上就开始收割那些后金兵尸体上的脑袋。 “老天爷!你玩我!这是什么地方?”高志斌仰天长啸。 也就在那些明军士兵兴奋的收割后金兵头颅的时候,又是一群大约一百人的后金骑兵冲了过来。 见到后金骑兵冲来,正在愉快的收割人头的明军成鸟兽散,纷纷转身就跑。 “狗鞑子!去死吧!”高志斌拉开弓箭,一支紧接着一支箭矢射出,射速堪比机关枪了!不过短短的十几秒钟时间,整整一百支箭全部被他射光,冲过来的一百多名后金骑兵没有一个人冲到高志斌面前,全部在半路上变成了尸体。 说来也奇怪,这些身披厚甲的后金兵身上的铠甲,在高志斌的箭矢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 “弓箭手技能,全满。”一个声音在高志斌的脑中响起。声音很怪异,不像是外面有人在喊,而是在他自己的脑中。 “谁?到底是谁在和我说话?”高志斌惊恐的问道。 第2章 送你回大明 还没听到有人回答,高志斌却脚下一滑,一个趔趄跌倒。 “哎哟!”高志斌大叫了一声,猛然睁开眼睛,发现周围的明军士兵、后金士兵都消失了,身边也没有尸山血海,自己仍然在狭小的、散发着臭味的地下室内,而且嘴里还含着一双臭袜子。他刚刚从电脑桌上滑了下去,一头摔在地上,刚好嘴巴对准了自己的臭鞋,鞋子里面还放着一双臭袜子,一股浓郁刺鼻的恶臭味直涌入他的鼻孔。 “原来是个梦,我还以为我到了大明了。刚刚杀了那么多建奴,一颗首级三十两银子,就算是一百颗首级吧,三千两银子啊!要是三千两银子带回来,那可是一笔巨款啊。”高志斌自言自语着,回到了现实的世界,令他感到万般无奈。 如果刚才的梦是真的那多好,与其在这里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生活,还不如真的穿越去了大明,奋力一搏,说不定还能博出一个封侯拜将。去了那个时代,男人只要有银子,可以三妻四妾,而且那个年代的女人从一而终,绝对不会顶撞自己,更不会背叛自己,想想就美好。当然了,要是真的穿越回去,怎么说也得有刚刚梦境里自己那样的身手才行啊,要不然刚刚一回去就Gameover了,那还有神马意思? 从不知道是恶梦还是美梦的梦境中回到了现实里,现在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肚子饿得咕咕抗议了。 为了缓解饥饿感,高志斌伸手抓起桌上的一个烟盒,据说抽根烟可以从肝脏里提取能量,能缓解一点饥饿感。可是打开了烟盒,里面空空如也。他摇了摇头,从地上捡起一根还剩下一点的烟头,点燃了烟头,用力猛吸了一口,不仅没有缓解饥饿感,反而让他腹中更难受。看来,所谓的抽烟能够解饿的说法也不完全正确。 可是高志斌还能怎么办?银行卡里只剩下几分钱了,信用卡、花呗、借呗都是负的,而且还欠着小卖部老板一条烟和一箱方便面的钱呢。 就在这时候,高志斌发现电脑中的QQ位置不断闪烁着。他把鼠标放在上面,发现是验证消息。高志斌迫不及待的点开,终于看到了令他兴奋的消息:我是买号的。 加上了买家的QQ,开始同买家讨价还价,最后他以400元人民币的价格把号卖了。谈妥了价格之后,对方把钱直接打入到高志斌的QQ里面。 “雪中送炭啊,有钱了!这下可以好好的吃一顿。”高志斌激动得几乎要跳起来。 把QQ里的钱转到了微信里,高志斌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机也欠费了,于是先交了30块钱的手机费,以免到时候微信支付的时候无法支付而尴尬。然后他打开房门,走出地下室,去小卖部买东西去了。 小区小卖部的门开着,老板娘站在店里面,可是眼睛却不住的往高志斌居住的那栋楼望去。老板娘心里忐忑不安:“唉,距离上次来这里也过去十天了,他每个星期都要来一次的,这次欠了一条烟一箱方便面怎么就不来了?会不会是搬家逃走了?现在的九零后啊,日子过得还不如我们这些大字不识一箩筐的老太婆。又懒又不懂事,口袋里一个子都没有,网贷倒是欠了一大堆!” 一位走进来准备买盐和味精的阿姨听到了,笑着道:“现在的小伙子啊,就是不懂事!好吃懒做,一个月拿着三千块的工资,吃着方便面,却要打赏开豪车住别墅月收入几十万的女主播,老板娘你说,可笑不可笑?” 走在路上的高志斌突然觉得耳朵一阵痒:“是谁在骂我?会不会是张志刚那小子?” 但现在顾不上是有谁在骂自己了,高志斌需要尽快解决肚子的问题。 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却和一个中年妇女撞了一个满怀。这个中年妇女,正是刚刚从小卖部里买了盐和味精走出来的那个女人。两人对视一眼,同时愣住了。 “房东?” 中年妇女一把扯住了高志斌的衣服,结果粘了满手油泥,但她也不嫌脏,紧紧揪住不放:“高志斌?你的房租都过了五天了,什么时候交房租?” “马上。”高志斌尴尬的笑了笑。 “马上?马上是多久?一个星期,一个月,还是三个月?” “很快,我再卖掉一个号就有了。最多两天吧。” 房东阿姨失望的摇了摇头,放开了高志斌,往家里走去。一边走着,嘴里嘀咕着:“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不懂事,整天不去上班,除了玩游戏就是看女主播,真搞不懂那些女主播有什么好看的。自己吃着方便面住地下室,却打赏开豪车住别墅的女主播。” 房东这些话高志斌全听到了,他红着脸飞快的逃去。 走进小卖部,高志斌先是还了上次赊的方便面和烟的钱,然后又买了一箱方便面和一条烟,又回到自己的地下室里。 当高志斌的鼠标正要移动到网络直播间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了刚刚房东阿姨说的话,刚才那番话,字字敲打在他心头上。于是他的鼠标又缩回去了。他把游戏挂上号,继续叫卖装备,然后切换屏幕,再次开始编他游戏的程序。 两天后,高志斌连续卖掉了三个号,拿到了1400块钱,交了房租之后,去一家兰州拉面馆美美的饱餐一顿,然后又回到自己的狗窝,继续敲打键盘,开始编码。 经过几天的努力,高志斌自己设计的游戏第一幅地图部分终于完工了。 其实根本没有一幅完整的地图,充其量只有四分之的地图,即便如此,这也是他的成绩,看着刚刚弹到Window界面上的游戏界面,就像是看到自己的孩子一样。 他决定试玩一下自己设计的游戏,打开了程序,出现了一个登录界面,然后进入游戏内,先给自己的游戏号起了个名字,叫高士心。之后就弹出了一个界面:职业选择。 职业选择可以选刀牌手、弓箭手、长枪兵、鸟铳兵、炮手、骑兵等五个职业。高志斌想起自己做过的那个梦,果断的选择了弓箭手。 进入了游戏,是一名白装一级弓箭手,身上穿的是布衣,携带一把软弱无力的猎弓。一开始身上只有100块钱的游戏币。高士心离开广场,进入第一处练级场,目前也只有一处练级场。 练级场里的怪物都是包衣,最低级的怪,高士心使用猎弓开始杀怪,向他冲过来的包衣一个接一个倒在他的箭矢之下,不断的有垃圾白装掉在地上,高士心的号上,经验条上的经验快速上涨,很快就升级了。 升级之后,除了系统自己给增加的属性之外,还有三点额外的点数可以加。高志斌打开了增加点数的界面,出现了三种可以增加的属性:力量、敏捷和智慧。力量是增加生命值和力量型职业攻击力的,敏捷是增加攻击速度、闪避、自身护甲和敏捷型职业攻击力的,智慧是增加蓝的和法师系列攻击力的。 高志斌想了想,他这个游戏的设计,刀牌手和长枪兵属于力量型职业,骑兵和弓箭手是敏捷性职业,鸟铳手和炮手是魔法型职业,他自己是弓箭手,于是除了把一点增加了力量,其余的全部增加了敏捷。 加完点数后,他发现自己的攻击力和攻击速度都提高了许多,小小的一把白装一级猎弓,居然发挥出极大的威力,没有一名包衣可以靠近身边,全部倒在半路上。 很快就升到六级了,高志斌去广场NPC那买了一副五级才能用的小稍弓。 小稍弓是明军军用的弓,弓长一米二上下,为五力弓,也就是相当于50斤(明斤)力量的弓,很容易张开,箭重约五十克,抛射射程可达200多米,也就是150步。直射重箭,有效射程为30步,且难以射穿女真八旗兵穿的多重厚甲。 高志斌再次进入训练场中,开始对包衣大开杀戒。换了弓之后的他威力大增,几乎只要看到包衣,都是一箭秒杀在100步之外的位置上。 比较怪物等级太低了,随着级别的升高,杀死的包衣所得经验越来越低。可是这是一个半截子的游戏,高志斌还没编出更高级别的地图和怪物,也没有编出任务的程序,到了七级以上,升级变得越来越困难。用了两天两夜的时间,总算是升到了十级,高志斌去买了一副筋角反曲复合弓,也就是清弓。 清弓,弓胎大而厚,弓梢宽而长,又使用特大弦垫,就是不利于骑射,为八力弓,要用80斤(明斤)的力量才能拉开,直射射程为50步,直射重箭破甲能力强,但抛射轻箭的射程不比明军的小稍弓远。从一级升到十级,额外给的二十七点,高志斌把二十点用来增加敏捷了,其余的六点增加力量,一点增加近身肉搏技能。 升到十级之后,再去练级场打包衣,就一点经验都没了。 “看样子,我还得再开发新地图了。”高志斌自言自语了一句。 就在这个时候,曾经在梦里听到的那个声音再次在他脑中响起:“你想回到明末拯救大明吗?” “你是谁?”高志斌问道。 “我是你的仆人,因为有你设计的游戏,才有了我。由于只有你一个人设计这个游戏,进度极其缓慢,所以到了十级之后,你已经无法再升级了,你只能用你在游戏里学到的技能回到大明,才能继续发挥你的作用。”那个声音回答道。 “你真的可以送我回大明?” “当然可以!但是你要考虑清楚了,一旦你回去了,就再也无法回来了。换句话说,也就是你在这个世界已经死了。” 回去大明,就再也回不来了,自己在这个时空只留下一具尸体,在母亲和姐姐哥哥的眼里,他已经死了。可是高志斌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反正在这个时空他混成这个样子,连家也不敢回,所以他对这个时空没有任何可以留恋的。于是高志斌果断的回答道:“我愿意回去!” “好,我会给你在宫内安排一个好的靠山,祝你好运。对了,你还能提出一个要求,带上一个人,和你一起回大明。”那个声音说道。 “我想带马丽丽一起回去。”高志斌道。马丽丽,就是他现在心仪的那位女主播。 “呵呵,真没品味!”那个声音不屑的冷笑,“一个矮脚换头怪,你还把她当成宝了?回到大明以后,你混出个人样,还怕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不答应!” “那就把我的好兄弟张志刚一起带回去吧,”高志斌想了想后说道,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还有,让他回去以后进宫当公公,那也对我也有帮助。” “好,我答应你!”那个声音说道。 话声未落,一道闪电从高志斌的天灵盖劈入,然后,没有然后了,这个时空的高志斌已经死了,他的灵魂被系统带去了另外一个时空的大明。同时赠送给他的,还有原本存在电脑里的各种明末历史资料和军事资料,以及各个贴吧里的穿越者爬科技树的资料。 “啊!高志斌,我和你有什么深仇大恨?为什么要带我走?”遥远的太平洋对岸,一个声音撕心裂肺的惨叫,“什么?还要当公公?我不!我不去!我不要当公公!” “去不去由不得你!” “啊!”下意识夹紧了双腿的张志刚拼命的挣扎着,撕心裂肺的惨叫着,可是他还是抗拒不了这个强大的力量。他的挣扎越来越微弱,逐渐不再动弹。 次日,美国的一份小报报道:一位中国留学生在他的租住的公寓里离奇死亡…… 第3章 太坑爹了吧 “快跑啊,建奴来了!” “#%¥@&*……”一阵难听的女真语声音传来。 “大哥,大哥,你快醒醒啊,建奴来了!” 感觉有人在推着自己,高志斌在一片嘈杂声中缓缓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浑身上下疼痛得厉害,还没等他来得及观察四周动静,却听到有人推着自己哭喊着:“士信大哥,吓死小弟了,你刚刚被建奴的战马撞了一下,给撞飞了,还以为你死了,吓死我了。大哥,我们快跑吧。” 高志斌转头一看,却见一位相貌秀气,看起来大约十三、四岁,身上穿着明军破旧鸳鸯战袄的少年正趴在自己身上,撕心裂肺的哭喊着。 “咦?这不是张志刚吗?奇怪了,怎么变小了?”高志斌认出了这张脸,正是初中时的张志刚的脸,于是他又问道,“你是我好兄弟张志刚吗?” “大哥,你怎么连我都忘记了?我不是张志刚,我是张永啊!”那少年带着哭腔答道。 张永?高志斌心中暗暗道,肯定错不了,就是张志刚这小子了!他的外号叫董永,穿越到了这里,这个时代好像没有人叫志刚的,所以叫张永了,年龄还缩小了,长得那么俊秀,绝对是一个当公公的好材料啊。 其实明朝正德年间也有位公公名叫张永,那就是著名的张永张公公,是正德八虎之一。正是张永,设计铲除了作恶多端的司礼监掌印大太监刘瑾。不过眼前这个张永,可不是那个张永张公公,可以判定,这里是萨尔浒战场,所以说现在是万历年间,可不是正德年间。 四周是刺鼻的血腥味,再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躯,高志斌对自己的这具身躯十分满意,这具身躯的前主人是一条健壮的汉子。他又伸出胳膊,发现胳膊很长,孔武有力。这具躯体,比起自己在前世的时候那具一阵风都能刮倒的宅男躯体可是要好得多了。 趁着说话的时间,高志斌环视了一圈周围,只见尸横遍野,人和马的尸体纵横交错,各种兵器盾牌丢了满地都是,不远处,有大群身穿鸳鸯战袄的明军士卒正撒腿狂奔,后面紧跟着身披棉甲,头戴避雷针头盔的后金军士兵,骑着马紧追不舍。高志斌眼睁睁的看到一名明军士兵被后金骑兵追上,只见刀光一闪,那名明军士兵的头颅飞上天空,献血像喷泉一样喷到三尺高的空中,无头的尸体在惯性作用下趔趄跑了两步,才扑倒在地上。 “天啊,和我梦里见到的一模一样!”高志斌倒抽了一口冷气。 就在此时,一名后金骑兵向张永的背后疾驰而来,手中的虎牙刀闪着刺眼的寒光!那骑兵距离张永越来越近,还有不到一丈,眼看着锋利的虎牙刀就要划过张永的后颈!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高志斌大吼一声“小心!”说着抱起张永就地一滚,那后金兵的刀锋划了一个空,战马带着惯性继续往前冲出去,去追杀另外一名明军了。 可是高志斌又怎么会轻易放过这个鞑子,在这个年代,每一颗建奴级至少都是三十两白银!看到后金兵,高志斌就像是看到一群走动的银子!于是他的手在身边一具明军的尸体身上一摸,一柄短刀出现在他手中。 “去死吧,狗鞑子!”高志斌长臂一扬,短刀带着呼呼的风声飞了出去,追上了策马疾驰而去的后金兵。 就在这名后金兵的刀子眼看着就要划过一名明军士兵的脖子时,后面飞来的短刀不偏不倚,扎入了他的后心,只听到叮当一声金属撞击声,后金兵的护心镜粉碎,短刀从后心扎入,刺穿了三重铠甲。在刺穿铠甲的时候,明军的那种破烂短刀已经碎成了无数碎片,但这更加强了攻击力,粉碎的刀片像达姆弹一样把这名后金兵的胸腔内部的内脏组织撕成了水平。 获救的明军士兵根本没有回头去看身后发生的事情,只顾撒开双腿飞奔。 “哇!士信哥哥好厉害!你刚刚干掉了一个建奴白甲兵啊!”张永兴奋地拍手喊叫起来。 所谓的白甲兵,是后金军精锐的精锐,全称是白甲巴牙喇兵。这些人多半是从常年打猎的女真猎户中挑选出的能和棕熊摔跤,能徒手和老虎搏斗的健壮汉子,他们自幼生长在山林里,精通箭术,身强力壮。被后金军招募之后,装备上最好的铠甲,使用最锋利的刀枪和最强的弓。他们既是最好的重骑兵,又是最好的肉搏步兵,而且是最好的弓箭手。 “白甲兵?”高志斌愣了下。 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听张永说自己杀的是一名白甲兵,他撒开双腿,往白甲兵的尸体身边奔跑过去,想去看看能捡到什么好装备。嗯,打游戏就是这样,白甲兵在游戏里面可以算是一个小BOSS了,打死了肯定可以掉落不少好装备。 就在此时,又是一名后金骑兵疾驰而至,战马的速度已经提升到最快了,手中的骑矛直指高志斌。 双方距离已经不足五丈,就算是武功高强的武将也难以躲开,更何况这名后金骑兵的左右一丈之外,还各有一名后金骑兵,完全封死了高志斌的去路。 “啊!”眼看着高志斌就要命丧后金骑兵马下,张永像恐怖片里的女高音一样尖叫起来。 谁知道就在骑矛即将撞上高志斌的时候,却只见他闪电一样往边上一闪,后金兵的骑矛刺了一个空,战马带着呼呼的风声从他身边疾驰而过。高志斌长臂一挥,伸手一扯,硬生生的把这名后金兵从马背上拉扯了下来。 后金骑兵落马,脑袋先落地,还没等他挣扎着爬起来,一双有力的大脚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把他连盔带脑踩扁了。 左右还有两名后金骑兵,好个高志斌,只见他拾起落地的骑矛,长臂一扬,骑矛飞了出去,右手侧那名后金骑兵带着扎入体内的矛杆应声落马。紧接着他闪电一样从后金兵的尸体上拔出了顺刀,向左侧的后金骑兵奋力掷去。刀光一闪,像回旋镖一样旋转的顺刀划过了后金兵的脖子,避雷针头盔飞上太空,一颗带着金钱鼠尾辫子离开了颈部,飞出了几丈远后,落在地上,无头的尸体从马背上跌落。 “这就是我在游戏里加一点的肉搏技能,竟然那么厉害啊?”高志斌心里暗道。 脑子里那神秘的声音再度响起:“你想得美了!一点肉搏技能可没那么厉害,还不是我给你选的这具躯体好?但你要小心,你被人击中要害,一样要死的。” “哇靠!这简直就是坑爹!”高志斌骂了一句。 趁着周围暂时没有敌人的机会,高志斌飞快的跑到刚刚那名白甲兵的尸体边上。作为一名弓箭手,他当然是先捡起了尸体身边的弓箭。发现这是一副上好的清弓,弓力为一石,需要一百二十明斤的力量才能拉开,若是换算成后世的单位,也就是差不多需要一百五十斤的力气才能拉开弓。 再检查了箭壶,发现内中有二十支破甲重箭,箭杆是上好的桦木所制,精铁打造的箭头呈倒钩状,一旦扎入人体内,根本无法拔出,只能动个小手术才能去除箭头。箭头的前部,还点上了一点钢,可以撕开结实的铠甲。这种箭的重量达到二两,一箭射中人,就像是被标枪刺中一样,十分犀利。另外还有五十支用来抛射的轻箭,箭重一两,攻击力虽然远不如精心打造的重箭,可是抛射的轻箭射程远啊,可超过一百五十步,对付那些铠甲都不全的明军杀伤力极大。 这时候的大明军户,已经是烂得无可救药了。就算是募兵,也好不到哪里去,军官吃空饷,克扣军饷,把贪墨下来的银子给自己养家丁,家丁装备最好的兵器,吃着比普通兵好得多的伙食,配备上精良的铠甲。而普通的战兵,武器装备不见得比那些穷军户好到哪里去。 “哥,小心,建奴又来了!”腰间已经挂着三颗首级的张永焦急的大喊道。他腰间的那三颗后金兵首级,就是高志斌刚才杀死的四名后金兵中的三个,除了一个后金兵头颅被踩烂了之外,其余的三颗首级全被张永拿到,准备回去以后请功所用。 “我有弓箭在手,我将无敌于天下!”高志斌大吼一声,把重箭全部倒在地上,然后从箭壶中取出了轻箭搭上弓弦。他没舍得使用昂贵的破甲重箭,而是拿轻箭当成重箭来使用。 这也是想当然了,上次在梦里,弓箭技能加满了的高志斌,射箭的速度堪比机关枪,轻箭具有重箭的穿透力! “嗖”一支箭矢呼啸而出,直奔二十步外的一名正冲过来的后金骑兵。 这一箭射得非常准,一箭就射中了后金兵的眼睛,扎入眼内,带血的箭镞穿透头颅,从后脑勺扎了出来,带着头上的避雷针头盔飞了出去。 可是堪比机关枪的射速没有出现,高志斌张弓搭箭,再次射出下一支箭矢的时候,前后耗费了大约五秒钟时间。第二支箭射中了一名后金骑兵的咽喉,箭镞深深扎入后金兵的咽喉中,那名后金兵连哼都没哼一声,只是痛苦的捂住了扎在自己咽喉上的箭杆,一个倒栽葱掉落马下。 第三支轻箭又飞了出来,拉着低矮平直的弹道飞行了五十步,射在一名后金骑兵的棉甲上。可是想象中的,箭头就像是刺穿一层薄纸一样,穿透了后金兵身上的两层重甲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轻箭虽然扎入了棉甲,但没有射透里面的铠甲。 “啊!”受伤的后金兵登着血红的眼睛,驱赶着战马,像是一头受伤的蛮牛,向高志斌猛冲了过来。虽然箭矢未能射透铠甲,可是这一箭的撞击力十分猛烈,估计把肋骨都撞断了。 “我擦!不是说我射的轻箭堪比重箭?怎么回事?为何没这样的技能?”高志斌连忙又射出了一支箭,这支箭是对准后金兵的眼睛射去的。 后金兵挥刀一挡,顺刀劈断了箭杆,打掉了射向自己眼睛的箭矢,但也把他震得胳膊发麻。 但高志斌的下一支箭又转眼射到跟前,后金兵来不及抵挡,也来不及躲闪,被这一箭从张开的嘴巴钻入,箭矢穿透了他的颅骨,修长的箭杆留在他的嘴里,露在嘴巴外面的箭羽还在不停的颤抖。画面像是停顿了一样,后金兵一个倒栽葱跌落马下。 不用说也知道,这么后金兵自然是死得不能再死了。可是战马借助着冲势,继续向高志斌撞了过来。 高志斌连忙往边上一跳,躲过马匹的撞击,在他跳起到半空中的时候,又是一支轻箭带着风声呼啸而出,准确射中了三十步外一名后金兵的咽喉。 射出了这一箭,高志斌就感觉胳膊开始有点乏力了。 “我擦!你逗我啊!不是说弓箭技能加满了,我可以轻箭当重箭用,射穿厚甲?射速可以达到马克沁重机枪的射速?”险些丢了命的高志斌气得大骂那个坑爹的系统。 “这怎么可能?”那个声音再次响起,“虽然你在游戏里有了技能,可是在现实里,一切还得遵守物理守则。” “那为何上次你送我进了梦境里,我可以轻箭破甲,像打机关枪一样射箭?” “是啊,那你还想不想学会飞檐走壁?一跃而起,直接跳到高空射箭?” 高志斌连忙说道:“废话,当然想了!” 那声音冷笑:“那你赶紧去睡一觉,梦里啥都有!什么物理守则就已经不重要了。” “哇靠!你这简直是坑爹啊!”高志斌惨叫起来,“早知道我来了不是超人,那就不来了!” “后悔晚了,现在你也回不去了!” “太坑爹了啊!”高志斌的惨叫声响彻了整个战场。 第四章 外挂凶猛啊 正在和这坑爹儿子(这系统是高志斌自己设计和创建的,自然称它为儿子了)说话的说话,六名后金重甲骑兵策马疾驰而来,直向这名连续射杀他们五人的明军弓箭手杀来,他们发誓要把这个前后杀了九名后金兵的南蛮子踩成肉泥! “@#¥%……”一名后金兵喊了一句。那些后金骑兵立即举起了盾牌,挡住自己的面门。保护好面门的后金兵策马疾驰,直向高志斌冲来,誓要把这个可恶的蛮子踩成肉泥。 若高志斌能够听得懂女真语的话,他一定可以听到那后金兵喊的是:这蛮子箭术太好,注意防护面门! 高志斌也顾不上白甲兵的重箭有多昂贵了,既然系统没有赋予自己能拿轻箭当重箭的技能,那就只好老老实实的用重箭来杀重骑,否则连他们身上的铠甲都无法射透。 他从箭壶中取出一支重箭,这支做工精良的重箭拿在手中,手感就比轻箭好得多了。把重箭搭上弓,拉开弓弦,手指轻轻一松,二两重的重箭带着呼呼的风声射出。这支箭准确射中了八十步外的一名后金骑兵,双重厚甲在精良的重箭面前不堪一击,这一箭射穿了后金兵的两层厚甲,把这名后金兵串成人肉糖葫芦。强大的动能,带着后金兵离开马鞍,往后翻滚落马。 高志斌连连开弓射箭,一口气射出六支重箭,每一箭都夺走一条性命。随着最后一支重箭射出,一名已经冲到距离他不足五步的后金兵白甲兵护心镜被射得粉碎,重箭穿透了两层棉甲,又穿透了里面的锁子甲,带血的箭镞从后背刺出,强大的动能,把整个人射得倒飞出一丈多远! 一口气射出了六支重箭,连续夺走了六条后金兵性命,高志斌已经觉得自己的胳膊酸麻胀痛,连抬起胳膊都快抬不起来了,更不要说开弓射箭了。 “哇靠!你这龟儿子,按照游戏的设定,难道不是可以无限射箭?这才射了几支箭,老子的胳膊都快不能动了!”周围暂时没有后金兵了,高志斌抓住机会大骂这坑爹的系统。 “我哪里坑你了?这已经给了你很强大的外挂了好不?你可以一箭夺一条人命,轻箭随便射面部、咽喉,重箭可破三层厚甲,恐怕建奴白甲兵也做不到这些吧?这还不算是外挂?”那个声音反击道,“更何况,我还给了你最强壮的身躯!还有,这满地的装备,你就不懂得去捡,哪一件装备捡起来,都能增加你的防御力和战斗力,你怪我咯?” “那我还能升级吗?”高志斌不甘心的问道。 “不能了!这已经是人体的极限了,也快违反物理原则了,你没办法再加上去,只有依靠装备来提高你的防御力和攻击力。算是很不错了,你开局就一身破衣服,现在有强弓了,还有满地乱跑的马、兵器、铠甲,你可以随便捡。”电脑很果断的回答,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从此只能靠自己捡装备来提升了。 如果就这样,开局一件破衣服,装备全靠自己打,也就算了,可是系统最后丢下一句话,才让高志斌气得几乎吐血:“我的主人,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本来我把你送到这里,我的任务就完成了,我又多帮了你一点忙。好了,我得走了,以后全靠你自己了。” “喂喂,你别走啊!”高志斌记得大喊道。 可是回答他的,只剩下呼呼的风声,那个神秘的声音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 既然是开局一件破鸳鸯战袄,一切装备全靠打,那就只能去捡了。 高志斌趁着周围没有金兵的机会,到处在战场上捡装备。捡到的装备,就放在他缴获的战马背上,缴获了十二匹战马,他和张永一人可以骑六匹马了。趁着这短暂的时间,他捡到了不少好东西,有白甲兵的铠甲两套,重骑兵的铠甲五套,虎牙刀两柄,顺刀八柄,还有从尸体上搜来的十二片金叶子,每片重一两;搜到银锭和碎银子加起来差不多有一百五十两。金叶子和银子都被他塞进自己腰包里。 至于后金兵使用的狼牙棒、铁骨朵、大斧等重武器,他觉得是累赘,就没有捡了,只捡了一柄觉得使用起来最顺手的长柄页锤。 长柄页锤不算太重,大约三十五斤重,锤头并非是普通铁锤那样的一整块,而是中间是一根铁芯,四周凸起了四片厚铁片。这东西用来砸重甲兵十分管用,一锤下去,铠甲凹陷,肋骨都要断好几根;若是砸在头盔上,整个头盔就凹进去一大块,连脑浆都能砸出来。 捡装备的时候,高志斌还遇见九名重伤未死的后金兵,于是毫不犹豫的一刀刺死。 高志斌轻松愉快的捡装备的时候,张永就像是一条跟屁虫一样跟在他身后,忙得不亦乐乎,轻松愉快的收割后金兵的首级,转眼之间就割到了二十六颗首级! 收割来的首级被装入一口大麻袋内,丢在马背上。 “兄弟,我哪里有杀了那么多建奴?怎么割了二十六颗首级了?”高志斌问道。 张永笑着道:“士信大哥,还有别的人杀死的建奴,可是他们也死了,这些首级我们不割白不割。其实也不算多啊,那么多同袍死了,只杀了十一名建奴,大多数还是蒙古鞑子!可是大哥您一个人就杀了十五名建奴啊,而且全部是真奴!” 其他的明军杀的后金兵确实不多,溃败的明军被后金军一路追击,极少有人回头反击,都在没命的逃跑,所以后金军的损失微乎其微。 就在高志斌轻松愉快的捡装备的时候,张永突然走到他身边,拉了他一把。他转头一看,只见张永脸色苍白,手指着他的背后,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大哥,建奴又来了!就在你后面!我们快走啊!” 高志斌连忙转头一看,却只见到身后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后金骑兵,既有女真人,又有蒙古人,黑压压的一片,隆隆的马蹄声越来越近,震撼人心,追来的骑兵少说也有一百多人! “我们走!”高志斌骑上马,策马就走。 来了那么多后金兵,他可不会以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杀光那么多后金兵,毕竟没有梦里那样超强的技能。坑爹的系统没给他超人的本领,他还只是一个凡人,只是略强了一些的凡人罢了,而且也没有西楚霸王那样的本领。 不过也是奇怪了,不久前还酸麻胀痛的胳膊,现在已经完全恢复了。那系统说得没错,系统已经给了他超越了普通人的强力外挂,只是外挂也要符合生物学和物理守则。 “张永兄弟,你先走,我在后面断后!”高志斌大喊了声。 “大哥你小心些!”张永应道,随后便策马疾驰,同时驱赶着九匹马奔跑。 高志斌这时候一人驱赶三匹马奔跑,他把威力强大的步弓收了起来,取出刚刚从战场上捡来的蒙古骑弓,还有满满一箭壶的蒙古箭。 蒙古箭比清弓所用的箭要短,适合短小的骑弓使用,即可抛射也能直射。但是在马背上抛射的话,射程也不是很远,大约抛射五十步,直射的有效射程为十五步。 当年蒙古怯薛军早已经不复存在,怯薛军在马背上使用的骑弓可达一石左右,骑射的射程可以达到百步的直射!下马射箭,怯薛军甚至可以拉动三石弓,抛射距离可以达到惊人的三百步!直射也能射到一百五十步外。 如今的蒙古人,只剩下五力以下的弱弓。再强的骑弓他们就拉不动了。跟随大金一起作战的蒙古人是科尔沁蒙古人,后金不允许科尔沁蒙古人装备威力强大的步弓,因为咱大金就是依靠弓箭打天下,若是科尔沁蒙古人能用好了步弓,咱大金还怎么压制他们? 但一副骑弓在高志斌手里,却用得出神入化! 骑在颠簸的马背上,他施展曼古歹战术,不时转身射箭,放那些科尔沁蒙古人的风筝。 高志斌把骑射技能发挥到了极限,战马奔跑时会颠簸,每次战马蹦起,到了最高点的时候,他就转身射出一支箭。 呼啸的箭矢向后面追来的科尔沁骑兵飞去,蒙古人在往前追赶,刚好撞上射来的箭。蒙古短箭飞行了二十步,扎在科尔沁人身上,毫不费劲的穿透了蒙古人那脆弱的皮甲,中箭的科尔沁骑兵惨叫一声,翻身落马。 第5章 李如柏来了 十多名科尔沁蒙古人追近了,追到了距离二十步之内,科尔沁人射出一排箭矢。可是高志斌一个加速,蒙古人射来的箭矢全部落在了他的战马后面,齐刷刷的扎在雪地上。他转身又连射了两箭,随着弓弦绷动的声响,两名科尔沁人应声落马。 五力的蒙古骑弓使用起来省力多了,高志斌轻轻松松就射出了满满一箭壶的五十支箭!每一支箭射出,都有一名科尔沁蒙古骑兵落马。 若是平常人,即使是软弓轻箭,连射了五十支箭,也早已胳膊酸麻不堪了。其实蒙古人的五力弓若是拿到了二十一世纪,已经不算是软弓了,五力指的是五十明斤,大约相当于六十五磅。高志斌前世里曾经去射箭场玩过弓箭,六十五磅的弓在二十一世纪的射箭场中,已经算是相当强的强弓了。 前世里,高志斌在射箭场里拉开六十磅弓,就赢得了一片喝彩声,因为二十一世纪的宅男们根本就想象不到古人的力气有多大。别说西楚霸王项羽,也别说李广、吕布,就算是李世民、黄忠这些人,都能拉开一石半到二石的弓。 说起来高志斌还真得感谢电脑系统给了他这具完美的身躯和一身神力,若是以前世里的高志斌那样的细胳膊细腿,别说杀人了,来到这里充其量就是个跑龙套的,而且还是最垃圾的那种龙套,恐怕连脸都没露就可以领盒饭了。 人家周星驰在八三版射雕里跑龙套,多少还能露个脸才被梅超风送去领盒饭。有了露脸的机会,最后他才能成为大佬。 射完了蒙古短箭,高志斌检查了一下放在马鞍上的装备,发现还有一壶箭矢,只是里面放的都是女真长箭,不是蒙古短箭。 蒙古骑弓当然也可以用来射女真长箭,可是效果很差,射出的箭头重脚轻,别说射中目标,能射出十五步都算不错了。弓和箭其实是配套的,短弓配短箭,长弓配长箭。 女真弓的长度在一米五九到一米七八左右,配上超过一米二长的箭,箭杆是著名的掏档子箭杆,重箭就有粗大箭头和梅花针箭头两种,粗大箭头具有很强的停止效果,扎到人身上,切割撕裂肌肉,造成重创;而梅花针箭头具有很强的破甲能力。当然了,一米二的女真长箭用蒙古短弓来射的话,效果就非常差了。 蒙古短弓的长度在一米二以下,使用的箭是短于八十厘米的短箭,专门在马上使用。 箭壶内有五十支女真长箭,其中十支是重箭,虽然比起白甲巴牙喇兵的重箭来要差一些,但也是很不错的箭了。其余的四十支都是轻箭。 只是女真长弓不适合在马背上使用,高志斌跑到了一处人尸马尸堆积之处,翻身下马,把蒙古短弓丢在一边,取下马鞍上的八力女真长弓,连连开弓射箭,以两秒钟一支的射速,一口气把四十支轻箭全部射光了,冲过来的科尔沁蒙古骑兵就像是撞上机枪泼洒出的弹雨一样,人仰马翻,接二连三全部倒下,距离高志斌最近的一名科尔沁骑兵几乎冲到他鼻子跟前了,被一箭射落下马。 还有两名蒙古骑兵冲到跟前,手中弯刀还来不及斩落,就被高志斌捡起一柄虎枪,一阵横扫千军,把两名科尔沁骑兵全部打落下马。 科尔沁骑兵全灭!使用八力弓的高志斌一口气射出四十支箭,一点也不觉得累。他把八力女真长弓丢在一边,换上了威力巨大的一石巴牙喇弓。 还剩下三十名女真兵,看到蒙古骑兵被人像射麻雀一样全部射杀,女真兵也不敢上前,只是远远的跳下马背,取出弓箭,向那名明军的方向射了过去。 高志斌借助马尸的掩护,一边躲闪女真人射来的箭矢,一边以巴牙喇弓反击。每一支重箭射出,都有一名女真兵中箭倒下。转眼之间,十支重箭又射光了。 这时候这一片战场上还有二十多名残存的后金骑兵,他们见这名明军弓箭手十分厉害,无论是远射还是近战,功夫都十分了得,又见这明军没箭了,于是女真兵就远远的张弓搭箭,对着高志斌瞄准,连连射出箭矢。 手中只有弓没有箭的高志斌只得拼命的躲闪,忽而就地打滚,忽而左闪又避,躲过了后金兵射来的一排又一排箭矢。 那些后金女真兵的箭术十分了得,他们本来就是多面手,骑在马上是重骑兵,下了马,既是重步兵又是弓箭手。无法反击只能白白挨箭射的高志斌有些狼狈不堪。站在哪里的话是活靶子,就算趴下来也躲不过,后金兵抛射来的箭矢照样可以命中他。 高志斌只能依靠自己在游戏里增加的敏捷技能,以闪避来对付后金兵射来的箭矢。 “哥,箭来了!”猛然见到身后张永的喊叫声,高志斌转头一看,只见这位小兄弟提着两个箭壶向自己奔跑过来,而且箭壶里的箭都是专门挑选过的,全部是上好的重箭。 “兄弟,小心冷箭!”高志斌大喊一声。 已经来不及了,只见数支抛射下来的箭矢向张永飞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一条身影像闪电一样往张永飞去,大约二十步的距离,不到两秒钟就到了。考虑到后金兵射来的箭矢是以抛物线下落的,若是张永趴在地上,仍然会被箭矢射中。因此高志斌伸出手用力一推张永,把他推得飞了起来。 “啊!”飞到半空中的张永发出一声惨叫声,只见一支长箭扎在他的两腿之间。 与此同时,数支箭矢扎在高志斌身边的雪地上,箭杆尾部的箭羽不停的颤抖着。他只觉得自己后背一疼。 “靠,老子受伤了!”高志斌骂了句,“刚才怎么我就那么蠢呢?捡了装备,也不穿上。” 虽是轻箭,但他身上除了一件破旧的鸳鸯战袄外,就没有任何防护,这一箭可是深深的扎入了肉中,疼痛难忍。 高志斌忍住剧痛,往前一扑,伸手抓住了掉落在地面的两个箭壶,以最快的速度从箭壶内抽出一支重箭,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转身,拉开弓,一支箭矢带着呼呼的风声射出。 只听到对面五十步外传来一声惨叫声,一名正在开弓准备射箭的后金兵仰面朝天倒下,咽喉上深深扎着一根箭杆。 有了箭矢,高志斌神威重现,一支又一支箭飞快的射出,转眼之间,对面就有十多名后金兵死于他的箭下。 毕竟高志斌已经受伤了,在同后金兵对射的时候,他又中了一支重箭和两支轻箭,只觉得自己的力量逐渐的流失,中箭的位置鲜血直冒,已经快要拉不开弓箭了。可是这时候,对面还有十多名女真兵,仍然不断的向高志斌这里射来箭矢。 眼看着他和张永就要丧命于后金兵箭下的时候,只见一队明军骑兵疾驰而过,向后金兵弓箭手冲了过去。转眼之间这些明军骑兵就冲到了后金兵弓箭手跟前,一顿斩瓜切菜般的砍杀,把残存的十多名后金弓箭手全部砍死。 “好一位神勇无敌的神箭手!”高志斌身后传来一声叫好声。 他转过头一看,只见一位明军老将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的身后,只见这位老将发须皆白,看上去约莫有六十多岁的模样。那个年代的人老得快,六十多岁,已经相当于二十一世纪八十岁老人的模样了。两翼还有明军骑兵杀出,正在砍杀两翼的后金兵。 “卑职参见李长官!”虽然不知道这位总兵模样的明军将领是何人,但高志斌见到了他身后写着“李”字的大旗,就知道这位将领姓李。他心里已经有了数:年近七十,姓李,肯定是李成梁的儿子李如柏! 这位老将确实就是辽东总兵李如柏,在原本的时空里,因为他的战败,后被人弹劾,夺了辽东总兵之职回到京城,后来无法忍受人们的非议,自尽身亡。 其实李如柏的这一路军队败得确实很不应该。萨尔浒之战中,原本李如柏的这一路明军两万五千人毫发无损,但杨镐闻杜松、马林两军已全军覆没,明军士气低落。李如柏奉了杨镐之命率军撤退。撤退至至虎拦岗,结果二十多名清军斥候半夜登山,吹响螺号,击鼓呐喊,李如柏的军队以为清军前来攻山,顿时全军溃乱,自相践踏,死伤了两千余人。 李如柏丢下姜弘立的五千朝鲜军队,率两万人马一路狂逃,后面后金军紧追不舍。其实后金追兵不过两百余人,两万明军愣是不敢回头阻敌,结果被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而五千余朝鲜人也全部投降了后金。 现在可好了,两百余后金追兵被高志斌一个人就杀了一百多人。李如柏发现后面的局势发生了变化,于是率领大军回头,把剩下不到一百人的后金军全部歼灭。 这样李如柏才算是挽回了一点面子,否则他回去之后,估计会被人弹劾下狱。 “李将军,我那小兄弟怎么样了?”高志斌担心张永的生命安全。 第6章 自动回血功能 李如柏笑道:“我已经让他救下他了。就在后面。” 高志斌连忙往李如柏的中军奔去,看到躺在担架上的张永,连忙冲上去,一把抱住了张永,关切的问道:“兄弟,你怎么样了?没事吧?” 一名抬着担架的明军士兵回道:“这位小兄弟现在暂时没有生命危险,我们已经给他包扎好伤口了,只是这一箭伤了他的要害,他已经无法再做那事了。恐怕得找关系让他进宫去当公公,才能让他下辈子过上好日子。” “哇!”张永嚎啕大哭了起来,“不,我不要当公公,我是家中独子,当了公公,我们张家就要绝后了……” 错不了,他就是张志刚了!高志斌心中暗暗道。 高志斌判断得一点都没有错,这个张永,正是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张志刚,只不过他被带过来的时候,脑子里前世的记忆大部分都被洗掉了,然后附身到了这位名叫张永的少年身上。而现在的高志斌也不叫高志斌了,叫高士信,和他在游戏里的网名一样,这具身躯的前主人高士信是北直隶的一名军户。 这里是萨尔浒战场,大明为了准备同后金的这场决战,不仅调动了宣府、大同、山西三镇的三万骑兵,还调动了延绥镇、宁夏镇、甘肃镇、固原镇四镇的两万五千步骑兵,还有四川、广东、山东、陕西、北直隶、南直隶等地的军户,以及浙江步兵四千人。而高士信作为一名北直隶的军户,不幸被抽调到了辽东。 在这个时空里,高士信和张永是同一座军户所出来的兵,两户人家是邻居,张永自幼父母双亡,成为孤儿,全靠高士信的父母照顾张永,高士信和他就像亲兄弟一样。几年前,高士信的父亲也逝去了,母亲李氏含辛茹苦,把两兄弟抚养成人,谁知道他们就不幸被选中,之后上了战场。 原本的高士信已经死了,被后金兵的战马撞飞的时候就已经死了,高志斌的灵魂趁机进入了这具躯体,取代了高士信。但不管怎么样,他现在就是高士信了。现在的高士信,不仅保留了高志斌的全部记忆,还保留了这具身体原来主人的部分记忆。 而那个名叫张永的少年事实上也已经死了,被后金兵一箭射死。随后张志刚的灵魂就附在了这位少年身上,且继承了这位少年全部的记忆。 张志刚,哦,错了,现在应该叫张永了。他苏醒过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寻找他的大哥,结果就发生了之前的一幕。 高志斌现在也叫高士信了,他突然想起一件事:“给我兄弟重新包扎一下,否则伤口发炎会死人的!” 话声未落,高士信突然眼前一黑,一个趔趄栽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快,一定要救活他!最好的药给他用下去!他是我大明的英雄,绝不能死!”李如柏焦急的大喊道。 洁白的军用帐篷内,一群人正在忙碌着。担架上躺着一名伤者,这位伤者正是高士信。 “他的伤很重,要尽快把箭头取出。”司病官说道。 司病官就是古代的军医。但在这个年代,只有千户以上军官受伤了,才能享受到司病官和郎中的照顾,哪怕是精锐家丁,伤得重了,也不可能给治疗。普通士兵受了伤,就只能自己简单的包扎一下,然后就任其自生自灭了。当年士兵的生命贱如狗,反正死了再去征募,穷军汉多像大米。 高士信因为他的英勇,独自一人杀了一百多名后金兵,挽救了李如柏的军队,所以得到了特殊照顾,李如柏把自己的司病官派去照顾他,还请了两名方士来协助治疗。 方士以小刀切开了高士信的伤口,把带有倒钩的箭头拔出来。说来也奇怪。箭头拔出来后,就看到他的伤口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缓缓的自行愈合。 “奇怪了,此人伤口愈合速度竟然如此神速?”方士瞪大了眼睛。他医治了那么多人,这种现象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伤口愈合的速度,至少是别人的百倍以上。普通的人受了如此重伤,切开伤口取出箭头之后,至少要半个月才能恢复,而且很有可能伤口感染生病发烧,因为伤口就送了命。可是眼前这个人,按照这个趋势下去的话,估计只要一个时辰,伤口就能完全愈合了。 司病官问道:“不要给他上点药吗?” 方士道:“此人伤口愈合速度太快,根本来不及上药。或许他有神灵附体吧,放心好了,他肯定死不了。” 经过方士的手术,最后一个箭头被取了出来。司病官说道:“把他送去休息吧。估计过一会儿他就能醒来。”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高士信缓缓苏醒过来,他瞪大眼睛,环视四周一圈,发现自己躺在一座帐篷内,身边有一名辅兵坐在他的病榻边上守候着。见到高士信醒来,辅兵立即高兴的上来:“高壮士,你醒了啊?” “我到底昏迷了多久了?”高士信问道。 辅兵回道:“高英雄,司病官和方士给你取出了箭头,就把你送回来了。你回来以后,又昏睡了一个时辰。” “才一个时辰啊?”高士信翻了个身,发现身上已经没有一点疼痛感了。再查看了一下伤口,惊奇的发现,伤口都已经全部愈合! 真是奇怪啊,才一个时辰,伤口竟然全好了!高士信心里暗道。 就在这个时候,高士信脑子里出现一行字:“你现在的状况就和游戏里的一样,可以自动回血,所以伤口可以快速愈合,而且不会受任何感染。但该死的系统,为了不违反生物学原理,你只有取出箭头之后才能伤口愈合,同时回血,没取出箭头是不会回血的。” “那我不是天下无敌了?”高士信惊喜的问道。取出箭头还不容易?今后上了战场,中箭负伤了,自己拿刀子挖出来就是了。能自动愈合,能回血,还怕什么? “当然不可能天下无敌了,你又不是神仙!如果你中箭太多,或是被火器击中要害,也一样会死的。可是你那兄弟可没有你这样自行解毒和自行愈合的特异功能,你得去帮帮他,要不然伤口发炎了他就没命了!鞑子的箭头都是在粪便里面浸泡过的,射中了他的要害,虽然士兵帮他处理过,可是没处理干净。”脑中又跳出了一行字。 “高壮士,你这是和谁在说话?”辅兵问道。 “没事,我自言自语。就是突然想起我那个小兄弟了,你带我去看看他。”高士信道。 “好勒!高壮士,你跟我来吧。”那辅兵一口答应下来。 跟随辅兵走进了一座帐篷内,高士信一眼就看到了躺在病榻上的张永。只见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痛得哇哇乱叫,脸上还挂着泪水,看起来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小兄弟,我来看你了。”高士信道。 “大哥,你来了!”张永一下就扑进高士信怀里嚎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抹在高士信的军服上,那破旧得褪尽颜色的鸳鸯战袄上东一块西一块的湿漉漉的,脏得不成样子。 “小兄弟,你快放开手,我是来救你的!我得给你重新处理伤口,要不然你就没命了!”高士信推开了张永,转头大喊道:“来人啊!快来人啊!” “来了,高壮士有何吩咐?”几名辅兵跑了过来。 “给我拿剪刀、炭炉、刀子、烈酒、托盘还有纱布,我要给我这位小兄弟重新包扎一下。”高士信大声说道。 烈酒是烧刀子酒,这是产于辽东的一种古老的蒸馏酒,因其度数高,味浓烈,入口似火烧,而得名。高士信准备把这种酒当成酒精给张永消毒用。 辅兵取来了后,高士信就开始给张永消毒了。 “好兄弟,你忍着点疼,一会儿就好了。要是不给你消毒,你会死的!”高士信拍着张永的肩膀安慰道。 张永只觉得自己菊花一紧,惊恐的瞪大眼睛,哀求道:“大哥,不是吧?你要把我包扎好的伤口撕开再重新包扎?还是别来,现在刚刚才不疼了一点点,你又要来了。” “你想保住你的性命,那就听我的!”高士信递上酒,“好兄弟,你先喝一口,会好点!” 第7章 各怀鬼胎 高士信并不认为他的前世是什么好人,一个标准的凤凰男,凤凰男的各种缺点都有,狡诈,不够仗义,自私自利,坑兄弟,贪图小便宜。要是好人的话,也不会把好兄弟坑到这里来,而且还是坑了好兄弟去当公公。 幸亏电脑系统把张永前世里的大部分记忆都洗掉了,尤其是同高志斌有关的记忆部分,一点不剩的全部抹掉了,取而代之的是给他灌入了一些明末的历史知识。要不是这样,估计张永杀了高士信的心都有了。 但高士信又认为自己良心未灭,最起码他不会去当为人不齿的汉奸,而且也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的那位好兄弟活下去。 至于活得怎么样,那就看张永自己的本事了,公公当得好了,还能找个漂亮的小宫女,和她玩对食的小游戏。万一把客印月给捷足先登了,那就没九千岁什么事了。 即便系统给高士信脑中输入了明末大量历史知识,他仍然固执的认为,东林党是正直的,阉党才是真正祸国殃民的奸佞。 但高士信也没有固执的认为当年的士绅是好人,满清入关时,投降最快的,当然还是那些读书人。其实阉党除了魏忠贤、东厂和锦衣卫之外,其余的也都是读书人,譬如说冯栓,帮着魏忠贤陷害忠良,陷害东林党,最后呢,还投了满清。反观那些东林党人,除了水太凉、侯方域外,还真的很难找到有几个投了鞑子的汉奸。反而是涌现出史可法、陈子龙之类的英烈。 所以说,高士信有心想让张永取代九千岁,为自己做事。 只可惜张永根本不知道高士信的想法,系统给他灌入的历史知识,就告诉他东林党表面上正气凛然,其实却是祸害了大明的罪魁祸首,而九千岁却是忠良。 张永这时候脑子里想着:奇怪了,老子本来不是在美国读书吗?怎么突然就跑来这里了?还真是不信,居然被建奴一箭射掉了命根子! 从一名出国留学的高材生落到这个地步,张永也是十分绝望,曾想就此了却一生好了,说不定就回去了。可是转念一下,但既然事已至此,无法挽回了,那就进宫帮助九千岁吧。至于自己娶不了媳妇的问题,也无所谓了。就凭着自己在前世里看过了那么多岛国动作片,从中学到的知识保证能把那些宫女们制得服服帖帖的。 想到这里,张永想到了一个人:对了,张嫣皇后,她不是一直要同九千岁对着干吗?最关键的原因是客印月害了她。 说起来,这个客印月也是没脑子,为什么要去害张嫣,还得天启没有留下儿子?结果最后是害了自己,也害死了自己对食的老相好。 正当张永胡思乱想,想着要如何讨好张嫣,美滋滋的幻想着给那绝代艳后张嫣按摩的时候,一张臭烘烘的嘴巴凑到自己面前,打断了他美好的幻想:“好兄弟,你忍着点疼,一会儿就好了。要是不给你消毒,你会死的!” 张永只觉得自己菊花一紧,惊恐的瞪大眼睛,哀求道:“大哥,不是吧?你要把我包扎好的伤口撕开再重新包扎?还是别来,现在刚刚才不疼了一点点,你又要来了。” “你想保住自己的性命,那就听我的!”高士信递上酒,“好兄弟,你先喝一口,会好点!” 张永将信将疑的接过酒,只喝了一小口,就把他呛得咳嗽不止。这就入口如火燎一般,本来就不爱喝酒的他只觉得火辣辣的,根本无法咽下去。 高士信不由分说的一把推到了张永,对辅兵大喊道:“快,把他绑起来!” “啊!”张永拼命挣扎,可是他的力气哪里能比得过高士信?被人死死摁住的张永,不一会儿功夫就被两名辅兵捆得结结实实的。 “把刀子和剪子放在炭炉上烧。”高士信道。 两名辅兵把刀子和剪子放在炭炉上烧热,过了一会儿,再把消毒过的刀子和剪子取出,放入托盘内。 高士信拉开了张永的棉裤,伤处就露了出来,只见要害处已经被人包扎起来了,白色的纱布上血迹斑斑,看样子根本没做什么处理。于是高士信用力把纱布扯开,只听到张永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声。接着,高士信仔细检查了伤口,发现伤口的处理十分粗糙。不过有一点还好,就是张永还有一定的那方面的功能,将来进宫当了公公,同宫女对食的时候,还是可以发挥一点小作用。但太监的通病,大小便失禁还是无法避免。 “你们记住一点,以后用来包扎的纱布,都要在用开水煮过。处理伤口的时候,用烈酒清洗伤口,再以棉花蘸着烈酒擦干血迹,记住一点,棉花也要开水煮过再晾干。最后再把开水煮过的纱布包住伤口。若是没有烈酒,就用火药来烧伤口。”高士信转头对那两名辅兵说注意事项。 他的这个办法,后来挽救了不少明军士兵的生命。 当烈酒倒入伤口的时候,张永痛得发出杀猪吧的惨叫声,一下就昏死过去了。 高士信仔细的帮张永处理完伤口,以刀子和剪刀处理了烂肉,然后把纱布浸入烧刀子酒内,浸泡了一小会儿,再把纱布取出,拧干了纱布,放在炭炉上烘干。在烘干纱布的过程中,高士信一边给张永继续处理消毒伤口,再把一根羽毛杆给消毒了,插在尿道上,等到纱布烘干了,然后包扎在张永的伤口处。 手术的过程中,张永痛醒了过来,被高士信狠心一拳打晕过去,以减少他的痛苦。不一会儿功夫,大功告成,张永也痛醒了过来,嚎啕大哭。 “两位兄弟,你们先去别的地方忙吧,这位是我的好兄弟,让我亲自照顾他。”高士信道。 一名辅兵在走出帐篷之前,突然回过头来问了句:“高壮士,你可有门路让你这位好兄弟入宫?” “门路?”高士信摇了摇头,“我哪里认识宫内的人啊。” “那可不好了,”那辅兵失望的说道,“想入宫却不认识宫内的人,你的这位小兄弟就进不了宫。进不了宫的阉人,就只能当无名白了。” 所谓的无名白,就是指那些挥刀自宫却进不了宫的人。这些挥刀自宫的人,多半是家里穷得活不下去了,所以挥刀自宫了,就为了混出一个锦绣前程。但是,不是每一名阉人都有机会进宫的,进不了宫的就叫无名白,他们不仅没有得到荣华富贵,反而白白挨了一刀,处境十分凄惨,社会地位和乞丐差不多。 当年的京城有不计其数的无名白,他们只能乞讨为生,或是偷盗、诈骗、抢劫为生。 想到自己的好兄弟可能要成为无名白,高士信只觉得痛心疾首,他心里暗暗发誓:好兄弟,若是进不了宫,那兄弟我养你一辈子好了! 张永这时候心里也暗暗道:我一定要进宫!帮我兄弟弄个锦衣卫的身份。什么无名白?我呸!九千岁一开始还不是挥刀自宫,现在不是,哦,错了,现在还是万历年间,这时候的九千岁估计还是魏朝的干儿子吧,不知道在宫内哪个不为人所知的地方扫地呢。 第8章 来抢人头了 李如柏带着残兵败将回到沈阳城,高士信和张永本想回京城,可是因为张永的伤势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也只好跟随李如柏去了沈阳城。 当年的沈阳城,周长九里二十丈,城墙高两丈五尺,有四座城门,东为永宁门,南为保安门,西为永昌门,北为镇边门。镇边门原名安定门,因为辽东老奴兴起,故改为镇边门。 这是高士信无论在这个时代还是在前世里,都是第一次来到这座辽东最大的城市。从城北的镇边门进入沈阳城内,这座城市和当年华夏大地上的大部分城市一样,大街上铺着青石板,两边是平房或两层的小楼,临街的是店铺。大街两边有纵横交错的小巷子,走进巷子内,有一座座居民居住的院落。 事实上当年的沈阳不是辽东最大的城市,当年的辽阳、广宁和开原都比沈阳大,但是当年的辽东巡抚衙门,辽东经略衙门、辽东总兵衙门都在沈阳。 李如柏在沈阳城内给给他们两兄弟安排了一座小院子,供他们居住。 高士信走进房子内,心里暗道:这房子还不错,独门独户的院子,走进大门,内中有中庭,虽然不大,可是感觉挺温馨的,还种了梅花。左右两边,一边是厨房,一边是偏房,这种偏房一般是给仆人居住的。 正对面是卧室和大厅,走进大门里面,中间是一个大厅,两边各有一间卧室,主卧边上一间书房,次卧边上则是一间小偏房。这简直是五室一厅啊!像这样的房子,要是放在后世的话,不知道得多少钱了!就算沈阳房价再便宜,一平米至少也得六、七千吧?而且这是独门独户的平房,价格只会更贵,估计这样一座院子至少要三、四百万了! 二十一世纪,在沈阳市中心能有这样一座独门独户的院子,那真的可以算当地小土豪了,当然了,和北上广深比起来,沈阳的房价还是太便宜了。三、四百万,在北京上海,也就是在比较远的地方买一套小房子,在市中心估计只能买个单间。 高士信对这座房子十分满意,这今后就是他的私人财产了,当然有个前提就是,别被老奴给占了沈阳,否则这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就冲着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高士信也必须要死保住沈阳城。 他从辅兵手里接过了钥匙,指着右边的卧室道:“把我那位小兄弟安排进去,先让他休息吧。” 两名辅兵把张永抬到床上之后,就离开了。 高士信在自己的这座小院子内转了一圈,突然发现一个严重的问题:这五室一厅不标准,总是感觉少了些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他感觉到一阵内急,这才想起来:妈的,竟然没厕所! 前世里,高志斌过得再落魄,出了地下室,外面还有一间干干净净的卫生间,有蹲坑和洗手池,方便完后,放水一冲就是了,再去洗手池洗个手,干干净净的多清爽。 可是在这个时代,家里根本没有厕所,带着前世习惯的高士信又不愿意使用家里的马桶,那要把房间里弄得臭烘烘的,更重要的是,还要自己去倒马桶,刷马桶,多麻烦。 外面的小巷子内倒是有一间茅厕,可是那种简陋的茅厕,就是在一口粪坑上面搭了几块木板,周围以砖块简单的围起来,就是蹲坑了。每天早上,来倒马桶的人们过来,把马桶中的污浊之物倒进粪坑,再从旁边一口水井中打水冲刷马桶。 这样的茅厕,高士信实在是无法蹲下去,但是内急得憋不住了,只好硬着头皮蹲下去,以最快的速度方便完,然后赶快逃离了臭气熏天的茅厕。 刚刚回到家中,就听到外面传来一声唱名声:“杨经略到!” 高士信心里暗道:“靠!是杨镐那个王八蛋来了!就是因为他的失误,导致大明在萨尔浒战役中的惨败。这小子已经快完蛋了,还是少和他亲近为妙,以免日后他下了大牢,把老子也给连累进去了。” 可是转念一想,自己还是不能怠慢了这个家伙。县官不如现管。此人可是现在的辽东经略,惹怒了他,直接可以把自己投入大牢。虽然系统给了自己一具强壮的身体和近乎无敌的技能,可毕竟不是真正的无敌啊,自己被砍一刀子还是会受伤流血的,被砍了脑袋,被刺中要害,也是会死的。 惹怒了这个老东西,老东西定捉拿自己,自己是可以暴起杀了这个老东西,可是杀官就等同于造反了,这个时候还没有闯军献军,造反了去投奔谁?投奔白莲教徐鸿儒?那就是他娘的烂泥巴扶不上墙的东西,去投他还不是等于送死。投奔建奴?想都别想,高士信宁死也不会当汉奸,相信张永也不会去投奔建奴。 更何况高士信也不可能造反,他在前世的时候,就是一个同情东林党的网友,在网上经常把自己说成是刚正不阿的东林义士。每当反对他的网友拿水太凉、侯方域、惠世扬、方逢年等降清的东林党来反驳他的时候,他就反驳说,当年的杨涟、左光斗等人是如何的刚正不阿,宁死也不肯向阉党屈服。正因为正直的东林党人被阉党杀了,所以剩下的就不行了。 接下来他又反驳说,明灭以后,江浙文人的反抗是最激烈的,壮烈殉国的黄道周、陈子龙、夏完淳、方以智,都是东林党人。支持东林党的高士信,绝不可能干出杀官造反的事情,何况这个官还是一个很快就要完蛋的官,杀了他造反,也太不值了。 想到这里,高士信只能硬着头皮走出门迎接这位不久以后就会被投入大狱的杨经略。 门口已经站了一大群兵将和身着各色官袍的官员,正中间为首一名官员,面皮白净,相貌清秀,一对眼睛目光炯炯,此人身穿绯红官袍,补子上绣着锦鸡,意味着他是正二品文官。高士信自然一眼就看出了,此人就是辽东经略杨镐,于是连忙上前行礼:“卑职参见杨经略!” “这位可就是斩杀建奴三十六人的大英雄?”杨镐笑容可掬的走上前。 靠!老子明明杀了至少一百一十人,怎么一下就缩水了?肯定是被他们抢了人头了!高士信心里暗骂,但他嘴上还是很谦卑的回道:“经略过奖了,至少卑职运气好。” 杨镐抚摸着胡须,摇头晃脑,仔细打量高士信,赞口不绝:“真是少年英雄啊!” 其实高士信何尝不知,杨镐心里到底打的到底什么是算盘?有了自己杀的那些后金士兵的首级,再加上李如柏的斩获,然后上报兵部的时候再吹一吹,这样杨镐的老命就好歹能保住了。说句老实话,高士信根本不想把他自己的功劳被那些鼠辈抢走,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也只好硬着头皮行礼道:“杨经略谬赞了。” 杨镐哈哈大笑:“你们两兄弟为大明杀敌立功,你一人就斩杀三十六名建奴,本官最敬佩你们这样的大英雄,听说你们受伤了,特前来给你们送来银两和吃食。来人,把犒劳高大英雄的礼物抬上来!” 两名士兵抬着礼物上来,只见大竹筐内放着一袋面粉,两只活蹦乱跳的鸡,两条鱼,还有一条羊腿,一小袋盐。另有一名士兵捧着一口托盘上来,托盘内放着四块银光闪闪的银锭,估计一块银锭都有五十两。 高士信一共杀了一百一十二名后金兵,按照一颗首级三十两银子的价格,他的功劳若是上报到京城,可以得到三千多两银子的赏赐。可是被杨镐和李如柏瓜分走了七十六颗首级,而杨镐为了借助这件事来洗脱自己的罪责,送给高士信二百两银子,其实是占了一个大便宜。 该死的老东西!花了二百两银子,抢走老子七十六颗人头,这算盘打得也太好了吧?老子好容易打一局怪,打得差点就OVER了,你这老东西,嘴巴一张,上下嘴唇一碰,老子的七十六颗人头就没了!高士信心里愤愤不平的暗骂。 第9章 全乱套了 高士信打心底并不愿意和这个老东西多打交道,说实话,他只想着早点回京城,想想办法把自己的好兄弟送入宫内,也好让他有个一生的依托。 但是这个老东西送来的银子和吃食还是笑纳了,被人抢走了七十六颗首级,那可是两千二百八十两银子啊!收他二百两银子,这又有什么? 于是,奸诈狡猾,能屈能伸的高士信连忙跪地行礼:“多谢经略厚爱,但卑职家在京城,想要早点回去同家人团聚,顺便把我那位受伤的小兄弟送回家中。还望杨经略能成全我等。” “快起来吧!”杨镐扶起了高士信,“如今辽东局势溃烂,还需高英雄这样的壮士力挽狂澜。高英雄,你还是在辽东多留几个月吧,等局势稳定点再回去。至于你那位小兄弟,你就放心好了,这里自有本官照顾他,他不会有事的。” 高士信心中暗道,这老东西,想要用我来立军功,好保住他头上的脑袋,甚至是连乌纱帽都能保住,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盘!可是现在自己也回不去啊,该怎么办呢? 心里那么想,但向来奸诈狡猾,连兄弟都能坑的高士信嘴巴上却对杨经略感激不尽,还把这个老东西好好的赞美了一番,简直快把他吹上天了。 “好!好!好!”杨镐连听得每个毛孔都舒坦,他说三个好字,伸手拍了拍高士信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年轻人,好好干!今后你必能出人头地,衣锦还乡!” 不用今后了!如果不是被你这老东西抢走老子七十六颗人头,现在我回京城就已经可以出人头地了!高士信心里骂着,嘴上却谦卑:“晚辈多谢杨经略爱戴。” 既然走不了,那么也只能既来之则安之,走一步算一步吧。多留几个月,等这老东西倒了,我就回京城。或许在这几个月内,我还能干点大事,多立点功劳再回京。想到这里,高士信向杨镐一躬身,双手抱拳道:“多谢杨经略厚爱,晚辈自会多杀鞑子,为国立功,报效朝廷!” 杨镐满脸堆笑:“年轻人,这就对了,好好干,老夫已经为你向朝廷上报了,朝廷赏你个官身,今后回到京城,也算是衣锦还乡。” 送走了杨镐一伙人,高士信回到张永的卧室内。 见张永睡得正香,高士信又去了厨房,开始动手杀鸡,准备把杨镐送来的一只鸡先给宰了。他在前世里可是从来没杀过鸡,二十一世纪,想要炖鸡,都是有杀好的光鸡卖,哪里还要自己动手杀鸡?可是在这一世,也没有留下什么杀鸡的记忆,毕竟本来是一名穷得粗粮都快吃不饱的穷军户,怎么可能吃上肉食?哪怕是过年,家里最多弄点白面,蒸几个白面馍馍,再弄点韭菜鸡蛋,包个素饺子,已经算是过年的好东西了。 只看过鸡走路,从未宰过鸡,感觉杀人都比杀鸡容易的高士信手忙脚乱,弄得满头鸡毛,还是没有搞定。最后他火了,直接把鸡头摁在砧板上,一菜刀剁了下去,鸡头飞出一丈多远。 厨房里散发出炖鸡的香味,把起床解手的张永吸引了过来:“哥,炖什么啊?好香啊!是炖**?在老家的时候进镇子赶集,我路过赵千户家时,他们家正在炖鸡,就是这个香味。” “永娃,你醒了啊?”高士信逐渐恢复了这具身躯之前留下的记忆。张永在高家,就被家里人称之为永娃子,高士信干脆就称他为永娃。 “嗯,”张永点了点头,“听说经略送来二百两银子?刚刚经略来的时候,我醒来了,在里面都听得一清二楚。” “是啊,可是我们得分出七十六颗建奴首级给他们。杨经略为了自己头上的乌纱帽不丢掉,就给了我们二百两银子,换走我们所得的七十六颗首级。给我们上报朝廷,就只上报了三十六颗建奴首级,我们兄弟俩分。” “这也太黑心了吧?”被电脑灌入明末历史知识的张永当即叫了起来,“七十六颗首级,至少值两千多两银子啊!还能给我们兄弟俩一人一个百户了!他给我们区区两百两银子,就把我们给打法了?这杨镐,还真不是什么好东西!” “嘘!小声点!”高士信制止了张永,“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们现在吃点亏没事,过段时间我再去收割一批建奴的首级,我们就回京城!” 喝下一碗鸡汤,张永又昏昏睡去。 不过怎么说,杨镐送来的两百两银子,加上从后金兵尸体上搜来的二十片金叶子、一百五十两银子,高士信和张永兄弟手中已经有了五百多两银子了,也是小富豪了。一片金叶子重约一两,当年的金银比是一比八,一两金子可以换到八两银子。 高士信就这样在沈阳伺候了张永一个月,看着这位小兄弟的身体逐渐康复。只是张永原本已经长出来的喉结没了,嘴唇上刚刚长出细细的茸毛也消失了,说话的声音变得又尖又细,端起茶杯的时候,还时不时的翘起了兰花指,而且身上还有一股因为小便失禁留下的尿骚味。 杨镐给高士信请功的三十六颗首级也已经送回京城,兵部的封赏也下来了,高士信被升为一名总旗军官,张永升为小旗,三十六颗首级,朝廷赏赐高士信和张永纹银一千一百两。 还听到了朝廷传来的一点消息:据说万历皇帝听到了萨尔浒战役大败的消息龙颜大怒。朝中有不少人要弹劾杨镐,但因为李如柏令人送回的两百多颗后金兵的首级,使得万历皇帝有底气压下了那些人的弹劾。这一下,杨镐和李如柏不仅脑袋保住了,也许连他们头上的乌纱帽都能暂时保住了。 想到杨镐可能不会被锦衣卫送回京城,高士信心里很不爽,他没想到穿越到了大明,干的第一件事居然就是保护了这个奸佞。 辽东局势早已糜烂不堪,辽东边军偷卖给建奴粮食、铁器等战略物资,甚至暗地里通奴的人不少,辽东的几座城池,早被建奴渗透成筛子一样了。自从李成梁经营辽东以来,这里就成了李家和辽东官员的私人地盘,朝廷根本插不进手,也不知道那些锦衣卫密探是干什么吃饭的。 其实到了这个地方,锦衣卫也被他们拉下水了,而一些有良心的锦衣卫,就别想活着离开辽东,能调查出真实情况的锦衣卫,不是在半途中被马贼给劫杀了,就是遭遇鞑子,遇害了。反正辽东的水很深。 按惯例,高士信和张永得到朝廷封赏之后,应该回到北直隶的通州卫所。但是杨镐想要利用高士信立功赎罪,所以不肯放他回京城。 根据前世里留下的记忆,高士信知道,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努尔哈赤就会率领四万五千后金军偷袭开原,很快又会攻占铁岭。萨尔浒战役的失败,加上开铁两城丢失,杨镐才被人押解进京关入大牢,熊廷弼从京城赶来,取代了杨镐担任辽东经略。 高士信原本的想法是等熊廷弼来了,他就打算投靠熊廷弼。 熊廷弼这个人脾气暴躁,同其他官员的关系都不太好,但这个人爱惜人才,懂得打仗,曹文诏原本就是熊廷弼带出来的一名小兵,所以高士信觉得跟了老熊能有更好的前途。 记忆里,熊廷弼最后的结局好像不太好。因为广宁之败,被锦衣卫投入诏狱,后来被斩首,传首九边。但高士信认为,既然自己来到了这个时代,就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有自己在,还能发生广宁之败的悲剧吗?只要提前把内奸孙得功和鲍承先给灭了,明军就不会出现广宁之败。 可是现在,高士信在萨尔浒战役中杀死的后金兵,使得历史走向已经发生变化,熊廷弼还能不能来辽东,就不知道了。 高士信心里暗暗盘算着:不行,我得想个办法,把杨镐这个老贼弄下去!若是让他和李如柏勾结,让这两老贼继续在辽东经营下去的话,那么局势只能更加恶化。 看到一千一百两银子,张永眼睛都发直了:“大哥,我们发财了,这一千一百两银子,足够我们兄弟俩好好过一辈子了!买上十来个水灵灵的小丫鬟,剩下的钱还能买不少上好的田地,租给别人去种,我们兄弟俩收收租子就一辈子不愁吃穿了。” 高士信笑了:“小兄弟啊,你都快准备进宫的人了,进不了宫也只能去当兔儿爷,买了小丫鬟你能用得上?” 感觉那个电脑系统还是听够意思的,把张永的前世记忆都给洗掉了,要不然让他知道是自己的好兄弟把他坑到明朝来当公公的话,那岂不是让他恨死自己? 既然杨镐不让自己回去,那就不如在这里多立一些战功再回京城吧,只要立下足够的功劳,到时候自己想要回去,杨镐也拦不住自己。 可是要怎么立功呢? 第10章 小排长满桂 辽东局势糜烂不堪,依靠给李成梁装孙子起家的小混混老奴已经提着西瓜刀连砍了多名关外江湖大佬了,收了他们的小弟,而且大有取代目前江湖第一大佬林丹汗的趋势。可是大明却仍在迷迷糊糊之中,根本看不透形势。在不就的将来,就连大明这个警察局都会被老奴的儿子给掀翻了,古惑仔摇身一变,从此洗白了,直到三百年后,社会哥孙某人同大军头袁某联手,才夺回了华夏正统。 这近三百年的历史,可是华夏最黑暗的时代,高士信不仅是要为自己立功,也要避免华夏开启这段黑暗时代。 要如何立功?有了,有办法了!可以学毛文龙,率领少数精锐,袭扰建州女真人的部落,杀他们的青壮男子,烧毁他们的部落!高士信突然想到了毛文龙组建的皮岛东江镇,他站起身来,对张永说了一句:“兄弟,你在这里躺一会儿,我去找一下杨经略就回来。” 高士信先去了一家铁匠铺,前几天他就来过这家铁匠铺,精心挑选了一块精铁,让铁匠铺先丈量了自己的脸,然后打造一副精制的铁制假面。他到了铁匠铺,见到师傅带着一名徒弟正在打造他的精铁假面。 “高壮士啊,你来取你的东西了?还差一点呢,你下午来吧。”老板见到是高士信来取货,告诉他说,让他下午再来。 离开铁匠铺,到了杨邸跟前,门口放哨的卫兵认得高士信,听说高士信是给杨经略献破敌之计,连忙进去禀报。过了一会儿,士兵就出来了:“高壮士,请随我来,杨经略要见你。” 进了邸内,杨镐笑得就像一尊弥勒佛,亲自走出书房迎接高士信。 听高士信说起了他的战术,杨镐老狐狸当即一口答应下来,满脸堆笑的问:“高壮士需要多少人手?尽管开口。” “不多,只要给我一百精锐,卑职必能把建奴搅得鸡犬不宁。”高士信平静的回道。 急于立功来洗脱罪行的杨镐连忙说道:“好!那本官就给你一位总旗军官,那位总旗军官虽是小军官,可是他本领大着呢。再让他率领他麾下数十位精锐协助你吧,有他帮你,问题不大!你可另外再挑选一批人,凑足一百。” 说完,杨镐转头对家丁喊道:“传满总旗来见本官!” 没过多长时间,就见到一位满脸络腮胡子,年龄看起来大约二十七、八岁的汉子走了进来。那汉子见到杨镐,躬身行礼:“卑职满桂参见杨经略!” “满桂?”高士信暗暗吃了一惊。满桂可是赫赫有名的猛将,是历史上的一位大人物。只不过现在的满桂还只是一名小小的总旗军官。回忆了一下记忆中的历史,满桂在宣府入伍之后,就屡立战功,可是每次功劳都换了银子,一直没有升职,直到年近三十,才勉强升为总旗军官。 原本历史上,就是杨镐在萨尔浒大败之后,为了挽回失败,听取了他人的意见,提拔了小兵满桂。只是还没等到满桂立功,杨镐就被捉拿下狱了。后来是孙承宗主持辽东防务,见到满桂,见他相貌威武,又和他谈论军事,对对其十分喜爱,于是把他提拔为副总兵。可是这个时候的满桂,还只是一名刚刚从小兵提拔上来的总旗小军官。 一名小旗军官管辖十人,大致上相当于后世的班长;一名总旗军官管辖五十人,大约相当于后世的一名排长。 也就是说,这时候的满桂还是一名小小的排长。 “小弟见过满大哥!”高士信相当崇拜满桂,向他躬身行礼。 满桂连忙扶起了高士信:“高壮士,你的英雄事迹我都知道了,我满桂自以为自己从入伍至今杀了许多鞑子,可是没想到,你一战杀的鞑子就比我十几年加起来还多啊!” 要知道满桂自幼习武,家里的银子都给他练武了。而且他从军之后,就自掏腰包,购买最好的盔甲兵器战马。每次有鞑子来袭,他都像是见到了银子来了一样,拼命的去杀怪赚钱。所以说满桂是一位不折不扣的人民币玩家。 满桂是人民币玩家,可是高士信那可是开挂玩家啊,人民币玩家也比不上开挂的吧?而且是永远不会被封号的开挂玩家,人民币玩家满桂怎么比得上高士信这个超级大外挂? “过奖了!满大哥,你可愿意跟我深入敌后去杀建奴?”高士信笑着问道。 “当然愿意了!我满桂早就想着多杀几个建奴了!建奴级可值钱了!比鞑子级可是强多了!多砍几颗建奴级,满某人和麾下那帮兄弟的酒钱就来了。”满桂豪爽的哈哈大笑,笑得脸上的钢须一根根的颤抖。 高士信大喜:“满大哥,您能不能把您手下那五十名壮士都叫过来让我瞧瞧?” “没问题,我这就去召集兄弟!” 满桂先行退下,去召集他的一帮凶恶兄弟去了。 杨镐满脸笑容看着高士信:“高壮士,你要挑选一些什么兵器吗?老夫兵器库任你挑选。” “杨经略,我自己有弓,需要箭矢、盔甲和马槊。”高士信回道。 杨镐失望的道:“其他好说,马槊可是没有。” 高士信在前世的时候看过一些资料,骑马作战的时候,威力最大的近战兵器就是马槊。而像戟之类的马战重兵器,也只有楚霸王、薛仁贵之类的猛将才能用得动。像他这样的弓箭手兼职的骑将,最好用的还是马槊。只是大明现在几乎找不到几杆马槊。 马槊这种优秀的骑战武器,到了大怂朝的时候就已经失传了。其原因是怂朝缺马,而且重文轻武。制作一杆马槊的材料,足够制造十多副强弩了,而且还不一定能够制作成功,所以一副马槊的价值在两千两银子以上,重文轻武的大怂怎么可能舍得造这种兵器?又到了明朝,明军因为常年同蒙古人交手,为了能够追逐蒙古轻骑兵,明军的骑兵其实也是轻骑兵,轻甲快马,同蒙古人在草原上追逐。而马槊是给重骑兵使用的,譬如说李世民的玄甲铁骑。而大明却根本就没有那样凶悍的重骑兵。 正因为大明几乎没有重骑兵,结果当后金崛起的时候,无论是明军还是蒙古人,遇上了后金军都吃大亏。后金军的战术是重骑兵加上骑马重步兵,而且他们的重步兵还是最优秀的弓箭手。当轻骑兵遇上下马作战的弓箭手,还没靠近就会被射得七零八落。损失了一批人,即使靠近了也没辙,女真人的重步兵和重骑兵配合,轻骑兵冲到面前就是送死。 结果呢,无论是明军还是蒙古人,遇上后金军,都被打成狗屎一样。 兵器库打开了,正如杨镐所说的那样,兵器库内根本没有马槊。于是高士信就挑选了一杆上好的白蜡杆长枪,这种韧性极佳的长枪,也能骑马冲锋,而且不像骑矛那样,撞上对手的时候要松开手丢掉骑矛,可以重复使用。骑马的将领使用上好的白蜡杆长枪,撞上对手,枪杆可以弯成圆圈,缓解了马势对自己的伤害。弹性极佳的上等白蜡杆长枪弯曲之后,又能弹直,所以撞上对手不需要松手。 只是和马槊比起来,白蜡杆长枪的重量太轻了,破甲能力远不如马槊。若是对手的铠甲多几层的话,白蜡杆长枪无法破甲,弯曲的枪杆又会缓冲了战马冲势,说不定根本无法杀死对手。 可是没有马槊,高士信只拿选了白蜡杆长枪将就着用了,他又挑选了一柄蒙古弯刀,作为骑马砍杀的兵器。 防护方面,高士信看中了一件用来贴身穿的锁子甲,又精心挑选了一件带有护心镜的精良棉甲,一条厚实的顿项,一顶做工精良的六磅尖顶铁盔,有了这些防护,再戴上自己请人打造的铁制假面,就能把要害都防护住了。只要护住要害,至于胳膊小臂,甚至是肩膀大腿,都不怕被人射中,中了箭,他只要自己拔掉箭头,就能自己回血,而且毒箭对他没有任何效果,被毒箭射中掉的血,很快就能自动回血给回了回去。 第11章 打手团队 高士信刚刚挑选完兵器,即将成为他手下头号打手的狠人满桂就回来了。 “高壮士,人来了。”真不愧为社会我满桂哥,人很话不多,就简简单单一句话。 满桂带来的五十名金牌打手整整齐齐的站在衙门外面,高士信走出大门,只扫了一眼,外挂哥就对这群心狠手辣的狠人十分满意,只见这些家伙个个人高马大,脸上挂着凶狠和杀戮,尤其是为首的一位刀疤脸,刀疤脸满脸络腮胡,脸上一道斜的刀疤,鼻梁都凹下去一块,可是这道刀疤更是增添了凶恶感。 身强力壮的高士信和这些人比起来,反而显得像一个斯文人了,尤其是他的一张小白脸,令人感觉不说话还真像个读书人。 头号大手满桂和五十名金牌打手没有一个人敢小瞧眼前这位小白脸,这可不是普通的小白脸,是一位武功高强的超级大英雄,只是没人知道,其实他就是一个作弊的外挂小哥。 高士信满意的走到为首的那位刀疤脸跟前,只见他一身铁札甲,身上鼓鼓囊囊的,似乎里面还有棉甲和锁子甲。见刀疤脸长得威武雄壮,又有一身好装备,高士信十分喜爱,于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真是一条好汉子啊!请问这位好汉尊姓大名?” 刀疤脸受宠若惊:“多谢高壮士夸奖!鄙人姓吴,名浩天。只是卑职同高壮士相比,乃萤火之光焉能与日月争辉!” 可以看得出来,刀疤脸的一身好装备也是一位很强人民币玩家了,只可惜人民币玩家如何同永远不会封号的外挂玩家相比。 高士信慎重的向满桂他们一行礼:“各位兄弟,从此你们就是我高士信的兄弟了!我们有难同当,有福共享,若是我高某能立下大功,将来能过上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各位兄弟跟着我,不仅吃香的喝辣的少不了你们,就是要多少娘们,高某也满足你们!” “好!”满桂第一个喝彩。之所以一个人民币玩家玩了那么多年,还是一个小小的排长,这和满桂的性格有关,每次打怪所得的经验(首级),都被他换银子买酒喝了,从来就不懂得拿去升级。要是他懂得升级,现在估计当不上参将,怎么说也有个游击了、至少也是千户,怎么可能还是小小的总旗? 高士信现在也是总旗,和满桂等级一样,但满桂心里很清楚,这位小兄弟将来升得一定比自己快得多,他感觉自己是跟对了人。 没想到刀疤脸比满桂更混,他第一句话就问:“高壮士,这次要去收建奴首级?” “对!”高士信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 刀疤脸哈哈大笑:“太好了,我们兄弟们又有银子买酒喝了!建奴级,可比蒙古鞑子级值钱多了啊!” 五十余条汉子哈哈大笑,其实这些汉子中,有十多人还是蒙古人,但大家都是豪爽之人,而且相处久了,都是兄弟,那些蒙古人并没有因为刀疤脸说了蒙古鞑子而生气,其实这些蒙古人在大同的时候,也杀过不少寇边的蒙古人。 至于满桂到底是蒙古人还是汉人,高士信也没有问他,管他是蒙古人还是汉人,只要为我大明效力的就是好汉子。原本的时空中,满桂是被袁崇焕给坑死了。更有骇人听闻的说法,说在己巳之变中,满桂面对前面的后金军奋力冲杀,但袁崇焕的人从背后暗箭射伤了满桂,才导致满桂阵亡。也有说法,是袁崇焕的人发炮的时候,红夷大炮误伤了满桂。不管这些说法是否属实,但高士信认为,袁崇焕坑了满桂这一点终归没错。 不管袁崇焕是否真的通敌,可是至少,猪队友骚操作,导致华夏沉沦三百年,这些无论如何都洗不掉的,以至于后来咱大清为了感谢袁崇焕的功劳,给他儿子都抬入旗了,他的后代都是旗人,都是咱大清的高官。 说到宁远大捷,高士信心里“呸”了一声,所谓的宁远大捷的真相,就是满桂斩了几百首级,送给袁崇焕。 所谓的努尔哈赤被红夷大炮击伤后来死去这一点,高士信觉得更是可笑,被大炮重伤了,还能活八个月?期间老奴还能活蹦乱跳的去蒙古跑马?他从不认为自己开挂的弓箭能比红夷大炮厉害。可是被他射中一箭,只要是淬了粪便的或是生锈的箭头,哪怕射在肩膀上、大腿上,甚至射在小臂上,保证都活不过两个月。 有了满桂这位头牌打手和五十名金牌打手之后,高士信又向杨镐要五十名精锐士兵来充当他的银牌打手。 只可惜要筹齐五十名精锐太难了,李如柏家的精锐家丁倒是不止五十人,可是那些人他不敢要;杨镐手里也有百余名家丁,那些人他也不敢要。 家丁什么东西?就是大明那些武将克扣军饷,吃空饷,贪墨所得的银子拿来养家丁。那些家丁事实上都卖身为奴了,都是武将的家奴,然后武将以贪墨所得的银子养家丁。家丁使用最好的装备,吃最好的伙食。 这些人高士信不能用,也不敢用,因为他们只知道有自己的家主,不知有大明,有皇帝。他想要的是一批忠于自己的人,培养自己的势力,那些家丁明显不是好选择。 所以高士信只能从普通的募兵之中挑选,要选够五十名合格的还真难了,由此可见大明的军队已经烂到何等地步了。最终,他只好挑选了三十人,这三十人可都是从两万多人中精心挑选出来的,都不止百里挑一了,都快千里挑一了。 只可惜这些千里挑一的打手们,同满桂的那些金牌打手比起来,还只能算是银牌打手,远远算不上是金牌打手。 八十人的小团队,距离一百人的小目标还差了那么一点,差一点就差一点吧,反正将就着用就是了。 “各位兄弟,今天中午我请客,你们想要吃什么,尽管开口好了!菜管够,酒管饱!”手头有了一千五百多两银子的高士信难得充了一次土豪。 这种充土豪的感觉还真是不错,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最后一次充土豪已经有快两年了吧?那是他生病失业之前的事情了,拿着一个月五万多的工资,在帝都过得还算可以。哦,记错了,不是两年了,是快四百年了啊。 有土豪哥请客,无论是头牌打手,还是金牌打手,银牌打手,一个个都不亦乐乎。 一大群人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满桂指着一家装修最奢华,看起来最气派的酒楼吼道:“兄弟,我们就这了!” 高士信心中一阵颤抖:天啊,如此奢华的酒楼,自己又带了那么多人来,这一顿饭,得花多少银子啊?更可怕的是,这一帮兄弟可是个个都是很能吃的货,随便选出一个人,恐怕都能参加后世美国的大胃王比赛了。 这一下,高士信感觉有些虚了,但既然话都已经说出口了,总不能食言吧?要是第一次请兄弟们吃饭就食言了,今后还怎么混?谁还敢跟着他混? “你们谁,去把我那位好兄弟张永也叫过来。”高士信突然想起可不能忘记了一个人,于是让人把张永也给叫来。 “诺!”一条大汉毕恭毕敬的行了个礼,便飞奔而去。 “走,我们先进去!”打肿脸充土豪的高士信豪爽的伸手一比划,邀请各位打手进门。 见到一大群粗鄙汉子大摇大摆的走进来,掌柜脸都吓绿了。在这里能开得起那么大的酒楼,掌柜其实也是有后台的,可是奸商遇见兵,有理说不清,这些一看起来就很凶的大头兵真的来吃霸王餐,还真没办法把他们怎么样。 “掌柜的,莫怕,今儿我高兴,宴请各位兄弟。”高士信走上前,安慰吓得瑟瑟发抖的掌柜,表面他自己不是来吃霸王餐的。 掌柜的见带头的这位小伙子长得白净面皮,看起来比那些凶恶打手斯文多了,提着的心才放了下来,连忙拱手作揖:“各位客官,里面请。” 满桂见那掌柜的态度,冷笑道:“别看这小子外表斯文,比我们可狠得多了,他才是真正的狠人啊!” “啪”掌柜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第12章 打肿脸充土豪 “我有那么可怕吗?”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个吃霸王餐的家伙,高士信走上前,扶起了跌坐在地上的掌柜。自己是个开挂狗,身上哪里有满桂那些家伙的杀气? 的确从外表来看,高士信身上没有满桂那样的杀气,毕竟他是依靠外挂杀人的外挂玩家,不是满桂那样一刀一枪辛辛苦苦升级上来的玩家。杀气这种东西,是慢慢积累的。只是刚刚满桂说的那句话,确实是吓到了掌柜。 满桂笑道:“你一战杀了一百多名建奴,要是你不可怕,还有谁更可怕了?” 掌柜连忙问高士信:“这位好汉,可是杀建奴的好汉高士信?” “正是本人。”高士信回道。 掌柜肃然起敬:“原来真的是高壮士,快,楼上请!这顿饭,老朽给你们打折了。” 切,我还以为免费赠送呢。高士信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声,随后就带着满桂和一大群粗鄙武夫走上了二楼。 “二楼没那么多位置啊,你们下来一些人吧。”店小二都快哭了,这楼上虽然位置够,可是有几间是包间,已经被人包下了啊,据说是来自关内的几名大商人。 满桂没理店小二,径直走上二楼,却见楼上的包间全部都空着,他勃然大怒,左手一把提起了店小二的衣领,竟然把店小二整个人都提到半空中:“你小子是看不起我们还是怎么?楼上明明有空包间,我们这些人全部都可以坐得下,却哄老子们说没空位了?难道你觉得老子像没钱的样子?,看不起老子了?” 店小二哭丧着脸辩解道:“这位客官,实在是对不住啊,有客官早在昨天就订好包间了,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吧。” 士兵中有人一听,还当和事老:“满大哥,既然这里没空位了,我们还是换一家吧。” 满桂瞪大了铜陵般的眼睛,钢须根根倒竖,右手酒坛子般大小的拳头扬起:“老子就偏偏不换了!就要在这里吃!你这狗眼看人低的狗东西,看老子不揍你!” 高士信走上来,轻轻拉了拉满桂:“满大哥,您这样解决不了问题啊,还是看我的。” 满桂松开了店小二,向高士信点了下头:“好,兄弟,今天你请客,这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就给交给你处理了!” 高士信拍了拍店小二的肩膀,手中变戏法一般出现了一块二两的碎银子,在店小二眼前晃了一晃:“这位小兄弟,反正我们来得早,现在还没到饭点呢,这里让我们先用,等饭点到了,我们也差不多吃完了。若是你答应,这五两银子就是你的。” 这时候虽然是晌午,可是按照明朝人普遍的习惯,一日两餐,上午起来吃一餐,到了下午大约三点的时候,才吃第二餐。只有一些有钱人才会一日三餐,普通人都是一日两餐。所以说,正常来讲,正餐的饭点是在未时以后,也就是相当于下午十四点以后。 店小二见到了闪闪发光的银子,眼睛都发直了,反正他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二两银子,可是足够他过上一年的好日子了啊。 “各位客官,快里面请,里面请,小的这就去拿菜单。”店小二立即换上了一副笑脸。 高士信转头冲着满桂一笑:“满大哥,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叫事,既然可以用钱解决,又何必打打杀杀呢?” 满桂目瞪口呆:“好小子,你有钱!可是有钱也不是这样糟蹋啊!” 他还在为高士信白白给了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二两银子,感觉心疼死了,二两银子,可以买多少酒喝啊。 当年万历年间,物价比崇祯年间要便宜多了,二两银子可以换到三石多的粮食,一斤猪肉才二十文铜板,一斤上好的烈酒五十文铜板,一斤黄酒二十文铜板,满满一坛好酒,才一钱银子,这二两银子,可以换到多少酒啊,就这样送了店小二,这他娘的可以换到二十坛好酒啊,嗜酒如命的满桂当然心疼了。 任何时候都一样,有钱好办事。收了高士信银子的店小二连忙招呼伙计们,把这群惹不起的大爷们给伺候好。 高士信带着满桂和刀疤脸等人进入了最奢华的一间包间内,又叫了五条大汉一并进去,空了两张座位,留给张永和刚刚去叫张永的那位兄弟。 没过多久,那位兄弟就把张永也叫来了。 看到人到期了,高士信笑道:“满大哥,清点菜吧,随便点,反正今天我做东。” 菜单都是一块块写上菜名的竹牌子,就挂在身后墙壁上,方便客官点菜。满桂转过头去,开口道:“小二,每样菜八份,一桌一份;先来扒海参、再来红焖熊掌,还有,卤鹿筋、红烧鲍鱼、烤羊腿、猴头菇炖山鸡……” 满桂每点一道菜,高士信的心就抽动一下,他在暗暗计算,这一顿饭要多少银子,算来算去,只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这他娘的都是老子用命打大怪赚来的银子啊,为了赚这些银子,差点就OVER了…… 坐在边上的张永也是目瞪口呆,暗暗心疼他们的银子。 幸亏满桂是个大大咧咧的粗鄙汉子,根本没看出两人脸色变化。 “各位兄弟们,吃好喝好,今儿大家开心就好!吃好了,你们带路,找沈阳城内最好的娘们玩个尽兴!”心中滴血的高士信继续打肿脸充土豪。 张永愣住了,这吃山珍海味,怎么胡吃海喝,也吃不了多少银子,估计最多两百两银子也就搞定了。可是去喝花酒,这一喝就要多少银子砸下去?想起前世里,他经常带着几位哥们一起去夜总会玩,每晚消费都好几万打底的,夜总会里的酒水都是外面的好几倍。这明朝的青楼,估计酒水也不会便宜,还有姑娘的费用,也不知道这一千两银子够不够花,要是不够就尴尬了。 真是奇怪了,为何当年一起玩的一群兄弟,总是有一个人连名字和模样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其他人却那么熟悉,一想起来就好像在眼前。张永心里暗暗觉得纳闷,前世里一起玩的一帮好哥们,却把其中一个人彻底忘记了。 见高士信如此豪爽,满桂心中高兴,也不和高士信客气了,点了满满一案桌子的菜,错了,是满满八大桌子,还有七间包间也都坐得满满当当的,都是这帮凶神恶煞的穷军汉。 既然有大财主出血请客,一群粗鄙军汉胡吃海喝,美酒喝完了一坛又上来一坛,大块的红烧肉用脸盆装着,一盆吃完,又上来一盆,每个人都像是饿死鬼投胎的一样。 这一吃,不知不觉的一个半时辰就过去了,满桂端起一个酒坛子,往自己碗里倒,却只倒出了一滴两滴。他不满的把酒坛子往地板上一摔,砸得粉碎,嘴里高喊:“小二,没酒了!” 话声未落,却听到门“咣当”一声被人粗暴的撞开了,几条彪形大汉闯入屋内。 “娘的,哪来的乃求货,敢在我们范少爷预定好的包间里胡吃海喝?”为首一条相貌凶恶的大汉操着满口山西口音骂道。 “乃求了!”满桂暴跳了起来,也用山西话回击,“求个大的东西,老子多你了!” 话音还未落地,满桂酒坛子大的拳头就狠狠的砸在那个彪形大汉的鼻子上,直打得他脸上开了染铺,红的黄的白的都流了下来。 “你他娘的还敢打人?”那汉子武功不差,吃了满桂冷不防的一拳,居然很快就能回过神来,也抡起酒坛子大的拳头,朝着满桂脸上重重一拳砸了过来。 听到打架声,另外几间包间内的军汉们也纷纷冲了出来,同后来过来的那一帮凶狠汉子打斗了起来。 满桂没想到这个家伙武功高强,更没想到外面居然也有一群凶徒,而且那一帮凶徒的人数居然不比自己这边的人数少! 两边的人开打起来,一时间酒楼内桌椅横飞,酒坛子粉碎,碗盘盆子砸了一地。 “范老爷,求求您别打了,楼上那些都是一群军爷啊,您惹不起他们。”掌柜的苦苦央求。 一名气质儒雅,衣着打扮华丽,约莫十五、六岁的俊秀少年冷笑一声:“不就一群穷军汉?我范小爷在大同,在张家口的时候,什么时候怕过这群粗鄙穷军汉了?打了又怎么样?掌柜的你可以去问问,辽东这里,李家都是我范小爷的熟人!” 第13章 范永斗 整个酒楼已经变成了战场,双方的人从楼上打到楼下,碗盘盆子碎了一地,桌椅门窗都被砸了个稀巴烂,掌柜的站在一边哭丧着脸:“你们别打了,小的这是小本生意,你们把我们东西都给砸坏了,我们还怎么做生意啊?” 满桂和那名凶徒还在楼上打斗,满桂一拳带着呼呼风声向那凶徒右耳根砸去,那家伙却灵巧的一闪身,躲过满桂这一拳,反手一击肘击,撞向满桂的腰间。可是满桂又怎么可能被他打着?他伸手一档,顺势往后一退,躲过那恶徒的凶狠一击。 那家伙的武功不差,并不在满桂之下。其实满桂也就因为是人民币玩家,在战场上凭借着一身精良的好装备,别人难以杀死他,他却可以轻松杀敌。如今是出来吃酒,身上没有带装备出来,所以一时间也拿不下这名凶徒。 两人打了几十个回合,只是那恶徒先前被满桂先发制人打了一拳,逐渐落了下风,眼看着他就要被满桂一拳放倒的时候,边上一人打翻了高士信的一名打手之后,抡起一张断了一条腿的凳子,就要向满桂头上砸去。 就在这时候,旁观了许久的高士信终于出手了,他手里早已拎起一口酒坛子,见那家伙的抡起板凳要往满桂头上砸,高士信长臂一杨,酒坛子飞了出去,不偏不倚砸在那家伙鼻梁上。 “啊!”那家伙一声惨叫,抡起的板凳掉落在地上,捂住鼻子痛苦的哀嚎。 躲过一劫的满桂狠狠一拳打在凶徒下巴上,那家伙惨叫一声,仰面倒在地板上不动了。 “弟兄们,上,揍这帮贼厮鸟!”高士信暴喝了一声,卷起袖子就加入了战团。 满桂冲杀在前头,高士信在侧后助攻,当满桂打一个人的时候,高士信就从侧翼抡起凳子往那厮身上砸,或是捡起酒坛子砸头上,或是从地上捡起桌子的断腿当成棍棒,专门打闷棍。 对方武功最高的那人已经被打翻了,这一边,满桂就像皮糙肉厚的肉盾冲在前面,后面的高士信就是专门输出攻击,两人配合默契,转眼之间,对方还能站着的人越来越少了,腾出手来的弟兄们合力对付剩下的对手,很快就把对面几乎所有人都打得满地翻滚。 高士信和满桂一路打到了楼下,追赶对方剩下不多的几个人,却在楼下大堂被一名小公子拦住了去路。 那小公子长得温文尔雅,气质颇为儒雅。高士信虽然相貌堂堂,但他那种浓眉大眼,脸上棱角分明的气质,却不符合从大怂朝开始的变态审美观,文贵武贱,男人要长得清秀文雅,这样的观念一直被文人传递下去。明初,明太祖时期,曾经武人的地位很高,可是自从土木堡之变后,文官集团掌握了朝廷大权,又恢复了大怂朝的文贵武贱,审美观也重新变成了男人以娘炮和温文尔雅为美。 这名小公子除了身上有一股商贾的奸诈之气外,其他方面都让人感觉远超过高士信这个打肿脸充土豪的土包子。 穿越之后的高士信一改以前的观点,变得对娘炮愈发厌恶。见到这个小公子,他总是觉得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范某斗胆问一句,各位好汉,为何要追打小子的人?”那小公子问道。 “呸!”满桂呸了一声,“满某和弟兄们喝酒喝得好好的,是你的人强闯我等包间,又出言不逊辱骂我等,难道我替你教训一下他们,有什么不对的?” 这时候楼上那个凶徒下来了,他指着满桂道:“范公子,别听着恶贼胡言乱语,我只是进去问一句,为何他们强占了我们预定好的包间,谁知道这恶徒却不由分说一拳打过来了!” 范公子道:“这位军汉,听你的口音也是山西人,小子也是山西人,既然我们是老乡,又何必拳脚相加?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汤药费也不要你赔了,只要给我们道个歉就好了!既然是你先动手打的人,这酒店损失,你们赔了!” “凭什么?”满桂怒道,“你们订的房间,人还没来,我们只是暂时先用,你们来了,好好说,我们就让位了!可是你们的人一来就出言不逊!” “大哥,让我来吧,您别说话,”高士信劝住了满桂,向那范公子一拱手问道,“这位范公子,你可是介休范家的?” “正是,你怎么知道我是介休范家?”那范公子愣住了。 高士信笑道:“介休范家在张家口那么大的名气,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请问,那范明是不是令尊?” 范公子道:“正是家父,你认识?” 错不了!这家伙绝对是范永斗了!高士信心里想着,他说道:“你们介休范家在张家口的大盛魁商号生意可是越做越大了啊,在张家口同蒙古人做生意还不满足了,还要跑来辽东同女真人做生意了?不对,恐怕不是一般的女真人,是同建奴做生意吧?真是了不起啊!” 范永斗脸色一变:“这位军汉,你这话什么意思?你可以自己去问问,辽东哪个商号没和建奴做生意的?朝廷都不管这事,你一个穷军汉多管什么闲事?” 高士信冷笑道:“和建奴做生意没什么,可是一些非法奸商把粮食、铁器卖给建奴,这就不应该了!建奴吃了奸商卖给他们的粮食,吃饱了,再拿着奸商卖给他们的铁器,来打我们大明!此事难道不是资敌?” 谁知那范永斗却反而哈哈大笑:“你算什么东西?你是锦衣卫还是东厂番子?实话告诉你吧,连锦衣卫都不管这事,你一个穷军汉还是别多管闲事了,小心你没命回去!” 本来大大咧咧的满桂还觉得,辽东这里同建奴做生意很正常。听了高士信这样一说,他恍然大悟,过了一会儿便暴跳如雷 满桂怒道:“老子带着弟兄们同建奴打生打死,这帮奸商却资敌,给建奴送去铁器打造铠甲兵器!阵亡的弟兄们都是这些奸商害死的!别拦着我,我要打死这个奸商!” 边上的人来不及拉住满桂,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一拳打在范永斗还算俊秀的脸上。 “啊!”范永斗捂住脸倒在地上,献血顺着他的手指缝流出,嘴里发出了堪比女高音的尖叫声,“杀人了!穷军汉杀人了!快来人啊!” 那凶徒连忙走上来,扶起了范永斗,焦急的叫喊:“范公子!范公子!你没事吧?” “快,给我杀了这穷军汉!”范永斗倒在那恶徒怀里,哭得梨花带雨。 恶徒从袖子中亮出了一柄锋利的短刀,恶狠狠的向满桂刺来。 但身经百战的满桂哪里可能那么容易被刺中?他身子一偏,伸手抓住了那恶徒持刀的手腕,往边上一拉,那恶徒站立不稳,又被满桂伸脚在下盘一勾,当即跌了个狗啃屎。 高士信从抡起一张破椅子,狠狠的砸在那家伙背上,那家伙当即趴那一动不动了。 “快走!”从楼上下来的张永大喊道。 满桂和一群军汉明白过来,众人纷纷冲出了酒店。高士信冲出大门的时候,肮脏的鞋子在范永斗脸上留下了一个脚印。无数双脚从范永斗身上踩过,原本干干净净的华丽衣裳转眼就变成了一块惨不忍睹的旧抹布。 众军汉冲出酒楼,只留下坐在地上嚎啕大哭的掌柜。 “站住!不许走!”前面传来吆喝声。 一群头戴六瓣尖顶铁盔,身穿鸳鸯战袄,外面披着红色对襟罩甲的兵拦住去路。为首一名头戴六瓣尖顶红缨铁盔,身披全身黑色铁制札甲,带有铁护臂和护腿的军官大吼道:“站住!一个都不许走!打伤了人还想逃了?跟我们去李军门那走一趟!” 高士信发现,自己一伙人被一群士兵里三层外三层围死了,前面是一排刀牌手,后面是一层长枪兵,最后又是一圈弓箭手。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范永斗报了官。看着架势,走是走不掉了,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老老实实的去李如柏那走一趟,高士信觉得,也许最多是破财消灾罢了。 第14章 吃军棍了 李如柏的家丁押着这群闹事的大头兵,到了他的官邸。 幸亏李如柏认得高士信,也感激他击败追兵,救了自己麾下诸多兄弟,所以这群闹事的大头兵才没有受皮肉之苦。 “士信啊士信,你刚刚立下大功,怎么又惹事了呢?你可知道你们刚刚打的那位范公子的人,可是什么人吗?”李如柏语重心长的责备高士信。 “李军门,那不就是一个商贾家的公子哥吗?何况是他们的人先出言不逊的,这才起了争执。我们虽然打伤了他们的人,可是我们弟兄们也好几个受伤了啊。”高士信装作不知道范永斗是什么人那样回道。 李如柏长叹一声:“虽说范公子出身于商贾之家,可是他后面的人,纵是老夫也招惹不起啊!士信,满桂,你们今日闯大祸了!” 听说范永斗背后的人连李如柏都招惹不起,难怪天启年间和崇祯年间的晋商八大家能够公然向后金走私粮食、铁器等战略物资,悍然资敌,却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若是没有后台的话,范永斗就像孙猴子那样有七十二颗脑袋都不够砍的。 “不就有几个臭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子手头可是有一百多条鞑子的人命!听说范家还给建奴提供粮食铁器,建奴就是用范家给的铁器打造兵器打我们!”满桂不服气的争辩道。 李如柏叹气道:“满桂啊满桂,你从军至今十多年了,蒙古鞑子加上建奴,你前后也砍了一百多颗首级了吧?可是你今日还是一个小小的总旗,你知道为什么吗?老夫知道你嗜酒如命,拿着砍来的首级都去换酒喝了。可是这不是你到现在还是总旗的理由!你若是脾气好点,懂得做人,你现在就算没有游击,至少也一个千户了,何至于到今日还是一个总旗?” 其实说起来,李如柏也算是一个好脾气的老好了,正因为如此,所以他没有他父亲李成梁和哥哥李如松那样的气魄。李成梁当年在的时候,老奴就不敢谋反;即使是李如松在的时候,老奴也没有这般放肆。等到李成梁病逝,李如松北征鞑靼的时候阵亡,就没有人管得着老奴了。 李如柏又接着说道:“你们又哪里知道,这范家同杨经略也有些关系。范家纵横张家口多年,在蒙古人那,女真人那都很吃得开,朝中又有人给他们撑腰,哪里是你们得罪得起的?你们却无端打伤了他的人,老夫有心帮你们,也不好帮啊。” 正当李如柏就像一个长辈一样教训满桂和高士信等人的时候,外面传来一声尖细的喊叫声:“李军门,那些敢打小爷的凶徒怎么样了?我范小爷要亲眼看着他们受罚!” 满桂破口大骂:“姓范的,你这贼鸟厮!快滚进来!爷爷在里面等着你!” “李军门,你手下的人打了我,你也不给我个交代?”范永斗一边说着,一边迈进大门内。 只见进来的范永斗头上包裹着纱布,包得就像木乃伊一样,身上华丽的衣服变得肮脏不堪,满是血污油泥,当胸还留下一个特大号的脚印,不用说也知道,那个脚印是满桂的杰作。除了满桂的大脚印外,身上、袖子上,还留下无数脚印。最绝的是,裤裆上也留下了一个脚印,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的杰作,估计吃了这一脚,范永斗以后还有那能力就不知道了。 “李军门,你来评评理,小爷先预定的包间,这帮泥腿子给抢走了,还打了小爷的人!李军门,这件事你打算怎么解决?”范永斗气势凌人道。 “请范公子放心好了,这件事老夫一定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李如柏连忙回道。他不想把事情闹大了,如今父亲和哥哥都不在了,辽东已经不再是李家的天下。即便是当年李成梁、李如松在的时候,一些当地的军头、文官,李成梁也不会轻易招惹麻烦上身,辽东的水太深了,谁知道一个不起眼的家伙,背后又有什么样错综复杂的关系呢? “好!”范永斗大声尖叫起来,“小爷我要亲眼看着那群恶徒受罚!” “来人啊!”李如柏大喊道,“把这干违反军纪的乱兵拖下去,领头的两位总旗,两位小旗,一人打五十军棍,打完了,所有人全部投入大牢!” 张永大喊道:“范公子,我们愿意赔偿银子!” 范永斗冷笑道:“你小爷有的是银子!不要你们的银子!小爷我就要看你们受罚!” 一群亲兵围了上来,四个人摁住了满桂,一个人抡起军棍就要打下去。 “慢!”高士信大喊一声,站了出来,“今日这件事因我而起,我才是带头的,李军门,您要打就先打我好了!” “好汉子!那就先打你好了!”李如柏道。 亲兵摁住了高士信,抡起了军棍,开始一下一下的打在他屁股上。听到军棍接触皮肉发出的响声,高士信手下那一群打手们听到都觉得肉疼。但高士信却感觉到,军棍打在身上,听起来声音很响,但很明显,那个亲兵是手下留情了,并没有真正使上全力,只是把皮打破了,并未伤到筋骨。 高士信心里清楚,这是李如柏给范永斗看的。不过虽然是假打,可是一下一下的军棍打在自己身上,还是疼得要死。 五十军棍很快就打完了,打得高士信皮开肉绽,鲜血直流。 “把满桂摁倒,打!”李如柏喊道。 “慢!今日之事是因我而起,和满大哥无关,要打就打我!”高士信大喊道。 “满桂身为总旗,无故先动手打人,又管教手下不力,当罚!”李如柏道。 高士信正义感满满的喊道:“满桂是我大哥,我愿意替满大哥受罚!你们打我好了!” 满桂感动得眼眶湿润了,一个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大男人,竟然差点流下眼泪。 李如柏有些于心不忍,走到高士信身边轻声道:“高壮士,虽然老夫让亲兵手下留情了,而是再五十军棍打下去,即使你是铁打的身子骨,也承受不住。” “李军门,卑职愿意替大哥受罚!让他们继续打吧!”高士信大声回道。 亲兵抡起了军棍,又是一阵噼里啪啦的打,这第二次的五十军棍打完了之后,高士信只觉得自己浑身疼痛,已经站不起来了。虽然亲兵下手留了力,可是连打了五十军棍,后背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肉了。 接着那些亲兵拖过刀疤脸,摁倒在地,要打军棍。 “慢!吴浩天是我兄弟!他的五十军棍,我也替他挨了!”高士信再次大喊道。 “你不要命了?”李如柏大吼道,“再五十军棍打下去,你还有命在?你还是别死撑了,留下这条命为朝廷效力吧!” “无妨!我身子骨硬,还能再挨一百军棍!他们两位小旗的,我都替了!” 吴浩天和另外一名小旗跪在地上:“李军门,求您别再打高大哥了,我们自己的军棍,我们自己领!” 高士信虽然不能动弹,却抬起头斩钉截铁的吼道:“你们两个,还是不是我的人?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你们退下,你们的军棍,我替你们领了!” 李如柏转头看着范永斗:“范公子,您看,这位壮士也已经挨了一百军棍了,剩下的一百军棍能不能先记下来,以后再算?” 范永斗尖叫起来:“不行!他们把我打得那么惨,这一百军棍不能免!” 李如柏无奈,只好让亲兵又打了高士信一百军棍。共计二百军棍,打完了之后,高士信已经昏迷不醒了,他的整个后背都已经鲜血淋漓,衣服都黏在背上了。 满桂等人连忙上前,掀开了他的衣服,只见后背上的皮肉已经全部打烂了,看不到一块完好的肉,皮肉的裂痕处,献血不断渗出。 第15章 回满血了 李如柏叹了一声,对亲兵下令道:“把他们送去大牢。” 说完,李如柏转头看着范永斗:“范公子,这样你可满意了?” “银子我有的是,打伤我的人,也不要你们赔了,既然李军门给了我一个满意的交代,我也不会得理不饶人,李军门,就此别过!希望小子下次来辽东,还能再见到你。”范永斗拱手作揖,随后转头喊道:“我们走!” 范永斗走出了大门,边上一人问道:“少东家,你为何不让李军门把这帮贼鸟厮给弄死得了?这帮泥腿子实在可恶,连少东家您都敢打。” “弄死他们?你觉得李如柏会舍得弄死他们吗?”范永斗冷笑一声,“要弄死他们很容易,只要后金大军一到,那帮狗贼哪个能活下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李家在辽东还是有一定影响力,我们没必要为此事得罪了李如柏。” “跋扈!呸!区区一商贾,竟然如此跋扈!要不是你们攀上了杨家,就你这狗东西,还想活着走出我的大门!”望着范永斗远去的背影,李如柏愤愤的骂了句。 但李如柏就没有想过,问题其实出在他自己身上,当年李成梁在的时候,像杨镐那样的文官在辽东敢放个屁?连老奴这样的狠角色都被李成梁压制得服服帖帖的。李成梁若是在,走私的事情是有,可是那些奸商敢动手殴打辽东官兵吗?就算朝中有人,很护短的李成梁也不会放过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 “你们去牢里看看高壮士吧,等他苏醒了,好吃好喝的给他送上。”李如柏道。 “诺!”亲兵应了声。这些亲兵心里当然清楚,李如柏只是做样子给人看的,刚刚那个奸商据说能通天,京城和辽东都有关系,身边那些护卫,也都是高手,能从草原一路走来辽东,路上的马贼都不敢打他们的主意,那种人连李如柏都得罪不起。 其实这点伤对有自动回血功能的高士信来讲根本就不算什么,这两百军棍是打掉了他一大半的血,可是被送进大牢之后,躺了一会儿,很快就回满血了。 之所以一直没有苏醒过来,其实是他睡着了。他那变异的身躯,不仅有回血功能,还有快速止痛的功能,挨了两百军棍之后,随着血慢慢的恢复,疼痛很快就消失了,他进入了梦乡。刚刚做了一个美梦,梦见自己畅游秦淮河,秦淮八艳全部被他收入怀中。 李香君?确实是矮了点,但很有些像自己前世里投入了大量投资的女主播马丽丽的感觉,那还犹豫什么?就李香君了。 咦,不对啊,李香君是天启三年才出生的,这时候还是万历年间呢,李香君这个时候连液体都还不是。 就在这个时候,一张绝美的脸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只见那美人儿个子高挑,无论是身材还是相貌,都找不出一丝可以挑剔之处。只听到那美人儿说道:“高壮士,扳倒阉党的希望就寄托在你身上了!你一定要救救天下百姓!算本宫求你了!” 说着,那美人儿一只纤纤玉手放在了高士信的脸上轻轻一抚。 就在高士信美滋滋的打算享受美人服务的时候,他听到了两个很重要的字:“什么本宫?等等,姑娘,你到底是何人?” “张嫣啊,你不认得我了?”那美人笑靥如花。 “张嫣?天啊!”高士信要挣扎着站起来,却被张嫣一手挡住。 “高壮士,你还想逃走?你要起来可以啊,本宫喊人了,说你调戏本宫!那你等着碎尸万段吧!”张嫣俏脸一板,变得冷若冰霜。 “娘娘,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没想干什么,只希望你良心未泯,帮本宫出手铲除阉党奸佞!”说着,张嫣那细嫩的小手就放在高士信脸上轻抚,“要不是客印月那个老妖婆,本宫的孩子也不会没了!阉党害人,本宫要报这个仇,只希望高壮士你能出手帮本宫。” 张嫣想起了自己未出生就没了的孩子,流下了眼泪,泪水一滴滴的滴在高士信脸上。 不对啊,这手怎么那么扎人?扎得又痒又疼的? 高士信刚刚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张凶恶的脸上竟然挂着泪水,像个娘们一样嚎啕大哭,眼泪滴在自己脸上,钢须般的胡子还不时扎在自己脸上,难怪刚刚感觉那么扎人。 原来是一场梦,高士信心里暗道,也是奇怪了,为什么会梦见张嫣来求自己?张嫣可是一代艳后啊,而且自己也是同情东林党的人,怎可能会和阉党混在一起?但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现在天启还是个小孩子,张嫣也还是个小萝莉。 高士信不明白自己这个梦到底暗示了什么,不过他也来不及多想,却见眼前那人惊喜的大叫:“好兄弟,你醒了啊?兄弟啊,都怪大哥我不好,让你受苦了。” 他定睛一看,只见那个刚刚哭得肝肠寸断的家伙,不是满桂这莽汉又是谁? “满大哥,你别哭了,我没事,你看,这不是好好的吗?”高士信笑着道。 “还说没事,这两百军棍打下去,任凭你是铁打的,都承受不住啊!都怪老哥我不好,是我害了兄弟你。其实老哥刚刚想了想,李军门说的确实没错,我不够隐忍,太莽撞了,这才害了兄弟你变成这样子。”满桂务必懊恼的说道。 高士信笑道:“其实要对付范永斗这种狗东西,我们又何必在沈阳城里打他呢?满大哥,若是换成我是你,我会先忍,然后等他的商队出了城,半路上就会遇见劫匪,全给杀了!” “哈哈,好主意!”刀疤脸吴浩天凑了上来,翘起大拇指,“还是小高兄弟想得周全,哪里像我们这些粗人,只知道打打杀杀,就是不懂得多动一下脑子。” 高士信心底奸笑:哈哈,赚到了!这顿打挨得真是值啊,以后满桂和这帮兄弟,就死心塌地跟了我了! 吴浩天问道:“高长官,你说那个什么鸟公子的,他那一帮家奴怎么那么厉害?我们和他们人数相当,打起来都没占便宜?最后要不是长官你出手,我们还真落不了好。” “放屁!”满桂眼珠子一瞪,钢须根根倒竖,“就说最先进来那个狗贼,他拳脚功夫和老子不相上下,可要是真正上了战场的话,老子保证不出三回合捏死他!” 高士信笑道:“满大哥,你可知道那帮人是一帮什么人吗?他们可不是普通的商队护卫,都是一帮走东口,曾同马贼打得你死我活的狠人!满大哥,其实我看得出来,那帮人身上,每个人都背负了好几条人命!那些可不是普通的人。我们今后真要找机会灭了他们,还得埋伏好,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才能完胜。” “范永斗那小贼子,乳臭未乾胎毛未退,不想却如此心狠手辣!”满桂恨恨道。 “此贼可不是一般人,小贼年纪轻轻,能在大明、蒙古人和女真人之间玩得游刃有余,这种人本来就是狠角色。不过我们总有机会灭了他们,满大哥你就放心好了!” 满桂感慨一声:“我们也不知道在这牢里要待多长时间了?” “放心吧,杨经略还等着我们立功,很快就会出来了。”高士信笑道。 吴浩天遗憾的说了句:“本来还说今晚去青楼喝花酒呢,没想到今晚却要在大牢里过了。” 满桂一个爆栗子敲在吴浩天后脑勺上:“还惦记着喝花酒?高兄弟那么够仗义,他也不富裕,你还想着花他银子?等出来以后,我请你玩!” “真的啊?”吴浩天眼睛发出光芒,“大哥要请哪家青楼?” 满桂眼珠子一瞪:“还青楼呢?你当老子很有钱?随便找个窑子,找几个粉头满足你。” 第16章 出发前的准备 高士信和满桂等人在大牢里蹲了七日,到了第七日,有人来接他们出狱。不过这七日来,高士信他们也没有吃苦头,除了高士信第一天被打了两百军棍外,其他人都没有被打,在牢里居然还能吃到酒肉,据说那是李如柏自己掏腰包请他们的。 “咣当”一声,牢门被打开了,高士信和满桂一行人出了大牢。 门口站着一名百户打扮模样的军官,见到高士信出来,那军官道:“高壮士,我奉杨经略之命接你们出狱。你们出来后,我带你们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那百户军官带着一群刚刚出狱的穷军汉,到了一家澡堂子洗澡。 宋朝就有澡堂子了,元明时期更是发扬光大。澡堂子价格也不贵,一个人汤钱五个铜板,挠背两个铜板,梳头五个铜板,修头发两个铜板,修脚五个铜板,全做时只使得十九文。这近百人一起去洗个澡,也就花了一两多银子。 古人蓄发束发,但并不代表从来不修头发,一些边边角角需要小修小剪,而且修头发的人还要给人掏耳朵。当然,梳头另外收钱,修头发加上掏耳朵两文钱,要人帮着梳头再扎起来,就要另外加五文钱了。因为留长发的缘故,修头发的工作量远低于梳头束发。 直到了清朝,因为剃发留辫,那些原本专门给人修头发梳头发的匠人才变成剃头匠。 洗浴完毕,高士信换上了一套新的绣彪补子的青色官袍,那是七品武职官袍。随后那百户军官就带着高士信去见杨镐。 “高总旗,你刚升了官,就惹了祸啊,”一见到高士信,杨镐语重心长道,“你知道你打的那个范公子,老夫也惹不起啊。此人在朝中有人给他撑腰,辽东局势又恶化了,倘若朝中的人给我们下黑手,我等脑袋都难保。” 其实杨镐担心的是他自己的脑袋,高士信原本不过是一名小兵,朝廷降罪也不可能降到一个小兵身上。在萨尔浒战场上,他立下如此大功,回到京畿之后直接就能当一名卫所的武职官员。若是卫所没有空缺,高士信觉得,他这样的有功之人,朝廷怎么说都会给安排一个职务给他,大不了到时候再回辽东打仗。 “杨经略,下官确实不知情。只是看到他的人和弟兄们打起来了,卑职也不得不护着弟兄们,这一切只是误会而已。”高士信的脑子反应很快,知道该怎么和杨镐说话。 “知道你是误会了,那李军门处罚也太重了点。高壮士,你挨了两百军棍,还能再去杀敌立功吗?”杨镐点了点头,他可舍不得处罚高士信,因为他还打算让高士信去立功,来保住自己头上的乌纱帽。京城已经有很多人在弹劾杨镐了,他知道自己的位置岌岌可危,甚至可能哪一天就被锦衣卫锁了押回京城投入天牢! 高士信不假思索的回道:“请杨经略放心,卑职在牢中七日,李军门对卑职还算不错,非但没有吃苦,还每天有酒有肉。现在身上的伤也恢复差不多了,可以出战为朝廷效力。” “那就好,你们商量一下,看何时动身。”杨镐抚摸着胡子,笑着点了点头。 高士信回道:“杨经略,我今日刚刚出狱,明日在家里准备一日,后天一早即可动身!” “好!”杨镐抚摸着胡子点了下头笑眯眯的说道,“那就祝你一帆风顺!来人啊,上酒!老夫要亲自同高壮士畅饮!” 杨镐在他的府邸摆上酒宴,宴请高士信。喝酒期间,杨镐询问高士信要如何应对辽东建奴,高士信大致回答了一些,但是保留住了最关键的问题,毕竟他觉得,杨镐在辽东的时间也不会太久了,这次侥幸保住了乌纱帽,但不久之后的开铁之战,明军还是要败。开铁之战结束之后,万历肯定不能再容忍杨镐,肯定会让熊廷弼来接替的。 两人一直喝到天色晚了,高士信方才尽兴而归。通过同杨镐的交谈,他发现,事实上杨镐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人,他经营辽东的时候,开垦荒地,囤积粮食,又积极组织抗倭援朝战争,也算是有一定功绩。 萨尔浒之战的惨败,是因为杨镐刚愎自用,又贪功,加上指挥上的失误。当然了,也有麾下将领的无能,有太过于自信的,有畏敌如虎的,有不能分辨敌我的,总之各种原因。刘挺是一位能打的将领,他结寨拒敌,后金军根本打不下他的营寨,就打出了杜松的旗号,伪装成明军,结果混入刘挺大营,这才击败了刘挺。 老奴的这一战术,提醒了高士信。可以用老奴的这一招,反过来对付老奴!这次去辽东玩火烧山林,就能穿上建奴的军服盔甲,伪装成建奴的样子。 通过刘挺战败的教训,也说明了明军在管理上的混乱。大军作战,在外扎营,需要有严格的口令制度,需要仔细观察,辨清敌我。 次日一早,高士信就去找了满桂,告诉他说:“满大哥,我们明日一早要准备出发了。今天我们准备一下,需要准备一些东西,明天到了路上好用。” 除了每个人自己携带的盔甲兵器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水囊和干粮了。 高士信让人去准备肉和面饼,肉是精选的羊腿肉,放入大铁锅内,放入水、大葱、生姜、盐和酒,再放入少许陈皮和甘草制成的白卤羊腿肉,既没有酱油,也没有大料、桂皮、花椒、草果和胡椒之类的香料,更没有白糖。 大料、桂皮、花椒、胡椒之类的香料,在当年可是昂贵的奢侈品,尤其是胡椒,那可是价格堪比黄金的昂贵奢侈品啊!白糖和酱油在当年也是极其贵重的物品,只有王公贵族之类的才能消费得起。当年的精盐和红糖都已经很贵重了,别说酱油和白糖了。 李如柏一共让人宰杀了六只养,羊腿肉提供给了高士信他们,其余的羊肉、羊杂和羊血之类的就拿去款待自己的家丁了。六只羊的羊腿肉卤好了,不到五十斤,一个人能分到半斤多一点的卤羊腿肉。 羊肉卤好了,高士信拿起一块羊肉,以刀子切下一小块,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不错,虽然没有后世那么多香料,可是这军中的火头兵厨艺还真不错了。 火头兵把卤好的羊肉挂起来晾干,边上一名士兵流着口水,羡慕又嫉妒的说道:“真羡慕你们啊,可以带那么多肉出征。” “这位兄弟啊,这可是我们用命去换的啊,此去九死一生。若是你也想吃肉的话,那就去打建奴去换肉吃。”高士信笑着吓唬那兵。 那个兵哆嗦了一下,连连摇头:“俺不去,就俺这小身板,哪里打得过建奴?” 白水卤好的羊肉挂起来晾干,下午晒一晒太阳,再晾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就可以装入袋子里带在路上了。有了肉,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干粮了。 火头兵用了一百多斤面粉,掺入一百多斤高粱粉和黑豆粉,给烙了四百多张饼,共计八十二人,每个人可以携带五张烙饼和半斤多的卤羊腿肉,但这点口粮,也就只够出征的将士们吃上五到六天。 “粮食不够没关系,我们去了建奴那,找包衣去拿就是了。”高士信笑道。 所谓的拿,当然就是拿着刀子找他们要了,那些包衣可不会白白把粮食送给明军,不把刀子架在他们脖子上,他们会拿出粮食吗? 每个人再带上一副牛皮水囊,高士信让满桂他们把水烧开了,放凉了后再灌入水囊里。他对满桂说:“现在有条件,尽量喝放凉的开水。等我们出去之后,没有条件了,才去取雪水。” 满桂却带了两副水囊,一副水囊内装水,另一副水囊内装入了酒。这个嗜酒如命的家伙,去了哪里都要酒,没酒喝就浑身没劲。 准备好了吃的和喝的之后,高士信对满桂说:“我们还得准备一些火油罐,纱布,等出了城之后,弄些松脂,做成火箭。” 第17章 许百户,名显纯 “兄弟带上火种和引火物,可是要火烧包衣村庄?”满桂问道。 “哈哈,大哥别问那么多了,带你们去玩火。”高士信故作神秘的一笑。 满桂又问:“兄弟,还需要我们做什么?” “没什么别的事情了,就是有一件事我还放心不下,我那个小兄弟在战场上受了伤,他弱不禁风,武功很差,头脑也不怎么灵光。我们这一走恐怕得一个月到两个月才能回来,把我那小兄弟一个人留在沈阳不放心,大哥能不能安排人,先把我那小兄弟送回京城?”高士信问道。 擦,老子有那么没用吗?今后回了京城,说不定你还得靠我了!一个声音在心底怒骂。 满桂笑道:“没问题,老哥虽然不才,但找几个可靠的人把你那小兄弟送回京师老家,还是做得到的。” “那就拜托满大哥了!”高士信拱了拱手。他担心的是张永留在这里不安全,他已经打算干完了这一票就跑回京城去,那位小兄弟若是留在沈阳,万一被杨镐扣住当人质,那就回不去了。 满桂虽然贪杯好酒,甚至可以为了喝酒耽误了自己的前程,可是对兄弟交代的事情,他可是一点不含糊。当天他就找了一位在辽东办事的锦衣卫百户军官,给了他一些银子(当然这些银子是高士信出的),请他帮个忙,把一位小兄弟送回家。 “满总旗,此人是何人,居然要托许某护送他回京师?”这位锦衣卫百户问道。 锦衣卫百户官不大,可是令人畏惧,比军户的百户要威风多了。因此满桂对这位锦衣卫百户可是毕恭毕敬。 满桂毕恭毕敬的回道:“他可是高士信的小兄弟,因为在战场上受了伤,你们来辽东的时候,他伤刚刚才好,要不然早就回去了。” “原来是高壮士的小兄弟啊!没问题,许某一定把他平安送回京城!”那锦衣卫百户很爽快的就一口答应下来,“那高壮士一战手刃三十六建奴,许某也想见识见识,顺便把那位小兄弟带回去,明日一早就送他出城。” “许百户就请跟满某来吧。”满桂把许百户引去高士信家中。 见到一位穿着穿飞鱼服,戴无翅乌纱帽,配绣春刀的锦衣卫来到自己家中,高士信十分吃惊,不过感觉这位锦衣卫有些面熟,他想起来了,是前几日曹公公来辽东宣旨的时候,他和这位锦衣卫有一面之缘。只是当时曹公公来去匆匆,故两人也没有说话。 “兄弟,这位便是锦衣卫的许百户,老哥就是托他帮忙,让你那位小兄弟能回京城。”满桂向高士信介绍道。 听说是来的人是位锦衣卫百户,高士信连忙毕恭毕敬的长揖及地,毕恭毕敬的行了个大礼:“卑职恭迎许百户。” 谁知许百户却一点没有摆出锦衣卫的架子,反而是热情的自我介绍:“高壮士,许某名显纯,自幼习武,万历四十一年武进士出身。原本想从军,为国杀敌立功,却不想误入锦衣卫。许某自幼最敬佩的就是你们这些杀敌立功的英雄好汉了!” “许,显纯?”高士信大吃一惊,没想到这个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阉党魔王,这时候居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总旗,一直同情东林党的高士信肯定不会喜欢许显纯,可是自己现在还是个小小的军户总旗,哪里敢得罪锦衣卫?他也只好热情的邀请许显纯里面请。 “许百户!”里面的张永听到外面的声音,一阵风一样跑了出来,脸上洋溢着笑容。 张永可是铁杆阉党粉,在前世里,他就很崇拜九千岁。在穿越的时候,电脑给他脑中输入了明末的历史资料,他更是铁了心准备跟着九千岁干。明年就是天启登基了,九千岁很快就会登上历史舞台。 所以一听说许显纯,张永一阵风一样跑出来,想要同许百户聊聊。 只可惜这个许百户对高士信很感兴趣,一直拉着他说话,张永几次想开口,却根本插不上话,只能站在一边干瞪眼。 许显纯就像个好奇宝宝一样,不停的问高士信问题。很明显,他对高士信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事情很感兴趣,而且看得出来,他十分钦佩高士信,不仅没有摆出锦衣卫百户的臭架子,反而十分敬重高士信。 当高士信说到生动处,许显纯拍手叫好;当高士信说到紧张处,许显纯整个人都站起来了,显得异常紧张。 “高壮士,你上战场杀敌立功,许某十分钦佩!说起来,许某真是惭愧啊,我自幼习武,一心想着报效朝廷,只可惜当年家父不让许某考武举,许某是偷了家中几十两银子跑了出来,去京城参加武举,却未能上战场杀敌立功,反而被选入锦衣卫。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能像高壮士这样杀敌立功了。”许显纯遗憾的说道。 看来,许显纯也不是史书上说的那么坏啊,他是武进士出身,原本也是想要杀敌立功的,谁知却误入了锦衣卫,充当了阉党走狗,真是可惜啊。高士信心中暗暗道。 虽说高士信心中有鬼,可是他和许显纯这个武进士聊得还是挺投机的。抛开阉党不说,许显纯这个武进士的武功还是相当高的,能开一石弓,九射九中。而高士信自己的武功却是外挂,要是自己没这个超强外挂,他根本就不是许显纯的对手。 通过闲聊,高士信才知道,那个来宣旨的曹公公也不是等闲之辈,他是王安的干儿子之一,但这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王公公名叫化淳! 两人聊了许久,终于轮到张永插嘴了:“许百户,卑职张永最敬佩你们锦衣卫了,虽然你们没有上战场打建奴,可是没有锦衣卫,那些嘴上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却男盗女娼,以权谋私的贪官污吏就更加猖獗了,所以我张永最钦佩你们锦衣卫了!” 许显纯很尴尬的一笑:“许某刚刚加入锦衣卫的时候,也是踌躇满志,想要为国锄奸,抓光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只可惜现在的锦衣卫指挥使骆都督(思恭)却同那些文官同流合污,许某就算想要大显身手,也没机会啊!” “听说你们锦衣卫南镇扶司指挥佥事田尔耕,虽然出身官宦人家,却不愿受祖辈父辈的萌庇,自幼苦学武艺,曾经赤手空拳打死猛虎,那可真是令人佩服啊!”张永道。 田尔耕的武功是真的高,能立搏虎熊!而《水浒传》里的武二郎其实没那么厉害,只是小说夸张了。 张永敬佩田尔耕这位打虎汉子,不仅赤手空拳打死猛虎,而且在朝廷里面其实也是打了不少老虎,清除了一批阻扰朝廷收税的贪官污吏。 许显纯尴尬的一笑:“如今骆都督(思恭)在锦衣卫一手遮天,同文官同流合污,忘记了锦衣卫的职能,锦衣卫都快成为文官的走狗了,像田长官那样的正直人士,又如何为朝廷效力?只有被骆都督打压的份了。” 见自己的兄弟同许显纯聊开了,高士信问了句:“许百户,卑职这位小兄弟在战场上受了伤,伤到命根子了,今后无法娶妻生子,只希望能不落为无名白。不知道许百户可有办法帮我这位小兄弟进宫任职?” “原来如此啊,许某位卑,也只能是尽力而为去试一试了。不过请高壮士放心好了,即便张永小兄弟无法入宫,许某也会给他在锦衣卫安排个军余,等将来再调去东厂。”许显纯道。 高士信感觉许显纯这个人还是挺正直的,而且很够意思的,担心他将来沦为阉党走狗,最后被崇祯处死。而骆思恭有个儿子,叫骆养性,是崇祯年间的锦衣卫指挥使,于是他又好心提醒道:“许百户,您还是多接触骆都督吧,比较他是您的顶头上司,接近他,这样你也好早日提升,今后有个好前途。” 许显纯脸一板,冷哼道:“骆都督同文官同流合污,许某才不屑去巴结这种无耻小人!提拔不了就提拔不了吧,锦衣卫既是天子亲军,若是不能为天子效力,却给文官当走狗,欺骗天子,这锦衣卫的官当了还有什么意思?” 第18章 一起去玩火 张永陪着笑脸道:“许百户,您别听我那大哥的,他脑子不好使,只知道打仗,其他的方面一窍不通,许百户您别介意了。” 我擦,竟然说我脑子不好使?高士信心里暗道。在前世的时候,张永的前世张志刚也经常说高士信的前世脑子有些不好使,尤其在进行阉党和东林党之辩的时候,还嘲笑他:你祖上是大官呢还是地主?吃观音土的命,却操东林党的心。 高士信不知道自己这个兄弟现在心里面怎么想的,不过他既然已经是准公公了,那以后注定是阉党了。只是高士信希望自己这个兄弟今后能离魏忠贤远点,巴结好曹化淳才是真的。 看来这张永,若是能进宫,一定是个好帮手。许显纯心里暗道,想到这,他脸上挂上笑容:“张永小兄弟,其实许某并无责怪高壮士的意思,他也是为了许某好。只是许某觉得,让许某同骆思恭那样的人同流合污,许某做不到。但小兄弟你放心好了,我许某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做到,我自然会平安送你回京城。回到京城之后,你先回家一趟,若是要留在军户所当一名小旗,你就留下来;若是不想在军户所,你尽管来锦衣卫找我就是了。” “多谢许百户!”高士信和张永同时道谢。 把张永交给了许显纯带回京城,高士信提着的心也就放下来了。 次日上午,高士信和满桂带着他们的这支不足百人的小队伍,带着干粮、引火物和女真人的服饰出发了。他们一人双马,所骑乘的马匹,都是精心挑选出的好马。高士信也选了两匹马,一匹是行军时候骑乘的普通蒙古马,另一匹是海西女真那产的乌珠穆沁马。 乌珠穆沁马是一种耐寒的上等好马,为女真重骑兵或斥候哨骑所喜爱的好马,它拥有蒙古马的耐力,又有河曲马的负重和冲刺速度。后来的建州女真白甲兵,都喜欢骑乘这种马。 “建奴藏匿深山老林,我们又要如何找到他们?”满桂问道。 高士信哈哈大笑:“满大哥,你什么都不用多想,跟我去玩火就好了。” 满桂疑惑的摸了摸后脑勺,过了片刻,他就明白过来:“原来兄弟是打算火烧山林,把建奴给烧出来啊。” “正是如此,建奴不是依托山林藏身?我们就放火烧山,把山林烧掉了,建奴去哪里藏身?我们就守在丛林外面,看到建奴被烧出来,就杀了他们。”高士信笑道。 出了沈阳城之后,一路往北,进入了广袤无垠的荒原。这个年代的东北平原人烟稀少,从沈阳到铁岭之间,映入眼帘的不是草地就是荒地。沈阳往北是铁岭,再往北是开原。去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起兵,没多久,就破了东州、马根单、抚顺三城,明将李永芳投敌叛变,成为第一名投敌的明军将领。 东州、马根单、抚顺三城被攻破,三十多万辽民被俘虏,沦为奴隶。这时候,原本在这里生活的辽民都被女真人迁移到山边,处于女真人的控制之下。其结果导致了宽广的平原上,人烟稀少,土地荒芜。 满桂突然考虑到这一点,于是开口问道:“兄弟,建奴把汉人放在山林外围。若是我军烧山,必然惊动汉民。惊动了汉民也还没什么,可是李永芳一旦知道此事,向建奴禀报,建奴大军一举出山,我们这百来人岂不是就栽在这里了?” 高士信笑道:“此事又有何难?我们只管摧毁辽民替建奴种的田地,尽可能的救出汉人。若有已剃发留辫的汉人,视为建奴,全杀了!” “倘若建奴大军杀出?” “建奴大军出,我们走就是了!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过我们不是单纯的走,趁着他们大军冲出追杀我们的机会,我们派遣少数人潜入山林纵火,建奴大军必然撤军。” 满桂翘起了大拇指赞口不绝:“妙啊!兄弟果然是妙计叠出!” 高士信没有回话,只是心里暗道:其实还是实力最重要,若是能够实力碾压,任何阴谋诡计都是浮云。自己的实力,就是那开挂一样的箭术。他的箭术可以无视后金兵的重甲,射箭的速度虽然还比不上机关枪,但也比快和半自动步枪差不多了,只要箭矢能够无限供应,那就是一支枪管永远打不红的半自动步枪。而且他还有回血功能,只要没被敌人射中要害,就永远不会死。 他头戴精良的六瓣尖顶铁盔,脸上还挂着一副精铁打造的假面,身披带有厚实护心镜的锁子甲,只要保证面门、头部和心脏不中箭,就不会被射死。 努尔哈赤的老巢在建州苏子河上游的敦化一带,也就是今天的磐石一带,那里山高林密,地形复杂,汉人军队一旦进入,将会因为不熟悉地形而十分被动。女真人自幼生长在山林中,以渔猎为生,山林里就是他们最好的主战场。 高士信不会异想天开的想着去端掉老奴的老巢,毕竟被人一狼牙棒砸在脑袋上,还是得交代了。所以他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除老奴老巢外围的辽民奴隶的农田和居住点。 路过铁岭城的时候,满桂问道:“兄弟,我们是不是进城去讨要一点干粮?就我们身上带的这点干粮恐怕支撑不了几天。” “不要进去了,铁岭城内鱼龙混杂,藏有建奴细作,我们不知道谁是建奴细作,一旦暴露了行踪,我们再去找建奴麻烦,岂不是自投罗网?”高士信道。 满桂大吃一惊,瞪大了牛眼:“建奴细作?倘若我们不进城通报一声,一旦建奴攻城,只怕细作会在城内接应!” “我们若是贸然进城,不仅无法检举建奴细作,反而会让我们自己处于危险之中!满大哥,千万记住一点,想要消灭敌人,首先就要更好的保存自己!”高士信提醒道。 高士信他们没有进城,而是直接往东拐进去了。这支小队伍直奔后金盘踞的辽东东部山区而去。过了开原之后,他们就换上了女真人的服饰,伪装成女真人,继续往长白山区进击。 这支小规模的骑兵日行一百二十里,从沈阳到哈达(今梅河口一带)一带,距离五百余里,高士信他们只用了四日时间,就到了辉发部附近。从这里再往东走,就是建州女真人居住的长白山区了。 原本在辉发部的下面,还有个哈达部女真人,万历二十七年的时候,也就是二十年前,哈达部被老奴所吞并,孟格布禄被俘之后不久,被老奴找了个谋反、意图谋杀老奴的罪名处死了。鬼知道这些罪名是真是假,总之孟格布禄被老奴杀了,曾经强大的哈达部从此灰飞烟灭。与孟格布禄一同被处死的,还有伊尔根觉罗·噶盖。 而辉发部,也是被老奴灭亡了。 海西女真四部,辉发、哈达、乌拉和叶赫四部,如今只剩下叶赫部苟延残喘。 原本建州女真也没有那么强大,野猪皮事实上也不是女真人,据说是从通古斯一带逃来的,被李成梁所收留,野猪皮就成为李成梁的家奴。 也就是李成梁玩平衡,把一个原本不属于女真人的通古斯人野猪皮安排进去,利用野猪皮来对付女真人,结果最后玩脱了,酿成大祸。李成梁死后,野猪皮就起兵叛乱了。 “快到建奴地盘了,我们换一下服饰,准备去火烧野猪皮。”高士信道。 “哈哈哈!火烧野猪皮,好!”满桂哈哈大笑。 第19章 夜袭辉发城 高士信带着满桂他们来到这里,当然不仅仅是玩火那么简单,最重要的事情是玩烧烤。 其实建州女真不是游牧民族,而是渔猎民族,他们不像蒙古人或叶赫部那样生活在大草原上,而是在山林中生活。 当年的东北平原,从镇静堡(今黑山西北)出去,都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了,辽阳、沈阳等城池,都是孤零零树立在草原上的城池。 但建州女真却不是居住在草原上,而是居住在鸭绿江边的长白山中。常年以渔猎为生的建州女真人,几乎人人都是神箭手。他们凭借着精湛的箭术,强悍的近身肉搏技能,击败了科尔沁人,击败了海西三部。 击败科尔沁人之后,建州女真人才真正拥有强大的骑兵和大量提供给重步兵行军的马匹。 高士信和满桂他们已经离开了草原,进入了地形比较复杂的丘陵地带,在这里骑兵的速度已经没有那么快了,再往里面走,就是茂密的落叶针叶林森林地带。 小队骑兵继续前行,前面出现了辉发城的影子。 驻守辉发城的,是额驸李永芳,以及建州女真将领实尔泰、旺格等人,辉发城内驻扎了建州女真两个牛录六百余人的兵力。 李永芳原本是抚顺游击将军,野猪皮率军来攻打抚顺,李永芳打开城门投降,成为了大明第一个投降后金的将领。老奴破了抚顺之后,下令拆毁城池,把城内百姓全部迁走。之后老奴又连打了几场胜仗,劫掠了大批辽民,给送到从辉发到赫图阿拉一带。 赫图阿拉是野猪皮老窝,如今是后金都城。 野猪皮击败了辉发部,夺取了辉发城,从辉发到赫图阿拉一带,丘陵山地之间的平地,都用来耕种粮食,让那些被掳的汉人奴隶来给自己种植粮食。 辉发城位于平原和山区的交界地带,该城以山脉为天然依托,有内、中、外三城,内城其实非常小,周长才一里左右,每边长度只有百步;中城周长不足二里;外城周长三里半,这样的城池是一座很小的城池。 这座城池挡住了高士信他们深入建州女真腹地的道路,明军想要继续进去,就只能绕远路。绕的道路都是不利于战马行走的山路,所以高士信想拔掉建州女真的这个据点。因为置之不理,绕路走实在太危险了,不仅战马难行,拖延了时间,更重要的是,自己撤退的时候,若是辉发城内女真兵尽出,就会切断高士信他们的撤退道路。 高士信带着众将士们,躲进了附近的一片树林中,开始商议如何破城。 “等到天黑下来,你们在外面等候,我先混入城去。满大哥你们等我消灭了守门的建奴,打开城门,你们就冲入城去。”高士信交代满桂他们道。 “兄弟,你一个人能行吗?”满桂担忧的问道。 带有超级外挂的高士信不假思索道:“当然没问题了!只要天黑了,我就能混入城内。” 太阳下山后,天色逐渐黑了下来。等到天边的最后一抹余辉消失之后,树林中很快就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高士信却能清楚的看清楚前面的目标,这是游戏系统赋予他的天然技能。在游戏里面,玩家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有很高的能见度。即便是一些设置了有迷雾的游戏,弓箭手的视野也是非常远,仅次于投石机和僧侣。 这是游戏系统送给高士信的一种天然外挂,在夜间作战,他对敌人就是单项透明。 借助着夜幕的掩护,换上一身黑衣的高士信奔向城墙。 这辉发城,南面、北面和西面,都以辉发河为天然护城河。但小小的辉发河,根本挡不住高士信。他到了河边,轻快的下了水,很快就游过去了。过了河,他爬上岸,打开油布包,把弓箭取了出来。 游泳过河的时候,必须以密封的油布包包住弓,因为弓弦若是沾了水,弓力就弱了,甚至会被拉断,所以下雨天的时候,弓箭和火器一样不能用。 到了城下,城头的后金兵没发现有不速之客到来。高士信凭借着敏锐的听觉,找到了一处城头没人的位置,手脚并用,像一只灵活的山猫一样,迅速爬上了城头。 城头的后金兵根本没发现有人已经登上城了,这时候的后金刚刚取得萨尔浒之战的大胜,谁能想到有一支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明军会来找他们麻烦? 一个爬十几米高城墙如履平地月黑风高杀人悄无声息,精通各种武器的使用,熟练掌握各种杀人技巧,百步之外拿弓箭都能射出半自动步枪的效果,晚上不用夜视仪,视觉听觉嗅觉全面强化的家伙,在夜间简直就是一台杀人机器。 若是白天,面对面的交战,最多一千多后金兵就能围死他,全部上来杀他,付出个百余人代价也就能杀死他,他的近身肉搏技能还没达到楚霸王项羽那样变态的地步。就算有项羽那么强,也就最多杀两百多人,就会被兵围死。 可是夜间就不一样了,视力达到猫科动物水平、听觉达到蝙蝠水平,嗅觉达到棕熊水平的高士信,简直就是一种夜间食肉动物。 城墙上,一名女真兵正靠着女墙睡觉。高士信蹑手蹑脚的走上前,抓住那名后金兵的脸用力一扭,只听到一声骨骼断裂的声音,他一把就扭断了那名后金女真兵的脖子。 前面百步外,有三名提着灯笼的女真兵正巡逻过来。 高士信从背上取下弓,从箭壶中取出三支箭,把其中一支箭搭在弓弦上,另外两支箭以左手手掌心握住,把箭支贴在弓上,右手大拇指拉开弓,瞄准了其中一名女真兵。他的大拇指轻轻一松,只听到一声弓弦绷动的声响,第一支箭带着风声飞出。 第一支箭还没飞到目的地,高士信把左手的另外一支箭飞快的搭上弓弦,再次拉开弓,又是一声弓弦绷动的声音,第二支箭射出,前后两支箭间隔时间不到半秒!紧接着,第三只箭也被他射了出去。 这就是连珠箭绝技,以最快的速度连射三支箭,射速比半自动步枪还快。 第一名女真兵被突然射来的羽箭扎入了咽喉,这名女真兵想要喊叫,却感觉喉咙像是被一块石头堵住了,根本喊不出声来,只能捂住咽喉,摇晃了几下,缓缓倒下。 旁边两名女真兵猛然见到自己的同伴倒下,一时愣住了。还没等他们清醒过来,又是连续两支箭飞来,射穿了他们的脖子,让他们连报警的声音都来不及发出,就捂住脖子倒在城头。 外城的城头,夜间值守的后金兵不多,只有五十多人。这点人,根本不够高士信夜间刺杀的,一转眼时间,城头值守的五十六名后金兵就全部被杀。 高士信下了外城城墙,又攀爬上了中城城墙。 中城城墙上的值守士兵就更少了,一里半周长的城墙上,竟然只有区区十二名后金兵看守!不过这也难怪,辉发城内的后金兵人不多,只有两个牛录六百余人,夜间值守是轮班的,区区六百余人,又能有多少人可以夜间值守?更何况,后金兵根本就没有想到明军敢来,所以警惕性都不高,大部分的人都在睡觉,没几个人愿意大半夜的在城头吹冷风。 中城城墙上值守的十二名后金兵更是不值一提了,很快就全部被杀。高士信又像一只灵巧的山猫一样,爬上了内城城墙。 内城城墙上的后金兵更少了,只有象征性的三个人看守。结果不用说也知道,这三个后金兵连塞牙缝都不够,很快就全部被杀了。 得手的高士信把内、中、外三道城门全部打开了,随后向满桂他们藏身的树林方向射出了一支火箭。 “高兄弟得手了,我们杀!”满桂大喊一声。 “杀!”八十名明军骑兵驱赶着战马,向洞开的城门冲去。 第20章 射杀李永芳 这样的袭击行动,对于高士信来讲简直就是轻松愉快,三堵城墙上的值夜后金兵很快就被他全部清理干净,三道城门全部打开,外面的满桂带人冲了进来。 八十明军铁骑冲入城内,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根火把,见到房子就点上火。 “敌袭!敌袭!”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的女真人大喊大叫。 “起火了!敌人进城了!”一名女真兵连盔甲都没有披挂上,就匆匆忙忙从起火的房子内逃了出来,却只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匹快马从他跟前经过,刀光一闪,一颗留着金钱鼠尾辫的头颅飞上了天空。 “杀!”满桂斩了一名逃出房屋的女真兵,继续在大街上策马疾驰。前面两名后金兵冲出房子,满桂直接策马撞了上去,战马撞上了那两名后金兵,把他们撞得飞出了数丈远。 倒在地上的女真兵还没完全断气,满桂和八十名骑兵的马蹄就从他们身上踩过去了,在地上只留下两摊人形肉泥。 满桂带着八十骑在辉发城内来回冲杀,辉发城不大,内城只有方圆百步,骑兵十多秒钟就从头冲到尾了,再调头冲杀,一个来回都用不了一分钟。转眼之间,八十骑就在城内已经冲杀了好几个来回,被砍杀、被战马撞飞,被马蹄踩成肉泥的后金兵不计其数。 慌乱中惊醒过来的后金兵根本来不及结阵,刚刚冲出屋子,就被疾驰而来的骑兵撞飞。 高士信并没有骑马冲杀,而是在屋顶上奔跑,奔跑之中,不时射出一支箭,把刚刚从手持武器从屋子内冲出来的女真兵射翻在地。他箭无虚发,箭箭到肉。虽是轻箭,可是匆忙冲出起火屋子的后金兵身上也没有铠甲啊,被高士信一箭射中,都是当即毙命。 有人从小巷子内过去,企图冲向马厩去牵马,被高士信发现,一箭一个,十多名企图冲向马厩的后金兵全部被射杀在马厩门口。 其实高士信射杀冲出来的后金兵只是顺手做附加任务,他真正的目的是要找到李永芳,射死李永芳,那才是打死一个大BOSS,拿上李永芳的首级可以增加多少功劳值! 发现有人企图逃出城去,担心后金兵去报信,高士信毫不犹豫的拉开弓,转眼之间把那三名企图逃出城的后金兵射杀在城门口。 李永芳从睡梦中惊醒过来,听到城内的喊杀声和惨叫声,他大喊道:“来人啊!快来人啊!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主子爷!主子爷!大事不好了!”一名包衣阿哈连滚带爬的跑了进来,打了个千跪在地上禀报道,“有敌人进城了,正在杀人放火!” “快,给老子披挂上铠甲!老子要出来看看!”李永芳大喊道。 李永芳有自己独立的一座院子,周围有围墙拦住,所有没有受到满桂骑兵的冲击。原本他在大明的时候他的那些家丁,如今都变成他的侍卫亲兵,也都住在院子内,未受损失。 “还愣着干什么?快登上墙头,以火铳和弓箭射杀敌人!”穿上衣服走出卧室的李永芳焦急的大喊道。 家丁搬来梯子,李永芳院子内的后金汉人兵携带弓箭和火铳爬上梯子,观察外面大街上的动静。看了一会儿,有人大喊道:“主子爷,外面的人都是穿着和我们一样的服饰,根本分不清敌我啊,要怎么打?” 这时候,几乎以全速冲杀了十几个来回的满桂他们,许多人的马力都已经耗尽了,一些明军骑兵下了马,徒步挥刀砍杀从屋子内冲出的后金兵。满桂和刀疤脸,还有少数几名明军的马力还未耗尽,仍然在大街上来回冲杀。 李永芳爬上屋顶,观察了一会儿,喊道:“从屋子里出来的都是自己人!在大街上骑马冲杀的肯定是敌人!先射骑马的!至于其他的,我们先观察再说!” 一名箭术极好的家丁张弓搭箭,刚刚拉开弓,瞄准了一名身穿女真人服饰的明军骑兵,他的手指正准备松开的时候,却感觉自己后颈一疼,他低头一看,只见一支带血的箭镞从自己的喉咙穿了出来,整个箭杆都穿过去了,只剩下箭羽露出在后颈上。这名家丁想要喊叫,却根本喊不出声音,他捂住射穿自己后颈的箭杆,一个倒栽葱从墙头跌落下来。 另一名家丁已经点燃了火绳,端起鸟铳,正准备瞄准,却被从后面射来的一支箭射了一个透心凉,一头从墙头栽落下来。 “嗖嗖嗖”一支又一支羽箭接连不断的从后面飞来,就像射麻雀一样,把那些爬上墙头的家丁一个接一个的从墙头射落到地面。 “后面有人!”转眼就被连续射杀了十多名家丁,残存的家丁才反应过来。 一名家丁转过头去,还没看清楚,就看到一支箭镞在自己眼前放大,“啊!”这名家丁惨叫着捂住眼睛,手指缝中有一根箭杆。箭镞射穿眼睛之后,又射透了他的颅骨,这名家丁从墙头掉落下来的时候,就停止了呼吸。 还有一名家丁刚刚扭头的时候,一支羽箭从他的太阳穴扎入,留着金钱鼠尾的光头上横穿了一支箭,脑袋一歪,从墙上掉落。 终于有一名家丁看清楚了,只见屋顶上有一条黑影,正在连绵不断的向他们射箭,每一支箭飞来,都能夺走李永芳家丁的一条人命!那黑影射箭的速度非常快,几乎是平均两息时间,就能射出一支阴毒狠辣,又极其精准的箭矢! “来者何人?是何人卑鄙无耻的偷袭我们?”李永芳惊恐的问道。 那黑影在另外一间房屋的屋顶,距离李永芳大约三十步。 “是来索命的阎罗!”那声音冷冰冰的,就像是从地狱里发出来的一样。话声未落,一支羽箭以极快的速度向李永芳飞来。 这支箭的速度快到了极限,带着呼啸的风声,令李永芳根本就来不及躲闪,他只听到一阵箭镞刺穿顿项的声响,接着是金属入肉声,然后听到自己喉结碎裂的声音,颈骨断裂的声音,再然后是一阵剧烈的疼痛从脖子传来。等到李永芳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喉咙上扎了一支箭,箭镞已经从后颈穿出去了。 李永芳连惨叫声都没能够发出,就倒在屋顶上,打着滚从屋顶掉落下去。 “不好了!主子爷被人杀了!”院子内的家丁惊恐的喊叫着。 为主报仇心切的家丁纷纷以弓箭和鸟铳向屋顶射击,但无一命中。高士信借助着屋顶,躲过了下面射上来的箭矢和弹丸,与此同时,他手中的弓箭不断射出夺命的箭矢,把残存的家丁一个接一个全部射倒在院子里。 高士信从屋顶跳了下来,开始捡装备。当然,第一件事就是拔出刀,割下李永芳的人头。那可是大功劳啊,可不能忘记了,这颗首级带回京城,不知道可以换到多少银子。 捡来的其他装备,有鸟铳十五杆,箭矢更是不计其数,装了二十个箭壶,每个箭壶都装得满满当当的,少说也有一千支箭了。一千支箭可是不轻啊,身上也装不下,他在身上只留了四个箭壶,其余的箭壶都丢进一口麻袋内,拖到马厩跟前,挂着一匹战马身上。 院子外面的大街上,冲出屋子的女真人原来越多,明军骑兵都已经耗尽了马力,就连满桂和刀疤脸的马力都已经耗尽,只能徒步同这些女真人搏杀。 黑铁塔一般的满桂来回砍杀,浑身是血,只是那些血都是敌人的血,他的跟前已经倒下了不计其数的尸体,对手可不是弱鸡,只是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一旦反应过来,自己这边就会出现伤亡,已经有两名明军阵亡了。 第21章 杀俘 一名从屋子里冲出来的后金兵刚好出现在明军背后,这家伙手持弓箭,张弓搭箭,发现了最凶猛的满桂,后金兵拉开弓,瞄准满桂的后颈,正要一箭射出,却感觉自己的后心一阵剧痛,惨叫一声,手上力气全部消失,身子往后倒的时候,弓箭指向天空,手指松开,一支重箭飞上天空,飞行了一段距离,落了下来,刚好扎满桂前面一名后金兵的胸口。 从后面冲出来的高士信连连开弓射箭,一口气射出了八支箭,箭无虚发,每支箭都带走一名后金兵的性命。 从刚才杀入李永芳的院子内到现在,高士信已经连射了六十多支箭了,只感觉胳膊有点酸,但还能再拉弓射箭。 刚刚来到大明的时候,因为之前在游戏里加点的时候,因为按照游戏里的设定,没注意多加力量,只加了一点力量,其余的全部用来敏捷和箭术技能,结果在萨尔浒之战中,射箭射得胳膊酸疼发胀,无法射出更多的箭。这段时间以来,也是奇怪,他感觉自己的力量增添了许多,比起刚到大明的时候更有力了。 或许这就是系统给他的技能提升吧,现在的高士信,比刚来大明的时候又提升了一个等级。只是他在脑子里再询问的时候,系统没有再出现。他想起上次系统说过的话,系统的任务只是把他送到这里,不会再升级有点数可以加。 但是看样子,自己的技能和力量却可以逐渐再提高。既然可以再提高,那就是好事,说不定今后能变成比项羽还厉害的猛人。 亲眼见到又一名明军倒下了,高士信心里暗道:不能再这样打了,这样打下去,自己这点弟兄恐怕不够损失啊!于是他心生一计,提起李永芳的人头大喊道:“首恶李永芳已经授首!投降者免死!” 辉发城内的后金兵,大部分都是跟随李永芳一起投降后金的原明军,当年还没有汉军旗的编制,投降的明军大部分属于包衣,而像李永芳之类的高级官员,直接编入八旗。 那些汉人后金兵自然听得懂汉语,听到高士信喊叫,又见他提着李永芳的首级,一下就失去了斗志,纷纷跪地投降。尽管那些女真人听不懂汉语,可是见到李永芳已经被杀了,偷袭他们的明军又凶悍无比,士气很快就跌落到低谷,结果不是被杀,就是跪地投降。 辉发城内两个牛录的后金兵被杀了三百四十多人,剩下投降的尚有两百六十多人。 高士信让满桂他们把俘虏捆绑了,再给集中到空旷地上。经过排查,剩下的两百六十多名俘虏之中,其中汉人两百二十七人,女真人只有三十五人。 “把这些汉奸全部杀了!”高士信对满桂道。 虽然满桂不懂高士信说的汉奸是什么意思,但这两个字听起来不好听,猜都能猜得出来是什么意思,知道他指的肯定是那些参加了后金军队的汉人士兵。 “兄弟,杀俘不详啊!你骗了他们投降,又把他们全杀了,这样做是不是不讲道义了?”满桂大吃了一惊。 高士信正色道:“这些家伙剃发留辫,数典忘祖,他们死了以后,他们的祖宗会认得这一群留着金钱鼠尾辫的后代吗?身为汉人,却给建奴为虎作伥,全部砍了!” “砍了!”满桂转头大喊道。 七十七名明军士卒举起刀,走向那些被五花大绑的俘虏。 “饶命啊!饶命!我们也是被迫投降建奴的!”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啊!都是李永芳那贼子投降了,我们是他手下,这才不得不跟了李永芳那贼子投降了建奴。” 二百多名俘虏纷纷磕头求饶。 “砍了!那么多俘虏,我们也没办法带走!”高士信冷酷无情的下了命令。他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汉奸了,若是没有汉奸,即便是建奴入了关,最多也只能再来一次南北朝,多尔衮也不敢强下剃发易服令,那么大清迟早会变成北魏,说不定在西方列强入侵之前,还会再出现一个隋唐,让中国赶上了工业革命的末班车,也不会有后来的百年屈辱历史。 明军士卒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落地。 “把首级都给装入麻袋,回去请功。”满桂道。这些人头虽是假奴,可是剃发已经有相当长一段时间了,拿去兵部检验,也不会被人说成杀良冒功之举。 杀良冒功之恶行,这在当年的明军中十分常见,有些明军杀害老百姓,冒充敌人的头颅,送去兵部去请功。其实遇上有经验的兵部吏员,就能发现其中问题。只是有些兵部的官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了这种恶行。 两百多名假建奴都被斩首了,剩下的三十五名女真兵吓得瑟瑟发抖。 满桂提刀正要把这些女真俘虏全部砍了,高士信却制止了他:“大哥,且慢!我们弟兄里有没有懂得女真语的?有的话,先问话。找出来,若是真建奴,就砍了!不是真建奴,是被野猪皮打得被迫投降建奴的女真人,我们可以让他们投降我们。” 高士信考虑到的是,发展几个金奸。其实毛文龙的军队中也有不少女真人,他们在杀女真人的时候,一点不比明军差。那个年代的人民族意识还未觉醒,并没有多少民族认同感。尤其是辉发城内,有不少女真人本来不是建州女真,而是别的女真人,只是被野猪皮征服了。 “有!”满桂回道。 一位名叫范鑫的士兵站了出来:“我懂女真语,让我来问话好了。” “你问他们,那些是建州人,那些是被征服的女真人,问出来之后把他们分开了。”高士信交代道。 经过范鑫的盘问,三十五名女真人中,只有以牛录额真朔尔岱为首的十一名女真人是建州女真,其余的不是原本辉发部女真人,就是哈达部女真人,都是属于海西四部的女真人。 高士信对范鑫说道:“你问他们,愿不愿意投降我们,一起去杀建奴。” “诺!”范鑫应了声,转头以女真语问那些海西女真人:“你们愿不愿意跟着我们杀建奴,为你们的拜音达里、孟格布禄两位贝勒及你们的族人报仇?” 海西女真人纷纷跪地大喊道:“我们愿降!我们愿降!” 一名女真人喊道:“俺爹就是被建州女真人杀了!我们的族人多少人死在建奴手里,我们是没办法才投降的!若是能报仇,俺第一帮你们去砍了老奴的脑袋!” 范鑫把女真人的话翻译给高士信听了之后,高士信对范鑫说道:“告诉他们,要投降我们,先立投名状,让他们把朔尔岱和那十一名建奴全部砍了!” “诺!”范鑫应了声,转头以女真语对那些海西女真人道:“好,你们若是真心投降我们,那就先把那十一名建奴全部砍了!我们可以接受你们女真人投降,但绝不接受建奴!” 朔尔岱那一帮建州女真人也是死硬,无一人磕头求饶,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虽然高士信听不懂女真语,但从他们的口气中也能听出来,他们说的绝不是什么好话。 “砍了!只有死的建奴,才是好的建奴!”高士信拉开嗓门大吼道。 海西女真人被明军松了绑,他们立即从地上捡起刀,向朔尔岱和那十一名建州女真俘虏头上砍了过去。这些海西女真人的手法干净利落,锋利的顺刀挥过,刀光一闪,朔尔岱那颗硕大的头颅滚落在地。 转眼之间,十一名建州女真人全部人头落地。一些没能抢到人头的海西女真人,也没忘记了拿着刀子往建州女真人的尸体上戳几刀。 有了投名状,这些人高士信才敢放心使用。 第22章 回京入宫 关外通往山海关的官道上,一支由锦衣卫缇骑、东厂番子和京营士兵组成的队伍,正往山海关方向行走。 换上一身飞鱼服,头戴无翅乌纱帽,腰间挂着一柄绣春刀的张永骑着马,与许显纯并行。他现在的身份既不是公公,也不是东厂番子,连锦衣卫临时工(军余)都算不上,穿这身飞鱼服当然是非法的,但有许显纯罩着他,在路上,他又同曹公公聊了一些,进宫应该不成问题,就算进不了宫,至少也能当一名东厂番子。 “曹公公,您可认识一个叫李进忠的公公吗?”张永问前面的曹化淳。 曹化淳转过头来回道:“认识啊,他是魏朝的干儿子,不过只是一个皇孙宫内扫地的低等宦官罢了。永娃子,你怎么认识他?” 他打心底就非常喜欢这个相貌俊秀,温文尔雅,又很有礼貌的孩子,所以就亲昵的称他为永娃子。可是曹化淳做梦都没想到,他这是引狼入室,引进了一个日后害了信王的白眼狼,要知道信王可是曹化淳亲眼看着长大的,他和信王的关系,不仅是奴仆和主子的关系,更像是一个父辈对自己的孩子。 “我只是听我那位高大哥曾经说起过,他有个远房表舅进了宫当公公,好像就叫李进忠。”张永早就考虑好了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了,他不假思索的回答道。其实他说的也不假,高士信确实有个远房表舅好像就是改了母姓,改姓李,在宫内当公公,或许就是那个李进忠了。 曹化淳笑道:“永娃子,你想要进宫当公公,找你高哥那个舅舅,他能帮上什么忙?他都五十一岁了,还是个扫地的小太监,你跟了他能有什么前途?这样吧,我推荐你入宫,再把你推荐给王公公(王安),跟了王公公,日后你必然飞黄腾达。” 哇靠!跟了王安,那是死路一条啊!别看王安现在是太子朱常洛的伴读太监,今后肯定掌管司礼监,可是张永知道,万历驾崩之后,朱常洛登基为帝,就是泰昌帝,可是这个泰昌帝仅仅当了一个月的皇帝就蹬腿了,接着就是朱由校登基,接着李进忠就变成了魏忠贤,然后王安就被魏忠贤和客巴巴害了,曹化淳也跟着倒了霉,被逐出北京,发配到留都南京待罪。 想到这里,张永连忙说道:“多谢曹公公好意,可是我张永自幼父母双亡,高大哥一家就是我的亲人,他的舅舅,也是我的舅舅,我必须孝敬他老人家,我不能为了自己飞黄腾达而冷落了亲人。” 这永娃子倒是心地善良,够意思,也孝顺,是个好孩子。曹化淳心里暗暗道,想到这里,他说道:“永娃子,我把你推进给王公公,并不影响你孝敬李公公啊。这样吧,回京之后,你先跟我进宫吧。” “多谢曹公公,恭敬不如从命,晚辈回去之后就跟您先进宫。”张永连忙道谢。 过了山海关,又走了十日,终于来到了京城。 张永在前世里就是在京城读的大学,对那时候的京城可以说是闭上眼睛都熟悉每一条大街小巷,可是在这个时空,他还是第一次见到京城是什么样子的。 从朝阳门进入京城,一条笔直的朝阳门大街直通向皇城方向,但朝阳门大街到底不是皇城,接近皇城那一段叫双碟街,而且双碟街也没有直通皇城的东面大门,到底了是皇城外面的保大坊挡住了通往皇城的去路,大名鼎鼎的东厂就在保大坊内。 东厂同司礼监隔墙相望,隔了一道皇城城墙,里面就是司礼监。 系统把张永带来大明的时候,大明京城的地图也都被输入他的脑子里了,一进入朝阳门内,他就能想象出京城的平面图。 而朝阳门大街的两旁,都是林立的粮食店铺,因为朝阳门大街的北面有新旧两个太仓和海运仓,南面有禄米仓,这些都是存放官粮的粮仓,通过漕运从南方运来的粮食,都走朝阳门,官粮进入官仓,还有私粮也从这里进去,送到各家粮店内售卖。其实那些粮店也有不少官粮出售,其实这些京城的粮店都有后台,幕后的人自然都是那些朝廷官员了。 “能开在内城的商铺,都是朝中有人。我们锦衣卫外表看起来光鲜,民间传闻,说我们锦衣卫欺男霸女,横征暴敛。可是在这内城,我们连那些店铺的例银都不敢收,活得像孙子一样!”许显纯愤愤不平的说道,“这里的粮店,大部分都和李三才或多或少有关系!” 听许显纯说起李三才这个名字,张永脑子里有了印象:“这老贼是东林党!曾以右佥都御史总管漕运,巡抚凤阳各府,为官期间,可没少捞好处啊!此等老贼,千刀万剐了也不冤枉!” 许显纯怒道:“此贼在两淮一带还擅杀矿监和锦衣卫!连天子都拿他没办法!” 张永回忆了一下脑中储存的历史知识,他想起来了,李三才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是因为他在经营漕运期间,在两淮一带就布置了紧密的关系网。万历皇帝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派遣了税使和矿监,结果被东林党指责横征暴敛,与民争利。 为了对抗矿监和税使,东林党在江南制造了苏州民变。湖广等地,也陆续出现了多起当地百姓在士绅教唆之下发动的民变,打死矿监税监,甚至冲击锦衣卫百户所,打死锦衣卫。 而李三才最为过分,在两淮逮捕了大批矿监税监的手下,并密令犯死罪的囚犯将他们指为同党,把那些给矿监税监办事的锦衣卫军余之类的人都给斩杀了,这件事被东林党称之为浩然正气,压制矿监税监肆意行凶的爪牙。 想到这里,张永愤怒的说道:“可是朝廷若是收不上税收,军队谁来养活?军队的兵器装备又谁来出?难道那些文官士绅会捐出银子?呸!” 双碟街走到底,沿着定安门大街往南走,走到长安街再往西拐,就能到承天门。而承天门外的西面,就是锦衣卫了。 许显纯带着张永先到锦衣卫,给他换了一身衣服,张永就跟着曹化淳入宫了。 “永娃子,今日我带你先进皇城,带去你司礼监找王公公,给你讨要一个身份,今后你就是宫内的人了。”曹化淳道。 张永前世里是个花花公子,没少换过女朋友,没想到刚刚穿越到了明朝,却要当太监了!那也是没有办法啊,在战场上中了那一箭,他不进宫当太监,难道当一名流落街头的无名白?虽然许显纯可以照顾他,让他先当一名锦衣卫军余,以后再去东厂当番子,可那不是张永的目标,他要进宫,趁着九千岁正潦倒落魄的时候,先认个干爹,再帮助魏公公。 九千岁可是一个讲情义的人,在他落魄的时候认他当干爹,将来他发达了,肯定自己也会跟着飞黄腾达。到时候,他要除尽那些嘴上正气凛然,背地里却祸国殃民的东林奸佞! 第23章 张永小公公 有一件事张永其实想的也不全对,那些税监并非都是好人。就拿天津税监衙门的马堂举例,此人就网罗了三百多名收税手下,其中不乏亡命之徒。正是凭借这些无赖恶棍,马堂才能在天津耀武扬威,使尽手段为皇帝捞钱。 那些矿监税监捞来的银子,大部分都落入他们自己的腰包里,供他们花天酒地。可别说公公不去逛青楼,大明外派的那些公公去逛青楼的多了去了,很多人为了显示自己是正常人,还在嘴唇上贴上了假胡子,有了胡子,哪怕下面没有了,也能显示自己是真正的男人。 还有一部分收入,则用来养那些收税的打手恶棍了,真正能够到万历皇帝内库里的,有没有十分之一就不知道了。 这也是税监制度不合理的地方,高士信的前世,高志斌每次同那些鼓吹阉党的网友们争论的时候,经常围绕着税监矿监制度争论一个下午,争得手指敲打键盘都打麻了,甚至还有人约他要在什么地方真人PK了。 曹化淳带着张永这条小白眼狼从进入了皇城,皇城还不是紫禁城,是紫禁城外围的一圈,皇城内有司礼监、内官监、藏经库、太庙、社稷坛等设施,护卫皇城的兵马就驻扎在皇城内,他们是没有资格进入紫禁城的,只有太监和从锦衣卫中选出的大汉将军可以进入紫禁城内。 进入了皇城,沿着皇城内城的道路一直往北走,就到了司礼监,再往左拐,穿过中线,西面就是内官监。 “永娃子,你就在这里等着,咱家进去找王公公,只要王公公同意了,会有净身太监来给你检查,检查完了,给你换身衣裳,咱家就可以带你进去了。”曹化淳让张永先在内官监门口等候,他就自己进去找王安了。 望着曹化淳的背影消失在玄武门内,张永心中感慨万分,没想到自己曾经一个出国留学的高材生,却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大明。来了大明也没什么,可是从此却要在这宫中当公公了。 但转念一想,也觉得没有什么好遗憾的,他前世里阅女无数,也许这就是报应吧。既来之则安之,难道不安心的话,还能让自己的蛋蛋再长出来不成?与其想那些没用的,还不如就在这宫内当一个公公,总比在外面当无名白强多了。即使当了公公,也不是说今后就再也不能碰女人了,公公和宫女玩对食的多了去了。 做太监有什么不好?宫外那么多假太监招摇撞骗,冒着掉脑袋的风险想发财。还有那么多人甘愿切自己一刀,只为当上公公。由此可见,做公公不仅有前途,更有钱途。 作为一名明粉,又是一位民族主义者,张永心里想着自己当了公公,也一样可以拯救我大明朝,公公又怎么样?公公才是对皇帝最忠心的一帮人!公公就是皇帝的狗,皇帝让公公去咬谁,管他官当得多大,去咬就是了!那些文官才是祸害大明的元凶。没见到满清入关,大部分的文官都投降了,当了贰臣? 错了,很多文官其实都是三臣了,他们之前已经投降过了一次闯贼,又投了满清,简直就是三姓家奴啊! 论节操,公公的节操可比文官好多了。 张永在内官监门口左等右等,也不知道等了多长时间,估摸着等了半个多时辰了,还是没有见到曹化淳出来,他又不敢到处乱跑,这里是皇城,若是到处乱跑,一不小心被御林军抓住,他一个城外军户小旗跑进皇城来干什么?说不定就被当成刺客抓起来了,到时候就是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 苦苦等候的期间,也不时有好事的小太监来问东问西的,张永只一句话“是曹公公带我来的,准备进宫做事的”就把那些小太监打发了。 张永等了大约一个时辰,才见到曹化淳走了出来,后面还跟着一名穿着绿袍的老太监,再后面紧跟着两名穿着灰袍的小太监。 这太监的服饰也是有品级的,像这时候的张诚这种大太监,可以穿蟒袍。王安这样的太监穿的是大红袍,曹化淳穿的是青色袍子。而那个年纪一大把的老太监,还穿着绿袍,说明那老太监混得不怎么样啊。 但张永不会想到,这时候的九千岁甚至连穿绿袍的资格都没有,只能穿着灰袍,还是一名无品级的下等太监! 曹化淳带出来的那名绿袍老太监,可是净身房的高手。 “永娃子,你跟他们先去净身房检查一下,若是没有问题,咱家这就找张公公给你做文书、腰牌和册子。”曹化淳道。 进入了净身房内,张永给那位老太监手中塞了一块五两的银锭。老太监接过银锭,在手中暗暗掂量了一下,一张像风干的橘子皮一样皱的老脸当即笑成了一朵喇叭花。这净身房太监,可不像那些经常在外面走的太监,甚至连守门的太监都比不上,几乎没有什么油水可拿。 想要入宫当小太监的,几乎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有钱人谁会把儿子送进宫去当公公啊?能够来到这里净身的,多少都是好容易托了点关系,才能在这里挨上一刀之后,就正式成为了公务员编制了。更多的穷人家的孩子,是在外面挨了一刀,却连宫门都进不去,只能在外面当无名白,生活没有出路,也就坑蒙拐骗盗窃抢劫无所不为了。 不过自从万历设了矿监税监开始,那些无名白的日子好过了许多,有不少无名白找了关系跟着真的税监矿监做事,甚至有些无名白干脆假冒公公招摇撞骗。 这孩子,果然如曹公公说的那样,聪明伶俐,又懂事。那老太监心里暗暗道。 张永又给那两位小太监一人塞了一块一两的碎银子,把两名小太监高兴得喜笑颜开的。 净身房检查过之后,基本上没有什么大问题,虽然还有一点点小问题,但是那老太监和两名小太监也就当成没看到了,这点小问题进宫之后又不会出事情,只要不出事情就好了。那些有幸能够进宫的无名白也不是每个人都割得很干净,譬如那个无品级的老太监李进忠,不是找别人专业的刀子匠割的,而是挥刀自宫,自然不可能割得很干净,也不是进宫了? 这边检查的时候,那边曹化淳已经去找了张诚张公公去做腰牌、文书和册子了。反正进了净身房,若是不干净,就没有一刀不能解决的问题,如果有,那就两刀。 “好了,永娃子,你就在这里稍等片刻,等曹公公把腰牌、文书和册子,还有衣服取来,你就可以出去了。”那老太监道。 等了大约一个多时辰,一位灰袍小太监来了,手里捧着一副托盘,内中放着一套绿色的太监袍子,一顶帽子,还有腰牌、文书和册子。 “恭喜张小公公!”两名小太监接过了托盘,连声给张永道喜,眼睛中露出了羡慕加嫉妒的眼神。废话,这两个小太监自幼入宫,都已经打拼了好几年了,还是无品级的灰袍小太监。可是这个张永小公公,刚刚一入宫,就能穿上最低品级的绿袍。 虽然是最低品级,可那也是有品级了啊,这已经是真正的小公公了。 一进宫就有个品级,这自然是曹化淳在王安面前说了不少好话,张诚张公公自然也给王安面子,就给了张永一个最低品级的宦官。 第24章 烧烤野猪(上) 也就在张永如愿以偿当上了阉狗,准备飞黄腾达,去残害正直东林人士和文官士绅集团的时候,他那个一心拥护东林党的好兄弟却在关外丛林中开开心心的玩起了烧烤游戏。 辉发城一战,明军损失了三名兄弟,只剩下七十七名明军了,加上高士信和满桂,只剩下八十九人,但补充了二十四名海西女真兵的加入,这支小队伍的人数增加到了一百零三人。 “收集松脂,制作火箭。”高士信说道。 士兵们从松树上割下一块块凝结成块的松脂,再把松脂放入铁桶内,打开火油罐,把桐油倒入铁桶内,再把铁桶放在开水锅上面隔水加热,松脂融化同桐油混合之后,变成一种粘稠的油。然后把棉纱放入粘稠的油内浸泡了,取出来缠在箭支的头部,等到凉了之后,箭头的棉纱就像是一根可以猛烈燃烧的大型猛火蜡烛一样。 “长官,前面就有一座建奴的村子,大约有一个牛录的建奴兵!另有大约两千包衣阿哈,其中大部分是汉人,还有部分朝鲜人。”一位名叫西克腾的海西女真兵回来禀报。 西克腾就是此前被高士信他们俘虏的女真兵,他本来就是海西辉发部的女真人,辉发部为野猪皮所灭,他们不得不加入了后金军。现在明军奇袭了辉发城,杀了建州女真人,也俘虏了投降建州女真人的辉发部女真人,西克腾也跟着投降了明军,还给高士信交了投名状:建州女真牛录额真朔尔岱的脑袋,就是被西克腾砍下来的。 砍下了朔尔岱的头颅后,西克腾心里十分清楚,建州女真人那边他是回不去了,他唯有死心塌地的给明军做事,将来才有前途。 刚才西克腾带着两名海西女真兵去刺探敌情,凭借着他们身上女真人的装束,加上他们一口流利的女真语,使得那个村子里的人丝毫没有怀疑他们的身份。 高士信让范鑫来当翻译,让西克腾坐下来,在地上以树枝画出了那座建州女真人村子的平面图,从平面图上来看,这座村子是一座不小的村子,但没有城池防御,只有四座瞭望台,村子中心居住的是建州女真人,外围一圈居住的都是给他们干农活的包衣阿哈,其实就是奴隶。 通过范鑫的翻译,高士信看懂了地图是怎么一回事。 “满大哥,等到天黑下来,我带着西克腾和二十四名女真人徒步杀进去,射出火箭去烧他们的房子。等到火起,你就带着弟兄们骑马杀进去!不管是建奴还是包衣,只要看到剃发留辫的,一律斩杀!”高士信指着地图说道。 那些汉人奴隶中,固然有不少人是被迫剃发留辫,但高士信他们不是来救人的,主要就是为了破坏建州女真人的粮食生产,放火烧森林,摧毁他们生存的生态环境,这时候需要的不是心慈手软,而是杀伐果断。 其实毛文龙的游击战,就是以破坏建奴的生产为主,他们杀的包衣比女真人要多得多了。因为包衣大部分都是汉人,还有部分是朝鲜人,也就是这一点,才被圆嘟嘟污蔑毛帅杀良冒功,给当成毛文龙的罪名之一。 高士信认为毛文龙做的一点没错,从己巳之变开始,几次后金入寇劫掠,负责辎重运输的都是包衣奴才。而后来的汉八旗军中,大部分的汉八旗兵也都是包衣奴才提拔起来的。就算退一万步说,那些包衣奴才是否无辜姑且放一边不说,他们为建奴生产粮食,即使是被迫的,他们也是起到了帮助建奴的作用。 前世里的高士信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帝国时代,一开始初学帝国的时候,对手总是过来杀他的农民。在帝国时代里,杀对手的农民就是破坏对手的经济,是取胜的关键。 毛文龙的东江镇,对后金的骚扰,在给后金经济和粮食生产上造成的打击远超过圆嘟嘟所谓的宁远大捷。毛文龙在的时候,黄台吉就不敢入寇劫掠,就是因为担心毛文龙抄他老窝,即使没有杀几个真奴,杀一批包衣,破坏一批村子,毁坏一批农田,对后金来讲都是不可承受的损失。正因为毛文龙被圆嘟嘟杀害了,黄台吉没了后顾之忧,才可以放开手脚入寇劫掠。 所以说,东江镇存在的意义,就像一枚钉子扎入后金的软肋,对后金始终是个心腹大患。圆嘟嘟杀害了毛文龙,是帮了后金一个大忙。 是夜,最强弓箭手高士信带着二十四名箭术出众的海西女真兵借助着夜幕的掩护,悄悄的接近了建州女真人的村子。那些海西女真兵虽然没有高士信那样的视力,可是他们从小出生在山林里,以渔猎为生,夜间的实力比一般的明军要好多了。 西克腾和二十三名海西女真兵跟着高士信,悄然无声的接近了村子。 四座瞭望台上的后金兵明显没有发现黑暗中到来的不速之客,只是无精打采的坐在塔台上,其中一人坐在地板上喝酒,两人打瞌睡,只有一名后金兵比较警惕。 拥有猫科动物视力的高士信,在夜间就是单向透明。他一眼就发现了那名比较站在瞭望台上四处观望的后金兵。 一支长箭从箭壶中抽出,打赏弓弦。高士信瞄准了那名女真兵,大拇指轻轻一松,重箭带着风声射出。 塔台上的那名女真兵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支羽箭扎入咽喉。他伸手抓住箭杆,拼命的拉扯着,挣扎了几下,就无力的倒在塔台上。 四座塔台分列村子的四个角,每两座塔台之间距离三百步,高士信射杀了第一座瞭望台上的后金兵之后,就撒开腿奔跑,三百步的距离,不到一分钟时间就跑到了,在快跑到的时候,弓已经拉开,一支箭搭上了弓弦。距离塔台尚有一百步的时候,高士信手指一松,又一支箭飞出,正坐在瞭望台地板上喝酒的那名后金兵被一支箭射穿了后颈,整个人一歪,倒在地板上。 转瞬之间,最后两座瞭望台上的后金兵也全部被高士信一箭射杀。 一击得手之后,他立即取出浸泡过桐油松脂的火把,在塔台下插着的火把上点燃了,随后把村子中的一堆草垛点燃。 “里面的高壮士得手了,我们准备放箭!”见到火光,西克腾知道高士信已经得手,立即打开了挂在胸口的火种罐,点燃火把。 “冲上去,准备射火箭!”西克腾大喊道。 说完,他举着火把,带着二十三名海西女真兵往村子冲去,很快就冲到了村口。 二十三名海西女真兵拉开弓,把火箭搭在弓弦上。西克腾拿起火把,依次点燃了火箭。海西女真兵随即松开手指,一支支火箭带着呼吸声射出,纷纷落在三十到五十步外的屋顶。 缠上了棉纱的火箭射程比轻箭要近多了,西克腾他们这些海西女真兵可以轻松把轻箭吊射出一百五十步,但吊射火箭,也就能射五十步就最多了。但五十步的距离已经够用,一支支棉纱吃饱了桐油松脂的火箭落在屋顶上,立即燃起熊熊烈火。 这些建州女真人的村子,房屋都是木头结构,墙壁是木板订成的,包衣居住的房子屋顶是由茅草搭成,遇见火立即燃烧;女真人自己居住的房屋屋顶也是木板钉起来的,几支火箭落下,扎在屋顶的木板上,烧化的松脂桐油流到木板上,立即点燃了房屋。 射完了一轮火箭,西克腾和他的海西女真兵取出弓箭,准备射杀逃出来的建州女真人。 “走水了,走水了!”火光冲天的村子内响起了包衣和女真人凄厉的惨叫声。 第25章 烧烤野猪(下)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满桂带着七十七名骑兵杀入了火光冲天的村子内。 战马疾驰,刀光闪烁,骑兵所过之处,包衣和建州女真人的人头一颗颗飞上天空,或是滚落在地面,有些包衣和建州兵直接被战马撞飞,还有的被踩成了肉泥。 建州兵和包衣都是匆匆忙忙从起火的房屋里逃出来的,大部分人手中没有兵器,只有极少数人在匆忙中拿起一把刀就冲出去,结果在骑兵的冲击面前,完全是不堪一击。不管是低贱的包衣,还是平日里悍勇无比的建州兵,这时候都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即便是平时战斗力极其强悍的白甲兵,这时候他们刚刚从起火的屋子内逃出,身上没有任何铠甲防护,也没有称手的兵器,遭到骑兵突袭,也是被人切的菜。 满桂向一名个子不高,但长得十分粗壮,满脸横肉的家伙撞了过去。那家伙手中只有一柄虎牙刀,没有长枪,更没有弓箭,身上也没有铠甲,根本无法抵挡骑兵的冲击。可是只见这家伙灵活的往边上一闪,躲过了满桂的冲击。 紧跟在满桂后面的刀疤脸一刀向那家伙砍去,又被那个家伙一刀招架住。 这个矮壮的家伙,就是一名白甲兵。他连续躲过两名骑兵的砍杀,但后面的骑兵一个接一个的冲了过来,手中的刀借助战马冲势给他一刀,这家伙连续挡住了八刀之后,终于支撑不住,手中的虎牙刀掉落在地面,被第九名明军骑兵一刀,拦腰砍成了两截。 白甲兵虽然悍勇无比,可是手中没有长枪和弓箭,只有一柄短短的虎牙刀,如何抵挡骑兵的集群冲击?他可以躲在建筑物边上,躲过战马的冲击,可是每一名骑兵过去,都是借助马力给他一刀,马刀借助战马的冲势,力量极大,白甲兵连续抵挡了八刀,早已胳膊酸麻,手中的刀都握不住了,掉落在地上,被后面的明军骑兵斩杀。 小村子不大,只有一百五十多步长,满桂带着七十七名骑兵从村子正中间的道路上冲过去,过去了以后,在村北的空地上集结,然后转头,再次往后冲杀。 这是骑兵标准的战术,不同敌人纠缠,只是一次次的来回冲杀,直到马力耗尽。 从起火的房屋内逃出来的建州兵和包衣越来越多,正在往村子中央集结。 “放箭,射乱他们!”躲在暗处的高士信大喊道。 说完,他爬上了一座瞭望台,对准了正在往村子中心集结的建州兵和包衣,一支支箭矢飞快的射了过去,箭无虚发,每支箭都要夺走一条性命! 二十四名海西女真兵也张弓搭箭,在村子外围,向村子中间的空旷地上吊射出一轮又一轮的轻箭。这是隔山打牛的射术,轻箭飞上天空,从起火的房屋顶部掠过,落在村子中心的空旷地中间,把那些正在往空旷地集结的建州兵和包衣接连射成了刺猬。 西克腾和他的海西女真兵射了几轮轻箭之后,就收起了弓箭,拔出顺刀,杀入了火光冲天的村子内,四处砍杀那些抱头鼠窜的建州兵和包衣。 满桂带着骑兵又冲了三个来回,杀得村子内血流成河,直到战马耗尽了马力,他们这才下马,拔刀杀入村子中。 高士信和二十四名弓箭手在暗处射箭,不断的把那些手中拿着兵器的建州兵射死。 建州女真的村子内人数虽多,可是被人打了过猝不及防,高士信他们一把火就烧死了大约一半人了,逃出来的人,被骑兵冲杀了四百多人,被暗箭射杀了两百多人,还剩下三百余人中,一部分还是妇孺老弱,而且那些青壮身上都没有铠甲,手中兵器不全。 “杀光!一个不留!”高士信大喊道。 这没有什么好怜悯的,后来的毛文龙袭击建奴村子,也是不管男女老幼全部杀光。 一百多名明军手起刀落,把残存的三百多人,无论是建州女真人还是包衣,无论的男人还是女人、小孩、老人,全部屠杀殆尽。 杀光了村里的建奴和包衣,明军清点了缴获所得,缴获了各种兵器六百多件,从大火中抢出了一百多套还算比较完整的盔甲,缴获战马两百多匹,耕牛二十多头,羊三百都只。从大火烧过后的废墟中,还抢出了尚未被烧毁的三千多斤粮食;另缴获黄金五百多两,白银七千多两,还有珠宝、貂皮、鹿茸、干熊掌、鹿肉干、人参等财物不计其数。 “若不是我们放了一把火,我们能缴获的值钱物品就更多了。”满桂心疼的看着被人扒出来的一堆被烧焦的人参说道。 “我们来是杀人为主,并非是为了劫财。”高士信道。 加上此前在辉发城的缴获,现在高士信手中已经有五百多匹战马了,一人双马还有多。 牛羊都无法带走,高士信下令把牛羊全部都宰杀了,做成肉,随身携带。抢出来的粮食,被分散装入五百多口布袋内,每一匹战马的身上都背了一口六斤重的粮食袋。这样的负担,对战马来讲和空载几乎没有区别。 “把农田也毁了,未长成的粮食也不能留给建奴!”高士信下令道。 四月份是东北的春耕季节,农作物刚刚种下去。高士信不想把这些粮食留给建奴,于是他下令毁坏农田。 一百零三骑上马,骑着马在刚刚种下麦子的农田中来回奔跑,把土地踩得七零八落,刚刚种下去的麦苗都被踩得倒伏在地上。一百零三骑在农田中来回跑了几圈,直到这几千亩农田的麦苗全部被踩烂为止。 这一战打得十分漂亮,这座有两千多人的建州女真村子被全部屠杀,两千余名包衣和三百多名建州兵一个都没跑掉,这座村子被一把火烧为白地,而袭击村子的一百零三名明军,只有一个人受了轻伤,那是在冲锋的时候崴了脚。 毁掉了一座建州女真人老窝外围的村子后,高士信就带着一百多名兄弟,开始进入山林的边缘地带。有了两次夜袭经验,接下来再做同样的事情,就熟悉多了。 一百零三骑连续偷袭建州女真人的村子,短短的半个月下来,就袭击了十几座建州女真人外围的村子,杀死包衣一万多人,杀死建州兵千余人。 除了袭击村子之外,高士信他们还玩起了烧烤的游戏。 每到一处山林茂密之地,都会开始放火烧山。明军提着火油罐进了树林中,把火油泼树下的落叶堆上,然后退出山林,往山林中射去火箭。 山火很快就燃烧起来,只可惜因为是春季,山林比较湿润,所以这场山林火灾并没有波及太大,不久之后就缓缓的熄灭了,并未给建州女真人带来太大的损失。 高士信他们半个月来在建州制造出那么大的动静,想要瞒住野猪皮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后金军已经开始动了,野猪皮甚至下令,哪怕不惜推迟开铁之战的时间,也要先歼灭这一小股敢于深入他们建州,杀害他们的子民和战士的袭击者。 可是老奴的军队要找到高士信他们,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一小股袭击者身上都穿着建州女真人的服装,一人至少双马,来去自如。在袭击了十几座村子,杀了一批人后,他们就不再夜袭村子了,而是以放山火,玩烧烤为主,后金军就很难抓住他们的行踪。 第26章 萌宠熊大 “时候早了点,气候不太好,我们烧火的效果看来不好啊。”高士信看着起火的山林道。 很明显,火势并未如同他所想象的那样连绵不断的蔓延开来,把大小野猪们居住的山林成片成片的烧毁,而是受到了春季潮湿气候的影响,往往是大火燃烧起来没有多久,就一场天降大雨,把火给熄灭了,就像诸葛亮在上方谷火烧司马懿一样,似乎建奴得到天助。 其实并非建奴得到天助,而是空气潮湿,森林中水汽很大。高士信以火油和松脂强行点燃了森林,大火烧了森林,烈焰烤干了水蒸气,把树木本身携带的水分也蒸发了冲入天空。毕竟是春季,东北上空的冷空气还没走,热的水蒸气遇上冷空气,就形成了降雨。 火烧上方谷只是小说里罗贯中为了神话诸葛亮而杜撰的故事,真实的历史上并没有火烧上方谷一战。 但后世很多人科学的分析了火烧上方谷为何会天降大雨,就是冷热空气相遇的缘故。 前世是一名理科男的高士信,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为何他不等到秋季天干物燥的时候再去火烧野猪皮呢?是因为时间不等人啊!按照原本的历史进度,五月份野猪皮就要出兵了,打下开原和铁岭两城,之后讨伐叶赫部。 等到秋天再去放火?到那时候连叶赫部都已经被野猪皮吞并了,野猪皮最大的敌人没了,从此建州女真人的活动范围从长白山的山林中就迁移到了东北大平原上,那时候再去放火,到还有什么意义? “烧,使劲的烧!天降一次雨,熄灭我们放的火,我们就在雨后再烧一次!”高士信咬牙切齿的说道。 反正使劲的玩烧烤就是了,只要袭扰加上不断的火烧山林,就能拖住野猪皮。把后金军拖延到熊廷弼到来以后,还有希望保住开原和铁岭两城,也有希望给叶赫部延长寿命。 就在高士信面对着起火的山林大喊大叫的时候,突然有人大喊一声:“不好!高总旗,小心你后面!” 高士信转头一看,只见一头暴怒的棕黑色巨兽正向自己扑来。 “快放箭!射死这熊罴!”满桂焦急的喊道。 高士信见这棕黑色巨兽体型异常庞大,估算一下少说也有一千多斤!他心想,这东西若是制服了,可是最好的坐骑,于是他大喊一声:“别放箭!我要活捉它!” 西克腾等人正在拉弓,听到高士信的喊话,一下就愣住了,一时间不知道该不该射箭了。这种东西可是皮糙肉厚的大家伙,十几支箭射在它身上都未必能射死它,反而会更加激怒它。一般他们女真人猎熊,需要能一箭射中眼睛,再靠近了以长矛来刺杀,方可杀死熊罴。 一般人去割熊掌卖银子的,都是黑熊。可是这棕黑色的大家伙比黑熊危险百倍!这家伙皮太厚了,极难杀死,可是比老虎难杀多了。其实就算老虎遇上这家伙,也不敢贸然靠近。要是一不小心吃了这家伙一掌,老虎可扛不住。 有人喊道:“快用火箭,这家伙怕火!” 已经来不及了,话声未落,这头庞大的棕熊就已经冲到了高士信跟前。这家伙是被高士信他们放的大火从森林中赶出来的,刚好遇上人,脾气暴躁的大棕熊就向人冲过来。别看它笨重,但是跑起来的速度可一点不慢,大家伙以每小时近六十公里的速度奔跑,就像一辆疯狂奔跑的吉普车向高士信撞了过来,即将冲到人跟前的时候,大棕熊抬起了一只前掌,就要拍打过来。 好个高士信,他知道这大家伙来势汹汹,就在即将被棕熊一掌拍到的时候,他灵活的往边上一跃,躲过棕熊这致命一击。加了满级的敏捷,那速度之快,可不是棕熊可以相比的。随后他一个翻身,就爬上了棕熊的背上,伸手揪住棕熊耳朵。 棕熊被人骑在背上,还揪住了耳朵,变得更加暴怒,它站了起来,试图要把背上的人给甩落下去,但高士信就是死死揪住它的耳朵不放手,棕熊越是挣扎,耳朵疼得越狠。 只听到一声愤怒的咆哮声,棕熊往地上一倒,试图就地打滚把这个可恶的家伙压死。可是他刚刚一个打滚,却被那人把它死死的摁住,一时间竟然动都不动!两支前爪拼命的刨着地面,可是被人摁住的脑袋始终无法动弹,只能嘴里发出愤怒的咆哮声。 这大家伙拼命的挣扎,始终无法再站起来,这时候它才感觉到,眼前这个人有多么强悍了,挣扎得累了,大棕熊终于耗尽力气,嘴里的咆哮声变成了悲戚的叫声,停止了无谓的挣扎。 “高壮士神力啊!”满桂等人纷纷赞叹。 西克腾和一群海西女真战士则跪在地上,眼中露出了崇拜加惊叹的神色。要知道这种大家伙有多厉害,牛的头够硬吧?这种大家伙一掌可以拍裂牛头!暴怒的野牛被它一掌打在背上,立即就会趴在地上。 “如此神力,恐怕霸王在世,也不过如此吧?”吴浩天赞叹道。 “确实是厉害啊!幸亏这样的人是我们的主子,而不是我们的敌人!”西克腾道。他们这些海西女真人有一点和蒙古人一样,十分崇尚英雄,都觉得跟了这样的大英雄是跟对了人。 事实上普通的建州女真人也一样,但野猪皮这一脉却不一样了,他们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女真人,不仅不像蒙古人那样崇尚英雄,反而极其阴险毒辣。若是说蒙古人是狼,那么野猪皮这一伙人就是毒蛇。 “给我一些水,再给点吃的。”高士信喊道。 刚刚和那畜生搏斗了半天,他也感觉确实是累了,又累又饿。 有人拿来水和食物,高士信吃完后,指着趴在地上的大棕熊对那士兵说道:“给它也拿点吃的过来。” 那士兵拿了一袋子饼过来,高士信把饼递给棕熊。那熊毫不客气的几口就吃完了,看来它也是饿了很久了。这个季节是棕熊刚刚冬眠出来,正在四处找食物的时候,谁知道被这一帮无良的人一把火给烧了森林,饿极了的棕熊被火追着逃下山来,刚好看到人,就发起攻击,谁知道却被人给制服了。 现在有人给它东西吃,它当然不客气的就全吃了。 等到棕熊吃饱了,恢复了力气,高士信就让人取来绳子,把这大家伙给拴住了。说来也怪,这大家伙在高士信面前变得十分温顺听话,任凭高士信骑在它的背上。 其实别看棕熊庞大,但它们是一种十分胆小的动物,它被眼前这个人制服了,而这个人又没有害它之意,这东西就被驯服了。 棕熊成为了高士信的宠物,这家伙跑起来的速度一点不比马慢,耐力也比马要好,而且还带有天生的恐吓技能,对手的战马对大型食肉动物有天生的恐惧。其实马匹若是背上没人的时候,小小的狼都能吓跑马,只是有人骑在马背上的时候,马就不怕狼了。但是遇上虎熊豹之类的大型食肉动物,恐怕背上骑了人都不好使了。举例说明一下,大象不是食肉动物,但原本时空里,清军的骑兵遇上李定国象兵的时候,看到大象一步步走上来,清军的战马就惊了群。 高士信有了这头凶猛的宠物,他感觉这个大家伙至少可以抵得上一名精锐白甲兵了。 大棕熊看起来呆头呆脑,一副萌萌哒的模样,高士信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熊大。 “建奴斥候哨骑来了!大约三十人!”一名海西女真兵来报。 后金斥候哨骑可不是普通人,一般都是最精锐的白甲兵来担任的,三十名斥候哨骑,战斗力十分强悍。明军的精锐辽东夜不收哨骑五十人,未必打得过三十名后金斥候哨骑。 “主子爷,咱们还是赶紧走吧,不走就来不及了!”西克腾道。 高士信却摇了摇头:“现在走来不及了,我有熊大可以当成坐骑,还能走掉。可是你们呢?我们这一跑,建奴斥候哨骑一部分人远远跟着我们,其余的回去报信,我们很快就会被建奴大军围追堵截。我们不如打他们一个埋伏,全歼这股建奴哨骑!” 第27章 逃往开原 后金斥候哨骑其实刚才早就发现一名探头探脑的女真人骑兵了。后金兵见那女真人打扮的骑兵一看到他们,远远的转头就跑,便明白这个人肯定有问题。 “追上去!肯定是叶赫部的家伙!杀了他!”领头的一名巴牙喇壮达喊道。 三十名后金斥候哨骑就要追赶,却听到那壮达喊道:“且慢,派一人回去报信!” 壮达点了一名哨骑,令他火速回去向黄台吉禀报,其余的斥候哨骑跟着壮达一起追击那个逃走的叶赫部女真兵。 后金斥候哨骑追赶了一阵,只见前面那名女真骑兵一个拐弯,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追上去!不要让这个叶赫部的家伙跑了!”壮达大喊道。 后金斥候哨骑冲了上去,刚刚过了山路的拐弯处,只听见一排弓弦绷动的声响,两边山坡上乱箭下雨一样射了下来,那名巴牙喇壮达当场就被射成了刺猬,紧跟其后的八名后金斥候哨骑也被连人带马射翻在地上。 山坡上射来的这些箭可都是以后金弓射出的破甲重箭,被这些箭在二十步之内射中,绝不可能出现身上挂着十几支箭还能活蹦乱跳的现象。后金兵身上的三重铠甲,也挽救不了他们的性命,射下来的破甲重箭太多了,被射成刺猬的壮达和八名斥候哨骑倒在地上,身子还在一下一下的抽动,只剩下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埋伏在山坡上的弓箭手射箭,还有几十名身披厚甲的壮汉手里拿着大斧、铁锤、钉头锤和页锤之类的钝器,往山下冲了下来,而那些射箭的弓箭手也站了起来,紧跟着前面的壮汉,向后金兵杀来。 “快走,有埋伏!”带队的分得拔什库大喊道。 对手的人数是他们的三倍以上,又被人偷袭射杀了九个人,剩下的二十多人根本就没办法同一百多人抗衡,对手前面是战士,后面是射手,一旦近身,前面的战士扛住,后面的弓箭手近距离准确射面门,白甲兵再厉害也挡不住。 剩下的二十一名后金兵立即调转马头,转身就要逃去。就在此时,前面一支重箭呼啸而至,准准的扎入分得拔什库的左眼中,箭镞射穿了颅骨,从后脑勺穿出。不用说也知道,这名分得拔什库连惨叫声都没有发出,就从马背上一个倒栽葱跌落。 “快杀出去!”后金兵大喊道。 可是说来也怪了,这些后金兵发现他们胯下的战马根本就不听使唤了,纷纷停住脚步,不敢往前迈动一步。 这时候,后金斥候哨骑才发现,在前面的大道中央,有一只庞然大物站在路中间,战马见到这个庞然大物,就不敢往前迈开马蹄了,纷纷嘶鸣着,要往回退。 “熊罴!”一名斥候哨骑惊叫了一声。 难怪战马走不动路了,都要往回逃跑,原来前面有个这种家伙堵路! 可是熊罴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这畜生的身上居然披着厚厚的棉布,看起来像是把棉甲给剪裁开了,挂在这畜生的身上。 “快,射死那畜生!”一名后金兵大喊道。 后金兵纷纷下马,取下步弓,向棕熊走上去。要射死这大家伙,只能靠近了射眼睛,否则这家伙就算是中了十几支箭也不会倒下,反而会暴怒的冲过来反杀好几个人。更何况,这家伙身上还有披甲,想射死它就更难了。 谁知道那棕熊后面突然跳出一人,一支箭矢闪电一样飞来,一名后金兵咽喉中箭,仰面向后倒下。 那人射箭的速度极快,一支紧接着一支箭飞来,转眼之间就射翻了七名后金兵! 后金兵拉开弓箭,要向那人反击,可是那人十分狡猾,就躲在那披着甲的庞然大物后面,使得后金兵很难射中他,更重要的是,那人身上也是披着多重厚甲,后金兵只能接近道十步之内才有机会射杀他,可是他射来的每一支箭,都能在五十步之外夺走一条后金兵的性命。 残存的后金兵只剩下不到十人了,前有堵截,后面的袭击者也杀了过来。 那巨熊也跟着动了起来,撒开四条腿,快速奔跑而来,后面的那名弓箭手跟在巨熊后面,连连射箭。在弓箭手的掩护下,巨熊冲到后金兵跟前,熊掌一挥,就像铁锤一样,把一名后金兵的连盔带脑都给打扁了。 残存的几名后金斥候哨骑转眼就全部被杀光了,一个都没能跑掉。 高士信牵着巨熊,同满桂他们会合。 被明军缴获的那些战马见到巨熊走了上来,都焦躁不安的扬起马蹄,发出惊恐的嘶鸣声,使得人们难以控制住它们。 “你们先走,我和熊大留下来断后。要不然熊大会惊到你们的马。”高士信道。 满桂担心的说道:“兄弟,刚才有一个建奴回去报信了,建奴大军很快就会杀过来,你留下来断后太危险了。” “不怕,有熊大在,建奴来了,我可以跑掉。”高士信笑着拍了拍熊大说道。 “那你小心些!”满桂说了句,便转头喊道,“我们走!” 现在这一百余骑都已经有一人三马了,虽然两匹副马上都携带了粮食和各种战利品,但要安全跑回开原,根本不成问题。 满桂带着一百零一名骑兵先走了,高士信牵着熊大,缓缓的走在后面。这头巨大的棕熊,现在乖得就像哈士奇一样。为了减轻负担,高士信身上的铠甲和熊大的铠甲,都让满桂的骑兵带走了,现在他身上没有任何铠甲防护。不过无所谓,他不会让后金兵靠近自己的。若是被靠近了,别说三层重甲,就算是十层重甲,也挡不住几千人马的围殴啊。 高士信走几步路,就弯下腰来,耳朵贴着地面听一听声音。 走出了大约一里路后,他听到了远方地面传来的马蹄声,这就意味着后金骑兵距离自己已经不会太远了。说是不太远了,但他的耳朵异常灵敏,听到声音的时候,建州骑兵距离这里也还有二十多里。高士信不慌不忙,取出了饼和肉,先让熊大给吃饱了,然后他突然猛拍了熊大一下,大喊道:“熊大,快跑!” 棕熊像是听得懂他的话一样,撒开四腿飞奔起来。高士信则徒步跟在熊大后面,两条腿就像高速转动的风车一样,快得快看不清楚了。这是敏捷加满的他,徒步奔跑的速度已经不输给四条腿的战马了。虽说耐力还有些不足,但有熊大在,根本不用担心。实在跑不动了,就骑在熊大的背上,保证可以逃出去。 高士信心里很清楚,事实上步兵急行军的速度一点不输给骑兵,抗美援朝的时候,志愿军冒着大雨,在泥泞的道路中创造了连续急行军十四小时,奔走七十公里的记录。在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日行六十公里都不是稀罕事。 骑兵的正常行军速度为日行百里,蒙古骑兵日行可达一百七十到一百八十里,那是一人三马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的。这时候的后金明显还没有那么多马匹,不可能每一名后金兵都能装备上一人三马,所以说后金骑兵的行军速度也就是日行一百五十里是极限了。 至于熊大,那个耐力就更不用说了,棕熊能以四十公里的时速连续奔跑半个小时,战马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马的冲刺速度可达八十八公里的时速,但那是欧洲的高头大马才能做到,而且持续时间极短,只能维持几秒钟。马匹以五十六公里的时速奔跑,也就维持几分钟。 熊大又是饿了一个冬天了,体重下降了不少,瘦了许多,跑起来就更轻松了。 以高士信的行军速度,后金骑兵其实很难追的上他。 一人一熊同时飞奔,后面的后金骑兵被远远甩在五里之外。 高士信感觉自己还能跑得动,就没有骑熊大,也是为了减轻熊大的负担。 从辉发到开原,也就只有一百余里路程,高士信以一日时间,完全可以赶到开原。 后金骑兵在后面紧追不舍,眼看着就要追上了!因为高士信忽略了最重要一点:步兵急行军日行一百五十里,那是连续十四个小时的急行军!而骑兵的急行军,日行一百五十里,根本就用不了十四个小时,战马也没办法连跑十四个小时。所以跑完同样的里程,骑兵比步兵要快。只是战马耐力没有人好,但速度肯定比人快。 第28章 后金追兵来了 “快,追上那家伙!”亲自率领骑兵追击的黄台吉大喊道。 黄台吉可是对这个放火烧山,破坏生态环境,屠杀大金无辜百姓的家伙恨之入骨,他亲自向老奴请缨出战,去追杀这些来捣乱、害得皇阿玛不能如期出兵开原铁岭,不能按照原计划消灭叶赫部的家伙。他发誓,抓住这些家伙,一定要把他们碎尸万段! 消灭叶赫部,可是至关重要的一件事情。只有消灭了叶赫部,这大金国才算是真正步入正规。佛祖在大金国和盟友科尔沁部之间有个叶赫部拦着,那是多么令人切齿痛恨的事情。 偏偏叶赫部强于骑兵,可骑兵正是建州女真人的弱项。叶赫部的重骑兵可是吊打科尔沁轻骑兵的存在,之前叶赫部曾经同科尔沁人联盟,共同对抗建州女真,可是不久之后,科尔沁人就被建州女真击败了,后来采取了联姻的办法拉住了科尔沁人。 可是建州女真同科尔沁人之间隔着叶赫部,成为后金统一女真最大的障碍。 徒步急行军了七十多里路,期间还渡过好几条河流,高士信早已累得不行了,眼看着后金骑兵就要追上了,还是咬咬牙骑上了他的萌宠熊大。 高士信爬上了熊背,大吼一声:“熊大,快跑!” 熊大撒开四腿,飞快的奔跑起来,很快就达到了四十公里的时速!这里距离开原只有二十余公里了,熊大完全可以一口气跑到。只要再半个小时,就能进入开原城了。 之前高士信是在急行军,但是对于熊大来讲,以时速八公里的速度行走,并没有耗费多少力气,如今背负了一个人,仍然可以保持以四十公里的时速连续奔跑上半个小时,这就足够它一口气跑回开原了。 身后的建州骑兵已经追赶了一整天了,为了追上这个可恶的袭击者,战马都不知道跑死了多少,眼看着就要追上了,却见前面那个家伙骑上一只怪物,那怪物奔跑的速度令人匪夷所思,速度非常快,建州骑兵愣是追不上。 其实建州骑兵看到高士信的时候,双方距离还有三里多路,棕熊开始奔跑的时候,建州骑兵加速追击。只是战马全速追击的时候,耐力并不强,眼看着距离拉近到了一里之内了,建州骑兵的马力逐渐耗尽,速度慢了下来,可是前面的那怪物却丝毫不见减速,仍然在飞奔。 “看那个家伙好像是骑着头熊,跑得还真快了。”负责追击的建州将领额亦都停下马来说道。 为了追赶那些可恶的袭击者,两千建州女真兵已经跑死了不少战马了。可是眼看着就要抓住那个家伙的时候,那个卑鄙无耻的家伙竟然骑着一头熊跑了! 后金兵让战马停下来,歇了一口气,然后换马。 “追!全力追击!”额亦都大喊道。 两千余建州女真骑兵快马加鞭,以时速接近六十公里的速度全力追赶,这样的速度根本就不可能坚持多长时间。 听到身后不远处响起了急促的马蹄声,高士信转头一看,黑压压的一大片后金骑兵如同滚滚洪流,正从自己身后追赶了上来。 “熊大!快!”高士信大喊了一声。 熊大就像是能听懂他的话一样,背负着高士信,跑得更快了,很快就达到了时速五十六公里的惊人速度,虽然这个速度也维持部不了多久,可是后金兵的战马能维持高速的时间更短。 额亦都他们的马力耗尽了,可是后面的备用副马还没有跟上来,就算是跟上来了,也不能再这样全速奔跑了,还得休息一会儿才能全速追击。等到备用马上来,休息一会儿,再更换战马,然后再追击,骑着大棕熊的那个家伙早就跑远了。 见到后面的后金骑兵速度放缓下来,高士信知道这熊也快到极限了,于是跳下熊背,牵着熊大往开原城的方向走去。 这时候距离开原已经不远了,高士信干脆撒开双腿就跑,熊大跟在后面小跑。一人一熊跑了大约半个多小时,终于见到了开原城的城墙。 高士信牵着熊大,向城门飞奔而去。到了城下,他抬起头大喊道:“快开门!后面有建奴在追杀我,放我进来!” 城头的守军探出头来,见到城下来了一名女真人打扮,手里还牵着一头大熊的家伙。于是一名守备模样的军官大喊道:“我看你就是建奴!快滚!不然我们就放铳了!” 城头伸出了一支支鸟铳,火绳已经点燃,对准了站在城下的高士信。 眼看着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高士信急了,大喊道:“上面的长官,你把刚刚进城的满桂那一伙人叫来,一问就知道了!” 城头那家伙却冷笑一声:“什么满桂?原来你们是一伙的啊!他们是建奴细作,已经被我们马总兵给抓起来了!你还敢来诈城?看你后面的建奴骑兵!恐怕是城门一开,建奴骑兵就冲进来了吧!” 说完,这名军官转头大喊:“放铳!打死这个建奴细作!” “砰砰砰”城头白烟弥漫,几十杆鸟铳吐出火舌,幸亏高士信早有准备,听到喊声,立即牵着熊往后奔跑了几十步。 鸟铳的精度极差,想要击中一瞬间跑出五十步外的高士信,几乎就没有可能,城头射来的弹丸全部落在高士信的身后地面,扎入泥土中。 “熊大,你快走!”高士信拍了一下熊大的后背。 大棕熊像是听得懂他的话一样,撒开四腿就跑了。 高士信知道,鸟铳装填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他大喝了一声,再次转头飞快的向城墙冲去。城头的守军还未明白过来怎么一回事,就只见这条大汉已经冲到城下,借助着冲势,手脚并用,就像山猫般飞快的爬上了城头! “好身手!”一名小兵惊叹一声。 “快上,把建奴细作轰下去!”那守备军官大喊道。 可是高士信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周围的士兵还没来得及围上来,却见他身影一闪,已经出现在守备军官身边,一柄锋利的虎牙刀搁在守备的脖子上:“快让你的人退下!我是自己人!后面那些才是建奴!” “别听这建奴细作的话!快开铳!”城头传来一人的喊声。 高士信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喊话的是一名文官模样的家伙。 大约有百余名鸟铳手平端着已经点燃火绳的鸟铳,在二十步左右的距离上瞄准了高士信。只要这些鸟铳手齐射,高士信动作再快,也无法躲过鸟铳齐射。 那些鸟铳手也不敢扣动扳机,有人战战兢兢的对那文官说道:“郑城守,我们的守备长官在建奴细作手里,我们一开铳,就把我们长官打死了!” “我不是建奴细作!我是自己人!是杨经略派我来的!这里文书腰牌都有!你们若是不信,可以派个人来我身上取!”高士信再次声明自己不是后金细作,是自己人。 那姓郑的文官大喊道:“别听这建奴细作胡言乱语!快开铳!” “你们若是开铳,先死的是你们的长官!”高士信手中的刀紧紧搁在守备军官脖子上,刀刃紧紧镶入脖子的皮肉之中,流出了一丝血迹。 那些士兵投鼠忌器,不敢开铳。 城外,额亦都已经率两千骑兵到了城下一箭之地外。见他们追赶的那人上了城,手头没有任何攻城武器的额亦都也只能望城兴叹。 城头仍然僵持不下,士兵不敢开火,高士信手中的刀也不敢松开一点,他背靠着女墙,以那守备军官当成挡箭牌,挡住火铳手对准自己的铳口。 大约一个时辰过去了,城头仍然僵持不下。 城下,黄台吉亲自率领的三千后金军赶到了。 “贝勒爷!”额亦都下马打了个千,“奴才追到城下,谁知道那狗贼竟然爬上城去了。只怪奴才没用,还望贝勒爷治罪!” 胖乎乎的黄台吉翻身下马,亲手扶起了额亦都:“额亦都大人,你辛苦了!既然我们到了这,那就不如趁机破了此城。阿玛早已做好安排,城内有我大金的人!只要我军攻城,城内的人自然就会接应我军!” 第29章 小兵黄得功 高士信的刀子紧紧搁在守备军官的脖子上,大声喝道:“建奴兵临城下,你们还不相信高某!高某是来帮你们守城的!还有我那帮兄弟,也是来帮你们的!你们却把我们当成建奴细作了!我等身上可是有腰牌文书,你们就不会仔细辨认?” 那文官冷笑道:“腰牌文书?难道你们这些建奴细作就不会杀害了我们的人,夺走腰牌文书,再假冒我们的人来诈城?” 高士信被这昏官气得快要吐血了:“可是我的兄弟们带来的建奴首级,那可假不了吧?” 说着,他握刀的手又增加了几分力气,献血顺着那守备军官的脖子滴落下来。 “郑之范,你想要害我何某啊?你要我死,就尽管下令他们开铳吧!”在情急之下,这守备军官根本顾不上礼节,直接对那文官直呼姓名了。 “难道你们就不会杀了包衣,或是害了叶赫部的人,割下首级假冒你们建奴级来诈我们?这点雕虫小技,还想骗得了本官?”那文官冷笑连连。 就在这时候,一名小兵突然说道:“我见过那些首级,都是真奴!绝无假冒!” 边上有人问道:“黄闯子!你又如何知道看出那些首级是真奴还是假奴?” 那小兵哈哈大笑:“我黄某砍的建奴级多了!建奴和海西女真又有一些区别,海西女真人在草原上放牧为生,建奴却是山中渔猎为生,两者骨骼有所不同,不仔细看看不出区别,可是我黄某却能一眼看出真假!再说那包衣级,几千颗包衣级,如今建奴需要包衣种植粮食,当下正是农耕季节,怎么可能一下杀了几千包衣,就为了诈我开原小城?” 高士信听到黄闯子这三个字,心中一惊:这可是黄得功啊!没想到如今黄得功还是一名小小的小兵!不过听他说话,像是杀过很多建奴的好汉。 其实黄得功和满桂的性格有些相像,都是嗜酒如命,砍了首级去换酒喝的人。想到这里,他开口问道:“黄闯子,你告诉我,我那些兄弟现在怎么样了?” 黄得功回道:“他们都被扣住了!就是这位郑之范以宴请他们为由,把他们骗入院子内,院内早已埋伏了一群兵,他们进入院子的时候,都交出身上兵器,结果一进去就被扣住了。” 高士信厉声喝问:“姓郑的,你为何要扣押我大明将士?是否要抢夺我们弟兄们的功劳?把这些建奴级据为己有?” “别听这建奴细作满口胡言!”郑之范涨红了脸,指着高士信大喊道,“快开铳,打死他!快打死他!” 毕竟自己的主公被人挟持为人质,那些士兵不敢开铳,只是大眼瞪小眼。 高士信在那守备耳边轻声道:“守备长官,对不住了,高某和弟兄们是为建奴追杀所以前来。既然建奴来了,我等当齐心协力。若是你们想要这些功劳,我可以让给你们,但我们得先齐心协力,先击退了建奴再说啊!来有件事,我听说这个姓郑的狗官,暗中同建奴联系,城内几家和范文程有关的奸商,都在姓郑的庇护之下。我们这些当兵的受文官的鸟气不是一日两日了,这时候大敌当前,这些鸟文官还在指手画脚,让我们当兵的自己不合,就为了能够控制住我们,守备长官,您说是不是?” 这位守备官名叫何懋,他想了下,也觉得高士信说得有道理,于是他的血性一下就冲上了脑门,拉开嗓门道:“郑推官,或许是我们搞错了,他们可能不是建奴细作。如今大敌当前,我们也需要人手协助守城。下官见这些人都是难得的勇士,还不如让他们一起守城吧。” 郑之范冷哼一声:“姓何的,没想到你也帮建奴细作说话了?听说城内混入了建奴细作,本官看你就是了吧?” 何懋气得破口大骂:“姓郑的狗官!你在开原平日里就没干过什么好事!别以为你贪墨银子,纵容奸商给建奴运送粮食、食盐的事情老子就不知道!今日你还血口喷人,想要置老子于死地,还掩盖你的罪行吧?” 听到自己的长官开口了,黄得功也大喊道:“姓郑的,开原城内好几家奸商,同投敌的沈阳生员范文程有关系,这些奸商都是姓郑的在包庇的!” 就在这个时候,高士信突然松开了何懋,就像是一道闪电一样向郑之范冲了过去。还没等边上的家丁和士兵反应过来,他的刀子就已经搁在郑之范的脖子上了。 郑之范向他的家丁大叫:“快开铳!打死这个想杀官造反的恶贼!” 他的几名家丁端起了鸟铳,正要瞄准高士信,谁知身后刀光闪烁,几名家丁接二连三的被砍翻在血泊中。 “黄闯子,你也要造反?”郑之范惊恐的大喊起来。 黄得功被鲜血喷溅得浑身都是,手中的钢刀刀刃上还带着血迹。只听到他哈哈大笑:“姓郑的狗官,平日里你仗着是文官,欺负我们也欺负够了!今日你通虏之罪证据确凿,我们这些当兵的也能出一口恶气啊!” “我,我没有通虏,只是收了商人一点银子……”郑之范连忙给自己辩解。确实他并没有故意去勾结后金,而且他也不知道那些商人和后金之间的关系。这最多就是受贿之罪,现在可不是明太祖年间了,贪官要剥皮实草,那时候刑法严厉啊,贪污六十两,受贿一百二十两,就会被锦衣卫抓进去,然后掉脑袋。 掉了脑袋还没什么,还要把皮剥下来,里面填入稻草做成标本供人参观。 可是现在不是洪武年间了,现在哪个官员家里没有个几十万两到上百万两的?只贪污受贿几万两的,那简直就是青天大老爷了。东林党大佬李三才,依靠管理漕运这个大肥缺,加上别的各种进项,据说贪墨受贿所得,估计都有上千万两了,还不是什么事都没有? 看看现在的大明,哪个官没问题的?不查都是青天大老爷,一查哪个都不干净。 这也没办法啊,要怪就怪当年太祖皇帝把大明官员的俸禄定得太低了,就那么一点俸禄,又要养师爷、奴仆和一批给自己办事的人,还要养一家大小,哪里够用?没见大清官海瑞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穷得在给母亲做寿的时候,肉都买不起,还在县衙里种菜维持生计。 读书人十年寒窗苦,为的就是当官。当上了官,难道就是为了过海瑞那样的生活?当然不是了,千里当官之为财!辛辛苦苦读了那么多年书出来,就是为了当官发财。若是当了官,却过苦日子,那谁还愿意去当官啊? 郑之范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大的罪行,不就受点贿赂,贪墨点银子吗?最多被剥了官服回家,回家又怕什么?他为官这几年下来,赚到的银子足够他几辈子都吃不完了。 谁知道高士信手中的刀一拉,割断了郑之范的咽喉。 何懋猛然愣住了,嘴巴涨得老大,半天无法合拢。过了片刻,他回过神来,走上前道:“这位兄弟,此人虽有罪,可他是文官啊,是朝廷命官,你就这样一刀杀了?若是朝廷降罪下来,恐怕你我都脱不了干系。” 这时候文官集团的势头可猛了,不要说武人杀了一个文官,就算是殴打了一个文官,都是不得了的事情,朝中的内阁就要把这个武人正法,就算是皇帝不批,那些御史每日上奏,烦都能把皇帝烦死。 高士信道:“留着此人只能是心腹大患,若是有他在,开原必然失守!请何守备放心好了,等赶跑了建奴,我们就上报朝廷,说建奴攻城,郑推官不幸为建奴所害。” 说完,高士信转头对黄得功道:“这位兄弟,以后你就跟着我干,好不好?” 第30章 清理后金细作 黄得功连忙行礼:“卑职感谢高总旗知遇之恩!可是卑职是何长官的兵,恕卑职不能从命!” 虽说黄得功也和满桂一样的贪杯好酒,但两人还是有些不同,满桂并无多少上进心,以至于他战功累累,却到了年近三十还是一个小小的总旗;而黄得功就不一样了,他贪杯好酒是贪杯好酒,但他内心深处有很强的上进心,若是有机会,他就会往上爬。 只是因为在开原小城内,每次他斩回来的后金女真首级,主要功劳都被文官集团给瓜分了,他也就只剩下一点喝酒的银子。 如今见这高士信勇猛无敌,之前进入城内的满桂那一伙人可是一人三马,备用马的背上背着一口口麻袋,麻袋内满满当当都是建奴的首级,他就知道这些人可是立下大功,今后肯定能升官。刚才又听说高士信深得辽东经略杨镐的重用,黄得功自然愿意跟随。 “何长官,你可否愿意忍痛割爱,把黄闯子让给下官?”高士信问道。 何懋笑着道:“不就是一名小兵吗?若是高总旗喜欢的话,何某就把他让给你好了!” “多谢何长官成全!”高士信心中大喜。 黄得功是开原守军中的一名小兵,在原本的时空里,野猪皮来攻开原,总兵马林出城迎战,结果被细作打开了开原城,开原失守。马林战败,部分士兵投降了后金,而黄得功则带着一批不愿意降清的兄弟逃回沈阳。后来他成了辽东经略王在晋的一名亲兵。再后来,他得到孙承宗的赏识,才逐渐提升起来。到了西北农民造反的时候,黄得功被熊文灿调入关内剿贼,曾经多次击败张献忠,最后才成为江北四镇之一。 先得了满桂,再得了黄得功,这时候高士信手下就拥有了两员难得的猛将了。只不过这两员猛将,现在一个是个小排长,一个是个小兵。 黄得功为自己能跟了高士信而心中大喜,两人心中同时哈哈大笑:哈哈,赚到了! 这时候高士信了解到,追赶了自己一百多里,一直追到开原城下的后金军主将正是黄台吉!这个胖胖的家伙可是一个极难对付的家伙,他比老奴要狡猾一百倍! 就在这时候,总兵马林到了。 马林是名将马芳的儿子,此人十分勇猛,尤其擅射,拥有百步穿杨的箭术。只可惜马林只有武勇,却不擅长谋略和战术。不过萨尔浒之战的惨败,马林责任并不大,他这一路大军实力是最弱的,只有一万余人,对上数万后金军必败无疑。 “你们?你们怎么把郑推官给杀了?”见到倒在血泊中的郑之范尸体,马林大惊道。 “郑贼暗中通虏,以至于开原城内建奴细作众多,我等不得已方才杀之。”高士信行礼道。 “即便是郑推官通虏,可他是朝廷命官啊,要杀也轮不到我们这些当兵的杀,当上奏朝廷,由朝廷定夺,由锦衣卫缇骑押送回京,再三司会审才能处死他。你们擅杀郑推官,这个祸可是闯得大了!”马林道。 虽然郑之范只是一个小小的从六品小官,可他是文官。在文贵武贱的大明,哪怕是一品武将见到一名七品文官都抬不起头。更何况马林又是败军之将,他逃回开原的时候,连两个儿子都已经阵亡了,只带着几十名骑兵逃回。 这开原城内,就属郑之范官职最大,只因为他是文官,像驻守开原的游击将军于守志,四品武职,但必须服从郑之范这个小小的从六品小官指挥。 由于马林在萨尔浒惨败,只带着几十骑逃回,后来陆陆续续收拢败军只有千余人,所以他退回到了开原城内,就几乎没有什么说话权。 之前满桂带着几百匹战马,几千颗建奴首级进城,郑之范竟然起了贪图这几千颗首级功劳的年头,结果把满桂他们拿下了,准备将他们偷偷杀害,再把这些功劳都算到自己头上。因为他知道,如果不这样做,这几千颗首级的功劳不是他的,而是杨经略的功劳。 明后期文贵武贱,文官夺走武人功劳的事情十分常见,但是夺功劳也不能随便夺啊,满桂他们是杨镐的人,郑之范哪里敢去抢走杨镐的功劳?所以他起了杀害满桂他们的想法,这样就死无对证了,那些功劳就变成自己的。 谁知道天算不如人算,那伙明军后面还有个变态可怕的家伙,徒手就能飞上城墙,速度快得根本让人看不清楚。就这样,郑之范就不明不白的成了刀下之鬼。 守将于守志得知郑之范被杀的消息,不仅没有发难,反而拍手称快:“杀得好!老子一堂堂正四品官,被他一个从六品的家伙指手画脚的,这口鸟气早就快憋不住了!” 之所以武将在文官手底下当受气包,被文官欺负,那是因为文官掌握了国家机器,掌握了大明的军权,武将除非要造反,否则没人敢动文官。说起来,于守志也是受够了气,只是他和其他的武将一样敢怒不敢言。 如今有人替他们杀了这个骑在自己头上拉屎拉尿的文官,而且把责任全部承担了,这当然令城内的武将感到大快人心了。 随后,于守志就下令把满桂他们放了出来,并向满桂他们道歉:“满总旗,于某也是没办法,毕竟于某不敢不从郑推官之命。现在郑推官已经死了,你们出来同我们并肩作战吧。” 满桂自然不会责怪于守志,听说准备打建奴了,他豪爽的一口答应下来:“身为大明武人,杀建奴乃我等职责所在!” 这时候,小总旗高士信已经成为马林和于守志的军师了,他先让人盘查清理开原城内的后金细作。 明军手持刀枪,冲入了开原城内的一家家店铺,以及那些商人的家,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捆绑了押走,给押送到大牢内先关押起来。这其中肯定有无辜的,但事态紧急,根本来不及一个个的盘查过去,只能把所有人先抓起来再说。 说起来,像马林这种将门之后,还有于守志这种当地守将,多多少少和这些士绅、富商都有一丝联系,说白了,这里没有一个人是干净的。但现在后金大军兵临城下,就顾不上那么多了,要是自己被那些奸商家中的后金细作给害了命,那才不值当。比起钱财来,还是自己的命更重要啊,有钱没命花才是最悲哀的。 接着明军就开始打造守城武器、修补城墙。 开原虽然是一座小城,但城池还算坚固。后金军手中缺乏攻城武器,最多只有几门小炮,那些小炮对城墙几乎无法构成任何威胁。 像狼牙拍、夜叉檑之类的守城武器,城头本来就有,还有一些轻型佛朗机、将军炮之类的小炮。目前需要打造的守城武器,主要就是金汁,还有火油罐和石灰瓶之类的武器。 开原城内所有的妇孺老弱都被调动起来了,人们收集屎尿,从那些被抄了家的商人家中搬出一口口大铁锅,把散发着恶臭味的屎尿混合液体倒入锅内;还有人去拆除房屋,木材给拆除下来当成柴火,搬上城头用来熬煮金汁;墙壁拆下的砖块都搬到城头,准备用来砸后金兵所用。 城内仓库里的火油不缺,找来一口口陶罐,把火油灌进去,再把棉纱放入罐口,就做出了火油罐。生石灰也不缺,把生石灰放入小陶罐内,留下可以倒入水的空间,再准备好软木塞,这就做成石灰瓶了,使用的时候,把水倒入石灰瓶内,瓶口以软木塞塞紧,丢出去就会炸开。 第31章 守城战前准备 黄台吉的三千人马赶到之后,城下后金军达到了五千多。但黄台吉并没有贸然下令攻城,因为建州女真人口稀少,黄台吉不可能拿后金勇士宝贵的性命去攻打一座防守严密的城池,要攻城,必须等包衣到,让那些包衣阿哈去当炮灰攻城。 后金军要攻城,还需要打造攻城武器。这次黄台吉是带兵追击那些可恶的袭击者,来的是清一色的建州女真骑兵,既没有步兵更没有包衣跟随,所以也没准备攻城武器。 这时候的后金还没有后来清军入寇的时候那么奢侈,可以奢侈到给每一名充当辅兵的包衣都配上马匹,所以大队包衣的速度十分缓慢,还需要好几日才能赶到。 黄台吉下令,在城外安营扎寨,等待后续部队和跟随大军的包衣队伍到来。 次日一早,莽古尔泰率领一万后金军赶到。 “开原城在阿玛的计划之内,八弟既然来到这里,就应该拿下开原,让阿玛开心。若是你不敢攻城,那我可就下令进攻了!”莽古尔泰问道。 黄台吉劝阻道:“五哥,强攻坚城得不偿失,我大金男丁稀少,损失一个就少一个。开原位置十分重要,挡在我军和叶赫部之间,不能拿下开原,我军就无法全力攻打叶赫部。所以阿玛早有准备,城内有我大金细作。等到天黑之后再攻城,方可得到内应协助。” 天黑之后,黄台吉和莽古尔泰率领一万五千后金军抵达城下,做出攻城的架势,只等城内的后金细作策应。谁知道等到了深夜,也没有见到城内有任何动静。 “看样子,城内的明狗早有准备,也许我们的人都暴露了。我们回去,先回营去休息。等过几日,阿玛的大军来了,我们再想办法。”黄台吉道。 莽古尔泰愤愤道:“城内那个姓郑的狗贼,收了我们那么多银子,却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八弟啊,依我看,那些汉人蛮子一个都不靠不住,我们大金还得依靠我们自己的大金勇士!” 黄台吉没有说话,他知道自己的五哥是一名有勇无谋的莽汉,做什么事情从来都不经过头脑,打仗只知道冲杀。黄台吉自以为,就连自己的父汗都没有远大的理想,父汗想要的只是在辽东开疆拓土,建立大金国,就从未想过要入主中原。 而黄台吉的志向不仅仅在关外立足,还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入主中原,取代大明。想要让大金国入主中原,统治天下,就要利用好汉人。没有汉人的帮忙,大金就那么点人口,那什么来镇住那么多汉人? 后金大军兵临城下,城内的明军自然不敢出城野战。原本马林这个莽夫想要趁后金军立足未稳的机会,出城杀开一条血路,但被高士信制止了。 “马将军,建奴大军兵强马壮,我军有城墙优势,方可抵御建奴。若是出城浪战,被建奴钻了空子,丢失了开原城,那么我们就犯下大错了!开原位置极其重要,若是开原被建奴占领,建奴就能放开手去攻打叶赫部。一旦叶赫部败亡,建奴从此在辽东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攻击我大明的各大城池了!若是叶赫部在,尚可牵制建奴。叶赫部完了,辽东就全完了。”高士信劝道。 马林感慨道:“若是建奴不来攻城,围困我开原城池,我们又能坚持多久?” 高士信哈哈大笑:“倘若建奴围而不打,那最好不过了!我们粮食虽然不是很多,可是马将军您想过没有,建奴粮食难道就很多吗?正是卑职杀了他们的包衣,踩毁农田,烧毁粮仓,建奴才急了,追杀我们追到了这里。其实现在建奴粮食紧缺,只要我们坚守不出,建奴的粮食支撑不了多久,他们会拿包衣来攻城,耗尽包衣之后,建奴就会撤军了。” 马林道:“倘若建奴强行攻城,恐怕也不好守城吧?一旦建奴突破了一处,爬上城来,我们需要几倍到几十倍的人才能把他们赶下城去。城头又难以列阵,论个人武勇,我们的兵远不如建奴啊,他们一个可以打我们好几个。” “这点请马将军放心好了,我这有一百零三人,个个都是好手,若是建奴登上城头,就交给我们弟兄们去处理了。还有卑职刚刚收的那个黄得功,也是一位好手。”高士信回道。 两人正在交谈的时候,外面有人来禀报:“马军门,城内火油不足了,无法制作足够的火油罐守城。” 高士信问道:“马将军,城内火药可否充足?” “火药充足,足有几万斤之多,足够我们鸟铳佛朗机用了。”马林回道。 高士信笑道:“有那么多火药就好办了,我们可以制作万人敌来取代火油罐,万人敌的威力不比火油罐更厉害?” “制作万人敌?”马林摇了摇头,“那东西怎么制作?我们这谁也都不会啊。” “卑职会做!”高士信道。 “你会做万人敌?那太好了!我们赶紧做一批万人敌吧!”马林大喜。 火药仓库被人打开了,清点了一下库存的火药,高士信惊喜的发现,仓库内的库存居然有五万多斤火药!有那么多火药,至少足够制造两千个万人敌了!还能剩下好几千斤火药,提供给鸟铳和佛朗机使用。 鸟铳和佛朗机之类的火器,消耗不了多少的火药,鸟铳发射一次也就耗费三钱火药,而且发射五次,就要以水来降温了,城内有一千多杆鸟铳,一轮齐射也就耗费三百两火药,一斤火药有十六两,二十斤火药,就足够一千多杆鸟铳齐射一轮,发射五轮才耗百斤。 再说斑鸠铳和佛朗机,斑鸠铳发射一次耗费一两三钱火药,城内有一百杆斑鸠铳,一轮齐射也才耗费不到十斤火药;佛朗机有二十门,都是百斤以下的轻型佛朗机,一门佛朗机一次装药量三两,二十门齐射一次耗费火药四斤。 造完万人敌,剩下不到一万斤火药,足够这些火器使用了。 后金军没有贸然攻城,也给了城内的守军足够时间准备。高士信以厚布包裹火药,外面再糊上泥巴,留出插入导火索的小孔,泥巴中装满了从房子上拆下的铁钉。等泥巴干了以后,放入木框内,一枚万人敌就大功告成了。这种万人敌同《武备志》中记载的万人敌相比,没有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爆炸威力更大,杀伤力更强。 铁钉不够用了,高士信就让人把那些奸商家里的铁锅、铁盆之类的全部熔了,用来打造锋利的铁片,再镶嵌到泥巴中。 城内军民齐心协力,只用了一天一夜的时间,就已经打造好了一千多颗万人敌。 抵达开原城下的后金军越来越多,三日后,野猪皮亲自率领的三万后金主力和两万包衣阿哈赶到了。 被高士信的小股部队骚然了半个多月,杀死了不计其数的包衣阿哈和建州女真兵。其实包衣阿哈死得再多,野猪皮也不心疼,大金遇上灾荒的时候,野猪皮还曾下令杀无粮人,以减少粮食的消耗。那些包衣阿哈在野猪皮眼里就是会说话的牲口,所以被杀了几千人他一点不心疼;哪怕是女真兵也被杀了不少,野猪皮也承受得起这样的损失。可是那些袭击者也太可恶了,他们所到之处,把粮仓都给烧了!能抢走的粮食就抢走了,不能抢走的就一把火全给烧了。 更可恶的是,那些袭击者还火烧山林,把建州女真人赖以生存的山林给烧毁了不少,山林中的动物被烧死无数,这对以渔猎为生的建州女真人来讲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所以粮食紧缺的野猪皮勃然大怒,强令一定要抓住那几个卑鄙无耻的袭击者,把他们碎尸万段,方可解他的心头大恨。接到八儿子黄台吉的禀报,说那些袭击者逃进开原城内了,老奴就亲自率军前来,准备攻占开原城,从城内获得大金的粮食补给。 攻打开原,本来就在老奴的计划之内,原计划是六月份攻城。现在提前了一个月,也没有对老奴的计划造成太大影响。 第32章 敌我识别器 这几日来,高士信不是没想过去偷袭后金大营,譬如说他一个人夜间潜入后金大营内,哪怕什么人都不用杀,只要杀了黄台吉就够本了,今后就不可能出现清军入关的事情。 经过几日的仔细观察,而且几乎每天夜里,他都溜下城,偷偷接近了后金军大营,实施近距离的侦察。经过侦察后,高士信发现,后金军的营地布置井然有序,防守严密,大营内四处点燃篝火,把整座军营照得白昼一般,可以说很难接近黄台吉的中军大帐。 “野猪皮终于亲自来了,这一下值得我冒一下险了!”高士信看到野猪皮的黄罗伞盖来了,他清晰的看见,后金大军中一名身穿一身明黄色伪龙袍的老家伙,就知道是野猪皮本人到了。 “马军门,今夜我要一闯建奴大营,你们也准备一下,若是我得手了,你们见到我们兄弟们都杀进去了,你们也跟着杀入建奴大营!”高士信对马林说道。老奴和黄台吉都在,倘若有机会得手的话,只要搞死这两个,后金就彻底完了! 多尔衮和多铎都还小,颇有能力的褚英已经被老奴自己搞死了,只要这时候老奴和黄台吉同时被搞死,那就是代善和阿济格抢汗王之位了。这两人对大明的威胁都远不如黄台吉,代善的能力不要说和黄台吉相比,连老奴都比不上;阿济格更不用说了,就是一个莽夫。 哪怕没弄死野猪皮,只要能够弄死黄台吉也够了。若是没有黄台吉,野猪皮一死,后金将会陷入内乱之中,代善、阿济格和他们几个兄弟会打出狗脑子出来,最后上来的也不是黄台吉那样的狡诈之辈,到时候大明要灭他们就轻松了。 马林听说高士信打算夜袭后金大营,善意的提醒道:“高壮士,那你小心些!只要你得手了,马某立即率军出战!一雪萨尔浒之耻!” 高士信点了点头,又转头对满桂他们说道:“待到天黑下来,你们几个随我一起,坐吊篮到城下,趁着夜色接近建奴大营。你们在外面等着,等我先摸进去,待见到建奴野猪皮的中军大帐起火了,那便是我得手了,你们再杀入建奴大营内!” 是夜,高士信和他的一百零三名弟兄换上了后金军正蓝旗的铠甲,从城头降了下来,趁着夜幕的掩护悄悄的接近后金大营。 正蓝旗的铠甲颜色比较暗,在黑夜里不容易被发现。他们一行人接近到距离后金军大营还有二十步的时候,大营内的后金兵仍然没有发现他们。高士信打出手势,示意各位兄弟停止前进,随后他转头轻声道:“你们在外面先埋伏好,等我先进去。若是我得手了,你们再进去。若是我无法得手,退出来了,你们也赶紧撤回城内。” 满桂点了点头,伸出手握住高士信的手:“兄弟,保重!你千万小心,若是不能得手,就尽快出来。” 高士信松开了手,转头往后金军大营冲了过去。他的敏捷极高,瞭望台上的后金兵还没有转过头来,他就已经爬上了寨墙,翻入寨墙之内了。他弯下腰来,仔细观察四周,发现后金军的寨墙是由内外两层木栅栏构成的,外层木栅栏较长,内层较短,中间铺设了木板,这样的寨墙就像是一面城墙一样,外围较长的木栅栏形成了女墙,可以保护里面的守军。 黄台吉布置的大营,还真有一手!若不是我,而是别的人来偷袭,恐怕根本没机会。高士信心里暗暗道。 他的任务就是接近后金军的中军大帐,看能否把老奴和黄台吉一起给宰了,然后逃去马厩,解开战马的缰绳,再在马厩中放一把火,惊群的战马自然就会践踏后金军大营,这时候外面的兄弟杀进去,即可大获全胜。 高士信跳过了内层木栅栏,翻入后金军大营内。他借助着身上的后金兵铠甲保护,大摇大摆的走向后金军的中军大帐。 “站住!把帽子摘下来!”前面一群巡夜的后金兵突然拦住了高士信。 高士信听不懂女真语,但见那些后金兵都没戴帽子,光着一颗脑袋,脑后的金钱鼠尾辫显得异常醒目,他心里暗道:不好!建奴都没戴帽子! 后金巡夜哨兵的喊叫声惊动了附近帐篷内睡觉的士兵,一大群光着脑袋的后金兵冲了出来,有人嘴里大喊:“这家伙不肯摘掉帽子,肯定是明狗蛮子!” 高士信虽然听不懂女真语,但见到这个架势,他就明白过来,自己暴露了!于是他转身撒开双腿就开始飞奔。 “射死他!”有人大喊。 瞭望台上的后金兵拉开弓箭,对准了高士信,正要松开手指,却被先声夺人的箭矢射中了咽喉,这名后金兵一个倒栽葱从瞭望台上跌落下去。 跑,赶紧跑!一旦被建奴围住就完了!此时高士信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跑!不跑被围住了,即使是项羽在世,也要被一大群凶悍的白甲兵围死啊。 原来,黄台吉不仅在大营内布置了巡夜的哨兵,而且还命令夜间巡逻的士兵都必须摘下头盔,露出前面的大光头和后脑勺的金钱鼠尾辫!这一招太绝了!金钱鼠尾真是天然的敌我识别器啊,完全断绝了高士信夜间袭击的希望。毕竟高士信不可能剃发留辫,想要混入后金大营就必须戴上帽子。可是黄台吉命令夜间巡逻的士兵都不得戴帽子,见到戴帽子的就上来盘问。 高士信心里清楚,自己虽有万夫不当之勇,可是真的进入后金大营内,被人看到自己戴帽子就会上来盘问,一旦后金兵都惊醒过来,围住了自己,绝不可能逃走。若是不戴帽子,自己又没有那种金钱鼠尾的发型,一进入后金大营,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一目了然啊。 这种令人痛恨的发型,还真的是一种敌我识别器啊!高士信心里暗暗道。 金钱鼠尾发型,确实是敌我识别器,到了满清入关以后,咱大清就是很干脆的把没有剃发留辫的人全部砍头了。 先不说多尔衮强推剃发留辫一事,就说那些投降咱大清的汉人,有些人很干脆的剃发留辫,譬如说范文程,前一段时间范文程主动去投了野猪皮,剃发留辫就非常干脆,然后就光荣的成为一名包衣阿哈。 当年还没有汉军八旗,只有主子爷和奴才,投降咱大金的汉人中,除了李永芳之类的高等人之外,其余的都是包衣奴才,范文程当然也不例外,他被编入了镶白旗包衣奴才的行列中去,以至于后来多铎上他老婆的时候,身为奴才的他高喊主子爷神勇。 除了范文程这种主动投咱大清的好奴才之外,还有一种人也是主动剃发留辫,譬如说因为一只鸡引发的血案中的三位主角,他们去投了大金之后,都是主动剃发留辫,那是没办法了,在一只鸡引发的血案发生后,三顺王在大明已经无路可走了。 而其他的降清的人,就拿洪承畴举例,一开始让洪承畴剃发留辫,洪承畴对此十分抵触,但他贪生怕死,在被迫剃发留辫之后,就变得比真正的满洲八旗对大清还要更忠心了,这又是为何呢?因为洪承畴自己也知道,这种发型不仅不好看,而且还要受人辱骂,就连他的生母和他的亲弟弟都看不起他。所以洪承畴决心要让全部的汉人都变成这种发型,他才不会受到辱骂。 其实郑森在看到已经没有希望光复大明的时候,也曾经派人同大清谈判过,他的投降条件其中一条就是不剃发易服,但就是这条遭到满清拒绝,他就只能选择同满清对抗到底。 说实话,这种令人痛恨金钱鼠尾辫发型确实是很有效的敌我识别器啊。 第33章 后金攻开原 凭借着加到极点的敏捷,后金兵根本就无法追上高士信。前面堵路的几名后金兵,全部被他一箭射死。他冲到寨墙边上,原本靠在寨墙上睡觉的后金兵也全部醒来了,匆忙之间,后金兵手忙脚乱的拿起弓箭,向这个企图夜袭他们的袭击者射箭。 慌乱之中想要射中一名以极限速度奔跑的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后金兵射来的箭矢,不是落在高士信的后面,就是落在前面。而高士信反击去的箭,却是一箭一个准。 前面不足二十步就是寨墙了,高士信先是连续两箭,射杀了正面方向上正在拉开弓箭的两名后金兵,接着他在奔跑之中,把弓背在背上,一个健步就冲到寨墙跟前,手脚并用,蹭蹭两下就爬上了寨墙。人刚刚跳在上方的木板上面,就有两名后金兵手持顺刀砍了过来。 高士信以闪电般的速度拔出虎牙刀,一刀就把左边那名后金兵的头颅砍飞了。紧接着他转身一刀招架住右边砍来的那一刀,同时伸出左手,一把就揪住了那家伙的金钱鼠尾辫,把他的脑袋往地板上一拉,手起刀落,那后金兵身首异处。 更多的建州女真兵沿着寨墙上方涌了过来,高士信当然不可能留在这里同他们死磕了,而是迅速翻下了寨墙,撒开双腿就往满桂他们方向跑去。 “放箭!射死他!”只听到寨墙上方传来一声大吼。 高士信不顾一切的撒腿飞奔,后面成排箭矢呼啸着扎了下来,他的后背也挂了好几支箭,幸亏身上的后金军铠甲坚固厚实,箭矢只是扎在上面,并未射透。其实也是因为他跑动的速度太快了,否则建州女真人的破甲重箭照样可以射穿他的铠甲。 若是迎面射来的箭,铁定就射穿透了。 躲在暗处的满桂大喊一声:“快,放箭!” 一百零三名兄弟同时张弓搭箭,一轮箭矢飞出,寨墙上响起一片惨叫声,正在瞄准高士信背影射箭的后金兵当即倒下了一片。 高士信已经奔跑到了满桂他们面前:“快走,我被建奴发现了,我们赶快回城!” 后金军大营距离开原城墙有一里多地,但是大营内没有一名后金兵追出来。一来是天色黑暗看不清楚,二来也怕中了埋伏,所以后金将领下令不得追击。 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金帐内的伪汗老奴早就被惊醒过来了。 “外面发生什么事?为何深更半夜大声喧哗?”老奴坐了起来问道。 外面有侍卫进来禀报:“回主子爷,今夜有明狗穿着我军军服进入我大营内,企图来偷营,被我军击退了。” 另外一名侍卫道:“所幸我等采取了四贝勒(黄台吉)之计,夜间放哨和巡夜的,都摘下头上头盔,这才没让明狗得逞。” 老奴哈哈大笑:“明狗蛮子懦弱不堪,又如何能成事?传寡人令下,明日一早攻城!” 如今后金军的包衣阿哈都到了,只要驱赶他们去攻打城池,就不需要消耗大金自己的勇士。更何况这一次大金被人偷袭了外围,粮草损失惨遭,若是不消耗一些包衣阿哈,恐怕今年大金要闹饥荒了。 之前老奴每逢闹饥荒的时候,总是杀无粮人,就是把那些家中没有粮食的包衣都给杀了。后来是黄台吉劝老奴,与其杀了包衣,还不如把他们拉出去打仗。 高士信带着弟兄们退回了城内,虽然这次夜袭行动失败了,但是所有的弟兄都毫发无损的回来了,而且还杀了至少五十多名建州女真兵,所以行动失败对城内的守军毫无影响。 次日一早,后金大军就开始攻城了。 太阳还未升起,天色刚刚亮,后金军大营寨门敞开,成群结队的包衣推着装满麻包的车,从大营内走出,后面跟着无数扛着简易云梯的包衣阿哈,再后面,是盔甲整齐的建州女真兵。前面的包衣队形乱哄哄的,本来他们就是炮灰,任务就是填平壕沟,把简易云梯架上城头。 这个时候的后金军队攻城技术还非常差,他们还没有出现盾车、云梯车、冲撞车之类的攻城武器,所以老奴攻城一般都是依靠细作在城内打开城门这样的办法破城。若是没有细作,就会先劝降,劝降不成,就以蚁附攻城的办法来强攻。 直到老奴死后,黄台吉继位,到了那时候后金军的攻城技术就提高了许多,有了火炮,有了盾车,还有更多的包衣能够帮他们打造大型攻城武器。 看着毫无防护的包衣推着装满麻包的车逐渐靠近上来,马林冷笑连连:“建奴攻城水平不过尔尔!”说完,他转头喊道:“传令下去,等建奴靠近了,开铳射箭!不得随意浪费箭矢弹药!” 明军之中,弓箭手还是少了。那是因为火器的大量配备,很多明军士兵已经不再学习弓箭,而是使用更加省力的火器。以至于那些普通的明军士兵,甚至连冷兵器肉搏的本领都不会了。但各军官和将领的家丁,仍然擅长使用弓箭和冷兵器肉搏。 其实在这个年代,火器还不能取代冷兵器,因为火器装填太慢,可靠性也太差了,粗制滥造的明军火器很容易炸膛,士兵装填火药都不敢装足,导致威力大减,射程缩短。 当包衣推动的车辆距离城下还有百步的时候,各级军官的家丁就开始射箭了。 家丁们纷纷取出轻箭,拉开小稍弓,以四十五度角度对准天空,手指轻轻一松,遮天蔽日的箭矢飞上天空,向包衣阿哈的人群中落了下来。 只听到人群中响起了一片惨叫声,几十名包衣阿哈被从天而降的长箭给钉在地上。包衣人群中出现了一点混乱,有的人丢下车辆,转身就跑,结果被后面的建州女真兵一刀一个,全部砍下头颅。 一名满脸大胡子的建州女真兵手里提着一颗人头大喊道:“擅自后退者,斩!” 还有些包衣阿哈吓得躲在车下面,以躲避射来的箭矢。可是建州女真兵也没有放过他们,身披厚甲的建州女真兵走上前,揪住躲在车底的包衣辫子,把他们的脑袋从车底拉了出来,接着就手起刀落,一颗颗留着金钱鼠尾辫的头颅滚落在地上。 活着的包衣阿哈见到自己同伴的惨状,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推车,冒着城上射来的箭雨,继续往前推进。 就在这个时候,只听到城上响起了几声沉闷的轰鸣声,明军的佛朗机炮开火了,四两重的实心弹丸交叉扎入人群中,拉出了一条条血线,几十名包衣连惨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就被打成了飞散的血雨肉末。 城头的箭雨一阵又一阵的射下,每一轮轻箭落下,都能带走几十名包衣阿哈的性命。 佛朗机炮手们紧张的装填,他们拉出了子铳,把新的子铳塞进炮腹内,再把横闩从炮腹两边的孔内插入,固定住子铳,然后点火。 “轰轰轰”又是一轮沉闷的轰鸣声,六枚实心炮弹从两翼交叉扎入了包衣人群中,再次掀起了一阵血雨腥风。 伴随后金军一起作战的科尔沁蒙古人也出现了伤亡,至少有八名蒙古骑兵被炮弹击中,有的人连人带马都被打翻在地上,有的人在马背上就被打成了碎片,还有的人战马被打成两截,人从马背上跌落下去。 第34章 开原守城战(上) 推着车的包衣阿哈抵近城下,城头的明军火铳手开火了,一时间,斑鸠铳、鸟铳、虎蹲炮等火器发出轰鸣声,一千多支鸟铳、一百多杆斑鸠铳、五十门虎蹲炮齐射,佛朗机的子铳也换成了霰弹对近距离目标射击。 一时间城头弹如雨下,护城河的河水像是沸腾起来了一样,无数水花飞溅。密集的弹丸撒入了包衣人群中,正在扛着麻包填护城河的包衣一片一片的倒下,许多包衣连人带着麻包,一起跌进护城河中,喷溅起一朵朵巨大的水花。 后面的科尔沁骑兵和建州女真兵对那些包衣的伤亡丝毫不感到心疼,这些下贱的奴隶,能为我大金国填壕可是他们的幸运!在建州女真兵眼里,这些包衣就是会说话的牲口。 反而是马林看得有些于心不忍,他嘴里轻声道:“可怜,他们本乃我辽东汉人,如今却平白无故枉送了性命!” 可是不打也不行,要是让那些包衣冲上城头,后面的建州女真重步兵也跟上来了,那么以城内明军的那点可怜的战斗力,一旦进入近战,就是被建州女真人站瓜切菜一样的砍杀,根本没有任何还手之力。在这一点上,马林不敢含糊,他不会拿自己麾下弟兄的性命去开玩笑,所以说,即使于心不忍,他还是下令城头守军射出一轮又一轮弹丸。 但高士信的想法和马林又不一样,他对这些包衣可是完全没有好感。别看那些包衣现在一副可怜的样子,可是当我大清入关以后,曾经一副可怜相的包衣可就与众不同了,他们从来不把自己当成是汉人,而是高高在上的满洲人!他们对待汉人百姓比他们的主子还要残酷!这些包衣对咱大清的忠诚度,可是高过满人的。 直到大清灭亡了一百多年了,还有很多包衣的后代心里还在想着复辟大清。 再举个例子,譬如说某位欠揍的砖家叫兽,他的祖上就是包衣阿哈,因为有功,所以被抬进了汉八旗,成为真正的旗人。大清灭亡之后,身为大清的遗民,这位叫兽的祖父还去了伪满洲国担任了司法部次长,是不折不扣的汉奸。日本战败之后,这些曾在伪满洲国担任要职的包衣为了逃避正义的惩罚,都把自己改成汉族了,但是他们内心深处还想着复辟大清。 斑鸠铳数量虽少,可是威力极大,一枚一两二钱重的弹丸射出,就像是一枚小型的炮弹,往往可以洞穿好几名包衣的身躯,才会耗尽动能。近距离射击的虎蹲炮和佛朗机,更是厉害,一排排霰弹轰出,拥挤在护城河前的包衣一下就倒下了一大片。 斑鸠铳和虎蹲炮刚刚发射完毕,装填好的佛朗机又一次发出了怒吼,霰弹扎入包衣人群中,血肉横飞,血花四溅,大片的包衣惨叫着倒下。 火器威力大,而且有城墙这道屏障,装填慢的缺点也被城墙优势抵消了。但是火器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需要冷却时间。 明军的鸟铳和斑鸠铳只能打五铳,就要以水降温了;佛朗机炮虽然装填快,但也是一次只能打五炮,就要冷却降温,在冷却降温的时候,士兵装填子铳。虎蹲炮也差不多,最多打七发,就需要降温了。 至于那些三眼铳、碗口铳、盏口铳之类的火器,射程太近了,只有十到二十步的射程,若是拿那些火器对正在填埋护城河的包衣射击,可以说几乎没有效果,只能白白浪费弹丸。 各种火器冷却需要十分钟左右时间,在火器的冷却时间内,城头守军的火力弱了,能够发射的远程武器只剩下各级军官的家丁和高士信他们手中的弓箭。 城下的包衣们趁着这个好机会,拼命的填壕。他们只有更加卖命,才能得到主子爷的赏识,说不定还有机会升官,能拥有自己的包衣。 其实包衣也分级别的,难道没看到范文程大人也是包衣吗? 对这些当奴隶能当出滋味出来的奴才,高士信自然没有半点好感。他从开原仓库里还收罗出了一批老古董,也不知道是哪个年代造的床弩,如今这些床弩都被摆在城头。 就在包衣阿哈们奋力干活的时候,只听到城头一声怒吼:“射!” 伴随着一阵木头的吱呀声,城头突然飞下了几十支巨大的弩箭,带着呼呼的风声,一头扎入了包衣人群中。 弩箭就像是一根根威力巨大的标枪一样,扎入了包衣体内,整个射个透彻,又扎入第二名包衣体内,然后把第三名包衣串在一起,就像一串人肉糖葫芦一样,而且弩箭的动能未减,带着两具尸体向后飞出。 每一支弩箭射出,扎入密集的人群中,都能带走三、四条人命,最厉害的一支弩箭,在连续射穿了两名包衣之后,还把六名包衣串成了一串! 这些老古董的射击,弥补了火器冷却时间出现的火力空白。 高士信他们也没有停下来,他一次次的拉开弓,不断的向那些城外奔跑的科尔沁骑兵射出了轻箭。一支接一支箭矢飞出,每一支箭射出,都有一名科尔沁骑兵惨叫着落马。 使用小稍弓连续射了十几支箭后,高士信发现后金军队伍后面的建州女真重步兵正在一步步的走近上来,他放下小稍弓,取出缴获的女真巴牙喇弓,换上重箭,对准远处的建州女真兵。要知道杀一名建州女真兵,可比杀五个科尔沁人都更有效。 高士信松开大拇指,一支破甲重箭飞出,闪电一样射中一名建州女真兵的咽喉,那名女真兵一下就翻滚在地上,垂死挣扎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紧接着第二支重箭飞出,又是一名建州女真兵胸口中箭,这一箭射穿了他的两层铠甲,这家伙惨叫着倒下。 伴随着一声又一声弓弦绷动的声响,破甲重箭就像是半自动步枪射出的子弹一样,连续不停的射出,每一支箭从城头飞了下来,都能夺走一条建州女真兵的性命。 利用城墙的隔断,可以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拼命的射杀建州女真兵,这是高士信最喜欢干的事情。他的近身肉搏能力虽然不差,可是一旦被建州重装步兵靠近身的话,恐怕也就只能杀几十个,自己也就Gameover了。 有城墙阻隔,后金重步兵无法靠近,高士信可以从容不迫的射箭。若是再不利用好这个好机会赶紧打怪升级,那也太对不起这堵城墙了。 哦,差点忘记一件事,系统告诉过他,到了大明之后,他的级别已经没法升了。不过也无所谓了,现在的升级不是为了升级战斗力,而是为了升级官职。 满桂他们也在射箭,只是他们的箭术远不如高士信,也没有高士信那样可以连续射出几十支重箭的本领,他们只能对准城下的包衣射箭,却无法对更远的蒙古人和女真兵射箭。不过这些人也算是不弱的弓箭手了,他们使用不需要怎么耗费力气的小稍弓,连连射出轻箭,一轮接一轮箭雨覆盖了下来,把城下那些包衣接二连三的射成了刺猬。 反正是箭矢管够,城内仓库里有的是箭矢,而明军之中,擅射的人真不多,除了各级军官的家丁和高士信的这一百多名兄弟外,就找不出几个人了。 就连马林等人也亲自加入了射箭行列,马林则是瞄准那些驱赶包衣填壕的科尔沁人。那些蒙古人身上几乎没有铠甲防护,被马林一箭一个,连续射翻了十多人。 蒙古骑射手冲到城墙附近,向城头吊射出轻箭,造成了城头明军的伤亡。 第35章 开原守城战(中) 远远的见到后金军推出了几门佛朗机炮,对准开原城墙这边瞄准,马林急得大喊道:“建奴要开炮了,小心点!” 高士信却不躲不闪,反而哈哈大笑:“老奴的李额驸首级都在我们城里,他的精锐家丁也被全灭了,就凭那些包衣炮手操炮,不炸膛就算幸运了,还想打得中我们?” 可别说,这时候后金军的炮手还真的是包衣阿哈,野猪皮可不像黄台吉那样重用汉人,黄台吉继位之后,把不少汉人都抬入八旗了。而且对那些投降的汉人一品二品官员,还把诸贝勒之女嫁给他们,那些汉人就是直接抬入女真八旗。而投降的汉人士兵,则把阵亡满洲八旗兵家里的寡妇嫁给了他们,那些明军士兵也变成了女真八旗。 再后来,随着三顺王等的加入,黄台吉可能是考虑到,把汉人都抬入女真八旗,实在是女真女人不够用了,所以就另外设了两个汉军旗,以显示同女真八旗的区别。再到后来,随着归顺的汉人越来越多,两个汉军旗扩充为八旗汉军,地位不仅次于满洲八旗,也次于蒙古八旗。到了满清入关之后,再投降的明军军队,连汉军八旗都不给他们了,另外增设了绿营。 后金军炮手开炮了,果然如同高士信所说的那样,几枚炮弹砸了过来,打得最准的也就是砸在城墙的下部,佛朗机这种小炮的炮弹根本就休想撼动城墙!还有的炮弹落进护城河中,激起了冲天水柱,更多的炮弹是落在包衣人群中,把自己的包衣打死了不少。 佛朗机这种小炮攻城,只有击中女墙垛口才有一定的效果,打在城墙上只是挠痒痒。 老奴亲眼见到包衣炮手的攻击毫无效果,于是下令道:“那些汉狗尼堪一点用都没有!用鞭子教会他们继续开炮!要是再打不准,就砍几颗脑袋!” 建州女真兵手中的皮鞭下雨一样落在包衣炮手身上,督促他们务必下一轮炮击必须击中有效位置。那些炮手们在建州女真兵的皮鞭下装填,操作火炮,结果第二轮炮击的效果更好了,当然是针对填壕的包衣而言,几乎所有的炮弹都落在包衣炮灰人群中,打死打伤了数百人。 督战的建州女真兵手起刀落,连续斩落好几名包衣炮手的头颅。 结果在慌乱之中,给佛朗机子铳装填火药的炮手装多了火药,而且在建州兵的催促之下,有人连炮膛都顾不上冷却,就把子铳塞进去。结果只听到“轰”一声巨响,这门佛朗机炮炸膛了,边上几名炮手粉身碎骨的同时,两名督战的建州兵也被炸得血肉模糊。 老奴气急败坏,下令,让佛朗机炮手推进上前,抵近到距离城下一百五十步之内,再炮击城墙,务必要让炮弹击中女墙,只要摧毁了女墙垛口,城头守军就失去一层保护,让后金军的弓箭手可以发挥作用。 见到后金军的佛朗机炮给推进上来,距离城墙只剩下一百五十步,高士信心中冷笑:“来得好啊,来送死了!” 就在包衣炮手们七手八脚准备装填的时候,城头飞来一支箭,一名包衣炮手咽喉上扎了一支羽箭,手舞足蹈的倒了下去。紧接着又是一支箭从天而降,扎在一名正要往炮腹内放入子铳的包衣炮手身上,那包衣炮手一下失去了力气,子铳掉在地上。 高士信连连开弓射箭,吊射出一支又一支轻箭。以轻箭对付身上没有任何护甲的包衣,可以说是一箭一条人命!原本弓箭手吊射轻箭,是以密集的箭雨对付密集的阵型,轻箭精度很差,所以都是覆盖性的射箭。可是在高士信的手中,射出的轻箭却能每支箭都准确命中! 只不过短短的两分钟时间,高士信就连续射出了五十支轻箭,把对面一百五十步外的后金军包衣炮手全部射废了。 “那人是何人?箭术竟然如此精湛!”老奴看得目瞪口呆,能把轻箭吊射一百五十步外并不稀奇,建州女真人中的白甲巴牙喇兵都能做到。可是吊射的轻箭能准确射中一百五十步外的人,那就太厉害了。 后金军的包衣炮手非死即伤,那些佛朗机就成为摆设,建州女真人自己不懂得使用,那些炮灰包衣就更不懂了。 守城明军以火器、弓箭和床弩轮番射杀填壕的包衣炮灰,打得护城河外围尸体堆积成了一座小山,不少转身逃跑的包衣,转眼就被后金兵一箭一个结果了性命。 可是毕竟开原城内的守军不多,只有五千余人,还是无法阻挡包衣填平一段护城河。后面上来的包衣,把堆积在护城河边的尸体都给推进河中,加上源源不断投下的麻包,终于把一段护城河给填平了。 “杀进城内,杀光里面的尼堪汉狗!”看到填平了一段护城河,老奴兴奋起来了。 “杀!”成堆成堆扛着简易云梯的包衣呐喊者,冲过了被填平的这段护城河,冲到了城下,把一架架简易云梯搭上了城头。 虽说是简易云梯,但云梯的上方都有一个钩子,可以勾住城墙,让守城的守军很难推开。云梯搭上了城墙之后,第一批包衣就开始兴奋的往城头爬上去。 “放!” “放!” 伴随着守军各基层军官的喊叫声,一个个狼牙拍、夜叉檑从城头落下,每一个狼牙拍或是夜叉檑落下,一条直线上的包衣阿哈纷纷惨叫着从云梯上跌落下去。 等到狼牙拍和夜叉檑被明军以绞车拉上去后,可以看到那些倒在地上的包衣都已经被长铁钉扎成了马峰窝了。 不仅有守城士兵放下的夜叉檑和狼牙拍,城头那些协助守城的百姓青壮,也纷纷从地上拾起石灰瓶,把水灌入石灰瓶内,然后把软木塞塞紧了,再把石灰瓶从城头丢了下去。 石灰瓶落在地面,因为生石灰遇水发热的缘故,密封的软木塞使得里面膨胀的空气和水无法漏出,结果石灰瓶就纷纷炸开,滚烫的热水带着生石灰四处喷溅。只听到城下响起了一大片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少扶着简易云梯的包衣松开了云梯,捂住眼睛倒下。 即使没有被生石灰喷溅到眼睛里,炸开的陶瓶碎片带着滚烫的石灰喷在手上脸上,也把那些包衣烫得鬼哭狼嚎。 被石灰烫到了眼睛,以这个年代的医疗技术是没救了,只能等着眼睛被烧瞎。除非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以植物油来清洗眼睛,才能把石灰清理掉。可是这些包衣的命根本不值钱,建州女真人会舍得用植物油来治疗他们? 有些地方的云梯搭上去了,明军守军那些用来投放狼牙拍和夜叉檑的绞车还来不及推过来,结果协助守城的青壮就拿起大勺子,从滚烫的铁锅内舀起了一勺勺散发着恶臭味的金汁,顺着云梯往下倒了下去。 恶臭滚烫的金汁浇在包衣阿哈身上,被烫到的包衣阿哈立即皮开肉绽,惨叫着从云梯上滚落下去。 相比起烫伤来,金汁最致命的地方是它的肮脏,肮脏之物顺着被烫破的伤口进入皮肉内,很快就会导致伤口发炎,这些污浊之物又容易吸引细菌,在这个年代,只要被金汁烫伤了,基本上就是等死的份了。 一批又一批的炮灰冲上去,目的就是消耗守军的守城武器。灰瓶、金汁、火油都是有限的。狼牙拍和夜叉檑虽然可以重复使用,但只要后金重甲步兵上来,以他们的神力,还是能够以盾牌挡住狼牙拍夜叉檑之类的武器。而且那种大行守城武器运动缓慢,后金军可以从没有守城绞车的地方爬上城头。 第36章 开原守城战(下) 城下的包衣死尸越来越多,逐渐堆积成一座小山,眼看都快要堆积到城头了。 “建奴下一步就会踏着尸体冲上来,等建奴踏上尸体堆,我们就放火!”高士信说道。 城内还有两具猛火油柜,这种原始的火焰喷射器,在守城战中还是很有用的。四名民壮抬着一具装满了火油的猛火油柜走上了城墙,喷口对准包衣尸体堆成的小山。 果然不出所料,后金军以包衣在前为炮灰,重装步兵紧随其后,向尸体堆走了上来。 包衣的尸体同装满了泥土的麻包混杂在一起,堆积得已经有八尺多高了,开原城池的高度也不过才一丈多高,同三丈高的襄阳城、四丈高的北京城和五丈高的南京城等天下坚城当然不能相提并论了,正是因为这是一座矮城,老奴才有十足的信心攻破它。 走在前面的炮灰包衣衣衫褴褛,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面简陋的木盾,他们的作用,就是为后面的建州女真重装步兵挡住弹丸。 只要包衣走上八尺多高的尸体山,连云梯都用不上了,就能直接爬上城头。 “准备点火!”见到走在前面的包衣即将踏上尸体山的时候,高士信大喊了一声。 两名士兵拉动手柄,往猛火油柜内灌入空气,一名士兵手持火把,准备点燃前面的引火药。说实话,这种猛火油柜也是一种很古老的武器了,北宋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猛火油柜,和床弩一样的老古董了。 可是这些老古董,说起来比大明工部粗制滥造的那些火器反而更可靠! 当那些包衣们踏上尸体堆的时候,高士信一声大吼:“点火!” 这些老古董,威力一点不输给圆嘟嘟吹嘘的什么一炮糜烂数十里的红夷大炮啊!红夷大炮射程虽远,但装填太麻烦了。这猛火油柜在守城的时候,杀伤力相当巨大。高士信心里暗道。 什么一炮溃烂数十里,难道是我大明原子弹吗? 不过当年的大明文官都有好吹牛的习惯,这并非是圆嘟嘟的专长。 就拿料罗湾海战举例说明,邹维琏在奏本中这样写道:红毛一番远去中国四万里,其人深目长鼻,赤须朱发,其性贼虐尚雠杀,诸夷畏之。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名曰夹版,内有三层,皆置大铳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数十里,人船当之粉碎,是其流毒海上之长技有如此者。 其舟长五十丈,横广六、七丈,那是什么船?150米长,21米宽,万吨级巨舰?要知道055级驱逐舰,尺寸也就只比这个大一点点。 可是根据荷兰人的资料中显示,料罗湾海战中,荷兰人最大的船不过不过四十五米长。按照郑芝龙所上报的,其舟长三十三丈。这个还算比较可靠了,因为明处宝船长度五十五丈,实际长度也就是六十到七十米之间。郑芝龙把四十五米长的荷兰船说成三十三丈,数据还比较真实。 圆嘟嘟的吹,是吹得更过了,一炮溃烂数十里也就算了,可是五年平辽,却平到京城下了。之所以黄台吉敢于出兵入寇大明,正是因为圆嘟嘟他擅杀毛文龙,后金的后方无人牵制,更重要的是,间接导致了孔有德叛乱,所以他死得一点不冤枉。 高士信其实并不喜欢被圆嘟嘟吹得神乎其神的红夷大炮,那种武器本来是一种舰炮,重量太重了,行动极为不便,根本就不适合野战,而且装填速度极为缓慢,发射一发炮弹要很久,大概需要五、六分钟;发射三到五发之后,就要冷却,冷却时间需要二十分钟以上,这样的大炮一个小时也就只能发射五到六发。所以说,红夷大炮只能当成守城和攻城用。 真正要制造一种适合投入野战的火炮,需要新铸造新的炮。佛朗机因为漏气严重,威力其实不大,要让佛朗机威力增大,重量就要成几何倍数上升;虎蹲炮射程太近,并不理想。 士兵的火把凑到铜管前,点燃了火楼内的引火药,在火楼内形成了高温区。一名士兵拉开了阀门,压缩空气推动火油,从铜管喷出,火油在经过火楼的时候,形成了一条火龙,向城下的尸体堆积成的小山喷了过去。 尸体山上立即燃起了熊熊烈火,火油喷溅到包衣身上,浑身起火的包衣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从尸体山上滚落下来,被烧得哀嚎着满地打滚。 就连后面的后金重甲步兵也受到了大火攻击,火油带着火焰,喷溅到他们身上,身上的棉甲都被点燃了,浑身起火,烧成了一个个火人。 包衣阿哈和建州女真重甲步兵退了下去,留下了几十名倒在地上哀嚎的包衣。 尸体堆成的小山被点燃了,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焦臭味。包衣用尸体堆成的小山在大火中逐渐塌陷,最后被烧成了一堆焦炭,同那些从烧破的麻包内流出的泥土混合在一起,在城下形成了一个矮矮的土堆。 “好多首级啊!可惜我们割不到啊。”看着被烧毁的尸山,黄得功痛心疾首的大喊道。 “看我的!”满桂突然跳了出来,趁着后金军暂时撤退下来的机会,从城墙上跳落到地面,飞奔过了护城河,开始轻松愉快的收割倒在护城河外围的尸体,他手脚麻利的割下了一颗颗首级,无论是建奴,还是蒙古鞑子,还是包衣,只要看到金钱鼠尾辫的脑袋,一律割了下来。 老奴又一次遭了惨败,但真正的建州女真兵没有折损多少人,野猪皮元气未伤,不就损失了五千多包衣吗?损失了这点包衣算什么?再去抓一批汉人尼堪,不就弥补上去了。 不过开原城抵抗如此激烈,男女老幼都上阵了,老奴决定攻下开原之后,他一定要屠城,把城内所有汉人杀光! 破了开原后,再去攻打铁岭,打下铁岭,又能获得一批包衣了。实在不行,还可以去朝鲜抓人啊。反正抓朝鲜人来当包衣也一样。 总之,护城河已经填出一段出来了,若是就这样放弃了攻击,那就前功尽弃了。 “汗阿玛,我军人多,当从多处发起攻击。以包衣阿哈在前,四面攻击,我大金勇士紧随其后,一旦包衣阿哈爬上去,大金勇士以箭矢射杀城头守军,等到城头的明狗装填火器,我大金勇士再跟在阿哈后面爬上城头,即可破城。”黄台吉献策道。 “好,就如此!”老奴点了点头。 说实话,老奴除了对阿巴亥所生的多尔衮和多铎两位幼子最疼爱之外,剩下的儿子中最看重的就是八阿哥黄台吉了。这个儿子头脑聪明,而且对人和善,脸上总是挂着笑容。虽然说长子褚英能力更在黄台吉之上,可是褚英这家伙太高调了,看不起所有的弟弟,也看不起大金国那些有功之人。因为得罪的人太多了,后来被人举报贪杯延误战机,结果被老奴下令剥夺了权力。再后来,又被老奴亲口下令杀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褚英曾经发誓,他继位之后要把所有的弟弟杀光。 为了永绝后患,老奴只好含泪下令杀了这个亲儿子。没办法啊,建州女真人丁稀少,哪里容得下一个会杀自己其他儿子的人存在? 建州女真就那么点人,一旦出现了内乱,在内耗中自相残杀,那么大金国都不用人来打,自己就完蛋了。 后金军稍作修整,再次向开原城发动了攻击。 成群结队的包衣在前面,最前面的每个人手中都拿着一面粗制滥造的木盾,中间的人扛着简易云梯,呐喊着往前冲。后面紧跟着身披双重厚甲的建州女真兵,跟在包衣阿哈后面,再一次向开原城杀去。 第37章 万人敌发威 包衣们进入百步之内,明军的佛朗机和斑鸠铳纷纷开火,粗制滥造的木盾根本就无法挡住这些火器的射击,无论是被佛朗机还是被斑鸠铳击中,盾牌立即被击穿,弹丸穿透了盾牌,打在包衣阿哈身上,无情的穿透了人体,又击中后面的盾牌,再击穿人体。 有些被弹丸击中的盾牌直接就化为无数碎片,好像弹片一样扫射周围的包衣。 家丁和军官们抛射来的轻箭,也对这些包衣阿哈构成了致命的威胁,一轮又一轮轻箭飞上了天空,遮天蔽日的向密密麻麻的包衣阿哈阵型中落下。此时那些包衣阿哈被佛朗机和斑鸠铳打得血肉横飞,后面的人纷纷拿起盾牌挡住正面,只怕击穿前面人体的弹丸又把自己给击穿了,结果防住了正面,却冷不防头顶的箭雨落下,包衣阿哈纷纷中箭,发出惨叫声倒下。 包衣阿哈的阵型进入到五十步之内,高士信也没有下令让鸟铳手开火射击,因为他仔细观察过这些鸟铳,这些鸟铳的口径太小,装药量也太少了,鸟铳弹丸重三钱,装药量理论上有二钱,但事实上装药量只有一钱五分,再装多了,这种不可靠的鸟铳就会炸膛了。 那么小的装药量,能否击穿木盾牌呢?可以肯定的说,完全不可能,所以就没有让鸟铳手开火射击,以免浪费弹药。 鸟铳手留着弹药还是有用的,一旦后金兵进入十步之内,鸟铳手糊脸射击,别说这些粗制滥造的破烂木盾了,哪怕手持铁盾,身披三重厚甲的巴牙喇兵,都能连盾带甲全部打穿了。 等到包衣阿哈们冲过了护城河,躲在女墙后面的百姓青壮纷纷给石灰瓶内灌入水,塞紧软木塞,再奋力投掷出去。 伴随着石灰瓶一阵乒乒乓乓的炸裂声,城下烟尘弥漫,滚烫的开水带着生石灰四处喷溅,脸上被喷到,立即烫起了一个大包;手上被烫到,立即红了一大片,开始起水泡。若是生石灰喷溅到了眼睛里,那么这个人就废了。 虽然说被生石灰喷溅到眼睛里,只会瞎不会死,可是一个眼睛瞎了的包衣,如果回不去了,肯定被城头下来的明军杀死,再割下脑袋去请功;就算侥幸逃回去了,老奴是没有理由再养着一个瞎眼的废物,铁定是砍了,以免浪费粮食,所以说,瞎了和死了其实也没有区别。 石灰瓶砸入包衣人群中,响起了一大片惨叫声,中了招的包衣纷纷倒下。 没有中招的阿哈们纷纷以布遮住脸,还要小心翼翼的防止石灰喷溅到眼睛里,这样就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行动速度和战斗力。 前面的包衣们走动的速度慢了,后面的包衣在建州女真兵的刀子威迫下,继续往前拥挤,结果中间就出现了混乱,一大群的人拥挤在一起,自相践踏,加上城头的石灰瓶不断砸下,一时间伤亡不小。 建州女真兵以砍刀和皮鞭来维持秩序,总算是控制住了局面,让包衣冒着弥漫的生石灰粉强行冲到城下。 一架架云梯迅速搭上了城头,包衣阿哈们在后金兵的刀子威迫之下,奋力往城头爬。后面的建州女真兵拉开弓箭,不断向城头射出了一支支利箭。 建州女真兵的箭术非常准,不少百姓青壮刚刚浇下金汁,或是刚刚放下狼牙拍、夜叉檑,就被城下射来的一支羽箭夺走了性命。随着后金弓箭手精准的射箭,城头守军伤亡骤增。 “去死吧!”高士信拉开了弓箭,一支箭矢从城头女墙后面射出,一箭就射中了一名建州女真兵的眼睛,那名女真兵惨叫着往后翻滚了出去。 接着又是一支箭飞下,又一名建州女真兵被射穿咽喉,带着箭杆仰面朝天倒下。 高士信连连放箭,一口气射出了五十支箭,连续射杀了五十名后金兵。 满桂、黄得功、刀疤脸、马林等人也连连射箭,他们可没有高士信这样的技能,但是胜在人多,转眼之间也射翻了五十多名建州女真兵。不过他们几十人加起来,也只和高士信一人相当。而那些家丁和中下级军官,只能射杀包衣了。反而是佛朗机、虎蹲炮和斑鸠铳之类的火器,倒是打死了不少建州女真弓箭手。 守城的青壮和普通士兵拼命的抵抗,狼牙拍、夜叉檑一次次的落下,把一串串包衣打得从云梯上掉落下来,金汁从城头倒了下来,烫得包衣下饺子一样跌落下去。他们自己也在承受伤亡,不断有人被建州女真兵射来的弓箭射中。 攻守之战已经进入到了白热化的地步,利用前面包衣炮灰的阵亡,后金重甲步兵也抵近到云梯跟前,开始往城头攀爬了。 一名建州女真兵凭借着身上厚实的铠甲,往城头攀爬。上面的青壮倒下了金汁,这名建州女真兵举起了铁盾,挡住了劈头盖脸淋下来的金汁。接着他看到一个夜叉檑滚下来,这名建州女真兵纵身一跃,从这架云梯跳到边上的一架云梯上,躲过了夜叉檑的攻击。 上面的明军守军还未来得及收回夜叉檑,几名建州女真兵就上去砍断了夜叉檑的绳索。 后面的建州女真兵涌了上来,迅速沿着云梯往上攀爬。城头再次倒下了金汁,被那些女真兵以铁盾牌挡住,但还是有一名女真兵不小心被金汁浇到脸上身上。滚烫的金汁烫在身上,连棉甲都被烫破了,烫在脸上,立即皮开肉绽,这名建州女真兵惨叫着倒在地上。 与此同时,灰瓶乒乒乓乓的砸了下来,在女真兵人群中爆开,石灰粉弥漫,让那些建州女真兵根本就不敢睁开眼睛。 紧接着几块大石头从城头砸了下来,砸到了一名后金兵的头盔上,避雷针头盔一下就瘪了下去,连盔带脑都被砸扁了。还有一名后金兵被砸在胸口,厚厚的铠甲也挡不住石头,那名后金兵惨叫一声,吐出一口献血倒下。 还是有人爬上了城头,却被一群长枪兵顶住,长枪虽然无法刺穿他身上的厚甲,但好几支长枪把这名后金兵顶死在女墙上。接着后面的火铳手扣动扳机,这名后金兵当即就被打得变成了浑身冒血的筛子。 第二名建州女真兵爬上了城头,迎接他的是好几杆三眼铳。这种落后的火门枪在近距离上威力还是挺不错的,手持三眼铳的明军士兵单手握住火铳,另一只手抓住火绳,就往三眼铳的火门内桶,只听到轰鸣的铳声,第二名爬上城头的建州女真兵也被打成了马峰窝。 连续爬上了好几名建州兵,无一例外都被城头的火铳手打成马峰窝。 一直没有发威的万人敌终于派上用场了,十多个带着木框的家伙从城头掉落下来,落在城下地面,打了几个滚,接着就只见火光一闪,剧烈的爆炸声响起,周围的云梯一架接一架纷纷在爆炸声中折断,正在攀爬云梯的建州兵纷纷从云梯上掉落下来。 铁钉和云梯碎裂的碎木片飞扬,城下密密麻麻都是建州女真兵,这十多枚万人敌爆炸,至少两百多名建州女真兵惨叫着倒在血泊中。 别的地段城墙上,也丢下了不计其数的万人敌,在后金军的人群中炸开。剧烈的爆炸声响起之后,白烟弥漫,无论是包衣阿哈还是建州女真兵,都是一样的结果:有些人当场被炸死,大部分的人倒在血泊中发出痛苦的嚎叫声。 其实真正被炸死的建州女真兵并不多,大部分都是重伤。 第38章 老奴撤军 毕竟这个年代没有炸药,以黑火药制成的土炸弹威力并不大。要知道后世的炸药猛烈度可是黑火药的一百多倍!虽然说炸药蕴含的能量不会比黑火药高太多,可是炸药的作用时间短,也就是速度更快,能够在更短的时间内把所有能量释放完毕,所以说炸药的威力远大于黑火药。 尽管只是重伤,可是在这个年代,重伤了就是等死。装在万人敌内的铁钉,都是从房屋上和家具中拆下来的锈铁钉,扎入人体内,尽管有铠甲防护的原因,扎入不深,可是锈铁钉和这个年代的毒箭原理差不多,后金军的毒箭,都是在射箭之前,把箭头插入粪便内,就成为毒箭了。同样的道理,被锈铁钉扎入体内,不久之后就会伤口感染,在痛苦中死去。 后金军的攻城战再一次失败了,没死的包衣纷纷抬起了重伤的建州女真兵,撤退了下去。 明军砸下了五十枚万人敌,造成了后金军一千多人的伤亡。 事实上,伤亡的远不止一千多人,至少有两千多人伤亡,可是按照老奴的秉性,那就是包衣不算人系列,这点就很像后世朝鲜战争中,美军统计联合国兵伤亡数字的时候,韩国人不算人系列差不多了。伤亡最大的南棒子伤亡不统计在内,结果得出的数字是中国人伤亡远大于联合国的多国联军。 被万人敌炸伤的一千多名包衣,以及之前蚁附攻城中死伤的两千多名包衣,哪怕是伤员都没人管,撤退下来的包衣只把受伤的建州女真兵抬了回去,倒在地上哀嚎的包衣就没人管了,也没人敢去管他们。 若是把一个半死不活的包衣抬回来,老奴为了节约粮食,肯定要给那个半死不活的包衣一刀,而且把一个废人抬回来的包衣也要受到牵连,说不定也被老奴一刀一个砍死了。 那些包衣死多少,老奴也不心疼,他心疼的是开原这一战前后两千多名建州女真兵伤亡, “啊!求求你们给我个痛快!”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传来。 老奴连忙跑了上前,只见正黄旗牛录额真巴尔布躺在一副担架上,身上的棉甲血迹斑斑,上面密密麻麻扎着生锈的铁钉,还有一根云梯的碎木片扎入他的腹部,尖头的木片刺穿了他身上的铠甲,深深扎入腹部。 一名随军的萨满巫师以剪刀剪开了棉甲,想要把棉甲拉开,给巴尔布动手术,可是剪开了棉甲之后才发现,棉甲被铁钉牢牢的钉在肌肉上了,根本就取不下来,于是巫师沿着插在腹部的木片周围一圈剪开,拉开了棉甲,这才发现,巴尔布的腹部有个大洞,肠子都可以看到了。 再剪开一点棉甲,发现里面的锁子甲上密密麻麻扎着绣铁钉,整个腹部就像马峰窝一样,两条腿也是,密密麻麻的都是锈铁钉。 “回汗王,巴布尔将军的伤势已经无药可救了。”萨满巫师向老奴行礼。 “主子爷,求求您,给奴才一个痛快吧。”巴尔布哭喊着。 老奴脸色铁青,咬咬牙,拔出金刀,一刀刺入了巴尔布的心窝,结束了他的痛苦。 外面被抬回来的建州女真兵至少有八百多人,每个人都躺在担架上哀嚎。那些伤者都没有巴布尔伤得那么重,但是被绣铁钉扎成马峰窝,以这个年代的医疗技术就是无药可救了。 “阿玛,我们撤军吧,不能再打了。我们不能把我们勇士的生命白白浪费在这里。”黄台吉上前跪在地上打了个千道。 还没等老奴回话,代善怒道:“八弟,倘若我们现在撤军,牺牲的勇士就白白牺牲了?” 黄台吉道:“大贝勒,我军为攻一座开原小城,损失惨重得不偿失,而且我军粮草已经不足,若是再攻打下去,军中断了粮,一旦军心动摇,导致战败,那么汗阿玛这些年来的努力就全白费了!恐怕那些海西人都会背叛我们!连科尔沁人都会离开我们!” “八弟!你……”代善还想再说。 谁知道老奴却打断了他的话:“代善,八阿哥说得有道理,若是再强行攻打开原,恐怕我军会遭惨败!杨镐和李如柏考虑到他们的乌纱帽已经戴不住了,若是我军在这里继续围攻下去,待到粮草耗尽,将士们连兵器都拿不起来了,蛮子大军来犯,我们如何抵挡?还不如暂时放弃开原,转攻铁岭!” 老奴自然算是一代枭雄了,对局势判断十分准确。要不然他也不会以十三副盔甲起兵,至今几乎没有败绩。 这次在开原受挫,该承认失败就承认失败,没有什么好死要面子的。当年装了那么多年的孙子,先是在李成梁家中当一名家奴,又去了佟家当了上门女婿,装孙子都能装,承认一次失败又怎么样?打不过就走,没必要死磕。 不过,老奴还是不甘心就这样走了,必须要把大部分阵亡的建州女真兵尸骸收回来。这种事情派包衣阿哈去做就是了。 城头已经下来不少明军,正在轻松愉快的收割首级,无论是建州女真人,还是汉人包衣,朝鲜人包衣,只要是金钱鼠尾辫的首级,送回京城都非常值钱。万历年间可不比后来的崇祯年间,经过三大征的万历,都比崇祯有钱,将士们立功该得的银子,万历一分都不会少,不像崇祯,穷得连勤王军的军饷都发不出来,招安流贼的银子都没有。 后金军派遣包衣过来收回建州女真兵的尸体,结果又被城头的弓箭火铳打死了不少,倒下了更多的尸体,总算是把大部分建州女真兵的尸体给带回去了。 “建奴撤军了!建奴撤军了!”城头响起了大明军民的欢呼声。 后金军和科尔沁骑兵在大营外列队警戒,包衣阿哈们收拾帐篷,拔掉木栅栏,把能带走的东西都装上车,不能带走的放火烧毁。随后大金军队井井有条的撤离开原。即使是失败的撤退,仍然保持了一支精锐部队的气势,排着整齐的队伍,两翼是骑兵保护,中间是骑马重步兵,最中间是包衣和辎重车辆。 高士信站在城头,看着逐渐远去的后金大军,他想到的一件事就是,后金军队很可能会去攻打铁岭! 本来老奴是要拿下开原,拿下开原,一来可以解决粮食问题,二来打通了后金同蒙古人之间的联系。根据史书上记载,开原失守之后,后金得到了巨大的财物和人力,其中的牲畜粮食财物让后金运输了三天都没有运完。 后金打下了开原,有了能力统一女真,又有了和蒙古交流的条件。 因为高士信这个幺蛾子,使得老奴被迫放弃了开原,先去攻打铁岭,拿下铁岭,开原就会成为一座孤城。 “建奴并没有回家,他们肯定是直奔铁岭而去了!”高士信说道。 “只能靠铁岭的守军自己了,我们人数太少,守城尚可,若是出城追击建奴,恐怕不仅要惨败一场,连开原都要丢了。”马林无奈的叹气道。 高士信回道:“铁岭城池固若金汤,若是城内没有建奴细作,建奴就很难攻破。我只担心的一件事是,辽东各城内,建奴细作无处不在啊!通过这几日的鏖战就看得出来了,建奴事实上并不善于攻城,他们所依托的无非是细作。” 可是最悲哀的是,明知道后金细作无处不在,却无可奈何。这个锅不仅仅是文官有责任,辽东那些武将也都有责任,那些奸商走私战略物资,多少辽东将领和军官参与其中?辽东的局势溃烂至此,如果没有一个杀伐果断的人来治理,根本就是无解之局。 第39章 我要当锦衣卫 辽东局势溃烂,要真正能够在一段时间内曾经整治辽东局势的那个人现在还在京城。由于杨镐还没有被锦衣卫缇骑带走,熊廷弼还在京城听候调遣。 按照原来的时空,杨镐在为萨尔浒之败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又发生了开原铁岭失守之事,万历在震怒之下,派遣了锦衣卫缇骑把杨镐锁拿回京,并任熊廷弼为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杨镐为辽东经略。 可是在这个时空发生了重大变化,杨镐虽然惨败,但有高士信协助李如柏斩获的两百多颗后金兵首级,使得万历可以力排众议,暂时挡住了朝中弹劾杨镐的声音。 从客观上来分析,杨镐真的就那么烂吗?从万历二十五年到万历二十六年,大明抗倭援朝,在蔚山之战中,明将陈寅接连打下了日军的两道栅栏,第三道眼看就要打下来了,杨镐因为李如梅还没到,不想让陈寅的功劳比李如梅大,所以就鸣金收兵。结果因为未能趁胜追击,明军遭到日记的反扑,损失了两万多精锐。后杨镐隐瞒军情,只上报阵亡一百多人。因为这件事杨镐遭到了弹劾,但首辅赵志皋保住了杨镐,万历皇帝只是罢免了杨镐,让他回家。后来抗倭援朝战争结束了,万历又重新起复了杨镐。 但萨尔浒之战的锅,还真不是杨镐一个人背,抗倭援朝结束之后,明军辽东精锐几乎损失殆尽,到了万历末年,良将死的死病的病,野猪皮兴起。可是朝中控制粮草的兵部尚书黄嘉善、兵科给事中赵兴邦等人,催着杨镐出兵,结果才遭致萨尔浒惨败。 就当年辽东那种局面,哪怕是熊廷弼提前去了,也难以挽救辽东明军溃烂,朝中文官又天天催着出兵的死局。 熊廷弼虽说后来一度稳住辽东局面,但后来还不是在广宁之站中败了?后来熊廷弼都被传首九边。这辽东溃烂的局势,确实很难挽救,关键是熊廷弼为了整治辽东局势,得罪了太多人,朝中的人都巴不得他死。 高士信苦苦思索了三天三夜,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什么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都是狗屁!大明的问题其实出在内部啊!” 要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升官。 可是一名武职再怎么升官,永远要被文官踩在脚下,哪怕是升到了正一品的提督,在一个小小的正七品文官面前还是抬不起头。 去考科举,当文官?想到这里,高士信摇了摇头。虽然他是二十一世纪九八五的高材生,可是真的让他考这大明的科举,那可是一窍不通了,别说文言文书写了,八股文的格式他就完全不懂,真上了考场,别说考秀才了,就连县试都别想过!过了县试,还要参加府试,过了府试之后才能参加院试,过了院试,才是一名秀才。县试第一,府试第一,院试第一的,称为小三元。 成为秀才之后,并不意味着你就能当官了,那只是迈进士绅集团的第一步。真正想要当官还要参加乡试、贡试和殿试,考过了乡试,成为举人,考试举人之后地位就不一样了,从理论上来讲,举人可以当官,可是举人当了官的,都是从一名最低的九品官当起,能够当到县令,就已经是封顶了。 所以说要想当上有影响力的大官,必须进京赴考,参加贡试和殿试,成为进士之后,有两条路可以选,一是外放当县令,那是来钱最快的渠道,很快就能赚钱了,大明的一名县令,随便贪墨一点,一年几千两银子不成问题。当得好了,当个几年县令,就升为知府。当上了知府就更不用说了,有句话叫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个清知府的清,可不是咱鞑清的意思,而是清廉的知府的清。 外派当县令,来银子是快啊,可是升官之路基本上到了知府这一级也就到头了。中了进士之后想要当更大的官,那就需要自己家里贴钱在翰林院供职,这才是入阁之路。京城物价高昂,开销极大,就翰林院的几个补贴,自己都养不活,还要打点上面的官员,根本就不够用,所以需要家里有银子供着。在翰林院混个几年,以后出来外放当官,才有机会当上巡抚、总督,直到当上阁老。 这文官之路实在是太难了,就算高士信从现在开始恶补五年,去考个进士出来,充其量也就只能当个小县令,封顶是知府;若是进入翰林院混几年,再外放当官,等他能入阁了,这大明也玩球了。 所以说,高士信直接否定了文官之路。 怎么办呢?还是走自己擅长的武职之路吧。 大明文贵武贱,走武职的道路再怎么升官上去,哪怕升到了正一品提督,见到了文官照样抬不起头来。除非能够升到有封爵的大将军,那是不可能的,从朱棣以后到崇祯之前,明朝的皇帝对封爵可是抠门啊,要到崇祯末年,才开始封一批因战功而新封的勋爵。到了弘光、隆武和永历三朝,勋爵是大规模封了,异姓王都封了不少,公侯更是遍地走。 等等,崇祯末年?弘光、隆武、永历三朝?到那时候才能和文官平起平坐,甚至超越了文官,可是到那时候说什么都晚了。 所以说,武职想要能对抗文官集团,唯一的道路就是走锦衣卫这条路了。 我要当锦衣卫!高士信在心里恶狠狠的吼道,当上锦衣卫,要把辽东那些祸害局势的文官武将一网打尽了,再换个人来治理!朝中那些尸位素餐的家伙,也要抓光他们! 可是他脑子冷静下来,转念一想,锦衣卫这条路子似乎也不好走。虽然交结了许显纯,可是许显纯现在还只是一名小小的百户,最多能把自己拉进去当一名锦衣卫校尉。就算是功劳再大,半途进入锦衣卫的,能给一名小旗就很不错了。 许显纯还要五年才能被魏忠贤提拔起来,想到这件事,一直把东林党视为正义之士的高士信只觉得心底一凉:难道我也要当一名为人所不齿的阉党了? 阉党就阉党吧,大丈夫能屈能伸,看样子,为了解决这个危局,最有效的还是当阉党。大不了到时候多保护一下东林党的正直人士,譬如说杨涟、左光斗之类的就好了,也给自己留下一条后路。 对了,也不知道自己的那位小兄弟现在怎么样了?若是他已经进宫了,或许过段时间回京之后,他也许可以帮上自己的忙。 高士信的那位小兄弟张永,这时候正在紫禁城内拜见王安呢。 “孩儿拜见老祖宗!”张永跪在王安面前,表现出一种十分顺从的样子。 “猴崽子,快起来吧!”王安笑着做了个虚扶的手势。 “孩儿谢过老祖宗!”张永也顺势站了起来。 “这小猴崽子看起来就机灵,化淳啊,咱家还真没看错你,找了那么一个机灵的猴崽子来,咱家一看就喜欢,要收他当义子。”王安喜笑颜开看着垂手站在自己面前的张永。 曹化淳笑道:“干爹您能看上永娃子,是永娃子的福气啊!永娃子,快拜见干爹!” 可是这时候张永的心里却拔凉拔凉的,他一点不觉得拜了王安当干爹是福气,反而觉得自己很快就要大难临头了。他知道王安最后落了一个什么样的下场,还不是被九千岁和客巴巴给弄死了?拜了他当干爹,那就和曹化淳一样,被发配南京或者凤阳,等信王上位了,自己才能再重出江湖。 张永打心底就不喜欢信王,要不是信王登基之后一通骚操作猛如虎,大明还不至于那么快玩完了。说起信王,这个人如果不是皇帝,而是知县,那他肯定是个好知县;最多,他能当一个好知府;哪怕让他当一名布政使,或是巡抚,他都当不了一名好官。就这样一个最多只有知府之能的人,却当了一名皇帝,这才是悲哀。 第40章 张永认干爹 认了王安为义父,也就相当于认了曹化淳为干哥哥了,那就意味着今后自己就和曹化淳、王承恩他们绑在一块了,那就意味着什么?今后就是信王的人。 当然了,他也可以在九千岁对义父王安下手的时候落井下石,在对魏朝和曹化淳他们下手的时候也落井下石。可是这样狼心狗肺的事情,张永自认为自己做不出来。他在前世里虽然是一位富家子弟,而且是女孩子嘴里的渣男,但他绝不会对兄弟落井下石,也不会对恩人恩将仇报,在男人和男人之间,他还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 想到这里,张永心中暗暗苦笑:我虽然现在都已经不算男人了,可是狼心狗肺的事情,我千万不能干啊,我可不是吕奉先那样的三姓家奴。若是认了王安当义父,今后九千岁要搞王安的时候,自己怎么办?袖手旁观?王安这边也就算了,认了王安为义父,曹化淳就是干哥哥,以后要对信王动手的时候,如何下得了手? 虽说打心底不愿意认王安这个义父,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还是跪了下去,给王安磕头:“孩儿叩见父亲!” 王安哈哈大笑:“好!猴崽子快起来吧!干爹就喜欢你这个聪明的孩子。” 张永顺势站了起来,又转头面向曹化淳跪下道:“小弟拜见哥哥。” 曹化淳连忙扶起了张永,笑着道:“张小公公,老哥担不起啊!你今后跟了王公公,今后必将前途无量!而老哥我,只能一辈子服侍小皇孙了。今后小皇孙外出就藩,你老哥我也就跟着小皇孙出去,就此了却一声,哪有张小公公你的福气啊。” 大明那些跟了藩王出去的那些太监,基本上一辈子就没有指望了。大明把藩王当猪养,一辈子不能出封地,除了王府侍卫,没有任何兵权。活动范围受到严重限制,而且不能干涉地方官,更不允许插足军政。藩王除了有钱外,什么自由都没有。跟了藩王的太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别想有什么出息了。 万历已经年迈,恐怕不用多久,就该轮到皇长子朱常洛登基为帝了。而朱常洛的贴身太监王安,必然将入主司礼监。张永年龄尚小,跟了王安必然前途无量。再看曹化淳,还不如侍奉皇长孙朱由校的魏朝了,朱常洛也是会老去的,那么未来登基的必然是朱由校。 而侍奉朱由检的曹化淳,今后的命运就是跟着朱由检去就藩地,然后在那过完一生,根本别想有任何指望。 只是曹化淳根本就没有想到,信王朱由检最终翻身,变成了大明的皇帝,当然了,这个皇帝也把一手好牌给打烂了。 张永心里很清楚,信王的牌技有多烂,拿了双王四条二当地主,结果出牌的时候不小心自己从中间把一条顺子拆开了,变成了满手零牌,最后被皇太极和李自成给打爆了。 别说信王登基的时候牌不好,双王四条二还有一条顺子,这样的牌叫不好?结果他一上手就把连接顺子两头的中间牌厂卫给废了,没了厂卫,那些文官就变成了碍手碍脚的一手零牌,人家皇太极手中可不是一手烂牌,其实牌也不错,而且手里也有炸弹,要不是崇祯打错了,皇太极和李自成加起来还真的赢不了。 有厂卫牵制的时候,文官还是有用的牌,国家机器缺少了文官当然也不行,管理地方,管理财政,搞建设,制定国家战略计划,朝中文武百官的运作,都需要文官。可是文官集团一旦失去了监督,那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侵吞国家财产,中饱私囊,而且还不做事,纯属是废牌。 张永当然不可能和曹化淳说这些,他毕恭毕敬的回道:“曹大哥,是您把小弟我带进宫内,否则小弟只能在宫外当一名无名白了。大哥的恩德小弟没齿难忘,今后无论小弟如何飞黄腾达,大哥的恩德小弟永远记住。” 王安问道:“永娃子可否识字?” “略同一些,孩儿年幼时在家里上过几年私塾。” “识字就好,待咱家先考考你。”王安笑容满面道。他让人取来了四书五经,让张永看。张永很通顺的就读了起来。 见张永看得懂字,王安又让他合拢书,问了他几个问题,张永也都对答如流。再令人取来文房四宝,让张永写一段字来看看,张永也提起笔,很快就书写了一段《论语》。虽然前世里张永和高士信一样都是理工男,可是张永头脑聪明,他的文科一点不差,还经常练写毛笔字,阅读古文,写得一手好字。 穿越到了这个时代,繁体字他也都能看得懂,也会写。若是说考科举的话,张永要不是受了伤没了命根子,只要学半年,考个举人完全没有问题,说不定进士都能考上了,而高士信是再花费五年时间能不能考上秀才都是个问题。 见到张永识文断字,王安心里十分高兴,他哈哈大笑:“化淳你说得一点没错啊,这个小猴崽子聪明,又懂事。咱家还有个干儿子,也叫过来认一下兄弟吧。” “干爹,孩儿这就让人把魏朝叫来。”曹化淳道。 不一会儿功夫,一名个子高大,相貌堂堂的中年太监急匆匆的走了进来,一见到王安,就跪在地上:“孩儿参见干爹!” 这就是魏朝了,长得还真是相貌堂堂。也对啊,要是长得歪瓜裂枣的,客巴巴会看上他?客巴巴可是先同魏朝玩对食的,后来因为魏朝既要侍奉王安,又要侍奉皇太孙朱由校,无暇顾及客巴巴,所以客巴巴才同李进忠勾搭上。 魏朝来了后,王安又让魏朝同张永认了兄弟,都是干儿子,虽然魏朝年龄比张永大得多了,但也是当大哥了。 这时候张永才想起来,好像什么地方拿错剧本了?他拍了拍后脑勺,突然想起来了:魏朝成了自己的大哥,可是李进忠又认了魏朝为干爹,而李进忠是自己好兄弟高士信的远亲舅舅,那么李进忠也等于是自己的舅舅了,可他又是大哥的干儿子,这辈分岂不是乱套了?不过也有可能自己记错了,李进忠不是魏朝的干儿子,而是小弟。但即便是小弟也不行,辈分还是乱套了。 只是在王安面前,张永当然不可能提起李进忠了。 出了东宫,张永走在魏朝的后面。等到曹化淳几个人离开了,只剩下张永和魏朝两个人的时候,他才开口道:“魏大哥,您等一下。” 魏朝停下脚步,转头问道:“张永小兄弟,什么事?” 张永走上前,压低了声音问道:“魏大哥,您认不认识一位名叫李进忠的太监?他是我一位生死兄弟的舅舅。那位兄弟救过小弟的性命,他的舅舅自然就是我的舅舅。小弟进宫已有十余日,却连好兄弟的舅舅都未能见上面。” 魏朝感慨一声:“干爹说得一点都没错啊,永娃子你就是一位有情有义的人。虽然我们当公公的下面没有了,但老哥我认为你是一条汉子!你都已经跟上王公公了,将来前途无量,却还惦记着在宫中默默无闻的李进忠。” 张永连忙问道:“魏朝大哥,我那位好兄弟的舅舅现在过得怎么样?” 魏朝道:“别提了,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一名灰袍,你自己想一想就知道怎么样了。永娃子,你也别说老哥没帮忙,李进忠进宫就跟了老哥我,老哥也一直照顾他,无奈他目不识丁,在这宫内,不识字想要提升可难了。” 其实明朝那些有名的太监,大多数都是很有才能的人,一般的大太监,都是自幼陪着太子一起读书的,正是因为有才学,今后可以帮助皇帝做事,所以才受到重用。而那些目不识丁的太监,大多数都是混到最后,还是默默无闻,最后老死在宫中。 在魏朝眼中,李进忠就是属于这一类人。 ” 第41章 落魄的九千岁 目不识丁的李进忠尽管一直讨好魏朝,可是他还是不受人待见啊,魏朝没有办法,只好把这个老文盲给丢去了御马监当个弼马温,哦,不,比弼马温还不如,人家孙猴子当弼马温,多少还是个御马监的长官,穿着大红色官袍。可是李进忠在御马监,却还是一名灰袍太监。 魏朝可也是为了李进忠的安排操透了心,他打算利用自己的关系把李进忠安排到西李身边侍奉西李,这也算是帮李进忠一个忙吧。 刚好这个深得王安宠爱的张永小公公又和李进忠有关系,于是魏朝就干脆让张永去御马监把李进忠召回宫内,去侍奉西李。可是魏朝做梦都没有想到,他引回的李进忠,不久之后就把他的老婆客巴巴给抢走了!最后,魏朝还死在李进忠手中。 听说李进忠在积水潭的御马监,张永连忙赶了过去。 这具身躯的原主人残存的记忆告诉他,他和高士信虽然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所以上李进忠既然是高士信的舅舅,那也是他张永的舅舅了。当然了,更重要的一点是,这个舅舅可是未来的九千岁啊,在他最落魄的时候接近他,他会记得自己的好的。而且九千岁是天启年间大明的中流砥柱啊,没有九千岁收上来的税,天启拿什么去养活军队,救济灾民? 张永已经是下定了决心,今后要辅佐九千岁。要消灭那些只会贪墨银子,却不干活的文官士绅集团,还是必须依靠九千岁。 真不知道那些士绅活在这个世界上对国家有何贡献?恐怕唯一的贡献就是拉屎当肥料,用来滋润农田了,其他的,张永实在想不出他们对国家对社会还有何贡献。 虽然张永的前世里出身富贵人家,可是这个富贵是父母那一辈年轻的时候艰辛努力自己创业致富的,这样的富贵光荣。而这个时代的士绅又是如何致富的?利用他们自己偷偷修改过的祖制,把有功名的人不服劳役悄悄改成了有功名的人不纳税,再通过强取豪夺获得财富,对那些当蛀虫来发家致富的人,张永打心底就鄙视他们。 对国家的蛀虫,一定要消灭。就是这些蛀虫,祸害了大明,祸害了汉人,祸害了华夏。 赶到积水潭,那里是一大片湖泊,湖边有御马监的马场。 到了御马监门口,门口的锦衣卫拦住去路:“你来找哪位?” 或许是看这小公公年龄不大的样子的,看门的锦衣卫说话态度不是很客气。 “我来找李进忠,还请两位兄弟进去禀报一声。”张永出示了自己的腰牌递给看门的锦衣卫。 锦衣卫接过腰牌一看,见是有品级的太监,而且是挂在张诚和王安属下,再看这位只有十五、六岁模样的小公公,竟然穿着有品级的宦官服,两名锦衣卫立即变得毕恭毕敬:“请张小公公稍后,卑职这就进去通报。” 看到锦衣卫跑进去了,张永往大门内探望一眼,只见那锦衣卫跑到院子内一名无品级灰袍青年太监面前:“刘公公,外面来了一位张姓绿袍小公公,说要找李进忠的。” 那青年太监说道:“这肯定是魏朝新收的干儿子吧,让他来找李大傻子,咱家还是出去一趟亲自迎接他吧。” 年纪轻轻就已经是绿袍公公了,虽然品级很低,可是毕竟是有品级的公公啊,这个青年太监可是无品级的灰袍太监。听说那小公公来找李进忠,就猜此人肯定是魏公公的干儿子,要不然为什么来找李进忠?如果不是魏朝的干儿子,怎么可能年纪轻轻就穿上有品级的宦官服了? 灰袍青年太监走到门口,毕恭毕敬的向张永行了个礼,问道:“张小公公,您可是奉了魏公公之命来找李大傻子?” “李大傻子?”张永登时愣住了。 那灰袍青年太监笑道:“张小公公,您在魏公公身边都穿上绿袍了,怎么还不知道这李进忠的外号啊?他年近四十才入宫当了一名小火者,还是遇见魏公公,他才有机会来这里养马。这个李进忠啊,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个喂马扫马厩的,人也傻,大家都叫他李大傻子。” 张永脸上一变,他说道:“这位小公公,咱家是奉了魏公公之命,来召李进忠回宫的。另外,再纠正一件事,咱家不是魏公公身边的人,咱家是跟王公公的,魏公公是咱家的干哥哥。” 那青年太监变得更加恭敬了:“原来张小公公是王公公身边的红人啊!都怪奴婢有眼不识泰山,张小公公快随奴婢来吧。” 走在路上,那灰袍青年太监介绍说:“李进忠为人忠厚老实,牌技臭到极点,还喜欢赌,几乎是逢赌必输,结果每个月所得的银子,都孝敬别人了。之前他当一名小火者的时候,曾经在厨房干活,存下一点银子,到了这里没几天就全输光了。” 在厨房干活的太监,多少都有一些外快收入。 之前魏四挥刀自宫之后,根本就找不到进宫的门路,只能在京城的街头当一名无名白。后来认识了当时的司礼监秉笔掌东厂大太监孙暹。魏四见这位孙暹是宫内的人,于是到他府上打零工糊口。因为魏四干活卖力,为人忠厚老实,所以孙暹就把他推荐入宫了,当了一名小火者。 小火者属于什么呢,就是最最下层的阉人,比起无品级的太监还要低等,是不配被称为太监的。而火者的工作就是干活,什么扫地,打水,这种闲杂事都由他们来干。 年近五十的魏四入宫之后,为了不让自己的哥哥和侄儿他们知道自己混成这个鬼样子,因此改名换姓,改成了李进忠。 当年普通老百姓的子弟进宫当阉人,都是为了搏一个出人头地。若是一大把年级了还是一名无品级的小太监,甚至还在当火者,那可是太丢人了。阉人不能进祖坟的,他只有赚到更多的银子,拿回家里打赏给族长,才有资格死后进祖坟。 可是一大把年级了还混成这副鬼样子,这辈子就没有指望了,反正进不了祖坟了,为了不让家里人丢脸,干脆把姓都改了。 魏四就改成他母亲娘家的姓,改成李进忠。 这时候,除了穿越来的张永之外,这里又有谁能知道李进忠这个落魄的无品级老太监,在不久的将来将会变成大名鼎鼎九千岁? 灰袍青年太监带着张永走到马厩跟前,还没靠近马厩,就问道一股浓郁的马粪味,那味道说不上来的酸爽。 走进马厩内,只见一名个子高大,头发花白的老太监正在带着一群低等太监打扫马粪,这老太监衣衫褴褛,身上散发着一股浓浓的马粪味,但边上那些小太监都尊称他李头,或是干脆尊称他为四爷。 这时候的李进忠虽然还是一名无品级的小太监,但至少已经脱离火者身份了。而这里的那些洗马厩的太监多半都是火者身份,要不就是像李进忠那样年龄大又不识字的,要不就是在宫里得罪了人的,这两类的人都被赶到这里来当弼马温。 李进忠能脱离火者身份,还是魏朝的面子,但他虽然脱离了火者身份,可还是一名无名的无品级太监啊,属于宫中那种低等太监。 而那些在内书堂读书的小太监,虽然是火者身份,可是他们却前途无量,混得好了,以后进入司礼监,或是去东厂,甚至可以陪伴太子,再差的,也能跟随藩王去封地耀武扬威。可是李进忠这个年近五十的老太监,任何人在他身上看不到希望了。 第42章 魏朝引狼入室 “恭喜李进忠啊!今后见到你,我们都得叫你李公公了!”听张永说是魏朝要让李进忠回宫,一群太监纷纷向李进忠道贺。 李进忠哭了,是真正的嚎啕大哭,说不出他是激动还是伤心。自从三十多岁那年挥刀自宫至今已经快二十年了。这二十年来,他过的什么样的日子?在宫中,因为不识字,干的是最下等的体力活,受尽了白眼,有家不能回,也不敢回。 家里的哥哥不知道还认不认他这个不成器的弟弟,唯一的女儿被他给卖了,老婆逼着他写下休书,然后跟着别人走了。从此他流落京城,挥刀自宫,就为了有朝一日出人头地。 想到自己的女儿,他觉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自己的亲闺女了,他挥刀自宫,入宫以后,就每天都想着,若是有朝一日飞黄腾达,一定要好好的补偿自己的女儿。 可是到了年龄都老了,他还是一个弼马温。 李进忠已经五十多岁了,在这个普遍寿命只有四、五十岁的年代,李进忠已经是个老人了,他已经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可是这个时候,却来了一位小太监,告诉他,魏朝让他进宫,去侍奉李选侍,这可是一个难得的好机会啊。 李选侍就是西李,是皇长子最宠爱的女人,皇孙朱由校和朱由检都是她的养子。 前不久,朱由校的生母王才人暴毙,西李为了自己的今后考虑,蛊惑皇长子朱常洛,让皇长孙朱由校给自己当养子。朱由检的母亲死得更早,西李接收了朱由校当养子之后,顺便把朱由检也带进自己宫内当养子。 得到侍奉西李的机会,这对于李进忠来讲可是人生的一个转折点啊,万历年事已高,还能活几年不知道了,朱常洛肯定是要继位登基当皇帝了,那么朱由校就是未来的皇太子。能够做到侍候皇太子这一步,李进忠觉得已经是可以了。只是他自己都未曾想到,朱常洛这个皇帝之当了短短的一个月就玩完了,朱由校也就当了一个月的太子,飞快的晋升为皇帝,从此李进忠改回本家姓魏,变成了魏忠贤,成为了大名鼎鼎的九千岁。 九千岁还在嚎啕大哭,张永却突然跪在他面前,跟着他一起大哭:“舅舅,您就是我的亲舅舅啊,我进宫就是为了找到您。没想到,却在这里找到您了。” “舅舅?”九千岁楞了一下,打量着身穿一身整洁衣服的张永,连忙把他扶了起来,“张公公,你这个玩笑也开太大了,奴婢哪里敢认张公公您当外甥啊?传出去恐怕败坏了张公公您的名声,你快起来吧!” 张永却坚决不肯站起来:“舅舅,说来话长,您听我慢慢说来吧。” 于是张永把自己从小父母双亡,由高家把他养大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又说高士信的母亲李氏,是魏家的远房表妹,所以魏四就是高士信的舅舅。而他同高士信情同手足,那么魏四就是自己的舅舅了。 李进忠还无法判断张永所说的是真是假,若是一个人说假话肯定是有目的,他心里就纳闷了,张永在王安和魏朝那得宠,有必要假冒和高士信的关系,来同自己拉亲戚?自己现在这个落魄的样子,估计亲大哥看到自己都不会理了吧? 想到这里,李进忠就相信了几分,不过他还是没有全信,而是心里想着,以后还得抽空跑一趟高家去证实这件事。若是这件事是假的话,那么这个人就不知道有何用意了。不过这件事多半是真的,若是真的,那就说明张永这个人有情有义啊,真是让人感动。 回到了紫禁城门口,张永出示了腰牌,门口的锦衣卫看过腰牌,又指着他身后的李进忠问:“张小公公,这位是何人?” 张永回道:“咱家奉了魏朝魏公公之命带这位李公公回宫。” 锦衣卫见了张永的腰牌,对他是毕恭毕敬的,但对后面那位九千岁却当成不存在一样。 张永带着李进忠,直奔东宫。 东宫有四殿,分别是奉宸宫,勋勤宫,承华宫、昭俭宫。王安是太子伴读,东宫大档,但也是司礼监随堂大太监,所以他不在东宫,大多时候是在司礼监内。魏朝侍奉西李,他工作的地方就在西李的承华宫。因为西李把朱由校和朱由检收为养子,这两个小孩子也在承华宫内。 魏朝现在很忙,他又要侍奉西李,又要侍奉朱由校、朱由检,还要侍奉王安,都恨不得要向孙猴子学分身术了。不过还好,他的“老婆”客巴巴是朱由校的乳娘,也经常来东宫,帮魏朝侍奉皇孙朱由校。 朱由校似乎有恋母情结,每次客巴巴不在的时候,都会吵着要见乳娘。西李虽然是他名义上的养母,但他和西李自然没有什么感情。 再说朱由校的生母王才人,王才人刚死不久,据说是被西李打死的。不过那些都是传闻,总之西李自己不承认。虽然王才人是皇长孙的生母,可是她的地位不高,朱由校小的时候,经常见到的女人除了乳娘客巴巴之外,就是嫡母郭氏了。 郭氏可是名正言顺的太子妃,一个小小的才人所生的皇长孙,只能认郭氏为嫡母。但郭氏早在万历四十一年的时候就死了,因朱常洛一直受父皇的冷眼,郭氏死后整整三年不得下葬。 郭氏死后,由于西李自己的儿子早夭,她就一直盘算着把朱由校弄过来,由自己来抚养。可是和郑贵妃想要升皇后一样困难,有些事情可不是万历自己能够决定的,万历不是一直想要把郑贵妃升为皇后?结果朝中文官群起发难,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西李自己的老公朱常洛都天天遭受万历的白眼,她这个小小的要求怎么可能被万历同意?说起朱常洛,简直就像不是万历的亲生儿子一样,万历每天都后悔啊,自己那天去见母后的时候,怎么莫名其妙就被慈宁宫的一个小宫女迷上了,结果才有了朱常洛这个充话费送的赠品。想起这件事,万历只能怪自己鬼迷心窍,要是没有朱常洛这个赠品该有多好? 万历最宠爱的儿子是他和郑贵妃所生的朱常洵,也就是后来的福王。 可是有朱常洛这个皇长子在,万历几次想要让朱常洵当太子,都被朝中文官给否决了。大明的皇帝可不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代表文官的内阁就能驳回圣旨。朝臣们都认为,既然朱常洛是皇长子,就应当立朱常洛为太子。 万历每次看到朱常洛都没有好脸色,总是在心里想着:要是没有朱常洛这个赠品该多好?郑贵妃的儿子朱常洵就能当太子了。 可是万历还是架不住朝中百官的反对,在万历二十九年的时候,被迫无奈把朱常洵给册封为福王,感觉像是吞了一只苍蝇一样册封朱常洛为太子。 朱常洵虽然未能当上太子,但万历对这个儿子十分宠爱,给了他洛阳的封地,被为了福王圈了大批土地。福王就藩的时候,万历还给了无数的金银财宝。再后来的事情就不用说了,福王被养成一只三百多斤的大肥猪,最后被李自成给宰了。 “魏公公,小弟奉了您之命,已经把李进忠给请来了。”张永直接就把李进忠带到了魏朝所在的承华宫。 未来的九千岁见到了魏朝,连忙跪在地上:“奴婢叩见魏公公。” 第43章 未来的木匠皇帝 “哇,好一位俊俏的小公公。”一个女人走了出来,见到了张永,眼睛都发直了。 小公公俊俏的多了去了,能够被送过来侍奉西李的小火者,又有哪个长得不俊俏的?那些歪瓜裂枣的东西,不是放在外面打扫大殿,就是在柴房里干苦力活。 但是这个小公公的难得之处是,他身上穿着一身有品级的绿袍!年纪轻轻,就穿上了有品级的绿袍,那不是比自己的对食的老公魏朝更有前途吗? 张永自然也见到这个女人了,这个女人大约三十岁出头,长得非常漂亮,粗看温婉动人,细看却又透着一股娇俏,尤其是那眼梢间,不经意便流露出一股机灵劲。尤其是那凶器,估算了一下,估计有D以上了。 魏朝一见到这个女人,立即上前:“印月,来介绍一下,这位小公公是我的干弟弟张永。这位是我的好友李进忠。” 印月?那这个女人一定就是客印月了!张永心里暗道。他回忆了一下脑子里的大明历史材料,知道宫内乳母并非宫女,也无职司在身,而是应征入宫,皇子一旦断奶,乳母便是要出宫的。可是这个客巴巴怎么还能进宫侍奉皇长孙? 后来张永才知道,因为朱由校见不到客巴巴了,就整天吵着要见乳母。 毕竟朱由校是朱常洛最疼爱的儿子,虽然朱常洛被万历不待见,还被郑贵妃嫉恨,但要把儿子的乳母弄进宫内,这点事对他这个太子来讲还不算有什么问题。更何况,客巴巴又是魏朝对食的老婆,所以客巴巴才有资格进宫侍奉朱由校。 客印月目不转睛的看着张永,把张永看得浑身发毛。 张永前世里阅女无数,倒不是他不喜欢客印月这种类型的熟女,而是这个女人太可怕了,而且这个女人没有头脑,她让人把张嫣弄流产了,这才埋下了魏忠贤和她自己身死族灭的下场!若是张嫣能留下太子,怎么可能轮到信王来当皇帝? 还有,王安和魏朝的死,都和这个女人有关。原本魏忠贤也不想恩将仇报得太过分了,原本只想把他们发配去外面,但在客巴巴的坚持之下,九千岁只好弄死了王安和魏朝。 张永虽然害怕客氏,但他还是毕恭毕敬的叫了声:“客妈妈好。” 客印月抿嘴笑道:“别叫我客妈妈了,你又不是那些无品级的小火者,你是魏公公的干弟弟,说起来我也算是你嫂子,以后就叫我嫂子好了。” 魏朝在边上也笑着道:“印月啊,我这位小兄弟客氏聪明得很呢,王公公对他极为赏识,今后必然飞黄腾达。这样吧,我先带他们进去参加李娘娘和两位小皇孙。” “快进去吧,娘娘在等着呢。”客氏道。 魏朝带着张永和李进忠走进门内,客氏的目光落在走在最后的九千岁身上,九千岁也刚好转过头来,两人四目相对。 张永不知道为何,转头正好看到这一幕,心中暗笑道:这对狗男女,还真是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唉,可怜的魏朝大哥,不久之后你就要被绿了,绿了还不算,今后还会被人宰了。 走进了这座名为承华宫小院子内,张永一眼就看到一名大约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正蹲在地上,饶有兴趣的摆弄一个木头玩具,地上放着锯子、小斧头,还有榔头、铁钉盒,看来那个看起来挺精美的小玩具,就是这个孩子自己打造的。 不用说谁都知道,那么小就喜欢自己造玩具的小孩子,那不是木匠皇帝又能是谁? 边上又跑过来一名大约七、八岁的孩子,拉着那个半大孩子的胳膊使劲摇晃,奶声奶气的叫唤着:“哥,哥,好漂亮的小车子啊,哥能送给我吗?” 那个玩具,是一辆做工精美的玩具小马车,做得惟妙惟肖,对那种七、八岁的小男孩来讲是最有诱惑力的。 半大孩子把玩具车拿在手中,来回翻看了几下,说道:“弟弟,还有点小毛病,哥再去修改一下,改好了就送给你,好吗?” “好啊好啊!”那小的孩子拍手大笑,“就知道哥哥对我最好了。” 张永一看,心里就明白了,那个小的男孩子,肯定是未来的亡国之君崇祯了。 看着这个小孩子,张永心里暗道:崇祯啊崇祯,以后你别怪我,我会让你永远当信王,我不会让你变成崇祯的。永远当信王,才是你最好的结局。 说来也是奇怪,未来的木匠皇帝一看到九千岁进来,立即丢下手中的活,迎着九千岁跑了上去。张永可以看到木匠皇帝的眼睛都红了:“李伴伴,这些年你去哪里了?我好想你啊。” 张永根据脑中的历史知识,知道一些事:当年李进忠交结上魏朝之后,曾经在天启生母王才人的昭俭宫当过几年手巾。 所谓的手巾,就是比火者高一级的无品级下等太监,专门伺候高等太监,给他们递手巾的,还有一种叫乌木牌,就是跑腿的,也是只比火者高一级。 九千岁在昭俭宫的时候,当然不仅仅当个给人递手巾的活,院子内的卫生都是他打扫的,还要负责擦桌子,擦门窗,总之是王才人身边最低等的小太监,尽管他的年龄不小。 也就是在王才人身边的那段时间,九千岁认识了天启。年幼的天启看这个头发花白的慈祥老者很顺眼,九千岁也非常喜欢年幼的天启。只是当年的天启还只是年幼的皇孙,根本就没办法帮九千岁说上话。 所以后来,当王才人被西李打死之后,九千岁也被清理出宫,被发配去了御马监。其实早在几年前,九千岁也曾经在御马监混过一段时间,只是后来被魏朝带回宫里去伺候王才人了。 张永不知道九千岁和客巴巴这对狗男女是否是在王才人那里的时候就开始勾搭上的,这点他也不需要去了解,他只是在心里为魏朝感觉不值。尽管如此,他也不会去帮魏朝什么,比较魏朝和王安的观点一致,都是认同文官,认同东林党。 也幸亏朱常洛只当了一个月皇帝就蹬腿了啊,要是他当的时间长了,那么大明的亡国之君就不是崇祯了,而是他朱常洛了。 说起来,魏忠贤对天启的感情,不仅仅是一个奴婢对主人的感情,更像是一个长辈对晚辈的感情,那些胡说八道说什么魏忠贤有篡位之心的砖家叫兽,还胡扯什么天启是被魏忠贤害的,真不知道那些叫兽哪来的勇气说这样的话? 大明什么人对皇帝最忠心耿耿的?是公公,因为他们的权力就是皇帝给的,离开了皇帝,他们什么都不是。那些公公在外面被文官骂成阉竖、阉狗,说他们为非作歹,祸害百姓,真不懂他们祸害了哪些百姓了? 所谓的百姓,还不是指文官士绅集团他们自己?就像是那些苦劝万历皇帝减免税收,还说什么不与民争利的言官一样,所谓的民,就是指他们自己。 很明显,天启见到九千岁的时候,是激动得快要哭了。而张永就站在一边,默默的打量这对将来被文官黑出翔来的君臣。 不过魏朝没给九千岁太多时间,他站在房门口,招呼张永和九千岁进来叩见李选侍。 第44章 陪着皇孙做木匠 踏进了西李的寝宫门内,张永只觉得一阵凉风扑面而来,炎热六月的暑气一下就消失不见了,那效果虽然比不上后世的空调,但在这个时代已经有这样的降温效果很不错了。 走进大门内,张永一眼就看到正中间坐着一名美艳女子,这便是正主西李了。这西李的年龄大约二十七、八岁模样,相貌比外面的客巴巴要更胜几分,难怪会深得朱常洛的宠爱。西李的身后有两名中年宫女打着大扇子,随着扇子的扇动,一阵凉风迎面而来。 张永注意到,西李的身后放着一口钻了许多小孔的大木箱,宫女扇子扇出来的风,通过箱子之后再吹出,吹出来的就是一阵阵凉风。这东西是古代的土空调,内有冰块。以人力扇子加上冰块来降温,恐怕只有帝王之家才能享受到这样的待遇。 事实上西李只是一名选侍,论地位,只比宫女高了一点,她的地位比天启生母王才人要低了许多,但西李深得朱常洛的宠爱,所以打死了王才人就跟没事一样。现在的西李,在东宫已经是地位最高的女人了,太子妃死了,王才人也死了,就连地位比她低的崇祯生母刘淑女也死了,她又深得太子宠爱。 西李看了一眼垂手站在魏朝身后的张永,只觉得这位眉清目秀的小太监看起来特别顺眼,于是说了句:“永娃子,今后你就在本宫这里侍奉两位小皇孙吧,魏公公要做的事情太多,也太辛苦了,你来了刚刚好。” 张永连连道谢,道谢完后,又站在那一动不敢动。 西李被张永那怯生生的样子给逗笑了:“永娃子,你先退下吧,去外面陪皇孙。本宫还要和魏公公讲几句话。” 张永现在首先要考虑的事情是,想办法见到万历,最好能把杨镐换下来,让熊廷弼上去,顺便把自己的那位大哥调回京城,最好能够让他当上锦衣卫。 目前张永的身份是长随,这种属于有品级太监中最低等的,但也比九千岁一个无品级的手巾要强得多了。他心里暗道:有文化就是好,一个人的成功,是运气和才能都有关的。所谓的运气就是机遇,自己能够认识曹化淳,被曹化淳推荐给了王安,这就是机遇。但只有机遇,若是自己没有才能的话,会被王安看上? 所以说,聪明人能够抓住机遇,能够让别人看得上眼。 难道说不学无术的九千岁就是单纯运气好了?非也,九千岁也是努力过的,若不是他在秉笔太监孙暹府上打工的时候表现很努力,他就一辈子只能当一个无名白,根本没机会进宫。进宫之后,又因为他为人诚实善良,才会被魏朝看中。 至于一个五十多岁的无品级老太监,又怎么会被客巴巴看上了?这个问题就复杂了,或许是魏忠贤某方面的技术好,能让客巴巴高兴。 再说魏忠贤对天启,是真正像是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 现在张永就算急着要见到万历,一时半会也不可能见得到啊,所以他决定,先从年幼的朱由校身上入手。 虽然万历皇帝很不喜欢朱常洛这个儿子,但他对朱由校这个孙子还是非常喜欢的。朱由校长得虎头虎脑的,眼睛里流露出一股聪明劲,令人一看就喜欢,一点都不像他的父亲朱常洛,让人一眼看上去就是一头呆头鹅。 张永走到外面,未来的木匠皇帝已经把他刚刚做好的马车玩具丢给他弟弟玩了,自己却在制作一个新的玩具,那是一个小小的木头帆船,虽然是个小玩具,他却做得非常认真。 “小殿下。”张永走到朱由校跟前,叫了一声。 “走开,小爷在干活的时候,谁都别来捣乱!”朱由校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张永向身边摇扇子的中年宫内要来扇子:“这位姐姐,还是让我来侍候小爷吧。” 中年宫女刚好摇扇子摇得胳膊酸麻,乏味无聊,有人来抢活干,自然很爽快的就把扇子递给了张永:“这位小公公,那就给你了。” 张永站在朱由校身边,一边摇动扇子,一边看着朱由校专心致志的干活。时值六月酷暑,虽然边上有人给朱由校摇扇子,可是他卖力干活,还是满头大汗,汗水一滴滴的从他的额头滴落袭来,他也浑然不觉。 “还差一点木板。”朱由校说道。 “奴婢去给小爷您拿。”张永连忙跑去给朱由校递来一块木板。 这时候,朱由校才抽空看了张永一眼,发现是一个年龄比自己相仿的小太监,再看这小太监取来的木板,大小尺寸都很合自己的要求,顿时对他心生好感。 “这位小伴,你也懂得做木工吗?”朱由校问道。 “略同一点,只会做一些粗鄙不堪之物,哪里能同小爷您比?”张永回道。他在前世里确实懂得做一点小玩意儿,当然手艺不能和天启相比了。但他多了天启几百年的知识,完全可以做出天启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朱由校又忙碌了一会儿,这艘小帆船终于大功告成。 “这位小伴,我们一起去找个水池,把船放下去试一下如何?”朱由校问道。 “好啊,不过小爷,好像您还少了个什么东西?”张永道。 “少了什么?” “少一条绳子,要不然船漂到水池中间了,我们要如何去取回来?” “对!我们加上一条绳子,”朱由校点了点头,又问道:“这位小伴,你也不会游泳吗?” “会啊,若是小爷您觉得加上一条绳子破坏了美观,那就不加也罢,船走远了,奴婢游泳过去把船带回来!”张永连忙回道,接着话题一转,“不过小爷,说实话,奴婢建议您也不妨学一学游泳,这样万一今后坐船出游,不慎落水了,会游泳就不用等人来帮忙了,自己就能游上岸,那该多好啊?” 大明皇帝有落水的传统,张永不得不预防啊。 谁知道朱由校却很固执的摇了摇头:“有小伴你会游泳就好了,今后我要是不慎落水,你肯定会来救我,你说是不?学游泳太麻烦了,小爷我有那个时间,还不如多做几个东西了。” “哥哥,要去放船了?”后面跑出来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子。 男孩子不用说也知道是崇祯了,小女孩是乐安公主,是西李的女儿,年龄和崇祯同岁。 见到粉雕玉琢般的小萝莉,张永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小姑娘长得十分可爱,继承了她母亲的美貌,一头乌黑发亮的黑发,一对圆溜溜的大眼睛十分机灵,一看就很讨人喜欢。 但大明的公主说起来十分可怜,且不说包办婚姻了,在大明当驸马,简直就是一种惩罚,能当上驸马的人,必须有才华,但是大明的驸马不得担任文官,不仅自己不能当官,家里的直系亲属也会受到连累,不得当官,这对于一个有才华的青年,那是何等压抑?而且大明驸马,在婚后想要见公主一面都难,没有管家的老泼妇同意,驸马和公主还不得见面。 乐安公主婚后生活还算比较幸福,驸马巩永固同乐安公主恩恩爱爱。只可惜大明亡了,在李自成破城之前,乐安公主已经病逝,还未下葬,闯军就攻破京城,巩永固拔剑自刎之前,把自己的子女捆在公主的灵柩跟前,然后放了一把火烧了自己的家,自己拔剑自刎。 前世里是一位明粉的张永,当然不会让这样的悲剧发生,所以他铁了心要当一名对皇帝忠心耿耿的阉党,要除尽文官士绅集团。 只是张永根本就不知道,他的那个好大哥高士信其实也是穿越来的,而且高士信还是一名拥护东林党的人士,两人政见不同。这也是高士信担心的事情,他担心今后同自己的那位好兄弟能否轻松愉快的合作?若是两人能合作,那就是所向无敌的绝佳搭配啊。 第45章 你有锦衣卫天资 自从张永跟随了未来的木匠皇帝之后,他也成为一名木匠。在协助朱由校一起做木工活时,张永时不时的把自己脑中的一些设想告诉朱由校,还画出了设计图,再让朱由校去做。 譬如说,风车、新式水车、车船、四轮马车等玩具。 朱由校还真的是一位天才木匠,只要张永能够画得出来的,他都能做出模型来。当然了,张永也不可能画出蒸汽机之类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给朱由校。 木匠皇帝对做东西很感兴趣,可是做出来的成品经过试验之后,就全部丢给了弟弟和妹妹拿去玩去,自己就不管了,然后再埋头做一个新的玩具。 “别小看了水车,小爷,若是我们能用水车来带动机床,那么您在刨木片的时候,就可以节省很多力气啊。”张永画出了水力锯床的图片。 水利机械,那可是在蒸汽机发明之前,为工业革命奠定了基础! 后世有人说,天启是一个好木匠,只可惜生错了家庭,生在帝王之家。对此,张永是嗤之以鼻:若是天启不是出身在帝王之家,而是出身在一家匠户家庭,难道就能成为一名大师了?当然不可能了,明朝匠户地位多低啊?你造出再好的东西,还不是文官的功劳? 官字两张嘴,上下嘴唇一碰,将士的战功,匠户呕心沥血的作品,统统变成文官的功劳。当然也有赵士祯、徐光启、孙元化、宋应星这样的好文官,可是太少了。 张永又从异想天开的工业革命想到了九千岁,为何九千岁会被十七岁的崇祯给弄死了?就是手中没有兵权啊。兵权?自己那位好大哥也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他立的功劳应该够了,也该回京了,回来之后,自己利用宫内的关系,帮他一把,把兵权拿到手。 其实张永有时候也想不通,历史上没有高士信这样一位猛将啊,怎么会出现一个那么厉害的人物?难道是因为自己的穿越,导致历史发生了变化?或许没有自己的穿越,那个高士信早就在萨尔浒战死了,这个张永原本身躯的主人也是阵亡了。自己来了这里,一切都改变了,或许自己就是高士信的救命恩人。 他也曾想过,高士信会不会和他一样,也是穿越来的?因为从殴打范永斗的事情就让他有了这个怀疑,可是没有证据。算了,不去想这个事情了,管他是不是和自己一样的穿越者,总之是好兄弟,两人一文一武相互合作,兄弟齐心可断金! 唉,我什么时候才能回京呢?我那位好兄弟若是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已经进宫了。他有头脑,说不定从此历史上不再有魏公公九千岁,也许是张公公九千岁了。远在开原的高士信心里一直挂念着他的那位小兄弟。 他知道那位小兄弟人非常聪明,今后肯定能够辅佐自己。来到大明已经半年多了,经过这半年多来的磨砺,高士信终于知道大明的文官压制武将有多厉害了。 当初若不是他果断杀了七品小官郑之范,恐怕这时候开原早就在野猪皮手里了。老奴撤军以后,高士信同马林,还有他的两名走狗满桂和黄得功,对那些被关押的商人一个个审问。 “必须分开审问,我们手头的证据不是很足,只能把他们分开了,一个个的讹出来,不能给他们串供的机会。”高士信说道。 然鹅,几个时辰之后,满桂和黄得功两大走狗就垂头丧气的回来了。 “兄弟啊,那些奸商一个个嘴巴死硬的,我们证据不足啊,拷打了几个,不是嘴硬得很的,就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满桂沮丧的说道。 就连现在开原城内的最高长官马林也问不出什么来,那些奸商不仅嘴巴死硬,还很大声的威胁马林,说自己朝中有人,让马林他们这些粗鄙武夫有多远滚多远。否则,朝廷有人会让他们这些粗鄙武夫好看! “嘴巴很硬是不?马军门,您就不会给他们动刑吗?撬也要把他们嘴巴撬开!”高士信不以为然的说道。 马林哭笑一声摇了摇头:“我们又不是锦衣卫,皮鞭也抽了,棍子也打了,可是那些家伙不仅没有说出一个有用的字,反而破口大骂,还要我们走着瞧。” “马军门,你们可以把刀子架在他们脖子上,威胁他们,不说就杀了他。” “没有用啊,那些家伙一看就知道是刀口舔血过来的,别说把刀子架在他们脖子上,就说威胁要杀他全家,他们都不怕。” 老马说的一句话还真的没错,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被绞死的危险。这句话一点不错,明末那些奸商,哪个干的不是灭门九族的大罪?可是他们就是敢干! 这里的很多商人,还真是刀口舔血走过来的,同女真人和蒙古人贸易,他们一路上要被官兵勒索,遭到马贼抢劫,甚至有时候他们运往后金的货物被蒙古人抢了;运往蒙古人那的货物被女真人抢了,这些商人都是打打杀杀走过来的,见过了血,他们自己也不怕死。 若是咬紧牙关不招供,那些粗鄙武夫真能杀自己全家?笑死爷了,爷的家人都在关内,甚至在京城,有本事你飞回去杀啊!若是招供了,供词被拿回京城,那么家人就真的死定了!就算锦衣卫不拿下他们,给他们当后台的那些文官都会杀掉他们全家! 想到这里,高士信笑道:“马军门,还是看卑职的,卑职相信,只要我出面,一定能让他们开口。” 他在前世里看过不少有关锦衣卫的书,什么刷洗、弹琵琶、披麻戴孝之类的乐子他都十分清楚,可是在这里还不能用这些,要是没拿到供词就把人给弄死了,万一有人去京城告状,那就不好办了,毕竟自己不是锦衣卫。 “有了,有好办法了,可以不在他们身上留下任何伤痕,又能让他们招供!”高士信突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他对满桂、黄得功等走狗说道,“你们去拿水盆、水桶和毛巾来!” 黄得功立即走出去,没多久就提回一口水桶,水桶上面放着脸盆和毛巾。 “再打几桶水来,越多越好。”高士信道。 没多久,刑讯的准备工作就完成了。满桂和黄得功瞪大两双牛眼,惊诧的看着高士信那令人不解的操作:只见高士信让人把人犯的脚抬高了,捆在凳子上,在地面铺上一块木板,把人犯的双手捆在木板上,然后把毛巾放在水中浸湿了,覆盖在人犯脸上。 “这,有用吗?”黄得功问道。 高士信拿起一个木勺子,额,差点忘记了,这个木勺子可是曾经在守城战的时候舀过金汁的木勺子,没洗干净,上面还粘着一些黑黄黑黄的东西,还残存了一丝酸爽的气味。那水里面,也被高士信加了一些好料,譬如说让小跟班黄得功跑一趟那五谷轮回之处,弄些上次制作金汁剩下来的好东西,加入水中,顿时牢房内散发着一股恶臭味。 他把木勺子伸进木桶,舀了一瓢水,缓缓的浇在毛巾上。 人犯开始还没有什么反应,可是等到第二瓢水浇在毛巾上的时候,只见这人犯拼命的挣扎,想要喊叫,可是他的嘴巴被毛巾盖住了,只要嘴巴一张,一股臭水就灌入他的嘴里。即使不张开嘴也没事,臭水往他鼻孔里灌,那滋味别提有多么酸爽了。 “怎么样?招不招?”高士信问道。 那人犯拼命的摇头,他知道自己一旦招供了,全家都要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他再难受,也咬紧牙关坚持住,绝对不能开口。 第46章 水刑和名单 不招是吧?那就继续!”高士信又舀起一瓢臭水,倒在毛巾上。 那人拼命的挣扎起来,高士信连续舀了好几瓢臭水倒在覆盖他脸上的毛巾上面。过了片刻,他一把揭开毛巾:“招不招?不招,那就继续!” “我招,我招!”那人连忙说道,可是一开口说话,又是好几口臭水灌入嘴里。 这个人已经是很不简单了,美国人发明的水刑,就连他们自己最优秀的特工都坚持不了一分钟时间。CIA有道考题:如果被克格勃抓住了,面临水刑,怎么办?据说,正确答案是:赶紧招了吧。没有任何训练能有效帮助你扛过这一关。 而这个家伙,已经足足支撑了两分钟有了吧?这已经是一个狠人了!他若是不招,那就直到被水刑整到死,但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人能够做到死在水刑之下都不开口的。更何况,高士信的水刑还是加料水刑。 满桂伸出了大拇指:“士信兄弟啊,你有锦衣卫的天资啊!不去当锦衣卫,太可惜了!” 高士信笑道:“大哥,也许我这次回京以后,就去混个锦衣卫当当。” “锦衣卫好啊!去了锦衣卫,就不用再受那些文官的鸟气了!”满桂点了点头,随即又让人看上去有几分失落,“可是兄弟你回了京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 “满大哥,放心好了,我相信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了。杨经略萨尔浒惨败,我相信朝廷很快就会换人了,等换了新的经略到来,我就跟上来了。”高士信说道。 至于杨镐会不会滚蛋,熊廷弼会不会来,其实高士信心底并没有多少底,因为他的到来,历史已经发生了变化,因为杀建奴,却给杨镐送去了大功劳!杨镐还会不会滚蛋,真的不知道了。不过他是等不到杨镐滚蛋就得先回京城了,回去之后,先回家一趟,看看家里人,然后进京去找张永。若是张永混得好的话,那就依靠他帮忙,给自己弄个锦衣卫身份吧。 就算张永刚刚进宫混得很差,自己也可以去找许显纯,许显纯应该已经升千户了吧?而且更重要的是,许显纯其实算是勋贵家族出身的,他的祖上是驸马,他奶奶是嘉善公主。之所以会自己偷偷跑出来考武举,因为家里不让他考武举,想要让他考八股文,当一名文官。但他既然都已经考上武举了,当了一名锦衣卫,家里肯定还是得帮他。 只是如果张永那条路走不通的话,走许显纯那条路,今后升级要困难得多了。现在他在军户中是一名总旗军官,到了锦衣卫不可能还是总旗,能当个小旗都很不错了。 虽说降了一级,可是锦衣卫身份比普通军户身份值钱多了啊!文官可以去抢走军户的功劳,但是你让他去抢一下锦衣卫的功劳试试? 经过审问,马林终于揪出了一批后金细作,这批人在招供了之后,全部在供词上画押,把他们身后的幕后老板都给招供出来了。 马林看着名单,哈哈大笑:“这下可好了,不仅是辽东文官可以一网打尽了,就连京城都要有一大批文官要倒霉了!老子早就受够了那些贼鸟厮的鸟气了!我们兄弟们把名单往东厂一送,哈哈哈!他们就等着掉脑袋吧!杨镐虽然没有直接介入,可是他也得落个管教不严之罪,至少都得从辽东滚蛋了!” 萨尔浒之战的惨败,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明军将领身上都担着战败的责任呢,虽说这些将领也有平时训练不严,吃空饷等责任,可是在战术上犯下的错误却是杨镐犯了大错。而杨镐之所以会犯错,离不开朝中那些文官的催促。能把这一群文官一网打尽,对于辽东将士们来讲,真的是大大的出了一口恶气啊。 但高士信看到这份名单,却高兴不起来,名单上竟然有内阁首辅方从哲的名字,还有东林党的李三才,兵部尚书黄嘉善、兵部给事中赵兴邦等人名字都在里面,朝中大小官员,几乎北方士绅集团的全部囊括进去了,南方东林党、浙党和楚党也有不少人被牵连进去。 他皱起了眉头:“马军门,这份名单牵涉太广了,连内阁和兵部都牵涉进去了,若是陛下看到这份名单,该怎么处理?更何况,这份名单到了东厂,能不能送入宫中都不知道。” “那士信小兄弟,你说应该怎么办?”马林问道。 高士信想了想后说道:“我们可以把名单稍作修改,去掉一些人,再拿去给人犯签字画押,然后把新的名单送去京城;老的名单,就暂时保管好,以后或许有用。” 经过一番酝酿,马林和高士信把名单上那些骇人听闻的大家伙都给划掉了,留下来的人主要是一些最遭人恨的监察御史、巡城御史、巡按御史之类的七品低级御史。这些言官不仅皇帝恨他们,武将恨他们,就连普通的文官都痛恨他们。 原本都察院和监察御、巡城御史之类的官员,是用来监督官员的。可是到了明末,这些御史的性质完全变质了,变成了党争的时候用来攻击对手的工具。 这些七品的低级御史也被称之为言官,党争的时候,首先向对手开炮的,都是这些言官,言官先发话,站在后面的大佬看热闹,先看这些小弟去攻击对手的大佬,在关键时刻,幕后的大佬才会出手,给对手致命一击。 正因为御史是言官,每次上朝的时候如果没有御史跳出来攻击对手,那么这样的朝会都显得不完美了。 万历皇帝为何三十年不上朝?就是被这些御史给逼的。每次早朝,真正的内容没多少,天天就是听那些分属于不同阵营的御史吵架,彼此攻击,听得头晕脑胀,有些胆大包天的御史甚至直接把攻击目标对准了万历本人,譬如说跳出来,要求万历不要与民争利。 万历自然对这些御史恨之入骨,可是偏偏大明的天子还拿这些七品芝麻官一点办法都没有。 当然可以打他们庭杖,可是那些御史根本就不怕打啊,你打了他庭杖之后,只要没有当场把他们打死,挨了庭杖的御史回去之后就有吹牛的资格了,说自己刚直不阿,敢于进言,这才挨了天子的庭杖,这样那些挨了庭杖的御史在他们自己那一边身份地位就更高了。 所以说,那些御史都巴不得挨庭杖,只差指着皇帝的鼻子大喊:“来啊!来打我啊!我就喜欢看你打我啊!啊!打啊,打得好爽啊!” 万历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都懒得打那些御史了,因为他连上朝都不去上了,御史们想要吃庭杖都没地方吃啊。 这一下,一批御史包庇卖国奸商证据确凿,只要这份名单送到东厂,再送入宫内,万历皇帝一看,还不高兴坏了?他早就想弄死一批苍蝇一样讨厌的言官了,高士信能够把刀柄送到万历手上,只要万历不是晋惠帝,就会先是龙颜大怒,然后很痛快的接过刀子,向那些御史捅去。 “铁岭失守,建奴劫掠了铁岭的人口和财物之后就撤军了。”就在高士信酝酿着带上这份名单回京的时候,铁岭那边传来了消息。 第47章 准备回京 听到了这个消息,高士信也是无语了。一群在开原城下遭到败绩,士气已经跌落的后金军,跑去了铁岭城去刷战绩了,结果还被他们给刷成功了! 野猪皮带着败兵去刷战绩,从理论上来讲是很冒险的事情,因为后金军的兵力和士气都在铁岭遭到了沉重打击,带着新败的军队去打仗,哪怕是守军给力一点,或是李如桢的支援给力一点,野猪皮这次就要大败而归了,明军也刚好报了萨尔浒之战的仇。 而且建州女真人口稀少,只要惨败一次,就永远不可能有机会吞并叶赫部。没办法吞并叶赫部的话,建州女真就永远无法称霸辽东,那么所谓的大金国,只是一个部落而已。 高士信心中真的是那个气啊,自己这个最强王者,完成了一次又一次漂亮的连杀,可是无奈自己这边都是一群猪队友。 别的不说,就说开原城内的马林,本来就是一个送人头的,要不是高士信来了,阻止了马林,马林不仅把自己的人头给送了,连开原城也给送了。而李如桢就是一个卖队友的,老奴都在发兵攻打铁岭了,李如桢也去增援了,可是路上慢慢吞吞的,到了铁岭之后,也不敢去增援,而是在距离铁岭十几里外眼睁睁的看着队友被杀。 铁岭城内的守将,也不是什么王者,只能说是一群操作很垃圾的猪玩家,像喻成名、李克泰、吴贡卿这些将领,他们根本就没有防范城内有细作,结果被野猪皮攻破了城,他们就成为一群送人头的猪队友。 还有,说到猪队友,不能不说当年大明的盟友叶赫部,这个猪队友就像是挂机的一样,毫无动作。 所有队友中,只有贺世贤真正卖力去救援了,但是在半路上遭到科尔沁蒙古人拦截,援军无法抵达开原。 想一想,自己所在的这个团队真垃圾了,有送人头的,有卖队友的,还有挂机的,这还打个屁啊? 算了,不想了,越想越恼火。高士信心里暗暗道。 不过好在开原城没丢掉,只要开原在,野猪皮就不敢贸然去进攻叶赫部,开原牵制野猪皮,让野猪皮如同骨鲠在喉,无法放开手脚统一女真。 大明灭亡的根源在自己身上,若不是各种弊病日积月累,到了最后财政崩溃了,野猪皮有机会吗?大明是个有骨气的朝代,而不是弱宋。如果大明不是财政崩溃,就算野猪皮统一了女真,夺取整个辽东,连朝鲜也吞了,又能打得过一个有钱的大明吗? 所以说,大明是自己穷死的。 弊端出在何处?高士信前世里经常同网友们争论,网友们把锅全部甩到东林党身上。其实东林党只是代表了一部分士绅的利益,大明的弊端还有朱家的藩王养猪场,腐烂到极点的军户所,各种弊端累积在一起,导致财政入不敷出。 所以高士信向来就认为,不应该把锅都给东林党背了,阉党难道就没有责任吗?要知道阉党当中,可不止只有太监,依附九千岁的文官可不少,那些北方士绅的表现如何?闯王来了迎闯王,大清来了迎大清。 臭名昭著的孙之獬,冯铨这些可都是阉党人物。 高士信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有主见的人,自从《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问世之后,网络上那些骂东林党的人们大多数都是跟风在骂,就连他的那位好兄弟张永也跟着骂东林党。而高士信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却是带着自己的头脑,他有他自己的看法。 东林党真的就那么坏吗?要知道东林党代表的是江南商业士绅的利益,而阉党之中,也有不少士绅文官,那些是传统的土地士绅,土地士绅代表的就是落后的封建制度,东林党代表的商业士绅其实是先进的资本主义制度。 前世里的高士信每次和张永争论的时候,他都会说若不是大明灭亡了,东林党很有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个资本主义政党,代表了进步。 而阉党呢?阉党的那些士绅都是北方的土地士绅,即使是北方农民穷得只能造反了,那些士绅家里并不缺银子啊!为什么他们不拿出银子出来救济百姓? 对此,张永也会反驳:他们的银子哪里有东林党多?东林党占据了富庶的江南,就连农民都穿得起丝绸衣服的江南,为何江南不拿出银子? 两人的争论总是没有结果,高士信可以拿出干货来反驳,张永同样可以。 野猪皮摧毁了铁岭城之后就撤军了,从开原往南走,不再会遇上后金的军队,高士信打算回京城了,毕竟京城才是他的家。前世里,他在京城读书、工作、生活。在这个时空,他的户籍也是京城外的一名军户,他得回去。 “兄弟真的要回去了?”满桂问道。 “是得回去了,出来半年多了,得回去看看自己的父母。满大哥,你们就等着兄弟的好消息吧,高某一定会给各位兄弟带来荣华富贵!”高士信拱了拱手说道。 “正好,我们也得回辽阳了,兄弟,就当我们送你一程吧。”满桂道。 “好,那我们就准备一下,明日一早出发吧,”高士信道,他又回头问黄得功,“黄兄弟,你也跟我们一起走吗?” “当然了,黄某今后就跟高长官您了!”黄得功一口答应下来。 高士信说道:“满大哥,你们把建奴级都交给小弟我吧,我带回京城去请功。” 满桂道:“兄弟啊,你还是太年轻了,不懂这里面的猫腻啊!建奴级轮不到我们拿去请功,评定功劳是兵部评的,只有文官才能把建奴级送去兵部请功。我们这些当小兵的,恐怕到了兵部门口就被他们轰出去了。” “为何我们杀的建奴,我们自己不能去请功?”高士信愤愤不平的问。 “我们的功劳?我们这些当兵的,只管上战场杀敌,打赢了立下功劳是文官的,打输了锅都是我们背!”满桂满脸怒容,看得出来,他对这种文官压制武职的制度也是十分不满。 “那这些建奴级怎么办?” “我们带去辽阳,还得让杨经略给我们去请功。” 高士信一听就火冒三丈:“杨经略?满大哥,你觉得丢失了铁岭,姓杨的他还能蹦跶几天?反正他快完蛋了,建奴级我们就先不带去辽阳了,先放这里,等新的经略来了,我们再上报!” 满桂道:“兄弟,那就都依你的。哥哥我是个大老粗,那比得上兄弟你肚子里有点墨水,懂得其中的弯弯道道。反正你说怎么着就怎么着吧。”, “这样吧,我们一颗首级都不带回辽阳也说不过去,那就带上百八十个假奴级,带回辽阳给杨经略交差,证明我们没有白跑这一趟。剩下的都先由马军门保管,等新的经略来了,我们再向他请功。否则我们给了杨经略,他急着保住自己的脑袋,我们的功劳就全没了。” 次日一早,高士信他们向马林告辞了,离开之前,高士信交代道:“马军门,若是建奴再来,你们就坚守不出,千万不要出城浪战。” 马林抹了一把眼泪道:“高壮士,你们这一走,就凭马某,还真的很难守住开原啊!如今铁岭失守,开原已是孤城,建奴再来,可真不好办。” 高士信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记得野猪皮攻打叶赫城的时候,就是采取穴攻手段攻破叶赫城,他担心野猪皮也用穴攻来对付开原,于是说道:“马军门,若是建奴再来,你在城内放入一些空水缸,找一批盲人来专门听水缸,可防建奴穴攻。” 第48章 壮士凯旋回京 老奴以穴攻之术攻破叶赫城,这在史书上有记载的。如今开原城尚未失守,或许能对建州女真有一定的威慑力,那就看熊廷弼如何布置了。 若是开原不失守,野猪皮为了统一女真,也会冒险发动叶赫城之战。开原的马林如今是自保都非常勉强,不可能出兵增援叶赫部。按照原本的时空,经略辽东的熊廷弼将会派遣李如桢、李光荣和贺世贤三路大军去攻打后金新寨,以围魏救赵之计救援叶赫部。 可是除了贺世贤积极进兵,被后金军队挡住之外,李如桢和李光荣二李就是打酱油的,李如桢畏敌如虎,早就没有了他父亲李成梁的气势。主将如此,麾下士兵又没有多少训练,自然是打不过建州女真,从此叶赫部灭亡。 对于关外局势,高士信能够做到的也就是这一步了,他不是刀枪不入的神仙,一个人怼上千军万马也是会死的,将领不给力,士兵不给力,怎么打都没用。 再说熊廷弼主政辽东之后,虽然没有失地,熊廷弼也不失为一名合格的主帅,但手下的将士不给力,他也没办法主动出兵去阻止建州灭叶赫部。后来老奴统一了女真,就发动了大规模战争。广宁之役,又有孙德功当内奸。 孙德功得找个借口除去,王化贞也要换掉,辽东的兵将更是需要大换血,只有这样才不会失去辽东。这是一项宏伟的大工程,以目前高士信的职务根本就做不到这一点。 其实也就是因为辽东局势溃烂到以熊廷弼的能力无法挽回的地步,他才上奏朝廷,说要放弃辽东,只守山海关就好了。而这本奏折,也为后来熊廷弼之死埋下祸害。其实熊廷弼的提议是正确的,若是继续在辽东同后金死磕,劳民伤财,白白浪费了一大批银子,还要损兵折将。以大明的财政情况,根本就折腾不起了,还不如收缩兵力。 后来换上孙承宗去了辽东,采取了堡垒战术,企图一路把堡垒修到沈阳!可惜这个办法注定要失败,大明的经济根本承受不起这样的消耗。孙承宗修了不少堡垒,最终都被皇太极给各个击破了,导致了辽东一连串惨败。 不过孙承宗还是比他那个只会吹五年平辽的学生强得多,至少孙承宗在辽东的时候没有出什么问题,而那个家伙去了辽东,就把毛文龙砍了。结果五年平辽,平到京城脚下。 高士信带着满桂、黄得功、刀疤脸等自己的一百余人出了城,准备往辽阳方向行走。 “哦嗷”一声低沉的叫声从不远处传来,只见一头棕黑色的巨兽奔跑而来。 “熊大!”高士信喊了一声。 熊大就像一条狗一样欢快的奔到主人面前,把硕大的脑袋靠近高士信,嘴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呜”的叫声,就像一条巨大的温顺狗一样。 “高总旗厉害啊,这大熊罴,居然被你训得像条狗。”黄得功笑道。 “其实动物也有感情的,熊大是被我制服之后,又给它东西吃,所以它听话。不过它也只能跟着我到沈阳了,我没办法把它带去京城,除非我有了自己的一大片地,才能把它带回去。”高士信抚摸着熊大硕大的脑袋说道。 一群人带上一只巨大的棕熊,沿着广阔的草原往南行军。 从开原到沈阳,大约二百五十里左右,反正没有战事,一群骑兵带着一只大棕熊缓慢行走,日行八十里,只用了三日,就到了沈阳。 到了沈阳,再继续往前走,就是人口比较稠密的区域了,到了这里,高士信只能再次把熊大放归草原。 “熊大,再往前人多了,你就到这里吧,你自己去野外找东西吃。你放心好了,过一段时间我会回来找你的。”高士信对熊大说道。 熊大就像是听得懂他的话一样,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声音,过了许久,才转身缓缓走开,走几步,还不时转头看看自己的主人。 “别小看了这东西,他的智力和三岁的小孩差不多,这熊大可能要更聪明一些。”高士信指着远去的棕熊说道。 废话,这种大家伙,二十一世纪的毛子可是当狗养的,只要不把它饿坏了,一般情况是不会出问题的。当然也有毛子连人带狗都被自己养的棕熊给吃掉了,那是没有喂饱它。 到了沈阳,高士信没有回自己在沈阳的那个家,反正家里也没有人,张永已经回京了,回去看看也没有任何意义,万一被杨镐的人看到了,让他给留下来的话,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京城了。 京城才是他真正的家,那里不仅有他的父母,有他的兄弟,还有他发迹的梦想。 “兄弟,到了沈阳,你也不回家看看?”满桂问道。 “这里反正也没人了,我父母和好兄弟都在京城,还是直接回京吧。”高士信道。 从沈阳到辽阳,大约一百六十里路。这支骑兵日行八十里,仅仅用了两日时间,就到了辽阳城外了。 满桂、刀疤脸和新招收的那批女真人肯定要进辽阳城向杨镐交差的,但高士信没让黄得功进城,他对黄得功说道:“黄兄弟,反正以后你也是跟了我了,你就跟我回京吧,兄弟我给你弄个锦衣卫的职务,你当上锦衣卫之后,也是光宗耀祖了。” 黄得功道:“高总旗,卑职母亲在辽阳城内,能不能让卑职把母亲一起带去京城?” “当然没问题了,你我是好兄弟啊,你母亲就是我母亲,我当然要孝敬她老人家了。兄弟我要回京享福了,自然要带上她老人家一起回去。”高士信哈哈大笑。 黄得功面有难色,嘴巴蠕动了几下,过了许久,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开口:“可是此去京城路途遥远,家母年事已高,恐怕行动缓慢,要耽误了高总旗。” 高士信笑道:“放心好了,你去雇一辆车,去京城的路费全包在兄弟我身上了!” 黄得功的母亲徐氏,原本也是开原人。因为萨尔浒之战后,军情紧急,黄得功就安排他母亲跟着一群开原百姓逃去了辽阳。 原本时空里的黄得功,自从开原之战失败后,他找机会逃了出来,逃回沈阳。后来成为了袁应泰的亲兵,因为立下战功,从一名小兵一步步提拔到总兵,再到后来的江北四镇之一。 在这个时空里,高士信要把黄得功带在自己身边,这可是一个金牌打手啊。自己再厉害,也是势单力薄,一个人还能打得过一大群人?自己应对前面的人,后面来几个人射冷箭,都很难防得住。有一个人帮忙,两人背靠背,威力就增大了许多。 高士信在城外等待了一段时间,其实也不久,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就看到黄得功骑着马从城内出来了,边上还跟了一辆马车。 “兄弟,我们走,回京了!”高士信策马迎了上去,兴奋的拍了拍黄得功的肩膀。 两人骑马并行,黄母乘坐的马车跟在后面。 单独雇一辆车从辽阳回京,这个路费可不便宜。 明朝的时候,已经有长途客运班车了,一辆马车可以乘坐七、八个人,相当于现代的大巴那样吧,还是买票上车的,每天有一定的时间发车。 但是单独包一辆马车可不便宜了,就相当于现代打车从辽阳打到京城一样。不过高士信手里还有不少银子,奖赏得来的银子除了开销之外,大部分都被张永带回京城了。不过他在洗劫建州女真人村子的时候,杀人放火无恶不作,自然也抢到不少银子。 现在高士信身上有一千六百多两银子和两百多片一两的金叶子,另外还有东珠、人参、貂皮等名贵货物,钱的问题根本不愁。 带上了一位老人家,就不可能再露宿野地了,高士信控制住行军速度,保证到了晚上都能找到一家客栈可以歇息。 可是高士信根本没想到,在大明自己的地盘上,却有一群人悄悄的跟踪他们几个。 “范大人,奴才已经调查清楚了,就是这个家伙破坏了我们大汗的好事,破坏了四贝勒的计划!也是这个家伙,假冒叶赫部来烧毁我们村子,杀害我们的勇士。”一名长相猥琐,一身伙计打扮的家伙,正同一名穿着汉人富商衣服的家伙说话。 第49章 后金细作 那个被称之为范大人的,正是大金国三等甲喇章京范文程范大人!但他的地位,仍然是一名正白旗的包衣而已。 不过这个包衣身份,并不影响他是一名重臣。老奴虽然不喜欢这些汉人包衣,可是架不住他最宠爱的八阿哥黄台吉喜欢啊,范包衣深受四贝勒重用,四贝勒的很多决策,都是范包衣给定的,而且四贝勒头脑聪明,兵法计谋一学就会。 负责咱大金国间谍管理、收买策反大明官员的任务,也都是范文程这个汉人来负责,比较范文程自己提出了以汉制汉的战略计划,他对汉人比较熟悉,四贝勒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他。 结果范文程巧妙的利用了商人、商队的伙计、辽东难民等,把辽东渗透得就像筛子一样,还有不少大明的官员也被他们收买了。 咱大明的锦衣卫不是很厉害,是著名的反特机构吗?对不起,前文说过了,辽东这地方哪能轮得到锦衣卫来放肆?除了少许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的锦衣卫密探之外,大部分的锦衣卫来辽东,也就是充当保安的工作,譬如说保护某位公公来宣读圣旨之类的,或者哪个人犯了事了,要被锁拿回京等候审问,由锦衣卫缇骑出面。 遍布辽东的商队之中,就有许多后金细作,可是偏偏要命的是,那些商队同辽东的地方官员,甚至是朝中官员都或多或少的有一定的关系,别说锦衣卫不敢动他们,就算是传达圣旨的天使,只要敢动他们,也保证活不过三集。 “范大人,不过听说此人力大无穷,能力搏虎熊,而且箭术十分精准,即便是白甲兵也难以接近到他十步之内。”一条满脸横肉的大汉说道。 范文程冷笑道:“就算此人是霸王在世,又能如何?我们有迷香,只要等他睡着了,以迷香迷晕了他,再进去把他捆了,带回去献给四贝勒不就得了?” 边上一名络腮胡的大汉哼了声:“你们蛮子的手段就是阴毒!这不光明磊落吧?” 范文程道:“哼!光明磊落?硕色,要是让你光明磊落的和这个蛮子打一场,你敢吗?” 那个名叫硕色的大汉低下头,无言以对。开玩笑,和那个变态的怪物光明磊落的打一场,那不是找死是什么?无论是比箭术还是比近战,都是被人秒杀的份。 范文程笑道:“硕色,遇上打不过的上去硬拼,那不叫光明磊落,那叫送死!三国里的诸葛亮足智多谋,屡屡以少胜多,是他的兵比曹魏的精锐吗?非也,全是诸葛亮的计谋!还有,周瑜火烧赤壁,以五万人马击败曹贼八十万大军,难道东吴的兵比曹贼的兵精锐吗?并没有!只是周瑜巧妙的一连串计谋,先是反间计除掉蔡瑁、张允两个心腹大患,再利用庞统施连环计,然后再以黄盖施苦肉计,最后诈降,火攻,一举得手!” 身边那群伙计打扮的人听得都愣住了,他们当中许多人都读过《三国演义》,即便是不认识字的,也都听过《三国演义》的故事。 这是因为野猪皮对后金军中的每一名将领都有硬性要求,每个人都必须读《三国演义》,若是不识字的,请也要请人来读给他们听。老奴还为此专门请人把《三国演义》翻译成满文版的在军中发行,而范文程就是把《三国演义》翻译成满文版的其中一人。 其实后金军的兵书,就是《三国演义》,四贝勒黄台吉更是可以把《三国演义》倒背如流,还能举一反三,从中学到不少阴谋诡计,所以深得老奴喜爱。 范文程当然知道拿着《三国演义》当兵书不一定准确,所以他每次献策的时候都增添了自己的一些内容。就譬如说这次行动,完全是自己策划的。经过周密的策划,范文程一行人伪装成一支商队,悄悄跟在高士信他们后面。 天色逐渐黑了下来,高士信、黄得功、车夫和黄母到了一家小镇上落脚歇息。 原本大明这种小镇是没有外墙的,但因为这几年辽东不太平,小镇的边上建起一座军堡,军堡外围的土城拉了一圈,把小镇也包括在里面了。 城门口,站着几名士兵,进出城的人们都要检查。 高士信到了门口,把自己的腰牌亮出来,两名士兵行了个礼,便放他进去,毕竟他是一名总旗军官了,有腰牌就可以到处走动。而黄得功、车夫和黄母则出示了路引,黄得功虽然是兵,但只是一名普通的小兵,大明小兵也不能随便走动的,要离开家乡去外地,需要去千户所或者当地的地方衙门开路引,才能离开家乡百里之外。 其实武侠小说里说的行侠仗义,行走江湖,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你能随便走动的,除非你是有秀才以上功名,官府发给你腰牌和文书;或者你是锦衣卫,或者是官兵的军官,也有腰牌和文书。可是秀才以上功名的,官兵军官,锦衣卫这些,为何要去当行走江湖的侠客?没有任何功名和官身的普通百姓,走到哪里都要路引。还有一种方法,可以行走江湖不需要路引的,就是僧侣道士,但是他们要有官府颁发的度牒,没那个东西就是假和尚假尼姑假道士了。 高士信一行人进入了小城内,后面跟过来的商队也跟着进去了。门口的卫兵检查了他们的路引,看过之后就给放进去了。 也是奇怪了,后金细作怎么会有路引?他们当中有部分就是真正的商队伙计,那些常年在外跑商队的伙计,身上自然都带着路引。而那些女真人的路引怎么来的?当然是假的,大明就有人专门制作假路引,假的和真的几乎一模一样,一般守门的卫兵根本看不出来,只有衙门里面的官吏能够发现真伪。 这座依托军堡建造的小镇非常小,小镇内只有一家客栈。 走进客栈内,要住宿,也要出示路引或腰牌,这有点像后世住宿登记身份证一样。 “小二,来两间上房。”高士信大声道。 “没有两间上房了,只有两间中房,客官您要吗?” “要了,那就两间中房吧。” “请客官出示路引。” 高士信拿出腰牌,黄得功、车夫和黄母出示了路引,店小二给登记了之后,就带着他们来到二楼,分别推开了两间房门:“各位客官,里面请。” 范文程、硕色和一群后金细作也走进了客栈,他们出示了路引之后,开了一间小房间和一间大房间,范文程和硕色住那间小的,其余的十多名后金细作都住在大房间内。 “范大人……”一名后金细作开口道。 但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硕色打断了:“告诉你多少次了,在外面不许叫他范大人,要叫程掌柜!你就是记不住!还有,叫我要叫何大哥,别忘记了!” 硕色全名叫赫舍里硕色,他可是索尼的父亲,索额图的爷爷,此人虽是建州女真勇士,却熟悉汉语和蒙语,为了方便进入大明境内,他给自己起了一个汉名,叫何飞。他手下那些细作都读习惯了硕色的汉名,故不会叫错。 可是范文程的路引上写的是程文发,那些家伙总是叫错了。 其实后金的细作大多数都很水的,有些女真人细作,连汉字都不认识。可是因为辽东局势的溃烂,就这样低水平的细作都能把辽东明军渗透成筛子。 那细作说道:“程掌柜,小人已经调查清楚了,那两个家伙包了楼上两间中房。” 另一名细作道:“程掌柜,我们还等什么?今天晚上就动手!把那个坑害我大金的总旗给抓了,另外三个蛮子,一人给他们一刀解决了!” 第50章 细作和黑店 “在这里动手?你们想过没有,天黑了,外面的城门也关了,边上这军户所内至少有六、七百明狗,我们就这点人,怎么出得去?”硕色道。 一名细作指着范文程和那几名后金汉人细作道:“要不是这些汉狗碍手碍脚的,军堡内那么明狗,老子还真不放在眼里。” 听到建州女真人骂自己是汉狗,范文程心底把那女真人的十八代女性都给问候了一遍,可是他表面上不动声色,毕竟这厚脸皮的功夫,他老范已经是炉火纯青了,投靠了后金,被后金勇士辱骂早已是家常便饭,他都能忍着。当汉奸就要有当汉奸的觉悟,低人一等是肯定的,当了二狗子,还想和大金太君平起平坐啊? 硕色把脸一板:“程掌柜是八阿哥最信任的人,你们做事情要多动动脑子,程掌柜比你们有头脑多了!我们这次出来,一切都听程掌柜安排!” 因为这座小镇在军堡边上的缘故,后金细作没有动手。 次日一早,高士信、黄得功一行人离开客栈,继续踏上了回京之路。一路走到天黑,又进入了一家军堡边上的小镇内歇脚,等到天亮后,一行人又出发。走了五日,每日行走八十里,已经快到锦州了。 范文程他们跟踪了五天五夜,终于在第五天晚上找到了机会。 这里已经深入汉地,因为周边有林立的军户所拱卫,这里的小镇不再依托军户所建造,而是单独孤立在辽河平原上。 其实这些拱卫辽西的军户所已经是一种摆设了,大明的军户制度早已糜烂不堪,军户事实上已经沦为农民,世袭军官成为地主,军户所的战斗力几乎等于没有。大明两百多年的军户制度,到了明末的时候变成了蛀虫,军户世袭军官和不纳税的文官士绅一样,他们榨取穷军户们的劳动果实却不用向朝廷纳税。 明末的藩王、文官士绅和军户所,成为吸取大明鲜血的三只吸血鬼,他们把吸管插入了大明羸弱不堪的身躯中,贪婪的吸取大明的血液,直到大明轰然倒下。 高士信他们入住到这座客栈内,令范文程他们喜出望外:跟踪了五天五夜,功夫不负有心人啊,大好机会终于来了! 范文程等人,也跟着住进了这家小客栈内。 高士信他们要了两间上房,他和车夫住在一间,黄得功和他的母亲住在另一间。店小二把六匹马都拉去马厩了,根据高士信的交代,给马喂了草料。 可是店小二还没忙完,又有人喊叫:“小二,把我们的马也牵过来喂饱了!” 店小二转过头去,只见两名商队护卫模样的彪形大汉牵着十多匹马往马厩走来,木栅栏围成的小院子内,还停着两辆货车和一辆客车,看来是这支商队的车辆。 “来了!”店小二连忙应了声,走上前去,把马牵进马厩。 给马喂了草料,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店小二走进了掌柜的屋子外,敲了敲门。 “进来吧。”里面穿出掌柜的声音。 店小二走进屋子内,轻声对掌柜说:“掌柜的,今日来了两拨客官,先来的两人,为首一人看起来器宇不凡,他随身的包裹鼓鼓囊囊的,里面肯定有不少金银。那两条汉子一人双马,还单独包了一辆马车,车上一名老太太。后面来的那一拨客官有十多人,看起来像是行商的商队。这两拨客官都是肥羊啊。” 掌柜道:“先前来的那两人,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为首那人还是一名长官。难道你要对官兵下手?那可是杀官造反啊!再看后面来的那一拨人,身上都有杀气,也是来者不善!” “管他什么来者不善,我们在酒菜里弄点蒙汗药,把他们全部蒙翻了,再一刀宰了,尸体拉去找个地方埋了,官兵还能找到我们?这两拨客人都是肥羊啊,商队不用说了,就那两个当兵的,也有不少银子。掌柜的,我们干了这一票,就把这座小客栈一把火烧了,我们可以逃去朝鲜,官兵还怎么找到我们?”店小二道。 原来这家店其实是一家黑店,此地是过往商队的必经之路。这家店就是专给附近马贼通风报信的,马贼劫掠到财物,再分给这家店一些。只是这家店老板也经常单干一些私活,若是有些人身上有些钱财的,人又不多,店老板就单干了,把人以蒙汗药迷倒了,再杀了,夺走钱财,典型的谋财害命。 辽东这里战乱不断,汉人马贼、前来打秋风的蒙古人,最近崛起的建州女真,各种势力纵横交错,莫名其妙的几个人失踪了,反正也没有人管。 为何店里除了高士信和范文程这两拨客人外,就没有其他客人了?其实是黑店在外面有探子在观察,发现这两拨客人要途径此地,这家黑店早早就做好准备,不让别的客人来入住了,就等着这两批肥羊到来,好动手宰羊。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掌柜的想了许久,终于下定决心要动手了。 高士信走进客栈内后,就仔细观察了四周,他发现这家客栈非常奇怪,客栈倒是不小,虽然都是平房,但有几十间客房,可是除了自己和跟在后面进来的那一拨商人之外,没有任何客人居住在里面。 走了一整日路了,高士信感觉肚子饿得咕咕叫,于是问掌柜要吃的。 掌柜道:“这位军爷,草民这穷山僻壤的,也没什么好吃的,您若要吃山珍海味,草民这里没有,只有些附近海里的鲅鱼、小黄鱼,附近村民种的菜,养的鸡,最好的也就是辽东山里的香菇猴头菇之类的。” 高士信笑道:“掌柜的,你怎么知道我是当兵的?” 掌柜道:“草民在这里开店二十余年了,什么样的人没见过?一看军爷您身上一股杀气,肯定是当兵的;出手又大方,肯定不是小兵,是官了。” “不错,挺有眼光的。这样吧,有什么好吃的都上来。”高士信道。 “别忘了酒!”黄得功从房内探出脑袋大喊道。 这边正在说话,那边的人也喊叫了:“掌柜的,有什么好吃好喝的?老子饿死了!” “来了来了!”掌柜连忙跑了过去。 高士信回到房内,把黄得功和他母亲也叫到自己房内:“兄弟,您和老人家都在这里一起吃吃饭吧,人多热闹。等下饭菜上来了,你们就到我屋里,你我兄弟俩好好喝几杯。” 既然是高士信要求,小跟班黄得功自然是一口答应下来。 等到酒菜端上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菜不少,饭桌上摆得满满当当,有蘑菇炖鸡、烤鲅鱼、木须肉、猴头菇炖大骨、清蒸小黄花鱼、白灼虾等美味佳肴,看得黄得功食指大动,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就要进食。 隔壁不远的房间里,酒菜也上桌了,范文程和硕色看起来早就饿坏了,风卷残云一般,把满满一桌的饭菜全部一扫而空。 用罢晚餐不久,各后金细作觉得浑身乏力,回到他们自己房中,到头便睡。硕色倒在炕上,很快就睡得像死猪一样,呼噜声打得山响。 范文程拿起一本《春秋》,挑灯夜读,可是不一会儿,他看着看着,就把书丢在一边,蜡烛也没有吹灭,一头趴在桌上睡着了。 走廊上出现一条鬼鬼祟祟的人影,走过范文程他们入住的房间的时候,那人影停下脚步,把手指头放在嘴里沾了点口水,在窗户纸上轻轻一碰,窗户纸出现一个破洞,这家伙鬼鬼祟祟的把眼睛贴近小孔,往里面望去,只见范文程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发出均匀的呼吸声;另外一人躺在炕上,呼噜声惊天动地。 再走过高士信的房间时,这人同出一辙,在窗户纸上捅一个小洞,只见内中那名头领模样的人坐在炕上睡着了,另外两人横躺在炕上,发出很响的呼噜声。 这人立即回到掌柜的屋内报信:“掌柜的,点子都麻翻了,可以动手了。” “动手!”掌柜道。 掌柜屋内的炕被掀开了,店小二拉开炕上的一块木板,下面出现了一条地下暗道,十多条彪形大汉从地道内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