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惺惺作态的纸 自由到底是什么? 十六岁之前,自由对我来说是空中飞鸟;水中游鱼;裴多菲口中可以为之抛弃生命与爱情的可贵存在,抽象又笼统。 十六岁之后,自由有了更准确的定义。它成了遥不可及,成了高墙之外,成了让楚襄王魂牵梦绕的神女。 我整整花了十年,才再次将它拥有。 犹记出狱那天,我带着简单的行李站在缓缓打开的铁门后,只是一墙之隔,那天都仿佛更蓝一些,空气也更清甜几分。 我贪婪地深吸一口气,准备迎接久违的新生。 “陆枫……”身后狱警老黄叫住我,口中吐出的不再是冷冰冰的一串编号,而是我的名字。 我十六岁因故意杀人罪入狱,整整十年,除了头两年待在少管所,之后的八年一直在清湾市第一监所服刑。老黄那时候就已经五十几了,算算年纪,送完我他也差不多该退休了。 “别回头。”见我有转身的苗头,老黄及时制止我,“一直往前走,再也别回来了。” 说来奇怪,重获自由的喜悦都没让我热泪盈眶,老黄这一句平淡无奇的话却反倒叫我鼻头发酸,伤感起来。 眨去眼底热潮,我背对着他挥挥手,大步往铁门外走去。 “咱俩就此别过,再也不见了老黄。” 背后的老黄什么表情我不知道,反正我自个儿笑得挺开心,十年来从未有过的雀跃兴奋,走着都能蹦跶起来。 “嘀嘀嘀……嘀嘀嘀……” 一阵阵嘈杂的嗡鸣将我从睡梦中唤醒,甫睁开眼看到昏暗光线下斑驳残破的天花板,我还有些回不过神,好半天才回忆起自己早已不在第一监所。 没有67号房震天的呼噜声,也没有难闻的脚臭,不需要清早起来劳作,更不用按部就班度过每一天。 哪怕已经出狱三个月,有时候睡迷糊了我还会当自己仍被困在那座铁桶一样的建筑里。那个阳光都撒不到,死气沉沉的地方。 拍掉闹钟,揉了揉鼻根,在床上又赖了几分钟,我才坐起身掀被下床。 继下了半个月的连绵细雨后,今天难得老天给力,天空蔚蓝,白云朵朵,阳光灿烂地叫人睁不开眼,出了个难得的好天。 匆匆洗漱完,我披了个牛仔外套就出了门。在楼下买了两套煎饼馃子、一杯豆浆,步行到一百米外的公交车站,等了大概五分钟就等来了我要坐的车。 周六早上车上没什么人,晃晃悠悠一小时,到倒数第三站时,车上就剩下我一个了。 司机问我是不是终点站下,说要是接下来一站候车站没人的话,他就不停了。 “唉,我在民优护理院下。” 司机透过后视镜看了我一眼:“看病人啊?” 我吸着已经快见底的豆浆,随意点了点头:“我妈。” 司机顷刻间露出有点惋惜的表情,嘴里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可怜啊。” 我垂下眼,咬着嘴里的吸管,一点点将塑料杯捏扁,没有接话。 司机这条线路不知开了多久,自然知道“民优护理院”是什么地方。说得好听些是倡导姑息治疗的专业护理医院,说白了不过是收容恶性肿瘤病患等死的临终关怀医院。 我妈得的是淋巴癌,一年前体检发现的,检查出来就是晚期。 那时我还有一年就要出狱,她原本来得很勤,每次都要跟我畅想出狱后的美好生活半天,连以后我结婚一三五她带孩子,二四六女方家带这种没影的事都想好了。突然不来了,我就觉得不对。 后来我妈一个朋友来看我,起先还瞒着,只说我妈盲肠炎住院了,短时间来不了。 坐了那么多年牢,别的没学会,看人脸色我却拿手,她那表情我一看就知道盲肠炎什么都是瞎扯淡的。果然,再三追问下她说了实话。 面对陌生的癌症名,我愣了好半天,连我妈那个朋友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当天傍晚,我趁着自由活动的间隙去图书馆借了两本医学方面的书,花了一周生生啃完,最终遗憾的发现——我妈得的是绝症,除非耶和华降临这片大地给我妈打个金手指补丁,不然她该是没救了。 了解情况后,我倒也没有多大的悲痛,只是很麻木,整日浑浑噩噩,好像无时无刻不在发梦。 那之后没几天,我一直打不通的电话终于打通了,我妈开口第一句话就说她没事,让我不要担心她。 “你得的是癌,你以为你说没事就能没事吗?”至亲生病我却不能陪在左右,这一点让我十分懊恼。 我妈沉默片刻,再开口时语气已截然不同,不再故作轻松。 “我这边几张银行卡密码都改成了你的生日,万一我有事,你别忘了把钱转出来。这个病基本无可能治愈,虽然我接受了医生保守治疗的方案,但我知道这也只是尽可能延长我的生命而已。” 不久前她还在与我畅想未来,如今却留起了遗言。她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存折的摆放位置,家里房本的所在,甚至她死后落葬的一些基本程序步骤。 最后她说:“儿子,我会努力撑到你出狱,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家。” 那时的心情我已忘得差不多了,也不愿再回想,只记得麻木过后……就是惊人的剧痛。 我妈说到做到,果然硬气地撑到我出狱,连预言她只有半年好活的医生都觉得稀奇。但她终究没能和我一起回家,她身体状况太差,在我出狱前不久便被送进了民优护理院。 用医生的话说,那里条件好、设施佳,可以让病人更有尊严更舒适的离开这个世界。 护理院地处郊区,环境优美,今天又是大晴天,住院楼显得格外窗明几净,浅色的大理石地砖上光可鉴人,干净地简直可以在上面打滚。 拎着给我妈带的煎饼馃子进到病房时,里面一个人也没有。被子叠的整整齐齐,好像没人睡过。我疑惑地看了眼病床上写的名字,林湘萍,是我妈没错。 心中升起浓浓不安,怕我妈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正想去找人,病房门口传来声音。 “阿枫啊,来啦……” 一转身,见我妈好好的被护工搀着正往里走,跳到嗓子眼的心脏这才回到原位。 “一大早这是去哪了?”我忙过去帮着一起将我妈扶到了床上。 “看天气好,出去走走。” 她现在病气缠身,皮肤不好,人也瘦了,任谁看到都不会觉得她好看,但照顾她的护工却总是跟我说,林老师是她遇见过的最有气质的临终病人。 其实叫我说,只是要强而已。 我妈要了一辈子的强,最怕人看到她落魄狼狈的一面,就算是身为她的儿子我,也很少看到她失态的样子。 唯一一次,是我当年案件宣判,法官报出“十年”这个数字时,她骤然起身,呼吸急促,脸色阴沉的恐怖。 我以为她会大骂我丢尽她的脸,或者干脆朝我头上狠狠掷来一只鞋。 可她什么也没说,两腮紧绷着,只是反手给了坐在她身旁的盛珉鸥一个响亮的耳光。 那耳光响到甚至法官都被吓得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下,鲜红的巴掌印停留在盛珉鸥英俊的面孔上,好似柔腻仙美的白瓷瓶子被无端画上了一道丑陋的红痕,突兀刺目。 法警将我带离庭上,我一路注视着我妈,也忍不住去看盛珉鸥。 他垂着眼,不言不语,没有在意我妈给他的那记巴掌,也没有回应我的目光。 人群各自起身,有序离场。我妈红着眼圈逆着人流走向我,哪怕被法警拦住也想多看我一眼。 盛珉鸥仍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那时我以为他是不敢面对我,自责于自己在这件事里的疏忽,后来发现我真是太单纯了。 能同时除掉两个讨厌的对象,他那时坐在旁听席上该是多么痛快愉悦,又怎么会在意我妈那不痛不痒的一记巴掌? 他不看我,也不是被我妈打得魂魄离体,只是怕看我一眼,就忍不住泄出眼底的快意罢了。 “上次你不是说要吃煎饼馃子吗?我今天给你带来了,不过路上有点久,稍微有些凉了,我去给你热一热。” 我让护工陪着我妈,自己去走廊那里的茶水间热煎饼馃子。 时间尚早,走廊里除了偶尔从各间病房传出的咳嗽声和轻声交谈声没有什么别的声音,茶水间更是空无一人。 将煎饼馃子扔进微波炉热了半分钟,差不多有些温热我便拿了出来。 虽然是特意说了想吃的,但以我妈现在的身体状况,她其实很难有胃口吃东西,至多尝个味儿,两口就放下了。 拎着袋子往回走,快到我妈病房门口时,“叮”地一声,不远处的电梯在这一楼层停靠下来。 我并没有停下脚步,照常往前走着,直到从电梯内跨出一抹西装笔挺的身影,挡住了我的去路。 哪怕十年没见,我还是在一瞬间认出了盛珉鸥。 他左手拎着一只品种丰富的果篮,右手还在讲电话。 “我没有忘记今晚的约会,我会准时到的。”说话时,他语气克制,眉宇间却含着浓浓不耐。 我这么大个人杵在他身边,他怎么也不可能忽略过去。 拿眼尾瞥了我一眼,他一开始并没有在意,可在又和电话那头的人说了两个字后,他猛地停住,缓缓的,像是白日见鬼一样看过来。 他终于认出了我。 “我现在有些事,过会儿再打给你。”他挂掉电话,将手插进裤兜里,这才正眼看我。 他打量着我,似乎在评估我是否越狱出逃的囚犯,那只插在裤袋里的手要不要报个警什么的。 “什么时候出来的?” 在他评估我的时候,我也评估了下他。 十年过去了,我长个了,他没长,但我TM竟然还是没他高,差了快半个头。 “有三个月了。”虽然我不会抽烟,但我这会儿真的很想来根烟。点燃了按他丫脸上,看他还怎么摆出这幅高高在上的嘴脸。 他淡淡“哦”了一声,将果篮递给我:“那还是你送进去吧,我怕林女士看到我又大喊大叫,太激动对她的身体不好。” 我看了眼那只奢华精美的果篮,接过向他道了声谢。 “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给我打电话,护士那里应该有我的联系方式。” 他的手机就在他右手裤袋里,我也不是没手机的野人,互留个电话一分钟都嫌墨迹,他却让我有困难找护士要他的联系方式。 他表面无懈可击的礼数,与内心恨不得同我老死不相往来的真实想法之间,只隔着一张惺惺作态的纸。只要一根指头,一句话就可以捅破,但我还是什么也没说。 我笑着应下:“好的。” 十年前的我一定会毫不犹豫揭穿他,可现在我已长大。成年人的世界就是这样,哪怕是一张薄得透光的纸,聊胜于无地遮着,也总比直面丑陋的真相强。 他转身按下电梯键,不是很走心地跟我道别:“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动作间刮起微弱的气流,一道冷冽的香氛扑面而来,皮革混合着檀木的气息,瞬间霸道地占满我整个鼻腔。 “你就没什么话和我说吗?” 他偏过脸,视线轻慢地落到我脸上,又轻慢地挪开,停留不过两秒。电梯来了,他一言不发迈进去,好似将我的问话自动忽略了。 我错愕片刻明白过来,这应该就是“没有”的意思吧。 注视着他走进电梯,在这一方狭小无人的空间内,他像是终于不用再维持人前的假面,露出了些许本性。 紧蹙的眉眼舒展开来,他半垂着眸,显出一副傲慢至极的样子。任何人在他眼里不过是会说话的猪猡,只是漫不经心的一句交谈,都已是最大的恩赐。 刚才天知道他是怎么忍着作呕和我说话的,那对他一定很难。 一手果篮一手煎饼馃子,我晃荡着回到病房。 “你就去热了个早饭,怎么还拎了只果篮回来?”我妈停下与护工的交流,拧着眉略带疑惑地问我。 我将那果篮放到床头柜上,捡了看起来十分可口的香梨出来,打算洗洗尝一尝。 “盛珉鸥刚刚来过……” 我话还没说完,除了我手上那只香梨,果篮里其余水果无一幸免,被我妈一把掀到地上,动作快到都能用“迅猛”形容。 她喘着气,鬓发散乱:“叫他滚!” 我妈少有失态的时候,如今却不管不顾大吵大闹,对着曾经的养子骂出了“滚”字。 第2章 觊觎已深 弯腰将滚落一地的水果一一捡回篮子里,我劝哄着她道:“别生气别生气,他已经走了。不想吃水果,吃我给你买的煎饼果子吧,那个好吃。” 她紧紧攥着手下的被子,眼珠因愤怒微微突出,显得一双眼大到有些可怖。 “他就是个扫把星!吸人血的臭虫!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果篮放在地上,我坐到床边,充当完美听众,听她极尽所能地用一切恶毒的词汇咒骂盛珉鸥,没有插话。 我从不知道她这样会骂人,骂得还都不重样。看来这些年没少骂,都已经是熟练工了。 护工在我妈声嘶力竭的诅咒中露出不及掩饰的震惊神色,她以后怕都不会再说林老师是她遇见过的最有气质的临终病人了,这会儿的林老师实在没啥气质可言。 回去的路上,公交上仍然没什么人。我怀里抱着一篮水果,骗我妈说要拿去扔了,其实是要拿回家自己吃。 这一篮少说几百块,扔了多可惜。 望着窗外飞速划过的风景,我的思绪不禁飘荡开来,从我妈飘到未来,又逐渐落到今日久别重逢的那个男人身上。 盛珉鸥被我家收养时才三岁,收养原因不外乎那一个——我父母生不出。 但就和许多生育困难的家庭一样,好不容易思想准备做足,决心领养一个别人的孩子回来养了,偏偏自己就能生了。 还没来得及给盛明鸥改名字,户口手续才刚办妥,我妈就检查出来怀了孕。 当时她就想退养,但我爸不同意。他心疼盛明鸥,不忍对方小小年纪受二次伤害,并且固执地认为,是盛珉鸥这个送子童子的到来才让老陆家得以开枝散叶,若不好好待人家,就要遭逢不幸。 我妈虽然不是老师,但也在小学做了那么多年财务,同事邻居见了都要客气地叫声“林老师”,多年深受现代科学教育熏陶,根本不信我爸那套封建迷信理论,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差点还闹了离婚。 可说到底两人感情并没有问题,只是彼此少节台阶下而已。眼看无法收场,这其中也不知两人是怎么沟通的,反正最后我妈退了一步,将盛珉鸥留了下来。 但也就此,他成了一个多余的人。 与其说他是我们家的一份子,不如说他是个寄人篱下的暂住客。我爸还好,我妈态度尤其明显,根本没把他当儿子,至多只是一团有名有姓的空气。 小时候不懂事,我还曾为了母亲无限偏宠于自己洋洋得意,拿她只给我买的蛋糕玩具在盛明鸥面前耀武扬威,问他想不想要。 盛珉鸥总会面无表情看着我,墨黑的瞳仁格外深格外冷。看到我怂,自己献上“孝敬”,他又会毫不犹豫告诉我他并不喜欢,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长大了才觉察那会儿自己多,盛珉鸥看我,必定也跟看傻子差不多。 他讨厌我,我感觉得到。 每次我同他撒娇,和他说话,我都能感觉到他隐藏良好的排斥,久了就有些怕他。 他并非对我没有笑脸,只是他的笑永远无法渗透进眼里,像是带着一张故作和蔼的面具。对我所有的友善亲厚,不过是为了讨好这个家的大人,让他得以有个栖身之所。 这份“讨厌”在小时候或许还模模糊糊分辨不清,但在长大后,在这十年间,已被我逐渐参悟明了。 十岁那年,我家里出了件大事。 我爸下班回家路上遭遇车祸,被一辆集卡连人带电瓶车卷进车轮下,救护车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快不行了。伤口太深,失血量太大,神仙难救。 弥留之际,我爸拉着我妈的手,让她发誓一定会好好抚养我们长大,特别是盛珉鸥,要供他上高中上大学。十几年夫妻,他实在很清楚我妈的德性。 我妈虽然心里不愿意,可面对一个将死之人,那个时候也只能点头答应。 自此她孤儿寡母,带着一个拖油瓶,对盛珉鸥更是漠视嫌恶。 盛珉鸥高中寄宿后就很少回家了,只有过年和我爸忌日才回来,寒暑假都会在外面打工。 高三那年开始他就不怎么问我妈要钱了,靠着打零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大学还申请了奖学金。而我和他本就不怎么亲近的关系,也在他搬离家里后变得更为淡薄。 我高一时,他已经大二,在清湾市最好的大学读法律。回来的更少,往往只是马虎地吃顿饭便匆匆离去。 我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拿各种早已烂熟于胸的题目出来向他请教,好叫他在家里多待上片刻。 他为我讲题时,我总喜欢注视着他的侧脸,看阳光洒下来落在他浓密的睫毛上,自眼底投下浅淡的阴影。 每每此时我都要叹服他的好相貌,纳罕他的亲生父母是不是傻子,不然正常人哪里会将一个如此漂亮健康的孩子丢弃。 那时以为心中浓郁得化不开的向往,不过是自己对兄长的依恋,一种父爱缺失的表现。 直到,齐阳的出现。 他纠缠盛珉鸥,渴求盛珉鸥的目光,贪婪又下作,和我曾经在镜子中见到的,属于自己的倒影简直如出一辙。 那一刻我才恍然明白过来,那浓烈的情感,化不开的向往,不过都是欲望的驱使。我对盛珉鸥觊觎已深,才会想要紧抓不放。 这十年我想了很多,其实本质上我和齐阳都是一样的人,沉溺于悖德之情,不甘被盛珉鸥无视。只是他更过火一些,越了我的线。 在牢里时,犯人大多冷漠,但时间久了,也总会处出几个关系不错的来。 67号监室里,我与三个人关系最好——三哥、猴子,沈小石。 这几个人比我晚进来,却都比我早出去。 三哥真名魏狮,为人豪爽,瞧着五大三粗,却很有经济头脑,进来时手下已有数家按摩店经营,小弟无数。 我闲来无事问过他进来的原因,他一拍光头,把那害他判了五年徒刑的家伙骂到了祖宗十八代。 这事说来颇为戏剧化。他那按摩店逐日扩大,三教九流都要拉拢应酬,有一位道上的大哥,若是搭上这条线,按摩店的生意便能高枕无忧,睁着眼也可日进斗金。 他与他那好兄弟兼生意伙伴一合计,想出个办法,请大哥去赌城赌一场,赌到尽兴。赢了全是大哥的,输了就他和生意伙伴对半承担。大哥开心了,他们的生意也好做。 去时说得好好的,一伙人兴致高昂,谁想大哥是个千年难遇的大霉手,越输越多,最后输去了几千万。 几千万对于魏狮来说也是不小的一笔数字,手上全部现金掏出来,还要赔进去几家店。但大哥这条线稳了,再赚回来也不是难事。 坏就坏在他那位好兄弟,翻脸不认账,不肯兑现去时的口头承诺不说,还将赌城之行全都怪罪在魏狮头上。 魏狮一个人付了全款,忍着脾气回了国,越想越气,几天后的半夜突然跑到他那兄弟家,将人绑了塞进车里运出了城,载到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狠揍一顿,之后又将车开走变卖。 警察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非法拘禁加侵占他人财物,最后他被判了五年。 “你说我倒不倒霉,遇到的都什么狗屁东西!”他英武的长眉倒竖着,胳膊上慈眉善目的观音像因他绷紧的肌肉而呈现出几分扭曲,脸部陡然变得阴森起来。 我拍拍他的肩,无以安慰,唯有将自己的事说出来,让他乐呵乐呵。 他听完了震惊地看着我,半晌冲我竖起大拇指。 “一山更比一山高,你遇到的更不是东西。” 我莞尔:“谁说不是呢,所以你也不是最倒霉的。” 那之后,我俩之间似乎产生了某种同病相怜的病友情,在牢里互相关照,出狱了也彼此照应。 重获自由那天,是他和沈小石两个一起来接的我,不仅为我接风洗尘,还让我去他新开的一家当铺做经理。 我一听“经理”这官挺大啊,就问他管几个人。 他灌了一大口冰啤,伸出两根手指道:“两个,一个财务,一个伙计。”一指旁边沈小石,“这是你伙计,财务明天你上工就能看到,是个美女。” 有生意经的人,怎么都能东山再起。魏狮出狱这几年,不做按摩店,开了两家当铺,经营得风生水起。要我管理的是连锁的第三家,规模不大,正缺个信得过的人照看。 “我什么也不懂,你一下子让我管一家店,我管不来。”我直言自己没这本事,想要推辞。 除了嘴上说的这一原因,还有就是我妈的病。最后的日子里,我想多陪陪她。 “你什么也不懂,没学历没经验,过了我这村,你哪里再去找合心意的工作?我知道你是放心不下你妈,这样,我给你先报个班,你去学一下怎样鉴别那些珠宝首饰。上完这些课少说要一两个月,之后你再决定要不要来我这边上工也不迟。” 魏狮看着粗糙,说话却是滴水不漏,做事也贴心。我再拒绝,倒显得不识好歹。 也还好我没拒绝,在“象牙塔”里住的久了,外面的物价远超我想象,连煎饼馃子都涨了价。 我妈知道我这么快就找到工作后十分高兴,还笑称可以不用担心我以后挂饼而亡了。 她要是看到我叠被子那利索劲儿,怕是早就能打消忧虑。 所谓的鉴宝课程并不难,至少比高中课程简单多了。主要是教人如何快速鉴别那些名表名包、真金白银,偶尔老师兴致上来了,也会讲讲国际上的奢侈品潮流。 总的来说,潮流就像人来疯,来得汹涌激烈,退得默默无声。 课程在三周前全部结束,学校像模像样给了毕业证,老师还为每个学生写了未来寄语。 我的那张上写着:“陆枫同学,你的未来有无限可能,你的努力终将得到回报。万望你珍重,一切顺利。” 承他吉言,要是我发财了,一定回去给他报个大红包。 抱着一篮水果回到家,才刚给自己倒好一杯水,魏狮来了电话,要我去吃火锅。 那边人声嘈杂,还挺热闹。 我只好拿着钥匙再次出门,走到门口低头嗅了嗅身上的牛仔外套,淡淡的皮革与木头的香气,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踌躇片刻,我转身进屋,将身上衣服脱下,换上衣橱里另一件外套,这才赶赴邀约。 第3章 离我远点 魏狮的当铺叫“兴旺当铺”,有生意兴旺之意。 真到上工时,我发现自己管的人要比魏狮说的多那么一点,有三个——财务柳悦,伙计沈小石,还有个给我们专门做饭打扫的老婶,姓王。 当铺这行当,听着好像怪吓人的,总感觉进去了就要失去点什么。上到你妈给你的金项链,下到一生限量俩的宝肾,没有它不要的。 其实是妖魔化了。 当铺也不过线下以钱易物、公平交易的平台,只要要得起的,其余的半点不会碰。 电子女声机械地吐出“欢迎光临”四个字,我从正看得津津有味的《知音》上抬起头,见一打扮入时、长相英俊的花衬衫男推门而入,知道是生意来了。 魏狮这选址很讲究,店面就在一家夜总会和大型购物商场的交接处。公主少爷们收到了礼物,可以来这边快速套现,逛腻了商场的游人,也可进来看一眼稀奇。 眼前这人一脸风流,衬衫扣子恨不得开到肚脐眼,墨镜一摘,首先就给柳悦飞眼,显然是前者之列。 “老板,给估一下这只表多少钱。”他将手中的红色皮盒透过当口递给我。 “哎呦,名表啊。”沈小石本在门口沙发上当门神刷手机,见有生意上门,也过来凑个热闹。 我将手里杂志丢到一边,戴上白手套,取过高倍镜开始工作。 金属表盘和表带没有明显划痕,logo清晰,指针漆面颜色正常,针尖尖锐,翻到反面,大小齿轮严丝合缝地运转着,工艺完美。 “这表成色很新啊。”像这样的一支全新男表,少说也要二十万。 花衬衫脸上浮现一抹得意:“最近新认识的一位美女送的,我一次都没戴过,全新的。” 我将表放回盒子里,向他说了这边的估价:“你要是死当就是十二万,活当一个月十万,三个月八万。” 花衬衫笑脸凝滞,不敢置信地瞪我:“你砍得也太厉害了吧,这表全新的我一次没戴过的。二十万你不愿出,好歹给个十五万吧?” 我扣上盖子将皮盒推回去,不紧不慢跟他讨价还价。 “十三万,办妥手续可以立刻到账。” 他低头纠结地思索片刻,一咬牙,终还是肉疼地将那只红色皮盒推给了我。 “成交。” 沈小石暗暗给我比了比大拇指,我给花衬衫写单据时,他过来拍了好几张高清照,又悄悄问我出价多少。 当铺有个微信号,好友足有三四千,沈小石是皮下营运兼客服兼销售,一有死当的新货,他会第一时间拍下标明价格发去朋友圈。 “十五。”我冲他小声报了个数。 当铺赚得都是快钱,以尽快脱手为佳,价格开得过高让人望而却步是下下策。我们一直秉持着“赚得少也比东西烂手上强”的原则,情愿少赚,也不能赔钱。 魏狮总说我做这行有天赋,是好苗子,我知道他这大多是场面话。要是会杀价也算天赋,那我妈一定是骨骼清奇的天纵奇材。 “萨沙?”我看着单据上潇洒的花体签名,直 接揉皱了又给了花衬衫一张,“要填真名。” 他撇撇嘴,这次接过老实地写上“方磊”两个字。 “美女,有空找我玩啊,酒水给你打八折。” 收好单据,检查了银行进账,花衬衫与柳悦搭了几句话,递给她一张香喷喷的名片。 柳悦笑笑接过了,将那只十三万的表锁进了保险箱。 花衬衫走后,沈小石重新躺回那张舒适柔软的皮沙发里,高举着手机,嘴里发出一声感慨的叹息。 “长得帅真好啊,什么都不做就能得十三万。十三万呢,我两年的底薪。” 柳悦将电脑桌面切回之前看的狗血韩剧,随意地接着话:“长得也不算很帅,没我爱豆耐看,就是身材挺好的,那胸肌贼大……”她低头看了眼自己胸口,遗憾地摇了摇头,“反正要是我有二十万,绝对不会买表送他。那表他一次没戴,转手就当了,显然没有几分真心。哎,恋爱不如追星。” “有二十万给牛郎买表的美女会只有二十万吗?九牛一毛罢了。”我拿起桌上杂志,翻到之前正看的那篇《堕落少女的救赎》,十分自然地加入了他们的对话。 “这倒也是。我每天下班都要路过那个‘金色年华’,六点门口就开始来客人了,开的都是好车,宾利法拉利拉博基尼,跟大型车展会一样。”柳悦道,“之前经常来的那个珍妮还有珠珠就是里面的公主。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把客人送的包拿过来当,一当都是七八个名牌包一起,看得我目瞪口呆的。” “你怎么知道她们是公主?”那两个人我倒是记得,的确每次来都很多包,但因为来的时候都是素颜,皮肤糟糕,脸色憔悴,活似打了三天三夜的通宵麻将,我只以为她们是开中古店的。 “我加了她们好友呀。”柳悦摆了摆手机,“她们每天真的,不是在感谢这个老板送的钻,就是在感谢那个老板送的包,看得我都要仇富了。” 沈小石忽然从沙发上跳起来:“哇,有人要了!” 我同柳悦被他吓了一跳,齐齐看向他。 他吹了声口哨:“十五万的表,脱手了。” 花衬衫的表刚上朋友圈展示不足半小时就有人吃下。鉴于是精密的贵重物品,容不得磕磕碰碰,又问明客户正在清湾市出差,住在市中心一家五星级酒店内,于我回家正好顺路,便约定晚上亲自给他送去。 到底十几万,我也不敢坐地铁,怕有闪失,就叫了辆出租车直达酒店,打算回头再找魏狮报销。 酒店是座高耸的摩天大楼,外墙玻璃尽显夜晚的璀璨霓虹,大堂通透典雅,熏染着沁人的香气。 许是今天有什么酒会活动,不少人自门口下车,穿着正装晚礼服步入酒店,衣香鬓影,一派上流气象。 只是等我一进去,大概我这一身邋遢的穿着实在不像这里的客人,便有门童问我需不需要帮助。 “我找人。” 与客户说了我已到达,客户回的很快,让我等等,说他马上下来。我冲门童笑笑,走去一旁的沙发会客区。 还没等我落座,门口停下一辆线条流畅的银色跑车,让我不由多看了两眼。 从副驾驶座下来 一位身材婀娜的年轻女性,紧裹的红裙将她的腰肢收得极细,微凉的天气下,她在肩头披了条黑色羽毛的披肩,卷发红唇,十分美艳。 扭臀绕到驾驶座,等到驾车的男人开门下车,她便娴熟地勾住对方的臂弯,如女王一般踩着高跟进入酒店的旋转门。 我站在那里,目光一错不错落在她身旁的男人身上。 几天而已,想不到咱们又见面了。 他与之前大多男士一样,穿着正式的礼服三件套,戴着黑色领结,胸口露出一角雪白的帕巾。 不一样的是,他身材很好,扣了腰间的一粒扣子,更显猿臂蜂腰,身高腿长。 他们要进电梯,就要经过我,经过我,盛珉鸥便不可能对我视而不见。而这时盛珉鸥也的确看到了我,并且下意识停下了脚步。 他眼里一刹那涌现出让人胆怯的寒意与狠毒,仿佛一位无人敢忤逆的暴君,骤然发现自己床上竟然躺着一只肮脏的虱子。 拂去就好?不,虱子纵然渺小不值一提,也不意味着它能随意冒犯。透过眼神,我便明了他有多想将我这只“虱子”处以极刑,碾死在当下。 但也只是一刹那,眨眼功夫,裹着冰霜的恶意褪去,他又人模人样起来。 “这是……”红唇美女视线在我和盛珉鸥间来回移动,目露疑惑。 盛珉鸥垂首朝她勾起抹得体的微笑,启唇正要说什么,我先一步截住了他的话头。 “哥,这是谁?”我笑着问他,“不会是你女朋友吧。” 盛珉鸥唇边的笑意一僵,斜睨过来的眼眸,冰冷比方才更甚。 他缓缓开口:“他是我弟弟。” 美女有些错愕:“你还有弟弟?怎么没听你提过?” 我无畏地直面他刀锋一样的目光,又是一笑:“因为我这十年都在坐牢。” 美女脸色一白,惊疑地打量我。 盛珉鸥彻底沉下脸,扯出被美女挽住的胳膊,道:“沫雨,你先上去,我和……我弟说两句话就来。” 那美女似乎还想问什么,但此时外面又来了几位打扮隆重的男女,她像是怕被人注意到,一下闭了嘴,整理好表情,朝盛珉鸥微一颔首,刮着香风离去。 美女走后,盛珉鸥看也不看我,没有说一个字便往外走去,似乎笃定我一定会跟上他。 我扯了扯嘴角,等他走出一段,拖着脚步跟了过去。 盛珉鸥倚靠着酒店外墙,低头拢住火,点燃了唇上的烟。 深吸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橘红的火光在暗夜里闪烁,他夹住烟,眉眼因朦胧的烟雾显得有几分颓然。 我走向他,试图活跃气氛:“怎么,真的是你女朋友吗?” “陆枫……”他低沉的嗓音透过夜风传过来,叫我微微愣神。 十年了,这还是十年来我第一次听他叫我的名字。 他望住我,再不掩饰自己的凉薄凶狠。 “离我远点。” 第4章 关你屁事 心头无序地重重一跳,仿佛其中藏着个不安分的小人,看准我毫无防备,往我最痛最酸楚的地方狠狠踹了一脚。 鼻端是烟草与男士香水混合的杂乱气息,辛辣且富有侵略性。彷如盛珉鸥这个人,包裹在华服与斯文外表下的,是如野兽般狰狞的灵魂。 “我没有要接近你。”我将手里的纸袋往他眼前递了递,解释道,“不过正巧给客户送东西而已。” 他连个余光都没给那纸袋,眼里冷锐不减:“最好是这样。” 哦,他这话意思,是觉得我跟踪他? 我心里感到好笑,也真笑了:“不是还让我有事联系你吗?这么快就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了?”我将手插进外套口袋,忍不住语气变得尖锐起来,“还是说,怕自己有个杀人犯弟弟的事让别人知道了,影响你的精英形象?” 盛珉鸥咬着烟嘴,露出满是嘲讽的表情,看我就像在看一个不那么好笑的笑话。 “陆枫,你已经二十六,不再是十六岁的孩子,别那么幼稚了。”他在身旁垃圾桶上抖落烟灰,“就算旁人知道你和我的关系,人又不是我让你杀的,与我有什么相关呢?况且,我们也并非亲兄弟。” 插进口袋里的双手逐渐攥紧,他实在很知道哪些话能刺痛我。 我或许真的已经和外面的世界脱节太久,久到都要忘了盛珉鸥是怎样一只将人心玩弄于股掌的“怪物”。 是啊,他就是一只披着画皮的怪物,人前的鲜亮得体,不过是为了粉饰他人后那张异于常人的真实面孔罢了。 我又向他走近一步,压低声音问:“你女朋友知道你不正常吗?” 因为他站立姿势的关系,我们的身高差得以缩减,让我可以平视他。身体微微前倾靠过去,他只是看着我,没有动弹。 我冲他笑了笑,动作迅速地一把抓住他指间夹的烟。灼热的烫感沿着掌心一路窜到大脑,有了心理准备,倒也没想象的那么痛。 短暂的剧痛过后,我松开已经被我揉灭的烟蒂,将手心那枚圆形的、泛着血丝的烫伤展示给他。 “喜欢吗?” 盛珉鸥的瞳孔在灯光掩映下剧烈地收缩了一瞬,他抓住我的胳膊,将我用力拉扯到他眼前。漆黑的眼眸深不见底,已是动了真怒。 “哦,我当是什么。怎么,以为这样就抓住了我的把柄?”他冷笑着扯动双唇,露出一口白牙,“信不信我可以神不知鬼不觉让你从这个世界消失?” 有那么个瞬间,我仿佛预见躲在画皮下的那只怪物就要挣破束缚,磨牙凿齿,一口咬上我的颈动脉。被他握住的胳膊传来碎裂一般的剧痛,我痛嘶了声,轻轻挣扎起来。 “这不是你先开始的嘛。”我有些佩服自己这会儿还能笑得出来,并且急转直下地就服了软,“哥,别这样,很痛啊。” 他眼里厌恶一闪而过,松开我的手,又将我往后推了一把。 “记住我的话。”他整了整并不凌乱的西装,从口袋里抽出丝帕,细致地一根根擦着手指,仿佛刚才碰了多肮脏的垃圾,“不要,靠近我。” 揉搓着疼痛的胳膊,我做了个“投降”的手势,表示自己完全无害。 “OK,明白。” 盛珉鸥将那条崭新洁净的丝帕重重丢进垃圾桶,擦着我往酒店大门走去。 我在原地站了片刻,盯着那条丝帕良久,直到口袋里手机响起。客户已经到达大堂,找不到我人,发信息又不回,只好打来电话。 我急匆匆再次进到酒店,跟客户不好意思地打了好几声招呼,这才坐下让他验货。 “真是好表。”对方将表从盒子中取出,迫不及待地戴到腕上。 客户四十多的年纪,头上抹了发胶仍不能掩盖稀疏的发顶,穿着一套铁灰色高级西服,胸前领结笔挺,与盛珉鸥一样,似乎也是来赴宴的。 “今晚这里是要举办什么活动吗?”我问。 客户左右看着腕上手表,随口应道:“哦,是我们总公司年会,我说是出差,其实是作为分公司代表被派过来参加晚宴的。因为走得匆忙,忘了带自己常戴的那块表,便只能赶紧买一块充数。”他放下胳膊,“刚刚我找你的时候看到你在外面跟盛顾问说话,还以为你也是来参加年会的呢。” 他语气平淡,但话里话外都是在打探我和盛珉鸥的关系。 “顾问?” “法律顾问,美腾制药的首席法律顾问。” 我点点头,合拢表盒,将它放进纸袋里:“很久不见的朋友而已,碰巧遇上了就多聊了两句。” “我直接戴手上就好,盒子你帮我扔了吧。”他整理了下袖口,意味深长道,“盛顾问可是我们老总眼前的红人,未来的乘龙快婿,多少人想搭上他都愁没有门路呢。帅哥你要是跟他熟,可要帮我引荐引荐说两句好话。” 他一支十几万的腕表跟买白菜似的说买就买,还用得着我帮他说话?他也太看得起我了。 我要是将他引荐给盛珉鸥,盛珉鸥转头就能把他拉黑名单不是我吓他。 “一定一定,有机会给你们拉个局。”但场面话总要会说,盛珉鸥说我的话有一点错了,我并不幼稚,成年人的世故,我学得很透,“还请您今后多关照我们的生意。” 客人笑容灿烂,拍了拍我的肩,和我道别后起身离去。 拎着纸袋走出酒店,本想找个垃圾桶扔了它,结果不知怎么又走回之前盛珉鸥灭烟的那只垃圾桶。桶上铺满白色石子的烟灰缸上,还可怜兮兮支棱着那条被无情遗弃的白色帕巾。 “跟了盛珉鸥也算你倒霉。”将纸袋塞进垃圾桶,我插着兜往地铁站走去。 走出一百米,心中的烦躁呈每步递增的趋势上涨。心里总有个声音,让我回头,回头,回头…… 操! 脚掌再也落不下去,心中暗骂一声,我终究调转方向,快步回到酒店前,抓起垃圾桶上的那条丝帕塞进兜里,再做贼一样快速跑离。 知道盛珉鸥的隐秘,是个意外。 或者说那时候我其实也不甚明了他上佳的皮囊下藏着怎样的一副灵魂,只是觉得……他有些怪。 高中升学压力大,我妈对我几乎有着偏执的掌控欲,除了吃饭睡觉,我没有任何可以放松的时候。 压抑之下,我逃离了家里,没地方去,只好去找盛珉鸥。结果找到他们学校才知道他早就退宿,搬到了外面。 他的同学告诉我,他下午有课,让我去教室那边找他。 寻到上课的教室,却不见盛珉鸥身影。我只能倚在走廊里等他,心里忐忑不已。 等了一刻钟左右,盛珉鸥从走廊另一头缓缓走来。身后跟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比他矮上些许,脸上挂着热切又夸张的笑容,一直在和他说着什么。 盛珉鸥表情冷漠,眉间已形成了深深的褶皱。他手上拿着两本书,脚步很大,目光不偏不倚,似乎根本没听对方说话。哪怕那人十分吃力才能追上他,他也没有停下来等一等的意思。 然后,他一个抬头看见了我。 脚步在瞬间顿住,他眉间褶皱更深,好一会儿才向我走来。 “怎么回事?”他开门见山问我。 我眼神游移着,因为有第三人的关注,不太好意思说自己是离家出走。 “就……想来看看你。” 那戴眼镜的男人眯着眼打量我片刻,用着十分轻柔的声音问盛珉鸥我是谁。 “你现在应该在上课。”盛珉鸥置若罔闻,轻易揭穿我的谎言。 我咬了咬唇,低头不再说话。 耳边听到他似乎不耐地轻啧了声,我心里一阵难受,以为他也不欢迎我,正打算要走,又听他道:“在外面等我。” 心情乍起乍落,我知道他这是要我等他下课的意思,扬起脸不自觉露出傻气笑容,点头应下。 “好,我就在外面等你,哪儿都不去。” 盛珉鸥越过我进入教室,那个年轻的男人还在看我。 “你是谁?和盛珉鸥什么关系?” 面对突如其来的敌意,别说人类,世上绝大多数生物天生便有感应。况且他这话实在很不客气,失礼又冒犯。 我在盛珉鸥面前尚能维持“乖巧听话”的形象,在陌生人面前却很难不露出自己扎人的刺。 我沉下脸,同样毫不吝啬自己的敌意。 “关你屁事。” 只是须臾间,我和齐阳的必然因果便深深缔结上了。 里总喜欢用“宿命的敌手”这种设定,如果我和齐阳是里的人物,那一定就是作者笔下“有你没我,有我你就得死”的宿命天敌。 我记得自己在教室外等了盛珉鸥快一小时,等得脚下那块大理石地板都快被我磨得锃亮,他才随着人流姗姗出现。 “走吧,我在外面租了房子,我带你去那儿待一会儿,然后让你妈来接你。” 听到他准许我进入他的领地,我满心欢喜,但一听他要让我妈来接我,我又垮下了脸。 “不能……让我在你那儿住几天吗?” 他表情不变,夹着书径自往前,毫无转圜余地地丢给我两个字。 “不能。” 我瘪瘪嘴,只觉得对我妈的撒泼耍赖,对他全没作用。这狗皮膏药碰到钢筋铁骨,威力再大也是枉然。 跟着盛珉鸥往学校外走,后脖颈没来由地一刺,我贴掌揉了揉,转身扫向身后人群。 在人头攒动的下课潮中,我一眼看到了透过人流沉默望着我,或者说盛珉鸥的年轻男人。 他的目光让我很不舒服,阴沉狂热,又似乎满是怨恨。 我抚着后脖颈立起的一大片鸡皮疙瘩,骂了一句“神经病”,之后不再管他,追着盛珉鸥而去。 那时随口一骂,不想一语成谶,齐阳还真是个神经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