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空白里的奇怪记忆 头……好晕。 混混沌沌的,脑子里好像塞了浆糊,是那种熬了通宵之后又睡得过了的感觉。 但是,为什么…… 好像,什么都是,一片空白。 手,是手吗,好麻。 “嘀嘀~哒浪哒浪哒——” 不知道哪里来的铃声,闯进了我灰蒙蒙的混沌里,我甚至不太明白,它意味着什么。 “嗯——!哎——呀!” 女孩子……? 我从一无所有的空间被她摇醒了,“叶怜叶怜!起床了!今天开学典礼!” 叶怜?开学典礼? 我没有任何印象,没有一点记忆。 女孩子很是无奈,“你昨天才到学校来,生活老师跟我说我要多一位室友,我还特意从附近最好的中餐馆打包了好吃的想给你接风洗尘呢,结果回来一看你竟然睡着了!连行李都不收拾,还怎么也叫不醒。” 中……餐馆? “好了好了,你还不知道我叫什么吧,我叫允欣,你叫我欣欣吧。”她见我坐起来了,帮我打开衣柜拿出一套制服,白色衬衫,青绿色的格子裙,浅咖啡色的外套,“快换衣服吧,我们宿舍到礼堂要走二十分钟呢。” 我完全不明所以,洗漱之后按着允欣说的穿好了衣服,带上纸笔,跟着她去什么礼堂。 开学典礼…… 这里是……学校? 出了宿舍门,空气清新,带着一点点微冷,确实是需要穿外套的温度了。天空湛蓝,阳光灿烂,两层小楼的“宿舍”连绵不绝,其间栽种的玫瑰此时仍在花期,它们有的安分地在枝上盛放,有的则顺着墙根攀到了二楼,企图探进少女们的私人领地。 路上遇见不少从其他宿舍出门的学生,他们的长相与我和允欣似乎有点不太一样……至少我们都没有淡金和浅亚麻色的头发。 这就是学校吗? 我脑子里毫无印象,陌生却又熟悉,陌生的是我空白的记忆,熟悉的是树木和阳光的悠然香气,是蓝天白云之间纵横交错的航迹云,甚至是——飞入我耳中的、那些路过的学生们交谈时的只言片语。 允欣很照顾我,挽着我的手臂给我一路说着各个大屋子的用途。 “这是接待室,我们的邮件和快递都会被送到这里,要拿学生卡才能取;这是饭堂,从早上八点开到下午六点半;那边是图书馆,全天开放,要刷学生卡才能进去;这里是另一个区域的学生宿舍,都是一人一间的公寓,比我们住的要贵一倍呢,听说学校最贵的宿舍是单人套间,一百多平米,一周就要好几百镑……” 是学校啊。 基因里的生存能力好像正被逐渐点亮,我似懂非懂地点头,“那我们要上什么课?” “你没有课表吗?”允欣说着就抽出了一个透明文件夹,上面是一张表,错落地填着时间和课程,她把文件夹直接塞给了我:“这个先给你,我等会儿再去图书馆打印两份,钉一份在卧室报告板上,这样就可以随时看了。” 课表里扭扭曲曲的字,奇怪的是,我居然好像看懂了。 “我们用这种文字上课吗?”我指着课表里的字问允欣。 她瞪大了眼睛,“你……不会吧,你不识字?” “好像能看懂,这是‘东方历史’的意思吗?” “是啊。”她长舒一口气,“那个……我听生活老师说,你之前生了很重的病,才刚刚痊愈,很多事情记得不太清楚。吓到我了,还以为你连字都忘了呢。” 好像没有,她说到“字”的时候,我脑海中忽然浮现许多模模糊糊的知识,而且和她说了这么久的话,哪能没有语言能力嘛。 “我们这个专业叫东方研究,是学校今年新开设的,有好几个科目都是中文授课,哪怕你的英语不好,应该问题也不大。”她指了指三十步开外的一栋精致石结构建筑,“啊,到了,礼堂。我们先进去吧。” 原来开学典礼就是个听人致辞的无聊场合,幸好很快结束了,允欣叫我一起去饭堂吃午饭。 “我们等个人。”她站在礼堂大门口,“顺便给你介绍朋友,是比我们大一届的学长,学校接机的时候认识的,读金融,很厉害的呢。” 我呆呆地点头,虽然刚才的致辞莫名其妙就听懂了大半,可这会儿望着来来往往高鼻深目,金发碧眼的学生,我仍旧有些奇奇怪怪的感觉,“学长也是……和我们一样吗?” “什么和我们一样?”允欣掏出手机发了几条信息,又打起了语音。 我猛然想到,吃饭,要用钱的吧? 心急地在书包里面翻找,终于在一个口袋里找到了一张纸币。 十镑。 再也没了。 不是吧,这家大学还有校服,剪裁质地一看就很贵——虽然我也不知脑海中为何有此判断——完了,我浑浑噩噩地觉得在这样的大学里一定很花钱,这该怎么生活,我什么都不记得,连这是哪儿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来的更加不清楚。 午饭我特意选了最便宜的,竟然也花掉了八镑九九。 回到宿舍,我找了半天,在行李里面找到一张银行卡,让允欣领着去查了余额,一百二十镑。 …… 还好我看到了学费和住宿费的缴费回执,这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已经全部交过了,这稍稍令我放心了些,也就是说,我只需要解决自己吃饭的问题就可以活下来了。 可以打工的……吧? 总之,先熟悉一两周吧…… 我们去了趟超市,买回来一大堆食物,允欣买了很多速冻熟食和零嘴,说吃起来方便。我买的则都是便宜蔬菜和面条,打算自己做饭。 熟食实在太贵了,我买了一周的食物的量,花了三十镑,允欣花了七十多,按她说却只够吃几顿的,她打算平时都在学校饭堂解决,自己做饭太麻烦。 嗯……可是我好像不行啊。 傍晚回到宿舍,我打开行李箱准备仔细整理一番,里面有一些基础的生活用品和保暖衣服,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允欣问我要电话号和通信联络方式,我将行李箱和书包翻来覆去找了许多遍,并没有手机。 “这……”允欣感到不可思议,“你没有手机?要不明天我们去镇上买一台吧。” “可是我没有钱。”我无奈地笑笑,“没关系,宿舍配着电脑呢,社交可以在电脑上解决。” “可是很不方便啊,出去玩什么的……”允欣小声嘟囔,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张大了嘴:“噢!说起这个,今晚在学校酒吧有迎新会哦,是我们学联包的场,等会儿早点吃饭,好好打扮一下,然后一起去吧!” 酒吧……是喝酒的地方吧? 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喝酒。 “酒吧贵不贵啊?”我有点犹豫,“而且……我没有去过。” “不贵不贵,学校酒吧比外面便宜多了,没有去过就对了,正好见识见识!”她兴奋地翻着自己的紧身牛仔裤和小短裙,亮在身前比划着让我帮她挑选。 我回头看了看自己单薄的衣柜,两套校服,一件长袖T恤,两件朴素的长袖厚毛衣开衫,一套松垮垮的休闲服,没了。 …… 听起来是需要穿得好一点的场合,可我的衣柜里,似乎只有那套校服看上去用料精良…… 不得已,我只好穿了长袖T恤、毛衣和校服裙,把头发扎起一小撮,用毛衣上解下来的装饰带系了蝴蝶结做点缀。 允欣大概是看不过去,挑了一支口红让我抹上,又借了我一双蝴蝶结平跟芭蕾鞋。 “我不懂帮别人化妆,还是不糟蹋你的脸了,你涂点唇膏,会显得气色好。”她是这么说的。 踩着暗黄色的灯影出门,我们走在学校的步道上,青草味在夜风中酝酿着,头顶偶尔会有飞机遥远的轰鸣,晴空中的漫天星斗聚成横贯东西的银河,我内心感觉到了深深的震撼。 “天之苍苍,其正色耶? 其远而无所至极耶?” 我的脑子里忽然蹦出了这样一句话。 “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以星辰为珠玑……” 啊!!! 头好痛,我一瞬间目眩神迷,深深吸了口气,快走两步跟上允欣。 “这里空气好好啊,能看到这么多星星。”我说。 “是啊,路灯也少,黑乎乎的,你晚上可不要乱跑哦。” 离酒吧还有一段距离,就已经听得里面音乐震撼,附近还有许多与我们一样结伴而来的学生,三三两两,时不时就起着哄。 我们向酒吧门口的保安出示了学生证,挺着啤酒肚、穿着制服、别着校园工作证的金发胖男人朝我笑了笑,做出了一个“请进”的手势。 允欣似乎很擅长这种多巴胺疯狂分泌的场合,从进门开始就和来来往往的人打招呼,一刻不停。她把我带到吧台,点了杯酒塞给我,说:“这是黑啤酒,很好喝的,你拿着尝尝,等会儿我回来找你再喝。” 她朝我甩了甩手,踩着高跟鞋,摇曳着曼妙的身姿,没入了舞池人群中。 流行的韩文舞曲结束在高八度的妩媚颤音里,手中的黑啤散发出小麦香味,成熟的粮食气息非常馋人,我忍不住小口抿了点尝了味。 苦,涩,冰,冷。 我的鼻子和眉头一块儿皱起来了。 “你好。” “你好,Hello?” “小姐姐?” 嗯?是在和我说话吗? 抬起头,一个穿着钉珠白衬衣和黑色休闲西装外套的男生站在我面前,他的头发打了发蜡,在头顶卷成一团蜷曲,鼻梁上架着一副时尚的六棱型金属眼镜,一只手上拿着手机,礼貌地问:“不好意思,我想要一下你的手机号可以吗?” 手机号?我哪有那种东西。 “我不用手机的。”我对他说。 “小姐姐,你开玩笑啊,怎么会不用手机啊!”他不可置信。 “真的。”我瞧见他背后不远处有三五个人正盯着这边看,心中忽然闯进了点什么,脱口便问:“你们玩游戏?” “啊!你怎么知道!”他很讶异。 “我随便给你写一个拿回去交差,要不要?” “好的好的。”他忙不迭把手机递过来,“谢谢你小姐姐。” 我往他打开的通讯录页面胡乱填了名字和手机号,男生道谢后就离开了。我坐在吧台的转椅上观察着形形色色的人们,酒吧很吵,我对喝酒跳舞不感兴趣,但观察他们却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外向的,内向的,活泼的,文静的,他们有些人毫无拘束,有些人欲拒还迎,都在这色彩斑斓的黑暗里尽情地释放着自己。释放着自己的魅力,释放着自己的欲望,但碍于道德又不至于下流。舞曲虽然吵闹,我用指关节叩着吧台的桌面与之相和,倒想起了一句“钿头银篦击节碎”。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一时间解释不出,脑海里却恍惚有那样的场景,盛装的美人旋转着腰肢,青衫士子饮酒作歌…… 怎么会有这样的记忆? 我明明什么都不记得,可总会有奇怪画面一闪而过。 不知过了多久,这些舞曲,还真是容易让人模糊时间啊。 “叶怜?” 是一起吃过午饭的那位金融系学长,他竟然还认得我,我收拢了散乱的神思,与他打招呼:“学长好。” “怎么不去玩?”他非常平易近人,丝毫没有学长的架子,像——春天裹挟着花香和柳絮的风。 我摇摇头,“我不会跳舞。而且这是允欣买的酒,我帮她看着。” 学长倾身打量了一下那杯酒,“凯撒?” “啊?” “哦,没事。这是黑啤吗。” “是的,闻起来有很浓的小麦香,没想到喝起来却那么苦。” 学长扯了扯嘴角,“你可以试试Liqueur,甜甜的更适合女孩子。” “Liqueur是什么啊?” “就是利口酒。一般是用白兰地、朗姆酒、威士忌、龙舌兰之类的蒸馏酒甜化处理后做成的,偏香甜,口感更柔。” “这样啊。”我摸摸自己已经有些发热的脖子和耳根,“可是我好像不太能喝酒,还是算了。” 何况我也没钱啊! 学长问了问我在学校住得是否适应,让我以后有需要帮忙尽管找他,就去和他的朋友们汇合了。我又变成了一个人,喧闹的角落,布满冰冷水珠的玻璃大酒杯,微微的麦芽香气,路过的姝丽女生身上的香水味。 我漫无目的,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就那样发着呆,好像自己与它们所有的这些,不在同一个时空。 连手机都没有,主动和我接触的人只有作为室友的允欣一个,这……完全称得上“奇怪”了吧? 难道……我就是这样孤身一人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吗? 第二章 炒股算什么兼职啊! 一开学各个科目的老师们就给我们列好了今年的书单,让我们在课外时间自行阅读。我上网查过,要买这些书实在太贵了。想着这个专业的人很少,我决定到图书馆碰碰运气。检索好了书目分类的位置,我因为没有手机,只好打印了长长的位置信息方便查找,幸好拿着学生卡在图书馆打印不要钱。 “叮——” 电梯在五楼停下,一片寂静。 我走过一排又一排的书架,对照着编号仔细寻找,偶尔路过一个感兴趣的分类,还会走近书架看两眼。 全是英文,头疼…… 还是找专业需求书籍吧。 “12—D—6,就是这里,书籍编号48—62—9372……” 我一个个对照着书脊底部的编号,为了不放过任何一本书而睁圆了眼睛,可还是在浩瀚书海里眼花缭乱。 这本,没有,这个,也没有,这个,没有…… 没有没有没有,全都没有!我刚刚在电脑上查的时候明明有的啊! 不信,还剩下五本,我就不信一本都没有! “《论语》……啊!”找到了! 中英双语对照的《论语》,我赶紧把它从书架抽出来抱到怀里。 功夫不负有心人,来回找了四五遍,最后收获两本书:《庄子》、《论语》。 可这是下半学期的必读书目,上半学期的我还是一本都没找到,怎么办,要写期中论文的…… 太愁人了哎…… 我抱着书慢悠悠地从书架和学习桌之间的走道而过,这层是历史文学艺术类书籍,据说这几个专业就读学生很少,因而当我路过一个正在自习的男生的书桌时——这是我在这层楼见到的除管理员外第一个活人,我下意识地看了看他堆在桌边的书。 《通史》?! 这不就是我的必读书目之一吗?! 特意放慢脚步偷瞄他叠在桌上的书,好家伙,全是我的必读书目。我们专业除了综合大课以外,其他都是分小班教学,一共四个小班,每班六人,我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难道是同专业里其他小班的同学…… “Hi,”我跟他打招呼,“那个……你也是学东方研究的吗?” 男生抬起头,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眼镜两侧细细的挂链上竟然还各坠着一颗钻石。 我在心里倒吸一口气,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 春庭里白玉盆中的牡丹,六月间幽深清冷的山风,他就像是——袅袅秋风里降临北渚的云中仙君。 他望了我一眼,随即轻蔑地笑了,刚才的出尘气质荡然无存,高不可攀的傲慢之色让人望而却步,“你觉得呢?” “……不好意思。” 我道了个歉,赶紧跑了,打算回宿舍上网找找有没有这些书的电子版本。感觉就算问他关于书的事也会得到一碗很难吃的闭门羹,还是下次再来图书馆碰运气吧。 后来上大课时,我还是没战胜得了自己的好奇心,特地分了心思想找到他,可巨大的阶梯教室里实在是熙熙攘攘,目力并不支撑我把所有人都扫描一遍,几次以失败告终后,也就没再留意了。 很幸运的,我从图书馆里借到了两本必读书目,系统记录里会登记有最近借阅的三个人的名字,可他的那个时间段早就被刷过去了,我也无从得知他的名字。 我猛然发现自己对他太在意了。 可是他那种气质…… 正如我读过的《楚辞》里面描写的一样,“帝子降兮北渚,目眇眇兮愁予。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 不不不。 想起他那轻蔑浪荡的笑容,我就觉得自己完全是在犯傻,什么湘君,不过是我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怎么能因为别人好看,就什么妙词佳句都往人家身上扣呢?可能他就是个衣冠禽兽也未可知啊。 真是太无聊了,我怎么是个这么无聊的人。 才几周时间,允欣就交了个男朋友,经常夜不归宿,到了周六日更是连人影都见不着,我开启了独自生活模式,可偏偏在这个时候,电脑坏了。 一早到图书馆登录了社交账号,我的社交好友只有允欣、学长,还有几个同组写论文的同学,几经思考,我点开了学长的对话框,想请他帮我修电脑。他答应得很爽快,其实我是有点忐忑的,请一个男孩子到宿舍里来……可是好像没别的办法了,毕竟要开始写期中论文了,总是到图书馆很不方便,不利于思考写作,何况并非随时都能占到电脑。 回到宿舍不久学长就来了,他提着一个电脑包,清衢而儒雅,“叶怜。” 他向我解释了电脑出现的问题,然而我听不懂,只知道看着他把光碟推入光驱,不断点选着各种字母,等待着读条。 我决定趁此空隙向他打听赚钱的事情,“学长,你知道怎样赚钱比较快吗?” “赚钱比较快?我可以给你推荐几只股票,不过没办法保证毫无风险。” ??? 他理解错了吧! “不……我的意思是,这里有什么兼职是我可以做的吗?我平时的生活费不太够。”我有点尴尬,“卡里只剩下几十块……” “唔……这个,我不太清楚。”他拧着眉头,有些纠结,“回头我帮你问问。” “好的,谢谢学长。” “不客气。你的家里,不提供生活费吗?” “这个……”我想了想,连自己都没找到缘故的事情,是无法给他解释的,干脆顺坡下驴:“是的,他们说既然读大学了,就要自食其力。” “也是很好的锻炼机会。这样,我这边如果有什么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你。如果有需要,我也可以和你到镇上的商铺找找工作。” 我再次道了谢,说等赚上钱了一定请他吃饭,连同这次帮我修电脑的。 “哈哈,好,我等着。” 他笑起来也让人如沐春风,我的心像被丝丝柳条拂过,难得的放松感觉。 然而等到这周结束,最终还是没有找到能给我介绍工作的人。 哎…… 颓废。 我对这里的一切都很不熟悉,如果下周结束之前再找不到工作,真的要饿死了。 今日周末,天气晴朗,夕阳余晖下霞光灿烂,我的心里却乌云密布:从早上十点来到镇里,现在是下午四点,有许多店铺已经准备关门,我却没找到哪怕一家愿意招兼职的店。 好累啊。 走在空无一人的小马路边,夕阳把建筑物照出长长的斜影,十月的气温降低了,风吹得头疼,我伸手捂住耳廓,想借此温暖一下脑袋。 已经两周不敢买菜了,我买了一袋最便宜的长米,是来自南亚的一种淡黄色细米,干干硬硬的,煮的时候需要放许多水,可最后出来还是嚼得人牙软;即便如此,我仍是每天两顿,每顿一碗饭,一点不敢浪费。今天走了一天,只在早上吃了点饭,现在浑浑噩噩的,身上甚至在出冷汗。 身后忽然传来男人的轻笑,我感觉到屁股被猛地摸了几把,惊恐地回头,只见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金发男生正骑着自行车贴在我身边,一边嬉笑着一边夸我漂亮。 我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不知道该说什么,心里很害怕,却只知道瞪着他,躲着他,连尖叫的意识都没有。男生也许是觉得我无趣,很快骑着车走了,我舒了口气,安慰自己没事的。 街上一个人都没有,好害怕。 他万一还回来怎么办。 早知道就找学长陪我来了,只是单纯不想麻烦别人,谁曾想会这么倒霉。 我加快脚步,忐忑地又走了一段,拐过街道不久,又碰到了那个男生! 他满脸淫邪笑容骑着车从后面追上我,直接把手伸进了我的裙底,还用另一只手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吓得连踢带打,拼了命挣脱他,一直跑到有车流的大马路。大约是顾忌着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他远远的跟着我再不敢向前,我顾不上气喘吁吁,顾不上脑仁一阵一阵的刺痛,疯了一样跑回学校。 “咳咳……呕……” 追逐进傍晚最后一抹光,模糊的视线里,我终于看到了校门口的保安部,放下心后,腿一软,跌坐在了校门口雕塑旁的花圃边。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眼前一片漆黑,太阳穴疯狂跳动,身上、手上,甚至腿腕上都出着冷汗。运动过度的反胃感觉令我不断干呕,可腹中空空,只吐出来许多黏液,还因此而让胃里更不舒服了。口腔里析出令牙肉酸软的唾液,更是让我浑身失去了最后一丝力气。 太难了吧,太倒霉了吧。 我靠着雕像基座,伸手用袖子抹了额头上几乎要滴进眼睛里的汗,感觉自己要昏过去了。 反正有保安员呢,虽然眼前黑乎乎什么都看不见,还好像要晕过去了,不过在这里歇会儿应该没事的…… …… ……… “喂,醒醒。” 肩膀被推了一下,摔倒的下坠感让我猛地惊醒,睁开眼时,发现自己刚才竟靠着雕像睡着了。 也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昏过去了…… “天黑在这里睡什么觉,不怕有醉汉把你强奸了。” 是男人的声音,我一个激灵抬起了头。 天已经黑了,路灯的光芒略显微弱,但我还是“看清楚了”——是,那位湘君同学啊。 早不遇到晚不遇到,居然在这么狼狈的时候遇见了他,看来是真的没有缘分了。 “不好意思……谢谢你叫醒我。” 他轻笑里带着一丝看不起人的意味,“你怎么在这里睡觉。” “刚才太累想休息一下,结果睡着了。”我站起来,拍了拍校服裙,“那个,我先走了,再见。” 我在黑暗里和他道别。 好晕,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了。 整天没吃饭还跑了那么久,只要我一动就眼冒金星满身虚汗,今晚不知道写不写得了论文了…… 又过了几天,眼看家里的米要吃完了,我还是没找到工作。可即使越来越焦虑,也只能趁这下午没课,来银行取点钱去买袋新米。 在柜员机前忐忑地取出来一张纸币,我留心了余额——一百六十?! 怎么会多了一百五? 难道是……家里打过来的生活费吗? 我找银行工作人员帮我查一查是谁给我入的钱,工作人员却表示因我无法提供安全密码,按规定无法帮我查询。 安全密码……? 银行员工说客户按流程办好银行卡后都会收到一封写有安全密码的信,可我的行李里只有银行卡和提款密码,并没有他们说的信。 不管怎样,有钱就好,至少下个月的饭解决了。我因为没有安全密码,担心出什么纰漏,干脆直接提了一百镑现金出来,以防万一。 匆匆回到宿舍,允欣居然也在,瞧我开了门,立刻从电脑前转过脸来,“叶怜你回来啦。” “嗯,刚刚出去了一趟。”我看见她显示屏上密密麻麻的字,“你在写论文吗?” “是啊,还是在宿舍写论文好,安静点儿。你的写完了吗?” “差不多了,我们小组合作的那一篇还有组员没交。”我把现金用A4纸包好,放到带锁的床头柜里,“外面好冷啊,你晚点还出去吗?” “应该不了,这几天先留在宿舍把论文写好。” “好的,那我去洗澡。” 第三章 兼职时遇到同学撩妹真是不得了呢 期中已过,深秋的夜里,我正从图书馆慢慢踱步回宿舍。刚才去还了写论文需要用的参考书籍,论文也交上去了,心里算是稍稍放松,顺便借了两本闲书看。月色清莹,照在秋雨过后湿润的水泥路面,令人想起书里写的,待踏马蹄清夜月。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湖边,皮鞋鞋跟踩上木板搭成的观景台时会发出沉闷的踏踏声,风从湖面吹来,空气的味道像冰冷的暗绿色荆棘。湖岸遍植杨柳,我以为杨柳只在东方存在,没想到这儿也有。它们在恍惚的暗黄路灯下随风摇曳,好像路过凡间的魑魅魍魉,可我……却不觉得害怕。 好像本来就知道它们是什么一样。 踏——踏——踏—— 我分辨得出来这不是我的鞋跟敲出的声响,凝神细听,是由远及近的脚步声,缓慢,好似是为夜月下悠扬协奏曲打的节拍。此时再说不害怕那必然是假的,我脑海里已经浮现出来深夜鬼魅的幻想了,可鬼走路没有声音的吧?不管怎么样,我转身踮着脚往岸边快走几步,警惕着随时准备离开。 那人越走越近,路灯照亮了他的脸,怎么又是那位图书馆遇到的同学…… 他发现我之后并没有什么反应,更懒得和我搭话,瞥了我一眼,自顾自地走到湖边,靠在观景栏杆上看风景。 我的风景没看够,只要他不搭理我,大概也没什么危险,我重新走回湖边,与他拉开一段距离,坐在大石头上,看着湖中因风而起的涟漪揉碎月光倒影。 哲学家有三个闻名于世的命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我想,大概只有懂得了前者,才有机会知道后者为何,而我——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我有名字,可是名字就是我吗? 如果名字变得不同了,我就不是我了吗? 造就一个人需要他的切身经历和体会,那么经历和体会,就是这个人吗? 如果经历已经忘却,曾经的感悟还会影响着如今的他吗? 我不知道。 站在茫茫人生路上,天地一指,万物一马,其实我只是晓风残月里的一个“无”吧。 在这悲伤而无奈的“无”里,连带着凉意的晚风,都好似变得温柔缱绻。此刻能够坐看水池香气,大概已经是人生里难得的“有”了吧。 我伸出手臂,月华流泻,皮肤雪白得好像暗夜里泛着幽光的贝母。 “你叫什么啊。”那个男生忽然问我,“大一的?” “嗯。”我在悲伤和无奈里,忽然起了玩笑之心,“问别人名字之前,先报上自己的名字才比较有礼貌吧。” “还挺会说话。”他轻笑,“我叫方刈。” “叶怜。”我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说起来,就算我随便编一个名字,你也没办法知道是真是假。” 就像我在酒吧里给别人写的电话号码。 就像“我”。 失去了记忆的我,不也像一个轮廓不明的影子吗?上帝告诉我,我是人投射的影子,那么我就是“人”;上帝告诉我,我是鸟投射的影子,那么我就是“鸟”。 “心虚的人才会连这样的信任都拿不出手。”他说。 心虚吗? 也许是吧。 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如何去选择信任与否呢? “名字只是代号而已。就算不知道对方叫什么,你不也会跟我说话吗。”我想起刚才那些无厘头想法,忽然觉得很有趣,“你是和我的名字说话呢,还是和我本人说话呢?” 借着路灯的光,我看到他转过了脸,留给我一声轻哼。 月色真美啊。 云絮偶尔从月下掠过时,会被映照出七色的淡彩,满天星斗明暗不定,许多都在千里明月下失了光辉。 其实——很多事物都如此吧。 绛河清浅,皓月婵娟。我没有觉得孤独,也没有觉得寂寞;不过毫无倚靠,全无托付的感觉,却也如同这明月,高悬心天。我想方刈说得不完全算错,我虽没有心虚,但也同样没有信任。湖岸潮湿,水汽冰凉,穿着皮鞋的脚趾被寒冷侵袭,已经有点冻僵的苗头了,还是回家吧。 我最后还是决定与这位“湘君”礼节性地道个别,“那个,方刈,我有点冷,先走了,你也小心着凉。” 他又瞥了我一眼,连一句“嗯”都没有。 回去路上遇到了从图书馆自习回来的学长,他住在环境更好的单人公寓,可以与我同行小段路程。 “这么晚出去?”他问我。 “嗯,论文交完了,就想着出来散散心。刚才去了湖边,发现那里景色很美。”想到湖边的月色,心情都好像变好了,我脚步轻盈,歪着脑袋问:“学长去过那边吗?” 他似乎是回忆了一下,才说:“嗯,刚到学校的时候去逛过,后来课业太忙,就没什么空了。你刚才说是出来散心,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了吗?” “唔,倒是没有。就类似于完成考试之后的放松吧。” 有点冷,我把胸前的书抱得更紧了些,但书中哪怕有千钟粟黄金屋,也挡不住这一阵又一阵刺骨的风啊! “你找到兼职了吗?”学长问。 “唔……找不到。”说起这个,我的焦虑感又上来了,“不过卡里多了点生活费,大概是家里人打过来的,反正下个月如果没什么大支出,应该算是暂时解决了。” “现在环境不好,销售额下滑,商铺对人手的需求量也少了,很多人都愿意以临时工的薪资水平来当正式员工,的确不容易。” 我叹了口气,“如果实在没有能赚到钱的工作,哪怕是能解决一顿饭的义工也好啊。” “这……我倒是有个提议,学校里有好几家餐厅,我听说他们有雇佣学生当义工,会包一顿饭,你有空可以去了解。” “真的?!”我从来没听到过这种消息,不过也很正常,这些岗位一般都是留给那些热爱交际和实践的学生的,不会大肆张贴告示,像我这种不参加社团和学校活动的人,不知道很正常。 学长点点头,“还是以学习为重,兼顾身体,不要本末倒置了。” 我第二天就急急忙忙去应聘了,多亏了学长的消息,总算找到一份工作,在学校某餐厅当服务员,从晚上六点工作到九点半,会包一顿晚餐,没有工资,但客人给的小费我们可以自行收起来。听说这里一般的规矩是给百分之十服务费,也就是说服务的客人每消费十镑我就能赚一镑,一袋五公斤的长米需要九镑,仿佛看到了曙光! 工作了一周多,我数了数攒下来的硬币,竟然有三十多!这样算下来,一个月能赚一百镑左右,哪怕过后没人给我打生活费,我也能活下来。 真的很幸运呢。 在餐厅工作了个把月的我已经驾轻就熟,今日一如既往地换上餐厅制服,我将头发盘好束在脑后,努力打起精神。因为打工的原因,课余时间变少了,老师留下来的作业和论文都要趁白天没有课的时候做完,说实话有点累,每天都起不太来的感觉。 站在吧台附近迎接客人,万万没想到会遇到熟人。 方刈穿着一身休闲套装,和一位打扮精致的漂亮女孩子一起步入餐厅,我呆了两秒,在与他打招呼和招待他们两者之间迅速选择了后者。 带着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肯定会在乎自己面子的,只要点的单够贵,小费还不是顺手拈来! 就是看他们你侬我侬的有点恶心,不过为了钱,无所谓,不在乎! 给他们上菜的时候,我心里泛起奇异的感受,是不是我也——可以找个男朋友? 这样就不用每天这么累了。 可是,谁会喜欢我啊。 学长? 他显然只是尊重女孩子,懂得关照同学,至于谈恋爱……会误以为我的赚钱是要投资股票的人,先不说我喜不喜欢他,首先他就不可能看上我吧。 我简直被自己的龌龊想法吓了一跳,我可是个连记忆都没有,什么都不懂的人。 连自己都没弄明白,怎么去给对方以“爱”呢。 何况我好像,并没有什么依赖的渴望。 连依赖都不渴望,怎么会有——“爱”呢? 要气死了,方刈两个人吃了一个多小时,竟然不给我小费。 小费只是约定俗成,并非明文规定,客人不给,我们也毫无办法。气死了气死了气死了,一顿饭花一百多,怎么就连个小费都不肯施舍一下,看不到我端盘子有多累吗?! 强颜欢笑送走他们,幸好我又招待了一桌客人,今天有两镑进账。 快打烊的时候,学长居然来了,他看到我,笑容浮现,“叶怜,帮我打包一份主食吧,随便什么都可以。” 学长时不时就会来打包晚饭,据说是课业太忙泡图书馆的缘故。我向他介绍:“今天的菜单主食有炒饭,意大利面和牛排,学长你想吃什么?” “意大利面吧。”他接过菜单看了看,指了指其中一款,“就要这个。” “好哒。”我迅速替他下了单,跑到厨房再一次叮嘱他们这是一份外带。 学长递过来两张二十镑纸钞,“不用找了,剩下的算小费。” “太多啦!”他点的那份意面三十五,加上打包包装才三十七,我给他找了一张十镑的纸钞,“给你!收好,不然我就生气啦。” 他笑了笑,“好。你还说要请我吃饭,是不是忘了?” “才没有呢,想多攒一点,请学长吃顿好的嘛!” “你每天这么辛苦,我怎么能让女孩子破费。镇上有一家很好吃的连锁烤鸡店,一只整鸡十三块,我很久没去了,还有点儿馋。等你有空一起去吧。” 我答应下来,学长的意面也好了,他说就在这里边吃边等我下班。已经九点多了,我们擦一擦座椅,也该打烊了,今天虽然很累,但心情好像还不错。 如果没有在下班走出餐厅时,看到门口喷泉前双手抱胸一脸冷峻地盯着我的方刈就更好了。 “叶怜。”他扬了扬手上一叠打印纸,“你的小组作业写得太烂了,想我们跟你一起拿E吗?” ??? “我的小组作业不是跟你一起做的吧。”我反驳。 “Andy想和他女朋友一个组所以跟我调换了,我们已经找老师报备过。”他走上前来,先瞥了一眼学长,再望向我,“论文明天下午四点前要交,你现在跟我去图书馆重新写。” “你……”我真的很累,四肢酸麻,眼睛又干又涩,“论文我们之前一起审过三次,大家都觉得没有问题,你想调组,应该你按我们的题目写好你的部分,关我什么事?” “你们根本没有掌握对老师的题意,老师的要求是论述《楚辞》里反映的社会思想,你们写的却是屈原,《楚辞》是屈原一个人写的吗?” “就算你这么说,现在改也来不及了,万一推翻后写不完,不是白费功夫。” “我已经给他们都写了提纲,他们从下午开始写,现在已经快完成了。你的提纲我也写好了,只要你专心致志,五个小时内绝对能写完。至于我的部分,已经写好了。” “……”我无语,“去图书馆没问题,但是我要先和他们确认一下,确定所有人都认同你,我重新写。” “那还不走?” 第四章 深夜论文辅导课 不知道方刈用的什么办法让小组其他四个外国人乖乖重写了两千字的论文,事已至此,我也只能重写了。 他又戴上了那副金丝眼镜,在我打印好的提纲上面圈出重点,指导我该怎么写:“你的这部分主旨是阐明当时社会的主要学说,并且提出其中与《楚辞》意象可以联系起来的故事或思想,让他们承接下面关于三代流传下来的尊敬天地祖先鬼神的内容。” 我咬咬嘴唇,认真思考着他的逻辑,很丰富,比我们写的要复杂得多,“我认可你的想法比我们要全面,但我对诸子的了解并不深入,有没有参考书籍?” “自己想办法。” “……” 他一推桌子站起来,“我去拿几本书,顺便买杯咖啡,你先动笔。” 在他的敦促之下,我艰难地打着字,图书馆里的白炽灯在夜半光调惨然,周围打字声不绝于耳、翻书声此起彼伏,仍旧有许多学生在挑灯夜读。我写完一段,打算休息会儿,整理整理下面要展开的内容。方刈给我拿了几本参考书,自己在旁边也拿着一本书在看,每当我写完了新的内容就来检查。 “你晚上才跟女朋友吃过饭,不用陪她吗?其实我一个人写也可以。” “你蠢成这样,一个人又写离题了。”他快速浏览着我写的内容,时不时把一两行内容直接删掉补写,“还有,那个不是我女朋友。” “……感觉好像问了不该问的话题。” “知道就好。”他双手离开键盘,“别磨蹭,赶紧写,我很困。” 我打了个哈欠,对照着大纲,尽全力集中精神,期望能早点写完。图书馆大且空旷,虽然已经开了暖气,可我仍旧感觉到了冰冷。一晚上的工作已经把体能消耗得差不多,更别提现在还要聚精会神写论文。 我的身体里大概是没有多少剩余能量了,可图书馆里的大家都很认真,这个科目我也很喜欢,哪怕辛苦,饥饿,寒冷,似乎也没有那么难受。 方刈翻动纸页的声音在午夜尤其清晰,我只差最后一段总结了,想休息两分钟再写,因为已经有点儿头晕。 “你在看什么书啊。”我说着就凑过去,他的书页上是一根根简牍的照片,旁边还配有翻译文字。 “汉墓出土的《道德经》。”他抬眸看我一眼,“写完了?” “还差最后的总结。” “赶紧写。” “好累啊,休息两分钟。” “写完你就可以睡觉了。” “我头晕!不休息一下写不出来。” “书都没读好,学别人挣什么钱。” “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么有钱,一顿饭吃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小声嘀咕,“还不给小费。” 他不屑地冷笑,“那你去找个男朋友啊。” “找不到。” “刚才那个我看就可以。” “人家才看不上我呢。何况……”我差点说出了心里话,立刻禁声。 “何况?” 我望了他一眼,他虽然这么问了,但目光始终在书上停留,应该是毫不在乎的,况且我看来与他也没什么缘分,告诉他似也无妨,说到底不过是无关紧要的小心情罢了,“何况……我不懂谈恋爱,免得祸害别人。” “谈恋爱有什么懂不懂的。” “和我一起大概会很无聊吧,我喜欢看书,喜欢一个人,不喜欢腻腻歪歪,他们感兴趣的吃喝玩乐我没法参与,更没那么多空闲时间去陪伴对方。所以……”我心里没由来一阵酸楚,“感情那么珍贵,我拿不出来,也不想因此令他人伤心。” “不仅读书蠢,生活里也是个失败者。”他给我下了个定论。 “是啊。”我的十指重新抚上键盘,“可这就是我。” 我根本不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 我又怎么能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 虽然这篇小组论文赶得很痛苦,可当分数出来时,我整个人都惊呆了,98%! 我从来没拿过这么高的分数,方刈已经调来了我们小班上课,同组的几个外国人就差把他奉若神明,每次上小组课都给他带烟带咖啡,以求在以后的小组和个人论文里能得到他的指点。 “叶怜。”一次下课后,他叫住了我。 “什么事?” 他递过来一本书。 “《庄子》?我在图书馆借到了。” “善本里最早的版本,和你借的不一样。拿回去认真看。”他说,“这是传统典籍里面很重要的一本,对你的学习和人生观会有启发。” 我怀疑地上下打量他,“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友好?不是看不起我吗。” “是啊。”他轻笑,“你多看两本书,我就不用为了拿95+大晚上抛弃性生活帮你改论文了。” “……”我瞬间将书拍回他胸口,“我自己会看。” 头也不回地往外走,怎么会有说话这么肆无忌惮的人,我的直觉果然没错,他就是个衣冠禽兽。 北温带的冬天来得可真早啊,长时间的打工和学习、变冷的天气,终于把我打倒了。我躺在床上,怀里抱着新买的枕头,被窝很热,可我的身体却止不住地冒着冷汗,头痛欲裂,闭上眼就仿佛天地倒转。伸手探了探额头,我分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发烧——大概是没有的,因为渗着细密汗珠的额头,冰冷。 没想过自己的身体原来是会扛不住的,我思考着是否要再找个人来与我轮流上班。不管怎么样,今天是没法工作了。我向枕头底摸出前阵子新买的手机,有了它之后方便多了,可以登录社交软件,不需要什么事都坐回电脑前解决。 十二月了啊…… 又快要交论文了,期末没有小组论文,不用和方刈一起写,我舒了口气的同时,又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 人就是这么贱的呢,我在心中无奈地笑。 允欣在圣诞假期打算回家一趟,已经订好了机票,我就没有这个殊荣了,大概会窝在宿舍里睡觉吧。 好困啊…… 很晕,头很痛,还是睡一下吧…… 深夜醒来时,我一边做饭一边登录社交软件,居然有几条未读信息。 “今天上课的笔记。” “你哪不舒服?” 是方刈发过来的,我有理由觉得他在钓鱼。可是我有什么好钓的呢,估计还是为了以后论文别拖他后腿吧,又或者是导师见我俩相熟,才让他发笔记给我。 “谢谢。”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最近天气太冷了吧。” 直到做完饭也没再收到他的信息,我把手机放在一边,把饭搅到煮好的菜里开吃。 一边吃,我心里一边盘算着圣诞节前要再去一趟超市,多囤一点这种速冻菜,听说圣诞前后会连续下很久的雪,到时候出门一定很麻烦,我连羽绒服都没有,风雪里走那么远绝逼会冷死。 “啊——唔——叶怜?”允欣打着哈欠从外面回来,“唉?你这么晚才吃饭啊。我回来拿点东西。” 我抬头应了她一句:“嗯,下午有点不舒服,一直在睡觉。” 她快步过来和我碰了碰额头,“还好没有发烧,你有咳嗽流鼻涕吗?” “没有咳嗽,是有一点鼻涕。” “哎,可能是冻着了。”她放下手提包开始翻箱倒柜,最后给了我两盒药,“这是治感冒的,你要是觉得有需要,睡前吃一点儿。” 话还没说完,她又打开衣柜拿出来一堆衣服摊在自己的床上,叫我:“这些衣服你随便穿,不要把身体弄坏了。” “不用的……” “我都没穿过呢,你就穿吧,在这边生病可是很麻烦的,看医生还要排队。”她匆忙收拾了几样小零碎,朝我摆着手就准备出门了,“我去酒吧啦,不回来睡觉的,你保重身体哦。” 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室友啊。 感冒真折磨人,就算吃了药,也要熬上整整一周才见好。我在生病期间创造力极其低下,也不敢打工,这十来天里每天硬撑着写论文,最后勉勉强强交了上去,心里放松,终于可以放心迎接圣诞假期了。 平安夜前几日,我收到学长的信息说学联要举办圣诞晚会,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恰巧缺个女伴,你如果想去,我来买票。”他说。 “那怎么好意思,学长你把买票的链接发给我,一张晚会的票我还是买得起的啦!” 放假闲来无事,整天呆在宿舍虽然很爽,但参加下活动也不错,入乡随俗嘛。 “那晚会开始前半个小时,我在你宿舍区的接待处门口等你。”学长得知我已经买好了票,很快就和我约定时间。 我没参加过这种集会,兴奋的同时,忽然想起网上看到的广告都说圣诞节活动是需要盛装打扮的,我不好意思问学长,就点开了方刈的对话框打算请教他。他听了我的问题,先是嘲笑我无聊,又说只要穿着得体便可,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活动。 “可是我想好看一点。” “你挺好看的。” 看到他的回复,我莫名感觉心脏的这一跳,特别高亢。 “想好看就化妆啊。”他又回复,“跟我说有什么用。” “对哦……算了,化妆品好贵。” “你这种长相,涂口红就够了。” “你是想说化多了也是浪费吗?” “……” 方刈不回复我了。 我借了允欣一条连衣裙,自己跑到镇上买了一管开架口红,又拿剪刀稍微修了修刘海,嗯……只能这样了。 平安夜那天,我学着用卷发棒把头发稍微卷蓬松了,换上裙子,涂上口红,穿上大衣就出门了。 第五章 这个圣诞晚会怎么和说好的不一样 学长如约在接待处等我,刚见面就对我笑了笑,明明屋檐上残留着的湿漉漉水迹都被冻结成了冰凌,他周围却好似有春风萦绕,柳絮飘摇。 “走。” 圣诞晚会在学校其中一座礼堂举行,现场舞台中央布置了一棵巨大的圣诞树,树下堆着许多礼物,树前留有的大片空地,一会儿据说会有表演,现在正在播放音乐。礼堂里没有打开明亮的大灯,取而代之的是七彩的射灯,配合着热闹的舞曲,更像是一个大型酒吧。 “饿不饿?我们先去吃自助吧。”学长提议。 我当然是早就饿了,欣然答应,我们取了碟子,约好在自助餐的入口处等,各自拿吃的去了。 好久没吃过这么丰富的菜了啊!这可是花了钱的,今晚一定要吃个够本!失算了,我应该在大衣口袋里揣两个饭盒偷偷带走的,哎太笨了太笨了。不过我也没有饭盒,这边买个饭盒都要好几块,算一算得不偿失,无妨了,多吃就是赚。 “呀!Sorry——!!!!!”我瞪大眼睛望向因与我同时取菜而撞上的人,竟然是那天在路边非礼我的金发男生! 他居然是这所学校的学生! 我吓得后退了两步。 他也认出了我,一脸淫邪,说我今天比之前还要漂亮,止不住地淫笑。 我顾不上拿菜了,扭头就跑,想赶紧找到学长。 可是没找到学长,却碰到了方刈。说无聊,说小孩子过家家的,不就是他吗?可能是陪女朋友来的吧。 “这么慌乱,被人非礼了?”他似笑非笑地拦住了我。 “你!”真是服了他,随便说句话都踩中人的痛处,“你简直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啊!!” 手上的餐碟被他抢走,他一把搂住我的腰,低声说了句:“闭嘴。” 我稍一挣扎,他使的力气更大,随后我就听到他用不知道什么语言说了几句话,和他对话的人应该在我背后,这个声音……就是非礼我的那个男生! 我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只在最后听到男生连着说了几句“Sorry”,方刈才放开了我。 见他面色冷峻,我大概是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赶忙说:“谢谢你。” 他低头看了我一眼,竟然笑了。不是平日里的轻蔑不屑,只是普普通通的一个笑容,却是我第一次从他脸上看到的表情。 “我就说你挺漂亮吧,都有人非礼你。” 这个人!!!!! 我恨不得扇他耳光,但那样就有点恩将仇报了,最终只是哼了一声,从他手里接回碟子。 “我走了。” 他不说话,四处张望一番,拿餐碟去了。 我捧着碟子在入口处左右等不到学长,拿出手机想给他发条信息问问,却看到社交软件里有好几条未读消息。大概是会场太吵没听见,我赶紧点开,是学长给我的留言,说他临时有些事先走了,让我晚上玩得开心。玩什么的……我一个人怎么玩嘛,多吃点倒是可以。 捧着碟子找了个角落就开吃,虽然这大饭堂自助餐味道很一般,可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品类丰富的菜肴,就算是饭堂,对我而言也是天上人间的美味啊! 我喜欢观察其他人,坐在角落也是为的这个原由,饿着肚子可不会想观察别人,只有一边吃一边看,才有力气有精神有闲心去理解和思考他们的行为表现。 “你一个人?” 视线忽然被遮住,又是方刈,我有点不爽了,他是发现了我对他别有留心,故意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找存在感满足自我认知吗?! 这种人最讨厌了! 我皱着眉冷冷地说:“关你什么事?” 他一脸好笑,又是那种不屑的语气,“也对,要不是刚才我……你就不可能一个人。” “喂!”我感觉被侮辱了,拍桌道:“刚才我是要谢谢你,但是你说话能不能有礼貌点?” “我说话哪里失礼了?”他慢悠悠在我对面坐下,散漫而无谓。 想想他还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不过是表现吊儿郎当了点。这是家私立大学,能在这里读书的想必都有些本事,心高气傲实乃常事,是我太敏感了。 “不好意思。”我偏过头,知道该跟他道歉,可是又觉得丢人。 “哼,我可没你这么小气。”他用叉子戳了一块牛肉,一吃进嘴里就微微皱了眉。 还吃上了!!!我好像没同意他坐到我对面吃饭吧??? 算了算了,一场同学,无谓搞那么多幺蛾子,我又不是要通过撒泼打滚吸引贵公子注意的女主角,全当他是空气。 我行我素地边吃边观察着周围的人,看他们相互寒暄、打情骂俏,又或者举杯相碰、贴身而舞、自拍合拍,各有各的表情,各有各的细微动作,很有意思。原来那句话真的没错,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肚子都没吃饱,怎么会想思考什么我是谁,你是谁,他是谁的问题呢。 就像我在镇上奔波找工作时、在餐厅紧张地服务客人们时,就没有空闲、也不可能从这样的角度去思考关于“人”的内容。 又吃了会儿,我正沉浸在对环境和人群的感受中时,方刈突然说了句:“你东张西望的看什么。嘴里嚼着吃的,眼睛到处乱瞟,真像个采花贼。” “你!!!”他的话又令我想起了自己被非礼的事,十分不痛快,“方同学,这学期就我见到的你已经换了五个女朋友了,我们之间到底谁像采花贼?!” 他大笑:“我没有女朋友啊。” “你……那都不是女朋友?你欺骗小女生感情啊?人渣!” “她们本来就知道自己不是我的女朋友啊。是你草木皆兵,把我身边的女人都当成情敌吧?” “什么情敌,你要不要脸?” “你刚才不是一直在看我吗?” “真是从未见过你这么厚颜无耻之人。”我非常想对他翻白眼,但被不想惹事的懦弱心态阻止了,我平复了一下情绪,冷静地说:“我在看其他人,你有什么好看的。” “连生活费都捉襟见肘,却要观察一群喝的水都比你吃的米贵的人?怎么,想钓金龟婿啊。” “我就是喜欢观察,你管我呢。” “你再观察又能怎么样。”他摇摇头,不知是好笑还是不屑,“阶级鸿沟在这个年代几乎是不可跨越的。何况你还这么蠢。” “我没想过要跨越阶级鸿沟,我只是想知道。哪怕一生碌碌无为,我还是想知道——知道更多,知道世界的‘道理’。” 我脱口而出,话说完之后连我自己都呆住了,方刈也愣了一下,似乎完全没料到我会对他说这种话。 他神情中原本因无所谓而半遮半掩的不屑在此刻表露无遗,“世人只记得‘吾生而有涯,而知无涯’,以为‘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便会成功。可你知不知道这句后面接着的是什么?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殆’,不是不可,而是灾祸。” “我并非要以有涯随无涯,我当然知道自己笨,我只是想知道、想思考我有能力达到的部分。它们可能比我现在的程度要高一点点,也可能是我永远无法触及的琼楼玉宇,但这不重要,我对别的事情不怎么感兴趣,唯有这个,很吸引我。”我目不转睛,坚定地迎着他的目光,“我不会强求达到什么目的,所以艰难险阻又有何妨呢?” 我已经吃完了,而方刈的碟里剩了许多食物,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嫌弃它们。他一手支在椅背,薄软精致的长大衣在椅上逶迤,我这才发现他在大衣里只穿了一件衬衣,不冷的吗? “在有能力驾驭它们之前,你只会活得比常人更加困苦。”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顿了顿,又放回去了,“吃完了是吗,陪我出去抽烟。” 凭什么这样理所当然地要我陪他出去抽烟啊?! 与他的对话好像打开了一扇从未发现的窗户,而窗外是我无法想象的世界。我想和他继续聊下去,因为仅仅是成绩好的人,也许不会说“以有涯随无涯,殆矣”吧。 方刈坐在礼堂前花圃边的长椅上,抽出一根细烟叼在嘴里。 啪嗒——嚓啦—— 火苗于黑暗中蹿起,刹那的暖光照亮了他的脸。 “上次陪你下班那个男的呢?”他没由来地问,“我看他应该挺有钱,你不攻略一下吗。” “我以前和刚才不都跟你解释过了吗,我不是很感兴趣,也不想连累他人。” “所以你宁愿自己累。” “嗯。” “没有能力驾驭拥有的知识和才华,无法将它们变成心中的智慧,它们就会成为你的负担。” “我不明白。” “等你知道怎么驾驭的时候,就会明白了。” “既然没打算告诉我,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些话啊。”我扭头看了看正在抽烟的他,散漫无聊,孑然独立的孤寂萦绕满身,仿佛是他本来的样子。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告诉我你在观察他们?”他反问。 “因为……因为那就是我正在做的事,我知道你那样说可能只是习惯性地逗女孩子,但我不相信你连这样的眼力都没有,我口拙,没什么好瞒着你的。” 他轻轻一笑,继续抽着烟。巧克力味,淡淡的,这是……雪茄? 怎么会有大学生抽这种不经点的细雪茄,太奢靡了吧…… 啊,好冷。 我打了个哆嗦,方刈瞥了我一眼,把细雪茄叼在嘴里,脱了大衣打算披到我身上。 “啊!”我吓一跳,想拒绝,“别,万一碰着你认识的人,我可怎么解释。” 他不由分说把衣服给我裹上了。 一阵异香,不同于香水的飘忽,它应该是…… 是熏衣香。脑子里无端冒出这个词,熏衣香又是什么? 而且这个味道……是沉香……? “这里生病看公立医生要排队,没轮到你就病死了怎么办。” “你这么毒舌到底为什么会有女孩子喜欢——哦,也是,人嘛,都是贱的。”我自嘲般冷笑,“就像我,就屁颠屁颠跟着你出来了,想想真是人生耻辱。” “出来陪我抽烟,我不仅和你说话,还给你披我的衣服,对于很多女人来说简直求之不得,怎么会是耻辱。” “轻易就被你利用了我的人性,不是耻辱是什么。” “在讨厌我之前,先审视一下自己的智商吧。” “我确实没有智商。现在能讨厌你了吗?” “没有智商就多读书多思考,讨厌我有什么用?” “你根本胡说八道,你手里握着大把资源,我再读书再思考也不可能有你这种把人性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本事,不讨厌你我还能怎么样?” 我…… 我错愕,我怎么知道,他是“这样”的人? 第六章 无能的我和高傲的你 方刈冷声,“没有啊。” 我抿嘴瞪着他,表面强作镇定表示不相信,心中其实早就一片慌乱,正急急忙忙地为刚才下意识的反应寻找根据。 对……没错…… 因为他表面像个花天酒地的滥情纨绔,但眼神和气质不会骗人,我看到了他深不见底的眼神,感受到了他丰盈充沛的气场。如果是单纯贪图享乐的废物,怎么会在某些沉默的瞬间里眼神冷静清明,气质内敛深沉呢。我不是没在学校里见过别的富家子弟,所以,他一定有什么不一样。 哪怕是故意装出来,也代表他有驾驭这种情绪的能力,所以我才一直无法完全放心地靠近他。 所以,我刚刚才会脱口而出那种话啊。 “你不冷吗。”我转移话题。 “不冷。”他把剩了小半的雪茄随手扔在地上踩灭,火星在深黑的夜里划出一道坠落的弧线,“走了。” 他从我身上拿起自己的大衣,我登时浑身一冰。 其实我好像没吃饱。 礼堂离宿舍很远,校道路灯不多,夜里多少有些黑,我害怕走夜路。 “方……” 我朝他伸了伸手,可连一个字的音都没有发完整,它便被冬季凛冽的风吹散了。 算了。 方刈走得干脆,我搓着手,心想还是去会场再吃一顿吧。虽然和他聊完之后没什么食欲了,甚至有些颓唐。但考虑到裹腹问题,我还是乖乖进会场拿了一碟食物,依旧找了个角落坐着吃。 他说的话很刺耳,尽管我知道那是对的,可人就是这样,越无能越懦弱,越会认为世道不公,越会觉得无可奈何。虽然世道在某些意义上就是不公,就是无可奈何,但当赤裸的事实被无情地摊开在面前时,人们嘴上可以承认,为了显示自己有自知之明,可心里愿意承认吗?愿意接受吗? “无能”,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 是无法得到自由,无法掌握命运吗? 可是谁又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得到全然的自由,实际地掌控着自己的命运? 我们以为掌控了命运的分岔路,可我们之上呢?我们真的是出于本心地做着岔路的选择吗? 那么“无能”,应该是什么呢? 是不能实现财务自由吗? 是无法获得独立人格吗? 是得不到好成绩吗? 是找不到好工作吗? 是无法保护重要的人吗? 是追求不上爱慕的人吗? 是外貌平平吗? 是胸无点墨吗? 如果要评判“无能”,是不是绝大多数人都称得上“无能”呢? 既然有大多数的“无能”,那么“无能”还是无能吗? 我甩甩脑袋,希望把这些奇怪的想法从脑子里甩掉。一定是前阵子写论文看书看傻了。 又过了一周多,短暂的圣诞假期就此结束,接下来在新学期开始前,会有一周的“阅读周”,不需要上课,主要是用于让学生们提前回校,为一些开学后才进行的考试做准备。 阅读周时,上学期末的成绩也下来了,我看到小班讨论组里方刈回复其他几个人关于他成绩的询问,再一次惊掉了下巴:在平均分百分之七十多的情况下,他居然每篇得分都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令人怀疑他是不是学过一遍这些课程?! 我点开他分享到讨论组的论文,洋洋洒洒几千上万字,且不说这外语水平我望尘莫及,哪怕允许我使用母语,我也写不出这样角度与众不同而又逻辑严谨细密的论点论据。 嘀——嘀—— 是他的信息。 “叶怜,你是不是在偷懒?” “阅读周,来图书馆读书啊。” 我差点把鼠标甩出去,给他回复:“我在看你写的论文。” “八股文有什么好看,过来,图书馆五楼A12。” “干嘛啊?我晚上还要打工。” “我把校藏的善本借出来了,《道藏》。” “!!!我来了!” 我匆匆换了衣服,往包里扔了一小袋饼干和两盒豆奶,踩着鞋子就出了门。 校藏的东方典籍不少,但只供研究生以上借阅,且需要任课教授的亲笔许可。我不知道方刈怎么借出来的——也许是成绩好,和老师软磨硬泡得来也未可知——总之有得看,必定要去蹭一蹭,古本《道藏》,网上找不着资源。 我越想越心急,到最后几乎是小跑着找到方刈所在的自习室,他见我喘着气,还打趣:“这么着急来见我?” “我是着急看书好吧!”我把手提包往椅子上一甩,翻出一盒豆奶给他,“给你。” 他顿了顿,从我手里接过那盒豆奶放到一边,“你看完再喝,别溅到书上了。” “知道啦知道啦。”我不自觉地往他身边凑了点,探头想要看清楚书上的内容。 书已经被他翻过去几页了,泛黄的麻纸上墨迹清晰,字体端雅。 “这是什么时候的版本啊?”我问方刈。 他大方地把书往我面前推了推,“你猜?” “唔……”我凑近了看,刚才忘记洗手了,不敢碰纸页,“看不出来,这是宋代的字体吗?” “是馆阁体。”他望了我一眼,翻手将书合上,露出了封面角落的题签,原来是明代的刊印版。 我有些失望,“明代的啊……” “这部书最近一次刊印就是十多年前校订后出版的明版,在市面上也几乎找不到了,你还想看什么版本?” 洗手回来,方刈已经把书摊到我的桌面,他在旁边一直滑动着手机屏幕,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你不看吗?”我问他。 “我看过了。”他头也不抬,“今晚九点前要还,你抓紧时间看。” “九点前?!这本书这么难懂,九点前我能看多少啊?!” “所以你赶紧看啊。”他靠到椅背,一副不打算理我的样子了。 翻开书页,馆阁体果然很雅致,黄麻纸还有淡淡的香味,只是…… 这书怎么没有标点符号啊!? 翻了几页,真的一个标点都没有!硬着头皮重头开始读,其实勉勉强强也能理解大概,只是读着很累,而且总觉得自己没有正确地理解清晰。 脑海里的记忆虽然一片空白,但语言能力居然没问题,我越发好奇自己的记忆到底为何失落得这么完整,而这些失落的记忆……到底是什么? 我很想知道。 未知带给我的,是飘蓬之感,是无奈,是恐惧,是——没有希望。 方刈撕开了吸管的包装,把尖利的一头戳进饮料盒。自习室的隔音效果很好,惨白的寂静里,我听见他拿起盒子喝饮料时喉结滚动的声音。 我收拢心神,把注意力重新放回书上。心知这书不可能看得完,可我还是很感兴趣,想不明白原因的,很感兴趣。有时遇到一两句看不懂的话,凝神细读几遍,会有精神凝固的感受,在这之后,多半就莫名理解了它们的意思,虽然很费神,但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滴滴滴滴滴——” 突如其来的铃声把我吓一跳,两秒后才反应过来是我的手机在响,是闹钟,我望向窗外,天空已是一片靛色,该去打工了。 方刈微微皱了眉,看着我按掉了闹钟,把书合上。 “你去哪?” “打工。”我把手机收进包里,站起来准备走了,“虽然不怎么看得懂,但很有意思,谢谢你。” “打工改天还能打,这书——世界上没剩多少部古本,错过可就没了。” “可我答应了去上班。”我咬咬嘴唇,有点惆怅地从书上收回目光,“之前生病已经请过一次假,本来就是兼职,这样很容易丢掉工作,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你想要钱?” “我要活着,我要吃饭。”有些怅闷,我说话的语气都变弱了,“书……当然想看,所以谢谢你叫我过来,但我真的要走了。” 我转身打开了自习室的门。 “说了让你找个男朋友。”方刈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我瞬间感觉周身气血上涌,恶狠狠地回头说:“我不需要!” 我快步往餐厅走着,皮鞋在冬天的冰冷空气里,好硬,踩在水泥地上,走得快了,就会觉得脚痛。 这个人真是讨厌极了,我觉得他很有见识,思想独特,觉得他也许可以理解我那些虚无缥缈的想法,希望和他交个朋友。可心里不切实际的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渴望,被他一句话彻底打散。他的世界是否已经习惯了所有人都抱着目的,抱着从互相的身上得到什么好处的目的? 是呢,我也有目的。 但他的理解显然与我的想法大相径庭,让我有种被侮辱的感觉。虽然冷静下来后,便知他说的话从现实角度来说没什么不对,只是我不值一提的高傲在作怪。 算了,至少……他愿意听我说,愿意把借来的书分享给我呢。于我所求而言,已经是莫大的幸运了吧。 阅读周很快过去了,开学后我的打工次数变成了一周三次,因为发现自己身体好像越来越弱,实在不敢胡乱折腾。某次去超市买菜时还买了一瓶维生素片来吃,希望身体状况能够有所好转。幸运的是,这学期餐厅加大了校内的宣传力度,餐厅人流量变多了,我每次打工都能服务七八桌的客人,虽然累一点,但小费水涨船高,即使隔天打工,月收入还是比之前每天上班要多出小几十镑,开心。 我支着下巴坐在小教室的前排,等着老师过来上课,这门课的教授是个金发碧眼的儒雅老爷子,说起话来一口流利京城腔,这学期他的授课内容是《庄子》,我很喜欢听。 “怜,新的一篇读过了吗?”老爷子拉过来一把椅子坐到讲台边,语气和蔼,“《齐物论》。” “读过啦!”我说,“我已经读完了内篇,最喜欢的就是《齐物论》。” “噢?你真的很勤奋,说来听听?” “感受天地的生息,感受万物的共通,我觉得很美妙。等春天来了,我一定要去草坪上躺着晒太阳,感受自己是小草,是野花,是风,要是能‘栩栩然胡蝶也’,就太美好了。” “好!到时候,一定要再和我讲讲你的感受。” 教授站起身回到讲台,翻动着讲义,我闻得身旁忽然一阵清深香气,扭头一看,竟然是方刈! 他整整一个月没来上课,今天怎么又过来了! 第七章 贵公子的齐物论 我往旁边挪了挪,与他拉开距离。 他凝视我良久,面无表情,令我十分尴尬,只能主动开口:“你看什么?” “你最近睡不好?黑眼圈这么重。” 我捂住了脸。 “买点护肤品啊。”他又说。 “……”我一时语塞,“不懂那个。” “你室友呢?问她不就行了。” “室友……室友不在宿舍住。” “一个女孩子,连这都不懂。”他脸上忽然带了调笑之色,“看《道藏》倒是积极得很,该不会想着修成仙女就青春永驻了吧。” “哪有,我真的不懂!” “下午没课,我要去一趟城里,正好你今晚休息,跟我一起去买吧。” “我……”我觉得这样和他同行好像不太好,可心里又期盼着和他一起去,一时间很纠结。 “嗯?”他凑近了我,压低了声音:“你犹豫什么?我说了我没有女朋友。” “就是这样才奇怪!”我往后躲了躲,“我们又不是,别人看见误会了!” “跟我去啊。”他又说了一遍。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拒绝了,“好吧。” 下课后我与他一同踏出教学楼,本来已经盘算着要花不少钱在来回的公交上了,谁知原来方刈是要自己开车,而且他说的“去城里”也和我理解的不一样,是要到附近的大城市去,车程四十分钟。 这这这,晚上得什么时候才能到宿舍啊!? 车里暖气烘得太热了,我摇下车窗,外面冬风凛冽,可还是让人昏昏欲睡。 …… ……… “叶怜。” “嗯?”我惊醒,嘴角湿湿的,刚才好像睡着了。 方刈扭头看了我一眼就笑了,我从他车上抽了张纸巾狠狠擦了擦嘴,“怎么了嘛!” “到了啊。” …… 我赶紧解了安全带下车,站在一旁等着方刈。 “过来。”他锁好车后朝我说了句,等我几步跑过去时,他缓缓朝我伸出手。 “干嘛?”我瞬间站住,将双手背到腰后。 “这里的路不好认。” “我,我跟着你就是了!” 他轻轻一笑,把手收了回去,“那你跟紧点。” 和他逛街很不自在。每次他踏入一家又一家宽敞明亮而高挑的店面时,我跟在后面都有如坐针毡的感觉,仿佛整个门店的灯都在那一瞬间照在我身上,而穿着过分朴素的我,就像舞台上刚刚出场的灰姑娘。 方刈买了几件春夏穿的衣服,提着纸袋回过头来看见我尴尴尬尬地站在旁边,一边出门一边问我怎么了。 “感觉像穿着破旧的长裙刚洗完衣服就不小心进了宴会大厅。” 方刈说我的书白读了。 “什么意思?”我不解。 “形体变老,而精神随之消失,说的就是你。丑女和西施在本质上没有区别,你却要依自己的外表而产生怀疑。” 他说的正是教授在早课上讲过的一段《齐物论》。 “道理我懂,可是这个……我没来过这种地方……所以,所以有点拘束是正常的嘛!”我争辩。 “做不到就是没懂。”他将纸袋换了边,自然地与我并肩而行,“自卑发于物质的匮乏,而表于对他人的怀疑,怀疑对方看不起自己,怀疑对方在嘲笑自己,你本来无求于他们,又何必在意他们怎么看?” 我回想了一下,“是吧。” “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苶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万物齐一,而你却要活在别人的眼睛里,为商人和上位者制定的法则鞠躬尽瘁?” 原来,是这个意思…… “所以庄子说的万物道理看似空泛,总好像在讲故事、讲寓言,实则都是教人在尘世中葆有自我。”我边想边说,“不是‘俱怀逸兴壮思飞’的异想天开。” “本来就不是。异想天开的怪力乱神怎么可能成为那么多人推崇的显学?只是文字久远,而今本诸多谬解,大家都把它当成东方的伊索寓言,不知里面藏的道理到底是什么。” 虽然是被他数落一番,但我居然感觉和方刈走在一起没有那么难堪了,也会主动叫他和我走进店里转悠看感兴趣的商品——虽然买不起,但东西摆出来就是让人看的嘛! 我在一个珠宝橱窗前停住脚步,这是一家售卖彩色宝石的珠宝店,橱窗里蓝绿红白,晶光璀璨,煞是吸引。 “这些都是什么宝石啊?”我问方刈。 “大颗的方形戒指上蓝色泛紫的是坦桑石;小一些周围围着碎钻纯蓝色的是蓝宝石;深红色的吊坠是红宝石,它旁边那一对带点桃红的耳坠红色太过艳丽,应该是做过优化处理的红宝;那串玫红色的……应该是碧玺吧;深绿色的是祖母绿,浅绿是橄榄石,这串手链的蓝宝颜色黯淡无神,很大概率是注色,你可以和那枚蓝宝戒指对比。” “你怎么什么都知道?!”我惊讶,明明大家都是大学生啊。 他偏过头看我,声音忽然放轻,“你有兴趣?我教你啊。” “好啊好啊!” “嗯。要不要进去看看?” 我摇摇头,“不了,现在又不懂,你也不可能在人家柜台前教我,还是先学明白了再看吧。” 我扯了扯他的衣袖,“逛这么久,我饿了……” 方刈摸出一根细烟,利落地滑转砂轮火机点燃,吹了两口,想了想,把手上的购物袋都给了我,才说:“你帮我拿东西,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我本已猜到他会请我吃饭,因为我愿意支付的食物他多半不感兴趣,他吃的我十有八九付不起,只是没想到他还会给我一个台阶。虽然凭谁都知道这是借口,但不得不说,对于我这种自卑的人而言,他这么做,我最好的反应就是答应他。 自那天和他逛街后又过了几周,有天我刚从大课的阶梯教室里出来,才出门就被按了一下脑袋。 “唔!”抬头一看,原来是方刈,我飞快地抽出课件反敲在他额头,“干嘛啊?” 他笑了笑,“走,教你鉴定宝石。” “现在?”我把课件重新夹回文件夹里,“可是两个小时后还有课,不如下午吧?下午没课。” “下午天气不好。” “还讲究天气啊。” “当然。自然光下才看得准啊。”他说。 我和他一起走出教学楼,抬头望去,晴空万里,偶尔飘过的缕缕白云间错杂的航迹云正在缓缓散开。 一路走到草坪,时节初春,万物复苏,不少学生都喜欢在课间来到草地上晒太阳聊天,甚至还有人独自铺了野餐垫,边吃点心边读书。 好惬意啊! 方刈并没有带我到草坪上,而是挑了一处僻静无人的树荫。我们坐到树下的休憩椅时,几片浓云飘来,正好把阳光遮住了。我有些惊异,因为云的边沿竟然有淡淡灰色。明明刚才晴空万里,方刈说下午天气不好,我只当他是想借此话达成目标,可现在看来……该不会是真的吧。 “今天先学蓝宝石。” 他让我把打印纸翻到空白的一面摊在椅子上,随后拿出一个束口小绒布袋打开,几下就倒出来一堆戒指和裸石。 我蹲在椅子前把它们摆开,抬眸看向方刈,“好啦。” 他拨弄了其中几颗宝石,给我详细讲解一番如何分辨蓝宝石的产区以及是否经过加工。 “好,现在你来判断一下,哪些看起来和别的不同?” “唔……不同是什么意思?” “分辨产区有点难,也没必要,你来找找看,哪些不是天然的吧。” 我依次把宝石拿起来,观察颜色、净度、火彩,最后选出来了一颗裸石和一枚戒指。 “这个戒指的火彩里能看到紫色和蓝色,填充了玻璃。”我先说了比较肯定的一件,再说:“这个裸石净度很好,火彩也没问题,但总觉得颜色艳丽,像是浮于表面而不是与它融为一体,像你说的去杂质后烤色。不过这是我的直觉感受……找不到别的判断依据。” 方刈点点头,拿起了其中一枚吊坠,“这个呢?” “这个……看不出来有什么问题,感觉是天然的。” 方刈把那枚吊坠递到我手上,让我透过阳光看清楚。 我还是没发现它有什么不对路,火彩熠熠,深蓝与浅蓝随光变幻,整体颜色灵动自然。这宝石镶嵌在一圈碎钻之间,底托和链子都是铂金,复古华丽又端重,拿在手上,有种它被保养得很细致的感觉。 “纯净而毫无杂质的宝石确实存在,但这个克拉数的完美蓝宝石,你觉得我会拿出来给你上课用吗?”他在旁边问。 “这……我不知道啊,确实有风险吧。” “你觉得我是会为了一个不算太熟悉的同学而冒险的人吗?”他又问。 “应该不会吧。” “所以你觉得它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被他明明白白的暗示搞晕了,“这个……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是加工出来的吧,你说过有能够做到肉眼几乎看不出问题的办法。” 方刈轻轻一笑,太阳从云翳中挣脱出来,周围重新洒满融融光辉,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投下一片片罗马金币般的影子,他说:“这是真的。” 我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自己被他耍了一圈,“你!敢情你在诈我啊!” “是你没有守住自己的判断啊。”他把吊坠放回纸上,“你为什么会觉得它是真的?” 我把理由说明,方刈又问:“既然感受如此明显,为什么不相信自己?” “因为我不懂,但是你懂,而且按你说的逻辑也很对。” “于是你就放弃了自己的直觉。” 我甚是沮丧,“直觉不一定准啊,而且关键点不在直觉,而是我懂得太少了。如果我见得多,懂得多,那么自然会更加信任自己。” “嗯。”方刈点了点那个绒布束口袋,“今天就到这里,收起来吧。” 下一堂课还有四十分钟就要开始了,来不及回家做午饭,我请方刈在学校食堂吃了一顿简餐,作为他教我的答谢。 点意面的时候忘记说煎蛋要全熟的了,我吃完了碟里所有的面和配菜,手中拿着叉子无奈地看着光秃秃剩下的那个太阳蛋蛋黄,纠结了很久仍旧无法对那它下手。 太久没在这饭堂吃饭了,一份面的量竟然不够饱,混了个账。 “叶怜。” 我正四处张望,考虑要不要多买一份什么吃的,可又不太想再花十多镑…… “嗯?”我望向他的同时,方刈已经站了起来,问我吃不吃水果。 水果太贵了,我哪里舍得,摇了摇头表示不要,方刈也不多说,走到柜台买水果去了。我看了一眼他的碟子,千层面吃得很干净,本来还担心他不爱吃这种粗糙的简餐呢。 “小姐,你好。” 方刈回来了,弯下腰有模有样地学着那些在酒吧里搭讪女孩的小男生,说:“小姐你真好看,不知我有没有荣幸请你吃点水果?” “哼!”我瞪了一眼憋着笑的他,从他手中抢过塑料盒。 第八章 樗树和粉色牡丹 我还喜滋滋地吃着水果,而方刈无聊地望着窗外,已经不打算理会面前剩下的那半盒水果了,他的指关节一下一下叩着小圆木桌,忽然转头对我说:“走,上课。” 看了墙上的壁钟,还差十五分钟上课,但从餐厅到教室只要五分钟,本打算把水果吃完再走,但在方刈不断催促下,我只好收起水果盒捧在手上,跟他一路越走越快。 “呼——”我停在教学楼门前的空地,想就在此处把水果吃完再进去。方刈本来已经进了教学楼,发现我没跟上,三两步过来直接抓住我的手把我往教学楼里拽。 “喂喂喂喂喂!”我边叫边甩着手腕,大庭广众的是不是太过分了点,瓜田李下的让人误会啊! 正想质问他,方刈已经松了手,与此同时对开的玻璃大门外哗地一声,倾盆暴雨倏然笼罩了教学楼前的大片广场,一群正在广场上慢悠悠散步过来的学生顿时手足无措,跑快了溅湿鞋袜,跑慢了被淋得头发都贴在脑袋上,狼狈不堪。 天啊,好险。 他……真的知道会下雨啊?! “哇,方少爷,你在这里呀,是不是没带伞?我的给你呀!” 突然的暴雨让教学楼大厅变得拥挤,乌泱泱的躲雨人里,好几个女孩子不知道从哪儿围了过来,我默默远离了方刈,朝教室走去。最近时不时在教学楼碰到他,这种场面早见怪不怪,而他从来不会在这样的场合下和我说话。 人总喜欢往有利于自己的一面幻想,就像我会认为他是为了保护我的玻璃心才不在这种时候和我搭话。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传来,烦躁,并且觉得方刈很讨人厌。 其实我想,他不在这种时候和我搭话的真正原因可能是——不想被其他人留意到我和他的熟悉程度吧。 幸好是阶梯教室里的大课,我找了个人多的角落坐下——心里就是不想和方刈有接触,膈应——这种泯然众人的感觉,很好。 听完课,离开时也没见到方刈,我心中暗舒一口气,抱着课程资料走出教室,一直来到教学楼大门口。仍旧是下雨天,只是雨已经比上课前小了些,我虽没带伞,但拿提包顶在头上至少不会湿透。雨中的风带着泥土和水气的清新拂过,隐隐约约的绿树、烟灰色的教学楼、雾气氤氲的草坪上有满地白色野花,这一切……就像一幅恬淡的印象派田园画,蓦然撞进我的眼前。 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为什么一定要在乎衣服会不会被雨湿透,为什么一定要在乎容貌会不会变得不雅呢? 伸手掂量过雨珠的大小,我把提包从头顶拿了下来,任由风吹起刘海,任由雨沾湿脸颊,漫步回宿舍。这一路好像连身体、连同我这个人都融进了雨幕,心情轻快。 没那么生方刈的气了,说到底我有什么好生气,不就是“不算太熟悉的同学”吗?想来是我也不能免俗,轻易地就被基因里的繁衍欲望所挟持,看到基因和生存能力比自己优秀得多的同类,忍不住就想要据为己有,好得到更优秀的繁衍结果——真是本性难移啊。 可我不想对他有期待。 连自己都没有活明白,哪敢对他有什么期待。 有期待就要得到,我不认可。 或者说,我没有能力认可。 既然得不到,期待是很难完全磨灭的,那就偶尔允许自己想一想,也勉强可以原谅吧? 有,大概不是什么坏事;没有,也未必不是好事。 毕竟令我更快乐的,是我走进了雨、仿佛变成了雨的感受。 没过几天,允欣搬出宿舍了。 她回来收拾了大小十几个箱子,请了货车一并运走,我收到学校邮件说近来没有新生需要住校,如果给我安排了新室友,会再通知。 虽然允欣往日便长期不在宿舍,可至少她的生活用品堆了满满一宿舍,还挺有生活气息。而我本身东西就很少,这样空空落落家徒四壁的,晚上都有点儿害怕。 但又能够如何呢。 学长给我发信息说他打算辍学去创业,一时间我在学校里认识的唯二熟悉的朋友就这样从我的生活里离开了。 人生应该就是这样的吧,有人来了,有人走了,空留下一个记忆。 这学期的期末论文都要求个人完成,我和方刈也就是在课堂上打个照脸,他不怎么理我,更没有像以前那样约我。说不失落那是不可能的,心里的惆怅淡淡的,好像暮春的最后一枝海棠花,但这样……也不错。 其实我对感情的兴致并不大,与其说是依赖和好感,不如说是尘世旅程中志趣相投的旅伴。不知能同行多久,也不知能交往多深,只是“有”,已让我觉得幸运。 寄托在无何有的境地,保持无可奈何的心,我不知道“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是否也是这个意思,但这似乎本身就很美好。 天气渐暖,春天真的来了,我因着好天气,想到一路上可以看到校园和外面民居花园里盛开的各色鲜花,出门的心都变得积极。 今日晴,是个到超市囤粮的好时候。 这里的鲜花很贵,盆栽的小草、多肉也不便宜,买是买不起的,我连更便宜的迷迭香和薄荷等等盆栽香草都不舍得买,只有在每次去超市的时候围着鲜花货架看很久这样子。 摆满水桶的货架上花团锦簇,紫色的芍药,带着露水的荷花,大束的鲜艳矢车菊,红酒杯一样的郁金香,热情的向日葵,温柔的康乃馨…… 依常拿出手机打开摄像头,拍几丛最喜欢的花,它们有些已经被搭配成缤纷的一束,其间穿插装饰印着甜蜜字母的丝带,颜色耀眼,大小错落,热烈地挤在皱皱的花纸里。 我虽然很喜欢花,但总因觉得性价比太低不舍得花钱买,不过也从未想过要谁送给我。 我不喜欢收这样的礼物。 如果是珍爱的人所赠送,我希望是可以一直保留的物品,因为想要妥帖藏好,我不忍心看它们朝花夕败,枯萎在我眼前。 如果并非所爱,我连他们的礼物都不想收下。 推着购物车打算绕货架欣赏一圈再去买食物,然而,在转角粉红浅白的大朵牡丹之后,我见到了方刈。 那瞬间仿佛心脏都往后缩了缩。 我应该是没有退脚的,但也无法向前。 方刈手里拿着一束暖色系的花,牛皮纸里的主花正是我最喜欢的牡丹。粉色的牡丹,香槟色的玫瑰,点缀其中的雪白色满天星,好像满宫明月下簌簌吹落美人肩的梨花。 我盯着他手里那束花整整有五秒,在看到他的眼眸望向我的时候,我移开了目光。 “好巧啊。”我说,“你一个男人居然会买花,真是会享受生活。” “嗯。”他应了一声后就没有下文,低头继续挑选,我觉得十分自讨没趣,推着车走了。 我喜欢那束花。 如果是送给我的就好了。 胸口抽痛,我的心脏好像变成了透明的水母,一下一下,彻底张开又猛地收紧。 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明明不喜欢鲜花这样的礼物,却想要得到他送出的那束花。 是自私,是贪婪,是想被他在乎。 我想得到他的认可——认可我有资格与他心意相交,与他讨论眼中所见,心中所感。但他这样强大的人,显然不需要我这种蝼蚁的理解和认同。 所以全都是无可奈何中的偶然幻想罢了。 我买足一周的肉菜,走出超市的自动门时,抬眼望去,天空澄净,云朵悠然,风拂过原野、拂过民居、拂过树木和花篱,染成似有若无的无可奈何。如果此时此地,房屋、汽车和马路都消失不见,而唯有一棵高大的樗树——是否也就是无何有之乡的境地了呢? 学校宿舍区建在山坡,每隔一两栋小楼就会有几级台阶,我提着沉重的购物袋,慢慢地往上爬。前面宿舍墙边攀沿而上的蔷薇花开得最盛,再往前一栋就是我住的宿舍了。 “叶怜。” 方刈抱着那束牡丹倚在墙后,我见到他时,吓得差点后退。幸好还算淡定,不然在台阶上一脚踩空,绝对会摔得头破血流。 提着购物袋走得筋疲力尽鬓发凌乱的时候碰到疑似暗恋对象,没有什么比这更尴尬的了。 “你怎么在这,”我一时不敢靠近他,其实已经很累了,很想赶紧打开宿舍门进房间放下东西好好休息。 “先开门啊。”他说话轻飘飘的,好像没有感情,好像浑不在乎,“我在这里吹了半天风了。” 我听了这话真是气上心头,白了他一眼拧开门锁,“那你别站在这啊,又不是你家。” 方刈如入无人之境,跟着我就进房间,我懒得阻止,反正也阻止不了。 不,也许是不想阻止吧。 所谓的“期待”,已经彻底左右了我的选择。 他把花从牛皮纸里解出来,找了把剪刀修剪好花枝,高低错落地插在一个绿色的玻璃饮料瓶里,放到了窗台上。 我实在不敢对他的用意妄加揣测,“方刈你怎么忽然……给我插花啊。” “不行吗?” “不是,就觉得不像你会做的事。” “美人赠我锦绣缎,何以报之青玉案。我不知道你喜欢锦绣缎还是青玉案,所以——”他坐在窗边书桌前的椅子上,斜晖半落的脸上有盈盈笑意,好像许愿池里金色的喷泉水雾,“先送一束每次看到都会让我想起你的花吧。” 我被他峰回路转的情话绕得紧张地抱紧了自己的理智,“你胡说八道什么啊!我对你没有幻想!也不能给你带来什么利益!” “只是送你一瓶花,不至于吓成这样吧。” “我可不敢奢望你的礼物。” “奢望?也就是说,你根本不想和我保持距离,本来就期待我送给你——” 隐秘的心情被戳破,我瞬间羞耻又恼怒。 “以后叫你小怜好不好?”他问。 “什么小怜!”我乍然而起,“不许叫!” “那怎样才能叫?” 我真的被他这副风流样子搞得很生气,想扇他耳光又不下不去手,只好凶巴巴地和他对视:“叫什么叫,你以为一瓶花几句话就能应付我?我不需要也不想要!等你明白我想要什么再叫吧。” “你想要什么?”他问。 “能问出这句话,就证明你只是单纯的对我好奇而已。”我松开握紧的拳头,“你到底只是在满足自己的征服欲。” “我不是。” 方刈干脆地回答完之后,若有所思,却没有再说下去了,默默转开了脸。 第九章 风景里的奇怪眩晕 和方刈僵持一阵,春天里白日虽长,我从超市一路拎着肉菜走回来本就够累了,肚子还饿得早。幸好早知道自己购物回来没什么力气做饭,我刚才特意买了两份速食食品,现在放进微波炉转转就能吃了。 终于有能力买速食食品也不心疼了,好幸福。 “我也要吃。”方刈翻动着我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书,一边插话。 “给钱!” 他笑了笑,放下了手中的那本中英对照《诗经》,“没钱。” “那你别吃。” “这个行不行?”他说着抬起手腕,质地软滑的衣袖随之从手腕处滑落两寸,折射着浅金色光的砗磲玉扣在他骨节分明的手指下被解开了,他朝我眨眨眼,“好热啊,你把窗开大一点。” “……”还来? 可是我看着他因动作和呼吸而微微起伏的锁骨,看着夕阳斜照在他领间胸口附近投下明暗不定的暧昧光影,竟然——咽了一口口水。 !!! “你变态啊!”我赶紧跑到窗边,才发现窗户本来就已开到最大,被他整整一套驱使逗弄的感觉太耻辱了! 余光里,方刈眼珠一转,笑意隐匿在斜晖打出的窗棂阴影里,“既然没吃的,那我回去了,好饿。” 他施施然站起来,整了整衣领,从我桌上把那本《诗经》顺到手里,“这本书我预约不上,借两天写论文。” 说罢就走了,和我想的一模一样。 他就是想吊我胃口。 而我虽然猜到他的目的,可心曲已乱,又能怎么样呢。 不过留我一个人徒然惆怅。 真是讨厌。 我因他的行为讨厌他,因他的行为讨厌不起来他。 书是我借的,只能用我的学生卡去还,不管我讨不讨厌他,他也有充足的理由再出现在我面前。 追上去抢回来便让他看了笑话,被他玩弄得心神不定一样也是个笑话。 收拾心情并不难,书的事情也总是要处理的,至于耻辱什么的……又能怎样呢,想到这里,我竟然好像并不十分在乎了。仿佛这只是漫长的人生里不值一提的片段,我对过往仍旧没有记忆,可心底里却觉得自己应该是个喜剧。 是莎士比亚式的喜剧,看似搞笑,实则可笑。 只能暗下决心,下次再不能被他逮住这样的把柄。 虽然心知自己也许没这逃脱的本事。 方刈的人生里,想必有比我多得多的亲人、朋友、情人,比我多得多的见识、经历、能耐,而我——我有什么,我是什么呢。 我于他而言,是人生里的千万分之一,而他于我呢。 可能是“半”,也可能是“无”。 如果成为不了“半”,那就让他成为“无”吧。 春天里最悠长的假期——复活节,来了。 兼职的餐厅在这段时间不营业,幸好我攒了钱,应付假期没有问题。四月的天里春光明媚,离期末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作业也不紧张,我隔两天就喜欢在午后到湖边闲逛。 身上穿了自己在课余时间缝制的衣服,我还是在某次修改校服的时候发现这项技能的。明明没有记忆,可对缝衣针的运用、缝纫线的结线、甚至衣服该怎么修改,都像是天生就懂得的遗传能力一样。 不喜欢T恤短裤这些年轻人夏日必备,我买了棉麻的布料做成地中海风格的长裙,可以防晒,还能把身体遮的严严实实,很有安全感。棉麻初时有些扎人,胜在耐穿又朴素,洗得多变软后还十分舒适。风乍起时,裙摆飘动,大有浪荡江湖的潇洒。 湖光滟滟,树荫蒙蒙,我坐在湖岸的大石头上,忽然生出一个很蠢的想法。 我打开社交软件,给方刈发了两条信息。 “你在干嘛?” “我一个人好无聊,你来陪我好不好。” 想和他靠近,想和他说话,想和他相处,可我又有点紧张,有点担心,有点害怕。 是因为无能而彷徨吧。 “你在哪?”他的回复来得比我想象中要快那么一点点。 “学校湖边。” “嗯。” “你过不过来嘛?”我追问。 “……什么时候学会的撒娇,等我到了亲口再说一遍我听听。” 我盯着这句话看了两遍,脑子像填满了浆糊,不回复吧,显得我毫无招架之力,回复吧,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本来是自己想试探他,结果被他轻而易举就倒打一耙。不,我认为他甚至根本就没有这样的打算,全是我的自乱阵脚。 反正都很丢人,不如直说吧。 “今天天气好好,湖边很安静,我想和你一起看风景,不过如果你有事情在忙就算了。” 我放下手机,好一会儿也没听到提示音,心想他大概真的有事,罢了罢了,约不到就约不到吧。我只是想这样做,做不成也没事。 也许是午后的阳光太热烈,也许是湖面的波光太耀眼,我忽然觉得眼前乍地一白,脑仁有点痛。 嘶…… 这种感觉…… 脑海中铺天盖地的空白像新房中被打翻了乳胶漆,我早已失去的记忆是白色的天花板和墙壁;而现在——连地板的木棕色都在被空白漫染,连我仅存的、新拥有的记忆,都在被空白侵袭。 好像…… 好像有什么…… 好像有什么,我忘了的事情…… 我忘了,但是,我很熟悉的事情…… 很熟悉…… 也不清楚这样的刺痛感持续了多久,总之后来渐渐变得晕晕乎乎,再后来…… “小怜?” 方刈高大的身形在我面前投下阴影,耀眼的亮光被他遮挡,我眼前忽然变成了一片暗色的星河,只听他问我是否身体不适。 “嗯……”我捂住额头,拍了拍身旁的空位,“刚才……忽然间很晕,你先坐坐,我缓一缓。” 方刈没有如我所料坐下,满目黑暗之中,我感觉到他往前迈了一步,随后我的肩膀和后脑就被他轻轻拢住——他的手很热,很暖,好像被炭火烧热的石头,好像被烈日温暖的溪水——他并拢手指,从我的脖子开始轻轻上抚。 一股无名的浸润感被从后脖提起,像……清甜的番石榴葡萄汁。 他的手指在我脑后小心温柔地打着圈按摩,我伏在他身前,深沉悠远的香气里,有草药的苦涩,有海水的冰凉,还有一阵独特而浓烈的异香。 记得初时闻不习惯他身上的衣香,后来渐渐的,却越来越依恋这种特别的香味。我问过他用的是什么香薰,他说是自己调制的,还笑话我买不起,不要白费精力琢磨。 而现在,这种香气就像黑暗中的夜光蝴蝶,差点要失落的神思,不自禁地把它当成了向导…… “好点了吗?”他问。 熏香味和按摩让我慢慢清醒,他伸手来扶我,被我浑浑噩噩地抓住了手腕。 想不起来了,我想不起来,应该和他保持距离了。 我真的……很想靠近他啊…… 他轻轻笑了,竟然任我抓住他的手,还摸了摸我的头顶。 “你刚才说想和我一起看风景,想怎么和我一起看风景?” 他说话如此温和沉敛,与往日判若两人,我心中难免为之颤动。其实根本没想到要和他怎么样,只是想靠近他,想感受他的神气,想……与他在四季的风里,坐看花朝月夜。 “没想过,就是……觉得风景很好,如果你也能看到就好了。” “想把看过的风景也给我看?” “嗯。不过你又未必喜欢,所以……也没有很想。” 他在我身边坐下,风从湖面吹来,杨柳的疏独,青草的葱郁,我闻不见他身上的熏衣香气了。 我们相顾无言,不,连相顾也没有。 日渐西倾,斜照打在他白色的织花衬衣上,打在我素面结节的麻布裙上,像浓郁的蜂蜜酒。 方刈抬手看了眼腕表,腕表金色边沿折射来的阳光飞快地在我胸口一闪,珐琅表盘上的红宝石数字标好像不经意间洒落在美貌女仆围裙上的珍贵葡萄酒液,又像黑夜里吸满血液破土而出的蔷薇花朵——我第一次见他戴这么华丽的腕表,平时他都戴着一枚很简约的钛金酒桶腕表。 “五点了。”他淡淡地说。 他是想等我提出来和他吃饭吗? 还是想说他要回去了呢? 如果是后者,他应该马上接上话才对。 有没有可能是别的? 几率不大,因为这个时间段能触发的剧情只有“吃饭”和“回家”。 也就是说,他做好了和我吃饭的心理准备,并且在试探我的打算。 现在的选择有:和他在外面吃饭,然后让他送我回宿舍。 直接请他到宿舍吃饭。 只有前者可以选择,因为我做饭不一定合他口味,也显得太过直白。 那么,他会想吃什么呢? 这我还真不知道。 “你晚餐打算怎么解决啊。”我把问题抛给他。 “不知道。随便吃一点吧。” 看来和我猜的差不多。 “那我们一起去吃好不好?我想吃……唔……我想吃面。” 空泛的范围。 “好。” 他真的答应了。 方刈站起来往外走,我紧随其后,放心地企图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你今天戴的表和之前不一样耶,上面的是红宝石吗?” “嗯。” “虽然这块也好看,不过我还是喜欢那块酒桶型的,很复古,感觉更适合你。” 他轻轻笑了,“你的意思是……我是个老土的人?” “不是啊,那块戴起来像十九世纪的绅士嘛,这块就比较像个……唔,上世纪末追逐潮流的富家公子?” “真会捧人。”他语气轻松,和绸缎般的晚风搅在一起,好像融进了整个春天的花蜜,“酒桶型是比较早期的腕表款式,那块是十九世纪末的私人订制款式。” “这种东西……是不是越贵越好啊?” “不一定。”他说,“现在有一些专门炒作品牌溢价的腕表,用料、工艺、设计都很普通,但自己把市场炒高了,价格甚至能超过做工精湛的高端百年品牌。” “既然都很普通,那会有人愿意为它们买单吗?” “会的。那些不愿意学习如何鉴定材料和工艺,却想要炫耀财富的人。” 第十章 我和世界的本性 饭后,方刈把我送回宿舍区大门,我向他道了谢,踏着月光独自回家。 我很享受、很珍惜和他一起的时光,因为很快乐,好像点滴的涓流沁润心田。大概真是喜欢他,想依赖他,想和他……有更多剧情的吧。可我又知道他这样的人与我云泥之别,我的内心——其实是恐惧的。 对他“这种人”,有莫名的恐惧。 我能感觉得到他的能力,他手中握着的东西,比起那些女孩子们对他和他手中之物的趋之若鹜、前仆后继,从某种方面来说,我更想有多远躲多远。 恋爱游戏里有一种属性的男主角,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一般最能引玩家摧眉折腰深陷其中,而现实又何尝不是呢。 是基因里对“活着”,对“舒适”,对“食物链更上层”的渴望吧。 当没有这样的选择和机会时,人人都爱吹擂众生平等,人人都恨极了那些手握珠玉的上位者,可一旦为这些上位者们所驱策的机会放到面前时,不管是为名为利,还是为什么更原始更龌龊的东西,这些平日里嚷嚷着仇权恨贵的人,不照样前仆后继,生怕落为人后吗? 我不认为这是错,这是本性。 是深深镌刻在基因里的求生本性。 我觉得他很博学,思维独特,与我十分契合,仿佛遇到了知己,自然想靠上去和他神交。 然而他会怎么想呢。 会因为我和他熟悉,把我变成可以落在他棋盘上的棋子吗? 我想很多人并没有好好地理解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意思,只觉得这样很帅。 利用着你的人性,给你营造想要的幻象,驱策你去为他做一切他不想出手的事。 为了把你锻造成趁手的工具,一直给你制造着幻象,是他们习以为常的手段。在朝夕的习以为常里,你早就忘了自己到底是什么了。 可棋盘的搏杀不是走飞行棋,总会有倒霉的棋子要在平衡中被吃掉。 当被吃掉的时候,不知棋子们有何感想呢。 也许他们从头到尾都不知道自己是棋子,只当是自己倒霉,自己没能力,只当是自己错了。 如果说是棋子错了,那么我想天底下谁都是错。 如果说棋子没错,那么哪还有比蒙在鼓里的被利用更糟糕的事呢? 当然,被青史洗礼的我们,大都会认为这不是糟糕,而是荣耀。 倚靠在无何有之乡的大树下,我很向往。 那样的境地有多么的让人向往,在到达前的旅途上就要付出多少代价吧。 我知道自己仍有私心,虽然似有若无,可它确实存在。 我……能做得更好的吧? 日复一日地,将心中的迷恋和渴望一层又一层地埋起来,我好像对方刈也没有那么大的执着了。 偶尔会想起他,在明月风里,望湖楼上。 清清淡淡的,好像一首宋词小调。 这样能称得上喜欢吗? 至少绝不是“爱”吧。 大概只是一种寄托。 如屈子托于芳草美人,太白托于胡旋醉舞,小山托于无情东风。 我与他天涯殊途,哪怕较此再多一点,都会给我们招致祸患吧。 我怕死,更不愿意自己喜欢的人受到伤害。 复活节假期后,时间好似忽然过得飞快,课程在五月中基本就结束了,剩下的时间便是各科的考试以及论文。 虽然熬过考试和论文就是暑假了,可于我而言,假期前的这段时间,除了没写完的论文,还有一事让我非常烦心。 暑假期间,学校宿舍是不开放的。 连租住也不接受,好像是校内要搞什么活动。 我非常郁闷,卡里的钱很少,这里房租太高了,也找不到工作。 之前每个月都会打入我银行卡的生活费,最近几个月也消失了,更没有什么哪怕“监护人”之类的联系过我。 想到哪怕撑过暑假,我也不会攒得下钱交下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或许我应该买张机票回到国内去,这个大学也别念了。 读不起。 可是我的记忆一片空白,我又……该去哪里呢。 好像哪里都没有区别,我只是一颗被风吹在空中的蒲公英罢了。 我只知道自己是蒲公英。 我只是蒲公英。 方刈在社交软件上给我发了信息,问我论文写好了没有,暑假有何打算。 我对他的心情就像春末的飞花落絮,便说还没决定,可能要回国了。 “这样啊……我假期要替家里修缮房子,本来想你擅长此事,找你做帮手呢。” 我很心动,但又害怕与他产生过多纠葛,毕竟……我连自己都还没找到。 只好回复他,“我怎么会擅长这种工作,你恐怕该另找别人。” 不敢期待他还会说什么话,我没等他回复就关了窗口,埋头写论文。 查询机票时,我才发现事情多么大条,我连一张最便宜的经济舱转机机票都买不起! 我要饿死在这了吗? 还改什么论文,不改了,就这样交了吧。 下一年还有没有钱读书都是问题。 读书有什么用啊!眼看要流落街头了。 偏偏这时候电话铃声响起了,好刺耳。 “谁给我打电话啊!”我烦躁地接起电话,没好气地打招呼:“Hi?” “叶怜。” 这个声音……是方刈! 他怎么会给我打电话…… “什么事?”我尽量让自己的语调显得平静。 他的声音有些疲倦,“唉,小怜,我真的找不到合适的人,你就当帮我个忙好不好?” “帮你干什么?” “和我一起修缮房子啊。我需要一个有品位的人做室内摆设的帮手。” 我已经差点忘了这事,“你这么多钱,花钱雇一个不就好了。我毛手毛脚,别把你家石雕塑瓷花瓶砸了。” “你哪有那么笨?何况我这不是想中饱私囊吗,在这里请设计师太贵了。你来帮我,到时候省下来的,我分你一半怎样?” 听我久久不答应,方刈继续加码:“家里新收了许多老物件,明清的家具,宋元的瓷器,都需要一一摆进各个房间,我思来想去,哪怕找这里最好的设计师,肯定也不如你来得好。” 好有诱惑力,我的好奇心,我的兴趣,根本不容我拒绝他的邀请。 正式放假后几天,方刈开车来接我,等到了“他家房子”,我才知道他胡说八道诱拐无知少女的本事到底有多高。 什么房子,这分明是个庄园啊! 而且主城堡的大厅里,光是正在开箱校验的艺术品中,我一眼扫过去就看到了整整一套黄花梨家具。 我脑子差点宕机,扯着他的衣领质问他把我骗过来到底想干什么。 “什么叫把你骗过来?确实有房间需要修缮啊。”他指了指那些装艺术品的木箱子,“这是一些明代仿宋式黄花梨家具,以及一些雅玩。我需要用它们布置一个会客室,就交给你了。” “一个会客室用得着我,你不是比我懂多了吗?” 他笑了,“当然知道你蠢,所以只把会客室交给你,其他的我可都要亲力亲为。” 想到能上手观摩古物,我无论如何仍是心动不已,此时的嘴硬不过是掩耳盗铃,我安慰自己道方刈看起来也不像还能做什么坏事,毕竟讹我是讹不出来什么的,帮他布置个会客室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说做就做,我先跟着他家的仆人看了一圈会客室房间,又一件件验视过了要放在里面的物品家具,要来几张白纸,打算先画个简单的示意图。 入门处的花几和竖屏,全套的座椅,茶几,斗柜,条案,用缂丝条屏分割空间,茶室,博古架…… 这人也太有钱了吧,清代的四季花卉缂丝条屏啊!灯光下金碧辉煌的…… 我观察了一周会客室在不同天气下从早到晚的光线变化,直到今天依据多天的观察终于定了设计稿,才来找方刈。 大晚上的,他正在喝茶,说是事情太多,需要提神。 “拿过来我看看。” 我把图纸铺到他面前,一处一处说明,他边听边答应着,还夸我竟知道留意光线变化,比他预料中要聪明得多。 “怎么听起来完全不觉得是被夸奖了呢?”我小声嘟囔。 “别想这么多。”他拿起笔在我的图纸上加了几笔,又修改了几样家具的位置,让我按着布置,今晚做完。 庆幸自己是个指挥的,不然这大件小件在一晚上内搬完,真的要累死个人。 忙碌至半夜,会客室总算收拾完了,只是这一屋子的古物,虽然雅致,在深夜里真有点瘆人。 哪怕有仆人在旁,我仍旧坐立不安,书读多了有时候不是什么好事,比如我现在满脑子都是各种离奇的古堡传说。 “收拾好了?” 连方刈的声音都把我吓得跳起来,他哈哈大笑,指点着让仆人拿了香饼进来烧。 “嗯……不错。”他环视一周,表情尚算满意,“你果然很擅长——衡量。” “衡量?” “虽没学过设计,但是布置得当,无论美观还是风水,都没有出太大的差错。”他走到窗边,风吹动他的发梢和衣摆,像一朵孤独的玫瑰,“轻重疏密,质地形状,该如何安排搭配才能合于身心,这就是对物的衡量。” “还有这种说法。” “嗯。”他回头静静地看了我许久,才说:“这样的天赋,读大学不过浪费生命,不如让我教你。” “你要教我什么?” “教你驾驭俗世的逻辑和规则,教你红尘之外的——天地之道。” 我知道他身上穿着从意大利定制的衬衣和西裤,知道他手上戴着世界顶级品牌的稀有款式腕表,知道他连袖扣上镶嵌的都是价值不菲的宝石;可这样一个富丽堂皇,光彩熠熠的华贵公子,红尘俗世的规则倒也罢了,居然跟我说要教我天地之道。 天地之道,不应该是庄生隐士之流追求的吗? 方刈听罢我的疑惑,随手指了指墙上的一幅山水画,“知道是谁画的吗?” 松针如羽,远山似雾,我摇摇头表示不识。 “元四家之一的倪瓒,生于江南富庶大族,世人称独的‘折带皴’笔法,其实是他对所悟之道的表现。”他慢慢解释,“财富本身就是一种需求。况且任何事都只有见惯了,才有条件放得下。” “这……”我回想一下自己的经历,竟然理解了:“就像大家都说微波炉食品又不健康又不好吃,但是以前不舍得买的时候,偶尔买一次都觉得特别好吃,根本不会认同什么‘反正又不健康,还不如自己炒蔬菜呢’,现在倒是真的不爱吃了。” 大概是我的例子太低级,方刈忍俊不禁,不过还是点点头,“是这个意思。” 第十一章 我和“我” 方刈说庄园内许多房间尚未修缮,我若要在此长住,只能选择与他住同一间套房。 我咬牙:“我不能继续和艾妮住吗?” 艾妮是方刈家的女仆,与管家李先生一起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那是艾妮自己的房间,你一直占用她的空间,要她怎么好好休息?” “那我也不能和你一起……住一个房间吧!” “谁说只有一个房间?”他勾起一丝暧昧笑容,“你想和我睡,我也很乐意。” 最后我选择了套房里一间仆人房,小小窄窄的,有一盏暖黄色的铁艺落地灯,杉木的单人床和小衣柜、写字桌,坠着水晶坠子的丝绦分两边挽起了窗帘,窗外能看到生机盎然的花草庭院。 艾妮送来了一床被褥,帮着我更换被罩枕套之类,把床铺得舒舒服服的。我把自己的行李拿出来——无非就是几套衣服和一些笔记本,收拾妥当后,打算洗个澡。 这个套房有三间盥洗室,我可以独占一间,还算不错,至少不需要和方刈或者管家共用,不会尴尬。 热水,好舒服啊—— 我对着几个塑料瓶子看了老半天,才将好几样香味的沐浴露和洗发水分别辨认出来,放在一起的还有护发素,磨砂浴盐,花汁香皂等等一堆。给仆人准备的盥洗室都这么装备齐全,真是穷奢极侈。 我洗完后坐到化妆台前,打量了一下桌子。 有两个抽屉,看来一会儿涂完护肤品可以把它们放进去。 先看看里面有没有空……位……吧…… 我一拉开抽屉,里面塞得满满当当,全都是我知道但不敢买的…… 叩叩—— “小怜。” 我头上和身上还围着浴巾呢,吓了一跳,“怎么了?你不要进来啊。” 哦,门锁着,没事没事。 “用抽屉里的。” “什……那些太……” “晚上,用黄色或者绿色那套都可以。”他顿了顿,在我仍想着说什么的时候补充道:“一定要用。” “嗯……好。”虽然不知道他有何用意,但我还是答应了。 这该不会是他特意给我准备的吧,毕竟不会有人给仆人准备这种东西啊。 他……他想干嘛…… 不会是那个……吧…… 护肤品香香的,抹在脸上心情都变好了,舒缓又安宁。 脑海中灵光一动,方刈他……是在让我体会刚刚告诉我的那个道理吗?毕竟我觉得这不像他讨好女孩的行事风格。 说得好像我多么了解他一样…… 换上宽松的棉布睡衣,我用手梳着吹得蓬松的头发出了浴室,“啊!” 方刈就站在门外,此时正直勾勾地盯着我! “丑死了。”他最终还是绷不住,开始数落我:“大夏天穿长袖长裤你不热吗?你看看自己身上穿的什么东西,粉蓝色格子红色草莓印花,十岁小孩都要嫌弃了。” 他说着往我怀里扔了一抱衣物,“快点换。” “为什么啊,睡觉穿这个舒服啊!” 其实我睡觉不喜欢穿衣服。 可我只有这么一套睡衣,当居家服用。 “你明明很漂亮,但是自卑又敏感,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他靠在墙壁上,大概是怕我误会,故意和我拉开距离,“只有得到过,意识到它的价值,理解它的本质,才能做到不在乎,快去换吧。” “如果是什么奇怪的衣服,我肯定不换!” 我把嘴唇一咬,临关门前给他留了一句。 泛着潋滟光泽的面料,有着凉滑细腻的手感,是丝绸。 酒红色的吊带裙,胸口有收束的皱褶装饰;奶白色的对领外衫,织着大片虞美人花暗纹,它里面应该是织进去了棉线,手感比丝绸吊带裙更软糯一些。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竟然觉得……比平时看起来还要令我觉得熟悉。 就好像,我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 心中一动,我随手拉开另一边抽屉,里面果然满满当当全是化妆品。选了一支口红往嘴唇上抹了两层,等了十秒,用纸巾轻轻抿掉浮色。 只是稍稍点染艳色,镜子里那个人却全然不同了。暖光里妩媚颜色的衬托之下,暴露在外的肌肤犹如蚌壳内壁一般莹白,大而深黑的瞳仁像午夜一滴无辜的花露,我下意识收了收嘴唇。 眉毛竟然随之微微蹙起,好像这就是——我的肌肉本来就拥有的熟悉记忆一样。 我……一定忘记了很多事。 这,应该不是自然状态下女人的先天性条件反射行为吧? 彷徨,茫然。 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楚楚可怜,双眼大得不似寻常——被它们盯着,好像心里都被扎上了两针。 而这样给人带来的反馈,却不是恼怒或者恐惧,竟然是——惹人怜惜。 方刈见我太久不出去,又没了动静,敲门叫我,“小怜?” “嗯。”我如梦初醒,把视线从镜子里移开,推门出了浴室。 “换好了?你……呃……” 我抬起眼望向他的那一刻,方刈是不是把想说的话咽回去了? “嗯。”我低头捏住衣摆扬了扬,“这个,是挺好看的。谢谢。” 方刈不说话,我只好再次抬头问他:“你刚刚想说什么啊?” “没什么。怎样,是不是发现自己比想象中要好不少?” “嗯,明明没有做很多改变,但是却完全不一样了,感觉好神奇。” 方刈若有所思,低声说:“是啊,好神奇。” 总觉得他和我说的不是同一件事? “好了。”他揉了把我的头顶,“早点睡,明天早点起来。” 我心生莫名情绪,恶作剧地抓住他的手,“方刈哥哥。” “……嗯?” “嘻嘻~” “……”他表情无奈,“怎么跟换了个人一样。” “有吗?”我用手指抵着下唇,歪了歪脑袋,朝他眨眼:“可能——这个才是我呢?” 做完这些动作,说完这些话,我忽然意识到,方刈的怀疑很有道理。 我怎么……会有这些与之前全然不同,却下意识做出来了的连贯反应?! 方刈干咳几声,走了。 我回到房间,落了窗帘,躺进床里,漫无目的的思考之中,我对自己的人生越来越怀疑了。 为什么我会失去记忆,是因为允欣说的“大病一场”吗? 为什么我被安排上学,每个月还能获得生活费,但是从来没有亲人联系过我呢? 如果不是亲人,谁会做这种事? 如果不是亲人,为什么要对我履行这种赡养和支持的义务? 后来不给我生活费了,难道是知道我有能力养活自己了吗? 既然把我放在这个地方,理所应当知道我暑假无处可去,又为什么毫无反应了呢? 到底……是怎么了? 这样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一团乱麻,毫无头绪,我的记忆实在是太少了,它们根本无法支撑我做出判断。我好像迷失在了纵横交错的小胡同里,可每一条的尽头,都是白茫茫一片。 第二天,方刈让管家送来一托盘的书,让我挑选感兴趣的看,要求我每天读完一部。 然而我把所有书都翻了翻之后,只有一两部我有可能读得懂,他这都是从什么犄角旮旯找来的书啊!听都没听过,翻开了更是让人一头雾水。 留了一本《文心雕龙》,这书我早有耳闻,送来的还是线装版本,就看它吧。 …… 这书主旨在于讲述如何写作各类文体,文采斐然之余确多少有些可取之处,可是我又不要写诗文辞赋,连着看了十几篇,读得很快,什么印象都没留下。 懒懒趴在沙发上,锦绣文章看在眼里,身体却一直若有若无地有些奇怪感受,某个地方酸酸软软的,时不时还能感受到其中血管猛地一跳。 心里起起伏伏的冲动也是挥之不去,沙发很舒服,很柔软,我却仍觉得要有什么依靠着,读书才舒服。 身体的绵痒让我忍不住扭动腰臀,大腿互相蹭了蹭,那撩人的心情才稍微消散。 可感觉却更酥软了。 好想…… 不行。 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啊?!为什么看本书还会有这种令人羞耻的反应,这书撒了奇怪的药吗?! 我深吸一口气,集中注意力接着读书,好在这本书简明易懂,不然我绝对要读不下去了。 又读了三篇,我实在忍不住了,抬头看了方刈好几眼,他一直在聚精会神地打字,笔记本电脑键盘传来细小的声音。 看书是很快乐的事情,可是总觉得不够,觉得哪个位置少了点什么感受。我支得有点累,干脆窝到沙发角落,把脸贴向沙发背铺着的钩花蕾丝棉巾,细腻又柔软的感觉很舒服,我忽然知道,缺的是什么了。 悄悄瞟了眼方刈,他这次立刻望向了我,“想做什么?” “没什么呀~”我朝他一笑,爬起来搬了张桦木椅到他身边,抱着书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方刈哥哥~我看不懂。” 方刈停下敲击键盘的动作,点了几下把窗口都缩小,退回到主屏幕,一边说:“《文心雕龙》还能看不懂?” “对呀。”我仰头看他,晨光把他的瞳仁照成浅浅的金棕色,我脑海中霎那间便浮现起了被喷泉打湿的文艺复兴雕塑,平和、幽雅而清澈。 “哪里不懂?”他微微向我这边倾了倾上半身,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似乎在等待我指出疑惑。 我用四指顶住书脊,拇指把书从后往前翻成了一朵白花,“我看不懂,为什么看个文章写个文章,要搞得这么复杂啊!” 第十二章 人生课堂和命运赌场 方刈望向我,“那你认为该怎么样?” “如果自己读,自己写,不涉及利益用途,当然应该随心所欲啊。如果有特别的用途,就按照常用的来。” “这本书教的,正是‘常用’。‘常用’从某种角度而言,就是‘必要’。”他又靠近两寸,额头几乎要与我的相贴,“原来你神思飘渺,不喜欢条条框框,怪不得论文写得那么差呢。” “我!我就是不爱写,觉得没意思,看过的书,学过的知识,曾经的经历,只要消化在心里,不就足够了吗?” “是啊。可是古往今来,我们都是注重‘人’本身的民族,没有能得到大众——至少是统治阶层的大众——认可的学说、态度、作品,就无法为自己设立一个积极的‘为人’,怎么扬名立万,流芳百世?” “为什么要扬名立万流芳百世?!” 他好像听了个笑话,瞬间发出了轻蔑的笑声,发现自己有些过于张扬后,赶紧干咳两下,清了清嗓子,装作一本正经地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当然,你也可以理解成,因为我们都生活在社会族群里,所以——为了功名利禄。” “……无聊。”我把书扔到他的写字桌上。 “是很无聊,但无聊不代表没有用。人嘛,都是要活着的。” 他这话莫名触动得我心中一阵颓然,是啊,我也不是餐风饮露的神仙,我也要吃饭的,可是连家人依靠都没有,手上也没有足以保我在这边衣食的钱。算一算,我自己积攒下来的,加上方刈前两天给我的报酬,买张机票回去应该不成问题,之后随便找份工打一打吧,我已经了解过国内的一些情况,至少生活成本低廉,能吃得上饭租得起房子。 工作普普通通,生活平平淡淡,大家都鄙视井底之蛙,可井底之蛙有什么错呢? “小怜?” “嗯……啊?!” 我想得认真,有点被他吓到了,焦点收拢时,方刈与我已经近在咫尺。 他就像日出光里驾乘六龙的东方之主。 …… 虽然一时被他的潇逸气质迷惑,我还是决定要回去。 和他待在一起,好像充满了不确定。 青蛙若是出了井,一不留神便会被飞禽走兽们玩弄于股掌,又有什么好的呢? “你在想什么?”他问。 “我感觉下学期……”不能说自己没钱交学费,这样显得好像我想问他要钱一样,“感觉读大学不是很适合我,我还是回家吧。” “哦?你家在哪儿?” “在……在……跟你有什么关系啊?!” “想帮你买票而已。”他靠回椅中,随手点了根细烟,“你会买机票吗?” 我不服气:“怎么不会?用手机就能买——” “好。”他吐了口烟圈,轻轻弹了弹烟灰,忽然好像想起什么,“答应教你的东西,不想学了?” “我……”我垂下眼眸,没有勇气看他,“像我这样的人,学了又有什么用呢……” 像我这样的人,留在他身边又有什么意义呢,不过是为自己的人生徒增笑话。 方刈点了点头,“好。你买吧。” 他又抽了两口就把烟按灭了,一边把李叫了过来,瞥我一眼,才对李说:“既然这么闲,帮我找点女人过来玩。” ??!! 见我愣住,他还朝我笑得灿烂,“怎么了?买机票啊。” “你——”我不知道怎么回事,心中倏然盛怒,站起来把脚一跺,“你简直王八蛋!” “嗯~我想想是找搞过的熟悉点呢,还是找几个新鲜刺激的呢——” 我有强烈的冲动,想扇他耳光。 手臂都在发抖,可我知道不能那么做。 为什么不能? 我也不知道。 愤怒变成了无奈和难过,深深地沉入黑色的心渊。 因为他没有错,所以我才觉得不能吧。 何况他做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生气,羞耻,我恨得牙痒痒,忿忿地点开旅行预订软件,想要买今明两天的机票。 今天的飞机是晚上十点五十,来得及,价格……因为快要起飞了,倒是不算贵,买得起。 我点了预订就开始填资料。 “还真要走啊?”方刈从我身后伸手前来,轻巧地摁灭了我的手机屏幕,我更想发火,他低沉里略带委屈的声音传来,“逗你一下,怎么真跑了?” “你这个王八蛋!”我咬牙切齿,“骄奢淫逸,满嘴胡言,一点都不可信!” “我是骄奢淫逸,但对你可从来没有食言,何来满嘴胡言,又怎么知道我不可信?” “你这个样子就很不可信!到底想干嘛啊!”我忽然就哭了,长久积累的心理压力在此刻堤坝溃决,“有时候那么认真和我说话,有时候三言两语就把我戏弄得像只仓鼠!都不知道你哪句真的哪句假的!还找女人,你找你的人,我回我的家,怎么了嘛!我……嘤……我……” 他拢住我的肩,轻轻叹了口气,轻得仿佛不像是叹息。 “说完了?” 好冷漠的话,我哭得更大声了。 本来很想把心底藏着的最后一点说给他听。 可是……这么冷漠的他,听了一定会嘲笑我吧。 我不想……不想连最后一点尊严都没有…… 方刈摸着我的头发,拇指指腹在我的额尖附近摩挲,“你不就是想听我说吗——听我说,我喜欢你,留下来陪我?” “谁喜欢你了!”我声音哭得沙哑,说完还噎了一下。 “我说的是我喜欢你啊。”他越过我从纸巾盒里抽了两张,一边帮我擦眼泪一边笑,“是不是有人不打自招?” 我拍掉他手里的纸巾,把眼泪全都蹭在他的衬衣上,“混蛋!我讨厌死你了!” “嗯,好,我讨厌,我是混蛋。”他见我一直抽噎,拍着我的后背帮我顺气,动作轻柔,“我没有要找女人,就是怕你真的走了,结果你一点都不留恋啊,我好伤心。” 我从他怀中蓦然抬头,双手紧紧攥住他的衣襟,“还试探我!你说你是不是混蛋!” “是,我是混蛋,我错了,”他安抚似地握住我拽在他衬衣上的双手,“小怜,不要生气,留在我身边,我不会伤害你的……” “哼!”我松了手,他身上这件衣服肯定很贵,此刻只见肩头一片濡湿,还被我弄出了皱褶,我竟然觉得很爽,因此而消了大半的气,“暂时勉为其难相信你了。” 抽了纸巾擤了鼻涕,我看着方刈身上的水渍,问他要不要去把衣服换了。 “嗯……好。”他拍拍我的腰示意我起身,“小怜去帮我挑,挑件你喜欢的。” “不要。”我搂住他的脖子,蹭着他肩窝附近撒娇,“我喜欢你。” “该不会是暂时勉为其难喜欢我吧?” “当然不是!” “那就是早就喜欢我了?” “!!!才没有……” 贪婪地闻着他身上淡而幽深的沉龙香气,我很清晰地知道,这是一场豪赌。我非圣贤,更非神仙,不可能知道结果。连方刈是否真的如他所言,是否真的喜欢我,是否真的不会伤害我,都拿捏不准。 是我……太贪心了啊,我太贪心了,完全无法拒绝他的求爱,无法控制得住自己心中与他亲近的渴望。以为自己满不在乎,以为自己没有贪念的我,此时居然为了他的一句“喜欢”,大方地将一切筹码推到赌桌中间。 感情,信任,前途,甚至——生命。 可我也很清晰地知道,我就是喜欢他。 亲手把命运交付在他的手上,我似乎是把自己感动了,心底又因此觉得很悲凉。 从衣帽间给他挑了一件浅蓝色的休闲短袖衬衫,料子软软的,摸起来很透气,夏天穿应该很凉快。 不是很明白他为什么这个温度还穿着一件长袖衬衣,虽然挽起了袖子,但他不热的吗? 刚才好像也没感觉他出汗了…… 我蹦蹦跳跳跑来给他递衣服,他倒好,反手塞给我一本《东京梦华录》,说我既然觉得《文心雕龙》无聊,今天就把这本看了。 “这书我看过!”我脱口而出。 方刈愣住了,我也愣住了。 学校图书馆并没有这本书,我们上一年的阅读书单里也没有,那么我为什么会有这种条件反射般的印象? “那你说说看,这里面讲的什么?” “东京,当然是讲宋代汴……嘶!!!” 好痛! 我眼前一黑,瞬时目眩神迷,幸好方刈扶住我才不至于摔倒。 靠在沙发坐了小会,眼前星幕一样的深黑色渐渐散去,周围的景致露出来,我仍在方刈房中,却恍惚如梦初醒,好像刚才被困在了另一个世界。 “小怜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方刈紧张地问。 “唔……刚才眼前一黑,忽然好晕。”我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冰凉,甚至还潮潮的,应该是冒了冷汗。 “唔……”方刈思考着,“怎么会忽然头晕,是不是晚上没睡好。” “可能是吧。”我回想起最近一直失眠的夜晚,总是睡一两个小时就莫名惊醒,“所以……我下午能不能睡觉。” 我可怜兮兮地望着方刈,他暧昧一笑,“好啊,我陪你睡。” “我,我是真的想睡觉!最近天天晚上都睡不好。” 天知道他有没有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 “当然是真的睡觉啊。”他笑盈盈的,“你要想做别的……也可以。” “不要!” 还没到饭点,我感觉舒服一些后便靠在他身边读《梦华录》,他在电脑上认真敲着字,不知道写的是什么,法语,看不懂。 “其实《文心雕龙》也不是一无是处。”我说。 “怎么又觉得好了?” “因为我发现,不仅是读写文章,做人也是如此啊。为什么偏偏要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很复杂呢?做人做事,追其根本,究其目的,不就可以了吗?” “原来是反面例子啊。” “本来很小的事,却喜欢化简为繁,结果状况频出;本来很简单的交际,却瞻前顾后,结果自己紧张,对方感受也不好。这样的生活多累,多没有乐趣啊!” “你这样想,不代表其他人也这样想,社会是竞争的,善最容易被恶侵蚀。如果人人都做得到你说的那样,岂不是都成圣贤了?群居人口越多,需要平庸的比例就会越大,不然——”他忽然笑了,“怎么维持金字塔尖的至高无上?” “那在‘小国寡民’的社会里就可以了吗?” “也许吧。”方刈停下了输入,“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也许就是因为现在的科技太过发达,人和人、人和物之间交互太过容易而纷繁,他们在日复一日的习以为常里已经没有办法感知到这种快乐,所以才会越活越复杂,越活越疲惫。” 第十三章 活成你自己 “真羡慕啊。”我听毕,放下书,趴到他肩上。 “羡慕什么?” “这样简单的人生。” “与其追求一个理想国,不如把自己的人生变得简单更实际可行。”方刈一边敲着键盘,缓声慢语,“明确目标,做事朝着目标而去,心中做好无法达成的准备,人生就会简单得多了。” “嗯。”我蹭了蹭他,思考半晌,“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 “不急,慢慢找。”他说,“等你见识越来越广,思想越来越远,自然就会找到了。” “我想明白世间的道理。” 他笑了,“真是和一般女孩子不同。” “其实我根本不希望自己是特别的那个。”我大胆地拿了他桌上的拿铁喝了一口,已经有点凉了,不好喝。 “嗯?”方刈催促着下文,对我的亲昵行为倒是毫无反应。 “普普通通难道不就是最大的幸福吗?”我想起自己空白的记忆,想起这莫名其妙的学校遭遇,这难道符合常理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所以我不安,惶恐,迷茫,所以我渴望寻常。 “我们所有人都被天道掌控,特别与普通,本质上有什么区别呢。”方刈对我的话表示不赞同,“想得到‘知’,势必要付出不同常人的肉体或者精神经历作为代价;而‘无知’达成的并非你想的‘普通’,而是平庸。” 我似懂非懂,嗯了一声,趴在方刈后背边发呆边想他的话。 方刈单手打着字,左手轻轻把我搭在他肩上的手掌往前拉了拉,我随后便感觉被他的唇碰了碰手背。 他身上……好香啊…… 忍不住咬了他一口。 忽然像是有什么一下钻进了我的心里,我猛地了悟:“也就是说,‘知’和‘普通’是共存的,因为‘知’,然后知常,追本溯源,返璞归真,然后‘普通’。” “嗯。” “喔~” “嗯?” “没什么,我知道啦!”我停止思考彻底放松下来,软软地窝在他身边蹭了蹭。 “虽然很聪明,但是不要偷懒。”他一副冷静严厉的样子,目不转睛地敲着键盘,“继续看书。” 我整个人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瞬间坐直了,“刚刚不是答应了让我睡觉吗?!” “下午再睡。” 我生气地扑到他面前阻止他打字工作,哪有半点几晚没睡好的样子,双手按在他的肩膀,我仰头与他对视,蹙着眉撒泼耍赖:“刚刚我翻到书里写的,什么白肉,什么糖糕,什么饮子的,都看饿了!” “哎……真是麻烦。”他啄了一口我的嘴唇,又轻又快,神情里光华外露,一看就是在逗我:“还想吃什么,我喂你吃。” “不……不要了啦。”我往后缩了缩。 似乎潜意识里有点害怕和他有这样过于直接的亲密行为。 我很害怕。 对,我喜欢他,想和他待在一起。 可是我不敢想,我不敢想和他会发生什么,会怎样相熟,会怎样相别。他对我说,他喜欢我,我想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假的,也许…… 也许,只是他需要我……? 我很想靠近他,又很害怕真的与他彻底的亲近。 潜意识里,我那些失去的记忆,是不是正在……想告诉我什么? 告诉我,不要把情感拱手相送,尤其是,像他这样的人……? 像他……这样的……人? 我怕他发现,怕他不开心。 “方刈……” 我忍不住把他的名字叫出口,好像这样就会更相信他一分,好像这样——与他的羁绊就会更紧一些。 我不是害怕失去他。 我害怕的是…… 是……什么呢。 有什么要冲口而出,我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了。 “嗯,小怜。”他的声音更加温柔了,“怎么了?” 他闷声,“呃嗯……” 被他诱人的声音弄得骨头都酥了,我情不自已地扭扭腰,仰头在他脖子上又亲了一口。 “嗯……”腰被他一把按住,方刈的声音越来越哑,“想干什么?” “嘻嘻~没有啦!” 方刈虽然看着年轻,可只要换了自己的衣服,就全然不像一个大学生,深不见底的眼神,内敛沉郁的气质,举手投足间潇洒而有尺度,就像……就像…… 我应该认识这么些人,可他们到底是…… 想不起来了。 就当他是隐于尘世的云中君吧。 我承认自己好色。 对天发誓,我真的没想和方刈做些什么,可最后还是把他勾引得忍不住将我抱在怀里上下其手,反思了老半天,难道是因为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悄悄抚摸他的手吗? “呃嗯……小怜………”他抓住我的手,双目中漾起暧昧的情绪,声音委屈得像是无可奈何的哀求,“还好渴……大美人……喂我喝水……” 什,什么,什么大美人…… 我最受不了这种称呼,比起什么亲爱的,小宝贝,听起来更加心弦震颤。 “嗯~”我软软地倚在他怀里,好舒服…… 嗯…… 至少现在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呢……? 万事开头难,何况下午睡了,夜里睡眠质量恐怕只会更差,我还是选择读完了《梦华录》,其中描写的节庆民俗,吃喝玩乐,还是蛮有趣的,书本身读起来不难,太阳还高挂空中,我就已经把书读完了。 夏天日落时间很晚,此时的季节要到将近九点才会完全天黑,我瞧方刈完全没有吃晚饭的意思,也没再叫我看书,便拿起叠在茶几上的报纸看。 密密麻麻的全是字母,我实在是没耐心看,直接往后翻到了娱乐版面,不知道是方刈订的报纸有问题还是怎么样,我翻了五份,居然只有一份有一两版娱乐新闻,也太无聊了吧!没有美女帅哥的报纸有什么好看的?难道我碌碌无为的一介草民还关心政治和金融,关心交通和贸易,关心时评和走向吗?! 开玩笑,手中空空的人关心了有什么用,既然已经登报,无非就是知道了有这么件事,结果也无非是与我无关,或者,我倒霉了,而已。 “这些报纸你都会看完吗?”我问方刈。 “当然不会。早餐读物而已。要真靠报纸来获取信息,只会耽误事。” 说的是,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年代了。 唉……也不知道自己忘掉的那些岁月里,都发生了什么呢。科技是发展的,人类是进步的,那么——我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现在的我;我生存的这个世界,又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现在的世界呢? 就像我认为走路去上学、去购物理所当然,认为坐一次公交已经很奢侈的时候,方刈忽然开出来一辆车子,彻底颠覆我的想象力。我从小到大,难道一直都认为这样是理所应当的吗? 头又开始隐隐作痛了,好像在否定我的话,却不愿意给我答案。 要不要告诉方刈我失忆了呢。 他会不会觉得我在开玩笑,会不会觉得我是个奇怪的人? 可是他懂得这么多,也许能帮我找回记忆呢?或许至少……告诉我该怎么做? 而且……既然要和他交往,应该毫无保留才对吧? 不能等到产生误会再去解释,且不说双方在气头上会不会相信对方,这种离奇的辩解,在那个时候会更难让人信服。 “方刈,其实我……我不记得上大学以前的事情。”我鼓足勇气对他说,“虽然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我真的失忆了。” “你失忆了?”他双眼微微睁大,眉毛随之轻抬,有些惊讶:“我完全看不出来,你居然没有记忆。” “是真的,虽然生活和语言能力没有丧失,但……除了偶尔碰到一些……可能以前遇到过的事吧,就会有点奇怪的感觉。” “什么奇怪的感觉?” “就是……头痛,有时候是头晕,眼前一黑……啊!就是刚才说到《梦华录》,就是这种感觉,还有我之前在湖边等你的时候也是,那时候我在想什么来着……忽然眼前一片白光,接着就是头晕,不过那次也可能是被湖水晃了眼……” 方刈眉头紧皱,“怎么之前不告诉我?” “怎么告诉你嘛,我说了你会信吗?而且和你又不熟。” “过两天我请私人医生帮你看看,对了,你的家人呢?之前不是还会给你打生活费吗?” “我根本就不知道是谁给我打的生活费,去银行想查交易记录,银行说我没有安全密码不给我查……我……有时候根本不知道怎么办,做什么都是一个人,感觉全世界……就剩我一个人了……” 长久积聚的压力终于找到了出口,我以前总是觉得,反正想不起来,那么不知道,没有,也无所谓。可我哪有那么强大的内心和能力呢?不过是暂且藏起来,暂且自我麻痹,苟且偷生罢了。 “别想那么多,到时候先让医生检查一下身体状况,排除影响。”他握住我的手,“想不起来,就去重新了解,不知道怎么办,就来找我。记忆也许是宝物,也许是累赘,世界广大,人生酸苦,这么多人都照样活着,就算没有记忆,你也一定可以——活成你自己。” 第十四章 给得起的都不愿意也配称为爱吗 不知是见我总爱拿他的报纸看娱乐时尚版面,还是想借此转移我对失忆的注意力,方刈从一开始的出言嫌弃到无声皱眉,再到后来直接订了数本时尚杂志啪啦一声扔到我怀里,“每天把送来的书看完,可以看杂志。”他如是说。 随后,每天送来的书就从原本的“随便挑几本我看”变成了“今天看这套,不懂就问”。 所谓一套,通常都是整整齐齐的十几二十本,虽然大多是宣纸印刷的线装小本,其实只相当于普通装订的一册书,可他尽挑了晦涩难懂、密密麻麻的明清刊本,甚至还有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手抄本。 十个字里可能就有一个字不认识,哪怕认全了,也时常不知如何断句,总算断了句,每个字也认识了,可连起来又不知道究竟什么意思…… 我初时只是赌气,赌气想获得代表“奖励”的杂志,赌气自己并非如大多数我看不起的贪玩好动的年轻人一样沉不下心读书,拼了命也要把方刈让人送来的书读完,一天下来读得我两眼昏花,脑子都迷迷糊糊,只剩下书里那似懂非懂的文字。 是啊,现在,我可根本没空为自己的失忆纠结难过了,失忆又怎样呢,不失忆也未必会比现在好,世界比我认为的要大得多得多,不了解世界,和失忆又有什么区别呢? 书读着读着,夏天就过了大半,这天方刈给我扔来一部手机,说是让我解闷——那好像是广告里卖得风靡全球的最新款手机,我在手机店广告画上也见过很多次,售价高昂,不过是联络用的工具而已,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我把手机扔回沙发,“我有手机,要这干嘛?” 他笑了一下,仿佛在笑我呆,又仿佛在笑我蠢,又或者两者皆有。他说:“自拍啊,还可以下点有趣的应用玩一玩。这个的硬件比你的手机要好。” 我白他一眼,自拍? 有什么好自拍的。 我骄傲地将头转过三十度角,“我才不需要用自拍来寻找自我认同。” 他坐到我身边,从沙发的缝里将手机捡回来,打开了摄像头。 “你干嘛!”我捂住自己因沉迷看书而精神不振的脸,疯狂躲避镜头,眼看躲不过,干脆直接躺倒,将脸埋进松软的沙发。 “转过来。”他举着手机,靠到我身边,“不转过来,我可就要……” 腰间异常的痒,我浑身一颤,他趁我捂住脸的双手松了,直接把我翻了个身,用手肘将我的双臂压在沙发上,轻而易举地拿手机拍了张照片。 只是——那好像并不是他给我的手机,而是,他自己的。 “啊啊啊啊啊!你都拍了什么啊!”我像只八爪鱼,对他的手机进行疯狂的缠绕式抢夺,“你偷拍我!把手机给我!” 方刈按住躁动不止的我,将手机屏幕转过来,展在我面前。 屏幕中的人一头黑色长发微微散乱,睁大的眼睛因惊惶而显得有些可怜,嘴唇上残留着的淡淡水红衬着粉白皮肤,与凌乱的衣领、半露的瘦肩一起,组成了一幅香艳的小画。 我迅速地戳了两下手机屏幕,将照片删掉了。 方刈看着我笑了,我突然想到,手机相册里还有一个叫做——最近删除。 “你乱拍什么照片!”我心中莫名的烦躁,不知为何对他这个行为很反感。 方刈见我不高兴,在我面前把相册里的最近删除清空了,“逗你玩而已,不能逗?” “请你尊重我。”我坐起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我明明不想拍照,你这种行为,就像是——把我强了一样。” “我没有那个意思。这明明是情侣间都会开的小玩笑而已,还是说……”他眉头微微一皱,像是秋风吹过枯荷荷塘,萧瑟,“让你想起了什么?” “什么……?”我疑惑地看他,“我想起什么……” 头痛。 我什么都记不得。 不过他这么一提醒,好像确实…… 可是什么也没有。 “不知道。只是这种感觉,并不好受。”我狠狠拍了两下后脑勺,“如果……如果你想拍,和我说就是了……对不起,刚才是我情绪冲动了……” “嗯。” 他垂下眼帘,像是不甘,像是失望,像是一个孩子鼓足了勇气,却仍然没有成功说服父母为他买一件喜欢的玩具。 我心中仿佛被一张新抽出的A4纸划了一下,划破了血痕隐隐。从他手中抢过手机,我打开摄像头,大胆地抱住他,趴在他肩膀上,眼睛一眨,拍好了两张照片。 “给你!”我将手机塞回他手里,他前后翻看了好几次我的照片,终于露出笑意。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看到他皱眉的样子,看他笑时,我总是觉得很开心。眉间一点春皱,自然是要东风吹散。可能春天总是惯于百花自觉地为它盛开,毕竟主动要求百花盛开的,只有傲慢的人间帝王。 他不说,我也能明白。我知道他并非故意想要冒犯我,他可能只是想获取一件喜欢之物。 我们会觉得被对方冒犯,是因为对方践踏了我们所不容的领域,我们就此感受到的冒犯,当然不可能让本人感觉到开心。可每个人心中的准则毕竟不同,对方是否真的想要冒犯,大概不能单独用一件事情去评判。 若真是他人的纸牌,他人的玩具,哪怕纸牌和玩具本身再如何认为自己是童话世界里的自由角色,结果不还是被上帝拿着火把照出的影子吗。 我突然想明白了。 “对不起啊,方刈。”我又说了一遍,“我猜可能那是你的习惯,你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你下次好好和我说,我一定会理解的。” “嗯。我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而已,这么小的事,别放在心上了。” 我讨好地窝在他身边,方刈摸摸我的头发,给我递来一本杂志。 我一边等着送上来的晚饭,一边翻阅杂志。 精致的淡橘粉色纱质礼服裙,据说用了七十米的面料;与博物馆联名的限量款彩妆品,盒子上是浮雕的苏美尔石板画;女明星踩着的细高跟,内衣模特身上的蕾丝吊带裙,漂亮时尚达人教着如何卷出松散诱人的头发…… 我物欲不算旺盛,看杂志并非是为了各种品牌新品,只是想学这些漂亮姐姐如何颠倒众生。 正沉醉地欣赏着内衣模特丰满圆润的酥胸,觉得怎么都看不够,丝毫没有发现方刈也扭头在看。 “你自己没有吗?” 我被他吓了一大跳,啪地就合上了杂志,双颊微热,“我……” 他轻笑,“色情。” “方刈!”我可能是恼羞成怒,炸毛一样转过身去,双手支在沙发上和他理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不要把自己的龌龊想法加在我身上!” “是你自己不愿意直面人性。”他低下头,鼻尖几乎要与我的相碰,用淡淡的语气,说着石破天惊的话:“你刚才已经看了两分钟了——是有多寂寞,有多需要疏解情欲——才让你盯着人家的胸部看那么久?” 他忽然搂住我的腰,嘴唇毫无预兆地,轻轻软软地与我的相碰,像杨花依依拂岸,像麝烟溶溶透帐,似无情又似有情,清淡而缠绵。 “如果你想,我不介意帮你……” “你,你不要自作聪明,自作多情!” 我推开他,差点因为反作用力栽下沙发。 其实我很眷恋。 眷恋他衣服上的香气,眷恋他微暖的体温,眷恋他亲密的低语。 算了。 有时候,亲密的欲望就像秘密,藏起来,埋在心里,才是最好的。 “我的意思是,我可以帮你——找个嫩模。” 我知道自己脸上的表情就像打翻了厨房的调料盒,五颜六色,酸甜苦辣咸。 我将杂志扔到了他脸上,“你给你自己找一个吧。” 他哈哈笑着,翻看了几眼杂志,可能是觉得愚蠢而无聊,随手将它扔回沙发。 今晚的晚饭不知为何特别慢,我见方刈已经靠着躺椅闭目养神,便试探性地问:“可以开电视吗?” “如果你会开的话。” ?我不服气地一顿操作,电视上总算出现了画面,并且正播着娱乐新闻——一对明星夫妇在爱琴海上的游轮里举行婚礼。 “怎么又是他们,我看的每一本杂志里面都有他们的恋爱笔记。”我烦躁,这密集的轰炸,就算是如何的俊男美女,也让人心生不耐。 方刈微微睁眼,随即一声冷笑,“真会吹。” “嗯?你说什么。” 他闭上眼睛,就像凌驾百花的东君,明明是看不起人,偏偏傲骨凌风,自有一番居高临下的气度,让人根本讨厌不来。 “你没听到吗?”方刈语气风流,满是不屑,“不过花了几十万块钱买的首饰,也好意思拿出来做文章?” 原来是看不起人家头上的钻石王冠,想想也是,钻石不过是泛泛之物,他不喜欢很正常。 “抛开别的一切不论,这个王冠也还凑合吧,至少不难看。” “你想要?” “不想。” “我想也是,你怎么会这么没有品味。我只是觉得他们很可笑,明明家财万贯,一面到处宣耀如何喜欢宠爱,一面却连更好的都不舍得给。”他顿了一顿,语气益发尖锐,“动动手指就给得起的都不愿意,何况其他。” “我看了他们从开始到现在的恋爱笔记,感觉就是一场套路,说到底不就是想通过炒热度赚钱吗?把感情营销强行塞到所有人嘴里已经够过分够无聊了,亏他们还演得情真意切,以为全世界都是傻子。” “那看来他们真的很蠢,连你这个傻子都没骗过。” “仗着有权有势,买断节目和杂志报道,以这种方式逼对方就范,我真的很不耻。” “也可能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可挨的那方,就因为被看上了……如果不愿挨,自己喜欢的路都会不好走吧。这样很过分,很不公平啊。” “呵……还好吧。” 门外传来管家的询问,方刈坐起身示意他进来。 桐木推车上整齐地放了两盘食物,管家先揭开了罩着的银盖,把碟子稳稳地端到我和方刈面前。 “世上还有多少人为裹腹奔走,他们锦衣玉食,何来过分不公?”方刈将叉子穿透一片烟熏三文鱼卷,举在灯下,似笑非笑,“至少,他们都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第十五章 消失的监护人 转眼已到了初秋,按学校时间安排马上就要开学了,我在暑假这几个月间跟方刈学了很多东西,他登陆学校网站打开了剩下两年的大学课程内容,让我自己选择是继续读书还是随他一起。 “你不读了吗?”我问他。 他沉默了很久,久到我觉得不正常,又试探性地唤了他一声。 “嗯。”他终于应了,抬起头定定地望向我,“我家中有产业需要打理,读书不过是好奇这座百年老校的课程会与我的认知有何不同,结果并没有什么惊喜。怎么样,你看完课程内容了吗?” “看是看完了……”我上下滚动着鼠标,把课程内容读了一遍又一遍,这些知识方刈在假期里早就让我读过,也给我很详细地讲解过了,单看学校网站上这课程介绍,还没方刈教的深入呢。 “嗯?” “可是不读大学会不会有什么影响啊,比如找工作的时候就没有学历了。”我实在不太懂得社会规则,只知道大家很看重学历,还要拼命考个好成绩,就是为了拿到高等级的毕业证书。 方刈问我,想做什么工作。 工作什么的……总觉得只要能果腹,什么工作都不太重要吧,我并不想努力升职爬上高位,觉得那样不过是被资本家的定义奴役。 方刈对我的观点表示认同,说:“如果不是想做科研,那在学校里钻研深造,获得学历,这些统统都没有意义,因为很多工作根本不在乎学历。” “可是有学历总有个保险不是吗?” “能力和见知才是真正的保险,学历不过是教育家们为了创收编造出来的彩头,得到了又能怎样呢。” 我给学校写信询问有关休学暂留学籍的事,学校很快回复邮件说,我的监护人先前就已经帮我办理过退学手续了。 监护人?! 退学和休学可不一样,退学后就再也不能回去读书了。 我错愕地把方刈喊过来看邮件,“我是不是看错了?他们说我的监护人给我退学了?” 方刈凝眸读了两遍,“是的,他们说你的监护人已经给你退学了。” “可是我连我的监护人是谁都不知道啊!我可以跟学校要监护人的资料吗?”我心中一阵慌乱,本身和方刈一起的决定已经让我惴惴不安,现在居然还有这么一档子事。 方刈帮我回复了邮件进行询问,学校把我的监护人名字和座机号码给了我,说是监护人亲自到场,他们核实过证件后才帮我办理退学手续的。然而我们拨打电话过去时,对面却是空号。 我紧张得发抖,拽着方刈的袖子问他怎么办。 他皱着眉头,“这种事……我也没有办法。如果你愿意相信我,我会好好照顾你。” 我十分不安,可唯一的“监护人”根本杳无踪迹。 我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啊。 不,我应该问的是,我的世界,到底发生过什么?! 在家里郁闷了将近一周,我既不想梳洗打扮,更没心情读书学习,连饭都吃不进去几口,整个人都处于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担忧和恐惧填满了我的内心与生活,窗外偶尔的鸟鸣和仆人驱车出门采购的声音,更是会将我好不容易平复的情绪再次高高催起。 方刈没有敦促我做任何事,只是偶尔过来摸一摸我的头发,问我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想做的。 没有。 什么都没有。 我什么都不想做,什么都不想要。 又这样过了好几天,方刈终于对我发了脾气,说我这样消沉,白费他苦心教了我这么几个月,一点都没有长进。我自然是认可的,我确实是个废物啊,不仅学不会,还连监护人都不愿意支持我了。 一定是真的放弃了,才会替我退学吧。 方刈生拉硬拽,让艾妮帮我梳洗打扮,直接把我拽进了车里,说带我出去走走。 多看一看世界,就没有那么多毫无意义的忧虑了。他如此说。 才出来不到半天,天空又淅淅沥沥地开始下雨了。 方刈撑开手中的黑色长柄伞遮到我头上,雨滴并不大,嘈杂的街道上,我连它们落到伞上的声音都听不见。 伞柄上雕刻有一只贝斯特形象的猫,此刻正倒悬在长柄的末尾,用那双黑曜石镶嵌而成的眼睛看着我。 路边的行人大多都是急匆匆的,也不爱打伞——大致是早就习以为常,根本不屑于这么一点称不上风雨的风雨——他们热爱各种便帽以及连帽衣,此刻只需要将帽子套到头上,马上万事大吉。我们就像大街上的异类,只有小孩子才有可能与我们做着同样的动作——认真地举着一把雨伞。 这已经是出门后的第二场雨了。 虽然下雨是件忧伤的暗示,可与他走在街上,目光所及是他,竟好像真的在点点滴滴地洗涤着我的惆怅。 没想到下雨天这么冷,尽管我已经很小心地在走路了,还是免不了被带起的雨水溅湿了腿腕和半片小腿肚子。此刻我每走一步都冷得发抖,可是又害怕方刈看出来,只能在心里咬住牙关,努力跟紧他的步伐。 小腿的颤抖让我不小心崴了一下,还好及时平衡住才没有摔倒,可是终究引起了方刈的注意。 他看了我半秒,立刻将我拉到路旁,带入他的怀里,用他那件宽大的鹿绒外套裹住还在颤抖的我。 “冷了也不说?” 他语气清冷,身上却着实很暖,我恬不知耻地又贴近了他一些。 他的语气再冷,也冷不过肃肃寒风、潇潇冻雨。 “没事的,我——” 好像有什么话要脱口而出,可是在半路就走丢了。在雨天里冷得牙齿都会颤抖、脚趾都失去知觉的印象,好像……有点熟悉。 至少我在心里知道,“没问题”。 身体很快暖起来了,方刈放开我,脱下那件长外套披在我身上。 “不要……” 我很害怕只穿着衬衣的他在这种雨天里着凉。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伏到我耳边,似乎是想起什么开心的事情一样,“如果我因为你着凉了,你要赔的。” 我踮起脚,将衣服披回他肩上。 他皱了眉头,轻轻骂了我一句,我及时抱住他的手臂,要求如此这般取暖。 “好好的车不坐,非要坐地铁。”他将伞换到另一只手上,用温热的手掌包住我的手,脚步也刻意放慢了。 “因为想和你一起坐地铁啊!”我脱口而出。 他没有说话,只是笑了一下,在汽车的川流声与淅沥沥的风雨中,我几乎以为那是自己的幻觉。 “雨天坐在车里,感觉更孤独了。”刚才那句话好像太过直白了,被他握住的手指也因为紧张开始颤抖,我心里很没自信,还是小声地补充:“而且地铁、公交、街道,才是和某人在某个城市里一起留下的记忆。” 虽然在我的新记忆里,这是第一次坐地铁。 又走过了一个路口,新古典主义风格的建筑群蓦然出现在眼前,我睁大了眼,摇摇他的手,问:“是不是那里!” 方刈嗯了一声,收起了伞。 雨又停了,簇拥在建筑周围的植物愈发葱茏,湿润的空气令人愉悦,我忽然感受到了一丝沁人心脾的微妙感觉,就像有花瓣在心里转着圈。 到了博物馆大门口,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子迎上前和他打了招呼,躬身递过来一个纸袋。方刈接过纸袋,将长柄伞递回给他,又从纸袋里拿出一件衣服,披在了我身上。 那是一件浅蜜桃色外套,外层的毛料打着小圈儿,细腻柔软,穿上一会儿就暖暖的。 男子走后,我惊讶于方刈这么快就找人送来了衣服,他笑我傻。 “之前想到你会冷,进地铁的时候就让他们准备了。”他说着,自然而然地挽起我的手,问:“还冷不冷?” “不冷了。”我抱住他的手臂,“你真好!” “给你送件衣服就好了?” “对呀,证明你……关心我嘛。”我挽紧他的手臂,朝他笑,“我心里天底下最好的人,就是你啦!” 他轻轻一抿嘴,风后雨云散尽,天光霁色。 “你真可爱。” 我没有打算追究他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只想这样说出来,只想说给他听,只想告诉他,若能拥有别的更多,都算作是命运的垂青。 入得博物馆中,透明的大穹顶之下人流如织,某个展厅的入口居然还排起了一条短队。我东张西望,分辨着每个标志牌下的入口到底通往何处。 方刈问了我都想看什么,随即带着我于密集的参观者之间穿行而过。 “人很多,别走丢了。”他说。 我的目光聚焦在某个展厅门口的两座巨大石像上,那似乎是独属于某个古老文明的风格,塑像的头顶戴着高冠,冠上有独特的符号,那个符号…… 我看得入神,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感受到手被抓紧了,我才猛然惊觉,方刈的声音悠悠传来:“怎么,看上了别的男人?” “啊?我在看那个石像啦!”我抬手指了指。 方刈沿着我指的方向看过去,轻轻笑了一声。 “你对他感兴趣?那里面还有他的……尸体。” 我瞪了他一眼。 他此刻就是一个捉弄了别人的五岁小孩,继续添油加醋,在将人彻底惹毛的边缘疯狂试探:“你害怕?” “我,我有什么好害怕的,又不是没见过。”我脱口而出。 “你见过?” 我脑海里似乎有模糊的记忆,可一想起那朦胧的印象,胸口就堵得发闷。 可能,我以前见过……? 是不是我曾经,还来过这里……? 脑海中飞过一个褪色的场景,有谁趴在玻璃落地窗前的展柜上仔细观察一枚雕花白玉头饰…… 头好晕。 仿佛精神被吸入了一个正在坍缩的宇宙,有什么东西正从我身体里,从我的颅顶被抽走。 就在我恍惚的神思就要被更猛烈的力量抽走的时候,方刈一手抬起我的下巴,低头吻在我的唇上。 他高挺的鼻梁,翕动的睫毛,冷峻的剑眉,身上幽幽流转的龙涎香味,瞬间像一根又一根银针刺在我的头顶,涣散的精神渐渐收拢,那些模糊的印象就像贮藏千年的纸张突然离开幽暗的地底,迅速腐朽消失。 在唇齿相交的间隙里,他深深地唤了我一声。我浑身颤抖,攥紧了他胸前的衣襟。 “小怜又头晕了?”此刻的他太过温柔,我的情思连绵不绝,与他的记忆一起汹涌而至,漫上心来。 “嗯……” 他没有多言,侵袭我心脏的剧烈绞痛,在他的亲吻和拥抱间化作细而透明的沙砾,仿佛纸莎草拂过我的胸膛,让我渐渐清醒过来。这是开明的国度,周围人流如织,并没有人对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暧昧行为指指点点,只有未经世事的小孩子好奇又羞涩地回头朝我甜笑。 我们在书画馆仔仔细细转了三圈,也没有找到那幅唐代摹本的《女史箴图》,看来运气不够好,它没有被展出。 这个展厅的人并不多——也许是太难找了——只有零星游客,以及两三位像是久居此地的华人老者,拄着乌木拐杖,佝偻着身子,透过玻璃打量这些古代书画。 厅内灯光昏暗,展柜偏偏还都不小,行走其中如在迷宫,有点绕晕了的我,此时已经找不到该从哪里开始了,只能看到什么是什么。 我发现一幅构图别开生面的花鸟,正想叫方刈来看,一转身,便见身后的巨大展柜里,赫然一幅淡色长卷。 长卷之上,山川秀逸,树木修茏,人物衣袂飘摇,清致而尤得华丽气度,每一个场景上都有清隽的楷书。 我走近展柜,在暗光下努力辨认上面的字迹。 “……尔……有观于彼者乎此何人斯若……此……之艳也御者对曰臣闻河洛……” 是《洛神赋图》! 一束冷光打进展柜,我转头一看,一位戴着金丝眼镜,穿着白色绸质衬衫的老先生,正拿着手电,一边用帕子擦净玻璃,一边仔细观摩着画卷。 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他直了直身子,将手电的光调暗了一度,眼睛里虽然有岁月带来的痕迹,却依旧精神矍铄,“小姑娘也看画?” “嗯。”我点头,看他装备齐全的老练样子,想必对这里十分熟悉,我顺口便问:“老先生,请问馆里的《女史箴图》,是不是没有展出?” “那幅图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听说是在做修复工作。”他居然把手电筒递给了我,示意我照着看,“这幅南宋画院摹的也很不错,我上周来还没见着,应该是刚修复好才出展,小姑娘,你仔细瞧瞧。这展柜避光做得好,你下回再来,可得带个手电才行。” 我道了一声谢谢,接过手电。灯下,画中人物飘逸风流的身姿变得清晰,流水行云一样的线条纤毫毕现,洛神周身波光流转,真如太阳升朝霞,芙蕖出绿波,我的手不由自主地伸向玻璃…… “原来你在这里。”正当我的手指马上要碰到玻璃的前一刻,突然被方刈从身后伸手一揽,手上的小手电也被他顺道抽走,“你把玻璃碰脏了,别人怎么看画?” 他将手电递到老先生面前,十分有礼貌地道了个歉:“抱歉,我女朋友贪玩,给您添麻烦了。” 老先生看了看他,又打量了我好几眼,虽然他用良好的修养敛去了脸上的震惊之色,但随后我还是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不寻常的恍然大悟。 “没关系,小姑娘喜欢看画,很难得。”老先生将手电和帕子都拢好在手中,踱着步子走了。 老先生走远后,方刈好像舒了口气,“我们去别的厅吧,再晚一点人会更多。” “我想至少再看一下这幅……”我指着面前的长卷,“难得来了,这可是全世界也没有几幅摹本的名画呀。” 得到了他的准许,我赶紧从头开始认真看,恨不得把脸贴到玻璃上去。 “这幅摹本,果然较之其他几幅更有流风回雪之态。”方刈抱着胳膊,一副轻松随意的模样,仿佛在自家书房赏画一般,“赵构的字清丽中自有风骨,我很喜欢。” “这是高宗的字?!”我听了立马往前又凑了一寸,“哎呀!” 鼻子撞在玻璃上了。 方刈噗的笑出来,随即企图用干咳掩盖他忍俊不禁的事实,我狠狠搓了几下鼻头,顾不上疼痛,扭头扯着他的袖子就追问关于题字的事。 “传说是的。”他还是那副随意的样子,“《洛神赋图》名气这么大,这幅摹得很有风韵,御笔题字,倒也说得过去。” “所以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咬牙。 “画自然是真的,字也自然是真的。” “你这意思就是到底也不确定是不是赵构题的嘛,害我白高兴一番。” “这字和高宗其他几幅字颇有神似,即便不是御笔,欣赏的不就是那个清俊雅致嘛。” 是有那么点道理。 这儿的展厅着实太大,我们才逛了两个就迎来了下午的客流高峰,方刈虽然一言不发,但我自然是看得见他蹙起的眉毛和努力忍耐的表情,我拉了拉他的手,表示饿了。 我坐在车的后排,百无聊赖地看着窗外渐次后移的街景,土黄、浅灰、砖红色的传统风格建筑,与黑色的沥青路面、白色的路面标界线一起,组成独具风情的异国画面。 大概因为雨量充足,街心公园的草地依然是碧色的,路过教堂时抬头就能见到青灰色的天空中,有黑色的乌鸦从有着尖顶的钟塔边掠过。 我没有问方刈,我们要去哪里,我们要去做什么。 是啊,我的记忆仿佛空空如也,又仿佛一片浑沌,像是疏松的、泡发了的榆木老树干,不成器具,也失去了原貌。 “方刈,我——到底为什么会在这里?” 数个时空的“记忆”混乱不堪,我以为那都是属于我的记忆,可仔细想来又不可能。 “我——该做什么呢?” 所以,到底是什么呢? 虽然读了很多书,可我忽然,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恍惚。 方刈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逗我,和我玩着文字游戏,“你这些问题实在很有水平。全世界的圣贤从两千年前思考到现在也没个所以然,我不过凡夫俗子,哪有答案可以告诉你?你多读点书,什么时候成了神仙,也许就知道了。” 恐惧和疑虑,大概是源自于空白的记忆吧,因为找不到自己的来处。我不知道该怎么和方刈一再诉说这种百爪挠心的不安感,他先前就已经为我解答过了,“既然想不起来,那就重新活成你自己”。 可是……到底怎样才是正确的“我自己”呢? “这些问题不应该问我,应该问你自己。一时想不到便暂且放下,它们总会在适合的时候告诉你答案。”方刈说,“再多的,就是庸人自扰了。既然已经出来,先好好享受世间风景吧。” 第十六章 喜欢蓝宝石还是喜欢我? 车子一路到了酒店,是维多利亚风格的一幢精致七层建筑,位于遍植梧桐的马路边。折射着灯光的旋转门,姿态端正的门童,穿着优雅的酒店管家,一楼大景观窗户里能看到装饰着鲜花与蕾丝桌布的餐桌,似乎是什么很讲究的地方。 方刈进了门后径直走到拐角处的一座电梯,就这样领着我上楼了。 不用登记的吗?! 该不会因为是常客所以不用登记吧? 啊,如果是常客的话,那他是不是以前也总带女孩子过来啊…… 我抿紧了嘴唇,不知道该不该开这个口,好像显得我很小气啊。 “呵呵……” 可是我摆在脸上的窘迫相已经被发现了,方刈极轻地笑了笑,随即便问我在脑补什么奇怪的剧情。 什,什么奇怪的剧情! “哼。”我扭过头,装作欣赏电梯壁上的木雕花纹。 “想说什么就说啊。”他倒是轻飘飘的。 “没什么!” 叮的一声,电梯到了。 竟然是整层只有一套的套间,也太浮夸了…… 虽然和他那座庄园古堡比起来相形见绌,但我真的第一次踏进这种地方,好奇已然代替了进门时的郁闷心情。 方刈随意地就坐到了客厅的沙发里,轻声招呼我过去。 “小怜傻傻的,真是可爱。”他将我拢到怀中,“明明心里不痛快,也不说,就等着我主动来哄你,嗯?” 我一瞬间很害羞,扭动几下身体,嘤嘤呜呜地趴到他肩上,“哼!” “哼什么啊?说给我听听?” “你,你怎么就进来了……是不是总……总和其他人来这里啊……”我把脸埋在他肩窝,费了好大勇气才开了口,还不敢说得直白。 “这是我名下的酒店啊,怎么不能进来?至于其他人……我不会让她们到这里来的。” “为什么啊?” “因为是私人空间。”他笑着戳了戳我的脸,“你不一样,满意了吗?” 刚才逛得又累又饿,吃了东西洗了澡,我才感觉稍微缓过来一些,可身上还是酸酸软软的,窝在沙发不想动。 晚些时候,方刈从一个纸袋里取出一条裙子叫我换上,说晚上带我去酒会。我跑到浴室换了裙子,站在镜子前整理仪容。 是一条抹胸长裙,黑色的上身,珍珠白色的纱裙,长及小腿,再无别的点缀。我梳整齐了头发,拉开抽屉,果然有一堆女子用物。稍微补了一番妆容,将唇色涂成稍薄的正红,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忽然有种今夕何夕的感觉。 这确实是我,可好像又与我印象里的我不太一样,可这“印象”又是何物? 我明明不可能变了的,大概只是妆容的缘故吧。 从浴室出来,便看到方刈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个盒子,正在拨弄里面的什么。 他招呼我过去,蛮不讲理地又把我拽着坐在他身边。接着便从盒子里取出一条蓝宝石镶钻项链和一枚钻石发卡,依次替我仔细戴上,这条蓝宝石项链我第一次见,在他帮我夹发卡的时候,忍不住把玩起来。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很是满意,低声问我是否喜欢。 喜不喜欢? 我摩挲着项链中心吊着的那颗蓝宝石,切工精细,火彩熠熠,三克拉的空间里,好像藏了一整片失落之国的湛蓝海洋。 怎么可能会不喜欢? 我抬起眼睛看他,他换了一身整齐的浅灰色格纹西服,黑色的暗纹衬衣,意式剪裁对身材的修饰恰到好处,领口束着一条暗金色菱格纹领带,外套上的小袋里妥帖的放了一条叠的整齐的白色手帕,领子上还有坠着长链的领针。 “喜欢。”我小声说。 他很愉悦,“喜欢?喜欢蓝宝石,还是……喜欢我?”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看着他,他眼中含笑的样子,配上一身华丽得体的衣裳,令我想起那句话——一丛深色花,十万中人赋。 连忙偏开眼睛,我有点惊慌失措,“当然是蓝宝石。” “但你看我的时间,可比看蓝宝石长多了。” “我,我,我在看你表上的时间!”我慌乱中随便找了个借口,刚说完就觉得拙劣得不行。 他哈哈大笑,大概是在笑我的此地无银三百两,好在他也没有继续纠缠,领着我出了门。 方刈说得不差,确实是酒会,我随他一起进门后只见大厅内衣香鬓影,每个人手中都优雅地举着高脚酒杯——绛色的红酒,琥珀色的香槟,淡色的白兰地——我左瞄右看,装饰的鲜花为水晶吊灯下的大厅添了重重花影,隔开了视野。 吃的到底在哪里? 我闻到了食物的香气,这里面绝对有吃的! 方刈指使着侍者带我去餐区,一手轻轻贴着我的腰,不知是在向那些打量着我们的人宣示主权,还是为了什么别的。 “你先去吃点东西,我忙完就来。” 他说完,顺道在我耳边亲了一下。 被那么多人留意着,我真的是要脸的! 长长的餐台上的食物都很精致,还可以向厨师点餐,我瞧着台上的都不怎么顶饱,想点一份全熟牛排垫垫空空如也的肚子,转念想还是算了。 我不怕丢人,但这恐怕会丢方刈的面子。 万一让人觉得他找了个乡下土妹子来作陪,认定他品味垃圾,要与他划清界线,就有点无辜了。 但是想吃却吃不了的我也很无辜啊! 我真的接受不了茹毛饮血这种行为,哪怕赞扬肉汁鲜香也好,夸耀肉质细嫩也好——我都喜欢吃全熟的。 吃自己喜欢的食物,到底有什么错? 没有错。 只是在这样的文化环境,这样的场合下,恐怕并不适合。 幸好有寿司和刺身,我毫不客气地拿了大半碟子,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调了浓重的酱汁,就开始进行裹腹活动。 真好吃,真香! 我用小勺将酱汁淋在生蚝上,吸溜一下,满意地享受着嘴里的清新美味。 吃得半饱,我又到了餐台前,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哎呀!” 完了,顾着看吃的,撞到人了…… “抱歉!”我赶忙后退一步,抬起头,却被眼前人的容貌惊呆了。 眉眼如画,气质儒雅,如春风拂柳,不正是……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好像比我还要震惊,可脸上的表情一瞬间就恢复平淡,“对不起,这位女士,我认错人了。” 我心里疑团重重,不依不饶地追问他:“你认识我?” “不认识。”他顾不上碟中空空,转头就走。 “学长。”我朝他叫了一声,然后看到他的脚步明显凝滞。 我绕到他面前,挡住他的去路,眼睛直直地望着他的脸,“你认识我,对不对?” “你真的认错了。” 就在此时,方刈回来了,他看清我对面的人,周身的气场变得十分不善。 “叶言?你怎么也在这里。” “方先生,你的女朋友神志不清,还是别带出来了。”叶言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眼神变得极其冷漠,“要是做出什么异常举动,被认为是精神病就不好了。” 这个人怎么这么说话的啊! 哪怕是我认错了人,也罪不至此吧? 方刈看我一脸不爽的样子,自己先哼了一句:“现在我相信你喜欢蓝宝石了。” 什么蓝宝石,怎么没头没脑的。 他很及时的解了我的疑惑:“不过是一个长得像的男人,你就凑上去非礼人家?” “什么非礼!如果不是因为我叫他学长的时候他停下来了,我也不会拦着他啊!不就是认错了嘛,你们这些人真小气……” “学长?”方刈眉头一皱,旋即嘲笑我:“你当他是因为认识你停下来?他喜欢自己的学妹,捧在手心里宠着,结果学妹背着他喜欢别的男人不说,还去做了头牌小姐。你叫这声学长,他不打你一顿已经很有绅士风度了。” 我被这狗血剧情震撼住了,结结巴巴地说:“这,这么,骚的吗?” “嗯。你可不要像他学妹一样……”他盈盈一笑,“对我恩将仇报啊。” 我白了他一眼,“我也没个把我捧在手心里宠着的学——长——啊。” “真是得陇望蜀。” 他叫来一个侍者,随手写了几道菜,侍者应承而去,我好奇地问他点了什么。 “没什么,就是些热菜,你刚才吃了那么多凉食,该吃点热的才是。” 我们在胡桃木小圆餐桌边落座,菜不多时就陆续端上来了,方刈将一盘切成两半的烤土豆推到我面前。 “这个很好吃的,你尝尝。” 闻起来确实挺香,土豆烤得微焦,似乎是个好吃的菜。 我拿起刀叉,正想将它切成块再吃,方刈马上制止了我,说这种做法的土豆得用刀叉托起来直接咬。 虽然心里对他说的吃法有点疑惑,但我还是照做了,小心翼翼地托起土豆,咬了一口。 呕!!! 浓郁的羊膻味和油腻的羊油瞬间充满了我的口腔,沿着食道与呼吸道直冲上鼻腔,土豆中间填满了碎羊肉,与芝士混在一起,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方刈笑吟吟地看着我,我百般无奈,总不能在这种场合下把吃进去的食物吐出来,只能屏住呼吸,囫囵吞下。 我迅速切好一块土豆羊肉,用叉子递到方刈面前,咬牙切齿地说:“这个很好吃的,你尝尝?” 他侧过脸,嫌恶地用手遮住了鼻子,将自己面前喝了小半的一盘汤推给我:“我以前吃过的不是这种做法……你喝口汤吧。” 他当我刚才没看到他在笑吗? 不过他这么挑剔的人,喝过的汤应该不会太难喝,虽然紫红紫红的颜色看起来实在有点别致—— 呕!!! 这真的不是酸掉发臭的泔水吗?我惊恐地看了看汤,又看了看方刈,那紫色的浓稠液体此刻在我眼中,就像动画片里巫婆熬煮的毒药,在陶罐中咕嘟咕嘟了七七四十九天,才被端上了这张餐桌。 “你——你太拼了吧?为了让我喝一口,自己先喝了那么多?” 他哈哈大笑,还说我没见识,这都是本国的著名黑暗料理,我竟然不知道。 我握紧了手上的刀叉。 倒不是气他逗我,能让他开心一些,也是我的所愿。 我也承认自己没见识,只是这次,我莫名其妙地,有不甘的愤懑。 因为我丢失了很长很长的记忆,而我却模模糊糊地感觉到,这些“见识”,是我本该有的。 浑沌,空白,所有该有的,我都没有。 记忆的最开始,应该是…… 过去确实没什么好在乎的,未来我也不知道能走到多远。只是每当我下意识地发现自己掌握着一些记忆里没有的能力的时候,内心深处茂密生长着的恐惧,是那么的阴森可怖。就像第一次吃牛排时,我竟然熟练地拿起刀叉,不一会就把它们切成了大小极其均等的小块。而我的记忆里,明明就没有如何使用刀叉切牛排这一条。 紧握的手慢慢松开,我的手指似乎很清楚如何安静地将刀叉摆回餐桌上,不需要大脑的指令,它们就完成了工作。 “我吃饱了。”我对方刈说。 是啊,为什么呢。 我到底……忘了什么? 我到底又……经历过什么? 第十七章 一开始只是想吃炸鱼薯条而已 自从那夜酒会回来,整整一周我都被关在酒店的套房里,我闷得慌,向方刈投诉,让他准我出去走走。 他只说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让我乖乖待在酒店,等他忙完便继续带我去玩,如果实在闷得慌,可以去游泳。 这么冷的天谁要游泳?何况我还不会游泳。 难得从乡下进城,我不仅一直被关在酒店,还要每天照常阅读一大托盘的书。住了小半个月,方刈一点都没有要回庄园的意思,自称是要在此处打理一阵生意,等闲下来时,再带我去玩。 他每天都特别忙碌,虽然听他这么说着,但我对出去玩是不抱希望了。也幸亏我早就把这不切实际的幻想吹散才不至于多么失落,因为自那以后又住了两个月,冬天都来了。 这天早餐之后,依常坐到铺了亚麻垫与绣花埃及棉抱枕的飘窗上,小桌上早晨才换的玫瑰甜郁郁的。窗外是难得的晴天,楼下街道不时有人走过,俯视的视角很有趣,因为能很清楚地看到每一辆敞篷跑车里的情景。 我不禁慨叹这些有钱人的奢靡生活——竟从未想过,车后座上能如此纸醉金迷。 或躺着一位身材窈窕的女郎,或塞满五彩包装的礼物,或整齐排满了奢侈品店的纸袋子,或放满了各色系着氢气球的鲜花——大约是要去给谁一个惊喜。 最过分的一辆,里面莺莺燕燕坐了四个女孩子,大冷的天气里全都单穿着细细的露肩吊带裙,在后座里挤着一起喝香槟;而开车的显然是位纨绔公子,嘴里叼着雪茄,时不时伸手摸一把凑过来的女孩子们……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方刈,想起了在学校时见他身边簇拥着莺莺燕燕,美人在怀的样子。 好像有些被恶心到了,胸口一阵不适,几欲干呕,我闷闷地拉上了纱帘。 今日的书只有两本,我初时非常高兴,想着终于可以轻松一天了,结果等我看清楚到底都是什么书后,立时傻了眼——竟然是英文版本的戏剧和一本硬皮大词典! 时已日暮,读完手中的《威尼斯商人》,今日的阅读就算完成了。这书里有太多词语我不认识,光是翻字典就占去了大半的时间。 我越来越确信我丢失的记忆里,有关于这里的经历。虽然至今不知道为何会忘记得那么彻底,可技能从一开始便没有完全随记忆消失。我确实组织不出语言来清晰地解释这些扭扭曲曲的字母连起来的句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我却很明白,它们所代表的内容,已经钻进了我的脑海。 这一带是高档酒店和餐厅聚集的老街区,天边还剩有淡淡彤色时,街道上的车流量已在持续增加,打扮得精致优雅的淑女绅士们从一尘不染的车子上下来,走进了一扇又一扇包罗万象的豪华大门。 而我仿佛闻到了那一扇又一扇大门里飘出来的食物香气…… 咕—— 肚子好饿。 好像已经饿出幻觉了,我闻到丝丝油炸食品的诱惑香味。 咕咕咕—— 更饿了。 我抱住了那本厚重的词典,靠在窗边。不知道是饿得发晕,还是看了一天的英语头昏脑胀,一闭眼就感觉天旋地转,堪堪靠住窗棂,直觉得整个人像是在往下坠,甚至分不清是否在做梦。 “睡着了?” 有人戳了几下我的脸,我从梦境的边缘醒来,仍旧很迷糊,意识堪堪清醒,还有没力气睁开眼,已经闻到一股深沉的龙涎香味。 “嗯……”你回来了呀。 我根本没意识到后半句话因为我的困倦根本没说出口,就又跌入了梦境之渊。 “别睡了。” 方刈粗鲁地将我摇醒,我霎时间生气了,烦躁地打开了他的手。 “好困!我要睡觉!”我撒泼喊了一句,抱着一个抱枕,直接躺在了飘窗垫上。 我困极,只来得及听见方刈的一声浅浅叹息,又睡过去了。 没有了他的打扰,我彻底坠入梦境的深渊。 再醒来时已经是深夜了,我是被窗外的寒气冻醒的,身上盖着一张薄薄的毛毯。 我这才想起方刈早就回来了,脑子顿时清醒,冲到房间外,却没找到他。 书房,浴室,餐厅,连同剩余的两间佣人房,根本没有他的影子。 “叶小姐醒了,需要用点什么吗?” 是艾妮,我连忙问她,“方刈呢?” “先生出去了。” “哦……” 我突然没有了继续追问的欲望,只觉得心里一堵,想起了下午在窗边看到的那个纨绔子弟。方刈从来不告诉我他去哪里,去做什么,去多久,当然,我也不会问。 不想他因为我问他这些而误会什么。 不,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害怕他不告诉我,害怕听到自己不想听见的回答吧。 我好怂啊。 “叶小姐?”艾妮的声音再次传来,我一个激灵。 “啊?” “已经九点半了,叶小姐要吃晚餐吗?” “唔……”我想起睡着前那股香味,也不抱太大希望,随口说:“我想吃炸鱼薯条。” 艾妮愣了一下,欲言又止。 我以为是这儿没有这样的菜,赶紧说:“我只是突然想到,吃别的也可以,有什么好吃的?” “其实……”她好像下了很大决心,又隔了两秒,才说:“先生下午回来的时候给小姐带了一份,看小姐睡得沉不忍心把小姐弄醒,一直等到食物凉了……” 什么…… 我还记得他早上出门时穿的那一身衣服,乃是精细的羊毛面料所作,非常容易沾惹油烟味。方刈那么讨厌这种气味熏人的食物,居然会给我带…… 不敢想象。 “他,他去哪里了啊?!” “先生只说十点前回来,具体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 虽然我还是很饿,但好像饥饿也并不是那么难耐。 煎熬地等了大半个小时,咔哒一声,大门开了,我连忙跑过去,差点撞到快步进来的方刈。他看见我,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顺手将我揽入怀中。 “跑这么急,想我了?”他揉揉我的头发,嘴唇在我额头上轻轻一碰,“还是说……梦到我了?” “对,对不起!我下午太困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口,衣服的触感十分柔软,还带着他身体的温度和熏香的气息。 没有沾到油腻的食物味道,我稍稍放心了一些,他却打趣我又蠢又懒。我才不懒呢,我今天可是把整本书都看完了。我反驳他,他还一脸不相信的样子,说一会儿要检查功课。 怎么现在还要检查功课了啊! 半夜吃东西确实不好。 因为早就饿过了,食物一上来,浓郁的香料气味刺激着食欲,我风卷残云地做掉了一盘奶油松露蘑菇汤,一份小烤彩椒嫩羊方,还有一碟虾仁罗勒细面条,放下錾刻了满柄松菊花纹的银叉子,我忍不住打了个嗝。 “唔——”赶紧捂住了嘴。 方刈忍俊不禁,“你是猪吗?” “喂!”本来在他面前打了这么响亮的嗝已经让我很尴尬了,偏偏他还要说出口! 我赌气道:“我以后不吃饭了!” 后知后觉的饱腹感来得汹涌,我全身的感受只剩下两个字——好撑。 “不吃饭,但是要吃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卤煮咸鸭酱鸡腊肉松花小肚儿晾肉香肠什锦苏盘……是不是?” 我噗的一笑,他是怎么记住的这一长溜报菜名啊! “我,我才吃不下那么多呢!” “哦?那就是说,吃个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没问题?” 方刈穷追不舍,我明明已经看到他一直在笑,马上要绷不住了,还要玩命地逗我。 “哼!”我干脆说:“我是想吃啊,这几天全是西洋菜,我都吃腻了!方……先生,你倒是让人做点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我尝尝呀。” “好。”他走到落地窗前,站在我身边,眼睛望着窗外再无别话,好像在思考什么。 突然,他低低地叫了我一声。 我想也没想就转头应了他,“怎么啦——嗯……” 未尽的话被他用亲吻截断,他一开始刻意放轻了力度,双手圈在我的腰上,“嗯……” 没一会儿,他的心跳越来越快,终于抑制不住,推开了我。 “咳咳……”方刈别过眼睛,修长的右手手指拉扯着本来就有点松垮的领带,“热死了。” 他这样的神情动作太过惑人,我害怕自己乱来,偷看两眼后强行移开了目光,根本不敢再看他。 “你怎么了?”他将解下来的领带随意扔在附近的椅背上,又靠上前来,言语中似有调笑之意,“眼睛不舒服?” “没,没有……” “嗯……难道是……怕在我面前失态?” 不等我找借口辩驳,他的亲吻已经又落了下来,深深浅浅,极尽温柔。 与他的双眼只隔咫尺,我忽起玩乐之心,趁他一次双唇暂离的瞬间,用牙齿咬了咬他的下唇,“嘻嘻~” 他在我耳边发泄似的蹭了好几下,低低说了三个字。 我睁大了眼睛。 从他怀中转头看向巨大的落地窗外,点点飞白,飘在窗户附近的细小点儿被屋内透出去的灯光镀上一层光辉,恍若从天而降的翻飞金屑。 下雪了。 第十八章 滚滚历史里的罪恶潮流 雾蒙蒙的城市并不算太冷,即使在冬天,也是时而斜风冷雨,时而细雪霏微。沉郁的气压,经久不散的阴霾,灰色的天空与老砖色房子,是工业革命时代沉睡巨兽的微弱鼻息。 清晨往往是梦境最深的时刻,暖气片好像也昏昏欲睡,屋内的暖意正在渐渐消失。于醒梦之时,我感觉到了寒冷,将身子蜷缩得更紧了一些,困乏的精神再次散落在柔软的被枕间。 阁楼的斜屋顶,落地窗外的绿茵草地,顺着窗缝爬进来的小昆虫,夏日里柠檬水一般怡人的风,窗台上印着彩色手绘蔷薇花的马克杯,路边盛开的白色雏菊,花园里硕大的玫瑰,蓝天上交错纵横的飞机云…… 好像是另一个完整的世界。 又好像是梦。 在暖气房间睡了一夜,我一如既往地被渴醒了。迷迷蒙蒙地睁开眼,脑子里都是些熟悉又陌生的画面。 是不是,做梦了啊? 身体有点麻木,好像是的。 “醒了?” 嗯?我一个人睡觉的卧室,为什么……他会在这里啊。 我呆呆望向床边,方刈坐在床对面的单人沙发里,手上是一本黑色的小书。 不对,好像不是小书——可能是,电子书一类的便携用品。 是电子书啊。 心头翻起微微涌动,是一种模糊的感觉,我有点分不太清到底是什么。 “你在看什么?” “浮生六记。” 以眉宇间的淡逸潇然为证,他确实是在看《浮生六记》。 “你居然会看这种书。” 无法将他和情致细腻的沈复联系在一起,我以为他喜欢的应该是《六韬》和《鬼谷子》一类的书,或者也应该是《纯粹理性批判》,甚至于《我的奋斗》。 我揉着惺忪睡眼猛地灌了几口水,喉咙中的干燥稍稍缓解了一些。 用逐渐清醒的脑子想想也知道,这些书他肯定早就看过了。 “以前觉得这本书很无趣,一个大男人,却要记些闺房狎趣,腻味得很。”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在看书的原因,他说话也变得文绉绉起来,“现在看来,倒还别有意思。” 他一脸舒畅,好像有点小开心,笑盈盈看着我,问:“你喜欢李太白,还是杜子美?” 我知道他拿书里沈复问芸娘的问题问我,知道他喜欢这种似有若无的暧昧——他大概也知道我知道,所以才要这样做——因为这就是他的乐趣所在,宛转深渺,似无若有。 “我没有尤其喜欢的诗人,只有喜欢的诗。”我直截了当,也不管他有没有兴趣知道,就解释了个清楚:“我最喜欢’叶下洞庭初,思君万里余。露浓香被冷,月落锦屏虚。’” 这几句放在全唐诗里,确实激不起几圈涟漪,我最喜欢的并非是华丽文笔与奇思妙想,而是简单而深切的情感共鸣;想要掩藏,却因为太过浓烈,忍不住脱口而出这样的回环韵味。 “是因为有那么一位章怀太子——不,按照你的喜好,应该说是有那么一位‘湘君’——在心里,才会尤其喜欢这首诗吧。” 方刈望着我,眼神里是愉悦和自信,一副看穿了我心思的样子。 “哼……是呀。” 那位“湘君”,总是宛转深沉又简单直白,我还有一些倦意的眼睛盯着方刈,惆怅如淡烟秋水,漫上心头。 吃过早餐后,管家与仆人们已经收拾好了许多旅行用物,方刈给了我一个柳木皮箱让我装行李,看起来非常的复古。 他说,要带我去看风景了。 我很快收拾妥当——因为并没有多少用物——在大座钟的报时声响起前,甚至还来得及化了个淡妆,卷了下头发。 我欢欢喜喜地提着箱子跑到方刈身旁,他直接给我好不容易卷得蓬松的头发上扣了一顶羊毛软帽。 “给我。”他朝我伸出手,示意我把手中的皮箱给他。 “很轻的,我自己来就好了。” “拿给我。” “都说了不用了。” 他不由分说从我手上把箱子抢了过去,换了只手一把将我的手握住,对我说:“夫人的箱子,当然要我来提。” “谁是你夫人……”我小声嘀咕。 他疑惑地嗯了一声,故意往后看了看管家和三个随从,“这里还有别的女人?” “讨厌……” 我的声音轻轻的,好像是在向他撒娇埋怨,又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们来到市中心一座有着环形绿化广场的建筑前,此处人流密集,半圆形的透明穹顶从砖黄色的复古二层大楼延伸出来,读了一遍门楣那不算起眼的横幅文字,方才知道这是一个车站。 入得站内,乘客更加稠密了,我不由自主地望了方刈一眼。 他没有说话,只是握紧了我的手,带着我跟随着人流,穿行在偌大的车站里。 站楼内四处皆是拱门装饰,土黄色的朴素砖墙反倒显出不一样的古典风情,其中还有连排的小商铺,贩售着各式各样的商品。 卖零食饮料与冷藏熟食品的便利店,卖报纸杂志和畅销书的小书店,卖围巾毛衣和行李箱的旅行用品店,卖明信片和各种旅游纪念品的邮局专营店;玩具店、咖啡店、首饰店,应有尽有,简直是一个小型商业街。 大约是见我一直好奇地东张西望个不停,方刈明显放慢了脚步,甚至说出了可以陪我逛一逛的话。 我摇摇头,只是很久没有到这么热闹的地方来,感觉新奇,倒没有什么非常勾起兴趣的物事。 我们又走了一小段,马上就要到前往站台的电梯了,忽然听得前面传来了钢琴声,我伸长脖子打量,原来是有人在弹站厅走道一角的公共钢琴,已经围了一圈人在听了,还有人举着手机录影。 曲子不怎么好听,至少不是我喜欢的类型,繁密急躁的音符组合成络绎不绝的沉重洪流,听起来让人莫名的抑郁不安。 我并不了解钢琴,也不了解西方音乐,听不出这是什么曲子,只因看到弹钢琴的女孩穿着宽松的米黄色格子毛衣和浅蓝色牛仔裤,一头瀑布般的黑色长发,目光才又停驻了几秒。 没想到方刈直接停下了脚步。 只见他眉头渐渐深锁,盯着弹琴女孩的方向,脸上居然露出了十分嫌恶之色。我很少见他将情感这么直接而又完全地投射在自己的脸上——因为他总是需要将喜怒哀乐藏得让人捉摸不透——看来这不是什么普通的情况。 “愚蠢。”方刈最终冷冷地下了一个定论,牵着我向电梯走去。 我追问他缘故,他简单地给我解释了这首曲子的含义,我顿时也如他一样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不尊重他人的盲目自信,早晚有一日会给自己带来祸害。这些愚蠢的人不仅不懂得这样的道理,竟然还以践踏他人文明为荣。”方刈的沉重心情丝毫没有因为钢琴声的远去而消失,他语气冷漠而忧愁,带着我穿人流而过;站台上的猎猎穿堂风吹起他的衣摆,四周步履匆匆的旅客如暗色的七彩烟雾,而他往行其中,仿佛忤逆的不是千万汹涌人客,而是滚滚历史里的罪恶潮流。 在站台穿行片刻,我们来到了要搭乘的车厢前。方刈扶着我登上一辆列车,小心翼翼地生怕我在高高的台阶上崴了脚;其实我现在已经很习惯于穿有跟的鞋子走路了,我向他解释自己并非羸弱之人,想要拒绝他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 “我不想当废物。”我说。 他云淡风轻,答了一声好。 这节车厢内饰复古而豪华,全是单独的隔间,隔间中有可以休憩的小床,有临窗供人赏景的小桌,还有编织棉麻布的小沙发和一个饮料小柜。 小桌两边是一对小木椅,窗台上的白色瓷瓶里插着玫瑰,两侧还装有黄铜壁灯。 我望着床,打了个哈欠。 列车缓缓启动,方刈接过了管家送进来的一沓文件夹,坐在沙发上开始翻阅。我见此情景,毫不客气地准备补觉。 “嗯……让我想想,今天给你看什么好呢?”方刈好听的声音传来,我却像是听到了路西法的召唤,整个人吓出十分清醒。 “看,看什么,我好困,不看!”我语无伦次,“你不知道张弛有度的嘛,我现在看了也记不住啊!” 他眼睛亮亮的,望着我,嘴角微微勾起,“那我想想,怎样才能让你记住……” 我就差哭出来了,“说好的带我看风景呢?而且我……我真的很累呀,今天起得太早了!” 你来我往扯皮半日,火车已经开出城市了,铁道旁不知种的什么树,灰褐色的细枝上叶子都落尽了;窗外是绿色原野,散养着牛羊,远处偶有大小人家,一片树林,淡蓝的天上飘着映照金色晨光的白云,好一派田园风光。 方刈总算准我睡觉了,他就是故意和我拌嘴,如果真的想要我看书,早就直接让人一并送来了。 这小床居然还有点儿软,伴着淡淡的玫瑰香气,轻轻的火车摇晃,我安稳地进入了梦乡。 第十九章 布丁、教堂和红宝石 睡了一个多小时,火车到站了。 从火车上下来的我倦意未褪,偷偷看了眼方刈手上腕表的表盘,已经近中午了。 站台很长,风很大,我的发尾被吹得乱糟糟的,小腿也感觉冷飕飕的,努力用冰冷的手指将大衣的纽扣全部扣上,仍然感受得到直往里灌的寒风。 出得车站,道路被清理得很干净,楼房屋顶上还有积雪,怪不得这么冷。天阴沉沉的,也不知道还会不会下雪。 方刈把管家几人打发走了,带我兜兜转转,进了一间开在一条窄窄的石头小路上的餐馆。 我搓着手听他点菜,听不太懂,随便吧。 脑海里突然闪过什么,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望了他一眼,他脸上没什么情绪和表情,我忍不住叫侍者再给了我一份菜单。 ……看不太懂,算了。 菜很快就陆续上来了,我喝了汤,吃了主菜,感觉没什么毛病,还挺好吃的,难道是我想多了? 就是量有点少,大冬天的吃不饱。 方刈不知道怎么搞的,吃得比我还慢,哦——他好像一直都吃得比我慢。 忘了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吃饭变得特别快,说是风卷残云,都觉得有些词不达意。 侍者热情地送上来了甜点,一个深咖啡色的布丁,大约是临近圣诞节的缘故,伴碟被做成了可爱的雪人和圣诞花叶的形状,与巧克力色的布丁搭配在一起,还有点可爱。 我开心地拿起甜点勺挖了一块布丁送进嘴里…… 呕!!! 仿佛吃了一口凝固的红烧排骨酱料,不,它根本没有红烧排骨那样的鲜香麻辣!油腻的口感伴随着肉糜的腥臭,我被这气味熏得直接一个干呕,差点将它吐了出来。 屏住呼吸将那口鬼东西咽下,我拿起手边的柠檬水就是一顿猛灌。 方刈吃吃地笑出了声,我瞪着他,放下了甜点勺,进行无声的抗议。 “好吃吗?” 也不知道谁点的菜,居然还问我,恬不知耻! “好不好吃你心里没点数吗?”我努力地克制住自己不要在桌底给他来一脚,举起叉子恶狠狠地从他盘子里戳走一块牛肉。 “这家是做这款本地特产布丁时间最悠久的店。” “难吃死了!就知道欺负我,你自己怎么不吃啊。” 他从我面前的盘子里挖了一勺布丁含入口中,笑盈盈地看着我。 “吃了。” 小餐馆很旧了,装修并不华丽,空间甚至有些狭窄,墙上挂着大小相框,似乎是本地的标志性建筑,还有不同时期的店面的老照片。 角落的音箱低低播放着萨克斯曲,我们邻桌是一对年轻情侣,点了好几样菜一起分食,特别亲密,不似我和方刈一人一份。 可能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邻桌的女孩扭头看了我一眼,愣了愣,随即朝我露出了阳光的笑容。 女孩鬓边蝴蝶形状的锆石发夹折射着头顶的灯光,闪闪发亮,衬得她益发活泼可爱,她问我:“你们是郡大学的学生吗?” 我摇头,表示我们只是游客。 她丝毫没有失望的表情,夸我像漂亮精致的东方人偶,还跟我说一定要去哪里哪里参观,不能错过什么什么小吃,某处某处的纪念品十分有趣。 下意识地一一记下,但其实根本没有放在心上;我很随意,遇到就看,没有也无妨,有缘的地方总会再来,值得纪念的事情全都藏在心里。 何况我英语并不十分好,她说的很多我都听不懂,只能笑着答应。 好在她的男朋友很快就开始跟她疯狂搭话,她对我说了句好听的祝福语,转头继续和男朋友腻歪。 我望向方刈,朝他笑了一下。 因为我看到邻桌的男孩子刚才一直在盯着他。 他故意摆出高傲的气场,对我说起话却很温柔,“漂亮精致的小人偶,吃饱了没有?” 我哼了一声,“人偶吃了难吃的食物,此刻想打你。” “好啊。”他抓住我的手腕,轻轻拂过自己的脸颊,“你想怎么教训都行。” 我嗖地就抽回了手。 “走,走啦,吃饱了!” 这可能是我最近和方刈一起吃过的,最快乐的一顿饭了。 并非什么高级的料理,也不是什么气派的餐厅,更没有细致讲究的服务,甚至还被他耍了一番,但却是生活本来的样子。我很享受与他一起的平凡时光,像穿着刚好能遮挡寒风的朴素布衣,并行于人生的漫漫长路。 我与他走在长长的鹅卵石小道,他和我说,这条路好几百年前就存在了。 鞋跟敲在鹅卵石上,发出细细的声响,街边的墙角还有未扫干净的积雪,时而飞落的灰色鸽子远远望了我们一眼,又迅速地飞走了。 一切都很安静。 兴盛不过是三十年河东,我想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这里多数时候应该都和现在一样,寂静而安详。 四下无人,我叫了方刈一声,停下了脚步。 他以为我对路边的小商铺感兴趣,抬头看了一眼店招。 我攀住他的肩膀,踮起脚,在他脸颊飞快地亲了一下。 他浑身一抖,低头看着我,眼睛里是惊讶,疑惑,还有很多很深沉的,我读不透,但又知道它们确实存在的情绪。 “……”他抱住了我,在我耳边低低地说:“我想知道。” “想知道什么?” “你……真的喜欢我吗?”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我要……听真心话。” “是呀。”我抬头望着他的眼睛回答。 本以为方刈会有所表示,至少会亲回来,然而他并没有,他除了重新牵住我的手,与我一同走在这条凝刻着时光的小街,什么别的反应都没有。 心里有点失落,十指相扣的画面忽然显得尴尬而碍眼,连带他掌心的温暖也让我觉得想要逃离。 为什么问完了那种问题,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得到了我的答案,却什么也没有交换给我。 胸口的酸痛和步伐的沉重不断消耗着我的意志力,我努力调整呼吸和情绪,却仍旧意兴阑珊、毫无效用。我越走越累,只有“不想让他知道我心情不好”这样的想法支撑着我跟上他的步伐。 我大方而潇洒,不求结果,更没有丝毫怪他吗? 切切实实的不开心早就给了我一个否定的答案。 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停了下来。 方刈对此毫无表示,我撒开他的手,感觉更加难过了。 “你好过分。”我说,“我不想去玩了。” “哥特教堂也不看?” “不看!”我猛地提高了音量,“好无聊,我不想再陪你玩了,你根本就……” 胸口的位置好痛,大片的记忆空白就像极圈内茫茫无际的雪原,明明空无一物,却因为“空无”而剧烈地刺痛着我的神经。 我的脑神经患上了雪盲,我对他的信任,好像正在迅速坍塌。 咬紧下唇,颤抖着拽紧了裙摆,有指甲躲过了衣料直接掐进掌心,我盯着他,强忍着四肢百骸的疼痛,控制不住地从口中问出一句:“问了我却不给我你的回答,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你是不是……一直在把我当玩具?” 脱口而出的话,连我自己都惊呆了。 “你喜欢漂亮精致的人偶,世界上有的是人愿意满足你,你……大可找她们啊……” 巷道里的阵风,吹来他身上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香气,带着和他所有回忆的香气。 “如果想利用你满足自己,只需要你够听话就行了,根本不会让你有独立的人格,何必费尽心思教你。”他的声音理性而清冷,好像揉进去了屋檐尚未化尽的积雪。 我小心注意着不要碰到他的衣服,将头抵在他胸口,眼泪啪嗒啪嗒地掉在我的衣摆上——太搞笑了,此刻我居然在担心脸上的化妆品会蹭脏他昂贵的鹿绒大衣。 “我不忍心看璞玉蒙尘,才想告诉你世界的规则。我只是想你……站在我的身边。” 方刈用手帕轻轻地替我沾掉泪痕,极其有耐心地,像是在哄哭闹的小孩子一样哄着我。 “不要生气了。” “我很在乎你。” “我会一直保护你的。” “别难过了,好不好?” …… 他每说一句话就亲我一下,脖子,耳后,鬓边,额头,最后亲了一下我的嘴唇。 “你还讨厌我吗?” 我含着眼泪,摇摇头。 “我……我本来就没有讨厌你……就是你刚才……问了我……还那种反应……”我抽噎着,说话断断续续的,感觉特别的傻,“我就觉得……你……不在乎……在耍我……” “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一次了吗?忘了?”他从大衣内侧的暗袋取出来一个什么东西,轻轻戴在了我的手指上,“刚刚想先逗逗你,一会儿好给你个惊喜,你啊,不经逗。” 是一枚红宝石戒指,鲜艳浓烈,像沾染鲜血的大马士革玫瑰,像——他。 方刈抬起我的手,鲜红色的宝石闪耀着迷人的星光。 “这个,就是我想对你说的话。”他怕我不明白,轻轻笑了一笑,解释道:“永恒而热烈的爱——上帝创造的十二种宝石之首,拥有它的女人,会得到永世不变的爱情。” 与他一起走过那条鹅卵石小路,等到尽头一拐,豁然开朗。 我被眼前的景致惊呆了。 高耸的尖塔,繁复的石刻,斑斓的玻璃彩窗,我曾经在书里见过许多哥特式建筑的照片,但切实站在这座大教堂前,还是深深地被震撼了;我并非教徒,却也顿时因它庄严肃穆的宏大气势,感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它,它实在是太令人叹为观止了——辉煌而精美,有一种向上的、极其强大的延升力——主楼、钟楼、塔楼,全部都是石块筑就,外部的飞扶壁直如复道行空,许多处薄薄的玻璃彩窗与细石柱就那样支撑着沉重的石料尖拱,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看着我目瞪口呆的着迷样子,方刈故意问:“刚才谁说不看?” “哼!”我不满地锤了他一下。 他紧了紧我的手,又捏了捏我的手心,说:“这里很大,你跟紧我。” 游人不多,我一路缠着他问这问那,走得极慢,偏偏他的耐心用之不竭,仔细给我讲解,过了有两三个小时,我们才堪堪大致逛完。方刈看了看表,问我想不想上塔楼。 来都来了,当然不能放过。 爬上塔楼眺望,正是夕阳西下时分,小镇的景致尽收眼底。高处的风很大,也很冷,方刈帮我把帽子拉得更低了一些,盖住了大半耳朵。 “高处不胜寒,可是高处的风景,根本不是平地上的能比啊。” 我以前只知道“高处不胜寒”是一件悲伤孤独的事,现在却改变了想法。高处寒冷,如同教堂的塔楼楼顶,却有广袤天地;低处狭窄,如同我们午饭的小餐馆,却有温暖人情。我将这样的想法说给方刈听,他对我能这样想很满意,说凡事都有两面,只在我们如何看待。 我们一起凭栏远望,方刈又说:“每次看到金色的夕阳,就会想起曾经到过的一座埃及神庙,在刺眼的残阳下,看到庙门上有一句话,你猜是什么?” 神庙里除了镌刻历史和祈祷的文字,为世人所熟知的,大概就是那一句…… 我说不出口。 “你,你套路我!”我只好佯装生气,掩盖我的青涩情思,“我不知道!” “我一开始真的觉得你很蠢,很麻烦,实在不想和你打交道。不过后来发现,你好像没有我以为的那么蠢。每一次你和我说这样的话,毫无保留地和我探讨你的想法,那么信任我,我都觉得就像那句话说的……” 他在我耳边,放轻了声音说着令人沉沦的情话,我的脸霎时间热了起来。 “你,你说这种话,不害羞的吗!” 他的下巴蹭着我的肩膀,低沉的声音里有十分无奈:“可是你想听啊,听不到就要哭,我就只好——告诉你了。” 他的神情是如此情真意切,我已不是很在乎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如他所说,从没有把我当成人偶。对,我深深地动摇了,毕竟——没有几个人会为人偶说这些话,做这些事吧,没必要到这种程度啊。 这样就够了。 至少他愿意听我说话、和我讨论、告诉我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 会因为我的无聊脾气,说这些话哄我。 回环宛转的深处,热烈而又直白。 “你这个人就会花言巧语!”我手肘一屈,狠狠撞了撞他。 第二十章 开往冬天和黑夜的列车 出来旅行真的很累,没想到昨天只是逛了个教堂,今天会这么累。不对,我想大概不是逛了多久的原因,而是因为——我昨晚鬼迷心窍,答应和方刈同床共枕吧! 坐在酒店餐厅软软的沙发上等待着早餐的我,哈欠一个接着一个,我的眼睛都开始因此而漫出泪水,疲惫着掏出纸巾赶紧擦掉,可千万不能让眼泪盈出来花了脸。 大口大口地、一杯接一杯地喝着祁门红茶,旁边的侍应生已经帮我换过两泡茶叶,看我的眼神早就变了,心里肯定是在想,怎么会有这么不懂品味的人,远渡重洋的珍贵红茶岂能如此牛饮? 有没有品味不要紧,要紧的是,我竟然感觉好像越喝越困了。 身体发软,眼皮沉重,我偷偷看了一眼方刈,他倒是精神抖擞——正在迅速地翻看着活页夹里密密麻麻的材料呢。 早餐终于来了,煎蛋,土豆泥,培根,香肠,茄汁焗黄豆,十分传统,又香又腻。 “困死我了!”我一边吃一边吐槽,“吃完了我要回去睡觉!” 刚才不想打扰他工作,我一直没有开口,此时终于可以张嘴了。 “好。” 他答应得轻松,脸上洋溢着笑意,我看了真的很想打他。 偏偏又不能,我只好用力地切下一半香肠,不锈钢餐具和瓷碟相撞,发出了清脆尖利的响声。 其他桌子有人看过来了…… 我很愤怒,不就是餐具碰撞的声音吗?又不是什么严肃的场合。 偏偏又不能瞪回去。 “好了,吃完回去睡觉,我绝对,绝对不打扰你。”方刈伸手摸了摸我的手背,“这么使劲,小心抽筋。” “哼!” 才不管,我就喜欢吃东西时弄出声音,不弄出声音怎么表示东西好吃?顺便还能宣泄情绪。 虽然这个并没有很好吃吧。 一觉睡到午后,身体还很疲倦,却再也睡不着了。软被和薄毯被卷抱得凌乱不堪,枕头上残留着安神喷雾的薰衣草味,我懒懒地翻了个身,将半张脸埋进枕头,软着声音叫了方刈两下。 听他应答的声音,好像很远,没想到他竟然能听见。 “睡醒了?”他拨开床帘,见我伸手够他,弯下腰想靠近些。我撑起半个身子,双手一圈就将毫无防备的他带落到床上。 “嗯~”我攀住他肩膀的手滑上他的脖子,捧起他的脸,轻轻啄了一下。 “才睡醒又想干什么?”他躺到我身侧,隔着薄毯抱住我的腰,“睡舒服了吗?” 我微微撅了嘴,瞪着他不说话,他以为我在撒娇,亲了一下我的额头。 大概是担心着我累,他的动作非常温柔,好像真的只是为了唤我起来,而满足赖着床撒娇的我。 方刈半躺在我身边,看着我懒懒的样子,欲言又止。忽然间,有什么心念闯进了我的脑子里,在我再三追问之下,他才告诉我还有一个小时,预订前往北方高地的火车就要开了。他担心我没休息好,正在犹豫是否要改期。 我想他做事不会单单为了一个目的,原本以为他说带我“看风景”,只是一两日的短足,不曾想还要往北方去,如此漫长的旅途,除了带我玩,不知他是否还安排了自己的计划。 仅仅是因为我可能没休息好,他就想改行程——我甚至怀疑,他早上就已经改过一次行程了——这样的行为,常人肯定会为他对自己的偏爱而骄傲,我却丝毫没有这样的感觉,反而有些隐隐的担忧。 我非常不想他为我而改变。 我希望他始终按照着自己的意志,沿着自己规划的路线,到达他所渴求的人生目的地。 火车站并不远,我迅速地翻身起床收拾,告诉他不必改期。 我没有说出缘由,有些话只要说了,就会变成对方心里的烙印。自己不在乎,不代表对方不会在乎;自己心念所为,未必不会变成他人旅途上的沉重行囊。 方刈答应了,看着我像忙碌着来回筑巢的麻雀,轻轻笑了一笑。 来到站台时,离发车时间还有将近十分钟,我放慢了脚步,观察着列车里形形色色的旅人。 冬天很冷,大概是敏锐地感受到了人流与机车的温度,不少灰白色的鸽子在长长的月台之间时飞时落,想要从凛冽寒风中获取一丝温暖。 我微微仰头想看看这个车站的穹顶,却赫然见一只深棕色羽毛,有着尖尖勾喙的苍鹰直直向我冲来。 汹涌的恐惧陡如深渊起浪,我心神震颤,像被秋日钱塘江的惊天狂澜拍打着胸口。我惊恐地后退了一步犹觉不够,想扭头逃跑之时,被方刈紧紧抱住。 “你怎么了?”他紧张地问,“不舒服?” 我瞪圆了眼,颤抖着指着他身后:“有,有鹰……好大的鹰……啊啊啊啊啊!!!” 方刈用手掌轻轻按住我的后脑,遮住了我的所有视线。 “别怕,我在这儿。”他张望了一圈,才说:“应该是车站里养来驱赶鸽子的哈里斯鹰,不会伤人的。” 怎么可能不怕?我的心都要蹦出嗓子眼了,感觉它想要吃了我! “它飞走了。”方刈低声说着,“别怕,前面就到车厢了。” 终于坐进烘得暖暖的包厢,我惊魂未定,喝了一口列车服务员送上来的红茶,没想到差点被呛得喷出来。 这是什么东西,闻着香,喝着就像是泡了烟头的水…… 方刈对服务员说了几句话,服务员不好意思地帮我撤走了茶,连声道歉,说马上帮我换新的茶来。 “是格雷伯爵。这茶叶用佛手柑熏制过,柑橘和烟的味道比较浓,我让他给你换锡兰了。”方刈举起那只细耳描花圈金骨瓷茶杯,小小啜了一口,又放回了茶碟上,“真难喝。” “那你还喝……” “难喝才提神。” ???什么逻辑啊。 我想说晚上早点睡,但又有点没底气,扁了扁嘴,“那……今晚好好休息。” “呵呵……”方刈的轻笑里好像有嘲弄之意,我立刻瞪着他。 他摸摸我的头发,温柔而又宠溺地答应着:“好,我们今晚好、好、休息。” 新的红茶换上来了,橙色的茶汤烟气氤氲,十分暖人,我的惊惶已经基本平复,捧起杯子喝了一口,香香暖暖的。 方刈还要了一个点心塔,让我吃点甜食,可以镇定安神。 我看着那些蘸满糖霜的花式点心,已经能想象它们味道一定是齁甜齁甜的了,实在胃口不佳,挑了一个看起来朴实无华一点的柠檬卷送进口中。 要说这茶点心,确实很神奇,红茶单喝是一个香味,吃了这种点心再喝是这种香味,吃了另一种点心再喝又是另一种香味,十分神奇有趣。我以前只知道嫌弃腻人的甜点,没想到果然存在即为合理,茶点原来还有这般妙用,实在是丰富的喝茶享受。 我将每一样都尝了遍,心想方刈的茶味道重,于是选了一块铺满了糖霜的黄油饼干递到他嘴边,他含住那块饼干,堪堪咀嚼两下,送进去一口茶。 “你还挺会挑。”他望着我,眼睛有点点光芒,“女孩子都爱那些漂亮点心,觉得像情郎的柔情蜜意,你却挑了一样最简单的给我。” “因为觉得这个和你的茶最为相配啊。”我嗅到不寻常的气息,故意追问:“你又不是女孩子,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靠近我,盈盈笑意,如春庭牡丹,如天上碧桃,风流意气,非常人可拟,“以前我身边的女人,都是这样啊。” 我撅着嘴露出十二分的嫌弃:“真没品味。” “嗯?”他望着我,依旧笑盈盈的,我瞬间发现原来把自己也骂进去了。 “你,我,反正你就是……就是……” 他认真地看着我,我根本说不出最后那两个字。 “我是什么?” “你……你就是……”我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词,“你就是个纨绔!” 他久违地敲了一下我的额头。 话虽如此,其实我能理解他的生活方式,拥有着平凡人不可企及的资源,住在金字塔顶端,俯瞰碌碌凡世的人,谁不曾潇洒恣意呢。 更何况人皆有欲,常人不过是因为不敢践踏“大众的道德”,所以才要将人欲深深掩藏,生怕暴露出来后再无立身之地。 而制定规则的人,根本不在乎这些。 不在乎是一回事,约束自己的内心又是另一回事。我感受得到的,他对自己的约束。 忽然觉得身心轻盈无比,就像一朵鹅毛飘在空中,随风而上——因为我发现,我根本不在乎他有过什么样的情史。 并非不敢直面,也非充耳不闻,而是彻底而纯粹的不在意,就像不在意他先前都吃了什么早餐午餐,因为毫无必要。 我心中自有选择,既已清楚明白了与他并行的信念为何,便与旁物无关,与旁人无关。 殊途归一,不论风月短长。 第二十一章 天空的极光和我们的生命 火车坐了好多个小时,下来后又换了越野车,一路越往北走,夜晚越漫长,靠近极圈的时候,天地之间,几乎只剩下了黑暗。 我其实不太喜欢晚上,漆黑是不定的标志,而我,不喜欢不定。 方刈发现我总是心不在焉,追问我缘故,却没有要求我改正自己的“缺点”。 尽管他本来就不会对我有这样的要求。 他曾说,喜恶什么都好,只要能保持心思清明,便对我无所要求。 愚昧的人才会用各种各样的条框来衡量别人,并且自以为迈入了文明。殊不知大道之行,从来都是简单而宽容的。 方刈自从知道我不喜欢这么黑暗的地方,便开始连程赶路,我实在太困,抱着一团薄毯窝在车上一直睡。 不知道是因为黑夜,还是因为坐车很累,我的身体越来越使不上力气,甚至还有些病恹恹的。 忽深忽浅的梦,最后被方刈轻轻唤醒。 我累得连眼睛都没有力气揉了,听了他的话,摇下车窗,麻木地望向窗外—— !!! 漆黑如墨的天空中网开一张密密麻麻的星图,从地平线的这一侧到另一侧,不知道打碎了多少副水晶棋盘;而令人目眩神迷的,是那一缕缕荧光绿与玫红色的流转光带,如烈焰横天,生生不息。 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不知道这无始无终,幻化多端却又不易其本的青绿色极光,是否也是玄牝之门的一种体现? 从车上下来,我坐到一块大石头上,久久仰望着苍穹之下的焰光万里,最后只憋出一句话:“这样看起来……好像龙啊。” “身长千里、人首蛇身的北方山神烛九阴,《山海经》是有这样的记载。以前没亲眼见过,读起来没什么感受,这么一看,确实很像。” “古人的所谓神话,是不是其实都是真的?”我问他,“只是我们未曾有那样的见识,或者已经见不到了,所以才认为那是神话。” 方刈对我的话表示赞同,“还有可能是,我们达不到古人的思考维度,无法得到与他们同等的洞察力。越上古的人,或者说生物,越接近自然;所以他们沟通天地、理解万物的能力,大概比我们越优秀。” 我突然想到了一个网上看到的搞笑词汇。 “所以说……越古老的记载越难看懂,越令人不可思议,就是传说中的降智打击?” 方刈被我说得大笑不止,仍自有爽朗清俊,在琉璃光色的映照下,倒像是云翳之中的飘飘谪仙,从他口中说出来的话,更是在睥睨愚昧凡俗,“得益于失败和自私的诱导,大多数人们沾沾自喜于当代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认为古人蒙昧而落后,殊不知蒙昧从来不分古今中外,只在人心。” 我干脆躺在石头上,思绪飘然,仿佛自己也是这天地之中的一员——本来就是——是泥土,是小草,是树,是风,是云彩,是繁星,唯独无法感觉到自己是极光。 大概是因为我并不如自己理解的它一般,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吧。 “之前我总纠结于,应该做一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才不荒废人生。可是我们这么渺小。”我伸了伸手,探向星光与彩带的大棋盘,心知连一颗棋子都不可能摸的着,“我们这么渺小,所谓的‘有意义’,对于天地而言,又能多有意义呢?千古时间都是一瞬,何况我们无所谓的生死呢?你说,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到底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最好的人生呢?” “怎么忽然问这么高深的哲学问题?”他笑了,“是啊,我们不是圣贤,只是天地间的尘埃,哪怕想要有‘意义’,也应该是对于你自己而言的‘意义’。选择没有对错,人生不会完美;只要在选择的时候想清楚你是否愿意承担失败的后果,只要你认为值得,那就是最好的人生。” 看了很久很久,我都不舍得离去,即使眼皮沉重倦惰,也不想闭上眼睛。总觉得这流转的光华里,有呼之欲出而又深藏其间的,我尚未参透的天地之道。 心头痒痒的,想要理解,想要追寻,想要知道——世界的本来面目。 然而并不得其所,我想大约是缘分未至,拿出手机拍了视频和照片,留待以后再看。 驱车回去的路上,方刈突然问了一个很突兀的问题。 “你觉得鹧鸪斑的釉彩像什么?” 鹧鸪斑的釉彩,不就是像鹧鸪斑吗?还能像什么,看起来怪引人密集恐惧的。 “像不像刚才的漫天繁星?”方刈又问。 我稍一回想,十分震惊。 一个想法被从脑海里捞了上来,我反问他:“那你觉得油滴釉的釉彩像什么?” “像什么?” “像不像显微镜下正在裂变的细胞?” 随机而成的窑变,宋人是怎么选定了这些好像完全不符合传统审美的花色,怎么从千百种材料中配出相应的比例,又怎么发现烧造它们的方法的呢? 就好像古代没有航拍技术,风水师们是怎样知道连绵群山是什么样子,又是怎样布局一座又一座世界都市的呢? 我们一路上就聊着这些话题,直到我实在抵挡不住倦意,要求睡觉。 方刈未置可否,先说了一句话:“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品味并没有很差。” 不等我吹胡子瞪眼的生气,他已经将我揽入怀中,往自己膝上垫了一个抱枕,让我枕在上面睡觉。 看在他这份上,我又那么困,还是不和他拌嘴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只觉得自己已经在极限的边缘,不知何时就会虚脱。肚子饿了,却没有胃口吃不下东西,迷迷糊糊地睡不深,醒来头痛,睡着头晕,身体酸痛,全凭一口毅力吊着。 尽管昏昏沉沉的,我也知道如果一直躺在方刈膝上他必定会很累,早早就推说躺着晕车,仍旧倚在窗侧。脸偶尔贴碰到冰冷的车窗,我都会霎时间清醒三五分,外面实在是太冷了。 就这样熬着,熬着,终于回到了城市,可以住进酒店休息了。 我洗了个热水澡,把水开得热热的,浴室间都是白色的缭绕雾气。酒店提供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是好闻的松柏香,这个味道不多见,不似香精调出的甜腻,而是清冷中带有一种苦涩。 莫名其妙的,竟然觉得这个味道有点熟悉。 大概是因为这里有一部分人独爱这个味道吧,故而曾在人群中闻到过也未可知。 热水浴暖身又解乏,我穿上印着鸢尾百合花纹的酒红色棉质睡袍躺进鹅绒被里,酸软无力的四肢得到了放松和舒展,与刚才的疲惫相比,真是无限惬意。 路途虽然艰辛,然而能看到那样壮丽的景色,付出这么一点代价实在很划算了。 忽然感觉手臂被什么冰冰凉凉的东西硌到了,我冻得嘶地一声,赶紧在被枕间摸索看看到底是何物。 掏出来一看,原来是方刈的手机,此时它因为被拿了起来,屏幕自动唤醒了。 屏保上赫然是我的照片。 还是睡着时候的照片 ?! 方刈一出来,我就冲过去和他理论,质问他为什么要用这种照片做屏保。 “混蛋!”我气呼呼的,“让别人看到怎么办!” “看到就看到了,谁不知道我是个纨绔?”他靠近我,“何况你这么可爱,就当让别人羡慕羡慕我……” 我锤着他的胸口,逼他把屏保换掉,“你是高纬吗?自己看还不够,还要让别人看我这个样子!我才,我才不要让别人看呢……” “嗯?你是说……只想让我看?” “反正就是要换掉!” 他没有和我争执,很快就把照片换成了我之前拿他手机拍的那一张。 “可是我在外时很想见你。”一边说:“你以后……嗯……跟我出去好不好?” “我跟你出去做什么啊?” “什么都不用做,跟着我就行了……”他把脸埋在我而后的发间,“我就是想见到你,什么时候都想……” 他这样央求我,我顿时心软,差点要答应他了。 不对,不是这样的。 “在你身边,我可控制不住自己不影响你。”我笑嘻嘻地搂住他,“明明该好好处理工作,结果卿卿我我,会耽误事的。” 他半晌没有反应,想了很久,才无奈地说:“是哦……” “你都知道是了,还让我跟着你!” “我只是……”他好像想说什么,却最终没有宣之于口,轻轻叹了叹气。 管家敲了敲房门,说点心做好了,问方刈现在要不要吃。 “去吃点东西吧。”他说。 我不喜欢这里的点心,大概是因为对甜味很不感冒,每次多吃两口胃里就会不舒服,因而听说是点心时,并没有多少兴致。 等那“点心”上桌时,我直接愣住了:蟹黄狮子头,酿豆腐,酱蒸凤爪,鲜虾水晶包子,煎饺,红枣小米蒸糕,还有一碗桂花酒酿圆子——不都是我喜欢吃的吗? 好久没有吃到这样的美味了,我一开始先就喝掉了那碗酒酿开胃,随即一件接一件地吃起来。中途管家又上了两次菜,其中还有一碗韭菜胡椒煮鸭血。我很震惊,虽然这道菜算得上是我最喜欢的之一了,可这不像是方刈的品味啊。 “很奇怪我会点这道血?”他留意到我的讶异,轻而易举地猜中了我的心思。 我还能怎么样?当然只能承认并且提问了。 “我看你脸色不好,趁你睡着时帮你把了脉。” 我的心头猛地一跳。 “所,所以呢?” “所以?”他忽然笑了笑,“你血气太差了,先吃点这个补一补,等回家了,我替你好好调理。” 我垂下了眼帘,夹了一块鸭血放进嘴里,完美的口感和味道,我忙不迭又夹了一块,稍事咀嚼马上咽了下去。 “这个鸭血真好吃。”我说,“谢谢你关心我。” “其他的你都该谢我,唯独这个,只需要谢你自己。”他说着说着,忍不住带了笑,“明明已经那么难受,却不告诉我。虽然我知道你是不愿意我担心,但……我却因此更在乎了。” 只是,我吃下这一块又一块的鸭血时,有一种越来越奇怪的感受。 好像,我的身体,在渴望它。 不是渴望它的美味,而是在……渴望血。 第二十二章 追求刺激和贯彻到底的圣诞节 一大早的,方刈又不知道哪里去了,我翻出手机,果然有他的留言,说出去一趟很快回来,叮嘱我起床了要吃早餐。我拉开了客厅的窗帘,外面下着大雪,天还黑着,阴阴沉沉的,即使在六层高的房中,也只能看得清近处的一小片建筑。 壁炉里燃烧着上好的雪松,微香怡人,地上铺满了柔软的地毯,即使赤脚踩在上面也不会有一点寒意。 墙上挂钟的时针走到了罗马数字“VII”的位置,我百无聊赖地打量着屋内,忽然发现地毯上的花纹竟然不是这边常见风格下的几何或者花鸟,而是满布的缠枝莲。与地毯底色相近的缠枝纹,以及金线织成的盛开莲花,其中意义不言而喻。 心里有一丝窃喜,莫非是他为了讨好我特意定做的地毯? 我赶紧甩甩头,这样的无聊想法还是少来的好。 时针才走了短短的路,方刈就回来了,手上还拿着一卷什么东西,暗黄暗黄的。 他看到我赤脚踩在地毯上跑过去迎接他,催着管家和仆从离开,关上门就把我横抱起来,“你啊,就这个本事最厉害。” “什么本事?”我不解。 他望了一眼我的脚,笑了一声,悠悠说:“讨人喜欢的本事。” “你!什么啊!明明是你自己好……哼!” “嗯?好什么?”他把我抱在膝上,窝进了沙发,手中暗黄色的书卷缓缓展开,露出了卷首的楷体大字。 素女经! “隋唐时期有一个习俗,新婚夫妇要一同研读素女经,我托人几经周折才买到一卷唐代的版本,你可要好好学习。” 我很想扭过身去狠狠捏他的耳朵,又怕动作太大碰坏了书卷,又羞又气之时,方刈借着角度之便,居然把我睡袍的衣带解开了。 “你,看书就好好看书,不要动手啊!”太过分了,他笃定我会因为面前的唐代书卷而不敢乱动,对此非常的满意,亲了我的脖子一口,展着卷念给我听。 书的内容倒是颇为正经,甚至可以说是与很多医书相近,很严肃地讨论着如何健康行乐。最引人遐思的,也不过只是最后列举的九种行房姿势。 方刈念完,将书卷放到一旁的小桌上,笑着问我:“都看懂了?” 这个问题很高级,我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看来是没懂。” 他把手伸到我的腿间,望了一眼壁钟,把我抱到了桌子上。 “喂!”我大感不妙,红着脸试图拒绝他这种行为,“你看,刚刚书里都说不能那么多……” 身体因为刺激的感觉本能地想往后缩,却被他的手把腰抱得紧紧的,动弹不得,只能任由他玩弄。 可是事实上,哪怕身上毫无束缚,被他这样索求着,我也只会越发想把自己送到他面前,满足他的一切愿望。不仅仅是因为喜欢他,更是人类的劣根性在作怪——像他这样耀眼的男人,任谁都会在潜意识里被征服;被这样一个风流的男人这样低声下气地渴求,任谁的自尊心都会得到极大的满足。 我羞于启齿,就在马上要忍不住的时候,方刈终于停了下来,用袖子擦了擦嘴唇:“嗯……真甜。” 我根本不敢搭话,调动所有注意力压抑着脑子里的冲动。 欲望渐渐平复,我因被他刺激了半天,又消耗了许多精神,顿感疲倦,起来披上衣服,和方刈说想睡觉。 深沉的梦境里,我梦见了与他最初相识的情景,梦里我甚至不敢向他伸出手,明明与他相知相识,却就算疲惫恐惧也不敢碰他分毫。 外面风雪愈紧,狂风吹得窗户微动,窗缝下呼啸的风声把我吵醒了。 他坐在床边,拧亮了一盏台灯在看书。 我支起身子趴在他背后,抓紧了他的衬衣,心里莫名地有点难过。 好像梦里才是真的,我其实与他——并不应该是现在的关系。我以为与他观念相仿,喜好相类,但除了这些,我们似乎更应该是云泥之别。 为什么会有这样莫名其妙的感受呢。 其实不难理解,无非是不想理解罢了。我一直不敢问,不敢知道,他与我到底是什么身份。其实一切都很明显,就算不问,我也应该大致猜到。 将脸蹭了蹭他的肩膀,想要抓紧他,却又觉得,好像永远也抓不紧。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一边渴求他的感情,一边又毫不在乎了。因为想要,因为知道不可为。 他温柔地叫了我一声,问我休息好了吗。 我不想他发现我的情绪,伸手抱住他,软软地应着。 为什么总是不想他发现我的情绪呢,大概是早就明知云泥之别,所以不想奢求,觉得没有必要吧。 “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他问。 今天应该是…… “在圣诞节的前一天许下愿望,第二天就会实现了。” 我哑然失笑,这是什么哄小孩子开心的话。 “你不喜欢过圣诞节吗?” 哪有人不喜欢过节,只是…… “喜欢啊。至于愿望……”我枕在他的肩上,想了好一会儿,“在你身边就很好,我没有别的愿望了。” 他低声笑道:“你上一年的圣诞节……也算是和我过的吧。” “哼,你还好意思说。” 听他向我道歉,我才问:“我是不是一个很无聊的人?以前就没有积极的追求,现在更不想要什么成功,我好像就是那种——被社会唾弃的废物啊。” “是吗?”他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你不需要被社会认可,只需要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就可以了。” “可是……” “养你,可比以前养一堆女人有意思多了。” “你说什么?”我瞬间坐直,突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很搞笑,真是骑虎难下。 “哈哈哈哈哈!”他放肆大笑,揉了揉我的头顶,“逗你的啊,你只要留在我身边就好。想要什么,我都给你找来,至于别人怎么想——和你同床共枕的又不是他们,你管他们做什么?” 我听到他这高傲的宣言,忍不住笑了,说:“我想要你的心,也可以挖出来给我?” 他点了一下我的眉心,又将我的手按在他的胸前,说:“把我的心挖出来,谁带你吃好吃的,谁带你出去玩?人生漫漫,你岂不是要闷坏了?不过——我可以帮你代为保管,从现在开始,它的所有权就是你的。” 我反倒是差点要被他这么直白的话弄出鸡皮疙瘩,羞耻之间完全不给他颜面:“你怎么总是这么多骚话啊?练习了多少年?” “嗯……没有很久,反正——你听得最多。” “我不信!” “不信的意思就是还想听?” 我攀住他的肩膀,用亲吻堵住了他的嘴。 深长的纠缠结束,我问他:“这种节日我还真的不知道两个人要怎么过,我只有一年的记忆。” 他想也不想就问:“你想怎么过?” 我露出灿烂的笑容,“我想在床上赖一整天!” “嗯?好啊——” “不不不,我现在又不想了!”我飞快地想着随便找个什么来搪塞他,“我想,我想,呃,我想逛街!” “都关门了。” “那,那怎么办啊……” “嗯……”他想了想,“算了,这下面有酒吧,带你下去玩。” “酒、酒吧?!”我惊呆了,“这里还有这种东西?” 他好笑地看着我,“为什么不能有?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酒吧……” 他和我大致说了一下运作情况,我被他的不要脸,不,他的胆子惊呆了。总之,节日期间,他借着这座城市大学生众多,特意办了两天两夜的活动来满足多方需求。 我特意挑了一条中裙,结果方刈却说太长了,给我取来了一条白色绸缎吊带短裙。 “你是不是打算把我卖了?” 他弹了一下我的额头,笑着说:“不,只是觉得,既然要追求刺激,就应该贯彻到底。” “你……你变态啊!” 换上了吊带裙,他又找来一条藕粉色的羊绒披肩替我披上,披肩样式很简单,胜在材料精良,十分舒适暖和。 他盯着镜子里的我看了半晌,拉开妆匣,抽出一支口红递给我,“涂这个。” 我认真涂完,他很满意,牵着我出门。 酒吧在地下一层,还没进门就闻到一股奢靡的香味,很像某款知名女士香水的气味,浓艳而甜腻。厅内的空间很大,高低错落的设计把它分成了好几个区域,灯光昏暗,各式卡座和酒桌上男女杂坐,中央巨大的舞池里涌满了人,舞池前方还有一座高起的舞台,穿着绮丽的歌手和舞者正在表演。明明才刚到傍晚,这里已经灯红酒绿,处处笙歌了。 幸而歌舞的音量控制得恰到好处,并不会震耳欲聋,又能充分炒起气氛,吸引着在场者的注意力。歌手和舞蹈演员一看就训练有素,风情撩人之际又不失艺术水准,与闪烁彩灯和衣香丽影一起,织成一场靡靡之梦。 我们在一个视野极好的位置坐下,此处略高几级台阶,周围卡座之间的距离较大,比起下面要安静一些,正对舞台,很适合小酌欣赏表演。 “喝酒吗?”他在我耳边轻声问。 我点点头,侍应生很快上来了一瓶酒,还附带了一桶冰、一玻璃壶水、以及一瓶透明饮料。 方刈将酒直接倒入其中一个杯中,闻了一闻后又往另一个杯里倒了三分一的酒,再用饮料调开,推到我面前,“这是十五年的爱尔兰威士忌,兑了苏打水,味道应该不会很重了,试试?” 我将信将疑地捧起那杯那犹自咕噜着气泡的琥珀色酒液,小心地啜了一口。 酒精的刺激感受被冲淡了不少,麦芽香气却依然馥郁,苏打水气泡带来刺激爽利的口感,虽然酒精扎在舌头上的苦涩感让我皱了皱眉,但之后的甘香回味,竟然令刺激和苦涩也变得令人怀念起来。 这种苦涩后的甘甜,瞬间刺激后的渐渐平和,恰如人生百味之一二。 我忍不住又喝了两口,不仅如此,还对方刈杯里那些尚未稀释过的酒液产生了兴趣。 他好像看出了我的兴致所在,将杯子与我的调换过来,拿起我的酒杯就喝了一大口。 “你要是感兴趣,也可以尝尝我的。” 我的酒杯边缘沾了口红,他不知是无心还是故意,恰好挑了有印子的位置喝酒,红脂因此沾到他的唇上,在桌上香薰小烛的映照下,泛着点点艳光。 “喝酒啊,看我做什么。”他的嘴角好像逸出丝丝笑意,手上仍旧举着我的酒杯,“想我喂你?” 我想伸手抹掉他唇上的香艳之色,可又觉得这样的他实在好看,手一时停在空中,不知是进是退。 他大概因我的反应意识到了些什么,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换了自己的酒杯含入一口,喂到了我嘴里。 “咳咳!!”我被浓烈的酒味呛得咳嗽,差点把酒都呛进了气管,“这个酒太烈啦!” 方刈唇上的朱色更甚,我看不下去了,拿了一张纸巾想帮他擦掉,却一下被他制止。只见他悠哉游哉地抽出了自己的手帕,将染上的靡靡绯色悉数印在手帕的一角后,叠好收进了衣服内侧的暗袋里。 我大骂他变态,也学着他早上说我的样子,说他就做这些花花公子的事情最在行。 他自然矢口否认,还借机说光喝酒没意思,要和我玩有趣的游戏。 有趣的游戏,这个说法听起来就很变态。 管家取来了一个大木盒子放到桌上,盒盖一揭,里面竟是一套陆博棋盘。 靠近走廊一侧的两层帘子被拉上后,雅座顿时成一个私密的小空间,方刈摆好了棋子和签盒,笑盈盈地看着我,就像一个在炫耀玩具的小孩子。 “我可不会玩这个。”我说。 “我教你啊。”他把我抱着坐到他身上,举着酒杯喝了一口,跟我讲了一遍规则。 规则倒是很简单,只是其中牵涉概率统计,恐怕我根本寸步难行。 他的棋子轻而易举地走了一步又一步,我屡赌不中,酒喝了一口又一口,已经有点晕了。 第二局了,眼看他的棋子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二的路程,而我的还在出发点原地踏步,好几满杯的酒即使兑了苏打水,还是把我喝得醺醺然。脑袋重得很,我枕到他肩上,眯着眼睛向他嘤咛:“嗯……不玩了!都两局了,玩不过你……” 他轻轻笑了笑,拿起我签盒里的算筹,说了个数字后一抛,算筹啪啦几声落在桌上,居然恰好就是他说的数字。 就这样,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将我的棋子一路走到了终点之前,心里还在纳闷着这到底有什么玩头,就听他说:“亲我一口,这局算你赢了。” 我本来就枕在他肩上,蹭了一蹭,在他耳根留了一点薄红。 “怎么这么敷衍?”他不满意,要求我再来,我直接在他脖子上种了一片深色的印子。 他开心地把算筹一抛,将我的棋子走到了终点。 “好了,我可没欺负你。”他饮了一口酒,又喂给我一半,我醉意更甚,身上热热的,浑身气血早已被酒精激荡起。 挣掉了那条羊毛披肩,我仍觉得燥热难耐,贪婪地抱紧了他向他索取亲吻,可这一切不仅毫无缓解之效,还让我有了更疯狂的想法。 方刈咬着牙,对我说:“整天就知道勾引我……这么欲求不满,刚才还怪我是花花公子?” 第二十三章 遇到了故人? 欢娱过后,我重新穿好衣服,替他一颗一颗扣好了衬衣扣,又笨手笨脚地帮他系好领带,方刈抓起我的手,在手背上留下轻轻一吻。 他指了指那副陆博棋盘,低低笑着,说:“眼看下棋下不过我,就……” “才没有呢!”我打断他,我可从来不在乎游戏的输赢,还不是因为他灌我喝酒,都是酒精的作用,“流氓!” “明明是你主动送上门来,怎么又成我流氓了?”他一副十分无辜的样子,“我那么卖力,夫人还不满意啊?” 我实在没有脸和他讨论这样的话题,赶紧说想上洗手间,不等他指路就跑了。 上完厕所,站到大大的梳妆镜前仔细看了看脸,唇膏已经所剩无几,幸好这款口红染唇效果不错,双唇还是红润润的,可是鼻翼两侧和下巴的脂粉就没有这么牢固了,妆容斑驳,但我又没有带任何补妆用品,真是无比尴尬,只好用指腹晕开附近的粉底,试图抢救一番。 肩膀忽然被拍了一下,正在认真抹晕着粉底的我吓了一跳,转头一看,是一个有着棕色卷发,高鼻深目,气质典雅的女孩子。 “你是……丽莲?是你吗?”她瞪大了眼睛,“我是安呀!你还记不记得我,你的脸书好久没更新了,我还以为你回东方去了呢。” 我对她毫无印象,但看着她笃定的样子,一时语塞,转念想既然我失了忆,就算眼前这位真是故人,也绝不能承认。 “不好意思,你可能认错人了。”我故意将英语说得磕磕绊绊的,想要打消她的猜疑。 她有些失落,向我道了个歉,“你真的很像我一个老同学,当时班上就我和她两个外国人选了一门西方哲学史,我们还经常一起上学呢。” 虽然满脸可惜,但她还是从自己的手包里拿出一盒粉饼和一支口红递给我,“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试试用我的吧。” 记忆的浑沌好像有些松动,我脑海里飞快地闪过一些画面,头有点痛。 桥,白色的鹅,路边花园里的竹子,卖冰激淋的小店,草坪,大礼堂…… 好奇心不受控制地被激发了,我接过她的粉饼和口红,对她说了声谢谢。 “你们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吧。”我说。 “嗯,当时我为了参加大学特别设置的入学考试,正在学习东方哲学,但能接触到的材料都很有局限性,还是她帮我疏通了很多我理解不了的关节呢。后来我成功通过了大学的考试,她却已经回家过暑假了。”她说到这里,眼神暗了暗,“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刚刚看到你的瞬间,我真的以为又遇到了她……虽然她以前很不喜欢这种吵闹的地方,也不喜欢打扮。只有一年我和她参加万圣节的活动,她穿来一身传统服饰,我才唯一一次看到她……就像画册里精致的东方人偶。” 我听到这个形容,手下一抖,粉饼盒差点摔落在地。 安和我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我补好了妆,将粉饼和唇膏递回给她。 她眼神清澈灵动,一看就是教养良好的女孩子,我知道方刈办这个盛大聚会的原因,眼看马上就要和她分道扬镳,我不禁动了恻隐之心,对她说:“谢谢你,这里今天人挺多的,注意安全。” 她感激一句,温柔地祝我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我对她说。 返回雅座的路上,我一直在衡量是否要将此事告诉方刈,刚才脑海里飞过的片段,已经又模糊不清了,我决定以平常事处之,全当听了一个烟云过客的故事。 回到桌边,棋盘已经被收起来了,酒水也被撤走,换上了几碟小菜。 舞台上的音乐变得舒缓柔媚,细细一听,正在演唱的居然是邓丽君的歌。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 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我不禁笑了,在方刈对面落座,问他怎么突然换成了这么怀旧的歌,是不是也是活动的环节? 他摇摇头,说只是因为知道我喜欢听。 仔细看了桌上的小菜,风干鸡翅,干炸黄鱼,炝豆芽,蒜蓉乳瓜,还有一碗枸杞金银粥,竟然都是我喜欢吃的。 我刚刚在洗手间很没出息地吐了一顿,此刻腹中空空,简直是大喜过望,端起碗就先喝掉了一半的粥。 方刈面前的青花盖碗里还泡了八宝茶,我见周围桌上都在兴奋地玩乐喝酒,独我们二人听着曲儿,喝茶吃菜,犹坐青楼雅馆,此情此景实在很有趣。 随着音乐变得和缓柔媚,舞池里闪烁炫丽的灯光也被调换成了温柔的节奏,我咬着一只鸡翅,看他们跳舞。 年轻人们显然对这种慢曲有点不知所措,只好跟着节奏慢慢扭动,倒是有零星几对舞伴跳起了交谊舞,竟也颇有上世纪的风采韵味。 又唱了好几首,我的小菜吃得差不多了,也听高兴了,正打算和方刈说可以换回平时的音乐,忽然听见附近一阵骚动。 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种不妙的预感。 骚动虽然没有扩大,但也一直没有停止,不一会儿,管家就来了。 他和方刈耳语几句,方刈一脸的烦躁,告诉我有事要处理,让我在这里等他。 我才目送他走出去两步,他又折返回来把我带上,“人太杂,你还是跟我一起吧。” 围观的人以及控制场面的安保自觉地给方刈让出一条路,待我看清骚乱中心的人时,实在为我没由来的预感而感到震惊。 安和一个中年男子怒目相对,她此刻一反刚才的温柔,周身都是生人莫近的凛冽气场。 “伍德先生,这位小姐是我们的客人。”方刈的用词彬彬有礼,语气却不怎么好,“您如果需要任何帮助,可以找我们的侍应生,他们会努力满足您的需求。” 中年男子没想到事情闹得连方刈都来了,脸上有点挂不住,却还是有着一股傲气,“她既然是客人,为什么走到我的桌边来?方先生,我可都是按规矩的。” “我第一次来,不小心认错路了!”安愤愤地说,“倒是你,拉着我不放手,还好意思说自己讲规矩?” 眼看两人又要吵起来,管家赶紧插话:“伍德先生,我们很抱歉,不如这样,今晚我们为您免费提供一间包厢,保证给您安排好伶俐的侍应,您看如何?” 中年男子还是有些不满,说安扯坏了自己的衣服,索要赔偿。 “伍德先生。”方刈环顾了一周,才接着对他说:“今天是圣诞前夜,明天您一定很忙,不如早点到包厢休息吧。” 很奇怪,男子听完这句话,好像瞬间想起来什么不得了的大事,很快就答应了管家给出的补偿方式,不再纠缠。 人群被遣散,方刈走前一步,朝着安行了一个礼,“多里昂小姐,我诚挚地向您表示抱歉。” 安已经收敛起周身的气息,整个人高贵而优雅,“能让方先生出面,真是我的荣幸,谢谢你帮我隐瞒身份。” 他们礼节性地回旋了几句,安最后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与我们道别。 “方刈,我刚才在洗手间见过她,她说我很像她的一个同学——啊!” 我怎么说出来了啊! 没有办法,我只能把刚才的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方刈。 他似乎没有为此感到惊讶,只是淡淡地问我:“你希望自己是她的同学吗?” “好像并不。”我绞着裙摆,“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有点害怕遇到以前认识的人。” “嗯。”他握紧我的手,又走了几步,才说:“以前的事既然不记得,那就是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别怕。” 台上仍旧唱着邓丽君的老歌,方刈把我一路带进舞池,说要教我跳舞。 我一开始不肯,觉得在众目睽睽下学跳舞无异于公开处刑,尴尬得很。他却笑我刚才吃了那么多东西,还不愿意动,早晚变成一个死肥宅。 风流潇洒的他一本正经地说出这样的词语,反差带来的效果实在很搞笑,我被戳中了笑点,一路上笑个不停。 “你的笑点好奇怪。”他说。 在我的要求下,我们在舞池里挑了个靠近角落的位置,我知道自己不擅长肢体动作,一是不想丢脸,二是免得碰撞到其他人。 跳舞对我来说真的太难了。 方刈教我的只是最简单的舞步,从脚到手的动作,如何扭头转身,眼睛该望向何处,事无巨细,一一倾囊相授。然而我这个学生的手脚实在太笨,无论他示范了多少次,我的四肢还是完全不听使唤。不得已之下,他只好放慢节奏,一步一步地提醒着我如何进退旋转。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我连往前或是后退,转左或者转右,都会出错。 “不学了!”我不耐烦地跺跺脚,“好难啊,我根本反应不过来,为什么要学这个啊,你又不会跟我跳舞……” 即使他真的遇上了需要社交的场合,对面的人也不可能是我吧。 这样一想,心里更加烦躁了。 忽然又想起之前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因说要教我,每天都要求我看许多的书,不管我看不看的懂,更不管我有没有兴趣,一旦没看完,连晚饭也不许吃。我以前只是觉得自己一无所有,一无所知,赌气地想要变强,想要找到“自己”,可是到头来想,难道看几本书就真的能变强了吗? 命运像不知质量,轨道未定的流星,我不敢轻易估测,更不敢使力扭转。 我对天地命运有着潜意识里的敬畏,逆天改命这样的词,我很害怕去想,因为我深深地坚信,自己没有那样的能力。 无能操控的事,却要产生兴趣,是很可怕的。 方刈看我赌气的模样,以为我是因学不会而生闷气,摸了摸我的头发,安抚着我。 “我想出去逛逛,你陪我去好不好?”我问他。 第二十四章 你居然打我?! 天上飘着细雪,街道冰冰冷冷,空无一人。 “女孩没有卖出去火柴,于是在圣诞前夜冻死在了街上,但是她很开心,因为马上就可以见到唯一的亲人了。”我抬头望向天空,细密的雪花铺面而来,在视野所及的范围内,从高空飞转而下,好像庆典活动里安排好要洒落的闪亮金粉,盛大而浩繁。 伸手接住了几片雪花,它们以极快的速度消融在我的掌心,只有一片尤其大的,让我看清楚了它美丽的六边结构。 “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活着比死去更难,对不对?”我问方刈。 “英勇就死易,苟且偷生难。活着当然比死去更辛苦,不然庄周也不会鼓盆而歌了。”他淡淡地回答我。 “活着比死去要背负更多更沉重的东西,可还是有那么那么多的人选择活着。” “既然出生,就会向生而活。真正称得上‘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的东西又有多少呢,不过是贪婪本性在作怪,庸人自扰。” 我没有继续追问,只是挑了路边一处看上去干净一些的台阶,随地坐下。 台阶是冰的,空气是寒冷的,整个街道是萧索的,唯有高高的路灯下暖光依稀,白雪纷然。如果我是被冻在路边的小女孩,看到灯下那唯一的在黑夜里的神圣光芒,一定也会向它祈祷,祈祷着天使的降临,祈祷着自己也能从那里踏上前往天堂和光明的旅程。 然而多数时候下,祈祷也许只会带给人片刻的幻觉,虚无的梦境。 世人都知道没有美好的梦境可以永远沉浸,可是既在梦里,又该如何知是梦呢? 当意识到是梦,就会想要去操控,来给自己一个完满的幻境,等到信以为真时,突然醒来。 会是怎样的感觉? 失落,惆怅,懊悔,烦躁,无聊。 还不如不曾梦过。 可我们又怎么能控制得住自己不做梦呢? 方刈在我旁边也坐了下来,我忽然觉得,此对坐之时若有一壶温酒,白雪簌簌落入杯中,就是唐诗中的景致了吧。 可惜刚才已经喝了不少,走出来这么远,再想喝酒也很不方便,我的念头在升起的瞬间就被自己扑灭。城里的钟楼传来悠扬的钟声,十二点了。 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欢呼声,大概是人们在庆祝节日的到来。 “冷不冷?”方刈突然问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手指一直在无意识地扫着台阶旁矮围栏上的积雪,围栏上已经被我扫出来几块红砖大小的空白了。 “不冷。”我收回手,屈伸了一下手指,只感觉稍微有一点点寒凉。 方刈伸手过来抓住我的手指,“嘶……这么冰还说不冷?” “真的不冷啊……”我将另一只手覆在他的手上,却发现他的手确实比我的要热得多。 他没有说话,只在手上加大了力度。 之前传来欢呼声的方向,此时又传来了一阵喧哗,原来是一群出来玩的学生,正在向我们走来。 男男女女,打扮得花枝招展,所谓衣锦夜行,就是这样的场面了吧。 我以前一直以为“锦衣夜行”是代表低调的词语,现在看来,好像却不完全是那个意思。 对于年轻人来说,傍晚才是一天的开始,下午六点就如同早晨,起来吃点饼干牛奶小零食垫垫肚子,洗个澡,化个妆,换上认真搭配好的衣服,再换上鞋子拿好手包,一天的黄金时间马上就要开启。 方刈问我在看什么,我说当看到他们的时候,我好像就知道了他们一天都是怎么过来的一样。 他笑道:“你莫非也得了长桑君的不传秘术,能看穿人的五脏六腑,精神意气?” “怎么可能,只是见过很多次这样的过程而已。而且看他们神采奕奕,衣着设计和用料都很时尚,想也知道不可能是在家温了一天的书,或者在外面打了一天的工吧。” “是吗?你白天读那么久的书,晚上不也——精神得很吗?”他的话暧昧不清,似乎还生怕我听不懂,继续说:“就像刚才,明明才看过书中说,酒后不可以……” “啊!你是变态吗!”我终于反应过来他到底在说什么,差点一跃而起,却被早有准备的他按在怀中。 “嘘——”他稍微松了松手,见我抬起头瞪他,又说:“别这么大动静,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对你做什么了呢。” “你,你你你,你就是个变态!流氓!” 我还在和他打闹时,身后传来了询问的声音,原来是那群学生路过听到我说方刈变态,忍不住想弄清楚状况。 “没事,我们,我们闹着玩呢。”我对上前询问的那个长得壮壮的男生说,他好像很不放心,非常怀疑地望向方刈。 不过只是一瞬间,他马上就把眼神从方刈身上移开了,又看向了我。 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被方刈吓到了,我赶紧朝他一笑,让他们不必担心。 “哼。”他们走后,方刈十分不爽,冷冷地问:“我看起来像需要强迫女人就范的人吗?” “不像不像,他们就是嫉妒你~”我趴到他肩上,蹭了蹭他的脖子,“嫉妒你气质卓绝,风流倜傥,是个翩翩绝世佳公子。”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低低地笑。 我一时兴起,抬起手,也在他的头发上狠狠地揉了一把。他立时像雄狮初醒,毛发乱乱的,还有点想炸毛。 最后他只是轻轻地捏了一下我的脸,也不去整理被我弄乱的头发。 他摸了摸我的脚腕,“你真的不冷?” “不冷啊——”我在他怀中抬起头,是有点晚了,于是说:“不过我累了,我们回去吧。” 才过圣诞第二天,早餐后摆在我面前的,就是一个精致的木盒。 我其实已经猜到那里面的内容物,但还是存了一丝侥幸的心理,问艾妮:“这是什么?” “是先生留给小姐看的书,先生说有看不懂的地方,他晚上回来教小姐。” 这样的盒子,里面放的多半是古籍,不知道他又找来什么稀奇古怪,诘屈聱牙,晦涩难懂的书。我小心翼翼揭开盒盖,果不其然,是宋刻本的《周易》! 这套书保存在木盒之中的又一个精工细作的黄花梨木盒里,品相极佳,整齐干净,几乎没有什么大的破损,字体清晰雅正,书页平整,翻动起来有微微的、黄麻纸独有的香味,实在很能给人带来美妙的读书享受。 黄花梨木盒下,还垫有一本厚厚的图册,原来是拍卖图录。我翻了许久,终于找到了这一套书的介绍。 不小心看到了下面标注的估价,我惊恐地数了四五遍——五百万至八百万! 这样的品相,还有名家收藏的经历,实际成交价格很可能远在其上,我突然有点不敢动手了。 不知道和方刈说觉得书太贵不敢看所以没看能不能逃过今天的任务…… 恐怕不行,因为连我都能想得到,“我花心思找来,你居然不看。” 跑去洗手间来来回回洗了两遍手,我打开第一册书,开始阅读。 其实只是因为我看到了估价,才会产生这种心态。仔细想想,一直以来我都对他送来的书没什么概念,即使知道是古籍,但因为不懂,也只当是在看一些需要好好保护的脆弱书籍,细数下来,恐怕把我卖了也不值这么多钱。 这部书与我之前看过的《周易》版本有些出入,夜幕降临,方刈回来了,我还有两册动都没动过。 “好看吗?”方刈支到桌边,目光落在我身上。 他今天又戴了那副金丝眼镜,两侧垂下来的两条同色细链子上缀的两颗小钻石,正随着链子的晃动而反射着星光。 我知道他是在问我书好不好看,可是他笑意盈盈的样子,配上一身的打扮,又让人觉得他好像是在问自己好不好看。 “好……好看……”我鬼使神差地回答。 “嗯——那我来考考你……” “啊!等等!我有好多没看懂呢。”我赶紧打断他,语气直接软了下来:“方……方哥哥,你跟我讲一讲嘛……” 他很有耐心,即使我每隔几页就要问他一次,他也仔细地给我讲解,不得不说,他真的很博学——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合上了第一册书,我直直地盯着他的脸。 “嗯?”方刈漫不经心地取过来第二册放到我手里。 他的容貌看起来确实只有二十来岁,但是如此丰富且广阔的知识结构,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我问他到底多少岁了,他却反过来让我猜。 “猜的着我还问你干嘛!”我咬咬嘴唇。 “嗯……” 我原本就坐在他身上,此时他坐直了一些,靠在我耳边轻轻告诉了我。 见我惊讶的样子,他敲了敲我的头,“你啊,整天想些有的没的,想知道关于我的事情,直接问不就好了?” “那你读大学干嘛?” “不是告诉过你了吗,好奇啊。” 我又问他为什么不管我问什么问题他都知道。 “我只是恰好知道。”他话虽平淡,却还是有那么一点矜持和骄傲,就像被夸赞尾羽漂亮的孔雀,顺带说了一句:“学可以不精,但不能不博,否则连世界是什么样子的,都无法看清。” 我若有所思。 到后来,我听得很累,靠在了他肩上,因为怕自己睡着,还时不时地蹭一蹭他的脖子。 从这个角度看,他高挺的鼻梁上架着金丝眼镜,纤长的睫毛因浏览书中内容而上下翕动,嘴唇轻轻张合,修长的手指在书页之间来回,真的是温文尔雅,让我平白升起许多龌龊念头…… “咳咳。”他微微侧过头,“好看吗?” “啊?”我愣了,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 “手伸出来。”他淡淡地说。 我不解其意,将手伸到他面前。 啪——! “啊!好痛!” 他打我手心! 方刈眉间凛然,“听不进去也不和我说,小差都开出去十万八千里了。” “我……我好累呀……”我趴在他肩上,企图萌混过关,“脑子转不动了……” “那你告诉我啊,明天再看。” 我一听这话,突然精神了,“你的意思是今天可以不用看啦?” 他哼了一声,说我是傻子。 我心情大好,一下没忍住就脱口而出:“你真好看!” “你真傻。” 第二十五章 送你一块巧克力 还有两天就是新年了,据说届时城中会举行非常盛大的迎新年活动,白天拉开窗帘往下看时也能够看到许多游客。街上的圣诞装饰还未拆除,又添上了新年的标语,而且据说这几天时间各大商店都会有巨额的打折活动,我虽然没有购物欲,但也很期盼可以感受一下这样人间烟火的气氛。 早上看完了书,将将到午饭时间,我试探性地问艾妮能否出去吃点特色小吃。 她不敢拿主意,打电话征求方刈的意见,毫不意外地被拒绝了。 我看她马上就要挂断电话,赶紧抢了过来。 “我就出去逛一逛,可不可以嘛。”我就想到方刈不会答应,只好试试亲自上阵,“我保证不乱跑,就吃个饭,逛下街!之前好几天商铺都没开门,我要闷死了,好不好嘛……” 电话那边轻轻叹了口气,“好,但是你不能一个人出去。” 我大喜过望,他答应了就好,管他要几个人出去呢,我又不在乎。 大概女人逛街的快乐有一半是源自于出门前的打扮,哪怕不是多么的精致入微,但想法却很单纯;因为自己看起来漂漂亮亮,心情也会立刻变好。 推开檀木衣柜门,里面间隔出来的区域都挂满了衣服,有一部分是搭配好的套装,也有一部分是按照颜色摆放的单品。除了几套礼服长裙,衣服大多都是设计简洁的日常款式。而柜子最边缘的一格里却好像堆得尤为丰盛,我将柜门全部推到一边,想要看看那格里都有些什么。 奇怪,衣柜里怎么会有这种衣服…… 横架上挂了有十来套洋装,衣袖和裙摆垂着许多装饰用的缎带,颜色大多是粉白、黑红、深蓝咖啡这些极其传统的颜色,有些是纯色搭配木耳花边与蝴蝶结的设计,有些的裙摆上印着复杂的花纹。除了裙子以外,还有风格相近的衬衣,外套,以及大小长短不一的裙撑、衬裤,乃至按深浅颜色分开放好的整整两层头饰。 心里没由来的一动,虽然在杂志上看到过,虽然我的记忆里自己从未穿过这种服饰,可它们好像正在刺激着我的多巴胺分泌系统,一瞬间,刚才看好的两套衣服在它们面前顿失光彩。 难道说,我以前很喜欢这种打扮……? 我挑了一条相对简单一些的咖啡色裙子,熟练地为它搭配好了米白色的短外套,中等长度的棉布衬裙,以及一条衬裤。 还差很多……我翻箱倒柜,找出来一条羊毛织成的白色长袜,钩花蕾丝系带的毛领;米白色的帽子,用来固定帽子的咖啡色蝴蝶结,光是咖啡色有点太单调了,应该配上两只金色的作为点缀;外面这么冷,麂皮绒的小短靴也是必不可少的…… 我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如此熟练。 整整一身穿好,站在镜子前,竟然觉得眼前的自己——比任何时候都要令我更熟悉。 有点儿不舍得脱下来,可这样的打扮似乎太引人注目了,毕竟方刈连我单独出门都不允许…… 我想了想,对着镜子拍了张照片,发给了他。 隔了十分钟,仍旧没等到他的回复,我的瘾也过得差不多了,想想还是换掉了这身西洋玩偶一样的衣服,穿了简单的裙装。 就在我刚跨出大门,吸了几天来第一口外面的新鲜空气时,手机响了。 “刚才在开会。” “很可爱。” 只有两条消息,我也揣摩不透他是否允许我这样出门——不过照这个语气看来,至少不反对。他是……故意准备来让我体验的吗? 心情又灿烂了几分,像今天雪后放晴的天气。 按照艾妮的介绍,我先尝了两道羊肉小吃,一样是填满了羊肉碎和香料的香肠,一样是羊肉馅饼——味道很特别,可非常油腻,哪怕是和她一起分食,仍旧被腻到了。 为了解腻,我买了一杯水果蜂蜜燕麦威士忌布丁,口感倒是比较清新,在冰冷的冬天里吃着,别有风味。 感觉吃得有点饱了,我望着大街上高大明亮的店铺们,最后走进了一家超市。 一进门我就被一排大大的冰柜吸引了,上面放着各种各样的冷熟食,沙拉、意大利面、肉派、三文治、夹心面包、甚至还有刺身! 我眼睛都亮了,毫不犹豫地就拿了一盒熏鲑鱼沙拉和好几盒刺身抱在怀里。 艾妮在旁边笑了,我听到了。 “小姐……好像一只猫咪。”她说。 “啊?!”我低头看了看手上,“是因为这些吗?” 她点点头,“不知道小姐喜欢吃这些。小姐以后如果想吃,请随时和我打招呼。” 我拍了拍手上的食物盒子,傻笑着对她说:“我现在就想吃!” 大概是因为节日的缘故,结账的队伍旁边摆的一圈货架上面全是各种应节小玩意,有麋鹿角头饰,有姜饼人形状的糖果盒子,还有装饰用的小彩灯,堆满了货架。我左看右看,觉得全都令人爱不释手,拿起放下,依依不舍。 “小姐要买什么,我来帮忙拿。” “不了不了,”我听她说要去拿购物篮,赶紧解释:“我只是好奇看一看,这些东西买了也没什么用,占了位置,还很廉价,方刈肯定不喜欢。” “其实小姐喜欢就行了,这也是先生的意思。” 我还是摇头,这些小玩意看着确实很有趣,但一定很快就会玩腻,到时候扔了可惜,不扔又碍眼,实在是件累赘。 在货架上拿了四根三角形的大巧克力棒,结账以后给他们三个分了一人一根。和艾妮在路边找了张长椅坐下,我直接打开了沙拉盒的盖子,捧着就在路边吃了起来。 “小姐……”艾妮呆住了,“其实超市里有饮食区……” “啊?哦,没关系,我喜欢在路边吃。” 我丝毫不在乎路人怎么看,反正我又不是在吃什么气味熏人的东西,也不会乱丢垃圾,更不会吃得满地都是,为什么不能坐在路边,看着不同的人来来往往,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像在天地间流浪一样,快乐地吃一顿美味简单的速食呢? 就像某首歌里唱的一样: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即使下一秒我就意识到自己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不是方刈一直养着我,如果我真的在远方流浪,我绝不可能有多么舒适,也就未必会觉得这样快乐了。 就像大家觉得庄子的快乐是境界超然,安于做一个普通人,然而他们却经常忘记,庄子可是有一国丞相惠施养着的。 如果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怎么可能会有精力、有时间、有平和的心态等等的一切作为前提条件,走上前往超然境界的路? 更遑论感受到“快乐”了。 脑子里胡思乱想着,嘴里却是一下没停,这下我是彻底吃饱了。 嗝—— 总感觉好久没有吃得这么痛快了,我拧开买来的碳酸饮料,灌了两口。 哎呀,爽! 手上抱着剩下的一根三角巧克力,是打算拿回去给方刈的。 虽然之前没有买过,但我“记得”这种巧克力很好吃。 与其说是“记得”,不如说是“感受”。 感受到了,它一定很好吃。 我不确定方刈喜不喜欢吃巧克力,可就是想带回去给他尝一尝,从长长的巧克力棍上一块一块地边吃边掰下来,一定很好玩。 方刈如前几日一样,傍晚时分就回来了,他打量了我一眼,问我为什么不穿下午的裙子。 我如实相告,他却说没有必要如此谨小慎微。 “你想穿什么就穿,难道信不过我的能力?” “我不想给你添麻烦嘛,又不是非穿不可……” “我喜欢你给我添麻烦,这样才会让我觉得自己在你眼里有价值,难道你还想给别的男人添麻烦?” …… 我无言以对,只好拿出了巧克力。 方刈得知我出去除了吃了一顿,就是买回来这一条巧克力,而且还吃的不是什么好东西,终于忍俊不禁,说我果然和普通女人不一样。 普通女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算普通女人,难道想给喜欢的人吃好吃的,不普通吗? 何况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普通还是特别的问题,我只是觉得这样很温馨,也许能给他带来快乐,就这样做了。 我低下了头,小声问他:“你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聊,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不会生活,连玩都不会……” “不,我是觉得——你真蠢。” 他这句话就像一根细长的针刺进了我的胸口,我有点难过,问他为什么。 “我往给你的卡里打了那么多钱,你不应该——给自己留点什么吗?你就不怕什么时候被我抛弃了,然后一无所有?”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惊惶失措。 不过我马上就镇定下来了。 “我不怕。”我盯着他,认真地说:“我就喜欢吃好吃的,还有,希望可以给你带来快乐。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如果要离开你,那外物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把我当成生命的意义?” “嗯。” 他笑着揉了揉我的头顶,“你太蠢了,不过——很可爱。” 我知道和他讨论这些没有意义,我一直都很信任他,无论结果如何,我对于自己的选择也无怨无悔。撕开巧克力的包装,我先掰下来一块放进嘴里,牛奶和可可脂的香味融化开来,确实很好吃。 “那你尝一口这个好不好?”我将一块三角巧克力举在他面前。 他将巧克力含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嗯,还可以。” “你不要嚼那么快呀!”我说,“等它慢慢融化,从味如嚼蜡到香甜的高潮,最后巧克力化尽了,香甜味渐渐退去,就像人生百味,口感变化会很有意思。” “人生百味……?”他看着我,脸上盈盈笑意,“我的人生没有百味,只有活着的苦,和你给的甜。” 我对他报以温柔一笑,“如果你喜欢,我以后就在你的人生里,塞进更多的巧克力。” “好。”他掰了一块放进嘴里,静静地坐在我身边,过了很久,才说:“是很甜。” 第二十六章 雏菊和百合花 为了尝遍超市里的冷藏熟食,我又溜出来了。 今天的目标在昨天就已经看上了,只是因为吃不下,不得已放到这顿来。我在冷柜前迅速地锁定目标——鸡蓉洋葱塔塔酱沙拉海螺意面。 光吃冷的胃里不舒服,塔塔酱和洋葱搭配吃完后不仅会有点腻,还会在嘴里留下味道,今天得到超市的用餐区去再要一杯热红茶。 光吃一个面会不会不饱啊,要不要再拿个鸡肉卷…… 想想,算了,吃完这个,我还想去吃个炸鳕鱼排呢,这里靠近海岸,哪怕是路边的鳕鱼也可好吃了。 穿过小半个超市去结账,没想到在糖果区碰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正想借着货架躲开,她已经发现我了,顾不上放满零食的小车,朝我小跑过来,“丽莲!” “安,你好。”我逃不掉,她的身份好像又很特殊,只好和她打招呼,“那个,我真的不是你的老同学……” “啊,对不起,你们实在太像了,那我应该叫你什么呢?” 这话倒是把我问住了,我在学校里一直让教授和老师们都叫我“怜”,可这读音和“丽莲”太像了,我担心安误会。 等等。 难道叫“叶怜”的我,真的是“丽莲”? 不管事实怎么样,还是不能让安产生任何联想,我看到货架上的黄油饼干盒上印着白瓣黄蕊的小花,便说:“你可以叫我黛汐。” “好的,黛汐。好可爱的名字,很适合你。”安看了看我手上的食物盒子,“你要去吃饭吗?” 我点点头,安回头看了看满满的购物车,说自己先去结账,一会儿过来找我。 心里有点不安,她明明知道我不是她的老同学,而且看方刈对她的态度,她绝对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家的热情小姑娘,为什么就对我这么感兴趣? 我一边往收银台走,一边在疑虑这件事,一头雾水,不知如何应对。 她一开始以为我是老同学,所以才和我搭话,后来发现我认识方刈,于是此时遇到了也想趁机维护关系……有可能如此? 安全起见,我悄悄和艾妮对了暗号,告诉她如果有什么不妥,就马上通知方刈。 我打开沙拉才吃了几口,安就来了,手上还捧了一杯咖啡,拿了一包零食薄脆。 她啜了一口,问我沙拉意面好吃吗。 “嗯,很好吃,”我笑了笑,“就是洋葱吃完了嘴里会有味道,抱歉。” 安一只手支在桌上,衣袖滑落,露出一只细细的翡翠镯子,秾碧色的阳绿翡翠镯,像上好的琉璃一样纯净无瑕。 我很惊讶一个外国人会戴翡翠镯子,而且这只镯子绝对价值不菲,是稀罕的玩意,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你喜欢这个?”安很大方地将袖子往下捋了捋,往前伸了一下手,“是外婆送给我的,她妈妈也是东方人。” 好远的关系啊。 “不好意思……”我为自己盯着她看这种失礼行为感到有些尴尬,“我没有见过这么好的翡翠镯,你戴起来特别好看。” 安对我甜甜一笑,并没有认为我的行为失礼,反倒一副阳光灿烂的样子。 她陪我吃完了饭,又说自己正在这里的大学进修,对城里很熟,不如一起逛一逛。 我看时间还早,既然她邀请了,就和她逛起了街。可能是不确定我的喜好,她挑了女孩子都喜欢逛的大商场和奢侈品店,自己也很兴奋地挑挑选选。 “你有没有什么要买的呀?”她问我。 我自然没有什么要买,不过目光游移之间,恰好看到了旁边珠宝柜台里的一枚戒指。 两条长长的蛇形互相缠绕成了戒指的样式,蛇身镶满碎钻,两双眼睛分别是祖母绿和红宝石做成,这造型竟然有点眼熟…… “咦,这个戒指好特别。”安也看到了戒指,她打量几番,对我说:“有点像东方神话里的伏羲女娲。” 伏羲女娲? 原来我的眼熟感,是来源于此啊。 是楚帛画里人首蛇身的伏羲和女娲。 可是一个传统的西方珠宝牌子怎么会有这么东方传统的设计?! 柜姐见我们都很感兴趣,走过来为我们介绍,还说这枚戒指的设计,象征着魅力。 安噗嗤一笑,对柜姐说了声谢谢,扭头就用汉语和我说:“黛汐,你说这是象征什么魅力?是诱惑夏娃偷吃禁果,还是从花篮里钻出来咬死克里奥佩特拉啊?哈哈哈哈哈——诶,对不起……你是不是喜欢这个戒指……” “还好,最开始觉得它令我想起埃及的古物,才多看了一眼。” “嗯,也许他们把这枚戒指解读为权利的象征或者丈夫对妻子的庇佑还更加合适一点。” “可能因为我们都是女孩子吧,”我笑笑说,“告诉女孩子这样会变得有魅力总是不会讨人厌的。” 安点头表示赞同,柜姐听不懂我们说的话,但仍旧很想做我们的生意,积极地问我们要不要试试。 安似乎对它并没有什么热情,我也只是好奇,并不想上手,柜姐失望地把我们送走了。 “说起来,你手上的红宝石很好看呢,”安说,“而且我好像在什么时候见过……是今年瑞士秋拍上的吗?” 我哪里知道。 心里一动,就像感觉到榫卯咔哒扣紧一样,下一秒,就听到安问:“是方先生送给你的吧?” 她连续抛出两个问题的行为令我有些紧张,我嗯了一声,没有继续说下去。 她恍然,“原来是他拍的啊,真是没想到,据我所知,他并不喜欢收藏珠宝。不过要送给喜欢的女孩子嘛——就另当别论了。” “那……他喜欢什么?” 安认真地盯着我,眼睛里好像有星星,“你是说收藏方面吗?听说他喜欢冷兵器,其他具体的,我不太清楚。” 冷兵器……? 安买了许多东西,大小纸袋拎了满手,还好奇我为什么不购物。我说我出来就是为了吃饭闲逛,而且也没什么特别需要置办的物品。 “不买衣服吗?女人的衣柜总是缺一件衣服一条裙子一双高跟鞋一个包包的呀!” 我想起衣帽间里那个整整一面墙的衣柜,摇了摇头。 更何况我出门的机会很少。 而且说白了,这些钱又不是我的,真要买东西,我问心有愧。 “你和丽莲真的不一样……”安的声音小小的,有些落寞,她可能是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赶紧说:“抱歉,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朝她一笑,安慰她:“没关系,我理解你的心情。我虽然不是你的老同学,但是我们可以做新朋友呀。” 我向方刈汇报了下午遇到安的事情,他听完只是评价了一句:“黛汐这个名字,真的很土。” “当时看到饼干盒上的雏菊,随便起的。”我咬着嘴唇,“那什么才好听嘛?” “莉莉安。” “那不就是丽莲吗?”我锤了他一下,“说起这个,我还有问题要问你呢。” “什么问题?” “安下午还问我这个戒指是不是瑞士秋拍的拍品,又问是不是你送给我的。”我问他,“你秋天的时候去过瑞士吗?” “我找人去拍的。你承认了?” “我就只承认了是你送给我的……” “那就好。” “那就好是什么意思啊?” “这样别人就知道,你和我的关系了。”他在我耳边笑着,像个小孩子,“不过你可千万要记住,你是黛汐。” “你放心吧,反正我什么都不记得。”我推了推他,等他坐直时,亲了他的嘴唇一下。 “你最近少出门一些,别太引人注目了。想要什么,让他们去买。”方刈说,“如果觉得无聊,我留下来陪你。” 我知道他很忙,不想影响他的工作,于是拒绝了他。 “还有……” “嗯?”他抬眸,“还有什么?” “你以后不要特意买那么贵的东西给我了……不管是首饰还是书。” “你不喜欢吗?” “当然喜欢,可是我觉得……太贵了。”我低下头,声音越来越小,“我又不是什么人……这样骄奢淫逸……心里不舒服……” 他笑着说世上那么多飞上枝头的女人,花得可比我要多得多,也不见得她们会怎么样,我倒是矫情得很。 我其实不太喜欢“飞上枝头”这个词语,或者说,这不是我的行为准则。哪怕我就是为了对方的钱,我的目的也不是荣华富贵,而只是希望有安定的基础去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追求无尽的知识,追求真正的道理。 “我知道,所以我给你搜来天下珍宝,你才能拥有更多的见识啊。” “可是……” “你放心,”他捧起我的脸,目光温柔如月下春江,花中春霰,“千金不过覆手之间,能买美人一笑,我很乐意,只要你别让其他人也有这个殊荣就好。” 我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想逗逗他,扯松了他的沙金色领带,满脸不怀好意的对他说:“你不怕我就是因为贪图财色,才跟你一起?” “求之不得。”他见我笨手笨脚的,自己解了衬衣的顶扣,扯开了领带,将我的手贴在身上,“那样你想要的,我都可以给你。” 他的亲吻落下来,深深浅浅,悱恻缠绵,“小怜……嗯……” 我被他弄得目眩神迷,软软地靠在他身上,等待着他更深的怜爱,他最后却只是抱着我,在我的耳畔低低地央求:“前阵子买的新衣服送来了,我家的小美人,穿上让我看看好不好?” 需要用到这种语气,想必不是什么正经衣服。我瞪了他一眼,“哼,又想玩什么呀?” 他指了指衣帽间,让我自己去看。我一进门就看到桌上堆了好多的盒子,大大小小,堆成了三座小山。 不对啊,如果是奇奇怪怪的衣服,用不了这么多盒子吧。 我将其中一座小山里比较大的盒子先打开了,不想竟然是一整套华丽璀璨的西阵织振袖和服。 正在我详端这款独特衣料的织法之际,艾妮敲了敲门,说来帮我穿衣服。 她和另外两个女孩帮我把三套衣服都抖开,问我想先穿哪一套。 一套是朱红底色上织四季花卉,一套淡青色描画翠竹飞鸟,还有一套牙白色绣孤松仙鹤;我想了想,选了那套朱红色的。 她们仔细地帮我穿好衣服,系好了繁复的衣带,又打开小盒子让我挑选搭配的首饰。 我选了一支金色莲花小钗,又挑了一簇锦缎布花,松松挽起小半头发,堪堪将它们埋在发间。 穿上一双搭配的木屐,我小心翼翼地从衣帽间出来,方刈放下了手机,满意地点点头。 他赶走了其他人,招手让我坐到他身边,撩开我的头发,凑到我脖子边闻着。 “好香……”他松了松我的衣领,将它们拉下去小片,露出来的玉肩在重叠厚重的衣领衬托下更显瘦削。 “嗯……这样才好看……”他说话间,又将我脚上穿好的白色布袜脱掉,我被他弄得敏感,嘤咛一声,抱住他的脖子。 他倒抽一口气,“嗯……想我了?” 我嘤嘤几下,明明是应许的嘤咛,手上却软软地推了推他。 “我的小怜,欲拒还迎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他将我横抱起来,一路往卧室走,“漂亮的小花魁,你今晚都是我的了……” “嘻嘻~”我舔了舔他的耳垂,“以后每晚上都是你的~” 暖黄色的灯下,纱帐半垂,迤逦的华丽衣服映衬着艳丽薄红,我倦倦地斜躺在枕头上,朝他一笑,摸了摸他的锁骨。 “嗯?” 他扔了纸巾,靠在枕边休息,我钻进他怀里,抬起头望着他眨眨眼睛,他揽住我的腰,扯来被子盖住我的身体,“你饿不饿?想吃什么?” 我舔舔嘴唇,“刚刚才吃过呀。” 他低低一笑,点了点我的额头。 第二十七章 叶言的鲈鱼脍 新年过后不久,我们终于回到了东南部的乡间,这边已经不下雪了,门前的大花园经过了修整,原本的一大片玫瑰树迷宫被换成了浅浅的喷泉水池,等天气再暖一些,就可以在离主喷泉稍远的水中播种睡莲种子了。 “为什么要把那些玫瑰树砍掉啊?我还以为今年可以看到玫瑰花墙了呢。” 方刈说开春之后要在此举办宴会,留着那么大的迷宫,会产生很大的安保压力,所以换成了一眼便能看到头的浅水池,水池周围以及水底都装满了灯,晚上一开便亮如白昼,哪怕是一只飞虫也无所遁形。 宴会啊…… 我在回程的路上拿方刈的平板电脑看了一部据说前几年曾经一度爆火的电影,讲述了一个船员假装成富豪的故事。 还是因为我偷听到列车服务员说方刈长得像主演才去看的,结果发现服务员大概是脸盲,根本一点都不像嘛! 剧情也俗套到家了,我根本理解不了里面的所谓款款深情。看完还和方刈吐槽,这就是部烂片。 也不知道古堡宴会,是不是也如电影里演的那样。 进门之后,方刈没有回起居室,而是直接带着我到了小会客厅。 这还是我第一次来这个房间,柔软的波斯地毯,燃烧着上好雪松的壁炉,骨瓷茶具的玎玲声,红茶的馨香,甚至书页翻动的声音…… 我惊讶地看着厅中人熟悉的脸,竟然是叶言。 “真是羡慕你们这些有钱人。”叶言将手中的书放下,叠整齐,收好,居然是我之前看过的那一套《周易》,“也许什么时候,我就能从方先生藏的书画上发现口红印了。” 他这么说我就不乐意了,“我每次看书前都有认真洗手的!” 叶言对我十分不屑,根本没打算搭理我,倒是方刈开口了:“你是又花完了钱,跑到我这里来蹭吃蹭喝的吧?” “哈哈哈,怎么能叫蹭吃蹭喝呢。我听说你要办春季宴会,过来搭把手。”他又指了指那套《周易》,“再说了,如果不是我出面,就凭你手底下那个掮客小姑娘,能有本事从人家手里横刀夺爱?” 方刈皱了眉头。 “你放心,我对你的人偶毫无兴趣。”叶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盒烟,就着玻璃水壶下香薰蜡烛的火苗点上,在巧克力味的烟气里似笑非笑地盯着我,“漂亮的人偶小姐,方刈是不是和你说过,我有一个追了很久也没成功的学妹?那你知不知道,我那个学妹接待过的客人名单里,就有他的名字?” “叶言!”方刈终于低声吼了一句,手上青筋暴起。 “怎么,只许你背后说我,不许我明着说你?咱们俩到底谁更像小人?”他眼神狡黠,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似乎在等待着我的反应。 我胸口有一霎那剧烈收缩带来的阵痛,但它很快就连同我涌起的心潮一起,像骤然失去推动力的喷泉一样跌落涣散,了无踪迹。 “叶先生,你这样称呼我,有点不礼貌。”我淡淡地说,“至于你学妹的事,我想欲望乃人之常情,只要你情我愿,不伤害他人,就没有什么必然对错。方刈想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是他个人的权力,不管是以前、现在、还是以后,我都理解他、尊重他。” 叶言盯了我半晌,眼中有惊讶。 “原来叶小姐不是人偶啊,真是失礼了。”叶言竟然对我道了歉,虽然这个道歉态度十分的高傲,但我能感受到他确有歉意。他身上也有那种和方刈相仿的风流气,只是他像六朝狂士,而方刈更像战国公子,“看来方先生经天纬地,倒转乾坤啊。” “看来你没什么正事。”方刈拉起我的手,“走了。” 与他走在长长的走廊里,两边的墙上每隔一小段路就挂着一幅油画,都是些乡间野趣,花园小景,与华丽的装修格格不入。 我曾问过方刈关于这些画的来源,他说是以前学画画时,在外采风的习作。当时我追问他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是不是更希望做一个安乐的农场主,他却说不是。 他说自己最想做那个能够梦为蝴蝶的庄周,如果做不到,就做窃符救赵的魏无忌。 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才会在刚才的一念之间,觉得他像战国公子吧。 方刈敲了敲我的头,问我一声不响地,在想些什么。 “没什么,就是在想刚才叶言对我说的话,是不是作为女人都应该在乎才对?可我觉得那不重要,我知道你实际里是什么样的人。” 他嘴角有笑意,将我的手握紧了一些,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对我说:“我好像抓到了。” “抓……抓到了什么?” “梦里的蝴蝶。” 在家中休息了几天,方刈又开始每天出门忙碌。不同以往的是,他没有再每天让我闷头读书,而是把我交托给叶言,让叶言给我上课。 他们的关系真的很让我迷惑,明明经常一副针锋相对的样子,方刈却让他大大咧咧地住在这里,还放心地把我的白天交给他;而叶言明明总是对我很嫌弃,但听说要让他来上课,除了揶揄几句,也没说什么阴阳怪气的话。 我不清楚叶言要教我什么,心里还是有点紧张的,这天一大早爬起来收拾好,吃了早饭,带了纸笔就去找他。 结果守在他房间门口的仆人却说,叶言还没起床。 我不好进去,也阻止了仆人把他叫醒的提议,在门口站了两个多小时后,门终于开了。 叶言很显然已经洗漱过了,身上穿着一件宽松的印花衬衫,随意地敞着顶头两颗闪着贝母光芒的衣扣,发尾微微潮湿,与我第一次在晚宴上见到的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全然不同。 “叶小姐很懂礼貌嘛。”他咔嗒一声顶开了打火机的金属盖帽,点了嘴上叼着的半根细雪茄,“走,吃午饭去。” 此时确实已近中午了,我也没多问,一路跟着他走,可走着走着,我感觉不太对劲,因为我们已经站在了大门口的露台上。 “那个……我们去哪里吃饭?” “嗯……快了。”叶言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一手搭在眼前遮住刺眼的阳光,向远处张望。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一辆小货车正穿行在庄园里两侧种满松柏的路上。叶言的半根细雪茄抽完了,他随手将烟蒂扔在地上踩灭,拍了拍手,问我:“叶小姐喜欢吃鱼,还是喜欢吃猪肉啊?” “鱼……吧?” 叶言赞同地说:“有品味,春天适合吃鱼。” “那个,你不要叫我叶小姐,这样好奇怪,不如叫我……” “叫你什么?徒弟?”叶言没等我说完就抢走了话。 “啊?这可不行。”我说,“我知道你很渊博,也很佩服你,但是方刈只说让我跟你上课,要是回来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比你低了一个辈分,岂不是要炸毛。” “哈哈哈哈哈!哎哟——”他见那辆小货车开进来了,招了招手,“伙计!这里!” 车斗里装了满满的两箱活鱼,叶言跳上去挑了挑,拎起其中一条,“就这个了!伙计,给!” 拿了鱼,叶言又领着我往草坪走去,仆人们已经帮忙搬出来好几张大桌子,上面厨具调料一应俱全,连遮阳棚和挡风屏也架好了。 叶言将活蹦乱跳的鱼按在案板上,说了句:“站远点,我要杀鱼了。” 我后退两步,只见他利落地将鱼敲晕,去鳞,挖腮,开膛破肚,将内脏挖掉后把鱼在水盆里涮洗干净,搁进了一个长方形铜盘里。 餐桌上点燃了炭火,他将铜盘架在炭炉上,飞快地切了葱姜,往上一撒。 “来,过来吃鱼。” 我与他相对而坐,手上举着长长的镶银乌木筷子,不知道鱼到底熟了没有,也不知道如何下筷。 叶言豪迈地将筷子往鱼中间一戳,夹走了一大块,“能吃了,快吃。” 他一边说着,一边拿铁钳从盘底抽出来几块碳,“方刈叫你什么来着,我好像听他叫你……小怜?” 我点点头,这鱼虽然没什么调料,但是却异常鲜美,铜盘里浅浅的水偶尔吐着虾眼一样的泡泡,鱼肉熟而不柴,十分神奇。 “他真是个变态。”叶言看我吃得慢,夹了长长的一块背肉到我的碗里,“小怜啊,好吃不?哈哈哈哈哈——哎呦,这么叫你,还真的挺爽,感觉自己就是齐后主,哈哈哈哈哈!” “我本名就叫叶怜好不好。”我非常无语,“鱼很好吃,是什么特殊的做法吗?” “是’脍’,”他说,“吴越和楚地的传统做法,只有用云梦泽水域的湖鲜方为上等。当年专诸就是在这样一盘鲜鱼的鱼腹中藏入短剑,刺杀吴王。这个啊,还是差得有点远。” 他朝那边的女仆招招手,女仆依次端上来几样铜器,叶言指着那堆造型古朴的铜器,问我是否认得都是什么。 我一一说出来,叶言点了点头,“那你知道它们都是怎么用的吗?” 虽然我曾在书上看到过相关的介绍,可是说法不一,我也说不准它们的具体用途,只知道大概都是些饮食用器。 叶言嘴里还嚼着鱼肉,呸地一下吐出来根鱼骨头,揭开了那些铜器的盖子。 蒸饭、炖肉、调味酱、腌菜……一应俱全。他一样一样地给我解释着不同器皿的不同用途,从祭祀到日用,再到它们的器形变化,内容物的制作和调配方法,等等等等。 我这才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做纸上得来终觉浅,在书里看得云里雾里的知识,经他细细一说,顿时如历历在目,昔日钟鸣鼎食的气象,瞬间被填上了色彩。 还不止如此,叶言见我都记住了,立刻让女仆们将桌上的铜器全部撤下,换上来一应酒器,又如法炮制教了一通。 “都记得了?”他问。 “嗯嗯。” “走,带你去看真的。” “真的?” 叶言不知道从哪里又摸出来一根细雪茄,临走前在炭火上点着,一路吞云吐雾,好不惬意。 “咳咳咳!”他站在一楼某个房间的门前,狠狠抽了几口雪茄,然后一脸可惜地叹了口气,将剩下的小半根掐掉了,“一会儿你可别乱跑,不然,我可不敢保证会不会碰到什么吓人的东西。” “什……什么东西……”我抖了一下,“这里面是什么啊?” “从这里下去是地窖改成的守藏室,大得很,至于什么东西……”他忽然邪气地笑了笑,“我怎么知道那个变态还收藏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乱七八糟东西?” 跟着他到了地下,走廊里虽然装修得干净整齐,灯火通明,可周围还是瞬间充盈满了浓郁阴森的气息,即使没有给我带来预想之中的恐惧感,但背后还是觉得凉凉的。叶言走在前面,左看看右看看,突然喊了一声:“嗨呀,找到了!” 习惯了此处阴冷寂静的我被他吓了一跳,差点叫出声来。 “不是吧,还什么都没看见就吓成这样?”叶言按了密码,打了指纹,又将眼睛凑上去照了一下,房门总算开了。 “你一惊一乍的,我,我是女孩子啊!胆子小不是很正常吗?” “嘘——”叶言示意我安静,朝我伸了伸手,又收回去了,“进来。” 第二十八章 “龙” 这间库房应该是专门用于存放青铜器的,只见玻璃柜中各个时代的器皿摆得整齐,除此之外还有几个木架子,上面放着许多书和卷轴,据叶言说都是与此相关的资料。 他开了玻璃柜让我上手,逐一考查我的知识点,顺道给我补充了非常多的内容,我飞快地在本子上记着笔记,可字迹再潦草也赶不上他说的速度,只好提起十二分精神努力记忆。 这里面的藏品不算很多,一圈下来过去了将近三个小时,叶言说今天课程就到这里,让我自己看看,有什么不懂的再问他。 我整理好了笔记,又把所有器物比照着笔记重新看了一遍,信息量实在太大了,累得坐在椅子上半天不想说话。他自己在厅里转来转去,一脸的兴奋,时不时啧啧称奇,真是体力充沛。 “哎哟!天啊,王八蛋怎么连这东西都有?!”叶言在桌上展开了几张墨色的大纸,激动地招呼我过去,“妹子过来!给你看样真宝贝!” “什么真宝贝,难道刚才你叫我看的都是假的吗?” “哎呦,你不要跟我杠嘛,快过来!” 我到了他身边,他一下将我拉到身前,从后面靠上来,指着桌上的大纸,“看看这是什么?” 我对他突如其来的亲密行为非常不适,想要和他保持距离,叶言却直接抓住了我的手。 “别激动,我对你可没有兴趣,只是担心你——看了害怕。” 他往后退了半步,我仔细看清桌上的东西,原来是几张墨色浓郁的拓片,上面都是看不懂的象形篆书,有点像甲骨上的卜辞,但拓片很大,看来很可能是青铜器上的铭文。 叶言的手指轻轻点了点一片游离在外的墨色,“这几个字,认识吗?” 我辨认了半晌,不太认得出来,“这个字,有点像……司?另外那一个真的不认识……” “这篇铭文来自战争时期从殷墟出土的一件祭祀用青铜方鼎,但因为当时局势动荡,文物辗转流往世界各地,这座青铜鼎很快就不知去向了。” “那怎么会有铭文拓片?”我疑惑地问他,“这铭文比毛公鼎还要长,可从来没在哪本书上见到过。” “原物找不到了,谁愿意承认丢失了这么一件重器?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叶言笑了一声,像是蔑视,又像是无奈,“这上面的字我虽然认不全,不过大概意思还是可以告诉你的,你听完就知道,为什么连铭文也不能公之于众了。” 他靠在我身后,一字一句地给我解释着,我听得脑袋发麻,仔细感受下,竟然是因潜意识里主动压抑着兴奋而带来的紧张和晕眩感。 眼前好像出现了一片暗黑和猩红,从来没见过的场景像飞速轮转的走马灯在我脑海里掠过,我头痛欲裂,心脏和脉搏的跳动急促而有力,好像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熟悉而又陌生。 记忆之海中那一大片浑沌不再是如以前一般将我彻底笼罩,它正在收缩,正在变得紧密,我好像看到了,它的四角正渐渐地露出着什么…… “喂,你在干嘛?你有在听我说话吗?小怜,小怜?完了,不是吧……”叶言的话好像是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一样,我感觉到他在摇晃我的身体,可这正好与我目眩神迷的感受混在一起,令我的神志往更深处的黑洞轨道上靠过去…… 哗啦!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突如其来的冰凉浸透了我的心房,我一个激灵,从血腥而混乱的幻觉中刹那清醒。 “你终于醒了,吓死我了啊!”叶言蹲在我旁边,我这才发现自己被他浇了一大桶冰水,全身湿透。 “!!!”我今天穿了一身浅色衣服,赶紧转过身。 “你别躲了,刚刚我怕你死了,还……咳咳。” “帮我拿件衣服过来啊!!!” “好好好,衣服在洗漱台上,我这就滚。”叶言啪地一声关上浴室门,留我一个冷得发抖。 换了衣服,我迅速地吹干头发,方刈一般都是傍晚回来,这会天已经暗了,幻觉什么的另说,被叶言浇了一通水这种事还是别让他知道的好。 然而事与愿违,我刚关掉吹风机,就听到了外面传来了激烈的争吵声。 “叶言!”方刈咬牙切齿,“我信任你才把她交给你,你第一天就给我把她弄成这样?那篇铭文里讲的是什么东西,你居然敢让她看?” “我哪里知道她那么大反应啊?不就是个铭文,不就是个故事吗?我还担心她会害怕,特意站在了她后面……” “你弱智吗?你不知道她是什么?” …… 我听他们吵架听得头痛欲裂,“方刈……” “小怜?”他快步过来,将手按在我的额头,“你有没有不舒服?有没有……想起什么?” 我并没有想起任何往事,但那些混乱而血腥的场面……不知道是不是往事? “什么想起什么,方刈你在说什么啊。” 方刈听我说完,眉头紧锁,“你跟我过来。” 他将我带到卧室,简单明了:“把衣服脱了。” “啊?!” 怎,怎么,还有体罚? 方刈可能也发现自己语气过于严厉了,朝我笑了一笑,将我抱到床上,“乖,让我看看,只是看看。” 我想到叶言还在外面,又不知道方刈意欲何为,顿时觉得十分害羞。 “嗯……”翻来覆去检查了两遍,他终于放松下来,在我的脖子上亲了两口,低低笑了笑,“没事了,别担心。” 方刈嫌弃叶言帮我挑的衣服丑,让人将其中一套振袖和服取来帮我换上,又略略梳了头发,涂了淡淡的口红。 他这次没有再把我的衣领扯开,脸上却还是那样的满意和愉悦,牵着我从卧室出来,炫耀似地望了叶言一眼。 叶言叼着烟,猛地吸了一口,玩儿似的吐出几个椭圆烟圈,满不在乎地吐槽:“你就没有考虑过总是这样把她盛装打扮起来,她舒不舒服?” “京友禅订制的真丝和服,怎么说都比你刚才拿给她的桌布舒服吧?” “哼,我看你就是想显摆。”叶言吐了一口烟圈。 “显摆?”方刈嗤笑,“是,我是喜欢显摆,你不也一样?要不是为了显摆自己的学识,用得着教小怜那篇铭文?” “不是你让我给她上课的吗?” “这就是你不分轻重的理由?” 等等,我感觉有什么不对。他们刚刚一直在说那篇铭文的事,还有我那些奇怪的幻觉,难道…… “你们别吵了。”我冷下脸,“方刈,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和我的记忆有关的事。” “……”他沉默了两秒,“你想听吗?” 这可是关乎我的切身安危,怎么不想听?! “你!你怎么不早点跟我说!”重点根本不在我想不想听吧?! “我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贸贸然说出来令你忧虑过甚,反而影响身体。”他点着一根细烟,招呼我与他同坐,我刚坐下,他就把抽了两口的烟掐掉了。 被他揽住了腰,我感觉有些不妙,他这一副提前就准备安抚我的态势,到底要说出什么超乎想象的麻烦事啊。 “小怜,你明明失忆了,对很多事物的认知都很浅,五官感受却比记忆健全的人还要敏感,还有你的思维逻辑也与许多人不一样,你不觉得奇怪吗?”方刈问我。 他语气清淡平常,想必是为了尽量减少我的不安,可这话就算问得再轻松,只要我听明白了,那么不需要回答,都能判断:这并非什么平常的事。 “本来我不太相信自己的猜测,觉得这怪力乱神之物太过久远,怎么会出现在你一个普通的现代人身上。但正是叶言无意中让你看了那篇铭文,我的把握瞬间变大了——因为上面记载了殷商王族召请‘龙’降临人世,为君王所驱遣的不传秘法。叶言刚才已经给你讲过如何祭祀召请,你仔细想想,是不是与你的幻觉画面很像?” 叶言说的那些……我的幻觉…… 我惊恐地睁大眼睛,“那是,那是其中一个步骤……这到底是什么啊?!” “商代重鬼神,周代重先祖。重先祖很好理解,诸侯以此凝聚力量与他国抗衡,周天子以此维护君权,那么‘鬼神’又是什么?商王需要的,是驱使强大的作战部队、是转达民众所信奉的‘鬼神’们说的话,那么如何让‘鬼神’说出自己需要的内容?这有时候就需要用到一些秘术了。” 这些我是知道的,可依旧云里雾里,“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传说商王族懂得御龙之术,而‘龙’拥有令世人臣服的本事,商王正是通过‘龙’来维持长久统治。至于具体做法如何,虽有记录,但已经没有人真正懂得了。”方刈拿了抱枕垫在腿上,让我的右手手腕微微弓起枕于其上,教我摸自己的脉搏。 一强,一弱,跳动得很快,我的心情尚算平静,脉搏怎么会跳得这么快? “你仔细感受一下,这不全是你的脉搏。”他说,“跳动的位置隔着明显的距离,感受到了吗?强的是‘龙’,弱的是你。” 我不相信,学着他教我的办法摸了他、叶言以及艾妮的脉搏,可他们的脉搏……哪怕有强有弱,也全都是同一个地方在跳。 …… 这太怪力乱神了,让我如何接受?! “难道……我的亲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彻底不要我了……”我颓然坐回沙发,“因为我是个怪物吗?” “怎么会,你不还是你自己吗?” “可是我身体里……” “你是什么,取决于你是什么。‘龙’是寄居之物,而‘心’始终是你的。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呢?” 心……吗? 我的心……到底是什么? 方刈因为我的事从回来后就没休息过,此时还问我晚上想吃什么,让我别多想,好好生活就是。 “想吃龙井虾仁和九丝羹。”我随便说了两道他也爱吃的菜。 叶言一听,竟也毫不客气地开始点菜:“给我来个开水白菜!” 眼看方刈脸色越来越差,我都怀疑叶言不是来给方刈添麻烦,就是来给我添堵的。 我赶紧撒着娇说:“可是我现在好饿啊,先让他们随便上点什么吃的好不好,至于别的菜的,让他们慢慢做嘛。” 方刈总算应了一声,让管家去吩咐先按日常菜谱上汤和前菜,再另外加做一道龙井虾仁和一道九丝羹。 “我的呢?!”叶言追问。 方刈冷哼一声,“没白菜,你想吃,自己把白菜买回来。” 坐到餐厅,今天的汤是我非常喜欢的奶油松露蘑菇汤,用切成斜斜一片的法式长面包蘸着吃非常香,我一不留神就吃了三四片。 龙井虾仁很快就炒上来了,叶言瞪着那盘虾仁,颤抖地指着它,一脸的不可理喻:“竟然用这么完整的雨前龙井炒虾仁,简直是暴殄天物!这种雨前龙井一年才产多少斤?我都没喝过多少次!” “是吗?”方刈心情大好,夹了一筷子的虾仁送到我嘴边,“小怜喜欢吃就行了。” 我倒是真的不知道,吃了方刈送过来的那一口之后有点愣:“这种龙井很贵的吗?那,那为什么……我看这道菜挺常见的啊,外面很多中餐馆的菜单都有呢……” “你这就是‘何不食肉糜’,平常炒龙井虾仁用的都是过了时节再不能喝的晚茶,哪有用明前龙井的?而且你看这叶片淡绿带黄,明显来自狮峰产区,芽叶还这么完整肥厚,有钱都未必买得着……”叶言对此非常愤怒,口诛笔伐。 “行了,点开水白菜的人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方刈将他的话打断,“你这么想喝,我让他们送二两到你房间有何难。” 他说完,好像害怕我就此不肯再吃一样,又夹起一筷子送到我嘴边,轻声说:“快吃,一会儿凉了。” 临睡前,方刈端来一碗汤药,味道极重,黑乎乎的,药渣滤得倒是很干净,只是这浓厚的药香,有点让人不能消受。 他尝了一口,对我说温度刚好,让我喝掉。 “这是什么?闻起来好难喝啊……” “你身体不好,之前是我大意了,从今天起,要好好调理。” 我皱着眉头,“可是这个看上去好苦啊……” “这里面有很多滋补身体的药材,”他笑着诱惑我,“喝了就越来越漂亮了。” 我一努嘴,“你的意思是我现在不好看吗?” “怎么会?小怜可是我心里的大美人。可是你的身体——”他神色一凛,沉声道:“你的身体状况,真的没有看起来那么好,听话,把药喝了。” 自知就算撒娇耍赖也不能过分,何况这药汤里闻起来确实都是些熟悉的滋补药材的味道,我接过碗,没一会儿就喝完了。 等喝完了我才猛然发觉,我为什么能从这么浓郁丰富的味道中分辨得出都有哪些药材?! 方刈见我喝完了药,递给我一支话梅糖。 盐渍的小梅子外裹了暗黄色麦芽糖浆,固定在一支白色纸棍子的一头,外面包了透明的雪花塑料纸,束口处用一根金色软丝系紧,可以举在手里吃,十分可爱。 我突然心生感动,眼睛一酸,几乎要掉下眼泪来。 这盐渍梅子是有多酸涩,隔着包装就把我的眼睛熏着了? “怎么了?”方刈见我举着话梅糖,盯着它一动不动的,有些疑惑,“你……不喜欢吃这个吗?” “不是……我,应该很喜欢吃这个。” 我拆开包装,伸出舌头舔了一舔,麦芽糖很甜,却不是那种人工合成糖浆的腻味,是属于大自然的清新味觉,快乐而克制,与阿巴斯甜带来的糖类快感并不一样。 忍不住将糖递到方刈面前,邀请他也尝一口。 他伸出舌头很轻很轻地碰了碰,忽然就笑了,像露桃花里灿如白昼的满树银烛,像沉香亭底解释不清的无限春风; 更像轻叠了一重又一重的冰凌花胜,只稍一阵无情风雨,就会碎了满地。 我忽然觉得很开心,如同春江潮水,如同海上明光,对他的沉沉感情,像空远的流霜,深深埋进心底最珍藏的一片白沙。 “傻子。”他抬起手帮我擦掉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偷跑出来的几滴眼泪,我甚至因此看清了他身上所穿衬衣的暗纹,竟然是少见的水仙花。 我对他的鄙夷之语表示抗议,说他看不起我,说他就像骄傲地顾影自怜的那喀索斯。 他笑我真是女儿心性,小细节留意得清楚。苦药几口喝完,吃个糖却掉眼泪,不是傻子是什么。 我原本还在舔那支话梅糖,听了他的话,千情万绪顿如连海春潮,真的哭了出来。 他瞬间就慌了,手忙脚乱地将我抱入怀中,又是帮我擦眼泪,又是摸我的脑袋,可我不知怎么的越哭越凶,好像吃的不是糖果,是花篮里响尾蛇捧出的毒药。 突然想到方刈应该很不喜欢看到女孩子哭吧,毕竟那么麻烦,毕竟根本只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我的哭泣瞬间就止住了,自己抽来纸巾擤了鼻涕,又擦干净眼泪,把话梅糖重新含进嘴里。 “前阵子他们送来春季的新布样,我本来没想做衣服,直到看到了这款。” 他抱着我,让我的额头抵在他胸膛上,温柔地抚着我的后背,好像有些踟蹰,有些犹豫,甚至有些——羞于言表。 我发泄似的将眼泪蹭在他的衬衣上。 他轻笑着拍了拍我的头顶,“月下凌波而来的仙子,是我最初遇到的那个你啊。” 第二十九章 叶言的礼物 春天最让人欣喜的就是各色盛放的鲜花了,方刈在我们刚回来时听我随口问过玫瑰花迷宫的事后,就吩咐把起居室每天的插花换成玫瑰,至今已经坚持几个月了。今日早上,迷糊之间闻着熟悉的玫瑰花香,我就知道该起床了。睁开眼,床帐被撩起小半,紫檀矮柜上的珐琅彩瓷瓶里果然已经放好了一大束白玫瑰。 “方刈?” 我听得室内安静一片,有些不安,他昨晚说好今日无事,准备带我出去玩来着,怎么一大早就毫无动静。 “方刈……” 人呢…… “咳咳。”有谁敲了敲半开的房门,“你醒了?方刈出去了。” 我从床上翻身起来跑到门边,果然是叶言! “你,他去哪里了?” 叶言手里正拿着一本杂志,打开的纸页上印着大大一张衣着暴露的模特照,“你猜?” “猜个屁!”我瞪了他一眼,脸上热热的,“你怎么乱翻别人的东西啊?” “哦?”他低头看了看杂志,“呵呵……外面堆得到处都是,你们一天到晚就看这种杂志?” 这杂志确实是方刈给我买的,他那时调侃我寂寞才爱看内衣模特,结果转头就订了好几本这种仿佛是纨绔公子们挑选入幕之宾的花名册一样的杂志给我,熟练得令人气闷。 见我低头不说话,叶言靠近了一点,居然抬手挑起了我的下巴。 他脸上再无平日里那种随性散漫的神色,看上去表情温和,眼神却充满了疏冷和探究,“你……喜欢这种东西?果然……” “什,什么啊……” “我看方刈那么喜欢你,肯定是因为……”他又靠近几分,低着声对我说了一句虎狼之词。 “你在乱说什么!”我气愤地拍开他的手,浑身血气上涌,后脑钝钝的痛。 他毫不在乎我的反应,轻蔑地笑了,甩了甩手上的杂志,“这种杂志随便翻开一本,至少能找到十个他上过的女人。” “你……”我喘着粗气,此刻只想把他推出房间,然后狠狠关上房门。 然而我并没有这么做,叶言好像早就料到我不会动手,靠在门边,脸上如有春风拂过,对我笑着。 “我知道了。”我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开,咬着下唇,垂眼望着地板,“所以,他出去了,今天也要上课吗?” 澎湃的心潮在不知不觉中已经安静下来,如雁落平沙,白汀洲上浅浅的脚印很快就被江水抹平了。 “嗯?”叶言似乎很惊讶于我突然的冷淡,眼睛直直地盯着我,此刻他并非狂士,也非儒生,认真的劲头,倒像是一个在观察实验结果的科学家。 他恍然大悟,连双眼也因惊叹而微微睁大。 “原来你真的已经……”他收回了手,脸上浮出笑意,“不愧是‘龙’的宿主,就算没有记忆,也一样很厉害啊。” 我毫无兴致,并不想知道他在说什么。 “所以,今天上什么课?” “谁跟你说今天上课,”他表情放松下来,又成了竹林里恣意斗酒的风流客,“方刈不是答应了和你出去吗,既然他不在,我带你去逛街!” 我早已索然无味,“逛街就算了吧,我不喜欢逛街。” “哪会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他叫起来,“你都多久没有出去了,三个月了吧?不闷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是啊,哪有女孩子不喜欢逛街? 可是我真的毫无兴趣,因为方刈昨天答应我的,恰好就是陪我去逛街。 答应好的,却不声不响地走了。 叶言不由分说拉着我出门,甚至还不许我化妆打扮,扔过来不知道从哪搞的一套宽松套头T恤和牛仔短裤,以及一双简单的牛皮蛋糕鞋,一定要我如此换上,说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我不太习惯这样的穿着,牛仔裤短而贴身,配上宽大的短袖,露出两条雪色细腿,仿佛下身没有穿裤子一样,令人尴尬。 他开着一辆高大的吉普,我坐在副驾上,座椅硬硬的,大开的车窗灌进来裹挟着牧草香味的风。 我一只手支在窗边,任由春风将头发吹乱。 “方刈总喜欢把你打扮成精致的美人,你自己也乐此不疲吧。”他说。 “女孩子喜欢打扮有什么问题?” “可过分讲究打扮,就不好了。” “为什么啊?” 叶言没有回答我,自顾自放起了音乐,非常的土嗨,他一边加快了车速,一边跟着唱起来。音乐的词调都土得掉渣,他却毫不在意,纵情高歌,我听着这充满乡土风情的音乐和他夸张高亢的歌声,忍不住笑了笑。 “你喜欢逛什么?”趁着间奏,他大声地问我,“大商场,小集市,美食街,公园,游乐场?” “听说市区里有一个专门卖古董旧货的跳蚤市场,你知道在哪里吗?” “你居然还知道那里?”他哈哈大笑,“现在那儿大都是骗骗游客们的赝品和粗制滥造的垃圾,你有什么想要的,和那个王八蛋说一声,就凭他花一千多万给你买一套《周易》的劲儿,还不双手捧到你面前。” “你刚刚可不是这么说的。怎么了,你的本职工作是大作家吗?” “哈哈哈,我倒是想呢。这年头,写得再好也不够自己活,不如骗吃骗喝来得容易。” 叶言嘴上说着没意思,还是一路开到了古董市场,这里是一个半露天的集市,商铺小摊密密麻麻,尘封着经年的艳丽。 我并不会鉴定,即使方刈和叶言教过我不少知识,但真正摆了东西在面前,我仍旧是看不准的,只能随便看看,看看各种各样没有见过的东西。 叶言显然很喜欢这种灰扑扑的地方,偶尔看到有趣的东西,还会放下让我拿起来瞅瞅,等离开了店摊,再给我讲解。 路过一个小店时,我和叶言同时停住了脚步。 橱窗里密密麻麻堆着的玻璃和瓷器里,有一只灰青色遍布纹片的小瓶——尘封的记忆突然松动,就像隔着午后阁楼阳光下旧报纸扬起的尘埃,脑海里闪过褪色的模糊画面:公园,地摊,浓密的树荫,小巧的瓷瓶…… 叶言已经跨进了小店,左右看了几样东西,便拿起了那个小瓷瓶。 “眼光不错啊,妹子。” 我并未动手,可是他已经发现了我目光流连的所在。 店主是外国人,叶言直接小声问我:“你喜欢这个?” “没有。” “是吗?那真是可惜了,这应该来自明代的龙泉窑,虽然开片细小,泥胎略厚,算不得精品,但折根松枝插上,肯定很雅致。” “嗯……”我答应他一声,转身就去看别的,以示我真的不感兴趣。 叶言放下了瓷瓶,往店铺更深处去了。 市场不小,但真正让我提起兴趣的东西却真的不怎么多,也许是心情的缘故吧,再加上就算有喜欢的物什,我也不可能买下来,这么一想,确实就会打消掉几乎所有的购物欲。 逛了半天,有点饿了。 “给你。” 我们还在等着快餐店里的炸鱼薯条时,叶言突然推过来一个小盒子。 打开一看,果然是那个瓷瓶。 我望了他一眼,“我不要。” “很便宜的,我就花了一百二十。”他满脸自豪,“我跟店主说,这是个民国时期量产的仿古瓷器,和他一通瞎掰,他就卖给我了。” “你真是舌灿莲花。” “你很喜欢这个瓷瓶吧。”他没有理会我的暗讽,“它是不是让你想起了什么?” 我不敢承认,叶言继续说:“你对过往真的不好奇?我不相信,求知欲是人类最基本的欲望之一。你仔细想想,是因为相信他,还是因为你在害怕?害怕真相超出你的承受范围。” 我警惕地盯着他。 “你可以相信他,但是不能相信我,为什么?”他追问着,“因为你喜欢他?你有没有想过,他是故意让你喜欢他的?” 我的胸口,我的心脏,在不由自主地颤抖。 “你的一切都是他的,你就这么相信他,相信他不会把你推入深渊?” 仿佛百足挠心,我捂住了胸口想减轻这种感受,眼前的不锈钢刀叉反射着顶灯暖色的光,我只觉得如果不用力按紧我的胸口,很可能会忍不住将这把餐刀捅进自己的身体。 我努力调整着呼吸,叩问着自己的内心。 我就这么相信他吗,哪怕被他推入深渊也无怨无悔? “是的。”我回答道,“哪怕他真的是故意的,故意把我推入深渊——我现在会相信他,等到了那一瞬间,我也不会怨恨他。何况你也说了,我的一切都是他的,如果不相信他,岂不是死得更惨?” “你……”叶言看到我捂住胸口痛苦的样子,有点不忍,他低声地,仿佛是在自言自语,“你何必呢……” “何必?” “……没什么。”他将盒子又往我面前推了推,“小东西而已,不会这都要拒绝我吧?” 我摇摇头,仍旧不愿意接他的礼物。 餐食送到了,我以饿得不行为借口,将盒子推回给他,开始大口大口吃了起来。这家的炸鱼排可真好吃啊,微酸的塔塔酱十分开胃,薯条外酥内软,撒了细细的椒盐,是我最喜欢的搭配。 胸口百足挠心的感觉渐渐褪去,我突然觉得好开心。 好香,好好吃。 脑海里闪过很多很多的画面,全是和方刈一起时候的点点滴滴,在塔楼顶大言不惭地对我说情话,在站台上安抚着被哈里斯鹰惊吓的我,在天空下和我讨论虚无缥缈的哲学;明明很讨厌油腻香味却要给我买炸鱼,明明很怕脏却陪我坐在沾雪的路边…… 我不相信,我也不觉得,这些全都是假的。 因为没必要啊。 第三十章 鸽人先告状?! 我们吃过饭就返程了,午后到家时方刈正等在起居室,他听到我们回来的动静,抬头用冷冷的目光在我和叶言身上极快地扫了一下。 “说了今天陪你去逛街,你自己到哪里去了?”他的话轻飘飘的,像羽毛一样挠扫着我的心,引起我极大的不安。 “你还记得答应过要陪她?”叶言完全不管他那么多,点着一根从便利店买的廉价香烟就吸了大口,吐出一阵烟雾,“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是中午十二点半。之前你有和她解释过一句吗?你自己不承认,其实就是把她当成你的人偶吧?” “你少说两句。”我心中抽痛,还是对方刈说:“对不起,但是下次如果你有什么事……能不能提前告诉我,因为……你昨天答应过我的啊。” “好。”方刈说完就拉起我的手,以一种宣示主权的语气对叶言说:“你以后不要再碰她。” 叶言的冷笑里充满了轻蔑,“她又不是傻子。” 回到房间,我终于忍不住积蓄了大半天的消极心情,伏在他肩膀上哭了出来。 “小怜……对不起……”方刈温柔的声音,让我觉得叶言一定是在挑拨离间。 我哭个不停,痛诉他不辞而别,指着那些杂志质问他是不是如叶言所说的那样。 他好笑地点了点我的额头,递过来纸巾让我擦鼻涕,“他说得太夸张了,我再好色,也睡不了那么多女人啊。” 我的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发泄似的揪着他的头发。 “你什么都不跟我说!” “你想知道什么,问我啊。”他亲了亲我的额头,“想知道我去哪里了,给我打电话不就好了?什么都等着别人告诉你,你自己不知道可以做什么?” “我……”我一时语塞,“我怕打扰你……” “那以后知道了吗?” “嗯……”我抓紧他一小片衣襟,“哼!” “大美人,还有哪里不满意?” “哪里都不满意!”我撒泼,“你今天鸽了我!” 他耐心地安慰了我很久,直到我因外出和哭泣带来的疲倦彻底反扑,扭捏着想他陪我睡觉。 方刈让艾妮热了毛巾,帮我仔仔细细擦干净脸和手脚,边擦边问我和叶言去了哪里,怎么看起来灰扑扑的,像只不小心沾了泥尘的天鹅。 听了我的回答,他忍俊不禁,果然说了一句:“你想要什么告诉我就是,我帮你找来。” 这怎么一样,物质的赋予和精神的陪伴,能相提并论吗? 我正准备和他辩论,他却很快地就对我表示了认同,向我道歉,答应我如果不是有什么重大的事情,一定会留下来陪我。 “其实不是一定需要陪我的。”我说,“我想要的是你愿意主动告诉我……不然……我就会胡思乱想……” 很过分的请求。 是我以前绝对不愿意提出来的请求。 可是我却说出了口。 盲目的所谓包容只会酿成更大的问题,我真的很想和他坦诚相待,因为我想要和他一直地、长久地、走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上。 “嗯。”他放下毛巾,借着半蹲的姿势,在我的手背上亲亲一吻,“好。” 我想着可不能这样轻易被他打发了,于是变本加厉,“哼,谁让你早上不陪我,我生气了,要罚你!” “嗯……好,好……你想怎么罚……罚我伺候你好不好?” “嘻,不行,罚你今天不许碰我!”我趁他不注意,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跑进卧室关上了门。 这套衣服穿起来真的很不适,我打开卧房里的衣柜,想看看有没有衣服可以换,然而只有几套备用睡裙。我挑了一套看起来最安全的换上,特意将吊带调短了些,好遮住胸口更多的肌肤,蹑手蹑脚想去开门。 总不可能真的把他关在外面对不对。 “还不开门?”方刈的声音从门边传来,我吓了一跳。 “哼!” “小怜,别生气了……” “哼!!” “嗯……明天我留下来陪你好不好?” 我哗啦一下打开了房门,方刈靠在门侧的雕花木框边,转头笑盈盈看我,“怎么还换了衣服?” 他上下扫了我几眼,“穿成这样……想自荐枕席?” “混蛋!你能不能正经一点?”我锤他的胸口,“我真的困了,要睡一会儿。” 他不再出言调戏我,让我先去休息,我躺在床上,听到浴室传来极轻的水声。 有点不妙……可是,床好软,被子好舒服…… 我陷入了沉沉的梦,梦中阳光和煦,我正坐在铺满软垫和毛毯的窗台上看楼下的工匠们检修喷水池,他们时不时开启阀门,水柱随之高低上下,看在我眼里,就像蚂蚁修筑家园的动画片,还挺有意思。 “看什么呢?”方刈端着一杯茶走过来,朝下面望了望,轻轻一笑,“他们比我还好看?” “哼,是啊,人家还会修喷泉。” 他放下茶杯,靠到我身边,“有什么好看的,不许看了。” “嗯……你干什么……” 窗帘大开,澄净的玻璃窗根本起不到任何的遮掩效果,我顿时慌张,“要……他们要看到了……” “这么远,谁看的清?” 他流连半晌,全然忘了窗台的小几上还放着一只茶杯,急切之间手肘一碰,描花骨瓷茶杯一下歪倒,杯中凉透的红茶骤然泼到我身上。 “小怜……”他很是紧张,直到发现茶水早已不热,没有将我烫到,才放下心来,低头啜饮点点残红。 “嗯……”他坐起来,舔了舔嘴唇,“净眼看桃花,纷纷堕红雨……” 眼前的场景越来越朦胧,我有点意识到自己可能做了梦,脑袋昏沉而空白。在熟悉的温润深远的香气中,梦境慢慢退去,我微微睁开眼,窗帘关得好好的,房间里很昏暗,只有一盏壁灯发出微弱的光。 而方刈安静地躺在我旁边,呼吸均匀,睡得很沉。 我摸了摸他的头发,他迷迷糊糊的,手臂压到我腰上,顺手抱住了我,嘴里低低的呢喃,听不清说了什么。 用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尖,他毫无反应,我又用指腹蹭了蹭他的脸颊,他发出有点不耐烦的闷闷声音。我突然觉得好好玩,忍不住在他的脖子上打圈,捏捏他的耳朵,又按按他的锁骨,最后亲了他的嘴唇一下,钻到他怀里闻他身上的熏香味。 “好玩吗?”他的声音传来,很是清晰,完全没有睡后的疲态。 他该不会是早就醒了! 我用额头蹭着他的胸膛,“嘻嘻,好玩!” “你刚刚做什么梦,怎么一直在哼哼唧唧。” “做什么梦……啊!我才没有做梦呢!可能是没睡醒……”我心虚地贴紧他,“好累啊!” “是吗……”他低声问着,脸上浮出笑意。 我抵死不认,他一副了然的样子,不再与我多争辩。 可这样才让我更加尴尬!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睡梦里到底还做了什么事情…… 我们正在餐厅等待晚饭,叶言叼着一根粗烟进来了,那是他早上出门在外面买的,劣质而便宜,烟气浓重又呛人。他似笑非笑地盯着我,轻轻吹了口气。 明明下午见面时两个人还剑拔弩张,可这会儿方刈忙碌地回复着信息,听他进来时,只是打字的手指顿了顿,什么也没说。直到管家送进来一个小木盒,方刈才放下了手机,打开木盒,取出来一只镯子。 这是一只半镂空的花丝细金镯,很有复古韵味,方刈笑了笑,问我:“小怜喜不喜欢?” “嗯,好看。” “就是设计有点此地无人三百两。”叶言插话。 方刈没理他,将镯子套在了我的左手腕,我甩动几下,大小正正好。 “哪里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啊?”我转动手腕打量着镯子。 “咳……我是说,做得这么金灿灿,生怕别人不知道是金子一样。”叶言叼着烟,斜睨镯子一眼,“真土。” “啊?”我倒是很喜欢镯子上面花丝拼出的缠枝莲纹样,“金子也好看啊。” “又不是你送礼物,怎么这么多话。”方刈拿着盒子翻覆看了两眼,有点嫌弃,放回了托盘上。 叶言一手支着头,叹了口气,吹出来几个小烟圈,“哎,我是送了,有人不肯收啊。哥窑的小纹瓷瓶都看不上,却喜欢这么个土镯子,上哪说理去。” “你的哥窑小纹瓷瓶,该不会是民国批量仿制的吧。”方刈嘴角上扬,语气轻快,心情似乎非常的好。 “什么民国仿制,是真正的老物件好吧?!” 我忍不住噗嗤地笑了。 “喂!!”叶言拍着桌子,“我忍你们很久了,你们一直在笑,都没有停过!” “我哪里笑话你了,这不是你自己惯用来骗人的借口吗?” “别说得那么难听,这是凭本事砍价。” 方刈云淡风轻地一笑,“可惜人不讨喜欢,礼物再好也没什么用。” 第三十一章 叶言的哲学绘画课 随着气温回暖,春季宴会越来越近,方刈也越来越忙,我虽然不觉得无聊,但心里总会有那么一丝丝微妙的、好像缺了点什么的感觉。 不希望给他增加任何负担,也不想给他带来任何压力,反正风和日丽,最适合与自然拥抱。我偷偷找叶言教我画画,想把这草长花开的春景留在纸上。 叶言说我没有绘画基础,不如直接教我用刮刀来画,好玩又有意思,适合我这种手残。 我们在草坪上支起画架,放眼望去,草坪上的白色雏菊迎风而舞,远处是一排排松柏,再往上是湛蓝的天空,景致和颜色很简单,却都生机勃勃,感人心肠。 叶言教我调颜色,教我如何利用刮刀上不同的位置画出想要的形状,示范性地先随便涂抹了一张。 “技法很重要,但似乎不适合你,所以我给你的建议是,用心去画。”他说,“用心,说出来很简单,做到却很难。要明白自己为什么想画,想画什么,就像人知道自己从何而来,自己要做什么一样。答案也许很简单,也许很复杂,也许你永远都找不到。” 我忍不住笑了,问他是不是最好还要做一个弗洛伊德的美梦,然后把梦画在纸上。 叶言用一管瘪瘪的颜料敲了敲我的脑袋。 “你最好别干这种事情,小心得精神病。” “不是你自己先把话说得那么哲学的吗?” “哲学和艺术本来就有共通点,我不过是挑了一个你更容易理解的说法而已。” 我拿起刮刀,调出想要的颜色,开始往纸上涂抹,暖风拂面,花草清甜,日光和煦,“其实我只是想记下自然本来的样子。” “自然本来的样子?人眼的感光细胞比很多动物还要少,可见光的范围也窄,谁知道自然本来是什么样子。”他弯腰从地上挑选着草和雏菊,不知道要用来做什么,难道是想教我将花草蘸了颜料,印到纸上? “那……至少是我看到的样子嘛。” “你自己睁开眼睛就能看见,用心感受就能体会,何必画下来?” “因为觉得很美呀!就想留下来。” “因为觉得很美,你看到了觉得很开心,所以想画下来给他看,让他也开心?” “呃……” 虽然我没有仔细想过到底为什么想要画下来,只是单纯的想记录——但是他这么一说,好像这确实就是我的打算。 “怎么不说话,被我猜中了?” 不知不觉间,叶言已经编好了手上的花草,白色的雏菊点缀了满满一圈,煞是清新可爱。他随手将花环扣在我头上。 “你……”我尴尬地摸了摸鬓发,不知道该说什么,明明应该道谢,说出口的却是:“我又不是小孩子……你给我这个干嘛。” “你就是小孩子。”他笑了笑,无奈而认真,“小孩子才会想要把看到的得到的一切自己认为好的东西捧到喜欢的人面前,一旦长大了,就只会想藏起来据为己有。” “可是一定有很多人都会这样的吧,我还看过一个说法,大概意思是,走在路上看到一棵好看点树就会想拍下来给对方看,这就是喜欢的表现。”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风景拍给他看?” “这怎么一样,画了画可以送给他,但是拍一张照片怎么送人?况且照片里的风景,他看得比我多多了……” 叶言又摘来几朵雏菊,埋在了我的发间,他定眼看了我几秒钟,微微叹了口气。 “他运气真是好,这样的地位……竟然会有真心对他的人。”他坐到草地上,拿起颜料开始调色,似乎还想再画一幅。 “你的学妹呢?” “她?……她都是大明星了,跟我还能有什么关系。她再有喜欢的人,也不可能轮到我。我在她心里,只是一个嘴上说着为她好,其实一点都不理解她的庸人罢了。”叶言调了颜色,拿起刮刀开始作画,“我当然理解她,只是因为喜欢她,所以不希望她在人生里付出任何无法预料的代价。后来我想明白了,人生本来就是无法预料的,喜欢应该是尊重、是自由。看她成为她希望的样子,也很美好。”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按道理好像应该安慰你,但又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我也是这么想的。” 叶言就像夕阳台上的无聊公子,落花满袖,身畔双燕飞来,却一切终究只是似曾相识。 我们无言地各自画画,过了许久,我总算画完了,转头一看,叶言也画好了一张,只是他的画,有点吓人。 细看之下,我们画上的风景是一样的,不过我的是明净蓝天,他的是赤云蔽日;我的是苍翠松柏,他的是褐色枝桠;我的是青绿草坪和白色雏菊,他的是橘红焦土和黑色渣滓。 “这是……你画的这是……这个色调,看起来好恐怖。” “这是你纸上颜色的RGB反色。”他将我们的画板并在一起,“视网膜成像是存在的,RGB反色也是存在的,那么到底——哪个才是真的呢?” “这个问题就像在问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一样,好像没法说得清。”我想了想,“可是人的心中总是有标杆的,蓝天白云或者赤日焦土的表象未必是真,心中的那根标杆才是。” 叶言笑了笑,像春风拂柳,像杨花吹絮——不同于平日的狂浪不羁,我想,这才是他的“心”——他对我说:“是啊,你可要记得守好自己的标杆,不要再丢了自己的赤子之心。” 下午还画了一副喷泉与睡莲,傍晚时,我将两幅画一并送给方刈。 本来担心告诉他这是叶言教的画会让他不高兴,但想到他们似乎关系特殊,上次即使吵了架也很快和解了,想必是不在乎的。方刈果然对叶言的教学无甚所谓,还夸我用的颜色很别致,随即让李管家将画拿去裱好,要挂在书房里。 他专门为宴会而定制的衣服也做好了,我坐在沙发上一边把玩他的新领带,一边看艾妮和李帮他换上织花衬衫和一整套灰色暗条纹英式剪裁西服。 淡黄色缂丝领带上是细密的云纹图样,偶尔交织其中的银线闪闪发亮,在灯下十分有流风回雪之韵,而领带最末端的三角上,织了一小丛长在流波之间的水仙花。 他们替方刈整理好了衣服,从我手上取走领带,帮他打了一个完整的温莎结。领带下半部分被藏进衣服里,那一丛水仙花不见踪影,只有流风轻云衬托着他邈如谪仙的姿态。 我从镜子里看了他的模样,鼓起掌,“好看!” “真的?”他转过来,面对着我,放轻了声音,犹豫地问:“你真的觉得好看吗?” “好看呀,我骗你干嘛。” 虽然稳重的英式剪裁比修身的意式要略显宽松一些,但完全遮掩不住他的风流意气,真是翩然绝世。 感觉自己盯着他看了太久,我不好意思地移开眼睛,一边站了起来,“好渴,我去喝水。” 说完却发现这个借口更加令人难堪,什么好渴啊,听上去太奇怪了! “等等。”他阻止了我,挥手让管家和女仆都出去了,自己到茶桌上泡了一壶新茶,倒进描画着知更鸟和玫瑰花的骨瓷茶杯里,然后稳稳地端着茶碟,弯腰递到我手边,“既然是公主殿下,当然要我来上茶。” 什么呀!我脸红红地接过茶杯,“你,你不要乱说,什么公主的……” “殷商王族的‘龙’,不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公主吗,何况你本来就是我的——”他弯着腰,凑到我耳边,身上的龙涎香味氤氲不散,清冷幽远如遗世东君,深沉温厚如千金之子。 我赶紧打断他令人面红耳赤的情话:“我,我才不是呢!我就是,就是……我就是一只兔子!普普通通的那种!” 方刈低低一笑,温柔地说:“好,小兔子……可我是森林里的野兽,遇到小兔子就想吃掉,这可怎么办?” “我……呀!” 他一把将我抱起,眼神幽深,目光流连之间,呼吸也微微加重了一两分。我稳住震颤的心神,忍住想攀着他的肩膀亲吻他的冲动,结结巴巴地说:“方刈,你……一会儿衣服弄脏了……这种料子很难清洁的吧……” 他轻笑一声把我放下来,自己放松地坐到沙发上,灼灼目光盯着我,“那你帮我脱啊。” 我虽然觉得很害羞,可这仅有的一点操守早就在他的媚色之下倾塌殆尽,双手从他胸膛划过,脸枕在他的肩上,我一边解着他的扣子和领带,一边咬着他的耳朵,熏熏如醉,“方刈……嗯……你真好看……我好喜欢……” “喜欢什么?”他回应着亲了我两下,“喜欢我,还是喜欢……脱我的衣服?” “哼……坏蛋!”我蹭了他的脖子几下,恋恋不舍地从他身上离开,“我去帮你拿换的!” 这个人真的是……一天到晚那么忙,不累吗? 我把李管家叫进来帮方刈换衣服,他怨念地盯着我,发出一声极轻的、不知道是戏弄的调笑还是不满的冷哼。 “让你帮我脱衣服,怎么还找别人代劳?”他换好一身便装,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尝了一口刚才递给我的那只骨瓷杯里的红茶。 “我……你白天这么累,晚上就不要再……” 澄黄的茶汁变暗了些许,应该已经凉掉了。 方刈皱了皱眉,我及时替他换上了一杯热柠檬水,递到他手边。 “知道我累,不应该好好犒劳我?”他似乎挺渴的,接过水杯就是两大口,喉结随之上下滚动,“唉,肩膀好酸啊……” 我自然心疼他辛苦,走到他身边想要认真替他按摩,结果可想而知,我确实就是一只经不住诱惑的心软小兔子。 第三十二章 更深一层的真相? 终于到了宾客盈门的这天,方刈提前让人把日常起居室里的小厨房收拾妥当,准备上了一应吃食,说是今日宾客众多,身份各异,要求我无论如何也不许出房间,乖乖等他回来。 有些无聊地窝在衣帽间里的小沙发上,看阳光透过窗格映进来,窗台上的珐琅彩花瓶与红玫瑰一起在灰啡色的地毯上投射出长长的浅淡影子。白色的衣柜,巨大的立镜,抽屉里整排整排的各式腕表和怀表,卷得整齐的一层又一层的领带,乃至于紫檀木珠宝盒里的翡翠宝石戒指、领针,全都是我心上细细的宛转回文。它们华丽而精致,贵重而奢罕,是低调之中最绝艳的身份昭彰。它们就像一颗颗遗落的明珠,缀连起来后,便是常人无法企及的高贵豪华的幻想之景。 幻境里的那个人,我好像很熟悉,又好像很陌生,熟悉到似乎看见了他回首对我笑,陌生到似乎再怎么努力也沾不到他半片衣摆。 我看着他们仔细地替方刈换上刚刚重新熨烫出整齐直线的衣服,打好端端正正的领结,在口袋里放进叠好的纯色手帕,别上一枚造型特别的金色领针…… 正当他们从抽屉里拿出一块酒桶形状的腕表时,方刈突然说:“不要这个。” 他微微侧过头,迎着阳光与偷偷闯入窗棂的、裹狭着青草香味的暖风,勾起嘴角,朝我极轻极淡地笑了一下:“去选一块你喜欢的。” 我知道手表对于男人而言是很重要的物品,心里重重叠叠的、细薄的惆怅之上,因此忽然覆上了一层轻盈。它像一层米白色的糖果纸,就是那种老式糖果外裹着的、可以吃掉的、清清甜甜的糖纸。 “好呀!” 我跑到抽屉前,立刻被一个个珠光宝气的小格子晃花了眼,左挑右选之下,忽然看到一块有着莹蓝色表盘的罗马数字玫瑰金腕表。 好特别的材质,晶莹的湛蓝随着角度的变化深浅相易,更会在边缘折射出青碧色的光泽,我突然想到一句话。 雨过天青云**,此般颜色做将来。 方刈往我这边望了一眼,马上就笑了:“没想到你看东西的眼光和看人一样好,拿过来吧。” 我将腕表帮他戴上,才看清原来表盘的最外几圈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各大时区里的代表城市,对应着罗马数字盘外的一圈二十四个数字,便可以知道这些城市的当地时间。 源于一层叠一层的距离感的惆怅,被他的一句话彻底吹散,像白色的轻盈羽毛纷纷落地,最后铺成一片温柔的毛绒地毯。 方刈装束妥当,走过如漫天细雨的一层香雾,清冷深远的味道是如此的熟悉,熟悉得又让我想起初见他时的样子。 恍然如坠入虚浮空渺的华胥之梦,梦中的他,似悠悠降临北渚的遗世仙君,又似华堂深处、碧栏杆外的一枝绛色牡丹。 他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又揉揉我的头发。 “小怜……”他见我一直没反应,最终忍不住按了按我的脑袋,“我要走了,不要乱跑,等我回来。” 眼睛忽然一酸,我拉住他的袖口,心里莫名的很不舒服。明明他今天连大门都不会出,我却觉得与他隔了千山万水——也许是又看了一遍他装扮成一个完整彻底的贵公子模样的缘故吧。 我不想放手,不想他就此离开,眼中竟然泛起泪花。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发现,他这么忙碌,绝对不让再让他花精力来担心安慰我了,只是莫须有的小情绪而已。 我舔掉了唇上的樱色,想在他怀里蹭蹭,又害怕把他熨烫整洁的衣衫弄乱;想对他撒娇说“要快点回来哦”,开口却是如善解人意的大和抚子一般冷静温柔的“嗯,我等你回来”。 他好像轻易就看穿了我拙劣的伪装,双唇在我额上轻轻略过,在我的耳后落下一吻,“很快就回来了。” 我在他将要踏出门的瞬间叫了他一声,他马上停下脚步,回头问:“怎么了?” 我惊讶于自己居然叫出了口,扭扭捏捏不知道如何回答,不想说出心里的话,却也说不出一句“没事”,左右为难之际,只好像鸵鸟一样低下了头。 他折返回来,摸着我的脑袋,弯下腰与我平视,轻声问:“你想跟我去?” 我移开了目光,“没有……” 他笑了笑,“我让她们帮你换衣服。” “我不去,不想给你添麻烦,你走吧。”我咬咬嘴唇,伸手从茶几上摸过来一本杂志,“我看杂志。” “如果真的很想去,无妨的。” “不去了嘛。”我躺下来,背朝他,懒懒地翻开了杂志。 他又说了几句安慰的话,答应我一定尽早结束,我生怕自己随时改变心意,催着他快走。 翻完了几本杂志,只觉得越看越烦躁,甚至还鲜有地因此产生了购物欲——觉得只要买点什么把玩一番,定会舒服很多。 刚才看到杂志里一款东洋化妆品的浮世绘胶彩镜面外壳实在很好看,我又打开杂志页犹豫许久,最后只是叹了口气。 算了。 方刈让人把屋子里所有窗户的纱帘都落了下来,还多派了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留在客厅,就算知道他是为我的安全着想,也难免觉得有些不自在。 壁钟上的秒针速度均匀地行进着,我却觉得时间越过越慢,百无聊赖的我将平板电脑抱进卧室,下载了一个漫画软件想打发时间。 清一水的爽文剧情简直是宅男宅女们的幻想乡,我点了几部封面画风尚可的漫画,内容大同小异,剧情尴尬僵硬,看得我哈欠连天,不知道怎么就睡过去了。 再醒来时已是晚餐时间,我睡得有点头痛,饥肠辘辘,正坐在餐椅上慢慢吃着一盘五颜六色的通心面。 我之前在超市买冷藏快餐的时候,曾经买到过五颜六色的小海螺面,觉得看起来十分养眼,吃起来异常有满足感。 后来和方刈说起时,他听毕不知道为什么笑了一下,也没有接我的话,我以为他只当小事听过去,没想到从那以后每逢这类面食,端上来的总是红绿黄三色的、各种花样的小面条。 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 仅仅是很普通的家常做法而已,我却在每次吃到这样的面条时都感觉到了从深处传来的、像小小泉眼一样涌上来的快乐。 好像是一直以来因为没法达成而不敢细想的心愿和期许得到了满足,哪怕只是很小很小,甚至称为“心愿”都有点可笑的期许。 我拿起桌边准备的装了碎香草的调味瓶,拧开开口,往通心面上撒了一圈。 重新尝了一口,罗勒的清新中和掉了芝士和酱料的腻味,非常开胃,我热爱这些香草所带来的大自然气息。 正吃着,忽然听到门外有些动静,我拿着叉子的手停住了,艾妮则说,她去看看是什么情况。 “嗯。”我又吃了两口,只听门外传来了更清晰的声音,似乎是什么东西撞在墙壁上,闷闷的。 这么大的动静实在令人怀疑,意识到事情可能不简单,我顿无食欲,放下叉子也往门口走去,门边装了监控,在屋子里也能看到外面的状况。 两个保镖警戒地蹲在门边,见我过来,艾妮却刻意遮住了监视器。 “小姐,您……”她眼神闪烁,“您回去吧,没什么事。” 她这样的行为才让我疑虑重重,我顾不得那么多,粗鲁地推开了她,“你也知道叫我小姐,还管我做什么?” 从监视器的屏幕里只见门外横七竖八躺了有十来个人,他们的四肢和颈骨被折断成诡异的形状,暗红的鲜血溅在灰蓝的地毯上,令人反胃。 一个穿着黑色礼服的男子背对着门,手上举着一把枪,而枪口对着的方向——正是方刈。 我急忙拿起听筒。 “她果然在你手上!”男子的声音很奇怪,仿佛在咬牙切齿,却更像是紧张的颤抖,“太爷已经把玉玺给你了,家主之位也是留给你的,你为什么还要从我手上抢人?她是我的东西,我为家族付出的时候,你就是个整天花天酒地的废物!如果不是太爷喜欢你,不是因为你的出身……得到这一切的应该是我!” “你想用她来做什么,自己最清楚。”方刈冷冷地盯着他,手中也握着一把枪,“你一个人的自傲和不甘,会把整个家族拖入深渊,我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我的自傲和不甘?我只是为了家族变得更好!是,我是不甘,从小到大拼了命活下来,长大后不眠不休地为家族攫取利益,但是在偏爱和出身面前,这一切是竟然都变成不值一提!”男子嘶吼着,“有被利用的价值是她的荣幸!以我的能力,一定会让家族变得更强大!” “你想故技重施把她变成导火线,有没有想过被这次的目标反扑会发生什么?”方刈很少这么大声地说话,听起来他的愤怒已经快要抑制不住了,“上次你不仅失败了,还被别人利用,这次你想将整个家族拉下水为你的不甘埋单?” 男子爆发出疯狂的大笑,“那你怎么不杀了她?你留着她,不就是好奇‘那样东西’,顺便满足自己的私欲?” “我做的事,不需要向你解释。” “哈哈哈哈哈!是啊,到底是多么好色的废物,才会连这种被那么多人睡过的女人都下得去手?” 脑海划过一道又一道的晴天霹雳,他们在说的,该不会是我……吧?! 这个人和以前的我有关系,方刈他…… 本来就认识我?! “哎呦,尊贵的长公子生气了啊,是不是想杀了我?哈哈哈哈哈——”他将枪口对准了自己的头颅,“你想杀了我,来啊,只要我一死,关于她身体里‘那样东西’的消息就会传遍宗族,到时候宗族里和你不对付的人,恐怕不到半天就会把这里夷为平地吧!” “你!”方刈忽然一脸惊恐,“方槿元你想干什么?你到底知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方槿元以为自己道破了他的软肋,哈哈大笑,我看到方刈在这个空当突然举起枪,子弹倏然而出,正打在方槿元胸口附近。 方槿元的笑声戛然而止,他捂住胸口一下跪倒在地,“方刈,你疯了?!” “来我家里抢人,你觉得是谁疯了?”方刈摆了摆手,李和几个保镖不知道从哪个角落冲了出来,立刻控制住还在挣扎的方槿元。 方刈进来后,将所有人赶出了房间,他脸上笑意盈盈,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 “你偷听?”他揉着我的头发,“别听其他人乱说,不用担心。” 说得轻巧,我早已颓唐得怀疑人生,怀疑我所看到的一切,“你明明认识我,明明知道我的过往,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演戏?” 努力支撑着不要让情绪崩溃,等待他的回答。 几秒钟的寂静里,我全身发冷,我不敢想,他会说什么。 “我说过,我要保护你。”他靠到我身边,像是要教我如何写作业一样,冷静而清淡,“你身体里的‘龙’,确实是有人故意放进去的,因此你早就被许多人盯上了。方槿元……也就是刚才那个男人,他不知道‘龙’真正代表着什么,而我的所有作为,全都是为了保护你。”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什么保护我,你告诉我,我的记忆是怎么回事?是你们干的吗?” “你还不明白吗?你身体里拥有令人臣服的能力的‘龙’,是所有狂想家们眼中最有诱惑力的猎物。方槿元不清楚‘龙’的凶险,虽然猜到你有用,仍把你当成是个长得漂亮讨人喜欢的女人,想利用你掀起斗争的波澜。”方刈望着我的眼睛,“至于你的记忆,我确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也许和‘龙’有关。你之前大病了一场,高烧多日,医生们找不出原因,那之后你就失忆了。” 听完了超出认知范围的故事,我头皮发麻,浑身抖如筛糠,半晌,才吐出一句话:“我好冷。” 他似乎错估了我的反应,连忙脱了外套盖在我的腿上,余香阵阵,竟然一点酒气也没有。 我裹着他的衣服,仍然觉得脚趾冰凉,抬眼望他,他眸色如水,周身的气场温和沉静,和刚才我在监控里看到的,完全不一样。 他到底是真的,还是说…… 门把轻动,叶言独自一人走进来,一身白色礼服,浅灰色的暗纹领带,金色的领针左侧是一丛竹枝,右侧小簇四角花,虽然设计十分传统,与西式礼服倒是相得益彰,令他整个人出奇的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他将平日里留的半长胡茬全部剃得干净,杂乱的头发也修出了鬓角,又是那个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样子,如芝兰在谷,春风盈岸。 “你家老太爷果然提前替你解决好了。”叶言将一叠纸扔在桌上,“你要的名单。” 方刈翻阅着印满墨色文字的惨白纸张,露出厌恶的神色,他将那叠资料甩在桌上,淡淡地说:“全部杀了。” 叶言迟疑,“范围太大,血流漂橹,这样太粗暴了吧。” “比起‘龙’,他们算什么。”方刈点了根细雪茄,“这些人的生死和天下人相比孰轻孰重,你与我都很清楚。至于怎么控制影响,以你的聪明才智,想必不需要我担心。” 叶言应承一声,正要走时,忽然回头对我说了一句:“小怜,不要忘了我教你画画时说过的话。” 第三十三章 刀俎间的鱼肉 叶言走后,恐惧感仍旧使我浑身颤抖不已,方刈从房间里拿来一条毛毯裹在我身上,我缩在沙发里,像只惊恐的兔子。 “好了,别抖了。”他居然忍不住露出笑意,“果然讨厌我了?” 我此刻只觉得他讨厌得碍眼,“原来我是你刀俎间的鱼肉,方刈,你可真是厉害啊。” 他轻轻一笑,嗯了一声。 ??? 我瞪着他,他竟然柔柔软软地望着我,嘴角的笑意还未散去,惊惶的兔子和悠然自得的猎豹之间,“剑拔弩张”的氛围显得有些搞笑。 感觉自己又陷入了被他来回戏弄的盘旋迷宫,心中怒意更加了一码,“有什么事非要瞒着我不可?想让我做什么就直说啊!你就是故意让我喜欢你的是不是?你简直无耻下流!” 胸口疯狂起伏,我不知道到底是被他的所作所为气到了,还是被自己气到了;他这样的行为,与把我玩弄于股掌之间有什么区别,还大言不惭地对我说那么多情话! “不知道的人才最安全,何况,现在你也知道了。”他不为我的怒意所动,“把你收在手里是真的,要保护你是真的,喜欢你……也是真的。” “是吗。”我第一次用这样冷漠的眼神看他,“你骗我骗得这么好,我怎么相信你?不,你本来就算好了在今天跟我摊牌吧?现在你想做什么?” “不是我算好要和你摊牌,你的机缘已到,自然知道了。”他自然地坐到我身边,帮我把毛毯往上拉了拉,放低声问:“还冷不冷?” 我把嘴唇都抿薄了,扭头皱着眉瞪他,心里想着,我看你还能说什么,休想糊弄过去。 “不相信我了?”他问。 那可不就是?! “我没有对你撒谎。”方刈企图靠近我,他进一寸,我直接退了一尺。 我稳住情绪,握紧逻辑,开口道,“你没有撒谎,你只是瞒着我,说到底不都是把控我的生命?” “你身体里有‘龙’,如果不在我手里,说不准会比现在更惨。”他有点不耐烦了,“我把控你的生命又如何?谁的生命完全自由没有约束?你以为我想做这种麻烦事?活着就是幸运,还能拥有自我意识,哪有你自己想的那么惨?” 我听得出来他在努力抑制着自己的怒意,连说话的声音都压得快哑了,心里忽然软了软。是啊,谁的生命没有约束,我该记恨的,应该是把‘龙’放在我身体里的人吧?如果没有‘龙’,我根本不可能认识方刈,更不可能听他说那么多我从未见过的世界,从未想过的道理。 “我好讨厌你。”我扑进他怀里,手指攥紧了他的衣襟仍旧觉得心中空空落落,“我好讨厌你啊,为什么我要遇上这样的事,为什么我……” 如果我不是我,我就不会认识你了。 如果我不是我,我怎么会在乎你呢。 “小怜讨厌我啊……可是我喜欢你。” “谁稀罕你的喜欢!”我狠狠地打了他的胸口一下,“你这个混账!” 壁钟发出了悦耳的铃声,十点了。 方刈摸摸我的后背,“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他站起来不知道要去做什么,我却在那一瞬间明白了。 我哪里是不稀罕,哪里是讨厌他啊;若是讨厌他,刚才怎么会抱着他不放手,若是不稀罕,怎么会在他站起来离开我身边的那一刻——感觉到不舍呢。 吊灯的开关被他啪地关掉,房间里瞬间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他回来牵着我慢慢走到窗边,拨开小半的窗帘,又将其中一扇玻璃窗推开,窗外正对着大花园中央的喷泉,二楼延伸出去的露台上不知道铺了什么,像银河一样闪闪发亮,水池中的喷泉此起彼伏,白兰花与山茶花的香味随着被风吹来的细密水汽扑面而来。 露台上有一支小乐队,正伴着喷泉水声演奏巴洛克古典乐,钢琴的温柔,小提琴的深情,大提琴的悠扬,一起组合成邈远的暮春夜之梦境。金色的水雾之间好像有一个缤纷的午夜花园,里面有贪玩捣乱的精灵,乱点鸳鸯的仙王,闹别扭的仙后,因中了魔法而迷迷糊糊的妙龄少女,追逐着心仪之人的年轻公子…… 我静静望着水池上一圈又一圈的粼粼水波,思绪飘渺,身体所谓的“存在感”变得似有若无,水波好像沁进了我的心房,又好像把我也变成了滔滔绿波,浮游荡漾在片片涟漪之中。 水柱变换之间,我突然发现靠近露台的喷泉池中央多了一尊雕塑,在柔黄色的灯光照耀之下,闪着莹莹亮光。 “那个雕塑什么时候放进去的?早上还没看见。”我遥遥一指,问他。 “你有没有听说过千泉宫?”方刈没有直接回答我,反而问了一个不着边际的问题。 “没有。是哪个国家的宫殿吗?” “十六世纪时,罗马教廷的主教们竞相建造花园以显示自己的能力,千泉宫就是其中一个最有财力和地位的主教所建。他几次争夺都没有当上教皇,最后还被教皇勒令禁止他在罗马建造皇宫。他满腹愤懑地下了一个决定:既然不能在罗马建造皇宫,那么就把罗马搬到他的皇宫里。” 花园中的喷泉的确修建得声势浩大,难道这就是他的隐喻? “然后呢?”我不确定地问。 “我很喜欢那里,不管是景色、设计布局、还是喷泉的建造水平。但只有一点,我并不想建造皇宫,也不想拥有罗马,我只是单纯的欣赏这样的艺术作品。”他把手臂支在窗户边,花园里的明亮灯光映在他的瞳孔里,“可是他们都以为我追名逐利、声色犬马,我左思右想,让他们一直这么想好像也不是件坏事。所以我又找人做了一尊石英塑像——令塞浦路斯国王皮格马利翁迷恋的名为阿狄丽娜的美丽少女。” “就是那个喜欢上自己雕琢的塑像的国王?” 是希腊神话的故事,最后的结局是爱神阿芙洛狄忒被国王感动,使用神力令阿狄丽娜变成了真正的人,可我怎么听都觉得这个剧情有些变态。 自己雕琢的塑像…… 我猛然醒悟,对于方刈而言,他雕琢的塑像,不就是我吗?! “你……”我扭过头瞪他,他低头笑盈盈地望着我。 “你真的是个变态!”我跺脚骂他,“这些希腊神话,怎么总是透露着一股变态的气息?” “因为这就是人性,你可以把它解读为罪恶、贪婪、怪癖,也可以把它理解为希望、爱、独一无二,它永远是双面的。”他与我咫尺之隔,用修长的手指卷起我的一绺头发,却没有更深入的暧昧举动,“本来庆幸就算没有阿芙洛狄忒,我雕琢的美丽少女也已经活蹦乱跳,可是……她却对我说,讨厌我。” “我没有讨厌你。”我脱口而出。 “刚才还说好讨厌我,你骗我?”他听过我的话之后嘴边明明已经泛起笑意,还要借此和我讨价还价:“小怜骗我,我们扯平。” “哼,谁要和你扯平,你欠我的多着呢,我可都记住了。” 我抿着嘴朝他眨眼,踮起脚主动亲上他的嘴唇。 春天的活泼花香,灯下的华丽喷泉,古典乐的呢喃之中,我的肚子非常不合时宜地混进去了一段饥饿的旋律。 刚才饭吃到一半就被门外的动静打断,那之后我再没机会继续进食,半饱最容易引起更深的饥饿,我瞬间感受到了腹中的空虚。 “你饿了?” 我点点头,方刈问我想吃什么,我却找不到对食物的期待,虽然饿了,可不怎么有胃口。 方刈叫了女仆进来,吩咐她让厨师做些清淡的夜宵。 “做什么清淡夜宵,你看小怜这个蔫掉了的样子。”叶言一进门就开始插话,“你到底会不会享受生活,大晚上当然吃烧烤啊!” 他已经换上了平日里爱穿的棉布衬衫,略显皱巴的本色面料上印着鸭子和太阳的抽象图案,胸前口袋边沿镶了金色狗牙花边,下半身穿一条白色棉布短裤,踢着一双碎花人字拖鞋,十足十像个在尼罗河岸采风度假的艺术世家小公子。 叶言毫不客气地从方刈那个描金雪茄盒里摸出一根细的点上,朝空中吹了口烟气,问我:“小怜想不想吃?” 说实话,有点想,我望着方刈不说话。 他轻轻一笑,“看来是想吃,走吧。” 天台原来也布置成了一个简单的小花园,晚风吹拂,真正的花香萦绕在鼻尖:月季、山茶、铃兰花、矢车菊、甚至早开的薰衣草…… 我们坐在花圃之间,叶言像山阴路上的潇洒狂士,仿佛下一秒就要以手上的雪茄为笔写出一幅绝妙狂草,他探头捏住一朵白山茶花,深深吸了一鼻子,“哎,这才香,你那个喷泉里面掺的香水啊,熏死人了,整天搞些俗不可耐的小机巧。” 方刈笑笑,“我招待的都是俗人,又不是招待你。” 我原本在俯视下面的喷泉,一时入了神,听方刈叫了我两下才反应过来,转头正想问他叫我何事——毕竟我还没闻到食物的香味——就被他扣了一个各种鲜花编成的花环。 叶言在旁边低笑了一声,我暗道不好,果然听他问:“小怜喜欢我给你做的花环,还是喜欢他给你做的?” “我喜欢花。”我心里多少还有些介怀,没有直接说喜欢方刈做的花环,可说完又担心他失望,低着头扯了扯他的衣袖,放软声音叫着他的名字。 “哼,还会告状。”叶言重重吸了一口雪茄,偏开了脸。 方刈因我的举动而心情极好,笑得舒畅,替我整了整头发,说:“小怜的头发长了,明天让她们帮你卷一下如何?” “你是在说我现在不好看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有点好奇——” 叶言一边摇头一边叹气,“你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种坏毛病,不要把她当成任你打扮的小姑娘?” 其实打扮什么的,虽然看起来方刈是很喜欢把我像人偶一样打扮起来,但不可否认他审美情趣高级,作为女孩子,我对这不反感——毕竟谁都希望自己漂漂亮亮的嘛。 “其实我不介意,如果我不喜欢,我会告诉他的。”我说,“而且……女为悦己者容没有问题呀,人与人之间互相需求才会有感情的增进,才会对彼此更加了解。叶言你担心太多了,我不是那种没有立场的人。” 叶言将信将疑,“你该不会被他洗脑了吧?” 方刈开心不已,开了一瓶酒倒了满杯,像只开屏比赛胜利的孔雀,“她不是一知半解却斤斤计较的蠢人。” 炭炉架好了,我喜滋滋地要亲自来做烧烤,毕竟看起来实在是太好玩了,肉香和调料香混在一起,互相催发升华,是有趣美好的体验。 过了二十来分钟,我总算举起了一串烤好的牛肉,肉块四角微焦,上面的牛油还在滋滋作响,轻轻吹了吹烟气,尝了一块。 味道还不错,我跑到方刈身边,“给你!” 他轻轻笑着接过去,丝毫不在乎随时可能往下滴的牛油和调料会弄脏衣裳,就那样咬了一大块。 “嗯,好吃。” “真的?”我从没做过这种菜,也不知道调料放得合不合他的口味,此时总算放下心来,“那我再去给你做——” 他一把将我拉到身边,我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跌进亚麻布的柔软坐垫,同时被他狠狠揉了一把头发,“可以了,来陪我。” 叶言在旁边摇了摇头,默默喝了一口酒。 “你不吃吗?”我问叶言,“还是你提出要吃烧烤的,怎么在这里喝闷酒。” 他并不理我,甚至还转过了头望着辽远的天空,我抬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今夜明明很晴朗,北斗七星却忽明忽暗,闪烁不定。 第三十四章 睡莲池上的阿狄丽娜 宴会结束后,夏天很快就来了,我从叶言口中才得知原来这场宴会乃是此处的名门习俗,专门招待参加过春季赛艇比赛的自家姻亲以及交好的家族代表。所以虽然叫春季宴会,却是专门挑天气晴好、气温合宜的春夏之交举办的,以示共度一年之中最美光景的情谊。 春末夏初的午后,阳光异常灿烂,打开白桦木边的玻璃格窗,可以闻到怡人的初夏味道——是远处茂密的树篱、草地,近处楼底的花圃、水池、以及窗边的爬山虎一起构成的生机盎然。 这大半个月以来,花园增添了许多花圃和盆栽果树,喷泉周围还种上了薰衣草。听说按照现在的天气,再过一个多月,就可以看到花园里各色鲜花竞相盛放的美丽风景了。 喷泉水量被调小时,那尊“阿狄丽娜”便羞答答地遮掩在阳光与水雾交织成的金色纱幔中。她身体上裹着柔顺的绸缎,露出细瘦的肩背和手臂,正向着右前方微微颔首,在晶莹剔透的空气里,仿佛下一秒就要回眸一笑。 说起来,我因为几乎不出门,至今还没留意过她正面到底什么模样,趁阳光大好,去走一走吧。 到了喷泉池边,第一要紧事当然是满足我的好奇心,毕竟这尊雕像从后面看来,瘦削得似乎不太像是西洋人的审美风格,不知…… 然而事实总是喜欢将人心中的美好幻想踩在地上碾个粉碎,雕像的正脸,大而圆的眼睛,丰满的嘴唇,微卷的长发,完完全全就是一个西洋美女的样子。 想来也是,即使方刈说着我是他雕琢的“阿狄丽娜”,也不可能把我这样身份特殊的人做成雕像放在大花园里供所有来客瞻仰。 有点失落,但一切都是这么的理所当然,理性上的信念非常明确,没有什么该失落的。 雕像的姿态透露着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她怀中抱着的猫正好遮住了双峰,作为披肩的薄绸缎仿佛随时都要滑落下来,根本藏不住细长莹白的大腿,最为旖旎的是,在她的左胸与锁骨之间的位置,居然还有一朵绯红色的梅花! 说到梅花,我能联想到的无非是寿阳公主和上官昭容的故事,只是在这位西洋美人胸上,哪怕是为了烘托香艳浪漫的气氛,不也应该用西洋常见的花朵才对吗?比如虞美人、玫瑰、山茶、杜鹃、月季……为什么要用这么富有东方古典气息的梅花呢。 也许是方刈故意为之,想让来客觉得他喜好奇特,思维跳脱,令人捉摸不透……? 在某个低矮树篱与花丛之中,叶言抱着一小筐花土站了起来,远远向我挥手。 我才知道原来他在花园里。 他低头捻了一簇玫红色的小花,穿过埋于花草的幽径,将它们递到我面前。 “知道这是什么花吗?” 我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这种小花见过几次,却并不知道叫什么,故而摇了摇头。 “虽然长得并不出众,名字却很好听,叫‘仙客来’,”他将花簪在我的头发间,“还挺贴切。” 他自己摘了花过来,还要说是“仙客来”,怎么会有这么不要脸的人,自称“仙客”? 叶言听毕哈哈大笑,“我什么时候说是自己了,是因为看到你坐在池边,颇有‘蕊珠仙子下瑶池’的样子,才说是‘仙客来’。” 我有点尴尬,借口问他雕像上梅花的事来转移话题。 “你想得太多了,那朵梅花是他们的族徽。”他说,“你仔细看,它和普通梅花不一样。自然界中的梅花花蕊几乎都是黄白色,而那朵梅花,花蕊是黑色的。” 原来真相这么无趣,还以为梅花在东西方文化里有什么我不晓得的故事呢。我将手搭在眼前,遮挡住晃眼的阳光,虽然画里的墨梅见多了,可当我看清那朵拥有墨色花蕊的红梅花时,却莫名感受到了仿佛来自于幽暗的恐惧和压力。 “把族徽放在一个**的胸上真的好吗?” 叶言抚掌而笑,“当然好,这样才能尽显纨绔本色嘛。” 池中莲花开得正好,我甩掉凉鞋,往池子中央簇拥着生长的莲花走去,想闻一闻莲花的香味——据说这是来自炎热国度的古老品种,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它们在北温带的夏初就能绽放——我在书中的风景画里多次看到过莲池景色,却从不知道它的花香是否也如花叶一般清衢雅致。 “小怜……”叶言忽然叫了声我的名字,可当我扭过头去看他时,他的目光却并非落在我身上。 他望着那些莲花好一会儿,才继续说:“我当时建议将喷泉修满整个池子,显得气势恢宏,他却执意要留出这么一段来种花,原来如此。” 我不解,叶言让我在水池中朝着雕像的反向而行,走出去大概有三五十米后,我忽然感到脚底的石砖有些异样,低头发现原来是石砖之间嵌了一朵浅金色的黑蕊梅花,只听他说:“你回头看看。” 从阿狄丽娜脚下的大喷泉池延伸出来的狭长水池中,阳光照耀的水面上错落点缀着片片白色莲花,在此处看来,恰似梦中的少女卷着飘摇衣袂,踩着一朵又一朵的浅金色莲花凌波而来。 令人最为震惊的是,从这里看过去,因微微颔首而被头发遮住小半张脸的“阿狄丽娜”,在此时的光影之中,居然与我有八九分的相似! “看样子他没有告诉你,你站的这个点距离雕像的位置,是你的生日日期,现在的时间,是你出生时间所在的时辰。而这样的景色,一年只有十九天的时间,也就是你的生日与前后各九天,可以见到。” 我站在水中,望着那尊雕像愣了很久。 早已湮灭在尘土之间的古埃及人曾经为法老建造过一座神庙,每年在法老生日与登基纪念日时,阳光会穿过狭窄的庙门与长长的大厅,照耀在神庙深处法老与太阳神雕像的脸上。 仅仅是这样,今人搬迁神庙时就已经需要使用非常高深的天文地理知识与庞大计算才堪堪将照射的日子错开一天,而这座雕像还需要处理视角与光影变化这些复杂的物理关系。 “昔日东昏侯‘凿金为莲华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步步生莲’。比起这座水池,可真是差远了。”叶言站在水池外,望着那尊阿狄丽娜,轻轻摇了摇头。 本以为建造一座喷泉无非是需要些人工物料,也无非是个显示财力的装饰。没想到表面非常西洋风格的喷泉池所表达的是一个十足东方的审美意象,更没想到其中还深藏有如此精密考量。 “小怜?你怎么到水池里去了。” 我还在望着那尊“阿狄丽娜”发呆,却听得方刈略带焦急的声音,“快上来,现在还没到夏天,很容易着凉。” 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然都没留意到。池底的马赛克砖有些滑,我一瞬间手足无措,等爬出池子时,裙摆已经狼狈地湿掉了一片。 方刈将我抱起来直直往屋子走,我拽着他的衣襟,将脑袋靠到他温热的肩颈,低声在他耳边说:“我都看到了……” “看到了什么?”他调整着姿势,像是生怕弄疼我一样,小心翼翼地。 “在那个位置看,雕像长得和我好像……还有那些莲花……”我心里忽然酸酸的,眨巴了几下眼睛,“费了那么大的力气,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因为将它们做出来,已经满足了我的欲望。我不希望你因此而感到压力。”他忽然笑了,“何况我要是告诉你,你岂不是又要骂我?” “我,我怎么会骂你嘛。” 他清清嗓子,学着我的语气,“你是高纬吗?自己看还不够,还要让所有人看见?” “才不会呢……” “我需要一个证明,一个给自己交代的证明,用最复杂艰涩的运算考验自己,是否真的那么喜欢你。”他说,“我很快乐,因为我发现一旦与你有关,再难的事也变得令人期待。” 我用额头蹭了蹭他的脖子,手指不自觉抓紧了他的肩膀。 明明是对于女孩子而言最动听的话,我心里却只觉得像被阵雨扫过,眼睛稍稍一眨,睫毛根便有一片湿润。 “怎么不说话?难道害羞了?” “没有……”眼看将要上楼梯了,我示意他放我下来。 想必谁见了我这样的冷淡反应都会倍感失落,但方刈还是主动牵住我的手,与我一起拾级而上。 打理得一尘不染的地毯,踩上去非常柔软,它们铺得那样的整齐,就连大弧度的旋转楼梯上也不例外,像万华镜里的绚丽花纹一圈圈展开。 我走在他身边,益发觉得自己渺小得如同一粒尘埃。 旋转楼梯的尽头是一面巨大的玻璃彩窗,淡色琉璃片折射的璀璨阳光斜斜打在地上,照亮了空气中的蜉蝣。 这处小景色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了,每个有阳光的午后都会在室内各处上演,我却忽然如梦初醒。 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可以放心地和他说一些不容易说出口的话。 “方刈……”我停下脚步,轻轻叫他,见他回头了,便指给他看那一片野马尘埃。 “我想明白了。”我说,“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我刚才,只是有点‘纷’了。” 他静静看着我,等待着我的下文。 “刚才你对我说那些话,我不开心是假的,可我知道自己完全称不上优秀,与你站在一起就是云泥之别,我——就是那颗渺小的尘埃,所以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你。”我定定望着他的眼睛,认真而诚恳,全然不会考虑他是否会觉得我的话很蠢,“抛掉无意义的激进想法和多余定语,与光一样平和而不偏颇,我们本质上都是自然里的渺小尘埃。” 我朝他一笑,攀住他的肩膀,踮起脚,轻轻碰了碰他的嘴唇。 “我很喜欢你,无论怎样都想一直和你一起,这才是那个不会改变的本质。”我对他说,“以后我不会再为这些无关痛痒的事烦恼了。” 这么中二的话实在很尬,可又因担心他误会,所以一定想要把心里话都告诉他。我说完之后真的没有勇气看他,怕他笑我,想也没想,迅速地抱住了他,将脸贴在他的胸膛上。 细腻的衣料,温热的触感,香水残留的微醺,我忍不住使劲蹭了两下。 方刈轻轻一笑,抚摸着我的脑袋,温柔的声音中好似还有那么一些骄傲,“小怜能这样想,我好开心……” 第三十五章 被唤醒的记忆 我换掉了湿漉漉的裙子,出来时,桌上已多了许多大小的匣子,有一些上面还贴着封条。 叶言也在,他与方刈两人手上分别拿了一个薄文件夹,正一个个盒子打开查验。 我好奇地凑上去看,只见打开的匣子里全都是泛黄的线装古籍,封条上的字迹昭示着它们的来源——繁体中文与英文书写的“某某地某某大学”。怪不得方刈今天回来得早,原来是有要紧事啊。 “这是怎么弄到的……”我一边辨认着匣子上贴的标签,一边问,“为什么还有学校的封条?” “咳咳。”叶言干咳两声,极快地扫了方刈一眼,却没有回答我的问题,继续埋头核对。 “那边环境不稳定,我得到消息说恐怕会危急学校馆舍安全,提前以本国爵士的名义给他们捐了建校费,托关系借阅了一部分比较重要的藏书和藏品。”方刈托了托鼻梁上架着的金丝眼镜,极轻的将手上的书卷收入函中,推到我面前,“这是你这周的功课。” 我没有看清那是什么,接过木函便取出书卷想看看到底是何物。 “归……藏?”我大惊,“这不是失传了吗?怎么会在一座大学的藏书里?” “其实楚地墓葬中也出土过这部书,只是后来放在明面上的研究被中断了。”叶言解释道,“因为里面藏有上古时期商王族的不传秘法,一旦流于大众,后果不堪想象,只能对外鼓吹早已失传。” “那我估计是搞不懂了……” “不需要到那么深的程度,”方刈干脆地打断我,“随便看看,大致了解是何物即可。” 我将手掌在裙摆上用力擦了几下,觉得还是不妥,跑去洗了手回来,才展开书卷。 清秀娟丽的汉隶,就像身穿宽袍纱裾的飘逸名士,潇洒浪漫而又雍和规矩。字迹倒是不难辨认,保存也尚算完好,偶尔会有模糊或剥落的几个字,不过并不影响,因为我根本——看不懂。 方刈停下手中的动作,微微抬了头,叶言立刻尖叫:“别找我,我可不敢再教她这些,你自己教。” “你还知道不敢?”方刈的声音不大不小,明明话说得很轻,却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无形气派。 “我,我上次真的是无意,就想让小怜看点有意思的。”叶言干笑两声,“何况在这些上,我哪里比得过你?” “不要把我说得像个大祭司。”方刈这冷淡疏远的样子,竟真有几分像惯看吉凶祸福的高冷神官,又或者说像乱世中随心所欲的飘然谪仙——人们只听天风吹得袍袖之间珠玉琳琅,却根本求不准他会否愿意在翻手之间救自己于水火。 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敏锐而清晰地,“看到”这样的他。 “毕竟你可是……算了,不说这个。”叶言将核对好的书搬到手推车上垒整齐,最后只留了一个木匣在桌上,“归藏那么晦涩,给小怜留一套《青湖先生文集》解闷吧。” 叶言和艾妮推着满满一架手推车的书籍离开后,屋中只剩下我们两个,方刈很快又变回那个我熟悉的样子,风流意气之中,自有潇洒艳色。他放松地靠在窗边的单人沙发里,温柔地示意我坐到他怀里。 从他身上贪婪地索取着甜蜜与温存,我忽然想起刚才因被书籍吸引注意力而忘掉的疑问,“说起来,你还在这个国家有爵位?” “没有啊。”他笑得无辜又灿烂,在斜阳映照下,像个玩弄了大人们一遭的恶作剧小男孩,“他们没有查清楚的能力,但这个头衔再加上一笔可观的资金,以及私下里诱人的回扣,我想要点儿什么,他们就毫无反抗力了。” “这么大费周章……要花很多吧。” “还好,虽然超了些价值,不过……我可没打算还回去。” “……我还以为你那么有义气,花钱替他们保护文化遗产呢。” “哼,我凭什么帮他们做这种事。”他玩弄着我的发丝,言语之间颇有些看不起的意味,“若他们真有那样的风骨,就不可能连自己的学校都保护不了,更不可能把它们交给我,这让人怎么相信他们能保证这些东西的安全?文化传承如此重要,与其等到它们被时代的硝烟摧灭再去惋惜,不如现在就由我来当这个小人。” “嗯……”我想起地下那一间间整齐而严苛的收藏室,他大概确实是个不错的守护者,“要说小人,也应该是那些和你交易的贪心人。” 他轻轻一笑,“不说这些了,小怜,那座雕像,我可是整整算了两个多月……” 这故意拖长的语调使我瞬间警觉,“嗯?所以呢?你不是说只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吗?” “可是,好累啊……你不该奖励我一下吗?” 他蹭着我的肩颈,我痒得颤抖不已,“那……嗯……那……我帮你按一下好不好?” 方刈笑盈盈地答应,双手随意搭在两旁的扶手,闭上了眼睛。 我轻手轻脚地帮他摘掉缀着钻石细链的金丝眼镜,正想站起来绕到背后为他捏肩,马上被他揽住了腰。 “去哪里?”他蓦然睁眼,依旧带着清亮的笑意。 “帮,帮你做按摩呀!” “坐在这里做。” “这里怎么做嘛……” 叶言叼着烟进来时,我正靠在方刈怀里休息,听到他吐着烟圈的声音,立刻将脸又往方刈怀中努力埋了埋。 “没有错漏吧?”方刈十分关心那些远渡重洋而来的宝物。 “书籍入库前我又对了一遍,应该没问题。只是其中有一件甲骨……我总觉得有点拿不准。”叶言吐了口烟气,我也好奇地从方刈怀中坐起来,自然而然地望向了他。 似乎早料到我的动作,只是一瞬之间,我与叶言四目相对,他一扯嘴角,朝我笑了笑。 “就是记载商王通过祭祀请‘龙’的那块。” 我明显地感觉到方刈听到他这句话后,拢在我腰上的双手一抖。 “你做过测定了吗?”方刈问。 “做了,测定结果倒是没问题,只是我总感觉怪怪的,可又说不上来具体哪里不对。”叶言的脸少有地笼上愁容,“但愿是错觉吧。否则只能证明——那个失传的秘法,已经被人盯上了。” “请龙?”我非常惊讶,“你们一直说的商王族秘法,就是这个?龙是真实存在的吗?不是山海经里的传说?” “小怜的问题可真多。”叶言自顾自掐灭了烟,端起红茶漱了漱口,并没有打算回答我的问题。 我只好扯扯方刈的袖子,希望他能够回答我。 “嗯……也许吧。”方刈好像有点心不在焉,“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 “这样啊……那你们说的那块甲骨里面是怎么记载的?怎么就知道是请——啊!嘶……”我突然感觉脑仁一阵剧痛,就像被利器从内部割了一刀。 我捂住脑袋,头皮上的血管跳动得极快,连带着脖子附近也开始从内而外剧烈酸痛。 “小怜!” 眼前突然变得漆黑,我晕乎乎地靠在方刈肩上,感觉自己正在被吸引着坠往漫无边际的黑暗之中。 我终于反应过来了,他们说的不是传统壁画雕塑上的那些龙,而是,我身体里的啊! 黑暗中出现了令人战栗的斑斓画面,喷溅的鲜血和体液,张牙舞爪的怪兽,盘曲虬结在一起的各种奇怪生物互相撕咬,无数散落的肢体部件填满周围…… 我居然没有感觉到恶心,只有一个声音在浑沌的脑海中炸开,一次次刺激着我濒临麻木的神经—— “活下去!” 虽然没有痛觉,我却知道自己身上此时已经伤痕累累,却仍用双手在活物与残肢之间交织起血色腥风,把它们撕碎,扯烂,甚至,吞噬…… 似乎过了很久很久,我很累很累,眼前的画面最终褪尽了颜色,我的意识也开始飞速流逝。 手臂……湿湿的,下雨了……? 不对,是水,是河流,冰冷彻骨,正在吸取着我仅剩的意识…… 胸口在抽痛,我的身体对雨滴的感受瞬间消失了。 是幻觉……? 意识的极速剥离与眼前画面的愈发鲜活让我脑内的判断力瞬间宕机,因此而失去了平衡能力的我一阵恶心,趴在地上干呕了好久。 抬起头时,却在缭绕的山间林雾中,看到了方刈。 他将手按在我额头上,我原本已丢失在黑暗虫洞里的五觉五感,像涓涓细流正顺着他的手掌缓缓流入我的身体。 我渐渐闻到了山阴中浓重的药草味、他周身上等熏香的余味、听到了风吹过树杈的沙沙声,还有——他叫我名字的声音。 满目虚幻逐渐淡去,而唯有他呼唤我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第三十六章 红楼夜宴 一 头麻麻木木地,沉坠感像是不小心多睡了小半日的懵懂,我动了动手臂,是柔软而温暖的触感。 尚未睁开眼睛,房间里浓烈的药味已经冲入鼻间,呛得我连声几下咳嗽,好不容易咽下一口唾液,奇特的香味与诡异的回甘让我眉头紧皱。 头晕与绞痛渐渐散去,我真真切切地听到了他的声音。 方刈手上还端着一只青瓷汤碗,浓郁的药味正是来自此处。 “呕……”感觉肚子胀胀的,难道……“你喂我喝了多少碗药啊!我在梦里都是一股这个味道。” 他眉头紧锁,大概是想继续喂我喝完手中的药,听我这么说后,却将碗放下了,“你做了什么梦?” “唔……”我努力回忆着那些画面,想要尽量清晰地讲给他听,“在一个地方,到处都是蛇虫蚁兽在互相撕咬,然后,然后我……我把它们都杀死了……” 方刈听毕一言不发地将我按入怀中,用下巴轻轻蹭着我的头顶,双手紧紧抱着我的肩膀。 “‘龙’要苏醒了。”叶言的声音从一旁幽幽传来,“我之前一直好奇,以你的水平,怎么可能区区一篇铭文就会让她陷入混乱,看来我们低估了它的成熟速度。” “记忆?所以我看到的那些……都是真的,是我经历过的事情吗?” “不。”方刈的声音很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听了叶言的话,很有些低落,“那些……是‘龙’的经历。” 他忽然想起放在床头柜上的药碗,急忙端来让我喝掉,“你的身体没有大碍,只是偶尔会有些精神不适,我在呢,别怕。” 关于‘龙’的许多事他之前从没告诉我,我有非常多的问题,方刈却不愿意再回答我了。 “你别为难他了。”叶言鲜有地替方刈说了话,“有很多事,知道了对你并没有任何好处,还会刺激‘龙’,从而影响你的精神和肉体。我们对‘龙’的了解只有冰山一角,你的情况如果再恶化,他未必会有那样的回天之力将你救回来。” 从那之后,我的脑海中偶尔就会浮现起一些破碎的画面和片段,直觉告诉我,那是我失去的记忆。方刈不知道什么时候收走了留下的那卷《归藏》,也没有再特意让我看书或者叫叶言给我上课,反倒开始每天都让人送来各种时尚物品供我挑选。我一开始还会好奇地瞧瞧都是些什么,可没几天就已经积累了十分烦躁,“我又用不了那么多东西!”我向他吐槽。 我知道他是想通过物质让我放松精神,因为可很多事情并不是那样简单的逻辑,经历也许很快就会被遗忘,已经拥有的思想却很难被抹去。 不过我自己倒是找到了一个好办法——看漫画。 并不是故事多么的跌宕有趣,而是那些狗血故事明明尴尬又可笑,还要一本正经地进行着剧情,也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故意以此逗人开心的。 我已经看了无数部诸如“冷血魔王爱上弱小人类”、“帅气校草倾心穷苦女孩”、“傲娇总裁沉迷打工小妹”这种漫画了,可它们也实在很厉害,每次总有超乎我想象的尬点,真是太上头了。 当然早就被方刈发现了我在看这种精神瘾品,他又气又笑,想骂我弱智又舍不得,最终只是轻轻按了按我的脑袋。 今天他依常忙碌,我也依常窝在一旁的沙发上看漫画。 “又看的什么乱七八糟故事?”方刈趁休息期间从文件堆里抬起头,一边啜了口茶一边望向我,“看看你这个傻样子。” 我羞于被他发现手上的少女漫画,赶紧关掉了屏幕,身子一歪倒在沙发上,“哎呀,看得好困啊,我要睡觉了。” 他轻轻一笑,随后说:“那你快睡,晚上和我出去一趟。” “去哪里?” “吃饭。” “啊?哦……那我睡了哦,晚安。” “嗯。” 我伸了伸脚将沙发另一端团着的毛毯勾到手边展开盖好,最近方刈没有在屋子里熏香了,今天摆在屋内的是茉莉和柠檬叶,清新的味道恰似在刚修剪过的夏季庭园闲逛时,不小心沾了草木膏腴的蕾丝阳伞投下的一片花荫。 疲倦之中,在睡着的边缘时,我好像忽然明白话本故事里为何会有美人花下这样的情趣了。 从方刈让我换上那条长及脚背的银蓝渐色绸缎纱裙时我就应该反应过来他说的“吃饭”绝不是吃饭那么简单,大概是因为下午睡懵了,直到车子停在一座市区中心的三层红漆木楼院前,我也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 进了室内我才发现不对劲,这分明是一场宴会! 可能漫画看久了,眼睛有点酸涩,可我又不敢动手去揉,只好强打精神,问方刈带我来这种地方做什么。 “吃饭啊。”他接过服务生手上的两杯饮料,将装着果汁的那一只递给我,“你跟着我,不要乱跑。” 我忙点点头,这里到处都是打扮得体的男男女女,我才不敢乱跑呢,万一惹出什么事来可就太麻烦了。 一路和他搭话的人实在不少,我举着那小半杯苹果汁,有点不知所措,只好躲在方刈身后听他们聊些我不懂的话题。 过了好一会儿才总算有些告一段落的架势,我张了张嘴正想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吃饭,然而还没说出半个字就被人捷足先登了。 “哎呀,老板在这里啊。”一位穿着酒红色礼服的女孩子牵了一个比她略矮一点点的年轻男子拦到我们前面,她的眼睛大而深邃,唇上一点玫瑰枯红,眼睛下点着一颗小巧的泪痣,一头深棕色的长卷发因奔跑而微微散乱,可爱又灵气,像上世纪末的电影明星。 她实在是我喜欢的长相类型,甚至连自己都没发现自己一直在盯着她看,直到她望向了我,如珠如玉的声音爽快又不失女子娇柔,“咦,你好好看啊……” 她拉着男子的手还未放开,往前半步凑近躲在方刈身后的我,“嗯……总觉得你看起来好眼熟,可是我应该没有见过你吧?” “孟雨晴,她是叶怜。”方刈抓住我的手,把我往自己身边又拉了拉,一边向我介绍说这就是他手底下负责藏品采买的人。 我登时露出崇拜的眼神,没想到这位活泼的漂亮姐姐居然这么厉害。 方刈忍俊不禁,“漂亮姐姐?你的年纪可比人家要大……” “啊?啊……不好意思啊……”我尴尬非常,因为方刈从那之后没有告诉过我我的实际年龄,我也并不在乎这种问题,反正看起来又不老。 孟雨晴看起来随性,察言观色的本事倒是一绝,嘻嘻笑了几声,便问我要不要一起先吃点东西。 或者说这也未必真的是通过察言观色得出的结论,毕竟稍稍一用逻辑便知,我这么害羞的人,刚才肯定一直跟在方刈身后,而方刈的身份在此,肯定很多人前来寒暄,肯定无暇顾及到我,这么一想,我必然已经又累又饿了。 方刈本来打算让孟雨晴带我去吃饭,说自己还有些人需要一见,然而孟雨晴却笑了,“我听爷爷说,你连和她逛博物馆都放心不下,这才过了几个月,把她带来一个全是陌生人的宴会上就舍得扔到别人手里了,哎……真是本性难移。” “不是——”方刈抓紧了我的手,才发现自己脱口而出的话多么像一个着急辩白的小男生,他低低咳嗽两声,“小怜,我——” 我手下轻轻一捏以示安抚,“你不急的话先吃点东西再去嘛,也这么晚了。” 不知是否是幻觉,我竟然留意到孟雨晴向我眨了眨一边眼睛,仿佛是感激。 孟雨晴带着的那个男子看着只有二十来岁,打扮得很时尚,神情却比我还要拘束,似乎很不擅长这种场合,虽然他一直在很努力地和方刈搭话,好像还……很崇拜他的样子?! 我埋头吃着碟子里的烤芦笋,烤得微焦的尖尖末端,配上酸甜的酱汁,一咬下去的鲜嫩口感真是让人欲罢不能。 “不要光吃菜。”方刈将一碟切好的牛排推到我手边。 在转头望向他时,我的余光之中,看到了孟雨晴和那个男子同时露出震惊的表情。 孟雨晴真是快人快语,她拍了拍身边之人,毫无顾忌:“你看看,这就是你和别人的差距,也就是一条银河那么宽吧。” 我以为孟雨晴是在暗示他给自己切牛排,结果男子小鸡啄米一般点头之后,她继续熟练地卷着碟里的意面吃,并无要人照拂的意思。 孟雨晴的纤纤玉手握着那只闪着银光的叉子,手腕翻转之间,蘸着奶油松露的长条意面已在叉子上卷了三卷,仿佛一颗精致的龙须酥糖。她柔软蓬松的卷发、酒红绸缎的礼服、脖子与耳边的碎乱星光,以及眉眼之间的郁郁情愫,都在她不经意将跌落的发丝撩拨至耳后时,变成了一幅优雅的上世纪广告画。 她的气质并不强势,甚至有些柔媚,只是那独上高楼的寂寞愈发显出她的遗世独立——孤独,但是却不需要任何人。 我猜想她大概是喜欢身边那个男子的,否则她这样有着良好修养与漂亮外表的人,怎么会将一看就是普通人的他带来这种地方,还如此照顾? 我衷心希望她不是旦为朝云暮为行雨的巫山神女,将终年的期待交付给无常的人类君王。但若神女本身以此已为快乐,也未尝不可。 思及至此,我切下最后一根烤芦笋——我觉得应该是烤得最好最香,不舍得吃的那根——的笋尖,递到方刈嘴边。 第三十七章 红楼夜宴 二 方刈有事要忙,匆匆吃完后将我托给孟雨晴,孟雨晴起先问我要不要喝酒,我回说自己很喜欢果酒的香气,可惜酒量不怎么样。 她表示了解,让身边的男子去帮我们要一瓶白葡萄酒来,自己则带着我往厅外的小露台而去。 露台边缘是很传统的雕花木栏杆,可以望见楼下庭院里的山茶与芍药、茉莉与睡莲、乃至一株高大的海棠树上也挂了妃色花朵,在将暗未暗的夏季夜色中缤纷而热闹。 孟雨晴给我倒了一杯冰镇过的白葡萄酒,酒液是淡淡的樱草黄色,竟然与庭中的艳丽繁花很般配。 “秾芳依翠萼,焕烂一庭中。零露霑如醉,残霞照似融。舞蝶迷香径,翩翩逐晚风。这个花园建得真好看啊。”孟雨晴静静地喝着酒,时而将高脚酒杯斜在眼前,松松地捏着、晃着,一副我醉欲眠的样子,不知道是想欣赏其中的葡萄酒,还是想邀请庭花与她同醉。 我对她的话表示赞同,这个花园虽小,却能给人带来沁入心脾的融融快乐,热烈而幽深。 她忽然转过头来,眨着扑闪睫毛下狡黠的大眼睛问我:“叶怜,你喜欢徽宗的字画吗?” “嗯……徽宗字画水平很高超。” “是吧是吧,哎,我从小读完这首秾芳诗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想拥有一副徽宗的字。”她饮尽杯中的白葡萄酒,将高脚杯塞到男子手中,自己趴在栏杆之上,也不担心脂粉蹭上手臂,“前段时间市场上流传有一幅徽宗的题诗花鸟,可惜那个价格,哎……” 她一边叹气,一边瞄了我一眼。 我瞬间头疼,看她这样子十有八九并不是自己真想要那幅花鸟,而是想把它通过我卖给方刈,赚个好价钱吧。 “毕竟是一代传奇皇帝嘛。”我故意将话说得俗气,“可惜我不懂字画,只能看出来花是花鸟是鸟。” “我也不是开始就懂的,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溥仪皇帝并不擅长鉴定,但见了一幅赝品就知道是假的,因为和他从小看到的不一样。”孟雨晴顺着我的话依然在努力想挑起我的兴趣,“好东西看得多,才会感受到它们的气场。” 很头疼,方刈到底是怎么放心把我交在她这里的。 “嗯,有道理。我欣赏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可是一旦想到人生短暂,我总会化为尘土,而它只能辗转于世,就没有了拥有的欲望。”我只好这样回答她,“对于我而言……因为有想要一睹真容的物件,为此千里迢迢、舟车劳顿,最后在玻璃展柜里看到它的那瞬间,就很快乐。” 本以为孟雨晴还会想出什么古灵精怪的理由来引诱我,不想她听了我这番话后,只是轻轻“嗯”了一句,接过了男子重新递给她的酒杯,一个人默默喝着酒。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觉得只有拥有才能快乐,因为人会背叛,而物不会。”她忽而垂下眼帘,声音渐渐小了,“你说的……我也曾经有过那样快乐的感受,毕竟金钱和体力精力,都是付出,付出了,自然会觉得好。” “可是外人与外物,其实没有什么不同啊,都是身外之物,得到或者失去,它们也在那里……”我望着杯中辗转不定的樱草色,“拥有的时候珍惜,失去的时候将它变成美好的回忆,无法如愿就权当十中之一的遗憾……毕竟完满是不可能的,总要有些遗憾才安心。” “嗯。”她又喝光了小半杯白葡萄酒,朝我粲然一笑,眼尾的泪痣因此显得尤为动人,“可是我不想让人生有遗憾。” 她转身想将杯子放回露台上准备的小桌,却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男子急急将她扶住,孟雨晴捂着太阳穴,头也不回,提高了声音说:“我……我去下洗手间,你,你先随便逛逛……别,别喝那么多,这酒后劲,好大!” 我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竟然从心里生出丝丝悲凉。 将仅喝了两口的酒杯放好,我甩甩头,觉得刚才的想法真是可笑,孟雨晴才貌双全,善于交际,反观我自己倒是实实在在的一无是处,也不知道我有什么资格悲凉。 “怎么就你一个人?”方刈的声音里尤带着彬彬有礼的理智与疏离。 一靠近便能闻到他身上浓重的酒味,我心疼地摸着他的脖子,竟然是凉凉的。 “怎么喝那么多酒啊?”我撅着嘴皱着眉反问他。 他一笑,微微俯身帮我把鬓边的钻石发卡重新夹稳,“别人敬的,我敬别人的,多少要喝。何况你看的那些漫画里,总裁大人不都是千杯不醉的吗?” “哼,不要脸。”我瞪了他一眼,对他打趣我表示不满。 “嗯……是啊……”他仿佛心情很好,连我的吐槽都被他当成了夸奖,“让我猜猜,那些乱七八糟故事里,接下来是不是应该……” 他搂住我的腰将我圈在身前,修长而细的手指轻轻抬起我的脸看了半天。晚风拂过空旷的露台,花气秾盛,令人想起正在发酵的果酒,正像孟雨晴刚才念的那一句,“焕烂一庭中”。 我听到背后稍远处有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眼见方刈越靠越近,只好伸出手指抵在他唇上,“有人来了……会被看到的……” 软软抬起的手被他抓住直接搭到了肩上,重心不稳的我身体一倾,他的亲吻随即落下。 “嗯……” 都说了有人!这个人怎么这么张狂…… 不管怎么说,至少这些客人们看起来都很正经呀! 脚步声在某处凌乱几下后戛然而止——被发现了,我心里苦恼。 毕竟我还是会羞于被人看见和他亲密的模样,而当我看清来人时,这种羞耻感更是无以复加,因为来者竟然是孟雨晴! 大概是还没有完全酒醒,孟雨晴眼神中有些迷蒙,年轻男子小心搀扶着她,想必刚才那几下凌乱的脚步声,便是被突然拉住的她站立不稳所致。 我这边还在尴尬之中,孟雨晴倒是毫不客气地开起玩笑:“哎呀,不知道刚才是不是喝多了,产生了幻觉,我好像看到方公子被人拒绝呢。” “我让你照顾她,你却喝成这样。”方刈将我按在怀里不松手,冷冷地说:“出事了你负得起责?” 孟雨晴轻轻叹了口气,居然还有些许怅惘意味,“被看到丢人的一面就朝我撒气了……你保护了她这么久,还差我一个?” 她不知是心醉还是身醉,顺势靠在年轻男子的肩上,似乎心情不好,谁的账都不想买。 “方刈,我又没事,孟雨晴只是去了下洗手间而已,你总不能不让女孩子去洗手间吧?”看到她这副样子,尤其是那位年轻男子脸上瞬间僵硬的表情,我心中非常不忍。 孟雨晴再怎么样也是称得上是位优雅得体的佳人,这个男人……就算是被一个普通女孩子半醉时靠着,只要还有一些绅士风度,都不应该是这种反应吧? 罢了,他们的关系,又岂是我这个外人可道。 我不想孟雨晴花精力在我身上,便在室内找了一个方刈能看见我的位置坐着,让她随意,不需要搭理我。 孟雨晴仍旧有些醉醉的,兴奋地抱住我蹭蹭我的肩,还留下一句低语:“虽然我觉得你没有好看到倾国倾城的地步,但是真的挺讨人喜欢,是为什么呢?” 她居然对一个女孩子说这么直白的话。 又等了方刈大半个小时,他总算完成了该有的人情周旋,准备离开。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突然觉得脚后腕一阵刺痛。 完了,不会是磨破了吧,今天这双鞋子穿着确实有点不舒服。 下楼梯时,虽然梯级不高,我还特意把重心往扶手上偏了许多,仍然无济于事,脚腕后方一下又一下的刮擦钻心地痛,我咬了咬牙。 “你怎么了?”方刈发现我走得特别慢,追问之下得知我脚痛,立刻皱起眉头,“怎么不说?” “没事的,鞋子都会这样的嘛……” 他用命令的语气让我就地坐在楼梯上,自己往下走了两级,半蹲下来帮我脱了鞋子。 “凝血都把附近的表皮泡白了,看样子不是刚破。”他将鞋子扔在一边,打算将我抱起。 “等一下。”我连忙将被他扔在角落的鞋子拿上,“走吧。” “这鞋子也穿不了了,你放在那里,会有人收拾。” “我不。”我斩钉截铁地拒绝。 他并未多问,只是将我抱起,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继续走着。 “因为是你给我的。”我靠在他肩头,“哪怕坏了,没法再用了,我也想把它们留下来……” “你想要,我给你买新的。” “我不要!”我喉间一哽,突然蛮不讲理起来,“我不要新的,我就是想把你给我的都收好……我不舍得……” “好……知道了,别哭。”他好像笑了笑,“再哭,眼泪掉下来,我可腾不出手帮你擦,小吝啬鬼。” 又来到了上年冬天住的那家酒店,而令我心生疑虑的,是我们居然在门口遇到了安。 方刈显然也对她有所戒备,但安却像没事人一样,热情地过来与我打招呼,还亲了亲我的脸颊。 “好巧,我放假过来玩几天,居然遇到你啦!”她忽然举起一根手指,“噢,差点忘了,我有一份小礼物想送给你。” 她在在手提包里翻了翻,拿出来一个墨蓝色亮皮小首饰盒,直接递给了我,说:“这是我昨天才拿到的定制首饰,本来还愁怎么托人送给你呢,喏。” “这个……”我偷偷瞄了方刈一眼,他非常非常轻地点了下头。 “那,谢谢!”我按照他们的传统当着安的面打开了盒子,原来是一条手链,“好漂亮啊,谢谢你!可是我一时间没什么能送你的……往后会好好准备一下谢礼的。” 安表示期待并谢过之后,朝我甜甜一笑,甩了甩戴着一串海蓝宝钻石铂金手链的纤细手腕向我道别,说要赶着去应朋友的邀约。 她送我的手链,与她手上戴着的好像是一对。 回到房间后,我直接将那个小盒子塞到方刈手上。 “人家给你的礼物,你给我干什么?”他表情虽然无所谓,语气里却很愉快。 “觉得在这里遇到她怪怪的,给你检查一下。” “虽然我并不想你活得这么小心翼翼……不过看到你越来越心思细腻,我很开心。”他将手链对着光左右看了看,又用手指按了按首饰盒里衬垫的绸缎和海绵,随后扣上盒盖便把手链还给了我,“既然你都会起疑,想必这只是一条普通手链,不用多心。” “这样啊……”我拿起手链又看了看,这样式并不标新立异,圆钻搭配几颗水滴形状的海蓝宝石,胜在钻石切工精致,即使点点灯光,也璀璨夺目。 方刈见我对它没什么兴致的样子,好像更开心了,有些骄傲地打趣我:“怎么样,是不是比我送你的差远了?” “哼,”我放下手链,蹭到他怀里,小声道:“那当然,没有人比得上你啦……” 第三十八章 千杯不醉……?! 方刈吩咐管家取来消毒药水和棉签药膏,要帮我清理伤口。 “嘶……好痛啊……你轻一点……” 我坐在沙发上,他正拿了消毒药水帮我擦拭脚后腕的伤口,酒精冰冰凉凉,刺痛的感觉从伤口处瞬间蹿遍全身,我按在沙发上的双手狠狠抖了抖。 “忍一忍,过去就不痛了,轻点怎么消毒得干净?”他换了一团棉花,又帮我擦了一遍。 “嘤……”我的脚一颤,从他手中抽了回来,整个人缩到沙发上,“好痛啊……不弄了好不好。” “好了,消毒过了。”他的吻软软地落在我的脚背上,痒痒的,伤口好像都不那么痛了。 忽而心生调皮,我将另一只脚踩到他肩上。 他抬手扶了扶,让我冰凉的脚趾划过他因酒气而温热的耳后,我被柔软的触感刺激,痒得想要躲,他却顺势一路摸着爬到我身上。 “小怜……嗯……”他扯扯衣领,“好热啊……” 上年冬天的夜里也是这样,明明壁炉里燃烧的雪松并没有把屋子烘得多热,他却扯着领带一副受不了的样子,哑着声音对我说了同样一句话。 “哼!你骗鬼!”我从他身下躲了躲,可很快又被他按住了,“呀!” “我真的很热啊……你摸……”他握着我的手抚上自己的脖子,“我喝多了,想和大美人酒后乱……嗯……” 我脸红着堵住他的嘴,他邪邪一笑,“怎么还不让说?” “流氓!”我皱眉骂他。 “是啊,我就是。” …… 正当我们如痴如醉,几近一同堕入欲望深渊的时候,方刈的手机鲜有地响了。 他喘着气远远看了一眼,低声让我帮他接。 “怎么……呀!怎么接嘛……嗯……会听到的……” 他伸手取来手机塞在我手中,把我按到沙发上,“快点帮我接,嗯……” 我只好强忍着接起电话,打开了免提,“喂?您好……” “你是……叶怜?!”孟雨晴惊奇的声音从扬声器传出来,“那个,方先生呢?我有点事想麻烦他一下……” “他……他有点忙……啊!你找他什么事?” 方刈手下恣意的动作丝毫不减,声音却慵懒而冷淡:“有事不会找李吗?” “我为了躲老头都不敢带手机,哪里记得他的电话,”孟雨晴大概也发现不太对劲,语速飞快,“我开免提了,你帮我跟他们说一下让我在这里住一晚啊!他们都不认识我,我住别的地方肯定会被老头找到……” “听见没有?”方刈不耐烦了,说完这句就催我挂电话。 我愣了两秒,心想孟雨晴这事情好像还没解决呢,正想开口,方刈忽然开始低低叫我的名字,零碎的话低沉而诱惑:“小怜……嗯……别人要听到了哦……” 啊啊啊啊啊!我迅速按掉了电话,也顾不上孟雨晴了——我可不想被其他人听到方刈这种声音! 过了会儿,我靠在他怀里,听他给管家打电话问孟雨晴的情况。我听不真切管家说了什么,只看到方刈嘴角一勾,便挂断了电话。 “你刚才为什么要让我接电话嘛!”我想起刚才那通电话,脸都热了,“讨厌死了,下次我都没脸见她了!” “怎么会,她知道我以前从来不让女人帮我接电话,证明我喜欢你啊。”他眨着眼,眼中繁星璀璨,聚成温柔的清浅河汉,“而且大晚上有女人给我打电话,我要是不让你接,谁知道你脑袋里会想什么乱七八糟的剧情?” “我才没有那么小气!” “是吗?可是你刚才还跟我说……不许我叫给别人听……嗯……” 我虽然百口莫辩,但还是努力地想要跟他解释从客观上讲并没有在乎到那种程度,我并不在意这些小事,可能只是因为人类本性中的占有欲和征服欲在这种行为中被提取强调了而已。 “说了这么多,还不是因为你好色?”方刈忍俊不禁,双手拢紧了一些,“不过你睁大眼睛认真和我辩论的样子,好可爱。” “是啊,我就是好色!”我扑到他身上,一手搭上他的肩头,一手扯住他的衣襟,故意先软软地舔几下他的耳垂,然后恶狠狠地用力咬了一口。 “嘶……好痛啊……”方刈整个人抖了抖,“小野猫好凶啊……” 我装出一脸无辜的样子,在他怀里笑得如风动金铃,一边扒开他的衣领亲吻他如细竹般精致瘦削的锁骨,“我错了嘛。” 不给他会错意的机会,我立刻含住他的耳垂,柔软的舌尖上下翻动,品尝着他身上的香气——沉龙与残酒混合,像西风里斜照大地的夕阳,悠远深厚,如梦如幻。 “方刈……”我轻轻叫了他一声,“还痛不痛?” 他无比委屈,“痛啊。” “啊?不是吧,我刚刚有那么用力吗,对不起……”我不由得紧张起来,凑近他耳边查看。 他的耳垂红红的,还能看到浅浅的牙印,我有些心疼,用手指极轻柔地捏着,心里很内疚,“我不是故意的……就是,就是想欺负你一下……我,我以后不咬你了……” “小野猫现在都会欺负我了,真的好痛啊……” 他的语调怪怪的,分明在极力掩饰着什么,我明明看不到他的脸,却感觉到他笑了。 我推开他,他果然一脸的盈盈笑意,哪里有半点疼着的样子? “你!我就知道你是故意的!” “生气了?”方刈戳戳我的脸,“可是刚才真的好痛啊……小野猫牙齿这么利,哪天把我咬痛了,自己跑了怎么办……” “怎么会嘛,你瞎说。”我的手按在他心脏的位置,他的心跳均匀而有力,我有一种幻觉,仿佛他的身体与我的指间有一根红线相连——却不是浪漫主义的月老姻缘线——是以鲜血凝成的丝线,而他的血,正在缓缓流入我的身体。 我被这个突然撞入脑海的毫无根据的奇思妙想惊吓住了。 叶言那日说过如果我的身体情况再恶化,连他也未必救得了我,而当天他给我喝的药里,有非常浓烈的奇怪回甘…… “方刈……”我下意识地抱紧他的腰,将脸埋到他的胸膛,一开口便感觉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你不要为了我做蠢事啊。” 他听后轻声笑了,直说我漫画看太多,人生长是平淡无奇,世上哪来那么多狗血故事。 其实我是不信的,如果他真的那么以利弊得失为标杆,为什么要做放任自己喜欢我这种对他有害无利的事? 如果他真的以最大的利益为目的…… 或者说,这只是我以为的对他有害无利……? “小怜……?” 方刈的声音温柔中带着忧郁,像是一根银针一直穿透了我的心脏。 他眉头微皱,眼帘半垂,关切与怜爱的目光悉数落于我身上。 我明明知道的。 我怎么能怀疑他呢。 第三十九章 心有不平 第二日回家时,我扭扭捏捏地不愿意带上安送的那条手链,为此还故意想装作把它忘在了桌子上——它实在是让我感到太不安了。 甚至都有点想扔掉,可就这样扔掉又很暴殄天物,捐出去或卖掉若是碰巧被安看见,也会很尴尬。 方刈理解不了我的不安到底从何而来,不过还是建议我把它送给了孟雨晴。 处理掉了这条麻烦的手链,心中总算稍稍舒快了一些,返回乡间的旅途上,在一路吹来的青草暖风里,夏天好像到了极盛的时候。 天气越来越热,方刈最近每天都要到城市里去,他让我留在家中好好避暑,不要胡乱折腾自己的身体。 花园在叶言和几位仆人的努力下渐成规模,一年四季都有应季花卉开放,此时也不例外。整齐对称的布局里点缀着各种颜色的大小鲜花丛和小果树,规矩而散漫,在阳光的照耀下,好像有金色的雾气在跳动,引诱着来往的蝶群。 小巧可爱的白色和黄色的菜花蝶是庄园里的常驻民,而叶言又另外养了一群色彩斑斓的热带蝴蝶,我每次都要被它们身上巨大而艳丽的眼斑吓一跳。 奇怪,在我破碎的记忆里,小时候似乎很喜欢蝴蝶。 现在却完全热爱不起来,甚至觉得这些少见的漂亮蝴蝶有点恶心,连女孩子热衷的传统百蝶穿花纹样都不喜欢了。 因为这些蝴蝶的关系,也因为天气炎热,我更少到花园里去了,只会偶尔站在窗边观望一会——比如现在。 “小怜!你每天都在这里看,怎么不出去啊。”叶言又随随便便地进来,吹了声口哨,一阵翅膀扑腾的声音随即响起。 我听到这声音瞬间惊恐万状,只见一只碧绿橘黄,拖着靛蓝色尾羽的鹦鹉扑腾着扇形的大翅膀朝我飞过来,我落荒而逃,一边尖叫:“你带的什么东西,快拿走啊!好恶心!” 我哐的一声关上卧室大门,胸口急急地起伏着,几乎想要干呕。 叶言追到门外,隔着木门高声问:“唉?我看你整天呆在屋子里,特意给你养了一只鹦鹉解闷,原来你不喜欢啊?” “我不喜欢!你赶紧把它带走,不要再让我看见!” “好……对不起。” 吓死我了…… 走廊那一头追着我的那只艳丽鹦鹉,溜圆的眼睛,尖尖的钩喙,锋利的爪子,密集排列的长羽……一切都很恐怖! 艾妮来敲敲门,说叶言已经走了,我却不愿意出去,抱住膝盖坐在窗边,心里有点颓唐。 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我翻覆着手掌,阳光之下的细腻皮肤惨白如雪,仿佛铺了一片空中洒落的盐晶,又像傅了一层研磨过的白芷药粉;根根蓝紫色的血管清晰可见,毛细血管被紫外线刺激破裂,渐渐显出鲜红的细点…… 无论怎么看来,都是一副异于平常的模样。 我突然烦躁不已,很艰难才控制住了不要让自己将床头柜与窗台上的花瓶挥落在地。 鸵鸟一样钻进被子,摸出有着冰凉玻璃屏幕的手机,直到点进聊天软件里和方刈的对话界面。 我往上翻了几下,很快就到顶了。 最开始的一条,他问我中午的药喝完没有。 自那以后,我每天喝完药,都会拍一张空空如也的青瓷碗照片给他。 他的私人帐号的头像,是我送给他的那幅用颜料刀画的睡莲。 点开输入栏,打了删,删了打,这是我经常做的事情。 我担心打扰他,有什么话想对他说想要马上发给他,最后都会变成记下来等他回来再告诉他。今天被花园里的小鸟吓到了,看蚂蚁搬运食物,跟叶言学画画结果丑得一批,看了哪本书有什么感想…… 然而这次我最终没有忍住,给他发了一条消息。 “方刈”。 隔了大概小半分钟,在我已经将手机扔在一边,把脸埋到被子里时,他的语音通话突然而至。 我惊喜又紧张,“方刈……” “嗯。”他的声音淡淡的,却明显比正经工作时多了一分温柔,“你从来不找我的,所以我直接打给你了,怎么了吗?” “没……没有……”我只是很想和他说说话,哪怕他不回应我也没有关系,“就是,就是想……” 我还没说完——应该说是还没编好借口——他已经笑了,“想我了?” 想了几秒,仍旧没找到遮掩的理由,我只好嗯了一声。 “那……你来找我好不好?”他的语气忽然变得轻快,似乎很高兴,“我让李接你过来。” 虽然以前斩钉截铁说着绝对不要打扰他的工作,没想到还是真香了。我匆匆梳洗,换上一条黑白配色的连衣裙,趿了一双字母系带的黑色绒面小细跟鞋子就跑下楼,因为全身都是黑白色的搭配,还特意戴上了方刈送我的那枚红宝石戒指。 从庄园开车到市中心约摸需要大半个小时,由于心怀期待,倒是完全不觉得旅途漫长,高速公路两旁草木茂盛,车子开起来后灌入窗户的空气新香清爽,植物成熟的气息将我的心里也填得满满的,看来果然是要多出门走走才会开朗呢。 穿过大小街道,车子最后停在了一座浅灰白色伊丽莎白式建筑前。 深色的柏油马路,白色的斑马线,嗒嗒作响的红绿灯,提着公文包和抱着文件的白领们步履匆匆;不少衣着光鲜的先生女士们脸上一片严肃,眉眼微微皱着,正与电话那一头的人唇枪舌战。 李一路带我入内,说方刈还在开会,找了个叫琳达的小姑娘帮我泡茶送点心,让我先休息会儿。他走后,茶很快泡好了,我端起一闻,好浓的豆香味,小啜一口,可惜水太热,茶叶被烫得有点过了,失去了酽酽馥郁。 被烫坏的茶叶即使品质上乘,三泡后也很难再讨人喜欢,我嫌坐着好闷,让琳达带我去休息区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 很传统的休息区,咖啡机和自动贩售机,播放着新闻的悬挂式电视,桌椅和报纸杂志架,桌球和几套健身器材,再无其他。 正好有两名员工正在打桌球,西装革履,脱掉的外套搭在椅背。 ?他们不热吗? “琳达,你会打桌球吗?”我问小姑娘。 她点点头,笑得腼腆,“嗯,中学的时候大家经常一起在活动室玩这个,不过我打得不好。” 我缠着让她教我,琳达拿了球杆、架子,以及两小块巧克粉,又端了一盒五颜六色的球过来,在球桌上码好。 她听我说完全不会,很耐心地跟我讲解了规则,还做了示范,两杆轻轻松松落了袋。 我摩拳擦掌,可惜这玩意看着简单,实际处处点点都是技术,不说进洞,我放了两个杆架做支撑定点,可五次了也愣是没有戳中面前的那颗球。 琳达伏过来,教我要从哪个角度使力,我重燃信心,用力一推。 啪!哒、哒、哒…… 球被我戳得直飞出去了。 我们同时去追那个球,琳达先将球捡起,身后却响起了笑声。 原来是那两个原本就在打球的男子,我和琳达路过他们时,其中一个更是开口道:“哎哟,这不是新来的琳达吗,长得像男人,力气也不比男人差嘛——哎,这位小姐,你也是新人吗?我叫安德鲁,怎么好像没见过你,不知有没有荣幸知道你的芳名?” 琳达低了低头,不想理会他们,我更不平了,便说:“我请琳达教我,刚才的球是我打的,我们又没有碍着你,你这样太没礼貌了吧。” “哎哟,真的是个新来的,你到底知不知道我们是哪个部门的?” 男子趾高气扬的样子实在讨人厌,我本想拉着琳达走,可琳达下次肯定还会被他们取笑。 干脆等方刈找过来好了。 “那我还真不知道呢。”我故意白了他们一眼,脚尖踮高,坐在了球桌边沿,准备和他们扯皮,“我只知道你们不尊重人,毫无绅士风度。” “不尊重人?哈哈哈哈哈,现在的小孩子真是玻璃心,谁不是这样过来的?”男子哈哈大笑,球杆一推,彩球应声落洞,“谁不都像这些球一样,等着被人打来打去?” “你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这和你不尊重人有什么关系?” “哎哟,开个玩笑就不尊重了?玩不起啊?”安德鲁放下球杆走到我面前,凑近过来,“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学校里肯定没少被人调戏吧?” 我扬起手想推开他,又觉得碰到他会很恶心,原本一直在旁边的琳达突然大声说:“先生,她是方先生的客人。” 真不知道是我幸运还是他倒霉,方刈正好这个时候来了。 “发生了什么?!”李见此情景非常惊恐,“安德鲁,请你马上后退。琳达,你怎么照顾叶小姐的?” 方刈怒气沉沉,压低了声音,冷冷地说,“小怜,过来。” “方刈,他骂人。”我从球桌上跳下来,“我请琳达教我打桌球,球被我失手打飞了,但是根本没碰到他们。我们去捡的时候,他们嘲笑琳达,我就请这位安德鲁尊重人,可是他刚才对我说——” 我说到一半,接下来要说出的那句话杀伤力可能有点大,迅速思考了一下,觉得还是很有必要说出来。不是为了我自己,而是为了让方刈做出更准确的衡量。 “他刚才对我说,‘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学校里肯定没少被人调戏吧’。” “我……叶小姐,对不起!我只是开玩笑,我不知道您是……”安德鲁慌得牙齿都在打颤,然而话没说完就被方刈打断了。 “李,你去核实。” 第四十章 方刈的桌球课 管家带着几个人离开了,方刈那凛冽的气场稍稍松散,点着我额头有点儿训斥的意味,“难得把你放出来,马上就惹事?” “哪里嘛,是他们先说琳达像个男人的。”我咬咬嘴唇。 “这种话多得是,犯不着生气。” “我没有生气,只是不想琳达被他们这样欺负。” “她自己不反驳,不改变自己,你帮她一时有什么用。何况——”方刈抬起我的脸,气场忽然变得轻浮浪荡,唇边带着点点嗤嗤笑意,对我说:“如果不是因为你的身份,现在在这里调戏你的,就不是我这样讲道理的翩翩公子了。” “那难道看着她被人嘲笑什么都不做就是对的吗?我做不到。如果换成是我,我也不愿意被人这样说。” “没有对错,是选择,我支持你去追求和践行心中的真理和准则。”他忽然笑了笑,“你……就是仗着和我的关系,故意在等我出现,想以此帮她吧。” “嘻嘻,这都被你发现啦。”我扑到他怀里,撒着娇说:“哎呀,不要讲这个了嘛。我好想你啊……” 我踮起脚,搂住他的脖子将身体贴近,故意在与他的嘴唇只隔半寸时停住,朝他软软甜甜一笑。 “哼……”他的睫毛飞快地眨了眨,丝毫没有因为我欲拒还迎的动作而犹豫,与我的嘴唇轻轻相碰后,伸出舌尖舔了舔我的下唇。 纵然这样的吻非常轻盈,可他唇上还是沾了红色,我伸出手指点着他的唇瓣,想将那抹颜色化开。 “我话还没说完,差点被你糊弄过去了。”他抓住我的手腕,伸出舌尖掠过我的手指,将唇上红脂舔尽,“你啊,虽然我喜欢被你依赖的感觉,真的有什么事我也会替你解决。但是小怜,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不要为了无关紧要的人主动惹事,选择、观念、看法,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 我低下头,“嗯……我知道了,我就是仗着你会帮我收拾就……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有什么事,和我说,不要先斩后奏。养成了这种不好的习惯,万一我没有及时赶到,你受了伤害怎么办?”他拉住我的手,又点了点我的鼻尖,“慎独,记住没有?” “记住了。” 听说我想学,方刈将我拉到球桌前,将一柄球杆塞到我手里,自己从后面分别握住我的双手,纠正着我的姿势。 所幸他穿的是长袖的薄绸衬衣,与我并无多少肌肤相亲,他右手指内侧有很明显的茧,磨得我的手背痒痒的。他的呼吸拂过我的耳畔,我胸口顿时一紧张,“方刈,你身上……” “这里,放低些,手指立起来点,好。” 他贴扶着我的右手一推,啪啪几声,白球应声而动,打了几道折线,两颗色球随之落袋。 如此这般几次,场上的色球所剩无几,方刈拢着我,用巧克粉擦了擦球杆顶端,将它递到我手里。 “你试试。” 没有了他的使力与角度计算,我显然打不进洞,不过姿势逐渐熟悉,总算是没有再把球打飞了。 想来我学生时期的数学和物理成绩定然非常差,不然怎么会连看起来这么简单的反射线角度都拿捏不准呢? 而且不仅仅是拿捏不准这么简单,我有很清楚的意识能感受到自己就是没有这样的天赋,一片空白,根本不识得这套逻辑如何运行。 “刚才安德鲁说,谁都像这些球一样,等着被人打来打去。”没想到打桌球还挺累的,可能因为是体力脑力的双重运动吧,我停了下来,拿巧克粉擦着杆头。 杆头的粉都打没了,我还是一个球没进。 “虽然这话很现实,可是我还是觉得那样对女孩子说话很过分,即使是上司也要尊重下属不是吗。”我说,“嘲笑他人的生理并不有趣吧……” 心中漫上遥远的回忆,虽然恍若隔世,已是旁观角度,仍不免为这样的事情叹息。 可这又是不可避免的,人怎么知道自己说的话不会是别人心中永远磨不平的沙砾,又怎么能保证有着不同经历的人都有同样的道德准则? 沙砾可以磨成圆润的珍珠,它永远都在,它也很美。 从来没有沙砾,与磨出颗颗珍珠,到底哪种才是幸运? 也许这两种都很幸运,最不幸运的,大概是进了沙砾却分泌不出制造珍珠的体液,以及辛苦磨成的“珍珠”根本不成样子。 “生活从来不温柔,我们不能用自己的准则去要求对方。这些都是寻常玩笑,你接受不了、你不会宣诸于口,不代表其他人也是。不过他这么没有眼力,真是够蠢的。”方刈上下扫了我两眼,笑了笑,如春庭花锦,簇满屋廊,“戴着这样一枚戒指他还会把你误认成新来的员工,不是瞎是什么?” 与我猜想的一样,他果然在乎这点。 “我只是……”心中一动,诚然,他说的才是真正的现实,“我只是想起了一些事……” “什么事?” “小时候也曾经被人这样说过,心里不痛快罢了。”我坐到球桌上,抬头望着天花板,白炽灯管虽然是暖白色,却很刺眼,“我真是个龌龊的人,仗着你的偏心,有恃无恐,说是替别人打抱不平,其实是在宣泄自己无能的不甘。” “如果现在还有人这样说你,你还会不开心吗?” “不会。”我不假思索地给出答案。 心中某道门被打开了。 原来,是这样啊…… “你自己并不在乎,只是不希望其他人有不好的感受。”方刈摸了摸我的脑袋,将我拢在怀里,“明明是很温柔的人,很多时候却冷冷淡淡的,对人爱搭不理,你啊……” “我怎么了嘛。”我从他怀里抬起头,撅着嘴不满地问:“我哪有对人爱答不理,那是你好不好。” “没什么,你很可爱。” 时间尚早,方刈不便一直陪我玩,我跟着他回了办公室,左右望望,并没有多少复杂陈设。紫竹编矮柜最上放着熨得平整的报纸,下层则是码得整齐的杂志;花梨木的大写字台与大书柜似是一套,沿边饰有浅浮雕岁寒三友间缕缕螺钿纤云纹,每朵梅花的中心花蕊,都镶嵌着几颗小巧的……黑曜石?好像不是…… “你蹲在那里玩,小心碰到头。” “这个黑色的是什么呀,”我支起半身趴到写字台边,露出一双眼睛,抬眸与他对视。 方刈先是极轻地笑了一声,随后回答:“煤精。” 煤精? “不过是问个问题,用得着做出一副可怜样子?我又不会不回答你。”他伸长手臂,用薄薄几页打印纸拍了拍我的脑袋。 “什么……我就是还想看一会儿,懒得站起来!”我又低下头盯住那些黑色花蕊半天,猛然醒悟,“煤精,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很流行的,价比黄金的那个煤精吗?” “嗯。现在的价格没有那么高,是我喜欢这样的故事而已。” 昔时道君皇帝以漆点绣眼之瞳仁,灵动若生,而这打磨得恰到好处的煤精花蕊,折射着润泽的光,以“梅花绣眼”牵强附会,好像也勉强说得过去。 不想则已,这么一想,仿佛梅竹松云之间,多了许多只溜圆大眼的小鸟儿,正纷纷扭头瞪我。 “啊!!!”我捂住脸,踉跄着后退几尺,“这些……这些……好像鸟的眼睛……好……好恐怖……” 方刈被我吓得扔了手上的文件,忙过来扶我,听完我说的话,一时无语,“……你的脑洞真大。” “嘤嘤嘤……”我扑到他怀里,使劲蹭了两下,闻着他身上的沉沉淡香,恐惧才开始被慢慢销解。 管家敲开门时,我惊魂甫定,完全没留意到有人进来,直到陌生的男声响起—— “叶小姐,我郑重给您道歉,如果您想要我为您做些事来弥补我的过失,我……” 是安德鲁,我转头一看,竟然是李带着安德鲁和琳达,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中年男子。 “咳咳咳咳……”我飞速收回抵在方刈胸口上的双手,与他拉开一尺的距离,尴尬地靠在桌沿,“为我就不必了,那些话我并不在乎。只是你以后不要再随便嘲笑别人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那种话很伤人。” 中年男子向方刈汇报处理计划,方刈静静地听完,说:“虽然小怜不在乎,但是——我不太需要没有眼力的人。” 他望向安德鲁,突然的凌厉与逼人气场令安德鲁忍不住后退了半步,连声向方刈保证自己以后再不会犯此等荒谬的错误。 方刈丝毫不为所动,冷着脸点了根雪茄,吹了几口烟气,一言不发,指关节在桌上极轻极慢地敲着,就像雅典城邦给犯人彻夜放血时血滴落木桶的声音。 安德鲁双手都在发抖,说话声音越来越小,仿佛马上要被泄尽了气的气球。 “好了。”方刈见差不多了,终于慢悠悠开口,“我知道你很有才能,也很努力,这次,是教训。” 他们离开后,我忍不住开玩笑说:“你是不是在这儿待久了,怎么做事说话也一股戏剧味道。” 方刈倒是回答得很认真,“他虽然看起来自傲,其实家境不好又胆小,对什么人说什么话,我能达到目的,他们还觉得得到了认同,何乐而不为。” “那……你对我也是这样吗?只挑觉得我喜欢听的话说……” “不,我会挑对你有好处的话说给你听。可能有时候你不爱听,不想做,但是——” “但是你一定是为我好的,我知道的啦!”我抢过他的话,“我很乐意,听你告诉我世界本来的样子。毕竟——哼,反正你认识我,我失忆了,你要对我的世界观负责!” “嗯,好。”他又笑了笑,“可你有时候比我还聪明,还想我教你什么?” “就,就是,我有很多东西不懂的嘛!不是都要你教吗?” “你连讨人喜欢的本事都比我厉害,还有什么不懂?” 方刈笑意愈浓,我终于发觉不对劲,“哼!” 第四十一章 传国玉玺?! 我将窗边的红木刺绣小沙发椅搬到那面花梨木书架前,打算找本有趣的书打发时间。然而事与愿违,方刈放在办公室的书对我而言全然不是什么有趣的作品,大片大片的经济与金融学书籍杂志按年份与作者分类摆放,占了整整四个高高书架。在最边缘的一个书架上,才有些“闲书”,分别是环球大拍卖行的历年重要拍品图录,以及物理学和园艺书籍。 园艺书籍也多是十分枯燥的类型,讲述如何引水布局,如何考虑光线与风向,花草树木需要什么样的土壤与温湿度,建筑物的设计与构造…… 简直就是打开了数学地理课本嘛!我只是想欣赏欣赏漂亮的花花草草啊! 看来只剩下图录是我能看懂的了,我看得入迷,快乐地翻过一本又一本。 举世闻名的几家拍卖行图录里,忽然混进去了一本名不见经传的小图录,是一家我没听过的拍卖行,图册中上拍物不多,可都是些奇奇怪怪的物件,文字介绍并不详细,断代更是暧昧不清,只有尺寸标注尚可参考,照片倒是比一般图录集里要多,每个角度和细节都能看得非常全面。 一页页翻过去,赫然出现在眼前的,竟然是一方青白玉大玉玺。玉玺缺了小小一角,有一处明显的裂纹,钮上雕刻有龇牙咧嘴的盘龙,造型古朴,除此之外再无装饰。又翻了两页,玺印面的照片印了整整一页,其上的文字瑰丽复杂,与其说是文字,不如说更像一座座蜿蜒的迷宫。 古时印玺一般都很小,唯有清代出现了大玉玺,可这读不懂的“文字”,以及这粗犷霸道的雕刻,怎么都不像清代的柔媚风格。 我被那些如虫子一般弯弯曲曲的字牢牢吸引住目光,它们仿佛有了生命,正向我翕动着,展示着它们所代表的意义。 “受……命……于……天……?” 我揉了揉眼睛,那些弯曲笔画好像突然间失去了生命力,我不甘心,睁大眼睛集中注意力想将剩下那部分也解读出来——虽然我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领会到它们的意思,好像它们的含义是本就存在的知识,而我只是在宇宙和空间之中,抓住了那片记录的书页。 知识的书页就那样闯进我的脑海,毫无理由,全无根据,好像真的有一幅又一幅的画面为我解释着它们所言为何。 “既……寿……永……昌……” 方刈敲击键盘的声音戛然而止,“小怜,你刚才说什么?” 我懵懵懂懂地抬头,“啊?我刚刚说什么……” 他快步走来,看到我手上的图册,鲜有地激动,“真的是……你认识这些字?” “我不知道,我想应该不认识吧,这是什么啊?” “是秦始皇用和氏璧琢成的传国玉玺,上面是李斯写的鸟篆,”方刈指着那些扭扭曲曲的文字,一个一个念给我听,“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啊?!”我震惊了,“我,我刚刚,也是……” “你也觉得是这八个字?” 我点头,“可是我明明不认识鸟篆啊,见都没见过,叶言也没教过我。刚才看到这些笔画,就好像……好像能看到每一个字代表的场景,就知道了应该是什么意思……” “秦朝颁行书同文,泯灭列国文字,自那以后吴越地区贵族用以沟通天地神灵的鸟篆就失传了,如果不是有文献记载,也无法识全这八个字。” “说起来传国玉玺这种失踪了一千多年的传说物品怎么会在这么一家没名气的拍卖会上拍啊!该不会是骗煤老板钱的假货吧?” “是真的。” “我不信!” “如果是假的,你一个不识得鸟篆的人,为什么知道刻的是什么?” “所以我为什么会知道啊!” “可能因为……”他顿了顿,定定地望着我的眼睛,“你是‘龙’的宿主吧。” “什么怪力乱神的……”我嘟囔,“也有可能我们都认错了呢?” “你如果真那么感兴趣……” 方刈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几个字后我就听不清了,见他一副由犹豫而渐渐冷淡的样子,不禁追问:“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直起身,抽走了我手上的图册,明显不想和我讨论这个话题了。 玉玺…… 对了,方槿元说过的那些话…… “你给我说清楚,它就在你手上,是不是?”我抓住他的袖子,“你知道玉玺是真的,知道它会对我造成影响,所以不想让我接触,是吗?” “你怎么知道?!”方刈先是错愕,旋即了然,“是啊,那时候你都听到了,只是没有问我。” “我不想主动探究你的私事,但你这副样子明显它与我有关,希望你可以和我说明白。”我咬咬嘴唇,“我是不怕死,可也不想无缘无故的……其他我都可以不问,但这个,我很想知道。” “叶言教你读的铭文,还有上次提到甲骨,都对你身体产生了刺激,我真的……不敢再让你碰这些带着神秘信息的古物。”他半蹲下来,双手握住我裸露的肩膀,眼中尽是怅惘,“我好怕哪次一不小心……你就……” 我伸出手指,狠狠弹了一下他的额头。 “放屁,老子好得很,闭上你胡说八道的嘴。” 方刈失笑,“口气怎么突然这么大,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跟谁说话?” 我蹬掉细跟鞋,抬起脚在他胸膛上深深浅浅地画着圈,眨眨眼睛,“我在和——我的裙下之臣说话呢。” 方刈吸了口气,扶在椅子上的双手微微颤抖,却没有任何动作。 原来如此,他也有做不了的事啊。 “嘻嘻嘻嘻~”我一只脚踩在他肩上,另一只沿着他的身体慢慢往下,丝棉绸缎衬衣的触感柔软细滑,我的指腹甚至能感受到衣料上疏密织出的几何花纹。 “方刈……”我软着声音,故意道:“我想……” “你想什么……”他抓住我的脚腕,声音喑哑,目光里好像有别样的期待。 “我想……我想……”我扭动着脚腕,却没使什么力气,只是仿佛想从他手中挣脱,如此几下,最后才说:“我想……吃冰淇淋。” “你……”他轻哼一声,终于发现自己被我玩弄了,干脆欺身上来将我按在靠椅中,“就你这样子,还想我教你什么?嗯?” “我,我开玩笑的嘛!真的想吃冰淇淋,天气太热了!” “你身体不好,不许吃那种寒凉之物。” “就吃两口……” “不行。” 正在我们纠缠之际,三声不紧不慢的敲门声响起,我赶紧整了整裙子,将高跟鞋踩好,顺手从书架上抽了本书做样子。 “进来。”方刈一边说着,一边束紧了领带。 再次推门而入的李脸色凝重,随他进来的还有一位高挑时尚的年轻女郎。 “少爷,宫小姐非要见您,我拦不住……” “你们是废物吗?”方刈周身的气场瞬间降温,“谁放她进来的,全部扣一个月工资。” 宫小姐踩着细细的高跟鞋子,裙摆上的亮丝闪着绚烂的光彩,手提包上的金属配件玎玲作响,身上喷的香水气味冲人,连躲在角落的我都能闻得到。 她双手抱在胸前,嗤嗤一笑,“方总,你也太无情无义了吧?哎哟,怪不得这么久都不理我们,原来是找了个……” “来干什么,说。”方刈打断她。 “这个。” 我抬起头,只见宫小姐向他比划了一个手势,随即又说:“五百万。” 这个宫小姐,竟然和我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位超级模特长得一模一样!她好像是叫做……宫曼怡? 方刈轻蔑一笑,“凭什么?” “我录了音!”宫曼怡举着手机点开一段音频,奇奇怪怪的声音通过扬声器播放出来。 “你听到了吧。”宫曼怡眉眼间泛上一丝狠劲,语调变得高而尖细,“你不愿意给,可以,我已经写好了草稿,只要一发出去,全世界都会知道你潜规则女模特!” 我忍不住噗地笑出了声。 宫曼怡脸上的表情瞬间有些挂不住,她又甩了甩手机,“我数三十秒。” “你尽管发。”方刈靠在椅子上,依然是那种不屑一顾的语气,啪嗒一声推开火机,点了剩下的半根雪茄。 管家礼貌地插了一句,“宫小姐,这可是会影响到您个人名誉的,我建议您三思而后行。” “个人名誉?我是女人,不做模特也有的是富商抢着娶我。方总可就不一样了,应该三思而后行的,好像不是我吧?” “宫小姐,您应该很清楚当初和先生的关系,那之后无论是公司的资源倾斜还是先生的私下支持,都绝对对得起您的付出了。让这些事浮于水面,对您的发展没有好处。” 宫曼怡咬牙切齿,“什么叫对得起我的付出?我是明码标价的妓女吗?” 我实在忍不住,又笑出了声,赶紧将书竖起来遮住自己半张脸。 方刈一直敲着桌面的手终于停下来,开口道:“勉强算你当了两天我的前女友,把你捧到现在这个位置还不满足?还是说,你想回西南老家种茶树了?” 他轻蔑一笑,“也行啊,正好我在那里有茶园,可以解决你,一家人的工作。” “一家人”这三个字被方刈重重地强调,宫曼怡神色只有瞬间的犹疑,立刻说:“我的家人已经不在国内了,我不会受你威胁的!” 方刈随手拿起手机拨了出去,不一会儿,扬声器里就传出了男人的声音。 “方大公子,您怎么会亲自给我打电话,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边的人语气恭敬,宫曼怡愣了一下,有些不可置信。 方刈悠悠开口:“之凌,我最近认识了一个大美女,特别适合你,你是不是没有女朋友?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啊?” “啊?方公子要给我介绍女朋友吗?我没有,我没有女朋友,我现在就去订机票!” “嗯,好。”方刈说完立刻挂了电话,宫曼怡像一只被拔了毛放到舞台中央的天鹅,愤怒而尴尬。 “你真以为——自己能嫁入豪门?” 宫曼怡灰溜溜地走了,管家也因有事要安排处理离开了房间,我仍旧坐在书架旁,低头读着那本园艺画册。 “你刚刚一直在那里笑什么?” 方刈走过来想摸我的头发,我用园艺画册遮住脸,躲了一躲。 他摸了个空,放软声音道:“生气了?” “哼!” 声音被画册遮掩,传出来的时候闷闷的。 “小怜……” “怎么了啊?”我从画册里露出一双眼睛瞪着他,“倜傥风流的方大公子?” 方刈笑了笑,清雅卓绝,全然不像是个沉迷女色的花花公子。 “你吃醋?” “我才没有,我吃什么醋,她那么丑!”我啪地合上画册,把它重重地拍在小茶几上,“又丑又俗,说话还特别蠢!” “是是是,”方刈半跪在我面前,亲吻了一下我的手背,抬头朝我望过来时,百叶窗透进来的斜阳撒在他身后,好像遗世仙君衣袖之中带来的的金风云气,“她们俗不可耐,哪里比得上神女大人?” “胡说八道。”我偏过头,小小哼了一声,“罚你请我吃雪糕。” 第四十二章 “天下一人” 手上拿着从方刈那里要来的二十镑纸币,迷路好一会儿后,我终于又找到了休息区。冰柜里雪糕种类不少,我先心虚地看了一眼定价——最贵的是十五镑,对照着标签在冰柜里找了半天,原来是一款巧克力坚果仁威士忌口味盒装冰淇淋。 唔……要不要给方刈买呢,有点纠结,不知道他喜不喜欢吃冰淇淋。 但是钱是他给的,而且男人应该不会拒绝酒味零食吧? 这款这么小一盒居然卖十五镑,应该不会很难吃吧? 况且我买了难道他还敢不吃?! 我探手进冰柜拿了那盒冰淇淋,又挑了一根芒果形状的冰棍,一结账,刚好剩了两镑多。 衣服上没有口袋,我着实腾不出手来吃冰棍了,攥着零钱举着雪糕快步跑回方刈的办公室。 路过办公区域时,白炽灯管与液晶屏幕发出的荧光在飞速后退的视野里与忙碌的男男女女以及敲打键盘的声音混杂,好似一段为赛博朋克风故事铺排背景的前奏曲。 气喘吁吁的推开门,我将雪糕和零钱一股脑放到方刈的桌上,印着国王头像的旧硬币打着转儿,与雕刻着岁寒三友的花梨木桌形成奇怪的对比。平时实在太懒,明明只是稍微跑快两步,一停下来竟然觉得眼前昏昏暗暗地有星星在旋转。 不能给方刈先开口的机会,我一拍桌子,明明眼前还有银河在闪烁,还是凭借仅有的那一丝清晰将那盒威士忌雪糕推到他面前,“给你买的!”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戴上了那副金丝眼镜,手下正拆着一个长条纸盒,旁边还放了一双手套。 “给我的?”他淡淡一笑,又看了看我手上已经撕开包装的冰棍,“下次别跑这么急,小心摔到了。” “知道啦知道啦,你快吃,要化掉了。”我咬了一口冰棍,瞬间被冻得牙齿一酸,“哇,好冰啊。” “你吃慢点。”咔哒一声,他手下的冰淇淋盒盖应声而开,我探头看了一眼,里面的雪糕还算细腻,应该挺好吃。 方刈用附送的浅黄色小塑料勺挖了一小块,直接送到我嘴边。 “你吃嘛。”我说。 他将勺子又往前送了送。 勺子里的冰淇淋边缘已经在融化了,我赶紧一口吃掉,“好吃好吃!你快点吃啦!” 手中的芒果形状已经被我吃掉大半,方刈吃了一口盒子里的冰淇淋,忽然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想吃。”他盯着那半块已经不成样子的明黄色芒果,未等我说什么,自己就低头咬了一口。 他先是皱了皱眉,极轻极快,几不可见,问我:“这么甜……你真的喜欢吗?” 我点点头,一边催促他赶紧把盒子里的吃掉,一边三口并做两口,把剩下的冰棍吃了个干干净净,还吮掉了木棍上最后一口的甜味糖浆。 “喜欢呀,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口:“以前总是看到周围的人吃这个,可是我觉得一镑九九一根冰棍好贵啊。” 方刈的嘴角微微勾起,我继续说:“一个圆生菜一镑,打折的时候五十九便士。刚开始特别拮据的时候,做炒生菜拌饭,我一个人可以吃三四顿,冰棍一顿都吃不饱……” 方刈从我手上取走了那根被舔得干净的木棍,将那盒威士忌冰淇淋塞给了我,终于忍俊不禁,说:“读书不见你过目不忘,这种倒是记得清楚。” 我粲然一笑,“因为这是刻进基因的生存记忆啊。” 吃完之后,方刈少有地吩咐我擦干净桌子,还教我将香粉印好,点燃之后漂在铜炉上熏着。青草的香味中带着甜甜的奶香,安宁沉静,令人想到孤独古远的黄绢长卷。 方刈拆开那个纸盒之后,里面还套着一个锦盒,他去重新洗了手擦净,戴上放在一旁的手套,才去解锦盒上的白色牛角扣。 “小怜。”他小声唤我,“帮我将放大镜拿过来,在书架左边斗柜第一层抽屉的左边。” 我按他说的去翻找,果然有一枚收纳于玻璃面木盒中的放大镜,底下垫了一块折叠起来的黑色擦银布。 放大镜手柄的素面紫檀木上犹如星河洒落,金光点点,木柄与透镜相连的位置是纯银打造的两朵梅花,透镜外也是一圈铮亮的白银,很是雅致。 我将盒子一同送到他手边打开,只见他已经将锦盒里的物件取出,在桌上铺展好了。 是暗黄底色的花鸟画,白色的梅与青色的竹,还有一只我说不上名字的小鸟儿,整体用色十分素净,却正因这素净,倒凸现出梅花之雅洁、细竹之苍翠、鸟羽之明丽。 我寻找着落款,终于在角落中发现细细几丝墨迹,一……下……不对,这是道君皇帝的“天下一人”花押啊! “哇!”我趴到方刈肩上,以求从正面看得更清楚些,“这是徽宗的画吗?真的?” “这么说也没错。” “什么意思?” “因为这是从真迹上揭出来的第二层。”方刈依旧在用放大镜观察画上的笔触,一边说:“将原画分揭几层,在其上覆同时代所造之纸描摹,可以以假乱真。” “那……这样原作岂不是再也无法完好如初了……好可惜啊。” “嗯,能留存到现在,已属幸运了。” 方刈将放大镜放到一旁,从椅上站起,“你来看吧。” 书画最是难懂,我自是什么都看不明白,只觉得用笔利落而细致,明知是画,仍觉得梅枝欲动,栖鸟若飞。 不同于西洋透视画的真实,它所记录的,更像是“物性”,是整套文化体系里对这些物的定义,画皮更画骨。 “这是孟雨晴卖给你的吗?”我问他。 “嗯,她还跟你说过?” 我遂将那晚上地事情一五一十告诉方刈,“我以为她找你卖不出去,想通过我卖给你呢。” 方刈轻笑,“她在试探你。” “我有什么好试探的,我又没钱。”我嘀咕道,“最讨厌别人试探我了,本来因为她长的漂亮我还挺喜欢她的……” “因为你和我有关,她对你更清楚一些,就会对我更清楚一些。不过你啊……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种喜欢漂亮女人的坏毛病?” “我,我哪有……”我无辜地望着他,“那完蛋啦,我那天还故意装了一副没文化的样子呢,这下她岂不是觉得你品味有问题?” 方刈好笑地摸摸我的头发,“这有何妨,我本就不在乎名声,更何况什么品味。” 他说这句话时,云淡风轻的,好似对此事全不在意。我心中莫名一颤,仿佛在这瞬间与他心灵相通,连名声都可以不在乎,到底经历过什么…… 冥冥之中,我觉得自己应该是懂得那种感受的。 在天翻地覆之后可以重新立起勇气面对一切,是因为差点就要失去比名声重要百倍的东西、因为劫难之后仍然有愿意抛名却利去守护的人和事。 “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我低着头,眼睛湿湿的,赶紧偷偷用力眨巴几下。 他听完我的话,半晌,才低声说:“在如今这个利益至上的浮躁时代,所谓名声不过是权势金钱堆砌起来的金谷名园。刚才你也看到了,我……没有你想的那么完美。” “人哪有完美的啊?我觉得你没有错,你又没有强迫别人,只是你情我愿的交换嘛。再说了,如果我是男人,我有这样的条件,我也忍不住喜欢漂亮女孩子啊!” “噗……哈哈哈哈……”方刈大笑着,“我还是第一次听女人说这种话,这话让其他女人听见,你估计要被她们的唾沫淹死。” “所以,我只跟你说嘛。”我抬起头,认真地望进他的眼睛,“我知道你对我好,无论你以前、现在、以后做什么样的选择,我都相信你。” 将近傍晚,愈发倾斜的阳光终于照在我们身上,方刈摘了那副金丝眼镜,金色的光彩将他细密柔软的头发、长而卷翘的睫毛、甚至深如潜龙之渊的瞳仁,悉数映成淡淡的浅棕色,令人想起熠熠生辉的金丝发晶。 不,他并不是金丝发晶这样的普通之物,他应该是鹰蛇王冠上的松石,是权杖顶端的蓝宝,是琳琅组佩中最华贵的白玉璜。 我从未想过,也不需要如普世价值观说的那般“拥有”他,只要能在他心中最亲近的位置与他一直同行,已是我最大的希冀。 锦色天光之中,他就像神子在宣读誓言,淡然而坚定,望着我的眼睛认真地说:“我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 嘴唇上有黏黏腻腻的感觉,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却更加口干舌燥起来,威士忌的酒香还在口腔里徘徊,奶油的甜味已经又传送到了脑神经,我滴溜着眼睛四处张望,一无所获,看来只能到卫生间洗一洗了。 “你找什么?”方刈将我寻寻觅觅的样子看在眼里,大概是留意到我不住地舔着嘴唇,便说:“你在这里等我,不要走。” 他用自己杯中的水将叠好的抽纸湿润,仔仔细细替我擦拭着双唇。 望着他越靠越近却始终没有碰到我分毫的脸,我只觉自己双颊发麻,越来越热,几乎要控制不住主动凑上去的欲望。 “方……” 没等我说完,他已经站直了身子,“应该擦干净了。” 心里有点失落,虽然如羽毛一般轻盈,可我还是感受到了来自胸口的异样抽紧,就像心脏被拧了一把。 浸湿的纸巾被他随手一扔,划过一道完美的抛物线,落入远处的纸篓。 我被他抱在怀中,教着如何将那幅花鸟画妥帖收好。刚才的香粉早已燃尽,衣料翻叠之间,余香醺然…… 这样的时光安静而美好,阳光下的空间晶莹剔透,却不知道是美仑美奂的玻璃器,还是任性公主最爱的小雨泡。 常听人形容,某些东西就像瓷瓶一样脆弱,一碰就碎,可我不明白,瓷瓶还是有许许多多,经历了千年依旧流传于世。 “小怜?小怜?” 我想得入迷,竟然没发现方刈在和我说话。 “啊,我刚才有点打瞌睡了,你说什么?” “我是说,再过段时间,我要回家一趟,你——想不想和我一起?” 第四十三章 方刈的身世 想不想的,好像不是我能决定的事吧。 再说,我也不了解他所说的“家”到底是什么样子。 “你的家……在哪里?”我问他。 “在一座很大很大的山里,你一定会喜欢。我十五岁以前,都住在那个地方。花园散养着丹顶鹤,水池里养着大龟,春天登上高台可以看到山谷的杜鹃,夏天时铜鉴里的荷花就会开放,中庭的大银杏树在秋天落满一地金黄,冬天温泉池旁掩映红白相间的梅花。藏书室是六层高的木楼,暮春时节,楼下牡丹园中的花香会一直飘过来……” “停!”我差点从他怀里跳起来,“你这说的到底是你家,还是哪儿的前朝离宫啊?!” 他停住了,想了好一会儿,才轻声说:“我的家族,是周初太卜之后。东周末年,先祖算得成周气数已尽,为了保全卜筮祭祀等三代秘法,举家迁徙到山中避祸。后来果不其然,秦皇焚书坑儒,统一各国文字,三代典籍散佚大半,各国巫蛊祭祀、占筮问卜之法也几近失传;后虽偶有记载流传,也只剩下常人无法解读的表面文字了。祖辈躲藏多年,一直等汉初天下平定,才重新派遣家中子弟入世经营,直到现在。” 虽然早猜到他家世显赫,却没料到是这种来历,难怪他之前为我讲解那套宋本《周易》时,展现出的思维方式与当代普通富家子弟全然不同。 心中无端恐惧,有些喘不上气,好像——并不是很想到他所形容的那个地方去。 “我这样的身份……不是很合适吧。”我说,“我还是留在这里等你回来好了。” 他垂下了眼眸,我赶紧补充道:“不是不想和你一起,我只是……只是……有点害怕,觉得那里好像不是我应该去的地方。” “不会有人敢动你的。”他的焦点落在桌沿中间那三朵相对捧出的浮雕梅花,忽而移掌揽住我的腰,盈盈笑意里,风发意气足尽风流,“神女大人,跟我回家吧。” 这个人油嘴滑舌的,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这种令人面红的土味情话。我尴尬得想躲起来,想吐槽他,哼哼唧唧几句,最后也只是发了狠揉弄一顿他的头发。 方刈柔声媚色,撒着娇抱怨我把他的头发弄乱了,不好看了。无法想象冷淡的他还有这样一面,我用指甲使劲掐了掌心,好痛,是真的。 夏天虽然天气炎热,但庄园四周都是植物,又兼位处乡间,穿清凉一些便很舒适了;我一直不喜欢开空调,自然也没考虑过城市建筑的情况。室内空调开得极低,哪怕出风口远在门边,也终于是把只穿了一条细吊带短裙的我冷得起了一手臂的鸡皮疙瘩。 方刈拿给我一件备用衬衫让我穿上,衬衣又宽又长,完完全全地将我原本穿着的裙子遮住了。 眼看他眸色渐暗,其中的不明情绪如蛟龙在渊,欲跃而潜,我知他定有些罪恶想法,迅速先发制人捂住了他的眼睛。 他轻轻一笑,拿开我的手时,眼神已变回清清淡淡的模样,“给你看点东西。” 这就令人放心多了,我乖巧地坐在他怀里,看他用键盘敲入解锁密码,点进一层层文件夹,最后打开了一个窗口。 好像是电影,开头还有字幕,可惜都是外文,一霎过去,我一句也没看清。 才看了几分钟,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这不会是,传说中的,黄、黄片吧?! “喂……”我扭头瞪着方刈,他却像个没事人一样,用清澈的眼神回望着我。 真是气人,我指着屏幕质问他:“周朝太卜家族的长公子,竟然放这种东西给我看?!” 他哈哈大笑,潇洒而风流,“你不是对这些最感兴趣吗?” “你!哼!”音响传出片中奇奇怪怪的声音,我涨红了脸,“亏我还觉得你像清朗俊逸的谪仙神子,你,你分明是个登徒子!” “嗯?你不是一直就说我是高纬吗?”还是冰淇淋好吃?” “当然是你啦!”我在他脖子亲了一口,拿起扔在桌上的衬衣,“我帮你穿衣服好不好?” 他乖巧地应声,随我帮他穿上衬衣和裤子,打上领带。 又变成了平时清逸深冷的样子。 倦意忽至,我倚在他怀中昏昏欲睡,只听得他将视频关掉,淡而温和地说:“传言说龙性贪婪,小怜还真是越来越……” “你说什么!”我倏地直起身子,急急躁躁跟他理论,“才没有呢!是你,是你给我!还勾引我!要换别的男人,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方刈低笑,“龙怎么会对普通人感兴趣?当然是要我这样血统特殊,懂得御龙之术的人,才能让它欲罢不能啊。”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变态?! 我瞪他一眼,“说得神神叨叨的,还不是因为你——啊!” 不知道是被他套路了,还是我自己挖了坑差点跳了下去,反正方刈哈哈大笑,十分愉悦,“你是想说,因为我好看又厉害,只要是女人都会喜欢吗?” 我眼睛一转,坏笑道:“那可不一定,刚才不是还有人回来问你要钱吗?喜欢你还会问你要钱?” “她出身不好,性格自卑胆小,如果不是有人指使,她没有勇气做这种事。我已经让人去查了,你不要多想。” “我,我只是开个玩笑啦,我不在乎的。” 他轻轻答应,过了很久,才说:“谢谢你。” 第四十四章 多里昂小姐的百合花 自从上次那天下午到公司找他,方刈又直接带我住在了酒店,这是我第三次来了,细算之下,才惊觉已经和方刈住了整整一年。 常年被他以安全为由要求不得离开庄园,哪怕和他出门,多数时候也逃不过被关在酒店最豪华套房里的命运。 我没有记忆,也没什么朋友,允欣和学长已经是点赞之交,安和孟雨晴身上都有我不太想接近的气质,只有艾妮还算和我熟悉,可即使偶尔会一起聊一些兴趣爱好的话题,也是点到为止,完全不是漫画里那种让我羡慕的朋友闺蜜剧情。 是,我读到那些剧情时,是会有那么几秒羡慕,但仅仅是几秒而已。这些偶尔的无聊惆怅和小情绪皆是稍纵即逝,我很享受独自一人的快乐。我不拒绝和他人打交道,也会尽量对他人友好,但更多的,我好像不需要,更不想要。 因为觉得会带来麻烦。 我不知道这样的潜意识从何而来,可能是源自于我那丢失的人生经历的记忆。 想起叶言一次又一次直接地问我为何如此相信方刈。 我也不知道,可能这就是直觉吧。 昨天在酒店前又遇到了正在打车的安,她约我今天一起逛街。 其实不太敢去的,但方刈说没关系,而且他今天要参加活动,不便带我一起。 “人都有交际需求,你和她随便逛逛,心情想必能舒畅点儿,我派人暗中跟着。”他说。 特意在酒店的柜员机里取了点现钞以备不时之需,然后把方刈给我的卡留在了房间。我努力打扮成大众时尚女孩子的模样,穿了一条印花短袖连衣裙,一双方头低跟鞋,手腕戴着方刈嘱我戴上的镂空金镯,斜挎了一个链条小包,装着手机、口红和几张钞票。 安拉着我的手臂,说最近发现了一条有趣的小街,铺面卖的全是店主们从世界各地的搜罗来的特色货,其中不乏精美的艺术品,很适合闲逛。 天气炎热,我们一人买了一杯饮料,安的是卡曼橘青柠汁,我的则是草莓菊花茶。 淡淡的酸甜口味,很解暑,我要求服务生不要放冰块,他灿烂地对我说,“夏天就是要有冰饮呀”。 嗯,他说得其实没错,只是我不爱喝冰饮。 除了那次要方刈请我吃雪糕,前前后后,我好像就没吃过几次冰饮。 觉得喝了之后身体容易不舒服。 是老了吗,我也不知道自己多少年纪了。 “黛汐……”安手里拿着那杯卡曼橘汁,轻轻拽住了我的裙摆。 我停下来,她才猛然松了手,“啊!对不起……” “没关系的,怎么了吗?” 安个子不高,哪怕穿着高跟鞋,还是比我要矮上半个脑袋。她一头蜷曲的卷发与碧绿的眼眸相衬,像十八世纪宫廷画中晓妆初毕的贵女。 “嗯,没事。”她吸了一口橘汁,有些苦涩地笑了笑,“我明知你不是丽莲,觉得这样约你很失礼,可还是很想和你多在一起。我……没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因为身边知道我身份的都是城府很深的人,不知道我身份的人,又很难与我这样的性格相处,他们和我聊不来,觉得我孤芳自赏,总爱炫耀学识——其实我只是想找一个能和我探讨有趣事情的伙伴而已,我如果不说出自己的兴趣,又怎么找到伙伴呢?” “我与丽莲的兴趣相交点其实不多,毕竟是从两个文化体系里成长出来的人,但她很乐意听我说我的见闻和观点,也会告诉我她的想法。我们不必担心说出某件事或者某句话会令对方觉得自己的文化被侮辱了——现在很多人就是这么玻璃心——因为我们都很清楚世界文化并无真正优劣之分,只是方向不同。” 心知她说的就是我本人,我根本不敢接茬,只能应和着她的话。好在安并不需要我与她有来有往,只是想找个人倾诉一番。 “与她相熟后,我和她提起过在异国他乡很难找到朋友,她却说这不是异国他乡的原因,然后教给了当时才开始学习汉语的我一句话:‘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安顿了顿,“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她并非我的至亲,也失去联络很多年了,我还是很挂念她吧。以至于见到你也……其实仔细看你们只是长相相似,而气质举动差别甚大,但是……我每次看见你,都会想起她。” 安垂着长长的睫毛,说这些话的时候,犹如在读悲剧剧本的独白。 我心中一动,忍不住安慰她,“可能因为我们都是东方人,所以相似吧。我想丽莲不会希望你为了与她的相识和分别而难过的,这不是我们东方人的哲学追求。” “真的吗?你说……她还记得我吗?”安深邃的大眼睛望着我,残余的点点失落上,希冀正在抽枝发芽。 “她一定记得你。你听过雪夜访戴的故事吗?晋朝王羲之的儿子王徽之在一个下雪的夜里,因赏景赋诗想到了自己的朋友戴逵,就连夜坐船去找他。结果第二天到了戴逵家门口,王徽之又掉头回去了。” “为什么啊?”安问。 “别人也是这么问他的,王徽之说,我本来就是乘兴而去,兴致尽了就回来了,不是一定要见到戴逵啊。”我见安依旧一副不明白的样子,想她大概是没有理解这样的交友方式,便解释说:“遇事遇景,因诗因情,想到友人,却未必需要相见。世界那么大,连夫妻都不一定能日夜相守,何况朋友呢?丽莲可能因为种种外在的原因无法和你联系,但曾经的知交,定会在她心里有一席之地。东方人很内敛,未必会把爱和一切感情摆在明面,即使故人不可见,依然会常怀心念。” 安咀嚼着饮料中的卡曼橘肉,点头想了想,豁然开朗,“原来是这样啊!看来我是中了你们的那个说法,庸人自扰了。” 我笑笑,“没有啊,情之所至,哪里会是庸和扰呢。” 砖石铺就的巷道,即使在夏日午后这样应该热闹的时分里也特别安静。穿过巷道的风,新凉轻快,温柔而缱绻,脑海里莫名其妙响起一段旋律,里面有小提琴与钢琴,却不知是什么歌曲。 只记得是温暖晴日里的风,是街角满树盛开着白色李花,是湛蓝色的天空倒影在穿城而过的运河,是河上横跨的红砖花栏桥,是桥边教堂高耸的塔楼…… “黛汐你看,我们到啦!”安兴奋地摇摇我的手臂,指着前面闪着霓虹灯牌的密密麻麻的小店。 把头的是一家花店,就着巷口的小片阳光,银白色的水桶里插满各种鲜花,沿巷道避光摆着的两个本色木架上整齐放着细致侍弄过的多肉植物,芬芳甜蜜,有金色的蜜蜂在花草间飞转。 我被那些盛开的百合花吸引住了目光,它们并不算特别大,奶白色的花瓣,淡绿色的花萼,挤了满满一大桶。与方刈每日着人更换的瓶中之花相比,它们瘦瘦弱弱的,确实没多少讨人喜欢的本事。 想起自己以前的英文名字,在希腊语里,是百合花的意思。方刈曾经说,虽然“百合”这两个字并不好听,百合花却与我还算相符,没有比“莉莉安”更适合我的英文名字了。 不知道他是觉得我像珐琅瓷瓶中丰满美丽的珍贵花朵,还是像浪迹于粗陋街巷里瘦弱清衢的白色香草呢。 我希望自己是郊野花田里的蒲公英,平庸简单,泯然众人,东风吹时,千朵万朵直向天涯。也许落在屋顶,也许落在路边,也许被贪玩的孩童揉碎,也许被饥饿的小鸟吃掉,也许—— 也许,落在华丽庭院里一株名贵牡丹的身边。 怎么可能呢?! 世上没有这种运气的,它会被花匠发现然后拔掉。 过了花店,霓虹灯牌下分别是美甲、纹身和假发店,橱窗里或喷涂了张扬的艺术涂鸦,或贴着好莱坞明星的招贴画,或摆满了花花绿绿的变装用品,奔放而跌宕,充满着未知的奇异。 再走一段,店铺的画风平和下来,一溜望去全是礼品店,橱窗里可爱的雕塑兔子、精致的绣花挂毯、圈着金边的甜点塔、白漆木雕小提灯、镶嵌椭圆肖像的集邮本,装饰着玫瑰的古铜色鸟笼……全都被一闪一闪的雪花形状彩灯点缀着,就像书中出人意料的童话世界。 我们打算一家挨一家地逛,这小店确实丰富多彩,货架上摆满各种零碎物件,墙边也是一溜儿风格独特的柜子和桌椅,有维多利亚花朵图案的英伦风格,有雕塑着天使与神祗的巴洛克风格,有布满几何图形的地中海风格…… 安从服饰区拿了一套纱丽,换好后跑来我面前转着圈,“黛汐,这个好看吗?” 雀蓝色的纱丽有满满的珍珠滚边,腰间缀着银铃铛,金银彩线织成迷人的花朵纹路,我夸赞道:“好看,像童话里的茉莉公主。” “嘿嘿,真的呀!”安害羞地捂住双颊,“那我买了哦。” 才逛了三家,安的手上已经拿了四五个袋子,她打了电话叫仆人来取。 “我在门口等一下,免得他们找不着。”安回头望了望店招,“正好这是一家书店,你先逛吧,我马上就来啦!” 书店的门面非常有本地特色,红色的门框,红漆格子玻璃窗,橱窗里摆着典藏版书籍和各地明信片,向外开的木门里挂着铃铛,门外还有一个红黑色的小邮筒。 “如果需要我帮忙,记得叫我。”我对安说。 “好哒。” 我确实有独自逛书店的私心,毕竟书不同于别的商品,需要静下心才能寻芳探幽。 “叮铃~” 推门而入,柜台里是一位年轻的小伙子,朝我礼貌一笑,“你好,女士,欢迎光临。” 空间里有浓郁的、闷闷的、油墨与老旧纸张的味道,一段又一段的故事、一个又一个的时空在这个小小火柴盒中堆叠,让排列整齐的书架变成了交错古今的迷宫。 方刈好像很喜欢古董书籍,挑挑看有没有他会感兴趣的吧。 第四十五章 迷宫书店 还是高估自己的水平了,这店里全是外文书籍,我也分不清到底是英语还是法语还是什么别的,更无从得知它们的内容。转悠了两排书架,满目皆是字母,竟然看得有些困。 不如找找有没有画集图册之类的吧。 我在更深处的书架上终于发现了图册,摆在最显眼处的一本封面正是图坦卡蒙的黄金面具,在略显幽暗的角落里,有些吓人。 周围十分安静,我左右看看,深吸一口气给自己壮了壮胆,朝那个书架走去。 !!! 没等我反应过来到底是什么情况,潜意识里不妙的感受已经驱动着我的身体往一旁躲出去两尺,借着转身的动作,我看到了——背后举起右手的人。 “小姐,你还好吗?”是一个陌生男子,有着一头微卷的棕色短发,蓝色的眼睛像漂亮的青金石,穿着一身工业革命时期风格的背带裤衬衫套装。 他文质彬彬的外表笼罩的却是令我汗毛倒立的恐怖气场,我想也没想,转身往书店门口狂奔。 这个书架过去,拐弯, 一直走,不对,怎么是死路? 这边,到最底, 天啊,我刚刚是不是从这里走过…… 我飞快地跑过一个又一个书架,感觉在视角盲区里有无数的人正追逐着我。不敢回头,来不及也没能力判断到底该选哪条路,我只能凭着直觉,选择生死的岔路。 红色的方格木门,就是它了! 我三步并作两步朝门口狂奔,书店明明没有多大,却跑得我气喘吁吁,明明触手可及的玻璃木门,却怎么也摸不着…… “叮铃!哐当——” 我使尽全身力气冲出书店,大门因反作用力轰然关上。 “小怜!!” 是方刈的声音,我跑得太急了,忽然停下时眼前瞬间黑得像被天河笼罩,看不见他在哪里。 “小怜,有没有受伤?” 我摇摇头。 手臂被人搀扶住了,我虽然看不见,但这深远而清冷的味道,必是方刈无疑。 他的熏衣香是自己调配的,龙涎与水沉,芬芳的香草与怡神的中药,我不可能认错。 “方刈……里面……里面有人……” “嗯,我在,别怕。”他直接将我横抱起来,周围脚步声踏踏,好像还有不少人。 趴在他肩上的我视野渐渐清晰,安与她的女仆正惊慌失措地站在一群保镖之中,她焦急地对方刈说:“方先生,真的不关我事,我怎么会做这种愚蠢又明显的事啊!” “多里昂小姐,你误会了。”方刈头也不回,“这里似乎不是什么安全的地方,请你和我们一起回酒店吧。” “你要挟持我?我可是巴黎公爵的曾孙,你想引发外交风波吗?”安的语气变得有些愤怒。 “既然多里昂小姐不愿意接受我的好意,我只能保持对你的怀疑了,告辞。” 方刈大步地走出巷道,我的眼前终于彻底清晰,在他把我抱进车前的最后一瞬,我看到安单薄的身影,在两侧建筑物的阴影之下,孤独而落寞。 可能真的与她无关,但我不会说出这样没意义的话,方刈手中的信息比我多得多,而毫无根据的猜测和直觉,很多时候未必是对的。 是的,我就是这样冷漠的人,我很清楚自己是多么危险而麻烦的存在,宁可抛弃一切温情,也绝对不能给方刈添乱,因为我绝对不想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大概是担心我惊魂未定,方刈从上车后就一直握着我的手。 他的手心有薄薄一层汗,与我相握,热热的。 “你不是去参加什么会了吗,怎么突然过来了。”我问。 “一个小时前,李手下的技术员偶然截到了很奇怪的信息,提到了‘东方的龙’,我让他们迅速追查信息来源,发现居然来自法国某位参会代表的下榻地,因为加密方式问题,他的设备很难破译,我就直接来了。”他停了停,放轻了声音,说:“还好你没事,刚才发生了什么?” “在进书店前,安买的东西太多了,她说要在门口等仆人来帮忙拿,让我先进去。我在里面逛了一小会儿,想……想找找有没有你会喜欢的……可是我看不懂文字,就想找画册,最后找到放画册的角落附近,我周围明明一直都没人的,因为那个角落太阴暗了,我有点害怕……然后突然就感觉到背后有人,我躲过去后,才看见真的有人。之后我立刻就跑了,可是总觉得怎样都跑不出去,中途还差点迷了路,觉得四面八方都有人在追我,完全是凭直觉跑出来的……”我忍不住抱住他的胳膊,后怕得眼泪都下来了,“吓死我了,我那时候感觉……感觉……只要选错一步,就要死了……” 车子飞速驶过街道,方刈温柔地安慰着我,我的身体总算没有再颤抖了。 我伸手捏了捏他的脸,又捏了捏自己的脸。 痛,是真的,我刚才不是在做梦,现在,也不是。 “为什么……他们一群外国人会知道我是龙的宿主?那些人不都被你……杀完了吗?” “现在信息交互频繁,无法保证完全密不透风。而且他们未必知道你就是宿主,很可能是通过信息推断得知你和‘龙’有关系。”他垂眸,有些自责地说:“刚才的书店占地很小,我怀疑他们用书架布了阵,所以你逃出来时才费了很大的精力与体力。按这样推论,他们没有直接来硬的,估计也是因为对你的情况拿捏不准,认为只要在阵中横竖你逃不出去,幸好你比常人更能趋避祸害一些。我还是太大意了,看来……要尽早启程回去才行。” “我再也不敢出去了……”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口,想说他身上好香,可这种话似乎不适合出现在这个场合。 方刈拍拍我的后背,轻声笑了笑,“想好了?” “什么想好了?”我从他怀中支起来,满眼疑惑。 “跟我回家吧。”他收起了笑容中的玩世不恭,认真地与我对视,清明而坚韧,有不容置疑的威严,“我没有和你开玩笑,只有我——作为太卜之后,家族当代最强大的继承人,下一任家主——有能力保护你的性命和安全。” “你……” “嗯,”他忽然抬起我的下巴,越靠越近,直到鼻尖与我仅隔半寸,温热的鼻息喷在我唇间,才继续说:“我保护你,你做我的夫人,是不是很划算?” “我……我什么时候说不跟你回去了……一直都跟着你啊……”我拍掉他的手,脸红着转开视线,“其他的以后再说吧,你又不是家主,哪能什么都说了算。” 并不是不愿意,我只是想起了——蒲公英。 不管心里怎么想,我还是在征得方刈的同意下,给安写了一封道歉信,顺便附上了一幅画。 是我画的,画面和内容都很简单,是一大片被风吹拂的薰衣草田。 “薰衣草不知道它们未来会成为香囊、抱枕、蛋糕、茶包、或是名贵的香精,它们只知道,今天的阳光很明媚。” 我请方刈过目,他摆摆手,直接让管家替我把信收好,等我们离开后再交给安。 夕阳如醉,马上就该出发了。 方刈在窗前负手而立,望着大花园里的水池和雕塑,轻轻唤了我一声。 我跑到他身后抱住了他。 “小怜,你想回家吗?” “回家?” “嗯,回家,你真正的家。” “可是……你知道他们在哪里吗。” “嗯。” “我的家人……他们还好吗?” “他们很好,如果你想回去……我可以办到。” “还是先把你的事情处理完吧,我……不想因为自己给你或者他们添麻烦。” 方刈极轻地叹了口气,我连忙问他怎么了。 “没什么。我会照顾好他们,你不必担心。”他转过身,握住了我的双手,“那……等你答应我的时候,我和你一起去见他们。” “我,我倒是想答应你呀,可是……”胸口一痛,心酸汹涌而至,“我们……我……这样就……很好了……我不敢……我知道这样很蠢,很懦弱,但是我……” 感受到他渐渐凝结的气场,抬头与他对视,他皱着眉,目光严肃。 “我觉得……能留在你身边就可以了,我不想变成站在你身边的人,我害怕,害怕其他人的攻击,害怕给你带来麻烦,我……我没有游刃有余的能力啊!” 方刈笑了,脸上的寒冰化成三月的杨柳风,像是在笑我痴傻,他摸了摸我的头,“你给我带来的麻烦还少?” 我一时语塞。 “我当然知道你很蠢,但只要听我的话,乖乖的,我保证谁也欺负不到你头上。” 他牵起我的手,“走吧,出发了。” 第四十六章 回国 到了机场,我才知道这趟旅途竟然只有我和方刈两个人同行,这完全不像他的风格,更奇葩的是,他告诉我,现在去买票。 他从柜台回来,手上攥着机票和护照,塞给了我一份,“这里人很多,你跟紧我。” “……说起来,我还以为你会有私……人飞机什么的,没想到连票都是现场买……” 他朝我一笑,“失望了?” “没有,就是感觉不太像你的风格,至少应该是把票准备好嘛。” “现在不知道有什么人在惦记着你,我让人提前买了好几张今天下午起飞的票,但我们真正要上的飞机,是三十分钟后起飞的这一趟——快走吧,要来不及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方刈把自己和我都故意打扮得邋里邋遢,这么一混淆视线,大概能安全许多。 好在头等舱的专用通道非常便捷,离飞机起飞还有二十分钟时,关闭舱门的前一刻,我们坐进了客舱。 今夜天晴,飞机准点启动,在长长的跑道上加速,逆着晚风振然而起。 “哇!”我趴在窗边,飞机盘旋着升高,黑夜下的金色城市流光溢彩,列满路灯的道路纵横交错,点缀着商厦、楼房、公园,河道上跨着的几座塔桥,如上元节的金色长龙。 听说这座城市是工业革命的起源地,而银行业是它现今的主要产业,随着飞机的升高,建筑和道路渐渐分不清了,整座城市变成了富贵繁华的金粉之地,倒是挺符合它的身份——就像黄铜制成的机械零件,又或是碎金屑,堆了满地,直延伸到带着弧度的地平线。 对流层的流风轻云拂过窗边,像酞青蓝色夜里的银灰纱带。飞机上下抖动,颠簸带来的失重感把我吓了一跳,我惊慌地抓住了方刈的手。 “你这么怕死?”他笑道。 “我,当然怕死啊!谁不怕死啊?” 他让我将双手放在身侧,闭上眼睛,教我调整呼吸,又清了清嗓子,居然开始给我念《逍遥游》:“鹏之徙于南冥,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天之苍苍,其正色邪?其视下也,亦若是则已矣。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故九万里,则风斯在下矣,而后乃今培风;背负青天而莫之夭阏者,而后乃今将图南……” 我依着他的缓声慢语,仿佛自己的心思与身体一起变成了那只积风千里,扶摇而上的大鹏,飞翔在高远长空。 方刈的声音越来越小,我的呼吸渐慢渐均匀,慌乱的感觉再也没了。 我睁开眼睛,方刈正盯着我的脸,问我:“不怕了?” “嗯,”我点头,“感觉自己就像大鹏飞在天空上,生命与尘埃、气息同在。把生命感受化于天地之间时,会想到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想到生与死是世间的‘常’,就不害怕了。” 方刈揉了揉我的头发,递过来一份菜谱,让我点些晚饭。 “这家航空公司的菜很好吃。”他说。 我很惊讶,他这么挑剔的人,居然会有他觉得好吃的飞机餐?! 空姐先送上来了两杯开胃饮料,是苏打水调和的果汁碎冰,桃子味,很清爽,就是有点齁甜。 方刈自己拿酒柜里的饮料兑了一杯威士忌,我趴在桌边托着腮看了他几眼,又看了看玻璃杯,见他毫无反应,遂大胆地将手伸向了他的酒杯。 “嗯?这是我的酒,想喝的话——”他握住我的手腕往自己脖子上来回蹭着,又低头靠近了我一些,“要拿代价来换。” “要……什么啊?”我目光闪烁。 不行,不能总是一副被他牵着走的样子,我将手指抵在唇上,朝他眨眨眼,娇娇软软地问他:“这个好不好呀?” “嗯……这个只够一口……” “那,还还要什么……” 他笑了几声,将酒塞到我手里,“喝吧,吃完饭再说。” 方刈确实没有骗我,餐食真的很好吃,我原本只点了一份,不曾想上来之后被我风卷残云没几分钟就吃了个干净,又点了一份,结果依然如此,只好再来了一份,心想这次哪怕吃不饱我也再不吃了。最丢人的是,等我三份吃完后终于心满意足时,扭头一看,方刈的盘里居然还有两块牛肉。 ……我可是把伴碟的沙拉都吃掉了啊! 这是我有记忆以来第一次坐飞机,却比我“印象”里要舒服得多,不仅有沙发椅,有床,竟然还有一个小淋浴间……这真的是在飞机上吗? 我冲了澡,换上准备好的睡裙,刚才我把睡裙从密封袋里翻出来时偶然看到它的领标,竟然还是价格不菲的高街品牌。 空姐进来收走了一些用过的杂物,笑容可掬地问我想要什么味道的香薰。 什么味道呢……我忽然发现,我居然不知道方刈喜欢什么味道。 “有没有……沉香?”我问空姐。 她点点头,“有的,小姐。我们有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精纯沉香,还有来自日本的禅意合香,都是以沉香为基调的熏香,来自日本的合香会有多一些茶叶和茉莉的味道。请问小姐更喜欢哪一种呢?” “要合香吧。” 她十分礼貌地欠身,告诉我马上就送过来。 抖开毯子,窝在窗边的小沙发椅上,窗外已经漆黑一片,只能看见暗黄灯光下我自己的面容。 我朝自己眨了眨一边眼睛,又撅了撅嘴唇,瞪大眼睛盯着自己的瞳孔看。 感觉好像少了点什么…… 对了,趁方刈还没出来,赶紧涂点口红,这样等他出来的时候,颜色应该就著得差不多了。 空姐放好电热香薰灯后就出去了,我对着窗户点染唇色,清新而柔和的香薰味道飘过来,令人放松,看来没挑错。 我将照明的底灯关掉,小空间里除了淋浴室与香薰再也没有其他光源,整个暗了下来。 “好香啊……点了香薰?”方刈从淋浴室出来,说着就深吸了一口气,“小怜怎么把灯都关了?” 此时我正坐在床边将浓香水往手腕和耳后沾抹,听了他的话,我懒慢地一甩手腕,将擦了多余香精的薄纸扔进角落的纸篓,转头望着方刈一笑,“等你睡——觉啊。” 实在受不了,我帮他翻出睡袍,扔到他怀里,“你,你快点穿好衣服!” 方刈笑笑,将睡袍随意一束,灰白色绸质的斜交领睡袍穿在他身上,虽是松松垮垮露出大片胸膛,却全无我刚才骂他的“下流”气质,倒是很像高坐山崖之上,衣襟被松风吹开的云中仙君。 第四十七章 你的意志 方刈就像在袅袅秋风中降临北渚的湘君。 我顿觉自惭形秽。 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是心灵、是经历、是出身、是皮囊,是所有能力和拥有的总和。我想自己大概不是自卑自傲、自怨自艾的人,但与他相比…… 我在心里忽然笑了。 明明总以万物平等的心态自居,到头来自己的内心深处却无论如何都觉得低人一等,或者说,觉得自己连普通人都不如,真的很可笑。 是因为方槿元说的那些话,因为与孟雨晴,与安,甚至与宫曼怡的对比吗。 我应该、我会接受自己的,我想。 接受自己的恶,才能在衡量选择的时候更好地保存自己的善吧。 空姐敲门进来,把坐在窗边发呆的我吓了一跳,赶紧捂了捂胸前的衣襟,哦,衣服穿得好好的,没事儿…… 空姐和方刈说了几句什么,随后就听到她往我这边走来,食物的香气也随之而至,一碟炒河粉被稳稳地放在我面前。 “小姐,请用。” 我霎时涨红了脸,毕竟刚才的一道牛排一道意面一道塔可和汤都是她上给我的…… 可是肚子又很不争气,闻到这油火旺盛的香味,立刻就咕噜了几声。 “谢……谢谢。” 空姐走后,我对方刈说:“谢谢你帮我点吃的。” 他拍拍我的头顶,没多说什么,我想着这炒粉气味大得很,怕他不喜欢,狼吞虎咽地就往嘴里送。 “慢点吃,我又不跟你抢。”他从提包里拿出电子书,点开,我远远看去,似乎是一部日本小说。 我吞吞吐吐地说是因为害怕他不爱这个味道,他却摇摇头,一直温柔地看着我吃粉,任由电子书的屏幕熄灭。 “我以前是觉得这个味道挺难闻的,尤其吃完之后,一股油烟和韭菜的余味,非常令人反胃。不过自从知道你很喜欢吃,好像……就没那么在意了。” 一阵心酸,竟引得我五脏六腑都微微痉挛,勉力朝他笑了笑,却连自己也知道笑得极难看。 方刈的眉头皱起来,问我为何最近总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不和他说。我当然不承认,以埋头苦吃来掩饰着心思,但方刈何许人也,怎会看不穿我这拙劣的掩饰。他给了我一个爆栗,冷着声音用命令的口吻又问了一遍。 “我害怕。”我说,“我害怕跟你回去,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在某一个节点,我手中四季变换的玻璃球就要碎了。” 悲伤如潮水拍岸,我放下了不锈钢餐叉,叮——当啷—— 这样的声音,一听就很高级,因为它是属于西洋餐具的碰撞声。哪怕碟里的是一盆土,在现代东方人的潜意识里,它也代表着高级。 如果我与你分隔,彻底离开你的世界,如果我再次在记忆的沧海桑田里一无所有,又会怎么样呢? 我很信任人类的生命力,不管发生什么事,活着都是最难又是最容易的事。最容易的是抛弃心苟且而活,是抱着心英勇就死;最难的是胸口的心永远追不上手中的能力,是紧紧抱着赤子之心、却为了活着践踏无数的普世价值。 但只要怕死,这些都不会是什么问题。 我并没有把这些“如果”宣诸于口,因为就算它们成了真,我也一定是那个为了活着可以卑劣到抛弃一切的人。 为了自己活着,或者为了他更好地活着,都可以。 我也想——也想成为那个,在松风鹤唳之间,邈然尘世的云中君啊。 不知道方刈是真的被我的表演骗住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故意不点破,总之他是没有继续纠缠此事了。不仅如此,他还要来了一副耳机,与我一人一只,点开手机中的歌单放给我听。 飞机追逐着东半球的漆黑夜色,小窗之中,我与他倒影在无边无际的黑暗里。 是纯音乐,有时像晴空下即将消逝的航迹云,高亢美丽却仿佛一触即散;有时像拂晓时分从摇曳橙花间开出的列车,有离别的叹息充斥风中;有时像夏日盛放的满丘白花,却只是夜幕降临时虚幻的梦…… 每一个音符都是如此完美,完美得像威尼斯商人商铺里最名贵艳丽的玻璃瓶,像织工手下最复杂细致的缂丝山水,像君士坦丁大帝礼盒中最纯净无暇的宝石项链。 直到我听到一首非常熟悉的曲子,像街角的满树李花,像倒影澄碧天空的运河,像巷道里拂过的缱绻暖风。 我睁大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方刈终于开口,问:“想起来了吗?这些——都是你以前喜欢听的歌。” “我只认得这一首。”我说,“和安逛街的时候,风从巷道里吹过,我就想起来了。街角的花,湛蓝的运河,落满阳光的午后小路,这是……我以前住过的地方吧。” 眼眶无法控制地溢出来一汪泪水,虽然我的心神摇荡很快就消失了,但它们还是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 方刈用餐巾纸帮我将眼泪擦干,扶了扶我的脑袋,让我靠到他肩上,又握住了我的手。 “你的心思,我全部都看到了。” 果然,他连阴阳吉凶都能卜问,何况我一个懦弱凡人的无聊情绪呢。 他轻轻笑了笑,“还想?” “你!你太过分了,怎么能仗着自己的能力偷窥别人的内心?那那岂不是,我平时看什么想什么你都知道……”我恶人先告状,企图打乱他的阵脚。 “这种事很费神,如非必要我根本不会用,你以为是谁让我这么头疼?” 我趴到他怀中嘤咛了两声。 “到底要我教你多少次,嗯?”方刈捏着我的脸不依不饶,“我这么花心思在你身上,你都想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哼,哪怕把你在床上的天赋放三分之一在这上面呢?” “你胡说!我是人,我不是圣贤啊!”我戳着他心脏的位置,“你这里,你的基因里,是高深的上位者。我呢,我只是一根草芥,无能的草芥!说好听了是‘龙’的宿主,事实上不就是任人摆布的傀儡人偶吗?我也许真的有自我意志,但我能做什么?我能用自我意志为基点,用草芥为撑杆,撬起整个地球吗?” 我颓然地捂住胸口,眼泪之中,方刈的脸模糊不清。他隔了很久,才握住了我交叠在胸口的手,慢慢地摩挲,摩挲。 眼泪再次被他擦干,我因哭泣过度还流了鼻涕,毫无形象地发泄似的擤了个痛快,引得方刈忍俊不禁,说我是傻子。 我正想继续辩驳,他摘下了左手的腕表,一道深深的血痕骤然出现在我眼前,横贯在他算不得粗壮的手腕之上。 “你每一碗药里都有我的血,是,你就是作为宿主的傀儡人偶,但也是我一个人的人偶!”他仿佛宣誓一样的话掷地有声,“能左右你的,只有我,而我,一定会尊重你所有发自本心的自我意志,明白了吗?” 不等我露出震惊之情,他估计也猜到我十有八九会误会,接着说:“我的初衷并非为了控制你,而是你的身体情况实在太糟糕,寻常药材没有用,我不懂得那么多关于‘龙’的事,可是我很害怕,害怕你就这样死了。” 忽然,我感觉自己好像不怕死了。 不过是一死,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确实没什么的嘛。 “那……我跟你回家的时候,可以悄悄的吗?不要告诉其他人我是谁,就当我是你的女仆……”我扯住他的袖子,垂下眼睛,十分的不自信,“我很害怕……如果他们知道是我,是我这个因为自己卑鄙无耻品德败坏而害死了一群人的人……我知道这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但在别人眼里……” “他们手上的鲜血,比你多得多。”他打断我,“你怎么总是因此自卑,叶怜小姐?” 本来还以为十几个小时的路途会漫长而煎熬,但事实却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可能是因为有他在身边吧。 方刈建议我再冲个澡再换上那套极其轻薄的吊带背心和短裤。我有点懒,说换衣服就好了嘛,他笑着让我不要后悔,听任我随便换了衣服。 临下飞机前,他塞给我一把湘妃竹小折扇,说等会儿用得上。六寸的小扇拿在手里刚刚好,我展开一看,是一幅竹石图,墨色浅淡,望之生凉。 我肩上挂着细链小包,手中把玩着那把折扇,一踏出机舱,瞬间被扑面而来的潮湿热气打了个措手不及,还没走完连接到候机楼的延伸梯,已经闷了一身薄汗,十分难受。 “啊!这是什么地方啊,好热啊!”我忙不迭展开扇子扇动起来,连扇出来的风都是热的,可一到了候机楼内,卯足了劲的空调顿时又让我如坠冰窟,“嘶!这里的人怎么回事,空调开这么大!” 方刈揽住我的肩膀,“这样行不行?” 他的手好暖,而且其实我很快就没有觉得冷了。 这座城市真的很热,我算是懂了方刈为什么会提醒我冲澡了。好在出了机场就有车子候着,倒也没真的热到。车子沿着海岸线的公路一路飞驰,经过了几座大桥和隧道,最后停在了海湾边一座有着花园弯道的建筑前。 下车一看,好家伙,原来这儿是一片山脚,从海边开始,林立的摩天大楼高耸入云,密密重重,一直建到将近半山腰。 太令人害怕了,这就是都市小说里描写的城市丛林吧?! “我们……要住这么高的楼吗?”我问方刈。 “嗯,这里风景好。” “好——高啊!”我仰着头,根本数不清眼前这栋灰蓝色的建筑到底有多少层。 第四十八章 一克拉以上的钻石才值钱 不知道方刈什么本事,我还没吃完侍应生送上来的冰切水果,已经有身穿制服打扮精致的小姐姐来领我们去坐电梯了。我捧着水果,看她优雅地按下了38楼的按键,瞬间瞪大了眼睛。 我,好像还没住过那么高的房间…… 方刈确实向来不会骗我,房间的风景确实很好,几乎占了整面墙的玻璃窗一尘不染,窗框里,松石绿色的海港占了大半的画幅,还能看到对岸灰蒙蒙一片的高楼,海湾里有渡轮缓慢地击水前行,两艘白色游艇拖出长长的银色雪浪。 虽然城市不怎么漂亮,海倒是很干净嘛,等到黄昏时,一定很美。 方刈让我陪他出席晚上的私人宴会,临近赤道线的夏末,太阳落得比先前要更早一些,我期待中的海上日落,只能在车中堪堪看上两眼。 车子一直开到半山,不知是因为远离了水泥丛林,还是因为山上植被茂盛,青翠欲滴的风从车窗灌进来,我闭上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车子在盘山公路拐弯时,风向也骤然改变,我被自己乱飞的长发糊了一脸。 可还是不舍得将车窗就此关上,热烈的海风和清爽的山风,真的令人快乐。 车子将要停在一座会所前,我才恍然自己是来参加宴会的,赶忙摇起车窗,手忙脚乱整理鬓发。真的很麻烦,因为刚才的风,我的发丝已经胡乱地与头上的珍珠蝴蝶发夹以及葫芦耳坠纠缠在一起了。 啊啊啊啊啊! 方刈伸手过来小心替我取下了发夹,等我把发丝重新顺好后,才又帮我将蝴蝶夹在了鬓边。 “小怜……”他夹完蝴蝶,却一副不打算动的样子,我十分疑惑,问他我的打扮是否还有什么不妥。 方刈指了指自己的嘴唇。 …… 我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他的下唇,“好啦!” 因他要与人谈些私事,我被安排到与女宾们坐到一起先吃点心,她们打扮得都十分光鲜亮丽,正在姿态优雅地坐着聊天。我一个人也不认识,可沙发上没什么空位了,只好挨着一位长相美艳的小姐姐坐下。 我向她打招呼,她看起来很冷艳,对我笑时却眉眼弯弯,像盛开的扶桑花。 她们似乎有好几位都是人气明星,客套地讨论着奢侈品和珠宝,度假和美容,我觉得很没意思,便去拿了一碟蛋糕吃。 咦,居然挺好吃的,而且量也不大,看来可以再试试另外的口味…… 好腻啊,要杯茶喝吧…… 我端了一杯绿茶准备回沙发上坐着,边走边先尝了一口。 好难喝啊!这是什么绿茶嘛…… “你们啊,碎钻不值钱,要买一克拉以上的才有收藏价值,才能彰显你的品位!” 不知道谁的话窜入我的耳朵,我刚把绿茶咽到嗓子眼,本来就不好喝了,一听这话立刻笑了出来,差点呛个半死。 “你看看你,哎,怎么能戴珍珠彩金这么俗的东西呢,要是换成钻石项链,搭配上你这条礼裙,就像个欧洲公主!”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是一位穿着红色礼服裙,烫着深棕色波浪卷发的漂亮女子,眼睛大大的,眉毛画得细而浓,带着明艳的英气。 被她批评的女子大概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新人,打扮确实有些不够时尚,气场也很弱,此时只能尴尬地奉承她的话。 “哎?小妹妹,你的耳坠好像最近好火的那部清宫戏里面戴的耶!你是那部戏的演员吗?”这位热爱钻石的小姐发现我刚才笑她,竟然起身凑了过来,围着我左看右看,“蝴蝶发夹,我见过梵克雅宝一款白钻和粉钻做的,可仙气啦,小妹妹都穿得起华伦天奴的高定了,为什么不买那个呀?而且怎么上面这个珍珠吊坠看着颜色怪怪的,实在要买珍珠,要东洋产的才行!” …… “哎呀,你怎么还戴黄金的手镯,款式这么老土,又不是要去结婚,完全配不上你的裙子啊!” 我捏紧了茶杯,吸了口气,强压着翻白眼和骂脏话的欲望朝她笑笑,“我不是很懂这些,都是男朋友给我的。” “女人怎么能不懂这些啊,也不能指着男人给,自己赚来的才是最好的,来来,姐姐跟你说……” 她拉着我就要往沙发上坐下,我触电般一甩手腕,皱眉后退了半步。 “抱歉,我真的不感兴趣。”我故意垂眸看了一眼茶杯,冷淡地说:“而且,你脸上贴的高光亮片掉到我的绿——茶——里了。” “你!你是哪个小嫩模啊!有没有礼貌?我可是……” 女子瞪了我一眼,气呼呼地坐回沙发上,阴阳怪气地和旁边的人讨论着新款的铂金包。 我将绿茶放到服务生的托盘里,无聊地坐回扶桑花小姐的身边,她还是对我笑了笑,说:“你的镯子真好看,是传统的花丝工艺吗?我在这边很少见到这样的镯子。” 我应了一句,顺便对她道了句谢。 “公司里有一位前辈也很喜欢这种传统款式的珠宝,如果不是见她戴过,我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工艺呢。” 她戴着一个鸢尾花形状的钻石吊坠,手上一只彩金工字型镶碎钻镯子,我夸她鸢尾花与她的气质很相称,令人想起巴洛克花园里撑着阳伞穿着大摆裙准备看戏剧表演的贵族小姐。 “你说话真好听。”她有点害羞,“我叫周乔,我该怎么称呼你?” “你叫我小怜吧。” “小怜,那,你可以叫我小……咦?”她忽然顿住,不好意思地笑起来,“虽然有很多人叫过我小乔,可让你也这么叫,总觉得有很特别的感觉。” “啊?为什么……” 这是什么新型商业互吹吗? “就像……被你称呼的‘小乔’,好像确实应该是那个绝世美女,啊,我不是说我自己……” 她手忙脚乱的,我赶紧竖起大拇指,坚定地夸她:“嗯,我也觉得,因为你就很好看!” 侍者进来说准备开宴了,一群莺莺燕燕瞬间站了起来,迈着优雅的步子往餐厅去,我和周乔走在最后,等到了宴会厅时,不少人都已经找好座位了。 我一眼就看到了方刈,在中间的位置,他站在椅子边,朝我眨了眨眼。 “小乔,我去那边了。”我对周乔道了声失陪,提着裙子绕过衣香鬓影,站到方刈身边。 真的不是很喜欢这种长桌宴会,什么都要小心翼翼的,菜上得奇慢,偏偏我的进食速度奇快,真是挠人。 “嗯,醉里灯下,果然还是小怜最好看。”方刈喝了酒,凑到我耳边说话时,带着一股淡淡的酒气,令人醺然。 “哼,我是人偶,当然完美无瑕。” 方刈哈哈一笑,往我空空如也的盘子里放了两块切好的烤鹿排,开玩笑道:“你看看别人,陪酒陪吃陪聊,你不仅要我给你分吃的,还埋怨我。” 侍应生给每一对客人中间放了一只香薰小蜡烛,点亮了长桌上的几座华丽灯台后,依次将大部分电灯熄灭,宴会厅微香萦绕,光线暧昧,配合刚上桌摆盘精雅的主菜,愈发有觥筹交错、纸醉金迷的气氛。 我吃完了主菜,叉子上戳着最后半颗作为伴碟的圣女果,托着腮有些无聊地侧着头想看看方刈,却发现有一道微弱的银光打在他的侧脸,如同覆了薄薄一层鲛纱。 我想凑近看清楚,银光居然在此时变得更明显了,奇怪,我四处张望,其他人脸上并无此种光亮,而且周围也没有银白色光源,好奇怪啊。 “你找什么?”方刈问我。 我告诉他银光的事,他噗的一声笑出来。 “是你发夹上缀的夜明珠。” “夜,夜,夜明珠?!”我松了手想去摸那颗坠珠,叉子哐当一声掉进盘里,引来一片注目。 我赶紧将脸侧开,免得他们留意到我头上发亮的珠子。 “嗯,准确来说,是随侯珠的其中一颗。”方刈静静看着我头上的发夹,“这颗比较小,年代又太过久远,它的光芒远不如记载了。” “你,你怎么把这么贵重的东西戴到我的脑袋上啊!”我小声说,“丢了怎么办?这可是跟和氏璧齐名的随侯珠诶!不对,重点是,你怎么两样都有啊!” “嗯……很久以前从家里库房换出来的,是哪朝皇帝请先祖占国运时送的礼物吧。与其让它在盒子里封尘,还不如——博美人一笑啊。” 这样的传奇宝物,谁戴着能笑得出来! 方刈让我放宽心,好好吃饭,它现在的模样,寻常人只会认为是普通的珍珠,而且发夹做工很细致,不会掉的。 好好吃饭……你看我盘里还有能吃的吗?! 不过他确实很喜欢这样的物件,在不懂的人眼里平平无奇,实际上哪怕称不上价值连城这般夸张,也绝对非寻常可见。 犹如一位内敛的谦谦君子,将珠玉掩映在罗绮之间,只有佩戴过的人才听得出来是怎样的金声玉振。 “刚刚还有人说我戴的珠宝俗气呢,说这套裙子应该配梵克雅宝的钻石首饰。”我神采飞扬的,忍不住跟他说起那位女子,“她还说钻石是品味的象征,要买一克拉以上的才有价值。” 方刈强忍笑意,低声说了一句,又道:“你指给我看看是谁,我找人从她身上敲一笔。” 第四十九章 大明星的秘密 破东西,根本就吃不饱,还说是邀请法国米芝莲大厨做的呢,也没见得好吃到天上去嘛,虽然食材还不错,但吃不饱和放屁有什么区别?! 被食物吊起来的胃口根本没得到满足,加上长途飞机后遗留的困倦,我靠在沙发上,心情烦躁,昏昏欲睡。 遥遥寻觅了一下厅中方刈的身影,他显然还在忙碌,尽管有……咦,他那个叫林渺的管家呢?! “叶小姐。” “叶小姐?” “啊!!!”我一个激灵,看清眼前人时才堪堪冷静下来,“啊,林叔,是你啊,怎么啦。” 林渺的头发有些许花白了,精神倒是很好,揖让之间,举止得体,是位容易令人想要亲近的老绅士。 “这个,给叶小姐。”他将手中的托盘送到我面前,上面放着一碟牛油果三文鱼卷,看得我眼睛发亮。 “给,给我的?”真是瞌睡遇着枕头,还是牛油果和三文鱼,我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少爷说叶小姐可能没吃饱,让我找厨房做了一份。叶小姐,我帮您放在茶几上,我先回去了,您慢用。” 林渺微微欠身后就走了,我直接将调好芥末的小碟放在大碟子一角,端起整盘就开始吃。 大致数了数,这上面一共有十六块三文鱼卷,鱼肉切得晶莹细薄,牛油果片也是整整齐齐,中间还卷着小团柔滑香甜的奶白浓酱,好好吃哦! 吃了几块,因觉得用叉子吃不是很方便,托盘里又没有准备筷子,干脆直接动手,捏起来蘸着酱汁吃,这样豪爽粗朴的吃法,好像让食物都变得更美味了呢。 正吃得津津有味,忽然听到由远及近传来高跟鞋走在薄地毯上以及金属碰撞的声音,我抬了抬眼,只见那位钻石主义小姐从厅中走出来,脸上有点不耐烦。 她一甩头发坐到我对面,从手包里拿出一部白色的手机,抬眸朝我一看,眼神高傲,“小嫩模,是你啊,哈哈哈,你怎么躲在这里吃东西啊?” 我没理她,自顾自又捏了一块蘸着酱就往嘴里送。 “喂,你怎么不理人?名气没有,架子倒是很大啊?” “我在吃东西,没空跟你扯淡。”我故意将嗓音压低放粗,说话也像个流氓,“玩你的手机吧。” “傻逼。”她终于忍不住,被我挑衅得说出一句脏话,再也没搭理我。 这就对了嘛,我心情愉悦,继续吃着盘中餐。 对面的钻石小姐看起来心情很不好,精致的五官皱成一团,满手的美甲敲得手机屏幕啪啪作响。我吃完了碟子里的三文鱼卷,到卫生间洗了手回来时,只见她身边又站了一位女子,穿着职业装提着通勤手提包,正在和她说什么。 “我都说了不去!”钻石小姐将手机甩到沙发上,尖声发着脾气,“你没有跟我说过今晚要陪客人!而且还是,还是那么一个!!” “钟琪,你搞清楚自己是什么身份,真当自己大明星呢?欺负工作人员欺负新人都是小事,张总是什么人你自己心里清楚,你是怎么火起来赚这么多钱的你自己心里更清楚!”女子也一副恨铁不成钢,“你也不看看自己都是什么样,我花大精力给你立人设给你做宣发经常一熬就是一通宵,之前你接不上通告是我差点给品牌方跪下来人家才愿意请你做代言,你陪一下张总怎么了?!” “你这么想陪,你去陪啊。” “我倒是想,要是可以,我来做明星,你来给我当经纪,行不行?!”女子看了看手上的表,“我知道你心里不舒服,但有什么办法?我们都是普通人,除了巴着他们这些大人物还有什么办法?至少我们付出还有回报是不是?在这里这么久了,你也不是没当过住在笼屋劏房的可怜鬼,难道还想回去端云吞面?我可以帮你再找找借口,但是十五分钟,我最多给你十五分钟,十五分钟以后你必须调整好心态进去陪张总,不然你就等着上热搜一糊到底吧。” 女子说完以后就走了,留下钟琪在那里生闷气。 我坐回她对面,本来没打算理她,倒是她没好气地开口与我搭话:“看了我的笑话,想着怎么嘲笑我呢?” “我没那么无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听了她助理的话,我倒是少了许多看不起她的想法。 本来觉得她傲慢,觉得她情商低不会说话,觉得她人云亦云把储量大得很的钻石当成宝贝,确实很傻,但好像也没那么讨人厌。 “你今晚也要陪客人的吧,怎么还有空在这里吃东西,你的经纪呢?”她竟然从手包里掏出了一盒粉色的细烟,点上吸了一口,又垂手把烟藏到茶几下,看来是在偷偷地抽。 “……”我一时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我不是做你们这一行的。” 她瞬间皱眉,“什么叫我们这一行,说得好像我是妓女一样。” “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自己自我代入啊。” “你!” “做妓女也没什么不好,当得好还能名垂青史,你要不愿意用肉体换优越的生活,可以去当学徒当销售哪怕去刷碗啊。” “我真的是没见过你这样的人,长得不丑,说起话就像下水道的蟑螂。”钟琪瞪着我,又狠狠吸了两口烟,她的烟是蜜桃味的,浓郁的香甜几乎能将焦油和尼古丁的气味彻底遮掩。 “我有哪句话说错了吗?” 她吹出一口烟气,冷哼一声别过了脸,“你说得对。” 有什么人从大厅往这边走来了,我扭头一看,竟然是方刈,他身边还跟着林渺和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 我还在犹豫是否要张口叫方刈,那个男人逢迎的话已经传了过来,“方少爷,这是我们最近新捧的女星,长得还可以,我看您刚才就一直往这边看,我给您介绍一下……” 钟琪迅速踩灭了手上的烟,眼神有几秒的惊恐和嫌恶,但很快又调整成了优雅得体的模样,拿着手包站了起来,“张总好。” 原来这就是她经纪人说的张总啊,难怪钟琪那么不愿意呢。 张总可能误会了什么,让钟琪好好陪方刈,钟琪紧绷的脸色一时缓和了很多,不料方刈摆了摆手,说:“我对她没兴趣。” “你是不是无聊了?”方刈望向我,见我毫无反应,又补了一句,“要不要我陪你出去走走?” 钟琪的表情瞬间垮塌,又不敢再瞪我了,认命地垂下了眼睛。 我果然还是心软,故意望了一眼张总,才问方刈:“你忙完了吗?” “陪你走十分钟还是可以的。” “那不用了,”我指了指钟琪,“她刚才在教我鉴定钻石,我还没学完呢。你先处理事情吧,我和她出去透透气。” 方刈轻轻一笑,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好,那你不要走太远,叶小姐。” 我和钟琪走在会所楼前的花园里,小桥流水,凉亭石阶,夜风吹着,虽然湿热,还是比白天要舒服得多。 “你是故意的吗?”钟琪的语气虽然没有那么咄咄逼人了,却还是有些高傲,我想是她用来武装自己的语言习惯吧。 “是啊。”我忽然朝她一笑,“被下水道蟑螂拉了一把的感觉怎么样?” 她半天不说话,直到我们坐到了凉亭里,才听她非常小声地说:“谢谢。” “你太容易满足了吧,一会儿等我走了,你该陪还是得陪。”我顿了顿,“反正都得陪,你要是不爽,就多要点好处啊,那个张总这么富态,肯定有的是钱,随手一挥就够你买好几十克拉的钻石了,颁奖典礼上一戴,还不是艳压群芳。” “……” “怎么不说话了,刚才不是很能说吗?你陪我出来是来听我说单口相声的?” “你命真好,是哪家的千金小姐吧。不像我,就是个青楼里卖笑的。” “知书达礼的青楼女可不会像你这样跟千金小姐说话。” “……” 钟琪被我说得有点尴尬,抿着嘴又别开了脸。 单论五官而言,她确实长得很好,除了空洞的眼神与习惯性下垂的嘴角显出些刻薄,也真挑不出什么毛病了。 风吹起她的发丝,她已经微微出了汗,深棕色的细发粘在细长的脖子上。是有点热,我从手包里翻出那把六寸湘妃竹扇展开,钟琪想帮我扇风,我摇摇头。 “你这把扇子很贵的吗?”她问。 “不知道。” “又是别人送的?” “对啊。” 她低下了头,我想着她应该也很热,就给她扇了一扇。 钟琪马上跳开了,“不用给我扇。” “你不热吗?” “扇子一扇,头发就乱了。”她说,“做了三个小时的造型,万一搞不好看被人拍到了。” “你长得又不丑,头发乱点不是更性感撩人吗?” “哪有女人像你这样说话的!”她扭过头,“你是千金小姐,当然不在乎,我就指着这张脸吃饭了。” “你该在乎的不是头发有没有乱,而是说话的方式。幸好我不是你想象里的那种大小姐,否则你已经祸从口出了。” 我们相对无言,又坐了十来分钟,我的余光瞥见她的经纪人正往这边来了,便合上折扇站起拍了拍裙子,“祝你好运,大明星。” 经纪人果然过来催促了,钟琪还想拿我当挡箭牌,我本就没打算再帮她,直接表示与她事情已毕,让她经纪人带她走。 花园里有一座小石板桥,曲折几下,横在不到两米宽的小溪上,桥面离溪水水面只有不到小半米,流水潺潺,庭灯映照下还能看到白珠飞溅,甚是清凉。 我瞧四周无人,便在石板桥边缘坐下,脱了鞋放在一旁,将双脚浸入水中。 好凉快呀!这可比在屋子里吹空调舒服得多了。 我一手支在石板桥面,一手扇着竹骨折扇,抬头望向天空,澄明夜里,缺了小角的浅白色月亮将附近的薄云映成淡淡彩色,难怪仙女织天衣霞蔚的故事会为人称道呢。 我索性就此在石板桥上曲腿躺下,湿漉漉的脚踩在冰凉的石板上,以双臂为枕,遥望天上孤高明月与曼妙彩云。 天地浩茫,而我好像变成了一只蝴蝶,在蓬蒿之间,为仰望时目力所及的无穷无尽惊叹着。 第五十章 奇怪的书籍增加了 嗯…… 迷迷糊糊的,好像睡着了…… 努力动了动手臂,唔,麻了…… 眼皮也好沉,嘶,肩膀硌得好痛…… “你醒了?” 我蓦然睁眼,自己仍旧躺在石板桥上,四肢发软,看来睡得有够沉的。 刚才是方刈在说话吧,他人呢…… “小怜?” “呀!”他的脸突然出现,吓得我直接坐了起来,才发现原来他就蹲在我头顶附近的石桥上,刚才正探头看我呢。 “累了也不和我说,在这里就睡着了,如果不是有人及时告诉我,你知不知道多危险?”他冷着脸似乎是想要做出一副训我的样子,可语气里却很温柔,演技十分不到位。 “我,我刚刚只是在看月亮,真的没想到会睡着……”我低下头,“我以后会注意的。” “看月亮?” “对呀!”我指了指天空,咦,月亮呢? 哦,在那边! 我竟然睡了这么久,连月亮的方位都变了。 “你看,月亮!”我指着西倾的缺月,“今晚的月色好美呢,你看,园子里没有灯,都能看到淡淡的银光……” 方刈一笑,“是随侯珠的光,不信你摘下看看。” ??? 我好奇地摘下发夹,果然,是那颗随侯珠在发光! 而且在它的照耀之下,组成蝴蝶形状的小珍珠,竟然流彩熠熠,仿佛真是鲛人哭泣的眼泪。 “我刚才躺在地上时,还觉得自己像月光照耀下的蝴蝶呢……” 方刈从我手上拿过夹子,重新帮我别在发间。 地上冰凉,我撑着想站起来,石板真的好硌啊,睡得我腰酸背痛不说,只是稍微侧腿坐了这么一会儿,膝盖侧面就硌得痒痒的,想必已经留下痕迹。 但也无妨,因为已经要离开了。 我趴在车窗户边沿,遥望对岸灯火通明的城市夜景,很多高楼的外墙都做了闪烁的灯饰,变换着花纹与字母,不知道那里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有一种冲动,我扭过头张了张嘴,又赶紧转了回来。 不行不行,不能跟他说。 大城市不都那个样子嘛,有什么好看的。 ……嗯? 口腔里忽然泛起了一阵奇异的味道,不,与其说是泛起了味道,不如说是——对某种独特食物的口味记忆被唤醒了。 是什么? 咸咸的,甜甜辣辣的,还带着一点海鲜的咸腥…… 唔……想不起来。 大概是海风吹来的嗅觉感受吧。 渡轮闪着霓虹灯,像一只漂亮的发光玩具漂浮在水上,我睁大眼睛极目远眺,忽然觉得非常快乐。 “方刈!”我最终还是没有经受住诱惑,蹭到他身边。 他回握住我,问我怎么了。 “我……我想……你要在这里逗留多久呀?” “还不清楚,怎么,想出去玩?” 啊!一下就被发现啦! 我嘿嘿笑了,夸他聪明。 夜晚的车子里黑乎乎的,我借着黑暗的掩饰,轻轻啄了一口他的脸颊,在他耳边小声叫他:“方刈……” 他估计喝了不少酒,我凑近时便闻到浓烈的酒味,连他出门前洒的香水都无法将酒精的醉人味道掩盖。 然而也是因这阵异香,他此刻在我眼里就像一朵醉酒的牡丹,泫然欲泣的不是露珠,而是不小心倾了酒杯的玉液琼浆。 “我好喜欢你呀……” 回到酒店,方刈递给我一份详细旅行攻略的同时,问我是否愿意他找孟雨晴来陪我玩。 我皱着眉头咬着嘴唇斩钉截铁地拒绝了他。 “我才不要人陪,你不跟我去,我就自己去!” 说完,我才发现这句话听起来是如此娇纵,不禁有些心虚怯懦,小声加上一句:“算,算了,不去也可以,留在酒店打发时间没问题。” 方刈不说话,我一下就慌了,赶紧站起来蹭到他身边,软着声音问是不是惹他不高兴了。 “没有。” “对不起……我,我不出去了……” 他静默许久,终于开口:“我只是在想怎样能空出时间来,没有生你的气。给我三天时间,三天后陪你去玩。” 这么好说话的吗?! 我不相信,他直接揉乱了我的刘海,说我要是不相信他,那就连陪我的几天都没有了。 趁着他冲澡的当口,我拿了一支签字笔,一边读那份攻略一边画着记号。这座城市并不大,历史也可以说是几乎没有,旅游攻略倒是详细得很。不像很多旅游城市以风景名胜为主,这座城市的重点在于吃喝玩乐,尤其购物和美食乃是重中之重。因它处地和历史意义特殊,这里的美食独树一帜,在周边虽能找到相似,却与此地的风味全然不同,很多游人都是慕美食之名而来的。 不晓得方刈从哪找来的攻略,这上面林林总总罗列的特色美食光是街头巷尾的小吃就足足打印了二十多页,更有环球评选的米芝莲餐厅和创意料理餐厅——虽然我并不是很感兴趣,总觉得是空有噱头——总之四海八荒无所不包,真让人摩拳擦掌。 这些这些那些那些全都要吃! 睡了一晚上,我的心情依旧雀跃。吃完早餐后收到方刈的信息,说他找人帮忙买了套书给我解闷,让我这三天慢慢把书看完。 桌上这么大的纸袋子看着就让人头痛…… 我拉开纸袋子先瞄了一眼,怎么是宋锦做的书函,还有两函! “这个人买的什么书啊……” 我自言自语着把宋锦函册从纸袋子里取出来,翻过正面一看,顿时傻眼。 《金瓶梅词话》。 我抄起手机就是一通操作,问方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的回答严谨认真,“所购乃崇祯刻本翻印,内容全实。此书世情风物描写皆是上乘。小怜已经长大了,可以一读。” 什么叫我已经长大了啊?! 不,我没有,我不是。 方刈回复了一串省略号,说在忙,不理我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洗净了手,解开书函,拿了第一本开始阅读。 ……还有插图! 别说,这书还挺好看,不仅故事佳,文笔好,写起吃喝玩乐的时代风情来更是绝妙,我就这样看了一整天,连午饭的时候都在看。 说起午饭,真的很尴尬。我是自己到酒店的餐厅吃的,因为一边吃一边看书,被邻桌的少妇当成正面教材训斥怠惰的儿子,还带着她儿子来想向我求教学习方法。 “小妹妹,你在读中几啊,我看你好勤……奋……喔……” 天知道我正在看的那一面,有小孩子不能看的东西好吗! 不过她居然叫我小妹妹,好开心哦,嘻嘻。 晚上和方刈说起这事,他听我说完,笑得肆无忌惮,托起我的脸,眯起眼睛靠过来,“原来是中学的小妹妹啊,那是不是……我该去自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