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山林落 天亮之前,总有这样一段时分,世界会进入极度的黑暗之中。 那一刻,星辰弥散,月亮消亡,夜黑得让人窒息。或许是对将要来到的光明感到恐惧,或许是最后的挣扎,每一寸空气都在疯狂吞噬着身边的一切。这汇在一起的黑暗,在沉默中极度浓缩成一点,让你感觉到一种绝望。 之后,这黑暗猛地爆裂开来!那是远方的光明,席卷着夜的沧浪,由一抹,到一片,再到铺天盖地,摧枯拉朽将方才不可一世的黑暗淹没,终于,太阳归来!如一个英雄托起了宝剑,将朝阳举到了天上。 这段时分被称之为——拂晓。 ………… 北冥河贯穿了易开市的脊梁,当进入这后夜,便褪去了夜的喧哗,沉静中,似乎能听到她作为一个母亲般沉稳的呼吸。沿河一路上烂漫的路灯,为她妆点上温柔的华彩。一阵清风吹过,除了河面上跳动的涟漪,一盏河畔的路灯,完成了它最后的守望,闪了两下,便悄无声息的熄灭了。 在这突然暗下来的无光区域里,一点红盛了起来,又暗淡下去。阴影中,一张苍白而呆滞的面孔轻轻浮现出来,吐了一口烟。 他蜷缩着身子,原本白色的衬衣,已经十分褴褛,上面纵横交错着血痕、破洞和脚印,还在滴血的右手上还有打斗后的血肿。只好用左手将指间最后一根褶皱的香烟轻轻掐灭。 随着身边最后一点的光亮消失,他空洞的双眼也失去最后一点神采,呼!他用力站了起来,绝望地走向身前的北冥河。一边走,过去一整天的经历,再次如电影放映一般在脑海浮现出来…… ………… 早晨的时候,即便窗外稀稀沥沥下着雨,他心情也还是不错的。工装领带打好,小伙子轻轻拿起自己的工作牌,上面写着自己的名字:林小同、地产经纪人,家乐居房地产有限公司。看着工作牌上自己穿着西装精神抖擞的样子,林小同脸上出现一抹阳光,今天一定要争气!抬脚便迈出了家门。 小同上班已经有三个月了,今天就是他转正的日子!但其实,他并不喜欢这个工作,甚至有些反感它…… 半年前带着一腔热血走出大学校园,而梦想与憧憬如同天上的白云一般,既随意飞翔,也触不可及。国际经融与贸易专业,听起来高端大气上档次,但脚踩着大地后才知道,哪有这么多的国际金融给你做?光是找工作就找了近三个月,接连的碰壁和打击下,小同看着自己即将告竭的生活费,选择了自己比较排斥的一个职业——销售,从而来到了这家公司。这一干就是三个月,但是无奈的是,截止到现在,只发了一个月的工资,更别说什么提成奖金了。 从家到公司,有近四十分钟的路程,林小同却大步走着路,一是因为能省下路费,二是可以锻炼一下~身体。没多久,公司所在的街道就近在眼前。 这是一条略显贫瘠的商业街,藏在了市中心的边缘,这里星罗棋布,塞满了大大小小的房地场有限公司,当然,这是好听一点的说法,难听一点的话,就是房产中介!楼下的卢大婶一如既往的在楼下支起了几张不知多久都没变过的广告牌,一见林小同来了,突然难得的挤出了一抹微笑:“这么早啊!” 林小同不禁有些纳闷儿,自己在这公司是出了名的“好欺负”,而这卢大妈平时那都是冷眼相对,十句话没一句好话,今天竟然主动和我打起了招呼,嘿!这卢大妈今天是怎么了?脑子里虽然这样转着,但他还是带着一张灿烂的笑脸回应道:“早啊!卢大妈!” 随着话音,卢老妈子凑到小同耳边说道:“梁总已经来了,说是等你到了以后,直接到办公室找他。” 小同心头一凉,这卢老妈子话里怎么听出股怪味儿,都知道最近公司效益不好,三个月之前小同刚进来的时候,就发现很多人不知原因的走了,接着这三个月,陆陆续续又有很多刚满试用期旳员工被无情辞退。眼看自己在这儿刚满三个月,难道……? 林小同礼貌的回了一声谢谢,皱了皱眉便几步上了电梯,来到只有一百多平米的公司,心里布满担忧走向老板办公室。 磕、磕、嗑……轻轻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了一声尖细的男声:“进来!” 林小同深呼一口气,推门而入。房中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三角眼,有些胖,油光滑亮的皮肤上有一两颗大痘子,粘在一起的头发上顶着一个“地中海”。办公桌上摆着一碗刚吃完的早餐,而这梁总把脚搭在了桌子上,手里正拿着一根牙签在“滋滋”的剔牙。 “梁总,你找我啊!”林小同似乎对这老板的不修边幅已经习以为常。 这梁总收了双脚,缓缓站起身来,来到林小同的身边,伸出一只肥肥的大手在林小同肩上拍了拍:“小同啊,你自己觉得,这三个月,在公司里干的怎么样?” 林小同有些忐忑,也有些尴尬,低着头说道:“我觉得自己还行,上周完成了两单租房合同,感觉已经步入正轨了。” “觉得还行?呵呵……”这梁总讪笑了两声后,回身拿起桌上的一叠绩效报表往林小同身上甩了过去:“自己看看,这是你这个月的绩效!” 林小同慌乱的接过报表,定睛一看,上面简陋地写着公司里九个下属员工这个月的绩效成绩,那些之前一直游手好闲的同事们,在这报表上的成绩竟然都奇迹般地窜了起来!终于,林小同在倒数第二排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看完了吗?”梁总斜着眼瞪住林小同,只见小同低着个头,看不出脸上的表情。 半晌,小同把报表轻轻放回了办公桌上,唯诺道:“对不起梁总,我……我下个月一定努力!” 那梁总听完这话,双手撑在桌上,身体微微往前倾:“对不起?下个月?你觉得你这个成绩,能到得了下个月?” 林小同咽了口唾沫,继续维诺道:“只要梁总相信我。” “那我要是不相信你呢?”梁总捏着怪腔继续说道:“我也不是故意泼你冷水,但小同啊,你文凭也有,相貌也正,近一米八的大个子谁不喜欢啊,但是老哥给你说个实话,这销售可能不太适合你,为了你的未来,也为了公司的发展,咱们这试用期就到这儿吧,出了公司这扇门,依旧是你的天下!” 林小同听完,沉静了一会儿,咬着嘴唇说到:“梁总,我平时温温吞吞,甚至有点怯懦,但是我不傻,我自己的成绩自己知道,别人的成绩我也看在眼里,在公司也应该是数一数二了,其实,你改了绩效报表就是想让我走。” 梁总抢过话茬:“你别乱说啊!” 林小同接着说:“梁总,别说了,我走,你把我的两个月工资发给我吧。” 梁总一听这话,像突然一下得了失忆症:“工资?什么工资?就你这成绩,公司白白养活你一个月,你还有脸要工资!” 林小同眉头瘫了下来,脸上的和善化成了悲伤:“你说什么?” 那梁总蹬鼻子就上脸,趁势大吼道:“我说让你赶紧卷铺盖走人!” 这声音在拥挤的办公楼里回荡,如同一把尖锐的刀子,反复痛割着林小同的纯真。 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他脑袋上的青筋微微地突起,三个月以来的受到的种种欺负和谩骂像决堤的洪水,狠狠冲蚀着自己的理智。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你还呆在那干嘛?”梁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出声质问道。 而林小同没有说话,依旧呆呆地杵在那里。 “我问你话呢!你走不走!”梁总继续逼问。 就在这时,林小同的嘴角,微微地抽~动了一下……两下……三下……之后是一阵病态的痉~挛抽~搐,也就短短十来秒,林小同终于恢复了平静,但细看之下,便发现他的神情,已经有了巨大的不同。 原本梳向一边的短发刘海,此时变成了中分而开;原本塌下去的眉毛,此时倒立着像两把刀锋;原本哀落的眼神,此时正怒目而视!最特别的是他的嘴角,原本下瘪的嘴角,此时正用一种邪异的弧度扬起,仿佛发现了世间最好玩的趣事一般,耐人寻味,甚至连声音都…… “呵……嘻……哈……嚯……嘿,你问我走不走,我……要是不走呢?”林小同一歪脑袋,直勾勾盯住眼前的梁胖子。 那梁总亲眼见到这场大变,不由得有些发怵:“你想干什么?” “哈哈,说出你可能不信。”林小同将嘴巴凑近梁总的耳畔一弯:“我,什么都想干!” 话还没说完,林小同快速地张开大嘴,一口咬在那梁胖子的耳朵上,下颌一用力! 撕! “啊~~~!!!我的耳朵!”梁胖子怪叫一声,用力的推开林小同,一摸刚刚被咬的地方,那里还剩下耳朵,就剩一个耳根子了!梁胖子不由怒火攻心,一手捂着鲜血直流的耳根,另一手抄起身边的一张塑料凳就朝林小同砸去,口中还囫囵的喊着:“妈的!林小同!老子弄死你!” 只见这胖子蜷着腰往前一冲,莫约一百六七十斤的身体撒将开来,真要撞实成了,那可得散了架。 但那林小同不仅不退,反倒是右手握拳为锭,直直迎了上去!对准了那胖子的面门,就是一捅! 噗! 撞击声和拳头的声音好似同时发出,那林小同被狠狠地撞到了墙上,但反观那梁胖子,虽然用手卸了些拳头的准头和力度,但这一拳却是扎扎实实磕在了自己的口鼻上,他蹲在地上,将捂着大嘴的手摊开一看,两颗黑黄的牙齿和着鲜血就从口里掉了出来! 打斗声将办公室外的人都引了进来,三两个巨汉冲过来架起林小同就往外拉,林小同大吼一声撒手,冲到梁胖子身前,又是一拳轰在梁胖子支在地上的手背上,嘴里一字一句的说道: “记住了,我不是林小同,我叫林、天、择!” 第二章 梦醒时分 林小同被同事们推推嚷嚷架出了办公室。 “撒手!” 林小同怒吼一声,身旁的两三个同事一见他这股狠劲儿,莫名就是一怵,立马松开了手。 重新恢复了自由,林小同扭了扭脖颈,活动了一下~身子,忽地嚯嚯笑了两声,凑在老板门房旁边大声说道:“梁总,你要玩儿我可陪你玩,你不是要我走吗?我这就走!但咱们的帐可还没结呢,刚才那两下就算是利息,从今天起,我林天泽就是你的噩梦……咦嚯嚯嚯嚯!” 说罢,林小同男人寻味地扫视了一眼身边每一个人,转身离开了这间拥挤的公司。 “抓~住他~!”门房里传来一声叫喊,只是没有一人理会这凄厉的哀嚎…… …… 九点的商业街开始注满了人味儿,林小同行走在着嘈杂的街道,一边走,嘴角一边不规律的抽~动。旁边的行人都用惊诧的眼光望向了他,因为他竟然在自言自语,分成了两个语气语调截然不同的声音: “你……你怎么又出来了?” “哈!因为你的肺有点问题。” “我的肺有点问题?什么问题?” “你的肺,太窝囊!桀哈哈哈哈!” “你别来扰我了行不行,我现在过得挺好。” “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分都分不开的!瞧你那怂包的样子,戚戚~!一点男人的狠劲儿都没有。要不这样,趁着咱俩在一起,咱们做点有趣儿的事怎么样?” “别啊,你觉得有趣的事,我可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你赶快走吧。” “这么久不出来一次,难道你就这么舍得我走?” “我……” 没有错,林小同是一个精神分裂患者。在他的身体里面,住着两个人格。一个,就是他自己,另一个,就是方才自称林天泽的人。 而这,就要从他儿时说起了。 林小同来自大山,家里就自己和父亲两个人。据父亲说,小同的妈在自己2岁的时候就跑了,而家里的长辈都在邻村,一年也只见个两三次面。这些年吃喝拉撒,就一个老男人守着一亩三分地,带着孩子过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 山里的孩子没有玩儿的,就喜欢上山探险。 他从小就羸弱,遇事优柔寡断,遇恶忍气吞声。13岁那一年,林小同刚小学毕业,正赶上地里涝灾,这时,孩子们上山的理由就变成了去山里挖野菜摘果子。林小同就随着一帮山里的小孩闯进了深山,而这一次,他们走的格外的深。 当天色暗下来的时候,深山里的小同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身边那些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把他忘了一般。他一个人提拉着半篓子野菜,在山里瞎转了半天,终于知道了着急! “狗子~~!葫芦~~!”林小同在山里叫唤着小伙伴的名字,在山里两眼一抹黑的情况下,期望有人能够回应他。 然而,回应他的却是…… “啊呜呜呜呜呜~~~!” 是狼! 林小同越走越怕,只听见狼嚎越来越近,远处一双绿幽幽的光点在黑暗中不时跳动。他依着一颗大槐树,浑身颤抖,嘴角抽了抽,他想骂,平日里这帮孩子欺负他,没想到了山里,他们竟然会弃他于不顾!他想哭,平日里爸爸早归的叮嘱,自己居然抛在了脑后。 然而,他不能骂也不能哭,此时,他只能攥紧了手里割菜的刀子,迎接那逐渐放大的绿光…… ………… 第二天中午,几乎全村的人都到山里找小同,而山里竟走出一个满身是血的少年,他眼神呆滞,左臂的衣服已经完全破烂,可以看到里面深长的咬痕,右手紧紧攥着那一把刀子,当有人发现他时,他身子一软,便晕了过去。 这次惨痛的经历,让小同高烧不退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仿佛那狼血流入了自己的身体一般,小同身体里多了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孩儿,一个与他截然相反的伙伴,一个有些邪乎的恶源。 一个是水,一个是火。虽然十分怪异,但这林小同的第二人格却并不是时常出现,只有在自己极度恐惧、气愤、悲痛的时候才偶尔出来。当然,也并不是每次出现都会带来拯救,有一次初中打架,林小同就在被支配的情况下,将一个高年级的孩子打出五处骨折。 无论是性格所向还是所作所为,林小同打心眼里排斥这人格,没有人会希望自己像个木偶傀儡般眼生生看着自己被人支配,好在每次只要情绪消散,这第二人格就会消散下去。 当然,这也是自己绝对的秘密,甚至自己的父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多重人格。 ………… “这么久不出来一次,难道你就这么舍得我走?” “我……” 林小同停止了抽~搐,勉强按耐下自己的情绪,不理会路人怪异的目光,继续前行。他掏出了手机,按下一个快捷的号码,听筒里传出“嘟……嘟……嘟……”的呼叫声。 “喂~” “喂,温馨!”林小同一听到对面柔软的女音,脸上浮现出了一点笑容。 “唔~~小同啊,怎么了,这么早给我打电话。”对面的女孩仿佛还没睡醒。 “没事儿,就是问问你在干嘛呢!”林小同脑海里酝酿着话语。 “能干嘛?早晨没有课,睡个懒觉。你上班又偷懒呢?” “呃……瞎说,你接着睡吧,下班给你打电话!” 对面的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林小同的女朋友——温馨。她和林小同是同一所大学,比林小同小两岁,所以还在学校里“继续深造”,两人从认识到现在已经一年多了,但仿佛还在热恋期一般的甜蜜,每次想到这姑娘,小同都会由衷的升起一股幸福感,真恨不得把她含在嘴里,捧在手心。 眼下自己丢了工作,温馨就是她唯一的心灵慰藉。当然,除了远在千里的父亲,林小同在大学里也有一帮真心的兄弟朋友,只是这帮朋友来自天南地北,现在读完了大学,也都燕归巢里,反倒是林小同留在了这孤单的易开市。所以,这温馨在小同眼里就更显的珍贵,既是甜蜜的情人,也是唯一的朋友。这几个月工作太忙没有时间陪她,正好今天大解放了,林小同准备给她来一个意外惊喜! 三个小时以后,小同出现在了学校的门口,手里提着一盒温馨最爱吃的精装糖果。迈入了这个阔别多月的校园。 走在校园的林荫大道上,林小同正憧憬着一会见到温馨的场景,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伴随着发动机的轰鸣声,瞬息而至!林小同赶忙向右一侧身! 嗑! 一架亮黄色的跑车从林小同的身侧离弦而过,车耳后视镜结结实实的撞在了林小同的小臂上,一路跑出五十米后,一个急停,留下一条浅浅的刹车痕。 林小同握住左臂,由一开始的麻木逐渐转为疼痛,轻轻甩了一甩,似乎没有骨折,只是软组织有一些挫伤。他淡定的走向那跑车,还没走到,便听见那车里传出一声骂咧:“妈的,真JB倒霉!厮儿,你过来!” 说完他用手一指侧光镜:“看见车耳朵上这一个黑点没有!你知不知道我要漆上这个黑点要多少钱!” 林小同来到车旁一打量,车里坐着一男一女两个人,女的暂且不管,驾车男子带着一个一个黑框蛤蟆墨镜,一身潮流的嘻哈装扮,短发造型张扬,额头一撮挑染的黄发格外耀眼。 看来是个富二代。 将自己的手机一掏出来,递给那黄毛,林小同微笑着说到:“还好我躲开了,你是哪个专业的,留个电话吧,如果我的手有什么事儿,也好打给你。” 那黄毛一听这话,竟然叫嚣出来:“你脑子有病吧?我这车,可比你这手值钱多了!你怎么不问问我这车有没有事?” 林小同收回了手机,忍了一口气:“这样吧,是你撞的我,但我这手应该没什么大碍。这事儿就算了,以后你开车小心一点。” 黄毛一见林小同气势软了下来,怪叫一声:“嘿,我说!那我这车怎么办?我……”就在这时,他身旁的女生轻轻拉了一下他:“算了吧,我们走。” 这声音极小,但是钻在林小同耳朵里,却响若天雷!林小同艰难的把目光转向了那女孩,瞳孔不由的一缩! 温馨! 他左手提着的糖果在刚才被撞的时候都没有松开过,但是此时,却无力的松开了……啪!那盒精装的糖果狠狠地跌在地上,摔了个七零八落。 让人绝望的并不是她坐在其他男人的车上。 而是在这大中午,这车是从校外往里开来的。 时间停滞在这几秒,温馨有些尴尬,说到:“小同……我……” 林小同猛地转过了身,不理会身后黄毛的叫嚣,头也不回向校外走去。午时的太阳并不能驱散这犀利的寒冷,反而刺得他有些眼痛,轻轻揉了一揉…… 发现自己已经流出泪来。 第三章 错落有致 天长地久,从不是一时冲动的后果。 海誓山盟,从未得半点清粥的见证。 “老板,请再拿件酒来!”林小同嘴里模糊的向着柜台喊道。 他已经不知道在这里呆了多久,眼见窗外已经悄然进入黑夜,而自己身边已经堆满了二十多个啤酒瓶。他喝了又吐,吐了又喝,如一滩烂泥一样摊在酒吧的角落里,让冰凉的啤酒流过食道的触感,温暖自己的内心。 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中,正盘旋着那些让人躁动的情歌。一天之内丢了工作跑了女友,真让人叹息道世事无常。这时,林小同不由想到那《骆驼祥子》里,祥子最后说的一句话:人,究竟该怎么活着? 这酒说来奇怪,平日里灌几瓶就倒,此时喝下去的每一口却都像是最强烈的兴奋剂一般,牵引着自己回忆那灿烂的过往、和憧憬的未来。 呜……呜……呜呜呜…… 终于,林小同轻声哭了出来。他掩着自己的脸,强制压着自己的绝望,可那泪水就像是破了堤的洪水,已然收拾不住了。 呜呜呜……啊……啊…………! 轻声的啜泣逐渐变得激烈,最后直接转为了嚎啕大哭!为什么……为什么!我把最好的自己都给了她,为什么啊! 这时,入夜的酒吧里逐渐人多了起来,林小同终于停住了泪水,再次叫来吧台的服务员:“再拿一件酒。” 那服务员有些鄙夷的看着眼前的这滩烂泥,说到“先生,咱们这儿都是先收费再上酒的,你看你都醉成这样了,要不咱们先把账结了?” “你,你说!多……多少钱。” “先生,您从下午到现在,已经消费了两件酒,如果再开一件的话,一共是五百四十元。” 林小同喝了这么多酒,形骸也有些放肆了,从兜里摸出一个钱包,将里面的钞票全都拿了出来,推到服务员身前吐出两个字:“拿酒。” 那服务员捏上钱一数,皱了皱眉:“先生,你这儿只有二百三十七块五,连两件酒都不够啊。” 林小同单手一指:“对了对了,我这儿还有俩钢镚!你都拿去,上酒吧。” 那服务员面色一冷,声音也变了味儿:“你到底有没有钱?没钱那就可是喝霸王酒啦!” 林小同靠在椅子上,突然笑了出来:“别说是霸王酒了,就是阎王酒,我都敢喝!” 服务员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径直向店外走去,一边走一边掏出了电话…… ………… 不出所料,没过多久酒吧里就闯进来两个光头大汉!那服务员向林小同方向一指,那俩大汉几步过来,也不和林小同多说话,架起他来就往外拖。到了酒吧街的后巷,再把林小同摔在了地上,紧接着就是一顿毒打! 酒后的神经本就是世上最好的麻醉剂,任凭他们怎么拳打脚踢,林小同只是本能的护住面门,其他的一概不理。 这俩大汉看来也处理了不少这样的事,很懂得拿捏分寸,既不把人打残了,手脚也竟是照疼的软的地方招呼,打了半天,两人终于停了下来,其中一个人开始搜林小同的身。 “妈的,真晦气!除了手机香烟身份证,啥都没了。”其中一个大汉朝林小同啐了口唾沫,收起了林小同的手机,将廉价香烟和身份证砸在了林小同的身上后,俩大汉便张扬而去。 呃啊!林小同在地上躺了几分钟,勉强翻身站了起来,像一只打架受伤的流浪狗一般,歪歪扭扭的走出了后巷。 这时的酒吧街,正是人声最鼎沸的时候,七彩的霓虹灯渲染着灯红酒绿的氛围,性~感的女郎们勾挑着蠢~蠢~欲~动的虚妄。林小同刚走回酒吧门口,两道刺眼的的远光灯就迎面闯了过来,照得林小同一个激灵,腹中翻云覆雨向上涌。两眼一闭,便吐了出来。 呕~~…… “妈的,我的车!”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传了过来。 经历了一场痛哭,一阵毒打和一次呕吐,林小同的酒已经醒了大半,抬头挡住远光灯一看,眼前这车正是那黄毛的跑车座驾!里面坐着黄毛和一个女子,只不过已经不是温馨了。 黄毛推门下车,嘿!这不是中午那小子吗?冲过来就是一脚猛踹,狠狠蹬在了林小同的腰上,口中的叫嚣更加了几分:“草泥妈!又是你,好狗不挡道,你居然吐我车上!看见这儿了吗?这儿,这儿!还有我的轮胎,全是你吐得屎,给我擦干净!” 林小同沉默无语,伸手将跑车前安全杠上的两处飞溅的污点擦了一下。起身就要走。 那黄毛不依不饶,过来又是一推:“我说话你没听见啊!妈的还有轮胎!拿衣服给我擦干净!” 林小同背着他,受这一推后深呼了一口气。他直起腰,准备继续迈步离开,只是嘴角抽~动了两下…… 黄毛哪肯罢休:“妈的想走!”两步冲上前来,伸手就要拉林小同的头发,就在他手就要触碰到林小同的时候,一声惊雷般的怒吼灌进他的耳朵。 “混账!!!” 林小同猛地转过身来,随着他一起转过来的还有他青筋乍起的拳头,拳头迎风放大,对准了身后的黄毛面门,用尽全身的力气轰了下去! 那黄毛根本来不及挡,这一拳便扎扎实实锤断了自己的鼻梁,瞬间那眼泪鼻涕唾沫一股脑全涌了出来,脑袋嗡的一声,已然不知道自己老爹贵姓! 林小同趁势往前一扑,双~腿压住那黄毛的腰眼,甩开两条膀子就开始往下抡! 挡住脸就打脖子,挡住脖子就打胸口,挡住胸口就照着面堂再打!拳头如暴雨一般将身下的黄毛淹没,没有给他半点喘息的机会。 足足这样打了一分钟多钟,黄毛由一开始的疯狂挣扎,到后来的无力扭动,最后直接瘫在了那里,一动不动。 终于,林小同停了下来望向身下的黄毛。只见他的整个脑袋,仿佛一锅红油麻辣烫倒在泄~了气的皮球上,模模糊糊已经看不清面貌了。轻轻一探鼻息,人已经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了。 一瞬间,林小同清醒了过来,他起了身子,活动了一下已经毫无知觉的双手,理理衣服,冷眼一扫围观的一大帮人,不由得让众人往后退了一步。那破烂肮脏的衣服,满身是伤的身体和赤红的双眼,简直如疯魔一般,那里有人敢上来劝! 走! 林小同甩开步子就冲向最近的一个地下人行道,步子由一开始的大步流星,变成碎步小跑,演化成了全力的奔逃!因为他此刻清晰地知道。 闯祸了! 这黄毛虽不知道什么来头,但凭他的嚣张气焰和拉风的跑车就能知道,这黄毛的家底肯定十分了得,而自己刚才,似乎……仿佛……好像……活生生把这家伙打死了! 林小同浑身战栗起来,心中一阵后怕!眼下正是九、十点钟,城市最热闹繁华的时候,林小同只感觉身边飞速而过的每一个人都直勾勾地盯着他,那眼睛里仿佛都写了三个字:抓~住他! 往人少的地方跑!林小同不敢停下自己的脚步,思索了一下……对了,河边! ………… ………… 将自己最后一支烟轻轻掐灭,林小同走向了这条静谧的北冥河。 这六七个小时里,他就躲在这北冥河畔的小角落里,思考了很多很多。 人究竟该怎么活着? 或者说……人,为啥活着? 从前林小同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而现在,他却找不出一个。他已经没了朋友,没了女人,甚至连自己的廉价小屋,自己都不敢回去了。有钱人受了这么大的气,无论是明的暗的,不弄死自己,他们是绝不会善罢甘休的。自己远在千里外的父亲,却成了自己最大的牵挂,但只要自己一回去,那肯定会连累自己的父亲一并受罪。 这一刻,林小同只觉得什么都没了意思,说是绝望却胜似绝望,整个世界就好像一个越缩越小的笼子,自己就快要被挤死了。 看来往前王后都是一个下场,倒不如自己选择还有自由。 林小同面色平静如水,望向了眼前的北冥河,深深叹息一声,就要越过防护栏。 突然,他发现自己的右腿竟然动不了了!不仅仅是右腿,甚至整个右边身子都如同瘫痪了一般。他能明显的感觉得到,自己的两个嘴角,开始奇异的往上弯曲,眉头也微微地倒立起来,只感觉自己无法控制的说出了一句话: “桀哈哈哈哈~你死了……我怎么办?!” 是林天泽!他竟然在自己不动情绪的时候出现了! 今天一整天,自己的情绪波动都非常的大,很可能对于林天泽的束缚,已经让他找到了空子。 “我死了,你和我一起死,如果你在酒吧不出来,我也不会像一个过街老鼠一样,落到这步田地。”林小同叹息道。 “呵呵~这世界,不是你吃人,就是人吃你。如果你就这点出息,你要死,可以,我帮你!但是,我得活着!”说罢,林小同只看见自己的右拳,以一个奇异的角度挥来,狠狠地砸在了自己的左腿上,瞬间,脑子里一阵刺痛,自己的左腿一软,就失去了控制! 他居然在争夺身体的控制权!而此时,自己只有腰部以上的半边身子能动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这个魔头控制自己,他已经不知道带来了多少祸事,害得自己走投无路,如果将他留在这个世界上,不知道要造出多少罪孽! 想到这里,林小同左手抓~住防护栏,控制着左半边身子用尽了力气翻了过去。然后用左手向后防护栏一推,眼看着自己就要跌入北冥河中。 “妈的,别找死!”林天泽怒叫一声,在跌下去之际,快速用右手攀住防护栏旁边的岸岩,就这么一只手吊在河边,口中还疯狂的吼叫:“我现在就灭了你!”说罢,控制着自己的左脸颊,狠狠撞在石壁上。 一瞬间,林小同再次沦丧大半阵地,只有自己的左臂还在自己的控制之中。但即便这样,他还是驱使着自己的左臂,伸向那攀在岸岩上的右手。 他要把林天泽的手指头一根一根的掰开! 一根…… “妈的!林小同,你是不是男人,这么怕活着!” 两根…… “别掰了!我消失,行了吧?上岸以后你再也见不到我!” 三根…… “林小同!你就是个懦……” 最后一字还没有说完,林天泽的两指已经支撑不住自己的重量,跌落了下去,在落下去的最后一刻,终于解放了的右手一拳打在了自己的左肩上,一瞬间,林小同终于完全丧失了自己的控制权,陷入了无边的黑暗。 噗通! 随着这一声入水的声响,时间也走到了夜的尽头,身边极致的黑暗一瞬间爆裂开来,那极东的远方,光明以千军万马之势奔袭而至,霎那间,整个世界重新有了颜色。 在这拂晓时分,一位晨练的大~爷沿着河道,跑了过来…… 第四章 紫色骷髅 清晨,六点零八分。 一辆救护车撒开了油门在空旷的马路上飞速奔驰着。车内充释着各项心电仪的滴滴声和医生护士的抢救声。 “血压!” “无。” “心跳!” “无。但一分钟之前确定还有吞咽反射。” “准备人工呼吸!” 说罢,一个医生快速摘下眼镜,深深喝入一口空气,开始对林小同进行人工呼吸。 三十秒后,没有效果。 “准备心肺复苏术!” 医生额头已经冒出了汗珠,双手压在林小同**的胸膛上,有规律的用力搏动。但林小同渐渐冷却的身体却让他感觉到,似乎已无力回天。 我可以救他!医生反复告诉自己,侧过脸对着前窗大喊:“司机,你给我开快点,他还有救!小林!准备车载心脏起搏器!” 那司机听了这一声命令,也知道人命关天,右脚往油门一蹬,整辆车就如一条公牛被点着了尾巴,发了疯一般往前窜出一大截。 而前方正是一个十字路口,在距离路口还有六七十米的时候,绿灯开始闪烁了起来。一瞬间,司机做出了几个动作,先微微踩了一下刹车,又快速收回了脚,猛地再次踩向油门! 妈的,煞什么车!加上黄灯,我能冲过去!小伙子,挺住啊! 眼见身前的黄灯已经完成了自己最后的任务化作一段猩红,身后传来心脏起搏器摩擦时滋滋的叫声,自己也顺利的冲到了十字路的中心。 就在这时,一个更大的声音,像巨大的丧钟一般从自己的左车窗传来! 一辆满载沙石的庞然大物呼啸着从左方冲了过来,那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 轰! …… …… 我,死了吗? 林天泽站在一个广袤无垠的空间里,四周翻滚着血色的红云。抬头一个烫金的牌匾,上面书写着三个古篆大字:轮回司。 还真有这样的地方!林天泽说不出的震惊,无神论已经根深蒂固的他,一下子还接受不了这样的场景。 林天泽的脸色阴沉,沉默了半晌,嘴角竟然再次奇异的弯了起来。 “桀~哈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哈!林小同,你想让我死,哪知道我还能闯入轮回,卷土重来?”林天泽抬头对着虚空之中边笑边吼道。 “来到这儿还能笑出声来的人,老婆子我还没见过啊!”一个突兀的声音乍现在耳旁。 林天泽一转头,一个老妪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自己的身旁。 但见这老妪身着一件灰色的布衣,花白的头发散乱地盘成一个发髻,满脸的褶皱下,干瘪的嘴露出两颗缺牙,手拄一根槐木手杖,杖上挂一盏青黄的破灯。 “咦?来到这儿难道就该哭吗?”林天泽丝毫不惊,有些玩味的望着眼前的老太婆。 那老太婆皱了皱眉:“虽然不知道该不该哭,但似乎所有人见到了我,都会哭!”那她声音既像飞虻的鸣叫,又像铁器的刮音,实在难听至极。 “看来你也没见过多少人嘛……那你又是谁?” “孟婆。” 林天泽轻轻一提眉,虽然他已经猜到,但这丝毫不减他的傲慢。 “还在人间的时候,就听人常提起你的大名,你那孟婆汤怎么做啊?教教我呗!” “人间?呵呵呵呵~~井底之蛙!你虽然是人身,但可并非来自人间啊!”孟婆淡然回应道。 林天泽有些诧异:“不是人间?哈哈哈,老婆子,我那世界里灯红酒绿,车水马龙,飞船都去调戏嫦娥了,不是人间,又是哪里?!” 孟婆冷笑一声:“畜生道!” “畜生道?” “呵呵,真正的人间道,仙气萦绕,钟灵景秀,兽可苦练成精,人可白日飞升!哪是你那个丝毫没有灵气的畜生道可以相提并论!你那是下三道!” 林天泽冲上前来:“你说什么!” “哼,世间六道轮回,分上三道和下三道,上三道‘天’、‘阿修罗’‘人间’;下三道‘地狱’‘饿鬼’‘畜生’。那上三道住着德缘深厚,法力无边的仙人佳客。下三道里的‘地狱’‘饿鬼’之中也有神通广大,十恶不赦的牛鬼蛇神。但惟有这畜生道,呵呵……不仅无丝毫灵气不可修进,而且蛇虫鼠蚁,飞禽走兽愚昧至极,你自己好好想想,你那方世界,除了畜生,还有什么!” 这孟婆口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把利刺一样捅入林天泽的心窝。 不是人间……下三道……畜生…… 作为一个人的高贵,哪里能接受这样突然的说辞!一瞬间,原本高高在上的万物之灵,变成与蛇虫鼠蚁一样的畜生存在。纵使林天泽心智非常,也不免有些呆滞。 “那……那我为什么当初,会堕入畜生道?” 那孟婆一舞大袖,不知怎的摸出一个碗来,碗里黑糊糊一团稠液递到林天泽身前说到:“自己看。” 接过碗来,入手好似无物,林天泽提眼往里探看,就见这黑乎乎的稠液一阵旋转,平复之后浮出一段画面…… 眼前是一片黑压压的军队,人山人海、无边无际。 正当中一个将军,金翎飞冠,披红带甲,正仗着剑,默默冷视着四周。 “报~~~!将军,战俘人数已统计完毕,共计十八万三千二百人,请您定夺!” “…………杀。”那将军闭上了眼睛,手指将佩剑捏得咯咯作响。 “不可啊!将军!”身旁一个文臣拱手来劝。 “有何不可!这世间狗咬狗,人吃人!我就是扒皮抽筋,堕入地狱,也要灭了他大梁全国,以报血仇!再劝者,斩——!”最后一声嘶吼出来,引动全军呐喊。 只见这将军纵身一跃跳入俘虏中央,拔出了自己的佩剑,瞬时光芒四射。那剑上散发着青金色的鸿光,一剑斩下去,地上竟裂出了七八米长的沟壑! 霎时,天地一片血红…… …… “你在人间界一举坑杀了十八万三千二百人,死后阎王判你堕入下三道三千六百世,此刻,正是你第八十一世。好了,下一世你依旧去那畜生道里,现在将这孟婆汤喝了,速速投胎去吧!”这孟婆出声催促道。 众所周知,这孟婆汤最大的奇效,就是让人醉生梦死,忘却前世今生。一喝下去,即便是刻骨铭心,也忘得一干二净。 “我不喝!”林天泽一口咬定的回答道。开玩笑,这孟婆汤一喝下去,将记忆洗的干干净净,分明就是另一种形式的魂飞魄散! “八苦不尽生不悔,一入轮回皆叹嗔。小子,这可由不得你了。”说完这最后一句,那孟婆微微举起自己的法杖,快速地向下一跺。林天泽手中的碗便奇异地悬了起来,对准了林天择面堂猛地一歪,一大口汤液就灌入了他的口中,饶是林天泽反应得快,也喉头耸动咽入了一小点儿。 “我……”话还没说完,林天择只觉得天旋地转,魂魄里一股青丝趁机窜出,化作林小同的模样,摄入虚空消失不见,林天择只觉得迷迷糊糊,只想痛快闭了眼睛…… ………… 六点一十五分,十字路口,救护车后舱内。 呃吸~~ 担架上的林小同猛然坐起,用尽全身地力气吸入一口新鲜空气。 望向周围横七竖八的几具尸体,思绪终于落于现实。 我,居然回来了! 第五章 落霞孤鹜 我怎么会回来了? 林小同忍住剧烈撞击后的疼痛,整理着自己的思路。 轮回司里的场景还历历在目,虽然当时支配自己的是林天泽的人格,但是自己依旧能够感知到那时的一切。 他也曾绝望地以为,自己再也出不来。 但是莫名其妙的是,当林天泽饮入孟婆汤后,自己居然……还阳了! 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双人格? 按照灵异的说法,人有三魂七魄,肉身一死,魂魄往生。那么自己如果是双人格,是不是自己也就有着两个灵魂?北冥河中,自己是被完全压制的情况下溺死的,那么,很可能往生的灵魂,就只有林天泽一个! 看着身边的急救仪器和心脏起搏器,不由让人联想到,在轮回司饮下孟婆汤的时候,林天泽的灵魂压制瞬间溃散的时候,灵魂一分为二,原本另一个灵魂肯定是魂飞魄散的下场,但刚好阳间的自己在被实施急救,就这样,鬼使神差之中,自己居然活了过来! 这绝不是梦,思考了各项可能性,只有这一个能够说得通。而且自己和林天泽一起喝了孟婆汤,但自己居然没有失去记忆,那么很可能那林天泽的记忆同样没有消失。 经历了这么一遭,林小同心中感慨万千,生前求死的那种绝望,也被新灌入的世界观所完全掩盖。原本自己以为,如果死了,一切就一了百了,哪知这人死了竟然是另一段苦难的开始,即便自己再入轮回,这孟婆汤,对自己管不管用还要两说!这苦难非同寻常,别人死了还有可能去上三界逍遥,自己死了,不仅不能去那上三界,反而还要在那下三界受尽万千折磨轮回三千多世!三千多世是什么概念?就算是一天轮回一世,也要整整轮回十年! 虽然不知地狱道和饿鬼道的情形,但一想到自己变成一只任人宰杀的猪,或是一只会吃屎的狗,林小同就感觉不寒而栗。轻轻摊开自己的双手,林小同第一次认真感受着身边的色彩,声音,气味,触觉和独立思维,才发现,重生为人竟是如此深沉的幸福! 活着!无论如何我得活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如果连烟消云散都做不到,那么我只能求一个不灭永生。我林小同生此二十余年,除了林天泽的出现,可以说这半生是问心无愧,凭什么让我为那百世之前的因果而受万重罪!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林小同没有发现,此时,林天泽的那一丝狠辣已经悄然融入了他的骨血。 理清了思路,林小同开始注意起身边的一切。 自己在一辆侧翻后的救护车里,腰上的一根安全带,把自己固定在担架上没有受到过重的撞击。车里横七竖八躺着几个头破血流的人,透过碎裂的车窗,可以看见窗外破晓的光亮和静谧的街道。 轻轻动了动自己的身体。 吸! 林小同疼得倒吸一口冷气,只感觉自己整个身子仿佛被压路机来回碾过二十多次,无一处不疼! 不行,我必须得爬出去! 解开系在身上的安全带,林小同顺着车完全变形的侧门就要爬出去,就在这时,他眼睛落在了身边那个死透急救医生的衣服上,那里有一个裸露的钱包。 林小同思考了一下,抓住了这个钱包,一步一步慢慢爬出了救护车。 刚爬出救护车站起来,便感觉头晕目眩,差点一头又栽下去,车外几个零星的路人正对着这边指指点点,一个穿着环卫服的大妈正听着电话向话筒里说着这儿的情况。一见到竟然有人爬了出来,立马上前来关切地问道:“小伙子!你没事儿吧!” 林小同轻轻摇了摇头,一只手遮掩着面部,加快步子,一瘸一拐的朝远处走去。 “哎,小伙子,你别走啊!” 林小同不理会后面的呼喊,没过多久就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 林小同越走越快,越走越急。因为他知道,他把黄毛杀了,到现在已经过了八九个小时,就这个时间点,全城起码三分之一的警力都在找他,而且说不定黑道里找他的人会更多!而现在要做的,就是思考怎么跑路。 摸了摸身上的两样东西: 钥匙——难道你要我现在回家自投罗网? 身份证——拿出来就是死路一条! 顺手将这两样东西丢在最近的垃圾桶内,林小同掏出了他刚才顺走的钱包,一打开让他惊喜了一下,里面竟然满满塞了一叠人民币!一数,八百六十五元。 把钱收好,林小同同样将钱包一丢。看了眼自己身上血污遍布的衣裤,两眼一转,转身钻入一条贫民小巷之中。 这贫民窟的小巷,有几个特点:一是房屋矮小,大多是平房或小楼;二是小道东坡西拐,四通八达,只要认准了方向反而比大道更加快捷;三是这平房里的人家晾衣服,通常只晾在外面…… 林小同找了一个小胡同,往里一瞧,果然,几根粗黑的晾衣绳上,玲琅满目的画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花花绿绿的好似一道风景一般。但林小同却挑了一件老旧的粗布工衬衣,因为他知道,这个时候,花俏等于作死! 变装之后,他将原来的衣服几下撕成了布条丢入垃圾桶里,埋头走出了小巷。 现在去哪?林小同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去车站,能走多远走多远。但估算了一下现在的时间,正是人烟稀少的时候,那车站严加防范,正等着他入瓮呢!看来要选择第二个方案了,自己虽然换了衣服,但模样还是没变,如果做些“易容术”再上路,危险将会大大降低。 第一站,林小同一路摸到了清晨的天桥脚下。 这天桥文化也算是个民俗珍宝之一,一到清晨,这里聚满了各式各样的民生活动,大多是老头老太太自发的。些有的专心致志下着象棋,有的三五成群打着桥牌,有剪头刮胡的,也有掏耳擦鞋的,还有的老太太结在一起随着小音箱扭扭秧歌,包子稀饭,豆浆油条,配着吆喝,好不热闹。 “大爷,剪个头!”林小同也不客气,一屁股坐在一张剪头椅子上。 师傅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为林小同铺上一张白布问到:“小伙子,你这年纪的来这儿剪头可少啊,瞧你这头发挺长,准备剪成什么样的?” 看着自己时髦的中长发型,林小同吐出几个字:“明天去当兵,板寸。” …… 第二站,林小同悄然来到了一所中学旁边。 八点钟正是上学的时候,学校门口的各类也在这时候迎来一个小高峰。林小同寻寻觅觅,既不进打印店,也不买文具盒,而是藏在一个角落焦急地等待着。 终于,快九点的时候,一家店终于开门了,上面写着:光明眼镜。 “老板,我买个镜架。” 那老板满脸堆笑:“呦!您是要哪个价位的呀?我们这里有刚推出的新品镜架,防摔不变形,打折下来只要四百八!” “来个一百块左右的。我不近视,就是带着玩儿。” 老板脸色一冷,从角落的箱子里拿出一副老土的眼镜递给林小同:“一百四,加平光镜片给你算一百八。” 林小同抽出两百块递给老板,老板刚要接过来,林小同手突然一缩,极为尴尬的补了一句:“能少点不……” …… 早晨十点四十五,易开市火车站。 林小同从一辆大巴车上下来,不到半厘的板寸硬硬地竖起,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了很多,一副硕大的平光眼镜挡住自己小半张脸,凭添了几分文质的气息。破旧的布衬衣看起来非常普通,除了眉梢和眼角的还有几处伤口之外,仿佛变了一个人一般。望着车窗反射出自己的样子,这整一个从乡村来读书的穷酸大学生啊! 深呼了一口气,他望向人潮拥挤的车站门口,提步走了过去。 第六章 陆行鸟飞 无论哪个城市,火车皆代表着混乱的是非之地。品书网 这里人潮涌动,鱼龙混杂,站在运输的角度上,它是全国交通的中流砥柱;站在生活的角度上,它是城市灰色人群的的集散中心。 林小同刚一踏入这块地界,便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嘈杂。 轻轻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林小同埋头融入其中。他注意到一下车就有十几双眼睛盯住了他,不免加快了一些步伐。这时,一个黝黑的中年男人径直向他走来,林小同心弦一紧,做好了只要情况不对,就夺路而逃的准备! “小哥,去哪儿啊?我这而有票!”那男子谄媚的说到。 “不去哪,有票了。”林小同低声说道。 那男的一滋嘴,悻悻地走开了。 呼……原来只是单纯的黄牛党。 就在这时,一股蒸笼的香味扑鼻而来,林小同转头一看,好一笼刚出炉的灌汤包啊!只见气雾中是个简单的食摊,刚出盅的一个个小包子晶莹剔透,蓬松柔软。小摊老板麻利的将包子装成一袋,送给了一个肥胖的顾客,那胖子也不客气,抓起一个来就吃起来,浓浓的汤汁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林小同只听见自己的腹中咕咕咕咕的叫唤,不禁猛咽了几口唾沫! 自己从昨天到现在,除了酒,那是粒米未进啊。原本早上在天桥和学校门口可以吃点东西,但一来用心思考着逃跑计划,二来就在赶时间,而且多接触多危险,自然想着忍忍就过去了。可这一刻,突然意识到一会儿说不定要坐长途的车程,那可没有时间再吃东西。脑海中的原则,不由就这么放了一放。 “老板,来一笼肉包子。”林小同走到摊前压低了声音说到。 “好~嘞!”那老板熟练地装上包子,递给了林小同。 “多少钱?” “包子六块钱一笼!”老板笑呵呵地说。 林小同从兜里摸出钞票,皱了皱眉,递出一张20元。 那老板收了钱,在腰上的围裙里翻了半天也皱了皱眉:“呦,刚才把硬币和零钱都退走了,您等等,我找邻家换几张一块钱。” 说完,那老板就朝邻家的炸饼店走去。 三十秒过去了……林小同手心已经捏出了汗,但那老板似乎还没有把钱找来。 算了,十几块钱,这一刻,时间就是生命。 林小同决定不等那老板退钱,转身走了。哪知刚走没几步,身后传来了一声响亮的呼喊: “嘿!小伙子,还没找你钱呢!” 身边行人贩客全都将目光聚焦在了林小同的身上,一瞬间,林小同感到身上的每一根汗毛都竖了起来!但可能是因为过于紧张,他不仅没有回头,反而脚步更加快了几分。 这时,一双阴毒的眼睛注意到了林小同,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匆匆而过的人后,立马掏出手机,翻开最近的第一条彩信,认真对比起来。之后三步并作两步,跟在了林小同身后。 …… 虽然来到了火车站,但这火车林小同是绝对不会选择坐了,现在中国整个铁路运输系统都采用了实名制的购票方式,想要买票,就得拿出身份证!为了保险起见,自己绝不会采用这样的方式。 他的真正目标不是火车站,而是每一个火车站都要搭配的客车站! 没几分钟,林小同赶到客运站边上的售票大厅。排上队伍没多久,就来到了售票窗前。 “您好,请问到哪里?”卖票的是一个相貌甜美的小姑娘,正盯着电脑屏幕等着林小同的回答。 “额……你好,买十分钟后最快出发的4辆客车的票,一辆车一张。”林小同组织了一下语言,压低了声音将这句话说了出来。 那售票姑娘愣了一下,转眼盯着林小同,发现对方那张布满伤痕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也恳切地看着她。“好的,请稍等。”她手指悄无声息地在键盘上轻轻一切,一张全省的通缉名单就出现在了眼前,里第一排第一列,赫赫出现了林小同的照片,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林小同只看见这售票员在键盘上轻盈的敲击着,时不时看自己两眼。 突然,那女孩开口说道:“最近的四辆客车的终点站分别是余秀县、培荣市、恒安市和丰茂村,一共六百二十五元,确定购买车票吗?” 林小同急忙从兜里掏出钱来,数了一数,留下二十八元塞回兜里,将剩下的钱推往售票盒中,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的手竟然有一些颤抖。 那女孩理好钱在键盘上一敲,打印机里滋滋滋打出四张票出来,正当她将票递往售票盒中的时候,林小同也伸手进去取,一扯之下,竟然没扯动!一抬头,正迎上女孩直勾勾的目光,瞬间林小同僵在了那里。 “因为您买的票较多,规定里需要您出示一下自己的身份证明。”女孩突然说道。 听到了这一句林小同轻轻把手一撒,强行让自己平静下来轻声说到:“如果你要我的身份证,这票我可以不买了,但我想说,我做的事,问心无愧。” 正要转身离开之际,只听见耳后竟然传来那姑娘天籁般的声音:“请收好您的票,旅途愉快!下一位!” ………… 出了售票大厅,林小同只感觉自己浑身都被冷汗浸湿了,刚才那姑娘在电脑前对比自己的神情历历在目。想到这里,林小同只觉得自己是在和时间赛跑,不由越走越快。 就在他将要进入入站口的时候,一个瘦小的身影拦住了他。 “哟!这不是柱子哥吗?你怎么到咱易开来了!”说话的是一个矮小的青年,一边说,一边将手强硬的搭在了小同的肩膀上,并生出一股力量将他往出站的方向带。 我根本不认识他!一瞬间,林小同的脑子如一个高速运转的计算机一般,思考着各式各样的可能性和处理方法。推开?不行,他现在最怕引人注目。跟着他出站?那和自投罗网有什么区别?他知道自己现在出不得半点差错,只要留下一丝破绽,那就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一秒钟之后,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只见他右手高高扬起,同样用力地搭在了那瘦子的肩上,口中还欢快的叫了一声:“这不是猴子吗?实在是太巧了!来来来,咱们这边儿说!”话音刚落,林小同腰一用力,硬生生将那猴子强行扭转了方向,朝着火车站边缘的的一个后巷里走去。同时压低了嗓子那猴子的耳畔说道:“昨晚可不是我杀的第一个人,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想活命,别说话。” 到了后巷的一个无人处,林小同把这猴子往墙壁上一扔,冲上去是一个飞踹! 他凶神恶煞的对那猴子说到:“小子,你说你发现我,报个信儿就完了,结果你居然还敢上来和我搭话!你这是逼我灭口!”说完他照着猴子脑门又是一脚抽射! 如果说刚才这猴子还有一丝侥幸的话,这下可真是万念俱灰了,只见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涕泪横流地说到:“大哥……大哥!我被钱眯了眼,看见你要走了就过来想拖点时间,这样好不好,我没看见你……根本不知道你这个人,您放我一条生路!我……” “费什么话!要活命手机钱包丢地上!转过身去!”说完林小同双手也没停下来,立刻把自己的长袜脱了下来,先用一只将猴子的双手反绑在了旁边的水泥管上,再用另一只捏成一一个球,狠狠塞进猴子的口中。 做完这些,林小同眼光里流露出一丝狠厉,这猴子明显就是个零散小喽罗,既然他已经见过自己的相貌,那如果现在下手把他杀了,未来会省下很多麻烦,否则…… “呜呜~~呜呜呜呜呜~~”那猴子眼见林小同神情不对,立刻呜呜的求饶起来,眼泪鼻涕混在一起,做着最后的挣扎。 最终,林小同眼里的凶狠慢慢退了下去。他,下不去手……捡起地上的手机和钱包,留下一句话:“如果我被追上了,但没死……”他也不把话说完,而是转身走掉。 …… 遇见猴子到现在这段时间看似漫长,实则发生不过五分钟。买票时已经说了车会在10分钟之后开,林小同不由加快了步伐,经历了这么两出,他只感觉自己仿佛身在一张天罗地网之中,再不抓紧时间,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了。 速速来到进站口,林小同递出了自己的票。 “动作快点!只剩去恒安的还没开车!”检票员提醒到。 还来得及!林小同快速的接过自己的票,一个小跑冲向客车站台,在一辆写着“易开——恒安”的客车车门即将关闭之际,终于蹿上这辆大巴。 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刚坐下,汽车已经发动了。长舒一口气,林小同内心不由呐喊道:我终于逃出升天了! 然而喜不过几时,在路过入站口的时候,林小同绝望地看到,远处的检票点,一群痞子已经集结在了那里,道路上也多了一辆警车,正张牙舞爪地闪耀着警示灯…… 第七章 病入膏肓 林小同伸出双手,在自己的脸上大力地搓揉了两下。即便发动机嘶吼着愤怒的轰鸣,林小同依旧能够听到自己“咚咚咚咚”的心跳声。 他开始将车上的每一个人都注视了一遍,除了一个像恐龙一样的乡村姑娘,在挖着鼻孔对自己笑之外,整个车厢里并没有任何的异常。至少,在这辆车里,他是暂时安全的。 打开猴子的钱包,把里面的一百多块钱揣好,林小同又摸出猴子的手机。 快速翻开他的短信,点开置顶的第一条彩信,林小同手一抖,差点让手机掉了下去。 彩信里字数不多,但仔细看完后,林小同只觉得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重锤敲击在自己的心里: 《左三爷的邀请函》 初丧犬子,悲痛欲绝,是以寻一旧友,方可寥慰伤痛。 友名:林小同,23岁,身高1.78,山海省桥西村人,普通话口音。八小时前于易开市酒吧街走失。 如有发现此友,左某做以下悬红重谢。 提供可靠线索,三万。 请来休息,八十万。 请来喝茶,一百万。 如有发现请拨打以下电话:XXXXXXXX 2016年12月7日6点13分 (随文配上林小同本人近照一张) ———— 全文简练明确,却透着一丝冰冷。那句“请来休息”意思估计是杀死后带回来,而“请来喝茶”定然就是活捉。一百万呐!这不知要引来多少亡命之徒的千里追杀。林小同一来震惊于自己的处境,二来也震惊于这左家的势力,短短八个小时的时间,立马收集到了自己的详细资料,并且迅速传播到了全城的势力之中,最起码这不入流的猴子是收到了。 那照片上自己的形象和现在的模样已经大相径庭,林小同现在能做的就是尽量使自己不要慌乱,而是翻开猴子的通话记录,在最近的一个去电中回了一条短信: 哥,我瞎了眼,那人就是个穷学生,不是三爷要找的人,您大人有大量,可千万别和我计较啊! 回完这则短信,林小同又编辑了一则短信: 爸,我杀人了。 事出有因,身不由己。现已基本安全,但有人追杀。您在三个小时之内必须离开桥西,否则会受大苦,千万保重。 将这两条短信发送出去以后,林小同关上手机,拔出手机电源,撇烂电话卡,打开车窗朝窗外一丢…… 做完这些事,大巴车也摇摇晃晃上了高速公路,林小同的心终于暂时落了下来。距离目的地恒安市莫约还有5、6个小时的路程,林小同只觉得倦意上涌,从昨天到现在自己精神高度紧绷,这一松懈下来,那眼皮就像挂了个大大的秤砣,一闭上,就恍恍惚惚昏睡了过去。 ……………… 不可能!我一定是在做梦! 望着眼前遍布的红云和头顶上烫金的大牌匾“轮回司”,林小同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妈的,我怎么又回来了?不,这感觉太熟悉了,这不是梦,我是的的确确身在轮回司之中! 难道,阳间的我已经死了?不对啊,即便我在车上遇到了什么危险,那我也肯定会惊醒过来。林小同环顾一周也没有找到那孟婆的身影。一时手足无措起来。 突然,天地间的红云翻滚,虚空中浮现出六座灰暗的大桥,那桥破破烂烂,以轮回司为中心向周围六个方向延伸,绵绵千里,无边无际。每个桥头有一块立起的石碑,分别写着: 奈何桥——畜生道 奈何桥——饿鬼道 奈何桥——地狱道 奈何桥——人间道 奈何桥——阿修罗道 奈何桥——天道 这时,天空中轻飘飘落下来一张鹅黄色的纸片落在林小同身前,林小同接过来一看,纸片上苍劲有力地写着: 轮回判书 魂魄林天泽,原判堕下三道,共计三千六百世,现第八十一世,法则自然,循环往复,判转生至畜生道,生为拉沙热病毒。因果结——成功入侵细胞,完成病毒繁殖。 崔珏判 啪!林小同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仿佛整个天都塌了下来。我竟然……没有逃脱轮回……带着记忆……来投胎了。 林小同越想越怕,反复看着手里的判书。崔珏?不是地府的判官吗?病毒?人还能转生为病毒?因果结是什么?一大堆疑问盘旋在林小同脑子里,本以为自己逃过一劫,已经成功还阳,结果依旧逃脱不了轮回的下场。 终究,林小同接受了现实,既然有六个方向,自己何不试一试去往上三界?林小同迈步,一脚踏上了写着天道的大桥,这桥上一开始倒还平平坦坦,可走着走着就不对劲儿了,前方赫然出现了一处鸿沟断裂,根本无法通行。回到起点一试,那阿修罗道和人间道皆是如此。 看来世上确实没有这么便宜的事,林小同只好老老实实踏上畜生道的大桥,向前走去,这桥越走越长,越走越窄,最后,仿若时空穿梭一般,林小同进入一个光点,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 如何形容林小同此时的感受,只能用这两个字——恐惧。因为自己似乎真的,变成了一个病毒! 他想睁开眼睛,但是他没有眼睛。 他想放声嘶吼,但是他没有口腔。 他想竭力逃走,但是他没有四肢。 他没有头没有脚,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古时候吕雉发明了“人彘(即人棍)”,现在他终于能弄懂当时受害人的感受,那是一种暗无天日的绝望与无奈。 好在自己还有唯一一个可以自由驱使的肢体,那就是自己浑身上下随意舞动的一根根鞭毛触须!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什么样的一个环境里,他感受不到温度和光照,那种无助让他想要哭出来,可他忘了自己根本分泌不出眼泪。 算了吧,自生自灭吧……看来已经无力回天了……林小同绝望地想到。 正当他随波逐流,不知度过了多少时分的时候,突然,意识之中突然浮现出了那晚北冥河边,林天泽留给自己说的最后一句话: 林小同,你就是个懦夫。 不,我不是懦夫!我要活下去,肯定还有希望。对了!因果结!那判书惜字如金,最后一句,成功入侵细胞,完成自我繁殖,绝不是随便说说,很可能就是这病毒了却因果的关键所在! 有了目标就有了动力,林小同开始适应起自己这个的新的身体。试着舞动了一下自己的鞭毛触须,林小同便将所有的触须有规律的挥舞起来,用自己微弱的方向感,朝同一个方向游去。 不知游了多久,林小同终于触碰到了一个东西!用触须仔细探索了半天之后,林小同失望地发现,这不过是另一个病毒罢了。 等等!正当林小同要离开病毒游走的时候,他赶紧用触须死死勾住了这个病毒,并且全身都攀上了那病毒的身体。因为他想到了一个赶路的方法,如果这个方法可行的话,那他的速度将会大大的增加! 这个方法就是弹射!自己这么游不仅速度慢,而且格外消耗体力,现在他已经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力量正在逐渐的消退,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遇到细胞? 拿定了主意,林小同便将身子紧紧贴在那病毒上,调整了一下方向,全身鞭毛先是一缩,紧接着向后用力地一撑!林小同只感觉自己快速地飞窜出去,配合着自己触须的规律滑动,有效! 就这样,林小同如同一个跳动的精灵一般,开始在病毒之间弹射起来,整体速度直接提升了近二十倍!可是唯一的遗憾就是,他遇到的都是些种类不一的零散病毒,不知道多久才能遇见一个细胞! 渐渐的,林小同发现,自己遇见“跳板”的频率开始越来越快。几乎刚弹出去没多久,就会遇到另一个病毒。直到后来一次,他弹射出去后,发现自己不再是遇见单个的病毒了,而是一片病毒的海洋…… 这里怎么这么多病毒?林小同费力摸到了病毒之间,仔细地感受着它们的动作。发现它们几个锁成一团,疯狂地在往自己的下方挤着,林小同伸出一只触须向那里探去,感受到了一个新的触觉体验,这是一块温暖的大地,这是每一个病毒的归宿,自己的本能让自己明白,这就是自己的目标的外壳——细胞膜! 一阵狂喜涌上了心头,可接下来的问题也摆在眼前。一个病毒对于一个细胞来说,那根本就是蚂蚁和象的差距,一百万个病毒结在一起也没有一个动物细胞的体积大,要想破开这细胞膜,光靠自己的能力,无疑于痴人说梦啊! 这时,林小彤开始转移了注意力,开始一点一点的前行,他要找一个破口,一个细胞的软肋,能让自己渺小的身躯伪装起来进入其中! 林小同不断地前行,也不断地用自己的触须探测着脚下的细胞膜,终于,当他再一次将自己的鞭毛触碰到细胞膜时,一个柔软的空洞出现在了他的脚下! 太好了!林小同浑身鞭毛一缩,正要进入那空洞,却没有发现自己的身后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阴影…… 怎么回事?!一股巨大的吸扯力从身后传来,身边的病毒几乎都被那力量所吸走,完全没有反抗的余地!自己死死的吸附主脚下的破洞,半个身子藏在其中,才险险逃过这一击!霎时,林小同脑海里浮现出一个令人恐惧的名字——白细胞! 完蛋了,竟然遇到了自己的克星!而且分明自己已经被身后庞大的白细胞所包围,根本没有逃走的余地。林小同摸着脚下结实的细胞膜,现在却像一面牢狱之墙,死死挡住了自己的退路。 怎么办?就在这个时候,林小同身体突然不受自己的控制的扭曲变形,长出了一个林珑小巧的尾巴,那尾巴上带有一个尖刺,锋利异常。林小同不管不顾,举起尾巴就朝脚下的细胞膜刺去! 这一刺之下,那细胞膜仿佛开了一扇小门一般,身边的一块区域突然开始液化柔软起来,自己的小半个身子竟然融了进去! 没等林小同欢喜,白细胞的第二次进攻到来了,独有的变形能力让它化出一张宽大的扇面,如同一只遮天的巨手一般,向林小同狠狠压了过来! 四分之一……二分之一……四分之三……感受着自己一点一点的融入细胞之中,林小同只能在心中默念着:快一点,再快一点!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股巨大的撕扯力从身后传来,林小同只感觉自己自己的身子仿佛被几只受惊的马向后拉扯着,根本无法抗拒!他能做的,只能是用尽自己所有的力量,伸出触须死死挂住细胞膜! 不能放手!绝对不能放手!!! 林小同在心中疯狂地呐喊,只感觉自己的半边身子开始承受不住这巨大的拉扯力,猛地从中间断裂开来!被那股巨力卷席而去! 我要死了吗?林小同半边身子消失后,感觉到身体开始萎靡坍缩,只能控制那精疲力竭的最后几根触须,轻轻向外一撑,在自己几乎快要消亡之际,终于,用残缺的躯体进入到了病毒的天堂——细胞。 我进来了…… 用最后的意识,他只做了一件事,吐出自己致命的武器——拉沙热核糖核酸(病毒RNA)。之后,便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第八章 谁人不知 易开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圈,耸立着一片宏伟的钢铁丛林。 其中最高的那一栋顶层,有一间富丽堂皇的庭室,几个黑衣男子埋头负手而立,中间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睡袍的老人。 只见他莫约五六十年纪,双目赤红带了点血丝,布满沧桑的面孔上已经添了一层灰白的胡渣,手里夹着一支熄灭的哈瓦那雪茄,正轻轻摆弄着身前茶几上的水晶烟灰缸。 良久,一个中年大汉敲门而入,一身黑色的大衣加一头精悍的短发,面无表情地站在老人的身前说到:“三爷,最新的消息,那小子……跑了。” 那老人一扭头,声音有些沙哑:“跑了?” 突然,他猛地抓起身前的烟灰缸,狠狠向那大汉砸去,口中夹杂着愤怒的嘶吼: “什么叫跑了!” 那大汉额头上立马被砸了个口子,捂着脸血流如注,但身子依然纹丝不动,继续说道:“据一个扒手说,他在客车站附近发现了那小子,差点被他杀了。后来调出监控确认,那小子买了四张票,分别去往余秀,培荣,恒安,丰茂,按照时间判断,应该去的是恒安。” 那老头气息还有些颤抖:“哼,还跟我玩猫捉老鼠。马上给恒安的尤澜去个电话,让他把恒安车站给封死,再让他派点人上高速,反向拦截半个小时之内易开到恒安的所有客运车!” 大汉接道:“三爷,警察那边……” 那老人一抬手:“我已经给张副厅长打了电话,就算把整个山海省翻过来削三层,也得把那小子给我带到这来!你们几个!还杵在这儿干嘛?给我去找!” “是!”一行众人正要离开。 “等等,石峰,你现在去一趟桥西。” ………… 飞速行驶的大巴车一阵颠簸,将沉睡中的林小同晃醒。 轻轻睁开双眼,熟悉的车厢重新映入了眼帘。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一切,这两天经历了太多这样的感觉,除了重生的惊喜外,甚至让他有些作呕,我,竟然又回来了。 车厢里除了发动机的轰鸣声外格外平静,同坐的一个大姐带着耳塞闭眼听着音乐,前排的一个大哥也滑动着手机玩着游戏,一切几乎没有任何异常,仿佛自己刚才经历的一生不过是一种虚幻。 不,不是虚幻。感受着自己的双手带来的各种触觉,感受着自己眼睛缤纷的色彩。这阳光,这声音,这气味……林小同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林小同心中不由感叹,成为人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接下来,得好好思考一下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自己循环往复的往轮回中去? 自己有两个灵魂。如果是真的,那么一个灵魂在阳间,一个灵魂就在地府。经过了十多年在一个身体里相处相容,自己和林天泽早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逃不开那冥冥中千丝万缕的联系。刚才自己昏昏一睡,很可能自己的灵魂就进入了休眠状态,意识飞到了另一个灵魂之中,去承受那另一个灵魂应该承受的轮回。 回想起刚才在那病毒界里的遭遇,自己就如同一个恐怖分子,要将携带的致命炸药丢到细胞当中,从而毁灭细胞,自身得到繁殖。似乎在最后那一刻,已经将自身携带的病毒基因转录到了细胞之中。换句话说,那“因果结”自己应该是九死一生地完成了。 但是在畜生界轮回里,这病毒甚至连真正的生物的算不上,寿命也大小不一,如果自己转生到了乌龟或者蚯蚓身上,难道自己还要在梦里度过那一生?想到这里,林小同不禁一阵后怕,这下三道里轮回的惩罚,果真让人痛苦至极。 这时,大巴车一个转向,晃晃悠悠地开进了高速上的一个加油站,司机麻利地停好了车,站起来向乘客们说到:“开了4个小时了,要上厕所的赶紧去,五分钟后开车!” 林小同听完心头一紧,只想快一点到达目的地,一分一秒都不想耽搁。但既然车已经停下来了,他还是决定下车活动活动身子。 下了车后,他径直走向了加油站的便利店,拿了一瓶矿泉水走到收银台正要付账,只看见收银台旁边的小电视正播报着地方午间新闻: “现在插播一条紧急消息。昨夜在易开市街头发生了一起严重的街头斗殴案件,造成了一死多伤的严重后果,案件的首要嫌疑人林小同正在潜逃。林小同,男,二十三岁,身高一米七八,汉族……” 看着电视上自己一年前的免冠照,林小同咽下一口唾沫,心里油然而生一种震撼,感叹这真是把自己往死路上逼啊! “矿泉水两块,买不买,快点儿!后面还有人排队呢!”收银员催促道。 “哦……哦哦!来,这里两块。”林小同赶紧付了钱,冲出便利店。 不行,不能再去恒安!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现在分明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着自己上钩了。在火车站时自己太不小心,已经让人捏住了尾巴,如果再上这辆大巴车,还没到恒安可能就已经被带走! 看着远处的大巴车渐渐坐满了人,林小同扶了扶自己的眼镜,用宽大的衬衫外套挡住自己的脸,犹豫了一下,转身向加油站后面的一条小路走去。 说实话,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去哪里,甚至连基本的方向和时间都不知道。原本的计划已经被全盘打乱,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逃。小路幽幽地向前延伸,由一开始的平坦,逐渐变得泥泞。估算了一下时间,现在估计是下午两三点的样子,林小同需要在4个小时之内找到一个落脚点。在这之前,能走多远,走多远。 …… 这山间的小道林小同打小就走惯了,虽然不认得路,但一看就知道哪边是大道,哪边是岔路。路上虽然也遇到了几处散落的民居,但林小同不做丝毫停留,继续前行。 终于,经历了三个多小时的跋涉,小路终于由窄变宽,从深山里出来后,眼前豁然开朗起来,一汪清澈的泉水叮咚跳跃着流向远处一片天水相接的大湖之中,两岸的树木映着金色的黄昏显得格外的灿烂。林小同举目望去,对面山岸上几幢古朴的建筑依山而座,正飘散着浓浓的炊烟。 再往前走两步,林小同居然见到了一个垃圾桶,甚至看见了几个时髦打扮的青年骑着自行车从身旁路过,正纳闷儿的时候,发现路边竖着一个路牌,上面写着八个字:小心火源,文明出游。 闹半天自己不是到了村庄,而是到了风景区!按照方位估算,林小同终于知道自己所在,这里正是山海省的著名景点——北斗岩。 北斗岩是国家一级自然保护风景区,是山海省旅游业的中流砥柱,它依山傍水,钟灵景秀。最为独特的当属北斗山后的七块凸出的岩壁,呈北斗七星状,特别是到了冬季,这七块突出的岩壁上会凝成一股璀璨的冰雕,晶莹剔透,华美壮观,让人不禁赞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说实话,林小同根本不想遇见什么风景区,这里不仅人多,而且居民普遍带有强烈的商业意识,缺了那股子乡土的淳味儿。摸摸自己兜里的一百多块钱,在这儿连最便宜的旅店都住不下吧。 反正到了那儿也住不了,与其为了一晚的舒适铤而走险,倒不如风餐露宿在山里躲一宿!打定了主意,林小同不由加快了步子。 走着走着,林小同发现前方竟然有一个孤单的女孩。朦朦胧胧看不清楚,只能勉强地看到她拿着手机在空中挥舞,好像是迷路在山间,寻找着信号。 林小同一皱眉,他现在可不想随便和人打交道,说不定那人手机里就保存着自己悬红的短信。林小同改变了方向,爬上了山上一条与大道并行的小路。 太阳也悠悠落下了山脚,无光的黑暗开始笼罩着大地。山脚下轰隆隆传来了一辆摩托车的声音。紧接着,林小同听见一声清亮的女音: “骑车的大哥,等一下,我能问您一下路吗?” 林小同心中骂道,傻姑娘!这天都黑了,这荒郊野外的,怎么能随意和人搭话。他俯下身子,趴在树丛里由上往下望去,小道与大道不过十来米的距离,林小同运足了目力,也只能在漆黑中瞧个大概。 那摩托车应声停了下来,光亮的车前大灯照出,骑车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下车后走到女孩的身边,用调笑的语气说到: “哟,小姑娘,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啊?” “大哥,我和我同学出来玩,回去的路上和他们走散了,您……能帮我带带路吗?”女孩的声音温润甜美,像一只灵动的小鸟。 男人突然笑了出来:“迷路了?嘿嘿,你就不怕遇到坏人啊?” 女孩恳切地说到:“所以请您帮帮我。” 男人向前两步,冷冷地说到:“那如果……我就是坏人呢?” 呀!女孩向后磨了两步,直直靠在一棵树旁,才发现退无可退。 男人随手从地上捡起了一根木棍,走到女孩面前“行了,把手机、钱还有身上值钱的东西拿出来!” 林小同看到这里,深深呼出了一口气。心里轻轻地告诉自己,不关自己的事,快走。之后他起身,按着步子悄悄朝山上走去。 “行!大哥,我都给你。你别伤害我。”女孩匆匆翻弄着自己背上的书包,把钱包和手机都拿了出来,颤颤巍巍递给了骑车男。 “你脖子上戴的什么,摘了给我!”那男人说完,伸出手来就朝那女孩脖子上摸去。 “啊~!” 伴随着女孩一声尖叫,林小同脚步顿了一顿,咬咬牙又继续向前走去,心里不断的告诉自己,快走,世间天天都在上演着这样的事情,只能怪那个女孩子傻,走! “哟,这不摸不知道,身子这么玉啊,小姑娘,长得这么漂亮,那就陪哥哥爽爽再走呗?”说完那男人竟然丢了木棍,一步一步朝那女孩走去…… “呜呜呜,大哥,饶了我吧,救……命……”女孩早已泣不成声。 嗯?骑车男手刚攀上女孩的肩膀,突感感到身后摩托车的车灯闪了一闪。 回头一望……一个高大的黑影站在自己的身后! 紧接着一声暴吼! “妈的,混账!!!” 第九章 无理取闹 林小同站在摩托车那耀眼的车灯前,只能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还有他微微颤抖的拳头。 其实,他那不是用力,而是有些害怕。 在火车站时的英勇,是因为自己留不得半点破绽,只能强装着凶狠。但现在和那时完全是两种情境,这荒郊野外,月黑风高,自己坏了他的事,动武都是小事,就怕落下个不死不休的下场。 懦弱与良知在内心中的激烈交战,让林小同完全放弃了外在的掩饰,甚至刚才那一声怒吼,都本能的带着无力。只盼眼前这个骑车男做贼心虚,一溜烟逃走就好了。 可那骑车男迎着灯光,只是轻轻地眯了眯眼睛,就看清原来是个戴着眼镜的傻小子。 这一刻,那女孩见到林小同的“神兵天降”,就像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奋力朝林小同哭喊:“救救我,救救我!”说着,就要绕开骑车男,朝林小同跑去。 哪知那骑车男看见女孩要跑,反手就是一推:“给老子待在这儿别动”!女孩受这一下站立不稳,狠狠摔下了路旁的草丛堆里。 不理会身后捂着脚呜呜啜泣的女孩,骑车男面向林小同,向前一步说到:“你刚才骂我什么?我就当没听见,你从哪里来的给我滚回哪里去,等老子爽完了,可能还有你的份儿!” 林小同咬了咬牙说到:“放了那姑娘,钱你带走,不然我绝不会坐视不理!” 听完这句,那骑车男走向林小同,口中碎碎地酝酿着:“哼,喜欢理是吧,喜欢理是吧!”说完冲上前来扬起拳头就砸了过来!林小同伸出胳膊一挡…… 说来这骑车男个头虽比林小同矮了半截,可这一拳林小同竟然生生地挡驾不住,胳膊一歪,那拳头就狠狠打在了自己的脸颊上,还没反应过来,另一拳接踵而至,实实捅在自己的小腹。 唔……受这两下后,林小同脑子一懵,妈的,遇到硬碴儿了! 这些乡间里的痞子,白天下地干活充足锻炼,晚上游手好闲混吃滋事;性子胆大顽劣,打架家常便饭。并且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遇到事儿就喜欢比个狠,要是真把他们惹急了,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和你玩命! 瞧那骑车男胳膊比自己小腿还粗,林小同咽了口唾沫,自己这两天身体负荷已经快要达到极限,无论是精神体力都几近透支。看来,这次要全身而退是比较难了。 骑车男见林小同蜷在那里,也过去弯下腰来说到:“上次有个来旅游的小子,和我杠上了事儿,你猜怎么着?我在他头发上绑了个女孩的皮筋儿,又跪在地上给我磕了三十三个响头!最后,我让他把那皮筋儿,吃了下去!” 说完这话,骑车男直起腰来,一脚踩在了林小同的肩膀上:“你要是带了皮筋儿,呵呵,我说不定可以饶了你。” 居然敢踩在我的身上……要是林天择还在,现在肯定就已经地覆天翻,打得他生活不能自理了吧?但是没关系,这些年他打的架,我也是亲身经历者!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得怕玩命的,玩命的怕疯的,林天择就是个介于不要命和疯癫之间的人,他打架从来不和你来些什么躲躲闪闪,花架招式,要说到其中的精髓…… 全在一个字,怼! 林小同猛然伸手,一拳打在了骑车男敞开的胯部:“你要是带了良心,说不定我饶了你!” “操泥马!”骑车男痛得咧嘴大骂,展开拳脚,照实身下的林天泽开始猛烈地轰击起来。 一般人看这袭来的拳头,第一反映就是挡。但林小同不一样,他是用一种硬碰硬的方式,左边打来一个拳头,就从右边打一拳头交换,脸上中了一下狠的,就用更狠的方式还回去! 这可真是肉与肉的碰撞,血与血的较量。两人就这么你一拳我一脚对抗着,那骑车男体力充沛、势大力沉,按理说是占了绝对的上风,可他纳闷儿的是,眼前这个小子气势上怎么比自己还凶? 刚被几通乱拳打在脸上,林小同反而更进一步,伸手要来抓骑车男的衣领,骑车男诧异之余向后一退……别小看这一退,虽然躲过了林小同的还击,却在气势上大大的输了一截,而且这一退可以说一发不可收拾,林小同一边还击一边往前冲,那骑车男一边挥拳一边往后退,到后来林小同甚至垂下了双手,双眼通红的往前冲,那骑车男直接胡乱挥着两臂,一步一步往后退。 他疯了……骑车男突然有一种不会打架的错觉。 “哼哼!跑!”林小同加快速度,一个箭步抓住了骑车男的肩膀,冲上去一扑,两个人滚倒在地上扭打在一起。撞他!压住骑车男的双肩,林小同朝他脸上啐了一口鲜血,把头往后一扬,猛然用脑袋撞向骑车男的额头。 嗑! 一下不过瘾,再来! 嗑!嗑! “啊~!”骑车男挣扎着用手肘击退林小同的冲击。疯了疯了……这小子真的疯了! 林小同也撞得不轻,昏昏地甩了甩头,用赤红的眼睛盯住了骑车男,再次扑了上来。这一次骑车男学乖了,反身一下摁住林小同的大臂扭在背上。林小同却忍住疼痛,也一下死死攥紧了骑车男的两根手指,一时僵持不下。 “来啊,把我手扭断啊!”林小同怒吼着。 “来啊!”骑车男不甘示弱。 “来啊!一条胳膊换两根手指!来啊!”林小同声音里带了些兴奋。 “妈的,你他妈就是个疯子!” 终于,骑车男软了下来,手一松,爬起来一边抹着脸上的血,一边逃也似的跑回自己的摩托车处。随着一声急促的发动机轰鸣,骑车男一溜烟消失在了林间的黑暗之中。 山里的夜不像城市的灯火辉煌,在被乌云遮住的夜晚,那可真的是伸手不见五指。一切终于重回安静。 林小同长舒一口气,捂着自己的胳膊,挣扎着从地上站了起来。摸索到女孩摔倒的草丛处:“他走了,你也快走吧。” 不一会儿,传来了女孩的声音,可以听出她依旧有些害怕:“你……没事吧?谢谢你。” “谢什么?快走!难道你还等着他回来找你啊?”林小同活动了一下胳膊,还好没有脱臼。 “我……脚很疼。”女孩很不好意思地说道。 “怎么了?能站起来吗?”林小同一皱眉。 “刚才他推我一下,我摔下来,脚扭了好疼,呜呜呜……”说着说着女孩竟然呜呜的哭了起来。 这身子也太娇气了吧? “额……你别哭啊,他已经走了,就算再回来我也不怕他。你这么晚了怎么一个人在这山里啊?”林小同最受不了这个。 “我和同学去寒竹峰玩……呜呜……回去的时候我到林子去小解……就和他们走散了……呜呜……山里没信号……路上也没人……又遇到那个地痞……要是没有你……呜呜呜呜……”女孩越哭越重,似乎有些收势不住。 林小同只觉得头都被哭大了:“你别哭行吗?下次出门小心一点儿就好。快回去吧。” “我不认识路……”女孩哭声稍止。 “你从这儿,一直往前走,然后前面岔路左转,看见山腰上那些灯了没有?到了那就……” “我的脚好疼,你能送我回去吗?”女孩细弱蚊吟的问到。 “啊?”林小同本就是为了逃避人群才选择了山路,这下不仅受了一身的伤,还得往人群中去,自然不乐意了,他接着说道:“这不好吧。” “哧……哧……呜呜呜……”女孩又嘤嘤地哭了起来。 “行,行,我送你回去!”林小同头又大了一圈。 “你叫什么名字?”黑暗中,女孩突然问道。 “我叫……”林小同刚想回答出自己的名字,但转念一想,现在全省都在通缉自己,自己这名字肯定是不能用了。从前的自己已经在北冥河跳湖而亡,此时,就让自己用一个新的身份来面对这个大千世界吧!如果那林天择取得是一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意,那么我只希望平平淡淡,返璞归真。 想到这里,他开口说到: “我叫林庸。” 第十章 因噎废食 “来,我扶你,看看能不能试着站起来。”林庸走到女孩身边,向黑暗中模糊的人影伸出手去。 女孩将手搭在林庸的胳膊上,一用力刚想站起来…… “哎哟~不行,太疼了!”女孩一下又软了下去。 这么严重?不会是骨折了吧?漆黑的环境中,林庸虽然根本看不清女孩的伤势,但还是试探性地问了一声:“我能看看你的脚踝吗?” “嗯。”女孩轻轻嘤咛了一声。 林庸蹲下来,将女孩右脚放在了自己的腿上,卷开长裤,用手指轻轻一碰女孩的脚踝。 “吸~疼!” 脚跟细滑的肌肤上,一个胀包高高地耸起,以林庸多年来打球崴脚的经验看,应该是比较严重的扭伤,但没有什么大碍。踩着四下里散布的乱石,就算是自己摔下来都够呛,这一个姑娘崴了脚,也算是情有可原。 把女孩的脚轻轻放回了地上,林庸无奈的说道:“你的脚扭伤比较严重,如果不马上截肢的话,会有生命危险!” “什么!截肢!”女孩惊呼道。 “呵,瞧你吓的。你的脚没事,回去擦点药三五天就活蹦乱跳了,但是现在暂时不能活动,这可麻烦了。” 现下,女孩的手机被那骑车男抢走了,没了通讯不说,这山里黑灯瞎火,蛇虫鼠蚁遍布,两人连最起码的照明设备都没有,光是呆在这儿就已经非常危险。更何况那骑车男不知会不会回来…… 林庸自己一个人倒是不怕,大山就是自己的第二个家,但是多了一个女孩,这荒郊野岭又不可能对她不管不顾,霎时一切就变得举步维艰起来。看来只有…… “我背你走!” “你身上的伤……” “没事儿,我脚程快,要不了多久的!” “那,好吧……” 林庸弓下了身子,把女孩的手往肩上一搭,两手圈住女孩的腿根一使劲儿,嘿! 其实女孩也并不重,但林庸只感觉一口腥甜从腹腔上涌,他瞪圆了双目,硬是强行又咽了回去,摇摇晃晃站稳了身子。终于一步一步朝远处山腰上,闪亮的光点走去。 林庸大步流星,因为他心里害怕自己如果不快一点,身体会支撑不到景点。 走了几分钟,感受着林庸有力起伏的肩膀和林庸身上的点点汗味,女孩有一种踏实的感觉,但发现两人一时竟没有了话语,尴尬之余,也多了些旖旎的氛围。 这时,女孩选择打破了沉默:“你……怎么不问问我的名字?” 林庸憋着一股气,勉强说道:“不管你叫什么名字,我都会救。” 女孩怔了一下:“我叫孟小葵,等到了景点,我一定好好感谢你。” “我不要你的感谢,只希望你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出门在外,不管做什么都要长个心眼,去哪里都和同行的人告知一声。” 女孩听完有些愧疚:“嗯,那你怎么会在那里碰到我?” 林庸顿了一顿说到:“和你一样,玩得太晚了,但我是一个人来的。” 女孩穿了一件羽绒的小背心,趴在林庸身上,晚间的山风轻轻一吹,一撮柔顺的发丝飘到林庸的鼻尖,一股淡淡的香味飘散,也不知道这姑娘用的是什么洗发水,只感觉很好闻,圈住女孩双腿的两只手反复传来的柔软,直让他忘记了全身的疼痛…… 赶紧甩甩头停止心猿意马,可就在这个时候,身上的女孩不知为何竟开始扭动起来。 “你干嘛?别乱动啊。” “刚才摔下去的时候,有叶子掉到了衣服里~”女孩边说,还边在衣服里摸索着。 “我叫你别乱动。”林庸已经有些把握不了平衡,东倒西歪在山路上走起了“醉步”。 “等等,马上,快拿出来了!”女孩仿佛完全沉浸在衣服里的世界。 “怎么说不……” 唉哟! 两人异口同声,一起扑街了…… ………… “笨死了,是乱动的时候吗?!”两人重新上路。 孟小葵嘟着嘴说到:“人家难受呀~” “别和我说话!信不信我丢下你走了。” “不说就不说~”孟小葵终于乖巧地趴好,没有再乱动。 一个小时以后。 “呼呼~呼呼~”身后孟小葵伏在林庸踏实的背上,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看着两百米外闪烁的光亮,林庸却开心不起来,他感觉已经到了自己的极限。他的背弯成了一个弓状,托住女孩的双手只死死地扣住,却早已没了知觉。背后九十斤的身子,这时仿佛变成了九百斤,压得人喘不过气。 一步……两步……每进一步林庸都感觉到自己身上传来的撕裂般的疼痛,却还是咬紧了牙关向前。 终于,当景区的入口近在咫尺的时候,林庸脚下一个不稳,向前摔了出去。 孟小葵这一摔也醒了,看着眼前的光亮激动的说:“林庸,我们到了,我们到了!林庸,林庸?” 守门的大爷快速赶了过来:“哟!这是怎么了?”赶紧先扶起了压在林庸背上的孟小葵,再把林庸的身子翻过来一看…… 只见林庸半闭着眼睛,整个脑袋不是淤青就是血痂,有的地方还在涔涔的留着鲜血,手脚上也尽是口子,发青的嘴唇擅抖着想要说话,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孟小葵一下扑在了林庸身前,望着眼前这个素不相识的男人这般摸样,眼泪一下子就冒了出来:“林……林庸……你没事吧?我们到了,你会没事的!” 映着景区大门辉煌的灯光,林庸终于看清了这个自己救下来的女孩模样,一顶粉色的棒球帽下,直直的秀眉锁着关切,明亮的大眼梨花带雨流着眼泪,高高地鼻子不时抽动两下,一张凝脂小嘴轻轻瘪着嘴角正传来呜呜地哭声,微尖的脸颊上还留下了摔伤后的泥灰。 好美。 这是林庸昏迷前,心里最后的感觉。 ………… 翻滚的红云再次出现在了眼前,头顶巨大的牌匾上,“轮回司”几个字仿佛亘古不变烙刻,象征着永恒的法则。 林庸望着周围空旷的一切,只是静静地等待着。 “知道自己在哪儿吗?”一声尖锐的问话出现在脑后。 林庸一转身,眼前正站着孟婆,他向前一作揖,恭敬地唤道:“孟婆。” “呦,认识我?嘿嘿嘿,好,省得麻烦。”随手一划,那孟婆手里一碗汤药托出:“那就早点喝了上路吧。” 林庸没有放下作揖的双手,而是主动接过汤药,继续说到:“烦孟婆费心,即刻上路,但我心中有些疑问,想向您请教一二。” 孟婆呵呵一笑:“你这小子倒还会说话,老婆子在这地府也无趣,和你说两句倒也无妨,反正一碗汤药下去,问了也当没问。” 林庸面色一喜,说到:“敢问何为‘因果结’。” 孟婆脸色突然沉了下去,质问道:“这因果结乃是地府之秘,你如何得知?” 林庸面色不改:“阳间偶然得知。” 孟婆稍一沉吟,没有继续追问:“前世之因,后世之果,前世若是烹牛宰羊之辈,后世自为牛羊被人烹杀,反之亦如此。呵,这因果结乃千万世的宿命,在轮回中,完成有相当高的难度,但若是完成因果结,那就是了却因果,自会从中受益,将上一世的某种特性带至下一世承接,冥冥之中化作得天独厚的恩赐。就像很多人天生力大无穷,或是能力秉异,都源自因果结之神奇。嘿嘿……但这因果结过于困难,轮回之人忘却记忆,懵懂进入新的一世,要了却因果完全靠误打误撞,连续完成就更不可能了,迄今为止,老婆子所知的人里,也只有一个连续完成了八次因果结。却在第九世亡于战乱,现在还在地狱道中受业力摧残。” 林庸心中天翻地覆:“那是不是说,了却因果就属于变相的进化呢?” 孟婆道:“可以这么说吧。” 林庸接着问道:“小子尚有一问……” 孟婆似乎有些不耐烦了:“行了,哪来这么多问题,速速上路!” 林庸知道这孟婆脾气古怪,此时再多言,只能给自己找不痛快。看着手里飘着黑气的汤药,轻轻放在嘴边酌一小口咽了下去。 再一抬头,那孟婆早已消失不见了,只剩他一人呆在这红云遍布的天地间,只见空中飘飘荡荡落下来一纸片,林庸接过来一看: 轮回判书 魂魄病毒拉沙热,原判堕下三道,共计三千六百世,现第八十三世,法则自然,循环往复,判转生至畜生道,生为短丝蜉蝣。因果结——以成虫之体,完成五次交配繁殖。 崔珏判 我没有失忆……妈的……蜉蝣交配……等等……第八十三世? 我记得上一世分明就是第八十一世! 第十一章 朝闻道客 判书上,林庸从八十一世直接跳到了八十三世。 为什么会出现跳跃轮回的现象,林庸不知道,但无疑这是一件好事,少一世就代表着少一层磨难。具体原因,只能等下一世遇见孟婆,再向她讨教了。 突然,林庸眼睛一亮!如果我在轮回成动物的时候,自杀呢?既然自己记忆不灭,那么只要守住阳间的自己,那么动物界的灵魂死活和自己又有什么干系?只要一自杀,自动就跳到了下一世,那么算下来,三千多世无非也就是三千多次沉睡罢了。 正准备欣喜,林庸转念一想,不对啊!这三千多世并不止包含畜生道,同时也包含了饿鬼道和地狱道!自己根本不了解那饿鬼道和地狱道的情境,如果贸然而去,不能自杀的话,就只能落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凄惨下场。但如果畜生道的因果结真的能够传承的话,自己通过进化,未来在饿鬼道和地狱道的生存力将会大大增加。只有弄清楚如何让自己在饿鬼和地狱之中生存,这个自杀计划才能勉强进行。同时,要是把跳跃轮回的秘诀掌握了,那么对于未来的把握,才能更加准确。 但林庸知道,这一切都只建立在一个基础上,那就是阳间的自己必须活着! 如果阳间的自己死了,那么很可能自己就没了记忆的传承,别说是三千多世,就算一世,自己也不一定能够活得过去。想起自己在生为病毒时的情形,林庸直感觉背心发凉。 这时,虚空中再次架起了六座无际的大桥。 林庸深呼一口气,向着畜生道走去。 ………… 阳间,北斗岩景区医务所。 “医生,他怎么样了?”孟小葵和她一帮同宿舍的友伴,围在一张破旧的病床前,床上躺着昏迷中的林庸。 “你们谁是病人的家属?”医生皱眉问道。 几个女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还是孟小葵说道:“他一个人,没有手机没有身份证,只知道他的名字叫林庸。” 医生抿了抿嘴,深沉地说道:“他全身十三处严重外伤,其中七处是旧伤,估计是前两天留下来的;六处新伤,据你所说,应该是刚才打斗时所造成。我已经全部为他做了消毒包扎处理,但是现在有个麻烦事儿,你过来,摸摸他的额头。” 孟小葵伸出修长的手指放在林庸头上:“呀~怎么这么烫!” 医生继续说道:“他之前的七处外伤之中,有三处严重感染,两处初步感染。你看这里,这处左手手背上的伤口已经严重的化脓,如果救治不及时,后果就是截肢,甚至有生命危险!他现在体温四十度五,就是因为这几处感染的原因。” “什么?那医生你快救救他呀~现在怎么办?!”孟小葵急道。 “这也就是我说的麻烦啊,我这儿就是个小医务所,半年前买的抗生素,已经全部用完了,而且这么晚了,估计也不会有车去镇上。所以……今晚只能靠他自己挺过去!”说完,医生只是轻轻地一摇头,便拿着医疗用具出了小病房。临走时补了一句:“晦气!” “医生~你别走啊”孟小葵见那医生不理会自己,心已经凉了半截,转头看向病床上一身是伤的林庸,再次伸出手来,轻轻捏住了林庸的一根小指,一行清泪又再次流了出来,心里默默念着: 你可千万挺过来…… ………… 林庸穿过奈何桥后,发现自己漂浮在半空中,脚下是一个散发着恶臭的池塘。 那里成群结队的跳窜着一些飞虫。这些飞虫极致细小,甚至小到只有半个小指甲盖那么大。仔细一看,它们长着薄薄的翅膀,丁点儿大小的头上甚至没有嘴巴,只知道挥动着自己的翅膀,在月亮的光影之下舞动。 这就是自己这次轮回的对象——蜉蝣。 据他所知,蜉蝣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昆虫,而这种特别,源自于它漫长而又短暂的生命。 当它们以卵的形式被产出时,会被自己的母亲镶在土壤里,而这一埋,少则三季,多则三年,它才能破土而出,自由地享受自己的生命,但这经历过极度黑暗和孤独历练后的生命历程,却极度的不公平。 因为醒来后,它们只能活一天。 这一天,它们要做的,就是疯狂寻找和它们同一天醒来的异性,完成生命伟大的延续。一年的等待,只为了一天的相遇,朝生暮死,矢志不渝。正因如此,它们被赋予了一个美丽的标签——因爱而生的昆虫。 远处一只雌性的蜉蝣,刚刚交配完成,带着自己腹腔中的孩子正要找个地方吐卵。林庸立马发现了它,因为在他眼里,那只蜉蝣的腹部闪烁着奇异的光彩,对自己竟有一股拉扯般的吸引力。冥冥中林庸明白了,它肚子里的卵,正是自己投胎的目标。 难道要我在土里待一年?林庸心里一阵后怕,记得自己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犯人在保证温饱的情况下,被关在一个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时间的狭小屋子里,结果仅仅五天,那犯人被放出来以后,就完全疯了。 这就是孤独的恐怖之处。这种方法,也常常被用在严刑逼供之上。而这虫卵之中的世界,定然比那小黑屋子更恐怖,别说一年了,就是三天,林庸都不一定能够撑得下来。 怎么办?拉扯力越来越重,林庸看着自己快速地飘向那个只蜉蝣,林庸像是烧着了眉毛一般焦急。 不能进去!进去之后,可能连自杀都是一种妄想! 林庸顽强地抗衡起这股拉扯力,但根本无济于事。现如今只能病急乱投医,他一闭眼睛,对着一只无脑飞过的雄性蜉蝣狠狠撞了过去。 霎时间,他仿佛进入了一个只有灵魂的世界。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这只雄性蜉蝣脆弱的灵魂正在被他一点一点排挤压迫,轻轻一使力,林庸便斩断了这脆弱灵魂与蜉蝣身体的最后一点联系,完完全全占据了这个新的身体。 原来还可以这样! 林庸还没来得及高兴,眼前的世界突然就变成那只蜉蝣的视角! 林庸只感觉自己突然多了五只眼睛,一对翅膀,最关键的是,自己居然多了一个小弟弟! 妈的,什么鬼! 林庸慌乱地驱动着自己的翅膀奋力向上,结果一阵东倒西歪,就像一个坏了一边引擎的战斗机,在空中挣扎着转了几圈,终于,一头撞在一棵小树干上,英勇坠毁了…… 勉强从草丛里站稳了身子,林庸开始适应起自己这个新的身体。 我的天,这视角也太好了!林庸尝试着转动自己的复眼,只感觉这世界几乎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全部囊入了自己的眼中。 左边那只蜘蛛映着月光在结网,嘿,真当我们们蜉蝣是傻子吗?话还没念完一只蜉蝣就撞了上去,当我没说…… 右边那位田鼠大哥小心了,你身后有只猫头鹰,往左逃!对!再往右!对!跳起来! 嗷~~~额……看来我不适合指挥交通,你安息吧! 后面那只蜉蝣你嘿咻嘿咻干嘛呢?放开那个妹子让我来! 整个池塘瞬间尽收眼底。 …… 第二个奇妙之处,就是人类永恒的梦想——飞行。林庸仔细感受着背后结实的双翅,尝试着扇了两下,身子猛然间就往上窜了好高一截,一阵“猛打方向盘”后,啪!林庸再次摔了个狗啃泥。 不要急,慢慢来……林庸第三次挥起了翅膀,有规律地扇动了起来,这一次,自己终于缓慢地升到了半空,一点一点地超前飞行。 这是一种无法言喻的体验,这是一种肉体真正的自由!享受着摆脱重力后的欢愉,林庸翅膀越扇越快,开始尝试着各种有难度的动作,转向——滑翔——翻转——急停! 或许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智慧,林庸没花多久便掌握了飞行的基本要领,追逐着一只瘦小的雌蜉蝣而去。正当他即将要追到的时候。一条黑影从侧面飞来,擦着自己翅膀的边缘飞速而过,卷起近在咫尺的雌蜉蝣就消失不见! 怎么回事?林庸这下可被吓得不轻,自己再快半步,那黑影就把自己也给带走了! 转动复眼一看,池塘边上竟然蹲着一只乌漆黝黑的癞蛤蟆。 咕~~咕~~咕~~ 癞蛤蟆叫了两声,轻轻转动鼓胀的双眼,冷冷地督向自己…… 第十二章 恒信恒一 蛤蟆巨大的身躯往前跳了一跳,对准半空中的林庸,吐出了自己的舌头。品书网 嗖! 那舌头仿佛比子弹还要快上几分,林庸拼命扇动着翅膀,才险险躲过这一击。转动复眼一瞧,刚才还没发现,现在这专心一看下,林庸不禁大惊失色。这整个池塘的边缘,竟然蹲伏着各种蟾蜍蛙类,扫视一圈下来,这小小的池塘竟成了这帮蛤蟆的围猎场。 林庸赶紧飞到了池塘的正中心,在池塘中部的水面上,张开四脚停了下来,平静了一下内心的波澜,开始分析起自身的处境。 当前这看似万物欣荣的池塘,实则是危机四伏的。经过了一系列的适应身体和追逐闪躲,林庸发现自己的体力正在急速的下降,这感觉就像一个小时之前还是十八岁的身体,一转眼自己就到了三十岁。并且自己完全无法进食补充体力,因为自己连最基本的口腔都已经没有了。 而且林庸发现,自己的潜意识里,竟然有一种繁殖本能,就像刚才,连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竟然无缘无故的就开始追逐一只雌蜉蝣。好像极度干渴的沙漠行者遇到了水源一般,雌蜉蝣此时对自己有致命的吸引力! 而刚好这次的因果结,就是进行五次繁殖。一年的等待换来一天的生命,这份宿命一般的渴求,虽然对一个人类来说,真的要去实施确实略显荒唐,现在看来自己这是势在必行。 打定了主意,林庸开始仔细注意起蜉蝣的交配特点,正巧,不远处一只雄性蜉蝣刚好追逐到了一只雌蜉蝣。 只见它从上而下钳住雌蜉蝣,用尾部和雌蜉蝣一连接,经过了大约一分钟的过程,雄蜉蝣便撒开雌蜉蝣,向远处飞去了。 这么简单? 林庸一飞而起,向着最近一只雌蜉蝣冲了过去。 ………… 三个小时后,林庸疲惫地在一棵小草上停了住,望着眼前那些依旧花枝乱舞的蜉蝣,终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完成了……为了保险起见,林庸完成的交配次数不是五次,而是二十三次! 这时,林庸只感觉自己仿佛成了一个历经沧桑的老朽,再也经不起一丝的折腾。一转身便离开了池塘,向着月亮的方向飞了过去。 蜉蝣的一生何其短暂,一生的守望换一瞥的光阴。正如这让人绝望的六道轮回,千百世的流转换一个灿烂的人间。不知怎的,林庸此刻竟开始有些长吁短叹,莫名的嗟哀。 身体里的力量已经流失殆尽,林庸越飞越高,感觉似乎下一秒自己就会死去,但他还是竭力的飞向高处,俯瞰着这片黑漆漆的大地。 花香……鸟鸣……树摇……水流…… 夜正浓郁,那东方可以看见一片闪耀的霓虹,那西方此刻却流转着一抹幽蓝的极光。 生命究竟是什么样的?生命……的意义是什么? 这问题缠绕于心,在那北冥河畔,自己怎么也想不通,此刻经历了蜉蝣的半寸光阴,心中却有了一丝感触。 死?这世界太他妈好玩儿了,因为这世界总他妈玩儿我…… 那就活着吧,无论如何我得活着啊! 病毒的意义就是创造毁灭,蜉蝣的意义就是对爱执着。原来生命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如果非要有,寻找意义本身就是生命最大的意义! 一时间,林庸只感觉自己已经超越了这个微小的躯壳,对这片大地突然多了一种由衷的亲切,对生命前所未有的热爱,一时间,他的心境有了一个质的提升。 月光之下,他还在向着高空飞去,飞行的速度逐渐减缓,他用尽了自己最后一丝体力,两只翅膀最后扇了几下。 扑哧 扑哧 …… 当重力重新主宰了他的躯体自由下落,林庸闭上了眼睛,显得格外的安祥。 ………… 林庸睁开了眼睛,入眼是一片单调的白色。 白色的被单、白色的墙壁、还有包裹着白色绷带的自己。 唯一带着颜色的,是身侧一个女孩。 朝阳穿过窗户的缝隙落在女孩细腻白皙的脸颊上,她嘟起的小嘴吧嗒了一下,略带红肿的眼睛上,长长的睫毛动了一动,幽幽地转醒了。 两人对视一眼,三秒钟之后两人异口同声地说到:“你醒了?” 女孩扑哧一笑,立马站起来对着门口呼喊道:“医生!医生!他醒了!” 林庸也一下笑了出来:“大清早的别叫唤了,瞧你那不管不顾的样子。” 那医生穿着睡衣从医务所内室走了出来,有些诧异的说到:“醒了?来,量量体温。” 什么?三十七度二?! 医生不可置信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将林庸左手上最严重的伤口揭开来一看,发现居然已经消了脓肿,铺上了新生的血痂。 “咦?不可能啊?!你们给他打抗生素了?”医生转头向孟小葵问到。 孟小葵也一脸茫然:“没~没有啊。” 医生惊异地盯着林庸问到:“你这免疫力也太好了,四十多度的体温,如此重度的感染,一般的常人不打抗生素早就不行了,你居然自己好了!” 林庸也一下有点懵,自己伤口感染自己是知道的,跳下北冥河后,一身的伤口被河水一冲,不知多少细菌钻了进去,事后又没有及时消毒处理,感染再所难免,本来准备躲进山里用点土办法给自己消消毒,但后来又遇到孟小葵伤上加伤…… 难道……是因为病毒?众所周知,病毒和细菌都属于微生物界。因果结上的目标达成后,如果那进化是真的,是否不光是地府的自己,阳间的自己也因为进化而调整了基因链,得到了同样的进化? 只有这个道理能说通现在的情况! 这病毒带给自己的恩赐,很可能就是病魔的克星,对有害微生物的治愈免疫能力! 林庸心中狂喜,这能力有多宝贵那是毋庸置疑的。记得小时候听村里的老人说过一个故事,三国时期那张飞嚣张跋扈,号称自己天不怕地不怕,这世间没有自己所惧之事。诸葛亮听完后把张飞叫来,在他手上写了一个字,自此张飞便收敛了嚣张。 那个字就是个“病”字! 但如果说病毒的能力是微生物免疫力。那么自己刚刚所经历的蜉蝣世,肯定也完成了因果结了,那么它带给自己的能力又是什么呢? 想起了蜉蝣的特征,坚韧执着、朝生暮死、为爱而生、吸引交配…… 林庸目光一转,盯着自己高高支起的小帐篷,赶忙坐了起来用手捂住自己的胯部。不是吧?我的小庸庸,居然尼玛继承的是这个! 仔细感受了一下……呼,还好!不要到时候多出一个来,自己可真就欲哭无泪了。 清了清嗓子,林庸说道:“我没事儿了,谢谢医生为我包扎处理。这点外伤回家休养吧。” 医生一听这话,似乎巴不得林庸现在就走一样:“好好好,年轻人身体就是好,那个……钱刚才这个姑娘已经帮你付了。你要是没事的话就……” 林庸对医生微微一笑,再转向孟小葵说到:“多少钱,你给我一个卡号,我三个月之内还给你。” “你就是因为我而受伤的~这医药费怎么可能还让你付。”说着她嘟着小嘴撇了那医生一眼,看来这黑心医生也没少趁火打劫。 林庸不好意思的一笑,起身穿好自己肮脏的外套衬衫,埋头走出了医务所。现在是早上八点过钟,景区正人烟稀少。山里的气候也是在这早晨时分最是寒凉。回头看向跟着他出来的孟小葵,只见她抱着瘦瘦的肩膀,身上那件粉色的羽绒背心此刻也略显单薄。原本梳好的随意散乱,那红肿的眼睛也望着自己。 林庸走了过去,依旧笑着说道:“熬了一夜吧?赶快回去休息休息,我走了。” 孟小葵哪里肯让他走,看着他衣服里露出的绷带,昨晚为她搏斗的场景又历历在目:“我还没谢谢你呢!” 林庸说到:“你要谢谢我的话,帮我做一件事就好。” 孟小葵问到:“什么事?” “不要和别人说起我的样子,也不要报警。” 孟小葵皱了皱眉:“为什么?我要报警把那个混蛋抓起来~” 林庸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到底答不答应我?” 孟小葵仿佛看穿了林庸的内心,把头高高的扬了起来,脸上露出了鬼马的笑容:“哼,不~答~应~!" 林庸一头的黑线:“这样吧,我的事儿你别往外说。只要你不说,我就答应你,我会把他找出来,好好惩治他一番。这样行了吗?” 孟小葵得意地一笑:“那好,我们现在就去找他!” 林庸把手一摊:“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跑两步都费劲,哪干得过他啊?” 孟小葵:“那你说怎么办?” 林庸实在无奈,思考了一下说到:“你住哪?给我一个地址,我三个月以后去找你。” 孟小葵快速窜回医务所找了纸笔回来,刷刷刷在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学校、电话、地址。将手中的纸片在空中一扬说到:“三个月太久了,三天!” “两个月!” “五天~” “一个月!” “一个星期~” “十天!” “成交~!” 孟小葵像个得胜的将军一样,将高高扬起的纸片,放到了林庸的手中。 第十三章 波澜不惊 清晨的微风吹拂在田间的埂道上,林庸却没有一丝舒服的感觉。 他现在又冷又饿,告别了孟小葵之后,他急匆匆就从北斗岩景点跑了出来,别说是吃个早餐换件衣服,就连一滴水他都没有喝。只因为那景点人来人往,实在太危险,只要被人认出来,以他当时的状态,绝对是逃不掉的。 这冬日的田野里了无人烟,一个个稻草堆耸立其中,路上坑坑洼洼行进艰难。但是按路程来说,却是大大的增加了,还没有走出几公里,林庸便感觉自己有些虚脱,两眼冒起了金星。 还是走回大道吧!林庸将身上沾满了血污的外衣脱下来,从反面又穿了上去,向着大道走去…… 穿过一片树林,林庸终于又踩在了结实的水泥地上,还没走两步,就看见前方停了一辆破旧的蓝色小货车,一个瘦瘦的老头手里提拉个扳手,一副焦头烂额的样子,正围着小货车瞎转。 林庸没有理会,而是别过脸,从侧面绕过了他。 哪知那老头竟然冲着他走了过来,口中还呼唤着:“小伙子~,等等!小伙子!” 林庸皱了皱眉头,还是平和地转过身:“什么事,大爷。” 眼前是个五六十岁的老头,黝黑的皮肤下,精瘦的身子有些驼背,一身干练的粗布外衣已经沾满了汽车的油污,样子憨态可掬,只听他说到:“小伙子,我上镇上赶完场正准备回村儿(场就是集市),这破车怎么也打不着火了,自己鼓捣了半天也没弄好,刚好早上走得急没带手机,麻烦你借电话给我用一用,咱用完就还给你!” 林庸听完这话,看了看不远处的小货车,生出一股由衷的亲切感来,这种车自己家里就有一辆,在他们桥西村里也有不少。既能拉货,又不怕路烂,所以有个外号叫“穿路”,看着老头子一身的机油,林庸突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 他开口说道:“大爷,我的手机也没电了,这样吧,我帮您看看,说不定能修好!” 那老头憨笑一声:“那可好,那可好!” 来到车旁。 林庸也不看车,直接问道问到:“油加了吗?” 老头答:“前几天才加的,还有一半儿。” “水呢?” “水有,我是开到一半儿尿急,放水去了,回来就发现打不着火了。”老人说到这儿脸一红,继续说道:“是不是火花塞的问题,咱村儿的刘师傅老是让我换火花塞,这已经是我换的第四个塞子了!” 林庸钻到驾驶室一打火,除了哧哧哧的声音,连仪表盘都不闪一下,再把检查了一下车大灯,发现也没有反应。心中立刻就知道了问题所在。 他跳下驾驶室:“以后别去找那个刘师傅了,他坑你的,你这车是电瓶子出了问题,有抹布吗?” 老头子一脸惊诧,又赶忙答到:“有!有!”说着就从车里递了块抹布给林庸。 林庸打开引擎盖,将电瓶正极桩头的接线取了下来,用抹布在那桩头上使劲儿擦着,边擦边说:“这车有五六年了吧?山里本就潮湿,到了冬天,电瓶最容易出问题,你看这个桩头,已经起卤子了(氧化),必须把这卤子擦掉才打得着火,如果有点砂纸或刀片来处理,那就更好了。”说完林庸将接线重新接好,引擎盖一压。 转身窜上驾驶室一扭钥匙。 哧哧~轰~~~ 车着了! “哟,打着了!”老头一边欣喜的笑着,一边转头向林庸说道:“小伙子,太感谢你了,你看着这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要是你不来,我真不知到哪儿去叫人去。” “没事儿大爷!出门在外,帮个手应该的。” “呵呵,小伙子不错!但我看你带着伤,一个人在这路上走着,你这是要去哪?”大爷关切地问道。 林庸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去哪,索性还是用和孟小葵说的那一套:“我是出来旅游的,身上倒是有一点儿摔伤。准备去前面那个村儿……” “前面那个村?那不就是我们澜石村吗?按你这脚程,走到我们村儿那要走多久啊?”大爷面色一沉。 “没事,我走着走着就到了。”林庸笑道。 “来,快上车!”大爷一把拉住林庸就往车上推。 “等等大爷……我……”这老汉热情至极,林庸不知怎的就被推了上去。 轰~“穿路”发出一阵欢快的轰鸣,就这么颠颠簸簸地开向了远方。 …… 一个小时以后,小货车从大道上转入了一条林荫覆盖的岔路,没过多久,一个乡村气息浓郁的小村庄就展现在了眼前。 小车在村里的土坡上一转,就窜入了一户不大不小的瓦房,一熄火,那老汉就从驾驶室开门出来:“哈哈哈哈,小伙子,你要旅游体验乡村,咱这澜石村可就最适合你了。午饭就在咱家吃了吧!老婆子、老婆子~~快!多做点饭,咱家来客人了!” 林庸一下车,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蒸饺的香味。 一个胖胖的妇人带着一张围裙,从小院中走出来:“谁来了!” 老头上去说到:“这是小林,我在半路上车坏了,又没有带手机,还好有这位小哥帮我把车修好。咱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人家,带回家吃个便饭。” “哟,欢迎欢迎,今天也没啥菜,弄了点儿蒸饺,等会儿我打个黑米糊糊,配些个家常菜,咱们凑合着吃!” 林庸咽了咽口水,只感觉肚子里打鼓似的直叫唤,犹豫再三后,脸一红说到:“那我就向大爷家蹭顿饭,吃完再走!” 大爷接过话茬:“呵呵,说啥呢,你要走哪去?今天赶场回来可带了两斤兔肉,待会儿炖了再开瓶酒,你就陪我喝点儿!” 林庸推诿道:“大爷我不会喝酒。” 那大爷哈哈一笑:“喝了就会了!” ………… “哇!好香啊!”林庸看着一桌子丰盛的饭菜狂咽着口水,就等着两位老人上桌了。 “别客气,吃,快吃!”老汉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兔肉,放在了林庸的碗里。 一见老汉动筷,林庸立刻像一只饿虎一般扑向了桌前的一道道佳肴,那吃相,左手抓俩蒸饺往嘴里送,右手夹着小菜向嘴里塞,嘴巴里还咕噜咕噜吞着稀饭,只恨父母没给自己生一个大嘴巴,将这桌上的饭菜全装里面才舒坦。 “慢点儿,慢点儿!”胖大妈笑呵呵地看着狼吞虎咽的林庸,为他乘好了下一碗粥。 …… 啊~~爽!摸着自己浑圆的肚子,林庸摊在椅子上。 老头子递过来一支自己裹的土烟:“抽烟不,来一支?” 林庸接过烟,擦了火柴一点——吸! 这两天的郁结全随着这一口烟吐了出来,只感觉自己飘飘欲仙,好似回到了自己那桥西村的家中,说不出的安逸自在。 那老头自己也点着一支,在桌上摆好了杯子,倒上两杯酒,一转头,原本笑容可掬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份泰然的神色,他深深看着林庸,微笑着问到:“说说吧,小伙子,你怎么一个人在那大路上,又怎么一身的伤……” 林庸望着眼前的这个老人,突然有一种想把一切告诉他的冲动,他需要一次倾诉,需要一份理解!想了一会儿,林庸开口说道:“我不叫林庸,我原本叫林小同,两天前……” 林庸没有把轮回的事情说出来,而只是将他两天之间在现实中的遭遇倾诉给了眼前的老人,两人边说边喝着酒,说到情动之处,林庸也不禁潸然泪下。老人从不插话,而只是静静地听着,不知怎的,这位老人给他的感觉是一种大智若愚,直让他感到踏实和安全。 当林庸终于将自己两天来的故事说完时,那老人拍了拍林庸的肩膀:“小林啊,人这一生有很多事情,当它来的时候我们无从选择,但是当它去的时候,却是由我们自己把握。这‘问心无愧’说来容易,但人们从来只看愧不愧,而不看心在哪儿。这世界你不吃人,人就吃你。以后的路只会越来越难走,你要还是用这样的心态往前去,寸步难行啊。” “可是大爷,很多事我要是忍气吞声,坐视不理,那活着和个野兽有什么区别?”林庸哀落地说到。 老头子深深一了一口烟: “难道不该是先考虑怎么活成个动物,再考虑怎么活成个人吗?” 林庸想了一想,无法回答,只是皱着眉轻轻地摇了摇头。 话题说到深处,老头子眼光深邃地望向远处:“这让我想起了一件老事……” “当年有一场战斗,我们几个新兵蛋子,被一帮南方猴子抓了起来,甩了一把刺刀在我们中间,说只能活一个。我身边的一个战友抓起刺刀就往我身上刺!” “那后来呢?”林庸好奇道。 “呵呵,你说呢,现在谁在和你喝酒?”老头一个人闷着头将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干瘦的胳膊上,林庸才看到一道伤疤狰狞虬动。 老人问:“换做是你,你怎么办?” 林庸想了一想:“捡起刺刀,假装搏斗,靠近猴子,挟持拿下。” 老人眼睛一亮,目光渐渐变得呆滞。 林庸接着说道:“大爷,善不是什么事儿‘我能做’,善是什么事儿‘我不能不做’,其他我不知道,但这事儿问题在猴子,他比你强,你就没有选择。” 说完一转头,发现老头子竟靠在椅子上,脸颊上已经流下了两行清泪。 第十四章 马到成功 “小伙子,老头子我说不过你,但也很感激你,几句话就解开了老头子的心结。”老头由衷地说。 “大爷,活着就求个痛快,没啥好说的,咱们喝!” “喝!” ………… 这一顿酒,两人谈天说地,推杯换盏,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时分。 只听见老人红光满面,舌头打着拌儿:“小子,今晚你哪——也别去,就在咱家住——下了,我那闺女——嫁人走了,你就住她的屋——!” 林庸也喝了不少,酒足饭饱之后来了倦意,没有推诿:“行,大爷,我马上回来!”之后夹着两条腿朝院子外走去。 “小子~你去哪儿?”大爷眯着眼唤道。 “我解个手!” “厕所家里就有啊!” 林庸人已经没影儿了。 …… 跑到院子后的田间,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林庸闭着眼睛头一仰,拉开裤子放起水来。 刚放完要转身回去,林勇就听见不远处的草垛后,传来了一个男人刻意压低的声音: “我给你说,两万已经是极限了,那娃你是没看见,又俊又白,两个脸蛋儿恨不能挤出水来。” 之后,一个是妇人的声音:“那男娃呢?男娃怎么算?” 男子不耐烦的说:“没男娃!人都给你带回来了,你这时候变卦?要男娃可以,五万,我再上城里给你领!” 那妇人面对高昂的价格只能望而却步,接着说道:“那还是女娃吧,这样,一万五,咱家那口子找钱不容易,我又不能生,你就当可怜可怜我们……” “不行!他找钱不容易?咱这可都是刀口上舔肉的买卖,谁容易?两万,一分钱不能少!”那男子斩钉截铁地说。 “那……好吧,你说的六岁啊,别到时候领回来了,第二天跑了,那我可找你!” “放心,刚读小学!平时看住了,几个月就叫妈了!这样,我晚上11点领人过来,你准备好钱……” 两人声音渐渐远了。 林庸一个人躲在草边,听完刚才的对话,酒已经醒了大半。 妈的,人贩子! 虽然平日里媒体和网络都有大量的报道,但林庸从未想到自己会亲身遇到这样的事。对那些孩子的父母而言,孩子被带走简直比杀了他们还要痛苦,同时孩子的人生轨迹也受到严重的影响,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不可磨灭的阴影。在林庸看来,这种人贩子就应该直接枪毙。 算了,这种事整自古至今比比皆是,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在上演着这样的交易。自己现在自身难保,很本不关自己的事! 等了五分钟,林庸才悄悄窜回了老头家。 一进门,老头已经不见了,胖大妈正弯腰收拾着残羹剩菜,一见林庸进门就立马迎过来,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将林庸带到了侧面的一件干净的小屋里。 “小林啊,老头子就那点酒量,现在回屋睡了。你也喝了不少,老头子说了,他和你特投缘,留你下来玩儿两天,你就在这屋先休息着,晚上饿了大妈给你做吃的啊~!” “行,大妈,你别担心了!我这一觉睡下去,估计就到明天早上了。” 胖大妈离开后,林庸一头倒在了小屋的床上,脑海里老是浮现出刚才人贩子的对话,很久之后,才进入梦乡。 ………… 红云涌动的大地上,孟婆端着一碗黑气漫延的汤药,直勾勾看着刚刚出现的林庸。 林庸有礼地一作揖:“孟婆,我有一事向您讨教,问完即刻上路。” 孟婆似乎脸色不太好:“说。” “请问有没有什么减少轮回的方法?我生前造孽太多,想设法补救。” “无,判书一下,天神也无法修改半分。只有生前广积阴德,死后可稍减轮回。” “谢孟婆。”林庸二话没说,走上前去接过孟婆汤小酌了一口。一抬头,孟婆就像没有出现过一般消失不见。 一把接过天空中飘下来的判书,林庸往上一瞧: 轮回判书 魂魄短丝蜉蝣,原判堕下三道,共计三千六百世,现第八十四世,法则自然,循环往复,判转生至畜生道,生为草地铺道工蚁。因果结——将一棵成熟树木推倒。 崔珏判 蚂蚁?推树?蚂蚁撼树?这是什么鬼因果结,根本就不可能完成! 林庸一下傻在了那里,想起了自己前两世的因果结,全是难若登天,完成全靠侥幸。那病毒界里,自己是凭借着自己人类的智慧,九死一生下,才险之又险勉强完成,而蜉蝣那一世,自己也是通过‘作弊’,钻了到一只成虫的身体中,才逃脱了在卵中埋一年的命运,否则别说是九死一生,根本就是十死无生。 但是这因果结得到的好处,林庸是亲身体会到的,那是实实在在救了自己的命啊,自己才刚刚进行了两次进化,就已经有这么大的效果,可想而知如果自己再轮回几次……林庸想到这里不禁有些兴奋。 可能林庸自己都没有发现,经过这两天的历练,他的人格已经开始变得完整起来,虽然依旧保持着自己温文的秉性,但在决定时逐渐变得果敢,在遇险时也逐渐变得狠厉。此时此刻他已经确定,这蚂蚁撼树,无论如何自己要尝试一下! 刚才询问孟婆得知,想要在轮回里跳跃轮回,是不可能的,只能靠阳间时积累的阴德,换句话来说,那就是持善心做善事。但刚好阳间自己尚存,冥冥之中就影响到了这轮回之中……上次轮回,自己从八十一世直接跳到了八十三世,阳间的自己有做善事吗?噢对了,我救下了孟小葵!这就说得通了。 理清了自己的思路,林庸举步朝虚空中浮现的奈何桥走去。 没多久,他便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 ………… 漂浮在半空中,林庸发现自己身在一个稀疏的树林之中。林间一排排笔挺的桦树根根向上,脚下完全看不到泥土,只能看到一片枯黄的大地。 立刻林庸就感到了一阵吸引力,那吸引力从林间的一个小土包中传来,生生拉扯着林庸往那里飘。 飘到近处林庸便发现小土包周围密布着一些活动的黑点儿,仔细一瞧,不就是这次投胎的目标——蚂蚁吗? 只见这些蚂蚁浑身漆黑,有的甚至比蜉蝣都要小一点,来来往往、密密麻麻。林庸看了看身旁的一棵桉树,再看看蚂蚁微乎其微的身躯,不禁升起了一丝质疑,就算是自己的人身,不借助工具都不可能推得倒这树,蚂蚁之躯就更不可能了!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拉扯力已经原来越强,赶紧先寻找目标投胎! 看着眼前黑麻麻的一片蚂蚁,林庸有一种无从选择的感觉,有的头太大,有的缺只脚,有的长太丑,有的光绕圈。正当自己不知道怎么选择的时候,那拉扯感突然变大,林庸只感觉自己不受控制,朝那土包上一个黄豆大小的洞里钻去。 不好,考虑得太久了! 现在只能“随机”了。林庸对准洞口一只刚探出脑袋来的蚂蚁,也不管它长什么样,一头撞了上去…… 再次进入这只有灵魂的世界里,林庸发现这蚂蚁的灵魂和蜉蝣的灵魂几乎没什么两样,林庸随意一挤,这蚂蚁就被挤出躯壳,投胎去了。 瞬间,整个世界变成了蚂蚁的视角。 林庸发现自己的身体分为了三节,有六只强壮的手臂,两只触须在空中画着圈儿,奇形怪状的嘴巴一开一合,表示着自己的饥肠辘辘。 林庸趴在洞口看着眼前的世界,虽然身子变小了,但这个世界却变大了! 就在这时,身后不知哪个缺心眼的蚂蚁一往前一顶,林庸一不小心就摔下洞口,一溜烟儿顺着土包往下滚。 啊~~~ 咦?这么高摔下来都没事儿?林庸转过身仰起头看了看头顶的土包,心有余悸的挥动了两下触须。早就听说这蚂蚁不怕摔,有人做了实验,从万米高空丢下一只蚂蚁,结果那蚂蚁在空中洗了个澡唱了会歌睡了一觉,摔到地面后拍拍屁股,走了。现在才这点高度,根本不够看啊。 林庸重新爬起来,人是铁……噢不!蚁是铁,饭是钢!当务之急是先解决温饱问题。 看着身边一群蚂蚁排成一条长长的车队向前进发,林庸撒开六条腿,与它们并行奔跑着。开玩笑,在城里我就堵车堵怕了,到这儿你还想我不走超车道? 就这样林庸与它们“跋山涉水”,过了好一会儿,终于看见了整个车队的目标——一片掉在地上的野果子,林庸凑近一看,这不是以前自己常吃的火棘子吗? 身旁一只“胖子”爬上一个果子,绕着它转两圈后,张开钳子般的嘴巴就往上咬,那果子立马多了个缺口,那“胖子”咬了几下,两只触手一抱。一块和它身体差不多大的果肉就被他掰了下来,之后胖子趾高气昂地原路返回。 这……太牛了! 林庸有样学样,也立马爬到了果子上面,他可不像那“胖子”要带回去吃,哪管什么组织纪律,直接张开嘴巴大快朵颐起来!那清脆的果肉在林庸锋利坚固的口器面前,显得脆弱不堪,一下就被咬掉了一大块。 好甜。 第十五章 罪不可恕 林庸两口就把自己吃的腹圆滚滚,转头一看,自己的肚子因为吃得太多,竟变得有些发白,变得晶莹剔透起来。 行了,不能再吃了,再吃就撑死了。林庸仰倒在草地上,休息了好一会儿才起了身子,只感觉自己浑身像打了类固醇一样,有使不完的劲儿! 早就听说这蚂蚁是天生神力,比自己重百倍的物体都能轻松举起,最高能举起近400倍体重的东西!要不现在就试试自己的能力?那鲁智深可以倒拔垂杨柳,我今天就来一个硬撼白桦林。 林庸摩拳擦掌,四处找着可以试试自己力气的东西。一眼扫过周围的杂草丛,林庸立刻看到了自己的目标——一片烟盒大小的干树叶。 林庸兴致勃勃地爬了过去,两支前手抱住树叶根部的叶茎,闭着眼一使劲儿,只感觉整个身体像一个轰满油的柴油发动机,小小的身体竟生出一股神力。 起! 那枯树叶晃荡了两下,看着体积比林庸大了不知道多少倍,却生生的被林庸一下抱了起来! 哈哈!真神了!林庸抱着大树叶在原地转了几圈,发现这似乎还没有达到自己力量的极限!把树叶一丢,又找了一块板栗大小的石子,再次一举。这次虽然没有那么轻松,但林庸还是卯足了劲儿,顶着它在地面上绕了好一会儿。 放下眼前山一般的小石头,林庸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双手,虽然有着最渺小的身体,但一瞬间竟有一种天上地下无所不能的错觉。 林庸正在兴头上,立刻准备着手自己的宏伟目标,撼树! 竭力地一抬头,林庸眺望着身旁的一颗颗参天大树,一眼竟望不到树尖。它触须动了动,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 想了一会儿,他回到了巢穴附近,选了一棵垂垂老矣的白桦树。 就是它了! 只见这颗白桦莫约十八九米,有大腿粗细,但树皮已经开始剥落,树冠也枝断叶疏,好像没有几年,它自己就会倒的样子。那判书上点明了要成熟的树木,林庸只能反其道而行之,选择一颗“过于成熟”的。 擦了擦前肢健壮的手臂,林庸爬到了老桦树脚下,对准它一处没有树皮的裸露树干,一把抱了上去。 嘿!林庸使出了吃奶的劲儿,力量汇集在一点猛地一推! 老桦树,纹丝不动。 林庸心理受了打击,换了个姿势又往前一推! 动了!只听见树沙沙响了一下,一片片树叶从空中飘荡而下,差点没把林庸给砸死。这哪里是自己推动的,分明就是一阵风吹过罢了…… 连清风都比自己力量大,这因果结根本不可能完成啊,林庸灰头土脸,一脸沮丧。刚才剧烈的运动后,身体也承受不了过多的负荷,此时也有一些疲惫。 他悻悻地钻回了小土包的入口,在错综发达的小隧道里,找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小角落,趴在哪里休息了一下,看着身边匆匆而过的蚂蚁们,心里不禁生出一丝绝望,渺小终究是渺小,即便有了天生的神力,但还是敌不过自然的强弱法则啊。 哀落之余,林庸竟有了一丝倦意,趴在蚁来蚁往的小土包里,不知不觉睡着了。(蚂蚁一天打四百多个盹。) ………… 林庸睁开眼睛,在厚实的棉被里打了一个激灵。 咦?我回来了? 林庸立马坐起来,环顾四周,这是老大爷家闺女的那间干净的卧室,窗外的天空已经一片漆黑,没想到自己一觉竟然睡到了半夜。更没想到的是,在蚂蚁界睡一觉,竟然灵魂也会回到现实中来! 林庸其实一直都有这样的猜想,灵魂可以在休息时互相转换,但他一直觉得轮回中的时间过于宝贵,分秒必争。所以一直没有尝试,现如今这误打误撞打个盹儿,便戳破了自己的猜想,一时间林庸心中浮现了一股坚定。 的确,自己一时间对那颗树确实没有办法,但是自己现在有了时间,那就不怕完不成的任务。一天完不成就一月,一月完不成就一年,一年完不成就十年!我才相信凭借自己的智慧,会搬不动那棵老桦树! 林庸一时有了希望,也没心思在床上呆着了,你别看这睡觉似乎脑子一刻没闲下来,但每次醒来以后,林庸都有一种精神焕发的感觉,比从前睡到大中午都让人精神。但最让林勇头疼的是,这次起来,自己的小庸庸依旧昂首挺胸支得老高,好半天才能消下去。 一看桌上摆的小闹钟,十一点三十六分,和大部分人一样,林庸起床第一件事情同样是大量放水,两下穿上衣服,林庸走出了老汉家的院子,他不是不想在老汉家上厕所,而是他根本不知道厕所在哪,这黑灯瞎火的,如果不小心闯进老汉的炕上,那不就尴尬了? 来到田埂里放完水,林庸不禁想到了下午那个人贩子的对话。他们约好的是十一点,现在已经十一点四十了,早就交易完了吧……想到这里,林庸并没有觉得少了麻烦一身轻松,反而有些隐隐的愧疚。 就在这时,小村子里静谧地街道上,开来了一辆破旧的桑塔纳小轿车,刺眼的远光灯刺破黑漆漆的夜幕,张扬地窜到了老汉家不远处的一户民居旁。 林庸提好裤子躲在草丛旁,朝那个方向探看,只见到一个带着兜帽的男人从车上下来,绕到车后打开后备箱看了一看,又关上后备箱,走到民居处…… 咚、咚、咚地敲了三下门。 门马上就开了,一个妇人将那兜帽男让进了屋子,赶忙又把门给关上。 难道?是那个人贩子? 林庸心里犹豫不定,心中一个声音在脑海里疯狂地吼着:妈的,林庸你傻啊,那些人贩子都是脑袋别裤腰带上的人,不要去淌这趟浑水! 另一个声音却在脑海里轻轻地说着:如果那车后备箱里,装的是一个孩子,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孩子…… 林庸闪身从草后面走了出来,深夜里的小道里黑漆麻乌四下无人,那桑塔纳就停在老汉家往前十几米的地方。林庸几步路走到了老汉家门口,推门要进去,手停在半空中又缩了回来…… 一咬牙,林庸又压着步子跑到了桑塔纳旁边,看见前后坐一个人都没有,便来到了后备箱前。 他深呼了一口气,在后备箱上磕磕敲了两下,然后凑进了耳朵往里一听…… 呜呜呜~ 他听到了一阵极度压抑的哭声…… 真的是人贩子! 林庸尝试着在后备箱的按钮上按了一下。嘭!后备箱应声而开。看来那兜帽男明显觉得到了地方,就没有用钥匙锁上。 当后备箱缓缓打开之后,入眼是一个灰黄色的大麻袋,麻袋有一丝轻微的抖动,一端被打上了一个结实的绳结。 林庸探手几下将结打开,把袋口往下一拉…… 一个活脱脱的小姑娘出现在眼前,只见她嘴上绑着胶带,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恐惧地望向自己,原本白皙的脸蛋,已经被眼泪给哭花了。 一看到陌生人,她本能地生出一股惊惧,在车厢里奋力扭动着,可她似乎被绑上了手脚,根本挣脱不开束缚。 林庸换上了笑脸,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压低了声音说:“妹妹别怕,我不是坏人,你看坏人哪有这么东躲西藏的,我是小英雄,来救你出去的!” 就在这时,民居的房门突然开了! 糟了!林庸把后备箱无声的一合,窜在身旁的一根电线杆后面躲了起来。 出来的正是那个兜帽男,随他出来的还有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女。 只见那兜帽男手里拿着一坨方帕子包住的钱,一边走一边给妇女说:“我给你说,你只看过照片,要不是这两年抓得严,换做早些年,以这小孩的漂亮,五万你都买不到!你就偷着乐吧。我再说一遍,要是被村委会或警察问到了,就说是路上捡的,啊!” 那妇女唯唯诺诺:“是是是,你放心,带到咱家了就和你没关系了,我就怕一会孩子看见我不喜欢我。” 那兜帽男嘿嘿一笑:“一下喜欢不起来,该打就打该骂就骂,吃够了苦头再给个甜枣,小半年儿就叫娘了。慢慢儿带!” 说着兜帽男到了后备箱处。回头对妇女说:“你在这儿等着,这犊子犟得很!” 一打开后备箱…… 咦?这小犊子居然把麻袋挣开了! 那兜帽男把女孩从麻袋里弄了出来,蹲下身子一一解开了手脚上的绳子。之后从后备箱的角落里扯出一根皮带。用冷冷的语气对小姑娘说道: “不哭就把胶布撕了,哭就是两皮带。哭不哭?” 那小姑娘浑身颤抖,害怕地躲着皮带,用力摇了摇头。 撕! 那兜帽男将女孩嘴上的封口胶快速一撕,疼得小姑娘哼了一声,小嘴被扯得通红,却还是牢牢地闭着,不敢说一个字。 “听着,看见旁边这个屋子没有,以后这儿就是你的家,那边的人就是你妈!” 听完这话,小姑娘终于忍不住,压低了声音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嘿我曹!听不懂话是吧!叫你别哭!”那兜帽男恶狠狠地举起手上的皮带,对着小姑娘的腿上就是一抽! “哇~~~啊!!我要回家!我要回家!”小姑娘受这一下,一下放出声音哭了出来,那声音在这深夜空荡的小道里反复回荡,说不出的心痛委屈,像一把利刃刺痛着人的心脏。 “嘿!反了你了,我让你哭!”兜帽男高高扬起了手上的皮带,恶狠狠的表情狰狞恐怖,用力地将皮带抽了下去。 就在这时,身后一只大手死死握住了兜帽男的手腕。脑后传来两个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字: “混!账!” 第十六章 魔音摄心 林庸的大手死死捏住那兜帽男的腕子。 刚才冲出来,完全是因为看不下那小姑娘被这样虐待欺负,之后脑子一热,冲出来时也不管不顾了,但这会儿和兜帽男面对面大眼瞪着小眼,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一时竟僵在了那里。兜帽男也没想到这深更半夜居然会有人来管闲事,整理着思路…… 两秒过后,林庸脑子里一转,抢先先开了口。 他操着标准的普通话,竭力怒吼出一句话: “放下皮带!双手抱头,趴车上!妈的,蹲你这个点儿两年了,终于把你给逮住了!” 那兜帽男此刻完全傻了,妈的,警察…… 他手一松,皮带掉在了地上,动作缓慢地将手放在了头上,像遇到世界末日一般趴了下去。 林庸一下抓住小女孩的手把她牵到了身边,接着吼道“反抗直接枪毙!那边买孩子的,你也一样,双手抱头面对墙站好了!妈的,还敢动!” 那兜帽男侧着头往后瞄了一下,立马就被一脚踹在脚踝处,疼得他一咧嘴。接着听见林庸一扭头冲着身后呼喊起来:“快,张队!抓了个现行儿,你们出来吧!” 接着身后就是一阵咚咚咚的脚步声,兜帽男有些绝望地想到,完了,这回是栽了……等等,不对啊?那小子看起来不像是警察啊?而且这脚步声怎么不是朝这儿来的,而是越跑越远啊? 兜帽男鼓足了勇气再往后一瞧,只见林庸一手夹着小姑娘,两只脚撒开了欢子,正朝着远处飞速奔跑。 妈的,上套了! 兜帽男气得一拳打在车的后备箱上,几步跑到驾驶室,从侧门边的夹缝中,竟抽出一把二十公分长的小藏刀!举步就要往前追,哪知还没跑出几步,只感觉自己刚刚被踢的脚踝火辣辣的疼! 看着林庸渐渐遥远跑远的身影,兜帽男咬牙切齿转身上车,轰足了油门一甩,车身就狠狠地摔了个一百八十度,连擦到旁边的砖头都不管,直直向林庸撞了过去。 林庸一觉起来刚刚恢复了些体力,此时抱着个孩子自然跑不快,轻轻拍了拍靠在肩上的小姑娘:“别怕,我带你回家!” 还没跑出几百米,只感觉身后一点光明追赶而来,越来越近,在静谧的深夜里,可以听到桑塔纳老旧的发动机,发出野兽一般的怒吼。就在快要撞到林庸的时候,林勇一个闪身,跳下了路旁的田埂之中。 那桑塔纳一个急刹车,刺啦一声甩出五六米,嘭的一声撞在旁边的一棵树上,那车大灯和应急灯明晃晃的闪耀着,车门一开,那兜帽男额头顶着一个撞击后的血块,提着藏刀一瘸一拐的朝田埂处走去。 冬日里龟裂的田埂地上格外坚硬,林庸这一跳刚好踩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土包,为了保护孩子不受伤,只能将孩子捧到胸前,让自己整个身体完全摔在地上,这一摔可将他摔得够呛,一口气好半天才吸回来,差点给他摔晕过去。 等他爬起来一看,那兜帽男像个红了眼的野兽一样,右手提着藏刀,已经站在了自己五米开外。 这时,林庸才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恐惧。要是以前自己还可以凭借一点演技和血性战胜对手,但这人贩子可不是那火车站的喽啰,也不是山里混吃的地痞,而是真正丧了良心的恶魔!为了追杀自己,居然在罪行暴露下,开着车追着自己几百米,将自己逼到这步田地,林庸相信,这家伙手里冰冷的藏刀,待会儿刺向自己时也绝没有一丝犹豫。 林庸坐在地上,护住身后的孩子,双手捡起地上零散的石块胡乱朝那兜帽男砸去,仔细一看,林庸的双手已经有些颤抖…… 这种极致的恐惧,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而上一次出现,是十三岁的那片深山里。 兜帽男一步步的逼近: “你喜欢和我演戏是吧?居然敢在人贩子手上拐孩子!” 林庸往后一点一点地磨退……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正当林庸几近绝望的时候。他的嘴角,轻轻抽动了两下。逐渐嘴角弯起到一个奇异的弧度,接着林庸不受控制的说出一句话: “呵~嘻~哈~嚯~嘿~林庸,想我了没有……” 林天择!当脑海跳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林庸瞬间丧失了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那林天泽闭上眼睛,仰头深深吸了一口空气,邪魅的一笑,拍了拍手上的土,支着身子站了起来。 他对着眼前的兜帽男说到:“桀桀桀桀~~你都敢在我面前动刀子,我为什么不敢在你手上拐孩子?” 兜帽男一看这眼前的男人,无论是神态、气质、语调都和刚才判若两人。不禁有些好奇。他用举着藏刀的手,轻轻的将自己套头衫的兜帽摘了下来,露出一张狰狞的面目,只见那脸上一边没了头发,半张脸都是重度烧伤留下来的痕迹,连口鼻都比一般人小了一圈,那是活生生被烧没的。 只听他张嘴说道:“别演了,看到我这张脸,就已经剧终了!” 林天择往前一步:“别剧终啊!我才刚刚出来,你就不愿意多陪我玩会儿吗?呜呼呼哈哈~你长得好像孟婆啊!” 兜帽男一声气极怒吼:“我长得像你爹!” 说着,兜帽男举着刀,窜前两步,猛地刺将过来。 黑暗中根本看清不清动作,但那林天择看见兜帽男动了,他也动了。但还没走出一步,兜帽男的右手的刀就已经到了身前,林天择本能地一让,自己的腹部就被蹭了一刀小口子,正准备回手还击,那刀子又一个转向,横着划了过来,林天择只能再次一缩,原本破烂的外套上,又多了一个血口子!那兜帽男明显也是打架的行家,知道刀势用老,右腿一个窝心脚就朝林天择踹了过去,林天择根本没有反抗,一脚就被射出了两米开外! 这三招下来,林天择身上多了两个刀口,还中了一脚,却连兜帽男的身体都没有摸到! 林天择站了起来,眼睛冒着血光死死盯住那兜帽男手上的刀子,上面还沾了薄薄一层鲜血,这刀子可不是拳头,难道林天择就这么一直躲下去? 只见他嘴角弯得更甚了,哼一声两步走到旁边的断树旁,猛地一拳轰在了上面,接着又连续轰了几拳,这几下完全没留力气,两只拳头鲜血迸出,林天择在拳头上舔了两下:“咦哈哈哈哈~好玩儿,再来!” 说着,竟然主动的向兜帽男冲了过去。 “妈的,找死!”兜帽男往前一挺,却感觉林天择就像一个鬼魅一般,一下就到了自己的身前,只能右手一提,举刀就刺! 右手立马传来了刀子入肉的熟悉感觉!哼哼,这小子太嫩了,打架不是靠冲的!可还没等他回过神来,黑暗中一只大手就捏成了爪子,猛地抓向了他的脸颊! 呲~~!自己狰狞的脸颊立马就被五根钢筋般的手指抓出五条血痕,那指甲缝里还带着血丝,又向自己的另一半脸袭来! 什么?不可能啊!兜帽男赶忙用手挡住林天择的爪子,只感觉手臂即使隔着衣服,也被抓了一条口子出来! 埋头一看,只见那刀子根本没有刺入林天择的身体,而是深深穿透了林天择的手掌! 难道这小子冲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舍弃了他这一只手,目的就是要控制我这刀子?兜帽男突然感到了一丝久违的恐惧,抬头看了看这个疯狂的男人,只见那林天择在昏暗的月光下,双目布满了红色,竟也咧着嘴看着他。 兜帽男本能地一抽刀,没抽动!肚子上猛地就被一脚膝撞顶得翻江倒海,头上又被林天择的头狠狠一撞,瞬间整个夜空洒满了星光…… 还没等他缓口气,就感觉脸上又被抓了一爪!两爪!三爪!兜帽男闭着眼只顾胡乱地挥动手臂,想要挡住这只无处不在的爪子,可发现自己不管怎么挡,那爪子都能带走自己身上的血肉!一个不慎,那爪子突然抓在自己的面门,一只指头也摁在自己的左眼珠子上! 啊~!兜帽男一声怪叫,哪里还拿得住右手上的刀子,赶紧撒了右手,全力去抵挡林天择的魔爪! 而就在他撒手的一瞬间,脸上的压力突然消失了,睁开眼睛一看,林天择站在两米开外,轻轻将手掌上插住的匕首拔了出来,又舔了一口上面的血迹,问了他一句: “好玩儿吗?” 那兜帽男往后退了一步,声音已经完全颤抖了:“不……不好玩儿……” 只见那林天择居然把刀子甩在地上,两只手的捏成爪状:“呵~哈~嚯嚯~可我还没有玩儿够。” 又再次如死神一般冲了上来…… 啊~!! 两分钟以后,林天择从兜帽男血肉模糊的身体上站了起来,又从兜帽男的衣服上扯下几块布条,将自己的左手掌绑了个结实,瘪了瘪嘴说出两个字: “剧终。” 正准备离开,走了两步林天择突然停住。一回头盯着草丛里睁着大眼瑟瑟发抖的女孩。 林天择嘴角又弯了起来…… 第十七章 整理行装 林天择一步一步走向女孩。 看着林天择一身是血,仿佛地狱而来的模样步步逼近,女孩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这哭声如同佛堂的撞钟,圣洁的鸿唱,一下子把林天择定在了那里。他的脸颊反复抽动着,像是极力做着心理斗争。 半晌,林天择诡异的笑容换成了深锁的眉头。林庸终于再次被拉回了现实。 林庸拖着残破的身躯蹲到小女孩的面前: “嘿,小公主怎么哭成水娃娃啦?看看我,我是刚才的小英雄啊!”林庸轻声问到。 女孩哭了两声,揉着眼睛看了看眼前的男人,只见他仿佛又变了一个人,虽然一身是血,却带着一脸阳光般的笑容,心里的害怕逐渐退去。 “我要回家……呃~呃~呃~我要回家……”小姑娘终于找到了依靠,趴在林庸的肩膀上哭了起来。 林庸轻轻抚着女孩的后背:“好~咱们回家。” “那你要保护我~呜呜呜~故事里都是这样说的。”小姑娘紧紧抓着林庸的手臂,像是一松手林庸就不见了一样。 “你放心,有我在就不会有人欺负你了!但是我告诉你,这世上有个人比我还厉害,能够轻易地欺负我!”林庸打趣到。 “谁呀?”小女孩眼睛一亮,一下来了兴致。 “就是你呀,你可比我厉害多了,我就是个孙悟空,可你一哭就成了我的紧箍咒,我心里就好难过~”林庸一脸正经地说道。 “呵呵呵~~那我就不哭啦。” “现在请问公主芳龄?住在哪?叫什么名字。”林庸故意做了一个士兵行礼的手势。 “我叫庄语宁,爸爸妈妈叫我宁宁。读小学一年级了。”看来平时没少自我介绍。 “那住在哪儿呢?不知道你住在哪,我怎么带你回去啊?” “我住在……”小姑娘睁着大眼睛想了一下:“……我住在三花城……风铃湾小区。” 三花城?那不就是孟小葵给自己地址上的城市吗?这三花城并不在山海省,而是红河省的省会。那里地处边境并不与山海省接壤,而是位于整个华夏的西南方,距离山海省起码有两千公里的距离。看来这人贩子绝对是一个大型的犯罪团伙,这渠道竟然涵盖了大半个中华! 其实林庸撒了谎,他现在像个过街老鼠样般被全省追杀,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可能带上一个孩子跑到大半个中国之外的另一个省去?他刚才的询问一是安抚住女孩,二是收集好信息,计划怎么将女孩交付到放心的人手上,能安全的送到家。 “宁宁,听我说,现在开始你要绝对的听哥哥的话,哥哥不会打你也不会骂你,相反你可以打我可以骂我,但就是不能耍小脾气,哥哥一定能送你回去,行吗?” “拉钩。” “……哥哥手疼,不拉了。” “拉钩。”宁宁倔强地一嘟嘴。 “哥哥真的手疼……” “拉钩!”宁宁水汪汪的大眼睛坚定异常,自以为是的想要许下承诺。 眼看宁宁的眼泪就要掉了出来,一只大手轻轻勾住了她悬在空中的小指: “要不要盖个章啊?”林庸微笑着问到。 宁宁嗯了一声,把手腕一弯,小巧的拇指用力印在了林庸的拇指上,红红的鲜血此时化作了最深刻的印泥,将宁宁的指尖染得通红…… ………… 牵着女孩走过黑漆漆的田埂,林庸一路上捡起了藏刀,绕过兜帽男的尸体。爬上了刚才跌下来的车道。 桑塔纳还闪着信号灯,车前盖撞在树上已经完全变形,林庸正要经过时,突然想到了什么,钻到桑塔纳的驾驶室里一阵摸索。 车里非常的凌乱,地上座椅上全是些封口胶和工具,还有一两件脏兮兮的小孩衣服,林庸打开副驾驶室的储藏盒,里面除了一些老旧的CD外什么都没有。又打开两座之间扶手处的小盒子,眼睛一亮,拿出一坨帕子包好的方块。 这不就是兜帽男的卖小孩得来的赃款吗?打开来一数,正是那妇女给他的两万! 林勇小心翼翼地将钱收好,他可不会再将钱还给那个妇女,要是她再用这钱买其他的孩子,那就是更深的罪孽。逃跑的路上一路都需要钱,自己兜里只有一百多块了,即便加上这两万块,也不可能真的让自己稳定下来,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刚从车里钻出来,啪!一直明亮的手电筒就从远方照了过来! 林庸用一手挡住那刺眼的光亮,另一只紧紧攥着宁宁的小手,看着那手电筒一点一点地逼近。他已经做好了绝命的准备,藏刀就插在自己的背后…… 持手电的人走到近处,用手电扫了一圈周围的环境,将电筒移向了别处,终于露出了他的模样。 “小林,这怎么回事,你怎么一身的血!”原来是那位老大爷,估计是听见动静,发现家里的自己不见了,一路追了过来。 林庸绷紧的弦终于松了下来,有些虚弱的回道:“大爷,一言难尽,遇上个拐孩子的,看着孩子实在可怜,忍不住,出手了。” “糊涂!!”那老者气得眉毛都抖了起来:“你现在是什么情况,还有心思救别人!走,先跟我回去再说!” …… 回到村子,时间已经到了半夜一点。整个村子还有一两盏零星的灯火,那妇女家的门死死地关着,好像一整天都没有开过一样。 三人悄悄窜入大爷家的小院,胖大妈也醒了,点了盏煤油灯在院子里等候着自己的男人,一见他们来,赶紧将他们让进了厅堂。 林庸把下午到晚上的经历简单说了说,之后他无奈地问到:“大爷,你说现在怎么办……” 林庸有种深深的愧疚感,真不想把眼前的二老卷进眼前的这场风波。 那老头吸了一口烟,深陷的脸颊看起来格外的凝重,想了一会儿说道:“娃留这儿,你现在赶快逃!” 林庸明显感觉到抱着自己的宁宁抖了一下,两只小手抱得更用力了一些。 “大爷,这……” 那胖大妈赶紧蹲了过来,冲着宁宁笑呵呵地说道:“小姑娘,想不想回家?婶子带你回去!” 哪知宁宁一听这话,哇的一声又哭了,两只大眼睛噙着泪盯着林庸:“我不在这儿,我不在这儿~!” 林庸一脸尴尬,赶紧擦掉宁宁脸上的泪花:“嘘~!我也不在这儿,咱们一起走。” 宁宁这才止住了哭声。 林庸面对老头正色道:“大爷,给你添麻烦了,算下来就这三天,我身上已经背了两条人命,常人眼里那就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本来躲在您家半天就已经是受了天大的恩惠,如果我再把宁宁留下,她懵懂不知肯定把我给供出来,而您就成了包庇罪犯的同伙了!这事儿我绝对做不出来,而且宁宁刚刚受了这么重的惊吓,又是我救了她,要是一下子再离开我,那肯定是闹腾个没完,这村子就这么大,几下声音一传出去,谁都跑不了啊。” 老头听完没说什么,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默。 “这样,大爷,您就别管了,我现在就带着宁宁走,等到了安全的地方我自然有办法托付给放心的人,现在这事已经给你们添了太多麻烦了!”林庸斩钉截铁做出决断,说着就要牵着宁宁往外走。 “等等!”老大爷一声叫停林庸,闪身到了内屋,不一会儿又从内屋里走了出来,手里捧了一套干净的衣服,衣服上放了一把钥匙。 “你这一身是血的样子,天一亮是个人看到你都会报警,怎么带孩子回家?去!洗把脸,把这身衣服换上!” 林庸也没有客气,接过衣服后看了看衣服上的钥匙:“大爷,这钥匙?” “会骑摩托车不?” ………… 坐上大爷家这辆老旧杂牌的摩托车,林庸将宁宁抱上驾驶座前放好,还找了一根绳子当安全带,将两个的身子绑在了一块儿,活动了一下重伤的左手,不知道能不能把握好离合……插入钥匙一启动! 轰~~~!轰隆嗵嗵嗵嗵~~ 摩托车发出一阵凶狠的嘶鸣,像是一只整装待发的军马! 林庸正要往前轰油门,突然一转头对着大爷说到:“大爷,一整天了我都不知道怎么称呼你!等我以后腾达了回来感谢您!” 那大爷干瘦的脸颊被罩在烟雾里看不出表情:“我姓袁,别回来感谢我了,等你好了给我弄两瓶好酒就行!” “走了袁叔!”喊出这句,林庸已经一溜烟儿骑出了袁老头家的小院,一路朝村口方向骑去。 袁老头目送林庸带着宁宁离开以后,回到厅堂坐下,有些怔神,突然眼光一瞟,看见桌上有一块步,揭开来一瞧。 里面放着一万块钱。 第十八章 千山鸟尽 凌晨四点二十七分,一片漆黑的大地上,一个模糊的光点在群山的脉络中自由地窜动着。请大家搜索(品&书¥网)看最全!更新最快的 林庸一路向西,重伤左手上的绷带浸着血,在冬日里冰冷的寒风中,林庸已经几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他保持着四十迈以上的速度,在山间见弯就拐,见车就绕,距离上一次捏离合换挡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前了,虽然一路上十分惊险,但林庸毫无办法,他要逃命,就得将油门拧到底! 凛冽的山风猛烈拍击着车上两个人的面颊,林庸的眼睛早已被吹出了眼泪。而宁宁的脸上虽然带了一层纱布挡风,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被吹了这么久谁也受不了。 “哥哥,我冷~”宁宁紧紧裹着自己的小棉衣,眼睛一闭打了个喷嚏。 阿嚏~! 林庸埋头一看,小姑娘脸上的纱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掉了下来,稚嫩的小鼻子下,两行清鼻涕挂在上面,但还在咬牙坚持着…… 就在这时,前方路的尽头,一排排整齐的路灯像迎接凯旋的士兵,根根耸立在了路旁,这预示着一个信号,他们终于脱离了山路,到达了城镇附近! 林庸甩了一甩被风吹得有些麻木的脸颊,用自己的衣服将宁宁弱小的身躯一裹,再次轰足了油门。 ………… 青枣镇位于山海省的西边,虽然相对大城市贫瘠落后,却气候宜人,并因周边盛产的青枣而成名。 就在这青枣镇的镇中心附近,有一桩陈年的小楼,小楼边上挂一盏烂旧的霓虹灯,灯管几处已经因为常年的失修而失去了往日的光彩,模糊还能认清上面几个字:海瑞旅店。 旅店里狭窄非常,处处显示出对土地的精明利用,厅堂不容半躺地,过道只得一人宽。一个头发湿漉漉的中年妇人正坐在接待室,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看着半夜里的言情电视剧。 突突突突~这时,一辆摩托车停在了旅店的后巷,没多久,林庸牵着宁宁,一大一小两个人,迈进了这个充满霉味的破楼。 “老板,还有房间吗?”林庸埋着头,轻声问道。 那妇人嘴上还挂着瓜子皮,喷出一个字:“有。” 林庸问:“我要一个干净的双人间。有热水。” 那妇人一看时间五点差一刻,又看了看女孩疲惫虚弱的样子,用手把柜台旁的价目表一挡说道:“没双人间,只有标间,两百块一晚,明早十二点另算。” “……好。”林庸没说什么,从内兜里抽出四张红票放在柜台上:“这是押金和房钱,拿钥匙吧。” 老板娘得意地一笑,熟练地理出单据签字收钱拿钥匙。 就在这时,宁宁的小肚子咕咕叫了两声。 “老板,有吃的吗?” “方便面,十块钱一盒。”老板从柜台下抽出两盒方便面放在台上。 林庸没说话,又抽出二十块钱递给老板,深深看了一眼这个妇女,拿着方便面上楼了。 ………… 破旧的小房间里,除了脑袋上昏黄的吊灯,只有一张吱吱叫的小床和一把扶手椅。林庸找了半天,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热水壶。 装上水泡上面后,林庸进到洗浴间调好了热水,把像个小乞丐一样的宁宁,送入了洗浴间。没多久,小姑娘热乎乎洗了个澡出来,抱着刚泡好的方便面呼哧呼哧地就吃了起来。那样子狼吞虎咽,几乎和昨天刚到老汉家的林庸如出一辙。 吃完一盒,宁宁又睁着大眼睛,盯着林庸的那碗面看了看,林庸一笑,将自己的面推到宁宁身前,笑着说道:“看什么看,两碗都是给你准备的,快吃吧!” 宁宁立马把另一碗也抱在了身前,在吃之前还不忘说了句:“谢谢”!看来宁宁应该家庭教育不错,年纪这么小就知道懂礼貌了。这时林庸注意到,小姑娘一直有意地保护着自己的右手,连拿叉子都是用左手拿的,真不知那里面藏了些什么。还没来得及问,小姑娘就把另一碗也吃完了,吧叽了一下嘴,呆呆地看着林庸。 林庸微微一笑走过去,用毛巾擦着宁宁还挂着水的长头发,边擦边说到:“宁宁,你离开家有多久了?” “好像好久了~有两个星期了吧。”宁宁很温顺的回答道。 小姑娘就穿了一件脏内衣,肌肤上一道道深红色的伤痕从衣服里露出来,格外让人心疼,这时,她突然看着林庸的手说道:“你的手流了好多血啊~” 林庸一看自己的双手,右手只是些皮外伤没什么大碍,但是左手因为被藏刀刺穿的缘故,已经疼到没了知觉,除了自己的拇指和无名指还能勉强动一动,其他的手指不要说是动,甚至已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 心里虽这样想,但是林庸面上对宁宁却带着欢笑:“傻丫头,这也叫流血多?有一次我也是手破了,流血就像开了水龙头一样,三天三夜都没流完,这点小伤,在我这而就不是事儿~” 宁宁咯咯一笑:“吹牛~”! “行了,头发也差不多干了,把被子盖好睡觉。” 宁宁乖巧地爬进棉被,露出个小脑袋,依旧呆呆地看着林庸。 “闭上眼睛~!”林庸出声道。 小姑娘赶紧把眼睛闭了起来,半晌又眯着一只眼睁开,看见林庸把门栓插上,走进洗浴间,这才安安静静睡了过去。 轻轻脱下自己的衣服,露出青一块紫一块的身躯,林庸走进淋浴间打开热水,任滚烫的热水留过自己的每一道伤痕。他冲洗了一下自己的左手,掌心的伤口狰狞恐怖,却并没有红肿感染,这应该归功于自己病毒的因果结特质。但是没有感染并不代表着忽略了一切外在的硬伤,手掌中错综复杂的神经必然会永久性的受损,自己原本灵活的手指可能再也不复存在……这只手,不会是废了吧…… 这就是做好事的代价!林庸一掌拍在洗浴间的墙壁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若再这么莽莽撞撞,不顾自己安危的冲动下去,迟早躺在田埂里的就不是兜帽男,而是自己! 从淋浴间出来后,林庸重新绑好了绷带,两眼看着床上的宁宁,她打着可爱的鼾声睡的正香。林庸咬了咬牙,决定明天一起来,就把这小姑娘送到派出所附近,让警察把她带走。 将大衣往自己身上一铺,半躺在扶手椅上,林庸忍着左手上的疼痛,闭上眼睛…… ………… 再睁开眼睛,林庸已经不是在那狭小的旅店里,而是在更为狭小的隧道中。一只只黑色的蚂蚁在自己身边穿行而过,没有一丝懈怠。 林庸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确定自己回到了轮回之中,再次成为蚂蚁界的一员。 看着蚂蚁大军匆匆向外奔走,又抱着大大小小的食物返回,林庸心中一动,自己一时半会儿撼不动那棵大树,何不好好的研究研究蚂蚁自身,反正树是跑不掉的。 想到这里,林庸驱动着自己渺小的身躯,朝着蚂蚁大军的反向爬了进去,他要探一探这蚂蚁洞的内在乾坤。这蚂蚁洞里错综复杂,也没有什么路标记号,林永在里面闷头瞎撞,绕了好半天才终于爬到了一处稍微开阔一点的平台上。 一进到这个平台,林庸只感觉自己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当然蚂蚁是没有鸡皮疙瘩的),整个平台,无论是地上、墙上、天上,全铺满了密密麻麻的蚂蚁,黑压压一片估计下来,就这一个洞里,几乎就有上千只蚂蚁!还有的地方,被一颗颗透明的虫卵堆在一起,陆陆续续有小蚂蚁破壳而出。 平台的正中心有一只蚂蚁格外醒目,它的身躯比普通蚂蚁大了整整三四倍,身体虽然和普通蚂蚁一样分为头、胸,腹三个部分,但它的腹部像个鼓胀的气球一样比例失衡,上面还有着特别的纹路。正挪着自己粗壮的六只胳膊,在洞穴里面一点一点地爬行。 这是蚁后!林庸惊奇地看着眼前的这个大虫,他知道蚁后在蚂蚁的群落里,担任着繁殖和统领的作用,也就是说,这只蚁后,是自己名义上的老大。 他一点一点的靠近它,发现蚁后身边的工蚁都格外的健壮,像是皇族的卫兵将蚁后保护在里面,自己一靠近,都非常警觉地注意到了自己,但当它们发现自己也带着群落中的气息时,就继续绕着蚁后爬行,对自己不管不顾了。 终于来到了蚁后的身旁,仰足了脑袋面对着这只庞然大物,林庸开始研究起这蚁后统领,究竟是如何主宰如此多蚂蚁的行为的。但研究了半天,除了它身上的味道和其他蚂蚁不太一样之外,并没有什么差别啊? 等等,味道!难道蚂蚁是通过味道来传播信息的?林永仔细的晃动触角,感受着蚁后与众不同的气息。仔细一嗅下,林庸震慑在了当场,大脑中瞬间涌入了海量的信息,不,这不是信息,简直就是绝对的命令! 每一只蚂蚁,从出门、路线、队列、目标、巡逻、保护、攻击等等命令,都在这浓浓的气味中事无巨细的体现出来。整个蚂蚁兵团有十二万八千四百二十一只蚂蚁!简直就如同一个全面运转的机器一样,被蚁后所操控,林庸惊险的发现,自己若不是有人类的自由意识,很可能这么一闻,就跟着蚂蚁大军出洞找食物去了。 这就是蚁后的气味力量——信息素! 林庸心里开始卷起了风暴,自己一只蚂蚁确实没有办法撼动大树,但如果自己有了蚁后的能力,十只、一百只、一千只、一万只、十万只蚂蚁…… 就算是座山,我都给他移了! 第十九章 信息时代 其实蚁后的能力说来复杂,实则简单,就是分泌信息素。 每只蚂蚁都有分泌信息素的能力,有的是自主意识传达,有的是被动信息反馈,像一般的工蚁,要做的就只是被动信息反馈而已,分泌出的气味也和蚁后的完全不一样。 林庸动了动自己的嘴巴,试着分泌出了一点信息素,在分泌的过程之中,反复地调节自己在其中附加的信息,并且有意的模仿蚁后的气味。 说来好玩,这分泌信息素的过程,就像调制香水一样,完全就是将体内的各种微量元素有规律的调节一下,气味就完全不一样了。 林庸吐出一点点的液体覆盖在自己的全身,这液体如同汗液一般,和蚁后的气味只差了一点点,但就这么一点点,似乎就产生了天差地别的不同。 自己的气味中只有一个命令:保护我。 气味一散出来,立马有几个卫兵工蚁看向了自己,又转头看了看蚁后,徘徊了一阵之后,一只健壮的卫兵就向自己冲了过来! 有效!林庸心中大喜,哪知那卫兵来到自己的身边,并没有像其他工蚁那样进行保护巡逻,而是张开六只大手,一下把自己给抱住了! 我曹,你脑子进水了!叫你保护我,你干嘛抱着我滚来滚去的!林庸一把推开了这只傻蚂蚁,将自己身上的气味在它身上蹭了个干净,就看见几只更大的蚂蚁转头看了看它,向傻蚂蚁冲了过去…… 额……兄台……抱歉…… 林庸再次研究起气味的奥秘,刚才自己的信息素和蚁后的信息素只有一点点的不同,但这一点点的不同传达出来的信息就已经完全变质了,看来这气味之中的奥秘就像最机密的配方一样,不、比配方还要难,简直就是军用代码!林庸不禁震撼于蚂蚁这个微小的物种竟有如此系统严谨的交流方式。 看来,只有反复尝试了。林庸趴在那蚁后的五厘米开外的地方,盯着眼前的这个巨物,分泌出各式各样的信息素,开始与这蚁后分庭抗礼! 蚂蚁信息素实验报告: (1) 命令:喂!左边那个帅哥,你去打一下右边妹子蚂蚁的头一下! 结果:帅哥以每小时八十公里的速度向前疯跑,撞墙上,死了。 (2) 命令:嘿!大个子,把那老头推到左边去! 结果:大个子耀武扬威地冲到老头面前,拔掉了老头的一根触须…… (3) 命令:你,对就你!去绕洞穴跑十圈。 结果:那蚂蚁摁住另一只蚂蚁疯狂地嘿咻起来。(林勇捂住双眼,妈的,俩男的有什么好干的……) ………… (27) 命令:搬一块树叶给我吃。 结果:一只小个子蚂蚁晃晃悠悠,从蚁后的食物堆旁拿了一片小树叶,轻轻放在了林庸的身前。 终于!终于办到了!林庸快速记住了这次信息素的配方,整个身体立马瘫在了地上。一下这么高强度的分泌信息,他只感觉自己脑袋昏昏的,仿佛三天三夜没有睡觉一般。赶紧吃了一片树叶补补,原地休息了好一会儿,才稍微补了一点元气。 林庸感叹道,蚁后啊蚁后,原来这就是你的秘密。作为蚁群的统领,作为这十几万大军的母亲,你做得已经足够了,在这里,我只能对你说一声抱歉…… (28) 命令:洞穴里全体蚂蚁听令,无论蚁后下什么命令,按兵不动! 林庸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控制蚁群的方法,但是一山不容二虎,一个王国也不能有两个皇帝。想要真正的控制蚁群,只能先干掉蚁后。自己无法命令蚁后自己的部队攻击蚁后,唯一能支配的,只有自己这小小的身躯了。 林庸面向蚁后,感受着自己身体中强筋的力量,摩拳擦掌一番,朝蚁后爬了过去! 蚁后的身躯是自己的五倍有余,想要正面硬憾,完全没有丝毫的胜算。林庸来到蚁后的身边,张开六只吸盘式的大手,几下就爬到了蚁后的背上。来到了蚁后头胸接壤的地方,也就是蚁后的脖子。 那蚁后感觉背上有异物出现,开始扭动起自己的身体,想把林庸给甩开,就在这时,突然感觉脖子处传来一阵撕心的剧痛! 那是林庸张开自己黑漆漆的口器,一下咬在了蚁后的脖子上! 蚁后受这一下,差点跳了起来,在蚁群里横冲直撞,疯狂地摆动着自己的躯体,但身后的异物却怎么也甩不下来! 颈部的疼痛越来越重,就像一把锔子在锯着自己的头颅,蚁后只能使出自己最后的杀手锏:信息素! 它疯狂地吐出液体分泌在自己的躯体表面,信息很简单:保护我,杀死它!保护我,杀死它! 整个蚁群立马乱成了一锅粥,它们从来没有感受过这么强的气味,围着蚁后团团乱转,就是没有近身!整个平台仿佛变成了一个血腥的格斗场,几千只蚂蚁在场外攒动呐喊,场中空出一个圆圈,正是搏斗中的蚁后与林庸! 保护我!杀死它! 蚁后还在吐着信息素,却第一次发现自己最强有力的指挥棒在这一刻失去了作用,脖颈上的疼痛越来越强烈,它只能蹿跳挣扎,却无济于事。 其实林庸的处境也非常的艰难,因为他嘴巴咬在蚁后的脖子上,身体也在分泌着信息素!那蚁后的信息素实在强烈,甚至自己都有了一种保护它的冲动!琳用只能反其道而行之,疯狂地命令蚁群按兵不动。 就这样,整个洞穴里混乱的气息越来越浓,蚁后的挣扎也越来越无力。 这不光是肉体的较量,更是统治力的决战!林庸锋利的口器一点一点撕开了蚁后脖颈上坚固的防御,现在已经出现了一个黑漆漆的大口子,对准脖颈最后一处连接的神经,林庸一口又咬了下去! 保护我,杀死它! 全体原地待命! 保护我,杀死它! 原地待命! 保护我,杀死它……保护我,杀死它……保护我,杀…… 终于,蚁后咽下了自己最后的一口气。 林庸感受着蚁后终于停止挣扎的身体,长长舒了一口气,就这么趴在蚁后尸体上,累得已经连触须都难以摇动。 蚁后啊蚁后,这畜生道苦难非常,你还是早些进入轮回,搏一个更好的未来吧…… 缓了一口气,林庸勉强从蚁后的背上支起了身子,也不管一片混乱的蚁群,一点一点地爬到蚁群的食物堆,开始吃了起来。 再次把肚子吃到透明的时候,林庸终于恢复了半分体力。大大的黑眼睛一扫整个洞穴里群龙无首的样子,发现整个洞穴的蚂蚁已经越来越多,很多在外工作的工蚁感受到了蚁后求救的气息,都纷纷赶了回来。几乎来了上万只蚂蚁。 林庸重新爬到了死去蚁后的背上,挥动着自己的触须,下达了自己的第一道命令: 全体蚁群听令!集结部队,整顿体力,所有老弱蚂蚁共计三万二千只,外出寻食带回洞穴,所有工蚁共计九万四千只,全部到洞穴外老树前列队等候! 下达完这个命令,蚁群突然不动了,盯着林庸晃动着触须。 怎么回事?不管用了?林庸心里一顿。 十秒之后,突然整个蚁群突然像潮水一样涌出洞穴…… …… 半个小时之后。 看着眼前的“参天”大树,林庸感慨万千,昨日自己面对它时,只有自己一个渺小的身躯,而现在,自己身后已经多了黑压压一片大部队!列着整齐的队伍等待着自己的号令! 林庸上前去,伸出前肢抚摸在老白桦踝露的树根上。 你不是很稳吗?让我看看你到底有多稳! 全体工蚁听令!三万只一队!共三队,咬噬这白桦的树根!第一队,上! 整个队伍三分之一的蚂蚁一拥而上,迈着整齐的步子来到白桦的树根处,密密麻麻向上爬了起来。到达了树皮最少的地方,工蚁们张开了锋利的嘴巴,纷纷往树根上咬去。 那白桦树虽然坚固,但面对蚂蚁刀子一般的口器,也开始一点一点地被蚕食,每一个被咬过的地方,或多或少都留下了一个小小的齿印。没过多久,满是枯叶的地上就留下了一圈薄薄的木屑。 林庸此时内心说不出的激动,蚂蚁虽小,齐力撼树!自然界的生物真是奥妙无穷,这蚁后空有着十万子民,却始终只有动物的智力,换到林庸的手上,立马变成的十万大军,即使是山间猛兽来了,林庸也可以立马让那猛兽被咬得渣都不剩! 一个小时过去了,看着第一队的蚂蚁很多已渐渐体力不支,纷纷从树上掉了下来,林庸不禁有些心疼: 第一队听令,撤退至洞穴进食补充体力。 树上的蚂蚁立刻退了下来,老桦树只留下了一圈薄薄的伤口,看来即便有上万蚂蚁的进攻,想要把它推倒也是一个长久浩大的工程。 第二队,上! 就这样,林庸指挥着蚂蚁大军,一点一点地完成着原本不可能的任务。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林庸只觉得自己的倦意反反复复冲击着弱小的神经,爬到洞穴中的老位置,闭上眼睛昏昏睡了过去。 整个族群都没有发现,一只带着不同气味的蚂蚁,悄悄来到了林庸的领地,看着一群群老弱将食物搬进小土包中…… 这位不速之客,晃动了一下触须,又悄悄爬了回去。 第二十章 我为人王 当林庸还在蚂蚁的世界里挥斥方遒,天色已经将至正午。 一个额头受伤的短发大汉风尘仆仆,一下闯进了左三爷的顶层花园。 “三爷,新消息!”他往左三爷的卧室唤了一声,便颔首低眉,立在那里等候。 没多久,卧室门幽幽地开了,左三爷依旧一身睡袍,但仅仅一日的光景,他却似乎又老了几岁,他扶着门看了看眼前的大汉,双目里尽是老来丧子的悲恸。 “石峰啊,你来了,人接回来没有。”他语气平和,内里却煞气暗藏。 那石峰将头埋得更低:“三爷,我到桥西村的时候,林家屋子已空。我……” 左三爷听完这话,没有理会石峰,而是慢慢踱到客厅,花白的头发随意散乱,坐在客厅正中的一张雕龙座椅上,起声又问道:“那你回来干嘛?我这两天动的气,你是不是还觉得不够?” “是有那小子的新消息了。”石峰回应到。 “什么消息。”左三爷面色一寒。 “警局里的消息,十个小时前澜石村死了一个人贩子,根据远程指纹鉴定和现场血样的采集确定,和那人贩子死前搏斗的人,正是林小同。根据路程判断,林小同正是在去往恒安的路上中途停车,之后搭乡野车辆躲在澜石村。现在已经让弟兄们倾巢而出,去澜石村找他。” 左三爷皱着眉想了一想,继续说道:“让弟兄们回来吧。” “什么?”石峰有些发懵。 “这小子精明非常,这易开市我已经围得像个铁桶一样,都还是被他跑了,你觉得他在澜石村杀了人,会呆在那里等你来抓?石峰啊,你脑子是不是被那小子绕晕了?” 左三爷从客厅的书架上取出一本山海省的地图,摊在石峰面前说到:“看这里,这儿是澜石村,犯了事的人,第一时间就是想逃跑,而且肯定是走小路,澜石村是个小村,与它相同的地方非常有限,而与易开市方向相反的地方,只有这里。”说着,左三爷苍老刚劲的手指点在了地图上的一个位置——青枣镇。 说完左三爷把地图慢慢合上放回书架,再从书架底层藏书的后面夹层,取出一个小盒子,走到走到石峰面前,递给了他。 石峰接过盒子打开来一看,里面装着一把枪。 “你也跟了我这么多年了,我那不争气的孩子,你也是看着长大的。这件事交给你办我放心。你就放手的去做吧,有什么事,我担着。” 石峰将枪拿了起来,稳稳地托在自己的手上,冰冷黝黑的枪身闪出一点寒光,他灵活地将手枪套筒一拉,咔!把枪藏在了自己宽大的风衣里面。 他起身面向老人:“三爷,我虽然人笨,但您放心!十天之内,无论林小同是冰的还是热的,我都让他躺在你面前。” 左三爷一挥手:“你去吧。”看也不看石峰一眼,一步一步又走回了卧室…… ………… 正午的阳光躲开乌云,洒进破旧旅店的小窗子,射在林庸的眼睛上。 他皱了皱眉,轻轻睁开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宁宁窝在被子里,嘟着小嘴熟睡的可爱模样。 呃~~他活动了一下身体,就这么坐着睡一晚,谁都不会好受。一看时间,十二点四十六分,自己这一觉,竟然睡了七个小时,对于此刻分秒必争的境地,的确是有些奢侈了。 他走到宁宁的床前,发现小姑娘一直抱着右手,仿佛手里有什么宝贝一样。 不会是昨晚受伤了吧?林庸一时好奇,伸出手来想要摊开她的手心看看。哪知轻轻一碰,熟睡中的宁宁,就将眼睛睁了开来。 “你醒啦?”林庸微微一笑,这小姑娘肯定累坏了。 小姑娘没有说话,呆呆看着林庸,突然突然眼睛一咪,嘴角一瘪,竟然呜呜呜地哭了起来。 “小公主,怎么一起床就变成哭稀饭了?”林庸脑袋瞬间大了。 “呜呜,我梦见妈妈了……我要回家~”宁宁抽泣着说到。 “行行行,不哭了不哭了。可惜你又记不住他们的电话,不然就可以打电话给他们。” 林庸一边安慰宁宁,一边给宁宁穿好了衣服,整理好行装之后,牵着她的手走出了房间。 “老板,谢谢。”林庸将钥匙放在了柜台上。 那老板娘正看着一份今天早上的地方报纸,内里第五版正放着一张林庸的通缉照片,她斜眼看了看还在掉眼泪的宁宁,多了句嘴:“你孩子啊?” 林庸脸色有些尴尬:“不是。” “你妹妹?”老板接着问。 “……嗯。”林庸看见宁宁的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一直停不下来。林庸蹲下身打趣到:“哎哟,头好痛,头好痛!师父,你就饶了悟空吧,我听说过白雪美人,听说过睡美人,但是没听过哭美人,宁宁,再哭就不漂亮啦!” 宁宁咯咯一笑,果然就不哭了。 那老板娘见到这一幕,眼睛里的锐利化成一汪难得的温情。 就在这时,两个痞子模样的人走进了旅店。俗话说歪戴帽子斜穿衣,一看就不是好东西,这俩货叼着牙签,走在前头的那人两只三角眼在店里有限的空间里胡乱地瞅着,正撞见林庸站在柜台前。 两人皱皱眉,上下打量了一下林庸。其中一个痞子还掏出手机反复看了看。 林庸心头一紧,这种感觉只在易开火车站时有过,他万万没想到,这么偏远的小镇,依然逃不脱那左三爷的追击。 只听那为首的痞子上前嚣张地说到:“你,哪来的?” 林庸保持着神色的镇定:“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那痞子啪的一下一拍桌子,声音也大了一点:“就是你!叫什么名字,哪来的!” 哼,林庸一瞧两人这样,心里反倒稍微踏实了,这俩人估计就是这镇上的地头蛇之类的,这种人没什么本事,平时不靠拳头,全靠一张嘴一副狠样吓唬人!要是一般人,可真就被这气势唬住了,可林庸只是将手牵住了宁宁,一转脸,那模样比俩痞子还嚣张半分,吊着嗓子说道: “嚷什么嚷?你妈教你这么和人说话?你混哪儿的?听过东街强哥吗?” 东街强哥?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小镇就这么大,两人只知道东街有个梁哥,没听说过什么强哥啊?不禁狐疑地瞧了瞧林庸。 就在这时,那老板娘将报纸往桌上一拍: “要吵滚出去吵,这是我弟弟,你俩有什么事?!” 第二十一章 约定成俗 两个痞子一看那女人发话了,一下颜色就缓和了些。 其中一个痞子凑到柜台,故意躲着林庸压低了嗓子说到:“瑞姐,不是咱俩来店里闹事,您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呀!而是整个青枣镇早上刚传来风声,有个通缉犯逃到咱们镇了,你看我俩还没睡醒呢就被叫起来出来查人,你瞧瞧,这照片和这人像不像,完全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啊!” 那老板娘看了看痞子手机里的照片,又看了看林庸,扬声说到:“像你个头,还有人说我长得像宋祖英呢!怎么没人来找我签名啊?这小子是我弟弟你没见过啊?你想在我店里耀武扬威,先把上次住店的钱还了!是不是非要找你们姐夫来和你们说?” 两人立马像吃了耗子药一般不吭气了,悻悻地又看了林庸两眼,几步到了旅店门口,也不离开旅店,而是站在那里,眼睛不断地往店里林庸身上瞟。 老板娘见两人走出去了,将报纸摊开到第五版,推到林庸面前笑了笑:“小子,犯事儿啦?” 林庸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暴露,若不是这老板娘出言相帮,自己可能已经被那两人告发,心里酝酿了一阵,起声问到: “为什么帮我?” “不为什么,就因为你杀的这人,姓左。” 林庸有些诧异:“难道你也……” 老板娘双目出神看着宁宁,开口说道:“我以前住在易开,就和她差不多大,我爹在易开,也是个翻云覆雨的人物,可惜和当时风头正劲的左三对上了。最后被左三用计杀了全家……那时候年纪小,不懂,年纪越大心里越清楚,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有什么不测就怨不得别人。我爹临死前千方百计把我送到了这里,一呆就是三十年,现在家也有了,儿子也有了,也就不想着报仇那回事了,但是你杀了他儿子,也算是帮我报了仇,帮你一次也不是什么大事。” 林庸听完这话,心中有些感叹,看来这左三爷在易开的势力虽大,但也不光彩啊!这把年纪了,安闲不多,仇人不少……自己今天算是撞了大运,若不是遇到了这老板娘,就凭这左三的追击速度,自己很可能已经坐在送回易开的车上。想到这里,林庸心生感激: “大姐,谢谢你……这次帮助我将铭记在心。” 那老板娘随口骂道:“这事我几十年没提过,要不是遇见你,我就他妈烂肚子里了。别也弄什么铭记于心,赶紧把帐结了,房间里的用具是要收费的,再补六百块!” 妈的!林庸终于知道为什么这老板娘自古至今能在这镇上混三十年了,全靠一个字——黑!林庸肉痛地抽出六百块,放在了老板娘的柜台上,点头致了个意就要往外走。 “等等!”那老板娘叫住了林庸,向着旅店的后门一努嘴。林庸会意,牵着宁宁向旅店后门而去。 来到店外,林庸发现天空由晴转阴,居然开始飘飘洒洒下起了冬雨。林庸并没有直接上摩托车,而是牵着宁宁向市中心走去。现在自己举步维艰,已经完全没有再带宁宁回家的能力,现在最紧要的,是先将宁宁安全的送去警局。 镇上的市集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林庸在一家小店买了一把伞,撑着伞漫步在喧闹的集市里。 “哥哥~我要吃糖葫芦!”宁宁眼巴巴的看着林庸。 “好!老板,来串儿糖葫芦。”林庸四下注意没有人跟踪,马上掏钱。 “哥哥~我喜欢这个瓷娃娃。”宁宁似乎对这乡间小镇的什么都很好奇。 “好!老板,这个瓷娃娃来一个!”林庸轻轻抚了抚宁宁的头,也掏钱买了。 一条街走下来,宁宁一只手抱着各式各样的玩偶小吃,一只手举着一根糖葫芦,脸上笑开了花。一路随着林庸走进了街尾的一家儿童服装店。宁宁的衣服十分的破旧,若不是和林庸在一起,别人一看真以为是个小乞丐了。 一进店,林庸就被店里五颜六色的儿童服装给吓住了。 一个老妇人凑上前来:“小伙子,这是带着妹妹来买衣服的吧?呦,小姑娘长得真乖,看看喜欢哪件衣服?” 宁宁兴致勃勃看了看林庸,林庸向她微微仰头一示意,她便伸出小指头,指向墙上一件蓝色的小裙子。 老妇人接着说:“这件啊?可小姑娘,现在是冬天,穿这个可要感冒的!” 宁宁皱着眉,小嘴巴翘了起来。 林庸一见这个情况,自己绕着小店看了一圈:“老板,来一套可爱点的小棉衣,鞋袜也换一套,关键是要舒服保暖。还有,那条裙子也给我包起来吧。” 宁宁开心地把裙子抱在怀里…… 最后,林庸为宁宁选了一套鹅黄色棉袄,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小天使,竟然还搞怪地让林庸也选一件童装。 付了钱离开衣服的店,雨也越下越大了。林庸就这么一直往前走,牵着宁宁的手攥得紧紧的,直到前方出现了一个警局。 他在距离警局二百米外的位置停了下来,躲进了一家农村银行的屋檐下,把伞一收,蹲下来看着宁宁。 宁宁一边大口大口地吃着糖葫芦,一边小手将新衣服上的雨水拍干,浑然不知离别的到来。 林庸帮宁宁整理了一下衣服,一时间竟不知如何开口,咬了咬牙,林庸换上一脸阳光的笑容,开口对宁宁说道: “宁宁,你在这儿等我一会儿,我去对面的商店买点东西就回来。” 宁宁一听这话突然慌了,摇着头说到:“我和你一起去~” “宁宁乖,我买完东西要上个厕所,难道你还要和我一起去男厕所啊?” 宁宁想了一想,说到:“那我在这儿等你,等你回来~” 林庸摸了摸宁宁的头,深深看了看她,一咬牙,起身窜入雨中…… 他来到对面街角的便便利店,提起公用电话,拨出了三个号码:110 “嘟嘟……嘟嘟……喂,你好,冬枣镇报警服务中心。” “冬枣镇西街中段农村信用银行处发现失踪儿童,庄雨宁、六岁、身穿粉色棉袄,原居住红河省三花市,请速速派警员来接孩子!” “喂,请问您叫什么名字,身份证号……嘟嘟……嘟嘟……” 林庸说完就挂上了电话,躲在角落里看着远处的宁宁。 宁宁孤孤单单站在银行的门口,不安地东张西望着,焦急地等待着林庸。突然她心里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她感觉林庸走了! 她手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突然跌在了地上,抱着玩偶的手也开始抖动,之后连玩偶都不要了,用手揉着眼睛啜泣了起来。 呜呜呜~~呜呜呜~~ 她声音极细,但林庸隔了老远,耳畔似乎都听到宁宁的哭声。林庸就这么躲在角落里看着宁宁,同样坐立不安,心疼至极。五分钟……十分钟……时间就这么一点一滴地过去了,怎么警察还不来?林庸狠狠咬着牙,在心里不断的告诉自己,孩子都是这样,哭一会儿就好了,自己带着宁宁反而给两人都增加了危险…… 就在这时,宁宁突然一步一步走出了银行门口! 林庸赶紧细细看去。 只见宁宁冲进雨中,哭声已经越来越烈,弱小稚嫩的身体来到了大街的正中心。在风雨中,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高高举起自己的拇指! 林庸看到那拇指上,一点鲜红格外醒目,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被深深地震撼到了。 那是自己昨夜,和宁宁许下约定时的盖章! 她洗澡吃饭都一直在保护的,竟然是这个脆弱而愚蠢的约定! 林庸终于坐不住了,他一下冲进了雨里,几步窜到宁宁身前抱起了宁宁。 雨中的宁宁哭得好生难过,用手拍打着林庸:“你不要我了~呜呜~你不要我了!” “傻丫头,咱们盖过章的,小英雄保护你回家,谁不要你了?”林庸强挤着笑脸说道。 宁宁一下抱住林庸的脖子,搂得死死的:“呜呜呜呜~那你跑哪去了~” 林庸一边走一边说:“那厕所太臭了,刚才我晕倒了!” 宁宁终于破涕为笑,两人迅速地离开了银行门口,刚走,一个警察就来到了那里,四处巡查了十分钟,骂了一句: “又是瞎报警……” 第二十二章 寒山雪地 走在回旅店的路上,林庸哭笑不得。经历了这两天的逃亡和轮回司那些惊险,林庸的心性已经改变了很多,不仅是遇事开始变得果断狠辣,甚至对于离别聚散也看得很淡了。但是当看到宁宁在雨中支起的拇指,自己竟然还是心软了。这样一来,自己身上所背负,就已经不是自己的命,而是他和宁宁两个人的未来。 自己都顾不过来,怎么可能还照顾得了宁宁?林庸真想抽自己两耳光。 没几步路,两人就回到了旅店里,林庸是回来拿摩托车的,店门口那两个痞子早已走了。林庸装作没事人一样走进店门。 一进来林庸就感觉气氛有些压抑,牵着宁宁的手也攥的更紧了一些。柜台处老板娘趴在桌子上像是睡着了,里面的小电视闪着白色的雪花点儿,发出哧哧的噪声。 “老板娘?”林庸上前去唤了一声。 没动静…… 林庸凑过去一看,只见老板娘整个人摊在柜台里趴着,双目圆睁,眉心处一个黑黑的圆点贯穿脑部,正滋滋往外冒着鲜血! 瞬间,林庸从头皮到背心全被冷汗浸湿,老板娘居然,死了?他赶紧捂住了宁宁的双眼,举步就要绕到后门离开这里。 就在这个时候,旅店的楼梯道慢慢走下来一个人。正好撞见转身欲走的林庸,那人浓眉大眼,一头精悍的短发加一身漆黑色的皮大衣,正是石峰。 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时间僵停了半个呼吸,战斗一触即发!石峰突然伸手在大衣里掏出一把上了消声器的手枪,举枪就射! 留给林庸反应的时间不过一两秒,他一矮身,只感觉脑袋上嗖的一道冷风飞过,刮得他头皮生疼,惊险之下,他双手抓起地上的宁宁就往后门跑。第二枪如约而至,擦着他的屁股打在了他身后的木柱子上,林庸只感觉屁股火辣辣的一阵疼,两只大腿一用力,终于钻到了挡墙后,躲开了石峰的视线。 石峰收了手枪,大手摁住楼梯道一跨,从楼上跳了下来,面色冷峻,举步朝后门跑去追击。 林庸一头撞出后门,眼前赫然出现自己的摩托车,此时他大脑飞速的运转着,自己上车——启动——轰油——调头——加速——离开这几步所需的时间,需要十秒钟以上,难道自己今天就交代在这里了吗? 想到这里,利用把宁宁往摩托车上一放,跳上车启动,轰油!竟直至朝着后门撞去! 看着越来越近的后门,林庸在心中默数着……一……二……三……! 就在林庸将要撞到后门的时候,那皮衣大汉猛地将后门一打开,林庸顺势将摩托车的大灯一闪,石峰只感觉一个咆哮着的巨兽朝自己快速放大,一只手朝林庸一挥拳,另一只手本能地扣动了一下扳机。 轰! 那石峰用比冲出来时更快的速度撞回了旅店里面,一下撞飞了五六米远,结结实实摔在了旅店的墙壁上。 林庸也不好受,刚才撞到石峰那一刻,石峰居然一拳打在了自己的眉骨上,并朝自己射了一枪,那一枪正好射爆了摩托车的大灯,而那一拳,直接让林庸的眉骨崩裂,现在右眼已经完全睁不开了!只好用另一只眼瞟了瞟旅店里的情况。 哪知那石峰如同铁打,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咳嗽了两声后,竟像没事人一样站起身来,向前一步就要追来! 林庸强行运转着似要晕厥的大脑,骑在摩托车上退出了后门,调头就要往外逃。 刚一轰油门,那摩托车叫嚣了两声竟然没有窜出几步,妈的!难道车坏了?林庸一扭头,只见那石峰铁钳一般的大手死死抓住摩托车的尾部,脸上青筋暴起,皮大衣被尾气吹得像两只翅膀,他竟生生将这摩托车给拉住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车一人僵持的时候,一声孩童的娇喝传来: “坏人~!”坐在后座的宁宁,不知道从哪里抓了一把墙粉,一下洒在了那石峰的脸上,石峰受这一下身子一个不稳,林庸顺势一轰油门,蹭的一下就窜到了大街上。 转头一看,林庸这下真被吓住了,那石峰竟然还没有撒手!他面无表情,只是死死盯着林庸。 林庸在大街上左拐右拐,就是甩不掉车后的石峰,宁宁在车后一边哭着,一边用自己的稚嫩的小手敲打着石峰钢筋一般的手指:“放开,快放开~” 林庸伸手在车前的大灯上一抓,撇下来一块碎玻璃,头也不回地向身后递去: “用这个割!” 宁宁抓过玻璃,回头看了看石峰,石峰也看到那玻璃,咬了咬牙,终于轻轻松开了双手。 林庸只感觉车身一轻,赶紧回头一看,只见那石峰布满雨水的地上滚了两圈,带着一身泥污站起身来,仿佛一座大山一样注视着渐渐骑走的两人,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 林庸一只手捂着眼睛,一只手把着方向,冒着雨一路冲出了小镇。 倘若自己没有这辆摩托车,甚至没有宁宁的帮助,自己今天很可能就交待在这儿了!林庸估计,就算是五个自己,也不一定能干得过刚才的那个人。想象一下,一个人在受到猛烈撞击的时候,本能地一枪,就打爆了车大灯;仓促下的一拳,就比自己这辈子受到的所有拳头都重!这人是有多恐怖…… 林庸开始重新审视起这个左三爷和自己未来的命运,这是自己遇到的第一波追杀,一路上担惊受怕,极致藏匿,最终还是暴露了。不仅连累了宁宁,还让老板娘命丧黄泉。足以说明这左三爷的势力之广,算计之深,绝对是心狠手辣,不死不休! 现在唯一的一个方法就是日夜兼程,赶紧离开山海省。 骑行在山路上,冰冷的山雨还在肆无忌惮地刮着,林庸感觉到身后的宁宁还在瑟瑟发抖。摩托不像铁盒子里的汽车,这摩托车头顶天,轮接地,最怕风霜雨雪。林庸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了宁宁的身上,叹了口气,再忍忍!现在绝不能停。 一路骑了四个小时,林庸终于看到了一个加油站,赶紧抱起了浑身发烫的宁宁闯进加油站的便利店里。 “老板!有热水吗?” 便利店里坐着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妈收银,一看小女孩的样子,一脸怜惜的凑上来:“小姑娘怎么了?” 林庸回到:“风吹着,着凉了。您这有取暖的设备吗?” 那大妈赶紧从柜后面搬来一个“小太阳”取暖器,对着宁宁烤着她的衣服,热水壶里倒出两杯热水,递给风尘仆仆的两人:“你们这是从哪来啊?怎么雨这么大还在往前骑?” 林庸一边吹着热水,一边伸手摸了摸宁宁发烫的额头,开口回应道:“骑着骑着就下了起来,根本来不及躲,老板,您这有感冒药吗?我……付你钱……” “嘿,你还走运了,这两天天寒,我正好身子有些不舒服,随身就带了两盒感冒药,来,快给孩子吃一颗,这儿还有退烧的,也给她来两粒!”看来这个大妈也是个热心肠。 吃完药,林庸蹲在宁宁的身前帮她烘干湿润的衣服,愧疚的说到:“宁宁,好点了吗?” 宁宁自从逃出来之后,就一改往常说个不停的性格,到现在都没有说一句话,一听到林庸问她,她低下了头:“哥哥,你还是把我送到警察那里去吧……” 林庸用余光瞟了瞟收银台那里忙碌的大妈,确定旁边没有人听到,才继续说:“为什么呀宁宁?你不想哥哥带你回家吗?” “不是~呜呜~我不知道那些人贩这么厉害~呜呜~我不想你受伤~”宁宁说到这里竟然哭了起来。 这傻孩子,居然把这次险遇归到了自己身上…… “哎哟!疼疼疼~小公主别哭了,那大个子欺负我,你也欺负我啊?放心,哥哥哪也不去,说了保护你,就不怕他们!”林勇顶着个熊猫眼,样子十分滑稽。 “真哒~”小姑娘一下开心了起来,坐直了身子,一把搂住了林庸的手臂。 林庸侧过脸苦笑了一下,这次是运气好,再来一次宁宁若是受了伤,自己该怎么和她的父母交待啊。 时间过去了半个小时,宁宁的衣服也基本干了,林庸在店里买了一些饼干、水和香烟,向大妈询问了一下地理位置。 “大妈啊,最近的镇子在哪?我这要出省还有多久,省境线应该不远了吧?” “出省朝这条路一直走,还有八十公里就到湘南省了。你要去镇上就得掉头,往回走二十公里从岔路拐下去。” “谢谢大妈!”林庸道了声谢,牵着宁宁在加油站加满了油,重新上路。 雨已经停了一会儿了,天色却越来越暗…… 往回走就能好好的休息。 往前走就能脱离山海省的牢笼。 去哪边?林庸骑在破烂的摩托车上,没有丝毫的考虑,一轰油门上路了。 第二十三章 拜相封侯 林庸没有丝毫的犹豫,选择了离开山海省的方向。请大家搜索(¥网)看最全!更新最快的 沿着山路向前骑行了近一百公里,终于在天色将暗的时候,看见了前方一个简易的路牌:前方5公里——湘南省。 林庸就这么将摩托车停在了路上,前后看了看,都是无尽的山道,就像他这一路的奔波,即使弯弯绕绕,并非一马平川,却也总能看见前方的路。 他举目看了看旁边的山头,对着宁宁说:“宁宁,今晚咱们住山里,你害不怕不害怕?” 宁宁咬了咬嘴唇,却还是微微点了点头:“怕~” 林庸下车将车推到了山脚下的一个隐蔽处藏好,回头对宁宁说:“怕的话就跟紧我,不然可就被大灰狼抱走了~!哈哈~其实一点而都不可怕,来,咱们一路捡柴一路上山!” 说完,林庸率先捡起地上的一段枯枝,举步向山上的丛林中爬去。 宁宁有样学样,从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棍,跟在了林庸的后头。 到了山间,林庸选择了一块树木稀疏的平地,将一路捡来的一大捆柴火朝地下一丢,转头一瞧宁宁,不禁有些好笑,她两只小手脏兮兮地抱着一捆潮湿的小树枝,鼻子上也蹭了些土灰,林庸过去将她的脸擦干净,接着说道:“宁宁啊,你捡的这些树枝都是湿的,不好烧,咱们要捡就捡那些不在地面的小树枝。” 宁宁嗯了一声,将一旁挂在树上的一根枯枝给拽了下来问到:“是这个吗?” 看来宁宁还是很聪明嘛,一学就会,林庸赞赏地竖起大拇指,原地有捡了几块小石头搭了个小火灶,掏出火机,啪啪几下,火堆里就攒动起了旺盛的小火苗。 其实他也不愿意呆在这山里,但是现在的形式刻不容缓,能多跑一公里就是多一份安全,那摩托车大灯没了,跑夜路等于自杀。只能躲在这大山里面,一来远离人烟不会有人追捕,二来这山里就是自己的家,脚踩着黄土比踩着水泥地还踏实。 解决了火的问题,天色也完全暗了下来,林庸从旁面弄断了几根树干,往上铺上了一层干树枝叶,变成了一个简易的小床,让宁宁坐了上去,顺便将烧过了的土木灰在周围撒了一圈,防止一些未请自来的“不速之客”。 映着跳动的火光,林庸撕开兜里的奥利奥饼干递给宁宁,她接过来一口一口吃了起来,吃到一半突然转头问林庸:“哥哥,你不饿吗?” “我怎么不饿?但是我买了以后就抢先吃了两袋了,现在饱着呢!慢点儿慢点儿,来喝点水。”林庸递过去一瓶矿泉水。 小姑娘食量小,吃了几口就不吃了,将剩下的饼干往林庸怀里一塞:“哥哥就喜欢吹牛~宁宁吃不了这么多,你快吃吧~” “那你赶快睡觉,明天一早咱们还要赶路呢!”林庸脱下自己的大衣盖在宁宁小小的身子上,坐下来狼吞虎咽将剩下的饼干吃完。一扭头,就看见宁宁睁着大眼睛看着天空,表情十分委屈。 “怎么了,我的小公主,不睡觉明天可赶不了路呀!”林庸问到。 “哥哥,我想妈妈了~睡不着~以前在家睡觉~妈妈都会来给我念故事。”宁宁说到这里,鼻子抽动了两下。 不是吧?又要哭了?林庸见势不对,立马凑到宁宁身边说到:“那这样吧,哥哥也给你讲个故事,你好好睡觉行吗?” 宁宁粉嫩的小脸立马绽开了笑容:“好~!” “哥哥给你讲一个白雪公主的故事,从前呀……” “没意思~听过了~”宁宁把头一扭。 “那哥哥给你讲一个十二生肖的故事!” “没意思,我都会背啦~” “那哥哥给你讲一个灰……” “灰姑娘和灰太狼都过时了,大叔~” 林庸的脸瞬间肿了二十多圈……原来现在的小孩这么难带啊?看来只有出杀手锏了! “那么哥哥只好给你讲一个你从来都没听过的故事,这可是我的压箱底的故事,一般人我从来不讲!”林庸眯着一只熊猫眼,故作神秘地说到。 小姑娘一下来了兴致:“什么故事?” “周杰伦大战皮卡丘!想听吗?” “嗯嗯~”小姑娘认真地点点头。 “从前有个痞子叫周杰伦,会武功!最厉害的就是双节棍,又有个家伙姓皮,叫皮卡丘……”林庸天花乱坠口若悬河,这一大一小俩“顽童”就这么度过了山里寒冷的夜晚。 ………… 在给宁宁讲完第五个故事之后,终于把这小姑娘给哄睡着了,看来这故事讲得太精彩也不行,简直越听越精神!林庸把火堆里的火调的更旺了些,揉了揉肿起的眼睛和疼痛的屁股,眼皮一阵打架,就这么靠在宁宁的身边,映着温暖的火光,两眼一闭,昏睡过去。 一睁开眼,林庸缩小一万倍,到了蚂蚁世界。 从洞穴里出来,看着小土包旁的空地上那棵老桦树,林庸有种如梦如幻的感觉,一时间竟分不清到底那山间的自己是真实,还是这蚂蚁的世界是真实。 老桦树的树根已经明显地瘦了一圈,自己的部队在这十个小时之中,按照林庸离开前留下的信息,三支大部队轮换着有条不紊的工作,每一只蚂蚁都兢兢业业,没有一丝懈怠。按照这个速度,估计一周之后,这棵桦树就会连根而断! 林庸像个领导似的用两只触手叉着腰,巡视着蚂蚁部队的每一个士兵,心中感叹道,这蚁后真不会利用资源,明明可以发挥一百分的力量,却在它的命令下只发挥不到十分之一…… 就在这时,一只蚂蚁抱着一个小浆果肉,从小土包中出来,经过了林庸的身边。 林庸一开始没怎么在意,但五秒之后突然感觉不对,咦?我命令的是往土包里搬食物,怎么还往外拿?扭头一看,自己的小土包竟然有一排小队不断的往外输送着食物。 我的命令没问题啊?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林庸朝着这些蚂蚁沿路的踪迹一嗅…… 一股完全陌生的信息素传到了林庸的神经之中。这……这是哪来的蚂蚁?不是咱们族群的!这些蚂蚁是其他领土的来偷食物的! 妈的,强盗!三队听令,给我上!把这些强盗就地正法,一个也不许留! 林庸一声令下,信息素被风一吹,向海浪一样辐射开去。空地上的三万只蚂蚁整齐的扭过头来,如潮水一般向这些小偷们扑去,瞬间一场剿匪大战就上演了。 这支小偷队伍不过几百只蚂蚁,哪受得了几万只蚂蚁的围攻,立刻残头断臂满地,被林庸的大军所淹没。只有几只跑得快的蚂蚁逃过一劫。 林庸得胜后知道了厉害,分出了一万只蚂蚁来做护卫队,四处巡查,继续监督起蚂蚁们的工作。 半个小时以后…… 远处的山坡上,刚才逃窜的几只蚂蚁竟然又回来了。 妈的,还敢回来!林庸气不打一处来,正想指挥两个卫兵上前捉拿,这时那上坡上突然又冒出几只蚂蚁…… 然后是几十只…… 几百只…… 几千只…… 最后那山坡上竟然出现了几万只蚂蚁的大军! 黑压压一片让人背心发凉,最为恐怖的是,那蚂蚁军队当中,竟然还有两只小山般的大蚂蚁,那是……蚁后! 停,停下来!林庸赶紧叫停了正在工作的部队,召集它们排好了阵势,一看之下,自己的部队虽然排列有方,数量上却似乎没有对面的蚂蚁多! 这时,对面族群为首的蚁后触须动了动,千军万马的蚂蚁猛地就冲了过来,那阵势排山倒海,摧枯拉朽!让人气息一窒。 犯我族群,寸土不让……林庸黝黑光亮的皮肤上暴戾的气息。 无声之中,身后的九万部队向前挺了一步。 大战一触即发。 第二十四章 急转直上 对面族群的蚂蚁铺天盖地而来,黝黑光亮的皮肤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像一个个黑铁勇士,一路将枯叶断枝冲个稀烂,眼看就要撞到林庸的部队。品书网 要是一般人,腿都给吓软了,这可不是故事里的战斗,也不是电视剧,这可是活生生的战争!天上地下,能动用十几万部队进行作战的,估计除了人类,就只有蚂蚁一族。 林庸手指一挥,身后三个方阵立刻集结成三个尖锐锋矛阵。这蚂蚁可比人类来的果断多了,要战就战!懒得跟你废话! 眼看两方部队就要撞上,林庸信息素疯狂分泌,给我冲! 身后整齐的“三根长矛”犹如射出的箭一般,猛地向前方冲去。 轰!两方阵营撞了个结实,立刻有几只瘦小的蚂蚁被撞得飞了起来,一时间,利口刀嘴撕咬,残肢断臂满天。两方阵营像两滩墨水交融在一起,前方的蚂蚁还没胜负,立刻又被身后的大军淹没,瘦小的直接被踩死,强壮的站起来继续战斗,那阵势简直比人类战争的枪弹大炮还要惨烈半分。 林庸的“三根长矛”还没突出个缺口,就被那两只大蚁后给撞断,简直就如两只长毛象,虽然行动缓慢,但一甩头一挥手都能带走大片敌军,有种天下无敌的感觉。身后一排健壮的护卫队严守以待,只要有蚂蚁想要爬上蚁后的后背,立马上前拉下来围杀。 林庸仔细嗅着队伍的气息,坐镇后方掌控全局。 战斗胶着的进行着……八万六……八万……七万三…… 嗅着自己的儿郎们一点一点地减少,林庸无比的心疼,自己对它们虽然没有什么感情,但这毕竟也是一条条生命。战斗在蚁后的加入后,林庸部队便一边倒的溃败下来,几乎没有反抗的余地!林庸此时真恨不得抱着几本兵法在手,终于知道了战略战术的重要性。 不行,这样下去会被歼灭的……一队!立刻成八只突击小队,火速围剿两只蚁后!林庸果断的下达了命令。瞬间,战成一团的一队分成了八只小队,不再恋战,从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夹住蚁后猛攻。 擒贼先擒王!有这两只蚁后在,这场战斗就永远打不过,林庸认真的观察着前方两只蚁后的情况。逐渐的,林庸由一开始的信心满满,变得大惊失色。 只见那蚁后发现遇袭后,不知下了什么命令,整个大队一阵收缩,竟然甩开膀子横冲直撞,也不管是谁家的部队,全部踩死!自己的八支队伍不仅没有近身,反而被那蚁后撞得七零八落。撞完之后,两只蚁后在地上嗅了嗅,转头朝自己的方向看了看,竟然直直的冲了过来! 这些蚂蚁也太傻了吧?这不是自己往蚁后脸上送吗?看来还是得自己来……林庸身边的五百精锐护卫一个个摩拳擦掌,就等着林庸一声令下迎接挑战。 上! 林庸身上疯狂地分泌着信息素,带领着身后五百精锐向两只蚁后正面冲了过去。 看着蚁后身前团团围住的士兵,林庸对五百勇士下令:给我撕开一个缺口!那五百勇士立马变形做一个锥子,刺进了战局,一个个卯足了劲将蚂蚁们排开,給林庸留出了一条狭窄的通道,直通蚁后。 林庸撒开六条腿向前飞速地跑着,快要接近蚁后的时候,蚁后也本能地感到了威胁,埋头一口向他咬来。 帮我挡住!一只近卫蚂蚁立刻冲了过来挡在林庸身前,用自己的肉身迎上了蚁后的大嘴……咔嚓!它整个身子瞬间被咬成两半,林庸心中顿时一股热血上涌,踩着那个同伴的身体,爬到了蚁后的脸上。 蚁后动作笨拙,感觉到脸上有了异物,一掌就往脸上拍来。林庸看着和自己身子差不多粗的大触手拍下来,这要硬接不是被打绒了?立马往前一窜,险险躲过这一巴掌,骑到蚁后的身上对着它的脖子狠狠咬去。 那蚁后受这一下后,像是个野牛一般的往前冲,扭动着身体想要把林庸给甩下来,可是林庸的嘴巴完全焊死在了它的脖子里,一点一点地收缩咬合。这次林庸不用分心去释放信息素与蚁后对抗,口上的力量立马增了五成有余,只见坐下的蚁后冲击的方向正是另一只蚁后的所在,按照纹路和大小来看,自己坐下的这只估计是妹妹,前方那只估计是姐姐。 轰!两个蚁后姐妹撞在一起,妹妹拼命的求救挣扎。姐姐感受到了信息素,稳住身形,为了救妹妹,对准林庸反手就是一巴掌。 不能松口!眼看着这一巴掌就要拍在自己弱小的身躯上,生死关头林庸咬住蚁后妹妹脖子用力一提,坐下的蚁后就如长嘶的骏马猛地扬起身来,一转头,妹妹绝望的闭上了两只眼睛。一只粗黑的大手猛地煽在自己的脑袋上…… 咔!一个黑黑的大脑袋连根而断,在空中转了几圈后,砸在地上的一只外族蚂蚁身上滚出老远…… 林庸火速从无头蚁后身上跳了下来,刚一跳下来,就感觉到头上一道阴影,一抬头,就看见蚁后的一只大脚踩了下来,林庸赶紧向旁边一滚,堪堪躲过这一击,只见被着一鞭手击中的地面,泥土都陷进去了半分! 好险……林庸心有余悸,仰头看着眼前这个暴怒的庞然大物,脑海中盘算着如何干掉它。 再用刚才那一套?似乎不行,自己的五百近卫死伤惨重,光是被蚁后撞伤咬死的就已经有二百多只,现在身边只有几十只挂彩的残兵,自己似乎已经被包围了! 那么……只好这样了…… 全体蚁族听令!向桦树方向撤退!愣着干什么?给我跑! 林庸在几十个残兵的护卫下,率先冲出包围,向着老桦树的方向冲去,身后的蚁后哪里肯放过它,锁定了林庸的气息,像一辆巨大的战车一般追了过去。 只看见林庸一只蚂蚁向前跑,身后是一只蚁后在追,再之后一片黑压压的蚂蚁不管是哪个部族的,全都混乱的交织在一起,也向着老桦树方向进发着。 林庸的速度远不及蚁后的奔冲,五六米的距离在林庸看来,简直比五六百米还要遥远,他只能不断的找一些狭小的障碍来阻挡蚁后的近势。险险躲过了蚁后的几次致命咬击,林庸终于来到了老桦树的身前。 只见这老桦树屹然耸立,悠久的时光在树干上留下了岁月的烙刻,距离地面二十公分的地方,是一圈凹进去的咬痕,形成一个“)”型。林庸头也不回,直接就往树上爬。 那蚁后也跟着林庸爬上了树,一大一小两只蚂蚁就这么完全垂直向着树上攀登着。到了树干的凹陷处,林庸继续爬了几步,原地等待了一秒,整个身子因为地形的原因,几乎完全倒了过来…… 身后的蚁后此时刚刚到凹陷处,身子不再垂直…… 就是现在! 林庸突然松开了自己的六只小手,向下垂直落体,正好落在了蚁后的背上!他用力拉住蚁后的身躯,险险没有掉下去,他竟然用这样的方法,到达了蚁后的后背! 那蚁后还在顺势向上爬,等它爬过了凹陷处,突然发现自己锁定的目标怎么不见了?它左右望了望,没有看见林庸的踪迹,但它分明嗅到了林庸的气味近在咫尺!就在这时,一阵割裂般的剧痛从自己的颈部传来! 林庸锋利的口器,狠狠插入了蚁后最脆弱的脖子,用尽了吃奶的力气一咬!那蚁后受这剧痛,手上本能地一松,庞大的身躯直直从树干上掉了下来,空中的六只大手直到落地的那一刻,还在张牙舞爪的挥动着…… 啪!蚁后从半米的高空狠狠砸在了草地上,瞬间被身后一拥而上的两族蚂蚁所淹没。对它来说,这点摔伤并不致命,但它依旧疯狂的挣扎着,因为它感觉到身后的剧痛并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强烈。 林庸也不好受,刚才摔下来的时候,它的身子直接着地,还被蚁后给压了一下,但是他不能松口,他知道只要自己一松口,就没命了!他只能躲在蚁后的身子下面狠狠咬住蚁后的脖子,等待着蚁后生命的终结。 整个场面乱成一锅粥,两族士兵的搏斗、后续部队的冲击、蚁后疯狂地挣扎交织在一起,像是战争最美的舞蹈。突然,蚁后的的六只大手僵硬在了半空中,终于不动了,两族的蚂蚁也瞬间停下了干戈,全部转头望向了蚁后的位置。 一只疲惫的小身躯从蚁后小山一般的身体里钻了出来,慢慢到了蚁后的身子上,扫视了一遍整个战场。 我赢了! 林庸忍住自己激动地心情,将肚子一鼓,宏大的信息素散播开来……这信息素分为了两波,一波面对的是自己的族群,另一波是他模仿着对方蚁后的气息而发出的。 半晌,他得到了回馈。 第一份回馈十分的惨烈:我方部族,九万士兵,死亡三万五千余只,重伤一万三千只。剩余……四万二千只。 第二份回馈:对方部族,十三万六千余只,死亡三万余只,重伤一万余只,剩余…… 九万二千只! 第二十五章 由内而外 原来兵,真的会越打越多。 面对眼前庞大的队伍,林庸心中既有难过,也有开心。难过是因为自己死了不少的“兄弟”,开心却是因为,有了这帮生力军的加入,自己的工作效率将会有明显的提升! 林庸同样将它们分成了三支队伍,每支队伍四万名士兵,轮流对树木进行咬噬,多出来的蚂蚁和伤员,林庸让它们充作护卫队和侦查兵,既然别的蚁群会主动的攻击我们,那么我就不得不防患于未然。这方圆几里内,本质上来说,并没有蚂蚁真正意义上的天敌,所以也绝不会只有两族蚂蚁存在,说不定哪天醒来,自己的族群就会被屠戮。林庸心中已经有了一个决断,决定带着自己的铁血军团,征战四方! 但是在征战四方之前,林庸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睡觉……经过这场战役,他感觉自己脆弱的小身躯几乎被风一吹就会倒下,实在是疲惫至极。赶紧找了点浆果把肚子吃圆,一头钻进小山包里面,呼呼大睡了起来。 ………… 一睁眼,林庸打了个冷战。妈的,这山里的冬天真是冷啊…… 天空还是灰蒙蒙的,东方的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山间薄雾和天上的浓云相得益彰,勾勒出一副山野清晨的清冷画卷。 一转头,升起的火堆早已经熄灭了。宁宁盖着自己的大衣,安静的躺在树枝搭起的小床上睡得正香,红扑扑的小脸蛋已经被冬日的寒风吹得有些干裂,让人十分心疼。 耳畔传来了山林间各色的鸟鸣,轻灵悦耳。林庸眼珠子一转,小心翼翼地站起身来,起身钻到了林中…… 没过多久林庸就回来了,手里提了一只活蹦乱跳的野鸡,这抓野鸡的功夫是自己在村里,隔壁的老陈头教自己的,虽然比较难,但是十次总能成功个两三次,恰好今天运气不错,听到野鸡叫唤,立马就有了收获!林庸把野鸡扔在火堆旁边,掏出打灰机生起火来。 这时,宁宁听到了野鸡的鸣叫,幽幽地转醒了。 “哥哥~那是什么?”宁宁揉着惺忪的睡眼问到。 “那个呀,咱们的早餐!”林庸头也不回,继续摆弄着火堆。 小姑娘一听,突然脸色沉了下来,仔细看向了那只野鸡,只见那野鸡圆睁着两只眼睛,两只翅膀无力地扑腾了几下,咯咯咯地哀鸣起来。 “哥哥,咱们能把它放了吗?它好可怜。”宁宁突然说道。 “放了?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水里是这样,山里更是这样!我告诉你,这野鸡烤起来可香啦!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孤山寺北贾亭西,没人不爱吃野鸡~”林庸看着火生的差不多了,拽过那只野鸡,就准备一石头给它砸昏。 那野鸡似乎已经预感到了它的命运,又咯咯咯哀叫着,爪子在地上胡乱的挠。 “等等~哥哥!放了它吧,宁宁不知道怎么说,但不是这样的,咱们都不饿,如果饿了咱们就去城里买,别杀它行吗?”宁宁似乎急了,站起来到了林庸的身边,伸出小手安抚在野鸡的翅膀上。 林庸看了看宁宁,脑海里回荡着她那句:不知道怎么说,但不是这样的。瘪了瘪嘴,把手里的石头一丢:“行,咱们听公主的,哈哈!就留你一条鸡命~” 说着,林庸就解开了野鸡脚上绑着的树筋。 扑扑扑!那野鸡一被释放,立马舞着翅膀,原地转了两圈,突然朝着宁宁扑了过去! “啊~~!”宁宁一下来不及躲开,被那野鸡在手腕上抓了一记,一转眼,野鸡绕过了两人,窜入林中不见了。 林庸赶紧凑到宁宁身边,捧起她的手腕看了看,那野鸡爪子厉害,竟然抓破了宁宁的小棉袄,在她细嫩的皮肤上留下了一个厘米长的小口子。 还好没什么大事…… “怎么样,咱们不吃它,它还要抓咱们,后悔了吗?”林庸问到。 宁宁眼里噙着泪,咬着嘴唇没有哭出来,反而轻轻地摇了摇头:“宁宁不后悔。” “傻姑娘~”林庸叹了口气,扑灭了火堆,牵着宁宁下山了。 ………… 当两人驶上山路时,天已大亮。林庸专挑那些刁钻的小路,只是大致随着方向前进,并没有规划什么路线,遇到加油站和村落便临时停靠下来补充一点食物和汽油。路上有宁宁陪伴,倒也可以讲些天南地北的故事给她听,偶尔玩笑两句,也不觉得无聊。 就这么一整天骑下来,天黑时分,两人竟然已经骑了整整五百公里!趁着黄昏最后的余晖,林庸带着宁宁驶进了一个沿路的小镇。他决定在这里歇歇脚。 林庸在一家旅店的后巷停下车,用手揉了揉被寒风吹得发麻的脸颊,抱起宁宁进到了旅店之中。 这间旅店明显就比青枣镇那家旅店大气多了,一进门就迎来一股温暖的空调风,吹得两人十分舒服。林庸准备绕过后门的拐角到到柜台办理住宿,一抬眼瞧见柜台前方向正站着一个人。 那人一米八多的身高,斧砍刀削的平头下,一身漆黑的皮衣带着些风尘,正拿着一部手机询问着柜台的收银员。林庸瞳孔猛地一缩,这不是昨日追杀自己的男人吗?居然比自己还快,已经追到这里来了! 林庸赶紧转头躲在了拐角处,用手对宁宁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脑袋靠墙思考起来。不可能啊,自己一路上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除非是……加油站? 跑!林庸心中立马浮出了这个字,正准备转身离开旅店,忽然身子一顿又停了下来。跑?现在已经入夜,自己的摩托车没了大灯,黑灯瞎火的能跑到哪去?那大汉现在问完话明显是要走的迹象,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我哪也不去,今晚还真就待这儿了! 露出半张脸再看了看柜台处,那大汉三下五除二问完话,已经离开了。林庸谨慎地再躲了五分钟,磨着步子从拐角窜到了柜台。 林庸埋低了头,清了清嗓子:“要间双人房。” “先生,双人房一百八十八,请出示您的身份证。”收银员是个小伙,很有礼貌。 “身份证在办户口手续。” “没身份证加一百块押金。” 林勇二话没说,甩出五张红钱,签字拿钥匙上楼。 上楼后反锁了房门,林庸坐在房间里的沙发上,心里咚咚直跳。生怕下一秒那个大汉就拿着AK47冲进来乱扫…… 就这样,林庸心惊胆战的过了一夜。连在轮回之中的时候,都心不在焉、如履薄冰。简单的对蚂蚁下达了工作的指令,便匆匆躲回了小山包里,趴下来睡觉了。 第二天,林庸带着黑漆漆的眼袋准备上路。经过一夜的思索,他已经下了决心: 自己得绕路! 自己一门心思往西边去,很可能就中了他的埋伏,被半路拦截掉。这左家的算计十分深沉,自己分明已经逃出了山海境内,可依旧追兵不止,看来自己的行迹一直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啊,如果自己让他们摸透了行进路线,那么下一站很可能就是自投罗网。现在没有其他的办法了,唯一的办法就是绕! 你不是喜欢追吗?我就带着你绕!你觉得我要去西边,我偏往南边,你觉得我要去镇子里,我就偏躲在山沟中,看谁玩得过谁。 在这贫瘠的小镇里,林庸与远在千里之外的左三爷展开了激烈的智斗。猛地一轰油门,林庸便死死的握住了摩托车的两个把手,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在这把手之中扭转的,便是自己若有似无的生机。 第二十六章 冷峻面孔 身边的一切飞速地向后倒退着,除了路,还是路。 林庸捏着油门表情麻木,机械性的将龙头一拐,窜到了下一个路口…… 连日的奔波下来,林庸和坐下的摩托车看起来仿佛都老了十岁,原本白净的面庞上,生长出了细细的胡渣,手上的伤口虽然摘了纱布,却比以前更为沧桑。 距离上次遇见追杀,已经过去了四日。可林庸依旧感到那个大汉冷峻的面孔近在眼前,他很想休息一下,可他不能,他害怕自己一停下来,那大汉就尾随而至;他很想大吃一顿,可他不能,他害怕自己刚坐在餐厅,那大汉就坐在自己的对面……他只能不停地向前,逃离这可怕的梦魇。 这四天,他在四处乱窜,一会儿向南,一会儿向北,甚至他还往东走了几十公里……当然,他还是潜意识的向着西边靠近,经过连续的奔波,现在他已经穿过了湘南省,到达了黔州省的境内,好在这几日都没有看到追兵的踪迹,如果自己速度够快,在明天夜晚之前,自己就能到达红河省三花市。 ………… 在距离林庸前方二十公里外的一条山区公路上,一辆同样肮脏的福特轿车缓缓停靠在了路边,驾车的正是石峰。 他从兜中掏出了还在震动的电话,看了看上面的号码,眉头轻轻皱了一皱,快速地按下了接听键: “喂,三爷。” “石峰啊,进展怎么样。”老头子的声音依旧平静。 “三爷,经过加油站的录像显示,林小同刚刚在黔州省西的一处加油站里补满了油,但是黔州省山路是出了名的难绕,林小同只走小路,我……追不上他……” 过了好半晌,老头问:“石峰啊,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 “今天是我儿子的……头七。” 石峰沉默不语。 左三爷接着说:“我儿子现在还躺在棺材里,没有下葬。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我就是等那小子的血来祭我儿子!!!” 石峰叹了一声:“三爷,我对不住你!” 左三爷平复了一下语气说到:“你听好了,这几日你没追上他,不怪你。那小子带着你东圈西绕,虽然狡猾至极,但也有弱点!还记得青枣镇你遇见他时他身边的那个小女孩吗?刚才张副厅长那边的人给我了一个消息,有人在那天报警,失踪的小姑娘叫庄雨宁,我已经将她的照片发到你的手机上,你看看是不是这小孩。” 石峰翻开照片一看,牙一咬接着说:“是她。” “她家住在红河省三花市,那里必然就是林小同的目的地!他不管怎么绕,都必须要去那里才对,但是,我等不及了,我儿子也等不及了!你现在应该距离离那小子不算远,立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前往红河省的必经的火城城郊,他今晚必然在哪里落脚!你守住路口,黔州不是咱们的地方,进城办事不方便,你就在城外……截杀他吧,今晚给我把人带回来。” 石峰听完问到:“那小姑娘?” 老头子想了一下:“……杀。” 石峰深吸一口气:“好,三爷,今晚办妥。” ………… 突突突突突~~摩托车飞速地在山间穿梭着。 “哥哥~我饿了。”宁宁凑到林庸耳边说道。 林庸伸手在前面装饼干的地方摸了一下,才发现一路上买的笔杆都已经吃完了,回头对宁宁笑了笑:“忍一忍,今天咱们进城里吃!” “真哒~!”宁宁兴奋地在后座跳起舞来,他们已经太久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了。 “我要吃红烧肉~还有鱼香茄子~还有狮子头~”宁宁开始规划起自己的大餐。 “行行行~吃什么都行!但宁宁要听……” 嗖!啪!!! 摩托车左边的后视镜突然爆炸开来! 林庸本能的一转头,身后一辆黑色的福特轿车口,正伸出一把手枪!还没等林庸看仔细,那手枪口再次窜起了火光。 嗖!嘡!!! 一枪正中摩托车的后大梁上,那子弹带来的惯性之大差点让林庸把握不住方向,林庸再次一扭头,正看见自己脑海中那个阴魂不散的面孔。 操!是那个皮衣大汉! “宁宁抓稳了!”林庸猛地一扭油门,左脚快速地换挡,摩托车的前方像是被什么巨力一拉,一下窜出老远。 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找得到我?!林庸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处心积虑、东躲西藏,竟然还是没有逃出那老头子的魔掌…… 嗖~嗖~嗖~ 子弹从耳边带着尖啸飞过,就像一声声催命的嚎叫一样,光是听到,人的魂就感觉散了一半。 林庸右手使劲扭着,油门已经捏到了底,低头一看仪表盘:103!以这样的速度在弯多的公路上行驶,绝对比身后的手枪还要致命!身边的景致带着残影向后移动,人脑的反应速度,已经渐渐跟不上弯道的变化速度。但林庸不敢捏刹车,因为他的耳朵告诉自己,身后的黑色死神,竟然一点一点的正在靠近! 林庸好不容易甩过一个长弯,却听见后面发动机一声轰鸣 嗡嗡嗡~滋——! 林庸趁机回头一瞧,什么?他居然会漂移?只见福特车的方向盘在石峰的手上简直如孩童的玩具一般,一阵快速地换挡和刹车配合,身后那又急有长的弯道,竟然就这么被石峰一甩尾赶了上来,甚至越来越近…… 嗖嗖嗖~又是几颗子弹飞过,林庸拐动着龙头躲过去,这种速度下,不要说打中人了,就是子弹蹭到了摩托车一个边儿,林庸都难逃翻车的下场。 就在这时,前方出现了几辆道路上的汽车,林庸快速窜入其中,轻点刹车,在车辆之间穿梭而过。身后的石峰面色冷峻,方向盘一打直接开到了左边的逆行车道,一脚油门轰下去,在前方来车的一瞬间插回右车道,再次尾随林庸向前。 车道的两旁都有护栏所隔离,不管林庸怎么做,都无法摆脱尾随的噩梦。透过仅剩一个的后视镜,林庸只能看到那福特的一张黑色的大脸,只听到身后发动机的轰鸣咆哮着越来越近,他心里面生出一丝绝望。 嘣! 身后的福特猛地顶在摩托车的后排气管上,林庸两手死死地压住摩托车把手,在水泥路上留下一道蛇形的焦痕,险险没有翻车。 嘣!嘣!嘣!身后的福特就像发疯的野牛,一下一下撞击着林庸脆弱的平衡。寒风猎猎的打在林庸的脸上,随风往后窜的,除了林庸被强风刮出的眼泪,还有他全身浸湿的冷汗。 随着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林庸终于有机会再次穿插其中,在窒息般的逼迫中喘上一口气,然而,他远远低估了身后的石峰要杀他的决心。 只见那福特车在遇到车流后,速度丝毫不减,在狭窄的双向四车道之中,操纵着汽车几乎是贴着隔离带鸣笛一路向前,以接近百公里的速度,疯魔一般向林庸撞来! 一开始只是轻微的刮擦着途径的车辆,后来他磕磕碰碰完全不理,甚至直接骑上了与左车道重叠的路肩,引得几辆车为了避免对撞而连续追尾。 林庸听见身后撞击乱响,稳住车身一回头,正瞧见那石峰换好子弹,在距离不过五米的地方,举枪瞄准了自己!林庸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儿上,左右手同时一捏刹车! 滋———— 石峰冰山一般的面容终于露出笑容,双手握住方向盘朝林庸的那边一拐! 轰! 黑色福特狠狠撞在了旁边的一辆皮卡车腰上,受撞后的皮卡车顺势撞在了林庸急停的摩托车尾。在撞击的瞬间,林庸反手将身后的宁宁死死的护在自己的胸前。好在撞击的瞬间,自己的摩托车几乎已经停了下来,而那福特的撞击又被皮卡车泄了力,但即便如此,林庸还是被这撞击摔飞两米开外,在地上又滚了几圈才勉强停了下来。 林庸满眼冒星,却还是挣扎着爬起身来,自己的左腿在刚才的撞击下已经完全麻木,踝骨深疼。一把抱起地上摔得七荤八素的宁宁,一步一步的往摩托车方向挪动。他已经看到,就在前方几百米处,一个高高的路牌架在空中,上面写着——火城欢迎您。 嘭!黑色福特的车门被人从里面一脚踹开,一个黑色身影从里面站了出来,石峰站在车旁甩了甩脑袋,枪在刚才的撞击中甩到了车的后面,此时他赤着两只拳头,捂着头缓了一记,便提步慢慢向不远处的林庸走去。 林庸艰难的扶起摩托车,将宁宁放在了上面,自己正准备挣扎着骑上去,肩膀却被人一拉,转过身来,面前正站着高大挺立的石峰。 一拳。 林庸感觉自己的小腹一阵收缩,被什么东西撞了进去,又从自己的后背钻了出来。瞬间呼吸阻断,喉头腥甜,一摊暗红的鲜血从内脏中被生生挤到嘴角,连吐出去的力气都变得奢侈。 当林庸的身体随着这一拳慢慢蜷下去时,头发又被石峰轻轻一提,一路拖行着朝着那辆黑色福特的方向而去。 我要完了吗?林庸问着自己。 这时,离两人不远处,有一辆白色车牌的北汽勇士吉普车,一个穿着迷彩服的大汉开门从车上下来,左手念着一只烟,右手提了一根棍子。 几步走到石峰的身后:“喂!” 石峰回头。 那大汉狠狠一棍子砸了下去,正中石峰眉心! 第二十七章 听风辨影 石峰的钢牙咬得咯咯作响。 受了这一闷棍,他仅仅往后退了一步,便两眼如电,死死地看着眼前穿着迷彩服的男人,轻轻一松手,林庸啪的一下就摔在了地上。 那迷彩男有些诧异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皮衣男,他这一棍夹着恨意已用了七八分力,一般人受这一下,轻则抱头鼠窜,重则倒地不起!可当他把棍子移开,却见石峰的额头上仅仅被砸破了一个小口,似乎并没有什么大碍。 迷彩男将举着棍子的手放下来,怒气冲冲地叫到。“妈的,你知不知道你蹭的这是谁的车!” 石峰斜眼一瞟远处的军车,生生忍下一口气,从漆黑的皮衣里抽出一张金边卡片,递给了眼前的男人,说到:“刚才这一棍……算了,你打上面的电话,会有人处理刮擦。” 说完,石峰就准备弯腰提起林庸离开。 “处你妈!”那迷彩男一把拍开石峰递来卡片的手,右腿屈膝就往石峰脸门儿上一撞!石峰忍住的气在这一刻轻轻的叹了出来,一只大手从一个奇异的弧度挡住了迷彩男的膝头,顺势握住了迷彩男的小腿往前一撩! 迷彩男身形不稳,连退了两三米便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石峰捡起地上的卡片,再次远远的递向了他。 他有些不可置信看了看周围,围着一群受了刮擦停下来看戏的司机们,他突然冷笑了一声:“你完了……你完了你完了!”说着就站了起来,抓起地上掉落的军棍向石峰冲了过去。还没到石峰跟前,就见石峰一个侧身,甩出来一只大脚,狠狠踹在了迷彩男的肩头上,迷彩男就这样一下又飞了回去。 迷彩男捂着已经脱臼的肩膀躺在地上,忍着剧痛对着石峰吼道:“你等着,妈的!碰了我的车,拿张卡就想了事,居然还敢动手!你别跑!”说着就从裤兜里掏出手机,播出一个号码: “喂!火城东出口,马上来!叫几个?叫一车!!!”说完一砸电话,抖着气盯着石峰。 石峰从地上捡起了卡片,拍拍上面的灰揣好,根本不理叫嚣的迷彩男,转身就欲走。 这时,一众围观的司机们不乐意了,除了几个看到石峰开枪的司机早就跑得不见踪影,剩下的司机们纷纷上前一步把石峰围在了中间,一个接一个的向石峰问道: “别走啊!蹭了就想跑?” “喂!大个子,等保险来!” “怎么着?动手了不起啊?我们这么多人可不怕你!” 司机们口舌上的围攻越来越剧烈,有的司机甚至都从车里拿出了扳手和铲子,石峰无动于衷,揪起地上林庸的头发,继续向着福特那里走去。耳旁的质问之间变成了谩骂和挑衅,刚走到福特旁边把死鱼一样的林庸往后座一丢,顺手拿起掉在后座的手枪。却没注意到林庸吐出一口鲜血,眼睛慢慢地睁开了…… 就在这时,石峰的背后突然不知被谁推了一下,他一转头,大腿又被射了一记冷脚!接着,一众司机们纷纷冲上前来,七八个围在那里,全都向着石峰动起手来。他们有的甩锭子,有的拿东西挥,还有的凑不进去,直接伸脚在夹缝里瞎捅! “滚开……” 石峰护住头肩,叫喊了一声,却被更大的叫骂声所淹没。 “我叫你们滚开!!!” 石峰猛地一转身,手中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手枪,一枪托砸开身边一个叫嚣得最凶的司机,黑洞洞的枪口向着众人一扫,哗!一群人连退五六步,有些胆小的直接吓得尖叫出来,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石峰冷眼一看,远处有一个青年正掏出手机对着这边录像,他立刻调转枪头,扣动扳机!带着消声器的手枪吐出致命的火舌,啾啾!那青年的手机应声爆炸,双手全是鲜血! “还有没有人找我要钱?!有没有!!!”石峰气极怒吼,众人无不胆战心惊,四下再无一点声音。 石峰缓缓将手枪收进皮衣之中,转身打开车门。 车内空无一人! 轰隆隆隆隆~~~ 一阵摩托车的发动声从远处传来,石峰抬头一看,只见远处的道路上,林庸甩下一团乌黑的尾气,夹杂着一个女孩的啼哭,快速地消失在路的尽头。 …………………… 摩托车以八十公里的速度冲向了火城,车座上的林庸咳嗽了两声,随意吐了一口混杂着鲜血的唾沫,虚弱地眼神依旧有些恍惚。身后的宁宁抱紧了自己,犹自嚎啕大哭,但此刻自己脑海里空空如也,刚才的一幕幕仿佛还在眼前。 怪物。 淘尽世间所有的形容词,林庸只能找到这两个字来形容那个皮衣男。被追杀以来,自己真正意义上被他攻击到的,只有两次,一次是在青枣镇,皮衣男在被撞击之下轻飘飘的一拳,就让自己眉骨崩裂,至今都尚有淤青。第二次就在刚才,仅仅是一拳,就让林庸重伤吐血,差点休克。 自己完全没有和他正面对抗的能力,唯一的一条路,就是逃!林庸飞快地在火城的夜色当中穿行,两眼盯着头顶飞快窜过的一张张指示路牌,没过多久,就到达了市中心繁华的街区。 林庸将车停在了一个胡同里。匆忙将宁宁抱下车,确定孩子没有在刚才的混乱中受伤后,林庸蹲在她面前说到:“宁宁,别哭了。” 宁宁揉着眼睛啼声不止,乌黑的头发随意散乱,看来真的是被吓坏了。 林庸心中焦急,放大了声音:“别哭了!” 这是林庸第一次对宁宁发脾气,话一说出来,便有些后悔。宁宁被这一声怒喝后,收了些声音,抽泣着看着林庸,小嘴巴马上又瘪了下去。 林庸轻轻将宁宁搂在了怀里,拍抚着宁宁的后背说到:“宁宁,哥哥刚才不是故意凶你,现在是关键时刻,哥哥希望你能好好听哥哥的话,好吗?” 宁宁轻轻点了点头。 “但有件事儿你得原谅哥哥。” “什~什么事?”宁宁忍着抽搐问到。 林勇微微一笑:“今天咱们吃不上红烧肉了。” 宁宁也微微一笑,脸上的泪珠被林庸温柔的擦掉,牵着林庸的手走出小巷。 两人三步并作两步在繁闹的商业街里穿梭。林庸一边走一边两眼打转,注意着周围的店铺,一闪身,两人进入了一家成衣店,快速在店铺里绕了一周后,他已经换上一身新的卡其色外套,并且两人头上都多了顶鸭舌帽。在柜台付钱时,林庸顺手扯过一条围巾绕在宁宁的脖子上,付钱走人。 他边走便往嘴里塞了些速食的面包,牵着宁宁一直走过了三条街,终于来到了这座小城的客车站,买了两张到达三花城的车票,急匆匆朝长途客车那里走去。 上了大巴车,没多久就满员启动出发了。林庸估摸了一下时间,距离自己进入火城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约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之内,除非石峰运气极好,能在短时间之内找到自己遗弃的摩托车或者是监控录像,否则便需要大量的时间来继续追击。这辆长途大巴是今天开往三花城的最后一班车,预计将在明天早晨时分到达,也就是说,接下来的十个小时,林庸只能赌皮衣男没有自己快,而赌注,就是自己的命…… 大巴车安然的驶向了最近的高速公路,在浓浓的夜色中,逃离了身后灯火辉煌的城市。林庸将喉头的鲜血狠狠咽了回去,攥着宁宁的那只手也慢慢松开了。 “哥哥~你没事吧?”宁宁想到自己从摩托车上摔下来时,全靠林庸用自己的身体守护着她,伸出幼小的手指轻轻碰了碰林庸的额头。 林庸此时完全瘫在座椅里,被这一碰,引得周身都疼,从车上滚下来的摔伤自己还能撑得住,关键就是那一拳,若是石峰力道再重二分,林庸真怀疑自己会不会死在那里。从城郊到这车上,林庸根本就是在硬撑! 他眯着眼睛看向宁宁,作势对宁宁的小手咬了一下,轻声说到:“宁宁,哥哥没事,就是感觉好累好累,很想睡……” 话还未尽,林庸已经到达自己的极限,昏睡了过去。 ………… 一睁开眼,麾下的十万大军正兢兢业业,日夜不停对老桦树进行攻击,林庸走近桦树一看,原本大腿粗细的树根,经过这几日大军的噬咬,只剩下手腕儿般大小的一点木头孤孤支撑,似乎风一吹就会倒下一般。 林庸立即发出号令:全军停止攻击。 几万只蚂蚁迅速散开,留下那颗孤零零的老桦树。几日之前,这个老桦树还坚挺硬朗,此时树冠上的树叶早就光秃秃的掉完了,地上除了落叶以外,全是那桦树的木屑。 谁说蚂蚁不可撼树?林庸此时心中的成就感无以复加,林庸一点一点的爬到了树干最薄弱的地方,张开自己锋利的口器,一口咬在了桦树根上,一撕,带下来一大块木屑。 蚂蚁因果结完成——就在今夜! 第二十八章 钢铁丛林 其实林庸并非不想让蚂蚁大军一鼓作气将树根啃个精光。而是他不敢冒这个险。轮回判书上点名到姓的指出,是让自己推到大树,如果最后一下并非自己所为,林庸害怕一切功亏一溃。 这就和买凶杀人是一个道理,你说是主谋杀的人,还是杀手杀的人?这根本说不清楚,所以林庸决定,剩下的这一点,还是得自己来! 现在大树的树根虽然只剩这么一小点,但对于林庸来说,依旧是艰难异常,他知道,自己并没有比一般蚂蚁力气大,小嘴也没有一般蚂蚁更锋利,如果自己还是像它们那样胡乱的咬,就算是三天三夜自己也不一定能把这桦树啃断。他唯一的优势,就是在自己的智力上! 这群蚂蚁都是笨蛋!顺藤才摸瓜,抽丝才剥茧,要咬就得顺着树木的纹路下口!林庸用口器一根一根剔着树根上的树筋,每一口都选对位置,用尽全力一撕!总能剔下来牙签般的一个小木条。就这样,他一个人就胜过了百只蚂蚁的效率。 想这陈年的老木,就算是锋利的大斧砍几下,也逃不过卷口钝锋的下场,更何况是蚂蚁脆弱的小嘴巴?林庸还没咬几口,就感觉牙口生疼。但他不能停下,只能一下一下的撕着树条,自从得到了因果结的进化之后,他深刻的意识到这因果结的能力恐怖,如果自己这一世完成因果结,能得到蚂蚁分泌信息素的能力,那么在野外自己的生存将以几何倍数提升,那石峰不是钢筋铁骨吗?我就想问问,是这刻大树的树干硬,还是他的骨子硬! 时间一点一点地流逝,不知道这么撕了多久,就在林庸准备再次下口的时候,一阵清风吹来…… 咔!桦树的树根出现了一丝薄薄的裂缝。 要断了!林庸激动万分,卯足了劲儿一推!咦?大树纹丝不动……额,好像推反了…… 又试了两次,林庸不得不承认,自己这点力气对一棵树而言根本毫无作用,最终还是得靠自己的嘴巴!林庸一咬牙,弱小的身躯向前爬了两步,扭着身子钻到了树根裂开的缝隙之中,必须对那些绷紧的树筋下口。 正当林庸一口咬下去时,自己的两只嘴钳终于不堪重负,其中一只钳子,断了。林庸有些懵了,断了?怎么办?自己最有力的武器在此时突然罢工,难道自己真的要功亏一篑了吗?不行!就算只有一边嘴钳,也得给我锯!林庸将嘴钳上细密的小锯齿对准大树绷紧的树筋,一下一下锯了起来。 咔——咔咔—— 又是一阵清风吹过,老桦树那细细的根腰终于难以支撑,但这山间的风根本没有规律,无巧不巧这一次的风却是往反方向吹的…… 林庸趴在树缝里面,如果蚂蚁有眼泪,此时的他早已泪流满面,自己终于要成功了!可还没等他笑出来,他突然发现身边的树缝越变越小,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风吹反了。 等等,不要啊——林庸根本跑不出去,只能本能地向上举起自己的双手。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轰! 此刻将永远载入蚂蚁的史册,一颗大腿粗细,接近二十米的巨树,被蚂蚁们一口一口咬断了!静谧的山林间,这一棵巨树倒塌引发了轰然巨响,硕大的树冠一下砸在了蚂蚁的小山包旁,方圆几里的鸟儿全都四散飞舞,像是对这伟大胜利的举舞庆祝。 然而,在断裂的树根上,有一个黑色的小点,蚂蚁们围上前来看着自己的首领,他整个身子粘在树根底端,已经变成了一块小饼饼。 哗—— 蚂蚁王国全体跪伏,举国默哀了三秒钟,便跑回小山包推举族群的新蚁后去了。 *************************** 啊!林庸猛地坐起身来,全身被冷汗浸湿,慌乱地四处张望着。 窗外已经出现了清晨的曙光,冬日苍茫的大地正一点一点地酝酿着生机,远处一闪而过的路牌被林庸敏锐的捕捉到——距离三花城三十公里。 大巴车内,宁宁趴在自己的肩膀上睡得正香,乘客们经过一夜的昏睡已幽幽转醒,还有的依旧呼呼大睡。坐在过道另一侧的一个妇女显然早已醒了过来,两手吧嗒吧嗒打着毛衣,眼睛偷偷地看向林庸的小腹位置。 林庸低下头来一瞧,自己的小庸庸昂头耸立!林庸尴尬万分,猛地向后一坐,脚不小心踢在了前方的座位上。 嘣! 前方的座位竟然被自己轻轻一踢给踢翻了过来,前座的一个大胖子本来正呼呼大睡,突然背后一股巨力袭来,梦都还没醒就摔到了过道上,揉着眼睛往后一看,自己的座位下的螺丝已经坏掉,后座的那个戴帽子的青年正抱着小女孩扯着呼噜…… 妈的,见鬼了……大胖子站起来揉揉屁股,再把座位扶回原位坐了上去,没过多久竟然又睡着了。 装睡的林庸眯开一只眼睛瞧了瞧周围,心里翻江倒海。 刚才那一脚,真的是自己踢的吗?蚂蚁…… 看来自己在蚂蚁界中的最后一秒伸出双臂,轮回判定就是自己推倒的大树! 因果结的进化奖励,不是蚂蚁的团队精神,也不是蚂蚁的信息素,很可能就是蚂蚁最为恐怖的能力————力量! 林庸面上闭着双眼,暗地里却难以平复心中的激动,右手尝试着握住座椅扶手下一指粗细的铁杆,用尽全力一拉,他的右手开始因为用力过猛而剧烈颤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这颤抖之中转换着形态,仿佛体内有一个柴油发动机,自己原本的力量只不过是往里面喷油,真正的力量在经过几秒的积蓄之后,才猛然爆发开来! 嘎嘎嘎嘎—— 林庸深舒一口气,睁开眼一看,那铁杆子已经弯曲成一个奇异的弧度。此刻林庸心中与其说是惊喜,倒不如说是震撼。他终于明白了,自己走的究竟是一条什么样的路…… 窗外越来越密集的建筑预示着自己即将到三花城,林庸侧头看了看宁宁熟睡中的模样,伸手理了理她散乱的发丝,或许再过几个小时,自己就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将她交到她父母的手中。这丫头,给自己带来了不少麻烦,也带来了很多累赘,但带来最多的,还是快乐。虽然只有几日的相处,两人却患难与共,一时间林庸心里难免有些不舍。 想到这里,大巴车已经下了高速路,周围也已经出现了一些城市的景貌,偶尔还能看见几辆空落落的公交车。大巴正驶入城郊的一座大桥上,没走几步,竟然连踩刹车,猛地停了下来! 林庸立马警觉,站起来透过挡风玻璃向前方望去。大巴车前,一辆满是刮擦的黑色福特轿车横栏在那里,驾驶位的门一打开,一个身穿皮衣的魁梧身躯从里面钻了出来。 大巴车司机愤怒不已,将头伸出侧窗对他怒吼道:“妈的,你不要命了!” 石峰走到车的前门,两手握拳一记重锤砸在车门上,林庸坐在后面都感觉到大巴车有些晃动。 “开门。” 林庸当机立断,赶忙出声阻止:“不能开门!这人是通缉犯,我在照片上见过他,他有枪!” 石峰侧着眼从门缝里看过来,正瞧见林庸站起来对司机说话。眉头一皱,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枪,两步走到林庸的窗前举枪就射!林庸见势不妙,赶紧抱过宁宁一矮身,啾啾啾——脆弱的玻璃透出几个小洞,整块玻璃像蜘蛛网一样龟裂开来! “还不开车!!!”林庸怒吼道。 那司机一见这个情况,魂都吓没了,一脚油门踩下去,石峰见此情况,一掌打在了龟裂的车窗边缘,那玻璃立马被石峰推出一个大口子,他用手扒住车窗边缘,双脚悬空吊在车外,那大巴车轮在地上磨出个黑圈,撞开前面横着的福特车,往前直冲而去。 不能让他上来!林庸照准石峰挂在窗边的大手,正想一脚踹过去。哪知石峰另一只手拖着手枪也挂了上来,直接往车厢里一顿乱射。 “趴下!”林庸大叫一声,一手抓起宁宁将她塞在了前座的大胖子身躯里,再闪身躺在过道里躲避,却发现子弹几乎全都打在了车顶,车厢里并没有人受伤。再抬头时,石峰巨大的身躯已经钻过了狭小的车窗,直挺挺地站在他的面前。 “你到底想干什么!”林庸恐极而怒。 “跟我回易开。”石峰面色专注而凝重,过去提着林庸的一只脚,拖着林庸一步一步朝前方的驾驶室走去。黑洞洞的枪口对准驾驶座上浑身颤抖的司机吐出两个字:“停车!” 林庸此时左一只脚被提着,右脚却是自由的,决定做最后一次挣扎!他右脚轻轻弯曲抬起,鼓动全身的力气,每一个细胞都生出一股奇异的能量,蚂蚁之力,让我看看到底有多强! 三秒钟之后,林庸对准石峰的腰眼猛然一踹…… 呃啊!! 石峰只感觉自己仿佛被一辆货车撞在了腰部,一下向前飞出老远,整个身子都摔在挡风玻璃上,直接把挡风玻璃装出了一个大大的凹陷!攥紧的手枪不小心扣动了扳机。 啾! 这一枪没有打中林庸,却一枪打在了旁边司机颤抖的大腿上。 啊——那司机猛地一个急刹车,整辆大巴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刹车抱死!车身滑出十多米后,向右倾斜侧翻下去。 嘣——嘣——嘣嘣——客车在大桥上连滚几圈之后,猛然撞在桥边的护栏之上,立马就把护栏装出了一个大大的缺口,大巴车势头不减,继续向桥外滑动了半个车身,才险险的停了下来。 而桥的下面,是万丈的深渊…… 第二十九章 全省通缉 在客车翻车前,林庸只做了一件事情——死死抓住前门的把手。 翻滚之中,车厢像一巨大的筛子,所有的杂物四处乱飞,很多没有系上安全带的乘客直接被翻滚的巨力所甩了出来,在车厢里面砸来砸去。有几个瘦小的家伙脑袋嗑到了坚硬处便昏迷了过去。林庸在如同身处暴风的正中心,被巨大的惯力带得颠来倒去,什么水瓶饼干行李包全都像飞来的乱箭一般撞在他身上,但他就是咬着牙,死死都不放手! 当一切终于平静了下来,林庸抬头一看,抓紧的把手已经完全变形,被他捏出了一圈深陷的指印!整辆列车侧翻过来,车厢里一片狼藉,哀嚎不断,司机头上流着血,昏死在驾驶室上,石峰在刚才的撞击中估计伤得极重,此时已经被甩到了客车的末尾处,趴在车窗边,生死不知…… 宁宁! 林庸挣扎着朝车厢中部爬去,石峰一上车林庸就将宁宁塞到了一个胖子的座位处,出现这么大的车祸,如果宁宁出现什么三长两短,自己该如何向她的父母交待! “宁宁~宁宁!”林庸用沙哑的嗓音唤着女孩,越过重重的障碍爬到了那个胖子的身边,眼前的情景让林庸心都凉了半截!那胖子趴在地上,小腿已经完全断掉,接口处露出森森的白骨,林庸探了探他的鼻息,立马手一缩,这人……没气儿了! 林庸焦急的四下张望,可除了宁宁的那条红围巾以外,周围再也看不到宁宁的一点儿痕迹。 不可能……不可能……林庸急得差点哭了出来,放声大喊道:“宁宁!宁宁!” “……咳咳咳,哥哥~”一声虚弱的回应像世间最优美的天籁一般钻进林庸的耳朵里。林庸顺着声音望去,只见刚才的大胖子身下此刻钻出了一个小脑袋,不是宁宁又是谁? 林庸赶紧过去一把推开大胖子沉重的身体,发现宁宁除了脸上擦伤外,并没有受到什么重创,一把抱紧了小姑娘:“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就在这时,林庸突然感觉到车厢有一些倾斜!往外一瞧,整辆列车居然一半悬在桥外,就在林庸翻开大胖子的时候,他们身处的这辆大巴正开始慢慢往桥下掉! 不好!林庸一手抱起宁宁,朝着刚才被石峰破开的车窗爬去,好不容易爬出了车厢,便从车顶跳了下来,只听见身后一阵声音: 咔咔咔咔—— 回头一瞧,客车已经倾斜到了一个摇摇欲坠的弧度,车上的人大声求救着,可是却阻止不了客车下坠的趋势。 走!林庸抱着宁宁刚走出几步,猛地停了下来。那求救声像是魔咒一般在他脑海里面盘旋…… 走?我分明能够尝试一下,那可是四十多条活生生的命啊!林庸抬起右脚,却无法往前踏出这一步。一狠心,试试就试试! 这大客车估计有十五吨左右,现在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承在桥面上,林庸自己所需要承受的拉力最多只要几百公斤就能够保持平衡,如果自己真的继承了蚂蚁之力,自己体重七十公斤,那么理论上来说,自己力量可以达到——三十吨! 放下宁宁,林庸快速转身,口中吼道:“车里所有人,全部往车尾爬!!”同时全身浑劲鼓动,双手一把抓住了桥边车尾的大梁。 嘿~! 一股向后的巨力瞬间灌透全车,落势立马得到缓解,可林庸此时却高兴不起来,这客车的落势只是得到了缓解,依旧在一点一点的往下掉!甚至自己的身躯都慢慢要被车带离地面。这时,身后传来一声稚嫩的呐喊:“哥哥加油~~!小英雄加油~!” 呀啊! 林庸浑身青筋暴起,体内的“柴油发动机”再生出一股巨力!巨大的客车竟然就这么被一个弱小的身躯,稳稳拖在了那里,没有再下落半分。 可现在林庸遇到了困境:此时放下客车,客车依旧会再次往下掉,但如果自己这么逮住车身,等交警和警察来了,到时候自己插翅难飞,只有死路一条。 怎么办?车上的呼救声依旧不减,林庸心里做着最后的斗争:绝不能让他们掉下去,他们是无辜的,是我害得他们遇到这样的事!而且我不能死,我死了一切都完了。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只需要往后拉五厘米,这车就能稳住!我得往后拉!!! 林庸从脚趾头到头发,每一个细胞此时都生出源源不断的力量,全都一股脑奔向他的双手。暴起的青筋再鼓起了一圈,涨红的脸颊像是喝了几斤白酒,露出野兽般狰狞的模样,咬紧的钢牙嘎嘎嘎的响着,用力之下,地面都被他踩出一个凹陷,只听他怒喝一声: 走——!!! 整辆客车此时奇迹般的向后移动,发出钢铁扭曲的巨响,一厘米……两厘米……五厘米……十厘米! 林庸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已经完全超越了自己的计划,只顾着咚咚咚向后迈着步子,直到整辆车几乎全都拉回了桥面,气一松,才从完全变形的车后大梁上拿回双手,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我居然,做到了…… 宁宁一下子冲了过来,抱住林庸的脖子:“哥哥太棒了!哥哥不是小英雄,是大英雄!” 林庸握住宁宁的小胳膊,带着些欣喜的喘息到:“大英雄现在要逃命了~” 说完反手一带便将她放在了背上,站起来就往三花城的方向跑去。他内外都是伤,只能拖着双腿边走边跑,直到遇见一个十字路口后,才看见岔路上的一个公交车站,林庸想了一下赶往车站,两分钟以后,带着宁宁跳上了一辆开往市区的公交车。 侧翻的客车里,慢慢爬出来一个人。一身漆黑的皮衣已经没有了昨日的光泽,几处伤口还在往外滴着鲜血,右手拿着一把枪,即使在车里剧烈的撞击下,他都没有再松开这把枪半分,左摇右晃稳住身形后,扫了一眼周围的环境,看见车祸现场的后面已经排起了几辆看戏的轿车。 他将手枪指向最近的一辆越野车的驾驶座,慢慢走过去说到:“下车……” ********************************** 公交车一路颠簸下,将精疲力尽的林庸带到了三花城。 林庸随便找了个站下车,招手唤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对宁宁说:“宁宁,你家在哪里,告诉师傅。” “师傅~我家在风铃湾小区!” 师傅回头看了看一身是伤的两人,有些鄙夷的问:“三花城这么大,有两个风铃湾,你说的是哪个风铃湾?” “就是有滑滑梯的那个~!”宁宁奶声奶气的回答道。 林庸一头的黑线,立刻陪笑道:“师傅,两个都带我们去吧,您放心,打表照算,到地了再给你五十块幸苦费!” 师傅不耐烦的白了后座一眼,踩油出发。 二十分钟后,出租车开进了一个静谧的小区。小桥流水装饰极美,几个精神抖擞的老年人正围着一个小花园做着早操。宁宁一路上趴在窗口四处眺望,当看到风铃湾小区的入口时,小姑娘激动地挥舞着双手:“我到家了!我到家了!” 林庸也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师傅,就在这里下车吧,我们走进去。” 下车后,林庸随着宁宁来到一间小别墅旁边,宁宁用手一指:“哥哥,这就是我家!” 林庸一看这别墅,十分典闲雅致,暗叹这宁宁家里还真是富裕。他蹲下身来将宁宁身上的灰尘拍掉,整理了一下她的小领子:“宁宁,到家了以后要听爸爸妈妈的话,以后再也不要随便乱跑了,知道了吗?” 宁宁此刻才意识到了,自己将要离开林庸,脸上露出了慌张的神色。一只手抓住林庸的手,另一只手伸出拇指对着林庸说:“还没到家呢~!” “宁宁,你自己进去吧,哥哥不进去了。”林庸躲开小姑娘的眼神,侧过脸说道。 “不行~!”宁宁两手抱住林庸的胳膊:“你不进去那我也不进去了。” 林庸一时也拗不过这小女孩,对她说:“好好好~见了你爸妈我立刻就走,一秒钟都不多留下。” 两人走到别墅的正门,林庸伸出手来在门上敲了两下,咚咚咚…… 宁宁这时突然撒开嗓子喊道:“妈妈~~~!妈妈~~~!” 门里突然传来了一阵跑动声,接着房门猛地一打开,一个美丽的妇人赤着脚站在门口,头发散乱、双眼通红。一见到小女孩儿,一时间啊啊啊的说不出话来,双膝一下跪在地上两只手轻轻地张开。 “宁……宁宁……”她颤抖着唤着女孩的名字。 宁宁一下就扑进了那妇人的怀里,放声哭喊道:“妈妈!妈妈!” “宁宁,真的是你,真的是你!”那妇人将孩子看了又看,抱了又抱,口里一边哭,一边在宁宁的额头亲吻着。 林庸轻轻地背过脸去,微笑着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伸手擦掉了自己的眼泪。就为刚才这一幕,这几天所受的所有伤痛……都值! 此时他真像个英勇的士兵一般,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一路上紧绷的心弦终于松懈下来,只感觉天地都黑了,脚下像是踩着棉花,没走出十步,便一头栽倒在地上。 在他晕倒前,他看见宁宁趴在他身上,说的什么已经听不清了。 只来得及说出三个字:“别报警……” 第三十章 返璞归真 无边的红云翻滚涌动,林庸和孟婆站在红云的中央相视而立。林庸一句话没有说,看着孟婆干瘦手上捧着的那一碗汤药,接过来酌了一口。 放下碗,孟婆已经消失了,天上悠悠飘下一纸片。 轮回判书 魂魄草地铺路蚁,原判堕下三道,共计三千六百世,现第九十八世,法则自然,循环往复,判转生至畜生道,生为冈比亚疟蚊。因果结——一夜之内吸食六种不同生物的血液。 崔珏判 九十八世?冈比亚疟蚊?一夜六次吸血? 判书里传达的三个有效的信息,让林庸开始思考。上次轮回是八十四世,而这一世就跳到了九十八世,证明这应该是自己救了那一车的人,得来的阴德。而接下来这一世,自己即将转生为冈比亚疟蚊,冈比亚?似乎……好像……是在非洲啊,难道自己还要跑到非洲去?最后最关键的一点,一夜六次吸血?妈的,太简单了!记得大学时宿舍里跑进来一只蚊子,整个宿舍一共八个人,一人腿上都有两个包。难道这次的因果结真的这么轻松? 林庸就这么一边思考,一边走向了虚空中浮起的奈何桥。 ………… 这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巨大的太阳炙烤着焦黄的大地,意犹未尽的向着西方落下去。草原一块小小的水塘边,一只慵懒的雄狮打了个哈欠,从树荫底下慢慢站起身来,慢条斯理地朝水塘踱了过去。水塘边上,一众非洲野生动物立马四散逃开,唯有一群蚊蝇根本不理会雄狮的来到,自在的绕圈交配。 狮子和蚊子到底哪个才是杀手?现实告诉我们,狮子连给蚊子提鞋都不配……每年死在蚊子口下的人类,超过了750000人,是所有动物当中最高的,它靠着尖细的嘴巴传播着体内致命的病毒和寄生虫,因此,蚊子成为了当之无愧的第一杀手! 林庸漂浮在池塘的正中央,望着下面密密麻麻的蚊虫大队,即便是魂魄之身,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拉扯力显示,自己投胎的目标,就在其中一只母蚊子的体内,林庸赶紧抓紧时间绕开那只母蚊子,他可不想就这么变成一只孑孓卵…… 都说只有母蚊子才吸血,林庸此时只能忍气吞声再变性一次了。这时,他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只体格健壮的雌蚊,正从远处飞来埋着头找寻着自己的伴侣。 就是你了! 林庸埋头向它一撞,险些撞到一只经过的雄蚊,擦着边越过雄蚊之后,才顺利地撞进了那雌蚊的意识,轻易地从它脑海中夺过了支配权。 一时间,他的世界再次缩小了一万倍。 重新有了躯体之后,林庸的第一感觉是——热。焦灼的热浪席遍全身,空气里压抑的热气无孔不入的钻进林庸渺小的身躯。只感觉整个世界的景象,都在这热浪之中扭曲着。 林庸钻进去时蚊子的身体还在半空,他立刻舞动起双翅,想从突然下坠的趋势之中缓过来,却发现这幅蚊子躯体不是一般的沉重,自己身为蜉蝣之时,简单的扇扇翅膀就能飞出老远,而这蚊子却不一样,只能飞快地扇着翅膀,才能勉强让自己身体浮空。 嗡嗡嗡嗡~~~~~听着两只翅膀快速扇动后,声音振动传来的音浪,林庸终于明白蚊子为什么会“叫”了。在非洲,这个声音被称之为“死神的呼唤”。 一个新的飞行昆虫就是一架新的飞机,林庸这个蹩脚的飞行员在空中颠颠倒倒,经历过两次“坠毁”,三次“车祸”后,终于掌握了蚊子的飞行要领。 当他在空中稳住身形时,热带草原的夜幕也已经悄然降临了。林庸开始盘算起自己的因果大计。如何能在一夜之间吸食六种不同生物的血液?首先,就得从生物开始找起。 林庸飞离了水塘,靠着自己模糊的视力和敏锐的嗅觉,一点一点地探索起整片草原。没多久,他就找到了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一头在狮群部落外徘徊的落单雄狮。这只狮子好像被狮群完全被排斥开来,满目沧桑,身上全是激烈打斗后留下来的伤疤。好,就从他下手! 林庸飞到了它的跟前,慢慢降落到了他的背部,狮子身上坚硬的绒毛让他险些站不稳身子,稳住身形后,林庸伸出自己钢针一般的嘴巴,一下插向了狮子的皮肤。 咦?怎么插不进去?林庸不信邪的又试了几次,却发现那狮子的皮肤简直就是一层坚硬的软甲,无论林庸用多大的力气,却连一毫米都无法突破! 林庸无比的郁闷,这可怎么整?出师不利啊!不行,得研究研究……林庸转头看了看围着雄狮转的其他蚊子,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规律,这群蚊子全部集中在狮子的两个位置飞舞,,一个是脸,一个是屁股!林庸绕了一圈来到狮子的屁股位置,只看见一只三指粗的大尾巴正毫无规律的扇打着周围的蚊虫,但蚊子们还是飞蛾扑火一般朝着狮子的屁股迂回挺进! 看来,此处正是狮子坚厚防御的突破口!林庸舞着翅膀慢慢靠近狮子的后面,刚一到那里,就闻到一股扑面而来的恶臭。 哎呀~真他娘的臭!!!不过……我喜欢…… 林庸身为蚊虫之身,此刻却开始对这种腥臭的味道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让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赶紧完成因果结要紧。林庸抛开杂念,径直飞向狮子的臀部,正要落下时,身后突然出现了一条巨大的黑影!卧槽,是那狮子的尾巴!他赶紧飞速煽动翅膀闪过! 嗡嗡嗡嗡~!啪! 林庸惊险的躲过狮子的进攻,才发现那尾巴不是向他打来,而是打在了一只正在吸血的蚊子身上,当狮子将尾巴移开时,一摊深红色的蚊子血正出现在它刚才打到的位置,那只蚊子,已经被打绒了…… 这哪是屁股啊,这分明就是蚊子的葬场!林庸平复了一下自己心中的恐惧,此时绝不能放弃!他脑海里盘算起自己的行进路线,毅然决然地挺身飞向狮子的屁股。 左!右!上!冲!林庸和那尾巴勾心斗角,终于降落到了狮子的屁股上!现在得抓紧时间,林庸一降落,立马就伸出自己钢钻一般的小嘴,狠狠插进了狮子的皮肤。 一股滚烫的鲜血顺着针管流入林庸的腹腔,就像久旱的大地遇见大雨的亲泽。 这感觉……太……太爽了!! 林庸一时间双目涨红,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只顾着继续吮吸。却没有发现身后的一条黑影正飞速拍来。 不行,太危险了,赶快走……等等……再吸一口,就一口!这鲜血对蚊子似乎带着致命的诱惑,林庸舒爽得浑身颤抖,似乎像在天上人间。 停下来林庸!此刻呆在这里九死一生,要么死,要么走!就在尾巴拍下来的最后一秒,求生的本能让林庸有了短暂的清醒,扇动着翅膀向旁边斜斜地一飞。 啪!林庸回头看着那粗大的狮尾,心有余悸地向远处飞去,自己刚才是怎么了?为什么对这鲜血这般沉迷?瞬间,林永脑海里浮现出了一个与鲜血完全不沾边的词语——毒品。 林庸没有吸过毒,也从不想沾那玩意儿,但他觉得,鲜血对于此刻的自己来说,那种绝对的诱惑,那种一时的舒爽简直和毒品如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不及。包括到现在,林庸还有着重新去吸一口的冲动。 然而获得了鲜血的滋润,林庸的小身躯也有了明显的变化,腹腔呈红色鼓状,原本有些脱水的感觉也不复存在,身子扩大了一圈,四肢变得更为有力……咦,不对啊?按照轮回的推断,自己继承了蚂蚁的神力基因,怎么感觉自己与其他的蚊子并没有什么不同,力量一点没有见长啊?林庸试了试搬动小石子,原本蚂蚁之躯能够轻松搬动的石子,到了蚊子的手上变得难以撼动半分! 难道……这基因传承是单向的,只能继承到阳间的自己身上?而轮回中的自己,根本得不到进化!这个发现无疑是致命的,让原本信心满满的林庸意识到,假如自己在轮回之中死了,是不是阳间的自己所有的进化也如浮光掠影,不复存在了?!!轮回中死亡,虽然不会导致阳间的自己直接丧命,但是在阳间失去进化优势的自己,哪里能接得住那无休无止的追杀?完全等于变相的死亡。 如此说来,这轮回一途自己只能一往无前又如履薄冰,小心再小心地渡过。务必保证自己的生命延续!否则到头来只会落到个万劫不复的下场!而且,这因果结还不能断,如果自己在轮回之中没有完成因果结而死亡,那阳间的进化也会强制中断,回到最初…… 不!不能回到最初!林庸一下冲上天空,自从尝到了因果结的甜头后,他已经明白,自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这条路就算刀山火海、凶险万分,却是自己唯一的救赎! 快速地在空中划出一道红色的魅影,林庸将他的感官释放到极致,开始寻找着新的猎物。 下一个目标……是谁! 第三十一章 因果结 血,我要血! 当世界即将挣脱黑夜的怀抱,重燃旭日的光辉时,林庸的腹腔当中已经汇集了五种不同生物的血液。 狮子的血是滚烫的,如同它王者的荣耀; 鬣狗的血是刺辣的,如同它阴毒的眼神; 河马的血是澎湃的,如同它挣起的波澜; 羚羊的血是跳动的,如同它奔驰的蹄脚; 犀牛的血是冰冷的,如同它冰冷的独角。 这五种鲜血混杂在林庸的肚子里面,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林庸的贪婪,但每次吸血险象环生的境遇,让林庸保持了最后的冷静,自己距离因果结的达成仅剩下最后一种血液,同时,距离日出,也最多只剩下半个小时。 然而,这最后一种生物却难倒了林庸,危机四伏的非洲草原之夜,每一种生物都小心翼翼,想要找到它们并靠近它们,还真不是一般的难。 就在这时,草原的边境出现了一条延绵数公里的防护栏,林庸心头一阵惊喜,这防护栏意味着自己找到了第六种生物——人类。 林庸飞速掠过防护栏,使劲扇动着翅膀往前飞,他要和时间赛跑,在黎明到来之前,赶到最近的村庄。 没过多久,一个闪着灯火的村落就出现在了眼前,这个村落十分贫瘠,只有零星几座快要垮掉的土房子,林庸朝最近的房子飞去,却发现这房子密闭的非常之好,连墙壁上的小孔都被人用泥土糊上,林庸一时只能焦急的在外面转着圈子,不知该如何进入。 对了,门缝!其他的蚊子傻,难道我还和它们一样傻?林庸降落到紧闭的门前,奋力挤过只有毫米宽的门缝,一进门,就嗅到一股致命的气息! 好厉害!这股气息芳香异常,吸入之后便感觉身体向背了几块大石头,沉重不堪,林庸差点晕了过去,赶紧闭住口鼻,才稍微缓解一点这种感觉。 他往屋里一看,房间里异常简陋,一个灶,一张桌子,桌上除了杂物以外,竟然摆了一把老式的步枪,不知是针对野兽还是战乱的,可能这两者根本没什么差别。墙边还有一张破烂的大床,床下支着一个小盘子,盘子里支着一个红点,正往外冒着灰色的烟雾……妈的,这不是蚊香吗? 这时,窗外的天空已经开始有些泛白……不管了,来不及了,看着床上躺着的两个人类,林庸体内对鲜血的渴望此时达到了极致,就算拿着杀虫剂来,我也得上! 他头晕目眩、七上八下地飞到那两人的附近,认出床上是一位瘦弱的黑人母亲和她的更为瘦弱的孩子。 林庸一时有些心软,吸哪一个呢? …… 点指兵兵…… 点你妹啊!吸母亲的血!林庸朝着母亲果露的胳膊位置冲去。 嗡嗡嗡嗡~~~~ 还没冲到,那小黑娃耳朵动了动,竟然醒了!黑黑的皮肤下,两只大眼睛在黑暗中四处张望,竖着耳朵不知道在听着什么动静!林庸本不想理会他,哪知还没飞出两步,那孩子竟然伸出两只大手,朝着虚空中拍来! 卧槽!林庸一闪身,险险绕开了那孩子的致命巴掌,难以置信的望着这小孩儿,却见那小孩在床头一根绳索上一拉,整个房间立马光亮起来! 这非洲的人民可真是被蚊子叮怕了,一点风吹草动都让他们如临大敌。母亲依旧还在沉睡,而小孩在空中望了一会儿,立刻就看见了林庸细小的身躯。他慢慢从床上站了起来,举起两只胳膊一点一点靠近林庸…… 林庸呆呆地看着这个皮肤比碳还黑的小孩,脑海里竟然浮现出自己小的时候打蚊子的情景,但很可惜,自己并不是蚊子那么简单。狭小的房间里,小黑娃和林庸展开了追逐大战。 我躲~!啪!我再躲~!啪!打不着~~啪! 那小孩气得直跺脚,揉了揉眼睛,继续追逐着林庸。但他却发现就这么一顿之下,自己再也找不到那只蚊子了。 此时林庸躲在床沿边上,看着窗外开始发亮的天空心急如焚,没时间了!若是再拖下去,自己就算没被这孩子打死,也被这蚊香毒死了!不管了,冲! 嗡嗡嗡~~小黑娃耳朵动了动,眼睛四处探寻着,最后,在母亲的胳膊上发现了林庸小小的身躯。 刚刚降落的林庸,用最快的速度伸出锋利的针孔,一下插入那母亲软软的胳膊里,柔软的腹腔一阵鼓动。就在这时,身后一个阴影迅速放大,如同大山一般向他压来,林庸只来得及往后瞥了一眼…… 啪!!! 母亲吃痛,一下惊醒了过来,转头几句向小黑娃骂了过去,小黑娃委屈地掉下了眼泪,伸出手来给母亲一看—— 那手上好大一滩蚊子血,还鲜红滚热…… ………… 别! 林庸从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惊醒,两只手胡乱摸着自己的身体,匆忙之中,不小心碰到了床头柜上的一个玻璃杯,玻璃杯立马像炮弹一样被扇了出去,打在墙壁上摔了个粉碎! 上一秒自己还身为蚊虫被人拍死,突然就又变回了人身,林庸满头大汗,一时间还真没适应过来。感受着身体里澎湃的巨力,这只证明了一件事,进化没有消失,因果结也没有断,最后一刻自己成功的吸食了那位母亲的血液,我成功了! 惊喜了好一会儿,林勇开始观察起这个陌生的环境。 明媚的晨曦透过窗户洒在干净的房间里,房间里装潢精美,别具一格。所有的家具都是实木的,就连木地板都是自己不认识的纹路,温暖的空调正无声的送来暖风,给人一种朴实而温馨的感觉。林庸一把抓起窗边的外套穿在身上,仔细回忆起临睡前的线索,最后确定,自己只可能在一个地方——宁宁的家中。 他们不会报警吧?正当林庸想到这里时。房间的门轻轻地开了。 进门的是一个英俊的男人,四十岁左右,穿着一件居家的黑色睡衣,他进门后先看了看有些惊诧的林庸,又看了看地上的玻璃碎片,起声说到: “你醒了。” 这时,他身后突然窜出来一个小身影,不是宁宁又是谁! “哥哥~!”宁宁此时已梳洗得干干净净,换上一身崭新的白色童装,十分乖巧可爱,她冲过来一下扑在林庸的腿边:“你好点了吗~?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呢!” 林庸怔了一下,微笑着和宁宁说:“平时都是我叫你起床,今天倒是反过来了!我记得昨天你到家时就是早上,难道我睡了整整一天?” 那个男人说到:“不,你睡了整整两天。” “两天?!”这一刻林庸才感觉到自己身体浑身松垮,饥肠辘辘,但精神却已完全恢复。 宁宁的妈妈此时手端着一盘精致的餐点也走了进来,女儿回来后,她看起来精神多了,盘起的头发,看起来十分高贵。发现林庸醒了,她微笑着将餐点放在了林庸的面前,轻声说道:“赶紧吃点东西吧,宁宁把事情和我说了,谢谢,你救了孩子……也救了我们!” 林庸看着面前的餐点,抿了抿嘴慢慢推到了旁边:“我得走了。”宁宁是安全了,但如果自己继续呆在这里,这一家人就不安全了!林庸二话没说,起身就要走出房间。 “等等。”那中年人一手搭在了林庸的肩膀上,回头对母女两人说:“你们先出去,我和他说几句话。” “我不出去~!”宁宁跑过来抱着林庸的胳膊,撅着嘴撒娇道。 “宁宁!别瞎闹!”宁宁的妈妈赶紧将宁宁拉到了自己的身边,对林庸莞尔一笑,牵着小姑娘走出去关上了房门。 房间里只剩下那男人和林庸。 “正式介绍一下,我是宁宁的父亲。” “我叫林庸。” 宁宁的爸爸收回搭在林庸肩上的手,走到床前拿起一份报纸:“林庸?那么这份报纸上的这个是谁?林小同先生!” 林庸一时无言以对:“……我马上走。” “不,听我把话说完。”男子放下报纸,走到林泳面前正色道:“在你昏迷的这两天里,警察曾经七次拜访过我们家,我都强行阻止他们没有进入这个房间,现在我们家外面还有一辆便装的警车盯梢。我很奇怪,为什么我们会引起警察这么大的注意,直到我认真查了一下你的资料后才发现,原来……你是一个杀人犯。当然,我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无论你做了什么,最终的结果是你救了我的孩子,救了我们这个家。宁宁失踪时我就已经拉出启示,会重重酬谢帮我寻回女儿的人。这里有张卡,里面有十万,当做我们家的一点小小的心意,希望你带走。同时,别墅的后院直通小区的出口,那里应该没有人把守,你可以现在就走,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所做的事,走出前门……自首。” 林庸接过男子递来的银行卡,凝重的表情突然换上了强撑的笑容:“哈哈哈,救了个娃,得了十万,值!但是自首就算了,相对于自首,我更喜欢自由。后院在哪,我现在就走。” 那男人打开房门,向左边一指。 林庸抓起餐盘上的一块三明治,一边往嘴里塞,一边向着男人手指的方向迈出步子。 没走几步,林庸突然停了下来,迈出的脚在那里不动了。 “怎么了?”男人皱皱眉问道。 林庸转过头来,嘴里塞着面包,脸上挂着一行清泪:“替我和宁宁到个别,告诉她,她是我的小英雄……” 第三十二章 八十三世 宁宁的父亲听到了林庸的话,轻轻点了点头。就在这时,别墅的门铃响了起来。 叮咚!叮咚! 宁宁的父亲将林庸推出后院,示意他赶紧离开,自己则转身去正门迎接客人。 林庸悄悄爬出后院,朝小区门口走去,但心里面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儿…… 从刚才宁宁父亲的口中了解到,这两天总是有人来到宁宁家来盘问,那么证明自己送宁宁回家的一路上,已经被警方发现自己身边是有一个女孩儿的,这是一个线索,宁宁的父亲巧妙的将自己还在他家的事情搪塞过去,这招对警察还能勉强管用。但是,追自己的不光是警察啊!最恐怖的,是那个皮衣大汉!他曾经亲眼见到过宁宁,并且了解自己多次誓死保护这个小女孩,难道就这么轻易地放过自己吗? 林庸越想越觉得害怕,刚走出小区又调转回头,望着远处那幢别墅,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 叮咚!叮咚! “来啦,别按了。”宁宁的父亲走到正门前,将大门打开。发现门口站着的人并不是平日里见到的那个警察。 眼前这人一米八几的身高,利落的平头下,一身漆黑的皮衣泛着光泽,衬托着他钢筋铁骨般的身躯。门一开,这人用手一推就闪身进了房间,再将门一带,关得严严实实。 “你是谁?”宁宁的父亲退后了两步,望着眼前的男人警惕问到。 “林小同呢?”这大汉声音粗狂而平稳,两只大眼如针芒一般扫视着整个房间。 宁宁父亲移着脚步,悄悄磨到了厨房那边,伸手在柜台下的刀具栏摸索着,口中却是答到:“我已经回答了多少次了,那个通缉犯把孩子送回来以后就走了!你们警察不去抓他,老是跑到这里来问我们干嘛?” 两人的声音将宁宁母女从房间引了出来,当小宁宁在过道上看见石峰的时候,脸刷的一下就白了,猛地尖叫出来:“啊——!” 在这微妙的时刻,宁宁父亲对那母女吼道:“你们俩出来干什么,回房间去!” “谁都不准走!!!” 石峰猛地一拍桌子,宁宁的叫声立马被吓了回去,他对着宁宁父亲说到:“要么交出林小同,要么……我把小姑娘带走。” “不行!”宁宁的妈妈想都不想就回绝了石峰的话,快速将宁宁揽到自己的身后。宁宁的父亲也怒到:“你们警察有什么权利带走我的孩子,我现在就打电话给我的律师!” “谁告诉你我是警察?”石峰一屁股坐在了沙发里,从大衣里轻轻抽出一把消声的手枪,啪嗒一声放在了客厅的茶几上,接着说道:“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还是那句话,要么现在立刻交出林小同,要么就把孩子给我,想要回孩子,让林小同自己来找我。” 宁宁父亲对宁宁母女做了一个赶快离开眼色,藏在柜子底下的手,颤抖着握紧了刀柄,口中对石峰说到:“我要是不呢?” 石峰转头看向宁宁父亲,用最平静的口吻说出了一句:“希望你不要有这样的想法。” 两人对视了五秒钟后,宁宁的父亲开口了: “好吧!我承认,林小同确实在我家,被我藏在这厨房的地下室里。”说着,宁宁父亲用手指了一指身旁的一道小门,从兜里摸出一把钥匙拍在柜台上,接着说道:“我可以打开地下室门带你下去。但请你保证,不伤害我的家人。” 石峰皱了皱眉:“行。” 他拿起桌上的枪,慢慢走向柜台拿起钥匙,而正当他背过身准备打开小门的一瞬间,宁宁的父亲飞快地从柜台里抽出一把水果刀,口里大喝一声: “快跑!!!” 同时将手里的刀,朝着石峰的肩头猛刺下去。 石峰像是预知到了他的动作一般,转身轻轻一让。随手抓起旁边的一个玻璃醋瓶,反手就是一瓶子砸在了宁宁父亲的脸上! “爸爸~~”宁宁一下哭喊了出来。 宁宁的父亲被砸得摔在了地上,满脸是血却还在吼到:“走!!!快走!!!” 宁宁的妈妈一下抱起了宁宁,朝着别墅后面跑去。石峰转身准备追击那母女,却觉得右腿沉甸甸的,回头一看,宁宁的父亲正死死抱着自己的右脚!他站稳了身子,伸出自己的左脚…… 一踹。 宁宁的父亲口鼻中立刻渗出了血来,两只胳膊却像是被钢筋焊死一样,没有松动半分。 再踹! 宁宁的父亲双目已经完全充血,手上的力道有了一丝松动。 石峰没有踩出第三脚,而是轻轻举起了左手的消声手枪,对着宁宁父亲的后背,按下了扳机。 啾! 一脚踢开死鱼一般的宁宁父亲,石峰大踏步朝别墅后院跑去。 “爸爸~~呜呜呜呜~~~爸爸~~”宁宁被母亲抱在怀里,大声的哭喊着,当听到了那一声轻微的枪声后,宁宁的妈妈像失了魂魄腿上一软,摔在了过道里。 身后传来石峰的脚步声,宁宁的妈妈自知那大汉有枪,自己带着孩子根本无法走远,抓过宁宁说到:“跑!去找警察!千万别回来!出门,跑!”说完把打开后院门,将宁宁往外一推,之后立刻关上门,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了石峰和大门之间! “妈妈!!!妈妈!!!呜呜呜呜~~~”身后传来宁宁的呼喊声。 “别理妈妈,快跑……” 这时,石峰已经站在了后门前,他平静地说道:“让开。” 宁宁的妈妈用身体死死地靠住了大门,将后门边上的杂物一个接一个的砸向了石峰。 “我再说一遍,让开!!!” 当她发现身旁已经没有东西的可砸的时候,却轻轻闭上了眼睛,双脚没有移开半分。身后,宁宁的哭声已经越来越远。 石峰冲上前去,一手推开宁宁的妈妈就要开门,那宁宁妈妈满眼泪水,挣扎着扑上前来,用自己的手胡乱地朝着石峰的面门上挠去。慌乱之中,两人之间响起了一声压抑的枪声…… 啾! 宁宁的妈妈轻轻软到在了地上…… 石峰叹了口气,将门边的女人拉走,就要追击宁宁。但当他伸手正要拧开后门之时…… 嘭! 一只大脚猛然破开后门贯穿而入,直直踢在了石峰的腹部,力道之大,匪夷所思!石峰还没反应过来,身子就如炮弹一般飞出好几米,将他直接一脚从过道踢回了大厅! 石峰忍着疼痛朝后门一瞧…… 林庸牵着宁宁站在门口,口里还喘着粗气! 第三十三章 纸片 林庸来迟了。 当他看到躺倒在地上的宁宁母亲身上那一个血洞时,便已知道自己根本就不该走。一看见宁宁哭泣着向外跑,就已经以最快的速度赶了回来,但依旧没有阻止悲剧的发生。 此时他面对石峰,隐隐作痛的小腹让林庸仍旧心有余悸,虽然一路上自己三番五次地逃过了他的追杀,但是真正面对面的交锋,这是第一次。而自从得到了巨力进化,自己已经让对方两次吃瘪,林庸现在也有着一定的信心,或许可以与他一战。 只见那石峰捂着肚子揉了一揉,深呼了一口气,从地上支起身子说到:“我不去找你,你居然敢来找我。” 林庸见石峰正要举起手中的枪,带着宁宁一闪身躲进了旁边的一个小房间,小房间里非常简单,一个大柜子,一桶饮水机的桶装饮用水。他咬咬牙,头也不回地愤怒咆哮道:“左三要的是我的命,我一人做事一人当,和他们有什么关系,还有青枣镇的老板娘,你为什么要杀他们!他们是无辜的!” “青枣镇的女人是三爷世仇,帮了你,就杀。这对夫妻……我已经提醒过他们。”石峰慢慢起身,黑洞洞的枪口指向那房间的入口,一步一步走了过去。 “提醒过他们?”林庸愤怒地从房间里搬起一个塞满杂物的大柜子口中吼道:“你个混账!既然如此,我也来提醒提醒你!要么滚,要么死!” 说完,林庸两手抱着一个宽大的立柜从房间里突然闪身出来,整个立柜完全变成了一个加大号的防爆盾,挡住了他的身子快速朝石峰冲了过来。 石峰举起自己的消声手枪对着立柜一阵乱射,子弹却没有穿透出去,从破口打出的大窟窿可以看出,里面装得竟然是一床床浸湿的棉被! 子弹迅速地被石峰打完,林庸也欺近了石峰的跟前,林庸用力地将手中一人多高的大柜子朝前一砸,奈何柜子完全挡住了视线,这一下砸的虽然用力,却是砸空了。 一转脸,石峰一记枪托砸向林庸的面颊,这一下蓄势而发,根本闪无可闪,林庸只来得及将手挡在脸上,那枪托便一下砸在了林庸的支起的小臂上,同时一脚踢在了林庸的腹部,和刚才林庸进门时的情形如出一辙,林庸也一下被踹了出去,口鼻中一阵腥甜。 林庸没有倒下,他知道,此刻自己如果倒下了,那么接下来就会迎来石峰狂风暴雨般的攻击,他只能举起拳头,继续趋身上前。 你不是力气大吗?让我看看我这一拳,你到底接不接得住! 林庸浑劲全身,一拳打了出去,拳头送出去时,连续经历了三次加速!刚出拳时只是轻飘飘的一下,拳到中途突然手臂青筋乍起,拳速快了几分,当拳头完全伸直时,林庸整个身子都似乎被自己的拳头牵引,就仿佛是拳头带着身子,速度不快,缺似有万钧! 石峰面色凝重,两脚站定,伸出自己的右手,用大手包住了林庸的拳头。他竟然要生生接下这一拳! 只见石峰漆黑宽大的皮衣无风自动,身体前屈,两只脚在全掌相接之后,整整向后滑出了两三米,脚后跟抵住了墙垣,竟然止住了林庸这一拳之威!同时他一抬头,空出来的左手猛然间挥出一记摆拳,打在了林庸的脸颊。 嘣! 林庸再次飞了出去摔在地上,他使劲甩了甩头,脑中却依旧嗡嗡作响,只感觉自己的牙齿都已经有些松动! 他居然……接住了自己的一拳?林庸不可置信的看着石峰,却见到石峰站在墙边,原地深呼吸了几口之后,才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右手,同时眼中也惊异地望向了林庸。 这时,石峰居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带着疑惑忽然问道:“你……是实验体?” 林庸被这一问也有些懵了:“什么实验体?” “看来你不知道,但你的力量大到如此地步实属奇异。只可惜,你除了力量,一无是处!反应,技巧,速度,肉体强度,都支撑不了你的力量。”说完石峰闭上了眼睛,两只拳头化掌,在虚空中轻轻往下一压,健壮的身躯啪啪啪全是骨节的响动。 这一幕,林庸曾在村里的老陈头那里偷看到过,这是——硬气功! 难怪这石峰竟然能够接下来自己的一拳,那些厉害的硬气功表演者,连压路机从身上压过都毫发无损,何况是自己的一拳? 石峰运完了气,说了一句:“看样子,是带不回活的了。”说完便口鼻紧闭,大踏步的冲向了林庸。 怎么办?看着眼前这个钢铁般的巨人,林庸一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他说得对,自己就算是身附巨力,但说到反应技巧速度,和他比起来依旧有不可逾越的差距。但是,不要忘了,林庸还有一样东西是这石峰比不了的,那就是求生的决心! 林庸挣扎着站起了身子,再次挥出一拳。石峰顺势圈住林庸的手腕,借力打力将石峰一个背摔摔出老远。 林庸不屈不挠,继续向着石峰挥拳。 摔……爬起挥拳……摔……爬起挥拳……摔……爬起挥拳…… 林庸只感觉整个身子都要被摔散架了,自己的拳头,却连石峰的衣角都没有摸到。再次被摔出后,石峰直接将他摔进了厨房的柜台后面。 咦?林庸看见了柜子后面的宁宁父亲,他眯着眼睛,胸口一个血洞还在蹭蹭往外冒着鲜血,整个人已经萎靡到了极致。发现林庸也被摔进来后,他的手轻轻动了动,松开了手中的水果刀。 林庸一见,悄悄在柜台后面拿起了水果小刀收在手里。转身朝着石峰再次迎了上去。 这次,他不挥拳了。 他一步一步的朝石峰靠近,既然石峰精于借力,那么自己不如无力,以不变应万变,拼着石峰攻击自己之时,用身后的水果刀一击致命! 看着林庸的靠近,那石峰果然上当了,伸出大手向林庸的肩膀上抓来,这一抓势大力沉,但当他抓住林庸时,却发现两只手像抓住晾晒的衣服一般,林庸分力未出,竟然一点没有反抗! 不对!石峰本能的松开了林庸的双肩,立刻发现身下一只毒蛇般的小刀朝着自己的肚子捅了过来,他连连往后退去,同时膝盖一顶,正顶在林庸出刀的手腕上。 哪知这林庸手上力道大得惊人,这一顶之下,反而把小刀的方向由前改为向上,顺势变成对向自己的面门!不好!石峰只来得及将头一偏。 蹭—— 小刀冒着寒光划过了石峰的脸颊。林庸却感觉手里的刀像砍在了石头上一般,竟没有砍入石峰的肉里。 妈的!给我用力!!! 瞬间,林庸手臂里的每一个细胞里高速运转的发动机,再次挤出一股力量,停住了用老的刀势,斜斜又向石峰的面堂一划! 蹭—— 石峰将头向后一扬,同时一脚蹬在林庸的心窝! 嘭!林庸再次被一脚蹬了出去,这一脚含恨而发,又蹬在了林庸的要害位置,林庸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受此重创,瞬间停止了跳动,两眼一黑,摔在地上,整整过了十几秒,才稍微缓过劲儿来。肋骨……不会断了吧? 突然,自己的身子突然被人骑住,林庸睁开双眼,看见了石峰恐怖的模样。 只见他面色冰冷,额头上一块大大的头皮,连着眉心的血肉都已经被削了下来,甚至可以看见里面白森森的颅骨!宛如一个丧尸一般! 不可能……这,这都没死……? 林庸此刻已经绝望了,浑身被压住动惮不得,身体里再也挤不出一丝力量反抗,那石峰额头往外窜着鲜血他也不顾,伸出两只大手死死摁住了林庸的咽喉。 感受着脖颈处的窒息,林庸张着大嘴却吸不进一丝空气。 我要……完了吗? 就在这时,石峰额头处的伤口轻轻滴下来几滴鲜血,在空中慢慢降落,正巧滴在了林庸张开的大嘴中。 这是什么? 血…… 血…… 血!!! 尝到了鲜血的林庸,双目滚圆,脸部不停的抽搐,即便被扼住了咽喉,嘴角却莫名地弯了起来! 林天择魔王降临…… 这鲜血就像是一桶汽油,落在了他身躯里将要熄灭的火种之上,造成的后果不是燃烧,而是—— 爆炸。 更为澎湃的力量重新回到了林天择的身体之中,他十根手指根根张开成掌,从两边朝着石峰的头猛然一合! 咣!这一记五雷轰,直接把石峰打得耳膜震溃,眼冒金星。 脖颈上的力道一松,林天择深呼一口气,膝盖向上一顶,便将身躯庞大的石峰顶到了身后。 “呵——哈——呼——呵——还好我出来了,桀桀桀……废物,真让人看着心焦!”林天择慢慢站起身,伸出手指刮了一下嘴角,将指上的最后一点鲜血吮了一下,全身的肌肉一阵耸动,双手在空中一握拳: “这是鲜血的力量吗?咦嘿嘿嘿……我!喜!欢!” 第三十四章 两行清泪 林天择沸腾了! 此时,他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跳速率增加了五成,身体里的血液如果之前是潺潺的涓流,那么此时陡然变成了浩瀚奔腾的大河。眼前的一切由原先的多彩,全部变成了黑白色,唯一例外的就是鲜红的血液,在这单调的黑白之间变得异常醒目,并且带着致命的吸引力。 石峰被那一记五雷轰打得找不着北,向后退了几步,眼里眩晕的金星才慢慢散了开去。他站直了身子,额头上的血疤显得分外狰狞,疼得他太阳穴直跳,可他依旧咬着牙,仿佛心中越是狂烈,表情越是冷峻。伤口的血顺着眉梢眼角一点一点地流下来,不一会儿就染红了他的整个面目。而他却像死人一样浑然不觉,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两人僵持了几秒之后,竟然是林天择先动了。 他泛着红光的眼睛带着些癫狂,双手屈指成爪垂在身体两旁,身子一瞬间向前窜出老远,快到石峰跟前时,身体腾跃而起,用左手手用力爪向了石峰的面门。 石峰扭头便躲过了林天择的袭击,准备用之前的套路圈住爪子将林天择摔出去,正当他胯下用力,圈住了林天泽的手腕时,却发现林天择真正的杀招并不是伸出来的左手。他根本就是故意让自己将他的手腕圈住! 只见他腾起来的两只腿一下子夹住了石峰的腰部,剩下的一只手直接向着石峰脖颈处的大动脉抓去!同时,石峰强大的摔技已经发出,扯住林天泽的左手往前一甩,林天择的双腿却怎么也不松开,巨大的惯力立即让两人一起跌飞出去重重摔在了地上! 这时,林天择的爪子也已经一下抠住了石峰的耳根,用力一抓!石峰只觉得自己从耳根一直到锁骨,都热辣辣地疼痛!额头上的伤口受这么一刺激再次迸出血来,糊住石峰的眼睛完全看不清楚,赶紧屈臂成肘,埋着头用连续肘击打在林天泽的肚子和腿上,两人就这么一肘换一爪,在地上厮打了好一会。石峰的肘击虽然在扭打当中施展不开,每一击却都带着气劲。林天择受了几下晓得吃痛,悻悻地将箍住石峰的双腿松开。 躺在地上的两人同时一脚踢了个对撞,将两人的距离拉开。 石峰双目紧闭翻身而起,迅速从皮衣下的汗衫衣角扯下一块布条,绑在自己的额头上,白色的布条被瞬间染红。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鲜血,才睁开眼来,目光中全是震诧! 这林天择的打架套路完全让人摸不找头脑,原先他每次出击都只用一拳,巴不得与自己拉开距离,怎么这次突然主动近身,仓卒之下,自己的面颊、手臂、后背等处,竟然留下了大大小小五六处爪痕!原本光亮的皮衣现在已被那带着巨力的爪子撕得零零碎碎,特别是自己脖颈处的爪伤,长长拉拉竟有二三十厘米长度,若不是自己鼓着一口气护身,那爪子就能撕开自己的动脉! 这一记硬拼之下,林天择似乎还有些意犹未尽。奈何自己的左手因为上次的刀伤,只有两只指头能动,否则,他绝不会松开自己的双腿!他盘坐在地上,静静地等待着石峰将血止住,同时带着玩味的表情,慢慢吮掉自己手上的鲜血。再慢慢站起身来,红色的眼睛盯着石峰,如同盯着一盘饕餮的大餐。 这时石峰说到:“你还说你不是实验体?” 林天择笑道:“桀桀桀桀~~实验体是什么?我只是实验者,你才是实验体!” 石峰接着说:“我根本没有参与过实验。” 林天择嘴巴咧得更开了:“错!三十年前我和你妈做了一个实验,然后就有了你!” 石峰嘴上吃了一个暗亏,钢牙咯咯作响,第二次交锋即将上演。 他表情前所未有的认真,慢慢屈起了双膝,四平八稳地站了一个马步。两只大手在胸前流转运气了一阵后,主动出击! 他将自己的风衣快速脱下来,扎实鼓胀的肌肉几乎都要把身上的汗衫撑破,猛然间向前踏步,两人之间十步的距离,他只用了三步就已经来到了林天择的身前,同时腾空跃起将手上漆黑的风衣向着林天择一甩,空中单腿成箭,一脚朝风衣的正中心踹去。 宽大的风衣像墨色的乌云一般向林天择压了过来,他也不闪,像是看透了风衣后的一切般,两只手臂交叉在胸前,往前一挡! 嘭! 还在空中的石峰见这一脚被林天择挡了下来,收脚的同时,两只铜瓜一样的大拳头便照着林天择舞了过来,拳脚之间尽有招式夹杂,一身的本事终于在此刻显了出来! 林天择很想还击,但根本还不出手!他深知自己虽然力量过盛,但抗击是远远不够的。石峰这些拳脚之力,那是沾着就伤,碰着就残。林天择一边用双臂疯狂架挡,一边防着石峰拳脚里夹杂的擒拿和摔技。 但是石峰感觉到,看似自己占了绝对的上风,在打斗中形成了完全压制。但自从自己的两滴血落入林天择口中之后,他的反映和速度,整整提升了一倍有余,力量也比之前大了很多,一时间,自己竟然无法打中他的要害,速度隐隐还在自己之上! 第十五次挥拳!石峰暗暗酝酿着自己的第十六拳,下一拳就要了他的命……等等,石峰挥出的拳头竟然没有受到手臂的阻挡,直接打在了林庸的肩膀上! 他……他为什么不躲! 一只鬼魅般的手突然朝上抓了上来,在那拳头打在肩头的同时,被两只指头死死钳住了他的手腕!石峰的拳头立马动惮不得。 什么?石峰本能地将酝酿已久的另一拳打向林天择的面门,却见到林天择看着他,嘴角微微扬起,左手张得大大地挡在脸上。 啪! 这一拳打在林天择手上,泄了五成的力,再打在林天择的脸上后,他脑袋竟然还在往前顶,硬生生没有倒下!同时五根指头摁死石峰的拳头,轻轻地移开。 只见林天择口鼻渗着鲜血,上次被打破的眉弓再次伤口崩裂,面向十分惨烈。 但他受了这两击之后,竟然在笑…… “咦嘿嘿~?怎么?拳头挥不动了?”林天择问到。 林天择的思路总是很简单——怼!摇锭子我确实打不过你,但是既然你最厉害就是这拳头,那么我就拼死废了你这双手! 他再次跳起,将双腿箍住了石峰,防止他用膝撞将自己弹开。 石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想要将两只拳头从林天择手上抽出来,但两只手就像被框上了一副镣铐一般,怎么都拔不出来!心中顿时感觉不妙。他在控制我!但让石峰有些纳闷儿的是,对方虽然控制了他的双拳,但同时也局限了自己双手的行动。这不过是在慢性死亡罢了,他到底要怎么攻击呢? 就在这时,林天择张开了他满是鲜血的嘴巴……对准石峰的手腕,一口咬了下去! “呃啊——!!!”他居然用嘴咬! 林天择尖利的牙齿在巨力的咬合下,轻易地刺破了石峰坚韧的皮肤,继续贯穿,咬在了石峰的手筋上!用力一撕! “松口!!!”石峰被咬的拳头瞬间失去了控制力,无力地瘫软下去。然而,最为恐怖的是,这林天择似乎还不满足,竟然对着自己的腕脉,正大口大口地在吞着自己的鲜血。 过了几秒之后,林天择满目鲜红,抬头看向了面前怒目而视的石峰,继续埋头咬向了他的另一只手…… 这不是谋杀,简直就是暴虐。 当石峰感到另一只手也渐渐失去知觉时,铁石一般的意志让他做出了最后一击!他用自己唯一的武器……自己还在流血的额头,狠狠撞在了林天择的头上,终于将他撞得一晕,松开了锁住自己的手脚。 重获自由后,石峰大山一般的身子站在那里,全身已经被鲜血染红,两只胳膊无力的垂于身侧,还在微微地战抖。刚才这林天择不知吸了自己多少血。现在身体经过额头、双手、以及身上大大小小的抓痕渗出的血,已经让石峰明显地感觉到失血过多,身子也有些东摇西晃,但他仍旧没有走,脑海里只有一个意识:杀死林小同! 但是当他看见林天择站起来后的模样时,知道自己已经不能战胜眼前的这个怪物。 只见林天择原本塌下去的短发根根直立,双目闪着红光,眼珠子都爆出来了半分,张着一张大口呼呼的喘息着。他同样全身是血,那是石峰自己的血! 石峰自知以无力回天…… 没等林天择再次冲上来,他一下跃起,用自己的身体撞开了墙边的一扇窗户。林天择冲到窗户口,只看见石峰带着一路血迹,消失在了小区后的树林里。 “血……血……血!”林天择没有追击,而是慢慢将头转向了厨房那里,望着倒在血泊中的宁宁父亲,一步步走了过去。 宁宁的父亲还残存着最后的残息,虚着眼睛看着林天择走近——蹲下——伸出手抓向自己。 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冲过来,挡在了林天择的身前,让林天择伸出的手顿在了空中…… “哥哥~!” 第三十五章 组织纪律 宁宁眼里噙着眼泪,张开两只小手挡在了林天择的面前。 而林天择一时间僵在了原地,伸出的手没有再向前半分。口里却开始碎语到:“宁宁,让开,血!”同时,内心的交战让他的表情带上了挣扎的痛苦。不知为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林天择,面对宁宁之时却没有兴起他的暴虐,眼里的红光也渐渐的黯淡下来。 宁宁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大声说道:“哥哥,你要血我有!别碰我的爸爸。”说完,宁宁伸出小胳膊横在林天择面前,同时也呜呜地哭了起来。 看着宁宁咬着嘴唇难受劲儿,林天择悬在半空中的手终于缓缓收了回来,只感觉全身发痒难受,像有几万条嗜血的小虫在身体里钻。他猛地仰天呐喊出来: 吼——! 转身踏着大步冲到了厅堂里的他之前抱出来衣柜前,拳头疯狂地轰击在上面,不过三五拳,那衣柜便被打了个稀烂,他狰狞的面目十分恐怖,打碎了衣柜仍不罢休,继续伸出爪子,将里面的被褥棉絮全都一把一把的撕成了飞舞的绒棉,之后客厅里能砸的敲的那些东西,什么电视、音响、茶几、沙发……全都在他的恐怖的破坏力下毁灭殆尽,当他将最后一个完好的立式大摆钟推倒,霎时的巨响震颤了整个房间。 咚——! 林天择那根根直立的头发终于软倒下来,眼睛里的红光也悄然退去,化成了一抹疲惫的深黑。 林庸,回来了。 他慢慢回头,看着躲在厨房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宁宁,心中愧疚万分。 “宁宁,没伤着你吧?”林庸拖着极度虚弱的身体,慢慢朝宁宁走了过去。 宁宁急忙往后退了几步,却发现退无可退:“别过来~” 林庸来到了宁宁的身前,温和的说到:“宁宁,别怪哥哥,哥哥要打坏人,就得变得比他们更强,也要变得比他们更坏!你看,现在哥哥已经好了,咱们快看看你爸爸好吗?” 一提到爸爸,宁宁眼泪又下来了。挪动着小身子来到父亲的身边,小手轻轻地推着他的爸爸,口中唤着:“爸爸~爸爸~” 没有回答…… 她回头一边流泪,一边对着林庸说道:“哥哥,爸爸怎么了,你救救爸爸~呜呜呜……爸爸~爸爸!” 林庸此刻眼眶也湿润了,弯下腰检查起宁宁父亲的伤势,他脸色苍白,肺叶已经被子弹完全贯穿,身下的鲜血已经将整个厨房的地面浸透。林庸将他的头衬在自己的大腿上,宁宁的父亲吐出一口鲜血,慢慢地睁开了眼睛。 当他看见完好无事的宁宁时,脸上微微露出笑容。 “爸爸~!”宁宁一下扑在他身前。 “宁……宁……乖……听话,爸爸……一直……陪……着……你。”他艰难地吐出这一句后,转头望向了林庸。 “林小同……找到……她……爷爷……电话……美国……带……她……走!”最后几个字,宁宁父亲每说一个字便吐出一口鲜血,当最后一个字说出来后,他的眼睛温柔地望着宁宁,一秒之间眼睛里的光彩变换了千万次,似乎将宁宁的过去都看了一遍,最后那光彩一下子消散开去,握住宁宁的手也微微地一松。 林庸伸手一探他的鼻息,宁宁的父亲——死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爸爸……爸爸……”宁宁泪流满面趴在父亲的身上,口中呜咽地呼唤,可再也没有得到爸爸的回应。 林庸从宁宁父亲的兜里掏出了他的手机,快速查看了一下通讯录,从她父亲临终前的几个字可以理解到,他父亲的意思是让自己把宁宁安全地送到他爷爷的手里,而他爷爷人在地球的另一边,短期内是不可能完成的,但这是宁宁父亲的嘱托,也是宁宁的将来,更是……林庸的愧欠。 他轻声对宁宁说:“宁宁,我们该走了。” “我不走~这是我家!我不走!”宁宁死死地抓住父亲渐渐冰冷的双手,奋力地哭喊道。 “宁宁!”林庸毅然决然的将宁宁抱离了她父亲的身边,现在不是悲痛的时候,再耽搁半晌,他们两人说不定就走不了了! 林庸带着宁宁冲向了后门,路过宁宁母亲的身边时,宁宁疯狂地在自己身上挣扎,想要下去找她的妈妈,最后直接在林庸肩上哭晕了过去。林庸本来已经打开后门准备离开了,但是心中还是有些不忍。林庸弯下腰,伸手将她妈妈头上的一个蝴蝶发夹取了下来收入怀中。林庸自小没有妈妈,而这位母亲的行为却深深震撼到了林庸的心灵,她是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宁宁的未来! 一把打开了房门,林庸抱着宁宁冲出后院来到小区的一条小径上。别墅里的动静还没有这么快散开,小区里的人仍旧安闲惬意的在游戏与锻炼,与那别墅里的惨烈相比,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可是林庸一点不敢和人交集,甚至要躲着每一个人。 因为,他现在一身都是血! 他只能在草丛间一点一点的移动,二十分钟以后,躲在了小区后面的一个人工湖的旁边。这风铃湾小区的安保做的很好,四处都有围栏挡墙与外界隔离开来,想要出去只有一条路,从有人站岗的门卫室出去! 但是林庸做不到,他毫不怀疑,只要自己这一身是血的形象一出现,那些看见自己的人就会立即报警!而且就算自己出去走到大街,第二天就见报上新闻了! 怎么办?这下肯真叫是走投无路了。 连当初自己在易开市逃离都没有遇到这种毫无办法的困境,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自己究竟该怎么生存下去? 等等,似乎……好像……这个城市,也不是完全陌生啊! 林庸从自己衣服的内兜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纸团,轻轻地舒展开来,上面的字迹已经有些模糊,但还可以勉强地认出些字: 孟小葵 三花市大学城云杏大学D19栋502 电话:167XXXXXXXX 如果这个城市真的还有人会帮助他,或许就是她了,现在,只能赌一把。 林庸摁下了拨出键…… “嘟——嘟——喂~你好。” 沉默了三秒钟后。 “孟小葵,我是林庸。” 第三十六章 天生神力 整个小区在两个小时之内陆陆续续塞满了警察,长拉拉的封锁线将整幢别墅封得密不透风,小区的门口也站满了人。 孟小葵手里拖着一个二十八寸的大行李箱,粉色的鸭舌帽将脸压得低低的,悄无声息的从门口的人群间穿过,匆匆来到了小区的人工湖旁。 到达了他和林庸约好的地点之后,发现前方是湖面,身后根本就是一片烂草丛,四下里一个人都没有,孟小葵张望了半天,便用银铃般的声音呼喊道: “林庸——你在哪儿——?我到了——林庸——!” 突然,草丛间窜出一个小小的身影,竖着一根手指,气呼呼的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嘘~”!同时她四处张望起来。 孟小葵一见是个小女孩,但脸上竟还淌着泪,便弯下腰问道:“咦~小姑娘,你怎么脸都哭花了,一个人在这里吗?有没有看见一个大哥哥?” 宁宁一言不发,对她招了招手,便窜进了草丛里。孟小葵一见,犹豫了一下便也钻进了进去。 进到草丛里,小葵一眼便看见了林庸,只见他躺在一棵树下,浑身都是血,表情非常疲惫,见到孟小葵后,轻轻笑了一下。 “天呐林庸!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了!”孟小葵一下凑了过去,林庸眉骨有些肿胀,手脚上都是打斗的淤青。 “说来……话长!我让你带的东西,你帮我带了吗?”林庸的声音,比他看起来更为虚弱。 小葵放下行李箱拉开拉链,从里面一件一件的数着往外拿: “当然带了,这是矿泉水、内衣、毛衣、夹克、裤子、球鞋、蛤蟆墨镜……全照你说的买的是花花绿绿的非主流款,可是你伤成这样,不去看医生,反而要这些东西来干嘛?” 林庸拧开一瓶矿泉水猛灌了几口,喘了口气说到:“不看医生,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不看还没事,一看准翘辫子!孟小葵……谢谢你,没想到你真的来了。” 小葵脸一红:“你救过我,帮你是应该的。但是外面有好多警察,是……找你的吗?你上次分别时,就说不要报警,你到底做了什么坏事?” 林庸苦笑一声:“你不相信我?” 这时,宁宁突然对孟小葵说到:“哥哥是好人~那些闯进我家的才是坏人!”眼睛一红,宁宁又要哭了。 “宁宁不哭,听话。”林庸一边安慰着宁宁,一边转头对着孟小葵说到:“我做的不是坏事,你不相信我没关系,你帮我带了东西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了,但是现在我可能还得求你一件事。” “我……相信你,什么事?”小葵问到。 林庸说:“把宁宁安全带走。” 宁宁一下子哭了出来:“我不走~!我哪也不去,我要跟着哥哥!” 林庸没有理会宁宁,接着说道:“不瞒你说,我犯下的,是重罪!现在外面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都在通缉我,而且他们也知道宁宁是和我一起的,如果我和宁宁同时出现,一个青年和一个小女孩儿的组合,目标实在太大,几乎没有出去的可能。宁宁受到我的牵连,现在已经有人想直接用宁宁来要挟我。所以,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寄望于你,希望你能帮我把宁宁安全带走。” 孟小葵有些震惊:“那……你呢?” “我……我自己有办法出去。” “可是,我带着宁宁同样很危险啊。”孟小葵接着说。 林庸伸手一指行李箱:“所以说我让你带上它,宁宁身子小,你直接把她装在行李箱里拖出去!” “什么?”小葵和宁宁全都傻眼了。 林庸抓起地上的衣物,躲到树后面换了起来,同时口中说到:“发什么呆?这是唯一的办法,那些警察都不是瞎子,而且黑道上追我的人比狐狸还精,想要骗过他们,就只能这样了。” 孟小葵看着林庸从树后丢下的带血的衣物,眼里的光彩转了一下,一时间也不动身。 没多久,林庸从树后出来,模样已焕然一新,只见他从原来的衬衣上扯下了一方布当做头巾,将整个脑袋包了起来,一副宽大的蛤蟆墨镜将他肿起的眼睛完全遮住。花花绿绿的衣服上,还配个闪亮亮的徽章,上写着“ROCK-ROLL”。 一时间,两个女孩都有些认不出来了。 但即便这样,孟小葵想到小区门口那盘查的情形,心里依旧咚咚打鼓,她抿了抿嘴唇说到:“我们一起走。” “不行,我不想你受到牵连。” “你上次救了我一个人,这次,换我救你们两个人~记住了,你还欠我的呢~” 孟小葵轻轻一笑,将粉色的帽子摘掉,一头柔顺的长发像瀑布一般洒了下来,拉开自己外套上的拉链,露出衬衫里醒目的大大桃心。又从兜里掏出了一把指甲刀,弯下腰在自己的紧身牛仔裤上剪了两下,牛仔裤也瞬间变成了嘻哈的装扮。最让林永想不到的,是孟小葵竟然摘下了一边自己的小圆圈耳环,掰开一点塞在自己的唇角,变成了一枚唇环。 林庸立马傻了,这哪是自己认识的那个清新的孟小葵啊?这分明就是一个离家出走的小太妹啊!林庸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她,嘿,还真成一对儿了! 林庸对孟小葵正色道:“你可想好了,我这可不是开玩笑。” 孟小葵一扬头:“我像是开玩笑吗?” “好好好。”林庸哭笑不得,安抚了一下宁宁,让她钻进了宽大的行李箱后,振作精神,和小葵一起钻出了树林。 走在小区的小径上,林庸拖着行李箱,望着远处门口那里站着的近十个身穿警服的人,心里咚咚打鼓。 孟小葵旁若无人地甩着一副耳机,同时悄声对林庸说:“你离我近点儿啊~干嘛走这么远?” 林庸慢慢朝孟小葵墨迹近了些。 “再近点儿!” 林庸再靠近了一些。 “我们是扮演情侣,还是扮演吵架情侣?这么远会被看出来的!” 林庸咬咬牙,伸手一把搂住了孟小葵的细腰,往自己怀里一揽!孟小葵立马脸色绯红,小声说道:“你干嘛~!” 林庸笑道:“电视上的情侣不都是这样演的吗?” 说着,两人已经靠近了门口。距离门外的天地,也仅仅只有一墙之隔了。只要穿过了这扇门,就是胜利! 一个拿着记录本的警官看见这两人,皱了皱眉,竟然主动的向他们走了过来。 他过来了……他过来了……林庸明显感觉到孟小葵的身体变得僵硬起来,看着一步步靠近的警察,她步子慢慢放缓。身子也有些颤抖,林庸有些怀疑,此刻已经在极度紧张状态下的她,下一秒会不会掉头逃跑! 这时,林庸竟然选择了主动出击了! 他挡在了小葵的身前快速冲向那警察,口中喊道:“我说你们物业是怎么办事的!都说了我家楼上有人浇花会漏水下来,你们怎么就是不管呢?你们经理电话多少!” 那警察直接懵了。 林庸咧着嘴继续说到:“发什么楞,问你呢!” 警官正了正自己的帽子,双手指着肩上的警徽说到:“看清楚了小少爷,这是警!察!不是保安!” 林庸故作一怔,立马不好意思地说道:“对、对不起……衣服太像……衣服太像。” 那警察一脸的晦气,赶紧摆摆手,示意两人快走。 ………… 两人有惊无险,终于出到门外。 一直走了好久,孟小葵才问到:“林庸,你上次说你大学学的是国际金融吗?” 林庸像个丈二和尚,问到:“是啊?怎么了?” 孟小葵突然笑了出来:“哎~~不学表演可惜了。”之后又继续说:“都走了几条街,你能把你的手拿开了吗?” 林庸猛地缩回了手……好尴尬啊~! 第三十七章 兜帽男 林庸伸手在路边招了一辆出租车。 在上车时,将装在箱子里的宁宁放入了后备箱里,并将箱子的拉链完全打开,示意宁宁安静后,就和孟小葵一路前往了大学城。 刚一落脚,三人便急匆匆的找了个廉价的旅店,在大学城附近,这样的旅店很多。速度开好房间进了门,林庸便赶紧打开了行李箱:“肯定憋坏了吧,宁宁。” 宁宁一路颠簸下,也确实晕头转向,但还好没什么事,揉着眼睛问道:“这是哪儿?” 一旁的小葵将宁宁从行李箱里抱了出来:“这是小葵姐姐家附近呀~这里可好玩儿了,以后小葵姐姐陪着你好不好?” 宁宁牵住林庸的手,睁着大眼睛看了看林庸,又看了看孟小葵,突然哭了出来:“我不要玩儿~我要爸爸妈妈~”。 林庸抿了抿嘴,蹲在宁宁身前,帮她擦去了眼角的泪花:“宁宁,我告诉你个秘密,这个是个天大的机密,现在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这是真的!现在我把它告诉你。” 宁宁止住了眼泪,问到:“什么秘密~?” 林庸用格外严肃地表情看着宁宁:“你爸爸妈妈其实并没有死,只是灵魂去了另一个地方,未来,哥哥可以带你去找他们!” 宁宁嘴角一瘪,又哭了出来:“吹牛~!呜呜呜~~” 林庸一皱眉:“你不相信哥哥?” 宁宁说:“相信。” “那你就记住哥哥说的这句话,他们并没有死,就算你长大了,到了十岁,二十岁,三十岁!都要相信哥哥说的这句话。哥哥,一定会带你去找他们。” 宁宁终于忍住了哭声:“爸爸妈妈,真的还在~?” 林庸一脸正色地点了点头。 宁宁破涕为笑:“真的?带我去找他们?拉钩!” 林庸再次微笑着伸出右手小指,勾在了宁宁的小指上:“要不要盖个章啊?” “嗯!” 两个拇指再次碰在了一起。只是这一次,林庸却带着善意的谎言。 这一幕,全被旁边的孟小葵收入了眼中。看着林庸的眼神也带了些特别的色彩。她问到:“林庸~现在怎么办?你到底犯了什么事?” 林庸想了一想:“我得先打个电话。” 他掏出了宁宁父亲手机,翻到了她爷爷的电话,上面的号码一大串,显示的是国际长途。 清了清嗓子,他按下了拨号键。 嘟嘟……嘟嘟…… 一个苍老而有力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 “喂,这么晚了,什么事儿。” 林庸这才反应过来,现在美国的时间正是午夜。 “喂,你好,请问是庄老先生吗?”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我是庄问,你是谁,我儿子呢?” “在三个小时之前,您的儿子和儿媳……去世了。” “你说什么!”对面的老人有些激动。 “老先生,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感到很抱歉,望您节哀,估计在短时间内,您就会收到国内警方的电话,确认您儿子的死亡。现在您的孙女庄雨宁很安全和我在一起。这几天发生了很多事,现在我一一转述给您听。五天之前,您的孙女庄雨宁遇到了人贩,我将她从……”林庸将事情的经过完完整整的告诉了对面的老人。 事情说完之后,林庸接着说:“情况就是这样,不瞒您说,我现在是一个在逃通缉犯,一周之前误杀了一个人,为了救您的孙女又杀了一个人贩。所以国内无论黑道还是白道,全都在追击我,而且目标不光是我一个,宁宁受到了我的牵连,同样也成了他们的目标。所以我没有将宁宁交给警察。现在宁宁的寄托全在您身上,望您及早安排……” 说完这些,对面传来老人极度沧桑的声音:“让我孙女接电话。” 林庸将电话交给了宁宁,宁宁两只手抱起了手机放在耳边,话还没说出来,就先哭了出来:“呜呜呜!爷爷~~!” 林庸抚着宁宁的头发,只听见她嗯嗯啊啊了好一会儿,又把电话交给了林庸。 老人接着说道:“你说的黑道上的人,是什么人?” “山海省易开市的龙头,人称左三爷,我杀了他的独子。” 老人想了一下:“似乎有听说过,你听我说,你现在就在三花城呆着,保证我孙女的安全。这比什么都重要……你记录一下我在国内的电话。” 林庸认真地将宁宁爷爷的电话记录了下来,又问道:“老先生,那您什么时候……” “我会在三天之内赶回三花。” ……………… 挂上电话,林庸立即将电话关机,将这部昂贵的电话往地上一摔。脆弱的电话哪能经得住林庸的巨力,立马就粉身碎骨了。 这举动吓了孟小葵一跳:“林庸,你……” “我刚才看了一下,这电话带有全球GPS定位,现在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如果警方速度够快,现在就已经精确定位了我们的位置!走,这里不能呆了,我们换地方!”说完,林庸就起身欲走。 孟小葵突然伸手拦住了林庸:“你竟然一直都瞒着我,你是一个杀人犯!你现在要去哪儿?” 林庸叹了口气说:“谢谢你今天的帮助,我林庸铭记于心,但我不想你受到牵连,我们就在这里暂别吧,我得带着宁宁逃命啊!” 孟小葵愤然说道:“现在全城谁不知道你一个青年带着一个小女孩儿,你走到哪儿都会被抓!” 林庸牵着宁宁,转个方向又准备走:“我不会被抓的。” “不行~”孟小葵直接扯开宁宁的手,将宁宁挡在了身后,说到:“这三天让宁宁跟着我,我比你更能保证她的安全。” 林庸一下子来气了:“你为什么非要管这件事!!!” 孟小葵丝毫不惧,向前一步说到:“就像那天晚上在北斗岩,你为什么非要管我的事!” 林庸被这一句给问住了,看着眼前的孟小葵,有一股前所未有的感动涌入心间。 “好吧,你说的对,宁宁跟着你会更好。”林庸终于妥协了,但紧接着他又说:“她平时很安静,但也开朗大方,唯一的毛病就是爱哭,她哭的时候你要想办法逗她开心。要保证她的安全,也要让她好好休息。我不会走远,会一直看着你们的,还有,要……” “行了~!”孟小葵看着林庸担心的模样,眼里也流露出一抹温情,她浅浅一笑:“你难道会比我更懂女孩子吗?” 宁宁并没有排斥两人的决择,也觉得这位美丽的姐姐很亲切,和林庸约定每天晚上七点要来看她后,便乖巧地抱住了孟小葵的脖子,被小葵的一个鬼脸给逗乐了。 ……………… 三人在旅店里分别,孟小葵带着宁宁回到了她大学里和女同学合租的住处,而林庸则孤身一人走在了大学城的街上。 望着身边形形**的年轻人,林庸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但是他发现,自己似乎在这里更为吸引眼球,路人都纷纷看向这个衣装花哨的人,回头率百分之两百! 但林庸没有管他们,反而自信地推了推脸上的墨镜,只要没人认得出来,就算让他化装成还珠格格他都愿意。 接下来做什么呢?首先是保证通讯。 林庸来到了大学城里的商业区,进入了一家手机店,随便选了一款防砸耐摔的智能手机,再买了一张匿名的电话卡。手机一共两千块,电话卡就花了他两百块,现在手机几乎都是实名制,想要弄一张匿名的电话卡,还是需要一定的代价。 拿到新手机后,他找了个没人的公共卫生间,心急火燎地拨出了一个号码。 嘟嘟……嘟嘟……嘟嘟…… 听着电话里的盲音,林庸头皮发麻,拿电话的手都因为害怕而有些颤抖。 “喂,谁啊?”终于,电话接通了! “喂,爸!”林庸喜极而泣,赶紧擦掉脸上的眼泪,再次听到这个声音,真的太好了。 “小……小同?你在哪儿?你个小畜生,到底犯了什么事!”对面传来了质问,这质问里却透着担心。 “爸,我……没事儿!就是惹了些不该惹的人,所以我一直在跑,你放心,你儿子没有走歪道,做事顶天立地心里分明,但只能委屈委屈你了,家里那房子你千万别回去。那帮人很厉害,所以我暂时不能回村儿里看你,我现在人在三花城,你呢,现在住哪儿?” “我现在在乔东村,你王姨家里,妈的,竟给老子惹祸!我还说等你工作了孝敬我,结果整个家都给你孝敬没了!说,你到底犯了什么事儿!” 林庸一笑,这王姨是邻村的一个寡妇,自己见过两次,倒也贤惠持家,似乎和自己的父亲这几年走得特别近。自从自己的母亲死了以后,父亲就一直又当爹又当妈,现在自己长大了,也该好好考虑考虑自己的生活。 林庸不忍心老人为他担心:“爸,就是把人打了一顿,您放心,今后孝敬你的不会少……” ……………… 没想到自己这一出,倒还成全了父亲的晚年生活,哎,也算是有失有得吧! 放下电话,林庸一抬头,公厕墙上贴着的一张小广告吸引了他的注意,只见上面模模糊糊的写着几个字: 办证 电话:167XXXXXXXX 第三十八章 蚁后 这种办证的小广告在咱们华夏可以说是泛滥成灾了,林庸从来对这种东西都嗤之以鼻,但此刻,他却对这办证来了兴趣。 现在的中国,很多东西都需要实名制,金融、交通、工作……一个没有身份的“黑户口”想要在这片大地上生存下来,可以说是难上加难。如果能弄到一个新的身份,那么自己生存下去的希望自然就会大很多。 林庸掏出了手机,犹豫了一下,拨出了墙上的电话。 “喂!”一个刺耳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林庸赶紧将听筒拿远了一些。 “你好,是办证的吗?” “喂!你说啥呀~”对面的声音更大了,还带着浓浓的地方口音。 “我办证!”林庸有些不耐烦了。 “噢……办证啊?办什么证?” “我办身份证。” “身份证?这样,你现在来月亮桥,到了这儿的银行门口给我电话吧!” 说完,对方也不等林庸回答,啪的一下就把电话挂了。 月亮桥?林庸出门后招了一辆出租车,一问师傅才知道,这月亮桥在郊区,是个城乡结合的破地方,也多是一些贫民窟,大部分都是些穷人和民工。 一个小时后,林庸再次拨通了电话。 “喂,我到了。” “喂!你往这边儿看,这边这边~哎呀!这边啊!向右看!” 林庸一头的黑线,妈的你不说哪边我怎么知道哪边!!他朝右一瞧,杂货店的遮阳伞下,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正向他招手,那样子獐头鼠目,一身看似潮流的乡村装扮下,踢一双脏兮兮的棉拖鞋。 林庸走了过去:“是你吧?” 那人在周围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向林庸递了一个眼色:“跟我来!” 两人窜进一个小巷左拐右拐,终于到了一间小黑屋里,还没进门,那人先问到:“你办身份证干啥子?” 林庸想了一下:“就是图个方便。” “你晓得现在一张有效的身份证有多难办吗?你知道一个新身份是什么价吗?” 林庸想了一下,撒了个谎:“我一个哥们之前办过,他办是5000。” 那人突然笑了出来:“5000?要是他办的是5000,那我倒拿两万块给他求他给我办几张!” 林庸脸色有些不好看了:“你说,多少。” 那人又左右看了看,确定旁边没人后,悄悄地凑到林庸跟前轻声说道:“二十万。” “二……二十万?”林庸有点傻了,他从来没想到过这一张薄薄的卡片会贵成这样。 那人一看林庸的表情,立马趁热打铁:“一张有效的身份证,必须要在公安机关有效登记,并且配合新的个人档案及户口。这些不是只做好那张卡片就行了的,这些都需要关系,需要票子啊!” 林庸接着问:“那就张假的卡证多少钱。” 那人一听这话就有些不乐意了:“一张卡?收2000吧!” “最快什么时候来取?” “三天完工。先交1000,拿证再交1000。” “行,你帮我做一张吧。” “跟我进房间里照相!” 两人进到黑洞洞的房间里,林庸摘掉了脸上的墨镜,那人也不知从哪里摸出来一架杂牌相机,背着墙准备给林庸照相,当他打开灯看见林庸的脸,和他眉角上迸裂的伤口时,整个人呆了一下。 “怎么了?这个伤口有影响吗?”林庸皱了皱眉问到。 “不不不!没影响没影响,可以后期处理!”那人咔嚓一下给林庸拍了一张照后,接着说道:“登记一下新身份的姓名、地址和出生日期,交钱三天后来拿!” 林庸、1990年12月3日、住址……林庸故意将自己的年龄弄大了些,做完之后他数出一千元钞票,转头看向那办证的,却见他望着自己的脸出神。 林庸道:“咱们说好了,三天后拿证。” 那人打着哈哈:“放心放心,三天后下午三点,就这里拿证!” 林庸起身欲走,走到一半突然转过头来: “还有,我这辈子最喜欢别人骗我,你可以试试。” ……………… 离开了月亮桥,林永重新套上了自己的嘻哈装扮,在城里转了一圈,路过银行时,在一个ATM机理看了看宁宁爸爸给自己的卡,看着余额显示的五个零,不多不少,刚刚好十万,心里不禁生气了莫大的愧疚。 这一家人,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是自己害死了他们,如果青枣镇时他把宁宁交给警察,这一切就根本不会发生,但是现在再后悔也无济于事,现在林庸只想赶快将宁宁交给她的爷爷,好让这个小姑娘回到她平静的生活。 林庸吃了些东西后,一趟公交车回到了大学城附近,他和宁宁约好每天晚上7点在商业街的一家小咖啡店碰面,现在已经快到了时间。 来到咖啡店里,林庸一眼就看见了坐在角落里的宁宁和小葵。 “哥哥~”宁宁欢快地和林庸打着招呼。 他四处看了看后,一屁股坐在邻座,悄悄转身对宁宁笑了笑。 孟小葵看到后又好气又好笑,对林庸唤道:“你看你跟个特务似的~坐那么远干嘛?快过来吧,宁宁一个下午都在说你的事呢~” 林庸起身坐到了她们身边:“我这叫安不忘危。” 孟小葵顺势俏皮补刀:“再发展就成缩头乌龟了~” “你……!” 小葵一扬头,说到:“你什么?放心吧~这间咖啡店全都是学生。没人会注意你的。” 这时宁宁突然说道:“哥哥哥哥!咱们来玩儿游戏吧~!我好想玩儿!” 林庸有些心不在焉:“想玩什么游戏啊?” “过家家!”宁宁兴致勃勃地睁着大眼睛望着林庸。 “过家家?”林庸和小葵异口同声地问到。 “是啊,我演公主,哥哥演王子。”宁宁接着说。 孟小葵突然问道:“那我呢?” “你演巫婆~” 噗!林庸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笑,我像巫婆吗?”孟小葵撅着嘴,抱着双手和林庸生起气来。 宁宁撒娇道:“你们都不陪我玩,我要回家~从前都是妈妈演巫婆的。” 林庸凑到她面前说到:“是不是只要你演公主就行?” “嗯!”宁宁点了点头。 林庸为了逗宁宁开心,也是豁出去了,换上一脸奸诈的表情:“这样吧,我来演巫婆。” “哈哈,好呀~”宁宁开心的乐了。 “额……怎么演呢?”林庸好奇地问到。 宁宁突然在小葵的脸上亲了一口,站起来小手猛地向林庸一指:“哥哥你别动就好,王子,去打巫婆!” 啊?林庸就看见四只小拳头突然从天而降,像雨点一样敲打在自己的身上。 “停!”林庸叫停了两人,一头黑线的说到:“宁宁,你爸爸妈妈都是这样玩的?” 宁宁挠头想了一下说到:“好像不是~他们一般都直接去卧室里面关着门打~爸爸演的王子可厉害了,妈妈的巫婆叫的可惨了。不一会儿就被打败了。” 林庸和小葵的脸一下子通红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林庸试探着向她问到:“还打吗?” 孟小葵用手狠狠拧了一下林庸:“打你妹~!” 三个人就这样在咖啡厅里其乐融融地玩到深夜。 ……………… 在商业街分手以后,林庸找了一家离这里两个车站距离的小店住了下来,可能是因为太累的缘故,洗了澡之后,没多久就进入了梦乡。 密布的红云,铺天盖地。 一问孟婆才知道,这无边无际的红云又有个名字,称作黄泉。只是原本的黄色,都被那地狱的血给染红了。 一口喝下孟婆汤,林庸突然发现,这孟婆汤对于自己的另一个人格——林天择,克制力已经渐渐变小了。同时,两个人格之间的性格方向,也已经变得不那么明显,自己逐渐变得狠辣,而那林天择,似乎也有了些感情…… 天空中慢慢飘下来一张纸片,林庸接过来一看: 轮回判书 魂魄冈比亚疟蚊,原判堕下三道,共计三千六百世,现第一百世,法则自然,循环往复,判转生至畜生道,生为美洲大蠊。因果结——穿行过整个城市。 崔珏判 美洲大蠊是什么?难道,是自己最厌恶的那个…… 林庸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如果自己没猜错,这美洲大蠊就是地球上比人类还要恐怖的物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蟑螂。 林庸咬咬牙,既然这是轮回,那就什么都有可能,就算轮回成屎壳郎,自己都要硬着头皮给它完成了。这次的因果结是穿行过整个城市,听起来难度不大,速战速决吧! 想到这里,他毅然决然踏上了畜生道的奈何桥。 林庸浮在虚空之中,鸟瞰着整片大地,身体的牵引力让他从云端渐渐落到了一个灯火辉煌的街道,再落到了街道的一个下水道口之中。 黑漆漆的的下水道里,一个缝隙之中,藏着十几只大大小小的蟑螂,这些蟑螂小的两三厘米,大的四五厘米,正在那里交头接耳,不知计划着怎样的一个夜晚。 林庸忍住了心中的恶心,趁着牵引力的薄弱之时,一头撞进了其中最小的一只蟑螂身体里。 突然,他感觉到不妙,这蟑螂的灵魂,竟然一时间杀不死!!! 第三十九章 撼动大树 这蟑螂的灵魂十分强大,小小的身躯中,竟然生出一股顽强的意志,与林庸的意志对抗起来。 其实并不是林庸斗不过它,而是林庸无法一下子将它驱逐出去,只要围剿过去,它就跑,在小小的躯体当中玩着猫鼠游戏。 林庸只好使了个计策,将它逼到了一个死角,才全部力量,将这蟑螂的灵魂赶出了体外,最让林庸惊诧的是,这蟑螂的灵魂并没有像其他生物的灵魂那样,被驱逐出去就直接消散,而是在体外挣扎了好一会儿,才消散投胎了,这不禁让林庸刮目相看。 不愧是传说中的小强啊!坚韧的不光是它的身体,就连灵魂,也都比其他的生物更为顽强。 整个世界,立刻转换为了蟑螂的视角。 得到这个身体后的第一感觉就是…… 天呐!真他妈的臭! 蟑螂的体表,会分泌一种奇异地油脂,这就是它恶臭的来源。同时林庸在乡里也最烦这种臭味。 晕晕乎乎了好一会儿,林庸才勉强适应了这股气味。赶紧招呼着自己的六只小手,顺着湿滑的下水道,爬到了大街上。 嗖! 一辆轿车在街道上飞窜而过,溅起一路水花差点没把他的小身子又拍回下水道。天上明亮的路灯如同小太阳一般将整个街道照得通亮,纷纷的细雨如牛毛般飘落下来。大街上除了奔驰的汽车,一个人都没有,午夜的寒风孜孜不倦地刮过,似要将这个世界都凝固一般。 吸~~好冷啊…… 蟑螂可没有棉衣穿,林庸打了一个哆嗦,我这是到哪了?他顺着人行道的路坎儿往前跑着。这时他才发现,这蟑螂虽然个头小,速度竟然不慢,都快赶得上自己走路了。 一直向前了十分钟后,林庸终于在这个空旷的大街上看到一个路牌。林庸眯着眼睛,终于看清了上面的中文大字: 穗城欢迎您! 穗城?林庸一时有些傻了,这是在中国啊,而且还是中国第三大城市,世界闻名的穗城! 这可让林庸十分震惊,从前他总以为,轮回里的世界和自己的现实完全不同,现在他才知道,轮回的畜生道和现实根本就是一个世界!这可以说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自然自己可以让现实中的自己和轮回中的自己互相帮助,信息共享,坏处也不言而喻,林庸只能扑灭自己的最后一丝侥幸,自己从小到大生存的世界,确实是畜生道无疑了。 现在他才知道,这次的因果结有多难,这穗城几千平方公里,占地面积极广,一个人想要步行横穿整个城市都需要整整两天,更可况是一只人见人厌的蟑螂?而且最恐怖的是,想要穿行过去,就必然需要穿过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对于一只蟑螂来说,即是天堂更是地狱,比那残酷的非洲草原还要凶险万分。 眼前宽敞的大道,此时在林庸眼里,瞬间变成了火海刀山。 他反复地告诉自己别怕,就算是火海刀山,自己也要闯一闯!可刚向前走了几步,一只拦路虎就挡住了他的去路。 说是拦路虎也确实不为过,因为,这是一只野猫。 人看见虎,体积相差不大都扭头就跑,何况是一只蟑螂遇见猫?这根本不是一般的虎了,而是神虎巨虎! 林庸看了看它,它也看了看林庸。没想到这猫的动作这么轻,直到和自己相距十步,自己才发现了它。 猫一般都是吃耗子的吧?它应该不会吃我吧? 林庸错了,而且大错特错!那只猫一看见林庸,眼睛里就满是绿光,精瘦的身体竟蕴含着十足的爆发力,突然启动朝林庸飞奔了过来! 什么鬼! 林庸撒腿就跑,还没跑出两步,就感觉身后一阵巨力袭来,一只大大的猫爪一把就将他扇飞出去,林庸四脚朝天摔在地上,舞着六只小脚想要站起来。 一张硕大的猫脸凑到他的面前,睁着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你要干什么?救命啊!林庸很想喊,可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那猫却不急不燥,伸出爪子对着林庸左拨一下,右拨一下。那样子一会儿稳如泰山,一会儿如临大敌,好不调皮,竟在马路边儿上折腾了林庸十几个回合。 林庸欲哭无泪,妈的!要杀要剐随便你,你倒是给个痛快,不要玩儿我行不行!这时,林庸突然被一巴掌扇到了一个路灯的旁边,而那只猫一时间还没有跟过来。 有机会! 林庸立马转身,以最快的速度,顺着灯杆子向上爬去。六只小手竟然神奇地吸附住了光滑的灯杆,垂直向上飞跑着。 那猫一见自己的新玩具要逃了,也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过来,它腾空而起,对着林庸黑黑的小身子就是一拍! 拐弯!林庸一下子窜到了路灯的另一侧继续向上,那猫扑了个空,再次跳起想要抓住林庸,可惜这路灯并不是树,光滑的铁杆子让猫爪无处着力,那猫试了几次没有成功,依旧不甘心的守在灯下。 林庸死死的抱住灯杆向下望去,确定那猫拍不到自己后,才长吁一口气,知道自己躲过了一劫。没想到这蟑螂的躯体这么厉害,被那猫这般玩弄之下,竟然还能健步如飞。 十分钟后…… 那猫终于忍受不住刺骨的寒风,起来绕了路灯几圈之后,悻悻地离开了。 林庸为防万一,继续在路灯上扒了二十分钟,才悄悄从反方向溜下来。 呼~真是死里逃生! 穿过整个城市?我刚起步就遇到这样的危险,这小胳膊小腿儿的,连只猫都随便欺负我,后面的路该怎走啊?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林庸继续向前,跋山涉水的又走了一个小时,途中路过一个斑马线时都心惊肉跳的,终于让他找到了一片人居的小区。 林庸腹中饥肠辘辘,想着这因果结估计一时半会儿完成不了,索性就钻进小区里,准备大快朵颐一番。 一般小强进入民居,都是通过水管缝隙之类的,但林庸可不一般,他有自己的办法。他顺着民居的外墙向上爬,一直爬到了二楼的一户厨房窗口位置,找到了一个每户人家都会有的入口——抽油排气扇。顺利地进入其中。 现在已经是深夜,按时间估计大概是四五点钟,这户人家估计已经睡了。林庸抬头展望了一下自己的这件小“餐厅”,顺着嗅觉,很快发现了放在柜台上的一瓶香麻油,嘴里的口水一下子流了出来。 爬上瓶边用小嘴一舔,哇,好香啊~ 林庸顺着密闭的瓶口将麻油舔了个干净,一转头,又看见了一带打开的榨菜,一根断了一半的黄瓜。过去吃了一点榨菜后,正准备吃再点黄瓜…… 就在这时,厨房的灯啪的一下打开了! 有人!林庸头也不回,赶紧躲在了黄瓜的背后,心里默念着:不要发现我……不要发现我! 就在这时,挡住林庸的黄瓜突然被拿了起来。接着就是一声惊吓的叫骂: “我襙!”林庸扭头一看,眼前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穿着个棉睡衣,他赶紧顺着柜台边缘一路向前逃命,因为他看见这小伙子竟然举起了自己最大的天敌——拖鞋! 跑啊! 林庸顺着柜台边一下钻到了最近的油瓶后面,然而油瓶立马就被拿开了;他再钻到盐罐子后面,盐罐子也被拿开了;只剩下最后的醋瓶……他钻到醋瓶后面,生无可恋地准备接受死亡拍打命运之时。那青年居然没有了动作,转身冲出了厨房! 林庸呆在原地等了两分钟,满头全是问号,他人呢?赶紧跟着跑出了这个恐怖的厨房,来到大厅时,却看见房子里的卧室还亮着灯。 他估计在里面,可他为什么不拍死我?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林庸悄悄窜到了卧室的门口。眼前的一幕,让他无话可说。 只见那青年脚上少了一只鞋,蜷缩在一张电脑桌前,聚精会神地盯着眼前的屏幕,左手飞速的敲打着键盘,右手也快速地移动着鼠标,而屏幕上显示的,正是当下最火热的网络游戏。 只见那屏幕里经过一阵战乱后,突然变成了黑白,那青年骂了一声:“襙你妈!放大啊!”然后手指疯狂地在键盘上敲击着。 没想到,救了自己的,竟然是游戏……是说这么晚了怎么还没睡,原来是遇到了个“阳光宅男”。 林庸趁着那青年还没反应过来收拾自己,赶紧顺着抽油烟机爬出了这户人家。 吃饱喝足了以后,林庸倒也不觉得外面有多寒冷,一步一个脚印顺着原路继续向前走着走着…… 不知走了多久,天色渐渐明亮了起来,身边的路灯也同时熄灭了,当路上的行人开始多了起来,林庸知道自己今晚的进程需要告一段落了。 他钻入了最近的一个下水道口,在一个阴冷潮湿的角角落里趴好,闭上眼睛等待着另一个人生。 然而这一夜,他连十分之一的路程,都没有走完。 第四十章 指挥 林庸醒过来的时候,没有睁开眼睛。 感受着左手抽筋裂骨般的疼痛,林庸紧紧皱着眉头,在床上翻来复去,青筋直跳。 自从自己的左手被尖刀贯穿以来,这疼痛就一直伴随着他,特别是每天早晨时分,疼得更是剧烈。 林庸一直在床上忍受到了九点钟,疼痛才稍微缓解。哎,这左手估计是废了,仅剩的可以活动的两根手指也渐渐变得难以支配,自己现在的情况,又不能去医院检查就医,这该怎么办啊…… 手成了这样,因果结又难以完成,甚至自己的未来,都没有方向可言,一系列的困境加在一起,让林庸感觉,自己就像一只飞在天上的大鸟,脚上却被绑上了一块飞速降落的巨石。 但换一个说法,知晓了六道轮回,自己的境遇,何不是这世间最大的幸运?能够感受因果结的奇迹,更有什么软弱可言? 不行,我得振作起来,我得好好活着,活着,就是一切! 林庸抖擞精神,快速穿上了衣服,出门以后,一路小跑来到了最近的一家书店。既然信息可以共享,那么自己就得把它利用起来! 在书店转了一圈,林庸一本本崭新的书籍从书架上抽下来: 《中国地图》《世界地图》《昆虫的秘密》《三害防治》《穗城风光》…… 提着这一大摞书走出书店,林庸又在附近找了一家网吧,他需要更多的信息。 一进入网吧,林庸就闻到了一股熏闷的气息。一个大学生刚好玩了一个通宵,顶着两个黑黑的眼袋,和林庸一起来到柜台。 那大学生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老板,下卡!” 现在网吧都需要实名制上机,林庸可没有身份证,他眼睛一亮:“同学,等等!” 他将那大学生拉到一旁:“同学,我和几个室友刚来,准备一起开黑,但我身份证没带,你看看能不能帮帮忙,你卡里还有多少钱我直接给你,我去用一下你的电脑。” 那大学生一听到游戏忽然精神了,笑呵呵地说:“行行行!还有二十块!你在哪个区?咱们加个好友呗?” 林庸抽出二十块塞在他手里,悄悄凑到他耳边说:“我在QQ游戏大厅,斗地主普通二区,网名叫……” 那大学生一脸的鄙视:“襙!斗地主还开黑?”拿了钱头也不回就走了。 ……………… 林庸在电脑前聚精会神地搜索着蟑螂和穗城的信息,脑海里不断盘算着自己的计划,要完成这次的因果结,免不了铤而走险,自己只能竭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他借来了纸笔,一边思考一边记录,在网吧一坐就是一天。 直到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他才停下了手中的笔,看着自己面前厚厚一叠的路线图,闹钟还在盘算着时间的安排和规划。 嗯……只能这样了,看了看时间,六点整,今天依旧约好了和宁宁见面,他赶紧将图纸装进了手提袋里,匆匆离开了网吧。 七点整,林庸进入咖啡厅里,孟小葵和宁宁正坐在昨天的老位置,宁宁一见到林庸的到来,立马冲上前来牵住林庸的手,眼巴巴的朝林庸提的袋子里望着。 “哥哥,你给我买的什么呀~?”宁宁问道。 林庸坐到位置上,打开手提袋,宁宁从里面抽出写满了字的书,失望地撅起了嘴:“我都看不懂~!哥哥根本就没有想到我!不给我带礼物~” 林庸一头的黑线,看着宁宁委屈地样子,林庸微微一笑:“书有什么好看的,哥哥的礼物可不是一般的礼物。” 宁宁睁着大眼睛:“那是什么~?” 林庸在兜里一摸,掌心摊在宁宁的眼前,只见那掌心上是一个白水晶色的发夹,上面还有一朵七彩的小花。 宁宁眼睛一亮:“呀~!这是妈妈的发夹!”赶紧抢了过来抱在手里,小鼻子嗅了嗅上面残留的发香,小姑娘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孟小葵赶紧抚着她的头安慰道:“宁宁不哭,妈妈也不希望你哭呀~林庸哥哥不是说了吗,只要你开开心心的,他就会带你去找妈妈~”说完嗔怒地瞪了一眼林庸:“你看你,我今天哄了一天,好不容易哄好了,又让你给带哭了!” 没想到短短两天的时间,这孟小葵能把宁宁照顾得这么好,事事将宁宁放在心上,林庸这让林庸也有些感动,他开玩笑地说道:“哎,怎么宁宁看到我就笑了,哪需要哄一天?是吧宁宁?” 还没等宁宁笑出来,林庸就感觉桌下自己的小腿被小葵踢了一脚,疼得林庸一咧嘴,孟小葵接着说:“宁宁,不许笑,再笑就换我哭了~呜呜~”说完假装哭了两声,三人的气氛渐渐变得融洽起来。 林庸再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放在桌上,看着眼前的孟小葵,林庸抿了抿嘴,轻轻将盒子推向了她。 小葵有些惊讶:“这是……给我的?” 林庸点点头。 小葵慢慢打开小盒子,盒子的中央,嵌着两只铂色的耳环。脸上既是欢喜又有些羞涩。 林庸说道:“你救了我和宁宁,还这么用心地照顾她,我一直没有什么机会感谢你。来的时候路过一个商场,看见这副耳环,就想起了你,那天为了救我们,把自己的耳环弄坏了,所以我就买了这一副耳环,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真心地谢谢你。” 林庸哪敢有什么别的意思,自己这般田地,任何的情感都是一种奢侈。这个礼物,只是一点心意而已,只要孟小葵能喜欢,开心就好…… 孟小葵听完林庸的话,眼睛呆呆地看着这副耳环,脸上有一点失落一闪而过。从盒子里拿出一只耳环,小心翼翼地戴在了自己的小巧的耳垂上。接着再从自己的黑色围巾上扯下一根长长的棉绳,将剩下的另一只耳环套在了上面绑好,这耳环瞬间变成一枚吊坠。 她将这吊坠放在桌上,也推向了林庸,微笑着说道:“我很喜欢,但我只弄坏了一只耳环,所以留一只就好~你也曾经救过我,剩下的这只耳环,就当作一个小吊坠,转送给你吧。” …………………… 林庸没有在咖啡厅多逗留,只是走出门口后,颈上多了一枚吊坠。 第四十一章 山海省 林庸之所以这么快的离开,其实是源于他的计划,如果再晚半刻,或许就来不及了。他极速回到了自己的旅店,在八点过两分的时候,人已经躺在了大床闭上眼睛。 没多久,整个人就从闭眼的黑暗当中,回到了潮湿的下水道。 林庸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小身体,将整个计划在自己的脑海当中过了一遍,迈出了自己的步伐。 按照自己一路上来的所见,自己的位置是在穗城的西南角,按照因果结的任务要求,自己必须要到达穗城的东北角,也就是要斜纵向横跨整个穗城。一开始自己以为已经完成了十分之一的路程,实际上查过了资料才发现,自己仅仅只走了二十分之一! 仅仅这点路程,就让林庸两次差点丧命,那按照这样走下去,别说是二十天,就是五天,林庸都不相信自己能够坚持下去。 与其让一颗坏牙隐隐作痛,倒不如直接拔掉来得干脆。林勇给自己立了一个大胆的计划,既然每一天都在冒险,那么就一次冒个够! 人都可以乘坐交通工具快速到达目的地,为什么蟑螂不能?这穗城的地下有一张四通八达的交通网,自己如果能利用它,那十多天的路程,自己三个小时内就能够到达! 没错,他的选择就是——坐地铁! 这个计划听起来十分荒唐,地铁里人山人海,任何人的一只脚落下,都可能让林庸万劫不复。但经过精细的规划之后,似乎也并不是没有实施的可能性。 自己所在的位置,距离最近的地铁站,仅需要二十分钟的路程,据林庸了解,穗城的地铁是十点钟发出最后一班列车,也就是说,如果顺利的话,自己完全可以赶得上最后一班地铁。同时,这个时候的地铁站错过了白天的高峰期,正是人烟最稀少的时候,也就意味着越安全。 林庸疯狂地摆动着自己的六只细脚,在人行道边的夹缝里飞奔,众所周知,小强虽然长了两只翅膀,却是几乎没有飞行能力的。 趁着夜色,暂时没有人发现它,可正当他欣喜地看见远处地铁的入站口时,身后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跑步声! 刚好林庸身处一个下水道口,他本能地朝着下水道里一钻! 啪! 一只大脚以泰山压顶之势猛地踩在了下水道的石盖上,林庸的一只小脚被那只脚直接给踩折了! 林勇透过缝隙向上一看,原来是一个小男孩发现了自己,从远处冲过来“为民除害”了。 “阿吉!你跑甘快做么也啊?” “爸~有曱甴(即蟑螂)~!” “甘多车,傻仔啊你,快点返黎!” 随着头顶上传来的对话,林庸被踩住的小脚上也力量一松,身体终于挣脱了束缚,然而自己也从六只脚,变得只有五只了。 太恐怖了……刚才只要再慢一眨眼的功夫,自己就没命了!头顶上匆匆而过的行人让林庸心里打起了退堂鼓。这路面上实在太危险,现在这个时分如果继续在路面上穿行,那可真叫做自寻死路了。 可现在怎么办? 林庸面对黑漆漆的下水道,有一种举步维艰的感觉,只能凭着自己的方向直觉,在黑暗中朝着地铁站前进。没过多久,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通向下方的通道。顺着通道一直向前,五分钟后,林庸眼前豁然开朗,自己竟然到达了地铁的隧道之中! 原来还有这样一条路!林庸喜出望外,就在这时一阵轰隆隆的啸声从身后传来,林庸站在狭小的地铁隧道之中,心里大喊不妙。 还犹豫什么?跑啊!林庸撒开五只脚,一瘸一拐的朝着远方泛着光亮的月台飞奔而去,感觉身后的尖啸声越来越近,身边的一切也被地铁的大灯照得通亮。 来不及了!他只能趴在墙边,本能地把头一缩! 呼~~~!!! 地铁在轨道上飞速而过,距离林庸的身子仅有一拳的距离,林庸只感觉一股巨力拉扯着自己向外,整个世界似乎都在剧烈地震颤着,五只小脚只能死死地抠住墙壁,竭尽全力地坚持。 好在这地铁即将到站,速度正慢慢放缓,十秒钟过够,林庸终于感觉身上的拉扯力一松,地铁停了下来。 按照方向来看,这辆地铁正是往城里方向开的,搭上地铁,就是现在!林庸来不及整理被风吹乱的发型,摆动着小脚冲向了这部巨大的列车,在地铁的尾端最后一节的与轨道接壤的地方,顺利地爬上了滚烫的横梁。 他没有停下来,如果呆在车尾,他很可能因为列车启动后巨大的惯性,而飞出车外。他只能不停的向前,找到两节车厢的交汇处,那里应该有自己容身的地方! 叮咚、叮咚、叮咚、叮咚! 列车即将启动,然而林庸才刚刚爬到了一半,这地铁依靠电力运行,这车的底部很可能是带电的,十分危险,林庸只能换了个反向,横着爬上了地铁另一侧的入门窗上,再继续向前。 呼…… 列车启动了!然而林庸还没有找到一个安全的位置,他只能继续向前,望着拥挤的车厢里站满了人,他心急如焚,只恨不得自己再多生出两只脚来。 突然,林庸看到了车厢里一个熟悉的小身影,更为绝望的是,那个小身影也在看着他! 这不是刚刚踩我一脚那个小男孩吗? 只见那小男孩快速的冲过来,伸出小手朝林庸打来……啪! 林庸望着五根指头逐渐放大,差点松开了自己的手,好在有车窗挡着,除了一震之外,他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来不及了,继续跑! 那小男孩还不甘心,啪!啪!啪!沿着林庸的路径一直拍了过去。由于太过专注,一不小心撞到了旁边的一个妇女。 “阿吉!你又做么也啊!” “爸~有曱甴~!”小男孩指着窗外说道。 他爸爸一边为小男孩道歉,一边呵斥着孩子:“黎都嗨地铁啊!有么也拉杂啊!拉好扶手!木好意思,木好意思……” 林庸却是看不到这一幕了,他现在自身难保,隧道间的罡风猛烈至极,整个身子死死的压在车壁上,五只小脚紧紧吸附住身下的漆面,可他依旧还在向前! 他的艰难移动,前方五厘米处就有一个接缝!他知道如果不向前,那就是死,这一站起码要开十分钟,而自己如果就这么趴在外面,不找个容身之地是绝对坚持不下来的。 一步……两步……以毫米计算的距离,真可谓是咫尺天涯。 终于,拼尽了全身的力气,在列车到达极速之前,他钻到了缝隙之中。而身上的压迫力立马一缓。 如果这世界上有最残酷的刑法排名的话,他一定投扒地铁一票! 林庸选择地铁的另一个原因,就是这条地铁刚好就是从西南角到东北角的线路设计,他就这么趴在地铁外,享受着“清风”的吹拂,距离它的目的地,渐渐靠近。 两个半小时以后…… “乘客们,本次地铁的终点站到了,请从列车行进方向的右侧下车。” 林庸活动了一下自己几乎被冻僵的身体,从地铁上跳了下来,钻入了最近的一个下水道。 接下来要做的事,按照计划——找到最近的一个公交车的始发站。 享受过了地铁的快感之后,再让林庸自己一步一步的走是不太可能了,既然都是冒险,那就选择最快捷的方式。现在已经到了深夜,公共交通也需要休憩,而且自己又不可能直接去公交车站投币上车,所以,只能把目光放在那些始发站停靠的无人公交车上,到了时间,它自然就会走。 顺着下水道来到了路面,刚探出头,林庸就发现这冬天的午夜,路上的行人已经稀少了很多。他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在脑海当中计算了一下方向,跳进路边的草丛里,朝着北边的道路继续前进。 四个小时以后,他顺利地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309路公交车始发站。这辆公交车会直接带他到穗城的东北边,距离六点钟的发车时间,还有三个小时左右! 车站褪去了白日的喧哗,显得十分静谧。林庸现在又冷又饿,既然还有三个小时,那么不如自己先补充一点体力吧。 他四周瞧了一瞧,一眼就看见了车站边上小菜馆“沙县风味”。驱动着自己的小脚向那里飞奔而去,关上的伸缩门仅有着两毫米的缝隙,林庸扭着身子,竟然轻易的就钻了进去。 一进门,林庸就闻到了一股卤菜的香味,立马口水就流了出来,经过桌台来到厨房,看见柜台上摆好的一个个卤菜盆,林庸哪还管得了这么多,爬上去就开始大快朵颐。 这个是卤豆腐!咬一口……不好吃~ 这个是卤猪手!咬一口……太油~ 这个是鸡腿!咬一口……这个我喜欢,多吃点~ 这个是什么?咬一口……怎么毛毛的,而且这么臭啊? 林庸面对菜盆旁边一个黑糊糊的大东西正纳闷儿,突然,眼前黑乎乎的东西忽然动了。 庞大的身子一转头,一条十厘米长的肉色尾巴甩在了身后,尖尖的脑袋上一对极小的眼睛盯住身下的林庸,凶残的张开了长长的门牙! 妈的!咬错了,对不起…… 这是只老鼠! 第四十二章 李未杉 俗话说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猫和蟑螂若刚好是大鱼和虾米,那老鼠就是夹在中间,正是林庸是头顶的第一天敌。 他看着眼前如同巨象一般的老鼠,咽了一口唾沫。 鼠大哥~我只是路过,你继续! 那老鼠凶恶地张开了大嘴,发出“咔咔”的气声咆哮,吓得林庸一个哆嗦。 这么近的距离,林庸真不确定自己如果现在逃跑,会不会瞬间被这老鼠给追到而吞吃,但是他只能赌,如果让这老鼠先动了,自己的生存希望只会更加渺茫。 林庸用最缓慢的速度转身,然后猛地启动,撒腿就跑,那老鼠似乎比他还要快一步,在林庸启动的第一秒,就蹬出后腿一下子冲了出来! 林庸体积比老鼠小得多,少了一只脚的他,一瘸一拐地在锅碗瓢盆之间穿梭着。那巨鼠一边嘶叫,一边疯狂地撞开了挡在自己身边的瓶瓶罐罐,将整个厨房的整个柜台上的物件撞得七零八落,东倒西歪,速度竟比林庸还要快上几分。 很快,林庸就被逼到了一个死角。 望着眼前瞬息而至的巨鼠,林庸心如死灰,难道自己就交代在这里了吗?上一世,连狮子都在自己的口下流血,而这一世,自己居然被一只傻老鼠逼到这步田地。 要是我会飞就好了…… 等等!飞! 林庸一闭眼,在老鼠将要扑到自己的一瞬间,努力振动背后的翅膀,猛地扑扇了几下。奇异的事情发生了,他沉重的身子竟在这快速地扇动中一下子离开了地面,擦着那巨鼠的胡须,向远处的一个角落里跌去。 那老鼠扑了个空,小脑袋撞在墙上,茫然地转过头来,一下子从柜台上跳了下来,继续朝林庸追去。 林庸只感觉自己跌得不轻,仰倒在一堆沙砾之中,睁眼一看,自己所在的角落,竟有一片五颜六色的小颗粒。 他索性不再挣扎,将自己的身体在这些小颗粒里面裹了一圈后,就这么仰倒在颗粒之中,所有生机全无,装起死来。 不能动,不呼吸,甚至不能想!林庸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奇异的感觉之中。 巨鼠跑了过来,朝着地上的林庸嗅了嗅,又朝身边的小颗粒嗅了嗅,一时没有下嘴。犹豫了半晌,转身消失在了厨房墙壁里的一个小洞之中。 林庸不知道,自己到底这样装死持续了多久,因为他自己都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大脑停止了活动,身体里的一切全都停止运转,林庸只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无边的黑暗世界…… 二十分钟以后。 林庸小脚在空中动了一动,突然从黑暗之中惊醒。 有那么一刻,他真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但是他竟然活了过来。四下瞧了一瞧,那只巨鼠已经走了,只留下了空荡荡的厨房。 这里实在是太危险,得赶紧离开这里!林庸钻出了伸缩门。火速回到了公交车站,趴在公交车的后横梁上,再也不想动弹。 六点整,公交车吐出一段黑烟,带着稀少的两三个乘客,慢慢悠悠地开向了远方。 ………… “乘客们,终点站到了,谢谢乘坐本次公交。” 林庸从公交车的后横梁上跳了下来,躲开了人群的视线,钻到最近的下水道里。找了一个最舒适的位置躺了下来。 白天活动是无比危险的一件事,临睡之前,他自己计算了一下,这一路上虽是凶险,但凭借自己的智力和勇气,让他在一夜之间,跨越了整个穗城的十分之九,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计划是成功的,现在只剩下最后一步,那就是在今夜将剩下的十分之一走完。 心中一股自豪油然而生。就这样,他身上还沾着那厨房中的彩色小颗粒,抖了一抖没有抖下来,索性不管不顾,闭上了眼睛。 **************************************************** 吸! 林庸在剧痛中醒来,满身的冷汗将绒绒的棉被和枕头湿透。 这样的折磨一直持续了两个小时,林庸只有一种感觉,他想将这只手砍掉!几下穿上了衣服,他闯出房间,一路来到靠近大学城的一家药店。 啪!他一下拍在了柜台上,发白的嘴唇用低沉的嗓音憋出几个字: “止痛药!强效的!” 服务员麻利地拿出一盒止痛药丢在他面前,林庸也不结账,直接打开药盒塞了两颗放在嘴里,顺手就从柜台边上的展货架上抓起一瓶劲酒,拧开盖子,咕咚咕咚地往嘴里灌了两口。 “你怎么了?坐我这里休息一下吧!”服务员将林庸让进了自己的柜台里,给他倒了一杯热水。 “谢谢。”感受着肚里的药效渐渐发散全身,手上的疼痛也一点一点地褪去。林庸喝了一口热水,终于缓过了劲儿来。 过了半晌,他从兜里掏出了钱正准备结账走人,突然,店外的空地上突然放起了一段浪漫轻快的音乐,林庸一下子就听出来这是一首老歌:西城男孩翻唱的《Tobewithyou》... 这吸引到了林庸的注意,林庸转头一瞧,店外的空地上,一个阳光英俊的男孩穿着一身帅气的黑西装,正随着音乐跳起了poppin街舞。之后有几个行人,一开始丝毫不理睬他,在路过青年身边时,突然插入其中,随着帅气的青年一起跳了起来。 一个……两个……三个……当音乐进行到中段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二十个人的齐舞。 他们之中男女搭配,舞蹈十分整齐,每个人的脸上洋溢着微笑。音乐也有快有慢,动作中既有舒缓的拉伸,也有欢快的轻点,看来是经过长时间的精心准备。让周围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拍摄,赢得了一阵阵的欢呼。 林庸也入神地看了一会儿,他曾经见过这种街头的舞蹈形式,叫做快闪。但林庸不是那种喜欢凑热闹的积极分子,从兜里抽出五十块放在柜台上走出了药店,便准备回家。 但是当他经过那堆人群的时候,音乐也已经进入到了尾声。 Justtobethenexttobewithyou~~~ 为首的那个帅气男孩在音乐停下来以后,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只黄色的向日花,径直走到人群中的一个女孩子面前。 他单膝跪下,将手里的向日花送到那女孩的面前,口中说出一句话,让林庸脚步一顿,呆在了那里: “小葵,做我的女朋友吧!” 第四十三章 精装糖果 “孟小葵,做我女朋友吧!” 四周围着的学生们被这浪漫的气氛所感染,有的开始鼓掌,有的开始起哄和尖叫。林庸却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孟小葵? 林庸猛地一转头,那青年面前那位高挑的倩影,正是孟小葵。 她似乎没有休息好,如瀑的长发随意地披散着,双手不自然地扭动着自己鹅黄色长衣的衣角,灵动的大眼此刻也失了精神,正无措地望着眼前的男孩。 林庸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说好的照顾宁宁,怎么突然跑这儿来了!但是似乎,这小葵正在犹豫,而且有些不适应这样的气氛。 其实在林庸看来,这男孩的表现已经可以打满分了,帅气阳光的形象,震撼全场的表演,还有真挚简单的表达,包括自己这个场外的人,都被他所感动。唯一的不足,就是他好像有些太过心急,这样的方式,在不是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却成为了一种逼迫。 “单羽~我……”小葵支支吾吾,感觉四周几百只眼睛盯着她,让她十分尴尬。 男孩用期待的眼神望着她,手里的鲜花往前又送了一下,可孟小葵却将手往背后一收,原本白皙的面庞涨得通红。 “做我女朋友吧,我就是那个想要和你一起的人,答应我,好吗?” 全场同时呼喊起来: “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孟小葵站在山呼海啸般的声场中心,表情极不自然,她咬着自己的嘴唇,眼神无助地扫过身边的每一个人,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对劲儿!林庸皱了皱眉,求爱和表白是可以的,但如果在对方不乐意的情况下弄得这么尴尬,他觉得极不公平。 算了,不管了,这里这么多人,如果有人认出了自己就难办了,反正她又不是自己的什么人…… 妈的!她救过我啊!我就是帮她一次又何妨! 林庸咬咬牙,随手从身边的绿化草坪里捡起了五六块小石头,将头巾收起,一下子冲入了人群当中。 正当孟小葵感到最无助的时候,一个熟悉而响亮的声音出现在了耳旁: “孟小葵,别答应他!” 全场哗然。 孟小葵像见到了救星一般,启声问道:“林庸~你怎么……” 林庸挺拔着身子站在了单羽的旁边,向孟小葵递了一个默契地微笑。 单羽有些诧异:“你,你是谁?” 林庸向周围的人群环视一圈,把脸上的蛤蟆镜一摘:“我是她高中同学!” 扑哧~ 孟小葵听到林庸的这句胡诌,一下子笑了出来。 单羽气极:“凭什么不让小葵答应我!” 林庸以比他更生气的口气说道:“如果她这样就答应你了,那我做的一切,又算什么?” 没等单羽反应过来,林庸继续对着全场的人说道: “我从那年高中认识小葵开始,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她的追求,我做的,远比他做的多得多!什么快闪,什么呵护,什么烛光晚餐,我都曾经做过!甚至有一次,我租下了一个废旧的停机坪,就为了给她说一声生日快乐!然而,我和这位单羽同学一样,一直没有得到小葵的正面回应……” “我也行!”单羽急忙答到。林庸没有理会他,转身向孟小葵说道: “小葵,我很笨,任何语言对于我的心来说,都是苍白的。从前,人们没有语言的时候,有一种特别的交流方式,他们会去找石头,每一块石头都有自己独有的触感,直到寻找到一块石头,它触摸时的感觉,和自己心念相仿时,再将这块石头送到另一个人手中,让另一个人触碰它,盼望那人能明白自己的心意。” 全场都听得聚精会神,孟小葵也正用温和的眼光望着林庸,林庸同样单膝蹲下,从怀里掏出六没块石头,摊在自己的掌心之中,一块一块的拿起来说到: “小葵,我出去寻找了半年。 这一块,来自普罗旺斯,碰到它时,我想起了你的眼睛; 这一块,来自西雅图,碰到它时,我想起了你的声音; 这一块,来自南非,碰到它时,我想起了你的长发; 这一块,来自富士山,碰到它时,我想起了你的笑容; 这一块,来自台北,碰到它时,我想起了你的善良; 这一块,来自墨尔本,碰到它时,我想起了你的纯真。 小葵,寻找这六块石头让我发现,我的整个世界,都是你。现在我将它们送给你,只希望你能触碰它们,就像触碰我的心一样。” 全场静肃十秒,没有一点声音。 孟小葵伸手拿起其中一块石头放在手心,轻轻地抚摸着,眼睛却望着林庸,其中不知流转着怎样的心思。 林庸站起身来,面向单羽说到:“既然我们都喜欢小葵,那么就应该懂得尊重她的选择,这么久了,我从不追问她,希望你也一样,她考虑好了自然就会有自己的选择,你说是吗?” 那单羽已经完全傻了:“呃……是。” 林庸赶紧趁机对孟小葵说到:“小葵,我这大老远的跑回来,你不请我吃顿饭吗?” 孟小葵会意,急忙说到:“行~” “那还等什么?走吧!”林庸上去拍了拍孟小葵的肩膀,两人穿过拥挤的人群走向远方。 路上经过一对情侣时,听到女方说:“去给我找石头!我要喜马拉雅山的!” ………… 两人终于逃了出来,孟小葵手里捏着那颗石头信,乖乖地跟在林庸的身侧。 “刚才,真是谢谢你~” 林庸打个哈哈:“谢我干什么,你别怪我棒打鸳鸯就好啦。那单羽是谁啊?我觉得挺不错的,你干嘛不想答应他?” 孟小葵低着头:“他是学校的学生会主席,也算是校内的明星人物,追了我很久了,可我……真的不喜欢他。” 林庸一边走一边将自己的嘻哈头巾绑好,戴上墨镜:“你是不是盲人啊?我都差点喜欢上他了!又帅又用心,算了,女人都是这样,搞不懂。对了,这大中午的,你来这儿干嘛?” 孟小葵眉头一锁:“我来买药,宁宁……病了。” “病了?”林庸反声质问道。 “还不都怪你~!昨天拿给她的发夹,她就抱着一晚上没睡觉,守着发夹和我说她妈妈的事儿,不着凉才怪。我问你~这六块石头哪来的?”孟小葵总觉得这石头颜色味道有些奇怪。 “垃圾桶旁边捡的。” 孟小葵把石头向林庸一砸: “林庸,你混蛋!” 第四十四章 罪孽 因为宁宁生病了的缘故,孟小葵决定邀请林庸晚上去家里吃饭。林庸再三推脱,可还是拗不过孟小葵的软硬兼施。 “去你家吃饭?你……会做饭?” “会~”小葵回答时眼神飘忽不定:“这有什么不会的?在网上查一查就知道该怎么做啦~!” 林庸实在觉得不靠谱:“算了,还是我来吧。” 两人在菜市场逛了好一会儿,手里提满各式各样的蔬菜鲜果和鱼虾配料。买完了这些,两人便回到了孟小葵的住所。她住在学校附近的一所高层的公寓上,这是她租的地方,平时都住在这里,只是偶尔会回寝室里住。 一进门,扑面而来的一股女孩的香气,房子不大,只有两间卧室,装修虽然简单,但因为是女孩的住所,所以有很多彩色的配饰和一些毛绒布偶,看起来也格外温馨。 “小葵~你回来啦?”一个女孩儿的声音从里屋传来。 一个扎着马尾的女孩从里屋探出来半张脸,整张脸上涂上了白色的面膜,突然一看,确实有些吓人。可没想到林庸没被吓着,那女孩先尖叫了起来。 “呀!小葵,你带人回来怎么不说一声!” 孟小葵气急败坏的回应到:“干嘛要给你说~?你这个叛徒!是不是你告诉单羽我要去买药的~?” 那女孩摘掉了面膜从房间里出来,素净的脸庞看起来却是十分美丽,她一下来了兴致:“别生气啦,快说说,快闪怎么样?你答应他了吗?” 孟小葵斜眼督了她一下:“没有~” “啊?那他不心碎死了……”女孩神情既有些失望,又有些庆色。看了看林庸,似有些敌意:“这是谁啊?你可是从来没带过男孩来这里吧?” 孟小葵先主动向林庸介绍到:“这是我的室友,叶晴。” 林庸对她笑了一笑:“你好,我叫林庸,是宁宁的哥哥。我听说她病了,所以来看看她。” 听到是宁宁的哥哥,她的神色缓和了一些,却是说到:“我告诉你,可别打小葵的注意啊,她可是名花有主了。她男朋友是单羽,又高又帅,咱们学校的大明星!” 林庸转头疑惑地看了看小葵,小葵赶紧解释道:“叶晴~!别乱说,他是我朋友。” 林庸觉得有些尴尬,将手里的菜放到了厨房:“小葵,宁宁呢?” “在……我的卧室,我带你去~” 来到卧室,林庸一眼就看见了床上熟睡的宁宁,过去轻轻摸了摸宁宁的额头,和上次一样,是有些低烧发烫,估计是着凉了。 小姑娘原本红扑扑的脸蛋,带着些病态的苍白。林庸轻轻将她唤醒,想要喂她吃药。 “我不吃!苦死了~”宁宁撅着小嘴说到。 “宁宁,哥哥今天可是兑现诺言来了,还记得我答应过你的美食吗?今天哥哥亲自下厨给你做,还记得吗?红烧肉、鱼香茄子、狮子头……” 宁宁眼睛一亮:“真哒~哥哥太好啦!” “想吃吗?” “想吃~!” “先把药吃了。” …………………… “开饭啦!”林庸将最后一道菜端上了餐桌。 望着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三个女孩咽了咽口水。叶晴不屑地看了看林庸,说到:“看起来好吃,味道不一定好。” 林庸微微一笑,朝桌上的菜努了努嘴,意思让叶晴试试。 叶晴表情勉强地拿起筷子,伸出手来架起一块土豆放在嘴里,刚嚼了两下,望着林庸的眼睛就变得圆圆的。 然后她就不说话了,因为筷子在美食和小嘴之间快速来回,一直停不下来过,根本没时间说话。 宁宁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嘴里,笑着说道:“好吃~”。 孟小葵也起哄说到:“林庸,以后你老婆可难过了。” “为什么?” “你这么会做菜,再漂亮的姑娘都吃成大胖子~哈哈~” 突然,叶晴停下了筷子:“等等,我总觉得这菜差了点什么。” 林庸将所有的配料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疑惑道:“难道是八角茴香?” “不是!”叶晴表情严肃地盯着林庸:“差啤酒!” ……………… 两个小时以后。 “干杯!” 四个人坐在屋外的阳台上,一边聊着天,一边开怀大笑。虽然对象是三个女孩,却聊的天南地北,饮得酣畅淋漓。 酒到中旬,几人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 “林庸,输了喔,要么直接喝一瓶,要么表演个节目。” 林庸突然在屋里看见了一个小物件,走过去拿起:“小葵,这是你的吗?” 小葵一看,林庸手里的是一个小巧的口琴,她说道:“不是,是之前房东留下来的。怎么,你会吗?” 林庸提了提眉:“可能有些不记得了,我试试。” 说完,他双手裹住口琴放在口边,吹奏起了一段非常熟悉的旋律。 这声音里 时而压抑,时而美好; 时而婉转,时而悠扬; 时而激烈,时而调皮; 一曲吹完,宁宁咯咯作笑,另两个一言不发。 “怎么了,不好听?”林庸有些忐忑地问到。 “不是,但第一次听人用口琴吹《猪八戒背媳妇》,有些不适应……” 另一轮游戏开始了。这一次,是小葵输了。 她看了看大家,有些腼腆地说到:“我唱首歌吧。”只听小葵轻启朱唇,唱了起来: 飞跃这篇林立的高楼大厦,经过城市和村庄 远离一切喧哗的海角天涯,有白色的灯塔 如果你还等待最后的回答,只是问题都遗忘 我愿化作光芒轻轻地落下,驱散你的哀伤 最喧闹的是安静,最安静是你眼睛 如越过神秘寰宇,孤寂的恒星 灿烂的光阴被灿烂的吞并,从未故意 聚散的命题是难解的谜语,爱恨同一 只要温暖就抱紧,只要寒冷就遗弃 生命若如此清醒,愿你沉入深深梦境 …… 三人开心地玩到了深夜,安抚宁宁睡去后,林庸也回到了自己的住所,回到了自己的另一个世界——蟑螂的世界。 从下水道里钻出来,林庸趁着夜色向前爬行。 按照脑海当中的地理方位,他已经身在穗城的边界,距离离开穗城,也只有十分之一的路程了。 但是现在摆在面前的,有一个机会,一个让剩下路程缩短一半的机会。原先设定的十分之一,是以公路的距离计算的,但如果不走公路,而选择直线的话,距离就会大大缩短,而这样做的话,林庸就必须翻过一片树林山丘。 林庸原本是计划直接走公路的,但是他算了一下时间,走公路估计需要两夜的时间才能走完,但如果走山路,只需要一夜的时间,就能够到达边境。林庸并不是一个没有耐心的人,但就蟑螂而言,公路上的危险,并不比山里的少。 所以林庸没有继续沿着公路爬行,而是选准了方向钻进树林。然而他没有意识到,他刚钻进树林,便有一只夜行的刺客,尾随其后。 这南方的树林,地势基本都比较平缓,林庸在枯叶之中爬行了几个小时,精神高度集中,不敢有一丝懈怠。刚走出一片落叶覆盖的洼地,他突然觉得背后一疼,然后整个身体被一股巨力死死压住! 他万万没想到,即便自己如此的专注,竟然还是被袭击了,甚至以他都不知道袭击他的到底是什么!只觉得自己的翅膀正在一点一点的破碎,消失……而他却毫无办法。 这感觉,如同凌迟之刑。 难道,自己真要交代在这里了吗?林庸害怕极了,身体尝试着扭动起来,可自己的一对背翅却死死拉住了自己,根本逃不开。 这对翅膀这么大,却飞又飞不起来,此时更成了自己的拖累,林庸毫不怀疑,当身后的双翅一点一点被破碎干净后,就是自己的末日。 算了!不要了!!! 林庸使劲驱动着自己的五只小脚向前一撑,背后一阵撕裂般的剧痛后,他从双翅被困的困境之中逃了出来,拼命向前疯跑。 跑了几米之后,他有些不甘心,如果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岂不是冤?索性驻脚回过头来看向身后,望向了身后那个恶梦般的存在。 是一只蜘蛛,是一只林庸见过的最大的蜘蛛! 它几乎有半个巴掌的大小,肥胖的身体带着灰白相间的花纹,修长的六只大脚正一点一点一点地将它刚刚扯下来的翅膀往嘴里送,看起来十分恐怖。 林庸仔细地回忆着蟑螂的资料,这家伙正是蟑螂的天敌当中,数一数二的存在——白额! 林庸没有再耽搁半分,向着前方疯跑起来,没想到在这样的树林当中,会遇见它。 那蜘蛛吃完了两片薄薄的翅膀,意犹未尽,看着远处渐渐跑远的那只残躯的蟑螂,六只大脚向前一窜,继续追击。 不要追来,不要追来!林庸脑海里一边向前爬行,一边回头探看,当他第三次回头时,他绝望地看见了一个白色的身影,正从远方快速逼近。 林庸五只小腿已竭尽了全力,却始终无法将速度再提升半分。几个呼吸后,他再次被那白额高脚蛛所扑倒,连最后的挣扎都显得有些多余。 无法形容林庸究竟经过了怎样残酷的境遇,当他连头到脚全被那白额吃掉后,林庸居然发现……自己没有死! 那白额吃得太快,将林庸的小脑袋整个儿的吞到了肚子里,现在林庸只感觉自己没了身子,只有一个小脑袋,但他还活着。 这就是小强!三夜之内上百次的危机,都没有让他丧命。到最后,就算碎尸万段,就算斩首扒皮,却依旧带着一股绝对的生机。 东方的朝阳渐渐地升了起来,那白额饱餐一顿后,带着林庸残存的意识,爬出了刚刚苏醒的穗城。 第四十五章 轮回 林庸从梦中惊醒,从床上一下坐直了身子,整张床几乎完全被汗水所浸湿。笔 趣Δ阁』.『 他伸出双手握紧了拳头,生怕自己的因果结就此断裂。 强劲的力量爆出来,让他浑身的骨节咯咯作响,唔……还好没有消失。林庸舒了一口气,这次因果结的完成,可以说是险之又险,若不是自己周密的计划,自己早就葬送在了一次又一次绝境之中,但好在是完成了,只是不知道,这蟑螂的进化究竟是什么? 吃了两颗止痛药,林庸下床洗了个澡,穿好了衣服。看了看时间,早上九点三十八分。 他想了一下,拨通了庄老先生的电话。 “喂,庄老先生,我是林庸。” 庄老先生的声音依旧古井无波:“恩,我已经到了三花城,人在警局。你在哪里?” 警局?林庸心里升起了些排斥:“庄老先生,我是一个通缉犯,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保护您的孙女。” “你不用担心,我在警局就是处理些我儿子的手续而已,我也不会拿孩子的生命开玩笑。这样吧,中午一点整,你和她两个人,地点三花中心公园。” 林庸考虑了一下:“行,您到了打我的电话。” ………… 一个小时以后,林庸来到了孟小葵住所的楼下。孟小葵牵着宁宁从楼梯道里出来,走到了林庸身前。林庸牵起了宁宁的另一只手,一起到了附近的一家餐厅,吃了一个便饭。 直到饭吃完了,三人都不怎么说话。最后,还是林庸先说了:“小葵,一会儿就我带宁宁走吧,这几天辛苦你了。” 这时,门外的寒风一吹,宁宁鼻头耸动了一下,两行小鼻涕就流了出来。 阿嚏~ 小葵蹲下身来,掏出张纸巾,轻轻地为她擦拭了一下,对宁宁说道:“宁宁,小葵姐姐会想你的,记得按时吃药。”说完,小葵在宁宁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双手紧紧抱住宁宁。 宁宁用力地点了点头,也在孟小葵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姐姐,我会给你打电话~!” 林庸想着一会儿同样要和宁宁分别,一时也有些伤感,结完帐后,他牵着宁宁出到饭店门口,对孟小葵笑了一下,转身离开。 “等等林庸~”孟小葵突然从身后唤到。 林庸回头,用询问的眼神看着孟小葵。 “那你呢?送完她以后,你去哪里~”孟小葵问出了这一句。 “我?当然是想到哪里就去哪里!驾光赶雨,披星戴月,说不定再救几个迷了路的小姑娘,怎么?舍不得我?” “你混蛋!你干嘛来找我?说好的报仇呢?”孟小葵气得一跺脚。 林庸这才想起了他和孟小葵的约定:“还想报仇?” “想~” “如果报着报着,自己反而陷进去怎么办?” “那也要去~” 林庸听完这句没有说话,转身拦了一辆出租车带着宁宁钻了进去。 “师傅,开车,去市中心。” 孟小葵看着林庸和宁宁慢慢走远,心里只觉得空荡荡的。突然,她的手机闪了一下。拿出来一看,是一条短信,简简单单四个字: 等我回来。 ……………… 中午一点整。 庄老先生拨通了林庸的电话: “喂,你在哪?我在凉亭附近。” “庄老先生,非常的抱歉,我觉得中央公园的人比较多了,对我和宁宁十分危险,所以临时改了一下地点,我和宁宁在市中心的聚缘斋门口,能麻烦您来一趟吗?” “好。” 庄问挂了电话,刚走出公园,电话突然响了。 “又怎么了。” “聚缘斋门口有辆警车,咱们换在城北的寒山门。” “……好。” 招手正要拦一辆出租车,电话再次响起。 庄问也不生气:“林庸啊,我老头子年纪大了,经不起你玩儿,咱们干脆点儿,哪里。” 林庸很抱歉的说到:“非常抱歉庄老先生,那左三精明至极,所以必须万般防备,才能相信这电话没有被监听,您回头瞧瞧吧,我就在凉亭里。” 庄问挂了电话,回头一看,凉亭里一个青年和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正开心地望着自己,朝自己招着手。不是自己的孙女又是谁? “宁宁!” 他几步来到了凉亭,一把抱起了宁宁放在自己怀中,亲昵地用自己的络腮胡子磨拭着宁宁的手心。 林庸看见,这庄老先生的头已经花白,大冬天里却只穿着一见灰色的短褂衣,个子虽然不高,却挺拔精神,眉宇之间实有一股居高临下的威严。 见老人和宁宁寒暄亲昵了许久后,林庸启声对老人说到:“老先生,宁宁现在也已经安全地交到您手中。我也算是功成身退,但对于您儿子的去世,我感到很自责。希望没有辜负她父母的期望。” 庄问放下了宁宁,对林庸说道:“你做得对,没什么好自责的,该自责的,是左三。”这时,老人眼中突然透出一股狠辣:“可惜了,他儿子已经被你杀了,不然……” 这一句话,让林庸背脊有些凉,看来这庄老先生的愤怒绝不亚于自己。想起来,自己在网上查到的资料中显示,这庄老先生是位世界知名的生物学家,现居美国,林庸就此问到:“老先生,不知道您是准备将宁宁带回美国居住,还是……” “不,我已经将美国的工作交接完毕,以后会在沪城定居,而且我儿子的事,应该有一个了结。” 林庸有些无可奈何地说道:“老先生,不瞒您说,这左三在易开市,财大气粗,只手遮天。如果您想要靠警方的力量仲裁他,难度是非常之大的,甚至我相信,就算我被警察抓住了,也不会上法庭审判,而是会被警察直接交到他的手中。所以,您可要想好了,您面对的究竟是怎样一个人。” 老人严肃道:“他才应该想清楚,他面对的是怎么样一个人。你放心,我不会找警察,当对抗达到一定等级的时候,警察不过是象棋之中的小卒。那是你难以想象的世界。” 还有我难以想象的世界?林庸不以为然地笑了笑。 庄问接着说道:“林庸,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希望你照实回答我。” “您问。” “五天之前,三花城郊,有一辆客车在桥边差点坠毁,这事你知道吗?” 林庸想都不想就说:“不知道。” 庄老先生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林庸,微微一笑:“不知道没事,但如果你突然有一天知道了,可以打我的电话。” 这一问可把林庸问出了一身的冷汗,他从何而知自己与那件事的关系?如果自己的进化暴露了,那等待自己的,只会是全世界的敌对,真正的灭顶之灾!想到这里,林庸已经有些害怕,这庄老先生可不简单,自己还是少接触为妙。 他蹲在宁宁身前,对宁宁说:“小公主,哥哥要走了。” 宁宁听到这话,一开始只是一怔,之后原本欢笑的表情慢慢塌了下来,小嘴一瘪。 “哭什么?宁宁又要念紧箍咒了?” 宁宁一下忍住,没有哭出来,眼睛里却已经溢出了泪花。 “哥哥~你别走,你答应带我去找爸爸妈妈~” 林庸听到这话,也有些哽咽,红着眼睛说到:“我可不能带你去,我只能够带他们来。现在正要去找他们呀!这次可比之前凶险好多,所以我要自己去冒险了,你一路上老给我拖后腿,这次就乖乖呆在爷爷身边,听爷爷的话,等着我回来好不好?” 宁宁听完这话,乖巧地点了点头:“你什么时候回来~?” 林庸看着宁宁期盼的眼神,有些不忍心地说道:“这可说不准,你可以给我打电话呀!但你爸爸妈妈曾经说过,他们只希望看见宁宁开开心心的,要是不听话,他们肯定就不会来了。” “我听话~” 林庸抚了抚小姑娘的头:“那,我去了!” “嗯~” 林庸强迫自己微笑着,两眼注视宁宁向后倒退,天空中下起了绵绵的冬雨,林庸边走便向她招手示意,冰冷的雨水与眼角的滚热融为一体流了下来,林庸害怕被宁宁看到,不禁加快了步伐,倒退着跑了起来,招手的幅度也变得更大。 这个画面永远的刻在了宁宁的心里,直到林庸的身影渐渐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 下午四点,一辆公交车停在了月亮桥站,林庸从上面走了下来。 三天前自己来过这里,买了一张假的身份证,现在到了取证的时候,这意味着,自己将告别过去,开启自己新一段的人生。 刚一下车,林庸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儿,总觉得有人在看着他,他环顾一周,却并没有现什么异常。便埋低了头,往小巷子里走去。 经过了七八道拐角之后,林庸来到了上次照相的“办证处”,却现原本人烟稀少的巷子里,此时人反而不少,有的正在打着电话,有的是一对情侣在巷口打情骂俏,还有的人靠在二楼粿露的阳台处,叼着烟看着自己。 林庸心中升起了一股不祥的预感,站在原地踌躇了半天,终于,对于自由的渴望大过了心中的恐惧,向着办证人的房间走去。 刚伸手准备敲门,那门竟然自己开了。 一个身穿警服的男人站在林庸面前,笑着说道: “林小同,你来啦!” 第四十六章 还阳 “林小同,你来啦!” 瞬时间,身后的小巷过道里闪出十多名警察,手里拿着手枪,全部瞄准了站在门口的林庸,同时,房间里也一下闪出三个便衣,举着枪瞄准了他。 完了,被弄了个守株待兔,瓮中捉鳖…… “举起手来!”一个警察惯用的口号响起,林庸缓缓地将手举起,脑海中快速审视着当前的处境。这一遭如果被警察抓住,那自己最后一点希望也就没了,只有死路一条。但是,这么多支枪瞄准自己,根本没有逃生的可能,怎么办?这时,身后一个魁梧的警员抽出一副冰凉的手铐,伸向拷上林庸的手腕,方位正巧挡住了身后的十多支手枪。 机会! 林庸快速一埋头,将面前举着枪的警员往前一推,几步蹿到了房间里面,一脚将门踢关上了。 拿着手铐的警员呆在门口,只听见房间里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同时里面传出来了几声沉闷的枪声。 砰!砰!砰砰砰! “怎么回事!刚才为什么不开枪!”一个组长模样的中年人在站在三楼的走廊上,将一切尽收眼底,愤怒地拿着对讲机暴吼出来。 “刚才他正好躲在了拿手铐的同事身后,我们不敢开枪……” “妈的,里面怎么没动静了,喂,小陈,里面怎么样了!说话!” 三十秒过去了,对讲机里除了滋滋地响声外,再没有其他的声音。 “给我冲进去!把住出口门窗!”那组长讲完这句后,又有三个警察来到了房间紧闭的门前,这三个人虽然都是警校出身,但现在面对的可是全国通缉的杀人罪犯,要说不怕那是不可能的。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为首的一个大个子咽了口唾沫,拉远一步,一脚射在了门锁上,那门哐的一声撞开后,显露出了里面的情形。 两个警察歪歪扭扭地躺在地上**,手里的枪也不翼而飞,还有一个警察站在角落里,双腿不停地打摆子。他的身后藏着一个人,正薄薄地越过肩膀看着门外的情况。 大个子赶紧闪身出来,靠在墙边通过耳麦吞吞吐吐地说到:“屋里……三人受伤,林小同劫持人质在屋内左上角躲藏。” “劫持人质?”那组长气得将对讲机一甩,脱下了自己的警服外套,露出里面魁梧的身姿,从腰间拔出手枪几步蹿下楼去,来到房间门口,端着枪指向劫持着人质的林庸。 只听见这组长怒吼道:“林小同,你跑不了了!赶紧把人放了,否则就地击毙!” 林庸从肩膀边上露出小半张脸,笑着说到:“你这么说,难道我放了人,就不被击毙了?” 组长一听这话,语塞了一下:“你犯的事,由法庭审判!你若再执迷无悔,畏罪反抗,只会罪加一等,可能原本的期刑都会变成死刑。” 林庸根本不相信他的鬼话,就算自己有十条命,那左三都会赶尽杀绝,决不手软。他将头又埋回了人质的身后,说到:“不用法官来判了,我自己就已经给自己判了死刑,但是怎么死由我自己决定,如果你不想你的手下受伤的话,立刻撤出楼道警员。” 这组长愤怒至极,但这林小同有人质,实在投鼠忌器,只能对着身后的一干警察们说:“所有楼道警员,撤离至小巷口。”同时,他经自己的枪放下,大声对林庸说道:“行了,快放了我的手下!” 林庸抓着人质一点一点地朝着门口移动:“退后!” 组长一点一点后退:“林小同,你投降吧。” 林庸出到房间门口,眼睛一扫整个小院子,发现已经没有警察时,用力地将手里的人质朝那组长一推,自己飞身窜向了最近的一个楼道之中。 那组长被这巨大的力量推倒在地上,却哈哈一笑:“全体警员,给我追!” 林庸可不会傻到真的窜出小巷和警察赛跑,只能窜入民居从窗口逃生。他几步窜到二楼,随手一推就扇开了一扇民居的木门,闯进去之后,根本不理房间里惊慌失措的居民,而是立即判断方位,找到小巷另一个方向的串口,打开窗子,看了一眼,没警察! 他一咬牙,整个身子扒到窗户口,纵身一跳! 然而,就在他跳出来的一瞬间,他绝望地发现,那警察组长竟然算准了他的逃跑路径,跑步到达了窗口下,看着空中的林庸,那组长想都没想,抬手就是一枪! 砰! 林庸在空中无处着力,根本躲无可躲,只感觉胸口剧痛,子弹从他的胸膛上贯穿而过!身子的平衡一丢,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那组长几步跑了过来,看着地上奄奄一息的林庸说到:“怎么了?还跳吗?我告诉你,你就是长了翅膀!我都打得着!” 林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感觉浑身的力量,都从心口了两个破洞之中飞速流走,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不过十秒,身下的水泥地就化作一片血泊。 那组长皱了皱眉,踢了林庸一脚,用手一探他的鼻息。 林庸已经没了呼吸。只是自己的胸前的伤口,却奇迹般地止住了流血。 ……………… “喂,三爷你好,对,我是三花的黄组长,对,人我已经帮您老抓到了,但很可惜,没抓到活的,额……就是您说好的那一百万……,哎呦,您太客气了,行,一定把人给您送到!” 三花重案组长站在医院的太平间口,不时地用眼角瞧看着停尸房里的尸体,像是在瞧着一桶黄金。 停尸房中。 林庸心跳气息全无,身体却保持着最后一点温热,如同烈火化作了灰烬。 就在这灰烬的最底层,一点微光逐渐繁盛,引得他禁止的心脏,乍然跳动了一下! 扑通、扑通、扑通…… 林庸猛地睁开了双眼!接着,他艰难地搓揉着自己冻伤的全身。环顾四周,确定自己是在太平间之中。 我居然没死?我怎么可能没死!! 摸着右胸膛上结痂的血洞,林庸竭力运转着大脑,思考着个中缘由。 自己这几个小时,并没有去那轮回司,而像是经历了一场几个月的冬眠,之后便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这种感觉,自己只有在一种生物上曾经感受到过。 蟑螂! 是蟑螂的假死! 巨大的喜悦感涌入心田,林庸仔细感受着自己身体里的每一份感受,发现自己除了心脏的血压之外,竟然每一根血管都在自主的搏动。如此说来,只要自己的主要器官和大脑没有收到损伤,那么自己的生命就还有最后的一线希望,虽然这个能力不能让自己更快地愈合,却能够让自己暂时进入假死状态,就像现在这般,逃过致命一劫。 看来自己是刚刚才被送到这里来,身上的衣服物品都还在!林庸艰难地翻下停尸台,来到窗口,侧身躲在了门口,透过小窗子向外张望,一眼就看见那重案组长靠在走廊边上,拿着电话不知在和谁聊着天。聊着聊着,他从兜里掏出一支香烟点上,正巧被路过的一个医生看到了。 “医院是禁烟的!请去外面抽!”那医生没好气地对他说到。 那黄组长看了看烟,又看了看不远处的停尸间,犹豫了一下,叼着眼朝着消防通道那边走去。 这是个绝佳的机会,一根烟的时间,逃出去! 林庸勉强打开了太平间,不知为何,他现在身体异常虚弱,感觉一阵风就能把自己给吹倒。但他还是用意志坚持着自己。太平间的走廊里空无一人,他选择了那组长的反方向的消防通道,窜入了楼梯里。 他将自己满是鲜血的夹克换了一面穿回身上,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从衣兜里掏出一副镜片粉碎的墨镜,将镜片从框架上掰了下来,再将镜架戴在了自己的脸上,深呼一口气,推开了通向一楼大厅的消防门。 现在刚刚入夜,冬日里的医院里全是些伤风感冒的病人,挂号处也人满为患。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坐在医院的休息区里,拿着手机无聊地滑动着。林庸甚至没有看他们,只是艰难地让自己看起来像一个平常人一样,径直地走向医院的大门。 这几步,如同长征。出到大门时,林庸的背心,已经被冷汗所浸湿了。双脚一软,差点就要摔下去。 不能停,快走! 林庸竭力地迈出一步又一步,失血过多的脸颊比纸还要苍白,终于走出了医院的范围,只见到大街上几辆警车闪着警灯,医院方向呼啸而过。 他赶紧转身,钻进了路边的一家餐厅里,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来。 一个服务员凑上前来:“哥,吃点啥?” 林庸全身都伏在油腻地餐桌上,看了看菜单对那服务员,用极度虚弱的语气说道:“来个热汤,还有,能把你的电话借给我用一下吗?我的电话……没电了。” 服务员说:“瞧你这样就知道是拉肚子了!行,电话给你打一个,别打省外就行。” 林庸用最后一点力气,拿起电话拨了一个号码: “喂,孟小葵,我在三花第一医院旁的餐厅,我……好难受。” 第四十七章 参天大树 “林庸!你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你脸怎么这么白?你……没事吧?”孟小葵一到店里,便看见了角落里的林庸。 林庸极微地摇摇头,用蚊蝇般的声音说道:“中枪。” “中……中枪?”孟小葵惊诧地捂住了嘴,想了半天说到:“那……那我送你去医院~!” “不能去医院,送我回住所!” 林庸一手搭在孟小葵的肩膀,另一手用力一撑在桌面,重新站了起来。 二人慢慢在门口招了一辆出租车。 一上车,林庸用极低的声音对孟小葵说:“让师傅到大学城百灵旅店。” 孟小葵看着林庸如此虚弱的样子,一咬牙对那司机说到:“师傅,到云杏大学门口的小区~!” 林庸听到后一惊,抬头看了看孟小葵,只见孟小葵面颊微红的说到:“你现在这个样子~都没有办法照顾自己,还是……去我那儿吧!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浑身无力,想睡觉。” 孟小葵见林庸靠在车窗边,双眼紧闭,样子十分难受。她犹豫了一下,轻轻扶住了林庸的肩膀靠过来,将林庸的头枕在了自己的双腿上。 只听孟小葵羞涩地说到:“路还远,你这样……睡会儿吧。” 林庸昏昏沉沉的,只觉得突然躺下,浑身都放松了下来,面颊感到一阵柔软的触感,鼻尖传来一股女孩特有的香气,让昏沉的脑袋瞬间有些清醒。睁眼一瞧,却见自己竟睡在萌小葵的腿上,紧身的牛仔裤包裹着孟小葵笔直的腿线,紧紧地靠在一起。本就失血过多的他,此时血液全往身下窜,更是晕头转向,想要起身都没了力气。 妈的!这还让我怎么睡得着。 出租车一路颠颠簸簸,却不及后座里,两个人颠簸的心。 ……………… 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孟小葵终于在晚上十一点时,将林庸给扶回了家。 两人一进门,正巧撞见叶晴,她一见林庸,下巴都差点掉下来了,急忙问道:“这么晚了,怎么把人带到这里来了?难道你们……” 孟小葵说到:“别瞎想~他受伤了,我不能不管。”两人把林庸扶进了孟小葵的房间,让林庸躺下后,孟小葵累得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呼哧呼哧地喘息着,林庸这么大的个子,对与她一个娇弱的女孩来说,确实有些吃力。 将叶晴推出去关上门,小葵担忧地问到:“林庸,怎么样了?其实一路上我一直担心,你受了这么重的伤,如果不去看医生,出了意外该怎么办啊?” 林庸对小葵歉意地微笑了一下,说到:“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子弹贯穿了我的肺叶,但并不致命,你放心,我既不会感染,也不会待太久……这房间原本是你的,那,你怎么么办?” “我没事儿,我回宿舍睡~你好好保养身体,尽快好起来!”孟小葵见林庸已经疲惫至极,不好再打搅他,为他盖上了棉被,出去和叶晴交代了几句,便回宿舍去了。 整间房子里只剩下林庸和叶晴。 没多久,小葵的房门轻轻地开了。 “行了,别装了,你这招真是绝了,追女孩直接追到家里住下啦?”叶晴穿着一身可爱的睡衣,微笑着靠在墙边,对林庸调侃道。 林庸真是百口莫辩,轻声对叶晴说到:“我和小葵是不可能的,她只是好心帮我而已。” 叶晴秀眉一提,走上前来弯腰看了看:“真病了?” “那还有假,我现在连个鸡蛋都拿不起来!”林庸苦笑道。 叶晴突然伸出了一只手,在林庸面前比划了一下:“要不我试试?” 林庸眉头一紧:“你……你要干什么?” 话还没问完,一只灵蛇般的小手就钻进了林庸的被窝里,在林庸的身上抓痒起痒来。 “吸!呀!喔!呜!停!停!停!”林庸被那长长的指甲抓得血脉上涌,他从没受过这种非人的虐待,竟然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欺负成这样,还无力反抗。 叶晴抓了一会儿,发现林庸一点没反抗,用力地又抓了两下! “这是什么?林庸,你怎么还带根棒子睡觉~?” 林庸差点哭了出来:“叶晴!那不是棒子!” 叶晴猛地将手一缩,满脸涨红,手足无措地站了起来,说到:“林庸,虽然我不知道你耍得什么花样,但你休想得逞~”说完,她就掏出电话拨了个号码走出房门。 林庸只隐约地听见两个字:单羽。 半个小时后,房间里迎来了一位新的客人。 一进门,那人就粗声粗气地骂道: “林庸!我要杀了你!!!” 说完几步来到孟小葵的卧室,一见林庸躺在小葵的床上,抬手就要开锤。 “单羽?等等……” “等什么等?我绝不让小葵被你抢走!”单羽帅气的脸颊此时怒火中烧。 林庸此时也无比恼怒,但又无处可逃,稍微考虑了两秒钟后说道: “想追小葵,把门关上!” 单羽一听,有些发懵,关上门后问到:“你什么意思?” 林庸佯装生气地说到:“你觉得我在追孟小葵?我告诉你,就算天下女人人死绝了我都不会看上她!那天我是在演戏你看不出来?就你这智商,怎么追女孩子啊?” 单羽更懵了,但面色却温和了一些:“你不想追她,那你跑她房里来干嘛?” 林庸对单羽递了个眼色,示意他凑过来。 “小葵被我忽悠走了,她一走,这房间里还剩谁?你说我想追谁?” 单羽哑然,伸出食指向着门外,用口型问到:“叶……晴……?” 林庸满脸含笑,微微地一点头,接着说道:“小葵有什么好的,你看叶晴,脸蛋儿不比小葵差,又聪明,又性感……你要追小葵,可以,我帮你出主意!但你也看到了,叶晴对我可是带着敌意的,你得帮我说说好话,她好像特别听你的话。” 单羽恍然大悟般点点头:“你放心吧!只要你不和我抢小葵,什么忙我都帮!对了,你刚才说我笨,那到底怎么才能追到小葵啊,你说帮我出主意的!” 林庸看这单羽其实还不错,对爱真挚用心,阳光帅气俊朗,比一般人强了不知多少倍,小葵如果和她在一起,也算是天作之合了。虽然有种感觉如鲠在喉,但思来想去却找不到原因,索性就帮他一帮吧! “你知道你为什么追不上小葵吗?” “为什么?” “你光和她说喜欢是没用的,你得多和她相处,俗话说患难见真情嘛,你这样,明天你……” ………… 折腾到凌晨两点,单羽终于满心欢喜的离开了。林庸了踏踏实实地睡了过去,迎来自己新一段的轮回。 轮回判书 魂魄美洲大蠊,原判堕下三道,共计三千六百世,现第一百零一世,法则自然,循环往复,判转生至畜生道,生为口虾蛄。因果结——收集一千种颜色。 崔珏判 口虾蛄是什么?一听这个名字,林庸就知道,自己已经离开昆虫的的领域,这口虾蛄估计是一种水中生物,但是这因果结是什么意思?收集一千种颜色?电脑都只能显示256种颜色,这一千种颜色该怎么收集! 看来,所有的疑问只能先把这第一天熬过再说了。 林庸踏上奈何桥,进入了虾蛄的世界。 这是一片黄昏的海滩,海浪来了又去,既汹涌,又平静。 林庸浮在虚空当中,感受着自己的目标,正在这片浅海之中。他慢慢下降到了海中,湛蓝的海水并没有对他的行进有丝毫阻滞,他顺利地望见了这次轮回的主人公——口虾蛄。 这是一只浑身彩色的大虾子,有手掌长短,藏在浅海的一片珊瑚当中,手里抱着一团红色的虾卵,牵引力正来自于那虾卵之中。 不行,这只口虾蛄已经有了孩子,如果选择了它,那就必须牺牲这些小生命,它们得不到保护,只会葬送在海鱼的腹中。 林庸赶紧对抗起冥冥中的牵引力,朝着潜海当中的其他地域飘去。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林庸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另一只虾蛄的踪影,他心急如焚,四处张望。 突然,他越过水面的折射,看见一只虾蛄正在沙滩上信步!林庸赶忙在牵引力到达极致之前,一下钻到了它身体里面。 这次没有蟑螂那般的艰难,林庸很快就占据了这个身体的绝对控制权,用新的目光,打量着这个世界。 林庸睁着大眼睛,刚入目时,世界是一片肃穆的黑白。 林庸认真一看,整个世界如换帧的画面一般,刷一下,变成了红黄蓝相间的单调世界。 再看一眼,三色变成了七色。 再看一眼,七色又逐渐变成十多种颜色。 随着时间的推移,直到十秒钟之后,颜色的变换终于停了下来,林庸仔细一数,自己凭借这双肉眼,竟然看到了三百多种不同的颜色,并且自己居然能够将它们一一分别开来! 林庸惊讶的看着这个奇异的黄昏画面,他从未想象,世界竟能如此绚烂。 第四十八章 夺路而逃 林庸沉浸在这斑斓的世界当中,一时竟无法适应。 如果从前的砂砾是黄色的,那么现在看到的就是彩色的。 如果从前的太阳是红色的,那么现在看到的几乎就是紫色的。 如果从前的空气是透明的,那么现在看来便如水晶一样。 这简直就是个童话般的世界,一切都变得那么丰富,比看一部3D大片还要让人震撼!林庸在沙滩转了半天,将这个世界都看了个遍,此时,天却渐渐黑了。 望着漫天的星辰,林庸才发现,这虾蛄的眼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乐观,黑夜也并不如想象中那么暗淡,反而一切清晰可见,没想到这双眼睛还带着夜视的能力。 既然因果结是收集色彩,那么我就来看看自己到底能看到多少种颜色吧!林庸趴在沙坑里,将脑海中的光谱里一一排列,眼球中分为了上千个六角形的方块,每一个方块都显示出一种颜色,林庸踏踏实实地做起了整理工作,将其中重复的剔除,缺漏的挪到一边……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星月也慢慢划过天空,光是这项工作,林庸就消耗了近五个小时。 但恐怖的是,五个小时,林庸都还没有完成总量的三分之一! 咕咕咕……林庸从乏味的色彩排列中抽出心神,发现自己已经饥肠辘辘了。 看来这个工作不是一是能够完成的,但却非常必要,因为如果不整理,自己就不清楚自己的目标。但生命是基于现实的,自己总得找点吃的吧……否则明天回来,自己饿死了怎么办? 可虾子到底吃什么呢? 林庸纳了闷儿了,难道吃海草?他钻到了海中,找到珊瑚边的一片海草咬了一口…… 呕!好难吃!林庸立马将水草吐了出来。看来这口虾蛄是不吃水草的。林庸爬出水面,捂着肚子四处张望。这时,他看见一个小海贝被冲到了岸上来,小嘴巴一开一合,正竭力地想要回到海中。 林庸立马爬过去,刚把手搭在贝壳上,那贝壳猛地一收,关了个严严实实。 这估计好吃,但要怎么把它弄开呢?林庸围着小贝壳转了一圈,东敲敲,西弄弄,竟无从下手。林庸折腾了半天,只觉得肚子越来越饿,却怎么也打不开这玩意儿。 好气啊!林庸闷头对这贝壳一推,可能只有一瞬间,包括林庸自己都没有看清。 啪! 那贝壳突然爆裂开来,壳体擦着火星子,被打了个粉碎! 林庸看着眼前破开的贝壳,又看了看自己锤子般的两个前肢,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他尝试着往空中再次挥拳! 嗖~嗖~嗖! 自己的前肢以肉眼难见的速度瞬间向前击出,由于实在太快,肉眼只能看见一丁点残影,就连空气都被击打得爆裂开来。 林庸一时傻了,他知道这力量不是来自于蚂蚁的超强力量,因为在动物的轮回中,自己是不继承之前的进化的,这力量完全是来自于这口虾蛄本身。 这哪是动物啊,这分明就是火炮! 林庸毫不怀疑,就算是一只大象站在自己的面前,只要被自己刚才那一下击中头部,绝对会当场毙命! 他兴奋不已地舞动着自己的双手,感受着这爆炸般的力量,有一种天下无敌的错觉,然而没挥几下,自己就浑身乏力挥不动了。看来这种攻击消耗的体能异常巨大,得先补充点体力才行。林庸掰开已经破损的贝壳,啃食起滑嫩的贝肉,将里面的美食吃了个精光。 吃饱喝足后,林庸也学着贝壳钻进了沙窝里,安逸地躺下。他决定醒来后先了解了解这口虾蛄的资料,既然这么厉害,自己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啊? ……………… “林庸~醒醒~林庸~你可别吓我啊!林庸~~你说过你没事的~” 林庸意识刚回到身体里,便被人推来推去,耳畔全是孟小葵的呼唤。 “孟小葵,你再推我,没事也会被你推出事来。” 林庸乍然的回应,把孟小葵吓了一跳,见到林庸睁开眼微笑着看着自己,她终于雨过天晴,一拳打在了林庸身上: “你怎么这么让人不省心~” “我从小就这样,睡觉的时候,就是地震来了都吵不醒。” 孟小葵没好气地说:“白胆猪~怎么样,好点了吗?” 林庸感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情况,悲观地发现并没有丝毫好转,依旧是浑身酸痛,一点力气都没有,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来,把这红枣鸡汤喝了。”孟小葵从床头柜端起了一碗冒着热气的热汤,香气扑鼻。 这时,叶晴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快喝了吧,这可是小葵拿着菜谱,一大早就开始熬的!” 林庸十分感动,却不显于色,只是皱着眉摇了摇头。 “怎么~不想喝啊?你放心……不难喝的。”小葵神色有些失望。 “我现在坐起来都费劲儿,实在……喝不了……” 小葵端起了鸡汤,用瓷勺搅了一搅,抿了抿嘴,也不理会门口的叶晴异样的眼光,舀起一勺来呼呼吹了吹,送到了林庸的唇边。 滚热的鸡汤顺着林庸干白的嘴唇进入口中,同时也滚热了林庸的心。 他咽下后突然有一种感觉——妈的被骗了!谁说不难喝啊!你是不是用盐罐子来煮的啊! 但表情上却不能露出破绽。 “怎么样~好喝吗?”孟小葵开心地笑着问。 他轻轻地点了点头,同时摇摇手示意已经够了。 “这怎么行?多喝一点~补血的!”孟小葵又舀了一勺。 然后一勺又一勺…… “林庸,你怎么哭了~?”孟小葵好奇地问。 “水!水!”林庸差点说不出话来喝了一口水后才问道:“你自己有没有喝?” “没有,但是刚才叶晴试过,她说棒极了~” 叶晴!林庸绝望地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如果可以的话,你帮我做件事儿,我兜里估计还有两千多块钱,你帮我去手机店里买一部杂牌的智能手机,能上网就行,再办三张匿名的电话卡给我,我有急用。” “嗯~”孟小葵轻声答应了林庸,正要出门却又被林庸喊住:“孟小葵!……谢谢你。” 孟小葵对他抿嘴一笑:“以后就叫我‘小葵’吧~” ……………… 三花市第一人民医院,特护病房。 “石峰,你还好吧?” 石峰从病床上睁开眼睛:“三爷!您……怎么来了。” 左三爷拄着一根降香黄檀龙头拐杖,将头顶的帽子摘了下来,坐在石峰的床侧说到:“听说林小同抓住了,我过来收人,但蹊跷得很……尸体不见了。” 石峰的额头还包裹着厚厚的纱布,一听到这话,面色微动:“三爷,您当初救了我,养了我整整二十年,可我没有把这事儿办好,我对不起你,也对不起少爷,杀了我吧。” 左三爷从怀里摸出一支烟斗,也不理会这里是不是医院,点起来抽了一口说到:“我了解你,能把你弄成这样,也是那林小同的本事。你这次事办砸了,按理说是该杀了你,但老头子我舍不得,想再给你一次机会。” “他不是已经被击毙了吗?不瞒您说,那林小同已经弄断了我的手筋,我现在是废人一个……” 左三爷猛地吐出一口浓烟:“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若没有亲眼见到他躺在我的面前,这个坎儿就永远迈不过去!小黄,把东西拿来!” 身后一个西装革履的随从将一个皮箱放在了左三也得面前,快速地输入了密码后,放在了石峰的面前。 “打开它。” 石峰伸出一只手来,艰难地打开了箱子。 一打开箱子,一件崭新的黑色皮质风衣安静的铺在了表面,浓浓的漆亮的泛着冷峻的光泽。将风衣拿开后,里面装着两样东西:一把同样漆黑的伯莱塔92F手枪,还有一个长条形的黑色小盒子。 石峰一见那盒子,终于动容失色,只见这盒子十分的精美,雕着类似螺旋状的花纹,上面没有过多的修饰,只有中央竖着一个大大的字母: B。 “三爷,这……这是……?”石峰如若珍宝般地捧起了小盒。 左三爷拄着拐杖来到窗边,一边看向远方一边说:“石峰啊,你陪了我这么多年,我儿走了,你就是我儿,我左三给不了你什么,只能给你续一条命,这盒子里的东西估计你也听说过,你自己考虑吧,不用,我给你一笔钱,安心到老;用了,三成希望活下来,我和你一起赌,我赌的是一千万,你赌的是一条命。活下来就好好帮我做事,我就说这么多,一句话,用,不用。”说完,左三爷回头望向了石峰,目光里平静深邃,平静里汹涌癫狂。 石峰摁住了自己颤抖的手看着腕上的伤痕,轻轻吐出一个字:“用。” 左三爷听完,一言不发转身就走出了病房,只剩那个随从呆在了病房里。 随从小心翼翼地打开小盒,将里面各色的道具组成了一个针管,针管里蓝色的药剂荡漾,掀开石峰粗壮的臂膀,照准他的静脉,轻轻将药剂推进了他的身体里,同时房间里传来石峰撕心裂肺一般的叫喊。 啊——!!! 这惨烈的叫喊一直持续了一个小时才缓缓停息,一个小时之内,那房间里仿佛成了地狱一般,不知石峰究竟经历了怎样非人的待遇。又过了不久,病房的门轻轻被拉开。石峰穿着一身漆黑的皮衣从房间里走了出来,身上的伤口竟奇迹般地愈合了。唯一没有愈合的,是他的眼神。 那目光,前所未有的冷冽。 第四十九章 自我繁殖 林庸打开孟小葵帮自己买的手机,链接网络开始查阅有关口虾蛄的一切资料。Δ笔 『趣『阁. 口虾蛄,又称皮皮虾,严格来说并不属于虾类,是海边比较常见的水产物,人们常说的濑尿虾,其实就是口虾蛄。这种生物有两大特点。 一是它的眼睛,人的眼睛可辨认红绿蓝三原色及其衍生色,而虾蛄却可以看到十二种原色,甚至其中的六种来源于紫外线。所以,虾蛄的世界里,最不缺的就是色彩。 二是它的前附肢,这两支前附肢作出的攻击,是世界上最强的爆力之一。当它出手时,可以在瞬间加到步枪子弹的出膛度!并且在三千分之一秒的时间内,达到15oo牛的力量攻击猎物。有这样一个比喻,人如果用这种力量来挥动胳膊,就可以把棒球扔进地球同步轨道了……虾蛄的很多攻击都是在海里进行的,当它在水中出手,更加上了海底的冲击波,就像一道“剑气”,就算没有碰到对手,也能让对手命丧当场。过快的度在水里面都能打出火星! 通过图片可以分析出,自己其实不属于通常看见的食用的皮皮虾,而是其中的一个亚种分支——蝉型齿指虾蛄(雀尾螳螂虾)。 找完了关于虾蛄的所有资料后,林庸反倒有些担忧,这虾蛄被称作海中霸主,能力也如此的逆天,但反过来一想,这因果结从来都是量身定做,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自己经历过最简单因果结应该就是蚊子,但只有林庸自己知道,他投胎的蚊子其实是一只雄蚊!若非自己灵机一动,钻进了雌蚊的身体里,那么他的因果结是绝不可能完成的。 换句话来说,能力越大,挑战则就越大!这一千种色彩看似轻松,实则难如登天。 林庸沉思了一会儿,反而笑了,这进化神奇至极,每当自己陷入了绝境,都是这因果结让自己绝地逢生,化险为夷。林庸对它是既害怕、又欢喜。眼下正是自己最危难的时候,无论这次的进化奖励究竟是什么,林庸都必须尽早地完成它,乃至以后的各项因果,才有资本在这世间求生! 查阅完这虾蛄的资料后,林庸又用这张手机卡登6了自己的邮箱,一打开,就是海量的未读短信邮件。 林庸只是简单地浏览了一下,现其中竟有警方给自己的留言,打开一看,无非就是回头是岸一类的劝说语,林庸正要关闭,突然另一封邮件让他心神一跳,这封邮件是十天之前出的,那时的自己刚逃出易开市,根本没有机会看到它。 件人是一个林庸久违而熟悉的Id,内容也非常简单: 犯事了?打你电话打不通,告诉你一声,我退伍了。死哪儿了,我来给你收尸。 林庸看完这封邮件之后嘴角扬起一种默契地微笑,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快给他回了一个邮件: 电话号码多少。 没过多久,对方便传了一个电话号码。 林庸迅地关机,换卡。之后拨出了这个电话。 “喂……” “喂。” “小义?” “小同?” 林庸心中十分激动,但还是冷静地说道:“这电话不安全,我刚才登6了邮箱,警方可以通过邮件和你的电话记录查到我的通讯信息,你记下另一个电话,五分钟以后用其他号码打给我。” 之后林庸连再见也没说,便将电话挂断,果断地关机、换卡、开机,然后就看着手机屏幕忐忑地等待着。 这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死党——蒋义。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这个理在林庸和蒋义面前,却一点不靠谱。林庸从前是出了名的和善,而蒋义却是出了名的捣蛋!很奇怪,两人就是这么对味儿,从学生时代认识开始,两人就是一起上学,一起打架,记得有一次,他们两个人打六个人,直接把那六个人打趴下了四个,而那次蒋义也为林庸挨过一刀。 不,准确的说,蒋义为林天择挨过一刀! 之后林庸考上了大学,而蒋义则选择了军旅生涯,这一别就是五年,但两人的联系从未断过…… 五分钟刚过去,手机立马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林庸欣喜地接起了电话:“小义?” 对面传来了哈哈的笑声:“妈的,你这弄得和特务一样机密,我差点以为我打错了。看来你没事儿嘛。” “没事儿?我事儿大了!现在满世界都在找我,我就跟个过街老鼠似的。” “到底怎么回事儿,给我说说,一个细节都不要漏啊!” 林庸便将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当然,还是省去了关于轮回的秘密。 “那意思是,你现在还在三花城?” “恩,三花大学城。”林庸对他没有丝毫隐瞒。 “我说你下手也轻点儿啊,干嘛直接把人打死了,是不是我不在了就没人拦得住你了?”蒋义没好气地说。 “你也知道,我打起架来就变了一个人,哪收得住……” “你说你是不是傻?犯了事还非要趟洪水!弄得现在连走路都费劲!” “那……你说怎么办?” “当然是跑路啦,说实话你现在在国内呆着,根本就是兜圈子,没用!要跑就得往外走,你那不是三花城吗,往南是哪儿?” “缅越?”林庸好像突然开窍了。 “这样,反正我回来已经半个月了,也闲得慌,我把退伍金都留给家里,自己过来找你!你不是路都走不动了吗?你不是找不到人生意义想自杀吗?你不是藏在个女人家里特窝囊吗?哥来拯救你!” “别,别来!我这趟浑水可深,不是闹着玩的。”林庸赶紧打住。 “你忘了咱俩小时候拜天地时说的什么吗?”蒋义突然问道。 林庸一听这话怒到:“拜你妈的天地,那叫拜关公!” “额……反正就是这个意思,你等我两天,两天以后我就过来。” “我叫你别来!说不听了是不是?”林庸气极。 “最后一个问题……” “什么!” “你那个女孩家里有没有闺蜜,漂不漂亮?” “我*¥a#*%&……!!!” ……………… 挂了电话之后,林庸脑海中浮现出蒋义的面孔,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个时代了,除了弱智,还有谁拿小时候的誓言当回事? 福祸同当? 林庸从前明白,现在却感觉自己居然越来越笨,有点不明白了。 但却觉得,很爽。 ………… 咚!咚!咚! 房间的门被敲了两下,现在这个时间,小葵估计是去上课去了,会敲门的只有一个人。还没回答,门就被拧开了。 叶晴穿着睡衣靠在门边,手指绕弄着长长的马尾辫:“哼~!你不是重伤吗?怎么还有力气骂人?还骂这么大声,你真当我们家小葵傻吗?” “不是,叶晴,你听我说,我是生气……” “你不用说了,我告诉你,昨天你把单羽打走,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放弃,今天又去找小葵去了,你就死了这条心吧~赶快叫你那朋友把你接走,哼!” 林庸突然微微一笑:“叶晴……你这么帮单羽,他知道吗?” 叶晴一下涨红了脸:“他……他知道啊~!” “不,他不知道,他傻得很,但我知道。” 叶晴突然有一些惊慌:“你知道什么?” 林庸躺在床上嘴角上扬闭上了眼睛:“跟你说有什么用?要和那傻小子说才有用。” 叶晴突然急了,随手捡起门边书架上的一本书就朝林庸摔了过去:“说你个头!”这一摔含怒而,极为用力,无巧不巧正砸在林庸的小腹下方…… 只听见一声惨叫: “噢——!!!叶晴你!”林庸脸都痛歪了。 “唔!骚蕊骚蕊……”叶晴捂住嘴一边偷笑一边跑路,一把将门拉上了。 两个小时后,孟小葵回来了,还给林庸带来了一些止痛药和新煲的热汤,林庸已经能够自己吃东西了,吃完后精神还不错,便和小葵聊到了晚上,什么音乐电影,时尚旅游、甚至还聊到了动物世界,说到皮皮虾时,把小葵逗得开怀大笑。 等小葵一走,林庸准备睡觉,去另一个世界里继续奋战,就在这时,那单羽竟然又来了。 “林庸,你给我出的主意根本没用啊!”单羽苦着脸坐在林庸身旁。 “怎么啦?我不是叫你让两个人假装坏人抢她钱,然后你去救人吗?坏人去了没有?” “去了啊!” “那你救了没有?” “救了啊!”单羽拍着脑门,十分郁闷。 “那你郁闷什么?” “关键是我救的不是小葵,是我那两个朋友!自从小葵上次旅行回来以后,不知怎么搞的,身上总带着一瓶辣椒水喷雾剂!我那两个朋友上去还没搭上两句话,小葵拿起辣椒水就喷!我赶紧上前去拦住才制止住了小葵,现在我那两个朋友还在医院里洗眼睛呢!你说说,你出的这是什么鬼主意……” 额,这个林庸就没想到了,看来这小葵还是吃一堑长一智啊,哈哈,没有白救她。 林庸清了清嗓子:“嗯嗯~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就算没救到小葵,也间接证明了你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嘛。这样,我再给你出一个主意,这次准行!” “什么主意?” “你这样……” 第五十章 紧急消息 这一夜,成为虾蛄的林庸依旧是在进行着颜色排列,经过一夜高强度的重复工作后,林庸终于将眼中的颜色排列完成了大半,这颜色排列说起来,其实有点像“大家来找茬”这样的益智游戏,也就是将相同的颜色排除,将不同的颜色排列。但难度却是噩梦级的,林庸弄了一晚上,眼睛都找花了。 饥肠辘辘的他,还是放下了繁杂的工作,在水里寻找着新的事物。 啪! 林庸前附肢上的小锤子在瞬息之间完成击打,将一只小海蟹坚硬的甲壳打得粉碎,即便林庸已经经历过这种击打的快感,但是每一次出击,依旧让他无比的震撼,实在是太快了,简直就是光速!那些猎物眼睛都反应不过来,哪里可能会闪避和防御? 但是世界之大,无穷无尽,这茫茫大海中,说不定会有不怕自己的生物存在? 林庸从长久的梦境当中退了出来,回到现实。 这次醒来,疼痛依旧如蛆附骨的萦绕在自己胸膛和和左手上,但林庸也终于有了一些惊喜,他明显的感受到,自己的力量正在一点一点的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坐起来做了一些简单的动作之后,他艰难地下床站了起来,开始一步一步地往前走。 一步,两步,三步…… 他已经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心里满是欢喜,自己快要恢复了!他向着不远处紧闭的洗手间艰难地迈着步子,然而,当他走到第十步时,身体一个不稳,重重地摔在了卧室门口。 房间里似乎空无一人,他无法得到帮助,只能原地躺着休息了一会儿,再重新爬起。 窝囊,真是窝囊!自己何时曾软弱到如此地步,就连入厕洗浴,都无法自己完成!在床上已经躺了快两天了,先不说他一直没有清理过受伤的身体,就说他膀胱早就撑得快要爆掉!无奈照顾自己的都是女孩子,他根本开不开口啊…… 妈的,站起来!我要撒尿!林庸终于感受到了生理需求的力量是有多么的不可抗拒,竟凭空升起一股力量,扶着洗浴间的门框,慢慢扭开了门锁。 刚一扭开,入眼便是一片弥漫的雾气,朦胧的香雾中,一个窈窕赤棵的胴体正站在淋浴之下,晶莹的水花细腻的拍打着她粉嫩的肌肤,身上白色的泡沫被一点一点的冲散开来,露出里面旖旎完美的曲线,泡沫顺着修长的双腿流下,一对小脚还在欢快地踩着水花。 这时,她轻轻转身,正面面向了林庸,眼睛一跳,透过淋浴间的玻璃门,正巧望见林庸。 有那么一瞬间两人都没有说话。 女孩呆呆地看着林庸,脸色由茫然逐渐转为惊恐,林庸也呆呆地望着她,他很想转身离开,却怎么也挪不动脚,而两只眼睛如高科技扫描器一般,将女孩的正面身体来来回回看了个透彻。只觉得全身一股血往下,一股血往上,鼻血滋的一声就冒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一声撕破天际的尖叫: “啊~——————!”女孩快速地蹲下,遮住了自己的身体。 林庸终于被这声尖叫给唤醒,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小葵,你……我……她……” “出去~!”小葵大声喊道。 “噢!”林庸像个傻子一样,也忘了尿急的事,转身带上门,也不知哪来的力气,几步就回到了卧室里躺下,紧紧地闭上眼睛,可满脑子还是小葵的身影。 忐忑地过了二十分钟,卧室门打开了,孟小葵穿着一件厚实的睡衣,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两只眼睛闪着泪花,闯进来看了看林庸,骂道:“色狼!你还装睡~!!!” 林庸眯开一只眼睛,望着泪眼娑婆的小葵,心一下子软了,开口说道:“小葵,我……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在里面,我已经快两天没有去过厕所了,所以只好……对了,对了,我刚才什么都没有看见!” 孟小葵擦了一下眼泪:“没看见流什么鼻血~!” 林庸脸一肿:“额……是这样的,我平时没事就喜欢看看电视、听听音乐、流流鼻血什么的,我真没看见。” “鬼才信你的话~!”孟小葵骂了林庸一通后,情绪稍微缓和了一些,其实也不怪林庸,人都有特殊情况,今天只是个灾难般的巧合。她接着说:“那……那你快去吧,我,我洗完了!” 林庸赶紧挣扎着站了起来,对小葵歉意的一笑,挪着步子去到了洗手间。 人世间最大的快乐不是功成名就,也不是结婚生子,而是在天天喝汤的情况下,两天之后再解放…… 从洗手间出来以后,林庸总觉得两人之间气氛有些尴尬,看着小葵背着脸不理自己的委屈模样,他想要缓解一下气氛:“小葵啊,你肩上的那只蝴蝶是胎记吗?真好看!”说完林庸就傻在了那里,真恨不得扇自己两耳光。 只见小葵轻轻转过脸来,红红的眼睛梨花带雨:“你还说你没看见~!” ……………… 接下来的整个中午,林庸只好一直安慰小葵,从儿时的教育说起,一直到党和组织的精神,再上升到世界和平,林庸哭丧个脸,就差没把自己打入地狱了。 “小葵,你要是还没消气的话,要不下次我洗澡的时候,你弄个网络直播,专针对中年妇女行不……” 孟小葵被林庸逗乐了:“行~!你说的啊~下次就叫你也尝尝这种滋味。” 之后小葵便离开了,林庸进入梦境当中继续做了几个小时的色彩排列后,终于将颜色排列完成。 仔细一数,两只眼球里,密密麻麻一共七百三十六色,自己以后的目标就非常明确了:游历大海,补足剩下的二百六十四种颜色。 他一下潜入海里,睁着两只眼睛,一点一点地探索着水里的世界。还真让他找到了一种新的色彩——珊瑚。 这片珊瑚群非常之大,林庸游上前去,在五彩斑斓的珊瑚中穿梭,收集颜色是需要一个记忆过程的,虽然只是短暂的五秒钟,但却需要自己定在原地目不转睛,所以常常发生一些干扰情况。例如这一次,林庸刚发现了一种新颜色,就遇到了海里的一股暗流,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稳住了小身子。 就这样,林庸一边收集,一边捕食,遇到什么虾蟹之类的,甩锤子一敲,如果还在挣扎就补两下,倒也进程飞快。没过几个小时,便收集了四十多种新的色彩。但这收集色彩却是个体力活,既要躲避海流,还要不停游泳,几个小时林庸已精疲力尽。 从轮回中苏醒,已经到了深夜。林庸睁开眼睛,一张大脸杵在他面前把他吓了一跳! “单羽!人吓人会吓死人的!”林庸没好气地说道。 “你骗我,这招根本不管用!”单羽垂头丧气,一下瘫坐在旁边。 “绝对管用!女孩子的同情心就是她们最大的软肋,同时男孩的上进心是女孩最看重的,我让你在她身边假装生病,然后和她聊理想和规划,你没去做?”林庸质问道。 “我做了啊!” “怎么做的?” “晚自习的时候,我专门跑到她的教室和她聊理想,聊着聊着,她就不理我了,然后我和旁边的大胖子聊了一个小时。” “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是开饭店……” 林庸一头的黑线:“妈的,换理想!装病呢?” “我装了,我跑到她旁边说我难受,还诶呦诶呦的叫了两声,她一开始问了问我的情况,没想到一大群恐龙妹就把我围住了,还把我抬到了医务室。她人也被挤不见了……” 额……看来人太帅也不行啊! 林庸想了想说到:“这次也不怪你,这样,如果你相信我,就再给你出个主意,这可是我压箱底的绝活,准成!” 单羽狐疑地看着林庸,没好气地搭了一句:“真的假的?你说吧。” “这次我就明说了,很明显她是知道你的心意的,而且你条件这么好,她不可能无动于衷,最多是心思没放在你身上,所以,我们就要运用女孩最大的软肋——嫉妒心!” 单羽一下打住:“等等,你刚才明明说女孩最大的软肋是同情心!我怎么觉得你这么不靠谱啊?” “额……谁肋骨只有一条?当然是左边一条右边一条啦!明天你就去找个漂亮女同学,一直跟踪她,然后在她旁边晃悠,她自然就会在乎你了。” “当真?”单羽咽了口唾沫,这可是大风险啊! “绝对!”林庸用不可置疑的表情点了点头。 单羽一咬牙站了起来:“好吧,那我再相信你最后一次,这是第三次了,要这次出了什么意外,那她肯定永远都不会理我了。” ………… 送走了单羽,不知道为什么,林庸心里竟有种空落落的感觉,虽然心中很希望他成功,但当他听到追小葵失败后的结果时,却有那么微微一丝的庆幸。 但愿这个帅气阳光的男孩,明天能够顺利得觅小葵的芳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