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元年间 巴掌般大小的雪片在呜咽呼啸的凛冽朔风中打着旋儿,铺天盖地落将下来。 万籁俱寂的无垠荒野里,除了满目的风雪,再也看不到什么活物,突然间,大地轻微地颤动起来,俄而滚滚如雷的马蹄声撕裂了这笼罩天地的严寒死寂。 身着漆黑铁甲的骑士们策马疾驰,头盔上红色的雉羽宛如燃烧的火焰在苍白的大雪中跃动。 “抓活的!” 宛若洪钟的吼声响起,二十余骑牙兵策马前冲,呈月牙状的弧线散开来,前方则是惊惶奔逃的矫健雪豹。 一追一逃间,前方猛地有陡峭山壁出现,奔逃的雪豹窜得更急,可是这时已然逼近的数骑牙兵在马上甩出了携带的渔网。 大网兜头,跃在半空的雪豹仿若无骨般左折右转,接连躲过两张后终是被剩下那张大网缠住跌落雪中,连声嘶吼间拼命翻滚挣扎,爪牙挠得雪尘飞扬,叫四周围过来的牙兵们哄笑不已。 “这大猫倒是能跑!” 几个牙兵下马,笑嘻嘻地朝那网子里弓腰呲牙的雪豹走去,镇守使向来大方,活捉这大猫回城里去,他们接下来三个月的酒钱都不用愁了。 雪豹固然凶悍,可是四肢被渔网死死地缠住,越是挣扎,反倒是网的越紧,初时还呲牙咧嘴低吼不已,可是挨了几下刀鞘,便仿佛认命似的哀鸣起来。 “这还有匹马!” 牙兵们捉了雪豹后,兀地发觉这大猫先前撒泼打滚的地方,竟是被扒拉出大半具马儿的尸体出来。 有个牙兵上前扒开马尸上的积雪,发现那马鞍下的皮带竟是被割断的,不过他没有在乎,只是拿起那马鞍,看着那铜镶边上雕饰的精美纹路啧啧道,“真是好东西……” 这牙兵方自感慨,话还没说完,却猛地脸色都变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小腿好似被什么东西抓住了似的,而这时他边上有同伴惊呼道,“马腹里有人!” “救人!” 听到队正的低喝,好几个牙兵纷纷跳下马,上前将马腹里那伸出的手掌主人给挖了出来。 被挖出来的人全身血淋淋的,鼻息还有股热气,先前拿了马鞍的牙兵方自放下心来,这安西之地,神神叨叨的鬼怪传说不少,他可不想沾染上什么邪祟。 牙兵里有人擦干净那挖出来的人脸上血迹后,边上几人皆不由愣住,那是张白净英挺的年轻面孔,“不曾想是位俊俏的郎君,也不知是哪家贵胄子弟?” “什么贵胄子弟会来咱这荒僻地方?” 牙兵们议论起来,这儿可是安西大都护府治下的于阗都督府,距离瓜州尚有近三千里之遥,哪家贵胄子弟失心疯了才会来这苦地方吃沙子。 只不过从马尸边上搜刮出来的横刀长矛,俱是装具华美的利器,还有那鎏金嵌银的明光甲,都叫牙兵们眼馋不已。 “把这位郎君带上,咱们去赞摩寺。” 看着那柄青色鲛皮的华美横刀,牙兵里发话的队正觉得这在这荒野里救下的年轻郎君怕是来历不凡。 好几个牙兵扯下身上披风将人仔细裹上后放在马背,朝着前方顶风冒雪上了山。 被横放在马背上的沈光是被颠醒的,漫天的雪花打在脸上,让他头脑为之清醒,可是酸疼的身体却虚弱至极,他能依稀看清楚四周那些牙兵的身影,也能听到他们谈话,可是却发现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默默观察四周,沈光发现全是白茫茫的一片,驮着他的马匹似乎是在上山,想起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他只觉得匪夷所思。 沈光是个古战和兵击爱好者,从大学时就参加武馆训练,等到工作后,他几乎把所有的收入都用在了置办甲胄和兵械上面,这回他本是参加圈内大佬办的的兵击比赛,在和田市郊区的赛马场上和来自国外的同好打马战。 谁料到天有不测风云,突如其来的大风沙后,沈光再睁开眼时,炎夏五月已是天寒地冻,大雪纷飞。他牵着马在荒野里独行,最后战马滑落大坑摔死,而他也被冻得去了半条命,只能学着电影《荒野猎人》里那般,藏身马腹取暖活命。 天空里风雪渐歇,队伍也停了下来,沈光努力看去,只见前方似是座寺庙,这时候牙兵们纷纷下马,沈光连忙闭上眼睛,这些人虽救了他,可是语言不通,再加上他心头有疑惑,唯有先装作昏迷不醒。 牙兵里有人敲响寺院大门,这座赞摩寺,离西城五十里,是于阗王室供奉辟支佛的大庙,寺里的主持方丈来自长安青龙寺,是位修持密宗的大师,佛法高深,慈悲为怀。 很快,寺门打开,看到来的是镇守使身边的牙兵,开门的小沙弥见怪不怪,领着一群披甲挎刀的军汉们进了寺院,另外还喊了师兄们过来帮忙牵马。 “法能大师呢,咱们路上救了位郎君,还得大师帮忙瞧下。” 队正朝小沙弥道,这赞摩寺里,也只有方丈法能大师懂得歧黄之术,他们救下的那位郎君只剩下半口气,要是回西城,指不定就死半道上了。 小沙弥闻言转身就跑,不多时赞摩寺的主持法能大师便匆匆而至,这时牙兵们已将人抬进了平时镇守来赞摩寺礼佛时下榻的精舍。 解开层层披风,看到浑身上下血迹尚未完全干涸的身躯,法能大师念了声佛号,看向边上的队正,然后牙兵里有机灵的连忙说起他们捡到这位郎君的经历。 “阿弥陀佛,这位郎君福泽深厚,命不该绝。” 法能大师闻言不由感叹,然后搭上沈光手腕,仔细地诊过脉,起身又在沈光身上摸了圈,发现虽有多处淤伤,但没有伤到筋骨,才朝牙兵们道,“脉像无虞,只是需得卧床静养。” “诸位且先休息,这位郎君,老衲会好生照顾。” “多谢大师。” 队正领着牙兵们告退,等雪停了,他们在寺中修整番后,还得带着那头雪豹回西城复命,以后有的是机会来看这位郎君。 傍晚时分,两个小沙弥端着烧开的热水调温后,将沈光身上干涸的血渍擦了个干干净净,法能大师才为沈光身上淤伤的地方上药,接着让小沙弥为沈光换上寺里生得最长大的僧人穿的中衣,方回了禅房休息。 精舍里,只有一盏油灯如豆,散发着昏黄的光芒,随着离开的小沙弥合上房门,沈光睁开眼睛,房里有股淡淡的檀香气味,他看向四周,没有桌椅,只有几只蒲团和极矮的案几。 胸口上压着的被子又厚又沉,被面是粗糙的麻布,沈光用力摸了把,只觉得里面硬得扎手,那种触感绝对不是棉花,倒像是稻草。 墙壁上挂了几幅字画,离沈光最近的那副,他勉强能看到落款的字迹,但灯光太暗,只分辨出最末那几个字。 “开元二十三年……” 口中低喃自语,沈光想到白日里自己听不懂那些牙兵言语,忽地恍然大悟,他也许真的梦回千年,照画上所题,眼下应是盛唐开元二十三年以后,而唐时的语言发音是中古汉语,和后世大相径庭,难怪他听不懂。 恍惚间沈光想起父母,不由悲从中来,不知道自己失踪后,父母要承受如何的哀痛,但愿弟弟能好生侍奉二老,胡思乱想间,越发疲惫的沈光再也撑不住,很快便昏沉沉的睡去。 第二章 练刀学语 翌日,天明时分,大雪已经停歇,黎明前牙兵们来精舍瞧了回沈光,当看到这位洗干净脸庞的年轻郎君,面色温润如玉,剑眉星目,仪表堂堂,就连那位队正也不再怀疑这位郎君是世家大族子弟出身。 “大师,这位郎君便拜托你了!” 队正领着牙兵们告辞时,带走了从沈光甲胄里找到的那块骁骑尉令牌,他们耽搁两日,回城后在镇守使那儿需得有个交代。 牙兵们带回的其余东西被僧人们拾掇干净后放进精舍,等到众人离去,沈光才睁开眼。 这个时代对他而言是陌生的,他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也不知道要如何生存下去,唯一让他安心的是身在寺庙,也许他可以在这庙里出家当个和尚,先把语言学了再说。 冬日暖阳,从窗格里五颜六色的玻璃窗内照进来时,光是五彩斑斓的。 当精舍的大门被推拉开,沈光的眼睛眯了眯,连日水米未进,他早已饿极,骤然间闻到股淡淡的粥香味,他再也忍不住。 看到床榻上那位年轻郎君醒过来,端粥的小沙弥不由欢喜起来,“这位郎君,你醒了,这可当真是好极了,定是佛主听到我等诚心诵经……” 沈光没想到来的小和尚是个话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可是他又偏偏听不懂在说什么,最后只能直勾勾地盯着那碗冒着热气的米粥。 “啊,郎君定是饿了,小僧这就喂郎君喝粥。” 小沙弥被沈光死死盯着,终于明白过来,连忙放下粥碗,扶着沈光起来,小心翼翼地喂他起粥来。 一大碗熬得稀烂的小米粥,很快就见了底,沈光只觉得肚子里暖洋洋的,疲惫的身躯里也生出些力气来,小沙弥仍旧喋喋不休地说着话,“郎君,你是哪里人,王队正说你是贵人……” 沈光终于体会到猴子要拿肠子勒死唐三藏时的心情,可现在语言不通,他除了保持脸颊肌肉做括弧状还能怎么办! 小沙弥眼里,这位醒来的年轻郎君,从始至终都微笑倾听自己说话,没有半点不耐烦的意思,这让他很是感动,平时在寺庙里除了修行,师兄们都不大爱搭理他,这还是头回有人能听他说那么多的话。 “多闻,莫要叨唠郎君休息,还不去好生修行!” 突然间,精舍外传来了小沙弥熟悉的声音,他连忙端起粥碗羹匙,应声道,“是,方丈。” “郎君身体虚弱,还需要静养两日,方能下地走动。” 法能为沈光再次诊脉后开口说道,然后看着这位苏醒过来后眼神清明的年轻郎君,眉头微皱。 这时候,沈光抬起手,指着自己的喉咙,接着张口,却只是发出了啊啊的声音。 “郎君不能说话?” 看着面前老和尚的疑惑神情,沈光略微思索下,便点点头,接着他想到再也见不到父母,脸上悲戚自然流露,叫法能也为之黯然,心道这位郎君不知遇到了什么伤心事,竟这般凄楚! “阿弥陀佛,老衲虽不知郎君有何伤心事,但郎君既活下来,可见冥冥中自有天意,郎君万不可自弃。” 看到沈光眼里似有厌世之意,法能口诵佛号,又嘱咐沈光好生静养休息后,方自离开精舍。 接连两日,沈光都在卧床休养,到第二日时,那唤做多闻的小沙弥除了米粥外,还给他送了些酱菜腌萝卜,总算不再是寡淡无味。 第三日,沈光已能下地走动,精舍的小院内,能听到外面传来的诵经声,他驻足聆听时每每一副聚精会神,若有所思的样子。 在法能眼里,牙兵们救下的这位沈郎君许是经历过生死,故而有些明悟,他几次往精舍去,都见这位沈郎君听诵经时,神情间似有所得。 “某欲抄写经书礼佛,还请方丈成全!” 沈光在案几上蘸了清水写字,他如今已经知道面前的老和尚便是这寺庙里的方丈,不过老和尚很忙,鲜少有空来见他,平时都是那个叫多闻的小沙弥给他送吃食饮水,清理恭桶。 “那就有劳郎君了。” 法能微笑点头,赞摩寺是于阗国王室供奉的寺庙,可是庙里能书会写的僧人只有寥寥几个,还都是他从长安带来的弟子,眼下能多一人抄写佛经自是好事。 让多闻取来笔墨纸砚,法能考虑到沈光病体初愈,只让他抄写三百字不到的《心经》。 将檀香点上,又用清水净手后,沈光才取了毛笔蘸墨,开始在纸上默写起心经来,他过去在学校时是音乐老师,但偶尔也兼任美术班的课程,国画和书法都有所涉猎,至于这抄写佛经的流程仪轨则是学校搞国学活动时,和学生们在某座香火极旺的寺庙里学的。 在法能眼里,这位沈郎君果真是世家大族子弟出身,抄写佛经时那种优雅出尘的姿态叫人很是舒服。 沈光抄写经书时聚精会神,全篇《心经》都是默写而成,中间没有停顿半分,一气呵成,看得边上的法能点头不已,在他看来这位沈郎君在家时也必定是位礼佛甚勤的居士,不然何以熟稔至此。 法能满意地离开了,《心经》乃是玄奘大师东归后所译,其言辞“信达雅”兼备,是诸佛经里最能体现佛法微言大义的,而在安西诸国王室和达官贵人里,这《心经》极为风靡,过去只几个弟子抄写大部经书,很难兼顾《心经》,如今终于有人能补上这空缺,实在是再好不过。 多闻被留在沈光身边侍奉,沈光默写完心经后,就叫多闻诵经给他听,一个字一个字地去抠发音,法能留给沈光的除了《心经》外,也有另外几本佛经,沈光闲暇时也不时翻阅,同时听多闻诵念。 到第七日时,沈光身上的淤伤好了大半,除了抄写《心经》和听多闻诵经外,每日上午,他还在精舍外的院落里练习刀枪,刀法是后世复原的辛酉刀法套路,枪法则只练习中线刺杀的技术。 每当沈光练武时,多闻便会极为羡慕地在边上观看,他是于阗王室里的分支子弟,虽然也姓尉迟,可却是因为家贫才被送进赞摩寺,内心里很是向往大唐的安西军,想成为大唐的武士。 多闻看不懂沈光练得是什么招式,像那中线刺击来来回回就那几下,叫他看得最是烦闷,而沈光手持横刀,演练辛酉刀法时进退如风,刀光翻卷时,他则会拍手叫好。 又半个月后,沈光把这时代的大唐官话发音学了个大概,《心经》也抄了五百遍,在多闻将那些抄写完《心经》送去法能那儿回来后,他朝多闻道,“我教你识字。” “沈郎君,你……你会说话了!” 多闻看着张口说话的沈光,整个人都傻了,他一度以为这位沈郎君是个哑巴,方丈也说沈郎君遭逢大变以致失声,也许这辈子都不能说话。 “你不愿意?” “愿意愿意!” 虽然沈光的口音听上去有些生涩,可是多闻无暇顾及,连忙答应道。 接下来几日,沈光让多闻去法能那儿换了另外几部他会念诵的佛经,开始正式教多闻识字,不过仍旧和往常一样,都是让多闻先念诵佛经,他连蒙带猜地对照佛经上的文字,再给多闻讲解其中意思,悄无声息地将两千多个常用字发音给学了个七七八八。 第三章 身份要紧 沈光在赞摩寺中住下后,那些救下他的牙兵们没有再回来过,直到沈光熟悉了大唐语言后,某日他趁着法能来检查多闻的功课时,趁机询问起来。 “大师,不知当日救下某的那几位军士是何人,救命之恩,某当竭诚以报。” 和多闻相处久了,沈光已经知道如今是天宝五载,在位的圣人是开元神武皇帝,而他所在的地方则是于阗国都城五十里外的赞摩寺。 “怎地多闻没和郎君说嘛?” 法能知道沈光除了教多闻识字和佛经道理外,也教多闻舞刀弄枪,两人间倒像是僮仆和主人的关系。 沈光尴尬地笑了笑,他确实问过多闻,只不过多闻只知道那些牙兵乃是高镇守手下,至于那位高镇守的名讳却不知晓,他只能找法能这位方丈询问了。 “那些都是高镇守使的牙兵。” “不知这位高镇守使是……” “这位高镇守使名唤高仙芝,乃是名将之后。” 法能的话让沈光愣住了,他虽是教音乐和美术的,可爱好古战兵击,高仙芝这位大唐名将的赫赫战功,他还是清楚的,只是没想到日后的安西大都护如今只是于阗镇守使。 看着听闻高仙芝名号后有些恍惚的沈光,法能没有追问什么,这段时日他看得出来这位沈郎君心事很重,而且藏着秘密,只不过他是出家人,早就过了好奇的年纪,所以始终不闻不问。 “沈郎君,你认识那位高镇守么?” 多闻的问话让沈光回过了神,然后他笑起来,“不认识,只不过曾听人说过,这是位很厉害的将军。” 日子平淡地继续着,赞摩寺的生活平静淡泊,沈光在能逐渐掌握会话后,也在思考着他要如何在这个时代生存,如果他只是想着苟活于世,那他大可在这赞摩寺住上一辈子,法能甚至会很乐意收他做徒弟。 可是这是他想要的么,平时顶着旁人异样的目光,甚至被当成大龄中二在公园练枪,千里迢迢去异地参加兵击大赛结果身穿大唐,难道就是为了来出家当和尚? 多闻看着身边的沈光,忽然觉得这位郎君变得有些可怕,他的眼神里好像有无形的火焰在燃烧,可是却又叫他向往。 “多闻,你想一辈子当个和尚么?” 沈光忽然看向身边只有十四岁的多闻,他看得出来这个小和尚并不喜欢在寺庙里的生活,只有当自己教他练刀,允许他握锋利的横刀时,脸上才会露出真正的愉悦神色。 多闻没有回答,他本想冲口而出的答案在沈光凛然的目光下烟消云散,最后喃喃道,“沈郎君,我不想当和尚,我想当兵,去打吐蕃人。” 沈光看着有些哽咽的多闻,想到了寺里其他僧人告诉他的故事,多闻姓尉迟,祖上曾是于阗王室的子弟,但到了多闻父辈时,家道早已中落,到最后他这个幼子被送到这赞摩寺出家礼佛,以减轻家里的负担。 尽管五岁就入了寺庙,但每年多闻的两个哥哥都会来看他好几次,给他带上家里阿娘做的点心,可三年前多闻的两个哥哥再也没来过,因为吐蕃人下了山,多闻的家没了。 多闻曾经想要逃出赞摩寺,去西城参军,可是他这个年纪走不到山脚下,就要叫豹子叼了去,被寺庙里的师兄们捉回来几趟后,他好似被方丈开导放下了仇恨,可心里却始终不曾真正放下过。 “那就不当和尚了,你好好练刀,总有一日,我带着你去打吐蕃人。” 沈光按着多闻的肩膀,鼓道,他不知道自己做得对不对,可是他看得出多闻想要学武的意愿有多么强烈,积压的愤怒有多深,佛法也化解不了他心中的仇恨。 “我信你,沈郎君。” 多闻强自忍住有些发酸的鼻子,朝沈光道,方丈劝他要放下,可是他怎么也忘不了当时回到家中看到的惨状,他的阿耶阿娘和两个哥哥都死了,他们就那样倒在血泊里,再也不会起来应他的话。 接下来的日子,沈光依然在努力地抄写佛经,同时画起佛像图,想要离开赞摩寺生存,金钱必不可少,在这西域诸国,手抄的佛经还有佛像图是他目前想到唯一能用来谋生的手段。 闲暇之余,沈光除了教导多闻练武,想得更多的便是自己的身份问题,他检查过自己的东西,那些牙兵们除了拿走了那枚做旧的骁骑尉令牌以外,便再没有动过其他东西。 骁骑尉是大唐的四转勋官,没有实职,就是个荣誉头衔,而这块令牌还是沈光特意定制的,可如今这块令牌被那些牙兵拿去,过了那么久都没消息,这让沈光难免有些忐忑。 骁骑尉的令牌,只有武将才穿戴得起的鎏金明光甲,和堪称这个时代神兵利器的横刀长矛,沈光每天都在想着要给自己编出个合理的身份和来历,不然莫说去投奔安西军,只怕高仙芝那儿就过不了关。 一个突然冒出来的世家子弟,在这于阗都督府的地面上,身为于阗镇守使的高仙芝肯定会过问,可是直到如今都没有半点动静,这不由得沈光不去多想。 思来想去,沈光决定要是被询问家世,就咬死自己出自江南吴兴沈氏,毕竟江南此时在大唐才刚刚开发没多久,对于这安西之地更是相距几万里,这一来一回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而这足够他想法子站稳脚跟了。 接下来,沈光开始厚着脸皮和法能攀谈,这位来自长安青龙寺的大师见多识广,而他缺的恰恰就是有关大唐的各种常识和见闻。 一连好几日,沈光都借着请教佛法之名和法能谈天说地,然后又总是说着说着歪到了其他地方,也亏得他过去读书时看得书够杂够多,有关后世禅宗和修佛的书看过几本,也能和法能谈的有来有回。 这样的日子过了数日,法能看出沈光志不在佛法,难免失落,在他看来沈光悟性极高,不然也说不出,“千江有水千江月。”这等偈语并能阐释其义。 “月如佛性,千江则如众生,江不分大小,有水即有月;人不分高低,有人便有佛性。佛性在人心,无所不在;就如月照江水,无所不映。” 想到昨日这位沈郎君与自己的对话,法能又见他兴致勃勃地在精舍院落里教多闻练刀,忍不住叹了口气,“罢了罢了,沈郎深具佛性,但万事不可强求,倒是我着相了!” 刚练完刀的多闻看到法能时,不由有些羞愧,他在赞摩寺长大,这十年里法能常常教导于他,本来再过几年等他再大些,还能拜入法能座下,成为弟子,可如今他虽然依旧每日诵经,可是那佛理却早已不在心间。 “痴儿啊痴儿,你尘缘未了,改日便还俗跟着沈郎君吧!” 法能知道自己固然能强留多闻留在寺庙里,可正如沈郎君所言,多闻心里有魔障,强留他在寺庙里修行,只会佛法越精,心魔越强,总有一日会酿成大祸,倒不如让多闻经历红尘,斩却心魔,说不定日后还能再回寺庙,虔诚礼佛。 听闻法能言语,多闻不由大惊失色,他虽然下定决心不再做和尚,可是真到这一天时,他心里又空荡荡的。 “沈郎君,这孩子以后便麻烦你多照看了。” “大师放心。” 沈光朝法能诚声道,一旁的多闻不言不语地跪在地上给法能磕起了头。 第四章 以貌取人 法能到底没有能扶起多闻,只能由着他磕头,直到额头见了血。 他也终于知道,多闻心里的仇恨到底有多深,他的佛法化解不了,或许只有沈郎君才行。 赞摩寺里,多闻还了俗,沈光也按部就班地执行着自己的计划,他抄写的《心经》就当是吃住在赞摩寺的报酬,可是他这些时日画的几张佛像图,却是和法能开口请他帮忙换些钱财。 沈光不是专业的画师,可是能够在学校里兼任美术老师,画功还是有的,更何况在这个绘画重神意的时代,他的工笔佛像图惟妙惟肖,落在大家眼里或许不算什么,但是在普通人眼里便很稀奇了。 “这辟支佛画的如此逼真,沈郎君有心了。” 法能懂画,因为他师兄法明便是有名的画僧,开元年间常被圣人招入宫中作画,在他眼里沈光的画虽然缺乏神意灵气,可是却胜在逼真精致,对于于阗国内的达官贵人们来说,能卖的上价。 赞摩寺是于阗王室供奉的寺庙,不缺钱财,就连窗户都嵌着从弗菻国来的琉璃,法能直接收了沈光的佛像图,他在异域弘法,深谙“不依国主则法事难成”的道理,沈郎君的画极好,起码这于阗国内无人能及,用来送于王室的善男信女再好不过。 西域的钱币混乱,各国皆有自己的货币,大唐的开元通宝虽是硬通货,可市面上也少见流通,所以沈光最后从法能那里拿了袋河中诸国的金银币,价值大约二十贯。 冬去春来,天宝五载的春日,于阗镇守使高仙芝从安西都护府治守所在的龟兹镇归来,然后这位刚兼领了焉耆镇守使和安西副都护的高都护并没有急着回于阗都督府所在的西城,而是领着近百牙兵到了赞摩寺。 “方丈,高镇守……不,高都护已至山脚……” 高仙芝性子豪阔奢侈,出行时前呼后拥,除了在恩主河西大节度使夫蒙灵察面前显得乖顺以外,在安西地面上可谓是飞扬跋扈,横行无忌。 看着赞摩寺上下鸡飞狗跳般地准备迎接高仙芝,沈光也难免有些期待,来到这大唐盛世,他想闯出些名堂来,最重要的是他不想看着这盛世如绚烂的烟花转瞬即逝,尤其是这安西大地,他要守住这万里沃土。 赞摩寺前,寺门大开,沈光和法能站在一块儿,想要看看高仙芝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很快沈光便看到山脚下一彪精锐的牙兵簇拥着身着锦袍,披着领白色皮大氅的中年男子上山来。 快接近寺门时,高仙芝从马上跳下,他虽然飞扬跋扈,可也是个虔诚礼佛的信徒,对法能大师颇为敬重,而且自从自法能大师来赞摩寺担任住持后,于阗王室侍奉大唐也更加忠诚,让他省心不少。 沈光这时已能看清楚高仙芝长相,这位安西副大都护身材高大,看上去年近四旬,瘦削的脸庞英挺,双眼如墨,眼神凌厉,叫人有股不寒而栗的感觉。 高仙芝同样看向沈光,接着便觉眼前一亮,他素来以貌取人,身边亲卫和随从都是相貌堂堂之辈,手下那位头号幕僚还是屡次向他自荐,才被他收入麾下。 沈光的身形挺拔,一米八多的身高合唐尺六尺余,放在安西四镇的军士里也算条大汉,更何况他肤色白皙细腻,和高仙芝手下那些黝黑的糙军汉相比,宛如云泥之别。 “果然是好样貌!” 高仙芝心中暗道,他自己年轻时也以姿容俊美著称,再加上出身将门,二十不到便做了将军,所以他对于样貌俊朗的沈光大生好感,想他手底下幕僚随从数十,可样貌上这般出众的却不多,更别说眼前这位沈郎君还有股书卷气。 大唐边镇尚武,关内尚文,高仙芝这般的将种出身,都是允文允武之辈,只不过他们的文采远不如武功出众罢了,并不是纯粹的武夫。 “法能大师,这位想必就是沈郎君了?” 和法能见礼后,高仙芝便猛盯着沈光打量起来,他的目光极有侵略性,换做旁人只怕早就低下头来,可沈光却始终如常,反倒是同样细细打量起高仙芝来。 穿着身黑色云纹锦袍,外面披着白色皮大氅的高仙芝看上去没什么武人气息,反倒是像个孑然独立的孤傲文士,“沈光拜见高都护!”沈光口中称呼拜见,但也只是拱手行礼,并未折腰。 “这令牌还你。” 高仙芝将那枚刻有姓名的骁骑尉令牌丢还给沈光,目光里满是欣赏,他对于长得好看又有本事的人向来宽容,这位沈郎君看着猿臂蜂腰,身材健美,不像是银样镴枪头的样子货。 “多谢高都护。” 说话间,高仙芝进了寺门,然后往精舍而去,大唐在于阗设镇守使,统御六千汉兵,高仙芝平时的镇守府行在设于阗都城内,但他嫌城内住着憋闷,时常来赞摩寺小住几日,顺便在附近打猎。 安西和河中各国大都信奉佛教,但寺庙的规矩大都和关内不同,沈光看着高仙芝手下那些牙兵提着猎来的野物出入赞摩寺的伙房,寺内的僧人们也浑不在意。 “沈郎君是哪里人?” 高仙芝少年时因为父荫得了五转的骑都尉勋官,对于勋官的令牌并不陌生,沈光那块骁骑尉的令牌是仿照实物制成,做工用料极为精细不说,还特意做了包浆的做旧效果,叫他都没瞧出半分破绽来。 “某是江南吴兴人。” 在高仙芝面前,沈光回答时的姿态不卑不亢,那种沉静的气度让高仙芝暗自点头。 “原来沈郎出自吴兴沈氏。” 高仙芝低声自语道,吴兴沈氏,勉强算得上江南名门,不过他高氏出自高句丽,在五姓七望眼里,也是微末寒门,大哥不笑二哥。 到了精舍后,原本作陪的法能大师识趣地离开了,他本就不愿和高仙芝多打交道,这位高都护性子确实是豪爽大方,可是行事乖张,瞧得上眼的便引为知交好友,瞧不上的则是言语刻薄。 点上檀香,精舍内浅浅的烟气萦绕,让人闻之很是舒爽,高仙芝身旁有随从取了琉璃瓶,为两人倒酒。 “这是凉州的葡萄酿,沈郎觉得味道如何?” 高仙芝是个酒徒,自认有千杯不醉的海量,他看着举杯一饮而尽的沈光,眼里发亮。 “味道还行,就是有些发涩,想来是酿酒用的葡萄采摘时出了差池。” 沈光放下酒杯,犹有余味地说道,他喝过的葡萄酒不多,可是家里年年自酿葡萄酒,几年品味下来,对这酿酒也有几分心得在。 看到沈光懂酒,高仙芝越发欢喜,一瓶葡萄酒,片刻间就叫两人喝了个精光,微醺之际,高仙芝看着精舍内那架摆放的古琴,朝沈光问道,“沈郎可会抚琴?” “略懂一些,不过许久不曾抚琴,怕是有些生疏。” 沈光答道,可他的神情却不像是略懂一些的样子,他是学民乐的,最擅长的是二胡和琵琶,这古琴也是会一点的。 说话间沈光已走到那架古琴前,双膝跪坐,神情变得肃穆宁静,他学古琴时,老师讲过古琴最重意境,诚心正意才能得其神韵。 端坐好之后,高仙芝看着浑身气息凛然的沈光,莫名叫他想到了梨园内那几位大家,一时间叫他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第五章 论勇听曲不看刀 沈光没有急着演奏,而是先试了试琴音,同时熟悉这把古琴。 高仙芝同样不着急,想听这位沈郎君抚琴,不是什么临时起意,而是他故意试探。 这世上很多东西可以作假,唯有学到的本事做不得假,琴棋书画都是需要浸淫时间去练习的,就像是练武那样,只有持之以恒的苦练,才能练出真正的技艺。 精舍内,随着琴弦拨弄,余音袅袅,一一试过琴弦后,沈光按琴不语,直到最后的琴弦余音消失,才起手抚琴演奏起来。 从未听过的曲调响起,高仙芝几乎是从沈光抚琴的第一刻起,便聚精会神,不敢漏过半句,而且那分外苍茫又充满思念的琴音,让他心湖内涟漪微荡,慢慢地堆作重叠波涛,最后化为滔天巨浪,叫他心绪难宁。 一曲《左手指月》完整地弹奏下来,沈光自己也是双眼微红,时隔千年,他再也见不到父母家人,这世间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子欲养而亲不在”,沈光只恨自己过往没有好好孝顺父母,反倒是任性的时候更多些。 高仙芝沉沉叹了口气,他想到了故去的阿耶,也想到了少年时曾经爱慕过的女子,这首从未听过的琴曲,比他在梨园里听过的任何一位大家演奏都要打动他的心弦。 “高某终于明白何为绕梁三日,三月不知肉味了。” “不知沈郎此曲何名,某竟是从未听过。” 看着眼眶微红的沈光,高仙芝早将龟兹城内,临行前自家那位幕僚说的话忘了个一干二净,便是这位沈郎君来历不明,他都想将他带回龟兹城内。 “一时感怀而作,还未取名,倒是叫高都护见笑了。” 沈光想了想答道,他若直接说曲名,也解释不好何为《左手指月》,倒不如这般说法,免得高仙芝寻根问底。 “不想沈郎才华高妙至此,某佩服。” 高仙芝肃容道,安西境内诸国皆善舞乐,尤其是龟兹城内,擅长演奏器乐的大家比比皆是,可是能做出这等动人心魄的曲子却是凤毛麟角,便是长安城内也无有几人。 一时间想到那位最好音律的圣人,高仙芝都想将这位沈郎君送去长安,以取悦圣人,不过好在这念头转瞬即逝,他还是更想将这位沈郎君收为左右。 “高都护过誉了。” 沈光知道自己抚琴的技巧只能算是一般,不过是占了曲子的便宜,才能打动高仙芝。 就在两人对话的时候,精舍外能听清琴音的牙兵中也有不少人被勾动了莫名的情绪,好几条昂藏大汉俱是泪流满面,哽咽不已。 高仙芝没有让沈光再抚琴,反倒是起身出了精舍,朝那些不知何时聚在外面的牙兵们道,“沈郎今后便是某的判官,尔等以为如何?” 牙兵们俱是欢呼雀跃起来,判官在军中职务可大可小,高仙芝是安西副大都护兼两镇的镇守使,他要举荐谁做判官,便是一言而决的事情,只需到龟兹城办了文书手续,沈光便是高仙芝幕中的人了。 沈光本来编好了故事,以备高仙芝询问,却没想到就这般轻松成了高仙芝麾下的判官,叫他始料未及。 “沈郎,某此番回于阗,不会久留,待某去西城交待完诸事,你我便启程回龟兹。” “既蒙都护抬爱,那某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面对高仙芝的邀请,沈光自然不会拒绝,只有在高仙芝麾下,他才能补上身份的空缺。 “王神圆,以后你那队便是沈郎的护卫。” 高仙芝颇为看重沈光,他帐下不缺武夫,反倒是像沈光这样的人才几乎没有,就是他最器重的封二,无论是容貌还是风仪,都差了太多。 眼下他即将接任安西副大都护,要和四镇还有北庭河西等都护府打交道,让封二待人接物就有些勉为其难,倒是这位沈郎君极为合适。 高仙芝来得快,走得也快,而他留下的那队牙兵正是当日救了沈光的人马。 “多谢诸位救命之恩,等到了龟兹,沈某自请诸位吃酒。” 精舍的院落内,沈光朝王神圆那队牙兵躬身谢道,顿时叫这些牙兵们动容,他们听都护说了,沈光是名门之后,还是四转的骁骑尉出身,更何况这位郎君貌似天人,又弹得手好琴,岂是他们这些莽夫能比的。 “郎君使不得,这传出去岂不是折煞我等。” 王神圆慌忙间扶住沈光,本想抬起这位看似白净文弱的年轻郎君,却不曾想这位郎君纹丝不动,他双手使劲也抬不起来,最后不由在四周部下们狐疑的目光里讪讪道,“郎君好大力气。” “某也是练过几年武艺的,虽然不如诸位,但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沈光很是高兴地说道,接着便请这些牙兵们入精舍内相谈,他如今顶了个世家子弟的名头,可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家事,在高仙芝回来前,他要了解更多有用的讯息。 “郎君如今是判官,我等……” “都护虽许某判官,可没有文书告身,某便还是白身,诸位于某有救命之恩,难不成诸位以为沈某是那等不知恩义的小人么?” 论口舌之利,王神圆这样的纯朴武夫如何说得过沈光,而牙兵们也对这位沈郎君极为好奇,于是都纷纷起哄,最后二十多人都入了精舍,只不过除了王神圆和几个老军汉坐在沈光边上,其余人仍旧都是站着。 “咱们乃是郎君护卫,岂有全都坐下之理。” 这回王神圆倒是坚持到底,他们这些牙兵是将主养的精锐,在战场上只有到了最危急的时候才会被派出去打恶仗,或者护卫将主,那都是要用身子去挡刀枪的,但使队里还有人有口气在,便不能叫人伤了将主。 沈光没有强求,这个时代的大唐人自有其价值观,他要做的是入乡随俗而不是特立独行。 开始时王神圆和牙兵们还有些拘谨,可是当沈光不断挑起话题,询问他们过往战事和生平经历后,这些向来没什么夸功机会的军汉们便都来了劲,在这位生得好看讲话又好听的沈郎君面前,说起了自家当年的英雄事迹。 二十三名牙兵,除了七人是安西军本地出身外,其余十六人都来自大唐各道,沈光很乐意听他们讲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听得是津津有味。 “郎君,都护说你是江南人,你给我们说说江南那地方是什么样子?” 牙兵里没有南方人,有几个年轻牙兵见沈光随和,倒也大着胆子询问起来,王神圆和那些老军们虽然没说话,可脸上都满是好奇之色。 “江南啊,那儿可是个好地方……” 沈光虽不知道这个时代的大唐江南是何等风光,可是小桥流水人家、乌蓬小船、采莲的姑娘在他口中娓娓道来,仍旧听得牙兵们神往不已。 “若有机会,某定要去钱塘江看看郎君口中胜似千军万马的大潮。” “你这旱鸭子若去看潮,说不定被潮头一卷,便要丢了性命。” 牙兵们喧闹起来,互相损着对方,叫沈光有种久违的熟悉感,而同样在房内倒水的多闻也很喜欢这样的氛围,他最喜欢听那几个老军汉说他们当年和吐蕃人打仗的故事。 “他叫多闻,已经还俗,不是什么小和尚,是某的随从。” 见牙兵们颇喜欢多闻,沈光将多闻的故事讲给这些牙兵们听,直叫这些牙兵们纷纷跳将起来,“郎君放心,咱们自会好生教他本事,那些吐蕃狗贼,咱大唐迟早发兵灭了他们。” 安西四镇本就是为了防止吐蕃染指西域和河中诸国所立,安西军和吐蕃军之间同样称得上仇深似海,每隔数年便有战事,多闻这样的战争孤儿在安西有很多。 第六章 何来岁月静好 沈光在赞摩寺又住了近七日,那些牙兵们也都没有开玩笑,他们真的把多闻当成安西军里的遗孤给狠狠操练起来。 虽然每日里都累得够呛,可多闻却没有畏惧过,反倒是越练越精神头越足,牙兵们还找了把备用的横刀送给他,让多闻乐坏了。 “郎君的家传刀法果然不凡,招招都是战场上的实用招式。” 牙兵们折腾多闻的时候,沈光也没有闲着,在牙兵们口中,这几年安西四镇虽然没有大战事,可是贼心不死的吐蕃人总是会隔三差五地偷偷摸摸从高原上跑下来,试图侵扰安西的商道和农田,小规模的战斗时有发生,而陇右那边,据说从天宝二载开始,陇右军已经和吐蕃人血战了两年。 过了河西陇右,关内的大唐皆是太平乐土,可是边镇却战火不休,没有这些边军士卒浴血奋战,这大唐哪来的开元盛世和天宝风流。 沈光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向往长安,这大唐帝都再规模宏伟,可是没了安西四镇,没了陇右河西的劲兵利卒,盛世也不过是梦幻泡影罢了。 这世上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为你负重前行罢了! 王神圆这队牙兵,本有四十五人,可是数年战事,便只剩下二十三人,安西四镇军中,父辈兄弟战殁于这片广阔土地上的比比皆是,而陇右河西更是大唐将士用鲜血染红的,这百年里和吐蕃人反复拉锯,血战百余场,才有今日的盛世雄风。 沈光并不想只当个高仙芝眼里的风流世家子,为他待人接物,装点门面。 在战场上征伐四方,才是沈光心里的夙愿,所以多闻被牙兵们操练得有多苦,他便会加倍地练回来。 辛酉刀法的招式,被牙兵们认为精妙实用,最适合双手长刀使用,牙兵们学了后也都拿出各自压箱底的本事教给沈光,大唐军中虽有武艺教授,但是招式极为简单,因为战场上结阵而战,军阵的威力远大于单打独斗,真正的武艺都是将门家传,秘而不宣。 沈光展示的辛酉刀法,对牙兵们来说难以抗拒,因为战场上多一分本事便多一分活命的机会,结阵而战时辛酉刀法的招式顶多只能用出三成,可若是军阵崩溃陷入乱战,这剩下的七成刀法便可能叫他们多几分活下来的机会。 “郎君大恩,咱们必誓死以报。” 院落内,看着队列整齐的牙兵们,沈光有些惊讶,他不过是将辛酉刀法的刀路招式全都演练给这些牙兵,没想到他们竟是这般郑重相待。 牙兵们学了辛酉刀法,便自认为是承了沈光的大恩,王神圆更是拉着众牙兵在沈光面前对天立誓,绝不会将刀法外传。 “王队正,这刀法虽是沈某家传,可当日创下这路刀法的戚将军曾说过,他愿天下人人皆能习此刀法,以御胡虏贼寇,你们不必如此。” 沈光低估了这个时代世家将门对知识的垄断,即便他这般说了,牙兵们依然发誓不会将刀法外传,甚至没他的准许,便连至亲骨肉也不会传授。 高仙芝这一去便是半个多月,等他再次归来时,山脚下多了数十辆大车组成的车队,牙兵近三百人。 这时候沈光已经弄明白,这牙兵乃是将领养的私兵,领着两份军饷,所以牙兵才是军中最精锐的悍卒,高仙芝如今也只养了这两百多号牙兵,王神圆他们若是要转投他门下,就是高仙芝答应了,以他现在的身家也养不起。 赞摩寺里,高仙芝看着折服了王神圆等人的沈光,没有半点不快,反倒是越发高兴,沈光越厉害,便说明他没有看错人,而且他如今已是安西副都护,四镇军队都在他麾下,毫不介意多出个能将兵的人才。 高仙芝如今正要组建自己的班底掌控四镇,沈光出身能力都不错,另外还不是安西本地出身,自然值得重用。 “沈郎,原来最擅长的竟是胡琴琵琶,来人啊,去将某车上的乐器都拿进来。” 晚间高仙芝在精舍内设席,将沈光介绍给他麾下的诸幕僚和心腹,本还想让沈光抚琴,却不曾想沈光自称真正拿手的竟是胡琴和琵琶,不由叫他来了兴致。 不多时,几个牙兵便抬了两口大箱进来,西域诸国皆善舞乐,这于阗也是安西治下的大国,国内自有擅长制作乐器的良工匠人,高仙芝是世家子弟的做派,同时也好美酒美人,音乐歌舞,在这于阗镇守使任上,和于阗王交情颇深。 这趟高仙芝升任安西副大都护,回龟兹镇守,于阗王自然送了大批礼物,其中便不乏制作精良的乐器,此外还有舞姬十人,乐工十名,要不是法能是来自长安的高僧,换了这本地的胡僧做主持,高仙芝只怕连舞姬都要带进精舍里,命她们跳舞助兴。 两口大箱打开,沈光上前看着里面的胡琴和琵琶,不由双目放光,他抽出一把琵琶仔细打量,像极了那等乐痴。 “沈郎,这些胡琴和琵琶可还如意否?” 高仙芝依旧是文士打扮,正所谓出将入相,如他这般的边将,心里都有入长安为相的梦想,所以他并不愿意做长安城里百官公卿们眼中的粗鄙武夫。 拨弄手中的琵琶琴弦,沈光仔细听了听音色后道,“此琴甚好,多谢都护。” “既然如意,沈郎还不为我等弹奏一曲,某这一去半月,每每想到沈郎的技艺,便夜不能寐,茶饭不思啊!” 高仙芝举杯大笑,他手下那些幕僚和心腹瞧着不过二十出头的沈光,纷纷附和起来,他们都看出来都护要抬举这位沈郎君,听说还许了判官,哪怕心里不忿,表面上也得做出团和气样子来。 觥筹交错间,众人言笑晏晏,沈光这时已自扶好琵琶,朝上首的高仙芝道,“既然都护吩咐,沈某敢不从命,都护稍待,且等沈某拨弄熟悉几下。” 当今圣人好舞乐,在梨园教子弟三百,又在宫中常自奏乐,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莫说长安城中,便是这边镇地方上,高仙芝兴致来了,有时候也会在手下面前弹奏琴曲,已示亲近。 一时间,众人都是瞧着沈光,其中不乏有暗自不服气地等着看沈光的笑话,在他们眼里沈光不过是靠姿容幸进的小白脸罢了,只是这等心思他们万不敢表露出来,要知道高都护当年同样也是以容貌著称,从而得了河西大节度使的赏识。 拨弄琴弦,活动开手指后,沈光记忆里那首欢快活泼的琵琶曲宛如水银泻地般从手指间倾泻而出,就连高仙芝也忍不住为之侧目,他怎么也想不到沈光竟能弹奏出如此欢快,甚至该称之为俏皮的曲子来。 精舍外,侯着的于阗国宫廷内的十名乐工,在听完这曲子的头几声后,都是脸色大变,有人忍不住道,“这是新曲,真是好生欢愉!” “休要多言,还不赶紧将曲调记下来!” 乐工们听到首领低喝,也俱是连忙默记曲调,他们平时在宫中所奏乐曲都是历代流传下来,鲜少有人能做出新曲,这时闻听那如同泉水叮咚,小鹿乱撞般的欢快琴声,都是心中激动,要知道他们这等乐工,以声娱人,最紧要的便是能推陈出新,否则再好听的曲子,贵人们听多了也会厌烦。 精舍内,不独高仙芝,便是其余众人也忍不住跟着那欢快的琵琶声,或是在案几上敲击手指,或是抖腿,总而言之这首琵琶曲听得他们有些上头,停不下来。 第七章 沈郎似我 当沈光弹奏的琵琶曲《欢沁》戛然而止时,众人仍旧有些意犹未尽。 安西治下,诸国的琵琶曲也不乏有欢愉的曲子,可是众人仔细回味,都觉得不如沈光这首琵琶曲来的轻快灵动,便好似那妖艳动人的胡姬和明媚动人的少女间的区别。 “沈郎啊沈郎,某听了你弹奏的曲子,怕是再听不下旁的乐师所奏,你说日后叫某该如何是好?” 高仙芝大笑着说道,有了沈光作陪,便是去了长安城里,他也不怕丢了脸面。 “都护喜欢,某自将曲谱献上,便是某不在,都护也可叫乐工们演奏。” 沈光虽是从小学的琵琶二胡,其他众多的乐器都会上几手,可是要说这演奏的技巧,他绝比不过那些以此为生,浸淫几十年的乐工。 听到沈光言语,四周众人也都是正色相待,弹琴奏乐终是小道,这位沈郎君倒是胸怀志向的,高仙芝麾下,几个对沈光无甚敌意的年长幕僚不由这般想到。 高仙芝亦是闻言而笑,朝沈光举杯道,“大丈夫当志在四方,这杯某敬你。” “谢都护。” 沈光回到案中,举杯一饮而尽,这时候高仙芝唤了在外等候的乐工们入内演奏乐曲,虽说不如沈光弹奏的新曲那般叫人惊艳,可在座的都是摸刀的厮杀汉,这声色愉人在他们心中终不如马上征战,豪取功名与富贵。 宴席间,有不少人朝沈光敬酒,深谙这传统文化的沈光来者不拒,他的酒量乃是天生,在学校时也时常被校长拉着去陪领导喝酒,眼下不过是低度数的葡萄酒,这些人哪里灌得醉他。 一轮酒喝下来,沈光只是微醺,眼神依旧清明,叫主座上的高仙芝越发欢喜,没想到这位沈郎君真有千杯不倒的海量,怕是比起封二也只强不弱,待他回到龟兹,左有封二,右有沈郎,定要设宴好好杀杀程千里他们的威风,叫他们知道便是这酒国争雄,他高仙芝也照样胜过他们。 沈光是新人,这般大出风头,总会叫高仙芝麾下的某些老人们心有不快,于是这劝酒便劝得越发勤,只不过他们没有把沈光喝趴下,倒是先把自己给灌倒了。 “来来,沈郎坐某边上,莫与这些醉狗计较。” 高仙芝如何瞧不出手下有些老人在针对沈光,不过让他高兴得是,沈光居然把那几个蹦跶出来的蠢货都给喝趴下了,叫他极是欣赏。 沈光坐在高仙芝身侧,两人年纪虽差了快二十岁,可都是样貌英俊,坐在一块儿倒像是两兄弟般,叫底下坐着的人们羡慕嫉妒不已。 推杯换盏间,沈光又和高仙芝喝了数轮酒,才故意做出不胜酒力的样子,然后将他那编好的身份来历当做故事说于高仙芝听。 “都护不知,某虽自幼出身在江南,可是少小便随父母离家万里,去了碎叶镇……” 沈光的故事里,他阿耶乃是吴兴沈氏的分家子弟,开元年间应募长从宿卫,去了万里之外的北庭都护府,当时碎叶镇往复于大唐和突骑施的控制中,最后他阿耶战死沙场,阿娘带着他改嫁于河中的胡商大贾,直到去年阿娘病逝,他才动了东归的念头,却不曾想到了于阗时遇上吐蕃人,身边随从尽殁,只他策马逃出生天,最后为牙兵们所救。 “这吐蕃人端的可恶,他日某定当率大兵讨伐暴蕃,为沈郎出这口恶气。” 沈光的故事说得零零碎碎,高仙芝醉意上涌也听得模模糊糊,可是心里却相信了这故事,因为开元年间,北庭大都护盖嘉运征讨碎叶镇大胜后,曾留下少部分军队屯田戍边,朝廷当时对战死的有功将士,会给出三四转的勋官告身用作恩赏荫其后人。 这一晚,酒宴散去,高仙芝拉着沈光同榻抵足而眠,其余人则被赶下山去住在军帐里,沈光虽有些不习惯,可也硬着头皮和这位老帅哥睡在一起,好在高仙芝的酒量一般,只拉着他说了几句话后倒头就睡,才让他没觉得太过尴尬。 翌日清晨,当高仙芝起来时,发现身旁早已人去榻空,不见沈光踪影,出了精舍,他才看到正在练枪的沈光。 “都护。” “不用管某,继续练着。” 高仙芝本以为沈光不谙武艺,甲胄刀枪是用来做样子的,可是如今看来,沈光的武艺不差,那杆精钢长矛全力刺出时能发刺耳的啸声,可见是下了苦功的。 旁边有牙兵打了热水过来,高仙芝擦洗后,又用柳枝青盐漱口,端着碗小米粥继续瞧沈光练枪,直到沈光精疲力竭地收矛后,他才放下喝干净的粥碗道,“沈郎的枪术是家传吗?” “算不上家传,只是跟着阿耶当年练过几式。” 沈光的辛酉刀法是完整的,可是练习的长枪刺击技术便是纯粹的实战用法,并没有所谓的招式之说。 “你这枪练得还算扎实,不过是步战的使法,马上施展不开,改日等到了龟兹,某来教你马战称雄的武艺。” 高仙芝年少时就是以骁勇著称的猛将,时常策马当先杀入敌阵斩将夺旗,但随着年岁日长,地位益高,再也用不着他冲锋陷阵,一身武艺难免松弛下来,不如往日。如今瞧见正值风华正茂的沈光,难免心痒难耐,想将他培养成麾下文武双全的大将。 “多谢都护。” 沈光大喜过望,他练的枪法只能算是基础,真要到战场上放对,他是全然没有半点把握,能得到高仙芝传授武艺,当真是意外之喜。 “对了,都护,这孩子是沈某在寺中收下的随从,还请都护允他随某同行。” 听到沈光言语,多闻紧张起来,不时抬眼去偷瞧那位颇为威严的高都护。 “既是你随从,自当带上,不过到了龟兹城,不可逗留军中。” 高仙芝看着那脑袋上长了层青茬的小光头,伸手撸了把后道,沈光连忙称是,眼下正是大唐盛世,莫说安西四镇,便是其余军镇也没有少年兵,只有年满二十的青壮方能成为军中健儿。 日头高高升起时,沈光领着多闻和法能这位方丈道别后,跟着高仙芝下了山,他的甲胄自然放在车上,而他只将那柄连高仙芝都极为喜欢的青鞘长横刀挎在腰里,骑着匹白色骏马,同高仙芝并肩而行。 这时候初春将过,路上积雪化去大半,滋润着大地,随处可见绿色的大片草甸子,浑然没有后世半点荒漠的样子,沈光在马上欣赏着这难得的景色,心中若有所思。 大唐年间正处于全球气候的温暖湿润期,不独这安西大地,就是吐蕃所在的青海高原上亦是气候温暖,雪水充沛,遍布耕田牧场,吐蕃才得以国力强盛,人畜繁衍生息,能够和大唐争夺陇右河西并西域河中,即便同样吃上伤亡惨重的败仗,只要退回高原上休养生息几年,又能继续和大唐争夺霸权。 第八章 西边的绿洲 从马背上下来时,沈光的脸抽搐着,他会骑马,甚至还在赛马场上玩过骑射,可是骑术好不好和长距离骑马行军是两回事。 只不过三日,沈光大腿两侧就被磨得不像样,走路时像是瘸了腿。 高仙芝在边上看着强忍疼痛的沈光,忍不住笑道,“沈郎不必硬撑,还是坐车吧?”他当年初次随军出征,没比沈光强到哪里去。 队伍里,自有车驾,于阗王送于高仙芝的十名美艳舞姬就是乘车,听到高仙芝言语,左近几名属下幕僚都朝沈光投去羡慕的目光。 那十名舞姬,全都不过芳龄二八左右,明眸皓齿,美艳动人,腰肢柔弱无骨,舞动时仿佛扶风弱柳,又似水蛇狂舞,可是叫他们眼馋不已。 这位沈郎君姿容出众,若是上车,只怕那些大胆豪放的舞姬会主动示爱,都护向来豪爽大方,更爱成人之美,不独是钱财,说赏就赏!便是美人,也是说送就送! “多谢都护,不过某还撑得住,再说今日畏难乘车,他日都护远征万里绝域,某该如何追随。” 见沈光婉拒,高仙芝极为高兴,他果然没看错人,沈郎看似文弱,实则性格刚毅,叫他很是得意地看向那几个神情尴尬的积年幕僚,这番打赌可是他赢了。 下地走了段路,习惯疼痛后,沈光放眼四周,这是处不小的绿洲,附近延伸的草甸怕是有好几里大小,他甚至能看到远处草丛里隐约可见的动物。 湖水清澈,牙兵们牵马喂水,这是沈光跟随队伍出发以来,头回在荒野里露宿,而之前路途上几乎每隔四五十里便有驿站能供他们休息,提供换乘的马匹。 从牙兵们口中,沈光知道在安西四镇的范围内,自都督府到镇守府再到守捉使和戍堡,大唐修建的军事堡垒和多如牛毛的驿站,就像是张巨网将整个安西囊括在内,安西军在境内作战时可以随时获得充足的补给。 这也让吐蕃无法直接染指西域,他们如果调集大军则无法隐瞒行踪,而小股的军队翻越山脉进入西域,除了趁戍守的安西军反应不及劫掠当地村落外,若是敢稍作逗留的话便不用再想活着回去。 “这儿得再建处军堡。” 高仙芝朝身边的幕僚说道,他如今是安西副都护,职权比原来的于阗镇守使大得多,安西境内那些烽燧和军堡,都是历任安西四镇的都护和镇守使们在辖区内亲自勘察过地形后设立的。 百余年来,随着地理变迁,很多军堡和烽燧时有废弃和兴建,而雄心勃勃的高仙芝则打算在每处绿洲都要设立军堡,然后向那些该死的粟特商人征税。 “沈郎,你看这处绿洲,湖泊足有里许大小,附近草甸宽阔,是处可以牧马养兵的好地方。” 高仙芝身旁那位幕僚在羊皮纸上勾勒比划,沈光在边上看了会儿才发现这是在测绘地图,只不过上面画的东西,沈光实在是看不懂。 “都护要在此地兴建军堡,确实是个好地方。” 沈光不好发表什么意见,虽说这时候他满脑子都想着等高线和比例尺,还有棱堡等等,但是步子跨得太大容易扯着蛋,他在高仙芝麾下是个萌新,太过出挑遭人嫉妒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更何况边镇地方,始终还是得靠拳头说话,他如今没有功绩,说太多只会徒惹人笑。 湖泊边上,牙兵们开始扎营立寨,高仙芝命亲卫取了弓箭,他本想带沈光去附近草甸打猎,可是看沈光那副走路都晃晃悠悠的样子,只能作罢。 “这铃铛挂了做甚?” “此乃铁马,悬之可示警。” 营地里,沈光不时和牙兵们攀谈,他曾是古战爱好者,但纸上得来终觉浅,眼下能看到真正的营垒是如何驻扎,自然不会放过任何细节。 安西都护府下辖的地域太过辽阔,哪怕精锐如高仙芝麾下的牙兵,在野外扎营时也不敢大意,尤其是眼下刚开春,正是那些游牧部落最穷困的时候,有遭了白灾的部落捱过冬天后,就连大军护送的辎重队伍都敢袭击。 “有城池的地方附近还好,可是这荒野里,上马是贼,下马是民,哪分得那么清楚?” 营地外面,王神圆领着牙兵们安放拒马,沈光没想到即便有安西大都护府,这西域仍旧是混乱之地,“大……朝廷……都护府不管吗?” “郎君,如何管得过来呢?” 王神圆叹了口气,河西陇右把吐蕃人打惨了好歹还能太平十几二十年,可安西这儿,四镇兵马三万不到,所辖地域却远胜陇右河西,偏生小国众多,西突厥故地上那些部落就像是野草似的割了一茬又一茬地冒出来,再加上图谋西域的吐蕃和在河中咄咄逼人的大食,能太平两三年就是幸事。 “碛西远离大唐,粮食转运不易,四镇内只有龟兹国最是平安。” 沈光身侧,有位陈判官说道,他是高仙芝帐下老人,在于阗镇守府待了三年,这回高仙芝升任安西副大都护,他得了高仙芝的荐书,可以回长安谋求个六部的小官职,所以不像其余同僚般敌视沈光。 “陈判官,难道安西大都护府便只能养兵三万,再多便养不了吗?” 沈光开口问道,前面三日行走于于阗国境内,他一路观察,发现气候湿润,有城池的地方都有良田牧场,若是善加经营,这粮食产量和牲口数量应当不少。 “不是养不了,只是朝中不愿多养罢了。” 陈判官见沈光风华正茂,身上有股锐气,觉得这位年轻郎君或许他日能做出番事业,不如结个善缘,便为沈光说起内中缘由,原来自西突厥和突骑施相继败亡,安西境内便无有大敌,四镇兵马只是防着吐蕃染指西域获取人口财富。 “当今圣人重边功,碛西小国林立,部落众多,是边将的用武之地,可朝中诸公就未必欢喜了……” 沈光清楚陈判官口中的碛西乃是此时大唐对西域的称呼,先前从牙兵们口中打听到的消息里,吐蕃才是大唐的心腹大患,尤其是河西陇右,战况最为惨烈,开元年间集结兵力十万以上的大战就打了数次。 安西这边,都是小国,河中再富庶,可大唐能获得的好处有限,反倒是劳师远征,花费甚巨,也就是当今圣人意在开边拓土,要重光天皇大帝时的大唐疆域,可对朝廷里的宰相们来说,西域和河中去长安何止万里,虽说有屯田的政策,但河西陇右更需要移民实边防备吐蕃。 沈光听明白陈判官话里的意思后,一时默然,难怪安史之乱后,大唐再无力控制西域,除了吐蕃夺取河西陇右,切断大唐和安西间的联系,也是安西之地,大唐打下的根基不够深厚所至。 见沈光若有所思的样子,陈判官不由哑然失笑,这个沈郎君有意思得很,方才交谈时,这个年轻郎君竟然予他种错觉,好似他能解决安西大都护府历来人口不足的问题。 过了良久,沈光才从自己发散的思绪中清醒过来,朝陈判官和四周的牙兵们笑道,“陈判官,这碛西固然去国万里,但这山河壮丽,自前汉时起便是汉家故土,如今我大唐盛世,安西大都护府威压列国,后世子孙必称颂诸位的盖世武功。” 牙兵们来自大唐关内各道,远离故土万里,在安西数载,皆思乡情切,不过被沈光这番话冲淡了几分愁绪,反倒是生出几分豪气来,纷纷道,“郎君说得好!” “沈郎说什么了?” 不远处,洪亮的话声响起,沈光回头,只见被亲卫簇拥的高仙芝满脸笑容,身后几个牙兵提着野兔黄羊等野物,所获颇丰。 第九章 郎心如铁 高仙芝性豪奢好享受,随行的数十辆马车几乎将于阗镇守府的家什搬空。 这回他去龟兹城任职,除了牙兵外,在于阗镇守府的管事、仆从和厨子都带上了,再加上于阗王送他的舞姬乐工和奴隶,浩浩荡荡不下百人。 前三日沿途驿站有新鲜饭食,还有往来的各地官吏住宿,高仙芝不欲落人口实,方自没有在驿站里设宴款待沈光。 在赞摩寺待了两个多月,沈光时常和来自长安青龙寺的法能谈天说地,知道自开元以来大唐盛世远迈前代,游宴风气极重,而牙兵们口中高仙芝更是喜欢宴饮之辈,有事没事便出城打猎,然后露天席地和麾下的军将幕僚们喝酒吃肉,让军中士兵相扑争胜。 “来,沈郎,今日设宴,乃是为汝专设,且坐我下首。” 高仙芝热络地唤着沈光坐在自己的左下首,其余幕僚虽然羡慕,但也无话可说。 都护向来好颜色,常以貌取人,这位沈郎君姿容俊美,身材高大,更何况还精通乐器,能做新曲,都护麾下文武人才济济,可就缺这等风流妙人。 沈光只得坐下,搭建起来的大帐足有十余米长短,半高的檀木案几皆涂了朱红漆色,图案典雅华贵,上面摆的是金碗银盘,只是花纹图案风格各不相同。 不多时,牙兵们便端着厨子烹饪过的野味上桌,另外还有色泽鲜红的葡萄酒,在寺庙里多日饮食清淡的沈光虽说早已在驿站开过荤,但都不如这现烤的野味勾人食欲。 “来,诸位满饮,为沈郎贺!” 高仙芝举杯,然后满帐十多个幕僚和数名牙将都是举着金杯金碗,朝沈光道,“为沈郎贺!” “多谢都护!” 沈光举杯还礼,接着一饮而尽,安西军中多勇士,高仙芝帐下牙将牙兵更是勇士里的勇士,那些幕僚莫看是文人出身居多,但都是豪饮之辈。 “都护此去龟兹,必能建功立业,鹏程万里,直上青云!沈光为都护贺!” 往空杯中倒满葡萄酒,沈光起身朝高仙芝道,如今是天宝五载,明年这位高都护便要率兵横越葱岭绝境,平灭小勃律,开始他最辉煌的军事生涯。 沈光当然不甘心只做个看客,他要亲眼见证高仙芝远征绝域,这杯酒他敬得真心实意,话音刚落,他已仰脖喝尽,翻手间酒液涓滴不剩。 “那就承沈郎吉言,来,诸君同饮。” 高仙芝高兴地举杯大声道,喝酒吗便图个热闹吉庆,沈郎不但长得好,说话也好听,他麾下除了封二外,无人能这般合他心意。 大帐里,幕僚和牙将们尽皆欢饮,接着便大快朵颐,而高仙芝更是唤了于阗王送于他的舞姬和乐工入内舞乐助兴。 十名舞姬鱼贯入内,身着轻纱,那胸前颤巍巍两片雪白若隐若现,肌肤雪白的矫健腰肢裸露在外,被窄口裤裹住的曼妙双腿更是极尽修长姿态。 沈光几乎是在这些舞姬于大帐中央铺着的羊毛地毯上亭亭玉立站定时,便听得左右传来的粗重呼吸声,目光微瞥只见有几人仿佛连眼珠子都似要瞪出来。 高仙芝对于属下们色授予魂的姿态并不介意,这些舞姬再美艳,也不过是玩物,再说男儿大丈夫,岂有不好色的! 乐工们各执乐器,然后便奏乐起来,舞姬们随乐声而动,起舞间雪肤翻飞,明眸皓齿间一颦一笑都好似在勾人魂魄。 在座的人里,几乎个个都忘了吃喝,只是尽情盯着那些舞姬轻纱下的身子猛瞧,但沈光不在此列,他瞧过的歌舞太多,单以服装透露而论,在这个时代堪称开放的胡姬和后世相比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高仙芝手握金杯,颇为玩味地看着目不斜视的沈光,他早不是当年在龟兹城里横冲直撞的那个青年,二十年岁月过去,如今他看人时可谓眼光毒辣。 这位沈郎,气质独特,言语虽然谦和,也有圆滑处,可是骨子里透出来的那股自信昂扬却不是普通人能有的,便如封二,纵有大才,但是性情严厉不够豁达,就是受出身所限。 “沈郎,可有中意的舞姬,某赐你暖床!” 席间听到高仙芝这位主君言语,众人既羡又妒地看向沈光,皆恨不得以身相代。 “某重伤初愈,力不从心,只得辜负都护好意,某自罚三杯,还请都护见谅!” 沈光回答得不卑不亢,这时歌舞已停,那些舞姬出自王宫,自能听懂汉话,不由都盯着这位英俊的大唐郎君,秋水似的眼神柔波里尽是伤心失落。 四周众人亦是惊奇地看着说完后往杯中倒酒,一杯接着一杯饮尽的沈光,甚至有人看到那些舞姬神情后嘀咕道,“这沈郎的心莫不是铁打的……” 高仙芝反倒是颇为欣赏地看着自罚三杯的沈光,悠然道,“既然如此,等到了龟兹,某为沈郎再寻一美婢,定叫沈郎满意。” 沈光听牙兵们说过高仙芝性情,他要是再婉拒就是不识好歹了,只得道,“谢都护。” 这段插曲过后,席间歌舞再起,除几个牙将外,其余人再无先前的欢愉心思,他们都意识到这位沈郎君得都护青眼有加,日后幕府里此人当是劲敌。 投奔高仙芝的幕僚大都是关内各道的落第举子,进士明经本就难考,就算考上了还得通过选试才能做官,所以大唐的读书人常常投奔各地州郡长官幕府做幕僚,求得就是个举荐资格,当今圣人重边功,边将若是简在帝心,自然能举荐手下幕僚做官。 沈光不清楚这其中门道,不知不觉间就被高仙芝手下这些幕僚们当做争夺举荐资格的主要竞争对手,谁让大唐做官要讲究身、言、书、判,其他且不论,而他的样貌放在这群幕僚里实属鹤立鸡群,难免遭人嫉妒。 “沈郎海量,今日尔等谁能灌醉沈郎,某自有赏!” 仿佛嫌这把妒火拱得还不够高,高仙芝环视四周后,举杯高声道,顿时间群情汹涌,那几个牙将先自跳起来要与沈光拼酒量。 “都护……” 沈光看着笑得狭促的高仙芝,如何不清楚是这位都护故意为之,只是他心中明白,这是高仙芝对他的考验,便如同职场上求职,面试官总会给你出些刁难的题目。 眼下只是试他酒量罢了,更何况这时代的葡萄酒,与他而言更像是果汁,喝再多也只是微醺,看向摩拳擦掌的众人,沈光朝高仙芝道,“都护,正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某就是酒量再好,也架不住这车轮战!” “说得有理,既如此,尔等便出五人为限,若喝不过沈郎……” 高仙芝说到这儿,目光落在那些美艳的于阗舞姬身上,自是叫众人明白,他口中的有赏是为何物,顿时叫众人越发兴趣高昂。 三个牙将当仁不让地站了出来,另外二人则是幕僚里酒量最大的,沈光认识的那位陈判官赫然在内,“沈郎,为了美人,某只有得罪了。” 大帐里,气氛顿时热闹起来,沈光过往在学校时,常被校长拉去挡酒,除了他酒量好,更在于他擅长搞气氛,既然要拼酒,他自然要给高仙芝留个深刻印象。 第十章 豪饮 “既然诸位要和某斗酒夺美,自当公平起见!” 看到沈光说话间顾盼自雄,高仙芝益发欣赏,拊掌笑道,“沈郎打算如何斗酒,还不快快道来。” “都护,且于帐中置长案,某与五人同饮,他们饮小杯,某自饮大盏,某若先倒,便算某输!” 帐中众人闻听,都是倒吸口冷气,这位沈郎君瞧着温文尔雅,不曾想这般豪气,那三个牙将都是刮目相看,俱是大声道,“某亦饮大盏,不叫沈郎小觑!” “好,沈郎所言妙哉,合某心意,大盏小杯,尔等自决!” 高仙芝大笑起来,接着挥退帐中舞姬,让牙兵们入内摆设长案,随后除了在外值守警戒的牙兵,余下牙兵皆涌入帐内外争睹为快。 王神圆领着手下先抢了块好地方,这时候主座上的高仙芝也起了身,他向来喜欢热闹,帐下牙兵都是他的私军,此时更是亲自开赌,吆喝道,“某压沈郎百金,要下注的赶紧!” “王头儿,咱们压谁!” 看着三个牙将,王神圆队中有牙兵迟疑道,他们得郎君授艺大恩,照道理便该压郎君胜,可那三位牙将俱是军中善饮的豪杰,还有那位陈判官也是都护幕府里有名的酒鬼,郎君白白净净的,那大盏又足抵满盛的小杯过三,怎么想郎君都是赢不了,他们下注岂不是白白送钱。 “郎君必胜。” 多闻在边上喊起来,他戴了顶尖帽,见那几个牙兵居然不信沈光,面露不忿,浑没了寺庙里的腼腆。 王神圆看着队里的兄弟们,缓缓开了口,“郎君不是孟浪之徒,你们若信某,便都随某押郎君胜。” 说话间,王神圆从怀里掏出钱袋,眼都不眨地下注,看得队里牙兵们心惊肉跳不已,他们这位队正为人方正,既不酗酒,也甚少光顾营妓,三年里攒下钱财不下百贯,这是把全部家当都押上了。 “算某一个。” 牙兵里不乏胆大的,有人开了头,王神圆这队全都押了沈光,叫旁的牙兵们都笑话起来,觉得王神圆他们全队都得了失心疯,都护向来豪爽大方,常借着开赌赏钱于他们,如今押沈郎君百金,既是抬举,也是不看好这位沈郎能赢。 大帐里气氛热烈,牙兵和幕僚们纷纷下注,很快各种钱币铜钱堆成了小山,牙兵们大都各自押那三位牙将,其余幕僚则是押陈判官赢。 “都护,奴等也可押注吗?” 在边上侯着的舞姬里,有胆大的朝高仙芝这位主人问道,其余舞姬听闻后,都聚集在她身边,看向站在不远处的沈光,她们的命运不由己身,若是这位俊俏郎君输了,她们中便有姐妹要去服侍粗鲁的军汉或是面目猥琐的老头。 “赌场无父子,更莫说尊卑了,尔等要押注,自是无妨!” 高仙芝兴致越发高了,然后他只见那些舞姬乐工竟然东拼西凑出了不下两百贯的财物,全都押了沈光赢,不由朝手底下那些幕僚们笑骂道,“瞧尔等扣扣索索的穷酸样,还不如这些小娘子们来得爽利。” 见舞姬们皆押了沈光,再瞧着这位沈郎君玉树临风的模样,幕僚里有人咬牙切齿间不忿道,“生得好看便了不起么!”说话间,竟是掏空了身上钱袋,押了陈判官。 一时间,这赌注下得越发地大,可沈光满不在乎的平静模样让高仙芝更觉有意思,于是他自朝纷纷下注的众幕僚道,“某也不占尔等便宜,某再押沈郎百金。” “谢都护赏!” 大帐里,叫好声此起彼伏,王神圆那队里有牙兵慌张道,“王头儿,咱们押郎君胜,是不是……” “某观郎君气定神闲,定是有必胜把握。” 王神圆沉声答道,不过握紧的拳头里,手心处全是沁出的汗水。 摆好的长案上,沈光面前一溜的大盏摆开,全都盛放满了于阗国内所酿的葡萄酒,而他对面五人,那三位牙将和另外一人全都换了大盏,只陈判官仍旧用小杯。 “沈郎,为了美人,某只能不要回面皮了,还请勿怪!” 陈判官讪笑道,他去了龟兹后,便要准备回长安,他不像另外那位同僚还要在都护帐下听用,面子上挂不住用小杯,不然就是赢了日后也要为人嗤笑。 沈光微笑以对,倒是没觉得陈判官不够磊落,那三个牙将甚是嫌弃地瞥了眼陈判官后离他站远了些,就连牙兵们也鲜少有人押他这个最有可能赢下赌局的人。 高仙芝让亲卫点了支檀香,以一炷香时间为限,不然陈判官这老酒鬼放缓了喝,不知道得喝上多久才能分出胜负。 “诸位,请。” 沈光说话间,自端起大盏饮起来,这葡萄酒于他而言和葡萄汁无异,他喝得极快,不多时大盏便见了底,对面三个牙将见状也不由快了起来。 大盏接着大盏,沈光喉咙起伏,鲸吞豪饮间面色如常,他深谙比酒的诀窍,要喝趴下别人,气势上绝不能输。 三大盏下去,三个牙将已经跟不上沈光的节奏,他们虽说在军中善饮,可是和喝惯了白酒的沈光相比,他们那点酒量不足为道。 “喝,喝,喝!” 将大帐挤满的牙兵们面红耳赤地盯着三个牙将摇摇欲晃,口干舌燥地大声呐喊助威,可脸色俱是忍不住齐齐发白,那位沈郎君已经端起第六只大盏了。 王神圆和手下牙兵们脸色都涨红了,看着三个牙将,口中大喊起来,“倒,倒,倒!” 到第七盏时,沈光依然面色如常,可对面三个牙将里,终于有人倒下,剩下两个也相继瘫软在地,吐了满地,至于那位坚持喝大盏的陈判官同僚,更是早早就潦草退场。 长案前,只剩下陈判官还在和沈光对饮,不过这时候除了那一众幕僚,输了的牙兵们全都是转而为沈光高声助威起来,这些武夫就是这般简单直接,他们佩服沈光的豪气和酒量,至于陈判官便是赢了,他们也不服。 高仙芝兴奋极了,他没想到沈光还真能把五人都喝趴下,陈判官是他帐下老人,虽是个老酒鬼,可这老小子年近五旬,就是酒量撑得住,可这肚子却未必撑得住。 第十二盏时,沈光虽憋得辛苦,可对面的陈判官更是不堪,人们常说拳怕少壮,这喝酒也是同样的道理,再厉害的酒鬼,都会缅怀年轻时的酒量。 檀香燃尽,沈光正好不疾不徐地喝下第十三大盏的葡萄酒,而陈判官连第十二杯还没喝完,这时帐内已然鸦雀无声,高仙芝瞥了眼长案上摆放的杯盏数目后道,“沈郎胜了!” 话音未落,那些舞姬们已自欢呼起来,随后王神圆和手下牙兵们亦是高喊起来,“郎君威武!” 余下牙兵们也随之呼喊起来,虽说输了钱,可他们心里觉得痛快极了,想他们何时见过这等酒量如渊似海的大丈夫,这时候再没人嫉妒沈光的样貌。 “都护,某不胜酒力,还请告退。” 高仙芝见沈光说话时憋得辛苦的模样,不由大笑道,“去吧去吧,沈郎莫憋坏了。” 对于这等调笑,沈光自不在意,他过去那些损友可比高仙芝毒舌得多,等他再回大帐里时,只见高仙芝将赢来的钱币分于王神圆他们和舞姬乐工,而他的两百金则是赏赐给那些输了的牙兵和幕僚们,可谓是皆大欢喜。 看着众人皆心悦诚服地为高仙芝的慷慨大方欢呼,沈光也不禁佩服高仙芝这份胸襟气魄,难怪这小勃律,三任安西都护皆不能讨伐,唯独高仙芝能领兵成行,破其国执其主,献俘于长安。 第十一章 盛世文艺青云梯 看着摆在自己跟前价值数百贯的各国金银币和开元通宝,沈光怎么也没想到,那些押了他胜的的乐工们居然将赢来的钱财尽数奉上,只求他继续为他们讲解乐理知识。 当日赞摩寺里,这些乐工们听了他弹奏的琵琶曲后,便在驿站的时候向他请教曲谱,沈光不似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那样对知识敝帚自珍,更是乐意将曲子教给乐工们。 初时沈光还想着用宫商角徵羽的古调来画曲谱,可那些乐工们技艺虽高,但不识谱,他们平时练曲,便是听宫廷里的乐师弹奏,纯靠耳朵记下曲调后练习。 这些乐工们连曲谱都不识,更别说文字,于是沈光就从最简单的乐理知识和简谱教起,这让乐工们惊为天人,同时感激涕零,因为沈光教他们的东西在于阗国内是他们这些乐工想都不敢想的。 烛火下,那些金银钱币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十个乐工都端正地跪坐在沈光面前,目不斜视,见沈光沉默,尽皆俯身叩拜道,“还请郎君传艺。” 沈光从思绪中回过神,看着十个拜倒的乐工,连忙道,“你们先起来。” 乐工们对于乐理知识的渴望,让沈光想起曾经的短暂支教岁月,这些年近三旬的汉子和大山里的孩子没什么两样。 “这些钱某收下了,某自会教你们。” 沈光不是圣人,学费该收还是得收,而他这样做也能让这些乐工放心。 “谢郎君。” 听到沈光的回答,乐工们俱是欢喜起来,然后越发恭敬地说道,安西大都护府治下,四镇属国汉化最深,乐工们过去在于阗国的宫廷内,耳濡目染,知道什么是尊师重道,只不过他们自觉身份低微,不敢唤沈光为师。 半个时辰后,沈光教完基础的五线谱知识,乐工们都是行礼后鱼贯退出帐外,在边上始终旁听的多闻才跑到那堆钱币前好似痴了一般。 “郎君,这么多钱,怕是能买上好多头骆驼呢?” 看着眼睛在发光的多闻,沈光对于这些钱币的购买力没什么概念,不过那多么金银币和铜钱堆成小山,确实很有震撼力。 “多闻,你把这些钱都收好。” 自从还俗后,所有人都默认多闻是沈光的僮仆,就连多闻自己也是那样认为的,这几日都是他服侍沈光穿衣洗漱,此时听到沈光让他管理钱财,他连忙高兴地将那些钱币装进木箱里,然后死死抱着不肯撒手,好似护食的猫儿。 看着打算抱着箱子睡觉的多闻,沈光忍不住打趣道,“你抱那么紧做甚,还怕有贼吗?” “郎君,庙里还有不要脸的贼人偷供奉给佛主的香火钱呢?” 多闻这几日没少被那些粗鲁的牙兵们调笑,自然觉得那些牙兵们都不是好人。 见多闻坚持,沈光也不以为意,起身松了松筋骨,披了件夹棉的长袖,出了营帐,外面是王神圆手下的牙兵,见到他时脸上堆笑,“郎君要去那儿?” “就在这儿走走,透透气。” 沈光过去虽不是夜猫子,但平时也都是不到十一二点绝不睡觉的,要他像大唐的人们那般早早地睡养生觉,他估摸着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来适应。 牙兵们自不会阻止沈光,如今全营上下谁不知道郎君大名,只是道,“郎君莫要走远。” 沈光点头示意明白,夜色已深,营地里除了守夜和巡逻的牙兵外,人马俱歇,他这般出来晃荡本就不该,只是他实在睡不着。 抬头望着星河璀璨,天河倒挂的浩瀚星空,沈光想到未来,还是有些许迷惘,他虽然立下要成就番事业的志向,可是具体该怎么做,全然没有头绪。 等到了龟兹,先得买座宅子,把多闻安置好;不管什么时代,钱总是好东西;另外老人家说过,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搞好种田总是没错的! 沈光胡思乱想着,心里渐渐有了些模糊的主意,虽说高仙芝很看重他,可沈光清楚自己的本事,等到了龟兹,他要好好规划下学习计划,在这个时代他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 …… 温暖的大帐里,看着被召唤来后惶恐不已的乐工首领,高仙芝听完他的禀报,想了想道,“既然沈郎愿意教你们这些奴儿,那便好生学着。” 高仙芝好享受,音乐歌舞,他都喜欢,可是在他眼里,舞姬也好,乐工也罢,都只是奴儿罢了,“退下吧!” 乐工首领闻言,连忙膝行而退后方自起身出了大帐,待他离去,陈判官从屏风后出来道,“都护,沈郎能制音律,是大才啊!” 高仙芝笑了起来,圣人好音乐歌舞,世人崇尚胡风,龟兹国便是以胡乐胡舞闻名,长安城里不知多少达官贵人,以拥有龟兹国的乐工舞姬为傲。 只不过彼辈乐工,就是技艺再高超,也终究是愉人声色的奴儿罢了,唯有能制音律,谱曲调,作新词的才是当世大家,放到长安城里,也会受人追捧,得圣人看重。 “是否大才,尚不可知!” 自语间高仙芝看向陈判官,眼里似有戏谑之意,“汝斗酒输了,失了美人,不怨沈郎吗?” “技不如人,哪有什么好怨的,更何况沈郎才华,如锥处囊中,其末立见。” 陈判官跟随高仙芝这位主君多年,知晓他的性情,哪会在乎他言语里的调笑,反倒是正经道,“都护此番回龟兹,怕是程、王等人都不会服气,封二又是个性情严厉的,都护幕府里正缺沈郎这样的妙人。” “你也这样想?” “沈郎好样貌,好酒量,还会说话,都护有沈郎,总好过让封二去和旁人打交道。” 陈判官看着年过四旬,但依然样貌俊朗的主君说道,“以貌取人是世之常情,封二若有沈郎样貌,也不至于蹉跎多年,若不是都护提拔,他恐怕还在城头上长吁短叹呢!” 听陈判官这般说封二,高仙芝不禁莞尔,旁人只当封二自荐于他,锲而不舍,却不知他早就清楚封二才华,只是封二这人自负怀才不遇性子执拗,不压一压,磨一磨就直接用,迟早会因为那张臭嘴,被他给砍了脑袋。 “都护可是担心封二嫉妒沈郎容貌?” 见高仙芝笑过后,眉头微蹙,似有隐忧,陈判官立马便猜出这位主君的心思,封二跛足貌丑,对幕府里的诸多同僚,行事但有错漏便出言讥讽,众人都认为他性情乖张,不好相处,也就寥寥几人能和他说得上话。 “某已发话,但回龟兹便使沈郎为判官,封二向来眼里揉不得沙子,沈郎无有功绩,只怕到时会生事端。” 想到除了自己外,对他人都不假颜色的封二,高仙芝不由有些头疼。 “都护,沈郎为人,以某观之,性情随和,绝不是以貌取人之辈。” 陈判官见高仙芝这位主君烦恼,不由笑着说道,“封二当年自荐于都护,不正是羡慕都护英姿,才屡屡投书,某以为都护不必多虑。” “你倒是会宽慰人。” 高仙芝听到陈判官这番话,心情好了不少,于是又问道,“沈郎漂泊异国多年,到了龟兹,某安排什么差事于他合适。” “沈郎既擅音律,又能做新曲,都护何不着他调教乐工舞姬,以献圣人。” “还是你主意多。” 高仙芝展颜大笑,圣人去年迎杨太真入宫,听说这位贵妃好音乐善歌舞,若沈郎能制出令圣人满意的新曲,对他而言可为臂助多矣。 第十二章 《九州同》 一连数日,队伍都在荒野里前行,再壮阔美丽的景色,也会看得生厌,沈光亦是如此。 骑在马背上,沈光大腿两侧磨破的皮肉已经结痂,没有原先那么疼痛,时不时能策马驰骋番,才叫他白日里没有闷得太慌。 “郎君,再有五日,便能到延城了。” 沈光身边,王神圆说道,这位郎君看着安静,实则是个活泼性子,和都护如出一辙。 “郎君既然烦闷,何不吹奏一曲。” 王神圆身边,有牙兵笑道,这十来日里他们可算是见识到了郎君的本事,各种乐器信手拈来,吹拉弹奏,似乎就没有郎君不会的乐器。 这牙兵话音方落,跟在后面的乐工们都自伸长脖子巴巴望着沈光,这十来日里每到晚上,他们便如饥似渴地学习乐理知识,不过对这些乐工来说,沈光为了解闷吹奏的曲子才最叫他们如痴如醉。 沈光回头看去,只见附近众人都盯着他,却是从鞍旁皮袋里取出唢呐吹奏起来,那雄壮的音色一起,顿时便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原本还有些喧闹的队伍随着唢呐的曲调声,顷刻间就安静下来,队伍前方高仙芝听到后不禁朝身旁陈判官道,“这曲调你在长安可曾听过?” “沈郎制新曲,闻所未闻,某敢打赌,长安城内无人听过。” 陈判官摇头晃脑地说道,这年头能读书的都是殷实人家,他早年在长安四处投文时,常与友人出入平康坊,那可是长安城里第一等的风流薮泽之地,号称天下舞乐皆在此间。 “何止是长安,遍是尽数安西,沈郎曲风之新,某也不曾听过。” 高仙芝祖上出自高句丽,幼年时随父亲高舍鸡入大唐,从小在安西长大,少年时鲜衣怒马,飞鹰走狗,出入龟兹王宫,什么曲没听过,可偏偏沈光吹奏的新曲迥异于当世,闻所未闻。 一曲吹罢,众人听得意犹未尽时,沈光已将唢呐放了回去,虽说乐器这东西一法通,万法通,可沈光不会把过去学生们“沈老师能抵半个方锦龙大师!”的玩笑话当真。 这几日沈光将高仙芝送他的乐器耍了个遍,一来是无聊,二来是练习,但吹奏部的乐器非他所长,还好他学过声乐,肺活量惊人,所以才能把唢呐也吹得像模像样。 “沈郎,怎么不吹奏下去,某听方才曲子,似有未尽之意。” “都护,此曲需得数种乐器合奏才得完整,某唢呐吹完,无以为继,只能作罢!” 见高仙芝跑来询问,沈光只得硬着头皮答道,然后只见这位安西副大都护笑吟吟地看向他身后那些乐工道,“这些奴儿随沈郎学了这么久,某听沈郎这新曲,雄壮辽阔,似大唐盛世,山河壮丽,正好某回延城后要宴请诸王,此曲可为席间雅乐!” “沈郎以为如何?” 高仙芝确实爱极了沈光方才吹奏的唢呐曲调,而且人们常说富贵不还乡犹如锦衣夜行,他从小在延城长大,二十岁时萌父荫就做了将军,可被时人当成纨绔子弟,如今二十余年过去,他贵为安西副大都护,此番回延城怎么能不好好显摆一番。 “都护抬爱,某必尽全力,于列国诸王前显我大唐威仪!” 沈光沉声答道,他方才吹的《九州同》本就是和而大同的盛世气象,正合彰显巍巍大唐。 “沈郎此曲,可有取名?” “回都护,此曲名为《九州同》。” “《九州同》,好一个《九州同》,某到时便要看那诸王在沈郎这盛世韶音前如何失色!” 高仙芝大笑起来,大唐有四部乐,曰龟兹部、曰大鼓部、曰胡部,曰军乐部,安西诸国皆以龟兹乐为傲,他初任安西副大都护,想要立威信,但四镇诸国向来恭顺,就得另辟蹊径,听了沈郎这曲《九州同》,终究是叫他有了些想法。 沈光身后,那些乐工高兴极了,这几日他们常听郎君奏曲,但皆不得窥见全貌,如今都护发话,他们终是能得尝所愿。 “郎君?” 队伍里,骑着头大青驴的多闻待高仙芝率众离开后,朝身旁的沈光关心道,他看得出这位郎君似乎有些烦恼。 “多闻啊,等到了延城,咱们有得忙了。“ 沈光答道,他既然答应高仙芝,那《九州同》这首曲子,他便要将其完美地搬上舞台,他个性向来如此,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入了龟兹国境内后,队伍不再露宿荒野,沿途的驿站也多了起来,到了晚间,不独乐工,便连舞姬们也都到了沈光下榻的房舍里听讲。 大唐盛世,岂能有乐无舞,高仙芝新任安西副大都护兼都知兵马事,宴请列国诸王,分明就是要显扬天朝上国的威仪和气象,沈光明白自己要是搞砸了,那他在高仙芝那儿就休想得到重用了。 房舍内,十个舞姬秋水似的美目俱是齐齐盯着沈光,仿佛怎么看也看不够似的,实在是沈光皮肤白皙,又把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迥异于这个时代男子蓄须的习惯,瞧着便格外新鲜。 更不必提这些舞姬都清楚她们被大王送于那位高都护做了家妓,再没半点自由。 与其他日被主人送于那些粗鲁军,倒不如先委身于这位俊俏温柔的郎君,安西诸国和大唐一样,在男女情事上极为开放自由,只要两情相悦,女子在婚前破身也是寻常事,甚至还有试婚的制度。 只是这十名舞姬是于阗王养于王宫,本就是为了赠与高仙芝这样的大人物交好,是以这十名舞姬还是完璧之身,高仙芝路上也不曾招她们侍寝过,所以人人都盼着能得沈光青睐,摆脱沦为玩物的命运。 “诸位小娘子,你们这般看着某,难道某脸上长花了吗?” 沈光盘膝而坐,瞧着那些痴痴看向自己的舞姬们,不禁叹气道,他听乐工们说过,这些少女今后的命运,无外乎是被高仙芝当做赏赐送于手下,而这还算是好的,最凄惨的莫过于沦为招待宾客的家妓,成为不折不扣的玩物。 眼前这些舞姬,全是年方二八的少女,放在后世还是不谙世事的学生,可此时这些少女全都在想着如何勾引自己,这让沈光不由意识到在大唐盛世的光环下,也有他不喜欢和不习惯的东西。 “郎君可比花儿好看得多!” 舞姬里隐隐为首的少女大着胆子说道,边上同伴们也都纷纷轻笑起来,一时间明眸皓齿竞相争艳,笑声如银铃般回荡,彷如沁人心醉的画卷般美好。 沈光见惯世面,他穿越千年梦回大唐前,什么女团没见过,可他身旁刚还俗的多闻却是莫名地红了脸,不敢抬头去看这些方丈口中的比老虎还凶恶的小娘子们。 “胡玛尔,不可对郎君无礼。” 乐工的首领朝那说话的少女轻声道,“郎君能传授你们技艺,便是天大的福分了,不可妄做他想……” “这曲《九州同》颇得都护看重,他日诸王宴前,汝等且尽全力,某届时自向都护为汝等求个自由身。” 看着少女们情绪低沉,沈光大声道,来到这大唐,遇到看不惯的事情,如果不努力去试着改变,还有何意义! 第十三章 龟兹王子 五日后,队伍终于抵达龟兹国的王都延城,这儿也是安西大都护府的治所。 西城前,穿着身青袍的封常清扶刀站于迎接高仙芝的众人之首,丝毫不在意身后传来的窃窃私语声。 “都护来了。” 随着有人呼喊出声,封常清抬头望去,只见金色的阳光下,烟尘翻滚间,风中绣着高字的黑色旗幡猎猎作响,俄而只见自家那位主君身着黑色华袍,一如往常那般潇洒倜傥。 只不过封常清看清楚队伍的全貌后,那双眯着的细狭眼睛睁了开来,而他身后也传来了那些蠢蠹的议论声,他的主君竟然和人把臂同游,显得极为亲昵。 不多时,队伍放缓速度,到了迎接的众人近前,封常清才仔细看向那和主君并肩而骑的青年,眉目英挺,肤色白皙如玉,端的是好样貌,只是颌下无须,少了几分男儿气魄。 这时候封常清已能听到后方传来的嫉妒言语,他没有做声,只是目光如电似地盯着那青年郎君,好像要把他看穿看透似的。 封常清直勾勾地盯着沈光猛瞧,这等举动近乎无礼,不过沈光早就听陈判官说过这位封二的性情,再加上他知道封常清是能和高仙芝相提并论的名将,两人堪称大唐帝国的安西双壁,所以他对于这极富侵略性的目光满不在乎,反倒是展颜一笑。 随着高仙芝一同下马,沈光安静地侍立于高仙芝身侧,对四周那些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仿如视而不见。 “拜见都护。” 封常清领着高仙芝留于都护府的众幕僚和军将齐声高呼道,主君如今身为安西副大都护兼都知兵马使,他们这些部下自是与有荣焉。 “封二,来来来,这位沈郎乃是某在于阗所遇的贤才,你二人当好好亲近。” 高仙芝不容分说地就将封常清拽到身边,沈光则是朝封常清行礼道,“沈光见过封判官。” “封某见过沈郎。” 封常清被自家主君笑皮笑肉不笑地盯着,只能无奈地还礼,不过他脸上仍旧没什么表情,只是冷漠地看着始终微笑的沈光,然后默默地站到高仙芝身旁另一侧。 这时候城门口忽地有飞快的马蹄声响起,沈光循声看去,只见一骑赤红大马飞驰而来,马上是个栗发褐眼,头戴赤红抹额的高大青年,身后还跟着十来骑着甲的骑士。 “又是这厮!”“上回被都护打败,怎地还来!” 听到四周传来的耳语声,沈光看着前方已然放缓马速的一行人,发现那高大青年马鞍旁挂着两杆短矛,看样子是来寻麻烦的。 “来的是龟兹国的小王子白孝德,为人最是好勇斗狠,常挑战安西军中战将,自号单打无二。” 沙哑低沉的声音响起,沈光没想到竟是封常清为他解说那下马青年的身份来历,“多谢封判官解惑。” 封常清看了眼沈光,又恢复了默不作声的样子,沈光不以为意,不就是性子高冷些,大家头回见面,也不熟悉对方,这般不是很正常吗? 前方下马的白孝德已经大步走到高仙芝面前,身后是十来个紧张的侍卫,他们这位小王子自小羡慕大唐天威,打小就在安西军的军营旁玩耍,后来更是央求大王重金为他请安西军解甲归田的老军做教头,自练就出身好武艺来。 自古道,“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白孝德虽是龟兹国的小王子,心心念念想的却是在安西军当个将军,可他身份贵重,万一要是在战场上有个好歹,朝廷怪罪下来,谁愿意担这个责任。 于是白孝德自以为不能往安西军中效力,是因为他的勇名还不够响亮,便连连挑战安西军中有名有姓的猛将,可他越是如此,都护府越发不敢让这位小王子入军中效力,实在是这位一旦冲打起来,从来不把性命放在心上。 “高都护,上回不算,这回某得了匹宝马,定不会输于你……” 看着高声嚷嚷的白孝德,高仙芝也不由头疼,这个龟兹国的小王子就是个混不吝的滚刀肉,耍起无赖来他还真敢在这城门口堵着他,到时候程千里那个匹夫怕不是要赶来看他笑话。 “小王子,我家都护远道兼程归来,人马俱疲,小王子此时要比武,岂不是胜之不武。” “你是何人,某不是什么小王子,某乃大唐白孝德。” 白孝德看着高仙芝身旁开口的英俊青年,愣了愣道,接着又皱了皱眉,“你说的也有几分道理,高都护,这回是某孟浪了,还请都护莫要怪罪。” 看着沈光三言两语就让白孝德改变主意,高仙芝亦是朝面前抱拳谢罪的白孝德道,“七郎,这位是某幕下沈判官,也精通枪法,不如他日你二人较量番。” “原来是沈判官,改日某必来领教高招,高都护,王兄知你回来,很是高兴,命人在宫中设宴,为你接风洗尘。” 白孝德身后,十来个王宫侍卫总算是松了口气,小王子没和高都护动手,也没忘了大王交代的正事,真是要好好谢谢这位沈判官。 感受到对面莫名投来的感激目光,沈光有些疑惑,但看着白孝德邀高仙芝入王宫赴宴,他便明白过来,刚才要不是他打消了白孝德的念头,这位性格中二的龟兹小王子怕是会逼着高仙芝在城门口比武。 只不过沈光想到这位中二王子方才看着自己的炽热目光,就觉得头疼,这位王子身高和他相仿,但紧身的束腰锦袍下是充满爆炸性的大块肌肉,整个人比他厚实了半圈,虽说他练了将近七八年的刀枪,可和这位自号单打无二的中二王子比,那就是完全的业余选手。 这时候,高仙芝已经欣然应允,答应白孝德随他去王宫,参加龟兹王白孝节为他接风洗尘的宴会。 “封二,沈郎,随某赴宴。” 安西诸国王室贵族皆好酒善饮,高仙芝入王宫赴宴,自然要挑酒量最好的带上,封二过去是他幕下诸僚里酒量第一,而沈光的酒量只在封二之上,有二人在,他可无忧。 封常清不露痕迹地瞥了眼沈光,心中有些惊讶,他没想到自家主君如此重视这位沈郎,不过方才他已见识过沈光的急智,觉得去王宫里再好好观察番正合适。 进入城中,沈光发现这龟兹国的都城异常繁华,道路足有二十余米宽阔,两侧俱是做生意的店铺,骆驼马匹川流不息,到处是人头攒动。 高仙芝和白孝德骑马并行,沈光和封常清跟在后面,他自是趁这个时候向封常清讨教龟兹情况,他问话时神色诚恳,“封兄,某漂泊异国多年,如今骤蒙都护看重,心里惶恐,唯恐误了都护大事,还请封兄教我。” 封常清听沈光说到高仙芝这位主君要他制乐以宴诸王,那张冷冰冰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然后他随即为沈光说起这龟兹国的种种来,沈光才知道龟兹国向来恭顺大唐,如今的国主白孝节本名白多匝,为了表示对大唐的忠诚和仰慕,才改成了这名字。 “今日宴席间,必有龟兹乐,沈郎好好观看,若无把握,不可贸然行事。” 封常清低声说道,龟兹国历来是安西大国,国中舞乐盛行,乃至于风靡大唐,上下皆以此为傲,都护要沈郎制乐以显大唐威仪,这难度可不小,若是曲子不如意,反倒是会落人笑柄。 “封兄放心,等某新曲将成,必先请封兄斧正。” 沈光应声道,封常清的目光言语虽有些严厉,但却是对事不对人,而他的态度让封常清脸色稍霁,微微颔首道,“那某就等着沈郎新曲,先睹为快了。” 第十四章 王宫见识 龟兹国的王宫并不大,至少对沈光来说,这座王宫还不如横店那些影视城里的宫室来得壮阔华美,不过守卫王宫的甲士倒都是雄壮威武,身着全身甲,和高仙芝手下那些牙兵般透着股冰冷肃杀的气息。 “大唐自显庆年间迁安西都护府于龟兹国,白氏四代以降,皆忠顺事我大唐,这些王宫守卫都曾参加过讨伐突骑施之战。” 沿途听着封常清讲解,沈光听得津津有味,龟兹国有两万军队,都在安西大都护府的控制下,实际上安西都护府除了四镇汉兵两万四千人,还能动员超过十万的属国军队,只不过大唐用兵向来贵精不贵多。 寰宇之内,也就吐蕃值得大唐出动十万人以上的大军;安西之地,两万四千汉兵足以横行列国,惩膺不敬大唐的小国暴君,吊民伐罪了。 说话间已至王宫大殿,沈光脱了鞋,跟着封常清走入殿中,封常清有长短足,脱了鞋后越发明显,不过沈光始终面色如常,这让暗中观察的封常清生出不少好感,以人取貌是世之常情,可向往美好的事物也是人的天性,封常清同样也不例外,他在同僚中显得桀骜不群,是因为那些人先存了鄙夷他貌丑跛足的嫉妒心,他自不愿与这些蠢蠹俗人打交道。 沈光饶有兴致地观察着这座大殿,而他的神情也叫封常清感到疑惑,他看得出这位沈郎当是头回出入王宫,可是却显得太过平静,甚至还隐隐有些不过如此的失望之意,这都叫封常清越发觉得沈光有些神秘。 一张张涂着大漆的雕花案几上摆放着做工考究的金银餐具,沈光多看了几眼这些纹路精美的器皿后便收摄目光,站在封常清身侧,静静等候起来,他们方才进入王宫后,高仙芝被那位中二王子引去见了他那位王兄白孝节。 “封兄,这用膳时可有什么讲究?” 看着进进出出的宫人忙碌地在案几上置酒摆盘,沈光忍不住朝封常清问道,他对于这个时代的用餐礼仪可是全然不知。 “用膳能有什么大讲究,莫要吃相难看得如同饿死鬼投胎那般就行。” 封常清不以为意地说道,他本就是轻慢礼法的人,不由觉得身旁这位沈郎虽然姿容出众,但性情未免过于谦和而少了些锐气。 两人低声交谈间,大殿外陆续有龟兹国的贵族进来,其中有好几人都主动上前和封常清问候,安西大都护府的大都护多由宗王或宰相遥领,实际掌管都护府的便是两位副大都护,而高仙芝如今兼领两镇镇守使和都知兵马事,稳稳压了另外那位副大都护程千里一头。 封常清在高仙芝麾下名声在外,谁人不知胡城封二是高仙芝的文胆,有封二利笔在,便没人夺得了高仙芝的功劳,所以哪怕封常清样貌不为人所喜,这几年巴结他的人仍旧是越来越多。 无人问津的沈光没什么失落感,虽说大唐也是个看脸的世界,但是样貌这东西就好比是块块敲门砖,顶多让你在这个时代占些小便宜,真正有用的还是你自身的才能,就如他身旁的封常清,即便他对那些龟兹国的官员和贵族不假颜色,可那些人仍旧笑呵呵地和他攀谈。 “大王到!” “高都护到!” 尖利的嗓音突然响起,大殿内的贵族和官员们都是纷纷跪坐回案前,沈光颇不习惯地跪坐下来,然后学着封常清那般朝大殿内上首方向俯身行礼,然后只听得殿中响起了,“拜见大王!拜见高都护!”的整齐声音。 直起身时,沈光只见高仙芝已然落座,就位于那位龟兹王白孝节的左手下方,而那位中二王子白孝德不知什么时候,到了他和封常清身边的案几旁坐下,目光灼灼地盯着他道,“高都护说五个封二都喝不过你!” 沈光觉得边上的封常清脸肯定黑了,于是连忙笑道,“封兄酒量,延城皆知,王子怕是听错了。” “某也觉得是某听错了,不过某还是想试试沈郎的酒量。” 看着满脸认真的白孝德,沈光怀疑这个中二王子的脑袋里也全是肌肉,不然哪有这般说话的,于是道,“那就试试!” 沈光决定先把这个中二王子先灌醉了,不然天知道这家伙还会说出什么奇怪的话来。 这时候大殿上,开宴前该走的流程已经走完,只见白孝节这位身着绯红圆领长袖的龟兹王高举金杯道,“为高都护贺。” 在众人的呼应声里,沈光亦是举杯,然后只见高仙芝同样举杯还礼道,“为大王贺。”两人皆一饮而尽,随后这宴会便如期而至,他和封常清身后自有倒酒的宫人,另外有传菜的内侍鱼贯穿梭于殿内,而大殿中央自有八十八人部的龟兹乐响起。 果然如同封常清所说,这王宫宴会没有太大的讲究,殿内众人或饮酒或谈天,或欣赏舞乐,而坐在殿内上首的高仙芝也和那位龟兹王有说有笑的,不知在聊些什么。 “沈郎,与某比酒。” 白孝德恶声恶气地挤到沈光身边,手中金杯落在案几上,“来人,倒酒。” “酒就不必到了,且将酒瓮于某。” 沈光微笑地看向身旁的宫人,示意她将手中盛酒的大瓮递给他,然后取走里面的酒提,单手抓着酒瓮朝看呆了的白孝德道,“王子随意,某先干为敬。” 龟兹国的葡萄酿是闻名安西的美酒,封常清向来自诩酒量豪迈,可是看到沈光这种喝法,也不由脸皮抽了抽,觉得白孝德刚才或许没有听错,五个他也喝不过这位沈郎。 白孝德的眼里有光,随着沈光胸膛起伏,那光越来越亮,等沈光放下喝空的酒瓮时,这位中二王子忍不住高声喝彩,“沈郎真豪杰也!某奉陪到底!”说话间,唤过边上捧酒的宫人,夺过酒瓮便喝将起来。 王宫大殿内,那些贵族和官员自不会像牙兵们那般粗鲁不文,不过这般斗酒,仍叫附近的人激动起来,皆是盯着狂饮不已的白孝德。 仗着体格强健,白孝德也一口气喝光了手中那瓮葡萄酿,待他放下酒瓮后,亦是长舒出气道,“这般喝法果然痛快,沈郎,还能饮否?” 沈光面色如常,这龟兹的葡萄酿于他而言也就是稍微有些度数的葡萄汁罢了,可白孝德整张脸已是红得好似烧熟了的虾子般。 “倒。” 白孝德话音方落,封常清慢悠悠地放下手中金杯,口中轻叱,然后四周众人便见这位小王子推金山倒玉柱似地身子瘫软下来,要不是沈光及时扶住,只怕要直接摔倒在地。 将白孝德扶回他的案几,沈光才回返落座,又让宫人重新往杯里斟酒,和封常清慢慢对饮起来。 “大王,某幕下这位沈郎如何?” “真是个好男儿!” 龟兹国民风好饮善歌舞,沈光的酒量就连白孝节这位国主看了也十分惊叹,不过他知道高仙芝性情,能让这高大郎如此显摆,这位沈郎定是别具才华,不独是这酒量叫人心折。 过往白孝节在宫中设宴,群臣热情好客,纵使有封二在侧挡酒,高仙芝也免不了要吐个昏天暗地,可如今沈郎和封二对饮,满殿中人竟无人上前,叫他大感痛快,暗道等他改日于都护府中设宴,定让沈郎喝死这群王八蛋。 第十五章 坦诚 春日的晚风微凉,沈光离开龟兹王宫时,微醺的几分醉意被扑面而来的凉风打在脸上,叫他觉得极为舒畅。 封常清就走在他身边,虽然走路时有些跛足,但步伐并不慢,两人出了大殿后,相顾无言,沈光不知道该找什么话头,于是只能同样沉默前行。 王宫大门前,看到王神圆领着牙兵们守候,沈光不由问道,“王队正,吃过了么?” “多谢郎君关心,咱们都吃过了。” 王神圆见沈光不像是喝多了,连忙唤手下去牵马过来,然后朝封常清道,“见过封判官。” 封常清在高仙芝幕府里,除了掌文书事外,偶尔也会监察军纪,是以连王神圆这样的牙兵老人都有些畏惧这位冷面判官。 看着原本还嬉笑的牙兵们见到封常清后皆肃容而立,沈光对封常清又有了些新的认识,回头看了眼灯火下的龟兹王宫,他想了想道,“封兄,都护这是留在王宫了?” “都护和龟兹国主年岁相仿,少年时就相识结交,过往常常出入王宫。” 封常清回答道,自家主君的事迹他最是清楚,和那位龟兹国主的关系莫逆,不然大节度使也不会将安西军事皆托付于主君。 王神圆和牙兵们颇为吃惊地看向封常清和沈光,目光来回转动,他们印象里这位冷面判官不是个好相处的,他们还是头回见到有人唤这位封判官叫封兄。 “沈郎,这夜风凉爽,你我不妨多走段路散散酒劲。” “封兄所言,正合我意。” 王神圆见两人并肩同行,自领着手下牙兵们牵马跟在后面护卫,延城不比长安,晚上没有宵禁,偏偏城中来自大食弗菻等地的商旅众多,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这儿的强盗蟊贼多如牛毛,晚上要是落单可危险得很。 “沈郎,今日这龟兹乐,观之如何?” “别有风情。” “看来沈郎很有把握。” “尽力而为罢了。” “过于自谦便近乎伪饰了。” “封兄误会了,只是某阿娘常说,为人处事,有十二分把握,也只当五分,这般方能竭尽全力,不至于出差池。” 封常清闻言愣了愣,随后点头道,“沈郎母亲必是位奇女子。” “都护府中有乐奴伶人两百,沈郎可细细挑选合用的。” 沈光点头称是,他发现封常清谈起正事的时候很严肃,让他都没法将话题转移开去。 高仙芝的私宅府邸离着王宫不远,到了门口时,自有家奴开了侧门,引沈光他们入府,“沈郎今晚好好休息,改日某再寻你秉烛夜谈。” 封常清让高府家奴领着沈光去别院厢房住下,王神圆他们这队牙兵自在前院休息,他们本就是高仙芝的私兵,过去高仙芝回延城小住时,他们便同样住在府里和别的队伍轮番值夜宿卫。 厢房里亮着灯,抱着钱箱的多闻打着瞌睡,听到门轴转动声,猛地惊醒过来,迷糊间还以为进了贼,抓住身边摆放的木棍就差点把引着沈光进来的高府家奴给打到。 “这儿是都护家宅,怕是这城里最太平的地方,你防的哪门子贼?” 看着多闻讪讪地将木棍丢到边上,朝那家奴赔礼,沈光忍不住笑道,这小光头自从有了这钱箱,活脱脱一守财奴。 “郎君有事,但使人到边上屋里唤我就是。” “你且打些热水来。” “郎君若要沐浴,府里自有热汤。” 沈光本来不想太麻烦,但是一路风尘仆仆,许久未曾好生洗过澡,一时间只觉得浑身发痒,于是便跟着那家奴去了。 大约五米见方的木池子里,水汽弥漫,洗浴后的沈光泡在热水里只觉得浑身舒坦,不过他一人独处没有多久,只听得外面有脚步声传来,待他抬头看去时,只见面无表情的封常清穿着条兜裆布,那双细狭的眼睛盯得他如坐针毡。 沈光猛地从池子里立起来,封常清的眼睛亮了亮,低声自语道,“本钱不错。”说完便脱了木屐,跨入池子里,朝沈光道,“都护今晚不会回来,莫浪费了这池子水。” 坐回池子里,沈光才朝封常清道,“封兄,难道这池子里的热水不常有?” “那是自然,安西少林木,木炭金贵,这么一池水要烧热保温,花费不下数贯,府里本以为都护今晚会回来,才提前烧了这池水温着,如今倒是便宜你我了。” 封常清回答道,然后整个人都斜靠在池子边,满脸的惬意,没有再说话的意思。 沈光同样默然不语,他默算着手上钱财够泡几次澡,多闻说那些钱币大概值四百贯不到,如此看来他还是穷鬼一个。 “封兄,这城中房价如何?” 看封常清眯着眼的享受模样,沈光还是忍不住问道,他很怕手上那四百贯连座像样的屋子都买不下来。 “沈郎手上有多少钱?” 封常清蓦地睁开了眼,他看向有些尴尬的沈光,不紧不慢地道,“延城周长十余里,城中不同地方的宅子价格各不相同,而且沈郎要买房,也得把杂役僮仆都配齐了,否则如何居住。” “某手上只得四百贯,封兄以为买在何处,多少大小合适。” “四百贯,倒也不少了。” 封常清没想到沈光手上积蓄不算少,安西军的将士不算家中田亩,每年军俸十五贯上下,都护幕府里的幕僚也就是三十贯,四百贯足够买幢大宅,不过要想离都护府近些,那就远远不够了。 “明日某陪你去逛逛牙侩。” 听到封常清的话,沈光不由愣了愣,他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封常清此时已经阖上了眼,他也只能同样闭目养神。 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买所大宅,要有能泡澡的池子! 片刻后,这般想的沈光才起身出了池子,这时他浑身上下泡得白里透红,说不出的舒爽。换上干净的衣服后,跟着先前引路的高府家奴回了厢房。 “郎君,你可回来了。” 见到沈光,多闻连忙道,他从小在赞摩寺长大,还俗后一直和沈光在一块儿,骤然分开大半天,他只觉得有些害怕。 “多闻,把钱箱打开,再数一遍,咱们的钱有多少?” 沈光盘腿坐在胡床上,让多闻把装钱的木箱打开,然后烛光里,那些一闪一闪的小可爱散发着柔和的光芒,里面的铜钱用绳子串了起来,金银币也分开一撂一撂叠得整整齐齐。 “郎君,这儿铜钱有七十贯,第纳尔三十二枚,迪尔汗三百七十六枚。” 多闻报数时如数家珍,他口中的第纳尔和迪尔汗是大食和波斯故地的金银币称呼,也是丝绸之路上流通最广的货币,差不多一第纳尔值十贯铜钱,一百迪尔汗值三贯铜钱。 “多闻,这金币怎么还打了眼。” 从那撂金币里,沈光拣出枚多了两个小洞的金币,疑惑地朝多闻问道。 “郎君,这唤做穿穴钱,是那些奸商故意钻了洞抠下来当做藏金,还有那剪边钱,把外面细细剪了圈,这样的钱拿到市面上去花销时要被压价的。” 多闻气愤地说道,他从那堆金币里找出十多枚或多或少都被做了手脚的金币给沈光看。 “那就是说,咱们这儿的钱其实没有四百贯!” 盯着那些被动了手脚的金币,沈光忍不住感慨道,他没想到这年头连这钱币也能动这么多手脚。 第十六章 买房 清晨,从柔软的被褥中醒来的沈光,看着兀自熟睡的多闻,轻声地下了胡床,他方自走到院中,便见到昨日那名唤做高安的高府家奴已经穿戴整齐侯着了。 “郎君,且稍待,我这就让人打水过来。” “那便麻烦你了。” “郎君哪里话,这是小奴的分内事。” 高安有些惶恐地说道,才让沈光意识到这个时代的阶级差异到底有多大。 很快温水打来,才算缓解了有几分尴尬的气氛,沈光沉默地用柳枝和细盐漱口,然后净面。他忽然明白自己有多么幸运,才能在赞摩寺遇到高仙芝,不然的话他恐怕要和高安一样在这个时代挣扎求存,他引以为傲的东西在那些世道规矩面前毫无用处。 等到多闻一起用过高安送来的粥食后,沈光莫名地觉得有些压抑,他知道自己有些矫情,可他真的不习惯那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讨好笑脸。 “沈郎似有心事?” 封常清冷漠如常的声音让坐在院中发呆的沈光回过了神,“封兄来了?” “既然说要陪沈郎去牙侩转转,某岂能食言而肥。” 沈光看着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封常清,却是很难认同他的衣着选择,大唐人喜欢色彩鲜艳浓重,比如大红大紫,花花绿绿,只是封常清今日穿着领墨绿色的圆领长袖,外面偏又套了了件大红色的织锦半臂,这红配绿的颜色搭配简直太辣眼睛。 不过离开高府时,沈光对自己的审美产生了怀疑,因为不独是高府的那些奴仆,便是随行护卫的王神圆他们也明显多看了封常清几眼,而且瞧着他那身打扮明显是颇为羡慕。 走上大街后,沈光心情好了许多,熙熙攘攘的人群,货物琳琅满目的店铺,到处都透着股新奇,一路上沈光走走停停,不时去沿街的店铺里转上圈,而封常清很有耐心地陪在边上,甚至不时为沈光解答疑惑。 “封判官莫不是撞邪了吧,今日都笑了几回了?” 牙兵里有人忍不住道,他们印象里这冷面判官向来不苟言笑,往你身边一站,便是没做错事,都会被他瞧得觉得自己做了错事。 走走停停,到晌午时,沈光才终于到了封常清口中的牙侩,这牙侩类似后世的中介,只要有钱就没有他们做不了的生意,什么都能给你安排得明明白白,当然这种地方,你若是没几分眼力劲,又或是没什么背景,那被坑也是寻常事。 “原来是封判官大驾光临,我就说怎么今天外面树上的喜鹊叫了又叫……” 牙侩柜台后的牙郎是个栗色卷发身材圆滚滚的中年男子,他笑起来时和和气气地好似弥勒佛,看到封常清后更是谄媚无比。 “不知这位郎君是哪儿的贵人,这样貌真是如同天人临凡那……” “这位沈郎是某的同僚,想在城中买处上好的宅子。” 封常清打断了这位曹牙郎的啰嗦,这死胖子没脸没皮的,他当年头回来这儿时,青衫落魄,灰头土脸,这死胖子都敢说他器宇轩昂,玉树临风。 “有,有,有,不知这位郎君要买多大的宅子,有什么讲究?” “越大越好,要有练武场,还有能泡澡的池子。” “郎君要的宅子,东城有两座,西城有一座……” “东城就不必去了,且去西城看看。” 沈光见封常清打断那牙郎,知道封常清必有他的道理,于是道,“便听封兄的。” 曹牙郎仍旧满脸堆笑地出了店铺,然后喊了伙计牵了骆驼出来,接着敏捷地翻上驼峰后便在前引路。 沈光和封常清骑马同行,这时封常清才为他解说道,“我大唐选宅,重地势高低,高者贵,低者贱,东城那地方俱是龟兹国的达官贵族所居,你那四百贯不够看。” “多谢封兄指点。” “无妨。” 不多时到了地头后,曹牙郎从骆驼上跳下来,前方说是座宅子,倒不如说是处货栈,外面是一大圈夯土的围墙,不过风化得厉害,显得残破无比。 沈光没怎么失望,因为这地方确实够大的,围墙中央的两扇木门破破烂烂的,只见那胖牙郎径直推门而进,口中说道起来,“封判官,沈郎君,这地方原先是个波斯商人买下的货栈,地方足够大,莫说练武场,就是跑马都行。” 商人的嘴,骗人的鬼! 走进围墙,沈光只看到前方孤零零的几栋矮房子,其他便全是光秃秃的荒地,就连几棵歪脖子树都是死的。 曹牙郎偷摸摸地看了眼封常清,想瞧出些什么来,可那张冷起来仿佛能把人冻死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不由叫他打了个哆嗦,而这时候他瞥见那位沈郎君更是眉头紧蹙,心里不由越发紧张起来。 “沈郎君,你莫看这地方荒凉,可这延城里就没有比这儿更大的地方了,而且这地方便宜,只要两百贯就能买下来。” “您想想,才两百贯,就能拿下这么大片地,您绝对不吃亏,到时候雇人起宅子,想怎么造就怎么造,什么练武场,泡澡池子都给整上,也花不了多少钱。” 沈光心中意动,延城周长也就十余里,能拿下这么大片地,确实不亏;不过他脸上仍旧不动声色,只是依然蹙眉看向封常清道,“封兄以为如何?” 封常清才是这儿的地头蛇,压价的事情交给他最合适不过,沈光可不会自个去和那胖牙郎谈价格。 “两百贯?” 封常清幽冷的声音响起,曹牙郎不由倒吸了口凉气,他知道这位封判官可不好糊弄,于是不等封常清继续开口,他就先自喊了起来,“一百五十贯,封……” “一百贯,要不然只要某在安西一日,你就自求多福吧!” 沈光看着面无表情的封常清和脸色苍白的胖牙郎,知道这价格怕是底价了,不过就在这时候他只见那浑身气得发抖的胖牙郎吼将起来,“封二,你莫要过分了……” 封常清冷漠不言,只那双细狭的眼睛满是戏谑地盯着曹牙郎,然后这位在延城里也数得上号的奸商败下阵来,好似泄气的皮球般喏喏道,“一百贯便一百贯。” “沈郎,付钱吧!” 听到封常清的话,沈光自让多闻打开木箱,然后数了十枚第纳尔给了那胖牙郎,看到这些第纳尔金币里还有几枚穿穴钱和剪边钱时,封常清居然微笑起来,而胖牙郎则是敢怒不敢言,只能苦着脸接过那些金币。 离开这近乎废墟的所谓大宅,看着那胖牙郎逃也似地骑着骆驼离开,沈光才向身旁封常清问道,“封兄,这地契什么的凭证都没有……” “沈郎放心,这曹牙郎虽然奸猾,但是不敢拿某开玩笑。” “封兄,这曹牙郎何以如此畏惧你?” “安西大都护府管着安西境内所有商旅的税收,某正好擅长理财查账,那曹牙郎若是不怕某日后查得他补税补的倾家荡产,大可试试。” 封常清冷声说道,安西军的军费支出若是光靠朝廷拨给怎么够用,不从那些偷税的商人身上征缴,难道要四镇将士白白保他们平安吗? “封兄这回帮了某大忙,某请封兄喝酒,封兄只管选地方就是。” 省下百贯的沈光,趁机和封常清拉起关系来,有封常清这位真·地头蛇在,很多事他能省心不少。 第十七章 冷面热心 封常清挑选的酒楼不算很大,但却是延城里除了王宫外少有的高楼。 沈光看着轻车熟路直接领着他们上了楼顶雅间的小二,就知道封常清定是这儿的常客。 “封判官,您可好久没来了,小店正好刚进了批鹅黄酒。” 沈光和封常清落座后,酒楼的主人亲自过来招待,满脸堆笑说道,谁不知冷面封二是高都护幕下心腹,迟早是要掌管营田和支度事的,得罪了这位,以后就莫想在延城太平做生意。 “那就打两壶鹅黄酒,食单可有新菜?” “食单还是老样子,封判官您……” “那便照往常上菜就是。” “酒家,楼下的军士,你只管上好酒好肉,莫要短了他们的吃食。” 沈光请封常清喝酒,王神圆他们自没资格上楼作陪,就连多闻也只能留在下面。 “郎君放心就是,听见了没,还不赶紧下去好好招待军爷们。” “沈郎倒是大方,你可知这儿虽不是延城里最繁华的地段,但这儿的酒食可不便宜。” “王队正他们护卫我多日,左右不过是些酒食罢了。” 在封常清面前,沈光不再称某,而是换了更为随意和亲近的我,封常清闻言一笑,也亏得那酒楼主人已经下楼亲自催促后厨,否则只怕他要受到些惊吓。 冷面封判官、冷面封二,是这延城里市井之辈对封常清的称呼,过去城中每有什么破不了的要案大案,最后都是封常清断案破之,不知多少凶徒都折在他手里,他的名声甚至能止小儿夜啼,以至于人们都说冷面封二若是会笑,铁树都能开花。 不多时酒菜上齐,那酒楼主人推荐的鹅黄酒入口甜腻,想到这些天喝的葡萄酒,沈光总觉得大唐那些好饮酒的诗人寿命不长,多半是喝酒喝出的糖尿病。 “怎么,这酒不和沈郎口味?” 封常清察觉到沈光饮酒时眉间那抹微蹙,不由开口询问道,手中握着的酒盏不知不觉间紧了几分。 “封兄有所不知,我阿娘善酿酒,酿得酒清冽如水,入喉却如火团,其烈无比,我从小喝那等酒长大,是以酒量惊人。” “不怕封兄笑话,我这一路随都护回来,喝得葡萄酿不少,都是这般甜腻……” 沈光苦笑道,这时代还没有蒸馏酒,全是粮食和水果自然发酵的甜酒,一想到今后都得喝这些,他就觉得索然无味。 封常清闻言不疑有他,因为沈光神情真诚,再来也解释了沈光的酒量为何那般了得,于是他握着酒盏的手指松了几分。 想到沈光口中那位阿娘酿的好酒清冽如水,却又性如烈火,封常清忍不住神往道,“不想世间还有这等好酒!” 刚得了大片地块的沈光已经为后续的花费盘算起来,眼下除了排练好《九州同》不能让高仙芝这位上司丢了面子外,对沈光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赚钱,喝过大唐那么多酒后,沈光觉得蒸馏酒大有搞头,而且绝对会是暴利。 但是凡属暴利的行业,得有靠得住的武力来保障,要不是有高仙芝和封常清能做依仗,沈光是万万不会想到去搞蒸馏酒的,“封兄,实不相瞒,我阿娘酿酒的本事,我少时耳濡目染,也记得不少,就是从不曾亲手试过,改日等我得空,我试着酿酿看,若是出了好酒,定会请封兄胜饮。” “那某就等着沈郎的好消息,不过都护的正事,沈郎不可耽误。” 封常清转着手中还剩小半的酒盏,忽地没了喝酒的兴致,沈光不说还好,如今他也觉得这酒确实有些过甜,喝多了喉咙不舒服。 这鹅黄酒不怎么样,可是上的几道蒸菜却不错:羊肉滑嫩、鱼肉鲜甜,素菜虽清淡,但配上酱汁,极其爽口。 见沈光将自己点的菜品全都吃了个干净,封常清眉角也多出几分开怀之意。 从楼上下到大堂,沈光只见牙兵们都已经吃饱喝足,除了王神圆外俱是有些微醺醉意。 取钱结账,结果这顿酒食花费了沈光小三贯,其中大头全在酒上面,牙兵们喝的虽是普通的米酒,可是每斗也要六百多钱,牙兵们喝了三斗多,这酒钱差不多就要两贯。 而这年头长安米价才七八文钱一斗米,安西这边米价最贵的时候也没超过五十文,大多数时候都在二三十文间浮动。 心里飞快地算了笔账,沈光对这个时代酒业的暴利有了大概的概念,方才闲聊时他听封常清说天下名酒如郢州之富水、乌程之若下、荥阳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冻春、剑南之烧春都是动辄每斗酒值数千钱,他若是真把蒸馏酒弄出来,价格再翻个倍也卖得出去。 莫说长安城,便是眼下这延城里,有钱的胡商比比皆是,不愁没有销路。 “封兄,如今这宅子也买了,可是我还想买些靠得住的人手,还请封兄指教。” 沈光按捺住心中火热,朝封常清询问道,他从牙兵们口中听说过丝绸之路上的贸易,除了各种货物外,奴隶也是大宗贸易,像赫赫有名的昆仑奴、新罗婢就是长安城里官宦豪门的标配。 这延城是安西都护府的治所,也是丝绸之路在西域的贸易中心,在大唐是除长安城外最大的奴隶交易市场,来自欧洲北非和中亚诸国的奴隶会在这儿被买卖和训练。 沈光想到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不但需要劳力,还需要保密,那就没有比奴隶更好的选择了。 “看起来今日沈郎是要把某给使唤到底!” 封常清轻笑间,人已走出酒楼,沈光跟随上去,这顿酒请得值,有封常清在,没人能坑得了他。 两人身后,多闻脸上满是忧愁,郎君这般大手大脚的花钱,剩下三百贯也不知道能撑多久;牙兵们则是高兴地小声议论着,郎君置办大宅,又要买僮仆,说不准日后他们还能去郎君府上做护卫呢! “封兄,刚才那处地方,为何一直无人问津。” 虽说有封常清在,沈光对自己花了百贯买下的那块地皮很放心,但他还是好奇在延城这地方,那么大块地方就一直废弃着,没人动过心思。 “那本是处货栈,主人是波斯王室遗族,当年波斯为大食所灭,其末代王子曾乞求我大唐出兵助其复国,最后得封王爵在长安终老。” 沈光听着封常清言语,才知道当年波斯王室遗族逃到大唐,颇受优待,那时大唐设了波斯都督府,和白衣大食在河中争雄,确实有帮助波斯人复国的打算,但是大唐在安西四镇的兵力有限,复国这种事还得靠波斯人自己为主。 可那位逃到长安的波斯王子没有复国的雄心壮志,底下的人也沉迷于长安繁华的生活,最后复国便成了嘴上喊喊,不过大唐仍是优渥这些波斯遗族,延城那处货栈过去便是某个波斯遗族的产业,只是数年前在河中经商的时候,死在突骑施人手上。 这处货栈也随之萧条,本来这地方是卖得上价的,可延城这边东城的达官贵人看不上西城这里,而有财力购买的胡商则怕惹上麻烦,最后这货栈被那人在延城的私生子押在牙侩里始终无人问津。 “那波斯遗族的私生子,沉溺酒色,又欠了一屁股债,一百贯足以打发他了。” “那长安那边?” “数年都没有消息,可见人家对这处货栈毫不在乎,沈郎放心用着就是,到时候某自为沈郎补全文书手续,绝无后患。” “多谢封兄照顾。” 谈话间,两人到了延城的西南市,这儿便是专门贩卖奴隶的地方,也是城中男子梦寐以求的销魂窟。 第十八章 有奴隶的时代 西南市入口的街道不算宽敞,两边全是二层楼的大屋,临街的店门口是穿着妖艳的胡姬当街揽客。 “这位郎君,午后日头毒,来咱们院里歇歇啊!” 沈光一行,浩浩荡荡二十余人,尤其是王神圆他们这些牙兵,个个威武雄壮,身着甲胄,携带兵器,一看便知道是大主顾。 刚走进去没多久,那些胡姬们此起彼伏的娇喊声全冲着封常清去了,因为沈光故意落了半个身位以示尊敬,而那些揽客的胡姬们全都把身着绿锦袍外罩大红半臂的封常清当成了奢遮的豪客。 为了揽客,这些胡姬们把胸前的抹胸拉得越发低,沈光放眼望去,全是白花花一片,他身后的多闻这时候已经吓得闭上眼,口中念诵起佛经来,惹得牙兵们哈哈大笑。 封常清毫不理会那些掩门卖笑的胡姬,只领着沈光往街道里面走去,他们身后那些牙兵们则是伸出手不时在那些胡姬身上摸上把,胡姬们也不以为意,这安西军的将士向来都是多来光顾她们的恩客。 沈光偶尔回头瞥了几眼,没想到就连向来沉默寡言、浓眉大眼的王神圆也不时会摸上几把送上门来自荐的胡姬。 走过大半条街,看着封常清这位豪客和沈光这位英俊郎君毫无留恋之意,那些胡姬们才失望地纷纷回转自家店铺继续招揽客人。 “这儿生意最旺的时候是夏秋两季,往来大唐和大食的商旅最多,尤其是夏日,沈郎再来这里,那些胡姬穿着凉爽,那身段、那腰肢……” 沈光怎么也没想到,没了那些莺莺燕燕的美艳胡姬,方才还目不斜视的封常清居然一本正经地说起风月来,而且还头头是道。 “封兄是这儿的常客?” “某年少轻狂时,也曾流连花街柳巷,如今不提也罢。” 沈光顿时觉得封常清在外人面前的高冷只是种伪装,这家伙其实就是个腹黑的闷骚男,而且还喜欢装逼。 没了那些揽客的胡姬,前方陡然清净起来,沈光抬眼看去,发现全是些深墙大院,门口还有武士把守。 封常清不做解释,只领着沈光往某处大院径直而去,不多时到了门口,那把守的武士看清楚封常清样貌时,两条腿都打起哆嗦来。 “怕什么,某又不会吃了你!还不去喊你家主人!” 随着封常清言语,沈光只见那守门武士好似受惊的兔子般转身就跑,封常清则是负手而立。 “封兄威名竟至于斯,小弟佩服。” 沈光觉得自己这不算是拍马屁,今日出门以来就他所见,封常清简直就是这延城里的大佬,好像谁见了他都怕得要死。 “什么威名,不过是恶名罢了。” 封常清的声音里分明有几分得意,沈光听出来了,这时他身后王神圆开口道,“郎君有所不知,封判官向来嫉恶如仇,这城中的恶人都怕封判官寻他们麻烦!” “某不过是按着律法办事,他们若不是做了亏心事,何必怕某。” 说话间,前方院里有动静传来,沈光闻声望去,只见甲叶摇曳间,十来个披甲武士簇拥着位满头花白的雄壮老汉出来,那老汉褐发黄眼,虽然没有着甲,只穿了件大长袍,可是敞开的胸膛上能见到翻卷狰狞的刀疤。 “见过封判官。” 走近时,沈光只见这老汉阔面狮鼻,短须如钢针般竖起,声如洪钟,望之便如同头威武的老狮。 “安老哥,这位沈郎是某的朋友,想在你这儿买些人用。” “见过安老哥。” 沈光听到封常清对这位老汉的称呼,便知道这位老汉不是寻常人。 “封判官,沈郎,请!” 安老汉看了眼能和封常清并肩站立的沈光,随即侧身道,心中却是感叹这位沈郎好样貌,剑眉星目,鼻若悬胆,更兼肤色白皙如玉,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居然不曾蓄髯。 沈光觉得这位安老汉不像是什么商人,再看他身后那些披甲武士个个都凶悍如狼似虎,连王神圆他们这些牙兵也都收敛神色,更是隐隐扶刀于腰间戒备起来。 穿堂过院,眼前豁然开朗,沈光只见前方赫然是处极大的练武场,占地不下数亩。 呼喊声中,百来个少年赤膊上身,或是在举石锁打熬力气,或是两两互搏对打,边上有成年的武士手持皮鞭巡视,但有偷懒的便是一鞭子抽打下去,直打得皮开肉绽,而那些少年连喊疼都不敢,只是继续咬牙训练。 “看什么看,好生练习!” 看到有少年们偷瞧贵客,充当教习的武士里有人喝道,然后数鞭子抽打下去,原本还热闹的练武场上顿时鸦雀无声,少年们只能强压着好奇,偷偷打量沈光等人。 “沈郎,想要买些什么人回去使唤?” 安老汉朝沈光问道,他是昭武九姓中的安国人,曾在安西从军,后来离开军中干起了训练柘羯和贩卖奴隶的勾当,和封常清有些情谊。 “忠诚可靠,能懂汉话,最好还会些手艺活。” “某这里卖出的奴儿,俱是对主人忠心耿耿,这会手艺活也不难,但沈郎若要这些奴儿人人都懂汉话就有些难办了。” 安老汉答道,大食人这几年在河中横征暴敛,动辄屠城灭国,他手上正好有批来自呼罗珊地区的波斯奴大体符合这位沈郎的要求。 “安老哥,某不求人人都懂汉话,但有几个聪明的能懂,还能教其他人就行。” “那不知沈郎要买几人回去?” “不知安老哥这儿,价格如何?” “沈郎既是封判官的朋友,便是某的朋友,十贯一人,若是买的多,某再算便宜些。” “十人多少钱?” “十人便算八十贯,沈郎若买二十人,便付一百五十贯就行。” “好,那便二十人。” 封常清在边上看着沈光和安老汉谈价,并没有出言,安老汉这价格很公道,他只是在两人谈完后,才朝安老汉道,“沈郎买了西城那块地,要起宅子,安老哥你多安排几个懂营造法式的于沈郎。” “封判官放心,某这里的奴儿绝对能干,不会叫沈郎白花这钱。” 安老汉说话间,自让手下去挑选奴隶,接着领着沈光他们去了练武场后面的大厅里待客。 “安老哥,外面那些少年也是奴儿吗?” 沈光记得练武场上那些少年,大都是十六七岁的样子,但也有像多闻那般十三四岁的,想到那些成年武士动辄挥鞭抽打那些少年,他有些不忍。 “沈郎,那是我安国独有的柘羯郎,沈郎若是有兴趣,也可买上几名回去。” 安老汉手上,柘羯郎才是他最大的生意,这些从小被他买来的孤儿,经历过最残酷的训练才能成为柘羯郎。 这时封常清自为沈光解释起来,柘羯在安国语言里意为勇猛善战的武士,柘羯郎是丝绸之路上胡商们最青睐的护卫,也是最好的雇佣兵,就连安西军过去征讨突厥和突骑施时,都曾征募柘羯郎为蕃军。 沈光连价格都没细问,因为这柘羯郎虽好,但是他买不起,封常清口中就连那些还没完成柘羯训练的少年,一个至少也要卖五十贯。 安老汉并没有笑话囊中羞涩的沈光,能被封二亲自带来,便说明封二也极看好这位沈郎,说不定日后这位沈郎就能成为他的大主顾。 第十九章 古人不能理解的满足 手下多了二十号波斯奴,沈光买的时候够爽快,可是出了西南市,他才想到自己还住在高府,那买下的货栈就是处废墟,这么多人该如何安置? “封兄,那位曹牙郎,可能帮忙购置帐篷被褥等物?” “开牙侩的,哪有做不了的生意,不过让他采买,这价格上会贵些。” “钱财不过身外物,没了还能再赚,那就请封兄再陪我走一趟。” 封常清自无不可,于是两人又折回到曹牙郎的牙侩里,看到封常清时,这位曹牙郎强装笑脸,“封判官,沈郎君,您二位有何吩咐?” 当沈光说明来意,这位曹牙郎脸上勉强的笑意顿时化作了谄笑,“郎君放心,我这儿只赚郎君些许跑腿费,不光是那帐篷被褥,便是木材石料,我这儿都能为郎君您办得妥当。” “你先将帐篷被褥粮食并那些杂物先买了送去,木料石块什么的,某自会让你采买。” 留了十贯钱后,沈光方和封常清离开,有封常清在,他不怕这曹牙郎敢坑他,除非他以后不想做生意了。 “封兄,那些人会不会逃跑?” “人生地不熟的,能跑哪去,更何况被沈郎买下,他们还能吃口饱饭,睡个安稳觉。”封常清不以为意道,“沈郎尽管放心使唤他们,若是不放心,派几个牙兵看着就是。” 离开牙侩后,封常清自回都护府,他陪着沈光逛了大半日,但积压的公文还得他亲自处理。 送走封常清,沈光回到买下的货栈时,只见那二十个波斯奴都老老实实地在干活,清理着原先的废墟。 “见过郎君。” 二十个波斯奴见到沈光后,都停下了手上活计,然后跟着那位汉话说得最好的阿布朝这位郎君行礼。 从安老汉那儿接手这些波斯奴时,沈光听那位交接的柘羯武士说过,这个叫阿布的波斯奴曾是呼罗珊某个贵族的管家,可以让他管理那些波斯奴。 “阿布,某能信任你吗?” “愿为郎君效劳。” 阿布单膝跪地俯身道,边上的牙兵们见怪不怪,其他波斯奴里几个会汉话都是满脸羡慕,有聪明的也连忙跟着照做起来,“愿为郎君效劳。” 看着那些波斯奴有样学样地全半跪在地,沈光没有去做主动搀扶的愚蠢举动,他要是那么干了,边上牙兵便要瞧不起他,这个时代大唐虽然对异域文化兼容并包,可是大唐人对于外族人依然是当成蛮夷看待的。 “你们都起来吧,今后阿布你就是管事,和他们几个教剩下的人汉话。” 沈光说话间,土墙外响起了车马声,然后只见那圆滚滚的曹牙郎领着两辆装满货物的马车进来,莫看他先前只押了十贯钱,可是用来购买粮食和各种杂货,已经能买很多东西了。 不需要沈光吩咐,阿布自领着波斯奴们上前搬运货物,然后搭建帐篷,等到日头沉下去时,这临时营地已经颇为像样,沈光没有回高府住下,而是兴致勃勃地在帐篷里伏案画图。 他买下的这处货栈占地差不多有四百米标准跑道的操场那么大,按着封常清的说法,要不是大唐优渥波斯王室的遗族,原先那货栈的主人休想占下这么大块地方,如今倒是便宜他了。 羊皮纸上,沈光很快勾勒出了他对这块地皮的大体规划,生活区、工作区、休闲区、娱乐区全都齐备,当然最先破土动工的肯定是生活区。 对于自己在大唐即将拥有的豪宅,沈光报以极大的热忱。要知道他过去为了套一百多平方的学区房,就得搭进三十年去还房贷,眼下却轻轻松松有了小区大小的地皮可以随意营建他想要的房子,多少让他有种不真实的梦幻感。 当沈光从亢奋中恢复过来时,新的羊皮纸上已然画好了他想要的豪宅形制,新中式的古风建筑,不过加强了采光和通风。 “郎君画得可真好看。” 多闻在边上看着墨迹未干的图画,忍不住赞美道,在庙里的时候他就曾见过郎君画佛像图惟妙惟肖,没想到就连画出来的房子也好像真的那样。 “多闻,你去把阿布喊过来,另外让他带上懂造房子的人过来。” 放下笔,沈光揉着发酸的手腕说道,多闻听后连忙钻出帐篷,去喊那个卷头发的阿布了。 没过多久,阿布便领着两个大约四十岁的波斯奴进了帐中,“见过郎君。” “让他们看看,这样的宅子,他们能造吗?” 二十个波斯奴几乎都是会手艺的,阿布带来的两个便是他家乡帮贵族老爷们造房子的工匠,他接过图纸便用波斯话询问起来。 两个波斯奴不时交谈,他们从未见过这么立体的房屋图纸,很快阿布便高兴地朝沈光道,“郎君,他们说能造,就是郎君急着住的话,咱们的人手不够。” “那就先把你们住的地方造起来,你们过来看。” 沈光抽出那张规划图,指着上面的分区和阿布讲解起来,“看到没有,某把这块地分成了六块,某的宅子日后造在这里,你们的住所在这边……” 图纸上线条勾勒清晰,哪怕阿布不识汉字,也能明白沈光的安排,“郎君,可否让我在上面用波斯文注释清楚。” “可以,但是这图纸你不能弄丢了。” “郎君放心,我会像珍惜生命一样保护这图纸。” 片刻后,沈光让阿布带着图纸离开了,同时他还让阿布统计下剩下的人里各有什么特长,如果有铁匠的话,要优先报给他知道。 …… 高府,从王宫里回来的高仙芝在书房里,听着封常清禀报沈光今日的行程。 “沈郎在城西拿了地,又买了二十个波斯奴,看起来这是要大干一场啊!” 高仙芝大笑起来,对于自己看得上的人,他向来大方得很,“说起来当日斗酒,某还是头回赢那么多钱!” 封常清从陈判官那里也听了那场斗酒,同样笑了起来,”都护打赌,十有九输,难得赚得盆满钵满,怎么还是散金于众人?” “某又不缺那几个钱,明日你送百金于沈郎,就说是某赏他的。” 高仙芝满不在乎地说道,封常清闻言挑了挑眉道,“赏自何出?都护赐百金于沈郎,总该有个名头,不然传出去,幕中其他同僚怕是会对沈郎有所非议!” “想不到封二你也会担心别人?” 高仙芝目光惊讶,他没想到还真给陈大郎说准了,封二未必会嫉妒沈郎样貌。 “沈郎风度翩翩,使人如沐春风,某与他虽是初次见面,但仿若相识多年的老友。” 想到白日同沈光出游,沈光不但说话好听,而且在外人面前始终让他半步,叫封常清迎着自家主君的诧异眼神,缓缓答道。 “看起来某是白担心一场!” “都护眼里,封二难不成是善妒小人吗?” “是某说错话,某自罚酒。” 高仙芝喝下杯中酒后道,“赏自何出?若有人说怪话,你便告诉他们,谁能把白大虫喝趴下,某也赐他百金。” 封常清闻言不由想起那位被沈光直接灌趴下的龟兹小王子,不禁点头道,“都护这籍口寻得颇妙,白大虫是无赖儿,旁人避之不及,谁敢去触他眉头。” “你明日见沈郎时,告诉沈郎一声,就说白大虫若找他麻烦,无需害怕,叫王神圆他们好生护卫,沈郎若有事,提头来见。” 想到白孝德那厮,高仙芝不由有些后悔当日撩拨这白大虫,这厮被沈郎喝趴下后似有寻仇之意。 第二十章 千杯不醉增情谊 空旷的平地上,沈光赤膊端枪,和一名牙兵不时在画好的白圈内游斗。 手持去了枪头的长杆,沈光站得很稳,他在武官里学兵击时教练说过,传统枪术的套路都是后来编造出来的,实战枪法没有那么多花法,就连所谓的抖枪其实练习的是对手中大枪的控制力。 其他牙兵都在边上聚精会神地观看这场比试,郎君的枪术根基打得很扎实,虽然欠缺实战经验,可曲二想要赢郎君也不是件容易事。 两人已经缠斗数合,谁都奈何不了谁! 封常清到时,看到的便是身材健美,浑身汗水直淌的沈光和对面的牙兵曲二对峙,两人手中的长杆犹如毒蛇吐信般一触即退,于是他没有出言打扰,只是示意其他牙兵们不要坏了这场比试,然后同样津津有味地观看起来。 曲二久攻不下,难免有些焦躁,想他在都护帐下的牙兵里,使枪也是把好手,数次大战皆有斩获,却不曾想面对没上过战场的郎君,竟然讨不了半分好。 “曲二要输了。” 看着曲二忽然间上步突刺,封常清喃喃自语道,昨晚他和主君闲聊时,曾听主君说沈郎是块璞玉,好好雕琢,安西军又能出员骁将,他原本还以为是主君的夸大之词,可如今看来倒不全是玩笑话。 圆圈里,沈光灵敏地拨开了曲二的长杆,接着顺势一记下劈,打在曲二肩膀上,好在他最后收住了力道,这下打得不算太重。 “某输了,郎君好枪法。” “不过是侥幸罢了,某只学了点枪术皮毛……” “沈郎这么说可就不对了!” “封兄。” 看到打断自己的封常清,沈光只打了声招呼,便见封常清已自侃侃而道,“枪术不过是刺击格挡,某观沈郎用枪,已得其中真髓,何必自谦。” “封兄,某是真觉得自己枪术不过尔尔,非是自谦。” 沈郎将长杆递给边上的牙兵,又从多闻那儿接过帕子擦干净身上汗水后,领着封常清进帐叙话,“封兄,可吃过了没?” “吃过了,沈郎自便,且先吃喝就是,某的事不急。” 沈光见封常清确实不像是有急事的样子,于是自放松下来,让多闻取了熬好的小米粥,就着昨晚剩下的酱肉吃喝起来。 “沈郎,这是都护让某带来的百金,你且收好。” 见沈光将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没有半点浪费,封常清让随从将带来的木箱打开,然后一撂一撂的马蹄金差点耀花了沈光的眼睛。 “封兄,这是……” “这是都护赏赐,沈郎尽管收下就是。” 沈光早就听牙兵们说高仙芝向来奢遮,出手大方,因此安西军中将士都愿意为他效命,可是他还没立下寸功,这般重赏有些过了。 “封兄,这百金还请你带回去,无功不受禄,某在都护麾下,还未有功绩,怎能坏了都护名声。” 沈光正色道,他有自己的原则,高仙芝这百金赏赐过了。 封常清盯着面前正襟危坐后断然拒绝的沈光,不由用一种玩味的目光看着他,沉声道,“沈郎,你可想清楚了,这里百金,乃是百斤黄金,价值万贯都不止,你确定不要?” “封兄,某虽做不到如颜子那般一箪食一瓢饮,安贫乐道,但也有自知之明,某在都护麾下,寸功未立,不当领受这百金。” 沈光的回答让封常清也不由为之动容,可他仍旧不动声色地继续道,“沈郎,你当知道都护性子,都护送出去的东西,焉有收回的道理,你不收这百金,便是落都护的脸面……” “封兄,某只知道,都护乃军中大将,当赏罚分明,沈光不过新晋之人,无有拿得出手的功劳,若是领这百金,只会使都护威名受损。” “这百金,请封兄奉还于都护,若都护怪罪,某愿受罚。” 看到沈光姿态凛然,面对百金毫不动容,封常清终于感叹道,“沈郎啊沈郎,你可知都护与你这百金,某虽没有反对,可心中不免嫉妒,可如今听了沈郎这番话,封二惭愧。” 说话间,封常清朝沈光折身一礼,他是真没想到沈光竟能拒绝都护的百金之赐。 “封兄,某不过是行当行之事,哪值得封兄折腰。” 沈光扶住封常清道,却不料封常清极为坚决,硬是躬身行礼后方自重新端坐,然后将昨晚和高仙芝的对话讲给了他听。 “某不过是喝了些酒,岂能受此百金。” 沈光听罢连连摇头,虽说那位龟兹王子说话有些不过脑子,但他觉着这位实在算不上什么恶人,顶多是个大龄中二罢了。 “白孝德在安西军中多有恶名,沈郎将他喝趴下,是大快人心之举。” 封常清和沈光解释起来,白孝德是藩国王室子弟,偏偏是个无脑莽夫,和安西军的将士比武时又向来不惜命,才得以屡战屡胜,因此安西军中恼他的不知有多少人。 “封兄的意思是,某如今在安西军中也略有薄名了!” “千杯不醉沈判官,岂止是薄名而已。” 封常清看着满脸惊喜的沈光,不由大笑起来,“白孝德有个诨号唤做白大虫,安西军中被他挑落的猛将,有名有姓的都有二十好几,那些人过去也曾在酒桌上朝他发难,结果都被这白大虫给羞辱回去,单以酒量论,这白大虫在这延城里敢称第一,没人称第二。” “都护过往在王宫,也没少被这厮灌趴下过,所以这百金,沈郎你并非受之有愧。” 封常清这般说道,他佩服沈光的风骨,但也知道沈光正是缺钱的时候,于是想着法儿想劝沈光收下这百金。 “封兄好意,某心领了,不过某还是那句话,无功不受禄,这百金某受之有愧,但是这白大虫这般混账,十金某还是受得。” 沈光朝封常清笑了起来,然后自从那箱黄金里,取了十枚马蹄金后又道,“这样封兄自能回去向都护复命,另外也能再羞辱那白大虫一回。” 封常清闻言一愣,随即便明白沈光话里意思,拊掌的大笑道,“妙啊,这白大虫向来自命不凡,如今沈郎以为他这酒桌败将只值十金,传将出去可是大大折了他的脸面。” “如此可称得上两全其美!” 让随从取回装着黄金的木箱,封常清越发满意沈光的急智,不过想到那白大虫,他又朝沈光正色道,“那白大虫是个混不吝的,你折了他的脸面,他定会找你麻烦,你需得小心。” “某观这白大虫不过是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难道便不能遂他的愿,让他入安西军效力。” 沈光对白孝德没有偏见,在他看来这位一心所求就是为大唐效力,在军中建功立业,只是手段有失偏颇。 “沈郎有所不知,当今的龟兹王无子,这位白大虫是王位继承人,他若是入安西军,万一有个好歹,我大唐脸面上可不好看。” 封常清叹息道,有一说一,这白大虫擅使双枪,敢拼敢打,的确是员勇将,只可惜他身为王孙贵胄,有些事身不由己,就是都护答应,那位大王也不会答应。 “原来如此,多谢封兄提醒,我自会小心这白大虫。” 沈光应声道,不过他心里面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要知道他过去朋友众多,便是因为他有着一手化敌为友的本事,这白大人别人讨嫌,可他却最喜欢和这样的大龄中二交朋友,因为他们够真诚。 第二十一章 金色最美 小孩巴掌大小的马蹄金入手颇沉,封常清走后,沈光才饶有兴致地把玩起来。 比起那些因为经常使用而氧化的金银币,这形如马蹄状的金饼鲜少在世面上流通,金光闪闪,十分迷人,着实是叫人爱不释手的小可爱! 把玩了会后,沈光放下马蹄金,这段时间下来,他对大唐的度量衡也算有了个大概了解,大唐有大小斤和大小两之分,三小斤为大斤;三小两为大两。 这马蹄金仔细掂量后,按着他的手感估算,约莫有后世的斤把不到,差不多能有大唐的十大两重,按着市面上的金价,足足抵得上百贯铜钱。 另外大唐通用的货币是铜钱和各种丝绸绢布,真要用这纯金的马蹄金去兑换铜钱和金银币,起码能多兑个十几二十贯的。 十枚马蹄金入手,沈光便等于白白多了一千三四百贯的钱财,而这也让他对高仙芝的身家和豪奢有了新的认知,要知道封常清带来的百金,足足价值万余贯啊,换了普通人,只怕恨不得今后把命都卖给高仙芝。 帐篷里,多闻看着被重新码放得整齐的八枚马蹄金,反倒是没觉得这些金饼能值多少钱,于是很淡定地按着沈光吩咐,将剩下的马蹄金放入钱箱里保管。 出了帐篷,沈光让王神圆留下大半牙兵看家,出了那形同虚设的大门后,便骑马赶往牙侩行,手上多了笔横财,得赶紧花出去些,沈光可不喜欢每日住在帐篷里,再说那么大块地皮不赶紧造些房子,看着也太寒碜了些。 一路策马而行,看到沈光身后那些牙兵,行人们远远望见便让到边上,大唐的军爷们都是暴躁脾气,要是因为闪躲不及,挨两下马鞭可不值当。 “王队正,咱们这般算不算扰民?” “郎君又不是策马狂奔,怎算得扰民,更何况这道路宽阔,两边大可行走,这般还被撞了那是活该,换了都护在,若是遇到那些走路不长眼的,还要赏他们吃鞭子呢!” 王神圆在马上答道,其余牙兵们都纷纷应声称是,他们这般驱马小跑,怎么可能撞到人,这般还被撞到的必然是心怀不轨之徒。 牙侩行前,沈光方自勒马停下,那位曹牙郎已从店铺内麻溜地闪将出来,圆润的脸上全是笑意,这位沈郎君花钱爽快大方,是真正的大主顾。 “郎君……” 曹牙郎刚开口,欲行问好,只见马上那位沈郎君扬手间金光闪动,随后他那圆滚滚的身身躯情不自禁地飞身扑出接住了那枚掷出的马蹄金,身手之敏捷连四周的牙兵们都自叹弗如。 看着眼里金光闪闪,脸上谄笑得无比肉麻的胖牙郎,沈光轻声道,“曹牙郎,这马蹄金在你这里作价一百二十贯如何?” “郎君说甚么就是甚么!” 曹牙郎的眼睛都快笑没了,这等成色的马蹄金,他起码能多兑出七八贯钱财的好处来,果然这位沈郎君出手比那封二大方多了。 “这一百二十贯,都与某换成木料石块等物,具体用度,你自去和某的波斯管事商量,另外再帮某雇些人盖屋子。” “郎君放心,我必定把事情都办得妥妥当当……” “兀那牙郎,莫要糊弄郎君,若是偷奸耍滑,某手里的刀可不是吃素的!” 王神圆见曹牙郎笑得好似刚偷了鸡的胖狐狸,大声恐吓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这牙侩里的牙郎就没个好东西,他可不能叫这厮糊弄了郎君。 “军爷哪里话,小的就算糊弄别人,也断不敢误了郎君的事。” 曹牙郎不敢得罪王神圆这等牙兵头子,这些军爷要是蛮不讲理起来,就他这牙郎的身份去告官也是屁用没有,只会觉得他又干了什么坑蒙拐骗的事儿。 “郎君慢走!” 看着沈光一行骑马而去,直到人去远了,曹牙郎才将那枚马蹄金塞到嘴里,小心翼翼地咬了口,然后屁颠屁颠地回了店铺,支使起手下伙计来。 离开牙侩,骑已经一刻钟,沈光便到了高府,这时高仙芝以离开去了都护府,府中自有管事接待,“沈郎君且往这边走!” 高府占地广大,后院亭台阁楼不少,高仙芝镇守于阗国三年,可家中仍养着百余的乐人,用以招待宾客。 宽广的院落内,乐人们忐忑不安地站在碧绿的草地上,静静等候着老管事口中的那位沈郎君。 很快随着院落外廊道上有脚步声传来,百余名乐人都望向石门处,老管事说过,都护曾言这位沈郎君所制新曲不逊长安李大家,这也让他们十分好奇。 即便为奴,被困于这方院落,只是贵人们眼中的玩物,可这些乐人们依然保持着对于音乐的热忱和喜爱,他们只愿老管事所言不虚,这位沈郎君的新曲能让他们为之痴迷,在这滚滚浊世能找到心灵的寄托。 终于脚步声停歇,当乐人们看清楚老管事身边那位年轻郎君的样貌时,都为之耳目一新。 沈光只穿着袭白色圆领长袖,没有蓄须,胡茬刮得干干净净,看上去整个人异常清爽。 自大唐开朝后,男子向来以蓄须为美,不过经历了开元盛世,再到如今的天宝风流,丝绸之路连接贯穿东西方的文化交流后,人们对于各种奇异装扮大都不以为意,反倒会竞相模仿。 沈光这般打扮算不上特立独行,但就是叫乐人们看着觉得极为舒服,再加上他过去面对学生时修炼出来的那种姨母般的微笑,乐人里不独是女儿家心神摇曳,便是不少男子也觉得心中有些温暖之意。 “郎君,府中乐人,都在这儿了,您要如何挑选?” 老管事恭敬地朝沈光问道,他原本以为主人言过其实,可如今看着这位沈郎君被百余乐人目光盯着,却仍旧神情从容,也不由暗暗心折。 被乐人们热忱的眼神盯着,沈光没有丝毫的不习惯,他过去在礼堂上大课的时候,可是被更多的学生们围观过,眼下只能算是小场面。 “某叫沈光,都护命我制新曲以使诸国晓我大唐盛世气象,某不敢怠慢……” 沈光说话间目光缓缓扫过底下那些乐人,缓缓说道,“你们中谁自认为技艺高超的,可向前一步。” 一时间,乐人们都犹豫起来,他们已经习惯了被选择,可如今这位沈郎君却是叫他们自荐,众人左右相视,竟然无人上前。 “没人上前么?你们若是连这点心气都没有,某又如何将新曲托付你们演奏,好使诸王惊艳,心慕我大唐盛世。” 沈光声音微微下沉,只是脸上姨母般的笑容里满是鼓励之意,于是曾随着他在返回龟兹的路途上学习的乐工和舞姬们齐齐朝前站了出来。 见有人上前,原本还犹豫的乐人们也都向前一步,谁都不想错过这个机会,他们都想知道那能彰显大唐盛世气象的新曲是何等曲调!敢让这位沈郎君这般自信! “看起来你们都很有自信。” 沈光脸上依然笑着,可边上的老管事却觉得这位沈郎君的气场变得有些可怕,这时候他只听这位沈郎君言笑晏晏道,“某选人,不问你们过去如何,只看你们接下来是否能让某满意?” “郎君,这选人的事儿?” 沈光没有直接选人,只是让老管事给他找了处大屋,开始给这些乐人们上课,传授的内容也都是些最基础的乐理知识,封常清和他说过,高仙芝要大宴安西治下诸王,起码也得在三个月后,这期间足够他调教好这些乐人了。 第二十二章 暗中筹谋 沈光给高府乐人们上的首堂课颇为潦草,可尽管如此,却还是叫乐人们听得如痴如醉。 这个时代也有专门讲解乐理知识的著述,可一来这些书聱牙佶屈,晦涩难懂,二来便是“区区乐人,也配学之!”的所谓世俗规矩了。 沈光教乐人们学习乐理的举动,称不上惊世骇俗,但也是极其罕见的事情,等到晚间高仙芝回府,听闻老管事的禀报后亦是惊讶了许久方才道,“沈郎洒脱,某不及也!” “沈郎叫你做什么,便做什么,不必事事向我禀报。” 初回延城,高仙芝事务繁忙,朝中李相遥领大都护,都护府里便是他和程千里做主,但他得了恩主夫蒙灵察的举荐都知兵马事,勉强算是压过程千里半头,但他此前都在于阗国镇守,都护府里还是程千里占了上风。 对于沈光,高仙芝有着足够的耐心和期待,他和程千里,年纪相仿,功绩相若,也都得夫蒙灵察的看重,但两人如今这般较劲乃至于互相敌视,亦和这位河西大节度使脱不了关系。 想要彻底压过程千里,高仙芝就得招揽人才以为臂助,封二如今在都护府里已经站稳脚跟,但他麾下众多幕僚里,能够和封二比的不多,很难从都护府里抢下那些重要官职,倒是沈光尚有几分可能。 虽然只相处了大半个月,但高仙芝能察觉到沈光所学颇杂,几乎没有他接不住的话题,似乎就连术数,他都比大多数人精通,起码在驿站休息的时候,他手下亲卫计算人马用度时,沈光总是能快速得出结果,而且事后毫无差错。 夜色深暮时,封常清回到高府,和自家主君小酌起来,他如今实际上管着都护府的钱粮支度,程千里虽然不喜欢他,可也没有针对他,只不过每日里案牍劳形,疲累得很。 “都护,沈郎行事有魏晋遗风,依某看他若是能将府里的乐人们调教好,未尝不能献于长安。” 书房内,只穿了贴身汗衫的高仙芝把玩着手中的白玉酒盏,听着封常清的话,不置可否地微微点头,“那就要看沈郎所制的新曲成色如何了?” 当今圣人沉耽音律舞乐,世所共知,长安城里,深得圣宠的那几位乐工如李龟年之流,动辄赏赐千金,而且更是让众多的公卿百官为之追捧,堪比王侯。 若是真能献上让圣人满意的舞乐,高仙芝自然能稳稳压住程千里,获得挂帅出征的机会,当然这只是备选,高仙芝心里真正在意的还是那位在朝中事实上形成独相局面的李相,“封二,李相那里,准备的礼物不可怠慢。” “都护放心,李相那里,某自有准备。” 封常清沉声应道,李相喜欢提拔寒门和胡将,自家主君两条都占到了,剩下的不过是如何投其所好,善加钻营。 高仙芝闻言看着封常清,眼中不乏几分遗憾,若是封二也有沈郎那等姿容风仪,便能亲自去长安为他奔走于李相门下,真是可惜了! “封二,来,咱们再合计下行军的路线。” 说话间,高仙芝取出了地图,他在于阗镇三年,从来都没有松懈过,时刻准备率军出征勃律两国,没人知道他派了多少斥候和幕僚前往大小勃律绘制地图,记录山川地形,为的就是日后朝廷要用他时能做到心中有数。 封常清面色严肃地看向那卷地图,如今吐蕃被堵在陇右河西难以寸进,大小勃律两国便是吐蕃染指西域和河中的要道,如今小勃律倒向吐蕃,附近各藩属小国迟早断绝朝贡,圣人必定大怒,到时候征讨小勃律的主帅之争便是拼谁更有把握得到圣人信任。 远征小勃律关系到主君日后能否脱离大河西节度使,在安西独掌门户,绝对不能出半点差池,这准备做得再多也只会嫌少。 烛火下,封常清和高仙芝两人伏于桌案上,研究起每一条行军路线的得失来。 …… 从高府回到货栈的时候,沈光还是被曹牙郎的办事效率给惊到了,因为货栈里原先的那些废弃土屋已经被夷平大半,而且还被清理得干干净净。 牙兵们搭建的营地边上,又多了十来顶灰扑扑的旧帐篷,刚从马上下来,沈光便看到阿布急匆匆地上前,脸上满是喜色,“郎君回来了,那些都是曹牙郎雇来的力夫……” 接过马匹,阿布为沈光解说起来,原来那曹牙郎在他离开牙侩行后,便先雇了批人手过来帮忙拆旧屋,到下午时木料砖石都送了过来。 听着阿布兴冲冲地说用不了两个月,就能把他想要的大宅给建起来,沈光不得不感叹,“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不管放什么时候都管用。 “郎君,那些力夫只要管饭食即可,工钱不必给太多。” 阿布很快便进入角色,他当初在呼罗珊当管家时,可没少帮自家主人省钱,这延城里可不缺劳力,尤其是眼下刚开春,还没到商队络绎不绝前来通关的时候,饿肚子的闲汉有的是。 “嗯,你看着办就是,但也不要太过亏了那些力夫。” 沈光看了眼满脸忠心耿耿的波斯奴,沉声说道,他当然知道钱得省着花,可是他也不想落下个不好的名声,毕竟他以后还需要大量吸纳城中的劳动力给他干活呢。 “郎君放心,小的知道该怎么做了!” 阿布连忙点头,然后心中感叹,郎君仁德,那些力夫真是好运气。 …… 明亮的烛火下,沈光捧着自己的牛皮囊里唯一还能使用的电纸书,翻看着里面存下的书籍和小说。 在赞摩寺的时候,牙兵们虽然翻过他的行囊,但是并没有私拿其他物品,没了电的手机,在这个时代人们的眼里就像是块大号的古怪玉牌,至于他手里的电纸书,则是被多闻当成了黑色石片。 手指在墨水屏上滑动,沈光寻找着他存下的几本穿越小说,寻找有关如何制作蒸馏酒的章节,他又不是真正的万事通,什么都懂,他现在只希望这款号称超长待机的电纸书电池给力点,起码能让他把自己觉得有用的东西全都速记抄写下来。 “找到了。” 低声自语间,沈光拿起案几上的纸笔,飞快地记录起来,现在他只恨自己当初下载的多是些文史哲和音乐等方面的书籍,和科学技术还有经济发展类沾点边的他还得去那些穿越小说里找。 半个时辰后,揉搓着有些酸疼的手腕,沈光看着还剩下百分之七十电量的电纸书,轻轻叹了口气,然后关掉了《大明武夫》这本小说。 大腿要抱,但是打铁还得自身硬! 沈光这般想着,然后将电纸书锁上后放回了他那只牛皮行囊的最底端,用其他东西盖上后,才重新整理起桌案上抄写的那些杂七杂八的知识来,当然这些东西到底有多少实际的操作可能性,沈光只能抱以期待,再怎么说有个大体的方向和具体步骤,总好过他全凭脑补的概念去指导这个时代的工匠。 将一张张墨迹未干的白麻纸吹干,叠在一起用镇纸压好后,沈光才回到胡床上睡觉,他倒是不怕有人能看懂他写的那些东西,他速记写的字如同狗爬,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 得先把硬杆笔弄出来,不然光靠毛笔速记,对他来说效率还是太低,躺下后,沈光转动着手腕这般想到,而且这也许也是个赚钱的机会,他可是听封常清抱怨过都护府里抄写的公文太多,书吏和毛笔都不够用。 想着想着,沈光便沉沉睡去,他这抄书一抄就是一晚上,早就累得不行。 第二十三章 安西悍卒 清晨起来时,沈光伸了个懒腰,没有手机没有网络的日子虽然难熬,可是他已经开始渐渐习惯起来。 “郎君。” 出了帐后,沈光和牙兵们打过招呼,便开始活动身体,然后跟着牙兵们绕着围墙跑圈,这时候的大唐,府兵制已经瓦解,在边镇戍守的都是征募的职业兵,年满二十岁皆可应募,戍边六年就能解甲归田。 眼下大唐边镇兵员五十万,全都是训练有素的青壮,像是牙兵们更是百里挑一的精锐,哪怕沈光过去也有每日长跑和健身的习惯,但是比起整日打熬气力,锻炼武艺的牙兵们来说,仍旧只能算是普通人。 起码眼下大家一起跑步的时候,沈光可没法穿着三十多斤的甲胄,带刀持矛跑上五公里不带歇的。 这时候,波斯奴和力夫们都已经起来,当他们望着穿着铁甲,跑步时脚步隆隆的牙兵们,眼里满是敬畏和羡慕。 大唐军中,外籍士兵或者说胡兵不少,但大都是突厥、铁勒、契丹这些草原民族,而安西诸国因为恭顺大唐,安西大都护府鲜少会征募诸国的本地兵,最多是出征时让各国带蕃军助阵。 十圈跑罢,沈光浑身冒着白色烟气,而那些牙兵们解下身上甲具,更是像从水里捞出来似的,在边上等候的阿布连忙领着下人奉上汤食和清水。 牙兵们皆是笑嘻嘻地褪去汗衫擦洗起来,在郎君这儿比在军中舒服得多,衣服有人换洗,吃食也不差,而且还能轮换上街去西南市找那些胡姬耍乐子,要是都护让他们一直护卫郎君就好了。 “王队正,安西军中,士卒皆是像你们这般练习么?” 捧着碗放了碎肉的小米粥,沈光瞧着浑身肌肉虬结,身上有好几处刀伤箭靶的王神圆,好奇地问道。 牙兵们的训练量,在他看来极为可怕,除了早上的负重长跑,他们白日里还要练习刀枪和弓箭骑射,另外更有军阵的操练,此外还得保养盔甲武器,几乎没什么空闲。 这样的训练量,没有充足的营养,压根就支撑不下去,沈光很难想象安西军的普通士卒也是这般的练法。 “那自然不是,我等牙兵乃是军中最骁勇的健儿,领着两份军俸,普通士卒无需负重奔跑,只需演练军阵即可。” 王神圆回答道,沈光听罢觉得这才是正常的,要是安西四镇两万四千汉军,个个都是王神圆这般的魔鬼筋肉人,那也未必太过可怕,他都没法想象怛罗斯之战到底是怎么打输的。 要知道王神圆他们这些牙兵披坚执锐后,举着盾牌能直接把夯土的围墙给撞穿,虽说这些土墙因为年久失修而不甚牢固,可老实说看着牙兵们兴致勃勃地化身推土机撞碎土墙,还真是足够恐怖的。 “郎君不知,战场上大军对战,若是两军相持不下,就得靠咱们冲杀出条血路来。” 王神圆不无自得地说道,牙兵们待遇虽好,但战场上最凶险的仗都是牙兵去打的,只不过这种恶仗甚少罢了。 “见过郎君。” 喝完肉粥,正闲聊间,阿布领着那伙力夫的头目过来拜见,沈光看着那正值壮年的工头,温和道,“你们好好做工,某这片地上接下来要造的宅屋甚多。” “多谢郎君。” 那工头喜出望外,延城是王都不假,人口稠密,最不缺的就是劳力,像他们这些干力气活的,有时候为了抢活干,都能打得头破血流,甚至闹出人命来,如今得了这位郎君承诺,他们只要好好干活,接下来这大半年都不愁吃饱,还能给家里寄些钱回去。 等那工头谄笑着退下,沈光朝王神圆问道,“王队正,这城里百姓日子如何?” “郎君有所不知,延城乃是龟兹王都,又是安西大都护府的治所,全安西的贵人们大半都居住在这儿,延城外的良田牧场多被兼并,因此流民闲汉甚多。” 见王神圆回答时满不在乎的样子,沈光心里清楚这个时代大抵如此,失去土地的农人只能入城为奴为工,如今大唐正值盛世,便是安西这边也是富庶平安多年,即便土地兼并严重,可是只要肯干活,还是能养活家人。 沈光觉得等什么时候空下来,自己得做个社会调查,把延城内外都跑一遍,这样才有利于日后的种田规划。 换过身干爽衣服后,沈光带着四名牙兵往高府而去,他如今首要的任务就是调教那些乐人,然后为三个月后的宴会准备曲目排练。 眼下安西大都护府里的实职都被占了个满当,封常清虽然嘴上没说,可是聊天时透露出来的消息,高仙芝这位上司的情况没那么好,另外那位副大都护程千里在延城经营多年,都护府里泰半都是他的人,剩下中立的那批,又不能逼迫过紧,要不然他们就会倒向程千里。 不管古代还是现代,这职场上的勾心斗角,还是一样! 沈光对于高仙芝和程千里间的明争暗斗暂时不感兴趣,要是高仙芝真给他安排个实职判官,要他像封常清那样每天去都护府点卯当值,他还不如像现在那样先当个旁人眼中的高府清客。 …… 高府后院的大屋内,看着坐得满满当当的乐人们,沈光找回了些当老师的感觉和乐趣。 “昨日某来得仓促,因此没做什么准备……” 看着底下那些乐人,沈光笑着说了起来,然后任命了一路上随他学习乐理知识的十名于阗国乐工担任学习小组的组长,一百二十多个乐人,他打算分成十个小组,像是五线谱这样的基础乐理知识,就让那些于阗乐工代为教授,这能省下他不少时间。 “今日这课暂时不上,昨日讲解的东西,你们若有不懂的,等会儿分完组别,你们便寻各自的组长询问。” 沈光说话间,让乐人们自去准备擅长的乐器,然后一一登台演奏,被高仙芝派来的老管事任由沈光施为,主君已经说了沈郎做什么事都行,他只需要好好配合。 乐人们平时自有练习合奏和舞蹈的空旷堂屋,眼下却热闹得很,乐人们对于沈光新奇的教学方式大感新鲜,虽说十个小组的组长已是由那些好运气的于阗乐工担任,可是郎君也说了,这组长能者上庸者下,他们且先竞争那副组长,日后再寻机当上组长。 看着简简单单就让乐人们摩拳擦掌,打算大展身手,老管事瞧了后不由暗道主君这回果然没看错人,这位沈郎君驭人有术,是个精明能干之辈,日后定能相助主君成就大事。 乐人们擅长的乐器五花八门,不过在沈光眼里也就是吹奏、弹拨和打击三种,整整一上午,沈光都在听着乐人们演奏,光从技巧上来说,这些乐人们绝对不差,不过他们弹奏的乐曲大都重复,这个时候便体现出差距来,同样的曲子每个人弹得都有些细微处的差别。 询问之后,沈光才意识到,这些乐人们不识乐谱,纯靠耳力记忆,而他们的水准放在整个大唐来说谈不上拔尖,因此难免会有错漏,只不过他们过往弹奏时,这等失误只是小毛病,贵人们大都听不出来,大家便都不以为意。 第二十四章 曲有误沈郎顾 乐人们上台时,都是信心十足,自以为技巧高超,能得郎君另眼相待,可是真到了台上后,他们才发现自己错漏百出。 沈光是经受过专业训练,而且还是吃这碗饭的,所以几乎当每个演奏的乐人出现音准或是节拍上的失误时,他都会一一指出。 最后半日过去,几十人登台演奏,没出毛病的只有五六人而已,不独乐人们为之心折,就是边上旁观的老管事亦是看得痴了,府中乐人们过往演奏乐曲,哪次不是满堂宾客拊掌喝彩,人们都说高府乐人,遍数安西也只是略逊龟兹王室的宫廷乐师。 可是哪里想得到在这位沈郎君耳中,处处皆是错漏,老管事不由想起长安城里盛传的那位乐师李龟年,这位号称当世曲乐大家的乐师便曾经在岐王府中做客时,指出乐人们弹奏时的错误,然后当场演奏,为世人所津津乐道。 在老管事眼里,这位沈郎君亦是不遑多让,或者说眼见为实,在他看来沈郎君只怕比那位当世李大家还要厉害几分。 到了中午时,乐人里的会乐器的都已弹奏完毕,沈光也为他们重新分了组,这时候所有的乐人们都已经心悦诚服,在他们看来沈郎君便称一声当世乐圣也不过分。 沈光并没有自得,他能听出乐人们弹奏时的错误,是因为他有着千年时光的积累和沉淀,另外也是这个时代的演奏方式所致。 小憩之后,沈光继续他的分组面试,这时候剩下的那些乐人里的舞姬们都是使出了全部的本事,伴随着乐声起舞,正当众人都以为沈光总该无以为继的时候,沈光又喊停了。 “你刚才踩点的时候快了。” 在学校的时候,沈光也帮学生排练过舞蹈,甚至有时候还在外面接私活,虽然舞蹈不是他擅长精通的,但是音乐舞蹈本就是互通的。 一上午的时间,乐人们已经明白踩点,节拍这些词汇的意义,尤其那几个为台上舞姬伴奏的乐工们更是能体会到这其中的厉害,因为若不是郎君出言,他们都几乎没意识到那位舞姬快了半拍。 老管事在边上已经不能言语,这位沈郎君也委实太厉害了些,居然还亲自上台,拧着腰肢跳了半曲,不过这位沈郎君跳舞时也真得是好看啊! 底下乐人们表情各不相同,胡玛尔这些舞姬们都是双眼放光地看着沈光那白皙如玉好似闪闪发光的脸颊,而乐工们则是惊叹着沈光虽然舞姿有些生疏,可是这位郎君的每一步都正好卡着伴奏乐曲的节拍,简直堪称踩点狂魔。 当沈光停下来时,发现所有人都看着他,他面色如常地说道,“舞蹈要和乐曲相合,若是齐舞的时候,有人快有人慢,那跳出来便不会好看。” 这时候台下的乐人们全都点头称是,直到傍晚时沈光才将所有的乐人们完成分组,“今日课便上到这里,你们若有不懂的,便去寻尉迟他们询问。” 沈光口中的尉迟,便是于阗国那十名乐工的首领,基础的乐理知识和五线谱,他们都已经学全,身为组长正好可以教那些乐人们学习。 “郎君,天色已晚,不如留在府中,等主君回来后用了晚膳再走不迟。” 见沈光打算离府,老管事出言挽留道,在他看来今日这位沈郎君可是辛苦得很,就连嗓子都哑了些。 “那某便厚颜留下了。” “郎君哪里话,主君说过,郎君但把这儿当成自己家里就是。” 老管事笑着,领着沈光去了高仙芝的书房,那儿是主君平时招待封二的地方,“这里藏书不少,郎君若是无聊,自可随意观看。” 高仙芝的书房极大,虽然摆了不少藏书,可是最多的还是甲胄刀枪,大唐禁止民间私藏甲胄,可是高仙芝这样的边镇大将,没几身豪奢的铠甲那像什么话,起码在沈光眼里自己那身花了小十万的明光甲光从奢华程度上来讲还真比不过高仙芝收藏的几幅甲胄。 不过从强度上来,他那身鎏着金漆,甲叶采用现代钢材的明光甲肯定要强得多,以后跟着高仙芝上阵杀敌,也算是个强有力的保障。 沈光最后在书架上抽了本李卫公兵法,然后痛苦地阅读起来,简体字古已有之,只不过这时称呼为俗体字又或是小写字,虽然夹杂着不少繁体字,但是真正让沈光头疼的还是没有断句的竖排,这让习惯了横排阅读的他极为难受。 于是原本对这部兵法还很感兴趣的沈光只看了没几页就放下来做起了护眼操,他很庆幸父母给了他一双好眼睛,另外自己读书的时候也没把自己糟蹋成近视眼,要不然在这个时代万一要是把眼镜给弄丢了,那就和瞎子没什么两样了。 书房外,昏黄的阳光照入,闭目养神的沈光听到脚步声,立马便睁开眼睛,然后便看到了高仙芝和与之同行的封常清,老管事口中封常清是高府常客,尤其是高仙芝送了两个侍妾给封常清后,被家中悍妻赶出门的封常清便时常在高府过夜。 “见过都护。” “沈郎,某可是听闻你今日所为,怕是不逊长安李大家。” “曲有误,沈郎顾,不知今日台下乐人里多少小娘子动了心,沈郎果真是风流人。” 听到高仙芝和封常清的言语调笑,沈光不以为意,“都护过誉了,我只是耳朵天生比旁人好使些罢了,可不敢和李大家比。” 高仙芝口中的李大家,沈光知道便是那位极得当今圣人喜爱的李龟年,同时这位也是诸多唐诗里经常出现的人物,其中最有名的便莫过于王维的那首《江上赠李龟年》,“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作为中国音乐史上的里程碑式人物,沈光这个音乐老师自然了解李龟年的生平,这位一门三兄弟,都是开元天宝年间有名的乐师。 “沈郎不必过谦,李大家当年在歧王府旧事,某也曾听人说过,某府中的乐人便是不及歧王的乐伎,也差不到哪里去?再说白氏子向来以音律为傲,来某府上听曲时,也没见他们能听出什么差错来。” 高仙芝很是高兴地说道,他口中的白氏子自然便是龟兹王室子弟,白氏里除了白孝德这个异类,剩下可都是能歌善舞精通音律的雅士。 “是啊,沈郎何必过谦,今日知道你这本事,某这心里可是彻底踏实了。” 封常清在边上大笑起来,沈光在音律上的造诣若是不输李龟年,那他们便等于在李相和圣人那里又多了张牌可以打。 高仙芝喜欢热闹,当即便让老管事在书房里上了酒菜,和沈光、封常清吃喝饮酒,同时聊起沈光的事情来,“某当日曾说过,要为沈郎寻个美婢,如今倒是有了些眉目!” “哦,不知道是哪家小娘子,有幸能得伴沈郎左右。” 私底下的封常清,浑没有在外人前的严肃沉默,反倒是放浪形骸,当然落在此时沈光的眼里,那就是极为猥琐了。 “白氏有位小娘子,善歌舞,年方十五,某觉得正合适与沈郎做个侍妾。” 高仙芝的话让封常清不由为之一愣,白氏的小娘子,那便是龟兹王室中人了,虽说白氏人丁兴旺,可这位主君让白氏女为沈郎美婢,未免有些过了。当然最重要的是,封常清有些羡慕嫉妒沈光了,白氏女那可是以颜色出众所著称,都护怎么就从来没想到过他。 第二十五章 大食蛮子 一连数日,沈光每日都在高府教半天课,他让老管事请匠人在上课的大屋墙上刷了黑漆做黑板,另外还用白垩做了粉笔,正儿八经地给乐人们上起了大课。 重操旧业让沈光很怀念过去美好的时光,只不过比起他那些熊学生,眼前的这些乐人们个个都算得上是好学生,尊师重道,勤奋好学,举一反三,课堂纪律绝对不需要他操心,而且随着课程增长,沈光毫不怀疑,他就是现在告诉这些乐人们他们生活在一个大球上,他们也绝对会相信。 学生们太过聪明懂事,固然是好事,可也让沈光少了不少调教的乐趣,不过好在学习进度喜人,大多数乐人们已经开始习惯使用五线谱,而沈光也没有急着教他们新曲,只是先将他们过往演奏的曲子谱下来成册,让他们对照着练习,先做到没有半点失误再说。 午后的阳光正烈,沈光虽说不在乎自己那张脸,但是叵耐身边牙兵们撑着顶大伞,走在路上时人们纷纷投来的目光让他略感不适。 “郎君长那么好看,怎么能晒黑了,再说都护有命,郎君出行,必得有罗盖随行,咱们岂能怠慢。” 牙兵们振振有词,他们可不会觉得自家郎君是小白脸,这十多天下来,郎君已经能着半身甲跟着他们跑完全程,从来没喊过苦,就是射箭也大有长进,十箭里能中六七靶。 回到已经初见规模的沈宅,沈光再次见到了曹牙郎,这时候他已经知道这位胖牙郎名唤曹居延,乃是河中昭武九姓里的曹国人,这位当年在东曹国曾是赫赫有名的大商贾,只可惜后来大食人染指河中,向诸国王室课以重税,然后曹居延便倒了血霉,十万贯的身家财产没了大半不说,就连生意都被大食人给搅得没法做,最后沦落到延城当了牙郎。 “郎君,那大食人向来最是背信弃义,不讲信用,说什么只需信奉他们的教派,便可以免除税收,结果说的话跟放屁一样……” 和沈光熟悉以后,曹居延时常陪着沈光聊天,讲些他过往的故事,而他发现这位郎君对大食人颇感兴趣,于是便没少说大食人的坏话,不过眼下大食人刚刚改朝换代不久,军队战力正是最强悍的时候,即便是他说到那些大食蛮子时也心有余悸。 “咱们曹国和安国,诸国里算是能打的,可是遇到那些大食蛮子,那是真打不过,尤其是那些大食蛮子的步卒,擅使双手宽刃大剑,一剑下去能把人劈成两半……” 安国、曹国都是昭武九姓里的大国,丝绸之路上大半的贸易都被这些粟特人的城邦国家所占据,他们时常在大唐和大食之间摇摆不定,不过比起横征暴敛,而且还搞宗教压迫的大食人,昭武九姓更倾向于大唐,只不过大唐太远而大食太近。 所以哪怕连曹居延这种原本在东曹国算得上顶层的豪商大贾,得罪了大食人以后也只能逃亡到安西来,不过对于他口中大食军队使用双手大剑,沈光不禁十分好奇,因为在他的固有印象里,阿拉伯武士不应该是使用十字护手的长刃弯刀,双手大剑那是欧洲蛮子的标配。 “曹大贾,这大食武士你确定用的是双手大剑而不是弯刀什么的?” “郎君,这大食武士确实是以使双手大剑而闻名,某曾听安西军中老卒说过,大食军中的勇士穿锁子甲,背大盾,持双手大剑,极为骁勇善战。” 王神圆在边上开了口,他在安西服役十多年,认识不少解甲归田的老兵,知道当年大唐曾和白衣大食在河中争雄,打过几仗,不过当时突骑施为大唐所用,乃是和大食军队作战的主力,渴水日之战,一度杀得大食军队胆寒。 沈光没想到曹居延居然不是信口开河,这时代的阿拉伯战士居然是耍大剑的,不过好在那样的精锐步卒整个大食也拿不出几万来。 “咱们安西军不比那些大食蛮子差。” “那是当然,大唐天兵岂是区区大食蛮子能比的。” 被王神圆瞟了眼的曹居延连忙附和起来,说起来大唐和大食只有寥寥几次争锋,虽然战斗规模都不大,但都是大唐胜了,更何况当年曾把大食蛮子打得落花流水的突骑施人不就是被大唐给打成了如今的死狗,这么算起来大唐肯定能吊打那些大食蛮子。 这样想着的曹居延顿时更觉郁闷,大唐明明国力鼎盛,为何就不能出兵驱逐大食蛮子,还河中一个朗朗乾坤!他也不必背井离乡来这里当个遭人鄙夷的牙郎。 看着突然间惆怅起来的曹居延,沈光知道他的想法后不知该说什么好,他听封常清说过,河中的昭武九姓大都是墙头草,更何况安西四镇的兵力宝贵,怎么能浪费在大食蛮子身上。 “我要见郎君……” 远处忽地响起了高喊声,沈光闻言看去,只见远处的工地上有人似乎在生事。 “去看看,怎么回事?” 沈光起身走了过去,这时另外的牙兵已到了那边,不过向来脾气暴躁的牙兵们这回居然没有先动手,不免让他有些好奇。 不多时,沈光便见到了在工地上喊着要见自己的是个身材壮实的青年,看样貌像是牙兵们口中的安西汉儿,也就是大唐兵卒在四镇和本地女子生下的私生子。 大唐士兵在安西戍边,一般都是每六年轮换,六年时间远离家乡故土,是个男人都憋不住,延城里掩门卖笑的胡姬多得很,可也不是所有的大唐士兵都愿意把军俸花光在胡姬白花花的肚皮上。 有不少大唐士兵会在延城找个本地女子做相好,而本地女子也大都乐意和大唐士兵成家,因为这意味着今后家里不会再被人欺负,而且就算她们的丈夫日后离开,也会留下一大笔钱给她们养孩子。 只是当初看着再多的一笔钱,也不足以将孩子养大成人,于是这些汉儿从小就得学会讨生活,他们身上虽然流着大唐的血,但安西军没有余力接纳他们,本地人则既羡慕他们又排挤他们。 “郎君,我等不是来闹事的,只是想求郎君给些活干。” 那壮实青年看到被牙兵们簇拥的沈光,脸上满是希翼地说道,跟随他的几个少年汉儿也都是纷纷喊起来,“是啊,郎君,咱们的力气很大,干活比这些爱偷懒的蕃人麻利多了。” “胡说八道,咱们几时偷懒了?” 原本没说话的工头愤怒起来,这些汉儿和他们抢活干也就罢了,怎地还平白污人清白。 “那你敢不敢让郎君也分咱们些活干,比一比谁干得更快更好。” 有汉儿高声喊道,这时候那个工头顿时没了声息,天可怜见,他和手下工人干活时哪有偷懒,只是他们天性散漫惯了,干活确实不如那些汉儿麻利。 沈光见状,立时就明白这些汉儿没有说谎,而且他从四周牙兵的态度中看得出来,牙兵们都是倾向于这些汉儿的。 “你叫什么名字?” “回郎君,我姓陈,没有名字,就是力气大,人们都唤我陈铁牛。” 壮实青年答话道,他们这些汉儿大都没什么正经名字,全是长大后瞎取的,要不然便是大郎二郎按着家里排行喊着。 “那你便带你的人来某这儿上工,阿布你把活安排好。” 只要是人,就会分亲疏远近,沈光看着陈铁牛这些汉儿就觉得亲近,更何况他要想有些作为,就得有自己的基本盘,这些安西军没有余力接纳的汉儿便是他日后的依仗。 第二十六章 汉儿郎 “多谢郎君。” 陈铁牛高兴得差点要跪在地上给沈光磕头,却被沈光一把扶住,“咱们汉儿的膝盖可没那么软,都起来说话。” 四周的汉儿们听见沈光这位郎君口称咱们汉儿,眼眶都有些发酸,陈铁牛更是哽咽道,“郎君教训得是,小乙,你去喊兄弟们都过来做工。” 安置好陈铁牛他们这些汉儿,沈光看向曹居延,然后只见这个胖牙郎苦着脸朝他道,“郎君,我若说我不是故意的,而是这些汉儿要价太高,我才没……” “这事情怪不得你,也是某有些疏忽了,曹大贾不必放在心上。” 沈光觉得曹居延没胆子糊弄他,那些汉儿做工的价钱必定是比那些本地人要高不少,不过从方才那番对话来看,汉儿们干活比本地人要麻利许多也是真的。 看着沈光云淡风轻一副不计较的模样,曹居延反而更加慌了,因为这说明沈郎君同样没把他放在心上,那些汉儿抱团得很,又吃苦耐劳,而且也有门路,说不定沈郎君一怒之下把他踢开,让那些汉儿做事,那他可就亏大了。 想到这儿,曹居延狠狠瞪了眼不远处那相识的工头,都是这老猪狗,说什么汉儿狡诈,要是介绍给郎君,就没他什么事儿了,连累他在沈郎君那儿折了信用。 “郎君,这件事确实是我做得不对,没有向郎君禀明情况,便擅自做主,还请郎君给我个机会补偿。” 曹居延到底是做过大生意的,知道该如何取舍,立马便坦诚错误,诚心说道。 “曹大贾言重了,某还是信得过曹大贾的,只是下不为例。” 沈光没有踢开曹居延的打算,这个胖子虽说有些小心思,但这件事算不上是故意坑他,更何况这家伙能力不差,又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以后让他帮忙打理生意,也不怕他能搞什么鬼。 “多谢郎君,我保证绝没有下次。” 曹居延总算是松了口气,要是沈郎君真把他给踢开,且不说他要少赚不少钱,到时候难保封二不会找他麻烦,只怕那时他连这延城都要混不下去。 片刻过后,便呼啦啦来了六七十名汉儿,都是二十上下的年纪,“拜见郎君。”他们开口时中气十足,那股精气神不是边上那些油滑的本地力夫能比的,这让沈光很是高兴。 “郎君……” 看到汉儿里为首的陈铁牛有些拧巴,沈光看着他们身上浆洗得发白的旧衣服,立时便明白过来,于是在陈铁牛开口前笑道,“在某这儿做工,包吃包住,每月工钱五百文,可以提前预支,你们觉得如何?” 五百文铜钱,能够买米二十余斗,足够五口之家饱食。 听到沈光的话,汉儿们俱是喜出望外,陈铁牛领着汉儿们朝沈光折身行礼,他们都不是蠢人,这世上哪有还没干活便预支工钱的事情,这位沈郎君不但给了他们生计,也给了他们尊严。 “曹大贾,麻烦你了。” “郎君面前,我哪敢称什么大贾,郎君还是唤我曹大就是。” 看着那七十多汉儿,曹居延心中感叹,然后拍着胸脯道,“郎君放心,我自不会叫他们吃亏。”说完后便领着几名汉儿去兑换铜钱,这延城里虽说各国货币皆能使用,但到底是还是开元通宝最叫人放心。 陈铁牛领着手下汉儿接手了另外一块工地,然后开始平整土地,因为他们的加入,那些本地力夫干活时也卖力了不少。 …… “郎君,这些人干活不如那些汉儿,不如将他们……” 到傍晚时,看着来向自己禀报的阿布,沈光没让他把剩下的话说出口,“辞退就不必了,只不过以后招工时,以汉儿为先。” “知道了,郎君。” 阿布点头称是,接着他很是尽职地为沈光这位主人算了笔账,如今加上那些汉儿,每个月的工钱和其余支出就接近六十贯,虽说两个月就能把图纸上的大宅和房屋给建个差不离,可是没有进项,迟早会坐吃山空。 “赚钱的事情某自有主意,你让汉儿们将工坊先建起来,四周筑以高墙。” 沈光吩咐道,蒸馏酒或者说是土烧酒制作起来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当然摆在这个时代最关键的是保密,那些汉儿们家贫,无依无靠,正合适收为己用,反正他这儿大宅和房屋建成后,本就需要人手操持,到时候连那些汉儿的家人一并接过来刚刚好。 夜晚,沈光继续开了电纸书,寻找有用的东西摘抄,他也不管以后用不用得上,反正这东西没了电就真成了多闻口中的石头了。 …… 夜晚,新起的帐篷里,陈铁牛在帐中看着四周的伙伴们,沉声道,“我把丑话说在前头,郎君厚待咱们,还扯了布于咱们做新衣裳,谁要是敢偷奸耍滑,再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我铁牛的拳头可不认他。” “铁牛哥,不用你动手,哪个要是给咱们汉儿丢脸,咱们先活活打死他。” 年轻的汉儿们俱是兴奋地说道,他们也是听闻了这位沈郎君的事迹才过来投奔的,见面之下果然人如其名,这位沈郎君端的是君子如玉,而且为人豪迈大方。 “铁牛哥,沈郎君是高都护幕里的判官,你说咱们以后有没有机会……” 汉儿里,有人憧憬地说道,对这些汉儿来说,他们这辈子最大的念想或许就是加入安西军,能够证明自己不是没人要的私生子。 “莫想那么多,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把活干好。” 陈铁牛年纪比四周汉儿都大,他清楚他们这些汉儿要加入安西军有多难,安西四镇两万四千汉兵有定员,他曾听相熟的老军说过,便是高都护程都护能在本地募兵,也是不会那般做的,因为那是拥兵自重,四镇汉兵需得是关里来的大唐健儿,朝廷才能放心。 汉儿要加入安西军,不是没有机会,只是极难,说一声百里挑一都是轻的。 听到陈铁牛的话,汉儿们都是愣了愣,随即神情黯淡,不过他们很快又振作起来,如今能有活干,能吃顿饱饭,已经是极好了,人不能太贪,要学会知足。 很快,汉儿们纷纷散去,回到帐中休息,他们明早还要早起干活,要对得起郎君对他们的恩义。 翌日,沈光又让曹居延买了些布匹,让汉儿们送回各自家中,让他们的家人为他们缝制身新衣裳,这自然让汉儿们更加感动,干活的时候也越发卖力,尤其是陈铁牛,他一个人几乎能顶三个人干的活。 就连牙兵们也很看好陈铁牛,觉得这个天生神力的汉儿就该是当兵的料。 “王队正,你问下陈铁牛,愿不愿意跟着你们一块练武,以后有机会某自和封判官讨个人情。” “知道了,郎君。” 王神圆听到沈光言语,不由喜出望外,他们这队很久没有补充过新人,若是郎君愿意出面为这陈铁牛说项,说不准都护能同意这小子来他们队当牙兵。 交待完后,沈光才出门往高府而去,如今乐人们大都把基础的乐理知识给学全了,甚至有聪慧的能简单的作曲,虽说还是在他们原本熟悉的曲调上衍生出来的小小变化,可毫无疑问这些学生们是极其有天赋的,这让他十分高兴。 第二十七章 强悍的大唐少女 “阿姊,沈郎来了。” 高府后宅,随着下人们的传话,高仙芝几个还未出嫁的女儿全都到了乐人们上课的院落,安静等候起来。 大唐的风气开放,越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在婚嫁这件事情上越是有很大的自由,大多数时候她们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如意郎君。 高仙芝子女不少,最小的庶出女儿也已是豆蔻年华。 身为将门女,最不缺的就是胆子,沈光时常出入高府,肤白貌美,精通乐器,性格温和,不知不觉间便成了她们倾心的对象。 于是几个原本摸刀舞剑,能骑烈马的将门虎女,全都成了温婉少女,各自拿了平时摸不上几下便扔下的琵琶笛子,混进了乐人里跟着上课。 对于几个女儿的举动,高仙芝毫不在意,女儿们若有本事能缚住沈郎,他也不介意让沈郎喊声岳父大人,反正横竖他不吃亏,只不过他是万万不会去做逼婚这种事情的,只由得几个女儿自己去争取。 看着立于乐人前的三个少女,饶是沈光见多识广,也大感头疼,高仙芝这三个还未出嫁的女儿,大的十七,小的十三,中间那个十五,在他眼里只是三个叛逆期的中二少女,她们不懂什么是爱情。 可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觉得麻烦,尤其是高仙芝摆出了副“老子我不管,女儿你们随意”的态度后,让这三个少女胆子越来越大,现在都明目张胆地拿着乐器混进课堂了。 沈光庆幸自己这段时间跟着牙兵们练武还算得力,不然这三姐妹还真打算先提刀把他给绑了,然后再讨论归属问题,这时代的大唐少女们就是这般奔放彪悍。 “大家好。” 前几日一轮春雨过后,最灿烂的仲春来临,最适合外出郊游踏青,沈光想着乐人们已经学有所成,于是便让各组编排曲目,打算去城外来场小型音乐会,顺便检验下乐人们的学习成果。 原本沈光还有些忐忑,觉得这般举动是不是有些孟浪,却没想到他还没和高仙芝提这回事,整日跟着他的老管事就把他给卖得明明白白,然后高仙芝便主动下令他这件事情不能小搞,而是要大搞。 不要怕花钱,我家穷得就只剩下钱了! 高某人只在乎面子,那群关内来的王八蛋笑话高某人是爆发户,高某人要狠狠打他们的脸! 封二你公文写得不错,可是写出来的诗太烂! 大体上这便是前天晚上高仙芝喝高了以后,和沈光说得那番话的大体意思,同样在场的封常清也被狠狠奚落了番。 “郎君好。” 乐人们齐声道,对于这次能去城外踏青,他们也是极为期待,他们平时在高府虽然吃穿不愁,可就像是笼子里的金丝雀,没有丝毫自由可言。 “三位小娘子,你们不该在这儿,都护想必正在找你们……” “阿耶说了,让咱们跟着你。” 沈光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看着那位英气勃勃的四娘子和她身边两个盯着他的小妹,沈光只得打消把她们打发走的念头。 “好吧,那咱们这便出发,免得耽搁了时间。” 到了府外,沈光看到又是那身经典红绿配色的封常清,好似找到救星般连忙上前道,“封兄,咱们一道走。” 看着跟在沈光身边的三位高家小娘子,封常清大笑起来,他还是头回见到沈光这般窘迫的样子,不过他也清楚这三位小娘子里,年纪最大的四娘子不过是故意作弄沈郎罢了,至于另外两位小娘子说实话还正是什么都懵懵懂懂的年纪,只是瞧着沈郎好看才心生爱慕,等那新鲜劲过了便好了。 “四娘子,刚才都护还在念叨你呢?” 被封常清瞥了眼,四娘子想到以前吃的那些亏,俏面生寒,然后便带着两个妹妹气呼呼地走了。 “看起来四娘子似乎有些害怕封兄,封兄能教我吗?” 沈光记得这位四娘子可是性子泼辣得很,两人初见面时,便提着刀要把他绑回去给两个妹妹瞧个痛快,没想到看到封常清,就好似老鼠见了猫般避之不及。 “某长得貌丑,不似某人,仗着张脸蛋便能招蜂引蝶,为所欲为。” 封常清想到过去某段日子,脸色顿时冷了三分,口中话语更是叫沈光苦笑连连,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了这位封兄。 “不与你玩笑了,某初入都护幕中时,四娘子少不更事,言语冒犯过某,被都护狠狠打过几顿,自那以后便对某敬而远之,畏之如虎了!” 封常清收起了板着的脸,笑着和沈光说道,这时候那些乐人们都已经上了牛车,两人也随之上马,然后朝着城外而去。 这年头出城郊游踏青不是普通人玩得起的,尤其是延城不比长安,城外尚有不少野兽,所以沈光他们离开高府前,早有牙兵几天前就在城外清理树林,搭建营地。 毕竟这次踏青不是沈光所想的自娱自乐,而是高仙芝顺势宴请龟兹王室和都护府里的部下,某种程度上可以算是在宣示实力。 高家两代人在安西经营,这延城外就占了良田千顷,牧场不下十处,堪称豪富,因此高仙芝过往带兵打仗,能舍得重金赏赐士卒,所以三军用命,每战必胜。 只不过落在程千里那些来自关内的将领眼中,换成他们有那么厚的家底,是个人都能打胜仗,撒钱谁不会啊!于是自然不大瞧得上高仙芝! “程都护不至于如此不智吧!” 当听到封常清口中,高仙芝刚回来时和程千里就因为互相多看了一眼,差点在都护府里闹了出全武行,沈光也不由为之愕然。 “程都护未必不智,只不过是很多事情身不由己罢了。” 封常清感叹了一声,说起来这位程都护是个身高七尺的魁伟男儿,身上功绩也全是一刀一枪搏杀出来的,可惜只能和都护势成水火,不能惺惺相惜。 “沈郎莫要多想,这位程都护眼下便是咱们的仇寇,这位万一要是来生事,还得靠你我为都护撑场面。” 看着显然是为着自己一句话往深处想了的沈光,封常清低声说道,然后让沈光回过了神。 “又得喝酒?” 沈光皱起了眉头,他不是不能喝,而是在这个年头和人拼酒,比的不是酒量,而是谁的肚量更大,膀胱遭罪啊! “不喝还能怎么样呢?宴会上,总不能打打杀杀的,就是牙兵们相扑手搏,到最后还是得酒桌上分胜负。” 封常清拍了拍沈光肩膀,随后道,“但愿咱们这位程都护没那么无聊!” 沈光闻言不由道,“封兄,我觉得这位程都护肯定会来砸场子,这顿酒怕是跑不了,早知道我便不该出这踏青的主意。” “便是没有这次踏青,都护始终都是要设宴款待都护府上下将官。” 封常清一副沈郎你还是太年轻的样子,可是眉头却同样蹙了起来,喝酒本该是件愉快的事情,可是和那些军汉拼酒那就只有痛苦了。 一时间两人相对无言,只是缓缓策马而行,倒是沈光身后跟着的多闻和后面牛车上的乐人们四处张望,觉得处处都是新鲜。 大街上,看着牙兵们护卫的高府队伍,人们纷纷避让,同时眼里全是好奇和羡慕,乐人们手中捧着乐器,一看便是要去演奏的样子,这对喜欢音乐的龟兹人来说,实在是叫他们心痒难耐。 第二十八章 恶客 出了东城门,队伍后面已然跟上了不少呼朋引伴,骑马而来的纨绔子弟。 “封判官,可要将那些人都驱散了。” “都护最喜热闹,你派人知会他们一声,叫他们不要胡来就是。” 封常清朝上前的牙兵吩咐道,延城里买了大宅的胡商不少,家中的纨绔子弟个个都是胆大的主,同样喜欢凑热闹。 “拜见封判官。” 不多时,牙兵便领着那群纨绔子弟里的头面人物过来拜见封常清,那两人面对封常清时很是拘谨,浑没有半点纨绔子弟的气息。 “人也见了,你们想必明白某的意思,等会便跟在后面,若有再跟来的人,你们自与他们分说明白,都护在郊外宴请宾客,若是谁搅合了此间清净,回去后某扒了他的皮。” 看着封常清杀气腾腾地恐吓那两个胡儿,沈光总算明白为何人们都唤他做冷面判官,他这一本正经吓唬人的时候,表情果然可怕得很,能止小儿夜啼。 “封判官放心,咱们必不让旁人搅合了都护清净,我等就在远处听曲就是。” 两名纨绔子弟答道,虽说他们家中也都是身家十万贯以上的豪富,养着乐人曲班,但最多也就是二十多人的规模,如何能跟眼前的队伍相比,而且这年头曲谱都是秘而不宣,市面上流传的都是些俚曲居多,想听雅乐那是门儿都没有。 要不然长安城中,谁家若是请到李龟年,必定是宾客满堂,甚至有不少胡商不惜千金,都要去听上回曲,不然怎么跟人显摆。 “去吧。” 封常清挥手间,那两名纨绔子弟很是兴奋地离开了,因为封常清这是默许他们在边上旁听,这可足够他们回城后在旁人跟前好生吹嘘番了。 “封兄,我记得你说过这龟兹国内舞乐盛,富贵人家皆养乐人乐伎,怎么我看那些人……” “雅乐岂是俗乐能比,平康坊里那些香词艳曲虽说风靡于世,但大家也就是关起门来聊以自娱。” 看着封常清满脸不屑,沈光不由想到这位喝高的时候,可是自认是青楼薄幸人,还敢当着高仙芝的面唱几句类似十八摸的小曲。 谁叫这个年代的大唐文人们推崇的是尚文好狎,尚文便是推崇诗文,好狎便是喜欢逛青楼了,就是名满长安的李太白也喜欢流连平康坊,偶尔会写几句香艳诗词。 仔细回想下,高府乐人们所奏的乐曲确实都算得上端庄,和乐人们平时私下弹着自娱的曲子大相径庭。 出了东城十里,四周已是一片碧绿,不远处的树林被牙兵们劈出了条道路,沈光远远望去能看到用彩布悬挂在树上做成的引路指示,说起来这确实是高仙芝能干出来的事情。 封常清虽然不太喜欢自家这位主君的铺张浪费,可是他清楚这是自家主君远胜其他人的魅力所在,安西四镇的汉兵本就是为钱而来的募兵,撒钱打胜仗也是本事! 到了曲径通幽的树林前,乐人们都从车上跳了下来,然后跟在沈光身后穿过那条同样用布匹铺出来的甬道后,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 就连沈光都不得不佩服高仙芝的大手笔,他居然让牙兵们硬生生在这片树林里砍伐树木清出了大片空地不说,还直接建了座宽阔的高台,四周另有看台。 “见过都护。”“见过大王。” 看到身着便装的高仙芝和他身旁的龟兹王白孝节,沈光和封常清急忙行礼,这时候沈光已能看到四周穿行在树林里的宫人,心中清楚这趟郊游踏春的宴会,只怕这位龟兹王也出力不小。 沈光领着乐人们去表演的高台下调试乐器,同时让他们找找状态,一时间他颇有种过去带着学生搞文艺汇演时的紧张心情,虽说乐人们今日演奏的大都是他们平时擅长的乐曲,可不少都是重新编曲过的,这里面他给了不少意见。 很快乐声响起,十组乐人们各自按着顺序,飞快地试了试演奏乐曲的某些片段,却是叫白孝节凝神倾听,脸上不时露出惊讶之色。 身为龟兹国的国王,白孝节已经没什么好追求的,安西都护府治所就在他的国都,有大唐天兵守护国家,还能从丝绸之路的贸易里抽取赋税和隐形的好处,他还能再要求些什么呢,于是他和父亲一样都醉心音乐歌舞,若是可以的话他宁可留在长安城,而不是回龟兹继承王位。 高府乐人们演奏的乐曲并没有什么特别,从曲调而论,仍然是龟兹乐里的经典曲目,只不过原本演奏的乐器加入了变化,倒是颇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想到高仙芝和自己所言,白孝节忍不住看向站在乐人们边上的沈光,他是怎么也没法相信年纪轻轻的沈光能有这等编曲的本事,要知道天下间乐工无数,可是能编曲作曲的寥寥无几,就是他浸淫半辈子音律,也不敢说自己能擅自改动某首曲子后比原曲更好听。 一番试演后,沈光很是满意,这些乐人们比他过去那些学生最大的优点或许就是临场经验丰富,几乎没人紧张,这倒是让他准备好的心灵鸡汤没了用处。 “高都护,程某不请自来,你不会介意吧!” 就在宾客来得差不多的时候,有些粗犷沙哑的声音响起,一听便让人觉得来的是个钢铁般的壮汉,沈光循声看去只见来的果然是个身高接近两米,圆领长袖紧紧裹住的身躯好似浇筑的铁塔般雄壮的魁伟大汉。 “程都护能来,某自然欢迎,请入座。” 高仙芝看着程千里这头老熊还真厚着脸皮来了,亦是大声笑道,一时间这两位安西副大都护都是言笑晏晏,好似没有嫌隙般亲近。 这次宴会高仙芝是主人,于是他左右两侧便坐了白孝节和程千里,至于其他宾客也各自按着身份和官职的贵重次序,依次入席。 沈光观察了一番,来的宾客里确实有不少武人,即使身穿便服,可是那股彪悍的气息都是溢于言表,只不过程千里到了以后,大都神情变得有些不自在。 高仙芝虽说眼下在官职上压了程千里半头,可程千里在延城经营多年,这些中立派其实两头都不想得罪,所以高仙芝设私宴,他们都应邀而来,可是谁能想到程千里那么不讲究,居然也跑来蹭吃喝了。 沈光估摸着席间不少人都在心里骂娘,两位副大都护互相不对付,最倒霉的就是他们了,今日过后他们总得做出个选择,要是再继续装糊涂想两面骑墙,那就是两边都得罪了。 “高都护,不知今日这宴会食单如何?” 程千里看向了高仙芝,他在延城数年,虽然也置办了些产业,可是和两代经营的高仙芝相比,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穷鬼。 他今日过来,还真不是刻意来找麻烦的,只不过是来露个面显示下存在感,省得都护府里那些中立的将官全都一股脑地倒向高仙芝,他可是最了解高仙芝的作风,反正就是用钱砸,一百贯不够那就一千贯,一千贯不够那就一万贯。 当年这厮带去于阗国的汉兵,不就是硬生生地砸钱从新来的募兵里挖了两千精锐过去,他要是不过来,难保今日来的这些人到最后全都成了高仙芝的人马。 “食单吗,乃是前朝韦公的烧尾宴,不过某财力有限,也只得十道菜,怕是得让程都护失望了。” 高仙芝话语既落,席间的武人们大都一头雾水,也就是沈光封常清等寥寥几人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第二十九章 烧尾宴 所谓“烧尾宴”,乃是前朝孝和皇帝李显复辟后想出来的玩意儿,传说中鲤鱼跃过龙门时,会有天火烧掉鱼尾,鱼才能化龙飞去,于是这位皇帝下旨凡朝臣升迁,需向天子献食。 原本这也没什么,谁让这位皇帝摊上了位千古女帝当老娘,被软禁在均州和房州的时候,吓得连饭都吃不下,而他那位老娘杀儿子就跟杀不相干的阿猫阿狗似的,看守他的官员自然也不会善待这位当时朝不保夕的皇帝。 于是李显登基后,便下令大臣们但凡晋升,就得请他吃饭,到最后为了去蹭大臣们的饭吃,他便经常提拔大臣,结果就连宰相都人满为患,往往干不了几个月就得滚蛋,给下面的人腾位子,好让皇帝继续蹭饭吃。 高仙芝口中的韦公,便是孝和皇帝李显在位时吃的诸多烧尾宴中最负盛名的席面,而这份烧尾宴的食单也成为天下人眼中远胜皇宫大内的盛宴,只不过这份食单一直被韦氏密藏,鲜少流露外间,极少有人能得窥全貌。 沈光没想到高仙芝居然牌面这么大,连这份烧尾宴的食单都能弄到,虽说只有十道菜,但估计这花费绝少不了。 宴席间,很快便响起了窃窃私语声,当那些武人们晓得这份食单的来历后,也都不由露出向往之色,说起来他们在安西这边天天吃羊,都快吃吐了,谁让程千里这位副大都护过往宴请他们,还是吃“过厅羊”。 便是程千里本人,也被高仙芝的手笔给惊到了,他是长安人,当然知道韦氏这道烧尾宴的食单有多珍贵,于是他也顾不得找高仙芝麻烦,反倒是有些迫不及待地等着开宴了。 这时候众人里,只有沈光保持了冷静,因为烧尾宴的食单他看过,在他看来里面很多菜式做法复杂,厨子的手艺才是最关键的地方,哪怕高仙芝再有钱,也没法把长安城里的大厨弄到安西来,以高府厨子的手艺挺多就是照虎画猫,看着唬人罢了。 “诸位,某得河西大节度使抬爱,向朝廷举荐某都知安西兵马事,今后还得请各位与某同心戮力,护安西太平。” 高仙芝举杯道,“这杯为河西大节度使贺!” “为河西大节度使贺!” 众人俱是齐齐举杯,遥遥向西,就连程千里也不敢在这个时候造次,要知道夫蒙灵察这位河西大节度使对他有举荐之恩,只不过这位的心胸实在算不得有多宽广,他可不想被惦记上。 一杯饮罢,高仙芝复又满杯后高举道,“这杯某敬诸位!” “谢都护!” 众人又是齐声道,不过这回程千里没有举杯,高仙芝也只当他不存在,然后示意沈光让乐人们奏乐助兴。 沈光思索间,自是让最强的那组乐人上了舞台,然后当古琴声悠然响起,宴席中的文官和龟兹王室的贵族们都是目光齐齐看向高台,因为乐人们弹奏表演的赫然是首新曲,他们闻所未闻。 这首被沈光亲自重新编曲的《左手指月》,古琴、二胡、琵琶、笛子交相辉映,哪怕没有现代的混音设备,可是在那些被这首曲子勾动内心的乐人手里,乐器仿佛有了灵魂,将这首曲子的苍茫婉转,清冷孤高表现得淋漓尽致。 白孝节这位龟兹大王已经浑然忘了什么烧尾宴,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那仿佛能沁入人心深处的曲调,莫名地想起他当年初到长安时遇到那位小娘子,又蓦然想到了分别时两人的凄怆和不舍。 程千里强忍着内心的悸动,他不得不承认这首没听过的曲子确实当得上雅乐,哀而不伤,悲而不怨,就像是一轮清冷的明月忽然勾起内心深处的柔软,让你回想起那些本以为能忘却的往事。 底下的乐人们也听得如痴如醉,不独如此,就连那些本该忙活的宫人们也听得入神,忘了斟酒,忘了传菜。 当然众人里也不乏对这首曲子无感之人,但他们看着四周众人的神情,便都默不作声,他们虽然无法被勾起心事,可也得承认这首曲子至少不难听。 树林外,只能隐隐听到余音的人群这时已经全然忘了牙兵们的告诫,忍不住蹑手蹑脚地悄然向前,只为能听得再清楚些。 终于一曲奏罢,台上演奏的乐人们依旧沉浸在情绪中,而席间的宾客们也大都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沈光看着这等场景很是满意,毕竟这首《左手指月》可是连紫薯精都能洗白,这时代的古人不像后世的人们接受了太多的资讯,所以他们的脑放要更加纯粹,一旦引发共情,就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调整情绪。 过了良久,席间众人才恢复过来,白孝节更是直接叹道,“听了这首曲子,便是高都护的烧尾宴,都让本王觉得索然无味,心中怅然若失,为之神伤。” 程千里没有说话,因为他这时候也觉得高仙芝的烧尾宴似乎没什么了不起的,能听到这等惊艳的雅乐,已然不虚此行,不过叫他悚然惊觉的是,如果传言属实,这首闻所未闻的新曲真是那位沈郎所制,高仙芝便是多了个强援臂助,能够讨好远在长安的圣人。 他和高仙芝本就资历功绩相仿,谁来当这个安西大都护,说穿了还是得靠朝中有人,这天底下还有比圣人更大的靠山么! 想到这里,程千里看向在一众乐人里显得鹤立鸡群的沈光,不由有些嫉妒起高仙芝来,前有封二,后有沈郎,这高丽奴何其之幸,能得此二人,而他手下就全是些无脑莽夫,能打又怎么样,安西从来不缺能打的猛将! 虽然自己精心准备的烧尾宴被沈光抢了风头,可高仙芝却毫不在意,烧尾宴食单上的菜肴再奢侈精致,外人仍旧只会把他视做偏远地方的土包子,可沈郎这首曲子今后名动安西甚至于天下,谁还能笑话他高仙芝只是一介武夫。 想到这儿,高仙芝嘴角微扬,看向沈光的目光越发满意,可惜自家三个女儿没一个能打的,她们拴不住沈郎的心。 烧尾宴还是如期而至,一道道菜肴递次而上,旁人如何沈光不清楚,他入席后倒是吃得甚是舒爽,而且他又想到了赚钱的新法子。 酿土烧酒还得等上段日子,这其中不知得试上几次才能成功。 可是开现场演奏的音乐会,乐人们都是老手,他又不缺曲子,只要找个合适的地方做音乐厅便能立马卖票赚钱。 想到这里,沈光不由看向高仙芝,他现在唯一顾虑的就是这么干会不会惹得高仙芝不快,毕竟乐人们都是高仙芝府上的奴隶,而且高仙芝不差钱。 “沈郎在想什么?” 沉默许久的封常清忽地开了口,他不像自家主君早就听过沈郎这首新曲,因此也陷入了回忆中,此时方算是回味过来。 “我在想,若是在我那块地皮上建座专门演奏乐曲的厅堂,让乐人们演奏乐……‘雅乐’,该收多少钱合适,都护又是否……” 沈光没有避讳封常清,有些话他不能直接去和高仙芝说,但是封常清可以,这样也有个转圜的余地。 “这便是沈郎想到的赚钱法子……呵呵!” 封常清看着一本正经不像是在开玩笑的沈光,满脸的痛心疾首,“风流洒脱似沈郎你这样的人儿,怎么能钻到钱眼里去!” 沈光看着满脸正气的封常清在说完这番话又顿了顿道,“这事情沈郎你出面不合适,这铜臭小人还是我来做,到时赚来的钱财三七开,我三你七,沈郎觉得如何?” “都护那儿……” “都护不差钱!” “那就听封兄的。” 第三十章 浪费可耻 本该成为宴会主角的烧尾宴,最后连个浪花都没掀起就销声匿迹。 只不过沈光也体会了把成名后的苦恼,因为白孝节这位龟兹大王抓着他的手很想把他带回王宫里去,好在高仙芝给他解了围。 “某连圣人那儿都舍不得送沈郎去,何况白大你!” 高仙芝和白孝节确实是私交极好,即便他这样说,白孝节也没有生气,反倒是理所当然地点头同意,最后悻悻离去,只是临行前那种惆怅的目光看得沈光心里发毛。 “都护,某不会在大街上被人打昏了掳去王宫吧?” “谁敢!……等等,白大未必干不出这种事情来,沈郎,你日后上街,需得多带几个牙兵护卫。” 宴席散去后,程千里直接不见了踪影,高仙芝也懒得理会,他对于这次郊游踏青的宴会很是满意,虽说后面那些乐人们上台演奏时不如那首新曲惊艳,但是也让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高仙芝甚至觉得白孝节打劫沈郎不成,很有可能会退而求其次,打他府中乐人的主意。 “都护,某以为这世上只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不想贼偷,就不能让贼惦记着。” 封常清见缝插针地把话题给引了开来,高仙芝听罢后皱了皱眉道,“有话直说,不要拐弯抹角的,你有主意便说出来!” “都护,国主无非是喜爱沈郎所制新曲,所以只要能有个听曲的地方,这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封常清侃侃而道,“某觉得可以在城中盖一座乐楼,可让乐人们在其中奏乐,入内听曲需得付钱……” “你是要某开青楼吗?” 高仙芝不善地看向封常清,这种馊主意也就这封二才想得出来,沈郎便断不会如此。 “都护,这怎么是青楼呢?乐人只是奏乐,又非以色娱人,更何况都护镇守安西,便该让安西万民得闻我大唐雅乐,心慕王化……” 看着滔滔不绝的封常清,沈光面上不动声色,当高仙芝神色狐疑,有些犹豫地向他询问看法时,他便知道这事情成了。 “沈郎怎么看?” “某以为封兄所言甚是有理,我大唐雅乐正合展示我大唐包容四海,并吞八荒的盛世气象。” “既然如此,封二这事情便交给你办?” “都护,那这乐楼赚来的钱财?” “某差这些钱吗?你和沈郎看着办就是。” 高仙芝冷哼一声,接着便自离去,他本就是极聪明的人,沈光回答得太爽快,他要是还看不出来是封二给他下套,那便是蠢了。 “都护生气了?” “没事,过两天就好了。” 熟悉高仙芝性情的封常清不以为意的,自家这位主君从来就不是遵守礼法的人,在军中的时候都能和底下的士兵们一道唱些艳词小曲,如今不过是与民同乐,哪有什么不乐意的。 “某的事已经办成,这接下来便看沈郎你的了。” 封常清拍了拍沈光肩膀,狭促地笑了起来,接着道,“某要先回都护府去看公文了。” 看着负手而去的封常清,沈光仔细想了想,封常清这是耍了几句嘴皮子,便从他这里分了三成好处,他似乎挺亏的,但随即他又笑了起来。 曲终人散,随着宾客散去,宴会的场地里只剩下收拾残局的牙兵和高府下人。 沈光盯着那座被废弃的木制高台还有四周树木上悬挂的花花绿绿的布幔,忽然想起自己其实很穷,这些东西拉回去他好像都能用得上。 就在这时,沈光觉得自己衣服被轻轻拉了下,他蓦地低头正看见同样眼里放光的多闻。 “郎君,那些花布,咱们能拿回去吗,虽然地上的有些脏,但洗洗就和新的一样了。” “怎么不能,丢在这里是浪费,浪费是可耻的。” 沈光陡然间义正言辞地说道,然后朝王神圆道,“王队正,麻烦你和其他人打声招呼,就说这些木料某有用处,请他们运去货栈那儿,等回到城中某请大家吃酒。” “郎君放心,包在某身上。” 不多时沈光便听到那些牙兵的欢呼声,然后那些乐人也来帮忙,将树上和地上的布匹都捡起来堆放在牛车上,等一行人回到延城时,才堪堪将近傍晚,天空里的日光依然明亮。 乐人们自回高府,而沈光则是和牙兵们押着那些木材布匹回到已经初见规模的沈园,虽然有心请那些帮忙的牙兵们吃喝一顿,可是牙兵们还得回去复命,于是沈光只能让附近的酒家送了二十坛酒过来装车,让牙兵们带回去慢慢喝。 平整的空地上,陈铁牛带着汉儿们麻利地把木料都卸了下来,当看到另外那车叠的整齐的各种布匹时,他们都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铁牛,这些花布你们别嫌脏,挑上几匹带回家去给你们阿娘和姊妹做新衣服穿。” 对于汉儿们,沈光很大方,不出意外,这城中的汉儿今后便是他的基本盘,想到小说里的套路,不趁这个时候收买人心,还等到什么时候! “这怎生省得,郎君与我等……” 陈铁牛有些发懵,郎君前不久刚买了布匹送于他们家中做新衣,只不过大家都舍不得穿罢了,怎么又能从郎君这里拿好处。 “让你们拿着便拿着。” 看着陈铁牛有些犹豫,知道这壮实青年性格的沈光佯作生气,然后阿布自然会意地上前道,“你们干活又快又好,郎君都看在眼里,这些花布都收下吧,不然郎君还以为你们是看不起……” 阿布是知道这些布匹来历的,既然郎君都不避讳,他自然也不会刻意隐瞒,当汉儿们听说这些布匹居然是天人一般的郎君捡回来的,他们俱是十分吃惊,不过却没一个人生出轻慢的心思来。 只有过过苦日子的人,才知道浪费有多可耻! 原本对汉儿们来说,沈光就像是遥不可及的人,可是现在他们却莫名地有了种亲近感,觉得这位郎君和他们不再是两个世界的人。 最后汉儿们拿走了几匹最脏的花布,而陈铁牛想到白日里牙兵们和自己说的话,他原本动摇的心坚定了下来,他愿意练武,但他不会去当高都护的牙兵,他要做郎君的牙兵。 …… 回到帐篷,沈光回想着今日的收获,不由笑容满面,然后抽出白麻纸,拿着鹅毛笔沾着墨水在纸上画起图纸来。 “郎君,又画了什么?” 直到沈光一气呵成画完草图,在边上的多闻才出声问道,他觉得郎君自从回来后,便有些异样,像是有种说不出的高兴。 “多闻,你觉得这是什么?” 指着图纸上的音乐厅结构草图,沈光朝多闻问道,脸上神情严肃。 “是栋屋子!” “不,是钱,很多很多钱。” 沈光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多闻又仔细看了好几眼,都没发现纸上画的图能和钱沾上关系。 “你去把阿布,嗯,还有陈铁牛都喊来。” 多闻有些奇怪地离开了,他还是头回见到郎君这般高兴的样子。 很快阿布和陈铁牛都到了,然后两人就都和多闻一样被沈光的话绕糊涂了,但既然郎君都发了话,他们便会用最快的时间把那栋奇怪的大屋给造出来。 第三十一章 看杀沈郎 一夜之间,一曲成名。 那些在树林外只听得六七分曲子的纨绔子,几乎全都成了沈光的拥趸。 当沈光清晨起来,和牙兵们跑完圈后不久,他买下那块地皮前的街道上,便挤满了各式各样的马车。 “郎君,某家主人有请……”“滚开,明明是咱们先到的,郎君……” 当沈光出门时,门前大街瞬间便成了菜市场,那些赶车的家奴们彼此叫骂起来,一些脾气火爆的纨绔子甚至大打出手。 被牙兵们护卫着,沈光才骑马杀出重围,去往高府。 对这种事情,沈光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因为封常清告诉过他李龟年在长安和雒阳的牌面有多大,这位走到哪儿,都是别人求着去家中演奏一曲,就是高仙芝去了长安城也请不动这位李大家。 到了高府门前,那些纨绔子自然没胆子过来骚扰,只能远远地蹲守在外面,因为他们已经听说昨日听到的那首新曲,让大王都潸然泪下,不能自已。 沈郎可比长安李大家! 这是白孝节这位龟兹国主回到王宫里后朝亲近的大臣们说的话,如果说高仙芝原来这么说,大家都只是当笑话听,那么这话从白孝节口中说出来那几乎就是无法辩驳的。 因为这位龟兹国主,也如同当今大唐圣人般喜好音律,更是擅长诸多乐器,连王宫里的乐师都自愧弗如。 延城忽然出了这么一位当世大家,对于那些达官贵人和富商大贾来说,谁要是能请到这位沈郎去家中做客,那便是天大的面子。 到了后院时,让沈光头疼的三位高家小娘子只剩下两位,那位总是像母鸡般护着两个妹妹的四娘子没有出现。 “沈郎,我和阿姊要学琴。” 年纪最小的高幼娘拉着阿姊七娘子的衣袖,朝沈光大声说道,昨日宴席间的时候,她和阿姊们听着那首新曲都入了神,她想起了过世的阿娘。 看着神情认真的两个少女,沈光莫名松了口气,然后温和道,“那你们要好好上课,胡玛尔,你带下两位小娘子。” “是,郎君。” 乐人们对于两位高家小娘子的加入,都十分好奇,他们甚至打赌两位小娘子什么时候就会受不了这份罪。 课堂上,沈光终于把他选定的曲目给发了下去,高仙芝要宴请安西诸国的国王来彰显大唐威仪,他不可能只拿出一首曲子,最后想了想还是祭出了《九州同》、《象王行》、《水龙吟》的王炸组合。 拿到曲谱后,所有的乐人们都兴奋起来,然后争相围观起来。 “这曲谱,你们每组轮流抄写,每人一份,接下来这两个月,咱们要好生排练,你们若是有什么想法,便在课堂上说出来,不要害怕说得不好……” 沈光鼓励着乐人们,那三首曲子极为优秀,但是要在这个时代演奏出它们的气势,还是要靠这些乐人们和他一起努力。 很快课堂上,乐人们都是聚精会神地抄写起乐谱来,只有胡玛尔那些舞姬们带着两位高家小娘子,帮她们从最基础的乐理知识从头学起。 夜晚,高仙芝的书房内,看着两个满脸认真的女儿,高仙芝沉声问道,“你们这回真是诚心要和沈郎学乐?” “阿耶,我和阿姊也想能弹奏出那般动听的曲子。” 年纪最小的高幼娘胆子还比阿姊七娘子大些,朝着神情严肃的高仙芝回答道。 “既然如此,那你们便好生学着,但是不可误了沈郎的正事,知道吗?” 高仙芝点点头道,这两个女儿肯静下心来跟沈郎学乐是件好事,免得外人以为他高家女都是只会舞刀弄剑的刁蛮习性,出嫁了还在家里殴打丈夫。 “是,阿耶!” 等两个女儿离开,高仙芝才拿起桌上那叠五线谱,看了眼后只觉得如同天书,但仍旧装模作样地看了会儿后才放下,朝边上侍立的老管事道,“吩咐下去,这曲谱的事情不得外传,要是出了差池,打死勿论。” …… 接下来几日,沈光每回出门,身后都跟了不少骑马的纨绔子,另外这些家伙还拉了不少礼物直接送到了初见轮廓的沈园。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那些牙兵们再凶神恶煞,可是遇上那些没皮没脸的纨绔子,也不好意思伸手赶人,只能许他们远远跟着。 沈光这回算是深刻体会到“掷果盈车”和“看杀卫玠”这两个成语的含义,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他本以为这事情会淡化下去,可是当王宫里忽然传出大王茶饭不思的消息后,沈光深深感受到了来自这位龟兹王的恶意。 上街时围观他的人更多了,而且对于那些纨绔子来说,尾随他已然成了种风尚,哪怕他乔装打扮出门,都没能瞒过这些纨绔子。 “这日子没法过了。” 看着气呼呼的沈光,牙兵们都是偷笑不已,如今沈园里堆着的那些礼物有小山那么高,偏生上面也没写清楚是哪家送的,郎君想退也退不了。 不远处的汉儿们满脸都是羡慕,在他们看来,郎君这样出行时前呼后拥的才是好男儿。 “沈郎,何必如此,如今城中不分男女老幼,都为沈郎痴狂,这传出去可是段佳话啊!” 能这么调侃沈光的,除了封常清以外,也别无他人了,从马上跳下来,封常清看了眼远处那些纨绔子,朝他们招了招手。 当日曾和封常清有过番对话的两个纨绔子大着胆子过来,“见过封判官,不知封判官唤我们何事?” “你们待会儿回去告诉其他人,某已劝说沈郎,于这沈园建乐楼,好使你们也有幸得闻沈郎妙曲。” 封常清这话说完,那两个纨绔子满脸喜不自胜,“封判官所言当真?” “某难道还骗你们不成。” “封判官莫气,莫和他一般见识,咱们这就回去……” “今后莫要再跟着沈郎,沈郎若是生气,这事情可就……” “封判官放心,我等省得,谁若是敢惊扰沈郎君,我等便先叫他晓得厉害!” 两个纨绔子高高兴兴地离开了,这时候封常清才看向沈光道,“这麻烦我可是替你解决了。” “那位大王呢?” 沈光可是记得那位龟兹大王白孝节始终都惦记着他,要知道他一早就把《左手指月》的曲谱送进王宫了,可结果这位大王转手就坑了他,什么茶饭不思,夜不能寐,搞得全城的百姓都上街围观他,只为看一眼能把他们大王迷得神魂颠倒的男人到底长什么样。 封常清自然没法说是因为那位大王跟主君讨要乐人不成,便拿沈郎你出气了,只得尴尬道,“这位大王向来任性,沈郎不必介怀。” “沈郎,某这趟过来,是有好消息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 沈光狐疑地看着笑得有些莫名猥琐的封常清,他可想不到能有什么好消息值得封常清专程上门的。 “沈郎还记得都护说过,要为你寻个白氏女做美婢……” “来人,送客!” 沈光断然拒绝道,封常清怎么可能为这种小事来找他,这美婢八成是有问题的。 被牙兵们请出去的封常清不由感叹,沈郎真是越来越精明了,连开口的机会都不给他。 第三十二章 异域公主 龟兹王宫,白孝节听着封常清派人送来的回信,亦是大生挫折之感。 白孝节这辈子顺风顺水,没吃过什么苦头,也就是在长安城的时候,尝了把什么是相思之苦,离别之痛的滋味! “父王何必烦恼,阿俏自去会会那位沈郎就是。” 白阿俏看着眉间似有忧愁的父亲,气呼呼地说道,她这段时日听人们说沈郎沈郎,听得耳朵都起了茧子,可偏偏父王还打算听那高都护的话,把她送去给那位沈郎做侍女。 “阿俏啊,那位沈郎放在长安城里,也是一等一的风流人物,他又得高大郎看重,倒也不失为你的良配。” 白孝节看着小女儿,眼里满是宠溺,他膝下无子,女儿倒是有好几个,不过如今便只剩这个小女儿还没有出嫁,他可不想这个小女儿也和她的几个姐姐那样,最后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 “父王说过,阿俏以后嫁给谁,全由自己做主!” 白阿俏有些生气,在她看来那个沈郎最是可恶,要不是他,父王怎么会突然想到要给她张罗婚事了,她才十五岁,她可是听人说那位王家十二娘子,如今都二十岁了也没有嫁人,也没见那位大将军逼着她嫁人。 “好好好,都依你就是。” 白孝节苦笑起来,这个小女儿今年十五岁,可是这性子却和他那个不省心的王弟一样,喜欢舞刀弄枪,骑马射箭,每日里扮做男儿,在街头招摇。 …… 走在街头,没了众人围观,沈光只觉得神清气爽,没有那般烦闷,如今高府那边,乐人们已经渐入佳境,三首曲子都已经练习精熟,剩下的无非就是再仔细雕琢细节,反倒是舞蹈那块让他颇觉烦恼。 高府乐人里,舞姬也有好多位,和胡玛尔她们加一块足有四十多人,这舞蹈既要契合三首曲子的主题,又要跳得整齐好看,还得有别于这个时代的西域风情,着实是让他伤脑筋。 不知不觉间,沈光耳畔忽地响起了牙兵们的喊声,“郎君,咱们到了。” 看着前方的龟兹王宫,沈光神情有些恍惚,到头来他还是免不了得来这王宫一趟,《向王行》里用到的大法号又名铜钦,是藏传佛教乐器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旋律乐器之一,不过这个时代佛教还在青藏高原和苯教争夺信徒,这大法号有没有还是个问题。 沈光能想到的就是寻找替代的乐器,这大法号说穿了就是大铜管,在大唐唤做吹金又或是铜角,但是这种乐器极为巨大和沉重,也只有王宫里才会有,《象王行》这首曲子若是没有了那雄浑的大法号的开场吹奏,无疑就是少了灵魂。 吹金有两种,一种仿牛角,体弯;另一种直管,作长锥筒形,在大唐的十部伎中,仅用于高昌伎,不过自从圣人改十部伎为坐部伎和立部伎后,这吹金便专门用于宫廷仪仗。 王宫里,刚刚从午后小憩中醒来的白孝节听到沈光在宫门外求见,不由欢喜起来,这王宫里的乐师水平还不如他,平时想找个能好好讨论音乐的知己都难寻。 一路畅通无阻地进了王宫,沈光想着要如何才能让那位大王不至于过于关注自己,却不知道暗中正有一双眼睛正盯着他。 “长得也就那样吗……” 白阿俏看着那个一袭长袖,白衣飘飘的大唐郎君,言不由衷地说道,然后情不自禁地跟了上去。 宽阔的内殿,点了龙涎香,白孝节让宫人们把自己珍藏的乐器全都摆了出来,而他也没有戴冠穿袍,只穿了件素色圆领长袖。 “沈光拜见大王。” 求人帮忙,就得摆正姿态,而且沈光可不想和这位龟兹大王做什么知己,这种事情还是交给高仙芝这位上司去做好了。 “沈郎不必多礼,今日这儿没有龟兹大王,只有唐人白孝节。” 白孝节本来想把沈光搀扶起来,结果没想到自己才刚上前,这位沈郎就动如脱兔般直起身来,让他难免有些尴尬。 但是白孝节向来不拘小节,于是他请沈光坐下后问道,“沈郎此来为何?” “不瞒大王,某是想向大王借吹金一用。” “吹金?” 白孝节只是略微思索,便笑了起来,“沈郎欲借吹金,可是为了新曲所用。” “大王所言无差,某的新曲里正需要吹金为伴奏,还请大王成全。” 面对白孝节这位号称擅吹的龟兹大王,沈郎心知瞒不过,于是便很坦然地承认了。 “沈郎要借吹金不是难事,只是不知道某是否有幸能先听为快呢?” “大王,都护曾吩咐过某,这首新曲暂时不能外传,不过大王若是有雅兴的话,某这里还有别的新曲,可奏于大王御前,还请大王指点一番。” “好啊,父王,宫里的曲子我都听腻了,我听宫外面说沈郎君不输长安李大家,今日便让沈郎君多弹奏几曲可好。” 有些软糯的清亮少女声脆生生地响起,沈光不由回头看去,只见来的是个唇红齿白,两颊白里透红,头上戴了顶幞头,做了男装打扮的神气女孩。 白孝节看着突然闯进来的女儿,不由喜出望外,他堂堂一国之主,总不好厚着脸皮让人家多弹奏几曲,于是他用欣慰的目光看向进来后落落大方行礼的小女儿。 “乖女,阿耶总算没白疼你,干得好!” 看着父王的眼神,读懂了其中意思的白阿俏问安后顺势缠住这位父王的手臂撒起骄来,“父王,你就让沈郎君多弹几曲吗!” 白孝节宠溺地看着善解人意的女儿,然后满脸无奈地看向沈光道,“沈郎,某这个小女儿向来任性,某要是不依了她……” “大王,那某就献丑了。” 沈光什么废话都不想说了,这两父女当他是瞎子吗,那么明显的眼神交流,他要是信了这位大王的话,那还真是见了鬼。 不过反正他那座音乐厅已经拔地而起,用不了多久就能开门经营,左右都是要出些新曲用于演奏的,大不了就当是让这位大王先试听好了。 白阿俏乖乖地坐在了父王身边,看着那位沈郎选了把胡琴,试了几下琴弦后,便悠然拉了起来,顿时间大殿内苍茫悲凉的胡琴声响起,然后那略带哀婉的曲调便深深印入了她的脑海。 明明正是少女怀春不识愁滋味的年纪,可是白阿俏听着听着却莫名地想哭,她的心里好像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似的,难受得很。 而一旁的白孝节,这时候已是泪流满面,若说当日那首《左手指月》哀而不伤,悲而不愁,只是让他回忆起二十年前的那个曾经深爱的女子,那现在沈光拉的这首二胡版《超越时空的思念》,那积压了多年的思念顿时如同决堤般冲垮了他的思绪。 一曲拉完,沈光看着那位哭泣的龟兹大王,刹那间整个人都不好了,这要是传出去,又不知会传成什么鬼样子。 “沈郎这曲让某想起了长安城的一位故人,让沈郎见笑了。” 白孝节这时才回过神来,可是他这个时候已经没有继续听曲的兴致,反而是心中涌起了一股冲动,他想要去长安朝见圣人,然后看一眼她是否安好。 “阿俏,你带沈郎去挑选吹金,父王想一个人静静。” 白阿俏还是头回见到这样的父亲,于是她安静地点了点头,然后拉着有些愕然的沈光出了宫殿。 直到殿门外,沈光才惊觉自己还抓着那把胡琴,正要开口时,边上那位叫阿俏已自道,“这胡琴便送给沈郎了,还请沈郎不要推辞。” “好吧。” 沈郎收下了胡琴,然后跟着这位公主往王宫某处宫殿走去,他打算等会挑了吹金就走,全当刚才的事情没有发生过。 第三十三章 波斯胡儿 院落里,两架四人抬的硕大吹金边上挤满了看热闹的乐人们,这可是王宫里专用的仪仗乐器,他们中只有少数人才见识过。 “啧啧,这吹金可真够粗的,要出好声,气得够长啊!” 乐人们讨论着,沈郎君所制的曲子里,那首《象王行》气势最重,其中这吹金用到的地方虽不多,但是却有画龙点睛的妙用,可谓极其重要。 “来,吹奏部的,一个个都来试下。” 吹金这种大型铜号,要吹出那种庄严肃穆的威武气势,技法上没什么特别,唯独需要的便是吹奏者拥有超强的肺活量。 高府的乐人里,吹奏部的好手就那几个,但是各有重任,所以沈光便只能从剩下的人里一个个试过来。 一时间,那宛如龙象齐鸣的大法号之声,此起彼伏响个不停,沈光在旁边听着皱眉不已,这吹金可不是听个响就行,而是要有那种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势。 …… “这是怎么回事?” 刚从都护府回来的高仙芝一入家门便听到了那宛如象吼的铜号声,忍不住朝府中奴仆们问道。 “主君,是沈郎君在让人吹个大铜管子,那铜管可比小的大腿还粗呢?” “什么大铜管子,那是吹金。” 高仙芝听完后笑骂道,然后便径直去了后院观看,等他到时乐人里擅长吹奏的都已试了圈,可是没一个能让沈光满意的。 “沈郎还真把这吹金借回来了,白大……大王没有为难你吧!” 沈郎没想到高仙芝居然大白天地就回了府,以往这位上司不到天黑可不会回府的,边上乐人们都唯唯诺诺地退到边上,不敢打扰他和高仙芝说话。 “大王未曾为难于我,倒是都护今日怎地那么早就回府了?” “没有为难你就好,不过这吹金,王宫里也甚少使用,你那曲子倒是叫某越发好奇了。” 高仙芝让老管事领着乐人们退下,然后自拉着沈光去书房喝酒,虽说高仙芝府里也有好茶,可是比起那加了生姜香料和其他奇怪作料的茶汤,沈光宁可陪高仙芝喝那甜腻的葡萄酿。 “某看沈郎刚才面有不虞,可是那些奴儿……” “都护,倒不关乐人的事儿,只是吹金要吹好需得气力有劲悠长,方能如我所愿……” 沈光清楚,高仙芝是没把府里那些乐人当人看的,要是被他以为那些乐人练习不够努力,那是真会派牙兵们用鞭子把那些乐人们往死里抽的。 “这有何难,那些乐人们不行,某麾下有的是好力气的汉子,只要沈郎这吹金的吹奏不需什么技巧就行。” 高仙芝闻言大笑起来,说起来这吹金的声音洪亮威严,但那玩意是宫廷专用的乐器,又大又笨重,他和白孝节相识多年,可他在宫里宴饮时,席间奏龟兹乐,这吹金几乎就没见过。也就是当年白孝节登位时,这吹金才被扒拉出来用了回。 “要不是都护提醒,我倒是差点忘了。” 沈光先前还愁着这吹金用还是不用,吹金的声音浑厚,用得好便是盛世之音,用得不好,有气无力那便成了笑话。 “这几日,某便派几条好汉子过来。” 高仙芝说话间,自为沈光杯中满上酒,神情间隐隐有些迥异于平时的异样,好似有着心事一般。 “多谢都护。” 沈光谢过后,一饮而尽杯中葡萄酿,接着便大着胆子问道,“都护有心事?” “沈郎看出来了,某便是这般藏不住心事么?” 高仙芝略微失神,随即又自嘲地笑起来,然后道,“沈郎,可还记得四娘?” “自然记得,不知四娘子……?” 沈光当然记得那位英姿飒爽的高四娘,他听老管事说过,这位四娘子是高仙芝嫡女,这满城的世家子弟可都是在打这位贵女的主意。 “某这个女儿,当真是不叫人省心,居然和个波斯胡儿搅和在一块,你说这传将出去,叫某脸面上如何挂得住?” 高仙芝没把沈光当外人,一口闷掉杯中的葡萄酒,恶形恶状地狠狠说道。 沈光一时无言,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接这话才好,大唐风气开放,对女子也没什么禁锢,自由恋爱这种事情在大唐毫不稀奇,他心底里认为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高仙芝这个上司显然不那么想。 所谓的波斯胡儿是个笼统的称呼,大抵上凡是来大唐做生意的胡商,大都会被认为是波斯人,其实这里面绝大多数都是来自河中的粟特商人。 “某确实答应过四娘,她的婚事自个做主,可她也不能找个波斯胡儿,叫某成了笑话,沈郎,你说某派人杀了那波斯胡儿如何?” 高仙芝忽然间沉声道,而他脸上的神情不似玩笑,叫沈光也不由暗自心惊,这位上司果然没什么好脾气,这动不动便要杀人实在不是什么好习惯。 “都护,何不见见那波斯胡儿再说?” 自古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沈光能做的也就是和稀泥,而且在他看来那位四娘子也不像是个眼瞎的浅薄女子,既然会喜欢上那“波斯胡儿”,想来应该是有些过人之处,不然也没法打动这位将门虎女。 “那沈郎便代某去见见那波斯胡儿,若只是个虚有其表的,便替某处置了他。” 高仙芝看向沈光,沈郎和封二是他的左膀右臂,只不过有些事情封二不便出面,倒是这位沈郎更适合。 “是,都护。” 沈光只能答应下来,他虽然没有孩子,可是却能体会高仙芝的心情,自家养了十多年的白菜,怎么能叫人说拱就拱了。 “来,沈郎,咱们继续喝。” 高仙芝最后喝得酩酊大醉,而沈光只是略微觉得有些腹胀,离开高府时他那微微上头的醉意被晚风一吹便全都醒了,想到自己答应高仙芝的事情,就是一阵头疼。 他这些日子在高府里也不是白混的,知道高仙芝虽然侍妾众多,子女不少,但是嫡出的儿女里,就剩下那位四娘子还云英未嫁。 身为高仙芝的嫡女,这满城的世家子和安西大都护府的年轻将校,可都是任由这位四娘子挑选,结果她却偏偏选了个波斯胡儿,这叫高仙芝如何不恼火! 这个时代,大唐有着无与伦比的文化自信,长安城里看似追捧胡乐胡服胡风,但那些东西都是表象,大唐这些年灭国无数,高仙芝出身的高句丽国便是被大唐所灭,可谁要是敢说高仙芝是高句丽人,只怕高仙芝会直接翻脸。 沈光听封常清说过,这个时代的大唐人不介意家里娶个胡姬当侍妾,可是要把女儿嫁给胡人那就是极少见的事情,长安城里嫁入那些动辄身家数十万贯的胡商的普通人家都不多,更遑论还是高仙芝这位堂堂的安西副大都护。 高仙芝没有直接派牙兵去杀那波斯胡儿,而是让自己去看看情况,已然是极疼爱女儿了! 回到已经初具雏形的沈园,沈光让王神圆派了牙兵去都护府里找封常清来商量这件事,在这延城里,没几人能比封常清消息灵通,他肯定能查出那所谓波斯胡儿的底细。 第三十四章 永不为奴 夜色里,点着火把的工地上,汉儿们仍旧还在干活,砌着砖头。 看着那距离完工只差结顶的乐楼,封常清的眼神有些诧异,虽说沈郎给这些汉儿的待遇确实极好,但这些汉儿的吃苦耐劳也远超他的想象。 可惜这样好的兵源不能被安西军所用,封常清不无遗憾地想到,安西军的兵员有定额,朝廷也不会允许他们扩充军队。 比起河西和陇右来,安西的重要性还不及北庭、朔方,想到这里,封常清便难免有些不甘,在他看来安西明明有着广阔的土地,还有数不尽的财富,只要朝廷愿意将关内的人口大量迁移到安西来,安西足以养兵十万,那时候吐蕃算什么。 就在封常清瞅着陈铁牛那雄壮的身子想得出神的时候,沈光到了,他没想到封常清居然会驻足在工地,观看汉儿们干活。 听到沈光那故意放轻的脚步声,封常清略微回头道,“这些可真是好男儿,沈郎要善待他们。” “那是自然,铁牛他们都是知晓恩义的好男儿,我打算等这乐楼造完,便请他们担任沈园的护卫。” 沈光点头应道,王神圆他们这些牙兵固然强悍,但是说实话他如今也没有太大的底气养得起他们,更何况高仙芝愿不愿意还得两说。 “这些汉儿命途多舛,沈郎若是为他们好,不如收他们以为奴,这样日后也好给他们个前程。” 封常清对护卫之说不以为意,他知道沈光很不喜欢奴隶这种事情,但是这安西便是这等样子,像是陈铁牛那样的汉儿,沈光若不收以为奴,便是举荐他入了安西军,也要为他人所夺。 “多谢封兄提醒,但是我不会以他们为奴。” 沈光头回没有附和封常清的主意,甚至于他脸上的那种傲然神情让封常清都隐隐有些诧异,像是头回认识沈光一般。 “汉儿永不为奴!” 很是中二地说出这句话后,沈光方才歉然地朝封常清道,“让封兄见笑了,不过我心里确实是这样想的,有朝一日若是大唐与安西隔绝万里,能为大唐守护这安西之地的便只有这些汉儿和他们的后人,直到他们血脉断绝。” “只要这些汉儿还在,安西便永是我大唐故土!” 火光下,沈光的声音掷地有声,封常清惊讶于沈光话中的大不敬,但是也没太当回事,只是笑了起来,“沈郎倒是看好这些汉儿,倒是某枉做小人了。” “封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一时有感而发。” 沈光诚恳地说道,他刚才还真就是莫名想到了历史上安史之乱后,安西的汉儿们坚守百余年,直到最后尽数战殁于那些异教徒之手,才有那样的感慨。 “罢了罢了,某又如何不清楚沈郎为人,只是沈郎你需得明白,不是人人都是重情重义之辈。” 封常清看向不远处那些汉儿,不置可否地说道,然后展颜一笑,“说吧,沈郎请某过来,到底所为何事?” “封兄,今日都护提前回府,拉我喝了半天酒,要我去办件事,我心里有些忐忑,便只能找封兄你打听下消息了。” 和封常清回到帐篷里坐下后,沈光自把高仙芝交代的事情讲给封常清听,却不料封常清听过后哈哈大笑起来。 “沈郎啊沈郎,你可是找对人了,这事情本就是某告知都护,才让都护心绪不宁。” 封常清没想到高仙芝居然连家事都托付给沈光去做,不过这不是什么坏事情,起码他知道了沈郎在主君心里的分量。 “既然如此,想必封兄必定知道那波斯胡儿的底细,不知封兄可为我解惑?” “有何不可,这波斯胡儿乃是河中石国的大商贾之子,长得倒也算魁梧英朗,而且为人大方,常年随其父往来河中和长安,和四娘子相识也算是偶遇,倒不是处心积虑刻意接近四娘子……” 听着封常清所言,沈光才晓得那波斯胡儿和高四娘还真就是自由恋爱,那波斯胡儿到现在还不知道高四娘的真实身份,只当她是寻常人家的汉女,正筹谋着准备份隆重的聘礼好把高四娘娶回家。 “若非这石荣对四娘子用情发自真心,某早就派人杀了他,免得四娘子误了终身。” “封兄为何不直言相告于都护……” “某白日里话只说了一半,都护便大怒而归,某又有什么办法?” 封常清摊手道,自家这位主君任性起来,他也劝不住,只能等事后再说,如今听沈郎言语,主君没直接派牙兵去砍了那石荣,已经是够冷静了。 “那封兄的意思是,要玉成此事?” 尽管封常清没有把话挑明白,可是沈光却听出了封常清隐隐有想要帮高四娘一把的意思。 “某就知道沈郎是聪明人。” 封常清拊掌大笑,“这件事便是沈郎不来寻某,某也会找沈郎商量。” “沈郎可知道,这石荣父子在长安也是数得上号的‘波斯商’,家财何止百万贯,更重要的是彼辈虽是胡人,却走通了李相的门路,或者说他们便是为李相做事的。” 封常清这番话说出来,才让沈光明白封常清的用意,他这是看上了石家的财力和关系,说来说去最终还是为了高仙芝的前程。 来到延城快两个月,虽说沈光还没去都护府待过,可是封常清时常和他聊天,他对于如今的局势倒也十分明晰,小勃律倒向吐蕃,朝廷迟早要对小勃律动兵,到时候何人挂帅出征,便得各显神通手段。 夫蒙灵察虽然一直都是高仙芝这位上司的恩主,但也到了头,最终这主帅人选,还得看长安城里圣人属意何人,不过高仙芝、程千里这样的边将无故不得入朝,说穿了最后还是要拼关系,如今这天下除了那位贵妃外,还有谁能比李相更能揣摩圣意的。 “沈郎,你我如今都是都护心腹,需得为都护着想,在某看来,都护嫁女于石家,虽说折了些脸面,可是这落在实处的好处远胜于虚名,更何况四娘子性烈,便是都护反对,也只是适得其反……” “封兄,这事情我知道该如何办了?” 沈光打断了封常清的唠叨,他本身对高四娘的自由恋爱没什么偏见,更何况高仙芝虽然喊打喊杀的,但不也是让他去代为观察那石荣是什么人吗! “沈郎知道就好,说起来这石家子倒也是赚到了,都护嫁女于他,长安城里他们也能得人高看。” 封常清揪着稀疏的呼吸自笑起来,然后朝沈光道,“沈郎做了这个媒人,到时候好处定然少不了,所以需得好好拿捏番那石荣。” “这等好事,封兄怎么不亲力亲为?” 沈光奇怪道,他知道封常清也是个两袖空空的主儿,高仙芝赏赐虽多,可架不住封常清家里有个如狼似虎的守财奴悍妻,他自个又是个花钱大手大脚惯了的主,要不是他在延城市面上够威风,还能收些孝敬钱,不然那日子过得可称不上舒坦。 “你当某不想吗,只不过某事务繁忙,再说某这样貌,如何做得媒人,保得这门婚事!” 见封常清故作姿态地长吁短叹道,沈光不禁笑起来道,“既如此,这好处我便与封兄一人一半就是。” 第三十五章 便装出行 “王队正,今日某出行,另有私事,你们也穿便服,不必着甲。” 晨练过后,沈光换了身赭红色的圆领长袖,朝身边打算重新披甲的王神圆吩咐道,他如今上街时,至少也是四名牙兵随行护卫。 只不过他这回乃是去暗中观察高四娘那位情郎,看看其为人如何,可不是领着牙兵去把人给砍了的。 “知道了,郎君,某这便让他们去换衣服。” 王神圆应声道,他们披甲披惯了,而且真要遇到歹人行刺郎君,身上穿甲也好为郎君挡刀,不过这延城地面上,应该没有不开眼的敢朝郎君出手。 不多时,王神圆和几个牙兵换了便服,随着沈光出了门,一行人上马后便直奔东城而去。 延城历来是龟兹王都,历经战火,不过自大唐设安西都护府后,延城便没有再遭受过严重的兵祸,最近几代龟兹王都算得上事唐恭顺,因此这延城在复建时基本便是仿着长安城的规制,同样也有东西二市。 这延城的东市,便是那些丝绸之路上的豪商巨贾盘恒之地,比起寸土寸金的长安城,延城的地价对这些商人来说便和白给的一样,因此东市里几乎都是以大型货栈为主。 沈光要去暗中探查的石荣,家里便占着延城东市最大的货栈,刚到东市门口,沈光便见到了等候的曹居延,这个东曹国大商贾出身的胖子算得上延城里半个地头蛇,尤其是有关河中胡商,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 “见过郎君。” 曹居延毕恭毕敬地行礼道,他想要东山再起,就得攀附贵人,封二太孤高,而且对他有偏见,倒是这位沈郎君待人接物,使人有如沐春风之感,可比封二强多了。 而且曹居延从阿布那里知道沈园的规划,对于沈光的商业眼光也是极为佩服,因此心底里下定了主意,打算为沈光办事跑腿。 “曹大不必多礼。” 从马上下来,自有牙兵上前帮忙牵马,沈光唤过曹居延后,仔细打听起石荣的底细来。 “郎君,这石荣没甚名气,不过他父亲石坚却是个人物,在石国能出入王宫,在长安更是奢遮,隐隐为石国胡商的领袖。” 曹居延当年也是能和石坚相交的大商贾,彼此间还是竞争对手,只不过他时运不济,沦落成这延城里一介区区牙郎,而那石坚则是在长安城里置办了偌大产业,还能出入公卿府邸,和大唐的权贵结交。 “如今这石坚久居长安,这丝绸之路上往来的贸易都交给长子石荣打理,这石荣没他父亲那般奸诈精明,但也称得上声老实能干。” 见曹居延在那里一副老实模样地答话,沈光眉头微蹙,然后忽地道,“曹大,你可是知道四娘子的事了?” 曹居延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夸奖,就被这位沈郎君猜到,也不由打了个哆嗦,他又不敢隐瞒,只得老实答道,“小的确实知道些。” “这石荣给了你多少好处?” 沈光审视起曹居延来,这“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放在古时可真不是什么玩笑话,反正他身边认识的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觉得干牙侩的绝不会是什么好人。 “郎君,冤枉啊!” “小的虽然和那石荣有旧,可过往小的和他家还有些生意上的龌龊,小的怎么会收他的好处,给他说话,小的只是实话实说。” 见曹居延神情不似作伪,沈光心里信了他几分,自从汉儿那事情过后,这胖子对他可谓是极为恭敬,而且让他办的事情,都会事先仔细问清,事后详细回禀,让他都有些不习惯。 “前面带路,某要见见这石荣,看看他秉性如何?” 按着封常清的意思,那就是甭管这石荣是好是坏,就是要促成这门婚事,将石家绑上高仙芝的战车,虽说高仙芝也不差钱,可是石家往来于丝绸之路,商队有骆驼千乘,在各国都有货栈分号,可为大军采买军粮,囤积物资。 这可是用钱换不来的好处,封常清之所以看中这门亲事,又岂是为了走通长安李相的路子那么简单,只不过这里面的道理沈光虽然明白,但是他还是想完成高仙芝的嘱托,看看那位石荣到底算不算得上是高四娘的良配。 曹居延在前领路,这东市虽然不如西市人多热闹,可往来的都是城中富贵人家,再加上沈光身边牙兵们都穿了便装,这进了东市后,倒也显得不怎么扎眼。 “见过郎君。” 只不过沈光没想到的时候,自己这次足够低调,结果还是遇上了熟人,那上前打招呼的纨绔子便是当日一群纨绔子里的头面人物,沈光还记得这张五郎被人唤做乌鸦,看上去确实颇有几分痞气。 “郎君今日怎得空来东市,某家里的货栈便在前面,正好新运来几头白骆驼,郎君不妨去看看,可有中意的。” 乌鸦满脸笑意地说道,身旁的随从们更是争先恐后地上前牵马引路。 俗话说得好,伸手不打笑脸人,而且沈光还正想着要如何试探那石荣,如今这乌鸦自个儿送上门来,倒是省得他另外找人了。 “那便去瞧瞧。” 听到沈光答应,乌鸦喜不自胜,如今延城里风头最劲的可就是这位沈郎君了,满城的达官贵人可都盼着沈园里那座乐楼早日建成,那位封判官可是和他们说过,沈郎君所制乐曲乃是大唐雅乐正音,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去听的。 自家虽是豪商大贾,可是比起龟兹国的那些公卿贵族,这身份上就差了许多,如今他将沈郎君带回自家货栈,父亲必然欢喜。 很快沈光便到了乌鸦家的货栈,那货栈门前停了长长一列车队,货栈养着的力夫们正在卸货,沈光上前看了看发现都是些鲜果蔬菜还有干货,却没想到乌鸦家里竟然是开菓子行的。 “不知郎君大驾光临,张某有失远迎,还请郎君见谅。” 乌鸦早派人回了货栈报信,因此一行人刚到,他父亲便已亲自出迎,似他们这等胡商,虽然家财万贯,可是在身份上却称不得贵重,就好比乌鸦父子想要结交都护府里的大人物都找不到门路,而封常清只要愿意,几乎能整死延城里九成的胡商。 沈光最近风头极盛,而且高仙芝这位副大都护对他的看重简直是溢于言表,这对于挖空心思想要攀附贵人的胡商们来说,沈光可不就是最好的结交对象,而且比起那位封二来,沈光不但长得好看,还是能制雅乐的大家,就自然更叫胡商们趋之若鹜了。 进入货栈内后,乌鸦父子自是领着沈光直往后面的兽栏而去,他们家是开菓子行不假,可也兼做贩卖牲口和货物的其他生意,丝绸之路上骆驼是消耗量最大的牲口,同时也是财富的象征。 尤其是对那些往返于河中和长安的胡商们来说,衡量身家最好的标准可不是看自家在长安城购置的产业,而是商队里拥有的骆驼数。 丝绸之路上,牵着几匹骆驼跑单帮的小商人多如牛毛,稍微规模大些的也就是几十头骆驼,只有那些动辄几百上千头骆驼规模的商队才称得上是真正的豪商大贾。 兽栏里,几头神俊的白骆驼,正自惬意地由着专门看管骆驼的奴隶帮它们冲洗干净。 沈光晓得,这年头的白骆驼就好比是骆驼里的兰博基尼,是安西这边权贵们最喜欢的坐骑之一,这东西也算得上是身份的象征,高仙芝府里就养着好几头白骆驼,只不过他从没见过高仙芝骑乘。 第三十六章 试探 有人赶着送礼,不收还不行,沈光不是矫情的人,而且他也确实挺喜欢那些洗干净后显得特别神气的白骆驼,于是便收下了其中两头,这也让乌鸦父子喜出望外。 “乐楼的事,某都是交给封判官处置,不过某会交代封判官,为你们留份开楼时的请柬。” 见着乌鸦那位父亲话里不时盛赞自己那座即将建成的音乐厅,沈光闻弦歌而知雅意,立马便答应给他份请柬,当然封常清到时候会收多少钱可就不关他的事情了。 乌鸦的父亲是个擅长察言观色的老商贾,见到沈光似有事情要吩咐自己儿子,便立马寻了个由头离开了。 “郎君唤我乌鸦就是。” 对于自己的诨号,乌鸦颇为自豪,他那张五郎的汉名反倒是不愿意用。 “乌鸦,你可认识石荣?” “当然认识,郎君是要找那石大郎的晦气。” 乌鸦一听立马来了精神,延城的纨绔子弟也分圈子,最上等的自然是龟兹的世家子弟和都护府里的将门子弟,接下来才轮到他们这些胡商家的子弟。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同样纨绔的圈子也有纷争,大唐百姓为了图省事,把有钱的胡商们都唤做波斯商,可实际上胡商们按着各自国别互相敌视竞争,乃至于暗地里下绊子也不鲜见,到了乌鸦他们这些纨绔子身上,这等斗争同样延续了下来。 往来大唐的胡商里,昭武九姓胡的粟特商人占了大头,哪怕他们所属的国家被大食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可是遇到大食商人想要往安西和长安抢生意,他们便会彼此联合,先把大食蛮子干死再说。 乌鸦和石荣相识,甚至一起揍过大食人,但是彼此间却也互相看不顺眼,不过石荣如今掌管家中商队往返河中,倒是不能再算什么纨绔子弟,因此和乌鸦已经没有多少交集。 “晦气倒也谈不上,只是某有个故旧的妹妹瞧上了这石大郎,不过听说这石大郎已经有了意中人……” 沈光故意皱着眉头说道,边上的乌鸦立马便跳起来道,“这石大郎能得郎君故旧的妹妹青眼有加,是他的福气,我愿意替郎君去说媒,若是他不识抬举,我自收拾了他。” 石家在长安城攀附当朝李相,在胡商圈子里算不上什么秘密,但也不是人尽可知,乌鸦仍旧只当石家比他们家财货更丰厚,因此拍着胸脯保证道。 “那便麻烦了。” 见乌鸦自告奋勇,沈光自然乐得让这个纨绔子去帮他试探那石荣,看看是不是值得高四娘托付终身,高仙芝当日嘱托他时,虽然话说得凶狠,可身上实在没几分杀气,更多的都是老父亲对女儿长大了不再乖巧听话后的无可奈何。 东市里除了众多货栈,也有吃饭耍乐子的酒肆青楼,乌鸦身为地头蛇,自然对这里的门道最清楚,他直接领着沈光去了他们这些胡商家子弟最常去的那家青楼,订了最贵的雅间后便告辞离去,他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在这位沈郎君面前好好露回脸。 “王队正,你们自去玩耍,不必管我,所有花销都算我帐上。” 雅间内,沈光挥退了那几个莺莺燕燕的美貌胡姬,朝王神圆和三个牙兵们说道。 “多谢郎君美意,不过我等有护卫之职,岂能擅离郎君左右。” 王神圆正色道,而他这番话也让身边三个有些心神恍惚的手下回过了神,都是连忙收摄表情,做出了严肃的样子。 见王神圆坚持,沈光也只能作罢,然后四处观察起这雅间来,说起来封常清虽说常喊着要带他来这延城的风月场所长长见识,可是却始终都没带他来过一趟。 朱红色的门窗,描绘着彩色图案的家具,青瓷的香炉里燃烧着不知名的香料,袅袅的淡蓝色烟气萦绕,味道闻着甚是提神醒脑,让人极为清爽。 四周的墙壁上也挂着仕女图,不过仔细观看,沈光发现画工颇为粗糙,也没什么意境可言,纯粹就是临摹的作品。 …… 石荣很是诧异于突然找上门来的乌鸦,自从两年前接手家里的生意,他就再没和乌鸦这群人打过交道,每每想到往事,他就觉得那时的自己傻得可笑。 “五郎寻我何事?” 经历了两年磨炼的石荣早已不是当年的愣头青,哪怕面对乌鸦这个讨人厌的过往同伴,他表面上也是一团和气的样子,阿耶常说“满招损,谦受益。”像他们这等商贾,最是要懂得夹着尾巴做人的道理,免得招来祸患。 “没事便不能寻大郎你吃酒么?” 乌鸦笑着说道,他虽然是纨绔子,可到底也是场面人,石荣客气,他也客气。 石荣心中狐疑,他久不和乌鸦他们厮混,今日突然找上门来请他喝酒,他难免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他左右无事,去看看这乌鸦到底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倒也无妨,阿耶说过今后他终究是要和乌鸦这些胡商子弟打交道,有钱大家一起赚,内斗只会便宜外人。 “那便叨唠五郎了。” “说什么叨唠,都是自家兄弟,这不见外了!” 寒暄间,乌鸦自是满脸堆笑地拉着石荣把臂同游,虽说心里颇嫉妒这个石大郎交了大运,能和沈郎君攀上关系,可他心里清楚,这石荣只要不作死,日后就是他得巴结交好的人物。 …… 乌鸦和石荣进来前,沈光已自躲到了屏风后面,由着乌鸦在那里招呼那位石大郎。 “五郎,我答应过四娘,不再来这等秦楼楚馆寻欢作乐,你若是要叫……” “大郎哪里话,今日我请大郎喝酒,乃是为了叙旧,图这里清净罢了。” 屏风后,听着这番对话,沈光对石荣观感还算不错,能把持得住自己,这可是殊为不易。 见乌鸦确实没喊胡姬侍酒,石荣才放下心来,四娘性烈,武艺又好,若是被她晓得自己来喝花酒,怕不是又要挨揍,到时候脸面上不好看,还是这般两人对酌,谈些旧事最好。 沈光在后面听着两人边喝酒边聊天,发现这乌鸦居然也是个人才,能耐得住性子陪石荣说话,慢慢地将话题转过去,而不是上来就威逼利诱。 “不瞒大郎你说,我这回请你吃酒,也是受人之托,大郎务必得帮我!” 喝过酒,拉过交情,乌鸦方才道出来意,而喝得有些上头的石荣没有失了清醒,只是道,“五郎有话直说就是,若是能帮得上忙的,我绝不推辞。” “大郎,我最近认识位贵人,这位贵人有位故旧的妹妹,心慕大郎,不知大郎可愿意与这位小娘子见个面?” “五郎,旁的事我都能帮你把,唯独这事情不行。” 石荣直接拒绝道,他已心有所属,而且他也不愿意攀附什么贵人,阿耶在长安城卑躬屈膝,伏低做小才得李相看重,他不想自己以后也成为那般样子。 “大郎啊,你可想好了,你拒绝我倒是没什么,可是折了贵人的脸面,……” “五郎不必多言,我已有喜欢的人,不日便会上门提亲,到时候贵人若要怪罪,五郎直言就是。” 石荣看着语气有些唏嘘的乌鸦,仍旧是硬着脖子说道,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 “不知石大郎中意的是何等女子,竟敢拒绝某那故旧的妹妹。” 屏风后面,沈光走了出来,他的目光凌厉,逼视着乌鸦左手侧的石荣,只见这位石大郎长得确实不赖,浓眉大眼,轮廓方正,一口连着鬓角的短须修剪得整整齐齐,很符合大唐人对男子容貌的审美观。 第三十七章 试探 沈光很怒力地扮演着带恶人的角色,只是他的目光虽然冷厉,可是绝称不上凶恶。 石荣好歹也独当一面了两年,在丝绸之路上见识过各色人等,眼前这位大唐的郎君看上去谦谦如玉的温润模样,应当是个讲道理的。 “郎君容禀,在下心有所属,不敢耽误郎君故旧家的贵女,还请郎君恕罪。” 既然乌鸦说这位郎君是贵人,石荣自然放低姿态,不过话里婉拒的意思却足够清晰明了。 “你的胆子不小,就不怕得罪了某,以后叫你家生意在这延城寸步难行。” “郎君是大唐贵人,岂会行这等无礼之事,而且在下只是区区胡商子弟,不敢高攀。” 石荣答话时小心翼翼却又不卑不亢,就连边上的乌鸦都觉得两年不见,这石大郎变得有种许多,叫他自愧不如。 “好一个不敢,某且问你,若是某非要逼你就范呢?” 沈光冷笑起来,身后王神圆会意,领着手下牙兵,腰里长刀出鞘,那股刻意针对的杀气吓得石荣背心直冒冷汗。 “郎君若真要逼迫,在下也只能引颈就戮而已,只是郎君便不怕坏了大唐礼仪之邦的名声吗?” 石荣有些不甘地说道,如今对方利刃出鞘,他为鱼肉,别人为刀俎,他又能如何。 随着沈光示意,王神圆的横刀直接搁在石荣脖子上,沈光看着脸色发白的石荣,认真地问道,“你真的连死都不怕?只要你愿意娶了某那故旧的妹妹,这延城里你今后大可以横着走,也没人奈何得了你!” “不如再仔细想想,考虑一下?” 沈光再次威胁起石荣来,都说这感情的事情禁不起考验,石荣要是连这关都能过,高仙芝那儿他也可以交差了。 喉咙口的寒意让石荣两条腿都打着哆嗦,而接下来那抹火辣的暖意让他额头上满是冷汗,眼前这位笑吟吟的大唐郎君不是在和他开玩笑,他若是拒绝,真的会死。 乌鸦在边上瞧见石荣脖子里那渗出的血迹,这时候也不由紧张起来,嘶哑道,“大郎你莫犯傻,左右不过是个小娘子罢了,何必为了区区女子丢了性命!” “郎君,某想好了,某答应过四娘,某绝不负她。” 石荣咬着牙,几乎是用尽全身力气说道,然后如释重负般地闭上眼睛,只等一死。 “好,大郎果然是用情至深,倒是某孟浪了,这杯酒某敬大郎,给大郎赔罪。” 温和的声音响起,石荣再次睁开眼,只见脖子上的冰冷刀锋已然不见,那位大唐的郎君往杯中倒满酒,朝他赔礼后一饮而尽,点滴不剩。 “你替某多陪大郎饮几杯,压压惊,所有花销都算在某账上。” 沈光没打算表露身份,也不打算暴露高四娘的身份,这个惊喜还是让高四娘自己告诉这个石大郎就是,“大郎若是他日去向意中人提亲,某愿为大郎做个媒人。” 说完后,沈光放下手中酒杯,领着王神圆和牙兵们推门而去,只留下心有余悸,后怕不已的石荣和有些不知所措的乌鸦。 “五郎,这位郎君到底是什么人?” 看到沈光的身影完全消失,石荣方自朝乌鸦问道,他的声音还有些发抖,刚刚在鬼门关打了个转,让他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无暇去想其他事情。 “大郎可知最近风头最盛的那位沈郎君!” “可是‘曲有误,沈郎顾’的那位沈郎君。” 石荣知道沈光的身份后亦是沉默不语,最近满城都在议论这位沈郎君,不知道多少王公贵族,豪商大贾翘首期盼这位沈郎君家中乐楼落成,好去听那连大王都日思夜想,为之茶饭不思的仙音妙曲。 回到沈园,将两匹白骆驼交给阿布派人好生照料后,沈光忽然听到了远处工地上传来的欢呼声,他循声看去,只见那座他亲自画出图纸的音乐厅已经成功结顶,剩下来的便是对外表的修饰和内部的装修。 沈光走到音乐厅前时,那两个负责营造的波斯奴亦是满脸兴奋,他们在呼罗珊时为贵族修建府邸,这样大的穹顶式建筑不是头回施工,但他们没想到才短短一个多月就能建成,实在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阿布,今晚加肉,发奖金。” 听到沈光的吩咐,四周的汉儿和本地力夫们都欢呼起来,“郎君慷慨!”他们确实没见过比沈光更大方的贵人,每日三餐不说,而且日日都有荤腥,只要努力干活,还有额外的工钱,足够他们供养家人,甚至还能过上不错的日子。 走进音乐厅,沈光看着四周那十二根粗大的立柱撑起足有六七米高的大穹顶,对这能容纳两三百人聆听的内部空间极为满意,他没必要搞大剧场,一来成本太高,二来物以稀为贵,这年头富贵人家可都是养着家伎,他这儿若是不能维持着高逼格,如何让那些王公贵族和富商大贾心甘情愿地来这儿一掷千金。 “阿布,等会儿去某那里拿图纸,这内里的装修务必要按图纸施工,不能有半分错漏。” 沈光朝身旁用得极为顺手的波斯管家吩咐道,然后给汉儿还有本地力夫们放了半天假,顺便领了工钱可以买些东西回家让家人好好高兴回。 出了音乐厅后,众人又是一阵欢呼,然后全都欢喜地领了这个月的工钱和奖金纷纷回家,只有陈铁牛和几个汉儿们留了下来。 “铁牛,你们怎地不回家去看看?” “郎君,咱们的工钱自让人带回去,咱们就是想再多干点活。” 陈铁牛憨厚地笑了起来,他是汉儿里工钱拿得最多的,一个人足足顶三个人使。 “今天可没活让你们干了,回去陪陪家人,晚上来这儿领肉,某让阿布给你们多留些。” 对于干活勤快,而且还忠厚老实的陈铁牛,沈光极为欣赏,他也听王神圆说过,陈铁牛只空暇时跟着牙兵们练武,而且还表示不愿意去高仙芝那儿当牙兵,只想等沈园完工了,留在他身边当个长随。 “铁牛,某今日便和你们说几句体己话,这乐楼完工以后,某有意让你们这些汉儿来我府里当护卫,你们的家人也能来做工,不知你们是否愿意?” 沈光的话让陈铁牛和几个伙伴一下子呆住了,隔了会儿才忙不迭地点头道,“愿意愿意,傻子才不愿意呢!” “那还不赶紧回去,把这好消息告诉你们的家人,也好叫他们一起高兴高兴。” “郎君说得是,咱们这就回家去。” 看到陈铁牛他们欢喜地离开后,沈光朝身旁的王神圆道,“王队正,以后还得麻烦你好好操练下铁牛他们,某另有重谢。” “郎君哪里话,那些汉儿,某亦是喜欢得很,更何况郎君收留他们,他日郎君随都护出征,他们亦是某的袍泽,某岂会不尽力。” 王神圆正色答道,他知道眼前这位郎君看着白皙文弱,可身手着实不差,话语间更是每每透露出想随都护远征异域他国的志向,将这些汉儿收做护卫,也是为的以待将来。 边上的牙兵们亦是附和起来,“郎君放心,咱们定会好好调教那些汉儿,不叫郎君失望。” 到得傍晚时,汉儿们已经回到沈园,他们提前得了陈铁牛的知会,见到从高府归来的沈光后,都是齐齐行礼道,“拜见郎君。”浑然把自己当成了沈府中人。 领过酒肉,那些本地力夫瞧见这幕,都是羡慕不已,可他们也晓得自己没法和这些身材大都矫捷剽悍的年轻汉儿们比,眼红之余也只能说几句酸话罢了。 第三十八章 唐风煌煌 “见过沈郎君。” 高府后宅的某处院落里,七条膀大腰圆,满脸虬髯的雄壮大汉站成一排,见到沈光时拱手为礼,他们喊话时有些较劲的意思在,比谁的嗓门更大,听得沈光耳朵都疼了疼。 “诸位不必多礼。” 沈光看着高仙芝派来的军汉们,开口说道,然后让乐人们抬出了吹金,让这七条壮汉一一试吹,结果高仙芝果然没有诓他,这七条壮汉都是中气十足,能将那吹金吹出十二分响来。 “某这儿只需两人,你们谁愿意留下来。” 沈光一时间难以取舍,他又和这些大汉不熟,只能让他们自荐,结果没想到他话尚未说完,这七条大汉便争先恐后地喊道,“某愿意!”“某也愿意!”竟是没一个人愿意退出。 “郎君不必为难,我等既然都想留下,那便自己决出个胜负来。” 七条大汉里有聪明的看到沈光神色为难,于是便主动开口道,接着其余几人也纷纷附和起来,“正该如此,郎君且在边上看着就是。” 七条大汉决定按照军中的方式决出留下的两人名额,沈光还是头回见到这些军中好汉们以相扑定输赢,于是自是在边上津津有味地观看起来,就连那些乐人们也围了过来。 见到四周观看的乐人里不乏生得好看的小娘子,这些军中大汉们越发兴奋起来,彼此划拳,定出那轮空的一人后,前两个比的便迫不及待地脱了衣服,露出一身古铜色的腱子肉。 旁边自有熟稔这相扑规矩的高府奴仆在草地上划了大圈,沈光在边上看着那些乐人里的小娘子们盯着那两个最后脱得只剩下兜裆裤的军汉,脸上毫无羞怯,反倒是和其余乐工们高喊助威,也不禁感叹我大唐的风气就是开放。 军中相扑角抵蔚为风行,高仙芝平时在军中更是喜欢观看手下的勇士比试技艺,因此今日来的七条大汉也都是此中高手,两人甫一上场,便凶悍地扑在一起,肌肉和肌肉的碰撞声砰砰作响,看得沈光都目不转睛起来。 两条壮汉死死地顶在一起,浑身发力,肌肉充血后如同钢铁般隆起,那种爆棚的雄性气息让人血脉贲张,四周喊得最响亮反倒是那些小娘子们,就连高家那两位小娘子都扯着喉咙大声嘶吼着。 泥土飞溅,两条壮汉互相角力,技巧也不相上下,最后竟是左右原地转了好几圈,也没能将对方摔倒,反倒是那铁犁似的双脚将草地破坏得一塌糊涂。 “分!” 边上有军汉上前分开二人,示意他们重新比试,这回两人分开后,再次蓄势后疯狂地撞击在一起,这回终于有了些差距,其中一人被撞得打了个趔趄,然后被对手抓住机会掀翻在地,死死的压住不能动弹。 “崔二郎胜。” 胜负分出,那输了的军汉犹自红着眼瞪着赢了的同伴,满脸的不服,不过也只能退到边上,将场地交给第二对上场的同伴。 沈光从没有想过这相扑能如此好看,以至于他最后都被吸引进去,这时候的相扑没太多的规矩,就是将对手摔出圈或者摔倒在地不能反抗,对抗之激烈远超他的想象。 三轮过罢,第一轮胜出的崔二郎,和那轮空的军汉下圈肉搏在一块,就好像两头巨兽翻滚,看得人目不暇接,沈光亦是随着周围的气氛高喊起来,“摔他,摔他!” 最终还是崔二郎胜出,不过他身上也满是血淋淋的印子和淤青,但是满脸得色,丝毫不以为意,而另外一轮胜出的则是名唤做仲小乙的军汉。 “见过郎君。” 比试胜出后的崔二郎和仲小乙在沈光面前颇为恭敬,浑没有先前比试时的狂野桀骜。 “两位既然胜出,今后每日上午过来就是。” 让老管事领着两人下去先处理身上的伤口后,沈光看向情绪仍旧有些亢奋的乐人们道,“从今日开始,便要开始合奏,你们谁若是出了差错,某可不会给他留颜面。” 看着向来温和的沈光突然间变得严厉,乐人们顿时都心神为之一凛,然后那股轻浮的欢快气息瞬间消散,都是各自捧着乐器齐齐看向沈光,等着他发号施令。 自从圣人于本朝废十部伎,另设坐部伎和立部伎后,便风行于天下。不过对于沈光来说,他依然习惯使用他习惯的乐队编组,同时用他熟悉的方式来指挥乐队演奏。 让乐工们分门别类地或站立或坐好,沈光开始指挥乐工们合奏三首已经练熟的组曲,《水龙吟》、《象王行》、《九州同》来,这三首曲子他和乐工们磨了大半个月,将曲子在时间上加长并且在细节部分做了修改。 当换上干净衣服的崔二郎和仲小乙回来时,正听到《象王行》的后半段,原本还只是为了都护口中的重赏而来的两人顿时被那股排山倒海的煌煌乐声所吸引,恨不得拔出腰间长刀随之起舞,等到剩下那首《九州同》也听完,两人再看向沈光时,已是心悦诚服。 他们本以为这位郎君所制乐曲也是那种叫人昏昏欲睡的靡靡之音,可是没想到乐声响起,扑面而来的却是铁马金戈、冰河入梦,叫人只觉得浑身热血沸腾,想要披甲催马大战一场。 过了一遍后,沈光眉头轻舒,虽说刚才不少地方都有差错,但是头回合练,乐人们能有这样的表现,已经算是极好了,不过这还远远不够。 “再来!” 随着沈光话语,正沉浸于头回合练后,三首曲子辽阔壮美的乐人们才回过神来,连忙抖擞精神,准备第二回的合奏,而崔二郎和仲小乙也加入了立部伎的队伍中,两人看着吹金那粗壮的铜管身躯,都是极为满意这大家伙。 “待会儿,你们边上自有人提醒你们何时吹奏,何时停下,明白了吗?” “郎君放心,咱们明白了。” 两条铁塔似的军汉立在乐人们中间,细声细气地答道,让四周的乐工都大为感叹,觉得郎君连这样凶恶的军汉都能折服,果真是天人般的人物。 当合奏开始,崔二郎和仲小乙都是收摄心神,聚精会神地聆听起来,当《水龙吟》奏罢,他们身边的乐工自是提醒他们开始轮番吹起吹金,一声接着一声的大法号之声响起,宛如象王之吼,比起第一次合奏时气势更胜。 老管事作为头个听到这曲完整的《象王行》,整个人都战栗颤抖,他发誓便是老主君在世时,大军得胜凯旋时归来奏响的军曲都不及沈郎君这首曲子的十一,尤其是当曲子到了最后那段时,琵琶、古筝、笛子和二胡陡然从壮怀激烈变得婉转悠扬和壮丽瑰伟,他仿佛看到了记忆里的那座伟大的城市,让人忍不住泪流满面。 三次合奏过后,沈光再难继续下去,实在是所有人都沉浸在了这三首曲子的盛世气势中,仿佛超越千年,浴火重生的新中国和经历五胡乱华,南北朝乱世后国力达至巅峰的大唐重合在了一块。 没人能对这样的盛世惶惶之乐无动于衷,当沈光停下时,高府里所有的人几乎都挤到了他们排练的院落外,满脸的失魂落魄,如痴如醉。 第三十九章 樊楼 沈光没有想到,崔二郎和仲小乙回到军营后,当他人询问他们在高府的经历时,因为有人说了句玩笑话,结果被暴怒的两人打得呕血,甚至惊动了高仙芝。 “沈郎啊沈郎,某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召集安西诸王,听听这大唐的盛世之乐。” 翌日没有前往都护府的高仙芝,在府中亲自听沈光指挥乐人们奏完那三首组曲后,亦是过了很久才平复心绪,尤其是那首《象王行》,让他如同老管事那般,回忆起了幼年时随着父亲前往长安朝拜圣人时的场景。 “都护不必心急,我等才合练两日,还有不少瑕疵的地方需要打磨。” 沈光谨慎地回答道,他听封常清说过,如果他的这三首组曲能让高仙芝满意的话,将会上献长安,于圣人御前演奏,这就意味着乐人们的配合不能有半点差错。 “沈郎谨慎,某就放心了,那便定于五月十五,某会在龟兹王宫大宴安西诸王。” 高仙芝沉声说道,他新任安西副大都护,又都知安西兵马事,知会安西诸国是应有之意,如今有沈光这三首大气磅礴的曲子,定能压过程千里。 向来大方的高仙芝这回自然也没吝啬,让老管事取了数百贯分于乐人们,而沈光那儿自是又赏下了十斤黄金,这回沈光没有推辞,那三首曲子绝对值这个价。 送走高兴的高仙芝后,沈光领着得了赏赐后干劲十足的乐人们继续合练演奏,而这次他开始不时地停下指出合奏时出现的差错,让乐人们有些膨胀的心态都平复不少。 “这些是某新谱的乐曲,你们拿去誊抄后,抽空练熟了,十日后某自会考较你们。” 从怀里掏出这几日抽空准备好的乐曲交给乐人们后,沈光吩咐道,再好的乐曲,日日翻来覆去的练习迟早会让人觉得枯燥,所以他将这些小编制的乐曲交给乐人们练习用作调剂。 对于动不动就拿出新曲的沈光,乐人们已经见怪不怪,反倒是争先恐后地抢着要誊抄曲谱,不过好在沈光这次准备了不下二十首曲谱,足够乐人们分别誊抄。 离开高府后,沈光径自回了沈园,如今他的精力大都落在即将建成的音乐厅上,就连封常清也会时不时从都护府里溜出来检查进度,用封常清的话来说这城中的王公贵族和富商大贾们已经等不及想要给他们送钱了。 “这乐楼为何取名叫做樊楼,这其中可有什么讲究?” 看着那块提着樊楼的乐楼牌匾,封常清皱着眉头朝沈光问道,饶是他学富五车,也想不出这个樊字能和曲乐扯上关系。 “封兄有所不知,我阿娘在河中时开的饭铺食肆就叫做樊楼,那时我阿娘会奏乐揽客……” 沈光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着,封常清听罢也只能悻悻打消了重新取名的打算,忠孝乃是做人的根本,沈郎取名樊楼有思念其母之意,他又能怎么办? 封兄啊封兄,你不懂,这樊楼可是上上大吉的名字啊! 看着封常清看着挂上去的樊楼牌匾时那不无遗憾的眼神,沈光只能在心里默默道。 走入樊楼内部,里面的观众席被分成了上下两层,下层大约十五排,呈梯形从高到底排列,封常清数了数,大约也就两百个左右的座位罢了,而上层则是分成了十个雅间,每个雅间最多也就够坐六七人的样子。 “沈郎这樊楼,还真够新鲜的,这里的布置某是前所未见,闻所未闻啊!” 封常清看着那些汉儿们架着梯子在四周的墙壁上订着凹凸不平的木板,往里面贴着毛毡,完全不明白这么做的道理,只能看向身旁的沈光。 “封兄,你来坐坐看,这椅子做得可还舒适。” 沈光自然没法和封常清解释什么是声学设计,什么是声音的漫反射,什么又是天然的音响共鸣,只能把话题扯到别处去。 封常清坐在了下层那些一般大小的靠背椅上后,觉得那宽大的座位很是舒服,“这皮垫下垫了什么?” “封兄果然聪明,这些皮垫里我让人垫了挤实的木棉,这靠背也是。” 沈光满脸自得地说道,为了这些座椅,他花了不少心思,樊楼刚动工,他就画了图纸让曹居延去寻城里手艺好的皮匠和木匠将这些只能算是简陋的简易沙发椅做了出来,如今看起来效果还不错,起码封常清坐下后便没有再起来的意思。 “沈郎真是奇思妙想。” 把手搁在两边宽敞的扶手上,封常清整个人滑落,陷在沙发椅里,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葛优躺,然后伸了个懒腰,发出了舒服的呻吟声,“这椅子不错,沈郎这儿可有多的?” “封兄识货,我这儿早有备好的,封兄喜欢,我这就让人送去封兄家中。” “某家里就不必了,待会儿某自让人来取,对了,这椅子,给都护留了没?” “封兄放心就是,我可是多备了十几张,都护喜欢的话,还能拿去送人。” “沈郎做事果然滴水不漏,如此我便放心了,沈郎,且让某躺一躺。” 事实证明,人都是追求舒适且深具惰性,封常清此时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懒洋洋得不想动弹分毫,这个时候对他来说,去他的公文,他只想静静地躺着,什么都不想干。 “封兄随意就是。” 沈光自然不会打扰封常清,他可是知道封常清平日里几乎是劳心于案牍间,高仙芝这个上司当惯了甩手掌柜,一应杂事全都交给了封常清打理,而偏偏那位程千里副大都护同样喜欢偷懒,于是封常清实际上成了安西军的大管家。 出了樊楼,沈光唤过阿布道,“待会给封判官准备套书房用的器物装车。” “是,郎君。” 阿布点头道,主人可是让那曹牙郎在城里的木匠和皮匠那里打了不少的家具和器物,花了大几十贯。 封常清迷迷糊糊地睡了觉,醒来后只觉得浑身舒坦,自从他被主君留在延城,于都护府里操持各种杂务,他都忘了上次午睡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封判官,您醒了。” “沈郎呢?” “郎君出门去西市了。” 阿布老实地答道,最近十来天,郎君都会去西市逛上半日,然后回来便会写上西市各商铺卖的货物价格,还做了名为表格的事物贴在墙上研究。 “又去西市了,沈郎可有什么话要交待于某的。” 接过名波斯奴递来的冰镇绿豆汤,封常清看着樊楼四周往来的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将那碗绿豆汤喝完后忍不住自语道,“怎的全是男人,沈郎莫不是有那等癖好吧!” 阿布在边上听着这位封判官的自言自语,只能装作没听见,不过他心里也觉得府里都是男人,却没有女奴,确实有些不妥当。 “倒是某疏忽了,当日去安老哥那里,便该叫安老哥拿出些波斯猫叫沈郎挑选。” 放下手中小碗,封常清想到自己最近在沈光这儿占了不少便宜,难得地老脸一红,打算回去找主君给沈光要几名侍婢过来,省得有心人污蔑沈郎。 出了沈园,看着樊楼两侧那一排排能见到轮廓的铺面,封常清不由摸着下巴几缕胡须,眯起了眼睛,沈郎果然精明得很,有樊楼在不怕没有客人,这些铺面不怕租不出去,如此看来沈郎还懂得经营之术。 想到都护府里那些烂账和营田的破事,封常清就有种把沈光绑去帮忙的冲动,不过想到沈光如今身兼重任,也只能打消这个会惹怒主君的念头。 第四十章 贤内助 一晃又是数日过去,樊楼内已经装潢完毕,大体形制上和后世的小型音乐厅没什么两样。 早就迫不及待的封常清立刻让手下散播消息,樊楼开张乃是盛事,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去的,不过让封常清始料未及的是,他前脚刚叫人散出消息,后脚王宫就来了人,要了间二层的雅间。 封常清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是那位白大王的手笔,不过说起来自从沈郎去过龟兹王宫后,王宫里便传出了奇怪的传言,说是有猫妖成精,在王宫里时不时会用胡琴拉出欢快的猫叫声。 还有就是那位白大王突然称病,大半个月没有和官员见面,据说天天拿着笛子朝着长安的方向吹着曲子,后来更是跑去和自家主君说,他想去长安朝见圣人。 尽管少了笔收入,不过封常清也没有在意,反倒是决定利用这机会给剩下八个雅间涨涨价,没见大王都要出席,没钱那就滚去楼下。 半日后,王宫里,听着手下禀报说封常清以自己的名头给樊楼的雅间抬价,白孝节不以为意道,“封二倒是会做生意,不过由得他去,某总不能叫沈郎吃亏。” “阿妮啊,你还在生沈郎的气?” 白孝节挥退侍卫后,看向身边的女儿,脸上笑问道,说起来自己这个小女儿向来爱做男儿装扮,可是自从那日见过沈郎后,却是穿上了红妆,每日还精心打扮。 “那个大骗子。” 白阿俏气呼呼地转过头,不愿去理笑得有些古怪的父王,一想到沈光明明说了会来王宫看自己,结果大半个月过去音讯全无,白阿俏就恨得牙痒痒的。 “阿妮啊,你想想啊,沈郎和你见面的时候,你做了男装打扮,沈郎可不知道你长得有多漂亮,是不是!” 白孝节看着生气的小女儿,笑得很是开心,他本来还担心这个女儿过去每日里装扮成男儿,流连于西南市和那些胡姬调笑,还以为她有什么怪癖,原来只是没有遇上中意的人罢了。 “哼!” 白阿俏冷哼一声,别过的脑袋却转了回来,她内心里居然觉得父王说的有几分道理,但一想到自己扮做男儿的时候,不但把那些胡姬迷的神魂颠倒的,还经常有不开眼的混账尾随于她,只有那个大骗子是个眼瞎的家伙。 可怜的白阿俏哪里知道,对沈光来说,他当日虽然和这位龟兹小公主聊得甚欢,可顶多就是和过去父母安排相亲时表面上和对方聊得颇为愉快而已,谈恋爱什么的哪有穿着甲胄和人对砍好玩,再说那些游戏它不香吗! 回到大唐,沈光更是忙得脚不沾地,哪有功夫去谈情说爱,所谓的有空去王宫找这位龟兹小公主,只是礼貌的社交说法罢了,就和他每回和相谈甚欢的相亲对象说回去后微信联系,但实际上转头就把对方屏蔽了那样。 “你最近不是没有出宫吗,不如出去散散心。” “不想出去。” “女儿哟,你要是再不出去,天天在那儿拉二胡,外面的人还真以为咱们王宫里猫妖成了精每天拉胡琴学猫叫!” 听到父王的话,白阿俏的脸猛地红了起来,她最近空下来的时候都在用胡琴拉着那首大骗子教她的欢快琴曲,没想到父王全都知道。 “阿妮,你不知道,高都护最近可是问了父王好几回,都被父王给挡了回去……要不父王就应了高都护,把拉娜送去给沈郎……” 听到父王要把别的白氏女送到沈光身边,白阿俏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儿般跳了起来,“不许你把那个狐狸精送去大骗子身边。” 看着恼羞成怒的小女儿,白孝节故作迟疑道,“高都护可是和父王问了好几回,咱们白氏总不至于连个人儿都送不起吧!” “我也是白氏女,我去总不会落了高都护的面子。” 白阿俏挺直了胸膛道,浑然忘了刚才还口口声声说自己绝不出宫去找那个大骗子。 最后在父王欣慰的目光下,抱着舍身为国的觉悟的龟兹小公主离开了王宫,坐上马车直接往西城的沈园而去。 而这时候,王宫里另有卫士骑乘快马,去往都护府报信。 午后的都护府里静悄悄的,某间官署内,封常清躺在张三人沙发上睡得正香,如今他这办公的地方全都换上了沈光打包送来的家具,只比高仙芝这位主君的官署略差半筹。 “怎么办,白大王派人来要见都护,咱们要不要先叫醒封判官?” “还能怎么办,叫吧!” 自从有了沙发后,封常清便和高仙芝这位主君一样,有了午睡的习惯,而且两人都有同样的起床气,睡不足半个时辰就被人吵醒,就会发脾气。 “什么事?” 封常清有些慵懒的细狭双眼盯着那个把自己喊醒的属下,还没睡醒的脸上露出了让人不寒而栗的表情,要是没有什么重大的事情,他发誓绝对会把这个搅了自己美梦的家伙发配到葱岭守捉使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封判官,白大王派人来求见都护,咱们不敢擅自做主!” “让他进来。” 看着战战兢兢的属下,封常清收敛怒气,那位白大王极少会派人来都护府,难不成这位大王还真的打算去长安朝见圣人。 属下飞快地逃了出去,封常清见过那位白大王身边的贴身侍卫,问明白事情后,原本的起床气也不翼而飞,他朝那侍卫道,“你回去禀报大王,就说某会把这件事情告诉都护,另外公主的安危,大王也不必担心。” “那就有劳封判官了。” 侍卫行礼后退去,眼前这位貌不惊人的封判官可是安西大都护府里真正的实权人物,便是大王也时常称赞这位有宰相之才呢! “啧啧,沈郎啊沈郎,想不到你居然能得一国公主的垂青,真是叫某……” 封常清不知该说什么好,那位龟兹小公主听说行事荒唐,整日里爱做男装打扮,骑马射箭,舞刀弄剑不说,还喜欢去西南市调戏胡姬,这活脱脱是个小母老虎啊! 这样的好消息,不能封某一人独享,得让主君也高兴高兴! 哼着从沈光那儿听来的轻快小调,封常清去了高仙芝的办公官署,然后叫醒了这位主君,果不其然如他所料,在知道那位白大王居然把小女儿送去沈郎那里后,这位主君发出了欢快的笑声。 “封二,你说这回某算是承了白大的人情,还是不算?” 想到那位龟兹小公主,高仙芝强忍笑意,朝封常清问道,然后只见这位被他依为谋主的幕僚长居然一本正经地思索了会儿才答道,“肯定不算,能为这位小公主找到沈郎这样的如意郎君,老实说某觉得该是白大王承了都护的人情。” “只是委屈沈郎了!” 想到家中那腰围三阔的母老虎,封常清不由叹息起来,他几乎能感同身受沈光今后的处境,决定今后在都护府里定要为沈郎的官署里备张上好的软床,以后两人可以做个伴,省得去了高府还得回家自证清白。 “委屈什么,那位小公主虽然……,可长相放眼安西,也是一等一的娇俏美人。” 高仙芝想到和这位龟兹小公主相比,自己那些女儿们都算得上是性情温婉,一番话说到最后时难免有些底气不足。 “娶妻当娶贤!” 封常清理直气壮地说道,然后朝自家主君问道,“沈郎那儿,都护得有个说法,某观沈郎不是贪恋美色权势的人,那位小公主要是惹恼了她,沈郎未必会把她当回事。” 高仙芝听后一下子坐蜡了,和沈光相处久了,他如何看不出沈光的性情,有傲骨无傲气,那位小公主要是耍刁蛮脾气,他还真不会惯着当回事。 第四十一章 香车宝马 古人常说香车宝马,沈光向来只有耳闻,未曾亲眼见过。 可是如今他终于知道什么是香车,因为那车盖是用整块的沉香木雕出来的,老远就能闻到股若有若无的香气,车身四周垂挂着璎珞和宝石,拉车的白马丝毫不输高仙芝送他的那匹神骏。 沈光身后,王神圆皱了皱眉,他认得这辆华贵马车边上护卫的乃是龟兹王宫里的侍卫,于是压低了声音道,“郎君,前面的应当是王宫里的贵人。” 沈光从马上下来,对方既然把马车堵在沈园的大门前,显然是来找他的。 白阿俏最后还是没有忍住,从侍卫口中知道沈光下了马,于是她掀起车帘,从车上跳下来,让四周侍卫都吓了一大跳。 看着面前梳着双刀髻的娇俏少女,沈光很不厚道地笑了起来,大唐女子以高挑为美,所以流行的发髻也是往高了去,这种双刀髻看起来就像是米老鼠的大耳朵,再加上面前少女个子不算高,梳着这夸张的双刀髻乍看之下还真的挺像米妮的。 还好沈光没有笑出声,这让他的笑容看上去仅仅是姨母般的温暖微笑而已,于是原本还有些生气的白阿俏莫名地脸红了红,便朝这个先前还在马车里本她骂了一路的大骗子喊道,“白氏女奉王命前来侍奉郎君,还请郎君怜惜!” 听到那脆生生的清甜少女音,沈光的心里忽地咯噔了下,他终于认出眼前这个三分娇俏,七分可爱的少女到底是哪个了,居然就是那天在王宫里扮做少年的龟兹小公主,这换了女装后他一时间竟然看走了眼,没能及时认出来。 想到那日在王宫里,这位龟兹小公主以自己弄哭了她和她父王的名义,让他一连拉了好几首曲子,结果她听一首哭一首,他不得已之下拉了首《学猫叫》,才总算让这位龟兹小公主破涕为笑,最后缠着他学会了其中最销魂的那段猫叫声。 白阿俏身边,那些侍卫们已经惊呆了,他们发誓就从没见过这位小公主如此柔弱乖巧的模样,可偏偏对面那位沈郎君好似无动于衷,居然在那里发起了愣。 “白氏女?王命?” 沈光终于想到了高仙芝这个上司之前说过的美婢,他本以为高仙芝已经忘了这回事,可是却万万没想到给他来了这么大的惊吓。 “公主,这玩笑可不好玩。” “谁与你玩笑了,我阿妮说出去的话,就没有不算数的,父王说了高都护要咱们白氏出位美婢来侍奉郎君,遍数咱们白氏王族,就没有比我更漂亮的了,郎君是觉得我不够美,还是站得不够高,看不到我!” 看着比自己高出许多的沈光,白阿俏忽地跳上马车,盯着沈光振振有词地说道,而她这般胆大的举动才叫四周侍卫们松了口气,果然还是他们熟悉的那位小祖宗! 沈光看着面前看似气势十足,但不过是张牙舞爪如同奶猫般萌凶的可爱少女,只得回答道,“某不是那个意思……” 一时间沈光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于是他只能看向这位龟兹小公主身边的侍卫们,可是却没想到这群侍卫里的首领居然朝他道,“沈郎君,王命难围,还请您不要为难我等,咱们还得回宫向大王复命!” 看着站在车辕上的少女神情从期待慢慢变得忐忑甚至有些不安,沈光终于开口认命,“那公主便在某这里待上会儿,一会儿你们可得记得来接公主回宫。” 白阿俏从车上利落地跳了下来,乖巧地走到沈光身边,还真像个贴心的美婢,王宫的侍卫们则是如逢大赦般松了口气,然后便骑马赶车走得干干净净,没有半点逗留的意思。 看向两手空空,身边连个侍女都没有的龟兹小公主,沈光捂住了额头,他现在头疼得厉害,他的内心告诉他,今晚大概是不会有王宫的侍卫来接这位小公主回去了,那位白大王似乎是真的把女儿送来给他当美婢了。 “公主……” “不要叫我公主,我汉名叫白阿俏,龟兹小名叫阿妮,郎君可以唤我俏儿或阿妮!” 白阿俏看着满脸茫然的沈光,笑靥如花地说道,可是那双笑成了月牙弯的眼睛让她看上去就像是只得意的小狐狸般可爱。 傍晚时分,当姗姗来迟的封常清见到沈光时,发现平时向来跟在沈光左右帮他们倒酒的多闻已经被那位龟兹小公主取而代之,这让他都浑身不自在起来,过去还能和沈光说些荤笑话,顺便撸下多闻这个还俗小秃驴的那头短毛,现在他却只能装正经了。 “封判官,我帮您倒酒!” 一看到封常清的酒杯空了,白阿俏捧着酒壶就立马上前倒满,笑眯眯地说道。 “公主……” “我叫阿妮,不叫公主。” 白阿俏的目光,明明清澈温柔,可封常清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想当年家中的母老虎也曾是温柔可人,宛在水中央的佳人,但是如今,……真是不提也罢,一把辛酸泪。 “阿妮,不要再给封兄倒酒了。” 看着悲愤地将杯中葡萄酒一饮而尽的封常清,沈光看向白阿俏,面无表情地说道,半日相处下来,他已经知道这个龟兹小公主似乎是真的打算在他身边当个侍女,既然她要演,他除了奉陪到底,还能怎么样。 “是,郎君。” 白阿俏甜甜地应了声后回到沈光身边,一副乖巧柔顺的懂事丫头模样。 放下空杯的封常清神情复杂地看着沈光和这位龟兹小公主,低声道,“沈郎,咱们能单独聊聊吗?” “阿妮,你先出去会儿,某和封兄有事要谈。” 白阿俏虽然有些不甘,但还是应声离开,就像真正的侍女那样,这才让封常清松了口气,朝沈光道,“沈郎就是沈郎,某不及也!” “不瞒封兄,我只盼公主早点厌倦了这游戏,早日回宫。” 沈光叹了口气,在他眼里白阿俏就是个叛逆期的少女,越不让她干什么,她就越要干什么,倒不如好好陪她玩这个角色扮演的游戏,直到她不想玩为止。 封常清看着犹自天真的沈光,觉得还是不要戳穿他的幻想比较好,一国公主都在你府里过夜了,你还以为你能摆脱这小母老虎,真是太天真了! 于是原本该嘱托高仙芝吩咐的封常清把话题转到了樊楼上,如今这所有的请柬都被一抢而空,八个雅间加上近两百个普通座位卖出了三万贯,简直比抢钱还快。 “某觉得这价格还能再高些的。” 想到外面有人愿意花千贯求张普通请柬,结果还没人愿意转手,封常清觉得有些亏了。 “这回是樊楼开张,大王都护都会到场,那些人要的就是个脸面,花再多钱都愿意。” 沈光同样觉得有些可惜,三万贯,他和封常清七三分账,能到手两万贯,钱这东西可没人会嫌少! “日子就定在初一,沈郎你那儿没有问题吧!” “封兄放心,曲子什么的某早已准备妥当。” 沈光满脸自信,他准备的都是新曲,乐人们练习也极为努力,虽说难免还有些瑕疵,可除了白孝节这位精通音律的龟兹大王或许能听出些许错漏来,其余那些所谓宾客只怕连听曲都来不及。 第四十二章 逍遥自在 清晨,沈光睁开眼时,近在咫尺的娇俏脸庞几乎快贴着他的鼻尖。 看着那双淡定的眼睛,本来想吓唬沈光的白阿俏反倒是被看得浑身发毛,然后像是受惊的小猫炸毛般跳到边上。 “阿妮,去打水,某要净面!” 沈光如同往常那样从床上起来,看着颇为沮丧的白阿俏吩咐道,这就是个中二少女罢了,他沈老师以前在学校时专治中二病。 “是,郎君。” 白阿俏愣了愣,然后用小鹿般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沈光,可等来的却是有些不耐烦的训斥声,“还不快去,愣着干什么!” 出了帐篷,沈光看着端着水盆的白阿俏,很自然地洗脸,接着便脱起衣服来,然后天不怕地不怕的白阿俏吓得脸都发白了,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男人对她这般无礼过! 光着膀子的沈光很自然地和过来的牙兵们打着招呼,然后开始了每日例行的晨跑,这时候白阿俏才发现不止沈光一个,那些牙兵全都赤裸着上半身,但个个都是傻大黑粗,不像沈光那般白皙修长。 牙兵们没有穿甲,如今已是夏季,要是还像先前那般穿着甲胄跑圈,没人撑得下来。 夏日清晨的阳光温和,微风凉爽,闲着没事做的白阿俏犹豫了下,最后还是看起沈光和牙兵们跑圈,当然她的目光始终都落在沈光身上。 当沈光和牙兵们停下来时,白阿俏才发现自己居然就那么痴痴地看了小半个时辰,不过看到沈光那白皙的皮肤在汗水和阳光下熠熠生辉时,她莫名地觉得脸颊有些发烫。 这回白阿俏总算是学了乖,还没等身边的多闻提醒,她就端了水盆到了沈光跟前,“郎君,我来给你擦身子。” “不用了,某自己来。” 沈光抢过白阿俏手里的软巾,没有给这个中二少女任何染指自己身体的机会。 换过身干净衣服后,沈光打算出门,当他看到白阿俏打算跟着他一起时,停下了脚步,“阿布,你带阿妮熟悉下沈园,然后找曹大去买几个女奴回来交给阿妮管。” 白阿俏很想反抗这个决定,可是当她被沈光那严厉的目光看着时,脑子里一片空白,把什么话都给忘了,等她回过神时,只能看到沈光策马远去的背影。 到了高府时,沈光只觉得浑身轻松自在,不过他刚到后院,却见到了许久不曾露面的高四娘。 “多谢沈郎君。” 高四娘朝沈光躬身行礼道,沈光见状便知道高仙芝怕是同意了高四娘的婚事,于是他笑道,“四娘子不必谢某,是都护让某去的。” “若不是沈郎君,换了旁人去,阿耶未必会答应。” “四娘子若不嫌弃,某愿意为你和大郎做个媒人。” “那便多谢沈郎君了。” 高四娘笑得开心,心上人家里纵是家财巨万,可说到这身份,终究是人们眼中的胡商,沈郎君愿意做这个媒人,真的是帮了大忙。 “四娘子不必客气,某觉得大郎是个有担待的好男儿,四娘子的眼光不差。” 想到当日面对生死,到最后也没有退缩的石荣,沈光也很欣赏,封常清说得没错,这桩婚事,谁都不亏。 和高四娘道别后,沈光来到院中时,乐人们都已收拾好了行囊,看到沈光时,全都露出了欣喜的神情,自从知道能去沈园小住数日后,他们每个人都喜不自胜。 “看起来大家都准备好了,那便出发吧!” 没有多余的话语,沈光只是朝身旁老管事道,“那就麻烦了。” “郎君客气,能遇上郎君,是他们的福气。” 老管事看着乐人们,眼神里有些羡慕,若不是郎君,他们或许会一辈子被困在这高府里,就像笼中的金丝雀,没有自由。 可是如今,他们中大多数人有机会前往长安,运气好的话,还能得个自由身。纵使去不了长安,能在沈郎君的樊楼当个乐工,也不失为更好的前程。 “郎君仁德,为你们向主君求了这个机会,你们要记着郎君的恩情!” 听着老管事的话,乐人们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沈光,他们当然清楚自家那位主君是个很霸道的人,没有沈郎君,他们这辈子或许就只能老死在高府。 生而为人,向往自由是天性,沈光不否认大唐的伟大,可是他依然不喜欢这个时代的某些事物甚至是规则,但他如今只能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为这些乐人争取到恢复自由身的机会。 离开高府后,乐人们走在街道上,脚步都比平时轻快许多,沈光没有骑马,他同样信手漫步,他能感受到乐人们的欢乐情绪。 回到沈园时,乐人们看着那座樊楼,眼里都露出了向往的神情,迫不及待想要进去演奏番,郎君可是说过在里面演奏时,乐曲会更动听几分。 “某这儿屋子还没盖几间,得委屈大伙住一段时间帐篷了。” “郎君哪里话,能追随郎君左右,便是幕天席地,咱们也能睡得踏实。” 乐人里有口齿伶俐地高声说道,其余人亦是纷纷附和起来,然后他们按着沈光为他们准备的分组进了所属的帐篷,将换洗衣服什么的行礼放好后,便鱼贯出了帐篷。 离封常清定下的日子还有五天,沈光自然打算让乐人们提前在樊楼里练习首场音乐会的排练,封常清那儿早就把钱给送来了,两万贯整整装了两大车,他可不想让自己在大唐的这场首秀翻车。 樊楼里所有的墙面都安上了菱形的木板装饰,找来的匠人们正在上面涂着各种纹饰的朱红漆色,乐人们进来后顿时被那空旷的空间给吸引了,当他们开口说话时,立马感受到了和在外面截然不同的回音。 用于演奏的木台上,摆放好了座椅和摆放曲谱的架子,不用沈光发话,见猎心喜的乐人们纷纷上台,按着分好的编组抱着乐器落座。 沈光没有上台指挥,而是让最早向他拜师学习的于阗国乐工首领代为指挥,而他就静静地站在台下,等着这些大唐的学生演奏。 很快,萨塔尔琴的悠扬琴声响起,《九州同》那熟悉的前奏完美地呈现出来,让沈光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古筝、笛子和二胡随之响起,直到唢呐声划破长空,沈光整个人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这是他迄今为止听到的这些学生们最完美的演奏。 “啪!啪!啪!……” 看着台下鼓掌的沈光,乐人们都是有种想哭的冲动,这段时日郎君对他们很严厉,可是今天郎君终于认可他们了,没有在他们演奏时打断他们。 更多的鼓掌声响了起来,沈光回过头,只见不知何时到了的牙兵和汉儿们全都使劲地拍着手,至于那些原本正在干活的匠人们则是傻了般呆愣愣地盯着台上的乐人们。 “郎君。” 汉儿们有些惶恐,他们方才见到郎君领着乐人们进了樊楼,好奇之下才跟着牙兵们进来,没想到竟然听到了如此美妙的乐曲。 “既然来了,那便坐下听吧!” 这个时代,除了长安雒阳这样的大城市,普通平民百姓或许终其一生,也只能听上寥寥几回乐曲,即便是延城这座龟兹王都,号称西域音乐的中心,又有多少底层百姓能有机会听到王公贵族们宴席间习以为常的龟兹乐。 第四十三章 与民同乐 当那些牙兵、汉儿、匠人们将身上的衣服擦了又擦,才小心翼翼地坐在本该是那些贵人才能坐的椅子上时,沈光笑了起来。 白阿俏看着微笑的沈光,发现自己从来都不懂这个大唐的郎君,她怎么也没想到沈光竟然让沈园里的人都进了樊楼,坐在那里听台上乐人们的演奏。 整个二层空荡荡的雅间里,只有她形单影只,孑然独立,她是龟兹的公主,怎么能和底下那些人坐在一块儿! 舞台上,乐人们弹奏起这些时日练习的新曲,有欢快的、也有悲伤的,台下的听众不是那些衣着华美高高在上的贵人,而是和他们一样的芸芸众生。 牙兵、汉儿、力夫、匠人,台下坐着的这些人里没有人懂什么音律,可他们却会随着乐曲的喜乐忧伤或哭或笑,没有人不懂装懂,甚至于他们口中的赞美也只有翻来覆去的,“好听,真好听!” 可是对沈光来说,这就是这世上最美好的夸赞。 随着一首首曲子的演奏,白阿俏听着底下传来的哭声和笑声,心里越发的莫名难受,她知道自己不该去羡慕这些人,可她就是忍不住想要和他们一样的尽情哭笑。 沈光不知道什么时候,身边忽地有人坐下来紧紧抓着他的手臂,当他看到那位龟兹国的小公主满脸委屈和可怜巴巴的神情时,忍住了抽出手臂的冲动。 走出樊楼时,白阿俏松开了沈光的手臂,接着那双哭红的眼睛盯着沈光问道,“为什么那些曲子都那么悲伤,只有几首才是欢快的!” 沈光看着满脸认真的少女,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自己因为最擅长二胡,除了那些莫名欢乐的沙雕神曲外,什么曲子被二胡一拉都得带上几分凄婉哀愁的味道,所以就连他的歌单里也多是此类曲子。 只是这样的回答,沈光没法告诉少女,于是他只能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这世上的贵人大底都是不缺欢乐的,相反他们更喜欢伤春悲秋,为赋新词强说愁,太欢快的曲子不适合他们。” 说到这里,沈光没有继续说下去,因为他被自己说服了,愿意花上几百贯来樊楼的,他们听的是曲子吗?不,他们听得是逼格,就像喜剧和悲剧,悲剧总是伟大的那样,对于不需要为吃穿用度发愁的那些所谓贵人们而言,他们就喜欢凄婉哀愁的调调。 白阿俏没有继续追问,虽然沈光的话她没法全部理解,可是想到自己那位父王平时就连对着天空里云舒云卷都能感叹不已,她就不由点了点头。 接下来四天,乐人们每天都会在樊楼里合奏练习,然后剩下的半天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但最后他们都做了同样的事情,他们就像郎君说的那样,带着自己的乐器,在大街上兴致来的时候,便尽情地演奏自己想表达的曲子。 “沈郎真是好手段啊,将那些王公贵人,胡商大贾的胃口吊得十足!” 封常清看着烛火摇曳里,满脸平静的沈光,发自真心的感叹道,这几日那些乐人们在延城的西市和大街上不时地演奏那些新曲,已然叫全城轰动。 那些或悲伤或欢喜的曲子,总是能轻易触动人群的心弦和情绪,有百姓们在街上随着曲声翩翩起舞,也有众人为之哭泣悲伤,还有骑马挎刀的游侠儿听完后策马回了父母跟前尽孝。 人生百态,不一而足,到最后就连那些东市的贵人们也偷偷摸摸地跑去西市,只为听一听那些乐人们随手演奏的乐曲,而樊楼的名声也就这般打了出去。 那些本来没有拿到请柬的龟兹官员和胡商大贾像是疯了般托人来封常清这里询问,就为了能参加明晚樊楼开业时的盛会。 “那可是真正的一掷千金啊,沈郎可知道有几个胡商,就是在樊楼里站着听曲他们也愿意出两千贯买张请柬。” “那封兄是如何处置的?” “某又不是见钱眼开的小人,既然请柬已经发完,便是再多的钱也不用妄想了。” 沈光闻言点了点头,这年头普通百姓可没多少余钱,但延城是丝绸之路在安西的贸易中心,这里有的是愿意一掷千金的胡商大贾。 樊楼要赚大钱,便得从这些人身上赚,所以这逼格就不能低,封常清的做法看似损失了一大笔钱,但却是今后樊楼能日进斗金的基础。 “明日这樊楼前来的人不会少,还得麻烦封兄了。” “沈郎放心就是,某明日自会安排人手,维持秩序,不会出什么差池。” 樊楼开业,除了那些持有请柬的达官贵人,到时候不请自来的富商大贾都不知道会有多少,这些人出行哪个不是前呼后拥,仆从云集的,到时候樊楼前那条大街怕是要被挤得水泄不通,再加上来凑热闹的平民百姓,就是封常清也不敢怠慢。 “封兄明日就放出消息,今后樊楼每旬只演出半日,根据座位不同票价也从二十贯到百贯不等,至于二层的雅间,概不外售。” 沈光将自己写好的樊楼经营规划,递给了封常清,再好的东西,多了也就不值钱了,樊楼每个月开三场音乐会,就是三万贯的收入,这可比抢钱来得快多了。 “沈郎果然早有准备。” 看着那白麻纸上密密麻麻写着的经营手段,封常清可谓是大开眼界,他有预感樊楼所在的那排临街店铺,迟早会成为延城里最旺的铺面。 “沈郎这份手稿,可否送于某。” 封常清觉得沈光写的那些经营手段对他很有启发,如今他虽然官职还没有到位,可实际上已经接管了安西军的营田度支等事宜,对于安西军来说,军费永远不会嫌少。 “封兄尽管拿去就是。” 沈光自然不介意封常清拿去参考,有了樊楼这个稳定的收入渠道,他如今满脑子想的就是如何去城外种田了,而他要把开垦的荒地变成属于自己名下的田产,便少不得要封常清帮忙,毕竟封常清可是管着安西大都护府的营田事。 离开沈园后,封常清便匆匆去往高府,明日樊楼开业,那位白大王也会到场,届时这安全便是一等一的要紧事情,他要调动安西军的兵卒去维持秩序,还得都护点头。 “这樊楼的钱那么好赚!” 书房里,看完沈光写的那份经营手稿,高仙芝颇为意外,这每月三万贯,不是小钱,就算沈郎要分三成给封二,再加上其他花销,这一年下来存个十万贯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明日樊楼那儿,某自让牙兵前去,都护府里的兵能不动就不动。” 高仙芝对沈光的收入只是略微感慨了番,便和封常清说起了正事,“某会叫大王派王宫里的卫士前往帮忙,你不必多操心,明晚便陪某好好赏乐就是。” 封常清听罢不由暗道自己昏了头,樊楼开业,自家主君前往,乃是私事,岂可动用都护府的军队,到时候程千里那边万一拿此事做文章,虽然不能拿主君怎么样,可也是足够恶心人的,看起来他最近过得太过安逸,失去了足够的警惕。 “莫要自责,你如今代某掌管这都护府里诸多杂事,哪有那么多精力想那么周全。” 高仙芝拍了拍脸上神情有些不对劲的封常清肩膀,笑着说道,“再说等樊楼事了,也是该给沈郎加些担子了。” 第四十四章 樊楼盛景 天宝五载,五月初一,已是初夏的延城,便是到了傍晚,依然日照充足。 西城沈园,樊楼前的大街上,来自王宫的卫士们清空了附近的几条街道,来看热闹的城中百姓只能伸着脖子远远张望。 石荣和高四娘骑着马,看着前面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马队伍,眼里满是惊讶,他们本以为自己来得够早,却没想到还是来晚了。 沈园如今虽然名声响亮,可真正建成的也就樊楼和临街的那排铺面,至于沈光自己心心念念盼着的豪宅仍旧只是个空架子,所以沈园里还有大把的空地能够停驻车马。 所以尽管前面拥挤的队伍看着移动缓慢,可是石荣和高四娘策马缓缓前行,一刻钟后便到了沈园的大门前,验过请柬后,两人下马入内,至于马匹则交给了随行的仆从看管。 “四娘,沈郎君当日曾答应我,愿意为我做媒……” 石荣大着胆子朝高四娘说道,他至今还不知道高四娘的身份,仍旧以为他那位未来老丈人是安西军解甲归田的老卒,不大看得上他这样的胡商。 “若是能请到沈郎君做媒,阿耶那里当没什么问题?” 高四娘应声道,当日父亲曾经与她明言,若不是沈郎君为情郎说了不少好话,父亲是绝对不会答应这门婚事的,如今沈郎君名动延城,他做这个媒人,对父亲来说脸面上也挂得住。 石荣闻言欣喜,但是又略微有些忐忑,他可不知道当日那位沈郎君的话,到底算不算数,不过他也打定主意,不管花多少钱,他都要请沈郎君为他上门向四娘家里提亲。 越来越多的车马云集,不过当白孝节这位龟兹大王的车驾到来时,王宫的卫士们直接粗暴地把堵在街上的车马人群赶到了两边。 白孝节的车驾直入沈园,到了樊楼前方才停下,沈光亲自上前迎接,而他身旁的白阿俏看到自家父王,也仍旧是副乖巧侍女的模样。 朝女儿眨了眨眼,白孝节方自走入樊楼登阶而上,两旁是同样在二层雅间拥有请柬的龟兹贵族,“拜见大王。” “今日某乃便服出行,不必多礼。” 白孝节朝那些泰半是白氏王族的贵族们摆了摆手,便和沈光径直上了二层雅间,然后那些贵族们才鱼贯跟在后面上前。 不少人目光都落在做了侍女打扮的白阿俏身上,谁都知道这位小公主向来最得大王宠爱,也清楚这位小公主的脾气,可如今却那么乖巧地跟在那位沈郎身边,着实叫他们大吃一惊。 “难道咱们龟兹国要出位大唐的驸马?” 诸如此类的窃窃私语声不时响起,大多数人都觉得这是好事,只有少数几个爱慕白阿俏的贵族子弟颇为不忿地看向沈光,只不过他们被白阿俏凶狠地瞪了几眼后,这些平时被白阿俏欺负惯了的贵族子弟便如同斗败的公鸡,垂头丧气地回到了长辈身边。 “沈郎,某这个女儿向来任性,你不要惯着她……” 白孝节很满意地朝沈光吩咐起来,刚才女儿瞪那几个贵族子弟他都瞧在眼里,这小暴脾气还是和以前一般无二。 看着在那里大放厥词的父王,白阿俏不停地在心里朝自己道,“不生气,不生气,沈郎才不会信这个老糊涂蛋!” 将啰嗦起来就喋喋不休的白孝节送入雅间后,沈光让白阿俏留下来好好陪陪她这位父王,十多天没见,想来两父女应该有很多话要说。 白阿俏看着沈光下楼,直到身影消失,才回到雅间,看着已然有些意识到不妙的父王,上前冷笑道,“原来在父王心里,阿妮是个任性刁蛮的女儿!” “阿妮,你听父王解释,父王是为你好……” 雅间外,隐隐听到自家大王发出的痛呼声,侍卫们只当什么都没听到,阿妮公主揪大王胡须又不是什么稀奇事,再说听大王的喊声,分明也是乐在其中吗! 最后还是姗姗来迟的高仙芝给白孝节解了围,半个月后,他要在龟兹王宫大宴安西诸国国王,不少事情都得和白孝节仔细商议。 白阿俏装作没事人一样地退出了雅间,去找她的沈郎,只留下白孝节这个父王颇为尴尬地面对高仙芝这个从小就认识的好友。 “某那些女儿也都没一个省心的,最近四娘还找了个胡儿做夫婿……” 高仙芝安慰的话语顿时让白孝节心里好过不少,女大不中留,有了情郎,忘了阿耶,天底下哪儿都一样啊! 樊楼里所有持有请柬的人都到齐了,随着四周墙壁上的烛火陡然熄灭,刚刚落座的豪商大贾和达官贵人们都是诧异莫名,不过好在没人出声,谁都不想被当成大惊小怪,没有见识的浅薄之辈。 好在随着舞台上灯光亮起,乐人们鱼贯而出或坐或站,他们方才放下心来,这时有人就着那微弱的灯光,拿着进来时发到手中的笺纸看起来,只见上面居然是从左到右写了曲名,然后从上到下依次排了顺序,和他们以往看到的书卷截然不同。 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乐人们就位后,随着站在指挥位的乐工挥动手势,空灵的铃磬声悠然响起,让人心情为之宁静,随后当羯鼓声响起,带着清冷幽远气息的开场曲《千灯引》很快便让台下的众人们都是露出惊容,他们往常听惯了龟兹乐,还是头回听到这么风格独具的曲子,可是偏偏又能给他们一种熟悉感。 “沈郎的曲子,总是能叫人莫名思念追忆往昔,凄婉绝艳,却无有怨意。” 心中已做出决定的白孝节总算没有在高仙芝面前再次流泪,他是个感性的人,比起当这个龟兹大王,他宁可当年留在长安城里做个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王子。 高仙芝没有言语,他性情豪迈,慷慨大方,可是他年少时,鲜衣怒马,姿容俊美,不知招惹了多少女子,只是随着岁月流逝,这些人在他心间早已模糊了容颜,可唯有沈郎的那些曲子却能叫他想起这些曾经如花似玉的人儿。 樊楼里除了乐曲声,没有半点人声,对于那些原本只是抱着来彰显身份地位的豪商大贾们来说,他们觉得这花出去的数百贯实在是太值了,和今日听的曲子相比,他们家中养着的那些家伎乐人们所奏的曲子简直再难入耳。 沈光站在台下,看着台上台下的乐人和听众,都沉浸在一首首的乐曲中,满脸感慨,这场超越千年时光的音乐会,让他看到了音乐那不分国界和种族的魅力。 二十首曲子演奏完时,所有人都沉浸在其中,久久不曾回过神来,雅间里白孝节过了良久才叹息道,“今晚过后,某宫中可无乐矣!” 高仙芝闻言,眼神里却是露出了前所未有的野心,沈郎这等制乐作曲的本事,堪称天下无双,长安李龟年名声盖世,流传到安西的曲子他也曾听过,可是说实话远不及沈郎,沈郎所差的不过是无人为他扬名罢了。 “大王要前往长安,可带上沈郎曲谱,献于圣人,这岂不是胜过金银宝珠那等俗物。” 听着高仙芝的话,白孝节不由精神大振,“沈郎曲谱,愿付于某?” “有何不可,大王若不信,不妨唤沈郎来。” 高仙芝说话间,却是让人去唤沈光来见,不多时当沈光见着有些患得患失的白孝节时,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曲谱,“某知大王喜欢音律,这曲谱早已准备多时。” 白孝节拿着那叠曲谱时,满脸激动,“某此去长安,必叫沈郎名扬天下!” 第四十五章 招兵买马 一夜过后,樊楼名动延城。 那些回家的达官贵人,富商大贾都是极言沈郎之曲,宛若天人妙音,让人念念难忘。 这时候封常清也放出消息,樊楼每月只得三场演奏,然后全城轰然,听过的没听过的,全都往封常清那儿求取请柬,那些头回没弄到请柬的富商大贾这回都是红了眼的和人相争。 这纷纷扰扰的事情和沈光已然无关,他如今带着乐人们直接住进了王宫,开始排练半个月后的诸王盛宴,同时顺带教白孝节和龟兹国的宫廷乐师们乐理知识。 沈光从来都没有敝帚自珍的想法,樊楼的名声已经打出去了,他就是教会这些龟兹国的宫廷乐师们如何识五线谱,将乐谱给他们也不会影响樊楼的生意。 因为这些宫廷乐师简直把曲谱珍若性命,那些富商大贾就是愿意出再多的钱,他们也不会愿意把曲谱教给这些贪婪之徒。 西南市,看着上门的沈光,安老汉满脸堆笑,他早就知道这位沈郎样貌不凡,定非池中之物,但也没想到才三个月不到,这位沈郎便成了他的大主顾。 手上有钱,沈光自然不会让那么多钱堆在那里吃灰,花不出去的钱那不叫钱,只能算是死物,沈光如今除了在城中大肆招募汉儿,便是来找安老汉购买奴隶。 他先前买的那些波斯奴极为好用,尤其是会手艺的几个工匠都有些真本事,延城里汉人工匠几乎全都在都护府里,沈光没法招募,至于那些本地工匠,他用着不放心,算来算去还是直接购买奴隶工匠最划算。 “安老哥,某也不和你客套,这回某要一百工匠,价钱便算十贯一人,另外他们若是有家人为奴的,某一并买下。” “郎君果然是痛快人,某这就让人去安排。” 安老汉满脸笑意,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大食蛮子在呼罗珊那边杀得血流成河,被掳夺发卖为奴的有好几万人,听说有些地方的大食蛮子还嫌价钱太低,索性把人全都给砍了。 哪怕沈光的要求有些高,可是安老汉还是一口应下,如今已是五月,从大食那边来的贩奴队已经开始络绎不绝地往安西输送奴隶,这些人里可不缺会手艺的工匠,更何况这位沈郎君还愿意吃下这些工匠的家人,这笔生意随随便便一算就是大几百人,哪怕那些工匠的家人卖不上价,可也值个一两千贯的。 “某还有事在身,便先走了,今后曹大自会代某来找安老哥谈生意。” “郎君慢走。” 安老汉亲自将沈光送出大门,然后朝留下的曹居延道,“某倒是要恭喜曹牙郎了。” “都是郎君抬爱,某不胜惶恐,安老哥,你可不能坑了小弟我啊!” 曹居延的胖脸上满是喜意,如今他那间牙侩早就关了,领着手下伙计接手了樊楼边上的那些铺面,这些日子每日都忙得脚不沾地。 莫看樊楼每月只有三场演奏,但是架不住封常清派人放出消息说,樊楼的乐师偶尔会在樊楼前的街铺上随兴弹奏,这可是吸引了大批的人群来碰运气。 这满城胡商哪个不是精明人,都看出樊楼所在的那条街日后必定是块宝地,全都赶着趟来租赁铺面,甚至还为此大打出手,这也让曹居延风光得意,仿佛又回到了过往的峥嵘岁月。 看着气场都变得不一样的曹居延,安老汉沉声道,“某哪有胆子敢坑郎君,那一百匠奴,某必定好生挑选,绝不会叫郎君失望,只是不知道郎君对这些匠奴可有什么讲究!” “安老哥果然是实在人,郎君说了,铁匠和懂营造的工匠越多越好,剩下的木匠皮匠,但凡是有一技之长就行。” 曹居延开口说道,然后又压低声音道,“安老哥接下来不妨多囤些匠人出身的奴隶,另外像是那等和大食蛮子有血仇的青壮少年也不妨准备些,某觉得郎君今后都会用的到。” “那某可是得好好谢谢老弟你了。” 安老汉看着曹居延那张满脸奸猾的胖脸,手重重地揽住这个胖子,压低声音道,“以后郎君但有所需,还请老弟给某个消息,某这儿绝不会叫郎君失望。” “好说好说,安老哥放心,小弟省得!” 感觉着怀里被塞进的钱袋沉甸甸的,曹居延脸上笑得越发开心,要知道过去这安老汉可是从来都不拿正眼瞧他的,自己今后定要好好为郎君效力。 城北汉儿们的聚集地,陈铁牛看着四周闻听消息后赶来的汉儿们,高声道,“大伙儿可都听好了,我家郎君征募护卫,只要年满二十皆可应募,包吃包住,每月钱半贯……” 沈光看着给护卫开出的征募条件不高,可是陈铁牛心中清楚,他们每日吃掉的肉食每月便不是笔小钱,至于每月半贯的例钱也足够养活家里人,更何况郎君还愿意用他们的家人去沈园做工。 听完陈铁牛的话,那些汉儿里有性子急的便直接喊起来,“铁牛,某要应募。” “要应募的去边上站着。” 不过半日功夫,陈铁牛便招满了五十名汉儿,其中不乏家境并不算差的,这些原本打算去西州厮混的汉儿们打算赌一把,追随沈郎君,说不定他们日后能有个更好的前程。 沈光拿着钱,大肆购买奴隶,征募汉儿,自然瞒不过封常清和高仙芝,不过两人都乐见其成,这延城里蓄奴的豪商大贾有的是。 都护府里,不是没有眼红的,可是程千里不吭声,高仙芝又护着沈光,他们纵然是想挑毛病也挑不出来,你说沈郎私募汉儿犯忌讳,可人家不过是给府里招些僮仆罢了。 封常清直接把这些人给记上了黑名单,谁不知道沈郎是自家主君的心腹,这群不开眼的东西还跑来告小状,真是不知道蠢字怎么写! 回了趟沈园的沈光在大门口被守着的石荣给拦下了,他如今已是沈光的忠实拥趸,昨日樊楼的第二场演奏,他又抢到两张请柬,和高四娘去听了。 “原来是石郎,找某有何事?” “沈郎君,我想请您为我和四娘做媒。” 石荣有些忐忑地说道,然后让随从奉上了他准备的礼物。 “这礼物某便收下了,你何时挑选好日子,派人来知会一声,某自会同你一道上门。” 看着仍旧被高四娘蒙在鼓里的石荣,沈光微笑着说道,在大唐的户婚律里,媒人的地位可不低,他为石荣做媒,日后好处也不会少,如果他那位父亲果如封常清所说的那般精明的话。 石荣没想到沈光这么爽快便答应了,一时间高兴得不知该说什么好,直到随从提醒,才连忙朝沈光长揖为礼,“多谢郎君成全,郎君大恩,石荣必铭记在心。” 送走石荣后,沈光朝身旁的阿布道,“再多雇些人来盖屋子,那些忠厚老实,勤快不偷懒的,都与某记下名单来,某今后有用。” “是,郎君。” 阿布点头应是,如今他这个沈园管事,可比他过去在呼罗珊管的人还要多,安老汉那里一百匠奴和他们的家人总计四百多人都已经送来,他都有些管不过来。 第四十六章 焉耆内乱 延城的驿馆内,变得极为热闹,来自安西大都护府治下的小国和部落的国王首领,全都到齐了,至于于阗、疏勒和焉耆这三大国的国王自是住进了龟兹王宫边上的行宫。 “都护真是英姿凛然,某不及也!” 延城外的某处草甸里,看着高仙芝在马上左右驰射,远处奔逃的黄羊应声而中,安西四国里,向来以骁勇著称的焉耆王开口夸道。 “大王过誉,要论箭术,安西军中胜过某的勇士不知道有多少呢!” 勒马而回的高仙芝听到焉耆王的夸赞,脸上并无喜色,直叫这位焉耆王心中忐忑。 安西四国里,焉耆势力最弱,也是国内最混乱的,要不是大唐设了焉耆镇守府,焉耆王的王位都坐不了那么稳当。 “大王,某听说最近焉耆国内有些乱,竟然还有叛贼胆敢攻打我大唐的戍堡……” 高仙芝没给焉耆王好脸色,因为就在半月前,焉耆镇守府往延城发了公文,说是焉耆国内发生民乱,波及了大半个国家,其中还有乱民冲击戍堡的事情发生。 原本这种事情倒也不算什么,可偏偏出在高仙芝刚升任副大都护,都知安西兵马事之后,就难免让高仙芝心中不快了。 “都护,那些叛贼都是狼子野心,还请都护发兵平乱,小王愿执鞭随蹬,为王师前驱。” 焉耆王连忙大声道,自从当年他的先祖龙突骑支死于西突厥之手后,是大唐平定西域,设立安西都护府,并且帮他们龙氏复国,只是焉耆国内豪族林立,王权不振,他这个大王形同摆设,对于国中豪强并没有什么约束力。 若是可以,焉耆王恨不得大唐派兵将国内那些豪强贵族通通都当成叛贼杀了,这样他也不用当个傀儡大王。 对于焉耆王的态度,高仙芝还算满意,于是他的脸色稍微好看些,然后朝下马为他牵僵绳的焉耆王道,“大王放心,某自会让焉耆镇守府出兵平乱,那些叛贼闹得太不像话了。” 和封常清骑马跟在高仙芝后面不远处的沈光,听着这番对话后,不由朝封常清问道,“封兄,这焉耆国内很乱吗?” “怎么不乱,这焉耆国文字类似婆罗门,国内豪强贵族林立,王权不振久矣,这回的民乱,便是王室和贵族盘剥平民太甚,以至于地方上的小豪强率众造反。” “原本他们国内如何厮杀,都护并不想理会,左右不过是换个大王罢了,可那些豪强千不该万不该去攻打我大唐的戍堡,都护正愁没地方立威,等这回宴请诸王后,都护便会让焉耆镇守府发兵平乱。” 封常清看了眼那伏低做小的焉耆王,目光森冷,安西四镇是大唐在碛西的根本,四镇属国的国王不需要太精明能干,免得生出野心,可同样也不能太过废物,那样会让安西军多出不少麻烦,这个焉耆王好勇斗狠,是个莽夫般的人物,唯一的长处便只是对大唐忠心耿耿了。 “都护到时候会带兵出征吗?” 沈光问道,他已经见识过安西军的兵强马壮,可是却还未见识过真正的战场。 “杀鸡焉用牛刀,焉耆国内那些叛乱的豪强,焉耆镇守府足以弹压。” 封常清不以为意地回答道,然后看着似乎有些向往战事的沈光,想到沈光如今虽然顶着个判官的名头,可是都护府里并没有职司,不由觉得这焉耆国的战事倒是可以让沈光过去分润些功劳,这样主君也好名正言顺地让沈光入都护府任职。 想到那些堆积成山的公文案牍,封常清就觉得这苦不能他一个人捱,虽说沈光没有办理公文的经验,可是他看过那樊楼的经营规划后,发现沈光写东西条理分明,主次清晰,比起都护府里大部分书吏强多了。 文采好有个屁用,安西这儿是军镇,底下的军士都是些不识字的老粗,公文就需要简单直接,清晰明了。 想到沈光的那篇经营手稿通篇都是白得不能再白的大白话,封常清越想越来劲,这就是自己最好的帮手啊! 被封常清看得有些发毛的沈光心中警觉起来,封常清这般看一个人的时候,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事,“封兄如此看我,我心里有些不安那!” 沈光和封常清如今交情极好,樊楼的利益把两人绑到了一块,因此说话时更没什么顾忌。 “沈郎,都护虽然身兼焉耆镇守使,可是都护府这边事务繁多,某和都护都抽不开身,你代都护前去监军如何?” 封常清笑眯眯地看着沈光,半点不提日后要沈光入都护府任职司的事情,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已经发现沈光对于官职什么的并不是太在意,反倒是对行军打仗很感兴趣。 “让我做监军,这监军不是朝廷派专人……” 沈光有些疑惑地看着笑得有些莫名鸡贼的封常清,猜不透他的心思。 “不过区区属国的土豪叛乱,也配惊动朝廷,这种平叛的事情,都护可以自决之,沈郎代都护前往监军,只需记录有功将士的名单就是,别的事情无需操心。” 封常清很有耐心地说道,“沈郎不是对军旅战阵颇为向往,这回正是个好机会。” 想到明年高仙芝就要率军远征小勃律,自己若是没有半点战场经验,高仙芝未必会带上自己,沈光最后还是点头答应,“既然如此,便麻烦封兄了。” “什么麻烦不麻烦,咱们都是自己人,某不帮你,难不成还便宜了其他人。” 封常清笑得越发开心,想到以后都护府里那么多公文,沈光能替自己分担大半,他不必日日再逗留于官署办公,他脸上的表情也变得越发和蔼可亲,直叫不远处的那些牙将们看着胆战心惊不已,冷面封二笑得这般可怕,也不知道是那个倒霉鬼要遭罪了。 安抚过焉耆王后,高仙芝回到行猎的临时营地,让随行的厨子烤了黄羊,拉着这位焉耆王一起喝酒吃肉,显得极为亲密。 “这焉耆王虽然是个莽夫,但是对大唐还算恭顺,沈郎日后去了焉耆,不妨敲打敲打这个莽夫,让他好好治理国家,不要再捅出这种篓子来!” 席间,心情大好的封常清指点起沈光来,他管着都护府的诸多公文往来,对于下面四镇的具体情形比起高仙芝和程千里这两位副大都护要清楚得多。 焉耆国这一乱,今年征收的秋粮多半就要泡汤,对安西军来说,能从四镇就地征收军粮才是最重要的事情,这样可以减轻从关内转运的费用,可以把军费用在其他地方。 听着封常清讲解焉耆国内的情况,沈光亦是双眼放光,因为他听封常清说,焉耆国内荒地甚多,这对于有着一颗种田之心的他来说,大概是最好的消息。 沈光前几日大肆购买奴隶,征募汉儿后,才发现他那沈园地方有些不够用,延城外面虽然也有不少可以开垦的荒地,但是就和他打即时战略游戏那样,主基地外面总想多开几个分基地,这焉耆国豪强林立,应该也不介意再多他一个。 想到这里,沈光抬头看向喝得酩酊大醉,已然和高仙芝称兄道弟的焉耆王,觉得莽夫也有莽夫的好处。 “封兄,你知道我最近征募不少汉儿,也买了不少奴隶,不知道焉耆国内叛乱平定后,我在焉耆国那里置办些产业,开荒种田是否犯忌讳?” “犯忌讳,犯什么忌讳?朝廷还巴不得有人能在安西开垦荒地,喊了那么多年实边移民,也没多少人愿意来安西落户,沈郎要是能迁徙延城的人口前往焉耆开垦荒地,那是大好事。” 封常清看了眼沈光,忽地压低了声音道,“你以为都护那么有钱,钱全都是天上掉下来的么,都护家里在四镇都有不少荒地开垦的良田,不然你以为都护光靠姿容俊美,骁勇善战就能得到河西大节度使的赏识吗! 第四十七章 新丰美酒斗十千 回到延城时,已是华灯初上,原本来时还惴惴不安的焉耆王这时候精神抖擞,等到了城门口时,他还真跳下马来为高仙芝牵马入城,这也让城门口的安西军士兵大为振奋。 城头上,看到这幕场景的程千里都不由脸上变色道,“这厮果真会造势,邀买人心。” “都护何必和这高丽奴置气,他跳得再欢,难不成圣人……” “李相向来喜欢用胡人为大将,而且他又得沈郎为臂助,怕是能讨圣人欢心。” 看着手下不以为意的中郎将田珍,程千里却是眉头紧皱,樊楼的第二场演奏会,他便服前往听了,那沈郎所制新曲无不勾人心神,而且风格迥异于当世,对于远在长安喜好新奇事物的圣人而言,确实有着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想到这些年来行事越发随性的圣人,程千里亦是心里没底,这高丽奴说不准就会爬到他头顶去了,“二郎,今后在外面行事说话都仔细些,莫要叫人抓了把柄,以后别在人前喊什么高丽奴了。” “回去好好养精蓄锐,明日王宫宴饮,再好好杀杀他的锐气。” “都护,某听说那沈郎有千杯不醉的海量,连白大虫都被他喝翻,不敢去寻回场子。” 程千里麾下众将,田珍既是最能打的,也是最能喝的,不过面对那个二愣子的白大虫,他也是吃过亏的。 “什么不敢寻回场子,白大虫那厮最近都不在延城,那沈郎某见过,白白净净的,纵使有些酒量,又能强到哪里去?” 程千里看着未战先怯的麾下大将,颇为气恼地训斥道。 …… 回到沈园时,夜色已深,沈光走到那最先命人建好的小型工坊时,跟来的封常清颇为好奇地打量四周,这地方他以往只是老远见到过,但是却不曾进来看过。 刚进这工坊大门,封常清的鼻子便忍不住抽了抽,因为他闻到了酒味,辛辣浓烈,他还没喝,就知道这酒一定性烈如火。 “沈郎,你真把那等烈酒酿出来了?” “不瞒封兄,这烈酒虽然酿出来了,可是离我阿娘酿的烈酒,这味道上还是差得太远。” 沈光苦笑着说道,那些小说里,这蒸馏酒做起来倒是简单,可是当他实际操作,才发现没那么容易,到最后他索性把这儿丢给了被他委以酿酒重任的两个波斯奴在这儿折腾捣鼓两个多月,才总算酿出能够入口的土烧酒。 “去把酒拿来。” 朝手下的波斯奴吩咐道,沈光让阿布点燃蜡烛,请封常清坐下来,还让人上了点下酒的硬菜,“封兄,这酒性烈,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封常清也是老酒鬼一个,闻言后自不客气,吃了几块蒸羊肉后才停下筷子,这时去取酒的波斯奴抱着坛大瓮过来,取了酒封后,那股白酒特有的浓烈香气顿时扑面而来,只是味道仍旧有些冲鼻。 “快,快与某满上。” 封常清捏了捏鼻子,有些迫不及待地喊道,随着倒入盏中的清澈酒液,他的眼神越发迷离,“清澈如水,沈郎果然没有骗某,这世上还真有这等奇酒!” “封兄,此酒性烈,你头回喝,还需慢饮。” 沈光在边上提醒道,这成功酿出来的土烧酒掐头去尾,最后的成品酒差不多在五十多度,像是封常清这样平时最多也就喝些十度不到甜酒的所谓酒鬼,真要一口闷下去,怕是得疼得在地上打滚。 封常清知道沈光不会骗他,于是端起酒盏,轻轻饮了口吞咽下喉,接着他脸色立马变了,虽说他早就猜到这酒性子烈,但也没想到烈成这个地步,甫一入喉,就如同吞了灼烧的炭火。 沈光看着封常清,心里也有些紧张,天知道这蒸馏酒合不合这个时代大唐人的口味。 起初封常清是觉得沈光这口中的烧酒太难喝,入喉又烧喉咙,就是去喝马尿也比喝这玩意强,可是当酒意冲头,那种晕乎乎飘飘然的感觉顿时让他觉得这才是酒啊! 喝酒不就图个一醉方休解千愁吗!他过去得喝多少葡萄酿,才能寻找到这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如今一口就上头,这还不算好酒,那什么算好酒! 沈光只见封常清犹如变脸般,那原本还嫌弃的神情转眼间就成了两眼放光,刚放下的酒盏又被他抓在手里,细细地喝了小口,然后闭上眼睛满脸的陶醉。 “好酒,真是好酒,就是入口味道差了些。” 过了良久,喝完这一小盏土烧酒的封常清才感慨道,言语间不无遗憾。 “封兄,我阿娘说过,这烧酒需得窖藏些时日,味道才会变得绵柔,没那么冲喉,我也是见这烧酒终于酿成,忍不住欢喜,才找封兄先品味一番。” 沈光沉声说道,要不是担心明晚的宴会要和人拼酒,他是打算把这批烧酒窖藏三个月再拿出来的,可是想到龟兹王宫里那些葡萄酿,他宁可拿这些新酿的土烧去和人拼酒,也不愿喝得膀胱爆裂。 “原来如此,某倒是更加期待了。” 封常清放下手中空盏,他倒是想再喝几盏,不过他也晓得这酒太烈,真要是多喝几盏,不知道明日要睡到什么时候才能醒来。 “封兄,你觉得某这酒卖多少钱一斗合适?” 沈光酿酒,说到底也是为了赚钱,樊楼虽好,但限制太多,一年赚那二三十万贯也就顶天了,可是这烧酒的生意才是真正能赚大钱的,沈光都没想过往长安卖,光这安西河中诸国就足够他赚的了。 “新丰美酒斗十千,某观沈郎这酒可比新丰美酒有滋味得多,卖个一斗十千钱也不过是寻常事。” 封常清开口说道,酒在大唐属于暴利,就是再便宜的酒也得几百文一斗,沈光酿的这烧酒每斗卖个十几二十贯钱都不算贵,唯一可虑的便是酿酒太耗粮食,安西这地方可没有太多富裕的粮食来酿酒。 “封兄,某如今有樊楼在手,暂时不缺钱,这酿酒良方是以待将来,不然某何必向你询问焉耆国能否开垦荒地。” 听到沈光舍得花钱雇人开垦荒地是为了今后酿酒用,封常清不禁大笑起来,“沈郎做事情,果然看得长远,这酒甚好,可否送某几坛。” “封兄哪里话,待会我让人自送去都护府。” “还是沈郎知我,不过沈郎今日请某品酒,怕是还有别的事吧?” 封常清看着沈光,想到明晚那场宴会,便猜到他几分心思,这烧酒这般性烈,若是沈郎拿这酒和人拼酒,怕是来多少躺多少,可比喝那葡萄酿痛快多了。 “封兄怕是已经知道我的心思,何必明知故问,我就想问下封兄,明日我携酒赴宴,算不算坏了规矩。” “坏什么规矩呢,沈郎明明是去献酒的。” 封常清手婆娑着那坛开封的烧酒,声音低沉,“这么好的机会,合该这酒名动安西,也好卖个高价!” “还是封兄明白我。” 沈光亦是笑了起来,明晚的诸王盛宴,确实是个好场合将这烧酒顺势推出去限量发售。 第四十八章 为大唐贺 五月十五,酉时刚过,天光依然正亮,来自安西诸国的小王和部族首领在安西军士兵的护卫下依次进入龟兹王宫。 安西大都护下辖四镇,除了龟兹、于阗、疏勒和焉耆这四个大国外,还有不少如罽宾、亟墨、尉犁、笯赤建、朱俱波、喝盘陀、精绝、汗弥等诸多小国。除了这些小国,还有突骑施、葛逻禄、拔汗那等西突厥故地的部落派遣王子和使节前来。 沈光站在龟兹王宫的城墙上,看着那些皆着大唐服饰的国王和使节,忍不住朝身边封常清问道,“我还以为他们前来赴宴,都各着本国本族服饰,怎么全都穿了我大唐……” “都护宴请诸国并各部,他们过来便是表示服膺大唐,怎么敢穿奇装异服。” 听着封常清的话,沈光看向那些赴宴的属国国王、王子还有使节全都穿着圆领长袖,戴着幞头,不由想到了后世那些五花八门晃得眼花的民族服装。 “该来的也都来的差不多,咱们走吧!” 封常清看着有些莫名感慨的沈光,开口说道,安西治下地域辽阔,虽说那些小国和部落不可能全都来赴宴,但是大小勃律附近的二十多个小国,没有一家过来,这便是在寻死了,那小勃律王真以为他娶了吐蕃公主,吐蕃便能保住小勃律,简直可笑。 沈光并不知道封常清带他来这儿观看诸国和部落的国王、使节入王宫,可不单单是为了让他长长见识,也是代高仙芝这位主君看看那些国王里哪些人比较恭顺,哪些人又比较桀骜。 等他们彻底掌握安西大都护府后,迟早都是要一一安抚或是恐吓的,甚至于给那些小国换个国王也说不定。 步入龟兹王宫的大殿,沈光随着封常清来到两人的席位前跪坐,这时候大唐虽然已经风行胡桌胡椅,但是这等代表大唐的重要宴会,却依然是以跪坐为礼仪,哪怕那些小国国王和部落酋长们不习惯也得学会习惯,否则便是藐视汉家礼仪,挑衅大唐的威严。 随着披甲挎刀的安西军武士大声高呼,一个个小国部落的国王和使节们依次进入大殿,向坐在主位上的高仙芝躬身行礼,而高仙芝也是一一还礼。 这场宴会本就是为了炫耀大唐的强悍武力,因此大殿内全换了安西军的甲士们护卫,就连他们身边负责倒酒服侍的也全是安西军里膀大腰圆的军汉。 这要是放在关内,那是定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而且高仙芝这般做派,多半还要被人耻笑粗鄙不知礼仪,可是沈光看着那些战战兢兢,毕恭毕敬的国王和使节,想到里面不少人在王宫城门前时的神情,不禁想到了两个词,前倨后恭、蛮夷畏威而不怀德。 也只有这样彻底宣示安西军不可战胜的强悍武力,才能让这些小国和部落打从心底里敬畏大唐! 比起那些小国来,龟兹、于阗、疏勒和焉耆这四个大国的大王便只是在座位间朝高仙芝微微俯身行礼,他们依次坐在高仙芝的左手侧,而右手侧则是程千里和都护府里的那些长相彪悍,身形雄壮的出名武将。 “程都护边上挨着的那位唤做田珍,再边上的唤做李嗣业,这两人是我安西军中最勇猛的将军,这田珍是程都护的心腹,李将军则是都护爱将,不过他先前去了焉耆镇守府替都护整顿兵事,昨日才赶回来。” 封常清为沈光介绍着那些都护府里有名有姓的将领和后起之秀,而沈光的目光则是始终都落在坐下后仍旧比身旁之人高出半头的李嗣业身上,这位在后世都是赫赫有名的猛将兄,一句,“当嗣业者,人马俱碎!”不知道叫多少人神往。 “诸位,这杯为圣人贺,愿圣人万寿无疆。” 就在沈光发呆的时候,高仙芝的高喝声让他回过神来,然后他连忙举杯朝着长安方向随着众人高呼,“为圣人贺,愿圣人万寿无疆。” “这杯为大唐贺,愿大唐盛世永固。” 一杯饮罢,高仙芝复又举杯高声道,众人亦是相随高呼,”为大唐贺,愿大唐盛世永固。” 两杯饮罢,高仙芝直接一声开宴,四周的军汉们便倒酒传菜,宴席间便热闹起来。 单笼金乳酥、曼陀样夹饼、巨胜奴、贵妃红、这四道来自韦氏烧尾宴食单上的糕点甫端上来,便叫那些从没见过这等精致吃食的小国国王们食指大动,莫看他们顶了个国王的名头,可是这吃穿用度还未必及得上延城里那些有钱胡商。 而说到饮食之精致美味,这个时代更是没有能和大唐比的,韦家的烧尾宴食单名满天下,便是长安城里那些公卿贵族都没有多少人能得窥全貌,更遑论这安西边地了。 高仙芝花了重金得来的烧尾宴食单虽然只有小半的菜式,但也足以让宴席间的国王、王子和使节们吃得如同饿死鬼投胎,也就白孝节他们几个大王还能保持风仪,要不是有大唐,这些小国早就被他们四国吞并,他们好歹也是去过长安,朝觐过圣人,见过世面的。 沈光同样保持着旁人眼中所谓的风仪,主要是他实在是吃不惯这些甜的发腻的糕点,边上的封常清则是见怪不怪,不过他也没吃多少,而是等着后面的菜肴。 等到正菜上来后,满大殿里一副其乐融融的样子,不时有小国的国王起身向高仙芝敬酒,当然高仙芝也只是微微抿上一口就算还礼了。 就连原本打算找高仙芝麻烦的程千里,这时候也专注于那些精致的菜肴,毕竟像是通花软牛肠、仙人脔、白龙臛这些菜式,他别说吃过,就是连听都没听过! 觥筹交错间,众人很快便吃了个半撑,而这时候高仙芝也让军汉们停下了传菜,接着拿根银筷子,敲了敲手中的金盏,直到众人都安静下来后方自道,“诸位,有宴岂可无乐,某命沈郎,为今日盛宴作了新曲,还请诸位品鉴一二。” 看着意气风发的高仙芝,程千里心中羡慕嫉妒不一而足,今晚这场宴会的花销全是高仙芝自个儿掏腰包,没用都护府半个铜钱,而且偏偏这满身铜臭味的高丽奴还得了沈郎这样的大才投效,当真是老天不公。 第四十九章 大音 大殿内的一众国王和使节还有王子来到延城后,自然听说过沈光和樊楼的大名。 更何况眼下还有高仙芝这位大都护为这位沈郎张目,他们就更加期待这接下来的乐曲了,就连都护府里的那些将军们也同样看向起身的沈光。 安西军中,这位沈郎的名头同样不小,能把神憎鬼厌的白大虫生生喝趴下的酒量,谁都得为这位沈郎喝个彩,更不用说沈光唤去吹奏吹金的崔二郎和仲小乙为着有人对他不敬,把同袍揍个半死,都叫他们对那首名为《象王行》的曲子极为好奇。 随着沈光站起来拍手,早就在大殿外等候多时的乐人们鱼贯而入,而那两架四人抬的硕大吹金更是夺人目光,莫看这大殿里带王号的不下二十人,可是王宫里有吹金这种乐器的也就龟兹、于阗、疏勒和焉耆这四个大国,很多小国国王甚至都从未见过这乐器。 崔二郎和仲小乙上身赤膊,腰里环着虎豹皮的袄裙,身上还抹了油,古铜色的肌肤在灯火下闪着光芒,两人全都精心打扮过,脖子里挂着粗大的铁念珠,看上去活脱脱是两座沙门的护法金刚。 安西诸国皆尊奉佛法,只有少数几个国家还信奉袄教这些波斯故地传来的教派,因此当乐人们在大殿内落定后,那些小国国王脸上全都露出了虔诚和惊奇的神情。 崔二郎和仲小乙身边,还有八名抬着两架吹金的军中同袍,同样都是身材雄壮的大汉,身披鎏金的明光甲,腰间配着装具华丽的大横刀,他们同样没有离去,而是威风凛凛地侍立在两旁。 大殿里,除了沈光和封常清以外,就只有白孝节知道这些甲士是做什么的,想到他白日里听到的那场彩排,饶是他也不由为之心神向往,那是真正的盛世之乐,煌煌之音。 李嗣业和其他安西军的将领,看着乐人中间如同鹤立鸡群般的崔二郎等人,全都是双眼放光,不管这首《象王行》到底成色如何,光是有安西军的士兵参与其中,他们挺定沈光。 从席间走出,沈光径直走到乐人们中间空着的位子,接过了那把白阿俏送给他的胡琴,这样的场合,就是他也忍不住亲自下场演奏,更何况这首《象王行》里二胡本就分量最重,尤其是后半段那段旋律,也只有二胡的音色才能完美演绎出那种超越千年的磅礴沧桑。 一袭白衣的沈光捧着二胡后,那股自信的气势配合着他那张姿容俊美的脸庞,顿时让大殿内的众人都惊为天人,就连向来高傲的李嗣业也不由多看了几眼。 随着沈光手势,负责指挥的乐工首领猛地抬手,然后那雄壮浑厚的大法号之声响彻殿内,接着乐人里的鼓手们随之敲响低沉的军鼓声。 只是转眼间,安西都护府的将领们都被这开场的曲声吸引住了,而当那琵琶手奏响宛如铁骑突出刀枪鸣的弦声时,李嗣业等人只觉得浑身汗毛竖立,觉得这才是他们这些军汉该听的曲子。 琵琶过后,笛声响起,让那肃杀之气稍减几分,可是却多了几分激越高亢! 那些小国的国王和使节们都已经听得呆了,就是曾经有幸听过几遍的白孝节这个时候也依然陶醉其中,不能自已。 满座众人中,唯一还能坚持不陷入这首《象王行》意境的只有高仙芝而已,他将殿中诸国诸部的国王酋首的神情经受眼底,当他看到程千里都是副呆若木鸡的模样时,眼里露出了前所未有的野心。 这时候,沈光拉动了胡弓,胡琴声噶然而起,刹那间仿佛有西风烈烈旌旗漫卷于黄沙中的画面展现于众人面前,随后响起的古筝声,更仿佛是刀剑齐出。 低沉的鼓点声中,胡琴、古镇、琵琶、横笛交织的激昂慷慨,让安西军的将领们仿佛置身于辽阔的安西疆土,到曲子高亢处时,他们更是忍不住回想起过去南征北战时的戎马岁月。 当吹金的大法号之声再次响起时,李嗣业这些安西军的将领全都浑身热血沸腾,而满殿的安西军将士亦是满脸自豪。 这时候,站在吹金旁的八名身着明光甲的安西军武士猛地拔刀,大横刀出鞘的刀鸣声更是叫李嗣业他们这些将军们再也按奈不住,从席间跳了起来。 低沉连绵如群象鸣叫的大法号声中,大横刀在铁质的臂甲上摩擦划过,其声更烈更高亢,直叫李嗣业这些将军们恨不得能拔刀随之起舞。 终于大横刀归鞘,乐曲也复归于暂时的平静,但是当沈光再次拉起二胡,那大气沧桑的琴声在其余乐器的映衬下,将大唐盛世的威仪展现的淋漓尽致。 大唐横盖当世,威压诸国,岂独是兵锋所向无敌,有服章之美曰“华”,有礼仪之大曰“夏”,那才是大唐盛世的根本! 大殿内,高仙芝亦是奋然起身,沈郎这段最后拉响的胡弓声,让他仿佛看到了辽阔的旷野里旌旗猎猎,朔风中铁骑如林,战马萧萧血未凝!又仿佛看到了自己平灭敌国,越过万里大唐疆土,在煌煌大日下的长安城中,献俘于圣人御前! 一曲既罢,整座王宫大殿内鸦雀无声,那些小国的国王和使节里曾有前往长安朝觐的已然泪流满面,朝着长安的方向跪伏在地,若是没有大唐,他们或许早就被大国吞并,身死族灭,宗庙不存。 “好!” 李嗣业高呼出声,这首《象王行》实在是叫他喜欢,随着他的开口,那些安西军的将领们也都是声嘶力竭地吼叫起来,就连程千里手下的那些将领亦是双眼发红地看向沈光,今后若是谁敢说沈郎不如那长安李大家,他们定会用手中利刃叫他们知道什么才是举世无双的乐曲。 白孝节边上,三王亦是难以自拔,同样精通音律的于阗王尉迟胜更是喃喃自语,“煌煌盛世之音,这是煌煌盛世之音啊,能听此曲,某此生无憾!” 这时候从遐思中回过神的高仙芝,强行平复着心情,他本来还想问问殿中诸王酋首,觉得此曲如何,可是看着身旁语无伦次的尉迟胜几人,他觉得已然大可不必。 第五十章 某乃李嗣业 宴请诸王,既是为了彰显大唐威仪,也是为了向诸国炫耀武力。 一曲《象王行》,直接将大唐的盛世气象排山倒海般地碾压了诸国国王和使节们的心灵,就是向来桀骜难驯的突骑施和葛逻禄这些西突厥的遗种,这个时候内心深处也生不出半分不臣的心思来。 “诸位,满饮此杯,为沈郎贺!” 看着走回席间的沈光,高仙芝高举酒杯道,能得沈郎,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为沈郎贺!” 那些国王们都是心悦诚服地举杯高呼,纵然是那些向来以强者为尊的游牧部落的使节和王子亦是不得不低头,因为他们的文明无法孕育出这样的宏伟乐章。 沈光举杯还礼,将杯中酒全部饮尽,翻手间杯中涓滴不剩,也让在座的安西军将领们大生好感,觉得沈光不似寻常文士,纵然写得些酸文好诗,可是却装腔作势叫人生厌。 待沈光坐下后,高仙芝再次开口道,“今日盛宴,谁愿意下场角抵助兴,某有重赏。” 高仙芝做事情,向来粗暴简单直接,哪怕有沈光的《象王行》珠玉在前,彰显了大唐的盛世威仪,折服诸国,可他还是让手下牙兵抬出了摆放整齐的马蹄金。 看着那小山般的马蹄金,席间坐着的那些小国和部落的使节里有人坐不住了,他们哪能和龟兹这样的大国相比,日子过得苦巴巴的,遇到这等大都护撒钱的机会,谁愿意错过。 顿时间,便有好几个来自突骑施、葛逻禄、西羌等部落的使节跳了出来,他们能来出使,本身就是部中的勇士。 “好,只要你们谁能赢我安西军的健儿一场,这些黄金便全赏给他了。” 高仙芝看着那几个突骑施和葛逻禄的蛮子,笑吟吟地说道,他本来要敲打的就是这些西突厥的遗种,要让他们知道挑衅大唐的下场,省得以后干出些不自量力的蠢事,浪费安西军的军力。 “都护所言,可是当真!” 看着那起码有两三百斤的马蹄金,那些部落的使节,全都是忍不住呼吸粗重起来,虽说他们晓得安西军中猛将如云,可是只要赢一场,就能拿到这么多黄金,谁不愿意拼一拼。 “你们谁若是有自信接下诸国勇士的挑战,这些黄金某同样赏他了!” 高仙芝这时又看向右手侧的安西军众将,然后就连程千里身边的田珍也眼红起来,更不必提其他人了。 “某乃大唐李嗣业,谁敢与我一战!” 还未等这些人回过神,李嗣业已经越案而出,朝着那七八个下场的所谓勇士,大吼道。 沈光这时候才看清李嗣业的样貌,只见这位赫赫有名的猛将兄身高超过两米,浓眉大眼,浓密的胡须如同剑戟,当他解下衣服后,只见他浑身肌肉隆起,尤其是胸前垒起的胸肌简直如同厚实的盔甲,双臂更是无比粗壮。 本以为高仙芝帐下的牙兵们已经够强壮,可是和如同终结者般的李嗣业相比,沈光觉得难怪这位猛将兄能够在史书中被记载为,“肉袒持长刀立于阵前,大呼奋击,当其刀者,人马俱碎。” 亲眼看到这位猛将兄的身材有何等魁梧强壮,沈光才知道“当嗣业者,人马俱碎!”这句话绝不是什么夸张之词,因为当李嗣业报上姓名后,那些下场的勇士脸上居然全都露出惧色。 “李将军少年成名,开元年间随来都护征讨十姓苏禄时先登破城,拜昭武校尉,此后入河西大节度使帐下,每战必身先士卒,斩将夺旗,是我安西军的大将。” 封常清在边上说道,李嗣业本是夫蒙灵察帐下的悍将,不过这位主君的恩主任河西大节度使后,李嗣业仍留在安西军中,主君为了拉拢李嗣业,可是砸了不少钱。 “今日都护开出的赏金,本就是为李将军准备的。” 沈光看着赤裸上身,在大殿中抱臂俯视那些所谓诸国勇士的李嗣业,对这位猛将兄的武力有了更直观的认知,高仙芝这是根本不怕对方玩车轮战,他现在只希望那些勇士千万别连动手的勇气都没有。 “拼了,他李神通再厉害,难不成还真能一个人赢过那么多人不成?” 宴席间,有使节窃窃私语起来,他们清楚单挑放对,没人能打赢眼前这怪物,但是他们不相信李嗣业能一直赢下去。 “都护,咱们的勇士在王宫外面,不知是否也能挑战李将军?” “有何不可,某说了,只要谁能赢一场,这些黄金便都赏给他。” 高仙芝看着那明显是商量过后才起来问话的突骑施使节和其他有些意动的小国国王,大笑着说道,今晚他故意拿出这等重赏,就是为了帮李嗣业扬名,顺便让都护府里那些将领们知道他高仙芝有多么壕无人性! 我高仙芝有的是钱,几万贯说赏就赏!尔等何必跟着程千里这穷鬼,立了功劳还要等朝廷的赏赐! 沈光看懂了高仙芝的眼神,而程千里身边那位号称是他心腹,在安西军中能和李嗣业齐名的田珍,明显有些心动了。 这时候宴席里,自有那些小国的国王和使节派随从去王宫外召唤随行的勇士入宫,沈光放下手中酒杯,忽地朝身边封常清问道,“封兄,这主意是你出的吧,既能让都护重赏李将军收服其心,又能动摇程都护的心腹大将,当真是一箭双雕。” “沈郎果然聪明,咱们都护比资历和根基那是比不过程都护的,可咱们都护别的没有,就是钱多,田将军再忠贞不二,也不至于傻傻地和程都护喝西北风吧!” 封常清笑着说道,这是阳谋,就算程千里知道自家主君摆明车马就是撬他的墙角,他又能怎么办?他拿得出那么多钱来赏赐军中将士吗? 过往大伙儿可能还觉得都护的名声不够响亮,可是今晚过后,都护必定风头盖过程千里,到时候文有沈郎君,武有李将军,这安西军的人望皆为都护所有,程千里若是不蠢,便知道该怎么做! 看着坐在自家主君右手侧,脸色难看的程千里,封常清放下酒杯,朝身旁沈光道,“沈郎,李将军那儿,你可得打好关系,去了焉耆国,这平乱的功劳就得看李将军的了。” “多谢封兄提醒。” 沈光回道,李嗣业这种猛将兄,当然要打好关系,他可是打算在安西四镇好好种田的,在拥有足够自保的武力前,就得靠这样的猛将兄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