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露酒庄 正是三月天时。 阳春烟景。 丁醒乘坐一辆马车离开家乡泰宁镇,沿着官道南行而去。 在平原走了百十里地,抵达一条大河,河水流的很急,也看不见有桥梁搭建,但马车并没有停歇兆头。 到了岸边,只见那匹拉车的枣红马嘶鸣一声,四蹄猛踏几下,纵身跳入河道。 入水却不沉,那马仍在踏浪狂奔。 丁醒是头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亲眼目睹这种古怪诡异的事情,他挑开帘子,伸着脑袋朝车前好奇张望。 越瞧越是惊叹。 那马原本通体红态,浑身不见一点杂色,但入河后忽然有了变化,四个蹄子都聚了一层白雾,好比是把天上的云朵摘下来,挂在蹄子处,帮助它腾云驾雾,连马车也能在水上平稳滑行。 显然易见,那马不是凡类,已有化妖的能耐。 但丁醒并不怵怕,因为仙神奇谈在家乡早有流传,他自幼就在听闻,知道这世间生活有许许多多懂得法术神通的高人,也栖居有许许多多能够呼风唤雨的高妖。 那马就是高妖。 与丁醒同乘一车,正举着一柄酒葫芦,咕咚畅饮的山羊胡老者则是高人。 “好了,不要再看了!”山羊胡提起袖口,擦擦胡上酒渍。 他声音略显模糊,似是已经入醉,但神智仍旧清醒:“过了河,就要转入山道,那里有瀑布激流,放下竹帘,免得水珠溅进来。” “唉!” 丁醒听话照办。 他年方十二岁,生了一副俊朗的好皮囊,聪慧好学,守礼尊长,关键是有修行根骨,若非如此,他也不可能被山羊胡选中,收作弟子,继承衣钵。 其实他与山羊胡不止有师徒名分,还有祖孙血亲。 丁醒祖父与山羊胡是亲兄弟,按照辈分,丁醒要喊山羊胡一声‘二伯祖’。 这位‘二伯祖’在泰宁镇可是了不起的大人物。 即使镇长见了‘二伯祖’,也要恭恭敬敬说上一句:“拜谢尘之仙长,保我家乡风调雨顺,护我百姓富足平安!” ‘二伯祖’丁尘之还是少年时,就离了家,前往一个叫‘金露仙庄’的地界修行,学了一身仙家神通,屡次替家乡泰宁镇消灾除祸。 起初丁家人都以为丁尘之拜了什么修仙大派,后来才知道那‘金露仙庄’其实是一座酒庄,专门给大门派酿酒的仆从作坊,庄上养了一大群凡子凡夫,与大巍国境内的仙门圣地相比,那是有天壤之别的。 而且丁尘之常驻酒庄,等同于是入赘。 这一次丁尘之返回老家,准备带走一个炼酒童子,看中了丁醒,但丁醒父母不想应允,主要是担忧孩儿也入赘。 受益于丁尘之的庇护,丁家早几十年前已经做起贩酒生意,积攒有万贯家财,子孙满堂,诗书传家,即使不去‘金露仙庄’学酿酒手艺,学法术本领,将来也能大富大贵。 丁尘之就说:‘我会让阿醒立志修行,绝了红尘俗缘,他将来不会入赘到任何外家。’ 得了这个承诺,丁醒父母才勉强同意,其实他们也怕惹恼丁尘之,给摁一个忤逆不孝之罪,到时不好收场。 就这样,丁醒辞别父母,离开家乡,坐上‘二伯祖’的马车,赶去那个带有神仙色彩的‘金露酒庄’。 这一路上,丁醒时有疑问提出来,‘二伯祖’始终言语温和,他似乎鼓励丁醒不耻下问,敢于探寻。 “伯祖,马大哥是不是妖仙?”丁醒放下车帘,打听起枣红马的底细。 “它道行还低,灵智也不通透,只能使一些粗浅妖术,并不算彻底蜕去兽躯,所以它只算是一头妖兽,离成仙还远着呢。”丁尘之打个酒嗝:“白蹄是母的,你不要瞎喊!” 啊?竟然是马姐姐!丁醒寻思,原来她叫白蹄,伯祖家养有这么一头神骏宝马,以后回家就方便了,等到了伯祖家,先给白蹄姐姐买一些马粮,再给她洗个澡,松松筋骨,说不定她就会认下我这个弟弟,结成金兰之交了。 丁醒觉得白蹄通灵,不把她当作畜生,心里一口一个姐姐的叫,并幻想着到了金露酒庄,好好和马姐姐套交情。 但丁醒并不知道,白蹄并不是伯祖的私人财产。 等白蹄飞越大河,重回地面,果真如伯祖所说,沿途的山峦逐渐多了起来,为了防止翻车,白蹄也放缓了脚速。 如此走了几十里山路,天黑了下来。 丁醒感到肚饿的时候,丁尘之递来一个酒壶:“这酒名‘流霞’,喝一口能辟谷三天!” 辟谷就是不食五谷,但酒还能当饭吃?丁醒如此想着,咕咚一下,把晶莹剔透的‘流霞’酒液吞入腹中,顿觉一团火焰在体内燃烧,烫的他险些失声。 等这股炽热感消失后,酒力直冲天灵盖,压迫他的视线,导致他双眼一黑,就此昏睡了过去。 问题自然也问不出来。 ‘流霞’这种灵酒,是专门给修士炼制,凡人虽然也能喝,且有辟谷的妙效,但后遗症也很明显,那就是醉的快,醒的慢。 丁醒喝上一口,直接睡了一夜。 次日醒来时,天已经大亮,目的地也早就赶到。 丁醒挑开车帘一看,不禁暗赞,好美的地界,金露敢称‘仙庄’,倒也不是夸大其词,至少这里的景致,在庄外是绝对看不到的。 道路两旁,整整齐齐排列着香气四溢的果树,此时正值初春,果树处于开花的季节,放眼望去,尽是花蕊,五颜六色,争奇斗艳。 再远一些的林中,隐约有几道舞剑的人影,剑上闪着光芒,丁醒老远就能看见,似乎还在绕空飞行,丁醒顿觉新鲜。 丁尘之见他痴迷,忽然提点一句:“本庄专炼果酒,领地内的每一亩果园,都需要庄民打理,等你入了庄,得了户籍,也需要照顾果田。” 丁醒不明白‘照顾’的程度有多深,就问:“伯祖,难道孩儿要像农夫一样,给这些果树翻耕、捉虫、裁枝吗?” 丁尘之没有深谈:“此事不急,先在家里安置下来,我会慢慢与你细讲。” 不一会儿,马车驶出果田区,抵达一座山峦脚下,丁尘之顿一挥手:“到了,下车罢!” 丁醒落地以后,发现前方是一片山群,他肉眼看不清具体规模,只觉烟云雾罩,甚是缥缈。 唯有飘荡半空的酒香渗进鼻中,令他清晰难忘。 目光收回来,见马车停在山脚处的一座石殿外。 丁尘之让丁醒暂候,他独自入了殿门,过了片刻功夫,陪同一位身材肥硕的男青年一块出殿。 丁醒初到新庄,牢记父母教诲,学着察言观色,他发现胖子青年冷着脸,迈着八字步,颇有一副官差的威风。 反观自家伯祖,年纪比胖子老很多,却没有从胖子那里得到尊重,点头哈腰跟在胖子身边,即使一直陪着笑,胖子却始终不给一点好脸色。 这一幕让丁醒看的难受,没来由讨厌起胖子来。 “这就是你本家孙子吗?模样倒是周正,即使资质不够,也可拿去与外庄应酬,起码配得上我家的门面!”胖子拿眼剜了丁醒一下,伸手去抓缰绳。 丁醒见胖子要把马车拽走,心里算是明白过来,弄了半天,这匹马竟然不是伯祖养的。 他恋恋难舍,喊了一声:“谢谢马姐姐一路载送,你辛苦了!” 那胖子听了此话,把脸一沉,呵斥道:“穷乡僻壤的野孩子就是没有教养,我拿出马车去接你,没见你道一声谢,竟然与妖畜称兄道姐!” 连带迁怒丁尘之:“丁老头,好好管教他,要尽快学足礼数!” 丁尘之不是不道谢,而是尚未来得及让丁醒作揖叫人,况且这马车是公家之物,又不属于胖子,丁尘之是出钱租赁使用,丁醒一字不吭也不会理亏。 那胖子先出恶言,丁尘之脾气再好,面子上也挂不住,他本想给胖子说几句客套话周旋,却是忍住了。 他以前应该常受这种屈辱,仿佛习惯了一样,脸色始终未变,只想尽快离开,眼不见心不烦。 谁知那匹枣红马忽然发飙,听了胖子对丁醒的指责,猛蹬了一下前脚,正中胖子胯骨之下。 “哎呦,疼死我了!”胖子弯腰大叫,杀猪似的:“好呀,你这畜生,竟敢偷袭爷,看爷不把你抽的三天出不了槽!” 当下提起马鞭,咬牙切齿往马背上招呼。 丁醒见白蹄挨打,伸手去拽丁尘之的袖口,希望丁尘之能管一管。 但丁尘之置若罔闻,反而一甩手臂,拦住丁醒肩膀,不让他回头看。 这胖子名叫伍天德,却没什么德操,仗着与庄主的亲戚关系,掌管庄上的灵兽调用,惯会吃拿卡要,心眼又小。 一旦丁醒与他来个目光对视,鞭子极可能要落在丁醒身上,于是丁尘之推着丁醒赶快离去,息事宁人,免得事态扩大。 这一轻微的动作,让丁醒到了嘴边的话,再也说不出来,伯祖在‘金露仙庄’的境况与地位,他也有了一定了解。 第二章 重霜法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但丁尘之对伍天德低头,并不是因为入赘身份,而是道行不够高。 如果丁尘之的神通强过伍天德,那么灵兽殿外的不愉快,就不会发生,伍天德会换上一张和善面孔与丁尘之接触。 这是丁醒入驻金露酒庄的第一天,从丁尘之身上学到的第一堂课。 虽然伍天德的暴躁责骂,影响了丁醒对庄民的好观感,也毁了丁醒初来的好心情,却能让丁醒认出酒庄真面目,促使他快速融入这里的新生活。 其实,这对他并不是坏事。 他的第二堂课是《重霜法》。 交还马车后,丁尘之又替丁醒办了户籍,领了腰牌,拿到庄民身份,尔后休息三天,就开始敦促丁醒修行学艺。 金露酒庄传有三部驰名功法,庄内弟子几乎都在修炼,一部是《重霜法》、一部是《小炎轮》,还有一部是《五窖经》。 巧的是,这三法都与炼酒有关,且缺一不可。 把《重霜法》修至大成,能够感应天地间的朝霜朝露,凝为雨水,施洒果园,培育灵果茁壮成长。 《小炎轮》是灵果成熟采摘以后,焚化酒料的时候需要施法用到,没有这一道火术,灵果无法化液成酒。 至于《五窖经》,这是温养灵窖的法术。 修仙界的所有灵酒,它们品质的好坏、功效的优劣,完全体现在窖藏的时间长短上,这与炼丹炼茶的法门截然不同,因此一部上乘的灵窖温养之法,决定着灵酒最终出窖的质量。 修仙界擅长造酒的宗门与酒庄,都有各自压底箱的炼酒三法。 金露酒庄也不例外。 此庄专炼果酒,果园自然会成为看护的重中之重。 新入庄的弟子一律先修《重霜法》,因为这是入门基础,共有十二重,只要能练出第一重朝霜灵气,就算迈过练气期的关口,成为修仙界的一员。 重霜十二重法也对应着练气期的各个层次。 练气、玄胎、金丹、紫府、朝元,这是传自上古的道家修行境界,也有五气朝元的叫法。 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丁醒被丁尘之领入门庭,从修行基础学起,至于未来会有什么成就,可全要看他自身的勤苦与造化了。 这一天,丁醒又在听丁尘之讲解《重霜法》要诀,因他对修士的修为境界已经有了大致了解,便忍不住打听丁尘之的修为。 “伯祖你走到了练气第几重?” “老祖我修行三十余年,不过才走到第四重境界,在山庄内,只能算是末流修士!” 丁尘之的资质属于奇差无比那一种。 伍天德今年不满三十岁,修为已经高至练气第五重,虽然两人斗法拼打,丁尘之能仗着经验,或许可以小胜伍天德,但平庸就是平庸,这是先天根骨,无望逆转的。 丁尘之其实也已经认命,他又道:“其实末流一流我并不在乎,关键是修为太低,施展《重霜法》会有限制,第四重无法凝霜成雨,不利于照看果园,每年收成的时候,如果供给庄上的灵果数量不足,品质不好,那是要被处罚的,严重者甚至要被驱逐出酒庄!” 金露仙庄的每一名修士都承包有各自的果园,仿佛佃农一样,定期要给‘地主’交‘租金’,‘地主’就是庄主,‘租金’就是灵果。 如果交不出来,轻者克扣原本属于佃农的收成,重者收回果园,直接撵走。 丁尘之可以忍受伍天德的呵斥,却最担心沦为无根野修,因为他修炼的是炼酒术,一旦失去酒庄的庇护,他在外地根本找不到灵脉窖藏,没有窖藏,他一坛酒也炼不出来。 没有灵酒,他只能慢慢等着老死,毕竟年纪摆在这儿,他没有寿元再去研修其它法门。 对于酒庄的这些内幕,丁醒暂时还不明白。 他眼下只是一介争强好胜的少年郎,思考问题时往往比较感性:“伯祖你是练气四重修为,那伍天德修到了第几重?我需要苦练多久,才能超过他?” 丁尘之没有给出明确答复,只说:“你先修炼,最多一个月,你自己就能评估出来你的修行进度是快是慢了。” 起初丁醒并不明白丁尘之的意思。 不过随着他开始吐纳采气,也正如丁尘之判断那样,他很快就摸清了自己的根骨优劣。 他与丁尘之的洞府位于山脚处,这可不是什么风水宝地,远离酒庄内那几座灵气浓郁的酒窖,他每天必须攀去山巅,且要选在早间,否则修炼不会有好效果。 如此坚持了一个月。 他发现自己每次运转《重霜法》的心法,引导灵气游走十二正经,总会遇到阻塞的迹象,尤其在手少阴心经,足太阴脾经处,灵气流动如似蜗牛爬行,即使他一遍遍尝试突破,也不能加快半分。 根据《重霜法》介绍,如果根骨奇绝,十二正经畅通无阻,最多一个月,就能步入第一重法的门庭。 但丁醒阻塞了两经,他需要三个月才能小有所成。 待丁醒得出这样的评估,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他自幼就被家人夸赞聪慧早熟,是个远近闻名的神童子,也一直信心满满,认为自己就是万中无一、资质绝伦那种天才。 可惜在修仙界,他仅仅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丁尘之见他因此低落,就安慰他:“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你的根骨虽然达不到上宗的择徒标准,至少比老祖我要强,那伍天德也比不上你!专心修炼吧,有个十年苦功,你就能把伍天德甩在身后了!” 但这只是丁尘之的保守推算。 丁醒身在酒庄内,不可能时时刻刻待在洞府修行,他是租居在酒庄,打理果园才是他的主要任务。 等他在酒庄居满三个月,成功掌握《重霜法》的第一重,丁尘之便领他出了洞府,前去查看自家的果园。 途中丁尘之耳提面命:“到了园内,我先给你引荐左邻右舍,他们各自都有童子驻守,与你年纪相仿,以后你要与他们长期打交道,可不要恶了人家。” 第三章 奇怪的叶虫 丁尘之所说的左邻右舍是果园毗邻。 因为大伙常年在果田内劳作,隔三差五还要巡逻,防止居心不良者的盗窃,防止化妖害虫的祸乱。 如果遇上天灾年份,待的时间就更长。 正是在田内熟识,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才互称邻居。 但他们的洞府却相隔很远,修士们偏爱离群索居,金露酒庄的地盘内又山多林密,除了道侣夫妻,没有谁愿意挨着住。 丁醒随着丁尘之来到田间,见左边有一片葡萄园里,有位戴着头巾的中年妇女,正穿梭在葡萄树间的小路里,认真检查着灵果的生长情况,此外还有一个肉球般的小胖子,背着竹篓,屁颠颠跟在她身后。 丁醒初来酒庄时是春天,一晃三个月过去,如今已经到了夏末,有一部分灵果迎来了收成期。 庄民来田内的次数明显多了起来。 右边是一片疑似草莓的果园,但丁醒不敢肯定那些色泽鲜红的灵果一定就是草莓,主要是个头太大,每一个都像是鸡蛋一样,表层长有刺角,色泽与凡间草莓有点像,造型却不同。 这些天丁醒一直在苦修《重霜法》,有关各种灵果的知识,他只是偶尔听丁尘之提到,还没有正式修习。 “丁师兄也来田里了!” 丁醒刚刚站在园边,见那个中年妇女从左边的葡萄园内出来,她穿着粗布耐磨的衣裳,四十来岁,不怎么注重仪表,一看就是那种勤恳苦干的持家女人。 丁醒对她的观感很不错,因为在老家泰宁镇,丁醒经常接触到类似的妇人,整日操持油盐酱醋,而且都有碎嘴唠叨的毛病: “下个月绍公的白脂窖要开,丁师兄要不要送一批酒果进去?” 金露酒庄的灵脉只有稀少的五条,炼酒的灵窖也是五座,分别被五位玄胎期的前辈执掌,每次他们开窖时,都会接纳一批庄民的私酒,一起祭炼窖藏。 丁尘之给丁醒喝的‘流霞酒’,就是在绍公的白脂窖内炼出来。 绍公姓孟,名绍,寿数在酒庄内排第一,故而庄民都尊称他为绍公。 金露酒庄的创庄史有三百年,最初的创办者是一对夫妇,夫姓伍,妇姓孟,因此酒庄内人数最多、地位最高就是伍孟两族,其余都是孤身入赘者。 中年妇女是孟家人。 丁尘之与她站着叙话,打发丁醒到自家桔园内检查。 那个身背竹篓的小胖子见了丁醒这个同龄人,显得异常兴奋,一个箭步追上去,随着丁醒消失在桔树间。 “我叫孟小汤,你就是丁师伯的孙子丁醒吧?我娘说,咱俩一般大,今年都十二,你几月生的?” 孟小汤的性子显然随他娘。 丁醒一对上孟小汤的脸,脑子里就会浮现伍天德凶狠的模样,他不喜欢胖子,以致于让他提不起聊天的兴致,随意说了句‘你好’,就不再吭声,默默往前走。 孟小汤也不介意:“丁师伯都教了你什么法术?我爹最是能打,斗法远近闻名,不然他也做不成庄上的执法堂差役,他最近传了我一手霜刃术,打杀害虫轻轻松松!” 寥寥几句话,让丁醒听出来,这位孟小汤胖子,竟然有吹嘘的毛病。 丁醒在老家时,从来不对同龄玩伴提起自己的爹多有钱,自己的伯祖多有厉害。 丁醒见孟小汤爱夸口,就顺嘴问:“你家里种的葡萄是什么品种?” 反正是闲逛,不如趁机了解一下灵果的常识。 “你连灵果的种类都不知道?哦,你刚来酒庄,想必丁师伯还来不及教你!”孟小汤不是在嘲笑。 他此刻之所以表现开心,是因为他有了炫耀的机会:“我家共有果园六十亩,南边三十亩种的是青胶葡萄,一年一熟,单独吃的话,这种葡萄可以强身健体,入酒能够炼制‘青胶大曲’,药效是补给真血流失。 北边三十亩种的是紫萝葡萄,三年一熟,剥开这种灵果,敷到脸上,能够温养肌肤,用它们炼制的‘紫萝春’,药效就不用我再说了吧!” 丁醒一点就通:“温养肌肤,应该是让容貌变美,这种灵酒能够驻颜吗?” 孟小汤点头:“常年喝,常年维持青颜!咱酒庄最畅销的十大灵酒,就包括我家的‘紫萝春’!” 他并没有把话讲全面,他家的酒,如果不喝,照样会变老。 这也是灵酒与灵丹的差别,修仙界的驻颜酒都是暂时性,驻颜丹才有永久性,但驻颜丹不容易炼制,仅仅一味主药就需要几百年火候,去哪里找啊?很难找到!百年的草药都已经被修士们挖光挖净了。 所以即使驻颜酒功效缺失,也照样畅销,这一点孟小汤没有讲假话。 “我家的流霞也挺畅销的。”丁醒环顾一下附近的桔子树,果实大如拳头,表层结有火焰纹络,外相看去极为不凡,但功效却不多,这种‘火烽桔’只能拿去炼制辟谷酒。 “也对!辟谷嘛,人人都要吃饭的,总归会有修士购买,不愁销路!”孟小汤撇撇嘴:“但辟谷灵丹与灵酒,是个修士都会炼制啊,卖不上价钱!” 丁醒有点看不惯孟小汤的显摆:“我家有万贯家财,又不缺钱,无所谓!”说完爬上一棵桔子树,高高举着右臂,抓住树梢处的枝叶,把自己固定在树上,故意拉开两人的距离。 孟小汤仰着头,朝他喊:“你家里的钱都是黄白俗物,在修仙界一文不值!” 这句话让丁醒摸不着头脑:“黄金与白银畅通天下,钱就是钱,怎么可能花不掉?别以为我刚入庄,你就能唬住我。” “我唬你?唬你又没有好处,我干嘛要唬你!”孟小汤提起袖口,低着头,在袖子里扒扒找找,一边嘀咕:“你等着,我这就拿钱给你看,让你开开眼界,免得再说我骗你!” 丁醒瞥他一眼,暗自寻思,凡子凡夫的衣裳全是大袖口,专门用来装东西,难道修仙界的修士也是如此吗? 他正想着,忽觉掌心处传来一阵蠕动感,他吓了一跳,旋即松手垂臂,一下从树杈处跳了下来。 丁尘之对他讲过多次,果园当中存在害虫,这种害虫与凡间的虫类截然不同,因它们以灵果为食,吃的多了,自身也都已经通灵。 丁醒以为自己刚刚抓住了一头害虫,但是等他仰头观看手抓的位置,却是空空无物,即使他把整棵树做了一次详细搜查,也没有发现异常。 他便以为是自己掌心敏感,旋即把这件小事抛之脑后。 但他并不知道,等孟小汤拿钱出来给他欣赏,两人有说有笑的远离这颗树时,树梢的一片树叶瞬化为一条蚕状叶虫,在半空挪移了一下方位,电光般遁至相邻的树上,附身于一条树枝,重变为叶状,就此陷入了沉寂。 (求你们收藏啊) 第四章 甲蝎与血酒 没过几天,丁醒就与孟小汤混熟,成为果园内的好玩伴,甚至是好帮手。 起初丁醒比较排斥孟小汤,但孟小汤总是主动来找他,偶尔塞一窜葡萄给他吃,讲一些奇闻给他听,他不能平白拿人好处,更不会打击对方热情,开始加倍付出,这是礼尚往来之道。 同时,他也开始明白伯祖丁尘之叮嘱‘以后你要长期与他们打交道,可不要恶了他们’的深意。 “阿醒,快拦住那头甲妖!” 这一天,孟小汤又从自家的果园内越界,手持一柄桃木匕首,火急火燎穿行在丁醒家的桔子树间,远远看见丁醒时,就开始伸着脖子高喊,让丁醒做好拦截准备。 孟小汤在追杀一头灰褐色的甲虫,体积较小,飞的又快,以致于丁醒来不及分辨种类。 这不是丁醒第一回遭遇害虫,那天与孟小汤初次见面,他疑似碰到一头害虫,并与丁尘之讲了这事,次日丁尘之就教了他捉虫之法。 眼下正是果实的成熟期,每年这段时间,都是害虫集中爆发的高峰,丁醒每日除了修炼,其余时间都在果园内巡逻。 这些天他杀过不少小虫怪。 听见孟小汤的喊声,看见甲虫靠近,丁醒一点不慌。 他按照以往的经验,左手掐为兰花状,嘴里默念《重霜法》要诀,体内灵气快速运转起来。 右臂内弯,臂上隐隐闪烁一层白芒,散着微寒之力,但这股力道聚而不发,直至甲虫进入他身体的丈许范围,他才摇动右掌。 这是《重霜法》第一重包含的法术招式‘玄霜飞’,把朝霜灵气聚在掌中,能够隔空打出去。 法力越深厚,掌霜的打击范围越远,威力自然也会更强。 丁醒才修炼了三个月,他能把‘玄霜飞’卖相使用的有模有样已经相当不容易,破坏力可不能指望。 此时丁醒掌上已有寒霜外溢,他在面前划了一个空圈,朝外推去。 掌风掀动寒霜,呼呼有声,一举把甲虫笼罩在内。 啪! 因为甲虫距离自己已经很近,丁醒清晰看见他法的掌霜击中甲躯,但此虫防御忒是坚固,仅仅滞空了片刻,甚至没有后仰半分,就从头顶飞掠过去。 但这时孟小汤已经追上来,丁醒的施法拦截,给了孟小汤灭虫良机。 丁醒霜掌推出时,孟小汤的匕首也在高高抬起。 嗖的一声。 匕首追上甲躯,扎着它向后射飞,径直钉在那棵桔子树的树杆上,颤颤嗡嗡的发鸣。 孟小汤身材肥胖,却是脚步灵活,随之一跳,抬手把匕首拔下。 “谢了!”孟小汤回转丁醒身边:“你功力有点不足,往后园子里的害虫,如果你斗不过,马上招呼我,我来帮你手。” 这种帮忙不需要回报,孟小汤愿意积极出力,因为两家的果园挨着,丁醒杀不死害虫,害虫有可能流窜到孟小汤家里去,所以提前帮助丁醒,可以减少孟小汤的家中损失。 这叫防范于未然。 在以前,如果哪一家园子里出现某种大威力的妖虫,相邻的几家庄民必然会精诚合作,联手围杀灭虫。 丁醒也是最近才明白这个道理。 他牢记着丁尘之吩咐,与左邻右舍处理好关系。 假如不出意外,丁醒会继承家里的火桔园,孟小汤会继承葡萄园,他们往后会有长达数十年的相处。 左邻是孟小汤,右舍又是谁呢? 丁醒目光转到右边的草莓园内,问孟小汤:“那家园子的主人家是不是人丁兴旺?我发现他们每天来的果农都不同,一天换一茬新面孔。” “那都是雇佣来的!”孟小汤见多识广:“那园子的主人姓伍,是开庄伍家的嫡系,家里财宝如山,比我家有钱的多,犯不着自己人辛辛苦苦,他们都是雇人捉虫干活。” “这还能雇吗?”丁醒知道自家的园子是租来的,总不能再二手租出去吧。 “那一片园子是人家的私产,不像咱们,园田属于庄上所有,每年都要交租子。”孟小汤大为羡慕。 他家比丁醒家富裕,但在整个金露酒庄内,家境也只能算是倒数。 他虽然姓孟,却是旁系远亲,他家是从外地迁入庄内,祖上也不属于建庄孟家的分支,况且金露酒庄有三百年的建庄史,繁衍了十余代人,就算是嫡系,也要分出三六九等的,除非家中出现修炼天才,否则挤不进酒庄的统治核心里。 两人正聊着,丁醒忽然听见一阵马蹄声。 他远望一看,见一少女骑着一头枣红马,正在草莓园内飞奔,也不知是在耍完,还是在巡逻。 那匹马丁醒可不陌生,正是当初把他送来酒庄的白蹄。 “她是谁?”丁醒找孟小汤打听。 “她叫伍昭英,凶巴巴像是一个母夜叉,打过我好几次!”孟小汤脸上透着恨意。 丁醒听他满腔怨言,不禁好奇:“她年纪看上去与咱们差不多,你竟然打不过她?” 孟小汤闷哼一声:“我是不敢打!她家有一位姑姑被上宗招走,身份那么金贵,如果我把她打伤,不止我要完蛋,我爹娘也要被牵连!” 孟小汤即恨又怕,一把拽住丁醒的手臂:“走阿醒,咱们不和她玩,她今天骑了马,要是让她看见咱们,少不了要被马踢一顿!” 丁醒并不担忧:“那马我见过,叫白蹄,当初就是她把我运来酒庄,她是好马,不会打咱们。” 话虽如此,丁醒却要防止伍昭英与那伍天德一样蛮不讲理的骂人,到时起了冲突,吃亏的还是自己,所以他随着孟小汤远离了草莓园。 孟小汤玩心颇重,不着急返回自家园田,他把刚才射杀的甲虫取出来,提了一个耍玩的好点子:“阿醒,你喝过‘血果酒’吗?这头甲蝎是大补之物,正好拿来酿制。” 修仙界的灵酒种类,不会脱离四种,一是灵果酿制的果酒,二是灵粮酿制的粮酒,三是草药酿制的药酒,最后一种是使用妖兽的某些躯干酿制的血酒。 灵果、灵粮这些酒材,往往不会相融酿酒,因为相融后没有特殊功效,再者会浪费稀有的材质,所以酒方就少的可怜。 不过在凡间,有些酿酒人会使用兽材与五谷,酿制一种泡酒,效果很不错,修士们就模仿了酒方,这就是血果酒的来历。 第五章 窖藏 在桔园里找了一片空地。 孟小汤甩了甩袖口,从袖中挪出一个小口、细颈、浑圆的黑色酒缸。 “这是我的宝贝黑玉缸,咱酒庄的修士,入门后配备的第一件法器都是酒缸!日常时拿来炼酒,打架时拿去砸人,一举两得!” 孟小汤得意发笑,朝丁醒挑挑头:“你还没有吧?” 以前丁醒听他炫耀,心里会反感,现在已是一笑了之:“将来会有的!” 这也不是虚言应付:“伯祖和我讲好了,等这一季的桔果全部摘完,如果有盈余,他就给我炼一口酒缸。” 丁醒不止想配备酒缸,也想配一个储宝袖。 孟小汤的黑玉缸块头很大,能把孟小汤与丁醒一块装进去,高度几乎齐肩了,这般大的物件,到底是如何装进袖子里的? 那天孟小汤在袖口里取钱,丁醒以为那是普通衣裳,问了丁尘之他才知道,修士的袖子里全部另有乾坤。 事实是袖口内炼了一柄专门用来储物与取物的法器。 这种法器被修士称为储宝袖,不过巴掌大小,内部空间却容得下床柜,甚至装的下房子,区区一个酒缸自然不在话下。 在袖子里储物,凡间也很流行。 不止美观,而且适用。 丁醒多次见丁尘之施法,袖子一甩,宝光满天飞,指哪打哪,潇洒之极呀。 ‘扑腾!’ 孟小汤先把甲蝎虫的尸体抛入黑玉缸里。 尔后又取出一堆青胶葡萄,摆在酒缸旁边,他自己也一屁股蹲在地上,动手给葡萄剥皮:“阿醒你也不要闲着,一块来帮忙!把皮去掉,果肉丢到酒缸里!” 丁醒闻言挨着他坐下,边问:“这种血果酒有什么功效吗?伯祖讲过,没有灵窖温养,就算使用酒缸炼出酒水,也是凡酒,并不具备通灵药效,对咱修士作用不大。” 这是因为,不经过窖藏这个关键阶段,酒材内蕴含的药效无法释放出来。 窖藏,也是炼酒至关重要的一步。 这同时还是炼酒与炼丹的区别。 修士们炼丹,往往耗时短暂,如果药材齐备,短则数日,长则数月,灵丹就能出炉服用。 但是炼丹对丹材要求无比严格,任何一种灵丹,所需的主药往往都在百年以上,假如火候不够,那么灵丹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是毫无效用。 反观炼酒呢,耗时极为漫长,即使最普通的灵酒,它们窖藏一次,至少也需要数年时间。 好比金露酒庄的王牌仙酿‘金露液’,六十年前已经封入窖中,那时的庄主还是伍统公,等待了几十年,一直等到死,他也没有尝一口‘金露液’的味道,只能便宜现在的庄主伍尊荣。 修仙界早就有共识,炼酒过程异常缓慢,但所需的酒材限制不高,除了个别高品灵酒,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酒材,其余酒方,使用自种的田材完全没有问题。 丁醒家的‘流霞酒’,孟小汤家的‘青胶大曲’与‘紫萝春’,都是使用火候在一年到三年的酒材,不过窖藏都是十年期,出窖后药效上佳,丝毫不比同类的灵丹差。 正是因为窖藏关键,丁醒才提出了他的疑问。 孟小汤回答道:“咱们炼的就是凡酒,饮这种酒,图的不是药效,而是美味!” 他咂咂嘴巴:“使用青胶葡萄来泡制甲蝎,能尝出比果酪还香甜的味道,这等美味,凡间是寻不到的!” 毕竟是十二岁的少年,总是惦记着吃与玩。 丁醒一听,忙说:“你等我一会儿!” 他站起来就跑。 桔园内建有灵舍,储放有吃食,他拎着一个包裹返回,解开后,露出一堆火红色的灵桔:“既然是酿制凡酒,也算我一份!把这些火烽桔入缸,兴许口感能更胜一筹!” 这次摆弄美食,孟小汤出了酒缸,又出了葡萄,丁醒不想占他便宜,所以把丁尘之赏赐给他的火烽桔全部拿了出来。 “这些天你给丁师伯看守园子,才挣了这点桔子,拿来酿凡酒太不划算了!” “我又不懂灵果的保存方法,反正是当零食吃,单独吃与酿酒吃都一样!” “你可以拿到集市上卖呀,外庄的小孩子都馋嘴,这些桔子应该能值一块灵石,如果遇上出手阔绰的公子小姐,还会赏你呢!” 丁醒在家乡时,他只赏别人。 他摇摇头:“伯祖并不苛待我,只要我来果园干活,每干一天,他都给赏赐!不要再说小汤,快把桔子剥皮抛缸。” 孟小汤却一把摁住他:“你不要急!青胶葡萄与甲蝎能酿出美味,但是再加上火烽桔,口感会变差!如果你真想出一份子,可以换一种办法!” 丁醒入庄晚,没有他见识多,示意他往下说:“什么办法?” 孟小汤指指园中的桔子树:“你家的桔树全部是火属,无论树根还是土壤,都携带有通灵火气,如果把我的黑玉缸埋在树根处,摄吸一段时日的火力,这也算是一次短暂窖藏,到时出的酒,热气升腾,喝上一口,飘飘欲仙,口感才能更好! 而且,甲蝎是大补之物,本来拿它泡酒,可以让人耳清目明,融入些许火力,更是能够安魂定魄,有助于你将来修炼神念法术。” 念力是神魂外游的法门,等同于神魂的感官,这种法术一旦施展出来,能够帮助修士看的更广,听的更远,闻的更细。 储宝袖也必须神念来驱使,取物与放物都是由神念来感应,总之是妙用多多。 丁醒听了孟小汤之言,担心把酒缸埋在树根上,会影响桔树生长,但他又不能拒绝,毕竟火烽桔不能入酒,他总不能净让孟小汤出力。 “好!” 他痛快答应,如果事后桔树出现损伤,他会自己找丁尘之领罚。 其实,孟小汤提出这个办法,是不想让他浪费辛苦挣来的桔子,他总共只攒了这一点灵果,却愿意全部拿出来,孟小汤不能没有表示。 孟小汤修为还低,酒缸也是下品的廉价货,关键园田又不是灵窖,如何能摄吸桔树与土壤的火力? 埋在树根处,没有一点用。 但两人还是干的热火朝天,别看他们年纪小,却熟知酿酒的办法。 尤其是孟小汤,等他们把果肉全部抛入酒缸,如何炼制酒料,如何化液,如何密封,全是孟小汤一手操办,丁醒反而帮不上手,一边观摩孟小汤的手法,一边在桔树下挖坑。 等他们把一切准备妥当,正欲抬缸入坑,园中有风吹来,把一堆桔叶扫进了树坑内。 今天风势常有吹刮,桔叶满地都是。 故而谁也没有在意这个细节。 把树坑填平,踩踏实,丁尘之也来了园田里。 俩人约定数日后前来开窖,尔后挤眉弄眼,对视一笑,分道扬镳。 (新一周了,求你们的推荐票。) 第六章 跋扈少女 丁醒与孟小汤埋下他们联手炼制的第一坛酒。 原本约定数日后开窖挖取,却被一件大事给耽搁。 埋酒的第二天,副庄主孟绍公,宣布开启他的白脂灵窖,取出他封藏将近半甲子的古方名酿‘羊脂浆’。 孟绍公同时传下消息,半个月后会重新关闭灵窖,如果庄上有谁需要借用他的白脂窖酿制私酒,那就尽快把窖果送到他的洞府上。 金露酒庄的灵窖只有五座,每一次开窖都弥足珍贵,庄上修士谁也不会错过窖藏机会。 自从这个消息公布以后,酒庄上下所有园田都在大搞丰收,大家全都忙的不可开交。 丁醒每天起早贪黑,跟着丁尘之守在桔园里,一块采摘桔果。 他在老家时没有做过粗活,丁尘之骤然给他增加这么重的任务,累的他无精打采,埋在园子里的酒缸被他抛之脑后,竟是忘了这件事。 孟小汤有父母疼爱,不像丁醒那么操劳,却也失去了玩耍机会,他爹原本在庄上有一份公差,都专程请了假,返回园子收葡萄,他也偷不了懒,即使心里惦记他的黑玉酒缸,也只能先放在一边。 如此过去半个月,等孟绍公宣布封存白脂灵窖,丁醒与孟小汤总算有了空闲功夫。 等各自大人都不在园里的时候,他们结伴去挖酒。 到了树坑处。 孟小汤先垂下头,小狗似的,伸着鼻子嗅几口:“埋了足足半个月,肯定能炼成极品佳酿,阿醒你闻,香的很!” 丁醒在旁揶揄他:“这里全是土,酒缸还没有挖出来,哪里有酒香,你梦游呢!” 孟小汤悻悻一笑,摇了摇他手中木铲:“快挖,快挖!” 酒缸本来就埋的不深,不一会儿俩人就挖到缸口。 孟小汤心急,不等把酒缸囫囵刨出来,伸手就去抓,结果手指刚刚触碰到缸口上的红绸盖子,登时哇哇惨叫,一边甩手,一边跳着喊:“热!真热!烫死我了!” 丁醒见了他的狼狈模样,没来由想笑,明知道土壤里有火力,非要着急用手摸,这下触了霉头吧,真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古人诚不欺咱。 不过丁醒也没有直白伤害孟小汤的自尊心。 他出言安慰:“伤的重吗!” 孟小汤飞快摸出一个酒壶,洒出一滩红颜色的酒水,涂抹在右手指烫出水泡的位置,包扎完毕,才回道:“不碍事!真是奇怪,你家的园土里渗有火力,这不假,但这点轻微的灵火,怎么可能把黑玉缸烧成这么高的温度!” 这种温度足够把水给煮沸,树根也会被烧毁。 丁醒觉得他的话自相矛盾:“既然不可能,你怎么会被烫到?” 孟小汤耸耸肩:“所以我才说,奇怪嘛!” 他有心探寻,壮着胆子又去摸酒缸。 “咦?它已经凉了!想必是见了光,透了气,火力就被蒸发的一干二净!” 说着,孟小汤拔掉酒缸的红绸盖子。 先是一股蒸气腾空而起,旋即就有浓郁的酒香满溢开来。 俩人异口同声,下意识咋呼: 真香! 直勾勾盯着缸口,大力吸着鼻子,神态三分陶醉,七分惊喜。 缸中之酒,有种非常独特的味道,让丁醒回忆起去年跟随父母前往泰宁镇外的百花谷,踏青赏景的一幕,花香交汇,浓烈刺鼻,导致他产生严重的眩晕感。 当初孟小汤曾言,把黑玉缸埋在火烽桔树下,出的酒,热气升腾,飘飘欲仙。 真是一点不错。 丁醒此刻已经飘飘欲仙,就是这种感觉。 “小汤,你看这酒水的外相,晶莹剔透,仿佛是融化了的青色宝玉,玉上有灵气弥漫,符合灵酒特点!”这是丁醒第一次参与炼酒,他搞不清底细。 只能找孟小汤打听情况:“你以前炼制的‘血果酒’,是不是这等通灵模样?” “以前?”孟小汤也是一副大惑不解的神态:“我记得上次使用青胶葡萄与甲蝎酿的酒,外相与凡间的绿豆酒差不多,稍微有那么一点浑浊感,但整体看仍旧是水状,今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炼出一坛像灵酒的酒,可能是甲蝎妖气入酒的缘故。” 他也不在意,笑嘻嘻摸出两个酒杯:“不管它是凡酒还是灵酒,先喝了再说!喝完品一品,如果它是灵酒,我们应该可以试出它的药效!” 谁知不等丁醒接住酒杯,忽听一阵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待俩人抬头去看时,马儿已经疾奔到跟前。 他们想藏酒已经来不及。 见那马背上坐着一个绿衣少女,正是丁醒的右舍伍昭英,她的坐骑也没有变,仍是运载过丁醒的白蹄。 她提着马鞭,指着孟小汤质问:“隔着几十亩地,都能让我闻到酒香,哪里搞来的灵酒?” 孟小汤有点怕她,赶紧回答:“我与阿醒自己酿的!” 伍昭英比丁醒年长两岁,小脸小嘴,却并不小巧可爱,许是在自家被捧惯了,总是端着一副趾高气扬的姿态:“就你,也能酿出灵酒来?说大话也不怕闪着舌头!是不是偷你爹的?” 孟小汤仿佛被踩了尾巴,不服气的说:“偷?伍昭英,你不要污蔑人!就算这酒是我爹酿的,我拿来喝,那也不叫偷!” 伍昭英不和他争辩:“既然你已经承认,是偷了你爹,那就倒一杯出来,让我尝一尝,不然告你状!” 孟小汤知道她是来贪便宜,以前就这么勒索过。 每次孟小汤都是忍辱负重,受她压迫,但今天丁醒在这儿,孟小汤不想服软,怕被丁醒看不起,就壮着胆子拒绝:“我与阿醒酿的酒,凭什么让你尝!” 伍昭英显得不耐烦,但她没有立刻发火。 从马背下跳下来,走去丁醒跟前,问道:“你就是老丁的孙子吧?我叫伍昭英,咱们是邻居,你叫什么呀?” 丁醒尚未回话,左手腕忽然被她抓住,她表现的异常热情:“孟胖子偏爱摸鸡盗狗,与他玩耍容易吃亏!走,我带你去他家的园子里逛逛,肯定藏了不少你家的桔子,全是他偷的!” 丁醒并不信任伍昭英。 但他虽然对伍昭英有防备,却没有什么作用,因为他法力太浅,手腕根本挣不脱伍昭英,被轻轻一拽,身体不自觉向后挪去。 孟小汤在旁见了,顿有心急,他要证明自己的清白,箭步去追。 谁知他刚刚走了几步,白蹄马忽然冲到酒缸处,马嘴一张,把缸口给囫囵咬住。 呲溜一声。 它大口一吸,整座酒缸的酒水全都进了它的肚子里。 这时伍昭英高高一跃,重回马背。 “驾!”调转马头,她火速折返自己园田,一边回眸,冷哼道:“不让我尝,那就喂马,谁也喝不成!” 第七章 白蹄噬主 白蹄马渐行渐远。 丁醒与孟小汤吃了亏,却站着未动,因为即使追上白蹄马,也已经要不回他们炼制的血果酒了。 “阿醒,你不要听伍昭英谗言,我从来不偷东西!” 孟小汤对声誉的重视,显然要超过灵酒,他对伍昭英的话非常在意,急切给丁醒诉说自己的委屈。 丁醒知道他心里难过,拍拍他肩膀,给他鼓劲:“我们认识这么多天,我熟悉你,我与伍昭英才见了一面,我半点不了解她,我怎么可能相信她,而对你产生质疑呢?她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你也不要把她的诋毁放在心上,这样做只会让她痛快,让你痛心!” 孟小汤大受感动,鼻子一酸,险些流出泪来。 他发现丁醒是一位肝胆相照的好朋友,身上那股宽厚的风范,也让他无比信赖。 既然丁醒信任他,那么接下来,他就要处理血果酒被抢的问题了。 他难得硬气一次:“我这就回家找我爹娘,请他们给我做主!伍昭英屡次三番欺侮我,得让她付出代价!” 说完挪步到树坑处,伸手抓住缸口,使了一记巨力术,憋着脸,一把拉出黑玉酒缸:“阿醒,咱们改天再见!” 他收了酒缸,转头就走。 这次他已经下定决心,必须嚷求父母去伍昭英家里讨一个说法。 丁醒望着他的背影,也在考虑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丁尘之。 伍昭英蛮横泼辣,她能抢走一次血果酒,以后就有第二次,这个邻居不好相处。 但即使告诉了丁尘之,又有什么用呢?丁醒心想,伯祖偏爱息事宁人,不会替自己出头,反而会叮嘱自己不要惹是生非。 想让伍昭英老老实实做邻居,不再欺负到自己头上,丁醒必须自己想办法。 而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提升自己的道行。 只要神通强了,强到可以一招打倒伍昭英,她才不敢肆无忌惮招惹自己,更加不会明目张胆的抢夺勒索。 这么想着,丁醒拿起铲子,开始填埋树坑。 谁知他刚刚铲了几下土,忽见一道流光从坑底蹿上来,射箭一样,斜飞出去,没入附近那棵桔树的树冠里。 丁醒的视线随着流光挪动,他凝神一看,见树梢处的一截枝条上,趴着一头浅绿色蚕虫。 但他刚刚眨了一次眼睛,蚕虫就不见了踪影,只剩下一片桔叶摆在原处。 ‘这是……这是一条虫怪,还是一片叶子?’ 若是放在往常,丁醒或许不会管,就像那天他初次与孟小汤见面,爬树去抓枝条,掌心疑似抓住一头叶虫,这种虫类擅长伪装妖术,以丁醒目前的法力,不易甄别,即使甄别出来,他也极难捉到。 不过今天情况不同。 眼前这一头似叶似虫的家伙,是从树坑里跑出来,这就值得丁醒密切留意了。 须知树坑已经掩埋了黑玉酒缸十余天,此缸出于某种不知名变故,变的异常炽热,连血肉手指都能烫出大血包,无论树叶还是蚕虫,被黑玉酒缸持续灼烧,都要化为灰烬才对。 但这条叶虫不仅毫发无损,它还能活蹦乱跳,事态过于反常,丁醒决定擒拿它,一探究竟。 当下运转《重霜法》,把寒霜凝在掌上,对准叶虫劈过去。 岂知叶虫竟然不闪不避,任凭霜气冲入树冠,打它身上。 它该是自持甚高,丁醒全力一掌,仅仅造成了它桔叶的迎风摇曳,半点伤痕也没有。 丁醒见它如此能抗能挨,当即跃上树杈,准备伸手摘叶。 那叶虫像是感应到丁醒靠近,忽一闪光,脱离枝条,化虹飞走,钻去了相邻的桔子树里。 丁醒紧追不舍,但他捉虫的手段实在有限,只学了一招‘玄霜飞’,可惜这一道法术对叶虫的伤害微不足道。 他一直追到天黑,也没有碰到叶虫的真身。 反而被叶虫牵着鼻子,在桔园内一圈圈的遛弯,真是把他搞的身心疲惫,也略有恼火。 “我先回家找伯祖,让他传我几道新法术,学会了以后,再来捉它!” 丁醒心知奈何不了叶虫,只能遗憾放弃。 等明天再来桔园时,他其实未必还能锁定叶虫的方位,极可能永远失去此虫的踪迹。 但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天黑以后,他已经捕捉不到叶虫的挪移轨迹。 离开园田,回到后山洞府。 丁醒想立刻面见丁尘之,把今天发生的一系列怪事给丁尘之做一下汇报,但这位伯祖也不知去了何处。 直到子夜时,仍旧没有返家。 丁醒实在是困的熬不过,歪在床榻上睡了过去。 次日天刚蒙蒙亮,丁醒习惯性醒来,无论昨天身体多疲惫,他都不懒床,因为洞府内没有灵脉,初晨时去山顶吐纳采霞,这是他修行的最佳途径与时机,他不能错过任何一天。 谁知他刚出房门,却见伯祖正端坐在堂厅,手持一张竹简,垂头观摩。 丁醒很是奇怪,往常伯祖比自己起的更早,每回到了山顶,伯祖都已经把《重霜法》运转一遍了,今天为何没有外出修炼? 丁尘之见了他面,放下竹简,伸手指了指旁边的座椅:“今天的晨课取消,你过来坐,我有要事与你讲!” 伯祖的神态看去有些凝重,让丁醒心里起了担忧。 丁尘之先透露一个惨剧事故:“昨天入夜时,灵兽殿的管事伍天德,死在了庄外的红鸦破上,尸体被啃的破破烂烂,散落几里地,连收殓都不能办到。” 丁醒讨厌伍天德,但骤然听闻这样一个大活人突然暴毙,还死的这么惨,他仍是感觉震惊不已,脱口问:“他道行比伯祖你还高深,怎么会死的?” 丁尘之面色古怪:“是被白蹄咬死的!” “白蹄?咱庄上的那匹马妖吗?”丁醒不敢相信,也极不理解:“这不可能吧!伯祖你不是讲过,白蹄的妖魂被种了符印,早就被驯服为妖奴,生死在伍天德一念之间,怎么可能噬主?” 酒庄的所有灵兽都被打了奴印,这种奴印已经融入妖魂里,它们的所思所念都能被施印者感应,所以在它们冒起噬主的念头之前,就会被杀死。 从建庄那一天开始,灵兽殿就已经存在,却没有发生任何一起妖奴噬主的案例。 这些情况都是丁尘之给丁醒普及的修仙界常识。 今天丁尘之忽然提及白蹄反叛,丁醒才会显得如此迷惑。 丁尘之这样解释原委:“白蹄噬主,是因为它奴印被解开了,它恢复了自由身,为了报复伍天德常年对它的虐待,它才会发狂杀人,杀了还不罢休,它还毁尸泄愤!” 第八章 迁怒 丁尘之也憎恶伍天德,其人在庄里媚上欺下,没有好名声,今次被谋杀,丁尘之不会同情,但他也开心不起来,因为这件谋杀事件牵连到了丁醒。 他从源头处说起: “昨天借用白蹄的庄民,是伍天德的堂侄女,也是咱们右邻家的小娘伍昭英,她偏爱骑马,如果白蹄没有出外办差,她每日午时都会去找伍天德相借玩耍,黄昏时会归还,这个习惯伍天德也知道。 但昨天一直到夜里,都不见伍昭英还马,伍天德就出庄寻找,有庄民看见伍昭英骑着白蹄去了庄外红鸦坡的方向,其实她是被白蹄掳走,把她藏在红鸦坡上当诱饵,等把伍天德引来,再偷袭暗算。” 这匹马以往的表现并不算特别通灵。 但这次袭杀伍天德,它展示出来的智慧已经与人族修士相差无几了。 它的神魂一直被奴印镇压,这种符印可能也起到了迷惑灵智的作用,奴印一旦被解开,它就恢复了原本的机敏妖态。 丁醒听闻此事与伍昭英有关,忽有一股畅快感,被一头誓言报复的马妖掳走,伍昭英想必要吃大苦头。 但丁尘之接下来的话,却是让丁醒如芒在背。 丁尘之道:“白蹄杀了伍天德,却没有杀掉伍昭英,只咬断了她的双腿,留下了她的性命,阿醒,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丁醒摇头。 他猜测,白蹄奴印被解,或许与伍昭英有关,这导致白蹄对伍昭英网开一面。 谁知丁尘之却是这么解释的:“伍昭英的姑姑是上宗门徒,如果伍昭英死了,会惹怒她姑姑,白蹄势必要被上宗下令追杀,到时它绝对逃不脱!留下伍昭英一条命,上宗不会大动干戈,只有咱们金露酒庄的修士会追杀它,那么它逃离大巍国境的几率就会大增!” 一切都是为了保命。 白蹄是一匹马妖,天赋就是跑,如今一夜过去,估计已经甩脱酒庄修士的围追堵截,逃出生天。 “伯祖,白蹄被抓到了没有?” “你操心它做什么!”丁尘之忽然加重语气:“昨晚出了这么大事,全庄都被惊动,结伴出外寻找,等大伙把伍昭英带回来,把她救醒,她哭哭啼啼的说,是你替白蹄解了奴印!” “我?”丁醒霍的一下站起来,怒道:“她血口喷人!我有什么能耐去解开白蹄的奴印,我对奴印一窍不通,怎么可能会解?她撒谎也得符合常理吧!” 这女人真是可恶,谎话连篇,张口就来,把污蔑当成家常便饭了? 丁尘之静静看着他,等他这股火气消下去,才言道:“她不是说你解开符印,而是你和孟小汤酿的酒在起作用,白蹄喝了这种酒,然后就发了疯,使妖法暗算她,她当时根本没有任何防备,于此才着了道,伍天德也是疏忽大意才被偷袭个正着!” 酒? 丁醒不否认:“白蹄昨天的确喝过我与小汤酿的酒,但那酒是使用青胶葡萄与甲蝎酿出来,这么普通的酒材,而且没有送入灵窖温养,就是一种凡酒,白蹄喝了能起什么作用?” 丁尘之道:“这确实是无稽之谈!昨晚庄主召开大会,专门把这件事拿出来讲,在大巍国修仙界,至今没有任何一种灵酒,可以冲开妖兽的奴印,所以大家一致认为,使用青胶葡萄与甲蝎酿酒,即使窖藏三百年,也不可能影响奴印的禁锢力!” 鉴于灵酒窖藏的时间周期太长,酿酒成本又高,修士们消耗不起,也等不起,所以在修仙界,酿酒是一个相当生僻的法门。 自古传承下来的酒方更是少的可怜,各大宗门也不愿意培养酿酒师,专门研究新酒方,因为有这样的精力与材源,不如去培养炼丹师。 现今流传的酒方都是常用类型,解奴印的酒,根本是前所未闻。 昨夜伍昭英信誓旦旦,白蹄是喝了一种灵酒才恢复自由身,全庄上下,包括庄主在内,没有一个人相信。 也是怪伍昭英从小爱撒谎,而且撒的远近闻名,她好不容易学乖一次,讲了大实话,结果没有人信,即使伍昭英的父母,都不认为白蹄一事与酒有丝毫关系。 但事实呢?丁醒第一次尝试炼酒,他就炼出了一款全新酒类,也是能让妖族趋之若鹜的奇酒,凭借这一个酒方,他就能积攒出万贯财宝。 当然这是后话了。 此时的丁醒,仍旧觉得自己受了天大冤屈,认定伍昭英在陷害他。 “伯祖,既然庄上修士都不相信伍昭英的话,你还有什么担忧吗?” 丁尘之深叹一声:“老话怎么讲的?叫殃及鱼池!伍天德死了,伍昭英断了腿,元凶却抓不到,你让他们的亲人如何能忍?金露酒庄是人家伍家的,他们的命贵,不能白死!这件事,如果伍天德与伍昭英的亲人执意要找替罪羊撒火,那就不好收场!” 丁醒算是听明白了,伍家人要迁怒于无辜:“他们要给我定什么罪?” 丁尘之正欲回话,像是听到门外有什么动静,随即站起身,朝外走去。 到了门口,他转身叮嘱丁醒:“老老实实待在家里,我不叫你,不准离开洞府一步!” 门外远远传来了吵杂声,丁醒孤自坐在堂厅内,侧耳聆听,见有庄民正途径他家的洞府,声音比较熟悉,正是孟小汤的父母。 “丁师兄,那匹毒马已经走脱了,昨夜绍公亲自带人去追它,追到边境的卷尘山,失了它的踪迹,那地界是妖族老巢,一旦遁入进去,就是大海捞针,别说绍公,就是上宗的金丹期祖师也很难找到它。” 这是孟小汤的父亲孟怀义在说话,他儿子也牵连到伍天德遇害案里,他与丁尘之同病相怜,需要给小字辈擦屁股:“这件事与小汤无关,与小丁也无关,这是大伙公认的事!我刚才去拜访了伍天德的兄弟与婆娘,他们都不责怪这两个小孩,伍昭英的父母也通情达理,不会迁怒谁,但伍昭英那位姑姑接到传信,已经从上宗返回,很快就到庄上了,咱们要去见一见!” 丁尘之随即问:“孟老弟你见多识广,她姑姑性情如何?能不能提前给老夫透露一二,让老夫也好有个准备。” 孟怀义也没有见过那位上宗门徒:“从上宗来的修士,反正都不好相处!丁师兄切记,等会儿见了面,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咱们必须无条件遵照她的指示,只要顺着她的心意,那就万事无碍!” 两人说到这里,声音渐渐远去。 第九章 别离 丁尘之走后。 丁醒独自待在洞府,心乱如麻。 他觉得自己有可能迎来上宗的惩罚与问罪,心里不禁冒出一个大胆念头,离开这座没有公道的酒庄,永远也不再回来。 但他也明白,私自逃走代价太大,绝非他能承受,就算要走,也得等到伍天德事件彻底落幕,否则不止他要倒霉,还要连累丁尘之与丁家人。 他又转念一想,自己行的正、坐的端,磊磊落落不曾做过半点亏心事,兴许上宗会明察秋毫,自己终会有惊无险,那又何必抱着惧怕之心呢? 退一万步说,即使真有横祸从天降,怕也没有一点用。 丁醒必须勇于面对。 当下不存一念,不作一想。 他彻底沉静下来,耐心等候丁尘之归来。 但让丁醒始料未及的是,这位伯祖竟是一去不返,毫无征兆间,猝然与他分别,连面都无法再见一次。 “孟婶婶,你怎么来了?” 丁醒等了一个上午,不见伯祖,却意外等来孟小汤的母亲孟乔氏。 他急忙起身相迎,恭恭敬敬的见礼。 孟乔氏朝他含笑点头,目有赞许之色:“好!遇事不惊,临险不乱,阿醒你有奇气,来日必能青出于蓝,光耀你丁家门楣。” 言罢又开始摇头:“我家小汤远不如你,那小子不成气候!今早与他讲了白蹄的事,他就开始抹鼻子,刚才返家看他,仍在嚎啕大哭,哎。” 昨天孟小汤被伍昭英辱骂,心里气不过,回家找父母请示做主,结果招来父母一顿责骂,只叮嘱他勤恳修炼,旁的不管。 如此他气郁更盛,一宿都没有睡好,准备第二天起床后继续劝说父母。 谁知却听到白蹄杀人的血腥变故,还听说伍昭英告他刁状,抹黑他参与谋杀伍天德。 他本就胆小,这一下子,可算是吓惨了,瘫在家里,站都站不起来。 丁醒此时无暇它顾,他并没有打听孟小汤的境况。 先把孟乔氏请入坐,他站在一旁问道:“我伯祖晨时离家,至今未归,婶婶可知是什么原因?” 孟乔氏叹声更浓:“你伯祖与你孟叔叔,都已经离开酒庄,跟随伍昭英的姑姑北上了!北境路途遥远不说,上宗又令他们长期驻守,这一去,至少五六年都不会归来!” 丁醒闻听这个消息,顿有愣神:“为什么偏偏挑了伯祖与孟叔叔,这与白蹄一事有关吗?” 他神态也显不满:“就算要走,起码也该让伯祖返家一趟,给我交待一下家务,庄上的做法太不近人情!” 孟乔氏忙道:“这与庄上无关!” 她露出一丝苦笑:“早上婶婶我也去了议事厅,见了从上宗归来的伍媛芳,她压根就不是为了侄女伍昭英断腿的事才返家!” 当下从头到尾,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给丁醒讲了一遍。 原来上宗琼台派最近正联手几座大巍宗门,朝北境扩充地盘,在冰华山内寻到一座优质灵矿,需要派遣门下弟子镇守。 但冰华山是苦寒的不毛之地,且有魔道修士流窜,日常会遇战事,影响修行,诸宗门徒都不愿前往。 琼台派为了守住灵脉,特别在门内举办一次大比,被淘汰至末位者,尽数派往冰华山,这也属于强行征调。 伍昭英的姑姑伍媛芳就是被上宗征调的一员。 伍媛芳这次回家来,是为了带走一批族中家将,陪她一同前往冰华山办差,她其实并不愿意去,这是绝对苦差,先去的弟子要清理祸乱野修,不会有安省,修行会被耽搁,她心里原本就有火气。 等回家见了侄女伍昭英的倒霉模样,大加斥责侄女贪玩成性、不思进取,竟让一头妖畜给打成重伤,也不管伍昭英父母同不同意,坚决要把伍昭英带在身边,前往冰华山历练。 伍昭英也是刁蛮惯了,见姑姑执意把自己带往北境,她拒绝不了,就说:“侄女虽是被马妖所害,但罪魁祸首是丁醒和孟小汤,姑姑把他们也带上,尽管使唤,累死他们,也是应该。” 伍媛芳听了,便询问丁醒与孟小汤的来历,得知是两个稚龄少年,自然不会征召,这完全是累赘,带上做什么?沿途伺候他们,还是让他们伺候自己? 但丁尘之与孟怀义不同,他们都有健壮体格,且修行时久,吃苦耐劳,可以胜任冰华山灵矿的所有粗活与脏活。 就这样,伍媛芳调走了丁尘之与孟怀义,若非看在孟乔氏是女流之辈,且有孩儿要养育,也要一并调走。 “本来,伍媛芳从庄上挑了二十余位随从,给出半日时间返家料理俗务!谁知这时候,她有一位同门途径,催促她尽快上路,一块开拔冰华山,她担心自己落单,便让随从各自炼了一张音符,然后就草草上路了!” 孟乔氏讲到这里,甩袖在茶几上,摆出一件丝袋,一张淡黄色符纸,推给丁醒:“这是你伯祖委托我转交给你的私人物品,从今天起,这座洞府与山下的四十亩桔园,也一并由你继承!庄主知道你家的情况,特别准许你家的果税,推迟三年再征收!” 丁醒凝望着丝袋与符纸,陷入沉默当中。 伯祖这一去,也不知是否还有再见之日,他把桔园传给自己,像是在安排后事。 此时已是五味杂陈,丁醒顿觉心里一阵空荡荡,好不难受。 “你年纪还小,修行也才刚刚入了门庭,今后无论遇上什么难事,都可以来找婶婶!”孟乔氏最后言道: “但婶婶也帮不了你太久,婶婶娘家在狮井茶庄,前些天,小汤他舅舅与人斗法,不幸受了重伤,他表弟表妹一大堆,少人照顾,可怜的很,给婶婶的传信都没有断过,所以三个月后,婶婶要搬迁去茶庄生活,你孟叔叔什么时候返家,什么时候才会搬回来。” 孟小汤已经先被孟乔氏送走,倒也不全是孟乔氏怕被报复,而是她一介女流,单独住在庄里,会引来闲言碎语,搬回娘家就不会有这种问题。 上宗琼台派威临巍国,统镇一方,领地内的茶庄、酒庄、药庄、炉庄有几十座,狮井茶庄与金露酒庄一样,俱都在其管辖之内。 丁醒曾听孟小汤讲过狮井茶庄,距离金露酒庄有几百里地,孟小汤这一走,今后恐怕也见不了面了。 这一天,丁醒骤然失去了酒庄内的唯一亲人,也失去了唯一朋友。 他把孟乔氏送走后,孤自站在洞府前,俯瞰着山脚下的园田果树,顿觉千斤重担压在身上,伯祖辛苦几十年,才攒下这么一点家业,绝对不能在他手上给毁掉。 早前那股渴望逃离酒庄,返回家乡的念头,在这一刻,忽然溃散了,丁醒知道自己不能畏惧,更加不能退缩,必须守住伯祖的桔园。 第十章 迷虫香 等孟乔氏走远,丁醒关了洞府大门,回房查看丁尘之留给他的两件物品。 那件丝袋是丁醒早想配备的储宝袖,里边肯定装有不菲材宝,但时下丁尘之远行外地,丁醒对宝贝已经没了兴趣。 他心知肚明,丝袋里必然也装有打理桔园的相关灵具,接受这件袋子,就意味着他要把压力与责任抗在肩上。 当下他运转起丁尘之传授的神念法术《定心神游篇》,送入一丝神念,往袋子里一瞧。 果不其然,这袋中最大的灵具是一把‘火岩犁’。 等明年开春的时候,丁醒要使用这把灵犁,去给桔园翻土。 金露仙庄的园田土壤,全都含有灵气,这灵气实质上也是哺育果树的养分,每年翻土几次,有助于灵气融入树根,增强果实的灵性。 假如是懒汉,对土壤置之不理,那么灵气会缺失,过不了几年,果实功效会大降,不能再拿去酿造灵酒。 袋中法器还有一柄‘寒铁剪’。 这是给桔树裁枝用的,等这一季的果实全部采摘完毕,丁醒就要使用灵剪,去给自家的桔树一棵棵修剪枝条。 其实修仙界的灵树,裁枝有害于本体,不该这么做。 但在园田内,修士们为了尽快获取果实,必须要裁枝。 金露仙庄的所有果树,树龄普遍较短,果实的采摘周期是一年到五年不等,如果不裁枝,任凭这些果树疯长,那么果期会慢慢延长,变成五年以上收成一次。 假如仙庄有幸长存千年以上,果树的树龄也有这么长,一代代都不裁枝,到时就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迎来一轮开花结果了。 而仙庄大多数庄民的寿命才几十年,谁能等的及? 裁枝,能抑制果期延长。 不过也有部分奇特果根,无论怎么裁都没有用,像是建庄之初栽种的一棵黑柿灵树,天天给它裁枝,一甲子仍旧蹿高了百十丈。 它的种子像是上古遗留下来,假如养育几百年,有可能结出罕见的超凡灵果。 但结果怎么样呢?庄主一声令下,直接挖掉,树躯被炼成了法器。 似金露酒庄这样的家族修行之地,求的是实用、稳定、平安,花里胡哨的缥缈之举,一律扼杀。 丁尘之留下一柄耕地的‘火岩犁’,一柄裁枝的‘寒铁剪’,还有一套施雨的‘风霜阵旗’,再加一捆驱逐虫群的‘迷虫香’。 田园修士的四件必备耕种之宝,算是配齐了。 除了这四宝与二十余块下品灵石,储宝袖里只剩下一堆书籍与杂物。 书籍都是丁尘之日常修行的心得与经验之谈。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丁尘之希望丁醒慢慢成长为合格的修仙界农夫,脚踏实地,不要做出格与冒险的虚妄行为。 另一张符纸就是丁尘之制作的留音符,他对丁醒的一应叮嘱都在符中。 丁醒把符纸取来,注入法力后,纸上闪起一层灵光,原本蓄在符中的丁尘之声音也随之扩散出来: ‘阿醒你不要担忧,老祖我这次前往北境,未必是坏事,上宗门徒兴旺,于是北上开辟冰华山,等把领地稳固,必然会筹建新酒庄,届时如若立功,兴许能被赏赐私有田产。’ 这个‘兴旺’,其实是‘过剩’的意思。 大巍国太平安逸几百年,凡间人口大爆炸,修仙界各大宗门的门徒数量也随之增加,即使汇聚天地精华的洞天福地,也经不住蚁群般的修士挥霍吞噬,灵脉渐少,不利修炼,所以开辟新地盘势在必行。 扩张成功,对宗门有好处,扩张失败,对宗门也不全是坏处。 ‘我已经提前给庄上缴纳三年果税,你尽可安心修行,至于打理果园,你可以拿我留下的灵石去聘请佣民!老祖我不要求你年年丰收,但求不荒置即可!’ 金露酒庄内收留有外地甚至外国来的散修,普遍都没有自己的田产,全都愿意接受雇佣,这也是佣民的由来。 ‘你年岁尚小,又独身一人,假如日常被游手好闲的庄民欺到头上,可以前去找你伯舅公伍士卿,他看在你故去伯祖母的情分上,不会对你袖手旁观。’ 丁尘之是入赘庄里,膝下没有孩子,却也是有亲戚的,只是平常不怎么走动,不过为了丁醒,他临走前专程拜托了伍士卿。 ‘你初来数月,遇上这种变故,难免心惊害怕,若有思乡之情,老祖我也理解,如果你实在不愿继续待在酒庄,可以把我留下的储宝袖供给庄上,交还桔园后再离开,千万不要私自逃庄,阿醒切记,切记!’ 这一次,丁尘之是代替丁醒受过。 丁醒绝对不会私逃,而陷丁尘之于危难之间。 他反而比前几个月更加辛勤与刻苦。 随后的十来天,丁醒早出晚归,整日都在果园内采摘成熟的火烽桔。 但也不知什么缘故,园中的害虫越来越多,除了丁醒认识的甲蝎、毒瓢、白蚜,其它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陌生虫类,而且赶走一波,又来一波,让丁醒疲于奔命。 他家的桔园共有四十亩,他大致估算了一番,其中十分之一的果树上,都有害虫出没的迹象。 虽然目前正处于收成期,妖虫光顾司空见惯,但数量实在太多,毕竟又不是闹虫灾。 丁醒急在心上,却驱之无法,就找到邻居孟乔氏请教。 孟乔氏告诉他:“往常果园飞来妖虫,大家心照不宣,杀死在自己园内,不会让它们给邻居们捣乱,但你右边的莓园,那些佣民为了讨好雇主,可能是把妖虫驱赶到了你家里。” 伍昭英家的莓园占了百十亩地,吸引的妖虫原本就多,一下子驱赶给丁醒,他肯定要难以应付。 孟乔氏提出的办法是:“如果你伯祖给你留了迷虫香,你最好点起来,妖虫一旦扎堆,会越聚越多,必须尽快清除,拖延越久,越是麻烦!” 不到万不得已,丁醒不愿意使用迷虫香,这种灵香造价高昂,是丁尘之花费重金购买,专门对付虫灾配备的。 每隔一些年月,金露酒庄就要闹一次虫灾,这种灾难比凡间的蝗灾可怕的多,因为蝗灾只吃粮食,虫灾连人也吃。 假如丁醒现在就把迷虫香给消耗掉,万一明年虫灾到来,他无可抵御,家中的桔树有可能被虫群连根拔起。 但不用的话,又解不掉眼前的虫患。 孟乔氏讲的很明白,妖虫的习性就是越聚越多。 丁醒考虑后,决定暂等几天,右边的莓园马上收成结束,等那些佣民不再驱赶妖虫过来,或许情况会好转。 第十一章 落网 丁醒在等待中迎来今年的秋季。 金露酒庄的万亩果园也差不多已经采摘完毕。 没几日,丁醒右邻莓园的收成期彻底结束,他本以为虫群祸乱会渐渐消失,岂知仍有妖虫流窜到他家的桔园里,倒是不再吃果子,却开始啃食枝叶。 丁醒到此才下定决心,必须进行一场全面的灭虫行动,否则他不会有安省。 迷虫香被他取了出来。 丁尘之总共留给他十二支,每点燃一支,香味可以覆盖二十亩地,燃烧期持续半日才会消散。 这种灵香在燃烧期间,还能生成一种毒雾,残留在果园的枝杆上,让妖虫不敢靠近。 即使某种妖虫的抵御力强劲,香味杀不死它们,它们也不敢再留在桔园内,毕竟地面、树躯、果实,全部都有香雾残留,它们停的越久,死的越快。 迷虫香号称灭虫的不二法器,也是出于这种缘故,丁醒推断,他只需要点燃一轮,应该就能把虫群危机彻底解决。 丁醒需要考虑的是天气,不能在下雨刮风时祭香,否则香味溃散,香雾被冲洗,那可是平白浪费了。 他选了一个艳阳高照的午时,在园前与园后各自插了一根迷虫香。 这种灵香也不知是使用什么材质炼制出来,手指来粗,通体淡金色泽,燃烧时蹿起阵阵黄烟,贴地弥漫,不一会儿,就把一人高的桔林淹没其间。 烟中含有毒性,专门攻击妖虫魂魄,故而被冠上‘迷’的名字,如果修士吸入这种毒烟,或多或少也会受到影响,虽然不致于受伤,却会引发眩晕失重的不良感觉。 所以在燃香期间,最好不要站在园中。 丁醒点了香,即刻退回到园田前的小路上,等灵香燃尽,到时再入园查看妖虫的伤亡情况。 就这样,他徘徊在路边等待。 一晃小半日过去,临近黄昏的时候,右邻莓园里走出一位黑瘦老汉,肩扛一柄长尾铜剪,丁醒认得他,这是伍家人招募的佣民于泰。 到了路边,于泰往燃香处瞄了一眼,失笑道:“小丁,你园内的妖虫不过百十来数,不值得动用迷虫香,这是大材小用,浪费啦!” 他态度温和,一副长辈关怀的口气。 丁醒历来尊敬长者,客气回道:“妖虫过百,对我来说已经是虫灾,不用迷香,我对付不了它们,就算浪费,也是没有办法。” 于泰建言道:“伯伯我已经替伍家收完莓果,闲余时间颇多,像是这种难处,你其实不必硬抗,可以来找伯伯,保准替你利索解决,也是顺手而为的小事。” 佣民是无根之人,四海漂泊,做事风格是给钱办差,只要给足材宝,他们一定把差事办的妥妥当当,漂漂亮亮。 丁尘之的留音符里也提到这一点,如果丁醒不愿辛苦打理桔园,可以招募佣民,庄内专门兴建了一座招募厅,无论遇上什么疑难杂事,都可以去这里寻求帮助,当然前提是要支付报酬。 丁醒听了于泰的话,就知道此人的心意,这是准备从自己身上打一份散工,赚一份额外进项。 但是,自家桔园的百十头妖虫是怎么来的? 孟乔氏说,可能是莓园的佣民为了讨好雇主,把妖虫驱赶到桔园。 此时丁醒忽然醒悟过来,也许不是为了雇主,而是这些佣民做了纵火犯,还想当灭火人。 不过莓园的雇民太多,并非所有人都怀有恶意,丁醒在抓到纵火犯之前,他不会迁怒责众。 所以他仍旧对于泰报以谢意。 他说:“今次灵香已经点上,我的问题应该可以解决,不敢再麻烦于伯伯,如果以后再有疑难,说不准就要登门向你求援。” 于泰点头:“嗯,好,少年郎知轻重!” 他称赞丁醒两声,扛着长剪返家去了。 此时迷虫香将要燃尽,园中黄烟变的稀薄起来,已经可以安全入内。 丁醒才走几丈远,就弯腰捡起一头妖虫尸体,不由一笑:“这种灵香的威力真是大,竟然直接把甲蝎给熏死,倒是不用我再动手补刀。” 甲蝎在害虫里以防御见长,因它们有坚固外壳,不易摧毁。 前些日子,丁醒需要孟小汤配合才能打杀一头,他单独出手的话,是奈何不了这种妖虫的。 一路朝果园内走去,地面上随处可见虫尸。 对于那些化了妖的害虫,丁醒可没有丢弃,他与孟小汤联手炼制的血果酒,是使用甲蝎为酒材,其它虫尸也能拿去泡酒,只是功效不同罢了,他全部收藏起来备用。 如此挑挑拣拣,待他快把果园翻一个遍,忽见一抹绿光,从树梢处掉下来,轻飘飘坠入满地的落叶当中。 他当即移步过去,蹲在地上看了看,发现这些叶子全是桔叶,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但绿光却不会平白爆发。 他就伸手去叶间,一片片捏碎。 捏到最后,终于找出一枚坚不可摧的怪叶。 无论丁醒如何用力撕扯,或者使用法术攻击,此叶都毫发无损。 这也让丁醒回忆起数天前他曾经追踪过的怪虫。 那怪虫能在桔叶与虫躯间随意变化,且遁速惊人,丁醒当时追了它一整天,仍旧没有抓住它,本以为已经彻底失去它的踪迹,想不到它仍旧潜伏在桔园内。 今次丁醒使用迷虫香灭虫,它像是也着了道,就是不知它是被香给熏死,还是暂时熏晕。 丁醒捏着它检查了几遍,却是看不出一个所以然,因为它的外相与桔叶几乎一模一样,丁醒不知道如何逼显它的虫躯,就先收在身上,等回了洞府再慢慢研究。 桔园的虫群祸患,就这样被丁醒解决。 随后几天,他都待在园中摘果,算起来,他是酒庄内最后完成收成的庄民。 这一年风调雨顺,无灾无难,庄民普遍都喜获大丰收。 若说有谁收成不佳,丁醒也是其中之一。 因为受到虫群袭扰,导致许多桔果被啃的破破烂烂,也拖延了丁醒的摘果效率,灵果熟了不摘,照样会掉落,虽然短期内不会腐烂,灵气却会慢慢流逝,无法拿去炼酒。 想要保持灵果的药效,须得把灵果第一时间送入‘窖舍’。 酒庄的任何一座洞府都开辟有‘窖舍’,这是通过法术‘五窖经’温养出来的灵舍,专用于储存灵果,能确保灵果常年如新,同时也可当作陈列灵酒的密室,常年累月祭炼之下,能慢慢提升灵酒的品质。 丁醒要照顾四十亩果园,难免会顾此失彼,因虫群或延时捡去,着实浪费了不少灵果。 但不管怎样,他总算把今年的收成期给熬了过去,且在窖舍里储备了一批桔果,有了盈余。 第十二章 异象 回到洞府,丁醒先把桔果送入窖舍,储存起来。 忙碌一天,早觉肚饿,但他不愿意整天喝流霞酒辟谷,毕竟正处在口腹之欲的年纪,他像往常一样,去庄上凡民开设的客栈里美餐了一顿。 金露仙庄名为庄,实质上是一座颇具规模的山城。 修士们在山上开辟洞府,凡民围着山脚修建村镇,相隔并不远。 丁醒离开洞府,下去山脚就是街市。 返回来以后,他取出那片古怪桔叶继续研究。 可惜还是发现不了丝毫眉目,他试着用法力炼化,却没有效果,甚至连轻微的感应都办不到。 他的神念也穿不透,无法窥视叶子的材质,这也导致他笃定不了叶子到底是一条妖虫,还是一柄宝物。 丁醒反反复复查看良久,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它像是一块无懈可击的完卵,除非它自己愿意变化,否则谁也拿它无可奈何。 回想那天与孟小汤合炼血果酒,它是从黑玉酒缸下面蹿出来,或许它对酒气或者酒缸会有兴趣。 丁醒想到这里,起身去了窖舍。 这舍中放置了足足八个酒缸,其中三个装的是酒液,丁醒把桔叶放在其中一个酒缸的盖子上。 就不再管了。 随后去忙桔果的事情。 自从丁尘之离开以后,丁醒每天都在园田内摘桔果,摘回来一批,处理一批。 流程倒也简单,先剥皮,碎成酒料,再用法术《小炎轮》焚化,酿成凡间的酒液,储放在酒缸里。 如此一来,可以防止桔果的灵性流失,永久保新储存。 余下五座酒缸里全是刚摘的新鲜桔果,过几天丁醒也要剥皮酿酒,统一封存在窖舍内,等庄上的五座灵窖开启,到时丁醒会把这八个酒缸全部送去窖藏,炼造流霞。 这八个酒缸,也是洞府里最值钱的宝贝,日常需要使用‘五窖经’温养,所以没有办法随身携带。 丁醒不在家的时候,有那么一丝可能,他会遭遇盗窃的风险。 好在八缸酒液尚未经过‘窖藏’,并不具备修行功效。 修士喝了没有用,盗窃的价值不大,反而会惹祸上身。 孟小汤父亲当差的执法堂,专门负责庄上治安,如果丁醒真遇上丢窃事件,可以去执法堂寻求援助。 金露酒庄是一个大家族,各个洞府间都有亲戚往来,基本上没有小偷容身之所,庄内的盗窃作案,那是极少发生的,数年未必能遇上一件。 但丁醒仍旧觉得不保险,毕竟他年纪太小,容易被恶人盯上。 他手上目前有二十块灵石,准备明天去修士的集市逛一逛,再购置一套防御洞府的法阵,与丁尘之布置的法阵双重防卫,他才能踏实安心。 这么想着,他在自己的居室内熟睡过去。 次日他先去山顶做了晨课,回来时才转去窖舍,去查看那片桔叶是否有变化。 结果等他推门以后,不由怪叫一声。 昨夜窖舍里摆放着八个酒缸,一夜过去,竟然少了一个。 ‘是谁偷走了吗?’ 丁醒心想,如果真是遭了贼,为什么不把酒缸搬空? 等他走近酒缸一看,很快就查明了原因。 只见地面上,静静躺着那片桔叶,酒缸丢失了,但桔叶还在。 丁醒顿觉无比稀奇,他弯下腰,把桔叶捏在指尖,扬起来一瞧,见叶躯仍旧是普通的墨绿状。 不同于昨晚的地方在于,桔叶的其中一面,浮现着一个细微的酒缸印记。 这印记,像极了丁醒丢失的酒缸。 如果丁醒不是修士,他肯定不会把酒缸与桔叶联系在一起,但事实上,酒缸极可能是缩身到了桔叶内部。 丁醒频眨眼睛,纵然他知道修仙界存在无数匪夷所思的神通,却仍旧被桔叶的变化给惊到。 这叶子竟然把一座双人才能合抱、重达上百斤的玉鼎,给一口吞进了小小的叶躯内。 ‘这叶子内部到底炼了什么宝贝呀?’ 丁醒此时已经开始怀疑,桔叶是一柄类似储宝袖的法器,而不是妖虫。 其实不管是什么玩意,并没有勾起丁醒太强烈的喜悦,毕竟这桔叶坚固异常,就算展现出了新奇之处,但它一不能吃,二不能用,对丁醒没有什么帮助。 它唯一起到的作用,只是给丁醒单调的修行生活,增加一点新鲜调剂,同时还有些许担忧。 ‘它把酒缸吞掉,还会不会再吞出来?’ 思虑一会儿,不得头绪,丁醒扬手一掷,把桔叶放回了原处。 昨天丁醒就有预感,这叶子像是浑然天成的完卵,除非它自己愿意变化,否则丁醒无计可施。 随后的日子里,丁醒几乎寸步不离窖舍,一边给那五个酒缸的桔果剥皮酿酒,一边等待桔叶的变化。 他这一等就是大半个月。 这天,他刚把最后一个酒缸的桔果酿成酒液,忽见一抹绿光在身侧骤闪,这光起的突然,消失也迅速。 以致于丁醒没能捕捉到桔叶的神通运转过程。 他扭头观看的一刻,那座消失的酒缸已经重新现身,桔叶则安静摆放在缸盖上。 丁醒有点摸不着头脑,这叶子先吃酒缸,再吞出来,它是觉得好玩吗? 他下意识伸出手,去掀缸盖,准备看看缸中酒液是否有变化。 谁知他刚刚打开一角,浓烈的酒香味已经急蹿出来,他对这种味道再熟悉不过,正是他开始修行后,饮用次数最多的‘流霞酒’。 但这怎么可能?不经过十年的窖藏期,火烽桔果所酿的酒液根本不会蜕变为流霞! ‘砰!’ 丁醒一把掀开缸盖,远远仍开。 他着急检验‘流霞酒’的品质,旋即取出一个酒杯,伸到缸中,盛了满满一杯。 咕咚!咕咚!猛猛灌到了肚子里。 饮罢闭目回味,忽然一笑:“确实流霞,一点不假!这桔叶真是奇宝,叶内竟然装了一个超级大灵窖,能让我在短短半个月内就造出灵酒来!” 笑了一会儿,忽又敛住,他鬼使神差想起前些天爆发的‘白蹄噬主’事件,情不自禁把桔叶与白蹄联想到了一块。 他略有心惊的寻思:‘那伍昭英曾言,白蹄之所以噬主,是因为喝了我与小汤酿制的血果酒,任谁听,这都是无稽之谈!但是如今,桔叶炼酒的神通摆在眼前,容不得我不信,白蹄所喝之酒,是我与小汤准备的酒材,怕是桔叶实施了窖藏,若真如此,伍昭英并不算无礼冤枉我!’ 第十三章 羊脂浆 那一次的白蹄噬主事件,把整座金露酒庄的修士几乎全部惊动。 这也难怪,酒庄修士总共才只有几百人,每无端死掉一个,都是一场偌大风波。 苦主伍天德的身份还极特殊,他不止是灵兽殿的管事,而且与庄主有近亲,所以他的死因会被不惜代价追查到底。 副庄主孟绍公领着十余位执法堂修士,沿途千里追杀白蹄,可见这件事的性质有多么严重。 丁醒对此肯定感触更深,他并非谋杀伍天德的元凶,仅仅是牵连到这一桩案件里,结果导致伯祖丁尘之流放到北境的不毛之地。 此时此刻,丁醒看着眼前的古怪桔叶,心里涌出了强烈的警惕感,那就是绝对不能让桔叶的秘密暴露出来,否则他有理也说不清。 酒庄管事们的处事风格,原本就不太公道,如果让他们获悉白蹄噬主真与自己有关联,那必然要把自己抓捕起来,严刑折磨。 丁醒这么一想,也觉桔叶成了烫手山芋。 毕竟他年纪尚幼,虽然心智比同龄人早熟一些,阅历仍旧太浅,遇着事故时,难免会有紧张感。 有那么一瞬间,他真想把桔叶重新扔回桔园里,并遗忘掉桔叶的炼酒神通,就当这件事重来没有发生过。 如此一来,他便不用背负谋杀伍天德的罪责了。 可是同时,丁醒也能强烈预感到,这一片古怪桔叶,能够快速改变他在酒庄的不良处境,甚至能扭转他的根骨,帮助他在修行大道上走的更远。 ‘我今后做事谨慎一些,加倍留神与小心,料想不会让人瞧出蛛丝马迹!’ 丁醒没有考虑太久,他还是决定利用桔叶,帮助提升他的道行。 他实在是太渴望增进自己的修为,提高自己的本领了。 伯祖因他被流放,他必须把伯祖寻回来。 他还要把伯祖留下的桔园牢牢守住。 但他一个人孤苦无依住在陌生酒庄内,时刻都有遭遇刁难与欺压的可能,倘若他不尽快奋起作为,不止桔园要丢,他自己都有可能在酒庄内生活不下去。 况且他来金露酒庄的第一天,就从伯祖身上学到了第一课,只要神通足够强,任何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其实,我也不能期望太高,这桔叶并不受我控制,如果不能彻底降伏它,掌握它吞吃酒缸的规律,那我刚才憧憬的一切,就都是镜花水月了。’ 丁醒不是好高骛远的人,他并没有草率把心思放在提升修为的灵酒上。 而是继续研究‘流霞酒’。 他的窖舍内储存了八缸酒料,他决定用此来摸清桔叶的底细。 这桔叶吞吃酒缸以后,重量没有增加分毫,完全可以随身携带,丁醒便没有继续把自己关在洞府。 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他像以前一样早出晚归的在桔园内劳作,这样的话,邻居们也不会认为他行为异常,从而怀疑他。 历年收成期结束以后,都要给果树进行裁枝,丁尘之留给丁醒的‘寒铁剪刀’,就是专门裁枝用的。 就这样,丁醒每天早上去山顶晨课,白天去果园剪枝,晚上也不刻意盯着桔叶,他偶尔去相邻洞府,找同龄人玩耍,偶尔去逛凡民开设的街市。 他让自己在酒庄的生活,过的简单而又有规律。 等他把八个酒缸的酒料全部炼造成‘流霞灵酒’,他对桔叶的秘密也掌握了七七八八。 这叶子,不是虫类。 它极可能是一件通灵的宝贝,但通灵程度似乎有点低,它除了知道逃跑,以及吞吃与酒相关的东西外,其它就没有什么灵智可言了。 它对酒的敏感程度比较强烈,丁醒只需要把它放在酒缸数尺范围,它就会主动吞缸入腹。 它吞噬的方式很奇特,桔叶的外相会在刹那间变化为虫状,虫嘴微微一张,对准酒缸一吸,酒缸就会化微冲入虫嘴。 有次丁醒实在好奇它的虫腹空间,在它摄吸酒缸时,丁醒把手指放了过去,结果没有一点用,它感应到人躯的气息时,虫躯立马变为叶状。 总之,它不喜人类,也可能是不喜修士。 它似乎也不了解自己的神通有多强,当初丁醒在桔园内捉它,它只顾沿着桔树遁飞逃窜。 如今它被丁醒捉拿,圈禁在密室与储宝袖这两个固定的地方,它尝试过破房或者破袖而逃,但是一撞到墙壁或者袖璧,它就像鸵鸟一样,变成桔叶,一动不动了。 它每次把酒缸吞掉,持续的时间平均是半个月,短不会低于十天,长不会超过二十天,它保准会吐出来。 吐出来以后,酒缸里的酒料,必然会蜕变为价值连城的灵酒。 经过这几个月的探索,丁醒摸清了桔叶的三个特点。 它爱吞酒。 它呆板机械。 它没有危害性。 丁醒对它的驾驭也已经到了轻车熟路的程度,决定拿它炼造第二款灵酒。 金露仙庄的灵酒种类那么多,具体该炼哪一种呢? 丁醒把目标瞄向了孟绍公灵窖内特产的古方名酿‘羊脂浆’。 这一款酒浆能够净化根骨,打通闭塞的十二正经与奇经八脉,加速灵气在体内的运转速度,从而达到精进修为的功效。 练气期有十二重,前四重炼正经,中四重炼奇经,后四重筑玄胎。 所以丁醒想尽快提升他的修为,必须要饮用‘羊脂浆’。 但炼造‘羊脂浆’的酒材有四种,丁醒获得这四种灵果的途径只有一个,前往酒庄的修士集市上购买。 他正在思索,应该使用什么名义去大量采购‘羊脂浆’的四种果子,他的左邻孟乔氏忽然寻上了门。 “阿醒,马上要过年,婶婶也要搬去狮井茶庄,准备去集上买一些年货,你要不要一块去?这一晃,你在酒庄已经生活大半年,也是时候回家探亲了。” 却是不假,再有半个月就是年关。 丁醒回想与丁尘之分别那几天,他想家都快想疯了。 但是自从他无意间得到桔叶这宝贝,他一门心思盯着桔叶炼酒,竟然把他老家的亲人都给忘的一干二净。 他自己也觉得奇怪。 此时听见孟乔氏提及,他立刻回应:“去,去!孟婶婶,我要去集上买些灵果,好给我家的亲戚送礼。” 这是完美的购果名义。 丁醒会扩大灵果种类的采购,把炼造‘羊脂浆’的灵果混在其中,这样一来,谁也看不出丝毫反常。 第十四章 孟嫦君(2) 出了洞府,丁醒跟着孟乔氏前往小集市。 地方并不远。 酒庄中心有几座圆环相连的山峰,庄上办公差的执法堂、招募厅、灵兽殿全都扎堆在山上,诸山环绕的山谷被开辟成交易小集。 当初丁醒初来酒庄,第一站是灵兽殿,此殿的山后就是小集所在,那时他已经与小集有过一次近距离接触,可惜他没有法力,看不清山谷详情,算是擦肩而过了。 在园田间的小路上,绕了大半时辰,山谷已经遥遥在望。 丁醒隔着一里远,就能听见谷中集市上传出的喧哗声。 这些天正是年关当口,庄民辛辛苦苦劳作一年,都喜获大丰收,正该替自己或者家人购置一批称心如意的宝贝。 集市气氛很热烈,丁醒也相当期待。 他随孟乔氏进入山谷,首先看见谷边的山脚处,拔地矗立的一座座阁楼,这些阁楼俱都有两三层高。 孟乔氏介绍说:“那是公家开的店铺,常年都在营业!” 她手指过去:“往后你要炼制法器,制作符箓,反正除酿酒之外的其它法门,只要你有需要,都可以在这些铺子里买到你想要的东西。” ‘公家’其实是特指庄上那几位玄胎期的老前辈,他们垄断了店铺经营,且不准其他庄民涉猎除酿酒外的其它行当。 这种做法,不全是为了吃独食,也是防止庄民一心二用,耽误果园的收成。 别看这几位前辈统镇金露酒庄,他们上头还有上宗管着呢,定期要给上宗供奉一定数量的灵酒,胆敢少了贡品,轻者打去凡间,重者抄家毁族。 丁醒点头附和,他其实了解孟乔氏所讲的情况。 这些店铺常年营业,但所出物品价格昂贵,种类也不多,根本满足不了庄民的需要,因此每月都会增开一次集市。 每年的年关,集市时间会延长,除夕之前的一整月都是交易期。 集市设在山谷的平地上,让庄民自发买卖。 ‘公家’只派人划出摊位线,在谷内整整齐齐划了十几排,庄民若想贩售自己的宝物,那就自己做一个移动货摊,在集市上出售。 买卖自由,也不需要缴纳额外费用,‘公家’只维护秩序,其它都不干涉。 经过三百年的经营,金露仙庄的小集市已经有了相当规模,买卖种类一应俱全,流通有大巍国修仙界大多数的常用物品。 同时也是消息传播的中转站。 丁醒入集后,耳边全是七嘴八舌的吵杂声。 除了讨价还价,其余都是碎嘴闲聊了。 ‘哪一座宗门要打仗?’‘哪一位祖师要渡劫?’‘哪一位风云人物斩了妖除了魔?’‘哪一位亡命之徒流窜到巍国兴风作浪?’ 上至王国大事,下至私人切身相关。 ‘谁谁谁提高了灵酒售价,利令智昏坑害亲戚!’‘某某某在庄外发现不知名野生灵果,正在摊位上叫卖!’ ‘谁谁谁家的三儿子修为有了新突破,是庄上最有希望进阶玄胎的后起之秀,赶紧张罗一份厚礼,预备着!’‘谁谁谁家的二闺女被外庄继承人看中,下个月就要来提亲,这礼也不能少!’ 其实与凡间没什么两样。 也许是沾亲带故的原因,在这样一个集市上,大家的聊天内容无外乎高谈阔论、家长里短。 丁醒与孟乔氏正在摊间走着,忽听一个女音朝他们喊:“孟嫂子,我知道你今天也要赶集,专门给你占了一个摊位!快来!” 这女音来自一个青年女修,身材比一般的男人还要高,她也是一副男修打扮,头上束冠,穿着一套紧身黑衣,气质显得干净利落,却也丧失了女子的娇柔温婉。 孟乔氏立马移步过去:“嫦君,我马上要搬去狮井茶庄,今天我只选礼品,没有要卖的东西!” 说完朝丁醒招手,做了一个引荐:“他就是桔园的丁醒,家里只有一个祖父,还被上宗调去北境,和你一样过的孤苦,今后你们两个要相互照顾,摊位就让他用吧!” 这位叫嫦君的女修大手一摆:“行,就给他!” 言语痛快,却又对孟乔氏反驳一句:“我孤独不假,但不苦!孟嫂子你不要乱说!” 都孤独了,还不苦吗? 孟乔氏心里暗笑,并不回话。 她拉着丁醒说:“阿醒,她叫孟嫦君,与你孟叔叔是五服以内的堂兄妹,刚从千锤炉庄搬迁过来,今后她会打理我家的葡萄园,她长你八岁,你可以叫她姑姑,也可以叫她姐姐,她性子粗爽,有点马虎大意,但心底好,平常遇上难题,都可以去找她!” 如此叮嘱了一番,孟乔氏扭头离开,去旁摊给自己选礼品去了。 来的路上,丁醒给孟乔氏讲过,他要出售一批‘流霞酒’,原本就怕来的晚,抢不到摊位,想不到被这位‘孟嫦君’给送了一个。 丁醒很开心,先抱拳施礼:“多谢嫦君姐赠小弟摊位,小弟却之不恭,往后有用得着小弟的地方,你尽管开口。” 他不叫姑,会拉低他的辈分。 反正双方又没有血亲,直呼姑娘都没有问题。 孟嫦君咧着银牙发笑:“小小年纪,大人话说的真不赖!但咱们是果园邻居,以后用到你的地方多着呢,到时你可不要叫苦!” “不苦不苦!咱们是相互帮忙,只要你不觉得小弟麻烦,小弟就绝对不喊一声苦!”丁醒说完一甩袖口,挪出一个大酒缸,直接放在摊位处,又把早前在洞府准备的牌子挂出来。 ‘烈焰流霞酒!金露酒庄辟谷第一佳酿!可整售,一缸售价二十块下品灵石!也可散卖,一坛售价两块下品灵石!’ 孟嫦君往牌子上一瞅,立马翻动手掌,取出一袋灵石,抛给丁醒:“先给我来一缸,叫你开开张!” 丁醒听了,心想这位姐姐好大方,让他一下子就有了亲切感。 他并不拒绝,储宝袖里有八缸流霞酒,他准备全部卖掉,丁尘之每隔几年,都会在年尾的集市上出售一批流霞,如今丁醒来卖,也不算反常,这是继承的祖业。 等把灵酒交割以后,丁醒往孟嫦君的摊位瞅了瞅,摆了一堆造型古怪的法器,同时还有一批竹简书籍。 丁醒恪守礼尚往来的相交之道,对方买了自己一缸酒,他也要买对方对等价值的宝物。 他在介绍竹简的牌子上扫视一看,一眼就注意到《古酿古方》的字眼。 第十五章 警告(3) “嫦君姐的老家在千锤炉庄,那地界我听说过,开辟在矿山当中,专门给上宗冶炼法器!”丁醒手指那部《古酿古方》:“你应该擅长炼器法门,也学过炼酒吗,这酒方是从哪里来的?” “我爹早年传下来的。”孟嫦君取来竹简,在手心敲了敲:“别忘了我姓孟,祖上是金露酒庄的创始者,虽然我爹入赘到千锤庄,酿酒的手艺可没有忘!” 许是担心丁醒看不上她爹的身份,忽又补充一句:“我爹情深义重,为了赢得我娘芳心,这才甘愿放弃酒庄户籍。” 事实是,她娘不愿意下嫁过来,如果她爹不入赘,娶不到如花似玉的她娘。 丁醒对她父母的婚嫁往事不感兴趣,也不会非议她爹,毕竟大家身世都一样嘛,“令尊放弃了庄上户籍,你还能再回来吗?” 孟嫦君嗯一声:“那当然!咱庄上连不知根底的野修都招募,何况是自家孩儿呢,再说了,各路仙庄都是给上宗效力,同气连枝,又世代联姻,相互投奔是常事,谁也不敢不收。” 却是存在这个规矩。 丁醒的闲聊适可而止,他随后说:“这部《古酿古方》我买了,还有那一口冰魄飞刀,加起来一共二十三块灵石,刚才你给我一包满二十的灵石袋,我再添你三块灵石,如此就够了!” 《古酿古方》包含二十多种酒方,标价却只有三块灵石,丁醒拿不出手,就加购了一柄法器。 过几天他要返回老家,路途相当遥远,买一柄法器防身也很有必要。 孟嫦君摊位上的法器都是精品,最便宜就是那一口冰魄飞刀,标价二十块灵石,丁醒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 不过他的基础功法是《重霜法》,修炼的是朝霜灵气,法力走的是阴寒路数,配合冰魄飞刀,兴许会有增幅的妙效,所以这口飞刀虽然便宜,却未必不适合他。 孟嫦君听他买法器,觉得正常,但是加上一部《古酿古方》却是显得多余了:“你别看这些酒方都冠了‘古’的名字,实质上全是烂大街的货色,酒庄的修士应该都学过,你也应该学过!不要提买,你直接翻看吧,背熟之后再还给我!” 孟嫦君把冰魄飞刀与竹简一块抛给丁醒,那袋灵石她也回收了,毫无一点扭捏。 这一来一回,两人算是以物换物,谁也不占便宜不吃亏。 但交情却在买卖中有了良好的开端。 此时有庄民到孟嫦君的摊位上询价,丁醒不再打扰她,从储宝袖里取了一把椅子,坐下来翻阅《古酿古方》。 酒方如此廉价,那是有缘故的。 金露酒庄的修士全都擅长酿酒,且每人都有一批常用酒方,大家又是亲戚关系,有时酒方也在相互借阅传授,等同于众所周知,故而卖不出高价。 其实就算把这些酒方拿去外庄或者外地,同样不是什么金贵之物。 毕竟炼酒存在漫长周期的特点,很少有修士钻研这一法门,需求小,价值就会相应降低,与炼丹的丹方是不能比的。 但丁醒却对酒方趋之若骛。 他目前掌握的酒方只有六种,自家的流霞酒,邻居家的青胶大曲、紫萝春、树莓液,还有前几个月孟绍公的白脂窖开启时,他一时好奇,顺口与伯祖丁尘之打听了金露酒庄的两张王牌古方‘羊脂浆’与‘金露液’。 他这位伯祖了解酒庄传承的绝大多数酒方,可惜走的太急,没有给他传授全面。 他也只能看书自学。 大致浏览一遍,丁醒发现孟嫦君所说并非虚言,《古酿古方》上的记载,全是一些常用配方,辟谷方,解毒方,疗伤方,补元方,在金露酒庄内都可以找到。 不过越是常用,丁醒就越有需求。 他逐一背诵方单,尤其重视那一款名为‘化神散’的古酿,喝了这种灵酒以后,能够短暂壮大神念之力。 而‘化神散’的配方很简单,丁醒也相当熟悉,一是青胶葡萄,二是亮甲蝎。 那次丁醒与孟小汤联手炼制血果酒,取材就是这两种东西,当时孟小汤曾言,亮甲蝎本就是大补之物,拿此蝎泡酒,能够安魂定魄,有助于修炼神念法术。 如果以‘青胶葡萄’与‘亮甲蝎’为酒材,炼造为灵酒,最终的成品就是‘化神散’,根据《古酿古方》的介绍,这种酒的唯一作用就是壮大神念。 这一点让丁醒疑惑不已,那天桔叶应该是吞吃了孟小汤的黑玉酒缸,酿出了‘化神散’,但此酒的另外一个作用是破解奴印啊。 到底是《古酿古方》上注解有误,还是黑玉酒缸内的灵酒是一道新酒种? 丁醒独自苦思,是找不到答案的。 他必须收集青胶葡萄与甲蝎,重新让桔叶酿制一回,如此才能揭开谜底。 等他把酒方背熟,孟嫦君的摊位处已是人满为患,围聚了二十多位询价的庄民,而且在相互竞价,这让孟嫦君乐不可支,也忙的不可开交。 丁醒有些吃不准,孟嫦君如此受欢迎,到底是因为她的法器品质好,还是姿色诱人啊,毕竟来光顾她摊位的庄民,可都是男修,一个女人也没看见。 正如此想着,忽见一位黑瘦汉子,到了丁醒的摊位前,操着一股温和语气:“呦,是小丁,也来赶集了!一缸流霞酒才卖二十块灵石,这是物美价廉,给伯伯来两缸!” 丁醒赶忙起身:“于伯伯,你要这么多,肯定要给你便宜,每一缸都减你一块灵石!” 这汉子名叫于泰,是丁醒右邻家招募的佣民,双方不是第一次见面,算是老熟人。 其实,金露仙庄的小集市上,做的都是熟客生意。 待交割完成,于泰并不着急离去,又与丁醒聊了一会儿家常,得知丁醒过几天就要返回老家探亲,特别叮嘱丁醒,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这一番关怀,让丁醒对于泰的观感更进一步,觉得这是一个良善前辈。 谁知于泰刚刚离开,丁醒耳边就响起一阵严厉警告声:“从今以后,不准与这些野修来往,更加不准接受他们邀请,去庄外游玩,最好连行踪也不要透露,你记住没有?” 丁醒扭头一看,见有一个花白头发的老者,背着手出现在他的摊位前。 这老者的样貌极是陌生,脸色也显得颇为阴沉,这让丁醒不喜欢,顶撞一句:“于伯伯与我是邻居,与他交往再正常不过,反倒是你,咱们素不相识,你是不是管的太宽了?” 老者冷着脸:“我是你舅公,我若管的不宽,当初我何必答应你祖父要看着你!” 他性子冷,脾气也急,忽然甩了下手臂,抛出一个玉牌出来,直落丁醒怀里:“拿着此牌,去灵兽殿领一头坐骑,那妖奴是我驯服的,认得去你老家的路,让它护送你回家!” 第十六章 归程(4) 丁醒看着眼前的老者,想起丁尘之的留音符,确实提到自己有这么一位舅公,名叫伍士卿,与那位故去的伯祖母是兄弟。 只是两家极少走动,这次丁尘之被征调去北境,实在是不放心丁醒,就去求伍士卿帮忙看顾。 丁醒也知道伯祖不想欠人情,独居的几个月间,从来没有主动登门拜访过。 他自然也认不出伍士卿的样貌。 刚才听到伍士卿的警告,丁醒心里有点反感,不过在他得知伍士卿的身份,又接了驱使妖兽的玉牌,心境随之变化了。 丁醒扭头望了望于泰的背影,以请教的口气询问伍士卿:“这位于伯伯,以前有什么劣迹吗?” 伍士卿回答说:“有劣迹的野修都已经被赶出酒庄,但对这些表面老实的野修,你却不能不防!他们没有故乡,没有家族,没有亲人,他们也无所顾忌,如果他们杀人潜逃,根本无法追踪,连报复都做不到!” 丁醒点点头,虚心接受这番教诲。 野修都是无根之人,不受情感约束,更容易做出胆大妄为的疯狂举动。 试想如果于泰埋伏在丁醒回家的路上,突然偷袭谋杀,再毁尸灭迹,谁能查出丁醒的死因呢? 虽然于泰没有截杀丁醒的理由,却必须有所防备。 在凡间还有知人知面不知心的说法呢,何况是修仙界,修士个个活的长,全部都是人精,谁也猜不到谁心里在想什么,表面老实的人,可能背地里就是沾满血腥的刽子手。 伍士卿借出妖奴,就是为了保护丁醒。 他的警告也是出于好心。 但他不会无缘无故对丁醒示好,聊了几句,他见丁醒取出一个新酒缸,填补空白的摊位,忽地一抖手腕,把酒缸摄入袖口:“初次见面,不能没有孝敬!好了,你继续做你的生意吧!” 白赚了丁醒一缸酒,他才舍得走。 走后碰上孟乔氏,热络闲聊了好一会儿,却是舅公无疑,丁醒听见就认下了索酒的不良举动。 毕竟伍士卿免费借出妖奴坐骑,丁醒亲自去灵兽殿租赁,至少也需要十块灵石,如果在老家耽搁的时间长,喂养坐骑还需要一笔大费用。 算起来,他租赁一次的开销,与一缸流霞酒差不多。 权当是从伍士卿手上租。 经过于泰与伍士卿这场小风波,丁醒不愿意继续守在摊位上,反正集市会持续到除夕,他明天仍旧可以来开摊,就起身去逛集。 在来的路上,他心里已经列出一份采购灵果的清单,炼造‘羊脂浆’的四种,炼造‘养元曲’的三种,这是他给父母准备,喝了可以增强体质,常年喝的话,能够百病不生。 总之零零散散需要购置十余种灵果。 刚才看罢《古酿古方》的‘化神散’,还要再增加一种‘青胶葡萄’。 丁醒在集上一逛就是半日,过了中午,仍旧没有返回摊位,孟嫦君见他从旁途径,招手喊他到跟前。 问他说:“看来,你要采购的年货比较多,你的流霞酒还需要出售吗?如果你信任我,不如摆在这儿,让我替你卖!” 丁醒不好意思麻烦她:“这是你的好心,小弟不止信任,而且感激!只是你生意太忙,让你兼顾我的酒,不合适!” 孟嫦君道:“你只有一款灵酒,最是好卖,并不浪费时间!假如你觉得过意不去,等明年开春,请你教我如何更好的给园田翻土!” 丁醒登时语塞,心说我也没有耕过土,和你一样是新手,甚至不懂得使用‘火岩犁’,怎么能教你呢? 但他又不想继续拒绝孟嫦君,再拒绝,人家估计就要生气了。 他就说:“如果明年开春我教不好你,那么等明年秋季结果时,我再教你杀虫,杀虫我最拿手!” 孟嫦君一听,哑然失笑,这笑声又脆又亮,引来路边几个男青年频频侧目。 她未有在意,只对丁醒言道:“好!一言为定!” 她自幼炼器,拿手绝活就是斗法,能同时操纵十多柄特制法器,论杀虫,十个丁醒加起来,她觉得也没有自己有效率。 但这种炫耀的话,孟嫦君对待同龄人都不会说,更何况是一个少年。 早前她与丁醒初次碰面,觉得丁醒略显老成,此时忽然发现丁醒孩子气的一面,这让她觉得很有意思。 就这样,两人达成协议。 丁醒把储宝袖里剩余的四缸流霞酒全部取出,摆在摊位处,请孟嫦君负责售卖,他则继续选购欠缺的灵果。 一连三天,他都出没在集市上,流霞酒一缸不剩全部卖光,所获灵石也都花了出去,换购为灵果,炼造‘羊脂浆’的条件就此达成,但丁醒却不准备在庄上酿酒。 此时正值十二月的深冬天气,暴雪正在高空酝酿,金露酒庄很快就要迎来冰天雪地,每年的这个季节,庄民都不需要打理园田,什么时候冰化解冻,什么时候才开始新一年的耕种。 根据以往的季节规律,每年冰雪都要间歇持续两三个月,也就是说,只要丁醒不害怕耽搁修行,完全可以在家乡长住,一直住到明年开春,再回来都不迟。 庄上对庄民的私人出行,从来都不限制,只要把果园照顾好,按时缴足果税,其余想做什么都可以。 丁醒便决定长住老家几个月,把‘羊脂浆’炼造出来,再返回酒庄。 离开这一天,孟嫦君跑来相送,她孤身一人在庄上讨生活,半个亲戚也没有,朋友也不见一个,兴许是觉得孤独,所以常与丁醒来往。 她听说丁醒要在老家住上几个月,规劝了一句:“凡间的灵气,就像是干涸的湖泊,对你修行有百害而无一利,我知道你想家,但咱们是修士,你可不能忘记你的身份!” 丁醒感谢她的好意,却是一意孤行:“不要紧,我才十二岁,浪费几个月,没什么关系!” 她见丁醒如是说,便不再啰嗦:“那好,我恭祝醒弟一路顺风。” 第十七章 第一道新酒方 时间飞快,转眼到了二月末尾。 说来也是奇怪,这个冬天特别冷,寒冬持续时间也离奇的长。 往年这个时候,气候会快速回暖,草长莺飞,万物复苏,开始新一年的成长期。 可今年,春天晚至了许久。 一晃间,丁醒已在老家住了三个月,此次返家是为了掩人耳目,使用桔叶秘密炼造灵酒,如今灵酒已成,他在小集购买的灵果也全部消耗完毕,继续滞留家中,已经没有必要。 他便辞别父母,返程金露酒庄。 本想挑一个艳阳天再出行,可惜连日都是阴沉雾霾的天气,他没有枯等下去。 这一日,丁醒驾上鹿车,迎着薄雾,在亲人们不舍的目光里,远离了老家泰宁镇。 眺望前方,积雪竟是尚未融化,丁醒乘坐的鹿车奔行在雪地上,与去年这个时候,伯祖丁尘之接他的环境截然不同。 模样也有了变化,丁醒长了一岁,许是在家几个月,受到父母的殷勤照顾,导致他食欲大开,海吃猛喝,个头长高了不少。 好在这一辆鹿车的车箱够大,不怕装不下他。 箱内铺满了保暖的黑色熊皮,丁醒伸直双腿,平坐着,舒适的靠着车璧,手边摆了一堆瓶瓶罐罐,全是他在老家炼造出来的灵酒小样,他时不时会拎起一瓶来,在嘴边小抿几口。 他在金露酒庄学的是酿酒手艺,渐渐养成饮酒的习惯,等他掌握了炼酒神通,已是酒不离手了。 “《安魂曲》 酒方:取一年熟青胶葡萄五百粒,百年火烽桔树根三截,一阶妖兽亮甲蝎一只,窖藏期不详,交融祭炼,可得安魂曲一坛。 功效:疑似破解妖魂符印。” 丁醒手持竹简,观摩自己撰写的酒方,也是他平生自创的第一道新方,经过反复数次的搭配酿制,最终得出这样一个古怪方子。 这种灵酒正是去年丁醒与孟小汤无意间酿造那一种,无论色泽还是气味都一模一样,因为此酒能够帮助妖兽摆脱魂魄奴印,故而被丁醒取名叫做‘安魂曲’。 回想创出这道酒方的过程,着实让丁醒遇到一番波折,起初他拿青胶葡萄与甲蝎做料,出窖后酿成的是老酒‘化神散’。 他就继续添加灵果火烽桔,出酒后丧失特殊功效,仅仅能作为养魂类的普通灵酒。 后来他想到黑玉酒缸是埋在火烽桔树的树根处,他就取了几截老根入酒,他洞府里堆满桔树的枝条与根茎,这些都是丁尘之以往所留,那柄耕地的‘火岩犁’就是取材桔树炼制出来。 其实‘安魂曲’对于桔树根的要求不严格,三截可以,五截也可以,关键是需要摄取根中残留的火烽灵力。 以前也有修士使用血果酒摄吸一些火烽灵力,但摄吸时间太短,无法产生功效的蜕变,仅仅是作为增加口感为目的。 丁醒直接拿火烽树根泡酒,并实施窖藏,这才酿出了‘安魂曲’。 眼下还剩最后一步,那就是找一头妖奴做实验,验证这种灵酒的安魂之力。 做完这一步,丁醒才算把酒方完善。 他在老家时,想过使用舅公伍士卿的坐骑做实验,但考虑后,他放弃了这个念头。 首先,舅公借出坐骑给他,是出于保护的好心,他不能恩将仇报,害的舅公失去妖奴。 其次,万一这头坐骑与白蹄一样,得了自由身就噬主,把伍士卿咬死,那就是丁醒的罪过了。 所以丁醒要找一个恰当时机,再找一头不相关的妖奴,才会进行最后的灵酒验证。 丁醒看了一会儿酒方,忽感车箱出现颠簸。 嘎!一声。 随之刹在了原地。 丁醒挑开帘子,伸头去打量车前的鹿妖:“出什么事了吗,青风大哥?” 那鹿仰头鸣叫,尔后做了一个嘴巴吞吸的动作,鹿眼也在溜溜往后斜望。 丁醒在老家的几个月,与它朝夕相处,已经懂得与它交流的方式,一见它这神态,就知它的心意:“这才走了几十里路,你就要讨酒喝,可有点贪嘴啊!” 那鹿听他不乐意给酒,抬起前蹄来回跺地,鹿身左扭扭右扭扭,显得很是心急,这一波剧烈晃动,也导致车厢更加颠簸。 丁醒又道:“你老实一点!再蹬鼻子上脸,我不用你了,我步行返回酒庄,看你找谁吃饭!” 那鹿明显听懂丁醒的意思,当下僵着不动。 丁醒在车箱里挑出一个酒囊,丁醒跳下车来,移步到鹿头处,挟着鹿角,把酒囊放入鹿口,笑吟吟看着它喝。 这头鹿长着一身草绿色的皮肤,它奔跑的时候,蹄下能够带出风浪,它的主人伍士卿就给它取名为‘青风’。 ‘青风’没有白蹄那样强健高大的妖躯,也不具备白蹄跑动时迅猛的爆发力,但它穿山过河时,车箱永远都四平八稳,它比白蹄更为细心与谨慎。 而且比白蹄更喜欢饮酒。 丁醒给老家的亲人都准备有礼物,给父母的是固本类‘养元曲’,给兄弟姐妹的是壮骨类‘枣核液’,这是使用黑纹大枣酿制出来的壮骨酒,可以增强体魄,提升肉身的防御硬度。 青风在灵兽殿时,喂养它的酒类就是‘枣核液’,但黑纹大枣比较珍贵,五年才有一次收成期,庄上每年炼造的灵酒相对较少,灵兽殿的妖奴又多,均分下来,它自然喝的少。 不过在丁醒家里住的几个月,它算是大饱口福了,丁醒隔三差五就会拿‘枣核液’喂它,它也不把自己当外妖,馋嘴的时候,就找丁醒要。 等喝完了酒,青风心花怒放,高高兴兴继续赶路,时不时还舒坦的叫唤两声。 但好景不长,才行了十几里地,青风靠近一片雪林,突然急刹在原地。 丁醒还以为这鹿又在撒泼,挑开车帘一看,却是大皱眉头。 不远处,那一排高高尖尖的杉树上,盘踞了几条不知名蛇类,蛇躯挂在树杈上,蛇头探到半空,遥遥俯瞰着鹿车。 丁醒不愿生事,一拽缰绳:“调头,咱们绕路!” 谁知青风扭头眺望远方,却是站着未动,眼神渐渐失去以往的调皮活泼,变的凶恶之极,这是大战来临前的蓄势。 丁醒一下跃出车箱,立在车顶上,朝着四方环顾一望,只觉心跳忍不住的加快。 嗤嗤! 嘘嘘! 沾着积雪的地面上,一条条大蛇贴地爬行,成千上万,看的人头皮发麻,正以蛇阵的形状,朝着鹿车合围而来。 第十八章 雪林喋血 随着蛇群靠近,腥臭味也迎面扑来。 丁醒闻之几欲作呕。 看那些蛇躯上花花绿绿,料想都是含了剧毒的毒蛇。 他翻手拎出一个酒坛,绕着鹿车洒上一圈。 酒气骤一扩散,即刻驱走蛇毒之味。 但困在这里与蛇群缠斗,并不是办法,丁醒朝青风喊:“这些都是普通蛇兽,尚未化妖,冲出去应该不难吧!” 青风常年载人运货,在野外遇上许多次交锋,妖兽、劫匪、毒修,别看青风是一头鹿,战斗经验却比丁醒丰富的多。 它抬起左前蹄,朝外指了指。 雪林迷迷蒙蒙,不知何时蹿起浓雾,贴地弥漫,在鹿车四方架起一圈迷雾阵,只剩方圆几十丈,仍是晴空区域,待在这里,无论丁醒还是青风,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但如果他们朝外冲,被浓雾缠住,那就要成为眼瞎的活靶子了。 丁醒到此也明白过来,自己进了一个可怕的伏击圈,蛇群并非野生的拦路怪,而是受了某妖或者某修的指使。 这位隐藏者显然是有备而来。 让丁醒不禁想起数月前,舅公伍士卿在小集上的叮嘱警告。 丁醒心想:我行程已经加倍小心,出行日期也算隐蔽,为什么还是遭了埋伏?难道真是熟人想害我,是于泰吗? 可是,于泰已经被伍士卿重点关注,如果丁醒在这里出了事,于泰肯定是第一个被怀疑的对象,他应该不会这么不计后果! 所以于泰谋杀自己的可能性并不大。 正胡思乱想之际,蛇群已经到了数丈开外,探高了头,吐着蛇信,开始朝鹿车发起冲锋。 眼下天气仍旧寒冷,这些蛇怪却不冬眠,料想它们是被豢养的蛇类,体格比普通野蛇更为粗壮,同时被训练出特殊的攻击手段。 它们到了鹿车底下,纷纷化作盘踞状,蛇尾触地一弹,高高跃起,标示般扑冲丁醒。 一条接一条,仿若蛇雨。 《重霜法》早在丁醒体内运转起来,但他望着蛇群扑来,却蓄势未发。 咔! 鹿妖青风踏前一步,撑断与车箱的绳带,四蹄齐踏,呼呼生风,绕着车箱飞奔。 它奔行途中,鹿躯不断外散墨绿色妖气,结成一道道巴掌大的螺旋风纹。 因它奔跑速度过快,导致风纹离体,漂浮在半空当中,密密麻麻,形成一条青云环带,把车箱保护在环中。 外围的蛇兽都没有妖力,它们弹跳起来,闷头撞上风纹,被风力轻轻一搅,顿如切豆腐一般,被斩成数截,溅着血水,呼啦啦落在车下。 也就眨眨眼的功夫,青风施展的妖风,已经杀死了一百多条蛇兽。 它们根本靠近不了丁醒的肉身。 丁醒暂时也不用出手。 但蛇群整齐有序,悍不畏死,明知以卵击石,却如潮水般猛攻车箱。 用意何在呢? 丁醒忽然有些不安,他预感到,那位潜伏者即将发起致命打击。 嗖! 耳边骤响一阵啸音,丁醒扭头一看,远处的雪林迷雾里,忽地蹿起一道流光,如似落日悬在林中,染的方圆殷红一片。 这红光涨了又缩,化作一柄尺许来长的短斧,破空飞行,朝车箱这边打了过来。 “青风小心!” 丁醒一语发出,短斧已经到了跟前,凌空一竖,又一虚劈,斧刃没入车箱外的青环里,一斧劈碎,只把青环打的风消云散。 这青环是由妖风所组成,斩杀蛇兽轻而易举,但是面对人族修士炼制出来的法斧,却是显得力所不及了。 青风见自己的妖术被破,嘴里发出呦呦的怒吼声,它突然垂头,把两根尖长鹿角打横,角上绿光频闪,猛的冲向短斧。 那斧似是也在等着鹿角来攻,劈碎青环时,已经做好防御动作,竖垂半空,以殷红斧刃迎击鹿角。 两物骤一相触,即有刺耳的‘铿铿’声响起,如同两口金属宝器在短兵相接,撞在一处激烈交锋。 数息过后,谁强谁弱已经有了结果。 那鹿角表层原本是平整光滑的状态,但是被短斧撞上以后,浮现了轻微的划痕,与短斧僵持没一会儿,划痕渐渐扩大,如果不尽快脱离斧刃,恐怕鹿角断裂就要为期不远。 反观那柄短斧,仍是锋利如昔。 就这样,青风被短斧拖在一旁。 车箱外的蛇群没了阻拦,开始长驱直入,丁醒以掌法‘玄霜飞’阻拦蛇群近身,他这一道神通在修仙界实属鸡肋,但对付蛇兽却是绰绰有余。 奈何蛇群数量众多,丁醒又是第一次斗法,难免会疲以应对。 他也没有感应到,在蛇群当中,隐藏了一条拇指粗细的蛇精,长了一身螺纹状的蛇皮,就像是有条金线缠在蛇躯上一样,金线偶然会闪烁妖光,这也证明了它蛇妖的身份。 蛇兽一旦进阶为妖,基本都有灵智,这一条金线蛇妖就有点奸诈,它先驱使万蛇包围车箱,等把丁醒累的法力枯竭,它才突然暴起发难。 它此刻距离车箱已经很近,丁醒仍旧没有发现它,但青风嗅到了它的气息,见它纵跃起来扑向丁醒,鹿躯突然后撤,调转鹿头,一口咬住蛇尾。 这一咬,算是解了丁醒危机。 但救了丁醒,却苦了自己。 噗嗤! 短斧迅速抓住战机,尾随上来,一斧劈向鹿背,斧刃没入一半,鹿血咕咕朝外冒,青风吃疼之下,松开蛇尾,闷哼一声回跌地上。 那条金丝蛇也随着落地,它蛇眼闪着精光,抬头看看丁醒,侧头瞧瞧青风,似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攻击谁。 它原本的计划是偷袭丁醒,但偷袭被青风打断,继续去咬丁醒已经没有效果。 就在它犹豫时,雪林中响起一阵笛声,应该是在给它下命令,它侧耳一听,蛇头猛抬,阴沉沉瞄向车顶。 丁醒见状,已知这是一条被修士驯服的蛇奴,近在咫尺之下,他并没有灭蛇的把握,就算他有办法拦截蛇奴的攻击,蛇奴的主人也会紧随其后发动新一轮的攻势。 想到这里,丁醒决定换一个策略,他飞快一甩袖口,托出一个黑黝黝的酒坛,眼瞅着金丝蛇弹跳起来,扑向自己面门,他抓准时机把酒坛一横,坛口对准了蛇头。 扑通! 金丝蛇本就体小,被丁醒一把罩入坛中。 酒坛里装有丁醒炼造的‘安魂曲’,如果金丝蛇不饮此酒,它会立时打破酒坛,这酒坛并不是法器,困不住蛇妖,到时候,丁醒再与它正面拼杀。 假如它饮了,那么丁醒会把酒坛抛回雪林它主人的方向,即使它不噬主,也会逃之夭夭,起码不用丁醒再出手对付它。 等了一会儿,不见酒坛有晃动迹象,丁醒心底随之一松,他知道金丝蛇已经喝了安魂曲。 但在此时,青风却爆发一阵极为惨痛的哀鸣。 丁醒垂望一看,那短斧已从鹿背上抽取,又一斧斩去鹿颈。 看着青风遭此重创,丁醒心头顿起一阵伤感,也觉得青风妖心赤城。 青风并不是丁醒的妖奴,虽然丁醒身上有一枚驱奴玉牌,却限制不了青风的行为,在这种性命攸关的时刻,如果青风独自逃遁,丁醒无可奈何,但它宁死也不走。 那一斧斩下,鹿躯轰然倒地,许是疼痛感过于激烈,导致它直接昏死地上。 到了这一刻,这短斧的主人仍旧没有现身,此人法力比丁醒深厚的多,但却处处谨小慎微。 不止心狠,而且老辣。 丁醒自知胜算渺茫,却未有慌乱,这种险峻时刻,一旦自乱阵脚,离死就不远了。 “去!” 他扬臂抛出掌中酒坛。 手腕紧跟一抖,悬出一柄晶莹飞刀,刀身寒气外溢,与他体内的朝霜灵气连融为一。 第十九章 画皮 丁醒抛出酒坛,一丢几十丈远。 待脱力以后,酒坛从半空跌落,正好落在迷雾的边缘处。 战场也随之趋于安静。 丁醒孤矗车顶,捉刀在手,静观酒坛变化。 车下蛇群感应不到金丝蛇妖的命令,盘踞在车外,暂时停止围攻。 青风昏迷不醒,斩入它脖颈的短斧也出奇般陷入沉寂。 丁醒猜测,短斧主人应该是被酒坛吸引了注意力,临时中断了短斧驱使。 毕竟抛丢酒坛的行为,过于古怪离奇。 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妖奴为什么不出来?难道被封禁了?修士但凡遇上这种情况,难免要多瞧几眼。 如此持续一会儿。 “砰!” 酒坛突然从内部碎裂,金丝蛇妖重现了蛇躯,贴地爬走,没入迷雾中不见踪影,应该是去寻找它的主人了。 丁醒有心追踪,看看喝了‘安魂曲’的蛇奴,如何与主人打交道,会不会像白蹄一样,趁着主人不备,突然偷袭反噬。 可惜雪林里的迷雾太浓,暗藏杀机,丁醒不敢冒然闯入。 他正想着,林中隐约响起一阵斥骂: “孽畜,竟敢反我!” 这是一个青年男修的声音,听去恼怒异常。 但骂声消的很快,随后就是一连窜‘呜呜’、‘啊啊’,类似苦苦挣扎的声音。 丁醒一听就知,这是蛇奴偷袭噬主了。 他心想,这蛇也是一条妖中硬汉,就像白蹄一样。 他准备靠近一些,把局势打探的更清楚,假如蛇奴有噬主之心,却无噬主之力,他须得支援蛇奴一场。 但他正欲跳下车箱,忽见鹿躯上的短斧被隔空一拔而出,呼呼有声,回飞雪林,显然是去营救它的主人。 周围的蛇群也在齐齐骚动,大游行一样,全部调转身位,追着短斧,前扑后拥杀奔过去,应该是去给金丝蛇妖助拳。 上一刻,短斧与蛇群还在精诚合作,一块围杀丁醒。 谁知眨眨眼的功夫,就被一坛‘安魂曲’给‘挑拨离间’,开始自相残杀。 丁醒反倒成了局外人。 世事无常,果真不虚。 丁醒给青风的伤口止了血,然后动身尾随。 到了迷雾边缘,他停步不前,暗自运转《定心神游篇》,尝试以神念之力前去追探。 谁知迷雾里竟然含了某种禁制,能够削弱神念神通,丁醒法力原本就不深厚,再被削弱,让他只能在雾中查探二三十丈远。 这点范围,无法让他找出强敌方位。 他旋即又取一个酒坛,这是他所炼造的‘化神散’,能够短暂壮大神念法力。 喝了以后,他视线大开。 纵然探测范围增幅并不大,却碰巧把强敌踪迹笼罩在内。 但见那雪林中,一个麻衣青年正仰瘫在蛇窝里。 其人模样狼狈,双臂交叉在胸前,被一团丝麻般的金线牢牢缠住,连头颅也中了招,这些金线微微闪光,似是蕴藏怪力,把青年脸部勒出殷红血痕。 他上半身已经不能动弹,甚至连扭头都做不到,若非他靠法力硬撑,金线有可能直接勒碎他肉身。 他双腿原本还可以移动,但蛇群的到来,让他彻底丧失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 两条大蛇一左一右咬住他双脚,短斧悬在腿上空,猛劈蛇躯,一斧下去,蛇躯必然断为两截,但是下一刻,又有新蛇扑上来,接力吞咬。 短斧虽利,一时半刻也不能把几千条蛇兽尽数诛杀。 麻衣青年砍杀一会儿,见震慑不了蛇群攻击,就把短斧挪移到双臂处,对准金丝轻轻劈斩。 金丝已经扎入肌肤,他可不敢全力施斧,否则会误伤他肉身。 丁醒看到这里,已经明白过来,麻衣青年身上的金丝,应该是金丝蛇妖所化,这蛇神通也是诡奇,竟然可以让蛇躯化丝,从而禁锢敌手。 麻衣青年是它的主人,不慎着道,竟然都挣脱不得,它早前攻击丁醒时,如果让它粘住丁醒肉身,化丝一缠,那丁醒可要束手待毙,再无还击之力了。 丁醒不由心惊的想:幸亏我使用‘安魂曲’冒险,若不兵行险着,此刻怕是已经死在蛇丝下。 蛇丝威力这么强,丁醒觉得自己的冰魄飞刀斩不断,麻衣青年能抵御蛇丝这么久,那挡住冰魄飞刀,应该也是小菜一碟。 这么一想,丁醒捏着飞刀,迟迟发不出去。 他只能继续等待时机。 嘣!嘣!嘣! 那麻衣青年驱使短斧,不停劈斩蛇丝,他虽不敢释放此斧最强威力,却知道蛇丝弱点所在,专劈罩门处。 没几下,蛇丝就断了一根。 麻衣青年见状一喜,再接再厉,继续施斧。 那金丝蛇妖自知难以抵御,忽然发狠,在蛇线上附了一层火焰。 这妖焰一起,麻衣青年似有大惊,连短斧都不再管,任凭斧身从半空跌落。 他开始剧烈挣扎,嘴里不可抑制的爆发哀嚎:“滚!从我身上滚出去……” 其态状若癫狂。 蛇丝却对他置之不理,火线越烧越旺,一举破开他的护体法术,焚进肉身。 这火过于猛烈,在蛇群中一经扩散,顿起浓烈的焦糊味,群蛇抵挡不住,就此一哄而散。 到此时,麻衣青年重新有了行动自由,但他肉身已经变成火人,疼的他一跳三尺高,脑中再无它念,只想灭火。 但见他猛挥手臂,慌慌张张从储宝袖里挑选灭火之宝。 嗖! 丁醒苦等良久的时机终于到来,他当机立断丢出冰魄飞刀,破空射入火人眉心,未遇一点阻碍,一刀毙命。 那麻衣青年直挺挺的后仰倒去,他费尽心思埋伏丁醒,如今却死在丁醒手上,也算报应不爽。 丁醒发出一刀,仍在全力戒备。 他以为蛇丝化火是一种妖术,等妖术释放结束,蛇妖会重变蛇躯。 但他殊不知,蛇妖刚才是自毁道行,把一身妖力尽数化为妖火,非如此杀不了麻衣青年。 丁醒等了半晌,直至尸体化为黑态,妖火渐渐熄灭,他发现金丝也被烧的破破烂烂,待到丝上光华彻底消隐,一点点从黑尸上滑落,竟是变成看不出形状的蛇皮与蛇骨。 丁醒这才明白,蛇妖发起的妖火,是在拖着主人玉石俱焚。 他也觉不可思议:“为了杀掉主人,这条蛇妖竟然拼上性命,也太反常了吧!” 丁醒理解不了蛇妖的做法,既然已经有了自由身,打不过就跑,这才合乎常理啊。 来到尸体时,丁醒翻了翻,先把黑尸上的飞刀取下,这刀失了寒气,灵性丧尽,已经报废了。 不过麻衣青年的储宝袖并没有被焚毁,他把储宝袖取在手上,往里边一探,一下就明白了蛇妖拼命的原因:“咦!这妖卵上也有金线纹络,难道是蛇妖生的孩子?那就怪不得蛇妖死也不走了!” 这么一看,麻衣青年不是死在妖怪手上,而是死在一个母亲手上。 这麻衣青年也不知是哪里人士,修行极杂,储宝也极乱,妖卵闪闪发光,被丁醒首先注意。 其次是一沓薄薄的人皮面具,丁醒翻到时,后脊有些凉意,等他把面具取出来,一张张查看,顿觉毛骨悚然了。 “奇怪!这张面具,怎么和我长的有点像?”丁醒本以为这些面具是从人身上得来,待他看见自己的人皮脸,这才有了不同看法: “莫非这些面具都是画出来的?这人画我的脸又是为了什么?” 丁醒想了一会儿,不得要领,顺手把面具往脸上贴,想比对一下大小,谁知面具粘脸就融骨。 他感觉自己的模样有了些许改变,嘴里脱口而出:“易容法术!这人,是想冒充我吗?” 但自己身份微寒,有什么值得冒充的? 第二十章 闭关 麻衣青年显然是看中了丁醒的身份,想要冒充。 至于冒充后要做什么,丁醒猜不到,总之不会是什么好事。 这也让丁醒有了不安预感,麻衣青年能画出自己的画像,这说明此人见过自己的样貌,或者此人的同伙见过,秘密提供画像,以及自己返家出行的消息。 若真如此,那么这件事就不算结束,等丁醒返回金露酒庄,应该还会碰上麻衣青年的同伙。 他必须万分小心才行。 这么想着,他把面具揭了下来。 这一沓画皮面具包括了男女老幼,他又试了一张女脸,融合以后他发现自己的样貌变化极大,单独观看他的头颅,俨然就是一介清纯少女的稚嫩面庞。 不过声音、表情、还有一些细微的女子特征却无法伪装,这需要全面研究‘画皮术’,才能以假乱真。 麻衣青年收藏有这种法术,如果丁醒愿意修习,他可以全盘掌握。 但他现在只想尽快远离这片雪林,草草浏览一遍面具,便不再关注。 随后他又把麻衣青年的黑尸、金丝蛇妖的残躯,一点不剩全部收捡,这些都是麻衣青年谋杀他的物证。 等回到酒庄,如果伍士卿追问这件事,丁醒需要解释青风受伤的原因,物证就是关键。 忙完这一切,丁醒最后捡取那一柄短斧。 此斧威力极大,青风是妖兽,本以防御见长,结果被一斧破开妖躯,这要是劈在人身上,恐怕就是一斧两断的下场了。 丁醒失了冰魄飞刀,急需一柄新法器防身,他就尝试驱使短斧,谁知耗了他大半法力,也不见斧身动弹一下,他怀疑把体内法力全部抽空,也满足不了祭斧的需要。 “斧是好斧,就是中看不看用!” 丁醒修为不够深厚,无法驱使这柄斧头,很快就没了兴趣,往储宝袖里一仍,折返了马车处。 青风受伤很重,但主要是外伤,只须对症下药,就能快速医治它。 丁醒自己携带有金创药效的灵酒,就是品质不够高,给青风喝了,只能暂时止血。 不过麻衣青年是亡命之徒,刚才丁醒检查他的储宝,发现一半用来打家劫舍,一半基本用来医治伤势,灵石材宝少的可怜,这应该是他做惯了野修,即使有材宝,也都消耗在闯荡当中了。 丁醒把麻衣青年的药瓶全部取出,每一瓶内都装有数量不一的灵丹,遗憾瓶外没有标签丹名,这让丁醒无从甄别这些灵丹的药效。 丁醒并没有草率试丹,他在青风旁边盘坐下来,帮助青风转醒。 然后把药瓶的瓶口全部打开,“这里边应该有医治外伤的丹药,你闻一闻,看看是哪一种!” 青风担任坐骑的时间比较长,经常前往庄外办差,受伤再所难免,它肯定对丹药有一定的辨知度。 果不其然,青风虚弱的抬起头,在瓶口处逐个闻了闻,忽然咬住一个药瓶,脖子一扬,把瓶中那几颗血红色灵丹全部吸到嘴里。 吧唧!吧唧! 就仿佛吃草一样,它十分陶醉的咀嚼起来。 待服过丹药,也就过了小半时辰,青风就已恢复劲头,从地上一蹿而起,开始活蹦乱跳。 丁醒近身查看,见它背部与颈部的两道伤口已经结了痂,康复速度快的惊人。 他不禁感叹,那麻衣青年的外伤灵丹必然是上乘品质,按照这种愈合速度,等他赶到酒庄,或许青风就会恢复原状,再也看不到受伤迹象。 为了防止伤口崩裂,丁醒舍了车箱,不让青风继续拉车,步行离开了雪林。 途中丁醒在反复考虑一个问题,等回了酒庄,如何给舅公伍士卿解释青风受伤的事,他肯定不能实话实说,否则‘安魂曲’的秘密要暴露,白蹄噬主的罪名也会摁到他头上。 但不讲实话,他又该如何圆谎? 麻衣青年只用两招,就把青风给打趴下,伍士卿肯定要怀疑,丁醒有何本事能杀掉麻衣青年? 其实最好对这件事绝口不提。 可世间没有不透风的墙啊。 丁醒也想过给青风服用‘安魂曲’,直接把这头鹿放生野外,这样的话,秘密肯定可以保守,但思来想去,他还是觉得这么做并不明智。 他不能为了遮掩一个谎话,就把整件事弄到无法收拾的地步。 青风的伤势康复非常快,伍士卿看不到它身上的伤,就不会过问它在外的经历,毕竟它整天圈养在灵兽殿,谁会事无巨细了解一头妖畜的生活呀? 只要丁醒不提,这就是一件小事。 但如果丁醒放生了青风,那就是闯了大祸,伍士卿会不依不饶追查到底!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丁醒决定老老实实带着青风回庄。 退一万步讲,即使伍士卿发现青风曾经受伤,青风也不曾看见‘安魂曲’释放蛇奴的过程,当时青风重伤昏迷。 这件事的最终解释在于丁醒。 无论他怎么解释,他毕竟是一介少年郎,伍士卿不会过于难为他。 七天后,丁醒领着青风返回金露酒庄。 这几天时间,丁醒给雪林中发生的谋杀事件做了充足准备,谁知道等他来到灵兽殿时,赫然发现这些准备根本没有派上用场。 丁醒把玉牌上交给灵兽殿的一位执事,这位执事见了玉牌,旋即说:“你稍等片刻!年后士卿老祖宣布闭关,他把照顾青风的差事交给了孙子伍廉臣,按照辈分,廉臣是你表兄,我请他出来,与你交接!” 这一番话,让丁醒长舒一口气,舅公竟然闭关了?闭的好啊! “你就是丁家的醒表弟呀!” 伍廉臣二十岁出头,与丁醒一样,不喜爱穿道袍,总是一副书生打扮,这可能与他们幼年饱读诗书有关。 伍廉臣的性子也相当温和,身上毫无他祖父伍士卿的倨傲与冷淡感。 到了丁醒跟前,他扶着丁醒手臂,笑说:“这次返家,你住的时间可真不短!祖父闭关前专门提到你,说你贪恋家乡,恐怕三五个月才会返归,竟然一点不假!不过祖父也说,既然入了修真门庭,就得以修行为重,如果你明年还要回去,他可不会再借青风给你!” 这番话应该以警告的方式对丁醒讲,这是伍士卿的要求。 但伍廉臣见丁醒年纪这么轻,想家情有可原,也是人之常态,他就违背了祖父意愿,没有苛责丁醒。 丁醒听了,先拱手道谢,然后问:“廉臣表兄,舅公怎么突然闭关了?” 伍廉臣给他解释:“再有两年,金露窖要开!本庄创建三百年,金露窖仅仅开过三次,每一次都是大典盛事,同时也暗藏危机,庄外那些居心不良的毒修,惯会在开窖前夕联起手,前来闹事!为了保护窖中灵酒不出现闪失,庄上的五位玄胎期前辈、三十余位寿过甲子的老祖,都已经在窖处闭关!” 说是闭关,其实是为了镇守金露窖。 待伍廉臣把伍士卿闭关的缘故,原原本本讲述一遍,丁醒早前的欢乐劲头一下子荡空。 他貌似已经明白过来,麻衣青年冒充他的原因了。 第二十一章 醉少年 丁醒身份轻微,不被庄民留意。 他身边又没有亲人,替代他不会被识破。 关键是他修为低劣,杀起来容易,还没有一点后患,有利于潜伏在金露酒庄。 丁醒暗自寻思,这想必就是麻衣青年冒充自己的原因。 但麻衣青年估计做梦也想不到,他会阴沟翻船,栽到自己这样一个修行刚入门的新人手上。 丁醒联想到此,收神回来。 只听伍廉臣继续说:“金露窖开启之前,祖父都不会出关!他特别叮嘱我,这期间如果醒表弟你遇上难题,可以来找我,我若解决不了,会请家中长辈做主,保准不会让你失望。” 丁醒只想远离伍家人,将来真遇上事故,他也会自己解决,但仍旧礼貌致了谢:“廉臣表兄盛情,愚弟感激不尽,舅公关怀备至,我也牢记在心。” 客套几句,两人去殿外做交接。 丁醒把青风交予伍廉臣,物归原主,未作留恋与矫情,转身离开。 青风见他要走,似是知道以后不会常常见面了,急促的踏动蹄足,感伤的啊啊而鸣,直至他走远,背影消失在园田间,也不愿止住叫声。 伍廉臣在旁看着青风,并不打扰,只是暗道:自从半甲子前祖父把青风放养在灵兽殿,租用它的庄民多不胜数,从未见它对谁有过半点不舍,这一次,为何它要对这位醒师弟区别相待? 伍廉臣略有疑惑,到底是这位醒表弟为人精奇,善于与妖奴打交道,还是这几个月间,经历了什么变故? 念及此处,伍廉臣轻抚鹿颈,笑着询问:“青风的这趟远行,是否遇上什么麻烦?” 青风把头一撇,敛住声,径直往殿内的鹿房走去。 伍廉臣见它不搭理自己,摇头苦笑不已,这鹿以往只对祖父言听计从,旁人概不买账,也正是因为此故,伍廉臣愈发觉得丁醒的行事不凡来。 “小丁,从家里回来了?途中一切都顺利吧!” 丁醒从灵兽殿出来,才在园田里绕行片刻,就遇上了熟人于泰,给他热情打招呼。 见了于泰,丁醒会下意识想起麻衣青年,担心两人有关联,心里止不住涌生一丝戒备。 他不带情绪的说:“有劳于伯伯挂念,一路都很平安!” 于泰点头:“嗯!既然回来,须得尽快下田,你家桔园无人打理,野草都快过膝了。” 丁醒脚步飞快,回着头说:“多谢于伯伯叮咛!” 并不愿多聊,拍马一样掠过去,直往洞府而去。 丁醒现在,谁也不愿再接触,他只想闭起关,疯狂修炼。 这一趟家乡的旅程,让丁醒无意间撞破一桩大阴谋,这个阴谋会在两年后爆发为灾祸。 到时候,金露酒庄有可能要迎来一场血雨腥风的战事。 丁醒已经生出强烈紧迫感,他渴望提升修为的心情,变的越发急切。 只有修为高了,将来遇上战乱,存活的可能性才会越大。 随后的一个月里,丁醒都待在自家洞府,几乎足不出户。 他邻居孟嫦君得知他从老家回来,拜访了好几次,并邀他出外赶集,结果全被他给委婉推拒。 直到天气回暖,春临大地,必须要给园田翻土,丁醒才不大情愿的出了关。 这天下田时,迎面碰上了孟嫦君,她往丁醒脸上打量一番,颇多诧异:“醒弟竟然进阶了!看来,你在老家的几个月,同样下了苦功,并不是一味贪玩!” 丁醒确实在近日进阶到练气第二重,他在秘密饮用‘羊脂浆’辅助修行,这种灵酒是金露仙庄排名第二的上品佳酿,能够净化根骨,洗涤经脉,精进修为。 有了这种酒,丁醒如鱼得水,修为突飞猛进。 现如今,修行顺畅的欢愉感越发强烈,这也导致丁醒信心增强,有把握在两年内炼满十二正经。 不过听了孟嫦君的感叹,丁醒意识到自己存有一个重大疏忽,这个疏忽给他的修炼热情泼了一盆冷水。 他请教道:“嫦君姐法眼如炬,轻易看破我修为,但我观你却模糊不清!在修仙界里,是不是法高者对法低者,一眼就能瞧破底细?” 这是常识问题,但如果常识缺少教导,照样会变成疑难。 孟嫦君知道丁醒祖父被调往北境,丁醒缺少修行的引路人,就耐心讲解:“法高,要看有多高!如果是玄胎期的前辈,看我们这些练气期小辈,那自然是一眼窥清,但假如处在同一修为境界,譬如我看醒弟你,必须要施展探测灵气的秘术,否则也是模糊不清,难知深浅!” 丁醒的疏忽,正是修为的暴露问题。 随便一位成年的庄民修士,都能看穿丁醒的底细,他必须想方设法,把他的真实修为给遮蔽起来。 这天过后,丁醒中断了他的修行进程,开始频繁光临酒庄的店铺与小集,最后买回来一部《观气术》和一道酒方《龟息散》。 《观气术》正是孟嫦君所说,用来侦破修为的法术,修士常年吐纳练气,都有灵光冲顶外显,运转《观气术》后,能够瞧见修士体外的灵光强弱,愈强,修为越高;愈弱,修为越低。 修仙界有不少修士,喜欢藏拙,不希望外人了解自己底细,便去研究收敛灵光的办法,从而创出《龟息散》这种灵酒,喝了以后,能够把灵气融入酒气里,从而达到遮蔽修为的功效。 待丁醒研究完《龟息散》,他很快弄明白这种灵酒的运转道理,如果他体内的灵气有十成深厚,分化七成融入酒气,那么他暴露给外人的外显灵光就只剩下三成。 也就是说,《龟息散》能够随心所欲压制他的修为。 这方子好是好,就是存在一个缺陷,那就是必须常年累月不停的饮酒,只要有一天不喝,导致酒气溃散,那么真实的修为就无法再隐藏。 “喝就喝!反正修仙界的灵酒,醉身不醉心,我不必担忧喝酒误事!”丁醒由此下定决心,大量炼造《龟息散》。 从这以后,一向温文尔雅的少年郎丁醒,彻底变了一个形象。 他开始不修边幅,整日放浪形骸,即使在园田干活,他也酒不离手,喝醉了倒地就睡,睡醒了继续喝。 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堕落的事迹就传遍了酒庄。 庄民们都在非议他:‘那火烽桔园里有一醉少年,不思劳作,懒惰成性,只好饮酒,整日以天为房,以地为床,早晚要被逐去凡间!’ 第二十二章 绕指柔(2) 丁醒不在意外人目光。 他我行我素,按照自己的方式在酒庄内修行生活。 一晃之间,两年岁月已经流逝过去。 为了不耽搁修炼,丁醒常住在庄里,没有返家一次,期间与亲人改为书信联络,他的思乡之情随着他修为的逐渐提高,而变的越发淡薄。 当然,这也可能是长大成熟的缘故。 丁醒已经年满十五岁,他家中的兄长都是在这个年纪娶妻生子,如果他不来金露酒庄学艺,肯定也会被父母张罗婚事。 他认为自己已经是大人了,应该心怀壮志,敢于闯荡,而不能留恋在毫无意义的乡愁里,这是脆弱的表现,也非大丈夫作风。 “起!” 洞府里,丁醒盘坐石床,摇动手指,熟练驱使着一柄尺许来长的殷红短斧。 他以神念操纵斧身,隔空指挥,左转、右移、上腾、下坠,如臂使唤,驾驭的得心应手。 这斧头正是当年从麻衣青年那里缴获的战利品,那时他法力浅薄,尚不能御斧,两年过去后,他修为精进迅速,已能把斧头使用的游刃有余。 这两年间,他成功把十二正经修炼圆满,一口气进阶到练气中期的第五重境界。 这种修炼进度,与上宗的门徒相比,称不上差劲,与金露酒庄的同龄人相比,则是出类拔萃。 丁尘之苦修几十年,也不过是炼到第四重而已,如果让这位伯祖知道丁醒目前的成就,真不知会如何感想。 “伯祖……”丁醒御斧时,忽有走神:“也不知他在冰华山过的怎么样!” 去年丁尘之托人捎来信符,给丁醒讲了冰华山的情况,经过几年开拓,琼台派已经在山中建造了稳固道场,目前正在朝山外拓展领地,等这些领地打下来,会开辟成仙庄,册封给立功的世家修士。 丁尘之做梦都想从金露仙庄脱离出来,自立门户,建造一座由丁家人主持的庄园,但他修为太低,不具备创庄的资格。 他把希望寄托在丁醒身上。 但丁醒有自己的打算。 正想着,床边的一个酒坛忽然闪起一股金光。 这酒坛并没有封口,里边装有妖兽偏爱饮用的‘枣核液’,还剩下半坛。 只见坛中的液面上,一条纤细金丝在来回滑行。 哗拉拉!哗拉拉!如同鱼儿在水中畅游。 游了一会儿,金丝触水蹿起,仿佛鲤鱼打挺,一下跃出坛口,又在半空打了一个弯,把金丝拉长,缠在坛外。 金丝使力过猛,导致酒坛颤颤晃晃,差点侧翻。 丁醒见状,扭头对金丝说:“这是最后一坛‘枣核液’,如果你把它撞翻,我不会再给你买,我现在囊中羞涩,一块灵石也没有,已经养不起你!你再不听话,就把你扔到庄外的森林里,让你自己去找食吃!” 这不是假话。 丁醒是真的缺钱。 这两年间,他把昂贵的‘羊脂浆’当成零食一样饮用,每天还必须服用一杯遮蔽修为的‘龟息散’,他又不是庄主的儿子,开销怎么会够? 虽说他暂时不用上缴果税,这两年的桔园收成都能拿来自用,却也满足不了他如此奢侈的消耗。 况且他还要养育一条嗷嗷待哺的馋嘴蛇妖。 当年在雪林里,那条金丝蛇为了自己的蛇卵,与麻衣青年同归于尽,丁醒把蛇卵带回来,没过几个月,这卵就自动孵化出一条小蛇,惯爱吃喝,起初丁醒拿桔果喂它,它吃的挺起兴,后来尝到‘枣核液’后,对桔果再无兴趣,天天泡在酒坛里,真是无酒不欢。 其实丁醒早就把桔园收成给花个精光,好在他还有麻衣青年的储宝袖,他把里边的宝贝打包出售,这才勉强撑到现在。 时下是五月份,桔果至少还要一个月才会进入成熟期,但丁醒已经断炊,他的‘羊脂浆’喝完了,没有办法继续修行。 那金丝像是听懂了丁醒的警告,立即从酒坛脱落,落在床上后瞬复了原形,化成一条四五寸长的小金蛇。 它贴床爬到丁醒身边,把蛇头一趴,开始呼呼小睡。 丁醒便不再管它,继续操练短斧。 如此过了大半时辰,洞府外传入一道女音:“贤弟,带上迷虫香,马上到田里来!” 这是孟嫦君在传递消息。 入春以来,田间的雨水充足,并未遇上干旱季节,但酒庄的各片园区,隔三差五总要遭受蚁虫的袭击,把大伙搞的烦不胜烦。 今年极为特殊,收成期结束后,庄上要举办金露窖的开启大典,前后也就几个月时间,虫灾偏偏在这个时候来临,难免不让人怀疑,蚁虫是被驱赶到庄中,故意干扰收成,只是大家迟迟找不到证据而已。 接到孟嫦君的消息,丁醒知道自家的桔园又遭灾了。 他旋即收了短斧,跳下石床,右臂向后伸了伸:“小柔,来!” 床上的小金蛇听到召唤,把蛇躯一扭,又一弹,便如箭矢般劲射出去。 到了丁醒的手掌处,瞬化为金线,绕着拇指缠了数圈,结成一枚金灿灿的指环,随着丁醒出了洞府。 丁醒至今都不知道它的种类,见它天赋能够化为金丝,且出行时惯于缠住丁醒的手指,丁醒就给它取名叫‘绕指柔’。 别看它年寿小,妖力低,但所化金丝却坚韧异常,若在斗法时,以金丝实施偷袭,那是可以收到奇效的。 丁醒日常时候,也在刻意训练它的战斗技巧,它除了在吃喝方面比较任性,其余时候都对丁醒言听计从。 像是刚才那一记缠指法,就经过了多次演练。 出了洞府,丁醒直奔自家桔园。 到了园前的小路上,附近已是烟雾缭绕,诸家诸田都在点燃迷虫香。 丁醒目前只剩下两炷灵香,再点这一次,他就要自己动手杀虫。 但眼下的桔果都没有成熟,根据往年的经验,收成期时才是虫患最严重的时候,现在就把灵香耗尽,以后的麻烦又该怎么解决呢? 这么想着,他已经进了桔园。 看见地面蚁兽成群结队,正在桔树间肆无忌惮的攀爬,待它们冲上树杈,都不去啃食枝叶,全部直奔桔果而去。 数量实在太多,丁醒未有迟疑,直接插香在地,开始驱蚁。 等浓烟在园中冒起,他返回园前小路处等待,见孟嫦君也从葡萄园内出来,上前问道:“嫦君姐知不知道,炼制迷虫香的原料都是什么?” 第二十三章 荔园趣谈(3) 丁醒手上的材宝,已经购置不起迷虫香。 他准备自行炼制。 孟嫦君见他靠近,先在鼻子前扇了扇手,发了句牢骚:“整天都是醉醺醺,你这是要做酒鬼吗?” 她女生男相,又以洒脱自居,日常与丁醒接触,罕有女子的扭捏之态,今天她忽然作娇嗔状,略显不自然。 丁醒在庄上与她关系最是要好,也受她帮助极多,兼之她年长,丁醒始终以姐辈相待,绝不在言行上做出任何轻佻之举,即使偶尔见了她的小毛病,也不会揶揄。 他有板有眼的回答:“咱们庄上的修士,全部与酒为伍,就算不是酒鬼,也都是酒人,身在酒林中,喝酒不是很正常吗,今朝有酒今朝醉,这也才符合咱们的身份。” 言之有理,行之有道。 孟嫦君却立时反驳:“你说的是凡民凡夫!修士与酒为伍,只为修行,不为行乐!” 丁醒笑了笑,不与她争辩:“迷虫香到底是用什么灵物炼制出来的?” 丁醒现在已能与她平视交流了,两年前还是仰视呢。 单比身高,她在女子当中算是鹤立鸡群。 随着丁醒越渐长大,不止声音在变,个头也在猛蹿,现在的身材已经有了魁伟之状,但是与她站在一起,仍旧看不出她的娇小感。 孟嫦君获悉的修仙界见闻,也比丁醒多的多。 她介绍道:“炼制迷虫香的原料需要五六种,最重要是白迷橡树的树脂,这东西只有在极阴之地才能找到,过于稀有,售价昂贵,也导致灵香的价值水涨船高!” 丁醒忙问:“不能使用其它树脂替代吗?” 孟嫦君摇摇头:“如果能替代,迷虫香的价格早就降下来了,不会一直居高不下!” 她见丁醒咨询这件事,分明是想自己炼制,就规劝了一句:“灵香比法器更难成型,你最好不要自己购买零散原料炼制,会把你赔的吐血,毕竟你不擅长炼香法门! 你的最佳办法是出外寻找白迷橡树,只要你能找着,并采集到白迷脂,你以后就不用再为迷虫香发愁!鸡蛋大小的白迷树脂,足够你招募炼香师,炼出百十炷灵香!” 关键是去哪里找呀。 丁醒为难道:“物依稀为贵,白迷脂这么值钱,肯定有大把修士常年都在寻觅,巍国境内的阴冥之地估计都已经被翻遍,我倒是有心找,就怕是平白浪费时间。” 两人说到这里,右邻的莓园里走出几位中年修士。 大家相距不远,就在旁插话:“何止是浪费时间,白迷树脂能帮助鬼妖提升修为,任何一棵白迷树下都有大鬼镇守,就算找到了树,也难以采到脂,危险比天大,以小丁你的修为,去了要送命,你可千万不要冲动!” 这几人都是莓园的佣民,旁日里看不惯丁醒独占四十亩果园,偏偏还不知道珍惜,整日酒醉偷懒,关键是从来不雇佣他们做事。 这导致他们对丁醒的观感都不好,就拿话挤兑丁醒。 “实话实说,小丁,你采脂成功的可能性,比你筑成玄胎还要低!” “与其去采脂,小丁你不如去找荔园的谢老头学酿酒,他发誓要酿出一款专门杀虫的新酒,你可以求他收你为徒!我觉得,你酿出新酒的几率都比你采脂要高!” “你们这些泼夫,净出馊主意!小丁,你呀,最好收起花花心思,如果有迷虫香,你就用,没有香,你就自己动手杀虫,这才是正途!你要是实在不想辛苦出力,还有邻居嘛,都愿意给你帮手!” 听着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奚落,丁醒始终置之不理,一点也不着恼。 孟嫦君原本想替丁醒回击几句,一见丁醒自己都不介意,她就没有强出头。 等他们啰啰嗦嗦说完,丁醒随口问:“庄上还有修士在研究杀虫酒?我怎么没有听说过!” 于泰也在人群当中,刚才一直没有开口,此刻听丁醒问话,他接道:“那是几年前的往事,那时你还没有来庄上!” 丁醒特别留意杀虫酒,就追问:“还请于伯伯详细说一说。” 大家都是刚刚点了迷虫香,此时全在闲聊等待,反正左右无事,于泰就从头说起:“既然小丁你想听,伯伯就与你讲讲,那谢仲康的荔园内,种了一种阴属灵果白幽荔枝,果子色泽与白迷树脂几乎一样,功效也相似,他认为白迷树脂能炼迷虫香,白幽荔枝就一定可以炼成迷虫酒,于是他立下大志,要酿出一款造福全庄修士的新酒! 哎,奈何呀,他资质不够,空有抱负,没有才华,他二十岁入赘到庄上,开始研究酒方,三十年苦苦央求几位玄胎期前辈,让他免费使用灵窖试炼,结果试了三十年,小丁你猜怎么样?他创造的灵酒竟然没有一点药效,白白浪费了无数酒材!” 俗世有虫灾,修仙界也有。 尤其是药庄、酒庄、茶庄,这些地界是虫群祸害的核心区域,为了驱虫,庄上修士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灵石去采购迷虫香。 迷虫香是现今已知对虫群杀伤力最大,成本最低的宝物。 使用法阵也可以杀虫,消耗太大。 使用毒阵同样能灭虫,却会连带损伤灵田。 以虫群制虫群也是一种好方法,但养虫的代价其实比布置法阵还要大,并非每一座仙庄都有实力豢养。 历代以来,园田修士都在研究如何灭虫,可是研究来研究去,也没有找到比迷虫香更划算的宝物。 但即使如此,仍旧没有阻挡修士们的钻研之心。 金露仙庄的炼酒师谢仲康,就是这样一位敢于钻研的开拓者,虽然他的冒险行为以失败而告终,却不是因为他才智不够。 关键是他掌控不了灵窖的使用权,同时他寿元不足,无法支撑他长久的涉猎这一法门。 “一晃就是一甲子呀!”于泰把谢仲康的故事讲完,稍作叹息: “他把寿命全都用在酿酒上,结果却没有丝毫成就,最终落得人人唾弃的下场!但他偏不死心,整日都在集市上叫卖他的酿酒方子,希望有庄民继承他的志向,研究完善他的酒方,可他走的是死路,谁会要他的方子。” 丁醒屡次前往酒庄集市,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位谢仲康前辈,难道是心灰意冷了吗。 “他在集市上叫卖方子,是什么时候的事?” (这是今天第三更。) 第二十四章 虫儿泪(4) 丁醒对谢仲康的事迹追问到底。 不待于泰回话,那几个佣民又开始打趣丁醒: “小丁,你对谢老头这么感兴趣,不会真想找他拜师吧?” “他马上就要坐化,半只脚已经放进棺材板,教不了你什么东西,不如你拜我为师,他的酒方我一清二楚,保证一字不落传授给你。” “你不想拜师也不要紧,我直接把酒方卖给你!十块灵石,便宜的很!” 金露酒庄的所有修士,应该都把谢仲康的事迹当作是日常闲聊的谈资,或者是嘲弄讥讽的对象。 但丁醒不会。 敢于开拓的修士都值得尊重,或许这种开拓行为在其他修士眼里是愚蠢,但在丁醒眼里却价值连城。 丁醒冷眼旁观佣民的惺惺作态,这几人鼠目寸光,格局狭隘,道行不可能再有进步,毕生的成就已经止步于此,活着不过是等死,不值得丁醒耗费一顶点唇舌。 这几人却仍在七嘴八舌。 于泰有点看不下去,他是唯一对丁醒保持善意的佣民,他看看身边的同伴,摇头道:“五年前谢仲康自知大限已到,却无人愿意研修他的酿酒法门,他就把酒方公之于众,这是人人皆知的方子,你们怎么可以拿来做交易。” 金露酒庄存在不少公之于众的酒方,谢仲康的方子就是其中之一,此方是为了对付妖虫才被研究出来,却也早就被证实,按照此方炼造灵酒,对妖虫并没有杀伤力。 这是一张废方。 因为炼酒的周期问题,修仙界的成名古方都没有修士愿意炼造,何况是废方呢,谢仲康迟迟找不到继承者,也卖不掉酒方,其实不难理解。 那几个佣民见于泰揭了他们老底,顿觉无趣,此时正好迷虫香即将燃尽,他们就碎着嘴,排着队钻回了莓园里。 只有于泰不着急离开。 他一直希望丁醒能够雇佣他,好分享四十亩桔园的收成。 他目前所在的莓园有百亩之多,但雇民也多,每年忙碌下来,他其实拿不到多少收益。 今天丁醒一个劲的打听迷虫香与迷虫酒,想必是打理桔园遇到难处了,于泰就想趁机应募。 他先取出一个竹简,递给丁醒:“这上面的方子,全是庄上历年公之于众的酒方,没什么价值,小丁你可以随便拓印!” 两年前的谋杀事件,让丁醒对于泰抱有警惕,但是经过两年的交往,丁醒看不出于泰心存歹意,于泰的言行举止都证明这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人。 当然不排除对方做戏太真,擅长瞒天过海,可是眼下,丁醒拒绝不了于泰屡屡投来的善意。 丁醒问道:“酒方即使再廉价,也是于伯伯你一年年积攒下来,无功不受禄,如果我拓印了你的酒方,该拿什么回报你?” 于泰笑道:“既然小丁你痛快,伯伯我就直说了,今年虫灾过于严重,如果你没有迷虫香辅助,单靠一己之力,肯定要延误收成期,与其让桔果葬送在虫群腹中,不如招募我,你我合力之下,应该能保住大半果子!也不需要你现在支付我报酬,等收成期结束,咱们拿果子分成!” 丁醒对这个提议相当心动。 其一是他的迷虫香全部耗尽,确实需要一位老练帮手,否则虫群过境,他会损失惨重,最终可能连分成的机会也没有。 其二是他对打理园田已经厌倦,继续把时间耗在农耕上,是对他未来的不负责任,招募一位佣民替他看管园田,这是势在必行之举。 丁醒只想心无旁骛的修炼。 既然于泰主动提出来,把桔园交给于泰打理,未尝不可。 丁醒孤自沉思了好一会儿。 言道:“就照于伯伯的提议,咱们先把虫灾应付过去,如果于伯伯杀虫有方,保住今年的大半收成,我明年甚至愿意把桔园长租给你!” 丁醒其实是暂时招募,先全力应付虫灾。 至于虫灾过后,几个月后就要召开金露大典,于泰到底是毒修还是老实人,大典过后一定可以见出分晓。 于泰得了丁醒的口头承诺,显得很是兴奋,约定明天开始进驻桔园。 等于泰走后,孟嫦君问丁醒:“你真要雇佣这个黑老头?明年你可是要给庄上缴纳果税,招募了他,你还能留下几分收成?” “暂时招募而已!”丁醒反问:“我已经没有迷虫香,不请于伯伯帮忙,我有更好的办法抵御虫灾吗?” 孟嫦君摊摊手:“我倒是想帮你,但是分身乏术啊!” 她也知道丁醒的苦衷,最终报了一声叹息。 这天回到洞府。 丁醒取来拓印的酒方,找出谢仲康的‘仲康虫方’,开始研究。 其他修士不敢尝试自创,丁醒却完全没有问题,他也不用有一点顾忌。 那片古怪桔叶,替丁醒解决了窖藏这一巨大难题,让他可以随心所欲对老酒方进行改良、对新酒方进行试炼。 当年的‘安魂曲’是丁醒无意间炼造而出,这一道新酒方曾经在雪林当中救了他的性命,单此一点,价值就无可估量。 如果丁醒能把‘驱虫’的新酒方再研究出来,价值肯定是要更胜一筹的。 谢仲康的‘仲康虫方’,是以白幽荔枝为主炼造出来,当年灵酒出窖以后,并不具备药效。 谢仲康立即着实改善酒方。 他先后选用四种疑似能够增强酒力的果类,分别是青玉枇杷、黑芒果、佛手柚、血樱桃。 至于这四果哪一种添入虫方,才具备灭虫之力,谢仲康自己也不清楚,他上次失败以后,庄主拒绝了他继续使用灵窖的请求,他丧失了试炼的机会,也因此郁郁寡欢,这才决定把酒方公之于众。 谢仲康希望有修士能把四种灵果逐一添入虫方,挨个试炼,从而验证出虫方的最终药效。 等丁醒把谢仲康的方子原原本本浏览完毕,他开始按照虫方中罗列的果类,到集市上进行少量采购。 他现在只是先行试炼,不需要消耗太多灵果,况且他身上也没有什么材宝,想大量购置也办不到。 等他把灵果买回来以后,先把青玉枇杷添入虫方,封藏进入桔叶,尔后弃置一旁,开始等待。 桔叶每窖藏一次,需要半个月之久。 这期间,丁醒除了晨时的早课,其余时间都在桔园里驱虫。 他并没有对虫群赶尽杀绝,大部分都生擒了起来。 为了试验谢仲康虫方的功效,他特别在洞府修建了一座虫室,等虫方灵酒炼造完成后,这些虫群都是试酒者。 所谓前人栽树,后人纳凉。 丁醒以前人谢仲康一甲子的试酒经验做起步,只用短短一个月,他就炼造出了他的第二款自创新酒,‘虫儿泪’。 此酒威力之强,成本之低,简直到了让他咂舌的地步。 第二十五章 九庄集 洞府的虫室里。 丁醒捕获的害虫正嗡嗡鸣鸣,围成一条条密集虫环,于半空漫无目的的飞行。 这些害虫体格相近、色泽不一,花花绿绿有二十多种,全是惯于危害园果的常见虫类,有毒瓢、粉蛾、甲蝎、飞蚁,也是丁醒专门用来试酒的重点代表。 虫室面积有数丈见方,害虫的整体数量却有几万只,如似一座人工筑建的巨大虫巢,它们普遍都是浑噩虫兽,但也有一批通灵虫妖混居其中。 自从那天丁醒招募了于泰,次日两人就开始联手驱虫,这些虫妖有一半都是于泰帮忙擒捉。 有了于泰这个好帮手,真是极大提高了丁醒的炼酒效率。 丁醒按照‘仲康虫方’中提供的四种试酒方子,逐一试炼,先用青玉枇杷配合白幽荔枝,成型的灵酒并不具备药效。 他再接再厉,又使用血樱桃混搭白幽荔枝,送入桔叶中窖藏。 等这一批灵酒出炉后。 丁醒根据上一次的惯例,把酒坛送入虫室,以验证酒力。 他心里已经做好再度失败的打算,毕竟这种灵酒是根据谢仲康的方子炼造,那谢仲康耗费了一甲子心血,整日都在钻研新虫方,最终却毫无成效,他极可能是走错了道路。 不过当丁醒把酒坛打开,随着酒气扩散出来,丁醒已然察觉到,谢仲康的路没有错,他仅仅是距离成功差了最后一步而已。 “咦?这虫室里密不透风,怎么忽然下起雨了?” 丁醒刚把酒坛放进虫室,顿觉一阵针尖似的水珠淋在身上,像是蒙蒙雨一样。 他起初以为这是妖虫喷洒的毒液,毕竟是虫三分毒,它们放毒司空见惯。 但是丁醒细细检查之下,他发现落在身上的水珠全是透明状,并不掺杂毒素,他才渐渐明白水珠的底细。 他抬臂一伸,在虫环中抓来一把虫兽,甄别一看,讶然道:“真是稀奇,这些虫子全在流泪,难道我这次酿造的灵酒,具备催泪的药效吗?” 何止是催泪呢。 丁醒刚刚发完这一句感叹,只听‘哗啦’一声,数万虫群齐齐从半空跌落,栽到地面后再不动弹。 那数百头妖虫坚持的时间久一点,却也没有逃过酒气的袭击,泪眼止不住的往下流,估计是伤心过度,最终哭晕了过去,闷头栽到地上。 丁醒望着满地虫躯,半晌没有缓过神来。 他在震惊于酒气的恐怖杀伤力,仅仅不到半个时辰,就把虫群尽数覆灭。 那迷虫香也具备大规模杀虫的威能,但灵香要燃烧小半日,才能把妖虫慢慢呛死。 况且,迷虫香是一次性的消耗品,点燃以后会变成一堆无用干灰。 但是酒呢? 丁醒炼造的灵酒是依靠酒气灭虫,酒液蒸发的速度那是极为缓慢的,只需要在园田中放上一坛酒,就能一劳永逸,让虫群不敢跨越雷池半步。 “这也太厉害了吧?” 丁醒觉得难以想象,他忽然蹲下身,捡起几只落地的妖虫,发现它们尚未死亡,仅仅是被酒气给迷晕。 作为一个创酒的炼酒师,绝对不能只看到灵酒的终极威能,同时也要查找缺陷,检验出灵酒的软肋。 丁醒一把提起酒坛,封住盖子,收入袖中。 随后他打开虫室大门,在门口释放了一道‘风霜术’,把室中的酒气全部扫空。 如此过了一会儿,让丁醒惊诧的一幕出现了。 数万虫群晃晃颤颤,竟然一个个又都苏醒了过来,翅膀一扇,又开始在室内飞转起来。 丁醒二话不说甩动袖口,重新把酒坛摆置在室内,酒气骤一扩散,这些可怜的虫子们,又开始痛哭流涕,哭完就晕。 如此反复试验了十余次,丁醒才算把灵酒的全部特点给找出来。 虽然这款新酒只能把虫群迷晕,而无法灭杀,但在实用性上,也已经超过了迷虫香。 镇虫于股掌之间,且能反复使用,仅这两点,就能引发园田修士的追捧。 “有了此酒!” 丁醒一时间豪情涌生:“诸虫都要退避三舍!” 因此酒催泪的特征极为明显,就被丁醒冠上了‘虫儿泪’的酒名。 接下来,丁醒就要开始大批量酿造了。 最近一个月他都在试酒,桔园的桔果也到了成熟的时候。 每收成一批,他就拿到集市上交换一批‘虫儿泪’的酒材。 等进入到八月份,他已经秘密酿制了满满两大酒缸的‘虫儿泪’。 但在这个时候,金露酒庄的个别园田出现了蝗妖,这是大灾祸来临的先兆。 这天,于泰忧心忡忡对丁醒说:“蝗妖一出,蝗灾也就为期不远!蝗灾一来,即使庄上的玄胎期前辈亲自出手,也未必能挡!” 丁醒没有经历过蝗灾的可怕,他并不显担忧:“六月份已经进了收成期,咱们的桔果熟的又快,目前已经摘了六七成,即使有蝗灾,也祸害不了多少桔果!” 于泰大力摇头:“小丁你有所不知,蝗妖不止吃果子,他们还会把枝叶吞噬一空,直接毁掉桔树!就算上报到上宗,派了弟子来灭蝗,也不可能保住所有果园,历年的蝗灾,总要也有一批庄民倾家荡产!” 他建言丁醒:“这几个月咱们收了不少桔果,你快些赶去‘九庄集’,把桔果全部卖掉,一律换成‘迷虫香’,希望还来得及!” 丁醒原本就打算前往‘九庄集’,尝试兜售‘虫儿泪’,这款新酒肯定不能在酒庄流通,丁醒也不能自用,唯一能够掩人耳目的渠道只有‘九庄集’,为了这件事,丁醒已经考虑月余之久。 ‘九庄集’是琼台派开山之时,第一批筹建的九座仙庄联合开设的集市,多年来,琼台派不断扩大仙庄数量,集市的规模其实已经到了百庄的地步,但‘九庄集’一直没有更名。 ‘九庄集’同样是一个月举办一次,每次都能吸引数千仙庄修士光临,甚至是巍国几座仙门的弟子也会秘密到访。 丁醒也知道这集市里卧虎藏龙,他须得防止被强取豪夺,办法他已经想好,在售酒时夸大缺陷,把‘虫儿泪’当作普通的杀虫灵酒来售,如此一来,售价不会高,却也不会有后患。 反正这是新酒,仙门弟子也看不出虚实。 只是丁醒迟迟找不到前往‘九庄集’的借口,今天听于泰提及蝗灾,催他去九庄集,他总算可以启程了。 第二十六章 故友(2) 因蝗灾随时会在金露酒庄爆发,储备灭虫之宝已是当务之急。 但丁醒仍旧是拖延了几天,才赶赴‘九庄集’而去。 这集市并不是每天都在举办,必须赶在一月一度的诸庄交易日,那时修士云集,各类货品物美价廉,才值得丁醒专门跑上一趟。 他离庄这一天,途径了灵兽殿。 想起他的老朋友青风,两年前携手抗敌的场景仍旧历历在目,若是放在往常,他肯定要租赁青风陪同。 这次却境况特殊。 丁醒不愿意暴露‘虫儿泪’是出自他之手,赶路需要遮人耳目,轻装简从,自然不能带上青风。 除此之外,丁醒还要给样貌做一番伪装。 当年在雪林打杀麻衣青年,丁醒曾经缴获一批人皮面具,以及一部威能古怪的‘画皮术’,这几年他在闲暇时偶有研究,早就掌握了这一道易容法子,正好给这次出行派上用场。 等他到了庄外,先寻了一座僻静密林,贴了一张长满虬髯的大胡子面具,把自己打扮的像是一介草莽豪客,年纪也由少年变成了中年大汉。 化妆完毕,他又清了清嗓子,忽地大吼一声:“俺叫牧野,野外的野!千锤炉庄就是俺家!” 这声音粗壮雄浑,打雷似的,一嗓子把林边的那头灰兔给吓瘫,赶紧又爬起来,撒丫子狂奔。 哈哈! 丁醒故意再猛跺几脚,佯装追踪,这一下子,那灰兔连跑带跳,恨不得长双翅膀。 欺负谁不行,非欺负小动物。 丁醒乐呵一阵,摸出短斧,插在腰间,尔后继续赶路。 牧野这个姓氏,遍布整座千锤炉庄,那庄上有几百里的矿山领地,近千名整天挖矿打铁的糙汉,这都是孟嫦君给丁醒讲述的情况,所以他才假装千锤炉庄的庄民。 而且装的有模有样,不会让外人看出什么破绽。 这完全要归功于‘画皮术’,丁醒的易容不仅仅是贴一张面具,改换样貌这么简单,同时可以改变自己的声音,动作,甚至是躯干骨骼的形状。 等到了九庄集上,同境界的练气期修士,即使施展法术,最多只能看出他是易了容,想瞧穿他的真实样貌,必须把面具撕下来才行。 至于那些玄胎期的前辈,丁醒区区练气期的修为,还没有资格进入这种高手的眼线,别看双方同处一座宗门,却是两个世界的修士,很难产生什么交集。 丁醒可以放心出行。 他只需要留神途中,不再遭遇类似麻衣青年那样的麻烦。 九庄集与金露酒庄的距离,与酒庄到老家的距离,其实大致相当,只是一个在北方,一个位于南向。 昔年琼台派开山时,先行册立了九座仙庄,领地全部位于琼台派附近,其中西北角有一座青芝药庄,历年朝贡的草药最多,也最昂贵,深得琼台派看中。 青芝药庄的修士们自持劳苦功高,就向上宗提议,组建一座交易集市,增加各大仙庄间的宝物流通,这也能间接促进领地繁荣,这个建议很快获得批准,九庄集也由此诞生。 集市地点位于青芝药庄外的绿荫河边。 丁醒修为目前已经可以御器飞行,但飞行过于耗费法力,赶路效率其实比不上粘贴几张风行符箓。 于此走了近一天一夜,清晨时丁醒进入青芝药庄的领地范围,然后沿着绿荫河向九庄集赶去。 没多多久,各大仙庄沿河修建的阁楼店铺,已经映入丁醒眼帘。 越是靠近九庄集,丁醒发现身边的行人就越多,其中不乏一些修为高至练气后期的高手,全部舍弃飞行,都在步行赶路,这是因为九庄集立有禁飞的规矩,集市方圆十里都是禁飞区,不止禁飞,而且严格禁斗。 丁醒边走,一边朝集市远眺,只能看见一个大致轮廓。 绿荫河只有数丈宽,桥梁搭了十余座,首桥与尾桥间隔了数里远,在这片区域内,河两岸全部是阁楼建筑,这些建筑前面各有一条街道,街边就是普通的货摊了。 丁醒来前听于泰介绍过,九庄集上的店铺都是各大仙庄的私产,就连土地也已经买下来,护卫也是自己派遣的,不归青芝药庄管辖。 像是金露酒庄,就在绿荫河岸拥有一座私营的大酒铺,生意火爆到远近闻名,修仙界的酒鬼可真不少,喝酒不仅仅是为了提升修为,并不是人人都绝了五谷杂粮,口腹之欲还是很旺盛的。 至于店铺外的其它零散摊位,必须要给青芝药庄缴纳一定费用,并接受药庄管辖,当然大家也心甘情愿缴费,因为在这里做生意,安全程度不亚于巍国的几座宗门坊市。 试想琼台派下辖的所有仙庄都在九庄集安营扎寨,为了维护他们的共同收益,但凡出现血腥事件,他们都会联合起来平息。 而且,九庄集完全对外开放,不止仙庄庄民、上宗弟子,还包括外派门徒,以及巍国境内的散修野士,都可以自由出入集市。 这个规则显然是为了增强各地的物品流通,从而促进九庄集的繁荣。 每月一度的集市举办,动辄就能吸引来上万修士捧场,也能看出九庄集经营的成功。 丁醒回忆着于泰对他讲解的集市信息,人已经走进了绿荫河南岸的摊位街上。 此时正值秋高气爽的好天气,出行的修士比往常要多一些,耳边充斥着讨价还价的叫卖声,但这些修士无一例外都是练气期的小辈。 传闻九庄集内单独开辟有秘阁,那地方丁醒这种小修士可进不去,都是给玄胎期前辈准备的。 不过这样也好,丁醒可以安心贩售他的‘虫儿泪’。 先在南岸街上逛了一圈,又走了几座河桥,丁醒准备到集市的执事厅,去申请一个摊位,但是不远处有股热情的叫卖声,忽然吸引了他,他当即挪步过去,侧耳聆听。 “驻颜分两种,一种是短期驻颜,像是这种灵酒紫萝春,每天喝上一杯,就能保住青春容貌,但是停喝的话,衰老还是会出现,这种价格很便宜,另外一种则是永久驻颜,像是这一颗定颜丹,服上一颗就可永葆青颜!这位姑娘,先说说你要购买哪一种,我才好给你开价!” 第二十七章 求购者(3) 那个贩售紫萝春的摊主不是旁人,正是丁醒的少年玩伴孟小汤。 几年未见,孟小汤样貌有了大变,他应该是严于律己,减掉了肥胖身材,兼之肤色被晒黑许多,导致丁醒差点没有认出他。 自从丁醒入住金露酒庄,只遇上孟小汤这一个兴趣相投的同龄玩伴,可惜造化弄人,一场白蹄噬主事件,导致两人分道扬镳。 两年前孟小汤被他母亲孟乔氏送到狮井茶庄,从那以后,两人再也没有联络过,想不到今天会在集市上偶然遇到。 丁醒易容出行,没有办法与孟小汤打招呼,心里甚是遗憾,却又不愿就此离去,便徘徊附近打量了几眼。 孟小汤的摊位前站着一位青年女修,盯着那枚装有‘定颜丹’的锦盒,看了又看,却是不买,但也不走。 青年女修显然是相中了‘定颜丹’,奈何囊中羞涩,于是造成她这种犹豫不决、扭扭捏捏的言行:“这位大哥,你能不能再便宜一点,你看你长的这么豪气干云,何必在灵石上斤斤计较,不如给小妹打个对折吧!” 孟小汤语气热情,却坚决不受吹捧:“在下的开价,童叟无欺!这颗定颜丹,本来是给我家娘子的聘礼,因为我家出了些变故,急需大量灵石,她便舍了这丹药,让我拿来贩售,如果我给你打折,对不起我家娘子。” 青年女修一听,打趣道:“呦,你年纪看起来也就十几岁,竟然已经成亲了?” 孟小汤点头,却不细说家世:“大姐你……啊不对,姑娘你已经在这儿磨了半个时辰,不如你去其它丹铺逛一逛,兴许你能遇见更便宜的定颜宝物。” 青年女修面不改色:“我都逛了半天了,就属你家最便宜!” 她明知自己年纪大,却偏要换上撒娇口吻:“大哥,你就成全了小妹吧,小妹给你作揖……” 她说到这里,忽觉身后没来由冒起一股寒流,让她极不自在。 她赶紧往后打量,却见一个挽着袖子的黄衫少女,不知何时站在她身后,掐着腰,下了逐客令:“你爱买不买,发什么嗲呀!想讨便宜,到别家去!再不走,我就对大伙说,你勾引我相公!” 青年女修脸色再厚,也非走不可了。 她冷冷剜了黄衫少女一眼,起身离开,途径丁醒身边时,还在回头蔑视,嘴里不屑咕哝:‘勾引你相公?你也不怕丢脸,真是泼妇,呸!’ 她转过头时,正好与丁醒的目光对上,立马换上笑脸,她是散修出身,偏好结交天下好汉,她见丁醒长的狠,估计能打能拼,她自来熟的打招呼:“这位大哥,你看起来好面熟啊,咱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丁醒理也没理,转身走了。 待他身影消失在街中,那黄衫少女仍在打量着他,忽然皱起眉,叮嘱孟小汤:“小汤哥,刚才那个挂斧子的大汉一直盯着你看,咱们回庄可要小心点,这集市上的野修特别多,他们打劫都有套路,先在集市上选好目标,等返家时再尾随动手!” 孟小汤却是摇摇头:“我承认有修士打劫,但不会是那个大汉!” 黄衫少女迷惑问:“为什么不是他?” 孟小汤戳戳她脑门:“你也不想一想,他要是选你做目标,会让你发现他的破绽吗?他在摊外站了这么久,故意让你防备他,他还怎么劫你?真正的劫匪,肯定都是神不知鬼不觉,如此才能打劫成功!” 黄衫少女噗嗤一笑:“有道理嗳,看来我是多虑了!小汤哥,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你知不知道他到底想干什么?” 孟小汤默然不语,他早就留意到丁醒,觉得丁醒的目光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他也没有细想,神态忽有凝重,以商量的口气与黄衫少女说:“我爹死在了冰华山,我娘要去祭拜他,身为人子,我不止要追随,还当替父报仇,你……” 黄衫少女打断他:“小汤哥,我既然嫁给你,肯定生死相随,但……但就怕我爹娘不同意。” 孟小汤不作强求:“阿秀,我不会让你为难的。” 黄衫少女顿显愁眉苦脸起来。 丁醒已经走远,并没有听到这对少年夫妻的这番对话,他曾经接到过伯祖丁尘之的信符,了解一些冰华山的情况,伯祖只对他大谈未来前景,危险却绝口不提,以致于他认为伯祖的处境并不算严峻。 丁醒一直在等待丁尘之的归来,上宗的征召期是五年,从丁尘之离开那一天算起,已经过去三年,回归之期已经很近了。 与孟小汤无声错别,丁醒直奔集市的执事厅,准备去申请摊位,结果被告知人满为患,让他暂时等候。 他见厅中暂候的修士有几十位,旋即就离开了。 他继续在集市上兜兜转转。 这一次他可不是大致浏览,每途径一座店铺与摊区,他都观察的非常仔细,其实那些药庄、茶庄、酒庄的店铺,都在高价求购与灭虫相关的灵材与宝物,但这些店铺内往往坐镇有经验丰富的老修士,丁醒不愿意与他们打交道。 后来他发现许多摆摊修士,也会在各自摊位上挂出牌子,把自己的需求写出来。 其中就包括收购灭虫宝诸如一类的信息。 这样一来,丁醒可以直接向这些修士推售他的灵酒。 但是如何推售,却丁醒需要慎重选择对象。 他观察了大半时辰,最后来到一位散修的摊位前。 摊主是位二十出头的青年修士,货摊上摆满了各种妖虫的尸骸,他应该是一个杀虫行家,但杀虫手段仍旧不足,他就在摊前挂了一个字卷,上书求购‘迷虫香’、‘摄虫旗’、‘灭虫瘴’等闻名修仙界的宝贝。 丁醒观察了他不短时间,这是一个爱贪小便宜的修士,讲话也没有那么老练,关键是出身来历,他并非是仙庄子弟,而是一介化外野修。 丁醒安全放心把‘虫儿泪’公示给他。 他闻了闻酒气,甄别了酒液,又拿出一口豢养灵虫的御兽袋,试验了丁醒所说的威能,忙活了半晌,他才问:“这可是新酒,亏得是找上我,其他人,都不会买!说说吧,多少灵石一坛?” 丁醒道:“三十块!” 这青年修士一听,操着公鸭嗓大叫:“三十块一坛?比一根迷虫香的价格还高,你怎么不去抢?” 丁醒立时回应:“我在集市推售,比抢赚的多,我为什么要去抢?” 这青年修士一下噎住,憋了片刻,他点点头:“有道理!你敢开价三十灵石一坛酒,真是比抢还划算!” (这是今天第三更) 第二十八章 月下纸兵(4) 丁醒问那青年:“你觉得我的酒如何?” 那青年一脸肉疼的样子:“这酒能把我的书蠹虫给迷晕,正是我所需的灭虫宝,但价格实在太贵呀!” 丁醒正色道:“贵有贵的道理,我的酒是以酒气灭虫,可以反复使用,你常年与妖虫打交道,应该能看出这个特点!一坛酒,抵得上五炷香!” 那青年立刻质疑:“香能迷遍万虫,你的酒能迷惑多少种妖虫?你自己也说了,迷惑的妖虫种类不多,你的灵酒有缺陷,不值得三十块灵石的价格!” 这是丁醒来前的计划,夸大灵酒的缺陷,免得购酒者不惜代价抢夺酒方。 但他与修士打交道的经验仍旧不足。 他在九庄集这样的地界,根本不需要戒备散修,因为散修比他还低调,比他还怕惹事,任何一桩交易都不会暴露给外人。 况且散修抢了他的酒方也没有用,他们只要现成的成品酒。 那青年慢悠悠试探丁醒的底线:“你的灵酒不止价格贵,数量也太少,我数年不来九庄集一趟,今次专程赶来,那是急需灭虫宝贝,如果你只有这一坛酒,不值得我收!” 丁醒心想,竟然嫌少?这人是不是吹牛啊。 刚才丁醒见他与好几位顾客砍价,每一块灵石都争执到底,想必不是一个富户,最多购置两三坛酒已经是极限,想不到口气这么大。 丁醒判断这是一种压价的策略,就说:“道友你想要几坛?请你报个数!” 那青年闻之颇喜:“我刚才说了,急需灭虫宝,自然是多多益善,你有几坛,我收你几坛!” 他见丁醒忽然沉默,笑吟吟的套近乎:“我道场坐落在卷尘山,因我使了一口剪刀法器,附近同道就称呼我为‘一剪道人’,阁下怎么称呼?” “我姓牧野!” “牧野?千锤炉庄的子弟?” “这与咱们的交易没有关系!” “也对!那你说说看,你有多少坛灭虫酒?” “你确信你能完成交易吗?我只要灵石!” 那一剪道人听罢,急道:“咱们修仙界又不是凡间,灵石是修行之物,并不是钱,哪有只要灵石的道理?在卷尘山脉,同道们普遍是以宝换宝,你放心,我出的宝贝,保证让你心动,让你满意!” 丁醒来前把他炼造的‘虫儿泪’分成二十坛,这是因为他判断单独一位修士吃不下太多,所以才分成小份。 但如果遇上财大气粗的买家,一口气全部买空,那是再好不过,丁醒省得麻烦。 他问:“我说我有二十坛,你买的下吗?” 一剪道人顿时凝住眉毛,心里盘算起来,丁醒开价每坛三十块灵石,二十坛就是六百块灵石,就算丁醒愿意酌情降价,也不会降多少,因为丁醒的灵酒根本不愁销,各大仙庄的园田庄民,都会争抢求购这种酒,丁醒之所以找上散修交易,恐怕是不想节外生枝。 丁醒见他思来想去,迟迟不开口,也不催促。 此时丁醒已经瞧出来,一剪道人是一个诚心实意的买家,这桩生意有可能做成。 “二十坛的数量确实有点多,但我未必买不起!” 一剪道人抖了抖袖口,单掌托起一片三寸大小的纸人,指着说:“这是一件极品法器!单此一宝,至少抵得上十坛灵酒!” 丁醒常常向孟嫦君请教有关法器的常识,极品法器都是玄胎期前辈在使用,售价基本都在五百块灵石以上。 一剪道人的开价这么低,是因为这炳法器有缺陷,纸人少了一条手臂。 但即使完整,丁醒也不动心,“极品法器都是玄胎期的前辈在使用,练气期修士根本祭不动,你的宝贝对我来说是鸡肋!” 修为处在什么境界,使用什么品质的法器,越阶使用,法力会被一口气抽干,要反受其害,以丁醒目前的修为,他使用中品法器最合适,上品就要吃力。 一剪道人忙说:“你不要急嘛!这宝贝和你的灵酒一样,存在一个缺陷,但这个缺陷,对你来说反而是助力!” 他竖起一根指头,朝天指去:“这宝贝唤作‘月下纸兵’,月没它灵隐,月出它显威,月亮高挂天上时,像你这种练气中期的修士,也能把它祭动起来,它一旦发威,一拳能把后期的老修士打吐血,关键是它能化作护卫,悍不畏死保卫你!” 这番说辞,勾起了丁醒的兴趣。 两年前他就猜测金露大典召开时会有战事,单独一柄短斧,不能保护他周全,但如果加上一具等同于极品法器的纸人,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但这纸人只能在晚上才能使用,万一战事发生在白天,照样没鸟用。 “我要验证!” 考虑一会儿,丁醒如是说。 “可!”一剪道人也道:“集市夜间连开,咱们可以一直等下去!正巧我也要验证你的灵酒,任何一坛都必须能迷惑书蠹虫,这可是事关我身家性命的要事!” 他购买灵酒的目的,像是只为了对付书蠹虫。 据丁醒所知,书蠹虫只诞生在某种灵树的死杆里,或者某种灵纸当中。 一剪道人养了一群书蠹虫,又珍藏有灵纸炼制的人偶,这两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关系?纸宝在修仙界极为罕见,炼制手法已经失传,至少巍国没有任何宗派传承了这一法门,一剪道人身为散修,受传的几率更小,所以他极可能是在探险当中,无意间寻获了这张纸宝。 当然每个修士都有他们的秘密,丁醒不会去深究,他仅仅是一时好奇而已!一剪道人同样不会探寻他的灵酒是从什么地界得来! 这一桩交易,他们双方是各取所需。 等到了晚上时,一剪道人已经把丁醒的二十坛酒全部试了一遍。 月出以后,丁醒也开始验证纸兵。 果真如一剪道人所说,在夜月光华的照耀下,丁醒可以轻松把纸兵祭动起来,但月光的强弱,决定了纸兵的威力。 假如是晴朗之天,尤其是月圆之夜,纸兵神通可以达到顶峰,但要是在阴云的天气,月光被遮蔽住,那么纸兵比丁醒的短斧强不了多少。 “你要把二十坛灵酒全部买光吗,如果你全部购买,余下的灵酒需要使用灵石交易。”丁醒已经准备交换月下纸兵,但他不会把所有灵酒都换成法器,一件纸兵已经足够他防身。 第二十九章 遇险 一剪道人听到丁醒又在提灵石,不住苦笑:“牧野兄,你为什么对灵石如此执着?” 他心下也很奇怪,丁醒的样貌像是个老练角色,言行可有点生涩,“你得了灵石,还不是去购置你所缺少的宝物?你可以先告诉我你的需求,如果我有的话,你不用去其它摊位寻找,我则可以换酒,咱们两全其美,岂不更好?” 丁醒觉得其言中肯,附和的点点头:“我旁的不缺,只缺迷虫香!” 一剪道人听罢,愣神片刻,脸上渐有郁闷之像:“你有灭虫酒,竟然还要收购迷虫香?牧野兄,你实话告诉我,你的灵酒到底能迷住几种妖虫?” 他认为丁醒没有讲实话,这款灵酒存在大缺陷,估计只能对寥寥几种妖虫产生催泪作用。 不过一剪道人有他的盘算,丁醒的灵酒只要能迷住书蠹虫,这桩生意就绝对不是吃亏。 丁醒见他略显不信任的表情,心下很是无语,‘虫儿泪’可是上上佳品,仅仅是因为丁醒低调,暂时不愿推广它的知名度,结果被认为是廉价货。 ‘哎,真是委屈了我的酒,竟然叫人看不起!’ 偏偏又不好解释,丁醒道:“我的灵酒功效很强,不信你可以去购买活虫做验证,今天这桩交易,你绝对稳赚!至于我要迷虫香做什么,与灵酒无关!” 一剪道人可没有功夫做实验,他甩动袖口,在摊位上摆出一排灵香:“你来之前,我碰巧收了十炷灵香,即使买了你二十坛酒,灵香仍旧对我有用,但是念在咱们做成一笔大生意,我可以把灵香换给你,至于价钱嘛,要比仙庄店铺里边的售价高一成!” 丁醒不同意,他与一剪道人又不熟,高一成的话,他要多支付二三十块灵石,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一剪道友,如果你强行提价,那我坚决收你灵石,不与你以宝换宝,灵香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一剪道人身上已经不剩多少灵石了,丁醒态度如此坚决,他根本没有坚持的余地。 俩人来回议了几次价,最终还是以集市的均价达成了灵香交易。 最终的交割结果是:丁醒以二十坛虫儿泪,从一剪道人手上换走三样宝贝。 一具月下纸兵,十炷迷虫香,八十块下品灵石。 这笔交易两人皆大欢喜,尤其是一剪道人,分别时他热情邀请丁醒,有空一定要造访卷尘山脉,到他的洞府做客。 一剪道人倒也不是虚言,别看他买了丁醒二十坛酒,却仍旧稍显不足,他担心用完以后再也找不到丁醒,所以他才发下邀请函,给自己留了一个后手。 “牧野兄,我在卷尘山附近出生,别看我寿数不大,却是正宗的卷尘修士,如果将来有一天,你到卷尘游历,随便找一位散修同道打听,都能找到我!” 一剪道人先表明礼数,又务实的讲了一番套话:“每次来九庄集,卷尘修士都会结伴同行,碰巧前往卷尘山,途径你们千锤炉庄,如果牧野兄不嫌弃,散集后咱们可以一道离开。” 这一次,一剪道人为了购酒,算是把身家全部拿了出来,他一介散修,在人家仙庄的地盘上厮混,也担心被仙庄弟子欺负呢。 丁醒也明白一剪道人的意思,这是在隐晦的警告自己,一剪道人伙伴多,叫自己不要有歪心思。 丁醒抱拳说:“承蒙一剪道友好意,但我等不到散集,马上就要返家,这就告辞了。” 一剪道人回礼:“那好,有缘再见!” 两人话别后,丁醒确实没有停留,直接离开了九庄集。 他此行的任务是秘密售卖‘虫儿泪’,现在已经圆满完成,他惦记着自家桔园的虫灾,归心似箭。 离开前,途径孟小汤的摊位,见孟小汤与黄衫女子正好也在收摊,集市快要散场,这对小夫妻想必也要提前返家。 丁醒仍旧没有打招呼,待出了集市,远离青灵药庄的领地后,他照旧贴上风行符,往金露酒庄的方向驰奔,来时他用了一天一夜,回时也要这么久。 上午时丁醒从九庄集出来,行到天黑,他身体有点疲乏,也觉得肚饿,就坐在一片山脚处调息。 自打修行以来,他感官越渐敏锐,又有法术傍身,神念若是施展开来,即使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间,也能把方圆里许瞧的清清楚楚。 他休息时,反复警戒着环境,也在打量地形,这是一个叫‘十字岗’的地界,四庄交汇处,往北是金露酒庄,往西是狮井茶庄。 他目前已经走了一半,如果摸黑赶路,等到明天晨时,他就可以返家。 正估算着行程,他忽感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钻进鼻孔。 不由仰头嗅了嗅,见这味道是从西面传来,当下朝那个方向查探,却是空空无人,也无任何活物。 许是相隔距离有点远,他才搜索不到源头。 在这荒郊野外,偶有血气扩散,其实不算反常,丁醒原本不想好奇追探,但西面是狮井茶庄,他想孟小汤也在同一时间离开九庄集,会不会遇上麻烦? 抬头看了看夜空,一片乌云也没有,月儿皎皎正圆,清光洒地。 他有‘月下纸兵’可用,探查也花费不了多少时间,他就起身朝西走了一段路程,途中拎出酒囊‘化身散’,咕咚咕咚饮了几口。 很快他就找到了血味的爆发点,那是‘十字岗’外的一片树林。 一男一女依偎着瘫在地上,合祭一柄法盾,映出一股黄色光圈,把他们护在圈中,被动迎接着圈外那杆铜锏的凶猛攻击。 月光照在两人脸上,丁醒一眼就认出,正是孟小汤与黄衫少女,孟小汤左臂有伤,血在外流,但战事紧张,他不敢医治,显得苦苦支撑。 两人身外数丈远,站着一个秃头大汉,高高瘦瘦,脖子里挂有佛珠,却驱使着道门的铜锏法器,打扮似佛似道,不伦不类。 这秃子修为也颇高,已经修到练气七八层的样子,斗法时眼观六路,丁醒刚把神念投注到这里,他即刻回眸冷望。 丁醒对上他威慑的目光,没敢靠近。 见林边有一山坡,丁醒就爬了上去,站在坡上,视线大开,也占据了有利的斗法地形,在丁醒心里,孟小汤是他幼年玩伴,他想当然认为秃子是恶人。 况且孟小汤与黄衫少女是少年夫妻,看去恩爱相随,就算丁醒对他们完全陌生,面对这种情形,也难免会生恻隐之心。 丁醒毫不迟疑,就把‘月下纸兵’捏在掌上,法力往里注入。 “去!” 他二话不说就出手,主要是担心圆月忽然被遮住,到时再祭,就来不及啦。 纸人从他掌心飞出,化作一道白芒射飞出去,遁空之时体格渐长,等掠下山坡,已经膨胀到常人大小。 砰! 纸人身躯也变的极为粗壮,仿若穿了一层纸衣的甲士,稳稳落在地面,又一纵跃,苍鹰般扑向秃头修士。 “来的好!” 那秃子大吼一声,浑然不惧,一手揪下脖中佛珠,绕手一晃,结成一条纯金环圈,直套纸人的头颅。 结果纸人于半空横拳一出,抓来佛珠,一把捏碎,真是如同纸糊一般,弱不可击。 这一下子,那秃子抽了抽嘴角,感觉再也不好了。 第三十章 一颗桔果 纸人攻势太猛,远远超出秃头修士的预料。 刚才丁醒神念辐射过来,被秃头修士第一时间感应,即刻分神回探过去,瞬时捕捉到丁醒方位。 冒然欺入战场,不作丝毫掩饰,这说明丁醒不止修为低劣,斗法经验也不足。 ‘此子法低,可以轻松应付!”顾盼之间,秃头修士就对丁醒的能耐有了一个大致评判。 但纸人攻来时,一招抓烂佛珠,让秃头修士立刻意识到,自己严重低估了丁醒。 那纸人只有一条右臂,却悍勇异常,捏碎佛珠后威势不减,一步欺身,握掌为拳,横击秃头修士的胸膛。 近在咫尺之下,秃头修士走避不得,否则后背势必空门大开,要被纸人摁着猛击。 他倒是沉得住气,忽然抬手横探,对着铜锏虚空一抓,从孟小汤与黄衫少女身边摄回来,飞遁跟前,被他牢牢握住锏柄。 他深吸一口粗气,把体内法力尽数调动,火速运转到掌上,又一股脑全部汇入铜锏当中。 原本暗黄的锏身,刹那间光芒大盛。 这一刻,秃头修士手上如同握住一根瞬间被点亮的狭长烛火。 这烛火被他高高举起,对准贴身的纸人,当头砸下。 轰! 一锏正中纸人天灵盖。 秃头修士以为这一击,就算不能把纸人砸成稀巴烂,至少也打飞出去,震离身侧。 但让秃头修士惊慌的是,他一锏下去,竟连一个浅浅的凹陷都没有砸出来,反而因为他发力太狠,被纸人头颅的反震力倒灌回来,一举震碎锏身。 咔咔咔! 秃头修士能清晰看见锏身裂开的一条条细纹,太过密集,竟是直接崩溃,碎在了他掌中,把他掌心扎的血肉模糊。 他却来不及体验疼痛。 锏碎之时,纸人也已经到了面前,几乎与他脸对脸,右臂横击,一拳砸碎他的护心镜,当胸入骨,洞穿而过。 杀劫已至,他脸上混杂了骇然与迷惑。 等纸人右臂从他胸口抽出来,他无声的仰瘫地上,生机顿消,死不瞑目。 丁醒远望着这一幕,心里同样吃惊。 在集市上,丁醒多次验证‘月下纸兵’的威能,但总归是没有实战过,他难免会患得患失,认为是买亏了本。 今次斗法秃头修士,纸人展现的战斗力竟然彪悍如斯,几乎是瞬杀了一位练气中期巅峰的高手,丁醒到此才算安了心。 这一具纸兵,买的实在是太值了。 但丁醒还不到高兴的时候,因为战事并不算结束。 那秃头修士刚刚倒地死亡,丁醒拇指上的‘绕指柔’,忽然骤闪妖光。 “咦?还有埋伏!” 丁醒扬臂一指:“去找他出来!” 那片树林当中,另有一位修士潜伏,应该是施展了某种隐身法术,瞒过了丁醒的耳目,但是秃头陨亡后,这修士像是心生惧怕,准备逃之夭夭,慌张之下气息外散,兼之动静又大,声音被小金蛇感应到,及时给丁醒警示,附近有‘猎物’在移动。 丁醒所在的山坡距离树林也就二三十丈远,小金蛇下山以后,化作一条数尺长的金丝,劈空缠住一物。 “大哥饶命,大哥饶命啊!” 这竟是一个女子的声音,她裹着一件隐形斗篷,蓬上缠着金丝,原形就此暴露,她估计是害怕纸人来打她,索性掀开头罩,露出样貌,大声求饶:“大哥,你忘了小妹了吗?咱们在集市上见过!这件事与小妹无关,都是鲁秃子要打家劫舍,要挟小妹随行,胆敢不从,小妹非死不可,身不由己啊!” 她瞧瞧不远处的孟小汤,又望望山坡的丁醒,反正都喊‘大哥’,嘴甜一点,总归不是错。 孟小汤与黄衫少女见了她的面,移步到旁边。 “呸!”黄衫少女唾她一口:“死到临头,还在撒谎!在集市上,你佯装购买我家定颜丹,其实是打探我家底细,那秃子与你分明就是一伙!” “不是一伙,怎么可能是一伙,我是良家女儿!”斗篷女子痛哭流涕:“都是女人,你何必难为女人!我从十岁就被一帮野修掳走,整天欺辱我,反正过的生不如死,如果你不信,大可一刀把我杀了!” 她见黄衫少女往袖口摸法器,怕是要真动刀,急忙又道:“刚才鲁秃子打杀你们,我有没有落井下石?我一直躲在旁边,并没有害你们,你们杀我,天理不容!” 反正鲁秃子已经死了,她说什么就是什么,谁也无从查证。 她躲在暗处,其实是一招奇兵。 防备的正是丁醒这种误入战场的过路修士。 如果丁醒的纸人稍微差劲一点,两招干不掉鲁秃子,她就会悄悄爬上山坡,去偷袭丁醒。 但是这一对经验丰富的资深劫匪,他们千算万算,算不到丁醒的手段这么强绝,翻手间就把鲁秃子给弄死,让斗篷女修来不及出手,反而被吓破了胆。 她认为丁醒这么厉害,肯定能侦破她的藏匿法术,所以先逃跑,结果一逃之下露了馅,被小金蛇揪了出来。 此时她已经成了阶下囚徒,到底该如何处置她,孟小汤朝山坡喊道:“这位前辈,感谢你救命大恩,这女人是你擒到的,还请前辈把她带走处置吧?” 丁醒却道:“我没空搭理她!她是在谋你的财,害你的命,理应交给你!” 丁醒一边说话,一边施法召回纸人,缩回掌心,收入储宝袖。 又把手指放在唇边,吹了一个口哨。 小金蛇先咬了斗篷女子一口,然后才跑回去找丁醒。 见着小金蛇离开,黄衫女子眼疾手快,先用鞭子把斗篷女子绑住,又收走了储宝袖,再一掌打晕。 尔后感激的仰望山坡,在集市上,丁醒曾在摊位上打量孟小汤,那时黄衫少女以为丁醒是恶修,想不到竟然会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成为她的救命恩人。 她偷偷询问孟小汤:“小汤哥,这位前辈到底是谁呀?” 孟小汤摇摇头头,正欲找丁醒询问,却见丁醒已经跃下山坡,朝北方疾行而去。 等丁醒的背影快要消失时,忽然回手抛出一物,化作一条火线飞到孟小汤跟前。 孟小汤扬臂一举,把此物稳稳抓在掌间,摊开一看,竟是一棵火烽桔。 “桔子?”黄衫少女侧头来看,只觉莫名其妙:“小汤哥,前辈给你一个桔子,意欲何为啊?” 孟小汤没有回应她,一个箭步蹿上山坡,他望着丁醒远去的方向,炽烈呼喊:“阿醒!阿醒!” 丁醒听着朋友熟悉的声音响在耳边,不禁回味起幼年那一段开心的玩耍时光。 他微微笑着,却不去回应孟小汤。 少年,总有一天,会成长为男人。 他迎着月色,继续赶路。 第三十一章 飞蝗警钟 丁醒回庄不久,下起瓢泼大雨。 这一场雨是庄民苦盼已久的天气,冲散了连日来积压他们心头的蝗灾阴霾。 但凡是经营园田的人,最是惧怕蝗虫过境,修仙界同样如此。 前些天金露酒庄的园田里出现蝗妖身影,导致人心惶惶,庄民们都在谣传,大规模的蝗灾即将爆发。 蝗灾让庄民们如芒在背,整日提心吊胆。 就在大家焦虑不安时,老天忽然降下了一场暴雨。 这可是喜事。 蝗妖怕水,它们不会在雨季出没。 如果这场大雨能持续数日,那些正在不知名地域酝酿出世的蝗群大军,有可能被扼杀在萌芽里。 所有庄民都在翘首以待。 丁醒也不例外。 他同样盼着天天都下雨,这样的话,蝗妖就永远不会再光临金露酒庄。 但他希望蝗灾消失,并不是担忧自家的桔园被毁掉,而是不想自己的修行生活被天灾破坏。 他无意间炼造出了‘虫儿泪’,随便去一趟九庄集,就能换回他所需要的材宝,他如今可以源源不断的酿制‘羊脂浆’,用于提升修为。 修为越是增强,他的信心就越充足,他甚至有把握在将来,进阶为金露酒庄的第六位玄胎期修士,到时一言既出,他就能把伯祖丁尘之从冰华山要回来。 但这一切都需要安宁环境。 所以丁醒不止讨厌天灾,也厌恶人祸。 遗憾的是,事与愿违,他求安不得安。 仅仅隔了一日,就已雨过天晴。 从这以后,连续数月,再也没有下过一场雨。 当时间进入九月份,金露酒庄的收成进入落幕期,各处园田的灵果基本都已经摘个精光。 丁醒家的火烽桔也全部摘完,他按照约定与于泰共享收成,盈余比去年少的多,却也不算空无所获。 今年是一个特殊年份,从阳春三月到现在,时有虫群祸乱,小规模的虫灾就没有断过,但庄民们全都熬了过来,大家收成都还行,损失并不算大。 眼下唯一需要担忧的是果树。 天气不转寒,蝗灾的危机就不算彻底解除。 如今,越来越多的庄民开始相信,庄外有股势力在推波助澜,试图把蝗群引诱或者驱赶到庄上来。 因为十月份金露灵窖要开启,如果庄外真有毒修惦记庄中的王牌佳酿‘金露液’,那么他们最佳办法就是利用蝗群,给他们盗酒创造时机。 没有谁敢掉以轻心,大家都认为蝗灾随时会爆发。 因此等收成期结束后,庄民们仍旧闲不下来,家家户户都在准备与灭蝗相关的宝物,这连带促进了酒庄集市的生意,真是一天比一天火爆。 上个月丁醒从九庄集返回,储备了一批灭虫香,他不需要再额外配备,但在蝗虫过境之前,他必须守在桔园内。 他听不少经历过蝗灾的老庄民介绍,蝗虫一起,铺天盖地,甚至是遮天蔽日,稍微耽误一点时间,没有把灭虫宝驱使起来,果树就要被吞噬一空。 纵然丁醒招募了于泰,他仍旧不敢马虎大意。 须知酒庄内的各种灵树,树龄普遍都在甲子以上,那几位玄胎期前辈名下的私田,树龄一律超过两百年,这些老树结出来的灵果,功效更强。 万一蝗群真的到来,庄民却没有守住各家的果树,代价是极其惨重的。 重新培育树苗,动辄都要几十年,这意味着几十年内,全庄的庄民都要失去灵果收成,没有收成,如何给上宗朝贡?如何辅助修行?又如何培养家族人才? 这是元气大伤、家族没落的大灾祸。 半甲子都不一定能恢复过来。 对于丁醒来说,这也是灾难。 他虽有一片能够快速炼酒的桔叶宝贝,但如果没有灵果,他照样要抓瞎。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旦失去灵果的交易集市,丁醒将炼不出任何一种灵酒。 “于伯伯,蝗灾来时速度那么快,庄上如何给咱们示警啊?” 丁醒每天与于泰守在园内,免不了要打听有关蝗灾的具体细节。 “那肯定要敲响‘飞蝗警钟’,这种法钟是上宗专门去沿海之地寻找鲸宝,给各庄炼制出来,一经敲动,全庄的所有人都能听见!你放心,庄上不会让你错失准备时间!” 海中鲸妖是修仙界已知最善传音的生灵,各大宗门或者仙庄的警戒之宝,往往会使用鲸妖身上的材宝炼制。 飞蝗钟就是这一类鲸宝。 丁醒又问:“那庄上会使用什么办法抵御虫群?总不能全让庄民来对付蝗虫吧?” 于泰嘿嘿一笑:“到时候,肯定是要开启护庄法阵的!但酒庄内到底布置了多少法阵,又是哪一种类型的法阵?只有那几位玄胎期前辈和他们的嫡系子孙才知道!” 护庄法阵事关金露酒庄的安危,不是核心弟子,没有资格获悉底细,甚至连摆阵的方位在何处,普通庄民都一无所知。 正聊着,于泰忽然远指天空:“上宗门徒自然也一清二楚!” 上个月庄上陆续出现蝗妖,而且不止一头,根据以往的经验判定,蝗灾爆发的可能性高达七八成,那几位在金露窖闭关的玄胎期前辈随之出关,开始组织防卫。 金露液虽然昂贵,却远远比不上果树,因为果树是家族根基,只要根基还在,金露液早晚还会有。 非但如此,庄上还向上宗做了禀告,请求支援。 上宗对这种虫灾也比较重视,指派了五位玄胎期门徒,其中有四位分别坐镇在各向庄门处,还有一位自由巡察,等蝗灾爆发后,哪一片园田遭灾严重,巡察就去哪里支援。 当然支援也是圈定在固定区域,这位巡察只负责保护庄上的核心田产,核心绝对不容有失。 像丁醒家的桔园,就算被蝗虫啃光啃净,上宗门徒也不会搭理。 丁醒顺着于泰手指的方向望过去,见高空滑飞十余口飞剑,每一口剑上都站着一位修士,他们俯瞰园田,指指点点,像是在商议什么防御策略,故而剑速都很慢。 领头者是一男一女,那个男修是庄主伍尊荣。 女修是位白发老妪,微弓着背,看去衰老严重,也显得弱不禁风,但伍尊荣却对她客客气气,每讲一句话都要拱一次手。 大庄主身娇肉贵,能让他如此尊敬一位修士,显然是上宗门徒无疑了,而且是神通非常厉害那一种。 “于伯伯,那位上宗高士可有什么来头?” “她外号神针婆婆,炼了一口本命法筒,可召如丝针雨,有万虫莫敌之力!” 好家伙!丁醒心想,这是专业的杀虫高手啊。 他正感叹之际,耳边忽起一股沉闷钟音。 “终于来了!” 丁醒脱口道出与所有庄民相似的心声。 第三十二章 盗酒人 正值晌午。 本是艳阳高照的天气。 不过随着飞蝗警钟的响起,金露酒庄万亩园田的上空,很快就如乌云般被遮蔽了起来。 那些乌云并不是真正的云朵,而是蝗虫过境后形成的虫云。 修仙界的蝗灾远比凡间更可怕。 凡间的蝗虫如果袭击粮田,它们会贴着地面一片片推进,修仙界因为有通灵蝗妖统领,它们清楚地面的防御过多,往往会先拔入高空,将领地全部笼罩,然后再俯冲而下。 如此一来,它们能够有效破坏修士苦心建立的防卫阵地,甚至是一次冲锋,就有可能直接瓦解修士的抵抗力,从而完成地盘的占领,肆无忌惮的享用丰盛美餐。 丁醒抬头望去,他觉得自己一生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景象。 原本碧蓝洁净的天空,忽然涌出密密麻麻的斑点,那些全是铺天盖地的蝗虫队伍,他的耳边充斥着虫群挥动翅膀的声音。 环境也变的越发昏暗,就如同天狗食日,带来不详与厄运。 “点香!” “快点香!” 园田中,庄民们声嘶力竭的呼喊着,几乎在刹那间,迷虫香燃烧后形成的浓雾,就在一亩亩的果园内弥漫开来。 园中绿色被快速遮蔽住。 蝗虫偏爱啃食青绿之物,只要遇见,总会不要命的往上扑。 烟雾可以迷惑它们袭击的方向。 但庄上的果园有这么多,并不是家家户户都有迷虫香可以使用,毕竟这种灵香是稀缺之物,如果在某一月内,哪一座酒庄疯狂抢购,就会造成供不应求的局面。 自从蝗虫过境以后,庄内只有六七成的园田点了迷虫香,剩下购香不及时,只能使用更加昂贵的其它灭虫宝物。 丁醒有香可以点,他与于泰兵分两路,一个镇在前园,一个镇在后园。 在往常时,香雾一旦扩散,他们就要离开果园,返回园前小路暂候,但今天情况不同,蝗群当中隐藏有妖兽,其中不乏二阶三阶的强妖,它们能在香雾中穿行一些时间,如果让它们找到插香方位,并拔除摧毁,那就麻烦大了。 况且,蝗灾一起,持续的时间不会短,少则一天一夜,如果遭灾严重,可能是数天数夜,当灵香燃尽,还需要及时补充新香。 所以丁醒与于泰都不能离开桔园,必须守在自己的香位旁边,这势必要迎来蝗妖的冲击,但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举,总不能蝗灾一来,就缴械投降逃之夭夭吧。 丁醒望着高空,层层叠叠的虫云正在下坠,很快就要落入园田。 他忽然拎出一个酒坛,开了封口,自头顶一倒而下,这是他炼造的‘虫儿泪’,用灵酒浸湿衣裳,酒气也会辐射开来,普通虫兽绝对靠近不了他身侧。 本来丁醒不打算动用‘虫儿泪’,但他见天空的虫群规模如此庞大,数量实在太多,一旦冲进园田肆虐,那就如同呼啦啦下冰雹,视线必然要被遮蔽,所有人都要全神贯注保卫自己的园田,谁也不会留意丁醒身边发生了什么。 丁醒也担忧迷虫香克制不住蝗群,‘虫儿泪’是他秘密添加的第二道防御。 他也禁不住寻思:‘这些天,庄民到处都在谣传,如果蝗灾真的爆发,庄外毒修肯定会趁机盗酒,但身处这样的蝗虫天灾里,玄胎期前辈都要寸步难行,毒修如何去盗酒?他们真有这么大神通,都可以去开山立派了,金露酒庄的灵酒对他们不会有价值,又何必来盗?’ 丁醒百思难解这个疑惑。 他并不认为盗酒人敢于浑水摸鱼,但庄民们传的邪乎,一个个煞有其事,笃定这些人会趁机攻打灵窖,因为以前金露窖开时,总会发生这样的事故。 先起蝗灾,后盗酒。 不过能不能盗酒成功,那就是另说了。 ‘咦?虫群尚未冲下来,嫦君姐怎么把灭虫幡给祭了起来,毒烟一出,她不害怕把她家的葡萄树全部毒伤吗?’ 丁醒戒备蝗群时,侧头打量左邻右舍,全部是两道防御手段。 孟嫦君单枪匹马镇守自家的葡萄园,没有招募一个帮手,她先点了迷虫香,又在园中插了一杆灭虫幡,这是一件毒宝,扩散的瘴气能有效克制蝗虫。 但毒瘴同时也会渗入葡萄树里,没有两三年的清除,根本康复不了,这期间葡萄树结出的灵果干瘪苦涩,虽然无毒,酿造的灵酒却功效极低。 丁醒原本想规劝孟嫦君,不要这么早使用毒宝,毕竟园田的防御线尚未被蝗虫攻破,远未到孤注一掷的时刻。 他话到嘴边,忽见瘴气弥漫的区域,再也窥视不清景致,孟嫦君的身影也消失在瘴气当中。 他旋即就闭紧了牙关。 当年他在雪林中被麻衣青年谋杀,那时就知道金露酒庄里有一位麻衣青年的同伙,正是这个同伙,给麻衣青年提供了自己的出行消息,差点害死自己。 这个同伙,显然也是潜伏在庄上的盗酒人。 可是丁醒迟迟找不出此人的踪迹,他怀疑过于泰,甚至是至今仍对于泰有所戒备。 他也怀疑过认识的每一个佣民,日常碰了面,他会秘密打量这些人的面皮,看看是否存在使用‘画皮术’的痕迹。 但他从未对孟嫦君起过疑心,因为孟嫦君对他情如姐弟,况且是孟小汤母亲孟乔氏介绍的熟人,几乎不可能是盗酒人假扮。 不过眼下,孟嫦君忽然故作玄机,使用毒宝隐匿身形。 这举动有点反常,立刻让丁醒留了心。 但丁醒也不会因为一点点的捕风捉影,就彻底质疑孟嫦君。 他决定静观其变。 越是在蝗灾到来的时刻,盗酒人踪迹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 丁醒看罢左邻,又去远眺右里的情况。 右边莓园除了点燃迷虫香,还插了几杆‘摄虫旗’,分别被四位佣民执掌,他们的雇主伍士宗也罕见露了面,今天亲自坐镇在园中,参与对抗蝗群。 伍士宗就是那位跋扈少女伍昭英的爹,两年前伍昭英被白蹄马咬断腿,后被上宗门徒伍媛芳带去冰华山,就此一去不归。 伍士宗也没有想过去接伍昭英回家,他娶了七八个妻妾,生了好几个女儿,他的人生只贪图享乐,偏爱花天酒地,膝下的儿女是不是成才,他从来不上心。 所以当年白蹄噬主牵连到了丁醒,伍昭英咬定与他有关,但自从伍昭英去了冰华山后,再也没有谁提及这件事,伍士宗作为父亲,更是早就遗忘了丁醒。 第三十三章 铁背逞凶 “它们下来了!” 丁醒正打量伍士宗的时候,只听伍士宗忽然扯着嗓子,对莓园内的几个佣民大声吆喝。 这也像是大战前的动员:“蝗虫数量这么多,肯定有大妖藏在里边,大妖落在谁家的园子里,谁家必然要遭殃!我丑话说在前头,如果大妖光顾咱们这儿,你们都给我拿出胆气来,一块灭妖,谁要是临阵脱逃,今后金露酒庄绝不会再有你们的容身之所!” 多少有点恐吓的味道。 但伍士宗是逼不得已,他修为处在练气中期,一个人根本对付不了大妖。 就算把园中的几个佣民全部组织起来,合力之下也未必能取胜,反而有可能丧命在大妖的利齿之下。 而他口中的大妖,特指‘三阶妖兽’。 丁醒还没有见过这种妖类。 果园内时有妖虫出没,但它们全是一阶与二阶,妖力与练气期修士大致相当。 丁醒以前驻守桔园时,捕捉的妖虫全部处在这种阶位,它们是通过吞吃灵果,从虫兽之躯进升为妖。 它们吃住都在果园内,庄民定期都在清理,这就导致它们无法向更高的阶位进升。 所以丁醒打理了数年桔园,遇上的妖虫全是一阶与二阶,大妖他未见一头。 也只有野外的环境里,才适合大妖的诞生。 大妖至少也是三阶妖兽,它们能在体内凝结妖丹,妖力可以与人族的玄胎初期或中期修士并驾齐驱。 但妖力强归强,妖兽的灵智开启缓慢,即使进升到三阶,也远远比不上人族,况且它们不懂造物,无法驭器,斗法手段非常单一,战斗力称不上厉害。 也是出于这种缘故,伍士宗才会鼓动佣民,联起手来围猎三阶大妖。 他毕竟是五十余岁的老人,多少懂得一些威逼利诱的套路,又喊道:“大妖已经凝了妖丹,全身都是材宝,宰上一头,就抵得上你们在果园里辛辛苦苦做几年田差!只要你们有本事打杀,尸骸尽归你们所有,我一毫不沾!” 他的底线是保住果树,不被三阶大妖祸害。 那几个佣民听了他的承诺,即刻响应:“东家放心,我等愿意效死!” “必定拦大妖于园外!” “绝不叫蝗虫糟蹋一颗灵树!” 反正豪言壮语先喊出来,场面话谁不爱听? 士气到此被调动起来。 他们手持法器,举头望天,透过半空蝗虫叠加而成的云层,很快窥视到大妖踪迹。 “我的天,真有一头三阶妖兽,像是铁背蝗!不好,它朝咱们园子的方向来了!” “不要急!大家不要急!这头铁背蝗正往桔园里掉,他先去祸害小丁了!” “东家,小丁只招募了于泰一个帮手,肯定对付不了铁背蝗,咱们要不要去帮忙?” 伍士宗听到佣民询问,立马开口:“帮!必须帮!马上帮!” 这并不是他有多好心,而是必须把战场隔离在自己的家门之外,绝对不能让铁背蝗越境到他的莓园里来,否则就算杀了铁背蝗,他家的灵莓树也要被摧毁一半。 听了他的招呼,几个佣民操着法器就要展开支援,结果他们刚刚腾空起来,却见那头铁背蝗在丁醒的上空盘旋一圈,仅仅洒了一滩水珠出来,却是不落地,翅膀呼呼一煽,忽然调转身位,火速朝莓园飞来。 伍士宗见了这离奇一幕,简直要惊掉下巴。 都已经到了桔树头顶,你不降落,你掉头干什么!怎么,见人家是一个小孩,你不愿意欺负吗,但你是害虫呀,小孩才好吃,你娘的蠢蝗! 伍士宗真想破口大骂。 但他也知道叫骂无济于事,当机立断的喊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去拦住它,不能让它流蹿过来!” 却已经晚了,那头三阶的铁背蝗像是怕极了丁醒,只想远远拉开与丁醒的距离,任凭佣民的法器砸在妖躯上,它也不作任何停滞,一口气冲入莓园中央。 扑腾一声! 它侧翻妖躯,背摔入地。 它号称‘铁背蝗’,这是因为它背部长了一层黑甲,如同玄铁般坚硬。 它体长三尺,翅膀展开后如同一面簸箕,人族修士若不施法防御,被它铁背砸上一下,必然要粉身碎骨。 伍士宗的园子里,那一棵有百年树龄的莓树,被它轻轻一撞,树干直接断裂,密集如似圆球般的树冠,轰隆瘫倒地上,砸碎树处的迷虫香与摄虫旗,又掀起一团尘波,瞬时驱散了附近的香雾。 尾随它身后的千万蝗兽,随即一涌而来。 ‘簌簌!’ ‘嗖嗖!’ 虫群像是一根根垂箭,落入树冠后,即是千疮百孔的吞噬之相。 伍士宗真是心疼坏了,眨眼间就没了一棵百年老树。 关键是莓园的防线被撕开一道缺口。 “杀了它!杀了它!” 伍士宗气急败坏的吼声,传到几里地,都能听见。 此时的丁醒仍在原地发愣呢。 刚才铁背蝗领着一群蝗虫,山倒一样朝他压来,那气势让他险些窒息。 他是第一次遇上三阶的大凶妖,平常他见的蝗虫只有手指大小,铁背蝗的雄健体魄和石磨一样,脸庞已经有了拟人化的特征,凶残的蝗目贪婪瞄着他。 就这一瞄,杀气透体而过,让丁醒冷汗直冒,他感觉这头铁背蝗应该吃过人,万一自己斗不过它,恐怕要尸骨无存了。 当时丁醒心头的压力极大,现在才是中午,距离夜晚还有半天,他无法祭用‘月下纸兵’,铁背蝗一旦落地,他的桔园肯定保不住。 他正忧虑时,却见那铁背蝗忽然把眼睛一闭,掉头跑了。 跑的好啊! 丁醒抬手擦了擦肩头的粘稠液体,这是铁背蝗刚才流的几滴眼泪,此妖显然是被‘虫儿泪’的酒气给击中,这才仓皇逃去了一边。 丁醒暗道:‘我的虫儿泪真是药效非凡,竟然能让三阶大妖也吃瘪,纵然迷不晕它,也能让它退避三舍,今后再遇上这种阶位的妖怪,我便不用再怕它们了!’ 他越想越觉得‘虫儿泪’是稀世灵酒,心下不由大乐。 但他才乐呵了一小会儿,就听伍士宗的声音传到耳边:“小丁,你傻愣着干什么,快过来帮忙!” 他停顿片刻,又恼火的大叫:“于泰呢?怎么找不着于泰?老东西,关键时刻就撂挑子,真不是好鸟!” 丁醒打望一瞧,果真不见了于泰踪迹。 第三十四章 戮力同心 刚才丁醒在全神贯注应付铁背蝗,并未留意于泰那边的动静。 也就眨眨眼的功夫,于泰竟已溜的无影无踪。 这是在玩什么把戏? 丁醒又朝左边的葡萄园望了望,孟嫦君也没有一点动静,丁醒遇袭时,不见她有任何反应,像于泰一样凭空消失。 他们到底是因为害怕三阶妖兽铁背蝗,暂时藏匿以避锋芒?还是在秘密做什么见不得光的歹事? 丁醒的疑心越来越大,判断这两人都有盗酒的嫌疑。 他当即移步到于泰的插香处,发现迷虫香仍在燃烧,附近却没有脚印,看不出什么匆忙逃离的痕迹。 料想于泰是御器飞走,但他一个大活人,如果飞在半空,必然要成为满天蝗群的口粮,须知早前正是蝗虫下坠的关键时刻,腾空飞行是送死行为,不太可能。 丁醒暗自推测:‘像是这种局势,走地底才最安全,也最悄无声息,难道于泰是施展了某种地遁术?但地遁需要方位指引,否则会迷失方向,除非提前在地底挖出地道!’ 丁醒回想几个月前,于泰屡屡给自己表明善意,一心一意要应募到自己的桔园内,目的恐怕不那么单纯。 如果于泰真是盗酒人,先踩点,在地下秘密开辟隧道,桔园是最合适的环境,右边的莓园佣民太多,于泰放不开手脚,桔园则空空荡荡,丁醒惯爱待在洞府修行,于泰有充足时间行事。 于泰法力并不高,在往常时,就算他能走地底遁去五窖山,也肯定逃不过驻山修士的探测,那座山防卫森严,禁制重重,无论走天上还是走地下,都休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山中灵窖内。 但问题是,蝗灾来了! 庄上的玄胎期前辈全部出了关,全力对付蝗虫过境,灵窖的防御力量严重薄弱,这是偷盗的最佳时机。 丁醒试图掘地三尺进行搜查,但四方嗡嗡振振,全是蝗虫飞落的声音,此时天上的虫云已经彻底掉入大地,无数无计的蝗虫队伍正在田间飞驰,丁醒必须把精力放在蝗虫的驱逐上。 他绝对不能分心去寻找于泰,否则桔园非被虫群攻克不可。 想到这里,丁醒把拇指上的小金蛇摘下,放在掌心,让它复形了蛇态。 反复叮嘱了几句话:“你体小纤细,能够钻地探测,并在蚁道中畅通自如,我无暇分心,只能让你走上一趟,若是发现活人气息,立刻回来找我!” 又想地底蚁兽成群,此行危险颇大,丁醒又在小金蛇身上打了一道追踪霜气,这才让其入地寻找。 布置完这一切,右边莓园的战况已经到了失控地步。 “啊!” 丁醒顺着惨叫声望去,见那位被大伙戏称为‘王大眼’的佣民,因为距离铁背蝗太近,走避不及时,被铁背蝗触地跳跃,一头撞在面门上。 像是砸西瓜一样,‘王大眼’倒地以后,半个脑袋已经不见,死状极惨。 莓园共有四位佣民,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已经阵亡一位。 余下三人暗自评估战况,觉得联手也胜算不大,心里冒起临阵脱逃的念头,纷纷朝后挪步,准备像于泰一样悄悄消失。 那伍士宗见状,赶忙大喊:“出来闯荡天下,该当信义为重,你们不要忘了早前保卫我家莓园的誓言!” 那三人俱是一脸恼火状,连‘东家’也不再叫,直呼其名:“伍士宗,你看看你那胆小做派,恨不得躲到园子外边去,这是你家的果园,你是不是应该身先士卒,再和我们谈道义!” 伍士宗让佣民拼命,他自己远远躲起来,确实不地道。 听了佣民质疑,他鼓起勇气往前走两步:“好,我也参战,你们不要走,咱们联手搞那蝗畜!” 说完瞧见丁醒从桔园的烟雾中飞出来,正朝这边观望,他赶紧又道:“再加上一个小丁,干掉这蝗畜,应该不难!” 就算联手伍士宗与丁醒,最终也要死伤惨重,佣民还是不主张继续打:“伍士宗,你与庄主是近亲,快去求援吧!” 伍士宗正要开口,忽见自家莓园的右方,飞来一对中年夫妇,那是他的右邻居,家种碧玉桃的孟继良夫妇。 莓园前方跳出一位七旬老汉与两位模样相近的持刀青年,那是打理青花梨园的本家,伍士渠与其孙小伍兄弟。 再看莓园后方,同样有庄民抵达,那是种植红晶果的寡妇柳氏与她招募的两个女佣民。 再加上丁醒,这一下子,伍士宗家东南西北四向的邻居,全部支援了过来。 “好!好啊!” 伍士宗精神大振,拱手喊道:“有劳诸位乡邻来援,等剿灭了这次蝗灾,我必有重礼奉上,绝不叫诸位平白过来涉险这一趟。” 大伙都不是为了重礼才来。 他们是自愿涉险。 如今这种局势,他们心知肚明,绝对不能放任伍士宗被铁背蝗击溃,一旦伍士宗缴械逃跑,等铁背蝗领着蝗群吃光莓园,下一步会去哪里吃?无非是相邻的四家园子。 所以,邻居们防患于未然,提前赶了过来。 丁醒也是抱着这种念头,虽说他刚才使用‘虫儿泪’震退了铁背蝗,但这是一场大蝗灾,如果他不出一把力,等铁背蝗打跑诸家邻居,然后再联合其它三阶妖兽,他最终岂不是也要丢了园子逃跑? 面对蝗灾,庄民需要自觉的戮力同心,携手迎击大妖。 那七旬老汉伍士渠年纪最长,他也老当益壮,手举一柄黑黝黝的大铁锤,凌空喊道:“咱们附近只有这一头三阶大妖,只要杀了它,咱们的园子都能在大灾里保存下来!诸位,老汉我倚老卖老一回,听我指挥…… 继良家打它腿肢,防止它触地纵跃! 士宗家捆它翅膀,防止它腾空飞掠! 小柳家射它眼珠,干扰它视线! 老汉与两个乖孙砸它头颅,看他能撑到几时?” 他把各家的灭蝗任务分派完毕,却是少了一路兵力,身边的大孙子提醒道:“爷,丁小醉汉打哪?人家都来了,你不能视而不见啊!” 二孙子嗤笑一声:“小丁肯定又喝醉了,估计是酒壮怂人胆,所以才来与三阶大妖拼命!” 这俩孙子挺会配合。 伍士渠扭头望望丁醒,道:“小丁你不要动手,只负责清理铁背蝗附近的小妖,给我们掠阵!” 第三十五章 一斧一头小蝗妖 伍士渠只让丁醒掠阵助威,不许丁醒担任攻击主力,显然是信不过丁醒的本领。 其实丁醒在十余位修士当中年纪最幼,法力又低,况且他日常惯爱喝酒,在庄内有‘小醉汉’的诨号,给左邻右舍留下疏懒的不良印象,在关键时刻被轻视,也实属正常。 丁醒看的也开,并不介意伍士渠如何安排自己。 再说清理小妖又没有危险,何乐而不为? “晚辈得令!” 丁醒浮在一棵火烽桔的树梢上,朝伍士渠的方向抱拳虚拱。 伍士渠朝他点点头,尔后抛出手中法锤,同时下达围攻铁背蝗的命令:“诸位,动手吧!” 十余位修士在莓园内围成一个圈,锁准铁背蝗的方位,各施神通。 霎时间,法器急遁,灵光乱飞。 这攻势过于密集,映出一股五颜六色的光团,把铁背蝗的妖躯尽数淹没,以致于暂时无法窥视它的损伤程度。 丁醒觉得它妖力再强,在这么多修士的合力围攻下,也肯定要必死无疑,就不去关注它。 专心执行自己的掠阵任务,环顾打望一圈战场,丁醒认准一头在半空呼扇翅膀的一阶蝗妖,抽出了腰间短斧。 这法斧是从麻衣青年那里缴获而来,丁醒用了两年多,甚是喜爱,往常时总是挂在腰上,已经成为习惯。 他驱斧也得心应手。 “祭!” 一扬手,丢斧出去。 这斧子并不是以速度见长,飞行需要时间,丁醒与那头一阶蝗妖相隔了几十丈距离,判断不等斧子飞过去,那蝗妖就会提前躲避,杀它要费一番波折。 谁知斧头靠近蝗妖后,那妖侧过头来,分明已经瞧见斧刃即将加身,但它却不闪不避,反而妖躯猛的一僵,翅膀来了一个急停,就此定在半空,成了一个活靶子。 斧刃当头劈过,一斧把它斩成两半。 在半空旋转一圈,哗哗带声,拉出一条血丝,回飞丁醒掌上。 丁醒提着斧柄,略有疑惑:“蝗妖为什么不躲呢?” 忽然想起刚才使用‘虫儿泪’淋湿衣裳的一幕,肯定也淋了斧头,丁醒旋即有了明悟:“这斧头粘了虫儿泪,蝗妖应该是闻到斧上酒气,一时失神,短暂丧失了反击力。” 想到这里,丁醒反手又是一斧。 这次他瞄准一头妖力深厚的二阶蝗妖。 此妖嘴部长有两根獠牙,看去凶悍狰狞,结果被短斧逼近后,照样僵着不动,它显然也抵御不了虫儿泪的侵袭。 不过这一斧下去,仅仅在蝗躯上砍出一道血痕,未能一击毙命,但它被酒气冲击,灵智迷失晕晕乎乎,已成斧刃砧板鱼肉。 丁醒摇手施法,再劈一斧,干净利落取它妖命。 如此杀虫,真是易如反掌。 丁醒颇为懊悔的想,‘我以前怎么想到让斧身沾染酒气呢!哈,以后再清理桔园害虫,效率就要大大提高了。’ 他越想越是开怀,也越战越勇。 “着!” “中!” “死!” 他手起斧落。 当真是杀虫如斩草。 但是,他这边战功赫赫。 那边围攻铁背蝗的大斗法,却是集体吃瘪了。 这场斗法,莓园出战有伍士宗与三位佣民,桃园有孟继良夫妇,梨园有伍士渠与小伍兄弟,晶果园有柳氏与两个女佣民,合计十二位练气期修士,联手围攻铁背蝗,竟然不能取胜。 虽然他们策略得当,成功制住蝗躯的腿肢,绑住了翅膀,遮住了妖眼,看去也占据优势,但他们的杀伤力太低,破不开铁背蝗厚实的铁甲。 猛攻了半晌,他们一个个累的气喘吁吁,却是连一根蝗毛也没有打断。 反倒让铁背蝗疯狂挣扎,撞断几十棵莓树。 那伍士宗看着自家园子一片狼藉,感觉心里在滴血,忍不住喊:“诸位,这头蝗畜皮糙肉厚,这么打下去不是办法!” 大伙都有些气衰,听见伍士宗发声阻拦,趁机停下来调息。 “那该怎么打?”那老汉伍士渠闷声问道:“咱们已经放了好几次毒,但腐烂不了它的铁甲,除了慢慢磨它,耗空它妖力,你能有什么好计策!” 伍士宗愁眉苦脸,他也无计可施。 就在大伙一筹莫展时。 寡妇柳氏身边,那个四十余岁的粗衣妇人出言道:“妾身珍藏一颗烈炎珠,这是从地底孕化的熔岩浆内,提炼出来的火宝,威力奇大,灼烂蝗妖铁甲应该不难……” 伍士宗一听,急道:“那你还等什么,快祭珠啊!” 粗衣妇人瞪了他一眼,心说珠子不要钱吗,随便祭出来,我吃亏不吃亏! 这妇人是柳氏招募的两个女佣民之一,真实姓名没有透露过,因她当年是陪同散修方莲姑共同应募给柳氏,方莲姑一直喊她叫二娘,邻居们觉得她脾气又冷又硬,就称呼她叫‘冷面二娘’或者‘冷二娘’,这也是类似‘丁小醉汉’的诨号。 她翻手托起一个锦盒,对众人说:“这珠子是我的传家宝,一旦祭用,珠内炎浆就要流失殆尽,彻底报废,所以诸位别怪我心直口快,你们需要补偿我!等杀了铁背蝗,它的铁甲全部归我,如果你们不同意,那我不会祭珠!” 伍士宗着急保全莓树,大手一挥:“我同意,铁甲归你!全部归你!” 其余庄民考虑后,也都默认了冷二娘的条件。 打仗嘛,谁立功最大,谁理应瓜分最多的战利品。 再说三阶妖兽浑身都是宝,没了铁甲,还有妖丹与妖尸可以分。 冷二娘见众人答应,打开锦盒,手指轻轻一弹,“去!”盒中那颗指肚大小的圆球应声飞起,射向铁背蝗。 这圆球裹着一层烈焰,如似着了火,温度奇高无比,在半空滑行时,途径莓树上空,树叶被火浪一冲,竟然瞬时干枯。 火力这么强,那头铁背蝗隔着百丈远就已感应到,它像是觉察出火珠能够威胁它的性命,忽然低吼一声,六条腿肢齐闪妖光,一下撑断缠绕肢间的绳索。 “不好!我的蟒筋绳断了!”这是孟继良的娘子在大呼小叫。 “哎呦,老夫的精钢索也没有保住!”精钢索缠在铁背蝗的翅膀上,同一时间被摧毁。 铁背蝗就此失去束缚,开始腾空飞行,只见它左转右遁,速度极快。 这显然是学精了,无论附近的十几个修士怎么打它,它拼着受伤,也绝对不让妖躯固定在某一个位置。 冷二娘的烈炎珠迟迟打不到它身上:“请诸位一起施法,把它捆牢固,不然就算烈炎珠击中它,也打不到要害,到时就要白白浪费我的宝珠!” 但该怎么捆呢? 刚才大伙都已经把看家本领全部拿了出来,此时已经黔驴技穷,关键是法力也损耗的七七八八,继续缠斗下去,别说捆住铁背蝗,不出现伤亡已经要烧高香。 就在这千钧一发间,方莲姑忽然尖着嗓子大喊:“大家快瞧,小醉汉一斧一头小蝗妖,他的斧子像是能克制蝗虫,何不让他过来试一试,助咱们一臂之力!” 这方莲姑三十出头的年纪,斗法时眼观六路,早就注意到丁醒的古怪斧子,她与冷二娘又以姐妹相称,私下商议后,判断丁醒的斧头能够镇住铁背蝗,她们这才主动拿出‘烈炎珠’。 所以这姐妹俩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一个献珠御敌,一个喊话邀请丁醒参战。 第三十六章 战利品 闻言,十余位庄民全都望向丁醒。 早前丁醒的斧头在战场飞来飞去,他们或多或少都有留意,杀虫确实厉害,但要说能克制三阶铁背蝗,却也未必能做到。 但试一试总归没有错,就招手喊道:“小丁,祭出你的法斧,打这头大妖。” 那冷二娘愿意拿出烈焰珠,指定以大妖铁甲为酬劳,如果大家不满足这个要求,她就不出力。 眼下轮到丁醒,其实他也有资格挑选妖宝。 要知道,铁背蝗最先降落他家的桔园,结果闻见酒气立刻就逃,这说明‘虫儿泪’对铁背蝗存在一定的相克作用。 丁醒一斧打出去,有可能给冷二娘创造灭敌良机。 如果其他庄民不同意给他额外报酬,他完全可以不出手。 这是‘取之有道’,合情合理。 但丁醒并没有这般考虑,他毕竟年少,争名夺利的心思并不重。 另外他厌恶这场天灾,只想尽快把妖虫打杀干净,让金露酒庄重归以往的平静,他好安心修行。 于是他一句话也没有啰嗦。 “好!” 他一抬手臂,直接抛斧出去。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鏖战,那头铁背蝗已经试出附近修士的神通高低,它只畏惧冷二娘的烈炎珠,其余法器它一概不怵。 但是等短斧欺到它跟前,那股让它畏惧的酒气也随之扩散过来,它才嗅一口,眼泪就止不住的往下流,视线也随着陷入模糊。 ‘虫儿泪’正是因为催泪功效,才被丁醒命名,这种灵酒虽然迷晕不了三阶妖兽,却能导致三阶妖兽的视力瞬降。 铿! 短斧一击劈在铁甲上,拉出一道狭长火星,虽然未能在甲面留下丝毫创伤,却是把铁背蝗从半空打落地面。 此时铁背蝗已经睁不开眼,它知道附近敌手众多,不敢停留,随便寻了一个方向,就想突围。 谁知短斧却围着它,呼呼旋转起来,酒气聚成气环,且越聚越密,形成囚笼把它困在其中。 它闻着无孔不入的浓烈酒气,十分紧张,显得躁动不安,但它越是躁狂,酒气的侵害就越严重。 起初它只是掉眼泪,不一会儿它开始出现眩晕感,这导致它僵在原地,再也难以动弹。 这是难能可贵的灭敌良机。 冷二娘的斗法经验非常丰富,她根本不需要任何提醒,猛的压了压手掌,那颗悬在铁背蝗上空的烈炎珠一坠而落,正中蝗头。 噗! 伴着一声沉闷撞击,烈炎珠熔化在蝗头上,犹似铁汁浇灌,刹那之间,铁背蝗的头颅就被熔了一个对穿。 听不到一声哀嚎,应该死的没什么痛苦。 眼见这头大妖被诛灭,那伍士宗抚掌大笑:“一招打杀这蝗畜,二娘的火珠真是霸道!伍某佩服,佩服啊!” 他朝冷二娘竖竖大拇指,目光随之转回来,扭头远眺他的莓园,被蝗群摧毁的果树有七八十棵,不到他家树量的十分之一,损失在他的承受范围内。 他一时高兴,想把大伙全部喊道跟前,好好感谢一番。 但是不等他开口,所有人都在火速靠拢,一个接一个降落在铁背蝗的尸体旁边,围着指指点点。 材宝动人心,累死累活打了这么久,总算到了享受战果的时候。 除了丁醒没有来,他一见大妖被杀,旋即转回自家的园子里,开始清洗流蹿的小虫群,他最重视的是桔园。 大伙见他不到场商议战利品的瓜分,心照不宣都不喊他。 “咱们走运,铁背蝗的头颅被灼烂,妖丹却保持完整!”伍士渠弯着腰,劈开蝗头,取出妖丹,见此丹浑圆无损,妖力没有外泄分毫,他大喜过望: “这头大妖如此难杀,想必是快要进升到四阶,它的内丹,价值连城,如果拿到九庄集贩售,我等每人应该能分润三五十块灵石。” 妖兽一旦进升到四阶,妖力的深厚程度能与玄胎后期甚至大圆满的人族修士相提并论,它们身上的任何一种妖材,都能拿去铸造极品法器。 铁背蝗是三阶妖兽,虽然快要进升四阶,妖材品质仍旧逊色一筹,但即使如此,也足够庄民发一笔横财了。 伍士渠又问:“大家说,这具妖尸该怎么分?” 那冷二娘在旁道:“诸位事先都已经答应,妖尸的铁甲全部归我,其它我也不要。” 伍士渠却说:“二娘先不要急,铁背蝗防御坚固,铁甲一时半刻取不下来,眼下正处于战时,不如等大灾结束,咱们细细商讨!你放心,该属于你的战利品,一点不会少!” 冷二娘当然不同意。 伍士渠见她执拗,索性沉起脸:“妖尸这么贵重,总不能交给你保管,你问问大伙,看看有谁同意?” 眼瞅着要起争执,孟继良夫妇在旁劝说:“士渠公德高望重,绝对不会黑了你的铁甲,二娘,你安心就是。” 冷二娘没有吱声,她是应募到酒庄内,没有底气与地头蛇据理力争。 但她又不甘心,如果现在不分配妖尸,让伍士渠暂管起来,等大灾过后,想把铁甲要回来,那就是千难万难了。 她拿眼去瞧方莲姑。 方莲姑与她心有灵犀,张口就喊:“这次斩杀铁背蝗,二娘占首功,丁小醉汉占二功,他们两个理应拿走妖尸的一半!丁小醉汉竟然拖拖拉拉,到现在都不过来,我去喊他,让他来领自己的战利品!他的斧头那么厉害,一斧就能把铁甲劈下来!” 这俩姐妹应该是事先料到伍士渠、孟继良几人有反悔的可能。 拉上丁醒,是挽回损失的一个办法。 那伍士渠听了方莲姑的话,不由大皱眉头。 这老汉心里也多少有点后悔,早知道就应该把铁甲给冷二娘,这样一来,至少还能黑掉丁醒那一份。 丁醒自己不愿意前来商议战利品的瓜分,要么是阅历不够,不懂得三阶妖兽的珍贵,要么是自命清高,不愿意谈及利益。 但如果方莲姑去叫丁醒,那丁醒肯定要来讨要属于自己的战利品。 几人看着方莲姑离开,气氛不由尴尬起来。 无论庄民还是佣民,大家都是老江湖,谁能不知道谁心里在算计什么? 也只有伍士渠的两个傻孙子是愣头青,看不出自己爷爷正与冷二娘为了利益在勾心斗角。 这俩孙子见丁醒要来,非但不难过,还显得很高兴。 大孙子拍手称赞:“丁小醉汉不显山不露水,灭蝗还真是有一手!了不起,了不起!” 二孙子低头查找自己的储宝袖:“等会儿小丁过来,我要问问他的斧头卖不卖,我愿意拿我的全部身家与他交换!” 两座园子间隔不远。 但是不等他们把丁醒等来。 耳边忽起一股凌锐剑啸,他们顺着剑声朝天远望,见一青光正从高空俯冲而下。 噌! 竟是一口碧青飞剑,从天而落,垂扎入地,这剑不偏不巧,正中伍士渠等人身侧的园田当中。 剑气横流激荡,掀起一股冲击波浪,瞬间把十余位修士全部震翻在地。 谁也站不起来。 与此同时,地底深处扩散一股沉闷兽吼。 地下显然是有某种妖兽在遁行,但是被碧青飞剑一击扎中,这才导致了它的惨叫哀嚎,以及愤怒挣扎。 轰隆一声炸响。 犹似强震一般,地面忽然凹陷,以碧青飞剑为中心,裂开一道圆状地缝,这缝直径有数丈,一下把伍士渠等人吸了进去。 变故爆发的又快,他们根本来不及逃脱,一个个惊慌失措,随着松散的泥土,坠入地缝当中。 第三十七章 背缸蚁 伍士渠等人失陷地底时。 方莲姑刚刚进入桔园,才与丁醒讲了几句话,就被剑啸打断。 两人听见动静,赶紧飞至半空查看变故。 早前猎杀铁背蝗,莓园中间形成一片方圆几十丈的空白区域,丁醒与方莲姑居高临下,把那里情形看的清清楚楚。 长剑落地,震出一道幽深地坑。 但见那坑中,蚁群遍布,密密麻麻,数量不可计算,沙沙带声,令人触目惊心。 丁醒甄别一看,发现蚁群中藏有一批造型奇异的蚁妖,拱卫着一头驮着酒缸的银角巨蚁,这巨蚁也不知修炼了多少年月,体格比铁背蝗还要雄壮几分,妖力也更盛。 丁醒不禁猜测:“这巨蚁是盗酒人吗?还是说,它是盗酒人的妖奴,专门派遣它入庄盗窃?” 不管这头巨蚁是孤军作战,还是奉命行事,它盗酒的罪证是确凿无疑的。 它背上的酒缸金光闪闪,一看就是上品酒器,没准装的就是金露液呢。 丁醒此时已经笃定,这巨蚁是一头劫匪! 地坑之中,浮露有一条半膝高的蚁道。 这蚁道的其中一向,对准五窖山的方位,蚁群正是从这里涌出来,显而易见,它们是从五窖山搬运的酒缸。 另一向贯穿莓园,又途径丁醒家的桔园,并朝庄外延伸,但是这个隧道口,被一柄碧青长剑垂插封住,堵死了蚁群出庄的路线。 银角巨蚁原本在隧道中遁行,忽然被碧青长剑堵住去路,它愤怒的垂下蚁头,使用蚁角狠狠撞击剑体。 砰!砰!砰! 它连撞数下,剑体却纹丝不动。 它急的原地乱转,真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伍士渠等人随着塌方,掉进坑底的蚁堆里。 银角巨蚁困在地坑走不脱,本就暴怒,骤一闻见人气,立马嗜血发狂,别看它驮着一个酒缸,却丝毫不影响它遁行。 只见它朝前一跃,冲入人群,柳寡妇距离它最近,第一个倒霉,这妇人连尖叫都来不及,胸口就被银角扎了一个对穿。 血流以后,蚁群集体暴走,见人就扑,展开一场蚂蚁噬象的围猎行动。 也是这批庄民倒霉,蚁群中恰好有一头青魔蚁妖,见人就喷射毒雾,地坑本就不大,数丈方圆,十几人扎堆在坑底,全部中了招。 哀嚎声很快响了起来。 现场真是一片惨烈。 也就眨眨眼的功夫,晶果园的柳寡妇,莓园的三位佣民,桃园的孟继良夫妇,已经相继陨亡,化作血淋淋的骸骨。 那老汉伍士渠在瓜分战利品时显得贪得无厌,但在生死关头,却表现的极为硬气,坠坑一刻,他一掌托起一个孙子,用他的血肉之躯把两个后裔保护起来,待蚁群吞噬他的双腿,他用尽最后一丝法力,把小伍兄弟抛到了坑外边。 “爷!” 俩孙子扭头就想回扑,前去营救伍士渠,却见那银角巨蚁已经盯上他们这两条漏网之鱼,一下冲到坑边。 呼! 丁醒的短斧及时打了过来,一斧把银角巨蚁打落坑底。 “不要再下去,快跑吧!” 丁醒展开营救时,一边高声呼喊,示意小伍兄弟不要做傻事。 但这俩孙子自幼没有双亲,是伍士渠把他们养大,相依为命,感情极深,摸着眼泪不愿离去。 这时候,坑底的伍士渠已经被蚁群裹满,只有头颅还暴露在空中,他仰望着坑边的小伍兄弟,冷厉的喊出最后一句遗言:“蠢货,滚!” 言罢,蚁群已然淹没他的脸庞。 他陨亡的同时,坑底只剩下伍士宗与冷二娘仍旧幸存,两人被蚁群咬住肉身,密如针扎,强烈的疼痛感,兼之所中的青魔蚁毒,让两人神智都到了崩溃边缘,只顾在坑底满地打滚,挥舞双臂不停挠抓。 若不实施营救,两人必死无疑。 丁醒祭斧入坑,准备替两人驱散身上的蚁群。 谁知那头银角巨蚁灵智颇高,早前吃了短斧一次亏,它立时想出应对之策,眼瞅着短斧又一次杀入坑底,它忽一抖身子,背部的金色酒缸竟是开了封口,也不知缸中装了什么,散出一股金芒,形成光束笼罩短斧。 就这么轻轻一照。 呼!的一下。 短斧化作一道血光钻入酒缸,就此与丁醒失去了心神感应。 丁醒登时傻了眼,自家法器竟然被一头妖怪给摄走,也是稀奇。 旁边的方莲姑也见了这一幕,忧心忡忡的说:“丁公子,你的法斧被镇压,还有其它对付蚁妖的手段吗,二娘快撑不住了!” 她自己没有能力救人,却惦记着结义姐妹冷二娘,故而嚷求丁醒施援,称呼上也变成‘公子’,对‘小醉汉’绝口不提。 丁醒身上还有备用法器,粘上‘虫儿泪’,照样能发挥短斧的威力。 但他来不及重新祭器。 索性把心一横,从桔园中遁飞出去:“你在这儿等着,我去救人。” 今天死的庄民实在太多,尸骨也不该成为蚁群的食量。 丁醒拎出装满‘虫儿泪’的酒坛,飞至地坑上空,一股脑把酒泼了下去。 那银角巨蚁本在继续撞击飞剑,一见丁醒又来捣乱,它竟是不慌不忙,又把背部的金色酒缸给打开,如此故技重施,‘虫儿泪’到了坑底,全部被吸入金色酒缸,半点酒液也没有外溅出来。 这一下子,丁醒真是没辙了。 他担心银角巨蚁攻击自己,转身就要跑。 却是忽然瞥见地坑之中,亮起一条金线,正缠在一头蚁妖的铁钳上。 这金线分明是早前丁醒派出去探路的小金蛇。 “小柔,缠住他们两个,飞出来!” 小金蛇听到召唤,立即从蚁钳上脱离,它本是妖躯,钻进妖怪堆里,并未受到任何攻击,以致于它能在蚁群里顺利穿行。 它化作金丝把冷二娘与伍士宗缠在一块,朝半空一跃,就此蹿上地面,被丁醒一把抓住,火速回飞。 途中不停望天,此时才是黄昏,丁醒无法祭用‘月下纸兵’。 他心里也忍不住发牢骚:“天为什么还不黑!” 第三十八章 窖失 丁醒挟着伍士宗与冷二娘返回桔园。 到了园中,方莲姑一把抢过昏迷的冷二娘,探了探鼻息,又摸了摸脉搏,忽然嚎啕大哭。 冷二娘被小金蛇带出地坑那一刻,生机其实已经断绝。 丁醒救回来的只是一具尸体。 他见方莲姑语态悲怆,这是丧失至亲才会有的真情流露,就安慰了一句:“你节哀顺变。” 这一桩血腥事故,爆发的太过突然,丁醒已经尽了力,他心中无愧。 方莲姑强忍着哀伤心绪,感激的看看他:“丁公子冒着性命危险,才把二娘的尸体夺回来,不让她遭了蚁妖吞吃,这是大恩大德,我将来会代替她回报你!” 她已经三十余岁,如果放在凡间,早就应该嫁人生子,但她走上了修行路,舍家弃亲,漂泊了半生,只有冷二娘这一个知己,想不到今天死在眼前。 她替好友的悲惨命运难过,自己也在怅然若失。 心想以后就要行单只影,前路却孤寂荒凉,该怎么扛过去呀? 念及此处,她更显痛苦,不禁又开始流泪。 丁醒体会不到似她这种散修的沧桑磨难,认为她只是在为冷二娘伤心,就不去打扰。 丁醒垂下手,去探伍士宗的鼻息,这人命硬,仍旧活着,但伤势颇为严重,如果不尽快诊治,恐怕也要步冷二娘的后尘。 “丁兄弟,我这里有疗伤的灵酒,可以医治伍叔祖!” 这时,小伍兄弟从莓园过来,哥哥伍长岁把灵酒递给弟弟伍长龄,让伍长龄去给伍士宗服用灵酒。 伍家从伍士宗这一代起,取名不再按照字辈排。 所以伍长岁与伍长龄,与丁醒的表兄伍廉臣是同一辈分,但取名却没有重字,不像他们的爷爷伍士渠与伍士卿,一听就是一辈人。 给伍士宗灌了酒,两兄弟一块来到丁醒面前,跪下来,抱拳致礼:“长岁(长龄)谢过丁兄弟的救命之恩!刚才若不是你出手营救,我们必然要丧命蚁窟,辜负爷爷的舍命之举,今后丁兄弟旦有差遣,尽管吩咐,我们一定拼死出力,若违此誓,天诛地灭!” 这两兄弟心直口快,都是一根筋的性情,以往见了丁醒,免不了要调侃几句小醉汉,但他们也是敢做敢当之人,受了丁醒大恩,他们坚决报偿。 不等丁醒扶他们起来。 伍长岁把早前那头铁背蝗的妖尸与妖丹取出,递给丁醒:“我爷死前把储宝袖塞到我身上,这妖兽原本就是冷二娘与丁兄弟所杀,理应交还给你们!” 伍长龄则捧起一个灵石皮袋:“我们不知道丁兄弟喜欢什么材宝,索性给你灵石当作酬谢,我们身上总共只有这三百余块,希望丁兄弟不要嫌少。” 丁醒沉思片刻,只取走一枚妖丹,其余没有要。 他见两兄弟火急,解释一句:“我的所作所为,自认值这一颗妖丹的价!你们刚刚丧祖,需要操办后事,不必故作慷慨,今后咱们还要做邻居,需要相互帮衬的地方有很多,且收了客气,全心应付这场大灾!” 两兄弟听了这番话,各有不同表现。 伍长岁面露折服神态,心想乡邻都称呼丁兄弟叫小醉汉,自己以前也戏谑过这个诨号,丁兄弟却心胸豁达,一点不放在心上。 关键丁兄弟才十四五岁,比自己年轻近一轮,却不贪不急,不骄不畏,行事坦荡磊落,实有雄豪之气。 虽说修仙界只讲修为神通,不讲品质德操,但即使是修士,也都愿意和丁兄弟这样的人引为毕生知己吧。 伍长岁此时所想,也曾被孟小汤如是感念过。 他弟弟伍长龄的心思没有这么深,此刻仅仅是觉得在攻打铁背蝗前,曾经鄙视过丁醒的胆量,脸上挂了浓重愧色,信誓旦旦的保证:“丁兄弟,今后你家的果园就是我家的,每年的田差我全包了!” 丁醒平静回道:“即使是亲兄弟,还要明算账,何况是异姓呢?我的是我的,你的是你的,不能弄混淆!但田差可以包给你,我不反对。” 这是一个善意的玩笑。 讲出来以后,冲散了两兄弟心里的苦痛,他们也不再坚持酬谢丁醒。 伍长岁把妖尸作为战利品交给方莲姑,让方莲姑替死去的冷二娘收下。 方莲姑没有拒绝,她是酒庄佣民,一直在柳寡妇的红晶果园生活,如今柳寡妇陨亡,果园肯定要被庄上收回,她也要重新投靠一户庄民,丁醒是最合适的对象。 她也是今天才发现,丁醒竟然是隐藏在金露酒庄的一颗蒙尘美玉,这少年身上有一股镇定自若的气度,极易引发外人的信赖感。 但她并不着急透露心事,等熬过了这场大灾,再登门与丁醒细说,到时她会把妖尸上呈,作为应募之礼。 眼下正处战时,几人未有多聊,随后开始在桔园构建防御,这是在防备地坑中的银角巨蚁流蹿过来。 这期间伍士宗悠悠转醒,醒后不停感叹: ‘本以为活不成了,以后再不能逍遥快活,想不到老天开眼,竟然让小丁救了我!’ ‘你放心小丁,大灾结束后,叔叔我亲自去一趟冰华山,去求我妹妹伍媛芳,把尘之老哥请回来,叫你们祖孙团聚!’ ‘叔叔我连伤都不养,保准给你办妥这件事……’ 这是伍士宗报答丁醒救命之恩的方式。 丁醒会拭目以待。 如此熬到天黑。 月出一刻,丁醒准备与银角巨蚁再作较量。 谁知不等他祭出纸兵,那头银角巨蚁经过多轮苦战,终于撞破了碧青长剑。 自此,逃生之路重开,银角巨蚁先回眸望了一眼五窖山的方向,这才遁地而走。 丁醒本欲拦截,忽见数道光虹从半空划落,到了莓园上空,停滞不动。 当头是一位绿袍女修,玉手对着地坑一抓,把碧青长剑的碎片尽数摄到掌上,收入袖口。 副庄主孟绍公跟在她身后,这位孟绍公模样狼狈,一条手臂齐肩断裂,竟然拖着伤躯御剑,想必是遇上极为严重的事故。 他垂着头,给绿袍女修请示:“历次金露窖开,总有野修闹事,我们原本防备充足,有绝对把握守护五窖山!谁知……谁知那些野修会寻到一头异种开山蚁,直接把金露灵窖给摄走,他们来前又制作数座灵窖仿制品,得手后分散从地底遁逃,真窖究竟在谁身上,必须把漏网之鱼全部抓回,才能验出来!” 绿袍女修忽一甩袖:“既然有漏网之鱼,你就去抓,对我讲做什么?我从宗门接的任务是处理蝗灾,不负责替你们追回灵窖,刚才我出手替你们打发那位银角天王,不止受了内伤,飞剑也碎了一口,你还想让我怎样?” 孟绍公连连摇头:“不敢!不敢!” 顿了片刻,才又说:“早前与天王峰的几个玄胎修士恶斗,庄主伍尊荣不幸陨亡,吾庄如今群龙无首,但贡品不能不呈!等蝗灾结束,求呼延师妹牵个线,吾庄想请令师伯出手,给吾庄再炼一座金露窖!” “再炼一座?”这位呼延师妹闻言一怔,却是苦笑起来:“你该知道炼制灵窖的代价有多大,必须把灵泉灵脉抽出来,你伍家才传承三百年,不值得这么做,去追回丢失的灵窖会更合适。” “贡品不能断,否则金露酒庄要从琼台派除名!”孟绍公一意孤行:“求呼延师妹成全!” “这是你们自愿破财,我哪里会拒绝,再说我师伯巴不得接这种差事!”呼延师妹努努嘴,御剑回飞。 片刻功夫,这一行人又消失在莓园。 第三十九章 落幕 绿袍女修是谁? 丁醒知之不详,只清楚她是琼台派的高士。 这次为了对付蝗灾,上宗派遣五位玄胎期门徒,那天于泰给丁醒介绍过,其中一位外号神针婆婆,余下四位并没有细说。 至于孟绍公,丁醒那是非常熟悉的,这位副庄主的地位仅次于庄主伍尊荣。 金露酒庄炼造的各种灵酒里,只有两种能够提升修为,其一是丁醒服用两年的‘羊脂浆’,窖藏就归孟绍公负责。 另一种是远近闻名的金露液,这是庄主伍尊荣独掌的佳酿。 不过刚才孟绍公口口声声,伍尊荣战死,金露灵窖被盗走,这消息实在是骇人听闻,如果此事不假,足以成为金露酒庄建庄三百年来的最严重事故。 看来这一次的‘蝗灾’与‘盗酒人’,比往年来的更加凶猛狂暴。 丁醒同时想到,银角巨蚁所驮的金色酒器,到底是‘酒缸’,还是‘仿制品灵窖’呢? 且不管是什么,银角巨蚁已经逃之夭夭,丁醒觉得自己与这件事已经再无瓜葛。 等那孟绍公与绿袍女修远离莓园。 丁醒几人立刻赶去地坑处,此时蚁群全部遁走,坑中只剩下一堆骸骨。 丁醒跳到坑里,弯着腰,捡取散骨,抛上坑边。 小伍兄弟抱着爷爷伍士渠残缺不全的遗骸,免不了要嚎啕一阵。 方莲姑与伍士宗则在一边长吁短叹。 一个说:‘人死不能复生,你们要节哀。’ 另一个说:‘哎,连庄主都已经陨亡,咱们全要朝不保夕,收尸须快些,蝗灾可尚未过去呢!’ 小伍兄弟听了,都不再哭,草草收殓了伍士渠。 许是觉得爷爷死的太惨,也太不值,他们愤愤不平,又对绿袍女修唾骂了几句。 刚才绿袍女修收走碧青长剑的碎片,显然是飞剑主人,她若不凭空抛来这一剑,惨剧根本不可能发生。 弟弟伍长龄的怨恨最深:“那绿袍女人是上宗哪一脉的门徒?哼,她把飞剑莽撞打来莓园,害死我爷与诸位乡邻,早晚要找她讨回一个公道!” 方莲姑听见这话,急忙示意伍长龄噤声:“她是呼延萝,呼延家在上宗是什么背景,你不会不清楚!她家老祖是上宗第三位进阶紫府期的太上长老,威临大巍,言出法随,无论她犯了什么错,惹下什么祸,都可以免除责任!” 别说死掉一批练气期的无名庄民,就算连累整座金露酒庄覆灭,呼延萝仍旧可以无事一身轻。 所以小伍兄弟想找呼延萝问责,绝无可能。 这桩仇怨,他们只能憋在心里。 其实,在这件事故里,银角巨蚁才是罪魁祸首,呼延萝未必是存了害人心思,但她祭剑莽撞,不看地点,总归是难辞其咎。 她发来这一剑,是为了阻止银角巨蚁逃跑,结果拦截没有成功,反而连累一堆无辜丧命。 刚才她飞抵莓园,明明看见了地坑骸骨,以及丁醒几人的损伤情况,却没有一点表示,漠视之态也确实让人心寒。 丁醒心里对她同样有意见,飞剑射来时,伍士渠等人正围着铁背蝗的妖尸,商议战利品的瓜分办法,幸亏丁醒没有到场,如果他稍微心急一点,跑去索要自己的战果,肯定也要失陷在地坑里。 说不定此刻已经丧命蚁群之口。 丁醒回想这事,总觉心有余悸。 他也暗生警惕,在修仙界生活如履薄冰,神通强绝的前辈太多,稍微有一点不慎重,就有可能遭受殃及池鱼之祸。 不一会儿,几人把尸骨全部收殓。 尔后组成一支小队伍,顺着附近的几座园田来回巡察。 等一夜过去,次日太阳升起时,蝗虫数量开始锐减。 酒庄内的数百修士,全部参与了这一场抵御蝗灾的行动,家家户户都在夜以继日清楚虫害,经过一整夜的打杀,类似铁背蝗这种三阶大妖,已经被斩尽杀绝。 一阶与二阶的小妖兽,数量也变的稀少之极。 而虫群一旦失去通灵妖类的统领,那就和凡间的普通害虫没什么区别,对付起来相当容易。 如此又持续半日,当午时来临后,这场蝗灾宣告结束。 不待庄民喘上一口气,一阵悠远钟声忽然在酒庄中央响起。 扩散到桔园后,伍士宗顿一挥手,对丁醒几人说:“这是族钟,敲响以后,所有庄民都须放下手头田差,全部赶去议事厅。” 方莲姑远望议事厅的方向,神情略显忧虑,这一次蝗灾,不止庄主伍尊荣陨亡,连镇庄之宝金露窖都被盗走,事态严重超出想象。 像是这种滔天大案,肯定有潜伏的细作实施协助,而细作往往与佣民有关,庄上那几位玄胎期前辈有可能下令驱逐佣民,即使不驱逐,往后也会严加约束。 方莲姑的判断没有错。 等她随着丁醒、伍士宗、小伍兄弟来到议事厅前的广场上,见庄民们已经到了大半,正围着广场中间那堆死尸在议论纷纷。 “这些尸体,全是昨夜参与盗取金露窖的毒修,玄胎期高手来了四位,据说是混迹西边天东漠的野修,外号是‘四天王’,擅长驯服沙漠妖族,个个都携带有遁地虫妖,他们也是走地底偷偷摸上了五窖山!” “四天王可不是无名之辈呀,他们纵横天东已有一百多年,算的上天东修仙界的名宿,往常并没有盗窃的恶迹,为什么要来找咱们的麻烦,做下这等毒事?” “你也说了,他们纵横一百多年,寿元都已经快要耗尽,他们这次盗取金露窖,估计是为了留给子嗣!你看,四天王全部被当场格杀,昨夜斗法时,他们个个不要命,否则咱庄主怎么会阴沟翻船?” 丁醒听到这里,把目光投向死人堆,逐一辨认死尸的样貌,‘四天王’都是玄胎期前辈,被单独摆出来。 余下的五六十具尸体,全部是练气期的小辈,丁醒发现佣民于泰赫然在列,此人的盗匪身份就此被证实。 丁醒不禁心想,于泰到底与麻衣青年有没有关系?孟嫦君又在哪里,尸堆里不见其人。 丁醒正暗自揣摩,附近庄民的闲聊声又吸引了他。 “这一次,这帮盗匪为了潜入五窖山,真可谓机关算尽!他们从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就在谋划,安插了一大批细作,潜伏在咱们酒庄,整日秘密给四天王的妖虫指引方向,在地底打通了几十条地道!等到蝗灾一来,他们施展地遁,一下子就冲到了五窖山!” 地底隧道是极为重要的环节。 这是为了方便施展地遁术,不致于迷失在暗无天日、无边无际的泥土里。 如果盗酒人事先不开辟隧道,那么地遁一次,有可能下潜到数里深的地心,也可能破土而出,暴露在空气里,还有可能适得其反,直接遁到酒庄外边。 盲目地遁,抵达五窖山的几率微乎其微。 第四十章 呼延萝的补偿 丁醒听着庄民七嘴八舌议论有关‘蝗灾’与‘盗酒’的情况。 他对这场大灾祸的起因与经过,慢慢有了一个大致脉络。 主谋是来自大巍国边疆沙漠的‘四天王’,这帮修士往常从不越境到巍国,也与巍国修仙界秋毫无犯,但在他们寿终就寝的时候,忽然打起金露酒庄的主意,并不惜代价实施劫掠。 他们的动机其实很简单,反正快要坐化归墟,不如在死前大捞一票,给子孙传下一笔丰厚遗产。 所以这一桩盗窃事件,与仇恨无关,就是一种贪图材宝的纯粹行为。 以前金露酒庄发生过类似事件,全部防守成功,五窖山没有损失一坛灵酒。 但是这一次,‘四天王’不走寻常路,他们不盗酒,直接偷盗灵窖,兼之他们抱有孤注一掷的必成信念,为此甚至愿意舍掉性命。 如此无畏的人,偷盗的成功率自然要高一些。 丁醒正打量‘四天王’的尸体时,舅公伍士卿出现在议事厅门口,朝他招了招手:“小丁,你进来!” 又指了指身边的伍士宗、小伍兄弟、方莲姑,让几人全部进入议事厅。 伍士卿昨夜肯定也经历了惊险战事,右臂包有绷带,左脸划了一道四寸长的血口,这导致他不能板着脸。 他的语气也因为疲惫而变的温和。 “听绍公说,你们所在的园田全部遭了大难,死了六七个庄民,是这样吧?” “可不是吗!”伍士宗与他是堂兄弟,说话放的开:“士卿哥,你是不知道小弟昨天有多惨!我们园田不是死了六七个,而是八个,士渠老堂兄、继良夫妇俩、柳寡妇,其余四个是佣民,死的一个比一个惨!” 他随后絮絮叨叨把前因后果讲了一遍。 伍士卿耐心倾听,听罢询问道:“你们是不是觉得,这件惨剧是上宗门徒呼延萝一手造成?” 伍士宗赶紧摇头,他妹妹伍媛芳也在上宗,他不想给妹妹招惹麻烦:“元凶是那一头蚁妖,并非呼延萝一手导致,她充其量算是祸端。” 伍士卿忽然叹了口气,目光在几人脸上转了一遍,才说:“她其实连祸端也不是,昨夜绍公邀请她联手拦截银角天王,从五窖山一路打到你家园田附近,她放剑是绍公请求,不让那头蚁妖逃跑,但她追踪蚁妖有难度,剑入莓园也是逼不得已。 等放了剑以后,绍公本想冲到园子里,擒拿蚁妖,顺便营救那八人,结果银角天王豁了命,撕断绍公一条手臂,这一耽搁,那八人就全死了。” 孟绍公断臂后,虽然与呼延萝联手杀了银角天王,但他负伤之下,却是无法再追踪银角巨蚁,呼延萝又没有责任追,于是就有了两人在莓园交谈的一幕。 实际上,他们全都看见丁醒从蚁窟里冒险救出伍士宗与冷二娘,但灾祸毕竟因他们而起,他们就没有把丁醒几人招到跟前说话。 此刻丁醒几人听了这件事的始末,全是一副意外神态。 如果事实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祸端应该是孟绍公,肯定怪不到呼延萝头上。 其实孟绍公也是无心之失,毕竟他存了救人心思,但因为断了手臂,他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说来说去,这是一件意外。 丁醒好奇问:“舅公,你怎么知道的如此详细?” 伍士卿捋捋胡子:“绍公专门对我讲,再让我原原本本告诉你们,这是呼延萝的要求,她不想平白做恶人!” 其实可以不用通知,以呼延萝的身份,做了恶人也没事。 但她今早返回宗门前,特别交待孟绍公,绝对不能让她声誉受损。 于是才有了这场谈话。 伍士卿看着几人:“本来嘛,等会儿的全庄大会,要宣布两件大事,一是布置追回金露窖的行动,庄上修士有一个算一个,要轮值出外执行追宝任务,但有呼延萝给你们说情,免了这件差事!到时我也要出去,全庄只有你们五个是例外!” 伍士卿的口风忽然转为羡慕。 大伙心里都明白,金露窖一旦遗失,追回的可能性如同大海捞针,这将是一场长期持久的苦差,轮到谁,谁倒霉。 但丁醒五人却拥有豁免权。 这应该是呼延萝念在他们吃了大苦头,死了一堆亲人,怜悯之下,给予他们的补偿。 补偿也不止这一个。 伍士卿继续道:“另一件事与果税有关,因为金露灵窖失窃,上宗贡品面临中断风险,为了不让上宗责难,必须再炼一座新灵窖,但代价极其高昂,即使耗空庄上公库也不够!于此,新庄主决定让大家都出一份力,从明年开始,果税统一加征三成,但你们同样是例外,不在加税行列!” 孟绍公请呼延萝牵线,才能炼制新窖,呼延萝就把这个要求提了出来。 这对丁醒、伍士宗、小伍兄弟来讲,绝对是大好消息,但方莲姑是佣民,她没有自己的园田,加不加税自然无所谓。 那伍士宗听了这番话,留意到一个字眼,顺口问:“士卿哥,庄上已经选出新庄主了吗?” 伍士卿了解全部底细,他提前透露给丁醒几人:“绍公马上就要宣布,由尊荣的堂妹思韵担任新庄主!你们不用惊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庄上还剩四个玄胎期前辈,绍公昨夜断了一条胳膊,仲公昨夜瞎了一只眼,颜姑婆倒是没有受伤,但她一心苦修,什么事也不愿意管,只能扶思韵上位!” 他也点到为止。 说完朝几人摆摆手:“这场大庄会,内容已经提前告诉你们,全部与你们没有关系,绍公知道你们昨晚遭的难,特别批准你们不用参会,都可以返回洞府休息了,回去吧!” 伍士宗与小伍兄弟先一步离开。 丁醒却不着急回家,他有一件要事需要找伍士卿打听:“舅公,我左边葡萄园的邻居孟嫦君,昨晚一直没有现身,我怀疑她是盗匪假扮,你有她的消息吗?” 伍士卿闻言皱起眉头:“昨晚我们活捉有四天王的属下,逐一搜魂,任何一个来自天东漠的修士,都已经被我们揪出来,这其中并没有孟嫦君!如果孟嫦君真是劫匪,那么她极可能是独夫,庄外盯上金露窖的修士不止一路,她应该是单枪匹马来作案!” 独行客最是难抓。 丁醒不准备出庄,自然也不会追查,他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毫无意义的追踪上,便道:“我觉得她可疑,所以上报给舅公你知道!” 伍士卿哼了一声:“我会告诉绍公,专门派人盯她!这次侵庄的修士,就算逃出大巍国,庄上也会追杀到底,谁也逃不掉!” 但这与丁醒已经无关了。 他眼下是这么认为。 第四十一章 三年后 回到洞府,丁醒倒头就睡。 蝗灾爆发前他已经驻守在桔园,几天几夜都没有合过眼。 毕竟仍是少年,身体还没有彻底成熟,为了确保元气不损,日作夜息的规律丁醒仍旧需要保持。 丁醒回家时中午刚过,一直睡到次日晨时方才转醒。 草草洗漱了一番,他就要登山早课,却见方莲姑前来拜门。 他不禁起疑,这么早寻过来,难道庄上又发生了什么大事故? 等把人迎进门,问了来意,丁醒才知道是自己多虑。 方莲姑是为了一件私事。 因为柳寡妇死于非命,家中园田被庄上收回,方莲姑由此成了没有雇主的佣民。 为了能在金露酒庄继续生活下去,方莲姑需要尽快寻找一位新的应募对象,她看中了丁醒。 昨天在议事厅,方莲姑是最后一个离开,她先把这个心思禀告了丁醒的舅公伍士卿,征得伍士卿的同意,她才敢来找丁醒。 那孟嫦君与于泰偷偷摸摸混入酒庄,整日与丁醒为伍,偏偏都不敢在庄上对丁醒不利,正是因为他们知道,丁醒背后一直都有伍士卿在关注。 方莲姑也清楚伍士卿是丁醒的唯一长辈,事先与长辈打个招呼,今后不会有麻烦。 丁醒一直都想招募佣民,方莲姑愿意替他打理桔园,这是正合他意。 但他渐已成年,需要注意风评,尤其与女子名节相关的事,他需要更加慎重。 虽然修仙界的女修对于名节往往不那么保守,但丁醒不能不考虑这一方面。 于此,他直白向方莲姑提出来。 “我为男,你为女,又都是孤身,你应募到我家,会引来外人的闲言碎语。 我个人并不在乎外人眼光,但如果你忍受不了,做上三五个月的田差就跑了,那还不如不做!” 丁醒的理想佣民对象是于泰这种人,拥有打理园田的经验丰富,同时不会带给丁醒其它方面的困扰。 谁知于泰是个劫匪。 方莲姑听了丁醒的话,呵呵直笑,先调侃一句:“我是应募到你的桔园里,又不是应募到你洞府,能有什么闲言碎语?丁公子你想多了。” 丁醒有点尴尬,我真想多了吗? 孤身女人门前是非多,无论方莲姑应募到什么地方,只要她与孤身男人朝夕相处,那就会让乡里乡亲产生不好的联想。 丁醒觉得自己的考虑没有错:“反正我是在照顾你的名声,如果你不担心,那我也无所谓!” 方莲姑见他不是轻佻之人,就正色道:“我以后会放弃饮用驻颜的紫萝春,再施法让头发花白,皮肤变皱,这样一来,我与丁公子的祖母年纪相仿,到时流言就不会再传起。” 丁醒赞同这个弥补办法。 等两商定这件事,丁醒又打听起昨日的大庄会内容:“这次潜入庄上的劫匪,有不少都是伪装成佣民,昨天召开大庄会,新庄主有没有对你们佣民做出什么限制?” 方莲姑道:“限制是有,但不是针对佣民,而是针对酒庄的所有修士!那些劫匪能潜入酒庄,普遍是在外边截杀庄民,替换了庄民身份后,再神不知鬼不觉溜进来,佣民历来行事低调,被替换的反而是少数!” 就像丁醒被麻衣青年盯上一样,正是因为丁醒当时不够严谨,行踪被暴露所导致。 方莲姑顿了一下,口气转为无奈:“这次出了这么大事故,限制再所难免!从今往后,大家都不能再随意出庄,新庄主下令筹建命魂殿,离庄之人需要制作魂牌,回来后比对魂牌严格检查,防止此人被鸠占鹊巢,这规矩恐怕会一直实施下去!” 检查魂牌需要消耗大量灵石,以前酒庄不建命魂殿,是因为不想无端浪费。 但现在不搞不行,这笔开销虽然庞大,却不能继续省,否则五窖山以后要被毒修搬空。 丁醒听了这消息,言道:“嗯,这个法子好,庄上早就应该这么办。” 这种魂牌只探测修士魂魄,检查不了修为。 所以影响不到丁醒。 他仍旧可以自由出入酒庄。 这天他与方莲姑达成招募合议。 随后几日,他领着方莲姑去了一趟桔园,把园中诸事做了一番全面讲解,尔后把丁尘之留下的寒铁剪交出来,让方莲姑正式进田劳作。 果园的收成期刚刚结束,眼下到了十月份,历年这个季节都要给果树裁枝,等到明天开春后则进行翻土。 丁醒却不准备再耗在园内,他把尽可能多的田差都委托给方莲姑,除非在必要时,他才会入田解决问题。 他把自己的时间与精力都放在修行上,定期从酒庄小集内交换灵果,有时他也会去九庄集采购,秘密炼造‘羊脂浆’饮用。 就这样,他的修行生活重新稳定下来。 越是专注于某一件事,越觉得岁月如梭。 三年时间,竟是一晃即过。 不知不觉,丁醒已经从少年郎,踏足到了青年行列。 他诞于阳春季节,正是春暖花开之际。 这一天,是他满十八岁的生辰。 却见他家的桔园里,满园飘香。 他一手拎着酒壶,另一手枕在脖子下面,斜躺在一棵桔树的树梢处,闭目晒着太阳,脑子里则在想着离庄事宜。 自从三年前的‘盗酒事件’后,他一心扑在修行上,春节时已经把修为提升到练气期的第八层。 进度不可谓不迅猛。 但也到此为止。 灵酒‘羊脂浆’的药效,随着他法力增厚,而变的微乎其微。 即使他再喝十缸,也不能帮助他把修为冲上第九层。 他不知道原因出在什么地方,兴许是他喝了太多‘羊脂浆’,导致自身体质对这种灵酒产生了抗拒性。 现如今,他想继续一日千里的精进修为,必须寻求新的替代品。 金露酒庄能够提升修为的灵酒只有两种,‘羊脂浆’不能再用,丁醒只能把目标瞄向‘金露液’。 但炼造‘金露液’的八种灵果全部是庄主的私产,历年的收成都要封存入窖,从不外销。 丁醒在集市上只能换购一批零散灵果,数量远远满足不了炼酒需要。 自春节以来,丁醒一直在考虑这个棘手问题。 他空有炼酒的桔叶至宝,却缺少炼酒的酒材,于是才决定出庄寻找。 他正想着出庄后的目的地,耳边忽然传来一阵脚步声。 不待细看,方莲姑已在通传:“东主,长岁长龄公子来了!” 方莲姑拐着花篮,在十余丈外检查桔树间的花蕊,瞧见伍长岁与伍长龄兄弟联袂进了园田,先朝这边喊了一句。 三年间,小伍兄弟言出必践,桔园的田差他们轮流来干,若非方莲姑苦苦哀求,让他们不要把活干完,他们能让丁醒把方莲姑的工钱给全部省下来。 “醒弟,哥哥来给你过寿!” “看看这是什么?大名鼎鼎的珍珠满堂春!这是玉珠酒庄炼造的极品佳酿,酒质如汤似粥,口感软滑香甜,称之为世间第一美食酒也不为过,哥哥知道你嗜酒如命,专门去了一趟玉珠酒庄的表亲家,求爷爷告奶奶,才给你张罗回来的!” 第四十二章 线索 丁醒翻身下树。 刚刚落在地上,见迎面抛来一个酒坛。 他托在手里,老练揭开封盖,先仰脖灌一口,却是没有下咽,而是啧啧的咀嚼几下,感觉真像是吃粥一样。 小伍兄弟说这种灵酒好比汤粥,味美不凡,堪称世间第一美食酒,并不是虚言夸耀。 丁醒观摩坛中酒液的色质,如稠露、似琼浆,外相极是出彩,脱口赞道:“好一坛酒!” 又去看小伍兄弟:“承蒙两位兄长抬爱,今岁生辰又有好酒相伴,小弟真是口福不浅。” 连续三年小伍兄弟都会在生辰这一天前来赠酒。 但丁醒不会挟恩索报,更不会把小伍兄弟的举动当成是理所当然。 小伍兄弟生辰时,丁醒会回赠更贵重的酒类。 弟弟伍长龄偏爱说笑,打趣了一声:“醒弟有点言不由衷啊,既然是好酒,你为什么看上去愁眉不展?” 丁醒脸上确实挂着愁容,他回道:“我家的烈焰流霞是辟谷酒,珍珠满堂春也是辟谷类,但人家号称巍国修仙界第一辟谷佳酿,贵了我家流霞不知多少倍,而且有价无市!人比人,气死人,酒比酒,丢死人,我怎么能开心的起来!” 小伍兄弟闻言大笑。 哥哥伍长岁叹道:“只怪上宗把领地圈在内陆,如果圈到海边,那么珍珠满堂春的招牌肯定属于咱们!” 他这么说,是有一定背景渊源的。 巍国修仙界有七座古老仙门统镇,琼台派位于最西边,领地内多是一望无际的平原,适合种植药草果类。 沧霞派位于最东边,临着海岸线,辖内的仙庄擅长打造海船海器,地盘往往开辟在海岛上。 凡间有句俗语,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修仙界大致无二,对于宗门来讲,他们靠着什么样的风水宝地,那么传承的法门也往往与此间环境有关。 ‘珍珠满堂春’就是沧霞派下辖的玉珠酒庄,使用海底的珍珠果炼造出来,他们的炼酒手法与金露酒庄截然不同。 玉珠庄民不修炼《重霜法》,雨术都与操控海水有关,很多果草也不种植,都是从海底直接挖,他们也不修《五窖经》,因为窖藏全是天然的海底灵窟。 小伍家有姑辈远嫁去了玉珠酒庄,他们曾经去游玩过几次,也熟悉沧霞派境内的情况。 丁醒往常聊天时,最爱听这些风土见闻。 话匣子一旦打开,聊上一两个时辰都有可能。 不过今天小伍兄弟没有啰嗦,仅仅口头提了‘玉珠酒庄’与‘沧霞派’一次,就把话题转到丁醒舅公伍士卿的身上。 哥哥伍长岁给丁醒讲述:“来的路上,我们碰见你舅公的孙子文敬,见他从你舅公家出来,显得神态忧虑,心事重重,我就问他出了什么事。 他对我说,‘金露灵窖有线索了!’ 我奇怪说,‘这是好事呀,你怎么一点不高兴。’ 他瞪了我一眼,‘我爷受了重伤,叔伯死了好几个,堂弟廉臣在卷尘山脉失踪,我高兴的起来吗?’ 我一听你舅公受伤,急忙找他打听具体情况,他就把这件事的原委给我细讲了一遍。” 这三年来,金露酒庄始终没有间断对金露灵窖的追查,可惜几年下来,庄上陆续派遣几十支小队伍,深入边疆的天东沙漠查探,都没有找到有价值的线索。 直到去年九月份,伍士卿带领自家的一帮子辈,在沙漠中发现‘四天王’的一位后裔,合力把此人生擒,搜魂后终于获悉有关金露窖的消息。 原来,这座灵窖当年被妖奴开山蚁摄走后,开山蚁逃出金露酒庄,却没有返回天东沙漠,而是携带灵窖潜遁去了巍国南方的卷尘山脉。 盗酒行动爆发前,‘四天王’已经给子嗣们安排好后路,一旦开山蚁盗酒成功,绝不返回老巢,免得金露酒庄的修士穷追不舍。 这一头开山蚁是银角天王豢养出来,虽然银角天王战死在金露酒庄,但他的后裔仍旧能够降伏开山蚁。 按照‘四天王’制定的计划,大家的后裔们在卷尘山脉重开洞府,使用灵窖炼造灵酒,慢慢提升修为,等什么时候筑成玄胎,什么时候再考虑复仇的事。 但是‘四天王’没有预料到,后裔们会为了争夺材宝大打出手。 开山蚁盗出来的灵窖内,封存了整整十二坛金露液,而且是窖藏了一甲子的真品灵酒。 金露液能够有效提升练气后期的修为,甚至在玄胎初期仍旧具备那么一丝功效。 同时金露液还能在冲击玄胎的时候进行服用。 在巍国修仙界,修士们公认的第一冲关灵物是‘玄藏丸’,这种灵丹能把冲关玄胎的几率提升一两成。 金露液的冲关药效远逊于‘玄藏丸’,但是却比其它灵物强一点,如果在进阶关头,大量饮用金露液,譬如喝足十二坛,有望达到‘玄藏丸’一小半的药效。 单这一点,就足以引发那些练气后期修士的集体疯狂。 正是出于这个缘故,‘四天王’的后裔们为了十二坛金露液展开内讧。 不幸的是,银角天王的后裔最先死去,他刚一毙命,开山蚁也就失去了主人,其它后裔降伏不了它,最终逼不得已展开围猎。 经过一场大战后,这几个后裔从开山蚁那里抢回三坛金露液,从此失去了开山蚁的踪迹,他们翻遍卷尘山脉,也找不到灵窖的任何线索。 如此过了三年,其中一位后裔放弃寻找,估计是思乡心切,悄悄溜回老家天东沙漠,结果被伍士卿侦破形迹。 丁醒听罢伍长岁所讲,再三求证:“当年,庄上的金露液随同灵窖一起丢失了吗?” 伍长岁确信的回答他:“全部丢光了!甲子前老庄主伍统公在灵窖内窖藏了十二坛金露液,为了防止盗匪抢夺,所有金露液都下有禁制,原本庄上几位前辈有把握守住金露液不丢失,但他们千算万算,没有算到盗匪竟然把灵窖给抢走!” 在几年前,庄上的五位玄胎期前辈就商量过,是不是把金露液提前取出?但窖藏的年月不够,冒然开封的话,会导致灵酒功效大丧,思虑再三,他们还是没有取。 第四十三章 远行 丁醒一直以为‘四天王’盗走的是一座空窖,想不到竟然连金露液也给顺手牵羊。 那庄上的损失真是大上了天。 怪不得庄上三年来持续不断通缉追杀‘四天王’的后裔,无论换做是谁,想必都不会善罢甘休。 “我舅公是如何受伤的?” 这几年丁醒有过耳闻,庄上发布的追宝任务危险非常大。 毕竟要深入边境的不毛之域,那些地界秩序混乱,野修生性好斗,别说是练气期修士前去探险,就算玄胎期的前辈,受伤都再所难免,甚至陨亡也时有发生。 伍长岁道:“在天东沙漠,你舅公生擒那位‘四天王’后裔,搜魂后获悉其他后裔在卷尘山脉的落脚点,他先把这个消息送回庄上,等绍公亲自赶过去,他们一块南下。” 丁醒随口插了话:“十万南山卷尘扬!那地界荒山密布,野修扎堆,即使绍公恐怕也要遭到刁难吧。” 伍长岁附和:“刁难狠着呢。” 丁醒入庄不久,经历一场白蹄噬主的事件,那白蹄马咬死伍天德后,逃亡地点正是卷尘山脉。 还有丁醒在九庄集认识的散修一剪道人,自幼在山中长大,这些都给丁醒留下深刻印象,所以他日常时就比较关注有关卷尘山脉的地理情况。 伍长岁听他对这片山脉极是了解,就略过一些不必要的讲解:“咱们不间断追查灵窖下落,消息早就传开,卷尘修士也知道这件事,绍公入山后被一位土著老怪盯上,这老怪有玄胎初期修为,善驭阴尸傀儡,养有铜、铁、金三尸,外号就叫‘三尸老怪’。 等绍公找到那批后裔的落脚点,把他们杀的只剩最后一人,三尸老怪为了打探灵窖底细,突然出手把人救走,绍公坚决要斩草除根,一路追到三尸老怪的老巢,然后又干一架,这一架咱们吃了亏,你舅公的伤势也是因此而起。” 丁醒追问:“那个根,除掉了没有?” 伍长岁朝他顿首,脸上浮露骄傲之态:“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咱们法出上宗,就算三尸老怪在当地有威望,招来一堆野修助阵,也没能保住那根,‘四天王’后裔一个不剩,被咱们斩尽杀绝,不过付出的代价有点重,你舅公家死了几个叔伯!” 类似这样的阵亡,庄上会给出极重补偿。 下次上宗招收新门徒时,伍士卿的嫡系孩子会被优先推送到上宗,如果这个孩子被上宗淘汰,那么等下一批金露液窖藏成功,会挑出一坛或多坛,交给伍士卿家最有潜力进阶的后辈,帮助这个后辈筑成玄胎。 所以伍士卿家未必会因为死伤惨重而一蹶不振,反而能在几十年后接过家族的统镇权力。 丁醒听完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不禁心想,那‘四天王’如果知道自家孩子是这样一个悲惨结局,当初他们还会选择盗取金露窖吗? 看来再厉害的老祖,也挡不住儿孙的不成器。 丁醒觉得盗酒事件到此就要告一段落:“如今四天王的后裔全部死绝,追宝任务是不是要结束?” 伍长岁夸张的摇摇头:“灵窖找回前,任务不会取消,不过庄上更改了任务内容,以后不再强制外出,任务执行完全自愿!庄上只要灵窖,不要灵酒,无论谁找到灵窖,都可以把剩余的九坛金露液据为己有!” 这是庄上为了提高庄民外出寻窖的积极性,从而做出的利诱行为。 但这其中有一个大问题,那就是九坛金露液未必还在,万一被开山蚁喝光,那就要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丁醒早有出庄念头,只是尚未选好游历地点。 此时听闻金露液的消息,他心里已经倾向前往卷尘山脉。 不过那山路途遥远,仅仅赶路就要几个月时间,一来一回恐怕要数年之久,他必须把桔园安置妥当,再做充足的远行准备。 他绝不会草率上路,这是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这天与小伍兄弟聊罢。 丁醒于当晚登门伍士卿府上,一为探望,二为借用妖奴青风。 这一次远行,他必须配备一头得力坐骑。 伍士卿听闻他要去卷尘山脉,起初不赞成,认为他修为太低,出外游历危险太大。 后来见他态度坚决,也就没有继续反对,还拜托他一件事:‘你表兄廉臣失陷在山中,也不知游荡在什么地界,等你到了以后,务必寻一寻他。’ 早几年前丁醒从老家返回,在灵兽殿见过伍廉臣,他对这位表兄的观感相当好,就问了一句:‘表兄怎么会失陷的?’ 伍士卿告诉他:‘当时我们跟随绍公去找三尸老怪斗法,他被几位野修围攻,单拳难敌四手,只能边打边逃,结果迷失方向,等绍公要撤走时,一直联络不上他,也没有机会去找,但他肯定还活着,因为他的魂牌一直没有碎。’ 丁醒应下了这件事,承诺会尽力寻找,但他没有夸口一定会把伍廉臣找回来。 伍士卿也说,出一出绵薄之力即可,如果在山中遇险,要他想方设法保住自己,并叮嘱他不要着急赶路,最近庄上愿意南行的庄民有很多,叫他结伴出行。 丁醒一点也不急。 随后两个月,他都在给远行做准备。 他把桔园事宜委托给方莲姑与小伍兄弟,又拿出身上所有闲散材宝,多次前往九庄集购置游历所需之物。 期间也物色到远行同伴。 临行的前一天,他找上右邻伍士宗,递出一张信符。 这是丁醒最后需要安排的一件事:‘我在庄上留了魂牌,如果我此行在南山遭遇不测,请伍叔叔代为转交这份信给我伯祖。’ 三年前丁醒在蝗灾时营救伍士宗,灾后伍士宗信守承诺,前往冰华山去请丁尘之回来,但是被丁尘之拒绝。 丁醒能够豁免追宝任务,丁尘之却不行,如果他回庄,仍旧要被派遣出去,危险比冰华山更大。 这是其中一个原因。 再者是丁尘之的征调期已经结束,他目前是自愿留在冰华山,上宗扩张顺利,沿山开辟了新领地,他作为第一批追随的庄民,被上宗赏赐五百亩的山田。 冰华山附近的野修更多,听闻巍国大宗门前来安营寨扎,无不是争相投靠,丁尘之招募数位佣民替他效力,他可以在冰华山心无旁骛的修行。 金露酒庄除了安逸以外,对丁尘之再无任何吸引力。 第四十四章 剑气照天光 这年的春天过去时,丁醒离开生活六年的金露仙庄。 他乘鹿南下,穿山过林,渡江跨河,一路风餐露宿,万里迢迢赶去巍国南疆。 这是丁醒第一次远行游历,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往往敢拼敢闯,他也是如此,在家把诸事准备妥当,赶路途中却是少有顾虑。 他冒险的期待感特别强烈,每途径一处陌生地域,都觉兴奋新奇,也总有流连忘返的念头。 他的这种表现,与同行伙伴金老汉与申婆婆完全不同。 这两位老修士谨小慎微惯了,翻山不敢喘大气,担心惊动驻山野修,过河不敢划水,害怕招来河妖,他们也压力深重,把这次远行当成生死考验的险关。 丁醒却没有负担,这次南去卷尘,能否找着金露液,他的患得患失之心并不强。 其实离家时,丁醒先在庄上约了一批同龄人,商定结伴南下,谁知出行那一天,人家全部御剑赶路,偏他骑了一头鹿妖,跟不上队伍。 他修为已经到了练气期第八层,御剑并没有问题,但他过去一直饮用‘龟息散’遮掩法力,露馅会带给他麻烦。 他便忍着冲动,没有追撵那批同龄人。 随后他在酒庄滞留几天,遇上申老汉与孟婆婆,他见两人也是乘坐骑,申老汉骑了一头黄牛,孟婆婆骑了一头黑驴。 大家遁速相近,于是一拍即合,搭伙上路。 三人修为都不算高,但遇上斗法时,却可以爆发六个修士的战斗力。 坐骑当然也算是修士啦。 申老汉本名申厚福,与丁尘之同年进入酒庄,娶妻孟婆婆,夫妇俩膝下有一个女儿叫申传香,上个月不听劝阻,执意南下追寻金露液。 为人父母,操心女儿安危,这才南下涉险。 这两个老人家慎重过度,严重拖延赶路速度,但丁醒既然答应了同行,那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他就耐着性子随行。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坏事,起码两个老人家阅历丰富,见闻多广,无论途径什么地界,都能给丁醒普及常识。 这一路走下来,行程几万里,让丁醒对巍国七大宗门的传承史、风云人物、领地分布,都有了全盘详尽的了解。 他们是在春天末尾出发,等穿过巍国南疆的边防要塞,卷尘山脉遥遥在望时,已经是深冬季节了。 不过南方潮热,即使入冬也从不下雪,不必担心经历苦寒天气。 这一天,丁醒三人从一片密林中穿出来。 迎前眺望之下,见前方十余里外沙尘飞扬,卷到半空,如似浓雾弥漫在天地间。 再看那尘雾中,朦朦胧胧呈现一片山峦踪影,浩浩荡荡,绵延无尽,云海雾罩若隐若现,颇有一番苍茫的神秘感。 丁醒见状,自知目的地卷尘山已经赶到,他抬手远指过去:“那山中尘雾看去静浮不动,并无扩散旋转之相,这种古怪天气难道常年出现吗,又是如何形成的?” 数月来,申老汉都在给丁醒担任临时向导,只听他笑着回应:“有两种说法,一是修士贪得无厌,一代代以来,肆无忌惮砍伐、采摘、挖掘山里山外的灵根,劈山挖矿抽地脉,也是泛滥成灾。 这种行为导致灵气枯竭,草木生长越来越慢,碰巧这片山脉的西面挨着天东沙漠,灵气消隐后,沙尘灌入进来,从而形成卷尘之相。” 卷尘山脉北边是大巍国,西边是大沙漠,东边临着海,但无论沙漠修士还是海上修士,基本都是从巍国流蹿出去的。 所以申老汉指责修士贪得无厌,说来说去,还是要算到巍国修士头上。 但丁醒不理解:“申伯伯,传闻翻越卷尘山脉,再往南去仍有修士出没,这大山沙化的责任,应该也要归咎他们一部分吧!” 申老汉嘿嘿一笑:“这就牵涉到另外一个说法了!十万南山卷尘扬,这个典故你有没有听过?” 丁醒随口接道:“十万南山卷尘扬,一纸剑气照天光!” 黄昏恰在此时落下帷幕。 今夜有乌云。 月黑风高。 但丁醒远望卷尘山脉,却见那山中却亮起冲天光束,数量不止一条,形状像是庞广剑气。 横亘山端的剑气丁醒可以目视到,但在山腹之中,随着距离拉远,光束的亮度在减弱,丁醒只能窥视一个模糊光源,却是难以甄别具体形态以及数量。 申老汉指向光束:“那是剑气残留!传闻在古时,卷尘山脉南部有一座王国,善于制作精美纸张,远销咱们巍国后,曾有修士翻山前去游历,见其国中百姓朝拜一座名‘一纸派’的仙门,此派专修‘炼纸术’,他们的法器一律是使用灵纸炼制出来,偏又威力强绝,惹来国外宗门的惦记。” 丁醒很自然联想到‘月下纸兵’,当初他从一剪道人那里买下这柄法器起,就曾好奇过来历,毕竟巍国七大派都没有‘纸术’传承。 想不到出身在‘一纸派’。 他已经被勾起兴趣,希望多了解此派的历史:“这一座仙门是不是被攻灭了?” “还灭的彻底哩,直接举国诛绝!宗门覆灭,王国也不存,时至今日,山南已成野蛮之域,即使偶有修士流蹿,也多是血腥的妖邪之士,手法之残忍比魔修还要酷烈几分。”申老汉捋着白胡子,叹息起来: “那时咱巍国还没有建立,谁也不知道是哪一座上古宗门参与了这一战,总之战况非常激烈,双方在卷尘山脉你来我往,斗了好些个念头,你看那些剑气,全是一纸派的修士所留!偏偏战后开始弥漫尘雾,所以就有流传,是那场上古大战造成了卷尘飞扬的古怪奇观!” 这两种说法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现在的修士们普遍认为,卷尘与灵气枯竭、山峦沙化关联最大。 “对了小丁,那些剑气其实都是禁制,外相如似剑光,内部往往另有乾坤,甚至有不少修士在这些剑气内,找到上古留存的遗址与遗宝,当然也是逃亡避难的最佳地点,如果那头开山蚁想要藏匿,它肯定隐遁在某一处剑气当中!” 申老汉说罢扬了扬手:“卷尘修士在山端的诸峰上都开辟有山城,可供南来北往的同道暂住,咱们连续赶了数日路程,还是尽快入山歇息吧!” 第四十五章 沙海月禁 卷尘山脉的灵气已经枯竭,灵果灵树也早就绝迹。 但山中遗留有‘一纸剑气禁制’,可供修士探险寻宝,另有数量众多的妖兽盘踞,所以常年都能吸引修士造访。 这些修士占山建城,开辟领地,维护秩序。 而山城位置一律建在卷尘山脉的北端前沿,这是因为山腹有大妖横行,除非入内探险,否则修士不会光临,更不会常驻。 申老汉刚才说:‘卷尘修士在山端的诸峰上都开辟有山城’,也只有山端诸峰才有修士住所,往山内深入几十里后,那是绝对看不到一座修士洞府的。 去山城的途中,申老汉又给丁醒介绍:‘野修有野修的地盘,我们有我们的据点,虽然大家都来卷尘山探险,相互间却不会越境。’ 卷尘山脉内生活一批土著修士,他们与野修混居一处。 巍国七大派以及下辖的仙庄,常年都有弟子南下游历,领地毗邻卷尘山脉的守宫山与炼锋谷,甚至是每一天都有弟子入山。 守宫山传承驯兽法门,炼锋谷传承炼器之道。 这两个大宗派,靠山用山,几乎把卷尘山脉当作自家的私有领地,如果不是这片山脉疆域太过广袤,他们人手不足,霸占不过来,他们不会允许野修安营扎寨。 因为两派距离卷尘山非常近,门下弟子往来频繁,后来见其它几派也常有门徒经过,索性依山建立据点,提供给各派落脚使用。 丁醒三人的路线经过精心选择,到了卷尘山以后,应该入驻哪一座山城,他们提前都已经物色好。 此刻他们赶赴的山城正是由守宫山修士所建。 来到山脚后,他们仰头打望城池规模。 说是城,其实是沿山开辟出来的简陋山洞,看去像是一座座石窟,数量有几百个,偶有剑光从窟门处进进出出。 寒酸、原始、毫无舒适度,这是丁醒观摩山城的初步印象。 但就是这样一座小城,却能把七派修士汇聚在一处,不必担心被野修各个击破。 丁醒正瞧着,忽见一位小童子沿着山阶走下来。 到了跟前,小童子先弯腰行了礼,然后问:“三位贵客从何处来?” 丁醒站在申老汉与孟婆婆后面,他不用负责交涉,只用在旁倾听,取取经就可以了。 申老汉回话说:“我们是从卢州来!请问小兄,城中是否入驻有琼台派的弟子?” 小童子回身一指:“自然有,多的很呢!最近一个月,给琼台派酿酒的金露仙庄,先后来了好几波修士,老伯,你是出身上宗,还是下辖仙庄啊?” 这童子也就十岁左右,却是一脸精明相,看人的眼光透着一股审视状。 如果丁醒三人是上宗修士,他会表现‘客气’‘敬仰’,假如是下辖的仆从修士,那他会随便打发,山中洞府也不能让丁醒三人白住,必须酌情收取一点费用。 申老汉是老江湖,呵呵笑了一下:“小兄,你在前带路,把我们的洞府安排在金露修士附近。” “安排洞府没有问题,但每人住一个月需要缴纳一块灵石!老伯,这灵石不是我要,而是给守宫山的一位玄胎期前辈,他负责镇守这座山城,万一你们探险时招惹了野修,往城里一躲,那是绝对安全!” “明白!一个月一块是贡品,我们先把灵石给你!” “好勒!老伯,老婶,老哥……哦,是小哥!请随我来,我带你们去找洞府!” 丁醒三人轻笑着,随同上山。 途中申老汉不断找小童子打听情况,意外问出一些重要信息来。 只听那小童子煞有其事的讲道:“老伯既然出自金露仙庄,那你们肯定是为了开山蚁与金露液而来,是也不是?” 申老汉反问他:“这件事,是我庄弟子对你透露的吧?” 小童子大摇其头:“不是,这消息是野修‘三尸老怪’最先传出来!其实从三年前开始,大家都在瞎起哄,说琼台派下辖的一座酒庄,倒霉丢了一口灵窖,只是没有被证实,半年前‘三尸老怪’与你们庄的修士大打出手,死了十几个人,大家才算确认这件事。” 消息越是传的广,追回灵窖与金露液的可能性就越低。 但申老汉今次前来卷尘山,只为寻找女儿,他不与小童子过多闲聊,打听道:“小兄,我同庄弟子有多少人外出,又有多少人留守洞府?” 小童子碰巧知道:“全部外出,一个也不剩!老伯,我实话对你讲,他们全部进了‘沙海月禁’,什么时候能回来,谁也说不准!” 申老汉心底一沉,又开始对自己闺女牵肠挂肚,他语气略显急切:“沙海月禁?这禁制在什么地方,到底有什么特殊,竟然把我庄弟子全部吸引了进去?” 小童子并不应声,斜着眼去望天,手里攥着一颗灵石,抛了又抛。 丁醒在后面见了他的德性,心想这是一个小财迷,便甩手抛给他一块灵石:“赶紧说!” “小哥你真是豪爽!有灵石,就有答案!”小童子朝丁醒挤眉弄眼一下,才对申老汉讲道: “自从三尸老怪把这件事捅开,卷尘山脉的修士几乎都被惊动,大家经过推演分析,最终圈定六处开山蚁有可能藏匿的地点,其它五处都已经被翻遍,却没有开山蚁的踪迹,最后一处就是‘沙海月禁’,目前大家都在里边寻找。” 即使是地头蛇,想在群山之中把一头蚁妖搜出来,那也不容易。 说到这里,小童子拿手指戳戳三人:“你们来的还算及时,如果再晚一些天,开山蚁就要被捉住啦!我劝你们不要再浪费时间,趁着今晚没有月光,赶紧入禁,迟则生变。” “月光?”丁醒三人都显迷惑:“这又是为何?” 他们大致了解卷尘山脉的情况,却对山中的各种剑气禁制知之不详。 小童子颇为享受这种指点别人的做派,鼻孔朝天的回答:“这禁,其实叫沙海剑禁,因月光普照的时候,禁制坚固异常,别说是你们,就算玄胎期的前辈也破不开,但是等到月光消隐,譬如今夜,禁制会松动,你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入内,故而才有月禁之名!我夜观天象,明天是大晴天,你们想进也进不去!” 丁醒听罢,又一次想起‘月下纸兵’,也是月出时威力强,他觉得小童子不是在扯谎。 但他宁肯灵窖被外人寻到,也绝对不会仓促入禁。 至于申老汉与孟婆婆,估计会连夜动身。 第四十六章 蚁踪 不出意外。 申老汉与孟婆婆牵挂女儿太甚,等小童子把他们领到洞府处,拿了启门腰牌,打听了‘沙海月禁’的准确方位,即离开山城,抹黑赶了过去。 他们如此着急也是逼不得已,‘沙海月禁’距离山城比较远,身处卷尘山脉的内腹当中,如果他们现在不出发,那么天明前赶不上入禁。 天亮以后,山中所有剑禁全部消隐,破禁难度更大。 有关各处剑禁的探险,卷尘修士早就形成共识,入禁的最佳时机必须是夜晚,而且不能有月色,那时剑禁最为薄弱,其余时间最好不要打剑禁的主意,这是白费力气。 丁醒把申老汉与孟婆婆送出山城,独自回转洞府。 他并没有随行,两位老人家也理解他的行为,并不邀请,只叮嘱他注意安全,在城中居住时做好防护。 等来到洞府,丁醒把坐骑青风与小金蛇全部安置在堂厅,让它们结伴休息。 又取出两坛‘枣核液’给它们饮用。 谁知丁醒刚把酒坛摆在地上,青风忽起一蹄子,一脚把小金蛇踹飞,又一搂,把两坛酒全部据为己有。 尔后咬开封盖,美滋滋喝起来。 青风愿意热情追随丁醒,就是馋嘴‘枣核液’,这种灵酒能够壮骨淬体,能够有效提升妖族修为,丁醒早在几年前就在大量酿造,主要是为了养育小金蛇。 但小金蛇才出生没几年,妖力远不及青风,也没有青风的‘恶霸’作风。 挨了这一脚,小金蛇顿觉晕晕乎乎,也不等缓过神,赶紧往丁醒手臂上缠,前来找安慰。 丁醒见状,觉得以后不能再把它们放在一块。 他带着小金蛇去了隔壁打坐的密室,重新给小金蛇开了一坛酒。 挪步到石床边,丁醒一甩袖口,摆出一堆物品来。 他先抓起一柄黑黝黝的菱形盾牌,“去!”抛到房门处。 这盾牌一路滑飞,行至门前时,盾体忽然开裂,分隔为四面一模一样的小方盾,一字排开,浮空不动。 此宝唤作‘四镖盾’。 这是丁醒在老家时,特意赶去九庄集,请千锤炉庄一位炼器大师所炼制。 三年前丁醒遭遇蝗灾,联手乡邻斩杀一头三阶铁背蝗,灾后这具蝗尸被小伍兄弟送给方莲姑,而方莲姑为了应募到桔园,又把蝗尸上呈给了丁醒。 丁醒取出尸上铁甲,炼为‘四镖盾’,出炉后被判定为上品法器。 虽然威力比不上丁醒的‘月下纸兵’,却胜在灵活多变。 这法器能合能分。 合为巨盾,防御力坚不可摧,分则为四口飞镖,能够远掷击敌。 丁醒把‘四镖盾’悬在门口,自然是出于安全考虑。 一个人出门在外,无论有多谨慎都不为错。 随后丁醒又在床上捏起一张半指厚的符箓,此符名为‘闪行符’,品阶被定为初级,但因符中蕴含有稀有的电遁法力,兼之符纸是由妖皮所炼,能够反复驱使数次,并非一次性消耗品,故而价值比普通的中级符箓还要昂贵。 这张符箓是丁醒在九庄集使用铁背蝗的内丹,外加一批‘羊脂浆’才得以换到手。 丁醒这一次南行卷尘山脉,他最大依仗不是‘月下纸兵’,也不是‘四镖盾’,而是这一张‘闪行符’。 如果将来遇上躲不过去的杀劫,‘闪行符’能在关键时刻救命,此符一旦祭动,可以瞬移十余里,甚至是遭遇玄胎期修士追杀,丁醒也有几率逃脱。 他把‘闪行符’贴在怀中,等会儿休息时,以备不时之需。 至于床上的其它物品,都是丁醒为这趟远行所准备的灵酒。 镇虫的‘虫儿泪’,他在地面洒了一滩,防止虫妖走山底误入。 增强神念的‘化神散’,他自己饮了几口,这一款酒其实喝不喝都无碍,毕竟时效太短,最多一炷香他的神念之力就要恢复如常。 喝它,只是丁醒的习惯使然。 前几年丁醒做‘小醉汉’,这是为了掩人耳目,但是做着做着,喝着喝着,他是真成醉汉了。 他身上有几种酒,每天必饮。 像是压制修为的‘龟息散’,他本来也要喝几口,不过转念一想,他明天要去‘两界峰’打探沙海剑禁的局势,到时要易容出行,修为不能再掩饰。 在卷尘山脉这样的地界里厮混,拳头越大,危险越少。 昨晚送走申老汉与孟婆婆,丁醒专程拜会了几位其它琼台仙庄的修士,对在卷尘山脉游历,有了更深刻的认知。 因为山中时有妖兽出没,且到处流窜害人,无论任何修士,只要深入山腹,都有陨亡风险。 在山中死了人,大多尸骨无存,九成九找不到凶手,甚至无从追查线索,正是缺少约束,导致修士恶念丛生。 在山城时相安无事,但入了山腹,尤其在剑禁当中,只要碰了面,往往都会大打出手,有些结伴的好友、同门、亲戚,也会相互暗算,反正谋财害命后,直接把责任推给妖兽就行,谁也证实不了。 所以丁醒才决定不再藏拙,否则等他入山探险,随便一个陌生修士估计都想欺负他。 他不怕被欺负,可是怕麻烦。 他此行是为了追寻丢失的灵窖与金露液,任何干扰他行动的事情,他都要能避则避。 这般想着,丁醒盘坐于石床,闭上双目,凝神入定。 一夜无事。 次日一大早,丁醒离开山城,赶去百里外的‘两界峰’。 这座峰头是守宫山与炼锋谷给野修们划定的边界,此峰以东的山城都是宗门弟子设立的据点,野修不能私自越界。 但双方毕竟不是仇敌,野修无非是讨生活,为了能从宗门弟子手上换到所需材宝,就在两界峰上开起坊市。 可是宗门弟子入山探险时,常有死伤,偏又找不到凶手,就迁怒到野修头上,从不拿什么像样宝物出来。 而且,宗门弟子大多来自守宫山与炼锋谷两派,甚至幕后推动,让两派所有宗门坊市与集市,一律不开放给卷尘山脉的野修。 那一剪道人不辞辛苦,北上到琼台派的九庄集做交易,也是因为这个缘故。 等时间一久,两界峰的坊市性质就变了,变成宗门弟子与野修交流情报,剑禁资料,妖兽踪迹的场所,换宝倒是其次。 丁醒造访两界峰,是为了打听‘沙海剑禁’的消息。 谁知他登上峰顶的两界台,听见一群修士在七嘴八舌议论一件离奇怪事。 这怪事竟然让他直接把开山蚁的踪迹给打探了出来。 “昨天我撞了大运!原本我在追踪一头二阶刀螂,一路追进咱山中的‘月环禁’外,忽闻一股酒气传来,诸位,你们猜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那刀螂闻着酒,竟如定身般,砰砰!两声,翅膀一滞,摔到地上,被我轻而易举给逮住!” 第四十七章 辅首衔环 说话之人是位精瘦汉子,四十出头,长了一脸雀斑,簇拥他周围的几位散修,都喊他叫章麻子。 “这世间有什么酒,能够单靠酒气定住妖虫?章麻子,你是不是在虚言糊弄大伙?” “肯定是糊弄!月环禁是山中最残破的剑禁之一,早几百年前已经崩溃,里边山峦崩塌,万物都被夷为平地,只剩下一座纸殿废墟,那墟中空荡无宝,怎么可能传出酒气?” “酒气未必是月环禁内的遗物!章麻子,酒气到底从何而来,是否与金露酒庄失窃的灵窖有关?” 最近卷尘山中最火爆的消息就是金露灵窖。 因此大家一提到‘酒’,下意识会联想到酒窖。 散修们三两句就抓住了重点。 那章麻子显然也不是无的放矢,他把自己这件离奇经历讲出来,其实是抛砖引玉,他心里藏有更深的意图。 “是不是与灵窖有关,我也不敢保证,大家耐心一些,听我把这件事的始末尽数道出,你们可以自行判断!” 章麻子说完这句话,余光朝丁醒这边瞥了瞥。 丁醒刚刚上山,旁边站着一群似他一样穿着宗门服饰的修士,与章麻子这些散修不熟,但这不影响大伙探听章麻子的情报。 章麻子故意把声音放大:“当时,刀螳因为酒气晕倒在地,我一时好奇,就顺着酒气方向,进入月环禁内查探底细,一路找到那座残存的纸殿!诸位肯定都去过那殿,破烂的不成样子,仅剩下几根柱子与地基,你们猜,我在地基上看见了谁?” 他自问自答:“竟然是当年跟在老裁缝身边的一剪童子,他当时盘坐地基上,神神叨叨也不知在搞什么鬼!” 散修们都认识老裁缝与一剪童子,这是两个土生土长的修士。 老裁缝喜欢做衣裳,在散修山城内开了一个服装铺子,同道们就以‘老裁缝’称呼他,二十多年前老裁缝招收一位炼衣童子,总是喊这童子叫‘一剪’,后来老裁缝坐化,店铺传给炼衣童子,‘一剪’的外号也沿用至今。 算算年纪,‘一剪’已经三十余岁,但认识他的同道仍旧称呼他‘一剪童子’,‘一剪道人’是他的自称。 丁醒听到这里,判断‘一剪童子’就是在九庄集做交易的散修。 他不禁心想,月下纸兵难道是一剪道人剪出来的?原来此人这么心灵手巧啊,不止能剪纸,还能剪衣裳。 但此人半夜三更,跑去光秃秃的月环禁内做什么? 散修们也在打听:“章麻子,一剪童子目的何在?他与酒气又有什么关系?” 章麻子不再卖关子,原原本本的交待: “我见他独自坐着发呆,就问他:‘一剪,你小子不去沙海禁地寻找灵窖,猫在这里做什么?’ 起先他故作深沉:‘这座残殿历经无数岁月而不灭,含有古时剑蕴,我在观想古道剑法!’ 我平生最看不惯这等虚伪之徒,就骂他:‘你有病吧,怎么不回家去观想你婆娘?快说,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他扭头瞪瞪我,像是很痛恨我的样子,就好似我坏了他什么好事一样!哼,诸位道友给评评理,月环禁又不是他家,他能来,难道我不能来?他凭什么恨我?” 散修们听罢深以为然,表面上都认为章麻子有理,心里却把章麻子骂了一个狗血淋头。 卷尘山脉确实是公有的,不是谁的私产,任何一处剑禁,大家都可以自由进入! 但是,大家试想一下,如果你在某处剑禁里找到一件大宝贝,还差最后一步就能把宝贝从禁制里取出来,结果在这关键时刻,有外人跑来截胡,你说可恨不可恨? 散修们此刻都已经听出来,一剪道人应该是在取宝关头,却不幸碰上章麻子这个截胡者。 截胡的修士,真是大大的坏。 但他们痛恨坏人,却愿意做坏人。 人心就是这么奇怪。 此时山顶的修士,无论散修还是宗门弟子,都已经被章麻子吊起胃口。 章麻子也已经讲到最关键的时刻: “那一剪童子,瞪了我几眼,骂我多管闲事,还让我滚蛋,我呸,我偏不滚,看他能奈我何!他见我不走,就把左臂的袖口轮起来,露出腕上的一枚白色纸环,朝着地板狠狠一敲,整座地基刹那间灵光大盛,照的我差点睁不开眼! 等我再去观看,地基已经变了模样,化作一座丈许宽高的纸门,这门贴在地上,只有一扇,门心处凸起一个辅首,却是没有衔环,他手腕上的纸环应该就是从辅首上摘下来,以便让他驱使这座纸门。” 散修们越听越奇,争相追问:“纸门有什么神通不成?” 章麻子摇头:“并没有神通,因为这座门并不完整,只有一扇不说,门身还烂开好几个窟窿!每一道窟窿上都倒悬一个酒坛,那一剪童子把其中一坛酒拉到半空,只见那窟窿里边,我的天呀,全是类蜈蚣的节躯妖虫,密密麻麻无计无数,一下子从窟窿里蹿出来,一窝蜂朝我扑冲,若非我跑的快,肯定要被啃成骨头渣子!” 散修当中有一位白发老者,给大家介绍:“这种节躯妖虫是书蠹虫,传闻哪里有一纸派的传承,它们出现在哪里!一剪童子镇守的纸门内,应该封印有一座一纸派的藏宝房,但他闯不进去,于是先使用灵酒杀虫,这酒忒是奇特,不止能镇螳妖,还能灭书妖,也不知他从哪里寻来!” 藏宝房或许有,但也应该早被书虫给啃食干净了,比较价值,这老者觉得还是灵酒更高一点。 章麻子笑道:“汪老道友不愧是寿过百岁的老前辈,当真是见多识广,正是书蠹虫不假,那纸门内更是宝藏多多!不敢隐瞒诸位,我逃跑之时,瞥了一眼纸门窟窿,见书虫堆里闪烁金光,似有酒缸转动,我怀疑琼台派失窃的灵窖,就藏在那窟窿内……” 这个时候,丁醒身边一位宗门弟子忽然大喊:“不可能!金露灵窖被开山蚁盗走,我师门一位玄胎期师叔亲自出手,已经侦破开山蚁的行踪,这头蚁妖躲在沙海剑禁内,绝对不在月环禁!” 章麻子并不反驳:“我只是猜疑,道友想证实的话,可以亲自去瞧一瞧,说不定蚁妖与灵窖已经分开,也有可能!反正我把这件事与你们讲出来,什么都不图,只为出一口气,那一剪童子害惨了我,差点让我丧命虫口,我请诸位道友主持公道!” 他捅出这个消息,其实是无奈之举。 当时一剪道人释放书虫咬他,等他把虫群引走,再返回时已经不见一剪道人的踪迹,连纸门也消失无踪,他自己什么也找不到。 他必须立刻搬援兵,如果拖延的话,一剪道人有可能卷走纸门内的宝藏,逃之夭夭。 其实他来两界峰前,先去拜会了本城的玄胎期前辈,谁知开山蚁的踪迹被证实,这些前辈全部去了沙海禁地。 于是他才想到两界峰,或许能拉拢几位宗门弟子,这些弟子手段厉害,揪出一剪道人应该不难。 (中秋佳节倍思亲,祝你们团圆美满。) 第四十八章 神通各显 山顶这些修士,没有谁知道一剪道人的灵酒是何来历。 唯独丁醒清清楚楚,正是自己炼造的‘虫儿泪’。 几年前一剪道人光顾九庄集,一口气从丁醒手上换走二十坛‘虫儿泪’,却仍旧觉得分量不足。 当时丁醒就有好奇,一剪道人买走这么多灵酒究竟意欲何为? 此刻听完章麻子的叙说,丁醒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猜测。 一剪道人急需‘虫儿泪’,应该是为了挖掘剑禁当中的一纸派藏宝遗址。 就是不知,金露灵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种遗址内? 当然这也可能是章麻子虚言蒙蔽,灵窖压根与一剪道人无关,章麻子为了吸引人手前去报仇,才故意讲了一番假话。 但是这种假话,不去亲眼见证一下,那是不会死心的。 “诸位,我叫范药师,出身北边的龙葵药庄,上宗是炼锋谷,我准备前往月环禁探一探底细,你们有谁愿意与我携手?” 范药师就是刚才质疑章麻子的宗门弟子,这些天他一直在沙海禁内寻找开山蚁,他修为已经走到练气期大圆满,迫切需要‘金露液’冲关。 但随着开山蚁的踪迹被证实,越来越多的玄胎期修士光临沙海禁,风险直线上涨,面对这种局势,范药师颇能守住本心,强压了心头渴望,坚决远离纷争漩涡。 他宁愿不要金露液,舍弃筑成玄胎的机会,也不愿让自己卷入陨亡阴影里。 他有着二十七八岁的样貌,气度极是沉稳,却也略显过头,目光透着阴鹫之态,使人测不到他半点城府。 若是放在往常,仙庄修士会对他敬而远之,但这次与散修共同入禁,由他这种老练修士牵头,那是再好不过。 “俺老彭愿意去,俺前日才从虎啸仙庄来,此行是为逮捕虫尸,给俺的蜈蚣进阶使用,既然月环禁内书虫成群,正适合放蚣进补。”这位‘老彭’满脸胡渣,其实年纪与范药师相当,一点也不老。 “也算我一个!我上宗与老彭一样都是守宫山,驯养一头水生孽牙蛙,专克纸类灵物,若那剑禁当中真有纸门存在,我有法子破解!哦,我姓黄,你们叫我一声黄姑娘即可!”她仍是青颜,姿容较好,但早就过了姑娘年纪。 这三人表完态。 丁醒见附近的十余位宗门弟子都不作声,应该是没有人再加入队伍。 他就开始自报家门:“我姓伍!” 这几个字说出来,周围一片‘哦’声,最近一段时间,闯探卷尘山的伍姓修士实在太多,一律出身金露酒庄。 再者丁醒身上酒气那么重,其实他上山那一刻,同道们就猜出他的身份。 丁醒直言不讳:“既然章麻子道友在月环禁发现了灵窖踪迹,且不管是真是假,我都必须前去瞧一瞧!当然也请诸位放心,虽然灵窖曾经是我家之宝,但它已经遗失,谁找到算谁的,我绝不会把它视为我家的私有物,我会按照卷尘山的规矩,与诸位公平协商此次闯探月环禁的收获分配!” 范药师、老彭、黄姑娘听闻这番话,俱是客气发笑:“伍兄所言大善!” 这边商议妥当,那边章麻子已经领着四五位散修下了山,朝月环禁进发。 章麻子心知肚明,他刚才的一番措辞,肯定会引来一批宗门弟子。 就这样,两伙人一前一后,穿行在卷尘山脉的滚滚尘雾内。 跋涉一个白天,他们于黄昏时分,抵达月环禁外。 这天的天气正如小童子断言那样,是一个郎朗晴空,入夜后皎月高挂,增强了山中所有剑禁的威力。 如果丁醒几人赶赴沙海禁,绝对无法破禁而入。 但月环禁不同,这是一个残破禁制,剑气流失殆尽,无论夜间是什么天气,修士都可以自由出入。 待夜黑时,月环禁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 丁醒仰头观望,见一道两人高的光环拔地而起,这环有十余丈的直径,矗在边缘打量,会让人产生一股错觉,这就是一条普通的圆环气幕。 但如果飞上半空进行俯瞰,会发现这是一道扭曲剑气,剑尖与剑尾相连,从而导致了圆环之状。 “传闻御纸剑者,全都攻守兼备,剑体柔韧性佳,能伸能缩,能转能缠,神通千变万化,剑招出奇制胜,往往令人防不胜防!” 这是范药师在给丁醒几人做介绍,他继续说:“章麻子以为一剪童子的手环是门环,其实并不全面,那环也极可能是剑环,就如咱们现在看到的圆环剑气一样,它的本体肯定是一口环剑!” 说着,他们已经来到剑尖与剑尾相连之处,这个位置裂开了一道缺口,可以进入月环禁。 从外边看,这一道月光环只有十余丈的宽度,但是入内以后,环境却是焕然一新。 丁醒环望一看,见数里方圆无山无树,空空荡荡全是碎土。 这里显然是月环禁的内部空间,月光可以渗透进来,映出了一股光亮,但光源却极为微弱,附近环境昏昏暗暗,肉眼窥之不清。 丁醒旋即拎出一坛‘化神散’,喝上几口,他把神念外散出去,很快锁定禁中的废墟残殿。 身边几位同伴见他祭酒,心下无不称奇。 他们都是第一次碰上探险时先喝酒的修士,看来所修法门不一,神通也千差万别。 老彭与黄姑娘出自御兽仙庄,自幼就在豢养妖奴,并朝夕相处,他们不饮酒,却是各自释放了一头妖兽出来。 老彭一抖袖口,散开一股黑气,落地凝形,化成一头七尺长的黑甲巨蚣,他迈步登上蚣背,尔后双臂抱肩,下令说:“蚣儿蚣儿,咱们走!” 巨蚣极是听话,扒地前行。 黄姑娘的妖奴是一头红皮蛙,个头与常蛙差不多,被她摆在肩头,阵势远远及不上巨蚣。 但红皮蛙的嘴外露着两根血齿,森森冒光,一看就是含了剧毒之物,丁醒下意识远离它几步。 再看那范药师,他精于炼器,身侧环绕八口短刀,手举一柄法伞,脚下的双靴也透着灵光,想必是淬了遁力的法鞋,真是把他保护的严丝无缝啊。 几人各露神通,朝着残殿走去。 正如章麻子所讲,整座纸殿只剩下几根断裂的碎柱,以及柱间坑坑洼洼的泥土基座。 章麻子笃定基座内封印了一扇纸门,但从外观上打量,却是搜查不到一丝一毫的灵纸线索。 第四十九章 致胜奇兵 砰! 丁醒走到残殿边缘,听见一阵撞击声传来。 章麻子这批散修先一步赶到这里,正施法攻击那几根破柱,这些柱子的外相是土石,却如同纸糊般,一打就碎。 但离奇的是,柱子坍塌以后,碎片被月光一照,旋即又再度重组,很快就恢复了之前的模样。 丁醒从未见过这等怪事,脱口称奇。 范药师见状,看出丁醒是初出茅庐:“伍兄应该是第一次光临卷尘山吧!” 他指着解释:“这座残殿其实也是剑禁的一部分,只要月亮还在,就可以反复重续。” 照此来看,残殿应该是一缕剑气凝形,这种剑气能够感应月力,神通之怪,前古未有。 丁醒颇觉震撼。 但他仍有不解之处:“月亮永远不会消失,难道剑禁也能长存吗?” 范药师说不能:“月光仅仅是拖延剑禁崩溃的时间,在古时候,十万南山内剑禁密布,迄今为止已经毁掉七八成,它们早晚会灭绝于卷尘山。” 一旦灭绝,那么一纸派的历史就要彻底湮灭于世间。 不过丁醒赶在这个时候前来探险,仍有窥视其传承的机会。 他心里也很期待,如果能在残殿中找到一纸派的剑术道典,那该多好啊。 不过这念头一起,他旋即又转为自嘲,心想即使真有剑典遗存,也肯定被当地修士搜光搜净,他遇上的几率比找到金露灵窖还要低呢。 浮想到此,见散修们中止蛮力毁殿。 只听那章麻子朝这边喊道:“几位,我们刚才使尽办法,却找不到纸门的蛛丝马迹,你们不妨动手试一试。” “俺先来!”老彭主动请缨:“俺的蚣儿位列五毒之首,它喷吐的毒烟能够渗透剑禁,如果一剪童子真的藏在殿中,应该可以熏出来!” 一听要放毒,群修集体退避三舍。 老彭不退反进,招呼黑甲蜈蚣爬到残殿的地基上,一声令下,滚滚黑烟当即从蚣躯上散开,片刻就把地基淹没。 但是黑烟汇聚以后,毒了足足半个时辰,残殿却是没有任何变化。 老彭顿一摇头,驱使蚣妖吸回黑烟,撤下阵来:“俺不行,你们去试罢!” 黄姑娘第二个出马,她不像老彭那么毛糙,踏足残殿内,她先起脚跺了几下,尔后沿着地基来回转圈。 挪步的时候,她时不时往天空的月影处望一眼,左手的拇指与中指对掐着,像是在施法寻找什么方位。 群修不知道她在运转什么秘术,都不询问,也不催促,全在安静观看。 丁醒也瞧的很投入,这位黄姑娘确实有一手。 她在地基上转了一盏茶时间,忽然甩袖抛出一物。 ‘咕咕!’几声。 竟是一头肥嘟嘟的苍白蟾蜍,大嘴一张,猛吐妖气。 看到这里,群修俱是面露笑容,大家此时已经猜到黄姑娘的寻门办法了。 蟾蜍这种妖兽,偏爱吞噬月光精华淬炼妖躯,就有了‘月蟾’外号,它们对月光的感应极其敏锐。 黄姑娘的蟾蜍才吞了四五口妖气,就把洒落在地基表层的月光灵晕给逼显出来。 无数年来,卷尘山的各处剑禁都在依靠月力维持,无时无刻不在吸摄月光,但是这一座残殿内,地基中封印了一扇纸门,纸门并非剑气所化,吸收不了月光。 蟾蜍把月晕逼显后,只见地基中央留下一片空白,并没有被月晕覆盖,这处空白正好是一座门状。 “纸门的方位已经被我锁住!”黄姑娘却不怎么开心:“可惜,它的真形处于消隐状态,破不掉它的隐形禁制,我的孽牙蛙就咬不住门纸,也就无法打开这扇门!” 她环望群修:“诸位可有法子,逼显它的真形?” 那几名散修齐齐摇头。 丁醒手上有一柄‘月下纸兵’,此时月色正旺,威力可以保持全盛状态,他暗自揣摩,纸兵与纸门都是纸宝,能否相互感应呢? 他正想着,忽见范药师跃至黄姑娘身侧,“我这里有一法!以其之道,还击其身!” 范药师掌中托着一柄手指长的纸刀,“这口法刀并非我所炼制,而是在剑禁中寻来的遗宝,料想能够劈显纸门真容。” 他张口一吹,纸刀飘飞出去,迎风大涨,转眼变成臂长。 这刀横在纸门上空,微微一抬,又大幅下劈,刀刃猛斩地面。 咔! 伴着一条狭长火星,地面裂开一道气幕缺口,起先这口子只有数寸来长,眨眼扩大为丈许,并朝四方快速蔓延。 等这一层薄薄的气幕溃散以后,一座长方形的贴地纸门,也彻底显露出真身。 这纸门的外相,与章麻子的描述类似。 “是它!就是这座门!” 章麻子一步跳过去,垂头一看,发现纸门上裂开三个大窟窿,这窟窿里边一团漆黑,仿佛是无底洞一样。 章麻子顿觉稀奇:“昨天我来时,窟窿上面悬有酒坛,窟窿下面书虫扎堆,今晚怎么会全部消失呢!” 其实不难猜测,最大的可能就是一剪道人已经搬空窟窿里边的所有东西,然后逃之夭夭,只留下这一扇破门,让章麻子过来捡漏。 他目光在群修身上转了一圈:“诸位,你们说,一剪童子是不是已经溜走了?” 如果一剪道人逃走,那他们就是白跑一趟。 但大家谁也不想空手而归。 此时范药师仍在持刀劈门,他似乎是看中了纸门材质,想从地面挖出来,可无论他如何施法,都不能撼动纸门分毫,也无法造成纸门与地面脱离。 他余光打量黄姑娘,见黄姑娘的孽牙蛙天赋克纸,却照样啃不动纸门。 反正大家都取不走,范药师就不再担心。 就此收了刀,朝群修喊话:“这门下,显然是另有结界,但结界环境难以探测,诸位有谁驯服有妖奴,不妨派遣下去查探一番!” 此言落毕,老彭当即驱使黑甲蜈蚣进入纸门,黄姑娘的孽牙蛙紧随其后。 散修的速度也不慢,先后放出三头妖奴。 也就片刻功夫,就听老彭在喊:“呦呵,俺的蚣儿发现一座横倒的金色酒缸,小山一样大,章道友是实诚人,金露仙庄失窃的灵窖真有可能在这里!咦?这酒缸怎么没有封盖,缸口处密密麻麻积压着什么东西……” 黄姑娘忽然在旁尖叫:“那是书蠹虫群!天呀,一下子冲出这么多虫妖,快撤,把妖奴全部撤回来!” 她一边喊,一边转望丁醒与范药师:“虫群有可能冲出纸门,你们做好灭虫准备!” 范药师闪身急遁,瞬时远离了纸门范围,边问黄姑娘:“虫群在,一剪童子应该也在!有没有找到他的藏匿方位?” 黄姑娘摇头:“虫群太密集,遮住了妖奴视线,必须先清虫,然后才能搜查一剪童子!” 这一瞬间,这支队伍的所有修士都在考虑着‘金色酒缸’、‘虫群’与‘一剪童子’。 唯独丁醒在想着一件法器。 ‘奇怪,那斧头失踪数年,怎么会流落到纸门下面呢?’ 这法器正是丁醒的短斧,三年前被银角巨蚁使用金色酒缸镇压,此刻重新与丁醒有了神念联系,丁醒只须挥挥手,就能把短斧给摄回来,但他没有这么做。 这斧子不曾被银角巨蚁毁掉,也没有被一剪道人抢走,否则丁醒绝对感应不到,那就说明一件事,斧头还在金色酒缸内,从三年前银角巨蚁逃离金露仙庄起,它至今都没有被发现过。 自己的斧头流落在外数年,只有天知、地知、银角巨蚁知,其他谁也不知,那么等会儿潜入纸门后,应该能当作一路克敌制胜的奇兵吧? 第五十章 门下杀机 丁醒这般想着,见老彭与黄姑娘的妖奴已经离开纸门,回撤到身边。 那黄姑娘推断书蠹虫群会尾随出来,结果大错特错。 虫群到了门边,忽然集体停滞,盘旋在三个窟窿口处,就此陷入沉寂。 老彭见它们躲在门口不动弹,当即招呼他的黑甲蜈蚣:“蚣儿蚣儿,去引诱它们出巢!” 黑甲蜈蚣缓缓靠近纸门,朝门内喷云吐雾,试图以毒烟逼迫虫群朝外逃窜。 但虫群偏不上当,看见毒烟攻来,立刻朝深处下潜,当黑甲蜈蚣停止攻势时,它们又再度上浮。 它们就仿佛在镇守纸门,且队伍整齐。 群修见了这一幕,都已经渐渐明白过来,这一批书蠹虫,背后有人在指挥它们。 “它们绝对不是野生!”黄姑娘喊道:“既然章道友昨天在这里看见了一剪童子,那么驯服它们的修士,应该就是一剪童子了!” “它们是家养的虫奴?不应该吧!”章麻子在旁叫道:“昨晚我来时,一剪童子正使用灵酒打杀这批书虫,如果它们是一剪童子豢养,何必这么做?兴许一剪童子已经跑了,门中修士另有他人!” 两人说辞相互矛盾,但各自都有道理。 眼下这批虫群的表现,证明它们是虫奴无疑。 昨天一剪童子使用灵酒攻击虫群,应该也不是假的,章麻子没有必要在这个小事上说谎。 那两人的说法,到底谁对谁错了? 这时丁醒突然开口:“门内原本应该有一批野生书虫,但一剪童子也可能在其它剑禁内找到过虫卵,豢养一批奴生虫,他用灵酒打杀野生,再用奴生布置在门内,实施伏击!这也是有可能的!” 三年前丁醒与一剪童子做交易时,见过一剪童子的奴生书虫,这说明一剪童子身上有一批家养虫群。 当时一剪童子口口声声:‘正巧我也要验证你的灵酒,任何一坛都必须能迷惑书蠹虫,这可是事关我身家性命的要事!’ 此人为什么要如此讲呢?他购买‘虫儿泪’,显然是为了要对付野生书虫,而且野生数量巨多无比,二十坛‘虫儿泪’都未必够用。 丁醒反复回忆与一剪童子的交易,再联想目前的纸门情况,整件事的脉络已经在脑海中成型。 纸门当中存在无数的野生虫群,一剪童子使用‘虫儿泪’,打杀了整整三年,总算清理了七七八八,就在他即将全部清空、遁入纸门取宝时,章麻子无意间找了过来,打乱了一剪童子的美事。 如今范药师、丁醒等十余位修士又联袂而来,全是前来截胡,一剪童子此刻估计要郁闷死。 辛辛苦苦忙活了这么年,到头来,竟然要给别人做嫁衣,这到底是倒霉呢,还是倒了十八辈子的血霉呢? 整件事的始末应该就是这样,已经被丁醒猜出来,唯一的意外是‘灵窖’,为什么会出现在纸门内?这需要见了一剪道人才能问出答案。 “伍道友言之有理!”群修纷纷点头,他们全都赞同丁醒的推测。 这个推测与章麻子、黄姑娘的说辞全部吻合,九成九就是事实无疑。 但问题是,一剪道人已经打开纸门,并灭杀了门中的野生拦路虫,他还留在这里做什么?难道他没有办法取走金露灵窖吗? 刚才大家使用妖奴在门内探险,已经发现疑似金露灵窖的酒缸,那酒缸扩形为山峦般大小,内部必然是用来‘窖藏’的灵泉灵池空间。 像是这种极品灵窖,肯定布置有层层禁制,假如传言属实,窖中藏有九坛金露液,那么取酒肯定不容易,一剪童子是练气期修士,过去一天想必都在破禁取酒。 群修商议了一番,很快就把一剪童子滞留在纸门的原因给猜了出来。 待弄清了一剪童子的全部底细,然后再真刀真枪的斗法,才能避免过重的损失。 此时群修心里都明白,他们想拿到灵窖与金露液,那是必须亲身潜入纸门涉险不可了。 当下开始精心准备,一个个法器齐出,玄功齐运,摩拳擦掌,蓄势待发。 那范药师在备战时,询问身边的丁醒:“伍兄,你出自金露酒庄,应该懂得辨认贵庄灵窖的办法吧?” 丁醒是假装的伍家人,其实什么也不懂。 但他反应灵活,回道:“当年,天东沙漠的四天王潜入我庄偷盗,曾经炼制了几座灵窖仿制品,足够以假乱真,所以单独一座灵窖的话,我很难甄别,但只要窖中藏有金露液,那就百分之百是我庄丢失的真窖!” 这是一番废话。 群修听了,俱在暗自摇头,‘藏酒的一定是真窖’,这是众所周知的甄别方法,哪里用得着丁醒提醒? 范药师见丁醒阅历不够,便不再追问,他在群修身上打望一圈,拱手道:“诸位,范某提议,咱们一块潜入门中!我、伍兄、彭兄、黄姑娘,联手对付虫群!章道友、汪道友与江宋三位道友,前去寻找一剪童子!先把危机清除干净,事后,咱们再商议灵窖与金露液的归属!” 纸门内有一座疑似灵窖,九坛金露液极可能是被一剪童子据为己有,这种灵酒药效极强,短短一天时间,一剪童子最多喝一坛。 所以去找一剪童子,有望抢到金露液,对付虫群的话,有望抢到灵窖。 范药师的意图是让散修们去拿金露液,宗门弟子去拿灵窖,暂时两不干涉。 这很公道。 至于入门后会不会爆发意外,那需要走一步看一步。 计策定下,他们并不拖泥带水。 这一行九人,鱼贯冲入纸门的三个窟窿口。 此时镇守门边的虫群数量有上万只,层层叠叠,如同拦路屏障。 范药师、丁醒、老彭与黄姑娘遵守承诺,入门后先行施法破开虫群封锁,替章麻子几人打开离去通道。 这几人很快远离虫群,深入更远的空间,前去搜寻一剪童子。 范药师远望他们的行进路线,说道:“他们也遵守了承诺,没有绕道去抢夺灵窖!” 这门下的空间,不是深井,也非宫殿,就是一方阴沉沉的旁广洞窟。 四周极为开阔,探索不到边际,下潜十余丈可以触底。 丁醒抵御虫群时,神念俯瞰而下,很快就锁定金色灵窖的横倒位置,章麻子几人是朝相反的方向追查一剪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