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等你 (1 ) 夜色里的莊园,一树红梅因一支灯光的穿透变得一大半暗一小半明,我以为在这样无人又静溢的空间,可以自由如鱼儿游戏。 我迅速带上耳机,听最近芳芳QQ里常放的一首歌“烟火里的尘埃”,这是歌手华晨宇唱的,以前很少听他的歌,而这一首只看到歌名,我就已很是喜欢。 听着听着有些恍恍惚惚,也有些沉溺不由地跟着他的歌声轻轻地哼唱,也许是自己沉醉这种情绪中最后便跟着扯开了嗓子嚎叫,感觉快要痛快淋漓的状态时,忽见婆娑树影下走出一挂白色身影,轻飘飘地朝我走来。 顿时,我哑了声,瑟瑟发抖中手脚无处安放。当瞳孔已撑到发痛的边缘,我已由不得自己僵硬的身躯努力向后挣扎然后狂奔,可是我才刚刚不过跑了几步,便听见额头撞上了这株梅树枝干的声音,还未来得及疼痛,那个从后面飘来的身影已将我裹紧,我便在他的怀里昏迷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时间,也不知飞过多少山间林海,只有耳际边的风告诉我,我是被人挟在掖间飞奔。 我不知我是否活着,却又睁不开眼睛,只感觉有古代武打电视剧里风声鹤唳的错觉,我也觉察不了我额头有沒有被撞破,这副尊容是我这一生唯一让自已感到满足,没有缺陷,如若破了相我岂不等同死去。 想着想着不由得反手抱住了挟我行走的男子,我怕某些突发的意外让我跌落在这听不见汽笛声和闻不着城市特有的气息,如若是荒山野外,或幽深的山谷,对于一个路痴辨不了东南西北方的姑娘家家来说,就是一场快到人生终点的自生自灭。 可是身子老这样悬空着,我有些难受,想挪动挪动变换个姿势,正欲想用点力气翻过来面对这男子时,不料他却拽着我的脖颈腾空而起,我双手用尽了力气拉着自己的衣领,这样让十指隔开衣领和脖颈之间留些距离,要不我真的就会死在这夜深不知名的山林。 同时我使劲地作深呼吸,想让体内五官充沛点,多争取点点时间不至于被窒息。 喘息间我有些怀疑挟我身的男子只是一个被魔化了的躯体,我闻不见他的呼吸,也感受不到他的温度,而且他的肉体似柔软无骨,穿的好像也是一件丝质绸缎的衣裳,所以我始终无处着力,心想着要是他身上有根皮带,我至少也可以依靠上一点点身躯,不会这么身无着处的累啊。 忽然我的脖颈像要被掐断一样地难受,我感觉我就要死去,快撑不住脑袋要垂下来的时候,当脖子舒缓的同时我的身子却一直一直往下坠…… 也许我就要跌落十八层地狱,那里有端着孟婆汤的孟婆,有长着长长獠牙的恶鬼,还有咕噜咕噜翻滚着的油锅,当然还会有专司人间夭寿生死的秦广王蒋。 这世我还未尝够人间喜乐,还未享受到男欢女爱,还未做妈妈呀。 (2) 想着地狱的那些鬼门关,我怎么熬过去呀,我的命怎么这么轻咯,碰一下梅树枝干就死了。 突然身子像是有了着落,我似乎是被某个东西接住了,只有腰间感觉有了物体的碰撞,产生一种麻木的疼痛,其余一切甚好没什么不自在。 我想赶紧地睁开双眼,可眼皮依然纹丝不动,眼睛也感受不到一丝光亮。我不得不将双手向四处伸展,希望能触碰到一些可以让我相信我不是去了十八层地狱就万事大吉哈。 然而令我意想不到的还是那件丝质绸缎的衣衫,和那个柔软无骨也无温度的躯体。总算还活着,便失去了恐惧,内心又雀跃了起来。 人只要不死只要活着,就总有一天会寻到回去的时机,到了那时我就必须好好去享受人生。 暂且那就在人家屋檐下学会忍隐地好好混日子哈,这样想着想着人整个便放松了下来,居然就这样心大地睡去了。 不到一刻钟,便做起了梦来。我睡在一张松软温暖的公主床上,四周垂着浅粉的帐帘,一层又一层甚是好看。 若大的房间有两个穿浅蓝色的裙装丫环正在准备我穿的衣衫,看上去挺精致。屋内的书案上还插着一枝正盛开的红梅,茶具杯几都还是玉器的咧。 又闻一股参汤味钻入鼻孔,忽感肚子有些饿,便挣扎着起来,一丫环听我这边有响声便回个头来,见我正欲起身,便急急过来扶我。 我在心里暗笑,这梦做的真舒坦。 还将手伸过去,任她为我整理衣衫梳好发髻,挂上耳环和戴上珠链,再为我扑上胭脂,递上一张染唇的红纸。 另一丫环已端着参汤站在小小的圆桌旁等我过去喝。“小姐,汤的温度刚刚好,可以喝了。” 叫我小姐,嘻嘻,活在现实真的太累,每天忙着挣钱,忙着张扬自已的虚荣。然在梦里是一富贵人家的小姐,多带劲呀。 可是此时此刻的我却很想念霆做的红烧排骨,红烧猪蹄,清蒸鲈鱼和香椿煎蛋。每每想起这些菜,我就冒口水,就饥肠辘辘就想起霆。 现在的霆会在干嘛呢,会不会想着去找找我,我应该是有好几天不见了吧。 突然想起来,我的手机呢?是不是跌在那晚的红梅树下,有没有人捡起并想着要联系我,又或者捡到手机的人当晚就报了警了吧。 突然有些困惑,现在的我到底是谁,又怎么来到这里,我该怎么去混啊,谁的名字都不知道,也不知道我在这里有没有亲娘亲爹,哥哥姐姐弟弟妹妹又或什么关系着我生死的旁人,应该会有一个很宠爱我的奶奶吧。 我得想想办法把我在这里的身世和家族,还有自己的脾性和习惯打探清楚,可是先该找谁呢? 我刚刚是睡在床上,大白天的怎么会睡床上呢,是不是我生病了,还是出现了什么状况,那我是不是可以装病然后装失忆,然后再一一探问个清楚,哈哈我真聪明不错不错。 (3) 我赶忙端起参汤一口喝完,就走到床边准备睡觉。那两丫头瞧见我这样子,甚是谅讶一同走过来问我:小姐,你今天好些了吗?我装作把眉头拧了拧,压低声音回答:好些了,只是头还有些昏乎乎的胀痛。 两丫头又对上了眼晴,以示疑惑:刚才小姐那喝汤的表情不是好了吗?另一丫头就说:公子说,小姐睡二天就沒事了,那为何还没见好呢?要不我来帮小姐揉揉太阳穴吧!我点点头以示可以,然后闭上眼任她拿捏揉我的额头与太阳穴。 她们两个叫什么名字呀?可又不能直接问她们。只得直接跟她们说:你们俩个还是去帮我弄点吃的来,我有些饿。 “小姐,你让青桃在这帮你揉揉头,我一个人去灶伙拿来就是,大小姐怕你醒来会饿,早就准备了你的哺食了。“哺食”应该是饭菜了吧,我得记着。 大小姐又长什么样呢?我是叫她姐姐还是叫别的什么称呼呢?我和大小姐亲密吗?应该大小姐对我好吧,她都担心我饿,可是她还有那个什么公子怎么都不来看我呀?大小姐和公子是什么关系,他们都是好人吧,那公子哥是不是温润如玉的翩翩公子爷呢? 想到这里,突然好想见到他们两个。想问这丫头,刧不知怎么开口,便侧头望了望这个丫头,发现长得很灵秀,一双眼晴像噙着一汪清泉。 我不由地对她说了一句:你真好看! 丫头吓得直接跪在地上打哆嗦,这啥意思,我浆糊了。“你真好看”是犯了哪个的忌了吗?可又不能问她是什么个意思。便起来,准备走过来扶起她。 这时去灶伙拿哺食的丫头己回来了,我忙对青桃说:快起来,当我没说过这句话。青桃站起来,眼角还挂着泪。 好在端饭菜的丫头沒看见青桃下跪,她把饭菜一一摆上了桌子,然后对青桃说:你在这伺候小姐吃饭,大小姐叫我过去一趟,我去看看大小姐有什么吩咐。青桃嗯嗯应了二声。 我试着拿起这短短的银质筷子,青桃忙说:小姐,这双筷子是试菜的筷子,您拿这双长点的筷子吃,我先试个菜。 我的思维又停顿了一下,我吃个饭还要人先试菜,这家到底是什么主,这小姐当得好金贵哟。我顺着眼光看着青桃把三菜一汤都试过后,端起饭便急急吃了起来。 感觉这些菜的味道还真可以,虽然没有霆做的红烧肉好吃也没有辣椒味,可香香的吃在嘴里脆脆的,虽不知叫什么菜名,却真的很好吃。 这一个菜就吃得我胃口大增,忙叫青桃帮我添饭,青桃傻傻地望着我,小心翼翼地对我说:小姐,这是我第一次看你这样子吃饭,吃的真香!我边夹菜边问她:我以前是哪样子吃饭呢? 青桃说,小姐以前吃得很慢,很秀气,现在小姐吃得很香,很舒服。我怔了怔然后回答,我可能是饿了的缘故吧。 正感觉尴尬,门外就有了喊声:小姐,大小姐看你来了。 (4) 大小姐来了,那我是站着好还是去床上躺着好呢?我还在纠结着该怎么开口时,大小姐已来到了面前,看了看我:哇哦,这是我家那个娇滴滴的小妞嘛,怎么就感觉变味了呢? 我去,我变味了?我根本就不是你所说的那个什么娇滴滴的小妞,别扭死了我得躺床上去装死算了。于是我就迈开了步子朝床边走去。 也只能叫春桃帮我宽衣解带了,那个丫头的名字都还不知道呢?现在唯有闭口装痴了看能不能解了这眼前的困局。 可是大小姐又看了看桌子上的残羹剩汤说:绿萍,这是小姐刚吃完的哺食吗?那另一个丫头原来叫“绿萍”。“是的,大小姐,今天小姐胃口真的很好,吃了两碗饭呢。” 这个小妮子又没看见我吃饭,怎么就知道我吃了两碗呢,我就拿眼晴瞪着青桃,见她面露心虚的低了头才收回眸光。 “吃了两碗饭,这菜碟都快见底了,我看你应该肚子撑饱了吧,有必要再装睡吗?”大小姐直呼呼地走过来,还在我身边转来转去,转得我烦躁不安。 但我始终不愿开口相驳。大概原家小姐与大小姐也不会是那种很亲密的姐妹情深,相反可能她们之间还有隔阂或许还有不知道的情仇家恨。 呵呵,说不定哪天我会帮小姐报个什么“一箭之仇”的,哈哈,真有趣。 看到绿萍在收拾桌子,我便只对青桃说:我出去走走。这样青桃肯定会跟着,然后就可以套个什么话探个什么底什么什么的。可是青桃却一动不动,眼睛还时不时地望着大小姐。 “我家小姐,你忘了爹出门时说的话了吗?要你待在闺房满了一个月才能出去。现在才几天呀,憋不住了吗?哦,我还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爹昨天又捎回信,说还要一个半月后才能回来,我看你呀,就好好地待这房子里咯。这样可以少给我惹麻烦。”大小姐说完便匆匆而去。 我莫名地有些想哭,这分明是被软禁了。这原家小姐到底经历了什么事,居然被自己亲爹禁足一个月。我不得不退回房间,静默着整理自己的思路。 我不可能在这里住上这么久的,我得想办法回到我的今世去。但唯一的办法就是先得找到那个柔软无骨穿丝质绸缎的男子。 可是出不了门,又不知这二个丫头跟原家小姐的关系咋样,真是着急,连个送信的人都沒有。我该怎办? 唉,烦死了,烦死了。 本以为只是做了个美梦,结果却是实实在在地在穿越。在今世沒读多少书的我真不可能去凭着几件家具几件衣衫几个丫环就知道这是什么年代。 我努力地想着在碰到梅枝树干时前的情景,一挂白色衣衫轻飘飘的身影,我好似没看到脚在走路,我也沒看到这个人的脸。 我压住自已突突突的心跳,难道那个挟我来这的男人是个鬼。 天啦,我到底在哪啊! (5) ”青桃,你过来。” ”嗯,好的,小姐,我马上过来。” ”你能告诉我,你所说的那个公子是谁,他怎么知道我睡够二天就会醒来。” ”他是你的郎君呀,只是他家现已破败,娶不了你了。” ”啊,我的郎君,为何娶不了我了,我会嫌弃他家沒钱吗?还是因为他长得丑啊” “小姐,公子长得一点都不丑,而且很好看咧,白白的高高的瘦瘦的。你又沒有嫌弃她,只是……” ”那又是为何不娶我呀。” 我一脸的好奇和一脸的无辜。 ”小姐,你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呀,你都忘记了吗?你当时可是哭了二天二夜,最后哭昏过去的。” 原来我不是生病才躺床上的,也明白了爹要禁足我一个月的缘由,更知道大小姐所说的“麻烦”。 既然是这样子的事,那我也不着急了,不就一个娶不了我的男人吗?何况有可能是都沒见过什么面的男人,在古代女孩都是养在闺阁中的,那原家小姐怎么会哭昏过去呢,难道他们偷食禁果了,可为什么那公子娶不了她了咧。 “春桃,那公子为什么不娶我了啊,他是不要我了吗?” ”小姐,他不是不要你。他是要娶你,老爷不答应,然后他带你私奔,结果被老爷抓到,所以被关起来啊。你都记不起来了吗,小姐,你是不是得了那个什么什么……!” “什么那个什么?公子被我爹关起来了,要关多久,关在哪?” “小姐,你都去那看过公子了,可结果被老爷知道,然后公子就被老爷送衙门了呀,可能暂时间出来不了。原本,你不这么闹,公子只要答应老爷不娶你,他就不会关进衙门。” “那我睡了多久才醒的呀,我怎么都忘记了呢?那我爹什么时候回,我要告诉我爹,我不嫁公子了,让爹把公子放出来。” 反正我不知公子是谁,肯定也就不会喜欢公子啦,更加谈不上嫁给公子了,心想着如能能求爹爹放了公子,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可大小姐说还要一个半月以后,那那那怎么办啊,那我岂不还要在这间房子住一个半月,45天。 那我今世的人他们找不到我,会不会着急担心,我的亲爸亲妈还好吗?可不可以托个梦给他们二老,我好好的,二个月后就会回家去了。 我的隔壁邻居霆会想我吗?他会不会知道我喜欢他呢?应该是知道的吧,他每次炒了好菜,都会叫上我去他家吃饭,应该也是喜欢我的吧。 就在上个月,还带着我去看了一场电影,吃了卤串,烧烤,还在夜市上买了一个漂亮的笔筒送给我,多么开心的一天。 要是那个撞梅树枝干的夜晚,他在家多好呀,我就不会一个人去庭院,也就不会有这种离奇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啦。 唉,时光机呀,你可以带我回去那晚吗?我求求你了,放我回去吧! (6) 呆在房间里,百无聊赖地过着猪一样的生活,没电视沒手机。我简直就是一具行尸走肉的躯体,只有吃饭时才能证明我活着。 一日一日地熬着,看窗前的叶子随着风起舞,看花儿开了又败数着星星盯着月亮,等着我爹从江南回来,然后做着一个个回去现实的美梦。 这天夜晚,大少姐突然来看我,青桃绿萍都不在。我倚在窗前,像个布娃娃似的颓废,连抬起头来看她一眼都觉得很费劲,当然下意识里根本就不想动。 “爹爹捎话回来了,要是你实在想出去透透气,就跟两丫头在庭院里坐坐,也好恢复一些生气,别像个袋子一样每天耷拉着。”大小姐平稳的口吻就像一个传话的机器,我也不吱声,她转身就走了。 刚走,绿萍青桃就回来了,手上端着看上去挺新鲜的荔枝和一碟什么糕点。 绿萍放下荔枝剥了一粒给我吃:“小姐,大小姐刚才说让我们俩个明天陪你去院子里坐坐,走走,你看可好?” “嗯,明天再说吧。”我的视线依然还在窗外。 看着月亮从树梢穿过庭院里那个亭子,在池塘边的桥上挂着。才想起今天又是一个十五了,我已在这个府中住了将近二个月的时间了。 想着想着,人便有些犯困,摸着床像个门板似地直挺挺躺下。二个丫头已经见怪不怪,这二个月她们已经可以直视我的种种无趣和懒散了。 庭院深深,却草长莺飞。风一吹,池塘的涟漪便漾开来,有几朵淡粉的睡莲就那样随着涟漪跳跃,而我却想坐在池塘边的大石头上挽起裤管把脚尖轻轻放入水中。 忽然感觉这些场景似是熟悉,顺着眸光我看见池塘的另一边是一座假山,我好像去过那里。 记忆慢慢袭来,有穿锦色绸缎的年轻男子玉树临风般地站在假山旁对着我含笑而立。 我忍不住提着裙摆轻快地朝着他飞奔,那眉眼如此熟悉,如此熟悉。 我再也管不住我的眼泪,任它随着我的狂奔而飞散,我的霆,居然就在这里,我伸开双手,我多想抱住我的霆,从此不再分开。 我叫着笑着飞奔着,可是霆却在我快走近的时候突然向后退去,隐身在假山里。 ”霆,不要离开我。是我呀,我是陶啊。” “小姐,小姐,你醒醒,醒醒。” 我的意识还在梦里,耳边却有了呼唤声声。我努力睁开眼晴,看见了这浅粉的帐顶,原来不过是一场梦。 我偷偷擦掉眼角的泪水,又闭上了眼晴,我想回去梦里,…却再也睡不着。 看着天渐渐地亮起来,我不想等绿萍和青桃醒来,就穿上衣服套上鞋打开门,直奔我昨晚梦里的假山。 我沿着廊坊一路走去,只有楼阁和立在庭院中的小亭。前面有是一栋好大的房子,我绕过房子旁是这一大片的梅园,终于看见一洼池塘,我又寻着记忆看到了一座假山,我还看见了我梦里的人,却不是我的霆。 这穿一锦绣绸缎的公子,不似梦里有含笑的双眼,却饱含着深深的思念,他缓缓抬脚走来,扬起嘴角轻言软语地说:知道你会来,我在这等你。 乱世红尘乱世爱 (1) 一清早听说爹回来了,赶急地去找,结果还是迟了。 我又只有一个人爬去后山坡,看着眼前的一片绿草如茵,想着今早爹爹和哥哥挥鞭策马去彭山的情景,心里升腾起想要飞的念头。 转身钻进一片林子,来到自家的马圈,牵出一匹比自已个儿高些些的马,翻身而上。 瞬间马似流星人似箭,我只觉得身轻如叶,飘飘欲仙,并不像是一匹马载着我在飞奔,而是像一只神鹰载着我在凌空。 这种感觉快乐之极,以前因为有哥哥在根本就不能感受,刚开始我还是有些担心,以前哥哥虽然陪着我骝过马,但那都是慢慢的,偶尔飞奔一下,哥哥也在后面紧跟着,连马儿都不喜欢撒欢一样。 但今天马儿和我就越来越轻松,马儿带着我一路狂奔,一路欢呼,要把所有的一切抛在脑后,此时此刻只有我与我的马儿,风儿刮过我的脸,偶尔有叶片扎痛我的额头,还有林间的雾气沾上了我的眉眼。此刻只有一个字形容:爽,心情也随之变得柔软而温情。 或许整日整日像个乖乖女关在家中做做女红的我并不是真的我,因为我一点都不快乐,也没多少乐趣和心情把自己安置在一间小小的屋子。 今天的我才是真的我,做了自已想做的事,浑身上下都痛快又舒缓,心情更是不用说,哟呵。 眼看太阳越来越毒辣,看阳光在树丛间的光影,我知道时间已近响午,我得赶回家了,否则娘问起我去哪撒野了,我就该撒谎了。 马儿可能也颠累了,速度慢慢减下来,刚才还一鼓作气,低头猛冲的马儿此刻却东张张西望望,偶尔会停下来闻闻野花,我见它跑得慢了就腾出一只手,轻轻地抚摩着它。 在回去路上的一个土坡上,一少年马飞如箭,他在马上挺起身子,一手甩鞭,一手挽缰,那架势风流倜傥,那气势从容洒脱。突见他掉转马头,向我急驰过来,还未等我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时,在他的马掠过我身旁时。 我气恼得差点吐血,回头他已消失在灌木丛中,只留下一句豪语:我碰过的女人只能嫁给我了。 我懵懵地望着那个身影已经消失的地方,内心茫茫中裂开一条缝,有风雨欲来的惶恐,又有明月清风相伴的羞涩,一会惊慌一会暗沉。 我已知道,一种有爹有娘有饭吃的温饱简单快乐的日子会开始远离我,从此后我的目光将放逐天涯,那里会赐予我另一种无边无际的幸福与向往。 一朵红云浮上我的脸庞,我开始有了一个人的欢喜,有了内心温暖岁月的秘密,拥有了自已独享喜怒哀乐的一个世界,有了懵懵少女无邪情怀。 离开马圈,一个人像个傻瓜似的冲冲冲,也莫名其妙地呆一处只为看一朵花静静开,这样走走停停总算是见到了家的门。 爹爹和哥哥正在指挥人往家搬东西。我小跑着上去,抱住了爹爹,我的后背覆盖了爹爹长而有力量的双手。 (2) 这日哥哥见天下着小雨,欲去彭山购家中的所有供给,就选择驾马车去。 我央求哥哥捎带上我。哥哥帮我挌起额前垂下的头发,说:虹妹,你去换套哥的男装穿。“好。”多么愉快的决定。穿上哥二年前的衣服,青桃都看呆了,好一个月朗星亮的少年郎。 我抓过荷包便踏出房门,见哥哥正招手叫我快点。坐上了马车,心才安定下来,又有些期待,骗哥哥说,只是想去彭山集市上买些胭脂水粉和女儿家家的玩意。哥哥一向宠我,没有不答应的,其实只有自己才知道我想去彭山的真正目的。 我掀开车帘,看沿途风景。因下雨,四处升起雾霾,却也侵染了整个大地,像一副流动的山水画。我迷上了这种飘渺的景致,人在雾中如仙人飘飘,听不到尘世的喧嚣与不安。 马车行至一石桥,有点坡度车便有些缓慢。人流熙熙攘攘,街道变得有些拥挤。哥哥下了马车,又伸手牵我下来。 我的眼睛望向了对面一座茶舍,有一桌子只坐一个人,穿着藏青锦锻衣裳,面庞如玉剑眉如黛眼似宝石,他抬着下巴像是故意扫我了一眼,我便全身惊颤,一种别样的情愫又蔓延至全身。 哥哥低头府在我耳际:鸿妹,你站这一会不要乱跑,我去去就来。 我看着哥走向对面,走向那个锦衣郎,说了几句话递过去一个东西就马上回来了。同时我也迎接了一缕明媚的暖阳来自那个锦衣郎,我怔了怔忙转身掩饰面容。 哥哥已来到我身边:走,我们去前面买东西去。我不敢回头,我紧跟哥哥的大长腿,不一会,我已有些气喘呼呼。 好在哥哥已停在一家店铺前,左右前后看了看就走了进去,待我掀开店铺的门帘,哥哥手上拿了二个长长的布袋就带着我回到了马车上。 我没有问话,也没有再掀开车帘,马车慢一阵快一阵地在青卵石铺成的路上颠簸,不知走了多长一条路,哥哥回转头叫我下车去买我自已要的东西。 我下车后见左侧有一家胭脂水粉店铺,流苏的门帘好看极了。里面的东西琳琅满目,一层层一排排,我竟不知从何下手也不知决定要买什么,更不知我荷包里的银子够不够。 我四顾左右相望,依然不能确定我必须要买的。其实我是怕买了这样又丢下了那样没买,只得走向柜头,把荷包里的银子全部倒在柜面上跟老板说,我想要女孩家的胭脂水粉头钗,这些钱够买多少,您帮我挑一些。 店铺老板瞧了一眼银子,立时眼都亮了,声音宏亮地回答:好咧,公子你等着。 不一会就拿来十多样东西,真个一套齐全,我也不多说拿上东西就走。店老板还在后面叫:公子,下次再来啊! 哥哥见我一副满足的模样,没看我买的东西,只叫我快上车。我还没坐稳,马车就飞奔起来,比来时快了许多。 (3) 马车摇摇晃晃越来越颠簸,不一会儿我就闻到了自已胃里上冲的气味,真想叫哥停下马车容我稍作休息。 可是哥哥像是听不见似的,只顾着赶路。而我也早已觉察这不是回家去的那条路,哥带着我到底要去哪呢? “鸿妹,坚持一下快到了。”哥哥头也不回地就说了这么一句。 我掀开车帘一看,外面是一片白茫茫的河滩,没有人没有房屋没有船只,只感觉风很大,我忙把头缩回车内。 马车突然停了,我就急着下车想呼吸一下,把嘴巴里的怪味让风给吹掉。可是哥哥却叫我推车。 我一看车头竟是一滩芦苇荡,好大一片。我和哥哥把马车推进芦苇荡里,哥哥还特意扯了些干的芦苇杆放在马车上,又叫我守在这,一步都不要走动。 我等着哥回来,等得心慌慌。好在没等多久,哥就回来了还背着那个坐在镇上茶舍喝茶的锦衣郎。 当我帮哥哥把他抬上马车时,我认出了这个人。 真是天长了眼睛,把这个“采花贼”送到我眼皮底下。“哥,你为什么要救他,他应该不是什么好人。”我扭拗着问哥。“你帮我好看着他,别让他跌下马车了。”哥却回答我一句这样的话。 呼,呼,呼,那好吧! 每次在马车碰到大的石头会 侧翻的时候,我都在他身上狠狠地踏上两脚,虽然知道在这样快速行进的马车上我根本使不上劲,但我就是想踢他个半死不活。 “哥,哥,快停车,他吐血了。”我看到他口角冒出的污血,被吓坏了。 哥用帕子把那血擦干,然后在一排坐凳下掏出一个小瓶子倒了一粒应该是药丸一样的东西放进了这只有出气没有吸气的人的口里。 我怕了,不敢再乱动他,我还把我的软垫子枕在了他的头下。心想着,万一他就这样挂了,我要报仇就无寻处了。 如若他会活过来,有哥哥在我还怕找不着他?到时我再抽他二十鞭,不,要三十鞭。 我不知还要颠簸多久,才能到家。我浑身难受,脚上也沾了血,这可是我唯一的一双配男装的靴子。 555,好不容易溜出来玩一次,结果还碰上这个遭心的人。哥哥也是,怎么会和这种人认识。 可是哥和他好像不只是一般的关系喔,感觉很铁彼此很默契又很熟的两个人。究竟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呢?今天他们两个在茶舍里又谋划了什么? 这种丢命的事我得叫哥别做,要是爹爹知道了如何是好啊。娘虽不喜欢管爹和哥的事,可是可是万一被她看到了,娘岂不会成天抹眼泪。 看着地上躺着的某个人,真的有些烦燥,都这个样子了,哥会把他送去哪呢,还是会把他送回家?那他的家又在哪呢? 算了哥会救他,我就别操心了,只愿他能早点好,离开哥就好! (4) 再也无心看风景,无心想眼前的事,只想快快到家,不让爹爹发现,填饱肚子然后安安稳稳地睡个大觉。 当一切都以为可以云淡风轻抹过的时候,哥却直接把那“货”拖回了家。而且爹爹已在大门口等待已久,似乎那个人和我家每个人都很熟,只是我有些孤陋寡闻而已。 那么这样也好,问了爹爹好,我便直接回了我的房。懒得去参和男人世界的事物。我只想美美地睡上一觉,好忘掉今天外出所看见的一切,包括那个撞进我生活的男人。 可是我似乎已经忘不掉了。在茶舍不还好好的吗,才一个时辰而已,就变成了这个生死不明的躯体。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片浩浩荡荡的芦苇,风一吹就排山倒海地扑过来。八个戴着面具的壮年男子和一个锦衣郎在进行生死搏斗。 天上的云黑压压地扑下来,有无数只扑腾着翅膀的怪兽撕吼着直冲向那地面搏斗的九人,他们的长刀闪着寒光,只有死去的哀嚎和长刀碰击的声音。 而怪兽却越聚越多,把天空和芦苇荡搅和得一片狼藉。四处是卷起的撕裂的衣衫飘在那些还未被长刀切割断的芦苇杆上,场景惨不忍睹。 剩下的几个人眼看就要支撑不住,一个个地东倒西歪似乎就要被怪兽叼去,忽见一辆马车从远处急驰而来,闯进了芦苇荡。 撑刀而起的锦衣郎顾不上身体四处的疼痛和胸膛那快要被炸开的感觉,提着长刀刺倒了那几个戴着面具的男子,然后仰面就跌在芦苇上,眼里似乎已失去光彩。 而那些怪兽却沒有府冲下来,而是发着撕嚎盘旋在芦苇荡上。 马车上的男子一个腾空飞过芦苇荡,刚好落在锦衣郎躺着的芦杆上,从怀里摸出一卷隐隐闪着蓝色火焰的画匹,只见那些怪兽便急急地窜入滚滚的黑云,眨眼工夫便不见踪迹。 马车上的男子叫上官宇儿,是上官庄宁的大公子,二九年龄长得丰姿奇秀,白暂的皮肤有一种高贵清华感。 奄奄一息的锦衣郎却是他家镖局的镖头,叫司马霆。这次独自去南山只为送一个武林盟主的传家玉扣。 这玉扣价值其实很一般,是南山武林盟主的一件私物,被一个家奴偷走后就遗落于民间。哪料当这个玉扣再次出现时竟在沙石滩一户一夜之间全部被屠杀的清流衙门的案头上。刚好第一个看到的是武林盟主的亲侄卫浩捕快。卫浩与上官宇儿在官面上还是有些交情,于是托上官宇儿把玉扣交给武林盟主。 原本以为只是一次帮忙的镖,却不曾惹出了这一场人魔交战的惊险搏斗,又是谁摆了这一局,意为所何。 好在司马霆还活着,没有人命。但上官庄宁己经动了追查之心,眼看着一场江湖浩劫已拉开帷幕。 上官鸿儿还在睡塌上睡成了标本的模样,一个穿红着绿的大字让绿萍掩嘴而笑。 (5) 那是个天高风柔的日子,只有几丝薄如蝉翼的云悬浮在天空,像是告诉地球上的人,天其实并不是那么高。 所以我想去荡荡秋千,在那株梅树的旁边。只有在那里我依稀能见到一些隔世的旧模样,旧的记忆,旧的尘世故园。 你在我梦里,又像在我的今世,一半尘埃一半花事,你是今世的谢霆,让我欢喜的霆。鸟啼叶舞的深秋,你会牵着我的手走在那条通向梅莊的路。 那里月色朦胧,树影层层叠叠。你好喜欢在后面搂着我的蛮腰,头靠在我的小小肩头。我们不用说话,什么也不用说,我们只管守着这一片安宁,这种白月光的情怀。 也许总像一对相守至白发苍苍的老伴,不用过多的言说便己明白,谁是谁的红尘谁是谁的一世一生。 只怪那个白衫鬼魅,在我沒有你的梅莊,挟我来到这乱世看一场血雨腥风。 可是,这里的一切多么熟悉。那个司马霆,就是那个司马霆… 我被自已的梦给扰醒,我想起一个人他叫谢霆还是叫司马霆,都是吧。那么我现在要不要去找找哥哥,他带回来的那个人叫什么?我的四维空间似乎一直有他的。 青桃不在,绿萍不在。 我自已挽不起发髻,只能把头发一把缠住,然后用了今天新买的头钗一插,也能出个门去。 刚把脚迈出一小步,就见青桃和绿萍走过来,并齐齐问我:小姐,这是要去哪? “我找上官宇儿玩去。”我越过她们头也不回地走了。 “小姐,不要去呀。”绿萍叫喊着。听她声音的高度,我猜想着哥哥那里可能在忙,至于忙什么便没往深处想。 “那你们两个过来陪我去假山那么走走。”我叫着她们两个。 “小姐,这时候你应该待房子里比较好,老爷那边来了好几个人,说话的声音挺大,似乎在争论什么,你就不要过去咯。”绿萍怕我逛院子时会碰到一些外人,让我爹爹知道了又降罪于她们。 “那,那我不去就是了。”我又缩回了屋子。 我还是无法安静下来,想起了那片芦苇荡,想起了那个受伤的锦衣郎,还有梦里的那个人。 我无法确定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但我知道他们是我安放在心上的人,虽然不知道为何会是这样的形式相见及拥有,但我知道既已出现在彼此生命中便一定有某种非常特定的意义。 他们纠缠在我的今世前生,一定爱之深痛之切,否则不会如此放不下,非要两两不相忘,受尽人间万般相思苦。 如若我只爱了一世,又怎么会在那样诡异的夜晚穿越到我的前生;如若我只爱这一生,又怎么梦中全是那个疼我惜我的现世人。 我爱那个我现世的温良男人,我很享受他给予我的安稳和舒适。现在的他独自一个人会不会感觉到孤单,还去像往常那样去往梅莊吗?即使我已离开还是会隔三差五地做那几道我最喜欢吃的菜…… (6) 我今早特地起了个早床,她要早早地去向爹娘请安,已有好几日未见到娘亲了,不知娘此去云台山调养,身体是否已安康。 我还更加迫切地想为娘插上我新买的头钗,让娘知道我的孝顺和乖巧。 “娘,我好想你!”娘似乎瘦了一些,我有些心疼。 “鸿儿,吃过早哺了吗?”娘慈爱地问。 “吃过了,娘:你怎么瘦了些。”我双手搭着娘的双肩,顺手帮她捏了捏脖颈。 “娘,我给你买了头钗,我给你插上,你看好不好看。”我欢喜地说。 这时上官蓝姬闯了进来:“娘,你上次提的那个药丸放那里,我想要。” “什么药丸?你要药丸干啥,你又出去胡闹了吗?”娘对着姐一连串的问号。 “我没有,你问她,她知道我要干啥。”上官蓝姬指着我,有点意思。 “我又啥了,你拿药丸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打你。”我带着一丝气恼。 “就你上次跟哥出去带回司马霆,他到现在人还没好完全,你却不闻不问,你有没有良心?”上官蓝姬原来喜欢司马霆。 “我又不喜欢他,他人又不是我打的,再说有哥哥,还怕他的伤不好吗?”我说完这句话,忽然胸口有些堵。 “娘,你看鸿儿说的话。司马霆都伤成那样了,她还勾兑我。”上官蓝姬下睫毛瞬间挂上了泪。 “好了,都少说二句。蓝儿,药都放床边柜子里,你自已去找找,看是什么样的药可以拿去给小霆。”娘指指柜子,又看上我:“虹儿,你这些天没在外面惹祸吧。” “娘,我沒有,别听姐胡扯。”我小声地跟娘讲。 “那就好,”娘摸了摸头钗,笑着问:“鸿儿一个人去买的头钗吗?” “就是那天哥带我去买头钗,然后又带我去救了那个司马霆,可我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见哥哥喂了他药丸,哥哥会照看好他的对吧,娘。”我急急地跟娘解释了一番。 见姐姐要走,我忙跟上去。“娘,我走了。” 在我家偏房,哥哥正守在司马霆床边,我看了看他的嘴唇,不是很苍白,应该没多大的事情。可能是伤得太重,需要时间慢慢痊愈。现在没有力气醒来就多睡睡觉补充体力很好啊。 为什么上官蓝姬会那么担心呢?她把药丸给了哥哥,哥哥看了看,沒有马上喂他吃,只是说了一句:“蓝姬,司马霆会好的,我已经给他服过药了。这个药要等他好得差不多了才能吃。” “司马霆几天会醒过来?”姐还是有点担扰地问。 我悄悄走出了房间,有姐姐和哥哥的照看,司马霆应该会很快地好起来的。 我突然又想起那双被他弄脏了的靴子,等他醒过来,等他可以和我站着说话,等他可以骑马挥鞭的时候,我一定要叫他赔我一双靴子,一双比弄脏的这双好上十倍的靴子。 司马霆,那个那天飞扬跋扈的用手擂我一拳的男子,如今却死气沉沉地睡在床塌上。 也不知哥哥所说的几天会醒过来到底是二天还是三天?到那天我就要哥哥让他给我赔礼道歉,最主要的是让他陪我去彭市买一双骑马靴,我一定会花光他口袋里所有的碎银,否则我怎能平息我内心被他撩起的怒火。 司马霆,给我快点好起来。 我今世的春暖花开 (1) 我又开始想你了。 记得那年的五月樱花纷飞,我莫名就去了你的莊园。那时的你还在念着别人,而我喝着你的酒听你讲你的故事。 你说:总会在某个地方,遇见一些入了眸的景致,令人留连忘返,暂时忘记城市的浮躁,只想躲在这里,看着车水马龙,看着明月清风。 世事兵荒马乱,人心焦虑不安,却依然面不改色笑容可掬,捧一杯温热的茶,然后坐在这城市的角落,想眼前的迷乱想过往的旧事想那些身边的牵绊,可是茶入口后的淡淡余香依然无法缓解这落在心里的忧思。 你说:日日饭菜可口,夜夜抱枕就眠,我想要的生活原本应该是这样子的。 我侧目看见,霆目光深海似的望向远方。半刻之后燃起一支烟,用尽所有力量吸入肺里,一个恍惚间便只剩下海绵体,那个细细的蓝色烟蒂就这样静静地躺在他的脚边。 我猜想这一定是一个美好的故事,心有些痒痒,却又不能开口,怕惊扰到霆对这段记忆的沉沦。 于是我在墙边的一棵樱花树上摘下一朵樱花,放在手心翻来复去的摆放。其实是空气有些凝固,我又不敢在有风口的庭院里走来走去,我怕那尊已沉入海底的面容会因为我撩动的声响对着我毫无人性地撕吼或站起一闪而过。 感觉过去了一个世纪久,在风拂过的空气里飘过来浓浓的菜香时桌上还有我喜欢的哈啤,我便倒了一杯。然后看着霆倒酒,夹菜,喝汤,把一整杯啤酒喝完,再将酒倒满,似乎在酝酿着怎么开始再次讲他的人世烟火。 沉默了很久后你说:可是日子太冷清,沒有一点温存的夜色也是不完整的人生。 你说:我记得是一日傍晚,因为堵车我还看了看天边那团团的火烧云,从玻璃看透过树隙斜射的夕阳,就像一件金色的嫁衣。 而就在那时我遇上了她,却没有认出她,但我听见她在叫着什么“颜如玉”。而我一个男人,总会因别人叫“颜如玉”就摇下车窗去听她说什么,所当车子可以移动时,我就开车走了。 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我才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听声音才知是她,于是我说想见她,而她却拒绝了我。 那时喜欢她的时候我不止一次跟她说过:你是我读书偶遇得来的美人,我要送你一个专称“颜如玉”。所以那天她叫我“颜如玉”,想看我能不能够有所感应,可是我一点反应也沒有,也许可能分开太久,当年的“颜如玉”已不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 霆还说:其实,他已找她很久了,想不到…… 霆:我懂你那刻蔓延的忧伤和疼痛。 霆:你知道吗?那年你喝酒的模样已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 是的,经年的一个偶遇,成就了一个缘份,就像我那天来到你的莊园,恰巧又成了你的树洞,而我在那样的时间竟觉得很幸福。 你有酒有故事,而我有时间。 (2) 云淡风轻的日子匆匆忙忙又是数月,我依然喜欢在工作的间隙里拍照,堆积文字,写一些偶尔的心情。 其实水瓶座的我对于孤独总是很适应,而相当于热闹却有些茫茫然。 然而忘了是在哪个细雨斜飘的走廊,我听到了你的一声叫喊:陶。当时,我有错觉,我以为自已又开始幻觉。可是是真的,你温暖又笑意盈盈地站在我十步的前方并缓缓向我走来…… 往后的日子我们会相邀作伴,看一场电影,亦或晚饭后相约,但只要是相见,都会听到你那如沐春风的一句“陶”。 那年风华正茂的你,温润如玉,看一眼就桃红满天,却也只能看一眼,满腹心绪,不能让人窥探。 桃花还满眼,热闹的夏天就已到来。鼻息间的温度在急骤加高。文字依然缱绻而慵懒,低低地轻呤无痕岁月如山风又如画卷。 一日欢快地出入梅莊,正待进门,惊见你领一路人在指点江山,我的目光就此不肯离开你的后背。可仅仅几秒,你如炬的目光直射过来,我怔怔地不知何故,竟忘了垂下眼帘,那一瞬,待惊觉时已是一身汗。 那时想来,你在我心里感觉很微妙,每次被你撞见的我或者我看见的你总是那么莫名心慌慌。 在花枝招展的时候想奇遇你,越是碰不见;我无所事事心里焦虑又未收拾好自已的时候,反而能看见你。可是那样的我又总能笑脸如花样地面对你,于是乎每次都兔子一样地跳着跳着就跑了。 虽然公司每次搞活动或在中国传统式的节日里,我都会静静地望着台上那个熠熠生辉的你,内心却奔涌着狂喜,可我不敢上去给你一个长长的拥抱,我生怕有些东西会萌芽…… 又有一段日子未见,心里百挠抓心,我很想你,却不敢找你,连一个电话都不敢打。我怕我这一次就是飞蛾扑火,会直至烧死才可方休。 这是一段煎熬又相思的日子,我再也没遇到你,你像在人间突然就消失了。偶尔从别人口中听到你的名字,都是你去了哪里然后你又去了哪里。 直到我有天休息,百无聊赖地行走在去往梅莊的路上,因为没有人陪我聊天,就只能一首歌循环地听。听着听着心便有了落寞:我想找一处地方,来平息我的心情。 取下耳机,我就看到了你。你依然笑眼如初,温暖如春。而我竟不知怎样面对你,内心一万只草泥马在狂奔,我看着你的眼睛,我想看到你的内心,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够可不可以走近你拥抱你。 你像是看穿了我的心事,你朝我走过来,拉着我的手放在了你的腰上然后抱住了我。 我哭了,那一刻所有的委屈所有的等待所有的煎熬和假装的坚强在他的怀抱里土崩瓦解。 (3) 也许,我春暖花开的季节已经到来。 我的生命里了出现一个无比热爱的人,每天能量满满斗志昂扬。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我想吃的糖醋排,红烧肥肉,香葱煎蛋你每天会轮着给我做。 那种幸福快要溢满我整个小小的小屋。我想着飞,想着告诉所有的我世界里的亲朋好友和那些经常在工作上给我补刀的人。我其实就是一个在一缕阳光里,遇见自已喜欢的绿植,于是拍下放进自已的相册,由着自已曰后随意翻看,当然或许在翻看的时候还会惹出一些心思来? 这是哪家的屋檐,这是株叫什么名字的绿植,开的花为何是这种形状,还有这么多的刺,它的果实又是啥样子的呢,还会有人和我一样喜欢吗? 人生不易,让我活着如绿植,长在阳光下,花开在喜欢的人眼里,虽然浑身长着刺,那只是防范外来未知侵犯的自我保护。 遇见就是一缕光,任何形状的绿植只要是开在阳光下,便会变得柔软而养眼…… 现在的我柔软而快乐,温暖又赖人,日子变得美好又温暖。我们做着世界所有善男信女喜欢做的事情,朝在江畔慢跑看霞辉,夕阳双双守着窗台我看日落你看书。 又是一年的端午,雨水狂涨,我们己是两天未去江畔跑步,听说江水己盖过河滩,快溢满江边的绿化带,放生台那里都有水往上涌,河岸上都己经有积水。 端午节后的第二天,霆刚进屋,我便瞧见他眼底有深深的哀伤。我不敢开口相问,只默默地接过他的手提包,顺手递给他拖鞋。 平常的日子他都会道:我自已来,洗过手之后才会和我抱抱或说说当天发生的一些日常所见所闻或突发的每些状况,当然从没有把工作上的情绪带回家来。 可是今天,他的眉眼变得了死气沉沉,整个身体尽乎秃废,找不到依靠的点,随时就会坍塌,我扶着他进了卧室让他睡会替他盖上被子,他都未跟我说一句话。 我掩上门之后,有些不安。自那次在去梅莊的路上遇见并相互拥抱之后,我们之间己无隔阂,所有的快乐和鸡毛蒜皮都会一起分享和风轻云淡。 时间将近四点半,以前都是我煮饭他做菜一起吃饭,然后我清理饭桌把碗筷洗掉后又一起窝在沙发上,他会处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而我则是追着我爱看的肥皂剧。 我瞧了瞧那卧室门,看来今天我得自已动手了。 好在平常站在他身旁看他做菜,基本操作是没问题的,只是担心火候不够亦或菜会没有入味。 想着自已上不了灶台的手艺,所决定只做几道简单的菜,既不浪费食材,还可以吃个顺口不饿肚子。 快六点时,我开了一个西红柿蛋汤,炒了一个苦瓜肥肠(肥肠他昨晚己炒好),加一个大红辣椒炒五花肉,还一个溜丝瓜。自我感觉色香味都有,成就感指数还蛮高。 摆好碗筷端好饭,把一双油手洗干净后,就去敲门见无反应开了门走至床前。 霆也许并未睡着,眼角滑下的泪己侵染到枕头。我轻轻推了推他:霆,该吃饭了。 他睁开眼晴,看了看我起身抱住我像个孩子样地哭了:那个…那个她跳江死了…… (4) 那个霆想念的她死了。 我听后麻麻木木地站着,我不明白这是咋回事,更不明白从霆口里说出来又意外着什么?或者这个她的死跟霆有关系吗?还是其它的种种…… 可是那个女子应该还很年轻吧,有什么天大过不去的事让她绝裂地走向死亡呢?被霆喜欢过的女人应该也花容月貌吧,应该也是那种自立自强的女子吧,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生病无法医治了还是遇到了人生解不开的结就走了死胡同? 突然脑子里出现一个男同学的名字,他也是我邻居。他姓王,家里有三个姐姐,他是老幺。在70年代的农村,有一个十九岁又生养得高大耐看的儿子对父母来说,可谓是一件很欣慰的事。 也是一年的夏天扮禾时节。我在王家村上的井旁挑水,他还喊了我,并说黑石铺今晚有电影放,问我去看不?我回答:你姐去吗,她去我就跟你们一起去。他一边拿着一个好大的货车轮胎,头也不回地说:那等我家吃了晚饭叫我姐去叫你。 他这样一个头也不回,从此他与我就是阴阳两隔生离死别。 在我挑第二担水回家时,路上遇到他的妈妈,哭得捶心跺跺脚呼天抢地。我急忙放下水桶,跑过去:阿姨,你这是怎么啦? 他妈妈看了我一眼,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地眼眶里跌落:我强伢子跳到水里就冒人哒呢,葛哒不听话的崽啊,…… “阿姨,你搞错哒吧,我才还看见他,他还喊我晚上去黑石铺看电影呀。” …… 有时候就这么一个恍惚,这世界就少了一个熟悉的人。那个天天跟你一块上学一起玩耍还经常约好去附近山上采果子去田野摘莲蓬的邻居就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我和他的世界。 往后那一年我都想起他想着,溺水将要身亡的他的瞬间,他会想到什么?那时的他才十九岁,一米七六的个子怎么就在一个小小的河坝里死了呢?那一瞬间,他会不会有不舍,他会不会有留恋,他有没有遗憾? 所有的画面和记忆都在他慢慢消失的四季变得清晰,可是我都再也不能和他一起上学一起杀猪草一起蹲田坑。 此时,看着霆那憔悴的脸庞,我却无从安慰,只能抱着他默默地陪着,他的这份伤痛也只能由霆自已独自承载然后慢慢消蚀。 或许在霆的心里藏着他与她太多的美好。在他们相爱的时候该是甜密的吧,仍至于霆想了那么多年独自走过一段非常难熬的岁月。只因世事变迁,时光回不去,再回首相见不相识,故人已不在阑珊处。 或许霆也会怪责自已,那次遇见为什么不能摇下窗看看那个叫自已的女子呢?摇下窗就知道是她了呀,那她就不会去跳江了吧! (5) 这一夜,听着霆辗转不成眠,而我亦无法安睡。 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经不起一丝的游戏态度。活着的人却又总是在挣扎,苦疫人生。 你的累与你的痛沒有人会理会,他人的苦与泪你也体会不到。而人世间真正能相知相爱的红尘男女又总会在利欲下变成相爱相杀。 芸芸众生,苦乐悲喜,谁能与共,谁又能与谁相拥着走一生? 天刚蒙蒙亮,霆的电话急促地响起来。他翻身坐起,可能用力过猛,昨晚又沒吃什么东西,还差点掉下床。 霆拿过手机一接,只听他说了一句话:好,我马上来。然后去洗手间冲了一个澡,我帮他找好衣服,然后去冰厢给他拿了一盒牛奶。 水珠都还未擦干,霆便穿好了衣服。拿起牛奶跟我说了一句:谢谢老婆,等我回来。 我有些懵圈,第一次叫我老婆,竟然这样顺口,还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有点怀疑他脑袋昨晚想糊涂了。 他今天去的地方应该是那个女人的地方吧。毕竟好过一场,终是要去送送的。 而我的心里却是空空的,我不明白我在想什么?又或许我不该去想什么。 毕竟未来的日子还很长,那都会是我想要的日子。有霆,有岁月,有风花雨雪,有我平稳生活的一切支撑。 那好吧,过了今天他的前尘便已成为了过去。 我也要好好地收拾好心情,然后去上班了。 刚走出电梯,就听到一个男的在打电话:小彬,你今天去司走黄河北路吧,听说江边那条路已经封了……是前二天有二个跳江的人今天被打捞上来了……嗯嗯,你走黄河北路就对了。 我来不及去将这听到耳朵里的话思量,只是习惯性地看了看手表,时间指向七点四十分,我得赶紧骑着我“电动小王子”上班去。 今天的工作量有些多,细细碎碎的事情一忙起来便挺占用时间的,这样也好省得有时间去想那些有用没用的东东。 在吃中饭的时间耳朵又被风吹进一句话:你们知道吗?江边放生台那里死了两个人一男一女,打捞上来时还抱在一起咧,这年代还有殉情的,真稀奇! 一男一女,殉情?我无法想象,这到底是一对怎样的冤孽。突然想起,霆的那个她。我越来越陷入困惑,越想就越想不明白。 索性认真吃饭,今天的伙食还不错,辣子鸡真的还蛮辣也好应饭,小南瓜丝吃下去挺爽口,一碗香香的米饭,真舒服。 也可能是昨天晚上没吃好,早上又只喝了一瓶牛奶,所以胃口才好的吧。吃完饭,抹抹嘴巴看看时间休息还有五分钟,去上个洗手间时间够了。 下午追打了几个电话后,便没什么事了,就整理了一下桌面。看到一本书夹在墙和电脑桌的中间,书刚好那个空隙间的厚度,还费了一些力气才拿出来。 看了看那灰尘,像是落在那好久了,却不是我的。 回头想问下却看到同事们陆陆续续背起包,下班时间到了。我也赶紧地关了电脑,关了电源,查看了一下抽屉是否锁好,就打卡下班了。 (6) 走出电梯,沒有看见霆。心想着要不要打个电话问下他今晚回不回去吃饭,我好顺便买菜回家。 手机就响了起来,是霆打来的,问我:到哪里了,要不要来接。 我说不用,坐地铁很快的。 霆又说,那我先回去做饭吃,我有些饿了,你自个回要注意安全。 我嗯嗯二声,又回了一句:霆,你也要注意安全! 夏天五点半时的太阳还是有点大,我想抬头看看天空,却被太阳照射得闭上了眼,还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身体越来越来,当然也胖了不少。跟霆在一起好吃好喝的多了不少,把胃口也撑大了。他做的菜餐餐被我吃得精光,还饭后配有水果,把我喂养得越来越丰润,不再是往日那干板板似的身材。 出了地铁口,只有二站路就到家了,想着中午吃的太多,便索性走起了路。 突然又想起中午吃饭时同事说过的话,要是真的,那霆也会知道了。他又会怎样去想他的那个她呢? 唉,算了,这些都不该我去想的。 回想了一下刚才霆打电话时的声音,感觉还挺正常的。我便加快了步子回家。 知道霆在做饭,便自已用钥匙开了门,放下包包直接进入厨房从后面抱住了霆。 真的好喜欢这种感觉,脱口就来了一句:家里有个男人真好! “丫头,厨房热,出去看会电视,饭菜马上就好了。”霆没理会我的感慨,直叫我出去。 我乖乖地走出厨房,却没有看电视。我来到阳台,20楼有点高,我不敢往地面看,只能平视或仰望天空。 这时有架飞机从天空飞过,拖着长长的云彩,机尾还闪着红蓝灯。这里离机场不远,天气好的话抬头不用多久都是能看到飞机的。 不知为什么,今晚突然很想喝酒。我又跑进厨房,还是从后面抱了霆,问道:亲爱的,今晚我想喝点酒,可以吗? “好啊,那我也陪你喝点,你去洗两个红酒杯,小心点。” “好咧,”我高兴地领命。 当饭菜上桌,当红酒倒入酒杯,我满满的欢心举起了杯向着霆,一本正经地说:霆,谢谢你,今世能遇上你真好! 霆也举起酒杯:为我们美好的相遇干杯! 喜滋滋地干了3杯,又啃了个猪脚,吃了大半碗绿豆稀饭。然后坐着看霆吃饭。 霆看我沒吃饭了,也放下碗筷,抽了一张纸擦了擦嘴巴,然后望了我三秒才说:“陶,我跟你说件事吧。” 我点了点头,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淘,我今天去江边放生台看了她,当时一起捞上来的还有另处一个男人,我不清楚那是她的谁。我本是看看她就走的,但后来我看见她妈妈哭得很伤心很伤心,这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让我有些难受,我便托人送给她二万块钱,当时我确实有点冲动。你会怪我吗?” 我听他说完,回他:“霆,你怎么能对前女人的妈这样好呢?为了你今天的过错,今晚罚你,今晚罚你帮我搓背。”说完,我就笑着离开桌子。 霆见我想跑,把登子一拉,大长腿一迈,“不用到今晚,就现在吧。” 我是赵晓晓 (1) 我是赵晓晓,出生于一个山青水秀的农村。 家里有奶奶、爸爸、妈妈、姐姐、弟弟。 在家里奶奶最疼我。那时读小学,只需要十几块钱的学费,所以那时读书的孩子基本上是沒有零花钱的。而奶奶每天早晨都会为我准备一个鸡蛋,这样在学校可以换二个法饼吃。 记忆里我是跟着奶奶长大的。爸爸是工人在株洲钢厂工作,一年到头能回来几次,但爸爸似乎和我不太亲,所以记忆里已经记不起我的童年是否有爸爸的喜欢和爱。 在年少时,我可能有点淘气有点胆大吧,总让奶奶担心不少。但她每次都能护着我,好吃的统统都给我留着,像别人给她的糖,给她自家摘的果子,还有别人逢年过节送她的吃食。 记得有一年被爸爸追着打,原因是家里来了客人。我帮所有人都泡了茶也泡给了爸妈,但妈妈说不喝,我口干就端着就喝了。爸立马就训斥我,不孝顺。当时我就顶了嘴,爸见我还嘴,从门边的墙角拿起一根小棍子,追着我就打。 我当然没被我爸抓着,跑去了山上,躲了起来。是奶奶托人找到我还端饭菜送来给我吃。晚上也是奶奶牵着我的手带我回了家,并在晚上吃饭时偷偷给我留了饭。 第二天等我醒来时,爸爸已经赶早坐班车去株洲了。那时好似每天只有一辆车从我们山村去往湘潭市车站,从那里再坐车去株洲,那时的路坑坑洼洼,全部是泥沙路,所以赶到株洲需要一天的路程。 爸不在家,我就少了畏惧,带着弟弟去山上摘桃子吃。弟弟比我少二岁,那时还小,爬不上树。跟着的还有一个住我家旁边的男孩子,比弟弟大一岁。 于是就只有我去爬树,摘了桃子然后丢下来,让他们两个捡。那棵桃树不是很大,结的桃子也不是很多,我们就边玩边摘,玩到累到时挑子也被我们摘光了。 那一次的摘桃我始终记得很清楚。我们一共摘了37个桃,他们每人十二个,我十三个。当然我在树上还偷偷藏了一个最大的,那是我留给奶奶吃的。 然后我们各自带着桃子回家。回家后就把桃子放自已的抽屉里藏着,挑了二个大的,又洗了后就去看奶奶。 看着奶奶吃着我摘的桃子,心里甜滋滋的。见奶奶吃完,又提议帮她剪了手指甲和脚指甲。 妈妈的一天不是在菜园子挖土做菜就是在田里施肥割草。妈妈喜欢喝点酒,每年在七八月份在自家酿上两大缸子的米酒,再配上些药材,忙碌一天后晚上都会喝上一盏酒,大概一两五的样子。 姐姐比我大五岁,在我的印象中我们家是妈妈做田里菜园子里的事,而姐姐几手包揽了家中所有的事,洗衣做饭喂猪喂兔子和打扫屋子。 所以姐姐比我和弟弟就忙多了。我和弟弟好像只负责扯猪草,后来长大一点才有了帮家里挑水。 姐姐很胖,而我和弟弟就很瘦,别人都总是笑,我们家好吃的东西都被我姐姐吃了。 (2) 如若时光很美,那就是青春正萌芽的年岁。 那时的我长的是真的好看。那是上初中的时候吧,那数学老师一上课看到我偶尔会走神二三分钟。有个男同学就总喜欢在放学的路上扯我的书包带。还有男同学就喜欢去我隔壁的男同学家玩,然后邀我一起去小学的操场上打蓝球。 也有住在我们附近的大一点点的男孩就喜欢约我去邻村看电影,因为我喜欢看电影,但太远的话我不想去,他们就会带我去镇上看花古戏。 戏院的人很多,而我总能看见一些熟悉的人,好像就只有我们这些爱看这个花古戏。现在想来,不过就是觉得无聊找点事做而已。 十五六岁的年纪其实是玩不出什么花样来。最好玩的季节是夏天,我有时总会和本村的我一般大的年纪的男女去河坝摸女,田里割草,晚上去马路上数星星,找天上的星座,记忆里那时的天空很静,也很近,星星也很亮。还会二个二个一起拿手电筒抓青蛙,然后会去晒谷场的那个女孩家当晚就会炒了吃。 那个女孩我已经记不起名字了,只记得她全身的皮肤是那种白蜡似的白,大概比我大三岁吧 ,去了广洲的某个厂子打工,回来后谈了一个朋友,感觉二人之间有些疏离,不像是在谈恋爱。 每一天经过她家屋前,听到她爸爸在骂她:什么讨债鬼。那段时间她那男朋友也不来她家了。后来才知她是在广洲得了一个什么病,打针吃药二个月也不见好,却在某一天喝了他爸在山上采一种听说可以治好她病的仓子的植物根须就从此不醒,一个人静悄悄地去了天堂。 听老人们说,像她这种年纪去了的人,通常会变成孤魂野鬼。叫我们近段时间晚上最少不要出门玩,怕招惹到她附身在自己身上,吓得我白天都不会去走她家边上的那条路。以前天天要走好几回,去我家菜园子那是一条最短的路。 天阴阴地接连下了好几天雨,那些天除了上学做些家务活,几乎不会想着去旁人家玩耍,她们也没来我家玩了。 有一天,去王家村上帮奶奶去买一种洗头发时在水里放一点那东西,头皮就不会痒的他家自制药饼。偶然发现一个山弯弯的塘边有一个人在钓鱼,只一会工夫就钓上来一条大的鲫鱼。 我觉得好玩,也想吃到自已钓的鱼。第二天我就去我家后山上找到一根比较直的小竹子和自家抽屉里找到的一根尼纶丝还特意去街上买了三个钓鱼钩,就这三样东西自制了一个钓鱼杆。 去钓鱼时,我还用一根草做了浮标,在路上用碎了的瓦片挖了几条红红的蚯蚓。然后就坐在昨天那个人钓鱼的地方开始钓鱼。 可是这样垂着杆子将近半个小时都没动静,天气又热我有点想打退堂鼓了,就把钓杆拿上来时发现蚯蚓没有了。 连鱼饵都没了,怎么钓到鱼? (3) 第二天,我又拿着钓杆去钓鱼。 这一次我准备了很多蚯蚓,我拿了些酒糟,听别人说这是撒窝。还真是的,我刚撒下酒精,就看到水面上有好多泡泡,证明有鱼在水底游动。 浮标也动了好几下,都没有沉入水过,忍不住了把钓杆拿上来一看,蚯蚓又不见了。这一次我挑了蚯蚓的头部,看上去非得大鱼才能吃到鱼饵。 我又紧紧地盯着鱼标,又动了,一下,二下,三下,就是不见鱼标被鱼拖走,想着怕又是鱼饵被鱼吃了。拉上钓杆一看,还真是。 又把蚯蚓弄上钩,想着这一次不等鱼把浮标拖下去,只要浮标动,我就拿杆往上拖。 等了几分钟,浮标又是动了,我也试着提了提钓杆,终于浮标的动静确实大了不少。 呵,鱼儿居然在跟我玩,那就玩吧。 我把拉上来又放下去,来来回回的,有时还真能把鱼拖在水面上,不过还是让它跑了。 一看鱼饵又被鱼咬走了一半,我又换了一条蚯蚓,这一次我把蚯蚓全部都上到了钩钩上,沒有留一点未钩。 才放到水里,浮标就动了,我又拖了拖鱼杆,然后浮标又沒动静,我也就不动了。 突然浮标沉水里去了,而且我见水线都动了,看似是被鱼儿咬钩了,我忙着把鱼杆往回拖了2下,又使劲往上提,终于被我钓上条大鲫鱼,应该会有七八两重。 心情有些小激动,奶奶喜欢吃鱼,我赶紧地用草把鱼穿起拿着钓杆就跑回家。 刚好妈妈也在家,我把鱼交给妈妈,然后去村子那头的人家买回二片豆腐,还跟奶奶说:今晚就吃水煮鲫鱼。 山塘里的鲫鱼,又嫩又鲜,又是妈妈做的菜,味道好极了。奶奶还多吃了半碗饭。 弟弟说,明天他也去钓鱼,我叫他别去,怕抓到了不好,又不是自家的塘。妈妈也说不要去钓了。 吃过晚饭后,做完作业看时间才近7点半,就\想着好些日子未吃到青蛙了,于是我跟弟弟说:要不我们晚上去抓青蛙。弟弟马上赞同,速速地就去准备纤维袋和手电筒了,我们换上雨靴就出发了。 我不想走太远,就跟弟弟在村上的大路边上照青蛙。可是好久都未看到有青蛙。 弟弟说,现在还早,路上又有人走,青蛙可能都跳了。要不去河边上去照。 在去往河边的路上我们就照上两只绿色的大青蛙。 看前面有灯光闪呀闪的,可能还有别人在照青蛙,心里就没那么怕了。 弟弟这时候又抓到一只青蛙。我就跟弟弟说:还抓17只就回家吧,不要搞得太晚。 前面有人在吹口哨,这大晚上的,吹什么口哨呀,不怕把鬼惹来吗?我记得听别人说过,晚上不要吹哨子,怕脏东西跟过来。 于是我朝前面喊:你们是哪个咯,麻烦不要吹口哨,这大晚上的,听着怕。 前面立刻回话:原来是你啊,到这边来呀,这边的青鞋大。 一听声音是强伢子,马上就过去了。这河边青蛙还真的是多些,也好大一只,没多久,我们就满了二十只了,想着我家每个人能吃四只青蛙,就要弟弟别照了。 跟强伢子打了声招呼就回家了。 (4 ) 今晚在外面我总隐隐约约有点感觉到害怕,不知道弟弟有没有此感觉,又不想让他害怕,所一个人忍着沒说。 到家把青蛙交给弟弟让他杀了,然后放点盐把青蛙放厨柜就可以了。 我烧了热水,各自洗了脸脚换了衣服就睡了。 第二天妈妈把青蛙油爆后用红辣椒炒,加了几颗大祘,真的好吃。奶奶吃不了骨头,就全部吃的是大腿肉。 姐姐问我们:晚上还去捉青蛙不,我说不去了,外面黑糊糊的感觉有点怕。 妈妈说,怕就晚上不要出去。我跟弟弟都答应着不出去了。 昨晚上我总感觉在河边的时候,后面有一棵树样的东西老跟着我们,我又不敢说:他们都是男孩子,跑得又很快,万一把我丢下了我会怕死去,所青蛙捉到了20只时,我就赶紧拉着弟弟回家。 我们回家时,我注意到身后没有东西跟着,但还是有些瑟瑟发抖,进了自已家门我才感觉好些。 第二天去上学时,碰到了强伢子。于是我坐他的单车一起去的学校。 路上听他说:他昨晚上照了很多青蛙,只是昨晚回家时摔到了沟里,跑掉了一些,留下来的刚够吃。 我回答他:够吃就好了。 我不知为什么,听到他说摔了一跤,我心里咯噔咯噔的感觉不太好,又说不出什么来。就跟强伢子说:晚上还是不要出去,摔着了不好。 他没支声。快到学校了,人多,我跳下了他的单车后座,跟他说了声谢谢。 这一天的上课时间,我都是不在状态中,脑袋里总是他那句话:我摔了一跤。 恍恍惚惚上了一天的课,根本没听进去什么,总有一种感觉会发生些不愉快的事,好希望我的感觉快快消失。 回到家,放下书包,我就去了强伢子家。他妈不在,我又去他家菜园子找,看到他妈妈:阿姨,强伢子昨晚上摔了一跤,你知道吗?阿姨说:知道呢,一身的泥衣服,早上吃饭看他好好的,就没问了。 见她这样说,我就不想把我的感觉说出来,我怕一些不存在的感觉让阿姨忧心,也怕世上本无什么事,让我生出些事来。 “阿姨,我就问问,我昨晚也去捉青蛙了,他摔了一跤我以为你不知道,那我走了。”我和阿姨说完就走了。 接下来沒什么事发生,强伢子也好好的,只听她妈说:强伢子这几天老叫着要吃肉,一天不吃肉就发脾气,摔东西。只有我一个人隠隐约约发觉强伢子身上已沾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我心里愈发不安,却又不能做什么。我突然想起早些时间去了天堂的她,于是在家里偷偷拿了一些纸钱,香烛,白蜡,一个桃子,一个苹果去了她的坟头。 在她的坟头,我边烧纸钱边求她帮帮忙,请她放过强伢子。 我离开她坟头的时候,听见风呜呜咽咽地刮着,但我沒有回头。 (5) 又到了扮禾季,每家都很忙,天又很热。但人人脸上都是笑呵呵,看着那金子一样的谷穗,感到又是一年好收成,大家都很开心。 洗坪的洗坪,准备扮禾用的东西,家里也备上了啤酒好菜和西瓜。我家有两箩筐西瓜,是柏林表哥来我家玩送的。这样即使我家还没到扮禾这一天,也有西瓜吃。 柏林表哥高高瘦瘦的,皮肤又白,五官跟我爸爸很像,特别是那厚厚的嘴唇和有点大门牙的牙齿。 这次来乡下,也是来看他外婆的。奶奶已经九十多岁了,看上去精神还挺好,可腿脚不太灵活了,柱个棍子慢慢移着走。 看奶奶今天愿意坐在大门口,我便陪着奶奶和柏林哥哥说了一会儿话。看奶**发长长了,我问奶奶剪不剪头发。 见奶奶同意把头发剪短,我就去找了一块干的毛巾和一把梳子还有剪刀。 柏林哥哥说:他来帮奶奶剪,我就把剪刀和梳子交给了他。 看他拿梳子和剪刀的样子还挺像的。那长长的手指一节一节比我的手指漂亮多了。咦,还翘起了兰花指。 其实奶奶的头发只要剪短收齐长度过耳际一点点就可以了。可柏林哥哥还帮奶奶的头发后脑勺这里打薄了一些,夏天就会凉快些,奶奶还说,这样头也就轻快了。 看奶奶的脖子上有很多碎发,我便去打了一脸温热的水帮奶奶洗了个头。等头发擦干后叫奶奶要头发干了后再进房间去。 我见快下午三点多了,便想先去挑水,因为如果挑晚了,井里的水被大家搅动了,就显得不那么清澈了,所以每次我都会很早去挑水的。 天气热,我家就要挑三担水才能保证每天的供给,因为要烧水洗澡嘛。这样想着,我就先去洗了缸。一看时间快四点了,弟弟也没回不知到哪玩去了,妈妈和姐姐去田里割田边上的草去了。 挑水要下一道坡,现在想来那条路还算远咯,至少有1千米,挑水回家就是上坡,更难走。天热,挑一担水我都喘不过气来。 所以挑一担水,我就休息一会再去挑第二担水。等挑第四担水时已近五点钟,这一担水是给柏林哥哥洗澡用的,他说就用这凉水洗澡。虽然天热,又是六月天气,不过井水还是很凉,很凉,淋到脚上都能感觉到侵入骨头的冰冷,所以早点挑水回家放阳光下晒晒,洗澡时便不会那么凉。 弟弟还是没回,我只得让柏林哥哥一个人陪奶奶在家,我去菜园子摘些蔬菜回来。 刚走到晒谷坪的时候,看到晒谷坪的人都向河边跑去,而且跑的很急很急。我不知出了什么事情,想跟去看看又想着妈妈姐姐都晒了一天了,回去还没有水喝饭吃,怕她们生气,就只能先去菜园子摘菜。 (6) 等我摘了一菜篮子菜回家,弟弟还是不见回,奶奶洗澡都是近五点就洗澡,他又忘了他每天烧热水这回事了。 我把青辣椒洗好切好,把长豆荚洗干净切好,把茄子洗好切好,还切了一些肉片和红辣椒,准备了几个鸡蛋,今天柏林哥哥在,所以要多二个菜。 这时候还不见他们回来,天都快黑了。 我又急着淘米煮饭,又把大锅子的水加满,边煮饭边烧水,屋子里温度急升,我热得汗直滴。那个年代我家厨房顶还没安吊扇。 这时柏林哥哥进厨房来,说:陶妹,外面好像出了什么大事,我过去看一下就回来。 听他说大事,我就想这村子能出什么大事,除非…… 我突然就有了不好的感觉,可饭还没熟,水也沒热,我还不能出去。 他们也一个都不回,到底都干什么去了?我越想就越热,越热就越燥。结果一个火星落在我小腿上,一下就起了个泡,我忙淘出一勺井水,把毛巾打湿放小腿上凉着。 然后继续煮饭烧水。直到天全黑了,他们才回来。 见我还没炒菜,妈妈洗了手就准备炒菜。姐姐已拿着衣服洗澡去了,弟弟走过来,小声跟我说:强伢子死了。 我沉默了,我隐约感知的事终是来了。那个女的死后的第三天我看见一袭白衣衫进了强伢子家的门,而且那晚照青蛙我也看见一个影子老跟着强伢子。 强、伢子那天说摔了一跤,我觉得就是一契机,所以很忧心,却没想到事情发展得太快。 有人说,火焰底的人才能看见这些东西。可是在这世上谁也说不出这些东西还存在的根据。 我自己也不会相信,人死了,还会去祸害活着的人。它靠什么去操纵活人呢?也许强伢子的死是由于天热在水里脚抽筋才倒至他溺水身亡的,这只是一种巧合。 而我所看到的幻觉或虚影,有可能是那晚他姐姐穿白色裙子回家被我看见了,因为是晚上又太快的速度,才在我的眼晴里留下的影子罢了。而抓青蛙那晚看到的影子也可能是手电筒的光和夜间植物相交接而产生的一种光影。 只是想不到,他却真的遭遇了这一切,令我还是困惑和自责又痛心。 只不过一晚上,他爸妈就满头白发,声音嘶哑,憔悴的不成人样,也许这一对父母怎么都想不到这种事情会降临在他们老实又质朴的人身上。三个姐姐哭得眼睛都是肿的,她们心里不知压着多大的悲伤。唯一的弟弟只一恍惚间便生离死别,从此早晚不问安。 十九岁的崽,是这个家里未来的依靠和依赖,也是家里传宗接代的唯一一根苗,谁会去想: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 我的邻居强,我的同学强就以这样的方式和我不辞而别,消失于苍茫茫的夜色,从此孤独地行走在他一个人的那个世界。 触摸了两次生死,经历过两场悲情之后,曾经那个无忧无虑的陶再也不会去山塘里钓鱼,去河里和一起长大的伙伴们嘻戏,也不会再叫弟弟去抓青蛙…… 少年时光在陶的记忆里越来越远,直至不见地平线。 暮云粱是谁? (1) 坐在八角亭,透过树梢望向天空。 我突然想变成一只小鸟,可以拥着自已的翅膀在天空飞,身体那么小,可以飞去很多地方吧,例如那片芦苇荡的上空,例如司马霆的家乡,例如司马霆现在的别院。 我只要飞去这些地方就行,看看就好,不必惊扰到任何人,也不想打扰任何人,只是想着去看看就好。 原本也是有些勇气的,可每次迈进门不是看见哥哥守在司马霆床前,就是望见姐姐在为司马霆喂药粥。而我每次去了那,也不知干什么,却也不能心安地坐在那里看他。 如此也便没有去的意义,坐在这亭角,起码心可以想一些不能言表的东西。 或者看看鸟儿上下扑腾地在树枝,在草地,在花间相闹也挺闲适。 当然,坐在这里还能看到姐姐在走廊来来回回地走动,那随着她那身姿舞动的裙摆像一朵长在她脚上的芙蓉花在盛放。 姐姐的声音时远时近,甜美又欢快,掩藏着喜悦和幸福。 我从她每天去偏房给司马霆喂药粥就知道了她喜欢司马霆。对我都是凶巴巴的,唯独对那个司马霆眉眼含笑,轻声细语,走路如行风温软得可以轻易地掐了她的腰。 想着那日独自骑马狂奔的开心,我便回到自己的房子,换上了那件骑马服,突然感觉穿上身上有些紧,便去找娘。 娘总喜欢在屋子里弄弄花草,也愿意在自家屋子串珠帘。 所以找娘只管到娘屋里找,一找就可以找到。 “娘,我的骑马服太小了,我要换一套。”看见娘,我直接说。 “鸿儿,你姑娘家家的,还是要少骑马,少到外面去野。”娘边说也继续弄她的花。 “娘,我就还想要一套新的,娘你给我做一套咯。”我摇着娘的胳膊说。 ”好啦好啦,别晃我的手,就还做一套新的,靴子要做不?” “要,都要,衣服靴子都要大一号了。”我见娘答应了,就高兴地出了娘的房。 索性也就不去骑马了,我想去假山那边走走。那边清静,适合一个人闲逛。 爹爹跟哥哥又不知去哪啦。好几天不见他们了。他们总是我还没醒来就出去了,待我晚上睡了才见回来。 这几天特别闷,连个说话的人都沒有。姐姐呢,一天到晚就守着那个司马霆,还乐呵呵的。 唉,还是回房吧。 在走廊,瞧见绿萍那丫头,不知蹲地上在干嘛。我一路走过来,也不见她动一下。我便走快几步,想看个究竟。 我用手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她站了起来,“咦,小姐,你回来了呀。”“你蹲在这干嘛,就为等我?”见她在这什么事也没事,又不愿相信她是在这等我。 “我本想去找你,刚走到这,有点不舒服就蹲在这。小姐,你现在需要我做什么吗?” “绿萍,你不舒服就去休息吧,我没事。”我又转身去娘屋里。 “娘,这些花的叶子都给你剪没了,叶子其实自己会掉的。” “我把枯枝败叶剪了,花就显得整洁干净些,你怎么又过来了。”娘望了望我。 “沒地方玩。”我如实地告诉娘。 (2) 在梦里。 我挥鞭急驰,在母亲面前或心里,我都要是她希望的娴慧端庄的女孩子。 “嘶……” 一个浑身通红满脸是血的年青男人从路边的树下滚到了路中间,差点就在我的马蹄下。 我只得跃马而下,走近这个让我有些眩晕的男子。这男人的眼光太可怕,我必须趁早离开。 就在我站住的这一瞬间,我被满身是血的男人抓住又裹在他腰脐,我惊恐之中还未想明白他要干什么,他那血样的囗已抵至我嘴唇。 半刻之后,我已窒息,我只剩下肉身。 三日之后,我被母亲寻到。 又七日之后,我被埋在巫山的一个小土丘上。 又一个八十一日,傍晚的土丘被风刮得山雨欲来,黑云压下,看不到一丝天色。 在狂风躁雨中有一道白光就着雷电直入我安睡肉身的棺材。 我没有抗拒,也由不得我抗拒,我早已是一具快要腐烂的肉身。 可是,自从那白光入我身体之后,我有了异样。我的肉身在慢慢变好,我似乎有了灵魂,而且头发和指甲长得出奇地快。 有个声音在我的眉心低迷:沉睡吧,千年之后,你就成了我。 是的,千年之后,我成了你,我成了一个女妖。 我有5米长的头发,我有如血的嘴唇,我有白如纸张的皮肤,我有长了千年的指甲。 我还要去那个我千年前死的地方,我要去寻那个害死我的年青男人。 然而,我早已分不清东西,我辨别不出那条路在记忆中的模样。 直到有一天,我又快饿晕,我东窜西跳,欲寻食物。却看见小溪旁有一个飘逸的身影,面水而站,似在沉思,又似在远眺。 我轻钩树梢,垂下身躯,我看到一张俊俏的侧脸,鼻粱挺直,肤如凝脂。 多好的美食,我来了…… “我在此恭候你多时了,来了就好。” 我如叶飘下,用头发缠绕着这个狂妄的男人,什么叫‘我在此恭候你多时了,来了就好’?你马上就是我口中的食物,竟敢如此镇定自若? 不对,我得先下手为强。他能如此平静,说不定也如我一般是妖,修行更久的妖。 伸出我千年的指甲,在他面前一晃,便掐住了他脖子,他依然不为所动,眼睛却如水雾样多了迤逦,嘴唇也微微张开,似乎在等着我的吻。 去,我这个叫“吻”吗?我是要吃你,蠢萌的食物,哈哈。 我憩息而上,我沉坠大海,我全身炸裂而开。 我用指腹抚了抚我艳如血的红唇…… 嘴上的血为何总是擦不干,擦,擦不干,擦不干,我有些惊恐,我骑上马狂奔,血一滴一滴落在身后。 我来到这个山坡,我看到了霆,还有姐姐,他们正在搂抱着相拥。 “不,……” 我睁开眼,发现自已又做梦了。 天还未亮,我就已经开始焦虑,我想去看霆。 (3) 霆,如若你知时光会缱绻一场遇见,你会不会来,在落叶飘起的季节,在夕阳斜照的余辉里,在我刚好途经的路上。 霆,其实你已在这条路上了,只是我的姐姐比我先看到了你。 霆,你像个谜一样的男人,不知从哪里来,也从不说将要去哪里,来来去去都如风般,不曾有过牵绊。 我把新买的头钗插进发髻,风吹走动,我都能听到见这两个坠铃轻微撞击的声音。我在脸上扑上一些胭脂红,只是想让霆在这张脸上看到美好。 一看窗外风过树摇,朗朗晴日,我就迫不及待地走出了房门,只为想看看霆。 还未走至霆的房间,便见姐姐端着一碗药粥从走廊轻巧巧地走来,然后一个侧身就进了霆的别院,我还睁着眼望着她走的地方,她却已经进了霆的房间。 我还是进去吧,既然已经来了。 霆正在坐在床沿,吃着姐姐端过来的药粥。看样子,霆已醒过来几天了,嘴唇也不再有脱水的现象,应该身上的伤基本愈合了,再多休息静养几天,身体就没啥多大问题了吧。 我这样想着,便转身想退出房间,不料和哥哥撞个满怀。 “鸿儿,你没事吧。”哥哥担心地问我,还顺手抚了一下我的额头。 “哥,撞你怀里会有什么事。”我说着心口不一的话,在这房里看见姐姐望向司马霆的眼神,心莫名地有些犯堵,便不想留在此房间。 哥哥出去好几天了,可能也担心司马霆,见他身体已有起色,便想着要和他聊几句吧。 想着霆快要好了,我得去问问娘有沒有准备去为我做骑马服和靴子。 来到娘房间,刚想问娘。爹爹一脚踏门而进,看见我笑哈哈地说:“鸿儿,都十八岁了。想问爹爹要什么呀,今天来这么早请安。”我一怔,爹爹出去了几天,不会又听到了进耳根子的话了吧,我才不管,姐姐都还比我大差不多二岁呢,她都还好好地呆在家。 因为去年随爹爹和哥哥去了彭城玩了一趟,哥哥有重要的事去办。家里的采购就由爹爹管了,爹爹坐茶舍看伙计把东西都搬上马车了,正准备起身走,却见一着灰色锦缎长衫的儒雅男人和一俊俏小生正款款朝父亲走来。 爹爹用眼睛示意我避开点,可还未走开,那两人就已来到桌前。爹爹还未开口,那着灰色长衫的男人盯着我跟爹爹说:“上官兄,你家鸿儿己长大了,我们两家的亲事什么时候办呀。” 我一听,就跟爹爹说:“爹,我答应娘给她买帕子,我现在就丢看看。”说完朝青衫男人低了低头以示礼貌,然后不等爹爹发话便离开了桌旁。 我不知这青衫男子和爹爹是什么交情,但说话如此直率,想必已认识很久了。 但我从来就没听爹娘提起过,我亦也还未想过要长大出嫁这事。 时隔数月,爹爹今日又说我已长大,…… “爹,我不需要什么?”说完头也不回地走出娘的房间。 (4) 我好想司马霆能快点好起来,这样我想要他陪我再骑一次马,我还有几个搁在心里已好久的问题想问问他,可他什么时候才能完全好咧。 对了,今天哥哥不是去看他了吗?等下问问哥哥就知道了,我就坐这走廊等哥哥。 “上官鸿儿,你坐这干嘛?”姐姐见我一副有心事的样子,便站住脚问我。 “姐,你知道爹爹这次回家说了什么吗?”我有些着急,可又不知爹爹到底怎么想的。 “鸿儿,没听爹爹说什么话呀,我等下帮你去问问娘。”姐姐拍了我一下,就走了。 问娘,娘又会知道多少呢? 或许娘根本就不知道,因为姐姐都还待在闺中,哪有妹妹先出嫁的呀。 我真的有点急,爹爹既然已说出口,我想这事在爹爹那里已八九十成形了。 而我居然还做着有霆的梦,即使知道姐姐也喜欢霆,可我还是想霆,能和霆一起去骑个马,挥鞭狂奔于夕阳下,小溪旁,山坡上,树林里,哪怕只有一次能静静地坐在一起看花享月听风也行啊! 脑袋这样想着,脚已经在去往司马霆的偏房,没瞧见屋里有其它人。 我坐车他的床边,轻轻地推了推他,他却没有醒,或者是他不愿意醒来听我说话。 此时我的某种感觉又在作妖,有可能霆知道某些事情,那我更要摇醒霆。 “司马霆,司马霆,醒醒啊,醒醒。”我小声地喊着并加了点力气推他。 这人是怎么回事呀,怎么推都推不醒?难道身体虚弱还没恢复过来?我要去找姐姐,问问这司马霆到底是好了还是没好? 昨日晚上那梦让我感到害怕,不是害怕姐姐和司马霆的亲近,而是害怕另一个人的出现让我无所适从,为什么爹爹从来没有说过,我一听到有这么一回事时就是要把婚事办了? 为什么不是姐姐呢?姐姐都比我大。哥哥也还没娶亲啊,哥哥都二十一岁了。 头都是大的,为什么呀? 那天那个什么看上去就像个小孩子,虽然个子高,皮肤白,却不是我喜欢的那类男人啊。 再说,他有比我大吗,怎么看怎么看都像是他爹的儿子,不像男人。 姐姐帮我去问娘,怎的还不回呢?到底是问了还是没问,真的很烦人咧。 我急得如热锅上无处逃生的蚂蚁。 这边司马霆还没醒,姐姐喜欢他他会喜欢姐姐吗?我都还没问清楚。 那边看我已长大,就老逼着爹爹把女嫁了,可是我都还不想嫁人,况且那个还没长大呀?为什么要这么急地娶我呢? 可我也不想去问爹,万一爹直接跟我说:他答应那边了,那我该怎办呢? 我才刚刚对人生有了一点点追求,我还才对人生有了这么一点点快乐,可他们为什么就要把我的希望扼杀在这片蓝蓝的天空下啊。 不行,我要去跟爹爹说:我还没长大,我还要做几年爹爹的女,我要看哥哥娶了亲,姐姐嫁了人,我才会出嫁。 (5) 当我把事情想清楚,想明白了后,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 肚子突然有些饿了,还是回自己屋去找点吃的,然后好好睡一觉。 青桃忽然出现在我身后,“小姐,小姐,老爷叫你过去。” “叫我去哪?”我盯着青桃。 “去老爷的书房,书房里还有另外两个人。”青桃有点胆怯地回答我。 哎,来了的躲不脱,反正我已经想好了,我也就不怕了。 不过,我还是要先回房去吃点东西,先让他们去多想会儿。 ”青桃,你先去给老爷回个话,我换件衣服就去。”我支开青桃,独个回屋。 看见床,我就倒下了。 迷迷糊糊听见青桃喊:”小姐,老爷叫你换好衣服快去,你该起来了。” 我翻了身,还想睡几分钟。 可是青桃不依不饶地硬是把我拖下了床,绿萍还给我准备了一套粉红色的衣服。 我摊开双手,任她们在我身上摸摸索索,又让她们在我脸上涂鸦抹粉地又搞了一会。 终于被她们两个推着拉着去了爹爹的书房。 可是书房里只有爹爹一个人在。 “爹,你叫女儿来有事吗?”我问爹。 爹往我身边走了两步,说“鸿儿,你还记得去年跟我去彭山见到的那两个人吗?” “爹,女儿忘了是哪次,也不记得是哪两个人了。”我故作不知道。 可爹爹不理会我这些,他也知道我肯定还记得,他的女儿这点小心思还能逃过他的眼。 “鸿儿,那你今晚找点时间慢慢想一想,今儿个我就是想说:那两个父子今天来提亲,现在在偏房住下了。待你明天想好了,就告诉爹爹我,我也好转告给他们。”我就知道爹爹是由不得我多想的,其实该怎么说,爹爹早就想好了,可我还是要把自已的想法告诉爹爹。 “爹,我暂时还不想嫁,为什么呀?哥哥都还未迎娶嫂嫂,姐姐也还未婚嫁,我最小,怎么就要出嫁了呢?我要等哥哥和姐姐都有了婚嫁,我才嫁人。”我急急地跟爹叫嚷。 “鸿儿,有人家相中了你啊,可你哥哥姐姐也还未遇到有缘人呀,你要等他们有了婚嫁,那不知是何年何月咧!”爹也苦口婆心地劝着我。 “我现在就是沒想嫁人,我还没长大,还没见世面,我不嫁,我还要做几年爹爹,娘的女儿。”我还是不能接受爹爹的劝。 “你这丫头,怎么好赖不知道咧!”爹爹被我呛得有些累了。 “爹,你先休息吧,女儿回房啦!”我一转身就飞快地跑了。 看来爹爹也还没怎么逼我,那就表明他老人家也还没答应别人家的这个提亲。 叫我来,只是探探我的意思,好在我先想清楚了这个问题,要不如果不能是这样子快速又激烈地回怼爹爹,肯定会给他劝得架不住阵势就只得乖乖地听他的了。 哈哈,这件事至少又可以拖几个月了。 (6) 日子忽然就变得飘渺起来,以前总觉得时间与我一样是同时存在的,我是时间,时间即是我。 可是到了有一天,你感觉到自已不是自已,你想做的自已却被别人牵制,那么到了那个时侯,你就会觉得时间是时间,我是我了。 那个暮云粱,到底是谁?爹爹虽不曾告诉我,他是谁。但我知道,他可能不怎么样,但他的爹一定比我爹厉害。 要不,我的爹爹总会舍得让我这么年少就出嫁呢?即使爹同意,娘也不会同意的。 只有拗不过别人又不会失了面子的时候才会选择妥协和退让,多多少少也还会有些好处吧。 所以,在我认为爹爹帮我选定这门亲事,大概于他也是有私心的吧。 可是暮云粱他爹到底是干什么的呢?他家是彭城的人还是住山上的那个人,他们都不说,我既不急着出嫁,也就不必要急着去问别人。 可奇怪的是,他爹既然选上官家的女儿成亲,可为什么不是姐姐呢?难道和我是娃娃亲,既是娃娃亲,为何我不知道呢? 想着这一切,我大脑又陷入浑沌,反正我要从某处知道一些答案。 第二天,我早早地就起了床,然后躲在那二个人住的偏房外听了听,没有一点动静。 算了,等下再来。 去看姐姐,姐姐也还没起床。 然后在走廊却碰见了爹爹,“鸿儿,你还可以开心快乐地做爹爹的女儿好好地再玩二年,二年后不管哥哥姐姐有没有迎娶出嫁,你都得嫁人。爹昨晚只给你争取了二年自由自在的时间。鸿儿,天还早再去睡会。 ”鸿儿谢过爹爹。”听到出嫁是二年后的事情,我真的要去睡觉了。 看爹爹回了娘屋里,我欢快地踮起脚尖转了三个圈。 这几天折腾的我快蔫了,我得好好地去睡个美容觉。 可是到了司马霆的房前,还是忍不住想进去看看他。 姐姐依然守在床前,正凝眸近思地望着司马霆的睡脸。 “姐,我上次来看司马霆,他不是坐起来了吗?可这二次来看他,好像睡得比以前还沉,这究竟是好了还有还沒好啊?”我把我疑惑向着姐姐问出来了。 姐姐回过头了望着我说:“鸿儿,司马霆的身体是好些了。可他一醒来,就是想这想那的,有些费精力,晚上还整晚整晚做噩梦,爹爹就让太医在药方里面加了一味安神药,司马霆身体还没完全恢复,需要静养。” “那意思就是司马霆还睡段时间就沒事了咯。”我按住姐姐肩膀,顺手帮她揉了揉脖颈。” “太医是这样说的,让他多静养一段时间,对伤口的愈合会好得快些。”姐姐娓娓而谈。 “姐,你真是个贤妻啊。我走了。”不等姐回话,我已离开房间了。 司马霆好了,我的婚事又推迟了二年,感觉一切又回复到我开春的心情。 我要去问问娘,我的骑马服和马靴做好了沒。 司马霆 (1) 看着雨从屋檐一滴一滴落下来,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雨水把窗前的一丛墨竹洗得油墨光亮,如果能把这片刻的景致画下来,那可真是一幅好的水墨画。 想着既无事,我便要来试试临摹这一帘窗景。 “青桃,绿萍你们一个帮我磨墨,一个去坐在窗前托着腮听雨。”我饶有兴致地说。 铺开宣纸,对着窗口望才觉察到桌子摆的位置不对。把桌子往右移了一尺又向窗前移了一尺。 这样窗口够亮,而且还看见有缕光亮从云层穿透而出,许是下了太久的雨,天空的云变得稀薄了,太阳光就穿透而下了。 这缕光照在绿萍的侧身,恰好像被一道金线镶着,炫目却也自然。 于是我的临摹里有阳光,云朵,一簇墨竹,一抹侧影,一挂雨珠。 折腾了半天,只是把这些东西都画进去了,却看不出什么含义。 刚想把笔墨收了,把桌子移回原地,司马霆却笑哈哈地拿了一碟洗好的葡萄进房间了。 一场病,让司马霆变了许多。以前的他不苟言笑,也不会像今天一样随意就进了我的房间,说话也多了随心所欲。 他夺过我欲丢之的纸,将笔墨重新摆好,看了几眼,就在那簇墨竹旁画了一个吹笛的他,眼光却望向了绿萍。 这幅画有了他的神笔点缀便变得有了些雅致,交给了绿萍收藏。 绿萍也喜滋滋地小心翼翼地拿回了她的房间。 “司马霆,你来我这干啥来了?”我知道他肯定有事而来。 “我来想跟你说:如果哪天上官鸿儿想骑马猎兔我司马霆愿意相陪,但一定要挑个好日子。”司马霆慢悠悠地说。 “好咧,我看好哪天,就去找你。”我有点高兴,毕竟这事终于快提上日程了。 见司马霆走了,我紧跟着就出了房间门,我要去娘那里拿回骑马服和马靴。 进门见娘在,刚想问娘,娘却用手指指着桌子上那包裹。 娘开口道:“你来我这几次都是问这个,今天刚好司马霆去了趟彭山,便把你的东西捎回来了。” 这下我才明白,他是见我新做了骑马服和马靴才邀我的。 也罢,反正去骑马有人陪就好。 想着这两天半雨半晴的,那山坡上的泥土都没干,而且看天空那厚厚的积云也不确定这二天就不会下雨。 再说这两天爹爹总叫我在家不要出去,不会有我什么事吧。 我拿出骑马服和马靴,一看真的好喜欢,我决定先试穿一下。 穿上身,锦衣玉面,这一身红再配上一双红色马靴无比俏丽,真飒。 待到风起,穿上这身衣服,有司马霆陪我骑马猎兔,想想就开心。 要不要准备一些食物呢,像牛肉干什么的,猪肉脯也行,还有得带上四个肉夹膜,我想去玩上一天。 要是司马霆能带我去更远的山林牧马就好,那就要早早地去晚晚地回,这样才算上一天嘛。 哥哥不知回了沒,我得去问问哥哥哪里的山林最好玩。 (2) 吃完早膳,赶着哥还未出门,我直奔他的房。 哥刚好要出门,看见我来了倒显得惊讶:“小妹,难得你起早,找哥有事吗?” 我走近哥二步:“我想你带我出去玩一天吧,呆家里太闷了。”我央求着哥哥。 “鸿儿,我不是去玩,哥有很重要的事情做,等忙完这件事就带你去晶山玩吧。”上官宇儿一本正经地说。 “哥哥,你带我去咯,说不定我还能帮你做这件事,像上次一样守马车呀,帮你拿东西的,都可以啊。”我真心想跟哥哥出去见见世面。 “鸿儿,这次真是不能带你去,如下次方便,一定带你啊。”哥哥为难地说。 “哥,那你注意保护自已吧。”说完站着看哥收拾东西。 “上官宇儿,上官宇儿,我在大门口等你。”突然间听见司马霆在叫哥。 “哥,你们两个去呀?”我又开始了问哥。 “是啊,一件很麻烦的事,需要司马霆帮忙。”哥哥看了我一眼说,随即便出了门。 我跟在哥后面,看他和司马霆一起牵着马,跃着马,又挥鞭策马消失在我的眼眸。 我每次看哥出门,都能感觉到自己的怅然若失,不是别的,就是想不能和哥哥一样出门闯江湖有点忧心。 这次哥和司马霆两个出去,我又担心哥哥和他。像上次,出现那种情况。 好在那次有哥哥出现,司马霆才活着回来。司马霆也是,为何要去招惹一些鸟。 这次他们一起出去,还是为那件玉扣的事吗。怎么这么久了,还沒能送出去呢? 今天的我看来又只能一个人待在房子里了,真无趣。 回到屋子里,我又看了我的骑马服,也不知哪天才能去骑马猎兔。 想着想着我心里痒痒,就换上了骑马服又换上马靴。要不今天就出去蹓跶蹓跶,反正他们都不在。 这样一想,我又把头发梳成一个髻,用一根红丝带把头发绑好,带上爹爹送给我的那柄小剑,偷偷地跳窗从后门溜出了家。 又有些开始兴奋了,这种独自行走的自由和呼吸大自然的氧气真能令人精神饱满。 我一眼看到上次骑的那匹马在用马尾驱赶蚊蝇,眼睛却望向了我。不会吧,这马还能认出人来。 那好,就你了。我把马牵出来,又用毛掸子把马全身至马腿 全部掸了一遍,好啦! 拉马鞍一跃,我就在马背上了,迎着风跑。 马儿撒开四蹄,一路欢腾,见弯闪弯见道跨道,真个带劲。 我把马鞭向天空挥了挥,双腿在马腹夹紧,左手紧紧拽着马鞍,马儿狂了一般向山坡下冲,我又觉得自已有了飞的畅快感。 前面出现一条小溪,浅浅的都看见水中很多很多光滑又均匀的石子,还有些小鱼儿随着水儿往下游,我停下来跳下马准备休息一下,因为这条小溪好让我喜欢。 刚跳下马,就听见司马霆的声音飘来:“上官鸿儿,快上马往林子里跑。” 我只得又骑在马背上朝着他的方向奔向前面那一片树林。 (3) 冲进树林找到藏身的土沟就听到跶跶跶的马蹄声,好像有好多马快速地向小溪那边奔去。 我还未来得及跟司马霆说话,他又拽起缰绳扬马而去,朝着那群人的左侧一路飞奔。 我知道不能跟着去,怕他要做什么事还要分心照顾我。只得留在这土坡后休息。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似乎是在这土坡上睡着了,隐隐约约地听见有声音朝这边飘来。 我趴在土坡后看见二匹马朝这边跑过来,骑在马上面的是哥哥和司马霆。 我立马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还有树梢叶末。 “哥,我在这。”我骑上马迎上去。 ”鸿儿,快过来,我们回去。”哥哥招了招。 快到哥哥跟前时,他望了望我身上,见我沒事,便说:“以后不要一个人骑马出来,发生了什么状况就不好了。” 我用力点了点头,便跟着他们回家。 回到家,就被娘撞见,训了几句,然后叫我换了衣服去吃饭。 桌子边,爹爹也在。 爹爹看了看我,说:“鸿儿,今天沒吓着吧。” 我低下了头,“爹,沒有。我以后也不会一个人去骑马了。” “那就好,鸿儿,来,坐爹这边。”姐姐忙起身,把位子让了出来。 “鸿儿,暮云粱今天带了很多聘礼来了,你等下去看看。”爹爹说完喝了一口酒。 ”爹,您不是答应女儿二年后再出嫁的吗?怎么又接了聘礼了?”我又有些急了。 “鸿儿,司马粱今天说了,先把聘礼放在家里,二年后再来娶你。要是你愿意的话,提前一年也可以。不愿意就二年后,但要爹爹保证你一切安好!”爹爹又喝了一口酒。 “爹,娘,我以后会乖乖呆在家里的,不会惹你们生气了。”我拉着爹娘手说。 姐姐这时候夹了一块鱼肉放我碗里,“妹妹,吃鱼。” “谢谢姐姐。”我朝姐姐笑。 大家各自吃着饭,吃得很慢很轻,我努力地把这一碗饭吃完,就坐桌边看大家吃。 其实,那暮云梁看上去也不令人生厌,他家应该也是大户人家吧,我也答应嫁了啊,可看今天大家的表情,都很压抑,这是为什么呢? 我离桌后,走去假山那边坐,我觉得我也沒那么难受,可爹爹好像生闷气一样。 “上官鸿儿,你愿意嫁给暮云粱了吗?”司马霆站我面前质问。 “司马霆,你干嘛这么问,那个暮云粱有问题吗?”我也大声反问。 “上官鸿儿,你知不知道你在上官家呆了十八年,没有亲情吗?你不喜欢这个家吗?”司马霆在说着莫名其妙的话。 “我喜欢这个家啊,我也知道爹娘生养了我十八年了呀,可这和嫁人有关系吗,哪家女儿大了不嫁人呢?莫名其妙!”我争辩着。 “上官鸿儿,如果有人喜欢你,你可不可以不嫁人?”我看着司马霆,不明白他在说啥。 (4) “上官鸿儿,我说如果这家里有人喜欢你,你可不可以不嫁人?”司马霆再一次很严肃地说着这句话。 “这家里有人喜欢我,我就可以不嫁人啦?司马霆,你这是什么话,有人喜欢我,我就不要嫁人了?”我听不明白这是一句什么话。 “上官鸿儿,你就是个猪,长着一颗猪脑袋。”司马霆气呼呼地走了。 我越想就越想不明白,喜欢家人和嫁人有关系吗? 司马霆,你才是猪,上官燕那么喜欢你,你却不知道。 我在树枝折了一朵花,又一瓣一瓣地剥下来,丢进池子。 那一瓣一瓣的粉红忽然就让我想起小时候的睡床,也是粉红色的。娘总会坐在旁边手上拿着那有两个铃铛的小小的双面鼓摇着,摇着看着我直到入睡。 今天我再想起时,我己是十八岁了,再过二年我就要嫁人了,那时,我也要离开娘了。 我想再看看这一瓣瓣浮在水面的花瓣,我想再忆起这童年的铃铛鼓摇床。 小时候,总是哥哥牵着我的手带我走遍这楼阁小院,这一亭一廊,这一洼一坑。 小时候,也总是哥哥带着我读一篇篇的圣贤书,背一行行的三字经,手拉手教我学写字,学画画。 小时候,姐姐总会把她的糖果偷偷地拿来给我吃,还有密饯果子。 小时候,姐姐总把她喜欢的头饰插在我的头上,帮我涂胭脂抹粉,把我弄成个小花脸,挨过娘不少的打。 当我还在需要他们的温暖和爱的时候,我就巳经长大了,我就要面对嫁人这个大问题了。 此时我不想长大,也不想嫁人,我还在赖在娘的怀里撒撒欢撒撒娇。 想到娘,我就想去抱抱娘。 ”娘,我来了。”我见娘在窗边坐登上打盹。 “鸿儿,来娘这边坐。”娘把登子拉过来靠着她。 “娘,你还好吧,要不要去床上躺着呀!”我望着娘。 “你陪娘说说话就好,娘不想躺着。”娘拉着我的手,不愿松开。 娘: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告诉我好不? 鸿儿,你说。 娘,今天爹爹是不是在生闷气呀。 你爹今天心口疼,不舒服,沒有生闷气咧。 娘,我不想嫁人。我想这样陪着你陪着爹一辈子好不好。 鸿儿,爹娘也不想你长大,爹娘也不愿你嫁人。 娘,那我不嫁人好不好,吃爹娘一辈子的饭,你答应不? 娘答应,娘答应就是。 …… 出了娘的屋子,我就想爹怎么今天会胸口痛呢?爹的身体一直都很好很好的吧。从没听爹娘说过爹有胸口痛的毛病呀。 娘今天也是不怎么高兴。从不见她在窗口边打过盹,今天她说话的声音都是带着伤感的和感叹的。 而且我总觉得司马霆的话里有话,可我想不明白呀,什么叫如果有人喜欢我我就不用嫁人了,这到底什么个意思啊。 那个暮云粱也是怪,二年后才能娶我,现在送什么聘礼呀,搞得大家都不舒服。这几个什么意思呀。 我还是要去找司马霆问个明白清楚。 (5) 这个司马霆又不知跑哪去了,找得我脚板都生痛了,还没看见他。 算了,不问也罢。 反正嫁人是两年后的事情。而两年有足够的找他问个清楚,亦或在这两年时间里可以知道一些不知道不明白不清楚的事情。 今天也有些累了,回房睡觉去。 青桃不知在鼔打什么东西,哐哐哐的有点惹我烦燥,让人忍不住想生气。 可走近一看,这弄的啥呀。桶不像桶,坐登不像坐登。 “小姐,眼看就快入冬了,我想给你做个烤脚的炉子,到冬天坐着脚就不冷了。”青桃边敲边说。 “青桃,我不需要你做,下次上官宇儿去彭山叫他捎个回来就好,何必要做呀,这么麻烦。”我叫青桃不要做了。 “小姐,我都快做好了,自已做的还可以烤东西吃,我在这做了一层放东西的烤层。”青桃不理会我还继续敲敲打打。 我听到还可以烤东西吃,就懒得理她了,随她去做。 这时候绿萍又端来一碟板栗,都好大一粒,还见生鲜。“小姐,司马霆刚从外面山上摘来的,让我剥了给了你。”绿萍笑意盈盈地跟我说。 我说:“绿萍,先把板栗放窗边桌台上晾晒风干二天吧,到时又好剥又是甜的,现在吃有水份还不好剥。” “好咧,小姐。”绿萍把板栗倒在一个小纸盒里然后放在桌台上。 “绿萍,我问你啊,你认识暮云粱吗?”我没有看绿萍,就当是随口问。 “小姐,暮云公子我不认识,但我在老爷的书房见过两次。长得挺俊的,看上去像读书人。小姐,那人怎么啦?”绿萍望着我。 “没什么,就问问你认识他不,不认识就算了。”想来的她从是不知道什么的。 “哦,小姐,那我做事了。”绿萍走出了屋子。 “青桃,你知道司马霆家里是住哪里的吗?”我又问青桃。 “小姐,听少爷说过,司马霆住晶山那边的。”青桃马上答我。 “那晶山离这里远吗?” “小姐,有好远咧,听少爷说,骑马快的话都要好几个小时。” “青桃,你还知道最近司马霆都在偏厢房住是为什么吗?” “小姐,听夫人说是要保护你。” “我住家里,又没出去,保护我干嘛呀,我还只是个二小姐,他怎么不去保护大小组呀。”听到这个我又头大了。 总是弄不个明白,我好端端的一个人又住家里,用得他保护。他怎么不去保护我爹呀。 可是,我好想去趟晶山。那天哥哥也说有空就带我去晶山。好了,从明天起,我就每天去问下哥哥,要他带我去晶山玩。 今天说话有点多,要青桃帮我沏一杯蜂蜜玫瑰花茶。 我坐摇椅上慢慢摇,慢慢摇。想着去晶山好不好玩,那是个什么地方,那地方大不大,又或者可以去司马霆家里看看,他家还有些什么人,他家又是做什么的,……感觉脑袋想的东西太多了,装不下了。 (6) 这日,风清日朗的,我在亭台学着娘修剪花的枝叶,忽见一缕白色衣衫飘入哥哥房间,我急忙追上去,想要探个究竟,却不料什么都没瞧见,正欲转身,就看见了一张好看的脸,肤白剑眉挺鼻厚唇珠齿,我感觉自已一下变傻了,愣愣地就这么望着他。 他的眼珠转了一圈后,问我:看够了吗?我居然答:沒看够。世上总会有我这种白痴女子。 “那好,等你嫁到我家后我让你看个清楚。”我有些懵。 “那你是谁?你根本不是暮云粱。”我一直以为去年和爹去彭山看见的那个男人才是暮云粱。 ”我当然不是暮云粱,娶你的人也不是暮云粱,而是我暮云珂,今天你就要记住我的名字和容貌。今天算你还乖,下次我还要来看你,别跟人说你看见我了。”因为近距离,我的眼睛望着有点酸,等了眨了一下眼睛后,就不见了那个自称暮云珂的男人。 我揉着眼晴,又走向亭台。想着这突然出现的暮云珂。 在亭台,我看见了司马霆。 “上官鸿儿,你哥哥说要带你去晶山去我家玩一天。”司马霆说这话居然有些可爱,露出两颗虎牙。 “好啊,是哪天呀?”我急着问。 “明天或后天就去,你准备一下。”司马霆叫我准备。 “司马霆,我需要准备什么呀,不就玩一天吗?还要带衣衫呀。” ”不是,我是想要你晚上好好睡一觉,养足精神,去我家挺远的,路上又颠簸。”司马霆说完就走了。 去晶山玩一天,那我要不要带骑马服去呢?唉,还是不带了吧,那么远哥肯定是坐马车去。 第二天,好早青桃就把我叫醒了,说我要去晶么就赶快起床。 还没穿好衣服姐姐又过来看我起床了沒。 难道姐姐也去。 这下就好玩了,哥哥,姐姐,司马霆,还有我一起去晶山。 在马车上,就我一个人比较雀跃,总喜欢把头伸出车帘。姐姐呢,又总把我的天拉回去。哥哥望着我浅笑不语,司马霆却在那剥板栗吃。 既然看不了风景,那我就剥板栗吃,总可以了吧。 哥哥看我坐这边登子上来了,他就坐姐姐旁边去了。 我吃了两个板粟后,就问司马霆:“晶山快到了不,还有多久才到呢?” 司马霆:“不知道。” 我:“去你家还不知道呀。” 司马霆:“我又没看车帘处,再说告诉你,你就会老实坐着吗。” 听到司马霆这句话:哥哥姐姐都笑了。 我,“司马霆,那我问你,你认识暮云粱吗?” 司马霆:“认识呀,我跟他交情还颇深的。” 我,“那我问你,他为何不娶姐姐,非要娶我。” 司马霆:“暮云粱既不娶你姐姐,也不娶你。” 我,“我爹那天说,暮云粱送了好多的聘礼来了,二年后便来迎娶我,这是假的吗?” 司马霆:“是真的呀,是暮云粱送过来的聘礼,你二年后也是要嫁去他家的,但娶你的人是他哥哥。” 我,“他哥哥是谁?长得好看吗?” 司马霆:“他哥哥叫暮云珂,长得比你好看。” 我这下心里有数了,那天那个人说的是真的。 晶山 (1) 原本以为晶山是一座山,有庙宇,有我稀罕的风景和走不完的树林,还有一条清澈干净的小溪,我们沿着走,一直走到快到源头的地方便是晶山。 然而晶山不是山,它是一座城,一座繁华又古老的城。在来晶山的路上人便慢慢多了起来,衣服也越来越锦绣华丽,官轿也越来越多。 进入晶山的城墙高得需要仰头望,护城墙下有两排城门士卒,进出都需盘查。 坐在马车上,我紧挨着哥哥,姐姐和司马霆坐在另一边。 盘查时一城门士卒挑帘查看时我是装着睡了的,听见他问了几句,司马霆答了几句,我们便进了城门。 喧闹的声音便四处飘来,空气中更是弥漫着各种各样的香气,而我的鼻子更是对吃的比较敏感,我竞然闻到了烤羊肉的味道,肚子此时也战鼓擂擂,哥哥此时似乎觉察到我的饥肠辘辘,于是便下了马车。 一行四人沿街行走,哥哥说先找一家干净的酒肆吃饭。而我的眼睛四处望,外面挂着的好多东西我都想去看看,哥哥却拽着我的手不肯我单独走。 司马霆在街中的交叉路口的拐角看到了一处酒肆,像是新开的,我们便沿着木梯走了进去。 屋里坐了几桌人,有二桌已上了酒菜,那菜香直扑我鼻子。哥哥在里面墙角找了一张不太大的桌子坐下,叫司马霆去看菜。伙计把饭筷拿过来,顺便帮每个人倒了一杯茶水,接着又端过来一碟花生米。 我发现柜头有一个人总盯着我们看,我便告诉了哥哥。哥哥告诉我不要去看别人,只管自已吃饭就好。 这时司马霆已把菜名点好,坐回了桌子,还让伙计温了半斤酒。 当饭菜摆上桌时,我拿起筷子就夹了一坨肉放进嘴巴里,又扒了一大口饭,总算是吃到饭了。 感觉又好久未享受到这种吃饭的乐趣了,吃了好几点菜扒了好几口饭吞下肚子后才慢下来好好吃饭。 姐姐似乎也饿了,但她并不急,先喝了几口热汤后再添了饭再夹菜吃饭,当然也吃了肉和干菌,却是吃得细嚼慢咽的。 哥哥和司马霆喝着酒说着话,把那一碟花生米都光了,又叫伙计拿了一碟来。 他们吃着烤羊肉还打着猜拳令这顿饭大家都吃得比较舒服。 吃过饭又回到马车上,我掀帘看这喧哗的街道,我似乎看见墙壁上那沧海桑田变迁的种种海市蜃楼。这里每一处都浓缩着这个城市岁月的浮沉和雕刻了这座城市时光的影像。 忽然我有一种迈过千山万水的豪情,把脚步安在这片繁华土地的美好。 我想在这个世界寻找那个浓墨模样的他,想他诗词歌赋明眸倾天下的轻欢浅言。 我寄望他能在流浪的风里呼叫我四季的繁盛,我愿他有驰骋沙场那如虎如狼的呐喊声声。 这一座城池,燃起了我所有的希望和寻找;我有某种感念,我会在这片土地上铭记我所有的花开花落。 (2) 快到司马霆家时,时间已近黄昏。 望着一地的落叶,和满眼在树叶上跳跃的阳光,我们的马车奔驰在这条金黄的路上,听虫啾蛙叫,好一幅生活的画卷。 停下马车,便是司马霆的梅莊。 想来司马霆极爱梅花。这满园的梅树大约有一百好几十棵,虽然此季节不是梅花开的季节,但一行行,一竖坚,一坑一洼都是梅花树。 绕过几片梅花园,进入一栋房子,三间敞而亮的房屋并排而立。中间似是客厅,左边是书房和用膳的地方吧,右边是二间偏房,应该是住人的。干净利落没有多余的东西。 从中间屋子笔直走,穿过一道房门,便看见一个走廊,还有一个亭子,亭子周围也有好几十株梅树,大概这亭子便是赏梅品酒之地吧。 走过亭子,便见一处楼宇,都是石头堆彻而成,依山而建,似有七间房屋。 屋子摆设低调却大气,该有的都有,一点都不显杂乱,只是整个梅莊却找不到一丝女人的胭脂水粉气息。 大家都奔波了一天,按到司马霆说的回到各自的房间便早早熄灯休息。 已是深秋,夜晚有些凉。蜷缩在松软的被子里突然感觉很舒服,不一会儿就沉沉睡着。 阵阵暗香扑鼻而来,我抬头望向窗,浅浅月光浮窗前,有一缕光破帘而入。 岁月缱绻,你说想我,在这一株株的梅树下。 我在泪眼朦胧中让你忘了我,毕竟我己回不去今世。 你温热的手掌伸过我的脖颈,让我靠在你滚烫的胸膛。 我颤抖着泪流满面,已至深秋,落雪转眼就至,你的梅莊会在一场纷纷扰扰的大雪中使红梅朵朵压枝头,你便不再感觉凄凉。 如若有一天有人寻梅踏雪而来,请你留住她,为你站成梅莊的另一树梅花。 你为我抺掉眼泪,然后深吻我眉心,把我轻轻安放于枕头。 我不愿睁开眼,我怕你就此离开我的梦,我知你此时还在我的床沿坐着看我。 天色微亮,你终是要走,而漫漫长夜,我唯愿相依…… 天亮,我在梅树下等你。 天亮,你在梅树下等我。 此刻,你已离开我的床沿,只留下一个梦境。 而我依然愿意困在梦境中:我记得我们的今世就相遇在你的梅莊,我贪恋你梅莊这驾枝凌雪的朵朵红梅,我贪恋你梅莊每一场如期而至的大雪,我贪恋你梅莊的每一次呼吸和每一种忧伤。 可是现世的你还好吗?还是我忧伤中的你吗?或是我快乐中的你。 我好想告诉你,我没有死去,而是来到了我的前生,可惜这里没有你。 我好想告诉你,我真的希望你好好爱自已,爱曾经那个欢喜的自己,也爱这个失意人生的自已,唯有爱自己,才会有人替我来爱你。 我好想告诉你:我真的好想你:想倦了的你,靠在我的肩膀就好,听我哼一首慢悠悠的小调,或听我讲一个可以舒缓眉头的久远故事,然后抱着微睡的你,我轻轻地笑开…… (3) 门吱吱地响着,我明知天已亮,阳光会照进我的屋子,司马霆也会来敲门。 可我还是想赖在床上,想昨夜入我梦的你:温热的手掌,滚烫的胸膛,泪湿的衣衫,见明日天亮时梅树下的我…… 见明日天亮时梅树下的我。 天啦,抓一件衣衫就奔出房门,我怕你在梅树下等太久,会把脚心站痛。 我已来了,请再等等我。 是的,我已来了,请再等等我。 我飞快地跑过走廊,跨过亭台,穿过三间大房,来到这大片的梅树下。 我开始挨着一颗梅树一颗梅树找寻你,我知道你会来,你也会等我。 我知道你要来就会来这一片梅树中,清晨的太阳己爬上山坡,马上就会照耀到这梅莊的每颗梅树,而我将在这万缕晨光中找到你。 我面朝梅莊的木门而静默,我知道你一定会来。 我的感念已越来越重,你的气息也越来越浓,当梅莊的木门被一只手推开,我知道那是你的到来。 你终于站在我面前,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 你来了,就站在我面前,我今世的你,前生的你。 司马霆走过来,一脸的惊炸:你暮云珂怎么在这? 我不语,暮云珂无言。 我们彼此对望,无需拥抱。 哥哥姐姐也跑过来了,都是一脸惊诧:你暮云珂总会来这? 我们还是彼此对望,无须言语。 我们只管彼此对望…… 他们已离去,这片梅树下只有我们。 风已吹过,阳光也已酒落梅莊,你走近我身边:今天你也乖,下次再来找你时,也要乖乖的。 我浅笑不语,看你转身离开。 看你消失在梅莊的来路上,我才提步缓缓回到那石彻的楼宇。 我整理了床铺和衣衫,走去找哥哥姐姐和司马霆,肚子有点饿了。 这七间屋子都找了个遍,影子都没见一个。只得跑去那三间大房子,还好,他们都在。 哥哥,姐姐,司马霆:早安! 哥哥抬起头,:“鸿儿,过来吃饭。” 我坐到哥哥边上,跟他们说:我今早一醒来,就感觉暮云珂会来找我,我就去梅莊门口等他,他真来了,你们说,稀奇不稀奇?! 司马霆闷声闷气地来一句:你是想嫁人了吧。 我立马确定地回复:我要二年后才嫁。 姐姐见我回答的利索,就说:今早发生这样的情况,还需要等二年啊。 我说:“姐啊,你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说要过二年后才能婚嫁就要二年后。” “那我等着吧。”姐姐怏怏地说。 哥哥说:先吃饭吧! 哥哥又说:吃了饭我们就去晶山,昨天来的东西都带上。要是不想逛晶山了,我们就回去。 我立马表示:哥,我想逛逛,我这是第一次来晶山,你带着我多逛逛,好不好,哥。 姐姐也说:哥,小妹想逛,就带她逛吧,我也再想逛逛。 司马霆见我们都想逛:那今天不回去了,那东西可以留在这梅花莊吧。 哥哥答应了。 (4) 一行四人,骑马奔腾,山野的风景徐徐向后移去,不到一刻钟,我们赶至晶山城。 司马霆把马牵去马棚后,我们便随着人流挤进了各行各业的熙熙攘攘的人堆。 街道两边是摊位,有卖刀卖板登箩筐的一些自制的家用品,还有算命看相什么抓”葵花籽”的那种街头诈骗,也有卖肉卖鸡鸭鱼的小商贩,反正各种吆喝声大大小小的都夹在各种喧闹声中一起涌入耳膜。 东街上更加拥挤,各种马车,平板车,官府家的轿子和一些官员的阵仗把街道塞得满满的。 街道两边的店铺琳琅满目,好多招牌渡了金边,进进出出的人不是显富贵就像达官贵人。 有一些人倚在护城河的栏杆窃窃私语,或三五成群地推推掐掐闹成一团,还有一些扶着栏杆交头接耳眼睛却瞟着河中那几只船艘。 我在东街的口子上闻到了炒板栗的香味,走近一看还有烤串儿吃。我立马就要了好几串烤肉串儿,想分给他们吃,他们却不要,我只好一个人慢慢地吃。 还没吃完,又瞧见有卖桃酥饼的,我又买了一斤。姐姐却在卖丝绸店铺的门前停了下来,见她拿起一条丝巾在脸上比着,然后叫店老板在柜子里取了三条颜色不一样的丝巾,看过之后便买了下来,就给了我一条红色的。 我还挺喜欢的,看到这红丝巾,我又想到了我的那一套红色骑马服和马靴,心想着,我现在只缺一双红色的骑马用的手套了,如果今天被我寻到,我一定买下。 哥哥这时跟我们说:昨天来不及逛的,今天就都好好地看看,不要像昨天那样只带眼晴飘过的。 既然哥哥这么说了,我还真想进卖首饰的门铺看看。脚还未踏进门店,我便被人推了一把,险些摔倒。我的手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腰包,不见了。 我回头就对司马霆叫:“我的腰包丢了。” 姐姐听到后几个箭步追上一个油光粉脸的男子,让他交出腰包。男子把双手一摊,笑嘻嘻地说:“漂亮的姐姐,你要搜身吗?这个倒是可以,搜不到就陪我一晚好不好。” 司马霆走上前,左手揪住他的胳膊,右手便抡起手臂想要打人。 这时旁边却有人叫他不要打人,跟着他去拿腰包就好。 哥哥听见便走上前:“我去跟你拿腰包。”哥哥又回转身跟司马霆说:“你看住他。” 我想跟哥哥前去,哥哥却不让我跟去。 我便把眼光追随哥哥,还好,不过一丈远,哥哥就在一看面相的男人那里拿回了腰包。 司马霆放了那男人,我也没心情逛这家店了。 我忍不住想看看我腰包里的碎银是不是还一样多,却发现多了一个玉扣。 “怎么多了个玉扣?”我把腰包递给哥哥。 哥哥接过腰包,把玉扣拿手里看了看,又掂了掂重量,然后把玉扣给司马霆看。 司马霆看过之后:“不是同一个玉扣。” “走,我们回梅莊。”哥哥说。 (5) 哥哥要司马霆先去牵马过来,我们就在这个店铺门外的茶舍准备了和水一些干粮。 “燕儿,鸿儿,你们丢在梅莊的东西是必需的吗?”哥哥问。 “就二件衣衫。”我说。 ”哥,必需的我都带在身上。”姐姐回答哥。 “嗯,知道了。” 这时司马霆牵了马过来。 “司马霆,你一个人回趟梅莊把重要的,必需的拿过来就好,她们丢在梅莊的东西不用拿了,然后来追我们。我带她们先往回赶。”哥边说边检查了一遍马鞍。 “好。”司马霆跃上马就往梅莊急驰。 哥哥把马交给我们,说:这街上就牵着马走,我们出了城门再骑。 此时已近傍晚,街上的人还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牵马挤出这条长街,已把我累得够呛。 快到城门口,出城的人依然多。我们只好跟着慢慢挪。 在我的前方,有一双人儿吸引了我的目光,男的温暖如玉,女的甜美似糖,身姿都轻轻巧巧的恍若无骨。 出了城门,哥把水拿出来让我和姐姐喝了几口后,吩咐我们上马回家。 夕阳下的晶山郊外,薄雾笼罩,若纱若缕,在有点风凉的深秋,感觉有种淡淡如霜的清冷。 哥哥姐姐如箭似的急驰而奔,我在后面挥鞭急赶,这一路马背上的颠簸把我震得全身生痛。 想起往日骑马出去玩时,双腿从没有过现在的僵硬感。望着哥哥姐姐飒爽的背影,我有点失落感。 回去的路程还有这么远,我有点坚持不了的感觉。哥哥姐姐离我越来越远,司马霆又不知何时能出现。 正心情低落时,突然发现前面有了灯影,几点几点的闪闪烁烁。 当我发现几盏灯光也能明媚一个人时,那些天天在外的江湖人会不会也如我一般有如此敏锐的感触。 有马蹄声在由远至近的靠过来,司马霆就追赶上来了吗?真好。 忽然又有了力气,双腿一夹拽着马鞍挥着马鞭向灯光处冲去。 马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似乎就要超过我。 我侧目一膘,这哪是司马霆,这是那二个在城墙下我望见的一双男女。 一匹马,一双男女,一段颠簸又相依相靠的旅程。 而且是在这月色如钩树影层层叠叠如鬼魅的深秋,太有些风花雪月的感觉了。 “鸿儿,鸿儿,是你吗?”哥哥的声音飘过来。 “哥,我过来了。”我应着哥。 灯火处,哥哥姐姐并排而站,见我答应着转身就坐回地上的一段截枝上。 我跳下马,挨着哥哥坐下,姐姐递过来水,又拿上一个肉夹膜给我。 这火烤得太舒服,把我身上衣服沾染的水雾都被烤干了。姐姐还让我转过背也烤一下,我依言转过去。 “哥,司马霆会快到了不?我们要等等他吗?”我问哥哥。 “小妹,你说等不等?”哥哥反问我。 “哥哥,等他一下吧,让他也烤烤火,吃个肉夹膜,然后我们四个一起回去。”其实我想赖着不走,现在的大腿还有些麻木感。 “那就依你。”哥哥笑曾说。 (6) 又有了马蹄声,这下应该是司马霆了吧。 不对呀,不只一匹马的声音,不是司马霆。 正猜想着,三匹快马从眼前一晃便过去了,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小妹,快上马。燕儿你陪着鸿儿慢慢走,我先去前面看看”。哥哥跃上马,便去追那几匹马了。 “姐,这离家还有多远呀。”我问姐。 “他们骑快马二个多小时,我们这样骑要三个多小时。” “姐,司马霆快赶上来了不。”虽然有姐姐陪着,也有月光,其实我还是有些担心。 挥鞭又赶了一程,没有看见哥哥,却听到了清脆的刀的碰撞声。但只有二把刀的声音,这不是哥哥,这是那个温暖如玉的男人。 那那个甜蜜似糖的女人呢?我看了一下姐姐,“走”姐姐只说了一个字,我就跟姐姐往前走。 过了十几分钟的样子,我们又听到了格斗声。这一次我看见了哥哥也看见了那个女人。 “燕儿,看好小妹,别过来。”哥哥也瞧见了我们。 “好,哥哥。”燕儿把我拉下马带我来到一偏处。 哥哥和那个甜蜜似糖的女人各自对付着一个慓悍的男人。看那女人的身手还挺厉害的,对付男人一点也不吃亏,相反哥哥这边还有点吃力。 姐姐想去帮忙,我示意她去。 我躲进灌木边,看他们绞杀在一起。 嗖嗖的刀声,凉透了这夜晚,我见那女的撕杀离我这越来越近,我就搬了一大块石头,想看准机会帮他咂一下那个男子。 果不其然,女子一个箭步往前一跨,又一个旋身横刀一切,逼得男子直往我这边跑。 还未等男人站稳,那女人拽着一根竹子把自已的腿当箭直射男子,而男子一个蹲身后又一跃,把长刀直插那腿。 我吓得赶紧闭上眼,只听到哐当一声,有刀子落地的声音。 睁开眼一看,居然那个温暖如玉的男人及时赶到把那个慓悍的男人杀了。 那么哥哥和姐姐正在撕杀,另一个慓悍男人见死了同伴,便无心恋战,虚晃一刀,窜入竹林想跑。 哥哥姐姐都没再去追,好像也并不是什么仇杀。 “鸿儿,快出来吧。”哥哥没看见我,就在喊我。 我跑过去,“”哥沒事吧。” 哥看了看我:“没事。” 这时,那一双男女走过来,男的抱拳致谢:“谢谢上官公子的搭救之恩,他日如有幸可以报之,定肝脑涂地相报。我叫庞上月白,今日不便久留,我们先走一步。” 哥哥抱拳。 那一双男女又同乘一匹马并快速地消失在月色朦胧里。 哥哥从树林牵出马,抬头看了看月光,说司马霆应快追上了吧。 我们三个骑着马缓缓而行,只等司马霆追上来。许是哥哥刚才打斗,消耗了一些力气,需要在马背上稍稍作休息。 当一只什么鸟突然从树林里飞向天空时,司马霆已赶上我们。 哥哥问司马霆:”一路上可还好。”司马霆答:“还好。”哥哥:“那我们快点回家吧。” 四人便各自扬起马鞭,飞奔回家。 玉扣的出现 (1) 爹爹看到玉扣只喃喃说了一句话:玉扣又出现了…… ——无法诠释一种走枪擦火的遇见 生生地把平常的走动撩拔成无休无止的纠缠 我若能如她,必端坐你的梅莊 看吐蕊的梅瓣落入你脖颈的不自知 还有那偶尔玩皮吹皱你眉头的春风 仅仅是在路过的池塘踢起一粒石子 却让涟漪一圈又一圈地随波荡漾 好想看透你眼里盛满了谁的忧思 一杯千年的烈酒都无法燃烧你的双唇 谁呀,谁是那桃花岭万年不老的狂妖 把红尘万丈的欲念封印成一座冷冷的石雕 任狂风卷起一瓣一瓣飘落于地上的 灵化为在人间修炼了千年的梅红 当生命的烟火再一次划亮天际 不甘的珠泪像春天的雨水肆意泼洒 如若不能在岁月的年轮上刻画你的名字 我情愿以字为念,从此只在黑暗里痴写一生—— 有一年,三堂会堂主的女儿朱雀写下这纸字后,便去玲珑玉峰山上的尼姑庵住了整整三年。 这三年她晚上青灯作伴,白天打扫庵内台阶走廊。沒有回过一次家,每月未都是她爹娘去尼姑庵看她一次。 三年后,她爹把她接了回家。回家前半年她依然按照尼姑庵的作息时间起床打扫庭院,然后回自已屋里做女红,也会偶然在楼阁呆坐,一坐就是好几个时辰,晚上守着烛灯读些诗经的什么的。 半年都不曾踏出过家门,清心寡欲地过着她每天的日子,她爹娘看她这样安心倒也安生。 可是半年后,朱雀和往常一样在楼阁门口掩一卷书正在发呆。家中突然来了一公子,带着很大二厢的金银珠宝锦匹绸缎来跟她爹提亲。 她爹娘以为朱雀己放下这段情事,便想瞒着女儿悄悄回绝这个公子,哪料这公子取出一把小刀便将一幺手指剁下,让朱雀爹娘交于朱雀,并说:“这一节手指也算作我聘礼,她若不肯嫁我也罢。但请转告朱雀,我已苦等了她三年半了,再也不想等了。若她嫁我,我便迎娶她。若她不想嫁我,我也不再来打扰她。我三天后我还会来您府上求个答案。”说完,便飘然而去。 这三堂会堂主二夫妻怕女儿朱雀知道后会做傻事,就带着那二厢东西来到女儿屋里,如实地说了一切。 朱雀听后只说了一句话:“她娘子死了,我就嫁。” 她爹娘一听,又慌了:“我们当时吓到了,忘问了。” “爹娘,那三天后他来了,再问他就是。”朱雀说完就坐回楼阁处继续她的发呆去了。 她爹娘相互对了一眼就走出了朱雀的房间。 三天后,那公子显然是用心修拾了一下,比前三日清秀俊朗了许多。 三堂会堂主叫他坐下先喝口茶。 然后轻声婉言地说:“雀儿要我问一句,你家娘子病好了吗?” “娘子在三年前就因郁郁不欢而死。”公子吐字清楚,却也带着暗伤。 “既然这样,你先去庭院那株梅树下等会儿,我去告诉她一声,看她愿不愿意来见你。”朱雀娘跟那公子说。 (2) 公子起身谢过,便脚步轻快地走向那走廊西角的梅树下。 朱雀娘看见朱雀,忽然想问些什么又不敢问女儿。她太清楚女儿的脾气了,她决定的事从不动摇。 朱雀见娘来了,便知他已来了,走近娘,却不问。 朱雀娘也不说话,俩娘女就这样互相耗着时间。 半盏茶的功夫后,朱雀拉一帖又准备临摹了,朱雀娘知道朱雀不会先开口了,就说了:“那公子说了,他娘子三年前因郁郁不欢已死去。”朱雀娘停顿了好一会又说:“我已叫那公子在庭院的梅树下等你。我得走了,该给你爹熬药去了。”朱雀娘说完就走了。 朱雀迅速地脱下平日里穿的素净衣服,换上一款粉色系的衣裳,略略扑了些胭脂在脸上,也印上了唇红,然后对镜一笑又回眸,竟是万般风情绕眉梢。 丫环珠珠都傻眼了,这四年小姐在任何事情面前都一个表情。 朱雀跨过门,便飞跑了起来,不敢再多担搁哪怕只一秒的时间,她不想再等了。 相思有多苦,谁有比她更清楚呢? 那个日日在梦里要离她而去的人,今日就在家中庭院里那株梅树下等她。 一千一百多个日子的苦熬,以为往后就这样夜夜青灯为伴,白日扫扫庭前阶梯以渡此生了。 然而今日,朱雀的心心念念就在眼前,伸手可及。 就在眼前,就在眼前,就在眼前…… 终于,一双手抱住了朱雀。有今日这般的相拥,所有的等待与煎熬都是值得的。 泪眼婆娑的脸,朱雀仰头:“夛西,你拿什么娶我?” ”我拿我的命娶你,好吗?”夛西深情的眸子里全是星光。 “夛西,你快说拿什么娶我?”朱雀又一次咬着公子的耳朵问。 “雀儿,你停下来,我想跟你说清一件事情好吗,你停下来。”公子把朱雀怀里扯开一点点,刚好有面对面的距离。 朱雀推了一下公子:你娶我的东西呢,拿来。 夛西:雀儿,我跟你说哈。你静静听着就好。 朱雀:好,我听着。 夛西:雀儿,我把玉扣弄丢了,我已找了整整三年,我找不到了。我不想等了,我要先娶你回家,然后再去找玉扣好吗? 朱雀:夛西,玉扣是我们说好的嫁娶证物,你怎么就把它弄丢了呢? 夛西:雀儿,对不起,是我太不小心了。其实,我一直是挂在脖子上的。 三年前的有一个晚上,我突然发现我脖子上的玉扣不见了,我就跟她要,我知道一定是她偷走了。可她死活一个字都不说,我就把她关在房子里一个月,想着哪天她把玉扣还给我,我就把门打开。 一个月后,她还是不肯把玉扣给我,想着她老是被关着也解决不了事,就没关她了。 第二天,她出门了一趟,买回许多玉扣,说要赔给我。我没要,我说因为这不是我的那个玉扣。当晚,丫环就来告诉我,她上吊了。 我把她的后事处理了之后,我就一直在家里找那个玉扣,但找了三年,我也没找到。 (3) 朱雀听完,瞬间感觉有些累,她叫夛西先回家。 遇见夛西是在玲珑西街的一间当铺,他和她看见同样一粒玉扣,因为都喜欢,便不舍让给对方,夛西与朱雀在当铺大闹三百回合也无法让对方舍弃玉扣,只好商量先买下此玉扣出店铺后再争辩该归谁拥有。 一起付了银子后,便又找了一家茶舍继续争辩。争来争去话题竟说出此生非你不嫁,此生你肯嫁我便肯娶的话来。 然后两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如此吵吵闹闹纠纠缠缠三月之久,突然有一日朱雀竟然发现夛西家已有妻室,于是决定放手。 然而夛西不肯就此断了二人相互爱慕的关系。朱雀却已心生倦怠,就道出一句:你若真有心娶我,我便等你有一天可以来娶我,这玉扣留给你那天来娶我时的信物,说完便飘泪离开。 不能相见的日子太难受,可朱雀也不想夺人之爱,于是决定去玲珑山峰上的尼姑庵住段日子,以此断了这尘缘。 那日出门,刚过了渡口,又碰见夛西这冤家,索性说明去向便脱身。 哪料夛西死活不肯分开,并且说他会想办法让她妻子离开的。朱雀自知这是一句不能实现的话,于是便抛出一句:“夛西,那我等她死了之后,你拿着玉扣来娶我。”说完飞跑远离。 夛西久久望着朱雀远去的方向伫立…… 朱雀来到玲珑山峰的尼姑庵,以为住上三五几个月就会把夛西忘个干干净净,哪曾料想住到五个月时更加难受,没有哪一个夜晚不是闭上眼睛念着他入睡的,没有哪一次早晨不是睁开眼就想他的。 这样的日子一住就是三年,怎么都忘不了,而娘的身体越来越不好。 那一天,娘说要带她回家,她便跟着娘回家了。 回到家有爹娘的照顾和陪伴,朱雀发现自已已不再那么难受了,只是会偶尔地想起他,不过心情还是高兴不起来,每天依然是懒懒的,颓废的。 这样又是数月有余,其实这时候的朱雀眼睛里已有些色彩了,她能看见窗前开了一树石榴花,也能看见那一池水因石子的跌落而起你涟漪。 可是他却来了,带着骋礼和一节手指,还有那个她居然真死了消息。朱雀不太相信,她其实并不想她死,她只是急了脱口而说出的一句话,哪能当真这样想咧。 然而事实又摆在面前,她真死了,夛西寻玉扣也快变成疯魔了。 朱雀忽然意识到,这个玉扣似乎有某种牵制人的魔性。 夛西他说的玉扣丢了可能是真的丢了,而玉扣也有可能是被某一个人藏了起来也并不一定,但夛西一定是不知道这玉扣到底是被谁拿去的。 朱雀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跟爹爹把这件事说开,想看爹爹能不能帮忙解开一些问题,必竟爹爹见识多了些,或会听闻到些什么由此联想到玉扣这东西还有沒有别的来处。 (4) 朱雀见到爹,刚想把玉扣的事情说清楚,却张了张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朱雀摸了摸嗓子,干哑的干哑的,刚才不还好好的吗?看见桌子上茶壶里有水,便自已倒了杯白开水一口喝完。 “……” 天啦,朱雀突然说不了话,她的眼泪一下就从眼眶里往下流,她爹见她这样子,突然心慌心堵人一下就酸软酸软的。 朱雀也不是突然就想到玉扣有问题,她是那天听她爹说:夛西把手指剁了,就觉得事情有些蹊跷,想想自己什么时候会为了一个自已喜欢的东西(玉扣)而和别人争论,发展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那个夛西看上去也并不是爱争辩论曲直的人,他娘子也死得稀奇古怪,就为了一个并不值很多钱的玉扣寻短见。 朱雀想到这些都是说不过去的,却又偏偏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不行,还是要告诉爹一声。便找来纸笔,写上“玉扣有问题,请爹爹去寻夛西来家里,我想问清楚。”写完,要绿萍交给我爹爹。 朱雀想着:今晚睡一觉,明天应该就没事了。 可她这一晚,根本就没能睡上觉。只要一闭上眼,脑袋里全是夛西他娘子的哀怨。 朱雀从没见过她,那次知道夛西有娘子还是因为夛西喝酒醉了的时候听到的,其实他们感情还挺好,就只因那个玉扣,白白送了一条命。 朱雀一闭上眼就是她要朱雀和夛西结婚,说她没能为夛西生个孩子,是件很遗憾的事,希望朱雀能圆了她这个心念。 朱雀越来越怕,她不敢闭上眼晴,她努力地撑着眼皮,可眼皮就是搭在一起了。 一声司仪声响起,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对拜,双双入洞房。 洞房里,帐纬内,…… 日子扯了一下,便到了第二年初春,窗外桃树早已开了花,柳条也沾上了嫩黄,朱雀和夛西 两人面无表情地一起坐在房内的一条板登上,两人双眼都是痴呆呆地望着天空。 他们没有言语,也没有肢体语言,就像两个大大的布娃娃,而且还是连体的。 他们每天一起吃饭,一起上床,一起醒来,一起坐在那条板登看朝晖斜阳,这就是他们的日常。 朱雀的老爹娘早已流干了泪,眼睛看东西也已模糊不清。人生最悲情的莫过于活着早已失去意义,都还要如纸菩萨一样地活着。 朱雀老爹老娘想带着女儿一起赴黄泉,却怎么都拿不动朱雀。老爹老娘要是先行一步的话也放不下苟活在世上的朱雀,好端端的一个女儿如今活成了人线木偶,咋不叫老爹老娘心碎。 世上有太多的事原本说不透如果一家人还活在这种说不透的事情里,就是一个悲剧。 无解的悲剧啊? 直到有一天,朱雀眼角有了泪痕,一直看着老娘,然后用手摸着肚子,朱雀眼睛里有一种喜悦。 (5) 像死了一样活着的朱雀意外地有了孩子,对于老娘老爹来说有了希望和动力,却又开启了新一轮的煎熬。 这孩子能不能在肚子里安然存活,又会不会如期健康地生下来,朱雀爹娘每夭点香燃烛在佛前求菩萨保佑雀儿顺顺利利生下孩子。 有一天,街口一家的老药师者,听闻了朱雀的病因,决定想去看看那孩子。 于是提着药厢,带着顺手配了几副安胎的药,来到朱雀家。 当朱雀娘把朱雀的手交给老药师的时候,都老泪纵横了。 当老药师告诉朱雀爹娘,朱雀身体其实没有异样,一切都好,只是她的大脑意识和体症固定在某个特定的状态中,是浑沌与错乱的,对身体没坏处,只是脑神经受到破坏,但不会对生命造成危险。 朱雀爹娘终于有了欢喜,朱雀爹握着老药师的手感激不尽。 老药师叫朱雀爹用细火慢慢地煎熬胎药,一副药熬一次,熬的药水分早上,傍晚二次喝,吃七天药,只要在生孩子前不出现意外状况,就可以保胎儿大人无恙。 朱雀爹激动得一个劲地“好,好,好。” 朱雀娘一听到煎药,便急着去找药灌洗了。 一家人因有了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就有了希望,有了憧憬,有了力气。 朱雀的脸上也有了小小的变化,不再是那段日子样的呆滞和面无表情,这些天的她有了一丝丝的温和,虽然依然不说话没有过多的动作,依然是和夛西坐在窗前看日出日落,看花开花谢,看光阴离去。 朱雀娘现在看到朱雀和夛西的背影已不再感觉是悲苦和死寂,偶然撞到夛西侧脸看着朱雀的表情有一种安宁和静美岁月的安好。 日子在波澜不惊的时间里慢慢复苏,太阳光照射到窗棍时,朱雀和夛西己起床,有时候朱雀娘也会让夛西牵着朱雀的手去外面庭院坐坐。 今天夛西就自然地牵起了朱雀的手往门外面走去,当阳光照在朱雀身上时,腹部己微微有了凸起,证明生命在生长。 朱雀爹今天也去集市采购家里的所需物品去了,他感觉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未曾感受到阳光的照佛了,今天的他明知道不能阳光不能直视,可还是抬头看了看树尖枝上那跳跃的暖阳。 来到集市,买好了家中所需物品,想起已多日未见侯四爷了,便往侯四爷茶舍走。 拐了二条巷子,刚踏上茶舍的阶梯,就听到侯四爷的声音。 “哟呵,你这老兄今日被哪道风吹到我门子里来了?” “侯四爷,你可真乐,天天一把扇儿满嘴泡泡,老夫真羡慕你的自在呀。”朱雀爹发着感慨。 “朱家老儿,听说你家闺女病好了,又添喜了,恭喜恭喜。”侯四爷快嘴快语。 “你听哪个港咯,冒得的事啊,冒得的事。”朱雀爹怕生事,便不想确定这事。 “朱家老儿,您这是怕我去您府上讨水酒喝赖,这是好事哒,还有掩着藏着的。”侯四爷凑近朱雀爹说。 “想去我府上喝酒,只看侯四爷哪天方便,我天天在家候着。今日我还有点事,就不讨扰了。”朱雀爹拉起东西就去了城西。 (6) 城西有家当铺叫玲珑当铺,就是当年朱雀和夛西认识的地方,也是玉扣出现的地方。 经探问得之:这家当铺原是一个武林盟主的相好开的,后因武林纠葛她也被卷入武林后被人杀了抛尸荒野。 虽然那武林盟主后来找到并让她入土为安立了牌,而这当铺也曾是闹过几回鬼的。 听到这些,朱雀的爹己是额门冒汗。 回到家后,马上找朱雀娘商量为朱雀夛西两人做一件法事。法事做了整整一天,朱雀爹娘心里也就踏实了。 眼看朱雀的孩子月份快满,朱雀爹娘心里也是焦虑不安,生怕会有什么闪失。 于是又去请来那个老药师为朱雀诊脉,好在胎儿很稳。 朱雀爹娘又松了一口气。次日朱雀爹又把接生婆请好了,只待日子一到通知接生婆就好。 一个月后的桂花飘香之夜,朱雀生下一个7斤6两的大胖小子,接生婆都笑得咧开了嘴,说这是她今天接的最顺产的一个孩子,五官清楚,哭声像狮子吼。 朱雀爹娘高兴坏了,给了接生婆一个重重的钱袋另加一匹丝绸布料。 第二天朱雀又去请来老药师帮孩子诊脉,老药师也说,这孩子体格好,命相好。 孩子满月那一天,朱雀家里客人里三层外三层地争着要看孩子,特别是附近邻舍的人,传说更加邪乎:这孩子将来可是有大出息的,生的那晚屋子后面有狮子吼。 这孩子呢,也真真的好带。在孩子一岁半的样子,朱雀又怀上了。朱雀爹娘又忙里忙外,即欢喜又焦虑。 朱雀和夛西虽无病无痛也安生地呆在家,却需要人照顾,总是不能恢复到还没有看见玉扣的那个时候的他们。 八个半月后,朱雀生下一个女孩,5斤9两,红通通的四肢却修长得很。 朱雀爹娘高兴得只管笑。接生婆让他们去烧热水来抹身子也没听到。 然而在这个孩子满月的那个晚上,夛西的那个死了的娘子却炸尸了。 三天后,朱雀和夛西也无缘无故地死在床上,沒有痛苦,身上也沒有伤痕。 然后在她们死的那个床上发现了一枚玉扣,上面还沾着血迹,朱雀爹娘看到了当场双双倒地,一家四人就此黄泉路上作伴。 两个孩子也在那一夜消失不见,没有人看见也没有人发现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个玉扣在当晚也不知去向。 衙门的人是第二天听人说朱家冲死了人才能查看现场的,当然也没查出什么蜘丝马迹的:。 爹爹说完这些时,长叹了一声后又道:己经十八年过去了,没有再听到玉扣的任何消息,如今在二个月之内,出现了二个玉扣,这到底有什么联系呢,为什么这一只玉扣会放在鸿儿的腰包里? 我是乖乖女 (1) 莫名地,我陷入黑暗里,我有些怕,怕那些风过耳际的传闻,又怕我美好的年华会遭遇某些噩梦,更怕发生的事故在若干年之后又在我的身边重演。 娘说:“鸿儿,沒事的,一些传闻而已。” 爹说:“鸿儿,你只要不将一件事放心里,这件事便影响不了你。” 好吧,我依然做我美丽如初的自已,过我安静如溪水的美好岁月,任它慢慢的流淌…… 我一抬头,却发现残阳如血漫过天际正在慢慢腐蚀大地。 那些云,那些云朵,那些悬浮在天空的云朵骤然变得越来越多,越来越多,它们幻变成无数的模样,正拥着风踏着残阳朝我卷来。 那些山野的树林也咆哮着如列队的士兵正朝着我的方向急驰而来。 还有四野的动物,奔跑的,爬行的,都朝着我涌来。 而我是孤单的,一个人寻不到去路,也回望不了来路,绿植生长的地方像些妖魔鬼怪四处蔓延,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很快就要将我缠住。我拼命的跑,恐惧中夹带着崩溃,可我甩不掉那个迷雾的竹林和那条延伸又咆哮的小溪还有那些笑声怪异的石头。 有一个声音在天空指引我:来我这吧,这里只有戈壁,只有黄沙,四野茫茫。可是绿植就快伸到我的脚跟,我没时间去回应那个声音也根本回应不了那个声音,我只有不停地跑,不停地跑,才能不让竹林里的藤蔓缠住。 我已经没有力气,像个溺水者一样沉入深水中,泯灭了最后的挣扎。 然而就在我快要绝裂地离开时,一道光已覆盖我额头,你骑着马正穿水而入,看到我只用长臂一搂便将我带离这快要令我窒息的水底。 我好想靠着你的后背睡个长长的觉,可我的身子软绵无力,我的手臂抱不住你的腰身,我似乎又正在往水里滑去。 我仿佛间听到马嗷嗷的声音,又仿佛我已被一双手托着,我…… 我终于闭上了我美丽的眼晴,我好累好累。 “不要睡了,鸿儿,我来看你了。” “鸿儿,鸿儿,快快醒来。” 耳旁一直有个声音在呼唤,可我好想睡。 我知道,是谁在喊我。 我知道,是你来看我了。 可是我好想睡。 真的,我好想睡。 不知道自已睡了多久,也不知道我是否还会睡去。 此时,我醒了。 房间空空的,没有人声,没有人影。 那个来看我的人呢,你哪去了? 那个说要我醒醒的人,为何不等我醒来你就走了。 爹娘呢?你们都在哪?我好想喝水,可我沒力气呀。 这时眼皮又要快撑不住了,哥哥姐姐,你们在哪?我好想看看你们啊。 我一个人像在海上飘,没有风浪,没有日光,只有黑暗,和深褐色的海水。 我能感觉到深海中有蓝色的光亮的东西,还有许多游动的鱼尾,对,我只看见游着摆动的鱼尾,硕大的摆动的鱼尾,沒有鱼头,它们的身上有一种蓝莹莹的光。 我就这样漂浮着在海水里与它们并存着。 (2) 有一种声音由远至及近慢慢靠近,有着浓郁的香甜气息,你又来看我了。 “鸿儿,醒醒,不要老是睡呀,醒醒,最不醒来我就要吃你的樱桃了。”这是暮云珂的声音,他曾俯我耳垂说过,如果我不乖,就要吃我似樱桃的嘴唇以示惩罚。 我又总能不乖,我那么喜欢他,那么那么依赖他,我想睁开眼晴,用清澈闪着光彩的眼睛看着他,要让他明白,我是有多么的乖,多么地想靠在他的滚烫的胸膛,听他说着情意绵绵的话。 是的,他真的这么做了,把我抱在他的怀里,用他温热的唇覆盖了我的嘴唇,轻轻地吮着,咬着,…… “暮云珂,你在干嘛,我睡觉都不清静,你还欺负我。”我一醒来我就发现我不是梦里那个温婉的我。 说话如此的这般,惹司马珂笑意渐浓。他把我拥得更紧,:”我就欺负你怎么哒,我就爱欺负你一一上官鸿儿。” “暮云珂,我睡了多久啊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还是三个小时?”我看着暮云珂高高的鼻尖轻声问。 “上官鸿儿,你睡懵了吧,你都睡了三天了,整整三天,真是个懒虫。”我居然睡了三天? “青桃,绿萍呢,她们哪去了?赶紧叫她们过来。”我叫嚷着。 “小姐,你醒了啊?我去给你准备吃的去,青桃给你打热水去了。”绿萍急急走过来说完又匆匆走了。 我看着暮云珂,暮云珂看着我。 “暮云珂,我要起床了,烦请你走开点点,可以吗?”我瞪着眼睛望着他说。 “好呀,起床好呀,来,鸿儿我扶你。”暮云珂一脸猴相。 “你将在这里,我怎么下床,我还能走,不需要你扶,暮云珂,你今天到底怎么啦。”我有些奇怪,暮云珂为何这般对我? 青桃走过来,偷偷掩嘴而笑。 青桃见我看她:“小姐,这几天你老做噩梦,一做噩梦就叫司马霆,你一叫司马霆,暮云公子次次都听到。”哦,原来是这样。 “司马霆这几天哪去了,来过我屋里吗?”我小声地问青桃。 “司马霆每天来都是来了,不过就第一天进屋了,后面二天被暮云公子挡外面了。”青桃也小声地回话。 “那我爹娘来瞅我了没有,我哥我姐呢,他们都来了没有?我怎么就睡了三天呢?”我竟然睡了三天! 爹娘这三天还找人偷偷地给我做了法,安宅除魔障。 哥哥姐姐去武林盟主那里求取玉扣的“解药”了。 司马霆今天去了灵音庙,为小姐求一道护身的符。 原来,他们都怕我有事,就四处奔波只愿我平安健康地度过一生。 现在,我好想抱抱他们。 “爹娘,你们在哪?”我迈进娘的房,却没看见爹娘。 出了门,正见爹娘过来。“娘,爹爹,女儿好想你们。”我一把抱住爹娘。 “乖女儿,走,去娘房里。”娘端了一碗汤药,生怕被洒了一星半点。 我扶着爹走进娘房里。 (3) 爹娘看着我把药吃完,然后叫我坐着。 “爹,娘我这几天怎么啦?为什么要吃药,我不是好好的吗?”虽然有玉扣的事在作祟,但我并不相信世上真有如此鬼怪。 “鸿儿,你睡了三天三夜,感觉还好吗?是不是做了噩梦?”娘小心翼翼地问。 “娘,鸿儿好着咧。可能是随哥哥们出去玩了二天累了的缘故吧,回家就特想睡觉,一睡觉我就习惯性的做梦。这一回是看见了打架,就做了噩梦。但是我很好啊,真的,娘,爹,我很好。”其实,我真沒什么事,不想让爹娘为我操太多的心。 “鸿儿,没事就好。以后少跟哥哥姐姐一起出去,他们要是真有事,就管不了你多少,你还是在家安生些。”爹还是有些为我担心。 “好,爹,我以后会尽量少出去的。”最近,确实不太想出去了。 睡了三天,能量满满的,我在庭院里四处逛。 忽然看见司马霆往石头假山那里去了,我的好奇心又来了。 我悄悄地跟了上去,到了石头假山又不见了司马霆。 司马霆到底跑哪去了,这个地方除了一片梅园,没地方藏身啊。 突然想起梅园里有一处拐角走廊,很少有人去那里走动,因为那挨着山边,山边边上还有一座小坟,也没有什么出路。 司马霆会去那吗?他去那又是干嘛呢? 我决定去那个拐角走廊看看,看司马霆到底是不是去了那里。 然而,我还未走过去。就看见司马霆,暮云珂和暮云粱三个人一边争吵一边朝这边走出来。 好奇怪,他们吵什么呢?暮云珂两兄弟在这干嘛呢?见他们的脸色,都似乎藏着一个秘密,这个秘密可能只有他们三个人知道。 想着他们可能还没看到我,我就沿着假山快步离开,然后一路小跑回了自己屋里。 “青桃,我要喝杯冷水。”见青桃在,我只管坐在窗棂下,看那三个人会不会往这边来。 “青桃,我问你一件事情。”青桃递了水给我又准备走。 “小姐,什么事啊?”青桃站得笔直。 “青桃,我问你哈:最近你有沒有看见司马霆和暮云珂暮云粱三个人在一起过,你有没有看见他们往假山梅园那拐角走廊去过?”我随口问着青桃。 青桃望着我,一脸的疑惑:“小姐,我不知道啊,我也沒看见他们去过那里,因为我没去过那里。” “那你去忙吧,我就随口问问。”见青桃这样子说,就算了。 我又把绿萍叫了过来:“绿萍,你说这司马霆最近这段时间都住在我家,是老爷叫他住这的,还是他自已要住这的呀?” “小姐,司马霆不是那次在外面伤得很重时,你和上官公子一起带回家养病的吗?只是后来病好了,又为何没走,我就不知道了。”绿萍说的好像也是这么一回事。 那段时间都是姐姐在照顾他,我哪天要问问司马霆,他可否喜欢姐姐? (4) 在窗棂下坐了有好一会儿了,也没看见他们过来。 于是,我又走到假山那边去看,结果这三个人消失得无影无踪。 奇怪了,他们会去哪儿呢?要不去司马霆住的屋子看看。 想着想着就走到了司马霆的屋子,还真在屋里。 “司马霆,我来看你了。”我在外面大声地叫。 我听见脚步声,也听见了开门声。 “司马…”我以为是司马霆来开门,结果话还沒说完,嘴巴就给暮云珂给堵住了。 “鸿儿,下次不要再来司马霆住的房间,如果被我看见了,刚才这个动作会随时随地发生,不管是人多还是没人的地方。现在回你自已房间去,我们有事情商量。”我还没见到司马霆就被暮云珂以这样的方式赶出了门。 我有些懵圈却也只得乖乖地往回走。感觉每个人都有事,就我一个人百无聊赖。 在池塘边,看见有一条白色带花的锦锂鱼悠然自得地游着,我就坐在池边石子上,看它在水里游来游去,偶尔还会吐出一串泡泡来。 我的手不经意触碰到一颗石子,顺手捡起又丢向那条鱼,可能是石子太小的原因吧,这条鱼依然还是在水面游着,一点也不感知到害怕。 于是,我又找到一颗比刚才石子还大一倍的石子,再次打向那条鱼,这次它摆了两下尾巴就游到了荷叶底下去了。 呵呵,到底是知道怕了。 坐着坐着,忽然记忆里出现一些景像。 那是一个有些暮色的黄昏,我也是坐在这池塘边看鱼,看荷叶,看荷花。 当时就有一个穿着白色锦衣绸缎的男子轻轻地坐在我旁边,和我一起看鱼,看荷叶,看荷花,直到夜深渐凉,我站起身慢慢走回屋,他也未曾和我说一句话。 出于是女子的原因,我没有望向他的脸,也没开口问他为何要坐我旁边,由着他陪我从黄昏至月挂梅枝上。 那是几年前了吧,我还有点小,现在想来,那个影子有些像薯云珂,因为他不说话时,就是那种不让人打扰的冷漠。 “上官鸿儿,你是在这等我吗?”走廊上传来暮云珂有些愉悦的声音。 我不想作声,依然不动地坐在这池塘边。 “上官鸿儿,快来,我有事跟你涚。”暮云珂有喜上眉梢的开心。 我想着老坐这里也不好,便就起了身,想随处走走。 “鸿儿,下个月我带你去江南玩一趟,十五天左右就会回来。”暮云珂走到我身边拉着我的手说。 “暮云珂,是真的吗?你带我去,我爹娘会同意吗?”我好开心,又可以出去玩了。 “鸿儿,只要你答应了我,我就有把握求你爹娘答应我啊。”暮云珂等我答应。 “好,我答应,你去跟我爹娘说吧。”我说完就跑开了,只等他去跟我爹娘说。 今天还是月半,去江南还要半个月,也好,我得准备准备,这是我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 (5) 我坐在房间里静等暮云珂。 “青桃,绿萍你们过来。”我看到她们二个,就想喊她们。 ”小姐,你这么开心,叫我们是做什么呢?”她们二个站我面前望着我。 “绿萍,青桃,明天要是天气好,出太阳的话,你们俩帮我把那两个盛衣服的箱子拿出去晒晒。另外帮我挑十套漂亮的新衣服也拿出去晒晒,折好就放到那二个箱子里,另外还要给我装进去二双鞋子,和一些胭脂水粉头饰,对了,把那套我新做的男装也给我装进箱子去。装不了,就减二套女装。记得哈,这二天帮我做好这件事。”一下子,说了这么多,有些口干,找水喝去,懒得看这两丫头的表情。 今天也累了,就早点休息吧,反正还有这么久,也不用太急。 一阵敲门声传来:“青桃,去看谁来了,如果是暮云珂,就说我今天有些累,已睡了。” 青桃“哦”了一声,便转身去开门。 门一开,果然是暮云公子,便说:“小姐已睡下了,有什么事明天再来说吧。” “我才听到她说话,哪有这么快睡着的,我说二句话就走。”暮云珂边说边向里间走。 我听到说话声,赶紧掀帘而出。 “你不是睡了吗?怕我欺负你啊。”暮云珂见我穿戴整齐,忍不住又挤兑一句。 “不是见你暮云大公子来了吗?我总有不起身迎客的道理。说吧,有什么事?”我不想暮云珂在房间里逗留太久。 ”鸿儿,你爹娘答应了,只等你哥哥姐姐回来,我们就可以去江南了。还有暮云粱和司马霆也去,到时你得跟着我,少跟司马霆说话。”暮云珂这般说话惹我想笑。 “行,我听暮云大公子的。”我只想他快点走。 “上官鸿儿,你应该叫我相公了,哈哈哈……”暮云珂笑着离开了我的房间。 我叫青桃把门关好。自已也准备睡了。 躺在床上,想着和他们一起去江南玩上半个月,真真是太好了。 也不知暮云珂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居然会想到把我们叫在一起去江南玩?还是他们有事去江南顺便把我带上? 哥哥姐姐他们二个出门好些个日子了,为何还没有消息说快回家了。也不知道找没找到当年那个武林盟主,时隔十八年,还会是以前那个人吗,又或者他还会记得起当年那段往事吗。哥哥姐姐这样冒险前去打扰,不知是否能安然无事回家。 这二天爹爹好像事情也挺多,总是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的,出去办事也不带上司马霆,怎么说司马霆帮着赶赶马车,出些力气还是可以的不。 这司马霆也是的,这两天也是神出鬼没的,看不到人影,还跟暮云珂两兄弟走得这么近,不知道是在搞什么? 突然想起,上次去晶山还留下二套衣服在他梅莊,我得哪天遇见他得问问他,什么时候去晶山顺便把我的衣服带回来。 想着想着有些倦意袭来,我闭上了眼,稳稳睡去。 (6) 隐隐有阳光从窗帘射进来,微微睁开眼,天色已大亮,一夜无梦,精神倍好。 随意找了件衣服穿好,虽然旧了点,但旧衣服穿着硬是舒适些。 青桃和绿萍把我九成新的衣服全部拿出去晒了,连带二件顶好的披风。 看着满院子飘红扬绿的衣裳,全都是我的,心里美滋滋的,有一种满足感。 我的两个大大的厢子也被安置在太阳下哂着。心想着下个月的远行,还是跟着我喜欢的他们,快乐极了。 走过庭院,跨过走廊,看见娘又在收剪花花草草。 “娘,我来帮你弄这些。”我带上护手套,便学着娘收剪花枝枯萎了的叶和花瓣。 “你小心点,别把我的花儿折了。”娘怕我力气使不匀,反倒把花枝折断了。 “娘,我不会的。我只用剪刀把枯了的叶和花瓣剪掉,把草儿拔掉,其余留给娘弄。”我告诉娘我会怎么样做,不让她担心我会弄坏她的花。 “嗯,那你小心花瓣上的刺。”娘终于不再拿眼瞟着我怎么弄花了。 而我自然是不会弄折娘的花朵,我只想找些时间好好陪陪娘,陪她养养花,听她说说话,看她的一枝一叶,和她在阳光下的一颦一笑…… 时间又着急地过去了三个月,留在家的二年时间又少了三个月,余下的日子还会有些时间不在家中,所能陪娘的时光是越来越少啦,我得好好看看娘,以便他日娘不在身边时,我也能清晰地想起娘的容颜来。 “娘,最近爹好忙啊,我都好几天没见着爹了。”我问娘。 “是的,宇儿,燕儿不在家,家里家外的事就只能你爹一个人做咯!”娘缓缓地说。 “娘,你叫爹带着司马霆啊,他多多少少可以帮下爹的。至少爹有个照应吧。”我跟娘提议。 “我也叫你爹带上他,可你爹不肯,说没什么用力气的事,就是跑跑腿,传传话之类的。花力气或别的事等你哥哥姐姐回来再去做就是。”娘说完也把剪刀抹干净准备收好回屋了。 我帮娘提着一个放这些收剪工具的箱子。 把这些东西刚放好,薯云珂就来了。 娘看着暮云珂,又看看我:“你们不用管我了,自个去玩吧。” 我把最近我爹忙的事情跟暮云珂说,暮云珂就接着说,上官宇儿和上官燕儿过二天就该回了,大概在家还有十天的样子,那家里的事情也会处理的差不多吧。 我听暮云珂这么说,也就没说别的了。反正到了那天看哥哥怎么说,也可以在江南少玩几天也行,不用玩十五天,这样就家里也放心些,而且玩个八九天也够了。 爹爹年纪大了,不能太过操劳了。 我侧目看着暮云珂,皮肤好白,在阳光里他脸上那层毛绒绒的汗毛都变得无比生动,轮廓分明的面庞太容易让人心动。 我忍不住问他:“暮云珂,你怎么想着带我去江南玩呀。” 暮云珂:“因为我的鸿儿乖啊!” 江南的烟雨 (1) 哥哥姐姐终于回来了,满脸的风尘,一身的疲倦。 娘特意在鸡汤里加了许多名贵药材好让他们俩个能快点恢复精气。 哥哥姐姐喝了鸡汤之后各自睡了一天又一晚,便在第三天的早上醒来。 刚刚醒来,家里堆积了很多的事,就摆在他们面前等着处理,好在白天虽然忙,晚上回家就能吃到热饭热菜,也能安心睡个好觉。 十天就这样忙忙碌碌地过完了,家里堆积的事也基本办好了,我们准备去江南也该提上日程了。 当然,一去又是好几天,回来又会有堆积的事,爹爹的脚又有些不方便,所以哥哥还是决定自已留在家里。 第二天,我们五人就浩浩荡荡地向着江南出发了。 我们刚到江南,就迎来一场大雨,那些无人注目的野草,却因了这场雨焕发出更强劲的生机来。 我们在船上用自带好的粮食充饥。途经近百公里的陌生水路,到达这个叫做江南的地方,陌生的东西让我兴奋,看着一片茫茫的海,这样的快乐接近极致。 江南的水面飘满浮萍,水底还会长出细长的水草,水便因了它而变得干净清咧,可以映照出雨过天晴后的天空,不染一丝尘垢。 江南多雨,那无数的水珠沾在它们肥嫩的叶片上,我几乎能看见阳光在水珠上折射出的五彩幻境。 江南多烟雨,浩浩淼淼,人在雨中行,那种与天地相接合的快乐令我比较舒缓。 江南的话语声,软糯糯的,有点浓稠,像化不开的蜂蜜水味道。 好不容易看见一个饭庄,正升起炊烟,未闻到饭香就感一阵饥肠辘辘,我眼瞅着他们是否也如我般这种馋。 暮云珂领我们走了进去,我看见进门桌上摆着一碟糖醋排骨,味道即刻扑入我鼻孔,口里便多了口水。 暮云珂让我们坐在里边靠墙的外置,他打量了饭庄的每一处。 随后叫来店里伙计,点菜,叫酒水一气呵成。 我想看他是否点了糖醋排骨,又怕他把我说成猴急相。只好忍着,可还是跟姐姐说了一句:”姐,你要是喜欢吃糖醋排骨就叫暮云珂点上一份。” “鸿儿,姐不吃糖醋排骨,太甜,暮云珂,我想吃的是酸辣水煮鱼头。”姐看了看我,直接跟暮云珂说她喜欢吃的是江南的酸辣水煮鱼头。 暮云珂喝了一口水,回答了我们:“这二个菜都点了。” 又看一眼司马霆:“你喜欢吃的卤水牛肉片也点了。暮云粱的口味和我差不多,八个菜,应该够我们吃了。” 我拿眼瞧着暮云珂,我一直以为只有我哥上官宇儿才知我所有的喜欢,却不知他也知道。 店里小二快速地上了几个凉菜后又把热菜都上齐了,我拿起筷子只等他们夹菜我就开吃了,实在有点饿了。 他们三个男的,要了一斤水酒,慢慢地夹几粒花生米,吃几片黑木耳,而我已连续啃了三块糖醋排骨了。 那个水煮酸辣鱼也真好吃,酸酸辣辣的好应饭。还有那个辣子鸡丁也很好吃,又辣又嫩。 我吃完时看他们边吃边聊慢慢腾腾的,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能吃完,怪自已吃得太快,这下子干坐着看他们吃。 (2) 我起身朝窗户边走去。 看见斑驳的墙面,有脱落的石灰,这一年又一年的印记,褪色后的红砖青瓦也倍感沧桑。一排排房屋整齐排列,檐角向上轻轻翘起,似乎是一个绝美的笑容。烟雨中的江南古镇似乎埋藏了多年的心事,经过这么多年雨水的洗礼和风暴的夹击,终于再也无法隐遁了,它需要倾诉,它想给这一片天,诉说那些古老而神秘的往事…… 而我静静地看着这堵快失去原有色彩的城墙这片城市风卷落叶的地面和云叠云涌的天空,还有几只云雀似的小鸟俯冲天际又瞬间如落叶般飘然落下。 正欲看小鸟跌落去何处,身后响起暮云珂的声音:“上管鸿儿,在看什么呢?要走了。” “嗯,好的。”我转身走向他们。 跟随他们走下了楼,绕过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巷子,司马霆说:“客栈就在前面,上官燕儿你陪我去买点东西吧。” 我们三个就站在原地等他们。 “鸿儿,你要不要去买些吃的?”暮云珂问我。 “我不想去买,有些累。”我小声说。 “暮云粱,你去买些糕点和炒的板栗回来吃。”暮云珂又叫暮云粱去买东西。 街对面就是买东西的地方,暮云粱一会就买回来了,板粟还热乎乎的。 我原以为姐姐他们买东西很快就回,可眼看天都快黑了,还看不见到他们。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在街角等他们,为何不去客栈等他们回? “暮云珂,我们可以先回客栈吗?这样站在这里等也不知道要等多久?”我跟暮云珂说。 ”就在这等他们,直到他们回。”暮云珂语气坚持。 站在这里,等他们,是等他们吗,我怎么感觉不像是等他们,而是我们故意站在这,就是想让某人或某些人发现。 否则,我真想不明白站这街上等他们回有些什么意义? 正在我想不明白的时候,我还真发现了二个人,正在从晶山回家的那个晚上遇到的那俩兄妹。 那俩兄妹应该早就看见我们了,他们现在就坐在对面那条街的楼上喝着茶。 “暮云珂,暮云粱买板栗的那楼上坐着的两个人我认识。”我告诉了暮云珂。 ”你怎么会认识这地方的人?”暮云珂神色疑重地看着我。 “就是上次去晶山我们回的那个晚上认识的,当时哥哥姐姐还帮他们解了围,有人想杀他们。”我把知道的都告诉了暮云珂。 姐姐为何还不回?我有点担心,怕她和司马霆又遇上什么意外情况。 我又看了那二个人一眼,他们还是那样坐在那里慢慢的喝着茶。 要是哥哥在,就好了。哥哥一定会记得他们。 司马霆怎么还不回,买东西需要这么久吗?这暮云珂是什么意思啊,天都黑了,还站在这街上动也不动。 实在是揣摩不了暮云珂的心思,我只有安静地跟他们等着。 (3) 我走到暮云梁身边,问他要板栗吃。 我接过板栗,找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慢慢剥板栗吃。 正剥第四粒板栗时,司马霆上官燕儿回来了。 我走过去,把板栗又放回暮云粱的腰包里。 我跟着他们跳上马车,又找到里面一点的位置坐下,我想好好地眯一下。 刚才站在街上那么久,瞪着眼睛四处望,把眼晴都瞪涩涩的了。 “听上官鸿儿说,她刚看见你们从晶山回的那个晚上帮他解困的那一对兄妹。”暮马珂说。 “他们也来江南了吗?怎么这么巧,还碰上了。他们往哪去了?”上官燕儿的话。 “他们和我们同一个方向,难道也是为同样的事?”暮云珂说着又像在思考一件事。 “我们先去塘湾找个客栈休息一晚,明天再去确定那事吧。”司马霆的声音。 “也好,那就这样。”暮云珂的声音。 原来他们来江南是有事要办,要办的事又不肯我知道,又带着我来,还真是有意思,既然这样,我也装作不知道,随你们怎么玩。 客栈订二间房,我和姐姐一间,他们三个一间。 姐姐把东西归置好之后,要我先洗洗就睡觉,她还有东西在司马霆那。 我找出衣服,洗涮了一下,又洗了个澡身子暖暖地正好睡个好觉。 他们把我置于事外,我也就装不知道,我连花拳绣腿都耍弄不了,反正也帮不了他们什么忙。 虽然沒做什么,跑来跑去的也挺累。 在这么一个偌大的江南,怎么就在那个地方碰上那一对兄妹,仅仅只是巧合吗?这分明就是他们在做同一样事情。 而我一点也不知晓,他们也不让我知道。可是为什么又要带我来江南。 那个暮云珂说好要带我去玩,应该是等事情办好之后吧。那我就明天自已先去外面看看热闹。 我把衣服拿出来重新摆好一下,明天就穿这套浅粉的衣服。 门响了,姐姐回来了。 “姐,明天你们会去哪里?不会把我一个人丢在这房间里吧。”我问姐姐。 “会带你去的,你只要不乱跑,只要紧跟着我们,明天去的那地方人多,我们都要在一起,散开了就难找。”姐说着就去洗澡了。 既然姐姐这样跟我说,那就一定会带我去的。 风总是把窗户吹得吱吱地响,我晚上是听不得声响地,于是想去把窗户固定好。 走至窗前,随意地往外面看了一眼,突然发现暮云珂兄弟俩正出去。 我便想着司马霆一个人在房间,可以去问问他们是去干什么了? 我加了一件披风,开了门直朝他们的房间走,我刚想敲门,司马霆却在走廊那头叫我。 “司马霆,我刚刚关窗户准备睡觉,却看见暮云珂两兄弟出去了,我就想来问问你他们干什么去了。”我想司马霆会跟我说的。 “上官鸿儿,明天他们会跟你说的,今儿晚了,你先回去睡吧。”听他这样说,我只能回房去睡了。 回房后倒床上便睡着。 (4) 我还在睡梦中,姐姐就把我喊醒。 我又赖床上几分钟后才睁开眼睛醒来。 穿上昨天准备好的衣服,涂了一点点胭脂就出门去找他们了。 推开门见他们在吃东西,清早就买了一个全烤鸡,我真真地惊呆了。 “鸿,快吃点好东西,今天我们会去一个地方,那地方沒有饭吃,还要很晚才能回,所以早上要吃点肉,大家才会有力气赶路,你也吃个鸡腿。”说完就撕了一个鸡腿给我。 鸡腿闻着还挺香,吃着也挺嫩的,这么大一个烤鸡,我们二姐妹吃腿,司马霆和暮云粱吃鸡翅,暮云珂撕了半边鸡身在吃。 另外桌子上还有五笼饺子,还有几碟凉菜,卤猪肝,盐水花生米,木耳。 “我们不能带些吃的吗,早上吃的最多,到了下午还是会饿的呀。”我觉得我一天吃一顿饭是不够的。 ”那带的也是干粮,只能填一个肚子,也不能带很多,今天去见一个人,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到简单,干净,清爽。”暮云珂说。 既然这样,还能说什么话呢? 吃完之后,司马霆就只准备了一壶水和五个肉夹馍,其余都没带。 我们轻装前行,放马扬蹄,一路向着三雀山奔去。 暮云珂说,这地方不是很远,不过十里地,可是从山下到山顶那可要好几个小时,上去还好可以爬,下山就不好玩咯,只要不踩稳,那一跌下来就吓人啦,那么高的山,还比较峭。 我一听有点受吓,“暮云珂,我不想去了。” ”我们都要去,这次都要去。”暮云珂说。 “为什么啊,为什么非要爬这么高的山,到底去干什么呀,那山上又有什么可以帮我们的吗?”我真的想不明白,去那干嘛。 暮云珂不说话了,只赶着马儿跑,我们不得不跟上。 突然,我的身边奔过去二匹快马,一男一女,都是白色衣衫,束高高的发,对,就是那对兄妹。一下,二匹马又跃过了暮云珂了。 暮云珂也没追,任他们走前,我们几个还是原先的速度拽着马疆向前跑。 没过多久,就看到了那座山,高高地直耸入云端。 又跑了一阵,才到山的脚下。 司马霆和暮云粱,先去探探路,看有没有人多一点的一条路,如果有那条路就是最好走的一条路。 暮云珂把马牵去马棚,便回转来,带着我们去爬山。 我望着这头顶的山,有些畏惧,这么高的山,靠双腿走上去,不知道要爬几个小时。 我又望向那山腰,今天好像没什么人爬山,人影都不见一个。 只有我们几个人在往山上走,还没开始爬,我腿就有些发软,今儿个怎么上去咯。 忽然听见姐姐叫:“你们看,他们都到那儿了。” “谁呀,谁到哪儿了?”我寻着姐姐指的方向看。 真的,就那兄妹俩,还爬得挺快的。 (5) 我真不想爬,这么高的山。我怕我有命爬上去,却没命走下来,那么高的山,仰着脖子看颈梗都是痛的,还要爬上去又走下来,这是上去成仙吗? “暮云珂,我能不上去吗?我不想上去,去那上面干嘛呀?”我大声对暮云珂嚷嚷。 暮云珂见我真的没爬,也懒得说我,自已迅速地往上爬。司马霆,暮云粱,上官飞燕跟随其后。 看他们那架式,定是想赶上那俩兄妹,如若我跟着爬,只怕他们还要爬上爬下地管我。 我不用爬了,倒也安了心。我忙走下来,离山远一点,再看他们又爬了多高也不那么累了。 一眨眼间,就感觉他们到了半山腰,只见几个点点在动,我已分辨不出那谁是谁了。 一个人也没意思,便看了看路,记住了几个高点的风景,想着去看这山附近的风景时还知道回到这地方来。 看看这山上的树大得我都一个人抱不过来,还有一些奇异的花果虫草。 这山上还有好多的果树,我大都叫不出名字来,真想摘下几个解渴,却又怕有毒。 这红得发紫拳头大小的果子我闻着像是熟了的果子香,我便摘下一个,然后把皮撕掉,小心地咬了一小口,舌头并没有被麻的感觉,我又咬了一口大的吃,酸酸甜甜的,挺好吃,不过还是感觉太熟了一点,要生一点点更好吃。 于是我又在这看似灌木丛一样地植物枝桠上找,希望还能摘一个吃。 可是我多么仔细地找,终究是没有了,还没吃够味道就没得吃了。 心想着,既然这里有,就不可能只有一颗长这样果子的树,我便顺着这间隙一片灌木丛一片灌木丛地找。 找了好大一片地方,还真不再有这样的树和果子。 像別的可以叫出名字的果子。有梨子,这山上就有好多这种野梨子树,也长了许多梨子,不过这梨子皮是黑皮,上面还长着芝麻一样的点点。 还有石榴花,毛栗子什么的。 想着不能走太远,我就转回来坐在他们爬山的地方等着他们下山来。 抬头一看,都沒影了。不知道他们到了山顶了没?或者拿到了他们想要的东西了不?还是见了他们想见的人。 说不定那山上有成了仙的仙人,然后看到他们就传一些功夫和秘笈。 还有就是去了山顶,看见了道人,寻到了自已想要的药丸。 药丸,我有点迷乱,他们是为我寻药丸才去爬山的吗?但是我真的没有病啊。 看前眼前这座山,忽然感觉如此的高不可测,高不可攀。 看不到他们,我突然有些想念。然而现在的我,只有坐在这里等着他们下山来。 风徐徐地吹,吹起我的发丝,也吹皱了我的心房,荡起了一层一层的漪涟,在我的内心卷起一朵美好的花来。 圣洁地开在这座山上,开在这葱茏又茂盛的山野之上。 (6) 夕阳穿透树梢,洒下万缕金边,落在山花上,落在草地上,也落在我的眼眸里。 在这山林的暮光里,我想起我那今世也有那么几个人,对我也是真真的好。 在那年十七岁的盛夏,我们有太多埋在心里的理想和不可挣扎的贫乏的现实。 然而因那几个人,我的青春依然有着色彩和骄傲。 我喜欢爬上树坐在枝杆上在有月亮的夜晚,听风赏月想一些有可能在未来发生的美好事情。 也喜欢听那几个人讲他们世界里所有的兴奋和青春岁月里偶然激动人心的插曲和青涩的爱恋。 在那样旺盛生长的雨季里,还有些朦胧又懵懂的期待中,他也曾暖心地待我如明月。 记得有一次晚上,我们相约去邻村看电影,不料天黑我跌下一个土坡,一阵麻痛后他扶我起来才发现左手断了。 不知是因疼痛产生的恐惧还是因为无钱治好手臂而害怕,突然就昏倒了。 是他背着我在黑夜里行走5里的地,找到镇上的专门治跌打损伤的赤脚医生那里治我的手伤,又跑回家去抓了3只大黑母鸡背了家中一坛十斤装的药酒送去那赤脚医生家当医手臂的费用。 因了他帮我及时地送到医生那里治病,我的手臂三天就好了,当时在我年少的心里这段心情曾温暖我很长很长的一段岁月。 也因了3只母鸡和十斤的药酒他被他的父亲狠狠地用树枝抽打了一次,三天都只能抱着忱头府身而睡。 我知道后哭得无比的心痛却又不知如何去安慰他。只得把奶奶给我的二块零食钱和家里的几个鸡蛋送去给他。 我现在都清楚地记得他咧开嘴笑得模样:明媚温暖,不惹风尘。 后来那些和我和他都玩在一起的伙伴知道我和他的事情后,有人从家里偷一只鸡送去给他,有人从家里用瓶子装二斤米酒拿给他,也有人在家里抓一只家兔送去他家。 那些他不能出门的日子,我们起去河边抓的鲫鱼,池塘里摸的田螺都会送去一份给他家吃。 有时候几个男生晚上也会把他偷偷架出来,我们晚上坐在晒谷场看天上的月亮,数天上的星星,吃着自家菜地里摘来的黄瓜… 慢慢地他父母也不再生气,不再骂他,而我们年少的友谊更加醇香,更加坚固。 那些年,那些岁月,那些年少的一起长大的伙伴真的可以讲出很多的精彩又有人世温情的故事来,纯净得如早晨叶脉中托着的露珠,晶莹又透亮。 一晃岁月又无声无息地辗转数年,我那些少年的朋友如今洒落在我不可及的人间盛世,过着我想过的日子,做着我年少理想中的事情,枕着他们的白月光舒适地生活着。 而我时常会坐在我小小的窗台,卷起一角窗帘,静静地看着窗外城市夜色中的千万窗灯,怀念着那些一想起就热泪盈眶的最初欢喜和一群天真无邪的少年那相依相扶陪伴的成长时光。 故人归 春去春来,花落花开,故人从江南缓缓归。 离别十二年,所有的记忆已淡得如一杯过了夜的茶水,不能再拿来喝,即使当年的思念浓烈到如血液几乎割断不开。 看见了你,依然感觉是一种美好,是一种对往事如烟的了断,至少你我彼此在这一生遇见时惊艳,擦肩又难舍,回眸时百媚生,热愛中又突然离去,留下十二年杳无音信的疼痛与暗伤,当一切往事能风轻云淡般飘过时,你又站在我眼前,我却已恍若隔世。 你能安好,便是一种圆满。 你却跟我说,要听听我这十二年的风、花、雪、月。 好啊,即使过日子有种煎熬难耐,不过现在也可以偶尔坐在窗台看云卷云舒。 那年,你自离去,不曾留下只言片语。 当时,我总以为你有一天就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你只是离开了些日子,却依然想着要尽快回来。 当一种等待在寒来暑往中慢慢终结,我才知道你此一去,便是山高水远只有天涯沒有咫尺。 于是我把空落落的心丢置于楼阁,任它风干成蜘蛛网,哪怕沾染了灰尘和苍蝇我也不想再去感觉疼痛。 夜,终是要来的。 孤独,疲倦,身躯似行尸走肉,躺下闭上眼就会昏昏沉沉睡去。 当窗户有些微光,一日又已开始,机械性地重复一日又一日的工作,过着最简单的日子,不会有悲喜亦不曾忧伤或快乐。 直到有一天,我在太阳底下昏倒,是他把我扶到树荫下,为我买来荔枝罐头和二个鲜肉包,吃完我才恢复了气色。 他告诉我,我是低血糖的身子,所以我要一日三餐吃饱吃好,别再饿着自己,要学会照顾好自已,学会快乐地生活。 我感激他给我的提醒,原来这世上除了你还会有别人愿我快乐地生活。 慢慢的我开始学着做好吃的菜,也会一个人出去逛逛,偶尔独自去看场电影。 有时还会和同事一起去参加活动,爬山唱歌打打麻将。 我开始喜欢上这种生活,一有休息日,就会主动找人聊天,找人玩,心情越来越好。 又一日,我又碰上了他。 我想跟他说声谢谢,并请他吃一餐便饭。 他愉快地答应了我,并带我去了一家庭院式的餐厅,挺有格调的西式餐厅,他点了一瓶红酒,四个菜。 那晚我很开心,那是你离开后一年时间里唯一的一次真正的开心。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便没有开他的电动车,却坚持走路送我回家。 他说今晚的风刚好可以吹醒微熏的人,在有月色的夜晚有人陪着走走路,说说话真好! 是的,有人陪着笑,陪着吃饭,陪着看夜色,真好! 平常老觉得回家的路很长,路灯都数不过来,可那晚回家的路变得很近很近,几乎就只是几句话的时间就走完了那段长长的路,连路灯还没来得及数,家就在眼中了。 我跟他说:谢谢你,今晚有你,我真的很开心,我己经很久没这么开心了。 他说:回去吧,睡个好觉! 当然,今晚一定会睡个好觉! (2) 你可还记得,我们的遇见! 我还记得呢,那是一个喜庆的日子,我的一个远房堂哥结婚,安排我去接亲。接亲的那一天下着绵绵细雨,因为人太多,我也不太喜欢热闹,当都和新娘子取乐的时候我便悄悄溜到邻家的屋檐下坐着。 那时我还年少,也活在理想中,而你就是我理想中的“王子”。 而就在那个时候,你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那么绵绵的细雨,那还是在四月,天还是有点微微凉,我就那么看着你在井旁洗衣服。 其实,那时候的我特喜欢穿军装的还帅帅的男生。那天雨中的你就是我特喜欢的模样:高高瘦瘦的,脸上皮肤白白的,浓眉大眼,剪了寸头的头型配上白色衬衣和一条绿色的军裤真的是帅呆了。 我就一直坐在那屋檐下看你洗衣服,一直一直那样看着,不曾换过姿势。 我也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我在看你,我记得你好似不曾回头看过我,所以我就一在看着你直到你把衣服洗完。 当你站起来时,提着洗衣服的桶子往我这方向走来时,我才别过脸往新娘子家走。 然而那一天我便记住了你,而且记忆深刻。 只是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那天是否看到了在那个屋檐下看你的我。 自那日后,我便没遇见过你。 因为新娘子的家离我家太远,我是不可能去那个地方找你当作偶遇的。 日子一晃就半年之久。 偶一日,我在镇上赶集去一家理发店想剪个留海。恰巧就碰见了你,我一眼就知道你就是我放在心里念想了半年的帅帅的当兵的男生。 而你从镜子里看到了我,我故意地也从镜子里望向你,我想相互望着的时间应该足足有一分钟吧,我的小小心脏就扑腾扑腾整整地跳了六十次。 然后我装着面无表情地找了个登子和你背向而坐。 当然我也听到了你跟理发店师傅说话的声音,还听到你有些调皮的话语和朗朗的笑声…… 理发店师傅解下了你的围布后便直接用你的围布抖了抖就套上了我脖颈,我感觉还带有一丝温度。 于是就跟师傅说,这围布上好像有头发,你能再抖抖吗? 你当时马上就跟那师傅说:呵,人家嫌弃我系过的围布了。 我当时不敢发声,也不转头看你。 而你却走到我侧边,低下了你的头,用你如星晨大海般的眼晴盯着我说:别嫌弃我咯,其实我是洗了个澡换了衣服才来理发的。 你说这句话时,我的脸上有了你的气息。我抬头望向你,发现了你眸子里有我的影子,我张了张嘴却沒有说话,但脸却莫名地有些发烫。 那师傅笑着说:扬帆,人家给你看得脸都红了,你还好意思盯着不放,莫非是一眼万年了,哈哈哈… 扬帆,我瞬间就记住了你的名字,并且在心里默念了好多次。直到你离开,我的脸一直烫烫的,我低着头,不敢让师傅看见,怕他取笑我。 后来还是从师傅口里得知,你昨天刚从部队转业回家,今天一大早就特么想来赶集,说好几年没赶过集了。 当然,我还听到一句,他说你希望会在赶集时碰上半年前在你家屋檐下看你洗衣服的那个女孩就好。 原来在你家屋檐下看你的那天你就知道了我的样子,那么今天的你也就是认出了我。 (3) 时光莫名其妙就被沦陷。 我不知道那师傅是否知道我就是那个在你家屋檐偷看你洗衣服的女孩,还是只是随意地说给我听。 而你扬帆的大名我是记住了,只是不知你我下次又会有怎样的机缘巧合而再次碰见。 喜欢一件事时,会总是想着去做,而喜欢一个人时,便总会去那个碰见的地方走走,这样的话有可能会出现奇迹——再次偶遇你。 因为动不动就想着那张帅帅的脸,总是在静下来的时间便会回味那呼在我脸上的清爽气息,这让日子变得有些寂寞与难耐。 这日,被欣欣拖着去她婶婶家里拿猪血。(在乡下,自己家里杀猪会把猪血全部留着,然后会叫上自已家的亲戚熟人来拿猪血回家吃。)我坐在欣欣自行车的后座上正无聚交点地看一排一排的天线杆向后退去,偶尔有几只麻雀在电线上扑腾扑腾地飞着。 经过河边这条路,便可看见她婶婶家了。可是这条路被车子压得很烂不好走,只得扶着自行车向前推。 不好不坏的心情被一声口哨给硬生生地勾了过去,而且一看还吓一跳:去了那么多次的镇上都未遇见的人却在这河边给撞上了,还听见欣欣惊喜地叫着:扬帆,你啥时候回来的呀。 天啦,居然欣欣认识还很熟! 你走近我们,笑着看了看我然后回答欣欣:我回来快有半个月了。 “都半个月了啊,你去看你外婆了吗?”欣欣又问。 “现在就是去看外婆,这么巧却碰到了你。”你又瞟了一眼我对着欣欣说。 “扬帆,上次你回家探亲时说要找女朋友,怎么的,找了没有?”欣欣管他的事真多。 ”哈哈,这你问到点上了,我还没找到了,要不你给我介绍,你身边这位就很好,你帮我问问,看她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你一本正经地。 欣欣看着你,又看看我,笑得一个花技乱摇。 “扬帆呀杨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我是喜欢你的,想不到今天才知道我不过是一厢情愿,而你喜欢小妖,小妖你又是什么时候认得他了。(陶是我的姓,陶小妖是欣欣给我起的小名)” “欣欣,别听他胡说,我都还不认识他。”我着急分辨。 “说什么不认识呢,你我这是第三次碰见了,我真的是这样子想的。”你面红耳赤地表态。 “陶小妖,你留下和他讨论这个问题吧,我走了。”欣欣说完就骑着自行车摇摇晃晃地走了。 “杨帆” “陶小妖” 我们一齐喊了一声。 立马又双双哑口了。 我转背想走,可你丢下自行车,走过来一把抱住我,“我真的很喜欢你,从你安静地坐在我家屋檐下看我洗衣服那天开始,我就想你,己经想了你整整七个多月了,我也看得出来,你也是喜欢我的。”扬帆从后面抱着我,说话时的气息都落满了我的脖颈,有些温润已开始蔓延…… (4) 白云朵朵,有阳光穿透云层,给房舍和树木渡上一圈霞光,这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 我跟随姐姐去菜园浇了菜又摘了些菜回家,吃过饭后我想去欣欣家玩。 路上又遇上了你,或许我隐隐知道你今天还是会来找我一,于是我就早早地出了门。 我欢喜这种喜欢,却又有些忐忑不安和忧思焦虑。 你把自行车放置一户人家,然后拉着我的手慢慢地走。 你我都不说话,怕一开口就会是思念,哪怕昨天才见过。 憋了一会儿,你还是抱住了我的腰,“陶小妖,你做我女朋友好不好,我真的好喜欢你。只要你答应,我就让我爸妈找个人陪他们去你家提亲,定了亲后,我带你去长沙找事做,赚了钱就回家结婚。”你一口气就把话说完了,好似也像松了一口气样地傻愣愣地看着我。 而我,听你像背书一样地说完这段话后,一想到原本可以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可以带着爱满世界去流浪,可以天涯海角跟随的浪漫与爱情的跌宕起伏似乎都会随着我的答应而变成失去。 可是爱情还未开始,就要开启另一种实质性的人生了,那么我这一生就像爸妈一样了吗。 当然一生只爱一个人是我的愿望,像爸妈一样一生相依相扶地朝夕相伴也是一种幸福,可是我好想你先带我去看看世界,经历一些人生的起起落落之后,再回来谈婚论嫁生儿育女。 可你执意要先确定关系,说不愿太浪费时间,每一种选择都不想遗憾,所以就要在做选择的时候同时负担责任和懂得付出。 我只是想先去看看世界,见识一下外面世界的山川河流,走一走自已的人生路。 而不是刚刚在父母的眼中长大,突然地又变成你“小孩”式的爱人,那我这一辈子哪个时候是做了我自已,活成我自已想要的模样。 我没有不答应做你女朋友,而是只是想做你的女朋友,却不想这么快就成为一个男人的女人,哪怕这个人是你,因为我还太年轻。 “扬帆,我真的很喜欢你,也愿意做你的女朋友。但我还没有做好要做妈妈的准备,所以不要去我家提亲,一旦定了亲,我就不能违背你的意愿了。” “你就这么不想要我,相爱就要相拥,就要在一起,除非你不爱我。” “我真的爱你,可是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个时间段。今天我们才是第四次见面,昨天才算是相互见识,今天就要确定关系,你是不是也太急了点啊,朱波。”我有点累。 “陶小妖,我就是喜欢你,就想爱你,就要拥有你,我一刻都不想等了。”他也有些颓败。 (5) 这几日时间静止得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我也不再想什么,有些东西放着便放着了,提起来会生痛。 除了做些家务活,便跟着姐姐去菜园子淋菜摘菜,大多数时间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看漫画,看杂志,也看散文,只要是能消磨时光就由着自已慵懒地活。 这一日又逢集市,姐姐叫我去镇上帮她卖她自己在田地里挖的泥鳅,她呢需要给家里买些生活日常用品回家。 在集市,我看着这大半桶的泥鳅呆呆地立着,姐姐告诉我七块钱一斤,六块五也行,只要能卖掉就好。 站了大半个小时,无人问,我有些待不住了,心想要是有钱就好,把钱给姐姐,自已提着这半桶泥鳅回家自已油炸了吃。 就在生烦时,来了一个男的,问泥鳅多少钱一斤,我脱口说了十块,男人也沒答话拿了漏子就在铁桶里捞泥鳅,提起时有半漏子的泥鳅,问这要多少钱?我说不知道,你要这么多就随你给钱。那人给了我20块钱,就走了。 没隔多久,又来一个男人,又问我泥鳅怎么卖,我还是说了十块一斤,他又拿漏子捞,看他捞的比先那个男的少了一些,就要他给十五块钱就好,那男的掏了钱给我就走了,居然捞子也顺带走了,我也没发觉。 第三个买泥鳅的,还是一个男人,我说这桶里也没多少泥鳅了,你要的话30块钱全部拿走,那男的说行,速拿出个漏子把泥鳅全倒进漏子给了我30块钱走了。 卖泥鳅的地方全是水,我就提着铁桶换了个不远的地方等姐姐。 刚过一会,姐姐就来了。我把钱给了姐姐,姐姐又给我五块钱,我接了便想着买点东西回去吃。 一个转身你就站我面前,说我们一起去走走。姐姐见状,提了桶子说她先回去了。 我只得跟着你离开这热闹的集市住人少的河边走去,一路上你没说话,我也没问你话。 在过桥坝的时候,你想牵着我的手,我也没挣扎,任你牵着。 过了桥坝你问我:“小妖精,你答应我订婚好吗?我妈说了按你家的礼数来,只要能做到的都可以答应你。我妈还说,订婚后一起出去是最好的,过年就回家把婚结了。” 其实我好想答应你,可是我还没想明白,我们才见了几次面,还不怎么了解彼此的个性,喜欢和各自对未来的要求,就这么快地订了婚,总觉得还是有些急和不妥。 就婉转地跟你说,我姐姐都还没嫁人,我自已也还没挣一分钱给爹娘,他们才把我养大,我就要嫁出去了,我跟他们说不出口。 “小妖,你就嫁给我咯,我真的好想娶你。我总想着第一次你坐在我家看我洗衣服的那天,我从那天起就爱上了你,就想娶你做我的女人。到现在已过去七个多月了,我不想再等了,想你太苦了,每晚都睡不着觉。”你捧着我的脸说。 “扬帆,可是也不能这么急啊,推迟几个月好不好,我想谈几个月恋爱再嫁人。”我仰着头认真地跟你说。 “那谈恋爱可以在一起吗?”你追问我。 ”不告诉你。”我跑开了…… (6) 不知道我为什么老是拒绝他,我明明是喜欢他的,喜欢他的模样,他的笑,他的声音,他的气息,他的每一次奔跑。 我的内心真的好纠结,很想跟他一世油盐酱醋地过日子,伴着他的朝朝暮暮,却又不想这么早地把自己交付于他,我很想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还有我想去的远方和天涯,我有我的理想与现实。 当时的我真不想太早地结婚,太早地生儿育女,可他一见面就是要把我的未来缩小在他的眼里,手心里,那种感觉既浓郁又甜蜜但又充满忧伤与茫然。 每天想见他想和他喜笑怒骂又温柔相依,看他明眸浩齿的笑和低头含怒的沉默;于他的每一种时光都是快乐又难舍,每一次相见的浓烈到绝裂,都让我慢慢地无所适从。 我知道他是爱我的,一切的表情都是真的,可是太孩子气,只有眼前想要的人与婚姻。 而我坚持着我的人生观和要去追逐的梦与理想,哪怕未来头破血流无处安放自已的灵魂也要出去闯闯。 “陶小妖,嫁给我吧,我会用余生所有的时间为你赚钱,为你创造你想要的生活,为你打马天下只愿要你一世婚姻。”我记得这是你消失前的最后一次告白。 我也记得那天心情很好,我就要满口答应你的所愿,做那个你所希望的我,你所需要的我。 可是你总是在我心迷意乱的情况下还要更多…… 所以那次我还是强势挣脱后像撒开蹄的马儿一路狂奔着离开了你。 然后我便几天不见你,我也没想去见你。 然后我见不到你,也找不到你了。 然后的然后就是你消失不见的十二年。 在那半年,我独个去过我们在一起走过的每一条山路,每一条小溪边,那一条河边更是走过无数次,总是在我们坐的石块上想我们匆匆而别的恋情与岁月,你知道吗?你突然消失不见我当时有多心慌就有多失落。 别人的恋情都是一年有四季,四季有花月相随,而我除了和你疯就是和你吵,没有四季也没有缓缓看风月的时光,你连一个完结的故事都没讲过给我听。 你说你爱我,却又忍心一别就不回头,丢下一个失魂落魄的我独自面对我们的短暂过去却是我人生的第一个萌芽的春天。 是我错了吗?喜欢你还要去看未知的世界,喜欢你还要做理想的自已。 还是你要的太急,让我一下子无所适从,得不到便将我抛下,弃之。 多年后你的出现,你要听我讲我这十二年的风、花、雪、月又是何种心绪? 而在那半年之后我就去了我想去的长沙,开启了我的另一段人生之旅。 我的风花雪月 (1) 离开家乡,带着初入世的迷茫和想看看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心情我来到长沙。 第一次感受楼处有楼的景象,一栋挨一栋的楼宇矗立在眼前,需要仰着脖子看。 第一次感受车子之多,大的小的,高的矮的,各种颜色的车辆在宽敞的路上穿梭。 第一次感受站在人群中的孤独,身边是各种各样的人,听着不同口音的话,还能看见几张外国人的容颜,但表情都有着不同的冷漠。 找了一上午才找到姑姑家,告诉姑姑想先在长沙找份工作然后租个小房子。 姑姑叫我休息一天,她说帮我打几个电话,看看表哥表姐能否给我安排个工作。 下午表姐打来电话说一个酒楼需要服务员,包吃包住工资也可以。我想着先做个半年等熟悉了长沙多了一些认识的人再去找找别的事情做,就答应了表姐。第二天我就去了酒楼,换上了工服,我在长沙便有了落脚之地。 工作时间也还好,既不要早起,也不会睡得太晚,一个月还有四天休。 适应了三天,我就跟着领班在青平会的包厢做餐前准备,上菜,给客人倒酒,到客人走后的收餐具,搞完卫生后,然后清查东西都在就可以下班了。 日子就这样在新奇和忙碌中匆匆过了一月,发现自已长胖了一些也变白了一些。 不上班的时候闲着太无聊,就会去买本书看或者写写日记,记下的都是流水账,也没特别的人或物。 只是有一天因为是休息日,便没有去吃早餐,十点钟的时候有些肚子饿,便下楼想去买点吃的,结果在太阳底下因为低血糖突然晕倒在地。 却在这一天遇到了他。因为他去过我们酒楼,并是在我的包厢吃的饭,所以认得我。看见了我晕倒,急忙去买了荔枝糖水罐头和二个鲜肉包把我救了过来。 后来又碰见一次,我想谢谢他那天救了我,请他吃一餐便饭可结果是他出的钱,还是在一家相当高级的庭院式的餐厅。 慢慢地我对包厢上菜的流程和对客服务越来越熟悉时,领班就让我一个人管一间包厢,这样第三个月的时候我的工资就有了提成,挺高兴的。 八月半的时候生意特别好,所有的包厢都是满的,晚上我的这一桌客人刚走,领班又带五个人客人进来,说是熟客刚来要进我的包厢,还把提的酒交给我。 我一看到二瓶1573的酒和二瓶路易古堡2011干红葡萄酒就觉得今晚定会要加班,好在领班要银杏包厢的菱菱和我一起服务这桌客人。 七点正式上菜,半个小时菜就上齐了。菱菱负责倒酒,我就帮客人又上了新的餐桌毛巾。 刚准备去打米饭时,有位客人拍了我一下肩膀,我回头一看,才看清是他。 “杉哥,怎么会是你?!不好意思哈,你们来的时候刚走一桌有些手忙脚乱的,还没来得及看到你。杉哥,你今天好飒。”今天穿上警服的杉哥是真真的帅气。 杉哥看了看我的工作牌:“陶小夭。小夭能帮智哥一个忙不?” “杉哥,你先说。”我微笑着看着智哥。 (2) “小夭,杉哥今天请的这桌人很重要,所以你呢要时时刻刻地盯着他们酒杯,一有空杯或半杯就都要满上,我呢,可以少喝一点点的,你知道我的意思吗?”杉哥跟我眨眼睛。 “行,杉哥。”我爽快地答应了他。 我把菱菱喊过来,告诉她杉哥让我们这样做,然后我又说:“菱菱,要不我来负责添酒,你做其它的可以吗?” “好。”菱菱说完就去打米饭了。 刚好杉哥他们一齐碰了一杯,我就端着酒盏去帮他们各自添了一杯酒,不过刚好到杉哥那酒盏就空了,我就去包厢的柜子上拿另一个酒盏帮杉哥把酒倒满。 杉哥端起酒站起就开始一个一个地敬酒,这时菱菱回来了,我就叫菱菱还是去添酒,不过就杉哥的酒我来添。 同是在包厢里服务员,菱菱当然知道我的意思。 所以杉哥一敬完一杯,我就替哥满上,菱菱就替别的客人满上。杉哥敬完一轮酒后,客人们就开始吃菜,互相敬酒。杉哥说要停会儿,自已己喝了六杯了,不行了。 看杉哥的酒杯是满的,我就去换了另外一个酒盏帮其它客人添酒。 这几个客人轮流相敬各自又喝了一杯,每个客人相当于已喝了四杯白酒了。 杉哥又朝我眨眼晴,我知道杉哥又一轮敬酒开始了,我也朝菱菱使了个眼色,菱菱回望了我一眼。 我去酒柜上换了一个酒盏就站在杉哥身边,菱菱也把酒盏加满白酒去了另一个客人身边。 这个客人喝完这杯酒就连说:不行了,不能再喝了。但菱菱还是把他的空酒杯加满了1573。 杉哥又走向另一个客人,然后又仰把酒喝下,让他随意,那客人也不好意思不喝,也把酒一口干了。 我帮杉哥倒满了酒,智哥走向另二个稍稍年轻一点的警官说:“哥们,今天有点喝高了,你们二个我就一起了。”然后头一仰杉哥就干了这杯。 那二个也干了然后也说:“我也差不多了,不能再喝了。”菱菱又把空杯全部添满了酒。 杉哥向我招了招手:“小夭,你过来,帮我兄弟们把毛巾换了,再倒几杯浓茶来。” “好,杉哥。”我应了一声马上叫菱菱去前台下茶水单。 另一个年青的客人:“喂哟,杉哥,你好像跟小夭很熟哈。” “是熟啊,来这个包厢吃了三次饭了,自然就熟了。”杉哥看着我,朗朗地笑着说。 “既然这么熟了,那杉哥你不和她喝一杯。”我见那年轻的警官要醉了的样子,忙说:“我们上班时间不能喝酒。不好意思啊!” 杉哥这时端起酒杯:“郭队,兄弟们,这是最后一杯白酒,我今天高兴就喝了,你们随意。” 那几个警官也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都高兴,都高兴。” 这时六杯浓浓的茶和六杯蜂蜜水都放在包厢柜台上了。 我把白酒杯和碟子收了还添上了饭,菱菱就把蜂蜜水和茶又上到餐桌上。 杉哥见我添了饭:郭队,兄弟们,这饭是热的,吃上几口,胃就舒服了。他自已也端起饭碗几口就把饭吃完了。 然后杉哥走过来说:小夭,今天辛苦你了! “没有没有,这只是我们的工作。”我笑着回答。 (3) 我总是对穿着制服的男人有莫名其妙的好感,如果这人又高又好看,我便会迷恋,当然只会放在心里。 杉哥昨天晚上把那没开动的两瓶路易古堡2011干红葡萄酒放在酒楼我的包厢了,今天又过来拿。 我刚好在包厢摆餐具,看见杉哥来,我就打开餐柜把红酒拿出来给他,他走过来说:“小夭,谢谢你。我有胃病,喝不了酒,昨晚上要不是你,我又会喝趴的。” “杉哥,这真的是我们的工作内容,对包厢客人的服务要求都应该努力做到,昨晚帮你倒酒这是我们对客服务必须做到的要求,你不必放在心上。”我真实地对杉哥说。 “嗯,不过还是要谢谢你。”杉哥又说了一句谢谢才走。 工作依然是忙而不乱,今晚这一桌客人是家宴,比较随意不需要我们倒酒。方姐还叫我打了米饭就可以了,其余的她们可以自己来。既然她这样说,我就站在门外等着她们有事叫我。 这一桌人真好,刚到7:50就叫我去买单,结完账就高高兴兴地走了。 我去收餐具时,看见桌上有一副眼镜,拿起赶忙追出去,好在他们还刚出酒楼,在那慢慢地走。 我把眼镜交给那方姐,就跑回来了。可是我包厢却多了一个人,杉哥又来了。 “小夭,你还要多久才下班?”杉哥问我。 ”半个小时吧,杉哥,有什么事吗?”我反问杉哥。 “那我等等你,我先出去抽根烟,我在酒楼外边的板栗树下的车子里等你。”杉哥手里拿着烟,边走边说。 “杉哥,今晚你找我什么事啊?”我还是追出去问了一遍,我有点纳闷,毕竟我没什么可以帮杉哥解忧的。 “没多大的事,你先忙咯。”杉哥还是不肯先说。 我回到包厢,收餐具的姐姐们都已把餐具收走了,我只要铺上桌布,把餐具摆好,把地扫好,再拖一次地,清查一下餐具要没问题就可以下班了。 这时,领班来了,让我去一下前台。去了前台才知是昨晚上有加班费,我接了就朝酒楼外走去。 我不想杉哥等我太久。 杉哥见我来了,便下了车,走到后备厢,搬出一厢苹果:“小夭,你的寝室在哪?我帮你搬过去。” “杉哥,你送我苹果干啥呀,无功不受禄,你先说什么事吧,要不,我可不敢要你的苹果。”我有些急,不明白杉哥无缘无故送我一厢苹果的原由。 “小夭,看你急的。杉哥就不能送苹果给你吃?你一个人在外,又沒有朋友,杉哥想当你在长沙的第一个朋友,可以吧!”见杉哥这样说,我也就不绕舌了。 我带着杉哥,智哥搬着苹果,就回了我的宿舍。杉哥把苹果放在茶几上就出了我的宿舍门,我说“谢谢杉哥。” ”小夭,你每天下了班,就回宿舍吗?”杉哥问。 “是的,杉哥,我没地方可去,这哪儿是哪儿也不太熟悉,怕走丢。”我老实地跟杉哥说。 (4) “小夭,要不我今天就带你去兜兜风,可好?”杉哥试探着问我。 “都这晚了,不好吧,杉哥你明天不上班吗?” “上班呀,现在才八点班,我们出去溜一个小时就送你回来,这样可以吧。” “那好吧,杉哥你在外面等我一下,我洗个手哈。”我关了门,脱了工装,换了一套自已的衣服,洗了个手就开了门。 杉哥已经走到楼下了,我急忙跑下去。 坐在杉哥车子的副驾驶座上,看着往两边后退的高楼大厦和街上面走动的人群,还有那些灯火阑珊处的地方,对我来说都充满了憧憬和期待。 这是我来长沙第一次真正地看夜景。我按下了玻璃车窗,让呼呼的风吹打在我的脸上,我要感受一下城市的风带给我的享受。 我喜欢这种行走的方式,只有这样我才能觉得自已是在城市里生活,因为只有这样我的目光才不会只在一个小小的方寸之间来来回回地张望,那看不见我想要的光阴的色彩的屋子。 “杉哥,谢谢你带我看夜色,城市的夜真好,灯火通明,这么晚了还依然很热闹,街上的人依然还这么多。”我由衷地说。 “小夭,你要是喜欢城市的夜景,以后杉哥有了时间就带你出来溜溜街,兜兜风。” “那会不会很麻烦杉哥呀,再说你的工作性质需要你休息好,我占了你的时间不好吧!” “小夭,不会的。我休息前一晚才带你出来逛夜市就是啊,无论多晚,第二天休息就没事,对不?”我借着路灯闪过时看了看杉哥好看的侧脸。 握在方向盘上面的手一看就是很有力量的,…… 我不能再看着杉哥了,我怕我会胡思乱想。 想着明天还要上早班,那就回去算了,即便夜色如水,风吹着舒服。 “杉哥,还是早点回去吧,夜色都浓了,明天还要上班。”我看着在夜色里忽明忽暗的杉哥的侧脸说。 “好吧,我送你回去。”杉哥把车拐进一个了小巷子。 这个小巷子里全部是仓库之内的房子,有几栋二三层楼的房子也好像是私人家彻的房子,外墙都开始老化和脱落,想来这是老巷子了。 穿着这条巷子就到了红星南路,路口有好多摆夜摊的,好几桌人在那喝着啤酒剥着龙虾吃着毛豆。 杉哥看了我一眼,问我要不要下车去吃点东西。 我说不用了,吃了东西会睡不着,而且太晚吃东西会积食。 “小夭,下次我带你去江边吃霸王虾,那里味道还不错,我去吃过二次,比这里的环境要好。” “嗯,谢谢杉哥。”来长沙二个多月了,还没在外面吃过夜宵呢,所以有点想,就答应了杉哥。 送我到宿舍楼,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 杉哥看我上了楼,便开车走了。我回到宿舍喝了口水,又发了一会儿呆,看见那厢苹果,想尝尝便洗了一个略微青皮的。 苹果还真甜,水份也比较多,脆脆的,好吃。 突然就想到杉哥为什么会对我这么好,又请我吃饭,又送我苹果的。 下次还真的要跟他去吃夜宵吗? (5) 这个星期我除了正常上班还要在酒楼培训。学习端盘子,折杯花,对客服务的标准用语和怎样开红酒瓶与倒红酒的基本准则。 一个星期就这样有声有响地过了。学了一些东西,也跟同事之间有了沟通与了解,在平常的工作之余也多了一些问候和话语,在酒楼也不再那样孤单了。 想着今天休息可以出去逛逛街吃吃美食,当然也要去买一双工作时穿的低跟的黑色单皮鞋。 可是一上午在宿舍磨磨蹭蹭的,就洗了几件工服和二双鞋子,吃了一碗泡面和躺在床上看了二个小时的小说。 看着看着小说又睡了一个午觉,醒来时差不多了快下午两点了,想着要去买鞋子,就赶紧地漱口洗脸换衣服下了宿舍楼。 我是个有拖延症的人,所以每次需要做的事情必须让自己早点做好,否则一拖拉便又要拖到哪天去。可上班要站好几个小时,原先那双鞋子鞋底太硬了,让脚长时间站立不舒服。 在147路公交车站等车时,杉哥突然出现在身边,我有些惊讶。 “杉哥,你怎么在这呀?”我问杉哥。 “我怎么就不能在这呢?”杉哥幽幽地说。 “能,”我笑着回答:“杉哥,我想去五一路买双工鞋,你又去哪?” “要不要我陪你去,我刚好今天没事。”杉哥望着我。 “你陪我?那当然好。我刚好不怎么熟悉路。” “那走吧,我带你去。”我跟着杉哥又回到酒楼的门口,看见他的电动车了。 今天他是吃同事孩子的满月酒,顺便问了一下我同事,听说我休息便想着找我。然后就看见我一个人出来直奔公交车站,以为我有约,便等了一会儿。 见没人来搭理我,才叫我的。 我坐上了他的电动车,听他说一些他岁月里的故事和长沙这个城市哪里好玩,可以有时间的话可以一起去。 又问我,下个星期六可以休息不,他是那天休,可以一起出来玩,顺便带我看一场电影。 提到看电影,我又有点期待了:“杉哥,我想今天看电影,可以不?我来长沙这么久了,还没去过电影院。” “好啊,买了鞋子就去。”杉哥把电动车停好,我们便在门店一路看过去。 看到一家奶茶店,杉哥就问我吃什么奶茶,我说“珍珠原味奶茶。” 大概看了上十个门店,才找到一双我想要买的鞋子。便问了一下价格,也差不多在我的计划中,我就试了一下觉得鞋底挺软的穿上脚也感觉舒服便买下了。 杉哥要掏钱,我不肯。他也没坚持,必竟我们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不是,只是见过几次面的熟人而已。 把鞋子放进他的电动车,杉哥就带着我去找电影院。 我跟在他后面,看着散发着男人味气息的他,莫名地有了紧张。 就在我神思迷乱时杉哥突然一回头,我竞然有些脸红心跳,慌张着低下了头。 杉哥见我这样,往回走了两步:“小夭,你这是怎么啦。” “没,没怎么,只是感觉有点热。”我低低地说。 杉哥把手按在我的额头上,又用另一只手摸了摸他自已的额头。 “小夭,要不我们找个地方坐一下吧。” (6) 杉哥便牵上了我的手,朝着五一广场上走,看见有个空了的登子。 杉哥和我坐在登子上,我双手捧着奶茶喝,眼睛望着地面。 “小夭,你怎么了,突然变得这么拘谨?”杉哥侧着脸盯着我。 “杉哥,要不我们还是回去吧。”我迎着他的目光说。 杉哥突然伸出双手轻柔地捧着我的脸,:“小夭,你就是怎么啦,说好看电影的。”然后又用他的额头碰了一下我的额头才放开了手。 杉哥站起来,把我拖起:“小夭,走,看电影去。” 我被他有力的大手牵着,无法挣脱。 进了电影院,问我看什么电影?我就指着《魔戒2》说:“我想看这个。” 买了两张电影票,智哥又去买了一桶爆米花和一包牛肉干二瓶百岁山的水。 还要等上40分钟才能入场,我们就在电影院随意找了一个地方坐着。 “小夭,你忽然变得有些奇怪。” “哪有,杉哥,你干嘛老盯着我看呀。” “因为你奇怪,才盯着你看的呀。” “那你说,我哪奇怪了?” “小夭,你看我的眼神忽然就变得躲闪了,以前可不这样的。” “哪有,你又怎么知道我看你眼神有些躲闪了。”我此时故意睁大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他。 “小夭,你知道我是干嘛的,你的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都在告诉我一件事。” “杉哥,你别吓我呀,我哪有。”我别过头,不再搭理他。 他拧开百岁山水瓶,仰头喝了一口便沉默着不再作声。 快到入场时,他问我要不要去洗手间,我朝他笑了笑放下东西就去了。 入了场他买的坐位票竟然是情侣座,我当作不知道大方地坐了下来。 电影开演了,我捧着爆米花一边吃一边看,看得入了迷。 我一直就喜欢看这样的大片,而且看电影也是我最喜欢的事情。 当爆米花被我吃到三分之一的时候,发现口有点干,这时杉哥把另一瓶百岁山开了递到我手上,我说了句谢谢接过水便喝了起来。 不知为何竟然被呛到了,杉哥又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有点尴尬地朝他笑了笑。 杉哥把水放好之后,就伸过一支手臂拢住了我的小蛮腰,我沒抗拒,但也没靠近他,他又往我这也移了移身子。 我让自已坐着舒服一点后,又棒起爆米花边吃也看电影。 眼睛虽然望着电影屏幕上跳动的画面,然而我的大脑里却总是想着杉哥的这支手臂什么时候会移开? 这样坐着身子一下就变得有些僵硬,想了想还是靠向了杉哥的肩膀,这样整个人就舒服多了。 电影很快就放完了,我们走出电影院,我便要杉哥直接送我回了宿舍,一路上谁也没说话,我拿了鞋子跟杉哥说了谢谢,便快速地上了楼梯。 此后很长一段日子,也不见杉哥来找我…… 再见,是朋友 再见是朋友 (1) 吹着过堂的风,念着夜色无来由的思念,不敢打扰,亦不会海市蜃楼。 安静的不是人心,也不会是空气。 我依然在酒楼上着自已的班,过着自已的日子,偶尔会在窗前伫立一会儿,看亭前那一株绿植越长越茂,枝条也变得越来越粗壮。 有些东西看着甚是喜欢,却成不了自己的专属;有些人站在身边是美好,却知道那不过是一种烟火,燃烧了天空,却又注定在眼睛里慢慢消失。 苹果吃起来还是脆脆的,也是甜的,而我亦有半个月未见你了。 你或许不会再来。 20点30分准时下班,20点40到宿舍,21点基本已躺在床上看书。 这也许是我在夜晚唯一消磨时光的方式。 似乎听到敲门声,可我却不敢去开门,来这里这么久了,没有听到过敲门声,任别人去敲吧,知道敲错了门便会走开。 又有几声敲门声传来,我壮了壮胆子,沒有开灯,也没穿鞋子,赤脚走到客厅,听到几声“小夭小夭”的喊声。 又走近贴着门再次听到喊声,是杉哥。 我打开了门,又开了灯,不明白这时候杉哥来我宿舍的意思。 “杉哥,你怎么来这了呀?” “我,我就想来看看你,我可以进来坐会儿吗?” “嗯,进来吧。” 杉哥还带来了三瓶哈啤啤酒和一份毛豆,一份唆螺,一份韭菜和十串烧烤。 我把桌子移到了房子中间,又泡了二杯茶。 我看着杉哥,不知如何开口,也不知说些什么。 “小夭,陪我喝杯酒,聊聊天好吗?”杉哥用牙齿把三瓶啤酒都打开了。 白炽灯光下的杉哥真是俊朗极了,眉黑肤白唇红眼睛明亮。 我愣愣地望着他,只说了一个嗯字,算是回答吧。 杉哥把酒倒在酒杯里,递了一杯给我。 我接过了酒杯捧着。 “小夭,我能做你的朋友吗?”杉哥看着我的眼睛,轻轻地问。 “杉哥,你我早就是朋友了。”是真的,我早就把杉哥当朋友了,在我心里也是喜欢杉哥的。喜欢穿制服的他,又飒又帅又年轻又朝气蓬勃。 “那我们喝了这杯吧,当是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说完碰了一下我的杯子,仰头就一口喝完了一杯。 “好。”我也把酒杯里的酒喝完了,不过喝了三口才喝完。 杉哥又把空杯倒满酒,递了双一次性的筷子给我“吃吧,我们边吃边说说话。” 我接过筷子,夹了韭菜吃。一吃发现味道好极了,又夹了个毛豆,居然都挺好吃。 我的胃口来了,放下筷子,向杉哥回了一杯酒。 我夹了唆螺使劲唆,却没有唆出来,便拿了一根牙鉴,把唆螺肉刁了出来放进嘴里。 我又拿起一串骨肉相连,真的都好好吃。 杉哥见我吃得很开心,也默默地吃着东西,自顾自地喝了一杯,又给自已倒上了一杯。 我没有再喝一杯一杯地喝,都是小口小口地喝,我拍喝多了头昏。 杉哥夹起一筷子韭菜,放进嘴里嚼着,咽下了后又喝完一杯酒。 “小夭,你真好看。”杉哥低下头说着。 (2) 面对杉哥这句突然而来的话,我有些些紧张,却没有回话,装作没听见地喝了一口茶。 杉哥也不再说第二遍,他夹了个毛豆吃着然后又沉默着。 我突然想起了还有几个苹果,便起身去拿了二个苹果洗了。 “杉哥,上次你送的苹果真好吃,你也吃个。”我把苹果递给杉哥。 杉哥把苹果放到桌边边上“小夭,苹果还有吗,既然好吃就过两天再送你一厢吧。” “还有还有,杉哥你不用送我了,老送我东西我会不好意思收,你都这么照顾我了,还把我当朋友,我已是很谢谢你了,你就不用送我东西了。”我说的又急又快。 “小夭,你是不是不喜欢杉哥呀?” “没有啊,我挺喜欢才杉哥的呀。”脱口而出的话,让我自已脸红了。 “小夭,你说的是真的吗?那再陪杉哥喝一杯吧。”杉哥又向我举起了酒杯。 我端起杯子,只喝了一口,我怕醉了不好。 杉哥见我没喝完,也没说什么。却递了串骨肉相连给我,“快吃吧。” 这时候的我发现自已吃撑了,便咬了一口苹果,苹果带酸性,可以消化食物。 “杉哥,你多吃点,我已经吃撑了。”我放下筷子,决定不吃了。 看看酒瓶,也只剩下半瓶了,我帮杉哥添满了酒。 “杉哥,你喝了这么多酒,你没开车了吧。” “小夭,你就赶我走呀。”我觉得杉哥此时有些微醉了。 ”杉哥,看酒喝完了,我就问问。” ”小夭,我能不回去吗?” “你不回去,那你睡哪?” “就睡这沙发上,可以吗?” “不行,杉哥你还是回去吧,这沙发上不好睡。” “小夭,我们都是朋友了,你还赶我走?” “杉哥,我们只是朋友,你在这睡,我睡不着啊。” “我不会去你房间的,就呆这屋子里,我今天心情不好,就想你能陪陪我。” “杉哥,我,我……” “小夭,相信杉哥,我是警察,我知道也些事是不能逾越的,你放心吧。如果真动了你,杉哥就会娶你的。你去睡吧,我酒醒了,就自个走了。” ”杉哥,那我还帮你倒杯茶吧。”“好。” 看这一桌子太乱,我又把东西全部抹进了垃圾桶,把酒瓶也丢进了垃圾桶,洗了抹布又抹了一遍桌子。把地扫了,还快速地拖了一次地。 “杉哥,那我去睡了啊,你走的时候记得帮我把门关好。”我对杉哥说完就回我自已的房了。 还是怕发生什么,我又悄悄把门锁好,反扣好,然后又把小小的书柜拉门后挡着。 躺在床上时,还是睡不着,翻来复去的…… 我真想不明白,今晚杉哥为何来我这,还不回家睡。 要是我是城市的女孩,有一份好的工作,说不定杉哥会喜欢上我的。我的脑袋突然冒出这种想法,我掐了自已,不让这样的想法再继续下去。 可是我又想杉哥那张俊朗的脸了,哪怕他此时就在我另外的一个房间。 这样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3) 梦里我在一处盛放的梅园里,坐在一棵梅树下的用二根结实的绳子和简易的木板做成的秋千上,我慢慢地荡着,荡着,荡着…… 却发现秋千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像是到了天上,白云朵朵,像巨大的棉花团,那么白那么软那么多那么大。 然后只有我一个人,我想去找杉哥,我想跑着去找智哥,可是我走不动也跑不起来,我使劲地挣扎,使劲地想跑起来。 云朵被我撕烂了,撕掉了一朵又一朵,眼看撕成了一个大窟窿,可我还是挪不动我的脚。 突然一片明亮晃了我的眼晴,一看我身下一片虚空,我在往下面跌,一直住下面跌。 “啊,救命啦……”我惊醒了自已,也惊了睡旁边屋的杉哥。 他使劲地敲着门“小夭,小夭你没事吧。” 我揉了揉眼晴,按了按太阳穴,回了杉哥我沒事。 突然间又感觉要上厕所了,我必须的要出去。我只得又轻轻地移了书柜,拉开了反扣,开了门。 “杉哥,你咋还没睡呀。”看杉哥那样子,根本就没合眼一样。 “小夭,你做梦了吗?那么大的叫声,做什么梦了。”杉哥想探听我的梦。 “杉哥,我刚睡着就做梦,梦见从山上摔下来。”我告诉杉哥。 “杉哥,你酒醒了吗?” “小夭,我能抱抱你吗?” “杉哥,你该走了,反正你在这里又睡不着。” “小夭,我想抱抱你,特别特别地想。” “杉哥,你回去吧,己经快天亮了,回去好好眯一下,明天还要上班呢。” “小夭,你是不是讨厌杉哥。” “我没有啦,我一乡下姑娘,哪敢讨厌杉哥。” “那你总对我保持距离,若即若离的。” “那不是对你好吗,我一乡下姑娘要是跟你纠葛多了,对你杉哥不好。” “小夭,要是你不抗拒杉哥我的走近,我们就试着交往好吗?” “杉哥,这事以后再说吧,今晚你先回去好吗?” “小夭,我想抱抱你就走。” ”杉哥,我送你下楼吧。” 我走过去,拉上杉哥的手,想拖他出门,却不知反被他用力一拉,我一个趔趄,就往他身上撞。 他的胸膛好结实,好有安全感又有温度。 只那么一下,我就想沉沦,可我又迅速地推开他,“杉哥,你别这样好不好。”我的话说得软绵无力。 “小夭,我真的好喜欢你,好想你。”杉哥那表情显得好痛苦。 “杉哥,我也喜欢你,可是我还不想谈恋爱。你不是说我们是朋友吗?” “我们是朋友啊,也可以是男女朋友啊。” “我们就当朋友吧,我还才来长沙,还没有资格做灰姑娘。” “小夭,你是拒绝我了吗,任何一段感情都是时间堆积起来的,我们交往了这么多次,一直都很愉快呀,是你一遇到这个问题,就有点抗拒,这是为什么,你告诉我啊。” (4) “杉哥,你想听实话吗?”我想跟杉哥说清楚。 “小夭,你说。”杉哥现在可能有点酒上头,连眼睛都带着血丝。 “杉哥,你这么优秀,年轻,帅气,穿上制服更俊朗,不知会有多少的女人喜欢你。即使现在你喜欢的人是我,哪怕你现在也爱上了我,可你总会有一天会后悔,后悔为何娶个乡下没读多少书的女人,沒钱又沒一份好工作的女人。虽然我现在因为年轻,长相还可以,可是我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会是一样的吗,哪怕你迁就我,可这又不是一个月,或者二年的事情,这是一辈子的事情。当然,最重要的是,你不会娶我的,所以我不会为了一点点温存就依身在你的肩膀,虽然我一个人在长沙也很寂寞,很无聊。”我把我想说的都说了。 “小夭,你怎么知道我不会娶你。我们都还这么年轻,即使你是乡下来的,只要努力一样会拥有城市女孩的一切,只要我们坚持也可以创造出我们想要的一切。我知道你暂时还看不出什么来,但我觉得你会变得很优秀的。我就喜欢你身上这种单纯和这种不染俗事的清淡。没有什么三观不合,我看出你是个有精神追求的好姑娘,只要我们相爱,只要在一起慢慢磨合,我们都会为对方而改变的。小夭,别低估你自已,你真的很漂亮,很优秀,这是我从那次在你包厢吃饭时就看出来的,你真的胜过城里大多数姑娘。” “杉哥,真的吗?”其实我是喜欢杉哥的,可是我也知道,如果答应了他,就意外着…… “是真的。小夭,你是喜欢我的,对吗,要不你不会让我进屋来。你只是怕我们以后会分手,对吗?” “杉哥,我是喜欢你,最喜欢看穿制服的你。我拒绝你是因为我在你身边有自卑的感觉。” “小夭,我们给自己一个机会好吗?三个月,先做朋友,如果三个月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又能相处愉快,我们就在一起好不好?” 我望着杉哥这张好看的脸,还是忍不住脱口说了一个“嗯”字。 杉哥站了起来,还是把我拉进了他的怀里,这一次我没有挣脱,只是身子有些僵。 “小夭,那我走了,你去好好睡一觉,明天还要上班。”杉哥捧着我的脸,在我的额头吧唧了一下,就开门走了。 我把门关好,洗了一把脸,走到房间仰头躺在床上。 我和杉哥会有三个月相处的时间,真好。 在这三个月里,我就不会再孤单了吧,至少我可以想他。 在偶尔闲适的日子里,我还可以把他写进我的日记里,这样我的本子里就不会只是流水账和日常的笔录了。 也可以写心情,美好的心情,写一些白日梦,梦里有杉哥。 一晚上没睡,精神却很好,想着还要上班,只得闭上眼,可怎么都睡不着。 只得拿着酒楼的一本书,努力地把自已的心思全部都抛开,只看这本书。 因为我每次一拿这本介绍酒楼的书,我就会犯困,今晚就让它来令我睡去。 (5) 早上被闹铃叫醒,昨晚设置的闹铃是七点半,我就得快快起床,穿好工服,洗脸刷牙盘好头发化了个淡妆,快快地赶去酒楼。 今天有个例会,会检查妆容和抽查昨天主管叫我们背的酒楼文化和对客服务的要求。 昨晚下班后忘记去背了,好在在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看了几次,有些记忆,等下吃早餐时再看二三次,应该会背得差不多吧。 这样想着,也没那么担心了。 快走到酒楼的前台,碰上了菱菱。 “小夭,昨天主管让我们背的那些你写了吗,我还记不住,你能借给我让我再看看。” “我也没记好,我们一起去吃早餐,等下一起看,一起背。 “好”,菱菱的手搭上我的肩膀,我们搭肩搭背地去了食堂。 “陶小夭,朱菱菱你们背了酒楼的行为准则了吗?”大堂主管在我们后面叫。 我和菱菱互看了一下,赶紧分开。菱菱回了一句大堂主管:“看了。” “那你背背行为准则的八条和十二条。”大堂主管看向菱菱。 “陈主管,我们错了,我再也不在酒楼大声笑和勾肩搭背了,挡着你的路不好。” “不要让我下次看见。”陈主管望了望,就越过我们走了。 菱菱朝她的背影翻了个白眼,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跟在她后面往食堂前。 我们打了各自的早餐就坐一张桌上,我掏出小本子让菱菱看,我就一条一条地背着,哪条背错了漏背了,菱菱就更正我告诉我。 背了二次后,觉得差不多了,就让菱菱背。 菱菱其实意思都懂,就是不能完全地用这行为准则上的文字背下来,我让她再读二遍。 看开例会的时间到了,把餐具送到指定点我就把小本本交给了菱菱,“你例会后再给我吧。” 开例会时,菱菱老是低着头盯着小本本碎碎念,而我每次看到总经理望向菱菱时就用胳膊碰下菱菱,因为过一天后就会有个二十桌生日宴,又是这个星期的头一次例会,酒楼总经理也在,平常例会的日子他大多不在。 主管才说了几句话,总经理就指着菱菱,“你叫什么名字,请上前来。” 菱菱还是低着头,我又用胳膊撞了一下她,并说”总经理在叫你。” 菱菱抬头,还是呆呆地站着。我只得又告诉她,“叫你上去。” “你们二个都上来。”总经理连我也叫上了。 我瞪了菱菱一眼,拉着她走到台前。 “你叫什么名字?”总经理问菱菱。“朱菱菱。” ”你叫什么名字?”总经理又指着我。“陶小夭。” “你们俩个相对而站,先看看对方的妆容。”总经理又说。我听了暗自庆幸,今天涂了口红,平时只会画下眉。 “然后,陶小夭你背行为准则,朱菱菱听,看她有没有背错的。” 对于背书一样地背行为准则,这个我是没什么问题,要是总经理说第几条第几条那样抽查我,我就会背不出来。 (6) 虽然我普通话说的不是很清楚,却依然能让大家听得很明白,共二十二条行为准则和对客服务大概二分钟之内我就全部背完。 总经理问菱菱:“她背的如何?”菱菱答:“都是对的。” 总经理又对菱菱说:“你背下行为准则的六条和对客服务的十一条。”菱菱张了张嘴,却没有背,直直地望着我,而我看着菱菱却没有去想这行为准则的六条是什么和对客服务的十一条又是什么只僵在那里。 总经理望着菱菱:“现在可以说了。”菱菱总是望着我,我不得不想了下,然后指着脸和做了个倒酒的手式。 菱菱小声地说了一句:“六条是上班之前要化淡妆,十一条是给客人倒酒时酒瓶瓶口不要对着客人。” 我对着菱菱竖起了大拇指。 总经理又让我们面向大家:“你们说说看她们的妆容怎么样。” “陶小夭的比较标准。”有人大声说了句。 总经理又看了一眼我,然后对着大家:“你们以后化的妆容可以以陶小夭的化妆作参考,头发要像她这样盘高点,还有我建议你们口红颜色还可以深点。其余行为准则和对客服务要背熟记好。这个月陶小夭的绩效考核多加二分。大家还有别的事要说不。” “没有那就散会。”总经理说完就走了。 “菱菱,你今天怎么搞的老不在状态。”我问菱菱。 “小夭,我今天老是感觉会抽我,我就紧张,一紧张就记不住东西,好在有你提醒我。”菱菱又想把手搭上我肩膀。 我把她的手一甩,便直接跑到我的包厢。 接着把桌面的碗筷酒杯都检查了一遍,又把台面的花去换了水加了二枝新的假梅枝。 然后又去前台领了几包餐桌抽纸和一包牙签放进牙签瓶。 这时菱菱又跑了过来:“小夭,我在酒楼会所看见那个穿警服的帅哥。” “看了就看了,告诉我干嘛?” “是那个那天在你包间请客的那个警察。”菱菱见我没反应过来又说。 “你说的是杉哥呀,那有什么稀罕的,来这吃饭的人多了去了,又不只他一个帅哥。”我随口答复着菱菱。 “陶小夭,你是猪呀,你看不出杉哥喜欢你啊,那么好看的男人,你不在意吗?等到哪天被别人吃了你就后悔你就哭去。” ”菱菱,我是乡下来的姑娘,又是酒楼服务员,怎么好意思贴上去咯。”我是我的心里话。 菱菱看着我,像看个怪物:“小夭,我觉得你过于迂腐。乡下来的怎么啦,酒楼服务员又怎么啦,你这么漂亮,身材又这么好,找个杉哥这样的城市男人那是叫不委屈自已。赶紧地去打个招呼吧。”菱菱说完就走了。 我在包间想了想,还是没有去酒楼会所见杉哥。 初秋的快乐 (1) 包厢太过热闹,我一个人忙着各种的端茶递水打饭拖地,因为小孩多,各种落地的食物必须马上清扫,否有人不小心踩上,那只会制造更多的麻烦和叫嚷声。 趁着打开水的时间,溜进银杏包厢,想看菱菱在不在,见她这里只有四个人,便要她帮忙盯下我的包厢。 好在打完水来到包厢,地上没有我想像的脏乱,便又端了几个茶杯和果汁杯去清洗。 一个人的包厢得趁着干隙把事做了,等客人一走,就只等收餐具的姐姐收走餐具,换上桌布,再摆上十人的餐具,搞完地面卫生就可以下班了。 菱菱那包厢是四个男人,因为他们喝酒,到晚上20点30分还不见有走的意思,我便陪了陪她。 “小夭,这个月发了工资我就去买手机,你陪我去不?”菱菱问我。 ”好啊,我也想买手机,还想买套衣服,到时一起休假去吧。”我应着。 “这个月的工资不知有多少?我还要寄点钱给我妈。”菱菱又说。 “我几个月没回去了,不知我爸妈还好不,都想他们了。”我跟着菱菱的话说。 “他来了。”菱菱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谁来了。”我转身想看看是谁。 “杉哥,你咋在这?”智哥今天穿着一件白衬衣和一条深蓝的西裤,一双发亮的黑皮鞋,脸带着微笑正朝我走过来。 “小夭,我来接你下班。”我有点恍惚。 以前总觉得杉哥穿警服好看,却不知他穿白衬衣更好看,这么帅帅的男人咋让我遇见了。 刚认识杉哥的时候,皮肤也没这么有光泽,胡子拉渣的,人也显得疲倦,我都在心里叫他大哥。 “杉哥,这个月我和小夭发了工资会去买手机,你带我们去好不好,小夭刚才说她要买手机,却不知买什么款式的手机。”菱菱连珠带炮地把话说完。 ”菱菱,我不买手机。”我朝菱菱眨眼晴。 我不明白菱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两个去买手机买衣服逛街不好吗,加上杉哥会不会很尴尬。 “小夭,我们在长沙还不熟悉,有杉哥带着逛街买手机不很好吗?杉哥,你说对不对。”菱菱望着杉哥问。 “小夭,你要买手机呀?”杉哥问我。 “杉哥,我就刚才跟她说了一句,还没确定买,因为有了手机,也不知道打给谁,我没什么朋友。”我说的也是实话。 “你叫菱菱吧,快下班了吗?”杉哥问菱菱。 “买单。”这时包厢传来一句买单。 “我和小夭在外面等你下班,我们一起去吃宵夜,你快点啊。”杉哥对菱菱说完,拉着我就走。 “小夭,你回去换下衣服吧,半个小时在酒楼门口等我。”杉哥说了这句话就走了,留下愣愣的我。 我想了想又回到菱菱包厢,见她去买单了,我就帮她把碗筷收了。 客人一走,菱菱送碗筷去了,我又帮她摆台。刚摆好,菱菱来了就扫地,我就拖地,一下子事就做完了,可以下班啦。 “菱菱,你干嘛要告诉杉哥我们要买手机啊?”我不解地问菱菱。 “我就想看看杉哥是不是真的喜欢你呀?”菱菱侧脸看着我,像是要把我看穿。 “带我去买了手机,就是真的喜欢我?”我还是不明白。 “傻小夭,你的智哥呢?不是说要带我们去吃夜宵吗?”出了酒楼看不见杉哥,菱菱又问。 (2) “他叫我们回去换了衣服,来这里等他。” “那我们回去换衣服吧,还没人请我吃过夜宵咧,今天就沾沾你的光。” “好吧,那我们要快点了。”快走了三步菱菱就慢下来了。 “走那么急干嘛,夜宵就是要吃得晚。”我听了觉得也是的。 我们回了宿舍,我就随意冲了个澡,换好衣服,把头发结了个麻花辫盘在头顶,在脸上抹了点润肤乳,画了个眉,涂了唇膏,一切准备妥当。 看菱菱磨磨蹭蹭的也不知要搞到什么时候去,“菱菱,我先去酒楼那里,杉哥要是来了我就在那等你,他要是没来,我半个小时就回来,不过,你也要快点啊。” “好的,你先去吧。” 我一路小跑,刚到酒楼拐角,就看到了杉哥。 他穿了一件黑色长袖薄卫衣,一条牛仔裤,黑色网状运动鞋。每一次看见他,都会让我眼前一亮。 我走向前:“杉哥,你越来越好看了。” “你傻了吧,我还越来越好看了。”杉哥摸了摸我的头,“菱菱呢?” “她还在化妆,我先下来了,怕你一个人等得不耐烦。” “那我们去车里等吧。”你边走边说。 坐在车上,我又有点感觉慌乱,每次在人多的地方我看见杉哥都没事,可一在窄小的空间,我和杉哥呆一起就变得紧张,无所适从。 杉哥在后座包包里拿出一个手机盒子递给我:“看看,喜欢不?” “杉哥,我不能要。” “这是个华为牌子的手机,当时三千多买的,我用了二个月后就买了我现在这个苹果手机,你拿去用吧,反正旧手机也换不了几个钱。” “那我发了工资就给你一千,当我买你的。” “说了你拿去用,我放抽屉也是放。” “你不收钱我就不要你的手机,这手机新的一样,二个月少了二千块,我都赚发了。”我咧开嘴笑着。 “那行吧,盒子里还有发票,可以在一年之内去贴一次钢化膜。” “嗯,我先下去看菱菱来了没?” “你等一下,先把手机收好,别告诉菱菱这手机是我的。” “好,杉哥还有事吗?”我故意问他。 “还有事呀,你又不会答应,你去看菱菱来了不?” 我一下车,就看见了菱菱正一脚一脚地走过来。 “哇,菱菱,这大晚上的你还穿高跟鞋。” “这鞋买了,就没穿过,所想穿穿不。” “那你好点在哈,这么高的跟,杉哥他在车里等我们。” 我把车后座门打开,等菱菱进去后,我也钻了进去。 杉哥把车一开动,就问:“你们有吃夜宵的地方吗?” “没有。”我和菱菱齐声回答。 话刚落,三个人都笑了。 (3) “那我带你们去坡子街吃吧,我和队友去吃过一次,味道还可以。” “那地方远不?”我问杉哥。 “有点远,开车要几十分钟。” “就这附近找地方吃咯,太远了占时间,明天还要上班,我不想太晚睡觉。”我说。 “小夭,你昨晚没睡好吗?”菱菱问我。 “嗯,昨晚看书忘了时间,就睡晚了,所以今晚不想太晚睡。” “那就前面拐角那地方吃吧,上次看到的那地方,吃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应该味道可以吧。”杉哥说。 “菱菱,要得不?”我问菱菱。 “哪里吃都一样,我就是想出来吹吹风,喝杯啤酒,然后回去躺床上一觉睡到天亮。”菱菱说。 “我也是这么想的。菱菱,要不你今晚和我一起睡吧,谁跌下床另一个人就把她扶到床上继续睡。”我突然想逗一下菱菱。 “那好呀,我要抱着你睡,今晚你可别把我推下床。”菱菱装模作样地就想着来抱我。 “到了,你们去找个靠边的桌子,我停了车就来。” “好的。”我和菱菱下了车,就朝夜宵摊走去,人太多,感觉到热。 只得往巷子边上走,好在弄堂里有一股风吹过来,特舒服,我拉着菱菱就坐这里。 “”菱菱,你吃什么”?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我们点醋溜藕片,毛豆,哈啤,剩下的要杉哥点吧。” ”好,我反正也不知什么好吃。” “杉哥,我们想吃醋溜藕片,毛豆,二瓶哈啤,这是我们想点的,看你吃什么就点什么。”杉哥刚坐下,菱菱就说了。 我帮杉哥拆了餐具,给他用茶水烫了烫杯子和碗筷,又添上茶水:“杉哥,茶。” 杉哥点了一份龙虾,一份太极头,一份丝瓜和一份凉菜木耳,加上醋溜藕片,毛豆,还有四瓶啤酒。 三个人,能全部吃完,也是不错了。 “我去洗个手。”杉哥说。 “小夭,都快十点了,吃完怕是到十二点了。” 等菜上了,我们就快点吃,快点喝,争取十一点半赶到家。 杉哥刚坐下,菜也陆续地上桌了。杉哥把酒瓶盖打开,每个人一瓶啤酒各自倒各自的酒。 “来,菱菱,敬杉哥一杯,谢谢杉哥带我们来吃夜宵。”我把一杯酒一口就喝完了,其实我是口干了。 我又把酒杯添上,吃了二片藕片,酸酸的脆脆的真好吃。 “小夭,菱菱,你们多吃菜,要全部吃完才能走。”杉哥把龙虾往我们这边移了移。 “来,喝了这杯剥龙虾吃,一个碟子一个碟子地干掉。”杉哥向我们端起了酒杯。 “好,干。”我也端起了酒杯,但这次我只喝了一大口酒。 我把一次性手套带上,开始剥龙虾吃,我只吃龙虾身子上的肉,我不习惯咬那两个龙虾钳。 杉哥看见了,他就把龙虾肉给我,一连剥了好几个。 菱菱这时站起来,把酒杯一举:“祝你们相亲相爱,快乐无边。” 我和杉哥相对笑了笑,然后举起酒杯:“一起快乐无边。” (4) 星期四下午有半天休,我就想着去趟姑姑家。 姑姑家离酒楼还是有蛮远,所以下了班回宿舍换了衣服就走。 到酒楼还是去找了一下菱菱:“菱菱,吃晚饭时你帮我留一份饭带去宿舍好吗,我想去趟我姑姑家,路远我可能不在她家吃饭了,看看我姑姑就会回。” “好,我记着咯。”菱菱边洗茶杯边说。 我走出酒楼,往姑姑家去,我有点搞不清方向,只得走向车站去看了看车牌,发现有两趟车是到我姑姑家的。 我在站牌下,等了有十分钟,才见602车徐徐开来,我在包里找了二块零钱,就排队上车。 车上人不多,我在后面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看着窗外的人流和车辆涌动,店铺之多楼与楼紧挨着,只有一条条的路供人们行走,感觉城市真的太拥挤。 我好像来长沙这么久了,都未曾抬头看看天,我好似不曾看到星星过,每天就是下了班回宿舍呆着,第二天出了宿舍就是上班,都沒想过在回宿舍的时候抬头看看天,数数星星了。 想着想着人就有点想家,不知妈妈的身体可好,弟弟在家又干了什么了,爹爹是否回乡下去了,姐姐学缝纫会出师了吗?我的那些玩伴都还好吧。 这时车子报了一下站名,我好似听到过,感觉离姑姑家不远了,我便认真地瞅着车窗外,看有没有我见过的地方,以便好找到姑姑家。 就在我眼睛四处望的时候,我看见姑姑姑父带着表哥的儿子走过一家蛋糕店。于是我想着就在这站下车。 我起身准备下车,不到一分钟,车就靠站了。 待我下了车,回头再去那蛋糕店找姑姑他们时,他们又不见了,想着他们带着孩子也走不了多快,便站在斑马线边上等着。 等了一会儿,还是看不到人,便只能直接去姑姑家了,想着不能空手去姑姑家,那就去买些水果吧。 然而却在水果店碰见了柏林表哥,柏林表哥长得很像我爸爸,特别是那厚厚的嘴唇和那两颗门牙。 “表哥。”我走上去。 “小夭,你怎么在这?”表哥见到我,满脸欢喜。 “今天我休半天假,就想来看看姑姑。”我跟表哥说。 “那好,我带你回去。”表哥提着一个香瓜一个哈密瓜。 我也不知买什么,就问老板,那样子的一箱苹果多少钱? 老板说,给你88块吧 我又对老板说,还来一件旺仔牛奶,一起多少钱? 老板回我:“一共132块。” 我把钱付给老板,提着牛奶和苹果就跟着表哥走。 表哥一回头,见我还在水果店门口,叫我快些,又见我拿着这么多的东西,便回个头帮我提:“来看看姑姑就好,不用买东西啦。” “就买点水果给姑姑吃,也就意思下。”我一说完,就看到姑姑姑父他们在前面走。 “表哥,姑姑他们在前面。”我喊了声表哥告诉他。 (5) “姑姑,姑父。”我跑上前,大声地叫了一句。 “小夭,你来了呀。你姑爹昨天还在念你,咋不来玩。”姑姑见是我,挺高兴的。 “想来看姑姑姑爹,又不太熟悉路,今天还是忍不住来了。” “先到家再说吧。”表哥催姑姑回去。 “工作怎么样,还做得过来吗?”姑姑又问我。 “还好,也没多忙,已经适应了。”我回答姑姑。 “那就好,雪妹子还怕你做不来。”雪妹子是我表姐。 “我还要谢谢表姐帮我找了工作。”我对姑姑说。 表哥把门打开,给我倒了杯茶,然后跟姑姑说:“我去买点菜,就回来。” “表哥,不要忙了,我等下就回酒楼了。”我叫住表哥。 “小夭,你说啥呀,来了姑姑家哪有不吃饭的。” “今天我就是来看看姑姑姑父,已经记着路了,哪个休息天都可以来姑姑家吃饭啊。”我跟表哥说。 “那今天为何不可,刚好我在家,可以多炒二个菜给你吃。”表哥像是有些生气。 “表哥,今晚上和我一起住宿舍的同事菱菱过二十岁生日,她叫我一定要赶回去,我来的时候答应她了。”我跟表哥解释。 “那既然是这样,那下次休息记得再来看姑姑,多陪姑姑说会话。”姑姑看着我说。 “嗯,会的,姑姑。” “表哥,我等下在哪坐车回酒楼方便些?”我问表哥。 “就在我们刚卖水果的地方往左前方有个公交车站,在那等就是,你走时我送你吧。”表哥说。 “不用送了,表哥,我知道去。”我又朝表哥点了点头。 “你先陪姑姑说会话吧,我去切点哈密瓜来吃。”表哥转身进了厨房。 “小夭,你一个人在那做事,没人欺负你吧。”姑姑有点担心我。 “没有,她们对我都很好。我现在一个人管一间包厢,做好我自已的事,只要做好了,就不会有人管我啦。” “那就好,那就好。” 这时表哥端来了哈密瓜,都切成一小块一小块,上面还放了几根牙签。 我吃了几块,真甜。 抬头看见墙上的挂钟指向16点50。 “姑姑姑父,我先走了,哪天休息再来看你们。”说着,我就站起来了。 表哥见我走,马上站起来要送我。 我出了姑姑家门,就问表哥:“表哥,你能带我去办一张手机卡吗?” “现在吗?”表哥问我。 我点点头。 ”那你带了身份证了吗?”“带了。”我说。 “那前面就有办移动卡的铺面,我们去那办吧。”我跟在表哥后面。 表哥一进铺面就问要办张卡,需要多少钱? 营业员说:“有带身份证吗,交一百块钱就可以了。” 我把身份证递上,表哥要我选号,我就选了个帶我生日尾号的移动电话卡。 营业员又帮我把卡装进手机里,要表哥试打一个电话,又帮我调了音乐,把我电话卡的名字存上去。 都弄好了,我们走出门店,往公交车站走。 表哥回过头来:“小夭,有空就过来玩,陪陪姑姑。” “嗯,好的。”刚好车来了:“表哥,谢谢你!” (6) 回到酒楼,已是快到18点,我肚子有点饿,就想去找菱菱,看为我留了饭没。 还只上酒楼的阶梯,就听到杉哥的声音:“小夭,快过来,我们去吃饭。” “杉哥,你怎么知道我肚子饿了?”我跑过去就问杉哥。 “快上来,是我饿了,叫你陪我去吃饭。” “你饿了,那你不去先吃饭,还坐这里等我。” “我下了班来看你,菱菱说你去你姑姑家了,我刚准备走,又看见你了,就得叫上你陪我去吃饭咯!” “那好吧,刚好我也唱空城记了。”我侧脸望向杉哥,又说:“杉哥,我办了张移动手机卡。” “那你打我的手机,我等下把你的号码存起来。” “那你告诉我号码。” 我拔过去电话后,听到杉哥手机响了3声才挂断电话,然后把它存了起来。 ”杉哥,我们去哪吃饭?别走太远呀。”我肚子又开始唱空城记了,只想早点吃到饭。 “今天吃饭的地方有些远,你就忍忍吧。” 车子开了快四十分钟,才来到一个莊园。 红墙青瓦竹林潇潇,一栋白色的二层高房子落在满塘荷池边,池子里游着太多太多的锦鲤,有好些大概是刚吃完饭的食客吧在这莊园里赏景观花。 下了车后,杉哥又拉着我穿过这白色的房子,我和他的脚下就延伸了一条青色鹅卵石铺就的走廊,石子上铺了薄薄一层被风吹进来的叶子和一些枯花瓣。 这些叶子和枯花辨被这走廊的弄堂风一吹,如同在光影里嬉戏的孩童,在我和杉哥的脚边来来回回卷起又飘落。 我紧拉着杉哥的手,愿时光就此停住,等初秋的晚风再次吹起,我要依着杉哥轻轻地走过这,不会踏碎枯叶和花瓣,不会惊扰树梢欢叫的鸟儿。 我好喜欢这里,仰头看向杉哥。 杉哥府首望着我,一脸慵懒和缱绻,唇角有慢慢荡开的浅笑,惹我无限向往。 “杉哥。”我在心里低迷地叫着,他会听得到吗? 杉哥的手忽然拢住了我的腰,我眼角的笑意更浓,多想踮起脚尖面向智哥…… “杉兄,一些日子不见,怎么地就有了春风?”声音陡地而起,一个清瘦的男人如风一般飘来,落在杉哥面前,伸出手左一拳右一拳。 “哈哈,好巧被你肆弟瞅见了,一起去喝一杯?”杉哥的哈哈声有点震耳。 “行啊,几日不见换新颜了,下巴都光灿灿的了。” “最近是我手脚勤快了点,怎么地你有意见?” “那倒不敢,只是杉兄你春风别吹得太烈,怕烧焦了一片土地,来日又会伤感。” “这种事情啊,要吹得足够烈,才可一世不憾。” 他们的对话,听得我如雾里看花,一片白茫茫。 “走,小夭,今天碰见了财主,想吃啥尽管点,有人替咱俩买单。” 我笑了笑,不敢张口。 “在哪里寻来的宝贝,还害羞。”那叫肆的男子贴上了杉哥的耳朵。 “有缘自会遇见她,不管是在哪里。”杉哥含笑望着我,连眉梢都挂上了快乐。 许岁月静好 (1) 杉哥拢着我,随着明走进一楼阁,又上了二层。站在二层的护栏处,可以把这莊园后院的景尽收眼底。 庭院内,一条带着烟气水雾的人工小溪从高处的柴门倾泻而下,落入只有一块石头的水池之中,岸边有七八枝默竹,相互交错地以慵懒的姿态立在风中。 而青瓦木柱间几盏亮起的红灯笼在这秋风入院的夜色里平添了几许意境,可以让穿行于楼阁间的食客们暂时忘记城市的浮躁,轻松地在这如世外桃源之处闲适品酒茗茶和打趣生活。 “小夭,吃饭了。”杉哥轻声呼唤。 我回到桌边坐下:“杉哥,谢谢你带我来这么美的地方吃饭。” “你喜欢就好。小夭,你陪杉哥喝杯红酒。”杉哥把红酒倒进了我面前的酒杯。 ”嗯。”我望着杉哥,把情意隐藏在眼晴里。 “小夭,你今晚真美,像入画的人儿。”智哥打趣我。 “杉哥,你才是画上的人。”我说完低下了头,我的脸已开始微微发热。 “来,小夭,我们碰个杯。”杉哥举起了酒杯。 我端起酒杯,轻轻地撞上了杉哥的酒杯,叮的一声余音绕梁,我整个人瞬间被融化。 “这么诗情画意,我来不是添堵吗?”肆端来一份落雁肥肉。 “桌上都摆满了,哪还能放下?”杉哥不理会肆哥说什么,只挪动菜碟。 “越满越好,今天招待的可是你。”肆哥笑着的眼睛细长细长的。 “小夭,敬肆哥一杯吧。”智哥示意我。 我端起红酒杯:“小夭敬肆哥一杯,谢谢你让我吃到这么多的美食菜肴,谢谢!”我碰了肆哥的酒杯,又浅浅地喝了一口红酒。 “小夭,把杯里的酒都喝完。”肆哥点醒我。 “哈哈,没关系的,慢慢喝,小夭。” 肆哥好似不太在意我喝不喝完这杯中的酒,但肆哥说了,我就必须喝完。 我再次端起杯把红酒喝完。看肆哥也把酒喝了,就顺手把他的酒杯倒上三分之一的红酒。 然后夹了一点落雁肥肉放进自己嘴巴里,又扒了一大口饭吃下。 今晚的每一道菜,都让我食欲大增。像清蒸鲈鱼,大蒜辣椒炒脚蹄,黄焖仔鸭…这些菜都是下饭的好菜,又辣又入味,当然清蒸鲈鱼比较清淡,肉细嫩少刺。 我不喜欢吃那些凉的,生的食物。虽然在酒楼做事,大餐都是那冷盘,但我从不吃。 我又给自已添上一碗饭,吃着大祘辣椒炒猪蹄,让我想到妈妈每餐都要炒个大祘辣椒,说这样有下饭的菜。 ”小夭,你自己的酒杯还没倒酒。”肆哥看见我的酒杯空着。 “肆哥,我今晚不能喝了。” “小夭,你还倒点吧,这杯慢慢喝,多吃菜。”杉哥又说。 “那好吧,杉哥我帮你添碗饭吧。”我边帮杉哥添饭边说,也给肆哥添了一碗饭,然后安静地听他们说着他们的所见所闻和他们想说的话。 夜色如水,坐我面前的二个男人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脸上有了红晕,眼晴里也有些迷离,话语中隐着兴奋,这半醺半醒的模样惹我又端起酒杯轻泯一口:我也想和他们一样半醺半醒,岂不美哉! “小夭,坐我边上来,你离我太远了。”杉哥突然说这么一句话,应该是醉了吧。 但我还是乖乖地走过去然后挨着他坐下。 (2) 莊园逐渐变得冷清,食客们几乎都走完了,莊园内的工作人员也都下班了,只有雁南飞的灯还亮着,因为我们三个还未走。 时间已指向21点35分,某二人还在喝个不休,这已是第三瓶红酒了,不知是否已醉。 突然想到杉哥如果醉了,那我该如何回宿舍,他倒是可以去肆弟那里睡。 我只得走至杉哥身旁,摇着他的肩膀:“杉哥,都晚上九点半了,你会不会回去呀?” “我不回去呀,今晚就睡在这里。”杉哥张着一口的酒气和我说话。 “那你不早说,这么晚了我一个人怎么回去呢?杉哥,我不知道回去呀?” “小夭,你也在这里睡一晚吧,明天早上六点送你回去。” “杉哥,我不想睡这里,要不你送我去马路上,我坐的士回去,好不好?” “你姑娘家家一个人敢这么晚坐的士。”杉哥瞪着我。 ”可我想回去嘛。” “小夭,你是不是怕我吃了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就打个电话把你接回去。” “好。”我听说可以叫车回去,脱口而出一个好字。 “小夭,你当真是怕我吃了你?”此时杉哥说这话时似乎醒了一半的酒。 “杉哥,我不是这意思,你看你现在还在喝酒,也不知道喝到什么时候,要是你醉了明早就会睡着不醒,你还是送不了我,不如我今天就回去,你反正在这睡,明天你就可以多睡几个小时。”我努力地辩解着。 “那你的意思是要丢下我咯?”杉哥又这样说,我…… “我怎么是丢下你咯,是不想拖着你。你和肆哥吧,好久没见着了,今天喝酒又这么有兴致,我呢今天去姑姑家又没睡午觉,现在熱不住想困了。” “小夭,那我找个房间给你,你先去睡。明天跟杉哥一起回去。”肆哥说。 “可你们喝酒要喝到什么时候呀,万一杉哥明天六点半醒不来,我那么早一个人也回去不了啊!”我低声地说。 “那你先回去吧,小夭。”杉哥喝着酒说了这么一句。 “杉哥,那你还要喝多久呀?你可不可以不要喝了呀。”都晚上十点了,还叫我一个人回去,一喝上酒,怎么就变这样。 “我可以不喝了,那你还回去吗?”杉哥依然摇着酒杯,有些冷淡。 ”我不回去,那我又睡哪里?在这生地方我又睡不着。”我真不想睡这里,万一…… “那,小夭,我陪你睡好不好?你睡床,我睡沙发。”杉哥又阴一句。 我怎么就发觉杉哥今晚带我来这吃饭,就是故意的吧。 “我才不要咧,万一你醉了打我,我可就惨了。”我故意这么说给杉哥听。 ”我会打你?小夭,你脑袋在想什么呀?” ”肆哥,你给我一个房间吧,我真想睡觉了。” “好,你跟我来。” 我才不想管杉哥了,他喝了酒,等下胡来我又推不开他,还不如随他怎样。 (3) “小夭,你就这么不待见我?”杉哥追了上来。 “没有啊,我只是不想和喝酒喝醉了的人呆一块,万一有什么状况发生,我又保护不了自已。” “你把我当什么了,你杉哥的酒品很差劲吗?”杉哥红着眼睛。 “我只是怕万一,我现在还是姑娘家,还不是你女朋友。” “那我今晚就要你做我女朋友,你也会不肯的。” “杉哥,你怎么老是拐不过来呀?”我真有点累了。 “小夭,你上来吧,房门帮你开了。”肆哥在三楼窗户叫我。 “好,我就上来。杉哥你上去不?” “你要我上去不。”发现喝了酒的杉哥有点憨。 “那你别上去了。我叫肆哥快点下来就是。”我转背就往楼上奔。 “小夭,你跑那么快干嘛?”杉哥在后面追着叫着。 我跑到三楼,有点上气不接下气,想从肆哥手上拿到钥匙。 ”肆哥,你在哪?”我大声喊肆哥,想他快点出来。 “在这咧。”肆哥从3058房出来。 “钥匙呢?”我问肆哥钥匙。 肆哥从口袋掏出钥匙,丢给我。 我接过钥匙,速速进房间,推出肆哥,把门关好拴好洗澡睡觉。 外面敲门声打战鼓一样,可我不能放狼进来,特别是红了眼的狼。 可是总有些不安,随意抹了一把脸和冲了个凉换了个淋浴室的袍子,口干又喝了两口水,爬进被子就睡觉。 无论杉哥本人有多好,对我有多好,但保护自已是理所当然的。 有些晕晕沉沉,眼皮在打架,实在是太困了。 终于可以睡着了。 外面杉哥捶着捶着门,突然急着要上厕所,肆哥把他领进门,又劝他好好洗个热水澡,然后再安稳地睡个觉。 杉哥呢,上个厕所抽了根烟,看见自已血红的眼睛,就不得不先洗把脸,又接着漱了牙,想着还洗个澡吧,待换上浴室的袍子时,也是困意袭来,看到床就倒了。 肆哥也是好,还帮杉哥盖上被子才关好门离开。 一夜就这样安静了。没有争吵,没有“战争”,没有故事。 而我却做了个长长的梦:在一处山花烂漫的山谷,我挽着高高的发髻,穿着春天的衣衫,正缓缓地游走于一片花海之中,杉哥从山头款款而下,他眼中一眸春光。 步入山谷时,看见他喜欢的花儿便采上一枝,慢慢地手中便有了一棒花,五彩斑斓明艳春光。 他浅浅笑,缓缓来,如风般自由,如雨般清咧,一步又一步朝我走近。 忽然肆哥从山谷中奔向他,抢走了智哥手中的一棒花,笑着奔跑离开后还不知藏在哪片花丛中,杉哥那身影一晃便不见了。 “不要走啊,不要走,杉哥!”我大声叫着,我的心突然生出些疼痛来…… (4) “夭夭,夭夭,开门啦!”我还在梦里疼痛,却又似乎有听到敲门声。 可是我不愿醒来,我想要我的梦,哪怕是破碎的梦,疼痛的梦。 ”小夭,开门,开门。”声音越来越大,还有一阵莫名其妙的铃声,吵得我头疼。 我的意识渐渐回转,睁开眼,一间陌生的房,杉哥的声音从门那里传来。 我来不及穿上鞋,只管跑到门边,打开房门,看见杉哥便投进了他的怀抱。 “小夭,怎么啦,是不是又做梦了。”杉哥揉着我的头发,轻声地问我。 “杉哥,你不要离开我。”我带着点哭声。 我有爱上杉哥吗,不可能呀,可我又为什么怕他离开呢?做梦是反的。 “小夭,杉哥不离开你,你去睡吧,我在旁边房间,怕就来找我哈。”杉哥温言细语地。 “杉哥,你等我睡了再走,好不?”我用脸蹭着杉哥滚烫烫的胸膛。 “小夭,我能抱抱你吗?”我感觉到杉哥的呼吸有种狂热的味道。 “杉哥,你怎么啦?”我又看见杉哥血红的眼睛,我又怕了。 转身离开杉哥的身体,回到房间顺手把门一关又拴好安全扣。 “小夭,那你先睡吧,我走了。”门外又无声响了。 可是我已无睡意,仰头躺在床上瞪着天花板,就这么瞪着天花板,只一会儿就感觉天花板越来越低越来越低,连房顶灯都似乎要跌下来一样,快要跌下来了,不…… 我开了门,直奔旁边智哥的房,“膨膨膨,杉哥是我。” “杉哥,是我。”我看到杉哥打开门的瞬间便一拥而上,抱住了杉哥。 “小夭,你怎么啦。你这样不睡,明天怎么上班啊。”杉哥的胸膛滚烫滚烫的,可是抱住杉哥又好舒服,我舍不得离开。 “小夭,你睡我床吧,我去跟肆哥睡。”杉哥想推开我。 “杉哥,你不是想抱我吗,怎么现在又不想抱了?可是我现在想抱着你了。”我迷迷糊糊地说。 “小夭,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么,你这是在引诱我,我怕我扛不住了,会吃了你。快松开,回房睡觉去。”杉哥板开我的手,又把我推至房间关上门。 我有些头痛欲裂,不只是因为喝了红酒的缘故,还有杉哥的推开…… 我想安静地睡下,可这我不能,我想唱歌,我想嚎叫,我想哭,我想杉哥…… 想起你对肆哥说的一句话:有缘我们自是会遇见,不管是在哪里。我们多想相互抱抱,感觉一下体温,可是又怕发生某些事故,煎熬又纠结,缠绵又撕裂。 此时此刻的我多想跟你说:我想从了你,可是你又推开了我,你推开了我,不是不想要我,而是怕伤害我。而我也多想做你的女人,可是我又怕自已成为你的负累,你既推开我就离开,心疼痛难忍,为爱还是不该爱。 杉哥,你现在睡着了吗?如果睡着了,会允许我进入你的梦吗? (5) 我推开窗,看黑沉沉的夜,四处寂黑一片,我心如这片夜空般不敢发出一丝声响,怕风吹草动后引起狂躁。 有一种沦陷叫天亮前的黑暗,这是我自已的外衣,沉重得如这掀不开的黑夜。 我关上窗,拉上窗帘,安静地躺床上,等天亮。 想哼一曲小调,可是不知怎么起调。 想唱一首情歌,却也记不起歌词。 想赋诗一首,又看不见夜空的白月光。 …… 敲门声,再一次响起:“小夭,快开门,都七点半了,还不起来,就赶不到上班了。 我一听,一秒就弹跳而起,快速穿好自已的衣服,清查了自已包包里的东西,都在。 赶紧刷牙洗脸梳头打开门。 “杉哥,你昨晚睡得好吗?”杉哥恢复了正常的明眸浩齿,朝我笑了笑就拉着我跑。 跑出莊园,像是又回到了人间,这种感觉很真实,可以触摸。 我再回头一看,莊园已离我很远,恍若一场梦境。 看着车窗外薄雾缭绕,人影幻动,时间已近八点,只有一个小时了,还要回宿舍换工服。 不由得有些急,却又不能催杉哥,我知道,他也在赶时间。 这时衫哥开了音乐,我只听了一句就放松了心情。 闭着眼又听了二首歌,都是比较轻快的流行歌。 “小夭,要不要去买点早餐路上吃。”杉哥目光直视前方,手握着方向盘,神情轻松又愉悦。 “不用了,酒楼有吃的东西。” ”那好,再过二个街口就到了。”“嗯”我又点了点头。 我下了车,杉哥也跟着下了车,我走过去,紧紧地拥抱了智哥一分钟:“杉哥,开车慢点,注意安全,我要回宿舍换工服了。” ”好,夭夭,明天见!” “明天见!”我回头挥了一下手。 到了酒楼,也顾不上去吃东西,昨天休了半天假,我得清查碗筷数量有沒有破损,给花换水。 “小夭,我昨天帮你领了工资。财务处说你下个月的工资就直接打到卡上了。” “谢谢你,等下跟你聊,我现在有点忙。” “好,回头见。”菱菱越来越愿意帮我忙,真好。 好在中午我的包厢是五个客人,三男二女看样子是官面上的人,敬完几杯酒聊几句就会走的。 我就只管把饭打好,茶泡好,毛巾上好,上菜时把菜品位置摆对,再帮他们倒上第一杯酒,基本上就可以了。 官面上的人不太喜欢我们在包厢做太多细致服务,当然请客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菱菱,昨晚生意忙不?”我见菱菱从包厢出了,随口问了一句,其实上班时间是不准私聊的。 “忙呀,忙死了。我这包厢还好,你那包厢十五个人,我搞完自已的,还要去你包厢帮忙,主管说大厅调不出人来,只得让我搭把手。” “那辛苦你了,回去拿苹果给你吃。” “谢谢,我先做事了。”菱菱说完就进了包厢。 (6) 今晚早早就睡了,梦也找上了我。 梦里的我是孤单的,一个人寻不到去路,也回望不了来路,绿植生长的地方像些妖魔鬼怪四处蔓延,离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很快就要将我缠住。我拼命的跑,恐惧中夹带着崩溃,可我甩不掉那个迷雾的竹林和那条延伸又咆哮的小溪还有那些笑声怪异的石头。 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天空指引我:来我这吧,这里只有戈壁,只有黄沙,四野茫茫。可是绿植就快伸到我的脚跟,我没时间去回应那个声音也根本回应不了那个声音,我只有不停地跑,不停地跑,才能不让竹林里的藤蔓缠住。 可我已经没有力气再跑了,眼看就要摔下,轻飘飘的身子近乎虚脱,我闭上眼等着那些像蛇舌头样的绿植藤蔓爬满我的身躯…… 可是我没有倒下,也不敢睁开眼,我怕这些长满茸茸毛的藤蔓附在我身上的妖娆,我更怕我将在这迷雾的竹林一个人忍受黑暗孤独连哭都不能有声音的恐惧感。 我奇怪我怎么没倒下,我想努力睁开眼睛可我还是好怕,好怕。忽然耳旁有呼呼的风声,脸上也好像有掠过竹叶的疼痛感,我好想用手摸摸自已的脸颊,可我没有力气抬手。我就这样虚无力气地飘着,对,我是飘着的。 我感觉自已一直在飘,一直在飘。沙沙的竹叶声和藤蔓快速爬行的声音像极了蛇游走的声音。我的心脏突地变得压缩,也快呼吸不了了,我无力地用手四处抓挠,想拽着些让自已停下来的东西,我想睁开眼,看看我身处什么场景。虽然很怕很怕,可我得睁开眼啊,要不我就可能快窒息。 眼皮好重,好重。我想叫,我想喊,我想哭,可我发不出声音。我的身体还是飘的,还是有呼呼的风声和竹叶碰撞我身子的痛感。 就在我快要放弃我有感觉的念头时,我的脚尖有了巨大的麻痛感,我全身在开始颤抖,我感觉蛇已咬上了我的脚。可我毫无力气挣脱,任它冰凉又恶心的爬上了我的腿。 …… 我的大脑开始出现幻境。一片紫色梦幻的森林,日光温暖地抚照着每一棵挺拔的竹子,在竹林间飞舞的蝴蝶披着长长的日光影子,那一条条的光影就像一抹七彩的虹,悬浮在竹叶上。 绿植藤蔓也染上了紫色的光晕,它们不再生长,而是静静地妖娆着,吐蕊的叶子像蛇的舌头伸展得近乎完美。 我赤脚缓缓地移步于每一片绿苔上,轻柔地划过它们妙曼的身躯,仰望每一株伸向天空的竹,目光探寻每一片叶脉上晶晶亮的水珠,看蝴蝶翻飞的幸福。 我欢喜地走走停停,忍不住打扰蝴蝶和它们嬉戏,忍不住折一条细细的藤蔓把它圆成圈放置自已头顶,忍不住去抓那些飘浮在森林里的灵光…… 忽然发现在光最亮的地方,有一株很沧桑又奇特的树,并不是很高,顺着枝丫,我已爬到树顶,坐在树干放眼森林,开阔的视野令我惊叹。 正要惊呼如此眼界时,一朵艳得耀眼的六瓣花正在我手指可以触到的地方妖娆地盛开着…… 我惊喜地扑上去想吸吸花的味道,可我发现我怎么也亲近不了这花朵,哪怕光亮已来——睁开眼,我却是从梦幻中醒来…… 杉哥,我想你了 (1) 从梦里醒来,我知道我的春天到了。要不为何会出现那么多的绿植和藤蔓。 人有时是个很奇怪的物体。爱了又怕失去,不爱吧,也怕失去。 爱了怕失去是因为一种圣洁与人共享,便没有了完整的自己,于不够强大的灵魂来说已经变得残缺,它将依附他人给予的爱和情而得到快乐。如若有一天这个他会远离,灵魂将会痛苦,肉体就会寂寞。 不爱就是一种舍弃。明明喜欢,却又不敢爱,不敢想,不敢要。保持了独个的完整,却会失去快乐。因为没有一件事物会永远在一个点上一条线上,当所有风景看透,所有欢喜不再兴奋,它便会在应该中慢慢变得习以为常,失去依恋,从而走远。 爱吧,可以得到欢愉,得到快乐,得到两个人创造的世界。哪怕有一天会失去,但拥有过便是一种美好。记忆是存在的,不管好与丑,它永远都在。 何况衫哥是真的很好看又是我喜欢的那一款。 “陶小夭,今天你去酒楼会所值班。”我还在例会上神游,突然被点名。 “主管,是不是我这间包厢没有预定。”我不知为何要把我调去酒楼会所。 “今天是有人订了你的包厢,但人数偏多,就把你这桌客人安排在酒楼会所,而菲菲今天又休假,所以今天只要酒楼会所有预定,你就得值班。” “好。”我听明白了。 “小夭,你下个月有可能会被调去酒楼会所当值。”菱菱淡淡地就说了这么一句。 “为什么呀,包厢那么大,客人又都是讲究的主。”我不喜欢酒楼会所。 ”因为你这个月被调去酒楼会所3次了啊。”菱菱翻我个白眼。 “被调去会所做完一个月又会换地吧。”我想着我未来的30天怎么挺过去。 “你做的好的话,以后就会隔一个月调一次。”不过是自言自语,可菱菱还是回答了我。 其实我对于餐饮还是不太热爱,想着先挣到二万块就去做的别的什么事情,例如学个理发美容什么的来个一年半载,参师去二年,再打工一年磨磨手艺,然后搞个小店当个小老板养活自己,生活质量提高些些就够好。 今天这一桌人弄得我够呛,好在主管还叫来二个帮手。 红酒,白酒,啤酒,浓茶,白开水,饮料,豆奶,把桌子塞得满满的。 小丽和吴佳佳负责倒酒和菜品。我主洗杯子,打饭,打水催菜拿掉一些喝完的瓶子等一些跑腿的事。 二十个人的说话声,各种酒气渗透一起,鼻子闻着特不舒服,好在这些人没有一个抽烟的。 二个半小时,把我们三个转得头昏眼花,有多日没吃肉样的贫血状况。 小丽陪着去结了帐送走客人后,我硬是坐了三分钟才收拾桌面,让收餐具的姐姐把餐具收走。 酒瓶饮料瓶是六大厢,我和吴佳佳把这些拿走都费了好大力气。 九点一刻才把所有事情做好,准备下班。小丽吴佳佳她们俩个有男朋友接,先走了十分钟。 我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到宿舍洗了个澡就趴床上,一动不动。 十点才想起要发个信息给杉哥:杉哥,我今天发工资了,你明天可以来一趟吗,我把手机钱给你。本想打电话给他,又怕他睡了,打扰到他的睡眠。 (2) 一晚睡到大天亮,这样的睡眠让人特舒服,没做梦的脑袋早上醒来特清爽。 洗了个苹果就准备上班,一看时间还早就又洗了个苹果准备敲菱菱的门,却听到她在打电话,就把苹果放茶几上了,想回自已房间等她二十分钟。 这时手机收到一条短信,点开一看:夭夭,我这两天出差了,到家就去看你。想你的一杉哥。 “等你回家,保护好自已。夭夭”我回了杉哥的短信,心情莫名地就开心起来。 掀开窗帘,打开窗户,早晨湿漉漉的空气涌进来,吸进鼻子里有一股桂花香气。 听到屋内有动静,菱菱应该是出来了,我便关好窗户走出房门:“菱菱,我帮你洗了个苹果放茶几上了,你等下记得拿着吃。我先下楼了。” “好咯。” 我吃着苹果看着天空,秋天来了,云层都变厚了很多,有点往下压的感觉。还是城市的天因为大气层的缘故,所以看上去不像乡下的天空那么高远和清澈。 可是杉哥却比乡下的男孩子都好看,因为皮肤白又不显粗糙五官还轮廓分明。 我居然看着天空都能联想到杉哥,大概是“走火入魔”了。 独个地在心里笑了笑,见菱菱还没下来,我就往公交车站去走了走,想在车站牌上看有没有我想去的公园或好玩一点的地方。 “陶小夭,你穿着工服在这干嘛,今天休息吗?” 我回头一看,竟然是经理。“我是去酒楼上班呀,经理。” “那你在车站看什么?” “我就想看看附近要是有什么公园,哪天就去玩玩。” “那你找到你要去的公园了吗?” “还没有。” “既然还没有,就去上班吧,上班时间都到了。” ”是,经理。” 待我赶到包厢,菱菱还沒来,难道是吃早饭去了吗? 我还是决定去食堂看看,顺便吃点东西。 “夭夭,我在这,快来。”菱菱却在酒楼的烟雨楼叫我。 “你在那里干嘛,我想去吃点东西。” “来这里,这里有东西吃” “能饱肚子不。”我故意的。 “能,我帮你留的。”菱菱总让我感到温暖。 走过去,菱菱把一碗热豆浆和二个鲜肉包子递给我。 “还真能填饱肚子,菱菱,谢谢你。” “你猜,这是谁让我给你留的。” “谁呀?”这酒搂里除了菱菱对我好,我还真想不起谁会为我留早餐。 “你觉得你应该猜不到,那就别猜了,费脑筋。”菱菱又给我几颗板栗,我们就回了各自的包厢。 包子快吃完的时候,我突然想经理,难道是他。因为他看见我在公交车站,感觉我没吃早餐,就张了一句口,让菱菱给我留点吃的。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但我还是想证实一下,便走进菱菱的包厢:“菱菱,你还是告诉我吧,我要是猜不出是谁,那我一天都会想这个事的,请你告诉我好吗?” ”是经理,想不到吧。”“嗯,沒想到。” (3) 返回自已的包厢,又看了一下台面,然后推开了窗户。 酒楼的左前方,有一栋房屋,在久远的时光里有被拆除改建的部分,大体上还算完整,那木质的窗户,窗檐的乌黑方砖,砖缝间还长满了青苔,一棵我无法合抱的大龄榉树根部也因阴暗潮湿长出了野生菌类,树稍上还挂着一个鸟窝,不过看那松塌的样子应该不会有鸟来住了。 屋后阴郁的竹林,一口老井被杂树荒草遮掩。这老屋应该被当成仓库了吧?!屋前那株高高的棕榈,又是谁,在年年剥着你的棕‘叶? 没有杉哥的出现,日子变得百无聊赖,看一处地方都涂抹上了伤感。 回转身躯,寻到一块抹布,想着擦一下窗玻璃,却看着窗前与城市格格不入的景不自觉我轻轻哼唱着江跚的《梦里水乡》: 春天的黄昏请你陪我到梦中的水乡 那挥动的手在薄雾中飘荡 不要惊醒杨柳岸那些缠绵的往事 化作一缕轻烟已消失在远方 暖暖的午后闪过一片片粉红的衣裳 谁也载不走那扇古老的窗 玲珑少年在岸上守候一生的时光 为何没能做个你盼望的新娘 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 层层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 所有的话现在还是没有讲 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 看那晚霞吻着夕阳 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 今夜你在何方 转回头迎着你的笑颜 心事全都被你发现 梦里遥远的幸福他就在我的身旁 暖暖的午后闪过一片片粉红的衣裳 谁也载不走那扇古老的窗 玲珑少年在岸上守候一生的时光 为何没能做个你盼望的新娘 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 层层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 所有的话现在还是没有讲 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 看那晚霞吻着夕阳 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 今夜你在何方 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层层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所有的话现在还是没有讲 看那青山荡漾在水上 看那晚霞吻着夕阳 我用一生的爱去寻找那一个家 今夜你在何方 转回头迎着你的笑颜 心事全都被你发现 梦里遥远的幸福他就在我的身旁 “菱菱,经理叫你去一趟他办公室,”我回头一看菱菱手里还提着热水瓶。 “好,我马上去。”我应着菱菱。 把抹布又藏在客人看不到的地方,想着顺便打一壶开水,就拿着热水瓶去竹园,也不知经理找我有什么指示。 我敲开了经理的门:“经理,我来了。” “陶小夭,你对你现在的工作还满意吗?” “满意呀。” “你有没有想过去前台。”经理想我去前台? “经理,我沒想过,我怕我算不好账。”我有些惊惊颤颤。他怎么莫名其妙的跟我说这个,我包厢工作没做的吗。 “你回包厢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就来找我。”他低头做着他手上的事,未曾看我。 ”好的。”我退出房间。 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我不做得好好的吗。 (4) 晚上九点半,饿急了,就在宿舍泡了包方便面,吃了个苹果。 突然又想起和杉哥去吃萝卜骨头汤的那晚。萝卜煮的很烂,骨头也熬得久,一根骨头有很多的肉,闻着很香,杉哥叫我把骨髓都吸干净。 菱菱房间里搬东西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想念。我走回房间却抵不住夜的静,天空有几点隐约的星光眨呀眨着眼睛。 忽一阵晚风吹来有些凉意,我便关了窗户,拉上窗帘,时间突然变得很漫长,我想念杉哥了。 我拿出手机,给杉哥发个信息吧:杉哥,你会回了吗?我想你了。 然后躺床上,不想动。 今天经理那话是啥意思呢,难道想调我去前台? 太过安静的房间,一声突然的手机铃声都把我吓了一跳:“夭夭,我明天下午可以到家,晚上去接你下班。想你的杉哥。” 我捧着手机安稳香甜地睡去。 早上的天一直下着雨,缠绵的秋雨落下,侵润了这一片绿花带的落叶间,我又一次看见了你藏在烂叶下的你根菌菇。 杉哥不在家没人陪我,我便喜欢四处游走,今天上午有半天休。我便寻来到这片巷子尾的拆迁处。 停下脚步,我细细地打量这根菌菇,这样的心情与闲适我可以多花一点时间,探究和我无关的轮回。 这一棵菌菇长得像我家乡做的纸伞,不过是宿小版的,我却没有在家乡的山乡看见过。 上一次见到这种菌菇,就是杉哥带我去的莊园。我在二层的楼阁因不想听两个男人的酒后狂言,便立身栏杆处,却发现一株不起眼的菌菇孤独地生长在水杉落叶之间,我特从楼梯间飞旋而下,俯身,用手机拍照,发QQ,愿有人能叫出你的名字。 然而,没人理会我,觉得我是太过无聊,竟然花时间弄一个知名的菌姑。 小时候没什么玩具,就地取材,去山上或有刺藤的地方,拆一根分了叉的竹条,然后在刺藤上采些小花,扯掉绿叶,把它插进竹叶里,拿着那根插了几朵小花的竹条,也会喜欢很久。 还记得一次拿着小刀去剪竹条,却看到一朵好绒的花朵,淡雅从容的美,一半红一半白。看着非常欢喜,就摘下它插进竹叶,那一次我高兴了很久。后来,无意从书中知道了它的学名,叫合欢,我非常喜欢这个名字。 此时便很怀念那段少年时光,曾让一朵花悍动了少年的初心,让无常岁月因一朵花,或一根菌菇,烙进你柔软的内心,并欢喜不已。 最近变得异常柔软,总是发呆,无心做事和理会旁的事。 下午刚到洒楼上班,就被同事传话去经理办公室。 我不知什么事,特去向菱菱打探:菱菱,经理叫我去办公室,你知道什么事吗? “我不清楚,不过今天上午去前台拿酒时听小丽说,前台有人辞职,可能就会找一个漂亮的人去前台收银,经理叫你去,是不是看上你了。”菱菱话里有话,我没心思和她闹。 (5) 我敲了三下经理的门。 “进来。”经理的声音回荡在这间不算大的屋子里。 “经理,你找我?”我声音不大,却吐字清晰。 “陶小夭,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你考虑了没有。那天我叫你想好了,就告诉我,结果你好像没把这个事放心上。”经理的话有点硬。 ”我想了啊,只是忘了告诉你。”我平缓地说。 “那你的结论是……?” “听经理的安排。” “那好,下个月1号你就去前台上班。这几天你还在你那包厢服务吧,我叫人事给你准备二套前台工服。”经理抬头看了我一眼:”走吧。” “谢谢经理。”我轻轻退出房间并带上了门。 想着再过一星期,便不用去包厢端盘子帮别人倒酒添饭什么的,心里甚是高兴。 走至石头彻成的护墙,这里竟然有一根从石头缝隙里挤出来的竹子。 它已经长在人的头顶了,为何酒楼的管理者沒发现这根竹子挡着走过的人的路了吗?还是故意任竹这样生长,给路过的人一点情趣? 我弯腰从竹下走过,居然感觉挺舒适,并不觉得有多恼。 去打水处拿了开水瓶回四季春包厢。我要记住这包厢的名字,再呆几天,我在这包厢就刚刚好满一百天。 四季春的一百天,我有菱菱,有杉哥,有和食客的故事,哪天若提起,也是一种遇见即美好。 突然就想去江边走一走,不知杉哥是否已回家,晚上会不会来接我下班。 城市刚下过雨,此时,云层已散开,露出了些许蓝来,我微微摇了下头,止住了自己的思路。 陆续地有客人到齐,我一一递上刚泡好的茶水,请他们安座,主客早已把菜点好,晚上6点准时上菜。 看他们都像公务员,时间定在这个时候,应该是为了方便他们。可看他们相互间也不是很熟,我就想着先去端果盆,先吃点东西填个肚子。 有个打电话的男人,说话声软糯软糯,那么会是上海人吗? 突然想到影星葛优。这男人身材也比较精干,和葛优差不多,但额宽鼻高丹风眼厚唇挺耐看,也不知江南这样的男人多不多。 上菜了,先是上了四个凉菜。热菜第一个菜是羊肉(不好意思,忘了菜名。只记得好大一盘,里面加了红薯粉。) 江南人也喜欢吃羊肉吧,听颜大说过:江南的大街小巷有不少专营的羊庄,不过一般只营业半年,深秋到初春气温稍低的当口,最有名的是藏书羊肉,兴许是除了沙县小吃、兰州牛肉拉面外规模最大的“联锁”饮食店,还有邻县的中国羊肉之乡双凤也比较有名,在颜市有浒浦羊庄、徐市羊庄比较有名,冠以“和尚”、“哑巴”等等名号,生意都不是一般的好,颜大是可庄人,最早吃到的是可庄的羊肉,所以一直习惯着可庄的味道,并认为,那才是正宗的羊肉味道。 第二个菜是冷盘,三文鱼。看食客吃三文鱼都会点上芥末,这东西辛辣,我是闻不得也吃不惯,但食客大多都喜欢吃,是因为肉嫩鲜美且营养吧。 陆陆续续地又上了七八道菜,每一道菜肴精致又好入口。 (6) 今天喝的只有红酒,给客人倒上了第一杯红酒,主人就跟我说他们等下都要开车回去,叫我不要再倒酒了,他会自已看着倒的。 见没我什么事了,我就去配菜间打饭了。 菱菱见我去打饭,叫我帮她带一桶饭过来。 走至大厅,今天生意只一般,大厅坐了七桌,人数也不是很多。 菲菲这时从会所走出来,看见我便问了我一句:“听主管说,你下个月去前台呀?” “还不确定呢?”我随口答了一句。 菲菲挺能干的,一个广东丫头,是在网上应聘过来的。听别人说她有可能去做酒楼公关,因为她能歌善舞又会讲话,当然更重要的是会喝酒。 我还听说了她在苏洲河畔上的爱情故事。 苏州河在繁华的上海,是一条侵蚀了历史文化底蕴的河流。 她曾在那里拥有过她最初的欢颜,只是在物欲横流的苏洲,像她这类初涉江湖的小女子终是成了别人的炮灰。 她并没回头,就追问了一句那个他:如果我离开,你会像马达一样找我吗?会一直找下去吗? 那个他回答:“会。” “会找到死吗?”“会……” 可是,最后她与他天各一方,像一本已尘封的书,被彻彻底底地遗忘。 多年后闲来无事,不爱文艺片的我莫名地在网络上搜索着看了一遍《苏州河》,那入了情节的套,戏中的男主角真的是心不在焉回答的正是:一个“会”字。 而菲菲,辗转多年的红尘后最终原谅了他,或许那个他多半也曾想像马达一样找到菲菲,不过可能在现实面前一次次失去了微弱的勇气! 今日看着菲菲依然如此娇俏的背影,我心生羡慕。 回到包厢,客人也喝得差不多了,我为他们添上热饭。 又带着主客去买了单,再为他们赠上餐后水果。 大概十五分钟的样子,客人就连贯起身和主客告辞。我用对讲机通知收餐具的姐姐准备来四季春包厢收餐具。 等客人一走,我把红酒杯和茶杯收了,等下要自已洗的。又把碗筷碟子这些放一边,交去洗餐具的阿姨那。 这时菱菱也过来帮忙,我就先去洗杯子了。回来把碗筷送去洗餐具那里。 菱菱这时已帮我铺好台布,她摆碗筷,我扫地拖地。 三分钟,一切搞定。 这时时间指向20点10分,杉哥今晚还会来不? 刚好菱菱那包厢也走人了,我看还有二十分钟下班,就去帮她,她的包厢小,人数每次就五六个,很容易搞卫生。 还在摆碗筷,杉哥就来了。 “杉哥,等我一会。”我喊了一声杉哥,心里好甜好暖的。 杉哥说菱菱哪去了,我说她洗杯子去了。 杉哥走过来,从后面抱住了我。 我回头用手中的红酒杯轻轻碰了碰他的脸颊:杉哥,我也想你了。 包厢外有菱菱的声音传来,我迅速挣脱了杉哥长长的手臂。 杉哥那所见所闻的人世烟火 (1) 莫名地我就想着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为了这我两个月未休假,加上去的那个月有四天假期,十二天稳妥妥的啦。 我想看去枫叶,在不急不噪的十月去昌山,听说站在昌山的树林里有那种身在画中的感觉,。 十月的昌山,枫叶应该是红胜火了吧,总想着那种踏在落叶上看夕阳斜照的金色晚秋,如画卷般慵懒又缱绻。 我央求杉哥,求着他带我去。他去我会轻松很多,例如找店住呀,吃饭呀,安保问题啦都会不用操心。 当然,我也听别人说,谈恋爱时两个人必须有一趟旅行,这样可以知道两个人到底合不合适在一起,在旅途中都可以感觉出来。 人生如此,人性亦如此。 我喜欢的人终要为我做点事才能让我心甘情愿做他喜欢的人。 而他想要成为我所喜欢的人必先要和我经历一次劳累筋骨,苦其心智又相当愉悦的旅途。 终于在我软磨硬泡之下,他答应了,毕竟几个月来我们也算是”你侬我侬”。 我们为减少时间,他决定开着他的车去。其实我是想坐火车的,旅行嘛,就是要放松,而一个人开这么远的车我担心杉哥会很累的。 可他却喜欢这种自由的感觉,想走就走,想沿路看看风景就可以慢下来,遇到心动的小桥流处也可以停下来观赏,不用担心时间会过,也不用担心天黑了就得找地方睡。 为此旅途,他把他的车去大修了一次,车接回来的当晚就出发了。 终于在第二天的下午,我们来到了昌山。 从未有过一种山川的红,染得如此匀称,像傍晚的残阳如血,昌山的秋大概如是吧。 昌山的山峰并不高,溪流相伴,层峦起伏,我的双眼再也看不见别的色彩了。 当我们站在这山谷的时候,我知道,我爱上了这里的秋天和这红胜火的枫叶。 然而坐在裹着石头的枫叶上,我却听他讲着他的人世烟火。 他说,那一次他也是自己开车去旅行。 在去一个叫石古的地方。远远的,我就看见了她,站在路边,总向着飞驰的车挥动着她的手臂。大多的司机眼睛都是匆匆从她身边飞过。 可能是我一个人开车有疲劳感,便想着能有个同行的路人,于是我缓了下油门,轻轻带着刹车,慢慢地停在她的身旁,并放下车窗,看向她却并未开口问她。 她朝我笑笑,并说:脚有些痛,想请我带她一程,她去石古。 我用眼睛扫了扫四周,确定只有她一个人:那好,我也去那个地方,上车吧。 这时我用余光偷看杉哥的表情后,还是不忍打断他的话。 她谢了我之后,把一个大大的些小包往我后座一丢,并快速地坐在了副驾驶上。 她说她叫梅,是个大三的学生,从湘乡徒步过来。除了名字,我把她别的话直接忽略。我只是想找个人聊聊天而已,不想打瞌睡,怕疲劳驾驶,哪怕我只听有声音就行。 她说了一会儿,便沉默了,我也就随意念了起来。我嘛,工作太忙,已半年沒休假了,熬不了了,想躲躲,来这里是找清静,当然,还来拍几张照片的,证明自已出来游玩过。 我们都去昌山,这个是对的就好。 到了地儿,下了车,我看她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一寻思,这个事她没说慌,动了怜香惜玉的凡心。 我让她坐在路边的石阶上,让她脱了鞋子和袜子。她警觉地打量我一番,最后还是顺从地照做了。 脱了袜子,一股子酸醋的味道冒了出来,差点让我吐了。我忍住了,端起她的脚检查一番,果然,一大一小两个水泡,晶莹剔透,甚为美丽。 在外面跑,必备各种应急的玩意,后备箱都是现成的。我故做微笑地帮她处理好,用酒精棉擦了针,刺破了水泡,放得干净,又用碘酒擦试,再贴上创可贴,动作娴熟。 她夸我,太专业了吧。 我笑着回她说,我是大学兽医专业的教授。 处理好了,她走路略舒服些。既然大家目的地一致,正好都单着,那就搭伴一起走走吧。 (2) 进了山谷,拾溪而上。游人三三两两,沉浸在枫林中,或隐或现。偶有情侣卿卿我我,踩着阳光透过枝叶投到石板路上的斑驳光影,红,从四面袭来,风花雪月也没了滋味。 我和梅混在游人中,各顾各的,谁也没再言语。我不停地举着手中的单反,四处胡乱拍了起来,管他是游人,或是枫叶,或是溪流。 走得累了,在一处清幽溪流边,找了一处石子滩,我和梅坐了下来,静静地盯着水面发呆。 那里的水早被山林染了色,红得吸人。 梅突然说,这水能淹死人吗? 我愣了一下,拣起个石子扔进水里,激起的小浪花像弄皱了大红的缎子:这么浅的水坑,问这么愚蠢的问题,不如直接问这水能不能淹死鱼。 梅不以为然:我觉得能。 我又看了看慢慢平静的水面:你这丫头是不是从海里出生的? 梅:怎么? 见她不解,我乐了:满脑子水,还带咸味的。 梅瞪了我一眼,没再搭理我,拣起石子往水里扔着,一块又一块。 我盯着她,正想着这是什么神操作,突然注意到她的左手腕有道很明显的疤痕。又想起她刚说的话,她不是跑到这来自杀的吧。想想心毛楞起来,四处望望,到处是红,紧张而压抑。 我蹬掉鞋子,跳进了水里,指着漫过自己小腿的水面:看到没,这水,淹不死人,只能淹死驴! 说完,我弯腰向四周扬起了水,有些水花飞溅到月的身上。显然这刺激到了她,她索性也脱了鞋子迈进了水里...... 我去买了两瓶水,回来的时候,正看见梅坐在一棵树下的长椅上,一头长发压在鸭舌帽下面,俏皮而精致。 梅说原本特别怕水,一个人时,常常会感觉到处是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把自己团团围住,越裹越紧,直到透不上一口气。今天她壮着胆儿走进水里,才知道水是舒缓和温柔的。 梅说谢谢我陪她看了一次血色的秋。 我说这不是血色的,这是非常喜庆的色彩,在为秋的收获而欢庆。 梅并没有理我,继续着她的嘟囔,她说她从小不和道爸爸去哪了。后来妈妈嫁给了一个男人,她跟着到了那个男人家里。 那个男人是个海员,有时几个月不在家,回来时候,大包小包地带着,也会送我一样比较特别的礼物,这样的日子还是开心的。 直到妈妈和那个男人生了个男孩儿。从那时起,妈妈再没多少时间管她了。不管也罢了,免得受那个小男孩子的气。转眼间自己也读了初中,像个大姑娘的样子了。 有一天放学,正好碰上大雨,她淋了个透心凉。进屋的时候,恰好妈妈不在,那男人正坐在小客厅的茶几上摆了两个小菜,喝着白酒。 湿透的衣服紧紧裹着她,少女的身材显露无遗。他瞪着布满红色血丝的眼,直勾勾盯着她。突然,他过来拉着她的手,她不懂他要做什么,她只是很害怕。 她努力挣扎着跑开,听见身后那阵阵诡异的冷笑,这让她心里总是充满恐惧。 妈妈回来时,她想把刚才的一幕告诉妈妈,可看着妈妈抱着弟弟忙碌的样子,她终是没有说什么。 从那天起,她总能感觉到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是血色的眼在盯着自己。后来类似的事又发生了几次,她好想着快些摆脱,直到她考上了大学。 (3) 我瞪着小眼睛,打量着眼前的这个女孩子,我开始相信她拦车说的话了。我问她怎么会这么信任我,告诉我这么多。 她笑了,和信任无关,因为我是陌生人。 我只好苦笑,追问她,怎么会一个人徒步,徒步的人多见,一个女孩子徒步真的很愚蠢。 梅说她到了大学后,视野宽广起来,同学们也都很友善,甚至还有男孩子追她,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 然而好日子不长,她感觉自己的心态变了,越来越感觉到孤独。同学们超热情,她却越来越孤寂,有男孩子的追求就会躲起,变得胆小畏惧。 有时夜半,她常会一个人起来,走到卫生间,她会打开水龙头,反复冲自己的双手。站在窗户那望着外面发呆,总感觉外面有人在召唤,她害怕有一天会突然就跳了出去。 你看到的,未必就是真实的。 她去看了医生,诊断结果是她患了抑郁症,至少是中度。她吃了一个月药,并没有什么改善,反倒看着药特别的厌烦,直到每次倒出来药看看直接丢掉。 她休学了,她天真地以为,或许一次掏空躯体和灵魂的旅行,会让她蜕变成新的自己。于是,她想完成一次人生的旅程,把终点设在了昌山,便一路走来。 她没什么徒步经历,在网上胡乱参考了一些徒步大神分享的经验,就匆匆上路,走到一天还没够着石古的边。 我开车送梅去火车站的路上,我们的话多了起来。 经过这次不远不近的路程,她的心胸真的开阔起来,旅途上的人让她见识了很多想象不到的事。 我说重点还是好人多,比如遇见我。 梅说,她以前对人的认识太狭隘,走了二百公里,她懂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很多是充满温暖和善良的。 我说,人嘛,有时也不能太执念,比如这次,走到计划的终点并不是目的,在路上找到答案才重要。 梅说,对,每个人都有自己属于自己的精彩,不需要感动别人,只想活出自己。 我并不懂什么抑郁症,好端端的美女,好好活着多好,怎么会和死亡联系到一起。看着她走进候车室的时候,我在后面猛地喊住了她,相互对视了一会,我说:梅,要好好活着。 她看看我,笑了,用力点了点头,转身进了候车室。 我刚要拉开车门,梅从里面跑了出来,远远地喊住了我,她说忘记问我叫什么了。 我摘下太阳镜,告诉她,我叫阿杉。 听到这,我问杉哥,你有沒有一丁点的想留住她? 杉哥望着我:我不会喜欢这种有心里创伤的女子,会让人感到压抑;我只喜欢像你这种坦荡明亮的女孩,至少可以快乐些。 (4) 坐在酒栈,一壶清酒,几样晕素,我却伸不出筷子,可能是不太喜欢这菜的颜色。而杉哥一口酒一粒花生米就已把他的另一段听来的故事说开。 塔尔寺,一个与红尘无关的地方。 有的人降临凡间就背负着使命,宗喀巴便是如此。在他呱呱落地那一刻,香萨阿切的脐带血滴洒在地,那是作为一个母亲倾尽一生汇成的爱。没人在意那滴血有着怎样的命运,它并没有随风而逝,默默地长出一棵白旃檀树。 儿时的宗喀巴常到这棵白旃檀树下玩耍,树陪伴着他一起长大,成了最忠诚的小伙伴。神奇总是超出常人所料,三年,它已参天,繁茂的树冠长了十万片叶子,每片叶子上都隐藏着一尊狮子吼佛像。 鲁本格慌了,他预感到将要发生什么。他是元朝末年当地军政官员,蒙古族人,在当地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藏族女人香萨阿切是他的妻子,宗喀巴是他们第四个孩子,也是他们最疼爱的一个。 生显异象自有天命,幸得高僧指点,告诉鲁本格,宗喀巴非凡夫,乃是文殊菩萨转世,循入空门为不二之选。鲁本格是个虔诚的佛教徒,岂敢违天命,把3岁的宗喀巴送到夏宗寺受近事戒。 异人自有贵人助力,显然上天已有安排。别的孩子玩泥巴的岁月,小小的宗喀巴已显现出对佛学超人的学识和智慧。夏琼寺的高僧拜访了鲁本格,并送上一些牛羊,请求将宗喀巴送入夏琼寺受沙弥戒学经弘法。 那一年宗喀巴7岁,一入空门再无红尘,转身的瞬间,父亲沉默了,母亲哭了。 宗喀巴在夏琼寺潜心修为9年,对佛学的求知欲愈加强烈,毅然决定远赴拉萨遍访高僧名师。那一年,他16岁。 拉萨,千里之遥,宗喀巴不是唐僧,有白龙马骑,有仨徒弟护驾,纵然一路没有妖魔鬼怪,但青藏高原的恶劣自然环境,此去必将九死一生。 冥冥之中佛主的召唤,还有什么可以阻挡呢? 宗喀巴把阿妈搂在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一滴泪已偷偷埋在她的发间。 走了,三步一回首,他看到了阿妈的泪。他没有哭,没有停,他知道只要一停下来,这一生再也迈不出那一步,修行是寂寞的,而路更孤独,此行,永绝凡心! 姐姐始终躲在那棵白旃檀树背面,她没有勇气看着弟弟远行的背影,至此人佛两相隔。 不回头,大爱在前。 宗喀巴在拉萨,朝拜各派寺院名师学经习法,佛学日益精进,渊博的学识让他名望远播。 香萨阿切思儿心切夜夜无眠,看着酥油灯一点点耗尽,竞生得满头白发,她老了。 细细一算宗喀巴已整整六年未归,鲁本格走了,却没有办法告诉远在千里的儿子,叹一声人生的离散总是让人无能为力。 一天,她听邻居说诺日桑布要去拉萨经商,她剪一束白发包好交给了诺日桑布,请他到拉萨找到宗喀巴传口信:阿妈已经年迈,日夜思儿,心在游走,望儿归来一见。 诺日桑布知道宗喀巴,充满了敬仰,欣然应允。 在拉萨经商期间,他天天打听宗喀巴的消息。有一天顾客说宗喀巴大师游学归来。他带着香萨阿切的那束白发匆匆去见。 宗喀巴双手捧着阿妈的那束白发,沉默良久,整整六年,常念阿妈,尝尽甘苦,诚心求学,而此时自己正处在修佛的关键时刻,这束白发是佛主对自己大彻大悟最诚实的鉴证。 宗喀巴打破了殿堂的寂静,表达了对诺日桑布的感激并请他明天再来有事相托。 (5) 诺日桑布走后,宗喀巴强忍住的热泪终于落下,鼻孔血流不止。阿妈已经忘记他的样子了吧,要让阿妈看到现在的自己,于是他用鼻血、眼泪绘制了一幅自画像。 诺日桑布第二日如约而至。宗喀巴让诺日桑布给阿妈和姐姐带口信回去,他一字一句地传授:儿已接到阿妈的口信和信物,对家乡对亲人无限思念。奈何教法未及,众生无渡,归乡无期。如能在他出生的地方用十万狮子吼佛像和那棵白旃檀树为塔心修建一座佛塔,就能看到他了。另请姐姐全心照顾阿妈。 诺日桑布记下了,宗喀巴又将自画像取出交予他,并一再叮嘱一定要亲手交给阿妈,并又单独传口信给阿妈:亲爱的阿妈,当您见到这副画像,就如同见到您儿子,他就是现在的我,您是否看到我的成长。您把画像挂起,画像会叫您一声阿妈,陪您说上三天三夜的话。 诺日桑布从西藏经商归来,路上几番拿出宗喀巴自画像端详,同时又联想拉萨僧众对宗喀巴的拥戴,如此年青就万众嘱目,越发感觉这幅自画像是极具加持的珍贵圣物,如香萨阿切保管不善,弄破画像,将是整个信众不可估量的损失。 诺日桑布自做主张,花了高价请人临摹了这副自画像。他将临摹的画像交给香萨阿切,将宗喀巴不能返乡和建塔的口信传给宗喀巴的阿妈和姐姐,而关于画像的秘密他却一字未提! 香萨阿切拿到画像抚摸着,泪如雨注,突然画像上面的宗喀巴对着她张起了嘴巴:阿妈!阿妈!阿妈! 香萨阿切听闻画像叫她三声阿妈激动难抑,顿时晕了过去,姐姐更是哭似泪人,那是她最心疼的弟弟,却远在他乡不得相见! (6) 这幅临摹的画像喊了三声阿妈后再也没有张嘴,并没有陪香萨阿切说上三天三夜。 母亲的伟大永远是不知疲惫的付出。按照宗喀巴的请求建塔,不仅是对儿子的思念,更是对儿子弘扬佛法大德的支持。 第二年,即明朝洪武十二年,香萨阿切四处奔走,终于得到了当地五个部落的支持,在宗喀巴出生的地方以那棵白旃檀树和宗喀巴自画像为心脏用石片砌成一座石塔,取名“莲聚塔”。 睹塔思儿,香萨阿切至死都没有归来。 宗喀巴16岁离开家乡求学至63岁圆寂整整47年,再也没踏回他出生的那片土地。一生都没有看到母亲为他建的那座塔。 聚莲塔从孤单的一座塔直到今天大小建筑共1000多座,终成天下名寺塔尔寺,藏族的高级学府之一。清康熙年间,皇帝御批用黄金1300两、白银一万多两,建成大金瓦殿,将那座塔藏在里面。同时用纯银,黄金,各种珠宝将石片塔装饰成大银塔,照耀着每个修行者的佛心。 塔尔寺,因母爱而生,儿子用大爱回报了母亲。聚莲塔站在那里,沧桑七百年,是思乡的儿子还是盼子的母亲,谁说的清?宗喀巴终成天下之大爱,虽离乡再未见到母亲,却把母爱传遍了这片高原。 曾经的青灯下,那个小喇嘛,在佛前插满檀香,放手浮生一跪蒲团上,只为诵经匆忙。喧闹与轻狂,隔起了红墙,门后的阿娘,快快收起您的泪光,您的儿子染了尘心更易受伤。抚着他额头的师父说去吧,去吧,你的世界里才有天堂。 世事轮回,你童年的样子依旧,儿时的记忆已经灰白,但阿妈的怀抱永远温暖。都说母亲是一尊佛,而我们却只看到了人间烟火。 杉哥说完,喝了一口,接着是沉默…… 而我虽说是认真地听了,却没记住多少,自是没多少感慨。 只是想起了老妈,想着下个月一定回去抱抱她。 其实,生而为人。没有哪一个人不是哭着从娘的肚子里出来,然后孤独地走过漫长又煎熬的一生,区别只在于每个人的欲望和他(她)对自己的要求而已。 旅途虽美,可杉哥的故事却听着有些苦难感。 而我能靠着杉哥的手臂坐在这傍水依山的朦胧石桥上,是带着幸福感的,因为心中有爱,有自由。 一个人的时光 (1) 还来不及调整心态,就来到酒楼前台收银,各种事情混一起,变得忙碌又紧张。 大概心思不在,老是记不住各种数据和操作,又或者忘了给客人送赠卷和营销。 好在忙碌的时候由小君和蒋果果收银打单,我只管给各个包厢服务员拿烟,拿各种酒,拿饮料,加单,催单等等。 十天之后才慢慢熟悉和理顺顺序,心才稍稍放松了点。 星期五快下班时,接到姐姐电话,说伯伯下个星期日做五十岁,姑姑表哥他们会开车回乡下,要是我回去,就跟他们一起。 下班时,我打了个电话给主管,说想请两天假,因为我四个月没回去了,我妈妈想我了,叫我回去一趟。 主管说要跟经理打请假条,批准后才能回去,并且会扣掉当日工资和当月全勤奖。我说沒关系,只要批准我回去。 第二天我就写了请假条并交给主管,主管签字后我又直接去了经理室,因为我实在是想家想爸妈了。 经理听到我说四个半月没回家了,便说我可以把这两日假期放到下个月去,这样就只要扣掉全勤奖,只是下个月只休二天问我能不能做到,我说可以坚持。经理居然就这样批了我假,他太可爱了,我连声说着谢谢。 这事确定后,才给杉哥发了个短信,告知他我下个星期日会回乡下。 杉哥竟然问我:带不带他回去。 我知这是杉哥开玩笑,我就逗着他:可以呀,只要你给我爸妈买好多好吃的。 杉哥回话:我只想把自已送给他们做半个儿子,你看行不? 我说:不行,你又不在乡下呆多久,又不能帮他们挑东西也不能帮他们提个什么,假半个儿子有啥意思。 杉哥回话:看你这样子,我不送点东西还不能跟你回去咯? 我说,你又不会跟我回乡下,装什么呀。 杉哥回话:真不是装,我星期日休息,一个人没味,刚好可以去乡下玩玩。 我说:算了吧,我家那乡下一点都不好玩。 杉哥回话:小夭,你这是拒绝我。 我说:我要忙了,不聊了。又加了一个笑脸过去。 杉哥回我一个尴尬。 上班时间到了,是不准玩手机的,而我也不想再说什么了,便不再搭理杉哥。 这时主管叫我去大厅帮忙,前台有蒋果果和小君。 我就跟主管去了大厅,一看原来大厅有十桌酒席,今天为了请假条,我都未去看订台情况。 还好,没人问我。 主管要我负责九台和十台的上菜后转身就走了。 我看还不太忙,便跟负责大厅的领班说去下洗手间。 刚好在洗手间碰到菱菱,就跟她说了杉哥想去我家的事,菱菱说他想去就让他去呗。 可我总觉得还太合适,因为我伯伯做五十岁,有很多亲戚要来的。 “那有什么关系,杉哥是个见过世面的人。”菱菱说完就跑了。 我总觉得这件事不能答应杉哥。 回到大厅,人陆陆续续就坐满了。 也开始上菜了…… 一忙时间就溜得好快! 等客人走完,六个人很快就把“战场”清扫干净并摆好台面。 一天的工作就这样结束了。 下了班出了酒楼后,看了看夜色,四处灯火阑珊车流人涌,唯我走向宿舍的路是寂静的,我用力吸了吸空气,人便变得舒爽了很多。 (2) 一晚睡得安稳而且无梦。 一个人去上班,一个人吃早餐。 好在一上班,便没有了游离的思想,忙忙碌碌又近中午,今天上早班,便回去的也早些。 想着要回去总要买点东西吧,便蹓跶着来到超市,一个人慢慢地逛。 平常也没怎么逛超市,毕竟我吃住在酒楼,也不太喜欢一个人出来游走。 今天逛超市便多看了看,转了一圈下来就挑了几样平常爸妈爱吃却也不经常买的坚果和营养补品。 好了,回去也不会空手了。 上完这几天班就可以回去了。 真好,莫名地就哼起了歌,其实我不会唱歌,五音不全,可有时侯一个人又喜欢哼哼—— 这是突然来了一个电话,说什么我在支付宝上面的蚂蚁金服上购买了一套男式西装,而且是分期付款,叫我还款。 我想想这卡才办了几天,我现在都还没使用过支付宝的,为什么我就有这么一个麻烦的事呢? 左想右想都想不明白,也问了别人,别人告诉我是骗钱的,不用理他。 可是才刚刚一下,就接了好几个电话,都是这件事情。 我该怎么办?没买东西却要还钱我不可能出呀,可别人硬说是我替别人买的,这套西服本只要一百多块钱,现在却要我还六百多。说要是不还,还会起诉我。 我真是比窦娥还冤。 好好的心情就被这莫名的电话给破坏了,唉,烦人! 回到宿舍,把东西一放,心情变得无比郁闷。 躺床上想来想去,就是想不明白:才办的手机卡都还没打几个电话,为啥就有了这样的事,头都大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又睡不着,只能望着天花板数羊,一只白羊,二只黑羊,三只肥羊,四只瘦羊,五只花羊,六只大羊,七只小羊,八只老羊,九只美羊,十只红羊,十一只死羊…… 眼皮终于合上了。 我行走在森林,一群鸟鸦在我头顶飞来飞去。 我有些烦燥,拣了块石头向那群鸟鸦投去。 却发现那群鸟鸦瞬间变成了穿警服的公安。我惊呆之时,有二个公安走过来,并把我使劲地摁住,问我为什么欠款不还。 我虽惊恐万分,却不承认我欠款不还,因为我从没借过别人的钱。 有一个人就问我,你没欠款,为何别人单单指控你。 我一听声音,怎么这么熟悉呢?抬头一看,却是杉哥。 “杉哥,真不是我,我没有欠别人款。要不我把手机给你看,我都没用过支付宝呢?”我急急地争辩。 “你跟我回局里去好好聊一聊,说说你为你欠款不还。” 我一下哭了:我没有,我没有…… 杉哥朝另外二个人招手:“把她带去局里。” 我哭声越来越大,却沒人理会我。 (3) “陶小夭,你老实交待,你欠了谁的钱?” 我泪眼婆娑,不相信杉哥会这样对我,一点都不愿相信我。 我越来越懵,越来越想哭,心口也突然变得难受,越来越难受。 “把它关二天吧,这么不老实。”一摔门,杉哥走了。 我昏厥在地,巳没有气息。 在一座矗立的山下,我等了很久很久。 我的姐姐,暮云珂,暮云粱,司马霆为何还不从山上下来呀,他们在山上会遇上奇怪的事吗,还有那俊俏的一对兄妹,都不见下来。 我已在这山下呆了三天三夜,我还要继续等他们吗,或者是一个人回去,告诉爹爹和哥哥,叫他们想想办法,要不要叫人去山上找他们。 可是万一他们在我离开之后又下来了,寻我不到他们肯定会担心,可我已经无法判断到底是依旧在这山下等他们还是回去跟爹爹哥哥说下情况呢? 我真的不知如何办。毕竟回去一趟也要二天,可我快饿死了。 我又看向山顶,脑袋突然开窍,我可以在这山下找一颗树,扒光一圈树皮,用石头刻上一行字,告诉他们我回家了,不必担心。我想他们一定会看到的。 就这么办吧。 我吃了几个上午摘的野果子,觉得有了一点点力气,便站起来四处寻石块。 沿着山边找,有些石块看着硬,却不划画皮,便碎了,我又只得重新找。 起码有半个时辰,我才找到一块比较透明的石块,赶紧地往最大的树下走。 我把这石块当刀子,一下又一下地砍这棵大树的皮,而且我要砍下很大的一块树皮。 我要让他们只要下了山,在这山底下随意找找我,就能看到这颗大树上无皮地方的字。 说来也奇怪,这块石头真就很锋利,在树上一划便能划掉一层树皮,所以没用多久时间我就划掉了很大一块树皮。 更奇怪的是,用这块石头在光溜溜的树干上写字,还能像上了墨一样地清晰。 所以当我写完这些字时,我不想扔下这块石头,我要带着它回去,交给爹爹和哥哥,看它到底是一块怎样的石头。 于是把这块石头用一些干了的草包住然后把它放进腰包。 又走了快半里路,才看到马棚。牵出自己骑来的那匹马,便跨上马背,挥鞭向渡口赶。 要是日落之前赶不到渡口,那又要等天亮那一趟回家的船了。这到渡口差不多有十五里地的路。 太阳已经往下坠了,我得加急! 路一节一节地缩短,我在马背上颠得难受,好想下马休息一下,可如果赶上最后一趟往北的船,又得多一晚上才能到家。 所以我不能停下来…… 跑吧,马儿,快跑。 胸口也痛了起来,加之三天三夜没吃上饱肚子的东西了,我体力已经快乏了。 好在已经到了那个我们几个等姐姐和司马霆的巷口了,我稍稍用大腿使劲夹了夹马腹,当马慢下来时,我下了马,从腰了掏了一粒碎银去街也店铺买了一个鸡腿,咬了二口鸡肉又跨上了马背。 应该只剩五里地了吧,我心里想着。 看了一眼天上,太阳可以不用一柱香的时间便会落下去。 (4) 为了能在马背上吃上两口鸡肉补充体力,我差点摔下马去,夹在马鞍里的脚背痛得我眼泪直溅。 我又拽着疆绳才慢慢扶上马背,等坐定后往前看终于看到渡口。 可是那船夫已经在吆喝着放下船索了,我只得拉着声音喊:等等我。 还没到渡口,我便拽紧了疆绳,马只慢了那么一点,我就跳下了马背,飞奔至渡口,拉住了船的绳索绑在石柱上,又回头把马牵上船才去解船的绳索,船夫看着我一脸懵逼,我上了船从腰包掏出一锭银子给了船公,才坐在船上。 我已经没有力气了,几乎是趴在船板上。等船公走到船的前面,我又把腰包里大多数碎银和那石块放靴子里,留下三粒碎银在腰包,便闭上了眼装睡了。 想睡又不敢睡,只能闭目养眼。 隐隐约约有脚步的移动声,我却睁不开眼太困。但那声音越来越靠近,我都感觉有人在动我的腰包,我也睁不开眼晴。 不知熬到什么时候就迷迷糊糊就睡去。 醒来时天已大亮,却发现马不见了,我腰包里的钱也不见了,只有一个空空的腰包了。 好在没人打我人的主意,要不死了扔进海里都不知道是谁把我扔海里的。 睡了一晚,感觉有了精神,便站起来。 故意大声地叫着船公,问是否看见我的马跑了。 船公说不知道,他一直在前面。 算了,我知道问不出结果来。 船一靠岸,我就跳上岸,沒有再和这黑心老板说上半句。 我得先去买匹马,好在我把银子都分开放了,要不只怕这时只有哭的份了。 可是去哪儿买马呢? 我想起那次哥哥带我来彭山,就去了一家店,只是这时候我忘了店面,得沿着街找找,或许看见了,就会有记忆了。 我就一直找那店铺,也问人在哪里可以买到马。 这时突然从巷子尾传出马的叫声,我寻着马的叫声找去,天啦,我居然看到我的马。 我走上前,把绳子一解,骑着马儿就跑,马也似乎懂我心思,没有再叫。 我一路挥鞭猛跑,也急,怕追上来。 也可能是没人会想到有人来偷马,故无人出来看,如果现在不追上来,再过五个时辰我便可安然到家了。 想着,甚时欢喜,便更加挥鞭急驰。 一路上,也没什么人,天气也好,只是刚才只顾找马,现在肚子饿了。 还是得找个地儿随意吃点再赶路,要不,怕自己会在路上饿倒。 刚好这时前面有一家粥铺,我下马,把马牵到棚下,用绳子系好。 “老板,来一碗粥,加一中份卤牛肉和一碟小份花生米。” ”客馆,您坐,马上给您端来。” 不一会,便端来了牛肉和花生米。 刚放桌上,我就开吃,夹了三片牛肉放入口中。 等粥端来的时候,牛肉只剩到二片了。 我用勺子连续喝了几口粥后,才让胃舒服点,感觉人整个有了温度。 夹了几粒花生米吃,然后把剩下的二片牛肉吃了。 又端起碗把粥也喝完,再夹了几粒花生米吃后,掏出银子放桌子上,叫了一声老板过来收钱就走了。 (5) 看屋子旁边有一些草还比较茂密,便把马牵过来,让它也吃点草。 看他圪得也差不多,把马牵出来一些,我跃到马背上,往家的方向赶。 一路上不敢再停,只愿快些到家。 路上行人三三二二,还是没什么人。 这几天一个人呆着,像是一下子明白了许多事情。 以前因为有哥哥,姐姐,爹,不但很少出门,而且很少去想问题。 可见几天,连吃的都要自已解决,去寻食物来饱腹,才会想到爹爹和哥哥在外面行走是多么辛苦。 一想到爹爹,就想马上到家。 驾,驾,驾。 前面有辆马车朝这个方向赶来,像是自家的马车。 我又挥了两鞭,驾,驾。 待走近,还真是自家的车,是哥哥。 哥哥也看见是我,立马下车,在路边等我。 我也拽住马绳,见慢下来,就跃下马,奔向哥哥。 “哥哥,看见你真好。”我抱着哥哥,突然哭了。 哥哥让我伏在他肩膀哭了一下,便把我从他怀里拿开我:“鸿儿,坐车上去,我们回家。” 我“嗯”了一声,就上了马车。 可是看见一排登子,我坐上去便缩在了登子上想睡会儿。 虽然车子这么颠,可我还是睡着了。 哥哥见没声响,回头瞅了我一眼,见我睡去,也不再言语。 我不知睡了多久,但我记得有一个梦境:一帮子男的,又一帮子女的,又两帮子人我又都认得,还有一个男的的手好像截断了手臂,我有些担心去山上的姐姐和朋友。 而且,我还穿了一个件烂衣衫,在一间很脏的房子里清理什么东西,然而捡到自已以前丢失的些首饰, 我到的怎么啦,竟然会有这种梦境产生。 看着眼前的哥哥,像忽然有了依靠,不再沒饭吃,也不再不敢睡觉。 “哥,还要多久才能到家,我好想爹娘了。” “一个时辰吧,快到了啊,鸿儿你还躺会吧。” “哥,你带水了吗?我好口渴。” “登子底下的一个壶里有水,你自已拿。 ”好的。”喝了几大口水,喉咙也不再火辣生痛。 我掀开车帘,看向山林处云雾缭绕,似是有雨要来。 好在在这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哥哥,我也不用担心任何意外的事情了。 我嘴角有了一丝淡淡的笑,因为我就要到家了。 我从腰包里翻出那块很薄却又坚硬的石块,翻来翻去的看,可是我又看不出名堂来。回去就交给爹爹吧,让他看看,看能不能瞧出什么端头来。 想着我要的江南梦就这样结束了,而且姐姐他们还没有归来,心里不免有些焦虑,他们又会遇到什么事呢? 等下见到爹爹我又怎么说呢,我竟然丢下他们一个人就回来了。 爹爹会怪我吗?,刚才那个梦境到底有什么兆头呢?我有些找不出头绪。 (6) “娘,爹,我好想你们。”一下车我就看到爹妈,好生感慨在家的温暖。 我把我和姐姐们去山上的前前后后和我捡到的奇怪石块都跟爹爹和哥哥复述了一篇。 又从腰包里掏出那块石头,交给爹爹。 然后看着他们的神情,希望爹爹和哥哥不会生出烦恼。 最终我未能从爹爹和哥哥的神态上瞅出什么,反而爹爹叫我先回房去休息。 我只好回房间,我也真是想念我的大床了。 青桃与绿萍见我这副憔悴的摸样,便扶着我坐下:“小姐,你先坐会,我去帮你打热水,你先泡个澡再睡吧。” “嗯”,我点点头。 绿萍为了准备了一套丝绸的贴身衣服和皮质拖鞋。 又帮我把发髻上的钗子取下,然后放下我的头发,还帮我梳了梳。 青桃先打了一桶水倒进木质的浴盆里,然后又去打水了。 绿萍就去浴盆里探了探水温,还放入了精油和玫瑰花瓣。 等青桃再打来一桶水,我便可以去泡澡了。我摸了摸我这几天被风刮得干燥的脸庞和手,突然感觉闯江湖的不易。 一个恍惚,我又想到那一对”玉颜”的姐妹,为什么她们却生得那么俊俏妩媚呢? 我的心暗自下沉,原来我就是一朵温室的花朵,经不起一点点的风雨和苦涩。 姐姐也不过比我大二岁多,却己经在江湖闯荡了很久了,而我这次却当了一个真正的“逃兵。” 听青桃把第二桶水倒进浴盘,我便起身往浴室走去,不管怎样,我得先泡着很长的澡。 然后再想想我要不要再去一趟那个山脚下,或者学着他们一步一步往山上爬。 就这么着吧,先洗个澡,然后睡一晚好觉,再然后准备些事物,多带上点银子,挑一匹好马,就只能偷偷溜出去了。 因为我知道爹娘是不会再让我出门的,哪怕是彭山也不会让我去的。 在他们眼里除了是她们宠爱的乖女儿外,其余还真没什么。 我是不是有些令他们失望。想到这,我的心莫名痛了一下。 而就在这时,娘带着桔黄端来一些菜和点心。我闻着香气就好想吃,可我又不能浪费这刚倒入浴盆的两桶水吧,而且已经放了精油了和玫瑰花瓣了。 “娘,你等等我啊,我还想泡一柱香的澡。” “你先泡吧,等下吃了饭来我屋一趟。 ”好,娘。”我高声答应着。 屋里一下子又没了动静,青桃和绿萍又哪去了。 我干脆闭日养起神来。 差不多一柱香的时间,我就睁开了眼,迅速穿好衣服,把头发用干的大的手帕包好就出了浴室。 看见桌上的炖鸡汤,顾不上分到小碗里就用勺子一勺一勺地喝,真是美味。 又撕下一个鸡腿啃着,还好娘不在这,要是她看见我这模样吃食物,怕是要生出心疼了。 我还瞧上了那碗米饭,已经五天没吃上一碗白白的米饭了,我得好好扒上几口。 这鸡汤,这米饭是我此时生出精神的灵丹妙药。 上官鸿儿的江湖行 (1) 饭饱汤足之后,上官鸿儿吃得有些撑,便想着去走廊走个几百步或千步。 风吹来有些刮脸,可能是吃太多的缘故,整个人感觉是皮球,有种热量在膨胀。 上官鸿儿摸着吃撑的肚子,仰头看着这几缕薄云的天空,被夕阳斜照着,似乎生出几丝血样的云彩。 傍晚的天空是深灰色的,却因这几丝血样的云彩就变得高阔,也有了一些亮色。 此时的天空看不见星星,就像上官鸿儿在那座山下看不见姐姐他们一样的有些难受,感觉无端地被谁抓走了心情般压抑。 这么一想着,上官鸿儿决定必须要去再找一趟姐姐。 第二天,趁着大家还未起床,上官鸿儿只留下一张写了她要找姐姐的纸条,还是放在她喝水的杯子下压着,不过这纸条不会很快就被发现,上官鸿儿低头一笑全副武装地出了发。 还是一个人,一匹马,唯独的是多了一个大大的包裹,除了一套换洗衣服,其余全部是吃的。 当太阳西斜时,上官鸿儿就赶到了渡口,上了船,还是去江南。 想着要在这船上呆一晚上,上官鸿儿找了一处干净又敞亮的地方,将包襄藏在马腹下,仅衣服的包襄和一些生活日常的东西就当枕头了。 这样躺着,该怎么样找姐姐他们呢?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第二天,天刚朦朦亮,上官鸿儿就醒了,看见渡口离她很近了。 上官鸿儿就找了一下包裹,见都在,就又塞进了一个大的袋子里,背在身上。 牵着马,走上渡口,跃上马,就随着大路策马前行。 也不知走了几个时辰,始终见不到记忆里的房舍,难道上错了岸,这一下子上官鸿儿懵了,正想着往回走,却看见一个老头赶着一辆牛车在慢慢走。 就向前问了问,老头说,你要去的地方这里也可以去,他指着一座山,绕过那座山就到了。 于是又骑行了将近两个时辰,上官鸿儿却发现了一片无人的死寂之地。 没有飞禽走兽。山林寂静无声。四处充斥着死亡的气息。 (2) 上官鸿儿只得端坐在马背上,一脸好奇,于漫漫的黑暗中,凝视眼前的这片水草区。 无数条溪流好似八爪鱼似的,从黑森林的林木间缓缓爬过,顺着布满青苔,凹陷成漏洞的崖壁滑下,坠入一个巨大的,状若木桶的黑色深潭,没有哗哗流水的声音,而是诡异的水泡泡声。 透过缭绕的灰白色水雾,看到黑色的潭水缄默成一面圆形的黑色镜子,水面之上,成千上万朵的蓝莲花漂浮在深潭的幽黑水面上,如夜空中眨着鬼眼的飞鸟。 上官鸿儿看着望不到底的潭,黑色的潭水像急躁地奔涌着,撕吼着,她心口涌着莫名的恐惧。 上官鸿儿眼前浮现出奇形怪状的水妖在潭底窜来窜去,而就在一个隐秘的角落,见一个人被五花大绑,即将被水妖开肠破肚。 上官鸿儿看到水妖张开血盆大口时闪着油光的锋利獠牙,不由得浑身一哆嗦。 上官鸿儿猛然睁开眼睛,身体还在哆嗦。山间的寒凉空气直冲脸面,直冷得汗毛竖起。她吐出一口气,努力稳住心神,一个声音在心底呐喊,既然碰上这些事,便打算看个明白,探个清楚。 她决心已定。她俯下身去,身体贴在马背上,嘴巴凑近马耳,轻轻对马说道:“随爷一起战斗,准备好了吗?”马似乎听懂了她的话,马蹄踏着地,发出得得之声。 上官鸿儿遂双腿使力夹紧马肚,依旧保持之前的姿势,发出一声:“冲吧。” 马儿会意,向身后退了数步之后,后蹄猛地蹬地,往前窜出,随着一声雄壮的嘶鸣,跃入幽冥深潭。 “噗通”声响起,马撕开深潭里污黑的脏水,将水面上的蓝莲花漾起,杀将下去。上官鸿儿顿时被无尽的黑暗吞噬,双眼一抹黑,耳畔传来夹杂水流奔涌的呼呼声,似乎坠落到了地府深渊。她骑在马上不断下坠、下坠,不知过了多久,马蹄落在泛着缕缕幽光的鬼草上,停止了下坠之势。鬼草随着地底暗流涌动随波摇曳,宛如吊死在歪脖子柳树上的女鬼垂下来的乱发。 前方不远处,在诡异的幽蓝光芒下,豁然出现一座阴森森、死沉沉的石殿。 插在墙壁上的火把燃着的熊熊磷火,照亮空空荡荡的大殿,显得阴森恐怖。 身披暗蓝色战衣的鬼迷鬼眼的鱼群队列齐整地在石殿四周游弋,擒在手中的短刀寒光闪闪。 大殿门口,河蚌鬼见愁郁郁寡欢,独自一人提着一把形状怪异的黑色铁锤把守。它正为大王委以重任给水蛇蓝欧鹭而生气。 此时上官鸿儿看到水族猛士鲢鱼和胖头鱼得意洋洋地押解着昏迷不醒的一个人回宫复命,就有了英雄豪气。她挥着手中的长剑,刺死了这二位,救走它们手中的那个人。 “去吧,告诉你家大王,就说上官鸿想闯一闯这龙潭了。”上官鸿儿在马背上调转身体,伸手解开渔网。困在网中的二妖从敞开的网口钻出,蹦到长满鬼草的地上。 “丫头片子,别嚣张。你等着!”二妖摇头晃脑地舒展了下筋骨,抛下这句,像是脚底踩着隐形的风火轮,头也不回,呲溜小跑着跑向石殿。 (3) 这时,游弋的鱼群齐刷刷的注视着慌慌张张地跑进石殿的两位殿前侍卫,均觉惊讶。随即,警觉的巡逻卫队循着它们来的方向,发现了不速之客。 与此同时,河蚌鬼见愁也是瞧见了来者不善的闯客,哇呀呀的提铁锤奔向上官鸿儿。 它心中嘀咕道:“别着了狡诈的人类调虎离山之际,擅离职守可是要被大王砍掉脑袋。”于是,它刚跑出几步后,又转身折回,复又守在石殿殿门口,虎视眈眈的蹬着端坐在马上,朝石殿而来的上官鸿儿。 上官鸿儿骑着马往宫殿方向没走几步,便被全副武装的群鱼里三层外三层的团团围住。群鱼擒在手中的短刀犹如黑暗塔盘旋而上的楼梯,自下而上地将她罩在中间,刀锋上的光芒宛如强烈的阳光照在数百面镜子上折射出的光亮。 上官鸿儿顿感时睁眼都觉困难,更是莫说挺枪迎战群妖了。就在她不由自主的用手挡住双眼时,训练有素的群鱼齐刷刷的将短刀递出,密密麻麻地刺向上官鸿儿的全身。 上官鸿儿己经慌乱。 马儿也跟着撕鸣。 说时迟那时快,上官鸿儿的头顶泄下千丝万缕的银丝将她的全身裹住,顿成了蝉蛹中的蝉,群鱼刺向上官鸿儿的利刃纷纷的刺在银丝之上,犹如刺在了密不透风的铜墙铁壁之上,发出叮叮叮叮的声响。 上官鸿儿猛的睁开眼睛,那耀眼的白光不见了,发现自己仿佛置身于春暖花开时柳条摇曳的杨柳树下,不知哪里来的百千条垂落的银丝护住全身。不过,她循着银丝抬眼看时,却是不由得粲然一笑。 群鱼仿佛潮水般退却,急急的躲闪开来。待它们慌乱查究时,看到上官鸿儿头顶上空,一胡须白的老头踏着水,手持一把年代久远的拂尘,刚才列阵的一击不中,正是着了老头手中的拂尘的奇妙招数。 老头也不答话,挥动着飘飘然的拂尘,闪电般使出一招纠缠不清,银色的拂尘只那么一挥一抖,柔软的拂尘顷刻间化为利器,宛如拉长散开的银针,泛着银色的光芒刺向散开还没来得及变阵的群鱼。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路上遇着的赶牛的老头。 别看老头身影清瘦,但是他手中的拂尘被他使将出来,时而如柔软的柳丝,时而又似坚韧的钢丝,时而又似片片飞舞的雪花,劈、缠、拉、抖、扫变化多端,一把拂尘杂糅了刀、剑、鞭、镖等的特点,一气呵成,自然流畅,招式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眨眼间,十数条鱼妖中招,鱼肚破碎,手中的短刀好似落叶,纷纷被击落。 “老头,谢了。”上官鸿儿见群鱼凌厉的刀阵被老头轻松地破掉,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于是,她双腿夹紧马肚,催马前行,仿佛一道白光似的杀向宫殿大门。 “老子终于可以杀人了!”河蚌鬼见愁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不由得哈哈大笑,张开背上的巨大蚌壳,粗短有力的双手舞动一把怪异的黑色铁锤和上官鸿儿搅在一起。 上官鸿儿瞧着鬼见愁的模样,想起司马霆那次在芦苇荡被一群从天而落的乌漆漆的鸟啄伤后昏迷不醒的情形。 (4) 想起司马霆睡了那么久才醒来,上官鸿儿的气愤度瞬间飘升。可这些妖怪却把上官鸿儿当成了另外一个叫朱凤的女子。 “哼,原来你就是让我家大王寝食难安的朱凤?我还以为长了三头六臂,原来就是弱不禁风的臭丫头一个。”河蚌鬼见愁胸脯一挺,“当晚,若不是老子手下留情,那晚郝蔡早被我手中的铁锤打得粉身碎骨了。不错,郝蔡此刻正在幽冥宫殿之中。若是想救郝蔡,先吃我三百铁锤,砸死莫怪!” 河蚌鬼见愁声音粗嘎刺耳,嚣张的话声犹似锋利的蚌壳划破上官鸿儿的皮肤,刺穿跳动的心脏。上官鸿儿恐惧慌乱气炸,一个箭闪,便躲在了老头身后。 “受死吧!”河蚌鬼见愁此言一出,上官鸿儿顿时怒从心头起头,嘴里一声轻啸,挺剑便刺。 河蚌鬼见愁蛮力极大,铁锤舞动起来时发出呼呼的声风,招招沉重。 上官鸿儿的剑化成了一条灵动异常的蟒蛇,指东打西,招数极快又狠。 潭水荡漾。 一人一妖越打越快,转眼已过百招。 过招许久,鬼见愁见上官鸿儿的剑法简直和那天郝蔡用木棍使出的枪法简直就是一个炉子倒出来,两人虽然使出的招数无异,但是力量迥异。郝蔡的枪法力量上乘,但是上官鸿儿的剑使出的招数力量奇大无比,心中暗暗吃惊。 号称水族第一勇士的鬼见愁喘着粗气,脸上的两块白皙的肥肉变得通红,步伐散乱起来。 上官飞鸿见时机成熟,刺出的一招名为长驱直入,乃是沥泉剑法中的杀招之一,沥泉剑隐隐夹带风雷之声刺向鬼见愁的胸口。慌乱中,鬼见愁双手猛的将铁锤横起护在胸前,却不料上官鸿儿使出的乃是虚招,眼见刺向鬼见愁胸口的剑头猛然挑高数寸,刺向其面门。待鬼见愁欲变招时为时已晚,扑哧一声响,冰冷的剑头直扎进河蚌肥厚的脸上。鬼见愁哀嚎着向后栽倒,手中的铁锤落下砸在黑不溜秋的蚌壳上,发出玻璃碎掉的脆响声。 上官鸿儿欲为司马霆报仇,因此并未将手中的沥泉剑抽回,而是继续用力,沥泉剑将鬼见愁钉在宫殿大门口,绿色的血液在沥泉剑扎碎掉的地面上渲染开来。 河蚌鬼见愁抽搐了几下,便不再动弹。 上官鸿儿手中使力,将沥泉剑抽回,旋即驱动马,杀进幽冥宫殿中。 小鱼小虾被老头出神入化的拂尘打得死伤无数,鬼见愁的哀嚎声让本就无心恋战的鱼虾加速了瓦解,它们弃了短刀,发一声喊,各自逃命去了。 老头也不追赶,用拂尘拨开浮在水中的死鱼,随后收了拂尘,跨过横在殿门口的鬼见愁的尸体,追赶上官鸿儿而去,矫捷的身影消失在鬼气森森的石殿的阴影里。 进入另一条石头筑基的通道,上官鸿儿感受到了无形的压迫。 蝙蝠军团沉默着在黑色古树间穿行,循着上官鸿儿的踪迹追赶着,仿佛流动的黑烟。 黑夜的影子里,一匹马驮着一人二妖在蜿蜒曲折的小径上前行,马蹄翻飞,得得的马蹄声在寂静之地回荡着,宛若平静无波的湖面在微风中荡起一圈圈涟漪。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阴曹地府的腐朽血肉味道,腐烂的肉味和刺鼻的血腥味混合的味道,空气中闻不见雨后花草的清香味儿。 (5) 自从进了黑森林,上官鸿儿便觉五脏六腑被毫无防备冲进鼻腔的那股子味道搅得天翻地覆,不由得眯起了眼睛,痛苦的呻吟了一声。 阿上官鸿儿从未有过这种奇怪的感受,先是一种恶心,随后便是感到孤独无助,继而冷得打了个摆子,接着就是懒洋洋的,浑身提不起劲,什么也不想干,甚至忘记了是来干什么,也忘记了仇恨,也失去了对危险的警觉。 二妖见上官鸿儿那难受劲,一面殷勤地指路,一面暗自窃喜:“看来黑森林中的冤孽之气蛊惑了臭丫头,接下来免费奉送的那道菜更是有得她受的。” 上官鸿儿昏昏欲睡,眼睑越来越沉,渐渐地趴在马背上睡着了,夹紧马肚的双腿慢慢的松开。 小径后方传来土块松开脱落的声音,随后的一声轰然巨响后,一棵歪脖子树古树脱离地面,两条黑色的树根从泥土中抽离出来,一根树根踏在小径上,留下章鱼脚似的印记,树根上的黑色泥沙落在地上,簌簌作响。 歪脖子古树在小径上行走,两条手臂似的粗壮的枝条左右摆动,树干上的两个黑洞紧盯着前方马背上的上官鸿儿,似乎要喷出怒火。它是闻到活人的味道,苏醒过来的树妖。 只见树妖加紧步伐,在小径上跑动起来,长短不一的树须左摇右摆,跑过的地上散落一地的黑色泥沙,宛如搬运食物的黑色蚂蚁队伍。 上官鸿儿对此浑然不觉,身体在马背上摇摇摆摆,随时都有坠落下马的危险。 树妖步步逼近,很快便距离马只有数步之遥了。 马察觉到了危险,发出悲壮的嘶鸣。 就在马蹄飞起,准备狂奔时,树妖追赶过来,仅马尾后几步距离。它的树干陡然弯曲,一条手臂似的粗壮枝条上的细枝和树叶裹成拳头模样,忽的冲着上官儿的脑袋横扫过来。 一个没有手臂的黑色的巨大拳头和横扫过来即将击中上官鸿儿头部树妖的拳头撞击在一起,发出巨大的砰的闷响,树妖尖形的黑色树叶纷飞。 两拳击打形成的气流将上官鸿儿扫落马下,马也被气流刮中,嘶叫着窜了出去。 就在上官鸿儿落在马肚下方时,即将触地的瞬间,一条张开的飞毯拖住她下坠的身体,略微向下一沉后,奋力地飞向空中。没有手臂的拳头散落开来,旋即又聚成拳头,发出吱吱吱的声音。不管是形成的拳头,还是变成的飞毯,那都是蝙蝠军团的士兵聚在一起的杰作。 树妖一击不中,粗鲁的向前跨出一大步,另一个细枝和树叶裹成的拳头使出一记凌厉的直拳,朝蝙蝠兵拼成的飞毯上的上官鸿儿打去。那只蝙蝠聚成的拳头第二拳挥出,和树妖的拳头正面交锋,发出砰的一声。 蝙蝠兵拼成的飞毯缓缓落地,将上官鸿儿轻轻放在小径上。随后,飞毯碎掉了,紧接着在空中聚成拳头,和另外一只拳头遥相呼应,迎击树妖。 四个拳头打在一处,宛如拳击场上两个势均力敌的拳手搏斗。双方都不甘示弱,拳拳到肉。蝙蝠兵不时的被树妖打散,很快又聚成拳头。树妖遭遇蝙蝠兵的顽强对抗,树枝上的尖形的树叶被打落了一地,树枝和叶片裹成的拳头在十数个回合的搏斗后颓然成了一对狰狞的骷髅拳头。 (6) 树妖渐渐不敌。 见时机已到,形成一对铁拳的蝙蝠兵团骤然散开,纷纷地拔出腰间长剑,继而组成一字长蛇阵,同时挥剑刺向树妖。歪脖子古树的树妖从树巅自树根同时中剑,树身喷射出黑色的树汁,溅得到处都是。紧接着,轰隆的一声,树妖歪斜着倒伏在小径上,树叶纷飞的同时,小径上的枯枝败叶也溅得到处都是。 蝙蝠兵团四散开来,蝙蝠兵将宝剑入鞘,随后振动蝠翼,落在四周的参天古木上,细小的眼珠子射出寒光,警惕的搜索周遭的一切。 上官鸿儿的脸上传来一阵清凉,她悠悠的醒来。 上官鸿儿缓缓地睁开双眼。马儿不知何时返回到了她的身旁,柔软的舌头舔着她苍白的脸颊,目光更是温柔。 上官鸿儿茫然四顾,奇怪自己为何会躺在脏兮兮的地上,更是奇怪身后那棵歪脖子柳树上为何会斜倒在小径之上。 当然啰,上官鸿儿更是没有细心探究古树上的那群相助的不速之客。 随后,上官鸿儿从地上爬起来,伸手掸掉头发上的一截枯枝,甩了甩混混僵僵的脑袋,爬上了尚有她余温的马背。 困在渔网中的二妖见树妖袭击上官鸿儿失败后,虽然内心愤怒的诅咒,但是它们懂事的紧闭着嘴巴,倒是没有发出嘲弄的聒噪。 “驾!”上官鸿儿双腿夹紧马肚,嘴里轻唤了一声和马再次启程,朝着老头所指的山峰方向走去。 只是刚才就像一场要吞噬她的噩梦,上官鸿儿像是着了什么道样地去了那个鬼地方。 那个老头到底是谁?此时又去了哪里?那些个妖魔鬼怪怎么又齐齐地消失不见,难道我刚才只是吸了这水草地里的毒气,才会产生幻觉。 上官鸿儿庆幸自已还留了一条命,这一回经历又当是一次历险,藏在自已心里身上就好,不要告诉任何人。 看见前面一棵大树下有一处石头,想着那应该干净,得吃点东西填下肚子了。 来到石头处,竟然有发现一条随山而下小溪,上官鸿儿见水清澈,便府下身洗干净了手,又捧着水洗了把脸,还辫了头发。 再次洗了洗手,捧着一捧水试了一口,舌尖没觉察异味,就用溪水漱了次口。 然后回到石头上,吃起东西。 上官鸿儿边吃东西边看着前面矗立的那座山峰,想着姐姐她们都在山上面呆了这么多天了,不知是否还好。 这时,好似有车轮子声。 上官鸿儿赶紧地收起吃的东西,跳下石块,把马牵到石堆后,轻抚马的头部,希望马不会发出声音。 马也知她心思,乖乖地和她挨着石堆站着。 上官鸿儿从石堆缝里瞧见了那里赶牛车的老头,却也不敢冒然出去。 看那老头走的方向也是那座山,那我就在石堆上还吃点东西,顺便休息下,再去跟着他走就好。 今夜上官鸿儿的孤独 (1) 看着老头从上官鸿儿躲着的石堆旁经过,也看着老头是朝那座矗立的山峰走去。 原本老头赶着牛车,而上官鸿儿则是骑着马,只不过才几了三块桂花糕,喝了二口自带的水,怎么就看不到那赶牛车的老头了呢? 上官鸿儿有些纳闷,想着去寻找姐姐的路上能有个人影相伴,多多少少不会那么孤单,可是,那老头忽然就从山路上消失了。 上官鸿儿想着如此一条不熟悉的路,而且又是在夜里,她不知道该如何度过这一晚的时间。 她想在马背上唱歌:落花醉了梅苑 恍若人生是初见… 才唱了两句,上官鸿儿就有了想流泪的感觉,他现在已经不知道出走是否有真正的意义。 想着是去找姐姐上官燕,可上官鸿儿现在才想明白:这样只是让爹娘担心,担扰。如果今晚就在那石堆上睡一晚,明早从原路返家,又是否会安全呢? 可是上官鸿儿是不愿再走原路的,那里雾霾太重,毒气也重,如果再一次被抽空了体内氧气,又出现那种幻境和妖鬼,就死定了。 如果不在石堆上睡一晚,难道要在山路上行走一通晚吗?要最碰上了山贼,路霸,还有那些在江湖上的游侠,上官鸿儿一个人又怎么办呢?打是打不过的,溜也溜不掉呀。 “朋友,救救我……”忽然在这时传来气若游丝的呼救,着实把上官鸿儿吓得不轻。 上官鸿儿寻着声音找去,他根本就看不清究竟是什么人,又怎么会在这个地喊救命。才闯江湖的上官鸿儿对江湖上的套路又什么都不懂,怎么救人啊。 天已经黑了下来,有一点星子光,可上官鸿儿还是看不见人。 再说,这声音像是个男人,上官鸿儿一个女孩家家的,可怎么救呢?思来想去,只得先问问情况。 “兄弟,你在哪,我看不见你啊。”上官鸿儿只得下马后喊了一句。 突然上官鸿儿感觉手臂被人拍了一下,疼痛莫名袭来,而此时马也狂奔起来,挣脱了他手中的绳。 而地上,已无半点声息,是的,上官飞鸿的马被地上那个喊救命的人骑走了。 此时上官鸿儿欲哭无泪,在这沒娘沒爹的地方,又乌漆八黑的山路边茫然地走着。 明天还走打道回府吧,姐姐我实在对不住你,我太有心无力了,上官鸿儿已经哭出声来了。 “孩子,哭什么呢?”一个声音在叫,是叫我吗?上官鸿儿睁大了一双哭眼,往声音处望。 ”孩子,快上我车来,这地方有山贼,别一个人走夜路。”咦,这声音像那老头的。 上官鸿儿伸出手摸了摸,抓到一个竹杆样的柱子,便依着它爬上了牛车,坐好。 “爷爷,你怎么还在这,你不是走远了吗?”上官鸿儿有点不解。 “我在这不好啊,那你下去吧,我跑远点就是啦。”老头像是生气的样子说。 ”爷爷,我包里有吃的,你现在吃东西不。”上官鸿儿忙着讨好这老头。 “不吃,我牙齿不好。” “爷爷,我跟你商量件事好不?” ”么子事。” “我想从现在起就陪着你,你别赶我下马车,我明天拿工钱跟你,要得不?” ”那要看你拿多少工钱给我。” “爷爷,那你说个价,我给你就是。” (2) 上官鸿儿挨着老头坐着,这样他心里才有安全感,好像有了依靠一样。 “爷爷,你这是去哪,怎么在夜里赶路?”上官鸿儿还是有些担扰自已。 ”我是来救你的,小丫头。”老头拉长了声音说。 “爷爷,太谢谢你了,今晚有你真好。”上官鸿儿激动不已。 “爷爷,我现在能睡会吗?我好困。”上官鸿儿一说完便扑通一声倒在牛车上睡着了。 “这孩子,这样就睡着了。”老头望了一眼上官鸿儿。 刚睡着,上官鸿儿就说起了梦话:不,不要,我不去,不去…… 老头看了看睡在旁边的上官鸿儿,身子在不停地抖。 此时此刻,一道闪电袭来,照亮暗黑的天空。雨丝纷飞,闪电的亮光下,仿佛闪着光芒的银针刺向大地。 山贼们步步逼近,面目狰狞,雨水滴落在手中的兵刃上,寒光闪闪。 “活鬼又来咬人了,快醒来!”老头一挥绳。 空气似乎凝固了,时间也仿佛冻住了。 除了风雨声,世界也寂静下来了。 马鸣风雨急! 突然,黑色夜空传来的振聋发聩的马鸣声打破即将惨烈厮杀前的平静,一匹马从雷明闪电中而来。 好一匹神奇的白马!只见它踏雨而来,四蹄翻飞,白色的长鬃飞扬,仰天长啸声引得四方回响。伴随着一声雄壮的嘶鸣,白马稳健的落在牛车面前,挡在那些手持兵刃的山贼面前,马蹄踏踏。 老头看那白马时,初始惊讶,继而苍白的脸孔上露出狂喜的笑——朱凤身穿软猬甲,手端沥泉剑,稳坐于马背之上,红色的披风随风摆动。 老头倒是忽略了朱凤腰间系着的东西——一张薄如蝉翼的透明渔网。 “阿爹,赶紧走。”朱凤持剑从白马上飞身跃下,一个箭步冲到阿爹车前。 “看你的了。”老头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长出一口气。 “大姐暂时帮我保管这个背包吧。”朱凤将背包递给紫竹。紫竹接过朱凤的包,随即将包背在身上。 “嘿,你们这群不知好歹的山贼,且听我一言,哪里来回哪里去。如若继续在此捣乱,可别怪我手中的沥泉剑不长眼,在尔等身上捅出几个大窟窿来!”朱凤声若洪钟,话声直振得山贼的耳朵嗡嗡作响。 “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刚才在路上哭着的小姑娘呀。朱凤,你还真是命大呀!哼,小姑娘刚才既然侥幸不死,还是赶快逃命去吧。为何还敢在我们地盘前叫嚣不已?”山大王一脸不屑,“谁有兴趣,教训教训这不知天高地阔的小姑娘?谁若是擒得此女,大王必定重重有赏!” “把头功交给我们兄弟,定把这丫头打得满地找牙!”在它们眼中,朱凤只是手下败将,虽然不知何故的逃过一劫,不过这次她必定逃无可逃,无非就是两兄弟再次使点力,弄死她,好似捏死一只蚂蚁简单。 眼见山妖持刀砍来,朱凤粲然一笑,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从那笑意中透出的凌厉杀气,必定联想到海洋杀手鲨鱼的锋利巨齿来。 果不其然,钉耙带着呼啸声扫向朱凤面门,瓦面金锏也是不甘示弱,忽的砸其腰际,一上一下,左右夹攻,眼看朱凤要遭毒手。 说时迟那时快,朱凤脚一点地,身体腾空而起,旋即侧倒,在钉耙和瓦面金锏的间隙间,整个人横着窜了出去,乌黑的秀发还从钉耙滑过,动作潇洒之极。 二山贼直痛得甩动受伤的手,一面嗷嗷直叫,一面移动脚步,试图捡起兵刃和朱凤再战高下。 (3) 世间哪有这等便宜的事情!还没等山贼捡起兵刃,朱凤扯出腰间的渔网,轻轻挥出,宛如天女散花般,那张轻如蝉翼的渔网便罩住了两个山贼。 二山贼又岂肯坐以待毙,不断地在网中挣扎,却是越挣扎,渔网罩得越紧。山贼苦不堪言。 “谁愿前往,和丫头片子一较高下?” “我来收拾这臭丫头!”癞蛤蟆样的这个山贼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大摇大摆的朝朱凤走去,眼里却透着凶光似是要把人吃掉。 山贼不再说话,默默的往前走去,使出千斤坠功夫,千年修行的功力聚集在脚上,走过的地方,地面上的一块块青石板碎裂开来,留下它的锯齿脚印,令人心惊胆寒。 “朱凤当心,此妖功力深不可测,莫大意了!”一旁的上官鸿儿一看,便知此山贼是劲敌,均是脸露忧色,十分担心朱凤的安危。 他可是山中的元老级人物,据说功夫深不可测,除山大王之外,山中无人可与之匹敌。这次居然是不请自来,倒是奇了怪了?莫非它要和我抢这头功?莫非它是大王请来的?难道大王不相信我的能耐? 越想越不对劲,山贼脸上的笑意渐渐地被一张苦脸代替,本就丑陋的脸,愈加的变形难看。 朱凤看见老山贼空手上来,于是抬腕将手中的沥泉剑掷出,一道银光快如闪电的飞向不远处的一棵千年古松。沥泉剑插进坚硬的古松里,枪身兀自颤动不已。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老山贼嘴嘟囔道,“妹子这样的无名之辈,死在我手上也是你的福气。来受死吧!” 等山贼的眼神从沥泉剑移开时,朱凤和山贼己经斗在一处。 老山贼看似笨拙的身体其实灵论,双掌使出的招式即快又狠,可谓招招致命。朱凤的自家拳法一招招使将出来,一字拳、二梅花、三门桩,招招沉稳,变化多端。很快,一人一妖已战百合,兀自不分身负。 一个初出茅庐,名不见经传的丫头片子如此缠斗,在武林老一辈面前,居然平分秋色,山贼不由得大为光火,觉得在后辈面前失了面子。它想:“看来只能使出多年不用的看家本领了。”于是,它四肢着地,趴在地上,双眼鼓突,腮帮鼓起又凹下,鼓起又凹下,忽然它的嘴巴猛的张开,脑袋朝前,身体忽地飞出,犹如一颗飞速的子弹,带着强劲的气流袭向阿霞。 朱凤早有准备,一提丹田之气,身体像一支冲天炮激射而起,穿过云层,急速地飞向空中,堪堪躲过老山贼蛤蟆神功的致命一击。 山贼的蛤蟆神功余势未减,身体撞向龙家古宅的围墙。波的一声巨响,那堵围墙并没有轰然倒塌,山贼撞在一道无形的网上,又快如闪电的被弹了回来,仰面朝天地摔倒在地。 山贼甩了甩脑袋,从地上爬起来,重又四肢着地,一面寻找朱风,一面运功而动。 (4) 万丈霞光中,朱凤从天而降,使出自家拳法的搏击术的精华——天罗地网,犹如天外飞来的陨石,双脚狠狠地踏在山贼的身上,笨重山贼被那股强大的力量打入地下,形成一个深坑。深坑周围的青石板被击成粉末状。 朱凤咧嘴一笑,双脚挪开,闪到一边。 老山贼从深坑里爬起来,趁朱凤不备,从嘴里吐出了一把黑黝黝的利刃,带着恶心的粘液滑到它手中握住,旋即奋力刺向朱凤的胸口。朱凤毫不费力的夺下利刃,随即又是一掌开门见山倏然击出。 老山贼圆塌塌的脸上是一脸死灰,心知难逃一死,于是闭上鼓突的双眼等死。 朱凤这招刚刚悟出的招式可谓拳势凌厉,拳锋擦过癞蛤蟆身体,击中几丈外的一棵古树。古树顿时形成一个巨大的手掌窟窿,随后咔嚓一声断裂,古树轰地到底,落叶纷飞,水花四溅。断掉的树干宛如推土机般向前冲去,把一名吓得目瞪口呆的小山贼直撞飞了去。 “我认输了,我认输了!”老山贼缓缓睁开眼睛,像一堆烂泥似的跪在地上哭泣着,泪水从眼角流淌下来,流到身上,“丫头,你是天下第一!我从此退出江湖,不再过问世事。” 山贼们越看越是心惊,心凉了半截,也无心废话,朝面面相觑的众山贼一挥手。众山贼的双脚仿佛被寒凉的雨水冻住,钉在原地,不敢上前。山贼小王不由得大怒,抽出红色软鞭,一鞭子抽翻试图逃跑的小山贼。小山贼一个倒栽葱,头撞在坚硬的青石板地面上,脑浆迸裂,一命呜呼。其余众山饿惧怕山贼淫威,勉强提兵刃杀了上去。 朱凤毫无惧色,依旧赤手空拳而上。 朱凤使出自家拳法,和众山贼斗在一起,偶尔使出一招水妖不久前使过的招数,直打得山贼人仰马翻,鬼哭狼嚎。山贼时而被朱凤一拳打翻,手中的兵刃落地时哐啷哐啷响,时而被朱凤一脚踢飞,兵刃落下时插进青石板的缝隙中,颤动不已。 雨势渐小。 山贼开始溃败,如鸟兽散。 (5) 山贼小王早已不知所踪。它甚至没有和朱凤真正的过招,哪怕一招半式。 自从朱凤骑白马从天而降,手中的沥泉剑虽然没有使出一招一式,但是小山五却被一条毒蛇啃咬。它知道,沥泉神剑一出,便是它这个山贼败北之日。谁叫那把剑是毒蛇山贼的亡命之剑呢。 山贼小王潜入冰凉的水渠里,任凭滚滚而来的河水冲刷,内心思忖是逃回山贼深处,还是躲得远远的,静观其变。内心纠结。许久后方才下定决心:若是山王胜出,它便潜回山贼的窝,向大王负荆请罪,依旧做个耀武扬威的山中守卫,若是朱凤侥幸得胜,那么,它便只能亡命天涯了。 望着仓皇出逃的众山贼,豪庭大酒店的三位当家欢欣雀跃,拍手称快。 朱凤则是来到古松旁,拔出沥泉剑,再返回到白马前,翻身上马。水韵会意,提起困住二水妖的渔网,上前递给朱凤。 朱凤将二山贼搁在马背上,向三姐妹拱手道:“此去救郝蔡,生死未卜。三位姐姐保重了,若我和郝蔡均遭遇不幸,求姐姐们将我们两夫妻葬在一起!说谢了。” “保重!” “朱凤定能旗开得胜!” “各自珍重!” “二山贼听好了,带我去找郝蔡。尔等若是听话,我定饶二位一命。” 被朱凤擒获的两名守卫山贼已经苏醒,在渔网里裹成了蝉蛹,身体动弹不得,狡黠的眼珠子骨碌碌直转。 二山贼本是不服,以为朱凤定是使了阴招,才将它们擒获,但是经过刚才一役,算是见识了朱凤的功夫,只得唯唯诺诺。它们心中暗想:“你既然想从大王手中捞郝蔡,那么我们便引你去送死吧,哈哈!”山贼的眼中露出狡黠的目光,答曰:“遵女侠命!往西北方的山贼老窝去吧。” 朱凤夹紧马肚,白马腾空而起,朝西南方的山贼老窝,踏云而去。 老头目送朱凤离去,直到白马和朱凤消失在暗沉沉的天际。 有谁成想,就在几个小时前,就在这座烟雨笼罩的龙家古宅,朱凤从周身钻心的疼痛中醒来。她回想自己坠入虚无之境,迷失在无尽的黑暗中。一盏白色的灯笼漂浮在空中,发出滢滢的光芒。她追寻灯笼,在黑暗中艰难前行。一个声音响起,似曾相识的声音:“朱凤,黑暗不属于你,堕落还不是时候。有人为你即将失去生命,有人还在为你拼杀,而且,你还有属于你的使命。醒来吧!”“郝蔡,你在哪里?”她嘴里发出低吼,随即睁开双眼,发现发现自己被白色的纱布包成了木乃伊,于是,她扯掉身上那层裹尸布,从长条椅上一咕噜坐起来,留下一椅子的碎纱布,让人联想起破茧成蝶的画面。 (6) 朱凤抓起放在一旁的背包,跌跌撞撞的朝尽头那间没有上锁的堆满杂物的房间走去,打开没有上锁的木门,推门而入。她穿过堆集得歪歪斜斜的杂物,来到铜镜前,扯掉罩在铜镜上的白布,铜镜前出现她形单影只的身影,她凝视片刻,镜中的自己有一张苍白的脸。随即,她甩了甩凌乱的秀发,义无反顾地从铜镜中穿过,再次来到秘境。 朱凤从包里翻找出那两片鳞片,把它们嵌入石墙上马肚的凹槽处,那堵墙宛若大厦将倾似的倒了下去,消失在朱凤眼前,那间密室再次出现在她眼前。 朱凤从墙上取下软猬甲穿戴在身上,再取下沥泉剑,走出密室。她的前脚刚踏出密室,忽然想起什么,又转身返回,从那堵墙上取走渔网,系在腰间。她不知道为何要拿渔网,似乎是那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在提醒她,这张看似普通的渔网非常重要。 朱凤出了密室,身后那堵消失的墙重又出现。墙上的那匹白色的骏马朝朱凤眨巴眨巴眼睛。她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于是莞尔一笑,伸手去取那两片苍耳变成的鳞片。就在她的指尖触碰到鳞片的瞬间,传来一声嘶鸣。墙上的白马摇晃了一下脑袋,洁白的鬃毛犹如白雪般飘荡。 朱凤倒吸一口冷气,惊讶得连退了数步。 这时,白马悄无声息的从石墙上飘落下来,马蹄踏在地面上,发出哒哒声。 阿霞再次用手揉了揉眼睛,随后用手使劲的揪了揪惨白的脸,脸上顿时起了一团红晕,隐隐作痛。 朱凤暗忖,这不是梦境,这是真的! 朱凤瞅瞅眼前活生生的白马,再去看那堵石墙——石墙上的白马浮雕图案不见了,留下马形的凹槽,一整匹马的凹槽! 不知怎的,朱凤不再震惊,而是手提沥泉剑翻身上马。白马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没有人告诉她如何骑马,但是她就是知道。她第一次骑马,却是知道双腿夹紧马肚,坐在马背上,稳如磐石。 白马先是低着头,驮着朱凤在龙家古宅的走廊上慢行,随即来到天井。随着一声长长的嘶鸣,白马从马厮里腾空而起。她的耳畔响起呼呼的风声,冰冷的雨水罩住全身,头脑清醒,浑身充满力量。她端着沥泉剑,白马从天而降。 于是,山贼想尽千方百计,欲致朱凤于死地,却是阴差阳错地无意间打通了她的任督二脉。 朱风,这样一位柔柔弱弱的江南女子,脱胎换骨成了江湖的绝世高手。 上官鸿儿大气不敢出的躲在一棵的树后,看了一场生死大战。 上官鸿儿此时还是呆若木鸡,也许经过了这一夜她再也不愿涉世江湖。 血雨腥风的江湖可能也不适合她这种怕疼痛善良无脑的女子。 “哟哟,该醒了,快到山脚下了。”老头推醒了上官鸿儿,。 睡醒了的上官鸿儿顺着这微亮的晨曦,看着遮掩的山和眼前的路,还是辨别不出这是哪? 老头说:“小丫头,这是渡口,你这柔弱的模样不应该一个人在外面游走。现在马也丢了,该回去了。” “谢谢老头,你真是个好人!”上官鸿儿假装整理衣衫,背过了身去,从身上拿出一锭银子放在这老头的烟竿处。 然后跳下牛车,跟老头挥手。 大伯的故事 (1) 星期六陶小夭跟着姑姑姑父表哥表嫂回到家,感觉心情一下特别地舒畅。 她把买回来的东西都交给了妈妈,另外还交给妈妈500块钱。 妈妈收下东西又把钱锁进箱里,便去招呼姑姑姑父他们了。因为大伯家做寿,他家客人太多,所姑姑姑父便住在我家。 大伯早些年在人民公社工作,当过几年副社长,后平调县里,先后在几个部门任过职,但“副”字始终没抹掉。没拧“正”也有没拧“正”的好处,遇着好事办一办,出了大事推一推,省得担责操心。反正领导有甚他有甚,喝酒吃肉都有份。 大伯调到了房管所,如愿以偿当了一把手,不过房管所是计委的二级单位,大伯明升暗降,属于括号干部。 对组织上的使用,大伯自有看法,去房管所上任时,计委主任在职工会上介绍,说大伯到房管所上任,仍按副科级待遇。大伯插话,“房管所是名副其实的股级单位,我充其量就是个股长,股字还是屁股的股。”大伯的幽默引得下面哈哈大笑。 别小看大伯这个“股”级干部,羊粪珠珠打炭,大小也算一颗圪蛋,全县公有住房的管理和分配都归他管。 小松是个快二十四岁的人了,因房子问题,婚期一推再推,父母急得团团转。我曾多次向领导申请,但由于房源紧张得不到解决。 听说大伯调到了房管所,小松满怀信心走进了大伯的办公室,因为小松和大伯不仅有一层老乡关系,还有一层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亲戚关系,大伯是我二婶两姨的姑舅哥哥,因此,大伯属于“叔”字辈。 一进门,看见大伯坐在那把交椅上,嘴里噙着一根烟,面前放着一杯茶,小松手里拿着一张报,进门后,我很有礼貌地尊称道:“大伯!” 大伯眼皮向上一翻,从眼镜上面的缝隙里看了我一眼,嘴里“嗯”了一声,只说了一个字:“坐”。 看到大伯这幅似理不理,冷若冰霜的面孔,才体会到人们说的正确,顿觉心里凉了半截。勉强将我的困难说了一遍,大伯只管看报、喝茶,连眼皮都懒得再向上翻了。 小松说完后,二伯半天才慢悠悠吐出两个字:“没房。” 看着大伯这幅姿态,一股无名之火油然而生。但小松转念一想:求人办事哪能理直气壮,既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强压怒火,勉强恳求道:“陶所长,我工作也好几年了,父母亲为我的婚事着急得一筹莫展,你看能不能想点考虑!” 这时大伯放下手中的报纸,摘下架在鼻垂上的眼镜,不耐烦地从椅子上“腾”地站起,我满怀希望,没想到大伯口气更加生硬,用无名指敲打着桌子,劈头盖脑训斥道:“你怎么年轻轻的这么罗嗦,没房就是没房,我又不会造房,有什么考虑头,不相信你找政府去。” 听到此时,小松再也按捺不住胸中的怒火,口气也变得有点生硬: “找政府?找政府要你们房管所干甚?” “政府不给拨款,我不会造房。”大伯摆出了他的理由。 小松说“不管会不会造房,你不应该这么讲。” “我怎么讲,实事求是嘛,没房就是没房。” “没房?你们怎么有房,轮到我就没房了?不仅你们有,连你们的儿子也都住上了好房,怎么解释?” 小松一鼓作气把憋在肚子里的窝火,一古脑儿地全部倾泻到身上,气得大伯直抖,喊叫道:“谁的儿子住了好房?你今天得说清楚?” 这时房管所的其他职工听到我们吵闹都跑来看热闹,凑红火。有的职工故意起哄道:“后生,你说话可得负责任,谁的儿子住了好房,你得给大家说清楚?”其他人也故意说:“对对对,话可不能胡说。” 其实,对大伯的做法大家也是褒贬不一,多数人对他很有意见,话里话外都想让小松把这个窟窿捅破。 (2) 借此机会小松也豁出去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截了当,一针见血就挖到了大伯的烂处。“我当然要说清楚啊。”小松故意把声音拉得很长说道:“你儿子的住房是哪来的?哪有老子走了儿子住的规定?” 小松这一问,像揭了疮疤一样,疼得大吼道:“你别在这血口喷人,胡说八道,那是组织上同意的。” “组织上同意的?” 小松反复咀嚼着这句话的用意。原本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现在却成了这些人用来推卸责任的法宝。就像一颗没边没际、没楞没角、没抓没拿的刺猬,你想上去咬一口,都找不到下口处。 “这是哪个组织同意的?那个文件上有老子走了儿子住的规定?”小松一点也不退让。 那是去年冬天的事,大伯的大儿子要结婚,却没有房子,急得大伯也是团团转。 大伯原在计委任副主任,机构改革开始,计委几个头头年龄都在四十岁以上,如果原班人马不动,年龄降不下来,年轻干部就提不上去。正好房管所有一个空缺,县委几次研究,大伯几十年来大错没犯,加之又不到退居二线的年龄,文化虽然不高,也捉不住放下去的把柄,就这样大伯理所当然,趾高气扬地来到房管所任了一把手。 这一调整,正好解决了大伯的燃眉之急。上任之后他马上在房管所要了一套住房,他原来那套住房就留给儿子结婚用了。 离职时他把计委几个头头请来吃喝了一顿,酒足饭饱之后大伯提出了最后一次要求,计委几个领导也就顺水推舟,送了一个人情:“唉,老领导,房子虽然是计委的,但还是由你掌管,你说了算,我们没意见。” “这便是所谓的“组织上同意的。” 这样既不在计委工作,又不在房管所上班的儿子便名正言顺地住进了父亲那套一进两开八十多平米的房子里。 后来,群众对大伯这一作法意见较大,反响强烈,县委、县政府对群众反映的这些不正之风,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在一次县委召集的环节干部会议上,大伯做了一番自我检查,并承诺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尽快将儿子的住房腾出来。 大伯嘴上是这么说,心里却另有打算。于是他通过各种关系,把儿子调到计委。就这样这件事情不了了之。这套房子理所当然,名正言顺“屋”归原主了。 这时,大伯心里虽不好受,但表面装得却一本正经,洋洋得意地反问我一句:“我的儿子不也是计委的干部吗?有什么问题?比这严重的事多着呢,你不服可以到纪委告去!” 这时,房管所的另一位领导进来,见我们僵持不下,便把小松拉到他的办公室,给我解释了一番,最后答应“研究研究。” 后来遇上了干部年轻化、知识化的时代,小松这个穷小子念了两年成人大专,被称其为“知识分子”,毕业后提任组织部副部长一职。 有一天,大伯突然来到我家,一进门便惊讶地说:“啊呀,松部长,这就是你的家呀”?然后他环顾四周非常关切地说道:“这房太危险、太窄憋了吧”。然后双手一摊:“你看看,你看看,我们有些工作人员也真成问题,这是我的失职,我的失职……” 大伯这时把责任全部归于自已。小松心里不觉好笑,便吩咐老婆:“陶所长第一次登门,不管条件好赖,你给咱们炒两个菜,我和陶所长喝两盅”。 大伯见小松这样,也没加阻拦。三杯下肚后,大伯的话匣子又打开了,他端起酒杯在炕上跪了起来说道:“老哥过去有些事情做得有点过分,对不起!”说着便把腰一弯,头一低,双手把酒盅举过了头。 本来大伯比小松大将近二十岁,还是我的长辈,小松刚当了个副部长,充其量不过是个兵头将尾的副科级。大伯的工龄也快有我年龄大呀,这样恭维已经让我很不自在,大伯对小松又左一声“部长”、右一声“领导”,让小松非常难堪。 (3) 临走时,大伯悄悄对小松说:“最近畜牧局陈局长马上要搬家。松部长不嫌旧的话,你就搬过去。我马上派人维修维修,等下一年盖起新房,一定给你一套。” 不长时间,小松便举行了乔迁之喜。 大伯典着个大肚子前来“祝贺”。一进门大伯两手合抱,头一点一点的,脸上呈现出像完成了一件光荣使命似的,那种喜悦的神色。 小松说“多亏陶所长的帮忙”。 “话不能这么说,这是我们房管所应尽的义务,也是领导干部应该享受的呀”!大伯在说这话的时候,声调拉得很长,给人一种甜丝丝的感觉。 是啊,“应尽的义务”、“应该享受的呀”!小松感慨万分地长吁了一口气,这时也只有在这时,小松才真正体会到了“官”的“威力”和“权”的“伟大”! “三星照你,四季来财,一定你输……”房间里回荡着高所长猜拳行令的洪亮声音。 “哈、哈、哈,”大伯一声嘹亮清脆的声音”你输了,把这六杯酒喝完。 小松今天一高兴,端起六杯起仰起脖子一口一杯。 (4) 大伯之后常说:“咱们都是陶家祠堂的后人,以后不管走到哪里,一定要记住自己的祖宗,常回去填填土、上个香、点个纸的就好。 他还跟我们说起更久远的年代。 那一年的正月二十八,风和日丽,正值日过午头。在这个小小的山村有一声嘹亮清脆的婴儿啼哭“哇…哇…哇”地惊醒了这个沉寂已久的沙窝窝,奶奶喜出望外吼道:“生了,生了,长蛋的……!”第一时间把这个好消息报告给了站在门外等候的爷爷。 这个“长蛋的”便是大伯。 爷爷盼孙心切,一个人在门外踱来踱去,手里捏着一个旱烟袋,“吧嗒,吧嗒”地抽着老旱烟。听到奶奶这一声嘶喊,放心地在鞋帮上磕磕旱烟锅,起身看他的那群牛去了。他按捺不住期盼已久的喜悦,手背转一路走一路哼,哼着哼着就哼出了一首他最拿手的好戏: “一条扁担软溜溜,担上黄米我下苏州呀么呼儿嘿,苏州爱我的软黄米呀,我爱苏州的大闺女呀么呼儿嘿”。 见是生下传家接代的根苗,一家人都很开心。 奶奶跑前拾后,打里照外,伺候着月子里的母亲。 那时正值早春二月,乍暖还寒。一天,阴云密布,死气沉沉,天空洋洋洒洒飘着几朵雪花。屋里的炉灶不快,直往家里冒烟。 奶奶怕呛着大伯这个宝贝,拖着一双小脚独自爬到自家那个茅庵房子的屋顶去捅烟囱。 屋顶是个拱棚形状,泥抹房顶,加之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雪花,如一个溜冰场。奶奶好不容易爬上去,一不小心“滋溜溜”地滑落到了地面。 好在那时的茅庵房子不高,但这一跤也跌得不轻,奶奶的一只脚崴了,脚踝错位,脚跟朝前。她呲牙咧嘴,咬紧牙关喘着长气,未吭一声趴着挪回了那个小屋,焦急地等待着爷爷的归来。 那双可怜的小脚拖累了她一辈子,这回更是雪上加霜,一下子红肿得像个起了面的馒头。 爷爷放牛回来,奶奶二话没说伸出那只被崴了的脚:“快、快,给我拧过来”。爷爷用作浑身力气,“咔嚓”,奶奶的脚恢复了原位。 大伯十二岁那年爷爷去世。爷爷去世时留下三女两男五个孩子。大伯是长子,一个十二岁的娃娃与母亲相依为命,在支撑着这个支离破碎的家。 当时家里穷得锅底朝天,锅里没一颗米,孩子们饿得面黄肌瘦,皮包骨头。 每到揭不开锅的时候,奶奶便出去剜野菜或山上挖红薯。 大伯每次瞧见都很难过,没办法就把他两个弟弟叫来,让其跟着一起去挖野菜和红薯。 拿回家,奶奶洗干净切好放锅里加水煮一锅子就这样喂养着五个孩子。 (5) 提起那段岁月,大伯总是长吁短叹。 大伯十九岁那年。寡妇老妈四处托人提亲,可是好一点的人家谁也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这样的清贫家庭,最后还是奶奶亲自出马,跑到村外另一个寡妇家商量。 两个寡妇同病相怜,都觉得门当户对,一家为儿,一家为女,也就痛快地答应了这门亲事。 成婚的那一年,家里穷得要什么沒什么。眼看十冬腊月,婚期在即,全家人穿得还是棉袄棉裤改装的那身单衣。 那时大伯也开始做点工,看着全家老小衣衫破烂,他只得厚着脸皮,向掌柜张口借了几块钱,跑回神木城买了两匹白粗布,拿回家用草灰煮一煮,算是染了色,每人做了一件衣服。 穷人结婚,也没举行什么仪式,借了几斗谷子当聘礼就把伯母接过来,就这样简单地把婚事办了。 然后伯母在家跟奶奶操持家务,大伯四处寻工做,到婚后第二年才去山上砍了三棵树,做了一个简单的木板床,才有了大伯和伯母的婚床。 再后来伯母在婚后一年半生下了一个儿子,又一年后,生下一个女。看着日子有了一点想头,然而村里还里却要大伯去当兵。 大伯后来还参加了抗美援朝,虽然受了伤,便只得转业回家,后来的后来就又回到了这个山村。 有一次,大伯在回家的半道上被一小股土匪逮着,一个大眼窝的家伙端着一杆枪,逼着大伯问道: “你是赵家什么人?” 大伯说“邻居。” 那个家伙继续追问:“何掌柜在哪儿?” 大伯回答:“在家了吧。” 那个家伙眼一楞,眼珠子就像两颗玻璃球:“在家?”冲着大伯屁股钉了一枪托子,问道:“在家还用问你?你知道他藏哪儿了?”。 大伯才意识到掌柜肯定是跑脱了,至于跑到什么地方,他确实不知道。 大伯脾气暴躁,口气有点生硬回答道:“我们只是邻居,掌柜藏哪我不知道!” 一句话惹怒了众村霸,一个当家模样的人过来说:“今天遇上刺儿头了,把这个愣球带回去,给点颜色看看。” 众匪徒如一群饿狼扑上来,把大伯一绳子绑住,一个住户人家的家里,宅院就是一个烂土房子,周围比较平坦,面前一条大川,房子被一片竹笈林包围。 这是这一小股抢头的临时驻地,几个匪徒把大伯五花大绑吊在房梁上,派了两个打手用水蘸麻绳抽打大伯,问“何掌柜藏哪里你不知道,你是何家的邻居,又是何家的伙计,何家的粮食,何家的银钱在哪里你该知道吧?” 大伯对何家的金银珠宝藏哪里确实不知道,就只得沉默不再说话任村霸们如何诈呼。 村霸们实在没办法,就把绳子砍断,把大伯丢在那竹林宅院里,就离开了。 大伯只得背着墙壁慢慢爬起来,因为双手被绑着好久才站起来。 沿着山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又是晚上,找不到一个人来帮他解开绳索。 直到看见一住户才用脚踢了别人家的门,说清状况后那家男人才帮大伯解开绳索,然而大伯又向他家讨了一杯水喝。 那家人也是好心人,见大伯要走还拿了一个红薯给大伯。大伯连声说:谢谢,有眼泪星子在眼眶涌出来。 (6) 后来,大伯家的日子慢慢地好了起来。 彻了几间大土房。土房前挖了一个池塘,有了自家的几块菜地,也喂好些鸡,猪圈里还有一头母猪和几头猪仔。 大伯说:“看我们生产队的大队干部都忙成了狗,生产队的社员们一天到晚争工分,有自留地有饭吃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只是手上却总没几个零花钱呢?全家的银行是个鸡屁股与自家喂养的猪,老乡亲们吃饱了饭又想着需要有些余钱。” 大伯也说:“早些年我家每人分了十五斤小麦,再加上为孩子生满月代了一回客。剩下的麦子只够给小孩子喝点面条了。”别人喝了口酒也跟着说说:“国家支援农村喂猪,让每家养猪交任务猪。允许生产队留下一猪饮料地。我们不动集体队里的集体地,让社员们把荒地分成成猪饲料地,每家分上二分地,种什么怎么种,我们不用管,收成是自家的,这样也许没有那么多的饥荒。” 大伯可能喝醉了,讲话是东一句西一句,前后都不贯通,一下前一下后,只要是大脑里存在的记忆,他都想把它说出来。 于是听得我们稀里糊涂,有时候也搞不清他说的究竟是他的事还是别人的事。 有人吃口花生米问他:“这三只鸡是社会主义的,怎么四只就不是社会主义的了呢?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还有人搔着头皮干笑着:“反正是上面是这样要求的,多了要犯错误哩。割尾巴哩。生产小队可以弄点事业来分红。就如生产大队的专业队榨油作坊一样。” 大伯深思了会,抽了口烟,也就是七分钱的红灯笼牌香烟,悠悠地吐了个眼圈试探地问:“我们木工组用工余时间在晚上扎些生产队用的耙子,悄悄地卖给生产队里,行吗?”继绅神秘地看着继林继品,二人点头。继绅沉吟:而尽:“你悄悄地来弄,我们不要声张。等到賺钱后我们来喝酒。就这样好了。”三人听着只点头。 快乐的时光总是过得那么快,斜月西沉,鸡半夜打鸣,巷子深处的狗吠形吠声地叫了一两声。酒喝了两瓶,众人皆有醉意而我独醒。妈妈却有些困倦,倚西风灯光摇曳着。妈妈说:“酒喝足了不?我给你们下碗面吗?”众人酒意阑珊,纷纷告辞回家休息。 不过,大伯确实是去过抗美援朝的,也是得过勋章的,村里大大小小的人都知道,因为大伯只要喝醉了或者跟陌生人聊天总会说这一件事。 后来村上搞规划,需要提一些人为干部,大伯又四处游说:硬是因为抗美援朝这件事当了村官。 高兴之余摆了几桌,招待了村上所有的人,大伯说不为别的,就为了这份自已心中的荣誉感,我必须为党为民做一切事情。 乡村的孽缘 (1) 秋天的雨下得像豆子,一阵赛过一阵,院子里的白杨树在风雨中瑟瑟发抖,片片黄叶没了魂儿似的在空中盘旋,走出医院大门,陈皮再也止不住悲伤,躲在一个无的角落用眼泪放肆渲染。 陈皮想着想着又顺手给了自己一个耳光:对那种人还心疼,那老头配你心疼的吗?你忘了他做的孽了?你忘了你受过的罪吗?他这是活该、报应,他早就该去见阎王。”陈皮边数落边骂,哭着恨着唾弃地埋怨自己:“你个没出息的,还心疼他,呸!” 那老头,是陈皮的爹。二十多年来,陈皮从未喊过爹,一直叫他那老头。陈皮恨他,他只能把憋屈埋在心里,一次次诅咒,一次次发誓,发誓一辈子不跟那老头说话,发誓等那老头死了也不去看他一眼,就当从来没有爹。 每当黑夜像一口大锅子罩住他的时候,多年前的一幕,就会陈皮的脑子里放电影一般,一遍一遍地回放着。 那一年,陈皮6岁半,刚上小学一年级。那是临放寒假的前一天,天阴沉的能滴出水来,陈皮坐在教室冻得手脚发麻,不停地搓搓手,跺跺脚,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陈皮想起了家里的热炕,想起了大雪天坐在热炕上啃着妈妈烙的葱油饼,想着想着陈皮似乎闻到了油饼的香气儿...... 终于放学了。天却下起了雨,打在人的脸上,脖子上,飒飒作响,冰冷疼痛。陈皮讨厌这样的雨粒,还偏偏赶上放学。收拾完书包的时候,小雪粒变已成小雪片,不足一盏茶的功夫,眼看雨越下越大,地上快有积水了,想着家里妈妈的热饭,陈皮开始一路小跑。 眼看经过窗户就可到家了。 突然,陈皮在窗子外听到“咚”的一声巨响,他连忙起身回头看。只见妈妈像一片树叶,脚下没跟,失了轻重,轻飘飘向后倒下去,紧接着扑通一声滑倒在地上,像一块石头高空坠落,几欲弹跳却没了张力,随后一动不动陷入沉寂。一切那么突然,一切那么惊愕,仿佛就在眨眼间,来不及思索,来不及回味,来不及转动眼球,恍惚间,他看到父亲的手青筋毕露,凝固在半空,长久地保持着愤怒下推动母亲的姿势如雕塑一般,张大了嘴巴,呆然伫立。 一秒,两秒......强子醒悟过来,发疯一般冲进屋子拉扯着躺在地上的母亲:“妈,妈.......。”陈皮拉着母亲的手,发疯似的喊着,可是母亲好无回应。陈皮又转身小拳头如雨点般的打在父亲的肚皮上,“为什么打我妈,你个坏蛋,你赔我妈”。 “皮儿…” “妈”听见母亲微弱的的声音,强子忙蹲下去扶妈妈坐起。 “我看你就是当着儿子面故意的,你这个恶毒的女人,躺地上装晕,趁早把这些小把戏收起来。”看见母亲苏醒,父亲毫无怜悯甚至有点发狠的挤出恶语。可惜陈皮那时只有六岁多,根本听不懂。眼睁睁的看着父亲说完摔门出去,这一走,再见已是过完年。 灶台里柴火毕剥作响,火苗疯狂舔舐着锅底。锅内葱油饼由白变黄,由黄变黑,一股焦糊的味道幽灵一般飘荡在屋子里。陈皮扶妈妈回屋里炕上躺着后,忙去厢房喊爷爷。不一会儿爷爷过来,看见母亲一声哀叹,“玉呀,看在孩子的份上,别跟那畜牲一般见识,等他浪够了,回家看怎么收拾他。”陈听不懂爷爷的话,只是知道当时妈妈哭的很凶。 这个冬天的雪也来了,一直疯狂地肆虐。直到快过年也没见到父亲,母亲自从那次摔倒之后,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精神也有些恍惚,好在有爷爷帮忙,过年的东西也准备齐全。 大年初三,陈皮清楚的记得,大年初三的下午,母亲拉着他的手说:“皮皮乖,好好长大,跟着爷爷吃住,妈只是出去转转,串串门”。说完之后,母亲恍恍惚惚的走了。 晚上的时候也不见回家,陈皮好害怕,去找爷爷,爷爷跟着开始满村子找,沟子里的大婶大伯们也都出来找,甚至找了妈妈的娘家,没有一点线索。结果就是妈妈丢了。 陈皮趴在雪地里,反复揉搓着自己七岁少儿尚不谙世事的心,找?还是不去找?找,一定要找,妈妈丢了,我一定要找到妈妈,先告诉爹。可是爹去哪儿了,好多天已没回家。 爹终于回来了,还带了个女人,很是妖艳。爹让陈皮叫莫姨,陈看一眼就不喜欢,也懒得搭理,一心只想让爹赶快把妈找回来。妈失踪已经有十多天了。村里有人说那天看见妈,一个人失魂落魄嘴里絮絮叨叨,有点神志不清向西北方向走了。 爷爷听说爹回来赶了过来,告诉爹,孩他娘离家出走,可能精神受了刺激,身上也没钱,你得找她回来。 在谁知爹却说:“管她跑那去呢,指不定被人拐跑呢,那样更好。刚好省事,我还正熬煎咋处理呢,爹,以后她就是你儿媳妇,就算他回来我也不要她了。” “啪”一声,爹话音刚落,爷爷一个耳光轮了过去,“畜牲,孩子还在这呢,你作孽,告诉你除了,谁来孩子他娘,我谁都不认,休想进老李家的门。”爷爷说完气呼呼的拉着强子,“来,陈皮,走,去爷爷那住。” 自那以后,陈皮跟着爷爷住,上学读书。村里只要有人说那那街上发现个疯女人,爷爷就赶快跑去看看;那那野地里有个死人,爷爷也赶快跑去看看,如是这般一跑一找四五年过去了,没有任何母亲的消息,母亲一人就像人间蒸发一般,不留一点痕迹的没了。到是爹从来就没找过妈,他和那个女人冠冕堂皇不知羞耻的过着日子,而且还生了个女儿。爷爷刚开始还过去说说骂骂,日子一久也就皮了,懒得管了,强子不想让爷爷伤心,把思念和泪水压在了梦里,白天拼命的读书学习,盼着有朝一日,能再见到亲娘。 日子就这样在不咸不淡中一天天流着,强子一天天长大,爷爷一天天老去,父亲和那个女人还有她们的孩子如是一家过着日子,母亲的消息也慢慢淡出了话题,村子里不再有任何传说,一切是那样自然那样应该,仿佛世间从未有过一个叫云儿的女人。只有梦里,也只有梦里,强子才能真实感受到娘的温暖,大多数醒来的时候都是眼含泪花,自此强子的嘴里再也没叫过“爹”。 那年高考结束,陈皮就去了县城打工。爷爷年迈,身体大不如从前,陈皮要为自己挣学费,他坚信自己可以考上大学,他坚信自己可以也能养活他和爷爷。他和爷爷从来就不去找那个男人(他的父亲),而那个男人自从娘走后就没在管过陈皮,也从未给过强子一分钱。陈皮不稀罕,就当自己没爹! 大一那年的暑假,陈皮在外打工,突然接到村里人的电话,说爷爷病重。匆忙结算完工钱,当陈皮赶回家的时候爷爷已经奄奄一息,邻居说通知他爹了,他爹说忙过两天就来。陈皮听了当时就火冒三丈,当天夜里爷爷就撇下陈皮散手走了,临终前嘱咐强子,不要跟他爹治气,毕竟是血脉相连,多让着点后娘,也就是那个莫姨,一定要完成学业。 爷爷的离去,对于陈皮的人生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为了给爷爷筹备棺材钱,陈皮子挨个给村里的大叔大伯们磕头求救,东家50,西家100,张家30,王家60,总之只要能借的都借了,陈皮不记得磕了多少个头,写了多少个借据。有人劝他去找他爹,倔强的陈皮不肯,他说,如果他有心,如果他还算个人,这时候他就应该主动买副棺材,主动张罗着把他爹埋了,他既然不来,我不回去求他,永远不会! 爷爷下葬那天下着大雨,老天也在哭泣。陈皮孤单的抱着灵位一袭白孝裹身,前来送行的左邻右舍们都很可怜强子,叽喳嘀咕着他爹不是个东西,逼疯老婆,不管老人不养孩子,猪狗不如!这一切陈皮都听在耳里,早已麻木。送葬的队伍走出村口的时候,陈皮爹来了,跪在路中间哭喊着:“爹,儿来晚了,没能见着您老人家最后一面,儿不孝啊,爹呀……” “你起来,爷爷没你这样的儿,他生病的时候你在哪?这会儿来当孝子了,你不配,走!”陈皮憋着差不多十几年的委屈,像泄了闸的哄水,奔涌凶猛,难掩愤怒,嚎啕大哭,哭他可怜的娘生死不明,哭他可怜的爷爷养儿不孝,更是哭他自己从此再无亲人。 葬完爷爷,陈皮就大病一场,多亏邻居帮忙,听说那天陈皮爹一直跟在送葬队伍的后面,直到下葬圈坟祭拜完毕才离去。 病好以后,陈皮守了爷爷的头七后便告别了乡邻。 (4) 十五年后,陈皮在一座大厦写字楼里已是冰市鸿峰药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位执行总经理皆董事。 当然,此时的他叫陈树,而不是陈皮。 电话是从医院打过来的。陈树挂了电话简单给秘书交待了一下,开车直奔医院。 到了医院,主治医生告诉他大约10点多的时候过来查房,发现床上早已没人,药瓶里还剩一半的水就被拔掉了。 陈树拿出电话拨通莫荳的电话,可是话筒传来了一句“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拨”之后就只剩下“嘀嘀”声,接连打了几个都是这样。 陈树突然感觉心特别慌,似乎一下子被掏空。他发了一条“莫荳,你最好给我乖乖回来”的微信,又嘱咐医生一定要照看好刘思涵,然后匆忙返回公司。 陈树知道董事会里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服他,所以他接下来也要做些成绩出来以堵住他们那泱泱之口。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陈树几乎吃住在公司。股东的不信任,副董事的从中作梗,都是他前进的阻碍。他不能输,一夜之间生活把他推向了浪尖,一个不小心就会被拍死在岸边,他别无选择。 莫荳一直都没消息,他已经派出去几波人寻找,缺毫无结果。刘思涵还是老样子,静静地躺在病床上,世界已跟她无关。 “老板,这是芬兰耶迩的合作书”“总经理,这是新西兰那边的报表”“总经理,这是”……坐在宽大老板桌后的陈树看着递过来的一份份一张张合同书和报表,嘴角微微上扬。 三年了,他终于成功地打造出属于他理想中的商业帝国。如今的华海集团业务已经拓展的世界各地,再也没人敢质疑他的能力和眼界。 在商场他是才俊,这么多年来身边只出现个莫荳这一有名有姓的姑娘。 陈树某某想到这件事,便百思不得其解。 都三年了,那个死丫头到底哪去了? 陈树无数次地梦见,莫荳离她不是很远,每次梦里刚要要把她拢住,她又飘然而去。她总在前面前方一丈之远。 莫荳上完摄影课,便去食堂吃完,吃完饭回到办公楼拿上包包和教材,就回了屋。 莫荳走至窗前,看向远处的云雾缭绕,群山若隐若现,美若仙境。 三年了,自从那日从医院逃离,机缘凑巧学校刚好有一个山区支教名额是西藏的,没人想去还怕有高反,她自告奋勇来了。她懂陈树内心的纠结,她更相信陈树一定会照看好妈妈的,她和他都需要时间,所以她选择了远赴西藏支教。 凉山彝族自治区火窝学生 三年时间一晃而过,她的支教期限已满。这最后一程她决定陪孩子走出大山看世界。 孩子们都是第一次来到城市,爬沪山看猴子,去邛海捡贝壳,第一次坐船,第一次超市购物,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去博物馆,第一次去图书馆买自己喜欢的书,第一次……莫荳感觉自己好开心,好幸福,是她给了孩子们这么多第一次,“老师,那是什么?”稚嫩的呼叫,纯纯的笑脸,“老师、老师,老师……”“啊、哈、同学们”,莫荳被叫得应接不暇,掉过头,转起身,啊,坏了,踩住路人脚了。 “对不起,对不起”莫荳赶忙弯腰道歉,“几年过去了,你还是只会说对不起,就没一点长进。” “啊”莫荳惊愕了,这——怎么可能? 现实就是现实,莫荳被突然从天而降的陈树吓懵了,半张着嘴,时间就此停歇。 陈树没理会莫荳的错愕,转身打了个手势,随从识趣的走过去,把学生们喊到其它地方游玩了。 一切像是偶遇与重逢,却不知为了这一次相见陈皮己消磨了多少时光和心思。 陈树拉上莫荳的手,转身走向一个餐厅。他要和莫荳好好谈谈,并且再也不会让她从视线里消失。 他要娶她为妻,这么多年太孤单和寂寞了。每到夜晚连说会话的人都没有。 好像他的骨头是家乡的石头打磨的,他一碰上那些个胭脂水粉般的女子,就莫名地产生一种恶心和抗拒。 直到在电梯口遇见莫荳,在进出之面交错的一眼,便让他心口突然有种莫名地感觉,促使他走近她。 于是他跟着她去了一家教育机构,知道了她是在这工作后才离开。 后来为了搞一个培训,方秘书竟然又把莫荳带到公司。在交中两人感到无比愉悦。便一来二往的慢慢熟悉起来。 真正让彼此真正感到亲切的是当莫荳说要让陈树陪她回去一趟看外婆时,陈树才知道那是他阔别十六年的故乡。 从此两人有了更多的话题与趣味。 在陈树的心里,故乡的那片天空已太遥远,在他儿时离开的妈妈就像天边的云彩,好想走近却只能看看不可触摸。 妈妈的容颜在陈树多年前的记忆里就己经开始模糊。只记得妈妈有一条长长的麻花辫一年四季在她的后背随着妈妈的走动而跳跃。 这是陈树对妈妈唯一的清晰记忆。 在陈树和莫荳共餐的一个小时里,他们已解开心结,两颗相思的心再次相聚一起。 爱,便更浓烈了。 陈树又陪着莫荳匆匆结束了支教工作之后,一起回了冰市。 陈树也未作休息,而是迅速地去了他的城池召开全体董事会议。 医院那边也传来好消息,说刘思涵的脑神经并未全死,如果能找到她最在乎的东西进行潜意识的刺激,兴许会醒过来。 莫荳便把他和陈树的相遇,相爱,到去支教的三年和现在要和陈树结婚的事统统都说给 日子说着说着就到了,这期间陈树忙着筹备婚礼,莫荳每天都去医院,能想到的她都会说妈妈听。 可是刘思涵始终没有半点反应,这个也成了莫荳内心最大的痛。 明天就是婚礼了,莫荳试好婚纱拉着陈树来到妈妈的病房。 结婚前的这天晚上莫荳来了妈妈的病床前,又重复了一次和陈树的所有故事。 “妈妈,明天女儿就要大婚,您的女婿就是陈树,妈,你看,阿树也来了,妈妈,女儿多想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妈妈”莫荳抚摸着妈妈的脸颊,珠泪盈眶,“妈,不管您能否听见,我都要说,明天我们就要成婚了,你再不醒我就当你是赞同了。完婚后,陈树答应陪我回坡子村看外婆。” 陈树拉着莫荳的手,宠溺的看了一眼:“我们走吧,让妈妈休息”。说完起身拉着莫荳走出病房。 莫荳似有遗憾,走出门的瞬间又回头看了一眼,“阿树,我好像看见妈妈手动了一下,医生,医生”莫荳不太确定但还是难掩惊喜,陈树顺着莫荳的惊呼,顺眼看向病房,只见刘思涵的手指的确在动,“医生,医生”一霎时,伴着激动,伴着惊喜,伴着震撼两人冲进病房,莫荳扑向病床钱,一把握住妈妈的手,这一次真真切切感觉到了,妈妈的手就在她的掌心,一下一下轻微的动。 医生很快就到了病房,经过检查不出意外再有一两个小时就会彻底醒过来,不过可能身体会很虚,也有可能是回光返照。医生检查完后把营养针换成治疗真,然后把情况也大概给两人说了一下,让她们好有心里准备。 大约一个小时的时间,刘思涵眼皮微微振动,“妈妈,妈妈”莫荳很快就扑捉到了,手下用力抓紧,嘴里不停的叫着。刘思涵感觉自己好像在云端飘游,脚下无根,有一个人站在七彩祥云处招呼着他,好熟悉可惜看不清脸,耳边有好像听见女儿在喊妈妈,不行,不能过去,还有心事未了。女儿,想到女儿,刘思涵努力地停止飘游,慢慢睁开了双眼,“好妈”。刘思涵转动眼球女儿瘦了,更漂亮,怎么穿着婚纱,旁边怎么还有阿树。“你们”刘思涵艰难地太起胳膊,好累。“妈妈,谢谢你,终于醒了,知道吗,你已经睡了三年了,明天我就要和阿树结婚了,妈妈你得陪我啊。”莫荳又是激动又是兴奋,拉着妈妈的胳膊不停地摇晃着,开心的眼泪都出来了。陈树搂着莫荳的肩,眼里也是泪光闪闪。 “阿树,荳儿,你们不能结婚,不能!” “为什么?”陈树莫荳异口同声地问道。 “阿荳,你爸呢,把你爸叫过来,我有话想跟他说。” “妈妈,为什么呀,就算你和我爸爸有什么,那也是你们上一辈的恩怨呀。”莫荳不理解,究竟为什么? “我爸在你离开的当天因血冲脑就去世了。”莫荳盯着刘思涵的眼睛,一字一句说,他想从刘思涵的眼里看出段谬。 刘思涵听到莫喜已去世,眼里闪过一丝痛惜但很快就平静了。 陈树紧盯着刘思涵,眼里已射出恨意。刘思涵无奈地一声哀叹,两滴清泪从眼角益处,她颤颤巍巍抬起胳膊拉着陈树,无奈地说出了一句惊天的秘密:“因为你和莫荳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不……。”莫荳听了之后便精神恍惚地走出了病房。 陶军的爱情 (1) 那一年的冬天,雪呼啦啦地飘,而陶军刚满十九岁。 某一天,陶军正坐在大院门吹口琴,突然听到有人问:“刘老师住这里吗?“ 我转头一看,惊喜叫道:“三姐,你咋来了?“ 三姐一见是我,笑着把眼镜往上一推,“不欢迎嗦?“ “欢迎欢迎!“我兴奋地回答三姐,高声喊,“妈,成都三姐来了!“ 眨眼间,妈和姐已闻声出来,姐热情招呼道:“哟,三妹来了,快进屋坐。'' “二孃孃,这是表叔的两个女儿,月姝、月清。“ “哦哟,月姝,月清长这么高了。月姝有十七岁,月清十六岁了吧?“妈拉着她俩的手,笑得满脸灿烂。 “表孃说对了。“姝回道,轻言轻语。 原来这两位姑娘是陶军远房表叔的亲戚,这是陶军第一次见这二个姑娘。 陶军拿眼偷偷地打量着这两个表妹。 姝妹有着一张杏脸,清清秀秀,文文静静。 清的脸偏圆,眼睛大而清澈。她东看西看,一点也不怯生。 “来来来,我给你两姐妹介绍一下。“三姐点卯似的,“这是玫姐,这是军哥,这位姝叫元弟,清叫元哥。“她又对姐俩说,“你们也互相打个招呼。“ 姝话语轻柔,“军哥。“长这么大还没有这么漂亮的姑娘叫我军哥,我心里甜滋滋的,忙不迭地回道:“唉、唉、唉。“ 吃晚饭时,妈说:“军现在长大了,也能干了,家里烧煤的烟囱灶和圆桌、沙发都是他打得。“陶军看见,姝脸红着飞快地看了他一眼,陶军心中倏然涌出一股莫明的欢欣。 陶军妈说,明天上午全家陪着她们上县城逛街、看电影。 陶军很想去,但脑中突然冒出个想法,“妈,你们都去,我在家推豆花,做红烧肉。等你们耍了回来吃。“ 陶军妈笑了,“好,你在家做饭。玫今天晚上就把黃豆泡起。“陶军妈大概也想陶军露两手。儿能干,妈脸上有光啊。 晚饭后,三姐提议爱好文艺的姝跳段《洗衣舞》,我拉二胡,弟弟弹琴。 前奏曲一起,“嘿哎……是谁帮咱们修公路……“姐和三姐跟着乐曲唱起来。姝仿彿变了个人,脸上神采飞扬,甩手踢腿,眼波闪闪,天啦!她跳的舞如此有激情,像文工团的专业舞蹈演员! 陶军的心“格登“了一下,血往上涌,感觉从未有过的一种东西爬上心头。 当晚亢奋,闭上眼,全是姝舒展的舞姿。 第二天吃过早饭,大家已准备出发,姝突然红着脸说,“表孃,我不去了,我要跟晓哥学做豆花。“ 陶军妈和三姐问姝:“你咋不想去了?“ 姝没回答,脸却更红了。 毕竟姑娘最了解姑娘的心思,清赶紧说:“表孃,就让大姐跟军哥学吧,我们几个去。“说完,对我眨了眨眼。 清这一眨眼,陶军的心无端地“咚咚咚“乱跳起来。 陶军妈和三姐她们一走,家里只剩下陶军和姝。两个刚进入青春期的年轻人独处一屋,都有点窘,一时找不到话说。 还是姝先开口,“军哥,我们开始吧。“ “哦、哦,好、好,开始吧。“陶军有些语无论次。 “我做啥?''姝问陶军。陶军指着灶台,“我推磨,你往磨孔中添黃豆。你把这围腰系上,免得豆汁弄脏了衣服。“ 姝背对着,轻声说:“军哥,你帮我系。“ 陶军有点紧张,帮姝系时,不小心碰到了她的后腰。 霎时,陶军像触电一般,一股说不清的感觉顿时贯穿全身。姝的身子也颤栗了一下。 也许姝害羞了,他俩眼光相碰时,姝马上红着脸躲开了。 姝不说话,陶军也不敢开口,院子里很静,只有“咔嗤、咔嗤“不紧不慢地推磨声。 “姝为啥沉默了?该不会认为我是故意碰她的,生气了?“陶军东想西想,心中七上八下起来。 中午,陶军妈她们回来了。 清一见一大铁锅白嫩白嫩的豆花,一铝锅油亮油亮的红烧肉,高兴地叫道:“好巴适、好巴适!“她问陶军俩,“你们一起做的?“姝笑道,“都是军哥做的,我打帮手。“ 啥,姝还叫我军哥,而且语气依然那么亲切? 我的天,陶军瞬间有种无罪释放的感觉! 在陶军家的三天时间中,她们都耍得很开心。尤其是姝,脸上总是红扑扑地,蛮有精神。 那年的冬天特别冷,雪风直往人的衣口领口钻。可陶军的心里像有一把火,暖暖地。 三天一晃而过,她们要返程了。 姝隔我千里之遥,此次一別,不知何时才能相见。陶军的心开始坠落。姝文静的脸上也呈现出隐约不安。 送她们到县汽车站那天,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姐、三姐、清打着伞有说有笑走在前面。陶军和姝各打一把伞走在后面。 然而他俩竟一路无言。 她们上车后,汽车马达响了。 该说再见了。 此时,陶军有种冲动,多想再看姝一眼,多想再听姝亲切地叫我一声:“军哥。“ 三姐和清趴在车窗囗,不停地说再见再见,唯独没有姝的身影出现。 陶军的心像被这隆冬的雨狠命抽打,瓦凉瓦凉地痛。 陶军觉得自已很可笑,在自作多情,在白日做梦,在一厢情愿。 陶军木然地对三姐和清摆手,木然地看着车轮开始转动,木然地想,一切都结束了! 可就这瞬间,姝突然冲到车窗前,泪流满面,对着陶军喊:“军哥,给我写信!“随即,丟下一坨纸团。 陶军急忙捡起在地上的纸团,顺手插进裤袋子里。 看着汽车越开越远,陶军的心像抽空一般,泪水禁不住一下涌了出来。 谁说男儿不掉泪,只因未到伤心处啊! “弟弟!“ “嗯。“我揉了揉眼睛,心情沉重地回答。 “别伤心了!快打开纸团,看看姝给你写了什么。“ 陶军这才想起捏在手中的小纸团。急忙展开一看:只有九个字。 姐瞥了一眼,似乎有点失望。 陶军却即刻兴奋了起来。 这是姝的家庭地址。它给朱军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一一她要与我陶军通信。这说明,姝是真心喜欢陶军了。 霎时,陶军心中云开日出,离愁别绪一扫而光。 吃过中午饭,陶军立即跑到房间关上门,开始给姝写信。 坐在桌前,面对信笺纸,似有千言万语向她倾诉,可拿起笔来竟无从开口。 因为,这封信还真不好写。 第一、我俩的关系没挑明,用词不能太亲切。 第二、这封信如果她父母看了,没留下好的印象,陶军和姝的关系就会被咔嚓。 第三、信既要使她知道陶军想念她,还要使这种情绪不被旁人看出来。 斟酌再三,陶军写出了人生中第一封接头暗号般的情书。 满篇,一堆废话,但废话中有暗语:妹妹记得我们一起推豆花的场景吧,真快乐啊!. 陶军 见字见人,听锣听音,姝一定明白,陶军字里对她的心心念念。 信寄出几天后,陶军就已开始焦灼地盼着姝的回信。 等待是漫长而煎熬的。 半个月后,陶军终于收到了姝的信。 抽出信笺时,陶军手微微发抖。陶军不知道时隔十五天后收到的这封信会帶给陶军多大的快乐和幸福。因为,青春期的感情,有太多不确定因素。 当看到第一行字,我立刻眼睛发亮,“亲爱的军哥,你好!“哇!姝叫陶军亲爱的!陶军瞬间兴奋到几乎要跳起来! 陶军迫不及待地看完信又关起房门又给姝写了回信。回信较之前热烈,但仍不敢称姝为亲爱的。 “亲爱的“,怕引起表叔表婶的反感。 于是,一年中,写信、盼信、回信成了陶军乐此不疲的事,就如同一年四季,有风有雨,还有伤感和快乐。 新春来临之前,陶军又给姝寄出了一封热情洋溢的信。 然而过了二十多天后,都设有收到姝的回信。 “姝怎么了?“陶军不免有些担心起来。 又过了十多天,还是未有回信。 瑞雪纷纷扬扬飘舞空中,镇上的人们开始热热闹闹准备年货了。 可断了与姝联系的陶军,却与小镇洋溢的欢乐气氛相反,越来越忧郁。 此时,陶军多么渴望,姝的信能飞过千山万水,一下出现在陶军眼前啊!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归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突然想起这首词,陶军的眼泪,止不住顺着脸颊流下来。 陶军妈看着陶军,莫名其妙地笑了:这孩子,还当真了。 上天总是爱给人开玩笑。 陶军的情绪正处最低谷时,倏然间,又像坐过山车,跃到最高处。 “刘老师,电报。“邮递员敲着自行车车铃喊陶军妈。 “电报?不是信?“妈问。 “对,签字吧。“ 陶军姐走上去,拿过电报,看后,激动地喊道:“妈,姝发来电报,说表婶让弟弟到南广市去过年。“ 陶军一下子傻了。真的假的?不是做梦吧? 陶军猛地站起来,冲过去,抓过电报一看:“军哥,妈请你腊月二十八到南过年,盼速来。姝。“ 千真万确! 陶军妈笑了,陶军姐乐了,陶军自已高兴得跑了起来。 陶军妈说:“军,跟我走。“ “妈,到哪里?“ “到裁缝铺,给你做件新衣。“ 好高兴!陶军正愁穿什么衣服到南广。 腊月二十七日晚九点多,陶军手提装满土特产的上海牌大包,出现在姝家里。 姝一家七囗人都在等陶军。桌上摆着满满一桌菜。 “陶军,这些菜我们都热了两遍。“表婶笑着说。 “对不起,让您们等久了,“陶军心中十分感动,连连说:“谢谢谢谢。“ 吃过饭,陶军争着洗碗,姝的外婆急忙阻拦,“你是客人,咋能让你洗碗,快休息一下。“表婶说:“就让军和姝一起洗吧。“表叔也说:“这么多碗,两个人洗要快些。“ 朱军明白,这是两个长辈考虑到他们一年未见,故意给我们留下单独相处的机会。 没人了,陶军才敢大胆看姝。姝满十八岁了,出落的越发漂亮丰满。 “姝,你为啥这么久都没给我回信?“陶军悄悄问她。 “爸妈一直在考虑,是不是请你到南广来。“ “让我到南广来,他们应该是同意了我们的关系了,对吗?“ 姝脸一红,“你说喃?“ 陶军心中一阵狂喜,我终于通过了她父母考查,等到了被认可的这一天。 碗差不多要洗完了,表婶笑着走进来,“军,你看这新灶打得怎么样?“我看了一下,“挺好的。““有没你打得好?““这是专业泥匠打得,肯定比我打得好。“表婶一摇头,“我不觉得好。明天你把它拆了重打。大年三十用你打的灶做年夜饭。“ 陶军一时懵了,一天时间,我一个人又拆又打,行吗? 看着这座齐腰高的、水气都未收干的双口大铁锅烟囱灶,陶军突然明白了,这灶是专门为考验我准备的。 陶军必须经历这次考验。而且,只能胜,不能败。 “好,我今晚就干。“ 当天晚上,陶军就把灶拆了,只保留了烟囱。 第二天除了吃饭,陶军一刻没休息。到晚上十一点,烧柴火、烟煤的双口灶完美收官。 看着煤在马蹄型灶膛熊熊燃烧,表婶称出了大拇指,“不错,能干。“ 因为太累,那晚,陶军睡得很沉。 半夜,陶军迷迷糊糊觉得有人帮他盖东西,我醒忪着睁开眼,是姝!她穿着睡衣,披着一件棉袱。 陶军一下激动起来,小声喊道:“姝,你咋来了。“ 姝用手比划着“嘘“了一声,意思叫陶军别惊动人。然后,侧耳听了听屋外的动静,轻手轻脚走到陶军床前,俯下身子,瀑布般的长发泻在我的脸上,淡淡的体香飘入我鼻中。 霎时,陶军的心脏似要跳出胸口。看着夜色朦胧中姝那张秀美的脸,陶军突然按捺不着自已的冲动,从被窝里伸出双手,颤声说道:“姝,我……“话没说完,姝赶紧指了指墙两边。她头趴在我耳边,温柔地说:“哥,睡觉不要凉腿,不然以后要得风湿病。记住哈,我走了。“说完在我额头亲了一下,然后踮起脚尖走出屋子。 稍许,家院厕所门响了一下,等会又响了一下。 陶军暗暗笑了,“姝真聪明。“ 大年初一,按当地习俗,开始走亲戚。表婶帶着陶军和姝走东家访西家。大家端杯喝酒时,姝常常抓几颗炒花生在桌子下面,把花生皮搓了,悄悄塞在陶军手心里。 姝说,“军哥,你看我妈好喜欢你。“陶军轻声说:“这叫老丈母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她在陶军大腿上一拧,笑道,“看把你得瑟的。“ 晚上,是陶军给表妹们讲故事的时间。这个时候,姝总是双手托腮看着陶军,眼里盈满秋水。 初五,该返程了。 姝在市医院值班不能送陶军,刚走出大门,她眼里湿湿的,哽咽着说:“军哥,回家后马上给我写信,我等着。“外婆拄着拐杖,用手帕擦着眼泪,“军,你还会到南广看外婆吗?“我鼻子一酸,安慰她,“外婆,我会来的。““军啊,你和姝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可要好好珍惜。““外婆放心,我一定好好珍惜。“陶军忙回答。 表叔抬腕一看,“行了行了,别再说了,军还要赶火车呢。'' 南广火车站。 陶军刚找好座位,“呜……“绿皮火车一声长笛,车轮便“哐嚓哐嚓“转动起来。 陶军赶紧伸出头向表叔他们扬手再见。这时,表婶温婉地笑着,接着,三个表妹大声地朝我喊着:“军哥,有时间再来玩”。 火车开动了,三个表妹站在原地,直到陶军看不见她们。 一根根电线杆从车窗外飞速闪过。 “再见了南广,我一定还会来的!“陶军的眼角湿湿的,暗暗发誓。 火车一路急驰,雪花奋不顾身扑向车窗,又悄然滑下。 突然想起齐秦那首《大约在冬季》: “轻轻的我将离开你,请将眼角的泪拭去……没有你的日子里,我会更加珍惜自己。没有我的岁月里,你要保重你自己。“ 哦,姝,刚分开,陶军又想念你了! 回到小镇,一切如初。 陶军和姝仍旧在书信中品味爱的幸福,在书信中诉说无尽的相思。 又过一年。 陶军妈说,“军你快到二十二岁,足岁后,我就亲自陪你到南广正式提亲。“ 陶军听后无比兴奋。 陶军把这消息告知了姝。姝也极为高兴,“军哥,结婚那天,我们一定要好好吻一次。“ 是的,新婚之夜,我们一定要好好吻一次。因为,我们从未吻过。 七百三十天的日子里,陶军的爱情之舟一帆风顺,正朝着希望的彼岸,顺利前行。 可,在陶军满怀希望时却猝不及防地被搁浅了。 陶军突然近两个月未收到姝的回信了。 陶军的第六感觉告诉他,可能有麻烦了。 陶军安慰自己,“甭慌,说不定像上次一样,姝会来个意外的惊喜。'' 可两个月过去了,依然不见姝的信。 陶军这下真地慌了,每天上下午都往邮电所跑。可每次都空手而归。 陶军有些失落了。 转眼,已到深秋。 一天傍晚,陶军刚回家,姐就激动地喊我,“弟弟,你盼的信来了。“ 陶军急问:“在哪里?“ “饭桌上。“ 陶军拿起这封迟来的信,心中隐隐不安。 “亲爱的晓哥,你好。“ 没事啊!妹的话还是那么亲切温暖。 “这是我最后一次写信给你。“ 啊!? 陶军急忙往下读:“有个副市长的儿子看上了我。我拒绝后,他母亲托了不少人给我父母作工作。起初,都被父母婉拒了。可这些人三番五次找父母。父母不敢得罪人家,又考虑我结婚在本市确实要好一些,他们便同意了这门婚事。 他们把这件事给我讲了之后,我气愤不已。我指责他们,为啥没征求我的意见,就乱定我的终身?我坚决不同意! 在我与父母赌气的那段时间,父母消瘦憔悴了很多,头上白发也增添了不少。看着他们苍老的面容,愁眉苦脸的样子,我的心软了,最后还是违心地顺从了他们。 父母笑了。 我却哭了。 那天晚上,我睡在床上流了一夜的泪。从此,我将永远失去你!你的爱将属于别人!我好后悔,后悔我没把身子交给你!后悔我们爱了这么久,竟没有拥抱、亲吻过一次。 我们真傻啊! 哥,也许我是个很笨的人,我想不出如何兼顾你和父母的情。无奈之下,只能忍痛割舍我们的爱。 哥,请你不要责怪我的父母,他们只是两个普通人。他们要我写信时,一定向你转达他们的歉意。 哥,我一直是含着泪给你写这封信。写到这里,泪水再也控制不住了,不断长淌。我很难受,相当相当难受。不能再写下去了。 让我最后说一声:哥哥,我爱你!爱你! 姝 读完姝的信,陶军脑子一片空白,手脚冰凉。绝望之痛,弥漫全身。 陶军踉踉跄跄走进屋里,关上门,坐在滕椅上,任委屈、绝望、痛苦的泪水夺眶而出。 良久,突然想起,姝一定在焦急地等我的回信。于是,拿起笔,心情沉重地写下四个字:哥理解你。 陶军把写给姝的最后这封信,慢慢装进了信封。 这段无疾而终的情,也随之黯然退场,深深埋进我的心底。 陶军最初的少年情怀就这样被距离折了翅膀。 好在年少,在家哀伤不过几天,又去和少年的朋友一起玩玩闹闹,才不到二个月时间,当她家再问陶军还想不想姝时,陶军说:“有人提起就会想一下,不像以前那样一心只等着姝来信,然后写信,一切的心情都在写信,看信上。现在没有了希望,也就失去了执念,反而觉得日子空荡起来,不像以前那样压抑了。” 陶军姐:“弟,你能这样想就好。好好去玩吧,姐希望你会越来越快乐。” 三个月后的陶军经人本地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叫美丽的姑娘。 陶军居然只看了一眼那姑娘,就大大方方地说对介绍人说:“只要她看我顺眼,我就成。” 介绍人喝完茶就对陶军说:“那我现在就去问问,你在家等我消息吧。” 陶军看着介绍人的背影,笑了。 生命中的火花 (1) 我回到长沙,又开始了二点一线的生活。 这天休息,闲着没事,便想去街上蹓蹓。 我举了一串糖油粑粑从店里出来,正准备从斑马线通过马路时,被两个农民工模样的男子迎面挡住了去路,走在前面的农民工向我问道:“请问美女,你知道6路公交车站台在哪里?” 我指着马路对面的公交车站台对他说:“那边就有个公交站台。” “我们刚去看过了,6路车不经过那里。”那农民工说道。 “我对这里的路况也不熟,不清楚去哪里坐6路公交车,你们再问问别人吧。”我对他俩说。 听了我的话,他俩转身去向别人问路。 我在公交站台刚刚站定,那两个农民工也赶了过来。看样子,他们没有打听到6路公交车站台,只好又返回来了。 我仔细打量这两个农民工,向我问路的农民工大概有四十岁左右,个子比较矮,穿一身已经褪色迷彩服。跟在他身后的高个儿农民工上了年纪,走路背有点驼,满脸的沧桑,说话时,露出满嘴的豁牙。 他俩走到站台指示牌前,仔细查看着每一路车的线路,这里只通过137路、147路、602路,4路,14路公交车。看到他们着急的样子,我猜想他们也许找到了挣钱的活儿,正急着赶到那里去。我不禁对他们心生同情,问道:“你们准备去哪里?” 那位年轻农民工回答道:“我们去凤凰佳苑,听说坐6路车就可以到那里,可这附近没有6路车的站台。” “那就要看坐哪一路公交车离凤凰佳苑近。”我一边说一边上前帮他们查看。 “坐14路就可以!”这声音听着熟悉,我转身一看说话的悬杉哥,他只要一笑着眼睛就像是二弯细长的月亮。 可能在我和农民工查看指示牌时,杉哥就来到了站台,听到了我和农民工的谈话,他一开口插话,我们才注意到他。在他身边,还站着几位候车人。 杉哥对两位农民工说:“我坐14路,你们跟我一起上车吧,到凤凰佳苑附近的站台我提醒你们下车,你们步行过去。” 正说着,一辆公交车停靠在马路对面的站台上。两位农民工一看,正是他们要坐的6路车,一下子急了,他俩飞快地从车流中穿过马路,双手扒着马路中间的护栏,抬起腿就准备往过翻越。 看到这惊险的一幕,杉哥大声朝他们喊道:“快返回来,危险!” 两位农民工听到喊声,停止了翻越护栏,返回了站台。 我不由得责怪他们道:“前面就有斑马线,你们怎么能去翻护栏,路上那么多的车,太危险了!” 听了我的话,两位农民工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一样,涨红这脸,讪笑着说:“我们……急着赶车……” 杉哥说:“出门在外,安全最重要。再急也不能干危险的事!再说到马路对面站台坐车,方向是反的,到不了你们要去的地方!最近城市搞海绵工程,许多公交车都改道了。那边站台停6路车,说明这边也一定经过6路车,你们在这边等着吧!” 刚说完这话,他的手机响了,他走到旁边接起了电话。 年长的农民工听了杉哥的话,便双手插进裤兜里嘴里却还是嘟囔着:“这可咋办?从家里走的急,没有准备零钱。”他看着同伴,希望他能帮忙,同伴表示他没有带多余的零钱,没有办法帮助他。 看到他无助的样子,我真想帮助他,可我也没有二块零钱。 站台上候车五六个人,看着那农民工干着急而无动于衷,也许大家都没有带多余的零钱。 杉哥接完电话,走了过来,看到那农民工皱着眉头的样子,问道:你还急什么? 农民工说:“我今天还忘记带口罩了,我口袋有二块零钱可是我要坐车,老板规定我们要戴口罩。” “你没有口罩吗?我这儿有多余的口罩。”杉一边说,一边从肩上取下皮包,从里面掏出一包口罩,抽出二个,递给二个农民工。农民工双手接过口罩,满脸的感激。 我被杉哥的行为感动了,连忙对那个农民工说:“还不快说声谢谢。”听了我的话,农民工冲着中年男子说:“谢谢你!” 杉哥摆了摆手,说:“不用谢我,我只是随身带着口罩,举手之劳。” 刚说完话,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两位农民工说“坐公交需要二元钱,你们带零钱了吗? 两位农民工连忙从各自的兜里掏出二元钱,向中年男子表示,他们有零钱坐车。 “6路车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话音刚落,6路公交车缓缓驶入了站台。正如杉哥所说,公交车果然改了线路,两位农民工满心欢喜地上车离去。 杉哥望着6路公交车远去的背影,舒心地笑了。 这次路遇,让我想了很多。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为了生存,外出务工。每每看到当他们灰头土脸出现在公交车或地铁里,一些衣衫光鲜的城里人,看他们的眼光尽是嫌弃和鄙夷。而眼前的杉哥,看到两位农民工遇到了困难,及时的伸出了援手。 在杉哥的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光亮。 (3) 我走近杉哥,挽着他的胳膊:“杉哥,你怎会在这里?” “星期天没事,就想来找你,刚把车子停好,就看见你了。” 于是我坐上了杉哥的一车子,因为他想让我跟他学跳舞。 在舞厅里,当他握住我的手时,心砰砰直跳,还有些紧张。 这是我第一次进舞厅,也是第一次在城市里的舞厅学跳舞。 杉哥一米七七的身材,又是军人似的铿锵的脚步,这是我梦寐以求的男神形象,他在我眼里定格成完美。 “我能请你跳舞吗?”他彬彬有礼地邀约我,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微笑,欣然同意。   舞池中,杉哥带着我旋转着,我发觉自已像一片树叶,杉哥是风,托着我起舞。三个小时的时光,转着笑着就这么一下就过去了。 走出舞厅已是夜晚,他拉我游荡在这深夜的街,这时走过来一卖花小妹,杉哥买了一朵送给我,这一刻,我幸福得有点晕眩。   “喜欢玫瑰花吗?”他含笑地问。 我点点头,表示喜欢。 “杉哥,我是不会跳舞的,怎么你一带着我,我竟然感觉自己会跳舞。” 杉哥走到我前面,静静地注视着我,突然抱着我,旋转了三圈,在这夜色的风月里。  这一刻,我有点昏昏然,亦有点飘飘然。  我们并肩走在无人的小径上。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能听见彼此的心跳声。 “明天我要去出差,我回来想送你一件礼物,你想要什么?” 我抬头看着杉哥,认真地说:“杉哥,把你自已带回来就行,我只要你”。 “真的,那我就现在把自已送给你,好不?”杉哥的嘴唇已靠近我的鼻尖。 我已闻到了杉哥的呼吸,令我有些迷离,如果我还不逃,就成了他口中的香蜜了。 杉哥又说:“小夭,今晚我能要你吗?”这神低哑蛊惑的声音绵绵袭来,似乎要酥软我的骨头。 我踮起脚尖,狠狠地咬了杉哥的耳垂一口,在他感觉到痛的时候,我挣脱了他那海绵似的怀抱。 我转身就跑,快乐地像一只蝴蝶。 杉哥从后面追上来:“小夭,你太坏了。” 我回敬杉哥,“坏坏的我,你爱不爱?” “爱呀,小夭,我是真的好想你。” 我用余光看到了杉哥的深情,这是我只有保持缄默。 “小夭,你怎么老是这样呀?” “杉哥,你怎么老是这样呀,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不是一般的喜欢呀,可是你又老问那个问题,我们早说好有三个月的磨合期呀。” “那我们谈情说爱好不好,小夭,我真的好饿。” “杉哥,不是我不想,我就是有些怕。” ”小夭,你怕什么呀,你说出来,我们沟通一下嘛?” “杉哥,我怕我们走在了一起,会发生很多的不愉快和出现一些意外。” “会有什么不愉快?又会有一些意外,你说说看。” “以前,我在酒楼从未关注别人的恋情,后来因为出现了你,我忽然喜欢听别人的八卦了。杉哥,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他们谈恋爱出现的问题,我们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况呀,毕竟我还不够自立,也没有多少能力在长沙能够如鱼得水地生活,一旦有状况发生,我就得回乡下去,可我不想回乡下了,我想好好地呆在长沙,哪怕只是以打工的形式存在。” “小夭,你想在长沙好好呆着和这谈恋爱有什么冲突?”杉哥的声音有点大。 “没多大冲突,可会发生一些事呀。会令你我不开心的事。”我坚持着自已的想法。  “那你说说看,是什么不开心的事?”杉哥也继续问。 “例如,你要是总来酒楼,便会打扰我的工作,侵占我的时间,虽然我也想你来,喜欢和你呆一起。” ”例如,我要和你在一起了,由于某次安全措施未到位,有了意外惊喜,你会和我结婚吗?” 说到结婚,我突然想到香冰——和我一起长大的伙伴。 香冰是个工作狂,三十好几了都还没婚嫁,连个对象的影儿都没见着,这可急坏了亲妈。 以至于亲妈每天给香冰物色各种对象,可奈何要不就香冰看不上,要不就别人看不上她。 折腾了两个多月还是没对象,亲妈倔强的使出最后招数,总算是物色到了香冰择偶的最低标准周志勇,香冰婚后想要过二人世界。 可对方没房,但又怕下一个连最低标准都没了,正当香冰犹豫不决时,作为大龄剩男的周志勇意识到张雯的顾虑后,急忙拍着胸脯给香冰放话:只要你愿意嫁给我,我立马在二线城市买房子。 香冰这一听满意了,加之亲妈怕夜长梦多,赶忙拉上亲家将他们的婚事商量妥当。 在双方的凑合计划下,两人在一个月之内便火急火速的领了证,结了婚,摆了婚宴,并住进了周志勇在二线城市所购买的房子。 婚后,婆婆就急不可待的催促香冰要孩子,天天来香冰家明着暗着在香冰耳旁念叨,两人年纪都不小啦,是时候要个孩子热闹热闹啦。 香冰听到耳朵起茧,最终拗不过婆婆的整日念经,辞了职在家精心备胎。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精心准备孕下,香冰成功的在二个月内怀上了宝宝,这可乐坏了婆婆,天天提着各种补品就往香冰家里跑,导致生产时香冰营养过剩差点难产。 香冰在孕前的存款以及周志勇的工资足够给这个孩子最好的教育,所以产子后,香冰便当起了家庭主妇,和一般的宝妈一样,一心一意的照顾宝宝和经营小家,这让香冰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痛并快乐着。 原本香冰自己原本以为自己的会过一辈子在家相夫教子,而周志勇在外拼搏奋斗美好而又平静的生活,直到要携带人上门,在打破了这个寂静后,同时也让香冰的婚后生活从天堂直坠地狱。 周志勇上班后,香冰便开启了新的一天,打理完家务后,刚坐下逗儿子开心,这时有人找上门来,点着公公的名字要账。 香冰以为是小款小额,便说自己是他的儿媳妇,替他还就可以了,但接过账单一看,香冰就直接傻了眼。 40多万的欠款刺激着香冰的眼球,同时还刺激着她的心脏,这债额都够买这座房子的首付了! 待缓过气来,进一步了解,香冰一口老血险些没喷出来,原来自己的公公其实是个滥赌成瘾的人。 没有工作收入的公公总是通过借款打白条方式得来赌资,考虑到先前借的都是小款小额,也遵守了信用,而且公公此次的继承,被儿子儿媳的名义为担保,签署了条约。 其实一条就是公公还不起,就由儿子儿媳承担,现在期限已过,要债人找不着人,就顺着公公提供的地址找上门来了。 待一看签署时间,香冰这下彻底呆了,原来签署日期是在香冰婚前的日期,而是没等香冰进门,公公就策划算计了自己儿媳! 待要债人走后,香冰就如同火烧屁股火燎火燎的把正上班的周志勇给叫了回来,并引起了刚才的情况。 周志勇在听完后只是呆了呆就回过神来,又见香冰联系不上自己亲爸,便淡定的说:“现在也联系不上爸了,我毕竟是他的儿子,父债子还是应该的,你身为他儿媳,也算是他半个女儿,所以债款我们AA吧。” 这让香冰勃然大怒:凭什么你爸在婚前的赌资欠款要我还? 香冰的勃然大怒让周志勇陡然惊醒,称为自己说了错话,赶忙安抚香冰。 啊,冰冰,别生气嘛,我这不是刚被你叫回来脑子有些糊涂嘛,但你也是知道的,婚后的生活费都是我来支付...要是还了债款,我就没钱养家了... 本来香冰就是想和周志勇AA摊了这笔债款的,但见徐志勇说的那么理所当然,这让她很不爽。 当下生了气,直到周志勇的好说好哄香冰才又同意,两人AA后,公公就又出现在他们面前了,这让香冰感到无比厌恶和恶心,当下便减少了和婆家的来往。 如果说这只是香冰婚前的前头戏,那么香冰悲惨的婚烟生活真正开始了。 香冰在还款后,看着工资卡里仅剩的十多万,便托婆婆过来照看孩子,自己外出打工。 哪料,婆婆不止自己过来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领着大包小包的大姑姐,说是要寄宿一阵子,原因是与婆家闹掰了被赶出来了。 见此情况香冰直接傻了眼了,虽然两人没正面发生过口角,但也因婚前是婆家付的首付,娘家没有参与而对香冰有意见。 香冰担心大姑姐进来后,两人会直接发生不愉快,当下便回绝了。 直接明了的告诉大姑姐,婆婆过来帮自己带孩子了,乡下会空出婆婆的房间,她正好可以住进去。 大姑姐脸一拉,尚未待开口就被刚回来的周志勇听了个全,当下就不爽的数落香冰不懂事:那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亲姐,那既然她在婆家受了委屈,那家里就是她的避风港,回来住一段又怎样了。 说完便提着大姑姐的行李进去,香冰呆住了,婚后这么多年周志勇都没有说过这种话,她有点无法接受,更不能接受的是大姑姐刚才对她的挑衅的目光。 就这样在大姑姐住了进来,同在屋檐下,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姑姐也没少给香冰脸色看,但香冰每次都吞声忍气,安慰自己她就住几天就走了。 哪知,这一住就是半年,但好在香冰白天上班,晚上大姑姐外出打麻将,两人碰面的次数不多,没有发生过正面口角,因此香冰也不管她,所以前段时间两人都相安无事。 真正发生口角是在香冰意外怀孕后,孕吐厉害的香冰不得不提前休假在家养胎,这下好了,两人天天碰面,大姑姐那时不时冷着眼瞅着她的肚子,让香冰一度怀疑她是不是要弄死这个孩子。 而且香冰还发现自己都舍不得使用的护肤品在大姑姐眼里都是不要钱的,大把大把的挖着用,香冰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去跟周志勇诉苦,而周志勇每次都只是敷衍了事或是不耐烦的呵斥香冰花钱大手脚,买那么贵的护肤品,从来都没有怪过大姑姐的行为途径。 这就让香冰很不爽了,加之香冰孕期情绪变化重,也从一开始的没回应到吵到不可开交。 在此期间周志勇只是睁开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没看到也从不会去劝架,更别说安慰香冰了,而婆婆也只是冷眼旁观,这直接把香冰气到动了胎气,一家子人才慢吞吞的将人送去医院。 从医院回来后,怕孙子有什么意外,婆婆象征性的呵斥了大姑姐几句,让香冰安宁了几日又开始了她们之间的战争。 原因是香冰看到大姑姐在恐吓自己儿子,美其名日教小孩,让他懂事乖巧。 香冰气的快疯了,儿子可是自己捧在手心里怕摔,含在嘴里怕化的心尖尖,哪能容得大姑姐这般恐吓,当下两人就撕破了脸皮。 大姑姐双手叉腰,瞪着眼骂香冰太矫情,儿子都舍不得训。 香冰气的几欲吐血,敢情不是自己儿子就不心疼啊,香冰正要怼回去,周志勇却开门出来了,不耐烦的朝香冰喊:你能不能安静点啊,再怎么说姐也是你长辈,教训一下小辈怎么了,哪来的那么多事! 香冰惊愕的睁大了眼睛,半响说不出话来,这可是他儿子,自己的心头宝啊,他怎么能说出这种话,而且还是不知缘由的就怪自己了。 香冰心里第一次对周志勇感到绝望,绝望周志勇自打结婚以来,自己和婆家人发生口角,周志勇从来都是不分黑白皂红的就责怪香冰。 香冰觉得这日子也许过不下去了,没有再理他们,转身进房间收拾自己的衣服和儿子,正准备离开时,床头柜上周志勇的电话响了,香冰习惯性的顺手捞起就接。 不接还好,一接香冰整个人都如晴天霹雳,原来周志勇在外还借了一笔钱!起码五十几万! 香冰再也沉不住气,必须和周志勇理论。 哪知周志勇尚未开口,婆婆就在一旁旁手冷眼的看着香冰说:怎么欠的?还不是为了娶你借的?现在好了,房子买了且你也在住,你就把你的银行卡给志勇一起还了就可以了。 香冰气得快背过气,艰难的看向周志勇,却发现他也是那副嘴脸,香冰连废话都不想说了,直接忽略儿子气呼呼的摔门而去。 婆婆见香冰摔门而出,就朝香冰叫嚣:哼!你有本事回娘家,你就别回来啊,看你肚子里的咋办! 出了门,香冰泣不成声,她对这段婚姻以及无耻的婆家已经失望透顶,但眼下还有个三岁的儿子和肚子里已经6个月的胎儿,她又该何去何从? 哎呦,我的日子 (1) 回到宿舍,有些怅然若失,我突然很想念那些个能写字的日子。 又有好几日未念叨到你了,今晚我想用笔来记录我此刻的心思。 当太多世俗的事压在我的24小时,我就不能静下心来写这些来自心上笔尖的文字。 只记得我是一直喜欢看书,写字。也总有人对我说:你真不错,能坚持写字…… 是的,这个习惯已坚持了N多年。无论悲喜,无论相逢还是别离,无论开心还是懊恼,只要有空想写字就会拿笔写一些断章残句。不为什么,只是喜欢写字。偶然也回头看看自已写过的字,有时会笑,有时会忧伤,毕竟那每一个时间段都是我自已走过的人生。 那一日,你带我去了一处似世外桃源的地方,青瓦红墙鱼跃满池,瓜果飘香满眼芬芳,忍不住步步留连这个城市中的莊园。 也恰巧是在那一天,我还拿起了笔写了一段:你着一件简单不过的汗衫,大步流星似的行走在那有株桑葚树的石拱桥上,平直的目光如炬燃烧在这七月的傍晚,竟然也会染上一抹带些色彩的落寞。 于是,我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这个有点仙气飘飘又有人间烟火的在钢筋水泥城市里别有生趣的一角风景。 只一眼我便惊讶有如此的就餐环境,还说:哇,这里很适合约会耶! 你把我拢在你的手臂里,含着笑意说,只要你喜欢,有空便再带你来坐坐。 可是,自那天以后你好像便忘了这个莊园,忘了你说过的这句话。 只有我,总沉溺于那个莊一成了任何一种我想要的沧海。 我痴迷于岁月的明媚,也惆怅我工作的酒楼为何不是你朋友的莊园。我真的好喜欢那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花,一眼一世界。 而我也仅仅只是喜欢,就如同文字,喜欢的只是它给予我的这一份自由与慷慨,而不是压抑和索取。 我好想为你筑起城堡,在你赐予的城池里,让我有种如沐春风的心绪,也会让我在梅花开的暮光里斗志昂扬。 可是有一天,那一篇篇的文字里全部是你的影子。那每一种情绪都是因为有你的存在。有时见到你就躲开的幼稚和在酒楼看不到你身影的苦闷。那种你呼喊的声音忽地从耳旁响起…… 都会令我有某种从心底涌出的莫名心慌慌。 我终于知道,有段时间的文字不再只是文字,而你也不再只是你。我的文字便是我写下的你,而你在那样的光阴里也烙下了我写的文字。文字是你,你是文字,我终已知道。 我想你,在我的文字里,在我每一个黑夜的孤寂里,在我每一个清晨的目光里。 只是此时的你,却在另一个城市的霓虹里,喝酒谈笑,享受生活。 “你哪天回呀,杉哥。” 我拔了你的手机号,我的手机便传来你微醺的声音:“小夭,你是想我了吗?” “杉哥,你喝了多少酒呀,都醉了吧!” “沒喝多少,只是我现在心情好,喜欢这样的感觉。” “杉哥,你喝了酒,回去时别开车啊。” “嗯嗯,小夭乖哦,你早点睡吧,我过两天就会回长沙了。到时带你出去吃饭哈。” (2) 最近看苏清涛的《恋爱真相:最好的爱情是彼此高攀》,作者说: 生活除了诗和远方,还有眼前的柴米油盐,我相信,我既有能力从“高大上”的诗和远方中获得乐趣,也有能力从世俗的柴米油盐中获得非凡的满足感。 还引用了周国平的一段话:“最好的情书,并不是写在纸上的,而是炼进柴米油盐里。” 话说我和杉哥的故事,就是从吃开始的。我和杉哥每一次的见面,每天为去哪吃饭或吃什么,都是要寻思很久的。 杉哥曾取笑我:“听说在酒楼里上班的女人都很会做饭,没想到你却是个例外。” 也曾想过宿舍里自已做饭,我还特地买了一套做饭的工具,刀呀,碗呀,锅呀,还油盐酱醋都备齐。却无法忍受在厨房里被油烟呛得难受的样子,我就失去了做饭的兴趣。 杉哥却总是鼓励我做做饭,说哪怕我每天只做一道自已喜欢的菜。 我上头有姐姐,她是家里的老大,承担的自然比我多一些,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教会了姐姐做饭。 而我,每次一拿刀,总会弄出几滴血来,母亲不太忍心,便不再教我。 因为不会做饭,还吃了不少苦头。有时候我不愿出去。一个人在家懒在家想自已做个菜煮点饭,结果总是吃得像没有放油盐的菜,没有一点味道就只得倒掉,弄了半天,结果还得饿肚子。 其中闹了不少笑话,有时把菜炒糊了,有时为了图方便,就烧一个西红柿煮蛋汤,不知道是鼓励还是真的好吃,杉哥有次吃得心满意足的样子。第一次做麻婆豆腐,居然买了6片,到如今杉哥还说我“眼大肚子小”。更让我哭笑不得,有一次杉哥让我去买韭菜,结果我把葱买回来了。 其实我是能区分葱和韭菜的,而我也以为这二个菜应是一样的,我却分不清哪样菜里加什么会更好吃就不知道了。 后来就慢慢喜欢上了做饭,尤其是在每次想要偷懒,纠结出去吃还是在家吃的时候,杉哥会买来食材鼓励我做:“在家做吧,我喜欢吃你做的饭。” 有时候,做的菜简单清淡,却也能吃饱。后来便尝试煮过几次鱼,做过几次辣椒炒肉,竟然也能让自已吃到撑,吃到开心。 为了让自己吃上可口的饭菜,我开始向每一个会做饭的人学习,沒事还特意去酒楼后厨看师傅们做菜。 一开始只会做素菜,后来学会了做荤菜。一开始只会炒A,后来会A炒B,再后来会A炒B炒C。一开始做一两个菜也要很长时间,后来一顿饭可以做好几个菜,还学会了搭配。 有段时间杉哥居然说:“有一份薪水还不算太低的工作,有一个女人为我做几个菜,我就感到很满足了,这种日子也悠然自得。。”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奖励。 我喜欢择一个阳光满满的午后,伴着生活阳台上的暖阳,一个人安静地待在厨房,完成自己想要做的家常菜。 在厨房里,流水声是轻音乐,锅碗瓢盆是摇滚,蒸、煮、煎、炸是交响乐。 我还喜欢想象着西红柿、橘子、菠萝、青椒、蓝莓、茄子、菠萝……幻化出一个色彩斑斓的大世界。 (3) 还有些小幸福是属于小小厨房的,比如第一次做面包,是件很有仪式感的事。 杉哥不停地揉面,我负责看视频怎样操作,还抢着做每一步能做的,我还负责拍照,不放过任何一个精彩的瞬间。这期间,杉哥有些好奇,没过多久就会去看面粉发酵情况,面卷儿进入电饭锅后还去偷偷打开过盖子,面团第一次发酵好后还被他按了一个印子。 我们喜欢看面粉在黑暗中撕裂,经过漫长的等待,变成强大一倍的自己。 忽然想起苏清涛说过的一段话:“对普通人及泛泛之交来说,从世俗的交流上升到精神上的交流,是关系变亲密的标志;但对咱们这种不食人间烟火、互相深爱着对方的人来说,能放下那些‘灵魂对话’,去谈论柴米油盐,才是关系的升华。” 让爱在细水流长中传递,最好的爱情,就把它们写在柴米油盐里。我记得你喜欢吃牛排,你记得我喜欢吃小龙虾,这就是最好的情书。 后来的后来,我和杉哥最大的快乐竟然是在休息日里一起去买菜,一起择菜做饭,一起享受自已做的饭菜。 然后相互依靠着窝在宿舍里看电视,把大好日子过好了”老夫老妻”。 有时候不想把日子过得太慵懒,杉哥也会带我出去走走,偶时也会去某个农家菜馆点几个菜加一碟花生米,和三瓶啤酒对着日暮聊日常的喜乐。 (4)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 楼下的老街每日沉浸在这烟火气里,任谁走过都觉几分亲切。 街角路灯下,有一个卖越南壮馍的小吃摊,壮馍属于半发面馍,需要提前发面,卖时把馍烙好,抗熟,加入鸡蛋,生菜,大酱,外焦里嫩是孩子们的最爱。 小吃摊主人是一对夫妻,男人高高的瘦瘦的,头发花白,但精神很好,负责在炉子上抗馍,长方形的馍坯一放在铁板上,象变魔术一样讯速鼓了起来,高到一定程度,男人就把一个鸡蛋打入小碗放入韭菜和油盐,然后用筷子捅破馍皮,把蛋液倒入,稍等片刻,把馍翻面。两翻之后,焦香扑鼻的壮馍就烤好了,涂上大酱,夹上生菜,还可加入火腿等肉食。 这时旁边围着的孩子口水都要流出来。 迫不急待的接过热馍,大口的嚼了起来。其它孩子见了,也急着发问,哪个是我的?好没有? 人多的时候,铁板上放着6个馍坯,得观察每个馍的火候,该翻面了,该放鸡蛋了,该加菜了,还得记住每个人的口味儿,一个人也能应对千军万马,且还是游刃有余。 这时候,女主人也会从制作备用馍坯中停下手,帮着确认先来后到,还要记牢各自的口味,她不爱说话,碰到熟客多数时会抿嘴笑笑。 加一个鸡蛋的状馍是5块钱。架子上放了一个铁盒子,里面有1元、5元、10元。多一个鸡蛋加一元,加一个火腿,也是加一元。 一共多少钱自己都能算清楚,你只需要把钱放进盒子里,然后自己把剩余该找的钱拿出就行。 第一次来的人都很惊讶,因为这份信任。 甚至有很多家长让自家孩子去算钱。我见过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在喃喃自语,多加一个鸡蛋6块钱,加两个7块钱,加三个8块钱,加4个9块钱,加5个10块钱,老板,我要再加5个鸡蛋,不用找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这是个小老板儿呀,壕横! 男主人笑着说:“回家让你妈给你煎6个鸡蛋吧。6个鸡蛋我可加不进去呀,小老板。” 后来孩子退而求其次,加了三个鸡蛋,心满意足的拿着加重版壮馍走了。 除了极个别的时候,街角的壮馍炉子都会在早晨6:00出现,到中午收摊,两个人配合默契,独特的收费方式成为老街一景。 我也好奇过为何在这里会有这样的相互信任。有人说,这两口子是聋哑学校的老师。 噢,原来如此! 那为何在这卖馍呀? 唉,他们的女儿考上大学后得了重病,花了很多钱,有人给他们出主意,学了这门手艺。停薪留职,干了十几年了。闰女的病养的差不多了,又有了一个孩子。别看只是这样一个小摊位,人家的日子现在好着呢。 原来,那个收钱的铁盒子里面盛着善良和信任,壮馍的香气里包裹着底气和希翼。 虽然辛苦,还是要选择那种滚烫的人生。 (5) 静下来,寻找更好的自己。 在喧嚣的尘世中,我们总是匆匆忙忙在行走。忘了看花开花落,来不及看云卷云舒。生活就像一把小重锤,每天狠狠地追着你的时间在奔跑。于是我们就忘了,忘了自己的心灵也需要休息,忘了身体也很疲惫,可是我们更习惯于给自己寻找理由,生活已经这么辛苦了,就不要把眼睛盯的太多了吧? 突然间放下手中忙碌的一切,本以为不可以,却发现生活并没有因为静下来而发生什么改变,可是内心的那种感受,却又像变了味道一样。从前追踪和热捧的,为何在短短的时间内,会变得如此索然乏味? 才知道自己的心灵,原来已经孤独的太久。在城市的喧嚣中,原来已经迷失了那么久。闭上已经混沌的双眼,倾听内心的声音。 你需要什么?你在寻找着什么?你希望将来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的?我想在50岁的时候,还能够用童稚的目光看世界。还可以心怀美好,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害一样,微笑着,用真诚去对待身边每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人。 一笑而过,原谅的不是别人,而是放过了自己的内心。不再去纠结,只把未来的光阴,慢慢拥抱在怀中,让自己独处,少一些热闹,多一些自己的温暖。 人只有在静下来的时候,才能够看到自己心灵深处的需要。才知道,冥冥之中发生的一切,都是有定数的。静下来,真诚面对自己的内心。不受外界太多的影响,认真的把每一天,放在时光中,一分一秒,细细品味。别说自己不行,也不要告诉自己不知道,其实一切答案都在心中。你想要的生活,就在你的手中把控着。不羡神仙,也是一种境界,那是一种大彻之后的宁静。 悠悠白云,可以慵懒的在天空行走!内心宁静的人儿,可以逍遥自在在人间乐活,闭上眼睛就是全世界,睁开眼睛就是有目标的过生活。心中的云卷云舒,远比天空中的更美丽。 我在时光中停止了脚步,这是选择了一种生活方式,少了人间的烟火味道,却多了一些从容淡定,留下更多的时间和美丽,告诉自己,人生其实可以这样活。生活,没有统一的标准,当然就没有答案。 静下来,寻找更好的自己。怕什么别人说三道四?心安,就是一支最美丽的歌谣。 (6) 昨天下午去看姑姑,在离她家不远的地方看她撑着伞在雨幕中匆匆忙忙地走着。 叫了她几声,她才听到,回过头来看着我:“是你呀?这么大的雨,夭伢子今天是休息吧?” “是呀,这么大的雨,姑姑你出来干嘛呢?”我问。 姑妈穿着一双浅口的胶鞋,因为雨太大,她的裤子已经湿到膝盖了。又一阵大风带着雨点向我们泼了过来,我和姑妈躲到了一个屋檐下。 刚好那个屋檐下还躲着一个卖各种热饮和冷饮的大妈,我给姑妈买了一杯热热的红豆沙,并随手摇了摇,就递给了姑姑。 姑姑说,她刚从表哥那郊区回。 表哥在郊外搞了一处地方喂猪。听说有二三万头猪,每年也能赚不少的钱。 姑姑有事没事总喜欢去那瞧瞧,还弄了一个小菜园子,她种菜只是为了自已能吃上新鲜的没泡过水的时令蔬菜。 柏林表哥也只能由着她,有时还帮她把菜施施肥,浇浇水的。 柏林表哥其实很能干,整天还笑呵呵的。找的表嫂有些微胖,皮肤很白嫩,开了个理发店,生意很好。 我就曾想过,如果哪天我不在酒楼干活了,我就去找表嫂学美发,做个几年也像表嫂一样开个小小的理发店,这样子的话我就能在不看别人的脸色也有一份自已的收入。 而在这个城市能够养活自己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如若能生根发芽,会不会觉得每天都很美好。 当自已又陷入一种幻想里时,姑姑及时地叫醒了我。 ”夭伢子,你在酒楼做事还好吧。” “好咧,也沒多少事做,只是每天必须站着有些累,其余的事都能做好。” “不能有空就坐坐吗?” “不能,姑姑,我现在是在前台收银了,在前台做事形象问题更加要注意。” “小夭,长得好看还是有好处的,你看你现在不要端盘子了,高兴些不。” “还好,站前台收银时间也短些,每天上班就不要那么长的时间。” “那就好。”,姑姑说完,就进了厨房。 而我却看见沙发上有一本书,就随手拿起翻了翻,突然掉下来一张纸,上面写着: 微闭着双眼我枕着山的臂弯 任山林清脆的鸟叫声从耳朵进进出出 不需要喧嚣的热闹来打扰我此刻的安宁 让我安静地呼吸这带着潮湿的氧气 风,却在此时吹起了号角 在山谷摄人心魂又低迷地回旋 我不想你,至少现在不 踮起脚尖跳跃于这还沾有露水的草绒上 去那棵生长了五百年的树上摘一朵花 插在自己挽起的高高发髻上 跳一支舞吧,为前世为今生 为这生生不息的牵念与不确定的回响 我旋转,我旋转,我旋转 我把天地旋转成一股强大的龙卷风 被它裹着卷入了昏天暗地 我不敢去想,下一秒我会跌落在哪个 万丈深渊,或某个孤独的岛上 亦或是这个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多依树 …… 我知道,这肯定是表哥随手写的,表哥平常也是喜欢写写画画,听说表嫂就是因为这点才爱上表哥的。 想着下次再去看姑姑时,一定要姑姑问问柏林表哥,要她帮我问问:表嫂带不带徒弟,我想学理发,如果可以,赚到二万块钱就辞掉酒楼工作去表嫂那当学徒。 正在这时,手机铃声响了:“小夭,在哪?” “刚回宿舍,怎么啦。” “那你快换好衣服,我就来接你。”杉哥说完这句就挂了,我都还没问换了衣服去干嘛。 但我也只能先换好衣服,坐在梳妆台随意化化妆等他来咯,反正还早才晚上八点四十。 要不一个人在宿舍除了看书,也没别的事情做,睡太多了也沒精神,反而会有些颓废。 有杉哥陪着,那一定会开心很多。因为喜欢和杉哥呆一块,而且杉哥也是个有趣的人,会玩的人。 好吧,那就去感觉一次夜色。 说不定还能吃上一些美味食物,刚思索到食物,就觉得肚子还真是感觉有些饿了。 管它什么时候,管它身处什么地方,管它明早会不会有熊猫眼,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已经倦了时光,趁着还有喝一杯的兴趣,就带着笑容,带着故事,带着满满的夜色把温暖荡开。 灯光下,酒有些诱人,虽喝的是爽口的啤酒,但这样可以大口大口的喝,一杯一杯地干,不用担心会醉它个方休,待撑到肚子难受就行,哈哈哈…… 终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到了一些开心的食客,和一个能谈过往能念古今的楼阁大快朵颐,真好! 今晚有些醉意,我摇晃着身子,看见杉哥在打电话,我撞了过去,便好似找了一张好大的床,我躺在上面,四周是白色的云朵…… 菱菱的故事 (1) 今天下午2点就下了班,我一个人在宿舍洗了一个苹果啃着,想着这天气越来越凉,要不要去买一件风衣来穿。 可抬头一看时间,已快下午3点了,便想哪天有空再去。 于是就躺在沙发上看小说,看着看着竟还睡着了。 当睁开眼睛时,处面已是暮色,城市霓虹闪烁,树影婆娑,车声杂噪声混在一起夜色就开始了。 刚听到开门声,一回头就见菱菱己在屋内。 菱菱的眼睛有点红,我走上去递了个刚洗的苹果给她。 菱菱告诉我,她今天在酒楼看见了那个夺走她在这世上第一束光亮的女人。 菱菱的包厢今天有六个男客人,又喝啤酒又喝白酒的,忙得她一个人够呛。 当她再次去前台替客人拿啤酒时,却看到站在她面前的朱菲菲。 这一刻,世界处于静音状态,她的耳朵里听不到任何的声音,而这个世界里,也仅仅只剩下她和朱菲菲两个人。 这个朱菲菲就是夺走她人生中第一束光亮的人。 朱菲菲坐在高一(六)班的教室里,这是她们入学的第一天,朱菲菲以紧贴分数线的成绩步入了这所高中。 进入县一中,就等于一只脚已经跨入了大学的门槛,这是朱菲菲她爸当时告诉她的。可对于大学,她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之所以在初三最后的几个月奋力拼搏,是因为她少还答应,只要考上了县一中,就带她去北京看一场周杰伦的演唱会。 朱菲菲看着窗外,思绪又回到了让她全身细胞沸腾的演唱会现场,她老爸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当时为了那张门票,她爸没少费劲,提前预订都没弄到票,气的朱菲菲大骂她爸是个骗子!最后,还是找了“黄牛”,才捣鼓到一张门票,而且还是比较靠后的那种。用朱菲菲的话讲,就只能看到周杰伦的大概轮廓,至于上面是不是他,朱菲菲也不敢确定。 朱菲菲作为周杰伦的铁粉,就算能远远地看一下自己的偶像,那心里也超级满足了。她整个人陷入了现场热烈的气氛中,尤其是周杰伦出现的时候,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随着音乐,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点点蓝光汇聚在一起,犹如一片星海。朱菲菲彻底陶醉了,她能够感觉到,偶像正在跨过星海向她走来…… 一阵敲黑板的声音把她从火爆的演唱会现场拉了回来。这个时候,朱菲菲才发现,站在讲台上的老师,面露怒色地看着她,而周围的同学也正看向她这边,有几个人还发出了笑声。 朱菲菲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就在她看向班主任的那一刻,她才发现讲台上,班主任的旁边多了一个人。 (2) 这是一个发育很完美的女孩,虽然女孩穿的很朴素,白色底子的格子衬衫配了一条浅青色的裤子,两只穿着帆布鞋的脚紧紧地并拢着。可能是有些紧张,女孩一直轻轻咬着嘴唇,两只手紧紧抓着书包带。 她叫宋菱菱,是今年中考状元,被校长挖来的尖子生,班主任对宋菱菱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当然基本上都是溢美之词。朱菲菲轻“嗤”了一声,又开始看向窗外,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班主任竟然把宋菱菱安排到了她的旁边。 朱菲菲看着坐在她旁边的宋菱菱,两只眼睛不停地的进行打量,让宋菱菱感觉有些不自在。 宋菱菱的皮肤有点点黑,和普通农村孩子没什么两样,不过长的很清秀,尤其是她的那双大眼睛,让人感觉特别的清澈,不过那个时候,朱菲菲对这都没啥感觉,只是觉得身边多了一个人而已。 而宋菱菱瞧见了朱菲菲对自已的冷漠与疏离,便也不想贴上去,就只在自已的座位安静地看书,写字,听课。 她们虽然是同桌,但朱菲菲和宋菱菱之间没有多少交集,各自都有自已的“朋友圈”。课间的时候,朱菲菲和几个同学站在教室外的走廊上,聊着各种明星八卦,她会不时看向宋菱菱的座位,几个热衷学习的同学会把宋菱菱围在座位上,讨论着问题。 朱菲菲觉得她和宋菱菱就像两根平行线,永远没有交集。宋菱菱呢是住校生,而朱菲菲是走读生,上课的时候,本就很少没有什么话讲,再多不过就是借借橡皮、墨水之类的,放学就是你回你的家,我回我的宿舍。 直至那天放学后,朱菲菲背起书包回家,平时和朱菲菲顺路的人不多。今天也就她一个人,到家也就五六站的距离,她妈给她办了公交车卡,可她从来没有坐过。用她的话讲,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公交车上,还不如来看看沿途的风景,而且还能锻炼身体。 她一般会穿过一个小胡同,那是条捷径,本来回家要半个多小时,可穿过这条胡同,十几分钟就能到了。就是有点太过偏僻,这胡同的人不多,走在里面,朱菲菲总能感到有阴风刮过的感觉。她有时会在内心嘲笑自己,是不是恐怖小说看得有点多了。 走着走着,她就有点感觉不太对劲,总是觉得后面似乎有人跟着她,可当她回头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继续往前走,等她走到胡同深处的时候,她明显听到身后的脚步声,她回过头,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一个长得有些猥琐的中年男人正站在她的身后。男人面露邪光,笑着一步步地向朱菲菲靠近。 朱菲菲步步后退,她想跑,却被男人一把抓住摁到了墙上,顺手就要拉扯朱菲菲的衣服。朱菲菲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她的双腿在不停地颤抖,额头上已经开始渗出汗珠,一直顺着她的脖子流了下去。双手不停地抓着背后的墙,隐约中可以听到细墙灰脱落的声音。 朱菲菲想呼喊,男人见状用手捂住她的嘴。朱菲菲狠狠地咬住男人的手,男人“嗷”的一声,脸上的青筋抽动着,反手给你朱菲菲一巴掌。 “臭婊子!敢咬我!”男人看着这瞪着他的朱菲菲生气的骂道。 这一巴掌把朱菲菲的嘴角打出了血,鼻孔也流出了鲜红的血液。 男人看见血液就像一头发了狂的野兽,贪婪地享受着他的猎物。朱菲菲无力地挣扎着,却因男人的力气太大,只得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嘴里呜咽着。 (3) 突然,她听到“啪”一声闷响,男人停止了动作,倒在了地上。朱菲菲睁开了眼睛,只见那个男人仰天倒在地上,头上正向外冒着血。而她的面前却站着的是宋菱菱,只见宋菱菱手里拿着砖头的手不断地颤抖。 倒在地上的男人想要爬起来,这时,宋菱菱拉着呆住的朱菲菲跑出了胡同。两个人就像失去方向的小鹿,极速地向前奔跑。不知跑了多久,直到确定那个男人没有追上来,她们瘫坐在地上。 这个时候,朱菲菲才发现自己竟然跑丢了一只鞋子。朱菲菲抱住宋菱菱,低声抽泣起来,宋菱菱地拍着朱菲菲的后背,轻声地安慰着朱菲菲,好在沒有出现大问题,只是一场有惊无险,你回去好好睡一觉,醒来就忘了这件事,也不会有人知道这件事的。 第二天,宋菱菱在校门口等到朱菲菲的出现,便走上去搂着她的肩,一同出现在教室。 从那日后食堂里,校园里多了两个成双入对的身影,两个人的关系从此好到在学校变得形影不离。 朱菲菲会经常从家里带来一些,她老爸从香港出差带回的一些零食分享给宋菱菱。这些东西对宋菱菱来说,都是很新鲜的,她都没有见过。有时她会不好意思吃,朱菲菲便会假装出很生气的样子。 宋菱菱在学习上也给了朱菲菲很多帮助,成绩明显比之前提高不少。几次考试成绩,虽说不能名列前茅,但也算有所进步,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周末,朱菲菲邀请宋菱菱去家里做客。朱妈妈很喜欢宋菱菱,尤其是听说宋菱菱考试全校第一,顿时眼前一亮,让朱菲菲多多向宋菱菱学习。 时间过得很快,高中生活步入了第三年,也进入她们高考的冲刺阶段。可朱菲菲的成绩却一直不太理想,尽管有宋菱菱的帮忙,但也只是有所提高,离进入一个好大学的标准相差甚远。用朱菲菲的话讲,她天生就不是学习的料,就算骑上八匹马也追不上宋菱菱。 那天,宋菱菱来到学校,上课铃都响了,依然没有看到朱菲菲。整整一天,朱菲菲都没有来上课。宋菱菱一急就跑去问老师,才知道是朱菲菲的爷爷去世了,请了几天假。 宋菱菱见过朱菲菲的爷爷,是教育局的一位退休干部,很有涵养的一个人。朱菲菲曾告诉她,朱爷爷最大的心愿就是朱菲菲可以考上A大。 一周后,朱菲菲回到了学校,爷爷的去世对她打击很大,她整个人陷入了一种低沉的状态,经常会一个人趴在座位上发呆,而且学习也变得特别的用功,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 可是高考前模拟考的成绩,依然还是不理想,朱菲菲跑到了楼顶,一个人号啕大哭起来。宋菱菱担心她,就跟着她跑上了楼顶,看着跪在地上的朱菲菲。 “我是不是特别的没用,连爷爷唯一的愿望都实现不了。”朱菲菲抱着宋菱菱,哭得很是伤心。 宋菱菱用手轻轻拍着她,一时,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朱菲菲,她觉得这个时候说什么,好像都有些徒劳。 宋菱菱的成绩保持着十分稳定,老师们对她寄予厚望,很快便到了高考的日子,宋菱菱看着步入考场的朱菲菲,给她打出了胜利的姿势,朱菲菲向她报以微笑。 (4) 高考结束后的日子,宋菱菱一直在家里等待着通知书,也从那之后再也没有见过朱菲菲。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可她还是没有等来自己的通知书。 直到有一天,她去县里遇到了同学,得知通知书早已下达,那位同学对于宋菱菱没有收到通知书一事感到有些诧异,也劝慰宋菱菱可以去学校问一下老师,可能是有什么事情耽搁了,让她不要着急。 宋菱菱心里就像压了一块石头,让她有些呼吸困难,一种不详的预感萦绕在她的心头。当她来到学校的时候,正值放假期间,学校里已经没有了往日的热闹。教室也变得空荡荡的。她不自觉来到她们的教室,透过玻璃窗,她看到了自己的座位,也想到了朱菲菲那张挂满灿烂笑容的脸。 来到校办公室的时候,里面空无一人。这个时候虽然出于放假期间,但都会留有值班老师,负责学生的报考事宜。宋菱菱等了一会,刚要离开,转身看到了一位老师提着水壶进来。她认得这位老师,这位老师对她也不陌生,看了宋菱菱一眼,老师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慢慢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两只手十指交叉,稍稍用了用力,抬起头看着宋菱菱。 “你是个好苗子,就是有点可惜了,复读吧,明年还有机会!”说完,又低下头,似乎是在翻看报纸,但眼睛又好像瞟着站在一旁的宋菱菱。 宋菱菱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学校的,这个消息对她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让她始料未及。她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抽身而去,自己犹如一具行走的尸体。 那段时间,宋菱菱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整个精神就垮了一样。体弱多病的母亲坐在一旁偷偷地抹眼泪,母亲不敢哭出声来,生怕再次刺激宋菱菱。 对于这个有些贫寒的家庭来说,读书几乎是宋菱菱唯一的出路,宋菱菱的父亲在建筑工地干活的时候,从高处跌落,丢了命。母亲身体不太好,常年不能干重活,还有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弟弟。 也许这就是命,自己的苦命,命苦有时就得认命。 宋菱菱经历了一个多星期的思想崩溃,又再一次从高考失利的泥潭里爬了出来,她没有选择复读,也许上天的安排就是让她撑起这个家。邻家有个姐姐从外地打工回来,知道宋菱菱高考失利,便跑来看她。聊了一些大城市的繁华和有趣的事情,宋菱菱有点动心,便萌生要跟着这位姐姐出去打工的念头。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精彩的背后也充满了各种心酸。辛苦的劳动也只换来了微薄的收入,而且她他只是给自己留了一部分生活费,其余的都寄给了家里。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块上紧发条的时钟,一刻也不敢停歇。不幸的是,她先前工作的工厂倒闭了,而她又失业了。 (5) 就在她失业的第二天,她一个人游走在大街上,眼睛到处搜索着招工信息。不知不觉地来到了A大,她站在校门口,看着里面进进出出的人,自己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这是几年前她报考的那所大学。 她的手不由自主地去摸了摸校门上牌匾,这时候,一位保安模样的大爷走了过来,问宋菱菱有什么事? 宋菱菱不知怎的嘴里问了一句,这里招不招人?保安大爷听宋娟说是找工作的,便告诉她,正好这个学校食堂在招临时工,让她去试试。 食堂领导见了宋菱菱之后,能看出她是个老实本分的孩子,手脚也利索,就留下了她。宋菱菱没想到自己会以这样的方式进入这所大学,看到那些在食堂里吃饭聊天的学生们,不由得的心生羡慕。 一次聊天,食堂里一个老阿姨告诉宋菱菱,校长老婆也叫宋菱菱,年轻的很,据说是上学那会就跟校长好上了。老阿姨问宋菱菱是哪里人,宋菱菱告诉她后,老阿姨吃了一惊,没想到宋菱菱和校长老婆不仅同名还是同乡。宋菱菱只是觉得实属巧合,微微笑了一下,没有多想。 正聊着,食堂经理跑了过来,说校长家今天有客人,让食堂做几个菜给送过去。老阿姨看了看宋菱菱就说,你去吧,说不定还能跟校长老婆攀个同乡。 学校家属楼就在操场的旁边,有点老旧,整个家属楼被成片的爬山虎覆盖着。校长家在二楼,宋娟一手提着打包的饭菜,一手敲了敲门。 门开了,一位脸上画着淡妆的女人站在了门口,女人看着提着东西的宋菱菱,眼睛里露出了一丝慌张,宋菱菱认出来了这个女人,嘴里刚想喊:“朱菲菲……” “宋菱菱,是不是食堂里的人来了,快把东西让她拿过来。”屋里传出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哐当”一声,宋菱菱手里的东西掉到了地上,她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的韩晓菲。 这真是一个天大的玩笑,一件几乎超出她想象的事情。宋菱菱跑下了楼,她无法接受这件事情,她不知道这件事情到底怎么发生的,但她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已经占据了她的一切。 宋菱菱跑到了学校的操场上,朱菲菲也从后面跟了上来,看着背对着她的宋菱菱,她想说话,可她却不知道该怎么讲。 “菲菲,这是你的通知书,你终于可以达成你爷爷的心愿,去A大上学了。” 朱菲菲展开通知书,看着上面的名字,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我不去!”朱菲菲把通知书扔到了一边。 “不去!你知道为这事我们付出了多大心力,托了多少关系。”看着朱菲菲把通知书扔到一边,朱妈妈不由得有些生气。 “她是我的朋友,我不能这样做!你们为什么要去祸害别人?” “朋友!别傻了,我的傻闺女,上了大学,她都不会记得你。” “那我也不去!我要是去了,这一辈都会活在一种阴影里。” “不去!忘了你爷爷的愿望,这事捅出去,看着我和你爸坐牢吗?!”朱妈妈越说越有点激动。 ”坐牢?你们也知道会坐牢?别人的妈妈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本来再过几年她们家就有了依靠,而宋菱菱的人生就可以朝着她的理想慢慢靠近,她那么努力地读书就是想以后可以过好一点的日子,而你们却都做了什么?” 说完,朱菲菲便跑出了家里,风呼呼地吹着,她却看不见她未来的路,朱菲菲已经知道,她这一世都将活在罪孽中。 (6) 坐牢!朱菲菲像对什么击中了一样,她又想到了爷爷临终时的情景。 ”对不起!”朱菲菲嘴里挤出了这三个字。 “对不起?!好简单啊!你是太对得起我了,那次在胡同里我就不该救你,你这种人根夲就不配体面地活着。我的人生已不能被换回来了!我曾经奋斗的时光也被你全毁了!你就是个贼!你们全家都是贼,你偷走了我的一切!我会天天向着天空诅咒你的。” 宋菱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所有的委屈都涌上了心头。眼泪顺着眼角留到了嘴里,这也许是世界上最苦的味道。 朱菲菲跪倒在宋菱菱的面前,嘴里边抽泣边说着“对不起……”她用想牵着宋菱菱的手,可被宋菱菱甩到了一边。 夜色暗了下来,宋菱菱不再理会跪在地上的朱菲菲,而是失魂落魄一样渐渐走在黑暗里…… 我呆呆地听完她所讲的一切时,我都有点觉着不可思议,那些只在别人口中传来传去的故事,竟会发生在我的身边,这太让我愤怒。 “菱菱,你为什么不去报案,这事一定可以追查出来的,你现在过得这么辛苦,你应该去争取点什么,至少要为读书那几年的努力讨个说法不。”我站起来跟菱菱说。 “这就是一个人的命,夭夭:我认命了。”菱菱却丢给我一句这样的话,让我想不通。 菱菱就是太善良,被别人的眼泪蒙敝了自已双眼,她看不透那些人的恶心。 看着此时憔悴的菱菱,心中太过气愤,这么悲催的事情落在了她的身上,她都不想去抗争一下。 菱菱这兵荒马乱的岁月 (1) 经过一番肉体和灵魂的挣扎后,菱菱决定放弃曾经的前尘往事。 虽然努力后的成绩被人窃取,但毕竟努力过,那段苦是熬过的,所以读过的书,做过的习题,都是存在的,并且是有记忆的。 几日后的菱菱,如一只蝴蝶飞过。 这个下午,菱菱还在刚睡醒的状态,缓缓步入这微风徐徐吹来的角落。 菱菱很快便看到一片刺藤,正有一只和花儿甜言蜜语的小蝴蝶。 浓墨的黑色打底,轻盈剔透,蓝的绿的妆点,好清丽的一只生灵。 停留在这片废墟的杂草间,草丛开出那几朵红色的小花上。 一种欣喜油然而生,懒散的困意消失不见,停下脚步,远远地望着她。 一些记忆里的日子,那些隐藏在灵魂深处的场景,多少都和蝴蝶儿有点关系。 好想去触摸它,那薄如光亮的翅膀。 菱菱想好好观赏这只好久不见的小蝴蝶,只是我还未走近,她就似乎受到了惊吓,忽闪忽闪地飞起来。 飞到我的左边,飞到上边,又飞到右边。 “嗨,小蝴蝶,你别跑啊,我可不会伤害你的。” 可是它听不到菱菱的呼喊,小蝴蝶又飞走了。 太阳似乎也不是很晒,菱菱的心也跟着小蝴蝶飞走了。 飞到未知的花儿上面,飞到不知名的天地中。 这样的日子大雨总是那么地频繁,之于这只小小的蝴蝶,还有菱菱的心。 是不是都要接受一种洗礼。  在去往西部的一列普客列车上,菱菱遇见了他。 穿一身米黄色套装,在阳光下有些耀眼。 笔挺的身子,立在风中,像一棵白扬。 一路颠簸,一路风尘。他一直沉默着,从不与人交谈。更多的时候,菱菱看见的是他的侧影。 他的眼睛始终向着窗外。只有大片大片的向日葵在眼前闪过时,才隐约看见他的眼里有一丝丝亮光。 前方就要到达目的地。那无边的荒漠和戈壁,无法阻止人们心怀景仰之情。菱菱的心里这个远方的梦,己然在她的眼睛里明亮。 顺着目光,透过车窗,菱菱能望见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棵棵屹立的胡杨。 “我感觉你一直在看着我,好像看了很长时间……”这时,那个男子把视线收回。对着菱菱,缓缓地说。 “是的。我感觉你很有个性,似乎也不太开心。”菱菱的诚恳,显然让那个他有些震惊。 “哈哈……”他笑了,笑得很大声,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这是菱菱上车以来,看见他的第一次笑容。 “其实,你笑的时候很好看。”他想活跃一下气氛。 “好看有什么用。”说完,菱菱的脸继续向着窗外。 谈话陷入僵局。 不知过了多久,菱菱再次把目光从窗外移过来。看了看他,没有说话。 但他一言不发,就这样沉默着相向而坐。菱菱想开口找人聊些什么,只是,菱菱对着陌生人,不知怎么开口又从何说起。 如雪的细沙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沙的尽头是一望无际的蓝天。看着干净而晴朗的西部风光,菱菱想,再阴郁的心情大概也会好起来的。 暮色慢慢降临,他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砖头般厚重的本子递给菱菱,点点头,示意菱菱翻看。 亲爱的:我现在还不能来西部看你。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可是,爱人,你知道的,我的心,早已经在奔向你的路上…… 这显然是一封信。这些充满感情的句子让我不忍心继续阅读。 在如今每个人都有N个信箱的网络时代,拥有这本厚重的手写信件,显得是那样的珍贵与奢侈。 没等菱菱把信看完,他就一反常态地泪水喷涌而出: 我一生下来就想方设法地想死去。因为,父亲背叛了母亲。尔后,没有工作的母亲凭借美貌做了“三陪”小姐。后又被查患了疾病,不久于人世。我与奶奶相依为命,老人靠给人当保姆,供我读书。可是,中学没毕业,唯一的亲人奶奶就去世了。 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跳进了家乡的小河,而他却奋不顾身的救了我。同是天涯沦落人,相同的命运,让我们相爱了。 为了生存,他告别了故乡告别了我。经熟人介绍,在西部一家大型私企打工。要不是以后一次偶然事故,我们或许会像其他年轻人一样,过着普通人最普通的幸福生活。 由于工作出色,他被老板重用,当了一名采购员。记得那天,风沙特别大,我把他送到车站。站台上,他望着我的双眼: “这次出差后,老板答应我,给予我一次性奖励,我们会有很多钱。我一定要给你买水晶钻戒,你等着我回来……” 火车一声嘶鸣呼啸而去,他再也没有回来。后来听说是火车脱轨,与另一辆列车相撞…… 都说,如果双方真心相爱,残留的那个人决不肯苟活。 听到噩耗的时候,我静静地卧在铁轨上,等待着火车从我的身上碾过。那个冰冷的冬天,阳光刺眼、冰冷而虚弱。 ………… 他的故事讲完了,菱菱与他一样,内心充满了凄凉与悲痛。 终于明白,20岁的他为什么眼睛深沉得如一泓池水,那里装满了太多的疼痛与辛酸。 月光下的鸣沙山一片寂静,而他在菱菱的面前坐成了一幅凄美的画。 “我的他,成了一棵树,一棵胡杨树。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枯,枯了千年不倒,倒下千年不腐,他永远活在我的生命里。我心中的胡杨,要等多久我们才能相逢?” 鸣沙山的夜色凝聚在他深色的睫毛上,月光如风般梳理着她的哀伤。 为了她心中的胡杨,他再次来到了西部。这次西行,他说,不走了。他要把自己的心与灵魂一起埋葬在这里,与他的爱人一起生死相依。 他的真情诉说,感动着菱菱。在彼此的泪水中,我们俨然成了最知心的朋友。她无限伤感地对我说,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能,一定能。 回南方时,他送菱菱。 “下次来,我带你去看大漠中的胡杨,也看看她的墓碑。” “好的,一言为定。但是,你一定要快乐健康。这是我们的愿望,更是他的愿望。” 西部的天是诧异的蓝,高高低低的树错落有致,举着倔强的枝桠,树下的沙象火山灰一样柔细而润白,与绿色的金黄的胡杨树,以及她那像大理石雕塑般的容颜,共同组成一幅绝美图画,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愈久弥新,不因岁月流逝,而忘却。 苦难悲情的人生,生死不渝的爱情,警示着我们时时具有感恩情结。 身在太阳的清曙中,不要忘记我们已经拥有和正在拥有的幸福…… 菱菱从西部回来,总喜欢赖在沙发上,就那样呆着,有时是几个小时,有时是一上午或一午。 二个月后的一天,酒楼突然来了一个男人。问朱菱菱在哪? 我说:“你是谁呀?” 那男子的目光有些幽冷,我内心有些恐惧。我不知道他找菱菱干嘛。 而菱菱,此时正想着要不要再去一趟西部,去那里多呆些日子。 在朱菲菲事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大她六岁的男人,相处几次后,那人强势拥有了他。 可是菱菱似乎并不想与这人发展下去。于是便说走就走去了一趟西部。 回来后,对上班己失去了热情,跟我讲得最多的一句就是还要去西部。 可是,今天这里出现的这个男人会让她去吗?我看见这个男人就想起菱菱口中那个侵犯了她的男人。 不行,我得告诉菱菱。我刚想转身找手机偷偷打电话给菱菱,经理却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陶小夭,这么忙的时候,你竟然在找你的手机。” “经理,我,我……” “行了,别什么我我我的,这个月扣二分绩效分,赶紧地做事。” 我望了望酒楼拥挤的客流,只得低下头做事。 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宿舍,菱菱那静止的人影令我心痛。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敢轻轻地为她抚去眼角的泪,问她:“好些了吗?” “夭夭,我想杀了他。”菱菱狂吼,速而扑我身上哭得撕心裂肺。 “谁,你要杀了谁?”我吓得不轻。 “对不起,夭夭。刚才我失疯了,我想清楚再跟你说明白。”菱菱的眼角又有眼泪涌出来。 萧遥说着又小心扶我起来。我避开他的手,自己撑坐起来,待他打开车门下去了,我才跨步出车门。刚一站到冰天雪地里,腿一软便往下跌去。萧遥赶紧一把扶住我,记得他用脚把车门踢上,便背着我往宿舍楼上走去。我在他背上迷迷糊糊,也懒得再挣扎,脸斜靠着他的肩膀,有雪花落在我的脸上,凉丝丝的。他背着我一步一步上了楼梯,最后把我背回到自己的“小窝”里。虽然就在一个小区里,不知道是因为下雪还是我太累,觉得这一路走得特别漫长。 屋里空调还在运作。我撑着柜子换了拖鞋,往屋里走去。走得歪歪扭扭的,我的脚好像不是自己的。我顾不上尴尬,就在萧遥的注视下狼狈不堪地走进房间,把自己挪上床去。全身像要散架似的,一靠在床上便沉沉睡去。 半夜醒来一次,听见萧遥正在跟一只猫决斗。家里还有个讨厌鬼,我差点把它忘记了。 “喵——呜——”讨厌鬼不知道什么偷溜到房间里来了。 “什么东西?菱菱,这是你弄到家里来的吗?”萧遥大惊小怪地吼道。我知道他看到这样的带毛的物种一定会乱了方寸。外婆家的除夕遍地撒欢惟独不敢踏进他的房间。 “喵呜!” 萌萌哒猫小姐也恼怒了。 萧遥拎起它的后颈作势把它扔到窗外去。 “你给我放下它!”我一睁开眼正好看到这残忍的一幕,赶忙喝止。 “菱菱,你知道这些动物身上有多脏吗?怎么能让它与我们共处一室?” 我看他是害怕吧!洁癖患者,可笑。 “那你走啊。”我闭上眼不想理他们。 “喵——喵!”讨厌鬼被关在了房门外,还不肯善罢干休,输“猫”不输阵地狠叫一声。 大清早又被萧遥的声音吵醒。 “干嘛啊!我要睡觉。”只觉得自己疲倦至极。 “菱菱,你在发烧!” 萧遥着急的声音让我心烦意乱。你应该冷酷到底才对嘛!怎么大清早就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天还下雪吗?空调好像没起作用呢?屋里冷得像冰窖。我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萧遥。以前,他们说你冷得像冰山,但你对我是最热情最温柔的。我以为你只对我一个人温柔呢,如今你是不是把温柔都给了别人,对我只留下凶狠?现在你是在关心我吗?还是在责怪我给你添麻烦了? 现在你是在关心我吗?还是在责怪我给你添麻烦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容易猜忌和悲观了?我也不是原来的菱菱了。与其这样,萧遥,让我们回到以前吧!就好像我们没有见过面,只在网上无话不谈。但现在,等我再睡一会儿。 “别吵了。”我迷迷糊糊地又闭上眼睛,好像在呓语,“要分手也等我睡醒了再说。” 感觉萧遥把额头靠在我的额上,我往一边转过脸去。他又在屋里翻来翻去,又用测温仪给我测试体温。 “天啦!高烧了,马上去医院!” 然后他又不由分说得帮我穿外套,拖着我出门。 “要我抱你?”他伸手到我腰间。 “不要。” 开什么玩笑!大白天的,要是被同事看到,我可是丢脸到家了。外面雪已经停了,花园和地面都是花白的斑驳的雪景。我别别扭扭地跟他来到停车场角落。这里只有两辆汽车并列排放着,上面覆着一层松软的雪毯。 我瞄了一眼我的车,本来的白色现在又穿着白衣,想着昨晚就在里面上演的剧烈动作片,我的脸不禁更烫了。回看恰见萧遥眼里神采奕奕,嘴角似乎滑过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 他淡定自若地打开旁边的那辆越野车,让我进去。 我防备地看了他一眼。 他居然微伏身躯用嘴贴着我的耳朵轻声说:“放心,我不会在你生病的时候欺负你的。” 言语里有说不出的暧昧与无耻。 大概看到我忿忿的神色,他又恢复高傲的严肃语气,只说:“不敢上车了?是暗示我还想再来一次?有什么事,从医院回来再说。” 我头痛,肚子也难受,全身不舒服极了,没有心情跟他开玩笑。现在也不想跟他讨论去留的问题,万一不小心惹恼了他,这个人再做出什么破格的事情来我可是得不偿失。虽说他一副挺好说话的样子,如今的萧遥真的是我猜不透他的心思。 我们上了车。像以往每一次那样,他开车的时候很少说话,双唇紧闭,两眼平视前方。他的侧影,像雕刻出来的完美艺术品,英气勃发,神采俊朗,潇洒不羁。我就是这么没出息,看到这副样子让我沉醉又忧伤。 这是我记忆中的萧遥的样子,他脸上找不出任何让我感觉疏远的痕迹,他的心意还是一如既往没有任何改变吗?我心里反复痛苦纠结着,该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继续傻傻地任随自己痴恋下去?不,理智告诉我,我们的感情容不下任何虚伪的杂质,被欺骗的爱情,我宁可不要! “你又在胡思乱想什么?”他没有转过头来,突然说话了,“菱菱,什么事情让你愁眉苦脸的?好好休息一会,很快到了。” “你……”我正开口,车子晃动一下,他急促地摁着喇叭掠过一辆靠近的飞车。 “你小心开车吧。”我转过头闭上了眼睛。 在医院发热急诊科。护士再一次给我测量体温,39.6,当然还在发高烧。 医生一边询问,一边在电脑上快速地开药。 “没力气,想睡觉……都是正常的,还有哪里不舒服?”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萧遥,尴尬地说:“小腹有点痛。” 医生突然停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看了眼萧遥,我的脸一下子就红了。 “上次月经是什么时候来的?”戴眼镜的青年男医生用专业的口吻问道。 “是多久?上个月几号吧?我忘记了。”我小声地说。 “是10号。”萧遥用肯定的语气回答了医生的问题。 真是让人无地自容!该是两个大男人之间讨论的话题吗?好像没有我什么事了。话说最近真是情绪跌荡起伏啊,把生理期都搞乱了。 “先去查个血吧。检查单已经开好了。”医生看着屏幕一本正经地说。 “哦。” 我慢慢地跟在萧遥后面,在检验窗口抽血,然后坐在椅子上静静地等待。萧遥在旁边环着我的肩,轻拍了拍我的手臂,说: “好心疼,回去给你补起来。” 我沉默不语。然后我们都没有说话。待到他从自动打印机里取出检查报告单来,他又拉着我回到先前的医生那里。 医生看了眼单子,用充满同情的语调对萧遥说:“你要注意点,动作不要太猛烈了。最好近期不要同房。” 我在一边早已窘得不行,像个透明人被人看穿了似的。接着听到医生又响亮地说: “怀孕才10来天,不稳当。” “什么?你是说我怀孕了吗?”我吃惊地大叫。 “嗯。”医生低调地应答了一声,“也没什么大碍,回去吃点退烧药,先观察一下,这两天要注意休息。” 萧遥掩饰不住喜悦地给医生道着谢,一边拉我手走出诊断室。他走在我略前方,我的手被他紧握着,心里五味杂陈,有惊喜、激动,也有紧张、忐忑,摆脱不了隐隐的忧虑。我们都没有说话。 萧遥一直拉着我的手帮我开了副驾驶的门,让我坐好,他才关门绕到另一边,坐上驾驶座来,又伸手过来,说: “菱菱,我实在太激动太激动了!” 他说得并不是很大声,但我从他的语气中感觉得到跟平常很不一样,确实很激动。他的脸色微微泛红,双眼放光。我被他的情绪感染到了,以至他把我往他怀里拉的时候我没法拒绝,只是无声地靠着他。 他轻轻地搂着我,嘴里呢喃着: “让我再抱一会!我要当爸爸了,菱菱,你要当妈妈了,这感觉是不是很棒?” 好一会儿,他才松开我,眼睛里仿佛有泪光闪过。 我喃喃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我就怀孕了呢!” “怎么就不会怀孕呢?”他已恢复略为正常的语气说。 “反正早晚你都要怀的嘛,我们有宝宝,你不高兴吗?”他宠溺地反问我,眉眼掩饰不住欢喜。 我假装懂得,回复了一句:听不懂……算了,还是永远听不懂的好…… 菱菱已经没力气想这些问题了,只想好好睡一觉后好好吃一顿,然后再去医院。 她要彻底告别过去,告别自已,她要去一个新的地方,寻回刚长大的自已。 不想再沉溺于这些不开心和不喜欢的事物和人身上。 菱菱忽然讨厌长大,讨厌一切的强势与欺凌,她要去一个可以让心灵平静的地方。 原来,长大了,对那些好玩的东西就失去了原有的兴趣。 原来,光会喷火还远远不够,还要学会孤独和承受意外和悲伤。 菱菱以为所看到的繁华可以真的存在,那些被人为折损的树木,所做的只是它们最后的一点努力,然后体面地离去。 陪你走过一段路的不一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棵树,一只怪兽。 菱菱一直在哀伤中诉说着她遭遇的岁月,好似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突然地发生,其实有些东西她根本还不想要,可有人就那么强势地给了她。 我不想问,如果不要,别人是不能得到你的。 可是我还是忍住了,谁也不知谁在某些时候经历了些什么,因为在某些时候你根本不知道她遇到的是人还是鬼。 我想哭会儿 (1) 今夜哭了,就因为妈妈一句话:“明早记得把风扇拿上楼去,他回来了怕他港。”他指我弟弟。 我瞬间就泪崩,原来我在妈妈的眼里什么也不是。 就因为妈妈明天过生日,我便看在我没上班有时间就特意早回来了两天。 这二天,我做饭,去别人家摘菜,去镇上买油买米买菜,只是想如果我回长沙,妈妈一个人在家也可以吃上一段日子。 今天吃早饭时已是九点,好多人去看家门口那条河新搭建的桥是否己完工。 我也说了一句,吃完饭我也去看。 妈妈却来一句,我也一直想去看看,栽个跟头这辈子就到此为止,也不拖累谁了。 我说:“这啥意思啊!” 妈妈说:“这几天老是梦见死去的爸爸和大姨。” 我说:“我好久未梦见爸爸了,看来爸爸已忘了我了。” 妈妈说:“你爸死的那个早上还吃了两晚饭,下午又叫我帮他洗澡。你爸是吃饱了饭和干干净净走的。” 我说:“妈,桥都还沒完工,天又这么热,那地方还是别去。” 我见妈妈已吃完饭,便收了碗筷去洗了。 我喝了二口水,就准备洗锅子煎油。 锅子已经很久未用了,所以锅子里有一层层厚厚的黄锈,我洗了上十次吧,才算是把锅子洗干净。 然后洗切好的肥肉放锅子里,这样弄好后又去添了几把柴火。因为是一百钱肥肉需要大锅子,所以选择用柴火煎油。 今天的肥油沒有买好,油出得很少,以前买一百块钱肥油可以煎至少要比今天多百分之二十。 快到十一点时才把油煎好,我把油一勺一勺掏进装油的铁桶,油渣子也放在一个大的盆子里,又还特意把锅子洗涮干净。 从早上七点起床,一直站到十一点半,脚有些痛。 便坐下来玩了一会儿手机,听了几首歌,心情还是有些沉默。 快到十二点半了,我才站起来去把空心菜洗好,又从今早买来的50块钱肉切下来一些,用刀切成肉片,把辣椒切成斜条后才去淘米煮饭。 等饭煮熟需要半个小时,我可以用这半个小时炒菜,摆好碗筷,还可以去村上开的小店买回一瓶啤酒。 下午一点我们才吃中饭。 吃饭时我家又来了几个村上的男人。是因为他们的稻田都要灌水,我家又刚好在抽水的地方。 他们先聊了聊今年的气候,又聊了村上种稻田的只有六家人。如果他们六家的这几个老一点的人不种田了,那么我们就不会有人种田了,就会像别的村一样稻田都会荒了去。 然后又聊青山桥中心小学那里死了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这个男人先被一个叫赵峰的朋友叫去喝饭,当时是喝了酒的。然后又被二个人拖去打野鸭,野鸭落在了池塘里,他们便叫那个死去的人去池塘里捞野鸭,岸上的三个人是看着那个人怎么死的,有二个人想去救却被另一个人拦着。 听说那三个人里面有一个人是协警,好像要判很重的刑,另二个就要坐三年牢,还要各自赔偿二十九万给死去的那个人。 我听着有些不想讲话,这人与人之间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会看着自已熟悉的人死去而不下水相救呢? 人心真是太冷漠无情了。 (2) 妈妈一边听,一边念叨:死了倒也干脆。 因为妈妈年纪大了,脑袋有些糊涂,别人说有老年痴呆症症状了。 妈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又想起她吃早饭时说的那句:不如死掉,一了百了。 于是我就发了微信给姐姐,简单地把今天发生的情况说了一下。 姐姐便要我联系车子把妈妈送去株洲她家。而妈妈又不肯:“我去她家,会愁死去。” 其实我也明白,现在姐姐家房子是够大,但姐姐一个人还要照顾瘫在床得了糖尿病的姐夫,侄女是在医院上班,二十七岁的年纪在男方家已做了结婚酒,因为还没怀孕暂还未在株洲做回门酒。侄女婿是在同一个医院当教授还是医师忘了,都是早出晚归,或半夜出门又早归的人。 一家大大小小都是姐姐操劳,要是多了一个痴呆症的妈去了家里,虽然心甘情愿,但还是会有些时候会有脾气的。 一有脾气,妈会憋屈,姐会委屈,侄女也会不开心。 所以那些灌水的人一分析,觉得我妈不要去株洲姐姐家。 我想了想,又觉得太麻烦姐姐了。只得又打电话告诉姐姐这些个意思。 姐姐说,那就随妈妈咯,想去就联系车子,妈不想去就在家呆着,要我去打电话联系装视频的。 有个视频即使妈妈一个人在家,晚上我们三姊妹想看妈时就可以看到。 那么我就要去找人打电话来装视频,姐姐愿意出装视频的钱,已经说了很多次了,可每次答应得是好好的,却一拖又是半年了。 我今天刚好在家,就四处找人问有没有人有装视频的人的电话号码。 村上的赵友军是个热心人,听说后立马打了电话,但那人没接,于是他又发了视频,还是没有人接,就告诉我回了电话会来我家告诉我的。 另外一个人就是赵群,比我少二岁,也为此找了人说了装视频的事,那装视频的告诉他只要装还是很快的,贵一点的是多少钱一年,便宜一点就是去别人家搭根线,只要线钱和视频机子钱就Ok了。 可我觉得去人家搭线不好,毕竟麻烦人家更不好,宁愿贵一点自己装损得以后扯不清这几十块钱的问题。 于是又跟姐姐联系,姐姐也赞同我的想法,要装就自已装,不要装个视频都跟别人家扯上关系。 我跟姐姐联系好了以后,就打了电话问弟弟什么时候回?弟说明天回。 那好吧,他在家更好装视频,毕竟这个家是他的。 村上这几个人在一起又多说了几句闲话,赵群话峰一转,说了一句,他(指我弟弟)其实也难,女儿读高中要三万块钱一年,叫我不要逼他。 我听了这话,心里有些不爽。装这视频我姐出钱,只要他叫人来家装电话就可以了。 装个视频不管有没有多大作用,但能买我们姐妹一点点安心,什么叫逼弟弟啊。 我们的妈妈也是他的妈妈,又没叫他出一分钱,只是叫他打几个电话就叫逼他吗? (3) 谁又不难啊,谁的人生不是熬过苦走过山走过水的。 我一去长沙,他也去了湘潭,姐姐在株洲,没人在家照顾妈妈,装个视频又没让他出钱咋叫为难他了。 听着听着心里越想越难受,嫁出去的女吧真不该多操心,本只想让妈的日子好过一点点,结果是成了皇帝不急急了太监。 晚上更可气的是,我从楼上拿风扇下来,妈妈都跟我说一句,让我明天在弟弟回来之前就把风扇拿上去,免得他说。 我是娘的女,他的姐姐,拿个风扇吹怎么了啦,我如果连个风扇都吹不得,那我回娘家有什么意思,今晚要不是没有车回长沙,我不会在娘家多住上这一晚。 今晚睡不着想起这么些年,妈妈所对我的态度,我的心像是被撕裂成一道道的口子,还被她撒上了盐。 记得那年吧,我和弟弟上山摘桃子。因为我比他大,(我比弟弟大一岁零十个月)那时候我们是十岁的样子吧,还有住隔壁家的几个孩子在同一棵树上摘桃子,弟弟又爬不上树,我就爬上树去摘桃子,然后把桃子丢地上叫他捡,他也捡不过人家,大的桃子都被人捡去了,我只不过说了他二句,并且我还分了一半桃子给他,他回到家就哭,害我遭一阵打。 又一年忘了是什么事了,我们从大姨娘家回来,堂姐问我和弟弟看没看见她,我说没有,弟弟莫名其妙地哭了,我不知他为啥要哭,堂姐既沒骂他又沒打他,然后回到家他一哭,妈又把我骂一阵,差一点就哭了。 还有一年,他和隔壁家的赵群打玩的仗。那时我们住的房子是76年发大水把自已家的房子淹了,村上就砌了一排连墙的房子的村庄。我们家和赵群家是隔壁邻居。他和赵群打玩仗是赵群是在屋檐上的天井坪上向弟弟掷瓦子,弟弟身上被挨了好几个瓦片子。我刚放学进屋就看见了,忙从地上拾起瓦片向赵群丢,恰巧就丢正了,并且瓦片落在了赵群的脸上,还渗出了血,吓得我跑出了家。赵群把我追了好远,可当时跑过几个房子就躲在别人家的田地里,那时禾快结谷穗了,所以我蹲着别人是看不见。后来是我叫弟弟回家弄点饭送给我吃,他却把赵群爸叫来了,害我挨了两个耳光,那天我真的好气愤。 后来读书,全班同学都有钱买算术练习册,需要二块钱,就我妈不给我,我还记着后来是我用5分钱买了个写字本,把那个算术练习册全部抄下来,老师才没说我。 后来还有一次,我和弟弟还有几个人玩工兵抓强盗,我被别人抓着后拖下扮禾桶的时候弄断了手,和我一起玩的二个伙伴跑到菜园子告诉我妈,我妈竟然没什么反应,硬是栽了那二块菜土地的菜秧子才回家的。 后来……太多的事让我在今晚一一想起,我哭得很心口好疼,我终于知道从儿时到现在妈妈从来没喜欢过我。 (4) 记忆如过漏的沙,漏掉的只是时间,沙子就是记忆。 长大的我依然不被妈妈喜欢。姐姐抵了爸爸的职,当了工人。 弟弟因为年纪小抵不了爸爸的职,所以家里砌的房子就归弟弟。 在我看来就是家里给了姐姐前程,又给了弟弟家产,却只给了我一条烂命。 可我还是无所畏惧地长大了,像森林里的竹子,越长越高乀,越长越直。 十八岁那年,离开了家,妈妈也不曾给过我一分路费。 出了家门,难怪不曾念家,原来家不是我能念的,在娘家吹个风扇都这样委屈,我要回来是干嘛来着。 我其实吧,不是敏感的孩子,可这次突然间就顿悟了一样,任何一种坚持如果不被善待,就走不到终点,于是我便只能此时转身回自已家。 很久以前,经常会从这条路经过去另外一个意义的外婆家,外婆久病,但她是沙溪老裕泰纱厂的员工,裕泰,真的是沙溪有历史的老厂,医疗是有保障的。  我记不得她得的是什么病了,但还能记得她用的白色塑料病里装的药名,反正和天麻有关,柜子上排了许多用过的空药瓶。 天麻我认识,成熟后种子像薄公英一样,一吹,满世界乱飞。 只是,所有我曾熟悉的路都变了,再难找到从前的印象。 印象里那地方叫洪泾村,五十年代有位村妇和伟人握过次手,回来后一直不舍得洗,在当时人的说法里叫洪泾老太婆,当然,早不在世了。 包括外婆,也早成了历史,洪泾村大部也拆迁到了居民小区。 我找不到当时的泥路,靠着导航抵达,再靠导航回可庄。 外婆早呆在公墓里,我朝墓碑拜了三拜,墓碑上有她的名字:曾二娘。 蝉声连绵,我在颜市与大仓交界处的一座水泥桥上逗留,云层墨黑低沉,大片黑瓦覆盖了陈旧的建筑,这里本来也是座古镇。 原本那座被我称作颜桥的石桥早已废弃,,以前人们称它大石桥,正式的名字大概是五福桥,现在,两边残留的条石桥墩边长满了构树。 只是,很多熟悉的老路,渐渐湮没在时光里,回头再望,已没有了踪迹。 是的,一切都没有回头再望的可能,我在妈妈的眼里一直是如此的不堪。 清晨,离开妈妈家,我想独自走走。 看着这些曾在年少飞扬过的青山绿水,此时在眼中变得如此的陌生。 请原谅,我真的想不起你原来的样子。 很久很久以前,这里是儿时欢笑之处,称之为青山。 山里水乡的样子,枕河而居。 青砖细腻,不生不灭。 旧时的瓦当,已缀满了青苔。 古老的传承,用数十把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铁凿,作一件亘古的艺术品,这是献给时光的祭品。 如今,我望着日渐白发的老妈,实在是难移半步,可一想起在她的眼里没有我这个女儿时,心里有多么的薄凉。 生离死别也不过如此,本不想计较,但如果连站立的地方都不给,又何必呆在这让人生厌。 记得我二十岁回家那一年经历了那么痛的一段时光,妈却只想着把我嫁掉,却不曾想问问做女儿的我,可曾愿意。 那一年,回家遇上同学艳子。三年不见,加之曾也是同桌情谊,聊着聊着便也熟悉起来,便相约一起去玩。 可是约在一起的那一次却还有另外二个男同学,一个叫泽,一个叫峰,都是班上的活跃人物。 自从出了学校门,就是在家呆着的我,即使出门打了几个月工,却也不曾有过男女之情,对于男女之间的事更是生疏得很。 可是那一次却让我背负了一生的沉重。 艳子喜欢泽,峰是泽的邻居。艳子约了泽,泽听说还有我,便把峰也叫了出来。 其实那次在南岳玩得也挺开心,我们四人是开着车去的,车开到山脚下便进了停车场,我们四个走路爬上了顶峰,说什么要看日出,就租了个帐篷四人一起。 二个男生把所有的吃的东西从二个人的背包里拿出来,我当时看到有酒感到很惊讶,想着自己等下可不能喝酒。 可是说着说着笑着笑着我竟然喝了第一口酒。 当然就会有第二口酒。我在有些醉的时候就听到峰在唱赵雷的歌——  成都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让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温柔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攥着我的手 让我感到为难的 是挣扎的自由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愁 深秋嫩绿的垂柳 亲吻着我额头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 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走过小酒馆的门口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那晚的我竟然很享受他的歌声。 后来还迷迷糊糊地听他讲了一段他的奇趣事。 他说:“那是冬天莽原,更是莽莽苍苍的一片死寂的森林,零下二三十度,好似把声音也冻住了,万径人踪灭呀。我们伐木人有三十多个人,住在森林里的木屋里,四面是齐腰深的积雪呀,我们带的粮食够吃一个多月的。大部分是白菜炖粉条,有时候在森林里套个野兔,打个狍子。可大部分的时间是从事着高强度的伐森林木的劳作。那是大都是几抱粗的原始红松树下,我们用锯子斜着锯树,先用斧子砍个深树洞,顺着它来锯,接近锯透的时候,往往顺着风顺着砍的深树坑轰然倒下。可也有邪门的时候,明明是锯透了,就是屹立不倒。这时扛把子就脱下他的大棉袍子,往空中猛一往一方向用力抛,大声喊着:'大树顺风倒呀。顺风倒。'倒也神了,树往往轰然顺着袍子落的方向倒去。” 我好奇地问:“你那么单薄的小身板,抬大木你能吃得消?” 他沧桑地笑:“在外面挣生活,哪有容易的呢?吃的大部分是玉米馇子,上顿是粉条炒白菜,下顿还是白菜炖粉条。新鲜的蔬菜哪能吃得上?全是白茫茫的雪原,缺少碘呀,缺少维生素呀,就不少人要得雪盲眼呀。所以木帮们就让我们这些山东人去采购海带来各吃。最可怕的是寂寞呀,在原始的森林里,与外世隔绝,会把人逼疯的。说起抬大木,那没有把子力气和吃得苦的人,是不适合人生存的。弱者是被人看不起的,说得也是,在严峻的生活自然面前,同情人是往往把人害死的。一旦把木头抬起一个人如果丢松拉稀,不使劲,偷奸耍滑,那会伤人的。所以大家伙抬起木头,呼着号子,大声喊着:'挺起胸呀,脚站稳呀,身莫晃呀,齐步走呀。'扛把子一旦看到抬不稳或有人不合力不用力,往往是采用减法,抽掉人,抽两个人不行就抽四个人,说也奇了,一抽人,木头抬得更合拍了。” 我听他感叹着生活的不容易,很多人是负重前行,和着泪水与汗水苦苦地谋生挣扎。 他还说:“没什么,大部分人不都是这样活着吗?” 我黯然,也是的,很多人都死力地挣生活嘛。 他接着说:“我父亲在三十多岁轰然病倒,贫瘠的土地生产不出什么,吃饭抓药把一家人愁苦得不行。我姐上学还行,我就十六岁出去闯荡去了。都是生活能逼人,生活磨炼人哩。这不,人也能生活得很好的?谁不遭遇在坑呀,坎呀的。咬咬牙,不都能挺过来吗?这不姐姐能大学毕业了。” 他又说:“人要把苦难看着如吃饭一样平常。看开了,也就不苦了。拖拉机拉石头,车头上要站在前沿,免得车头直立。载着几吨的石头从陡峭的山上往下开时,要一个人站在车厢前,拿着一根粗大的木头,捌着车厢与地面,磨砂着山路上的陡峭的石面,缓缓地放下山来。做什么事情都有规程里,按规矩来,按章程来,也就不危险了。” 听到峰说了这一切,我还对峰行了仰慕的注目礼,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峰。 过了几天,峰和艳子还带了另外一个人来我家提亲,我妈想都不想就答应了。 后来发生很多事情都令我很伤神,我觉得那是一段苦难人生。 只为感叹一次岁月 (1) 只想感叹一次岁月 总以为一些努力即使你感觉不到,至少可以做到问心无愧,然而面对你一次又一次的不在意,我再也不想做那个被你瞧不见的我了。 时光煮雨,带走多少如风的往事。可是,那些青葱的记忆,总会在看到某个熟悉的场景,或者某个熟悉的字眼,会禁不住黯然。多少年的漂泊,多少年的等待,让一颗年少的心,与故乡渐行渐远。 而我们,情怀依旧,却是人事已分,许多人早已下落不明。一如此刻,我坐在稠密雨滴的屋檐下,写下一行忧伤的小字,却再无半分感情。原来,这些年,领受了太多的可有可无的存在感后,我在这里也失去了心。 回首,是长长的惆怅,短短的唏嘘。走出那么远,我已经不再喜欢从前那些插满艾草,手系五彩绳的时光。 下午,我便有了一个人想走独木桥的想法。这些年,我在追梦的路上,是否早已忘记了最初的梦想。然后,在余生漫漫的时光里,早已是遍体鳞伤。 我们一路奔跑,一路呐喊,左手烟火,右手诗意。总是,让自己如那轮初初升起的满月或者玄月,孤独着,倾城着,清辉倾泻。从此,那一剪盎然的光阴里,只剩下风的沉默与青春来过的痕迹。 时间煮雨,花落了一重又一重。多少青春,一去不返。多少难忘,遗落天边。那些,一起笑过哭过的时间,就那样在挥手以后,凝成了一个完美的擦肩。 我哭着落下一笔童言无忌,亲爱的你们,现在都还好吗?我还没好好的落墨,一转身,便隔了山水的辽阔。 檐下听雨,静默。风铃轻轻吟唱的清歌,是谁的惊心动魄?那年那个青梅,再也追不上那匹白马。曾经说好的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如今成了一纸笑谈,明月清风相送的笑容,美的那样令人心碎。 那年,匆匆。临别,写下的赠言,你们还记得吗?轻轻,折一枝柳,借酒相赠,希望这条路上的你我他,永远不会走散,不会遗落。可是,那沧桑的风霜,还是不给我挽留的机会。匆匆间,分离的忧伤,婆娑了谁的泪眼?一点一点,翻阅你们的笑容,依然那样甜,依然美的那样纯粹。为何,却转眼不见,只剩下在一起写下的不离不散,漾在眉弯,惹了轻愁点点。 匆匆,那年。有多少不舍安放心间,又有多少轻叹千回百转。时光温暖,吹开了桃花,吹红了樱桃,又把芭蕉拂绿。我在云端,隔着牵念,给青梅竹马的神话,落笔一个圆满。 岁月的痕迹,被雨吹成花。这些年的牵挂,你收到了吗?那年,那个春天,校园里开满樱花,我们肆意的笑呀跳呀,把快乐渲染的无限大。转眼,快乐戛然,你去了天涯,却将我,留在了蒹葭。眼泪不听话,逆流成河。忽然,那么想念一起走过的那些岁月,以及时光里那些傻傻的我们。 曾经说好的一起闯天下,到现在成了一句空话。站在当年走失的那个路口,谁还记得,曾经相伴走过的那一段路程,有多美,有过多少欢声,有过多少笑语,有过多少花开,有过多少花落。经年如风,红尘滚滚。不知,下个路口,我们还会不会再邂逅?然后,一起守候,一起走,一起让柳絮死命的在我们身边飘呀飘,直到我们大笑着一起跑远,跑到那个我们一起许过愿的树下,见证我们来过彼此生命的印记。 匆匆那年,那些遥远,是今生,我们再也回不去的惆怅。匆匆的时光,让人惊慌。好可惜,那些兵荒马乱的彷徨,我们都忘记了珍藏。隔着天涯茫茫,连思念也成了奢望。年少时,我们掌心紧握的梦话,终于在某个滴着清露的早晨,与我们不辞而别。只留下一痕淡淡的水迹,让我们惆怅,迷茫。 时光煮雨,情怀依旧,匆匆了那年。念起曾经的你我他,是花开,是月圆,是清溪,是山岚,是枝上簇生的新绿点点,是前世今生注定的缘。站在流年的彼岸,回望此岸。那些被岁月搁浅的时光,纵使在渐行渐远的记忆里,变淡变浅。依旧是我此生,最安静,最繁华,最无悔,最妖娆的风景。惟愿再相逢时,依然风清月白,你我仍是彼此眼中少年的模样。 多少次深夜问自己为何总是一个人。 时光潺潺,淌过心间,湿润了心底里的柔软,潮湿了记忆的土壤。 轻握流年、细数往事,还未来得及将最美的你安放在我最深刻的脑海里,回忆便已潮退,一时之间,竟然找不到什么东西来证明我们相爱过,只能怀揣着昔日的线索,轻轻地踏过所有的过往,几经轮转,无力的跌落在回忆的彼岸。我、度不过去,你、亦走不过来。 错过的年华里,留下的事斑驳的记忆。最近总是无意有意的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从浓烈到平淡,从熟悉的桥段、到琐碎的牵绊。也许是过了太久太久,故事的开端早在不知从何说起,故事的终章却似乎和所有人一样,静静地躺在心底某个柔软的角落,孤孤单单,触碰不得。你看一眼,湿了眼眶,你不看,又何谈遗忘。 一直以来,我都企图用文字小心翼翼的想将你刻画的逼真,可我明白,这世上的一切却不太确定,唯一确定的就是,我们都将慢慢的老去。在逼真,终究也只是昨日的你。其实,我并不畏惧犹未可知的将来,也不害怕没有你的明天,我只是惶恐,这一切将化为昨日的花,而我,却只能无奈的站在,流年的路旁,什么都留不住。偶尔,花香蔓延出思念的窗,又叫我掉入回忆的芬芳。 流光轮转,年年岁岁,岁岁年年,流年时光弹指间,我的世界便没有了你,原来已经这么久。这些年,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我看过各式各样美丽的风景,遇到过许许多多可爱的人。其实,我也想用岁月的画笔,勾勒出与他们之间的缘分。只是,回忆那么轻,飘飘渺渺,融进骨子里,印在了灵魂上,抽离不得,却也擦拭不去,回忆那么重,深深沉沉,镌刻在心底,印刻在脑海,总是想起,或是追忆。怪我,始终没有学会放下你。 故事,总会有尽头。今夜绵绵柔柔的细雨,将会敲响谁人思念的窗台,流放到记忆的花海里,寻寻觅觅,看清转身的距离,今夜隐隐约约的呢喃,又会传出怎样的幽叹,飘摇在潮湿的空气中,悠悠荡荡,诉清等待的风华。 而今,清风过畔,水起涟漪枝招展,我仿佛听到了岁月的声音,我想,心里或许已经有了答案,我只是被回忆留在会议里。等你轻轻的带着我们的回忆,涉水而来,从我的故事外,走进我们的故事里。 一朝一夕一瞬间,一来一去一人生  时光仿若流沙,不知不觉,就悄悄见了底。 今天遇见的人,或许明天就隔了山海,一转身便是永别。昨天碰到的事,到了今天就成了故事,一回眸便是云烟。 嘴上的嬉笑怒骂,眉目的忧伤快乐,不过是指尖光阴,赐予我们的流年雾霭。风一吹,便散了。 人生匆匆,聚散无常,这世间没有永恒的美丽,只有活在当下的美好。  活在当下,就是要尽情地享受平常的乐趣。 闻一朵花香,去真实感受它的芬芳气息,而不是等到花期过后,再去惋惜它的短暂与无常。 看一幕夕阳,去切身体会它的沉稳安静,而不是等到繁星满空,再去感慨它的不争与逝去。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青春会老去,花朵会枯萎,人间一切美好的事物,总是转瞬即逝。因为短暂,所以珍贵。因为无常,所以难得。因为独一,所以无二。 生活过得日复一日,我们不免会感到枯燥繁琐。可殊不知,那漫长无垠的时光,正是在这日复一日的单调之中,走得头也不回。  有时怎样过一天,就是怎样过一生。 一日的光阴,看似简单,却决定了我们当下的生活态度。 若以微笑面对每一天的苦乐,以坚强铺平每一天的道路,以勇敢越过每一天的坎坷。如此以往,何愁前方不是繁花似锦、阳光满路? 活在当下,就是要握好正在拥有的每一寸光阴。 往事已矣,恰如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一般,不过是漂浮在记忆表层的假象,既留不住,也追不回。一味地沉溺在过往的美好与苦痛里,只是自欺欺人,徒增伤感罢了。  那些逝去的青春,终将一去不返。那些走散的故人,再无相见之日。 与其悲戚追忆,不如将那些美好的瞬间,动人的时刻,统统都藏进岁月的匣子里,偶尔翻出来看一看,提醒自己光阴易逝,要珍惜当下。 珍惜工作上得到的每一个机会,珍惜与爱人相处的每一寸时光,珍惜和朋友见面的每一次聚会。 因为很有可能,一转身,就是沧海,一转眼,便是云烟。唯有将当下的每一天,都当作余下的一生来过,才能将瞬间的美好延伸,一路遇见,一路告别。 遇见时,满是惊喜。以为一眼真的可以万年,来日真的是为方长。因此肆意地挥霍时光,消磨感情。 想要的东西,想做的事情,想疼爱的人,总会因为某个原因,而被我们无限期地延长等待。 告别时,悄无声息。真正的告别,是无声的,安静地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有时,生气是因为在乎,愤怒是因为失望。没有任何一种情绪,是不带色彩的,除了安静。 累了,就懒得说话。倦了,就不再解释。伤了,就转身离开。 故事的本身不会永恒,永恒的,是填充故事的每一个重要的细节。抓住了细节,就是抓住了整个故事的精髓所在。  恰如花无百日红,只有在盛开时最为潋滟,当下绽放的美,就是它灿烂一生的写照。 美好是瞬间,当下即永恒。 愿你抛却过往的虚无,人生活得精彩透彻。 愿你抓住瞬间的美好,不留下丝毫的遗憾。 记忆里,总有着那么一种伤,让你沉溺其中。 醒在秋季微凉的早晨,结束了一夜未眠的辗转反侧,推开那扇不变的幽窗,似乎正有一种忧伤在向我慢慢的飘来,使我好无力,好无奈。 离开那季匆匆已有好多日子了,然而曾有过的记忆,却成了残留的碎片久久沉淀在脑海中,如窗外的忧伤,笼罩着我孤单的世界。 我知道,尽管离去的都不再重现在眼眸中,流年也带走了一切的灿烂,但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一丝的幻想,那些旧梦,又会重返到心的沿岸,忧伤着一个人的寂寞。 我就这样站在时光的深处,微凉的早晨,清醒的大脑,不停的追寻着那些有过的旧梦,如果有一天我也会如你离去的步伐,走的悄然无声,会不会有一片被风吹落的树叶,像我一样,忧伤的远观你的背景? 思念里的容颜,已经模模糊糊看不清,无力去描绘它的轮廓,梦里有痕,醒来却无迹,假如说一沙一世界,一梦一天堂是所谓的世界,那么是因何种缘故,我的心绪再也找不到灵魂的出口,或许,当初我们都活在了自己的认知里面,懵懵懂懂的就接受了一场没有防备的青春,所以结局成了伤痕累累。 想着曾一起行走的路口,无限的拉长了彼此的距离,流过泪的眼眸,随着时光的风尘,此时再也流不出当年的泪花,内心却依旧是漫长的叹息,滋长在一个人的世界里。 记忆里的花开花谢,流连着绵绵不绝的伤情,心中的满怀忧愁无法安放,任由它一点一滴的随处漂泊,亦或自由涣散的堕落到没有人的地方。 远处,似乎渐渐的起雾了,朦朦胧胧的白,看不到有飞鸟,也听不到有何种声音,仿佛整个天都变得更加沉寂下来,低头的瞬间,恋上了寂寞,惆怅的诉说着云烟弥漫的凄凉,我的双眸,不自觉的就成了冷冰冰的心墙。 我懂的你懂,我不懂的你又何尝明白,那些穿梭于流年两岸的回忆,掩盖了多少柔情似水的红尘,那些挥手于风华洒落的剧情,演绎了多少络绎不绝的曲调,最后的最后,也只是不了了之。带着淡淡的伤感,静静地流淌过泪桥,露湿的窗帘点开了惨白的霜,轻抚着清瘦的我的脸,也许你并不知道,我的痛,是用多少寂寞酝酿出来的。 日子不知不觉,走过了一程又一程,在来去之中,许多心思就这样在时光里沉淀,直到变成如水的平静,溢满整个暗淡的心扉。 不知在以后的某个早晨,也会有彼时的遐想,雾里看不透你的影子,忧愁的太多,苦涩的太多,推开窗,心已变成空。 有没有一些场景,提醒你曾有过的生活;有没有一些地方,踏过曾经一起的足迹;有没有一些乐章,轻踩着记忆的舞蹈。 旅游过的国度,喜欢吃的东西,特定的衣服款式,独有的花纹剪裁,让你忍不住埋怨过热的气候,不小心翻在地上的饮料,理发师拿起发剪大刀阔斧地创作你的顶上风光,同一个时间坐着同一班车到同一个地点⋯⋯你走到哪,看到哪,就算成为了自己都不认得的自己,竟都附上了谁的影子,但一回头,却又只剩自己的影子。又或许,你的影子,在你不知道的世界里,也同时存在在谁的心里,谁的回头里。 有没有一些回忆,连自己都假装遗忘了;有没有一些情绪,连自己都假装已无伤;有没有一些笑容,是送给朋友们不担心你的祝福; 有没有一些眼泪,只属于关了灯后黑暗中的自己。 有没有一些呐喊,张牙舞爪,夜夜吱呀,却无处诉说,无人聆听,像一樽不打算开花的树,把所有思念长成根,不知不觉占据了,广袤至无法丈量的土壤,除了死亡,再无法移植。 有没有一些声音,提醒你面对思念的存在;有没有一些文字,被规定书写,只为了介绍一首再直接不过的歌。 有没有一些废话,只是为了将你带进,除了聆听根本不该多作诠释,情感多作摇晃就怕滴出水的一首歌。 一场雨后,一阵凉风轻轻地拂过脸庞,瞬间丝丝凉意浸染全身。忽然发现,路边有几片花瓣和几片小树叶。不禁自言自语:夏的脚步渐行渐远了,一叶知秋的脚步,急不可耐地走来了。 走在秋天的路上,我们终要释怀夏的往事,释怀夏的繁茂,释怀夏的所有美好,欣然地迎接秋的明媚和温婉,迎接秋的成熟和丰盈。 走过春天的花枝招展,夏天的绿意盎然,秋天的硕果累累,冬日的雪花飞舞。不仅感叹不同的季节,不同的风景,而且赞美他们给予我们年年岁岁的花香弥漫,给予我们岁岁年年的景色宜人。 挥别夏,走进秋,大自然的一切似乎都变得安静了,不再是夏日的热烈与张扬,不再是夏日的急躁与疯狂,仿佛一切都在期待秋天的盛装出场,都在期盼硕果累累的金秋遍及祖国的大江南北。 抬头仰望,雨过天晴后的蓝天,它是异常地安静,几片白云正亲密无间地与它相依相偎在一起。其实,辽阔的天空从来都是如此,它从来不会因为自己的高远,而鄙视万物生灵。而是一如既往地喜而不言,笑而不语,用一颗宽广博大的心胸,默默地包容世间万物的缺点和不足。 人生其实很简单,日复一日重复着,每天循规蹈矩的上班下班,回家休息,遵循着与昨日相同的惯例。仔细想想,除了晚上躺在床上的时间有可能是自己的,其他时间就是一味地工作,生活,周而复始,以前的种种想法,长大后要怎样怎样,实际真的到了这个年龄,发现好多问题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现实的问题,社会的常态,不会让你随心所欲的,除非你真的可以特立独行,不在乎所有,那也许是可以的,否则真的很难做到!所以凡事不要不当回事,也不要太当回事,太极端的处理方式往往是自己和他人均会受到伤害!没有猛烈的狂喜,也不会有悲痛的来袭! 做人不必太纠结于当下的困难,活着就能度过去,也不必太忧虑未来,因为现在遇到的一切都在为未来铺路,当你开始反省自己,改变自己的时候,就说明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正在在努力改正绝不再犯,那未来也不会差到哪去,不怕有困难,怕的是遇到困难会退缩,迈不过去!所以不管怎样,也许会困难种种,但也要勇敢前往,发出光亮。不辜负生命,不辜负大好时光! 人生,自己可以掌控的就是尽量地学习,尽量地经历,尽量地吃好东西,过得简单一点,人生就会美好一些!活到现在这个岁数,挺失败的,从来没有随心所欲的,按照自己想法去做的!就像想要去旅游,没有实现过,时间问题,还有金钱的问题困住了我,没有一样是可以拿的起来的!每年都有计划,每年都落空,而现在自己的境况,更是遥遥无期咯!一辈子说短不短说长不长,活了三分之二的时间了,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因为负债,让自己成长了太多太多,也反省了很多,领悟了很多,希望往后余生,不在辜负自己,不负这一次生命,努力活的像自己,不是戴着面具的自己,而是真实的自己,所有一切都发自内心,不为难,不委屈!希望吧!加油吧! 夜晚的呼吸 (1) 当夜色越来越浓,我便喜欢一个人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想一些过往。 除了甜蜜,还有太多的心酸。 能让自已生出疼痛的都是一些熟悉的人和事物。 熟悉的陌生,听起来好像是矛盾的,但有些事情你仔细想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 人际交往也好,工作生活也好,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熟悉的陌生人。 我有过很多熟悉的人,与当初相比,他们的形体确实变了,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每当和他们接触后,从其言谈举止中,竟然发现其做人的底线也变了,完全不是我想的那样子了。这就让我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那初时的模样也变得模糊和陌生起来。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人与人之间,往往在顺境中熟悉,在逆境中就陌生。曾经熟悉的人,有的可能一飞冲天,有的可能倒地不起,而逆境中的伙伴,就能使苦难大大减轻。 拿微信来说吧,每一个人的朋友圈里大概都是熟悉的人。许多人一开始还把自己的朋友圈里有多少多少熟人作为炫耀的资本。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才发现,经常互动聊天或者互致问候的也就那么几个人。绝大多数的所谓朋友,都变成了杳无音信的陌生人。 再说说同学聚会,曾经的同窗,天真无邪的伙伴,可算是相当熟悉的人了。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历经多少年后,尽管又兴致勃勃地聚到一起,但实际要好的还是曾经的那几个。而其中的大多数人似曾相识,感觉经过了岁月的洗礼后,变得既熟悉又陌生。这种情景,还真让人有点尴尬。 父母和子女是非常熟悉和了解的了,这几乎是所有人的共识。其实不然,现实中确实存在着父母和子女之间代沟越来越深,沟通越来越困难的现象,导致了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发生,这样的陌生感是可悲的。 有的人说他朋友有多少多少,我想他真正熟悉的不会太多。这里的熟悉,不是指外在的形象,而是内心的相知程度。要知道,不是每个人所交到的朋友都是知心的,一切表象绝不能代表心灵的相知。心有灵犀一点通,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亲戚之间也会很微妙。穷在闹市无人问,即使你们的血缘关系再近,从小一起长大,一旦有了交集往往就会出现形同陌路的情景。富在深山有远亲,即使你们之间不是很熟悉,但现在的人就是很现实,好像所有的陌生感统统烟消云散了,你就像美丽的鲜花一样,肯定会招来许多蜂蝶绕飞。 我们常常说的心心相印,一般是指幸福融洽的夫妻关系。心心相印,就是熟悉的极峰。当彼此已经渐渐有了陌生感的时候,那就说明夫妻之间已经出现了问题。对于夫妻而言,那种熟悉后的陌生更可怕。 有一句话叫做熟人好办事。这是一个很广的话题。事情办的怎么样,与熟悉的程度有关,那么,陌生的人就不办事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而现实当中,如果两个人从一开始很陌生,到后来变成了很熟悉,那办成事的几率就更大了。如果从很熟悉变成了很陌生,那一般都是把事情搞咂了。 你认识了很多人,不等于你熟悉了很多人。认识不等同于熟悉。你熟悉一个人,最本质的是要熟知他一些内在的东西。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一些随时出现的陌生。 日常生活中,那些熟悉后的陌生是最不值得去费太多的脑筋的。当时共我赏花人,点检如今无一半。那些生命中熟悉的过客,终究还是陌生的,也不值得去留恋。 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这是熟悉的高境界。如果像维护健康一样来维护我们的各种关系和感情,那所谓的陌生感又会从何而来呢? 记得上学的时候,我们总是会有分享的冲动,哪怕是吃了一顿大餐或是穿了一件喜欢的衣服都会迫不及待地放在自己的朋友圈里,让千里之外的朋友能看到自己的近况。 那个时候,身边的所用东西总是显得会比自己更重要,你希望别人看到的,并不是自己有多光鲜亮丽,而是想让他们一起经历你的经历,一起看到你看到的东西,一起体会你的心情。 只是工作之后,我们渐渐变得不再那么热心了,可能眼前的风景再美都很难让自己驻足在那里多看一眼,又哪来分享的心情。 被层层包裹住的我们,现实中已经慢慢习惯了说一些别人都喜欢的假话,走一段寻常人都在走的老路,朋友圈里也同样丢了一份特立独行。 成年后,生活渐渐回归到家庭这个小的天地,捎带着,也关闭了曾经渴望分享的大门,有人不情不愿,有人可有可无。 蔡康永说,朋友圈是一个人际关系的展示场,可是不是一个面对自我的地方。 因为越来越多的人走了进来,你的圈子越来越大,可朋友却越来越少。 很多时候不肯把自己的心情放在朋友圈,因为会害怕打扰到别人,所以从半年到一个月,再到三天可见。 那个展示场慢慢成立,可又去哪找一个能面对自己的地方。 前段时间,小柒一直没有发朋友圈,如果点开头像,除了一条横线之外,你看不到其他的东西。 临近年底,总是有写不完的材料和开不完的会,这个时候你连照顾好自己都有些困难了,也就不会太在意朋友圈的事情。 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工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习惯了报喜不报忧,我会把所有的好放在朋友圈里让别人看到,而那些慢慢增多的不开心、焦虑和苦恼,只会放在心里,然后一个人消化掉。 有人说,你要多出去走走,跟朋友聊聊。 很不幸,我既没有出去走走的时间,身边也没有几个可以推心置腹,毫无防备地倾诉所有秘密的朋友。 那些可以坐到一起,不谈工作,肆意妄为的人,好像在结束学生身份的那天,都各奔东西了。 我常会在闲下来的时候,给那些闺蜜打一个电话聊聊,或是年假的时候,三三两两地聚上一次,然后继续各奔东西。 好像只有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你才能找到那个可以面对自己的地方,除此之外,就只能一个人扛着所有前行。 欣欣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我们从小学到初中,关系一直很好。 后来也变得不再打扰,只是因为我把我的初恋从开始到结束都告诉了她,可是从那以后我就不想和她说话了,反正再说就略显尴尬。 她也曾经不知为了什么事,来我家住过一晚,敞开心扉也讲了很多她的事,我都记着咧,但现在却不敢再去打扰她的安宁。 前些日子,她打来电话,刚接通就是一通乱吼,“你丫没死啊!,好几月朋友圈没动静,以为你出事了呐!“ 额。。。她就这样,只是那些话听着,就像久违的人突然就出现在你面前一样,简单几句,就可以让你放下所有防备,让你丢掉所有展示的欲望。 “过年回来不?“ “回的,敢不让我回来!都说好了,过段时间我先回,素素和梅子要到年前了。“ 小朱是我们的死党,梅子一起玩到大的伙伴,以前总是我们四个人,后来梅子结婚,嫁给了老家的一个医生,算起来,我们有3年没有见过她了。 “那你先回就你做东了,回去就跟着你混啦。“ “切,知道你们会这么说,回来就行!“ 就这样,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因为工作,又不得不挂了电话各忙各的。 只不过,即使回家,我们多半也只能在外面聚上一次,不能通宵,除了聊天之外,筷子还真动不了几下。 毕竟,这么多年,最小的梅子都嫁人了,我们几个也都有了自己的家庭,你曾幻想过到四五十岁还能在一起放浪不羁的日子,也就只是想想而已了。 工作的时间长了,人都会习惯给自己一个善意的伪装,那更像是在历尽了磨难之后,各自生长出的壳,不会害人,却也不得不防人。 那些在上学的时候,或是工作的时候遇到的,说一辈子好兄弟,好姐妹的人,到后来总会因为距离和时间,变得疏远。 那些最为熟悉的陌生人,常常舍不得删掉联系,又不想轻易打扰。 到后来,你会发现我们的好友列表越来越多,可忙上几天以后再打开微信,朋友圈的消息拉都拉不完,却没有几个人,能让你真的停下来多看看。 李诞在《笑场》中写过这样一段对话: “没有朋友多孤独啊!“ “有了也一样。“ 这或许就是现实中,我们的生活写照,你不得不在这个关系场里一步步往前走,只是后来朋友越多,反倒要让自己慢慢习惯孤独。 多数人并不能陪我们走完一生,在各自完成一个阶段的使命之后,总有旧人离场,也同样会有新人降临。 有时候我们还是需要想一想,这个展示场,自己真的需要吗? 你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把伪装延伸进了自己的朋友圈,却忘了抽空去找找那个真实的自己。 村上春树曾说,人的本质就是孤独的,但这并不是什么坏事。 我们渐渐适应着身边人的来来往往,也习惯了在和人沟通的时候,保留着一些秘密。 孤独,更像是成年人应该主动去适应的一个生活状态,那些在无忧无虑的年纪环绕在身边的友情,总会因为事业、家庭以及自己的取舍慢慢离开。 习惯不了的人,只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无用的社交和不得不面对的人际关系上面。 可你经营的再好,也不会对自己有太大的提高。 现实中,同样是晚上八点,有人在朋友圈给别人点赞,有人在精心设计自己的朋友圈,有人闲来无事约几个熟悉的人吃饭,也有人闷在房子里,刷剧聊天。 同样的一个晚上,虽然经历的事情不同,但我们都在这样的重复中,没有半点提高。 然而,同样是晚上八点,有人还在读书,有人还在加班,有人努力到没有时间去和朋友聊聊,也有人已经停下来,开始考虑今后该怎么往前走。 他们在享受孤独带给自己提高的机会,也在成长的路上,找到了可以面对自己的途径。 因为,在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让自己有更多的收入和更好的前景的路上,你能依靠的就只有自己而已。 如果你还年轻,大可以把青春用在朋友身上,但终有一天,要学着让它们成为自己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如果已经长大,需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了,就不要在朋友圈里待的太久,而是学着去面对自己,面对孤独。 真正的友情,并不需要经营,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会历久弥新。 弹指一挥间,人生已过几十载。回望过往,我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但人生终究不是湖水,无法永远保持风平浪静,反倒随时都有可能波涛汹涌。 然而正是一次次的跌宕起伏、悲喜交叠,拓展了生命的宽度和广度,让我们的人生更加立体、多样。面对起起落落,心态极大程度决定了你的未来走向。 很多时候面对问题,人们会习惯性地抱怨,吐槽命运对自己不公,抑或逃避已经产生的危机。 其实,这时最应该做的是——接受。一位作家曾说过:“人世间的任何境遇都有其优点和乐趣,只要我们愿意接受现实。” 当选择面对和接受时,内心的恐惧反而会逐渐消解,焦虑也能被逐渐放下。冷静地分析完现状之后,你可能会发现,自己所担忧的一切,都只是外强中干的纸老虎,是自己的逃避无形中放大了恐慌。 大学同学李伟之前找我吐槽公司交给他一个苦差,问我怎么推脱掉。详细了解才知道,是老板派人去外地出差两个月对接新项目,老员工们都不愿接这个烫手山芋,最后,他一个新人被推去。 得知此事,我耐心劝慰他:“你大学时不还经常被夸做事积极主动的嘛,怎么现在退缩了呢?没去做做,怎么就知道一定是个苦差呢?”李伟恍然大悟,静下心来分析了现在的工作内容,并提前做了不少功课。果不其然,完成这个新项目后,他因表现良好,被升职为部门主管,引得不少人羡慕。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除了极少数的“生命无法承受之重”外,大部分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有头驴子不慎跌落枯井,惨叫了好几个钟头,期待有人来救援。可不曾想到,等来的竟是人们填井的一铲铲泥土。驴子立刻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开始更加绝望地嘶吼,试图得到救援。 然而,填土的人无动于衷。驴子逐渐冷静下来,做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举动:它将砸到身上的土迅速抖落下来,狠狠地踩在脚下。就这样,不一会儿,堆积的泥土竟然把驴子“升”到了井口,它纵身跳出枯井,在瞠目结舌的众人面前快步跑开。 驴子之所以能够找到如此奇妙的解决办法,归根结底是因为它改变了消极心态,即便在困境中,也能运用身边的资源,竭力突破现状。 生活丢给我们的困难和挫折,又何尝不像那一铲铲泥土呢?当悲观和绝望有时会接连落到我们头上时,但要想从这枯井里绝处逢生,那就要将它们通通抖落在地,狠狠踩在脚下。 困境也是人生的一块垫脚石。要想虎口求生,就要学着改变现状,与困境斗智斗勇。每战胜一次困难,我们离成功也就更近了一步。 我们遇到的可能是危机,也可能是转机。我们永远不知道危机的背后是否潜藏着机会,可能转念后就是一番新天地。每个敢于改变的人,总能在挑战中找到一线生机,转危为安,化险为夷。 我们必须承认,不是和所有人的感情都能有结果,有时也会渐行渐远;不是所有你想要争取的事都会得偿所愿,有时也必须接受生命里会存在一些缺憾。 握得太紧的东西,碎了,就别再握了,扎疼的是自己;挽留不了的人,走了,就别再留了,强求的幸福不会长久;不愿接受的事情,成真了,就别再难过了,人生总要一直往前走。 柏拉图曾说过:“如果不幸福,如果不快乐,那就放手吧;如果舍不得、放不下,那就痛苦吧。” 不要在应该放弃的时候过度消耗自己,也不要在可以转身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对过往的沉溺不会改变已经发生的结果,反而会使自己过得愈发艰难。时间不是药,时间里面藏着药。终有一天,曾经使你痛彻心扉的一切,都能被淡然说出。 生活掌握在自己手中,没必要为别人委屈了自己,没必要为过去牺牲自己的快乐。无法接受,亦无法改变的,倒不如潇洒离开。 敢于去爱,敢于拥抱,也要敢于离开。不再适合的,再不舍也要放手,为真正的重要腾出空间和心绪。只有生活不再负重前行,未来才能如愿到来。 人生就像一杯茶,不会苦一辈子,但总会苦一阵子,经历了苦,才会体会到回味的甘甜,感受到美好。 上面这些话还是很多年前写的,现在拿来读觉得已有了伤感,不知何时,我们已忘了打扰,忘了互道安好,忘了过年时的祝福。 惭渐地就变得淡漠与疏离,再也不今煲电话粥了,也不再会在朋友圈发想念了。 昨天碰到一个同学,和她聊了将近二个小时。 她和我年纪差不多,因她妈妈手脚不太方便,她便想着回去看看。 一回她娘家,她就又买米买油买菜的。 在第二天晚上,她知道她哥要回家了,便告诉了她娘。 她娘却说:“你明早早点起床,把风扇拿楼上去,你哥回来看见了不好。” 她听了她娘这句话,很不高兴。 就和她娘吵了几句,她娘还怪她发脾气,不就是把风扇拿上去吗。 她告诉我:“早一段时间,她回家,她哥嫂就怪她把家里的米吃光了。那次她没做声,只是想着她以后要少回去。” 所以这一次隔了好几个月,听说娘病了才回去,可是回去呀还不如不回去。 跟别人说,都是我大题小做,再说,自已的娘年纪都这么大了,不必计较啊,她只是老糊涂了。 是啊,她是老糊涂了。可是买回来的东西要放哪里都明明白白的,送她的东西她可都知道,但你拿她的东西那一万个的要小心呀,每次回来都是这样,我就想不明白了,自已也是她的女啊。 为什么每次拿东西买东西回家她都曾不说什么,但凡你一用她们家里的东西,就那么那么的不高兴呢? 这么多年了,都是这个样。 第二天早上我就回家了,也沒再叫她。 我也不想再回去了,因为每次回去都不开心。 在娘的心里我从来是没有位置的,她的嘴上只有哥哥和姐姐,还老是把我喊成姐姐的名字。 这么多年了,也未念及过我一次,只会说她儿子苦,大女儿苦。 所以我这几年心里有太多憋屈和不争。 这一次我是真的生气啦,以后也不会回去了,因为我发现真沒有回去的必要了。 我没有劝她,静下来再看时这满天夜色,才发现心中是多么荒芜的空,匆匆的浮光掠影,都未曾在心中落下痕迹,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好好的爱过这个世界了。 “人之初,性本善……”在一些关系中,真的不只能是一个人的付出。就如同一个人向前走了99步,她累了就有可能不会走这第100步。 是呀,有人说压死某个人的是最后的一根稻草。其实是这个人早已积攒了太多的失望和失落,其实这最后的一根稻草不过是一根火柴,借着一点火燃烧了自己…… 杉哥说的礼物没收到 (1) 回到长沙瞬间郁闷极了,想着这短短几天发生的事情,头都大了沉了。 原本以为回去是可以好好玩玩的,见见熟悉的人,走走熟悉的路,可是,可是那些繁俗的身边的事情,让我只想逃。 上班的时间还是有点恍惚,脑子还在乡下的事情里纠结着。 还好收到杉哥发来的短信,说有礼物送给我,要我下班之后在酒楼大门口左边的槐树下等他。 而此时酒楼的生意,也变得忙碌起来,刚好大厅需要人帮忙,我便主动申请去大厅帮忙。 现在的我越来越愿意干一些不喜欢动脑筋的事。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时间,我忽然有些疲倦,想坐着呼吸一些比较新鲜的空气,于是急匆匆地去了酒楼的天井。 每次胸闷的时候,我都会来这里坐一会儿,我现在越来容易感觉累,就好像那种有低血糖的感觉。 看身体舒缓过来了,我便慢慢走向前台,此时买单的人已不多。 我便清理台面和搞前台卫生。这时电话铃声突地想起,刚想放下手中的抹布接电话时,吴君己把话筒拿起。 吴君只说了一个“好”就放下了话筒,然后跟我说:“陶小夭,经理叫你马上去他办公室。” 丢下抹布,去洗了个手,走去经理室,敲了二下门,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句“进来。” “经理,你找我呀?”我的声音不大。 “陶小夭,你对前台的工作还满意吗?”经理放下手中的笔抬起了他的头望着我。 我瞬间有点懵,不知道他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咋个意思。 “经理,我是不是没做好事情呀,你说,我以后认真改正。”我态度很好。 “我每次经过前台,都看你心不在焉的样子。”经理再次问我。 “经理,我还好,是我身体的缘因,我最近有点低血糖,不过没关系的,我不会影响工作的。” “那你就请假休息二天。” “不需要了,谢谢你,经理。我以后会认真工作的。” ”那好吧。” 我灰溜溜地走出经理室。心情又莫名其妙的变得压抑起来。 好在下班时间到了,我去打了卡便准备下班。今天是吴君值前台的班,她要全部的客人走了才能下班。 我拿起手机跟吴君说了句“明天见。”就走向酒楼外。 杉哥己在等我。 我走过去,沒有喊杉哥,而且突然间想要一种温暖的依靠。 杉哥把我依在他怀里,“小夭,你怎么了?” “杉哥,我没事,就是有点感觉累。” “那我送你回宿舍吧。”“好的。” 回到宿舍,开了门,便直接倒沙发上坐着了。 杉哥却拉开装苹果的箱子“小夭,箱子里没苹果了,你也不告诉我。” “有啊,我早上还吃了一个。” “刚好就这一个了,我洗了给你吃。” ”我不吃,杉哥你吃吧。” 杉哥洗了苹果后,给了我“小夭,你在家好好休息,我去买箱苹果回来。” 我吃着手中的苹果,发现这个苹果好甜。吃完苹果,我闭上眼睛躺沙发上。 可能不到一分钟我就睡着了,怎么会这么困呢? 杉哥买了苹果回来我也没醒,杉哥也没叫醒我,直到我突然醒了,才知道自已都睡了好久了,还睡得这么沉。 “小夭,你没事吧,怎么这么没精神。”杉哥关切地问我。 “沒事啊,女人的假期到了,有点疲而已。” “那就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看你。” “嗯,杉哥,你说给我礼物呢?” “你哪天好了,再给你。”杉哥点了我额头一下,就走了。 (2) 清早,似乎还在睡梦中,就被一阵噼噼啪啪的声音给弄醒。 爬起来,见是菱菱翻厢倒柜的,也不知道要干嘛。 我没问,洗了个苹果给她。菱菱也是个苦命的人,老是遇不上良人,性格其实还挺单纯可骨子里清高。 我本想找她聊聊,可总找不到好的时机。加上我自己事情也多,便一直看她一个人如此折腾的快不像我刚认识的她了。 看时间已近八点,我便开始了洗漱。 “菱菱,我们一起去酒楼吧。” “你先去吧,我不想吃早餐,我得清下东西。” ”那我给你留个菜包子吧,中午要站包厢不吃东西哪行。” “好,谢谢小夭。” 我换上工作服,便去了酒楼。 刚到酒搂门口,就碰上了经理:“经理早。” “陶小夭,今天心情不错哈,眼睛都亮了。” “谢谢经理关心,可能是昨天睡得好的缘故吧。” “还是年轻好啊,睡一觉就精力充沛。” ”经理,你也年轻啊,只是这语气有点到了秋色。” “陶小夭,你有男朋友了吧,昨天还病怏怏的,过一晚上,就如此快乐了起来,心情也如此明媚了,是不是谈恋爱了。” “经理,我去吃早餐了。”我飞一般地远离了经理。 吃早餐时,我想到杉哥要送我礼物。 它会是什么礼物呢,我好想知道,可我却问不出口。 吃着稀饭,嚼着包子,脑袋里老是想着这礼物会是什么呢? “陶小夭,在发什么愣?” “经理,你咋来这?” ”我咋不能来这,陶小夭,你在想什么?” “想什么?我没想什么呀!”我看向经理。 “你真没想什么?我看你是在想你男朋友吧。”经理投射过来的目光有些毒。 我低下了头,不再说话。今天经理怎么啦,老追着我问这个问题。 ”陶小夭!” “啊,经理,有什么事吗?”我瞪着眼睛看着经理。 “陶小夭,你谈恋爱了吗?” “经理,你问这个干嘛呀?”我有点脾气来了。 “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经理勤追猛打。 “我没有,沒有男朋友。”我才不要告诉他,我有沒有男朋友关他经理什么事啊。 “陶小夭,你不要撒谎,否则后果自负哟。”经理有些莫名其妙,像是在发神经。 “没有就没有,我吃完了,再见。”我端起碗就走。 ”陶小夭,你自已说的哈,你没有男朋友。”今天怕是见了鬼了,经理居然声音如此清晰地在食堂里说,难道不怕同事们听到吗?? 我好好的心情又沒了,这经理啥意思啊? 上次见他带了个女孩子来酒楼呀,漂漂亮亮的身材也单单廋瘦的,当时我和菱菱都说这女孩子应该是经理的女朋友吧。 (3) 中午杉哥发来个信息:小夭,我晚上要出差,我回来再去看你。你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要乖哦! 我回了杉哥一个信息:我知道啦,杉哥,你在外面要注意安全,保护好自已,也要吃好睡好,我会乖乖地等你回来。 晚上在宿舍我没事,手痒痒又想着写一篇日记。 最近老是想着写作这条路,凡是跟写作赚钱有关的话题一丁点都不想错过,从开始的踌躇满志到现在的想放弃又不甘,想再向前走一步又觉得太难了,毫无希望。 写作虐我千百遍,我待写作如初恋啊! 写到这里,大家也看出来了吧!这篇“靠业余写作,我赚了一百多万”,是真的,但它又是假的。 这让人比羡慕嫉妒恨还羡慕嫉妒恨,为什么别人不抱任何目的,就那么歪打正着的赚了钱了呢,而且还是一百多万哪!太励志了有冒有! 这近两年来不能说没一点收获,也不能说没靠写作赚到一分钱,但是跟这些时间的努力相比,收获太渺小,可以忽略不计那种。 那篇文章中的钟晓芹太幸运了,把她的运气分我一半我都会开心到飞起吧! 但现实永远太残酷,和梦想相差十万里。 人家写作还是一气呵成,想到哪写到哪,不打草稿不构思的。我呢,有时候连睡觉都在想情节段落怎么安排?怎么写才能吸引眼球?哪个时间段发布看的人会多一些?想的脑袋大头疼,结果写出来看的人还是聊聊无几。 流量为王的时代,每天迷迷糊糊睁开眼摸到手机就是看自己昨晚写的文章浏览量多少,粉丝涨了几个,哪怕涨一个粉心里也是安慰的,掉一个粉心里要懊悔半天,到底是我哪里写的不好,对方取关了?以后我得改正。 甚至有想查查到底是哪个朋友取关了,想私信问人家为什么取关,好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在哪里,但想来想去,还是要点脸皮吧!既然人家都不喜欢你写的文章了,何苦再打扰别人呢,问了人家还不一定搭理你呢,多尴尬! 文章最后几段,写钟晓芹竟然辞去了白领的工作,要专心写作,做个职业作家,而且还说下本书的版权出版社已经跟她谈好了,简直就是我理想中的生活啊! 一直梦想着有一天我能靠写作走向财富自由之路,但是为了自己不被饿死,还不敢专职写作。 纵然这条路再难,我依然相信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我依然激情满满。 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你只管努力,其他的交给时间。 而且我坚信有一天,我也可以跟钟晓芹一样,成为专职作家,得到一切自己想要的。 愿在这条路上苦苦追求的人都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4) 记忆是一扇生了锈的窗,只有越过那久远岁月的门楣,才能打开它。 深秋的夜晚风很大,透着些许的凉意,街上除了几个低头急走的路人,几乎看不到其它的行人。 马路旁有几片枯黄了的叶子被风簇拥着,一路跌跌撞撞地紧随着风,歪歪歪斜斜地努力奔跑着。 天色渐渐暗淡下来,借着昏黄的路灯,我紧走几步并裹紧了外套。 我无意中望了一眼夜空,它有些暗淡、低垂。远远的发现有几朵瓦灰色的云,正快速的从西北角的方向悄悄地向我移动过来,它们瞬间就把月亮給遮住了。 我的四周忽然一下子就暗了下来,黑漆漆的没有一丝的光亮,我惊恐的回头望了一眼身后,我的影子不见了?它消失了。 每个人的记忆里都会有几段珍贵的故事,它们或长或短;或许在你不经意之间的一点触动,它都会被你掀开。 总会那么一个人、一件事,占据你心底的一份美好记忆。或许许多年以后想起她,你还会久久地不曾忘怀。 记忆还得从一个电话说起。 晚上刚吃过晚饭,电话就极不情愿地响了起来,电话是我一个初中的老同学打过来的。 “小夭,你还记得郭彤吗?她得了重症,需要我们捐款。” “亮子,你说谁?让我想想,她咋了?” “郭彤,得了重症,她需要很大一笔钱来治疗,我们群里八十四人,目前捐赠一笔,昨天给你发微信没回,我想你是忙得没看到。” “昨晚我和她通了电话,我想问你一下,你要不要去看看她?目前还有几个同学没联系上。” “郭彤?咋这么熟悉的名字?” “你不记得了?她就是你小时候的影子啊!你俩从小学到中学总是形影不离的,我可以做你们的见证人。” “你还记得不?有一次中学时晚上放学,我们在公交车站等车,十几个人总是站在路灯下互相踩影子玩,然后我一不小心在你的影子上乱踩,嘴里喊着踩郭彤!!她气得追撵着打我,你还有印象没?” “我不记得了!” “如今她得了重病,需要我们大家的帮助。” “嗯!” “行!” “郭彤,你让我想想。” 老同学林亮的一番电话,搅得我的心如同这深秋里窗外的那缕风泛着微凉。 “她怎么会得了重症?” 想想,我的脑袋嗡的就大了,记忆的深处里,她是位健康、活泼开朗的小姑娘。 (5) 记忆里在我家老屋院墙的后面,是一大片空旷、荒芜的青草地,内藏有多处的水洼。 尤其是夏天雨水过后,繁茂的青草叶尖上,静悄悄地滚动着颗颗晶莹的雨滴,一阵微风吹过,草尖上的雨滴在叶片上颤动着滚来滚去,一个不小心就会跌落到草丛中。 看那些集满雨水的小水洼里,偶尔会有很小的鱼,大多数都是小爬虫之类。 你看它们扭动细小的触角,贴在水面上一阵急行,就像武侠小说里描述的水上飘。 水洼里由于多次集雨,再被太阳暴晒,墨绿色如稠缎般的水面上行走着几只小爬虫。那里曾是我和发小郭彤,在夏天经常从家里偷跑出去玩耍的好地方。 我们会从家里拿着我们自己独有的玩具,一个小塑料桶和一个尖形的小塑料铲。泼着水,铲着泥土,弄一身的泥浆。 傍晚时分,小小的塑料桶里会有几只小鱼、小虾,我们会在母亲的吆喝声里快步走回家。 那个时候,我和前院的郭彤上学放学都在一起玩,两个人几乎形影不离,从小学一直到初中。 “今天早自习,你身后那个坏小子顾军把你的椅往后移,亏我发现的早,气得我用脚也把他的椅子向后踢!” “你没发现他那样,一边挪椅子一边和我举拳头示威。” “哼!我可不怕他,惹急了我就告诉周老师去。” 晚上放学,郭彤和我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得开心。 “我听到了你们俩说话,可就是没听明白你俩说啥?” “结果还不都是一样啊?我不拦着你早都摔到地上了!” “啊?” “哈哈……” “你还笑,你该及时告诉我的?是不是你们两个联合害我?” “你快说?” ”怎么会呢?小夭,我比你大,我可是你小姐姐啊!” 看着郭彤和我并排走在尘土飞扬的放学路上,她的一只吊辫随着走路的幅度在左右摇摆,我的小辫子也跟着左右摆动。 记忆的画面里,两个背着双肩包的小姑娘,躲着机动车道上的车,行走在马路的一侧。 ”喜欢郭彤!” 这是记忆里我妈常说的一句话。她说郭彤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女孩子,嘴巴又甜,还非常懂事。 可我就不行,我不会讨别人喜欢,还爱闹个小脾气,梢有不满意,我就会撂脸子走人。这些毛病都是在参加工作多年后才改正过来。 认识郭彤应该是在上小学二年级的那个夏天,一个很热的夏天。 还记得那天下午我和哥哥,还有父母是坐着一辆三个轱辘的蹦蹦车一路颠簸着来到这个小巷子口,车子安静的就停在了路边。 记忆里的我抱着父亲的同事给的小白狗,一路哭咧咧地不愿意跟父母还有哥哥来新家,因为新家没有小朋友和我一起玩捉迷藏。 一脸的灰尘和颠簸使得我的胳膊、腿酸软,我极不情愿地被父亲抱下车,怀里抱着的小白狗在不安地舔着我的脸,它似乎在给我安慰。 当蹦蹦车停在个小巷子口时,我看到马路右侧站着一个扎小辫的女孩儿,低头在认真看着什么?鹅黄色的小纱裙被风鼓起好高。 我看见她手里拿着一截小树棍站在巷子口靠南面的那棵杨树下,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什么?手里的小木棍在不时地动来动去。 我好奇的抱着小狗跑过去看她。 (6) 茂盛的杨树,斑驳的杨树皮上,爬着好多黑色有着长长触须的黑色天牛。吓得我一下子蹦出去好远,我的小狗也被丢到了地上。 “你叫什么名字呀?” “别怕,它不咬人的。” “我叫郭彤,你看看,我都敢用手拿着它们玩。” 我刚一转身,看到她手里拿着一只黑色的天牛,两根细小的手指轻盈的捏着那只天牛肚子的两端,天牛头上的两条触须在不停的摆动着。 我被吓得哇哇大哭,快速躲藏到父亲的身后。 “丫头,别怕!不就是一只虫子吗?它又不咬人,人家小姑娘都不怕,你也不应该怕它,勇敢点!” 我被父亲从身后慢慢的拉到他的身前,看着父亲从那个小姑娘手里拿过天牛,也捏在手里,我竟然不害怕了。 “那个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你家就在这住吗?” 父亲的手里离我远远的举着那只黑色的天牛,他一边看,一边和那个小姑娘说话。 “你以后可不可以和我家姑娘玩啊?看你俩年龄好像差不多呢?” “我叫郭彤,读二年级,她叫什么名?读几年级了?” 那边郭彤像个小大人般成熟地和父亲说着话。 我家姑娘叫小夭,以后你多带着她玩,她胆子比较小,这样不行。你帮我把她的胆子练大点,我相信你们以后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这个时候我的小狗也回到我的脚边,我弯腰抱起了它,它在兴奋地仰头看着我,并使劲地摆动着它的尾巴,嗓子里还在呜呜的发出声响。 从此以后,我们真的成为了很要好的朋友,几乎是形影不离,除了吃饭和睡觉。 升了中学,我们还是在一起上学、放学,只是已经不在是同桌。后来报考了高中,才彼此分开。 读高中时,尽管各科学习繁重,可我们晚上还会抽时间打个电话,聊下天,说说彼此的学习状态。再后来由于功课的学习紧张,电话也很少打了。 只有放寒假或暑假不补课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 那个时候,这个小巷子已经开始动迁,陆陆续续的一些老邻居开始搬走了,我们家也不例外。 再一次放暑假回家时,听母亲说,郭彤家已经搬走了,郭彤还过来看过我的母亲,只是没留下什么地址,我俩失联了。 后来听母亲说,她进了一所金融学校。可那个时候几乎我们已经没有了联系,我再也找不到她了。 再后来是已经彻底的遗忘。 可是今晚,老同学林亮的一番话,让我的心久久地不能平静。他的一个电话又勾起了我对儿时的玩伴郭彤的美好回忆。 可令我难过的是,她如今重病在身,可我却一无所知。 忽然,我的眼前一片明亮,我抬头发现,那几片瓦灰色的云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它们已经飘远了。夜空上除了一轮明镜般的圆月,和几颗在遥远处眨着眼睛的星星外,寂静的夜色里,无一丝的声响。 只有一阵阵的微风很惬意的吹过,那树影的婆娑身姿,在皎洁的月光下摇曳。 又是将近子夜,起来活动活动了身躯,又洗了个苹果吃完,走了一百步,才爬上床睡觉:希望梦里有杉哥。 意外的惊吓 (1) 这几天老是碰上经理,所以今天我不想去酒楼食堂吃早餐了。 因想着好久未吃汤粉了,故下楼去早餐店打包了一份汤粉,又要了菱菱要吃的豆奶和油条。 快到八点半我们俩个才悠哉游哉地去酒楼上班。 这时我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我一听,一位陌生女子的声音,“喂,请问你是小夭吗?“ 我有些诧异,她是谁?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但我还是礼貌地回答:“我是小夭。“ “小夭你好,我是周杉的妹妹周雪。“陌生女子作了自我介绍。 “小夭,明天上午我要约你说点事。如果你不来的话,我就到你酒楼找你。时间八点,知道你要上班,所约你这个时间点,你看行不?“周雪听我嗯了声,便挂了。 我想不起她为何要打这个电话给我,这周雪真的是周杉的亲妹妹吗。 我想了想然后拨通了周杉的手机,却是盲音。 我又打了一个电话,还是无人接听。 这时我手机出现一个座机电话,我忙接了,一听是杉哥。 “小夭,我刚想接你电话,手机就沒电自动关机了,我现在在派出所,等下就要出勤了。你找我有事吗?” “我想你了,就想听听你的声音,现在没事了,你出勤时注意安全啊。” ”好的,晚上接你下班。88” 菱菱见我打完了电话,才问了我一句:“没事吧。” “没事呀,走,我们摘板栗吃去。”我拉着菱菱的手就跑。 可就在酒楼拐角处,还是碰上了经理。 “小夭,今天这么高兴,说出来,让我也乐呵乐呵。”经理目不转睛地直望着我。 “经理大人,我脸上有什么脏东西了,麻烦你告诉我在哪,我好把它拿掉。”我有些堵气。 菱菱插话:“小夭,你脸上没有脏东西。是经理看你长得好看,想瞧瞧你呗。” “小夭,你有男朋友了吗,你长这么好看,应该有男朋友了吧?”经理见缝插针地说。 “我没有,菱菱,我们走。” 我急速地拖着菱菱逃似地离开了经理的视线。 这一天因是星期一,订桌的客人不是很多,我便比较轻松。 第二天早上八点,我刚到酒楼,周雪已站在门口等我。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周雪,人瘦高瘦高的,穿一件米色春秋披风长衣,一头有型的长发,五官端正,但不算漂亮。 她见到我,试问道:“你是小夭吧?“ 对上了号,我俩便在酒楼一靠角落的座位坐下。 我给周雪泡了一杯青山绿水,双眼看着周雪,“你有什么事,这么急找我?“ “也沒多大的事,就过来看看你,听我哥讲了很多次了。” 我一听,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周雪接着说:“小夭,我知道我哥喜欢你。但如果我哥带某个女人来了我家,又不是你,……” 我听了之后,才明白啥意思,就说:“小雪,谢谢你。” 第二天,晚上九点,我和杉哥在我宿舍边吃毛豆边喝啤酒,话也越来越多。 可昨天周雪那个问题我还不知如何开口。 杉哥将一杯酒倒进嘴里,搖着头,“小夭,你是不是有话跟我说。 杉哥长叹一口气,“早几天,我在同学会上见到了陈丽。她那晚喝醉了,我们又都沒有身份证,就叫我妹妹送了张身份证。“ 说到此处,杉哥眉头紧锁,“陈丽有外遇,但不是我。那个男人叫李显,也是我同学。那天我们是同学聚餐,快吃完的时候陈丽的老公来了,举着刀子就朝李显砍。好在李显被旁边的同学拖了一下,那刀砍在凳子上,才没要了李由的命。女同学都吓跑了,几个男同学拖的拖李由,抱的抱陈丽的老公。他们叫我把陈丽带走。当时陈丽的老公像疯子。” 听完杉哥叙述,我明白了:陈丽和李显有外遇,被陈丽的老公知道,所以她老公提刀砍李显,匆忙之中杉哥把陈丽带回了家。 杉哥喝了一口啤酒又说: 早知今日,他们何必当初啊。 记得是那年草长茑飞的早春三月吧。 有天要下班时,李显给我打来电话,说请我到华龙镇吃鱼,他来接我。请吃晚饭,我当然高兴。 五点钟,我刚下搂,李显已在大门等我,当时车上已坐着陈丽。原本陈丽和李显就是一对,只是后来李显被一个女孩子追,陈丽知道了,两人吵了一架就分开了。 后来李显就去了深圳,直到去年才回,也没有找女朋友。 后来在一个他以前老去吃饭的地方碰上了陈丽,陈丽才知道是她错了,她后悔了。 陈丽要和李显和好,可李显说陈丽你结婚了,我们就只能做朋友了,要不连朋友也不能做了。 可那天回去后,陈丽就跟他老公说要离婚,房子和车子都不要,她和她老公结婚才三个月,她婚后才知她老公脾气不好,动不动就打她,现在还沒有孩子。 那天他们三人要了五斤鱼,三瓶红酒, 边喝酒边吹牛。酒过三巡,李显话多起来。 他指着陈丽笑说:“周杉,记得吗她是我们学校的校花啊,想当初,与她搭话都不敢。高冷美啊,谁想到我们后来还谈恋爱了。“ 陈丽酒量也不差,喝得与我们等量,此时白皙的脸上红霞一片。 她娇羞地说道:“杉哥不要听他乱说。当年李显是班上的学霸,人又长得很帅,还是团支部书记,暗恋他的女生不知有多少。“ 李显一听此话,哈哈大笑,“那你暗恋过我吗?“ 陈丽悄悄看了我一眼,见我微笑不语,借着酒意也将她当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我岂止是暗恋。有一天见操场上无人,我还给你塞过纸条,只不过你从小就是当官的料,怕有不好的影响,没有理踩我,弄得我热脸蛋贴了个冷屁股。“ 可能觉得一个女人对男人说这句话有点不妥,陈丽哈哈笑了起。我和李显也哈哈哈大笑起来。 吃完饭,免不了0K一下。我们又要了啤酒,相互碰杯谈笑。我记得我先唱了一首《千里之外》,李显唱了一首《成都》,陈丽唱了一首《我只在乎你》。后来酒劲上来了,我二麻二麻的就记不得我还唱了什么,只记得李显和陈丽在一起跳舞,好像还搂得很紧。 午夜一点过,我们才往回赶。 李显先送了陈丽,然后送我。车上,我问李显:“你和陈丽这个事情怎么处理?“ 李显很得意,笑着对我说:“上个星期同学会,我们留了联系方式。今天是我第一次约她出来。“ 我也笑着说:“看你俩今天那个亲热劲,恐怕要上演一场罗米欧与朱丽叶。不过你可千万小心点,不要玩得过火,否则,就怕到时你猫抓糍粑脱不到爪爪。“ 李显笑嘻嘻地说:“不会,不会,我会掌握分寸。“ 到家己是凌晨两点赶紧洗、刷、睡。 第二天上班后,我已把此事抛在脑后。与朋友吃顿晚饭,唱唱歌,这种事太寻常,很容易忽略。 但是,从那天以后,李显约我的时间少了。我隐约感到,这些时间,他都和陈丽在一起。 大约一个月后,李显又打来电话约喝酒。 我与李显左一杯右一杯喝着酒,两个人都不知如何开口,他在默默想着他的心事。 李显点上一支烟,说:“有件事我没对你讲。半月前,陈丽老公将她骗上车,说是一起去找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的事。陈丽心里暗自高兴,便上了车。谁知她老公一直高速开,又往石古开,开到昌山脚下才停下来。 看了看四下无人,她老公说,今天你必须说清楚,你到底还要不要这个家,到底还要不要我。如果你说不要,我就将车直接开上山。我们一起同归于尽。 陈丽知道她老公的性格,说得出做得出。她怕从此再也见不到我,所以,她骗她老公,家还是要。但是回到家后,她就跑到她妈家去住了,再也没回过她自己的家。“ 李显无可奈何地说:“杉哥,面对这么爱你的女人,你说,怎么能够说放弃就放弃,又怎么舍得放弃?不放弃又能怎样,我好悔呀。” 听了他的话,我感觉他面临的事情越来越复杂,处理不好,不仅会丢掉陈丽的命`,连他这一世都将背一个沉重的包袝。 更重要的是,很有可能搭上人命。作为他最好的哥们,我一定要救他,而且,只有我才能救他。因为,这种事他不可能、也不敢给任何人讲。 我很严肃也很真诚地对他说:“李显,陈丽对你一片真心,这点毫无疑问。她老公呢?难道对她的感情就是假的?“ 我喝了口酒,继续说:“你想过没有,如果她们离婚后,一个本来完好的家庭马上就会支离破碎?你和陈丽就会幸福了吗?既然已经错过,为何还要重蹈覆辙。 还有,你们俩的爱,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李显听完我的一席话,陷入了长久的沉思。 过一会,他抬起头,征求我的意见,“那你说怎么处理才好?“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你现在思绪混乱,我给你提三点建议: 第一、你回去想清楚后,再找个日子跟陈丽把事情讲清楚,必须承认错误。 第二、与陈丽分手必须果断决绝。但又必须讲究策略,以缓慢为宜。能不见面千万不见面。 同时,由于陈丽陷得不可自拔,有可能想不通走极端,你要有心理准备和应急措施,你不方便时,我可出面替你处理。“ 李显一直听我说完,不停点头。事情就这样定下来。 喝完酒,我们各自回家。当晚我俩未联系。 第二天上午,李显给我打来电话,高兴地告诉我,他与陈丽的矛盾全部解决了,对我再三感谢。至于如何解决的,他没说,我没问。过程不重要,结果好就对了。 李显又恢复了平静和安宁。 可是,李显担心,陈丽这边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这就像一颗定时炸弹,绑在他身上,早晚会引爆。 不出李显所料,过了不久,这颗炸弹终于引爆了。而且,爆得可谓惊心动魄。 有天周末,我外出参加朋友聚会,回到家已是晚上11点。我手机一响,打开一看是李显发来的微信。点开聊天栏一瞅,我立即惊愕地张大了嘴。 短信说:周杉,我刚才收到陈丽发来微信,说她发完这条短信后,马上割腕自杀。她一直住她妈家,地址天府街五十二号。我不宜出面,请你前往观察一下具体情况,然后即短信于我。致谢。此短信看后删掉。 我抓起车辆钥匙就咚咚咚跑下楼。 深夜车辆少,我一路狂奔,从西门到南门,只用了十多分钟。 到了天府街,我放慢车速,观察五十二号附近情况。没有救护车,也没有警车。整条街冷冷清清,只有几家卖冷啖杯的鬼饮食摊,在招呼零零星星的客人。 五十二号旁边有一杂货店还未关门,亮着昏亮的灯光。我将车停在店前,探头问道:“请问老板,陈丽妈住这里吗?“ 老板说:“是啊,你找陈妈?“ 我灵机一动,说:“我是陈丽的同事,给她送资料,明天上午她要用。“ 老板沉重地说:“送啥资料啊,她恐怕好久都上不了班了。“ “她出事了?“我急问。 “割腕了,床上、地上、身上都是血。幸亏她妈及时发现,否则,人都不在球了。不晓得她啥子事想不开,真是个烈女子。“老板叹息着,边说边摇头。 我也不想再多问。抢救陈丽的医院,应该就在附近的市一医院。我径直把车开进医院停车场,然后匆匆冲上二楼外科住院部。 我先到护士站,确定了陈丽就在此楼,而且是割腕。我问陈丽有没有生命危险。护士说:“发现的早,没有流太多的血。只给她输了400cc血,现在生命体症正常。“ 我连声说:“谢谢,谢谢。“然后找到她的房号,透过门上玻璃,见她身边有一个中年男子,像陈丽一样的脸型,我想应该是她哥,另外一个老太太,应该是她妈了。 我轻轻推开病房门,走进她的床边,对二人自我介绍,“我是陈丽的同事,刚才给她送资料,听杂货店老板说了这件事,赶紧过来看看。“ 我的理由合情合理,我的表情除了关切和同情,没有丝毫做贼心虚,二人收回了狐疑中略带仇视的眼光。 此时,陈丽睁开了一直闭着的眼,一看是我,便什么都明白了。也许我的出现,使她心里得到了安慰,她紧绷的脸松驰了一些。 她清楚,我来看他,是受李显委托,也代表李显对她的关心,表示李显心中还牵挂着她。就为这点点,她可能觉得今天流的血,受的伤,也值了。 望着陈丽鼻孔中的氧气管、床边的心电图、吊挂着的液体,和守着她的妈妈、哥哥,我心中不由深深感叹一一女人啊,为了一个“情“字,竟然敢面对悬崖,不管不顾,纵身一跳。从古至今,多少多情女子都毁在这个“情“字上啊。 我明知顾问:“阿姨,陈丽遇到了啥子事,严重到想不开的地步?我明天给领导汇报一下,让他和同事们都来看望她。“ 陈丽妈赶紧说:“不用,不用,她是俩口子一直不和,闷在心头,才做出这傻事。这种事丢人,请你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谢谢了。“ 看着陈丽妈有苦说不出的表情,我心里又涌出一阵酸楚,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这该死的所谓美妙无比的婚外情,连累了多少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们! 走出医院,我给李显发了个短信:割腕发生,已住医院,现已无碍。当此关键时刻,切切不可再与陈联系,让其逐渐冷静,慢慢自拔。 陈丽自杀未遂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之间的事似乎风平浪静了。可是,没想到,就在这风平浪静下,一场骇然大波,正在慢慢汇聚。 五月初,陈丽再次自杀! 如果说上次陈丽选择在娘家中割腕,还有吓唬和引起李显关注的因素,那么,陈丽这次自杀却是非常决绝。 几乎整个春天,陈丽都一直沉浸在无法得到李显的悲伤中,成天以泪洗面。春夏相交的暖风暖阳也驱散不了她心中的阴霾和凄凉。想起昔日与李显的缠绵深情,此时却无法唤回的情,她感到活着太难,生不如死。 五月小长假的一天,她再次给李显发了一个短信,“你好了。我未好。今晚自杀,从此,你我阴阳两相隔。“ 正与朋友在一百公里外龙峰峡度假的李显接到短信,急得要命,马上给我发了求援信息。 我对可能出现的情况作了分析:一、陈丽对李显的爱深入骨髓,即使选择死,也不会让任何人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存在,这对李显来说,是绝对安全的。二、陈丽如果已死,只能面对。三、陈丽住在母亲家,若被抢救,陈家人为了面子,不会再次选择一医院,而会选择就近的陆军医院。 第二天上午十点,我驱车直奔陆军医院。到医院后我赶紧到急诊室,咨询昨晚是否收治了一位叫陈丽的病人。 急诊室护士说,有,是一位服了大量安眠药的女士。被110送来。听说这位女士躺在对面锦江岸边草丛中,当时已昏迷不醒,被科大两位大学生情侣发现,打了110。女士被送往医院后,医生立即给她洗胃,输液。现在已苏醒,只是身体很虚弱。 我马上到医院小卖部给陈丽买了两提牛奶,往内科住院部急急走去。 找到她的病房,只有她一人躺在床上,两眼望着天花板发神。 一见我进来,她慌忙坐了起来:“杉哥,又麻烦你来看我。“ 我一见坐在病床上的陈丽,与往日竟判若两人。那张美丽的脸变得蜡黄,整个人瘦成一堆皮包骨。身穿一件黑长裙。看着这件黑裙,我顿时明白,昨晚她是决心死去,这件黑裙就是她的寿衣。 我问她:“你家里人呢?“ “没通知他们“她淡淡地回答。 今天既没有她的家人,又无其他人,我想,机会难得,无论如何也要好好劝劝她。 我对陈丽说:“自杀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两次了,你心里一清二楚,谁会这么关心你,才让我第一时间来看望你。这足以说明,他不是个无情无义的人。同时也说明他未亲自来看你,有多痛苦多无奈多情不由己。“ 我真心诚意地说:“但是,你们经历了这么多事,你也受了这么多苦,遭了这么多罪,你想想,换来了什么?又改变什么?换来得,只是你们双方痛苦不堪、忧郁成疾。俗话说,是你的,跑都跑不悼,不是你的,求都求不来。陈丽呀,你真该面对现实了,赶快从你的梦中醒来吧! 想想你的家人,想想你的父母,你这样做对得起他们吗?如果你用这样的方式离开他们,他们该有多么伤心。再想想你和老公,曾经也相爱,尽管已发生了了这么多事,他仍然不愿与你离婚,说明他心中依然爱着你。难道你就不能放下面子,主动与他重归于好吗?“ 陈丽只是默默地听我说,眼眶慢慢浸满了泪水,然后任它们一滴一滴流下。但,自始至终,她没说一句话。只是告别时,她哽咽着让我把我的手机号告诉了她。 出了病房,我长长地松了口气。我相信,陈丽一定会自拔出来。因为,我从她长淌的眼泪中看到了后悔,从她的沉默中看出了她的若有所思。 我想,在这场旷日以久的婚外情战中,陈丽拼死拼活,一无所获,她已经精疲力竭,已经太累太累。也许她会慢慢反省:这样执着坚持,到底值不值? 听杉哥讲故事一样地讲完,我还是心有余悸,他口中的那些像惊涛骇浪冲击我的神经。 过了一周,李显带着另外一个姑娘约杉哥和我到昌山旅游区度家村玩耍。我们两个女人在山顶湖中划船,他俩在湖边喝茶。看到这女子的一脸笑颜和李显的一脸惬意,我知道那事巳经成为过去。 这样多好,简单又快乐,幸福也会多很多。 眼前的女子肤白性情温婉,一笑便会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现在是市中心医院的护士,年龄才25岁,比李显少2岁。高矮胖瘦他们都好配。 昨晚做了个长长的梦 (1) 或许是酒精的作用,陪杉哥喝了点郎酒,结果做了一晚的梦,而且这场梦非常有触感—— 小夭的麻花辫上洒满了金灿灿的阳光,她在蜿蜒曲折的河边奔跑着,还时不时慌乱地望向天空。 天空中的阳光刺眼,少女从银杏树下走过,有几片银杏叶儿飘落。 回来的路上,有一处栽了几株腊梅的庭院。 庭院中心的桌子上,一支蜡烛在安静的燃烧,有几滴烛泪悄悄散落。小夭凑近灯火,用绣花针一针一针地挑着那烛的棉芯,可能弯腰有些累,便缓缓坐下来,盯着那支燃着的烛,看着看着,好久了也未曾移动。 不知过了多久,画面里出现了另一个场景—— 一座院子里,有一户人家。 小梅似乎觉察到了少女的动静,放下针线,走到床边俯身看周杉,少女轻轻地合上眼,假装熟睡,小头沒言语,轻轻地帮小一一掖紧了被窝。 小梅重新坐下时,小一一微微睁开眼,那盏微弱的灯火在她眼前恍惚着晃动了一阵。 周泽英俊的脸上,隐隐可以看到皮肤下不安份的胡子根基,小一一每每燃起摸摸周泽下巴的想法时,自已啥时候也可以长出胡渣,去喳喳小梅。周泽在讲对联,五月夕阳醉,三人迷离眼,这世界上还有这种随手拈来的对子,小一一觉得周泽好有才,什么都知道。 小一一不喜欢她自已的性格,喜欢自由,以为文字应该天马行空,但很奇怪,她记住了这不是对子的对子,多年后才明白,这根本不是对子,夕阳醉和迷离眼对的再工整,也只不过是个填字游戏而已。 据说,亊物都是有关联的,关键是你能找到那个点。更多年以后的一个雨季,垂垂老矣的小一一在房间独酌,透过江南朦朦的细雨和柔软的慈孝竹林,她看到了周泽刮净胡子的英俊面容,隐约想起那对子来,原来,夕阳醉确实和迷离眼有关系。 原来所有的字,都不曾凭空捏造,你想要懂得,就要有足够的耐心。 清早醒来,小一一看到床头柜上放着一枝银杏树节,有着灰褐色的枝干,和几片舒展的银杏叶,它只是静静的躺在那里,不知是哪个所放? 小一一在床头怔征呆坐了几分钟,最后咬咬牙,想着谁把这一折了的银杏放这里,她想找来一个小瓶子,放入一些水,然后再去河滩上加入一些沙,想把这枝折了的这枝银杏置在桌上,可以平添几分生气。 这样在这个有些沉闷的房间里不至于心慌的难受和孤独。 应该是昨天傍晚,小一一特地又去了那颗老了几百年的银杏树下绕过几圈。洗澡前,在掏出火机钥匙香烟钱包的同时,这一小截枯枝被遗落在床头柜了。 我们所见到的不一定是真的,就算是一小截枯枝,也存在很大的空间有无数不堪的想象,问题的重点在于,你如何将它们设计成情节,并让它们顺利成章地成为一体,相互印证。 清晨,小一一不得不接受小夭的嚷嚷,鸭棚里发现了好几枚蛋壳,其中一枚鸭蛋沒吃完,她把它放在一块切青菜的砧板上做样品,非让小一一下楼来看。 那枚鸭蛋上还粘着新鲜的鸭屎,碎裂的很不规则,朝阳透过一只装青菜用的竹蓝,在砧板上留下许多镂空的棱形。小夭说肯定是黄鼠狼做的坏事,小一一有不同的看法,黄鼠狼吃蛋,一般只会咬一个小孔,从孔中把蛋液吸得一干二净,小梅气急时,忽略了这个细节。 小一一想起那两只落魄的流浪狗来,它们经常窜入院子,不久前还被小夭狠揍过一顿,哀嚎着落荒而逃,小一一没那么狠心,就前天它俩钻进围鸡用的尼龙网,小一一也没落井下石,还好心地帮助它们脱离了网阵。 这破碎的痕迹,不像细致的黄鼠狼干的,更像是饿急了的流浪狗的手法。 小一一保留了自己的疑惑,沒有发表意见,这事儿和一截枯枝有本质的不同,你可以轻易地区别一枯枝和是折了的枝条,却没办法断定,到底是黄鼠狼还是流浪狗偷吃了自家的鸭蛋。 各有各的看法,小夭对,或小一一不对,又或许都不对,只是,流浪狗也好黄鼠狼也好,都没有申辩的机会,就算是冤案,也只能无奈地接受。 时光真好,历尽千帆后,你总是可以把你的经历相互贯通,你见过的,不一定是真的。 2019年的某一天,夜归的小一一远远望见自己房间里亮着灯光,透过薄薄的窗帘,灯光变成模糊的桔黄色,映出了窗棂的方格来,窗外,一株记不清种了多少年的蜡梅在盛开,因了灯光,在夜色中犹如一幅金黄的剪影。 小一一想起少女时代做过的梦来,铺天盖地的油菜花,母亲在昏暗的灯光下织花边,父亲蹲在地上不停忙碌着编竹器,它们可以换取微薄的收入,以换取些许裹腹的粮食。 母亲掖好了盖在小一一身上陈旧的棉被,坐回凳子时,那盏豆油灯扑闪着晃动,把周杉的脸映的彤红。 其时,月光照亮了长木条子做的窗棂,和窗外盛开着的蜡梅,那个叫小一一的少女,偷偷睁开明亮的眸子,出神地看着月光,在心里默默想,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可以停下手中的活,来陪我一起睡觉呢? 对了,就是现在窗前的这株不知活了多久的蜡梅,在这样可人的夜色里,你可以把它看成浪漫的温暖,你,也可能会透过江南安静的空气,看到一个多甲子以前的抵力前行,那种压抑的,无法表述的温暖。 所以,你可以把枯枝误认为是折了的银杏枝,认为夕阳醉和迷离眼是绝配,也可以随意地臆想黄鼠狼和流浪狗做的“好事”。 数十年前,一位少女,就着昏黄的灯光,望见月光下满树盛开的蜡梅。 如今耄耋之年的小一一越过满树盛开的腊梅,望见房间里昏黄的灯光,恍惚间,灯光下还有两个忙碌的人影,周泽的脸,被光,生出重影。 小夭的梦里又有了长琴。 很久远的一个年份了,长琴出世,翁老爷极开心,吩咐仆人到虞山掘银杏,植于园中。据说银杏辟邪,意长寿。当日,翁老爷赐树名“避过”,从此,拥有这名字的银杏注定了和翁家大小姐有了关联。 银杏很喜欢翁府,假山亭阁,丫鬟如云,贵宾迭入,丝竹长盈。翁老爷气度不凡,时时折扇轻摇,朗笑而过。偶尔,银杏也可以看到长琴被奶妈放在推车里慢慢走过曲折的回廊,不过推车上蒙了层薄纱,银杏看不清长琴的脸,只有她清脆的啼哭,一次次告诉我她的所在。我觉得这样的日子很好,并且以为会长久下去。可没到一年,翁老爷高中,被朝廷委以重任,携带家眷赴京为官去了。 银杏在庭院里寂寞地存在着,什么也不是。十年后,银杏的枝叶越过院墙看到了对面的虞山,银杏才知道变得强壮高大了,才发现自己渐渐不惧风雨了。 银杏激动,原来可以改变,可以有向上的方向。 20年后,银杏探出了院墙,青山在目,墙外鹅卵石铺就的马路上不绝的马车,过往的各式人物……银杏还看到街对面的小药铺扩展成了大药店,店老板是个胖子,新近又娶了媳妇…… 又经历几多光景,庭院内却杂草丛生,一片荒芜。里里外外的种种变化让银杏茫然,然后,渐变冷酷固执,银杏只想继续长高,高过这个城市的方塔,这样或者就可以望到长琴了。 终于有一天,翁府的沉寂被打破,来了数十个劳工,一天时间,翁府变得纤尘不染,鎏金溢彩。 第二天,长队的马车缓缓进人这条街,前面的官差举着'回避''肃静'的木牌鸣锣开道,在翁府前停下,就看到仆人从车上扶下长须飘飘的翁老爷,他朝侍立于旁的知县大人微微颔首,然后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抬头看门匾,良久,才说了一句话:30年啦!! 那天夜里府内张灯结彩,官宦商贾.文人雅士云集,桄筹交错,热闹非凡,醉了岂止八九个,才知翁老爷在京做了大官,现虽告老还乡,还是少不了拍马迎合之人。 三更过后,客早散尽,老爷披了件大衣踱到银杏面前,长立良久。 银杏不知道老爷为什么不开心,银杏也不开心,因为银杏没看到长琴。 那天夜里老爷房中的灯亮了一夜,第二天,客厅换了幅中堂:“三十载任浮华,六十岁知沉寂”,横批是“避过”。是老爷的笔迹,“纵横跌宕”豪放却内敛,别人永远学不来的。 翁府又恢复了三十年前的景象,银杏却再无法习惯这样的繁华。老爷竟然和银杏一样,郁郁寡欢,时不时默默在我面前,一年后,老爷病倒了。 夏末的黄昏,整个虞山被绚丽的云彩笼罩,太美。山就显得特别深邃;有微风拂过,伴蝉声隐约起伏,让银杏的心极不安,这样的不安是银杏三十多年来从没有过的。 街那头急急驶来两部马车,直奔翁府,从车上匆匆下来的少妇使我有亲近感,一行人进府后少妇被丫鬟引到老爷房前,良久没动静。银杏隐约明白了,她就是长琴,这种隐约加上银杏三十年的等待,让银杏空空的心又被填满了……。 第二天清晨,长琴在丫鬟的陪伴下,走过曲折的长廊,轻挪小步,在银杏面前站定:这就是“避过”?她自语。而银杏惊异于她的美丽,无法言语。长发微挽,眉若游鱼,目未动自流转,鼻小挺拔,唇朱欲滴,绯颊含春,臂嫩如凝在袍下似露非露,成熟而不失童真。长琴啊长琴,你竟然也知道银杏,那我这三十年的等待,又能算什么? 长琴在的日子,银杏是最快乐的,每天她都要来看看银杏,偶尔会抚摩银杏粗糙的身体。但是在她大大的眼睛里,银杏明明看到了不快乐,永远隐藏着不易被人发现的忧郁。傍晚,她还会搬来椅子,和丫鬟在树下下棋;有时,一个人对我说着她的心事,原来,十多年前,老爷就把她许配给了新科进士,现在她的相公在沧州任知府,公事繁忙,并且另有新欢;而她在一次踏青时爱上了一个叫“青山”的书生,这爱在她心里,让她欢喜让她忧……我始终酸酸地沉默着,因为银杏只是棵树,虽然银杏知道“避过”和长琴之间冥冥中有关联,虽然银杏多么希望长琴一直在翁府,因为银杏是树,从1671年5月25那天起,银杏在这里没动过。 注定是个迷乱的深夜,长琴摇摇晃晃到银杏面前,她明显醉了,可她还是举起手中的瓶灌着,听不清楚她在说什么,好象提到了“青山”。当她把酒倒在银杏根上时,于是我第一次知道了酒的味道,猛烈而炽热,灼痛了银杏的每根纤维,随之而来的是兴奋和快乐,银杏不由的想飘起来,想离开银杏伫立了三十年的地方。这时长琴扑到了银杏的身上,她的嘴唇出奇不意地印过来,银杏没法回避;她的舌头滑过银杏平整的树干,似乎有什么纠缠隐藏在其中,如潮;银杏想回应,可银杏只有一种僵直的姿势,银杏觉出了狂乱的激情,在这行将毁灭的夏夜发泄。 夜深,银杏也觉出了长琴的疲惫,银杏不明白她复杂的情感,并且最后,她狠狠地咬下一块树皮,一丝极微的疼痛侵人树心,再一口,又一口……直到有液体流出,是她的血,又甜又咸又涩,那丝疼痛连绵着游走于银杏的纤维。再后来,她倒在树下,沉沉睡去。整整一晚,银杏身上特殊的气味为她驱赶着昆虫的侵扰。 关于长琴的点滴,银杏都记得特别清楚,第二天清晨,长琴慵懒地靠近银杏,凝视着银杏身上的伤口,和伤口上很淡的血痕,眼中慢慢有怜惜的温柔,伸出柔软的手,轻轻抚摸着那伤口,神情有说不出的落寞。那丝隐约而真实的疼痛,因她的抚摸,随着血丝,又缓缓地流经银杏的纤维,银杏第一次知道了疼痛和快乐可以同时存在。 就在这天中午,老爷撒手了,临去嘱咐,把他埋于虞山北麓,向北可望沧州。哀伤长时间地笼罩着翁府,银杏看不到长琴,银杏知道她的悲痛,银杏希望能为她分担,但银杏只是树,只能无言。 沧州知府来了,有点象药铺的老板,更胖更高点,肚子微突,银杏没看到他脸,只能想象他作为官者的沉着。 8天后的清晨,长琴才又一次走向银杏,面无表情地看着银杏的伤口,银杏却可以看到她心中的哀戚和哀戚外快乐的成份。银杏还是没能懂她的思想,事实上银杏和长琴之间也没有多少来往,银杏对她的了解也甚少,有的只是隐约注定的相通。 银杏看到了这个美丽的女子张开了双臂,而银杏的臂膀从来都张开着,是银杏永远值得得意的姿势。长琴紧紧地,紧紧地拥抱着银杏。 银杏真实地感觉到了她的身体,温暖而柔软,银杏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努力地体会着,银杏要记住它,因为我是树,因为银杏知道,这样的拥抱,银杏不可能再有…… 长琴走了,银杏似乎看到她用眼睛和银杏说了声再见,银杏目送着马车离开,银杏竟能感觉到长琴在车内,频频回望。“长琴,银杏是一棵树,不管你走多远,回过头来,银杏还在这里等你;就算银杏死了,树根还在。”银杏很想说话,但不可能,银杏是树,树心里在想,长琴听到了。 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一百年……银杏已习惯了沉默,习惯了固执地慢慢往上长,习惯了默默把思念埋在心底;银杏也习惯了在雨天流泪,习惯了在风中轻轻地笑;银杏习惯了寂寞,更习惯了将痛苦和快乐搅和,还习惯了,那个伤口时时柔软而隐约的疼痛;当然,最习惯的是银杏知道自已是一棵树,一直在翁府大院等待,没离开过半步。 三百年过后,鹅卵石早变成了水泥板路,街道却没有从前的繁华,几乎看不到行人了。三百年来,很多人拥抱过银杏,可顽固的银杏只记得一次;三百年来,银杏尝到了不少酒,可银杏只记得一种酒的味道,是很猛烈的白酒。 三百年来,银杏受到的伤害很多,但是我只记得这一次。这段时间,银杏的记忆一直不停地往复重叠着,银杏有预感,自已快不行了。 2001年夏天,是5月25,午后的太阳热辣辣的懒,街对面一家烟杂店里在放流行歌曲,是阿杜的《坚持到底》,银杏有点迷糊。这时,街那头走来一个女子,长发披肩,黑色的T恤衬得她的皮肤很白,她走的很优雅,手中的蛋糕随着脚步微晃,似曾相识。再近点,细眉大眼,是长琴,虽然她换了衣服改变了形象,虽然300年了,我还是一下认出来了,银杏又紧张了。 银杏长呼,但是没有声音,高跟鞋在水泥板路面上清晰的声音压过了音乐,震撼着银杏的每根错结的根须。经过银杏身边的一瞬,她睥了眼我前面的石碑,银杏知道那碑上是什么:银杏国家一级古树名木树龄 300年。人们不知道银杏的确切年纪,除非锯开银杏的身体看银杏的心,可银杏清楚的很,我1671年2月初2出生在虞山,1671年5月25被搬到翁府,到现在银杏足足330岁了。“300年?”银杏听到长琴喃喃,抬头看了下银杏苍老的容颜,微微笑了下,那笑很灿烂,银杏觉出了快乐中的疼痛,可随即,她转过头去,没改变行走的方向。 “长琴------”银杏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嘶声长号,却还是什么声音也没有。其实,此时看到的长琴是小夭。 奇迹出现在银杏的绝望后,长琴突然停下了,缓缓转身,正对着银杏,十米,就十米,她静静地凝望着银杏。渐渐,银杏看到了300年前长琴脸上略带忧郁的神情。 没有风,所以银杏纹丝不动,时间在瞬间停止,远处汽车的喇叭声,近处的音乐……好象在突然之间消失。 “长琴,你知道吗?我思念你有多深?知道吗?1671年5月25我就喜欢你了;知道吗?1701年夏天我发觉,我是爱你的;知道吗?300年前我想说的话:我是一棵树,不管你走多远,回过头来,我还在这里等你,就算我死了,树根还在。” “长琴,你可曾,喜欢过我?哪怕一点点。” 银杏没办法计算和长琴对望的时间,十米,已让银杏觉得很近,很近。 终于,长琴若有所思地走向银杏,仔细地看着银杏,象在回忆什么,然后伸出了她细腻的手,触摸到了银杏的树疮。300年了,这伤口一直没痊愈,现在已经烂到了树心,一被触摸,那疼如丝,很清晰地直达银杏的心。银杏突然流泪了,天没下雨,银杏怎会有泪?但是银杏就是要痛哭,就是忍不住,有泪水喷涌。银杏很奇怪地看着那伤口,那伤口在流血。“避过?”长琴轻轻地说了两个字。银杏的记忆回到从前,那个狂乱的吻,那个真切的拥抱,和那丝痛苦的快乐。 银杏的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急速地流,银杏低头看到我的伤口鲜血如瀑,染红了长琴,染红了整条小街,这血又一路狂奔,经过西门大街,直达虞山,染红了半边虞山,和大半个天空。 长琴:你知道吗?我是“银杏”,老爷叫我“避过”,我曾告诉你,我叫“青山”,而你的前世是一株腊梅。 我大叫一声,醒了,对面烟杂店还在放着:前世烟雨里,你眼角的怜惜…… 已是黄昏,太阳在山头显得很大,染红了半边天空。原来是梦,怪不得,天不下雨我会有泪流,怪不得我的伤口会流血,怪不得,300年后我还可以看到长琴。 梦里有太多的景象和人物,那是我在今世都想不起的景物和人。 梦里我也不知我是谁,依稀记得这可能是我前生沒去过的那座山,前世的姐姐和朋友们都还在那山上…… 今夜无语 不想做任何事,找找书读吧。日子每天战鼓一样地催着,都沒有好好呼吸的自由时间了。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读这样的圣经时,口气就像一个年老的审判者,严肃而得意。仿佛他不是世人,其他人都是世人。 世人,世人是谁呢?艺大师说得很简单很干脆,在这世上活着的人,都是世人。我们高谈阔论的时候,常常用手一指,就把自己和世人之间划出了一条界线,于是,世人都是这样: 自私,俗气,虚荣,贪婪,爱比较,夸张,浪费,好胜,攀比,无节制… 无疑的,我们这些动不动就说“世人,世人”的,就成了那个与世人不同的有资格来品评世人的人,无形中我们逃避了“世人”最不好的那些概念,仿佛我们可以置身事外,不受“世人”那十宗罪!”的控诉。 《人间失格》里,这一句话,如一重锤,敲中了我们发昏的脑袋: “所谓的世人,不就是你吗?” 它的原意也许不是我所领会的意思,但是我们单独看这句话时,我愿意理解为:我们都是世人,天下乌鸦,一样一样黑。 在教会生活这么多年,世人,这词还是有固定的概念的。我们通常认为“世人”其实就是不信主的人。他们硬着颈项,不肯承认神的存在,这也不信那也不信,就信眼前有钱能买到什么,就信权力至上,就信官大一级压死人,就信一切用眼睛看得见的东西。 神是看不见的。灵魂的事也是靠体验和深度感觉的,这个浮躁的社会,这群骄纵的世人,他们没有耐心来想这些。 是的,这样子说“世人”的概念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不是“世人”,并且很自然而然地跟世人之间有了一道“分别为圣”的界线………事实上,在真正的世人的眼里,我们这种自以为是的人,还不如“世人”呢! 所谓世人,不就是你吗?没想到,你还不如这“世人”,可怜啊。 昨晚陪一合作多年的同行喝酒,他还顺带了他的一个朋友,我们也顺便叫了刚从老家那边过来的发小——牛贩子,于是,四男一女五人围了个桌子涮起了肥牛,席间,男人们的话越说越过份,我听着这群“世人”的谈话,只是笑而不语。时不时我会插一句,他们终于开始注意我。 最后,那个同行阿吉终于靠近我问我一句:“小夭啊,听杉哥说你是喜欢读圣经,你说,真的有神这回事吗?” “你觉得没有吗?”我问。 “我觉得不可思议,居然有那么多人信!”他说。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居然有那么多人不信!”我说。 “小夭,你说到底有没有神?”他还是追问我。 “你若相信我说的,我就告诉你,你若不相信,我告诉你也没用”。我永远是这么说话的。 他们都笑了,阿吉带过来的朋友说,他朋友的老婆还是溪东堂的牧师……他看到过太多跟他传福音的人,那些人一碰见他,就是送书啊邀请去教会啊要为他祷告啊没完没了热情得让人想逃。 他说,小夭,倒是你,你怎么不会像他们那样?你怎么不说你学的那一套? 我说,因为我不如他们…… 他们又笑了……既然有那么多人跟他们传过福音他们都不信,我今天再呱啦呱啦讲许多,无非是让他们更加厌烦。我才不会开口,福音并不廉价……你问我,我当然会回答,但叫我主动说起,我再说一次,我不是他们眼中的那群宗教狂。 这样,我就心安理得地不主动传福音,保罗说“我若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哈哈,我若是怕有祸我才传福音,我觉得,我传的又是何等的无奈的福音呢? 因此,比起他们眼中那群传福音的人,我简直不像个有信仰的人,在他们看来,我应该还算是另类的“世人”,而他们,却是正宗的世人:对信仰充满好奇,同时又反感又排斥,想知道些什么,却又不想把宗教的束缚放在自己身上…… 世人都有这些担心,就算是书生,他会天天读圣经,并且他总是站在一个文学的角度来和我分享神的话,我和他讨论信仰的时候,他还是会有所保留地说,我去找教会看看,如果感觉不太对,希望教会不要强留我…… 世人也都是这么固执的。我嘲笑世人的时候,我自己也是这么固执——难道不是吗?因着他们的反感,我几乎很少说信仰的事,这不是顺从他们吗?因着他们恐惧说教的那一套,我就尽量不说教,这不是一种迎合吗?在写文的时候,我太多的笔力都在扯那些世俗的蛋,生怕一触及到信仰别人就对我另眼相看,这两年来,我写了几篇能荣耀神见证主的文章?极少。 所谓的世人,不就是我吗?我甚至还不如一般的世人!因为他们之所以成为我们眼中那有“十宗罪”的世人,是因为他们还不知道神的道,我这个深谙神之真道的人,却故意装作不知,是不是更加“世人”更加不堪呢? 在同学群里,我发现了以神之道要求自己反思的另外“十宗罪”,我的天,对照后,十条罪状我简直条条有份……可怕之极! “基督徒不冷不热的十大征兆,我们都来对照看看吧,看哪一项是说你的⋯ 1、你终日思想世上的事过于思想关于永恒的事。 2、你将剩余的献上,而不是先把当奉献给神的献上。 3、你经常只有在迫于无奈时才会想到寻找神。 4、你说你相信神,但却活得好像他不存在似的。 5、你说你相信神,但你却不努力去更认识他。 6、你寻求人对你的接纳,多于你寻求神的接纳和肯定。 7、你很少或从来都没有与他人分享你的信仰。 8、你将你的道德标准放在跟别人的比较上,而不是放在神的话语上。 9、你的生活方式实际上和世上其他的人没什么分别。 10、你只是想认识基督到一个它可以拯救你的地步,而不是到足以让他改变你生活方式和让他做主的地步。” 我很佩服那提出这“十宗罪”的人,不知道他是否有几条可以对上号?我就是担心,我们高高在上总结出这些高标配的时候,我们自己,都配置好了吗? 我也是,我能操心好自己的信仰生活就很不错了,为什么还担心别人呢?为什么总是能大言不惭地将自己置于一个更高的地位?所谓世人,不就是你吗?不就是……我吗? 你有什么不开心的,赶紧说来听听,让我们大家都开心开心……… 自从大家都知道了这句关于人性认知中最经典的话后,我再也没听别人说起过不开心的事了。只要聊天,都是开心的。都很顺利。都很平安。生意都很好,身体都很健康,都跟新冠没有关系,基本都在旅游,家有高三的孩子都考上了大学,都在平安稳定幸福自由中迎来了2020美好的秋天。 果然一派大好。面对如此一派大好,看来,我没法开心了——那种坐享其成的开心没有了——我再也没法在别人的曲折和坎坷中找到**点,那种靠幸灾乐祸变幻出来的快乐是没有了,彻底没有了。现在是要靠我自己创造快乐和开心的时候了,尼玛,这太难了。 找不到参照物,汽车不知道自己是开动的,小溪不知道自己是奔流的,同样的,找不到可以与之pk的人,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呆板的还是生动的,也不知道自己是应该开心的还是应该郁闷的。大家都说不好的时候,我挺平衡的,因为我也不好啊。可是大家都说好的时候,我慌了,他们都好,我好么?我好像没那么好。 生意像发神经似的,有一天没一天,一天累死你一天闲死你。人家一天賺的钱够我们一月花销的。我们一月賺的钱只够他们一天喝酒的,这是一种怎样的区别?干别的不行,拉低GDP水准的事不在话下,我想寻开心,这能算一条么?这能叫我开心么? 关健是我这般一耷拉,别人更开心了!他们纷纷从我这里找到了快乐和自信的支点!比如小白,打听到我的身高后,她就乐呵呵地心安理得地做起了白富美,比如小草,给我看了她的房车后,我就更加沮丧无趣地让她赢了个气场,比如大师,一圈游记下来后,我就知道了她的女权地位不知要高出我多少倍…… 如今要是把这不开心说出去,她们得更开心了,哦天,蛋蛋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地弄疼的,悄悄地疼着还不敢声张。别问我是男的还是女的,我就是想像得出,蛋疼的滋味是怎样的。  飞飞说得对,上图这思考者会思考什么呢?还不是在思考到底穿什么衣服出门吗……最后他还是光着身子。我们一天在想些什么呢?就是在想我有哪些地方比别人强……结果都不会比别人强,于是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思考者永远光着身子,而我们,永远赤裸着思想,赤裸裸地想比别人强,赤裸裸地想靠着别人倒霉来给自己充点精神食粮。 好痒痒的人性。好可怕的潜意识。别人的痛才可以给自己止痒,找不到止痒的家伙,我们的蛋就疼了。 幸福是比较出来的………那种比较真的很不靠谱。因为跟谁比太关键了。有没有想过其实跟谁比都没可比性。可是不比,又感觉不出幸福的味道。我为什么总没有幸福感?因为我实在知道这幸福其实就是麻醉自己的一种状态…… 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很清醒。清醒地活着,清醒地疼着,清醒地比较着,在差距里被鼓舞着,又被伤害着,时而安慰自己,时而抵毀自己,所以你们总是会一边看到我的励志,一边又能看到我脏话连篇的颓废,激励别人是想知道自己有多虚伪,被别人激励又是想知道别人有几分真实,我就是这么搞事的。 幸福的人不会随便搞事。因为他事事满足,事事如意啊……请听我说,幸福指数很高的地区,你可别指望那里有深度好文,有扎心好歌,有冲击视觉震撼灵魂的绘画……但是,美景美食不会缺,异乡人的叹息和梦想也不会缺。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永比我们知道的事情多,比如眼前这个八面威风的穿制服的家伙,他在执法,那么威严那么高冷,谁知道昨晚又有谁在他脸上唾过一口沫呢? 都在找差距。都在找平衡点。都在私底下试着这样想,假如我是马,假如我是王,假如我是刘……结果我们都会很扫兴,很落寞,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成为财富的最强积累者,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们。 自以为是的心理引导者会这样告诉你,要这样想:幸亏我不是新冠患者,幸亏我不是在叙利亚,幸亏我没有在黎巴嫩的爆炸现场路过,幸亏那个守候在重症监护室的人不是我,幸亏那个换肾的不是我,幸亏那个失踪的不是我的家人……这样一想,你就会开心了,不由自主地开心了。 我会呆呆地看着自己的照片,像是看别人一样,并且,我会思考,这个人是谁呢?为什么会有这个人?正好是这个样子,这种身份,这种头脑,这种命运,给正在思考的“我”来演绎她,来感受她,来经历各种的爱与恨,悲与喜,好奇怪。 活着有很多奇怪的事。不是吗?其实我们都很想讨论我们从不敢公开讨论的事,比如性,比如被虐心理,比如我是谁,比如死亡,比如此刻别人心里在想什么。因为不敢讨论,这些事越发显得神秘,而我们的认知,在一些误区中越陷越深。 比如老是听一些老人说老了会淡漠性的事,好像比较厌倦性生活,并且老是以一幅嫌弃那种事的样子,所以就误导了我们年轻人的认知,以为老人真没有那些性生活的事了。而事实呢,应该不是这样。但具体是怎样呢?又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只能等自己一边老一边去知晓。 大家都死死地裹紧这些事的真相,像捂紧自己的私处一样,让本该敞亮的东西变得扑朔迷离,然后,留给那些爱思考的人去涉险。 我会一个人呆呆地想这些事,常常想起,不由自主地想起。想起上帝的创造,想起祂为什么要安排这些男女之事,又把这些事搞得神神秘秘,做得说不得,说得又说透不得,有小孩在场说不得,男男女女不熟悉也说不得,几乎没有一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场合,来讨论这些实实在在每天都要面对的事。 那就让人无穷无尽地去想吧。 活着最快活的事,在身体上,难道不是性这个事吗?我讨厌人类遮遮掩掩,但我更讨厌有人敢毫无遮掩。我盼望大家都能大大方方说这个事,但是因为罪性无处不在,我们不可能赤露敞开了,所以就讨厌别有用心的故意说起,也不敢听别人高谈阔论说起,谁可以理解我这种无法调和的矛盾心理呢? 我的脑思维,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延伸到“我是谁”这个可怕的问题上。我在想,别人会不会像我这样呢?是不是也这样莫名其妙地在想这些问题?独处的时候,我常常抽离一个“我”出来,思考另一个“我”是谁。 这个思考,常常会让我顺便延伸到终极问题上,比如死亡。这种思绪能指导我去做很疯狂的事,但我会很快把两个“我”重合,回到现实当中,不敢发疯,也不让自己发疯。 爱思考是一件很危险的事。完全不思考的人很少,只要有思考的能力,我们总会有一些思考。思考基本是没有结果的,它只会把人带进一个更深邃更无边的黑洞中。有人突然醒悟过来,就不会继续把自己置入那种境遇中回不过神来,而我,喜欢记录这个过程,找不到结果没关系,我思考过,我是这样思考的,这很重要。 我说爱思考是一件危险的事,是因为我们有人会在无边无际的无知中回不来,回不来的人就疯了,不可知的世界是存在的,你敢去碰,必死无疑。 所幸,我回得来。我想过不回来,就让思绪这么无限地延伸下去,让自己疯……疯子,就是这么诞生的吧。 我知道人的一生会做许多不合时宜的事,会说许多不太恰当的话,如果可以选择,很多人愿意选择删掉,不但想删掉自己的,还想删掉别人的。 我才不是那个爱删掉自己东西的人,但,我却是那个常被人建议说删掉吧的人。 因为我说得多,写得多啊。多说多错,少说少错,不说没有错,我说得多,写得也多——不说我从前怎么爱发朋友圈那些事,单说我后来写的文章,真的,从亲戚到朋友,从不关别人卵事到与别人有些相关的事,不知道有多少人对我说过这样一些话:删掉吧,不写这个吧,不好吧。 老实说,对我说这话就等于挖我祖坟。书写过程中,感觉不合适的,我都已经删掉了,我想发出来的,和已经发出来的,都是我特别想表达的,我就从没想过要删,你叫我删掉,这等于就是否定我,是叫我重新回娘肚里的感觉,我心里自然是特别反感。 这不是偏执,我愿意接受别人提出的修改意见,接受用另外的表达方式来代替,但是你硬生生叫我删掉,我就恨上你了。 有些人也没怎么关心过我写作的事,却偶尔会蹦出来一句“写这个干什么”? “不要写这些……”“删掉吧……”包括我一些长辈,有时提醒我不要写家庭矛盾的事啊,生活中那些比较没面子的事啊,我都会反感,我是不会听这些建议的。老人不懂文章事,甚烦人,其他人不懂,更烦人,我心里没少骂过娘。 这些否定的话,叫我删掉的话,某人说得最多,他就是那个身后永远有一桶冷水时刻准备着,随时可泼我的人。发个朋友圈他都有疑虑,从不点赞就算了,总是感觉我做得不对似的,怕这怕那,说生意好怕人家眼红,发生意差又怕人家笑话,生活中的事一发出来又觉得我这是太闲……总之我没有做合适过。活得这么怕,为什么不死掉呢?人家就没得话说了是不是?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有发朋友圈这些事,早知道这么格格不入,就像是两个走在最极端的人,如此水火不容,一定是不会走到一起的。 我总认为,活着没有故意搞事,事也会来搞我们,你不说你生活中的那些高高低低深深浅浅的事,那些事还是存在的。谁没有呢?为什么会怕别人说东说西呢?真以为别人会很在意你过得怎么样怎么样啊?要知道,这个世上,真正在意你的,只有你自己,你自己的事,也只有你自己在意。 爱你的人在意,那是关心你。想搞你的人在意,记住,他在意的耐心绝对不会超过你的恒心——尤其是像我这种持久能恶心人的人,早把那些想搞我的人恶心死了,我还怕什么呢? 倒是这些不痛不痒时不时叫我删掉些什么的人,像虱子一样让我反感,别惹我,我根本不在意那件华丽的外袍,随时可脱掉,你咬谁去? 我什么都想说,说的东西都是真实的。我说的时候我痛快了,就是这个好处而已,因为不说出来我会痛苦,我说完了你还叫我删掉,叫我收回去,你不是想我痛快,你只是叫我痛苦,并且比一开始不说更痛苦。 人生每天都有莫名其妙的事发生,又逃不掉,只得憋屈自已,我写我的字,你别看就行! 突然有些想离开酒楼 (1) 一早起来,忽感肚子饿,洗濑之后便想洗个苹果吃,结果箱子里空空,看时间还赶得急,换了工服,便提了这空了的苹果纸箱往楼下走。 咦,今天酒楼咋这安静,不过我也没想太多,毕竟此时我沒有力气去想。 快到食堂,才看到三个同事在吃早餐。 我照样只拿了一个肉包子和一碗稀饭,还有一小碟榨菜。 忽然发现我的工衣上没有工牌。 “菱菱,你还在宿舍吗?”我打电话给菱菱。 “在啊,小夭你有事吗?我快出门了。” “菱菱,我的工牌忘记了,丢在宿舍,你帮我找找。两个地方,床头柜上,洗手间的架子上。” ”嗯,我去看看啊。我拿到了,出门了。” “菱菱,还有肉包子,需不需要帮你拿一个填肚子呀。” “好吧,谢谢小夭。” 我挂了电话,安静地喝着稀饭。 忽然手机铃声又想起,一看是的陌生号码,便懒得接。 那号码又打来了,接通电话直问:”你是谁呀?” “哟,今天心情不好啊。” “杉哥,你换手机号了啊,你哪天回呀?” “我下午会到家,晚上接你下班呀。” “好的。”杉哥终于快回了。 我走出食堂直接去了菱菱的包厢。 我把还是热的肉包子给她,我也拿回了工牌。 然后回到前台,准备接班。 ”小夭,你要下午1点才上班,咋现在就来了。”同事笑着问我。 “我都忘了,那我就回宿舍了啊。” 我今天咋回事了连上班的时间都搞错了。 不管了,那回去睡觉吧,免得下午来接班又没精神。 走至酒楼拐角,却碰上了经理。 “经理好。”这次我大大方方地先叫了他。 “陶小夭?你这去哪里?不上班吗?”经理一抬头,见是我,一连问了几个问题。 “经理,我是下午1点半的班。”我老实地回答了经理。 “小夭,能跟你好好讲几句话吗?” “经理,有什么事你尽管说。” 经理:小夭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经理,你怎么一见到我就是这个问题呀? 经理:你就回答我有沒有啊。 我:经理,你要给我介绍对象吗? 经理:小夭,是这样的。我有个表哥比我大一岁,身高1米76,长得也比我帅。有次在柴门的时候看见你,后来向我打听了你二次,问你有没有男朋友?我答应了他,问问你。你现在告诉我,你有没有男朋友。 我:经理,你吓我呀,你这么好的表哥,咋会看上我?! 经理:要不我现在叫他过来,你们一起在这酒楼吃个中饭,你自已跟他去说。小夭,你帮帮我,成不成就这一次,下次我碰到你决不问你这个问题了,好不? 我:经理,我有男朋友,只是还沒确定这男女朋友的关系。真的,你问宋菱菱,我们三个还一起吃个饭呢。 经理:真有男朋友了,那你上几次都还说沒有。 我:我怎知你问是为了这个呀,再说我有没有男朋友跟你没关系呀,所以我不想告诉你。 经理:陶小夭,你跟我表哥吃个饭也没关系呀,我帮你们点几个菜就是,这样的话彼此多个机会不是吗? 我:也行,刚好我中午沒地方吃饭。 经理:那我打电话给我表哥了哈,中午你十一点到这酒楼的大厅105号吃饭,我们三个。 我:好,谢谢经理。 (2) 我回去洗了个脸就躺床上,玩了一把消消乐就睡着了。 一阵手机铃声把我给吵醒了,”小夭,经理叫你快来酒楼,我不知道什么事,你快来吧,我有点忙,挂了啊。” “嗯,我知道了。”我看手机上的时间都上午十一点四十五了。 我麻溜地起床,洗漱了一下,擦了点脸霜,画了眉,涂了口红,还是穿上了工服,下午要上班,难得换来换去。 十二点前,我赶到了酒楼大厅,我一看经理旁边坐着的那个男人心里有些发慌。 怎么会是他呢? 二个月前,我端了一盘赠送给客人吃的水果往柴门走,因为天黑又下着雨,我只顾走路,沒想到会碰上一个客人。 当时吓我一跳,盛水果的盘子也随之跌落于地,我惊慌之中忙着找扫把,只说了句对不起就走了。后来柴门的同事告诉我,那个盘子跌下去溅落的瓷片弄伤了他的脚踝,还出了血。 真不该答应经理来吃饭,这下怎么办呢? “陶小夭,还站那里干嘛,快过来吃东西。”经理巳经看到我了。 我只得走至桌前,靠着墙边的位置坐下。 ”这是我表哥赵智,这是陶小夭。”经理用手指点了一下算是给我与他做了介绍。 ”智哥,上次真对不起你,我去拿了扫地的来你就走了。今天在这跟你说声对不起。” “哦,这事都过去这么久了,不必说了。” “嗯,那谢谢你了啊””我站起来,准备走,这气氛太难受了。 “经理,那我走了啊,下午还有班。”我转头对经理说。 “好,那你走吧。”经理可能也觉得气氛太压抑了,就答应我走。 “陶小夭,你又想溜呀。”赵智的话我有些不舒服。 “表哥,今天小夭真的还要上班。”经理帮我说话。 “行,那喝了这杯,就不说了。”智哥还要我喝酒。 ”我下午要上班,喝不了酒呀。”我有些急。 ”喝完这杯酒,你就可以走。”智哥一点也不想放过我? “那就这一杯,经理你得帮我记着:只喝这一杯。”我面向经理。 这一杯白酒,还难不倒我。小时候妈妈经理酿酒,我是喝过的。 我端起酒杯,仰头就喝了下去。我坐下,夹了二筷子西兰花吃,又扒啦了二口饭,完了我得走,这个智哥不好对付。 “智言,我喝完,可以走了吧。”我说完就拉开登子,想走。 “今天我爽了跟别人的酒局,就想来见你一面,而你又有多不情愿。”智哥生气了,可我没不情愿呀,只是想离开。 ”经理,我可不可以走了啊,”还是得走,这人惹不起。 ”智哥,还有十五分钟我就得上班了,真是不好意思。我酒也喝了,你看我可不可以走了。” “行,可以走。但必须答应我有下次,这次喝酒吃饭这么匆忙,连话也没讲几句,太不真诚了。” 乌云压头顶,我才不想有下次,跟这个人喝酒太闷了,不想再约了。 其实这一杯酒真不会让我醉的,可此时我晕乎乎的,突然有一些记忆在大脑里涌出来—— 那一年,桅子花开的季节,我家又熬酒了。 有风有月的夜晚,你说带我去看影,那是个白衣飘飘的年代,心情如清风明月般轻柔飘渺。 那一年,走过去才知是传闻。 晚上杉哥来接我,我心情依然不好。 他一只手轻轻地搭在方向盘上,风口上的手机,连接着蓝牙,另一只手随意翻点自己的喜欢音乐,趁着红绿灯的片刻。 音乐还没选好,后面车辆想起了鸣声,于是随机播放,发动车子,跟随前进。 熟悉的音乐响起,带着这个雨天特有的味道,在这个封闭的移动的小小空间中弥漫。 (3) 那首动人的歌《我要找到你》,很多年前,他就特别喜欢,直到今天。 其实我也喜欢这首歌,可生活像这无数的叶子,任无尽的风席卷着,有的向上而去,有的向下狂奔。 那些已经落在车道上的叶子,似乎不甘心,随着车流呼啸,跟着车尾,爬起来抖动,还未安静下来,又被后面的车辆再次唤醒。 难道秋天就这样到来,不知不觉地降临世间嘛,她一边想着,一边观察这种情形。 突然几片叶子,像利剑一样直射到前玻璃上,响起“嘭嘭”的声音,幸好有防风玻璃,只是透明的感觉,吓我一惊,仿佛锯齿一样割过皮肤,心里隐隐作痛。 好顽强的叶子,趁着生命最后的存在,拼命地撞击,回应它生活过的天地,同时这另她感到莫名的伤感。 还没留意成长,就到了这个年龄,还没体味夏日的疯狂,就已经到了秋天。 夏季就这样匆匆结束了,她想着,过些天还会有更多漫天挣扎的叶子,不过也没什么,四季更替,生命轮回,都是再正常不过的自然现象。 车流慢慢变得稀少起来,离开了城市。稍稍打开一点车窗,让大自然新鲜的空气吹进来,即使漏进来一点小雨,也没问题。 正好清醒一点,让风儿顺便也带走独处和音乐带来的感伤。 没饭吃,没住所,还是没有一点事业成绩,都还好,有什么可伤感的呢,她摇摇头,自言自语“没什么的。” 一向乐观自信的她,又岂会让一点初秋的景象扰乱自己的心,依照她的个性,这种情形也只会逗留片刻,在心里挥一挥手,远离这份无奈。 夜幕低垂,歌声,小雨,还有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不管伤感与否,都还要前往那个目的地。 我也记得,我也还为那些岁月涂鸦过诗词,当然不过是玩玩。 “夭妹妹妆安”,听到这句我笑了 想要喝杯酒,在这夏风入帘的夜里 静坐窗前,看远处星火点点 那吹笛的白衣少年,会在哪一抹夜色里 笛音绵绵,唤情思深深 也许一墨书香可以深谐其音 迫不及待地找出已落了尘埃的书籍 也不知多久未曾好好读一本书了 内心已粗糙成风中那棵千年的树 布满了荆棘全是现眼的脉络 不怕啊,杯中的红酒迤逦开来 便成一个可以书写的故事 在如此屏息静望的夜色里 默念一首久远的情书 让入帘的风裹着红红的衣裳 轻舞一段柔软时光…… (4) 那一年,那一抹青涩的记忆,在岁月里沉寂。暮然回首,那些爱过的人,痛过的事,都已变得云淡风轻。重拾往事,与风同行,守着一次次的承诺,等候着彼岸明月。 月光如水,如散落的芦苇花,缱绻着往事的欢笑。固守着窗外的一轮弯月,任心事蔓延。青石板的巷口回荡着熟悉的歌声,巷头的墙上,藤蔓上都留有你风飘过的痕迹,那朵墙头微露的蔷薇,绽放最后的笑嫣,收一星点的快乐,书写在绿色的日记中。 有风的声音吹过河畔,夹着落花的残香,落日无声地消散在天际,世界回到当初的安静。落叶散尽,携一片徘红的叶子,隽刻上你的名字,在红尘中,让它随风…… 时光的年轮里,懵懂的你我,那羞怯的笑容,定格在相识的瞬间。美好,在风的记忆里,镶嵌成永远的爱,不管身在何处,亦不管彼此心灵有没有归属。斑驳的岁月里,平添的风霜,哪一道是你最初的心伤!多年沧桑、青涩的回忆,停留在风惊过的季节,落红深处,一份馨香,袅袅了浅浅的情缘,轻轻的诉说,添香思红袖,斜阳醉芳菲,拂过光阴的弦,弹奏一帘幽梦,默写唐诗宋词,描摹水墨丹青。寸寸情长,不离不弃,相约人生,与风同行。 时光中,你那听风的少年 蓝天下,你挽高高的发髻,在有风的路口等他来做你时光中的王子。 岁月兵荒马乱,红尘颠沛流离,唯他在你的时光中如一匹草原上欢腾的马儿,日日饮露为晨,沐夕以眠。 一路打趣,有时也静待花开,守季节如春。 一直努力地想要安放生命中的种种,于是你想去繁花遍野的庄园采几株玫瑰来芬芳你的日夜,可是他指着叶子告诉你:它在等风。 于是,你知道了他独自一人去山野是为了追风; 于是,你知道了他爬上高高的树是为了采风; 于是,你知道了他整日整日像雕塑般地立在旷野是为了等风来。 红尘纤陌,诵经千篇,也无法求回自已的圆满。 你嘴角的弧度延伸成沒有边的海平线时,便放了手让他去听风。 (5) 一个人,一份职业工作时间的太长,估计都会像我一样,会多多少少在某一个时间段出现一些倦怠。 起初的热情,期待,规划,在岁月的有意无意的洗涤下,慢慢地退化成了本职。 不是说一个人的毅力不够强,而是有的事淬炼了时间和人情,就变得没有起初时想象得那么高尚,疲倦期,心累期,总是要经历一段,才能重新拾起来时的那束光。 工作如此,写作如是,生活亦逃不过这样的循环,没有什么好与坏,只是在不好不坏的心情中磨去了棱角。 许多年后,棱角依然保持分明的人,要么刚强如斯,要么淡然处事。 在接受与不接受的时候,都是深思反省之后的选择,没有对错,一切只为了让自己内心好过一点。 清晨,看到他们的时候,然后对比一下自己的工作环境,就会突然发现,原来幸福真的是要有比较,才会显得更加分明。 珍惜,知足的字眼,会随着出现在脑海里,回想一下,对比一下,心中的那丝倦意便开始消散了。 我找了一个角度,蹲在地上,拿着手机开始拍他们工作忙碌的样子。 开始的时候,也许是工作投入,他们并未发现我,直到随手拍了好几张后,老人家终于察觉到了。 他说:“你在拍照啊?” 我点点头,笑着告诉他:“嗯,拍你们上班的样子,很好看!” 和父亲一样的年纪,看到他们用铁锹铲东西的样子就会想起多年前读书时,父亲工作的样子。 那时,读书在外看不到他具体工作的模样,但现在想来,当初也应该是这样顶着夏日的太阳,流着汗水,脖子上搭着毛巾的。 看着这样的场景,心会存一些柔软,为他们,更为那些年为了儿女拼命工作的父亲。 而现在又多了一些庆幸,因为父亲终于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和精力了。 不用再像这些老人一样在原本退休养老的年龄,无法呆在想去的地方舒心颐养,为了后代,为了自己,只能继续这样辛苦作业了。 想着他们的辛苦,我就在想他们的年纪估计干不了多久了,那么将来这些布满汗水的劳作,该由什么人来继承? 90后,00后,在蜜罐中娇养的一代,是否能做得了这样的工作? 答案或许是不能,但无法靠学业和知识吃饭的成年人,总是会有一天为了谋生,会学着像这样负重前行的。 也迟早有一刻会明白,快不快乐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只要不经常品尝苦涩便好。 想好了,等暑假工作结束了一定要出去走一圈,不论去哪,去见没见过的人,去看没看过的风景…… (6)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位痛苦的人,他是一位诗人,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我知道他一定还在被病痛所折磨,一定还在大地上行走,一定还在深夜里哭泣,一定还在阳光下微笑。 诗人天天都在和身体做着斗争,有时候咬紧牙关,有时候在地上翻滚,更有时候歇斯底里。 家乡没有了,被滚滚建设的洪流彻底地瓦解,父母没有了,只有山头上迎风摇摆的白色哀旗。 诗人去了繁华的北京,在建筑工地上,那是真正的搬砖,没有一丝的矫情,睡在城市的地板上,不过,有空的时候他还在读诗。 后来,诗人去了北方,游荡在麦田之中,但是那里没有诗意,为了生存啊,日复一日的劳作着。 再后来,诗人还去了南方,他去那里求医,得到了人生中最无价的友谊和人间最美的爱情。 其实这一切都和我没关系,我没那样的人生,直到有一天,我买了几本他打折不能在打折的诗集, 如今这些诗集跟随我从一个城市流浪到另一个城市,跟着我住到一个地方,又搬离,去往下一个地方。 痛苦的诗人啊,并不是在传递着那份可以令人人绝望的崩溃。正相反,他一直都在爱着,爱着万物,爱着大地,爱着天空,爱着生命和无所不在的真谛。 我很忙吗?我很累吗?我很贫穷吗?每当我莫名地感到迷茫和困惑,我都被自己无知的情感而羞愧。 刚刚翻了几页,我就忍不住地颤抖,我的心随着每一个文字而震动,我惹不住开口去轻轻的读着,读着那一份真诚,赤诚和无所畏惧。 我欠世界很多,不知如何偿还 我欠路很多,每天踩着离开回来 什么人铺的,都不知道 我欠房子,供我睡觉吃饭写诗 供我寂寞痛苦,更供我幸福 虽然是别人的,不是自己的 我欠农民,吃的粮食和蔬菜是他们种的 我欠制衣女工,穿的衣服是她们缝的 我欠祖先,读的书上的字是他们创造的 安慰我心灵的诗,是他们写的 我欠太阳和月亮,他们轮流照耀我 不让我沦落黑暗,我欠春天 年年送给我温暖,我欠夏天 把天地都打开,让我飞,我欠秋天 她的花谢了,又拿出一地落叶 任我践踏,我欠冬天,无数老人死了 使我懂得生命,我欠陌生人 他实际上是另一个我 我们擦肩而过,他脸上的笑我从来不及珍惜 据说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爱的奇迹,我一直都不太相信,我也很难付诸于行动去爱自己,爱他人,越来越不理解爱是什么。 无地自容啊,此刻我看着我的鞋子,我的衣服,我身边的一件一件物件,随着诗人给我的那份心,我真的欠这个世界太多太多。 很难相信,我们的诗歌总在寻找华丽和隐晦,总在想表达一种伤感和无奈,都是这个时代的错嘛,都是这个物欲横流的代价嘛。 我距离诗歌越来越远,趁着这个傍晚时分,我又翻起手边的一本诗集。 远方的诗人,你还好嘛,你还有药物镇压那种疾病嘛,我知道它在一步一步地侵蚀着你的躯体,多少年过去了,你的消息越来越少,就连网络上都查不到了。 这就是在酒楼的日子,没有激情和理想,要靠着填字来过日子,真想离开了…… 一阵风过,我又回到前生 (1) 一阵风过,我又回到前生 呼呼的风在夜晚的竹林上空盘璇,吼叫。 彭山近日格外的云雾遮掩,即使没下雨,出外如果不带伞,也能把衣服湿透。 上官鸿儿背着包裹踏上这片人声沸腾的地方。她看了看自己身上略显湿的衣服,有些不自在,得赶紧回家。 上官鸿儿这次去良山找她的暮云珂哥哥蓝姬姐姐,是有决心的。只是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薄弱,不得不打道回府。 为了不想让娘亲担心,上官鸿儿想着如果有看到买衣服的店铺,还是要换掉身上这件能拢出水的衣裳。 刚好一抬头便看见街市的左边有一间店铺,门庭里穿出涌进的都是女子,便掀门帘而入。 里面搭在架子上的衣裳真一个多,上官鸿儿转了一圈,便从衣架上拿下一件浅蓝的广袖长裙,腰间合上的地方有流苏金线。 换了装,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瞬间便多了几份水灵的模样。 掌柜的老板娘一个劲儿地说好看合身,如量身定做的一样合体。 于是付了老板娘银子走出店铺。 又去找买马的地方,想着今天吃晚饭之前一定要赶到家。 上官鸿儿只好又沿着青石板的路往巷子深处走去。想着一路找有些盲目,还不如开口去问问这街上游走的人,说不定能早些时间知道去哪里能找到马棚。 想起曾经跟上官宇儿和司马霆他们出来时,哪样哪样都不曾让她操心,还对她呵护备至,如今想出来一趟,真难。 跶跶跶,忽听见马蹄声声由远至近,上官鸿儿忙退至店铺前,若是被奔跑的马儿撞上,可要丢掉半条命的。 上官鸿儿一回头,有四匹高大威猛的马儿卷着尘土奔来。 咦,那女子啥意思,不要命了吗,还在巷子中间慢悠悠地走,她听不见马蹄声吗? 随着一声:“你找死呀。”那女子应声倒地。 可是马还是急驰而去,那女子也缓慢地爬起,似乎被马吓倒在地也并不当一回事。 此时的她还在想着要在彭山找一处地方安置下来,等见到她的彭斯哥哥,两人再一起想办法赚钱,慢慢在偌大的彭城站稳脚跟。 心中一点一滴编织着美好的未来,她和彭斯哥哥许久未见,二人一直靠着书信来往。 彭斯哥哥在信里说他在彭城过得很好,只是沒时间回去,也不想回去了,但偶尔还是会寄回去一些钱,让彭素素好好过日子。 可是信里从来没提过接她的事,彭素素还是有些不放心,就一个人跋山涉水地来了彭城。 她写信说她来了。 彭斯回信,约她断桥相见。 雨,连着下了几天,她匆匆向掌柜请假,撑着油纸伞赶到断桥边,步履匆匆,肩膀和裙边都湿了。 彭斯见到精心打扮的彭素素,好想告之她真相,又担心她放不下他。 彭斯一咬牙就说了:“素素,对不起,我已不爱你了,我们到此为止吧。” 毫无准备的素素一听这话,只呆呆地绝望地看着他撂下一句话后决绝转身。 (2) 但不过几秒素素又不顾浑身湿透,追上他抓着他的手半跪在地上问他为什么不要她了。 彭斯艰难地开口:“一户千金小姐喜欢上了我,我们半年前就生米成熟饭了。” “你不会这样的,……”彭斯冷冰冰的话语让素素觉得陌生而残酷。 她扑倒下去,沾了一身泥。 掌柜的见彭素素高高兴兴地去回来却一身的狼狈觉得奇怪,晚上特地把饭送上来,敲她房间门迟迟不应。 不详的预感,掌柜大力推门而入,只见一道白绫,上面挂着个人…… 彭素素醒来发现自己还活着。 掌柜告诉她,:“因你回来时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令她有些担心,便稍微多了个心眼,结果……” 得知一切的素素苦笑,没想到平时抠门的的掌柜这回对自己这么好。 “姑娘啊,别在犯傻了,为了个负心汉不值得!” “你怎么知道?”素素虚弱地支起身子又被掌柜按下嘱咐好好躺着。 “老娘我也算是过来人,你每天点灯提笔写信,出去拿信回来那心花怒放的模样我会没看见么?女为悦己者容,你买的那好看的衣服平常不穿,就今天说出去见个朋友才穿,那朋友想必就是你的心上人吧。” “是,我们在家乡时有了婚约,可是如今……”脸上的失落不言而喻。 掌柜拿来一袋银子,“这是你这几天的工钱。拿着这些钱要么走要么留,重新过日子,别为了那个人白白浪费自己一条命,不值得!” 老板的好意打动素素,是啊,他已经不再是自己的彭斯哥哥了,还念着他有何意义…… 彭素素觉得掌柜给自己的工钱多了,为了报答她多做了十日才离开彭城。 那日素素离开时,巷子的马车上有一老一少两个男人。 “怎么样,她好端端地离开了,你也算是了了一桩心事了?”老男人是彭城一个铁铺老板,数年前收了个徒弟便是眼前这个叫彭斯的人。 彭斯是遭受了一场路霸的毒打后几经辗转流落到这,刚开始打铁人收留他的时候是因为他受伤严重,如不救治,必性命难保。 后来总算是保住了命,却已不能行天妻之礼,所那日见彭素素不得不狠心说了几句伤人的话。 这些年因为放不下彭素素,就拖着一直不开这个口,既然她亲自来了,也许缘份便到了头了。 彭斯心里其实怪难受,他也想留她,可终究又怕害了她一世。 打铁人似欣慰似遗憾,闭上眼睛,苍老声音悠悠道:“人各有命啊!” (3) 扯的太远了,那日在彭城所见的四匹马上坐的人就是上官蓝姬,暮云珂,暮云粱,司马霆他们。 我当时只是看见他们一闪而过,未曾好好去看他们在马背上的身姿,更没去打量那四张入世倾城的面容。 还因那下午关注了那个差点被马碰伤的叫彭素素的姑娘,一时忘了去寻找买马的地方,所当天色快入夜时才发觉忘了去买马,却又不敢一个人在晚上回家,毕竟需要四五个时辰。 所便在彭城留宿了一晚。当第二天买了马回到家时看见他们,上官鸿儿就再也控制不了情绪地哭了出来。 想起那几日姐姐他们去爬山,我独自在山脚等待的焦虑不安和饿得肚子都贴上后背的饥饿感觉,那是真真的不好受啊。 一个人在山脚下总是无端地猜测他们在山上会怎么怎么样,那三天时间也想着要不要爬上山去找姐姐他们,又不敢真正地去爬那座陡峭的山,因为怕没功夫又怕摔下来,一命呜呼就完了。 回到家见到他们上官鸿儿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要娘好好地准备顿饭,她要和他们喝酒吃饭聊聊想念,聊聊这几日上官鸿11来来回回在外折腾的心情时的那个心慌。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上官鸿儿又可以有人陪骑马打趣逛街玩耍赏梅了。 此时坐在屋檐下的上官鸿儿,好想写字作诗,感谢上天保若她的一家,让他们又平安又健康地回到家。 上官鸿儿拿起笔奋笔写下,一气呵成: 经由一团岁月,兵荒马乱之后,归于平静。 我坐屋檐下,听风呢喃: 远去一山峦,草木茂盛,阳光正好,花儿怒放。 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姑娘,经常撑一把透明的伞在有白雾的清晨于林间游走。 也许她是森林里的公主,一袭白衫,高高挽起的发髻,娇艳的明眸皓齿顾盼生辉。 也许她是这片树林的蝴蝶精灵,看她轻柔的步履在草儿上轻走,像极了翩翩起舞的蝴蝶。 风儿还在念念不休,像读一本入世的经书,轻婉地声音如诉如呤。 曾经这片山峦也来过一白衣少年,飘逸俊秀,阳光明媚,带着相机,带着画架,带着食物,带着帐篷。 那是一个雨后的响午吧,万丈阳光照耀树林,那片光金灿灿,你惊叹这世间有如此美妙的光景,于是你和树共舞,亲吻鲜花,摘几株狗尾草在林间狂奔跳跃。 至累至无力气才停下那欢乐的呐喊,依树而坐,眼睛依然游离于草木花瓣上那折射着光的雨珠。 你撑起画架把惊鸿一瞥,把雀跃,把这一片光,把这一团岁月都画了下来。 风此时陷入沉思,又似在努力忆起往事 那阳光灿烂的响午,四个骄健的身躯一晃便入了山林。 美丽的姑娘为了心中的不舍独自等待,独自领悟这几日的风雨日晒…… 哎哎,实在编不下去了,算了,不写了。 看娘是否已把饭菜准备好,上官鸿儿今儿个得好好陪姐陪哥哥他们喝上几杯。 可暮云珂为什么直接就回家了呢? 那暮云珂明天会不会来我家看我呀。 上官鸿儿好是期待。 “娘,爹爹又哪去了?为什么爹爹老是这么忙啊?”我今天突然想到:我要是有一匹自已的马那该有多好呀!想问爹要爹又不在家。 “娘,上官蓝姬呢,她还在睡觉吗?!哥哥和司马霆也不见人,到底都去哪了呀?” “他们都随你爹爹出去了,我也不知你爹爹他们干嘛去了。” “啊,他们都不在,那我还是回房算了。” (3) “青桃,你去帮我弄点吃的来,我现在就饿了。”我还郁闷呀,总感觉一个人一样,孤零零的,好寂寞呀。 “小姐,你是吃饭还是嘴馋了。”青桃问。 “随意,有吃的就行。” “好的,小姐,现在也到了吃饭的时辰了。” 我躺在窗前的摇椅上,闭着眼睛,想不知有多少天未见到暮云珂了,也不知道他明天会不会来看我? 突见暄哗声,我抬眼一望,不由大吃一惊:想曹操曹操就到。 可我此时又懒得动了,闭上了眼睛,假装睡着了。 因为我确实不知道第一句话该讲什么,还是由他来讲吧。 奇怪,刚才明明是他传来的声音,怎么现在又鸦雀无声了呢? 我好想立即跑去前院探个清楚,可又怕他也是故意弄没了声音。 说不定他此时就躲在门后,等我一推门,他就进来了,我必须忍忍。 然而都这么久了,还不进来,不忍了,我得出去看看。 一路小跑去庭院,才知是我家门前的小商贩起了争执。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掀翻了常年在我家门口摆摊的老人的小板车,骑在老人身上,边挥拳猛打,边破口大骂,“老家伙,叫你坏规规。“ “别打了,人家那么大年龄了。“ 一些声音都在呵斥那中年男人,可那中年男人根本就听不进去。 还放肆地挥舞着他的拳头,本来心情不怎么好的上官鸿儿,变得更加烦燥了。 “放开!“上官鸿儿一脸的不厌烦,但仍尽量克制要爆发的情绪。 “不放!“他强硬回答。 “放不放!“我怒吼了。 “不放!“中年男子歇斯底里狂叫。 说话间,只听“噗嗤“一声,我的竹棒被他抢走还一脚就踩烂了。 这下,我被彻底激怒,立即飞起一记“扫膛腿“,将他直接扫翻在地。 围观群众一阵叫好。 中年男子恼羞成怒,一骨碌爬起来,挥拳向我打来。 上官鸿儿瞅准他出拳时,顺手来了个“苏秦背剑“,将他右手反扭在背后,往上一提,他立马疼得嗷嗷大叫。 上官鸿儿把他朝前一推,“滚!“ 他踉踉跄跄跌了几步,站稳后,立即滚到了他卖菜的摊位。 见他滚回去了,我便对围观的群众喊道:“散了吧,散了吧。“ 嘿,未曾想,这事还散不了。 (4) 上官鸿儿刚站在门口,邻居便急促地对我说:“你看,你看,他在干啥子?“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一看,心中“格蹬“地跳了一下。 只见这中年男人从摊上拿起一瓶白酒,“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光,然后对旁边一位年轻男人悄悄耳语了几句,接着,抓起人家铁器摊上的一把菜刀,咬牙切齿,冲了过来。 邻居慌了,赶紧推上官鸿儿,“快进屋藏起来!“ 中年男人在街中间没见到上官鸿儿,便提刀冲到这边街沿上寻找。 他误认为隔了几间门的樊老幺家是上官鸿儿家,一手叉腰,一手挥刀,站在门口,嘴里吼道:“狗日的,你出来,老子今天非弄死你不可!“ 樊老幺见他气势汹汹冲过来,早已吓得跑出几丈之外。他一气之下,将樊老幺门前的蛋架一脚揣倒,蛋清蛋黄黏糊糊的,满地都是。 上官鸿儿两三步走到街中间,大声喊:“拿刀的崽子,你过来,你找的人在这里!“ 中年男人定睛一看,上官鸿儿正是他要找得人,便红着眼睛,向上官鸿儿扑过去。 他有刀,上官鸿儿空手。 不能强攻,上官鸿儿想着只能智取。 也许一瓶白酒连同这燥热的天气已将他对我的仇恨燃成烈焰,他的脸在酒精和汗水下,扭曲变型,人完全处于疯狂状态,挥着亮晃晃的菜刀对我左砍右劈。 上官鸿儿滑着之字步,始终保持着他菜刀够不着的距离。稍后,他酒劲开始上来,脚步有些迟顿,上官鸿儿趁机突然滑至他身后,猛然蹲下,把他两只脚杆往我面前一拉,大喊一声,“下去!“他便一个狗吃屎,扑倒在地。 上官鸿儿正欲去捡那把菜刀,突然,身上被什么东西狠狠击打了一下。我转头一看一一是他,那个与中年男人悄悄密语的年轻人。 这年轻人拿着一足有两米长、酒杯粗的新鲜竹杆,对上官鸿儿橫打竖戳。 中年男人见同伙前来助阵,一下来了精神,“呼“地一声从地下爬起,抓起菜刀又开始对我进攻。 上官鸿儿腹背受敌,前有菜刀,后有竹杆,情势着实危急。虽然菜刀没砍到我,身上却被竹杆打到了好多次。 此时,围观的人里三层外三层,可是,竟无一人像上官鸿儿一样,毫不犹豫站出来制止他们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 那一刻,我很心凉。 (5) 正当孤军作战时,披着湿漉漉长发的姐姐突然跑进圈里,抓着中年男人拿菜刀的手就狠狠咬下去。中年男人“哎哟“一声,菜刀落地。 啊!我的姐姐。 她正在后院井边洗头,听人说了此事,来不及擦头,便匆匆跑来,顾不及凶险,便一头扎进来,立即投入了战斗。 “快去叫哥哥“我大声喊她。 姐姐迅速离去。 现在,此刻,我最恨的就是这个拿着长竹杆打我,我却伤不着他丝毫皮毛的年轻人。 上官鸿儿暗暗发誓,在我哥哥来了前后,我必须让你为留在我身上的伤痕付出代价。 中年男人被上官鸿儿整怕了,虽然仍狂舞菜刀,却明显看得出他已是色厉內荏。所以,我只需用眼角余光瞟着他,离他远一点即行。 小伙子精力旺盛,扫过来的竹杆“呼呼“生风。我在躲闪他地击打中,尽力捕捉反击的机会。终于,他有一次甩过来的竹杆力量弱了些,我便一把抓着了竹杆。 反击的机会来了! 上官鸿儿双手顺着竹杆,迅速滑至他面前。然后,用脚后跟死命往他脚趾一踩,他便疼得弯下腰来。就在这当口,我膝盖往他下巴上狠劲往上一撞,这小子便仰面躺在地上。 人群自然分出一个通道过来,我们双方也停止了打斗。 上官鸿儿、卖菜老大爷、两菜霸(为当事人),巷子的肖奶奶、樊老幺(为目击证人),一起跟着到了衙门。 衙门的官员肯定了上官鸿儿,说小小年纪就见义勇为,说长大了就是女侠。然后,委婉地说,止暴也需注意自身安全。 我说对、对、对,我以后一定要注意。 其实,我有点不服气情况那么危急,哪里还会想到那么多?你去试试? 我觉得,见义勇为,惩恶扬善对我高赞了,我只不过是有点同情心,打了个抱不平。 出了衙门的门,我问了个一直纳闷的问题,“肖奶奶,今天这场打斗就在你家门口,我也看见了你站在那里,你为啥不出来管一下?“ 肖奶奶脸红了,这两个都是在江湖上混的,一个人吃了全家饱。你们打起来后,大家都没敢出来管,就是害怕他们事后报复。哦,对了,你的家人以后都要注意点,千万要防着他们报复你。“ 原来,大家不敢管的原因在这里! 如此说来,单单我是个傻子? 这世风怎么了? 今后遇到这种事,我还要不要管? 郁闷! 当天,拿刀的中年男人和那帮人都被关了几日衙门,只是多几日少几日的问题。 (6) 自上次打架之后,我出门都有人向我行注目礼了,这种感觉相当的舒服,以前走哪里都沒尝过这种美妙的滋味。 又几日后,上官鸿儿刚骑马回来,青桃就神情紧张地告诉上官鸿儿,“今天老爷叫我去买些新鲜的蔬菜,在弄堂碰到了那个拿刀子的男人,小姐,你说他还会来寻仇吗?“ “有可能。“上官鸿儿回答,“应该不敢了,上次哥哥那么厉害,他都吃了苦头了。“ 隔了一天,上官鸿儿也看见了他,他也看见了上官鸿儿。 奇怪,几秒后,他的眼光竟有些慌乱,躲开了上官鸿儿。 哈哈哈……我心里暗暗好笑,原来,我们都在顾忌对方报复自己。 从此,他们没惹我,我也不欺他们,大家相安无事。 从此,他们也不再欺行霸市,不再期负老实人。 看来,这一仗,打得值! 从此,上官鸿儿也知道了,正义还是要的,帮助老人弱小者也是要的,这样会让自已心情好好,有些小小骄傲,还有面对需要帮助的人有那份坦荡荡的胸襟,真是太好了。 你口中的江南 (1) 这辈子还能遇见你,真是九生有幸。 偶尔我会想起,那个翩翩的少年,如何用他的骄傲,轻松地戳破了我青春的堤岸。 侥幸的是多年以后,我们还能隔着手机屏幕,聊起从前的云淡风轻,字里行间,我闻到了淡淡的失落,你再怎么掩饰,也终究瞒不过时光。 我说,你早已不是你,不见也罢。 原来,时光是用来让人明白些什么的,却又阴险着,不让你回头。 那一年,你神采飞扬着,目中无人,目中无人,正是我喜欢的样子,在佛祖前我虔诚膜拜,许下了一生的愿望。你玩世不恭着,只肯拜了二拜,第三拜死活不肯,当时,我就觉得很不妥。 回不到从前,不然,我会拼尽力气,让你再拜一次;时光不会回头,多年后你说,可以诚心补过,再拜一拜。在字里我可以假装着一笑置之,可是,明明有不知什么东西,若无其事地刺到我柔弱的某一个点,疼的不算厉害,但真切着,徘徊。 你闪避着这个语题,也许你真不记得了,也许你假装着忘记,而我,不想追究。 你倒是提及了我说起过的话语,说是谁跟了你会受苦的,我有点好奇,你咋就记住了这句话? 以后是怎样的,谁知道呢? 只是真的被我说中而已,在我们各自天涯后,听说你混的不怎么样,甚至不小心单了身。 或许你还是真在意了我那一句无心的话,那个骄傲的少年,只有在年长之后,才能窥见骨子里刻意掩藏的自卑。 你打着哈哈,说我就是巫师,可以搬张矮凳,在虞山脚下神乎其神地帮人算命了。 一些事或许早就注定,若我会算命,那年夏天,江南的雨季湿润着,山水漫过了破龙涧干涸的石头,丛林中的古刹里,我会拼尽全力,让你补上那一拜。 你轻描淡写着,说年少懵懂。 你说着自然的话语,看破红尘的样子,我却还是读出了字里坚硬的味道,你设计着,让它们若有若无。 神在看着我们胡说八道,纵情胡为,你开着部古董摩托载着我,说,沿着长江一路往前,就可以到达东海。 可惜那次我们没有到达那个叫做海的终点。 后来我看见过很多次海,也用肌肤亲蜜地接触过它的凉,我总会若有若无地想起那个夏天,阳光灼伤了我的皮肤,你低头吻我,我在你怀中,别过了头。 那天,若是我们见到了大海,那又是怎样的体验? 而后,夏天又近了,一些地方,回了又回,一些人,走着走着散了,云淡风轻里,道着安好,仿佛还在旧时光里。 你早已不是你了,我还执拗着,一度里,我在佛前祈求,让我代你补上那一拜。 佛不说话,怅然若失。 一些东西,也就慢慢淡了。 那个少年还在,可惜不是你。 与其说我关心时亊,倒不如说我凑个热闹而已,这时事能和我有多大关系呢?或者说,我对时事的些许想法看法对它来说能有啥影响?该发生的还是在发生,一个失地农民,搬张凳子买包瓜子是最最明智的选择。 闲话之后你又断断续续地聊着姓许的同学。 姓许的小孩怎么折腾是她的亊,把咱苏州带进去了多少让我不爽了,然后就百度着关注这一事件。 我知道我只需要管好自己吃饱穿暖,小许同学一个月多少多少万美金零化钱,和平民百姓把月入过万当作人生目标完全是两码亊,并且,月入千计的我瞎操心这种“贵族”或的生活很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打击,小到封号,弄不巧还惹来律法上的麻烦,好处呢?一点也沒有。 那么,再义惯填膺,也只有望“洋”兴叹的份。 许不是大姓,许姓名人不多,这一猜猜到了个传奇大人物身上,许世友。 这猜的有点不地道,许世友一身正气,战功赫赫,为新中国立下汗马功劳,把小许和这样一个正面人物联系起来反差实在太大,太过牵强。 由此可见许的铁骨铮铮,以至八十年代他去世后中央允许他遗体运回故乡土葬,以陪伴他的母亲,据说当时邓批了四个字:下不为例。 许将军风采,与这个小许同学,真有点风马牛的意思了。 不过后来许将军的子女们凭自己的努力还是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来,比如1951年出生的许援朝,曾任江苏省军区司令员,也是不小的官了,其他的我沒详细了解,大改许家在南京发展的还不少。 如果大逆不道地瞎假设,小许真有许家这关系,那年龄上刚好是孙辈。 许将军您一身正气,谅也会视小心度你之心为无物,权且原谅下这些胡乱的猜测。 古代有门生一说,现在有老部下一说,如今军政企分权,具体分成怎样程度?老百姓也就姑且信之,那么利益之下,国法允许范围之内,一些小操作的不足为奇,偶尔,我还是相信的。 我想起小许亊件刚传播开沒多久时的一个小细节,小许说她的一个同在叔叔给她寄了五万美金的生活费。这个“叔叔”有待研究,正宗说法是父亲的弟弟,但现在泛指和父母同辈的男子,所以可以是父母的同事战友朋友等等,小许同学口中轻飘飘五万美金,于她可能也就十天半月的开销,于咱一个失地农民来说可是个大数目,不禁让我联想翩翩,是什么样的叔叔有这样的手笔?和许家有多少渊源? 不明觉厉啊! 我又想起另一件陈年往事,大概是在1983年的全国严打,朱国华因强奸罪被枪毙。朱国华是谁?朱德同志的亲孙子。 朱德只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生前说过,若是子女犯了错误,绝不能搞特殊化,与百姓同罪,若罪行严重,依法惩治外还要脱离关系。不曾想,他逝世数年后真的出了这样的不肖子孙。 别说逝世的朱德同志的地位,当时朱国华的奶奶康克清同志还在全国*****的位置上,要说开个口求不情,不要说小朱不死,至少有回旋余地的概率吧?! 事实是康克清同志说,该怎么处理就怎样处理,于是,小朱被枪毙,大概二十六岁模样。 因为长得好看,我侥幸活命,一条支离破碎的命,根本不值得一提,我相信,这一段,正被政治意义悄悄替代。 再怎么刻意忘记,记忆在那里,如同疮疤一样,擦拭不去;再怎么不愿提及,太多梦醒后死一般的寂静里,依然会心跳加速。一些沉睡的话题,只需要再沉默片刻,就会消失在历史的泥淖里。 那年冬天,我们听到逃亡者的传言,入侵者杀人不眨眼,他们是魔鬼,正朝我们这边快速前进。 如今硝烟早已褪尽,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中,被贴上了武断的标签,再平常不过的小人物,也会成为英雄,也有的成了被唾骂的汉奸,我沒那么高的觉悟,在他们气势汹汹冲入村庄、放火杀人时,一切都变了。 你可以拿起烧火棍和他们拼命,然后被轻易地枪杀,你也可以跪倒哀求,以获取活下来的希望,然而并沒有多大的作用,衷求换来的很有可能是刺刀和子弹,或许,当时的魔鬼们并没有长驻的汁划,占领和掠夺是他们的主要目的。 我没有反抗,成功地成了他们的战利品,被关在西街的一座老宅里。老宅的围墙很高,覆着苍老的灰瓦,院子里有个池塘,几根枯萎了的荷梗杵在近岸暗绿的水面上;几套木楼由廊榭相连,人在房子走动会有很大的声响,总让我心惊肉跳。 我是在木楼里见着的小翻译,人长的很秀气,有戏子的潜质,或许他本来就是个戏子,竟然做了日本人的帮凶。我鄙视他的同时,意外发觉他眼里的鄙夷和语气中的不屑,对了,在他眼里,我甘愿为魔鬼服务,也不是什么好人,对了,他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 对,我也应该像前夜跳进池塘的那女人一样刚烈,还有咬伤魔鬼的那位,被他们用棒槌戳进下体活活折磨死,还残忍地割掉了她的**。 我提起这些事来轻描淡写的样子很可恶,我该更严肃一点提起这些事,可惜在我年轻时见识了太多非正常的死亡,包括自己,也很容易成为实例。 正因为有那两个女人的死,魔鬼安排小翻译来做我们的思想工作,小翻译语气冷淡,连自己的名都没报,告诉我,魔鬼们承诺,到明年冬就放我们回家,到时还会给我们付一笔钱。说到钱,我发现他嘴角微翘,有冷笑的嫌疑。 我清楚地知道我的处境,光靠年轻、好看不一定能活,更重要的一点,是顺从。 在这里,死比活容易多了,我要活,再难也要。 他也是个中国人,我的脑子突然抽了下筋,竟然想在他身上赌一把,轻笑着说,要是我现在想走呢? 他明显愣了一下,端正了下站姿,正对着我,严肃地问了句,真的?我没退缩,盯着他的双眼和高挺的鼻子清清楚楚地说,真的。 他不再说话,沉默了片刻,转身走了。 没想到的是他没告发我,更沒想到的是几天后他逮机会又找到我,告诉我围墙和假山之间有漏洞,搬张凳子垫一下,只要有足够大的胆子,是完全有可能越墙而出的,如果你跳下围墙脚没受伤的话,沿围墙往东走到转角,绕过前面那条河就可以到对岸,记住,要选早上二三点钟,到对岸后一路往西、西,就可以进山了。他朝我奇怪地笑说,你长这么好看,运气应该不会太差。 人在绝境,但凡有一丁点希望,都会全力去尝试,我的运气真的不差,脚沒受伤,逃进了山里。 我不知道老宅里惨死的那两个女人名字,也不知道小翻译姓什么?他熬到了几时?运气好不好? 那场战争结束后,我当地有很多为魔鬼做过事的人被检举揭发,定了罪,小翻译如果运气不好,理所当然会作为汉奸枪毙的。 隐约会想起他清秀的脸和高挺的鼻子,他可能是个戏子,如果那年冬天魔鬼们不来,或许我会在哪个戏院里见到他唱戏,谁知道呢! 还有,不合时宜地选择了原谅那些当初顺从的人,因为我清楚,活下来,要比死难得多。 清晨在路上见到人有人群聚集,香烟缭绕,便想,今天是初一还是月半?不由想起烧香的你来,虔诚的样子感染我,偶尔要告诉我许愿的内容,我总是制止,以说出来就不灵了为籍口,你还让我也许愿,我答应着,向众神灵跪拜,却,从没许下过什么愿。 那么,今天你会去礼佛吗?江南刚下过豪雨,此时,云层在散开,露出了些许蓝来,我微微摇了下头,止住了自己的思路。 清晨,颜市颜巷明珠路步行,见到一家单县羊庄,很有兴致地走进去,要了一份羊杂面,作为我的早餐。 江南人也喜欢吃羊肉,大街小巷有不少专营的羊庄,不过一般只营业半年,深秋到初春气温稍低的当口,最有名的是藏书羊肉,兴许是除了沙县小吃、兰州牛肉拉面外规模最大的“联锁”饮食店,还有邻县的中国羊肉之乡双凤也比较有名,在颜市有浒浦羊庄、徐市羊庄比较有名,冠以“和尚”、“哑巴”等等名号,生意都不是一般的好,我是可庄人,最早吃到的是可庄的羊肉,所以一直习惯着可庄的味道,并认为,这才是正宗的羊肉味道。 现在是六月份,基本上所有的颜市羊庄都停业了,偏还能看到这家单县羊汤馆。 我也算是四处胡乱溜达的人,经常能在各处的集市之间见到单县羊汤的招牌,一直因为忙碌的缘故,匆匆路过。 第一次吃到它是在泰州的沿江公路边,气温应该有点凉,为了确认当时的细节,我特意耐心地翻看我以前发的朋友圈。我应该是为它写过些许字的,却最终没能翻到。 我记不得是什么季节?应该有点凉,春或秋季,时间也不早了,晚上七点左右吧?沿江公路宽阔,车辆却稀少,饥肠辘辘赶路的我见到路边隔离栏外有几家放在三轮车上的活动排挡,一下看中了一家单县羊汤。 遮阳伞、塑料小方凳、活动简易桌、一次性筷子,一只不绣钢大桶里盛着羊汤,我要的是羊杂汤,外加两个烧饼,忘了价格,反正不贵。 羊汤乳白浓郁,清淡、暖、香,一点也没油腻感;羊杂煮的酥烂,却很嫩,是我喜欢的样子,唯一的缺憾是基本没羊膻味。 偏重口味的我是喜欢味道的,比如鸭要有鸭味,臭豆腐必须足够臭,大肠一定要有点猪屎的味道,不然,物料沒了特征,岂不失去了该有的意味? 吃到后来,才勉强吃出些许隐约的羊膻味来,被那层薄雾般的热气浅淡着裹挟,若不认真体味,还真喝不出来。 可惜正当我要再次认真品味、甚至酙酌着如何讨教下这汤的做法时,摊主却打招呼,说能不能吃快一点?城管马上要来,得赶紧收摊了。我有点好奇,问怎么知道他们要来?每天都这个点来吗?摊主说不一定的,有时好几天都不来,他有内线,会提早通知到他,要不然,被逮到弄不巧三轮车什么的都要没收。 我知道城管的作风,和贩夫走卒讨生活的不易,照例我应该拥护政策,不该怂恿支持摆摊,却还是站在了摊主的立场,沒感到不悦,只是心生慈悲,同情起摊主来。匆匆地喝完汤,擦拭了两下满头的汗水,扫了他的收款码,更甚地是帮他们收拾起凳子来。 摊主边抱歉着边感谢我,其间还回绝了一个生意,忙乱地收拾停当撤退。 世事无常,谁曾料到,时隔不久,因为这次的疫情,总理发话,支持鼓励地摊经济,转眼间,城管多年的努力烟消云散,现在,沿江高速旁的那家单县羊汤该可以放心大胆地经营了吧?!倒是有点像旧时有身份地位的地主一般,因了一次革命,转眼成了打击对象,而一无所有的贫农,反而翻过身来,成了根正苗红的光荣的味道。 由此我对单县羊汤有了更深的印象,以至我再次遇上时,如同遇上了多年不遇的故友,更何况,新年后限制餐馆饭店营业,我已很久沒吃上羊庄的羊肉了,早馋了许久。 果然还是那味道,一样的清淡鲜美,和江南惯有的油腻有明显的区别,和公路边流动摊点的并无二致,而这一次我可以吃得更从容一点,那丝被神奇压制的羊膻味如同浓汤里隐约的甜般只有在收口的一霎间闪现,很快就难以捉摸地溜走。 我总是会遇到,不早不晚,比如一碗单县羊肉汤,让我禁不住百度一下,原来,在全国的羊汤中,它果然是第一,同时我也知道了单县地名的由来,是因为当地的一位虞夏时期名人单卷,据说他的尧舜的老师,尧和舜都曾想禅位于他,被他婉拒。 我沒读什么书,对历史文化之类所知甚少,甚至单姓是多音字也是很晚才知道,缘于上世纪七八十年风靡广播的说书人单田芳,还有他说的《隋唐演义》中的单雄信,等遇到现实生活中的第一位单姓朋友单峰时,已经是1987年那会了,知道有单县这个地方,更是新世纪的事了。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了解他们的兴趣,乃至今天,才经由单县的羊汤知道有单卷这个人物,也一点也不迟,刚刚好。 单卷,又名善卷。见到这一句,我忽然想起几十年前游玩过的一个地方,离颜市不远,在宜兴的丘陵地带之中,有一个山洞就叫善卷,是个非常庞大非常有名的地下世界,当时我还好奇,感觉这地名怪怪的,莫非就是因单卷而名? 百度真方便,我很快得到答案,传说单卷为避舜禅位于他,隐居于此洞,故名。 当时游善卷洞时,必定会因景区知悉过单卷这个人名的,只怪那时知识浅薄,又或者认为知不知道这些东西无关痛痒,因此根本没有记住或有深究的必要,而那时还沒有百度这玩意儿,要学习单卷是个什么人是要化很长时间和周折的,我哪有那个心思?所以很快就忘了个一干二净。 多年后我因为一碗羊肉汤知道了单卷,又因百度释了善卷洞的存疑,这印证的还是这些年我的一点小感悟:不用急,只要心存欢喜,我总会遇到,不早不晚,刚刚好。所有的事物都有因缘,多年前我抵达善卷洞,与我现在知道它和单卷的联系;单县羊汤驰名许久,我去年才第一次喝到,它们隐隐都有关联,我知不知道看似重要,回过头来确实和我以前想的一样,这些东西并沒有什么用处,大多时候还不及一个百度。 只是知道了一碗羊肉汤的来龙去脉,我的幸运在于我遇上了一碗汤并尝试过,知晓那些掌故,想来与汤的味道好坏沒有太多直接的联系,倒是冥冥之中的注定更让我感慨一些。 下次遇到单县羊汤,我还想喝。 午夜过后,拉开窗帘,明月当空,映出屋外巨大桑树茂密枝叶留下的黑黢酸轮廊,还有些月光悄沒声息地停留在书桌之上,恍惚的的,远处,水田里蛤蟆的叫声络绎不绝着起伏。 月正圆,哦对了,昨日清晨我还看到大群烧香的信徒,猜测着是初一还有月半的事,还有你可能的去处,与现在的圆月印证,当是农历月半无疑。 是的,我所经历过的,都在一一印证,有的只需二三秒时间,也有二三天,或者二三年,甚至更长,几十年、一世。 但我一直相信,不会迟,不会早,都是刚刚好。 信许是喝了点酒,信许是你存了太久的话,信许是你太需要渲泄,今晚你就这样喋喋不休地讲个不停,而我记下的,或未能写下的,还有你来不及说出的,也只能这样了,因为你我可能没有下一次的遇见了,如果还有未说完的,也只能放在心里了。 好在你我彼此之间还存在最后的信任。 这一点,已是最好! 邻居霆 (1) 邻居霆,真的要离开了吗? 最近对你的记忆越来越模糊,如果不是刻意地去想起,我就几乎很难捕捉到你的思念。 因为相互牵念的人是有某种感知的,也许是分开的太久了吧。 时间就像窗外的月亮,总是静悄悄地。没有故事的夜色,乏味又慵懒。我盘坐于窗台,看远去那些光亮的地方,似另一个繁华人世,生长着闪耀的光芒。 手中的酒杯已不如刚握时的冰冰凉,竟然有一些可以感觉的温度正在撩拔我的记忆—— 你说你叫霆,是从远去的那些光亮的地方走过来的,你这样告诉我。我没有任何的反应,还是自顾自地看着这个沉默在夜色的世界。我有我的沧海,于旁人无关,也于眼前的霆无关。 你叫霆,一个从光亮的世界而来。我又呡了一口酒,莫名地重复了这句话,身体打了一个寒颤,这不是冷的缘故,而是……而是…… 我曾经无数次幻想你会在一个有阳光的午后,衣服上洒落了无数阳光,步履方正还有些些急,是从我的眼睛里一步步地靠近我。 半年,时间长得如一生,我从你初见的欢喜变成了如今只会感叹时光的女子。心已落满了尘埃,感冒将呼吸变得也不似从前的顺畅,我还恍惚听见风吹竹叶的沙沙声,只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独个冷暖。 半年前,那个有月光的夜晚。感知不到外界的一切,我就被一个白色鬼魅带到了这里。 我还记得那晚的月光泛着清冷,照着皮肤如雪白,低矮的山丘挺拔,一丛一丛的灌木阻挡了尘世的入侵,我却选择忘记时间,忘记夜半的落霜。 如今,你只是霆,只是那个跌落我尘世眼里的霆。我快记不起那个半年前有月光的夜和半年前那个月光里的我。你只会告诉我,你叫霆,从远去那光亮的地方走来。 我收回我所见之处的目光,倔强的不再声息,任你讲那远处光亮的地方生长的耀眼的光芒和你骄傲的往事与那些钻入我耳朵的故事。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我不想听啊。 南国的烟雨春秋里灰色的城墙,青石板路会响起一串串风铃的呜咽,像极了失恋女子的哭泣,悲苦的季节是她的独角戏。 你自有你的光亮,却照耀不了这颗失忆的心。灰色的城墙,呜咽的女子,悲苦的独角戏是我一个人要趟的沧海。 梦里梦外的我几乎都不是我,就像今世前生的我也不是我,真的太累,谁是我,我是谁。 你说你是霆,邻居霆,可是我在这,你又在哪? 梦里你是邻居霆,眼前你是司马霆,可是都不是我的霆啊。 我在梦里喊不应你,我在白天黑夜也喊不应你,我在假山旁更喊不应你,我在梅树下都喊不应你。 你说,你是不是已在离我远去,你说呀,你是陶小夭的邻居霆,却不是我上官鸿儿的司马霆,所以往后,我就没有了你一一邻居霆。 也一并再吃不到你为我做的红烧排骨,红烧猪蹄,香椿煎蛋,清蒸鲈鱼了,它们都随着你活成了记忆,活成了的梦。 谁曾想,你邻居霆竟是以这种方式与我相离。 错落的时光终是一曲无声的谱,任自已的泪溅落这长达半年的泪珠,然后放下这杯喝了又喝的酒,待天亮,于自己相见一世安好! (2) 只想再次染一身蔷薇花香,等一场三生三世的缘。 季节的风,总是不邀自来。像极了一场场聚散随意的缘,悄然、无声而又恰到好处。自带一种初见的温婉,惊艳着我们素色而安然的时光。 染蔷薇花香,觅三生三世缘 别过海棠依旧,别过梨花胜雪,别过“红残绿暗已多时,路上山花也则稀。”的暮春。时光并不寂寞。不要以为枝头耀眼的莫过于那一个个青色的小果,往前走,季节的转弯,似有若无的香气,邂逅你的眉眼,亦遇另一种馥郁盛放,携一生清婉,只为等你在此把所有的疲劳卸载。 我放慢了脚步,闻一缕蔷薇的花香。“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从忙而麻木的身心,被这一墙温柔的美丽惊醒。不知你是否也会循着蔷薇的香息,缓缓归来,与我一起在这含香的时光里,酝酿一场,从缘浅到情深的心灵交汇。 临花,染一身香,我是待君归来的伊人。错过飞雪飘飘的约定,我在蔷薇花香里等你。若你了解我的心事,就不该挣扎。还记得那个夕阳满天的黄昏吗?难道说,我只是轻触了你的一缕醉心的温存,终究飞不进你的天空?还是说陌路红尘,你我相隔太远,亦如前世今生! 就着蔷薇花香,任风吹花瓣在发梢荡漾。置一案、一椅,一书、一笔,研花成墨,捻香成诗。想你,我在花香中慢煮岁月,等你的韵脚来印满我的诗行。 昨日的记忆我无从清洗,过去深深浅浅的照面,就像这各色的蔷薇花,一枚枚别在心上。 一束花,一季春,是否我已错过了风景?那么青果疯长的日子,蔷薇又为谁溢香?“浪漫、自由”的花语可是在暗示一季的重逢?如若是,我愿与你守着漫漫流年,依着蔷薇花香,兀自倾城。无需问余生有多长,亦无需许下地久天长。惟愿与你,执手红尘,花下对饮,携韵驱散岁月寒凉。 你曾说:我们有着心灵的共鸣,一个字,一句话,一个图片,一首诗都能知道我的心事,我亦懂你的暗语。 初遇,一如多年未见的老友一样亲切自然,温暖彼此。可我们终归还是散了,如枝头花败,如蔷薇香散,如曲终人散。 也许,生命本身就是一场不曾停息的跋涉,一路走来,分分合合,取取舍舍,缘来缘去只能随缘。珍惜当下的美好,把芬芳装进心的行囊,愉悦欢颜,轻装前行,一路欢歌一路美景,期待下一个季节,芬芳嫣然,蔷薇初绽的时刻,与你相逢。 入夜,梦见自己化作一株蔷薇,就那么简洁地开着,为了心中的美好,倾尽一生的力气,用自己的花枝藤蔓,编织百般深情,芬芳着属于自己的斑斓与多情。轻绾豆蔻的相思,等候属于自己三生三世的缘。 (3) 雨丝缠绵,雨声淅沥,撑一把雨伞,走过繁华的步行街,迎面走过一对年轻的情侣。女孩身穿白色的连衣裙,纯纯地直发披肩,恬淡文静,犹如降落在人间的天使。 他是一位阳光帅气的小伙子,他的形象,使我想起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 想起在那个秋天与你一起散过步的情景,那种理智与情感交织的状态,那些用沉默省略的心曲、留白,只能在眉间浅浅外泄。 不说,是怕出口就轻了。言语有时候在情感面前,苍白无力,会徒增一份悲凉。 再看他们两人亲昵的样子,给秋平添了一份圣洁空灵的意境。 秋天的背景下,看他们演绎的爱情,像电视剧中的经典画面。一丝感动,一丝甜蜜,一丝无法言语的温情,顿时掠过心头。油然地想,秋就是一首唯美的爱情抒情诗。 一段段不期而至的邂逅,在秋的帷幕降落下,上演着一幕幕百转千回的爱情剧。 带着美好,带着憧憬,带着希翼,带着眷念,在一片微凉的惬意中,铺开一张洁白的信笺,写一首十四行小诗,字字句句不提及秋,却饱含着秋的情意。 秋的风是清爽的,秋的月亮是明朗的,秋的阳光是明媚的,秋的空气是清冽的。似乎所有的清,都囊括在秋的怀抱里。我该怎么赞美你,我生命中的秋? …………在纯净的意念中,支起画夹,用笔画安然宁静的湖畔,画碧波荡漾的湖水,画两岸随风飘逸的柳丝,画伟岸挺直的梧桐,画青青摇曳的小草…… 就这样,画一些与秋有关的情愫,画一些与清有关的意象,还要画一些情侣相拥的镜头。我只想把那份隐忍于心的情感,画在每一笔的色彩中。 今生只想,在一片深绿或金黄的树叶间,寻觅一棵树,将藏在心底的甜蜜和伤感的心思,都一一说与沉默的它听,然后随它潜入生命的深处。 就让它慢慢沁入,沁入孤独而开阔的心房。让离别不再伤感,让情怀不再惆怅,让情感之花在你出生的时节,更有“花开时分”的绽放…… (4) 我曾经是你身边的女子。 自从我离开你之后,我的耳朵总会在风里听来一些言语,你的身边竟然会有那样的美丽,在那些茶余饭后的话题里多了几分情趣。 陶性情恬淡,却美得妖艳。有如黛的眉,加上如樱桃般的小嘴,清秀的脸庞常常被几络垂下的柔软发丝遮挡着,总让人忍不住想上前帮她轻挌起这几络发丝…… 独来独往的身姿清淡得如一抹水墨画,总看不出悲喜。走在每一处都像是入画的人,袅袅婷婷却没有人间的炊烟,好生叫人痛惜。 是的,她是个令人想要呵护的女人,而我只是你的邻家小妹。 眼睛有些累了,走至窗边,望望楼下开满了桂花的三棵树,想着那走到远方的姑娘,可否曾记得有一片故乡的明月,曾静悄悄地挂在你的窗前? 熬夜和想你,都该戒了 一直觉得这世上的告别仪式挺多的,比如喝酒、旅行,或者痛哭一场。后来才知道,大张旗鼓的分手都是试探,真正的离开是悄无声息的。 而我就是这样离开了你,没有一点前兆。 没有共同的同学、朋友,加之又是异地,所以连听人说起你的机会都没有,你就这样彻底消失在了我的世界中,只能从你送我的礼物中找到一点你曾经存在过的痕迹。 你眼里有星辰大海,有万物生灵,可是怎么都没有我了。 记忆中我们很少争吵,亦或是因为你我本就是淡漠的性子,连争执都懒得争执吧。总之,就像人们的说的,没有争吵的关系不会太长久,吵吵闹‘闹也是一种情感的沟通和发泄,把持有度就可让感情往好的方向发展。 不得不承认你真是个帅气的男生,总是干干净净的,笑起来那么好看。你说你喜欢我们这样淡淡然的相处模式,你喜欢我温柔的性子,和我在一起你不用担心我会生气,会和你争吵,会无理取闹,你说你喜欢我一直乖乖的,像个小兔子一样。但是你不知道我其实挺羡慕那些可以在男朋友面前很放松、很自我、甚至有点“作”的女生,你口中的我的乖只是因为我爱的卑微罢了。毕竟,你那么好看,我不舍让你的眉头紧皱。 所有人都以为我们在见过双方家长后,会一直走进婚姻的殿堂,毕竟我们都是大人眼中的“乖孩子”,“乖孩子”是不会违背父母的意愿做出出格的事情的,但只有我心里明白,你是我的恒星,而我却离你有几万亿年光景。 (5) 在我开始觉得我们的关系维持的很辛苦,在这段感情中走的很累的时候,我就决定放手了。你说你是射手座,你喜欢自由,所以在我们要计划结婚的时候,你很抗拒。你说你要到30岁之后才会结婚,就算结婚你也不想有任何的形式,你不想要拍婚纱照,不想要办婚礼,结婚就是领证而已,结婚后你也不想要孩子……,其实你我都明白,只有不爱了才会这样说吧。 我们分手后,家人和朋友都觉得很意外,毕竟我从未说过你的任何不好,所以他们觉得我作出的这个决定很冲动,很不理智,甚至是“头被驴给踢了”,他们一直在劝我们复合,也觉得我们一定会复合,可是他们不知道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作了决定就放手,让彼此都可以轻松一点。 人生本过客,何必太执着 刚开始失去你的那段时间,我试图用工作来挤掉我脑海中的你,我也确实是这样做的,每天加班到凌晨,连领导都开始在下班时间赶我回家了。晚上熬夜,导致皮肤开始疯狂长痘,不规律的作息也让我的体重一直在增加,直到有一天出去开会,其他单位的人告诉我:“我的天哪,你怎么变成这样了,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这么憔悴了”,我才幡然醒悟,是呀,我到底在干什么呢? 望眼天际的烟霞,粉红中微澜着一缕心颤,深情柔云的吹拂,是风一生无法舍去的依恋。 竹影,笛声,时光清浅的明媚里,唯你才是撩动生命意义的琴弦。 多少流逝的时光,在悄然中淌入寂静的深幽,不留丝毫岁月的印痕,而你的出现,如纯蓝里划过的一道奇丽,明艳了我的天空,刻下镌痕永恒了记忆深处的静美。 你是藏在我心底最深的柔软,每一个心的跳跃都澎湃着你的气息,每一丝缕缕的呼吸都缠绕着你的柔情,目光所及,周围所萦绕的已填满了你的一切。 风轻,云柔。生命中的感动,莫过于同倚窗前,心与心融嵌相惜,将相守的时光过到极致,无畏天涯和风雨,即使岁月更替流转,爱的醇香是时间弥久的见证。 夜的深,典藏着月光深沉的挚恋,星空闪烁的是心中颤动的疼,只有至真至纯的情,才能书写澄澈夜空的繁星与柔情。 爱,是永远不舍的依恋,是两颗心的交融,灵魂的碰撞,是永不言败的话题,一旦开始,便是永恒。 浮生,一世;深爱,一生。风的萦绕,走不出云朵里的故事。深种的执意,不会半途而去。匆匆流年,走旧的是光阴,走不老的永远是爱情,一路歌,一路阳光。 一份相守,是写尽万语千言的安暖。一袭牵念,是穿越天涯海角的守望。 此生的每一个字,注定只为你一人而提笔,蘸饱浓墨的每一点每一滴,因你而渲染沉醉,岁月深处的柳绿艳红,水润永恒不竭的安逸季节…… (6) 秋天是来了,可秋天也会在冬的脚步来到时离开。 而我也许是属于冬天,属于那一树凌霄的梅花吧。 想起在那个秋天与你一起散过步的情景,那种理智与情感交织的状态,那些用沉默省略的心曲、留白,只能在眉间浅浅外泄。 不说,是怕出口就轻了。言语有时候在情感面前,苍白无力,会徒增一份悲凉。 每个夜深人静的夜晚,总会有无数人失眠。 有人为了生存,有人为了梦想。 每天奔波,面对各色的人,各种的事。 累吗?其实是真的累。 做不完的事情,看不透的人心,随时变换面孔迎接各种人情世故。 慢慢的,我们越来越世故圆滑,越来越变成了我们曾经最不喜欢的样子。 在逐渐成熟的过程中,我们见识了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色彩。 曾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过,在咽下无数委屈后擦干眼泪,重新来过。 如今,年龄渐长。 越发觉得,有些话不想说就不说,你说了,别人未必懂。 身边的人只关心你前途好不好,钱挣得多不多。 你在想什么,你过得开不开心,只有自己知道。 失望了,要学会放过自己。 明白努力过后,也不是所有人都会满意。 人生一场,充满变数,要与自己握手言和。 要珍惜自己,学会取悦自己、爱护自己,让自己过得开心。 人生不易,不要钻牛角尖。 为了爱你之人,你爱之人,也要开心生活。 所以,以后的每一天,一定要开心呀。 别胆小、别卑微、别强求、别固执。 人生匆匆,要好好活着。 简单完结一下整个故事的脉络吧。 隔壁邻家男人叫霆,高大肤白却孤独,沉默的身影似乎可以压垮某些东西。 只因一次丢了钥匙,又是深夜,无处可去,便敲响了邻居霆家的门,因为心生喜欢,便以为有故事发生。 但不过都是我的幻想吧了。好在他也不经常露面,这种尴尬也不常有。 二个月后,他家门前有好几个漂亮的拉箱,黑色的是大号,银灰的是中号的,酱紫的也是大号,还有一个化妆包特精致。我是中午十一点半回家见的,下午二点去上班还在,晚上回家也还在。我敲门,想问问情况却没一点声响,便把几个箱子拿回家来,写了一张便纸条贴在他家门上。 还未想个明白,门外噼噼啪啪地响起敲门声,和嘈杂又声嘶力吼的叫嚣声混在了一起。 当我眼睛落在了那个像妖人的女子身上时,目光中有了撕裂:你是谁? “我是陶,是霆的女人。”这个叫陶的女人特意清淡地说。 “霆的女人。”我反复品尝这句如刀一样的话。 我起身从冰柜拿出二瓶饮料,递与她一瓶,她说了句谢谢,又放在了茶几上。我瞧了瞧她,说:你嘴唇都干了,不喝点什么? “我刚生了孩子,喝不了生冷的饮料。” “你给霆生了孩子?”我惊呀地问。 “三天了,是个男孩。” 我走向窗前,拉开窗帘,看见一轮月光悬挂在夜空,窗外是静悄悄的夜。 我凝望着夜空,我看不出什么来,我猜不出在夜色包裹的大地上每天会有多少的故事跃在人们行走的地平线上。 从前那个在我身边的邻居霆不见了,现在他的脸上浮现的全是一种幸福的光。只是此后,我的邻居不会再是霆,他将是我窗外的一枚月亮,静悄悄地挂在他乡。 零散的记忆太多,其实一些争吵与撕裂在日子里被忽略,只因舍不得,便难以取舍,又让某种执念进行筛漏,在日子里就只剩下美好! 爱了,但也远去了。 (你是我爱着的飞鸟) 一条爱着飞鸟的鱼 谁是那条全身有着金色鱼鳞的 爱着飞鸟的鱼 谁是那条在水里自由游荡的 却拥有着幸福秘密的鱼 谁是那条被你思念的深海里 悲伤又快乐的游鱼 那条爱着飞鸟的鱼 深海只是她的眼泪,蓝天才是她的眉黛 她有她的幽梦,还有她的不老青山 她想过无数次,《人鱼的故事》 微笑着:当自已是人鱼公主 在每个梦境里爱着她尘世的王子 沧海是这条鱼的归宿 她是幸运的,她还能 仰望这片飞鸟飞过的天空…… 青桃 (1) 青桃原是晶山梅花坞人,她爹爹在坞里买肉杀猪娘有一门裁缝的手艺,她还有个十二岁的弟弟,一家人过得温饱而安乐。 有一天,青桃的娘让青桃把坞里胖大婶的衣服送过去。青桃把衣服放进篮子,提着便出了门。 青桃每次去胖大婶家都会哼着歌,一路欢喜。从家里到胖大婶家,刚好要经过弟弟的私塾,而私塾里有她看不厌的私塾先生。 而弟弟每次在私塾见到她,也会很高兴。因为青桃会给弟弟带去二粒糖果或一个烤熟的红薯或其它吃的东西。 每次去私塾时,青桃都会站在私塾的那棵大柳树下听上一柱香时间的课,都成了一种习惯了。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透过门缝,她看见私塾先生在一字一句地诵读诗词。 然而今天青桃听到的声音有些不一样,但这声音都很是吸引她。 于是青桃便慢慢移近私塾的窗户,想看私塾先生还是不是以前看见的私塾先生。 今天的私塾先生给青桃的感觉不同于其他的塾书先生,以前那些先生念起书来摇头晃脑的,好生做作。 而今天的私塾先生穿了一件青色的长袍,温文尔雅,眼眸里还透着温柔的笑意,还是青桃心里理想化的私塾先生。 青桃看得入神,不由得轻声跟读: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青桃却不知道,她这入神的模样也入了私塾先生的眼,他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青桃念着念着就背会了这一句,然后记起要去给胖大婶送衣服已是过了时间,只得撒腿就跑,连兜里的几粒板栗都忘了给弟弟。 快到傍晚时,读私塾的弟弟回来了。 “姐,”弟弟回家看到青桃,兴奋地扑到她怀中,“姐姐我们私塾的同学都说你长得好看。” ”姐好看那是自然,来来来,跟姐姐说说今日私塾的事情。”青桃不动声色把弟弟拉到一旁。 “姐,我们私塾先生也说你长得好看。” “私塾先生也看见我了,还说我长得好看。” 弟弟点点头,继续说到:“私塾先生说今日有人在窗外站了许久,便问了我们是哪个同学的家人。” “那你说了没?” “我沒说话,但我猜就知道是你。” (2) “先生可对我有评价?” 小弟歪头想了想,说到;“先生说,那人好生奇怪。” “啊,什么好生奇怪!”他觉得我好生奇怪,那可怎么办!青桃有点郁闷。 以至于弟弟后面的话语已完全听不清。 第二天,青桃帮爹爹去卖肉,因生意不好,到响午才回。 下午又去帮娘送了几家衣服。 黄昏后,青桃在离家不远的河边浣衣,落日余晖晒在女孩脸上,好生漂亮。女孩觉得有些疲乏,想站起来伸个懒腰。 ”姐姐,你看谁来了。”青桃听到弟弟叫唤想转过身,却不料踩到石头边上绿苔扑腾一声裁倒在河里。 “姐姐……先生,先生,快救救我姐,快救她呀。” 私塾先生丢下手中的衣服,三步跑到河边一跳就下了水。划了几下就到看到青桃的手,牵到手后把青桃手臂放自已脖上绕着,然后拢着青桃走向岸。 把青桃救起来的书生以为青桃被水呛到,满脸着急,赶紧抱起青桃想送诊,“姑娘莫怕,我马上送你去医馆。” “公子莫慌,我并无大碍,若公子方便,可否让我恢复一下。” “方,方便。”听到女孩回话后,书生松了一口气,才发现他们靠得如此近,书生有点不知所措,又不敢随意放下女孩,于是,他就这么抱着女孩,站在原地。 “姐,你可是吓死我了!”小弟哭丧着脸跑过来,打破了这甜蜜却又尴尬的局面。 “你还说,还不是你突然吓到我!” “我可不是故意的,幸好私塾先生在,救了你。”弟弟看到青桃生龙活虎的模样,安心下来,打趣到:“只是姐姐没事的话,就赶紧下来吧,先生抱了你那么久,怪累的。” 青桃才想起此时她还被书生抱着,脸红心跳得更加厉害,赶紧跳了下来,跑去责怪小弟为何不提前告知私塾先生会来,以掩饰自已害羞。 弟弟拼命喊冤,昨晚明明说了好几遍,私塾书生今天会跟他一同回来,把私塾的衣服送来清洗。 私塾先生站在他们身后,看着他俩打闹,不禁笑了。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私塾先生不禁又念起了这句诗。 (3)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梅花坞有个习俗,每年三月七日是女儿节,亦是桃花节。这天,故里的女孩子都会穿上漂亮的衣裳,画上精致的妆容,去山上的桃花林赏花。而这天,男子可以情意寄桃花,送予自己心爱的姑娘。 这天一大早,青桃便开始挑选衣服,浅施粉黛,腰系香囊,轻挽长发。看着铜镜里打扮得清丽秀气的自己时,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青桃原想过约书生的,奈何又不敢。 ”姐姐还不出门吗?”弟弟走进来问。 ”一人前往,实在无趣。”青桃托着腮帮子,一脸惆怅。 ”私熟先生他也是一人前去,没听他说无聊。” “那你知道私塾先生说什么时候去,去哪里?” “午后三时,百年桃花树下。” 青桃高兴地抱了抱弟弟,提起裙子兴冲冲出门。 弟弟无奈摇了摇头,这两人都是胆小鬼,幸亏他聪明,也以同样的方式暗示了书生,想想书生此时已在路上了吧。 青桃来到桃花树下,假装赏花,实则在人海中寻找书生的身影。 “姑娘。” 身后传来一男子声音,定是他。女孩兴奋回头,看清那人相貌后,一脸兴奋的表情变成失落。 眼前男子锦衣华服,腰间佩戴的是上好玉石,从衣着打扮看来,应是外来经商之人。 ”公子何事?” ”在下初来此地经商,听闻今日是一年一度的桃花节,甚感兴趣,却才疏学浅,不懂风俗,冒昧打扰姑娘,姑娘可得空,解说一二?”富商礼貌拱手。 ”实在抱歉,我在等人,不大方便。”青桃此时只想把富商赶紧打发走,不然书生来了,难以假装偶遇。 富商见状,便行礼告辞。 富商走后,连续有几位男子前来搭讪,都被女孩一一拒绝。 “姑娘。” “都说我在等人。”女孩头也不回,不耐烦应道。 “姑娘不是一人?” “不……”不对,这声音好生熟悉,女孩连忙转过身来,真是私塾先生,“是……” “那是一人,还不是一人?”私塾先生眼带笑意。 “原是一人,现不知。” “哦?”私塾先生笑意更浓,“那可否让我同行?” 青桃暗喜,连忙点头答应。 桃花缤纷,书生不时赋诗三两句,女孩听得入神。 (4) “听说晚上有烟火大会,姑娘可愿共赏?” “落樱缤纷,烟火绚烂,早就想看看了。”看向书生时,女孩眼里仿佛带有光芒。 星辰升起,第一朵烟火在夜空中绽放,绚丽夺目。两人看着满空烟火,心中一些特别的情愫,也在悄悄绽放。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姑娘可记得此诗句?” 青桃点头,想起了第一次见到书生的情景。 “第一次见到公子时,公子教学用的正是此诗句。当时觉得甚是好听,只是不知,是何意?”女孩笑着,眼睛弯弯的。 “我如此爱慕你,你可知道呢?”书生看向女孩,深情款款。 女孩瞬间满脸通红。 “这便是诗句的意思。”书生笑着继续说到。 “啊?公子在戏谑我。”青桃心里有点失落,原来是自己多想。 “不不不。”书生连忙摆手。“并非戏谑,初见姑娘,便……便心生爱慕。” 书生从怀里拿出一只玲珑红豆玉佩,紧张兮兮地递给青机,“今日很早便到了桃花树下,才发现把想送姑娘的玉佩忘在家中,又再次返回,耽误好些时间,原以为见不着姑娘了。” 书生挠了挠头,憨憨的样子很是可爱。 “看到在桃花下等待的姑娘时,才意识到,我比想象中的还要喜欢姑娘,是想娶你为妻的喜欢。”书生深吸一口气,“斗胆问姑娘,入骨相思是小生一厢情愿,还是两情相悦?” 女孩连耳根子都红了,害羞地低下头来,接过玉佩,轻声说到:“是两情相悦。” 书生兴奋地抱起女孩,满脸幸福。自己是何其幸运,才能得一良人,互相爱慕。 次日,青桃做了桃花糕,拿到书生家中给他品尝。不料刚进门,就看见昨日那富商也在屋里坐着。 “这是我前段日子认识的公子,路经此地经商,才华满腹,我们许多观点甚有同感,真真相见恨晚。”书生高兴介绍道。 “原来是姑娘,可真有缘。”富商笑着说。 “你俩认识?” “一面之缘。”女孩把桃花糕递给书生。“尝尝。” “昨日桃花节见过。”富商继续补充着,“不想竟是兄台意中人。” 女孩与书生相视,害羞微笑。 (5) 女孩本以为富商不久便会离开,却不料他们二人饮酒赋诗,大谈经典,虽说女孩很喜欢看书生赋诗作对的样子,但身边的富商确实碍眼。 原以为可以两人独处,现在硬生生变成了三人同行。 而往后好几次青桃去找书生,富商都会一起。青桃曾三番两次暗示富商离开,奈何富商不通气,完全忽视青桃暗示。次数多了,一方面青桃也习惯和私塾先生约会时,身边总有一个不识趣的人。 约莫半个月,富商在桃花故里的生意已经谈妥,得返回城里。 青桃大喜,看着富商和私塾先生两人在依依惜别。 “兄台日后有空,定要前来再聚。”书生举起一杯酒,一口饮尽。 “能认识兄台与姑娘,是我此行最大的收获。兄台才华横溢,思想独特,不该局限于此,还望兄台听我建议,上京赴考。”富商言语间,皆是惜才。 “我会好生思量。”私塾先生再举一杯酒,酒杯相碰,杯酒入肚,三人就此分别。 自富商离开后,私塾先生总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可在想上京赴考之事?”青桃坐在私塾先生身旁,为他研磨。 “本以为,我在故里教书育人,成亲生子,一生安稳便过去了。” “这不好?” “很好,只是……” “只是你不甘于此。”青桃微笑着看向私塾先生,“你去吧,我等你。” 私塾先生执起女孩双手,久久不能言语。 “三年后桃花盛开之日,便是我归来娶你之时。”私塾先生揽上女孩细腰,深深拥吻。 离别之日,女孩赠与书生一条桃花手帕,上面的桃花是女孩亲手所绣。 “见物如人,当作路上有我相伴。” 书生接过手帕,久久抱着青桃。 (6) “阿姊,我们不嫁了,等我长大,就可以工作赚钱,你别嫁可好?”房间内,小弟捉住女孩的手,苦苦哀求。 “听我说,阿爹病重,阿娘身体亦不好,阿姊出嫁后,家里全赖你一人,你要替阿姊照顾爹娘,要好好学习,成为有用之人,将来娶一情投意合之女子,不求大富大贵,但要幸福安康。”女孩摸了摸小弟的脑袋,微笑说到。 “可私塾先生怎办?还有半年,便足三年了。姐姐,你舍得吗?” 私塾先生离开之后,女孩原是一边重复着平淡的日子,一边等待着书生归来。只是好景不长,半年前父亲突然重病,至今仍卧床不起,若再无钱医治,怕是性命垂危。 恰巧前段时间有富商上门提亲,说要娶她当四姨太,彩礼千金,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我出嫁后,不要来看望我。莫怪阿姊心狠,唯有忘了桃花故里的一切,才不会觉得自己负了他。” “阿姊……”小弟抱着女孩,嚎嚎大哭。 成婚之日,锣鼓喧天,喜乐不绝。女孩如墨乌发全梳至头顶,盘成扬凤发髻,两边插上凤凰六珠长步摇,黛眉轻染,朱唇微点,两颊胭脂淡淡扫开,眼角贴上金色花钿,一身流光溢彩的大红色喜袍倾泻而下,美得让人失魂。 鲜红盖头盖了下来,盖住了女孩的泪千行,却盖不住她如丝线般缠绕心脏的悲伤。 (七) 晚上,一身酒气的富商进了新房,跌跌撞撞走到床边,掀开了女孩的红盖头,两人对视,女孩一脸惊讶,富商愣了好久好久。 “你真好看。”富商冲女孩笑了笑,伸手解开她上衣纽扣,亲吻她的朱唇。 女孩本能闪躲,随后想起了自己现在的身份,便如傀儡般顺从,却不知自己眼角已有泪花。 富商停下了亲吻她的动作,双手有点颤抖,停顿一下之后起床径自走到桌子旁坐下,倒了一杯清茶,一口饮尽。 富商岂会看不出青桃的惊讶与不情愿,不过选择忽略罢了。只是女孩眼泪落下的时候,他便知道无法勉强,只是仍有一丝期待,趁着酒意,他说到:“你并非自愿嫁给我……我还是娶了你,你以后……不要,不要念着那个人了。” “你可是我的四姨太,我的。”说完,富商拂袖而去。 青桃看着富商离开的背影,面无表情。 府里上下都传着“新婚之夜,四姨太受尽冷落”的言语。自此,青桃在府里很不受待见。却不以为然,也许于她而言,这样是最好的结局。 (6)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年。 “今日后,你自由了。” 青桃又回到梅花坞。 老管家叹了一气。 “管家是不舍吗?”站在一旁的家仆问到。 “四太太盼了很多年,才盼到离开的一天,我该替她高兴,并无不舍。” “那管家为何叹气?” “只是替老爷叹气罢了。” 很多年前的桃花节,富商在桃花树下,一眼便爱上了女孩,萌生了要娶她为妻的念头,不料她已有所爱之人,那人恰巧是他赏识之士。若是其他任意一人,他都会设法抢走青桃,可惜是书生,连富商自己也觉得,青桃与书生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后来,他在梅花坞里的日子,大多是和私塾先生青桃一起度过的。他也不是不知青桃想与书生独处,只是他贪心,贪恋能与青桃一起的每分每秒。 离开梅花坞后,富商很快便又纳了一妾,原以为这样便会忘记女孩。只是他自己也没想到,对女孩的爱如此深沉,一直无法忘怀。最后他派人去暗中打探女孩消息,若那两人幸福美满,他也只能释然了。 但得到的消息却是,书生上京赴考,两年多了无音讯,甚至一纸书信都从未寄回,姑娘曾想法联系书生,始终无果。大家都说,书生定是在京城移情别恋,攀上权贵,忘了故里的女孩。 女孩虽然担心,但自然不会相信书生移情之说。他们说好的,三年后桃花盛开之日,他便会归来,迎娶女孩。 三年,快满了。 得知此消息后,富商很是在意,便命人去调查书生的下落。 若书生攀上权力,忘记女孩,他便利用京城人脉,让书生仕途坎坷。 若书生迷上财富,嫌弃女孩,他即便用上全部身家,也会让书生满盘尽输。 若书生恋上美色,移情别恋,他便会赶跑书生身边妖媚女子,让书生回心转意。 富商想过无数个书生失踪的可能,却始终没料到—— 书生赴京途中,染上瘟疫,不治,病逝。 疫情严重,死亡人数很多,官府没有一一核对死者身份,大多被当作身份不明的流浪者处理,统一火葬。 书生死前,手中紧握着一条桃花刺绣手帕,喃喃自语着: 今生无缘,来世再续。 权力、财富、美色,无论哪种原因,富商都有办法让书生回来,唯独死亡,谁也无能为力。 得知书生死讯后,富商彻夜喝酒。第二天醒来,便派管家去女孩家提亲,聘礼千金。 女孩一家都知道,这份聘礼是他们的救命稻草。女孩看着卧病在床的父亲,以及每天以泪洗面的母亲,答应了婚事。 从青桃家中回来后,管家曾问过富商,为何不告诉女孩心意,却要以钱财相迫? “一个人若真心爱上了一个人,心里便再也容不下别人。告诉她,又有何用呢?” “只求她日后能看到你的好。” “无妨了,这辈子能留着她身边,护她周全便足矣。” 老管家看着府内桃花依旧,仿佛看到了当年老爷为四太太移植桃花的场景。 富商说,青桃离开了梅花坞,能让她想起的便只有桃花了。 为什么是桃花? 富商是在桃花树下爱上了女孩,女孩青桃是在桃花树下与私塾先生订下终生。 这份记忆对他们而言,都是格外珍惜却不想提起的。 旁人以为,老富翁好色无情,妻妾成群,娶女孩不过是贪图新鲜。 没人知道,所娶妻妾,有为权势,有图钱财,唯独对四太太,别无所图,也无再娶,用情至深。 老管家摇了摇头,负手走回府中。 辗转三天,青桃终于回到故里。故里变化甚大,她差点认不出来。走到往日的家门口外,木门虚掩,青桃轻轻推开,走了进去。 只见一老头坐在院中石凳上,手持玲珑红豆玉扣,看见青桃进来,笑得宛如孩子般灿烂。 “终于等到你回来了。” 青桃看到此番景象,顿时嚎嚎大哭,像是把几十年的情绪全倾泻出来。 “回来便好,”弟弟抱着仍在哭泣的青桃,“姐姐,这些年我真的好想你啊!” 不知过了多久,青桃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 小弟把玲珑红豆玉扣交到姐姐手中,说到:“这玉扣,替姐姐保管几十年了,今日物归原主。” “依旧没有他音讯吗?” “一直以来,音讯全无。” 青桃把弄着手中的玉扣。 “我想去桃花林看看。” “桃花林?” 青桃点头。 “姐姐不知?”小弟略有惊讶,但很快便想通了什么似的,“姐姐出嫁后不久,富商派人来故里,把桃花全移植走了。说是家中娇妻想念家乡,闷闷不乐,故把桃花移回府上,只想博娇妻一笑。” 青桃努力回忆,那年府上确实一夜之间院里满是桃花,不过她念的是桃花下的少年,没了少年,要这桃花又有何用。 “姐姐,我想他是真心爱你。” 青桃深叹一口气,她岂会不知。 不过是,一辈子太短,只够爱一场。 私塾先生 (1) 那一天离开梅花坞,离别青桃,私塾先生在那百年桃花树下是站了很久很久的。 他真的舍不得离开梅花坞,舍不得离别青桃。可富商说的也有道理,男儿要有了自已的沙场和骄傲,才能让自已的女人活得丰盈而安稳。 趁着年少,走走四方,才不枉似锦年华,将来亦不会后悔。 三年时间不短,可也不是很长。给自已一个三年,也是给自已一个机会。留给你的不会走,三年还可以创造很多不可预见的事物,会让你变得更好。 最终私塾先生还是一步三回头地在黄昏拖着沉重的步子离开了这个让他心情沸腾的梅花坞。 走得是如此的不舍。 梅花坞离渡口太远,而私塾先生竟选择走路去,他想多看看即将离去的故里。 有好几次他都想折回梅花坞,不去京城赶考了。 可是一拿出青桃送她的绣着桃花的手帕,就不想退缩了,毕竟私塾先生还是想给青桃一个更好的生活。 在路上纠结了无数次也对比了无数次守着青桃在梅花坞教书育人,结婚生子,安稳度日的现在与假如考取了功名后荣返梅花坞给青桃的锦食玉衣生活的思想中,去京城的渡口终于横在眼前。 私塾先生深知踏上船后便再无退路,心里咯噔了一下,还是转身朝着桃花故里的方向望了望,便走进了船舱,发誓不功成名就就不会梅花坞见青桃。 私塾先生昏昏沉沉在船上躺了三日后才踏上了京城的路。 刚一上京城就是天黄风狂夹着漫天的沙尘几乎睁不眼的天气。 私塾先生在风沙中早已失去了方向,四处也无人自是无法去询问别人。 只好盲目地朝着一个方向前进,等沙尘没这么厉害了就寻个客栈休息了再走。 因为私塾先生总想起青梅说的一句话:“她觉得这就是她想要的爱情的样子,把自己放心上的人是值得托付终生的人,她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他。想着三年后的桃花盛开时节,他就可以回家娶青桃,从此朝暮相依,白首相扶。 摇摇晃晃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能看见一堵墙壁了。 私塾先生就沿着墙壁一直走,一直走,却令他感觉奇怪的是,沿着墙壁走了好久都未找到门。 实在是太疲劳了,就依墙而坐,肚子也咕咚咕咚地提示该吃东西了,私塾先生的身上已经找不到吃的东西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风沙依然未停,最终私塾先生倒下了。 醒来时,他已染上瘟疫,很快变得严重,却依然找不到能依治自己的地方。 疫情严重,后来京城附近的死亡人数急增,奄奄一息的私塾先生被当作身份不明的流浪者处理,统一火葬。 私塾先生在死前,手中紧紧握着一条桃花刺绣手帕,喃喃自语:今生无缘,来世再续。 不知是老天突然睁开了眼,还是私塾先生内心放不下春桃,在火葬的前一刻他被堆在土坑上最顶尖的一个,哪料想他竟会滚下了土坡直至跌下山崖…… 没有人认为他私塾先生还会活着。 (2) 半年之后,私塾先生出现在一个离京城不远的小山村。 这半年中他一直躺卧在床,由一位长白胡子的老头和一个长相甜美的姑娘照看着。 老头告诉私塾先生:他没得瘟疫,是因水土不服和几天不吃东西产生的身体脱水现象而出现的晕厥。 老头又说:这么高的山跌下来你沒死,真是菩萨保佑。在我这安心住下来,等你腿脚灵活了,手也能自由活动了你想去哪我也不留你。 这半年时间就只能委屈你躺床上。当然,你以后好了,是要算银子的,五锭细银一天,你算计一下。 私塾先生有些尴尬:“叔,您看可以这样不?我现在也拿不出银子来。您咧,先帮我看病,等我好了,我再出去弄钱回来给您,可好?” 老头摸了几把胡子,说:”行。” 然后就叫姑娘去取来笔墨。 老头让私塾先生写上纸条,怕他好了以后又赖账。 私塾先生让老头写,自已签上名字就好,或者盖上大拇指印都行。 老头却说:“我不认识字,你写了读给我听就行。” 私塾先生突然有些想笑:“你不认识字,我写了什么你又不知道,那就不用写条子了,等我好了,我自会挣钱还你。” 老头却很固执:“你一定要写,我得给我女儿赚些嫁妆,你写了,我看着有数,心里就舒坦了。” 见老头这样说,私塾先生就不再多说,拿起笔墨就写上—— 本人叫周广志,因从山上摔至山崖,被好心人于大桐叔救回家,从@年@月@日算起,每天细银5锭,到周广志身体好了,账结算完了那天止。 本人周广志写 私塾先生写完之后,又读了二篇给老头听。 老头听完之后笑哈哈地说:”好,这下就好了。” 老头又把姑娘给叫来,交待她:每天要照顾好周先生。 姑娘应了一声就出去干活了。 周广志此时才有了心思去打量着她的背影:秀发被随意地用布条扎起,光滑的脖颈很白。姑娘个子纤弱,性情似乎也挺温婉。 周广志觉察到盯着别人看不太礼貌,便收回目光,躺下,详装要休息了。 老头此时也不知去哪里了,屋子只有姑娘一个人坐在堂屋的桌子前,帮她爹爹缝衣服。 上次她爹爹去山里砍柴被树枝挂破了衣服,她得帮爹爹缝好。 爹爹现在应该又是去山上帮周大哥采药去了吧。 这个山里的庄户只有十来家,而且住与住隔着很远,平常也不太来往,故而家里出现什么事基本无人知道。 (3) 姑娘自小就跟着爹爹,未曾见过娘,也未曾出过这座山。 私塾先生周广志是她认识的第一个陌生人男人。 所以,这个姑娘不大与人沟通,她爸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而他爹爹自从救了私塾先生心里就在盘算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私塾先生留下来。 当他那日背回私塾先生替他擦洗完身子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后,见私塾先生的长相和善,说话也不急不慢,在这十多天的观察中私塾先生又从不多麻烦一次姑娘。 所以老头暗暗地每天好早就去山上采磨菇,割野菜,围野兔,砍菜,采药。回来吃了饭又出去砍竹子,说什么姑娘大了,要给她独立盖一间房子。 而姑娘每天在家做饭,照顾私塾先生的起居和熬药,洗衣服,有时候还帮私塾先生按压按压小腿。 私塾先生终因摔得太厉害伤了脊椎骨,硬是很难得翻身,所以每次都得依赖姑娘。 而姑娘每次都是尽心尽力地毫无怨言地帮他一次又一次。 唯一的就是希望私塾先生能给她讲讲外面的世界,外面的人,外面的事物,外面的一切。 私塾先生也是一日一日地把他所看到的世界跟姑娘说,连他自已从哪里来,又为何而来,为何会跌下山崖都当故事一样地讲给姑娘听。 唯一的就是没讲他和青桃的故事。 姑娘也慢慢地喜欢上了和私塾先生的聊天。经常会无端地看着私塾先生出神。 私塾先生也感觉到每天躺在床上不再是一件悲催的事,能看着姑娘欢快地做这做那的,时不时地向前问几句话,私塾先生还挺享受这样的当下。 又一日看,私塾先生姑娘坐他床前发呆,便说要讲个故事给她听。 姑娘就手托着腮听私塾先生讲: 远古大陆,灵气浓郁,鲲龙鬼妖,各能显行。天下七大块陆地,四片汪洋,天庭地域各有主宰。 话说飘渺洲大陆有个唐国,唐国境里有三大灵地,其中有一处名为近水楼台,此处灵地天造地设,格外巧妙。 七千里山河有雪顶,有绝域,有流沙,更多的是一处处冒出灵水的谭。 这些灵谭就是修仙各派占据的福地了。在这七千里山河里有个名不见经传的大青山。山头一座,有些光秃,灵物稀少,山腰有个青山派。 青山派是个小门派,一个门主,三个门徒,有个碗口大的灵泉,这还是祖师爷不知道托了哪路大能的福气才寻到的。 灵泉太小,能提供的灵气就少,修起仙来就要慢上许多,没资源就没有好苗子,门主天天愁徒弟。上一代门主还有师徒六人,可是修炼到了元婴出窍的只有一个,剩下的都是金丹散人。 现如今金丹也就剩下自己一个,三个徒弟里一个到了筑基期,还有二个都是练气阶段,连飞都飞不起来,只能靠着法器在空中短暂逗留,可那灵气一断,就会掉了下来,上次参加仙林大会二徒弟就丢了丑。 那次,原本算好的灵石控着紫竹舟,可不料中途遇到了雪玉派的仙子青儿,她头戴琼花冠,身披凤羽裳,腰间手上、绝品法器琳琅环佩七八件,这风姿引得从门主到徒弟,全都不由自主地跟着人家飞,可是人家驾的是飞云,速度比紫竹舟快多了。 加快了速度,多耗了灵石,到了看不到人家影子的时候才发现坏了事,门主青莲散人急忙中没细看,一手拉着一个踏空飞起,二徒弟黄鹤飞却倒了霉头,伴着哇哇大叫和紫竹舟一同掉下半空。 这一幕恰巧被灵谷门的向北北门主,带着门人参加仙林大会路过时看到,一瞬间,仙家风范尽失,灵谷门弟子笑的打跌,这一幕糗事传出,青山派还未参加大会就出了个大名。 仙林大会后,一日,青山门主青莲子边修理着紫竹舟,边和几个弟子合计着。 “我青山门这一代怎么发扬光大,你们得想想办法才是,不能总是让我做师傅的去做这些俗事吧。”青莲子捏了一个法决,从空中抓出一团“金”气,“啪啪”声里,钉在两片紫竹的连接处。 “好了,这外边修妥,老二该你干活,把紫竹舟里的法阵给修补完了,这次要不是你没有检查好法阵,这舟也摔不坏。” 二弟子鹤飞是个憨厚人,练气已经到了十二层,说不定那一天一开窍,就进了筑基,所以这些需要细心打磨的慢工夫,青莲子都交给了他。 大弟子朱朱也是练气十二层,他身材高大,黑脸钢须,和鹤飞的矮胖白面孑然相反,性格到是差不多。 三个弟子修炼的都是门派的同类功法,青云劫,此功在修真界也勉强算得上是一门上等法术了。 三弟子黎明,到是个白面郎君,唇红齿白,发乌肤嫩,可他有个怪癖,喜欢收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为了放这些东西,门主青莲子还特意跑了一趟雪玉派,用十根灵蛟筋换回来一个能装不少东西的乾坤包,当然品级也不是太高,太高了也没东西换,于是黎明天天都背着那包,也不管酷暑严寒。 “门主,你能不能不要天天说这个找徒弟的事情,我早就建议过了,我们要向截教学习,有教无类,有教无类啊,花鸟鱼虫,山精鬼怪,那个开了灵性不能修行,收下个几百个不就全部解决了吗。”三弟子手脚变换,一边演练着驱剑术,一边走着禹步。 “我都想不出师伯是怎么修炼出元婴出窍的,就咱们这点资源,能有个把金丹散人就不错了。”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三位弟子,大师兄朱朱五行属土,可青山门这个地方即无灵脉又无灵矿,哪能出现什么灵土,没奈何,掌门青莲子只好厚着脸皮去了灵谷派,不知用了什么方法,弄了几担灵土回来给朱朱用。 二弟子五行属木,也是一样的道理,这青山连灵草都没有几颗,哪有什么木属性的东西给他用,还是掌门远涉绝域,以性命相搏,历时三月,取回来数十株灵草,这才解决了老二的修行。 至于三弟子五行属水,有了灵泉当然省事,所以三弟子才比二位师兄快了一步,率先进了筑基期。 道家修炼,最重财侣法地,这等小门派,要不是掌门太过厚道,早就星散无人了,掌门青莲子甚至连名号都没有给弟子改,按照他的说法,师门实在是对不起弟子们的天赋,谁想另攀高枝,只管去。 大中门派对于青山门也是不屑一顾,要资源,就那么一小碗灵谭,要弟子,小猫三二只,管他干嘛,随他去吧。青山门也就在这夹缝里苦苦煎熬着。 弟子们也不是没有机会攀高枝,大荒门成立的时候,来了灵鹫传言,说是可以把这几只歪瓜裂枣收录进来,这进了大荒门,修炼就有了保障,从掌门到弟子都有了依靠,这当然是好事。 全派都很高兴,大家终于可以卸下青山门这块破招牌了,最终没有成行的原因就是那鸟太过狂傲,它拉夸着铁钩鸟爪,昂着没几根毛的鸟头,鸟眼里更本看不上这几个人类修仙者,出口成脏,“你这几位道友,你们是怎么活过来的啊,这破地方,我连屎都不愿意拉,这破门派,早八百年就该关门了。” 这鸟语深深刺痛了青山门的几个人,青山虽然贫瘠,门派虽然凋零,可它毕竟是自己生养之地,人可以侮辱,门派不能受欺。 “鸟道友请了,我们青山门是个小门派,可不是破门派,它也出了我们师徒几个,虽然谈不上有什么高深之处,可也是近水楼台这块大福地里的一枝,还望鸟兄海涵,我们不愿加入大荒门,实在是高攀不起。”青莲子忍辱负重,语音萧瑟,三个徒弟也是眼神里凄凉一片。 那鸟既然是修道,当然是智慧之主,它也知道是自己太过直接的言语伤害了这几位,于是,振起几十丈的翅膀,高飞而去,鸟语也没留下一句。 从此后,大家再也不提离开门派的话题了,青莲子也是没有了一丝毫的掌门气度,完全和三个弟子打成一片,不清楚的道友若是突然见了,肯定是以为这四位是师兄弟,怎么也不会猜到这是一个正规的门派。 (5) 青山门没有保护自己门派的阵法,不会门派不会设置,原来也曾经有过,可是维持阵法的灵石不够用,也就舍弃了。 没有阵法保护的门派太也丢人,所以掌门最大的心愿不是自己的修为更上一层楼,而是多收几个门徒,再把门派阵法从新给修理好了,只有修好了门派阵法,这灵泉虽小,随着时间加长,也能把青山慢慢滋养起来,灵气浓郁了,才能灵木灵草,也会产生诸多的变化。 所以青山门的师徒四人除了自己修炼外,他们的主要事情有二个,第一个就是找有资质的徒弟带回青山,第二个就是去挣灵石。 别管是啥艰难困苦,只要不是啥太危险,这几位都会去做,比如去灵谷派种灵谷就是大弟子和二弟子长干的活,三弟子相貌堂堂,仗着有几分“姿色”,他常去的地方是雪玉派,雪玉派修仙的女徒众多,黎明能做些小买卖,把一些灵巧的玩意卖给那些诸多的女仙子们。 在做买卖的时候,黎明也碰到了事情,这雪玉派就有个豪阔的女修看中了他,这位女修是正经的仙家二代木,家门老祖是来自东瀛海域的鲤鱼精,修炼五百年化作了人形,他又继续修炼了五千年,成了元婴大能,一位元婴的直系血亲,在大门派里也能横着走了。 这位女修生长在如此家族,自打一入世,就被加持过气运,修炼上也是快速精进,不到二百年就进了金丹散人的位。她看上了黎明这小道士的相貌,仙家虽然能变化无穷,可是本身的相貌却是根骨所在。 在加上她原本是山鬼后人,根骨里带着丝丝鬼气,也确实需要一个正宗的“人”来与之双修,彼此为炉鼎,精进其修为。 这位山鬼颇有些手段,也是黎明太过招摇。黎明做个小买卖,卖的东西对于修仙没啥用处,也不过是取其漂亮二字,可这东西只是漂亮是卖不出去的,还得想个法子才能有人买。 于是黎明苦思良久,终于想起凡间人类中的一种诗人做派,于是他有了主意。 (6) 先是衣裳包装,他没灵石,没灵石也要有诗人气度啊,于是,他跑到野河岸边,捡那芦花起的时候,收了一些,再用聚灵法术做了件芦花大氅,这就自带了缥渺属性,有了衣裳还得回做诗,这可难为坏了师门四人。 这四个只会老实做事,那会那等风雅玩意儿,还是去了烟火人间,找到了一位颇有名气的大诗豪,那人一说破,大家才明白怎么回事儿。 于是黎明做买卖就有了底气,他通常是这样做的。 披芦花大氅,头发用一根兔毛绳子草草一扎,也不必太紧,最好有几缕能随风飘扬,然后覆手于后背,两腿要前后不丁不八,头也有讲究,必须是抬头看天,必须是五十度左右,至于摆在地上的摊子,管它干嘛,俗!千万别看,不能让人看出来是为了做买卖。 这样才能塑造出一位怀才不遇的仙家大诗人的悲凉无奈的气度,这样才能引来一些年幼无知的初级女修的好奇和仰慕,这样才能让那些女修们为了喜欢这气度掏出灵石买自己那没啥用处的破烂。 哦,当然,还有最重要的,还得吟诗半阙,要通俗易懂,要让文艺女修能接上茬,太高深了不行,人家听不懂,咋能有接口的欲望呢…… 私塾先生讲着讲着有些口干了,想喝水,却发现姑娘怔怔地看着他出神。 姑娘,我想喝水了,你能不能帮我倒杯我来呀? 他有时也会在这样的夜晚,躺在床上,大睁着眼睛,回想着姑娘的样子。 当屋里有了一点点光亮,私塾先生就听到姑娘轻轻的脚步声,知道她已来到他的窗前,等待着黎明的到来。 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充满力量,一切都在沸腾着。 私塾先生试着动了动脚,发现脚有一些力气,可以使上一点劲了,连脚趾头都可以动一动了。 私塾先生有些兴奋,觉得可能过不了多少便可以自已下地走路,可以自行活动了。 到了那一天,他就想去看一看他摔下了的山厓,他好想那里是否有去京城的路。 凡人的因果,是几世的缱绻 (1) 玉扣你为何要进我的腰包? 上官鸿雁在马背上已被癫得十分难受,可她还是想着那玉扣,真不愿司马霆再去招惹那些乌漆麻黑的飞鸟,因为它会吃人。 赶到家已是深夜,为了不惊醒爹娘,便各自回房睡觉。 而上官鸿雁却无法睡去,她突然想起司马霆的一句话:如果这个家里有人喜欢你,你可不可以不嫁? 上官鸿雁想到上官宇轩和上官蓝姬都有一身上好的武功,可她却沒有。 上次暮云粱送来聘礼,爹娘无端地不开心,似是在隐藏什么? 暮云珂为什么要娶我,而不是娶上官蓝姬,我到底是谁?如果我不是上官家的孩子,那我是谁家的孩子。 上次听上官宇轩说玉扣是一个武林盟主的私物,然而送去时又遭遇伏击,还有那么讨厌的一群鸟,居然听唤于上官宇轩,否则司马霆不可活了吧。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爹爹总叫我不要出门,那个暮云珂来了两次家里,也叫我不要告诉旁人。还有去晶山的梅花坞,我感觉是那么熟悉,似乎在那里待过很长一段时间。 (2) 梵香袅袅,佛音靡靡。大佛寺,香客如云。 寺里院中一株桃树,经年累月,在这香火旺盛之中,聆听佛音,树枝香烟缠绕,被香客环绕,花开愈加绚烂夺目,芳香四溢,却原来是悟性其高,开了灵智,有了精魄。 了空经过树前,看着灼灼桃花,“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一介桃木,有了如此造化,也罢。” 之后每日伴着晨曦,于此诵读佛家心经,温润如玉的声音,不疾不徐,显得悠远而绵长,心静如水。 桃树精魄渐渐开始幻化其形,日日听着那声音,有种迫不及待想要看那人,但也知道能开智化形,实属不易,因而也不敢大意,操之过急。 花瓣漫天飞舞,飘飘扬扬,一女子现于其中,花瓣环绕化为粉色长裙着于女子身上,只见那女子面若桃花,明眸皓齿,额间一枚桃花印迹点缀,艳丽而不落俗气,身姿窈窕,端的是一位倾城佳人。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了空见桃树幻化完便停止了诵经,波澜不惊地看了女子一眼。 女子听到声音,转身便看到了一袭袈裟曳地,眉清目秀,长身玉立的了空,面对那平静如水的面容,遂向了空施以一礼:“多谢师傅连日来的诵经,才得以今日能够幻化成人形。” “阿弥陀佛,众生平等,你能有如此造化皆是佛祖慈悲,以及你的悟性,贫僧只是略尽绵薄之力,无须挂怀。”了空双手合十。 女子依然再次道谢。 “还未请教师傅法号?” “贫僧了空。” “了空师傅,我能否留在寺中,继续修行,以巩固自己不稳定的修为。” “不可,寺中皆是僧人,你若留于此多有不便。” “我可以栖居于桃树之中。” 了空看了一眼光秃秃的树枝,说道:“也罢,你本是与我佛有缘,便留于树中,只是寺内僧人,来往香客众多,切不可轻易显于人前。” “多谢了空师傅。” “阿弥陀佛。” 女子也是名唤凝落,日日不辍地沐浴在佛音中巩固修炼,悠悠岁月恍然而过。 凝落修炼到了瓶颈之期,再无了任何增长的可能。 这日,凝落看到了了空,便向其请教。 “了空师傅,现今我日日不落听佛音,却再也无半点感悟,这是缘为何?” “阿弥陀佛,凡是修行之人,皆须踏入红尘之中,历经人事沧桑,方能得大道,精灵亦是如此。 “那我岂不是要去红尘走一遭。” “是该如此。” “可是我从未涉入红尘之中,不懂凡俗之事,又该如何而为之呢?”凝落迷惑不解。 “无碍,可自封法力,扮着普通人即可。” “为何需要封住法力.” “在人世间使用法力有违天和,这是万万不可的。” “可是没有法力,我对尘世什么都不懂,又该如何是好?” “也罢,可择一家投胎为其人,忘却你现在的记忆,没有法力,点点滴滴从头开始。” “尚可。”凝落想了想,做一回真正的人未为不可。 “待我寻一物,助你投胎成人,切记在尘世未了之前,不能回归桃树本体。” “多谢了空师傅。你的大恩大德,凝落铭记于心。” “阿弥陀佛。”了空致意,转身施施然离去,为凝落筹备此事。 凝落虽是为成大道,作出了决择,然而心有戚戚,不知道这人世走一遭,结局如何。 院里一夜桃花全开,芬芳满院。 敲门声响起,片刻后,小侍前来禀报陶大人,说道:“老爷,外面来了一位大佛寺的和尚,想见老爷。” “还不快请进来。”陶大人迅速吩咐小侍。 一会,僧人进来见到陶大人,“贫僧法号了空,是大佛寺的僧人,也是住持慧能大师的弟子。听闻贵府桃花盛开,前来一观。” “久仰慧能大师之名,这边请。”陶大人说着礼让了空前去观赏桃花 映入眼帘便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一声啼哭,陶家嫡长女来到此世间。陶大人顿时笑容满面,了空看着陶大人,“可否让贫僧得观令千金一眼。” 陶大人想了想便点头同意了。 遂让奶娘抱了孩子过来,只见那白嫩可爱的脸庞,一双眸子乌黑清澈如水,额间一朵桃花印记,依稀可见未来倾城之貌。 了空拿出一枚晶莹剔透的玉扣,说道:“恕贫僧冒昧,今日恰逢令千金降生,便赠此玉坠愿她平安顺遂。” “多谢了空大师。”说着,便让奶娘把孩子抱回房里。 “既然如此,能否请了空大师为小女择字取名。” “令千金可唤着凝落。” 陶大人点了点头,再次致谢。 “阿弥陀佛。”了空见事了,便告辞离去。 年复一年,桃花开得正艳,像极了天边的云霞,如梦似幻,美得缥缈,美得虚无。 陶家女名为凝落的千金,渐长成,二八年华,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倾城绝色,冠盖满京华,无数名门公子、风流才子倾心不已,而不得见。 近日,陶府气氛略显凝重,陶大人并公子早出晚归,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 晚间,凝落看着父亲几日便两鬓双白,忧心不已。 “父亲,现在情况危急吗?” “凝落,别担心,有老夫和你兄长在,只是老夫和王大人政见不和罢了,不碍事,你多看顾你母亲,她本就身体不好,更不能让她操心。”陶大人没有说的是,岂止不和,现在已到了剑拔弩张之际,如今王家女入宫更添助力,陶府本就处于弱势更是雪上加霜。 “是的,父亲。”凝落眼见父亲不欲多说,便也只能作罢。纵使自己再有才,对朝廷的漩涡,也无计可施。 凝落能做的只有好好照顾母亲和处理府中事务,不让父亲还担忧府里。 “母亲,您今天好点了吗?”凝落看了看母亲的脸色,柔声询问道。 “凝落,无须过多担心,我今日好多了,倒是你父亲他们那里?” “是哪个不听话的丫头又在你面前嚼舌根。” “不用瞒我,多少我也略知一二。就是不知道你的婚事,谢家应当如何?” “现如今这种境遇,端看父亲与兄长能否化险为夷。” 凝落与母亲正说着话,侍女打帘进来,说道:“启禀夫人和小姐,谢夫人并管家丫鬟嬷嬷来探望夫人。” “凝落,快帮母亲梳妆,也不知道谢家夫人到来是好还是坏?” “母亲,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这厢着装完毕,进到大厅,便与谢夫人寒暄完毕。 谢夫人便点明来意:“我今日来贵府是来给我儿与令千金退婚的。” “退婚?何故于此?”母亲大惊道。 “令千金姿色容貌倾城,不退婚也可,但只能为妾。”谢夫人趾高气扬道。 “谢夫人,你别欺人太甚。”凝落生气道,转身看向母亲:“这门婚事便作罢,把谢公子的庚帖退给他们,我不嫁也不为妾。 陶夫人容不得谢夫人如此作践凝落,遂吩咐丫鬟拿来庚帖交还与谢夫人,并对其下了逐客令。 谢夫人撇撇嘴,带着仆从走了,心想,过两天就不能神气不了了,且看罢。 母亲见了谢夫人之后,脸色愈加难看,忧心忡忡:“凝落以后可怎么办,今朝退婚是有损于你的名声。” “母亲且放宽心,凝落找不到真心人不嫁也罢。” 凝落倚窗而立,今日之事不知道那谢公子可是知晓,尽管果断应了此事,然而想到往日种种与谢公子订婚,传了一段佳话,时至今日终是无法违抗父母之命,心也有无法言明之伤,也罢,终究是有缘无份。 桃花随风飘零,留下淡淡残香。 陶府被皇上问责,判定陶家父子斩首示众,罚没家财。一夕之间,陶府瞬息破败不堪,仆从四散逃开,陶夫人在听闻圣旨下达之时,便一病不起,终是在陶家父子斩首之日先一步而去。 凝落,看着母亲父亲兄长相继逝去,留下自己孤苦无依,憔悴不堪,身着白衣,欲随风而去。 有那盯着陶府不怀好意之人,欲摘此娇花。 危难之际,了空大师出现解救了凝落。 “阿弥陀佛。” “多谢了空大师。” “施主,且放宽心,前路正长。” “上苍为何待我如此,剥夺了我的父母,兄长,留我一人在这世间。” “阿弥陀佛,我佛慈悲。上天有好生之德,有因必有果,存在即为合理。” “可是我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多走走,多看看。” “了空大师,我可否与你一起到处看看,普席众生。我一个弱女子行走江湖多有不便。” “可,你便与我一道吧。” “多谢了空大师。” “阿弥陀佛。” 凝落着素衣跟着了空大师一起为百姓诵经念佛,济世救人,度化众人,也不在乎旁人的眼光。 有时,凝落对这些佛音,佛经有种特别熟悉之感,好像听过千百回,也渐渐平心静气,不再自怨自艾,只默默为父母兄长祈福,积善成德,若有来世,愿他们一生顺遂平安。 即使知道谢公子另娶他人,也不曾起一丝波澜。京城再无陶家其女,繁花盛开,终是凋谢零落。 在到了洪灾过后,突发瘟疫之地,凝落由于体弱感染疫病,身体逐渐衰败了下来,不得医治。 在弥留之际,凝落仿佛看到了昔日府中自家院落里的桃花,绚烂夺目。 了空守着凝落,看着她闭上了沉静如水的双眸。清风徐来,花瓣纷纷扬扬,有一瓣飘至肩头,淡淡残香萦绕心头。 待散去,凝落已消失不见,只余一截桃枝,已然枯萎。 了空回到寺中,找到住持慧能大师,想找到能滋养桃枝的方法。 “阿弥陀佛。”慧能大师看了看了空,道一句:“痴儿,罢了,且拿去吧。” 说着拿出一瓶堪比玉液琼浆的圣物给了空。 “多谢师傅。” 世间轮回,沧海桑田。慧能大师已坐化圆寂,了空成了大佛寺的住持,香火依然旺盛,寺中那棵桃树早已焕发生机,正值开花时节,朵朵桃花盛开,鲜艳夺目,了空凝望着桃花,仿佛看到了若隐若现的绝色佳人藏匿其中。 依山傍水,绿树成荫,白云山下碧溪村。 太阳初升,鸡犬相闻。三间草舍内,传来一阵咳嗽声,随之而来说话声起。 “娘,您又咳嗽了。”温润如玉的男声响起。 “瑜儿,娘这是老毛病了,无须担忧,倒是我儿近日日夜苦读,还操心为娘,你该是多注意身体。”慈爱而孱弱的妇人透着关怀说道。 却说这茅舍是一对母子相依为命居于此,男子为一介书生,姓暮云名唤瑾瑜。 “娘,我还是去白云山上给您采点药吧,冬天来了可如何是好。”瑾瑜担忧道。 “苦了瑜儿,只怪你父亲过早离世,为娘身体孱弱,拖累我儿了。”林氏无奈如此家贫! “娘,何须如此说,孝顺父母本是天经地义之事,谈何拖累,还请娘放宽心,好好休养身体,只待儿子高中那一日。”瑾瑜劝慰母亲。 林氏看了看瑾瑜,叹了一口气,便不再多言。 瑾瑜看母亲不再言语,便转身出去端来清淡早餐,想着吃了饭便去山上走一遭。 瑾瑜饭毕,收拾好竹篓,告之于母亲,并前去拜托邻里婶子照应一下,遂向山上出发。 只见一层又一层的山峰烟雾缭绕,隐约迷离。 瑾瑜渐行渐远,慢慢身影朦胧,不知不觉已到深处,草药种类繁多,顿时喜上眉梢,早已忘却母亲的叮嘱:“切不可前往深山里,易迷失于山林中,山上多野兽与毒虫之类。” 瑾瑜只想到草药可以缓解母亲的病症,更可以卖与药铺换取些许银两,以备不时之需。 采了一竹篓,才发现天色已晚,不可辨别身在何方,草木茂盛,已然淹没来时之印迹。越走越加陌生,隐约听闻鸟兽声音,害怕与焦虑交织在一起,身上衣衫被汗水与露珠浸湿,想起母亲的叮咛,后悔不迭。 在这时,前方不远处,大石上屹立一个白色的身影,待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姑娘,眉目如画,身姿轻盈,青丝随风飞扬,缥缈若仙,瑾瑜瞬时呆若木鸡一般,目不转睛地看着姑娘,不知觉喃喃道:“我这是看到仙女了吗?” 噗嗤一声,那姑娘轻笑:“呆子。” 瑾瑜瞬间清醒过来,绯红爬满白玉的脸颊,手足无措:“小...生唐突姑娘了,请恕小生的冒昧。” “无碍,你为何在此,这里可不是你这个书呆子该来的地方。”那姑娘看着瑾瑜,顿觉有趣。 “家母身体素来有一点病症,换季易咳嗽,为此,小生前来采点药,不想迷路了。” “公子去镇上药铺买点药即可,你一介书生,不必冒险来此深山中。”姑娘疑惑道。 “惭愧,小生家境贫寒,囊中羞涩,无奈于此。” “公子无需介怀。” “敢问姑娘缘何于此?” ”小女子家在深山,以打猎为生。” “难道姑娘不怕深山野兽?” “小女子不怕,家父身怀绝技,野兽无可奈何。” “原来如此,敢问姑娘能否帮小生引路?家母还等小生回去,恐久了让家母担忧。” “现天色已晚,若不然公子前去寒舍歇息一晚,明天一早小女子带公子下山。” “不知家中还有其他人否,小生去姑娘家,是否有不便。” “无妨,家父今出去了,还有一老妪在家中,平民之家无那么多繁文缛节。” “多谢姑娘,可否告知小生芳名,以待来日报姑娘的大恩大德。” “小女名唤凝落。” “凝落姑娘,小生这厢失礼了。” 凝落微微一笑,瞬间天地便明亮了些许,瑾瑜再次呆住了,一下子逗得凝落开怀了。 瑾瑜觉得能博凝落姑娘一笑也值了。 瑾瑜一步三回头,渐渐凝落的身影隐没在山林中。 瑾瑜回到碧溪村,感觉沧海变桑田。拉着村里老相识问了,才惊觉山中一日,山下已一年。 终于知道,一年前母亲以为自己在山中被野兽袭击而亡,尸骨无存,遂一病不起,不日便因郁结于心而逝世。 瑾瑜来到母亲墓前,痛哭不已,后悔莫及。 当瑾瑜再次返回山林之际,却再也寻不见前往深山之路。 睁眼再见到凝落,恍若隔世。 用过早餐,瑾瑜提出告辞。“多谢姑娘的款待,家母还在盼望小生的回去,烦劳凝落姑娘为小生引路。” “好。”铃兰点头同意,遂让老妪把竹篓交还给瑾瑜。 铃兰带瑾瑜带到离村口较近的路上,两人被依依惜别之事包围,瑾瑜心中明白,此去便是恐难再见,便想看着凝落先走。 凝落浅浅一笑便转身缓步而行,直至身影消失在山间,瑾瑜才踏上返家之路,心里被必然若失之感所萦绕。 瑾瑜回到家中,看到因自己一夜未归而担心不已的母亲,想到那梦中的场景,“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痛苦,暗自庆幸不已。 瑾瑜整理竹篓,才发现里面有一棵百年人参,想来是那凝落姑娘的好意,只是让瑾瑜愧疚不已,只恨不得此种恩情,结草衔环得以报答。 望着家徒四壁,瑾瑜为了母亲和科考,便卖了此人参,以作母亲买药和参加科举的盘缠,对于凝落姑娘的心意铭记于心,始终不能忘怀。 自此,瑾瑜悬梁刺股,日夜苦读,一路过关斩将,高中魁首,金榜题名。 殿试之后,因其俊雅容貌,被皇上钦点为探花郎。 京城跨马游街,无数人瞻仰其风姿,一时风头无两。 琼林宴,皇上下旨招瑾瑜为三公主驸马,择吉日完婚。瑾瑜平静接下圣旨,出宫路途中,偶遇一高贵而典雅的女子,眉目如画,不自觉便痴了。 女子用锦帕半遮面,轻笑一声便钻入轿中。 瑾瑜恍若又见当年山中石头上飘然而立的一袭白影……。 往后几日茶饭不思,心心念念的全是那女子锦帕半遮面的容颜。 三日恍恍惚惚已过,瑾瑜得去皇宫迎娶三公主凝落。 凝落?“小女名唤凝落。”这是记忆里的声音,又回想那日在出宫路中锦帕半遮面的微微倾颜,心中大悦,瑾瑜急急赶住宫中。 每个人的故事都不一样 (一) 她叫荆花,荆花是农村一种叫荆条的灌木开的花,花瓣像小米粒儿般大小,生长环境差,花期长。 荆花即将出生的时候她娘正在地里劳作,是漫山遍野的紫色荆花让她强忍着阵痛坚持走到家生下了我,娘希望我能像荆花一样无论贫瘠肥沃,都能盛开的又美又香又花期长。 如娘所愿,长大后的荊花漂亮、幸福,有爱她的丈夫和一双可爱的儿女。 但不那么完美的是,她在30岁时得了一种急病,被她小叔子送到医院的时候我快死了。 这两年记性愈发的差了,她已经忘了医生判定她是得的什么病,但这些年在村子里见得多了,她高度怀疑当年她可能是死于急性心脏病,好像只有那种病才能让她那么快死亡,像她二嫂一样。 她死的时候我儿子八岁、女儿六岁,他们还是连生死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孩子,而她男人在广州打工,连个给她擦洗干净换上漂亮衣服的人都没有,对此她一直耿耿于怀。 由于她是死在夏天,村子里有“热丧不能停放”的风俗,所以她死的第二天就被村里的族老们张罗着要埋掉。 看着她的孩子们懵懵的被族里的大娘拉着换上孝衣、磕了头,孩子们执着白皤跟着族里的大人们将躺在脏兮兮的三轮车上的她送到了村子里的坟地。 她的“新家”是一方窄窄的长方形的土坑,一个小小的土堆,土堆外边既没有碑文又没有标记,这简陋随意的模样让她怀疑她男人回来能不能找到她。 她刚被埋掉的第一天晚上,她非常担心如的孩子们,怕他们没人做饭、没人哄睡、没人洗衣、没人依靠,她尝试着跳出坟头像活着的时候一样走走,发现身轻如燕,能跑能跳,她兴奋的跑回了家里,不过孩子们都已经睡着了。 她死的第二天,一到天黑透,她就早早的跑回了家里,她想在孩子们没睡着之前好好看看他们。 但她竟然看到有人跑到她家去拿东西,还欺负她的孩子们,她忍不住恶作剧的吓了他,她看到他被我吓的屁滚尿流的跑出了她家,心里畅快极了。 她死的第三天,她男人终于回来了,他是坐了两天火车赶回来的。她听到邻居说他“你先休息休息再去看荆花吧,你看你脸色难看的像鬼一样”,她赶紧跑到镜子里打量打量我自己,还是大大的眼睛、白净的脸蛋,一点儿也不可怕不难看呀,可她男人的脸色灰白,着实不怎么好看。 她倚在门框看他拥抱了孩子们,看他收拾了屋子,看他在箱底找到了她最喜欢的那条紫色碎花裙子,其实她最喜欢穿裙子了,但她婆婆说当了人媳妇儿就要恪守本分不能穿裙子,那条裙子就被她压到了箱底。 她跟着他来到了我的坟头,她看到他放声大哭,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她自己死了我还没哭过呢,但看着他哭我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虽然她不会流泪。 她走过去抱着他,轻声对他说“大壮,对不起,不能陪你白头到老了,这无常的人生让我连句遗言都没来得及说。从此以后,天高路远你要自己走下去了,你以后不要去那么远的地方打工了,在家附近找个工作吧;你以后不要总是不吃早饭就去干活对你身体不好;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教导我们的孩子……” 今天是她死的第七天,我听娘说人死七天后就魂飞魄散了,她挺害怕的,不知道魂飞魄散是什么感觉。 她战战兢兢的等着上天的安排,但她竟然安然无恙的度过了第七天,她依然可以夜里在她们村里自由穿梭,别问她为什么白天不行,鬼都不能白天出来的好不好,白天在干什么她也不知道,从她死之后她就没有任何关于白天的记忆。 后来经过她慎重的分析,她想大概是她牵挂太多、执念太深,老天垂怜,给了她继续陪伴在家人身边的机会吧! 她就这样终日在村子里游荡,她看着她儿子不好好学习出去胡混气得她想拿棍子揍他;看到她的女儿被同龄的小女孩欺负她好想冲出去保护她。 如心男人带着我的孩子们会在我的忌日、清明节、中元节、寒食节给她上坟,摆上漂亮的花圈、如生前喜欢吃的水果和红烧肉。看着他们这么想着她念着她,她一颗鬼心幸福的都要飘出来了。 有时候她好想告诉他们她还在他们身边,她会尝试着在晚上飞快的冲过他们身边,或者吹吹他们的头发,期望那一阵阵的风告诉他们她在他们身边,但他们一次都没有猜出来是她,她有点难过。 她死后的第五年,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常感觉到虚弱,往往是在家里待不了多久就累得没有意识了。 她儿子上初中了,一周才回来两天,她家丫头这几天在闹脾气,好像不想去上学了,这小小年纪不上学怎么办?等等,她怎么发现家里好像布置的有点不太一样了,她和她男人的结婚照哪里去了?为什么多了一个红色的大箱子?房间怎么收拾的如此干净?她男人还买了崭新的西装?女人,不,女鬼敏锐的第六感告诉她事情不对劲。 经过她几天的特意、仔细观察,终于知道了原因:她那“深爱”我的男人要娶新媳妇儿了。 这个事情让她非常难受,虽然她理解她男人在她死的这些年既当爹又当妈,生活着实过的辛苦,家里是该有个女人帮忙收拾打理。但理解是一回儿事,接受又是另外一回儿事了,目前她接受不了,她有点生闷气的决定晚上不回去了,眼不见为净。 她赌气了没几天又忍不住跑了回去,她见到了她男人新娶的媳妇儿:眼睛没她大,皮肤没我白,哪哪都没她好看。可那个她是活生生的人,她无奈的撇撇嘴。 她男人的新媳妇儿人温温柔柔的,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做的饭也是喷香喷香的。她看着她女儿终于蓄了长发看着像大丫头了,她看着她儿子变得自信乐观了很多,她看着她男人天天笑的像花儿一样。 果然家里还是要有个女人,慢慢地她也接受了她男人的媳妇儿,除了地自己偶尔有点伤心之外,觉得他们一家四口也挺好的。 她死之后的第七年,她终于连回家的力气也没有了,天天只能在她那丑丑的坟堆上趴着看星星,偶尔拽拽坟头的小草,突然她意识到了一件事:她死后第一年她男人和孩子们来看她十来次,慢慢的变成七八次、三四次、一二次,现在他们好像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来看过过了,她已经想不起来他们上一次来看她是什么时候了,他们是不是把她忘了。 “妈妈,快来摘构蒲穗”,迷迷糊糊的她突然被一个声音惊醒,好像是女儿的声音;她挣扎着爬到坟堆上,原来现在是白天,这是她死之后第一次对白天有意识。 她看见她女儿挎着她新妈妈的胳膊在摘野菜,她儿子都长得像他爸爸一样高了,他提着篮子伸手接过野菜,她男人扛着锄头看着他们宠溺的微笑。 多幸福的一家四口呀,幸福的让她忍不住落泪,一向不会流泪的她今天竟然泪水止不住的啪嗒啪嗒往下落,好像要把她这些年想流的泪全都流完,泪水滴到她的手上、身上,灼出来一个个的大洞,她也终于要灰飞烟灭了。 在她最后残存的一丝意识里,她终于明白:原来不是上天厚待她,而是她男人和我儿女们对她的思念和爱让她有幸这么多年陪在他们身边,现在他们开启了新的幸福生活,她也要离开退出了。 第二年春天,荒野里一个丑丑的坟头上长了一簇荆条,慢慢地荆条越长越多,整个坟头都被荆条覆盖了,花开时节,紫色的荆花层层叠叠,路过的人无不赞一声花开好繁盛。 (二) 雨淅沥沥地下着,打在脸上凉嗖嗖的,走得久了,身上感觉有点冷。那是四月底的湘西小城,凤凰。一切都被湿气笼罩着,雾气升起渐渐被运到山尖上,周围的树林竹林翠色欲滴。湿润而清冷的天气,如果遇见半日的晴朗便会兴奋不已。 落到地上的雨水顺着街边规整的排水道流走了,石板路被洗得亮晶晶的,有些滑。我就是在这时看到了阿妹。 渐渐习惯了南方的绵绵雨水之后,就不再那么喜欢淋雨寻找诗意了,看着雨滴颤巍巍地挂在竹叶上也不似初时那么揪心地感动,只觉得生动、好看。不大的小城已经走了几个遍,不再有新鲜神秘的感觉。有时外出随便走走就回,只想安静地坐着或者躺着听雨,但,并不想离开。 有时闷在屋里没意思我就下楼跟她们聊天,碰上邻居来串门,有人问我是不是亲戚,她就笑着说:“是北京的亲戚哦。”有个常来坐坐的中年女人对我说:“她可是个漂亮的苗妹子啊!”我才知道阿妹是苗族。和阿妹渐渐熟悉起来,有时雨大我不出门,就坐在门前跟她一起剥豆,她也会跟我说些她自己的事。我总觉得细雨天就是说故事时候。 阿妹小时候生活在深山的寨子里,她说自己是苗寨里最漂亮最勤快的姑娘。后来,从城里来了知青,她见到有一个瘦高瘦高的小伙子,斯斯文文的,立刻就爱上了,发誓要嫁给他,她要嫁给汉人,绝不嫁苗人,并且永远离开寨子。她的父亲不同意,觉得嫁给汉人很丢脸,但是很久以后她还是如愿地离开了那里。 阿妹五岁没了母亲,她说母亲是饿死的。之后,她相继有过三个继母也都死了,“饿死的”,她说。母亲们起初是生病,没有钱医病,父亲就不再给她们饭吃,直到死去。阿妹说得轻描淡写,但她对饿死心有余悸,仿佛进城生活就是逃过了一劫,仿佛不这样注定会和母亲们有同样的命运。母亲们只给她留下一个弟弟,仍保持着断续的来往。她的父亲是说话的前一年死的,她接他进城医病,住在自己家里侍候,直到死去。她说:“我不要和他一样。”父亲只活到了六十四岁。 坐在阿妹家门口抬头看,是巷子对面有个石门洞的院子。门洞上有石匾,上面刻着“恒顺”二字。阿妹时不时会抬头看两眼,再望进深深的院子。有天,她突然拉我去院子里参观。院子很古老,一共二层,有圆圆的木柱支撑,每层伸出的屋檐都覆盖着整齐的灰瓦,每层并排着很多房间,涂着暗红色的漆。天井的地面不是石板的,而是用大块石头铺成的,已经磨得很光滑,中间有个水池和水龙头,有石槽伸向外面的排水系统。这里住着很多人家,有几个人在洗衣洗菜,有点像以前北京的大杂院。 阿妹站在天井里,指着那些房间大声说:“这里都是我们家的。”我看着她觉得很突兀,也有些尴尬。她说,这个地方原来是她爷爷的,土改时被没收了,所以她的父亲总是想着小时候的生活,总是感叹天和地的差别,阿妹一直认定这个院子是他们家的,恒顺二字别人是不许用的。我不知如何反应,听到或者没听到的人也都不搭理她,我们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回去继续剥豆。 关于石匾,有天我问阿妹巷子口上“承皇庙”那个扁是指哪里,为什么她家也叫承皇庙。她一笑,神秘地一指说“就是这里”,她指着与自家相连,往巷子里去的一个大房子,就在我住的二楼窗下。“就这儿,房顶都塌了!”我说。“很吓人吧?里面有好多菩萨,这片地都叫承皇庙。”以后,我将脸贴在二楼的玻璃上向下望,看着塌出个大洞的屋顶,努力想象里面有四大金刚和菩萨,但还是觉得阴森森的。黑夜里,我们围着炭火闲坐在门廊里,看那变了色的木门,上面有一把生锈的大锁。阿妹说从她嫁过来就没见庙门打开过,她有时会在庙门口烧烧香,她烧香从来不要别人看,立刻让我的好奇心扑了个空。 庙快要修了,修庙就会修路,她家也会沾光,以后的客人会多起来的。 阿妹真正跟我亲近起来是一霎那的事。有天闲聊,她问我为什么我的父母会让我一个人出来,我知道无法对她解释清楚到处乱转对我心灵的意义,就瞎扯别的,由此她知道我没了母亲有些时候了。虽然那时我也老大不小了,我依然在瞬间感受到了她强烈的无法拒绝的母性,和褪去了所有的戒备的轻松。于是,她就准备出更多的故事讲给我听。 我问阿妹她的丈夫到底出了什么事,她说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她还胖胖的,现在越来越瘦,受苦噢!我说:“你现在也很漂亮啊!”她笑笑说:“以前还可以哦!” 知青返程后,她就跟着丈夫进城了,丈夫姓田,是个教师,他们的第一胎是对双胞胎女儿,第二胎是身边这个女儿,后来丈夫很想要个儿子,有天从外面领回个小男孩说要抱养当儿子,她无奈便同意了。因此田先生必须学着别人出去打工挣钱,后来去四川开车,有天她听到死讯就去四川收尸,“撞车了,车里十个人都死了。四川大山好大的,车小小的在那下面,拖不上来的......”。后面,不但死了人,她还拖上了官司。 “带着四个孩子好难!” 丈夫死后,她带着男孩去张家界卖旅游用品,有天晚上男孩跑回家说把人打伤了,他们便连夜跑回来,所有的东西都不要了。阿妹说的时候有点恨恨的,似乎她的厄运都是由男孩而来,也许她心里确实这样想吧。她无法理解,也没有精力去探究男孩为什么总是打架惹事,总有人找上门来,反正有一天她把他赶出家门,不要了。我心里有些可怜这个没有爹妈疼得孩子,但是也理解阿妹心中的怨气。每当有人说阿妹有个儿子,她便回说:“我早就不要他了。”男孩偶尔回来吃顿饭睡个觉,她从不过问,随便他来去。 阿妹无论什么时候手里都在不停地忙,没见过她闲着。我准备走的那天,她停下所有的事,依着先前的许诺陪我上后山转了一圈。 前一天是个好天气,我去了远处足足逛了一天,晚上回时被突然下起的雨淋了个透。她的小女儿把我的湿衣服都放在一个炭火盆的架子上烤,后来我离开她家时还带着一身烟气。因为回来太晚,外面的饭馆都关门了,阿妹破例让我吃了她家的饭,很简单的一晚米饭和剥的青豆外加一勺腌菜。我第一次见她们母女吃的时候她还试图回避,后来就不再躲,但绝不让我尝。我问她怎么不辣,她说也奇怪了,她就不爱吃辣。 我们仨围着另一个炭火盆坐下,女儿在方方的支架上盖了一个方方的小被子,把腿放到被子下面很暖和。我说:“明天我得走了,一会把账结了吧。”和她们在一起这几天很愉快。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是啊,你是说住几天就走。这么快啊,不是还要去爬山吗?”“天气不好就不爬了吧,看你也很忙。明天还要赶车。”她站起来解开围裙,说:“早点睡,你明天早早起,带你去爬,明天是好天气。”看她这样,我心里就把行程推迟了。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一来是说好早起,二来是身上的湿疹痒得睡不好。 凤凰是个地道的山城,离巷子不远就是山坡,山坡上长满郁郁葱葱的大树,现在叫森林公园,新修的石阶路,很干净,有很多晨练的人跑上跑下。阿妹说山路修好后只来过一次,以前来都是进山砍柴,路很窄,土的。她怕想起当年,现在从来不一个人上山。 我们走了一段石阶路后,她往右一转,带我下了石阶走上土路,这边山上的竹子渐渐地多起来,安静极了,空气也更清凉。我的父亲喜欢竹子,也培养了我这个北方人对竹子的感情。她说等一等,太阳会出来的。我指着一根很粗的竹子,问:“这个要长多少年?”她拍了拍竹子说:“不要多少年的,只要一年!竹子长得好快,一年就可以用。”她指着一些细细的说:“这些是刚长出来的。”指指这个,摸摸那个,她像个活泼的小女孩一样在前面当向导,完全不是坐门前剥豆的样子。在绿色的竹林里穿行,仿佛时间会倒流一样。 我问阿妹想不想再找一个,她大声回答:“不想了,二十年的生活,印象太深,再找合适的会很不容易。孩子们都不反对,女儿们很懂事的。” 双胞胎女儿中大的在大学教书,小的离她不远,女婿们都好。她打算把店给小女儿管,自己给他们带孩子了。我没说话,但我想小女儿应该并不想接这个店,经常看到她坐在一旁看书,好像还写笔记。她应该有自己的想法的,只是怜惜自己的母亲,默默地做事而已。 我们在路上遇到一个中年男人打招呼,阿妹对他解释说是带着客人来爬山,并不停步,走远一点了,她说:“我不喜欢这个人。”我回头看那人还停在原处看我们。我只问了一句:“不好吗?”也没指望她回答,因为她走远了。走了一会儿,又碰上个很客气的男人,看着岁数大得多一些,阿妹让我在前面慢慢走。等她喘吁吁追上我,我逗她:“你这是陪我爬山,还是我陪你约会啊?!”她很不好意思。我又问:“第二个好吧?”她解释了一句:“他帮了很多忙,也不怕别人说的。”后面的路上,我俩不再有话。看得出她的心事,我就不打扰了,自己欣赏竹林外渐渐投过来的阳光和沙沙的风声。 在古城边告别阿妹,我逛去别处了。回头看,却发现照片里只有恒顺二字,没有阿妹的影子,是她不让照吗?忘了。只在心里永远留着漂亮的苗妹子的身影。 八月的燥热 (1) 彩云有时候认为自己不应该这么活,但什么也不是。做的事都不是自已想做的事。 夜已沉寂,树梢纹丝不动。又圆又大的月亮挂在树梢,此时是比平常颜色浓了许多。枝繁叶茂的树木像是涂了太多的颜料,月亮像被谁拴了绳子,彩云坐在院内盯着看。墙上传来几声“喵喵”的叫声,歇斯底里许久才又归于沉寂。不一会儿又传来一声“喵”,接着咕咚声像是东西从墙上坠落,继而草丛里传来嗖嗖声,爪子抓树的哧哧声。两只猫追逐着,躲着藏着好不热闹。彩云竖起耳朵目光搜着暗处。 突然一只狸猫跑进院来藏在树荫里,另一只猫追来那是只又肥又大的黑猫。从影影幢幢中射来两道光,不,是四道。“喵”,不知哪知猫传来怪叫,不那不是怪叫,彩云听了怪怪的心里掠过一些饥渴,搜寻着,听着。黑暗中传来呼呼声,晃动的影子属于那团漆黑。 彩云莫名地躁动起来在院里走着,来到树荫下一团黑。她知道那黑中是什么又止了步。一阵风刮来树梢摇动月亮羞色地躲了起来。她想搂着那月亮,那树木,那黑夜,她想和它们相欢。舔着她的皮肤,月光汁液在体内滋生。在她的体内纠缠撕咬着它的皮肉骨头神经,从瞳孔,口鼻耳朵,从皮肤下滋生出来,四处挥洒枝繁叶茂。 (2) 下午彩云从地里回来,在井边喝着井水,冲洗着脚上手上的泥。小声骂了句:他妈的累死老娘了,死驴的活永也干不完。屋内彩云的婆婆和她回家的女儿吃着西瓜。 见外面有了动静知是彩云回来了,就从屋里摆着手出来。 “锄了了?”婆婆看了一眼彩云从喉咙里飘出几个字。 “锄了了。”彩云漫不经心地回答着。 见彩云衣服都湿透了,头发贴在脸上,一身都汗浸浸的。 “洗洗,就来吃西瓜,你姐回来了。”婆婆说完这句又回屋去凉快了。 彩云从屋里拿了干的衣服,提了二大桶水,去了洗澡间。 想着头发湿了,刚好可以用用昨天买的洗发水,头发得洗点热水,于是又去灶屋打了一大盆热水。 六月的夏天太阳毒辣辣得,树上蝉鸣聒噪。 太阳已偏西,夏天的觉好睡,春杏还没醒。彩云在院里喊,有人吗春杏你家桃子都被人摘没了。春杏婆婆猛得惊醒跑出来。看是她气得睁大了眼。彩云摘了几个又红又大的桃子,满嘴的鲜甜的桃汁四溅。没忘递一个给春杏婆婆,她撇了撇嘴接过没吃。 “你这孩子大热天乱跑啥?” “婶,我上午在玉米地锄了一上午的地,找春杏说说话。她呢回娘家去了?” 春杏婆婆指了指屋内,彩云嘘了声,冲她扮着鬼脸,大踏步跨进屋。春杏婆婆来不及跺着脚,桃掉了滚到一旁。 “这悠闲的俺要有你三分之一的福就好了,你咋这么好命呢?还在睡晚上你偷人去啊。春杏,春杏起来。” 推开虚掩的门,彩云吓了一跳。春杏坐在床边瞪着她。 “干什么呢,人家送桃给你吃还这副样子。” 彩云递给春杏又大又红的桃子新鲜水润,她扑哧笑了起来。 彩云靠书桌站着,又干脆把半个屁股挪到床边。彩云看着床上崭新的席子,鸳鸯的枕子,桃红的蚊帐咂咂咂吧着嘴。摸摸席子拭拭薄纱的帐子两眼透出奇异的光。 春杏扭着头盯着彩云看,突然觉得彩云有些不一样。 场上废弃的草料屋内污烟漳气叫骂声吵闹声混杂,左拉带着几个人在赌博。一个电风扇吱嚓吱嚓地转着,像一个年迈的老人。屋内沉闷透着臊气汗味。 “哥,今儿赢了不少呆会到哪吃,要不要再找个妞。” 麻二胳膊捅了他一下。左拉嘿嘿地笑,烟在嘴上移动,露出又黑又大的牙齿,黄眼珠转了转斜了麻二一眼。 麻二见五大三粗的左拉斜了他一眼,心领神会没再吭声几人又打了起来。太阳偏西阴凉多起来,七婶提着花裤子趿着凉鞋,啃着自家树上的梨。踩不死蚂蚁似的田头路上转悠。 玉米已落了缨,又粗又壮的叶掖里长着长长的玉米。青色的皮包着乳白刚成形的玉米粒,让人眼馋。彩云钻在地里锄草,汗顺着脖子滑进衣服里,身上又痒又红。玉米棵晃动一片哗哗。 “谁在地里,是谁?” 七婶惊悚地声音细了,壮胆地追问着。玉米地里一片哗哗。 “喊什么喊,有人无人还用问,没人玉米是这动静?” 彩云披头散发搭着湿漉漉的毛巾钻出玉米地,七婶倒退了几步。 “妈呀,人不人鬼不鬼的想吓死人呢!” 彩云顾不上手上的泥擦着汗扇着衣角。 “七婶,瞧膲你闲的轧马路呢!” “乖乖看你热的扔了那狗日的地,热死了谁知道,瞧瞧这几个小媳妇谁像你?咋不知道心疼自己呢?” 彩云眼皮浅,心头一热眼泪吧嗒吧嗒地直掉。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走回家去。” 七婶说。彩云转过身看了看风中摇晃的玉米棵,迟疑地站着。 “还有几步就到了。” “走,不管剩多少明天没天了,没你这样的孩子。” 彩云手里握着毛巾,和七婶一边说着话回来了,心里有些不自在。家门口她婆婆坐在那,她不由自主地声音低了几分。 “妈,还有几步没锄完明天我早起来再锄。” “能做完为什么不做离天黑还早?” “我遇到七婶她在路上喊就回来了。” “那死婆子整天不干活还不让人干,地里草长得比玉米还高谁不指脊梁骨,还美美的乱晃。” 2.新平吃过饭又没了影,彩云想和他说说话的功夫也没有。她擦过席子洗过澡够屋内绳子上的衣服换,旁边有个板凳伸手就够到了,衣服短了在镜前照了照跟肚脐一齐,左瞧右瞅也没弄明白。 在床上睡不着屋内有股晦味,又想起好久没回家了该回去看看了。想着不觉睡了。 “妈,你发现没彩云比以前长高了,最起码有五公分不是十公分。妈呀,女人结了婚还能长个。我咋不长呢?” “你好吃好喝的像个猪。” 她婆婆望着她,发现新大陆似的。 “你别说我还真没发现,真长高了不少人也变得水灵了,还是傻了吧叽的。没法跟你比。” 春否咬了一口桃,递给婆婆也咬了一口。婆媳俩一唱一和仍没睡意。 沉闷躁热的虫子吱吱叫着,月亮红通通挂在纹丝不动的枝头。左拉屋里坐不住吹着口哨在村里闲荡。他翻墙在春杏家窗下听了听,像条死狗贴在墙上左抓右挠禁不住就离开了。见新平家还亮着灯,推开大门刚走了两步,东屋里黑黝黝的传来一个声音。 “新平,睡了咋不拉灯?” 传来起床的声音,左拉抽回前腿蹑手蹑脚溜了出来。刚走两步传来拴门和新平妈说话的声音。心里有些后悔跺了脚走了。 新平进了屋彩云白皙的皮肤闪着光。在桔黄色的灯光中整个人变得朦胧像被镀了一层什么,在白色的帐子中她呼吸均匀睫毛密密地投射下一个弧形的阴影,高耸的**像黄舍切割点搭配在胴体上。两年多了他这才看清她,这娘们有点意思。他的心怦怦乱跳喘气粗重,扒啦扒啦了衣裤趴了上去。 彩云猛得惊醒,一阵拳打脚踢敌不过只好任他去。他胡乱地喘着气,不知如何是好匆匆了事,彩云瞪着他睡去。 外面下起了雨,窸窸索索。像蚕食桑叶,像谁轻轻抽打着叶子。左拉在新平家窗下听了一会,灯亮了又熄了咽了口水回家去了。 村上传来猫叫声,像小孩的声音又不像。 “喵,喵,喵……” 传来追逐打斗的声音,雨大了起来,没了猫声。一切都沉入深渊里。 彩云穿着隐隐露肚眼的衣服回了娘家。街上又有几家在盖房子,几个干活的汉子晒得流油,冲她诡魅地笑。街里那条南北的沙土有人拿着仪器量着什么,丢着石灰点,又多了几家卖衣服的店,门口有人在喊什么。她没心思去看。 门口长了许多草。她家那条小黄狗趴在门口。旁边放着又脏又破的食盆。门口有二三个老人坐着。 “爸,爸,我回来了。” 大家笑着,其中两个老人打趣地说,你闺女回来了买好吃的来了。彩云父亲坐在椅上点着头。 “彩云回来了。” “你小心点。” 那两人说。 “二大爷四大爷来家坐呢。” 彩云打着招呼。两位老人寒暄着离去。 摸索站起颤颤抖抖,彩云上前拉着板登给他坐。把二斤水果放在桌上。 “爸,你最近好么?” “好,有时做饭晚邻居端些来。” “知道了,我做点饭在锅里别忘了吃。” 她爸点着头。彩云顾不上坐屋内屋外打扫一遍,桌椅板凳摆好碗筷洗好,收拾利索干净了才回家。 今儿是逢集,彩云拿着婆婆给的几十块钱驮着春杏去赶集。春杏挺着大肚子动作笨拙,后坐上喊彩云骑得慢些。彩云哈哈地笑。 “把你肚子里的蛋颠掉才好,难看死了。” “你个恶毒的女人,撕碎你的嘴。” 春杏拧着她身上的肉,彩云嗷嗷求饶。左拉骑着车从后面赶上来,和她们说话没理,春杏歪着头身子向后倾着直到人没了影。 “春杏,那谁啊?” “你不知道最好,一个光棍。” 彩云哦了一声,吃力地蹬着车子,眼热地盯着那魅梧的身子越来越小,她觉得那才是条汉子。哪像她家那个陀锣,就差一个鞭子整天没有影想想就来气。 (二) 那只狸猫慵懒地从床底下爬出来,舔舔爪子咬咬尾巴伸着懒腰。就着早晨日出的旋律,如心情极好的T台女模走了。七婶盛着鸡蛋汤从屋内出来,唤着猫咪回来吃饭了,它扭头看了一眼,冷漠而优雅地蹄子落在半空,全然不顾。外面草丛里那只黑猫注视着。 新平卖了几十个鸡蛋和粮食,从街上回到家,腰里像绑了钢板,彩云拉着他进屋挣脱了。他要如数交给妈妈。彩云坐在床边啃青色的苹果,新平进来乘她不备咬了一口,递给她两张卷在一起的票子。彩云甩了他下出去了。 “死婆娘就知道串门下不来崽。” 新平妈从屋里出来冲着背影嘀咕。 “妈,春杏快要生了,肚子好大。” 新平妈白了儿子一眼,没好气地数落他,有种你也种出一个来,那是娘们的事。截了他一脑袋瓜子新平便低着头,他母亲再转过头人已不见了,院里便传出叮咚的声。 彩云坐在七婶屋内喝着烧好的稀饭,喝了一碗又一碗,七婶咂着舌。最后一碗盛得少了许多。彩云还是吧叽吧叽地喝完了。抹一把嘴,说着家里的事。 “乖乖像挨十八年饿似的,喜欢吃下次七婶再做。” 彩云等着七婶给她出出主意,或些许无关轻重的安慰的话,七婶像忘了似的,根本不提这茬。 她吃着彩云拿来的苹果。又不忍心地看了她一眼。 “你这孩子太实诚,卖什么自己去卖。又不是找不到集算不来帐。” 彩云如获至宝点头像捣蒜。 “彩云来也不短了肚子咋没动静,去医院检查了没有?” “去了,新平死活也不去。婆婆说不下崽的鸡还怪别人,新平说他丢不起这个人。” 七婶若有所思没再说什么。彩云捅了她下着,她没领会还是笑了下。 晚饭早早坐好了,彩云望着太阳落了山,新平还是没有影,婆婆让她到人家找找。她应了声跑去了。 村西牛二牵着牛回来,赤着肥硕黝黑的上身,彩云不知是谁退到路边。 “这不新平家的媳妇吗找新平吧?” 彩云点着头脸转向别处。 “在左拉家。” “在哪?”“场上”。 彩云小跑着向村西头西北方向的场上跑去。前后两排废弃的草料场,里面散发着牛的屎尿和草的味道。在两间宽敞的屋内几个人打得上瘾。彩云走到新平身后拧了他一把,新平大叫地扭头。 “这不是彩云妹子吗稀奇啊!怎到哥这屋来了想哥了?” 麻二吹着烟斜睨着,左拉忘了出牌,新平不是味地坐着。 “谁上你来的,等一会。” 彩云站在新平身后,屋里乌烟瘴气呛得她流眼泪。 不知谁拧了彩云一把,彩云疼得吸着气,没敢吱声。左拉瞪了麻二一眼。 “今晚不赢不走。彩云回家端饭去。” 彩云望着新平,新平撂下牌拉着彩云走到门口,说回家拿钱并端饭。麻二和其他两个人没有防备只好让他们走了。左拉扔了烟头牌骂了起来。 彩云揉着屁股跟在新平后面回家。 “那个大个子是谁真去拿钱端饭来?” “谁让你来的,下回我无论在哪不准找。” 新平脸憋得通红,边说边走,彩云远远地跟在后面。 “明天跟我去医院。” “干什么?老子不去。” 彩云声音只有自己可以听到,哦了声。 路旁的玉米又长高了不少,一阵风吹来像千军万马彩云喊等等我,新平只顾大步流星。 婆婆一早没了影,彩云睡到天亮伸着懒腰,朝各屋伸着头。婆婆去了哪,她可耍开了伸伸胳膊,踢踢腿哼着歌开始做饭。去你的鬼稀饭,姑奶奶做米饭烧鸡蛋吃。彩云想着欢快地淘米做饭。 太阳升了老高,婆婆衣裤湿漉漉地回来了。彩云盛好饭菜端上桌。看婆婆坐定闷头吃饭。 “地里又长了许多草,这草咋就锄不尽呢。” 彩云冷着脸出去舀水。 “还用锄吗让新平跟我一起去。” 婆婆没吭声。过了一会儿新平没回来。 “闲着好能坐得住。大眼瞪小眼管吃管喝。” 彩云撅着嘴没话接。 七婶在屋内梳头,对着镜子看新买的衣服。彩云进了屋。来时婆婆盯她看,牙骨格格响。 “哎呀走路咋没动静,来了也喊一声吗?吓了我一跳。” “七婶,你有啥好一跳的?” “这孩子真没老没小的。我怕你是贼。” 七叔一旁吃饭嘿嘿地笑。 “你七婶胆小,胆小。” “吃你饭去。” 七婶回了句,七叔便去涮碗喂鸡了。 “哟,哟,这件衣服好看,桃红的衬你更白。你这孩子咋又长高了呢,不再是刚来时那个小白菜了黄了吧叽的又皱又土。” 彩云盯着镜子连问,是吗是吗,还是原来那个样子吧,我咋觉得新平最近老缠人,她妈说话也阴阳怪气的。就是气死她,气死这个老妖婆。七婶笑了又突然捂着她的嘴,看了下门外压低声音说。 “小声点万一被你婆婆听了去,没你好日子过。还跟小孩似的。” 彩云捂了嘴吃吃地笑。门外传来脚步声。 “死孩子哪去躲懒了,七婶彩云来了没有。” 彩云吓得不知躲在哪,在屋里像苍蝇乱撞。七婶一把逮着她拉着出来。 “嫂子,这大热天的也出来找人,快进来凉快凉快。” “妈。” “哦在这呢跟我回家凉快去,没记性的也好来打搅你七婶。” 彩云婆婆眯眯笑着,没进屋,彩云朝七婶挤了下眼娘俩一前一后走了。 七婶回屋吃彩云带来的两个苹果,来了句“这孩子咋这样呢。”嘴角满是苹果汁。 水牛在沟边吃着草,几只蜻蜓飞来又飞去,草丛中开着荽荽花,紫色的带点白。清新淡雅,天空飘来几朵流云,碧绿的河水清浅映着一切。牛二靠着树望着远处的田野,山坡下浓密的杨树林,平常熟悉的花啊草啊树啊,都变得好看起来。那头老牛连牛身上的牛蜢也不那么讨厌了。 彩云低着头躲避的样子,不敢看他的神情,让他觉得新鲜。不像村里的其他女人见他走来,不是捂着鼻子,就是盯着他黑黑流油的上身看,还说牛二,牛二咋说你呢,一个大男人还长着女人的东西,如若给你个孩子也能奶饱。牛二拿着赶牛的柳条,抽打着去去去,把牛抽打着跑过。后面传来女人的哄嘡大笑。七婶是声音最响的,还跟了几步,牛留下的屎她常踩了去,又惹得大伙一阵笑。 春杏生孩子时她男人回来一趟住了几日,又匆匆走了。彩云好长时间没去她家串门了,婆婆看得紧,有时溜去门拴了只好作罢。七婶家没少去,去也只是站站,七婶很少在家。她家两个丫头不是说走亲戚了,就是去赶集了。彩云觉得没意思极了。 满月时春杏带着孩子从集上回来,见着她拉着不让走。彩云看见小孩像是见了宝贝,摸着小手小脚亲着脸蛋,全不知春杏讲什么。 “彩云,街上修了一条又宽又长的柏油路,街上开了许多新店。什么桑拿,美容中心,影像店,游戏厅,养生馆。乖乖从来没听说过,我要去烫头去洗桑拿做美容。你去吗,我们一起去。门口贴着告示招人呢,里面的小姐个个柳腰细眉翘屁股,进去的人别想出来。” “你去不去,别光顾着亲弄脏了孩子的新衣。” “你男人呢没回来吗?” “他敢不回来住了几日看了孩子走了。得赚钱养我们啊,哪像你家新平那么清闲。” “孬人不在这样的。” 彩云白了她一眼。 “孩子爷爷也没回?” “他回不回不重要,也没人想要他回来。”春杏看了眼门外。 彩云看着春杏的脸,似明白又不明白。 “说正经的彩云,你也赶紧要一个吧,没个孩子总之说不过去。” 彩云逗着小孩哼了声。 麻二手痒痒,来找左拉打牌。好奇地左拉在屋内睡觉。 “怎么了不舒服?” “受伤了。” 左拉说。 “哪里哪里?” 麻二找。 “内伤心里。” “谁这么能耐把我大哥伤了,我找他算账。 “你跟谁去算账,你知道个屁呀。” 左拉心情郁闷到了极点。 朋友圈里的故事 (1) 我有一年多不发朋友圈了,为啥呢? 因为觉得没什么可发的了。 翻看以前的朋友圈,除了晒孩子就是晒各种的吃喝玩乐,偶尔也会转发一些心灵鸡汤。晒来晒去,无非就是这么几样。 我以前发朋友圈,说是为了记录生活,其实内心深处多少也有一些显摆的意思。 每发一条朋友圈,我就特别在意家人、朋友、同事的评论和点赞。 我希望把自己的朋友圈弄的尽量精致一些,弄的尽量高级一些,使自己的生活显得很幸福,很惬意。 多半年不出去吃一顿饭,一出去吃饭,吃饭之前先拍照片,为的是饭后能发个朋友圈;(发这些图片是为了告诉大家我又出去吃好吃的了!) 多半年不出去玩一趟,一到景点先忙着拍照,为的是旅游完能发个朋友圈;(发这些图片是为了告诉大家我又出去旅游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显摆占了很大一部分。你看我又去吃好吃的了,你看我又出去玩去了,说明我的生活过得很好,很幸福。 其实,朋友圈的生活并不是我真实的生活,也不是我生活的常态,而是我真实生活中最精彩的部分。 看似惬意、悠闲的生活背后,更多的是平凡和枯燥,甚至伴随着焦虑和无奈。 这样真实的生活,别人是无法在我的朋友圈看到的。我也不愿意在朋友圈发这样的状态,这样发会显得自己过得太颓废,太不如人,怎么说自己也是个好面子的人,所以粉饰自己的朋友圈,多少也能满足这颗爱慕虚荣的心。 随着年龄的增大,阅历的增多,我变得越来越不愿发朋友圈,不再去和他人分享,不再去向别人显摆。 生活过得好与不好,都是自己的事情,冷暖自知,与别人无关。 年龄大了,性子冷了,自己也能忍得住孤独,性格也变得更加坚强了。 没有必要通过发朋友圈去刷存在感,弄不好还会让别人的感觉到反感。 朋友圈到底是什么? 我没有答案,但是我知道真正关心你的人即使你从不发朋友圈,他也会知道你的现状。 我的朋友圈中真正的朋友并不多,也就那么几位。60%是从未见面,从未打过交道的人;20%是同事;10%是同学和朋友;10%是家人和亲戚。 朋友圈中各种微商广告占朋友圈内容的50%,剩下的就是各种晒了! 我看了看,整个朋友圈中经常联系的朋友不会超过5个,绝大多数的人只存在朋友圈中,与现实世界并无多大关联。 发不发朋友圈是个人的事情,没有对错之分,自己开心就好! 我的观点不见得对,也有可能错的离谱,这只是我个人的选择。 孤独的人也许会变得越来越孤独吧! (2) 喜欢一个人,就被一个人喜欢,珍惜一个人,就被一个人珍惜,这是所有人对爱情的希冀。 只是虽然谁都觉得,人与人之间理当如此,然而感情的世界,却从来都并不公平。 一路走来,见过不少姑娘,在喜欢一个人时,她们掏心掏肺,经常哪怕是委屈自己,也要去成全对方,把所有好的,全部都留给对方,哪怕是借钱,也不愿意辜负对方的期待。 她们全心全意为爱付出,只为求得对方的善待,然而她们越是如此,对方却越是不把她们当回事,最后付出了一切,却什么也没有剩下。 每当这种时候,虽然付出是心甘情愿,她们还是会心有不甘,甚至心里会生出好些负面情绪。 人非圣贤,被辜负的时候,被伤害的时候,你做不到淡定,这很正常,只是你却也并没有必要非要去做些什么,去报复对方,一定要让对方难堪。  报复对方,那会很浪费自己的时间。 你有没有想过,一旦有一天你产生了想要报复他的情绪,那必然是因为他真的辜负了你,你也已经深深认识到了,他根本就不是那么对的人。 当你有了这样的认知,说明你已经是醒悟了。你醒悟了,心里不想要再跟他继续了,但同时却也会因为你之前的付出,感到心意难平,并不愿意就这样便宜了他,直接选择离去。 这时候,你的确可以不赶紧离开,还一直和他耗着,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此一来,他耽误的,就不会只是你的过去,还会是你的现在,甚至是你接下来好长一段岁月。 生命那么短暂,人生那么可贵,说实在的,你真的没有必要把自己的时光,一直耗在一个不对的人身上,那不会有结果,甚至只会让你的日子变得越来越苦涩。 别傻了,对于不对的人,多跟他在一起一秒,那都是浪费。 不论过去如何,你究竟付出了多少,其实你都不必过于计较,而该及时止损。 (3) 在报复时,你很有可能会伤到自己。 见过不少报复的例子,有些人经常去扰乱对方的生活,对方却只是无动于衷,有些人冲动地做出一些于对方不利的事情,结果真的伤到了对方,却也搭进去了自己。 偶然认识的一位姑娘,在被一个男人欺骗人财两空后,因为太恨对方了,她不惜以命相搏,结果对方真的付出了代价,然而她却也为此失去了自己好些年的自由。 后来的她总是说,如果时间可以重来,她一定不要如此冲动,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白白毁掉自己的人生,可是生活从来都没有重来,不管你做出什么样的决定,你们都并没有办法回头。 报复这种事情,当你报复一个人的时候,你未必可以真的有多伤害到对方,当你真的伤害到了,你自己却也很难做到全身而退,最后反而只会是你自己受伤更深。 你总以为不论自己要承受什么样的代价,也要报复他,可是当你真的那样做了,留给你的,未必会是痛快,只会是无尽的悔恨。 为了一个不值得的人,耽误自己的一生,那样的行为,真的很愚蠢。  最好的报复,是把以后的日子过好。 有句话说,对于伤害你的人,你可以不原谅,但是一定要选择遗忘,跟自己说一句算了。 是的,比起去做出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直接挥一挥衣袖,那反而来得更好。 有些事,有些人,你越是在意,他就越是会得意,越是容易伤害到你,可是当你只是一副无所谓,完全若无其事的样子,对方反而会觉得诧异,一点都不敢再小瞧你。 最好的反击,不是他欠你的,你一定要让他还回来,而是在以后的岁月里,你要让自己一反常态,不再那么傻,不再那么作践自己,懂得好好爱自己,把自己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当你越来越好,什么都不用说,对方自然会觉得后悔,反省他当初的所作所为。而就算他并不知道你越来越好了,那也没有什么关系,活得足够好的你,才不会有时间总是去介意过去。 到了最后,你只会庆幸自己早早选择了离开,也正是因为自己的离开,才让自己虽然以前并不怎么好,但是后来的日子,却变得越来越幸运。  不珍惜你的男人,你不必报复,虽然结局很不堪,当初你对他的感情,那毕竟是真的。 本来就并不是每一份付出,都能换来一个回报,也不是每一份喜欢,都能圆满。 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里,那是对你的恩赐,让你得以感受到幸福,但是有些人出现在你的生命中,他真的就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让你长点教训。 他教会你的那些事,你就尽管铭记在心,以后不要再犯。 在那以后,你终会遇到一个人,他会比所有人都更加重视你,珍惜你,和宠爱你。 那个人,在告别错的之后,兜兜转转才遇见的那个人,他才会是你的余生。 (4) 一不小心就点开了你今天的朋友圈。 你的朋友圈里只有一个字:“嘿。” 还有一张有你的照片,照片上的你穿一件白色的圆领的汗衫,口里在含着一根大概是棒棒糖吧,因为我看见了一截绿色的小小管子。 我还好清楚地看到你沒有剃掉的胡渣,好man的男人。 照片上的你正在你和你朋友开的田小狗的饭店里打牌和另外三个男人。 你应该快四十岁了吧。 记得那年初遇你的时候,你三十三岁。我不会记错。 我的微信里有107个微信好友。 他们是我的亲人,亲戚和朋友,同事,同学,邻居,还有一些做微商的,更多的是陌生人的微信,因没写备注,现在都忘了是为了什么事或人添加的微信。 其实,每隔半年我就会删掉一些活在我朋友圈的“僵尸。”因为我不太喜欢跟人聊天,我生性冷淡,不善交流。 在我的朋友圈里那些做微信的我都设置成不看他的朋友圈了。 而剩下来的就是一些亲戚朋友和同学同事,偶尔的会点个赞。 其实我不愿意帮朋友弄那个什么“砍一刀”什么“助力”什么“拉票”的,因为一旦帮了他们,我就要下载一些东西,然后又莫名其妙的多一些程序呀,群的。 真的,我很烦这些东西。 唯有你,从不会来打扰我,而我也不会去打扰你。 但你发的朋友圈我每次都会很认真地看,认真地去猜你写的话是什么意思,哪怕字面意思很明显,我都会去想一想的。 所以,你的每个朋友圈都会给我带来念想,欢喜和惆怅。 有时候也会很奇怪地想:这个朋友圈会不会是发给我的呢?因为我才发了朋友圈,你就跟着发个朋友圈,很多这样的时候我的感觉会很强烈。 那么这样的时候我就会变得思想活跃,心情美美的,我会不自觉地笑,会不断地点击你发的朋友圈看呀看的。 是的,从离开你的晴溪莊园开始,我就没有见过你。 但在我的梦境里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有你的存在。 有人说,如果梦里有一个人的出现,是代表这个人正在遗忘你。 也有人说,如果我的梦里出现了一个人,那我应该去找他,去见他,去跟他说…… 而我从来就不会拥有这种勇气和这种勇敢。 因为不管我有多么的想念或者多么的愿意,可我找不出任何一个可以去见你的理由和身份。 真的,找不出。 有时候就会想,这到底是为什么呢?为什么会去想一个不属于我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和我没有任何的交流和交集,他只是活在我的朋友圈里,想想这样的事觉得挺荒唐。 可是,是真的,我真的很想你,想得莫名其妙。 唉,有时候我在想,是不是我的灵魂很空虚,所以会去找一个虚幻的对象来填补来慰藉我的 灵魂与精神。 曾经我试着删掉你的朋友圈,可我马上又加回了你,后来我再也不敢有这种想法了,我怕我万一删了你,我就加不回了,这种感觉很难受,很沒有理由。 今天,我写了这么多的字,我又有点担心了,我怕我今晚的梦里又会有你。 夜己经很深了,你应该已经进入梦乡了吧,不知你是否睡得安好,我怕我此时对你的念念有词会打扰到你的休息。 那我就此搁笔吧,晚安! (5) 12年的4月份吧,我离婚了。急需找一份工作来应付我的日常开销。 生了孩子后,就一直在家带孩子,做了全职妈妈。 直到孩子三岁,才发现老公出轨了。 是老公喝了酒醉醺醺的一次,我扶着他躺到床上。 老公把手机就放在床头柜上,手机总是有来了短信的提示音。我本没打算看的,直到听到五六个提示音的时候,我怕有谁着急找他,就按亮了屏,看了一下。 这一看让我动了肝火,我直接记住了这个号码并存到手机里,然后飞奔下楼,走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就拔了这个手机号码。 手机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你好,你是哪位?” 我急火攻心:“我不是哪位,就想问你,你为什么要叫我的老公为老公,你是沒人要了吗?” “我怎么没人要咧,你老公要了我啊,你这蠢堂客们,到现在才知道。”这臭女人还挺嚣张。 “你还真是不要脸,不就是发骚了,想偷别人家的老公,也不怕出门被车撞死。”我真是气死了,说话也毫不犹豫地开骂。 “我就叫他老公,我愿意,你老公也喜欢听。”这世上还有这种女人,真气死我了。 “一副贱相,你会有报应的一天。”我本不会吵架和骂人,心里又急又恼,来来去去就这么几句咒她死的话。 那臭女人唇枪舌箭还挺有能耐的,到最后我说不赢就只能挂了电话。 我直接去幼儿园把我女儿接了回家。 准备拿了衣服就回娘家,后来又想爸爸身体不好,最近妈妈也挺累的,所以干脆把所有吃的水果和零食全部拿进我家客房,又把门反锁了。 然后就抱着女儿哭。女儿被我的哭吓坏了,也跟着哭。 我只得抹干眼泪,哄好了女儿后,打开了门给女儿做饭吃。 喂饱了女儿,又帮她洗了澡,逗她玩了一会儿,就累了,看女儿堆积木也沒什么兴致,便带着女儿睡觉了。 半夜的时候,老公来敲门,我当作睡着了,没理他。 第二天,带女儿洗脸濑口换了衣服后,去楼下门面和女儿吃了早餐就送她去了幼儿园。 回到家不见老公,便打了他的电话,接通后刚想说话他又挂了。 我第六感觉就是老公在那臭女人那里,便发了个信息:“忙完了就回来,你我去民政局一趟,离了吧。” 老公也没回信息。我就想着先去找个工作,暂时能赚到生活费就可以。 于是出门去,刚下了楼就碰到了住一楼的芳芳,她也是刚把他儿子送去幼儿园。 我打了声招呼,然后就问她:“能不能帮我介绍个工作。” 芳芳以为我开玩笑。我说是真的,我现在真需要一份工作,只要人家要我,我就去。不管是什么工作。 她想了想就说:“晴溪莊园正在招人,你去问问吧,顺便看看环境。” 我谢谢芳芳之后,走到小区门口直接叫了摩托车去晴溪莊园。 到了晴溪莊园后,我转了一大圈,发现我还挺喜欢这工作环境。 这是一家中西餐厅,里面有青瓦红墙,亭台楼阁,绿树环绕,一条人工小溪雾气蒙蒙,还有一个小池塘,好多鱼儿在水面上游。 我被服务员带到一个当主管的人面前,他要我把表格填了之后,然后就说:“晴溪莊园欢迎你的加入。” 我对主管说了句谢谢,还说我要三天后才能来上班,我一定会来的。 主管说:“可以,那三天后来了莊园再来找我要工装,到时我们就是同事了。” “谢谢主管,那你忙,我先回去了。” 我找到了工作,心情好了很多。 (6) 当离婚证拿到手之后,忽然如释重负,我抬头看了看天。 天空湛蓝而高远,有丝丝缕缕的云悬浮在天上。 想收拾一下心情,然后去上班,过我自在的日子。 便在五点钟去幼儿园接了女儿回家,我们换上了漂亮的衣服,带着女儿去了麦当劳。 鸡腿,鸡翅,汉堡包,薯条,热牛奶,还有一个卷,每人一份。 我居然胃口挺好,一会工夫就把我这份都吃完了。 看女儿才吃了一块鸡翅,薯条才只吃了半份,但热牛奶却喝完了。 “宝贝,还需要热牛奶吗?”我一边问她边帮她擦掉嘴角边的蕃茄酱。 “妈妈,我想吃冰淇淋。”女儿看着旁边桌子上的小男生说。 “那你是要买这种草莓味道的冰淇淋吗?”我指着小男生的冰淇淋说。 “是的。” ”好,那妈妈半个小时后再去买好吗?” “妈妈,我现在就想吃。” “可你刚吃了热的牛奶,如果现在就吃冷的冰淇淋,肚子会痛的。” “那半个小时后就可以吃了吗?” “宝贝,是的。” “妈妈,你以后还会带我来吗?” “会呀,只要宝贝乖。” “妈妈,我会很乖的。” “宝贝,妈妈跟你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妈妈,你说。” “妈妈明天就要去上班了,所以每个下午就由爷爷奶奶去幼儿园接你,妈妈晚上八点半下了班再去爷爷奶奶家接你好吗?” “妈妈,你做什么样的工作呀。” “是服务员。” “服务员是干什么的呀。” “服务员就是帮助客人吃到饭呀,要打扫卫生,还要学会倒酒,端菜。” “妈妈,那你会不会很辛苦?” “妈妈在想呀,当服务员就不用好早就去上班呀,这样妈妈就可以早上送你去幼儿园啊,晚上也不会太晚呀。” “那好吧。” “宝贝,等妈妈适应了上班,再过二年就上小学了,妈妈就去干挣好多钱的工作好不好?” “好,妈妈我爱你!” ”宝贝,你吃好了吗?” “吃好了,妈妈。” 那我们回家好不好。 “好。” 我把女儿未吃动的食物放一个袋子,又帮女儿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就牵着她的小手手回家了。 刚回家,就接到她奶奶的电话,“喂,妈,有事吗?” “你怎么就跟浩然离婚了呢?你这孩子,这么大的事都不打个电话来。” “妈,我们早就没夫妻情份了,离了也好,怕耽误了他。” “你们真是小孩子过家家一样,说一出就做一出。” …… 一家一本经,一人一冷暖。 年少的情怀 (1) 记得十岁那年的某个傍晚,老妈突然跟我说,如果我今天可以把晚餐的碗筷全部洗掉,就奖励我五块钱。 那时五块钱意味着可以买十袋小浣熊干脆面,或者一大袋大白兔奶糖,甚至是几个奢侈的冰激凌蛋筒。 我欣喜若狂地承接了这个任务,还自告奋勇地承担了更多的职责,比如,洗完碗后,我把炤台和橱柜擦得一尘不染。 当我满头大汗地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时候,老妈果然信守承诺,递给我五块钱,还满脸慈爱地说:“我家丫头真是长大了。” 这句赞许,远比手上的五块钱更让我开心。 因为那时候的我,以为当大人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可以拥有花不完的钱,可以随心所欲地买自己所有心仪的零食。 可惜后来我发现,长大并总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因为老妈不会再给我一毛钱,却继续指使我洗掉家里成堆的碗筷。 再后来上了初中,一到暑假,我的无偿劳动范围就扩展到家里的一日三餐,一百多平上下两层的地板清洁,还有晚上睡觉前的席子,要用喷有花露水的凉水,仔细地擦试几遍。 好几次,我跟老妈闹革命,表示同学在自己这个年龄,会得到很多零花钱,跑去买贝克汉姆的贴画,而我,什么都没有。 老妈插着腰说,你从十岁开始,就已经长大了,怎么还惦记着那些幼稚的贴画? 这一刻我才知道,当初的五块钱,已经买断了我所有幼稚的权利,可我又不是眼前这个严厉而精明的女人的对手。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当一个空有“大人名分”的小孩。 不过,老妈这种“揠苗助长”式培养计划,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却戛然而止了。 (2) 那时,我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必须每天五点半起床,晚上九点半才放学,没有周末,没有假期,只有星期天下午的四个小时是自由的,可是老师会在下课前塞很多试卷过来。 而老妈这时候,辞工成了全职家庭主妇,照顾我的日常起居,而我也理所当然地推掉了一切繁琐的家务,家庭地位突飞猛进,成为重点保护对象。 渐渐地,老妈对我的照顾,已经体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每天回到家,浴室的水已经放好,温度调试完毕,换洗的衣服整齐地码在了一旁。如果是寒冬,提前灌好的热水袋已经把床铺烘得暖暖的,如若是夏天,老妈会提前把席子铺好擦好,风扇也早早备在旁边。 于是,高中的三年,我彻底退化成了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废柴。再后来外出求学,宿舍里有阿姨专门洗床单,食堂里有新鲜的一日三餐,我除了洗几件衣服和整理床铺外,几乎到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地步。 (3) 这直接导致工作后我第一次外出买菜,竟茫然到不知如何下手,脑海里拼凑不出一盆菜该有的样子。 于是我挑了几个番茄和鸡蛋就灰溜溜地回来了。 到底也是有过做饭经验的人,我望着案板上稀拉拉的几个食材,终于想到了一个最简单的菜谱,西红柿蛋花汤。 于是我先烧了一小锅开水,然后把鸡蛋搅拌搅拌,倒进锅里,再把番茄切成块,扔进去,最后撒了一点盐。 几分钟后,关掉煤气,等锅里翻滚的热气消停下来,我发现西红柿和鸡蛋像是两个吵了架的恋人,谁也不黏着谁,舀了一勺汤小心放进嘴里,发觉像是喝了一口咸开水,也就是说,不仅是西红柿和鸡蛋分家,连水都带着盐自立门户,他们根本不屑于跟对方产生任何化学反应。 最后我放弃了这锅烫咸水,生吃了剩下的番茄,然后跑去便利店买了酸菜牛肉泡面填充了饥肠辘辘的肠胃。 不过作为一个从小被磨砺过的废柴,唤醒记忆是迟早的事情。大约半年后,我又可以游刃有余地做出两三道像模像样的家常菜了,加上每个月按时到账的薪水,我终于可以做一个胡吃海喝的大人了。 可是作为一个大人的烦恼又接踵而至。 毕业后的第二年,老妈像是魔怔了一般,隔三差五打电话过来,跟我唠叨着城东有个青年才俊,城西有个适婚青年,这节奏好似我第二天就会成为婚嫁市场上的黄花菜。 (4) 这简直就是二十一世纪的班内特太太嘛,但现实可没有宾格利以及达西这样腰缠万贯的邻居。 那时,为了争夺自己所谓的婚恋自由权,我把青春期缺席的叛逆劲儿全部使了出来,听不进老妈的任何一句“忠言逆耳”,还作对一般,喜欢上了一个比我还瘦的穷小子,老周。 老妈知道后,失眠到半夜,老爸连连叹气。一开始,两个人统一战线坚决反对。 但我越挫越勇,用争吵和冷战逼迫他们屈服。而这招也十分奏效,小时候总是一声怒吼就能把我吓尿的老爸,看见我一把鼻涕一把眼地瞪着眼睛死倔死倔的样子,只能长长地叹一口气,亲手把我送上了去往老周家里的长途汽车。 那天,我坐在汽车上,看着老爸佝偻着背,低头蹒跚地走出车站,突然理解了朱自清写《背影》时的心情,心酸得直掉眼泪。 身边坐着我笃定的爱人,眼前是无奈而不舍的父母,我突然明白了那句话,我与父母注定是一场渐行渐远的旅途。 但我,还是以全盘背叛的姿态,逃离了父母,逃离了家乡,走上了自认为完全自由的道路。 可是自由的路并没有放任我飞奔多久,命运就给了我一记毫不留情的重击。 这个重击来自母亲,她病了。 听闻老妈身体不适的那天,是我刚入职新公司的第一个月,我一边应付新工作到焦头烂额。一边面对着医院接踵而至的预约检查单。 ( 5) 那段时间,医院的门槛都快被我踏破了。 但坏消息一个跟着一个,检查报告的数据像学生时代的试卷分数,揭晓的那一刻就是死神的审判。我第一次体验到恼怒但无力的感觉。 恼怒来自于对命运不公的强烈不满。 也是那个时候,我学会了面不改色的撒谎。老妈每次问起病情,我都满不在乎地说,这点小毛病担心什么,我们可是在医疗发达的上海,我害怕医生嫌弃我们大材小用呢。 可是离开病房后,我经常焦虑到需要用暴走来缓解自己无处释放的压力。 有一次,我下班后赶到医院,老妈正和临床的病友聊天,病友看见我,啧啧称赞,说老妈有了这样一个懂事孝顺的女儿,真实有福气。 老妈第一次毫不客气地接受了这个赞赏,自豪地说,对呀,我家丫头,真的长大了。 这次,我找了一个去洗手间的借口,狠狠擦了一把眼泪。 原来,成长是需要隐藏眼泪,原来,成长是需要学会说谎,原来,成长是以父母的衰老换来的。 再后来,老妈的病情渐渐稳定了下来。医生宣布她可以不用再住院的时候,我的开心,比高考成绩揭晓的那一刻更开心,也懂得了这世间所有的成功和喜悦都不及身边至亲的健康和平安。 我不知道当我懂得这句话的时候,算不算真的长大。那天牵着老妈走出医院的时候,面对着晃眼的阳光和如潮的人海,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妈妈牵着生病的我,慢慢走出医院,那时我的手里,正津津有味的吸着一支棒棒糖。 可是,现在我才知道,我的长大,其实很缓慢,缓慢到老妈真的老了,有了满头白发,有了满脸风霜,有了面对生活的不知所措。 但还好,我总算长大了。 我们又分别多年了,2018年春节到姑姑家,同你本来是可以见面的。但是那一次,我心情无比的沉重,明知你就站在家门边看人打牌,从你家经过是我回家的必经之路,但就是不想见到你,为了逃避你的目光,我选择了绕道而行。 我童年就喜欢你,当然是偷偷相思的那种。回首这段暗恋,我有太多的遗憾,太多的伤感,我遗憾少女年代没有同你通信的记录,也遗憾爱了20几年从不敢主动同你讲话……。 从小到大我们频频见面,一起插秧,割禾,玩耍。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但因为我思想很保守,总是错过了一次次相聚的机会,有几次我到外婆家,遇到同样也去看望外婆的你,我们没有说话擦肩而过! 昔日我的控制能力很强,虽然很早就暗恋你,但一直隐藏得很好。谁也没有发现我心思,一个小女孩守了这个秘密多年,这种苦涩太不容易了!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何这么小就迷恋你。曾记否,每一个周末到姑姑家带表弟,我的眼睛总是到处寻觅你的身影,曾记否,每次从深圳回家,我总是第一时间跑到姑姑家,就是为了能见到你,曾记否,在广州繁华的北京路同风景秀丽的越秀公园,你给了我太多的呵护同温暖。 那年五一节我们约好了见面,因为交通不便要转车,我的票是12点到达广州东站,又购了下午5点的票从省站返家乡,中途有五个小时停留很郁闷。 那天我没有到广州找姐姐同妹妹,一直坐在省站等候。我们互发了几十条信息,你说注意看车来了没有,不要只顾着发字,我也很留意按提示守在候车室。 眼看就快五点了,还没有看到汕头班的车。于是就问了乘务员,她说这班车已经走了,听了我惊呆了,背着沉重的包一边落泪一边跑着去追车,很多年过去了,那段哭泣着追车的经历仍然停留在我的脑海中,确实很凄惨……。 后来改签车票就跑了几个地方,天色已晚了,我向你倾诉内心的恐慌,你发字安慰我:“天啊,你找到姐姐没有,我快要哭了,真是担忧啊,找到打电话告诉我。” 在没回到兴宁前,你一次次发字问:“现在到了没有,大约几点到,要注意安全,记得带齐行礼,我一定来接你。” 那天下午三点顺利到达福兴车站,看到你微笑着向我挥手,这个情景曾经无数次在梦幻中呈现,我好感动啊!见到你的时候,天空正下小雨,为我们的久别重逢增加了一份浪漫。 (4) 我坐你的麾托车后面,感到无比的兴奋,虽然同用一张雨衣,还听到了彼此的心跳,我忍不住笑得很甜蜜,但就是缺乏勇气抱住你的腰。 我曾经讲过:“兴宁城大太了,我方向感很不好,今后逛兴城要购一份地图,哈,免得迷路了。”你听了就说:“不用,那里我很熟,以后有空我做你导游。” 你说要携我到大酒店吃,要好好聊天,毕竟从广州一别有十几年没有聚,听了之后,我竟没有同意说:“大酒店的菜很贵的,你做钱多不易,我不能浪费你的钱。” 后来我要求吃快餐,看到雨快停了,就叫你搭我到外婆家,唉,你一定不知道,看到你转身离去的背影,那刻我后悔莫及!多么难得的机会,你说了要陪我聊到晚上十点,怪我六点多就催你快回家,硬把你推走。 那几天全广东省也在下雨,我为了能每天见你,就住在姑姑家。爸爸专程打电话交待姑父,天气不好就让我住他家,你每天的职业就是天不亮到偏避的山上打鸟,然后把鸟处理干净拿到城里卖。 你曾经告诉我,你厨艺一流,可以同大厨师媲美,因为每天到酒店送货,你都经常同厨师交流做菜的技巧,所以菜做得很正。 我回来第二天,姑父就叫你把电脑借给我上网,那天你购了几条农村鱼,买了上等的酸菜,亲自做鱼丸,当我正在你家楼上的房间玩QQ农场偷菜正乐时,看到你发的一条信息:“落来吃鱼丸。” 我吃了很多,天啊,这是我吃到的世上最鲜甜,最美味的鱼丸,鱼肉很爽甜,配了上等的酸菜,味道就更好。你看我吃得高兴就笑了,说:“难得回来多吃几个啊。”姑姑不知道内情问:“江勇为什么对你这般友好。”我听了就笑,扔她一句话:“不知道,哈哈。” 我把刊有我写你的二本《惠州文学》《侨乡文艺》同一本登有我同另二位青春少女做杂志封面的《江门文艺》刊物赠给你,看了你很欣赏,说要永久珍藏,来纪念这份多年的珍贵感情。 我那几天经常同姑姑打牌,你就坐在旁边看,有一天晚上,你悄悄地往我手上塞了一封信,看了很惊喜,就快速跑到楼上仔细阅读。 信还没有读完,我就泪流不止,你写了二页:“雨兰,从广州一别已有十多年,你现在过得幸福吗?快乐吗?童年留恋一个异性,这是很正常的事,我们已经回不到从前,QQ上细诉吧?” (5) 你写了好多,有些内容已不记得了,那睌我整夜也在看你的信,读着读着又伤心落泪,你写得情深意切,语句透着有对我的关心,但更多的是惋惜同不舍。 我每天上午跑到你家玩电脑,经过厨房门边时,你不是用筷子挟菜我吃,就是叫我入来聊天,一次正同姑姑酿板,就收到信息:“雨,到我这边聊聊。” 有一次看我脸上有些脏,你就很自然地用手帮我擦净,就是那么不经意的瞬间,我都觉得好幸福的啊。你用柔情的眼睛望着我讲:“这次见到面,你回家后就把我忘记,我一个生存在最底层的人,不配你掂记。” 我俩都是有道德观念的人,只能心里思念对方,在我回粤北的前一天,你约我见了一次面,我拿着你的信边读边落泪,你用手帮我擦眼泪,我抱着你大哭一场,也终于等到你为我抹眼泪的一天。 你问:“为何爱了我这么久,我是一无所有的打工仔,真的不值得,分别以后你要珍惜自己的家庭,不要再思念我,好不,咱俩也要各自幸福。” 我点头同意,聚了一个上午,看着你离开的背影而难过,我晓得这一别,不知何年再重逢,当我坐车后,你发了很多条信息,:“雨兰,我在感情上欠你很多,今生今世也还不了。” 我对你有太深的爱,你虽然没有学历,也没有固定的工作,但你不抽烟不喝酒,你很勤奋做家务,又没有不良的爱好,你从小长得帅,说话就很风趣,声音特别好听,每次见到你,我的心就在跳。 你一定不知道,分别半年后,我把你用心写的信撕碎了,连复制件也没留,倘若留住它,每次看了也泪眼朦胧,最主要的是,我眼睛只要一哭就红肿,为了呵护我的这对眼睛,只有忍着痛把它撕了。 幸运的是当看到它变成了碎片,我竟没有心疼的感觉,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我终于解开了心结,彻底放下压在我心中二十年的你! 转眼又是九年,我们没有再联系,也许再次见面时已物是人非,很多东东已变得面目全非,我从没有后悔爱上你,在我的内心深处,世间所有的相遇也不如遇见你。 (6) 走过的路,有过迷茫,有过心酸,但都只为了抵达。一个人走过了青山绿水,经过了人情冷暖,体味过了五味杂陈,心中便多了一份厚重。 人这一辈子能做到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一定是经过了一番酸甜苦辣的领悟,卸下鲜衣怒马,开始理解生活,化干戈为玉帛,懂得与这世界温柔相待。 无论是在平淡的日子里,还是在迷茫低落的时候,我都尽量靠近阳光,喜欢在阳光下眺望,只为寻一抹亮色,只要有阳光在,希望就在。 生活难免会有高低浮沉,岁月总会有寒来暑往,请相信命运给予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无论是好的坏的,坚持住了,就会变成照亮你前行的灯盏。 一个人在尘世中行走,无论多么坚强,都会有孤单无助的时候,于是便渴望被关爱,但生活总是忽明忽暗,缘份总有聚散离合,谁又能真正参透,慢慢的学会了抱紧自己,苦而不言,痛而不语。 林语堂说,我们最重要的不是去计较真与伪,得与失,名与利,贵与贱,富与贫,而是如何好好地快乐度日,并从中发现生活的诗意。 尽管日子很平淡,却也有闪光的,尽管会有一地鸡毛的琐事,却也会有开心和快乐,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如若我们不抱怨,糊涂一些,烦恼就会少些,日子即便是平庸,但也活得踏实安稳。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活多了一些责任,人到中年,与岁月已是隔着几重山水,曾经我们都想活成自己的模样,却不得不向生活妥协,曾经我们都曾想用双手握紧光阴,却也不得不随波逐流。 生活实苦,没有谁的天空永远阳光明媚,也许只有熬过了不如意,才能更好地拥抱诗和远方,活着,只要今天比昨天有一点进步,就要懂得满足。 如果你没有梅花的清香,牡丹的华贵,那就做一株向日葵,温暖向阳,简简单单,快快乐乐的过好每一天。 人生最重要的,保特一份好心情,做一个快乐的人,将美好收藏,不必纠结遗憾,也不要总是后悔彷徨,只有心胸宽广,才能释然,只有懂得取舍,才能接近幸福。 岁月深重,阳光满目是日子,大雨倾城也是日子,阴与晴,风景自在人心,微笑是一种力量,能选择微笑时,请一定不要忧伤。 一个人,能做到不被环境左右,不被天气变化影响,始终与自己微笑明亮着,就是最好的修行。 揽一份从容,一起见证岁月的美,将心停泊在温暖明媚的地方,未来的路上,微笑向暖,安之若素。 陶小夭的懵懂年少 (1) 这日,陶小夭又无所事事,闭着眼听风吹竹林感觉有雨滴落至脸的潇潇暮色,便生了一种情致,于是扬笔写下: 我是一颗从天而落下的雨珠 悄悄地挂在叶子的尖尖 好怕一阵风儿掠过 撞落我摇摇欲坠的身子 又好怕马儿转过脸来 连同叶子和我一把咀嚼 我提心吊胆地过着每一刻 直到一缕阳光倾射整个森林 我拥有了一种光 通体都发亮 我有了自已的生命 有了属于自已的魂魄 我梦呓般地轻声哼着六月的歌 缠绵入骨又潇潇暮色 随着风润绿每一根草润红每一朵花 我痴迷地游走于森林的每一条幽 径 直到跌进你深深的眼眸 落成一颗晶莹的泪…… 写完读了数遍,竟有些些喜欢。 突又想起你也曾在这一大片竹中与年少的我何嬉笑怒骂,欢乐之极。 某某当日子变得恬淡,便会想起你来。 经常在有月亮的夜色里,想象你在这片竹林中的有一袭长袍,满腹诗华,只是眉眼锁着忧伤,淡淡的像天边清冷月光的余辉。 认识你已很久,久到鼻翼间都沾染到浓浓的墨香。每每读你的文字,都要放在唇齿间流连。 每一次在词句里徜徉,都能邂逅一段明月。习习的晚风吹着,经遇一个由你开启的故事…… 久远到依稀只剩轮廓,却依然很是想念,入字里行间,重温画面,酿一个温良的过去。 也许你只是念一段过往,甚至不带情绪地记下曾经,没有刻意描述过程,就那么一直一直写,直到一个故事的完结后才知道,明月一直伴着你悬在这长长的岁月。 今晚依然是清风朗朗,抬头又见明月。 (2) 我是是陶小夭,说起身世,真有几分玄幻。本是官家女子,中了狐蛊,疼痛至死,父母怜我年幼,就把我葬在了后园。 一个八十一日后,傍晚的土丘被风刮得山雨欲来,黑云压下,看不到一丝天色。 在狂风躁雨中有一道白光就着雷电直入我安睡肉身的棺材。 我没有抗拒,也由不得我抗拒,我早已是一具快要腐烂的肉身。 可是,自从那白光入我身体之后,我有了异样。我的肉身在慢慢变好,我似乎有了灵魂,而且头发和指甲长得出奇地快。 有个声音在我的眉心低迷:沉睡吧,三百年之后,你就成了孤。 是的,三百年之后,我还真成了一个狐妖。 我通体是白白的毛,浓密又柔软,我的尾巴像极了一百倍的狗尾巴草。 我还要去那个我三百年前死的地方,依稀中只记得有一个一袭白衫的年青男人,看着我自笑非货,眼睛通红。 然而,我早已分不清东西,我辨别不出那条路在记忆中的模样。 直到有一天,我又快饿晕,我东窜西跳,欲寻食物。却看见小溪旁有一个飘逸的身影,面水而站,似在沉思,又似在远眺。 我轻钩树梢,垂下身躯,我看到一张俊俏的侧脸,鼻粱挺直,肤如凝脂。 后园偏远,一众狐仙在这里成人形,她们见我孤苦无依,便施法救我,让我得以复生,可是,要一直活着就得一直修炼,我也不能够再回去做我的官家小姐了,跟着几个姐姐在一处,一边修炼,一边在人间游玩。 虽然我不是狐仙,但是因为跟着狐仙在一处久了,便有了几分飘然的仙气,容貌也愈发狐媚起来。 修炼的时间甚为漫长,我渐渐都忘记了自己的年岁,反正我还是死的时候那副十五六岁的样子,至于和我最交好的几个姐姐,我就更不知道她们的年岁。 在狐仙的世界里,年岁是顶顶不重要的事儿,反正也不会变老变丑,只是日子无聊难打发,就有姐妹常常去人间找一个男子,让他陪着自己经历一次情爱,让无聊的日子也有点色彩。 经常与我在一处的有三个姐姐,三姐和我最好,最近,她有点心事,因为与她在人间相遇那个男子,辜负了她。. 那是个穷书生,在破庙寄宿,每每整夜苦读,三姐被他的勤奋上进打动,于是便一颗心掏出来给了他。 待辅佐了他金榜题名,他却和别个女子洞房花烛,据说是道台之女,而三姐当初接近他,编造了自己是个孤女的身世,对他的仕途完全无用,于是惨遭抛弃。 看三姐讲完泪涟涟,我却觉得无聊地打起了哈欠——又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我端详着三姐,她的容貌无可挑剔,眼角眉梢都是风情,连我这个女人都心旌摇动,至于荣华富贵,在狐仙的眼里更是唾手可得,再加上三姐的温柔多情和一番真心,这男人还真是现实啊,辜负三姐这么一个尤物。 我说三姐,你为什么不给自己编造一个富贵的身世呢?这样他不就不会嫌弃你了? 三姐抬起一双泪眼看着我,只温柔地笑,她说,我还没有经历过,我不懂。 有啥不懂的?三姐不过就是想要那个男子一点真心,富贵傍身总是觉得不够纯粹,结果,还不是被富贵的人夺了心头爱。 唉,三姐明明是个道行高深的狐仙,这心里头怎么还是住着个小孩子,连我这个假狐仙都懂的道理,她却不懂。 喜欢一个人,当然就是用尽了办法让他必须在身边,离不开撂不下就行了,至于他的心——他人在这里,心又能去哪里? 唉,这个傻姐姐,还说我不懂呢,我真是心疼她的天真! 还是当个狐仙日子过得逍遥,这一日,我们姐妹四个游荡到了汾州地界,听说这里新来了一个当官的,家在莱芜,妻小都在莱芜,就他自己在这边做官。 我们姐妹四个,很久没有来官署中玩了,那些当官的男子,别看在外头人模狗样的,回到家什么德行的都有,好色的、贪财的、有怪癖的,真是道貌岸然。 很多年以前,我们曾经捉弄过一个人,把他的衣服扒光扔到了街上,后来,一直有官署有狐祟的传言,我们听了,只是笑——让这些当官的怕点什么才好,不敢判冤案,也算是我们姐妹的修为了。 到了那当官的屋里,我们看他只一个在那里坐着看书,一本正经的模样,倒是不难看,只是年纪不小了,有三十多了吧,我们四个毫不顾忌就进了屋里,对着他品头论足。 看他那神色,明明是看到我们了,却没有用正眼看我们一眼,哎呦,瞧不起人吗?我有点生气了,手里的手绢就照着他的脸丢过去,他接住了,居然扔到了窗外! 哎呦,气死我了,这不把人放在眼里,是在对我挑衅!我哼地一声就走,几个姐姐看我走了,也跟过来。 等我跟她们说了我要干什么,她们都惊呆了,我说我要给这个人做媳妇儿。 几个姐姐并没有看上他,这个年纪的男人,远没有少年郎乖巧可爱,在官场浸淫得久了,有一种老油条的油腻感。 我说,我偏不,像三姐一样,跟着一个青瓜蛋子伤心难过,莫不如跟这个老男人势均力敌地较量一番,看谁先离不开谁。 姐姐们只是有一会惊讶,便不再理论——有着超长的生命,想做什么也不过是多一番经历罢了,前阵子还因为穷书生伤心着的三姐,现在不正在人间和富家公子恋得死去活来吗?你看她,颜色都更好看了呢。 情爱不过是搽脸的胭脂,用着好的就用得久一点,不然就换一个好用的,何必在一个人身上蹉跎,这么简单的道理,世间女子多半是不懂,要不哪来那么多伤心人。 女娲娘娘造人的时候,给了女子好看容貌,让这人间有一番美景,可也给女子太多的眼泪,耽误她们修行,总是那么不通透。 还是男子的思想更加活络自由,值得借鉴,小四我就是这么想的。 5、 我没有编造什么身世去接近那个老油条,反正他这个年纪也不相信话本子里面的故事,我只让大姐去他面前问,愿不愿意娶我,就是这么直接。 如我所料,他没个不愿意的,我这等容貌,他有什么理由拒绝,再说,白捡便宜的事儿,男人都不会放手,丑陋无盐女白睡了也不吃亏。 我就变出了一身喜服,盖着盖头,让小丫鬟搀扶着,进了他的房里,他还以为我会有一条尾巴呢,嘻嘻,真是没见识。 从那以后,我就是他的小媳妇,里外的仆从婢女对我都客气,因为,谁的嘴甜,我就多给赏赐,渐渐地,人心都向我这边靠过来。 一堆树叶子石头子变成的铜钱、银块就把这些凡人哄得团团转。 6、 到了他寿辰的时候,来得宾客云集,有三十几桌要办,后厨的人手不够,现招也招不到,他应付不来,急得转圈圈。 我在一旁看着他踱步画圈地,心想着,嗯,好像应该表现出来什么了,便说道,只是做饭而已,别急别急,我来,你看着。 于是,我便把后厨封上了,用帘子挡住,门口摆上一张大桌子,人都派出去跑腿,我动动手指,各种物什自己就劳动起来,叮叮当当地开始做菜。 我随手一点,做好的菜便自动摆上了门前的桌上,三十几桌?我一个人做一百桌又有何难,只是,我不能让菜自己飞到餐桌上,容易吓到这些凡人。 我只是来凡间游乐,可不想节外生枝。 菜做好了,一旁候着的人便陆陆续续将菜端上桌——他们当然看不到我的操控,只觉得一眨眼就一桌菜了。 我要休息了,结果前面宴席又要吃面,哼,根本也没有备下食材好吗?不过,我眉头一皱,就计上心来,掐指一算,欻地,热腾腾的面就做好了,让人端上去。 宴席结束,我当然受到了他的称许,不过,我跟他讲,赶紧去谁家谁家,把人家的面钱给付了,我可是跟人家“借”的,忽然一下面都没了,不一定把人吓成啥样呢。 一想到去送面钱的仆人要面对那一家的惊慌神色,我就好笑。 7、 上次帮他张罗一次酒席之后,他便事事都与我商议,看起来一副仰仗我的意思,我呢,倒也享受这种感觉,对他的所求也就有求必应,毕竟,他看重的事情,很多于我也不过就是区区小事。 有一日,他喝酒的时候,念叨说想家了,想喝家里的苦醁酒,我便一笑,说,那你等着,就出了房门,心思一动,一个酒坛子就到了我的脚边,我进屋告诉他,这大男人居然抱着我流了眼泪。 许是这么多年看几个姐姐在人间经历的多了,我不相信什么情情爱爱的能支撑着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真心有多久。 就像我跟他,我从不觉得我有多爱,只是帮他做点事情,让他有面子,他自然就很看重我、需要我、离不开我。 仿佛这样的关系,更加紧密也更加安稳似的。 8、 他的夫人一直在莱芜为他操持着家务,可能也知道了我的存在,但是妇人不能善妒,她也只能交代她官人好好保重自己,说有我在一边照顾,她很放心。 她放心不放心我不知道,不过,她心里难道真的没有不甘心吗?我不相信。只是,就算有,她也不能说罢了,要不然我怎么不愿意再回去做人,做人难,做女人更难,规矩压死人,还得口是心非地装着贤惠,切! 他家里派了两个仆从来这边,信儿还没送到,我就掐算出来了,不过,我有些不高兴,就暗自动了手脚。 两个仆人,一到了汾州城,其中一个就扶着头大喊头疼,那嚎叫声从城门一直穿到我的院子里来,我整理了衣服,理理头发,等着他来问我。 果不其然,他一会就进来了,跟我说那仆从进城就头疼,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歪着头不在意地说,你问问他,背后是怎么议论我的?夫人就夫人,还狐夫人,我这不过是略施薄惩,让他知道一下规矩! 他知道这是我整蛊,居然笑了,饶了他吧,别太淘气了,我自然会给你立威,不会让他们造次。 我哼地一声,不再看他,黏着手指喃喃几声前面院子的嚎叫声就停止了,我让人送去一个羊皮袄子和五两银子,算是补偿那仆从的痛苦。 刚才家里来的说,家中一切都好,只是,他深深地看着我,戏谑道,有一个晚上,活脱脱地丢了一坛子苦醁酒,你说可是奇怪不奇怪,我抿着嘴也笑起来。 9、 他为我画了一个小像,就挂在他书房的内室里。我想,这是他在对我表达爱意吧,这成熟男子,仿佛真的知道怎么讨女人欢心呢,于是我也施了一点法术在那画上,一边让画中人更为传神,一边有什么动静,我也早早知悉。 我的名声,渐渐地出去了,没办法,不管我如何被他看重,在世间人眼中也只是他的小老婆,不如大老婆那么端庄,可以随意观看。 有个老不羞,居然提出来要见见他的美妾——就是我,他虽然拒绝了,但是却把我的小像给那人看!偏偏那老不羞不要脸面,一把把画像抢了去,要回家好好观摩,气死我了! 我不但生这个老不羞的气,我还生他(我丈夫)的气,他居然没有把我的画像抢回来!看来,又得我自己出马了。 我透过画像看到那老不羞日夜对着我的小像祷告,让我转投怀抱,去帮他升官发财,还说反正他也不比我的丈夫差……我一生气,就拿起他房中的一块界方,对着他的额头就拍! 我看着他吃了痛知道了怕,把画卷起来屁滚尿流地还回来,还与我丈夫顾左右而言他地欲盖弥彰,我忍不住,透过那画儿对他说,额头痛不痛啊? 看他吓得捂着脑袋跑出门去,还差点栽在地上,我笑得不行,没一会,我那个丈夫进来了,一副拿我没办法的模样。 这么过了几年,我和他在汾州,他的妻小还在莱芜,一直相安无事。 他的女儿大了,嫁了一个丈夫,姓亓,说要来拜见我,我哼地一声,什么拜见,还不是贪图着我那些树叶儿石头子儿?凡人啊,为这几个散碎银两还真是舍得出一张脸,我有什么不知道的? 这个亓公子来了,我跟他隔着帘子对话,他倒是也没有什么失礼,作揖问话之后,我就让他退下,结果,他嘴里应着,一双眼睛却骨碌碌地不老实,哼,你这是自找的! 我喊了一声,“女婿回头看!”便大笑起来,我的笑声里面施了法,能镇出人的魂魄来,我见他先是腿软了倒下去,又艰难地向门边爬,魂魄就要离体,才止住了笑,看他跌跌撞撞地出去。 刚娶了媳妇就对我这个庶母不敬,不给你点颜色,你不知道我的厉害! 不过,教训完了,依旧是要有表示,我让女婢送过去二十两,果不其然,他嫌少,说道,小娘恐怕不知道,我素日挥霍,不用小钱的。 这是嫌少的意思,我只让婢女带话过去,我纵是有万贯家财,也不能任凭你索求,再者,我给了,你也无福消受。 知道我的厉害,他也只能悻悻离去。 还没见到这个人,我就知道是个贪心不足的。以为我为了这个丈夫,什么都舍得出去吗?切!还没到那个份儿上。 又过了几年,我算出了他的劫数。 此地要有兵乱,他家的二儿子,要在这动乱中丢命。 我让他上书,换到更偏远地方去做官,躲避这个劫数,他哀求我救救他的二儿子,我只能对他无语,他也看出了我的无力,不再强求。 这么多年,我能做的,会不遗余力,但是不能做的,从来不会逆天而行,他知道我的底线,我对他也没有愧疚,我只是个假狐仙,能耐没有大到有逆天改命的本领,即便是有,我也不愿意为他付出到这样的地步。 结果自然是他因为调离,逃过了此地的一劫,而他的儿子,果真也是命丧于此。 后来,他又因为被牵连,家产都被抄没了去,我又没得办法,帮他变出了三千两银子,才安顿了他一家。 我有些厌倦了,这么多年,仿佛一直是我在为他谋划,他又为我做了什么呢?除了给我一些虚无的爱,还是带着点目的的,什么都没有。 我在谋划着,该离开了,而他,一介凡人,也到了寿终的时候。 离开那日,我谁也没告诉,不过把他办后事的灵幡都做好了留在那里,就算是,我与他相伴一世,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儿吧。 我意兴阑珊地回到了姐姐们的身边,姐姐们问我这一番经历,有什么心得,我说到,太累了,下一次我要做个傻白甜,和一个年轻的书生淡的一场甜甜的爱恋…… 姐姐们都笑我不定性,心思总是突变,我说道,那又怎么样,修行这么漫长无聊,总得有点乐子才好。 其实,现实中的我也是可以看见阴火的,这一世过得不好不坏,也缘于我年少经遇的一场变故。 十九那年,村上的强伢子在刚扮完禾的傍晚余辉里,像一条游鱼样地钻入水里游玩嘻戏。 我还记得,当时我就在不远处割着鱼草,他还摘了二个莲蓬给我吃。笑嘻嘻地说:如果我愿意,真的很想做我男朋友。 我还在恍恍惚惚中,然而,就见他扑腾扑腾地和水在玩命,看得我心生慌,忙叫别人来救他。 当别人赶到时,他已沉入水中。被别人从水中拖出水面放至晒谷坪时,我看见一团犮着亮光的东西慢慢地升腾,然后飘向天空,最后消失于夜色中。 我晚上便做了梦,梦见他对我说:这一辈子他会护我周全。 于是我这一生没有大病大灾,却在婚姻里苦苦挣扎,即使活得通透,却真的不曽幸福过,总似有一种无形的力量让我的婚姻变得疏离和背叛。 我痛苦又孤独寂寞,无人解我烦闷,性情变得越来越孤僻。 其实我真的渴望友情,好想拥有亲情,想有三五闺蜜可以彼此在身边疗伤也可互相慰藉找寻些快乐。 可是我的嘴巴总会拒人以千里之外,我真的好生苦恼。 心里明明都懂人世的红尘际遇和眉眼的风月,可就是处着处着就没了以后,没了陪伴,没了想要的今世今生执子之手,相儒白首…… 江湖风起… (1) 马车平稳前进着,而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离下一个驿站还有十几里距离,但愿平安无事的到达,上官鸿雁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突然天空中出现一阵烟花信号的响声,紧接着一阵打斗声传来,暮云珂率先下了马车,上官鸿雁掀开窗幔,只见大约七八个身穿异域衣服的人在与花翎国的士兵厮杀着,无影也在其中,奋力对战着,突然两个人脱离了队伍朝我们马车的方向袭来。 上官鸿雁吓得赶快放下窗幔,快速和上官蓝姬下了马车,马车四周打斗声一片,只见暮云珂与他们二人周旋着,暮云珂以一敌二,明显占下风,三人打的难分难舍,电光火石之间,另外一个身穿奇异服装的人拿着剑朝上官鸿雁和上官蓝姬的方向刺来。 上官蓝姬和上官鸿雁迅速分开,身子一侧,躲过了穿奇异服装人的剑峰,他再次步步逼紧,招招都是致命的招式,上官蓝姬深知,以她的武功对北临一流高手,不出三招,就必败,突然手臂传来一阵剧痛,上官蓝姬被击退好几步,暮云珂在后面扶住了上官蓝姬的手臂。 “血。”上官湾雁突然看着自己手上的血惊呼道。 “不碍事,快去上官蓝姬有危险。”上官鸿雁说话的同时,只见一个北临杀手健步如飞的朝上官蓝姬的方向走去。 突然,那人大手一挥,一枚匕首准确无误的插进上官蓝姬的胸口处,上官蓝姬眼里透出一股难以置信的目光,指着北临杀手说:“你...” 随后,上官蓝姬的身子歪倒在地上,鲜血不断从匕首处涌出,染红了她身上的白衣,紧接着,一阵哨声响起,其他人迅速撤离,速度之快,似乎他们从未出现过一样。 上官鸿雁快速走到上官蓝姬身边说道“姐姐,你要坚持啊,哥哥马上就快赶到?”而上官蓝姬脸上挂着一抹苦笑,气若游丝的说道“我沒事..能挺住。她口中的鲜血慢慢从嘴角滑落,上官蓝姬顿了顿,慢慢说,”每一天都好累,要是能这样离开,也不悔。” “姐姐,说什么呢?哥哥马上就到了,你这样说爹娘会伤心的。” 上官鸿雁希望上官蓝姬能说话,怕她睡过去甜不会醒来。 上官篮姬:司马霆…似乎还有话没说完,我继续听着。 ”玉扣...长乐镇...桃花村...16号。叫司马霆去取……”上官蓝姬像是在吩咐未完成的事。 “姐,司马霆来了,快快坐起。” 上官宇轩跳下马,边走边从衣襟里掏东西,又跑了几步,弯腰扶起上官蓝姬,把一粒药丸放进上官蓝姬嘴里。 司马霆从身上取下水壶,让上官蓝姬靠着他的胸膛,把水壶对着上官蓝姬的嘴,想让她喝口水,让药丸吞下去。 而上官蓝姬实在太累,都沒力气喝水了。 司马霆只得叫上官鸿雁喝口水并灌进上官蓝姬口里。 上官鸿雁连续喝了二口,才将水灌进上官蓝姬口里,才看到上官蓝姬的喉咙动了一下。 只是她最后说了个地址,是何意?长乐镇桃花村16号,暮云珂和上官宇轩面面相觑。 “司马霆和鸿儿留这里照顾上官蓝姬,我们去长乐镇。”说完他们还有镖局的人齐齐跃上马,踏着暮光而去。 “鸿儿,我们回去再说。”司马霆说着一只手撑着地面站起一只手拢着上官蓝姬起来又抱进马车里让她平躺着。 由于我们在队伍的最后面,所以方才纵然有厮杀,也并没有惊动走在最前面的爹爹等人,随后若爹爹问起,便说遇到山贼即可,毕竟这是北临和西凉国的事,上官家的人也重要。 司马霆又仔细为上官鸿雁包扎了伤口,司马霆若有所思的说“他们的目的就为了杀人灭口。” “上官蓝姬当初只想护着我,才挨上了这实实的一刀。”上官鸿雁说完,眼睛又红了。 司马霆看了看上官鸿雁:“上官蓝姬没事,她闯江湖已有几年,救过很多人,她不会有事的。” (2) “据十三先生的情报,上官蓝姬十三年那年跟在南宫北宸身边,为他挡了无数的危险,也许她觉得她这份情,可以抵得上他的一次例外,可是今天南宫北宸沒有。” 听着司马霆的话,上官鸿雁沉默不语,这世间有多少的一厢情愿都付了流水,又有多少江湖恩仇在悄悄沦陷:姐姐太不易,这么年少便跟着哥哥闯江湖很多年,次次惊心动魄。 周围又恢复了平静,大概过了两刻钟,我们到了驿站,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继续赶路,在天黑之前,我们回到了梅花坞。 上次来过这后,司马霆便留了二个丫头在梅边坞。 千柔走后,语墨正在修剪盘摘里的碎枝,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饮而尽。 “小姐,方才看你慌慌张张的回来,怎么了?”语墨一边修剪着枝叶一边询问我 “我今日闲逛之时,无意间听到一个惊天秘密。” 语墨听到我的话,手中修剪枝叶的动作顿了一顿,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看到语墨眼中一股寒光射出,身上瞬间散发出冰冷的气息。 “小姐,什么秘密啊?”恍惚间,语墨又好像是原来的语墨,或许是我多虑了。 “此事说来话长,等顾倾尘来,我问问他有没有听到别的风声。” “好,小姐你也不必担心,小姐乃心善之人,无论遇到何危险,一定会逢凶化吉的。” “但愿如此吧” “小姐,奴婢最近跟顾妈学了一点茶艺之道,你想不想尝尝奴婢的手艺?” “顾妈确实泡得一手好茶,说起来也有好些日子没尝到顾妈泡的茶,甚是想念,你去泡一壶我尝尝看。” “是,小姐。” 不一会,语墨端着一壶茶过来,她小心翼翼的把茶倒进青花瓷杯里,我看着滚烫的茶冒着热气,恍惚间,我似乎又看见那年花开之时,我坐在梨花树下,母妃给我讲着深奥的茶艺之道,顾妈在一旁伺候着,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小姐,在想什么呢?快尝尝。”语墨的叫唤打断了我的思绪 “也没什么,不过有点睹物思人罢了。” “嗯,我尝尝。” 色泽黄浓清透,端起茶杯,一股天然馥郁的兰花香扑鼻而来,我微微一抿,清香沁入心田,让人回味无穷的味道,是那种安静与世无争的甘甜,这茶有'音韵'.茶音高而持久,可谓'七泡有余香'。 “语墨,这茶泡得着实不错,只是味道浓了些许,顾妈泡的则刚刚好,有点不解的是,为何有点不同于往日的味道? “小姐,这微乎其微的味道你也能品得出来,不得不说,你心思很是细密”。 “语墨,你在说什么?”我有点疑惑,此时的语墨似乎变了一个人,完全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语墨。 “你说的没错,这加了我北临独有产物,味道当然不一样了。” “什么?”心中一慌,我机警的看着眼前这个人。 “奴婢说,这加了我北临独有的产物,味道当然不一样了。” “北临?”叮~,手中的茶杯滑落,碎了一地,此时感觉身上的力气一点点的被抽离,我用手扶着案桌,才勉强保持身子不偏离。 “你给我吃了什么?”我瞪着她说道 “放心,不会要了你的命,只是让你暂时安份些。” “你到底是谁?我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如此对我?” 语墨沉默不语,利索的拿绳子捆住我的双手双脚,我挣扎的摔落地上,地上的茶杯碎片刺入我的身上,鲜血染红了我的衣裳,暗灰色的地面瞬间开出娇艳欲滴的花儿来。 等她做好一系列的动作后,她拍了拍身上的尘埃说道“你确实与我无冤无仇,错就错在,你是西凉二王妃。” “我是西凉二王妃与你何干?” “看在你曾经待我不错的份上,我就实话告诉你,若你不想命丧黄泉,就老老实实的呆着,等我处理完他,再带你回去复命?你想怎样?” “别急,一会你就知道了。” (3) 说完,语墨把我搬到床上平躺着,点了我的哑穴,让我发不出半点声音,并用被子掩盖好我身上的伤,紧接着,她把地上的血迹和茶杯碎片一一清理干净。 做完这一切后,她回到我的床边,细声对我说,“现在,我要请二王子喝茶了,你好生呆着。” 说完,她端着刚才为我冲泡的茶朝庭院的凉亭方向走去,我挣扎着摇着头,内心呼喊着,“不要,不要...”可喉咙发不出半点的声响。 “现在怎么办,怎么办?”内心慌乱得一塌糊涂,全身抖动的厉害,眼泪不停的从眼角滑落,打湿了两鬓发丝。 “曦月冷静,冷静,不能哭”。我拼命止住内心的慌乱与泪水,深吸了一口气,“对,现在先想办法解开手脚的绳索”。 我用藏在手心的茶杯碎片用力的割着手腕处的麻绳,割了许久,粗大的麻绳依旧没有断半分,我却感觉双手是黏黏,一股血的腥味传入鼻息。 “太慢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环视四周,对,匕首,枕头底下有匕首,这是也是顾妈为了预防我有危险,让我在枕头下放把防身的利器。” 我一点一点的把身体往下移,慢慢的转过身来,用脚把枕头翻起,看到匕首的那一刻,我松了一口气,由于身上的力气在慢慢流失,有匕首的我割开绳索也是费了些时间。 我撞撞跌跌的下了床,摔落在地上,却不觉得疼痛,手一寸一寸的向梳妆台方向爬去,地面上留下我一个个鲜红的手掌印,触目惊心,可我顾不了这么多,我需要快速拿到七叔公给我的百解丸,我需要快速恢复自己的力气。 我吃了一颗,并多拿了一颗放在手心紧紧的拽着,白色的药丸瞬间被染成了刺目的红色。 我扶着墙一步一步朝庭院走去,每走一步,似乎要花尽我所有的力气,所幸,吃过百解丸后,力气一点一滴的回来了,虽是微小的变化,我还是能感受到。 当我走到庭院的转角处,扶着墙朝凉亭看去,只见顾倾尘已无力的趴在石板桌上,我急红了双眼,指尖用力按在墙上,关节发白,鲜红的血从伤口溢出,几条血线顺着墙慢慢流下。 顾倾尘和无影一定也没想到,在我身边居然潜藏了一个这么危险的人,他才会毫无防备的喝下了语墨的茶,无影也放松了警惕。 我的视线紧紧的锁定在雨墨的身上,只见语墨在顾倾尘的身上下翻看,似乎要找什么东西,不一会,她在顾倾尘的怀里取出一枚黄色的玉佩,露出满意的笑容。 此时,我的力气已恢复了三成,但我仍旧不是她的对手,我必须要与她打斗起来,发出声响,才能引来无影的注意,我一步步的靠近她,只见她看了一会,又在顾倾尘的身上翻找。 “还有一块呢?”语墨恶狠狠的说 “你别想找到。”顾倾尘用力的瞪着她说 “你说不说。”语墨在顾倾尘的背上一阵拳打,他嘴角慢慢的溢出血丝来。 “别白费力气了,你们永远也不会找到。”顾倾尘的声音虽微小,仍旧带着不可忽视的威严。 “是不是在花曦月的身上?”顾倾尘眼神中略过一丝紧张,却还是被雨墨捕捉到了。 “果然,你的表情已告诉我了。” 有时候人就是这样,若遇见心爱之人,她会成为你心中的柔软,也会成为敌人眼中最大的破绽,你以为隐藏的很好,殊不知那双眼睛永远也骗不了人。 (4) 听着他们的对话,越听越糊涂,什么在我身上?只是我看着语墨手上拿的玉佩,怎么那么熟悉? 不容我多想,语墨转过身来,我拿起旁边的棍子朝语墨扫去,只是对于一个身经百战的杀手来说,我这点武功,她想要制止我,易如反掌,我很轻易的被她反手扣住,与顾轻尘并排一起,我趁机把手心的百解丸塞到顾倾尘的手中,示意他吃下。 “你放开她,她什么都不知道。”顾倾尘急红的双眼说 “你闭嘴,老娘一会再收拾你。” “既然他不肯说,你来说。”语墨对我说到 语墨一只脚踩在我旁边的石板凳上,另一只手从腰间掏出玉佩放在我面前说“你好好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这样一块玉佩?” 看着这玉佩,我愣住了,这不就是明公子的玉佩吗?上面轻轻楚楚的刻着一个‘日’字,而我身上的是刻着一个‘月’字,两个玉佩合起来,便是‘明’字,他的名字。 我拧过头去看着顾倾尘,想从他眼中得到答案。 “问你话呢?”有还是没有?语墨大力的敲了一下桌子,桌子上的茶杯不受控制的跳动了几下。 “没有。”我坚决的说,虽然不知道她为何要找这玉佩,但看她势在必得的样子,这玉佩定然藏着我不知道的秘密。 “你最好想清楚再说,否则我不敢保证这匕首会不会滑破你美丽的脖子”。她用手中的匕首缓缓抬着我的下巴说道,匕首发出渗人的寒光,像是嗜血的魔鬼,等着主人为它开刃,我不由的也打了个寒颤。 “语墨,你别乱来。”顾倾尘盯着她手中的匕首说 “行,那你告诉我,还有一块在哪里?” “告诉你可以,但你得告诉本王,是谁派你来的?” “你觉得你有资格跟我谈条件吗?”语墨一脸轻蔑的笑意说道 “本王说有呢?”顾倾尘似笑非笑的看着语墨说道,此时看他,似乎恢复了点力气,再拖延些时间,我们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你们到底说不说。”她突然匕首一挥,一道寒光闪过,她身旁一盘万年青慢慢倒下,散落了一地,我甚至没看清她的动作,速度之快让我汗颜。 “再不说,你们的下场就如同这万年青一般,身首异处,支离破碎。” 语墨见我们还是无动于衷,如鬼魅般来到我的身边“看来,不给点颜色你们看看,是不会说的了。” “我看你这小脸长得甚好,肤如凝脂,不如,今日由你为我的宝刀开个刃吧。”语墨手里的匕首在我的脸上慢慢移动,我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她真的一刀下来。 “只是不知,你这小脸划破了,你身边这个男人还会像从前那样爱你?” “语墨,你疯了,有什么朝我来,别动她。” “怎么?心疼了?” “我就见不得你们好,我就要拆散你们。”此时的语墨像是发疯了一样说。 “为什么你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幸福?为什么我不行?为什么我为他做尽一切,他仍旧不会抬眼看我半分,为什么?”语墨咆哮的说,手中的匕首也跟着她的身体抖动的厉害。 “哎”我突然感觉脸上一阵疼痛。 顾倾尘看着我,眼中的烈火熊熊的烧起来,俊美的脸扭成一团,脸色黑得吓人。 “哈哈...”语墨疯狂的笑起来 “别急,这只是开始,好戏还在后头。”语墨的匕首依旧在我的脸上晃动着 “啊...”,顾倾城破天大吼了一声,手中的绳索被他挣断,他的手腕处一片淤红,有些地方还在滴着血,也许是中了软骨散还没恢复的缘故,经过刚才的用力,身体摇摇欲坠,似乎风轻轻一吹,就会倒下去,他扶着石板桌子的边缘,才勉强保持站立的姿势,血顺着手腕处流下来,大理石桌子被染红了一片。 语墨似乎也没有想到他居然挣脱了绳索,被他的举动吓得连退了两步。 身为杀手的她,很快冷静了下来,拿起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顾轻尘刺去。 “不要...”,千钧一发之时,我用身体挡了过去,此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不希望顾倾尘受伤,胸口一阵疼痛传来,不过都没关系,以往都是他一直护着我,如今,我终于也护他一回了。 (5) “曦月”我听到一声紧张且痛苦的叫声,紧接着跌入一个熟悉的怀抱中,看着他的眼眸,与他相遇的点点滴滴,如潮水般涌进脑海,曾经,想与他白首偕老,举案齐眉,如今,怕是不可能了。 “曦月,你怎么样了?”顾倾尘用手捂住我不断冒出血的伤口。 “有些疼,但有你在身边就好。” “你怎么这么傻?”他颤抖的拿起我的手贴在他的脸上,眼中的泪水打湿了他的脸。 “不哭。”我用指尖抚去他脸上的泪水。 “嗯,不哭,你撑住,我们回去。”说着他把我抱起来。 “别,我有话要问你。” “有什么话以后再说,你先休息。”他似乎看到我眼中的坚定,叹了一口气说“你说” “那玉佩是你的吗?” “是”他哽咽的说 我听到他的回答后,内心欣喜与释怀并存,等待了许久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苦苦寻找的人,原来一直在身边。 “怎么之前不告诉我?” “当我想要告诉你,却听到你说,你有喜欢的人了,你想要的生活,我都会努力成全,所以,我只有退出,默默守护你。” “后来发生了这么多事,我不忍心你成为和亲的棋子,我也深知顾浩天(西凉太子)是什么人,我绝不允许你嫁给他,所以不顾一切把你留在身边”。 我颤抖从怀里取出刻着‘月’字的玉佩说,“我从前说喜欢的人是他,等的人也是他,如今,想要与之白头偕老,共度余生的人,也是他。” 顾倾尘握着我手中的玉佩,“原来,你一直说的人是说,一直喜欢的人也是我,是我太傻了。”他用手轻轻帮我缕了缕额前的碎发。 了却了这一桩心事,内心似乎平静了不少,渐渐的,意识模糊了起来,我朦朦胧胧听到他大声叫唤我的名字,此时的我,已无力回答他。 十天后,我蒙蒙听到有人在我耳边说话“曦月,今天的天气很好,庭院里的花都开了,我们一起去看花好不好?” “还记得我们一起看桃花的情形,你站在灼灼桃花下,人比花娇,我在想,若每年桃花开之时,能与你一起赏桃花就好了。” “如今,你却......,对不起,是我没保护好你...” 江湖再起 (1) 上官鸿雁睁开沉重的双眼,暮云珂的脸映入眼帘,他面容消瘦了许多,也憔悴了许多,上官鸿雁伸手想去抚上他的脸,司马霆看暮云珂伸出来的手,一把接住,眼中惊喜万分。 “鸿儿,你醒了?” “你终于醒了。”暮云珂一把抱住上官鸿雁,“我以为你再也醒不来了,所幸...”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伤口还疼吗?”他双手扶着我的肩膀,眼里一片担忧的说。 “不疼,你在就不疼。”他轻刮了下我的鼻息说道“又调皮了。” “你刚才不是说,庭院里的花都开了吗?我们出去看花好不好?” “好。”上官鸿雁起身。 不等上官鸿雁说完,暮云珂扶起上官鸿雁就往院子走。 “你怎么这么热?是不是发烧了?”暮云珂把手放在上官鸿雁的额头上小心试探着。 “没有呀。”上官鸿雁轻轻地说。 暮云珂慢慢收紧了双臂,把上官鸿雁牢牢的囚禁在他的臂弯处。 走到庭院的秋千架旁,暮云珂紧挨着上官鸿雁坐下。 “依曦月之见,语墨的到来,恐怕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想不到她隐藏得如此之深,我们竟毫无察觉。” “只是她为何要这样做,动机是?” “语墨的目标很明显,杀本王,夺玉扣。”暮云坷说起语墨的时候,眼眸了散发出一股摄人的寒光。 “她怎么对本王都可以,她居然敢动你,我绝不会放过她。”暮云珂咬着字说。 “夺玉扣?”我不解的看着他。 “玉扣的事很小的时候听到过一传闻,据说我西凉国有一块传世玉珏,后因不知哪位君王把它一分为二,稍加雕塑便成了二个玉扣,一男一女款,谁拥有它谁就是江湖老大可以在江湖制约九州,因此很多人都纷纷来西凉寻宝,可谁也没有寻到,也从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变成了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想见见语墨,看看能不能问出点什么。” “好,我陪你去。” “太子殿下近来与北临来往密切,他怀疑殿下你此次遇刺,与太子殿下脱不了关系。” “这是他给你的密函。”无影睇给顾倾尘一个细小的褐色盒子,顾倾尘快速打开,浏览着上面的文字。 “顾浩天,又是你。“顾倾尘咬牙切齿的说道,“本王本无心与你争权,你却步步逼紧,就别怪本王了,新账旧账一起算。” “无影,传信给十三先生,务必盯紧顾浩天的动向,有什么风吹草动,即刻来报。” “是,殿下。” 顾倾尘摆摆手,无影纵身一跃,又消失不见了。 (2) 顾倾尘与我一道来到关押语墨的柴房,走进窄小的屋子,一阵霉味扑鼻而来,语墨坐在角落处,正在慢条斯理的整理着她的发丝,屋内光线灰暗,看不出她此刻的神情。 “你们来做什么?”她扫了一眼我们,即刻又把视线移开,继续整理着她两鬓的小碎发。 我走到她面前,半蹲下面对她说道“语墨,我平日待你不薄,你为何要这样对我?” “既然落到你们的手中,要杀要剐,随便,废话少说。” “语墨,你死一万次都不够弥补给曦月造成的伤,但在死之前,你最好老老实实回答我们的问题,否则,本王会让你生不如死。”顾倾尘冰冷的声音响起 “呵呵,我既然敢来,就没有想过活着回去,还是那句话,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语墨油盐不进的说 “你这么做,值得吗?” 语墨神色略微变了变,很快又恢复了正常,良久,才憋出两个字“值得。” “既然无法成为他心中的温暖,那就成为他手中的利剑,为他扫平一切的障碍。”语墨低声说道,似乎是说给我听,也似乎是说给她自己听。 “我们来谈笔交易,如何。”顾倾尘开口说 “什么交易?” “你只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我可以考虑放你走 “没兴趣。” “你是北临人?”顾倾尘说道 语墨抬头看了一眼顾轻尘说道“二王子果然网罗天下,这么快就摸清了我的底细。” 顾倾尘看了一眼她,没再说话,“不得不说,你确实聪明无双。”我看着她说 “是吗?”她冷笑的说道 “你也不错,就是心太软了些,否则,你早就知道我的存在,你纵然怀疑,却还是相信了我。” “顾倾尘出宫见许太医,他前脚刚走,皇后的人后脚就到,是不是你泄的密?” “是” “你是皇后的人?” “你觉得呢?”她冷笑的反问我。 “她还不配。” “说起来,你们还要感谢我才对,若不是我,你们能这么快扳倒何昭仪?”语墨神情淡然的说,似乎是跟我聊着无关紧要的家常话。 “也是你在背后推波助澜?”我惊恐的看着她 “勾结北临暗探,出卖皇宫布防图,我给她安排的罪名,你们可还满意?” “你...” “你们花翎国的蠢货真多,我只不过稍作引导,她就自己上钩了。”她一脸的嘲笑说道 “云贵妃中毒事件,顾倾尘出宫救你,也是你一手安排的?” “没错。” “你身上的伤,也是假的?” “没错。” “为了取得我的信任,不惜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你真是煞费苦心,我真是低估了你的隐忍能力。” “看来,花翎国还是有个聪明人。”语墨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 顾倾尘走到语墨的跟前,上下打量着她说道“若本王猜得没错,你在等心爱的人来救你?” “哦,何以见得?”语墨饶有兴趣的看着顾倾尘说道 “你虽深陷牢狱之中,却时刻注意自己的容颜,头发被你整理的一丝不苟,脸上也是干干净净的,你这么笃定,他一定会来救你?” 语墨撇了一眼顾倾尘,没说话,又开始整理着她身上的裙衫。 “再漂亮的花,遇见不懂欣赏的人,也终是错付一场,你说是吗?”顾倾尘说道 “再漂亮的花,遇见不懂欣赏的人,也终是错付一场。”语墨喃喃自语的念着这句话,她似乎陷入了从前的回忆,眼眶有点发红。 “给你两日时间,想好了告诉本王。”顾倾尘说完,牵着我的手离开了这昏暗的柴房。 (3) 回到居住的寝所,听见三两宫女在讨论着狩猎场的见闻,聊得热火朝天,她们见到我,瞬间停止了话题,给我行了个礼匆匆离去。 “小姐,不如明日,我们也去瞧瞧热闹可好?”千柔兴致勃勃的问我 “千柔,你还不了解我吗?我一向不喜热闹的场所。” “是,小姐,但奴婢怕你闷坏了,且你大病初愈,多出去走走也是极好的。” “不了,你想去的话,你去吧,发现什么新鲜事,你说给我听即可。”我边说边翻开安案桌边的书卷。 “小姐,奴婢也觉得没什么好玩的,奴婢陪小姐。”我看了一眼她,小丫头的心思,就随她吧。 由于不喜太闹热的场所,所以即使外面热火朝天,热闹非凡,我仍旧没兴致去看上一眼,倒不如守着自己的庭院,听风看雨,和千柔闲聊,有空的之时坐于翠竹林下,读喜欢的诗集,也是一大乐事。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回宫的日子到了,我们带上来时的包袱,坐上了回程的马车,为了掩人耳目,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语墨和我们坐同一辆马车,顾倾尘也在其中,千柔则坐另一辆马车。 我抬头看了一眼语墨,她仍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似乎她不是被人绑着手脚,而是真正来看风景的人。 “曦月,你知道北临吗?”顾倾尘充满磁性的声音想起。 “怎会不知?北临对我花翎国虎视眈眈已久,父皇为此伤透了脑筋。” “听说,北临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顾倾尘说着用余光朝语墨撇了一眼。 语墨晃动的目光瞬间停留在某一个点,正竖起耳朵听我们谈话。 “什么事?”我好奇的问 “听闻北临太子南宫北宸不日大婚,娶的是北临丞相班超之长女班若璃” “此女曦月略有耳闻,听说长得花容月貌,倾国倾城,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北临家喻户晓的大才女。” “你说的是真的?”语墨对顾倾尘说道,语气里充满了悲伤,眼眶里的泪水在打转,我似乎听到了心碎的声音,她此刻像是冬日里被大雪覆盖的小草,瞬间没了生气,坚持已久的梦,在这一刻化为泡影。 “你难道没有收到消息?” 语墨闭口不言,把头转过去,喃喃自语“终究,你们在一起了,祝你得偿所愿。” “我不该妄想...,不该妄想有朝一日你会看我一眼,我以为我可以不求回报做你手中的利剑,可我,终究是骗不过自己。” 我和顾倾尘对视了一眼,确定了她是北临太子的人。 “你觉得他还会来救你吗?” 语墨不言不语看着车窗外,凉久,她才挤出一句话“他会的。” “好,那就拭目以待,若他不来,我们谈笔交易,如何?” “他一定会来的。”语墨像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大声的说。 随后,我们谁也没有说话,窄小的空间安静了下来,马车奔走的声音充满整个车厢,看着语墨悲伤的神色,内心无端又生出了怜悯,她也是个可怜之人,曾经,你是我所有的坚持,如今,一切都化为泡影,像是没有方向的船只,不知岸在何方。 (3) 马车平稳前进着,而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离下一个驿站还有十几里距离,但愿平安无事的到达,我在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突然天空中出现一阵烟花信号的响声,紧接着一阵打斗声传来,顾倾尘率先下了马车,我掀开窗幔,只见大约七八个身穿异域衣服的人在与我花翎国的士兵厮杀着,无影也在其中,奋力对战着,突然两个人脱离了队伍朝我们马车的方向袭来。 我吓得赶快放下窗幔,快速和语墨下了马车,马车四周打斗声一片,只见顾倾城与他们二人周旋着,顾倾尘以一敌二,明显占下风,三人打的难分难舍,电光火石之间,另外一个身穿异服的人拿着剑朝我和语墨方向刺来。 我和语墨迅速分开,身子一侧,躲过了他的剑峰,他再次步步逼紧,招招都是致命的招式,我深知,以我的武功对北临一流高手,不出三招,我必败,突然手臂传来一阵剧痛,我被击退好几步,顾倾尘在后面扶住了我的手臂。 “血。”他看着自己手上的血惊呼道 “不碍事,快去别让他们带走语墨。”我说话的同时,只见一个北临杀手健步如飞的朝语墨的方向走去。 突然,那人大手一挥,一枚匕首准确无误的插进语墨的胸口处,语墨眼里透出一股难以置信的目光,指着他说“你...” 随后,语墨的身子歪倒在地上,鲜血不断从匕首处涌出,染红了她身上的白衣,紧接着,一阵哨声响起,其他人迅速撤离,速度之快,似乎他们从未出现过一样。 我快速走到语墨身边说道“语墨,你怎么了?”她脸上挂着一抹苦笑,气若游丝的说道“这就是...任务失败的...下场,她口中的鲜血慢慢从嘴角滑落,她顿了顿,继续说,曾以为,我在他心中...会有...一点点的例外,然而,我与其他人无异...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柄利剑...。” “多谢你,对不起...”语墨看着我说道 虽然她不久前伤害过我,但看着如今的她,躺在血泊之中,对她的恨意消除了大半,我想说话,她似乎还有话没说完,我继续听着。 ”玉佩...得玉佩者得天下...长乐镇...桃花村...16号” 语墨说完,缓缓闭上了眼睛,双手自然垂下,她的离去,或许是另一种解脱,这一世,她过太累了。 只是她最后说了个地址,是何意?长乐镇桃花村16号,我和顾倾尘面面相觑。 “曦月,我们回去再说。”顾倾尘说着边把我扶起来。由于我们在队伍的最后面,所以方才纵然有厮杀,也并没有惊动走在最前面的父皇等人,随后若父皇问起,便说遇到山贼即可,毕竟这是北临和西凉国的事,花翎国不便参与其中。 顾倾尘在仔细为我包扎伤口,我若有所思的说“他们的目的就为了杀语墨灭口?” “是,剧我所知,北临的杀手若任务失败,都需自行了断,如若不然,他们的主上便会派出杀手灭口,他们是用一次次成功来延长自己的生命。” “语墨当初为何那么笃定,北临太子南宫北宸会来救她?” “据十三先生的情报,语墨从小跟在南宫北宸身边,为他挡了无数的危险,也许她觉得她这份情,可以抵得上他的一次例外”。 听着顾倾尘的话,我沉默不语,这世间有多少的一厢情愿都付了流水,又有多少痴情少女,在爱情这条路上等花开。 周围又恢复了平静,大概过了两刻钟,我们到了驿站,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继续赶路,在天黑之前,我们回到了皇宫。 (4) 回到婉汐苑门口,只见顾妈在门口左顾右盼的,似乎等待我的归来,我快步迎上她。 “小姐,你可算回来了?” “嗯,顾妈,进屋吧,外头凉。”初春的夜晚还是有些许的微凉。 几日不见,顾妈似乎显瘦了许多“顾妈,我不在这几日,你身体还好吗?” “咳~咳~,小姐,不碍事的,只是偶尔小咳一下,小风寒而已。” 我看着顾妈显瘦的脸颊,回想起那日太医说的话“长期忧思,恐惧太过”,若真是感染小风寒就好了。 我惆怅的轻叹一声,想说的话终究是没有说出来,我深知,顾妈不愿看到我为她担心,不愿看到我愁眉苦脸的样子。 “小姐,你大婚的日子就要到了,你应该开心才对,你看,你的嫁衣顾妈终于做好了。”说着顾妈指了指红木案桌上叠的整整齐齐的大红嫁衣。 “顾妈,谢谢你。”我牵着她的双手说道 “小姐,顾妈没什么送你,能做的也仅仅只有这个了。” “够了,够了。” “咳~咳”顾妈又咳起来了,只见她快速转过身用手帕唔住了嘴,然后,把手帕紧紧的拽在手心,我感觉到她有点躲藏的样子,似乎是不想让我看见什么。 “顾妈,怎么了,要不,传太医看看吧。” 顾妈眼神闪躲的说道“小姐,顾妈的身体自己知道,没什么事的。” 我把手伸过去,把她手上的手帕接了过来,打开一看,手帕里一片嫣红,“顾妈,你...” 我极速转过身对千柔说“快传太医。”千柔急匆匆的走了,我扶顾妈在梨花木凳子坐好,闲聊了一会,太医就到了,我为太医腾了一个地方。 太医为顾妈把完脉后,问了一些问题后,脸色凝重的对我说道“公主,请借一步说话。” “好。” “太医且慢。”顾妈的声音想起。 我和太医都回头看着顾妈,“小姐,顾妈想知道自己身体的情况,还望小姐成全。” 我看了一眼太医,他雄厚的声音想起“这恐怕不太好,你如今只需静养,其他的还是少操心的好。” “太医,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自己的身体情况,只是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你,希望你能如实回答。” “你说。” “我若好生休养调理,还有多长的时间?” “若好生休养调理,我可保你一年无虞。” “太医,你前阵子还说三年,为何如今变成一年?”我着急的说 “回公主,一切还得视她身体的具体情况而定,如今她的身体比上一次还要差许多”。 “怎么会这样?”我心里一阵抽痛的看着顾妈。 太医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就算再高明的医术遇见不听话的病人,那也是无济于事。” “你去开方子吧,有劳了。”我无力的对太医说道 “小姐,一年够了。”顾妈声音里充满平静,似乎早已在她的意料之中,而我,内心早已翻江倒海,一年太短,我还来不及好好孝敬她,就已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顾妈,一年,太短了。” “小姐,这些年顾妈该看的风景也看过了,荣华富贵与粗茶淡饭都经历过,此生以无遗憾,唯一放心不下的便是你,而如今看到你幸福,路上有良人相伴,顾妈也就安心了。” “顾妈,这一年,我哪也不去,就留在花翎国陪你,可好?” “小姐,你又说傻话了,你如今大婚在即,怎可留在花翎国?” “我跟殿下说,延迟大婚的日子,他定会理解我的。” “小姐,这万万不可。”顾妈紧张的看着我说 “顾妈,我只想在最后的日子多陪陪你,其他的我顾不了那么多了。” “小姐,花翎国与西凉和亲,本就签订了合约,你身上肩负着不单单是个人的儿女情长,还有护国和平的重大使命,若贸然延迟大婚日子,恐怕皇上和西凉王都不会同意,顾妈不能让小姐因为我,陷入不义之中” “而且,顾妈时日无多了,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小姐你穿上嫁衣,走过十里红妆,亲手把你交给二殿下,顾妈此生便无憾了。” “顾妈,你是说,你还要送我去西凉?” “是的,曦月出嫁,顾妈怎可不送?” “可是,花翎国离西凉,路途遥远,长途跋涉,我怕您身子吃不消。” “小姐,顾妈的身子自己知道,就算用余下来的一年时间换送曦月出嫁,又有何妨?顾妈觉得太值了,往后的路,顾妈不能陪你,但通往西凉这条路,无论多大的风雨,顾妈都想陪你走完” “可是,顾妈......,我不想这样...”我哭着对她说,内心万分责备自己的无能为力,可我又可以拿什么去交换这人世间的生老病死。 “小姐,不哭了“顾妈用手帮我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顾妈,一定要这样吗?”我抬头看着她说 “小姐,这是顾妈最后的心愿,希望小姐能成全。” “好~”说出这个字,似乎用尽了我所有的力气,这个字包含着我太多太多情绪,有不舍、不忍、爱与成全,既然是她的心愿,我忍痛也要成全。 江湖又叒叕起…… (1) 上官鸿雁信步走进梅园。 刚下了雨的梅园,空气都还是湿漉漉的,看到鞋底沾的泥越来越厚,只好去了牛角亭。 也许是习惯了梅花香气的存在,上官鸿雁盘腿而坐,暮云珂坐在她对面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也给暮云珂倒了一杯,清山绿水茶在透明的破璃杯冉冉升起,很是好看。 “但我今日告诉你,我暮云珂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他目光灼灼的看着我,似乎在向我宣战。 暮云珂直视她的眼睛说道,“我的确无法去掌控人心,但人在我身边,便自有一天会爱上我的。”暮云珂气定神闲的说。 “我知道,所以我今天努力让自已心情好,这样会不必令自已难受。”上官鸿雁依旧一脸的笑意对暮云珂说,眼眸下却是一片冰霜与无奈。 “你想干什么?”暮云珂警惕的说,忽然感觉一阵眩晕,四肢发软,身体的力量一点一滴的流失,暮云珂用力扶住桌子的边缘才不至于失去平衡。 上官鸿雁身子轻挪到暮云珂旁边坐下,轻声细语的说,“我没打算干什么,你觉得今天这茶的味道如何?” “你到底对我使用了什么?”暗想,恐怕支撑不了多久,暮云珂余光看见司马霆从梅树下飘过来。 “放心,你不会有性命之忧。”上官鸿雁手指尖轻轻一推暮云珂的肩膀,他便跌落在地下,手臂传来一阵刺痛。 司马霆缓步走到暮云珂跟前,半蹲下对上官鸿雁说,“你是不是给他下了点软骨散,快扶他进屋去,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司马霆不解上官鸿雁为何会这么做。 “软骨散...” “还记得方才进来时候的香气吗?” “原来...,你为何没有中毒?” “傻瓜,这是解药。”她端着一杯茶来到我面前。 我伸手想要取过来,她手一松,哐当一声,茶杯碎成一地,茶水溅了一地,把我的衣裙也溅湿了。 我抬头看着绝美的容颜,却心如蛇蝎,她露出无辜的表情说道,“方才让你喝,你又不喝,这可不能怪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 “你...”,我双手肘支撑着地面,狠狠的瞪着她说“要争便光明正大的争,暗地里使用这些小人行径,算什么?” “师徒将军一生光明磊落,却教出你这么个女儿,真替他感到悲哀。” “啪~啪~”脸上一阵火辣刺痛感传来,隐约着感觉嘴角有血丝渗出,我抬头不敢置信的看着她,“你居然敢打我?” “打你又能乃我何?我爹爹岂是你可以说的?我司徒家的事也容不得你说三道四。” “司徒若雨,今日这笔帐本宫会记着,倘若有一天,我平安脱险,你给我的这两巴掌,我便已十倍奉还。” “我等着,恐怕过了今日,你连给我提鞋的资格都没有了,哈哈...。”说完她疯狂大笑起来。 “无影...救我...。”我拼尽全力大吼一声,奈何这雅间隔音甚好,我的声音在室内回荡,半分也传不出去。 “别白费力气了,纵然他有分身之术,也不可能来救你了。” “你把他怎么样了?” 她轻笑一声说道,“笑话,他武功高强,若雨一介弱女子,能把他怎样?”她又恢复了一副弱娇滴滴的小女子模样。 “若雨只不过跟他说了实话而已。” “你都说什么了?” “想必你们已知道西凉太子顾浩天也来北临了吧?” 我看着她,默不作声,她接着说,“西凉太子顾浩天在长乐镇桃花村布下了天罗地网,若他不去救他,顾倾尘必死无疑。” “他在你和顾倾尘之间,选择了他的主人而已。” “布下天罗地网?”,我紧张的看着她,“你不会让他死的,对吧?” “放心,他是我心爱之人,我怎么舍得让他死呢,所以,我让无影赶去救他啊。” “你就变成我的囊中之物了。” “好一个一石二鸟之计,本宫当初真是小瞧你了,你居然和西凉太子狼狈为奸。” “错了,我们不过是互相利用罢了,他想要顾倾尘的命,而我,想要你身败名裂。”她一句一字的说。 “想要我身败名裂?你以为没了我,他会爱你吗?” “别做梦了,你口口声声说的爱,为了达到目的,连他也算计,你这是爱吗...?” “万一他回不来,你有想过吗?” 显然是被我说中了心事,忽然转过身去,背对我说,“不用你管,他聪明无双,又有无影助他,定能化险为夷。” 她又缓缓转过身,一步一步的朝我走来,半蹲着姿势揪着我胸前的衣襟说道“倒是你,想想自己,过了今日,你所拥有的一切,将化为灰烬,我倒要看看,变成残花败柳的你,他还会爱吗?”说完手用力一推,我防不胜防的被她推出了两丈远。 头部受到强力的撞击,感觉有黏黏的液体顺着额头流下,一阵天旋地转,眼里的世界越来越模糊,直至一片漆黑,不省人事... (3) “太子殿下,我送您的礼物可还算满意?”还在昏迷的我,朦朦胧胧之中,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想起。 “原来是你。” “若雨听闻太子殿下倾慕花曦月已久,若不是顾轻尘在从中作梗,和她联姻的定是您啊。” “这与你又何关? “若雨最是知道爱而不得的滋味,这不就给您送来了吗。” “你可知道她是谁?花翎国十七公主,西凉二王子明媒正娶的王妃,岂是你说送就送的?破坏两国联姻的罪名,你担当得起吗?” “若雨当然知道,但您贵为太子,只要你想要,这天下的女子皆是你的,区区弱国之女,何足挂齿。” “破坏两国联姻,若雨自然担当不起,这不是还有太子殿下您在吗?相信您可以处置妥当的。” 良久,他不曾出声,司徒若雨的声音又响起,“难道太子殿下是怕了吗?” 紧接着一声爽朗的声音响起,“你这女子甚有意思,看起来娇滴滴的大家闺秀模样,胆识却过人,不愧是司徒将军的女儿,有虎将之风。” “他日若好好栽培,司徒家指不定会出一个巾帼不让须眉的女英雄。” “殿下谬赞,若雨不敢当。” “不过,本王倒是好奇,你如此费尽心思讨好本王,是为何意?” “若雨能有什么心思,只不过是想交殿下这个朋友罢了。” “依本王看,不止如此吧?” “殿下何必多问呢,您得到美人,而我达到了自己的目的,两全其美,妙事一桩啊。” “行,我也不问了,既然你有心,本王便收下,您这个人情,本王也记下了。” “多谢殿下,那若雨先行告退了,您慢慢享用。” 听着他们的谈话,我慢慢清醒过来,也明白自己如今的处境,司徒若雨走后,又听到另一个男声响起,“殿下高明,司徒若雨果然把人给您送来了。” “一则,您得到美人,二则和司徒若雨有接触的机会,还做了个顺水人情,一举两得。” “本想着,与花翎国联姻,巩固本太子的地位,结果顾倾尘从中作梗,也不知他使了什么诡计,父皇竟答应他娶花翎国的公主。” “殿下,依臣之见,皇上本就对您有所顾虑,若你再娶了花翎国公主,背后有她的母国的支持,他更加忌惮您,他一直寻求机会削弱您的势力,扶持别的王子,达到制衡的目的,因此,他绝不会同意你娶花曦月的。” “本王何尝不知,他早就对我心生猜忌,又怎会如我所愿。” “既然如此,也不是非她不可,我只有另寻他法了”。 “要想成就大计,军权定要牢牢掌握在自己人手中,殿下若能把司徒信争取过来,定能如虎添翼。” “这正是让本王头痛的地方,司徒信那老狐狸至今还保持中立,本王只有从她女儿那里下手了。” “殿下说的是。” “只是您如何断定,司徒若雨会把花曦月送来?” “顾轻尘前脚刚走,她后脚也到了北临,必定有所图,而女子心中之事不过儿女情长,司徒若雨倾慕顾倾尘已久,最大的障碍便是花曦月,除掉花曦月,替之,就是她此行的目的。” “因此,本王故意放出消息,让她得知本王也在北临,而我心悦花曦月她是知道的,她做个顺水人情,送给本王,由本王帮她处理,如此,她唯一的顾忌就消失了,就算顾倾尘知道,也怪不到她的头上,若成了,本王帮她解决了个大麻烦,本王还欠她个人情,若不成,对她而言也没什么损失,双赢局面,她何乐而不为。” “这司徒若雨聪明无双,是个不简单的女子。”顾浩天说道 “不过,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一切都在殿下您的掌握之中。” “参与刺杀行动的人清理干净了吗?” “殿下放心,都清理干净了。” “一群废物,这点小事都办不好。” “花曦月可醒了?” “不曾” “吩咐太医,无论用什么办法,尽快把她弄醒,这女人对本王有用。” “殿下想怎么做?” “花曦月是顾轻尘的弱点,若想除掉他...” “臣明白” “下去吧” 紧接着听见脚步声由远而近传来,心里一惊,我马上装作还昏迷不醒的样子,只有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时间破这个局。 (4) 听着渐行渐远的脚步声,我松了一口气,慢慢坐起来环顾四周,在我还没来得及适应眼前的陌生环境,又一阵脚步声传来,我马上按方才的姿势躺好。 来人行致离我一丈远处停下了脚步,虽然闭着眼睛,却感觉身上似乎被一道目光刺穿,所有的伪装都被看得一清二楚。 片刻,他开口说道“别装了,知道你醒了。”我默不作声,我坚信,在他推门进来的那一刻,我已按原来的姿势躺好,不曾漏出破绽。 他见我不出声,脚步声慢慢靠近,在床榻边坐了下来,紧接着,我感觉脸上有东西划过,由上而下轻抚,直至我的红唇处。 “看你这娇艳欲滴、鲜嫩多汁的红唇,让人忍不住一品芳泽,不知,会是什么味道?”他轻声细语温柔至极的说着,仿佛在给最爱的人说着最甜蜜的情话,可我知道,那不过是笑里藏刀,裹着蜜糖的砒霜。 听着他的话语,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躲开了他的手,瞬间起身,逃离到离他最远的地方,瞪着他说道“趁人之危,小人行径。” 他不答反问“美人,舍得醒过来了?” “你如何知道我醒了?” “你的一举一动,是逃不过本王的双眼的。” “别自作聪明。” 我用疑惑的神情看着他,他继续说道,“你方才躺的的姿势确实与之前无异,只是,你忽略了,本王离开之前,有几根发丝在你的胸口的衣襟上,方才,胸口处并没有发丝,说明你中途起来过”。 听着他的话语,我不由的打了个寒颤,好细致的观察力,他绝对是一个难缠的主,暗暗的的为顾倾尘捏了一把冷汗。 “你们到底有何目的?你是不是和司徒若雨串通好的?” “我们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本王得到美人,她除掉一个情敌,仅此而已。” “你想怎样?”我像个小刺猬一样,竖起全身的防备问道 “放心,本王就算再想要一个女人,也不会用强的,何况是你。”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眼睛停留在我的胸口处。 “你虽有几分姿色,但还入不了本王的眼。” 接着,又从头到尾打量我一遍说“不过......,偶尔换换口味也未尝不可。” “不知......,二哥的女人是什么味道?”他眯着眼睛盯着我说道 “世人皆说,西凉太子殿下品德高尚,爱恨分明,不曾想,也是此等小人之辈,此等大逆不道的话也说得出来。” 听着我的话语,他整个人似乎在一瞬间变得暴躁起来,眼里的欲望与不甘在这一刻涌现出来,我知道,我惹怒他了。 “你说本王是小人?”他阴冷的眼眸发出幽暗的光芒。 “难道不是吗?” “很好,本王今日就做一次小人。” 说着他像饿狼般朝我扑来,男女之间本就力量悬殊,且他是练武之人,体魄强健有力,很快我被他钳住双手,压在他身下。 他的吻雨点般落下,我拼命拧头闪躲,他腾出一只手固定我的头,终于我的头再也动不了半分,他的唇触碰到我的唇,一阵恶心传遍全身,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我脚一抬,踢中他重要的部位,他身体一僵,一阵吃痛的呻吟声响起,我趁机推开他,马上拿起枕头下的匕首对着他。 他渐渐反应过来,眼里满是火焰,怒气冲天的说道“你觉得你杀得了我?”他边说边朝我靠近。 他靠近一步,我退后一步,直至背后贴着墙壁上,我自知,无路可退了。 “走啊,还走吗?” 我转用匕首抵在自己的脖子上说道,“你再靠近一步,我就死在这里。” 他似乎也没有料到我会用自己的性命相逼,怔了一怔,我继续说道,“若我死了,你觉得你的计划能顺利进行吗?别忘了,我才是顾倾尘最大的弱点。” 如今也顾不了这么多了,保命要紧,他看着我,似乎在判断我是否真的敢自刎,我见他疑惑的神情,我手按按用力,脖子处传来一阵疼痛,我知道血丝慢慢渗出,染红了刀刃。 他眼盯着我脖子处说道“算你狠。” “不过,你确实说得没错,你就是顾轻尘最大的弱点,明晚,你就等着替他收尸吧。” “至于你,本王有的是耐心,我会让你心甘情愿臣服我,求着我疼你,爱你。” “做梦。” “不识好歹的女人。”说完甩袖子离去。 我见他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身子一软,像一摊泥一样跌落地上,毫无生气,被鲜血染红的匕首静静的躺着我的旁边。 回想起方才的情景,心有余悸,所幸,暂时逃过了一劫。 (6) 晚膳过后,我临窗而坐,晚风轻轻吹过,看着暗沉的天空以及细雨蒙蒙的世界,孤寂与忧心一点点侵袭全身,我下意识的拉了拉两边的衣衫。 扫了一眼在旁边安静生长的夜来香,只在夜晚开放的你,一定也很孤寂吧。 雨水打湿了它娇嫩的花儿,单薄的枝径在风中摇摇欲坠,我指尖轻触带着芬香的花儿,呢喃的说“本想安静的生长,奈何总是风雨不断。” “此刻还有心情赏花?” 我头也不回的继续的看着眼前的花儿,他不生气反笑道说“告诉你个好消息。” 我冷冷的说道“你的好消息即是我的坏消息。” “顾倾尘答应来接你回去。”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你觉得他会犯这个错误吗?”我直视着他的眼睛说道。 “他会的,因为是你。” 四目相对,不是传情而是相互打量彼此,他狭长的眼眸寒光点点,如同经年已久的冰窖,寒气逼人,眼眸下的深沉与算计一览无余。 我冷笑了一声,收回目光,看向别处,他的手突然扣住我的下巴,强制的转过我的头看向他,牙关一阵疼痛传来,脸颊火辣辣的。 “你干什么?,放手。”我用力的拍打他的手臂。 “本王不喜欢你不屑一顾的高傲表情。” “花曦月,你要记住,今时不同往日,要你生,要你死,不过是本王一句话的事,收起你那高傲的神情。”说完,他的手一松,我防不胜防的后退了两步。 我毫无畏惧的望进他深不可测的眼底说,“你也要记住,这天底下,不是每个女人都必须臣服你,总有例外。”说完,我头也不回的离开了这令人讨厌的地方。 突然感觉后腰一紧,竟被他拦腰抱起,紧箍着我,大步流星朝寝室的床榻走去,“那本王就把这例外去掉,木已成舟,我看你如何高傲。” “本王今晚就让你在我的身下求饶不止。” 我嘴角微微翘起,笑意越来越浓,轻数着“一、二、三......。” “他看着我嘴角浅浅的笑意,”这个时候还有心情笑,看来你是喜欢本王的疼爱的,对吗?” “你说呢?” 突然,他停住脚步,眉头紧皱,略弯着腰,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着我,“你对我动了什么手脚?” 我轻松的跳离他的怀抱说道“此刻,是不是觉得腹中疼痛难忍,似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咬,时而身临冰川世界,时而又处于火山之中的感觉?” “你个毒妇,居然敢对本太子动手...” 此刻的他,疼痛的卷缩在地上,脸色时而苍白,时而红霞满脸,苍白与红润交替出现在同一张脸上,狰狞不堪入目。 “晚膳前,曦月在做试验,粉末不小心飞到这外衫之上,兴许是你方才抱住我,不小心沾染到这粉末,这可怨不了我哦。”我蹲下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说道。 “你分明是故意的...”他手指颤抖的指着我说 “若你是正人君子,不贪恋美色,岂会中毒?是你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哈哈“他突然大笑一声说道“若我死了,你也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瞧你大惊小怪的样子,不过是中了我的落尘之毒,放心,我可解。” “但,除我之外,无人能解。” “你...” “落尘最神奇之处在于,若肉体沾染到一点,便会以惊人速度侵蚀人的五脏六腑,最后,全身溃烂而死。” “你这个毒妇...” “放心,你不会死的,只要你放我走,保你性命无忧?” “休想”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脸因疼痛而扭曲。 “我最近新研究了一味毒药,不知药性如何,反正你现在已中毒,不如,你来帮我试验一下吧,若运气好,以毒攻毒,说不定可解你身上的毒性,若运气差一些,恐怕,你见不到明日的太阳。” 我从怀里掏出个白玉瓷瓶,徐徐的移到他身边,捏开他的牙关,准备把褐色的小药丸送进他口中。 “若本王没有如约出现在南宫北宸的府邸,你的夫君必定死在乱箭之下。” “南宫北宸?”好熟悉的名字,似乎从前听谁提起过。 “是的,我们又见面了。”上官鸿雁撕下面具缓缓而说。) 他的一场旧梦 (1) 秋风萧瑟,泛黄的叶子在风中飞旋,然后片片凋落,积累,沉淀,覆盖了整个大地,把缕缕哀怨、愁绪,熏染得淋漓尽致。 多少年了,他早已习惯一个人,从那个最爱的女子,到那个曾与自己无数次并肩作战的上一任煜城王,他们一个接一个的离开了自己,这一场山河永寂,只留他一人在这世间浮沉。 近些时日,他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想来大限将至,却满心欢喜,终于不用再一个人孤独的活在这空荡荡的皇城。 他努力抬起头,天高云淡,那已昏花了的眼睛穿透那白云之上,依稀仿若又回到了那些年…… 这个久经沙场,在血雨腥风中一路爬上王位的男子,握过剑拿过刀的手竟有些许颤抖,他的心情有点忐忑又有点激动,稍稍一用力,那用金线镶嵌的精致盖头瞬间滑落下来—— 独孤辰含笑低头望去,在她眉宇之间竟发现似有无限的心事和忧虑,四目相对,他在她的眼睛中看到了无尽的陌生,想来她是把他忘了,也难怪,想想已经八年了,八年之前他们都还是年少的孩子呢,若不是当时他留意打探了她的身份,怕是今日他也找不到她了吧。 这八年,他从任性骄纵的小皇子蜕变成了高高在上,心思缜密,谋划人心的天子。 有时候他看着那镜中之人,都会怀疑这还是他自己吗? 这无上的权利真的如毒蛇猛兽一般侵蚀着每一个人的心,他的兄弟们为了登上这权利的巅峰,出卖人格,出卖尊严,出卖灵魂,每一个都想置他于死地。 他为她轻轻摘下头上沉甸甸的凤冠,端过桌上的合卺酒递于她,她看着眼前的这杯酒,一饮而下,仿若饮下的是一杯毒药…… (2) 林花谢了春红,太过匆匆,转眼两年过去了,时间如白驹过隙,那两年是他这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那些日子他费劲心思,给了花青语他所能想到的所有爱,她脸上的笑渐渐也多了起来,仿若又回到了那时初见的姑娘。 草原的女子善于骑射,不喜欢被拘束,他带着她去围场打猎骑马驰骋,偶尔她也会依偎在他的身旁,看那林中花开,听那树梢枝头的鸟鸣。 命运半点不由人,就在他以为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取得自己心仪女子欢心,让她展露欢颜不再烦忧的时候,临渊城传来战报,边境战火再燃,狼烟又起。 苍翼族来势汹汹,眼看战火蔓延,百姓即将流离失所,众大臣商议之下又无良策,铭景帝决定亲着战甲带兵前往临渊城誓要将苍翼族挡在城门之外。 不知不觉他率兵出征已十天有余,这些时日皇宫之中讨论最多的便是那临渊战事,花青语坐在念语殿的院中,听着小丫鬟们在那说着她们的皇帝是多么威武,多么霸气,十余天的时间将苍翼族之前优势一一击破,扭转了战局,听着这些话语,她微微露出笑容,他应该也快回来了吧,她缓缓起身准备回到殿中去。 “听说这次苍翼族带兵的将军特别厉害,好像叫……叫舒什么来着”一个小丫鬟忘记了那个名字。 “叫舒明夜,确实很厉害呢,……”另一个丫头接过话,后面她们再说了什么,花青语已经听不清了,那个熟悉的名字直击心底最深处,那被自己深深锁在心底的种子,像是受到了雨露的浇灌,迅速从禁锢中挣脱,成长,她顷刻间只觉的天旋地转,一下跌坐在软椅之上。 …… 临渊城下,两军对战,独孤辰占尽了优势,这次应该是临渊战役的决战了,他带着必胜的决心,要让苍翼族自此再不敢有半分非分之想。战马之上,他与苍翼的将军舒明夜,二人你来我往,打的不分上下,其实这些天来,他从心里也是佩服这个舒明夜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下来,这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将军,无一不展示着他的军事才华与战斗的实力,他深知这样的人才要是不能为己用,绝不能留下活口,不然日后必成大患,想到这里他手上的剑又加重了力度,舒明夜一边持刀与之抗衡,一边又细细观察与他,这是这些天他第一次直面于这个帝王,之前只是见识了他用兵如神,今日一见方知他在马上竟也未有丝毫逊色,一番争斗,苍翼军节节败退渐渐不支,舒明夜见败势已定,不再与独孤辰纠缠,下令收兵撤退,他一手持刀挡住独孤辰落下来的剑,一手手持缰绳,调转马的方向,独孤辰见他要撤离,不想放虎归山,紧跟而上,苍翼军见状,纷纷上前拦截,掩护舒明夜离开。独孤辰斩杀拦截之人于剑下后,迅速自马侧取出弓箭,拉弓满弦,搭箭,瞄向远处马上的舒明夜,“嗖”箭应声而出,几乎在同一时间他身后传来一声呼喊:“不要杀他,明夜当心身后!” 是她,那个本该在皇宫之中的女子,此刻竟然一身劲装出现在这战场之上,独孤辰一脸疑惑的看着她,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这里,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喊出那一声,更不知道为什么她不让杀他,可箭已离弦,他想收回也已来不及。马上正在远去的舒明夜听到这喊声,立即调转马头,他躲闪不及,硬生生的挨上飞来的箭,血自伤口流出,他丝毫不在意,纵马向那女子来的方向奔去。 “你们在做什么!”一声严厉的质问脱口而出,而那两个人仿若没听到一般,眼中只有彼此,难舍难分,花青语哭的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他从马上下来,靠过去想将两人分开,却听到舒明夜趴在花青语肩上说道:“青语,我终于见到你了,也不枉我费劲了心思。” 花青语听到他说话,从他身上离开,看到身前被他的血染成一片殷红,伸出手拼命去捂住他身上的伤口,想把血止住,却发现根本无能为力,他身体里的血透过她的指缝一路蔓延至她的衣袖,她茫然的哭着:“明夜,真的是你吗?你……你怎么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 “青语,是我,真的是我,自山崖掉落之后,我受了重伤,……被路过的苍翼族人相救。 青语,别哭,这两年我想了好多的办法想去找你,可那皇宫铜墙铁壁,守卫森严,我实在是进不去,只好答应苍翼族的族长,做了这场战争的将军,我想着……想着万一,万一我带兵为帅攻城的消息能传入那城墙之内,你能出来见我一面呢,没想到,我真的成功了,呵呵,青语,你真的来了,我真的见到你了……咳咳,你不知道我有多开心。” “舒明夜,别说了,求你先别说了,我……我们先去找大夫,我们去把伤治好,你想说的我都懂……我都明白,你不要再说了。 “青语……别……别白费力气了,我自己的情况我自己了解,我活着就是想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你一面,如今我不止见到了你,还能再真真实实的抱着你,我已经很知足了……我……咳咳,死而无憾。青语,你听我说,你一定要开开心心的好好活着,不可以再哭了。 “我不哭,明夜,我不哭,我答应你我不哭,你也要答应我,一定要活下去。”青语慌乱的抹掉脸上的泪痕:“我一定会找最好大夫治好你的伤,你信我,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我们还要回草原去,还要一起骑马,追日落看星星呢。你答应过我的,你不能失言啊……” “是啊,太阳又要落山了吧,好美啊!青语,真的很想再和你一起骑一次马,一起去追落日……那时候多好啊,咳咳……我也很想听你再给我唱一支歌……”他半躺在青语的怀里,睁开眼睛,望向远方,似有光芒在他眼中射出,他仿若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他与心爱的姑娘骑在马上缓缓而来。突然他似想到了什么,努力看向独孤辰的方向,孤独辰呆立在原地,听着他们的对话,早已做不出半分的反应,原来真相竟是这样,这几年她眼中的忧伤,她心中的忧思,都是因为眼前这个男人,之前所有的疑惑他都懂了,之前所有的不解他也都明白了。 舒明夜的声音已近乎于微弱,他靠近青语耳边:“青语,他很好……不要怪他,他是配的上你的,他将来一定会是一个好君王,你要……要……要幸福啊……青语,再为我唱支歌吧,我很想……很想……”话还没有说完,那握着青语的手缓缓松开,垂落在身侧,带着无限的留恋和不舍,缓缓闭上了眼睛。 “舒明夜……舒明夜”一声声恸彻心扉的呼唤,唤不回怀中那个离开的人。 这夕阳之下,两军之中无人再动半分,他们所有人都站在那里,看着这余晖一点点吞噬那依旧在他们中间的三个人,听着那带着哭泣的歌声自风中传来: 轻轻的风 绿绿的草 桥畔的鸟儿在舞蹈 马背上的人啊 停下脚 看天上的云儿飘 看草原的姑娘笑 …… 不知道过了多久,青语似将一生的眼泪都流干了,她再也哭不出半分,孤独辰始终没有上前,也没有离开,他看着她抱着怀里的那人,呆坐在那里仿若一尊石像,终是失了魂魄,他到现在都无法相信这样惨烈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的身上,他亲手射出的箭,杀死了他最爱的女子的心上人,他苍白着脸望着她,眼神冷漠,仿若死的那个人是他。 可是他能怎么办,他是这天下君王,这满朝的文武,这千百万热血奋战的男儿都在看着他,即便是早就知道那是她的心上人,即便是那一箭当时能够收的回,他真的就可以重新来过吗?他清楚的意识到,有些东西,或许真的比儿女情长更为重要,他想聪慧如她,怕也是明白的,只是无论如何他都无法再去同那一个死去的人争什么,他连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都没有留给自己,舒明夜果然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临渊战役大捷,苍翼族递上降书,普天同庆,太平盛世,百姓们可以安居乐业,他是人口称赞的君主,队伍浩浩荡荡返回京都之时,京中之人夹道欢迎,大街小巷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可是那骑在马上的帝王却没有半分的欢喜之色,他频频回头望向那个女子,他的心在那女子毫无色彩的目光中,越来越痛,仿佛是丢了很重要的东西,在临渊城,他很想回去找回来,可是他回不去,也找不回,他真的赢了吗?所有人都是这样觉得的吧,没有人相信,也没有人知道,在那一场战争之中他输了什么…… 3. 再见她时,已是一年之后,她回到京城,就把自己关在了念语殿中,再不肯踏出殿门半步,每每他站在院中,她明明坐在窗前,却怎么也不愿与他相见。如今见到她时,她躺在床榻之上,早已抑郁成疾,病入膏肓。御医一一瞧过,都无奈的退了出去,独孤辰不死心,唤人再去民间召集大夫前来诊治,却被她制止,她将其他人都遣至殿外,唤独孤辰至床边,让他坐在自己身侧,她努力起身,独孤辰上前扶她靠在床上,她用已尽干涸的嘴唇对他说了那段草原上的故事:“我和舒明夜在5岁时就已相识,年幼的我们,经常一起偷偷跑出去玩,每次我因为贪玩被父亲责罚,他都挺身而出,替我受过,后来随着年龄渐长,我们彼此心生爱意,他是我们草原楼黎部落最厉害的勇士,他的马术是我见过所有人中最好的,部落里无数的姑娘为之倾倒,可是他心里眼中只有我一个,我骑马的技术是他教的,我们曾并肩骑行去追逐落日和晚霞,我们曾在月光下一起细数天上闪烁的星星,我曾天真的以为我们就会手牵手这样一直走下去,直到天荒地老。 可是那突如其来的一纸婚书,打破了所有的憧憬,我拼命求父亲不要把我远嫁,可是以一个女子就能换来强大如你们的庇护,诱惑实在是太大,他见说服不了父亲,便想带我逃离,我们还没有逃出草原就被追上,他与那些追捕我们的人起了争执,从悬崖之上摔下,我本想随他而去,我的父亲、我的亲人一个一个跪在我面前,为了他们,为了楼黎部落的族人,我妥协了,我离开了自幼生长的草原,踏上了中原这片土地,嫁给你做了这天下的皇后,……”她停顿了下,脑海中出现了大段大段追忆中的画面,她静静的闭上眼睛,她想她很快就要回到那段时光里了,她会和那个记忆中的人再度相逢吧,他一定是在等她的,他知道自己最怕一个人。 独孤辰听完这些,心中五味杂陈,可是见她面带倦意,又忍不住心疼,他起身去为她倒水,递到她面前,温柔的劝着:“青语,累了吧,你先好好休息,等你身体好些了,咱们有的是时间再说,我也有很多话想对你说,我也有很多事情想问你,到时候咱们一起好不好?” 她轻轻抿了一口水咳了半天,伸手拽着独孤辰的衣袖不让他走:“我咳咳……,独孤辰,我不累,让我说吧,我怕不说之后就没有机会了,我一定要说。咳咳……” “好,好,你说,那你躺下,躺下来说,会舒服一些。”他扶着青语躺在柔软的枕头上,听她继续说下去。 “其实……其实孤独辰,我什么都懂,我知道你亦是真心对我,我也曾试着把他埋在心底接受你对我的好,真的,那两年我是把你当做我的夫君来依靠的,可是当舒明夜再一次出现,我……我,唉,或许我是真的不适合做这母仪天下的皇后,我血液里流淌着的依旧还是楼黎人倔强的性子,我无法原谅你亲手杀死舒明夜,但是我不恨,独孤辰我不恨你,可是……可是我就是不能原谅你,你的手上沾有舒明夜的血,他毕竟是我刻在骨子里爱着的人啊。我年少时所有的快乐,所有的回忆都与他有关,你在我眼前亲手毁了它,你说我该如何……我该如何……。” 她的眼角有泪水划过,独孤辰伸手想为她拭去,却想起刚刚她说过的话,他的手又无力的放下,他像是想起了什么,伸手去怀中,自怀中取出一方丝帕,仔细的替她擦去脸上的泪痕,她一眼看到那丝帕,那是她当年送于别人的丝帕,此刻怎么会……她激动的想努力起身,却没有力气,独孤辰看着她的样子,将她抱在自己怀中:“青语,你也许不知道,我年少迤梦,那梦中之人是你啊,我到现在都忘不了第一次见你时的样子,那是我第一次一个人跑出去,在那样空旷的大草原上,我受了伤,没有人管我,就在我几乎要放弃的时候,是你出现在我面前,我那一刻就认定了你,我想那是上天送你来到我身边的……” “小哥哥?你是那个被我救下的小哥哥?你……”她再也说不下去了,她是记得的,多年前的那天,她本是在那里等舒明夜带她去骑马玩耍的,却不曾想碰到了一个受伤的少年,她见他伤势不轻,又满脸泥污,甚是可怜,她拿出手帕为他擦拭伤口和脸上的泥泞,又费力的将他带去治疗,还因此错过了和舒明夜见面的时间,舒明夜以为她有事耽搁了没有来,她回去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 “呵呵”她苦笑了起来,原来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她再也无力说些什么,他们三个人这一世像是演了一出话本,而剧情早就设定好了,只有他们自己浑然不觉罢了。 “这方帕子我已经留了十多年了,现在是时候该还给它的主人了。”独孤辰那双深不见底的眼中竟隐约泛出闪着光的泪花。 “独孤辰,我们的事情是解释不清了,一切都是命,如今,我只想求你一件事,请你务必答应我好不好?” “好,你只管说,我答应,我都答应……” “小哥哥,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当然,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叫我小哥哥。” “待我,待我离去……,你可以把我送回草原去吗?我想回到那里,那里有自由奔驰的马儿,有最明亮闪烁的星,有我的亲人,有我所有的回忆……” “恩,好,我一定会如你所愿,青语……”他摸着她的头发,一遍遍的拂过。 “嗯?” “我是不是……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没有,没有,小哥哥,你已经做的很好了,真的……很好了,我们谁都没有错……错的是这命运弄人……” …… 4. 自皇后花青语离世之后,独孤辰在位多年,一直再未册封新的皇后,他经常一个人居于念语殿中,日复一日,呕心沥血,宵衣旰食的处理着各种政事,没有一丝懈怠,他励精图治,减免税负,平定叛乱,终成为一个被万众景仰、万民称赞的帝王。 “圣上,起风了,披件衣服吧”那些侍从见他一个人在这城楼上站了这么久,怕他着凉,递上衣服,他披上衣服后又向城楼边站了站,在夕阳下他脸上露出了奇异的笑,一声深深的叹息。 独孤天下,果然是独孤天下,那些离开的人就真的离开了,她或是他永远不会再回来,戎马一生,赢得生前身后名,却逃不过寂寞如雪…… 他觉得有些疲惫,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周围突然就变得很静,只有风在耳边掠过,宛如一场旧梦。 “小哥哥,小哥哥……你受伤了,疼吗,我带你去包扎一下吧。” “这帕子我留下了,等我,我一定会回来找你,一定要等我” “好” 梦中的那个女子向他伸出手,他毫不犹豫的拉住,再不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