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三年 三年了,安云又站在凯乐大餐厅招牌面前,她不是来应聘服务员的,她想到里面去吃一顿西餐一雪前耻,但是这个愿望估计这辈子都无法实现的,她来天津已经三年了还是穷人一个。 安云有些沮丧,当年老家闹兵灾,县城的主人换了一个又一个,老家实在是待不下去了,安云收拾好行李,正在踌躇究竟是去上海还是天津的时候,安云的同学给她出了一个主意,让她扔一个铜钱,左边是天津,右边是上海,结果铜钱偏向了左边。 如果自己当年选择的是上海,会不会比现在要好一些。 “安云你干嘛呢,你每个月都要到这餐厅面前站一会儿,这家餐厅的老板跟你有仇啊”。 一个容貌俏丽,但穿的花里胡哨只有二十来岁的姑娘,猛地一拍安云的肩膀。 安云头都不想回,如果不是自己实在是没钱了,她真的不想与这对以骗人为主要经济来源的母女住在一起。 “我跟这家餐厅的老板没有仇,但他当年污陷我,我当时就对自己说,早晚有一天我要理直气壮的去他们家吃东西,可是三年了,我的这个愿望还是没有实现”。 容貌俏丽的小姑娘名叫金牡丹,她与她的母亲在天津城是小有名气的神婆,平日里的主要工作就是帮人招魂,这份工作落在那些留过洋的少爷小姐眼中,就是个骗人的玩意儿,但在土生土长的天津人眼中这是一份神圣的工作,她们母女两个人就是靠着这份买卖来维持生计。 安云刚来天津城的时候,不知道天津城里的规矩,她的钱包被人偷走了,她就去追,追着追着就追到了贼窝里面,贼窝里面的贼看她是个小姑娘,没有想过要为难她,只是让她认栽。 不太巧的是安云长这么大除了她师父以外,她还没对谁服过软,她将贼窝里的贼给教训了一顿之后就将金牡丹给招了过来,金牡丹那三脚猫的功夫哪里是安云的对手,两个人不打不相识,安云仅用一招就将金牡丹给撂倒了。 被一招打倒的金牡丹非但没有生气,还认为自己找到了知己,十分热情地将安云给引到了自己的家里面,这一住就是三年。 “竟然有这么档子的事儿,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早点告诉我帮你报仇去,我告诉你,虽然在你的眼里我和我娘都只是会一些骗人的把戏,但在这些土生土长的天津人眼里,我们可是神婆”。 金牡丹豪气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向安云保证,等干完她娘新接的一番活之后,她就替安云来报仇。 “不用了,我怕你还没替我报完仇,你自己就得去警局里面坐一坐,这家饭店的老板是个洋人,他可不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 金牡丹一听这家餐厅的老板是个洋人就有些泄气,她们母女会的东西骗骗土生土长的天津人还行,洋鬼子或者那些假洋鬼子,可不信她们母女的这些东西。 第二章曾家孙子(一) 南有上海滩,北有天津卫,上海和天津乃是中华民国所拥有的土地上最热闹繁华的地方。但人就是那么的奇怪,哪怕是最穷最穷的地方,都要分出三六九等来,何况是天津这么繁华的地方。 “娘,我回来了开门”,金牡丹将门拍得震天响,门吱吖一声打开了,一个与金牡丹长得有八分相似的女人打开了门。 安云与这对母女住在一起三年了,至今都没有想明白这对母女是怎么想的,头上戴花也就算了,穿的衣服花里胡哨,好好的一件衣服硬要缝上几个补丁,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们是丐帮出来的。 “死丫头,你怎么到现在才回来,不知道这巷子里出大事了,你若再晚点回来,我就得去找你了”。 金牡丹的母亲金巧云哭的脸上的妆都弄花了,看样子的确是出大事了。 母女两个人都是神婆,按照三六九等来分,她们属于下九流,周围住着的邻居都是土生土长的天津小老百姓。 曾家的小院围满了人,金牡丹拉着安云,左挤右挤,总算挤到了人群的前头。 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男孩儿躺在院子里面一动不动脸色成紫色,浑身上下湿淋淋的。 安云与金牡丹对视一眼,发现彼此的脸色都不太好,就又挤出了曾家的院子。 “前几天我看他还好好的,在这个巷子里面调皮捣蛋,怎么说没就没有了”,金牡丹握着安云的手问。 “谁说不是呢,前几天还看到他在这巷子里面调皮捣蛋,怎么突然之间说没了就没了,曾家就他这么一个孙子,你刚才没看到曾家老太太,哭的都快断了气”。 两个人回到了金家的小院子,把门关好之后,金牡丹就去做饭去了,金巧云虽说在妆容和服饰上有些惊世骇俗,但她这个人刀子嘴豆腐心,尤其是对小孩儿特别的疼爱,巷子里面的小孩儿也特别喜欢她,若是碰到那些大户之家做法事,她总要带一些东西回来分给巷子里面的小孩子。 金牡丹做饭,安云就去帮忙,“我娘今天心情估计不会太好,咱们两个人呢就顺着她一点,曾家的那个小孙子也太可怜了,才八九岁就掉到河里淹死了”。 “你就那么确定他是被淹死的,住在这儿的人都是土生土长的天津人,天津人没有几个不会水的,咱们这儿又没有什么大河,或者是大江之类的,就算掉到水里面去了,他已经将近九岁了还不至于被淹死”。 刚死的人三魂七魄不会那么快就消散,可刚才她没有看到曾家孙子的魂魄。 “你这么一说还的确有点奇怪,曾家的那个孙子水性是我们这巷子小孩里面水性最好的一个,他怎么会淹死呢”。 “曾家的那个孙子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要到文运码头去玩儿,码头上的工人说,看到一个小孩儿玩着玩着,突然就掉到水里面,等把捞上来的时候人已经没气了”。 “娘,你下次能不能不要这么吓人,开口之前先咳嗽一声也好啊,看把我们俩给吓的”。 第三章曾家孙子(二) “你们两个一回来我就听到了,怎么着知道今天你娘心情不好,主动下厨不用我伺候你们两个了”,金巧云站在厨房门口将目光放到了安云的身上,自从三年前,自家的丫头带着这个小丫头进门,她就一直想看看这个小丫头到底有什么本事能将自己的女儿给降服。 “没有的事儿金姨,我和牡丹就是觉得奇怪,曾家的那个孙子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淹死”。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祸福,你们两个就别想了把饭做好了,过几天跟我到别人家里去做一场法事”。金巧云唉声叹气的走了。 乌枝巷内住的都是普通的小老百姓,曾家也不例外,曾老太太早年守寡辛辛苦苦将儿子拉扯大,儿子在银行做会计,儿媳妇儿在纺织厂做女工,老太太将孙子惯的是无法无天,就连金巧云放在大厅的贡品他都敢拿。 人刚死他的三魂七魄不会这么快就消散,白天安云在曾家没有看到曾家老太太孙子的三魂七魄,她想到文运码头上去看看。 天津这个地方寸土寸金,金家母女是土生土长的天津人,这栋红砖盖成的二层楼房是她们家的祖产,金牡丹与安云的房间紧挨着,安云不想吵醒金牡丹就想跳窗,安云刚推开窗金牡丹就进了她的房间。 “要不怎么说我们姐妹两个人心连心呢,你也太不讲义气了,你想到码头上去看一看,怎么不叫上我”。金牡丹将房门关好走到了安云的身边,“愣着干什么走啊”。 安云一把搂住金牡丹的细腰纵身上了对面的楼顶,金牡丹的胆子很大,安云像一片轻巧的羽毛还未落到这家的屋顶就飘向了另一家,还抱着一个人,明显不是个正常人,到了码头安云放开揽在金牡丹腰上的手,金牡丹除了晕之外更多的是兴奋。 “安云,你太不讲义气了,你会飞都不告诉我,你要是早点告诉我,咱们两个还不在天津城横着走”。 “不告诉你是为了你好,你这个人爱闯祸,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什么祸都敢闯,我要是告诉你了,你还不把天给捅个窟窿,到那时金姨还不得拿把菜刀把我给灭了”。 金牡丹一想安云说得还挺有道理,三年前,她领着安云回家的时候,自己的娘是老大不乐意,自己好说歹说,才将安云留在了自己的家里。 “那咱们,来码头干什么”。 安云很想捂脸,我推窗的时候,你不是说咱们两个还是心有灵犀想到一块去了,合着你是诈我的。 “今天白天,我在曾家院子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曾老太太的那个孙子三魂七魄不见了,他刚刚才死三魂七魄这么快就不见了,我觉得有点不正常就过来看看”。 金家母女干的是神婆的买卖,安云不需要向她解释,就知道三魂七魄对人的重要性。 “人的三魂七魄不见了,你都能看得出来,你以前到底是干什么的”。 “和你们差不多吧,不过我是真的能看到人的三魂七魄,而你们却看不见”。 第四章曾家孙子(三) “难怪咱们两个能够成为好朋友,原来我们是同行”。 安云有些艰难的点了点头,勉强算是吧。 码头上面静悄悄的,不似白天那样繁华热闹,附近的住户和码头上的工人也都熄了灯,只有几个值夜班的码头工人在码头上走来走去。 安云用手示意金牡丹,金牡丹心领神会。 “几位大哥,辛苦辛苦,这么晚了还得值夜班”。 “这不是牡丹吗,大晚上的你到这里来做什么”。 “还不是曾家的那个孙子在码头上出了事情,我娘让我到这里来看一看,准备给他做场法事”。 码头上值夜班的工人全被金牡丹给缠住了,安云看了一下没人注意到自己就悄无生息的下了水,一到水里面,安然猛然之间变成了一条灵活的鱼在水里面四处游动,待游到一个地方,安云停止了流动的动作。 几颗大石头布成了一个简单的阵法,阵法的中央有一个小瓶子,小瓶子里面装的正是曾家孙子的魂魄,安云刚想要拿那个小瓶子,原本在这附近安静的随着海水游动的海草,突然缠住了安然的手脚和腰。 安云不备被水草缠住了双手,双脚还有腰,她连忙掐诀,海水变成了锋利的刀片,割掉了缠在她双手,双脚和腰上的海草。 安云怀里揣着魂魄瓶子拼命地向岸上游去,被割断的海草在后面穷追不舍。 在离码头只有五十米的地方,安云停了下来,以前只用过朱砂,甚至是凌空画符,在海里面画符还是第一次,安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功。 安云快速地画了一道符,那些海草看到符迟疑了一下,安云趁着机会迅速的游到了岸上。 在码头上与码头工人唠嗑的金牡丹,看到安云的头上缠了那么多海草,指着她哈哈大笑,却在下一秒露出了惊悚的表情。 “安云”,金牡丹大叫一声,想要去救被海草缠住了腰身的安云,被身旁的工人给拉住了,“不能去,有妖”。 安云自己也没有想到,刚上码头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又被那些海草给缠住了,她怀里揣着穿着魂魄的瓶子,原以为那些海草是想将她拖到海里面,不想那些海草好像逗着她玩儿似的,将她抛到了半空之中。 安云被抛来抛去五六个回合之后,那些海草似乎没了耐心,组成了一个血盆大口,想要将安云一口吞噬。 码头上的工人连忙捂住了自己的眼,还有一个工人好心地用自己的大手捂住了金牡丹的眼。 待他们放下捂在在眼睛上的手后,原本以为必死无疑的小姑娘,竟安然无恙的站在了他们面前。 安云活动了一下自己的双手双脚,被海草缠住抛到天上又被缠住,手跟脚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好在自己不是什么懒惰之辈,到了天津之后画符的功夫还时刻练着,就是没有以前那么顺畅了。 金牡丹甩开工人的手跑到安云的身边,不敢相信地摸了一下安云的手脚,“还在啊,我以为不在了呢”。 逃过一劫的安云决定,就在这几天赶紧给自己找房子,离这对母女远远的。 第五章曾家孙子(四) 曾家孙子的魂魄虽然找了回来,但魂魄不全的他余生只能当一个假傻子了。 “娘,大清早的在这厨房捣鼓什么呢”,金牡丹下楼就看到她娘金巧云,在厨房里面忙来忙去。 “糖水蛋,娘你对我可真好,清早就煮糖水蛋给我吃,你真是我亲娘”。 金巧云一把拍开女儿的手,“这糖水蛋不是给你的是给安云的,老天爷终于开眼了,送了这么一个摇钱树给我们,我们可要对她好一些,这些鸡蛋都是曾家送过来的,你赶紧端上去,顺便问问能不能将曾家孙子的另一半魂魄给找回来”。 “娘,你可真够势利眼的,以前你对安云可没有这么好,现在发现我带回来的是个高人,就想着要对人家好一些,我可跟你说,她是我好朋友不是摇钱树,那天晚上在码头上的事情,你可千万别跟人家说”。 金牡丹自小就跟着母亲与三教九流打交道,码头上的工人她全都认识,那天晚上看到安云与水草缠斗的码头工人,再三保证不会将看到的事情说出去。 “你咋跟你娘说话的呢,啥叫势利眼,啥叫摇钱树,你娘我就是觉得安云的一身本事不用可惜了,你看看现在这个世道赚点钱多难,她那一身的本事放着岂不可惜,实在不行啊,你就让安云将她都会的本事教给你,特别是那个凌空画符。你娘我虽然没有她那么有本事,但我也知道,那凌空画符不是一般人都能学会的,你若是学会了这一招,咱们娘俩这辈子还愁吃喝”。 金巧云越说越觉得自己说的有道理,“牡丹,你觉不觉得你娘的话特别的有道理”,站在柜台前拿着勺子的金巧云没有听到女儿的答复,往厨房门口一看,女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原本放在厨房门口挨着墙的方桌子上的糖水蛋也不见了。 金牡丹端着糖水蛋上楼的时候,安云已经起床了,正坐在梳妆台前整理自己的头发,金牡丹将糖水蛋放在梳妆台上,安云有些诧异这几天的伙食未免也太好了些。 “我娘就那样,其实她一个女人带着我,日子过得也挺不容易的,她要是在你耳边叨叨的话,你就把耳朵堵起来”。 “这些鸡蛋是曾家送来的你要是想吃的话就吃吧,你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金牡丹下意识的去摸自己的嘴唇,“好你个安云”。 两个人打闹了一会儿,金牡丹很认真的问安云,曾家的那个孙子丢失的魂魄还能不能找回来。 “除非我们找到那个对曾家老太太孙子下毒手的人,我在海里面也只找到这些,可如果那个人将那些魂魄另作他用的话,就算我们找到那个人也是没有用的”。 安云这几天给金牡丹上了一堂简单的课,上完课的金牡丹才知道,人的魂魄竟然有这么多作用。 “如果那个小孩子的魂魄找不回来,那他一辈子岂不是就这么傻傻呆呆的,曾家的那个老太太都来找了我娘好几次了,每次曾老太太来都是哭着回去的”。 第六章码头现妖(一) 不甘心自己的孙子从此以后就是个傻子的曾家老太太,四处求神拜佛,被骗走了一大笔钱才之后,不甘心的老太太也甘了心。 金家母女让曾家的那个孙子死而复生的事情,在乌枝巷一传十十传百,连一些不住在乌枝巷的天津人都知道金家母女是有真本事的,母女俩招魂的生意空前的好了起来,不少人慕名而来,金牡丹脑子一转让安云画了许多符她拿出去卖,三个人竟靠着这些符小赚了一笔。 “最近码头上不太平,这符是我好不容易才求来的,金家小姑娘跟我说,这符一定要随身带着才能保你平安,就连洗澡的时候都要放在你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孔大力是安运码头一个普通的搬货工人,几年前娶了一个媳妇儿,一家三口就靠着孔大力在码头上赚的那些钱过日子。 “你又在哪听说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孔大力生平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就算有妖魔鬼怪来找,也不会找到我孔大力的身上”。 长得人高马壮的孔大力却娶了一个娇小的媳妇儿,“你们这些老爷们儿就是不相信这些东西,曾家的那个孩子的事情你听说了吧,明明都死透了,硬是让金家母女给救活了,这个符我是好不容易才求来的,甭管你乐意不乐意都要带在身上,也不知道怎么了,这几天我的眼皮老是在跳,你带着这个晚上在码头上看码头我才放心”。 孔大力拗不过自己的媳妇儿,还是将符挂在了脖子上面。 “要我说啊,这老娘们儿就是麻烦,林叔,程叔你们看我脖子上的符,媳妇在我出门的时候硬是挂在我的脖子上说是保平安,我孔大力生平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可媳妇儿硬是让我带着,我也只能带着”。 “你这小子身在福中不知福,咱们这些吃苦力的人娶个媳妇儿有多不容易,我家的那个大小子到现在还没有着落可把我们老俩口给愁的”。林有福今年五十多岁了,在码头上干工人干了三十年,想到自家的大小子到现在还没有着落,语气有些不善。 夜里来看码头的几个工人中就数孔大力最年轻,被数落了一顿的孔大力有些不好意思,讪讪的将符又放回了自己的衣服里面。 “大力呀你到码头上转一转,看看有没有什么行迹可疑的人,最近码头上不太平,尤其是晚上,可不能让人将咱们的货给偷走了”。 孔大力很有眼色的去转码头,在码头上转来转去,他知道程叔是好意,他刚才的话估计触到了林叔的痛楚,程叔这才让他到码头上转一转,他在码头上转了两圈之后,估摸着林叔的气也应该消了,就想着回去给林叔致个歉,让他大人别记小人过。 眼前的情景让孔大力惊恐万分,他想喊救命喊不出来,他想跑浑身软弱无力,他惊恐的看着朝自己走过来的怪东西,以一种极其古怪的方式冲着自己一笑,就想要取自己的性命。 原本以为自己一定会死在那个怪东西手上的孔大力,只听见一声叫唤,他抬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脖子上的那道符竟然贴到了那个怪物的脑门子上,那怪东西似乎很怕这符,不甘心的看了一眼孔大力,随后跳入了水中。 第七章码头现妖(二) 天津城的老百姓大多靠水吃饭,与水有关的神神鬼鬼的事情听了不少,文运码头出了事情,据活下来的码头的工人说,是海里面的海妖上岸杀死了所有的人。 负责办理此案的秦探长对坊间的传闻嗤之以鼻,“海妖,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妖长什么样子,要不然的话让那个张大力把那个杀人的海妖招出来给我们看看,他要是真的能把那个海妖给招出来了,我才信他的话”。 与他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的探员赶紧说道,“秦探长,这话可不能乱说,我们知道你是留洋回来的,不相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可咱们天津这地界儿热闹繁华,老百姓当中不乏藏龙卧虎之辈,就拿金家的那对母女来说能让人起死回生,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我就不相信有什么真的能让人起死回生的法术,要是真的有能让人起死回生的法术,这世上还需要我们这些警察做什么,我让你盯着金家的那对母女,盯的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自从安运码头的事情一出之后来找她们的人更多了,特别是她们手上的符,不瞒探长我妈也给我求了一个说是保平安,探长要不你也去求一个保保平安也是好的”。 秦探长接过探员手上的符,左看右看,不过就是一张黄纸用朱砂写了几个让人看不懂的字罢了。 金巧云正在房间里喜滋滋地数着钱,就听到有人下楼的声音。 “你们两个姑娘家大晚上的去干什么,不知道,现在天津不太平”。 安云与金牡丹齐齐的回头,“金姨,我们就是想到码头上去看一看,今天在码头上做法事的时候,总觉得码头有点怪怪的,我们就去看一眼就回来”。 “娘,我们就去看一眼,安云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还怕那个怪东西会吃了我们”。 金巧云左看看安云,又看看金牡丹,“安云你将牡丹给看好了,她从小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你们两个记得早点回来”,金巧云说完关上门又到床上去数钱了。 街道上面冷冷清清,偶尔传来几声狗叫声。 “那个秦探长真是讨厌,要不是他派人跟踪我们的话,我们早就到码头上了”。 两个人刚走出乌枝巷,秦探长派来盯梢的两个探员就跟在了她们身后,两个人转到一个巷子口,一掌打晕一个。 “安云,你说那个秦探长为什么要派人跟踪我们,难道他怀疑人是我们杀的”。 “有这个可能,看秦探长那个样子像是留洋归来的,那些留洋归来的人,不大相信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他们多半相信科学”。 金牡丹想起她第一次看到那个讨厌的秦探长的时候,穿着时下最新潮的西装西裤,脚上的皮鞋也是干干净净的,连一点灰尘都看不到,那趾高气昂的样子别提多讨厌了。 “就是一个假洋鬼子喝了几滴洋墨水就以为自己了不起了,等什么时候我们两个将那个妖给抓住了,看他还怎么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第八章码头现妖(三) 码头上出了那样的事情,码头上的工人都是人心惶惶,白天金巧云在这里做了一场法事,到了晚上留在这里的工人还是惶惶不安。 码头上面静悄悄的,留在这里的工人更是大气都不敢出,生怕自己出一口气,就将那个妖给引出来。 被睡意渐渐笼罩的安云被一声尖叫给惊醒,同被吓醒了还有金牡丹。 “怎么了,怎么了,妖怪出来了”,金牡丹兴奋的问安云。 “不知道,你别动,我去那边看看”。 “你别丢下我,我也要去”,两个人一前一后往声音的来源跑去。 跑在前头的安云看见了一个鱼头,人身,手和脚好似锋利的刀一样的鱼怪,被几个举着火把的工人围在中央,旁边躺着两具鲜血淋漓的尸体。 眼看鱼怪要伤人,安云从口袋里摸出一把符,双手掐诀,那些符随着安云的掐诀,全部飞到了鱼怪的身上。 鱼怪发出痛苦的叫声,砰的一声倒在地上,抽搐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工人们举着火把小心翼翼的靠近鱼怪,不敢相信刚才还凶悍无比的鱼怪,就这么断了气。 “安云,你跑的太快了,我都快追不上你”,金牡丹跑到安云的身边大口的喘着气,“你跑的实在是太快了,我追的上气不接下气,这就是那个害人的鱼妖”,金牡丹指着鱼怪的尸身问,“长得确实挺吓人的”。 安云向一个工人借了火把,蹲下身看鱼怪的尸身,确定了之后站起身来。 “咱们俩的运气可真好,原本还以为要在码头上蹲守几天才能看到这鱼妖,没想到起来第一个晚上,就将这害人的东西给除了”。 金牡丹的话让安云眉头一皱,今天白天她跟金巧云来码头上做法事的时候,她感受到了一股似有若无的妖气,但在这个鱼怪的身上她没有感受到这股妖气。 就在安云失望之际,白天感受到的那股妖气又隐隐地飘了过来,她猛地一回头看到了不远处的身影,立刻追了上去,金牡丹见安云跑也跟着跑,获救的几个工人见安云与金牡丹都跑了心里害怕,举着火把跟在后面。 等几个人跑到街面上,四周黑漆漆的一片,除了远远的狗叫声什么都没有,反倒是他们弄的动静太大,挨得近的人家亮起来灯。 “你可真够麻烦的,弄死了我养的宠物还不够,还追着我不放,到底想做什么”,黑影停下了脚步开口说话,是个男人。 “究竟是我追着你不放,还是你将我引到这个地方来的”,安云追黑色的身影追到天津郊外,身影突然停住了脚步,安云警惕了起来,害怕有诈的她站在了一颗离对方有十米远的大树后。 “曾家的那个孩子是不是你干的,他的另一半魂魄在什么地方”。 “卿本佳人,不料竟然喜欢多管闲事,曾家那个孩子的事是我做的不错,不过是一个没有教养的孩子罢了,我将他的另一半魂魄拿去喂鱼了,另一半魂魄不是被你拿走了”。 男人说话的声音挺好听,内容却让安云捏紧了拳头,“你还是不是人”。 第九章码头现妖(四) “人,你让我想一想,还真不是”,好似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男子竟低低的笑了出来,安云一楞这笑声还真好听。 男子笑完又开口,“你的问题我已经回答了,不该管的闲事你也管了,那么现在你可以去死了”。 安云神经紧绷,将手伸到了口袋里面,这几天市面上不太平,到金牡丹这边来求符的人是特别的多,金巧云见这是个赚钱的好生意,就让安云在家里安心的画符,除了今天白天到码头做这法事之外,安云这几天都没怎么出门。 借着树干的力量,安云跃上了大树的树枝,猛地一把将手中的符纸全部扔了出去,双手掐诀,符纸全部向男子飞了过去。 “确实有点本事,比市面上吹牛皮的人强多了,可惜火候不到你的这些符对我可没有用”,男子见符纸朝他飞了过来,飞身一跃,跃出了十几米外正对着安云。 在码头只看到一个身影,安云就追了上去,现在才看清这个男人的全部面貌,除了脸以外,“真是狡诈”,安云压低了声音说了一声,腰是腰,腿是腿,倒是生了一副好骨头架子。 对面的男子看安云站在树干上看着他,笑了一下,摸了一下自己脸上的面具,借着树枝往天津城里的方向走。 安云一看男子要走就想去追,刚越过树枝就被前面一道看不见的力量给挡了回来,狼狈的从地上爬起来定下心神,这才看清楚自己竟然在一道阵法里面,自己刚才的一越竟然启动了阵法。 四周的树木好像活了一样,从不同的方向攻击安云,那树干在月光的照耀下,好似一把又一把冒着冷气的宝剑。 安云顾不上去追那个男人了,先保命再说,摸了一把口袋将手上的符纸全部撒了出去,双手掐诀,那些符纸全部飞向那些活了的树木,借着那些大树的枝干,飞身上了左手边一棵高树的树顶,她要找到这个阵法的阵眼,安云虽然善于画符,不善于布阵,可也知道,只要找到阵法的阵眼,自己就可以逃出去,甚至破了这个阵法。 被符纸攻击的大树左摇右晃,安云趁着空隙找到了那个阵眼,这个阵法比当日安云在海里面见到的阵法要厉害得多,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那些大树就像那些符纸全部打落掉在了地上,安云也顾不上心疼了先逃命再说。 狼狈不堪的躲避大树的攻击的安云,顾不上身上的伤口带来的疼痛感,心想一定要破了那个阵眼,摸了左右两边的一下口袋,万幸的是在慌乱之中,她并未将口袋里的符纸全部撒了出去,瞅准一棵大树借用它的树干将自己的右手划破,画了一道血符,师父曾经告诫过自己,不到万不得已,命不保夕的时候决不可以用血符。 自从她学画符之后只用过二次血符,上一次也是在逃命的时候,这次竟然也是在逃命的时候,师父的在天之灵不会怪自己的。 第十章码头现妖(五) 双手掐诀,血符直奔阵眼而去,阵眼一毁阵法也就毁了,安云身后的大树应声倒地,安云在地上滚了好几圈子后稳住了身形,疼得她呲牙,她丧气地往地上一躺,这个时候要是有人来抬自己就好了。 天色刚成鱼白色,秦探长就带着他手底下的人将码头给围起来了,被金牡丹和安云打晕了的两个探员委屈的跟在秦探长的身后,这两个娘们儿打起人了也太狠了些,到现在他们的头还晕。 “金小姐身手不错啊,我两个手下都能让你们给打晕,这平常没少动手打人吧,你的那个好朋友怎么不见了,该不会是心里害怕跑了”。 金牡丹本来不想与眼前的男人一般见识,安云到现在都没回来她心里着急,一个留洋归来的假洋鬼子,假模假样的穿着一身西装和皮鞋,那头发梳的跟小开似的,一提安云她就炸了。 “你说谁跑了,你瞎眼没看到躺在这儿的鱼怪,昨天晚上要不是我和安云跑到这个地方来,这里的人都死了,秦探长,你不是说不相信这世上有超出你理解范围内的东西,你倒是跟我解释解释这个鱼怪是怎么一回事儿”。 金牡丹长相俏丽,抛开那一身不伦不类的装扮,有那么几分小美人的感觉,特别是她动怒的时候,秦俊杰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女人,还是一个长得挺好看的女人。 两个人谁都不服谁,正准备再吵一架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天抢地的心肝儿,秦探长一回头,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是谁,就猛地被撞到了一边,一个头戴鲜艳的大花穿的不伦不类的女人,抱住了金牡丹。 被撞到了一边的秦探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心里面切了一声,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金巧云一觉睡醒,准备给自己的女儿和自己的摇钱树准备早饭,刚走到厨房门口,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到楼上去问问,今天她们准备吃什么,一推开女儿的门,被子整整齐齐的叠着,一摸床上没热气,不像是有人睡过的样子,她就去推隔壁的房门也没有人,心一慌就往码头上跑,看到自己的女儿完好无损得在自己的怀里,没缺胳膊也没断腿,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 “娘,你弄疼我了”,金牡丹一把推开自己的母亲,揉自己的手臂。 “丫头啊,哪弄疼你了,你跟娘说说,娘给你揉揉,你知道你娘心一慌,手脚就没了轻重”,金巧云一边给金牡丹揉被她弄疼了的手臂,一边找安云。 “安云呢,不会被这个鱼怪给吃了”。 “娘,你别瞎说,晚上我们来的时候看到这个鱼怪要动手伤人,我们将这个鱼怪杀了之后,安云突然就向那个方向跑了,我追都追不上”。 金巧云一看女儿指的方向,一拍大腿她的摇钱树啊。 “完了完了,我的摇钱树,这下子是彻底完了,她怎么敢去那个地方,我的摇钱树,这下是彻底完了”。 第十一章码头现妖(六) “咋了,娘那个地方很邪门儿不成”。 金牡丹很好奇,自己娘怎么一副天塌了的表情,不止她好奇,秦探长也很好奇。 “秦探长,你有所不知,那个地方只有我们土生土长的老天津才知道,你想啊,咱们天津这个地界儿寸土寸金,怎么就没有人敢到那个地方去建房子,因为那个地方邪门儿的很”。 秦探长的好奇心被完全勾了起来,与他说话的探员露出了得意的神情,“那个地方有个双鱼村,只有咱们土生土长的老天津人才知道,双鱼村就是一个村庄里面只有十几户人家,但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个村庄就变成了一个鬼村,住在那儿的人都死绝了,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人不信邪,非要往那个地方闯,结果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死在里面的人越多,各种各样的传说就开始在市面上流传开了,渐渐的我们都不敢往那个地方去,就是在几年前有个搞房产的商人看中了那块地方,不听人劝非要带着几个人往里面闯,结果也是有去无回,那个搞房地产的商人一死,大家传的就更邪乎了”。 原来是这个样子,难怪那个妇人一副天塌了的表情,秦俊杰心道。 金牡丹一听那个地方那么凶险,就要去找人,金巧云不同意,母女两个人就在码头上拉扯开了。 秦探长双手插在裤兜里面,好笑的看着这对母女拉拉扯扯,看够了便开口,“你想去找你的朋友,不如跟我一起去,我看你挺维护她的,敢不敢跟我到那个地方走一趟”。 天色已经大亮,太阳高高的挂在空中,伤口疼的让安云呲牙,她只好走一会儿停一会儿,心里想着,这次养好了伤一定要搬出去住,离那对平时看着挺靠谱,关键的时候就掉链子的母女远远的。 现在不是夏日,日头并不毒辣,不然的话非被日头晒晕了不可,安云有些庆幸的想到。 秦探长要到双鱼村找人,踊跃报名的探员只有三个,秦探长看到这三名探员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十分的古怪,配上金牡丹的那句,原来警察也怕死,脸上的表情更是一言难尽。 “我告诉你,我们警察都是不怕死的,特别是像我这样秉着,秉公执法要将坏人一网打尽的信念的警察,大有人在,只是今天很不凑巧,他们都有案子去办”。 金牡丹不屑的看了他一眼,“这句话你都说了好几遍了,你不累,我都听累了,你让前面的人将车开快一点,这太阳都升中央了,还没有找到人,你不急,我急”。 安云坐在一颗大石子上休息,心里盘算着以自己的这个速度,什么时候才能到城里去,这个地方怪异的很,走了这么长时间,竟然没有看到一户人家,突然听到了汽车的声音,心里面笑自己这是疼得出现了幻觉,但汽车行驶在路上发出的声音,还是很清晰的传到安云的耳朵里面,安云差点喜极而泣,天无绝人之路,不管来的人是谁,她都要蹭上这辆车。 第十二章双鱼村(一) 安云决定不搬了,看在金牡丹没有抛弃自己的份上,她决定还跟这对母女住在一起。 安云在医院里面舒舒服服躺了几天,等她的伤好一些,留洋归国的秦探长,就提出要安云带他去那一晚,她与那个神秘的男人斗法的地方,安云不同意,表示她身上有伤,医生嘱咐她要多休息,秦探长笑着指了指楼下的三辆车。车开到离安云与神秘男人斗法不远的地方就停了下来,所有人都下了车,只有一个探员留在原地看着这三辆车,除了坐在轮椅上的安云,其他人都得走路。 金牡丹推着轮椅,安云坐在上面,两个人一马当先的走在前面,后面跟着金巧云,秦探长和六个探员,六个探员的脖子上都挂着刚刚买的平安福。 走着走着,金巧云突然叹了一口气,说起了一段三十多年前的往事,那个时候的金巧云也和金牡丹一样,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又从她娘的身上学了不少糊弄人的本事,自觉可以在整个天津城横着走,就与人打赌想用双鱼村来证明一下自己的本事,还没有走进双鱼村,就被困在了一个林子里面差点丧命于此,好在祖先保佑她逃出了那个林子,逃出来的金巧云性情大变,无论是说话还是做事,都比往常收敛了许多。 “这个世界上是真的有高人存在,秦探长不瞒你说,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以为自己有点本事就可以在这天津城横着走,后来才知道这世界上的事情,绝对不止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 金牡丹很不喜欢秦探长,但她的母亲金巧云很喜欢他,长得一表人才,虽说有点公子哥的脾气,但比她见过的那些纨绔子弟要好得多,小小年纪就是探长了将来指定是有大出息的,她们家牡丹也该到了嫁人的年纪,若是她家的牡丹嫁给了秦探长,这将来就有了靠山了,她也可以享享儿女福。 “娘,你别跟他说那么多,他也听不懂,秦探长是出国留学的人,凡事讲究证据科学,才不信我们那一套神神鬼鬼的东西,你跟他说就是对牛弹琴”。 金牡丹一看她老娘,就知道她老娘打得是什么主意,就算那个秦探长是局长的表侄子又怎么样,不过是投了一个好胎,仗着他有个好爹罢了,打扮的像个小开似的,她才不喜欢。 几个人走到一个小山坡前,金牡丹停下来,“到了,就是这儿,金姨你看看,这是不是你小的时候困住你的那片林子”。原本还想认女婿的金巧云,盯着林子想了几分钟,虽然那段往事已经有三十多年了,但金巧云仍然清晰的记得那天晚上发生的所有事情。 “没错,铁定没错,就是这儿,那天晚上我闯进来的一定是这片林子,虽然那天晚上攻击我的那些树没现在的高,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恐怖了,我到现在都清清楚楚的记得,是这个林子铁定没有错”。 后面的几个探员,不自觉捏紧了脖子上挂着的平安符。 第十三章双鱼村(二) 双鱼村便在这片林子的后面,想要去双鱼村,就得经过这片林子。 秦探长盯着小山坡看了几分钟,小山坡是真的小,就比地面高了一点点而已,树木横七竖八的倒在地上,像堵围墙一样堵住了通往双鱼村的道路。 “双鱼村就在这个山坡的后面,安小姐,你说前几天晚上,你在这里与一个神秘的男人在这片树林里面斗法,那你肯定有办法去双鱼村,不如让我见识见识”。 “我不是一个小气的人”,安云用手比了个三,“秦探长,你只要给我三根金条,我就带你们去双鱼村,这山坡上面的阵法我已经毁掉了,可是费了我不少的力气,山坡上面的这些树想要移动它的话,还得费力气,我不能白干活是吧,秦探长”。 “你这么有本事,还这么贪财,真是让我秦俊杰刮目相看”。 “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要么你给我三根金条,我帮你将这些树木弄走,要么你就自己想办法将山坡上的这些树木弄走,不过秦探长我要提醒你一件事情,那天晚上我跟那个神秘的男人交手的时候,发现这个男人可不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前面还有什么我可不敢保证,三根金条就当买个平安,依秦探长你的穿着打扮来说,不会连三根金条都付不起”。 金牡丹这几天已经将这个秦探长的背景打听清楚了,秦俊杰,不是天津本地人,父母在北平城做生意,据说生意做的还挺大,与天津警察局,局长是拐着弯儿的亲戚,出身挺好,但并不是什么纨绔子弟,来天津当探长四年的时间破了不少案子。 “成交,三根金条就三根金条,但条件就是你要让我觉得物超所值,三根金条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若是耍一些糊弄人的本事,我可不付你这个钱”。 “成交”,安云爽快的与秦探长达成了协议,从左边的口袋里摸出两张符,将两张符往半空一扔,双手掐诀,两道符直奔挡在前面的树木而去。 秦俊杰狠狠的掐了自己一把,很疼,说明他没有在做梦,他刚才看到了什么,原本横七竖八拦住他们去路的树木,竟自动的给他们分出了一条小路。 “秦探长,那三根金条绝对物超所值,路已经出来了,我们究竟是进双鱼村还是回城里”。 在场的所有的人都在盯着秦俊杰,他不自觉地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为刚才的失神找一个台阶下。 “当然是进双鱼村,说不定那天晚上与安小姐你交手的神秘男人就住在这里,他若是在双鱼村里面,我就将他缉拿归案”。 金牡丹心里开始鄙视秦俊杰,不知道是谁前几天派人跟踪她们两个,还嘲笑她和安云只会一些糊弄人的把式。 安云坐在轮椅上,金牡丹趾高气扬的在后面推着轮椅,后面的六个探员交头接耳,似乎在讨论刚才看到的一幕,金巧云走在秦探长的身边,试图安慰受到了打击的小伙子。 “这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没事儿,就三根金条,你就当长世面了”。 第十四章双鱼村(三) 秦俊杰,秦探长不在乎那三根金条,他家里富贵别说三根,三十根他都付得起,只是刚才发生的那一幕摧毁了他这么多年的世界观,他原本以为自己是留过洋见过大世面的,原先自己还曾嘲笑别人是骗人的小把戏,现在想想。 小山坡并不是很高,金牡丹推着轮椅轻轻松松的就上了山坡,站在山坡最高处,一行人一眼就看到了双鱼村。 “金姨,你说在你小的时候双鱼村就成了一个鬼村,那你知道为什么这个村子叫做双鱼村”。 “我隐约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娘告诉过我,这双渔村以前不叫双鱼村叫溪水村,据说后来来了一个云游的道人,说这个村子是块风水宝地,整个村子就像一块八卦一样,所以改了名字叫双鱼村,我娘说,这件事情啊还是我外婆告诉她的”。 这么算起来的话,双鱼村改名字已经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个云游的老道人确实好眼力,双鱼村看着阴气森森,但却是一个八卦的形状,中间有一条小溪,将村庄与农田分割开,村庄的后面有几座小山连在一起像一道屏障一样,保护着这个村庄。 “的确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难怪那个地产商连命都不要,也要闯进这个村子里面来”。 “安小姐,你说你那天晚上破的那个阵法,会不会是为了保护这个村子”。 “不见得,如果是为了保护这个村子,大可不必布伤人性命的阵法,那天晚上那个阵法,若是普通的人闯了进来,除非是老天爷保佑,不然的话根本就没办法活着出去。金姨三十多年前闯进了阵法里面,她能够逃出去,是因为金姨算半个同道中人,有着基础的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运气很好,误打误撞逃出生天,普通的人闯进来有去无回”。 不管曾经的双鱼村是多么美丽的一个地方,现在的双鱼村就是一副阴气森森的模样,跟在后面的六个探员,一进村庄就觉得有一股凉气从自己的脚底板直冲自己的天灵盖,有的探员干脆将平安符从脖子上面取下来握在自己的手上。 双鱼村荒废了许久,这里所有的屋子墙体都塌了下来,一行人不用进屋子,就能将屋子里面的情形看得清楚,有几家堂屋和卧室里面都长出了树木。 “这么好的地方真是糟蹋了,安小姐你说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前面的小山坡上布下阵法,阻止人们进这个双鱼村”。 “查案不是你们警察的事吗,问我俩干什么”,金牡丹有些不满,自从一行人进到双鱼村之后,这个男人就问东问西问个不停。 “金小姐,你们不要忘了,你们可是收了我三根金条,这钱我总不能白花”。 “我怎么会忘了我们要了你三根金条,但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情,刚才在山坡上面,我们是说带你进双鱼村,可没有说,你问的所有问题我们必须要回答”。 眼看着两个人又要吵起来,安云不但没有想要劝开两个人的意思,反而坐在轮椅上看好戏,金牡丹到了要嫁人的年纪了,她娘一直想要找一个好女婿,或许她很快就能实现愿望了。 第十五章双鱼村(四) 两个人眼看着又要开杠,金巧云急匆匆地向这边走过来,“我的两个活祖宗,这是在哪儿,你们还能吵得起来,我们刚才在山脚下发现了好多尸骨,还不赶紧去看看”。 一行人到双鱼村就分开来查找线索,十个人原来可以分成五组,秦俊杰觉得这样不安全,双鱼村看着怪异的很,十个人被分成了两组。 双鱼村东边的山脚下有一座半米高的小骨山,骨山里面的尸骨有大人的,有小孩儿的,有女人的,有男人的,一行人看到这骨山都面露不忍,金牡丹眼尖的发现,这山上有个山洞。 安云也发现了这个山洞,从轮椅上面站了起来,“我们去那个山洞里看看”,六个探员被留在山脚下处理那些尸骨,安云与金牡丹,金巧云以及秦俊杰四个人往山上走。 安云与金牡丹走在前面,走在后面的秦俊杰心很闷,生平第一次觉得他的未婚妻真的是个很好的姑娘,他考虑自己出了这个村子以后,该给她打个电话了。 山并不是很高,但山路崎岖,洞口并不在山顶在山中央,洞口的表面也没有太多的遮挡物,只有稀松的几颗树木,为了照顾不善于走山路的秦俊杰,和已经上了年纪的金巧云,四个人用了40分钟的时间才走到洞口。 一走进洞口,金巧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用手开始揉自己的双腿,“想不到这山路这么难爬,安小姐,你有伤在身走的竟然比我还要快”,秦俊杰站着揉自己的双腿。 “没办法,我出生并没有秦探长你那么好,为了混口饭吃,别说是这样的山路,哪怕是再陡再险的山路,我也得往上爬,秦探长你该不会是第一次走山路吧”。 “这还用得着说吗,像秦探长这样出生豪门的公子,别说是走山路了,走平坦的大马路都是有车接送的,哪像我们这些人天生的靠力气吃饭,为了混口饭吃,上山,下海在危险的事情,我们都得去,秦探长可跟我们不一样”。 “怎么说话的呢丫头”,正坐在地上揉腿的金巧云轻轻地拍了一下女儿的手,安云抿了一下嘴唇,金巧云想要将女儿嫁秦俊杰的幻想是破灭了。 山洞是个天然的溶洞,并没有人工开凿的痕迹,越往里面走越黑,安云摸了一下右手边的口袋,掏出火柴盒花划亮了一根火柴。 “跟山脚下的探员借的,男人嘛,没有几个不抽烟的,但秦探长看着并不像是会抽烟的样子,所以就跟一起来的探员借了一盒火柴”,安云跟秦俊杰解释,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足够他重新建一个新的世界观了,就别打击他了。 “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山洞里面应该有灯”,一根火柴照亮的时间并不是很长,安云刚把火柴划出火,很快就熄灭了,“我们几个都找一找”。 秦俊杰很快就找到了第一盏灯,安云用火柴将它点亮之后,看到不远处的第二盏灯,几个人顺着灯火找到了一件石室,石室中除了一座天然的石床,就只有左边的墙面上挂了一幅画。 无题 ps:今天感冒加重,一整天昏昏沉沉,暂更两章,还望各位读者保重身体。 第十六章双鱼村(五) 安云用火柴将石室里面的灯点亮,石室里面空荡荡的,除了一座天然的石床之外,只有左边挂了一幅画,画上并没有盖章不知是何人所画,但从画风上来说应该是属于唐朝的作品。 看在那三根金条的份上,金巧云给自己眼中的金龟婿解答疑惑,“唐人绘画有几个特点,第一个,色彩艳丽,第二个人物饱满,你看画上的那个老道,是不是觉得他很胖,最重要的一条你看他头上那个簪子,那种簪子叫做子午簪,唐朝的道士头上也戴冠,但他们插的簪子是竖着插进去的,只有唐朝的道士才会有这么奇特的插法,你看看画上那个老头,头上插的簪子是不是竖着插进去的”。 “还真是这个样子”,秦俊杰走到画前,盯着老道头上的冠和簪子仔细地看,随后伸出手去摸那幅画,不料画一碰即碎。金牡丹离他近,拽着他的胳膊将他压在了左手的石壁上。 一股女子的体香猛的钻进了秦俊杰的鼻子里,秦俊杰早年出国,在国外学会了外国绅士的那一套,对女孩子从来都是彬彬有礼,哪怕是在厌恶那个女孩子明面上都看不出来,四年前在北京城与一个富商的女儿订了婚,订婚后一个月就跑到天津来到探长,至今连未婚妻的小手都没有拉过,就更别提一个女孩子靠得这么近了。 “他该不会是吓傻了吧”,金牡丹的双手在秦俊杰面前晃了几下,见他没什么反应,转过头来问自己的娘。 “秦探长,你没有什么事儿吧”,安云单手轻轻的拍了拍秦俊杰的左肩,“刚才的事情没有吓到你吧”。 秦俊杰猛地回过神来,有些不好意思,“刚才发生什么事儿了”。 安云刚要回答,就被金巧云挤到了一边,“秦探长,你没事儿就好,刚才那画一碎几支冷箭就放了出来,幸好我闺女眼明手快救了你”。 金巧云的话提醒了金俊杰,刚才那画一碎几只冷箭就冲他过来了,幸好金牡丹救了自己,不然今天这条小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不用谢,要不是看在三根金条的份上,谁愿意救你,不过你要是真想感谢我的话,就在加三根金条”。 金巧云的脸黑的像黑炭,安云使命的憋笑,金巧云想将女儿嫁给自己眼中的金龟婿是彻底没戏了。 空荡荡的石室竟别有洞天,挂在左墙壁上的画一碎露出了另外一个洞,洞口很小只供一个成人爬行。 秦探长用腰上的枪试了几下之后,确定没有危险就一马当先地在前面,今天这一天面子丢大了,他一定要扳回一局,金巧云走了40分钟崎岖的山路,刚才又受了惊吓,哪怕山洞前面有一屋子的金银珠宝,她也不想再走了,她留在石室里面。秦俊杰,安云,金牡丹三个人在洞里爬了有十几分钟,才爬到那个洞口,三个人顺着洞口进入了另一个石室。 这间石室和前面那间石室没什么不同空荡荡的,除了一座天然的石床,还有一架用铁链锁着的骸骨。 第十七章双鱼村(六) 金牡丹从小跟着母亲做法事,没少见尸体,安云从小跟着师父也见多了这样的事情,秦俊杰出生富贵,但他来天津当探长四年这些年没少看见凶残的命案现场,一副用铁链锁着的骸骨还不至于吓到他。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干出这么骇人听闻的事情出来”,秦俊杰想将那尸骨放下来,奈何自己力气太小,他求助般地看向安云。 大铁环套在小铁环里面,小铁环钉入石头里面,锁链由大铁环锁着绑着尸骨,尸骨上面没有了白肉,只有白森森的骨头,这具尸骨保存的完好,不像山脚下那样尸首分离。 几个人合力将尸骨弄下来,“以前只听说过外国人那些处理尸体的方法,没想到咱们这处理尸体也挺有一套的”,秦俊杰由衷地感慨道。 “你就别感慨你的那些外国见闻了,老祖宗留下来的好多好东西,你还没见识过,三根金条不亏”。 “你们两个就别吵了,再吵下去天都要黑了,你们两个要是准备在这里过夜就继续吵下去,以为在这个双鱼村能找到什么线索,没想到什么都没找到,关于那个神秘的男人一点眉目都没有,你们要是再吵下去我就先走了,金姨估计在那边急了”。 三个人合力将那副尸骨弄到了原来的那间石室,金巧云看到差点没昏过去。 “这真是造孽呀,这到底是结了什么样的恩怨,才会把一个人给弄成这样”。 三个人摇头的摇头,摆手的摆手,石室空空荡荡与这间石室一模一样,三个人甚至怀疑线索在石床里,找了半天发现真的只是个石床。 “金姨你就别多想了,我们该做的都做了,其他的事情还是交给秦探长去解决”。 “对呀娘,我们又不是破案的,我们已经将秦探长带进这个双鱼村了,其他的事情还是交给秦探长来解决,破案是警察的事情,我们这些小老百姓配合就好”。 金牡丹的语气很冷,并不像她平常与自己,或者是她娘说话时的语气,也不像刚才她刚刚与秦俊杰说话时的语气,这让安云十分的好奇,金牡丹与秦俊杰这一路上吵归吵闹归闹,但没有用过这样的语气。 “对呀,金姨这件事情毕竟不是在我们的职责所内,今天在双鱼村看到的一切,都已经是警察应该负责的范围了,这些人应该都是天津失踪了的人,或者是别的地方的人,我们不是警察,无法核对这些人的身份,莫他的事情还是让秦探长来解决”。 金巧云心软,安云与金牡丹不想她会惹上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劝了好一会儿才让她的心情平复起来。 四个人一起上的山,现在多了一副尸骨,金牡丹快速的下了山,找了两个会走山路的探员上山。 跟着来的六个探员是土生土长的天津人,胆子也比一般探员大,做警察的应该百无禁忌,但双鱼村发生的事儿也让他们有些受不了。 第十八章双鱼村(七) 几个人心情沉重的下了山,原本以为来双鱼村或多或少会找到一些关于那个男人的线索,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等到了山脚下,几个人的心情就更加不好了,那一具具尸骨让正义感十足的秦探长不自觉的捏紧了拳头。 一群人清晨出发折腾了一天,眼看着太阳要下山了,阴气森森的双鱼村更显得诡异。 “秦探长,今天都折腾了一天,还是赶紧回去吧,这个地方阴气太重,太阳下了山之后阴气更重,还是早点回去大家保个平安”。 六个探员感激的看向安云,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混口饭不容易,秦探长是富家子弟,他们就是普通的平民百姓,家里一大家子就等着他们的工钱吃饭,他们要是出了个三长两短,一大家子可怎么办。 秦探长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也不再多做纠缠,一些人离开了双鱼村,回到了早上将汽车停放的地方。 看着汽车的探员刚来警局当探员一年,胆子比较小,不敢来双鱼村就留在原地看着汽车,省得让人偷走了,虽说警察局的汽车没人敢偷,但若是遇到一个胆子大的,万一把汽车给偷走了,或者是卸下汽车一个零件儿,他们今天就走不成了。 双鱼村在乡下,离城里有一个小时的车程,若是没有汽车,单靠双腿来回走,一行人非累瘫了不可,眼看着太阳就要下山了,看车的探员还没有看到一群人的身影,差点急哭了。 一些人折腾了一天,除了早上吃了一口饱饭外,到现在都没有吃饭,金牡丹饿的有些有气无力,在车上将头往安云的肩膀上靠,刚碰到安云的肩膀,安云就叫唤一声。 上山爬洞的时候没怎么觉的疼,现在金牡丹往自己肩膀上一靠,安云就感觉生疼,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今天真是麻烦安小姐,金小姐,几位到现在都没有吃饭,不如到城里我做东请各位吃一顿”。 安云饿的什么都不想吃,只想吃口羊肉汤。 “我现在饿的什么都不想吃,只想喝口羊肉汤,麻烦前面开车的小哥把我放到清真寺门口就可以了,金姨,牡丹,如果你们想跟秦探长去吃的话,就跟着他去好了”。 “我现在饿的也什么都不想吃,只想喝一口羊肉汤暖暖肚子,你们谁想去就去,不要叫上我和安云”。 一提羊肉汤,车上的探员都来了精神,都饿了一天了。 一行人开车到了清真寺门口,远远的就闻到了羊肉汤的香味儿,馋的所有的人都忘了今天白天看到的所有事情。 一口暖烘烘的羊汤下肚,一些人都觉得自己又回到了人间,十碗羊肉汤配上烧饼和小菜,一行人吃的头都不肯抬。 吃完饭付完账,秦探长十分仗义的给白天跟来的每个探员三块大洋,说是给他们压压惊,每个人拿到三块大洋欢天喜地的回了家。 “他也不呆吗,知道要给辛苦费”,金巧云拍了一下女儿的手,让她不要乱说话,富家子弟又不是天津本地人,跑到天津来当探长,破了不少案子,怎么会是个楞子。 第十九章金牡丹的父亲(一) 金牡丹对秦俊杰的反感让安云有些好奇,自小跟着母亲跑江湖的金牡丹是个有些匪气的女孩子,做人恩怨分明,秦俊杰虽然有些富家子弟小脾气,还不至于让金牡丹反感到这样的地步。 安云问了她好几次,她都守口如瓶,在最后一次追问无果的情况下,安云就没有再问,因为她急着要搬出去,这次她一定要搬出去。 “娘,你这么做就有些过分了,三根金条你一条都没有留给安云,人家可不得跟你急了”。 金家的二层楼房是乌枝巷最有特色的房子,院子和正堂里面随处可见大小的经幡,正对门摆了一尊佛像。 “急就急,我就不信了她还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房子住”,今天没有活儿,金家母女就在正堂里面唠嗑,“我早就和四周的街坊邻居打过招呼了,不要租房子给她,她没找到房子住过几天就歇了”。 金牡丹对母亲的奸诈佩服的是五体投地,她也不想啊安云到外面租房子住,这次自己的娘做的实在是有些过分了些,三根金条她全吞了,一条都没有留给安云,但母亲说的有道理,一边是娘,一边是好朋友,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帮谁。 “怎么着,你也觉得你娘做的有些过分了,闺女你也不想想,咱们天津这个地方寸金寸土,咱们住的这个巷子地段有多好,离那些热闹繁华的地段。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她在咱们家住了三年,你娘没跟她要过一天房租,以前是你说她老家闹兵灾,一个小姑娘跑到天津来不容易,我想着也不容易,大家都是跑江湖的,能帮一把就帮一把,现在她有钱了,我跟她要房租不过分吧,不说她在医院里面,那住医院的费用还是我付的,你知道医院一天要多少钱,就说这些天,我好吃好喝的供着,那酱肘子,蜜饯不要钱,要她三根金条不过分”。 安云找了几天的房子,都没有找到她满意的,那些很好的房子,光是一个房间就让她咂舌,租金便宜的房子,要么房子看着像是快要倒了,要么就是她一个女孩子住着委是不太安全,她左想右想,还是算了,回去跟金姨低个头。 从采芝斋出来,她心里将那个害得她跑到天津来的混蛋,王八蛋骂了个千百遍,要不是那个王八蛋,她至于跑到天津来。 采芝斋的东西是真的很贵,安云左手提着零嘴,右手放在右边的口袋里面,那里面只剩下一块大洋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以后的生活,自己就去认个错。 “你们跟我玩儿”,“我们才不和你玩儿,我娘说你就是个小傻子,我才不要和你玩儿”。 安云刚走进巷子口,就看到失了半个的魂魄的曾家孙子,曾平安,被人一把推在地上,皮都快蹭破了,他也不哭,摇摇晃晃地从地上爬起来,想要和巷子里的小孩儿玩儿。 几个小孩儿有些厌恶的看着流着口水的曾平安,曾平安一靠近他们,几个小孩儿就一哄而散。 第二十章金牡丹的父亲(二) “姐姐他们不和我玩儿”,曾平安看到安云跑过来,一把抱住安云的腿,抬起头问安云他们为什么不和他玩儿。 曾平安失了半个魂魄,并不是真的傻了,许多事情他迷迷糊糊有个概念,但说不出来为什么。 安云从袖子里面掏出手帕,替曾平安擦掉嘴边的口水,“平安,以后他们不和你玩儿,你就不和他们玩儿,他们要是欺负你,你就告诉姐姐,好不好”。 安云牵着曾平安的手将他送到了曾家小院,曾家老太太正准备出门找孙子,孙子变成了这个样子老太太心疼的很,时常将他拘在家里不让他出去,免得让人给欺负了,但孙子总是会想到办法跑出去玩儿。就在刚才她一眨眼睛,孙子就溜出去了,她正想去找安云就将他送回来了。 安云将曾平安送回曾家小院之后,就回了金家小院,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鼓足了勇气,正准备要敲门,就听到里面传来金牡丹的哭声。 “滚,你给我滚,我没有你这样的爹,我和我娘就算饿死穷死也不关你的事情,你给我滚”。 门猛的一把被推开,金牡丹满脸泪痕的将一个男人给推到了门外边,一看安云站在门外一把将她拽进屋子里面锁上了门。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安云,一脸无措地站在院子里面,金牡丹已经跑到楼上去哭了,金巧云失落的将安云手上的零嘴接到自己的手上,示意安云到楼上去劝一下她的宝贝女儿。 认识三年了,阿云还是第一次看到金牡丹哭,还是哭得这么伤心,一番询问之下金牡丹才告诉她,刚刚被她推出院子的那个男人是她的爹。 “他是你爹”,安云错愕不已,虽然没有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但匆匆一眼,还是看到了那个男人身上穿的深色西装,和他头上戴的帽子。 “你是在逗我,他要是你爹,你还至于过成这个样子,他要是你爹的话,你和你娘至于在市面上搞一些骗人的把戏过日子,他身上穿的西装的料子是进口的,那料子可不是一般的人能穿得起的”。 “他就是我爹,还是一个王八蛋爹,我和我娘在这里过苦日子,他在外面过逍遥的日子,要不是我爹,谁愿意认他这种王八蛋”。 安云真的懵了,她是真的没有看出来,金牡丹口中不负责任的爹,就是自己刚才匆匆看了一眼的男人,刚才站在门口,金牡丹一把将她的爹推出门口,那个男人头上戴了一顶帽子,自己虽然没有看清楚那个男人的脸,但男人挺拔的身姿她是瞧见了,从男人挺拔的身姿判断,他的长相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 金牡丹与金巧云有八分的相似,但她的眉眼却不似金巧云,那应该像她的爹,长得不差,也不缺钱,却成为了金牡丹的爹,那个男人的品味有些奇特。 “你在胡思乱想什么呢,是不是觉得我怎么会有那样一个有钱的爹”,金牡丹一掌将安云拍回了现实。 “倒也不是,只是在想你爹和你娘究竟是怎么认识的,你爹和你娘地位差的挺多”。 第二十一章金牡丹的父亲(三) 金牡丹的爹原来那么有钱,安云住在金家小院三年了,从来没有见过金牡丹的爹露过面,只是有的时候在聊天的时候,会聊起金牡丹那个不知道在哪儿的爹,每次金牡丹提到她爹,都是一副十分想念但又十分怨恨的表情。 “我现在明白你为什么那么怨恨你爹了,如果是我的话,我也会十分恨他,自己在外面吃香的喝辣的,却对我不闻不问,如果他是我爹,我非半夜到他家砸他家的玻璃不可,要不你告诉我他家在哪儿,我现在就去砸他家玻璃”。 金牡丹破涕而笑,“他那么有钱,你就算将他家的玻璃全都砸碎了,他还能再换一个,他今天来,原本我还挺开心的,觉得他总算有点良心了想起我们母女两个,没有想到他竟然是来让我们到他家去看看他那个宝贝孙子”。 原来是这样,平常不关心也不闻不问,有事才想起母女俩个来真是一个混蛋。 金牡丹不哭了,安云到楼下去做饭,在金家三年她的厨艺比她在老家的时候也好了许多,在老家县城的时候她连一个青菜都炒不熟,现在勉强能炒上几盘菜。 金巧云有些落寞的在厨房忙上忙下,看到安云就向她招手,“牡丹不哭啦”。 “金姨,刚才来的那个男人真的是你丈夫”,虽然问过金牡丹了,安云还是想确认一下。 “他是牡丹的爹但不是我的丈夫,也怪我当年鬼迷心窍,害了牡丹害了他”。 与这对母女住在一起三年,安云嘴上总是说要搬出去,但没有付诸行动,是因为这对母女真的是很好的人。金巧云这次吞了自己三根金条,安云有些上火想要搬出去,还找了几天的房子,天津的物价虽高房价也不便宜,自己真想走未必不能走。自己在这边住了三年也吃了母女三年,金巧云没有向自己要过一分钱,嘴上说看在金牡丹的面子上,何尝不是看在自己是一个小姑娘,在天津既没有亲人又没有朋友孤苦伶仃一个人的份上。 “金姨话可不能这么说,男人和女人你情我愿,他和你连孩子都生了不管怎么样看在牡丹是他亲生女儿的份上,他也不该这么多年对你们不管不问”。 金巧云露出一丝苦笑,“牡丹是她的亲生女儿没有错,但不是他情愿和我生的,说起来也是我年纪轻不懂事将他灌醉了,稀里糊涂的才有了牡丹,现在年纪大了也是后悔当年不该做下那样的糊涂事,这么多年他虽然恨我,当天将他灌醉了稀里糊涂的有了一个女儿,但对牡丹也不是不闻不问,只是牡丹这个孩子性子倔,认为是她爹对不起我们母女两个,我当年做下那样的糊涂事情也没脸跟牡丹说,她是怎么来到这个世上的,你不是一直很奇怪牡丹为什么那么反感秦探长,那是因为牡丹那个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是一副洋人的做派”。 安云惊了没有想到啊事情竟然是这个样子,她一直以为金巧云只是在装容上有些惊世骇俗,没想到追求爱情也是这么特立独行。 第二十二章金牡丹的父亲(四) 金牡丹的父亲不是天津本地人,年轻的时候随着父亲一起来天津找饭吃,天津的繁华给了许多年轻人出人头地的机会,金牡丹的亲生父亲便是其中之一,他在一家轮船公司当员工,聪明勤奋又十分好学的他,被他的老板给相中当了上门女婿,若没有遇到金巧云这个命中的煞星,他的这一辈子,前半辈子吃苦,后半辈子顺风顺水享尽富贵。 金巧云在金牡丹这么大的时候,也随着她的母亲跑江湖,金牡丹的父亲卢新民,没有被他的老丈人相中之前在他老丈人轮船公司当员工,他为人勤奋好学总是往码头跑,两个人就这么认识了。金巧云渐渐的喜欢上了长得一表人才又勤奋好学,对人有十分有礼貌的卢新民,但卢新民对金巧云却没有多少儿女私情,只是觉得这个小姑娘人不错,十分的热情又客气与他见到的所有天津本地人差不多,压根儿就没有往别的地方去想。 “我那个时候年纪轻不懂事,觉得只要我对他好,总有一天他能想起我对他的好,只要他想起我对他的好,他就能明白我对他的心,现在想想也是觉得糊涂,男女之间啊就是你情我愿的事,哪是我对你好,你就一定得娶我”。 金巧云将小厨房的门给关了起来,与安云说起了当年她与金牡丹父亲的事情。 金巧云对卢新民渐渐生情,但卢新民对金巧云却没有多少儿女私情,只是觉得她是个很好的人,当他与未婚妻订婚的消息传到金巧云耳朵里的时候,金巧云整个人都懵了,她想不通为什么突然之间,卢新民身边会蹦出一个未婚妻。 她跑去质问卢新民,为什么要抛弃她去娶别的姑娘,卢新民被问傻了,他没有想到金巧云竟然会喜欢上自己,两个人当场不欢而散。从那天以后卢新民就没有出现在码头上,心里十分后悔与卢新民吵架的金巧云,熬了一个多月之后跑到卢新民公司去找他,就是那么巧,正好看到卢新民的未婚妻。 那个时候金牡丹父亲任职的公司还没有现在这么大,只是一家小轮船公司,金牡丹的父亲当了上门女婿之后,与自己妻子的亲哥哥一起将这家公司一点一点的做大,做到了如今这个规模。 金巧云一看到卢新民的未婚妻就红了眼,长得漂亮又有教养,与卢新民在一起就像是一对金童玉女,回到家哭了好几天的金巧云,又跟着她母亲一起跑江湖。 “既然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最后他会和你生下牡丹,难道是他对你其实有情,只是那个时候富贵摆在他的面前他没办法拒绝,为了自己的前程娶了他现在的妻子,后来你们两个又旧情复燃了”,安云好奇地问,既然当了上门女婿怎么又会和金巧云生下金牡丹。 金巧云白了安云一眼,“你这是评书听多了,还是觉得我金巧云眼神就是这么差,会选一个那样的男人来当牡丹的父亲”。 第二十三章金牡丹的父亲(五) 金牡丹的母亲金巧云轻叹了一口气,“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儿,现在想起来十分的后悔”。 金巧云擦了胭脂的脸上升起了一股红晕,“金姨,我怎么看着你好像不后悔呢,你也真够痴情的,为了一个男人守身如玉这么多年,还替他生女儿养女儿,我要是那个男人非感动死不可”。 “你感动有什么用,那个男人不感动,要不是有牡丹这层血缘他摆脱不掉,估计看都不想看我一眼”。 卢新民当了上门女婿以后,与自己的大舅子合力将他岳父的轮船公司做大做强,正在一个紧要的关头碰上了一桩官司,若是这个官司不过就得倾家荡产,正当一家人被官司缠的失魂落魄的时候,金巧云用自己的骗术帮了卢新民一把。 卢新民没有想到金巧云会帮自己,卢新平登门致谢金巧云,两个人自那天大吵之后有好几年没有见面了,卢新民连儿子都有了,金巧云还是未嫁,这几年金巧云也相过亲,也有人上门提过亲,但她都没答应,她心里面一直放不下卢新民,觉得天下的男人就没有一个像他那样让她动心的。 卢新民登门致谢,是真的只想谢谢她没有别的意思,但心里面一直放不下卢新民的金巧云却动了歪心思,自己这一辈子没有办法与他长厢厮守,有个他的孩子也是好的,专门登门的卢新民大概也没有想到金巧云会有这样的想法,没有防备的他被灌醉了酒,稀里糊涂的过了一晚。 坐在小板凳上听这过往的安云对卢巧云佩服的是五体投地,两个人名字里虽然都有一个云字,但安云自认是干不出来这种事情。 “金姨,你实在是”。安云憋了一会儿,憋出了几个字,“你真是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将男人灌醉与你过一晚的事情你也做得出来,你那个时候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还没有嫁人要是突然之间”,安云用手比了一个大肚子的动作,“你就不怕周围的邻居说你闲话,或者是你娘打死你”。 “要不怎么说那个时候我年纪小,不懂事,要是再过个几年,我铁定不干这种事情,我自小就和我娘一起跑江湖,整天和三教九流打交道,有些事情听多了,不就稀里糊涂的有了那一个晚上”。 卢新民登门致谢,没有想到被金巧云给暗算了,隔天早上醒来,黑着脸穿好衣服一言不发的就走了,没过多久金巧云就发现自己怀上了。 一个还没嫁人的大姑娘竟然怀上了孩子,金巧云的娘气急败坏,想要找欺负自家闺女的混蛋算账讨个说法,一顿逼问金巧云才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说出来,金巧云的娘没有想到自己的闺女儿竟然糊涂成这个样子,干出这样的事情来。这件事情肯定不能算到男方的头上,说句不大好听的话,这件事情还是女的将男的给灌醉了,说起来还是男的吃亏,那个男的还是个上门女婿,将这笔账算到男人的头上,那个男的肯定是不认账的。 第二十四章金牡丹的父亲(六) 金巧云的母亲也是常年跑江湖的,没有将这件事情闹大,或者是跑到男方家里要个说法。她原本想让金巧云将肚子里的孩子弄掉,金巧云不同意母女两个人闹了一阵子,金巧云放话出来这辈子都不会嫁人了,她娘要是敢将她肚子里的孩子弄掉,她就到阴曹地府陪着她去,金巧云的娘没了办法,就帮着女儿把肚子里的孩子给生了下来。 “牡丹一直以为是她爹抛弃了我们母女两个人,我做了这样的事情也没脸跟女儿说,她是怎么来到这个世上的,她爹后来知道我生下了牡丹,也偷偷的塞了一些钱过来,可那个时候的我已经不是几年前的我了,我就没要他的钱”。 金巧云将金牡丹生下来之后,对外声称孩子的父亲过世了,但乌枝巷的街坊邻居都是不信这句话,孩子的父亲过世了,家里连个牌位都没有,还有一个男人时不时登金家的门。纸终归包不住火,金牡丹的身世还是让卢新民的妻子知道了,卢新民的妻子没有像别的女人那样大吵大闹,或者闹着要离婚,她找到金巧云,表示愿意接纳金家母女,还想将金牡丹接到家里去。 心里有愧的金巧云不想去打扰人家的生活,那天晚上的事情是她有错在先,卢新民的心里没有她,这么多年都是她自己在自作多情,谢绝了卢新民妻子的好意之后,带着金牡丹在金家小院继续过自己的日子。 “金姨,这件事情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你就没有想过要跟牡丹将话挑明白了,牡丹和她爹的关系闹得这么僵,反正早晚有一天,事情都会真相大白,早说晚说又有什么关系,早点将话挑明了,她们父女两个的关系说不定还会修复一下”。 “我这不是没脸说吗,我怎么跟我闺女说,当年是我灌醉了你爸才有了你,我要是将这件事情说出来,我老脸往哪儿放”。 做都做了,现在才想自己的老脸往哪放,金牡丹自小就跟着母亲一起生活,她对父亲是十分渴望的,就算在心里面如何恨自己的爸爸不管自己,卢新民今天登门,她是既惊喜又开心,觉得自己的爸爸还没有忘记自己,总算想起来要见她们母女两个一面。 “金姨,我觉得这件事情吧,你还是跟牡丹说清楚了,不然的话,要是哪天让牡丹从别人的嘴里听到当年事情的真相,让他知道自己误会了自己的爸爸这么多年,心里面还指不定怎么想,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和从你的嘴里说出来,可是不一样的”。 金巧云想了想,觉得十分的有道理,当年的事情真相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和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传到女儿的耳朵里是不一样的,她仔细的想了一下,决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像当年的真相说出来。 安云将厨房的门给打开,准备到楼上去叫金牡丹下来吃饭,一开门,金牡丹就站在她的面前,刚才的话她大概是全部都听到了。 第二十五章金牡丹的父亲(七) 金牡丹在酒馆里咕噜咕噜喝个不停,她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原来是这么来到世界上的,她一直都以为自己的父亲嫌贫爱富,抛弃了她们母女两个人,没想到这一切母亲才是始作俑者。 “我从小就没有爹,别人总骂我是个野孩子,每次听到别人骂我是野孩子,我就要跟人家打架,打到最后别人不骂我是个野孩子,骂我是个野丫头,小时候我心里面最恨的人就是我爹,还有我爹的那个老婆,就是我大娘。我小的时候总是瞒着我娘偷偷的跑到我爹那,看着他们一家人其乐融融,我这心里面就像刀割的一样,我外婆没有死的时候,我总是问她我爹去哪了,她一边叹气,一边抹泪,跟我说,都是孽缘,现在我才知道,我外婆为什么说都是孽缘”。 金牡丹在酒馆里面一边喝酒一边抹泪,“知道为什么我那么讨厌秦俊杰,你不是总问我为什么那么讨厌他,我讨厌的不是他,我讨厌的是他身上那股洋人的做派,跟我那个哥哥一模一样,我讨厌他,是个探员头子”。 为啥?安云有些蒙,为什么讨厌他是个探员的头子,你爹又不是个探员。 “我外婆过世之后,我就跟着我娘一起跑江湖,总有人欺负我,说我是个没爹的孩子是个野丫头,每当听到这些话,我就要跟他们动拳头,后来我碰到一个男孩儿,他对我特别的好,他不像别人那样骂我是个野丫头,是个没爹的孩子,谁要是敢欺负我,他替我打那个人替我出头,可后来他死了,他跟我一样都是下九流,在码头上靠打架混日子过”。 金牡丹又喝了一口酒,一边喝,一边哭,与安云诉说自己心里面喜欢的那个人。 “我娘总是说,嫁人要嫁个有钱的,这样才不会有苦日子过,千金难买我乐意,我就是想跟我心里面的那个人过日子,他就是个小混混靠打架过日子,可没关系,我也是个下九流,我就乐意跟这样的人过,每天吃咸菜我都开心,他不欺负我,不欺负我是个没爹的孩子,不嫌弃我是个没人要的孩子,可后来有一天他就死在街上了一动不动全身都是血,那些探员说没办法破案找不到杀人凶手,他们要是真想办,怎么可能找不到他们,不过是觉得一个小混混死就死了,不值得他们费精力去找”。 “话也不能这么说”,安云喝了一口酒开口道,“这个世道很乱,每个人为了找一口饭吃都是不容易,或许警察局的人是真的没有办法侦破这种案子,毕竟跑江湖的人与之结仇的人都特多,你也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就对秦探长冷言冷语的,他来天津四年破了不少案子,那天我们去双鱼村,他怎么对跟来的探员我们都看见了,不是那种纨绔子弟,也不是仗着家里面有点钱就欺负人的富家子弟,你爹和你娘的事情你也知道了,改天去看看你爹”。 第二十六章金牡丹的父亲(八) 这母女俩的爱情都让安云觉得有些蒙,自己今年二十二岁了比金牡丹大一岁,自己还不知道情爱为何,比自己小一岁的金牡丹已经有了一个非嫁不可的人,她开始反思自己当年从老家逃婚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她在酒馆里面左思右想,想了有十几分钟,觉得从老家逃婚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那个狗屁司令已经有了四个太太,自己要是凑过去就是五姨太了,长得难看也就算了,特别是他那双眼睛像个小绿豆似的,每次看到自己都是色迷迷的,恨不得立刻将自己压到炕上去,要不是自己的师父明令过自己,不允许对平常人使术的话,她早就招一些让人害怕的东西来吓他,才不会逃到天津这个地方来。 明媚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金牡丹的脸上,她眨了一下眼随后又闭上,在眨眼,再闭上,玩儿了好一会儿才起床。 堂屋的饭桌上摆好了早饭,有茶叶蛋,生煎包,狗不理包子,还有油条,两碟子小菜,三碗稀饭摆在每个人的座位上。 “你们赚了什么钱,今天早饭怎么这么好,娘,你不是平常总是教育我做人不能太浪费”,金牡丹绕着饭桌转了一圈儿,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好香啊”。 “今天这顿早饭不是金姨请你吃,是我请你吃,金姨昨天晚上还了我一根金条,我把那个金条换作大洋,我来天津这么长时间了,还是第一次赚钱。以前跟你和金姨出去做法事都是跑跑腿,现在赚到钱了请你吃一顿早饭,不过分”。 “娘,你良心发现啦,你不是说那三根金条,一根都不还给安云”。 “那三根金条,我本来是不想还给安丫头的,她在咱们家白吃白喝三年,除了平常做法事的时候帮我们跑跑腿之外,我就没收到过她一个铜子。但昨天晚上,她陪着你到酒馆儿喝了一个晚上,背着你回来,我一想她一个小姑娘也不容易,在天津没亲戚也没朋友,平常想买个零嘴儿都没钱,对你还那么仗义就还给她一根金条,没想到她一拿到这金条,就请我们吃早饭,还吃的这么好,可见我也是没白心疼她”。 昨天晚上,安云陪着金牡丹在酒馆里面喝了一晚上的酒,金牡丹喝的大醉,阿云背着她从酒馆背到家门口,这一举动感动了金巧云,觉得安云是个挺仗义的人,就还了她一根金条。 拿到金条的安云喜出望外,三年前,她从老家逃出来的时候,家里所有的一切都被那个狗屁司令拿走了,就连房子也被那个狗屁司令当做司令部给占了,要不是她跑得快现在估计成了那个司令的五姨太了,她跑出来的时候只拿了几件衣服,帮着她跑的同学借了一些钱给她,那些钱被她花的也差不多了,她三年都没有做一件新衣服。 昨天晚上她拿到那个金条,今天白天就被她换成了大洋,吃完早饭她就拉着金牡丹去做新衣服,长的挺漂亮一个小姑娘,穿什么乞丐装。 第二十七章卢府鱼妖(一) 金牡丹的父亲十年前买下了一幢前清官员的宅子,现在一家人都住在这幢宅子里。 这幢宅子是前清一位官员花重金建的宅子,青砖碧瓦,雕梁画栋,气派非凡。后花园有个荷花池,现在不是荷花盛开的时候,看不到满池荷花盛开时的美景,但花园种的海棠花竟相开放美不胜收,让人流恋忘返。 金牡丹今天穿着一身石青色衣裤,将长发编成大辫子干净伶俐的去见她爹。 卢新民一见到自己的女儿,惊喜之外又有些无措,反倒是卢夫人落落大方,让府里的佣人给她们两个上茶。 安云打量了一下这偏厅的布置,正对门紫檀木长条案上摆的三个插屏均是价值不菲,待客用的椅子是用小紫叶檀做成的,左右墙角各放了一个粉彩的花瓶,卢夫人和她的儿媳穿的旗袍材质是香云纱,珍珠耳环,羊脂玉手镯,富贵人家就是讲究。 金牡丹的侄子,卢府的小少爷今年才四岁正是淘气的时候,半个月前掉到了后院的荷花池里,捞上来的时候只剩下半条命了,这半个月天津城好的中医西医都看过了,还是一点起色都没有。卢府的下人唠叨,是不是碰见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卢新民想到自己命中的煞星,就想请金牡丹母女到府上来看一看,是不是真的碰到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卢夫人冒昧的问一句,你的孙子掉到荷花池的时候,是立刻救上来,还是发现人不见了才到池子里面去找”。 “星鹏现在正是淘气的时候,后花园有个荷花池,他总是喜欢一个人跑到那边去玩儿,我娘不放心,就让一个小丫头跟着他,那天星鹏刚掉到池子里面,府里的下人就将他救了上来,安小姐是觉得这荷花池有古怪”。 金牡丹的大娘和她的儿媳妇都是端庄贤淑型的妇人,谈不上有多美,但身上透着一股知书达礼的教养,金牡丹的父亲卢新民也没有安云想象中那样的让人难忘,长相也是一般,但他的眉眼却特别的精神,金牡丹完美地继承了她父亲和母亲所有的优点,也成功地避开了她父母所有的缺点。 “有没有古怪得到了后花园才能知道,如果只是受到了惊吓,这半个月早就该醒了,但如果这池子里面有什么不好的东西,这半个月令公子都没有醒那就危险了”。 四岁的小孩子身体薄弱魂魄也脆弱,尤其是像他们这种在富贵家里圈养着的小孩,穷人家的孩子天生天养,野地山头就没有他们不敢去的地方,精神气儿也特别的足,若是碰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不是十分凶险多半都会避过去,但富贵人家的孩子不同,自小就圈在自己的家里养着,精神气儿远没有乡下的孩子来的足。 卢府的后花园也十分的讲究,假山,楼阁一样都没落下,安云率先走进楼阁里面,推开窗户看了一下后面的池塘。 四岁的小孩子,还是富贵人家的小孩子,这池子里面的妖已经有了道行却没死,这妖没有伤人的念头,并不是什么恶妖。 第二十八章卢府鱼妖(二) 卢府后花园的莲池里不但有莲花还养了几条红鲤鱼,盛夏时节,在这放亭子里面观荷花,赏鲤鱼,若是在这八仙桌上放几片西瓜,这样的人生羡慕呀。 “卢夫人,府上有妖,不过这妖并没有想伤小少爷的意思,若府上的妖有伤小少爷的意思,当时小少爷掉进荷花池就没有命了,但请各位放心,我既然到了府上必定将府上的妖给收了,待我将那只妖给收了,小少爷也就醒了,还望几位回避一下人妖有别,那妖虽说没有恶意,但若是在打斗到时候误伤了几位就不太好了”。 金牡丹与安云一进卢府,金牡丹就坦言真正有本事的并不是她们母女两个人是安云,安云请几位回避,除了金牡丹以外其他的人都退出了园子。 有了上一次在码头捉妖的经验,金牡丹对于安云是百分百的信任,安云让她做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怀疑安云将她推到火坑里面去。 两个人出了亭子走到池塘边,与一只跃出水面的红鲤鱼四目相对。 “我刚才的话你也听见了,你这只小妖该知道人妖有别,那个小孩儿躺在床上都快没气了,你还不赶紧离开卢府,就不怕我把你除了”。 “我不是有意的”,一条红色的鲤鱼开口说人话,金牡丹被吓了一跳,一伸手就想要将脖子上挂着的符扔到水里去。 “你别怕,这条鱼妖与我们上次在码头看到的鱼怪不一样,这鱼妖是自己修炼而成的,已经有了意识能分辨好坏,但上次我们在码头上看到的鱼快是被别人养大的,他没有意识分不清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也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上码头伤人是来找东西吃”。 “姐姐,你别伤我,我不是坏人,我不是存心要伤害他,我只是想救人,没有想到我身上的妖气伤了他”。鱼妖连忙开口求饶,声音清脆如七八岁的女童,金牡丹听鱼妖求饶,看了眼安云将脖子上的符又重新挂了回去。 “你既然知道你身上的妖气会伤人,为什么不离开卢府,就不怕误伤了人的性命,我看你是有些道行的妖了,离开卢府不是一件让你为难的事情”。 “我也想离开卢府,但卢府实在是太舒服了,我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在卢府我不用每天辛苦的去觅食,就有人给我弄吃的。我以前在卢府之外修炼,每天辛辛苦苦的去找吃的东西那太累了,自从来到卢府之后我吃穿不愁,今天只要游来游去逗他们玩儿了就可以了,这家人富贵除了鱼食之外,还有糕点吃”。 鱼妖有些不好的意思的在水里甩了一下自己的尾巴,“人间的糕点真的很好吃,我真的是舍不得离开这个地方,我怕我走了以后,再也吃不到这么多好吃的东西”。 安云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小鱼妖竟然还是个贪嘴的家伙,不过想想也有几分道理,若是她遇到这样一个主人家,估计也舍不得走。 第二十九章卢府鱼妖(三) 卢府的鱼妖是刚刚修炼而成的妖,并没有多深的道行,伤不了卢府的大人,小少爷只有四岁,鱼妖每次都是离他远远的,尽量不要让自己的妖气伤到这个孩子,那天卢府的小少爷掉进了池子里面,鱼妖一时情急才碰了他,不曾没想到妖气还是伤了他。 “你虽然是好意,可是还是帮了倒忙,现在卢府的小少爷躺在床上人事不知,我劝你还是快点离开这个地方,不要再留恋人间的富贵了,人妖有别,富贵会堵了你的修行之路,你还是找到一个可以专心训练的地方,好好的修炼”。 鱼妖有些为难的点了一下头,“我也是知道,自从卢府的小少爷躺在床上之后,来卢府的大夫从来都没有间断过,我寻思着估计是我的妖气伤了他,可恨我道行不深,不能变成人去房间去瞧一下他。我要是开口向卢府的主人说明缘由,估计会把他们吓晕过去,希望您能将卢府的小少爷给救醒,顺便替我向卢府的主人道个歉,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小少爷的”。 “道歉的话还是你来说吧”,安云摆了一下手,“今天卢府请我来是上门捉妖的,我若是不将你放到他们面前,他们是不会相信我的”。 鱼妖恼怒的摆了一下尾巴,水花溅到两个人的脸上,“你就算再生气也没有用,我这个人是很讲信用的,拿了人家的钱就要替人干活,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让他们为难你的,你的身子这么小炖个鱼汤都不够,只是让他们看一下,你知道我不是个骗子就可以了,小妹妹,我再问你一个事儿,你修行这么长时间,有没有听过双鱼村的事情,或者是你认识的前辈当中,有没有人知道双鱼村为什么突然之间,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庄子”。 “我不知道”,鱼妖愤怒的说,“就算知道了,也不告诉你”。 “那好吧”,安云一摊手,“你伤了卢府的小少爷,虽然不够炖鱼汤的,但是你长得这么好看,我的房间里还少一个摆设,将你放到鱼缸里面平常养养眼也是可以的,但我呢没有卢家老爷那么有钱,你平常连鱼食都没有的吃,只能自食其力想办法喂饱自己”。 红色的鲤鱼既喜庆又好看,富贵人家鱼池里养的鱼,多半都是红色的鲤鱼,这条红鲤鱼红中带着一丝金,别提多好看。 “你要是觉得寂寞呢,我再养一条金色的,一红一金放在房间里,铁定特别的好看你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红鲤鱼愤怒地甩了一下尾巴,“我不喜欢住鱼缸,鱼缸那么小,还是两条鱼一起住”。 “你要是不喜欢住鱼缸也可以,你只要告诉我有关双鱼村的事情,我就放了你,可如果你不告诉我的话,我不但让你住小小的鱼缸,还让一条鱼跟你抢地方,每天连鱼食儿都不给你吃”。 金牡丹在水池旁看安云与一条鱼在那讨价还价乐不可支,今天她来卢府是来对了,她娘不好意思来真的是亏了。 第三十章卢府鱼妖(四) “我不过是一条刚刚才有些道行的鱼妖,双鱼村的事情我并不是很清楚”,在安云的一通威胁下,鱼妖将她知道的事情说出来。 “但我听一个前辈与我说过,双鱼村原本是个很漂亮的地方,但后来来了一个道人,那个道人带了一个小徒弟,那个道人说双鱼村是个风水宝地是个修炼的好地,便在双鱼村的后山住了下来”。 “是不是那个老道人将双渔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金牡丹问鱼妖,“我们前些阵子去过双鱼村那里阴气森森,我们在那个地方还发现了许多尸骨,是不是那个老道干的”。 “我就是一个刚刚修行得道的小妖,怎么会知道那么多事情,这些事还是我一个前辈告诉我的,看在你们还不坏的份上,劝告你们一句,双鱼村的事情你们就不要多管了”。 “那个老道很厉害吗”。 “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双鱼村的事情,我只知道这么多,我认识的前辈告诉过我,双鱼村是个很邪门儿的地方,她在一百多年前曾经去过一次双鱼村,差点将所有的道行都赔在了那个地方,我认识的那个前辈可是有好几百年道行的,比我这只小妖要厉害得多,她都不敢去那个地方,我怎么会知道双鱼村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 “你不知道,那么你的前辈一定知道,你告诉我,你的前辈现在在哪条河里,我去找她便是了”。 鱼妖有些得意的看向安云与金牡丹,“我认识的那个前辈早就不在天津城里面了,像她那样有几百年道行的妖,是可以变成人去人间到处玩儿的,不像我这个小妖被你威胁,就算你知道她在哪儿,也捉不住她”。 “那可不一定”,安云一挑眉,“我既然能看出你这个小妖,那么你认识的那个前辈,或许我与她相遇,也能看出她是人是妖,既然你不知道双鱼村的事情那就算了,我们在这后花园与你也说了不少时间的话了,你要是再不现行,卢府的人该认为我是个骗子了。 卢府在轻微的晃动之后,后花园出现了一道十几米高的浪花,转瞬即逝。 “卢老爷,卢夫人,这就是出现在你们后花园池塘的妖”,安云用手拍了一下玻璃。 “这条小鱼妖道行不高,也没有伤害小少爷的念头,她在府上的后花园吃的好,住的好,那日小少爷掉到鱼池里面,她只是想报答一下各位的恩情,但没有想过小少爷身体单薄受不了她的妖气,我已经将她降伏,还请几位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放她一条生路”。 鲤鱼妖用似八岁女童说话的声音开口求饶,“还请各位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饶我一条性命,我已经知道错了,那天府上的小少爷掉到莲花池里面去,我本心想救他,我并没有想要伤他性命,我修行不易还请几位放了我,大恩大德我铭记在心”。 卢新民以及他的夫人也算是见多识广,还是第一次看到会说话的鱼,虽吓得不轻,但心地善良的他们还是决定放了这条小鱼妖。 第三十一章卢府鱼妖(五) 卢府的小少爷醒了,他的母亲去厨房给儿子准备好吃的,卢夫人的儿子在屋子里面陪着儿子。 安与卢夫人在偏厅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茶说话,遍地狼藉的后花园卢府的下人已经打扫好了,金牡丹与她的父亲到后花园叙一下父女之情。 家有贤妻,难怪金牡丹的父亲会从一个普通的小伙子,变成如今的富商,向卢夫人这样大度的女人很少见了。 安云右手的小圆凳上放了豌豆黄,驴打滚,枣泥糕和蜜饯四样点心,卢夫人坐在主人座位上笑的得体,既不会让你觉得十分的客套,又不会让你觉得过分的友好,装着红鲤鱼的玻璃鱼缸,就放在对面的圆桌上,小鲤鱼似乎闻到了糕点的香味儿,急躁地在鱼缸里面游来游去。 金牡丹回来的时候眼眶红红的,卢新民的眼眶也有些红,两个人显然哭过。 “安云,你看这小鱼怎么了那么急躁”,金牡丹跑到鱼缸面前,好奇的问安云。 安云顺手拿了一盒点心到鱼缸面前,用手将点心全部捏碎放到鱼缸里面,小鲤鱼欢快的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摇尾巴。 卢新民和他的夫人也有些好奇,有安云在他不担心这只鱼妖会发狂伤到他们。 “这条鱼妖和我们上次在码头看到的妖不一样,她可是正儿八经修炼而成的,妖如果想要得道成仙,是不能杀生的,若是杀了生身上沾了血腥之气只能沦入魔道,你看这条小鱼妖眼神清澈一丝浊气都没有”。 金牡丹蹲下身仔细的盯着,吃的正欢的红鲤鱼。 “你看,这条小鱼红鱼鳞之中是不是带着一丝金色,我们那天晚上在码头上看到的全身通黑,眼神浑浊,没有一丝清明”。 这座宅子的风水极佳,只要宅子的主人不做丧德败行之事,可保儿孙百年富贵,这条鲤鱼与码头上的妖不同,是自己修炼而成的,又借着府上的风水增长道行,红色的鱼鳞中开始泛着金色。 清炒虾仁,芙蓉全蟹,清蒸桂鱼,高丽银鱼,红烧鲫鱼,外加一盘油嫩嫩的青菜,六盆菜摆在桌上,除了卢府的小少爷之外,几个人依次坐好,卢府小少爷的爹娘郑重谢过安云之后,几个人就开始动筷子吃午饭。 大户人家吃饭,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一向不太讲究的金牡丹吃起饭来也是斯斯文文的,金牡丹的大哥夹了几次菜到金牡丹面前的碗里,惹得起牡丹眼眶又红红的。 吃完了午饭金牡丹和阿云便告辞,红色的鲤鱼恋恋不舍得离开了卢府。 “卢府真的是个好地方,我修行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这么富贵的地方,舍不得走”。 两个人往回走选的路都是僻静的地方,周围都是宅子,大中午的也没什么人出来,若是看到鱼缸里的鱼会说话,指不定受到什么惊吓。 “人间的这点富贵就让你流连忘返,若你以后遇到更富贵的地方,岂不是要把道行都给搭进去,我劝你还是认真找个地方,好好的修行才是上道,像你这样好不容易有了灵识,走上了修行之路,若不好好的修行,岂不是浪费了上天给你的这番好机遇”。 第三十二章卢府鱼妖(六) 安云手上捧着鱼缸,与鱼缸里的鲤鱼你来我往。 “你懂什么,我的前辈告诉过我,像我们的就是要来人间享富贵的,我们与人不同,像我们的首先要变成人,才能踏上修行之路。就算有了灵识又怎么样,在你们人面前还是低了你们一等,你们人是自讨苦吃,修行偏要选什么吃苦的地方,我们好不容易变成人,才不要像你们那样自讨苦吃,定是要享人间富贵”。 鲤鱼在鱼缸里面打了个滚,不屑的看向安云。 “看样子你的那个前辈很喜欢人间富贵,可人间富贵是什么你知道吗”? “我当然知道,我的那个前辈告诉我,人间富贵就是穿好的,吃好的,去人间最热闹的地方玩”,红鲤鱼得意洋洋地说,“我的那个前辈还告诉我,人间可好玩儿了,不单有很多好吃的,好喝的,好玩儿的,还有很多漂亮的人,那些长得很漂亮的人跟我们一样,在池子里面游来游去”。 “那不叫游来游去,那叫扭来扭去,你不老实亏我还给你那么多好吃的糕点吃,你还说你没有见过你的那个前辈”。 “你这个人好奸诈”,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红鲤鱼愤怒地一摔尾巴,鱼缸里的水全溅到了安云的脸上。 “可不是我奸诈,是你说话说漏嘴,没有想到啊,你认识的那个前辈竟然在舞厅里面工作,你想不想去看一看,你若是想的话,告诉我她在哪个舞厅我带你过去,你不是想看一下人间富贵到底是什么样子,你告诉我她在哪儿,我带你过去”。 “我早就过去了,才不要你带我去看人间富贵是什么样子”。 安云不怀好意的笑了一下,“就算你不告诉我她在哪个舞厅,我照样能找得到,全天津的舞厅就这么几家,特别是热闹的,你别告诉我你去过那个地方,你怎么去,你现在还没有脱离你的本体,变不成人形,我才不信你去过那个地方”。 “你休想诈我,我是不会告诉你我的那个前辈在什么地方”。 “我并非想诈你,只是想弄清楚双鱼村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虽然不是警察,也不是探长,但最起码修行人的良心还在那个地方,你是没有看到那天在双鱼村发生的事情累累白骨,还有巷子里面的那个小孩儿,现在失了半个魂魄整个人痴痴傻傻,修行之人就算不问世事,不用自己的能力造福天下百姓,但也绝对不能用自己的能力去祸害天下百姓”。 安云难得的正经了一次,鱼妖有些呆了,在鱼缸里面一动不动。 “我不告诉你们,我的前辈在哪个地方也是为你们好,你们不是那个人的对手,双鱼村真的是个很恐怖的地方,我前辈好几百年的道行,差一点全折在了那个地方,我前辈告诉过我,那个人不但会吸人魂魄,还会用妖术吸我们这些妖的妖力,你要是真的想给自己找麻烦,我也不拦着你,我的那个前辈就在玫瑰舞厅,你要是真想去找她的话,你就去找吧”。 玫瑰舞厅是天津城最有名的舞厅之一,听说那儿就是个销金窟,想去但又舍不得自己花自己钱的安云,想找一位金主替自己支付那些钱。 第三十三章卢府鱼妖(七) 晚间才是放生的好时机,安云与金牡丹捧着鱼缸回了金家小院,住在乌枝巷的人,远比那些住在码头棚屋的人要富有的多,住在这儿的人要么坐着自己的小买卖,要么就是有固定的工作,像金家母女这样讨生活的人家只此一家。 金巧云这一天都是坐立不安,女儿和安云一块到她亲生父亲的家里,不知道父女两个是不是能解开自己心里的那个结,也怪她不好,将事情的真相瞒了这么多年,让他们父女两个这么多年都不能好好的坐在一起吃顿饭。 “娘开门,我们回来了”,金牡丹敲门敲得震天响,金巧云打开门,见她们两个没缺胳膊也没断腿的回来了,手里还捧着一个鱼缸,冲着金牡丹有些讨好地笑笑,“丫头啊,今天去你爹那儿看见你大娘了,没和你爹吵架吧”。 “没有。今天去我爹那儿没有和我爹吵架,还看见我大娘了”,金牡丹像往常一样豪迈地挥了挥手,“我大娘她人特别的好,我哥人也特别好,你要是不信的话,就去问安云”。 金巧云将头转向安云,安云点了点头,“我们今天去卢府,啥事都没有,就是这个小家伙有些不乖”,安云用手敲了敲玻璃,“喷了我一脸的口水”。 鲤鱼在鱼缸里快活地游来游去,安云到楼上换衣服,母女两个人都趴在桌子上看着红鲤鱼。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像狐狸,蛇,黄鼠狼,鱼将自己修成会说人话的动物并不少见,甚至还有将自己修成仙的,但将自己修成仙的凤毛麟角,比修成妖的可稀罕多了。 “真是长见识了,真是没有想到你爹的宅子里面,住了一个会说话的鲤鱼”。 “安云说,我爹住的那个宅子,风水极好,只要主人家不做丧德败行天理难容之事,可保儿孙百年富贵,这条小鲤鱼在我爹的那个宅子里面修行,它的鱼鳞都开始泛着金色”。 金巧云想伸手去摸一下红鲤鱼,鲤鱼生气的用尾巴拍了一下她的手,“别碰我的鱼鳞,你们这些奸诈的人类”。 软软的童音,带着一丝委屈。 “你那么凶做什么,你住的那个池子是我爹的,你吃的那些点心也是我爹的,我没跟你要钱就已经很客气了,你要是再凶,你信不信,我将你的鱼鳞给拔下来拿到黑市上去卖”。 鲤鱼不敢说话了,很乖巧的让金巧云摸自己的鱼鳞。 到了晚上安云与金牡丹出门,鱼在鱼缸里面一动不动,“要不你们就别放了,就把我放在这个鱼缸里面,我跟着你们一块儿住,你们又不是穷的叮当响养,养我这条鱼应该没什么问题”。 金牡丹右手上拿着一包糕点,她用右手拍了拍鱼缸,“你吃人间的糕点是吃上瘾了,早知道我就不去买糕点给你吃了,你就不要贪恋人间的富贵啦,还是好好的找个地方去修行,等你能够变成人可以自己买糕点吃,想吃多少吃多少”。 第三十四章卢府鱼妖(八) 到了不远处的河边,两个人坐在青石板铺成的台阶上,喂红鲤鱼吃东西。 “你多吃一点儿吃完这包点心,你就得自食其力了”,天渐渐的热了起来,河边比屋里凉爽,现在还不是盛夏,河边除了安云以及牡丹以外,没有一个人到河边来纳凉。 “看在你们请我吃点心的份上,我真心的劝你们几句,双鱼村的事情你们就不要再查了,你们人不坏,我要是修成人形,想到人间来吃东西,还可以找你们”。 “等到你修成人形,我还在不在这个人世间都不好说”,安云朝着红鲤鱼泼了一盆冷水,“你就不要担心我们了,你还是将这包糕点吃完以后认识的去修行,双鱼村的事情若真的凶险,我们就不会再查”。 “谁担心你们,我才不担心你们,我是看在你们请我吃东西的份上,才好心的劝你们几句”。 东西吃完了,安云捧着金鱼缸走到岸边,将金鱼缸放到水里,红鲤鱼一跃而出,在水里面游来游去,消了一会儿食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个小妖忘恩负义,我们请她吃了那么多东西,要走也不打声招呼”,金牡丹在河边跳脚,“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小妖”。 两个人将鱼放回河里,沿着路线往回走,街道上有些商铺已经关了门,只有几家在做宵夜的店铺还开着,两个人走到馄饨摊前,要了两碗馄饨,香喷喷的馄饨放到两个人的面前,香气差点将两个人肚子里的馋虫都给勾出来。 “你真打算到玫瑰舞厅去找那个鱼妖,玫瑰舞厅可是天津城有名的销金窟,你知道他幕后的老板是谁,到时候你没钱被人压在里面当舞女,我和我娘可没有钱将你赎出来”。 “要真是干那一行的话,你应该比我还有前途”,安云毫不犹豫地回击,“你长得比我好看多了,要真是干那一行的话你比我有前途多了,玫瑰舞厅是天津有名的销金窟,咱俩不找个金主的话,就凭咱俩这样,估计连大门都进不去”。 金牡丹坏坏的一笑,知道安云口中的金主指的是谁,双鱼村一别之后,秦俊杰来找安云好几次,想让安云帮他追查双鱼村的事情,安云没有答应。 “我身上的伤已经养好了,咱们去你爹那也赚了不少钱,秦探长不是一直想让我们帮忙追查双鱼村的事情,他再合适不过了”。 秦俊杰是个十分有正义感的探长,最重要的是他是富家子弟,玫瑰舞厅是有名的销金窟,就凭她们俩个手里面的零钱,还不够她们喝杯酒的。 “他会去那个地方吗,我可听说了,他的未婚妻是个非常厉害的女人,将他管得死死的,被女人管住的男人,不敢去那种地方吧”。 金巧云想将金牡丹嫁给秦俊杰的梦想,随着秦俊杰未婚妻的出现而破灭,秦俊杰的未婚妻是个富家女和秦俊杰门当户对,站在一起宛如一对金童玉女,“线索我已经找出来了,至于其他的事情就由秦俊杰自己负责了”。 第三十五章舞厅偶遇(一) 玫瑰舞厅是天津城最有名的销金窟之一,秦俊杰和他的未婚妻以及安云,金牡丹,四个人站在对面的马路上。 金牡丹有些别扭地扯了一下她身上的洋装,“我长这么大还没穿过裙子,这洋人的裙子穿在身上别提有多别扭了,安云,你以前穿过洋人的裙子”。 金牡丹好奇地问,她第一次看到安云,安云穿的是裤子,她跟她认识三年,也没见过安云穿一次裙子。 “我以前没穿过洋人的这种裙子,但我在县城老家的时候时常穿袄裙,袄裙和洋人的连体裙也没什么不同”,安云用手摸了一下头上搭配的小帽子,“这个小帽子挺别致的,这倒是从来就没有带过”。 “洋人的帽子就是用来搭配身上的衣服的,其实就是一种装饰物,跟我们这儿的女人喜欢在头发上插发簪子一样,安小姐长得好看,什么样的衣服穿在身上都很合适,这帽子只是将安小姐衬的更精致一些”。 安云礼貌地冲着站在秦俊杰身边,烫着卷发,面容精致穿着一身得体的洋装的女孩笑了一下,真是一个厉害的女人,说起话来都是兵不血刃。 金牡丹一进新玫瑰舞厅就好奇地东看西看,最后被头上的水晶灯给迷住了。 秦俊杰的未婚妻康梦琪,对个性洒脱的金牡丹十分有好感,当她知道自己的未婚夫在天津认识两个女孩子,并对他们十分有好感的时候,就连忙从北平家里到未婚夫住的地方,她对个性洒脱的金牡丹十分的有好感,不认为这个女孩子将来会是自己的对手,自己的未婚夫虽然对女孩子很有礼貌,但他并不喜欢没有读过书的女孩子,秦家也不会允许一个没有读过书,大字不识几个的女孩子进秦家的大门,做秦家的儿媳妇。 她觉得安云虽然面容寡淡,不似金牡丹那样让人一看就觉得是个俏丽的丫头,却是个美人眼神里总是泛着清冷的光,听谈吐像是读过书的人,对她的威胁反倒要大一些。 无论是安云还是金牡丹对秦俊杰都是完全没有兴趣,金牡丹自小跟着母亲跑江湖对秦俊杰这样的富家子弟一点都不向往,觉得他娘们儿兮兮没有江湖儿女的豪情,安云对秦俊杰没有兴趣,则是来源于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也是个富家子弟最后抛弃了她的母亲。 四个人坐在沙发上,安云打量着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终于找到了她想找的人。 “看到舞池里面那个穿红色的真丝旗袍,头上带小花的女人没有”,安云一抬下巴,秦俊杰赶紧看过去。 “她就是咱们要找的人,你确定没有看错“”。 “我确定没有看错,她身上的香水味很重,还是掩盖不住她身上的味道,现在的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一个个不专心的修炼,反而跑到这十里洋场醉生梦死”。 康梦琪很大方地将自己的未婚夫借给了安云,安于礼貌地冲她笑一笑就挽着秦俊杰的手进了舞池。 第三十六章舞厅偶遇(二) 秦俊杰搂着安云的腰开始跳舞,“你的未婚妻就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你,你的手往上抬一抬”。 安云善意的提醒秦俊杰,他的未婚妻都在不远的地方看着他,而他却搂着一个女人在舞池里面跳舞,“当时就应该听我的提议,让我扮成男人来这个玫瑰舞厅”。 “你的未婚妻对我有一股敌意,我可不想因为这件事情让你婚后的日子不好过”,两个人慢慢的往身材妙曼的女人身边靠。 “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儿,自从我遇见你们两个之后,才知道原来女人跟女人也是不一样的,以前和她订婚我还老大不乐意,但自从去了双鱼村一趟之后,我就决定要和她结婚,安小姐不必担心我婚后的日子,不久之后,你和金小姐就会收到我的喜贴”。 “那我在这里先恭喜你了,到时候我和牡丹一定到你的喜宴上向你讨杯喜酒喝”。 “你和秦小姐若是不远千里赶到北平参加我的喜宴,到时候,你们在北平的一切费用都由我来付,知道为什么我那么急着想将双鱼村的事情查清楚,因为我快要结婚了,我来天津当探长已经四年了,该负起我身为长子的责任了”。 原来是这样,难怪康梦琪对自己有一股敌意,马上就要到了结婚的日子了,自己的未婚夫却在天津认识了两个女孩子,对她们还颇有好感。 两个人终于靠近了穿着红色真丝旗袍,身材妙曼的女人,安云故意撞了一下她的腰,女人愤怒的回头,安云礼貌地冲她笑笑。 圆脸,挺翘的鼻子,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红润的嘴唇,鱼妖幻化成的女人是个身材妙曼,长得很美的女人,此时的她坐在沙发上端着一杯酒笑眯眯的看着秦俊杰。 “我这个人啊,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漂亮的男人,你们要是想知道双鱼村的事情,就让这个哥哥陪我出去吃顿宵夜,我就告诉你们”。 康梦琪危险的眯了一下眼,她的男人岂是她可以说调戏就调戏的,金牡丹气的想从沙发上跳起来大骂她不要脸。 两个女人用眼神示意安云快点解决这件事情,安云一摊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就像她一样爱钱但不好色,碰到一条好色的鱼,她能怎么办。 “鱼小姐,你既然知道双鱼村的事情,不妨告诉我们,我和这两位前些时间去过双鱼村,双鱼村里的的情形让我们十分的惊讶,我听安小姐说,您在一百多年前也去过双鱼村,我们就是想知道当年在双鱼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去过双鱼村的事情,是卢家那条小红鲤鱼告诉你们的,看在这位小哥这么帅的份上,我好心的劝你们一句,双鱼村的事情你就不要再管了,不然小心将自己的小命给搭进去”。 给自己取名为鱼美莲,收回自己笑眯眯的神情,很严肃的对几个人说,“那个人可是个很厉害的妖孽,躲都来不及,你们竟然还想去查案”。 第三十七章舞厅偶遇(三) “看样子你跟他是碰过面了,他是那个云游的老道还是他的徒弟,我曾经与他碰过一次面,还交过一次手,起先我还以为他是妖,交过一次手之后才发现他是人,他是怎么修成的”。 “你已经跟他交过一次手了,那你的命挺大,能从他的手里逃出来,既然是这样的话,告诉你也无妨,那个人既不是云游的老道,也不是他的徒弟,是村子里面的一个小孩儿,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法子,将他们师徒俩给杀死之后,自己竟然开始修炼邪术,他修炼的邪术可是十分厉害的,一百多年前我闯进了那个村子差点死在那,我知道的所有事情都告诉你了,看在都是同道中人的份上,我好心的劝你一句,这个世界好吃,好玩儿的东西有那么多,要学会惜命”。 鱼美莲笑嘻嘻地到舞池下面继续醉生梦死去了,留下四个人坐在沙发上面。 “那个人有没有说她说的那么邪乎”,金牡丹问安云,在座的四位只有安云与他见过一次。 “八九不离十,她没有骗我们的必要,那天晚上我和他交了一次手,隐约的感觉到了他修炼的法术十分的邪门儿,秦探长我还是劝你一句,别再管双鱼村的事情了,你毕竟只是一个普通人,还是安心回家过日子吧”。 秦俊杰哪怕再有能力,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安云还是希望他能惜命一点儿,不要去管那些他不能解决的事情。 康梦琪紧张的握着秦俊杰的手,“俊杰这件事情我们还是听安小姐的,安小姐和那个男人交过一次手知道他的底细,我们毕竟只是普通人,碰到这些修炼邪术的人,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修炼了几百年的妖在那个男人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秦俊杰的心凉了半截,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他不知道的事情。 四个人都没有了继续玩乐的心情,坐在沙发上都是一言不发,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走到安云的身边,说他们夫人想请安云过去叙叙旧,安云顺着他的手臂看过去,有些惊讶能在这个地方看到她。 “麻烦告诉你们夫人一句,我到这边来是有事情要办,现在事情办完了马上就要回去了,叙旧的话还是改日再说”。 “就这么不想见我,刚才你在舞池里跳舞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了,但你好像有事情要办,我就没来打扰你,你坐在这个沙发上很长时间了,我想着你该办的事情你该办完了,安云和姐姐叙叙旧好不好”,穿着妃色真丝洋装的白希文站在沙发的后面,轻声细语地恳求安云和她说几句话。 金牡丹惊讶的回过头,仔细的打量白希文,这个明显一看就是富家太太的女人会是安云的姐姐,她有些怀疑,两个人长得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自称是安云姐姐的富家太太,长相并不是很出色神色温柔让人一见便有亲切之感,安云要比她美的多,可眼神里总是泛着清冷的光,让人一见便想退避三尺。 第三十八章舞厅偶遇(四) 包厢里的气氛有些凝重,安云双手互叉,有些抗拒白希文的靠近。 “这三年你到底去了哪,奶奶曾经让白管家到你母亲的老家去找你,可以到你的老家才知道你在三年前就已经不见了”,安云的姐姐白希文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说话的语调也是温温柔柔。 “老乡闹兵灾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就跑到天津来了,刚才的那个男人是你丈夫,你什么时候嫁的人”。 “我嫁给他已经七年了,你也是知道的,咱们家没一个男孩子来主持大局,我一个女人又不是做生意的料,安云奶奶在半年前去世了,她去世前在瑞德银行给你留了一笔遗产,东西一直放在我这儿,我知道你恨我们,奶奶心里一直很后悔当年做出来的事情,和姐姐回家了好不好,姐姐身边只有你一个亲人了”,白希文神色落寞的恳求安云和她一起回家。 “他对你不好吗”?安云口中的他指的是自己的姐夫白希文的丈夫,白希文个子高挑,家教良好,说起话来温声细语,长得虽然并不是很美,但有一股成熟女人的风韵。 “我和他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什么好不好的就是这么过吧”,白希文的回答让安云有些意外,她与她的母亲真的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白希文的母亲也就是安云的大娘,是个很干练的女人,不然的话安云的父亲也不会瞒着自己的老婆在外面养了个外室。 “姐”,安云开口,“我到现在还叫你一声姐姐,是因为你小的时候对我真的很好,我母亲在临终的时候对我说,我姓安不姓白,我与白家一点关系都没有,当年奶奶也说过,绝对不允许我出现在白家,奶奶留给我的东西,就当是送给你的新婚贺礼了,我长大了已经能够自食其力了”。 安云从沙发上站起来转身就要走,身后的白希文压低声音说了一句,“我知道你不可能原谅白家,也不可能原谅奶奶和我母亲,更不会原谅爸爸,但他们在临终的时候,都希望我能好好照顾你,安云,姐姐这些年真的很想你,我总是能够想起我们小的时候在一起玩儿的情景”。 安云没忍住回头看了她一眼,小时候的白希文也很安静温和,那个时候的她是白家的大小姐正室所出,眉眼之间全无郁郁之色。 “他对你不好吗”,安云开口问自己的姐姐。 “是男人都会变心的吧,当年我们两个人的父亲变了心,害了我母亲和你的母亲”。 白希文的话像一把薄薄的利刃,插进安云的胸口,她的父亲是她至今都不能说的痛,安云的父亲白乐天是白家的大少爷,他是白家的独子,成年之后迎娶了白希文的母亲陆明珠,两个人门当户对天作之合,陆明珠的性格不像她的女儿白希文那么温柔,她人为人十分的干练十分讨安云奶奶的喜欢,但安云的父亲不喜欢她,觉得自己的妻子和母亲一样都是十分的强势,后来他到安云母亲的老家做生意,遇见了安云的母亲,两个人没多久就好上了。 第三十九章舞厅偶遇(五) 安云的母亲就是个普通人家的丫头没什么见识,被长得好看又十分有学识见地的白乐天迷得失了身子,性格单纯的她对安云父亲白乐天说的每句话都深信不疑,白乐天骗她说,他和他妻子的感情不和,两个人正在闹和离,只要他们两个人和离,他就娶她进白家的大门。 快乐,幸福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了,陆明珠很快就知道了自己的丈夫在外地养了个外室,性格十分强势的她,要带着自己的女儿白希文离开白家,那个时候白希文已经七岁了,安云还在她母亲的肚子里面。 陆,白两家是商业联姻,门当户对,陆明珠闹了一阵子很快就被她的母亲给送回了白家,白家的实际掌舵人白老太太很瞧不上安云的母亲,连带着也看不上从她肚子里面出来的安云。 白乐天自小就在性格十分强势的母亲手下成长,对性格强势的陆明珠没有多少感情,看到她就像看到自己的母亲一样,安云的母亲虽然是个乡下丫头,可她的性格没有陆明珠那么概念强势,在安云不懂事的年纪,她吃得好,穿得好,除了平常很难见到父亲以外,她的生活里就没有多少忧愁,她也不懂为什么母亲有的时候总是偷偷的躲起来一个人哭,眉头紧锁,她开开心心的上学,读书,和好朋友们一起玩儿。母亲总是告诉她,她的父亲是做生意的要养活她们母女两个很不容易,她要乖乖的,不要总是嚷着要找爸爸,安云似懂非懂,虽然很想念父亲,但她要听母亲的话,不要让自己给爸爸增加困扰。她真的以为自己的父亲很忙,忙着做生意,忙着给她们母女两个提供好的生活,虽然很奇怪为什么有的时候爸爸会带回来一个很温柔的小姐姐,但小姐姐对她很好,每次看到她都会喊她妹妹带着她玩儿,她也就将这个疑惑给压在了自己的心里。 白老太太瞧不上安云母女两个人,她原本想着一个乡下丫头而已,缠上她儿子就是为了钱,只要她给足够的钱那个女人就会离开自己的儿子,但她没有想到,安云的母亲不是为了钱才跟自己的儿子在一起,她虽然是个乡下丫头,但也知道一个孩子不能没有爸爸,不然的话会被人嘲笑,白乐天为了能和安云的母亲在一起,生平第一次跪在了他母亲的面前,恳求他的母亲给安云一个身份,不要让他的孩子成为一个人人嘲笑的野孩子,白老太太在儿子的恳求之下软下了心肠,母子两个人达成了协议,白老太太出面说服了白希文的母亲陆明珠,安云的母亲和安云做为外室被养在外面,两个女人就以这么奇怪的形式拥有着同一个丈夫。 事情的转折点是在安云十岁的时候,陆明珠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养了个外室之后,心情一直很抑郁,到最后她抑郁成疾在安云十岁的时候撒手人寰。 第四十章舞厅偶遇(六) 陆明珠在安云十岁的时候撒手人寰,安云的母亲想带着安云给她的大娘上一柱香,让白府的老太太给拒绝了。 日渐长大的安云也都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一个见不了光的外室生的孩子,连一个妾室的孩子都不如。安云的母亲想给安云一个正式的身份,安云是白家的孩子却随着母姓,将来长大嫁人她该怎么跟自己的婆家说,自己是个外室所生的孩子,不敢违抗母亲的白乐天在陆明珠死后对她愧疚不已。 安云的母亲隐忍了十年,她希望自己能得得到白家人的承认,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与白希文一样,能够进白家的大门,陆明珠的死却让她彻底的看清了,这一切都是幻想白家人不可能承认她,更加不可能承认安云这个私生女,她和陆明珠一样,终究都是嫁错了人。陆明珠杀手人寰的那一年,安云的母亲与安云的父母白乐天彻底的决裂,带着安云回到了老家,与她们一起回老家的还有安云的师父。 安云的师傅姓骆,她虽然也是个女人却与天下大部分的女人不同,她十分有主见并不认为女人的一生就应该围着男人转,她们家世代都是做着法师这个行业,到了她这一代法师这个职业渐渐的没落,她一边做工一边捉妖,发现安云十分的有天赋,无意于婚姻的她将安云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照顾。 两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姑娘就在安云母亲的老家过了下来,白乐天曾经找过她们母女两个,但伤透了心的安云母亲拒绝承认这个丈夫,她不想安云做一辈子抬不起头来的外室之女,她开出了条件,想让她们母女两个回到他身边也可以,那就让白乐天八抬大轿正式娶她进白家的大门,自觉做不到的白乐天,从那次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母女两个面前。 安云的母亲临死的时候告诫安云,她姓安不姓白,安云也做到了,她好似忘了自己是白家人一样,一次都没有出现在白家人面前。 金牡丹在包厢门前焦急的走来走去,她想推开包间的门看看安云有没有被她姐姐欺负。 “你不用着急都是一家人,难道还会欺负了她不成”。 蹲在门口想通过门缝看看安云在里面好不好的金牡丹,蹭的一声站了起来,“你知道什么呀,我跟安云都认识三年了,从来就没有听说过她有什么姐姐,我和我娘只知道她有一个母亲在很多年前就过世了,我一直都以为安云是个只有娘没有爹的孩子,现在突然冒出来一个姐姐还那么有钱,他们那一家人心可真够狠的,你瞧瞧她姐姐那一身衣服,你再看看安云平常过什么样的日子”。 门砰的一声被打开,安云首先走了出来,白希文连忙的拉住她的手,被安云一把给甩开。 “白小姐,我已经和你说过了我姓安不姓白,我母亲临终的时候告诫过我,我姓安不姓白,你父亲对我的生恩,我的母亲用命还了,我们两家人早就算清了,你想跟我叙叙旧,这旧已经叙过了,还请你以后不要来打扰我的生活”。 第四十一章舞厅偶遇(七) “那你告诉我你住在哪儿,奶奶留给你的东西一直在我这儿,爸爸和奶奶对你很是愧疚,奶奶说过那些东西一定要交到你的手上”。 “我不需要”,安云平静地与她对视,“那是你白家的东西,我一个外姓人无功不受禄”,说完安云拉着金牡丹的手就离开了舞厅,经过白希文丈夫身边的时候,她看了一眼白希文的丈夫,白家那几年日子不好过,竟然会将白希文嫁给这样的一个人。 白希文陪着自己的丈夫来这个地方谈生意,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上自己的妹妹,自从母亲过世之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她。父亲很想念妹妹,可他没有办法答应妹妹母亲的条件让她进白家的大门,母亲因为那个女人郁郁而终,无论是自己的外祖,或者是自己的祖母,都绝对不会允许那个女人进白家的大门,占据自己母亲的地位。父亲思念妹妹,却没有办法让她们母女两个人进白家的大门,他每年都会到妹妹母亲的老家去看一眼妹妹,临走的时候手上握着的都是妹妹的照片,父亲过世之后,奶奶开始后悔,后悔当年没有让妹妹进白家的大门,让自己的儿子郁郁而终。 天气渐渐的热了起来,金巧云给两个人熬荷叶粥,掀开乘着稀饭瓦盖的盖子,荷叶特有的香气让人胃口大开。 今天早上金巧云还是给两个人熬荷叶粥喝,一碟子辣萝卜和油条放在桌子上,三个人正在吃早饭,就听到敲门声,金牡丹开门白希文就站在门口。 白希文的执着让安云有些意外,安云已经明确的说过了,白家老太太留给她的东西,她一样都不会要。白希文却是说这些东西是奶奶留给她的,就算再不想跟白家扯上关系,也看在奶奶临终的时候十分思念她,她拿了这些东西,就算完成了奶奶临终的心愿。 穿着白色蕾丝洋装的白希文站在金家的门口,引来了许多人的围观,她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谈吐都与这里格格不入,金牡丹让她进门之后关上了大门,周围的邻居像看稀罕物一样看着白希文,这让她有些承受不住。 文云慢吞吞地吃好早饭,请白希文到楼上房间坐一坐,两个人在房间里聊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话,白细纹很失望的下了楼,妹妹在很小的时候就是个很倔强的性子,这么多年没见她的倔性比她小的时候,还强盛了几分。 “你姐姐老是这么来也不是个事儿,要不你到外地去避几天,昨天有个顾主过来找我,说让我们到外地去做一场法事,我本来觉得那个地方太远了,又没什么钱就不想去。现在一想你与牡丹到外面去避几天,你姐姐再来找你呢,我就告诉她,你去外地了,兴许她看你不在,这心思啊就淡下来了”。 金牡丹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到外地去避几天,那个富家太太见自己的妹妹不在这里,也就不会隔几天来见一次,隔几天来见一次。 第四十二章神秘男人(一) 火车在轨道上发出轰隆轰隆之声,金牡丹枕着安云的肩膀睡得正香,两个人坐了四个小时的火车到了玉县火车站,车站里面人很冷清,除了她们两个人以外,只有一个长相憨厚的小伙子来接她们去这次雇主家。 这次请他们来做法事的雇主姓张是玉县有名的财主,这位张财主家里有儿有女都已经成了家,膝下还有一个小孙子和一个小孙女,一个月前这位张财主他的老婆突然之间病故了,自从他的老婆病故之后,他在家里就开始不太平,家里的下人信誓旦旦的说,在家里看到了鬼,张财主不相信这些风言风语,将他的老婆下葬了之后家里太平了两三天,之后又开始闹了起来,先是他的媳妇儿在家里看到一个白色的人影当场被吓昏了过去,随后是他的女儿,最后就是他的宝贝疙瘩小孙子。 张财主家只有一个儿子,他的儿子也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在他的眼里他的孙子就是他的宝贝疙瘩,无论是用多少钱都不换的宝贝疙瘩,张财主不大在意他老婆或者是他的女儿,儿媳妇的生死,他在意的是他的孙子,自从他的孙子卧病在床之后,张财主就想到要请法师到府上来看一看驱驱邪,不料那法师到他的府上之后横死当场,这可把张财主给吓坏了,他曾经听来天津城做生意的朋友说,天津城有个十分厉害的金家母女,他就托那个在天津城做生意的朋友,将金牡丹和安云请到了这里来。 “你们家的那个邪祟很邪门儿吗”?金牡丹和安宁坐在大马车上,前面赶车的小伙子为人憨厚,一点隐瞒都没有,将事情的经过说给两个人听。小伙子从小就在这个地方长大,从来没有去过远的地方,见到两个人就觉得见到了天仙似的,金牡丹跟他搭话,小伙子恨不得将自己知道的所有事情全部说给金牡丹听。 “这个邪祟在家里闹了一个月了,我们老爷还请了一个法师过来,没想到那个法师竟然死在了家里面,我是亲眼看见的,他的那个胸口被抓出了一个大窟窿,你们说这邪祟厉不厉害”。 “那个学祟为什么突然出现在你们家,在他没出现之前,你们家是不是出过什么特别的事情”。 安云听小伙子将事情的经过说清楚之后,心里有个疑问,如果那个邪祟真的如他口中说的那样邪门儿,他们这些人早就不该在这个世界上了,那个邪祟倒像是来寻仇的。 “这位姑娘你算得可真准,我们私底下都说是老爷家做尽了缺德事儿,遭报应了”。 “这话怎么讲”?金牡丹一听就来了兴致,她往前面坐了坐拍了拍小伙子的肩,“你们家老爷干了什么缺德的事情,遭报应,还报应到家里人来了,是不是你们家老爷在外面放高利贷害死了许多人,或者是卖假药害了人家”。 金牡丹坐在前面兴致勃勃地问,对于这种大户人家的八卦事情,她的兴致一项特别的浓。 第四十三章神秘男人(二) 张财主是玉县有名的大户,家里的用人不少,他们家有个叫小翠的下人,今年才十六岁长得那叫一个漂亮,张财主曾经动过要纳她为小妾的念头,但张财主的老婆不同意,两个人为此闹了一阵子,最后以小翠挨了二十个板子而收场,被打得片体鳞伤的小翠回到家养好了,继续到张财主家来干活。小翠家里穷,小翠小小年纪就到张财主家当下人来补贴家用,因为长得漂亮,张财主的老婆差点不肯用小翠,还是张财主出面小翠才留了下来。 在张财主家里继续当佣人的小翠在半年前突然跳了井,被捞上来的时候没了气。 “那个小翠为什么无缘无故的会跳井,她那么孝顺的一个女儿,突然跳了井就不怕她爹妈难过”,金牡丹插嘴问赶车的小哥,将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 “我们也奇怪,那么一个好姑娘怎么会无缘无故的跳井,小翠跟我们一样都是苦命人,她爹妈少了一个女儿还不得伤心死,可后来与小翠交好的下人偷偷的跟我说,小翠会跳井是因为她大了肚子,没脸见人才跳得井,你们两位想一想小翠才十六岁的大姑娘又没嫁人,如果真的是大了肚子,她以后可怎么做人。我们私底下都在传是老爷玷污了小翠,小翠一时想不开才跳的井”。 小翠跳了张家的井,对于她的死因府上一直是猜测不断,但府上的许多下人都相信小翠的死与府上的老爷脱离不了关系,张财主一直想纳小翠当小老婆,为了这件事情夫妻两个可没少打架,张府不少下人都看见在没人的地方张大财主对小翠动手动脚,他老婆也没少拿鸡毛蝉子对着小翠就是乱打。 “那你们家那个老爷可真够不是东西的,都那么大岁数了儿女有了,孙子都有了,还想纳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回去都能当她爹了,也不管人家小姑娘愿不愿意”,金牡丹义愤填膺的一拍马车上的车板。 “可有什么办法谁让我们家老爷有钱,说起来也是小翠那个丫头命苦,真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就没了性命”,赶车的小伙子可惜地叹了一口气。 “他们的女儿死在了张大财主的那个宅子里面,他爹妈就没想过要替女儿讨个公道,这件事情如果换作是我的话,我非闹翻他们家的宅子不可”。 “怎么没来,可来了之后又有什么用呢,我们老爷那么有钱,随便到衙门口打点几个钱,这件事情就会不了了之,小翠的爹妈和她的哥哥倒是来过府上闹过一阵子,最后都被人赶出去了,也没有人替他们说一句公道话,这就是我们穷人的命,我们得认呐”。 小伙子熟练地赶着马车,将小翠悲惨的遭遇与安云,金金牡丹说了一遍,安云一路上都没有说话,专听金牡丹与小伙子套说,在心里面大概有个底,张家宅子里面闹邪祟,就算不是小翠本人干的,也与小翠脱不了关系。 第四十四章神秘男人(三) 张财主的家是个三进的院子,天气那么热,可他的家里却是阴气森森,两个人一进门就感受到了一股凉气。 张财主长得白白胖胖圆圆的一张脸五十岁上下,金牡丹在路上已经听说了他想要强娶一个十六岁的小姑娘为妾的事情,对他很是瞧不起,若不是她娘已经收了定金,金牡丹说不定会当场翻脸走人。 本该是花红柳绿的时节,而院子里面死气沉沉,那些花儿非但没有开花,院子里的树也在逐渐的枯死。 张财主紧张的跟在安云后面转来转去,“不瞒两位法师所说,自从一个月前我那个老婆子无缘无故病故了,之后我家里就是屡屡出事,还请两位出手救我一救”。 三个人坐在正厅里面,安云见张财主的眉间隐隐的泛出一股死气,“能不能救你们,那就要看张先生愿不愿意跟我们说实话了,我刚才在院子里面转了一转,我和张先生说句实话吧,你的这个家里怕是要大祸临头,不单是您夫人就怕是您都在劫难逃,我看张先生您的眉间隐隐的泛出一股死气,你们家到底出了什么样的事情,如果张先生愿意和我们说实话,或许我们还有办法,如果张先生你不想跟我们说实话,我们也是没有办法”。 张财主被安云的话吓了一大跳,想了想还是和阿云说了实话,这件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他们府上的下人小翠跳进之后,府里起先只是出了一两件小怪事,那个时候他并没有放在心上,可后来这些怪事儿就越来越多,他心里面就越来越慌。自己的老婆子突然死了,他心里面就更慌了,孙子,孙女儿相继病倒之后,府里面的流言是越来越多,都说是小翠回来报仇了,他这才想让法师过来看一看,顺便给家里面去去邪祟。 张财主绕来绕去都没有提到小翠到底是怎么死的,可从他的话里面可以肯定的一件事情就是,小翠的死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张先生,你绕来绕去也没有告诉我们,府上那个叫小翠的丫鬟,为什么会突然之间跳井,她是不是真的如府上所说的那样是枉死的”。 张财主露出一个悔恨交加的表情,直言家门不幸,那个叫小翠的姑娘确实枉死,她长得漂亮,张财主曾经动过要纳她为小妾的念头,虽然他动过这个念头,可并没有强迫过她,她都这么大岁数了,最基本的做人的良心和底线还是有的,小翠并不愿意做他的妾,他见小翠不愿意也就没有再提这件事情,但让他没有想到的事情是,对小翠动了歪心思的不仅是他一个,还有他的儿子和女婿,张财主有着做人最基本的底线和良心,可他们两个人却没有。 贫穷家的姑娘美貌对她们来说往往都是灾难,张财主怎么都没有想到,他们两个人竟然会干出如此猪狗不如的事情,最后竟然将小翠给逼上了绝路。 第四十五章神秘男人(四) 小翠跳井被人从井里捞出来的时候,张财主已经感觉到了不妥,有人告诉他小翠已经有了身孕,张财主大惊失色,小翠还是个未出阁的姑娘,他又没有强迫过她怎么会怀了身孕。他自认治家一向挺严,府里的下人没人敢背着他偷偷摸摸的搞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他第一个想到的事情就是他的儿子,可儿子信誓旦旦的说这件事情不是他做的,还说或许是小翠在外面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自觉没有脸才投得井,还想这件事情栽到他们的头上。张财主将信将疑的相信了自己的儿子,小翠的父母来闹事的时候,他硬着头皮将小翠的父母给赶出了家门。 “两位我治家不严养出了这样的畜生,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可是我的孙子,孙女是无辜的,他们还小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就要替他们的父母背上这样的罪孽,你让我这个做爷爷的于心何忍”。 小翠身子不妥第一个发现这件事情的是张财主的夫人,一顿逼问之后,他夫人不但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自己的丈夫,还逼着小翠离开张家,这才将小翠给逼得跳了井。 安云将一家人脸上的死气退掉之后,躺在床上的两个小孩儿也醒了,张财主一看,安云是真的有本事的,恨不得将她当神仙供着。吃完晚饭之后,张财主让府里的下人领着两个人去早已收拾好的厢房,好好的休息休息扫一扫旅途上的疲惫。 “要我说,这一家人都是罪有应得,手上有几个钱就欺负人家小姑娘,早知道我娘给我们接的是这样的生意,我们就不来了”,金牡丹听到小翠那悲惨的遭遇之后,对张财主一家都没什么好脸色,到了厢房她更是恼怒金巧云不该接下这桩生意。 “金姨在接下这桩生意之前,也不知道原来事情是这个样子,她若是知道,估计也不会接下这桩生意,今天白天你已经给人家使了一天的脸色了,明天你就对人家呢好一些,我们是驱邪的又不是审判者,他们花钱请我们来不是来定他们罪的”。 “那个小姑娘也太冤了,才十六岁猪狗不如的事情他们也干得出来,你今天就不该将他们身上的死气去除掉”,金牡丹责备安云不该帮这两个猪狗不如的人。 “就算我将他们身上的死气去除掉了,他们也未必有什么好结果,就是可惜了那两个孩子,什么坏事情都没有做过,却投了这样的胎”,安云微不可闻的叹了一口气,这个家看着富贵,其实已经走到了尽头,那两个孩子估计是来还债的,投的胎委实不怎么样。 金牡丹一听安云这么说心里平衡了些,那两个人干出了这种猪狗不如的事情却能享人间的富贵,真是老天不公。 一阵风将窗户给推开,安云看了一眼将口袋里的符扔了出去,金牡丹只觉得眼前一花,原本还在说话的安云就不见了踪影。 第四十六章神秘男人(五) 安云不知道该用什么话来形容她此时此刻的心情,对面的男子反倒心情很好,纵使戴着面具也能猜出他的眼睛是弯的。 “有点能耐,能从我的阵里逃出来,我已经许久未见到有本事的人了”。 月亮像个大圆盘挂在天空上,将这座荒山给照亮,四周杂草丛生看着有些渗人,偶尔草丛里会传来高低不一的虫叫声让人更害怕。 “双鱼村我已经去过了,你到底是什么人,看你的年纪不像云游的那个老道,难道你是他的弟子”。 “就连这些事情你都查清楚了,你还真的挺爱多管闲事的,你既然去过双鱼村,那有没有看到山洞里那副骸骨,那副骸骨是那个老道的弟子,而那个老道早就被我炼化了”,对面的男子用漫不经心的口气,说着安云早已猜到的事情。 安云的左手捏着几张符,右手的袖子里面藏着一把匕首,只要对面的男子袭击自己,她先用符再用匕首。 “今天在县城里面听说张家请了一个法师过来,我也是好奇就想来看看,你不用那么紧张,我没有现在要杀你的念头,你手上的符和袖子里的匕首可以收起来了,现在张家大宅应该也闹起来了,你回去还来得及”。 安云脑中铃声大振,金牡丹还一个人留在张家的大宅子里面,她纵身一跃就往张家的大宅子方向赶。 张家的大宅子此时哭声尖叫声一片,金牡丹有过两次捉妖的经验,并没有像张家宅子的那些女人一样四处乱窜,口中发出尖叫声。她手握着符纸很淡定的看向自己走过来的女孩,如果她的腿不抖的话,说服力也会更高一些。 张财主和他的一家此时蜷缩在廊下的柱子后面,害怕的看着那个女人口中念念有词,满天神佛都被他们喊了个遍,也没有见到一个人过来救他们。 张财主的女儿恨恨地看着自己的丈夫,如果不是这个时候她全身动弹不得,她非抓花他的脸不可,她长得虽然不如小翠那样好看,可也是县城里数一数二的姑娘,真的是家花不如野花香,她怎么就嫁了个这么不是玩意的东西。 张财主的儿媳妇儿和她的小姑子是一样的心情,但她的心里更恨的是那个将自己的丈夫说的天花乱坠的媒婆。当天不是那个媒婆在自己的娘家将自己的丈夫说的是天花乱坠,堪称是全玉县最好的男人,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猪狗不如的东西,还连累了自己,不但连累了自己,还连累了自己生了一双儿女,现在她全身动弹不得,也不知道能不能逃过这一劫,如果她能逃过这一劫,她非让人家将那个媒婆的家给砸了不可。 躲在柱子后面的一家人各有各的心思,金牡丹站在前面手握黄符,神色紧张地看着向自己走过来的女孩,十六七岁的年纪真是花朵一样的年纪,却遭遇了这样悲惨的事情,她双眼通红的看着所有的人,誓要将这些人给杀尽。 第四十七章神秘男人(六) 金牡丹艰难地咽了一下口水,强逼着自己镇定下来,自己虽然不知道怎么用这符,但她知道安云给自己的符是很强的,可以保自己的平安,至于后面的那些人,只能看她们自己的造化了。 阿云赶回张财主家的时候,金牡丹与小崔正在对峙,金牡丹似乎意识到小翠很怕她手上的那张符,始终握着手中的那张符。 安云松了一口气,只要金牡丹没事就好,她掏出藏在右手的匕首,用匕首的尖锋将一张符戳破,飞身将匕首插进了小翠的尸身,尸体感受到了黄符的厉害,不可思议的转一下头,随后倒了下去,安云看到小翠那浑浊的眼神皱了一下眉,盯着院子里面滴几具尸体,不知道在想什么。 张财主不放心担心小崔的尸身又会发狂伤人,安云便在她的身上贴满了符,张财主这才放下心来。 宅子里面的佣人与老爷,少爷都受了惊吓,都不肯到自己的屋子里面去睡觉,一群人一合计决定在待客的客厅先凑合着一个晚上,等到第二天的太阳升起来,他们在出去。至于院子里面的尸体,安云与金牡丹本想收拾一下,张财主却不肯让他们碰这些东西,说等到明天早上的太阳出来的时候,叫府上的下人一起帮着。 安云与金牡丹陪着所有人,在客厅凑合着睡了一觉,好在现在天气热了起来,客厅的地上又铺着厚厚的地毯,几个女的挤在一起不用担心第二天会有人生病。 张财主的儿媳妇儿和女儿恨死了自己的丈夫,要不是他们干出那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又怎么会给自己带来这么样的灾祸,两个人与府上的几个女丫鬟与阿云,金牡丹挤在一起,看都不看自己的丈夫一眼。 别看金牡丹刚才在院子不怕,实际上她心里怕得要命,以前捉妖有安云在身边,她不怕她知道安云会保护好自己,这还是她第一次面临这样凶险的境地,安云一回来就把阿云抱的死死的,委委屈屈的将头枕在安云的肩上,安云好不容易将她安抚好,哄她睡了下去,就与对面睁着眼睛的张财主四目相对。 张财主家里有二十多口人,加上阿云和金牡丹,一群人挤在一个客厅里面,男女分开各睡各的,中间隔着几张椅子,安云在想事情睡不着,张大财主是被吓的睡不着,两个人四目相对都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天总算亮了,有胆子小的经过了昨天晚上的事情,看到第二天的太阳差点哭了出来,昨天晚上真的是太吓人了,一个死去半年的人出现在你的面前,长长且锋利的指甲像镰刀一样,见人就杀。他们侥幸的逃过了一劫,心里想着等帮着法师处理完小翠的事情,他们就要回家。 昨天夜里,小翠出现在张财主的家里面杀了三个下人,张财主让那天去接金牡丹的赶车小哥,将他们家的家人都带到府上来。 第四十八章神秘男人(七) 小翠的家人和昨天晚上死去的下人家人,在张财主家的院子里面看到自己亲人的尸首,一时之间张财主家里哭声震天。 张财主先是很诚恳的和那些人的家眷道了个歉,并表示愿意赔偿。 “养了那么一个禽兽不如的儿子,他老子倒是挺实诚的一个人”,金牡丹与安云靠在柱子上看向远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教育出这么一个禽兽不如的儿子的”。 “小翠杀的第一个人是他的夫人,溺子如杀子,这个张财主没有你爹那么好的运气,娶了一个贤惠的夫人,他的一双儿女没有一个像他的,娶妻娶贤,古人说的没错呀”。 金牡丹想到骄纵又任性,还不讲理的张小姐眉头一皱,昨天晚上她们吃晚饭的时候,见到了张府的小姐,那不可一世的样子,想想都讨厌。也不知道做样子给谁看,在饭桌上当着两个外人对着自己的丈夫左挑右挑,完全不顾自己丈夫的脸面。 穷苦人家,哪怕知道自己的亲人死的冤,在钱面前也没有几个人想到替自己的亲人申冤。 艳阳高照,张财主与几个枉死的下人家属像赔偿的钱商量好,就来找安云,商量着该如何处理他们的尸首。 “张先生,你府上的这些人死的不安宁,并不是好死是枉死,我担心他们会变成与小翠一样,还是烧了吧,你再找几个会念经的和尚来给他们超渡一番”。 张财主点头如捣蒜,昨天晚上他已经看到了安云是如何制服小翠,安云说什么他就做什么,他让府上的下人到附近的庙里去找和尚来给几个人超度,等事情办好已经接近傍晚了。 所有的人都没有吃饭的闲情,勉强将肚子填饱了,各自回屋了。就连府里的下人,也没有心情去伺候主子,都早早的回了自己的房间里面。 “刚才在吃饭的时候,那个张财主想让我们在这里多留几天,我们真留下来”,金牡丹与安云躺在一个被窝里面,金牡丹问安云真的要在这张财主的家里多住几天。 “张先生说愿意给我们加钱,在这里白吃白住又有钱赚,傻子才不留下来”。 后院的打闹声越来越大,夹杂着东西砸在地上的声音,随后,女人的哭声跟孩子的哭声也凑了上来。 “人家都说家宅不宁一家必亡,这个张大财主就算再有钱也没有用,养了那么一个禽兽不如的儿子,还有一个骄纵任性的女儿,他的那个女婿也不是个好东西,可不闹得家宅不宁”。 金牡丹的心里挺同情张财主,原以为这个姓张的财主是个色中饿鬼,他家里招邪祟是遭了报应,现在看来他也是个挺可怜的人,辛辛苦苦的在外面赚钱,却养了这么几个败家的玩意儿,他老婆死了自己没有见到面,但与他的女儿的几次照面,金牡丹可以想象得出他的夫人是多么一个凶悍且不讲理的女人。 后院的打闹声越来越响,张家养的狗也汪汪直叫,吵的两个人一晚上都没有睡好。 第四十九章神秘男人(八) 张财主愿意花钱留两个人在张家大宅子多住几天,安云简单的算了一下,她和金牡丹在这里多住几天,赚的钱可以让她到凯乐大饭店去吃一顿了。 她把金牡丹留在张家大宅子里面,独自一个人上了山,山不是高山,也没有别的山头那样遮天蔽日的高树,或是茂密的树林,四周杂草丛生只有零星几株树木。那天晚上到这里来的时候没有看清,现在白天太阳明晃晃的照在这座山头上,安云这才看清山上的杂草和树木都是一副枯黄的模样,由于只有杂草没有多少树木,整座山头特别的空旷,白天看着还好,若是到了晚上独自到这个山头上来,除非胆子特别的大,一般胆小的人是不敢到这样的地方来。一股似有若无的妖气飘进了安云的鼻子里,安云摸了一下藏在右手里的匕首,大步向前面走过去。 “你的胆子挺大的,逃过了一劫还敢到这个山头来找我”,安云回过身就看到全身上下裹在黑色的斗篷里,斜靠在树枝上的男人,他的头顶上方有一条全身雪白的小白蛇,小白蛇挂在树枝上吐着蛇信子,男人的右手上拿着一把匕首,慢条斯理地割着左手拿着的肉块,割下一小块儿喂一下小白蛇。 今天男人没有带面具,安云总算看清了他的脸,眉清目秀透着一股邪气。 “我的胆子并不是很大,也不喜欢多管闲事,只是修行之人最起码的良心和道德还在那个地方,并不像你一样残害无辜”。 “残害无辜”,男人笑了一下,“你这是要替天行道收了我不成,你知道第一个和我说这样话的人现在在哪儿,他就是墙上的那幅尸骨,那个老道的徒弟,他那个人真是一个好人,我长这么大就没有见过像他那样的好人,可惜蠢是真蠢,不过就是几句话将他骗的团团转,最后连命都落在我的手上”。 “那你的运气还真差,我算了一下你应该有一百多岁了,一百多岁就没见过几个好人,可见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男人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安云算过他的年纪大概有一百多岁,应该是修炼了什么邪术让自己看着青春不老。 “嘴皮子还挺利索,小白我不喜欢这个人,你替我收拾她”,安云警惕的向后退了几步,男子拍了拍挂在树梢之上的小白蛇的脑袋,原本与他很亲密的小白蛇瞬间变了眼神,将头转向安云目露凶光。 “我叫许重光你叫什么,你看,这片山头空旷的连个坟头都没有,我在这里住的时间尚短,可我挺喜欢这个地方,就是有的时候觉得挺寂寞的,整座山头只有我和小白两个人”。 一股阴风无端地吹起,将安云衣服的下摆吹动,小白蛇做出要攻击的姿势,许重光轻轻的安抚了她一下,本来斜靠着他改成蹲坐在,“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叫什么,将来我好给你立个坟”。 安云皮笑肉不笑的冲他笑了一下,向树上的小白蛇招了招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