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幻想开始的地方 不知什么时候在经常路过的街角处开起了一家咖啡馆。 喝咖啡这样讲究和小资的生活并不是墨默生活中的必备项,于是她虽然发现了它,但仍然对它视若无睹。 一天,二天,三天…… 直到记不得是哪一天的某一天,狂风大作,电闪雷鸣,暴雨倾盆。 平日里不管天气预报怎么说都会天天将雨伞背在身上,单单今天忘了个干净。 她一路狂奔,跑的狼狈不堪。 “快进来!!” 墨默听到声音抬头望去,是个穿着洋气制服的年轻男孩站在那个几乎被她遗忘的咖啡馆门口,向她频频招手。 男孩的神情看上去很紧张,那紧张来自于室外的风雨,来自于在路上狂奔的她。 虽然身上的衣服已淋湿了大片,但墨默还是有些犹豫。 “想什么呢,快进来!” 在她仍然犹豫未定时,男孩跑出来拉住了她的手,将她拉进了那个没有丁点儿熟悉,完全透着陌生的咖啡馆。 “没听到我叫你进来吗?” 男孩丝毫不顾忌她比他年龄大的问题,像长辈一样对她开口就训。 “我……” 墨默还没想好怎么答话,一个干净的毛巾飞了过来。 “快擦擦,否则会感冒的。” “……谢谢。” 她擦着一直滴着水的头发,眼睛环视着四周。 店内布置的很……很奇怪。 没错,很奇怪。 与其说是个咖啡馆,不如说是个图书馆。 放眼望去全都是书,只是不像图书馆那样会分门别类的加上导读标签,看上去到像是随手一放。 “喝点热咖啡,驱驱寒气。” “谢谢。” 男孩的话总带着一些命令的口吻,让墨默从心底有种莫明的服从。 将咖啡杯捧在手里,暖意顺着手心直到她的全身,风雨带来的寒气瞬间一扫而光。 店中除了她和男孩外再无一人。 也对,这样的天气,有客人才是怪事。 男孩坐在她对面的吧台椅上,一腿伸直垂地,一腿弯起,看上去显得两腿更加细长。 他的皮肤微黑,五官轮廓分明,眉眼俊秀,半长的头发齐在肩头。 “这种天气老板不放你下班吗?”这是墨默进屋后第一次主动开口。 男孩喝了口咖啡,看着她扬起一边的嘴角,轻笑。 她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 “怎么,我不像老板吗?”他说。 男孩的话让她惊讶,因为这家店面少说也有一百多平,而且还只是一楼的面积,不含前方不远处那旋转直上的木梯通往的另一层空间。 “你看起来很年轻。”她说。 “那……如你所见,我是个年轻的老板。”他耸了耸肩。 墨默本就是个不善言谈的人,刚才那句话已经是她能想到的唯一一句开场白。 开场之后,脑中果然只剩下一片空白。 墙壁上的古朴风格的挂钟像是她与他以外的第三者,它低下的钟摆发出的响声是此刻唯一的声音。 “我经常能看到你。”他说。 “看到我?”她问。 “你每天下午五点左右……”男孩看了一眼挂钟,“就是现在,你都会路过我的咖啡店。” “……我下班回家,会路过这里。”她恍然大悟。 “店开了有半年时间了,我经常能看到你,可你一次也没进来过。” 男孩的这句话在她听来有些责怪的意味,像是在责怪她为什么不来他的店里捧场。也对,像这样新开的店铺都是需要人气的吧。 “抱歉,我不太爱喝咖啡。”她答。 进屋已有些时间,屋外的风雨却没有减退的意思,依然在疯狂肆虐。偶有些细砂,乱枝打到落地式的玻璃墙上。 不知为什么,墨默觉得自己不太敢抬头看这个男孩。 也许是因为刚才略显不愉快的对话,也许是因为男孩的眼底总显现出他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沉稳和冷静。 坐立不安的感觉一直伴随着她,就在这一刻到达了顶点,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她起身,放下手中的咖啡杯。 “我……” 她话未说完,被男孩打断。 “这里有很多书,不爱喝咖啡的话,可以有空来看看书。” 就这一句话,她将要走的事放到了一边,又一遍环视着那些书。 “你这里和其他那些咖啡馆不太一样,到像是图书馆。”她鬼使神差般随手从架上拿下一本书。 男孩没有应声,她转头看他,见他露出失望的眼神。 “看来我的店招牌应该再大些。”他说。 她不明所以的看着他指了指一面墙上的四个大字——咖啡书屋。 “抱……抱歉,我确实没太注意。”墨默成功的让气氛更加尴尬。 “从进来到现在,你说了两次谢谢和两次抱歉。看来平时这些话你经常说。”男孩走到她的面前,注视着她的双眼。“看来你的生活,需要些改变才行。” 墨默的生活如同她的名字,一个默字可以涵盖一切。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最不起眼,最不引人注目,最少言寡语的那个。 改变吗? 她真的想过,但凭她自己真的做不到,她尝试过与人多沟通,多交流,但最后都以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而告终。 “我这里的书有很多都适合你读的,有空常进店里坐坐,咖啡我请,还赠送小食。”男孩向墨默挤了下眼,散发出他这个年纪该有的开朗和调皮。 不知何时,雨停了。 街道上的行人又开始稀稀疏疏的走来走去。 墨默将刚才擦头发的毛巾叠整齐放进自己的包里。 “毛巾我带回去洗洗,明天再给你送回来。” “没问题。”男孩没有客气。 “谢……” “好了,这个字已后在我这里就不要再说了,听多了,我头疼。”男孩指了指自己的头。 墨默推开门走了出去,刚刚几步,身后传来男孩声音。 “喂,刚才忘记问你的名字了,你叫什么?” “……我叫墨默。” “墨默?” “第一个是笔墨的墨,第二个是沉默的默。” “知道了。” 墨默转身再走。 “卓霄。” 她又一次停下,回身看向男孩。 “我的名字,卓霄。” 第二章 幻想都有个开始 说好的“明天见”变成了一个月以后见。 由于突来的工作需要,墨默被公司领导临时派去了外地公干。 走时还是多雨夏季,回来已是进入初秋。 她将行李扔到家里,就拿起早就干的透透的毛巾,踏着地上掉了薄薄一层的落叶匆匆来到咖啡馆门前,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 墨默推开店门,看到店里有七八位客人零散的坐在不同的方位。 有人互相低声交谈;有人埋头着着手中的书;有人看着窗外似在想着什么。 四下望去,没有卓霄的影子,另有两个同样年轻的男孩在忙活着手里的活儿。 “您来了,来,那边坐。”一个男孩向她走来,并引路到窗边的一个座位上。 “我……”墨默想开口说自己是来找人的。 “霄有点事,一会儿就过来了。”男孩似乎知道她来的目的,没等她开口就先说出了她想知道的事。“这是他为你准备的咖啡,多放了些糖。还有这些点心,也霄亲自烤的,您尝尝。” “……好,谢谢。”墨默当然知道那个“霄”就是指卓霄,但她不明白为什么他像是有预知力一样,竟然知道她要来。 男孩离开忙去了,墨默一人坐在窗边,看窗外行人在昏暗的路灯下的行色匆匆。 想到刚才她自己也是那些人里的其中之一,心中莫名升起一丝悲凉。 几声较轻的男女说笑声将她的目光转回到店内。 两男两女正围着一个穿着制服的男孩从二楼的楼梯上走下来,不知在说着什么有趣的事,而那个男孩正是卓霄。 卓霄送走那几人,朝她走了过去。 弓下腰,双手轻支在她面前的桌面上。 “你再不来我都要以为你携带我的毛巾跑路了。” “抱……抱歉,我……” 卓霄朝她摆了下手,指了指自己的头。 “抱歉这个词和谢谢一样,让我听了头痛,在这里禁用。” “……我有事去了趟外地,今天刚回来。”她将剩下的话说完。 “我当然知道你有事要忙,你总不能真的为了条毛巾躲着不露面吧。”卓霄说完笑的很灿烂。 “你的毛巾。” 墨默将毛巾取出来递到他面前,他接到手里帅气的往肩上一搭。 “霄,那边的客人想见见你。”刚才接待她的那个男孩走了过来。 卓霄朝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墨默也随着望去,见两个穿着十分时毛的长发女郎正向他摇着手。 卓霄礼貌的向她们点了下头,然后低头看向墨默,神情中有了当时初见时的模样,沉稳而冷静。 “你先等我一会儿。” 卓霄伸出手在她身后的书架上来回游移了几下,最终取下一本放在桌上。 “觉得无聊可以看看书” 他刚转过身去,又转了回来。 “我不回来,你不能走。” 毛巾还了,事情了了,墨默本没有了再留下来的理由。 卓霄的一句话,又让她不得不留了下来,看着他被那两位女郎邀坐在她们中间。 墨默抬眼看了眼挂钟,往常这个时间她已坐在家中的沙发上看着说不上名字的电视剧。可今日她却坐在这个与她自己非常不相衬的地方,喝着咖啡,听着轻音乐,等着一个加上刚才一面才不过见过两次,并且只知道名字的人。 改变? 这个词出现在墨默的脑海里。 她拿起桌上的书,书名是——《爱的两次实体》 墨默一笑,她深知不管这本书里写的爱是关于什么都与自己无关。因为她是个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没有父母兄弟姐妹的人,是个长到现在度过二十七年光阴也没有爱人的人。 她将本想将书放回到书架上,手上一滑,书重新掉到桌上,呈打开状。 奇怪,为什么书页是空白的? 她重新将书拿起,前后翻阅了下,竟然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有。 有的只有封面上的一列书名。 一道淡淡的光从书中闪出。 墨默眼前一片光亮。 第三章《永远的陪伴》上篇 我有一个习惯,也许……是个毛病,那就是给很多属于自己的东西取个人性化的名字。 有的名字很简单,比如背包叫小倍,手机叫铃铃,笔记本电脑叫光仔。 有的名字很复杂?不是,是很具体,具体到有名有姓,比如陪了我五年的爱车,一辆白色的SUV,他叫白少雪。 没错,我不仅给车取了名,还给车定了性。 他,我的车,是男性。 白少雪是他的大名我很少叫,相比之下小名小雪叫的更勤一些。 有时远远看到他停在车位上,我就会向他招手。 “嗨,小雪,我来了。” 有时休假几天不开车,再坐进车里,握起方向盘就会和他寒暄。 “小雪,几天不见,过的好吗?” 有时遇到刮风下雨大步跑到他身前,开门坐了进去,风雨都被他挡在外面,我就会感谢他的陪伴。 “小雪,幸好有你在。” 白少雪的存在对我来说不只是辆车,他是我避风的港湾。无论心情多糟糕,只要坐进车里就会感到难以表明的踏实。他是我吐露心事的好友,不能和别人说的话在他这里什么都可以尽情宣泄。 直到有一天我感冒了,头痛的不得了,无奈之下请假回家。 开着小雪一路上不仅头昏脑胀还泪流不止,接连几个难以抑制的喷嚏再抬起头,我已行驶到旁边的对方车道上。 狂响的喇叭,疯闪的大灯,让我脑中一片空白…… 当我恢复意识时,小雪已停在路边,打着双闪。 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刚才不是要出车祸了吗? 我这是死了?还是说病糊涂了,出现了幻觉? “你没事吧?”一个男人声音响起。 我高度紧张的看着四周,车内只有我一个人,车外也没半个人影。 “谁?谁在说话?” “是我,白少雪。” 白……少雪? 一个身穿白衣,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出现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正看着我微笑。 我像疯了一样高声大叫着,用颤抖的手解开安全带,开门跑了出去。 见鬼了! 惊慌失措的跑出了很远,已经跑的上气不接下气。 当我觉得足够远,弯下腰大口喘气时,眼睛的余光竟然看到小雪已挂着倒档停在了我的身后。 “啊!!!” 我抬起腿刚要踹向后车灯,那个白衣男人又凭空出现在车尾的一侧。 “别踹,我的灯你刚换没多久。” 这句话让我抬起的腿停在半空片刻,最后只能放下。因为我清楚的记得换车灯的钱还是从好友那里借来的,到现在仍然欠着。 “你……你是不是鬼?”我快速摸遍全身,最后拔下头发上的簪子像刀子一样的手中握着。此时此刻,我难以形容的庆幸自己活的像个古代人。 “我真的是白少雪。” “你……你少骗人,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子吗?” “2015年冬天你决定要买一辆车,于是喜欢白色的你在4S店一眼就看中了白色的我。当时你指着样品的我说‘他就是我想要的车,就要这辆。’店里的销售说我是样车不卖,让你去车库里挑一辆。你却说‘就要这辆,卖,就马上交钱。’销售拿你没办法,只好将我卖给了你。” “还说你不是鬼,当时就我和那个销售在,根本没别人,你要不是鬼,你怎么知道这些? “你说这些话时就站在我的身边,我当然知道。” “我要是信你的鬼话,就……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大傻子。” “我可是你花二十万买的,你真得不要我了?” 男人的话戳中了我的要害。 我站在原地跑也不是,留也不是。 “你见过鬼在大白天出来的吗?相信我,我真的是白少雪。” 这一切实在太过荒唐。 “可……可是你怎么会……” “因为你从没将我当一辆车看待,你向我倾注了很多人的感情,所以我就出现了。” “那刚才是你救了我?” 白少雪点了点头。 “那你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我已有意识很久了,只是在刚才你要发生危险时,我才有了身体。” 看着眼前的白少雪,我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因为心里已经开始在相信他的话。 白少雪指了指身后,副驾位子上的车门一下子弹开。 “你还在生病,若不嫌弃,我来开车?” “……” 在这一刻,我知道自己成了天底下最大的大傻子。 第四章《永远的陪伴》中篇 白少雪的出现是情理之外,而又让我乐在其中的。 我不仅不用在对着方向盘自言自语,而且还能与他交谈。 不过他虽然有了外形却没有实体,我们之间无法相互碰触,因此他一直和我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他也只能在以车为中心的百米距离内活动,超了范围就会消失不见。 于是,他成了我生活中一个特殊的存在。 吴凯是我的前男友,也是我的初恋,恋情谈了七年。 本以为他就是我的未来,然而如同大多数男人那样他又喜欢上了别人。 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是我的,不松手。 不是我的,不强求。 如同人们常说的那样,初恋往往都以失败而告终,最后我们分了手。 一年后的今天他却出现在我的家门口。像那些老掉牙的狗血剧情一样,在花了十几万用来讨好那个女人后他被甩了,于是又想起了我往日种种的好。 “你干什么??放开我!!” “是我错了,你原谅我吧。” 吴凯抓着我的手腕不放,他此时此刻的样子只能让我感到厌恶和恶心。后悔当初怎么就喜欢上这么一个人。 “她让你放开,你没听到吗?” 突然出现的白少雪用手抓住了吴凯的手腕,同时用力向一边扭着。 回头一看,原来拉扯间我与吴凯已来到了停车的地方,到了白少雪可以显身的范围内。而此时的他竟然有了实体,手上力道强劲,让吴凯疼的五官错位。 吴凯疼痛之下只好松开了手,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而是挂着地痞流氓式的表情指着白少雪叫嚣。 “你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我跟我女朋友说话,你管的着吗?” “你自己以前干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全忘了吗?现在还有脸来找她,纠缠她??” 白少雪的话让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很多以前的画面。 世人都知道对待一段失败的感情,“放手”一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我也是那样做的,而且放的很果断。然而,那只不过是表面现象而已。毕竟是七年的恋情,怎么可能说放就放。于是,当我前一分钟还在朋友面前自嘲时,后一分钟就独自躲在爱车里嚎啕大哭了一个下午。 鼻头觉得一阵酸楚,原来那时的自己并不孤独,白少雪一直都陪在我身旁。 吴凯不停的张牙舞爪,白少雪将我拦在身后。 我却重新走到他的身前,直视着自己的“过去”。 “吴凯,你当初做了那样的选择,那现在你就要承受选择带来的结果。我希望你能明白,你和我早就桥归桥,路归路,再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还有……”我拉住白少雪的胳膊,“现在他才是我的男朋友。” 我拉着白少雪上了车,发动引擎,驶离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过去”。 白少雪坐在副驾座位上一言不发,眼睛的余光告诉我他一直在看着我。 我将车停在路边,深吸了口气,转头与他对视。 “怎么,当我男朋友你不乐意?” 他眼波微颤。 “我只是……” 他向我的脸伸出手,那细长好看的手竟然穿过了我的脸。 原来刚才的实体显现只不过是一时而已。 此时他的眼神暗淡下来,带着忧愁的伤。 他看向窗外。 我弹了个响指,将他的注意力吸引回来。 他望着我,我看着他。 “你还要我问多少遍?” 他不明白的看着我。 “我再问你最后一次,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呆愣片刻之后,他笑了。 “求之不得。” 第五章《永远的陪伴》中下篇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爱车如命的人,而从某一天开始这种爱车如命在他们看来更加的过分。因为不知从何时起,他们渐渐发现我只要能在车上解决的问题都会带到车上去解决。 吃饭时,我会将饭菜装入饭盒里带到车上。 整理工作文件,我会将所有资料大包小包的带到车上。 外地出差,只要时间允许,能以驾车代步的我绝不会去选择铁路和飞机。 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一个以车为家的人,而在我心里只是想和白少雪在一起,尽可能的不要分开而已。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与白少雪已变得密不可分,生活里的一切变得美好无比。 终于有一天,公司里不知何时起有了关于我的八卦传言。内容则是有一个帅气无比的白马王子总会来接送我上下班。 女同志们起哄,让她们有幸“见识见识”我的这位神秘的男友。 我惯用的推脱之词“等有机会一定。” 不知是哪个同事在停车场说起这些,白少雪知道了关于他的事。 “你想让同事们见我吗?”他问。 我点了点头。 “那我们来一场露天烧烤如何?”他微微一笑。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我和同事们各自开着车来到一片车友露营地。 为了不出现意外状况,我找了个理由将车停在离活动点最近的地方,好方便他的行动。 一身白衣的白少雪礼貌的向所有人打招呼,对他们提出的各种刁钻问题都能迎刃而解,表现的游刃有余。 所有的男同事都羡慕他帅气的外表和谈吐,所有的女同事都嫉妒身为他女友的我。这一天,我们成了所有人中的焦点,感到从未有过的满足。 天色渐暗,热度渐减。 所有人都纷纷散开各自为伴。 我呆望着一对成为恋人的男女同事相互依偎着坐在一起看着红霞落日。他们是我羡慕的对象,而他们那样的举止是我的一种奢望。 “在看什么?”白少雪来到我身边。 “没什么,这里的落日很美。” 他看着我不说话,夕阳的余光下能看到他眼中全是懂我的哀伤。 “你怎么这样看着我,我没事。”我的话充满“此地无银”的意味。 他依然不说话,眼里的哀伤却更加浓厚。 “我说了我没事,你能不能别这样看着我!!”心虚让我开始发怒。 我的过激反应让他不知所措。 几个同事聊着天朝着我们的方向走来。 我快步坐进车里发动引擎,将车开到了远离营地的海边。然后一个刹车,静止的白色SUV成了海岸线边的一抹亮色。 在车里看向窗外,虽然也有不少游客却已全是生面孔,这才让我心里那根紧绷着的弦松了一些。 白少雪静静的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 车内的气氛让我喘不上气。 我走下车,靠在车身上,胡乱的拨弄着自己的头发。 当我拨开乱发,白少雪已站在了我的身边。 我知道自己必须要说些什么。 “对不起,刚才我不该向你发脾气。” 他伸出手想撩开我额前的乱发,但结果可想而知。 “也许……那次救了你之后我就不该出现在你面前。” “说的什么话,你怎么可以这么想。” “我除了陪伴以外,给不了你任何别的东西。” 他开始变得激动。 “对我来说……”我认真的注视着他的眼睛,“陪伴就足够了,你能永远陪着我吗?” “求之不得。” 柔情似水的对视,让我们的心情都平复下来,相互一笑。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 突然间,脚下的地面开始摇晃不定,这让白少雪的歌声额然而止。一种轰隆隆的响声越来越大,震耳欲聋。 我随着白少雪看向地面,海水已不知何时浸湿了我们的脚底,而且还在向岸上延伸。 无数鸟类从我们的头顶,鸣叫着仓惶而逃。 仍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的我们紧紧的搂在一起。 此时的他竟然又有了实体。 与此同时,惊呼声,惨叫声,呼救声,物体相互的碰撞声此起彼伏,全部在一瞬间钻进了我的耳朵。 我们闻声转身看去,身后的高山峻岭如同散沙一般土崩瓦解,由顶端倾泻而下。 大大小小的石块砂石席卷着泥沙铺天盖地的滚落,无情的撞击在游客们的帐篷上,汽车上,身体上。人们想四散逃亡,可这若大的海滩都已被山体包围,哪里还有生路可逃。 原本以为能主宰世界的人类,此时此刻竟然变得那么渺小和脆弱。 “怎……” 完全傻在当场的我话未说完,就有数块石头掉落下来撞击到我们的车体上,发出声声巨响。 眼看着一块飞石朝着我的头飞了过来,白少雪将我及时扑倒在地,让我逃过一劫。 我的背部向下。 白少雪的双臂支撑着地面,用他整个身体挡住我的全身。 “害怕吗?”他笑着。 “不……不怕。”我也笑着,但没有他自然,显得十分牵强。 “为什么不怕?”他又问。 “因为你陪在我身边。”说这话时我似乎已经忘记我们的处境,脸上挂起了小小的得意。 一声闷响,一块碎石打中了白少雪的头。 两条血柱顺着他的脸流了下来,一滴一滴的滴在我的脸上。 这一刻我怕了,我怕白少雪丢下我离开,我怕他消失在我的眼前。 “没事,我和你不一样,我不疼。”白少雪不顾身上不断扑下来的砂石,依然保持着温馨的笑容。 “别撑着了,你撑不住的。”我哭了,哭得双眼模糊,根本看不清他的脸。 “我撑的住,放心,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又是几块较大的石块砸了下来,重重的掉在白少雪的脊背上,我甚至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我实在受不了了,想让自己和他的身体互换个位置,但是他的双臂牢牢的将我固定在地上,我根本动不了半分。 前后不过一分钟的时间,我们两个人的身体几乎已被掩埋,只有头部方向还有一些空隙。 “求你了,别撑着了。大不了,我们一起死。”我已泣不成声。 “说的什么傻话,什么死不死的。我说过不会让你有事,就不会让你有事。” 白少雪嘴里强硬,可他身上的泥沙石块越来越多,他已经快支撑不住。原本高高抬起的头离我越来越近,直到我们的鼻尖碰撞在一起。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外面山体滑落的声音小了下来,只剩下人们的呼喊和哀嚎声。 “快救人!!” “哪里还有人???” “哪里还有人???” “这……这儿有人!!!”白少雪用尽力气高声叫着。 “那边,那边有人,快,快。” “找到了!找到了!在白车边上!动作快点!!” 听到有人围了过来,我终于看到了希望。 第六章 《永远的陪伴》下篇 “傻样,哭什么,马上就有人来救我们了。你这脸脏的本就像个大花猫,再哭就真没法看了。”白少雪竟然还在调侃。 “我不想让你死。”我哽咽发声。 “我又不是人,怎么会死呢?对不对?你只要多想想我,多和我说说话,我不就又回来了?” “真……真得?”我需要他的确认。 “当然是真的。”他笑着,满脸是血。“我会永远陪着你。” “下面是几个人?” “两个,快点!” 当求援的人把石块清空,将车体推开时,原本稀薄的空气通畅起来。 “哎?怎么就一个人?不对呀,刚才应该是两个人才对?” “我好像也听到是个男的喊话,怎么只有一个女的?” “什么男的女的,两个一个的,这里不就一个人么,快救人。” 救援的人将我从一片泥石里抬了出来,我看到我的爱车已经被砸的面目全非,满是疮痍。 白少雪不见了。 很奇怪,我之前看着受伤的他哭个没完,可当他真的不见时,我却没了一点哭意。 *** 事后的一年里,我不仅想办法找到了那辆已被砸成破烂的白色SUV,而且借了很多钱将他送到最好的维修厂进行维修。 朋友们劝我不如再新买一辆,我却执意如此。 还记得当时维修人员看到那辆“车”时,他的眼神告诉我之已称不上车的车已经可以送到 另一个叫废品收购站的地方,而不是交到他们这里进行维修,因为他们所有工人根本不知道从何下手。 最终,车修好了,花掉了对我来说如同天价的维修费。 我和他向以前那样说话,去以前常去的地方,但是白少雪依然没有出现。 白少雪并没有履行他的承诺。 他说过会永远陪着我,却没有做到。他真得如同雪花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仿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我曾经说过,是我的,不松手。 不是我的,不强求。 所以,我决定将他像吴凯那样忘的一干二净。 *** 又过了半年,我交了一个新男朋友。 是他追求的我,我也没怎么想,就同意了交往。 这个人看上去还算老实,家里条件也算不错,就是穿着打扮总是有点花哨。衣着品味不同而已,看得多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至于共同语言和爱好之类,根本没有深究过。 可是不过才几个月的时间,我就经常能听到关于他到处沾花惹草的传闻。 其实他在外面干什么,我根本不在意,因为他对我,就像我对他一样,就是个毫不重要的附属品。他需要带我这样正统的女人去见父母,讨他们欢心。而我需要实在找不到人说话时,有个人能听着,偶尔应上一声。仅此而已。 直到有一天,他触动了我的底线。 他大大咧咧的坐在我的SUV的车头上。 “你这车也太破了,扔了得了,我给你换辆新的。红色跑车,怎么样?” 我将他从车上拨下来。 “不必了,开习惯了,不想换。” “什么习不习惯的,你老开这辆车,让我朋友看见了,多掉身价。” “怕掉价的话你可以不带我去见他们,我和他们也无话可说。” “我就不明白了,不就是让你换辆车吗?你怎么就那么不愿意。就你现在这辆车,扔到废品站都不一定能卖上好价钱。” 他说着话重重的往车的前轮上踢了一脚。 就这一脚,向来表现的稳重贤淑的我像疯了一样朝他扑了过去。 我将他压在地上,伸出双手对他拼了命的打,对他的头发也是拼了命的拽。 直到他的家人发现后,合两人之力才将我从他身上拉起来。 于是,我在他们家里人眼里不再是正统的女人,甚至成了一个精神不正常的疯子。 我们就这样分手了,分的激烈而干脆。 我坐进车里,发动引擎,驶离了又一任前任男友。 握着方向盘的我感觉眼前到处都是路,可又因为路太多,根本不知道往哪里走。 直到一串全是各款白色的SUV车队出现在眼前,我便想也没想就跟了上去。 我们开出了城市,开出了郊区,一路向南直到进入深山。 这时的我因过于兴奋一路上不停的超车,最后从车尾直接变成了头车后面的第二辆的位置。 望着前方延绵曲折的山道,我将车内的音乐广播开大最大。 整个山道上都是车中传出的狂野音乐声。 本以为可以一直这样开下去,车却不知哪里出了问题,越来越慢,最终直接停了下来,再也无法发动。 我关掉了广播,下了车,靠在车上无计可施。 山道过窄,我的车坏了,后面的车也超不过去,头车发现后也只能停了下来。 好几位司机从车上下来指责我,埋怨我。 有的脾气火爆的,甚至对我开始推推搡搡。 轰隆隆…… 就在我快要忍受不了想要反击时,一种熟悉的巨响声在行进的前方响起。 随着巨响声,所有人都聚了过来。 探头望去,原来头车前面一米外处的山路全部垮塌了。 如果我的车没有坏,如果我没有停下来。那么此时此刻整个车队就应该全在山崖下,摔得粉身碎骨了。 所有人都因死里逃生而欢呼雀跃。 他们一改刚才的态度纷纷对我道谢,有的甚至还要拥抱我,但被我拒绝。 嘶……嘶…… 我车中已关掉的广播自己运行了起来,传出一曲再熟悉不过的旋律,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 我的爱也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不移 我的爱不变 月亮代表我的心 …… 我“扑通”一声瘫坐在地上。 以前,总以为伤了身体某处,破皮流血,那就叫疼。 现在才知道,那根本不算什么! 有一种痛,能让人忘记它是什么感觉, 只是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 突然脑中闪过某个画面或响起某种声音,就会将心底的痛拉扯出来。 让现在的我瞬间泪流满面。 原来白少雪他没有骗我,原来他一直在我的身边。 他遵守了他的诺言。 “永远陪在我身边。” ——半年后的冬天—— 我走进一家4S老店里,盯着展厅里那辆白色升级款的SUV站立不动。 销售人员热情上前招呼我,我充耳不闻。 身边不停有人走来走去,我视而不见。 良久,我指着那辆车开了口。 “他就是我想要的车,就要这辆。卖,就马上交钱。” 第七章 秋意寒凉 墨默感到自己的脸上有什么东西划过。 她伸手摸了摸,凉凉的,湿湿的,竟然是泪。 她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自己仿佛被吸进了那本无字书中一样。感觉自己既像书中的主人公,又像一个从头到尾的旁观者,经历着里面所描述的一切,感受着里面的一切情感。 “你还好吗?” 卓霄不知何时已坐在了她的对面,并且适时的递过来一张纸巾。 她接过纸巾,侧过头,轻拭了下泪痕。 “这个故事很伤感。”他说。 她点了点头。 “你这里的书……”她想表达些什么,却又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词。 “这书很奇妙,对吗?”他说。 “不,是很神奇。”他的话提醒了她。 卓霄眉眼微抬,点了点头,表示对“神奇”这个词的认可。 “我这里的书全是无字的,只有一个书名。书里描述的东西,有些是奇思妙想,有些是前尘往事。有的是真实发生过,有的只是凭空想象。” 卓霄说着话,将两本新书放到了书架上。 墨默觉得这两本书的封皮颜色很眼熟,似乎刚刚在哪里看到过这样的色调。 轻巧的高跟鞋踩踏地板的声音响起,她转头看去,原来是刚才那两个时毛女郎正要离开。她惊奇的发现,她们两人的衣服颜色和刚才那两本新书极为相像。 “你……是魔术师?”她问。 “不是,我是魔法师,呵呵……”他笑。 稍显昏暗的灯光下,她打量着面前的这个男孩。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可那双眼如同古老的两泽深潭,让她无法看透。即便是这样,她的心底总有个声音告诉她,他的话,可信。 墙壁上的挂钟响起,不知不觉已是夜里十点钟。 放眼望去店里的客人全已走光,之前的两个服务员也不见了踪影,难道是全下班走了? 墨默本来只是来还个毛巾就可以走的,现在竟然停留了这么长时间,觉得很不好意思,连忙放下手中的那本书,站起了身。 “抱歉,耽误你关门了吧。”她将手中的书放在桌面上。 “不记得我说过的话吗?‘抱歉’和‘谢谢’这两个词让我头疼。还有……对你而言,我的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 若墨默再年轻上七八岁,听到这么一位年轻帅气的男孩向自己说出这样的话,心里应该是一阵狂喜吧。而对于此刻的她来说只是还以不易发觉的轻笑。 卓霄送墨默走到店门口,帮她打开门。 随着门的打开一阵满含凉意的秋风吹来,让她打了个寒战。 “现在都是秋天了,怎么还穿这么单薄。”卓霄将本已打开的门关了起来。 墨默看了看自己的衣服,确实单薄了些。她出差前这里还是夏天,而要去的地方也位于温度较高的南方,所以她根本没想过准备厚些的衣物。 好在家离的不远,多跑几步就到了,应该也不至于伤风感冒。 她刚要自己推门迈步,就觉肩上一沉,一件卡其色的风衣披在了她的身上。 “这是我的衣服虽然大了些,也比冻着你强。” 卓霄这样的行为,墨默在因感到意外还没来的及做出反应时,只见他打量着她,然后又转身进了内室。 “等我一下。” 转眼工夫他又小跑着拿了条围巾过来。 “再围上这个。” 卓霄刚要将围巾围在墨默的脖颈上,却被她伸手拦了下来。 “不……不必了,这里离我家不是很远,一会儿就到了。”她婉拒了围巾,正打算将风衣也脱下来,却对上他不满的眼神。 “怎么,怕我向你收钱吗?”他问。 “不……不是。”她答。 “不是就好,穿好。还有这个,也围好。” 对于这样的卓霄,墨默无法将第二次拒绝的话说出口,只好任他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 卓霄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露出满意的笑容。 “谢……”感谢的话刚要出口,墨默想起这也是让卓霄头痛的词,便又吞了回去。“我明天还你。” “这一身比那条毛巾贵多了,你想不还也不行,我会天天站在门口盯着你。”他哈哈笑着,那种笑就像是从未有过一丝烦恼。 看到他这个样子,她也抿嘴一笑。 *** 进入那个街角咖啡馆,认识卓霄,看到那本神奇的书,这些对墨默来说本就是她平凡生活中的意外插曲。 她习惯了平凡普通的生活,习惯了从家到单位的两点一线。 这个意外的发生,让她原本平静的心绪产生了微微的波动。 这种波动,让她左思右想之下做出了一个决定。 那就是将原本打算下班回家时顺路将那件卡其色风衣和深色围巾给还回去,更改成叫人工快递,好在她在网上能查到那家咖啡馆的电话。 她将东西叠的整整齐齐放入精致的包装里,小心翼翼的交到快递员手上,那恭敬的态度就差焚香沐浴。然后看着他进入电梯离开。 自快递员走后她就开始不止一次的看着手中的快递凭单。直到下午四点时,手机信息提示所递物品对方已签收后,她的心绪才算完全平静下来。 墨默在公司属于埋头苦干型,所以时间对她来说一直都是过的飞快的。今日却因为那个快递让她无心工作,造成度秒如年的结果。 终于,到了下班的时间。 一样的整理办公桌,一样的向同事说再见,一样的公交车站,一样的步行回家路线,一样的路过街角,一样的…… 不一样的向右边抬头去看。 卓霄忙碌的身影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在他转身看过来的那一刻,她低下头匆匆加快了行走的脚步。 “啊。” 只顾低头走路墨默撞上了迎面过来的行人。 “你怎么搞的,走路都不抬头的吗?”行人被撞的不轻,气急败坏的张口埋怨。 “抱歉,您没事吧?” 一个男人的身影挡在了她与行人中间,并用熟悉的声音在她身边说着话。她抬眼去看竟然是卓霄在帮自己向行人致歉。他口中不停重复着“抱歉”这个让他听了就会头痛的词,态度诚恳而严肃。 行人唠叨了几句后离开了,剩下她和卓霄站在街道上。 此时此刻她不得不说出另一个让卓霄头痛的词。 “谢……谢谢。” 听到她的话,他没有回头。 “快递我收到了,以后走路小心些。店里还有事,我先回去了。” 墨默应答的话还未出口,卓霄已小跑着进了咖啡馆。 今天对她来说,简直是糟糕透顶。 第八章 礼物的密码 自那天以后的很多天里,卓霄的背影总是在墨默的眼前挥之不去。 她的心绪比快递那些衣物时还要不宁。 她不仅一次的动了去咖啡馆里看看的念头,但最终还是被她自己强压下来。毕竟,那里的一切都只是她生活中的意外。 午休时刻,墨默靠在员工休息室的躺椅上,正在与怎么也睡不着的境况作斗争。 “墨默,你的快递。”同事走了过来,将一个小方盒放在她的面前。“怎么现在也爱网购了吗?” “我没买东西。”她应。 “那没准儿是哪个暗恋者送的礼物哟。”同事调笑着,脸上挂着神秘的表情。 “谢谢。”她回以礼貌性的微笑,看着同事走到休息区的一角坐下。 墨默实在想不出谁会买东西给自己,也记不起上一次拆快递是在什么时候。 她小心翼翼的拆开包装袋,里面是个木制的精美盒子,盒子还上了锁。她将包装袋按了又按并没有发现钥匙之类的东西。 正在奇怪时,发现这是一把三位数的密码锁。 密码锁?那密码是什么? 000,123,321,555,666,888,789…… 她将能想到的全想了一遍,能试的全试了一遍,结果却不尽人意。 “试试520或者530。”坐在角落里的同事实在看不下去了,出言提示。 墨默不明白为什么同事会说这两组数字,但她也都试了一次,可密码锁依然顽固的坚守着自己的岗位。 她看向同事,同事若有所思。 “送你东西的这哥们有点意思。”同事说话时用手挠着下巴,就像个在办案的探员。 她耸了耸肩,表示无奈。 “你再试试837。”同事又说。 墨默知道自己是没有办法的,只能按照同事的话又将三组数分别轮向837,咔,开了。 她和同事同时挑眉睁大了眼睛,一起狂喜。 “这哥们也真够费脑子的,他到底怎么惹着你了。”同事平复了下心情。 “惹我?”她有点懵。 “837就是别生气的意思,这不是明摆着要向你道歉么。”同事挑着眉。“话说能将你气着了,他也算是个人才。你慢慢看礼物吧,我回避。” 同事走了。 墨默打开了盒子。 一本淡粉色封皮的书。 在书出现的那一刹那,她已知道谁是寄快递的人。 卓霄要想知道墨默的地址很容易,只要看上次她递出去的快递包装就行。所以收到这个快递她感到意外,却不觉得惊奇。 《跳动的音波》是那本书的书名。 卓霄的书是怎样的,墨默心里清楚,所以她犹豫再三不知该不该打开。 “哎?这是什么书,封面真好看,小说吗?”另一个同事走了进来,因为平日和墨默熟识些,所以直接从她手里将书拿了过去。 墨默刚要将书拿回来,同事已先一步将书打开。 “怎么是空的?一个字也没有,什么东西,画本子吗?”同事表示疑惑。 “是,是画本。”同样感到意外的墨默将书拿了回来,前后翻看,确实没有那天的光,也没有那天的吸入感。 难道这些书只要离开咖啡馆就失去了魔力?还是说这真的只是一本普通的空白画本?他又为什么将这本书递来? 她将书放回到盒子里,摆放在书桌的一角,片刻之后想了想又将盒子放进了办公桌的抽屉。 这天墨默的公司里最忙碌的应该就是那个精致的盒子,因为它在被她接连换了几个抽屉和办公柜之后,最终栖息在了她的随身挎包里。 下班的路上,熟悉的街角。 墨默站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偷偷的观望。 望那个对她来说已不再陌生,甚至还有那么点熟悉的咖啡馆;望那即使隔这么远也能看到摆满琳琅满目书籍的书架;望那玻璃墙里偶有走动的人。 “店里的客人总这么少,生意很冷清吧?”她自言自语。 “是吗?是不算多。” “应该没什么钱可赚吧?怎么发的出工资,交得起房租?”她自言自语。 “还好,能够维持。” 墨默突然意识到不对,猛的转过头去,看到卓霄正站在她的身后,探着脖子和她说话。 “你……你怎么在这里?”她定了定神,问。 “买东西,刚回来。”卓霄将手里的购物袋提高了些让她看。“我到是想问问你,你是打算在这里当个街头摆件,还是想考验一下自己的耐力?你知道你在这里站了多长时间么,半个多小时了。” 她站了半个多小时,他就在一边陪了半个多小时。 “我……我回家……路过,走累了,休息会儿。”不会撒谎是墨默的致命缺点,嘴里的话还没说完脸已红到耳根。 “累了?正好,进我店里休息一下,吃喝免费。” “不……不用了,真得不用了。” 尽管墨默再三婉拒,最后还是被卓霄硬拉着走向了咖啡馆。 *** 随着一串清脆的风铃声响起,墨默被卓霄拉进了咖啡馆。 “零,来杯咖啡和一些甜点。小默你先坐。” 卓霄口中的“零”就是上次与墨默说话的那个男孩。 零笑着向墨默打了个招呼,走进柜台准备起来。 “小默”这个称呼,让墨默惊讶到怀疑自己的耳朵。 先不说她与他熟没熟到那个程度,即便就是熟过了,烂透了,依照年龄的划分,他就算不叫声姐,也得叫个全名。这“小默”是个什么鬼? “你……”墨默想表达自己的意见,却被卓霄截了胡。 “对了,还没给你介绍他们两个。”卓霄将她轻按坐在沙发上。“他是骆零,你之前见过。另一个是海然。他们和我一样,全是热爱生活的大好青年。” 骆零和海然向墨默招着手,笑的一个比一个甜。 “你们好,我叫墨默……”墨默不明白自己不过是路过而已,为什么会在这里做起自我介绍。她想多说些什么,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看着她生硬的自我介绍,骆零和海然都笑的更加灿烂。 她也不好意思的红着脸,低下了头。 “给你咖啡,多加了糖。”卓霄接过骆零递过来的咖啡杯轻放在她面前。 在第一次见面时,墨默告诉卓霄自己不喜欢喝咖啡,可每次来他都会给她摆上一杯。而她看着他那期盼的眼神,每次都会让自己将咖啡喝的一滴不剩。 墨默小抿了口咖啡,环视了下四周。 几桌各行其事的客人;忙活着手里活儿的骆零和海然;半倚半靠在墙壁上,正在看着她的卓霄。 第九章 《微信响了》前篇 墨默正好与卓霄四目相对。 这让她有些猝不及防,差点滑掉手中的咖啡杯。 “烫到了吗?“卓霄凑了过来。 “没……没有。”刚才的对视让墨默产生了不自在的感觉。她拿起包,站起了身。“我该回去了。” 墨默刚迈开两步,身后传来卓霄低沉的声音。 “如果我做了什么让你讨厌的事,告诉我好吗?”他说。 “没有,你怎么会这么想?”她反问。 “衣服是你快递给我的。这半个多月你天天路过这里也没进来一次。所以,我以为做了什么让你讨厌的事,让你生气了。”他答。 墨默现在才搞明白那个“837”的由来。 “你想多了,我没有生气,只是……只是我不太习惯。“这个解释是她给他的,也是她给自己的。没错,对她而言,这咖啡馆里的一切,包括面前的卓霄,都是她的“不习惯”。 “不习惯?多来不就习惯了?”卓霄的表情兴奋起来。“没生气就好,不想看看那本书说的是什么故事吗?” “不……不用了。”她推辞。“对了,正好将这本书还你。” 墨默打开包将书掏了出来。 不知是因为卓霄年轻的本性,还是他故意充耳不闻。他并没有理会墨默的话,而是抓着她的手走到咖啡馆一个角落的位子,两人一起坐了下来。 卓霄将那本书拿到手里。 “这是本新书,我还没有看过,我们一起看吧?” “一……一起看?” 在卓霄面前墨默似乎总是来不及做出一些反应,只见淡粉色的书已被打开,一道柔和的光散发了出来。 ***《微信响了》*** “发小”一词指的是从小一起长大,长大后又经常在一起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 齐华,段蒙,司蕊,林莉四个人正好就是这种关系。 两男,两女。 小的时候打打闹闹,长大了说说笑笑。 随着他们的成长,四人之间的关系也从发小开始有了微妙的变化。 齐华和段蒙都爱上了林莉。 齐华和段蒙两人的性格完全不同。 齐华内向,话少,聚会时大多属于一个聆听者,最多也就是半个参与者。 段蒙外向,话多,聚会时永远都是一个主导者,只要有他在的场合都是绝对的焦点。 于是,段蒙对林莉展开了热烈的追求,而齐华只是将自己的喜欢体现在一些不易被察觉的地方。 他们四人有一个小微信群,群名就叫“发小啊发小”。 这个群里一向都是很热闹。大到国际地球宇宙,小到吃饭喝水睡觉,总之永远都是热热闹闹。突然有一天,群里的热度冷却下来。 因为……段蒙在微信群里宣布了向林莉表白成功的事。 “叮”微信响了。 ——段蒙:“亲人们,我段蒙有事要说!!!!” ——司蕊:“段蒙你是不是疯了,你不知道我的工作性质吗?你不知道我每天都要睡到中午吗?这刚十点,我不管你们了,我要退群,我要睡美容觉。” ——段蒙:“别别,小蕊,我真的有件重要的事要宣布,我从凌晨1点,憋到现在了,我也不容易,赏个脸,一会儿就行……” ——林莉:“段蒙,你别……” ——司蕊:“有话快说,别妨碍我睡觉。” ——段蒙:“大华,你在不在?在不在?” ——齐华:“在。” ——段蒙:“全齐了,我说了啊!!等等,等再我酝酿一下。” ——司蕊:“你还酝酿?你酝吧,我睡了。” ——段蒙:“别别,马上就好,马上就好……我想说的是,林莉已经是我段蒙的女朋友啦!!!我想大声说:“林莉!我爱你!!林莉!!只要我的心脏还在跳动,它就永远属于你。永远……永远……” ——群中寂静无声—— ——段蒙:“亲人们,你们这是什么意思,给点反应好不好???” ——司蕊:“这么肉麻的话你也说的出口,祝贺你们了。 ——段蒙:“肉麻么,更肉麻的还没说呢。大华呢,大华给点反应好不好,你这家伙不会睡着了吧??” ——齐华:“没有,祝福你们。领导叫我去开会,我先忙去了。” ——司蕊:“我也下了,要睡觉去了,回头再聊。” 齐华哪里有什么会要开,他只是整个人顿时都陷入了懊悔中而已。 他本以为只要自己默默的对林莉好,她就能体会到他的心,然而他错了,大错特错。 他将手机界面翻到段蒙的表白处看了好一会儿,然后顺手拿起桌上的烟盒和打火机上了公司顶楼的天台。 天台风大,似乎烟抽得就快了些。 一根接一根,很快他的脚下铺满了烟头。 当他想将最后一根烟点燃时,手机铃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司蕊。 “小蕊,有事吗?” “怎么,会开完了?” 司蕊的声音很清晰,没有半点困意。 “嗯,开完了。” “你们公司领导还真是奇怪,开会都在天台上开么?以前听说过独角戏,这独角会还是头一次见。” 司蕊的话让齐华觉得不对,回头一望,身穿真丝长裙的她已站在了天台的入口处。 “你怎么来了?”齐华放下手机。 “我怎么来了,我来看看你还活着没。” 说着话,司蕊已走到他的身旁。 她的真丝长裙被天台上的风吹的左右飘荡,她的一头乌黑亮丽长发也被吹的时不时扬向空中。 “那你看到了?托你的福,我还活着。”齐华故作轻松。 司蕊看了眼地上的烟头,用手拍了拍齐华的肩膀。 “你有工夫在这里难过,不如想办法将林莉给抢回来。“ 司蕊的话让齐华吃惊。 “小蕊,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齐华装傻充愣的同时点燃了最后一根烟。 司蕊将烟抢了过来,直接扔在了地上。 “你对林莉的那点心思,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吗?咱们四个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段蒙能大胆的去追求林莉,你怎么总是畏首畏尾的。现在在这里唉声叹气装可怜给谁看?要我说,你就是活该!“ 齐华原以为自己这么多年隐藏的已经算是天衣无缝,却没想到在有心人眼里早就不是什么秘密。 “她的心里没有我,我又能怎么办。说出来,不过是又多了两个人苦恼而已。” 齐华一脸的神伤与悲凉,望着灰蒙蒙的天空,脸上挂着苦涩的笑。 司蕊实在看不得齐华现在这种样子,一句话也不说的转身而去。 待齐华低下头时才发现司蕊已经不在身边,回首望去,只看到她那飘摇的衣裙一角消失在天台入口处的瞬间。 第十章 《微信响了》中篇 处于热恋期的段蒙迫切的想向全世界,乃至全人类宣布他与林莉的爱情。 当然,齐华和司蕊这两个发小必定成为他宣布主权的重要目标。 “叮”微信响了。 ——段蒙:“大华,小蕊,晚上咱们一起聚聚啊?” ——齐华:“我今晚要加班,去不了。” ——司蕊:“我公司里也有事,要忙得很晚,下次吧。” “叮”微信响了。 ——段蒙:“大华,咱们常去的那家店听说请了新的乐队,周末有没有空,叫上小蕊咱们一起去热闹热闹。” ——司蕊:“要去你们去,我周末和同事去外地出差。” ——齐华:“我也不行,我得回趟老家。要不,下次吧。” “叮”微信响了。 …… “叮”微信响了。 …… …… 很多次段蒙在微信群里张罗着四人聚会,都被齐华和司蕊以各种理由推脱掉了。 齐华参加不的理由全是他自己编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想看到段蒙和林莉在一起的恩爱幸福样子。 但他不知道司蕊为什么也老没时间,难道她这段时间真的很忙? 终于有一天,该来的还是要来的,经不住段蒙的死缠猛打,四人在一家常去的路边摊聚在了一起,有说有笑。 吃饱喝足,酒意微熏。 他们从天南地北讲到爱恨情仇,又从爱恨情仇讲到家长里短,又从家长里短讲到明星八卦,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从傍晚一直聊到月挂高空,热情依然不减,难得的畅快淋漓。 “段蒙,你怎么在这儿,这几天我打电话你也不接,你说,你是什么意思?” 一个身材高挑,穿着时尚的女孩露着两条雪白的长腿走到醉意已浓的段蒙身边。 “段蒙,她是谁?”林莉见那个女孩直接坐在了段蒙的腿上,气的直接站了起来。 “谁?对呀,美女,你是谁?来拍个照片。”段蒙已经喝的断了片儿,嘴说着醉话。不仅搂住了那女孩的腰,还拿出手机为自己和她拍了张合影,用手比了个“V”。 这个举动将林莉直接气走,而段蒙还坐着傻笑。 司蕊什么话也没说,直接追了上去。 待她们走远,齐华将那个女孩拉向一边。 “够了!” 女孩一笑,耸了耸肩,头也没回的转身走了。 整整一夜,齐华都没有合眼。只要闭上眼就能看到醉倒在桌子上的段蒙,还有怒气之下抹着泪离开的林莉。 “小蕊,你到底想干什么?” 齐华终于还是拨通了司蕊的电话。 “什么干什么,你发什么神经?” 司蕊觉得齐华莫名其妙。 “昨晚那个女孩是你安排的吧,我知道她是你公司的模特,你到底为什么要那样做?” 电话那头没了回应。 “你没听到他们都在计划明年结婚的事了吗?你在这里添什么乱?” “我添乱?我这样做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这刚几天,你都瘦了一圈了,你不心疼你自己,我心疼。你不想拆散他们,我来拆。” “小蕊,你……” 齐华似乎明白了什么,可又不敢说出口。 “没错,你从小就喜欢林莉,可我从小就喜欢你。怎么,很可笑吧?很滑稽吧?”司莉低吼。“齐华,你的眼里全是林莉,何时有过我??你全心全意的对她好,可你又是否注意过我全心全意的对你好?” “抱歉,我……我不知道。” 对于司蕊所说的话齐华无从否认,自从他将林莉当成一个女人看待开始,在他的眼里再也容不下任何别的女人,也包括司蕊。 “够了,我告诉你这些不是想听什么抱歉。你以为这样做我会开心?我会高兴?我做这样的事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我就帮你这一次,结果怎么样你就听天由命吧!齐华,我看不起你!!” 司蕊挂了电话。 齐华本可以选择向段蒙和林莉解释说明这一切都只是个误会的,但他没有,因为在他内心的最深处有着一种期盼。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齐华只是等待。 终于有一天,他等来了林莉的电话,然而他听到的却不是他想听到的内容。 林莉在电话那端哭泣,伤心至极。 “林莉,你怎么了,怎么哭了,别着急,有话慢慢说。” “齐华,你知道段蒙在哪儿吗?上次吵架之后,他一直缠着我要道歉,后来我一想也可能是别人恶作剧,因为段蒙不是那种沾花捏草的人。我本想先让他急几天的,可是这都七天过去了,他一点信儿也没有。我电话话他也不接,发信息他也不回,去他家和单位也找不到他。你知道他在哪儿吗?” 对于林莉的话,齐华还没来的及回应,叮,微信响了。 他点开手机屏幕一看,发信息的正是已有些日子没有联系过的段蒙。 ——段蒙:“大华,帮我个忙,如果林莉问你我在哪儿,你就说你也找不到我。具体情况回头见面我再告诉你,拜托了,兄弟。” 段蒙以前总是称齐华为哥们儿,这是他第一次称呼兄弟。 不知为什么,齐华有不好的预感,段蒙可能出事了。 齐华依照段蒙所说安抚了林莉,然后才联系了他。 当齐华见到段蒙时,司蕊也坐在他的身边,而且神态凝重,像是哭红了双眼。 “到底出什么事了?”齐华问。 段蒙的眼睛也是红红的,他想开口,却张口无言。 “段蒙他……得了脑癌,晚期。” 司蕊的话像炸弹一样炸的齐华头脑发懵。 齐华看向段蒙,他确认的点了点头。 “还能治吗?” “治不了了,发现的太晚。找了好几家医院,全是一个结论。我他妈的中了个大奖,哈哈哈哈……”段蒙哈哈大笑之后,抱头痛哭,哭的像个孩子。 看着这样的段蒙,齐华除了紧紧的抓住他的肩头以外,什么也做不了,说不出。 段蒙抹了把脸上的泪。 “咱们四个从小一起长大,关系好的像一家人。老天对我不公……”段蒙笑着流着泪。“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你们知道,我父母过世的早,我从小在亲戚家长大。所以说,我也没什么放不下,唯独……唯独林莉。大华,小蕊,我想求你们一件事,你们一定要帮我。” 段蒙在说出他所求的那件事之前,先说明了另一件让齐华和司蕊都很惊讶的事。 其实,那日酒醒后的段蒙从手机里的自拍照中认出了那个女孩是司蕊公司的模特。所以,他知道那件事肯定是司蕊设计的。一开始他很生气,本想找她问个清楚,问她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后来,他通过回忆以往的点点滴滴,终于想明白了她这样做的理由。 他说,他不怪司蕊。 他所求的事就是让司蕊再请那个模特帮他演一场戏,一场能让林莉对他彻底死心的戏。 说这些话时,段蒙已经没了泪,但他那绝望的神情一直撕扯着齐华和司蕊的心。 他们别无选择,只能答应帮他导演了一场精心安排的乱情戏码。 第十一章 《微信响了》后篇 当林莉撞上段蒙在酒店里抱着那个模特时,本以为她会像别人那样大吵大闹一顿。 司蕊甚至已经给那个模特妹妹提前支付了医药费,就怕林莉气急之下对她动手。 结果很出乎意料,林莉一个字也没说的就走了。她表现的很冷静,冷静的就像所看到的一切都和她无关,仿佛只是看了一场电影中的某个片断。 从那之后,林莉整整一个月不理我们任何人。 打她手机不接,我们只好联系她的父母,才知道她把自己关在房里五天不吃不喝,后来送进了医院才抢救过来。 三个月后,齐华和司蕊在医院送走了段蒙。 咽下最后一口气时,他的手里还拿着手机,因为手机桌面的图案就是林莉的照片。 那时的他已看不清手机屏幕上的人像图案,但他知道上面的人就是他此生唯一最爱的新娘,也是他唯一的不舍和遗憾。 自段蒙走后,那个四人微信小群就再也没有人说过话,从来没有过的冷清。 在段蒙的墓碑前司蕊哭的撕心裂肺。 “齐华,我受不了了,真的受不了了,段蒙不该走的这么凄凉。我想把这一切告诉琳丽,至少,至少让她最后送段蒙一程。” “段蒙他已经走了,这样做挽回不了什么。而且,那决不是段蒙想要看到的,他不想让琳丽在懊悔中度过剩下的人生的。” 齐华摸着墓碑上段蒙的照片,洒了杯酒在地上,留下斑斑痕迹。 “可是……可是段蒙他太可怜了,他太可怜了……” “这就是段蒙对琳丽的爱,这份爱,我……我真的比不上他,他人虽然不在了,但他还是赢的那么帅气……” 齐华的手机铃响了,是林莉。 “你们为什么骗我???”林莉在电话那边几乎咆哮。 “林莉,出什么事了?” “我当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可你们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若不是段蒙的信错寄到我家里,若不是我将信给他寄去却被退了回来,若不是我去找他,而他的房东告诉我,我竟然都不知道段蒙他……他已经不在了。他不在了,你们不可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骗我,为什么和他一起来骗我。” 林莉哭的撕心裂肺。 齐华想安慰她,可又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最后只能从齿缝里吞出连他自己都听不清的三个字。 “对不起。” 一个小时后,赶来的琳丽在段蒙的墓碑前坐了两天一夜直到晕倒,醒来后就神情恍惚,只是一直给段蒙的手机充电,她总是说段蒙会给她发信息过来,所以她哪里也不去,要等着他。 本以为过段时间她就会好起来,可是很长时间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起色。 这天林莉的家人告诉齐华,她不见了。 齐华和司蕊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段蒙的墓地,因为今天正好是他离开的一周年。 当他们赶到时,林莉正抱着手机,背靠在段蒙的墓碑前,地上摆满了他们以前的照片。 “求你了,你不要这样,段蒙走了,真的走了,你醒醒吧,那只不过是他的手机而已。”司蕊看到林莉失魂落魄的样子哭成了泪人,摇晃着她的双肩不停的哀求。 林莉没有哭,反而扬起了笑脸。 “大华,小蕊,还记得么,以前段蒙最喜欢的就是咱们四人的小微信群里讲笑话,逗的咱们笑个不停。” “林莉,段蒙走了一年了,你放了自己吧,也放了他,让他好好的走,好吗?“ 齐华边说,边试探着去拿她怀中的手机,结果被她发现后抱的更紧。 “大华,你瞎说什么?段蒙只是有点事离开一阵子,今天他肯定会来看我的,他舍不得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个世上。你们赶紧走吧,我要自己在这里陪段蒙,我怕他回来看不到我…… “够了·!!段蒙他死了!!他死了一年了!!!你要这样疯到什么时候??”齐华疯了一样大叫着,伸出手想去将那手机抢过来。 “叮”微信响了。 “叮”微信响了。 “叮”微信响了。 “叮”微信响了。 就在此时,四声信息提示音先后想起。 齐华和司蕊难以置信的看着各自的手机屏幕,林丽更是抱着她怀里的手机看的泣不成声。 ——段蒙:“嗨,我回来了。” *** 风铃清脆悦耳的声音将墨默和卓霄从幻象中带了出来。 墨默良久一言不发。 卓霄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他不问,只是在一旁陪着她。 良久…… 她拿起了已冷的咖啡。 他要拦,她却身子微侧喝了个精光,然后将空杯轻放在桌子上。 “我要走了,谢谢你的咖啡。”她站起了身。 “我送你。”他也起身。 “不用了,你忙吧。” 墨默出了咖啡馆的门,感到一股潮冷的气。她将没有系扣的大衣裹了裹,双手紧搂着自己的腰身。 她的人已从书中出来,思绪却还停在情节中。 虽然她觉得那一切或许并不真实,但若真实存在,里面就有太多的遗憾。若段蒙真能够起死回生的话,林莉不用再心伤,司蕊不用在内疚,齐华也不用再自责和痛心。 滴……嘀嗒……哗…… 下雨了? 难怪本该干燥的深秋会隐隐含着潮意。 这雨,来的急,来的密,来的让街道上的所有人都猝不及防。 墨默左顾右盼希望能找到个躲雨的地方,她却只找到一处极窄的屋檐。 极窄的屋檐下,她将身体尽力向后面贴着。 直到碰到背后的东西,转头去看,才发现是个玻璃橱窗,里面陈列着十几款小蛋糕。 记起来了,这是一家西点店。 她转过身,透着玻璃仔细打量着那些精致可爱的蛋糕。看着看着,觉得有个人影映在了玻璃橱窗上。 那是一个男人,身材高挑,撑着一把暗红色的伞,身穿一件制服式的衣服,制服…… 墨默回过头去看,果然…… 是卓霄。 “你……你怎么……”她的话说半句留半句。 “下雨了,知道你肯定又没带伞,就跟过来看看。果然看到你可怜兮兮的躲在这儿。”卓霄将伞顶向墨默的头顶上方移了移。“我陪你在这里站会儿?还是送你回去,这伞够大。” 一起在这里站着?要是没话说那多尴尬。 撑一把伞回家,又觉得有那么点不合适。毕竟越往前走,越有可能碰上房东大婶家的那些从早到晚只会将八卦放在嘴边的街坊四邻。 思前想后,她两样都想拒绝。 刚要启齿又觉得也不合适,毕竟卓霄是特地为她而来。 算了,两害取其轻吧。 她二十七岁的年华,虽没有了花样,但也得防着那些如狼如虎的口舌。 “秋雨挺好的,站一会吧。”她说。 卓霄应了一声,斜跨几步走到她的身侧。 两人就这么冲着街道站着,看着路上的来来往往,听着雨水拍打万物的琐碎声响。 深吸口气,墨默感到一种说不出的舒服和惬意。 第十二章 《最底层的记忆》前篇 墨默用眼睛的余光看着卓霄。 他站的笔挺,侧颜的线条让人觉得无懈可击。 这样一个年轻帅气又充满活力的男孩怎么就和她有了那么丁点关系? 哦,是了。那也源自一场雨。 “我喜欢看雨。”卓霄突然开了口。 她略显惊讶的眨了下眼,看着他仍然目视前方的脸。 “雨能让我忘记很多事,但同时……也能让我记起很多事。”他的眼神中显露出忧伤。 那种伤在墨默看来,像是他曾经得到过什么,却又失去了什么。 她不知道是什么人或什么事让这个男孩这样难过,也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他。 一个侧身,她看到了身后橱窗里的蛋糕。 “你等我一下。” 她说完,躬着身进了西点店。 透着玻璃橱窗卓霄看着她在里面忙碌的身影。 “给,现在吃。”她从里面出来,手里举着一小角草莓蛋糕。 “给我的?”他问。 “当然,快吃。还是我来吧。” 见他一只手举着伞,她干脆直接用小叉子扎了一小口喂他。 他将蛋糕含在嘴里,细细的嚼着。 “甜吗?”她问。 “甜。”他答。 “心情好些了?”她又问。 “好了。”他眼光如波,点了点头。 “人们都说心情不好时吃点甜的会好些,看来是真的。”她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接着喂着。 “怎么,你没试过吗?”他又吃了一口,问。 “没有。”她答的坦诚。 卓霄拿过她手中的叉子,扎了口蛋糕送到她嘴边。 “现在试。”他的话,像出次见面时那样略显霸道。 自己买的蛋糕,吃就吃,墨默也没什么顾忌,直接张了嘴。松软的蛋糕在口中来回翻滚,确实让她觉得有了莫名的轻松感。 “甜吗?”他学着她的样子问。 “甜。”她学着他的样子答。 四目相对,两人轻松一笑。 *** 自那次两人在雨中共同享用蛋糕之后,墨默的习惯变了。 一位伟人说过“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变成了路。” 那么习惯和路一样,本来不习惯,做的多了,看的多了,接触的多了,也就成了习惯。于是,墨默习惯了卓霄经常出现在眼前;习惯了每每路过那个街角都要进入咖啡馆;习惯了喝上一杯摆在面前且加了糖的咖啡。 原本这一切都是墨默平凡生活中的意外插曲,一段时间下来却成了她生活中的另一段新的,多姿多彩的篇章。 原来的生活是从家到单位两点一线,现在加上一个如无意外每日必去的咖啡馆,三点成一面,她的生活似乎更加平稳起来。 “零,然,我来了。” 墨默带着笑容进了咖啡馆。 “嗨,小默,你来啦。” “来啦,小默,坐吧。” 越发熟识之后骆零和海然也都不像原来那么拘谨,言词之间更加的随意。 对于“小默”这个称呼她也没再去深究,毕竟……毕竟比叫“老墨”要强上许多。 “霄呢?”平日里卓霄大多都会在一层待着,今日却没见人,所以她问。 “霄有点事,出去了。”海然回答。 “老规矩,咖啡放糖,还有这可是霄出门前特地为你烤的点心哟。”骆零笑着,将手里的东西一一摆放在墨默固定的位子上。 “谢谢。”她回以微笑。 还好这咖啡馆里只有卓霄一人对“谢谢”和“抱歉”两个词感到头痛,否则有时她真不知道该有什么词或话来代表自己想表达的意思。 品了口咖啡,闭着眼抬起手在身侧的书架上随意点了一本书,然后拿到手里。 这是一本浓黑色调的封面的书。 她还是头一次拿到色调这么暗沉的书,不知道里面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内容。 正在犹豫是否要换一本时,封面的的文字吸引了她的注意。 ***《最底层的记忆》*** 漫天的黄沙如同细小的针尖不停的刺在脸上,这使我的眼睛只能微微睁开一道细小的缝隙,透过这条缝隙判断眼前的事物。 我是阿亮。 防风镜挂在我的脖子上随风飘荡。 原以为它会派上大用处,结果现在它却成了最没用的装饰物,因为戴上它只能让眼前多出一堵满是泥沙的墙。 兄弟阿德趴在地面上,身体几乎紧贴着地面。 我坐在他的身旁顶着唯一一块防护盾,尽量帮他将那些黄沙能挡掉多少就挡掉多少。 放眼能看到的地方都被我们做上了记号,大大小小画满了不同的形状的格子。每一处格子都是我们曾经像今天这样找过的地方,而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属于我们的最后一点希望。 “阿德,快点,我快撑不住了。” 风势太大,我的双手已经难以支持那盾,最后只能像穿护甲一样用自己的后背来支撑。可刮过来的强风里不仅伴有黄沙,还有很多较大的碎石,在风速的作用下一下下的重击着我的后背。我甚至已感到自己的喉咙里传来了血腥的气味。 阿德的手不停的在地上摸索,不敢放过每一寸土地。 在我觉得自己真得快要不行时,阿德用力的拍了拍我的膝盖,冲着我做出“OK”的手势。 一块方形挡板被阿德撬开,地面上露出一个很深的洞,洞的底部闪着点点灯光。 我和阿德高兴的击了下掌。 是的,我们终于找到了,洞内就是我们寻找了很久的地下生存城。 由于自然体系的大肆破坏,地表供人类生存的物资越来越少,已经不在适合人类居住和繁衍。 终于在3085年各个国家做出将人群转移到100年前就开始筹建的地下生存城生活。 然而生存城的条件有限,不可能将所以人都转移进去,所以就有了优胜略汰,而我和阿德就是那个悲催的“略汰”。 因为我们都染上了一种新型病菌,科学家称被感染者为“LOV”,说通俗点就是我们全是丧失生机的人。多么可笑,LOV比LOVE就差一个字母,可却有天与地的不同。 凡是被感染的人身体都会被那种病菌,一点一点的侵蚀,一点一点的支配。直到有一天,整个人会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全身迅速僵硬,直到整个人就像一尊雕像一样没了感觉,没了呼吸。 最可怕的是这种病菌的感染途径无从得知,只要染上就只能等死。 不过,这种病毒的潜伏期很长,我知道的最长的一个是十五年。 案例就是我的邻居洪叔,他十五年前曾经偶遇到一个“LOV”,后来他知道后一直很担心,但是他担心了半年之后发现自己什么事也没有,这件事也就被他所淡忘了。那时我十岁,阿德十二岁。 于是,十五年后,洪叔当着阿德和我的面石化了。 他是……阿德的父亲。 第十三章 《最底层的记忆》中篇 看着他的父亲,阿德没有伤心,有的只是恐惧。 他不怕死,但他怕那样死。 他曾经对我说过,那样的死法让他觉得全身寒凉到极点,就像自己自始至终就从来没有过自己的人生一样。 当然,如果你的命要是好的话,你可能在病菌没有爆发之前你就先逝去了,但那样的人能有几个? 很不幸的,随着洪叔的死去,阿德和与他关系最亲密的朋友——我,先后都被确认体内已隐藏着“LOV”病毒。 所有LOV和其他那些各种不适合进入生存城的人都被留在了地表,当然也包括我们。 我们只有很少的水,很少的食物,很少的御寒和急救等物资。 往好听了说,大部分人转到地下,留下地表不多的资源给我们,好让我们各方面更充裕一些。其实就是把我们丢在了地表,让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自生自灭。 万幸的是,“LOV”感染者里有一位德高望重的科学家,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研制出了血清。 然而,因为地表的物资太过匮乏,所以血清的剂量只够两个人使用。 在数千位“LOV”感染者的表决中,两个最为健壮,被发现感染时长最短的我和阿德当选了。 我们注射了血清,成了健康的人。 所有“LOV”感染者都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他们让我们找到地下生存城,让我们去找那里的头领,让他们通过我们两个研制出更多的血清,以挽救地表上更多受苦的人。 没有了任何疾病的我们经松的通过了健康门的检测,进入了之前用来转移人员和物资的基地。 这里我们是第一次进来,不知道这里面竟然这么大,大的让我们惊掉下巴。 再加上这个基地只不过被遗弃了不到一个月,就被厚厚的黄沙所覆盖,根本看不到入口在哪里。 那个基地入口只能进不能出,我和阿德只能用带在身上仅有的食物和水待在里面,一点一点的轮换着趴在地表寻找入口。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们几乎绝望的时候,入口找到了。 入口下方那点点的灯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这个入口深不可测,没有任何的悬梯之类的东西可供我们向下攀爬。 找来各种各样的绳子打结在一起也不过一百多米长,我们要是想靠它的话,最后只能变成两条风干的腊肉。 “风干的腊肉,哈哈哈,亏你真想的出来。”阿德笑我。 “说是腊肉就不错了,本来想说两条死狗来着。”我说。 “得得,打住,虽然性质差不多,但还是觉得腊肉更好一些。至少早就死的透透的了,不用像那条死狗,还得等着让人来几刀。” 阿德的见解果然独到。 “阿德,你看,这是什么?”东翻西找之下,我竟然找到了两个被遗留下来的降落伞包。 “天不亡我们。”阿德乐开了花。 跳伞这种看似高危的行为对我和阿德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因为我们在十几岁就经过了严格的护卫队选拔,跳伞是重要项之一。当是以为就要苦尽甘来时,我们确又被确认出是“LOV”携带着,从而在护卫队中除名。 熟练的背上伞包。 我和阿德面带激动和开心的笑容重重的击掌,一同跳入了那个代表希望,代表幸福的入口。 进入我们梦想已久的生存城。 *** 当我们到达了合适高度拉开伞包时,震耳的警报声响了起来,无数条探射灯交叉旋转着,时不时的打在我们的身上。 接着就是清晰可辨的人工警示。 “警报!警报!有外敌入侵!!” “警报!警报!有外敌入侵!!” …… 外敌? 什么外敌? 我和阿德全傻眼了。我们只不过是想回到新家而已,怎么就成了外敌了呢? “喂,我们不是外敌!!我们是地表上的人!!!” “我们身体里注射了血清!!可以对抗‘LOV’的病毒!!!” 我和阿德接二连三的大喊着,拼尽全力,声嘶力竭。 然而我们的喊叫没起到半点作用,地表各处随着警报声已纷纷向我们瞄准射出了激光束。 伞破了,但我们也掉到了安全的地面,虽然看上去狼狈了些,但至少还活着。 “他们这是怎么回事??”阿德已经气的发抖。 “别着急,我们离地面太高了,他们根本听不到我们的话。刚才只是单纯的将我们当成入侵者了。”我说出自己唯一能想出的答案。 “他们刚才是没打中,要是打中了,你,我,早没命了。我们要是死了,地表上那上千个‘LOV’病人怎么办??” “冷静点,冷……”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大声呼喊。 “入侵者在这里!!来人呀,入侵者在这里!!!” “别叫!别叫,我们不是入侵者!!我们是地表的‘LOV’康复者。” 那个男人不是没听到“康复者”三个字,而是他根本不相信“LOV”会康复。只见他的眼睛瞪的更大,像见到鬼一样大叫着跑了。 无奈之下,我和阿德只能先找到隐蔽的地方藏了起来。 我们偷了一家人的衣服换上。 本以为稍微捯饬一下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走在街道上。 然而,我们错了。 刚刚进入街道就听到别人指着我们大叫“LOV”,原本热闹的街市瞬间只剩下我们两个。 不明所以的我们对视着,才发现不知何时我们的额头上竟然都出现一个字母“L”。 还记得当我们被确认为“LOV”时,有人带着我们去“照相”。相照了,但没有看到任何照片,也没见到面前有任何像照相机一样的器材。 原来如此…… 原来在那时我们就被印上了隐形的标记,而这种标记只要踏入生存城后就会慢慢显现出来。 我们就像牲口一样被变向印上了永远的标记。 这些进入地下城的人,一直防备着我们这些地表上人群的“侵入”。 我们气愤,我们愤怒,然而这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这样的我们若被人再发现的话,无疑还没见到要见的人就被那些胆怯的人打死了。 我们能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等到人少的时候偷偷再溜出来。 幸运的是生存城的一切都是仿照地表世界建造的,所以这里也有白天,也有黑夜。 阿德在逃跑时顺了点吃的,我们吃完以后就在一处角落里静待天黑。 “阿……阿德?“ 一个娇弱的女声。 我和阿德转头看去,看到一个再熟悉不过,却有很长时间不见的女孩身影站在面前。 “小……小瑾?” 第十四章 《最底层的记忆》后篇 小瑾是阿德的同学,也是他的暗恋对象。 严格说来应该是暧昧对象。 其实他们的关系在旁观人眼里才已明了,只是他们之间还没有将那层窗户纸捅破而已。 不过,也正因此,小瑾和阿德还是保持着一定距离的,也正因此,她没有感染上“LOV”病毒。 当我和阿德被人带走时,小瑾是在场的。 我以为就算她不会痛哭流涕,应该也会多少有些难过的表情。 结果我却在她转身的那一刻看到她深呼了口气,很明显,那代表她有多么幸运和庆幸,让她逃过一劫。 那件事我没和阿德说,毕竟阿德是真心喜欢小瑾的。 再加上她下了地下生存城,而我们却留在地表外,这辈子也不可能再见面了,何必还给阿德心里添堵,不如让他一直沉浸在往日小瑾的美好里。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 现在她与我们巧遇,阿德开心了,但我并不觉得这是件好事。 阿德欣喜的向小瑾走过去,本想伸手去搂住她,她却向旁边一撤,躲开了。 阿德有些尴尬,用手挠着头,将血清的事从头到尾的全部告诉了她。 小瑾看上去听得认真,表情也随着阿德的讲述而不时变换。 看来小瑾对阿德还是有心的。 也对,世上千万事的难处也抵不过一个“死“字,所以谁又能不怕死呢? 若是我知道阿德感染了,而我没感染,也许也会像她那样庆幸吧? 听完阿德的讲述,小瑾开心的笑了。她说她知道领导者在哪里住,她会带我们通过一处隐蔽的路去找他。 有人带路总比我们两个初来者到处瞎找要强上太多,于是我们同意了。 果然,小瑾带我们走的全是小路,基本没有什么行人。就算有人偶尔路过,我们侧个头或弯下腰也就平安擦身而过。 到了一处三层楼边,小瑾停了下来。 “领导者就在里面。”小瑾说。 我刚要上前,阿德交我拉住。 “你在这里等着,我先和小瑾进去。如果没事我出来叫你,如果……如果有个什么万一你就跑。“ 阿德和我只是从小一起长大,并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只因我们关系好,他又比我大两岁,这么多年来他就一直以我的亲哥哥自居。 可以说是走到哪里,他就对我管教到哪里。 烦是烦了点,不过…… 说实话,他就是脾气有时太急,太暴了些,除此以外他确实是个不错的大哥。 大哥发了话,我这个小弟是不得不服从的,以前事事皆如此。 所以,我留了下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的心从来没有这么忐忑不安。 直到阿德的大叫声传了出来。 “跑!!!“ 我听到这个声音疯了一样向来时的路跑去,我拼命的跑,不敢放慢一时半刻的脚步。 当两旁的景物在身边不断后撤时我停了下来。 我突然停住,大滴的汗水顺着两颊流了下来。 我怎么能弃阿德于不顾?如果他真的出事了,不在了,那我自己一个人又怎么能安心活得去。 我喘着粗气,猛然转回身,向回跑去。刚刚跑到了几百米,就看到小瑾迎面走了过来。 “小瑾,阿德呢?”我问。 “阿……阿德他……我们刚见到领导者,没说几句他就病毒爆发石化了。”小瑾的样子看上去十分害怕。 “不可能,怎么可能?我们注射了血清的。我们通过了地表基地的健康门的,他身上根本就没有‘LOV’病毒了,怎么可能爆发?更不可能石化!!!” 我慌了,我乱了,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是好。 “不……不行,我要去见阿德,你带我去见他!!” 我的话刚出口,就见小瑾刚才还带有伤心之色的脸变得开始诡异。 “小瑾,你怎么了?” 小瑾没有回应,只是将身体向一边靠了靠。与此同时一排手持枪支的兵士出现在她的身后。 “阿亮,你和阿德就不该下来。” 随着小瑾的话音落下,几束蓝色的光射入我的身体。 在这一刻,我才明白了一件事。 原来自我染上“LOV”病毒那天起,我的人生已经落入了最底层。 等着我的只有绝望,和死亡。 我和阿德不该奢望拥有希望和幸福。 我和阿德更不该下到生存城。 如果不下来,我们可能会对这生存城心怀美好的幻想。但是,至少我们可以用健康的体魄在地表活得更长久一点。 在这一刻,我还看清了一件事。 那就是“LOV”病毒带来的石化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类之间失去了信任,可怕的是那邪恶的人心。 倒下的那一刻,望着上方那小如星光的出入口。地表上的记忆全部消失不见,我所有的记忆全部停留在了这个可怕的——最底层。 *** 墨默冰冷的手被一层温暖包围起来。 她抬起头,看到正在看着她笑的卓霄。 “看完了?”他问。 “嗯,看完了。”她答。 卓霄拿过她手中的书,将它合上,看了看暗黑色的封面。 “这种深色的你以后还是少看些的好。”他说。 “为什么?”她问。 “这种的结局都不会很好,我怕你……”他话说一半,停了下来。 “怕我伤感?怕我抑郁?还是怕我像书里写的那样自生自灭?”她笑。 卓霄愣了神。 “怎么,我哪里不对吗?”墨默低头打量着自己。 “没有,只不过这是我第一次听你开玩笑。”卓霄轻笑。“虽然笑话冷了些,但我很高兴。” “一个冷笑话而已,有什么好高兴的?”她问。 “说明现在的你和以前的你相比有所改变,而且……”他又话说一半,停顿的同时伸手将那本书放回了原位。“而且是往好的一面改变。” “是吗?没觉得。也许是旁观者清吧。”她拿了块点心放在嘴里,慢慢小口品尝。 卓霄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此时已是夜里九点,要是以往刚认识的时候墨默不可能在店里待到现在,就算她待到了现在也肯定是如坐针毡。 “小默?”他问。 “嗯?”她应。 “明天是周末,你……你有时间吗?”他问。 “明天我……”墨默注意到卓霄的神情中带有一些紧张和慌乱,便很快的将肯定的回答变成了否定。“明天我公司有事,要去加班。” “周末也要加班吗?”他有些失落。 “最近公司接了大项目。”墨默的公司确实接了大项目,但再大的项目她都能将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根本到不了要靠周末加班的地步。 “是吗,那明天晚上……” “明天晚上我约了朋友吃晚饭。” “什么朋友?” “好朋友。” “哦……那我能去吗?” “……” 听到卓霄这样问,墨默本以为他在开玩笑。 可抬头看他,却看到一张再认真严肃不过的脸。 第十五章 冬天里的夏天 墨默很后悔,后悔她为什么说自己要和好朋友吃饭。 因为在她的生活中只有同事,邻居,路人这些听上去就有道墙隔着的人群存在。 至于好朋友,别说是好朋友,就算是朋友她长这么大也不曾体会过那样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因为在她的内心里总是有一个声音让她与身边的一切保持距离,仿佛只有那样才能获取足够的安全感来保护自己。 若要从她认识的所有人里非要挑出那么几个当作朋友的话,那……她想到的只有三个人,骆零,海然和卓霄。 若从这三个人里挑一个当作好朋友的话,那除了卓霄别无二选。 想到这里,墨默觉得自己的人生真的有够失败。 若不是卓霄几次三番的主动接近她,多次让她无从拒绝的话,怕是她的“朋友”数量真的只能为自然数里最小的一个数了,就像骆零的名字一样。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 收是收不回来了,何况她也不想让卓霄知道是她在骗他。不想让他知道她根本没有什么朋友,所说的一切不过是一些拒绝他的借口。 于是,她想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请了一位同事来充当自己的那位“好朋友“。 “嘿,837你好。” 没错,这位同事就是帮墨默破解出密码的那位,姓王,名朗。 王朗是个和墨默同岁的单身男,虽然相貌不是当下女孩子们都喜欢的那种所谓花美男,但也称得上气宇轩昂,仪表不凡。在同样年纪的男人堆里,算是很出挑的。 虽然他们同岁,但他比她早来这家公司两年,也算得上是位前辈。 卓霄听到王朗这样称呼自己,先是有些意外,不过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奥秘,接着有礼貌的笑了笑和他握了下手。 “你怎么叫他837,他叫卓霄。”墨默有些尴尬。 “大家都是朋友嘛,开个玩笑。卓霄是不会生气的,对不对?”王朗笑着。 “对,没事,小默,我没生气。”卓霄说的和颜悦色。 “看样子,我应该比卓霄大几岁,大家都是朋友么,以后你就叫我朗哥吧,这样显得不生分。”王朗又说。 卓霄这次没有回应,只是笑了笑。 尴尬的气氛开始弥漫在三人之间。 墨默觉得自己有点像夹心饼干,难受之极。 她又开始后悔了,后悔怎么会找王朗来。没想到他是个这么容易自来熟的人。也后悔真不该带卓霄来,因为她觉得他脸上的笑容看上去有些牵强。 一顿漫长的晚餐终于结束了。 从头到尾,卓霄也没叫王朗一声哥。 三人出了餐厅,脸上各自挂着笑容,却又都含着不同的意味。 “我送你回去。” 王朗和卓霄异口同声。 墨默左看看,右看看,尬在当场。 “不……不用了,我自己回去就行了。”她说完就要走。 “小默,你忘了么,我们是顺路。”卓霄的话提醒了墨默,他们不只是顺路,甚至还是在同一条主街上。 “还真是,那我们走了,王朗,回头公司见。” 王朗应了一声,笑着冲着他们挥挥手,看着他们一路走进了街区的拐角。 从餐厅出来只要一个拐角就有直达墨默家附近的公交车站,当然,也是到咖啡馆的。 现在已是初冬,墨默与卓霄站在公交站台。 两人相隔不远。 墨默一直向来车的方向眺望着,卓霄则一动不动的盯着眼前的路面。 “你……没事吧?”她问。 “我?”他回过神来。“没事,怎么了?” “没……没事,我觉得刚才吃饭的时候你有点不高兴。”她说。 “不高兴?”他反问。 “王朗他平时话不多的,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一直说个没完。”她解释。 “没有,他人挺好的。”他笑了笑。 “他平时在公司人缘很好的。”她依然眺望着路的尽头。 “是吗?看的出来。”卓霄这句话说的很轻,轻的有些像自言自语。 卓霄看到墨默的脸已被冻的有些微红,他拿下自己的厚围巾围在她的围巾上。 “这样的围巾才保暖,你那种只是好看。”他的话听上去像关心,又有些像责备。 “我……我不冷。”她像以前那样想拒绝的他的好意。 “你冷不冷我不知道,但看着你这样,我觉得自己都冷。”卓霄将围巾一圈圈的围在墨默的脖子上。“这样看起来就好很多了,让我觉得不那么冷了。” 对于他这样的理由,她竟然无从反驳。 公车来了。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车,并排坐在车厢的中间部位。 车内人很少,也许是因为天气寒凉,也许是因为时间已晚。 墨默看着车窗外的霓虹灯光和不停后撤的零散行人,似乎看的很入迷。 卓霄也向车窗这边看着,不过他看的却是墨默的侧颜。 “快看,快看那边。”墨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事物,拍打着身旁卓霄手背的同时向他望去,竟然发现他一直在看着自己,这让她立马安静下来,低下了头。 “看什么?”他向窗外望着。 “没……没什么,刚才有只狗……很……很可爱。”她说。 “是吗?可能过去了,没看到。”他说。 “其实……其实也没什么可看的。” 墨默说话的同时,又将头转向窗外。 一直以来,墨默都觉得卓霄的出现,确实给她的生活增添了很多色彩。 习惯了他的存在后,她告诉自己也许就是和他有缘。 对于这样的缘到底归属于哪种,她从来没想过,因为根本不用想。 她比他大。 虽然她从没问过卓霄的年龄,但她确信自己比他至少要大五岁以上,甚至七或八岁以上。 所以,她一直将他当成上天给她的礼物,将他当成弟弟对待。 可刚才他看她的眼神…… 实在不像是在看一个姐姐。 墨默不敢在想下去,也许真得是她自己想多了而已。 因为那种事根本没有可能。 不对,是绝无可能。 到站了,两人又一前一后下了车。 接着并排着走在那条对两人来说再熟悉不过的街道上。 “其实王朗这个人还是很不错的,对不对?”打破寂静的气氛有很多种方法,墨默不明白她为什么偏偏选了让她头疼了一晚上的王朗作为开头。不管怎样,话已出口,只能硬着头皮说下去了。 “是,我刚才说了他人挺好。”卓霄的话听上去像是出自真心。 “他和我一样大,都二十七了。但大多数时间他看上去都比我更沉稳一些,刚才的他表现有些失常。”她说。 “是吗?”他应。 “对了,还没问你多大了?有二十吗?你看起来就像我邻居家的弟弟一样大。你……” 墨默剩下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冰凉的嘴唇一暖。 望着眼前无限放大版的卓霄的脸,她傻了。 皮包“啪唧”一声掉在了地上。 在这一刻,冬天似乎变成了……夏天。 第十六章 七天 墨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更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躺在床上的。 她唯一知道的就是到现在嘴唇边上还残留的卓霄的温度。 一切如同大梦一场。 “小默,你听着,我不管你刚才的话是什么意思,我只想让你知道,你,是属于我的。你不属于其他人,更不属于王朗,你只是我卓霄一个人的小默。” 卓霄那时的话一直萦绕在墨默的脑子里,根本挥之不去,像是被烙印一样烙在某处。 这些话是出自于哪部小说或电视剧里的台词? 墨默独自一个人惯了,谈恋爱这种事根本不在她的记事本上,更别提是姐弟恋。 姐弟恋? 我的天,一个多么可怕的字眼。 在这一刻墨默似乎已经看到满大街的人对着她和卓霄指指点点。甚至听到有人在背后说她老驴吃嫩草这类难听的话。 如果有一天,他们两人手拉手走在一起的话。卓霄的身上肯定会被人们贴着花美男,小鲜肉这样世俗的标签。而她呢,养小白脸的富婆?在外面搞外遇的不良妇人? 可怕,太可怕了。 “小默你怎么了,今天一天都魂不守舍的。”王朗轻敲了下墨默的办公桌面。 一夜没睡,顶着黑眼圈到办公室的墨默终于回了回神。 小默? 王朗向来都是直接叫她的全名,什么时候开始叫起了小默?难不成是和卓霄学的? 不过,只是一个称呼而已,到也无所谓,叫就叫吧。 “没……没怎么。”她回了回神,继续盯着电脑屏幕。 “没怎么?你这个文件上有三个地方是错误的,要不是我检查了一遍,现在你就在总经理办公室里发愣了。”王朗将手中画了三个红圈的文件放到桌上。“是不舒服吗?” “没……没有,我挺好的。”墨默拿起文件看了一下,那三处确实是出现了问题。在工作上出错这种事她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难怪王朗会这么惊讶。“太谢谢你了。” “光嘴上说谢怎么行,你得请我吃饭。”王朗笑着。 王朗帮了她这么大的忙,请人家吃顿饭本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可这竟然让她想起了卓霄那句爱的警告。 “你又发什么愣?我在说请吃饭。”王朗又敲了敲桌面。“你是不是心疼钱,不想请?” “我……”墨默的话被人打断。 “墨默,有人找你。”一个同事在办公室门口喊着。 “有人找你?这到是百年不遇的新鲜事,快快,我跟你一起去看看,是谁找你。” 她主角还没有任何表现,王朗做为配角反到积极的过分。 墨默走在前面,王朗在她身后相隔五米左右的距离跟着。 她怎么现在才发现王朗这个大男人竟然这么三八,三八的就像有一颗女人才有的心。 不过到底是谁找她呢? 难道是卓霄? 如果真的是他的话,她又该说些什么,怎么面对呢? “嗨,小默。” “……零?你怎么来了?” 来人竟然是骆零。 “霄让我给你送些新烤的点心过来。”骆零笑着摇了摇手中的点心袋。 “怎么还特意送来,我下班回去路过店里去取不就好了。”她说。 “我也这么说,可是霄说你最近可能不会去店里了。怎么,你最近要出差吗?”零问。 “出差?没……没有,我不出差。”墨默虽然不出差,但她心里确实是这么打算的。她早就想好要避开咖啡馆,避开卓霄一段时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 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就这么一直避下去才好。 “哦,对了,还有这些也是给你的。”零又提起另一只手里的袋子。 “还有?”墨默接过来一看,里面是七本书和一盒咖啡馆里独有的品牌咖啡的简易装。“这些也是他让你给我的?” “对。东西全给你了,那我先回去了,我还得向霄报告。”零的笑容一直很灿烂,灿烂到只要让人看了就会心情舒畅。 “好,辛苦你了。” 骆零走了 墨默觉得自己双手提着的袋子异常沉重。 “你认识的帅哥还真不少。”王朗走了过来。 “零是卓霄店里的员工。”她说。 “哦?看来他店里的员工八成全是帅哥吧?”王朗问的这句话,让墨默觉得有点嫉妒的意味。 “嗯,确实,他店里的孩子都挺帅的。”她实话实说。 “孩子?”墨默用“孩子”这个词来形容那些小帅哥,这让王朗有些出乎意料。 “全是些二十岁左右的男孩,跟你我相比不就是孩子。”墨默将手中的点心递给王朗。“这么多我自己吃不完,咱们一人一半,作为刚才的谢礼。” 王朗挑着眉,帮墨默将点心放到她的办公桌上,用手轻轻一拍。 “‘孩子们’专门为你做的,又专门孝敬到你手里的东西,我可不敢吃,你自己慢慢享用吧。不过,你要记着,你欠我一顿饭。” 王朗挤了下右眼,如沐春风一般走了。 留下墨默这个被孝敬的“长辈”望着两袋子东西一声长叹。 在回家的路上,墨默一直望着左右手中的两个袋子。 它们的存在不得不让她想起卓霄。 难道这就是他的目的? 应该不会吧。 明明他是一副少年模样,哪来的这么多的心机。 可是若说他没有心机,他又怎么会猜到她会躲着他? 为了避开咖啡馆,为了避开卓霄的眼,墨默工作几年来第一次下班后打了出租车。 当出租车路过咖啡馆时,她清楚的看到卓霄正坐在吧台看着店外的街道。 在等她? 不会,绝对不会。 不可能,完全不可能。 没错,昨晚发生的事只不过是场意外,绝对的意外。 回想一下昨晚的用餐时是点了酒的,没错,有酒,卓霄肯定是醉了,才干了那件糊涂事,才说了那些糊涂话。 对,对,再不然就是年轻人一时兴起或一时脑热的结果。 墨默像贼一样回到家里,肆意的将鞋一甩,整个人像没了骨头一样躺在沙发上。 闭目养神片刻之后,她收起伸开的双臂,正好碰上那一袋子书。 她迟疑了一下,还是将最上面的那本拿了出来。 这是一本天蓝色的书,它的颜色让她很舒服,有种正面对着大海的感觉。 打开?不打开? 打开,还是不打开? 一张纸条在她犹豫不决时从书里掉了下来,直接落在她的腿上。 是张较大的便签。 ——小默,袋子里有七本书,我只给你七天的时间。 卓霄—— 便签纸从墨默的手里飘落,重新掉在了她的腿上。 就这么简短的一句话,轻而易举的将她做了一路的心里建设在半秒中内完全击垮。 只给她七天时间是什么意思? 七天之后他又想干什么? 此时墨默有一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 她想问老天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只是个玩笑的话,那就收回吧,因为实在是没有丁点儿的笑点。 她从心里责骂自己怎么好好的就捅了卓霄这么个“马蜂窝”? 就算是他主动来“刺”的她,她又为什么还要常去喝他的咖啡,常去吃他做的甜点? 墨默在沙发上愁的来回打滚,袋中的咖啡被她碰乱到地上。 看来注定今后的七天都是难以入眠的七天,既然如此…… 不如泡杯咖啡,看看书。 看看别人的经历和人生,也许能找到些许安慰。 等一下,这些书离开了咖啡馆,还会有那样的魔力吗? 第十七章《听风说,你来过》前篇 繁重的压力,琐碎且没完没了的工作。 这就是我每天都要经历的,同样的,多年不曾有任何改变的生活。 每日里不停的重复,不停的奔波。 相信在这个世上不只是我如此,应该是大部分人都如此。 毕竟天之骄子只是为数不多的存在,毕竟虽都是孩子,但上天也会给某些孩子一些偏爱。 有时我在想,这样的自己已经很庆幸,因为我有一个健全的身体,和虽不高但够用的智商。 这么普通的我,停留在若大宇宙中的某一处。 宇宙——银河系——地球——A国——L区——I市——V街——E号。 有时觉得累得喘不上气,但只要眼睛在夜晚闭上,在翌日将眼睛睁开。 只要看清房顶悬着的那串偶尔微响的风铃,就有一个声音在脑海中响起——该起了,去迎接新的一天。 说实在的,我每天都是怀着希望去迎接新的一天。 但,新的一天就像中了什么魔咒,一成不变,仿佛一片死湖。湖的周围上帝给建造了看不到的墙,风吹不进,雨打不到,永远没有一点波澜。 直到有一天,回到家的我环视了N遍自己的房间后,终于决定打开了电脑。 直到鼠标悠来晃去半天,终于点开了已有五年没有打开的OICQ。 还是那只可爱的黑色企鹅,它依然系着那条红色的围脖。 OICQ,一个我曾经六年不停点击,不停看着它傻笑的软件图标。 它就像我曾经的一个梦,时而懵懂,时而甜美,时而忧虑,最终让我……无比心痛。 一阵风吹进窗子,晃动了屋顶的风铃。 有风经过我的耳朵,似乎在对我说着话。 它说…… 她真的存在,她……真的曾经来过。 *** 十八岁那年,我的微机课中增加了一门《信息技术》的课程。 于是,仿佛有一扇无限高的大门缓缓打开在我的面前,而在门的另一侧是一个从不曾见过的大千世界。 那时的网吧也如同雨后春笋般从地底冒了出来,无论是大街还是小巷,到处都能看到大而醒目的“网吧”两个字。 凡是标有这两个字的地方,在给予人们生活上方便的同时,也给予了很多人一个“定所”。 因为有人因为种种原因将这里当成了“家”。 因为有人将这里变成了工作。 而我,由于对网络世界的向往,在一家网吧找了份工作,将那里当成了“家”。 在高中毕业后的一段空闲时间里,我顺利的成为了一个网吧的网管,半夜人少时,可以免费在网上逛个通宵。 两声轻咳,电脑屏幕下方闪动起一个活跃的小喇叭。 点开它,信息来自一个网名叫Angel的好友添加申请。 无论是头像,还是网名,都在向我透露一个对方的信息,身份应该是个女孩。 犹豫之后,也许是因为好奇,也许是因为抱着某种期望,我还是将鼠标放在了同意添加的按钮上。 于是,我们成了临时的“好友”。 “嗨,你好,我是佳儿。可以聊聊吗?” Angel很主动,这样的女孩子并不多见,难免让我往不好的地方想。 “你好,我叫龙。”我礼貌的做了简单的回复。 佳儿回了个开心的表情,像是很开心。 “龙是你的真名吗?听着好霸气。” “谢谢,龙是我名字里其中一个字。” “龙,认识你很高兴。” 佳儿很健谈,那晚我们聊了很多。 我知道了她的很多事。 知道了她和我在同一个城市,也知道了她这么晚还上网的理由。 她的父母工作很忙,又因为由于身体原因自己也不能做一些剧烈的运动。为了缓解她的无聊,父母为她买了电脑。 从那以后,电脑成了她与世界接触的主要通道。 她从来没有见过高山大川,也没见过白雪皑皑的北方天地,甚至身为南方海滨城市的孩子也没有见过沙滩。 她说她像一只天生没有翅膀的鸟,哪里都没去过,只能窝在一方仅有她自己的小天地中。 她说她活的很委屈。 她……哭了。 “需要我告诉你一些自己经历过的有趣的事吗?”我问她。 “真的可以吗?你愿意给我讲讲外面的世界吗?”她发文字过来后,追加了一个兴奋的表情包。 “当然,不仅愿意,而且我很荣幸。” 于是,我不停的讲述,甚至是炫耀。从小时候爬山,爬树,摸虾,抓蟹,讲到放牛,摘野果,讲到骑着心爱的自行车游遍了城市的各个角落。 我讲的一切都让她无比向往,仿佛我的话给她编织了一个美好而并不遥远的梦。 不久,假期结束了。 我也按照原来的计划去了C市读大学。 那里西南山区的景色很迷人,于是我又讲给她听。 讲那里的山,那里的树,那里的草,那里的溪流。 她听的很认真,还会不时发问。 字里行间满满的都是她对我所说的一切的热切的向往。 没了网管的工作,在大学宿舍里我和同学们过上了多拼的生活。 于是,我们几个人共用一台电脑。 渐渐的她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因为我与她聊天太过于频繁。 同学们无意间看到了她给我的一些留言。 同学们问我:“她有你的照片吗?” 我说:“有。” 同学们又问:“你有她的照片吗?“ 我说:“没给过。“ 同学们如同智者一样对视片刻,然后轮番出于好心让我对她多加防范。 他们说她八成是个骗子,否则怎么会一张真人照片都没给过我。 他们知道我的家境不好,说我已经算是个穷光蛋,别再让她骗的一分不剩。 我笑了。 我说…… “我现在已经是穷的一分不剩,还有什么好骗的。” 她知道后很生气,发了一大堆生活照给我。 果然,和我想象中一样,她……是个可爱的小姑娘。 *** 记得有一天,她灰色的头像亮了起来。 以往的她,会马上给我发开心的表情包。 可那天,我等了很久。 我主动和她说话,言语间直觉告诉我她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 “你怎么了,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我问她。 她只是一味的沉默,就像一只快乐的小百灵失去了它美好的歌声,就像流淌的小溪结了层薄冰。 她不说,我也不再问。 她沉默,我便静静的陪着。 终于,等到了她开口。 她的父母走到了婚姻的终点,而且各自有了新的家庭。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孤单,还觉得自己的存在就像白T恤上被人甩上了多余的墨点。 我安慰她,开解她,陪着她。 陪着她沉默,陪着她哭,陪着她笑。 不知从何时起,我成为了她看不到的,网络另一端的依靠。 不知从何时起,我成了她的断翼天使,成了她的另一半。 第十八章《听风说,你来过》后篇 大一暑假的一天,我去过她家。 因为,我想见她。 但……她的家和我的家完全不同。 我当时的脑子里“嗡嗡”作响,能用来形容那种差距的词只有“天差地别”。 从那刻起,她就是天上的云,而我似地上的泥,远远看去似能天地连成一线,但当你走近,却发现仍然是两条不会相交的线。 我自惭形秽,觉得我们就是云泥之别,甚至都没敢告诉她,我已到过她的家。 我走了,带着对她的牵挂。 *** 某种原因,大二毕业我自动休了学。 她说她要离家出走。 她说她要来找我。 我说现在的我没能力照顾她。 她说大不了两人一起浪迹天涯。 最终,我没有同意,而是只身去了H市。 她生气了,发了好一顿脾气。 她的头像在OICQ上浮来沉去,就是不说一句话。 我劝她,哄她,将能说的好话都说了个尽。 如同天使的她,原谅了我。 她说,她不是气别的,只是气我不够想念她。 *** 我换了很多种工作,独自一人在H市求生存,想闯出一片天下。 为了我,也是为了她。 冰冷的城市中,那点亮的OICQ是我唯一的寄托。 我白天忙东忙西,晚上留出空来陪她上网说话。 我们说天,说地,说身边的大家。 她上网的时间大多是在晚上,虽然我很想和她说话,但她身体不好,我不想让她太累。 但是,她不听话。 我用霸道的语气责怪她。 她在沉默很久的情况下告诉了我一句从未听她提起的话。 她说…… “龙,我的心脏有问题,可能活不久了。” 这句以后,我傻了,泪如雨下。 *** 那一年,两个没有见过面的人,终于视频聊天了。 都说女大十八变,原来真的是那样。 她从一个可爱的娃娃,蜕变成了一个让人不忍总要回头张望的姑娘。 她高中毕业了,考上了Z大。 然而,我觉得自己和她的差距越来越大了。 随着她的长大,懂的也越来越多。慢慢的她变得很少会向我问些什么,我也不用再想着怎么给她回答。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就连她的头像也很少会再点亮。 我知道,自己已不在是她的依靠。 我笑了。 这样挺好,真的……挺好。 *** 时光如流水,天天日日匆匆的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坐在电脑前,又挂上了OICQ,看到了那个曾经发亮,而如今暗淡无光的头像。 偶然发现,她的登录地址显示竟然是在美国。 美国,那对我来说是一个遥远的国度,也许是我这辈子都不会踏足的地方。 她原来去了这么远的地方。 天使去了美国,而我依然留在原处。 工作越来越忙,慢慢的“Angel”这个名字已快被我淡忘。 每天过的昏天黑地,好不容易空闲下来片刻还会看着世界地图发呆,发笑。 “你怎么了?”同事问。 “没事,就是想看看这若大的世界里有没有我想去的坐标。”我轻轻一笑。 “怎么老盯着美国看,那里有亲戚或者朋友?”同事又问。 “没有,我这样的人,怎么会有在那里的亲戚,也不会有住在那里的朋友。”我又是一笑。 “不得不说,美国有诸多不是,但也有好的地方,至少医疗设施这些没得比。过段时间,我有个亲戚会去那边治病,哎,希望能治好吧。”同事感叹。 同事的话让我整天都心神不宁。 回到家,我立刻挂上了OICQ,翻看过去的QQ空间,这才看到她的留言:“你不准再骂我,否则你未来的老婆就没了!” 颤抖的手,点开了她灰色的QQ头像。 那里有一个半年前更新的个性签名——我是佳儿的弟弟,天堂因她而美丽! 这句话让我与她的过去重新浮现在眼前。 我独自一人坐在深夜的电脑前,又哭又笑。 我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 *** 我怀念陪伴她的那些夜晚。 我怀念她发出的每个开心的表情笑脸。 我怀念她每次发脾气必须让我哄的每个零散片断。 然而,一切只是怀念,只能是……怀念。 我们本来就是遥远的朋友。 然而,一时的驻足让我们变得更加遥远。 现在的她真的成了天上的云,而我还是地上的泥。 如果可以,我希望将自己暴晒在日光下,让太阳吸干身上的最后一点水分。 我想成为土,我想成为尘,这样当风吹过,我可以轻轻飘向天空。 这样的我也许可以离她…… 更近一点,更近一点…… *** 一阵风吹进窗子,又晃动了屋顶的风铃。 那风又经过我的耳朵,又在对我说着话。 它说…… 她走了,她只想让你记得,她……来过。 ***送给我的佳儿,我的Angel*** 那一年,她十三。 那一年,我十八。 那一年,她说她想看冬雪和冰挂。 我却说,重庆没有雪,只有嘉陵江里的浪花。 那一年,她噙着眼泪没有说话。 那一年,她十四。 那一年,我十九。 那一年,她说她想去山林自由行走。 我却说,山上没有路,唯有到处乱跑的野狗。 那一年,她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那一年,她十五。 那一年,我二十。 那一年,她说她想看长江,到江边去寻鹅卵石。 我却说,长江洪水如猛兽,只有沿岸的沙子会扎你的脚趾头。 那一年,她嘟了嘟嘴,说她早晚都要来,亲眼看看是不是有那么多的沙子会扎脚趾头。 那一年,她十六。 那一年,我二一。 那一年,她说她想坐飞机来四川。 我却说,你别来,我会去湖北看你。 那一年,她打电话过来,对我发了脾气 那一年,她十七。 那一年,我二二。 那一年,她说她可能是在坚持的活着 我却说,你说的什么话,你应该很快乐。 那一年,她默默的变成了美丽的女孩儿。 那一年,她十八。 那一年,我二三。 那一年,她高中毕业了,去了Z大。 而我,一事无成还在原地挣扎。 那一年,她去了远方的国度。 那一年,她在远方真得变成了Angel。 那一年,我和她之间的一切都成了梦。 多年后, 经历太多人与事的我突然想起那个吵着闹着要离家出走的你。 我的Angel,愿天堂有你从来没有见过的山川。 我的Angel,愿天堂有你向往的河流。 我的Angel,天堂也许没有你期待的雪花,因为那里不会有任何寒冷。 我的Angel,在天堂的你,只会成为完美的安徒生童话…… 第十九章《午夜浓妆》前篇 “夜里十二点整,你只要拿起电话拨通六个零,电话那边就会有人说话。” “真得假的,骗人吧你。” “当然是真的了,不仅有人说话,还是个女的。” “行了,行了,你别说了,怪瘆人的。” “瞧你那点胆量,我不仅打过,我还知道那女的说什么。” “她……她说什么?” “她说……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号码是空号。” “……” “啊哈哈哈哈……” “喂,你们能不能小点声?” 已近午夜的酒吧里虽然热闹,但也有着应有的含蓄。 两个男人的说话声过大了些,引来了临桌一位女客的不满。 女客独自一人。 桌上只有一瓶酒,和一支空杯。 “哟,嫌我们声大。”讲冷段子的男人站了起来,提了提已快掉到胯骨的裤腰。“我还真没听说过来酒吧有谁嫌声音大的。” “那你现在就听到了。” “哟喂,今天还真的遇上来劲的了。” 男人抬高了声调,向女客走了过去,那架势看上去是非动手不行的样子。 他们的谈话吸引了周围的其他客人,很快大家都安静下来,探头往他们这边看着,酒吧里很难得的只剩下音乐的声音。 借着昏暗的灯光,男人看到女客容貌秀丽,原本板着的脸上有了笑意。 “怎么着,是不是男人跟别的跑了心情不好啊,要不哥哥我来陪你喝几杯?” 女客如同什么也没听到一样,继续悠闲的喝着杯中的酒,小口浅尝,细细品着酒的滋味。 被视而不见的感觉激怒的男人,他拿起女客桌上的酒杯“啪”一声直接砸碎在地上,引起一阵惊呼。 “老子在跟你说话,你是聋了吗?” “原以为是人,所以和你说了几句。后来发现不是人,也就不想说了。”女客的声音很轻淡,经淡的仿佛她只是一个旁观者。 “你有种再给老子说一遍!”男人彻底怒了,他抄起女客刚刚放在桌上的酒杯。 “喂,有话好好说,别动手。” 在我的声音传出前,那酒已向女客泼了过去。 众人为之一惊的同时,甚至已提前脑补了酒水泼在那女客脸上时水花溅起的画面。 可是,男人失望了,众人也失望了。 男人没有感受到用酒泼人的快感,众人也没感受到看别人遭殃的那种幸灾乐祸。 有两个男人不知从哪里及时赶到,都用各自敞开的外衣挡在女客面前,一左一右。 酒水湿了他们的衣服,女客却面现无味慵懒的神情。 两个男人看了女客一眼。 女客只是随便抬了下白皙纤细的小手指,他们就冲着那个泼酒的男人扑了过去。 酒吧里原来的音乐声继续播放着,当然,还夹杂着那个男人的各种惨叫和求饶声。 而,那个男人的酒伴早已不知去向, 这样的朋友,真是不要也罢。 “可以了,给他扔点钱。”女客起身要走,经过我面前时看了我一眼,头没动,只是用眼睛的余光扫了我一眼。“你,跟我走。” “……我?跟你走?” 我叫王浩天,是一名大二的学生。 为了更快的让自己融入社会,我来到这个酒吧做兼职。 换句话说,我是这个酒吧里的男侍应生。 此时的我穿着所有男侍应生都一样的标配,白衬衫,黑马甲,黑长裤。 我目光呆滞的不知道下一步该做出怎样的反应。 “傻站着干什么,没听到客人叫你跟她走吗?”酒吧老板抢走我手里的托盘,将我像小猫小狗一样推到女客面前。 “老板,我还没到下班时间。” “谁说没下班,我是老板我说了算,你现在就下了。”酒吧老板是员工口中有名的吝啬鬼,不仅爱钱如命,还想尽办法从员工那点工资上克扣。今天怎么就这么大方? 看来他也不傻,看得出这位女客不好惹,还是快点送走的好。 “老板,我的工资……” “双倍!双倍!!快去,怎么学愣着,快去呀。” 我被老板推行了几米后,回头看到刚才那两个男人中的其中一个从篼里掏了一沓子钱扔在了躺在地上的男人身上。 目测,不低于万元。 这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是信用卡,微信,支付宝满天飞的时代。 在这样的时代里,竟然随手就掏出万元大钞,这不得不让我想起当下很时兴的三个词——土豪,富婆,接地气。 出了闹哄哄的酒吧,脑子立刻也清明起来。 不知又从哪里冒出的男人在女客走出门口的一瞬间给她披上了外套。 “女士,不好意思,我……我不出台。”说实在的,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合适的说法。 女客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就在此时,三辆不同色系的加长版超豪华轿车按照先后顺序停在了她面前。 她大体扫了一眼,再次伸出小手指,指了指第三辆白色的,另外两辆就向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开走了。 “上车。”女客刚要迈步,似乎想起了身后的我。 “女士,我……” 我的话还没说完,刚才酒吧里的两个男人已经走了出来,一左一右的将我架起,直接扔进了轿车里。 当时的我就像一个幼儿园小朋友开心的跟着爸妈去游乐场一样,因为他们两人一边一个已将我的脚架离了地面。 我被两个男人夹在中间动弹不得。 “喂,你到底要干什么??” 女客缓缓上了车,坐在我们的对面。 这时我才看清她的五官,虽然化着浓妆,但很好看。 不是因为化妆而好看,是真的那种好看,五官的比例可谓黄金。 而且,她的年龄…… 原以为她应该有三十岁左右,毕竟妆容和衣服太过成熟。 可现在再细看,怎么感觉和我差不多大,或者,还要比我年轻个一两岁的样子。 我看着看着,竟然尝试起幻想她卸妆之后会是什么样。想着,想着,竟然入了迷,完全忘记自己现在是何种险境。 我对她的素颜已经开始有些期待。 “看什么看,臭小子,看够了没有??” 我的后脑上挨了一下,虽然不算太重,但也感觉脑袋震荡了一下。 “看看怎么了,不让看,别让我上车啊??”我的手被两个男人紧紧拽着,手既然动不了,眼下也只能活动活动嘴皮子了。 女客竟然乐了。 但很快,当她与我眼神相汇时,她那笑容又被浓妆所掩盖。 轰隆隆的雷声响起,滂沱的大雨顷刻间砸满了整个车厢。 这么响的雷,这么大的雨,这么糟糕的处境,简直就是绝配。 我王浩天到底是倒了多大的霉? 老天爷,希望你让我这次有去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