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山 提尔干擦拭了一下自己的短刀,边上的同伴正在带护腕。他们看着眼前的洞,都开始平缓自己的呼吸。 上过战场的人都知道,在冲锋的时候,如果过早地心跳加速,那么在遇到敌人前就会用尽自己的注意力,导致格斗时会有几秒钟陷入晃神的状态,如果对方比你经验丰富,那么那将是最后一次晃神。 没有看到敌人之前,不要过度亢奋。保持冷静。 同伴用的是也是短刀,两个人眼神对视,对方问他道:“你觉得里面是什么?” “村民是怎么说的?” “他们说里面的是人,行动又和人不同,但绝对不是猿猴。” 这个洞位于西山的深处。 中州城就在西山环绕的盆地中,西山犹如三道屏障,保护着中州城免遭四面受敌之苦,但西山并不是高山,不靠陡峭山崖抵挡敌人。西山是一片连绵不断的丘陵,其中巨树丛生,泥沼密集。这使得山火无法蔓延,形成火攻之势。同时,过于潮湿的环境,让西山盛产有毒的丝草,被称为狐丝子,这种草在没有树木的地方,像地毯一样贴着地面生长,如果有树木则包裹树木。 狐丝子是整个大陆毒性最大的植物,触碰则皮肤溃烂,如果被它割伤,三分钟之内就会死亡。这种植物在西山的原始丛林连绵几百里,使得这里几千年都没有人深入过,从而成为中州城最坚固的屏障。谁也无法通过西山的丛林,出现在中州城的背面。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每年的春天,狐丝子的孢子会随着西山里的风,吹向中州城,几周之后,西山和中州城之间的田地山村,都会长出狐丝子。提尔干所属的参宿骑兵,是唯一可以抵御狐丝子的重甲军队,每年的春天,他们都会手持火把,进行烧山清山的活动。他们不仅会清除平原上的毒草,还会深入西山两三公里,把毒草烧尽,以保一年的安全。 毒草燃烧出的烟气,熏到参宿骑兵的盔甲和兵器上,在战场上有见血封喉之效,久而久之,这项活动就被参宿骑兵变成了神圣的仪式。毒草中有一种红色的特殊品种,可以将人麻痹,是非常名贵的冶炼药草。提尔干今年需要三株这样的药草,但他运气不好,所以他只能再往西山深入一些。 以往这只是一次简单的冒险,但今年不一样,在清掉的山坡上,他们看到了很多去年没有的深洞。从村民的传言来看,这些洞是在今年冬天的时候就开始出现的。有村民进去看过,里面长有红色的毒草。但,似乎还有其他东西。 红色的特殊品种往往出现在阴暗的地方,骑兵长严令私自进洞,但提尔干回去的时候,如果没有三株草药,他就只能把马当掉还自己的赌债,而卖掉自己马的参宿骑兵,会被处死。 “你是因为什么欠的钱?”提尔干问同伴。同伴是一个安静的年轻人,对方说道:“女人。” “你后悔么?”提尔干就笑,他年轻的时候,也常常因为女人欠钱,这真是无聊的理由。 “她死了。无所谓了。” 两人人潜身进入洞穴,年轻人打头,提尔干殿后。 洞穴里十分潮湿,入口的地方都是青苔。穿着重甲,两个人行进十分缓慢,提尔干摸着洞壁,“这是动物挖出来的,还是人挖出来的?” “这些洞是冬天挖出来的,冬天这里的土都冻成石头了,无论是动物和人都不可能挖出这样大的洞。”年轻人道。 “但就是有东西挖出来了。” “那就是其他东西。”年轻人谈论问题的时候,没有起伏,似乎是在说一件很久远时候发生的事情,和自己无关。 关于魔物的传说,在上上代老人口中,经常可以提及,但到现在,说起的人已经不多了,最早的传说是沙漠那边的旅人带来的,事实上中州的人几乎没有见过沙漠,沙漠离这里有几千里远,提尔干其实不知道沙漠是什么,只知道那个地方,到处都是沙子。 他们继续往里,光线迅速变暗,年轻人打起了火镰,不久,他们来到了一个岔路口,洞分成四五个岔路,提尔干抬头就看到了从岔路的顶上垂下的毒草的根。 这些根来年还会复生,毒草的根系最深在十几米的地下都有,所以每年都要清山,他们小心翼翼地避过。这个时候,提尔干看到了第一棵红色的毒草,它倒长在洞顶上。 他面露喜色,小心翼翼地过去,却发现年轻人面色并未变化,他仔细去看,忽然草上的红色滴落下来。他把火镰递过去。 是血!这片毒草沾满了血和一些肉絮。 “新鲜的血。” “动物的血?” 年轻人看向地面,地面上有很多脚印,脚印中也有血迹,一直通往一个岔口的深处。 “人血。”人血比动物血油腻。参宿骑兵每天面对死亡,巨大的伤口,怎么擦也擦不干净的血迹,都是司空见惯的。 如果人的底线是死亡,而你免于了对死亡的恐惧,那你会变得足够狡猾和勇敢。 提尔干和年轻人对视了一眼,他从背包中拿出几根机括,把机括的发射器埋入洞顶的毒草根中,拉出一根丝线,垂直立在洞穴的中间。 丝线非常细,有任何东西从这里经过,都会立即触发机括。钢箭就会呈伞状射出,一共有十二根,都有剧毒。 两人绕过细线继续往前,血迹越来越多,忽然,远远的,黑暗被火镰的光逼退的尽头,在朦胧的黑色和光照的交界处,提尔干看到了有东西。 年轻人也停了下来,这里四处都是血,他反手又拿出一只火镰,打亮,同时将手里的这一只,直接甩出去。 火镰打转飞入黑暗中,撞到了什么东西,落到地上。他们就看到那个黑暗中的东西,是一个人,穿着村民的衣服,浑身是血。这个人被粘在了洞顶上,上头狐丝子的根都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了。 这是一具尸体,死了很久了。火镰过去,空气一热,气流运动,他们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血腥味中有一股尘气,似乎空气中有很多的灰尘。 他们缓缓靠近,就看到尸体的后面,横七竖八全部都是村民尸体,足有十几具,都挤成一团。 “看衣服是冬天的时候进来的。”衣服都非常厚。“冬天被冻住了,没有太腐烂。” “那血为什么还在流?”提尔干奇怪,就算是解冻,血液应该凝固了,他来到第一具尸体面前,非常熟练地从尸体身上把钱袋取了出来,里面只有六个币,他取了三个丢给年轻人,剩余三个放入自己的口袋。然后他打开尸体背的袋子,里面是一些矿石和红色毒草。尸体的腰间还有一把匕首。 他把匕首插入自己腰带,包裹里的红色毒草已经腐烂了,矿石倒是值几个钱,但是太重了。他示意年轻人看看其他人的包裹。 收集战利品是他们的习惯,对于死人的财产他们从来不客气。 “里面有红色的毒草,这些人是冬天到洞里来找草的。”他说道,示意年轻人继续前进。 烧山是参宿骑兵的神圣仪式。春天,骑兵能够到达的区域,狐丝子会全部被清理。附近村民要得到一些红色毒草换取费用,只能在冬天的时候,深入山洞中一些有温泉区域,可能会有一些。 “可是怎么死了呢?被毒死的?”年轻人看着尸体后面的更深的黑暗。这个时候,提尔干发现第一具尸体身后的棉衣上,有人用黑墨写着字。 他用火镰凑近,摊平衣服,仔细去看,是这么几个字: 此尸会活走,见之请焚烧,莫拿走尸身矿物。 “什么意思?”提尔干纳闷。 年轻人脱开尸体的上衣,就看到尸体的关节处,都被硬生生打进了矿石,好像镶嵌一样。提尔干用匕首立即撬下一块来,是铁矿。但是矿石上有很多绿点,不知道伴生了什么。 “说是这具尸体会活过来。见到了就要焚烧掉。” “为何写这些字的人不焚烧?”提尔干又撬下一块来,是在咽喉部位的矿石,“这一块可以卖三十个币,武圣正在打造兵器,需要上好的铁矿,这些成色都不错。” “字体歪歪扭扭,不像是读书人的手笔,可能是同村的识字人,同村人不忍心下手,于是将尸体赶入洞里,等路过人?”年轻人思索,忽然,他按住了提尔干继续挖矿石的手。 年轻人没有看提尔干,而是看那具尸体,尸体已经回过了头来,睁开了眼睛,眼睛里全是血。 “僵尸?”提尔干话音未落,尸体忽然就咬了过来,年轻人的短刀一下上去,顶住了尸体的嘴巴。 第二章 行尸 寻马一下惊醒了过来,不停地喘气。 他没想到事情过去那么久了,自己还会在梦里记起事情的最开始。 天还没有亮,他躺在一棵大树最高处的枝杈上,头上是挂着的防雨麻布棚,旁边的枝杈上有火腿,晒干的蔬菜,各种酒罐子,挂的到处都是,还有换洗的衣服。 他生活在这棵树上。 在树的另外一根高树杈上,绑着三把弓箭,一把大木弩,边上是六七个大竹筐子,里面都是弓箭,应该有几百支。 天气很好,寻马扯下边上六七个葫芦中的一个,喝了几口,发现水不多了,他摇晃了一下其他的葫芦,似乎都空了。 树下是中州的跑马庙,有很大一块跑马地。这棵树叫皇樱,是一棵七百岁的老樱花树了,去年,樱花刚开的时候,这里还是中州城情侣们许愿看花灯的地方。今年樱花开的时候,城里的活人都不多了。 几具行尸零零星星的在跑马场上缓慢地走着。这里的马早就被这些活尸吃完了。三个月之前,这些尸体就没有再进食了,它们一直保持着非常缓慢的运动状态。 自从他和提尔干在九个月之前,在清山中发现了山洞中的那几具行尸之后,在中州各方向的关卡,陆续都出现了这种身上写着炭字的尸体。尸体通常都是冻死的行脚和农民,在天亮的时候被发现倒在路上。路过的人行人或者守卫去查看的时候,行尸会忽然动起来,攻击身边的活人,有一些人立即被咬。还有的,尸体被带到驿站收敛的时候,晚上忽然活过来,攻击差旅。 这些行尸的咬合力非常大,有时候它撕咬会导致自己的下巴脱臼。被它咬伤的人,很快就会死去,因为没有医生得出结论,所以不知道大多人是失血过多而死的,还是直接被咬死的,还是说被咬之后会中毒。 死去之后大概一个时辰到七个时辰之间,死人就会变成行尸,重新动起来。一开始这些事情皇帝并不相信,虽然民间到处都是死人复活的传闻,但日子还是一样的过,只到有一行尸咬了皇宫的守卫,晚上验尸的时候尸变,一路在宫里咬了十几个太监,皇帝亲眼看到了,才开始调查。 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这九个月之后,整个中州城的三分之一,已经被行尸占领了。不知道还有多少活人,举目望去,能看到的到处都是行尸。 现在也不知道中州城另外三分之二的情况,作为最开始爆发的区域,他所在的这个城区最先失去控制,因为中州城除了中间的皇城之外,由三圣各有一块区域管理,三个区域之间都有高墙相隔,所以事发之后,所有的城区大门都被紧锁封锁,普通人已经无法知道对面发生的事情。但看到高墙后面时常的巨大黑烟和皮肉焚烧的味道,就知道情况不妙。 寻马来到了弓箭处,取了一把长弓,拔出箭,一箭一箭地将跑马场上的行尸射倒。他的箭术很准,每一箭都射中行尸的头部。 等了一会儿,没有行尸再出现,寻马才背上刀跳下树去,树下有他的一副铠甲,他穿上铠甲把尸体上的箭拔下来。 只要射中行尸的头部,就可以让尸体停止活动,彻底死亡。 他盯着尸体看,这是他每天的观察,尸体已经出现高度腐烂的迹象,但是仍旧可以行动。他射倒的都是附近的村民,都是男性。非常奇怪的是,极少有女性的行尸出现,到现在为止,他看到的女性行尸,一共才三到四具。听说,女人被咬了之后,比较不容易尸变,但是男人几乎是百分一百尸变。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也没有看到很多的女性活人,或者说,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真正的活人了。 他摸了行尸的身上,把它身上的钱币都收集起来,倒不是说钱还有什么用,而是这些钱可以用来做弓箭的箭头。接着他走出马场,开始来到街道上。 这一片区域,是法圣管理的城区,法圣本身就极少出现,如今这里似乎已经被完全放弃了,街上不管是活人还是行尸,都已经看不到了。马场外原来是一条花街,如今所有的妓院都已经和鬼屋差不多了。 寻马带着六七个葫芦,他是要来找干净的水,很多井里都飘着腐烂的死尸,他知道的干净水井一共就两三个。 他进入了一个妓院,这个妓院有一个下层式的天井,里面现在站着十几个嫖客和龟公,都已经是行尸了,这个天井里全是水,本来是给他们和姑娘戏水用的,如今已经长满了青苔和水草。他们就站在水里,齐腰深,上也上不来,死也死不了。 射死他们很难取回箭,寻马没有理会他们,穿过这里到了后厢,老鸨吊死在后厢的大厅中间。尸体没有化成水,反而干了,以前来还有苍蝇,现在连苍蝇都没有了。只是吊死之后的屎尿全部都堆在尸体下方,长满了蘑菇。 他从后厢的窗户出去,来到院子里,这里有一口花井,以前是非常香艳的,节日的时候,会放一个浑身赤裸的姑娘下去,然后用井里的水掺酒水,美其名曰香酒,如今姑娘当然没了,但井水还是干净的。他放下水桶,打了上来,开始灌满自己的葫芦。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他听到了箭矢破风的声音,他立即一个翻身,躲到了房檐下,就看到很多箭矢从天而降,箭头上都绑着哨子,嗖嗖嗖嗖,落到地上,院子里的树上,房檐上,廊柱上。起码有十几支。 每只箭上都有纸条,他拔了一支,翻身上了房檐,就看到在四五条街道外的法圣府内,不知道哪个院子,铺天盖地的向外射出箭雨,无目的地往四周发散。 他摊开纸条,上面写着“吾乃府衙司司徒,受困府中,小女苏荣,亦被困于九街巷藏书楼中,昨夜仍有烛火信号,如有勇士前往救援,送出城外,十六里外有法圣的避难站,有黄金相赠,当封侯爵。” 司徒就是法圣的书记官,官职很大了。看样子司徒大人被困在法圣府里了,寻马知道那里的行尸“人山人海”,大概有几千具,都围着法圣府。里面的人肯定是出不来了。这个苏荣为何又被困在另外的地方,他尚且不知道,但司徒救女心切,竟然对外射出这样的信箭。 寻马想了想,还是决定去看一看,他对于法圣并无好感,但苏荣小姐,他有所耳闻,是中州有名的女医。虽然据说面貌中庸,但有着一双中州最长的腿,在参宿军中也是有名的嘴里腻,就是被人口亵的对象。 他拔下所有的箭,不想浪费。九街巷的藏书楼,非常狭窄的巷子,也是在闹市区,恐怕不好通过,他开始在屋顶上奔跑。 第三章 九街巷 屋顶参差不齐,寻马翻过几个屋顶,就到了九街巷。九街巷几乎横贯法圣区,是一条长巷,里面多是富商人家和书院,巷子勉强可以行马车。因为富商多住独立的大院落,建筑和建筑之间分隔很开,高高低低,中间也隔着池塘,柳树,还有叉开去的各种弄堂,就没有横亘的屋顶相连。 寻马落到九街巷,天此时才大亮,阳光明媚,但偌大的一个巷子里,一个行人都没有。无数的杂物,垃圾,腐烂的尸体,横亘在路上。到处是苍蝇的嗡嗡声,倒是各家书院的招旗还在。 阳光下来,一半的巷子暗,一半的巷子亮。 寻马放慢了速度,他知道这里躺着的一堆一堆尸体里,有可能有还没死透的行尸。行尸攻击人的速度非常快,如果它忽然暴起,自己未必能阻挡。 他翻出刀来,尽量不靠近尸堆。忽然他听到一边的阴暗处,柱子后面有一声熟悉的尸嗝。 行尸体内腐烂,在一段时间内,会持续发出打嗝的声音。寻马翻动刀,让刀顺着手腕旋转,然后悄悄绕到行尸边上。行尸一下发现了他,在扑过来的瞬间,寻马手起刀落,把这具尸体的头砍掉一半。接着他并不停留,继续往前,很快就来到了藏书楼门口。 这是一幢非常巨大的建筑,大门洞开着,里面起码有十几具行尸,挤压藏书楼门口,因为门槛太高了,所以尸体都被到膝盖以上的门槛卡在楼外。楼有七八层高,所有的窗门都闭着,没有看到任何活人。 如果还有护卫活着,应该会在三楼或者四楼做一个哨位,这样四周如果有幸存者在晚上燃火,他们就能看见。如果行尸聚集,他们也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但是现在一个哨位都没有,而且窗门紧闭,可能只剩下女眷了。寻马心想,但他现在也没法进楼,只要超过两个以上的行尸,靠得比较近,那自己被咬的几率就非常大。 他回想起自己清山时候,在洞里被行尸近距离攻击,如果不是自己当时的刀快,现在应该也烂着了。那把刀几乎被咬得卷刃,后来花了很多钱才恢复。想着他爬到了藏书楼对面的屋顶上,拔掉箭头,对着每一层的窗户,各射了一箭。 结果,顶楼的窗户开了,一个少女探出头来张望,寻马轻声道:“苏荣小姐在么?在下原参宿骑兵寻马,知道小姐困在这里,特来带小姐去城外避难。” “你是城南沈末沈公子家派来的么?”那少女问道。 “不是,我是参宿骑兵,不受雇于富商。”寻马心说,你该不是傻子,我都说了我是参宿骑兵。你听不懂人话么? “那不行,我们小姐说了,除非城南沈末公子亲自来,或者沈末公子派的人来救,否则她不走。”那少女说,“而且你刚才那一箭正射在我小姐头上,把她发髻都射歪了,我小姐恼着呢。” 寻马楞了一下,有点怀疑自己有没有听错了,他努力回味了一下,问道:“你们几个人?” “就我和小姐两人,我们的护卫家丁都在一楼,想来已经都死了。” “你们就两个姑娘家,整个城里都是行尸,你们却要等一个沈末公子才肯走,你小姐怕是个猪脑子吧?”寻马说道。 那少女面色一变,呸了一口,就把窗户关上了。寻马心里觉得好笑,拔出箭来,拔掉箭头,连射了三箭,那窗户又开了,侍女捂着额头,轻声大骂:“你疯了!射到人眼睛怎么办?” 寻马道:“沈未公子是小姐的心上人么?” 少女道:“不是沈公子,难道是你不成,沈公子是城南的才子,你听过击节而歌不休这片文章么,就是沈公子写的?” 寻马读过几年书,他也知道沈末是谁,沈末是有名的才子,中州排名六名之内,而且家里是富商,哥哥也在皇城任职。没有想到,沈末竟然和苏荣有一腿。 “我知道沈公子在哪里。”寻马说道,“你家小姐若能跟我走,我带她去见沈公子。城里已经失控了,他应该是没法来救你们家小姐了。” 话还没有说完,那侍女就一下被抓住头发拽回到窗户里,又一个少女探出头来:“此话当真?” 刚才那个少女容貌甚是俏丽,简直可以算是个美女了。这个少女则脸上棱角分明,不能说是漂亮,但五官硬挺,看的也是让人眼中舒适干净。寻马心说这一定是苏荣了,于是点头:“苏姑娘是达官贵人,我只是一个小兵,我不敢骗你。” 刚说完,就看见苏荣直接爬出了窗户,那侍女在后面叫:“小姐不可,你的肚子!” 寻马就立即看到,苏荣的肚子,竟然已经隆起。他傻眼了,这是已经珠胎暗结,怀了沈公子的孩子了么?而此时,苏荣已经爬了出来,趴在藏书楼从上往下的第二楼的瓦檐上,然后就看到她像只猴子一样,快速地从顶楼,一层一层翻下来,翻到了二楼的位置,和寻马在同一个高度了。 那侍女崩溃也地爬出窗外,但却被困在瓦檐边缘,再也下不来了。苏荣在二楼瓦檐站了起来,顶着个肚子,对上面道:“你记得把医书都带下来。”就看着寻马,“你赶紧的,带我去见沈公子,我们两人团聚,你重重有赏。他再不出现,孩子都要生下来了。” “这是——” “我躲在藏书楼,假装看医术找行尸病的方法,其实就是怕我爹知道我肚子大了。”苏荣抬头看着那侍女又爬回去拿书,“结果九街巷行尸一下就爆发了,我就被困在这里了。三个月我肚子就大起来了,应该是个儿子,期间有不少人路过这里,我都没敢出去,怕别人一看我肚子大了,告诉我爹。” 寻马看着苏荣,就看到她活动了一下肩膀和脖子,动作飒得和男人似的,心里忽然明白,这姐们是个憨憨。他还没反应过来,苏荣直接一个助跑,就从她站的瓦檐起跳,朝他站的屋顶跳了过来。 他们中间隔了整个九街巷,人类绝对是跳不过来的,寻马就看着她一下掉了下去,掉在了行尸堆里。 “X!”群马心中大骂,一个翻身翻了下去,就看到苏荣正摔在一个尸体堆里,满身的尸液,边上的行尸都听到了动静,转过了头来。寻马快速射箭,三箭把苏荣边上的三具行尸全部射倒,然后过去一把把苏荣抱了起来。 四周的黑暗中,一下子开始冲出无数具行尸,它们几乎是狂奔着朝两个人冲过来。几乎是同时,他们头顶一声惊呼,那个侍女抱着一大摞书,从顶楼摔到了第二层,中间撞了两下中间的瓦檐缓冲,接着从二楼摔到了地面上,血就开始渗出来。 寻马心中暗叹,死了!那群行尸一下就被这更大的动静吸引,冲向了侍女的尸体,寻马趁机把苏荣直接甩到屋檐上,自己也翻身上去。回头看那侍女的惨状,就看到侍女竟然一个翻身,从尸群的脚下滚了出来,速度极快地朝他们跑来。 看她的动作,寻马就知道这侍女是练家子,立即搭箭掩护,一摸弓箭,弓箭没了,转头一看,苏荣已经拿着他的弓,又从他腰间掏出了箭,三只咬在嘴里,搭上一只,一箭一个,把追在侍女身后的行尸射倒,动作行云流水。 尸体跑得飞快,一倒就绊倒了后面一群,那侍女得以脱身,一个翻身上了屋檐,和苏荣抱在一起:“小姐,吓死我了!” 此时,尸群已经在他们脚下聚集,甚至说是堆积了起来。都朝上升着手,想要抓住他们三个。 第四章 真假 寻马拿回弓箭,扣到自己的腰间。他看了一眼苏荣,刚才那几箭丝毫不逊色于自己,但他实在不喜欢苏荣自作主张的性格。 行尸在他们脚下越聚越多,开始堆叠起来,有可以爬到屋顶的势头。 寻马示意离开。苏荣和侍女互相搀扶着,在屋顶上爬出去十几米,行尸看不见他们,逐渐就安静了下来。此时日头完全升了起来,天色爽朗,如果不是行尸围城的话,是极好的时节。 苏荣一边还在数落侍女,医书都丢了,自己在藏书楼里的研究都白费了。寻马回过头来,看着苏荣,行了个礼。 苏荣看着他:“头前带路,不用那么多繁文缛节。” 寻马是一个非常严谨的人,他想到刚才发生的事情,心里就觉得窝火,以往在战场上见到憨憨,他的态度是由着他去死。他是一个很难容忍傻子的人,他宁可没有任何的朋友,也不愿意和傻子相处。 “苏荣小姐,我们约法三章,我带你去见沈公子,然后带去你去城外避难,在这个过程当中,你绝对不能再贸然行事,也不能随便扯我的武器。”他的手搭在自己刀上,“否则我就砍掉你们两个的脑袋,丢下去喂行尸,谁也不会发现。” 苏荣穿着一身素色的长裙,不知道穿的是什么鞋,和寻马几乎一样高。她轻蔑地看着他,说道:“你放心,见到沈公子之后,沈公子自然会照顾我,你到时候别忘记你说过这样的话,信不信我到时候恩将仇报,把你杀了。” 寻马冷冷地看着苏荣,侍女在一边拉了拉她:“小姐,你不用把实话说出来,万一他信了,就不带我们去了,怎么办?” 苏荣冷笑了一声,对侍女说道:“放心,参宿骑兵脑子没那么灵光,都是武圣的手下,练武练傻了,只知道砍啊杀的。” “苏小姐,我听得见。”寻马气得已经想砍死她们两个,但他还是忍住了,因为他知道等一下见到沈公子之后,这个苏小姐绝对没有那么好受。之前他还有所担心,苏荣知道真相之后,会不会伤心过度,但现在他不由期待想看到苏荣到时候的表情。 三个人气氛紧张,一路来到了寻马之前打水的妓院里,苏荣虽然有点憨,但还是很聪明的,看到寻马往妓院走去,不由就有点迟疑。 寻马回头看着她:“知道这里是哪里?对么?” 苏荣不甘示弱,也没有张嘴问,就跟了进去,其实也不用多问了,来到了下沉式的水池这里,他们扶着栏杆往下一看,苏荣就看到了水中困着的行尸。 其中有一具,就是沈公子。虽然尸体已经腐烂了,双眼发黄,但沈公子的相貌还是非常容易辨认的。毕竟是中州排名第六的才子,身上的白衣以前叫做胜雪,如今已经全是霉斑和尸液。 “你的沈公子。”寻马靠到一边的柱子上,等待苏荣崩溃。 行尸围城,自己的心上人被困藏书楼,而沈公子却死在花月楼妓院的香榭艳池里,这里有很多很多故事情节。有万般可能,但无一个可能,是不让苏荣心碎的。而如今沈公子面目可憎恨,犹如行尸一般站立在这里,简直就是死有对症,对于一个痴情女子来说,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了。 苏荣果然就不说话了,侍女吓得脸色苍白,也不敢说话。三个人就沉默地站在那里。 良久,苏荣才对寻马说道:“你早知道,你不说,匡我来看一个死人,有意思么?” “说了你信么?你一定要等他来救,不就是抱着他如果死了,你也一并死了殉情的想法。”寻马道,“这种场面,你这种没有被世间毒打过的千金女子,应该多看看。” “看完了。”苏荣就道,伸手对寻马,“弓箭给我。” 寻马发现苏荣虽然眼泛泪光,但是丝毫没有被击垮的情况,不由有些动容,把弓递过去,然后丢了一只箭过去。 苏荣搭箭,毫不犹豫地一箭射穿了沈公子的头部。 然后她就看着寻马:“你这个参宿骑兵倒很特别,改天重重赏你。说吧,你接下来什么计划?” “参宿骑兵在出席重要场合的时候,都是跟在将领后面,当背景板,不说话只杀人,可能就因为这样,你以为我们都是石头人,不是的,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寻马心里说,但他这一次没有去刺激苏荣,而是把之前她父亲箭上的纸条丢给苏荣。 苏荣展开一看就明白了,寻马道:“你父亲被困的地方,大概有几千具行尸,他们出不来,我们也进不去,但至少他兵马充足,还有箭矢可以传信,短时间内死不了,把你送到城外的避难所之后,我会带人回来救他。” “现在天下大乱,贵族倾倒,看你的样子,也不似犬奴迷心之辈,为什么还要听命我父亲的一封箭书?他即使还有权力,也恐怕剩不了太多了,这个乱世,钱和人命,早就不值钱了,还不如你的刀法值钱。”苏荣问他道,“我事先警告你,我父亲承诺的赏赐,可能到时候早就没有意义了。” “我自有想得到的东西。”寻马心中一紧,他这几个月时有想起这件事情,又经常忘记。他在中州还有一件事情要做,这件事情,必须得到权势人的帮助。他清山的时候,和提尔干去偷毒草,也是为了如此。 看寻马不想说,苏荣倒也不问了,而是看自己的肚子。寻马叹气,这珠胎暗结,男的已经死了,这样的乱世,真不好处理,而且这月份也确实有点大了。 “你打算如何处置?” 苏荣看着寻马,忽然走过去,仔细看了看寻马的下巴:“你和沈公子的下巴有一些相似,只是眉宇不够他清秀,皮肤也差了很多,而且鼻子有点大,整体上就是没什么文化。但孩子十岁之前应该看不出来。” 寻马略微觉得有一些不妙:“你做什么?” “就是你了,便宜你了,这孩子现在就是你的了,你做便宜老爸,到时候就说我和你困在一起,日久生情,你一时把持不住,和我干柴烈火,然后就大了,我老爹看到了之后,也没有办法,然后我就对他说,我和你冲破了礼教的封锁,就要跨越阶级在一起。这乱世之下,他也没有办法。” “不行。”寻马冷冷的说道,“这个老爸当的一点也不便宜。” “封你做副将。参宿副将,够你牛皮了吧。”苏荣说道。 “不行。”寻马坚决地摇头,他是绝对不要和这个憨憨产生更多的纠葛,只要送她安全,他拿到奖励,以后最好不要在相见了。看着苏荣不放弃的眼神,寻马心中出现了一个念头。 “还是砍死她吧。” 当天晚上三个人都是在寻马的皇樱上度过的,看着日头下去,整个中州被暮色覆盖。城里只有几处地方,还有灯火,活人应该都在那些地方了。 除了之前苏荣父亲被困的地方,三四处民宅之外,灯火最密集的地方,就是天牢,里面一定还有很多活人。那里就是寻马想要的赏赐所在。 他想要进入天牢的名册。 他有一个特别在意的人,就在天牢中,如果没有这场行尸之难,恐怕这个人已经被处死了,但如今,竟然还因为这场浩劫,多了一丝希望。 因为苏荣的提议失败,三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但苏荣是一个热情之人,不说话她是憋不住的,而侍女小右实在是太疲倦了,所以早早就睡去了。寻马一直在思考如何出城,城门口是行尸最多的地方,大概有两三万,全部涌在唯一的一个出城门口。硬闯是绝对不可能的,进去会被吃的什么都不剩下。 其他地方要爬上城墙,自己倒有办法,这个苏荣是个大肚婆,要爬上十几米的城墙,这实在太难为她了。 忽然,苏荣忍不住就开始哽咽起来。 “你就不能安慰我一下么,我自己忍着,不代表我不难过啊,我今天经历人间地狱你没感觉到么?”苏荣问他道,“你真觉得我说没事就没事了!” “你没上过战场,你不知道人间地狱是什么样子的。”寻马说道,“你不用抗争,这点痛苦,靠时间就能过去。” “我和沈公子当初刚见面的时候,当时我真的非常喜欢他,他看着我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也喜欢我——” “你是要开始讲你的感情故事了么?”寻马警惕道。 苏荣哭起来:“你让我讲嘛,你不听不就行了,你干嘛要戳穿我!” “你要说,就说点有意思的。”寻马冷冷道,“这个乱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楚,我没必要在乱世还要迁就一个不熟悉的人。” 苏荣惊讶地看着寻马,显然没有想过这个人竟然这么不温柔,篝火在他们中间的树枝上挂着,但她从寻马的脸色看不出任何的同情,入夜之后,寻马整个人的气场也似乎如同温度一样,变得十分冰冷。 他是参宿的夜骑兵,专门突袭的敢死队,在夜晚他的性格会陷入到极度的自私中去。 苏荣随机收起了自己的脆弱,咳嗽了几声,把哭腔压下去:“我喜欢他,是因为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和大部分人不一样。我从来没有听别人说过这个看法,他是独一个,我一开始也以为他有点哗众取宠的嫌疑,但后来我和他深交之后,我按照他说的方式去做,我果然发现了和他一样的结果。” 苏荣看着寻马,寻马没有表示抗议,苏荣就继续说道:“沈公子觉得,我们这个世界是假的,不是真实存在的,因为当我们在高处往外眺望,你会发现,在最远的地方,总有一层朦胧的雾气,你永远看不到雾气里面是什么。沈公子还觉得,这一场行尸之难,就是因为他发现了这一点,制造这个假世界的人,为了抹掉他的发现,而故意发起的。” “你的沈公子是一个疯子吧。”寻马有点听不下去了。 苏荣继续道:“他还说,如果你和这个世界上足够多的人聊天,你就会发现,有些人的皮后面,有其他的东西,他们真实说的话,你是听不懂得,但我们这些人就不是,我们这些人,似乎就是和这个世界一起诞生的,而另一些人不是,但你要发现这一点,你需要偷听足够多的对话,你就会发现,有一些人,他们都在聊一些我们在这个世界从来没有见到的东西。一个两个我们可以认为是疯子,但如果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这样的,那这个世界就有问题了。” 寻马看着苏荣,苏荣不像是在开玩笑:“沈公子虽然是个王八蛋,但他说的的确是真的,我曾经偷听人说话。确实就是如此。但不知道为何,他们说话的内容,我却怎么都记不住。” 第五章 九个月前 寻马不曾偷听别人说话,他多数时候是在战场上,他已经记不清自己上战场之前的日子了。但他也听过很多类似的怪谈。 参宿骑兵是武圣的精锐,也是中州皇帝的瑰宝,中州这个地方,虽然自称是世界的中央,但却有很多奇怪的地理现象,首先就是中州的繁荣似乎是独一的。 曾经所有人都以为在世界的远方,还有很多像中州一样的城市,因为远方穿过沙漠,会有很多客商来到中州,带来很多故事,但却没有任何城市的传说,似乎中州之外,只有零散的部落。最远的客商说过到达中州他用了十年,也就是十年脚程之内,都没有任何和中州一样大的城市了。 这对于中州皇帝来说,当然是一个好消息,没有外敌入侵的可能性,当然比虎狼环伺要好,但中州城却有巨大的城墙,这些城墙实在太高大了,高大到,让人觉得毫无必要。 中州城建立的时间非常久远了,久远到没有历史可查,但城墙却依靠皇族的祖训,一直在翻新修缮,所以到现在仍旧非常坚固。它既不是防御人的,也不是防御野兽的,一定有某种敌人,能够配得上这种城墙。百姓们之间都流传着一个传说,传说这些城墙是为了防御一种极其强悍的怪物。 而这种怪物,应该生活在远方的沙漠之中,中州城这座城市,就是为了抵抗这些怪物而建。 对于寻马来说,这城墙如果不是因为好大喜功而建,也确实太过怪异,因为他亲历过很多部落间的战争,参宿的重甲骑兵对于部落的冲杀是非常残忍的,部落很难和满编的参宿直接对抗。他知道,要建起有效的城墙,成本非常高昂。在实际战争中,所有的城墙只会建到恰到好处的高度。 这种抵抗怪物的传说,当然让人不是很舒服。中州后来在明面上,并不允许别人讨论这些事情,但私下里,这样的传说还是一代一代传了下来。如今听到苏荣说的事情,寻马其实是有兴趣的。 但苏荣接下来,就说不出什么新东西来了,只说,沈公子认为,如果可以追查行尸的来历,也许就可以知道,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何他会这么说?”寻马问苏荣。他有所触动,因为他确实追查过行尸的来历,就在九个月之前。 “他觉得因为他参透了奥秘,所以行尸才会出现,如果是什么力量,想要除掉他,那么追查行尸的来历,最后也许能知道幕后的主使。” 寻马听完就叹了口气,他知道沈公子的说法是错误的了,因为他九个月之前,就亲自调查了行尸的来历,并且有了清晰的结果。但是他没有反驳苏荣。他不想多费口舌了。 那个结果并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苏荣的肚子饿得叫了起来,她求助地看着寻马,寻马规定了自己一天只吃一顿,就对苏荣摇头。 “我是孕妇,我需要营养。”苏荣对寻马说道。 寻马摇头:“出城之后,到避难的地方,起码还有三天的路,路上什么补给都不会有,我的食物本来只够我一个人吃,你现在要吃,我们路上三天只能吃草根。” 寻马说罢不再理她,开始闭目养神。 他很快就睡着了,在梦里,他开始回到了九个月之前,他发现行尸的那个晚上。 九个月前。 营火燃烧得很旺,提尔干躺在地上,一个年轻人跪在他的边上,在他们面前,放着十二颗头颅。 参宿的千夫长钹金,坐在营火边,他的盔甲是参宿骑兵里最重的,全身涂黑,他的马也是参宿里最大的一批马。钹金有两米多高,没有人看到过他脱下盔甲的样子,所以他的外号叫做大黑甲。 提尔干没有死,但是身上都是血,显然受了重伤,似乎是大腿上少了很大的一块肉,已经用火烧了,撒上了石灰。 年轻人的武器已经被收缴了,他低着头,似乎在等候审判。 “抛开你们私自进洞,寻找红毒草不说,这十二颗人头,都是中州的子民,你们为何砍下他们的头,是他们发现了你们私自进洞,你们要灭口,还是他们身上带着毒草,你们抢劫杀人?”钹金有些疲倦地问年轻人。 “砍下头的时候,他们都已经是死人了。”年轻人回答道。 “所以说你砍下是尸体的脑袋。”钹金低声,头盔遮住了他大部分的脸,所以看不清表情,从语气中,能够明显的感觉到,他丝毫不感兴趣。 “是的。” “那你的同伙,为什么会受伤呢?这明显是被攻击的伤,而且还是刀伤。”钹金问道。 “尸体,攻击我们。” 钹金沉默了,良久,他追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尸体,攻击你们,所以你们砍下了尸体的脑袋。”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以为是村民伪装成了尸体,在洞内伏击我们,作为参宿,我们有能力仅划伤他们的膝盖关节或者刺入肋下半寸,不用杀死他们,就可以让他们失去攻击能力,但我们都试了,除了砍掉头部,否则攻击其他任何部位,他们都不会停止攻击我们。”年轻人缓缓地解释,“您可请医官检查这些头颅,伤口是新切的,但皮下的肉,已经死了很久。” “我看这些血——” “这些不是血。”年轻人说道,“我不知道他们体内是什么,但不是血,血腥味是本来血管里的血腐烂之后的产生的,这些红色的液体,您仔细闻一闻,有一股灰尘的味道。那不是血的味道。” 钹金沉默了很久:“死人复活,攻击活人。” 他看向年轻人:“你知道你说的事情,难以让人相信么?与其如此,为何不直接跑掉?” 年轻人看着钹金:“无处可去。” “我明白了。”钹金叹了口气,参宿骑兵有一个铁律,这是成为参宿的第一前提条件,就是在军务上,参宿绝对不会说谎。参宿骑兵并不是高尚的骑士队伍,所有的军人会犯的人性上的恶行,他们都犯过。唯独在说谎上,参宿是不会说谎的。这使得只要说真话的士兵,在很多罪行上都可以获得豁免。所以参宿的情报,一直是非常精准的。 久而久之,这成为了一种参宿的最高精神准则。但即使如此,在中州城里的当权派,仍旧是不会相信反直觉的情报。 所以当前方战局有出乎任何人意料的情况发生,参宿认为需要否决上级命令的时候,参宿会有一个仪式,就是提供此情报的人,必须把自己的头和情报一起递交到中州,以示情况的真实和紧急。 在这种情况下,参宿的所有行为,都可以被豁免。 “你可知道,这种事情是要上报的,事情难以让人相信,这件事情要传入中州,让上头重视,你要做好准备。” “既然回来了,知道。”年轻人毫不畏惧。 钹金拔出了自己的长刀,来到年轻人身后,看了一眼提尔干,后者痛苦滴呻吟着,似乎没有听到他们的对话。 “如果你愿意献出头颅,向上头证明情报的真实性,那么你的同伴将被豁免。” “他结局如何,和我没有关系。” “好,世间都将信你,因你以死而证,参宿者。” “永不言虚。” 钹金手起刀落,年轻人闭上了眼睛,只听到刀划过的破风声,滚热的血溅上了他的脸。 他的脖子没有感觉到任何的头痛,也没有之前幻想过的,头颅滚落的晕眩感,心说,钹金的刀,这么快么? 瞬间之后,他睁开了眼睛,想看看自己头落之后的样子,他就发现,自己的视野没有变化。 他的头还在,他转头就看到钹金提着提尔干的头颅,放到了旁边副将拿过来的托盘里,盖上了金丝的布匹。“将头信,这些头颅,和刚才记录的事情,送入中州城内。” 年轻人看了看提尔干的无头尸体,又看回钹金,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钹金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没有名字,入参宿的时候,点字官给我取得名字,叫做寻马。” “为什么叫寻马?” “请恕我不愿意说。” 钹金看着年轻人:“寻马,现恕你罪行,带领参宿第三骑,到洞里,探查死人之事。进洞之后,如没有再看到死人,由第三骑长统领,如再见死人那一刻起,由你代领第三骑,方便行事。” 寻马明白了钹金的用意,点头。钹金疲倦地站了起来,看着寻马离开,自言自语了一句:“死人复活。凭空出现的洞。在这些山里,冬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寻马当时不知道,他会查探到的结果是什么,如果他当时就知道,他会希望被砍头的是自己。 是以大部分人也不会知道,整个中州大陆最大的谜团,会因为这件事情,而开始逐渐揭开。 第六章 是什么 寻马带领自己的队伍,深入了发现行尸的洞穴,一路深入,在黑暗中大概行进了两个星期,没有再遇到任何的行尸。等他们从另一口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身处深山之中。这里的狐丝子长得没有中州附近那么茂盛,但也随处可见。 寻马安排人防火烧山,辟出营地,自己找了一棵大树登高远眺,就看到了远处有一个村庄。 深山之中其实藏有很多村庄,村庄有大有小,其总人口是可以和中州抗衡的,一些再远一些的区域,就不叫村庄,而是叫做部落了。这些地方,语言习俗会有一些差异。但寻马现在看到的这一座,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是海角村,一个夏日打渔,冬天下矿的村子。这个村子规模不大,但出了很多有名的人物。参宿中有四个千户,应该都来自于这个村子。 如今这个村子灯火通明,和中州的皇城差不多。这实在是不很正常,在山中,火烛是非常昂贵的资源,要点亮整个村子,实在有些奢侈了。 寻马是一个听从命令的角色,他的委任状要等看到行尸才会起效。因为没有遇到行尸,他只能听从第三骑长统领的吩咐,潜入海角村。 村里却一个人也没有,取而代之的,是很多很多的稻草人,这些稻草人都穿着布衣,和那些行尸身上穿的非常相似,只是上面没有碳字的留言。 他们估计了一下,大概有几千个稻草人,而活人却一个都么有出现。没有血迹,没有打斗的痕迹。 所有的屋子里的灯和外面的草垛都点着了,这也是村子灯火通明的原因。一行人在稻草人中走着,觉得十分惊悚。 “村民呢?”第三骑长奇怪道。 他们受过严格的训练,所以没有任何的打草惊蛇,也没有任何人去碰这些稻草人。他们在村子里仔细找了三遍,都没有发现。 但他们在村子的正中,发现了一个由无数的稻草人扎在一起,形成的一个稻草人堆。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人偶全部被缝在了一起,犹如一个巨大的怪物。 在这个稻草人堆的前面的广场上,用炭笔写满了字。 这些字大概的意思是这样的: 如果你扎了一个稻草人,这个稻草人由三千七百缕稻草扎成身体,而且都穿上粗麻布的衣服。然后你将其放到绝对的黑暗当中,等灯光再亮起的时候,这个稻草人就会变成另外一种东西。 写字的人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用了十年时间,发现了这个奇怪的现象,而且他发现,在不同的区域,通过这样的仪式,稻草人会变成的东西,也会不一样。 他想向村民们证明这件事情,但是村民们完全不相信他。为了报复村民。他扎了稻草人证明,却不知道为什么,在众人面前,没有成功,于是他重新扎,越扎越多,无一成功。 村民都嘲笑他,他开始把无法成功,归咎于村民不会在同一时间把灯都灭了,因为需要绝对的黑暗,才会发生这种变化。但村民都不愿意。 于是他趁夜晚的时候,把稻草人插满了村子,想等着夜晚所有人的灯都灭了,也许会有转机。 文字并没有结尾,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这些文字让寻马日常疑惑,房间里无数的灯火,似乎是有一个人不停地来回奔波,才会保持不灭。而村民们都消失了,这里只有无数的稻草人,似乎文字没有记录的部分,发生了意外。 稻草人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村民全部都消失了。 第三骑长对于这种无来由的事情非常生气,他不顾阻拦,一刀砍掉了一个稻草人的头,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他命令他们,把整个海角村的灯都灭掉。 他要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 当时没有月亮,他们只能听从第三骑长的话,去灭这些灯。但是寻马觉得非常不妙,于是他在地上先挖了一个深坑。在其他人都在灭灯的时候,他把深坑挖好,然后在上面覆盖了枯叶伪装。 很快所有的灯全部都熄灭了,因为星星很少,所以一下子,海角村就陷入了无尽的黑暗当中,只剩下他们的火把。 一行人最终一个一个熄灭火把,而寻马不好的预感越来越甚,他就尽量靠近自己挖的那个深坑。 等最后一个火把熄灭,他们陷入了深沉的黑暗当中。当时,寻马立即就开始听到,他们身边几乎所有的地方,出现了奇怪的声音。 强烈的避祸预感,让寻马几乎即刻跳入了自己挖的坑里,躲到了最深处。而外面几乎只有一秒钟,伙伴的惨叫只出现了一刹那,就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了。接着,他就感觉到有东西爬入了洞里,但不是活人,那个东西几乎是最快的速度,贴到了寻马面前。 寻马立即打亮了火把,把那个东西逼退,寻马只看到了一具行尸在自己眼前,但这一具尸体,却非常不一样。 这不是一具人的尸体,寻马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但这不是一个人,这是另外一种生物。 第七章 法圣区最强的男人 寻马一下惊醒,就看到苏荣蹲在他面前。天色已经微亮了。苏荣正在打量他。 寻马揉了揉眼睛,发现自己的手已经条件反射的按在刀上,如果睡的再迷糊点,苏荣的头已经被他砍下来了。 他深吸了一口气,这个梦让他非常疲倦,所以他的心情有一些不好。 那个梦里的东西,在看到火光之后,迅速的退了出去,寻马等到天亮才敢出那个地洞。那些用来覆盖地洞的枯叶,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他靠自己的火镰和稻草,一直熬到天亮。 那具行尸,不是人类,绝对不属于这个世界。它的整张脸都是白色的,皮肤下的血管里,都是静脉一样的细血管,没有眼睛,脸上只有一条裂缝。是竖着长的。 它的身上全部都是这样的,但是手脚比人要长的多,所以显得很不协调,而且走动的姿势也很奇怪。但是它的行动速度非常快。 让寻马认为这东西是行尸的,是它薄薄皮肤之下的血管颜色,和行尸体内的“血液”颜色一模一样,这种颜色不是草率的红黑色,而是一种特殊的红色。 行尸和这个怪物,应该是有联系的。 天亮他来到地面上的时候,所有的稻草人都在,但是他的同伴都不在了,地上到处是血,这些血形成了一条痕迹,直直的通向了村子后面的矿山。 寻马数了稻草人,在村子里,整整有三千六百九十九个稻草人,这个数字很奇怪,按照文字的记录,三千七百这个数字,应该对于稻草人有着特殊的意义,但是为什么会少了一个。 寻马后来仔细思考那些文字的意义,他觉得,会不会是写文字的这个人,把所有的稻草人摆出来的那一夜,只有一个稻草人,完成了转化,变成了刚才他看到的那个怪物。 虽然他完全不明白,稻草人,转化,这些荒谬的事情,但他还是不由自主的开始推论:如果是那样的话,村民们去哪里了,应该和自己的同伴一样,被那怪物杀了,拖入了矿山的矿洞之中? 稻草人,在绝对黑暗的地方,只要由规定的稻草编程,就会变成另外一种东西,这个另外一种东西,包含这种怪物。 三个人在中午的时候,到了城门附近的钟楼上,寻马觉得孕妇不方便,原本打算想自己来,但苏荣还真就没有什么不方便的。端着个肚子就跟来了,三个人看着城门内。那里本来设了很多的木刺梨,形成了三圈防御工事,这是防御城外的行尸在开门的瞬间冲击的。如今已经插满了行尸。 整个城门之内的内广场上,全部都是行尸,密密麻麻,有几万个人。寻马之前根本不会来这里。这要是被看见,被几万行尸追赶,无论躲在多高的地方,都会瞬间被冲垮。 无论来这里多少次,结论还是一样,出不去。 他们被这一万具尸体困死在这里了。 三个人躺在看不见广场的一处屋顶背坡,就开始商量。 “要不你去把他们引开,我们趁机溜出去?”小右对寻马道:“这样你立了功,虽然死了,但你的家里人都可以得到奖励。你考虑一下。” “我没有家里人。”寻马随口回道:“不如你去把他们引开,你和你们家小姐感情那么好,不至于不敢牺牲吧。” 小右惊讶寻马竟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来:“你竟然让一个女子去做这种事情。你还是男人么?” “毫无疑问,我是,但不是蠢男人,更不想做死男人。”寻马看着天上全是乌鸦,数量比上个月多多了,都是山里飞来的。他翻身起来,已经知道了结论:“光靠我们出不去,我们得找更多的帮手。” “这城里剩下的活人不多了,我们怎么找?”苏荣问道。“多找一个两个,恐怕也没有用处吧。” 寻马道:“这里是法圣管理的区域,传说法圣这个职业,在很久之前是有巨大力量的通灵者,虽然在这个年代,我们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力量。但这个区域还保留着这种习俗。就是会选拔有灵性的孩子,随法圣学习所谓的法术。我记得有一个专门的学校,是教授这些迷信的习俗的。其中有一个老师,是我的朋友。他应该能帮我们。” “他会不会已经是一个死朋友了。” “他不会死的。”寻马说道。 “为什么,而且一个老师,为什么可以帮我们出去?” “他是这个区最厉害的人。”寻马说道:“甚至可能是这一代青年里,最厉害的一个,但是他的性格太奇怪了。我不到万不得已,不想去找他。” 苏荣一下子有了兴趣:“哦,他有没有兴趣做便宜老爸?” “你不会想和这种人发生任何关系的。”寻马说道:“他宁可和死人结婚,也不会和你结婚。” 第八章 安静,莫入,必死 寻马丝毫不觉得自己说的夸张,吴牙是他见过最厉害的人,也是最怪的人。首先没有什么是吴牙不知道的,他的眼神非常不好,几乎到了半瞎的情况,是因为看太多的书了。其次是没有什么是吴牙杀不掉的。吴牙也上过战场,据说法师可以使用法术,吸引雷电攻击敌人,但法师施法需要一定的距离。寻马认识吴牙的时候,是作为他的护卫。虽然他没有看到吴牙在任何一场战斗中,使用了所谓的法术。但寻马知道吴牙是不害怕的。在战场上不害怕,需要极强的能力才能做到。所以他一早就觉得吴牙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对于参宿来说,吴牙他们的出现,可能只是上头用来恐吓造反部落的一种心理手段。法师从来不到前线,而是在山势最高的区域,所有的法师各占据一个高点,背后有着奇怪形状的大旗,居高临下的看着战场。真正让寻马意识到吴牙的厉害,是那一次有名的通天奇袭,当时谁也没有想到,通天部落的骑兵会绕到整个参宿的后方,直接冲击法师的位置。负责守卫的寻马当时保护的就是吴牙。敌方的弓箭下雨一样的落向他们,第一批箭被寻马他们的盾牌挡掉,但当他们放下盾牌的时候,第二批冷箭到了。第一批箭是漫无目的地压制,但是第二批箭,射箭的都是神箭手,而且是在参宿刚刚放松的瞬间,很多人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就纷纷中箭。参宿的重甲有几处缝隙,防御力最低,这些箭准确地射中了这些缝隙。其中就有一只箭直接射向寻马的眼睛。吴牙抬手,直接凌空抓住了这只箭。寻马知道那就是鬼门关,如果不是吴牙把箭抓下来,他的脑子就要被贯穿了。接着对方的骑兵到了。整支参宿队伍瞬间被冲散了,对方的头骑冲到吴牙面前。寻马重甲上去撞马,挡住了第一击,但对方是一批大马,直接把寻马往后撞飞。寻马就感觉到背后有人一托,把自己硬生生接住。然后吴牙接过他的刀,拉着他低头躲过对方横刀,接着反手一砍。结果穿着法袍的吴牙一刀把头骑连人带马整个砍断,那马和人的血直接像瀑布一样撒向后面跟着的骑兵。用刀的人当然知道那一刀的分量,那些被他砍撒出去的血,都带着杀伤力,直接让后面的骑兵减速躲避。吴牙的反击给参宿们争取了整顿队伍的时间,等他们整顿好,对方的骑兵就没有了机会。这场战斗双方都死伤惨重。但最终参宿平息了叛乱。整个过程吴牙都没有再出手,他坐在被他砍死的马尸上,看着远处的战场。吴牙也不爱说话,他只在讨论具体问题的时候,会说的稍微多一点。战争结束之后,寻马曾经去拜访过他,发现吴牙压根不记得他,虽然他们在六个月的行军中几乎天天在一起,但吴牙确实,压根不记得他。最后吴牙给了他一个证件,上面写着:吴牙的朋友。关系始于通天战争,历时六个月左右。这就是有名的吴牙朋友证,所以寻马之所以可以说,吴牙是自己的朋友,就是因为他有这张证件。在他最困难的时候,曾经想典当这张证件。但因为即使有这张证件,吴牙也并不会对你有什么优待。所以,这东西最后的价值并不高。他们来到法学府之前,寻马知道吴牙一定记不起自己,就把朋友证掏了出来,挂在自己脖子上,以免被吴牙误以为是行尸,一刀砍成两段。法学府在这个区域的另一端,他们一直活动的区域,靠近武圣区。而法学府靠近道圣区,那个城区是医术密集的区域。但一开始所有的行尸都送往了这个区域做医理的研究,所以区域内情况不明。法学府是一个可以容纳3000多人的巨大学府,但学生其实并不多,吴牙就住在里面。里面行尸不多,似乎是有人清理过了,广场上只有零星几个,寻马让苏荣用弓箭,远距离地射倒。有立即朝苏荣冲过来的,寻马就躲在柱子后面,忽然出来,在背后甩刀砍掉对方的头。吴牙所居住的校舍区,是一个一个的四合院,四个老师住一个院子。到达这些个院子,需要穿过很多学堂,三个人在行进中就看到有很多的行尸,被砍断手脚,摆放在学堂里的桌子上。行尸都在动,因为没有四肢,他们都像鳖一样,都在脖子用力,这场景犹如人间地狱。整个桌子下都是血,散着一股极其诡异的气味。几乎每具行尸的脖子上,都挂了一个朋友证。而且这些个本本比寻马的大,有些都磨得包浆了。寻马看着,倒吸了一口凉气。苏荣就问道:“你还是快点把本本收起来吧,否则也会变成人棍王八。”“这些都已经是行尸了,一定是吴牙满城找自己的朋友,想给自己的朋友一个归宿。所以找到一个朋友,如果已经是行尸了,就砍断手脚带回来——”寻马心说,但如果是要给朋友一个归宿,现在这个场景也确实不是什么好归宿。他们继续往里面走,来到了校舍的四合院,走不远便看到在四合院的门口,放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安静,莫入,必死。“还是这个脾气。”寻马心想,“写个牌子还装什么大尾巴狼。”虽然吴牙非常厉害,但他寻马也不至于会必死。寻马绕过牌子,推开了四合院的门,刚想说话。就看到一四合院全部都是行尸,挤得满满当当的,一点空隙都没有。寻马楞了一下,所有的行尸都转头看向他,寻马把门关上,转身拉住苏荣和小右就跑。苏荣还好奇:“里面什么东西,那么牛逼?你给我看看啊!”行尸群瞬间直接冲破那扇门,直接从里面“喷”出来,冲向他们。寻马心中大骂:“个臭傻逼,搞一院子行尸是想干什么?那可不是必死!傻逼写个牌子也不会写写清楚么!”苏荣和小右瞬间变了脸色,撒腿狂奔。三个人狂奔,一下就在后院迷路了,后面行尸争先恐后地追了过来,一下三个人就跑进一个死胡同了,墙壁特别高,根本爬不上去,三个人全部贴着墙壁转身,就看到群尸犹如潮水一样,一层叠一层地冲过来。寻马叹气,苦笑,翻出刀来,安定神情。在战场上不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此时不用想结果如何,杀个痛快就行了。苏荣和小右整个脸吓白了,但苏荣也举起了弓箭,和寻马对视了一眼,苏荣说道:“你他妈开个屁门。”“对不起。”寻马说道,“下次应该让你开。”群尸瞬间就冲到了他们面前,无数张狰狞的脸堆叠在一起,这就是地狱了,寻马心说。就在寻马压弯了腰,准备拼死一战的时候,他们身后的高墙上跳下来一个年轻人,落到他们当中,把苏荣的弓箭按了下去。“不要在人后搭弓,容易射到自己人。”那个人说道。寻马就看到那人拿着一把巨长的细刃斩马刀。这个人只是一个转身,斩马刀一下直接横劈开冲过来的第一批十几具行尸,尸体四分五裂,后面的行尸全部摔倒,然后那个年轻人抬头,对准后面的尸群,说了一句:“落雷!”寻马原以为会有巨大的柱子一样的闪电,从天而降,将后面的尸群全部都炸得外焦里嫩。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寻马看着那年轻人,无语道:“吴牙,你在演戏么?”“我以为总归会有一次管用。”那年轻人说道,原来他就是吴牙了,他的头发已经很长了,几乎遮住了浅色的眼眸,但是看上去非常年轻,简直是个少年。他看向寻马,问:“你是谁?” 第九章 大火 话音未落,群尸直接扑了过来。在这个狭窄的空间内,两个人几乎贴在一起,斩马刀绕着他俩的腰一个转,又是一下非常轻盈的半月斩,把涌上来的那一批行尸的头全部切碎。 不是在脖子下刀,而是直接切碎了脑袋,可见这把刀有多快。刀往后从苏荣他们的头上划过,苏荣他们全部缩头,刀锋把墙壁都切出一条痕迹。 接着吴牙踩着墙壁跳起,往前一步,将这个院子里的大树,直接砍断。大树倾倒,一头卡在对面屋檐上,树干倒在群尸之间,压烂了一大批。吴牙直接跳上树,爬上一边的屋檐。 寻马甩着刀把没有被压倒的几个的头直接砍掉。苏荣和小右也迅速地爬上了树,爬上屋檐。寻马随即跟了上去。 行尸非常快速地也都开始爬到树上,寻马刚走几步就被扯住了脚,苏荣一弓箭,射穿了抓脚行尸的脑袋。寻马得以脱身。吴牙把斩马刀往树上一竖,行尸爬到斩马刀的位置,就无法再过来了。一躲避这把刀,就会滑下去。 寻马看着,就觉得在这里可以努力一下,将这里行尸全部都处理掉。吴牙拦住了他:“这些都是我的学生,你看爬不上来笨笨胖胖的那个,是我的助教,还有那个很俊秀的,和边上那个高高瘦瘦的,他们是一对儿。他们都很孝顺,每年都送很多师礼给我。” “他们已经都死了。“寻马道,“所以你才会把他们都关在你的院子里么?你是在保护他们。” 吴牙看了看寻马的朋友证:“当兵的么?你是不会懂什么师生之情的。” “但你刚才砍他们那两下,不像有什么师生之情的样子。” “人在关键时候还是更爱自己嘛。”吴牙说道。他看着下面的尸群:“如果是没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我还希望跟他们多处一会儿。” 三个人顺着屋檐一路往前走,跳过几个建筑的瓦顶,来到一处两层建筑的二楼。吴牙翻身爬了进去,他们发现这是一个学堂大堂的阁楼。这个阁楼平时是放置杂物的,如今被吴牙收拾得整整齐齐,里面有很多的书籍、兵器和食物。 因为是学堂的阁楼,所以其实没有建筑好的楼梯,向下通行就只有一个十字木梯架在横梁上,要从楼下到学堂的底部,需要在横梁上把木梯拿过来往下放置。而学堂为了能够让空气流通,高度非常高,所以这个阁楼是一个相对完美的躲避环境,只要没有行尸爬到屋檐上,吴牙就是安全的。 四个人坐定之后,吴牙就冷冷地看着他们,苏荣看着吴牙,竟然目不转睛。 寻马看了看小右,小右也看着吴牙,目不转睛,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脸上都露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既像是欣喜又像是惊慌。 “怎么了?”寻马问她们两个。苏荣结巴道:“太,太,太帅了。” 小右就说道:“您就是排名在沈公子之前,排名第4位的吴牙?据说你是法学府的大老师,管着400多个学生,文武双全,而且还是中州公子中相貌最英俊的。你的父亲有法圣的血脉,都说您是下一届法圣最热门的继承人。” 苏荣看着小右,问道:“真的吗,真的这么出色吗?” 小右点头:“是的,他比沈公子还要出色,简直就是您孩子父亲的最佳人选。” 苏荣看着吴牙,这莽撞的女孩竟然说不出话来,脸色通红。 寻马自认为在参宿骑兵中长得也不算差,但是在这样的场合,吴牙被如此地称赞,他还是觉得有一些戏谑。 吴牙对他们道:“刚才砍碎了二十几个,已经没有400多个了,剩下的全部在下面,我现在是一个没有学生的老师。”说着,吴牙扯掉寻马胸口的朋友证,翻开来看了看,就说道:“还是真是让人印象不深刻,到现在还是想不起一分一毫的事情。” 寻马长叹了一口气,“这不重要。”然后看了看吴牙的房间,“你在这里不不打算走吗,我们听说城外有个避难站。这位是府衙司司徒的女儿,我受他父亲的委托,将她送出城外到避难站避难,我们几个人没有办法做到,我们希望得到你的帮助。” 吴牙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摇了摇头,说道:“大学府里有非常重要的法术典籍,这些资料都是绝密的,就算只有我一个人,我也要守住这里,不让资料外泄。这些资料非常重要,它对于几十年后发生的一件事情有着重大作用,所以我既不能焚烧这里,也不能贸然离开。” 寻马就道:“中州城都已经沦陷了,几十年之后,这里什么都不会有,只会是一片废墟,不管这里会发生什么事情,都跟我们这些活着的人没有任何关系,你何不帮忙,我们一起结伴出去,在外面可能还有希望。” “啊,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住在樱花树上的。”吴牙说道。他翻开木板,下面是学堂大厅,每张学桌上都有一具砍去四肢的行尸。他指了指一具穿着白色衣服的行尸,说道:“那句实体叫李忽然,他在到我这儿求助之前,曾经路过你的树下向你求助,据说你当时不仅没有救他,还用箭射他。我就知道在跑马场的皇樱上还住着一个活着的人,原来就是你,你当年既然不肯帮助别人,为何现在就让我来帮你?” 寻马记得那个李忽然,这个李忽然来到皇樱树下时,目光狡黠,不停地看着他树上的食物和武器,寻马觉得此人居心不良,于是不让他上树,和他一起栖息。想不到他到了吴牙这里。 寻马就问吴牙道:“为何他到你这里求救,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吴牙回答:“他和我说话,对我说了一个慌,被我识破了,于是我就将他丢到行尸群里面,喂我那群学生。” 寻马骂道:“那你比我更不如,我只是不收容他,不保护他,你直接把他弄死了。” 吴牙道:“这倒也是,那你有没有对我说谎,想骗我什么?” 寻马叹了口气:“你在这里守护这些典籍,你刚才用那个落雷之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从来都没有看到你们法师施展出任何有用的法术,其实这些都是皇帝哄骗你的。你把你们的大好青春和才华浪费到这些地方了,实在太可惜了。” 吴牙说道:“法术是一定存在,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使用它的窍门。我相信再过一段时间,在这个大陆上一定有人可以使用法术,我希望自己是第一个,所以我要在这里潜心研究。反倒是你,皇樱树上的人,你带了一个孕妇和一个脑子不是很清醒的小女孩到我这里来,告诉我城外有避难站,城外有未来的希望,你亲眼见过吗?如果你没有亲眼看到过,你就这么信誓旦旦地跟我说,也许你会把我们所有人害死。你知道吗,我只相信我眼前看到的东西,就是这个小阁楼,我觉得它很温馨。” 寻马对他道:“如果你的食物吃完了呢,如果你的水喝完了呢?你知道终有一天,食物和水都会消耗完,那时候你怎么办,在这里坐化吗,嗯?” 吴牙想了想,点头道:“你说的有道理,把你们的食物和水都给我留下,否则我就杀了你。” 寻马立马做了戒备的姿势,吴牙也立即做了一个进攻的姿态,两人在小阁楼里剑拔弩张。寻马的胡子都快气歪了,他一直对吴牙的印象很不错,但他没想到吴牙是这么一个脑子脱线的人。僵持了一会,寻马发现吴牙并不想进攻,似乎说这些话只是想把他们赶走,心中一叹,看来和这个人缘分已尽,就把朋友证丢给他,对边上的苏荣和小右说:“我们走,有帮不了我们。”转头就看到苏荣和小右已经在打开自己的行李,在房间里面寻找自己休息的地方,还一起商量。 寻马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苏荣道:“我们不走了,我要跟这位儒雅先生生活在一起。” 苏荣和小右的行李连同两个人一起被吴牙从法学院门口扔了出来。寻马跟在后面,吴牙对寻马说:“祝你们好运吧。” 寻马转头问他道:“你说你在这里守护这些法术典籍,说了一件几十年之后要发生的事情。那是件什么事情?” 吴牙说道:“我们几位所谓的中州才子,都听沈末讲过很多故事。沈末和我说过一件事情,他说,几十年后,这些法术会变成史上最重要的东西,还有他自己的整个理论,我不想复述,但是她说的话,我相信,我也看到过他让我看到的神迹。所以,我会坚信我的想法。如果你们想知道真相的话,你们可以去问沈末本人。” 寻马心说:沈末已经被这个苏荣小姐一箭把脑子射穿了。看来这个沈末真的不是浪得虚名,他的学说理论还真的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甚至包括这个吴牙。吴牙这个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相信别人并且信服别人。 寻马把苏荣小姐扶起来。一行人也没有走远,就来到了吴牙所住阁楼的对面的同样的阁楼。这个阁楼是个杂物间。 吴牙所住的这个学堂叫礼学堂。而他们所住的这个学堂叫天学堂,都是一模一样的建筑。三个人想办法爬进阁楼里,和吴牙对窗相望。 苏荣说:“就算不能和他住一起,隔窗相望也是很浪漫的。如果让他来做我孩子的父亲,相信我父亲一定很满意,不会再追究我了。” 吴牙把窗户关上,再也没有理会他们。 寻马心中非常恼怒,想潜到后面的法学堂,把所有的典籍一把火全部烧光,这样的话吴牙也许就毫无牵挂了。他想到,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以吴牙的性格,他肯定会把自己斩成了两段。 事情再次陷入僵局,如何让吴牙帮他们呢?刚才吴牙的行动力和能力,让寻马非常羡慕,有这样能力的人,他们出城应该机会很大。 苏荣和小右很快睡着了。孕妇一般是很能睡的,但侍女小右也真是能睡,这两人简直就是毫无用处。 寻马心中郁闷,来到屋顶上躺着,直到入夜。黄昏的时候,从皇城开始放礼花。寻马不知道这是一种求救信号,还是一种异样凄凉的信号。但他能听到礼花响起的时候,所有行尸都开始在屋内或者道路上向礼花声响起的地方默默走去。 礼花一直持续了半夜,接着从皇宫的方向亮起了熊熊的火光。似乎皇宫的人将行尸引到内城皇宫的城墙之下之后,用什么燃料点燃了这里的行尸群。因为不可能存在救火的情况,而大火是无法烧尽城墙,所以,寻马意识到皇宫里的人应该已经放弃了整座中州。他们根本不管不顾这些火会不会把整个城烧光,只是想把行尸吸引过来,不停地剿灭。 这场火越烧越大,浓烟的味道开始散发到整个城区。 寻马看着熊熊燃烧的火,被火光映照出的皇城内城墙,忽然间有一个和这件事情毫无关系的灵感。他知道怎么骗吴牙,让他帮助自己,但这件事要冒非常大的风险。 第十章 装逼 寻马来到吴牙的窗前,敲了敲窗户。 吴牙推开窗户,他上身赤裸,似乎正在锻炼,房间里全是汗水的味道,连头发都是湿的。 “你做什么?”吴牙问他。 “我来尝试继续说服你。”寻马没有进屋子,而是就坐在屋檐上。 “走了又来,你是又有新的理由了么?”吴牙问道,“最好不是来磨我的,否则可能会被我砍断手脚。” “沈末沈公子的理论中,有没有讲过和稻草人相关的部分?”寻马问道。 吴牙本来意兴阑珊,甚至有点想去拿刀,寻马此问题一出,他的表情微变。 吴牙问道:“你也听过沈公子的理论,哦,你那边的女孩是沈公子的情人,应该是她和你说的。” 果然,他猜的没错,沈末说的事情,和稻草人有关。行尸,稻草人,以及沈末的理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沈末真的通晓一些事情,有很大的可能,会牵扯到所有的奇怪事件。这些事情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寻马是不知道的,但他不能让吴牙看出来。 “并不是,这么说吧,我是来做一个交易的,之前两个女人在,我不能说这件事情。”寻马露出了一个高深莫测的表情,“我知道法术的奥秘,为什么中州有那么法术的典籍,却没有一个人能使用,即使是你这样的天才,也无法驱动法术的力量——我知道为什么。” “你知道?” “我知道。” “那你用一下让我看看。”吴牙说道。他看了看寻马腰间的刀,活动了一下脖子,转身拔出了自己的佩刀。 那把刀就是在战场上,他用来砍断骑兵的刀,还是寻马给他的,想不到他一直用这一把,还保养地非常好。 “这把刀是我一个故友送我的,我一直很怀念他。他和我说,他们骑兵,在情报上从来不说谎。说谎的人应该人头落地。所以这一把刀,名字叫真话。”吴牙说道,忽然一刀砍向寻马。 寻马瞬间拔刀,两刀交击,炸出巨大的火花。 寻马这才知道吴牙的一刀有多厉害,他整个人被这一刀砍得往边上滚去。吴牙跳出窗户,几乎瞬间,第二刀就到了,同时低声道:“就用这把刀来纪念我的朋友。” “操你妈,我就是你那个朋友!”寻马大骂,第二刀他不得用手腕顶住刀背去防御。 这一刀因为不是腰部出刀,力量稍逊,但还是打出了巨大的金属交割之声。接着连续十几刀,寻马凭借战场上训练出来的巨大直觉,全部都接了下来,但手腕已经没有知觉了。 太强了,寻马立即有了结论,和自己相比,吴牙高出了不知道多少个段位,但他不是战场上的兵油子,这刀刀实实在在砍向要害的打法,其实不是战争中用的战斗方法。 两个人定下来喘气,但其实吴牙几乎没有任何气喘的迹象,他浑身的汗水收缩,这是最厉害的刀客的皮吸之术,据说所有的皮肤,都可以用来呼吸,免得心肺负担太大。而寻马,已经喘成狗了。 “我没有骗你。我真的知道法术的一些秘密。” “那在我砍断你四肢之前,你应该能用什么法术将我击败。” 寻马本想的是,骗吴牙说自己知道法术的一些秘密,但是他必须带他们出城,他才会告诉他。他赌的第一把是,沈末说了和法术相关的事情,又说了和行尸相关的事情,而他自己经历的稻草人事件是别人没有经历过的,这个稻草人事件正好又似乎和某种法术相关,又和行尸有关,他可以以此作为“我知道很多你不知道事情”的由头,强行将法术和稻草人联系在一起。 严格意义上说,他没有说谎,稻草人事件真的很像法术,而且既然沈末的理论里有这两个东西,说明他赌对了。只要吴牙再好奇心重一点,追问几句,他就可以把诱饵抛得更全面一点。 但吴牙直接就要砍掉他四肢。这个人真的不好骗。 看寻马不说话,吴牙立即又攻了过来。这一次,寻马不再和他直接对刀,而是尽量和他保持距离,不停地闪躲,逃跑,但是就不跑远。与此同时,寻马已经把自己的袖链和刀柄连在了一起。 他有了一个风险更大的计划,就在吴牙的刀突到他面前的时候,寻马不躲了,而是一下从腰间掏出水壶,吴牙的刀直接刺破水壶,寻马一个转身,水壶碎裂,里面的水被刀的力道震了出来。几乎是同时,寻马远离吴牙翻身逃跑,并立刻回马,链子连着的刀飞了出去。 那刀口几乎直接刺到了吴牙的咽喉,吴牙速度非常快,一把抓住了刀背。 寻马喊了一声:“你死了。子母刀。” 说着手臂动了一下,吴牙一下后退,似乎刀中又有刀射了出来,一松之下,寻马把刀抽了回来,回到手里。 “不会对你使用暗器的,兄弟,这个机关不是用来对付兄弟的。”寻马说道,他浑身冷汗,他的刀里根本没有机关。“我不会法术,我只是发现了可能和法术有关事件,我见过稻草人!” 吴牙看着他的眼睛,终于把刀收了起来:“你的刀没有机关,但是你真的见过稻草人。” 寻马愣了一下,吴牙指了指他的眼睛:“你以为我判断人说没说谎是靠直觉,你以为我真的记性不好?寻马?” 寻马还是愣着,吴牙看了看手里的刀:“比起你送我刀那会儿,你实在油滑得多了,我实在不喜欢。” 寻马跌坐在房顶上,原来这家伙,一直在装逼。 吴牙说道:“走吧,我有好茶,你和我说说稻草人的事,天亮,我带你们出城。” 第十一章 你要救她 在吴牙狭小的阁楼里,寻马把他看到稻草人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他手腕生疼,不想再因为骗他而再被打一次。 吴牙卧佛一样侧躺着,放松地听着,两个人面前都有一杯翰林院的好茶,冒着热气,茶香四溢。吴牙从箱子里掏出来的时候,翰林院使的手指还粘在上面。 “他生前把这些宝贝茶叶当命一样,最后还不是便宜了我。”吴牙说道。 寻马说完稻草人的事,吴牙就陷入了沉吟:“这个就算你砍了头送回皇宫,皇帝也不会相信吧。” “正是如此。但我回参宿营的时候,山里的行尸已经过了山关,参宿已经全部出动清缴,受伤的骑兵被抬回中州治疗,开始尸变,整个事情想来,那个时候已经无法避免。” “其实要想有办法,还是有办法的。” “你是说,封闭道圣区的大门,对伤兵予以射杀焚烧么?”寻马问道,“元清干不出这样的事情吧,毕竟是三个圣当中最仁慈的。还是说说稻草人吧,你怎么想?” “这是一种法术。”吴牙说道,“而且是一种原始的法术。” “什么叫原始的法术,是比较便宜的么?” “不,是在我们之前很早很早,古人用的法术。”吴牙说道,“和武器一样,法术也会不停地变化,变得更加便利。你遇到的这个现象,很像是古书里记载的,最原始的那一类法术。” “这种法术有什么用呢?稻草人关灯变成其他东西,把戏么?” “古人的法术,用途都是在那个时代有用,如今我们很难推测。也许是为了战争,将稻草人变成怪物,袭击敌人。” “那为什么必须要固定的稻草编织出来?这简直就是,一种玩笑的感觉。” “法术的本质是什么?”吴牙说道,“法术的本质是,这个世界上隐藏了很多奇怪的规律,就像水用刀割完之后,不会留下痕迹,冰会变成水一样,这些规律是我们所有人都日常可以看见的,但还有很多很多的规律,日常是看不见的,比如说两种特殊的草药,放在一起就可以治疗痢疾,但是先后顺序调转,就是毒药,如果是古人看到我们这样,就会以为我们拥有法术。这些规律还在不停地被发现,法术就是隐藏的规律,但是法术和其他的规律不同。” 寻马看着他,大脑开始疯转动。 “法术无法举一反三,无法推理,比如说,固定的稻草数量编出来的稻草人,在没有光的情况下,会变成怪物,那么也许加一根,会变成其他东西?这是一般人的想法,但法术不是,也许其他任何根数的稻草人,都不会有任何的变化。” 寻马摸着下巴:“无法举一反三的规律,就很像是——” “人为的。”吴牙说道,“你说的很对,法术,目前我看到的所有书籍,里面的使用方法,都似乎是某个人,随心所欲编写的。” 嗯…… 寻马装作沉思的样子,“是神么?” 中州有很多宗教,加上四周部落,大概有四百多种神,因为实在太多了,而参宿骑兵冲杀的时候,从来没有见到过任何神来保护他们,所以寻马大概率觉得是没有神的。 但是寻马又想到了那个怪物,那个怪物不是人类,如果有怪物,难道神不应该也存在么? 吴牙显然也没有答案,否则他应该会说出一个结论。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 寻马道:“那个怪物,和行尸一定有关系,它们流着一样颜色的血,行尸是从海角村来的,那么,也许那个怪物,就是行尸的缘由——我话说在前面,这怪物我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见到过。”说着寻马用手指蘸着茶叶,把怪物的脸画了下来。 吴牙看着那张脸,从身后掏出一本书来,寻马看到书的作者是沈末,他摊开一页,在沈末的书上,画着一个人,那人的脸和怪物的脸非常相似。 “这样图没有解释,他就是这么画在书里,不知道他是从何得来的,但似乎和你说的相似。” “这个沈末到底是个什么人?”寻马问道,“似乎又傻逼又牛逼的样子。” “他的理论最终没有完成,但他做了很多实验,这些实验都很有启发性,你很难不被他说服。”吴牙还是看着那张脸,“这个怪物,最后没有杀你么?”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寻马从洞里出来,除了稻草人,只有血迹通往村后的矿洞,寻马没有继续追寻下去。因为晚上那一瞬间,所有人同伴都没有了声音。他知道这怪物一定不是人力可以猎杀的。 自己应该是因为火逃过了一劫,或者说,因为光。 “明白了。”吴牙坐了起来,“交易是这样的,你和我说了稻草人的事情,我认为你说的是实话,接下来,我会带你们出城,之后,我还希望你,带我去看稻草人的地方。你是否接受?” “海角村在远山,现在整个关外全部都是行尸,我们两个未必能或者到那个地方,而且那个怪物如果还在,反正我是打不过,你行不行我不知道。”寻马道,“我有一个想法,就是你带我出城,然后你自己找个没人的地方,自己扎个稻草人,不一样吗?” “哦,你不愿意离开中州。”吴牙忽然醒悟道,“不光是我对中州有牵挂,你也有牵挂,还是那个,你的女儿么?” 女儿这个词让寻马整个人震动了一下,他一直试图在心中理清这个词语。但他其实一直在逃避。 “那个女人,你当时年纪尚小,那一晚你烂醉如泥,其实什么都没有做。”吴牙说道,“你的同伴都可以给你作证,你为何那么相信她一面之词,她是一个军妓,牵扯走私毒草的大案,当时连坐的一百多人都一定会死,她的女儿也应该一起被杀的。但孩子年纪尚小,按照中州法律,要长到五岁才杀。那个孩子不是你的,与你无关。” 寻马的脑海里闪过了一年前在刑场上,那个女人忽然在人群看到他,对他大吼:“那个孩子是你的,你要救她,你要救她。” 几年之前,他年纪尚小的时候,他们连破了十三寨,军士庆祝,给他找了一个军妓,但是那天他喝得太醉了,什么都不记得了。醒来的时候,自己的铜币都被这个女人带走了。 就是这个女人,一年前被押上刑场。 那是那个女人最后的期望吧,那眼神寻马记忆的清清楚楚。“她是你的女儿,你的军功可以救她!”寻马顺着她的目光,看到在刑台的一侧,跪着一个小女孩。非常的小。 女孩呆滞地看着母亲被押上刑场。那个军妓——寻马都不知道她的名字——对女孩子喊着:“记着,他是你的父亲。” 那个小女孩子看着寻马的瞬间,她的母亲人头落地。 那时候小女孩子四岁,再在死囚牢里成长一年之后,她也会在这里被斩杀。这个女孩,就是寻马的牵挂,这一年多来,他做的每一件事情,几乎都是为了这个女孩。 “我将苏荣带到避难所之后,就会被封军功,到时候我就可以拿到特赦,到天牢将我女儿救出来,这几个月我看天牢,每天都灯火通明,里面的人应该还活着。” “没有食物补给,天牢里就算有人活着,也应该人食人了,那女孩子才五岁,应该是上好的食物。”吴牙说道,“我再说一遍,她不是你女儿。” “她觉得是。”寻马说道,他还记得第一次他去天牢看她,她叫的那一声爸爸,他的心都化了。“她只知道我是她爸爸,如果我不是,她在这个天下,就什么东西都没有了。” 寻马不担心小姑娘的死活,在天牢中,他把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了一个人,只要有那个人在,他女儿就不会死。 说着,窗外忽然传来了抽泣声,两个人转头,就看到苏荣不知道什么已经躲在窗外偷听,如今竟然哭了起来:“太感人了,想不到小士兵你那么有爱心,你放心,我一定帮你拿到特赦令。” 两个人看着苏荣,目光都越过她,看向了她身后的中州城,火光冲天。 大火烧起来了。 第十二章 突围 三个人爬到阁楼的顶上,大火从皇城这里烧了过来,空气中已经开始闻到浓烈的焚烧味。 “看样子,皇帝放弃法圣区了。”寻马说道,他看向吴牙,“你要守护的这些典籍,皇帝估计也不要了。” “那些是人类的财产,我不是为了他守在这里的。”吴牙说道。 苏荣担心地看着法圣府那一边,寻马知道他的父亲还在里面,法圣府离皇宫太近了,如果大火蔓延不停下来,那么法圣府应该是第一批被烧掉的建筑。如此说来,法圣应该已经躲进皇城里了。 这个法圣虽然是这个区的最高统治者,但从来不出现管事,如今也是完全放弃了自己的辖区。 “会不会烧着烧着就停下来了?”苏荣问道,“这孩子爸爸也没有了,不能没有外公啊。” “行尸身上都被浇上了桐油,着火之后到处游走,一个接着一个,四处都开始烧起来了,这里不烧光火是不会熄的。”吴牙说道。 苏荣看了一眼两个人:“我会眼睁睁的看着我父亲被烧死么?”她背上寻马的弓箭,眼神很坚定:“我要去救他。我箭法很好,我可以在房顶上,帮助他突围。” 法圣府外都是行尸,这些箭是毫无用处的。寻马平静的看着她,吴牙却道:“都去收拾东西吧,把能带的带上,这是我们出城最好的机会。” “为什么?” “大火把所有躲在城里的活人都逼出来了,你们看。”吴牙指了指远处,火光映透下,很多人影出现在一个一个的房顶上。 “所有人都会往城门涌动,如果能合作,说不定能杀出去。只要团结。你父亲的法圣府里有很多卫兵,他们一定会突围,他们的战斗力比我们强很多,你应该担心你自己。”吴牙对苏荣说道,“答应你们了,就带你们出城,一个时辰之后,在这里汇合。出去之后,寻马你是要回来,还是如何,就由你自己决定了。” 寻马点头,吴牙跳下房顶,拔刀进入到自己楼下的学堂中,一刀一个的砍掉“朋友人棍”的脑袋,然后往学府的后面跑去:“我去把典籍藏起来。” 寻马让苏荣和小右等在这里,苏荣对小右道:“小右,你跟去,多拿一些武器。” 于是寻马和小右两个人回到皇樱这里,寻马瞠目结舌,他看到皇樱已经烧了起来,应该是后面建筑的火星溅射过来,他咬牙直接冲了上去,冲破火焰,来到自己生活的枝丫上,把弓箭,食物,水和自己收集的东西丢下来。 他身上的衣服瞬间着火,眉毛和眼睫毛都烧焦了,他带火跳到地上,打了一个滚,把火滚灭,身上全是烧伤。 小右和他背起弓箭和箭篓,把刀插好,把食物和行李都背上。寻马就回头看那棵巨大的皇樱树,它已经全部燃烧了起来,如同它盛开的时候,只是如今怒放的是火樱花。 非常美,毁灭之美,两个人看呆了一会儿。 “走吧。”寻马转身,离开了这棵代表中州辉煌的老树。 四个人在法学府门口汇合,分了武器,就往城门口跑去,这个时候已经可以在各个胡同口,房顶上,看到陌生人。行尸被巨大的火焰逼出了建筑,都来到了街上。他们四个人和陌生人往往只是对视一眼,就都开始上前斩杀。 “往人多的地方聚集,胜算大。”吴牙和寻马配合,只要有三具以上行尸冲上来,寻马一个地滚将他们绊倒,吴牙直接杀掉前两个,寻马起来从后面砍掉最后一个的脑袋。很快,他们这条路已经聚集了十几人。 人一多,就可以使用兵阵推进的战士,不再怕行尸的狂冲了。一行人杀了一路来到城门口,发现这里已经是一团混战,几千人的活人,面对两万的行尸,到处是血,到处是火,到处是围着咬食活人的行尸。 “我以为吴牙你会有什么精明的办法带我们出城,结果你的办法是硬杀出去么?”寻马说道。 吴牙淡淡道:“你以为我是真的为了守典籍不走?以前谁都走不出去,现在是唯一的机会。苏荣小姐,事到如今,你也明白,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掉链子。即使你是千金小姐,也要——” 话音未落,两个人就看到苏荣捡起一把砍山刀,已经向成千上万的行尸群冲了过去:“杀啊!” “小姐!”小右也拿起一把砍山刀跟了上去。 “等等啊!战术队形啊!”寻马大喊。吴牙看了一眼寻马表情复杂,两个人都转头看到苏荣咬住砍刀,快速射箭,一下射出十几箭,箭箭射中行尸的脑袋,硬是在战团之中,射出了一条路。然后她翻出砍刀,去砍一具行尸,却一下就被行尸扑倒。 说时迟那是快,就在行尸咬下去的瞬间,吴牙的刀飞了过来,直接削掉了行尸的后脑勺。接着人就到了,捡起刀抡起一个半月,四周的行尸全部被砍成两段。他扶起苏荣,继续往前冲去。 寻马的血就涌了上来,知道没啥好说的了,就是杀了,跟着冲了进去。 到处是血肉,吴牙的大范围攻击缓解了寻马巨大的压力,让他可以淋漓尽致地定点砍头,吴牙未必能将行尸的头砍掉,但寻马跟着一刀一个脑袋,从远处看,他们的战团不停地喷出冲天的血液,人头几十个几十个地飞起来。 四周的人完全被鼓舞起了势气,特别是看到一个孕妇不停地射出贯穿尸头的箭,还有空欢呼耶一下。这必死的无间地狱,仿佛变成了一种浪漫主义的剑客传说。很快他们身边聚集了上百人,有铁匠,有兵士,有商人,有窃贼,有大官。他们拿着各种各样的武器,加入了修罗场。 这一团人在尸群中,不停地往城门靠近,终于尽量靠近了城门。 寻马看了一眼城门,忽然心里一凉,城门的巨大门栓,竟然被浇灌了铁水,死死地封住了。其他人也纷纷看到了这个细节,一下阵型就开始乱了。 “顶住啊!”寻马大叫,但是自己心里狂说不妙,因为他知道这铁水十分坚固,没有冲城锥是冲不破的,然后就听到有人大喊:“我有火药!送我过去!” 但是阵型已经乱了,立即就有人被拖入尸群中,不停地惨叫。寻马到那人身边,那是一个胖胖的商贩,他拿住一竹筒的火药,就道:“我去!”但寻马看了一眼离门的距离,全是行尸,如果整个队伍压过去,点燃了火药,队伍和门会一起炸碎,唯一的办法就是他自己炸开门,牺牲自己让队伍出去。 他看着那门,想了有一秒钟,这一秒钟比一分钟都长,就对苏荣道:“我女儿的名字叫做寻小絮,你答应我了会特赦她,记得你的承诺。”说着就要跳起来,“吴牙,把我踹过去!我去炸门!” 话还没说完,苏荣接过炸药竹筒,一个翻身,骑到了寻马背上:“站直,小兵!” 寻马翻身站起来,苏荣丢出炸药竹筒,直接拉满弓弦——寻马从来没有见过女人能拉满这种弓——一箭射中炸药竹筒,箭头射穿带着竹筒一下钉死在门栓上,炸药有如沙漏开始往下细细漏下,苏荣再一箭,射在铁浆和门栓的融合处,一下撞出火星。 炸药瞬间爆炸,门栓一下炸断,门口的行尸全部炸碎,苏荣欢呼大喊了一声:“都看看你妈的手艺!”寻马一把把她晃下来,背在身上,大喊:“冲!” 一群人疯狂的开始狂砍,直接冲到门城门口,推开城门。 寻马有想过门外还有行尸,但他知道不会太多,因为行尸在宽阔的环境很快就会走散,但推开门的瞬间,他惊喜地发现,门外一具行尸都没有。 他们所有人冲了出去,所有人都发出欢呼,一起冲入尸群的百人,如今只剩下几十人。但是他们冲出来了。 后面的行尸也跟了出来,里面还有无数人在厮杀,很多人都开始往远处黑暗的荒原奔跑,寻马大喊了一声:“所有有军职的人听着,寻找高地,布阵掩护里面的人!” 几十个人中有七八个就停止了逃跑,和寻马站在一处。城门口有一些大树,他们开始攀爬。 所有人都是浑身的血,苏荣毕竟是孕妇,此时已经脱力,吴牙把苏荣扔上一棵树,此时他们就发现,小右已经不见了。 群尸中根本看不清楚,城外没有照明,箭也射光了,刀也豁口了,就看着群尸从城门里涌出来,寻马发现自己什么都做不了。活人混在群尸当中,他们举着的火把一个一个熄灭。很快,四周陷入一片黑暗和寂静。 天亮之后,冲出城外的行尸已经散的差不多了。 寻马他们下到树下,互相搀扶着,苏荣到处去找小右,怎么样也找不到,哭得崩溃。 寻马麻木了,他换了把刀,到处去找弓箭,和吴牙两个人拖着苏荣往荒原退去,他按信上说的,往避难站的方向走去。他期待看到的连绵的帐篷,食物,温水,药物。还有他要的奖赏。 城里大火已经烧得黑烟漫天,有如一个巨大的煤炉,而他们朝避难站的方向走了两个时辰。 什么都没有看到,荒原上植物都很少,都是光秃秃的丘陵,这是烧山之后的情况。寻马站在一个丘陵上远眺,他看到了远处,另一个丘陵的顶部,有一个突兀的稻草人,立在荒野中间。 第十三章 法术实验品 三个人来到稻草人前面,寻马仔细看了看,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稻草人,稻草比较稀疏,绝对不是在海角村看到的,用几千根稻草编制出来的那种。他松了口气。 在这个稻草人的头上,插着一根箭,是从上往下射入的。寻马觉得有些异样。 吴牙看了一眼寻马,寻马摇头,但是他还是把那只箭拔了出来,掂量了一下。 “怎么了?”吴牙问他。寻马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关于这支箭,这个稻草人。 稻草人有五官,是用行尸体的五官拼凑的,就是几块腐肉,上面聚满了苍蝇。 寻马把那支箭收入箭囊,退后了几步,和稻草人对视着。于此同时,苏荣也看着这个稻草人,露出了奇怪的表情。 寻马问道:“你是不是也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苏荣点头,她还没有从悲伤中恢复过来,所以没有仔细回答。 这个稻草人突兀的立在这里,四周什么都没有,所有的一切,为了防御毒草和群尸,都已经全部被焚烧变成了荒山。 几个人各自思索了一会儿,继续往前走,这个奇怪的年代,有一个奇怪的稻草人,丝毫不奇怪。 只往前走了几百步,他们登上一个丘陵,就看到了连绵的帐篷在这个丘陵后面。 是避难站,就在这个稻草人的后面。 寻马回头看了一眼稻草人,如果刚才不是好奇,过来看一眼,也许就会错过这个躲在丘陵之后的营地。看样子这个稻草人应该是个路标? 不过为何不直接用更明显的呢? 三个人往营地走去,这是一个用大概两人高的木桩子围起来的野山营地,大概有两百多个帐篷,能看到木桩子后面有很多箭塔,上面有人站岗。 这是参宿规格的营地。三个人继续往前,苏荣想走快一点,被吴牙拦住了,“小心给当做行尸射死。” 三个人一边招手,一边叫喊,吸引了站岗人的注意。营地的门被打开了。 三个人继续往里走,吴牙就放慢了脚步,对寻马说:“这里面的世界,你恐怕已经不能适应了,要不要进去,你要思考一下。” “中州城里的生活我都能适应,为什么这里的不行?”寻马有些奇怪。 “中州城里,所有人都是丧家之犬,唯一的尊卑就是谁死谁活,你适应了,失去的是生活质量,得到是自由和绝对的自主尊严,但这个避难站里不是,这个避难站里,你是小兵,我是法师贵族,苏荣是贵胄子嗣。” 寻马确实没有想过这一层,但他已经没有过多时间思考了,很快他们就走进了营门之内。有一个参宿骑兵站在门内的中间,身后是弓箭手。 “报上你们的名字。”那参宿骑兵是一个百夫长,带着红色的肩带,手放在刀上。 “司徒家大小姐,苏荣。赶快给我们三个准备热水和食物。”苏荣拿出了自己的铭牌。 “贵族,高阶。”那百夫长看了看铭牌,低头行礼,“请到这儿检查身上有无伤口,如果没事,会带您进贵族营。” “我父亲还在城中突围,我的侍女也不见了,我需要你们派人接应寻找。” “苏荣小姐,后方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百夫长看着吴牙,立即认了出来,“法师,您出城了?” 吴牙点头,百夫长道:“和苏荣小姐一起进去吧,我们千户正在召集核心参谋,重组庇护所的临时管理组织,您出现是一个大好的消息。” 说着,百夫长看向寻马。 寻马这才明白吴牙意思的真意,对百夫长行了一个礼:“寻马,参宿骑兵。” “是你保护的两位大人么?” “不能这么说,这两位不太需要人保护。”寻马道。 “也是,法师在这里,你应该跟着法师才能活下来的,算你小子运气好。”百夫长道,“你留下来,检查一下伤口,如果没事,就充斥边防。” 寻马看着苏荣,苏荣就道:“这是我的小兵,我要带在身边,我已经养出感情了。” “贵族营不接收任何的非贵族,这个规矩我改不了。苏小姐。”百夫长说道:“两位如果要找这个骑兵,到时候让下人传唤就可以了。” “不行,我得带着他,我父亲对他有约定。”苏荣一把搂住寻马,摸着肚子,“而且,他还是——哎,只怪我们年轻气盛。突破了阶级,真是罪孽,不知道我父亲会不会因为疼我,封他个千户呢?” 那百夫长露出了非常尴尬的表情,苏荣继续道:“如果他封了个千户,以前对他好的人,他应该都会照顾一下吧。” 百夫长盯着寻马,又羡慕又嫉妒。寻马被无数的同僚看着,那些目光都非常炯炯,意思是:好啊,小子,你靠下半身上位了。他脸上立即羞愧地通红,刚想澄清,吴牙就说道:“这人是我法术的试验品,我要带进去展示,非常珍贵,请你们以贵族待遇,否则他可能会爆炸?” “爆炸?” “对,他身上有爆炸的法术,保持他内心稳定,就安全,否则方圆六七里都会被他炸平。” 百夫长立即点头,看着寻马,此时又是怜悯。 寻马跟着他们往贵族大营的入口走,寻马叹了口气,虽然他不以出身论贵贱,但刚才,确实要感谢两个人了。于是想道谢,吴牙就说道:“不要说话,你现在是个试验品,沉默一点。” 寻马心中暗骂,就看到前面出来一个大官模样的人,苏荣一看,大喜,立即跑了过去:“父亲!” 第十四章 便宜老爸 寻马和吴牙跟在后面。寻马心中相对安慰,昨晚的混乱中,他根本无暇顾及,突围人中是否有苏荣父亲的队伍,如今在这里看到苏荣和父亲相遇,心中总算落下一桩心事。 终归还是和苏荣产生了一点感情,虽然理性上,知道和这个莽撞的姑娘在一起,出事故是迟早的事情,内心还是有避祸的冲动。但不得不说,苏荣是让人容易产生好感的。 几乎是在同时,寻马内心中还产生了一丝怀疑,昨晚他们是冲在队伍最前端的,后面的人都湮灭在尸潮里了。如果是尸潮散去之后,司徒大人再趁机出来,就是指他们一直在暗处看着他们涉险,不曾过来帮一丝忙。 这也就罢了,当官的是这幅德行,寻马再知道不过了。不过想到还有一个可能性,寻马就有点阴郁了。 如果他们是后面偷偷跟着出来的,应该不会比他们更快,看这个苏司徒的样子,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那就是比他们早出来。也就是说,这个苏司徒到处发射了救女儿的箭之后,自己带着卫队不仅没有亲自参与,反而找了个办法离开了中州城。 也就是说,他不愿意自己去救女儿,反而把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箭上,而所有的有生力量,都用来保护自己出城了。 苏荣这个憨憨是不会想那么多的,他和吴牙两个人在远处看着,也听不到他们父女说什么,不过司徒对于苏荣的肚子还是表示了巨大的惊愕。 寻马开始担心苏荣还是会用之前的计划,果然,司徒看向了他们两个,并且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 吴牙和寻马远远地行礼。司徒来到他们面前,对着吴牙道:“法师,您和小女做了这般好事,可是让老夫始料未及啊,哈哈哈哈哈,男欢女爱本来就不是什么错事,为什么不和我说呢?我和你父亲也是朝中同僚,很开明的么。” 吴牙楞住了,看了一眼司徒背后的苏荣,苏荣在老爸背后捣蒜一样地求救。吴牙又看了一眼寻马,寻马意识到苏荣已经变换了便宜老爸的候选人,心中觉得好笑,又松了口气,然后,竟然还有一点失落。男人的劣根性。 吴牙刚想澄清,苏荣立即就道:“父亲这里人多,你想那么多人都知道么,我快来介绍这位,这位就是接到你信,来救我的勇士。”司徒看了一眼寻马,点了点头,但眼神中,几乎没有什么感激。“谢谢你,士兵,你要什么赏赐?” “他女儿被囚禁在天牢中,他要特赦,前往天牢带出女儿。”苏荣说道。寻马弓着身子,他就不想那么多了,能得到之前的赏赐他就完成任务了。司徒点头:“这个好办,是哪个案子?” 说着身边的人已经拿来了一张黄纸,司徒快速写着法令,寻马把那个案子的名字说了出来,刚说完,司徒的手就停住了。 “这是我操办的一个案子,人不是都斩杀了么?怎么还有在天牢的?”寻马听到这话,就觉得不妙,暗中抬头,就看到司徒的脸色不太好。 这个时候他才看清司徒的脸,他忽然意识到,之前见过这个人,就在那个军妓被斩杀的刑场上,司徒就在监刑台上。 这是他的案子? 寻马把军妓女儿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了,司徒想了想,挥手让手下人把黄纸拿下去,说道:“这事比较特别,普通的特赦可能不行,我要回去盖三个大印才能管用。这样吧,你先回营吧,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我弄好了,给你送来。” 寻马从来没有听过特赦还有等级的,心中觉得疑惑,但苏荣朝寻马点头,显然想快点脱离这个窘境,他也就不好再追问。司徒又道:“还有啊,你和法师不可齐平行进,这里还是中州的法管之地,我是礼法监管的司徒,你要在法师身后两人宽的位置,方合礼仪,虽然你是我女儿的恩人,但我也不能枉私,要记你警告一次。” 寻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之前他是知道的,在中州和行尸混了太久,忘记了他的身份只能跟在大人物身后走路。于是立即退后了两步。 司徒立即转向吴牙:“法师也先休息,等明天,再和法师在我的营帐里商量,我准备一些好菜,这里好东西不多,但我还有带出来一点。”苏荣偷偷两个手竖起大拇指对两人,吴牙终于忍住没有澄清,苏荣就颠巴殿巴跟着司徒走了。 他和吴牙对视了一眼,带他们过来的人道:“法师,你的营帐在这边,你的试验品,你是带在自己身边呢,还是……” 吴牙看着寻马:“我不喜欢和人睡一张床,今晚我得睡一场好觉。而且,你睡在人多的地方,对你有好处。” 寻马点头,他不是完全能听懂,但他也不喜欢和吴牙在一个帐篷里。两个人分别,另一个骑兵,就带着寻马到了随从们的帐篷,一个帐篷大概睡四个人。 比军营里睡二十个人,要好多了。寻马在帐篷里接受了检查,然后去随从的清洁处洗了澡,洗了衣服,最后精疲力尽地躺到了床上。 回来的时候,苏荣和吴牙都送来了干净的衣服还有食物。帐篷里的其他三个人,都不知道他是何等身份,大概知道这个是苏荣小姐的恩人,同时又随时会爆炸的炸弹人,于是都躲得远远的。 寻马无所谓了,狼吞虎咽地吃着食物,吃了一半,就倒在床上睡着了。呼呼大睡。 他梦到了路上遇到的那个稻草人,那个稻草人和被苏荣射倒的沈公子,重叠到了一起,稻草人和他说道:“我已经参透了世界的奥秘,苏荣射死我之后,我的法术终于成功了,寻马,你要赶紧离开这里,你有巨大的使命需要完成,你不能死在这里。” 寻马在梦里说道:“闭嘴,别吵我睡觉。” 寻马完全没有理会这个梦境,呼呼大睡。而入夜之后,营地中出现了一队兵士,默默地摸向了他的帐篷。 第十五章 我就是你做出来的炸弹 铁雏带着短小的尖刺,上面涂有剧毒,他的手下携带的也是短小的武器。 他是司徒大人的亲卫,但是现在穿着参宿的衣服,掩盖行踪,绕到了寻马的帐篷附近。 此时已经是子夜,除了巡逻的人,帐篷都已经安静了下来。随从们的帐篷没有值守,他们缓缓进入,所有人都穿着软底的鞋子,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他不知道司徒为什么要杀光那个帐篷里的人,据说里面有一个中州的叛徒,是要秘密处决的,而为了掩人耳目,整个帐篷里的人都要杀死。 然后要在那个叫寻马的叛徒尸体上,放三块金条,说他是露财被同帐篷的人密谋围杀,但他努力反抗,杀死了三人。可惜对方用了毒刃,最终他还是中毒死了。 他们来到了帐篷的门口,就看到有一个人站着那儿,是法师吴牙。 他们愣了一下,只好装作巡逻的参宿,点了一下头行礼。 “法师?您怎么在这里?” “我来看看我的试验品。” 铁雏楞了一下,他立即就想起,今天听到的传言,那个寻马是法师的试验品。但不知道具体是什么。 “这个帐篷里的寻马,被我下了爆炸的法术,他只要一死,尸体就会发生巨大的爆炸,足以把这个营地全部炸平。”吴牙说道,“我睡到半夜不放心,过来看看。” 铁雏发呆了,吴牙道:“我正想找人禀报一下司徒大人,让他明天给这个试验品换一个靠近我的帐篷,这样我好日常稳定这个法术。” “法师大人为什么要下这样的法术到他身上?”铁雏窘迫道。吴牙回答:“冲入敌营的士兵,如果死了都会爆炸,那敌人就不敢杀死他们了。遇到我们冲锋,敌人就会溃败。” 说完,吴牙就走了,铁雏和手下愣在原地,手下就问:“老大,怎么办?司徒大人的命令?” “任务取消,回去禀报再说,你想炸死,司徒大人未必想炸死!”铁雏看了一眼寻马的帐篷,挥手离开。 寻马睡得很死,丝毫没有意识到,外面发生了什么。 第二天天亮,就有人过来接寻马,将他带到了吴牙的帐篷边上。寻马睡得太好了,醒了都浑浑噩噩的。吴牙请他喝露天早茶。 寻马没有吃过那么好的早茶,军队里,早上就是各种饼,哪里见过早上还有吃鱼和花糖的,吃了几口,阳光大起来,他精神才回来一点。寻马转头就看到四周路过的人,全部离他们非常非常远。 “他们怎么了?” “怕你炸了。”吴牙说道,“我有件事情要问你。” “如果你担心等一下去和司徒大人聊苏荣肚子的事情,那我也帮不了你。”寻马道。 “我不担心。我等一下就去戳穿苏荣。”吴牙说道。 “毕竟患难一场,你何不帮了算了。”寻马道,“怀的可是沈公子的骨肉,也许未来可以完成沈公子的学说。苏荣也算好看了。” “如果她真有心让我帮她,昨天晚上就应该偷偷来找我,我估计昨天晚上她睡得香甜无比,就是说,这事远没有她感觉的那么严重。” “她就是能睡。我昨晚也睡死了,你昨晚也应该睡死了,这么累,谁能不睡死?” 吴牙没有接话,沉默了一会儿。 “我不是问你这个,我昨晚梦到了那个稻草人,你梦到了么?” “你也梦到了”寻马放下手里的鱼,惊讶道,“特别烦,那稻草人一直说话,我困死了,什么都没有听明白。” “我梦到的那个稻草人,给我指了一个方向。它还让我一定要跟着你,我们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完成。” “我哪敢让您跟着啊,我就是你做出来的炸弹。” “那个稻草人自称沈公子。”吴牙喝了一口茶。 寻马楞了一下,这一点他还是记得的,他梦里,那稻草人也是自称沈公子。 “什么事情必须要完成?”他礼貌地追问了一下。 吴牙看着一个方向:“那个方向,一直走一直走,会进入一片沙漠,那个稻草人指着那个方向,让我们进入那片沙漠,在沙漠的深处,建一个新的城市。” “稻草人真看的起我们。”寻马就苦笑,“要在沙漠里建立一座新的城市,我们两个。” “不,是你一个人。”吴牙说道,“而且,我们并不是关键。” “不,我不去,我要去救我女儿。”寻马斩钉截铁道,说着他看着吴牙的身后,一下站了起来。 吴牙回头,就看到司徒走了过来,身后跟着铁雏,他手里拿着一个盒子,远远就说道:“特赦令,壮士,食物,盔甲,马匹,寻马勇士,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作为感谢,我还准备了一些黄金,但我有一个关于天牢的坏消息。” 第十六章 天牢大火 寻马和吴牙两个人,骑着两匹马往中州城狂奔而去。 寻马对他道:“咱们交易完成了,你不用再陪我来。” 吴牙说道:“昨天做的那个梦,让我一直跟着你。” 寻马说道:“你怎么不做梦,梦到把钱都给我。” 两个人越过荒原,很快就逼近了城门,有几具行尸慢悠悠的走着,两个人挨身划过就砍掉了它们的脑袋。 “司徒说天牢大火,你带着特赦令在火场之中,估计连你女儿在哪里都找不到,这张破纸你确定有用么。”吴牙说道。 “你没去过天牢吧。那东西其实比皇宫还厉害,火是烧不进去的,当时中州的设计者设计天牢的时候,认为天牢中关押的都不会是人,怕天牢着火之后,会把里面都是火烧不死,也不吃不喝的神魔放出来,所以这天牢格外坚固,水火不侵。”寻马道。 两个人说着已经冲回了中州城。 整个城门口全是尸体,腐臭味估计九重天都能闻得到。马踩着尸体翻了过去,二人果然看到天牢的方向大火,吴牙面露出奇怪的神情。 两个人策马疯狂地冲向天牢。 天牢就如同一个巨大的水井,所有的牢房都在水井内的井壁中镶嵌着,由升降梯上下,在水井的边缘,修建有护城河,河水冲入井内,形成多条瀑布。 水井非常深,井底是最可怕的凶犯,而水中有大量的鱼和水藻,都是来自于护城河的源头。 这个源头在哪里谁也不知道,但其中生机盎然,大量鱼虾水藻从瀑布灌入下面的水井底,这些井壁上的犯人只要有什么东西兜住水,每天都能收获很多的水产。因为这条河又非常干净,所以这些东西都可以生吃。 寻马女儿的牢房相当靠近井底,他也不是很明白,为何这么个小孩子要放在那么深的地方,到底她有什么威胁。但在井底,这么小的小孩反而成为了重刑犯人生中唯一的乐趣,所以有很多特别可怕的终身囚禁犯人,一直在照顾她。 其中有一个人,也十分喜欢寻马,因为寻马经常会带玩具下来探望女儿。探望一次贿赂的金额可以买一匹马了,但寻马丝毫不吝啬。所以那个杀人如麻的大哥也是十分欣赏寻马。 所以寻马知道自己的女儿一定没事,有那个大哥在照顾她。 行尸是无法进入死囚牢的,事实上天牢关闭之后,除了走水路,没有任何东西能靠近这个井口。狱卒可以在高塔上开启机关,在水中升起一条石头道路,走过去,道路会消失。而在这条护城河中,有一种大概人手臂大小的黑色鬼鱼。 这种鱼攻击力极强,排泄极快,任何生物都不能通过它们生活的水域,但它们不会捕食比自己小的猎物。所有跌入湖中的行尸,都被这种鱼吃得干干净净。 两个人来到护城河边的时候,就看到井口内部一片火光,就觉得心中奇怪,这里面都是石头和铁栅栏,要着火谈何容易。看那火光,还是巨大的火灾,是什么烧了起来? 寻马看高塔上已经没有了狱卒,如他所料,狱卒早就跑了。但没有狱卒,就没有人能升起水中的道路,他们是绝对不可能徒步过河的。 “你有没有办法,让我上到那个高塔上去?”寻马说道。 高塔处于护城河的中心,四个角各一座,非常的高,没有任何的楼梯,要用上面的绳索机构上下,不用时候绳索都缩在上面。 吴牙看着高塔,说道:“把你的头砍下来,我可以踢上去。” 寻马看看吴牙,刚想吐槽,忽然又有了灵感,他看了看边上的街道上,远处有一具行尸,整个城市已经全部是黑烟,到处是着火的房子,行尸的行动明显变得很迟缓。 “我有办法了。”他策马冲向那具行尸。 第十七章 鬼鱼 寻马冲到行尸面前,一刀切断了行尸的下巴。行尸还没反应过来,发着呆转头看向他,寻马又是一刀,想把他的上半身切断。 但寻马的刀没有吴牙那么有力,一下只砍得对方肠穿肚烂,肠子流了一地。他策马回来,再一刀,终于把行尸的上半身砍断,然后直接揪住行尸的脖子,往上一提。因为还有一点皮肉连着,寻马直接用脚一踩,把行尸的上半身撕开,就抱着上半身回到吴牙边上。 一路全是血,马的一半都染红了。 吴牙看着他:“你干什么?” 寻马道:“你不是说头能踢上去么?那如果比头重一点,你是不是也行?” “你这是一半。这可不是重一点!”吴牙道。 寻马看了看行尸,行尸还试图用残废的下巴啃他。寻马下马,把尸体放到一边的地上,活动了一下脖子,从尸体的肩膀又斜着切了一刀。 这一刀又把半截行尸斜着砍成两段,一半是胸腔躯干加一只手,一半是脑袋,连着脖子一部分肩膀,然后连着一只手。 他提溜起那脑袋和手的部分:“这样就多一只手,行了吧。”吴牙冷冷地看着他:“你是想把这行尸踢上去,想让它帮你开门?它能听你的?” “只要这手踢上去,挂到里面的滑轮上,尸体一动一拉,用来爬上高塔的绳子就能下来,我就用丝线带箭射穿绳子,把绳子拉到我们岸边,然后马拉着绳子,我爬上去。” 吴牙一刀直接砍掉了那行尸的头,只剩一只手在寻马手里,寻马愣了一下,吴牙把断手直接用刀挑进护城河里。 瞬间就看到无数的短小黑色鱼朝水波的地方冲了过去,这些鬼鱼都在,而且数量比之前更多,看样子是繁殖了。 “我们过不去。”吴牙说道,“我刚才已经想了十几种办法,过不去。” “为什么砍我的行尸?” “上面高塔上的机括,是我师兄设计的,那东西要左右摇七下,每次都有幅度的不同,才会放下绳子。你的行尸偶然摇对的几率,就和你喝水淹死的几率一样低。” “没其他办法了?” “没有,我师兄设计的铁牢,绝对没有可能突破。除非你可以飞过去,这些鬼鱼连铁皮船底都可以轻松咬破,只要是入水发出水花的东西,它们都会吃。”吴牙说道,“主要是,这条护城河只有外围有岸,靠近井口全是瀑布,无边护城河,你根本没有立足点。就算你跳跃过去,用投石机跳得足够远,你也只会落入深井摔死。” 寻马看着井口的火光,就对吴牙道:“这样我骑马,你骑在我身上,我们往水里冲,马死了,我冲,我一定把你托到高塔下面,甩上去,这段距离我还是有信心的,然后你帮我下去救我女儿。” 吴牙看着寻马,忽然说道:“好。” 寻马愣了一下:“这么残忍?你至少劝我一下。” 吴牙说道:“梦里的稻草人说过,你要去沙漠之中建城,这是你的宿命,所以你可能不会死的。” “我死定了的吧?”寻马看了看河面,他刚才是确实冲动想铤而走险,但另一方面,他想激一下吴牙,吴牙是法师么,总比自己聪明。但没想到吴牙那么迷信。 他还没反应过来,吴牙就直接翻身过来,站立在他身后的马背上,说道:“走!” 说完他脚跟踩了马背一下,马是蒙着眼的,直接往前一下跳入护城河中,因为看不到方向,马一入水就慌了,立即踢水往前,护城河并不深,因为听说要让人产生可以徒步过去的错觉,所以摸黑过河的劫狱者数不胜数,都默默死在黑夜里。寻马把腿缩到马上,知道鱼一围过来,马被咬了立即会疯狂踢腿狂奔。“你可够狠的!那你可要遵守诺言。” 吴牙不说话,但接过了他手里的特赦令。 果然四周的鬼鱼立即聚拢了过来,马受惊,整个跳了起来,出水的瞬间,寻马看到马入水的部分,全部吸满了密密麻麻的鱼,每一条都有手指粗细,一层又一层。寻马不由胆寒。 马再入水,血瞬间在水里炸开,寻马夹紧马腹,目光直视面前的高塔底部,努力保持马的方向,马果然开始狂奔起来。 但只跑了几步,马就直接倒在水里了,寻马瞬间落水。但马毕竟是大动物,这几步已经冲出去很远,寻马双脚一落地,就感觉到水下密密麻麻,全是东西。 我完了。 寻马暗叹一声,就感觉到吴牙瞬间缩到了他的背上,心中暗骂吴牙你还真是不客气,但也怪不了人家,要是吴牙被咬,他女儿也死定了。 寻马面前浮现出女儿的小脸,在这绝望,越来越荒谬的世界上,这个也许是自己女儿的小姑娘,真的是唯一的,灰色苍穹中的裂痕。 他不是什么伟大的人,也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为了另外一个生命付出这些,也许,只是因为,整个世界太灰暗了。 有光从小女孩的笑脸中透出来。 没有什么理由,因为只有她身上,有光。他朝着那高塔的下方,疯狂地迈动脚步。身体在水下的部分,开始有剧痛传来。 第十八章 爹 自己是什么时候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的? 寻在那个瞬间想,在很久很久之前,他还没有感受到世界的痛苦的时候,他是非常惧怕死亡的。 他害怕自己无法感受到这个世界,完全的寂静,意识的消失。 这种害怕非常具体和简单,乃至于有一段时间他夜夜哭泣。 之后他就大了,然后开始感觉到了苦。锦衣玉的人,感觉到的苦,和寻的苦是完全不一样的,寻的苦,最终归结于,绝望。 他可以毫无希望地活下去,但这种毫无希望,就让他的活法,显得没有那么珍贵了。 所以他参加了参宿骑兵,也就是说,希望比起毫无意义的活着,要重要得多。他也理解锦衣玉的人无法理解,就算是晚餐有自己喜欢吃的菜,而且总能吃到,也算是一种巨大的希望了。足以让人在冲锋的时候害怕死亡。 绝望来自于哪里呢 在行尸出现之前,绝望应该来自于每一餐的馒头,蔬菜汤和战争之前才会供应的肉。参宿骑兵打完仗之后,掠夺是由皇帝的卫队进行的,他们死亡,杀死敌人,然后什么都得不到。虽然比起农耕,至少自己还有刀在手里。但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 要感谢自己的女儿啊,那是一道光。 寻冲到了那高塔下面大概六七步远,高塔立在水里,像一个烟囱一样,是由石头垒起来的,上面有好多的小孔,是用来射箭的。在塔面对天牢口的那一面,寻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再绕到后面去了,于是用力一抬吴牙,吴牙踩着他的肩膀,直接跳了起来,寻直接摔进水里,吴牙凌空起,一下够到了烟囱。 他一下单手抓住一个孔,吊在了高塔的外壁上。 寻用余光看到了,欣慰地倒进水中。心里想:“老子的那活儿肯定被咬掉了,那天晚上,老子一定得真的睡了那个女的啊,否则真的太亏了。好了,来吃吧来吃吧,不对,我必须让自己死的没有那么痛苦。” 他摸刀准备自刎,就在这个时候,他就发现,自己的双腿还在,他挣扎着从水里爬起来,就看到无数的翻着肚皮浮了上来。 实在太多了,他身边的水面上,几乎全是死,形成了一个同心圆,大概有十几米的半径。而且还在往上浮。 “这是怎么回事”寻奇怪道。吴牙迅速利用小孔,爬到了塔的顶端,然后用特赦令嵌入钥匙槽,启动了机括。 一块一块的石板从水下面升了上来,形成了一条横穿护城河的路。寻赶紧爬了上去,就发现自己的腿上,全部都是伤口。裤子都破了,他赶紧拉开裤腰带。 他出了一口气,虽然他吓得瑟瑟发抖,但没有受伤。吴牙跳了下来,蹲在路边看水里的死,脸色阴沉,“怎么了” “身体里有剧毒。”吴牙道,无数的还是不停地涌过来,开始吞噬死,吃了死的,又中毒死了,场面非常壮观,不知道是什么毒那么厉害。但似乎源源不断,如果寻不爬上来,这个阵仗还是会被咬死的。 “怎么会有剧毒啊”刚才跑的一点问题也没有啊,寻心想。吴牙道:“毒还没有发作,都在血里,估计要等你把你女儿救出来,骑往城外的时候,毒才会生效,这是后半程的毒,如果那时候我们在行尸群附近,一死,我们就困住了。”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寻道:“司徒” 是他给的。 “他为什么要杀我和我女儿”寻沉吟道。 吴牙道:“反正他没有杀成,走吧。” 两个人来到井边,就听到震耳欲聋的瀑布的声音,这全部都是水,按道理是不可能着火的,往下一看,就看到井下横亘着无数根原木,应该是有人运了原木丢到护城河里,顺着水流冲下去,因为原木极——应该是某些大殿的巨大承重柱子——落下之后就会两头卡在井壁上。一根卡住之后,就会根根卡住,一层一层叠起来。 在井的内壁上,除了牢房还有无数的油灯,原木落下刮掉油灯,油粘在原木上,如今犹如篝火垛一样熊熊燃烧。边上很多牢房的囚犯,应该全部烘死了。 烘干致死,还不如被行尸咬死呢,寻心说。 看样子除了他们之外还有其他人在打天牢的主意。不知道要救的是谁。但目力所及,可以肯定,底层的牢房反而幸免于难,原木卡在他们上方,燃烧的热浪往上冲,下面的人应该还活着。 吴牙看着寻,说道:“你看,刚才你必死之局,你都没死,似乎那梦里的稻草人说的是真的。” “巧合罢了。” “如果有两次,就不是巧合了。” 寻知道吴牙想做什么,往下看去。 原木堆叠地非常凌乱,但还是能看到极少的空隙,可以直接串通上下层,从缝隙中能看到井的底部。这还真是印证了,不管事物多么凌乱,总有缝隙能让光透进来。 他已经知道怎么办了,内心有点想报复吴牙刚才的行为,一下抱住吴牙,两个人直接对准一个空隙,就跳了下去。 那条缝隙极小,但对箭法准的人,已经够宽了,两个人直接刺缝隙里,瞬间进入火场。 那一秒钟,四周全是火,无数根原木从他们身边略过。两个人身上都有水,灼烧感瞬间消失,但是头发眼睫毛全部都烧了起来。 天牢底下并不是水池,而是岩石,岩石中有很多洞,瀑布冲下来,直接进入洞中。两个在那个高度会直接摔成肉泥。 瞬间掠过缝隙之后,两个人互相踹了对方一脚,分开两边,寻在快速下落中拔刀垫在脚下面,去踩钉在墙壁上的油灯。连续挂掉十几个油灯,火星四溅,但快速减速,竟然让他停了下来。最后他一下单手抓住一盏油灯,挂在了井壁上。 回头就看到吴牙也学他的样子,停在了洞壁上,寻立即去找自己女儿的牢房,大喊:“丫头!还活着么你爹来救你了!” 寻的声音之响,把瀑布的水声都压了过去,就听到地下无数的人回应:“爹!”这地下起码有三四千个囚犯,千人喊爹,震耳欲聋。寻边上的牢里,一个起码快一百岁的老人也喊了起来:“爹!”声音中满是对自由的渴望。 请假条 今日休更 一个贱贱的作家,一次连载三篇稿子。 俗称一贱三连。 今天有较多的协调工作,加之昨晚安眠药吃错了种类,今日的更新状态非常不佳,于是就停更一天。 停更是为了更好的三连。希望见谅。 写作状态要维持比较艰难,倒不是因为没有灵感,很多时候写的比较快,但网络连载必然实体修订。语法上病句,罗圈句子,都是来不及看第二遍导致的。都会修订好的。 之后逐渐会稳定下来。 另外喝了酒的原因,为了防止喝酒误稿,所以今天也避免在最后一个小时连写出现剧情错误。 以上。 诚挚道歉。 第十九章 爹杀 寻马不是不认得牢房,之前下来的时候,都是通过钓篮子下来,所以往左数个几个,就看到牢门了。如今是跳下来的,没有对照物,牢门都很相似,他确实找不到。 一个一个牢门认过去,自己的这些儿子们长得千奇百怪,有些真的不忍直视,终于他听到了小絮的声音。 “爸爸。” 哎呀,真的心要化了,寻马心中一荡漾,身上的冷酷和疲惫都没了,他直接爬过去,对吴牙大喊:“特赦令呢?” 小絮又长大了一些,小孩子长得真快,趴在牢房的铁栅栏后面,头发很长,很久没有理法了。 在小絮边上的牢房里,传来一个声音:“我还以为你的父爱是骗人的呢。你再不来,我和你女儿就是烤乳猪和烤老猪了。”是寻马的那个大哥。 小絮把小手从铁栅栏里伸出来,摸寻马的脸,哇哇大哭:“爸爸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吴牙爬过来,直接用特赦令插入门锁,牢门打开。小絮看着牢房外面,竟然不敢出来。 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样的监禁太久太久了。 寻马进去一把抱出来,瞬间整个牢房里,都想起了巨大的喊声:“爹!爹!” “我有钱藏在外面,救我,我都给你。” “我有天下屠龙之术的秘籍,冶炼裁决之杖的工书,我都给你。” “我给你生孩子!” “我有三个妹妹,都在外地,全部都嫁给你!” “我是天下文豪,我给你著书立说!” 边上老房的大哥满脸的胡子,寻马感激地看着他,想用特赦令打开边上那到铁门,但是特赦令似乎用了一次之后,就失去了作用。 大火燃烧,上面的横木开始垮塌,往下落下巨大的木炭块,都在下面的实心地面上堆积起来,四周越来越热。 那老大哥看着寻马,寻马拔刀砍铁栅栏,这些铁栅栏都是特殊的金属,根本砍不断。 这就是天牢。不是普通的牢房。 寻马把小絮背在背上,大哥就看着寻马和小絮:“走吧,如果那么好救人,你何必等那么久,我懂的。不走你们都走不了。” 小絮紧紧地抓住寻马,大哭,她的生活环境太恶劣,以至于她敏感地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 “大胡伯伯!你不要自己死在这里啊,爸爸快救他!” 大胡子看着小絮,眼圈也红了,笑着:“大胡伯伯的任务完成了,接下来的任务,你要和你爸爸一起完成了。记得大胡伯伯和你说的故事,你是什么?” “寻小絮是江湖豪杰。”小絮抽搐着大哭,“不要怕死,也不要怕身边的人死,要死的热热闹闹的!才不枉费自己辛苦的长大。” 大哥对寻马说道:“走吧,我是杀人如麻的大盗,让小絮看到我大哭可不好。” 寻马眼圈也红了,看了一眼吴牙,吴牙看着锁,摇头。 又有巨大的木头掉落下来,拉出极长的火焰。整个空间充斥着绝望的惨叫,所有人对着他们大叫,即使知道他们毫无办法。 寻马开始往上爬。他们贴着瀑布,可以隔绝热浪。寻马对小絮说道:“可以大哭,什么都不管,你是孩子,可以哭到事情过去。” 寻小絮低头看着大哥的牢房,哭着说道:“大胡伯伯,再见!” 往上一路爬到火长木的下方,温度已经非常高了,只有贴着瀑布,浑身湿透才能勉强呼吸。再往上就是火区了。寻马把寻小絮护到胸前,就准备全身爬进瀑布里。 吴牙就在他们下方,正要准备进入火区,所有人都静默了,知道唯一的救星要离开了,忽然有一个人喊道:“稻草人说过,你会来救我的。果然是骗人的!” 接着,所有人都开始喊起来:“是啊,我梦到稻草人了。” “我也梦到了。” “它说我们会得救的!” 所有人都开始大喊,到处是此起彼伏的梦到稻草人的声音。 寻马和吴牙互相看了一眼,心怎么回事,这里所有人,都梦到过稻草人。边上一个牢门里,有一人就说道:“你们有一份特赦令对吧。” 两个人转头,就看到一个老头在他们边上的牢门里,说道:“我是天下第一神匠,给我看看那特赦令,可以么?” 寻马把东西递过去,那老头卡拉卡拉地就把特赦令拆了,那其实一个管状的钥匙,他稍微拨动了几个地方,然后看了看寻马,“过来。” 寻马不知道什么意思,探头过去,他看了看摇头,又看了看吴牙:“也不行。”这时候看到寻小絮,老头招手,小絮把头探过去,老头就从她头上,拔了六七根头发,往钥匙里面一绷,然后重新装好:“行了,现在它可以打开所有的牢门了。” 说完老头用那管子,直接打开了自己的牢门,然后把钥匙还给了寻马。 “来吧,老爹,去救你的孩子们。你们看到最底下的石头了么,那上面有一个隐藏的小洞。那个是个钥匙孔,你去转动一下。” 寻马看了一眼吴牙,说道:“我这拖家带口的,要么你去。” 吴牙冷冷地看着寻马,接过特赦令,直接翻身快速下到底部,躲过下雨一样落下的火炭,一下找到了那个钥匙孔。他一插一拧,就看到所有的牢门,瞬间全部打开。 那一瞬间所有人都静默了一下,足足有三四秒,没有人说话,接着,所有人开始冲出牢门。 “爹!谢谢爹!”此起彼伏的欢呼声,冲上天牢。 中州历983年,是稻草骑兵团的诞生年,所有人,都不知道在这片广袤的大陆上,即将发生多少惊天动魄的故事。但骑兵团首席的称号,叫“爹”,在当时已经流传下来。 第二十章 稻草骑兵团 寻马从天牢中重新爬到护城河的边缘,走到那条河中升起的石道上。 震耳的爹声,引来了不少行尸,好在城区大火,火焰引起巨大的絮流,让这声音没有传出去太远,否则不知道引来多少行尸。 吴牙大喊,他害怕牢里的人不知道外面发生的具体情况,有人掉落水中,被鱼要死,有人爬的时候失足落入火炭,但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大声提醒让他们注意行尸。 并没有人理会他,情况十分混乱,一直到吴牙喊了一句:“听你们爹的,稻草人说的话,你们要听,否则保不住你们!”众人才开始服从,吴牙一马当先,杀出了一条血路,后面的人冲出来,拿石头把四周所有的行尸全部清理了一遍。 寻马已经筋疲力尽,抱着寻小絮坐在地上,所有人茫然地看着整个中州。世界早已经不是他们记得的那个样子。 那大哥从人群里出来,寻马和他对视一眼,两个人百感交集,眼泪都下来了。 吴牙蹲到寻马身边:“你要不要对你的儿子女儿们说些什么?”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散了吧。”寻马说道,心说啥时候你还寻我开心。 吴牙对他道:“你看看他们。情况和你想的是不一样的。” 寻马看着四周的人,所有人都看着他,就像看着——看着一个爹一样。 寻马道:“他们在干什么?” 吴牙说道:“他们在等你的指示。” “我有什么指示,要谢,就谢谢那个天下第一工匠的老人家吧。我刚才没想全部救出来。” 话说完就看到那个老头颤颤悠悠地走到了寻马面前,跪了下来,五体投地,接着,所有人都跪了下来。 寻马愣了一下,立即去扶那个老头:“老人家,你腿软了么?你脸朝其他地方,其他人都误会了。” “爹,我们所有人,都将追随你。” 寻马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看了看所有的人,道:“你们都烧傻了吧,追随我做什么?” “去沙中建城。”所有人齐声回答。老头继续道:“昨夜有稻草人入梦,说今天会有人来救我们,我们全部都梦到了,想必所有的梦都是一样,它让我们追随你,去沙中建城,否则都将活不过这个月。” “这个月,为什么?” “这个月末,有事在中州发生,如果我们没有跟随你,都会死。” 寻马摸了摸下巴,看了看吴牙:“这种预言性质的梦,那么具体?” “是法术。”吴牙说道。 “你该不会也做了这样的梦?” “嗯。” “所以你才跟我来的。” “嗯。我和你说过了。” 寻马看着跪着的人,就先尝试地,挥了挥手:“都起来吧。” 所有人哗啦呼啦起来,寻马顿时感觉到有一丝爽感,他心中涌起了一个念头,想再挥手,说“再跪下”,但是他硬生生忍住了。说道:“可是,昨天我做的梦里,稻草人没有说这些啊。”他想了想,忽然想起,在梦里,他让稻草人闭嘴别说了。 他看着吴牙:“怎么办?” “都是你孩子,你说怎么办?你不是带过兵么?” “平时除非有特殊任务才会让我带队,人数也不多,大部分时候,我就是一个小兵。要么大家就各自逃命去吧。” “他们不会走的,时间久了,稻草人的入梦未必有效,人心会思变,但这个月,这些人肯定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你。我们在这里也不便久留,你还是负起当爹的责任吧。这里面有恶人,也有天下的奇才,也有冤狱好人,总之,先离开这里,找地方休整。” 寻马想了想摸着寻小絮的头,也是,之前司徒想杀自己,如果现在单独离开了,也未必安全。但是这批人都穿着囚衣,没有武器,全部都看上去营养不良,这要做点什么,都是累赘。 他看了一眼老人,这个天下第一工匠似乎有点威信,就对他道:“老人家。” “儿子叫独孤天成。” “能不认儿子么,我折寿折裤裆里都不够的。” “不能。” 寻小絮就笑了出来,寻马敲了她一下头,说道:“您威信很大,请您帮我暂时管理一下这批人,小孩女子在队伍中间,壮年在外围,我们先搜刮四处的民宅,寻找武器,食物,衣物,一切物资,收集完之后全部由您分配,如有私藏——” 寻马看了看人群中的人,一个个凶神恶煞,觉得也斩不死他们,就道:“稻草人就晚上弄死他们。注意行尸,不要发出声音,一个时辰之后,我们出城寻找高处扎营休整,再商量后面的事情。然后通知下去,我女儿寻小絮,大家多加保护照顾。” “那就是我们的妹妹。”孤独天成就说道,转身就开始去办事了。 吴牙点头赞许,对他道:“出城之前,还有一件事情,就是随我去法学院,把所有法术典籍,全部带走。” 稻草骑兵团成立的当天,席卷了整个中州法学院,从此中州法术失传,全部被骑兵团带走。之后天桥战争的时候,这些法术的典籍,成为了绝对的转折点。 第二十一章 穷 寻马和吴牙在离开中州城的时候,有一次深谈,历史上称为寻牙马会,据当时的亲历者说,两个人骑着马绕着中州城十圈,十圈之后,爹老——寻马后来的称呼——就坚定了去沙漠建城的想法。 吴牙当时提出了一个理论,就是:既然稻草人入梦,给的是天启。那么如果寻马不按照天启做事,可能事事不会顺利,甚至会连累身边的人,比如说寻小絮,因为天启是无法抵抗,必然要按照这条线进行下去的。而顺应天启,则虽然也有可能很多挫折,但往往有惊无险。 所以最重要的是,了解天启的方向,不要误解,误解就会走弯路。吴牙还说,他认识一个人,姓雷,是一个大商人,说过万事都要顺势而为。 寻马想了很久,他最终觉得,吴牙的说法是正确的,而且他确实没有远大的目标,对于他来说,寻小絮救出来之后,他只想看着她健康地长大。 快乐是虚妄的,在这个乱世,如果给人一种你可以得到快乐的假象,就此而去教育一个孩子,她在成年之后,如果形势低下,乱世大起,那这个孩子就会毁了。所以,快乐寻马并不想教会小絮:快乐可以是一种常态。 快乐应该是一种常年求而不得的东西,而健康,活着,是偶得的快乐的基础。 人要活的充实的基础,是一种自己必须去完成什么的执念感,好的执念是自己无法控制的,虚无难以打破的。比如说,我要破除执念,这种完美的执念,是僧侣长久平静但仍旧可以喜悦生活的基础。 建设一座城市,听上去是一个很好的执念,对于小絮的未来是有利的。 于是寻马放下了很多疑问,决定顺应吴牙。 在寻牙马会,他们还探讨了稻草人到底是不是沈公子的事情,变成僵尸的浪荡子,和洞悉一切、似乎已经进入灵界的半神,到底是什么关系。吴牙并没有什么结论,但他说,沈公子的孩子,就在苏荣的肚子里,这个孩子也许是关键,得让他平安降生。 而吴牙之后的打算,吴牙就停下马看着寻马,问他:“你希望我未来如何打算?” 帝国法师问出这样的话来,是在让寻马有所尴尬,“如果稻草人也入梦让你去沙漠建城,你应该也是要和我们一起去的。” 吴牙点头,他想了想,对寻马说道:“我们要先解决苏荣的问题,再去你之前见到稻草人的海角村,然后,就离开这里,去沙漠里。我还有一件事情没有想通,如果想通了,我觉得我可以洞悉法术的秘密。” “为什么要解决苏荣的问题,你真的要去当那个便宜老爸么?”寻马问。 “和你比起来,当她的便宜老爸还是相对合理的事情,但这不是我的目的,苏荣的老爹显然是要杀你,这事情颇有蹊跷。如果不把这个事情弄清楚,恐怕未来会有很多变故。”吴牙从马包中掏出一本书,递给寻马,“你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小兵了,做事要记得思想向后,这是一本教人如何当领袖的教程书,你可以看一下,好好研读。” 说完,他看向远方,“如果是贪污,权谋这些小事,在乱世尸朝中,都早就不是什么重要的需要杀人灭口的破绽,能够让司徒起杀心的,恐怕和这次尸朝爆发,是有关系的。” 当晚,他们在远离避难营地,同时远离中州的高坡上扎营。因为烧山所有的树木都被砍伐了,只能轮班放哨。 在城中搜略的物资,那个天下第一工匠老儿子,当晚就点清呈上来一份清单。 逃出来的人,一共有3012人,有两人还是最后决定离开,那就是3010人,其中2300个男性,剩下的是女性,其中还有12个孩童。 所有的食物统计完,大概能够支撑一天半到两天时间。 获得武器的,有1100人左右,其中只有100多人有正规武器,其他人获得的都是棍棒和生产工具。但这100个获得武器的人,几乎都有来历,很多是土匪,刺客,大内密探,被诬陷的教头,反正除了互相都不服对方,这100个人都比较凶悍。 然后只有40个人获得了甲胄。 19个人有马。 总体上,就是一个穷字,而且寻马立即理解了,认了3000个儿子,就是3000张嘴这个说法,也明白了,为什么三军未动粮草先行。 老儿子给出的建议,很简单:冲入避难所,杀光参宿守卫,抢装备,抢粮食。 寻马看着老儿子平静的说出这个建议,心说活该你进天牢啊。 他表示要自己思考一下,躺在地上,看着满天的繁星,睡不着觉,他爬起来,亮了马灯,开始看那本攻略书。 这个画面被3000人中的一个儿子,传奇画匠王子七看到了,于是画了下来,被称为爹美七景之一,寻马倚马亮马灯图。 那本攻略书翻开第一章,寻马看到了,作者:吴牙。 第一章的章名是:大事靠人才,小事靠谋略。 第二十二章 出发(传奇世界,再起更新) 一早去认儿子,3000多人当然根本认不清楚,但吴牙的意思还是都见一面,儿子们应该也没有都见过寻马,万一打起仗来,不认得自己的统帅,容易误伤——因为好多人看上去智商不高。 寻马打过仗,看这些人的时候,就知道这些人绝对没法打仗,以他们现在的状态,遇到一支百人的骑兵队,直接就是一场屠杀。 说实话他非常忧虑,因为现在野地行军,非常有可能遇到各种中州的散兵。政权已经散了,散兵们都受过严格的训练,看到他们这样一支队伍,很有可能直接上来截杀,且不说他们身上的物资有没有价值——如今物资那么缺乏,就算是麻雀肉他们也不会放过——就是队伍中那么多女人,也足够吸引那些人来掠夺了。 战争的时候,女性对于各种势力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资源。 而这种截杀的结果是非常惨烈的,所有身体不好的,老人和病人还有残疾人,都会被杀死以免浪费资源,作为俘虏的女性也会有很大一部分因为身体不健全被杀。 寻马想了半天,让有甲胄的比较强壮的儿子们围在队伍的外面,这样远看的时候,甲胄鳞鳞,加上3000人的队伍,还是会有相当威慑力的,让有歹心的人望而却步。 而所有的女性必须尽量掩盖自己是女性的情况,躲在队伍的中间。 寻马来到女眷的区域,看着这些帝国的女囚,她们是因为什么原因进到天牢的,他完全不知道。有一些还颇为漂亮,也许都是在政场上呼风唤雨过的名媛。但中州城之外,所有的美貌都没有价值,他们所有人必须真正联合起来,才有可能到达海角村。 寻马找了一个老嬷,让她带着所有的女囚剪短自己的头发,并把头发掩埋起来,以免有斥候到达这里的时候发现。同时老嬷还要检查男人中的长发者,也全部剪短。 寻马以为在这种情况下,这种要求总不会有人难以接受,但结果出乎他的意料,虽然所有人都奉他为爹,但只是这么一件小事,还是有人不愿意。 有一个长发的男子就站了起来,这人长得十分白净,恭敬地说:“爹,我们家是家传的长发,几代没有剪过,剪发是绝不行的,我就不跟着大队走了,生死由我,爹不用在乎。” 同时女眷中也有两个人走了出来,老人中也有一个人走了出来,都聚到那个男子边上。 寻马看到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长发中段都盘了起来,用的钗尾巴上都用稻草打了花,但头发都很长,即使中段盘起来了,还能披到腰间。 “你们是一家?”寻马问。 长发的男子点头:“我们全家获罪,被您所救,我现在是家主,所以由我说话。” “为何不能剪发,祖宗是怎么说的?” “我们是西陀螺教的教徒,四代都是,剪发有违教规,即使现在剪发了,以后遇到了同教,我们也会被驱离出教,如果离教,按教规我们只能自杀。” 寻马看着吴牙,吴牙说道:“西陀螺教来源很神秘,教义复杂完整诡异,应该是来自于巨大的城邦,都说是西方沙地传来的教派,那边很远的地方有很多比中州更加巨大的城邦,但目前到中州的西人都来自于松散的部落,并没有说起西边有巨大城邦的消息,所以西陀螺教到底来自于哪里,还不清楚,也许那些城邦离中州太远了,以至于人的一生都无法到达,所以只有宗教和知识传播了出来。” “还没搞清楚从哪儿来的就信了?”寻马看着这几个人。说实话,他是做斥候的,把人留在原地等死,他不是做不出来,而是这样做非常危险。 此去3000人行动太过缓慢,这几个人现在觉得自己不能拖累所有人,为了坚持心中教义,就要自己脱离部队,等他们真的被太阳要晒死或者饿死的时候,很可能带着他们爹的消息去投靠死敌求救。 临死之前的人鲜有道德。 这样的事寻马经历过好多次了。 吴牙在边上轻声问他:“在你之前的部队里,遇到这种情况,你们的规矩是什么?” “不服从命令的,不管是任何的理由,就地坑杀。”寻马缓缓地说道。 他说完,其他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他们没有做好准备寻马会说出那么严厉的话来。 寻马看着跪在他面前的几个人,说道:“和你们说个故事吧,在七年前,有一个骑兵组三个斥候,奉命守一个山头,大部队在另外一边驱赶土匪朝这个山头跑去,那个山头很高,其实土匪没法爬上去,老大让三个人上去守,只是让土匪知道,这个包围是天衣无缝的,这个心理战术戳破他们内心的防线,可以逼土匪早日投降,但守山的三个骑兵中,有一个骑兵认为既然土匪上不来,他们只需要把盔甲立在山头就好了,于是三个人就在树荫下喝酒,结果土匪当时来到他们的山下,烧燃了毒草,在毒草烟中以同归于尽的决心和追来的大部队决战,双方死了600多人,很多骑兵的精锐都死在了剿灭这些草寇的战斗中,非常不值得,而当时,上面的三个人只要执行命令,就能看到草寇的行动,用信箭通知大部队。” 寻马说完,下面人没有一个作声。 寻马继续说道:“这三个人的人头,我是亲眼看着被砍下的,这就教导我们,事情不会按照你想的方式发展,就算你已经准备好了死,你没到临死的那一刻,你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准备好了,要知道你是否真的准备好了,只有一个办法。” 寻马拔出了刀,瞬间那个长发的年轻人脸色就变得惨白,边上几个一起跪着的甚至惊呼了起来。 寻马问那个年轻人道:“你准备好了死了么?” 寻马在那一刻的杀气打开,他其实已经做了决定,为了剩下的人,这几个人应该就地死在这里。 那个年轻人浑身开始发抖。 “你可以背叛你的教义跟我们一起走,也可以现在领死,为我们做牺牲。” “但是,如果让我们自生自灭,我们至少有概率能活下去不是吗?我们选择留下不是选择死,而是选择自己面对命运而已,你不能偷换概念。” “朋友,选择是双方的,在这个时代,你竟然还在幻想可以由你自己一个人选择自己的命运,我不知道怎么来开解你。”吴牙在边上说道,“你们爹说的是对的,你可以选择是否留下来自生自灭,我们也要选择是否留下你们这个隐患,让别人有可能找到我们。” 寻马看着年轻人,对方显然陷入了卡壳之中,不知道接下来应该说什么。寻马此时已经非常清楚了,他根本没有做好死的准备,他只是有着强烈的侥幸心理。 第二十三章 赴死 寻马给了他们一个刻钟的时间考虑,他觉得这些人的信念正在崩塌。但出乎意料,当一个刻钟之后他回来询问,一家人还是决定赴死。 在苦牢刚逃出生天,应该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如今立即要死,只要是正常人都应该无法接受,但这一家人竟然最终选择了这个。这让寻马非常意外,但寻马看过去,发现那年轻人眼睛发红,而一个女眷脸上,似乎有巴掌的印子,显然他们的意见并不统一。 “请所有人给我们见证,我们践行了自己的信念,尊了我们的神,省下食物和水。”那年轻人喊道,开始脱掉了自己的衣服。 “衣服给需要的人,将死之人不再需要。”说完他看向老人和女眷,老人也脱得精光,两个女眷虽有所迟疑,但在他眼神的威逼下,也脱下了自己的外衣,只留下了内衬。 这两个女眷,应该一个是其妻子,一个是其女儿。常年的牢狱生活已经让他们头发发黄,但还是能看的出,这些人都是优渥之家出生,长的都很漂亮。被打的应该是他的妻子吧。 “西陀螺神会迎我们上天,你们放心,我们得封天神之后,也会保佑你们,绝对不会责罚你们。”年轻人看着寻马,竟然还有一丝挑衅和不屑,“来吧,陌生人,来取我的头,我第一个,不会像女人那么摇摆。” “刚才不是还在叫爹么?你们的教义很灵活啊。”寻马刚才一直在磨刀,如今刀已经非常锋利。他其实被这些言论震惊到了,但想到自己当年也严格尊从了军规,也就能理解一些。寻马走到了年轻人的身后,年轻人低下了头。 “你并未救出我,只是杀了我,于我不算恩人了。”年轻人闭上眼睛,忽然又睁开眼睛,“不对,我得是最后一个,我要看着这些女人殉道。” 他忽然恶狠狠地看着两个女眷:“我死了,你们可能反悔,我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来,过来!” 那两个女眷脸色惨白,小姑娘躲在母亲的身后,那老人就劝:“她们既然答应了你,一定会跟你一起死的。” “她们刚才有所动摇,劝我违反教义,如果等下看到我人头落地,没人教训她们了,她们可能更加动摇,她们先死,作为她们刚才动摇的惩罚,如果她们接受,我可以不在西陀螺神面前告状。”那年轻人对老人说。 寻马看着那个年轻人就觉得有些烦了。那个年轻人看向寻马:“快——先杀了她——” 寻马以极快的速度,直接一刀把这个年轻人的头砍了下来。 血像喷泉一样射上了天,人头飞出去三四米。 所有人都后退,女眷们更是惊呼。 尸体倒地,血疯狂地涌出。 寻马蹲到尸体面前,把刀插在地上,闭目:“你罪已清,无论懦弱还是卑鄙,错漏还是敌对,皆因你是凡人,如今一切归于尘土,我将你名归于你父,无有污名,只传死讯。” 这是之前寻马部队处决逃兵和俘虏的祷词,也是实话,这些人死后,传到亲人这里,只有死讯,不会将他们的罪名告知家人。 念完,寻马站起来,看着两个女眷和那个老人。 老人非常平静,看着那个年轻人的尸体,两个女眷惊魂未定,但那个妻子,脸色的神采,竟然慢慢舒展了开来。 寻马问他们:“要死么?跟着他去他的神那儿么?” 寻马以为她们会纠结,没有想到,那个女人立即吐了一口口水到尸体上,拉着她的女儿,从边上吴牙的腰里抽出了短刀,就把头发切了。 寻马看向那个老人,老人默默地走到尸体的边上,蹲了下来。 “您是他什么人?”寻马问。 “我是他的父亲。”老人说道:“从六年前,他信了西陀螺教开始,就越发不正常,我们没有办法,只能跟着他信教,每天不事生产,一直在做仪轨。只要我们和他闹,他就自残,所有的财产都败光了,他还冲撞官府,要求皇帝下令全国改信西陀螺教,结果全家被打进死牢。他却说我们如此牺牲,会得到西陀螺神的神职上天。” “他疯了也就罢了,你们还和他一起疯。”寻马说道,“如此说来,你也不愿意死。” 老人抬头看着寻马,“但是我儿子死了,我活着也没有意义了。我就跟他去吧。但是那两个女人,你不能放她们走,我们是一家人,她们不死,如果真有神界,没有人照顾我儿子——” 寻马看了一眼女眷,那女眷显然完全不想管这些事情,已经走回到人群里了。 也是,这老人看上去对于儿子的感情有点畸形,这个乱世,劝人活下去这种事情,实在没有太多空间做。 老人还想说话,寻马一刀,他脑袋就飞了出去,和他儿子滚在一处。 刀入鞘,寻马对着四周的人喊道:“我对你们没有其他要求,就是希望你们脑子正常一点,有没有问题?” 四周的人鸦雀无声,纷纷点头,寻马大喊:“剪发,出发。” 大部队立即启动,寻马寻到小絮,小姑娘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被父亲逼着上马。寻马策马,和整支队伍拉开了距离,似乎心情不好。 很快吴牙跟了上来,问道:“你不会心里不舒服吧?” “为什么这么问?”寻马问道。 “这两个人其实都罪不致死。”吴牙说道,“我知道你们骑兵有自己的规矩,但你也知道,他们是老百姓,用骑兵那套对他们是不公平的。” “我们受的训练里没有公平,农夫拿着锄头向我冲过来,我用精钢的刀具连锄头和他的身子一起砍断,我不会下马也找个锄头的。打仗,追求的就是不公平。”寻马说道,小絮好奇地看着他,似乎想知道他们在聊什么,他用眼神示意她现在别问。 “现在也不算打仗不是么?” 说着前方的荒原上,出现了一具行尸,正在孤零零地走着。 第二十四章 命运 两个人停下马来,寻马看着前面的行尸,那是一具女性的行尸,身上的一半已经腐烂了,能看到她的左手拉拖着半截肉块,那应该是她的孩子。 这应该是一个单独在荒原上求生的妈妈,带着孩子,在她被其他行尸啃食的时候,她的手还是死死地拽着自己孩子的手。 两个人默默地看着,吴牙对身后的大部队打了手势,让他们不要再靠近了。 “在这个世道,单独行动,最后就是这样。”寻马是第一批接触行尸的人,他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行尸的可怕。他摸了摸怀里寻小絮的头发:“我只是不想我女儿也变成这样。” 小絮看着那女性的行尸,喃喃道:“只要爸爸牵着我,我变成行尸也不怕。” 吴牙看着他们两个,直接拿下弓箭,远远地抬起箭头,一个抛物线射出去,弓箭远远的划过半空,直接射中女性行尸的脑袋。 女行尸呆了一下,倒地彻底死亡。 吴牙对身后说道:“所有人绕着走。” 按道理是要过去收回那只箭的,他们的物资非常贫瘠,但这些人太没有组织和纪律,吴牙不想在某些地方停顿太久。 “我想过去看看,把她们埋了。”小絮对寻马说。 寻马摇头,打了一下小絮的后脑勺:“不可以。” “她是一个好妈妈,她值得被好好埋葬。” “天下间的好人太多了。”寻马说道,“她未必死透了。” 小絮也就不说话了,一行人远远的绕开两具行尸。 事实上,寻马如果听从小絮的,过去近距离看一眼那具女尸,后面的很多事情,也不至于发生,但命运终究让他们绕了过去。 当晚他们行进到一处湖边,寻马下令所有人轮流洗澡,男女各分两边,大概相隔两百米。队伍分了女子长和男子长两队,暂时分隔管理,省去很多麻烦。 洗完之后,入睡的人全部把自己捆起来,打的反手节,就是脑子清醒的人可以直接转动一下手腕,那绳子就会脱落,但是如果他变成行尸了,用蛮力,绳子会越来越紧。 刚才他们在城市和行尸短兵相接,到底有没有人受伤,今晚就会知晓。 小絮很早就睡了,寻马和吴牙在看去海角村的行进图,从这个湖之后开始,他们就要进山了,进山之后,要进入海角村,其实要过毒草茂密的十几座山,那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从中州靠海有水路可以到,但那边村子密集,估计全部都是行尸拥挤的情况。 海角村的村民平日最多的路线,还是沿着海边走,那里因为每年都铺盐晒盐,所以什么草都不长。但那条路因为是战略要道,平日里有很多关卡。现在情况也很不明了。 寻马指着其中一座山就道:“这山里有我第一次发现行尸的地下地道,是从海角村一路挖过来的,我们可以从这里走捷径。” “那地道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说不准了。” “但地道很狭长,就算出现再厉害的东西,它也只能一对一,我们做好准备,风险肯定比从地面上过要好。” 寻马的语气里并没有和吴牙商量的意思,吴牙玩味地看着寻马。 第二十五章 古坟 “你变了。”吴牙道。 “你又不了解我,何以说我变了?”寻马奇怪地问。 “因为儿子多了,人被人拥护,就会变得主观起来。” 寻马文化水平没那么高,其实有点听不明白,就皱眉看着吴牙。 吴牙看着寻马,寻马也看着他,吴牙点头:“行,跟了你了,你说什么我都得执行,就走地道。” 寻马仍旧不明白,不过他无所谓了,合上地图,他笑着道:“但还有一个难题,我们得面对,如果不解决这个难题,这些人都会死在地道口所在的那座山里。” “什么?” “要到达地道口,需要烧山,那里地面的淤泥都是毒草腐烂所化,都有剧毒,没有参宿骑兵铠甲的人,几乎不可能完成烧山的举动,而烧山也是十分专业的活动,需要长期训练,把握风向,否则一烧就全军覆没。” “那你什么建议呢?”吴牙戏谑着问他。 “好在,烧山不用太多人,你我两个人,就可以想办法烧出一条路来。” “行,我肯定奉陪。” “还有一个问题。” “您能不能一口气说完。” “那片山里,有一座被毒草覆盖的建筑,我们以往进去烧山,都是绕开那座建筑,从外面绕一个非常大的圈子,把外围的毒草烧了,不会走进那座建筑的领域。但是我们如果只有两个人,我们必须烧出一条直路了,就不能绕圈子,那就必须要进入到建筑的区域里。” 吴牙看着寻马,他知道那建筑肯定有问题,所以等寻马说完。寻马道:“那建筑是一座古坟。没有人知道它是谁的坟墓,因为靠近的人都死了。” 在毒草茂密的群山深处,有几千公里的广袤丛林,多年以来已经没有人类进入过这些区域了,但传说在非常久之前,大概在2000年前,这些区域里有很多的城市和人口。 因为无法进入,所以这些传说大多实在古书的收藏者之间流传,其实并没有任何的后期汇报,但可以肯定,如果是真的,那丛林之中应该会有不少的古迹遗骸。 几千公里实在太过广袤,里面到底发生了多少故事,其实无法推算。 那么唯一进入毒草丛林的,只有寻马这些参宿骑兵,他们也确实看到过一些奇怪的古迹。古迹多数都有问题,非常危险,但骑兵的纪律是不能外传,他们看到了只能尽量不去接触。 寻马说这些其实是想吓唬一下吴牙,他远远地看过那座古坟,其实看不清楚,而不能靠近的命令是他的上司传达的,这个命令据说已经有60多年历史了,所以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也已经变成传说了。 寻马觉得这古坟里可能有什么陪葬品,上头不想让这些骑兵发现。这十几年骑兵的收入骤减,大家都在寻找新的发财机会。 吴牙听完之后,并没有被吓到,只是摊开地图,让寻马指那个古坟的位置。 寻马指了出来,吴牙用蜡烛放近了,就点头,不知道为什么,寻马觉得他的表情有略微的变化。 第二十六章 小白鼠 “你是不是知道这个地方?” “也许,我在书上看到过一些知识,但要看到那个古坟,才能确定。”吴牙说道。 “什么书?” “不记得了。”吴牙说道。 吴牙的睫毛很长,据说这是文化人的特征,说这些话的时候吴牙的睫毛抖动,似乎有一种对于寻马没文化的嘲讽。 寻马看着吴牙,此时他觉得吴牙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识破了自己想吓唬人的心态,于是回了一击。 他觉得意兴阑珊,就想洗洗睡了,吴牙却叫住他:“等一下,我有一件事情,想和你商量。” “请说。”寻马一边脱衣服,一边看着他,以为他的吓唬有什么新发展。 “你想不想学魔法?” “不是说这玩意是骗人的么?”寻马问道。 “中州当年有大量关于魔法的纪录,但忽然在某一天,所有的法师的魔法完全失效了,按照当年的记录数量,这不像是骗人的,是天地间有什么力量发生了变化导致了魔法的失效。这些年我一直在研究这个。” “什么力量?” “这个未来我会告诉你,毕竟这是我的研究成果,没有免费告诉你的道理。” “哦。” “那你想不想学魔法?” “不想。” 吴牙看着寻马:“为什么不想?” “你不是说魔法都失效了么?失效了干嘛还要学?” “我觉得也许在你身上,不会失效。” “为什么?” “因为显然你不是普通人。”吴牙看着他,“这么多人梦到你,你应该是被赋予特殊使命的人,身上应该会有一些特权。” 寻马已经把衣服脱光了,“不学。” “为什么?” 寻马已经走到湖边,跳进湖里,把底裤也脱了,开始清洗自己。 吴牙蹲到边上,契而不舍:“为什么不学?” “你是在拿我当小白鼠,你的朋友都是你的小白鼠。我不来给你研究。” 吴牙就笑:“小白鼠,这些词你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我听说你们这些搞研究的,都养了很多白老鼠。” “如果你能学会魔法,你就能了解这个世界背后的真相。” “我不想了解什么真相,我只想和小絮找个平静的地方生活下去。说实话,我也不想带着那么多人走,但确实情况比较离奇,我只是打算走一步是一步。” 吴牙看着寻马,似乎在寻找更好的理由。 寻马继续说道:“如果我找到了一个安稳的地方,我就造一间小屋,然后再给小絮找个妈,不过我已经允许你做我们的邻居,因为你文化好。” 寻马说到这里,吴牙忽然想到了什么,问到:“小絮识字不识字?” 吴牙愣了一下,“好像不会。” “这样把,我从今天开始,教小絮写字,然后,作为交换,你跟我学魔法,做我的小白鼠。” 寻马狠狠的看着吴牙,似乎自己的软肋被抓住了,他想了一会儿,从湖里上来,湿漉漉的手和吴牙握了一下:“好,学就学,但你要答应我,一定要把小絮教成大聪明人。” “一言为定。”吴牙说到。 “何时开始。” “每天临睡前,从今天开始。” 第二十七章 气 吴牙拿着自己的笔,和寻马面对面坐着。寻马脱光了衣服,身上被吴牙用特殊的墨汁画了很多线条。 “这是黑水藤做的墨汁,只能用白水藤洗掉,普通的水是洗不掉的,我在你身上画出来的,代表着你身体里的一些通道。” “我现在觉得你可能是在耍我。” “并不是,黑水藤可以感应到你体内的气,并且发热,所以用这样的方法,可以在一开始就让你能够准确地运行你体内的气。” “气是指我的屁么?” “气指的是你体内的能量,所谓的魔法,有两种基本的种类,一种是内源性魔法,一种是外源性魔法,内源性魔法是指调动你体内的气,然后从你的肢体末端流出,通过一定的频率控制它流出的频率,它会转变为不同的能量。” “一个字都听不懂。” “你应该知道之前的法师都要吟唱吧。” “不知道。” “那就是在用肺部进行一种频率的震动,让气从他身体里出来的时候,就带有这种震动,当震动到一定程度,气就会发现变化,比如说,我们最开始学习的火球术,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让气变成火。” 寻马一脸迷茫地看着吴牙。 “别担心,火球术的咒语很短。初学者的主要问题,不是咒语,而是体内气的数量,气的恢复速度,还有气的运行效率和准确性,这些才是难点。” “那你示范一下给我看看。” “你知道我做不到。”吴牙说道,“如果你体内的气不够,那你打出的火球就会非常小,可能就像火柴一样。如果你体内的气的恢复速度很慢,那你打出火球之后,可能就会直接病倒,几个月才能恢复元气。如果你气的运行效率很低,那你打火球出来,就像便秘一样,可能几个月气才从你体内到手指上。还有就是准确性,就是你希望气从哪里出来,如果准确性不高,气就可能走错地方。” “你举个例子看。”寻马就笑。 “比如说,你想从你的手指出来,结果从你的肘部就已经漏了,你就可能打到自己。” 寻马看了看自己的肘部,又看了看自己胸口的两个点。 “我这两个点,算不算肢体的末端?” 吴牙看着他,想了一会儿:“应该算。” “那行,我先练习这两个点。” 吴牙卡住了,思索了一会儿,说道:“一般的法师都会练习手上的气脉,因为手比较灵活,可以把火球从各个角度灵活地射出去。” “我要练这两个点。”寻马说道。 “你可以说一下你的理由么?” “我是一个骑兵,我的战斗方式是冲到人的面前,近身搏斗,如果在那个距离下,我的手臂肯定要防御对方的砍劈,这个时候,如果我的**能喷火,我就赢定了,就算是喷出来一点小火,我也一定可以赢。” 吴牙目瞪口呆地看着寻马,寻马问道:“有什么问题么?” “不是,我没有考虑过这个应用场景,刚才我模拟了一下,我觉得场面不是很雅观。” “打仗么,要什么雅观?”寻马说道,“而且是这样的,气是身体里的,身体离手太远了,气要走很远,但**就在身上,很快就能实战,好来吧,下一课,我的气在哪儿?” 第二十八章 回忆 吴牙想了一会儿,长叹一口气,就范了,点头道:“行,我来告诉你气在哪里,这个是最开始也是最玄妙之处,因为很多人是没有气的,所以怎么讲都没有用。而且,每个人的气在哪个器官,也是不固定的。今天晚上,入睡的过程中,你就好好感觉,你身上的黑水藤哪里会烫起来,你的气就在那个地方。” 寻马点头:“那,就睡觉了?” “每天学一点,很快你就懂了,这东西一开始没那么难。” 寻马就躺下了,他看了吴牙一眼,吴牙显然对于**喷火仍旧耿耿于怀。 “明天你要老老实实教小絮写字。”寻马说完,就闭上了眼睛。 寻马是一个非常容易入睡的人,但是那天晚上,身上的颜料让他有一些不舒服,他花了一点时间适应。 每晚入睡的那半个小时,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属于自己的时间,他可以思索一些小时候才会思索的问题。 自己到底是谁,这辈子要往哪里去。 在军营里,白天的时候完成任务的压力很大,因为军法很严,长官的很多事情其实也要帮忙多想着一点,时间往往不够用。如果是在打仗的时候,其实不能思考自己的未来,那样会让自己杀敌的时候变得胆怯。 所以寻马在白天的时候,变得没有特征,非常稳定。如今离开了军队,他发现自己思绪的空间变大了,在晚上入梦的时候,他开始想的很多。 他对小时候的记忆其实非常模糊,据说他开智得很晚,等他有明确记忆的时候,他已经可以很好地用手上的刀去对付三到四只猕猴,当时应该是六岁,所以他用刀的天赋是来自于鸿蒙时期,并不深刻。 他出生的村子到底在哪里,他完全没有记忆。中州附近有很多的村子,总归是其中的一个。在十岁的时候,他被卖给了兵学院。那是专门训练预备儿童军的地方,有武士贩子到各个贫困的地方去收集有天赋的孩子,带到自己的学院里去训练,训练出成绩的,可以提供给军队的高级战斗部门。 卖给参宿骑兵的孩子是最贵的,寻马是十四岁到了骑兵营,终于成为参宿骑兵,然后服役了十年时间,终于得到了自己的自由身。 六岁以前没有什么记忆,十岁之后一直在兵学院搏杀,因为无法被售卖的孩子会被卖给远游的西方商人当做奴隶离开中州,背负商品走上不归路。也有会被卖给贵族当玩物,或者卖给法师当试验品的。 这些记忆中,一点鲜红和阳光都没有,全部都是极度的规律、自制。 他的人生是从二十四岁开始的,那一年他终于做够了任务,买回了自己的自由。 他成为了一个自由的参宿骑兵,他的长官送了他一些东西,那是一根木棍,一套衣服——所有的之前的装备,都必须交还,那是他拥有的第一样自己的东西——在这之前,他所获得的所有的物资,战利品,都是他的长官管理的。 第二十九章 梦想与现实 这是一种私兵制度,就是很多骑兵长可以自己买一些孩子成为骑兵,跟着自己,这些孩子是属于他的财产,骑兵允许私兵存在,这样很多富家子服兵役就可以带仆人和奴隶。但参宿也规定了,虽然战利品属于主人,但战功和完成任务的荣誉属于这些私兵本人,只要荣誉到达一定的程度,私兵就可以恢复自由,无论你和原来主人的契约是怎么样的。 这样也让很多奴隶孩子愿意成为私兵。 自己所有真正的属于自己的回忆,也是开始于那个时候。如果这么算的话,寻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经历并不丰富。 当然他没有用那个棍子重返战场,私兵出身的人非常团结,有专门的私兵会。他恢复自由之后,他之前的私兵战友——早就恢复自由身的那几个——推荐他去了私兵会,私兵会租借给他一套铠甲和钢刀,大概要了他一个月一半的俸禄。 靠着这套无数人租借过的老装备,寻马在一年内得到了自己的马和自己的铠甲,也睡到了自己的第一个女人。 自己,寻马每次睡前思索这些,都会得出这个结论,他要寻找的是自己。他这辈子最想要的,是自己: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女人,自己的女儿,自己的天地。 因为他上半生几乎没有过。 “你有找到你的气么?”吴牙在边上问。 “没有。” “祝你好运。” “祝你好运才对。” 行尸潮的到来,摧毁了所有的秩序,寻马一度认为这是他得到自己人生的好机会,然而,为何多了这3000个累赘呢? 他长叹了一声,缓缓进入梦乡,在那种沉沦的过程中,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那是他的大腿根的地方,有一股暖流似乎在和他身上的藤墨发生着什么反应。 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吴牙详细地询问了寻马的感受,寻马指了指自己的大腿根,表明这里是有一点热感,但是否是因为骑马皮肤受损,他不清楚。 但除了这一点热感之后,其他没有什么感觉。 小絮洗得干干净净的,变成了一个干净小孩,寻马一早就带她做了力量训练,现在在吃苹果补充营养。 这孩子长高了不少,但寻马总担心她未来会是个短腿,他总觉得这孩子长得太慢了。 “你这是希望她继承你的事业么?”吴牙问。 “她能拿刀,活下去的机会就会更多一点。” 寻马看到吴牙有一丝疲倦,问道:“你昨晚没睡好?” “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吴牙说道,看着小絮,眼神有点复杂,“她现在能挥刀多少下?” “用我的刀的话,竖劈可以坚持四下。但并没有有效杀伤,只是靠刀自己的重量,那杀不了人。” “你还真的毫不犹豫地教她杀人。” “这个世界太操蛋了,没什么好矜持的。” 吴牙就笑了,也是有点道理的。 “别忘记了你的约定。” “我血统高贵,不会出尔反尔的。”吴牙说道。 寻马很高兴,拍了拍吴牙的肩膀:“那我就会非常感谢你。” 第三十章 动因 吴牙忽然想起了什么,问寻马道:“有了女儿之后,你的心性发生了很大的不同么?我觉得你没什么欲望,特别冷静,满脑子都是逃离这个世界的想法。” 寻马深吸了一口气,点头:“是,她确实对我的影响很大。在有她之前,我可能更加自私一点,但女儿真的不一样,只是我无法形容这种感觉。” 吴牙微笑着看着寻马,“你有没有觉得她消磨了你的人性,你变得无私,一切以她的利益为第一位,你失去了自己呢?” “我愿意啊。”寻马说道。 小絮这时候采了很多的花过来,分给吴牙和寻马,然后缠上寻马,把寻马的脸拽下来亲了一口:“爸爸,我可以去参与打猎么?” “以后可以,但你要先和吴牙叔叔学习写字。” “我不想学写字,我想去打猎。” “学会了十个字,就可以去打猎,不讨价还价,做个有信用的女孩子。”寻马指着小絮的鼻子说道。 小女孩真的是可爱,双手叉腰,就要和父亲理论,吴牙就说道:“今天的课上我会给你讲皇宫里的一切故事,讲一下公主当年是怎么结婚的。” “我不想知道这些,但你可以和我讲三王夺嫡时候的事情。就是把人做成腌菜的那个事情。”小絮看着寻马。 吴牙看了看寻马,寻马叹了口气:“她毕竟坐过牢,心理有一些问题,慢慢纠正吧。” 吴牙过去,牵着小絮的手:“可以,我和你讲这个故事。” 寻马看着吴牙牵着小絮往远处的湖边走,那边比较安静。 他往其他人的营地里走去,询问昨晚的情况,没有人来报告,说明昨晚应该相安无事,但他内心在这一刻,忽然觉得有一丝不安。 他看着带着小絮离开的吴牙,想不明白不安出自哪里。 小絮跑到湖边的河滩上,捡起石头就开始往水里丢。 她力气很大,石头丢得很远。 她回头看着吴牙:“我比任何女孩子都丢得远,很快我会比男孩子丢得还要远。” 吴牙朝她笑了笑,看着小絮。 这真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吴牙是一个记忆力很好的人,他对于人的样本,记忆非常的充分,小絮很讨人喜欢,但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 所以父亲这个称呼真的是有魔力的,只是人照顾幼崽的简单需要,就可以把成年人和孩子绑定得如此神性。 “小絮,吴牙叔叔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这个梦和你爸爸,还和你有关。” 小絮好奇地回头看着吴牙。 “说的什么?” 吴牙说道:“嗯,你爸爸未来会成为一个很伟大的人,他要去成就很多伟大的事情,但他现在还没有拥有完成这一切的动因。” “啥叫动因?” “就是一个理由,你爸爸现在不想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他只想成为一个好父亲。” 小絮有点没有明白,但她本能地后退了一步。 女人的第六感真强,吴牙心说。 “爸爸是个好父亲,他不用成为。” “他觉得自己还不够好,但这就出了一些问题了,小絮。”吴牙看了看天,“神他想要的寻马,是一个一心完成神谕的寻马,但他现在一心为了你,可能现在的他,无法完成神对他的要求。” 吴牙低头重新看向小絮,就发现小絮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了。他抬头,小絮已经向寻马跑了过去,大喊:“爸爸!吴牙叔叔要杀我!” 他忽然看到了这个孩子与众不同的一面,觉得有一点可惜。 小絮越跑越远,吴牙掏出来一根小吹箭,对准了小絮。 第三十一章 毒杀 另一边,寻马忽然听到小絮的声音,回头去看,就看到小絮朝他狂跑过来,大喊:“吴牙叔叔要杀我。” 而后面的吴牙似乎在做着什么。 寻马脑子“嗡”的一声,立即抽出别人插在地上的一把剑,直接朝小絮冲过去。 那个瞬间,他看到了吴牙拿的是一个吹管。 寻马大喊:“躲起来!” 小絮直接一个翻身,那是寻马一直在教她的逃生小技巧之一,就是忽然朝出乎别人意料的方向去躲。 那一下,小絮瞬间躲过了背后的那一只毒针,但吴牙没有惊讶,小絮翻到在地,就看到那毒针忽然凌空转弯,一下刺到了她的手上。 几乎是瞬间,小絮就看到自己被扎的地方,开始迅速变成黑色,并且不停地长出来无数的铁线虫一样的东西。 “爸爸。”小絮看着寻马朝自己冲过来,眼泪流了出来。 寻马直接冲过来,一把抱起小絮,小絮害怕地看着黑色开始蔓延:“爸爸,救救我。” 寻马抬头看着吴牙:“你做了什么?” 吴牙缓缓地走了过来:“我给她用了一种毒药,她会毫无痛苦地死去,死后会变成一种植物。” 寻马冷冷地看着吴牙:“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救她,快救她!!!” 吴牙指了指自己的头:“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人让我给你带句话。” 吴牙话还没有说完,寻马就冲了上去,他一下扑倒吴牙:“救她。” 寻马的眼睛都红了,完全失去了理智,吴牙缓缓道:“你最好守着她,小孩子死之前会非常害怕,如果没有大人在身边,她的死亡会是一种极度的痛苦。” 寻马死死地掐住吴牙的脖子,但小絮在后面喊了一声:“爸爸!” 寻马终于松开了手,回头去抱着小絮,此时小女孩全身已经被黑色吞没了,无法说话,眼泪无声地流着。 寻马崩溃了,他跪下开始给吴牙磕头。 “救救她,求求你,救救她,万事好商量。” 吴牙摸着脖子站了起来,“她马上就要变化了。” 寻马低头看着小絮,就发现小絮身上开始长出很多的黑色的细丝,并开始在寻马身上爬动。 细丝非常多,密密麻麻的,很快小絮就似乎变成了一种奇怪的黑色的软体生物。那些细丝在寻马身上爬动,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它在寻找泥土。”吴牙说道,“这种毒来自于一种真菌植物,它的习性很神奇,你很快就会看到了。” 忽然,有一根小絮身上的黑色丝线接触到了地面,顷刻间,其他的丝线似乎都收到了指令一样,开始向它的方向涌去。这些丝线触碰到地面之后,开始快速地分裂,似乎要扎根一样,从一根里分裂出很多根来。 接着寻马感觉到了一股巨大的拉力,小絮就被这些细丝直接拽到地面上,然后黑色的丝线快速繁殖,并开始疯狂地吸收土里的营养,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吴牙拽住寻马的后脖子,直接拖出去三四米,寻马跪的地方瞬间就被黑色的丝线覆盖了。接着寻马看到那个地方变成了一个丝线涌动的黑色沼泽,小絮的尸体竟然沉了下去。 第三十二章 神谕 寻马想去要拉,被吴牙锁了一下,但寻马的力气很大,一下就把吴牙甩开了。在那个瞬间,吴牙就发现自己的左手被寻马砍断了。 寻马回头看了他一眼,吴牙立即往后退,就发现刀锋划过他的脖子,只差一根头发丝的距离。 在极度的悲伤和愤怒下,寻马的刀更快了,吴牙根本不知道他是怎么出手的。 吴牙的左手落地,血直接撒上半空,他捂住伤口。 寻马直接冲向小絮沉入黑丝沼泽的地方,但那时候小絮已经整个沉了下去。接着所有的黑丝迅速潜入土中,瞬间,地面恢复了正常,只留下了上面被黑丝翻动的痕迹。 寻马将刀插在地上,开始去挖小絮沉下去的位置的地面,挖了半天,发现根本不可能挖出来。 他站起来拔出刀,回头看着吴牙。 后者正在给自己止血,看着寻马提刀过来,往后退了几步:“你先别动手,我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然而寻马忽然加速,直接逼到了吴牙面门口,瞬间就是三刀,吴牙直接躲了过去。虽然寻马变强了,但是吴牙还是可以应付,刚才是因为太大意了。 “她的尸体现在在地下200多米的地方,有十年时间,那黑色的菌丝会保护其不腐烂。”吴牙说道,“接下来的十年时间,这些菌丝会不停地在地下生长,十年之后,可能这里几十公里都是这些菌丝的地盘。” 寻马继续砍吴牙,刀刀致命,但吴牙越来越找到了节奏,很快吴牙就拉开了和寻马的距离。 吴牙继续说道:“十年之后,这些菌丝会成熟,到时候会到地面上开花,那个时候,她的尸体才会快速腐烂。所以你还有机会。” 寻马顿了一顿,停住了攻击的势头,他站了足足有十分钟,似乎在理解吴牙的话,然后才问道:“什么机会?” “复活戒指。”吴牙说道,“如果你找到复活戒指,就能复活她。” 寻马就笑了:“这又是你们魔法学究的笑话?” “也许是个笑话,但你没有选择了,不是吗?”吴牙开始感觉到疼了,他有些摇摇欲坠,“如果不是你一心只想隐居,神谕认为你可能无法完成任务,他就不会让我做这个梦,不会让我杀了小絮。” “你做了一个梦,然后就杀了小絮?”寻马忽然觉得要作呕,他干呕了几声,吴牙太恶心了,他应该被马拖死,暴晒喂狗。 “你只能相信神谕。” “为什么” “你只有相信神谕。你要去建城,你要有坚定的意志,让神能相信你。” 寻马就笑了,他实在无法相信这件事情。 吴牙开始剧烈的疼痛,但是他笑了起来:“去建城,去完成神谕,到时候我会带着复活戒指来找你,我保证,否则,就对不起了。” 吴牙开始往后面走去,后面是人群在围观,一脸震惊的人们看着刚才发生的一切。吴牙开口问道:“你们是不是都做了一样的梦?” 所有人都开始点头,寻马不敢置信地看着那么多人都在点头。 “不要挖开这里,小絮会腐烂的。”吴牙兜兜转转地走到自己的马边,上马之后,他说了这么一句。 寻马掏出弓箭,想射吴牙。但是他没有射,他和吴牙对视着,然后说道:“这把刀没有洗,你很快会变成行尸,我不会如你的梦所愿的。” 吴牙笑了笑,似乎完全不以为意,策马而走。 寻马看着他走远了,然后他背上弓箭,上了另外一批马,所有的儿子们意识到了什么,纷纷拦住他。 “爹,你如果走了,我们不去建城,我们都会死的。” “那你们去啊!”寻马大吼了一声,忽然策马从众人头顶越过,直接在人群中冲出了一条路,冲向了另外一个方向。 所有人看着寻马冲离了这里,冲入远处的荒原,和吴牙一样,最终失去了踪影。 第一章 出逃 时间绕回到城破之前,彼时,城破只是时间问题,但行尸尚未在城外出现。珞家少主珞少辛听斥候说,前线队伍还在关外抵抗行尸大军。 珞少辛裹着头巾,混在难民的队伍里出了城。他的背在冲出武圣殿的时候,被武圣武曲的经典招式半月斩划了一下。这一点伤,对于一个战士来说,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他法师的躯体来说,几乎是致命的,如果不是他使用了止血圣药红药暂时压制住了伤口,他根本不可能站立在这里。 这药还可以让他暂时把肉体和意识脱离开,让他的意识感觉不到疼痛,从而可以更加冷静地思考。 难民们都在讨论,是去往中州的北方,还是去往西方。对于他们来说,中州的西方多少是有些认知的区域,大多数人都知道,那边是一望无际的沙漠。而北方则是完全未知的,不知道是陆地还是海,抑或是什么更加可怕的地方。因为所有去往北方的队伍,不管是商队还是潜逃的盗贼,全部都被武圣诛灭了,所以没有人知道北方的任何消息。 珞少辛的目的并不是这两个方向,他知道,去往沙漠,这些在中州养尊处优惯了的老百姓们,是完全没有能力存活下来的。而北方有武圣的特种部队留守,那边肯定发生了什么,武圣绝对不会让任何人知道的事。 北边发生的事情,应该甚至比在关外发生的事情还要严重。从战报上来看,行尸在野外已经不可阻挡了,他们踏过火焰,踩着烧焦的尸体席卷而来。而且,据说野外那些成群的古墓之中的古尸也被干扰复活,形成了巨大的尸潮,只有巨大的城墙可以抵御这些尸群。 老百姓们从历史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和知识,他们知道在城中待着本质上就是等死,因为尸潮形成的军队只会越来越多,而他们的食物都来源于城外的农田,如果无法保护这些粮食,两个月之后,他们会经历比尸潮更加恐怖的地狱——饥饿。 珞少辛认为,唯一可以去的地方,应该是海角村,那个尸潮开始爆发的地方。 目前看来,所有的尸体都是从那个地方出来,并且向中州聚集的,所以那个地方的尸体数量应该已经很少了。 他悄悄脱离难民的队伍,找到一支富商的队伍,付了三个金币,让他们带着他到城市最外延的集结地去。这支队伍稀稀拉拉的,应该是城里比较富裕的一个家族,隶属于法圣城区。 法术消失之后,法圣的城区从原本一个有着领主的区域,变成了一个单纯的行政区域。几百年之后,这块区域虽然名义上还是归法圣家族管理,但法圣的管理权早就名存实亡了。 行尸灾变出现之后,武圣的势力急剧扩大,武圣对于自己下辖城区的统治一直非常强悍,所以几百年里武圣的区域延绵不绝,井然有序,武圣区域里的人自然拥有了更大的特权。 第二章 最后的希望 这些富商们是听到了一个传言才离开的。传言说法圣珞善因为失去了法术,所以没有办法给区域里的人争取到利益,于是在皇家会议上,武圣武曲和道圣元清最终提议,将法圣区域开放给行尸,在将行尸引入法圣城区后,再一把大火将它们完全焚杀。 有关系的人在得到消息后,自然立即搬往其他城区,但中州城本来就已经非常拥挤了,其他两个城区的粮食和基础设施等根本不够容纳那么多人,于是这些比较富裕,养着私家卫队的家族,都选择出城,去到附近的村子和集散地,用自己的资金建立营地进行加固防御。鸡头好过凤尾。 虽然如意算盘还打得过来,但离开了自己在城里的大宅院,自然怨气非常,对于法圣家族的无能,队伍中的不少人也就有了很多恶毒之语。 珞少辛跟在队伍里,就这么听着。这些年,他以为自己早已经听习惯了这些恶毒的言论,没有想到,如今听起来反而变得更加刺耳。 “不是说那个珞少辛,是一个百年一遇的奇才吗?不是说他是重新使用法术的希望,是最有可能重新学习法术的那个人吗?怎么他都成年了,一点动静都没有?” “还不是又生出了一个废物!你看看武圣那边的儿子,首先是数量,几个老婆不停地生,已经生了好几个了,哪个现在不是一线的悍将?他最小的那个儿子,16岁就平定叛乱,17岁就上阵抵抗行尸了!最不济,道圣的三个子女也都在救人,倒是那个珞少辛,他人在哪里!” “法师如果没有法力,连一般人都不如,你又不是不知道。”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上税养着他们?” “这不是老规矩嘛。” “所以说啊,还是武圣说得对,老规矩是要变一变了,这些做不出贡献的废物,没有资格当贵族,还不如让我们去管呢!” “是啊,说不定那法术书根本没有那么难,是因为他们近亲结婚,所以生出来的才都是傻子。” 珞少辛用斗篷蒙着脸,沉默地看着那些人。 自他出生以来,在验证法力的控水测试中,家族里的人就发现,只有他能够按照情绪的高低来抬高或者降低水的涟漪——这是拥有法力的象征,当年法术最繁荣的时候,很多婴儿一出生便能控制水的波动——如今他拥有的这一丝的能力,已经是法圣家族法术回归最后的希望了。 他因此被证明是有法力的,是值得培养的,从而被家族里的人禀报给了皇帝。 当时,武圣一直想要兼并法圣家族的贵族身份,因为他的这一丝能力,才让法圣家族的地位得以保持到现在。 至今,他还深深地记得当时武圣的嘴脸。 “你们家所有的女人,全部嫁过来做我的老婆,以后生的孩子,有一半是我的血统,一半是你们的血统,不就好了?这样就不需要顾及什么规矩了。陛下。”武圣看着皇帝,皇帝则看着他们三个人。 第三章 谎言 当时的珞少辛才四岁,在武圣说完要娶他们家所有的女人后,他感觉到他母亲忽然捏紧了他的手。 虽然他的法力只能让水产生波动,但古时候的办法还是十分有用的,五岁开始,珞少辛在秘密培训中,快速学会了很多低阶法术,而他的老师们,甚至老师的老师们,却都是一点法力都没有的人。 但很快,在他十四岁那年,他的进步停止了。从他控水的情况来看,他的资质在古早的法力评级中是很低的,只是因为这个时代没有法术了,所以他才显得非常珍贵。他本质上还是一个资质平庸的人,能达到十四岁那年的那种能力,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武圣的家族,在当年法术最强盛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和法师搏斗了,只是在输出能力方面低于法术而只能收敛野心。那个时候,天才法师的数量虽然非常少,但一个就可以秒杀十几个天才战士,因此让武圣十分忌惮。而那个时候,法圣家族已经开始隐藏孩子的天赋,以免出现被暗杀的情况。 这些年,武圣一族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法术却逐渐消失了。因此珞少辛的父亲并没有因为孩子拥有的能力而开心,因为他知道,珞少辛的能力根本不能够对抗武圣,他是恢复了法术,但完全没有用,他只能夸大孩子的能力,并且隐藏珞少辛的行踪以此来保护他。而珞少辛,他也从小就知道一件事情——自己必须借用道具去表演高阶法术,因为自己完全做不到独自施展高阶法术,自己的天赋根本不够。 他们必须欺骗皇帝,让皇帝认为法圣家族的实力正在回归。在这种谎言的压力下,珞少辛从小就活得极度扭曲。 而更可怕的是,皇帝为了平衡三方势力,不停地向民众宣布,法术已经回归。这个谎言越滚越大,谎言被破后的代价,珞少辛已经完全无法承受了。最终,他的父亲不堪重负,对皇帝坦言:孩子的修炼出现了问题,法力已经开始消亡。 珞少辛终于从谎言中解放了出来,但也是从那一刻起,武圣的压力开始重新浮起,而他也开始被整个法圣家族和城民们憎恨。 “不要说了。”有一个人忽然在人群里说道,他看上去十分愤怒,“虽然法圣没有了法力,但他们家族当年在开国大战的时候,几乎死了三分之二的人,这才有了中州城和后面那么多年的和平,我们并不是因为他们拥有的力量尊敬他们,而是因为他们的祖先为我们牺牲过。” “我又不认识他们的祖先。而且报恩的话,我们的祖先肯定也已经报恩过了。”那个最恶毒的中年人说道,他应该是这个富商家族里地位比较显赫的人。 “是啊,这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啊?” “就算你们不领情,但法圣的城区,福利也是最好的,对我们也都很好,给了我们很多便利,他们家族的生活也很简朴。”那个愤怒的人继续说道。珞少辛发现,那个人是慈悲院的人,是他们家族曾经救助过的孤儿,如今是这个家族卫队的一员。 “小鬼,这你就不懂了,强力的人,可以保护别人的人,是不需要对别人那么好的。只有心虚的,觉得自己没有资格的人,才会努力装出谦逊的样子来。”一个高个子说道,“你还小,不懂就不要发表意见,你只是一个小小的卫队,小心到时候二舅去告状,你连金币都拿不到!” 第四章 诛心之言 大家一阵哄笑,那个愤怒的人被笑得说不出话来,喃喃道:“如果那个珞少辛当年的法力没有废掉,他现在肯定已经是大法师了,我们也就根本不需要那么害怕了,他手一挥,尸潮就会变成火潮。” “不是法力的问题。”那个中年人开始用中年人特有的油腻方式给这个愤怒的人洗脑,“就算法力再废,他也是一个法师,他一个人就可以给前线的很多战士提供巨大的策应,但他没有站出来,这就是他的品质问题了。他躲在行宫里,没有胆量出来,就算法力再滔天,又有什么用呢?” 珞少辛闻言,手微微捏紧。 是他没有站出来吗?不是,是武圣不让他站出来,他根本就没有资格进入到前线! 其实,早在皇帝面前表演杂耍的时候,对于他来说,死就不可怕了。那个时候只要有一丝破绽,死亡就会立即来临。 而那个时候他才几岁,他就已经不怕死了。 但武圣借行尸的名义彻底灭绝法圣这一脉的决心,比任何都要坚定,否则,行尸还在关外八百里的时候,有那么多天涧,为什么武圣他们都没有守住? 却在关外筑起的木头围栏外守住了尸潮。 他多少次,用各种卑微的语气恳求武圣,想让他放自己进入前线,但是都了无音讯。对于自己的家族,自己的父亲,甚至宗庙的墙壁上,侮辱诛心的话越来越多,好像这行尸是他们招来的一样。 如今他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他抬头看向那个刚才替自己说话的年轻人,他也开始不说话了。他知道,很快,这个人会和其他人一样,开始恨自己,恨自己的家族。 想到这里,他背后的伤口就开始隐隐发疼,最开始的时候,那道伤口生得甚至可以看到里面跳动的心脏,幸亏有家族的秘药,现在最里面的肉已经快速长了出来,但外面仍旧在腐烂。 他必须控制好服用药物的节奏,好利用睡眠的时间,充分修补自己的肉体,因为在睡眠的时候,红药的药效才最强。 队伍中的人骂了一路,骂得累了,声音才渐渐没有了,马上的人和车上的人有人开始咳嗽起来。 珞少辛坐在车上,心情慢慢舒缓下来。而就在他闭目养神的时候,忽然他发现,同马车的一个人不见了。 这个人不是下车,然后离开了,而是上一眼还在,下一眼他就不见了。 车上的人都没有经过闭目养神的同时保持警觉的训练,所以也就没有发现这一诡异的现象,而是继续随着车摇晃着。只有珞少辛,只有他一个人发现了,车上少了一个人。 一瞬间就没了。 他睁开眼睛,抬头看了看头顶,上方是参天大树的树冠。这里是城外的一个密林。 他已经很久没有出城了,就算出来也没有到过这个位置,所以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高的树。 林子里有一条土路,车子就行进在这条土路上。马车、牛车,还有骡子车,这家人用完了所有的牲畜。 那个人哪儿去了? 第五章 突变 正当珞少辛疑惑的时候,他忽然看到隔壁的车上,似乎从空中垂下来了一个黑影。 瞬间,隔壁车上也不见了一个人。 他继而抬头再次看向天空,就看到上空有一个黑影正在快速上升。 这里是夜晚,车上马灯的光圈不大,那黑影瞬间就离开了光照范围。 珞少辛刚想说话,就听到领队的私人卫队首领大喊了起来:“蜘蛛!有大蜘蛛!!” 中州没人不知道这种蜘蛛的,它大概有一个人那么大,一般潜伏在很高的树冠中。当有行人路过时,它们会快速通过肚子后面的丝腺挂下丝来,那丝非常强韧,大蜘蛛挂着丝快速垂下来,从高空中直接抓住行人,然后用后退盘着丝快速回到树冠中去。 这个私人卫队的首领还是非常有经验的,他发现异常后瞬间叫喊了出来,但是其他人浑浑噩噩,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支队伍里的大部分人应该从来没有出过中州城,所以对于他们来说,这种蜘蛛只是行脚的传说而已。 在一群人缓缓清醒的时候,树上瞬间又垂下来十几个黑影子,将十几个人扯上了半空,然后瞬间完全消失在了黑暗中。 抬头往上望,只能看到月色下的树冠剪影,似乎上面妖影重重,有着大量的大蜘蛛。 被抓上去的人,大概隔了一秒,才在众人的头顶上大喊起来,但刚喊出两三声立即就没了声音。 那大蜘蛛是有剧毒的,一瞬间就可以取人性命。 其他人这才惊恐起来,一片混乱,私卫首领大喊:“躲到车下面去!保护骡子,否则这些货物都得丢掉!” 车子虽然能坐下很多人,但车下却躲不了多少人,人多车少,现场顿时打成一团。就听到有人喊:“我是老爷,你们这些奴婢,竟敢和我抢位置!都给我滚出去!” 这真是人间蠢事,到了这种时候,哪里还会分老爷、奴婢,而且在这种时候说出这种话,往往是惨剧的开始。 奴婢有自己的惯性思维,希望讨自己老爷开心,但如今自己和老爷抢了车子,如果老爷或者自己在这次袭击中死了,也就罢了,如果没死,事情过去之后,老爷也不会放过自己。 所以不如让老爷死了,更加安全。 很快,这些奴婢就会悟出这个道理来。 反而是私人卫队,一直用刀在自己头顶挥舞,试图驱赶蜘蛛,给所有人争取时间。 和武圣的军队一样,这些人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衷心,并且愿意为此牺牲。 这应该是中州这个破烂地方,还能存在这么久的原因——多少有一些美好的精神品质,在这块土地上还有市场。 珞少辛身体虚弱,行动缓慢,此时已经没有任何一个车子可以供他躲藏了,而那些屁股露在车子外的人,根本无法躲避蜘蛛的袭击,一个接一个地被倒提着出去,拉扯到高空。 私人卫队对此毫无办法。 卫队长的功夫很好,他砍下来一只蜘蛛,结果那蜘蛛落地之后速度更快,直接扑到了卫队长的胸口,前敖瞬间刺穿了他的铠甲。那卫队长三秒钟不到就浑身发黑,死了。 接着那蜘蛛立即扑向那个刚才替法圣说话的卫兵,其他卫兵见状冲上去,挥刀想逼退蜘蛛。结果那蜘蛛直接跃起,躲过所有人,瞬间就到了那个卫兵面前。 第六章 出手 珞少辛知道,此时他必须出手了。 他抬手直接丢出一个小火球法术,凌空击落了那只蜘蛛。 火系法术对于这种大虫子有奇效,那只蜘蛛瞬间就被烧死了,身上的毒毛也全部都烧没了。掉落下来的蜘蛛撞到卫兵的身上,直接变成了灰。 几乎是瞬间,珞少辛就感觉到,有另外一只蜘蛛从天上快速地垂下来,瞬间就到了他的头顶上空。他再次丢出一个抗拒火环法术,直接把头顶的蜘蛛炸碎。 对于没有见过法术的人来说,他这一系列的操作简直堪称神迹,所有的人,包括卫兵全部都目瞪口呆。 但是也仅此而已了。在法力最巅峰的时候,珞少辛曾经学会过“圣言术”,那已经属于中阶魔法了。而那已经是他的能力极限了,之后他的法术技能逐渐失效,现在他能用的法术不过这两个,而且也不知道未来还能维持多久。 但即使如此,珞少辛也知道,对于第一次看见法术释放的普通人来说,这是多么巨大的震撼效果,当时皇帝看到他用抗拒火环的时候就惊呆了。 他救下的卫兵也在看着他。 珞少辛此时只感觉背后的伤口裂开了,那伤口一旦裂开,自己可能马上就会死亡。但显然,头顶的蜘蛛还在不停地往下落,根本不容他多想。 这时,刚才侮辱他们家的那个商人,直接被一只蜘蛛勾住,一下拉上了半空。 商人抓住了旁边的人,没有被直接扯走。珞少辛看着这一圈人,他们刚才讨论他们家讨论得起劲,这一刻面对商人的求救,都有一丝迟疑。那人于是转眼看向珞少辛,显然想要他施救,但珞少辛和他对视了一秒,没有立即动手。 那人大叫起来:“救我啊!” 珞少辛心中虽然冷笑,最终却还是抬手施展法术,直接把那只蜘蛛炸烂、烧焦。 那人落到地上,摔了一个狗啃屎。珞少辛顿时觉得背后的伤不妙起来,不能再思考太多个人恩怨了,他直接对着地面释放出一个小火球,用反作用力把自己推上半空。连续两个火球后,他直接飞上半空的树梢处。 那里全部都是蜘蛛,已经在啃噬被抓走的那些人。珞少辛按住眉心,直接把所有的法力化作小火球,无差别地全部打出。几百枚小火球,犹如太阳一样,瞬间一闪,整个树梢同时炸开。所有的蜘蛛连同那些人的尸体全部都被炸碎,一时天空中下起了火雨——那些尸体和蜘蛛碎块不停地掉落下来。 珞少辛在火雨中落了下来,直接摔倒在地,之前那个维护过他们家的卫兵第一个冲上来扶他。 他的法术技能虽然倒退得非常厉害,但他的法力值非常雄厚,且恢复得也非常快,基本上一次打出上百个小火球不是问题。而利用火球术滞空,是为了欺骗皇帝搞的花样,这样的花样他还有很多。 那个卫兵把他扶了起来,他立即掏出剩下的红药喝了下去,即刻,他背后的伤口开始快速愈合。 第七章 恐吓 “扶我走。”珞少辛低声说道。 “你好像伤得很重啊。”扶着他的那卫兵迟疑道。 “扶我走。”珞少辛再次说道,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有人会立即想到他是法圣的儿子,那个百年难出的天才珞少辛。 他已经被人们骂了那么多年,人们是不会接受被自己看不起的人救了的,他们骂了那么多年,惯性使然,他们一定会继续仇恨自己的。 果然,在珞少辛往林子深处走去的时候,后面那个带头侮辱他们家,才被他救了的商人就喝道:“你站住!” 珞少辛其实根本不想站住,但是那个卫兵停了下来。珞少辛只得回头,那商人就道:“你刚才,为什么没有立即救我?我好心让你进这个队伍,你刚才竟然犹豫了?” 珞少辛确实犹豫了,但是他此时不想再听这些蠢话了,于是转身想继续离开,那人却继续喊道:“你是法圣家的人,你会法术!你为什么不早点站出来!” 那卫兵还想继续搀扶珞少辛,珞少辛却拍掉了他的手,自己艰难地往林子走去。 “你不能走,你得把事情说清楚,你看这里!”那人继续说道,看着四周,无数人在尸块中找自己的亲人,哭嚎一片,“你刚才上去了,就不能救他们吗?你把他们全杀了!你是杀人凶手!” 珞少辛此时实在是气不过了,回头看着他:“被这种蜘蛛咬到的人,秒死,你要不要试试?这些人被抓到上面的时候,就已经死了。如果我不用那种法术,还会有人死。” “我看你是报私仇吧!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珞少辛吧,整个中州只有珞少辛会魔法。”那人看着珞少辛,“你是不是听到我们刚才骂你们家的那些话,故意杀了他们?” 洛少辛看着那人,慢慢地说道:“你知道你现在说错话,我也可以瞬间杀死你吧?” 那人似乎现在才意识到这个事情,闻言立即往后退了一步。 他还想继续说话,珞少辛看着他,说道:“你再张嘴,你的脑袋就会炸掉。” 说完,珞少辛看了看其他的人,所有人都看着他,眼神中不是感激,竟然全是仇恨。 没救了。 如此的中州,要毁灭就毁灭吧。 “你们听着,如果你们把我的行踪说出去,我在你们身上施的法术会让你们的头立刻爆炸。现在,都给我滚吧。”珞少辛说道。 他扫视了一圈所有人,继续虚弱地往林子里走去。那卫兵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来,继续搀扶住他。 珞少辛现在讨厌所有的人,他厌恶地看了一眼那个卫兵,意识到自己现在确实需要人搀扶,便只能忍着,没有拒绝。 没有人再跟来。 两个人在林子里走了半个小时后,珞少辛终于没有力气了,他找了一棵树靠着坐下来,那卫兵拿来水给他。 珞少辛心中的怒气也消了一些,他喝了口水,看着那卫兵,此时才发现这人的年纪非常小。 第八章 走向未来 “谢谢。”珞少辛说道,“你帮了我,回去会被处决的。” “卫队长死了,我是卫队里功夫最好的,谁也处决不了我。”卫兵说道。 “为什么帮我?” “你是珞少辛,是我们中州的希望,我必须帮你。”卫兵说道。 “谁告诉你的?” “我妈妈。” “你妈妈没告诉你,我是个废物吗?”珞少辛苦笑起来,比起看不起,这种看得起,其实更让他难受。 “我妈妈说,你一定是我们的救星,她梦到过。”卫兵说道,“虽然她死得早,但我相信我妈妈的梦,她的梦一直很准。” 珞少辛看着卫兵,摇了摇头,他懒得解释了。 “你刚才很帅啊!”卫兵说道,“这就是法师的威力吗?你为什么不上前线呢?如果你用这种威力的法术,所有的老百姓都会看到,他们会觉得有半神在保护他们。你是……你难道是真的害怕吗?我想不通。” 珞少辛看着自己的手。 厉害吗? 如果是对付蜘蛛,小火球还管用,但是对于行尸呢?面对有韧性的敌人,或是身体里含有大量水分的,亦或是带有一定铠甲的,小火球就和魔术一样。 以那样的速度,快速打出那么多小火球,也是他老师想出的办法,可以冒充一种叫做爆裂火焰的法术。 当然,小火球只是看上去比较炫而已,他在用小火球和武圣派出的追杀者搏斗的时候,那些中阶战士用自己的气可以直接弹开他的进攻。 这就是变戏法而已,类似于烟花。 他想起当年自己开始突破中阶的时候,他知道中阶魔法的那种手感,那种对于自己法力值的大范围消耗,他也知道中阶魔法的威力,可惜,只是惊鸿一瞥,很快他就开始开“倒车”了。 他又想到了武圣,刚才的人肯定会去告密的,谁都知道武圣在追杀法圣家的人,虽然自己做了恐吓,但那只是欺骗,其实根本就没有那种法术。 他感觉了一下自己后背的伤,刚才裂开的伤口现在已经基本愈合,要想继续愈合还需要更多的红药,但他的瓶子已经空了。 可以走路了,必须继续走,武圣的人都是疯子,他们一旦听到消息,一个月不睡都要在这里找到他。 “你走吧,不要来过问我的事情,我有我的苦衷,你也会有你的问题。”珞少辛站起来。 这次卫兵没有跟上来,他只是说:“我确实得走,我还得回去履行卫队的职责。” “那些傻子不值得你拼命,他们在关键的时候会出卖你们。”珞少辛说道。 “我知道,但我们做卫队的,必须为了雇主而死。”那卫兵说道,“我们的命早就卖掉了。” “这个时代,一切都可以重来的。”珞少辛说道。 “不行,我们这些卫兵,和前线的人,必须死在旧时代。战士,是死在旧时代的,让道士和法师走向未来。”那卫兵说道。 珞少辛冷笑,那是武圣鼓动年轻人送死的口号,虽然他也曾被感动过,但现在他什么都不相信。 “保重。”珞少辛说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叫做裁决。” “奇怪的名字。” “对。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妈妈给我起这个名字,她说她是梦到的。” 珞少辛点了点头,离开卫兵,进入暮色里。 他知道自己和这个年轻人,再也不会相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