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被安排了! 唐宁觉得自己被安排了。 事情是这样的…… 某天。 朋友张三邀请唐宁来家中做客。 张三是个爱玩游戏的程序猿,最大的爱好是联合其他志同道合的程序猿对热门游戏进行魔改(MOD),然后在朋友圈里进行炫耀。 进了屋,唐宁很自然地坐在了整个房间里最干净的地方——电脑桌前。 电脑开着,依然是那个熟悉的画面,依然是那个悲怆、悠扬而且激昂的配乐。 “在玩《骑马与砍杀2》呢?”唐宁问。 “嗯。” 点开游戏存档列表,张三指着其中一个文件,对唐宁道:“点开,有惊喜!” “有多惊喜?”唐宁问。 “你猜。”张三贱贱地一笑。 “猜你妹。”唐宁爽快地双击文件。 本以为会出现什么404的画面,结果……比这个更刺激。 电脑屏幕就象被人扔了一个手雷似的,一声轰然巨响后,屏幕中爆出一道圣光。 唐宁几乎被闪瞎了眼,然后他觉得自己飘进了一个黑暗的虚无空间里,飘啊,飘啊,不知飘了多久,终于停了下来。 圣光再起,唐宁缓缓睁开眼睛,还好,眼睛没瞎,再摸摸身体,也没少什么零部件,该硬的硬,该软的软,各司其职,性能良好。 空间很小,四面墙都是白色的,墙上有一面镜子,唐宁走到镜子前,看了看自己的形象。 容貌嘛,还是那么的“倾国倾城”,装束嘛,活脱脱的中世纪欧洲土著的装扮,亚麻布的齐膝长衫,同样材质的棕色长裤,镶着铁片的羊皮靴,腰间的牛皮腰带上还挂着一柄长剑。 唐宁抽出长剑,剑很沉,他费力地举着。只见剑锋泛蓝,剑身比普通的长剑稍长一些,剑脊上隐现暗红色的火焰状花纹,一看就是高级货。这样的长剑搭配唐宁189CM的身高,倒是挺合适的。 这时,空间里的圣光越来越强烈,就好象火箭点火发射时的盛景。 “我这是准备要穿越了吗?”唐宁还剑入鞘,喃喃地道。 事已至此,凡是家中已通网的,无论是谁都肯定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了。 “不穿行不行啊?我想回家!我家里还有几千万等着我回去继承呢!”唐宁仰着头,大声说道。 话音刚落,他的眼前便出现一个出口,一股巨力将他推了出去—— 眼前豁然开朗,唐宁发现自己身处一条宽敞的林间驿道中间,大道两旁是郁郁葱葱的树林,而前方宛如修罗场,地面横七竖八地躺着不下数十具尸体。 喊杀声,嘶吼声,惨叫声连绵不断地传来,唐宁定睛看过去,只见一大群身穿盔甲的怪物正在围攻一群人。 那群人应该是商队,因为随行的骆驼,驮马还有骡车上都满载着货物。商队的人有长矛与重盾,战斗素养也不错,但已明显落于下风,他们不断收缩防守圈子,以弥补因为减员而出现的防守漏洞,不过即使这样,他们被团灭看起来也只是时间问题。 围攻他们的怪物,唐宁以前当然没亲身遇到过,但他曾经无数次在游戏画面上看到过,正是魔法门亡灵族里的两大著名“炮灰”——丧尸与骷髅兵。 “这么突然?” “我这是穿越到魔法门世界了吗?” 来不及细想,围攻商队的丧尸与骷髅兵已发现了他。 其中一具丧尸霍地转过头来看着他,它穿着中世纪欧洲的制式盔甲,行将腐烂的青灰色皮肤下渗出黑褐色液体,眼珠是黑灰色的,额头上满是瘤结,尖牙从唇间龇露出来,真的是丑出天际! 唐宁与它对上了眼。 确认过眼神,是让人想吐的类型。 唐宁有点懵,有点慌,危险来得如此猝不及防,他虽然有剑,但他从未练过剑啊,摆拍发发朋友圈还是可以的,用来砍怪?呵呵! 这具行尸喉间发出喑哑的吼声,它抄起一根长矛,大踏步朝唐宁冲了过来,移动速度竟然挺快的!这……这跟魔法门里走路一瘸一拐的行尸设定好象不一样啊! 这个丑逼是打过激素吗?还是升过级? “我要不要跑?还是跪下来求放过?”眼看行尸就快冲到跟前了,唐宁脑海中闪过无数卑微而且没种的念头。 然后,他就拔出了剑! 跑是不可能跑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跑的,大不了一死而已。再说了,跑还不一定跑得过这个行尸呢。 剑在手,感觉很奇妙,在那个白色空间里,他持剑时备觉沉重,但现在,轻若鸿毛! 这是怎么一回事?难道是因为这里空气清新,人就变得大力了? 行尸的矛尖就在眼前了。 电光石火间,唐宁仿佛被某种神秘力量操控着,他下意识地侧身跨步向前,避过长矛,长剑在头顶旋舞半圈,然后顺势斩向行尸的颈喉,这一招“洗头剑法”他在《骑砍2》里用过无数次,简直比拿筷子吃饭还熟悉。 剑极快,剑锋带起的风声简直就象高原上骤起的风暴。 行尸的颈项上爆起一道黑色血光,头颅飞起,身躯仆地。 “经验+10。”唐宁隐约觉得有一串数字在自己的意识中掠过。 一招,就一招。 敌人躺下了,而我还站着。 唐宁震惊了,他的左手因为激动而发抖,而持剑的右手依然稳若磐石。 然而这并不是单挑,这边的动静引来了更多的行尸与骷髅兵,保守估计有八十多个。它们疯狂地朝唐宁围过来,就好象饿狗抢屎一样。 唐宁深吸一口气,再次举起了剑…… “经验+10” “经验+10” “经验+10” …… 大约三十秒后,唐宁停了下来。围攻他的所有行尸与骷髅兵都躺下了,皆是头颈分离,尸首层层叠叠地铺了一地。 骷髅兵无血,但行尸的黑血臭得不可思议。驿道上顿时腥臭冲天,这样一对比,连之前人血的腥气都变得象香薰一般清新宜人了。 看了看地上的尸首,唐宁不可置信地端详着手中的剑,感叹道:“我原来这么强的吗?不可能啊!” 刚才在杀行尸与骷髅兵时,脑中不停掠过的数字串,让他想起了穿越者最喜闻乐见的金手指——系统! 系统在手,天下我有!看过无数网文的唐宁是这样觉得的。 那系统的立命之本是什么呢?当然是经验值! 如果说系统是大明湖,那么经验值就是大明湖畔的夏雨荷,没有经验值的系统是没有灵魂的,就如同没加孜然的烤韭菜一样。 因为唐宁参战,商队那边压力大减。原本围攻他们的两百多个行尸与骷髅兵被唐宁屠了将近一半,此时,他们终于有能力自保了,甚至还开始准备反攻。 正当他们跃跃欲试之时,“剑圣”唐宁已君临他们的外围,唐宁尤如天降猛男一般,口中大喊:“别动,别动,它们是我的!” 商队内的人愕然看着唐宁,他们完全听不懂唐宁在说什么,但唐宁在连斩七八个骷髅兵之后,突然恶狠狠地用剑指着他们,原本几个准备出来帮忙的商队护卫被唐宁的气势吓了一大跳,连忙退回盾阵之内。 唐宁才得以一个人继续收割“韭菜”…… 不一会,驿道上完全静了下来。 死了的都躺着,活着的除了唐宁,都在盾阵内蹲着。商队的人没见过这么猛的人,而且之前唐宁曾用剑恐吓过他们,他们一时搞不清唐宁到底是什么用意,便也不敢从盾阵内出来。 气氛有些微妙。 唐宁还剑入鞘。 “宿主赢得战斗胜利,声望值+1.5。”信息流在唐宁脑中掠过。 唐宁意念一动,他眼睛虹膜中随即弹出一个浅蓝色光幕,上面显示: 【系统】魔法门之骑砍之王 【宿主】唐宁 【等级】5级 【声望值】1.5 【主属性值和对应技能熟练度】 技击:66;(对应技能:近战武器:666;远程武器:666;徒手搏击:666;) 耐力:66;(对应技能:骑术:666;跑动:666;健身术:666;) 魅力:0;(对应技能:招募:0;统御:0;交易:0;) 智力:0;(对应技能:语言:0;魔法:0;医术:0;工程学:0;锻造:0;炼金术:0;) 【已招募英雄】无 【已招募士兵】无 这个系统界面,唐宁挺熟的。 因为他曾经在张三的其他《骑砍2》魔改版本中见过类似的界面。 比如在《骑砍2》MOD之一骑当千高爽版里,张三就“扮演”了身穿比基尼的貂蝉,手持青龙偃月刀,一个人收割了600名顶级具装骑兵以及400名骑射手。至于貂蝉当时的参数是不是跟自己现在的一模一样,唐宁没留意。 改游戏参数,单挑千人,在游戏里开无双,从头莽到底,是张三的最爱,简单一点来说,他喜欢走力敏流暴力男的路线。对此,唐宁一向是嗤之以鼻的,但现在穿越了,嗯,真香! 只不过5级,但战斗主属性【技击】与【耐力】已被改到变态的66点,隶属于这两个主属性下的技能熟练度也被改到了同样变态的666。这种武力值放到正常版本的《骑砍2》里,属于寂寞无敌的状态! 只不过骑砍属于低武世界,魔法门属于高武世界,这一对比起来,就很难说了! 从刚才与“炮灰天团”骷髅兵和丧尸的交手情况来看,这两个亡灵族中的低级兵种,跟骑砍里的步兵显然差不多,但亡灵族中有七个兵种,从低到高分别是骷髅兵、行尸、幽灵、吸血鬼、亡灵巫师、恐怖骑士与幽灵龙,一个比一个难对付,对付得了骷髅兵与行尸,不代表自己能对付得了更高级的兵种,尤其是恐怖骑士与幽灵龙,那是亡灵族里相当于“核威慑”级别的存在。 自己也能正面硬刚吗? 不好说! 而且魔法门里还有魔法呢,这根本就是BUG一般的存在嘛!幸好自己的系统技能里也有魔法这一项,否则开无双只能是个梦。 “等等……” 唐宁皱起了眉。 “这个【智力】属性下的【语言】技能是什么鬼?!” “难道穿越到异界,我还要学他们的语言吗?这几个意思啊?” “不是说好了诸天万界都说中文的吗?” 唐宁有些懵了,他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然后,他的这个预感实锤了。 因为商队中一个长得好象巴依老爷模样的汉子走了过来,他对唐宁道:“!·#¥%……—*())——+︽︾︴々” WTF,巴依老爷说的话,唐宁连一个标点符号都听不懂。 第2章 繁华的精灵小镇 商队首领见唐宁没反应,又说了一遍:“!·#¥%……—*())——+︽︾︴々”说完之后,他一脸感恩的表情,还用右手按着自己的左胸膛,微微欠身,向唐宁行了一礼。 唐宁大概能意会到他在表达感谢,但光有意会是不够的啊,自己总不能和他一直在“意会”吧,又不是跟妹子谈恋爱搞暧昧,此时无声胜有声那一套,卵用没有。 于是唐宁问:“你会说中文吗?” 商队首领一脸懵地看着唐宁。 确认过眼神,是不会中文的人。 于是唐宁再问:“CanyouspeakEnglish?” 商队首领:“……” “日本語が話せますか?”唐宁切换为日语模式。 商队首领:“???” “Puoiparlareitaliano”再次切换,这次是意大利语。 商队首领:“???” 尬聊一阵后,两人相对两无言,大眼瞪小眼,心里大概都想说:“你他娘的在talkingabout啥呢?” 这已不是跨服聊天了,这绝逼是跨次元聊天。 唐宁一直是个语言天才,许多人在高中期间学得欲仙欲死的英语,对于他而言,充其量只是个新手任务罢了,而日语和意大利语的学有所成,更多的是兴趣使然,至于这神秘的兴趣是什么?不要问,问就是404! 与商队首领沟通不畅,唐宁也很无奈,他长叹一声,不再说话,开始捡东西。 “炮灰天团”的装备虽然有些LOW,但也好过没有。 骷髅兵和行尸因为数量众多,装备其实还挺多的,刀、剑、矛、盾扔得遍地都是,唯独没有弓箭,不知是所有亡灵部队的属性皆是如此,还是只有这一队才这样,因为但凡有一半亡灵部队配备了弓箭,它们的远程攻击将对商队众人造成毁灭级杀伤,商队别说结阵防御了,只怕在反应过来之前就已死伤大半,即使强如唐宁,在远程攻击之下,也绝不可能开无双开得如此痛快。 地上散落的刀剑矛盾肯定都能用的,至于盔甲,骷髅兵的还凑合,行尸的那些,沾满了恶心的粘液,不要也罢。 把能用的东西拢一拢,送到城镇中回收装备的兵器铺和盔甲铺,能卖不少钱呢,再把这笔钱作为自己以后经商的启动资金,也是极好的,这种套路,唐宁早就很熟悉了。 别看唐宁现在穿得人模狗样,还配了一柄高逼格的长剑,但身无分文,连干粮都没有,是典型的驴粪蛋子,表面光鲜。 所以穿越后的第一个小目标就是赚钱,先赚他一个亿再说! 装备捡了一大堆,而尸体则分为两堆,一堆是亡灵族的,一堆是人类的,皆排放在柴草松枝和木料堆上面,再倒上松脂,一把火烧了。 亡灵与人类的尸体如果不用火烧尽,遇上亡灵法师一施术,死灵又会再次复活,就如同生生不息的军团一般。 在火葬自己死去的同伴之时,商队众人脸上皆有悲痛之意,但无一人落泪,也许这种场面他们早已见惯了吧,在魔法门世界里,外出行商,如同火中取栗。 所有缴获的装备,都用藤筐装好,驮在马背上,商队首领又另外牵来一匹马,指着马和战利品,对着唐宁比划了一番。 现在商队首领也学聪明了,跟唐宁交流时完全使用手语和表情,他的意思是说,这匹马是你的,还有那一大堆战利品也是的。 唐宁点头。 商队首领接着又比划了一番,唐宁摇头。 商队首领挠挠头,然后他用两根手指比了个走路的手势,用手点点自己,再指了指唐宁,然后朝着驿道的一个方向指了指。 “意思是要我跟他们一起走吧。” “嗯,”唐宁点头。 跟着商队,肯定能到达城镇,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可以交易,可以学习语言,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整顿好之后,商队和唐宁一起上路了。 原来唐宁以为路途并不远,但走了两天,前路依然是一片茫茫林海,未免令人有点小沮丧,幸好林间的道路一直挺通畅,商队的行进速度并不慢。而且看这驿道的规模和平整程度,显然经常有商队通行,通衢所达之处必是繁华之地,这让唐宁对前方的城镇充满了期待。 限于语言上的障碍,唐宁问不出前去的城镇是什么地方,不达凭借对魔法门的了解,以及眼前这一大片绵延不尽的密林,莫不是图拉利昂森林? 旅途上,商队的人对唐宁关怀备至,只要歇脚,必然有人第一时间温好牛羊奶送过来,等唐大爷喝过奶之后,还会有黑面包,肉干以及葡萄酒奉上。睡觉的时候,也会有人提前搭好帐篷,铺上羊毛毡,让唐宁安寝。至于其他人,大多席地而卧,就连商队首领,也只不过是裹张毯子睡在草地上而已。 又过了六天,在他们的眼前出现了一个湖。 湖挺大的,烟波浩渺,一望无际。依傍湖边,一座座岗楼拔地而起,将一排排相互毗邻,高达数十尺,绵延数十里的木栅栏连接起来,构成环形防御工事,将一个镇子围绕其中。 而在两座最高岗楼的中间,一扇镶了铜片的巨大木栅门敞开着,大门两旁,站着数十个半人马,矮人与精灵射手,显然是镇子的守军。 小镇大门前,人马杂沓,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商队穿行其间,有人载着大批的货物进去,有人载着大批的货物离开,这些商队成员,有人类,有矮人,有精灵,亦有蜥蜴人和大耳怪,看得出来,这是一个贸易开放程度很高的小镇。 在小镇外围,岗楼视野所及之处,设置了三排拒马桩和岗哨,大批半人马士兵手执长斧镇守在那里,对入镇商队进行初步的查验并根据货物的多寡收取相应税金。 “繁华,极致的繁华。”唐宁喃喃自语道。看着镇子外面的守军兵种,他能猜到这是属于精灵族壁垒势力控制的地盘了,至于这是图拉利昂森林具体哪一个小镇,抱歉,游戏里从未展示,唐宁不知道。 刚看到湖,商队的人便开始欢呼,待走近时,他们更是开心得象过年领到了红包似的,咆哮吼叫,蹦蹦跳跳,一路上因为死亡阴影高悬其上的压抑,在这一刻都得到了释放。 商队首领跟守卫的半人马士兵显然很熟,刚走到哨站前,他便给了一位高壮的半人马士兵一个大大的拥抱。 两人“叽哩咕噜叽哩咕噜”说了几句之后,半人马士兵给他发了一面木制的腰牌。 这种腰牌,商队每个人都有,唐宁也领了一块,木牌雕刻得很精细,上面有树林,有湖,有岗楼,就跟小镇的旅游宣传照似的,完全复刻了小镇风光的神韵。 唐宁不知这块木牌有什么用,商队首领见他眼露疑惑,便用手指在小镇大门前比划了个“出入”的手势。 “哦,通行证。”唐宁释然。 第3章 卖东西也这么刺激的吗? 与商队在森林间旅行了将近十天,朝夕相处,商队首领和唐宁的“谈话”还是比较多的,通过指手划脚,还有频繁的相互吼叫,唐宁学到了一些词语。 比如名字,商队首领的名字读作“阿拉贡”(音译),而阿拉贡则把唐宁称呼为“铜铃”。 阿拉贡,与指环王里的人皇同名,但唐宁一直觉得他跟巴依老爷比较象,所以比较少称呼他为阿拉贡。 除了名字之外,唐宁还跟阿拉贡学了一些名词,比如:马、鱼、树、道路、牛肉干、葡萄酒、牛奶、羊奶,刀、剑、矛、头盔、马鞍、铠甲等等,此时的唐宁如同一个咿呀学语的初生婴儿,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并且努力地想融入其中,但阿拉贡明显不是一个好的老师,交流起来很费劲。本来以唐宁的语言学习能力,将近十天时间,学的不可能只有这么一丁点东西。 阿拉贡把这个镇子叫做“特维亚”。 进入特维亚小镇。 繁华,喧嚣,火热,粗暴,原始。 这是唐宁对这个小镇的第一印象。 街道两旁席地而设了许多交易摊位,每个商人都在卖力地推销着自己的各种货品,这些货品有唐宁熟悉的,比如陶器,银器,胡椒,绸缎,地毯等,但更多的是唐宁不了解的,比如一些不知名的蘑菇以及那种好象牛胃一样,被称做“弗里茨”的容器。 “弗里茨”,唐宁在阿拉贡的商队里见过,他们用来储藏牛羊奶和肉类。这么炎热的天气,一路走来,“弗里茨”里的牛羊奶和肉居然能一直保持新鲜,这就非常迷了,但限于“文盲”的身份,他无法更深入地了解这种东西。 因为人多拥挤,特维亚镇大街上的人和生物说话声音都跟吵架似的,说它人声鼎沸,已不足以形容其喧嚣程度之万一了。 走了好一阵,阿拉贡商队来到一家售卖与回收兵器盔甲的铺子前,准备把缴获的亡灵族兵器和盔甲卖掉。 铺子前围了许多生物,热闹非凡。 除了人之外,长胡子的矮人,尖耳朵的精灵,脖子很长的蜥蜴人,腆着大肚子一身绿皮的大耳怪,以及行动缓慢老态龙钟的树人,大家都一副吃瓜群众的表情,看着店内正在激烈争吵的一个半兽人与一个精灵。 如此完整的生态链物种皆齐聚于此,让唐宁大开眼界,但更吸引人眼球的是店内的争吵。 从服饰,站位,表情以及周围帮衬的伙计来看,半兽人显然是顾客,而那个头上长着一小撮嫩绿树苗的树精灵则是店铺的老板,争吵原因不明,但他们吵架声音之嘹亮,语速之快,表情之狰狞,让唐宁不禁想到了周星驰《九品芝麻官》中包龙星对喷李莲英的盛景。 “唉,**%%—*()—+︽︾︴々”站在唐宁身旁的阿拉贡突然叹息一声,然后说了一句唐宁听不懂的话。唐宁瞥了他一眼,只见他看着店内那个壮得好象河马似的半兽人,神情中带着些许恐惧。 店内两人越吵越激烈,店内的伙计都围了上去,看样子似乎要赶半兽人出去。 然后,就出事了! 半兽人狂吼一声,他抄起柜台上一杆狼牙棒,一棒子就锤在了树精灵的头上,“噗嗤”一声,绿中带红的液体混着嫩绿的枝叶爆出来,就象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泼洒在地上。 树精灵连哼都没哼,就倒了下去。 半兽人一点都没有迟疑,他一把搂起柜台后面的一个袋子,双脚发力一蹬,从店铺内就冲了出来。 这个变化极为突然,围观的吃瓜群众一时没反应过来,有些避让得慢一些的,便成了半兽人逃跑的阻碍,于是,这些倒霉蛋便成了他手中狼牙棒的打击对象,一时间,血肉横飞,瞬间又倒下去五六个。死者中以人类居多,可能跟站得近,又躲得慢有关系吧。 劈开一条血路之后。 半兽人朝唐宁与阿拉贡所站的位置冲来了! 阿拉贡急吼道:“##%%︽︾!!!”他使劲去推唐宁,想把唐宁推到一边。 但唐宁根本推不动。 因为唐宁在拔剑。 西门吹雪说过:“我只会杀人的剑法!” 唐宁与西门吹雪不同,但他杀人就跟西门吹雪一样痛快! 剑光闪过! 半兽人的头颅飞起,鲜血标射,庞大的身躯仆地,他手上那只纯钢狼牙棒叩击在路面的青石板上,迸出一串火星,另一只手里握着的从兵器铠甲铺子里掳来的布袋则发出金币相互撞击的声音。 唐宁甩了甩手中长剑上沾着的血,还剑入鞘。 “经验值+200。”系统面板中给出了相应的提示。 “经验值已够,宿主等级升至6级,获得主属性值+1,技能值+1。各项已激活技能的熟练度均增加。” 唐宁看了看系统面板中那一串“令人智熄”的数字:智力:0;(对应技能:语言:0;魔法:0;医术:0;工程学:0;锻造:0;炼金术:0;) 毫不犹豫地将1点主属性值加在了智力上面,并将1点技能值加在了语言上。语言技能激活后,相应技能树变成亮色,上面出现了艾拉西亚语,精灵语,巨人语等多个语种,但熟悉度都只有象征性的1点,所以唐宁语言的平均熟练度为1。 升了级,加了点之后,唐宁的属性面板变成这样: 【宿主】唐宁 【等级】6级 【主属性值与对应技能熟练度】 技击:66;(对应技能:近战武器:667;远程武器:667;徒手搏击:667;) 耐力:66;(对应技能:骑术:667;跑动:667;健身术:667;) 魅力:0;(对应技能:招募:0;统御:0;交易:0;) 智力:1;(对应技能:语言:1;魔法:0;医术:0;工程学:0;锻造:0;炼金术:0;) 主属性值越高,对应的技能发展上限越高,而技能值加得越多的技能则能更快地提升熟练度。 唐宁技击与耐力的主属性值因为魔改成离谱的66点,所以对应的技能都有极高潜力,从他目前战斗技能的熟练程度来看,已是妥妥的宗师级杀手! 第4章 卖货,住宿,发现竞技场 半兽人的头颅滚落在一旁,因为生机断绝,肌肉萎缩而显得面目更加狰狞。 唐宁望着这个头颅,若有所思,七天前,当他在面对一具行尸的冲锋时,还惊惶失措,但今天,他施展杀招就如同呼吸一般自然,当夺取生命变得如此轻易,杀戮也就变得跟儿戏一样了。 以后的自己是不是也会象这个半兽人一样,一言不合,就拿锺子砸别人的脑袋? 谁也不知道! “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化。” 同理,绝对的武力亦会让人绝对的残暴!希望自己不会走到那一步吧。 因为发生了命案,特维尔镇上的护军很快赶到现场。大批半人马战士和精灵射手包围过来。 按照唐宁目前的“文化水平”,他是无法向护军们解释刚才发生的事情的,幸好,阿拉贡以及围观的群众们都很“健谈”。 “叽哩呱啦,劈劈叭叭,稀里哗啦……” 在护军调查案发过程之时,周围此起彼伏的说话声,起哄声,嚎哭声,让唐宁一度以为自己的脑袋被摁进了一个马蜂窝里。 幸好,事情很快调查清楚了,毕竟有那么多目击证人。 身为见义勇为的英雄,唐宁并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奖赏,除了镇上守军那几个半人马大佬以及精灵射手大佬们朝他投来高深莫测的眼神之外,没有锦旗,没有奖金,没有掌声。 尸体被抬走,场面很快恢复到死人之前的喧嚣,如果不是地面上的血渍还散发着温腥味,依旧提醒着人们不久前这里还是修罗场,也许根本没人在意到底死了多少人,死的都是谁。 甚至连兵器铺的继任掌柜都没太在意前任掌柜刚被人锺出脑浆。 一个树精灵很快就站出来接替了旧掌柜的站台职责,在柜台后继续向大家卖力地推销兵器与铠甲,并且廉价地回收装备。 商队的人将十几藤筐的刀剑矛盾和铠甲搬上柜面,阿拉贡向精灵掌柜表明来意。 掌柜在扫了一眼这些装备后,脸上立即呈现出鄙夷之色,甚至没等伙计们清点完武器数量,他便向阿拉贡说了几句话,然后在柜台上排出二十个金币。 金币正面图案是树叶编织而成的皇冠以及一位长相威严的精灵的侧脸,看这铸币的工艺,图案的精美程度以及金币的成色,应该是精灵势力范围之内的通用货币。 “两百多件刀矛剑盾,居然只值二十个金币?”唐宁觉得自己的“劳动价值”有被冒犯到。 虽然“炮灰天团”的装备不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这回收价格TMD也太低了吧!这头上长草的老小子是在故意压价吗? 这么一想,原本只站在外围,不想掺和此事的唐宁不由自主地走到柜台前,大声地质问掌柜。 装备店掌柜听不懂唐宁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但擅于察颜观色的他显然感觉到唐宁怒气迸发是因为回收价格。 唐宁黑发黑瞳,相貌英俊而自带贵气,此时手扶剑柄,眼神凛厉,方才一剑诛杀半兽人的余威顿时令他浑身上下满布杀气。 掌柜心怯了,前任已经被人锺爆了头,现在来一个更狠的,他感觉自己的咽喉凉丝丝的。 伙计此时已清点好了兵器的数量,给老板报了一个数,老板眉头扬了扬,于是往柜面上加了五个金币。 “#&&~~#%%︽︾!!”阿拉贡指着桌上的金币,爆出一句情绪激昂的话,显然是要老板再加钱。 老板摇头。 阿拉贡手舞足蹈地朝老板比划着,吼着,脸色涨红,说了良久,老板终于又加了五个金币。 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砍价与反砍价的谈判正式落下帷幕,因为老板再也不肯加钱了,无论阿拉贡如何吼,无论唐宁如何用“眼神杀”威胁他,他依然坚定地摇头。 命很重要,但命哪有钱重要! 好吧,只能这样了。 总不能冲进去抢吧。 阿拉贡把三十个金币收进布袋里,递给唐宁,眼神中透着抱歉。 唐宁一笑,接过钱袋,拍了拍阿拉贡的肩膀,阿拉贡很够朋友了,可能亡灵族的兵器装备真的不值钱吧。 卖了兵器,商队开始在镇内找住宿的旅馆,因为他们人多,而且带的货物也多,所以找的旅馆必须够大。 在镇子内大概溜了一圈,终于,他们找到了一家由树人开设的旅馆。因为客商云集,镇子内的旅馆大多客满,这家旅馆之所以有房,是因为有一支大商队要走了,才得以空出客房来。 旅馆老板看上去象是一株至少拥有六十年树龄的“年轻树人”。 长长的胡须,好象一直睁不开的眼睛,厚重的鳞片皮肤以及粗壮的四肢。他说的话与阿拉贡说话的语调完全不同,唐宁如同听天书一般。 阿拉贡商队中的一个人与树人谈了一会,一行人便入住了这家旅馆,看阿拉贡给钱的时候,从羊皮袋里倒出了好大一堆金币,唐宁觉得阿拉贡的商队应该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树人开的旅馆自然是树屋。 就连一楼吃饭的地方的所有桌椅都是用未经加工的树桩子做成的,上面覆盖着厚厚的树皮,有些桌子的桌腿甚至长出了嫩枝,就算打扫得不是很干净,整个旅馆内依然充满了松木和橡木的香气。 如此天然且充满情趣的地方,唐宁很喜欢。 旅馆内可住宿,亦提供饮食,但食物比较单调,炸鱼,黑面包,烤土豆,煮豆子,焖羊肉等等,而且酒也只卖啤酒和麦酒,口味远远比不上酒馆内出售的食物和酒水。 在特维亚小镇内经营酒馆是很赚钱的生意,因而酒馆极多,在树人旅馆的不远处,便有一间,酒馆名字唐宁不认识,但在檐下吊着的木质招牌上刻着酒杯的图案,可以知道是一处卖酒的地方。同时,在酒杯旁边,还刻有刀剑交叉的图案,这个,唐宁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住下之后,商队众人开始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将货物卸下并放置在旅馆的货仓内,安排妥当,除了留下必要的人员看守货物,其余众人皆出去联系客户。 从中午直至黄昏,唐宁没有任何事可以做,商队的所有人对他都很客气,但他不会“说话”,根本帮不上忙,所以商队里的人就象绕柱子似的绕着他走,这种情形象极了过年时正在准备年夜饭的父母躲着家中熊孩子的模样。 “好啦,好啦,给你两块钱,去村头买糖吃,别闹了。” 看着商队众人的表情,唐宁又感受到了穿越前被父母支配的“恐惧”。 没地方可去,唐宁只有去酒馆。 一个人去的。 进去之后,他发现了一个新世界。 因为里面有竞技场。 第6章 黎明前的协商 深夜的特维亚酒馆依然开着,客人比起白天一点也不少。其中有失意的商人,失势的旧领主,买醉的骑士,失恋的树人,还有纯粹只为了喝酒解乏的苦力。 特维亚酒馆的存在就如同特维亚镇永恒不灭的火炬一样,灼热且充满活力。 整个特维亚镇只有一间特维亚酒馆,因为只有这间酒馆才可以叫这个名字,也只有它才可以经营竞技场,它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在背后支持着它的是整个特维亚军团。 酒馆的代理人叫克罗尔,是一个脸色极度苍白,有着灰色眼瞳的精灵,他在特维亚镇经营这间酒馆已近百年,镇子的执政官换了三届,他依然还在,在他执掌之下,酒馆与竞技场的生意就如同一台精密运转的机器,丝毫不差,效益稳定。 此时已是黎明,在中午的时候,最新一轮的特维亚竞技大赛就要开赛了,但依然还有几位参赛者未能匹配上对手。 克罗尔走进酒馆时,面沉如水,刚才特维亚镇的执政官把他叫了去,一通臭骂,意思是要他在经营竞技场时也注意维持一下镇内的秩序,不要光顾着赚钱。 小镇里驻扎了一支大约五千人的科兰克王朝的大军,军团指挥官菲尔妮同时也是小镇的执政官,在特维亚小镇里,无论她说得对不对,镇内都没有人敢违背她的话,就算老地痞克罗尔也不例外。 克罗尔哑忍了将近一个小时,刚刚才得以脱身,出了执政厅之后,他立马就来到了酒馆,毕竟还有很多赚钱的事情需要他来处理。 来到竞技场的参赛者等待通道内,负责筹划竞技赛的书记员凑上前来轻声对他道:“大人,刚刚有一位来自哈蒙代尔的奴隶贩子想与阿拉贡商队的铜铃角斗。” “赌资匹配上了吗?我记得阿拉贡商队押了529金币的。” “奴隶贩子想以奴隶来代替赌资,他们说刚刚才到特维亚,奴隶还来不及卖呢,没有现金。”书记员看了看克罗尔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跟随克罗尔这么多年,克罗尔的脾性他最清楚了。 “又是这些破事!”果不其然,克罗尔听到这些话,就发火了。 “奴隶贩子总把我们这当做倾销场,什么破玩意都往这塞,他们是想干什么?还有,这种破事你为什么要向我汇报,你是喝醉了吗?”克罗尔怒吼道。 书记员不说话,直觉告诉他,克罗尔可能刚刚被人怼得很惨,暂时先不要去惹他。 过了一会,克罗尔冷静下来,书记员才重新凑上去对他道:“这个奴隶贩子之前赢过我们竞技赛的冠军,有他返场的话,对我们竞技场的收益大有帮助。” 克罗尔听罢,挑了挑眉,书记员刚才的话,让他嗅到了金钱的气息。 有以前赢得冠军的人重新回来参赛,将对赌徒们的投注热情起到极大的煽动作用。 “好吧,带我去看看这些可恶的奴隶贩子,还有,你赶紧找人去通知阿拉贡商队的……谁?参赛的是谁?”克罗尔道。 “铜铃,是铜铃。”书记员提醒道。 “哦,让他们立即来竞技场,确认一下双方的赌注,如果他们认可的话,今天中午就可以比赛了。” “知道了,大人。” …… …… 竞技场的人居然半夜来找自己,唐宁是意想不到的。 竞技场的人和阿拉贡聊了好一会,他只听得懂阿拉贡说的两个词:“赌注”“奴隶”。 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 来到竞技场,在一个烛火通明的大堂内,唐宁看到了十几个人,笼子内的人,以及笼子外的人。 笼子内有五个人,四个男人,一个女人,皆被锁链锁着,就象狗一样。 在场的所有人,除了阿拉贡,唐宁全都不认识,但是看站立的姿势与气势,他知道站在笼子旁边的两个人都是打架的好手。 重甲,粗壮的四肢,凶狠而酷厉的眼神,如同树根一样粗糙的手掌,皆能证明这两个人用重武器杀过不少人。 阿拉贡在跟一个好象酒吧老板的人在说着什么,唐宁能听懂的词很少。 过了一会,阿拉贡过来跟他比划了一通,然后指着那两个站在笼子旁边的猛男道:“他们没钱,想用奴隶来抵。” 这句话,唐宁听懂了一大半,对于这样的提议,他的内心是抗拒的,凭什么啊?大家都用真金白银不好吗?不过阿拉贡很快又对他说:“这个人是学者。”说话的时候,阿拉贡指了指笼子内一个病蔫蔫的年轻胖子。 “学者?!” “学者”是唐宁这两天以来关注度最高的词语了,学者代表着有文化,有文化就代表着自己能跟他学习,学习好了就代表自己能成为学者,然后——统治这个世界! 在特维亚镇找一个学者很难,尤其是愿意花费全部时间来教自己语言的学者。一般来说,稍有文化的人都愿意去当翻译和去执政厅当公务员。眼前居然有一个现成的,先应承下来再说吧。 “好!”唐宁极为爽快地答应了。 阿拉贡有些惊讶地看着唐宁,他行商多年,竞技场的事他很清楚,这些奴隶贩子的套路一般都是将价值不高的奴隶当作竞技的赌注,就等着一些初涉竞技场的憨憨上当。当然,在市面上,一个有文化的奴隶是可以卖不少钱和,只不过……笼子里的这位好象病得快死了呢! 唐宁的蜜汁自信,阿拉贡是见识过的,因为唐宁这两天一直在跟他说,给我下注,给我下注!你——有钱赚!所以,他也不好再阻止了。 因为唐宁的爽快,双方很快达成协议,此时天已微亮,离中午的比赛只有半天时间了。 既然双方都已谈好,克罗尔与书记员立即就离开了,因为在开赛前,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比如给参赛选手的经历编故事,造势等等,唯有这样,才可以让更多的赌徒来下注。 “唉,真繁琐,打个架而已,至于吗?”扰攘了一番,影响了睡眠,让唐宁很不爽,他原本以为竞技赛只要交了钱,就可以立即开打的,想不到还有这么多弯弯绕绕在里面。 他正想和阿拉贡离开,这时,站在奴隶铁笼旁边的那个身披重甲,手持大斧的奴隶贩子走到他跟前,用挑衅而轻蔑的眼神瞪着他,邪笑道:“我会把你吃得干干净净的,甜土豆!哈哈哈——” 这句话,唐宁只听懂了土豆两个字,他皱着眉,心想:“土豆?他说啥呢?不过,这傻逼的口气真的很臭,他是吃屎长大的吗?!” 第7章 唐?剑圣?宁?无双 除了上场时需要从竞技场专用通道中走出来以示隆重之外,在比赛前,参赛者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并不象古罗马斗兽场的角斗士那样会被集中管理。 时间还很充裕,唐宁决定留在特维亚酒馆里喝酒消遣,顺便感受一下各个物种的风俗人情和语言氛围。他现在的悟性越来越好,早已不是刚穿越时的铁憨憨,他甚至已学会了两句脏话,只不过他分不清这两句脏话问候的是别人家祖宗还是女性。 比赛在中午举行,但一大早,酒馆内的氛围就已异常火热,下注的地方更是人头涌动,看大家的表情,好象不是过来下注,而是来领钱似的。 最让唐宁惊奇的是,下注台前,居然有参赛者的画像!画像下方贴着相关文字介绍,虽然文字他全都不认识,但他猜应该是参赛者的履历吧。 画像还是挺传神的,比如他的画像,整得就跟异界吴彦祖似的,其玉树临风的程度绝对秒杀所有小鲜肉,只不过画像下面的内容……就很短了,只有寥寥数句文字,跟菜名似的。 相反,他对手的画像就非同凡响,如同咆哮的西伯利亚棕熊一样,彪悍神武,肩上还扛着一柄大斧,颇有万夫不当之气概。 “竞技场居然这么会搞宣传?难道跟网络水军们学过?”唐宁感叹道。 正看着,耳际突然传来粗鲁的叫骂声,转头望去,只见那群人贩子大摇大摆地推开人群朝这边走过来,气焰嚣张,面目可憎,唐宁见了,立即转过头去,静静地离开。 他不是怂!他是害怕自己一时忍不住,提前把他们全打死了,这样子的话,是拿不到钱的。 快到中午了,在唐宁上场之前,阿拉贡也来到了竞技场,他找到唐宁,拍了拍自己带来的鼓囊囊的钱袋子,指了指唐宁,然后竖起大姆指。 唐宁笑了。 阿拉贡要在他身上下重注了,看那钱袋子的规模,至少有2000枚金币,而且现在下注,正是他赔率最高的时候,阿拉贡这小子,可真会掐时机。如果自己还有余钱的话,肯定全押了,那能赚不少呢,唉,可惜! 正午到了,终于轮到唐宁上场。 竞技场的擂台管事是一名矮人,他面向台下观众,拉长声音狂吼道:“渣滓们,顺民们,扯开你们的喉咙,疯狂咆哮吧!” “吼——” “呜呜——” “哇哇哇——” 台下顿时一片鬼哭狼嚎。 “现在——让我们欢迎来自哈蒙代尔大陆最伟大的狂战士,伊蒙·迪恩!” 奴隶贩子迪恩高举双手,挥舞着手中大斧,发出野兽一般的吼叫,台下的观众顿时象打了鸡血一样,叫得更疯狂了。迪恩面露志得意满的微笑,仿佛王者在接受万民欢呼。他曾经在这个擂台上赢过一届竞技赛,人气还是很高的。 等观众叫得都有些声嘶力竭了,擂台管事才拖长语调介绍起唐宁来。 “现在——让我们欢迎来自‘生闭冻房生地饿道口福同’的最伟大剑士——铜铃!” “吁——”台下一片嘘声。 唐宁安静地站着,紧抿着唇,努力让自己不笑出声来。 刚才擂台管事在介绍他时,那段类似中文发音的“神秘吟唱”,一定是阿拉贡在为他填资料时告诉竞技场的。阿拉贡曾经试图了解他的出身,于是他便用中文胡诌了一段,阿拉贡当然不知道该如何翻译,所以只能用最蹩脚的中文发音告诉管事。 其实,正确的介绍应该是这样的: “让我们欢迎来自‘神秘东方圣地——二道口胡同’的最伟大剑士——唐宁!” 好了,该介绍的都介绍了,该搞的气氛也搞了,接下来,正片来了。 随着擂台管事敲响钟声,正式开打。 钟声一响,唐宁脑中忽然掠过一道信息流,系统屏幕上显示: “宿主触发支线任务:取得竞技场擂台赛的第一次胜利。任务奖励:主属性点+1,技能点+1。” 哟嚯,系统终于会发布任务了,我还以为你当机了呢。 而且这个任务奖励有点猛哦,想当初打生打死,升了一级,才能够得到这种规格的奖励,现在居然只要赢下第一次竞技赛就能够得到?! 果然,第一次都是最宝贵的! 那头,迪恩已经狂吼着朝唐宁冲过来了,他双手举斧,象拜寿似地,兜头就朝唐宁劈了过来。 “唉,他们打架为什么都喜欢叫?就不能安静地享受吗?”唐宁叹了一口气。 迪恩身穿重甲,而且盔甲的品质看上去非常不错,所以唐宁并不打算用剑硬砍。他倒不是担心砍不开,只是担心长剑万一崩口了怎么办,这个人贩子是块砖头,而他的剑是玉器,哪有用玉器去砸砖头的道理。 轻松一个侧移,唐宁闪开,迪恩的大斧砍了一个空,斧头斫入擂台的石地板上,火星四溅,碎石飞射,声势非常惊人。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石板不会反击,但唐宁会。 迪恩想把嵌入地板的斧头抽出来,他的力气很足,这根本不是难事,电光石火间,他的后颈露出了一道细缝,那是头盔与铠甲的连接处,他的头盔没有后帘,铠甲也没有护颈,所以他死了。 唐宁出剑。 剑锋疾如闪电地在迪恩的后颈“摩擦”了一下。 然后拔剑,甩血,剑回鞘。 唐宁静立如松,冷冷地看着迪恩,仿佛从未出过剑一样。 迪恩就象一个包着铁皮的烂麻袋似的,双膝缓缓跪地,身体前曲,前额支地,血从他颈部盔甲的缝隙处,象泉水一样涌出来。 一瞬间,之前还在为迪恩疯狂呐喊的拥趸们全都闭上了嘴,全场静得落针可闻。 “宿主获得主属性值+1,技能值+1,声望+0.5,经验值+500。” 唐宁微笑。 方才一击,他非常满意,将剑刃递入迪恩颈部之时,他简直就是西门吹雪在世,叶孤城转生,绯村剑心托梦,阿尔托利亚·潘德拉贡附体。 在那一刻,他愿称自己为唐·剑圣·宁·无双! 唐宁取胜后,台下一大片狂扔票据的观众,象极了福利彩票开奖之后坐在电脑前的你们。阿拉贡则是笑得连胡子都一翘一翘的,以刚才的赔率,他投给唐宁的2000金币至少有两倍的收益。 唐宁晋级了。他拉上阿拉贡去竞技场后台准备领取晋级奖金以及那五个奴隶,但却被告知还要支付529枚金币! WTF,说好的诚信呢,说好契约精神呢,这跟游戏里的不一样啊! 第8章 光明教会,光明魔法 唐宁的怨气并非无的放矢,但这其实不怪竞技场,人家的规矩明明白白写在那,怪只能怪唐宁看不懂,他其实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竞技场的规则是这样的:每打完一轮,每位晋级者的奖金、自己的“资格金”以及他从对手那里赢得的“资格金”,都要暂时寄存在竞技场里,直至这位晋级者赢得最后冠军,他在整个系列赛中所有收益才会返还给他。 而竞技场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担心有人因为怕死而中途退赛,扣住了你的钱,就算你中途退出,你也得不到任何东西。这招很损,但的确很高明。最后的赢家只有一个,冠军可以获得所有,败者除了死或者屈辱,什么也得不到。 而唐宁之所以要再交529枚金币,是因为他要把赢得的“资格金”——价值529枚金币的五名奴隶从竞技场里提出来。当然,只要他能赢得最后的冠军,所有财物都将物归原主。 限于语言障碍,这些规则阿拉贡无法跟唐宁完全解释清楚,最后只能用最简单的话再配合肢体语言,让唐宁明白了只有赢得冠军才会有钱收。 “唉,好吧。”唐宁大约也明白了阿拉贡想表达的意思。 这五个奴隶肯定得先带回去,否则放在竞技场里,他们最多给这些奴隶喂些食物和水,治病是不可能管的,以这五个奴隶的身体状况,不用等到最后决赛,就已经是五具尸体了。 现在唐宁身无分文,所以阿拉贡垫付了529枚金币。 打开铁笼之时,发现五名奴隶中已经死了两个,那个金色头发的女孩也已经奄奄一息,另一个灰白头发的壮汉则好一些,至于唐宁最关心的那位年轻胖子,正守护在女孩身旁,关切地喊着些什么。 唐宁听到了“珊莎,珊莎”的发音,大概是这个女孩的名字吧。 “带他们去光明教会,找光明牧师。”阿拉贡对同来的几个商队伙计道。 特维亚的医师基本都集中在光明教会的教堂内,因为这些医师的另一个身份是牧师或修女,他们大部分都修习了光明魔法,具备许多普通医师所没有的治疗能力。 光明教会与法师公会是这个魔法门世界里最庞大的两个组织,在许多地方都建立了分会。相对于法师公会的结构复杂,旁系分支众多,光明教会的组织则要简单得多,他们的牧师与修女只对光明神宣誓并祷告。 阿拉贡带着唐宁和商队伙计将三个奴隶抬到了光明教会,教会主建筑是一座拜占庭风格的纯白色教堂,这是特维亚镇内为数不多的砖石建筑之一,在教堂的冥修大殿左侧,矗立着一座高耸入云的钟楼,钟楼的尖顶直指天空,就好象在追逐着天际的光明似的。 经过门口的修女通传后,从冥修大殿里走出来一位牧师,他身穿带披肩和兜帽的黑色牧师袍,腰际束着一根灰白色麻绳,这位牧师头发花白,眼神清亮,面容尤如罩了一层圣光。 阿拉贡对他说明了来意。 牧师微笑着让大家把三个奴隶抬入大殿,左转进入一间静室后,将三个人并排放在一张木质平台上,然后,牧师的手掌心开始散射出淡淡的白光,白光漾开,笼罩在五个奴隶身体上。 这是唐宁穿越十天以来,感觉最神奇的一幕了。 “这就是魔法吗?是什么魔法?光明魔法的治疗术?” 在魔法门世界里,光明魔法的【治疗术】是比水系魔法的【疗伤术】更强的存在,最高级的【治疗术】,只要伤病者不死,皆能救活,虽然比不上土系魔法中的【转世重生】,但已属于顶级的辅助类魔法了。 不到一会,原本面容枯稿,眼神涣散的三个人就仿佛重生了似的,女孩眼神变得明亮起来,而那个年轻胖子和灰白头发的壮汉也同样生机焕发。 从教会出来之后,唐宁指了指教堂,问阿拉贡道:“要钱吗?”因为他看见牧师在施术治疗时,阿拉贡对另一位牧师低声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人就去了冥修大殿,回来时,阿拉贡的钱袋好象又瘪了一些,故有此问。 “500金币。”阿拉贡言简意赅地道。 唐宁点头,他一点也不反感光明教会在施术治人后收取费用,大家都要活着,收钱是应分的,用爱发电的神话,就算在魔法世界里也是不可能存在的,不过,这个治疗费用确实很高,绝非普通人所能承受。 在特维亚小镇内,一匹良种战马才200金币,而一家四口的普通人家一年生活费不过100金币,也只有阿拉贡这种有实力的富商才会眼都不眨地就掏出500金币来付治疗费。 回到旅馆,阿拉贡让人准备了些盐煮土豆、黑面包和啤酒,让三个奴隶先坐下来吃饭,因为他们的伤病虽已痊愈,但身体依然虚弱。 当三个奴隶看见食物之时,皆是一副眼冒绿光的样子,估计一路上过来,他们的饮食都严重不足。 吃过饭之后,阿拉贡立即询问他们的情况,诸如是哪里人,什么出身,为什么会成为奴隶等等。 阿拉贡问话的时候,唐宁也在旁边,不过他只能做个沉默的旁观者,连“旁听”都不够格。 良久,阿拉贡终于得知,这三个人成为奴隶大约都在四个月之前,祸因自然也是哈蒙代尔大陆连绵不断的战乱。 年轻胖子名叫山姆·维杜尔,金发女孩是他妹妹,名叫珊莎·维杜尔,他们的家族曾经很富有,但是当战火蔓延过来时,亦不免家破人亡。灰白头发的壮汉名叫汉默,曾是一名铁匠,后来在哈蒙代尔一名小领主的麾下当过弓骑兵,战败后被俘,然后被转卖了一次。 这些情况,阿拉贡了解起来当然没问题,但要告诉唐宁,是很费劲的,所以阿拉贡只告诉唐宁,山姆与珊莎是兄妹,汉默是个射箭的,说到射箭时,他还做了个拉弓的姿式。 “嗯,明白。一对兄妹,一个弓手。”唐宁点头。虽然阿拉贡在解释山姆与珊莎关系的时候,手势比划得一塌糊涂,但山姆与珊莎的眉眼轮廓很象,而且都是金发蓝眼睛,他大概能猜到两人是兄妹。 还有汉默,他右手手掌面的食指,中指与无名指的第一节指节处皆有明显的厚茧,应是长期拉动弓弦而留下的。 阿拉贡知道唐宁迫切想找一个能教他说话和识字的老师,于是把唐宁的意思很清楚地告诉了山姆。 山姆点点头,走到唐宁面前,很恭敬地行了一礼,然后道:“很高兴为您效劳,大人。” 第9章 魔法初体验 之后,阿拉贡给山姆与汉默两人安排了一间客房,因为商队内没有女眷,所以珊莎单独住一间,住宿安排好了,阿拉贡还让人给他们送去了干净的衣服,让他们洗漱之后先休息一下。 唐宁回到自己的房间。 意念一动,系统界面出现在眼前。竞技场任务所获得的主属性+1和技能值+1还没有用上呢。 【智力】属性下的【语言】技能熟练度因为这些天来的刻苦学习已提升至10,现在又请了一个老师,不着急加技能值了,先等等吧,而今天感受到了魔法的魅力,让他迫不急待地想知道【魔法】技能解锁后,会出现些什么。 于是把那1点主属性值加到了【智力】上,1点技能值,加在了【魔法】上。 加了之后,相应属性和熟练度变为: 智力:2;(对应技能熟练度:语言:10;魔法:1;医术:0;工程学:0;锻造:0;炼金术:0;) 技能刚解锁时,熟练度皆默认为1,练习和使用越多,熟练度提升速度越快,如果加上技能值加持的话,这个速度会更快。 魔法技能解锁后,魔法树界面里出现了水系、土系、火系、风系四类元素魔法,再加上光明系魔法,一共五个魔法分支,此外,还解锁了一项特殊技能——专家级物品鉴定术。 (特殊技能只能使用经验值升级,等级共分:初级、中级、专家级、大师级、宗师级。) 分别点开各系魔法树,唐宁发现元素魔法的入门魔法——魔法神箭,水系的驱魔大法以及光明系的治疗术皆已解锁。 因为曾经沉迷于古典游戏《魔法门之英雄无敌3》,唐宁对于魔法神箭这一个低伤害低消耗的入门级魔法技是很熟悉的,但现实中这个魔法的威力到底如何?是个迷。 驱魔大法,是水系魔法中极为实用的一个辅助术,可消除除了毁灭之光外所有附身魔法的影响,比如失明、石化、麻痹、虚弱等负面魔法,当然,象祝福、祈祷、圣灵佑佐等有益魔法,它也会一并消除。 至于光明系的治疗术,唐宁方才已见识过它在救治生命方面的魔力了,但治疗术还有一个功用,那就是能对亡灵造成杀伤,亡灵生物一经此术治愈,便会实现真正的“飞升”。 退出系统,唐宁感觉有一道如同闪电似的明悟在意识中掠过,心窍顿开,魔法神箭,驱魔大法与治疗术的修习方法,已全然明了于心。 除此之外,因为系统赐予的特殊技能——专家级【物品鉴定术】已开启,他望向房中物品时,评估该物品相关属性的淡蓝色光幕便会出现在眼前,电子感十足。 唐宁在屋内转了一圈,各类信息象走马灯似地在他眼前闪,但唐宁并没有感到有任何不适。 “一张普通的柚木桌子,无价值,建议更换。” “一盏漏油的松香油灯,无价值,建议抛弃。” “一个开裂的陶土水壶,无价值,建议打碎。” …… 唐宁抽出腰间长剑。 光幕上出现以下信息: 名字:布雷泽之焰 属性:拥有符纹之力的单手长剑,杀伤亡灵有奇效。 等级:Lv6;可升级。 锋利度:极佳 坚韧度:极佳 符纹:? 这是唐宁迄今为止看到内容最丰富的鉴定信息了。 “杀伤亡灵有奇效……怪不得我砍亡灵生物的时候,手感那么好呢……原来是有加持的啊……” 看到等级那里,“Lv6……可升级?怎么升?”唐宁心中掠过一丝疑惑。 系统中并无武器升级的设置,难道要靠锻造来升级吗?不知道!唐宁的系统是个无言的隐身者,安静得象坟墓里的尸体。 继续往下看。 符纹那一项出现了信息未明的问号,可能跟目前的物品鉴定术还只是专家级有关吧,眼光不够,自然看不到更高级的信息,等升到大师级,宗师级的时候,自然就能洞若观火,明察秋毫了。 但不管如何,解锁了魔法技能,就如同开通了驶向星辰大海的航道一样,唐宁倍觉兴奋,他很想试着练习一下魔法。 但这房间窄小,不好施展啊,万一魔法神箭不象游戏里表现得那么弱鸡,一道惊雷就将整层楼都掀上了天,怎么办? 嗯,谨慎起见,我干脆到镇子外面去试好了。 唐宁下了楼,在马厩里牵上马,向镇外的密林疾驰而去。 到了一处人迹罕见的林子里,唐宁按照魔法神箭的施展方法,凝神,冥想,入静,引导魔力于指间,想象有一道电光迸射而出。 嗯,有感觉了。 冥想空间里,指间已有光团闪现,虽然现实中指间并看不见光团。 就这样过了三秒。 光团已足够大! 发射! “扑嗤~~” 一道若隐若现的白光射向了唐宁的假想敌——一株正在换叶子的小树苗。 “咻~~” 仿佛有一阵轻风掠过小树苗的树冠,它轻轻地摇了摇,抖落了一片枯叶。 唐宁目瞪口呆。 “哇草,就这?!说好的惊雷一击呢?说好的掀翻一层楼呢?” 唐宁难以置信地看着五米开外的小树苗,它安静地站着,模样乖巧且委屈,让人忍不住想可怜它,但其实唐宁觉得自己更可怜。 魔法神箭从发动到发射,期间的读条时间竟然高达三秒!三秒啊!在战场上,这足够死三十回了! 唐宁开始反思…… 是不是自己练得太少了?毕竟这是第一次施术嘛,是不是练着练着,读条时间就会变短,伤害就会变高? 不知道! 魔法神箭对唐宁的“伤害”太大,所以他决定先放一放,练其他的。 驱魔大法! 几乎是同样的流程走一遍,凝神,冥想,入静,引导魔力遍布全身…… 然而,这次的体验更加不堪! 因为读条时间高达四秒,唐宁换算了一下,这在战场上足够死四十回了。 而且驱魔大法施展出来之后,根本看不到效果,因为他本身并没有受到什么恶灵诅咒或幸福祈祷的魔法附身,驱魔大法只是驱了个寂寞而已,所以唐宁除了觉得自己虎躯一震之外,并没有任何爽感。 唐宁的心理阴影面积进一步扩大。 魔法都这么难的吗?还是我太蠢了?据说高智商的人学习魔法都特别溜,看来以后要进一步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了。 再换一个。 治疗术。 正准备施术。 “等等,”唐宁转念一想,立即按住了体内即将爆发的洪荒之力……既然是治疗术,总得有个标的物吧,要不,割自己一刀,试试自己给自己治疗? 拔出剑,唐宁却迟迟没有下手,他很犹豫,方才两个魔法技“灾难级”的表现,让他对接下来的这一个魔法心存质疑。 思虑良久,唐宁放下了剑!算了,还是先捉只野兽来试试吧。 刚想朝树林内深入,唐宁忽然站住。 因为他看到了自己骑来的马。 哪用捉什么野兽啊!这里不是有一具现成的肉体吗! 剑光一闪,马屁股上被划出一道较深的伤口,鲜血流了下来。 马受痛,蹦跶了一下,回头看着唐宁,如果它会说话的话,此时肯定已经吼出来了:“你丫的,有病吧!” 唐宁没有理会马的“哀怨”。 他开始施展治疗术! 经过了五秒的读条,白光幽幽从他掌心透出,笼罩在伤口上……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不知过了多久,唐宁头上已见汗,他觉得自己有些虚弱,冥想空间内的魔力无法凝聚,神思涣散,他不能入静,头脑中仿佛有什么东西呼呼飞过,冥想空间倏地消失。 魔力耗尽了! 再看马屁股上的那道伤口,已经覆盖上了一层伤口痊愈之前才会有的硬痂。 看上去……好象……还行。 但总体而言,魔法的初体验,实在不怎么美妙。魔法熟练度的提升,跟其他技能都是一样的,必须多练多用,否则只能……呵呵。 第10章 学习与打架 回到小镇时,天已黄昏,简单地吃了一些东西后,天色便暗沉如墨。 唐宁回到房间,发现山姆在桌子旁正襟危坐,正等着自己。 屋内本只有一张桌子,但现在有两张,两张桌子并在一起,上面点着四盏油灯,虽然灯火如豆,但足以照亮摆在桌子上的所有东西了。 桌上有纸,有鹅毛笔,有水晶瓶装着的墨水,还有各种零零碎碎的东西,诸如十枚铜币,十枚银币,一枚金币,一个马镫,一柄匕首,一支箭,一张弓,一件带着镶钉护颈的札甲什么的。 见到唐宁进来,山姆立即站起身,手按左胸膛,朝他一揖道:“铜铃大人。” 又是铜铃!他一定是被阿拉贡“传染”的。 唐宁纠正道:“我叫唐宁!” 自我介绍,他是跟阿拉贡学的,其中“唐宁”两字的中文发音标准得堪比新闻主播。 “唐……宁……,唐宁大人。”山姆跟着唐宁念了一遍。 山姆说的艾拉西亚语的腔调跟阿拉贡稍有不同,唐宁能听得出来,不过山姆的语感显然比阿拉贡强上千倍,只听了一遍,他就将“唐宁”两字的中文发音讲得字正腔圆。 “看来是找对人了,”唐宁心想。 开始讲课,课程内容很简单,看实物识字,考验的主要是记性和语感。 山姆每拿起桌上的一个物件,就用艾拉西亚语说一遍,然后让唐宁跟着读一遍,就跟幼儿园里的老师教小朋友一样。 让山姆惊讶的是,每样东西,他只需要教一遍,唐宁便能记住,而且发音之标准,让他这个自诩为语言天才的人都深感佩服。 读过之后,便是写了,山姆每读一个词,便用鹅毛笔蘸上墨水在纸上写下该单词,他读写的时候,唐宁就站在旁边看。 山姆写完,轮到唐宁写。 山姆写字时的笔顺,他早已记下,依葫芦画瓢便是了,一边写,他一边念。发音,文字与实物一一关联,分毫不差。 这还不算,唐宁还在每行单词旁边标注上中文,就象词典里的单词注释一样,虽然只是简化版,但万里长征只要走出第一步,就是跨向胜利的第一步。 在唐宁的心中有一个宏愿,他要让这个魔法的世界到时也说中文。 华夏文化的传播总是要有人去做的,唐宁愿为第一人,也许若干年后,这页标注了中文的练习纸,会成为圣物呢。 山姆看着唐宁写下的这些笔划遒劲的方块字,颇为惊讶地问道:“这是什么?” 唐宁笑道:“这是全世界最伟大的语言。”他说的是中文,山姆听得一头雾水。 见山姆满脸迷惑,唐宁又解释道:“这是我们的语言。”这次,他说的是艾拉西亚语。 “哦,”山姆眼放异彩,心想:“还有这样的文字吗?看来我又要多学一种语言了。” 时间流逝,他们看实物识字的场所也从房内转场到了旅馆内的角角落落,然后是外面的街道,马厩,仓库……直至夜深,唐宁依然兴致勃勃,但山姆已睏得快不行了。 来日方长,唐宁也不想一次就把山姆“榨干”,于是,他让山姆回房去休息。 第二天,“语言培训班”照常开课,一大早,唐宁就领着山姆来到了竞技场,要想学好语言,深入基层,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是关键。 今天并不是他的比赛日,事实上,做为已经晋级下一轮的种子选手,他的比赛要在三天后才举行。 今天是初赛的第二轮比赛,剩下的16名参赛者将捉对厮杀,决出16强中余下的8个人。 酒馆内依旧人山人海,唐宁和山姆好不容易找到一张空桌子坐下来,无处不在的女侍者便凑了上来。 这位女侍者是个人类,她甜甜地微笑着,用艾拉西亚语问唐宁道:“先生,请问您是要啤酒,麦酒还是葡萄酒?” 唐宁这些天基本都在酒馆里混,女侍者所说的三种酒,他是听得懂的,就连酒价也摸得一清二楚。 所以他很清楚地用艾拉西亚语道:“葡萄酒。”然后递给女侍者两枚金币。 昨天他还是“一贫如洗”,但今天,他钱袋里又有了五百金币。这五百金币是阿拉贡一大早给他的,因为怕他没钱花。 有个有钱人做朋友,真好! 唐宁过来酒馆当然不是为了喝酒,他是为了学习文化知识来的,因为竞技场的缘故,这间酒馆齐聚了特维亚镇的三教九流,什么物种都有,因而他们的衣饰服装,言行举止也各不相同,颇有一种万国齐聚,互相融合又各自争鸣的感觉,简而言之,这是个文化的海洋。 山姆象个跟班似的跟着唐宁走进来,他一直沉默不语,事实上,因为差点死在这里的缘故,他并不喜欢这个地方,但唐宁提出要在这里学语言,他无法违拗,只能跟着过来。 “山姆,我们开始吧。”唐宁的兴致很高,有山姆这台人形学习机在身旁,再不抓紧时间多刷几道题,那简直是浪费社会资源啊。 “是的,大人。”山姆嗫嚅地答道。 他摊开纸,拿出鹅毛笔,从麻布包里掏出墨水瓶,开始用文字记录着唐宁手指指向的每一个物件以及物种,每记录一个,他就要用艾拉西亚语大声地读出来。 唐宁的记忆与悟性,他昨晚已见识过了,他知道只要他用标准的艾拉西亚语说一遍写一遍,一个名词就会在唐宁的脑子里生根。 这种悟性以及记性,太可怕了! 酒馆里颇为嘈杂,山姆的音量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提高,唐宁亦然。 他俩一本正经的样子,其实挺滑稽的。当然,他们这样说话,也会让某些酒精上头的人很不爽。 很快,一个喝得脸颊通红的人走了过来,他身材魁梧,穿着盔甲,宽牛皮腰带上斜插着一柄无鞘长剑,他的盔甲制式与特维亚镇的守军并不一样,看样子应该是商队的私人部队。 这个人手端酒壶,来到唐宁两人的酒桌前,醉眼迷蒙,神情轻蔑地扫视了唐宁和山姆好一会,然后呵呵笑道:“山姆,果……果然是你,珊莎呢,呃……我们还没来得及……尝……尝鲜呢!她……她,就不见了。她……在哪?” 山姆看见这个人,就象看见鬼似的,他涨红着脸,浑身颤抖,高声道:“你们跟半兽人做交易之时,我给你们当了翻译,你们当时就答应过我,永远不会碰珊莎的。” 他们两人的对话,唐宁只听得懂一半,不过他很肯定,此事跟珊莎有关,山姆很害怕,而眼前这个傻逼很嚣张。 于是,他霍地站起,手一伸,便捏住了这个醉酒甲士的后颈,猛地一摁,将他的脸狠狠地砸在了酒桌上。 “嘭”地一声巨响,戴着铁盔的脑袋与木质酒桌进行了负距离的亲密接触,最终,以酒桌的完胜而告终。 鼻骨碎裂,鼻血飞溅,醉酒甲士象团烂泥似地倒在地上! 第11章 古武三式 特维亚酒馆内经常发生斗殴事件,酒客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并引以为乐,此刻有人挨揍,立即就吸引了一大群生物的目光,他们迅速围拢过来,生怕错过任何细节。 流血事件一向是吃瓜群众们喜闻乐见的娱乐节目,更何况还有唐宁这种新晋擂台终结者的参予,吸睛能力可谓远超时下的选秀节目,一下子,以唐宁为中心,方圆十米范围内迅速形成了一个圈子。 没人上前劝架,只有人在大声起哄,包括为数不少的女侍者。 那个醉酒甲士一边吐着混和了牙齿、鲜血与胃液的红色液体,一边在地上翻滚,同时,他还在含糊不清地吼着些什么。 唐宁仔细听了好一会,好象都是些人名。 嗯,应该是找人来帮架。 这是要群殴的节奏啊! “呵呵,”唐宁颇为兴奋,群殴什么的,他最喜欢了。 果然,立即就有八个人从圈外粗暴地推开吃瓜群众,来到了圈子的中央。 这些人的装束和地上那位正在吐胆汁的甲士是一样的,而且唐宁还认出了其中两个人的面容,正是昨天死于他剑下的伊蒙·迪恩的同伴。 这伙人都是人贩子!怪不得山姆这么惧怕他们。 八个人里面,最矮的那个人站在最中央,他皮肤呈灰白色,稀疏眼眉下的一双眸子白多黑少,法令纹很深,唇角下撇,威仪肃肃,很显然,他是这群人的领袖。 看了一眼地上的同伙,这个人森冷地对唐宁道:“你干的?”这伙人显然都认识唐宁,因为伊蒙·迪恩被杀的时候,他们都在擂台下。 唐宁听得懂他在说什么,不过他不答,他只发问。 “你叫什么名字?”唐宁直视着这个长得跟白眼狼似的矮子,问道。 白眼狼眼中闪着怨毒的怒火,他回头轻声对身旁的七个人道:“折断他的四肢,但不要打死了。” 白眼狼其实叫拉斐儿,是这个人贩子团伙的首领,伊蒙·迪恩是他手下的头号打手,他原本指望伊蒙·迪恩能在竞技赛里再次夺魁,好赢一大笔钱,但想不到初赛就被唐宁一剑KO了。 恨啊,恨到骨子里的恨! 现在他的手下又被唐宁在大庭广众之下毒打,他更是恨不得杀了唐宁,但在特维亚军团操控的酒馆和竞技场内公然杀人纯粹是找死,军团指挥官菲尔妮在处理这种谋杀案时的态度是非常决绝以及残酷的。 但是,打残就不同了,可以归咎于互殴时的不小心,大不了赔钱以及道歉。唐宁实力非凡,所以他让手下的七个人一起上。 拉斐儿命令下达之后,七个人一起冲了上去。 山姆吓得脸色煞白,他抱着纸墨笔,坐在原处,一动不动。 “呜啊——”一个人贩子大吼一声,钵大的拳头便朝唐宁脸上招呼。 “唉,都TM的喜欢叫,就不能安静地享受吗?”唐宁冷哼一声,左脚发力一蹬,身体微摆,朝着来袭之人的中路欺近,然后右脚顺势抬起,踢出,出脚的方位,不高不低,正好位于一个正常男人的裆部位置。 此招乃古武三大绝学之一,名曰:葵花绝户腿。 “扑啦”一声,是蛋碎的声音。 最先出手的人贩子飞了出去,他蜷在地上,面容扭曲,“嘤嘤”地哼着,就象一条在向蚯蚓求爱的蛆虫。 唐宁陷入重围,他身旁两人扑向他,似要将他抱住。 他一点也不慌,双手骈指如刀,迅疾地插向两人的咽喉。 此招乃古武三式之二,名曰:标指插喉杀。 两人颈喉被唐宁铁指触及,顿时捂喉倒地,脸色涨红,但完全叫不出声。 唐宁一个旋身,潇洒地绕过一名扑过来的人贩子,身形疾进,冲到了两名还在愣神中的人贩子面前,双手各伸出两根手指,在他们的眼珠上一戳一抹。 两名人贩子顿时眼前一黑,剧痛袭来,他们惨叫着捂脸蹲下。 此招乃古武三式之三,名曰:挖眼一生黑。 不过唐宁下手很有分寸,只是让那两个傻逼眼睛伤了而已,并没有毁了。他也明白,在竞技场内搞事搞得太严重的话,无论有理没理,都没好果子吃。 人贩子瞬间只剩下三个站着的,为首的拉斐儿鼻尖冒汗,唐宁笑嘻嘻地看着他,朝他勾了勾手指。 “杀了他。”拉斐儿终于忍不住了,他狂怒地暴喝一声,猛地拍了拍两名手下的背部。 这剩下的两名人贩子眼中露出恐惧的神色,但拉斐儿对于怯懦不前者的残酷手段,他们是知道的,无奈之下,他们只能抽出长剑,朝唐宁逼近。 要动兵器了! 原本还看得兴致勃勃的吃瓜群众们不约而同地退后,让出足够宽阔的距离,在特维亚酒馆内打架,基本都不会动兵器,一动兵器,那就表明是生死之决了。 唐宁的剑在腰间,但他根本不打算用。 他摊开双手,张开怀抱,眼中满含笑意地望着那两个人贩子,就好象在说:“Comeon,Baby!” 两名人贩子相互打了个眼色,一个朝中路举剑劈过去,另一个游移至唐宁右侧,一剑刺向他的肋部。 双人配合,分进合击,这本是极好的。 可惜技击的决定量是速度与反应。 唐宁欺身疾进,在攻击他中路那名人贩子的剑锋下闯入,双手呈双刀状,切在了这个人的喉颈处,在这个人如同瘟鸡一般倒下之前,他团身一缩,从这个人贩子的左肋下掠出,一脚便踩在了那个企图攻击他右肋的人贩子右脚脚踝上。 清脆的骨折声传来。 人贩子手中的剑“咣啷”坠地,他惨叫着捂着自己的脚踝。 唐宁走近,一脚踩在了他的另一只脚踝上,如同青瓜折断般的声音再次传出! 这个人贩子痛得昏了过去。 至此,七个人全部倒下! 唐宁缓缓走到拉斐儿面前,淡然望着他。 拉斐儿的手按在剑柄上,但他手在颤,唇在抖,他努力地想平复自己,但办不到。 “拔剑吧!”唐宁冷冷地道。 拉斐儿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他的眼神变得越来越狠厉。 此时,连周围的吃瓜群众都安静了下来,他们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但又隐然有些期待。 “住手!” 此时,有人大吼一声,然后便有十几人分开众人,闯进人群中。 这些人的皮甲前襟上印着特维亚竞技场的标记,腰间佩着特维亚军团的制式长剑,正是酒馆与竞技场内维持治安的护卫队。 他们的首领——克罗尔,背负双手,脸色阴沉地从护卫们辟开的通道中走了进来。 第12章 大力水手? 看着在地上躺着好象蛆一样在蠕动的人贩子,地板上又是血,又是呕吐物,克罗尔雪玉一般的脸上泛起厌恶的神情,他灰色的眼睛望向拉斐儿与唐宁。 “怎么回事?” 唐宁虽然知道克罗尔在问些什么,但他的艾拉西亚语并不流利,所以他回身朝山姆招了一下手,道:“山姆,你过来,说话。”山姆怯怯懦懦地走到他旁边,还未开口。 拉斐儿已经高声叫嚷道:“克罗尔大人,您看到了,是他先动的手。”他手指唐宁,恨恨地道:“我的人都快被他杀了,您一定要为我们的商队主持公道,将这个残酷嗜血的混蛋捉进牢狱里。” 克罗尔厌烦地挥挥手,打断了拉斐儿的诉苦,颇为不屑地道:“拉斐儿,你的意思是你们九个人被他一个人围殴,是吗?” “呃……”拉斐儿顿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 “好了,拉斐儿,你的人为酒馆和竞技场贡献了许多,我是知道的,但你的人在私底下干了些什么,我也是知道的,我不想再追究了,你赶紧带着你的人走吧。”克罗尔揉着自己的额头,一副快要昏倒的样子。 每天都要处理这些打架斗殴的事,他也确实够烦的,而且因为治安不好,他几乎隔一段时间就要被军团指挥官菲尔妮传唤去执政厅臭骂一顿。人贩子商队的德性,克罗尔比谁都清楚,如果可以的话,他真想把这群渣滓都赶出去。 “什么?!克罗尔大人,您不惩罚他们吗?!”拉斐儿尖声叫道。 “是的,这件事谁都没错!你是想让我把每个在酒馆里打架的人都送去治安厅吗?”克罗尔瞪视着拉斐儿。 拉斐儿再次语塞,治安厅里的大爷们的行事作风他是见识过的,只要过去一趟,基本每个人都要缴纳一堆金币才能放出来,地面上躺着自己的八个人,加上自己一共九个,而唐宁那边只有两人,如果都被抓进去……怎么算都是自己吃亏啊! 见拉斐儿安静了下来,克罗尔转过身来对唐宁声色俱厉地道:“铜铃先生,今天是比赛日,我希望你不要在这里闹事,明白吗?” 克罗尔说的都是日常用语,唐宁自然能听得懂,但他一副“无知且茫然”的表情望向山姆,他希望山姆能勇敢地站出来帮他回答。 山姆深吸一口气,站到唐宁身旁,对克罗尔道:“克罗尔大人,唐宁大人他在语言方面稍微有些不足,您的意思我稍后会向他转达,我们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了,望您见谅。” 见克罗尔脸色稍缓,唐宁便知道山姆说的必定是“软话”,为了增强效果,他也很诚挚地向克罗尔微微欠身,行了一礼。 克罗尔知道唐宁是阿拉贡商队的人,而阿拉贡商队与整个特维亚军团的关系都非同一般。只是打伤了几个人,他当然不会为难唐宁,更何况唐宁的态度也不错,他正好就坡下驴,将此事平息。 “抬走,抬走。”克罗尔指着满地“躺尸”的人贩子,不耐烦地对拉斐尔吼道。 …… 扰攘一番之后,该喝酒的喝酒,该下注的下注,就象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地上的血迹也很快被来来往往的酒客与赌徒们踩得一干二净。 在开赛前,唐宁的首要目标依然是学习语言,此时的他,有物品鉴定术的加持,眼中所见物品皆有一个评估列表,这无形中给唐宁增加了一个翻译机的功能,只要山姆说出相应物品的读音,他便能把这个读音与物品鉴定中的中文解释联系起来。 这样一来,他的学习效率无疑呈几何级数增长。山姆是一个好老师,耐心而细致,而唐宁也化身“好奇宝宝”,几乎对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学习的热情,小到连胳膊肘的抖动,都要山姆用艾拉西亚语给他诠释一遍。 今天的比赛总共有8场,从中午一直持续到深夜,以决出十六强余下的八位选手。 擂台依然血腥,其中六场对决中,败方无一幸免,全部都被杀死。剩下的两场,败方都活了下来,他们所面对的对手,一个是仿佛修炼了数百年的树人,一个是年轻的人类剑士。 唐宁记住了这两个对手,因为他觉得在晋级的路上,他至少会遇到他们其中的一个。 通过山姆的解释以及观看擂台上的情况,唐宁还知道,擂台规则原来是允许参赛者投降的。 当参赛者觉得已无把握战胜对手,便可以喊出“我输了”“我投降”的话,如果对方接受,比赛便会结束,胜者晋级。 当然,如果对方不接受的话,败者也只有引颈受戳。 那个树人与剑士便饶恕了他们的对手。 在唐宁看来,只有强者才能有这样的实力与气度,想象一下,如果两个势均力敌的人在比赛,谁都想晋级,那么在战斗过程中,必然是分寸必争,你死我活的,谁还会有饶恕别人的余地。 直至深夜,唐宁与山姆才回到旅馆休息。山姆是被唐宁搀着回去的,可能是心情有些郁闷,他喝了不少葡萄酒。 第二天,天刚亮,唐宁便去拍山姆的门。开门的是汉默。 汉默一头乱糟糟的灰白头发,迷懵的眼神,再加上宽敞得如同蝙蝠翼一样的亚麻布套衫,看上去就象稻田里的稻草人。 “大人,”他见到唐宁,立即躬了一下身体。 “山姆呢?” 汉默指了一下用毯子把自己裹得象粽子一样的山姆。特维亚镇昼夜之间的温差比较大,白天热得象狗,晚上冷得象狗。 “把他弄醒,让他下楼去等我。”唐宁瞥了一眼山姆,用颇为流利的艾拉西亚语对汉默道。 “是的,大人。” 估计今天的天气会比较晴朗,正好可以去特维亚镇最繁华的商业街学习语言,所以随身翻译机——山姆老师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昨天的学习,唐宁觉得自己的语言能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其中肯定有系统加持的缘故,但是他本人的好学精神也是应记一功的,穿越前是学霸,穿越后依然酷爱学习,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唐宁往楼下走,下楼梯的时候,他看见珊莎正蹬蹬地从楼梯下方走上来。 她的双手捧着一个巨大的木箱子,连视线都被遮住了。 唐宁连忙侧身避开。 珊莎风一样地从他身旁掠过。 楼梯左侧的第一个房间是阿拉贡住的,珊莎把箱子放在门口,正回身准备下楼。 见到唐宁,她愣了一下,然后微微欠身,轻声道:“铜铃大人。”接着就怦怦地跑下楼去继续搬货了。 唐宁看了一眼那口大箱子,颇感惊讶地道:“这姑娘……是大力水手吧?” 第13章 声名鹊起 阿拉贡对于商队的进货和验货一向是亲力亲为的,交易之前,各地的货源样品他基本都要亲自比对和查验,所以伙计们已经习惯往他的房里送样品了。只不过昨晚他喝醉了,一直未起,所以珊莎才会把货物样品放到他的房门前。 珊莎下楼之后,好奇心驱使之下,唐宁走过去蹬了蹬那口箱子,他想知道这箱子到底有多沉? 脚掌一触之下,箱子只是轻轻颤了颤,根本不挪窝,要知道以唐宁现在的功力,虽然只是随意一蹬,但也足以将百斤重的石轱辘踹出一两米远了。 “这么重的吗?”唐宁嘀咕了一句。 打开箱子,只见里面装了一整箱形状各异,色泽不同的乌木,乌木是科兰克帝国盛产的一种炼药原材料,各地区出产的乌木,效用不同,唯一的共同点是,质地都很坚硬且沉重。唐宁搬了一下箱子,嗯,有四百来斤吧,对于他而言,是挺轻松的,但珊莎…… 她是吃菠菜长大的吗?力气这么大,还被捉为奴隶?是有什么隐衷吗? 唐宁打算向山姆问清楚。 山姆很快就下楼找到了唐宁,汉默也下来了,他们现在的身份依然是唐宁的奴隶,不听从主人的命令,将会遭受科兰克帝国刑律的责罚,虽然唐宁从来不把他们三位当奴隶看待。 站在旅馆大门外的空地上,唐宁看着不远外仓库那里正在忙碌的商队伙计们。约莫有四十几人,正在卸货,搬运,分类,清点,珊莎窈窕的身影亦在其中。今天是阿拉贡商队向其他商队交付大宗货物的日子,会很忙。 平时象这种交易,阿拉贡肯定会到场的,但他昨晚被其他商队的首领拉去喝了一个通宵的酒,现在估计还在做春秋大梦呢。虽然没到场,但他的商队有熟手的掌柜替他照料着,一点问题都没有。 汉默下来后,跟唐宁打了声招呼,也去仓库那边帮忙了。 山姆则站在唐宁的身边,听候吩咐,他是唐宁的专职语言老师,是不用干其他活的。 其实,阿拉贡对山姆,珊莎,汉默三个人是颇为客气的,甚至比对自己商队里的伙计还要好,他从来没要求他们三人去商队干活,因为阿拉贡认为他们都是唐宁的人,理应由唐宁来安排。 至于唐宁,他要的不是三个奴隶,只是一个老师,所以汉默与珊莎两人,他是从来不管的。 汉默是一个闲不住的人,他喜欢与人打交道,跟商队的伙计特别合得来,干活是他的自主行为。还有珊莎,一开始商队的伙计见她是个女人,而且是“大神”唐宁的人,根本不让她干活,但自从她开启“神力模式”之后,伙计们惊叹佩服之余,才大胆放心地让她象男人一样搬重物。 唐宁指着珊莎,对山姆道:“你的妹妹……很强壮。”他本来想用彪悍的,但无奈词库里存货不够,所以用了通俗易懂的强壮。 看着在晨光下忙碌的珊莎,山姆罕有地露出了笑容:“她喜好剑术,但父亲想让她读书。” “你们是如何变成奴隶的?” “城镇被波库曼骑兵攻陷了,父母被杀,我和她在地窑里躲了半个月,她生病了,我只好带着她逃出来,准备找医师给她治病,但在途中我们被克茨威领主的人捉了,他们将我们转卖给奴隶贩子,所以我们到了这里。”山姆在向唐宁述说的时候,尽量用了最简单的词语。他在述说这段往事的时候,眼中泪光闪闪,神情中有掩饰不住的悲痛。 山姆的话,唐宁大约能听懂。其实其中情境,不用完全听懂也能明白其中的苦楚与伤痛的,山姆脸上的表情便说明了一切。 唐宁没再问,这个世界的残酷,他已了解很深了,没有实力的人,轻如飘萍。 接下来的三天,唐宁基本在学习语言,锻炼身体与练习魔法中度过。 通过三天的苦练,他的魔法熟练度有了明显的提高。魔法神箭已不是象吹风筒一般的存在了,现在,他在十米的距离内,已可用魔法神箭准确击碎一块巴掌大的树皮,而且读条时间减少到了两秒。以魔法神箭这种进步趋势,有望在战场上成为唐宁的一款新型利器。 三天过后,便是竞技场第二轮的厮杀,十六进八的比赛。 这一天,阿拉贡带上商队的所有人来为唐宁加油,阿拉贡还顺便在唐宁身上押了一万金币的注码。 唐宁的对手是一名矮人,初赛时,这名矮人用铁锤打爆了一名半人马,声势很足。此次与唐宁对战,可能是看过唐宁的初赛表现,他表现得很谨慎,基本都在防守。 比赛完全无悬念。 当唐宁的剑绞飞他的铁锤,即将抵达他的咽喉之前,他立即跪了下来,高举双手,大声叫道:“布卡达,布卡达。” 这是矮人语中,我认输的意思。 唐宁还剑入鞘,他不喜欢无意义的杀戮,只要赢得比赛就可以了。 这场比赛,他虽然没有终结对手的性命,但系统提示他获得了“声望+1.5”。 “看来并不是只有杀人才会获得声望值的,这与经验值的获取途径不同。” 比赛总时长不过一分钟,唐宁很轻松地晋级八强。此时,他因为太过亮眼的表现,其实已成为本届竞技赛总冠军的大热门,其热度甚至超过了那名似乎刀枪不入的树人和另一名快剑无双的年轻剑客。 阿拉贡赢了大钱。 唐宁的赔率比起初赛时低了许多,但他的投入大,因而也有3000金币的纯利入账。 当夜,阿拉贡请客,在旅馆一楼的餐厅里大排宴席,让整支商队的人都参加。他还特地让人从集市中买来了各种异域的酒食,比如从埃里过来的桑椹酒和黑山羊肉,从尼根大陆贩运过来的酸奶酪以及泰坦利亚的鲷鱼干和龙蝇肉。 整个宴席,唐宁毫无疑问是主角,自从他以一人之力将阿拉贡商队从亡灵族手中救下来之后,他在商队所有人心目中的形象便一直是神一般的存在,如今在竞技赛中不费吹灰之力连胜两场,更是巩固了这种形象。 阿拉贡心情极佳,他随身抱着一个葡萄酒桶和一个将近半升容量的铁酒杯,见人就干杯;汉默也是豪饮之人,他与商队的十几个酒鬼开始了斗酒比赛,看谁能以最快的速度不间歇地喝完一整桶啤酒,输了的人要在餐厅中央象猪一样地爬,数轮过后,整间旅馆的啤酒和麦酒几乎都让他们给喝空了。 有数不清的人过来向唐宁敬酒,除了本商队的人,连不少旅馆中的住客亦加入其中,反正阿拉贡从集市里买了十大桶的酒摆在餐厅里,见者有份,随便取饮。有些在竞技场里见过唐宁表现的客人纷纷过来表示敬意,唐宁来者不拒,逢敬必干,象这种凉开水一般的含酒精饮料,他就算喝到肾亏也不会醉的。 第14章 姑娘,剑不是这样用的? 夜渐深,旅馆内的吟游诗人拉起了弦乐,吟唱着唐宁所不知晓的诗词,整个旅馆一楼顿时笼罩上一种既忧伤又闹腾的气氛。 在喧嚣的宴席上,山姆与珊莎是最安静的,因为身份的缘故,他们的座席隔唐宁很远,唐宁那边的热闹对于他们而言就象云中的太阳,水中的月影一样,遥远而虚幻。 珊莎是宴席中唯一的女人,她身材窈窕,颜值很高,就算穿着跟商队里的伙计一模一样,依然美出天际,商队里的人基本都是粗豪的汉子,本是荷尔蒙飙升的一群人,但却没有人上前去撩逗她。 不是商队的男人们眼瞎,而是阿拉贡下过严令,不准去碰“铜铃”的女人。谁要是胆敢做些什么过火的事情,逐出商队只是基本操作而已。 阿拉贡平日里待人随和亲切,但在原则问题上,尤其是对商队的管理,堪称严酷,曾有一个伙计因为忘记了清点重要货物,就被他当众鞭打,抽得背部血肉模糊,深可见骨,如果不是商队内的老伙计们竭力劝阻,被打死是板上钉钉的事。 唐宁救过他们整支商队的命,唐宁的恩情,他觉得怎么回报都是不过分的。 宴席渐至高潮,商队的人只要还没喝醉的,都在餐厅中央的空地上载歌载舞,伴随着悠扬的风笛声还有竖琴的铮琮声,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个飞扬的小精灵,就连性格比较沉闷的山姆也加入到这一行列中。 珊莎并没有去跳舞唱歌,她似乎有些郁郁寡欢的感觉,而实际上,她的视线从宴席一开始,就没有离开过唐宁。 …… 众人皆乐,唐宁却觉得无趣,他一个人静悄悄地走出了旅馆。 与里面的喧嚣与狭仄不同,外面宁静且视野开阔,空气中飘荡着木叶的香气,天空中孤悬着一轮明月,清辉幽幽洒落,披在旅馆前一株低矮的刺桐树树冠上。 唐宁站在树旁,看着天空的月亮发呆。 穿越已经半个月了,他……有些想家了。 虽然父母总是唠叨他,不过离家久了,便会不自觉地想着他们。 “不知道爸妈怎么样了?我就这样突然不见了,他们肯定会急疯了吧?” “还有张三那厮,也象我一样穿越了吗?” “唉,”想起前尘往事,还有家中的种种好,唐宁幽幽一声叹,连刺桐树上红色的花似乎都被他叹掉了数朵。 站了一会,唐宁感觉到有人靠近,他转过头去,便看到珊莎从旅馆大门那边慢慢地朝他走来。 她穿着一身阿拉贡商队伙计的标配服装,亚麻布褐色长衫长裤,丝绸内衣,半身皮札甲,护臂,牛皮靴,这身服装材料厚实,方便干活,又利于战斗,唯一的缺点是看上去比较丑。 珊莎如瀑布一样的金色长发在月下熠熠生辉,她的皮肤较之三天前如枯槁垂死般的病容丰盈光洁了许多,搭配上恰到好处的五官,令她有一种精致的美艳。 她朝唐宁走来,右手提着一柄带鞘长剑。 看剑的长度以及剑鞘上印压的花纹,应该是科兰克王朝落叶城大铁匠坊里出品的制式长剑,它们大量装备着壁垒势力的军团,亦在市面上广为流通,阿拉贡商队的成员就装备了不少。这种制式长剑线条流畅,符合人体力学,利于刺砍,很好持握,缺点是比较重,用剑之人必然具备比较好的膂力。 “她带剑来干什么?跟我决斗?” 珊莎已走到跟前,唐宁看着她,月下的她美如画,不过……雀斑还是有一些的,用些遮瑕膏会比较好。 见唐宁的目光注视着自己,珊莎脸颊微红,她不自觉地退后一步,原本想说的话,瞬间又吞了回去。 唐宁不语,自从来到异界之后,他除了跟阿拉贡借钱那次,很少主动说话的。 “铜……铜铃大人。”珊莎开口了。 “嗯,”唐宁的眼睛看了看她手中的剑。来到异界十几天,大大小小算起来,他已杀了两百四十几个生物,在这里生活,凶险重重啊,所以最近无论看人还是看物,他都比较警惕。 唐宁目光如电,让珊莎攥着剑的手不禁又紧了一紧。 深吸一口气,她终于鼓起勇气,扑通一声单膝跪地,双手捧起长剑,高举过顶,对唐宁道:“铜铃大人,我珊莎·维杜尔恳求您传授我剑术!请您……请您成为我的剑术老师。” 唐宁有些愕然,珊莎的话里,他听懂了“传授”与“剑术”两个关键词,结合她目前的姿式,应该是在行拜师礼。 呵呵,有趣,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向自己求婚呢。 那自己该怎么办?抽出她手中的长剑,象神父布道一样,分别在她的双肩与头顶各触一下?还是象国王册封骑士一样,把剑架在她肩上,然后“嘛咪嘛咪轰”地说一堆话? 好象都不对吧? 心念电转之后,唐宁最终还是选择俯下身,单手将珊莎搀扶起来,他用艾拉西亚语简单地对她道了声:“好!”华夏的礼仪一向很管用,他相信他的举动对于珊莎来说并不难理解。 听到唐宁的话,珊莎面上的表情瞬间就象冰封之地遇到春风一样,变得生动起来,她的的眼瞳因为惊喜竟微微泛红。 “大人,您真的愿意教我剑术?”珊莎声音沙哑地问道。今天晚上,她犹豫了许久,苦恼了许久,才鼓起勇气向唐宁拜师,原以为会碰个满鼻子灰,想不到这么简单。 “嗯,”唐宁应了一声。珊莎的怪力他见识过,只要不是太蠢,她的剑术成就绝对会凌驾于大多数人之上,有这样一个帮手,自己在魔法门世界里也会增添更多的助力。 珊莎双手紧紧握着剑,眼神中充满期待,她盯着唐宁,似乎恨不得让唐宁马上就教会她剑术,瞟了一眼珊莎几乎要将剑鞘捏碎的架势,唐宁抿抿嘴,淡淡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学剑?” “报仇!”说这两个字的时候,瑞莎语气平淡,但其中蕴含的杀意,令炎热的空气似乎都透出一丝寒意。 唐宁默默点头,维杜尔家族的事,他听山姆说过。 真正想学剑之人有目标是最好的,爱或恨都可以,有恨之人学得更快。 没有人会为陶冶情操去学剑的,如果有,那肯定是骗人的鬼话,剑是凶器,自它被铸出来的第一天起,它就充满了血腥气。 “拔出你的剑,把那根树枝砍断。”唐宁指着刺桐树树干中部斜叉出来的一根比碗口还粗的枝桠对珊莎道。这根枝桠因为经常栓马,表皮早就被马缰磨光了。 “是的,大人。” 珊莎走过去。 以劈砍之姿拔剑。 剑锋在月下带着寒光,一闪。 “喀嚓”一声,这根比成人手臂还粗三倍的枝桠应声而断。 因为用力过猛,剑刃还砍入了树底下的泥地中。 唐宁见罢,长叹一声道:“姑娘,剑不是这样用的!”情急之下,他说的是中文。 珊莎:“??” 第15章 我更在乎朋友 “拔剑之前,你的剑鞘上翘,右臂肘部上抬,已露出上臂内侧,腋下及肋部一片空虚,此为大忌之一;拔剑之时,因为腕部及肘部的向上运动,遮盖了视线的一部分,难以观察敌情之虚实,此为大忌之二;运剑之时,你发力过猛,只全一击之威,全无变招余地,此为大忌之三。如此用剑,遇上比你力弱且速度偏慢的对手固然能以力胜之,但是一旦遇上速度快且熟谙应变之道的敌人,你空门大露,招式穷绝,不出两招,你便死了。” 唐宁走至珊莎面前,面沉如水,一迭声地指出她用剑过程中最紧要的几个缺陷,全然忘了他现在说的都是中文! 珊莎:“???” 珊莎脸色涨红,唐宁说的话,她一个字也听不懂,但从唐宁的神情来看,说的绝不可能是好话,所以她把剑收起,乖乖地站在那,听候唐宁的进一步训示。 唐宁说完,看了一眼珊莎那极度懵逼的表情,才猛然醒起自己说的是中文。 唉,如果有一本中文与艾拉西亚语的双语翻译词典该多好!自己不用学得那么辛苦,别人听得也没那么费劲。 “我说的你都听不明白,对吗?”唐宁问道。此时他说的是艾拉西亚语。 珊莎拼命地点头。 “嗯,那就对了。” “??”珊莎瞪大双眼。 “我还要向你的哥哥多学一些,才能跟你……说话了。”唐宁原本想用“讲课”这个词的,但是因为没学过,所以用了“说话”来代替。 珊莎点头。 她身材高挑,骨架颇大,生就一副会带给人压迫感的身形,尤其不说话的时候,简直跟女王一样,但此刻竟乖巧得有些可爱。 “你先回去吧,我还要在这呆一会。”唐宁朝珊莎摆了摆手。 “是的,大人。”珊莎朝唐宁躬了躬身,返身跑向旅馆,看她跑动的姿态,一蹦一跳的,似乎带着点小愉悦。 珊莎走后,唐宁独自朝镇子外走去。 他现在每晚都会到镇外的树林去修炼魔法以及夜行术,世界很危险,就算强大如他,也必须要在巅峰之上再求突破才行。 …… 竞技赛决出八强选手之后,距离八进四的比赛有十六天的休赛间隔。 休赛期有些长,竞技场那边给出的说法是,为了给参赛者们腾出更多的休整与疗伤时间,但只要明眼人一看便知道,竞技场是为了利用这段时间给赛事充分造势,以便吸引更多的赌徒下注。 八进四对阵选手的抽签结果已经出来了。 与唐宁对阵的便是那位他曾经留意过的年轻剑客,此人名叫阿萨辛,来自艾拉西亚大陆,前面两轮,他都放过了他的对手。 对阵表出来之后,竞技场开始接受投注,为了扩大比赛影响力,竞技场印制了许多夸张吹嘘参赛者实力,疯狂渲染比赛气氛的宣传纸,在镇子内贴得到处都是。 唐宁的头衔被吹嘘成“来自于尼根之地的狂暴屠龙者,地狱恶魔征服者,最伟大的冰剑意志承继者,让迪雅亡灵族都望之却步的光明传播之人——铜铃!” 看了后,唐宁自己都快被气笑了。 在这两三天里,阿拉贡很忙,他的商队在销售自己带来的货物的同时,又陆续接了一些零碎的生意,主要是带货去跑特维亚镇附近的村落与聚居地。 特维亚虽名为镇,但其实它的规模比起艾拉西亚大陆的一些大城市完全不逊色,围绕在它四周,有许多由精灵与矮人组成的渔猎村落和矿区,这些聚居地的生活物资有很大一部分都由特维亚的商队运过去。 随着镇子规模的无限扩大,科兰克帝国将在特维亚筑城,以建立行省的传言亦在坊间流行起来。 无论此传言是否真实,但特维亚的影响力其实早已超过了它的建制,是谁都无法否认的。 就象四百里开外,处于寒热水域交汇处以渔猎为生的图鲁尔部落,也是靠着与特维亚镇的贸易才提高了生活的水准。 图鲁尔部落盛产味道鲜甜的冰鱼和质地极佳的狐皮,但各种铁器,农具,陶器,香料和布料都极为缺乏,他们是水精灵与矮人的混种,生性恋家,不愿出行,而且缺少马匹,无法大批载货,所以基本要靠外界有实力的商队带货进去和他们交易。 此时正值炎夏,特维亚镇的权贵与商豪圈子突然兴起了一股食用冰鱼的风潮,据说有些富豪们甚至开出了1斤冰鱼120金币的求购价,而这还是冰冻后的死鱼,如果是活着的冰鱼,价格还要翻倍。据说冰鱼生吃可让人遍体生凉,却又情欲亢奋,持续效果竟达数小时之久,可能这也是权贵与富商们竞相采买的缘故吧。 只要前往图鲁尔部落走一趟,利润可观,不过特维亚离图鲁尔将近四百里,道路难行,途中盗匪怪物出没,经商的危险程度,远超一些位于通衢大道边上的村落和矿区。 而且最最麻烦的是,与图鲁尔部落交易时,他们只收实物,不要金币,那也就意味着过去行商的商队,必须带上大批辎重与货物,才能将冰鱼与狐皮交易回来,这种行程的难度不亚于行军打仗。 阿拉贡在镇子内的商圈拥有很多的人脉,冰鱼走俏的消息他早就收到了,思虑再三,他找人造了一批器械,集齐了一大批物资,然后去找唐宁。 这是一个机会,只要做成了,利润至少可以保证整支商队一两年内衣食无忧。 “我想去图鲁尔部落,想请你一同去。”阿拉贡找到了唐宁,他没什么废话,直接就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 说完之后,他的眼睛望着地面,静待唐宁的回应,即使唐宁不想去,他也是理解的,因为比赛将至,而唐宁之前对竞技赛又是如此的热衷。 “好。”唐宁的回答很简单。 “路比较远,可能回来得比较晚,你可能会错过竞技赛。” “嗯,我知道。”唐宁点点头。 “你不在乎竞技赛的荣誉了?”阿拉贡问道。 在特维亚镇获得一届竞技赛的冠军,意味着身价大增,各种势力都会前来拉拢这样的人才,就象在初赛中被唐宁杀了的伊蒙·迪恩,正是因为之前赢过一届竞技赛的冠军,便被哈蒙代尔有名的“战争狂人”麦德门领主招揽至门下,做了军团的副指挥官,虽然后来麦德门战败身死,伊蒙·迪恩不得不重操旧业,做起了人贩子的勾当。但毕竟证明,竞技赛冠军的名气还是挺管用的。 面对阿拉贡的疑惑,唐宁微笑道:“我更在乎朋友。” 阿拉贡大笑,他拍了拍唐宁的肩膀道:“那我去准备了。” 此时的唐宁,已可用流利的艾拉西亚语与阿拉贡交谈了,当然,交谈内容还只限于生活中的日常用语而已。 其实阿拉贡想去图鲁尔部落的心思,他三天前便知道了,是阿拉贡与商队的一名管事商量之时,他无意中听到的。 他也想去图鲁尔部落,因为旅途肯定比较刺激,这是他所向往的。 至于会不会错过竞技赛,正如他所言,他一点也不在乎,竞技赛此时在他心中的价值,不过尔尔,稳赢的比赛,实在缺乏趣味性和挑战性。 第16章 湿地,蜥蜴人,强弓,毒箭。 第二天,阿拉贡商队便开拔了。此时,距离竞技赛八进四比赛日还有十三天。 商队刚出镇子的北大门,便看见通往落叶城方向的大道上烟尘蔽日,飞鸟惊起,大批属于科兰克王朝的部队正从远方缓缓向特维亚镇推进,这支部队军容肃烈,士气如虹,绣着金龙徽号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 “这几天以来,这已是科兰克帝国第二次向特维亚增兵了,看来特维亚镇成为图拉利昂森林的西部行省,将成为事实。”阿拉贡喃喃自语道。 大军的先头部队——重甲半人马士兵先行入镇,看他们的装束,比人类的具装骑兵包裹得还严实,甚至连四蹄都裹着重铠,只是不知行动力如何!假如行动力也如轻装骑兵一样迅捷的话,战力将会非常惊人。 接下来的是矮人的方队,全员皆是肌肉猛男,披重铠,持大斧,眼神肃杀而激昂,仿佛随时都能开打,仿佛随时都能往死里打。 紧随其后的是精灵射手方阵,他们容颜精致,铠甲精良,长发如瀑,神情冰冷,如同男模在T台走秀一样。虽然他们的身形大多纤瘦文弱,但只要在科兰克帝国呆过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这些有资格被帝国征召的顶级射手的实力有多恐怖。 围观众人正在惊叹间,只听头顶飒飒风响,银色飞马部队已如流星雨一般从特维亚上空掠过,带起的阵阵劲风,让人连眼睛都睁不开。 这应该是特维亚军团近期军力的最强展示了,在其他人对科兰克精兵的军容评头论足之时,唐宁望着漫天烟尘,若有所思。 “如此大规模增兵,仅仅是为了拱卫特维亚吗?” 军队进入镇子,地面的震动平息了下来,挤在北门大道两旁看热闹的群众也渐次散去。 在阿拉贡一声响亮的呼哨声中,商队车马辚辚而动,踏上了自己的征途。 阿拉贡商队共有89人,全都是精壮的汉子,加上唐宁以及他麾下的山姆、珊莎和汉默,队伍一共93人,这个人数规模就商队而言,已勉强算是大商队了。 阿拉贡的部下都是精选出来的,跟随他多年,办事精干,性情勇悍沉着,战术素养很高。在林间驿道被亡灵族的三百多士兵围攻之时,他们在死伤二十余人,斩杀亡灵族士兵四十多人的情况下,冷静地结阵抵御,如果不是因为亡灵族极为难缠的“无畏”属性,胜负难料。 亡灵族是这个世界上极为特殊的一个种族,骷髅兵与行尸如果不将其斩首,肯定不会停止攻击,就算拦腰而断也不行。这也就注定了许多对人族以及其他种族有效的攻击手段,对亡灵族是没有用的。 这也是阿拉贡商队为什么在林间驿道完全落于下风的原因。 事实上,任何一个种族在与亡灵族作战时,都难免心怀惴惴,因为在亡灵族的字典中,根本没有“畏惧”二字。 唐宁之所以能在面对亡灵族时大杀四方,化身独孤求败,与他习惯的“斩首”打法有关,也与他的兵刃——布雷泽之焰有关。 此去图鲁尔部落,为防途中有变故,阿拉贡增购了二十多匹驮马与战马,加上原有的马匹与车辆,浩浩荡荡地组成了一条长长的车队。 商队全员配备战马,还有重盾,圆盾,长枪,刀剑,大量弓箭以及其他防御器具,可谓武装到了牙齿。 但所有人都明白,唐宁才是整支商队的关键,他的随行保护,让全员的士气呈几何级数增加。 就象阿拉贡对手下管事所说的:“我们全都是优秀的战士,但缺少一个可怕的人!” 而唐宁,无疑就是那个可怕的人! 大约三天的行程,皆在密林间的道路中穿行,一路平安,并无任何异动。 这些地盘依然处于科兰克帝国的保护范围之内,特维亚军团隔一段时间就会派出由半人马,矮人,精灵射手以及银色飞马组成的部队在这些地方“清扫”一遍,盗匪的生存空间基本等于零。 三天之后,出了密林,山势渐渐高陡,道路渐渐难行,放眼望去,只见苍山云雾间,仿佛有一股阴冷的湿气在地平线上升起。 此时,天色已近黄昏,商队的管事齐沃按照这三天以来的习惯,正想催促马队加快脚程,再多赶几里路,但阿拉贡却出人意料地下达了全队就地驻扎的命令。 齐沃不解。 因为为了争取时间,他们已高强度行军三天了,天完全黑了才扎营,天未亮便开拔,这样做的目的为了争取在天气晴好之时,多赶一些路程,否则等雨水一来,路途难行,会耽搁上许多天的。 阿拉贡没有解释。 他长年带队行商,经验丰富,而且熟悉地形,整支商队在他指挥之下,行止得当,齐沃虽提出质疑,但在阿拉贡下达命令之后,他立即就去执行了。 齐沃选了个背山靠水的地方扎营,停下来后,商队众人在他的指派之下,立即忙活开来,砌灶升火,打水饮马,设置哨岗,分工合作之下,不一会便安顿好了。 趁着太阳未落山,阿拉贡拉上唐宁,还叫上了唐宁的“御用翻译”山姆,策马来到一处高坡,立于高坡之上,遥望远山,阿拉贡指着那一大片云雾蒸腾之处对唐宁道:“两年前,在那里,我的商队死了七十一个伙计。” 唐宁不语,他静待阿拉贡说下去。 “两年前,我带着商队去图鲁尔部落做生意,之前都很顺利,但回程的时候,在那一片沼泽区边缘的山道上,我们遭遇了蜥蜴人猎手的围攻。” “蜥蜴人,几乎都是弓手吧?”唐宁忽然问道。 “对,他们用的是穿透力极强的藤角弓,弓体和弓弦是用湿地中生长的一种青藤的根与茎造出来的,而箭簇上则涂了奇怪的毒药,中箭的人,无论伤势多轻,都会因身体慢慢腐烂而死。” 阿拉贡说的话,虽然有些复杂,但唐宁已基本听得懂了,一些不懂的地方,由山姆换成较简单的词语再说一遍,他便完全明白了。 “湿地,蜥蜴人,强弓劲箭,还带毒。”了解这几个关键词,足矣。 “明天,会是危险的一天。”阿拉贡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看着唐宁的眼神,竟带着一种仿佛祈求上帝般的恳切。 唐宁笑了笑,道:“神与我们同在。” …… …… 第17章 我今天是要死在这了吗? 第二天,阳光晴好,热浪蒸腾,商队管事齐沃松了一口气,如果下雨的话,接下来的行程可就麻烦了。商队是等太阳完全升起来后才动身的,马披铠,人穿甲,每个人皆手持盾牌,全副武装,而车辆辎重等物皆用经硝制后的牛皮遮盖。 一声呼哨,整支商队开拔,朝着那一片位于埃里大陆与图拉利昂森林交界处的沼泽区边缘进发。 他们所要行进的路线并不在湿地内,否则车马根本无法通行,但因为山势限制,他们的主行道紧挨着一道山脉,而这道山脉的另一侧,便是湿地与沼泽。 在商队进入主道之前,唐宁带领四名身手矫健的斥候率先登上主道左侧的山脉,他们沿着山脊分开潜行,彼此间保持着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一旦发现敌情,便会以鸣镝响箭警示山下通道上的商队主力。 山上的树木不如图拉利昂森林里的树木茁壮与密集,每棵树之间的间隔较宽,因为日照充足,地上布满了低矮的灌木丛还有高及腰部的茅草丛,有些低洼的地方,碧草如浪,一眼看过去就如同海洋一般,极利隐藏。 唐宁与其他四人快速行进,因为闷热,汗水沿着头盔的边缘一直往下滴。 大约一个小时后,山脊上以及山脉另一边的湿地未见任何异常,此时商队已经逐渐进入山道中段了,如果顺利的话,再过一个多小时,便算过去了。 汉默是唐宁“钦点”的四名斥候中的一个,其他人是持剑探路,他比较特别,他用的长枪,见到比较深的草丛,他都会先用枪尖去捅一捅。 走过一段高坡,山势渐缓,但要探查的面积也变大了许多,五人在约好示警信号后,开始拉开距离往前探寻。 汉默走在最前面,离居中的唐宁可能有四百米左右。 往下走是一段下坡路,草丛看起来有些深,汉默以枪竿驻地,试探着走下去。 一戳之下。 咦,触感不同呢。 他顿时惊觉,正欲大喊。 后面已经传来了唐宁的吼声:“汉默小心!蜥蜴人!”吼声如雷,在山林野地间传得很远,甚至产生了回声。 “亨特利,放鸣镝响箭!”唐宁脚下生风,立即朝汉默所在位置冲了过去,而他口中大喊着的亨特利,是四名斥候之一,侦查位置离唐宁最近,肯定能听得到他的吼声。 汉默脚下打滑,一直往坑里掉下去。 深深的草丛中跳出两名长颈灰皮的蜥蜴人,他们手操两柄绿色的短刀,朝他扑了过来。与此同时,远处的草丛里亦有为数不少的蜥蜴人纷纷从隐蔽处跳了出来。 汉默没有慌,他的脚还没站稳,一枪杆就朝那名最先朝他扑来的蜥蜴人扫去,榉木枪杆“啪”地甩在了灰皮的脸上,这名蜥蜴人象弹丸似地被弹了出去。 一击得手后,汉默倒转枪尖,全力捅在了另一名蜥蜴人胸膛上,鲜血标出,但这名蜥蜴人却死死捏住了枪杆,汉默想拔出长枪,情急之下,脚下用力过猛,在草皮上一个趔趄,身体失去平衡,人便往更深的草丛滑落下去。 而在那片草丛里,至少有三个手持绿色短刀的蜥蜴人在等着它。 汉默刚拔出长剑,其中一柄短刃已离咽喉很近了,在他耳边,已听到蜥蜴人独有的尖细的嘶嘶声欺近,就象毒蛇靠近猎物时游动的声音。 他以为自己就要这样死掉了。 突然,一声凄厉如同鬼怪掠过夜空的锐响破空袭来!一支鸣镝响箭,倏地穿透了眼前这个蜥蜴人的头颅!蜥蜴人尸体前仆,手中的短刀虽已失去力道,但依然朝他喉间割去。 汉默连忙侧身避开。 来不及细看是谁救的自己了,汉默立即站起,以长剑格开袭来的两柄短刀。 “咻——”“咻——”又是两支鸣镝响箭射来,汉默不远处两名正想拉弓躲杀他的蜥蜴人应声倒地。 汉默长剑施展开来,搏杀了两名近身的蜥蜴人。 但涌过来的蜥蜴人越来越多。 “我今天是要死在这了吗?”汉默心中哀叹一声。 正欲提剑一搏,忽闻身后风声骤起,他还未来得及回身,已见唐宁象风一般从他头顶跃过,冲进草丛里,手中长剑旋舞如龙,剑刃振起道道寒光,每一道寒光所至之处,至少有两名蜥蜴人惨嚎倒地。 汉默仅仅呆愣了一秒,也立即加入战团。 两人联手,仅用了数秒时间,便清理了包围过来的十余名蜥蜴人。 返回坡上,只见视野所及之处,皆是灰色长颈的蜥蜴人,他们大多数人手中都拿着绿色的短弓,虽是短弓,但箭矢射速惊人,穿透力强劲。 依靠山中树木的掩护,两人接连避过十数支毒箭,看着箭矢钉入树干时,树体震颤,树皮激飞的样子,汉默便不禁替整支商队担心起来。 唐宁倚在一棵松树后,平静地对汉默说:“照原计划行事,你立即回到队伍里去,帮他们抵挡住敌人的正面冲击,我来断后。” “是的,大人。”汉默没多想,领命后,他立即俯身潜行,朝山下撤退。 唐宁刚刚救了他的命,他心怀感激,但他并没有要求留下来跟唐宁一起断后,因为那样不符合战术要求,作为一名老兵,他知道听从指挥官的命令比什么都重要,尤其是这个指挥官很靠谱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他在特维亚时见过唐宁出手,但那是在擂台上,仅仅两个回合,唐宁便将那个生劈半人马的矮人击败了,“观赏性”不算太好,但今天,他却亲身感受到了唐宁的神威,难怪商队里的人都把唐宁当神一样看。 看着汉默和其他三个斥候离开。 唐宁在砍死一名高速前冲的蜥蜴人之后,继续倚在一棵粗壮的松树后,与接近的一众蜥蜴人对射。 他手中的弓是在离开特维亚之前,他特别要求阿拉贡去兵器铺采买的,属于顶级精灵射手们用的复合弓,射程远,射速快,但是弓极硬,一般人根本拉不动。 他背上的箭壶里装了三十六枝箭,其中四支是鸣镝响箭,鸣镝响箭射出时发出的尖啸声,有如鬼泣九天,隔着几座山都能听到,他刚才已经射出三支,再加上另外一名斥候射出的一支,足以让山下的商队反应过来,提前布防了。 根据阿拉贡的描述,生活在湿地的蜥蜴人猎手大概率会从山脉另一侧的沼泽区翻山过来,攻击山下行进的商队,所以他昨晚提前来这条山脉“踩点”了,为的是今天能更好地通行。 但昨夜风平浪静,并无任何异常。 为谨慎起见,唐宁还是向阿拉贡提出了今天让斥候先行,有事及时预警的建议。 唐宁的提议,阿拉贡从来都是全盘采纳的。 所以便有了今天斥候与大批蜥蜴人的遭遇战。幸运的是,有唐宁同行,其他的斥候得以保全,并安然向商队的方向退却。 第18章 珊莎的成长 唐宁一边找掩护,一边射箭。 他的箭术与他的剑术一样,是一开始就被系统魔改到熟练度“666”的开挂技能。 所以正如兵器谱上所说:“小唐飞箭,例无虚发!” 唐宁且战且退,不一会工夫,他已换了七八个藏身处,一壶箭射完了,他就拔下蜥蜴人射在树上或地上的箭“返利”给他们。面对唐宁的“偷鸡”战术,蜥蜴人损失惨重,一个接一个地倒下,还未接近商队,他们就有一大批生力军领了盒饭。 …… …… 阿拉贡是最先听到鸣镝响箭的人。 闻声之后,他立即下达了第一个命令:“全速前进,去龙坳口!” 对于阿拉贡的命令,管事齐沃表达了自己的疑虑:“大人,龙坳口是个死地,我们真的要去那里吗?” “是的!”阿拉贡手一挥,整支商队加速前进,往山道更深处的龙坳口而去。 山道的左侧是山,右侧是幽幽深谷。 龙坳口是位于整条山道中部,面对山脉,向右侧延展出去的一块平坦之地。原本是一座分裂出来的孤山,因为地貌变化,风雨侵蚀,形成了一个有岩层为顶,可遮蔽风雨的地方,由于进口处有两块矗立的巨石,形同两枚龙牙,因而被叫做龙坳口。 过往商旅常把这里当做歇脚的地方,不过也由于只要一进这里,被围抢之时就很难再跑掉,所以又被称为“死地”。 到了龙坳口,阿拉贡与齐沃立即指挥所有人将辎重车辆排列在外围,布下御敌屏障,全部马匹集中到坳口里面,由专人看管,以防它们受惊乱跑,而其他人则依托辎重,用重盾补强防线,并在每块重盾豁口中,架起长枪,弓箭手根据掩体布置情形,各自找好位置,做好射击准备。 不一会,山上冲下来四个人,正是商队派上山去侦查的斥候。 汉默大喊道:“蜥蜴人,漫山遍野,漫山遍野!” 听到这话,大部分人的心都不禁一沉。 盾牌兵挪开一道口子,让汉默等人进到防御圈以内。 阿拉贡迎上去,急问道:“铜铃呢?” 山姆与珊莎也围了过来。 因为跑得太急,汉默喘了一会,才道:“大人叫我们先回来,他留下断后。” “断后?”阿拉贡眼中掠过一丝阴影。这个……不在计划内呢! 昨晚他和唐宁商量好的计划是,只要听到呜镝响箭,商队就抓紧时间布防,先确保己方人员不会在蜥蜴人的箭阵中大量伤亡,然后呆在“工事”内跟蜥蜴人打防御战,如果有机会的话,再由唐宁伺机带人出击,击溃他们。 这是一个很稳妥的办法,但现在,最主要的利器——唐宁,却没有回来! “蜥蜴人到了!”阿拉贡正思索间,管事齐沃突然大声叫道。 “上盾!”阿拉贡不假思索地下令。 将身体完全藏在一块方形重盾后,阿拉贡探出头去望了望,只见大批蜥蜴人象潮水一样从山上冲到山下。 …… …… 山上。 唐宁正在享受着“刷兵”的快乐。 蜥蜴人的总体射术确实了得,有好几次,如果不是他提前预判得当,闪避及时,很可能就已经成为箭垛子了。 因为蜥蜴人太多,跟预想中的不一样,临机应变之下,他想把大部分蜥蜴人引至远离商队的山林中,然后慢慢“磨死”他们的,以他跑动技能中高达“666”熟练度的攀援、观察、伪装、潜伏、挪移能力,跟蜥蜴人们打丛林战,就如同猎豹跟兔子在平原玩赛跑似的。 不过可惜的是,大部分的蜥蜴人并没有跟着他过去,反而去攻击山道上的商队了。 随着跟来的蜥蜴人被他越杀越少,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战术好象有点失败。 于是,他改变了策略。 从一棵树后,唐宁猛然蹿出,朝剩余的十余名蜥蜴人疾速冲去。 他一现身,只听“咝咝咝~~”的箭矢在空气中划过的声音,就如同绵密细雨滑过花叶一般往他身上聚拢。 在这生死之际,唐宁足尖突然在地上一顿,身形骤止,人突然就象中箭了似地,趴在地上,十余支利箭在他背上堪堪滑过。 避过一轮攻击,唐宁双手双足撑地,发力一弹,整个人标起,数个闪身之后,来到蜥蜴人聚集最多的一块巨石后面。 在他的眼前,七个蜥蜴人正在续装箭矢,只是还来不及拉弓发射。 唐宁拔剑! 血光暴现! 若论近战,蜥蜴人比亡灵族的“炮灰天团”还不堪。 不一会,唐宁解决掉最后一个蜥蜴人,他甩了甩剑上的血,还剑入鞘。 然后,他一边朝着商队的方向跑去,一边沿路收集着蜥蜴人的箭袋,有一个收一个,直至双臂都挎不下了为止。 …… …… 商队这边,承受的压力非常大!商队众人的视线中,密密麻麻的全是蜥蜴人。 这也许是阿拉贡这辈子看过数量最多的蜥蜴人了。他们排成方阵,以齐射的方式朝商队施压。 箭矢如雨般降落,商队所有人都只能躲在盾牌和辎重车后面防御,对方箭矢太密集,他们自己的射手根本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击。 一轮箭雨之后,蜥蜴人开始拔出短刀,再配上简陋的盾牌,朝商队防线冲击。他们后排的弓手则继续朝商队防线纵深处射箭,但因为怕误伤自己人,箭明显稀疏了许多。 “盾枪手,上枪,刺杀!”阿拉贡举着盾牌,率先站出来大吼。 架在重盾豁口之上的长枪立即齐刷刷地刺出,最先靠近的那一排蜥蜴人纷纷倒下。蜥蜴人基本没有铠甲,长枪刺入他们的身体,就象用竹签穿韭菜似的。 长枪穿刺之后,商队盾枪手们立即熟练地从敌人身体中抽出长枪,然而再刺出……如此反复…… 当然,也有运动神经比较好的蜥蜴人直接跳过了辎重车与盾阵的防御线,杀到了商队的中央,此时,商队内部的剑盾手以及刀盾手就派上用场了。 珊莎做为商队中唯一的女人,很“荣幸地”成为了剑盾手,今天,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次实战! 她的剑比商队任何一个人的都重,但她依然觉得轻了,如果不是唐宁坚持不让她用太重的剑,她可能还会选更重的家伙。 一剑劈下去,一个蜥蜴人连人带盾,几乎被她砸烂了大半。剑是从蜥蜴人的肩膀砍进去的,深达胸腔,如此费劲的打法,也只有珊莎这种憨憨用得出来,蜥蜴人象被割喉的鸡一样在惨嚎,血浆如同蕃茄被捏爆一样,喷溅而出,温热了珊莎执剑的手。 看着敌人几乎被分成两片倒在血泊中,珊莎就象中了定身咒似地呆住了。 杀敌之前,她勇气百倍,但杀人之后,她却懵了,晕眩了。 第一次杀人,她的心跳得很快,脑海中一片空白,手里的剑一下子变得极为沉重。 “珊莎,小心!”山姆大叫着朝珊莎冲过来。 山姆也是刀盾手之一,但他基本只缩在一旁,看着别人厮杀,他擅长做学问,但拿刀捅人,不是他的专长。 珊莎斩杀一个蜥蜴人之后,如同魔怔似地站在原地,就连另一个蜥蜴人朝她杀过来,她都毫无所觉。 山姆大喊之后,见珊莎根本没有反应,他的眼睛顿时红了,他疯了似地冲过去,以盾牌护身,撞向了那个蜥蜴人。 “怦”地一声。 珊莎猛地惊醒,然后便看见了躺在地上痛苦翻滚着的山姆,以及一个刚从地上爬起来手执短刀要给山姆割喉放血的蜥蜴人。 她不假思索地再次挥动了她的重剑。 这一剑,她冷静了许多,按照唐宁跟她说过的“想尽一切办法,以剑刃切割或以剑尖刺击敌人最脆弱的地方”。 于是,她的剑向着蜥蜴人的喉间斩了过去! 第19章 射程之内,遍地皆是真理! “嗤啦”一声,蜥蜴人的头颅如同打翻的茶壶一样掉下。鲜血染红了珊莎的剑刃,但这次并没有沾到她的手。 珊莎深吸一口气,想平复一下自己的情绪,空气中弥漫着的血腥味就象夏日里蒸腾的热浪一样浓烈,她有点想吐,她竭力不去看蜥蜴人的尸体。 这时,耳边传来阿拉贡的大吼:“上盾!” 上盾意味着蜥蜴人的箭雨又要来了。 珊莎圆睁双目,她把山姆从地上一把拖起,疾速移动到一块岩石旁,团起身体,然后捉起两块圆盾顶在了头上。 箭矢如雨般落下,刺在地上,刺在盾牌上,刺在地上横七竖八的尸体上。 地上的尸体几乎都是蜥蜴人的,商队只死了一个人,是被毒箭穿透眼窝死掉的。 蜥蜴人的齐射战法太过霸道,只要他们发动此技能,商队几乎只有挨揍的份,所幸的是,商队的收缩防御坚如铁桶,一时间,蜥蜴人拿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商队如果要反击,必须冒着伤亡人数急剧增加的风险才有可能实施,而在双方人数对比如此悬殊,没有取胜把握的情况下,阿拉贡是下定决心要死守了。 方才的一轮攻防战,蜥蜴人连一点便宜都没有讨到。 死守是一个死局,而让阿拉贡坚持下去的底气在于己方战士超高的战术素养,以及还不知行踪的唐宁! 箭雨还在下。 躲在盾牌之下的山姆,红着眼,龇着牙对珊莎道:“抱歉了,珊莎,我太没用了,让你受苦了。” 珊莎嘴角漾起一丝微笑,道:“山姆,你已经很厉害了。” “是吗?”山姆低下了头。 “嗯,因为你是我的老师的老师。” 山姆一愣,“哦,你说的是唐宁大人……” “只是不知道他现在在哪?”珊莎声音细细地道。 “大约在外面吧,怎么啦?” “我有点想他了……真希望他能看到我在剑术上的进步。”珊莎紧握着剑柄,皱起鼻子笑了笑。她的脸上沾了些血,汗水流淌下来,痒痒的,她用衣袖用力地抹了抹,一下子满脸都花了,这令她的笑容看上去就象在哭一样。 山姆见妹妹这副模样,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蜥蜴人新一轮攻势开始。 阿拉贡的大吼声再次传来。 “弓箭手——自由回击——” “盾枪手——上枪,刺杀——” “刀盾手,剑盾手,补防——” …… …… 唐宁奔行一段路之后,终于站到了他觉得是最佳位置的地方——山岗之上的一株松树与一株柏树的空隙之间。 这个位置离战场不算太远,也不算太近,刚好在他掌中复合弓的射程覆盖范围之内。 这就非常好了,有掩体,有“大狙”! 剩下的就只有“排除枪毙”了。 开弓! 放箭! “咻!” 蜥蜴人队列左侧那位指手划脚的人物应声而倒,箭枝穿过他的颅腔,把他从原位置带出去一米远。 蜥蜴人弓手们顿时静了下来,他们摇首四顾,一时间茫然不知所措,眼睁睁看着首领被杀,他们极为惊愕。 还未从惊愕中缓过来,一枝箭突然又穿过了副首领的头颅,同样地,这枝箭将副首领也带出去了一米远,而这位副首领只不过刚刚接替首领的位置,站到队列前喊了几句话而已。 首领……无论正副职,都是高危职业啊! 这时,从首领们中箭的部位来看,蜥蜴人就算再蠢,也知道箭是从哪个方向射来的了。于是,有射手立即朝唐宁所站的大致方向胡乱“开火”。 箭枝飞蝗般袭至。 唐宁立即藏身于松树后。 连绵不断的箭枝戳在树干上,带来的震颤感简直比坐按摩椅还舒服。 待箭雨稍歇,他一个闪身,从树后现身,第三枝箭在两株树之间的空隙射出。 目标是蜥蜴人的第三指挥官! 超级射手对环境的观察,对敌情的预判,以及对自己手中弓箭性能的掌握都是细致入微的。 在这方面而言,唐宁绝对是宗师。 第三支箭准确无误地射穿了蜥蜴人第三指挥官的咽喉。 这个倒霉蛋顿时倒在了蜥蜴人阵列之中。 他其实跟前两任首领一样,也是死于话多,无论是站在阵列中还是站在阵列前,都喜欢哔哔两句,结果就只能被搞死。 唐宁的箭,精确制导,专打精英! 一群蜥蜴人离开队列朝着唐宁所站的山岗上包抄过去。 他们的阵脚已乱。 见蜥蜴人乱作一团,阿拉贡看到了机会,他立即让己方弓箭手持续发射,先行收割了一波。 蜥蜴人持续减员中…… 阿拉贡此时已料到唐宁在外围“搞风搞雨”了,但他还没有十足的把握组织反击,因为从人数上来说,蜥蜴人依然是他们的四倍有余。 蜥蜴人腹背受敌,如同无头苍蝇般嗡嗡乱转。 一部分蜥蜴人在没有弓箭掩护的情况下,乱哄哄地朝商队冲来,正好成为商队弓手练箭的活靶子,少数冲到阵前的,也被长枪捅死。 商队的防线稳如磐石,水来土掩,兵来将挡,而且从刚才濒临死亡的压抑,转折到如今胜利曙光的降临,此间的变化,令商队众人士气大振。 唐宁看到蜥蜴人阵脚乱了,便能猜到故事的大结局了,剩下的,就是移动靶射击训练。 简单的程序而已,搭箭,弯弓,放弦…… 一箭一个,绝无落空。 扑向他这个位置的蜥蜴人就象定点燃放的烟花一样,放出一篷血色烟火之后,便纷纷寂灭。 唐宁的脚边堆着一大堆箭袋,弹药充足,如果可以的话,他简直可以射到天荒地老。 能靠近到他这个位置的蜥蜴人寥寥可数,而等待他们的结果无非是布雷泽之焰的“割喉之礼”而已。 很快,蜥蜴人的士气已经崩得不成样子了。 瞅准时机,商队开始反攻。 在阿拉贡的带领下,众人手持盾牌,兵器,向着残余的蜥蜴人冲去。 蜥蜴人终于溃散。 唐宁没有参予到追击战中去,他始终站在那个位置上,进行着远程收割。 精灵弓的射程足够远,只要在射程之内,遍地皆是经验值,谁都抢不走。 良久,战斗结束了,唐宁听到了系统的提醒。 “宿主经验值已足,等级升至第7级,收获主属性值+1,技能值+1,声望值+1.5。所有已激活的技能熟练程度均增加。” “宿主声望值达到5,招蓦功能正式解锁!” 第20章 招募英雄 唐宁意念一动,眼前的光幕中出现了相关数据。 【宿主】唐宁 【等级】7级 【声望值】5.0 【主属性和对应技能熟练度】 技击:66;(对应技能:近战武器:690;远程武器:669;徒手搏击:668;) 耐力:66;(对应技能:骑术:668;跑动:668;健身术:668;) 魅力:0;(对应技能:招募:0;统御:0;交易:0;) 智力:2;(对应技能:语言:30;魔法:20;医术:0;工程学:0;锻造:0;炼金术:0;) 【已招募英雄】无 【已招募士兵】无 激活的技能中,熟练度提升最快的是近战武器,这得益于他常用单手长剑杀敌的缘故,技能使用越多,熟练度增长愈快,则该项技能威力越强。 语言的总体熟练度虽然只有30,已让唐宁深感欣慰了,在语言项中,他除了学习过艾拉西亚语之外,其他语种极少涉猎,正因为如此,这也拉低了语言项的平均熟练度,而事实上,他的艾拉西亚语现在已说得很不错了。 魔法一项,三个已学会的魔法技能:魔法神箭,驱魔大法与治疗术皆未曾真正在实战中使用过,靠的是练习积累起的熟悉度,平均能有20,他觉得很满意。 得来的主属性值+1和技能值+1,他投在了智力和魔法技能上。在这个世界,魔法是个BUG,就连他这个挂逼都不得不顺应潮流,多学习,多做题,以争取尽快提高已学会魔法的熟练度,以及解锁更多新魔法。 在意识中,他打开了系统的招募页面。 光幕上立即弹出许多条信息。 “宿主获得英雄招募席位:5;获得士兵招募席位:500。” “凡是现实中已为宿主效力并且忠诚度达到70以上的人皆可纳入系统成为士兵;忠诚度超过90的人可成为英雄。” “士兵与英雄从事相关职业的活动,即可获得经验值,宿主可在系统中选择用经验值为他们升级或是把经验值据为己有。士兵职业只能单选,英雄职业无上限(数量根据等级与天赋而定)。” …… “可将英雄获得的经验值以及他们升级后获得的属性值与技能值据为己有?” 唐宁把规则里的这句话重复念了一遍。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工具人?” “5个大工具人以及500个小工具人?!” 看到这,唐宁心生喜悦,连眉毛都跳动了一下。 点开英雄与士兵的候选名单。 上面只有三个人的名字。 山姆,珊莎与汉默。 三人的忠诚度都高达100,所以都光荣地入选了“英雄”与“士兵”的招募候选名单。 阿拉贡并不算是为唐宁效力之人,在名单上自然找不到他的名字。 在系统中可查看三人的属性。 山姆,等级2,技击:0;耐力:1;魅力:2;智力:7; 珊莎,等级2,技击:1;耐力:5;魅力:1;智力:3; 汉默,等级2,技击:5;耐力:2;魅力:1;智力:2; “山姆,智力:7?”唐宁想起自己智力属性栏那可怜的3,不禁暗叹一口气。再点开山姆智力属性下的技能,发现他在“语言”“魔法”“医术”“炼金术”上均有涉猎,而“语言”的平均熟练度是恐怖的275! “哎呀,我去!”瞬间,唐宁觉得山姆其实才是真正的挂逼! 最神奇的是,唐宁点开他的魔法技能,发现他的魔法技能树已点亮,唯一激活的“魔法神箭”居然有15的熟练度。 “他会魔法?”唐宁挠了挠头,“不会吧?我的魔法神箭的熟练度不过18,已经可以把树皮打飞了,他的有15熟练度,总该有些杀伤力吧,但他怎么看上去就象个软蛋?” 算了,等会问一问他吧。 珊莎与汉默两人的属性跟他们平时的表现是挂钩的。 珊莎的耐力属性值有5,而该属性下“健身术”的平均熟练度高达215! 健身术熟练度所体现的是身体力量、速度与强度。珊莎有这样的数值,唐宁倒也不意外,她是力量型猛女,就跟《银魂》里的神乐类似。 至于汉默,他在技击方面,有独到之处,尤其是射箭,熟练度有205,这可能跟他原来做过弓骑兵的经历有关吧?除此之外,他在锻造方面,熟练度居然也有160! 三人皆各有所长,升级潜力巨大,如此看来,人贩子伊蒙·迪恩也并非一无是处啦,起码他把这三位宝贝送到了自己面前。 唐宁将三人的名字都拉入“英雄”的界面。 英雄一经选定,系统随即弹出一个选项框,上面罗列了许多职业:牧师,法师,德鲁伊,炼金术士,战士,骑士,刺客,商人,学者,建造师,锻造师,探险家等等。 以现在的等级,英雄只能选择两个职业。 唐宁给山姆选了“学者”与“法师”。 珊莎则是“战士”与“骑士”。 最后,唐宁想了一会,给汉默也选了“战士”与“骑士”。 唐宁本来想给汉默选择一个“锻造师”的职业的,但考虑到近期的战斗可能会比较多,刷经验比较快,而锻造的机会几乎为零,产出不了经验值,所以还是暂时让汉默维持战斗达人的人设吧,等以后等级高了,再增设职业也不迟。 选好之后,唐宁的神思回到现实中。 商队的人正在打扫战场,凡是未死透的蜥蜴人,坚决给予补刀。此役,商队死了两个伙计,重伤三个,轻伤四个,损失是有的,但几乎全歼蜥蜴人五百多人的部队,绝对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 阿拉贡很快找到了唐宁。 他的神情看上去有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两年前,他在这里丢下了七十一具伙计的尸首,而自己则象狗一样地逃了回去,这种羞愧的心理阴影,今天总算一扫而空了。 “铜铃,”阿拉贡眼睛微红地道。他张开双臂,走过去给了唐宁一个大大的拥抱,“谢谢你,兄弟。” “呵呵,不客气,不客气。”唐宁笑嘻嘻地道:“此地不宜久留,让大家立即动身吧。” “好的,”阿拉贡立即去安排了。 “大人,大人,”珊莎一边喊,一边小跑着来到唐宁身边,她的脸颊红红的,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砍人砍得血气上涌才这样。她一脸期待地看着唐宁,表情象极了做对了几道数学题,想让老师表扬她的小学生。 唐宁瞥了瞥她手中的剑,只见剑刃上满是血污,有几处地方还砍崩了口,便叹了一口气道:“珊莎,换柄剑吧,你看,这柄剑都快被你砍成锯子了!” 第21章 魔幻版的外科手术 珊莎此战颇为英勇,自阿拉贡带头发起冲锋后,她是第一批冲向敌群的剑盾手,整场战斗下来,她斩敌九人,比商队中的一些老手还猛。她原以为唐宁会夸她的,结果…… 珊莎垂下了脑袋,蔫蔫地道:“知道了,大人。” 唐宁看她那一副好象“鹌鹑”似的模样,心中莫名有些想笑,便安慰她道:“珊莎,其实……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真的?”珊莎抬起头,眼神亮了起来。 “嗯,”唐宁诚恳地点了点头,道:“能在战场上活下来,你已经做得非常好了。” “要想报仇,你必须比你的仇人长命,你和山姆想要重现你们维杜尔家族的光荣,就要努力地活下去。记住我说的话,只有握住了手中之剑,才能拥有与人谈判的资格。” “哦,”珊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最后那句话,是唐宁老爸在玩《魔法门之英雄无敌3》时最喜欢对他说的话。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一家三口经常联机打游戏,而唐爸总是发展最慢的那个,严重拖后了游戏的进程,于是唐宁便经常和唐妈联起手来,先把唐爸灭了,然后才决胜负,以致于唐爸经常“忧愤”地叹息道:“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 珊莎还在那发呆,唐宁已经走开了。 他心里喜滋滋的,因为他发现自己在对珊莎说那一堆废话时,在语法以及构词上居然毫无滞碍,显然文化水平又有了长足的进步。换在穿越前,碰上这么高兴的事,他早就炒几个菜,开一瓶五粮液喝上了。 商队继续前进。 七个伤员被安置在马车上,随同前往图鲁尔部落。 七个人里面,重伤的三位,皆是刀伤,蜥蜴人的刀与他们的箭一样,都带毒。这种毒很奇怪,并非见血封喉,一沾即死的那种,但它会在两三天内逐渐地腐蚀你的身体,让你受尽折磨而死。 阿拉贡两年前耻辱的那一役,被他带出来的伤员,甚至等不及被送至光明教会医治就全身腐烂而亡。 唐宁拦停了运载伤员的马车。 自从学会治疗术之后,他经常都会偷偷摸摸地去丛林里抓兔子,捅伤后,再用治疗术进行救治。之所以这样做,一是因为开始的时候,治疗术的疗伤效果实在差强人意,他怕被人笑话,二来他也不想太早暴露自己会魔法的事实。 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是唐宁一贯的宗旨。 商队的七个伤员,都中了蜥蜴人的毒,其实在本质上来说,如果不及时救治,他们都会在两三天内成为死人,无分伤势的轻重。 人命关天,唐宁决定试一试自己的“手艺”,在特维亚光明教会的时候,那个光明牧师连山姆他们三个垂死之人都救得活,可见光明魔法的强大,自己的修为虽然远远不及,但试试又何妨?总好过半夜去捅兔子吧…… 见唐宁突然坐到了伤员的马车上。 阿拉贡策马跟了上来,好奇地问道:“铜铃,你是不想骑马了吗?你想坐车的话,我让人安排另一辆车给你。” “不是。”唐宁摇摇头。 在他面前,躺着一个腹部中刀的伤员,满身血污,面如紫金,气若游丝,唐宁解开他腹部上用来包扎止血的麻布,只见伤口处皮肉翻开,腥臭扑鼻,黑色的血块、膏药混合着墨绿色的脓液正徐徐地往外渗。 情况已不能再糟了,看这个样子,恐怕用不了两天,今晚他都挺不过去。 唐宁没再犹豫,他对阿拉贡道:“匕首。” 阿拉贡不明就里,但依言给唐宁递过去他随身携带的匕首。 唐宁又道:“火把。” 阿拉贡大声招来一个伙计,让他点燃一支火把交给唐宁。 唐宁将火把插在马车车厢板夹缝上,先用布将匕首擦干净,然后在火上燎烤一遍。 小心地用匕首拨开伤员伤口上的血团,用以止血的膏药,再刮干净那些墨绿色的脓液,伤口便基本露出来了,唐宁随即凝神进入冥思状态,手心缓缓放出一团丝絮般的白气,白气弥漫开来,笼罩着伤员的整个躯体,随后就如同具有自我意识似地,丝丝缕缕地从伤者裸露的伤口中钻入…… 不一会,本还在渗血的皮肉不再出血了 阿拉贡目瞪口呆地看着唐宁,到现在,他总算明白唐宁在干什么了。 “铜铃是个光明牧师?法师?还是德鲁伊?” 在阿拉贡的印象中,只有这些最接近神,会使用魔法的人才具备这样匪夷所思的能力。 不少商队的人都好奇地围过来观看,珊莎和山姆也在其中,有些人本想开口问些什么,但都在阿拉贡严厉的噤声手势中打住了话头。 过了一会,这个伤员创口里受损的皮下组织、肌肉以及内脏开始慢慢愈合,而在愈合的过程中,创口也在持续地排出一些坏死的筋膜组织,内脏和血污,这让创口看上去触目惊心。 唐宁全神贯住地在施术救人…… 一段时间后,他停了下来,此时,伤员的创口看上去比之前平整了许多,但表面还是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黑褐色物质。 唐宁换了一柄匕首,擦拭干净,用火燎烤,重复着第一次治疗时的流程,但这次他下刀更狠了,将痂膜挑开后,他开始将创口边缘的一些腐肉割去。 他的手很稳,神情很专注,刀法很细腻,就象一位雕刻大师在创作一件艺术品。 周围的人看得眉头大皱,头皮发麻,脸上的表情就象唐宁在割他们的肉似的。山姆的脸色有些发白,但还是忍不住想看。 伤员在沉睡,鼾声大作,唐宁持续在切除他创口上的腐肉,他却象感觉不到痛似的。 刨去血痂,割去腐肉后,唐宁继续着治疗术的第二疗程…… 良久,他停了下来,此时,伤员的创口又覆盖上了一层血痂,但唐宁没有再将其刮掉了。因为伤员体内脓血,毒质以及损烂的组织已经排除得差不多了,剩下的可以靠他自身的自愈能力来修复。 整个过程就象一台外科手术似的,而唐宁之所以这么熟悉,是他通过为树林里一头被箭射伤,导致腹部脓肿的麋鹿治伤得来的经验。 一个伤员救下来后,则是另一个…… 不知不觉间,天色已完全暗沉下来。 当最后一个轻伤员也得到救治之后,唐宁轻吁一口气,背靠车厢壁,颓坐在车上,他身上的衣服已被汗水湿透,此时的他,魔力已透支,累得肝都有些疼。 马车周围,火光熊熊,随行的商队骑士手执火把,包括阿拉贡,汉默,齐沃,珊莎,山姆在内,一直都在为唐宁举火照明,而他们此时看着唐宁的眼神,又添了几分敬畏。 第22章 五大法师公会 为提防蜥蜴人偷营,商队扎营之时,离开沼泽区边缘地带已有五十余里了。 在安排好警戒哨岗之后,商队开始有条不紊地布置营帐,照顾伤员,解鞍饮马,砌灶升火,只见肉干,果脯,糕点一箱箱地从车上往下搬,看这架势,阿拉贡应该是准备开个庆功宴了。 唐宁地位特殊,连阿拉贡都在忙活,他则坐在一个枯木墩上休息。 他凝眉肃目,似在思考着什么,商队的人在他身旁走来走去,他恍若未觉,给他送来奶酒与吃食的伙计,喊了他一声,他也只是呆讷地看了那伙计一眼,再无其他反应。 伙计躬躬身,悄悄地走开,唐宁大人特立独行的脾气,商队里的人早就见怪不怪了。 其实唐宁并非高冷与傲慢,他只是在想该如何问山姆关于魔法的事。 系统中显示,山姆的魔法神箭已有15的熟练度,那他必然是修习或者研究过这项魔法技的,换言之,他对魔法的认识会比其他人更多一些。 唐宁并不指望能从山姆那里学到呼风唤雨的魔法技,他只是想以魔法为切入点,了解这个世界多一些。 不远处的山姆和珊莎正往火堆旁边搬运柴枝,唐宁寻思了一会,拎起座下的枯木墩,走了过去。 “大人。”山姆放下手中柴枝,向唐宁行了一礼。 “嗯,山姆,你跟我过来,我有些话要对你说。”唐宁把手中的枯木墩扔进了烈焰熊熊的火堆里,对山姆道。 他的神情看上去颇为严肃,山姆与珊莎不明就里,脸上都流露出不安。 “大人,是山姆做错些什么了吗?”珊莎小心地问道。 “不是的。我只是跟他聊聊。”唐宁朝山姆招了招手,返身往人少的地方走去。 山姆连忙跟了上去。 走到一个僻静处,唐宁盯着山姆,劈头就问:“山姆,你会魔法,对吗?” 山姆眼神中先是震惊,继而涌上满满的疑惑,在唐宁眼神的逼视下,他期期艾艾地道:“会……会一点点……” 看着山姆那一副好象做贼后被捉住似的表情,唐宁皱了皱眉,道:“会就会呗,你慌什么?” “大人,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可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我曾经研习过魔法呢,甚至连珊莎都不知道。”山姆低垂着头,晃了晃脑袋,似要努力回忆起自己到底在哪里露出了破绽。 山姆的态度让唐宁疑云丛生。 “会魔法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你怎么跟做贼似的?光明教会的牧师不是挺受人尊敬的吗?” 山姆扭头往四周看了看,见并无其他人,才压低声音道:“大人,对于光明教会的教徒以及法师公会的入职法师来说,学习魔法当然会受人尊崇,但对于组织之外的人来说,如果擅自学习魔法,会被视为异端,要接受审判的。” 山姆这段话语速颇快,而且用了许多他平时与唐宁交流时都没用过的词,但唐宁居然完全听懂了。 这让唐宁自己都颇感意外。 “难道是升级之后,自己的语言领悟能力增强了?甚至有“无师自通”的趋势了?” 如果真的这样,那自己成为学者将指日可待,统治世界也将指日可待……咳咳…… “审判?什么样的审判?”唐宁回到现实中来,并且现学现卖,用“审判”这个词造了个疑问句。 “情节严重的,要接受火刑。”山姆做了个绑在柱子上,被火烧的样子。 “火刑!嗯,甚好。”唐宁点头,心中却吐槽道:“想不到光明教会那些浓眉大眼的,处决方式也这么残酷,唉,人不可貌相啊。” “既然要加入教会或法师公会才能学习魔法,那就加入他们呗,这有什么难的?”唐宁重新找了个树墩坐了下来,满不在乎地问道。 山姆听罢,脸上浮现出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他抿着嘴,眼睛眨啊眨的,似在酝酿情绪,又似在斟酌语句。 他这副表情所传达出来的信息,唐宁是明白的。 其实就是说:“大人,我TM的真是对你无语了!” 过了半晌,山姆才缓缓地道:“大人,不会这么容易的!凡是想学习光明魔法之人,首先必须加入光明教会成为神职人员。加入之后,信徒便变成了教徒,教徒是光明神的奴仆,必须抛弃原有的一切,比如家人,财富,爵位等等,教徒不许婚娶,不许拥有私财,不许贪恋浮名,余生只能信奉光明神。凡是违背誓言的,皆视为异端,要接受教廷的审判。” “那许多贵族以及王族中人只怕都没这个念头了。”唐宁道。 “人总是有许多割舍不下的东西的。”山姆耸耸肩,对于唐宁所说,他深表认同。 “那其他种族有加入光明教会的吗?就象精灵族,矮人族,树人族什么的。” “可信奉,但他们都无法成为光明教会的神职人员。” “也就是说,只有人类才被光明教会允许修习光明魔法咯。” “是的。” “那法师公会呢?难不成也要信奉什么神,也要抛弃原有的一切吗?” 随着谈话的深入,唐宁问的问题越来越专业,用词也变得越来越“文采斐然”,山姆对唐宁的语言学习天赋本来就佩服有加,而现在只能用震惊来形容了。于是,他也不刻意放慢语速了,用词也精炼了许多。 “法师公会收受信众的标准没有光明教会那么严苛,而且也把魔法传授给其他族类的人,但他们对付叛徒的手段远比教会残酷。” “法师公会本来只有四个,分别代表着元素魔法的土系、水系、火系和气系魔法,这四个公会的法师,信奉各自公会的创立者为神。本系的魔法,他们是绝不外传的。只有加入本公会并且宣誓永不叛变的会员,才能享受公会的保护,会员之中有天赋者,更会被带入魔法塔中,传授本公会的魔法。但如果会员一旦叛出公会,所受制裁将是世上最残酷的,不光叛徒本人,连他的家人朋友亦会被公会的异端裁判所全部处绝。” “何种行为会被视为叛变?” “改投其他法师公会;未经公会允许,将本公会的魔法传授给非会员。” 听到这里,唐宁长叹一声道:“门户之见啊,果然无论哪个世界都是一样的!”此时他说的是中文。 山姆:“???” “刚才你说,法师公会本来只有四个,你的意思是还有更多?”唐宁继续发问。 “是的,因为四大法师公会之间政见不同,争端不断,杀伐不停,有一部分法师感到厌倦,陆续出逃,这些叛逃的法师受亡灵之王安德鲁的诱惑,与亡灵族的巫师合作,结合元素魔法与巫术,创造出法力更强大的‘黑暗魔法’。安德鲁适时建立了黑暗法师公会,将许多不被元素法师公会所容的法师以及亡灵界的所有巫师收纳进来。黑暗法师公会因而后来居上,成为五大法师公会中的最强者。这些年来,如果不是有光明教会的制衡,四大元素法师公会可能已被逐个击溃了。” “裁决,审判,杀伐,击溃……非我族类,皆为异端。”唐宁摇头叹息,心中暗道:“这哪是什么魔法发展史啊,这分明就是魔法门世界所有生物的血泪史。” 第23章 我是不是有些飘了? “既然法师公会的规矩这么严,你的魔法是从哪里学来的?”唐宁问山姆道。 山姆一脸苦涩地道:“刚开始之时,我并不知道那是一本魔法书。我当时从一间曾经是坦格利安家族旧城堡的图书馆里获得了一卷残本,残本封面的犀牛皮上印着古撒马利亚语书籍上常常出现的三头龙徵章,于是,我便迷上了那本书。” 一说到“书”,山姆的眼睛便焕发着灼人的神采,连嗓音都充满了迷幻的情感,“要知道,撒马利亚语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从那以后,我施展我平身所学,开始翻译这本古书,原本只是想探寻古撒马利亚王朝的历史,但随着翻译进程的推进,我才逐渐发现……那好象应该是一本魔法书。” “魔法书里记载了什么魔法?” “那是一种会产生光,魔力集束发射时尤如利箭一般凌厉的魔法,用艾拉西亚语来说,叫做魔法神箭。” “所以,你学会了魔法神箭?”唐宁眯起了眼,看着山姆。 山姆拼命摇头,摇得连腮帮子上的肉都在抖。 “虽然在五年之前,我就禁受不住魔法的诱惑,也忘记了法师公会的残酷禁令,开始修习了,但那是一本残本,最后缺了一部分,而且有小部分的撒马利亚语我没能翻译出来,我又不敢拿着书去请教我的老师,所以一直未能完全参悟。象书中所说的,能徒手发出象利箭一样的白光,我从未做到过。但在今天……” 山姆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唐宁盯着他。 山姆咽了一下口水,嚅嗫道:“但今天仿佛有一道灵光在我的灵魂中闪现,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完全领悟了这个魔法的要义。” “今天的什么时候?” “击退蜥蜴人之后。” 唐宁心想:“嗯,时间对上了,正是自己将山姆纳入系统之时,看来系统的开光效果还是不错的。” “那你以后可以继续修习这个魔法啦。”唐宁道。 “我很害怕被法师公会发现。”说起法师公会,山姆眼中闪过一丝恐惧。 “就象你以前一样,偷偷练就是了,而且就算被他们发现,我带着你和珊莎一块逃跑,放心吧。”唐宁拍了拍他的肩膀,呵呵一笑道。 “谢谢大人。魔法的诱惑实在是太强烈,以前的我,明知偷习魔法神箭可能会招致法师公会的制裁,却还是忍不住学了,唉……”山姆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唐宁一笑,喃喃低语道:“魔法神箭算什么,以后的那些魔法,才叫诱惑呢!” “什么?”唐宁的声音太低,山姆没听清楚。 “没什么。我们过去吧,那边的鹿肉似乎烤好了。”唐宁笑着指了指远处的火堆,那上面架着两头在路上猎杀的麋鹿,皮肉已烤得滋滋冒油,肉香四溢。 唐宁大步朝那边走去。 山姆紧跟在后,小心并且小声地问道:“唐宁大人,你还没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曾经学习过魔法的。” 唐宁回头瞥了他一眼,眼神凛凛,煞有介事地道:“因为我有一双鹰眼,能看透世间万物!”这句高逼格的话,他说得有如德芙巧克力一般丝滑,再配上自我感觉良好的眼神杀,堪称教科书级别的龙傲天台词。 自从【智力】的主属性值被他加到了3之后,唐宁就觉得自己象打通了任督二脉的顶尖高手,随意挥洒间皆是绝招,造词功力更是一浪高过一浪。 “哦,”经唐宁这么一表演,山姆也觉得唐宁说得极有道理,以致于被唐宁看了一眼之后,他竟遍体生寒,有种被人剥光了衣服的感觉。 最大的那堆篝火旁,只有阿拉贡坐在那里,在他旁边,只放着一个木墩,显然是给唐宁留的。这样的布置,意思非常明显了,阿拉贡想和唐宁谈些事情。 山姆知趣地绕过这堆篝火,凑到了珊莎与汉默的那堆篝火去。 唐宁来到阿拉贡身旁坐下。 火光映红了他们两人的脸庞,阿拉贡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他给唐宁斟上一大碗葡萄酒,唐宁接过,两人碰了碰碗,也没说话,便先各自饮尽了碗中酒。 木支架上串着一整条烤好的鹿腿,酥黄的肉皮上插着两柄割肉的小刀,旁边的一个木盘上堆满了新鲜樱桃,黄桃,蓝莓与醋栗,另外一个盘子上则是果脯,肉干以及一种用羊奶酪,海盐,杏干和牛油烘焙出来的酥饼。 “铜铃,谢谢你又救了我们整支商队。”阿拉贡朝唐宁再次举起了酒碗。他含糊不清的口音一直无法纠正,就连商队的其他人都在山姆的教学之下改称唐宁为“唐宁大人”了,他依然如故。 唐宁笑笑道:“你们都是我的朋友,这是应该的。” 喝过第二碗酒,阿拉贡开始用小刀割鹿肉。他的刀法娴熟,割出来的肉,块块肥瘦相间还带酥皮,一看就知道是个吃货。 唐宁倚在木墩后面的树根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式坐着,坐舒服后,他悠悠然然地朝嘴里扔了一把樱桃,嚼几下,吐掉所有核,然后端起碗,吞入一大口葡萄酒,鼓起腮帮子“咕噜咕噜”几下,将甜得发腻的樱桃与稍带酸涩的葡萄酒混合一下,再喝下去。 这种品酒的方法,是他来特维亚镇之后才发明的,这里种植的樱桃不知是水土特别好,还是种子特别优良,果实比蜜还甜,与葡萄酒中和一下,正好有一种往82年拉非里掺雪碧的感觉。 樱桃混酒喝下去之后,唐宁眯着眼,感受了一会口腔里留存的果香与甜醇。 “嗯,刚刚好。” 阿拉贡此时朝他递来一块鹿肉,他笑着摆了摆手,让阿拉贡自己随意。 “铜铃,我虽然不知道你的故乡到底在哪,不知道你到底属于哪个家族势力,也不知道你的魔法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但有些话我觉得我必须要告诉你。”阿拉贡放下鹿肉,神情凝肃地对唐宁道。 唐宁继续泡制着他的第二份“拉非掺雪碧”,但他发现阿拉贡说话的时候,眉头都拧成了结,便问道:“你想说些什么?你怎么这么严肃?” “我很感激你用魔法救了我七个伙计的命,但如果别人也要求你这么做的话,我希望你能拒绝。” “为什么?”唐宁咽下了用口腔发酵了好一会的“雪碧拉非”,轻松地道。 “因为那很可能会要了你的命!光明教会不允许非教徒施展光明魔法,你会受到审判的。”阿拉贡凑近唐宁,沉声道。 唐宁有些感动,阿拉贡是真的把他当朋友看呢。 “我知道,刚才山姆已经告诉我了,我会注意的。我当然也相信你们不会告诉光明教会的。”唐宁平静地道。 阿拉贡突然手抚胸膛,神情庄重地道:“我阿拉贡·奥勒克谨以我们奥勒克家族的先祖起誓,我保证我以及我商队的所有人都不会泄露这个秘密,如若我泄密,神将罚我于炼狱中永受炎火的炙烧,如若我商队中的人泄密,我会亲手杀了他。” 唐宁默默地看着阿拉贡起誓,从阿拉贡那严肃的神情来看,他的誓言绝不象是敷衍的说辞,一念至此,唐宁心中忽然起了一丝忐忑:“这么严重吗?光明教会与法师公会有这么恐怖吗?如果真的是这样,自己是不是有些飘了?竟然在没有任何把握的情形下,就想与整个魔法界为敌了。” 第24章 诡异的小镇 第二天,商队在太阳完全升起来后,便踏上了征途。众人经过一夜的休息后,状态都有所恢复。 接下来,商队要去的第一个目的地将会是麦林矿镇。 据阿拉贡所言,麦林镇附近的雪山原本盛产月亮石,这种幽幽带光的矿石经切割与打磨后,熠熠生辉,可以作为照明工具,是很好的生活物资与战争物资。 一个强大的矮人部落率先发现了矿源,于是在那里建了个矿镇,用采挖出来的月亮石与各方领主与商人做贸易。 只不过近几年来,矿石产量越来越少,生意越来越差,矿镇里有许多人选择了离开,留下来的人则大部分改行种植甜柿了。但即便如此,因为前期开采矿石时积累了不少的财富,镇子上的民众们生活都颇为富足。 阿拉贡商队此行前去麦林镇,其实已偏离通往图鲁尔部落的最快捷路线了,属于绕路而行,而阿拉贡的解释是:为了赚更多的钱。 去麦林镇采买月亮石和甜柿,然后带去图鲁尔部落,就能赚更多钱? 并不是的。 图鲁尔部落对月亮石和甜柿都不感兴趣。 阿拉贡商队前往麦林,其实只是为了交采冰的订金,矿镇里的矮人收到订金后,会帮他们提前采好冰块,当商队在图鲁尔部落完成交易后返程时,便再次来到镇内,交齐尾款,接收那一批冰块。 对于唐宁的疑惑,阿拉贡解释道:“冰鱼怕热,离开图鲁尔部落的冰湖水域,会很快死亡,如果我们也象其他商队一样,将冰鱼盐渍的话,那冰鱼的价值将大打折扣。” “所以你想从图鲁尔部落把湖水、冰块和冰鱼一块运出来,然后中途在麦林镇补充冰块。” 阿拉贡笑道:“是的,是的。” “只是为什么一定要给矮人们订金,让他们去开采冰块呢,我们自己动手不行吗?” “麦林虽在雪山附近,但山下并不寒冷,坚冰都在雪峰之上,没有矮人们的攀援设备和开采工具,很难开采的。” 唐宁挑着眉,点了点头。 制冰与储冰在这个时代都是挺困难的事,不过如果有足够的硝石的话,自己或许能给阿拉贡打造一个移动冰库。 想起硝石,唐宁便很自然地联想到了穿越者快速扩张与致富的两大神器——火药与蒸馏酒。 酒自然不必说了,这个世界的酒充其量只能算是酒精饮料,等以后条件成熟了,自己给他们造些蒸馏酒,也让这些乡巴佬们尝尝什么叫做快速上头的辛辣感、香醇感以及醺醉感。 至于火药,唐宁不怎么想提。 因为他虽然知道火药的配方,但对于枪械火炮之类的构造与制造工艺,他一无所知啊。 唉,神TM的知道自己要穿越啊。 如果早知道,自己肯定把现代文明世界所有火器的制造技术都温习一遍了,所以说,在穿越福利降临之前,大家必须多读点科外书,早做准备…… 走了大约两天,慢慢地,林木渐稀,天地远阔,而山势也似乎呈现出一种欲往天穹而去的态势,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绵延的雪峰象一道白色屏障一样,镇守在天际,挡住了从埃里大陆北方刮过来的寒潮。 顺着一条宽阔的石径走下去,前方不远处便是麦林镇了。 “两年前,我来过这里,这个镇子很繁华的。”阿拉贡笑着对唐宁道。 进入镇子,商队所有人都傻眼了,他们之中有两年前来过的,也有第一次来的,比如唐宁,但无论是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个镇子明显与阿拉贡所说的不一样。 镇子内房屋多由石块筑成,数量很多,高矮相间,鳞次栉比,绵延开去,看规模的话,镇子以前应该住着很多人,但现在,一个人都看不见! 风幽幽地在空旷的街道上吹过,扬起阵阵黄尘,旅馆檐前高挂着的木质招牌在风中嘎吱作响,更凸现出镇子的荒凉与空寂。 商队在街道上穿行而过,随后驻足在一家旅馆门前,唐宁与阿拉贡先后下马,走了进去,齐沃紧随其后,汉默,珊莎与山姆出于好奇也跟了进去。 旅馆大门敞开,柜台后面的货架上,物件码放整齐,但不见食物和酒,钱柜里也没有钱。一楼的桌椅都是完整的,一些桌子上杯盘狼藉,纷乱地摆放着各种餐具,酒壶以及用来盛放面包的小藤筐。 有些碗碟中还残留着一些已长出青霉的玉米粥与白面包,似乎是客人们吃剩下的,唐宁拿起一个酒壶,晃了晃,里面的残酒“哗啦哗啦”地响动。 阿拉贡提着剑从二楼走下来,对唐宁道:“二楼没人,没有打斗的痕迹。” 唐宁物品鉴定术的光幕一直开启着,他指着桌上的玉米粥,对阿拉贡道:“玉米粥已变味,但未完全干硬,估计这里的人离开的时间不会超过五天。” “齐沃,派三组人出去,在整个镇子内仔细搜查,看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其余的人,人不卸甲,马不卸鞍,就在原地戒备。”阿拉贡向管事齐沃下达了第一个命令。 “是的,大人。”齐沃领命,正要出去布置。 “等等,”唐宁喊住了齐沃。 “我也带一队人到周围去看看,如有异常,依然以鸣镝响箭为号,商队听到信号后,立即撤出镇子,按原定路线北上前往图鲁尔部落,斥候组想办法从后跟上。”唐宁补充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齐沃望向阿拉贡,阿拉贡点点头,表示同意唐宁的意见。 唐宁往后看了看珊莎,汉默与山姆三人。 “你们三人跟我一组。” 汉默很平静(侦查这事,他常干),珊莎很高兴(侦查这事,唐宁第一次叫上她),山姆有点慌(侦查这事,如果可以的话,他一辈子都不想干)。 携带小型盾牌与短剑的侦查小队很快出发,开始在这个处处透着诡异的矿镇内进行搜索。 …… “砰” 珊莎一脚踹开了一扇从外面上锁的铁门。 这是一幢看上去象牢狱似的灰色建筑,坚固而宏大。 铁门洞开,眼前出现一个大厅,大厅中央有一个手执铁锤的矮人雕像。大厅宽敞而朴拙,地面皆由未经打磨的灰色石板铺设而成,墙面亦然,但从内部结构来看,建筑者还是匠心独具的。 因为从大厅侧旁延伸出去了数条弧形走廊,这些走廊悬在空中,蜿蜒盘旋着通向此幢建筑内的其他楼层,看上去很有艺术感。 站在大厅中央往上望,感觉就象站在现代大型MALL的大厅中央。 “这个应该是麦林镇的执政厅了,我们是从侧门进来的。”山姆悄声道。 第25章 有人控制着他们! “汉默和珊莎一组,从右侧走廊往上搜,我和山姆一组,从左侧走廊往上搜,如果情况正常的话,便在那扇大门前集合。”唐宁指着上方位于四楼中央位置那一扇看上去很气派的拱形大门道。 各楼层的情况跟镇上其他地方差不多,屋内的家具物件基本都在,但没有一丝人气,不一会,四人便相继来到了四楼中央的大门前。 “有什么发现吗?”唐宁问。 珊莎摇头。 汉默耸耸肩,摊开双手无奈地道:“如果一仓库的农具和采矿工具也算的话……” “还留下了一仓库的农具和采矿工具?看来这里的居民并不是自愿迁徙的呢!”唐宁沉吟道。 “?” 对于唐宁这一论调,山姆等三人显然都持有不同想法,只不过山姆与汉默两人不想说出来。 但珊莎就没想那么多了,她直接就反驳道:“大人,这个镇子保存完好,全无战斗过的迹象,怎么就能说镇民不是自愿迁徙的呢?” 唐宁淡淡地道:“无论在哪个地方,铁具都是很珍贵的,在自主迁徙的情况下,绝无丢弃的可能。” “也许是事发紧急,所以镇民才丢弃了这些沉重物件呢。”见唐宁一副“海纳百川”的豁达模样,汉默也斗胆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如果事发紧急,屋舍内的家具,衣物以及生活物件就不会如此整齐了。” “我们沿路搜查过许多民居、旅馆、商铺和酒馆了,不知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些共同之处?”唐宁抛出问题后,然后满怀期待地望着自己手下的三个“英雄”。 唐宁【跑动】技能的平均熟练度高达“668”,其中攀援、观察、伪装、潜伏、挪移能力皆属顶尖水准,再加上专家级“物品鉴定术”的加持,许多人也许一辈子都看不明白的事,他一眼就能看出门道来。 三人一阵沉默,还是汉默首先打破了沉默:“门基本都没关,屋内的家具齐整,无打斗痕迹,没有死人。” “嗯,总结得挺好……还有吗?”听过了汉默的发言,唐宁继续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们三人。 三人静了下来。 珊莎凝眉想了颇久,憋红了脸,总算憋出一句:“屋内基本都没有吃的食物,连土豆都没有。” 唐宁微笑点头。 “是的,食物基本都没有剩的。因为这里的人离开之时,总共只带走了三种东西。” 珊莎眼中满是怀疑,问道:“只有三种吗?” “是的,只有三种。” “金币,武器和食物。”唐宁道。 汉默听罢,低头想了好一会,搜查时的种种回忆涌上来,不一会,他霍地抬起头,惊讶地对唐宁道:“大人,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没有人在迁徙时只会带这三种东西的,除非有人控制了他们!” “谁会控制他们?”山姆追问道。 “不知道。”唐宁转身朝敞开的拱形大门内走去。 这是一间宽敞而朴拙的办公室,宽大的石桌,低矮的椅子,灰色无花纹的柜子,毫无美感可言的几个动物头挂在墙上,似乎在向来客展示着主人的豪迈与勇武。 桌上除了鹅毛笔,墨水瓶和几张空白的信笺外,空无一物。 但旁边敞开的柜子就“丰富”得多了。 唐宁从里面取出了一本类似于笔记本的册子,翻看了一下,就交给了身旁的山姆,因为里面所有的字符,他都不认识。 再找出一堆图册和信笺之内的东西,唐宁也一并交给了山姆。 最后,在柜子里的一个内格,翻出了一枚图章。图章用白玉雕成,晶莹剔透,看上去很精致,印章上所刻,是一个矮人的侧像和一串呈弧形展现的字符,就跟现在的公章差不多。 除此之外,没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 办公桌后方,那座看上去应该是用来放置大斧的木架已空空如也。 “钱,武器,粮食,都被带走了,其他东西则一并抛弃,这真的很怪。” “这里到底发生过什么?” 唐宁挑挑眉,将图章也一并扔给了山姆。 “都保管好。先回旅馆。” “大人,我们不继续搜了吗?”珊莎道。 “不用了,没什么可搜的了。” 唐宁推开房间一侧的窗户,只见天际彤云密布,风啸飒飒,眼看就是一场暴风雨来袭了。 “走吧,估计今晚要在这个镇子内留宿了。” …… 回到旅馆,其余三组斥候也回来了,所获得的情报与唐宁他们的几乎一样。 阿拉贡望向唐宁道:“你怎么看?” 唐宁看着外面如同厉鬼呼啸般的暴风雨,问齐沃道:“这种天气,如果原路返回,会有什么阻碍?” 齐沃的头摇得象拨浪鼓似地。 “不,不,不,天色已晚,暴风雨这么猛烈,如果要原路返回的话,山路艰险,车马打滑是无可避免的,我们极有可能会损失四分之一的辎重以及伙计。” 唐宁摊摊手,对阿拉贡道:“麦林镇虽已荒弃,但目前来说,还没有眼见可及的危险,我们今晚先住下吧,等雨停了再说。” 阿拉贡点头。 商队的人马虽然比较多,但对于一座空镇来说,根本不愁找不到檐瓦遮头的地方。入夜,整支商队便以旅馆为中心,四散驻扎了下来。 晚饭非常简单,商队没有生火煮食,每个人仅分发了一些肉干与面包干,阿拉贡亦是如此。但他给唐宁准备了葡萄酒,果脯,肉干,羊奶和新鲜水果。 在唐宁的房间内,阿拉贡,齐沃,汉默,珊莎,山姆齐聚在一起,可能受到镇子内氛围的影响,他们大多寡言少语,只有唐宁神情轻松,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在大嚼牛肉干。 烛火下,山姆在看着从麦林执政厅带回来的各式文书与信笺。 文册中记载用的都是科兰克帝国语种中旁系分支的矮人文字,整支商队里,除了阿拉贡略懂少许之外,便只有山姆认识。 山姆一边看,一边念。 “五月二十二日,山中2#矿井第十三区遂洞发生透水现象,至二十三日,大水浸漫过顶,采掘工人失踪三十六人,皆找不回尸体。” “五月二十六日,3#矿井坍塌,截断出矿通道,二十八人未归,现正在开挖援救中……” …… 听到这里,唐宁将手中的牛肉干与葡萄酒放下,问山姆道:“在矿难日志的记载中,以前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吗?” 山姆凝眉道:“并不常见,是最近这一两个月才突然增多的。” “哦,”唐宁霍地站起。 第26章 亡灵族恐怖骑士 推开窗户,雨已停了,檐前的滴水“滴嗒滴嗒”地砸在窗页上。天际的乌云依然如浓墨般融成一块,将天幕遮得严严实实。 唐宁驻足窗前,望着窗外仿佛永远不会消逝的夜色,突然问道:“矿井在哪个方向?” 山姆指着地图上的某个位置道:“2#,3#矿井都在麦林镇偏西北方向大约五里开外。” 阿拉贡补充道:“就在我们明天即将通行的大道两侧。” “我想过去看看。”唐宁将弓箭背在身上。 “为什么?”对于唐宁突然做出的决定,阿拉贡颇感惊讶。 唐宁道:“原本一直安好的矿井,连续发生矿难,而且基本都集中在这一两个月内,再加上镇上居民的群体失踪事件,我怀疑矿井那边出了问题。当前,目前这些都只是猜测,为稳妥起见,我一个人先去看看。阿拉贡,你让所有人随时做好原路返回的准备,如果听到鸣镝响箭,无论多难,立即撤出小镇。” “明白。”阿拉贡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 “大人,我也去。”汉姆,珊莎与山姆异口同声地对唐宁道。 “不用,你们都留在商队里,听从阿拉贡的指挥。” 此行吉凶未卜,他自己一个人去的话,如果想逃,也方便许多。 …… 夜已深,无星无月,唐宁没有带火把,仅凭一双夜眼,走了大约五里路。 道路坑坑洼洼,有些地方的积水,深可及膝。 来到矿井区,只见曾经发生过透水事故的2#矿洞位于一座石山的半山腰处,山势较缓,矿洞入口距离山脚并不远。 唐宁朝山坡上走去。 四下无人,也无其他生物,静幽幽的,但离矿洞口越近,唐宁却越感烦燥,忽地,灵识中升起一种危机感,他感觉有一股幽暗的力量正将他拖入无尽的深渊。 寒意袭来,唐宁打了个激灵,感觉后脊发凉,意识模糊,昏昏欲睡,他连忙晃了晃脑袋,努力让自己的神智保持清醒。 朝半山腰望去,只见那个2#矿洞口有一团阴云正缓缓地溢出。 唐宁深吸一口气,盯着那团阴云,倒退着潜行回到山下,藏身于一幢石屋后,探出头去继续观察。 马蹄声! 阴云之中传出了马蹄声! 慢慢地,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云而出,威压如山一般迫近,唐宁感觉自己呼吸一窒,倏地,阴云象喷射的火焰似地弥散开来,瞬间笼罩了整个矿区,黑暗中,一名玄甲骑士策马缓缓朝山下而来。 这名骑士的身形极其伟岸,堪比树人,而他座下的黑马亦比普通的战马至少大两倍。 来到山下,唐宁终于看清了这名骑士的全貌。 他身穿带鳞甲裙的黑色陨铁札甲,头戴配了颊甲的冠饰尖头盔,黑色盔缨长达及肩,在风中飘飞着。他的肤色苍白如雪,面部线条有如刀削斧斫,冷峻异常,他的眼睛是灰色的,但瞳孔鲜红如血,在黑暗中闪着红光,如同一只择人而噬的猛兽! “亡灵族,恐怖骑士!”唐宁的眼神倏地变得如同针尖般锐利。 他现在距离这个恐怖骑士只有数十步之遥,如果不慎被发现,他将独自硬扛这个亡灵族的第六级生物。 到了山下,骑士端坐于马上,不动如山,面朝西北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不一会,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又来一个?!一挑二的话,自己胜算能有多少?零?”唐宁不禁腹诽了一句。 马蹄声渐近,一匹独角兽自迷雾中冲进了矿井区,独角兽背上坐着一个银发银盔银甲银面具的骑士。 独角兽,是壁垒势力的第六级生物,属于武力值爆棚的顶级大能,寻常人别说骑上去,靠近一些只怕都会被踩死!那这位戴着银面具,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呢,居然可以骑着独角兽到处招摇。 虽然看不见这位银骑士的脸,但其盔甲的炫酷程度让唐宁不禁对他的身份产生了颇多猜想。 眼光一触及银色铠甲,唐宁“物品鉴定术”的光幕便弹出了相关信息。 名字:银辉铠甲 属性:用银辉城寒铁打造,镌刻了光明符纹,可防御亡灵族的招魂术与噬魂术。 等级:Lv17;可升级。 坚硬度:极佳 轻便度:极佳 “银辉城?什么地方?不过这盔甲确是好东西,能抢过来就更好了……”唐宁的眼光定格在银骑士的铠甲上。 恐怖骑士策马朝银骑士缓缓靠近,每移动一步,整个矿区内的气压就变化一次,越变越强,强得让人的心脏仿佛都要被挤爆。 “他们是要决斗吗?”唐宁调匀气息,凝神看着场中的变化。 随着两人越走越近,结果,让人……大跌眼镜。 恐怖骑士只是给银骑士递过去了一卷羊皮纸。 然后说了一句:“¥¥¥¥%%%%%%*****~~~~” 声音沙嘎难听,就象生铁磨在粗砂之上。 恐怖骑士的话,唐宁根本听不懂,但他竭力将其发音记下,说不定山姆能翻译出来呢。这两个处于亡灵势力与壁垒势力食物链顶端的生物,相约于一个矿井区内,如果不是决斗,那必然是PY交易,可疑得很! 银骑士接过了恐怖骑士递过来的羊皮纸,然后他也说话了,他的嗓音平淡而冷漠,说话时不带丝毫感情,就象货栈里的计账伙计在念诵账单似地。 他说的话,唐宁当然也听不懂,但这并不重要。唐宁竭力记下所有读音。 两位骑士的谈话还在继续。虽然因为距离的原因,大部分的话听得并不清楚,但唐宁还是听得入神了。 他藏身的石屋是矿区内用来储存原石的仓库,地方挺大,铁门却是虚掩着的,刚刚潜行靠近的时候,他已闻到一股尸臭,但因为太过专注于恐怖骑士,他没去理会,此时,随着阴云越聚越多,尸臭味也越来越浓。 忽地,铁门“砰隆”一声巨响。 一张腐烂的脸从门缝内挤了出来,随之爬出来的是一具矮人行尸! 他的双腿已断,身体还在发蛆,浑身上下卷裹着一层黑色的雾气,但他的眼睛闪着红光,在这暗夜里,就如同照亮黄泉路的冥灯。 第27章 单挑 矮人行尸朝着唐宁爬来,迅疾无比,就象赶着去吃肉的饿狗。他的双手扒拉在地上,抓出一道道血痕,残躯摇摆行进,将地上的碎石渣拨拉得“哗哗”作响,而其喉间“咕哝咕哝”地发出的吼声,就象蒸汽机里的水箱烧开了。 动静如此之大,在这寂静矿区里,格外刺耳,此时,就算唐宁想安静地苟着,也不可能了。他心中暗叹一声:“妈的,看来今晚要栽在这了。” 他抽出剑,剑光一闪,矮人行尸的头被切了下来,爬行立止,周围重归宁静。 但唐宁很快便听到了沉重如碎石机锤击路面的马蹄声传来! “来了!” “好强的杀气。” 蹄声瞬息而至,而沁体的阴寒比声音来得更快。 跟随着意念中的感应,唐宁没有丝毫犹豫,他立即俯下身,身体呈九十度弯折! “嗤啷!” 是锐器切割石块的声音! 在这电光石火间,唐宁感觉到自己背上一片寒意侵体,就象寒冬腊月里被人朝背上泼了一盆冰水。 一道黑光堪堪贴着唐宁背上的箭囊平斩过去!黑光掠过石屋的墙体,柱子还有铁门! 墙体象灰尘一样散落,柱子象浸水的沙柱一样崩塌,而铁门迸射着火星,整扇飞了出去。 唐宁避过了这道黑光,他立即还剑入鞘,屈身向前接连翻滚,在滚动的过程中,他左手已从怀中掏出火石与火绒,右手则从箭囊中抽出了三支裹了油布的鸣镝响箭。 站直身体之时,他一擦火石,火星四溅,火绒燃起,唐宁顺势用火绒点燃了三支鸣镝响箭。 此时,他距离原来的藏身处已达三十米。 弓在手,他的眼睛盯着站在石屋旁的恐怖骑士。 方才那一道把石屋都砍跨的黑光,来自于恐怖骑士手中那柄长达三米的双尖弯刀。 恐怖骑士一击不中,便象一尊石像似地立在倒塌的石屋旁,没再进击。 唐宁斜睨了一眼那位银骑士,只见他如冰雕似地杵在原处,根本没动过,但银色面具下的双眼冷冷地看着自己。 “看起来都颇具高手风范呢……他们并没打算联手对付自己。”唐宁心中稍安,他立即弯弓搭箭,将三支着火的鸣镝响箭射向了天空。 啸声如厉鬼夜啼,传至很远。 在镇子外监视着矿井方向的商队斥候见到夜空中直蹿而上的三点火光,再加上隔空传来的箭啸声,脸色大变,立即返身朝旅馆方向狂奔而去。 阿拉贡站在旅馆的屋顶,也看到了那三点火光。 “铜铃的号箭!”他低沉地吼了一声,双手忽地攥紧。 已经约好了的,见到号箭,整支商队便立即撤出麦林镇,原路返回,无论有多难,都不可耽搁片刻。 阿拉贡从屋顶上跳下,大声地下令道:“撤!” 商队立即出发,无丝毫迟滞。 珊莎一身盔甲,她手扶剑柄,大步走到阿拉贡面前道:“大人,唐宁大人还在矿井那边,我要去接应他。”她的声音激昂宏烈,震得旅馆大厅都嗡嗡作响。 阿拉贡眉头拧得就跟核桃壳似地,他怒喝道:“闭嘴!” “大人!”珊莎怒目圆睁,又进逼了一步。 看着珊莎,阿拉贡神情中满是焦急与无奈,他长叹一声道:“三支号箭!是三支号箭!!证明他遇到的是强敌,我们去……只是给他添麻烦而已!珊莎!” 山姆与汉默站在珊莎侧旁,默然无语。 阿拉贡说得一点都没错,相对于唐宁的超强战力,他们能帮的忙实在太少,去的话,只会让唐宁分心照顾他们而已。 “走。”阿拉贡拍了拍珊莎的肩膀。 …… …… 射完号箭之后,唐宁把弓重新背在背上,然后悠悠然地站在原地,看着恐怖骑士,他知道自己最先面对的肯定是这个强敌。他丝毫不惧,因为从恐怖骑士刚才那一击的移动速度来看,还不如自己呢。 有得打! 只不过如果那个未知实力深浅的银骑士也掺一腿的话,就很麻烦了。双拳难敌四手,自古以来皆是真理。 恐怖骑士眼中的红芒更盛,他看着唐宁,忽地道:“人类?”语气中满是轻蔑之意,而发音居然是标准的艾拉西亚语。 唐宁嗤笑一声,没答话,心中却腹诽道:“说得好象你活着之前不是人类似的!” “你可以走了,这个人由我来处理!”恐怖骑士返身对那个银骑士道。 银骑士不发一言,策骑缓缓朝矿区外走去。 唐宁心中松了一口气。 如果说刚才只有五成把握,现在,至少有七成!这种自大的对手,他最喜欢了。 一念至此,系统突然跳出一个光幕。 “宿主触发支线任务:第一次击杀亡灵族恐怖骑士。任务奖励:主属性值+1,技能值+3,宗师级魔法卷轴(随机)+1。失败惩罚:主属性值-1,技能值-3,魔法技随机减少一项。” “宿主是否接受此任务?请在十秒内决定!” “现在开始倒数,10,9,8……” 唐宁看着这个任务,心中五味杂陈。 第一次,果然是最宝贵的。奖励太丰富了!尤其是那个宗师级的魔法卷轴…… 啧啧,虽然只是一次性的消耗品,但天知道会爆出个什么究极禁术啊,说不定是“转世重生”或者“末日审判”呢。如果那样的话,自己将是掌握生死,操控核武的男人了,虽然机会只有一次。 但为什么会有失败惩罚呢?如果失败的话,连命都不会有了,惩罚什么的……谁在乎! 唐宁选择了接受任务。 此时,银骑士已远去。 夜色更暗了,矿区比坟墓还静,恐怖骑士突然一策马,便朝唐宁冲了过来。 他们之间没有互问姓名,没有互飙脏话,没有互相嘴遁,上来就开干,往死里干。 恐怖骑士的双尖弯刀,带着飓风般的狂啸,斩向了唐宁的天灵盖。他这一击,速度比方才至少快了一倍! “卧槽,这厮……是在扮猪吃老虎吗?!” 唐宁心中一惊,已来不及闪避了,他脚下皆是软泥,瞬时间难以发力,只能硬扛了。 布雷泽之焰闪电般出鞘,发力一拨,剑脊猛地击向了恐怖骑士弯刀的刀脊。 “铮!” 弯刀被弹开,偏离唐宁天灵盖两尺有余,斜斜地滑了出去。刀风激荡,斩在湿润的泥地上,震起了一大片泥浆和石块。 地面裂开了。 唐宁的手感觉有些麻! 这是他穿越迄今为止,第一次感觉有些吃力! 第28章 打架?!从来都没有在怕的! “呼!”黑色巨马载着恐怖骑士从唐宁身侧呼啸而过!带起的劲风将唐宁的衣袍都吹得紧贴在身上。 “好猛!” 唐宁刚站稳,漫天黑气已如夜幕降临一般笼罩在他身上,沉郁的黑雾象蛇一样缠绕着他,令他呼吸困难。 他的神智又出现了方才靠近矿洞时的症状,头痛欲裂,昏沉欲睡,双眼几乎睁不开来,他的意识中出现了幻觉,幢幢鬼影在眼前掠过,身上的力量如同决堤的洪水一样倾泻出去! 他几乎就要全身脱力了! “这难道就是恐怖骑士自带的魔法属性‘诅咒’?” 唐宁的意识还保持着一丝清醒。 他看见恐怖骑士如旋风般一个兜转,再次朝他逼近,来不及细想了,他立即施术——驱魔大法! 施术的同时,他双膝突然跪地,身体后仰,一个急速下腰,后脊背几乎完全贴在了双脚后跟腱上。 恐怖骑士的刀刃贴着他的鼻尖掠过! 他嗅到了刀刃上的血腥气,他脸上的皮肤因为寒意而起了战栗。 第一次!唐宁觉得自己与死亡如此接近。 驱魔大法一用,一道暖流在身体中流过,幻象消失,头脑完全清醒过来,但力气还未完全恢复,唐宁从地上爬起,立即朝着恐怖骑士策马冲锋的反方向全力奔跑。 双方距离一下子拉开了有数十米。 但很快,身后马蹄声大作,恐怖骑士弯刀所产生的阴寒之意,如附骨之蛆,随形而至。 唐宁一边跑,一边对自己施了第二个术——治疗术。 一片白光在他身体四周莹莹流动,弥漫在矿区内的黑色浓雾一遇白光,立即消散。 仅仅两秒之后,力气恢复,唐宁霍地回身,出现在他的眼前,是一座仿佛在移动着的黑色城堡! 他全速朝恐怖骑士冲过去。 打架?!从来都没有在怕的! 刚才一直在挨揍,现在也该让这位骑士先生学一学做人的道理了。 狂飙突进的恐怖骑士,即将与唐宁正面撞上。 唐宁突然身形一顿,左脚发力一蹬,整个人便从黑色巨马的右侧绕了过去,恐怖骑士右手长刀的雷霆一击完全落空! 若论身法之敏捷,变招之快,恐怖骑士与唐宁之间至少还差着两条黑龙的距离! 错身之际,唐宁把布雷泽之焰从右手交到左手,横剑一斩,便劈在了巨马的右前蹄上。 “铮”地一声,是金铁交鸣的锐响! 马蹄断了。 黑色巨马象高速路上全速飞驰,但前轮突然飞了出去的重卡一样,身体侧倾,重重地轧压在地面上,它翻滚着,滑行着,发出了痛苦激昂的嘶鸣声,而它被布雷泽之焰斩断的右蹄断口处,红焰正迅速地往它身体的其他部位蔓延。 一剑断腿,巨马坍塌,恐怖骑士的冲击力至少要减四成。 唐宁身体滴溜溜一个旋转,卸去了前冲力道,瞬间之后,他已返身面对跌落于泥地中的恐怖骑士。 剑重新交至右手。 运劲之下,剑刃竟隐现红光。 恐怖骑士刚站起身,便见唐宁飞扑过来,剑光如练,兜头朝他劈下。 他下意识地举刀一格,剑刃斩于刀锋之上,“喀铮”一声,刀锋隐隐地现出了一道裂纹,他立于地面上的双足,也因唐宁重如山岳的剑势而陷入泥土中。 恐怖骑士血色红瞳里隐然升起一丝恐惧之色,他与亡灵族的炮灰天团不同,他是有灵智的,凡有灵智之生物,必然会产生恐惧。 唐宁一击受阻,但已借力腾空而起,身体在半空一个翻转,已跳至恐怖骑士身后。 恐怖骑士的大好头颅就在眼前。 唐宁横剑一斩。 剑光如虹,破甲而入。 剑锋与颈骨的摩擦,爽脆得如同用杀牛刀切断了一根黄瓜。 黑色的血如同消防龙头里的水柱一样喷涌而出。 恐怖骑士的头颅滚落在泥水里。 他的面孔倏地从苍白如雪变成了一片死灰,红瞳中的火光熄灭。随着一道道黑气自躯体与头颅中溢出,尸身如同放了快镜的木头朽烂过程一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一滩黑灰。 “宿主获得经验值+5000。” 恐怖骑士已“超渡”,但黑色巨马还在那颠扑着。它的脚已断,伤口处的红色火焰象硫酸一样在腐蚀着它,它在泥地中一腐一拐地挣扎着,见主人已死,发出阵阵哀鸣。 唐宁走地去,一剑刺入它的颈喉,剑锋绕转,围着它的脖子旋了一圈,马头掉了下来,唐宁侧身避开喷溅出来的黑血。 “宿主获得经验值+1000。” 此时,耳际传来喑哑的嘶吼声与嚣叫声,转头朝矿洞口那边望去,只见大批行尸冲出,大部分都是矮人。 唐宁眼神一凛。 “镇上的居民难道都在这?” 他拔腿就跑。 如果只是行尸群的话,他当然不怕,但天知道后面还会不会再出来几个恐怖骑士。 一个已经打得这么辛苦了,如果被围殴的话,被搞死是必然的。 狂奔,狂奔…… 系统光幕连续弹出奖励提示。 “宿主成功斩杀第一名恐怖骑士,任务完成。” “获得奖励:主属性值+1,技能值+3,声望值+3,宗师级光明魔法——圣光普照卷轴+1。” “宿主经验值已够,等级升到第8级,主属性值+1,技能值+1。” “宿主经验值已够,等级升至第9级,主属性值+1,技能值+1。” 漫山遍野的行尸朝唐宁逃跑的方向围过去,他们的速度很快,而且不畏撞击,就算撞得筋断骨折,肋骨从体内扎出来也不会妨碍他们的攻击欲望,除非是颈骨折断,脑浆迸出来,才会躺下。 唐宁是奔跑能手,特别是听着系统那尤如仙乐般的奖励提示,跑的劲头就更足了。 “这次,真的赚大发了!干掉一个恐怖骑士和他的座骑,便得到了6000经验值,连升两级不说,还有1000经验值剩余,再加上支线任务的奖励,简直爽到不要不要的。” “尤其是那个宗师级的圣光普照魔法卷轴,不知用起来会是什么效果,要不现在就试一试?” 唐宁回身看了看被他渐抛渐远的行尸群。 “算了,魔法卷轴只能使用一次,还是留下来救命吧。” …… …… 唐宁追上商队之时,天已微亮。 暗夜之中,山路难行,再加上天雨路滑,商队撤退途中,有数辆辎重车坠入山崖,算上拉车的马匹,损失高达五分之一,幸好无人伤亡。 看到唐宁的出现,商队众人舒了一口气,珊莎尤为激动。唐宁把矿井中的事简单说了一下,但恐怖骑士与那个银骑士会面的事则暂时隐瞒了下来,因为他觉得这件事不简单,他想在了解清楚之后,再做决定。 为了尽快远离麦林镇,商队马不停蹄,继续快速行进。 途中,唐宁一直若有所思,阿拉贡与他策马并行,见他好象挺郁闷的样子,便问道:“怎么啦?铜铃。” 唐宁皱着眉,反问道:“阿拉贡,你觉得……行尸和骷髅兵吃不吃土豆的?” “???”阿拉贡一脸茫然。 第29章 因为我想活下来 在唐宁期待的目光注视下。 阿拉贡想了好一会,才答道:“据我所知,行尸只吃肉,而骷髅兵,我没见过他们吃东西呢!” “那就奇怪了,既然行尸与骷髅都不需要吃粮食,为什么失踪的麦林镇居民会带走所有粮食?” “也许矿井中的行尸并不是麦林镇居民呢?” 唐宁先是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 “既然要创立行尸部队,何苦要舍近求远?就地取材不好吗?我总觉得镇上的居民可能去了别的地方!” “别的地方?哪里?” “不知道。”唐宁很干脆地答道。 阿拉贡对于唐宁难以捉摸的思维跳跃度一向是颇为苦恼的,现在听起来,依然是那个熟悉的感觉。 过了一会,唐宁又问道:“还有,你觉得亡灵族会与壁垒势力的精灵王族勾结在一起吗?” “啊?!”阿拉贡深感惊讶,“呃,这个……据我所知,目前还没有过……你为什么会这样问?” “因为在矿井区,我看见了独角兽,以及身穿银辉城特制铠甲的骑士,他与那个恐怖骑士似乎相谈甚欢。” “他们谈了些什么?” “我只记下了一点点,但他们说的话,我完全不懂是什么意思,稍后需要问一问山姆,希望他能懂。”唐宁神情严肃地道。 “哦,”阿拉贡深吸一口气,听到现在,他也觉得事态好象有点严重了。 “我去叫山姆。”阿拉贡策骑往队伍的前列跑去。山姆在跟齐沃学习商队管理的一些日常事务(唐宁让他学的),此时正与齐沃在前方引路呢。 通过刚才与阿拉贡的谈话,唐宁发现自己的语言能力又上了一个台阶,艾拉西亚语越说越纯熟了,相信过一段时间,他都可以用艾拉西亚语做诗了。 就象“啊,大海啊,他玛的里面全是水……”之类的诗,他写起来应该颇有心得的。 心念一转,意识来到系统界面。 不久之前斩杀恐怖骑士一战得来的奖励:主属性值+3,技能值+5,他还没有分配呢。 与恐怖骑士一战,让他明白,魔法对于前期的他来说,简直就是保命的免死金牌,所以他将主属性值+3全加在了【智力】上,目前【智力】属性值已达6,潜力翻倍。而+5点的技能值,他除了给“语言”加了1点外,其他的4点全都给了“魔法”。 目前,魔法的技能点已有6,远超语言的2点。相信接下来的日子,魔法技能的熟练度会呈现一个质的飞跃。 不一会,山姆来了,唐宁把他在矿井区听来的对话内容,现场“copy”给了山姆。山姆听得眉头大皱,最后,他总结了一句:“听发音,有点象是迪雅的亡灵语,但我不会。” 嗯,好吧。 唐宁原本也没抱多大希望,这下好了,总算死心了。 …… …… 特维亚镇。竞技场内。 克罗尔正在处理堆积如山的公文与账册,这些年来,竞技场的生意越做越好,生意一大,要处理的事务便日渐繁杂,克罗尔虽然已经聘请了数位书记员来帮他,但工作压力一点也没有减轻。 眼看特维亚就要扩建并筑城,军团指挥官菲尔妮对于镇内各股势力的约束也逐渐加强,特别是纳税这一块,条条框框,事无钜细,俱要求落实到位。这样一来,克罗尔就头痛了。 其实每一年,他的竞技场收了多少赌注,赚了多少钱,他都有细账,但如果按这本细账缴税的话,那是剜肉之痛啊! 不得已,他决定重做另一本账,以应付菲尔妮。 “克罗尔大人。”一位书记员走进克罗尔豪华气派的书房,谦卑地轻呼了他一声。 “什么事?”克罗尔自堆积的文牍后抬起头,不耐烦地问道。 “艾拉西亚诺托城的阿萨辛男爵求见。” “阿萨辛?谁?”克罗尔一脸茫然地看着书记员,在他这几天的记忆中,除了菲尔妮的咆哮以及税务官们丑恶的嘴脸之外,很少能容下别的东西了。 “竞技赛八强战中的一位参赛者。五天后,他将对阵阿拉贡·奥勒克商队的铜铃先生。” 克罗尔放下了手中的鹅毛笔,揉了揉因为长时间书写而感觉有些酸麻的指节,一旦停止了虚假的文案工作,他的思维便开始活泛起来,大量关于竞技赛的记忆也缓缓回到他的脑海中。 竞技赛是会下金蛋的母鸡,克罗尔自然不会怠慢。 阿萨辛? 哦,是他!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在血腥擂台上仍谨守骑士风度的剑客,两战两胜,但全都饶过了对手的性命。他与铜铃的比赛关注度很高,赌徒们下注很多。 “他来干什么?” “他说他想认输。”书记员有些怯怯地道。 “什么?!”克罗尔霍地站起,差点把身后的座椅都拱翻在地。 比赛双方一旦有一人在赛前认输,比赛结果便相当于作废,竞技场所承接的所有注码便要全部返还给赌徒们,这对于竞技场来说,无疑是一笔大损失。 “让他进来。”克罗尔思索片刻,让书记员去叫阿萨辛。 阿萨辛是个褐发蓝瞳的俊美年轻人,气质温润儒雅,笑容迷人,如果不是他腰间佩着的双剑,让他平添几分豪迈,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个宫廷乐师。 “克罗尔大人。”阿萨辛向克罗尔行了个标准的骑士礼。 “阿萨辛大人,听说你在艾拉西亚诺托城已经贵为男爵了,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参加竞技赛。”克罗尔并没有一上来就提他弃赛的事。 关于如何在交谈磋商中尽可能多地获知对方信息,加以利用并占据主动,克罗尔有着丰富的经验。 一听这话,阿萨辛就皱起了鼻子,眯起了双眼,一副辛酸沉痛的模样,他沉声道:“众所周知,诺托城已被叛军攻破,我被诺托城主赐封的男爵身份,其实跟路边的牛粪差不多的。” “哦,”对于阿萨辛的直白,克罗尔颇感意外,他挑了挑眉,换了个话题,“既然是想通过竞技赛获得荣耀,那你为何要弃赛?” “因为我想活下来。” 第30章 银辉城,艾瑞克,驭龙术。 “?”克罗尔一脸无法相信的表情,他耸耸肩道,“你的剑术已超凡入圣,完全可以击败所有参赛者,你为何还会秉持着‘只想活命’这种幼稚的想法呢?” 面对克罗尔的夸赞,阿萨辛一脸淡然,沉默不语。 “你是最棒的剑士,你肯定能赢得最后的冠军,相信我。”克罗尔握紧双拳低吼着,就象在给阿萨辛打气。其实在他的心里最清楚,谁是冠军都无所谓,只要竞技场能赚到钱就好,这套说词,他曾经跟数百个想弃赛的选手说过,而这些人里,活下来的不超过三个。 阿萨辛垂下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克罗尔见阿萨辛不为所动,便追问道:“你到底在害怕些什么?” “铜铃!那个来自于尼根之地的狂暴屠龙者,地狱恶魔征服者,最伟大的冰剑意志承继者,让迪雅亡灵族都望之却步的光明传播之人!我害怕的就是他!铜铃!”阿萨辛语气铿锵地道。 他将竞技场为唐宁量身打造的“广告语”都流畅地背诵了出来,并且把唐宁的名字重重地强调了两遍。 “什么?!”克罗尔的眉毛拧成了一团麻花,他心中有很多问号。 这位阿萨辛爵士也不象是一个傻子啊,怎么可能会相信竞技场吹嘘出来的头衔?但看他一脸笃信的表情,他好象真的信呢! 克罗尔感觉有些迷糊。 “你觉得你打不过他?”克罗尔问阿萨辛道。 “是的,必败无疑,必死无疑。”阿萨辛一脸“愁苦”地道。 “嗯,我知道了。”克罗尔淡定地回了一句。 多年以来,他已劝过很多人上擂台去送死了,心早就麻木了,同情心是不存在的,能忽悠一个是一个。但今天这位,明显“油盐不进”呢,算了,由他去吧,反正他要弃赛的话,神也拦不住。 不过,克罗尔有一事不明,要弃赛的话,阿萨辛直接离开便是了,何必还要来自己这里,煞有介事地说他想认输呢? “你到底想要些什么?你特地过来,并不只是单纯为了告诉我‘我要弃赛’这么简单吧?”克罗尔望着阿萨辛。 阿萨辛笑了,他笑的时候,温暖如阳光。 “我想要一张科兰克帝国特维亚镇的公民证,还有,我想请克罗尔大人为我写一封推荐信给银辉城的领主——艾瑞克公爵大人。” 特维亚镇的公民证并不算难办,凡是在特维亚镇拥有物业,并且主动纳税达三年者皆可领取,另外,近几年来,为了扶持帝国境内竞技场的产业,科兰克王朝还给竞技赛的参赛者们提供了一个福利,凡是在竞技场中连胜两场者,也酌情发放公民证。 阿萨辛无疑是符合这个规定的。 至于写给银辉城艾瑞克公爵的推荐信,那就有些超纲了! 克罗尔眯起眼睛,象一只老狐狸似地盯着阿萨辛,“你参加竞技赛就为了这个?” “如果不是碰到这么强劲的对手,我原本是想赢得冠军,才去投奔艾瑞克大人的。”阿萨辛一脸诚恳地道。 克罗尔嘴角漾起一丝隐晦的讥讽笑意。 “阿萨辛大人,银辉城的艾瑞克公爵其实并不是那么欢迎失败者的。” “我明白,所以才想请你为我写一封推荐信。艾瑞克大人的近卫军目前正在招募勇士,我想前去应征。当然,我并不指望去到那里立即就能成为指挥官,只需给我安排一个合适的职位就行。我的诉求是卑微而符合现状的,克罗尔大人,你觉得呢?”阿萨辛眼中流露出恳求的神色。 “这个……”克罗尔摸着自己的下颔,沉吟着。 阿萨辛上前一步,将手中的一个羊皮袋子放在了克罗尔的面前,袋子沉重,压在桌子上就象往上面搬了块大石头似地。 看着这个袋子,克罗尔的眼神变得柔和起来,虽然还未打开羊皮袋子,但里面传出来的金币相互碰撞的声音,是他这辈子最喜欢的妙韵了。 “这是我的所有了!八百六十二枚金币,再加上我之前押下的500金币“资格金”,我已经囊空如洗了。”阿萨辛拍着自己的肚子,苦涩地笑着。 克罗尔也笑了,对于他来说,写封推荐信根本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艾瑞克早就让他推荐一些能打的人去银辉城了。 各取所需,一举两得。 …… 拿着克罗尔的推荐信,阿萨辛走出竞技场,他脸上的笑容变得耐人寻味。 除了这封推荐信之外,克罗尔还帮了他一个忙,写了另外一封信让他交给执政厅公民事务处的负责人,这样的话,阿萨辛可以立即拿到特维亚镇公民证,而不需要等上几个月。 特维亚镇即将成立行省的消息传开后,繁华程度日见增长,越来越多的商人来到这里做生意,镇子的规模一扩再扩,铁匠铺,车马店,酒馆,武器店,布料店,香料铺如雨后春笋般开起来。 阿萨辛在最繁华的商业街上兜了几个圈,才悠悠然地转到了一家铁匠铺里。跟那些大型武器店配套的铁匠铺不同,这间铺子要小得多,货架上只摆着少量的兵器和农具,但东西的工艺看上去都还不错。 熊熊炉火前,一名铁匠正将锻打一块马掌,见到阿萨辛进来,他只是抬了一下眼。 铁锤有节奏地砸在炽红的铁块上,迸出的火星一点点地散落在铁砧周围。 “我要接那个任务。”阿萨辛对铁匠道。 铁匠铺里只有他们两个,隔着一道门,虽然门外喧嚣如沸,铺子内其实挺安静的。 “哪个任务?”铁匠终于抬起了头。 “银辉城艾瑞克。” 铁匠黝黑的脸庞上闪过一丝讶异的神情,他盯着阿萨辛看了好一会,“你不是从来不主动接任务的吗?为什么对这个任务这么感兴趣?” 阿萨辛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才道:“我缺钱。” “这个任务是没有定金的,除非你能带着艾瑞克的人头回来,否则你连一个铜币都收不到。” “嗯,我知道。我接了,我需要他的全部资料。”阿萨辛用手指轻轻摩娑着货架上一柄短剑的锋刃。 铁匠返身走进店铺后面的屋子里,不一会,他手里拿着一个卷轴走了出来。 阿萨辛接过卷轴,展开,只见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艾瑞克的资料,包括喜好,脾性,起居习惯,技能等等,看了一会之后,阿萨辛的眼光停驻在了艾瑞克武技那寥寥数行的描述上…… “驭龙术!”阿萨辛轻轻地念了一遍,眼眉跳动了一下。 壁垒势力的顶级生物——金龙,是科兰克王朝的立国之本。金龙威力之大,可翻江倒海,可摧裂山岳,是为数不多可以跟艾拉西亚城堡势力中的大天使相抗衡的生物,掌握了召唤金龙的驭龙术,就象掌握了核按钮一样。 而艾瑞克便是科兰克王朝内为数不多拥有此项特殊血脉技能的王族后裔之一,银辉城的实力在科兰克王朝诸多城邦行省中一直鹤立鸡群,不是没有原因的。 卷轴右下角,印着一个纯黑色的剑形图纹,用手指摩娑一下,图纹便发出淡淡的黑光。这是刺客联盟——暗影的特殊印记,任务完成后,凭此卷轴可以在无数个大城邦的接头地点内领取酬金。 阿萨辛将卷轴纳入怀中,返身正要出门。 铁匠忽然道:“阿萨辛,活着回来。” 阿萨辛缓缓地回过头,眼神复杂。 铁匠点点头,“祝你好运。” 阿萨辛没说话,他拉开木门,走了出去。 …… …… 第31章 希望阿拉贡大人不会用臭鸡蛋扔我吧! 唐宁与阿拉贡正在操办着返程的事宜。 商队在图鲁尔部落的交易过程极其愉快。 也许是许久没有商队来部落交易了,阿拉贡带去的货非常受欢迎。 除了精制铁器,耐磨的亚麻布料,缝制衣物的针线,香料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之外,商队还带去了一些光明教会炼制出来的药剂,这些药剂可治疗癣疾,这对于习惯在湖边与湿热丛林中生活,饱受皮肤疾病困扰的图鲁尔族人来说,如同圣光一般。 品质优势一旦建立,得到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一瓶用于治疗脚癣的灰色药剂能兑换将近四十张毛色光亮,无一丝瑕疵的狐皮,五柄用复合钢锻打出来的砍刀,便换了三车冰鱼。 直至所有货车都装不下了,商队带去的货物还留下一半,对此阿拉贡颇感无奈,毕竟图鲁尔部落能拿得出手,而且能在市场中卖出好价钱的便只有冰鱼与狐皮。 准备妥当后,启程之日,阿拉贡忽然想起了什么,他一脸歉意地对唐宁道:“今天,如果还在特维亚镇的话,是你竞技赛八进四的比赛。” “是的。”唐宁淡淡地应了一声。不知不觉间,自己离开特维亚镇已经十三天了。 “不知道谁会进入四强?”一旁的汉默插话道。汉默是竞技赛的狂热爱好者,但他只喜欢看,不想参予,因为他觉得自己就算能赢下一两场,也迟早会被人打倒,在擂台上,被击败然后被杀死的机率超过七成,拿命去追逐一个不现实的梦想,不是汉默的风格。 “至少有两人,是可以确定的。” “哪两个?”珊莎自从拿剑砍过人之后,男人们聊打打杀杀的话题时,她非常喜欢参与。 “一个是来自落叶城的树人穆拉,另一个当然是与我对阵的艾拉西亚游侠阿萨辛。” “冠军必会在他们两人之中产生。”唐宁笃定地道。 …… …… 今天,是竞技赛八进四的比赛日,一大早,阿拉贡商队留驻在特维亚镇的管事——库奇,心情便有些忐忑。 困扰他的事其实很简单,大约五天前,竞技场的书记员突然来到树人旅馆找阿拉贡与唐宁,他做为阿拉贡留在特维亚负责具体事务的管事,接待了这名书记员。 书记员告诉他:“因为对手阿萨辛主动弃赛,铜铃先生不战而胜,进入竞技赛四强,烦请他在五天后的擂台赛上发表晋级宣言。” 库奇当时有点懵圈。 这种情况,阿拉贡没交待过呢!唐宁大人晋级了?这是好事啊!可唐宁大人不在啊!那怎么办?要跟这个书记员实话实说吗? 书记员的事务很忙,见库奇在那发呆,心生不耐,便追问道:“请问贵商队的铜铃先生在吗?我直接跟他说好了!” 听到这句话,库奇立即冷静了下来。 在情况不明之时,先把事情拖一拖,把局势稳一稳,等我回来再处理。 这是阿拉贡临行之前跟他交待的。 “为了保持状态,唐宁大人正在远离繁嚣的地方,积极地为比赛备战呢!”库奇嘴角展露出非常职业的商人的笑容。 “那他能赶得回来吗?”书记员问了一个最紧要的问题。 “能!当然能!”库奇面不改容地道。 然后,五天过去了。 商队当然没有出现在特维亚镇内。 库奇经过深思熟虑,他决定去找克罗尔。 他相信,一切生意都是可以谈的,尤其是象克罗尔这种比商人还商人的商人。 十五分钟之后,他从克罗尔办公的地方走了出来。 “唉,还是被敲了五百金币,克罗尔先生……真是挺无耻的。”库奇有些蔫蔫的。 条件谈好了。 他付给克罗尔五百金币,中午的晋级宣言由他代唐宁发表,好处便是十六天后,唐宁可以继续参加竞技赛。 中午的比赛,竞技场座无虚席,在竞技场的特意安排下,最无趣的流程被放在了最前面,那便是唐宁不战而胜的晋级宣言。 库奇上台后,差点被观众席扔过来的臭鸡蛋和酒杯砸死,如果不是竞技场内的护卫队护着他及时退场,命殒擂台也不是不可能的。 “唉,希望阿拉贡大人回来时,不会用臭鸡蛋扔我吧。”库奇想到自己擅作主张花掉的五百金币,便有些心虚。 …… …… 唐宁,阿拉贡一行人从图鲁尔部落返回特维亚镇的过程无比顺利,相对于过去之时的血雨腥风,回程简直就象是舒适的自驾游,没有蜥蜴人,没有行尸,没有恐怖骑士,没有埋伏在山道两旁窥视着的山贼。 带回来的冰鱼,每一条都活蹦乱跳的,原本在这种天气之下,历经十五天的旅程,这些冰鱼早该被腌成咸鱼了,是唐宁拯救了它们! 用的是光明魔法的治疗术! 行至半途,冰块耗尽之时,冰鱼便奄奄待毙了,阿拉贡把盐都准备好了…… 但唐宁觉得它们都还可以抢救一下,而且他手边也正好缺少练习魔法的“肉体”,于是,所有的鱼便成为了他的工具人。 一路给鱼续命,他的魔法熟练度一直提高,没什么能比这更皆大欢喜的了。十五天过去了,他魔法中【治疗术】的熟练度大幅提升,评级升至中级,其余两个魔法技则相对落后一些。 在入夜之前,商队抵达了特维亚镇。 商队满载而归,唯一遗憾的是,在与蜥蜴人一战中损失了两个伙计。 归来后的伙计们,倦意满满地写在脸上,阿拉贡心有所感,神情也有些黯然。这其中的许多伙计跟随他多年了,居无定所,四处飘泊,就算再忠诚,也终归有厌倦的时候。 有些人已产生离开商队的打算,要么想在家乡买块地,以耕种为生,要么想在大城邦里买个店铺,做些小生意,虽然也有一部分伙计愿意跟随他继续行商,但毕竟是少数。 此次阿拉贡之所以冒险往图鲁尔部落走一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想给商队的伙计们赚一笔安家费。 此时平安抵达特维亚镇,这个计划看来是可以实现了,而唐宁居功至伟。 见商队回到树人旅馆,库奇总算松了一口气。 阿拉贡还未问他这段时间特维亚镇发生过什么呢,他便立即向阿拉贡“坦白”了他花掉五百金币巨款的“劣迹”,包括前因后果,以及其中曲折的故事情节。 “真的?!你真的做了这样的事?!”阿拉贡圆睁双目,瞪着库奇。 “是的。”库奇咽了口唾沫,他稳稳地站着,做好挨打的准备……他觉得阿拉贡可能不仅仅是要朝他扔臭鸡蛋了。 “哈哈哈,库奇,这是你加入商队以来做得唯一正确的事了。”阿拉贡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便去找唐宁。 库奇龇牙咧齿地揉着生疼的肩膀,嘀咕了一句:“我加入商队后做的唯一正确的事?我有这么差吗?” 唐宁知晓这个消息后,与阿拉贡的傻乐不同,他问的是:“阿萨辛为什么会弃赛?” 阿拉贡双手一摊道:“可能是害怕会死在你的手里吧。” “是吗?”唐宁不置可否。不过,他是不会相信阿萨辛会因为怕死而弃赛的。 阿萨辛的比赛他只看过两场,但阿萨辛战斗时那种自信与淡然的神情,他印象深刻,那已是一种视生命若无物的境界了,无论是他自己的命还是对手的命,他都不在乎。所以,阿萨辛接连两场饶过对手,让唐宁颇感意外。 “比赛在什么时候?” “明天。对手是一个代表奴隶主出战的狼人,名叫格塔。” 第32章 珊莎的困惑 唐宁点点头道:“嗯,我知道他。” 格塔的战斗场面,唐宁看过,印象极深,因为镜头里全是十九禁的画面。 在擂台上,格塔完全是一只噬血的野兽,曾经有一场,他击败了一个精灵,精灵向他求饶,他却扑上去,生生吃掉了那个精灵的大半个脑袋,如果不是他的驯驭师用药物把他弄昏,估计他还会继续在擂台上“开餐”。 竞技场的擂台之上几乎是无规则的,除了不准使用战斗魔法外,其他诸如辅助魔法,增强药剂,暗器毒药等等,皆不在禁止之列。 而禁止使用战斗魔法的原因很简单,怕伤及擂台之下的观众,试想一下,打着打着,突然来一记“流星火雨”或“末日审判”,那只怕连竞技场都会化为灰烬。 格塔在擂台上的疯狂表现,让所有人都怀疑他的主人给他使用了魔法药剂,但这是在规则允许范围之内的,而且他的主人看上去阴鸷凶残,令人生畏,所以那些投错了注码的赌徒们虽然心有不忿,但也只敢私下里BB几句罢了。 从初赛一直打到四强,格塔一共打了三场比赛,这三场比赛的对手,被他吃掉一个,撕碎一个,折断一个。 明天,唐宁将成为他的第四个对手。 …… …… 第二天,唐宁起了个大早,清晨的阳光透过树屋的枝桠从窗户漏进来,为原木色的地板铺上了一层淡黄色的光晕。 唐宁站在这光晕里,呼吸着从窗外吹进来的微风,风里夹杂着青草与木叶的香气,让他迷醉。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还不到两个月,但唐宁已完全习惯这个世界的生活了,图拉利昂森林的恬静风光,特维亚镇的繁华与活力,让他有一种想在这里安家的冲动。 但是,这也仅限于瞬间的冲动而已,他还有更宏大的目标,那不是一处庄园,一个城堡,几千亩良田所能容下的。 虽然他这个来自于神秘东方圣地二道口胡同的超级剑客到现在还是个无证游民,但其实只要他愿意投入某个领主或者国王的旗下,想要一个骑士或贵族的封号,就如同下楼吃顿早饭那么容易。 远的不说,光是身边的阿拉贡就已数次向他抛来橄榄枝了。 刚来的时候,唐宁还不清楚阿拉贡的身份,只以为他是一个有钱的商人,后来在交谈中才慢慢了解到,他是个妥妥的官二代加富二代。 阿拉贡全名叫阿拉贡·奥勒克。 他是艾拉西亚凯岩城大领主沃森·奥勒克候爵的第三个儿子,沃森·奥勒克在他领地内拥兵四十余万,威名远摄,但至于阿拉贡为什么放着好好的领主少爷不做,却要跑出来行商,阿拉贡并不愿细谈。 每个人心中都有不愿被触碰的隐私,唐宁自然不会去追问。 阿拉贡家世煊赫,他很有诚意地邀请唐宁为奥勒克家族效力,但唐宁委婉地拒绝了,因为一旦加入,就意味着约束与服从,这与唐宁的理想相悖甚远。 在窗前舒展了一会腰背与双臂,拉伸了一会筋骨,做完这些热身运动之后,唐宁开始了每天的正式锻炼。 600个掌上压,600个仰卧起坐,600次深蹲,这些简单的力量训练后,他开始做瑜珈。 瑜珈是唐宁用来增强柔韧性与平衡性的方法之一。 技击之法,讲究圆融。柔缺刚,攻而不克;刚缺柔,浪费力气!唯有两者结合,才能达到真正的化境。 一个小时不停歇的锻炼,唐宁身上已微微见汗。 他走到房间的另一头,推开微闭着的木门,只见里面是一个盥洗室。 盥洗室里有一个便溺桶,桶边缘用软木做成窝形的衬垫,形似现代的马桶,靠墙位置有一个木质盥洗盆,盆下方的水口处联着一个污水桶,而在墙角那里,则摆着两大桶清水,是用来洗漱的。 盥洗台侧旁的一个木架子上,有为房客准备的细盐,以及一端捣成刷毛状的嫩树枝,这便是最简易的“牙膏”与“牙刷”。最贴心的是,木架子上还码着一叠质地还算柔软的草纸,这是“厕纸”,说实在,在整个盥洗室里,这是让唐宁最有好感的卫生用品了。 每当想起古罗马人在公共厕所里用缠了海绵的公用木棍蘸着盐水,擦拭刚刚排过“五谷”的菊花时,唐宁就非常庆幸自己没有穿越到那样的位面去。 洗漱完毕后,来到楼下。 楼下的人不算多,只有几桌看上去想赶早市的客商在吃着甜烙饼,而在餐厅角落,聚了一群阿拉贡商队的伙计,其中便包括莎珊,他们正在窃窃私语,就象在图谋什么军国大事似地。 唐宁走了过去。 伙计们见到他过来,连忙站起身,向他问安,“早安,唐宁大人。” 唐宁微笑道:“你们好。” 打完招呼后,这些伙计便一个接一个地走开了。 唯独剩下珊莎象做错了事的孩子似地站在餐桌旁。 “老师”,自从与唐宁相处久之后,她对唐宁的称呼已由“大人”改为“老师”了。 唐宁瞥了瞥她藏在身后的布袋子,不经意地问道:“你藏着什么?” “没……没什么。”珊莎见唐宁坐了下来,便也坐了下来,她隔着餐桌,身体前倾,凑近唐宁,欲言又止,布袋子因为被压在胳膊肘下,传出了唐宁熟悉的那种声音。 看着珊莎那好象布偶猫似的蓝眼睛,唐宁笑问道:“你想问些什么?” “山姆说,把生命变成赌具,把杀戳当成游戏,并且用来下注,是对灵魂的亵渎。你认为他说得对吗?”珊莎忽闪着眼睛,盯着唐宁。 面对这充满哲学意味的问题,唐宁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回答她。山姆其实说得一点都没错,但身处这残酷的世界,要想出头,有时候就不得不行走于灰色地带里。 唐宁象电脑宕机似地静止了一会,才对珊莎道:“山姆说得没错,但不现实,他以后会明白的。” “以后?那是什么时候?” “在重振你们维杜尔家族荣耀的过程中,他慢慢就会体会到了,你也一样。”唐宁回了一句同样充满哲学意味的话。 “哦,”珊莎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问了这么多,你手里的钱袋子就是用来下注的吧?” “嗯,是的。”珊莎双手攥着布袋,羞赧地笑了,“我想赚些钱,然后去买柄用陨铁打造的钢剑……” “你手里的钱哪来的?” “我问齐沃管事借的,200金币!” “齐沃那吝啬鬼,会借这么多钱给你?!”唐宁怀疑自己听错了,一想到齐沃那抠抠索索的样子,他就觉得此事不可思议。 “阿拉贡大人说,等图鲁尔部落那批货全部卖出去之后,每个伙计至少能分到500金币,所以齐沃管事才肯借给我的。” 给伙计们发一笔钱,带他们回家乡,然后让他们选择自己的生活,是阿拉贡早就说过的,唐宁只是不知道他这么豪横,居然一个人至少发500金币! “500金币啊,哈哈,那到时候你确实可以去肯特兵器坊挑柄好的陨铁钢剑了,汉默呢,他借了多少?” “他比我狠多了,他跟齐沃借了1000金币!原本齐沃只肯借给他500金币的,但汉默说每借一天,他就付齐沃50金币的利息,于是,他就借到手了。他还跟我说,他已经全押在你的身上了……”珊莎喋喋不休地说着,满脸八卦的表情,她此时的性格跟刚来商队的时候完全不一样,开朗了许多。 “哗,汉默这厮有前途啊,居然都用上杠杆赌搏这一招了。”唐宁叹道。 第33章 各路诸候驾临竞技场 珊莎赶着去竞技场下注,唐宁也不留她吃早餐了,只是叮嘱她找个赔率高的时候再下注。 树人旅馆今天的早餐格外有心思,主食是把盐渍鲱鱼剁成鱼蓉,拌入土豆泥和面粉,加入大量的黑胡椒与姜汁,压成面饼后,用牛油煎至金黄酥脆。 那股子鲱鱼发酵后的臭味与胡椒姜汁的辛辣味混合在一起,经热油一激发,对于鼻腔和味蕾的刺激简直比臭豆腐还酸爽,比刚开缸的豆豉更致命。 但唐宁爱死了这种味。 可惜没有生蒜蓉与小米辣拌出来的蘸料汁,否则这将是他穿越以来,吃得最过瘾的一餐了。 吃完鱼饼,喝过大麦粥,唐宁拍着肚皮,正准备离开时,却看见阿拉贡从旅馆外走了进来。 刚进门的阿拉贡看见了唐宁,他扬起手先跟唐宁打了个招呼,然后再走到柜台前,跟女招待说了几句,他看上去脸色憔悴,而且好象很饿的样子。 唐宁重新坐了下来,反正离竞技赛开赛还有颇长一段时间呢,闲着也是闲着,正好跟阿拉贡聊聊如何创立一支商队的事。 阿拉贡拎着一罐蜂蜜酒走过来,“砰”地放在餐桌上,“来,再喝。” 闻着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刺鼻酒臭味和脂粉味,唐宁知道他昨晚必定又是通宵狂欢了。 蜂蜜酒甜润醇和,许多宿醉之人常把它用作解酒之物。 阿拉贡从桌子上翻起两个用树桩打磨出来的阔口酒杯,倒满两杯酒,给唐宁推过去一杯。 “我昨晚已经吩咐齐沃去竞技场下注了,”阿拉贡倒完酒之后,也没劝酒,他自顾自先喝了一大杯,然后腹腔一颤,打了一个酒嗝,“一共两万五千金币,全买你赢,赚了后,我们一人一半。” 唐宁笑道:“输了怎么办?” 阿拉贡一愣,旋即道:“真输了的话,你记得先把命保住!因为你在我这里至少还存着八万金币呢,命没了,可就拿不到啦。” “八万金币?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钱了?”唐宁摇了摇头。 “这一批冰鱼和狐皮的利润,我估算了一下,刨除分给伙计们的安家费,至少有十万金币剩余,其中八成是你的。” “阿拉贡,你带着整支商队拼着命跑了一趟图鲁尔部落,然后把八成利润分给我?不行,这样你太吃亏了。”唐宁摇头。 阿拉贡歪着头,双手一摊道:“如果没有你,根本就不存在这次买卖,我们整支商队早就死在路上了。再说了,你不是想要筹建一支商队吗?” “是啊。” “那非常花钱的,你如果不存一大笔钱作为备用金,关键时候,你不仅会损失商誉,连商队都有可能垮掉,唉,你是没有经历过,这其中的辛酸,啧啧啧,我以后再跟你细说,现在……我想吃些东西,我快饿死了。”阿拉贡一边絮叨着,一边接过了侍者端过来的牛肉墩土豆。 唐宁默默地听着。 穿越前的他,大学毕业之后就开了公司,从最初的意志风发,踌躇满志到公司破产,只用了四年,在这四年间,他弄明白了一件事:社会的毒打从来不会因为你的悲惨而停止,相反,你越惨,它会打得越狠。 幸亏有家里兜底,他才能东山再起。 阿拉贡话中的意思,他自然明白。 阿拉贡吃相堪忧,仿佛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吃牛肉炖土豆。 唐宁皱着眉问道:“你昨晚干什么去了?” 阿拉贡用木勺子扒拉干净盘中最后一块土豆,呼出一口气,“还能干什么!趁鱼新鲜,赶紧给那些交了定金的富商和贵族们送过去了,然后一群贵妇就邀请我去了一个名叫鲜花盛宴的酒会,然后就……那样了……” “哦,一群贵妇!难怪你身上的香粉味比酒味还浓……辛苦你了。”唐宁一脸“悲悯”地看着阿拉贡。 阿拉贡低着头,长长叹息一声,“卖鱼……不容易啊!” “除了鱼,你没卖自己身上的什么东西吧?”唐宁眼中有笑意。 “没有!没有吧……”阿拉贡抬起了头,他的眼角好象已经微润了。 …… …… 唐宁来到竞技场,里面早已人山人海,旌旗招展。 即将开打的第一场,是树人穆拉对战一名人类的枪兵,唐宁的比赛安排在第二场,接近中午时分。阿拉贡没陪唐宁来,他说自己要小睡一会,修复一下昨晚狂欢之后“残破的灵魂”。 来到了商队成员们聚集的看台上,齐沃,库奇,汉默,珊莎以及一众没有轮值任务的伙计早已坐在那里,等着比赛开始了,人数约摸占了整支商队的一半。山姆不在,他不喜欢这种场面,正自己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编写书籍呢。 写书的任务是唐宁交给他的,除了山姆心中早有构想,想以记实的文风来记录哈蒙代尔大陆各地风俗民情,人文历史的《焦裂的沃土》之外,唐宁还要求他开始编撰用艾拉西亚语翻译中文的词典。 因为惊叹于中文言简意骇却又复杂多变的语言魅力,山姆已经开始在学习中文了,进展颇为不错,他甚至已经可以用“青面獠牙”来形容一个人有多么丑陋了。 当他与珊莎因为某个问题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他便会说,“你这个青面獠牙的女子,实在不是一个淑女。” 山姆是唐宁在系统内招募的【英雄】之一。 在系统中,唐宁最初给山姆选择的职业是【学者】与【法师】,与唐宁只有通过杀戳才能取得经验值的方式不同,【英雄】获取经验值的方式实在比他广泛得多。 比如山姆,他通过给唐宁教授艾拉西亚语,编撰书籍,便能持续不断地获得经验。 而选择了【战士】与【骑士】职业的汉姆与珊莎,在日常的刺杀与搏击对练中也能获得经验。 有鉴于此,所以唐宁一再督促他们两个平时要多多“互殴”。 唐宁走入商队成员盘踞的观众席内。 他与阿拉贡的座位早就预留好了,位于看台位置的中央。 今天的竞技场氛围与平时的有些不一样,因为在商队右侧面的东看台上,出现了许多树人战士,他们象一排防风林似的围成一圈,将东看台最利于观看比赛的位置隔离了出来。 坐在这个区域位置的有三个人,一位紫发银甲的精灵美女,容貌冷艳,端坐于最中央,在她左手边,一个是青面獠牙的大耳怪,一个是面容精瘦,眼神阴冷的人类。 居中的精灵女子,正是特维亚军团的指挥官,现任特维亚镇执政官的菲尔妮。 另外两人,看模样与气势,象是盛产比蒙巨兽的蛮族据点势力的大人物,不然菲尔妮也不会亲自出面接待了。 有菲尔妮在场,所有赌徒与酒客们都不敢那么放肆,以往在比赛前能把竞技场都掀翻的污言秽语大合唱也停了。 参赛的树人穆拉与人类枪兵上场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期待已久的四进二竞技赛终于要开打了。 唐宁此时却注意到商队管事齐沃的目光并不在擂台上,而是投向了菲尔妮的那边,出于好奇,他顺着齐沃的视线望过去。 只见那片区域又来了两个人。 两个人类。 一个高壮英武的骑士和一个身著黑袍须发皆白的老者。 看见这两人,齐沃眼神中满是震惊。 唐宁忽然问道:“这两个人是你的旧识?”随即指了指刚在菲尔妮身旁落座的那两个人。 齐沃沉默了一会,才附耳对唐宁道:“年轻的那位是阿拉贡大人的长兄韦德·奥勒克,另一个则是奥勒克家族法师团中的一员,火系法师赫迪拉。” “那菲尔妮左侧的那两位呢?你似乎也知道他们是谁呢!” 齐沃苦笑道:“好象什么都瞒不过您的眼睛,大人。” “我只是比较好奇而已。”唐宁微笑道。 “大耳怪是奥威瑟斯城领主旗下第一军团的指挥官格尼森,他旁边的则是整个奥勒克家族所痛恨的炼金术师克麦斯。” “痛恨?为什么?” 唐宁不禁又望了望那位干瘦的炼金术师克麦斯,因为他觉得一个人如果能被一个拥兵四十多万的家族所痛恨,但却能活到现在,必定是一只了不起的蟑螂。 试想当年,连恐龙都灭绝了,而蟑螂直到现在还与人类同吃同住,它们的伟大不是用语言可以形容的。 谈到克麦斯,齐沃眼神复杂,其间有憎恨,也有恐惧,他没回答唐宁的问题,只是摇了摇头,站起身,“我想我得把这个消息告知阿拉贡大人才行了。” 第34章 你们对我的世界一无所知! 齐沃曾经是奥勒克家族中的一名家仆,伺侯阿拉贡的时间最长,与他的关系也最亲近,这也是他一直追随阿拉贡的原因。 齐沃走后不久,第一场竞技赛便开始了。 诚如唐宁所言,树人穆拉非常强,与他对阵的人类枪兵只撑了五个回合便败了,穆拉禀承了他一直以来的风格,饶过了这位认输的枪兵。 第一场比赛波澜不惊。 树人穆拉在赢得比赛之余,也因为强大的实力与宽厚的作风,成为了竞技场的新英雄,就连大部分输钱了的人都对他颇为认可。 在竞技场内山呼海啸的喝彩声中,穆拉走近看台边,朝着看台上的菲尔妮鞠了一躬,以示尊敬。 菲尔妮亦站起来,朝他点头致意。 被击败的人类枪兵一侧肋骨几乎全被打断,竞技场的人将他抬了下去,按照规矩,他们会为他安排治疗。 韦德·奥勒克面无表情,做为人类,看着同类在树人的重拳暴击之下,脆弱如同芦苇,心情总难免有些怪异。 偏偏大耳怪格尼森此时还阴阳怪气地道:“奥勒克阁下,请问你对这场比赛有什么看法?” 韦德望了他一眼,冷笑道:“那位用长枪的骑士很弱,很弱,就象阁下的第七狼骑团一样。” 两年前,奥威瑟斯的领主古洛尔为争夺高廷,与奥勒克家族开战,做为先锋军团的格尼森率军突进,面对高廷守军,七战七捷,本以为高廷已十拿九稳,却不料被韦德·奥勒克军团迎头痛击,其旗下的第七狼骑团更是被韦德的具装骑兵象割草似地蹂躏。 每每提起这段羞辱的历史,格尼森的心都有一种被利刀绞割似的痛,他紧皱着眉头,闭上了嘴,脸上的肌肉微微抽搐。 第二场比赛的参赛者来到了擂台之上,唐宁是走上去的,狼人格塔则是被抬上去的,因为他被关在铁笼子里。 菲尔妮一直在默默地听着韦德与格尼森两人隐含机锋的谈话,不作干涉,但此时见韦德已动真怒,重提两个家族停战之前的不愉快,便出来打圆场道:“两位大人,过去的事早已埋却尘土中了,我们不妨放下这些沉重,一起往前看。第二场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我们还是多关注关注比赛吧。” 擂台上,擂台管事正在介绍参赛者的“威水史”,讲得口沫横飞,声情并茂。(虽然绝大部分都是生搬硬造的。) 看了一会,韦德突然朝菲尔妮微微欠身,好象是要为刚才的话表达些许歉意,但接着他口中说出的话,却是又朝格尼森“扎了一刀”。 “抱歉,菲尔妮大人,我不应该在你面前拿第七狼骑团被斩首的一万八千多狼人来开玩笑的,刚好这场比赛是狼人对战人类的剑士,我斗胆想请菲尔妮大人做个公证,让我与格尼森阁下对赌一局。” 菲尔妮听罢,心中暗叹一声,“你们还有完没完了?” “格尼森,你意下如何?”韦德冷森森地看着格尼森。 格尼森强行压抑着上涌的怒气,沉声道:“好。” “来人啊,抬五万金币上来。”韦德朝着身边的卫士挥了挥手,然后他又侧过身去,盯着格尼森道:“格尼森大人如果想加注的话,我也是欢迎的。” “再加五万!”格尼森冲口而出。话刚出口,他便有些后悔了,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对,但又说不出哪里不对,但他依然仰着头,竭力让自己显得高傲一些。 话已出口,他身旁的炼金术师克麦斯来不及阻止,眼神中掠过一丝无奈,于是附耳轻声对他道:“大人,我们根本不了解双方的实力,如此盲目地加注对赌,实在不是智者所为。” 格尼森重重地哼了一声,但话都说出去了,再反悔的话,岂不是让韦德更加肆无忌惮地奚落他。 台上,唐宁已烦得有些想打人了,但那个擂台主持人还在那叭啦叭啦地说个没完,听得让人想死。 “这厮比之前那个混球至少还啰嗦两倍呢。” 终于,把他介绍完了。 然后,轮到那个狼人…… “卧槽,感觉象是在开研讨会呢。”唐宁眼光往狼人格塔那边瞥了瞥,只见这只野兽跟以往有些不同呢,先不说眼神中的疯狂杀意浓了许多,至少铠甲是加厚了一倍有余的。 也许是受够了擂台管事那比裹脚布还长的开场白,笼内的格塔忽地昂头发出一声长啸,啸声响彻整个竞技场,将场内的喧嚣声都压了下去。铁笼那粗如儿臂的铁栏杆被他一双利爪一抓一扯,“夸啦啦”地一阵乱响,整个铁笼颤得就跟风中落叶似地。 擂台管事被吓得一哆嗦,连忙拉长声音道:“比赛开始——”说罢,立即象中箭的兔子似地蹿下擂台去。 擂台下的驯兽师口中念念有词,格塔眼中闪出红光,封印解除,他双臂一振,铁笼被他生生撕开。他此时已经成了完全失去理智的野兽,操控着他的是那个驯兽师,他只不过是一条放出来猎杀的狼而已。 他双足一蹬,整个人飞扑向唐宁。与别的大个子不一样,他攻击时,安静得没有一丝声息,双足蹬在地面时,就象猫爪子爬在软垫上一样。 擂台并不算很宽,顶多二十五米左右。 格塔身高至少两米,手臂粗如老树,就算跟树人穆拉比起来,也不遑多让,如此强壮且皮糙肉厚的战士,他的主人还给他加装了包裹全身的钢制铠甲,铠甲背部,胸腹处,手臂外侧等地方,皆有尖刺,刺尖幽蓝幽蓝的,象是淬了毒,而在他的臂铠上,嵌着两柄五爪铁钩,钩尖处亦呈幽蓝色。 格塔张开双臂,象一座铠装坦克似地朝唐宁冲了过来,只要被他抱住,或是抓住,结局都将很凄惨,前三场那三个落败的参赛者,全部都死在了近身缠斗中。 “避开啊,先避开……”看台上的韦德有些紧张地低声呢喃道。 其实从刚上场的时候,他就在观察唐宁,唐宁那种气势让他想起自己家族中曾经很有名的一位剑客,那位剑客在对战时那种目空一切,渊嵉岳峙的气势,就跟唐宁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因此,正想找机会再羞辱格尼森一番的他,顿时产生了对赌的念头,他自信唐宁可以击败格塔。 其实换他本人上去的话,他也有绝对的把握击败格塔。 在对付格塔有毒刺的重铠以及贴身缠斗打法时,他会先以闪避游走的方式来应付,然后伺机攻击格塔腋窝,腿弯内侧,裆部等没有铠甲防护的地方,稳操胜券的。 重点在于不能硬拼! 格尼森看见格塔出笼时的那股气势,嘴角顿时露出了笑意。 唐宁身上没有铠甲,除了长剑之外,没有重兵器在手,要想在重铠护身而且行动迅猛的格塔身上占得便宜,除非有奇迹! 菲尔妮心里虽然不愿意,但韦德与格尼森两人的对赌,她还是做了公证人和担保人,不然这两位闹腾起来,那是要出大事的。 格塔率先发起攻击后,她的目光立即转到唐宁身上,她很想看看这位因为“运气”才进到四强的剑客到底会怎样应对。 擂台管事说比赛开始之时,唐宁已走到距离格塔最远的擂台边缘上,当格塔破笼而出,冲锋之时,唐宁也接着冲锋了,朝格塔正面冲去! 看他的架势,是准备正面硬刚! “他想干什么?!”韦德脸色一变。居然是这么愚蠢的打法?!刚才自己是眼瞎了吗? 格尼森连连冷笑。 菲尔妮频频摇头。 然而,其实他们都对唐宁的世界一无所知。 第35章 那一剑的风情 唐宁此时的数据是这样的: 【等级】9级 【声望值】8.0 【装备】布雷泽之焰(拥有符纹之力的单手长剑,杀伤亡灵有奇效;等级:Lv6;锋利度:极佳;坚韧度:极佳) 【主属性和对应技能熟练度】 技击:66;(对应技能:近战武器:710;远程武器:670;徒手搏击:669;) 耐力:66;(对应技能:骑术:669;跑动:669;健身术:669;) 魅力:0;(对应技能:招募:0;统御:0;交易:0;) 智力:6;(对应技能:语言:49;魔法:78;医术:0;工程学:0;锻造:0;炼金术:0;) 【已招募英雄】山姆·维杜尔;珊莎·维杜尔;汉默。 【已招募士兵】无 魔法:魔法神箭(初级);驱魔大法(初级);治疗术(中级)。 魔法卷轴:圣光普照(宗师级光明魔法)。 特殊技能:物品鉴定术(专家级) 在矿井斩杀恐怖骑士之时,他的等级只有7级,说实在,如果刚开始之时,他不是被恐怖骑士的特殊技能【攻击加倍】和【诅咒】所压制的话,那一仗不会打得那么艰难。 与恐怖骑士比起来,眼前的这位狼人格塔,无论力量,速度还是技巧,都根本不在一个量级上,所以唐宁很想对他曰:“以吾观之,你真的有如土鸡瓦犬耳!” 距离格塔仅有三米之时,唐宁骤然加速了,同时,他拔剑了! 横剑! 格塔双臂突然张开,双手的铁钩与利爪呈双耳贯风之势朝唐宁“热情地”抱了过来,也正因为如此,他张开的双臂与两侧肋之间皆露出了一片空当。 格塔的移动速度惊人,这个空当可能只会存在于一瞬间,但这对于唐宁来说,已经足够了。 两人即将撞上! 唐宁整个人骤然一缩,身体如流水般从格塔左臂与左肋下的那个空当钻过,同时剑锋横斩,狠狠地切入了格塔胸腹交界处的铠甲! “铮啷——” 令人齿冷的铁器相互摩擦的声音立即嚣叫起来,但一瞬间,声音骤灭。 因为就在错身而过的刹那,布雷泽之焰已将格塔斩成两块,切口平整得就象火锅店里用机器切出来的冻羊肉! 血光暴射! 唐宁适时跳到一边,他怕血——溅到他的袍子,不然今晚又要换了。 甩血,还剑入鞘。 一剑,只用了一剑,格塔殁! 系统提示:宿主获得经验值+800,声望值+2。 看台上的观众一片寂静。 比赛刚开始就结束了! 不,应该说,感觉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韦德,赫迪拉,格尼森,克麦斯目瞪口呆,菲尔妮目光闪闪,盯着唐宁看了好久。 阿拉贡商队的人率先爆发出一阵几乎能穿透苍穹的狂呼,接着,欢呼声与咒骂声才逐渐蔓延开去,一时间,竞技场沸如汤鼎。 竞技场的众生相便是如此,有人欢喜有人愁,欢呼与诅咒就象光与影,永远相随。 片刻之后,韦德终于吁了一口气道:“好剑法!” 除了惊叹于唐宁的剑术,他亦很羡慕唐宁手中的剑。 如此锋利,如此坚韧的剑,他没见过几柄,甚至连他自己所佩带的“雾隐之魂”他亦觉得逊色了几分。 一场对赌,只是几个呼吸的时间,韦德便从格尼森那里赢了十万金币,有菲尔妮作保,他自然不怕格尼森赖账。 比赛结束了,菲尔妮有公务要处理,先行离开了,走之前,约好在晚上,为他们专门举办一个欢迎宴会,届时会遍邀全镇权贵一同参加。 韦德微笑表示一定准时出席。 格尼森面色极为难看,送走菲尔妮之后,他立即对身旁的克麦斯道:“你去查一查擂台上这个人类剑士的底细,尽全力把他拉拢过来。” 他虽然效忠于蛮族与兽族占统治地位的据点势力,但非常喜欢招揽高灵智的人才,尤其是人类,一些在城堡势力中郁郁不得志的人,有许多都投奔了他。总体而言,格尼森在拉拢使用人才时,是不拘一格的,而且手段颇为高明。 克麦斯领命去了。 格尼森再看韦德,却见他已朝唐宁走过去了,而常伴他左右的赫迪拉则不见踪影。 格尼森只能徒叹奈何,韦德的行动可真是快啊,而且韦德是人类,在拉拢人类时,天生就比他有优势。 唐宁在商队成员的簇拥下,挤开一大群为他欢呼的“粉丝”,朝门外走去。不得不说,赢了钱的赌徒们的庆祝方式真是花样百出,一路上,已有数位容貌各异,身材各异,种族各异的“雄性生物”以及“雌性生物”狂叫着在唐宁面前“露械”了。 虽然有些辣眼睛,但不得不承认,他们在“露械”时所跳舞蹈之劲爆狂野程度,已完全刷新了唐宁对于生物界跨物种跨性别恋爱的认知。 而且让唐宁颇感意外的是,他居然在人丛中看到了被他痛殴过的以拉斐儿为首的人贩子们,他们当然没有为唐宁“轻解罗衣”,只是用一种狠厉的眼神看着他。 韦德手下卫队粗暴地推开那些几近一丝不挂的赌徒们,排开一条道,护着韦德来到唐宁面前。有些被推倒的赌徒们极为愤怒,试图诉诸武力,但面对这些壮如犀牛的重铠士兵时,又全部都怂了。 “阁下,我是凯岩城的韦德·奥勒克,能否和你谈谈?”韦德站在唐宁面前,自信地笑道。 唐宁有些意外,他没想到韦德竟然会来找他。 “看他的模样应该还没跟阿拉贡见面呢。” 阿拉贡没来看自己的比赛,而齐沃离开赛场后也没再回来,都好象在避着韦德·奥勒克似地。 奇怪,这一家子到底在搞什么呢? “好。”对于韦德的邀请,唐宁爽快地答应了。 在酒馆偏僻的一角,两人找了张桌子坐了下来,韦德的卫队将周围十几张桌子的酒客全部赶走,辟开一大块空地,就象包了一个大包厢似地。 将自己的姓名报给韦德之后,韦德念了两遍,然后便标准地读出了“唐宁”的中文发音。(想到阿拉贡到现在还称呼自己为‘铜铃’,唐宁觉得有些‘伤心’。) “唐宁,相信你也听过我们奥勒克家族的名号,我想邀请你加入我的卫队,成为奥勒克家族的骑士,以你的身手,相信用不了多久,你就会被晋封为贵族,拥有自己的领地。”韦德非常直白,开门见山就告诉你:我是来拉你入伙的,跟我混,你很快就能成为有人有地又有钱的贵族。 唐宁皱了皱眉,问道:“奥勒克阁下,你一点也不了解我的底细,就这样贸然请我加入你们,你不觉得太草率了吗?你就不怕我是怀着什么目的加入你们的吗?” “哈哈哈,”韦德大笑道:“无妨,就算是敌方的细作亦无妨,加入后,我迟早会找人查你的底细,如果真是另有目的,到时我再杀了你便是了。” 唐宁眼中露出笑意,心想:“你他娘的还真是个人才啊!” 不过,他说得似乎挺有道理的,如果不靠近,怎能知道对方的底细?要广纳贤材,就得接受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复杂情形,韦德肯定有自己一套用以测试新招募人员忠诚的方法,看他所带士兵的军容还有他的气魄,他绝不是一个昏庸的人。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很抱歉,我不能为奥勒克家族效力。”唐宁微笑道。 第36章 华夏,唐家。 “为什么?”韦德问道。 “因为我只为自己的家族效力。” “请问你的家族是?” “华夏,唐家。” “?”韦德愣了一会,“恕我冒昧,我游历过许多地方,但阁下家族的名号,我从未听过。” 唐宁笑道:“阁下未听过也很正常,因为我的族人除了我之外,从未踏足阁下所熟知的这几块大陆。” “你的家乡在哪?” “我家族所处的大陆广袤无垠,远在你们从未到达过的东方,我终有一天要回去的。在那之前,请恕我无法再效忠于其他任何君主。” “哦,”韦德眼神黯了黯,但他很快展颜笑道:“感谢你的诚恳,我很欣赏你,如果你改变主意的话,请随时到凯岩城来找我,奥勒克家族永远欢迎你。” 唐宁笑了笑,站起身向韦德微微欠身道:“那我告辞了,韦德·奥勒克阁下。” “请便,唐宁阁下。”韦德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走出竞技场,唐宁心中颇为感怀。 韦德·奥勒克的谈吐与魄力均展示着一种枭雄之姿,而其统御能力,更是让人耳目一新,因为他的士兵在看着他时,眼神中所流露出来的敬畏与尊崇,就如同看着一尊可以誓死追随的神祗。 这样的士兵无论面临怎样的绝境,都绝不会崩溃,由这样的士兵组成的军团,才是真正的最强军。 光是一个少主便已如此,不知他们的领主老奥勒克会是一个怎样的人? 唐宁决定回旅馆去问问阿拉贡。 如果他还在的话。 旅馆内,阿拉贡站在窗前发呆。 唐宁走进他的房间,他都没发觉。 “阿拉贡。”唐宁喊了一声。 阿拉贡如梦初醒似地转过身来,见是唐宁,勉强笑道:“哦,铜铃,比赛怎么样了?” 唐宁没答他这个问题,而是在桌子旁坐了下来,“我见过你的长兄韦德·奥勒克了。” “你去找他了?”阿拉贡盯着唐宁。 “不,是他来找的我,他想让我为奥勒克家族效力,就象你之前对我说过的那样。不过,他显然比你坦诚多了。”唐宁直视着阿拉贡。 “他对你说了什么?”阿拉贡的视线重新移到窗外。 “他根本不知道我是你的朋友,关于你的事,我没问,他当然也不可能对我说。不过,作为朋友,我觉得你应该告诉我,为什么要避着你的大哥?” “有些事……连我自己都不愿意去想,你又何必知道!”阿拉贡叹道。 “好吧,既然你不愿意说,我也不再问。走,我请你喝酒,今天我又赢了,十六天后再赢一场,将是你们告别之时,到时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今晚我们喝个痛快。”唐宁站起来,朝阿拉贡招招手。 阿拉贡沉沉地叹了一口气,“抱歉,铜铃,我不是有意瞒着你,只是……”阿拉贡顿了顿,脸上的表情忽而恍惚,忽而沉郁,最终,他道:“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我现在就告诉你。” “嗯,你说。”唐宁重新坐了下来。 “我是个私生子。” 唐宁听了,眉毛一挑,心想:“难道是九子夺嫡的套路?” “我七岁那年,母亲不幸去世了,我被父亲接回了凯岩城生活。住的地方是一个大得能让我迷路的地方,那里的每个人都很陌生,很冷漠,包括我父亲的夫人,管家,仆人,侍女,士兵,他们就象看着一个影子似地看着我。” “我感觉很孤独,几乎每晚都哭。不过,还是有一个人真诚地对待我的,那便是桑乔,我的二哥。” “他大我四岁,是个温柔有礼的人,他陪我玩,教我读书,教我唱诗,还教我如何在凯岩城里有尊严地活着。他的贴身奴仆是齐沃,受桑乔影响,齐沃对我也很好。慢慢地,我适应了那里的生活,我视他为我真正的亲人。” “韦德呢?” “在成年之前,我几乎没见过韦德,成年之后,他曾经教过我剑术,相较于兄弟,他更象个长辈,对我既严厉又关怀,但我和他的关系不如和桑乔亲近。韦德大我十二岁,很早就跟随家族内最好的剑客学习剑术了,而且他极受父亲重用,十六岁便率兵四处征战,到了十九岁时,他还成为了艾拉西亚大陆火系魔法师公会的入职法师。” “韦德是火系魔法师?!”一瞬间,唐宁觉得自己还是小瞧韦德了,原本以为他只是个优秀的统帅与剑士,想不到还有异能。 “是的,他很强,在奥勒克家族统治的每一处地方,他都是声名远扬的大英雄,都是让人争先效仿的榜样,于是,父亲觉得他的每个子嗣都应该象韦德一样强大。” 唐宁抿了抿嘴,他是独子,体会不到这种感觉,但他相信有许多家庭,肯定是这样的。 “看看你的哥哥,又考了全校第一,你,多学着点!” “看看你们的姐姐,你们要以她为榜样,知道吗?这样才会有出息!” 在父母的眼中,家中最优秀的那个孩子就象一个模板,他们本能地觉得是能以这个模板为榜样,批量生产一批英雄的。 “父亲开始逼桑乔和我,练习武艺,学习行军打仗,他说奥勒克家族的荣耀要靠我们三兄弟去维护,韦德已成长为统帅之材,我们也应该成为象他那样的人。我还好一些,我对于学武与打仗并不排斥,但桑乔就不一样了,他从心底里不喜欢这种杀戳的本领,他学得并不好,进步很慢,于是,渐渐地,父亲原本对他的喜爱统统化成了厌恶。桑乔很痛苦,但我却帮不上任何忙。” 说到这里,阿拉贡眼中有泪光。 “终于有一天,桑乔为了向父亲证明自己,他乔装去城中的竞技场参加了一场竞技赛。他本打算为自己正名的,可惜,他失败了。他的对手把他砍成了一个血葫芦,他被抬回来时,全身上下就象被群狼撕咬过一样,没有一处是完整的。” “我唯一的朋友,唯一的兄弟死了,我对那个所谓的家感到绝望!” “是父亲亲手逼死了桑乔!” “于是,我和齐沃当天就离开了凯岩城,开始了行商的生活。我从来不在外人面前提起我的姓氏,只要我不说,从来都没人知道我就是伟大的奥勒克家族的第二顺位继承人,”阿拉贡在笑,但他的笑容无比辛酸,“我在大多数人的眼中,只不过是一个贪婪,市侩,狡诈的商人。你说,是不是很讽刺?” “阿拉贡,没有人可以放弃自己的姓氏的。”唐宁道,“你的父亲是做错了,但他依然是你的父亲,没有人可以改变这个事实。” “我知道,我只是不想回去。不想去面对他!”阿拉贡的声音里透着萧瑟与痛苦。 第37章 龙涎草,血兰花,天使召唤者。 特维亚镇的驿馆内,韦德正在等赫迪拉。 不一会,赫迪拉回来了。 赫迪拉身材高瘦,面容清癯,白色长胡子垂在黑色袍襟前,让他看上去很威严。 在他黑袍的左襟上绣着一个火焰状的徽章,是凯岩城火系法师公会的标记。大多数情况下,法师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与所属法师公会,都会身穿绣上徽号的法师袍。 总的来说,法师公会按属性分为五大派:土系,水系,火系,气系和黑暗系。但因为各种原因,其实法师公会的数量远不止于此。 与光明教会尽量远离权力斗争的出世理念不同,法师公会入世极深,许多法师成为了领主们的座上宾,辅助这些诸候四处征伐,久而久之,各种矛盾便接踵而来。 很多时候,本来同属一个法师公会的法师因为辅佐了相互敌对的领主势力,变成了敌人,于是,本应相亲相爱的兄弟姐妹们,为了利益,开始内讧。 内讧升级后,便开始分裂,于是,即使是同属性的元素法师,也分成了许多派别,并且成立了各自的公会。 就比如火系法师公会,本来只有一个,总部位于原艾拉西亚帝国的都城维斯特洛,但自从帝国分崩离析之后,火系法师公会也象冰块一样碎开了…… 现在,也许是在几个小领主的领地内,也许是在一个大领主的疆域内,便会有一个自称为法统正宗的法师公会冒出来,这些分裂出来的法师公会各自为政,独立招收会员,扩充势力,平时互相看不顺眼,时不时就搞些互坑的阴谋以及血腥械斗,反正怎么骚就怎么来。 其精彩程度,比之《笑傲江湖》里同气连枝的五岳剑派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比四大元素法师公会的乱象,黑暗法师公会反倒是最统一的,它只服务于迪雅的亡灵族,而迪雅只有一个王,那便是安德鲁。光明教会也是铁板一块,他们只有一个总主教,控制着所有的光明分会。 赫迪拉径自走到韦德面前坐下,“我找到了竞技场的主人克罗尔,了解了一下,对于铜铃……” 韦德纠正了他的发音,“他叫唐宁,不是铜铃。” “唔,”赫迪拉愣了一下,“唐……宁………好吧,都差不多了,克罗尔好象并不比我们知道得更多,他说唐宁来自于东方,应该是阿拉贡商队的一员。” “阿拉贡?”韦德眼神一亮。 “韦德,并不是每个阿拉贡都是阿拉贡·奥勒克少爷的,这几年,你一直在找他,已经有些精神恍惚了。”赫迪拉苦笑道。 “他难道没有姓氏吗?你说的这个阿拉贡。” “没有,据克罗尔说,这个阿拉贡常年在各地行商,是个精明的商人,家乡应该是在泰塔利亚大陆那一边,从未听他提起过自己的家族姓氏,可能是个不值一提的平民吧。” “哦,”韦德眼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 “在你去打探消息的时候,我和唐宁谈过了,”韦德对赫迪拉道:“他说他不想加入我们,他只效忠于自己的家族。” 赫迪拉耸耸肩道:“是不是你开的条件不够优厚?” 韦德道:“我已向他承诺,只要他发挥出自己的实力,不久之后就可以册封为贵族,拥有自己的领地,我相信这个条件已经足够优厚了。如果他因为条件不够好,转投其他势力的话,那这个人贪欲太重,也没什么大用。” 赫迪拉一脸无所谓的表情,“如果唐宁说的是真的,他只效忠于自己的家族,那也就表示奥威瑟斯的野蛮人也无法招揽他,这倒不是什么坏事。” “嗯,要尽一切努力制衡奥威瑟斯的野蛮人,我们得不到的,他们也别想得到。” “对了,此次来到特维亚镇,你打算怎么跟菲尔妮谈?这个女人强势得很,而且非常精明。” 韦德少有地叹了一口气,“目前我也不知道,更何况还有格尼森前来搅局呢!” 赫迪拉忧虑地道:“奥威瑟斯对于科兰克帝国的龙涎草垂涎已久,此次过来肯定是想分一杯羹,恐怕他们的出价会比我们高很多。” 韦德冷笑道:“哼,就算他们举倾国之力从我们手中抢走龙涎草的货源,他们要将这些草药运回奥威瑟斯也必须要经过高廷的隘口,他们过一次,我就抢一次,除非他们每次都派雷鸟来载货吧。” “呵呵,”赫迪拉忽地笑了起来。 “你在笑什么?” “我想起奥勒克领主大人对你的一句评价。” “什么评价?” “奥勒克大人说:‘韦德完美地继承了我一半的天赋。’” “哪一半?” “够狠!” “哈哈哈,”韦德大笑,“父亲大人小看我了,跟那些野蛮人斗,光是够狠是远远不够的。” “那你还想怎么办?” “科兰克帝国的龙涎草产量是很大,但他们也很需要一样东西,那便是只有在我们领地内的奥吉峡谷才能生长的血兰花,以血兰花为注码,再加上合适的价格,我相信菲尔妮会就范的。” “但是我们奥吉峡谷内培育的血兰花都没能种活呢,现在产出的都是野生花株,而且产量很少,如何还能供应给科兰克帝国?”赫迪拉道。 “众所周知,血兰花四年一开花,我们只许下承诺,然后以花期未到,暂不提供现货给科兰克帝国。” “那四年之后呢?” “四年之后?谁知道会变成什么样!说不定我们培植的血兰到那时便能成活了呢!” “韦德,冒着与整个科兰克帝国开战的风险,去撒这个谎真的值得吗?”赫迪拉瞪着韦德。 韦德一脸无奈地道:“如果没有这批龙涎草,我们凯岩城恐怕连四年都撑不过去。” 赫迪拉摇头叹息。他是奥勒克父子最信任的人,凯岩城的难处,他知道。诚如韦德方才所言,如果没有龙涎草,凯岩城可能连四年都撑不过去。 龙涎草是炼制永恒药水的基础药材,而永恒药水则是七级生物召唤者们强化自身天赋血脉的必需品,同时,一些无法召唤但能够豢养繁殖的七级生物亦需要永恒药水来强化身体(例如比蒙巨兽和九头怪)。 奥勒克家族的统治者沃森·奥勒克候爵便是一个天使召唤者,跟银辉城的艾瑞克公爵一样,他的天赋来自于家族的血脉传承,但他的召唤术显然比艾瑞克强大得多,因为在一次战役中,他曾一次就召唤出167名大天使。 被称为地表最强兵种的大天使,是地狱城大恶魔的死敌,单挑的话,连泰坦巨人也不放在眼里,这些如同神一般存在的大杀器,成为了凯岩城屹立不倒的资本,他们的召唤者——沃森·奥勒克则成为了整个家族的象征。 炼制永恒药水需要耗费大量的龙涎草,而最近这两年来,沃森·奥勒克对永恒药水的需求突然大增,导致凯岩城的龙涎草储备大为吃紧,韦德四处求购无果之下,只能向龙涎草最大的出口国——科兰克帝国第三次提出了购买的请求。 第38章 夜宴 艾拉西亚第一帝国覆灭之后,群雄并举,诸候割据,奥勒克家族作为势力最大的几个领主之一,看似声势煊赫,如日中天,但在群狼环伺之下,危机四伏,暗流涌动,一旦他们的精神以及武力标杆沃森·奥勒克倒下,周围的领主势必落井下石,围攻奥勒克家族的领地。 但这还不算最糟的,如果没有大天使的庇佑,就算周围的人类领主不来捣乱,毗邻的蛮族奥威瑟斯亦会大举进攻,以他们多达两百之众的比蒙巨兽,如果倾巢而出,不用一个月,便能攻下凯岩城。 所以沃森·奥勒克绝不能倒,他的天赋血脉以及天使召唤术绝不能被削弱,就如同核威慑一样,那是镇国神器,再难也必须维护到底。 …… …… 夜晚,无星无月,但位于特维亚镇执政厅旁边的仙泉花园内,亮如白昼,遍布花园每个角落的数十根月亮石灯柱发散着莹白色的柔光,将整个花园照得纤毫毕现。 花园内的长桌上摆着各色美酒佳肴,弯弧状的银制多口花瓶内插满了郁金香与鸢尾花,花丛前,唱诗班在吟游诗人弦乐的伴奏下,唱起了赞颂科兰克国王的歌。 前来参加晚宴的客人很多,有贵族,骑士,商贾,执政厅内的高级官员,当然也少不了阿拉贡最喜欢的贵妇以及打扮入时的年轻小姐们,她们象花雀一样穿梭在锦衣华冠的年轻骑士与贵族身旁,时不时发出银铃般清脆的笑声。 香粉的气味,鱼子酱的咸腥味以及乳酪的奶香味混在一起,不时地钻入格尼森的鼻中,让他不禁重重地哼了几声,才将这些讨厌的气味堵在了鼻孔外面。 来到这里虽然只有一天,但他已经在想念奥威瑟斯的饮食了,那些从毒蜥蜴身上割下来的生肉以及用刺棘果和乌木粉酿出来的酒,才能温暖他的胃。 他是个大耳怪,身躯雄壮,深身上下散发着刚猛的雄性气息,又尖又大的耳朵,青绿色的皮肤,獠牙龇露,就算在笑,面容依然非常惊悚。 所以在宴会上敢靠近他的生物不多,即使他贵为奥威瑟斯城邦的使者,亦是今晚宴会的两大主角之一。 在他对面的不远处,赫迪拉正与一些商贾以及特维亚镇的执政官员围成一圈,谈笑风生。 而韦德则还在菲尔妮的办公室内与她商谈着一些什么,看着从菲尔妮办公室窗户中透出来的月亮石柔光,格尼森隐约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与韦德一样,他此次来特维亚镇,也是奔着龙涎草的供应链来的。 龙涎草虽然并不只有科兰克帝国才出产,但其他地方的总产量加起来还没有科兰克帝国的大,这一得天独厚的优势,就象科兰克帝国的一只铁爪,扼住了许多领主的咽喉,特别是那些拥有顶级生物的大领主们。 韦德进去了那么久,难不成他们已经达成协议啦? 正揣摩之间,克麦斯来了,他在人群中穿行而过,象个幽灵似地“飘”到格尼森身旁,“那个剑士叫铜铃,来自于东方,但不知是哪一片大陆,据他自己所说,那个地方叫‘生闭冻房生地饿道口福同’,家族名号不详,效力过的势力不详……” “克麦斯阁下,请说些有用的!”格尼森沉声道。 “我原本想去找他谈谈的,但后来发现不用了。”克麦斯立即精简了原本有些冗长的汇报。 “为什么?” “因为他现在所效力的那支商队,就是奥勒克家族的,属于沃森的第三子,阿拉贡·奥勒克。”克麦斯道。 “阿拉贡·奥勒克?我从未听过老沃森还有这个儿子,你是怎么知道的?”格尼森有些不相信。 “在我们的队伍中,有一名斥候队长,是从凯岩城投效过来的,原本在奥勒克家族城堡里做守门卫士,据他所说,他多次见过阿拉贡·奥勒克本人,所以他确定那个商队首领就是阿拉贡。他还说,阿拉贡是老沃森的私生子,只是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特维亚镇。” “嗯~~”格尼森似乎想起了些什么,他皱起了他那象绿草一样的眉,沉吟不语。 克麦斯凑近前去,问道:“大人,你是不是想……”他做了个抹喉的动作。 格尼森看了看四周,轻声道:“这个稍后再谈,韦德已经与菲尔妮谈判了很久了,我最担心的反而是这个。” 两人正嘀咕着。 菲尔妮办公室的房门突然敞开,韦德从里面昂首阔步地走了出来。从他脸上的表情,看不出谈判的成败,因为他脸色平静得就象无波的水面一样。 韦德从格尼森身旁走过时,眼中露出讥讽之意,“格尼森阁下,不知那十万金币什么时候才能送到我的驿馆,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为我的骑兵团添置一些穿狼刺了。” 格尼森面无表情地道:“明天就会送到。” “格尼森大人,菲尔妮伯爵请你进去。”一位书记员走过来对格尼森道。 格尼森从那张他坐了很久的石椅上一跃而起,石椅深陷入草地中的椅脚因为他的离座一下子拔高了一两寸。 “我要进去了,请祝福我吧,韦德。”格尼森微笑着看着韦德。 韦德脸上漾起不明深意的笑容,“祝你好运,格尼森。” 菲尔妮的办公室就象个博物馆,里面充斥着各地领主的使者给她送来的礼物,除了龙蝇岛的黄钻石,尼根山脉牛头王的双手斧,布拉卡达的狮鹫羽毛扇……之外,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个栩栩如生的美杜莎头颅标本,正高悬于她的高背座椅上方,美杜莎那妖异的红色眼瞳从上方俯视着她办公桌对面的人或物。 格尼森走进这间办公室时,踩在地面厚厚的羊绒地毯上,就觉得象踩入了流沙陷阱里。 “请坐,格尼森大人。”菲尔妮道。 格尼森大马金刀地坐下,清了清嗓子,然后道:“菲尔妮大人,不知之前向你递交的我们领主大人的亲笔信函,你看了没有?” “看了,你们想要龙涎草。”菲尔妮说话的风格一如既往地干脆,“但我想知道,你们奥威瑟斯不是一向都是从泰坦利亚和布拉卡达进口龙涎草的吗?为什么这次要不远万里来到图拉利昂交易?” 格尼森心中暗骂:“你既然都已经查得那么清楚了,还问来干什么?”心中虽是一通咒骂,但嘴上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那两片大陆因为风灾,今年的龙涎草欠收,所以来了这里。” “好,我们科兰克王国欢迎所有有诚意的人过来做买卖。”菲尔妮微笑道。平时冷若冰霜的她,一笑起来,有种春临大地,消融冰雪的明媚。 格尼森却不为所动,他与菲尔妮打交道不是一次两次了,他知道这个女人笑起来的时候最危险,也最可怕,因为她下一步肯定就要出什么损招了。 “价格如何?一斤晒干的龙涎草要多少金币?”这是格尼森最关心的。 “我们不要金币。”菲尔妮笑得更明媚了。 第39章 三国“演义” “那你们要什么?”格尼森被菲尔妮笑得心里发毛。 “这个,”菲尔妮给他递过去一张信笺纸,“我们要这些东西,以物换物,至于兑换的比率,都写在上面了。” 格尼森接过一看,心中顿时就象翻起了千丈波涛,“这混账女人,简直就是打劫啊!” 纸上写得满满当当的全是红水晶,五彩钻石,硫磺,水银,陨铁矿石等等用于建筑顶级生物巢穴的珍稀矿石,而且兑换比率极不公平,按照正常的市价来算的话,龙涎草至少比以前贵了四倍有余。 格尼森抖了抖手中的信笺纸,冷冷地道:“菲尔妮大人,这已远远超出诚信的范畴了,你们这样做,跟路边的劫匪有什么不一样。” 菲尔妮手中把玩着镌刻了她名字的印章,淡淡地道:“我只做公平的买卖,而公平是随时都在变的。你刚才说泰坦利亚与布拉卡达今年的龙涎草欠收,不,你错了!他们不是欠收,而是绝收!而且灾荒还有可能持续两三年,届时你们将无法从他们那里收购到哪怕一根龙涎草,只有我们科兰克帝国才有能力满足你们的需求量。所以,你们没得选择!” 格尼森心中出离地愤怒了,如果他的皮肤不是绿色的话,他此时应该已经涨红了脸,并且有一种痛殴菲尔妮的冲动了。 如果他能打得过她的话…… “格尼森大人,如果觉得为难,你可以考虑考虑之后再与我们签订契约,反正离特维亚城正式奠基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你大可不必着急。” 格尼森冷静下来。他今天已经因为冲动被韦德坑了十万金币了,绝不能被坑第二次。 他问菲尔妮道:“你给奥勒克家族的条件也是一样的吗?” “嗯,格尼森大人,”菲尔妮意味深长地瞥着他,笑问道:“你这样问,是怀疑我在针对你们吗?” “难道不是?” 菲尔妮没有解释,只是将一份用羊皮纸做封面的契约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来放在他面前,“这是我与韦德·奥勒克签订的契约,你大可仔细看看。” 格尼森半信半疑地拿过契约,翻看起来。良久,他抬起头,目光闪动,“韦德要的龙涎草的量这么大?!” 菲尔妮闻言后漫不经心地道:“嗯,他说凯岩城的大天使需要很多食物。” 格尼森听了之后,脸色一变,但转瞬就恢复了常态,“你给他的价格比我的要便宜多了!” 菲尔妮直视着格尼森道:“如果你们的购买量和他一样大,价格自然也是一样的。” 格尼森摇头,“他一定是疯了,要这么多龙涎草,他打算干什么?” “那你得问他了。” 格尼森道:“我要不了这么多龙涎草,但想请菲尔妮大人给我同样优惠的价格。” “凭什么?”菲尔妮嘴角勾起一丝好象笑意似的弯弧,但眼中尽是冷漠。 “因为以后我们都能以现在这种方式进行交易,你们缺少的东西,我们有很多。”格尼森用一根手指头把契约推回到菲尔妮的面前。 “是吗?”菲尔妮拔弄着台面上的契约本,狐疑地问道。 格尼森沉稳地点了点头:“这个我可以保证。” 奥威瑟斯因为常年累月修筑比蒙巨兽的巢穴,对于珍稀矿石的需求量很大,为了保证足够的供应,他们不惜以死伤百万人的代价攻占了几个储量很大的矿区,因此格尼森说话是很有底气的。 “好,希望你们能信守承诺。”菲尔妮把书记官喊了进来,“立即为格尼森大人草拟一份契约。” 过了很久,待格尼森走出菲尔妮的办公室时,月已西斜,夜宴依然火热地进行着,只是没有了韦德与赫迪拉的踪影。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菲尔妮站在窗前看着格尼森离开的身影,神情复杂地问身后的书记官弗兰。 弗兰亦是她与科兰克帝国之王香克斯的联络官,是她最信任的幕僚。 “菲尔妮大人不费吹灰之力就为帝国拿下了足以筹建三十座金龙巢穴的稀有矿石,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慨?”弗兰将两份整理好的契约,放入菲尔妮办公桌的抽屉里,轻声地答道。 “我总觉得太容易了,心中隐约有些不安。”菲尔妮回过头,“韦德与格尼森都不是简单的人,今夜,他们答应得太爽快了。” “可他们四处重金求购龙涎草也是事实。”弗兰负手端立,认真地答道。在他看来,菲尔妮无由来的担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好吧,也许是我多虑了,你立即发信禀报香克斯陛下,告知他事情的所有进展。”菲尔妮走出了办公室。 “是。”弗兰恭敬地应道。 …… …… 驿馆内。 “你与菲尔妮这么快就订立了用红水晶与彩钻交换龙涎草的契约,是出于什么目的?”赫迪拉紧皱着眉头问韦德。 韦德笑道:“菲尔妮给出的契约很不公平,龙涎草出奇地贵,而且还要用稀有矿石来交换,换做以前,傻子才会签!不过,我今晚却是迫不急待地想签下来,如果不是为了跟她讨价还价,可能连喝一杯麦酒的时间都不用,我就出来了。”说罢,他将银制酒杯中的麦酒一口饮尽。 “为什么?”赫迪拉不明白。 “科兰克王国突然转变交易方式,大量屯积稀有矿石无非一个目的,他们也准备大规模豢养金龙了。” “那又如何?” “那他们一定未曾经历过被‘神兽炼成阵’折磨的痛苦,”韦德似笑非笑地看着赫迪拉。 赫迪拉瞬间恍悟,“哦,你原来想这样,你……你真是太卑鄙了。” 这个世界的顶级生物(亦称神兽)分为召唤类与繁殖类两种,召唤类神兽本不存在于这世间,是召唤者凭藉天赋魔力,从魔法门空间里召唤出来的,他们无法长时间留在这个世界,一般在完成战斗任务之后,便会被主人送回魔法门空间,等待下一次召唤。 召唤类神兽不象繁殖类神兽那样需要喂养,可以为领主们省去许多军费,但他们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召唤者一旦死亡,或是天赋魔力变弱了,他们便无法被召唤出来。 为此,拥有召唤天赋血统的家族找来了无数炼金术师,法师与学者开始研究将这些召唤类神兽留在世间的方法。 奥勒克家族是先行者之一,所以他们最懂其中的痛苦与折磨。 第40章 分钱 “神兽炼成阵”是用于锁住召唤类神兽灵魂的一个阵法。法阵可使他们留在这个世界时不至于灵魂湮灭,并可以帮助他们恢复损坏的肉身。 炼成阵的设置需要用到许多稀有矿石,包括并不仅限于红宝石,彩钻,水晶等等,造价之昂贵,超出许多人的想象力之外,因此即使是一些觉醒了召唤天赋血脉但财力不足的领主,亦不敢贸然启动这种费时又耗钱的大工程。 富可敌国的奥勒克家族是整个艾拉西亚大陆上为数不多为了豢养大天使而大量修筑天使巢穴的城邦。 被豢养的大天使除了需要永恒药水维持战力之外,巢穴中炼成阵的稀有矿石亦需不定时地更换,慢则四五年,快则一两年,因为这些珍稀宝石会因为法阵中的魔力波动而慢慢变成齑粉,原本“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的保值品变成了消耗品,这无疑是个烧钱的黑洞。 但这还不是最要命的。 最要命的是,更换上去的新宝石的成分材质还必须与原来的宝石相同或者无限接近,如若不然,巢穴中的神兽们便会水土不服,患病或者死亡,连治疗魔法都没辙。 换言之,为了给一只“娇生惯养”的神兽“安家”,你必须为他配上一大批材质相同的红宝石,彩钻以及其他稀有矿石,这批在常人眼中比命还珍贵的东西,只不过是神兽家中每隔数年就要更换一次的“地砖”与“墙砖”。 这还不算,神兽每天吃的东西,需要花费大量的金钱来购买,需要道行高深的炼金术师与法师为他们精心调配,生怕他哪天营养不良了,打仗时都会打摆子。 伺候神兽,真不是人干的活! 但奥勒克家族还是义无反顾地干了。 因为老奥勒克总会有自然老死的一天,一旦他自然老死了,就算光明系与土系的“复活术”都无法让他活过来,届时,他的召唤术也会随他长埋地下。 因此,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沃森·奥勒克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先养一批大天使,交给子孙辈中可以控制天使作战之人,万一他撒手西归,奥勒克家族还能在大天使的庇佑之下,等待下一个天赋血脉者的觉醒。 除此之外,豢养大天使亦有扩充军力的战略意义,因为将召唤出来的大天使豢养起来后,并不影响下次召唤的数量。换言之,老奥勒克可以在召唤出167名大天使后,将他们都豢养起来(如果养得起的话),等他魔力恢复之后,下次召唤之时,他又可以召唤出新的167名大天使了。如果财力跟得上的话,如此无限循环,奥勒克可以将所有大陆都变成大天使的天堂。 除了大天使之外,家族战力的另一个标签则是召唤天赋的觉醒者了。沃森·奥勒克作为奥勒克家族目前唯一一个觉醒了召唤天赋的人,他的最大期望便是能在他的直系子孙辈中找到另一个觉醒者,继承了他血统的三个儿子无疑是最有希望的! 但是,天赋觉醒就象中彩票一样,你说不准什么时候会有,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没有,唯一的办法便是坚持,便是等。 …… “既然科兰克王国有豢养金龙的意图,你是打算将我们从克鲁罗德公国缴获的那一批彩钻与红宝石纳入到交易中来吗?”赫迪拉问韦德。 “当然!在契约中,菲尔妮根本没有详细规定矿石的产地与成分,看来他们并不知道炼成阵对于矿石成分的挑剔程度,那我们就干脆给他们一批最珍稀最罕见的宝石好了,过个几年,他们就能体会到寻找替换品的痛苦了。” “不过……也许他们豢养的方式与我们不一样呢?”赫迪拉微微摇头道:“毕竟我们也没有见过他们是如何养金龙的。” 韦德一愣,过了一会,他才缓缓地道:“就算那样,克鲁罗德公国的那批宝石对于我们来说,只不过是一批昂贵的石头罢了,无助于豢养大天使,用来换龙涎草是很划算的。” “想不到菲尔妮居然没有要求把血兰花纳入交易中来!”赫迪拉道。 韦德用手指敲着桌子,若有所思,“我们的炼金术师在炼制永恒药水时,习惯用血兰花替代飞龙血或蛮牛血,科兰克以前也是这么干的,他们现在突然不要血兰了,肯定是找到了其他替代品,或者干脆是捕捉飞龙与蛮牛,圈养起来,取血炼药。” “我们什么时候能找到龙涎草的替代品就好了!”赫迪拉叹息道。 “肯定会找到的。万一找不到,我们把布拉卡达或者泰塔利亚攻下来就好了。”韦德轻描淡写地道。 赫迪拉心中暗叹,“唉,少主还是好战啊!” …… …… 接下来的几天,商队并没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做,除了清货之外,阿拉贡基本没再进货了,换做以前,他肯定会瞅准市场需求,做些短期的倒手买卖的。 存货已经卖得差不多了,一些销路不好的旧货,阿拉贡也大幅折价,只求脱手,他从来不屯滞销的商品,对于他而言,卖不动的东西跟路边的石块差不多。 除开那些微不足道的小损失之外,从图鲁尔部落运回来的所有冰鱼与狐皮都被抢购一空,利润高得让人咋舌。 这一天,阿拉贡带人抬着几口箱子,来到了唐宁的房间。 箱子放在地上,“嘭”地发出闷响,唐宁感觉自己嗅到了金钱腐朽但诱人的气息。 “这趟买卖一共赚了二十万七千六百多金币,刨去发给所有伙计们的安家费和年金之外,这是你的八成利润,再加上投注赢下的一万金币,共计十二万四千金币。” 唐宁正想说些什么。 阿拉贡已经抬手做了个“打住”的手势,“别推辞,你如果要建一支商队,这里的资金还远远不够呢。” 唐宁腹诽了一句,“其实我只不过想说,这么多金币,随身带着那该多麻烦啊。” 于是,他问:“这么多钱,平时都是用马驭着上路吗?” 阿拉贡坐了下来,他打算好好跟唐宁说说“生意经”。 “有银行的。在几个商贸发达的帝国以及大领主疆域内,几乎每个大城市都有银行。”阿拉贡道。 “哦,那就好,那就好……如果有微信或支付宝那就更好了!”唐宁略微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 第41章 生意经 微信与支付宝,唐宁说的都是中文发音,阿拉贡听得云里雾里,不过他也没追问,因为唐宁近段时间,时常在艾拉西亚语里插播“生闭冻房”的语言,对于没有什么语言天赋的他来说,觉得东方圣语比古撒马利亚语还拗口,他已经彻底丧失学习的兴趣了。 “你如果要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行商,便提前把金币存在银行里,那么到达另一个城市后,便能拿着凭证去当地银行提取金币了,当然,提取时需要付给银行手续费,根据路途远近,少的百分之三,最多的可以达到百分之十二。” “银行靠得住吗?象你这样跨越几片大陆,常年在外行商的人,钱都长时间存在银行里吗?”来到这个世界不过两个多月,唐宁对于这个世界的认知还不算多,但近期印象中,各路诸候之间除了战争不会停之外,其他什么都可以停的,包括贸易,一旦贸易停了,那附庸于贸易上面的银行业岂非说垮就垮! “有几间银行信誉是很高的,例如科兰克帝国与他们的水系法师公会共同创立的图拉利昂第一银行,艾拉西亚第二帝国在他们的王都——诺兰迪斯与当地火系法师公会创立的艾拉西亚荣耀银行,以及奥勒克家族与凯岩城火系法师公会创立的奥勒克银行,这三家银行在商贸发达的大城市基本都设有分支机构。” 在阿拉贡述说中,不断地提到了法师公会,唐宁虽然知道法师公会很强,但想不到影响力大到这个程度,便问阿拉贡,“国王与领主们为何不独自创立银行,非得与法师公会联合在一起?” 阿拉贡用奇怪的眼神瞥了瞥唐宁,似乎觉得他有点傻,“因为领主就是法师公会,法师公会就是领主。一个没有法师团支持的领主是活不了多少年的。” “所以,你会魔法,对于以后的行商大有好处。”阿拉贡一副谆谆教导的样子,他坐到了唐宁的对面,自己斟了一杯麦酒,喝了起来。 “你不是说私学魔法,会遭遇审判吗?”唐宁微微皱眉。 “那是在科兰克帝国,奥勒克家族疆域内或是艾拉西亚王都诺兰迪斯大区这种大一统的地方才会这样,象哈蒙代尔这种领主更迭频繁的大陆,法师公会的规模与影响力很小,我曾经见过一个法师公会,整个公会只有一名入职法师,总部设在一间快要塌的教堂里,我原以为他是一个骗子,但想不到他们的公会名号在艾拉西亚的《公会纪元实录》里居然是有据可查的。”阿拉贡的谈兴颇高,这几天他基本都在旅馆内睡觉,没有出去参加诸如“鲜花盛宴”之类的“趴体”了,所以精气神很足。 “你的意思是要我去哈蒙代尔找一个法师公会,混个入职法师的资格?”唐宁迅速明白了阿拉贡的意思。 “是的,然后你的商会便能买卖魔药了,我做了这些年的生意,感觉还是魔药最赚钱。” “不是任何人都能买卖魔药吗?我们上次不也是拿了一些魔药去图鲁尔部落贩卖吗?” “是的,魔药任何人都能买卖,但成为法师公会的入职法师,你能接触到更高端的魔药,取得更多人的信任,向更多的领主兜售魔药。通常,那些最赚钱的魔药都是与战争有关的。可惜,这种生意我一笔也没做过……”阿拉贡说到这,想到自己即将要退隐南山,不再做生意了,心中颇有一种壮志未酬的遗憾。 “魔药,烈酒,火药。”唐宁在心中将自己未来可能要涉足的行业过了一遍,瞬时觉得自己这种横跨医药,酒水与军火三大行业的经营范围已经颇具大集团的风采了。 接下来,阿拉贡又向唐宁详细讲述了经商过程中各种繁琐的日常事务以及一些匪夷所思的特例。 不知过了多久,阿拉贡把桌上的两罐酒都喝完了,他说了很多,慢慢地还捎带上了个人情绪,说到最后都有点象是在跟唐宁倒苦水了。 说完之后,唐宁对这个世界的生意经也有了一个很粗浅的理解,他穿越前也是生意人,既然是生意,万流归宗,那无论文明社会还是异界,都只不过是生产,流通与最终销售的流程而已。 管理公司他有经验,他现在缺的是一个熟悉商队日常事务与运营的管事,也就是现在所谓的“职业经理人”,比如象阿拉贡商队的齐沃,他不仅可以规范商队所有伙计的日常行为,可以管理商队的财务,可以跟各地的官僚与领主们打交道,还能组织大型的采购与贩卖行动,并且在商贸谈判中他也时常能展现扎实的谈判技巧,为商队争取利益。 这样的人,在这个信息封闭的世界,也象买彩票一样,可遇而不可求。如果实在不行的话,自己身兼两职,边学边做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很累而已。 一念至此,唐宁脑海中弹出了系统的提示信息。 “宿主触发主线任务第一关:建立一支资金总量不少于四十万科兰克金币,人数达到五十人以上的商队。商队配备标准:一名总管事,一名账册管事,一名车马器具管事,一名辎重物资管事,一名护卫队长,一名后勤管事,以及至少四十四名商队伙计兼护卫。载货车辆至少达到四十架,马匹(加上战马)不少于一百匹,兵器,铠甲以及防具不少于……” “奖励:主属性值+5,技能值+10,随机宗师级魔法卷轴+1,系统功能升级。” 任务艰巨,奖励丰富,其中系统功能升级是唐宁比较好奇的,只要任务成功,系统2.0版便会出台,届时不知会有什么新功能上线,但唐宁隐约觉得可能跟器具升级有关。 因为他现在的兵器——布雷泽之焰,在系统中显示是可以升级的,但没有给出具体的升级途径,之后的系统2.0版也许跟这个有关。 “稍后,我带你去魔药坊看看吧。”阿拉贡喝完了第三壶酒里的最后一滴后,对唐宁道。 第42章 残酷的训练 现在距竞技赛的决赛日还有十一天,也就意味着商队离开特维亚镇回家的时间还剩下十一天,商队的氛围已经提前进入到了放假之前的亢奋与期待之中。 再加上阿拉贡给所有成员都发放了足额的年金与安家费,这让一众伙计们的玩心大起,凡是没有轮值任务的伙计基本都在逛市集以及在酒馆中喝酒度过,最有文化修养的山姆则连续几天都去了光明教会的图书馆中看书。 虽然图书馆中的书籍大多数都是关于神性启蒙的洗脑文献,但其中也不乏《山海图志》以及《艾拉西亚光明衰亡史》之类客观性比较强的工具书。 图书馆只为给光明教会做过奉献的人开放。(所谓做过奉献,基本就是给教会捐过钱的意思。) 阿拉贡商队给教会做过不少“奉献”,光是治疗金可能就有上万金币了,所以商队的人都能去图书馆阅读书籍,如果有兴趣的话…… 书籍不准外借,山姆只能带着纸墨进去眷抄,基本上一呆就是一天,连饭都不吃,出来时,那一叠叠的读书笔记和摘抄记录,都成为了他新书的素材与考据资料。 与山姆悠游且寡淡的生活不同,珊莎与汉默就过得刺激多了,他们两人都在跟着唐宁训练。 珊莎跟唐宁学剑的日子很短,但她觉得受益很大,与她以前的剑术老师不同,唐宁教给她的全都是最实用的东西,也即是战场上的杀人技!怎么有效怎么来! 一切不以杀人为目的的武术,都是广场舞。 汉默在技击方面,功底深厚,一些基础的东西,他根本都不用学了,他现在唯一缺的是“内功”。 所谓“内功”,就是身体的力量,反应与速度,这是搏杀的三大要素。这些素质与先天的资质直接挂钩,然后通过后天的特殊训练得以巩固与提升,没人可以例外,除了唐宁这个挂逼之外。 汉默的先天资质属于中上,但他的后天训练显然并不够“特殊”。 与大多数领主手下的士兵一样,他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收税,戍守,出征与战斗上,仅余的一些训练时间,也不过是例行公事地练一下,得到的提升并不多。他在箭术上的惊人天赋(箭术熟练度一开始便有205)是让唐宁吃惊的,尤其是得知他其实并没有系统地进行过射箭训练之后。 所以,唐宁带他们两人进行训练时的流程一般是这样,汉默先单独去练习射靶,唐宁则教珊莎剑术,珊莎先从基本功开始学,比如如何握剑才不至于被人打到剑脱手,如何刺杀才能最快刺中目标,如何劈砍和切割才能造成最大伤害等等…… 如果不幸被敌人刺中或砍中,如何合理地运用长剑的格挡以及步法的退避为自己争取恢复体力的时间,以及如何在近身肉搏中拔出短剑刺杀敌人。 珊莎进步极快,但她要学的东西太多了……当然,这都是以唐宁这种宗师级武者的标准来看的。 单独练一段时间之后,便是珊莎与汉默两人的对练,俗称“互殴”,除了不能杀死对方之外,标准跟战场上几乎是一样的。以刺中对方为胜,不出血不算完。只要伤势不是太重,以唐宁的治疗术,连伤痕都不会留。 互殴完之后,两人便分别与唐宁单挑。 单挑更疯狂,有些画面实在太过十九禁,便不过分描述了……(此处省略一万字!) 起初,汉默与珊莎都不太习惯唐宁这种疯狂的训练方式。 但几天之后,他们都乐在其中了,除了本身对于武学的热忱之外,训练之后那种感觉自己立即提升了一个段位的成就感,才是真正的爽点。 其实每个人都有一种苦恼,那就是自己明明练得那么辛苦,为什么水平总是停滞不前,感觉所有的苦都吃到狗肚子里去了。 这其实就是肌肉记忆(MuscleMemory)的原因,肌肉具有记忆效应,同一种动作重复多次之后,肌肉才会形成条件反射。人体肌肉获得记忆的速度十分缓慢,但一旦获得,其遗忘的速度也十分缓慢。 同样地,人体机能的其他训练亦是如此。 但有了系统的加持,那就不一样了! 每一次训练,每一分努力,系统都会立即将其转化为熟练度,永久固化,绝不会遗忘,绝不会退化。换言之,别人可能要花一个月时间才练得出来的成果,你只花一天时间便可以了。 有的时候,当阿拉贡看见唐宁带着鼻青眼肿,血迹斑斑的珊莎与汉默从镇外的树林回到旅馆时,心中是极为震惊的。 有一次他问珊莎:“珊莎,你还好吧?铜铃到底对你做了什么?” 珊莎眨眨眼,认真地回答道:“老师差点就杀了我,但我感觉很好!” 阿拉贡:“……” …… …… 今天算是放假了,本来下午还有一场训练的,但唐宁决定和阿拉贡一起去看看他说的魔药坊,所以临时取消了。同行的有汉默,珊莎,以及被珊莎从图书馆里拖出来的山姆。齐沃因为要处理一些出货的事宜,没有同去。 说实在的,来到特维亚镇这么久,唐宁还没有好好逛过这个即将成为特维亚城的“小镇”呢。 从人群的拥挤程度,还有市集的繁华程度,可以看出世人对特维亚未来的期许,因为在长达数里的街道上,摆满了从各个大陆运过来的商品,不同肤色,不同物种,不同语言的各种生物齐聚在这神奇的地方,做着买卖,品尝着生活的苦与乐。 在此,科兰克帝国的包容性可见一斑。 魔药坊不在市集内,而是在小镇的边缘,那里离森林很近,离特维亚镇的标签之一贝戈尔湖也很近。 人没有那么多了,感觉比较清静,而出入魔药坊的人的衣着看上去都比较上档次。 魔药坊是一幢土石材质的尖顶建筑,尖顶上支着一个“蓝色水波纹之上有雨滴不停落下”的圆形标徽,正是水系魔法的标志,这个标志也标示着这里的魔药皆由水系法师公会提供的配方炼制而成。 一般来说,每位法师都会一些炼金术,但每个稍大一点的法师公会都必然会配备自己的专职炼金术师。 因为相较于法师注重于用冥想提升自身修为的修炼方式,炼金术师更多的关注点在于魔药配方的合理性和拓展性以及魔药与魔法结合后产生的效应,严格来说,炼金术师们更象是一群具有魔法天赋的匠师,他们在魔法修炼上可能并不那么出色,但在魔药炼制以及一些秘不可宣的邪术修炼上具有执拗的钻研精神。 进入魔药坊。 唐宁立即就看到了那个人贩子首领——拉斐儿。 第43章 宝贝,小心点,别割着了! 魔药坊内,柜台后面古旧的货架框格内摆着无数的陶瓶和水晶瓶,陶瓶内装的是普通魔药,而高级的魔药则装在水晶瓶内。水晶瓶内的魔药色彩斑斓,颜色红红绿绿蓝蓝紫紫,就象酒吧酒架上那些折射着炫彩的基酒一样。 站在柜台前的拉斐儿一见唐宁,眼中立即闪烁出怨毒与瑟缩两种情绪交缠着的光芒。 唐宁淡漠地看了他一眼,便直接将他无视了,因为这几天来,象拉斐儿这样看着他的人实在太多了。那些人基本上都是一些输光了的赌徒,手中有剑,心中有恨,如果不是唐宁在擂台上呈现出来的战力太过恐怖,估计想杀他以泄私愤的人可以排到镇子外面。 魔药坊内的顾客不少,光是以拉斐儿为首的人贩子就占了七个,这些人大部分都在酒馆内被唐宁痛揍过,眼见唐宁昂首阔步就象君王巡边似地走进来,都不由自主地缩了半步,特别是那位遭受过“葵花绝户腿”摧残的仁兄更是下意识地夹紧了双腿。 唐宁与阿拉贡等人涌进来后,魔药坊内就显得有些逼仄了,坊间那张唯一的桌子被一个看起来好象是领主级别的人占据着,看拉斐儿等人毕恭毕敬地站在这个人身边,就跟孙子似地,估计这个人就是他们新投靠的主子了。 阿拉贡悄声对唐宁道:“桌子那边坐着的人是哈蒙代尔大陆西蒙斯城领主的儿子阿弗里涅,以抢劫起家的。” “哦,” 见阿拉贡介绍阿弗里涅之时,一脸鄙夷的表情,唐宁便多看了这位阿弗里涅几眼,只见他穿着极为光鲜,手上的各色宝石戒指几乎戴满了十个手指,红橙黄绿青蓝紫都有,就跟阳光先生似地。 药坊内飘荡着呛鼻的奇怪气味,就象福尔马林混着当归,一块在炉火上煲煮。 唐宁抹了抹鼻子,朝柜台边走去。 柜台就在桌子不远处,柜台后面那个看上去象是药坊伙计的人长着一副欠揍的样子,见到有顾客也不招呼,死鱼眼一翻一翻的,好象每个前来买魔药的顾客都欠了他很多钱。 桌子旁的阿弗里涅正用鼻子嗅着一瓶紫色的药水,每嗅一下,他就紧闭双眼,眉毛上挑,身体微微痉挛,一副十分享受的模样,应该正处于高潮之中。 唐宁微微皱眉,因为在他专家级物品鉴定术的光幕中,那瓶紫色药水显示出来的信息是这样的: 名字:紫罗兰的魅惑 成分:蛇蝎毒液中拌入少量血兰花浸液,再以紫罗兰花液染色。 属性:能勾起情欲。 等级:无。不可升级。 香气:极佳 效果:普通,有中风危险。 成本评估:约在15—20金币之间。 “咦,物品鉴定术光显示的信息变丰富了呢,有了估价功能,看来是熟练度提高了的缘故。” 看到属性那里…… “可勾起情欲,这不就是春药嘛。” “成本价15-20金币,不算便宜呢,一匹战马才200多金币。” 但当他的目光扫过货柜上紫罗兰魅惑药水标示出来的价格时,赫然是辣眼睛的700金币! “哗,这已经不是暴利了,这是明抢啊。”唐宁心中感叹道。 在唐宁众人走过拉斐儿身旁时,因为过道比较窄,而拉斐儿又故意站在路中央,所以不免有一些身体上的触碰,汉默冷着一张脸,象一头牛似地把拉斐儿挤开,山姆则是侧身而过。当珊莎要通过时,拉斐儿涎着一张脸,腹部与胯部顶出来,脸上还露出猥琐的笑容。 但他的笑容很快就僵住了,因为他感觉到小腹位置有一阵刺骨的冰寒透上来。 低头一看,只见珊莎手中一柄寒光四射的短剑正抵在他的小腹上,剑尖已刺破皮肤,扎出血来了,他心中一惊,抬起头瞪着珊莎,却见珊莎用一种仿佛看着死人似地眼神斜睨着他! 他不禁呼吸一窒! 珊莎冷冷地道:“宝贝,小心点,别割着了!” 拉斐儿牙咬得格格响,他握住了自己的剑柄,但他很快就发现汉默与山姆都站在了他的面前,并且用一种与珊莎同样冰冷的眼神看着他。 他心头一阵阵发虚,想拔剑的手也悄悄地放了下去。 唐宁其实早已察觉到身后拉斐儿的小动作了,但他没去理会,因为这种挑衅的行为在他看来,简直愚蠢幼稚到极点,换作是他,要杀一个人,绝不会事前去挑衅的,静悄悄地给敌人放血,难道不香吗? 珊莎与山姆的表现让他大感欣慰,果然是经过战斗,面对过死亡的人成长最快!尤其是珊莎,唐宁觉得她在出剑时机与分寸的把握上又有了长足的进步。 一场小闹剧就这样悄悄地落幕了。 珊莎神情轻蔑地从拉斐儿身旁走过,拉斐儿感觉自己好孤独,因为他原来的手下就站在几步开外,看着他被珊莎的短剑怼,却没有一个人敢上来帮忙,甚至还有几个人后退了几步,为唐宁他们让开一条道。 “屈辱啊,”自从在竞技场中输光了钱,他率队投靠阿弗里涅后,原来的手下全都用异样的眼神看他了。 他心中哀叹一声,也退开了,因为珊莎的气势带给他的压迫感居然如同山岳一般沉重。 “原来的可爱的小白兔啊!”拉斐儿心中喟叹,“如果当时她不是病得象只死猫似的,自己早就把她给‘生吞’了……短短一个多月,她怎会变化这么大?还有那个山姆,居然连一点害怕自己的样子都没有了,难道是我变得软弱了,变得慈眉善目了?!” 就在他进行着深刻的“反思”以及“自我反思”之时,阿弗里涅突然叫了他一声:“嘿,拉斐儿,你傻了吗?快过来。” 拉斐儿立即象狗一样地蜷着尾巴来到阿弗里涅面前。 阿弗里涅的脸色腊黄,皮肤毛孔里仿佛泛着一层油光,此刻,他眼睛里的光芒完全聚焦在珊莎身上。 珊莎的身材比起刚被唐宁救下的那个时候,丰腴了许多,而且因为练武的原因,身形挺拔,气质飒爽,加上满头柔顺的金发与莹白的肌肤,散发着一种别致的魅惑力。 “听说她以前是你的奴隶,是吗?” “呃,是的。”拉斐儿陪笑道。 “你的眼睛真是瞎了啊,怎么会以这么贱的价格就把这样的美人给卖了?” 第44章 阿弗里涅大人,请让一让! 拉斐儿心里苦啊,被阿弗里涅一顿奚落,却完全反驳不了,因为阿弗里涅说的话句句在理,并不只是仗势凌人而已。 想当初,如果不是迷信伊蒙·迪恩的武力,上了竞技场赌搏这条贼船,就不会跟竞技场里那群放贷的精灵们借钱了,原以为伊蒙·迪恩会轻松搞掂唐宁,结果一个照面就被唐宁切断了颈骨,借来的钱全部输光…… 如果不是想着翻本,就不会把卖奴隶得来的钱继续押注了,结果押谁,谁就死,堪比赌场中的冥灯,业界反向操作的王者。 金币越借越多,还不起了,差点被放高利贷的大佬们围殴至死,最终还是阿弗里涅替他们还了钱,将他们收归门下做了一群“猎狗”。 阿弗里涅所在的西蒙斯城,原本是无主之地,他与他的父亲便顺势霸占了过来,他们原来的主业是抢劫,做了领主之后,碍于面子,很少亲自下场去干这种“体力活”了,因此,他们需要更多的“猎狗”,象拉斐儿这样的人才,他自然愿意接纳。 阿弗里涅是个自信的人,凡是想要的东西,他通常都觉得是可以立即搞到手的,比如女人。 他站了起来,走到唐宁面前,哈哈笑道:“我认识你,你就是那个一剑斩杀了狼人格塔的人,你叫什么名字来着,铜…糖…之类的,哈哈,我是西蒙斯城的阿弗里涅,想与阁下交个朋友。” 唐宁没有说话,他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阿弗里涅,眼神中充满了关爱智障的悲悯,气氛有点尬,空气好象一下子变得粘稠起来,让人呼吸困难。 “咳咳,”唐宁的反应让阿弗里涅很尴尬,他清了清嗓子,朝唐宁靠近了一步,他腰间佩着长剑,看剑的长度,跟唐宁的布雷泽之焰差不多。 “是这样的,我想跟你买下这个奴隶,我知道你买她的时候,还不到500金币,”阿弗里涅指着珊莎,邪笑道:“现在,我愿意出5000金币,不知阁下是否愿意割爱?” 珊莎听罢,眼神变得越来越冰寒,她握剑的手因为太过用力,以至于指节发白。 唐宁朝她轻轻地摇了摇头。 “阿弗里涅阁下,”唐宁突然伸出手搭在阿弗里涅肩上,动作很随意,自然得就象在跟一个老友寒喧,但他的出手速度快得让人无法拒绝。 阿弗里涅心中一惊,他想退开,但唐宁的手就象有一股巨大吸力似地牢牢抓住他,他半边身子都麻了,根本动弹不得。 “我想你搞错了一件事情。”唐宁缓缓地道。 “什么?”阿弗里涅艰难地咽了一口唾沫,鼻孔因为紧张而扩张着。 “珊莎不是我的奴隶,她是我的学生,也是我的朋友。”唐宁注视着阿弗里涅的眼睛,微笑着对他说,“所以,以后不要再向我提如此无理的请求了,明白吗?” “明白……”阿弗里涅感觉肩上的压力越来越重,重得好象连骨头都发出了轻吟。 “好,那就好。”唐宁“庄重地”把手从阿弗里涅的肩上收了回来,就象神赦免了世人的罪。 阿弗里涅的呼吸一下子顺畅起来,他脸上表情复杂,但心里更复杂,因为他不知道此时自己是否应该露出笑容,装作没事,还是龇开牙齿,揉一揉好象被犀牛撞过的肩膀,但无论哪一样,他都觉得很丢面子。 “抱歉,阿弗里涅大人,请让一让。”唐宁的说话声,把阿弗里涅从思绪万千,天人交战的漩涡中拖了出来。 “嗯,”他愣了一愣。 唐宁朝他身后指了指,那是魔药坊另一边的药柜,上面摆放着种类更丰富的魔药,全部都由水晶瓶包装,五光十色,有点象大MALL里化妆品专柜的感觉,而且那边的伙计笑容满面,亲切有礼,从骨子里就散发出一种专业销售员的气质。 “哦……”阿弗里涅终于察觉到自己挡了唐宁的道,于是他连忙退后几步,为唐宁等人让开一条路。 拉斐儿看在眼里,心中的酸楚又加剧了几分,“连阿弗里涅都不敢去惹的人,自己还要努力多少年才能一雪被当众羞辱的仇?”心酸之余,他的目光又不经意瞥到了那位在遭受唐宁“葵花绝户腿”荼毒之后,至今仍双腿夹紧,阴声细气说话的下属。 “唉……”拉斐儿暗暗叹了一声,躲到了阿弗里涅的身后。 看了一圈之后,唐宁对魔药坊里的药剂基本有了一个初步了解,不得不说,这间魔药坊真TM的坑,价格虚高不说,就连魔药最基本的功能居然都敢造假,比如“解除石化”的初级魔药(只能消解初级石化术,解除不了功力更高深的法师所施加的石化魔法),但他们在介绍时却大肆吹嘘此药可解所有石化魔法,而且除了这一项功能之外,他们还为这种药加上了祛毒,祝福,辟瘴等匪夷所思的属性。 “卧槽,这群狗养的,捞起钱来一点也不比传销的差啊!”唐宁在心中腹诽了几句。 没什么可看的,这间魔药坊的魔药除了贵之外,没什么特点,唐宁跟阿拉贡轻声耳语了几句,便率先走了出去。 阿拉贡见状,向那个正在热情“忽悠”着的伙计摊了摊手,也跟着其他人走了出去。 劳而无功,魔药坊里的伙计不禁接连翻了几个白眼,低声诅咒几句,便又接着去寻找下一个猎物。 “光明教会的魔药虽然也一样贵,但似乎不象法师公会卖得这么乱七八糟呢!”唐宁对阿拉贡道。 “除了少数区域外,光明教会的魔药基本都是统一定价的,分会之间没有恶意竞争,所以质量比较稳定。除此之外,大多数法师公会内炼金术师的素质也比不上光明教会的。” “为什么?” “因为内乱,许多优秀的炼金术师都出逃了,现在一些小的法师公会根本就找不到合格的炼金术师来炼药,但他们每天卖出去的魔药数量却有增无减。” 唐宁耸了耸眉,他想起以前听过的一则笑话,有家卖鳖精的厂,养殖池里总共就养了三只鳖,结果几十吨的鳖精都卖光了,池子里的鳖还是活的。 此时,天降中雨,淅淅沥沥的雨滴铺天盖地地洒落下来,有人就近避雨,有人快步跑着回家,有人把兜帽往头上一扣,照样逛街。街上基本无人打伞,尤其是男人,此时的油布雨伞沉重,如同杠铃,贵妇们喜欢伞,但都是由仆人们双手举着才用得了的,除了挡雨,平时也用来遮挡阳光,男人用伞则会被视作软弱与娘娘腔的怪物。 雨一下,魔药坊内便关上了窗户,木板打下来后,炼药房内的光线一下子全都没了。 油灯亮了起来,在灯火中,一个面容精瘦,眼神阴冷的人类对着魔药坊的主人,水系法师兼半吊子炼金术师汤普森道:“你这里的‘紫罗兰的魅惑’如果能加入贝戈尔湖中虹鳟的胆汁就更好了,虹鳟胆汁可加强血兰花的药性,并且能使药水添加一丝腥苦味,会让催情效果更佳。” 汤普森正摆弄着简陋长桌上的一个炭炉和一个坩锅,锅内有动物内脏,水银与一大块不知名的颅骨,闻言之后,他眯着眼道:“你说的是真的吗?克麦斯。” “当然,在这方面,我是专家了。”克麦斯白得如同骷髅颜色似的面上无一丝表情。 第45章 闻鸡起舞,枕戈待旦!过于严格的唐宁? 油灯发出的黯淡的光芒让炼药房内平添许多鬼魅的气氛,墙角处,摆着一张被碳墨薰染得黑黢黢的长木桌,桌子上横七竖八地架着油腻的水晶烧杯,以及盛放着不知名溶液的广口瓶和细颈瓶。 “门外的那位阿弗里涅阁下经常来你这里买紫罗兰魅惑吗?”克麦斯问汤普森。 透过水晶球的镜面影像,汤普森瞄了瞄还在嗅紫罗兰魅惑的阿弗里涅,没好气地答道:“谁说不是呢,他就是一头发情的公牛,噢,不,应该是一头富有的发情的公牛,我现在就是赶着给他炼制紫罗兰魅惑呢,不然你以为……天啦,该死!” 说话间,汤普森工作台上另一只黑色的大铁锅中突然蹿起一片火焰,火苗高达两尺多,焰心颜色呈紫蓝色,大量水蒸汽冒了出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紫罗兰香气和糊味。 汤普森用石棉布将火盖灭,锅中紫罗兰的魅惑已经变成了紫罗兰的焦灼,黑糊糊的药膏就象小丑咧开的嘴巴,仿佛在嘲笑着汤普森。 一旁的克麦斯眼睛里罕有地露出了同情的神色。 他与汤普森曾经在同一个法师公会里共事过,两人关系不错,后来,魔力感应更强的汤普森选择了冥修,走上了水系法师的修炼之途,而克麦斯则对炼金术情有独钟。他觉得了解世间万物的共性与差别,将它们解析或融合,有一种造物主般的成就感。 “唉,”汤普森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果然同时炼制两种魔药是不现实的,看来紫罗兰的魅惑又需重炼一锅了。 整个魔药坊中,炼金术最靠谱的就是他,但即使是他,对于某些魔药的炼制过程也拿捏不好,特别是在赶进度的时候。 为了赶制某商队订下的一批疗伤药水,他已经没日没夜工作好几天了,别的魔药还能打些马虎眼,但疗伤药水事关一个魔药坊的声誉,他从来不敢敷衍了事,否则菲尔妮的禁制令一下,就连落叶城的水系法师公会都保不住他。 “让我来帮你吧。”克麦斯道。 “这可是要耗费魔力的,而且这批疗伤药水的量可不少呢。”汤普森道。 “不,我只帮你炼制紫罗兰的魅惑,好让你能专心地炼制疗伤药水。” “谢谢你,克麦斯。你这算是帮我大忙了。”汤普森感激地道。 “不客气,谁让我们是朋友呢。”克麦斯嘴角露出一丝耐人寻味的笑容。 …… …… 在接下来的几天,唐宁在阿拉贡的陪同下,几乎逛遍了镇内出售马匹,马具,车辆,载具,帐篷,兵器防具的工坊与铺子,来这些基础物品的采购点,勘察材质,工艺以及砍价是重点,基本只要付钱就都搞掂,而最核心的部分——人,才是最难搞的部分,但阿拉贡一直都没有向唐宁提及相关的雇佣流程以及择人标准。 唐宁问起他,他才面露尴尬地对唐宁道:“其实,我刚开始行商的时候,用的人基本上都是齐沃以前带出来的旧伙计,所以创建商队伊始,该如何选择和雇佣伙计,我不熟。” 齐沃在加入奥勒克家族之前,便已是声誉不错的商人,成为桑乔的贴身管事之后,他并未解散商队,而是将以往的伙计安置在自己家乡的产业内,离开奥勒克家族之后,他带着阿拉贡重操旧业,沿用的都是以往的建制,起用的都是旧部,轻车熟路,所以阿拉贡的商队才能在五年内做得如此之大,如此成功。 如何用人从来都是公司管理的核心部分,新时代的用人始于雇佣,亦终于雇佣,个人与公司的关系就象一盘生意,契约终止之时,便是对公司的“忠诚”(如果有的话)湮灭之时。 对于这样的主从关系,唐宁有深刻的认识,因为他吃过很多亏,尤其是在公司破产被清盘的那段日子,更是如此。 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无论怎样穿越,无论身处哪个位面,都是一样的,所以想聚拢一批忠诚可靠而且业务能力突出的下属,难如登天!用一句土味十足的话来讲就是——要讲缘分的! 他现在已经有了山姆,珊莎,汉默三个百分之百可靠的下属,暂时也不急着去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进商队了,反正他开始打算做的魔药生意也不需要太多的人,至于之后的烈酒与火药,那都需要有自己的领地之后才会考虑了。 没有战斗的日子总觉得内心空虚,这是用无法用逛街与购物来填补的,而弥补空虚的最好做法莫过于“折磨别人”,比如珊莎,汉默以及山姆。 种花家有闻鸡起舞,枕戈待旦的习惯,唐宁做为“生闭冻房”文化的推广者,一贯身体力行,他切实地做到了这一点,与此同时,他也努力规劝(或者说强迫)他人做到了这一点。 山姆每天要写很多东西,累得不行,然后还要教授唐宁学习艾拉西亚语,从语法,构词,语句修辞到人文历史典故,各种秩闻,风土人情故事甚至狗血肉麻的贵族恋爱史,唐宁来者不拒,全部都要听,全部都要学,甚至还要记载。 因为宗师级的健身术,唐宁的精力极为充沛,休息很少时间,便能蹦蹦跳跳一整天,但山姆不行啊,跟着唐宁的节奏走,他迟早要过劳死的。 所以唐宁“大发善心”,没有把他纳入“闻鸡起舞”的训练计划,至于珊莎,汉默两位嘛,嘿嘿…… 有一夜,唐宁在山姆与汉默的房间内学习到很晚,山姆的脑袋已不受控制地在“钓鱼”了,说话的声音也如同在唱RAP一样,含糊到听不清。 唐宁意识到自己有些过份了,便体贴地对山姆说了声:“睡觉吧,山姆。” 山姆没应答,但身子一歪,已倒在床上,鼾声瞬间如雷声一般传过来。 “唉,”唐宁叹了一口气,为他盖上毯子,正准备回自己房间。 此时,汉默醒了,看他手捂双腿间三角区的手势,应该是被尿憋醒的。 唐宁看着他,“要不……我们现在去训练吧?” 汉默眼中流露出“惊恐”的神色,他默默地低下头,不说话。汉默平时的话很多,当他不说话的时候,则表明他真的没力气说话了。 “唉,好吧,那就等天微亮再去吧。”唐宁动了“恻隐”之心。 听到天微亮,汉默的眼角竟微闪泪光,他沉沉地点了点头。 走出山姆与汉默的房间后,唐宁思前想后,自言自语道:“我是不是对他们太严格了?要不还是给他们放一天假吧……” 第46章 躁动的眼球 唐宁回房后,睡了三四个小时,天微亮,他便“铮”地弹起,走出房门,左转,敲响了汉默的房门,汉默打开门,倚在门框上,眼睛半闭,象只羽毛蓬松的鹦鹉似地看着他。 “准备,去镇外树林。” 唐宁落下一句话后,转身去敲珊莎的房门。 十几分钟后,三人便飞驰在前往晨练的路上了…… 放假的事,先缓一缓吧。 据说上帝创造世界用了七天,女娲把沾上泥土的绳子随意甩一甩,便有了人,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天威难测,时间宝贵,再不努力就老了。 这一天,距离竞技场最后决赛还有八天。 特维亚镇的驿馆区内。 阿弗里涅正从自己软得象云朵似的床褥上站起来,他没穿衣服,健硕的身材如同雕塑一般,在别人的眼中,他是一个好色且无品的纨绔,对此他并不否认,不过在占领西蒙斯城,成为领主儿子之前,他与他父亲的一切,都是靠他和他的“猎狗”们一点一点抢回来的,曾经有人说过,他每走过的一步路,脚下都有骷髅在滚动。 前几天在唐宁手下吃过的瘪,也许是他这几年来最憋屈的一次了,但他一点也不在意,在强者面前适度地装孙子,是这乱世中的生存之道,他早已无比熟谙。 起床之后,阿弗里涅立即斟满一大杯葡萄酒,然后在酒中兑上紫罗兰的魅惑,一口饮尽。 刺激的腥苦味混上紫罗兰的香气直达胃部,继而舒展开来,融入每一寸肌体,每一滴血液,就如同干涸的麦田注入了一池清水一样,他感觉好极了,这几天以来,他基本都在酒池肉林中度过,酒醒后,喝上一杯紫罗兰的魅惑,立即又能再战五百年。 呼吸里都带着紫香兰的芬芳,身体好象比之前更棒了,阿弗里涅惬意极了。 这次买的魔药,他非常满意,因为用量比较大,所以一天前又特地去续订了。 他是一个喜欢分享的人,尤其是对手下的“猎狗”们,特别大方。 一个不喜欢喂狗的主人,绝不会活得长久的,这是他多年抢劫生涯得来的教训。 拉斐儿似乎也挺喜欢紫罗兰的魅惑的,包括自己赏赐给他的那两个半兽族女人。 阿弗里涅站在房中的水晶镜前,凹了几个造型,欣赏着自己肌肉鼓涨的胴体,这是他的癖好之一,看了又看,精神上愈发愉悦,但感觉眼睛很不舒服,自从那天喝过魔药坊炼制的紫罗兰魅惑之后,这几天便一直这样,眼珠会不由自主地上下抖动,有时频率之快,就象蜂鸟振动翅膀一样,很吓人。 他起初没在意,但现在眼珠抖动次数越来越频繁,持续时间越来越长,他觉得事情有些大了,他决定今天就去魔药坊问一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在念想之间,他突然觉得心口一窒,喉咙一紧,呼吸一闭,那一对眼球如同炒锅中蹦跳的豌豆一样,上下左右乱弹,如果不是有眼眶包裹着,眼球估计都能跳出来了。 阿弗里涅无法呼吸。 他感觉自己的意识就象天际飘飞的云朵一样,正在远离自己的肉体,忽地,鼻腔中“嗤”地喷出两道鲜血,他的心脏慢慢地停止了跳动…… 他宛如雕塑一般的身体依旧静立在水晶镜面前,贲张的肌肉依然令人心醉,但他的血已慢慢冷却,此时,他全身上下依然在动的便只有眼球。 躁动不已,无法静止。 …… “澎澎澎……” 侍女拍了好久的门,阿弗里涅的房门才打开。 开门的正是阿弗里涅,他的眼神很阴冷。 “什么事?”声音中不带一丝情感。 领头的侍女被吓得愣了愣,阿弗里涅大人昨晚还热情如火的呢,今早是怎么啦? “领主大人请您去一趟他的房间。” “知道了。” 房门砰地关上。 侍女们拍着胸脯,胆战心惊地退下了。 “阿弗里涅大人的眼神太吓人了,他平时不是这样的。” 西蒙斯城的护卫营中,阿弗里涅旗下的“猎狗”们一如既往地操练着,拉斐儿做为其中的一名统领,更是身先士卒,率先做起了长枪刺杀训练。 颇为奇怪的是,除了他的人贩子旧部们跟着他整齐划一地进行训练,连一些新编入他营中的西蒙斯城士兵亦在他的指挥下投入了百分之百的训练热情,而几天前,这些西蒙斯城的老**们还对拉斐儿这个空降的长官冷嘲热讽,诸多刁难呢。 训练之后,拉斐儿赏给每位士兵一大杯冰镇葡萄酒。 训练之后立即就喝酒!这种骚操作,就算阿弗里涅带队操练时,亦不会如此…… 葡萄酒又凉又甜,但夹杂着一丝腥苦味。 营中所有的人都喝过了酒,然后在拉斐儿的命令之下,排队回到营帐去休息,整个过程,无人喧哗,无人违规,整齐划一得令人肃然起敬。 桶中还剩着一小半葡萄酒,拉斐儿眼珠转了转,将硕大的酒桶端起,仰着脖子,张开口,将不少于七八酒壶的酒全部灌进喉咙。 血一般的葡萄酒从他两颊哗哗流下,把他的颈脖与胸膛染得象刚被开膛的尸体一样红。 酒喝完了,拉斐儿“砰”地把桶扔在一旁,他的一双眼珠子满布血丝,“刷拉拉”地抖动,就象炒锅中的红豆一样。 …… …… 离决赛日子越来越近了。 还有四天,唐宁便将迎战他此次竞技赛中的最强敌手——树人穆拉。 自从半决赛后,很少人见过穆拉,他仿佛人间蒸发了。 围绕着赌博投注的话题,坊间讨论他的人很多,他的强大战力让赌徒们举棋不定,在他与唐宁之间,不知作何选择。 选他吧,他好象有点老好人的样子,每次都饶过对手,杀性不足……选唐宁吧?唐宁每次都有骚操作,杀人基本一招毙命,观赏性十足,但是……等等,树人穆拉铜皮铁骨呢,从开赛至今,他就没受过伤,唐宁的剑能砍得进去吗?那还是选穆拉吧……嗯,再等等,唐宁会不会还有什么招没使出来啊? 那到底选谁? 赌徒们在下注前,心路历程大抵如此:选好一门之后,便会迅速地以一个理由推翻,然后择其对家,但考虑良久,再加上倾听了众多“专家”的推荐,便又犹疑不定地放弃目前的决定,并回到最初的那个选择。 他们通常会以一个虚伪且自欺欺人的理由来为自己辩白,并将这种行为美其名曰: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竞技场的人这几天快忙坏了,除了日常造势等宣传工作之外,他们在忙着清点赌注。 这场决赛的下注量大得惊人,每天排队投注的散户络绎不绝,两边的支持者都不少。据八卦界权威人士透露,奥勒克家族的韦德少主至少投了二十万金币买唐宁赢。大码注码一投,一下子便将唐宁这边的赔率打低,但很快就有其他注码将树人穆拉那边的赔率压了下去。 一来一往,热闹非凡,听着账房里金币“叮叮当当”的诱惑低吟,竞技场的主人克罗尔简直笑开了花。 第47章 再遇阿弗里涅 穆拉不在镇子内。 每次比赛后,他都会消失在贝戈尔湖畔的莽林中,没人知道他去哪,但据一些猎人说,林中有一株不知累积了多少年轮的古树,是整座莽林的守护神,只要找到祂,诚心祈祷,便能获得来自于大地的力量。 穆拉是树人,他的能量正是来自于大地,只要扎根大地,树人的强悍程度堪比恐怖骑士。他进入莽林,真的是去寻找树神的庇佑吗?谁也不知道。 但这一则坊间的流言让穆拉的投注额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大家都在猜,或许他就是那个能够击败唐宁的人呢! 唐宁一大早就去了晨练,今天他没喊汉默与珊莎,一连十几天的魔鬼训练,显然超出了他们两个身体承受的极限,虽然两人都还在咬牙死撑,但注意力却不受控制地呈现出断崖式的下跌,这是一种训练过度的隐性逆反心理了。 唐宁知道再这样勉强训练下去,他们迟早会崩,所以决定给他们放一天假(这回是真的了!) 自从把汉默、珊莎与山姆三人纳入系统以来,在系统加持下,他们的进步是肉眼可见的,不仅技能熟练度大幅提升,挣得的经验值也越来越多。 山姆通过撰写书藉,给唐宁讲课以及练习魔法挣经验值,汉默和珊莎则是通过训练,“互殴”挣取经验值,通过一段时间的积累,三人都已达到升级的标准。 虽然唐宁可以任意支配他们三人的经验值(比如说据为己有),但想到三个人都处于迫切需要通过升级来提升战力的阶段,唐宁还是掐灭了心中的“魔鬼念头”,在系统中为他们点下了升级的按键。 三人的等级从2级升到3级,各获得1点主属性值和1点技能值。 山姆的魔法技“魔法神箭”目前的熟练度已经达到56,提升之快让唐宁颇感意外,这小子平时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想不到居然在暗暗苦练。唐宁帮他把1点主属性加在了智力上,1点技能点加在了魔法上,既然有良好的魔法修习天赋,那就让风暴来得更猛烈一些吧。 同样地,汉默与珊莎两人的主属性值与技能值也加在了智力与魔法上面。 技能值具备激活功能,唐宁想看一下他们两人在魔法一项中投入技能值后,是否会解锁魔法技。只要能解锁魔法技,就证明具备学习魔法的天赋。 珊莎的魔法树经激活后,“魔法神箭”的魔法技被点亮。 “有谱!这姑娘看起来有成为近战法师的潜力呢。” 至于汉默,魔法树依然一片灰蒙蒙。 “唉,首次开光失败,要激活他的魔法技能,不知后续要填多少技能值进去?” 不过也不必沮丧,反正队伍中已有三名法师了,战术搭配不成问题,只要多挣经验值,快速升级,假以时日,汉默的魔法天赋迟早可以用技能值砸出来。 山姆与珊莎的魔法技都只有一项“魔法神箭”,暂时看不出他们两人会成为哪一系的魔法师。 元素系?光明系?抑或是跟自己一样,会拓展出全职系的天赋?如果是那样的话,自己的这个团队将会成为最强的法师公会。 唐宁听阿拉贡说过,在这个世界上,能修习双系魔法的法师已属凤毛麟角,超越这一极限的,还从未听过,不知山姆与珊莎在系统的加持下会不会成为例外。 唐宁离开旅馆时,初见天光,旅馆门外的街道上睡着一些乞丐,这些人蜷在墙角,身上蒙着破毛毡,看不清面容。 待唐宁走远了,其中一块毛毡掀了起来,露出了一张灰白色的脸,这张脸上眉毛稀疏,法令纹很深,一对白多黑少的眼珠偶尔会快速地跳动着。 正是拉斐儿! …… …… 树人旅馆内。 珊莎与山姆正窃窃私语。 “山姆,我跟你说,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珊莎神秘兮兮地对山姆道。 “什么奇怪的感觉?”山姆把手中的书放下。 “你之前不是教过我魔法神箭的修习之法吗?” “是啊,不过你太蠢了,一直都学不会。”山姆笑道。 珊莎瞪着眼睛道:“那是因为我之前一直都记不住冥修时需要默念的咒语,但是刚刚,我突然发觉我记住了,一刹那间,就象脑子里有一道灵光闪过,将那些咒语刻在了我的心中。你以前修炼时,有没有产生过这样奇怪的感觉?” 山姆皱起了眉,他觉得珊莎的话有些耳熟,好象在哪里听过? “到底是不是?”珊莎推了推在发愣的山姆。 “啊……”山姆猛地省起,那是在击退蜥蜴人之后,自己跟唐宁讨论魔法时,也说过同样意思的话。只是珊莎为什么也会有这样的体验呢?难道是因为血统的传承,所以维杜尔家族的人都有这种领悟? “好象有吧,”山姆含糊地应了一句。 “山姆,珊莎,”此时,楼下传来汉默的喊声。 “哎,什么事?汉默。”珊莎跑到走廊上,探出脑袋朝下望去,只见汉默站在阿拉贡的旁边,正朝她招手示意。 阿拉贡与一位管家装束的人在交谈着。 汉默佩着剑,未穿铠甲,衣衫是便于行动的款式,这副打扮,不是搬货就是担任护卫,看样子好象是要陪阿拉贡去什么地方谈生意。 珊莎与山姆下了楼,那个管家已走了。 阿拉贡笑着对山姆道:“特维亚镇的大富商莫塞尔邀我去他的城堡中做客,说是谈一下收购商队余下货物的事情。你不是说要学习经商吗?正好一块去。” “好的,阿拉贡大人。” “把齐沃也叫上,莫塞尔家的薰火腿非常有名,在那里一起吃个午餐也挺不错的。”阿拉贡笑道。 出门时,因为要带货样过去,还另外叫上了四名伙计,一行九人,骑上马便往莫塞尔的城堡疾驰而去。 莫塞尔的城堡位于特维亚镇的边缘地带,风光如画,远离繁嚣,与过度开发的镇中心形成鲜明对比。 这座城堡非常古旧了,是莫塞尔几年前从一位破产的贵族手中买下来的,修缮一番后,昔年繁华尊荣的面貌稍稍回来了一些,但墙砖上斑驳的苔痕以及蛛网一般延伸开来的裂隙还是提醒着所有人,这座城堡过去的历史是颇为沉重的。 刚到城堡下,阿拉贡便看见了站在大门前的莫塞尔。 莫塞尔笑呵呵地迎上前来对阿拉贡道:“欢迎你,来自泰塔利亚的阿拉贡阁下。” “莫塞尔大人,”阿拉贡微微欠身行了一礼,笑道:“听说你地窖中的葡萄酒多得都快溢出来了,我是特地过来帮你喝光它们的。” “你能光临便是我的荣幸,来,让我为你引见一个朋友。” “哦,是谁?” “西蒙斯城的阿弗里涅大人。” 城门内,一个人缓缓地踱了出来,他面色腊黄,皮肤上泛着一层油光,眼神阴冷。 阿拉贡微微皱眉,心想:“阿弗里涅怎会在这?” 第48章 活尸傀儡术 “这就是我多次向你提及的,商誉卓著的阿拉贡阁下。”莫塞尔向阿弗里涅介绍着阿拉贡。 “噢,阿拉贡阁下,幸会,幸会。莫塞尔大人,其实我与阿拉贡阁下之前就已经见过了,不过如此正式的相互介绍还是第一次。”阿弗里涅脸上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向阿拉贡微微欠身,点了点头。 “幸会,阿弗里涅大人,想不到你也是莫塞尔大人的座上宾。” “来到特维亚后,我就一直打算采买一些泰塔利亚的树脂和绿翡翠,但苦于找不到好的货源与合作商,刚好听说莫塞尔大人请到了一位从泰塔利亚过来的信誉卓著的商人,便赶过来见一见了。” “哦,”阿拉贡只是微笑,并没接阿弗里涅的话。泰塔利亚的树脂与绿翡翠确实很有名,他曾经贩卖过,并发过一笔小财,但他不想与阿弗里涅这种人做生意,更何况这段时间他想好好休息一下。 “两位,请到我城堡中的花园里谈吧。”莫塞尔笑着做了个请的手势。 大多数城堡里都不会有花园,在莫塞尔接手这座城堡时,也是没有花园的,但他将城堡顶部几个圆形的瞭望台改造了一下,联成一片,并在上面种了些花树,立了些雕花拱门和雕像,便建成了特维亚镇唯一一个空中花园。 这个花园,是莫塞尔最引以为傲的,所以他经常在花园里举办各种宴会,款待各方权贵与客商,阿拉贡与莫塞尔很熟,是座上常客了。 一行人进入城堡。 待他们深入城堡内部,远离大门了,一向不关的城堡大门忽然“嘎吱嘎吱”地被关上,守门卫士放开门闫拉索,“轰”地一声,一根粗重的大门闫便扣住了城门。 拉斐儿从城门左侧的岗哨石屋中走出来,远远望着阿拉贡一行人进入到城堡大厅里面,他那双眼珠“刷拉拉”地跳动了一下。 …… …… 奥威瑟斯第一军团指挥官格尼森来到特维亚镇已经十四天了,那份跟科兰克帝国签下的以稀有矿石交换龙涎草的合约,正在有条不紊地执行之中。 他已放出渡鸦,把相关消息禀报给了奥威瑟斯领主古洛尔,相信不用多久,第一批稀有矿石便会从奥威瑟斯运至特维亚。 他在信中建议古洛尔,应该使用雷鸟进行空中押送,避免走陆路至特维亚,否则经过奥勒克家族控制的高廷隘口时,以韦德的尿性,打劫是必然的。 菲尔妮行动一向高效,与奥勒克,奥威瑟斯两大家族草签合约后,她早已派飞马部队将合约送至王都诺兰迪斯了,届时,只要科兰克之王香克斯首肯,龙涎草将从帝国最大的种植基地——金龙峡谷源源不断地由飞马运送至特维亚,只不过因为路途遥远,飞马在负重飞行的情况下,可能需要二十多天才能运达。 所以,格尼森已经做好在特维亚镇呆上一两个月的打算了,而韦德看上去也有这个打算。为此,格尼森郑重告诫过克麦斯,不要打阿拉贡的主意,即使克麦斯告诉他,韦德可能根本不知道他的弟弟在特维亚,他依然坚持。 在如此特殊的环境与形势下去激怒韦德,实在不是什么聪明的举动,克麦斯说韦德不知道阿拉贡在特维亚镇,他半信半疑。因为按照召唤术只能靠血统天赋延续的说法,阿拉贡极有可能是大天使召唤天赋的传承者之一,如此宝贵的资源,奥勒克家族能放任不管?! 如果按照格尼森的想法来,要杀的话,那就连韦德也一块杀掉!否则只杀一个阿拉贡,屁用没有。(他们之前也策划过类似的刺杀计划,结果…一言难尽…) 以可能挑起两大家族之间全面战争的代价,仅为了干掉一个奥勒克家族的私生子,这种险,格尼森觉得不值得冒。 毕竟奥威瑟斯在高廷之战中输得太惨,先不说狼骑兵团,食人魔,半兽人这些常规军队了,光是比蒙巨兽就阵亡多达二十五只!这笔损失,光是想想,都痛彻心扉。 而对方的大天使则毫发无损,即使一些大天使在战斗过程中死亡了,也被其他大天使以复活术救活。 虽然比蒙巨兽拥有天赋技能——破甲术,可大幅降低对手的防御力,但在高廷之战中,奥勒克家族给参战的大天使都施了高阶护体神盾,护体石肤,以及用来对抗驱魔大法的高阶抗魔大法,而己方的法师除了施放的辅助魔法接连被破之外,对大天使身上的辅助魔法也无可奈何,此消彼长之下,可怜兮兮的比蒙巨兽当然只剩下挨揍的份了。 实力上有差距,仍劳师远征,强行攻击高廷,此谓战略失败;比蒙巨兽在敏捷度、攻击力上都不如大天使,己方法师又没有能力去弥补这些不足,让比蒙巨兽成为了大天使的“施暴对象”,此谓战术失败。 高廷之战输得一点都不冤,格尼森对此有清醒的认识。 他认为要重振奥威瑟斯的军威,需要耐心与机遇,目前当以求稳为主,他绝不希望现在就与奥勒克家族重启战端,因为那会打乱奥威瑟斯休养生息的节奏,将自己重新拖入战争的泥潭中无法自拔。 他觉得这些道理克麦斯应该都懂的,所以只是警告了他不要去碰阿拉贡,便没再解释了。 想起克麦斯,格尼森感觉自己好象有两三天没见过他了,不过克麦斯之前说过,会去特维亚附近探访一些朋友,可能要离开几天,他便没在意了,毕竟克麦斯是领主大人最信任的炼金术师之一,并非他的直系下属。 …… …… 一幢废墟内,克麦斯象尊石像似地盘坐在一颗水晶球前,盯着球体内的移动影像。影像中,除了城堡内奢华的装饰,来回穿梭的仆人侍女外,还有阿拉贡等人的背影。 快了,就快接近城堡的第三层了,那里是城堡的中心地带,空间较为狭窄,出口只要两个,只要守住出口,就算用尸体填,也能把阿拉贡压死。 今天的计划,只能算是临时起意,那天恰巧看见了阿拉贡,恰巧阿弗里涅又那么喜欢紫罗兰的魅惑,更恰巧的是自己就是那个炼药之人。 阿弗里涅买回去的紫罗兰魅惑虽然依旧芳香馥郁,功效强劲,但其实克麦斯在里面加了不少药剂配方中没有的东西。 这种东西叫做“尸线虫”。 这是克麦斯结合亡灵术和炼金术师们用来控制生物肌体的线虫术,开发出来的“活尸傀儡术”。 线虫入脑,可将一个活人变成由他操控的傀儡,傀儡眼前所见便是水晶球中的影像。 阿弗里涅便是那个初代傀儡,鉴于他“喜欢分享”的慷慨个性,拉斐儿以及城堡主人莫塞尔也很荣幸地变成了活尸傀儡。 然后,拉斐儿又通过分享“加了料”的美酒让一批士兵加入了傀儡的行列,如果不是克麦斯魔力有限,无法直接控制那么多具傀儡的话,他可能会把城堡里的所有人都变成傀儡。 第49章 危! 活尸傀儡术,是他引以为傲的术,以前只隐秘地用过几次,甚至连古洛尔与格尼森都不知情,今天要用来对付奥勒克的族人了,他倍感兴奋。 他对奥勒克家族的恨,由来已久。 原因很简单,为了炼成一种新的毒药,他曾伙同一批炼金术师在奥勒克领地内的荒原小河中投放毒药,造成沿河而居的数百村民死亡,当地治安官上报至凯岩城,老奥勒克下令手下的法师团对他们进行清剿,他的精神导师兼爱人——女巫莉丽丝被捉,最后处以火刑,他的同伙们要么被魔法打得灰飞湮灭,要么被圣殿骑士分尸,死相都极惨。 他当时因为有事外出,不在窝点内,得以幸免。 他后来妄想单枪匹马去凯岩城救莉丽丝,但临门一脚,还是怂了,只能蜷缩在广场的人群中,暗自流着泪,亲眼目睹莉丽丝在火刑架上被烧成灰烬。 莉丽丝痛苦哀嚎时的惨状,至今仍会让他从噩梦中惊醒。 从那以后,他就投靠了奥勒克家族的头号大敌——奥威瑟斯领主古洛尔,并研制出许多用来对付人族士兵的毒药,毒物,合成怪物以及瘟疫试剂,他这种罔顾后果的做法,有时连格尼森都看不下去了,因为他造出来的瘟疫鼠蚤除了杀死人类之外,也曾经使半兽人大批死亡。 现在,他又要试验他的新术了。 用阿弗里涅的身体,以阿弗里涅之名,杀死阿拉贡,将是对他这些天来辛勤付出的最大奖赏,万一失败,所有的锅也由阿弗里涅扛着,与他扯不上丝毫关系。 城堡内。 由粗石块砌成的旋梯很宽敞,两旁壁灯投下昏黄的光,将楼道渲染得如同夕阳将沉之地。 按道理来说,阿弗里涅在众人里身份最尊贵,却不知为何落在了众人后面。 珊莎觉得很不自在,她已数次回身察看阿弗里涅的位置了,阿弗里涅感觉到了她的关注,回了她一个礼貌而僵硬的微笑。 珊莎心中隐隐泛起一种危险来临前的不安,尤其是身后阿弗里涅投射过来的目光,更是有如芒刺在背。 气氛很不对。 她轻轻撞了撞与她并行的汉默的肘部,朝后呶了呶嘴。 汉默却朝她使了个眼色,示意她不要声张,汉默的眼神凝重而警惕,看来他也是有所察觉了。 此时,三楼已到,穿过前面的那个宴会厅,便能从另一侧的出口继续往城堡上层走,阿拉贡来过城堡很多次,这里的地形他挺熟的。 汉默快步走到阿拉贡身旁,耳语道:“情况有些不对。” 阿拉贡一愕,他看着汉默,汉默脸上满布焦虑。 这时,莫塞尔突然跑了起来,他穿过宴会大厅,口中大喊,“阿拉贡,阿拉贡!” 话音刚落,大厅壁炉侧旁的一些小房间内便涌出了三十多名手持利剑与圆盾的甲兵。 大厅有一个入口,一个出口,入口通楼下,出口通楼上。入口与出口皆只是门洞,没有门板。 阿拉贡脸色一沉,他拔出剑,大吼道:“汉默,卢克,德布雷跟我断后,大家往楼下走。” 此时,却听后面的珊莎叫道:“十字弩,大家小心,楼道上有弩手。” 腹背受敌。 箭如飞蝗,在楼梯口的珊莎与齐沃差点中箭。众人急忙返回大厅内,面对的则是一群咆哮着冲过来的甲士。 楼道上,缓缓推进的甲兵群阵列井然,他们以剑盾手居前掩护,后排弩手则伺机发射弩箭,这样的阵势,以阿拉贡等人目前的装备,想冲过去,难如登天。 齐沃也是身经百战之人,性格沉着冷静,见势不妙,立即对珊莎道:“桌子,桌子。” 珊莎眼睛一瞥,只见宴会厅墙边有一张用来放置餐具的长方形桌子,板材厚实,木质坚硬,用来堵门最为合适,立即领会了齐沃的意思。 厅内伏兵已和阿拉贡等人混战在了一起,汉默杀伤力极为强劲,一俯身先跺掉了一名士兵的脚,剑势一顿一转,剑尖由下至上刺入身旁一名企图偷袭他的士兵的咽喉,起身之时,顺势捡起地上的盾牌,以盾护身,接连两个垫步前冲,便将两名靠近阿拉贡的剑盾手震开。 血腥味开始变得浓重起来。 那边厢,珊莎开始暴走,她一展蛮力天后的风采,单手操起那张重达两百余斤的木桌,横扫而出,将两名靠近她的剑盾手砸得脑浆飞射。 一击得手后,木桌顺势在空中一旋,然后用尽全力朝大厅门口那边扔了过去。 木桌象一辆狂奔的马车,冲入了刚进大厅的弩手群中。 一群人被砸得四仰八叉地倒下,齐沃与另外两名守门的伙计趁势用手中长剑,疯狂劈杀躺在地上的弩手,但倚在门边的一名弩手,此时已将手中的弩对准了齐沃。 正要扣下扳机,一道淡得几乎看不见的白光悄无声息地穿入他的头颅,“扑”地一声,颅骨碎裂的声音传出,他的脑袋就象熟透的西瓜被砸开一样,“红瓤”喷了一地。 不远处,山姆的手还在平伸着,方才的魔法神箭正是由他发出。骤然的剧变,充满血腥气的空气,让他手足无措,他不擅长战斗,不想杀人,但同伴遇险,他无论如何都要救的。 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感觉鼻腔里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喉头发干,完全透不过气来,他的心脏狂跳,但身体却僵在那里。 “呲”一抹血光在眼前飞过,一个冲至他面前,企图砍杀他的士兵的头颅掉了下来,溅开的鲜血扑上他的脸颊,温热了他的皮肤,他深深呼吸着,眨了眨眼,脑袋从一片空白中清醒过来,耳边便立即听到了珊莎的怒骂声:“混蛋!山姆,你这样会死的!” 一边大喊,珊莎一边竖起地上的木桌子,双手扳住桌子边缘,以肩倚住桌面,发疯似地抵住七八个正欲冲进大厅的甲兵。 甲兵们都是五大三粗的男人,但在珊莎蛮力爆发的瞬间冲击之下,已有数人被撞得飞了出去。 一批弓弩手站在门外,想射杀珊莎,但是都被桌子挡下,齐沃在另外两名伙计的保护下,立即移来另外一张桌子,抵住门口,但其中一位伙计在混战中被砍中头部,倒地不起。 山姆眼中泛红,但心绪却逐渐平稳下来,他手持盾牌,背倚厅中一根石柱,开始配合同伴们的作战。 他的魔法神箭已经颇为娴熟了,虽然还只是初级,但只要击中要害,瞬间致死。 淡淡的白光准确无误地击中一个又一个敌人,一时间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同伴的压力。 厅内,伏兵们的最终目标都是阿拉贡,因此他受到的压力也最大,护在他身旁的两名商队伙计已经倒下一个,汉默被四名剑盾手缠住,一时无法脱身。 形势危如累卵! 第50章 前往莫塞尔城堡 水晶球前的克麦斯全身都缩进了黑袍里,他闭着眼,低着头,就象一只睡着了的乌鸦。 水晶球里的影像就如同一台固定摄影机在拍摄动作场面,只见楼梯口处,三五成群的甲兵正源源不断地往上走,不时有尸体从上方楼梯滚下来。 克麦斯此时控制着的是阿弗里涅,阿弗里涅所见即他所见,阿弗里涅所闻即他所闻。在他的魔力感应中,阿弗里涅体内的线虫生命体征正常,思路清晰,营养供给充足,正充分发挥着一条“王虫”所应该有的作用。 那就是组织与指挥。 阿弗里涅站在二楼,看着一群群“傀儡尸兵”往三楼冲,拉斐儿以及一众人贩子们站在他身后,神情肃穆,就如同拱卫着一个君主一样。 …… …… 天上乌云密布,云间金蛇乱舞,突然,一道划破长空的紫电铮然闪耀,天穹大亮,然后瓢泼大雨伴随着滚滚雷声,刷刷地坠下,尤如万箭齐发,直刺凡间。 图拉利昂森林的地界内,本就天气多变,晴时下雨,雨中见日,已是常事。但今天的这场雨来得极为突然,极为迅猛。 白昼如夜。 镇外的树林中,草木摇曳,雨雾迷朦,正徒步追赶着一只花豹的唐宁骤然停下,他从一棵树上跳了下来,那只已被他逼入绝境的花豹蜷在树杈上,眼神警惕地看着这个又凶又奇怪的人。 唐宁绝对不是一个会因为下雨就停止训练的人。 他之所以停下来,是因为系统中的数据统计很奇怪。 系统中,珊莎,汉默与山姆的经验值正在疯狂增长中,速度至少比平时快了十倍! 要达到这种效果,仅靠训练是不可能的,除非杀人或杀怪。 唐宁静了下来,他脑中瞬间闪过许多念头,但他觉得情况最糟糕的那个念头才是最真实的。穿越前,社会的毒打就已经让他明白,这个世界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他们遇到危险了!” 唐宁霍地转身,全速朝镇内跑去,他的身形疾飙如电,带起的飒飒劲风,令沿途的花花草草,枝枝叶叶都为之颤抖与倾倒。 没过多久。 唐宁便来到了旅馆前面不远处的街角,他倏然止步。 眼前的雨幕密得几乎能遮蔽所有的视线。 街面上没有一个行人,旅馆大门前的屋檐下,零星站着几个避雨的人,而店内的树人伙计们则无惧风雨,他们纷纷来到店门前的空地上,享受着天赐淋浴。有个别生活比较精致的“小帅树”还捏碎皂荚豆,涂抹全身,然后左刷刷,右搓搓,上冲冲,下洗洗……痛痛快快地清洗着可能积累了数年的泥垢与青苔。 场面有些辣眼睛。 除此之外,视线之内,并没有什么不妥,而直觉感应中也没有觉察到危险。 唐宁闪身进了旅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商队管事库奇以及一帮伙计,他们正围在一起喝酒。 见到唐宁全身湿透地冲进旅馆,库奇首先站起来,还没来得及向唐宁问好呢,唐宁已急冲冲地问道:“汉默,山姆,珊莎在哪里?” 库奇略微一想,答道:“他们跟着阿拉贡大人去了莫塞尔的城堡。” “什么时候去的?”唐宁目光一凛。 “早上!”库奇被唐宁的神情震慑得有些慌。 “你们知道怎样去莫塞尔城堡吗?” “知道!” “通知商队所有伙计,全副武装,跟着我去莫塞尔城堡!” “你!立即备马,先带我去城堡,其他人后面跟上。”唐宁指着库奇道。 库奇与一众伙计被唐宁的命令震得有些懵,呆呆地看着他,他们不明白唐宁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好端端地为什么要全副武装?去打仗吗? “快,快,快!阿拉贡他们可能有危险!”唐宁声音低沉地吼道。 “哦,”库奇回过神来,回身朝一众伙计叫道:“赶紧按照唐宁大人的吩咐去做。”说完,他转身就朝旅馆外的马厩跑去。 不一会,两匹马冲破雨幕,朝莫塞尔城堡飞驰而去。也幸亏这场大雨,街上空荡荡的,唐宁与库奇两人才得以在“限速路段”把马骑到了一级方程式的速度。 …… 莫塞尔城堡遥遥在望。 雨势一点也没减,库奇指着那座灰色建筑对唐宁大声道:“就在那边。” 不待他说完,唐宁一策缰绳,双腿一夹马腹,座下那匹产自于艾拉西亚大陆巴旦尼亚的纯血马如同箭一般地飞了出去。库奇只是眨了眨眼,唐宁便已不见。 …… …… 城堡内。 战事如同浆糊一般胶着。 阿弗里涅(克麦斯)发现自己可能犯了一点点错误……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对手,选错了伏击场所,(本应该在大厅中就该驱使弩兵们齐射的)为此,他错过了杀死阿拉贡的最佳时机。 这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搞了这么久,阿拉贡居然还活着,实在有辱自己阴谋家的名号。 从头到尾,阿弗里涅都没有参加战斗,他是所有“傀儡尸”的首脑,如果他不幸被砍掉脑袋,那么其他低级别的傀儡尸就会象失去CPU的电脑组件,成为性能良好的摆设品。 阿拉贡等人能活下来太不容易了。 杀光了三楼的伏兵,只是让他们稍事喘息了一阵,宴会厅,他们并没能守住,因为大厅入口处用来设防的桌子很快就被撞开了。 一群仿佛没有痛感,不知畏惧的甲兵蜂涌而入。 他们被冲散了。 阿拉贡,汉默,齐沃,山姆以及仅剩的一名伙计被逼入了四楼的一间储物室内,在这里,他们找到了生天,储物室全由岩石建成,连门都是铁制的,易守难攻。 但非常不幸的是,珊莎没能跟他们一起进到这间储物室。 她被逼着往楼上走,楼顶有花园。 ——离地二十五米的空中花园。 阿弗里涅是看着珊莎被他的一群士兵给赶上去的。 他心中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那个疯女人终于没跟阿拉贡他们呆在一块了。” 那自己可以专心指挥剩余的士兵杀掉阿拉贡了。 …… …… 唐宁终于赶到了城堡大门前。 门紧闭。 用力推了推,门只是颤了颤,很明显,里面被栓住了。 要进去的话,除了叫门,就只有撞门。 当然,沿着城墙往上攀爬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天降暴雨,城墙上的青苔比偶像们的肌肤还滑,而且没有突出的疙瘩可以抓附,要想爬上去,可能要花上吃两顿火锅的时间。 所以,唐宁选择了撞门。 准确一点来说,是用脚蹬! 第51章 绝望中的反击 “呼” “呼” “呼” 珊莎粗重地喘着气,她的金色长发搭在脸颊上,血水混着雨水顺着发丝往下淌,这些全部都是敌人的血,新沾上的,刚刚劈死那两个甲兵之时,用力过猛,血浆爆得有些多。她的伤处在肋部以及腹部,而那里的伤口都快被雨水冲刷成白色的了。 她已不知道自己到底杀了多少甲兵,冲破几次包围了,但敌人好象越杀越多,体力消耗得很快,视线有些模糊,连面前的花树与雕像都好象在跳舞似的。 敌人再次杀来,她用盾牌一格,震开了刺来的两柄剑,手中剑全力砍出,将另一名靠近的甲士的脑袋剁成两半。 剑从颅骨中拖出,发出锯齿在石头上刮擦的声音,她掌中剑的剑锋,其实早就变成锯齿状的了。 珊莎看着剑锋,傻傻地笑了笑,“老师又该说,珊莎,该换柄剑了,呵呵。” 被她震开的两名剑士重新举着盾牌冲了过来,狠狠地撞在了珊莎的盾上。 “嘭,”就象天空还在响着的惊雷一样,雨水在三面盾牌的激烈碰撞下飞散如落珠,珊莎终于撑不住了,她往后倒下。 她所处的位置是城堡顶层的空中花园,在她身后,是城墙外的空地。 她往下坠! 她的视线逐渐变得开阔,虽然天空乌云满布,但闪电掠过的地方,亮得就象天堂一般。 …… …… “轰” “轰” 唐宁正在踹门。这已是第二脚了。 城堡大门的门板粗硬得如同岩石一般,每蹬一脚,反冲回来的力道都非常巨大,不过令他欣慰的是,门内传出来的木材折裂声甚至盖过了雨声。 门栓就快断了。 最后一脚! 唐宁凝力,重心稍前移,左脚向右脚前移并步,并支撑身体重心,随之右腿屈膝,大腿带动小腿向体内侧收提起,右肘回收至右腰间,右腿屈膝上抬至腰部高时,利用腰髋之力送出大腿,大腿推动小腿,快速踢出! “哇哒!” 标准的李小龙式的侧踢! “轰,”门栓断裂,城门轰然洞开。 站在门口朝内望去,只见诺大的厅前广场上无人驻守,无人巡逻,更无人上前来问一问踹门闯入的自己到底是何许人也,个中光景,就象是闯入了一座荒城似地,唯一有些生气的,便是马厩了,那里关着的数十匹马,时不时唏聿聿地嘶鸣一声,在空荡荡的城堡里,伴着雨声幽幽回荡着。 唐宁往城堡宏伟的前厅飞奔过去。 …… …… 三楼储物室内,除了从门外透进来的火光,几乎没有光线,幽暗得就象坟墓一样。 铁门已变形,半开半掩,门口处,堆放着本是用来堵门的杂物以及一堆尸体,血粘糊糊地涂满了灰色的地砖,就象教堂壁画上用来涂抹魔鬼嘴脸的颜料。 第四波攻势了! 阿拉贡等人已经打退阿弗里涅傀儡尸们的第四波攻势了! 血廉价地流着,敌人的血,以及他们自己的血。室内只剩下阿拉贡,齐沃,山姆以及汉默四个人,伙计德布雷的脸被削去大半,仰面躺在门口,眼神中满是不解。 他不明白敌人为什么好象都不知道痛苦与恐惧似的,他明明已经捅穿了那个剑士的肚子,但那个剑士却还是削掉了他的半边脸。 “珊莎不知道怎么样了?”山姆执着盾的手在微微地抖着,这已是他第三次问这个问题了,既象是问,也象是答。因为谁也不知道珊莎到底怎么样了,就象他们都不知道接下来他们会怎么样一样。 “我要冲出去!我要去找珊莎!”山姆执起了地上的一柄剑,剑有点沉,砍得都有些卷刃了。山姆的魔力已耗尽,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虽然语气铿锵,但无论谁都能听得出他气息中的虚弱与无助。 阿拉贡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光,他沉沉地应了一句,“好,我们冲出去!我们去找珊莎!” 齐沃叹了一口气,没有反对,储藏室的铁门已被毁坏,他们倚重的防线已经没有了,耗在这里,最终结果也只是死而已。 汉默用剑敲了敲盾牌,没有说话。 “呼” 一只火把突然从门外扔了进来,把铁门震开。 紧接着,其他火把就象天上的星光一样飞过来,把室内的黑暗都驱散了。 阿弗里涅的第五波攻势! “冲出去!”阿拉贡低沉地道。 “山姆,紧跟着我,我带你去找珊莎。”汉默回头对山姆道。 “嗯,”山姆重重地点了点头,握紧了手中的剑与盾牌。 站在不远处,看着拐角那间储物室的阿弗里涅(克麦斯)眼神有些焦燥。 “这群阴沟里的老鼠可真是顽强啊!” 现在他手下可指挥的兵力还有上百人,但不知为何,他心中一点底都没有。阿拉贡等人展现出来的强大战斗力以及坚韧意志,让他不自觉地又反省了一遍自己的“一点点失误”。 “幸好那个疯女人不在这,不然更棘手……” 看见上顶楼空中花园去追击珊莎的士兵也归队了,阿弗里涅心里总算安稳了一些。 “至少解决了一个。”坐在“镜头”前的克麦斯微微地笑了,而城堡内的阿弗里涅也随着他的心思,扯动唇角,露出一个能吓哭小孩的笑容。 “进攻!”城堡内的阿弗里涅与水晶球前的克麦斯都在大吼。 …… …… 珊莎发现自己还活着,她的眼睛依然还能看见高高的城墙,以及从天空滴落的雨,雨水浸入她的眼睛,有些刺痛,不仅仅是眼睛,浑身都痛,尤其是腹部与肋部的剑伤,血还在渗,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流得完?呵呵,原以为会死的,结果赚了一条命。 身下是厚厚的,软软的淤泥,如果不是这些淤泥,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自己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山姆,见不到老师了。 珊莎晃了晃脑袋,停止去想那些可怕的,虚幻的事,她艰难地站起来,拎起盾,执起剑,一步一摇地朝城堡大门口走去。 山姆他们还在城堡里面,她要去救他们! 视线有些模糊,眼前的大门在晃,珊莎拖着在发颤的腿脚,一步一步地挪入城堡! …… …… 阿拉贡带头冲了出来,他肩倚盾,剑侧刺,连撞带杀之下,一名甲兵被撞开,另一名甲兵则被他捅了个窟窿。 反击开始了! 虽然有些绝望,但任何生机都是从绝望中进化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