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身边全都是大佬 “刘建明!” “到!” 刘建明?你怎么不叫刘德华呢?还有你的好基友陈永仁哪去了? “周星星!” “到!” 周星星?还真有人叫这破名字?星星仔你今天的功课写完了? “张子伟!” “到!” 大家好,我是渣渣辉,段坤我吃定了,耶稣也留不住他! 台上的教官每念到一个名字,常欢就忍不住在心底吐槽一句,没办法,对于他这个港片迷来说,这些名字都太熟悉了。 上一秒还在2020年的电影院吐槽着龙叔的新片,结果下一秒就穿越到了八九十年代的港岛,还是在警校某届的毕业典礼上,手上还多了个银笛奖的东西。 随着教官逐渐念出来的名字,什么卓凯,康道行,何尚生…… 常欢的脸色逐渐变了,一个两个还能说是凑巧,但现在听到的人名,有三分一是电影中出现过的,这特么怎么解释?常欢又不蠢,立马就醒悟过来自己应该是穿越到一个混杂了各种港片的世界。 这时候,台上的教官念到了常欢的名字。 “常欢!” “常欢?” 接连叫了两声,台下还是没有人回应,站在常欢旁边的一名同学用手碰了碰常欢,思维散发的常欢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应到。 “到!” “以上念到名字的,从明天起到西九龙总区报道!” “yes sir!” 等到教官离去,一众警校毕业生立即聚在了一起,虽然从警校毕业后都要进行为期一年的巡逻生涯,但分到市区跟郊区的却是完全两个概念。 常欢就属于运气比较好的那种,被分到了西九龙总区,虽然相对来说要危险点,毕竟现在的港岛治安不大好,时不时就能遇到抢劫或古惑仔劈友,但这也代表着机遇更多,升职更快,这要被分到沙头角,那就等着喂蚊子吧! 这时刘建明走过来对常欢说道:“阿欢,我们跟卓凯他们说好了,等会一起去波叔的大排档喝酒庆祝,你要不要一起?” 常欢笑着摇了摇头道:“你们去吧,我阿姨已经提前提前准备好了饭菜庆祝我从警校毕业,正等着我回去呢!” “唉,少了你这个银笛奖获奖者的参与,我们这聚会又有什么意思呢!”刘建明一脸失望的说道。 “得了吧!”常欢没好气的用手肘撞了下刘建明,道:“我还能不知道你们啊,不就想我请客嘛!” 刘建明被被拆穿了也不恼,揉着胸口嘿嘿笑道:“谁让你抢了银笛奖,请大家吃饭不是应该的嘛?!” “没办法,我人长得帅,实力又强,这个奖除了我,还能颁给谁?” 看着常欢那一脸自恋的模样,刘建明有心想反驳,但看到那张比自己还帅上几倍的俊脸,他实在没这个底气,人家不止长得帅,还科科拿A,刘建明就算想不服也不行。 “嘁,那你还不是单身狗一只!”这个词还是从常欢身上学来的,他觉得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 常欢脸上的表情一僵,犟嘴道:“我那是宁缺毋滥,你懂个屁!” “呵呵!”刘建明冷笑两声,刚要继续嘲讽的,却见常欢眼神逐渐变得危险,连忙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点喊道:“别忘了请客的事!” “撑不死你!”常欢恶狠狠的瞪了刘建明一眼。 与刘建明一行人道别后,常欢又去找教官聊了几句,然后才离开警校,搭乘小巴,踏上了回家的路。 虽然继承离前身的所有记忆,但常欢还是不想去当差,做什么不好,非得想不开去干差佬这么危险的行业? 就算记不住股票走势,抄不来歌词小说,他就不信凭着自己领先世界眼光会发不了财,然而他刚起了不当差佬的念头,脑袋就立即疼得像要爆炸一样,一旦放弃,便又立马恢复正常,诡异得不行。 他怀疑是前身留下的执念在作祟,毕竟前身逝世的父母就是警察,他自己也从小立志要当一名好警察,经过连番的试验后,常欢选择了认命,当差就当差吧,好歹也是看着港片长大的,在熟悉剧情的情况下,总会多些优势,先定个小目标,四十岁前坐上一哥位置! 就在常欢做着升级美梦的时候,车子突然来了个急刹,差点把他给甩飞出去,幸好他反应得快,抓住前面的扶手才没事,尽管这样他也被吓得够呛。 “怎么开车的,想要人命啊?”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小巴司机连忙道歉,道:“刚才好像爆胎了,我得下去检查一下。” 常欢还能说什么,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等半天也不见得能有下一辆车,只能等了。 然而小巴司机刚下车,上客那一侧的车门就被推开了,一群奇形怪状的人涌了进来,倒不是常欢歧视人,而是这上来的五个人高矮胖瘦,样样齐全,其中一个胖子竟然穿着黑色的连体衣,还是紧身的那种,一看就不像是什么好人,五人上车后对车上唯一的乘客常欢笑了笑,然后便各自找位置坐了下来。 这会下车转了一圈的小巴司机也明悟过来,自己是上当受骗了,只怪那些模仿得实在太像了,现在人都上车了,他总不能再赶人下车,这要被投诉拒载的话,这个月得奖金是别想要了,只得自认倒霉。 但小巴司机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刚发动车子就忍不住在那阴阳怪气的说道:“这人倒霉起来,还真是避都避不开,没办法了,只好到市场买些柚子叶煮水,把整辆车都洗一遍。” 小巴司机这看似是自言自语,声音却大的整辆车都能听到,就连坐最后面的常欢都听得一清二楚,更别说坐在他前面的五人组。 本来还有些嘚瑟的五人在听了小巴司机的话后,脸色立即冷了下来,只不过刚刚从监狱出来,他们也不想惹事,只得安耐下来,闭上眼睛装睡。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在经过一个路口等红绿灯的时候,另一辆下巴从侧面赶上,两辆小巴分属同一间公司,走的路线又差不多,两名司机自然是熟识。 趁着等红绿灯的时间,另一辆的小巴司机搭话道:“阿胜,晚上下班后一起玩牌九怎样?” “算了吧!”阿胜一脸晦气的说道:“还是别预我份了,今天比碰到尼姑还惨,跟你们打牌?那跟送钱给你们有什么区别?!” “不是吧?” 阿胜冷笑一声,指着自己身后的车厢道:“不信的话,你自己过来看看,保证你一看就明白,每个的额头上都刻着个【衰】字!” 这下不止是那高矮胖瘦五人组了,就连常欢也有些恼了,刚才小巴司机阿胜说得那些话,直接把他也概括进去,本来毕业还拿了银笛奖很开心的,现在一下被他坏了心情。 正在他想着该怎么给这小巴司机留个教训的时候,那五人组互相使了个眼色,装作聊家常般,若无其事的问询起各自入狱的原因来。 其中那个一脸沧桑,留着两撇小胡子的中年男毫不见外走到车头,拿起小巴司机放在一边的烟盒,从里边抽出一根叼在嘴上,向着坐在他对面的卷毛问道:“卷毛,你当初是犯了什么被抓进去的?” “哦,没什么,就是有次我搭小巴的时候,那司机啰啰嗦嗦的,我就把他拉下车,随随便便捅了他两刀而已,结果就判了三年。” 这时卷毛后面的黑脸男子接话道:“你这算什么,我比你更冤枉,有个人跟我瞪了瞪眼,我一拳捶过去,没想到直接把他的眼睛给打爆了,就这样判了两年。” “哦?那这样说起来我的运气要比你们好多了,我当时直接拿镪水从那司机的头上淋下去,也不过才判了一年半。”鞋拔子脸的小胡子有些得意的说道。 “不是吧,大家用的都是镪水,我却判了十年。”五人组的胖子有些不服气的说道。 “十年?”鞋拔子脸好奇的问道:“你泼他什么地方啊?” “泼?我没泼他啊,不过是直接扒开他的嘴灌下去而已。” 常欢在后面听着差点笑出声,要不是知道这五个家伙的底细,他还真有可能信了,这几个也是人才,唬起人来一套一套的,不去做演员还真是可惜了,有这几个家伙出面,倒也省了他一番力气。 果然,小巴司机被茶壶和兰克司他们几人的聊天内容吓得一愣愣的,没办法,本来这种一听就是吹牛的话,谁都不会信,但好死不死的,这几个家伙上车的地方刚好就是监狱门口,给他们的话语增添了几分说服力,加上五人又长得奇形怪状的,一看就不像好人,这才能吓到小巴司机。 接下来这一路,小巴司机阿胜是一句话都不敢说了,还时不时通过后视镜观察着车厢内的情况,生怕茶壶他们会一言不合就动手。 路过皇后大道中的时候,常欢叫了下停,小巴立即靠路边的站牌停了下来。 第二章 富贵逼人 根据前身留下的记忆,这个世界的常欢虽然父母双亡,但还是有着不少亲戚的,加上常父常母虽然是当差的,但投资眼光还不差,一早就买下了三套房,就算常欢现在什么都不做,凭着租出去那两套房的房租也不愁吃穿。 而且常氏夫妇的心地很是不错,亲戚之间有什么困难都愿意伸出援手,这也让他们逝世后留下七八岁的常欢有人看顾。 在常欢的记忆中,关系最后的要数他小姨一家了,在上中四之前,他一直都在借住在小姨家的,直到上了寄宿学校后才搬离。说起来,他小姨一家也是前世电影中的传奇人物。 小姨姓沈,叫殿侠,不过大家更习惯叫她骠婶,每天就在家带带孩子,打打麻将,是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姨丈姓雷,名达骠,大家都叫他骠叔,在一个小电视台当新闻主播,一家五口全靠他一份薪水吃饭。 至于他们的三个女儿,一个刚从护士学院的毕业,典型的胸大无脑,一个还在上高中,长得最为漂亮,但却正处于叛逆期,经常跟父母唱反调,还有一个上小学的,古灵精怪的,最爱捉弄人。 除了小姨一家外,在常欢的记忆中,他还有个关系不错的表哥,叫陈港生,不过前几年可能是因为失恋,又或者是中二病爆发,说了一句自己要去当赏金猎人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要不是逢年过节还能收到他寄回来的信跟一些小礼物,大家都以为这家伙说不定死在世界某个角落了。 小姨一家居住在皇后大道的一个屋邨,也就是传说中的廉租房,以骠叔的薪水,养活五口人还能住屋邨已经是极限,买房是别想了。 上到小姨一家所住的那层后,隔着老远,常欢就已经听到了骠婶那标志性的大嗓门。 “慢着别动,我吃胡了哈哈哈哈,混一色对对胡,八番,多谢各位老板帮衬,啊哈哈哈哈……” 不用说,肯定又是在打麻将了,听她笑的那么得意,估摸着赢了不少,常欢不由加快了几分脚步。 等他来到楼道的阳台处,骠婶真在数钱,脸上的表情嘚瑟得不行,等她数完钱抬起头的时候,刚好就看到了正朝这边走来的常欢,骠婶眼睛一亮,直接将身前还没叠好的牌一推。 “不打了不打了,等改天再跟你们玩。” 她这一开口,对面的三个麻友顿时就不悦了。 “有没搞错,刚赢了钱就不玩了,说好了玩够五圈的,这才多久啊!” “就是,你这样以后谁还跟你玩啊!” “骠婶,你不是吧,想赵完松啊?” “你们知道什么,我侄子来了,今天是他从警校毕业的日子,我不得给他好好庆祝庆祝啊!”骠婶说话的语气很是得意,在这住久了的街坊都知道她有个侄子从小寄住在她家,跟她关系很好,不是亲生,胜似亲生。 “什么?真的啊?” “欢仔这也算是继承父业了吧?” “骠婶,这次你可算是熬出头了。” “都是欢仔他自己够争气。”骠婶嘴上谦虚着,但脸上已经笑得见牙不见眼了。 这会常欢也已经走到近前,他跟骠婶的三个牌友逐一打了声招呼,随后从背包里掏出自己银笛奖,呈到骠婶面前,道:“小姨,总算没有辜负你的期望,这一届的银笛奖我给你拿回来了。” “哇!” “这可是当届学员里最优秀的人才能拿到的,欢仔你也太厉害了!” “从小我就知道欢仔你长大后肯定会有出息,没想到你比我想的还要优秀得多。” 考上警察不稀奇,屋邨那么大,总会出现一些有出息的,但能拿到银笛奖就不一样了,在不犯错的前提下,以后做的官肯定不会小,不说一哥,当个督察,警司什么的总没问题。 “那是,你们也不看是谁的侄子!”骠婶得意的仰起头,犹如一只骄傲的孔雀,随后对常欢说道:“阿欢,走,我们回家,一会的打电话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你姨丈,让他早点回来吃饭。” “知道了小姨!”常欢笑着说道。 帮着一起收拾了麻将桌后,常欢跟在骠婶后面回到了她们租住的房子,一件只有三十平米不到的小房子,原本是一室一厅的,但因为常欢的两个表妹都已经长大,需要独立的空间,特意隔了个小房间出来,这样屋内的空间就变得更加的窄小了。 牵手曾提议让姨丈一家搬去自己那的,但姨丈却坚决不同意,说是怕给人说闲话,他们虽然穷,但也要穷得有骨气,因此常欢只好熄了这个念头,不过现在他既然穿越到了这个世界,在熟知剧情的情况下,肯定不可能再让姨丈一家重蹈覆辙,会充足的将他们的横财运给利用起来,只是一时间他还没有想到什么好方法。 回到屋里后,骠婶给骠叔和自己的两个大女儿挨个打了电话,让他们今晚一定要准时回来吃饭,电话里并没有提常欢拿了银笛奖的事,只是说自己打麻将赢了钱,会加菜。 骠婶这人虽然是个十足的财迷,还特别喜欢玩博彩类的游戏,但厨艺方面却没得说,几个普通的家常小菜,却硬是做出星级酒店的味道。 一通忙碌下来,等骠叔他们回来的时候,刚好把所有菜肴做好,骠叔刚进门就看到了摆满了整张桌子的菜,不由得朝还在厨房的骠婶大声喊道:“老婆,你今天去抢菜市场了?煮了那么多的好菜,就我们几个怎么吃得完啊!” “吃不完就慢慢吃,老娘今天高兴,别给我罗里吧嗦的!” “行行行,你是大厨,你说了算!” 骠叔说完后看了看四周,然后迅速的捻了块肉放进嘴里,三两下就吞进肚子,刚要伸手再抓,这时候刚好常欢从厨房出来,被他逮了个正着,别提有多尴尬了。 作为长辈偷吃被小辈发现,骠叔感觉自己以往保持的形象瞬间丢完了,只好轻咳几声掩饰了一下自己心中的尴尬。 常欢心里轻笑一声,别人不知道骠叔,他还能不知道吗?十足一个老小孩,只不过这会可不能笑出声来,不然以骠叔的小心眼,肯定会被他给惦记上的。 “姨丈,你回来了。” “嗯,原来是你回家了,我说你姨怎么会做那么多好菜呢!算算时间,你应该也从警校毕业了吧?”骠叔问道。 “是啊,今天刚举行的毕业典礼,这不就迫不及待回来找你们庆祝了吗!哦,对了,还有这个!”常欢说着拿起放在一边的奖杯放在骠叔面前。 “银笛奖?”骠叔眼睛瞬间大亮,作为一个媒体人,他又怎么可能认不出银笛奖呢。 “衰仔,想不到还真让你拿到了,够叻仔,早知道就该拿相机回来,拍它几张照片,这样也好拿回电视台威风几次。”骠叔捧着银笛奖,笑得合不拢嘴。 可能是觉得不能拍照实在不甘心,他沉思了一下,道:“不行,我记得隔壁李太家好像有一台拍立得,我去跟她借来用用。” 说完后,骠叔小心翼翼的放下了奖杯,转身就走了出去,到李太家借相机去了。 常欢对此只能摇头失笑,他小姨一家都是好脸面的人,加上只有三个女儿,直接把常欢当成了亲儿子对待,现在儿子有出息了,不让他们炫耀的话,实在有点难受。 骠叔这前脚刚出去,大中小三个美女就从外面走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常欢的那三个表妹。 “咦,原来是大佬欢回来了,我说老妈怎么要我们一定得准时回来吃饭呢!”最小的招弟把书包随便一扔,毫不客气的坐在餐桌前,也不管手上干不干净,直接就挑喜欢的菜捻起放进嘴里,简直跟骠叔一个德行。 “咦,这里有个奖杯,是欢哥你拿回来的?”带弟好奇的拿起放在一旁的奖杯,以她的见识,估计除了化妆品和衣服之外的都一无所知,长这么大还没被骗财骗色,全靠常欢名声在外,不然以她的姿色和粗神经,早被人吃的渣都不剩。 二表妹来弟是最为文静的那个,从进门后就一言不发,只是眼神不时偷偷瞄向常欢,一旦常欢看过去又立马低下头绞手指,有趣得紧。 这时骠叔也已经从隔壁借到相机回来,一进门就看到自己的大女儿将常欢的奖杯当做玩具一样抛着完,吓得心脏都快蹦出来,连忙将她喊住:“大妹,快把奖杯给我下!” “啊?” 带弟被这一吓,一个失手,直接把奖杯给丢了出去,幸好一旁的常欢眼疾手快将它接住,不然这玩意很可能会变成一堆破烂。 “死女包,什么不玩,拿这个来玩,幸好没砸烂,不然你今年都别想要零花钱了!”骠叔从常欢手里接过奖杯,小心翼翼的呵护着,还不忘回头训斥自己的女儿。 “不就是一个破奖杯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哼!破奖杯?你有本事给我拿个回来看看,这可是你表哥刚从警校拿回来的银笛奖奖杯,同届学员里的最高荣誉,未来你能找个有你表哥一半优秀的老公,我就谢天谢地了!” 第三章 亲戚全都是大佬 对于骠叔的嘲讽,带弟完全没有听进去,得知自己的表哥竟然那么厉害,看向常欢的那一双眼睛立马变成了星星眼,不止是她,来弟和招弟也一脸崇拜的看向常欢,这让常欢第一次有了虚荣心得到满足的感觉。 三个女人将常欢团团围住,叽叽喳喳的向他询问着跟奖杯有关的事,只不过带弟关心的东西有些奇怪,她问的并不是常欢怎么拿到银笛奖的,更关心的是他那些同学里面有没有长得帅,还会体贴人的男生。 常欢脑子里浮现的第一个人影就是刘建明,不过一想到这家伙是社团派来的卧底,心思深沉的很,便立马将这个念头抛之脑后,虽然他暂时没有拆穿刘建明的心思,但不代表着就愿意跟他同流合污。 正当他与三个表妹纠缠不休的时候,骠婶从厨房里出来了,看到这些家伙回来后,竟然没有一个想到去厨房帮她忙的,不仅有些恼怒,斥道:“一个两个呆在那干嘛?是不是不想吃饭了?” 名义上骠叔是这个家庭的一家之主,但每次骠婶一发威,所有人都得乖乖听着,这不,骠婶一开口,包括常欢在内的人都不禁缩了缩脖子,二话不说开始收拾碗筷,准备吃饭。 这是常欢穿越之后的第一顿,却吃得全所未有的满足,实在是骠婶的厨艺太好了,他下定了决心,以后有事没事就回来吃个饭,等时机到了,直接给骠叔一家换个大房子,这样一家人住在一起也更舒服。 酒足饭饱后,骠叔瘫在椅子上,用牙签剔着牙,过了一会,突然向常欢问道:“阿欢,你的分配下来没有?” 常欢点了点头,回道:“已经下来了,明天去西九龙总区那边报道。” 听到是西九总区,骠叔皱了皱眉,道:“不是中区吗?” “啊?”常欢有些懵,怎么就说到中区了?西九总区跟中区那边隔着老远,根本搭不到边。 骠婶在桌底下用脚踢了踢骠叔,对他使了个眼色,然后才笑着对常欢说道:“西九总区好,说什么也是五大总区的中心之一,以后你要用心做事,不过一定要注意安全,现在港岛的治安可不太好,经常听到有抢劫,劈友之类的事件,你遇上了一定要小心!” “我知道的姨!”常欢心中有些无奈,要是有选择的话,他也不想走差佬这条路,没办法,八九十年代的港岛不像后世,在某些有心人的纵容下,犯罪率高的令人发指,别说是一线警员,就算躲在差馆做行政工作也并不安全,因为这可是由无数电影统合的世界,指不定就有几个丧心病狂,胆大包天的神经病跑去袭击差馆,这种事在电影中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真正想要人身安全得到保障,起码得坐到处长级的位置,常欢距离那个级别还差得老远,毕竟他是从基层做起,而不是像那些名牌大学的学霸一样,可以直接考上督察级。 听到常欢去的地方不是中区,骠叔便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只要骠婶在那叮嘱常欢一些注意事件,她虽然没有当过差,但怎么说也看过她姐姐姐夫是怎么做事的,常欢只能连连点头,不过有没听进去就不好说了。 到了晚上八点多,骠婶还在那拉着常欢说话,而她三个女儿早已听得不耐烦,先行一步溜回房间了,大厅里就剩下常欢和骠叔骠婶三人,到最后,大概是骠叔也听得有些烦了,便开口道:“行了,说了那么多你也不嫌累,阿欢明天还要去差馆报道呢!就让他早点回去休息吧!” 骠婶这才作罢,倒不是她真的那么多嘴,而是她姐姐姐夫就是当差因公殉职的,现在常欢也走上了这条路,不多叮嘱几句的话,她心里总觉得不放心。 见骠婶不再说,常欢心里也松了口气,虽然明白她是好意,但有些东西听多了还是会觉得烦躁,既然骠叔都说了让他早点回去休息,他干脆顺势提出了离意。 “小姨,姨丈,那我就先回去了?!” “嗯!”骠叔点了点头,道:“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到家后别忘了打个电话回来。” “我知道的,那我就先走了。” “嗯。” “等会,我送送你吧。”骠婶突然说道。 “不用了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您还是在家好好休息吧!” 骠婶眼睛一瞪,道:“少啰嗦,赶紧的!” 常欢无奈,只得站了起身,跟在骠婶后面出了门,两人一路无言,等进了电梯的时候,常欢忽然想起了骠叔先前所说的话,便向骠婶问道:“姨,刚才姨丈怎么突然提起了中区?” 骠婶叹了口气,本来她是不想说的,但想到这事常欢迟早都会知道,隐瞒也没什么意义,再说这本来也不算什么特别隐秘的事情。 “你姨丈是希望你去中区那边的,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是那边的总督察,有他照看着的话,你的路也能走得顺点,之前你姨丈都已经跟他说好了,只不过不知道怎么突然变了卦,心里肯定会有些不舒服。”骠婶解释道。 常欢这才恍然大悟,难怪刚才骠叔的脸色那么难看,他自己心里也有些遗憾,总督察啊,在分区警署的话,基本就是二把手的存在,要是有这么一位罩着,自己在差馆肯定能过得好点。 虽然感到遗憾,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随后常欢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便向骠婶问道:“对了,姨,姨丈他那个兄弟叫什么名字啊?” “他是跟随母姓的,叫朱华标,或许你以后会碰到他也说不定。” 朱华标?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熟悉,常欢在脑子里迅速翻动跟警匪片有关的电影记忆,很快就想起了这个名字的出处,瞬间瞪大了眼睛,不会吧?不会真的是《警察故事》系列里的骠叔吧? 但想到自己在警校的遭遇,就觉得有这个可能也并不稀奇,毕竟在讲述发生在港岛电影数百上千,指不定随便在街上遇到个人都是某部电影里的相关角色。 第四章 差馆报道 港道九龙城亚皆老街190号,是港岛五大陆上总区之一的西九龙警察总部所在位置,也是常欢报道的地方,昨晚因为怕时间久了后,脑子里跟电影有关的记忆变淡,便用特殊的密码将自己印象比较深刻的人物与剧情都给记了下来,一直弄到很晚才睡,没想到早上一下就睡过了头,匆匆洗漱完,在楼下买了份早餐后,便赶往差馆。 紧赶慢赶,终于在距离报道时间只剩下十来分钟的时候赶到,而常欢警校的那些同学早已先行一步,他自个又不认识路,只得走到前台找人问路。 “师姐,打扰一下,我是刚才警校出来的,今天第一天报道,不知道我该去找谁?” 正低头整理资料的女警闻言抬起了头,然后便见到了一张俊脸,作为一个前台,她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但却从未见过一个像眼前这位那样的,俊俏脸蛋与挺拔的身材另说,最引人注目的,还要数他身上的那股子气质,像是画中走出的贵公子一般,即使只是普通的T恤牛仔裤也掩盖不去,反而增添了一种阳光的味道,在这一瞬间,她感觉自己似乎闻到了爱情的味道。 见前台小姐姐看着自己发呆,习以为常的常欢只好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道:“师姐?” 前台女警这才反应过来,不由脸色一红,不敢再与常欢对视,低着头轻声细语的道:“你去三楼人事部找李sir就行了,他会告诉你该怎么做的。” “我知道了,谢谢师姐!” 常欢说完后便风一般的消失了,搞得前台小姐姐心里一阵失落,她都还没来得及问名字呢。 上到三楼,常欢问询了路人之后,总算找到了人事部,而他的那些同学也早已在此等候,就差他一个人了,跟着进去签名报道后,常欢就算是正式成为港岛警队中的一份子了。 报道完后便是领取制服,然后才是去军装部门向上级报道,作为一名新入职的菜鸟,都要进行为期一年的巡逻生涯,然后才会再次被分配去其他部门,常欢又没有靠得住的背景,自然也不例外。 到盥洗室换上一身制服后,常欢刚准备跟同学一起去巡逻小队报到,肚子突然一阵绞痛,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身上溢出来了,常欢脸色一变,急忙停下脚步,跟同学说了一句后,转身就往洗手间所在位置跑去。 然而等到了地方后,门口放置黄色警示牌却挡住了常欢的脚步,他咬了咬牙,决定直接忽视这个警示牌,手放在门把手上一扭,嗯?没扭动,不用说,肯定是从里面反锁了。 常欢暗骂一声,想要转身去楼上的洗手间,但小腹的绞痛却越来越甚,他不由自主的夹紧了后臀,就现在这情况,估计还没到楼上,他就已经先忍不住了,到时他恐怕就会成为西九龙总区的名人,以后别想抬起头做人了。 就在常欢心急如焚的时候,他无意间看到了旁边的女厕,脸色一阵变化,最后一咬牙,先是敲了敲门,没听到里面的回复之后,才将男厕的黄色警告牌扯了过去,然后赶紧开门走了进去,本来想反锁的,却发现门锁是坏的,只能祈祷门口的牌子能起到作用。 轰!!…砰!!!…卟衣…噗哧… 一阵响声过后,常欢脸上露出了痴汉般的表情,通畅的感觉就是舒爽,也亏得这女厕除了他之外再无别人,不然非得被他熏晕过去不可。 “该死的唐辉,肯定是用了不干净的油,等回去非得找他算账不可!” 这一拉就是半个小时,常欢蹲的两条腿都快麻了才算结束。 洗完手后,常欢站在镜子前整理了一下警服,再次感叹了一下自己max的魅力值后,正想转身离开,身后突然传来开锁的的声音,常欢脸上的表情瞬间僵住了。 来人也是吓了一跳,她倒不是没看到门口的牌子,无奈生理期来了,再不换上那玩意的话,怕是要溢出来了。 起初看到里面有个男人,她还以为自己进错了洗手间,但看到周围的坏境却觉得不对,男厕跟女厕的环境完全不同,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了。 “变态!” 骂完后,竟直接取下了挂在腰间的手铐,上前就准备就这个跑进女厕的变态给制服,至于对方会不会反抗?不是她瞧不起眼前的这个男人,而是她对自己的身手有着充足的信心。 常欢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刚看到来人的时候,他还被惊艳了一下,别说现在这个时代,在后世也很少有女生会像她一样将头发剪的那么短,干练之余,又完美的突显出那精致的面容,身上穿着黑色的警服,完美的演绎了什么叫制服的诱惑,那独特的清冷气质一看就不像是普通人家出来的。 眼看她朝自己扑来,常欢连忙喊道:“等下,师姐你听完解释……” 然而对方却并没有给予常欢解释的机会,明显抱着先将常欢给制服之后再谈其他,迫不得已之下,常欢只能选择还手。 短发女警刚伸手搭住常欢的肩膀,刚要使力,然而一股巨力却忽然从手臂下方传来,她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就已经被反制,被常欢从背后用脚抵住腰部,双手也被高举过头按住。 “师姐,我觉得我们之间可能有点误会,只要你愿意听我解释,我立马放开你!” 常欢试图尽最后的努力,实在不行的话,他决定先让眼前的这位师姐失去战斗再跑路。 短发女警显然不是个受人威胁的人,就算要谈,那也是在她打倒对方之后,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受制于人,双手挣扎了几下还是挣脱不开后,竟借力起跳,双腿撑在墙壁上,用背撞向常欢。 换做穿越前的常欢,还真有可能被她反杀,然而他完美的继承了前身的身手,而且可能是因为穿越的原因,他身体的各项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犹如注射了超级士兵血清的美国队长。 常欢松开了钳制短发女警的那只手,一个闪身躲过了她的那记背靠,趁着她还未站稳之际,使出了从警校学来的擒拿手,按住她的手臂就要反扭。 第五章 女厕激战 可女警也不是易于之辈,跟常欢所学的正宗警队擒拿不同,她更擅长各种地面技,其中擅长以柔制刚,以弱胜强的巴西柔术就是她的拿手伎俩之一。 手臂被抓之后,她非但不慌,嘴角反而露出一丝冷笑,趁着常欢反扭她手的时候,身子一个灵活的转身,转反为正,一个背摔就将常欢掀翻在地,顺势压在他身上,并用右手锁住了他的头。 短发女警一开始还为自己完成了反杀而觉得高兴,然而当她感觉到身下的那位一动不动的时候,才觉得有些不对,低头一看,被箍住脖子的常欢竟露出了一副奇怪的表情——痛并快乐着? 常欢可以对天发誓,他绝对不是有意想占人便宜的,奈何对方实在太过强大,他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实在抵抗不了啊!当某个散发着圣光的部位顺势压在他脸部的时候,常欢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还好没有狐臭,然后便赶紧到一股软软的,带着一种奇异香味的触感,心中那点反抗的心思瞬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最怕空气突然的安静…… 短发师姐一开始还没醒悟过来,非但如此,她还下意识的加大了束缚的力度,就在这时,某人竟舒服得呻吟出来,师姐懵了,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这下就算师姐就算再迟钝也知道情况不对了,她长这么大,别说男朋友了,连男性朋友都没几个,馋她气质与颜值的麻甩佬倒不少,奈何她有个牛批的哥哥,那些还没来得及行动就已经被打跑了。 这是她第一次跟家人以外的异性有如此亲密的接触,还是送上门给人占便宜,她那养了二十多年的小乳猪啊!!!以前遇到的那些对手根本不配让她用这种锁技,练习的对象也都是些女生,根本没想到这会被男人大占便宜,就血亏。 尤其是底下的这家伙,占便宜就算了,竟然还呻吟出声,短发师姐气的脸都红了,娇喝一声,竟不管不顾的想要继续加力。 情况危急,常欢也顾不得再揩油了,以师姐现在的这个力度,这要被箍久了,要么窒息昏迷,要么直接被扭断脖子,这两种结果都是他不能接受的,解锁是一件高难度级别的技术,但常欢跟这位师姐却有着质的差距,当体量差距过大的时候,技巧的作用就小了很多。 在短短的一瞬间,常欢就想到了摆脱目前困境的方法,虽然赖皮的点,但他别无选择。 短发师姐已经被羞愤冲昏了头脑,将全身的力气集中在了手臂上,换做别人,早就已经丧失战斗力,奈何却遇上了常欢这个怪物。 就在此时,她忽然感觉腰部传来异动,一只怪手正以一种奇异的节奏挑动着她的神经,不轻不重,却刚好挠到她的痒处,起初她还只是刺激性的反射了一下,到后来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到最后,她终于忍耐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这一笑,手上的力气自然也就分散了,那箍着常欢的手也随之松开,机敏的常欢立马抓住了这个机会一翻而起,与她的位置调转,变成了常欢在上,她在下,并借着短发师姐松懈的机会,将她的手反扭到背后,这下她是彻底无法动弹了。 常欢无奈的叹了口气,强忍着心中的嘚瑟,道:“师姐,咱好好的不行吗?非得闹成现在这个局面,搞得我好像刻意欺负你一样。” “扑街,有本事放开我重新打过!”可能实在是太憋屈了,这个气质高冷的师姐竟然都开始爆粗口了。 常欢又不傻,放是不可能放的,一旦放开的话,她肯定又会不依不饶的扑上来,说到底只是一场误会,他肯定是没法下重手的,绝对,绝对不是因为这位师姐长得好看,身材爆炸的原因。 但这样一直僵持下去的话,迟早会有人过来,到时看到这一幕,常欢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他开始思索着怎么才能在放手之余,让这位师姐放弃攻击自己的想法。 与此同时,短发师姐也在想着脱身的方法,本来以她的角度,拖延的时间越长,对她就越有益,然而对于好面子的她来说,要是被被人看到这一幕的话,估计用不了多久,这个事就会传遍西九总区,继而到整个港岛,到时她龙九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去带领手下那帮马骝? 正在龙九思索着对策的时候,体内突然传来了异样的感受,龙九冰冷的神情一变,她这才想起自己来洗手间的目的,刚才光想着制服那个扑街仔,完全忘了那个事,这下好了,终究还是没有控制住,她只能祈祷着这时候千万不要有人过来,不然到时候她就不只是丢人了,恐怕会直接成为笑柄。 常欢惊奇的发现,身下那位倔强的师姐竟然停止了挣扎,像是认命了一般,这让他觉得会不会是这女人想出了什么诡计,直到,空气中忽然传来了微乎其微的血腥味。 前文说过,因为穿越的原因,常欢身体各方面的素质都得到了强化,嗅觉自然也是其中之一,虽然达不到狗鼻子的那种灵敏度,但比起正常人来也要强上许多。 常欢一开始也没想那么多,只是下意识的寻找着血腥味传来的源头,不时的抽动着鼻子,东看看,西望望。 常欢身下的龙九本来就很努力的在减弱自己的存在感,可上方突然突然传来奇怪的声音,她扭过头一看,那个死变态竟然像狗一样,正用力的抽动着鼻子,像是在寻找着什么,龙九心中顿时咯噔一声,这家伙该不会发现了什么吧? 人倒霉的时候,连喝水都会塞牙缝,龙九今天最倒霉的事,莫过于遇到常欢了,不但没有打赢,还在他面前露出了最丢人的一面,只能在心底祈祷着,千万不要发现,千万不要发现! 有时候,你越不想什么,就越是来什么,常欢的眼神突然定格在了某个位置,嗅觉跟直觉都在告诉他,味道就是从这个地方传出来的,他脸上瞬间闪过一丝奇怪的表情,心想:不会这么巧吧? 第六章 尴尬处境 不管是穿越前还是现在,常欢的颜值都是处于顶层的那种,自然也就不会缺少对象,对于女人的一些生理现象他还是分辨的出的,只是没想到…… 他现在心里是有点想笑的,但又不敢笑出声,毕竟生而为人,还是得给别人留些脸面的,尤其是面对美女的时候,万一接受不了,羞愤自杀的话,那可就太可惜了。 然而就算他什么都没说,也没有笑出声,但他的表情也已经出卖了他,龙九那一张脸瞬间变得通红,两只耳朵都似乎要冒出热气来了,她感觉自己的未来一片黑暗,以后铁定会成为港岛警界中的一个笑柄了,心里对常欢的憎恨也就越加深重了,要不是这家伙,她又怎会落到如此田地。 常欢感觉到了龙九的身体正微微的颤抖着,还以为她是羞愤导致的,这会也顾不得再跟她纠缠了,凑到她耳边轻声说道:“师姐,我这就放开你,你可千万别再动手!” 以龙九现在的状态,就算常欢不说,她也不可能再动手了,只盼着这家伙能赶紧离开,最好在立马消失在差馆,自己在西九龙总区还是颇有些名声的,这人既然认不出自己,要么是新来的,要么就是其他差馆的伙计,也得亏了这点,不然龙九怕是要抱着常欢同归于尽了。 见龙九没有回复,常欢就当做是她默认了,心里松了口气的同时,也放开了对龙九的束缚。 常欢先是小心翼翼的后退了几步,以防龙九再次暴起伤人,直到见她真的没了动静后,才转身就跑,三两步就到了门口,拉开洗手间的大门,窜了出去。 没想到第一天报到就遇到了这种事,真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常欢回头看了眼女厕的大门,犹豫了一下后,叹了口气,心里做了个决定,迈动脚步匆匆的往楼下跑去,他记得差馆旁边就有一家小商店来着。 女厕里,听着大门被关上,龙九的身体颤抖了一下,随后挣扎着从地上爬了起来,躲进了其中一个隔间,将门反锁好后,她身子一软,跌坐在马桶上。 想到刚才的经历与自己如今的状态,龙九鼻子一酸,泪水不争气的从眼角流了下来,她叫龙九,在家里排行第九,在她之上还有八个哥哥,是家里唯一的女生,从小就被悉心照顾着,没有那个胆敢欺负她,敢那么做的,还没动手就已经被她那些哥哥丢进河里冷静去了。 加上她自己生性好强,不愿输给哥哥们,努力苦练出一身本事,到现在不说打遍西九总区无敌手,但能赢她的也不超过两只手,这也养成了她骄傲的性格。 打死她也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上个洗手间,结果就遭遇了克星,看那家伙身上的制服,明显是最底层的警员,这让她不由产生了一种挫败感。 越想越难过,但龙九始终没有哭出声,只是任由眼泪流淌。 “咚咚咚!” 突然传来的敲门声打断了龙九的自怜与自艾,吓得她心中一慌,差点从马桶上掉下来。 “谁啊?” “咳咳,师姐,是我啊!”门外的常欢尴尬的应道,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一天之内强闯女厕两次。 常欢酝酿了一下情绪后才说道:“那个,师姐,刚才实在不好意思,不小心把你衣服弄破了一点,所以我特意买了套衣服赔你,希望你能原谅我。” 说完后,常欢也不等龙九回复,直接将一个装着东西的黑色塑料袋从上方扔进了龙九所在的隔间里,随后转身就跑,至于他是怎么猜到龙九在哪个隔间的,当然还是凭着那超乎常人的嗅觉与听力。 看着脚下黑色的塑料袋,龙九愣了一下,她怎么也没想到那个家伙会去而复返,而且还说什么把自己衣服弄破了,买了新的赔自己,可她身上的衣服除了某个地方留有污迹外,根本一点破损都没有,傻子都明白这不过是借口,就是怕直说的话会更尴尬。 龙九犹豫了一下,从内心来说,她是不想接受这份好意的,毕竟某人就是导致她陷入窘境的罪魁祸首,但要是不接受的话,难道就这样出去吗?纠结了一阵后,她还是打开了黑色的塑料袋,当她看清里面的东西时,脸色再次一黑。 …… 从女厕出来后,常欢便全力跑向军装巡逻队,刚才拉肚子加上跟龙九纠缠的时间,他足足耽误了近一个小时,现在估计跟他一起报到的那些同学说不定都已经分配出去了。 在港岛,警员正式入职后,需要面临为期一年的巡逻生涯,而在这个过程中,会由一名老警员带领新人熟悉自己的职务,已经需要巡逻的路段。 当常欢赶到的时候,刚好是最后一位新人自我介绍完毕,从讲台上走了下去,他的到来惊动了会议室里的所有人,看到大家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常欢连忙抬头挺胸敬了个礼。 “报告,PC66666前来报到!” 站在讲台侧边的沙展抬起右手看了下手边上的时间,皱着眉道:“pc66666,你迟到了!距离约定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小时。” “sir,这个我可以解释。”说完这句,常欢原先一本正经的表情突然垮了下来,挠着头尴尬的说道:“今天早上吃错了东西,刚才过来的时候,肚子突然一阵绞痛,足足在洗手间蹲了半个多小时,sir,这个真的只是意外,我保证同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第二次。” 老沙展虽然不喜欢常欢那嬉皮笑脸的模样,但看在他在警校表现良好,而且成绩优越的份上,他决定给常欢这个机会,人们对于那些优秀的人容忍度总要高上一些,加上这货还颜值爆表,让人乍一看就不禁心生好感。 “下不为例,现在上台自我介绍吧!” “thank you sir!” 常欢啪的一声跺脚敬了个礼,然后便迈着标准的步伐走上讲台,无视了下方一些正对他挤眉弄眼的同学,直接开始了自我介绍的流程。 第七章 一步登天? 常欢只是简单的说了下自己的名字及爱好,以他银笛奖获奖者的名声,台下的那些新人基本没有一个不认识他的,纯粹走个过场。 等他说完后,老沙展便走上讲台,接过了话筒,道:“接下来开始分配拍档,之后的任务会有你们的搭档告诉你,我知道你们之中有些人在学校里面表现得非常优越,但学校跟外面是两码事,你们的搭档能教会一些学校里没有的事情,遇到不懂的地方要多向你们的拍档请教,明白吗?” “yes sir!” 随后老沙展便开始点名,每点到一个名字,就会有位老警员站出来,这些基本都是高级警员,偶尔也有一两个警员,年纪却各自不一,有得只比常欢他们大上几岁,有得却要大上一轮都不止,至于那些年纪比常欢他们父辈还大的,可以直接忽视。 跟着这些或许安全能得到保障,但基本前途无亮,因为港岛警队有个规定,警员在警队服务满十八年后,将会自动升为高级警员,也就是说,一个四五十岁还一直徘徊在高级警员这个位置的,要么是能力太差,要么是人际关系不行,跟着这些能混到什么好处? 常欢现在一门心思想要升官发财,自然不会想要跟一个老油条当搭档,在心底默默的祈祷着,千万不要把自己分配给那些老家伙。 也许是上天听到了他的祈祷,台上的老沙展刚念到常欢名字的时候,会议室的大门突然被人从外面敲响了。 被打断的沙展有些不满,皱了皱眉,但还是说了一声:“请进!” 咔哒一声,门被扭开了,一名穿着警服的短发女子从外面走了进来,肩上扛着的那两颗花说明了这个会议室里没有一个人的等级能比得上她。 待看清这位madam的相貌,常欢瞳孔一缩,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心里默念着:你看我不到,你看我不到! 常欢不认识龙九,但不代表着负责他们这批新人的老沙展也不认得,毕竟西九龙总区里最有名的警花,只要待久了都知道,在看清来人后,瞬间全体起立。 “goodmorning madam!” 见龙九点了点头后,沙展凑上前笑道:“madam,我们正在对新入职的警员培训,不知道您有何指教?” 尽管沙展的年龄比龙九要大上许多,但在她面前还是表现得恭恭敬敬的,毕竟官大一级压死人,加上整个差馆都自己madma龙不好惹。 “我们重案组那边需要些人手,所以想问你借几个人。”龙九面无表情的说道。 “啊?”老沙展愣了,小心翼翼的说道:“可这些都是没有经验的新人啊,要不madam还是去CID那边看看?” “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些生面孔,他们都是刚入职的,恰好符合要求。” 既然龙九都这么说了,老沙展也不好再说什么,点了点头道:“那好吧,madam你要看中哪个,直接带走就行。” 龙九与老沙展的对话被会议室里的人听得清清楚楚的,跟常欢一起来报到的那些同学,一个个抬头挺胸,像是只骄傲的小公鸡,恨不得凑到龙九面前说:挑我,madam快挑我! 只有常欢一个人努力的降低着自己的存在感,巴不得直接消失在这个会议室里。 但没用的,像他这种靓仔,不管在什么地方都好,就像是那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眼尖的龙九一下就发现了他的存在,心中冷笑一声,看你这会往哪跑。 女人都爱记仇,尤其是像龙九这种女强人,常欢让她出了个大丑,她又怎么可能放过他?要是常欢长得普通就算了,奈何他是个魅力值max的靓仔,随便到差馆的前台一问,立马就给问出来了,这才有了她的军装部门之行。 龙九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常欢面前,见他一直低着头,都不敢正眼看自己,心中越发的愉悦了。 “就你了!” 常欢心中暗暗叫冤,没想到还是躲不过这个女煞星,但拒绝是不可能的,入职第一天就违抗上司的命令,是想脱掉身上的这套警服吗? 周围的小伙伴都用羡慕的眼神注视着常欢,心想,为什么挑中的不是自己,难道长得帅就了不起吗?尤其是刘建明,他对自己的颜值可是很有自信的,没想到却遇上了常欢这个挂逼。 “yes madam!” 常欢有气无力的应了声,心里的苦楚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跟这女人去了重案组,还不知道她会怎么整自己。 他的这副姿态被小伙伴们看在眼里,成了赤果果的炫耀,本来大家都是一起从警校毕业的,姓常的除了长得比他们帅点,身材好点,实力强点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凭什么就能一步登天,直接略过巡逻的阶段? 像刘建明这些跟常欢关系不错的,心底更是下定了决心,找机会一定要让这家伙情况,吃他一顿狠的! 就这样,常欢心不甘,情不愿的跟在龙九身后回到了她的办公室,一直到在门口的铭牌上看到——重案组督察龙九,几个大字的时候,常欢才知道原来这女人叫龙九,短发,女警,龙九,这三个关键词让常欢瞬间想起了一个人。 《赌神》系列里配角龙五的妹妹,在另一部电影《赌侠》里面曾露过几次脸,只不过当时出场的龙九已经是港岛正职部的高级督察,现在却是重案组的督察,除了部门不同外,警衔也差着一个等级。 进到办公室后,龙九一言不发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开始处理自己办公桌上的文件,至于常欢的存在,似乎被她给无视了。 这让常欢有些意外,他还以为进来之后,龙九会立马发作,借用自己的职位给他整一堆的事,再不然就是动手打他一顿,可现在龙九就像个没事人一样,只顾着处理文件,这让常欢心里莫名的忐忑起来,毕竟未知才是最可怕的,鬼知道她心里是不是在想着怎么整他的主意。 走是不可能走得,这等于直接把理由送到龙九面前,但他也不想去问,所以只能这样干耗着,好在常欢耐性还不错,现在就看是谁先忍不住了。 第八章 再次交手 这一等就是两个多小时,距离午饭的时间越来越近,本来就肚子空空的常欢慢慢感受到了饥饿的感觉,但看到对面还在认真工作的龙九,他咬了咬牙,决定继续坚持下去,绝不能向这女人低头。 龙九其实一直用眼角的余光悄悄的观察着常欢,见这家伙过了那么长时间还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不由对他高看了一眼,但让她就这么放过常欢是不可能的,想要比耐心是吧?那就看谁先坚持不住吧! 布谷,布谷…… 办公室里的布谷鸟突然弹跳出来,连续叫了好几声,这是龙九预先挑好的闹钟,提醒她到时间吃饭了,换做平时,她一准放下手上的工作,等吃完饭回来再继续,然而今天情况不同,她依旧坐在座位上,没有半点移动的迹象。 常欢听到布谷声的时候,特意抬头看了下时间,已经十二点整了,心里暗暗的松了口气,都这么晚了,这女人总该饿了吧?虽说女人的饭量小,但像龙九这种练就一身功夫的女人对进食量肯定需求较大,不然打人都没力气了。 他心底默默的祈祷着,让这该死的女人赶紧走吧,这样他才好跟着去吃饭,要比耐心也是下午的事了。 然而让他跌破眼镜的一幕出现了,这个姓龙的女人竟然从抽屉中拿出一只苹果,当着常欢的面啃了起来,还发出了咔嚓咔嚓的声音,这怎么能忍? 因为早上闹肚子,常欢把肚子里货都给排出去了,现在整个人饿的不行,能到现在还站着,全靠那强悍的意志力支撑着,要是龙九没当着他面进食的话,他还能多撑一会。 现在看到龙九嚼苹果的一幕,常欢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紧接着肚子竟然不争气的发出了响声,这下别说龙九,就连常欢自己都愣住了,本来这办公室就比较简洁,容易造成回声,原本只有龙九嚼动苹果的声音,现在突然传出咕咕的声音,别提有多尴尬了。 龙九停下了嘴上的动作,抬起头似笑非笑的看着常欢,不想这货却一副没事人的样子,甚至抢在她前面,先一步开口说道:“madam,肚子饿了就出去吃饭吧,你看你肚子都咕咕叫了。” 只要锅甩得够快,就绝对不是我的错,早在穿越前打王者农药的时候,常欢就深谙这个道理,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甚至脸不红,心不跳,像是在陈述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 龙九脑门的青筋直跳,她见过无耻的,但像常欢这么无耻的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咬牙切齿的看着常欢,再也安耐不住,竟站起身踩在椅子上一跃而起,跳过办公桌一脚朝常欢踹了过去。 常欢也没想到这个女人竟然会一言不合就动手,猝不及防下,只好闪身避过龙九这一脚。 一击不中,似乎更加激起了龙九心中的怒气,竟不停歇的又攻了上去,也许是因为有女厕的那个教训,龙九没有再施展柔术与常欢展开地面战,而是用正规的跆拳道,一脚又一脚的踢向常欢。 对此,常欢选择了用手抵挡,办公室里,两人拳脚相加,发出嘭嘭嘭的声音,不时踢坏柜子和饮水机之类的东西,估计等他们打完,这个办公室也该重新装修过了。 龙九一口气将跆拳道里的绝招都使了个遍,结果却没有一招起效的,全都被常欢给抵挡下来。 “喂,你再这样我就要还手了!” 被动挨打了那么久,就算是佛也有火,常欢强忍着怒气对龙九发出了最后的警告。 然而龙九却对他的警告视若无睹,再次不管不顾的踢了过去,而且竟是一起撩阴脚,这要被踢中了,怕是免不了鸡飞蛋打,直接获得葵花宝典的修炼资格。 面对咄咄逼人的龙九,常欢再也按捺不住了,他双手交错下按,挡下了这一脚,随后如同一只发怒的狮子,竟用身体撞向龙九,被抓住右脚的龙九避无可避,直接被撞了个正着,随后整个人飞了出去,砰的一声摔在墙边,发出一声闷哼,由这点来看,龙九的意志力还真是够坚韧,换做普通女人,怕是早已痛叫出声。 “madam,如果你再来的话,我下次就不会留手了。”常欢一脸阴沉的说道,言下之意就是刚才那一撞未尽全力。 龙九捂着胸口,脸色阴晴不定,刚才那一撞,她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快要被撞出来了,到现在还没回过气来,动手是不可能再动手了。 见龙九一言不发,气出得差不多的常欢走上前对她伸出了手,道:“madam,我都说了,早上纯粹是个误会,我实在忍不住才跑去女厕的,这才是我来差馆报道的第一天,就算真的有变态癖好也不可能选在这个时候吧?!” 常欢完全奉行了打一棒子再给一甜枣的信条,真要跟龙九一直闹下去的话,谁也讨不了好,怎么说她也是上司,更何况不出意外的话,常欢以后就得在她手下混饭吃了。 面对常欢伸出的友谊之手,龙九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接受,这事她本来就要负一部分责任,只是因为心底咽不下那口气,才想要先教训常欢一顿再好好说话。 握着龙九那白皙纤细的小手,常欢微笑着将她拉了起身,刚想开口说些什么的,身后突然传来了开门的声音。 “龙九啊,你一会……” 来人话还没说完,就被办公室的环境给吓呆了,再看里面,他那平时不苟言笑,永远一副冰山脸的爱将竟然跟一个陌生的小警员拉着手,他是一震再震,联系到周围的环境,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叨扰到两人了,立马说道:‘不好意思,忘记敲门了,你们继续!’ 说完后,竟转身就走,反手就将大门关上。 常欢与龙九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等低下头看到两人仍握在一起的双手时,立马像触电般松开。 常欢转过身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打量着四周的环境,这个时候最好什么都别说,不然只会让人尴尬。 至于龙九,整张脸早已红透,虽然先前也跟常欢有过亲密接触,但那纯属意外,刚才两人却是的的确确的拉了手,这让从未跟家人以外异性有过亲密接触的龙九如何不羞涩。 第九章 破军 就在常欢想着该怎么打破这尴尬的气氛时,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打开了,一张胖脸从门缝里探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刚才撞破了常欢与龙九“好事”的那位。 “差点忘了说,一会到会议室里开会,关于今晚行动的细节。” 说完后,那个胖子再次不等回复就消失了,嘭的一声关上了大门。 常欢看着龙九,龙九也在看着常欢,因为胖子的再次出现,反而让两人间的尴尬消散了几分。 “咳咳,madam,刚才那位是?”为了避免先前的一幕重现,常欢主动挑起了话题。 “我们重案组的大sir,黄展波黄sir。” 黄sir?港片里姓黄的大佬不要太多,一时间常欢并没有将刚才的那个胖子跟电影中的某个人物联系在一起。 只听龙九继续说道:“一会开会你跟我一起去。” “啊?我?”常欢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不然这里还有第三个人吗?最近我们有行动,人手比较紧缺,所以才拉你过来的,你该不会以为我是想公报私仇吧?”龙九冷冷问道。 常欢讪讪的笑了下,心想:难道不是吗? “怎么会呢?” 脸上的表情已经出卖了常欢,龙九又不是傻子,当然看出了他心中的想法,冷哼了一声道:“还有没有别的问题?” “没有了。”常欢摇了摇头道。 “那就走吧,先去吃个午饭,吃完饭就去开会!” “yessir madam!” …… 重案组会议室里,主管黄sir正在做着最后的动员大会。 “大佬山已经主动要求转做污点证人,加上我们收集到的东西,我们已经有足够的证据将整个安南帮掀翻,这次一定要把他们钉死,不能给予他们半点翻身的机会,我负责坐镇大本营,大炮,你跟杨仔两个,我不论你们用什么理由,下午六点前把四眼,大侠还有光头三人给我带回差馆,龙帮办负责保护证人这一块,至于抓捕行动则由马军马督察全权指挥,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明白未?” “yes sir!” “好,马督察,接下来由你交代行动事宜。”黄sir对着台下一名穿着皮衣,身材矮小,却浑身都是肌肉黑脸男子说道。 马军点了点头,当仁不让的走上台,将会议室里的灯关掉后,打开幻灯片讲解起这次的行动目标来。 “我们这次的行动目标主要是安南帮的三个话事人,啊渣,托尼还有阿虎三人,他们是安南华侨,十几年前偷渡来港,当时被四眼收留,后来逐渐坐大,成了安南帮中真正的话事人。” “老大啊渣,为人乖张残暴,经常一言不合就开片,喜欢高调行事,将面子看得比什么都大。” “老二托尼,武勇狠辣,手下还有一帮亡命徒,安南帮里那些见不得人的事,都是他带人去做的。” “老幺阿虎,鲁莽冲动,不过没什么脑子,经常一激就怒。” “这三人都是极度危险之人,我们已经盯了他们几年,可惜手里一直没有可以钉死他们的证据,前不久他们跟另外一帮团伙合作,结果在黑吃黑的意图暴露后,竟想杀人灭口,将他们的合作对象阿山铲除。 不过中间出了点意外,阿山只是重伤住院,不过这也让他下定了决心,答应转做污点证人,如今这个消息还未暴露,我们必须在他们三人反应过来之前将人抓捕回来,行动的过程必须小心再小心,绝对不能打草惊蛇,让他们逃脱,明白没有?” “yes sir!” 台下整齐划一的回答,让马军满意的点了点头,脸上不自觉的露出了笑容,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为了打垮安南帮,他将自己的好朋友,好属下送到了啊渣三人身边做卧底,时间过得越久,卧底的处境就越危险。 加上最近一段时间,啊渣他们做起事来越加的肆无忌惮,再不加以遏制的话,到时候不知道会有多少无辜之人遭受牵连。 看着马军带着一帮伙计出去,常欢的表情有些古怪,他怎么也没想到,刚进警局的第一天竟然就参与进了某部电影剧情里,马军,啊渣三兄弟,这不是《导火线》里的剧情嘛!而且是已经进展到中期的。 虽然这个马军长着跟子丹哥完全不同的脸,但这反而比较合理,毕竟这是混杂了许多不同电影的世界,这要都跟扮演他们的演员长着相似的面孔,那这世界就全是撞脸怪了。 龙九站起身刚准备走人的,结果却发现常欢依旧坐在座位上,眼神涣散,一动不动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喂,发什么呆啊?该行动了!” “啊?哦!”常欢这才站起身,不过依旧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龙九不由皱了皱眉,碰了碰他,道:“一会就要行动了,给我赶紧打起精神来,你可别给我掉链子了。” “我知道的。”常欢点了点头,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觉得应该将自己心中所思给说出来,毕竟这涉及到卧底人员的安全。 “madam,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嗯?”龙九不解的看着常欢。 “刚从我听了黄sir跟马sir的部署安排,他们似乎是想将今晚参加安南帮三兄弟母亲的客人都给截留下来。” “有什么问题?” “问题大了!”常欢苦笑着说道:“虽说这事不一定会泄密,但等了那么久,一个宾客都没到,安南帮三兄弟肯定会起疑的,要是他们一心想要逃跑的话,会给抓捕行动增加很大的困难,马sir他们不一定能将他们三人全部逮住,但凡走漏一个,定会给以后造成很大的麻烦。 你们也说了,这三人是疯的嘛,为了救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算找人把整间差馆炸了都不出奇。” 听了常欢的话,龙九心中一凛,她比常欢要更加清楚啊渣他们到底有多疯狂,要真被常欢说中了,这麻烦就大了,想到这里,她立即对常欢说道:“你跟我一起去见黄sir,把你的想法告诉他。” “啊?” “啊什么啊!赶紧的!“ 第十章 仓库埋伏 常欢跟龙九一起追出去的时候,马军已经带着人先一步离开,还好黄sir并未走远,龙九上前三两下就将常欢的猜测给说了出来。 与龙九一样,黄sir同样担心会让啊渣他们跑掉,但不同的是,他还有更深一层的担忧,阿山这次本来是死定了的,是他派遣过去的卧底见机不对,冒险将阿山给救了下来。 这次要是抓捕失败的话,恐怕不止警方这边会遭到报复,那名卧底的处境更加危险,谁知道啊渣他们会不会为了不暴露行踪将他灭口。 想到这里,他不由诧异的看了常欢一眼,开头还以为他是凭着跟龙九的特殊关系过来凑数的,没想到还真有些眼力。 “现在停止行动已经来不及了,这样吧,龙九你继续去保护阿山,这位靓仔跟我一起去支援马军吧。“ “好!”龙九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让常欢想给他使眼色都来不及。 等到龙九走后,黄sir招呼上常欢,一边向外走去,一边问道:“对了,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sir,我是pc66666,常欢,刚刚从警校毕业,今天第一天到差馆报道!”常欢大声回到。 这下黄sir是真的惊讶了,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竟然还有着这样的眼光,是个人才啊!难怪能被龙九看上,还以为是凭着那一张帅得惨绝人寰的帅脸,没想到是个有才华的。 “那我叫你啊欢可以吗?” “sir,您随意就行!”常欢又不傻,肯定不会拒绝这种能与大佬亲近的机会。 “好,阿欢,你觉得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 这是在考验常欢了,回答得好的话,说不定就会被另眼相看,从此平步青云,为此常欢没有马上开口,而是在脑子里思索了一阵后才说道:“sir,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派人去安南帮三兄弟的老巢守着。” “喔?这怎么说?” “我们做个假设,万一马sir那边抓捕失败的话,这三兄弟肯定会跑路离开港岛,想要跑路,没有钱可不行,只要在他们藏匿钱财的老巢守着,我们肯定会有收获的。” “有道理!”黄sir笑着说道,看起来对常欢的回复似乎挺满意的。 他拿起一只对讲机,按下呼叫键,道:“c组的伙计下楼到枪房领枪后,在停车场集合!” “yes sir!” 吩咐完毕后,黄sir看着常欢问道:“你应该还没有配枪吧?” 常欢摇了摇头,今天是他到警局报到的第一天,本来是要安排去巡逻的,没想到被龙九截胡了,在港岛,除了特殊队伍可以枪不离身外,不然都得将配枪交给枪房保管,上班领,下班交,且每一把枪和子弹都是做过登记的,一查便知。 “那好,现在跟我一起去领枪和避弹衣,等会跟我一起行动,有没问题?” “no sir!” 就这样,两人一起去枪房里边领了装备,因为这次面对的是穷凶极恶的安南三兄弟,普通的点三八怕是不行,黄sir做主给全员配上了格洛克,随后又领了几支雷明登跟来复枪,要不是时间不允许,他甚至还想叫上飞虎队。 常欢在一边看得是目瞪口呆,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情,随着队员们的家伙到手,他也开始慢慢平静下来,这位黄sir看着有点憨,做起事来倒是挺谨慎的,安南三兄弟今天是给他们八十岁的老母摆大寿,肯定不会带重武器在身的,有了手上这些家伙,从火力上压制他们应该不成问题。 既然是老巢,那周边肯定会有啊渣他们的手下,在电影中,应该是那些收到三个大佬被差佬围捕后跑路的,现在消息换没见传过来,这些人自然也就没有离开。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黄sir把队伍分成几波,分批潜入这个仓库,在有心算无心之下,悄声无息的将这些留守的打手悄然解决,大佬老母生日,有点脸面的都跑过去庆祝了,留下人手自然不会多,因此重案组的伙计们解决得很顺利。 至于常欢则是一直跟黄sir待在一起,完全没有跟伙计们一起出动的想法,就算他想,黄sir也不会允许,谁能放心让一个没有经历过实战的菜鸟参与暗杀行动啊,这头得有多铁。 这一等,就是几个小时,马军那边没有回应,啊渣兄弟也没有现身,守候在此的伙计们不仅有些烦躁起来,常欢倒是希望马军那边能成功将安南帮一网打尽,这也省得这边再忙活,毕竟一旦交手的话,那可是要拼命的。 然而天不遂人愿,就在常欢想怂恿黄sir问问马军那边什么情况的时候,汽车的轰鸣声从仓库外边传来进来,而且速度极快,没多久就看到了车子的灯光,迅速的停靠在一边后,三个男人从车子上走了下来。 为首的穿着一件风衣,面相狠辣,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居中的是一位皮肤黝黑的年轻人,不时得看向四周,神情有点慌张;最后面的则是一个戴着帽子,身穿棒球帽,浑身肌肉的大汉。 这三人正是常欢他们所等的目标,安南帮的老二托尼跟老三阿虎,居中的那位黑脸男则是警方的卧底华生,为了防止他们逃跑和误伤队友,黄sir决定将他们放近了再动手。 托尼他们起先并没有发现异常,虽然一路上并未发现弟兄,那是因为他在来的路上已经用天文台传呼的方式让这里的人解散,对于那些弟兄会不会趁火打劫,托尼并不担心,毕竟以他们三兄弟的作风,有胆子敢这么做的,早就给他们丢进海里喂鱼了。 然而就在他们即将进入重案组攻击范围的时候,一道反光忽然映入托尼视线的余角,这是某位伙计因为动作保持得太久,不小心动了下,瞄准镜上发出的反光,好死不死的就让托尼给注意到了。 托尼心中警钟大作,竟直接拉过身旁的华生,将他一把朝反光的地方推了过去,自己也跟着隐藏在身后飞身而上,华生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已经被推到了枪口下,吓了个半死。 幸好黄sir已经提前知会过伙计们他的存在,不然怕是会成为又一个死在自己人枪下的冤魂,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给了托尼有机可乘的动手机会。 第十一章 对战托尼 托尼来不及想这个差佬为什么没有开枪,一把军用匕首已经出现在手中,刷刷两声,直接割断了那名警员持枪的双手,让他丧失了战斗力。 却不想华生这会已经反应过来,见伙计被伤,要是不及时抢救的话,很有可能会失血过多而亡,当下便咬牙做出了决定,也顾不得再隐藏身份,竟一把抱住了托尼拿着匕首的那只手,让他停下了即将割开警员喉咙的动作。 与此同时,见己方已经暴露,黄sir立马下达了动手的命令,不过没有开枪,而是让靠近托尼跟华生两人附近的伙计赤手空拳冲了上前,这会托尼跟华生打成一团,开枪的话,很容易会误伤华生。 眼看着托尼已经被差佬包围,被忽略的阿虎怒上心头,竟不管不顾的就朝那边扑了上去,然而还没走几步,仓库里突然传来两声枪响,只听砰,砰两声过后,奔跑中的阿虎两只腿的膝盖处冒出一阵血花,随后因为惯性的原因,直接摔了个狗吃屎,头部重重的磕在水泥板上,这下就算不死也得晕过去。 不远处,常欢淡定的吹了吹枪口,虽然没有冒烟,但并不妨碍他装逼,他早就留意着场内的情况,原本想着能手到擒来的,结果出了意外,眼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托尼跟华生身上,他却没有忘记阿虎的存在,看着阿虎想要加入战局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 两枪,不偏不倚,正中阿虎的膝盖处,倒不是不能打头或胸,只不过活着的阿虎比死掉的更有价值。 突如起来的枪响让仓库内的人都吓了一跳,还是黄sir机警,第一时间发现了阿虎的惨样,二话不说,对着常欢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指挥着手下继续围攻托尼。 在安南帮三兄弟中,别看阿虎的身体最大只,但最能打的,还要数托尼,华生那三脚猫的功夫哪能是他的对手啊,三两下就被反制了,托尼正要将刀子的插进华生心脏的时候,枪声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回头就看到了弟弟阿虎的惨状,这下他是彻底的疯狂了。 虽然他们三兄弟无恶不作,但却永远将亲人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如今阿虎趴在地上生死不知,他瞬间变成暴怒的疯虎,也顾不得再解决华生,抓起匕首从围攻他的差佬手中杀出一条重围,拉着一个警员当做护盾,不管不顾的朝常欢冲了过去。 本来常欢要是不装逼吹枪口的话,谁也不知道这枪是他开的,奈何他没忍住,一下就成了竖立的标靶。 “我要你的命!” 面对来势汹汹的托尼老师,常欢不慌不忙,将手中的格洛克丢到伙计手中,竟不退反进,朝着托尼迎了上去。 一个闪身躲开被当做明器丢过来的伙计后,托尼的拳头也已到了近前,常欢双手交互,挡下了这势大力沉的一拳,同时一记撩阴脚如闪电般的踢出,这要被他踢中了,托尼也就废了。 但托尼也不是吃素的,实战经验丰富的他反应也不差,一个后仰,险而又险的避开了常欢这阴损的一脚,但常欢的攻势却并未停止,趁着这个空档,拳脚齐出,不断的攻向托尼全身各处的要害,硬生生的将警校学来的擒敌术用成了杀招,什么插眼,封喉,踢下阴啊,各种阴损的招数更是频繁使出,流氓得不像是一个差佬。 光凭技巧的话,现在的常欢肯定不如托尼,奈何他有着一身变态的身体素质,托尼打他一拳没事,但要挨上他一拳可就有得受了。 两人在仓库中打成一团,拳肉交织下,发出嘭嘭的响声,让周围的警员一阵心惊,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新来的菜鸟竟然那么凶猛,托尼能打他们是知道的,但现在却被常欢压着在打,起初还能打个有来有往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还手的次数却越发的少了。 常欢上辈子从小到大从来没跟人打过架,一直都是老师与家长眼中的乖孩子,穿越过后第一个交手的人是龙九,但那纯属误会,并没有要致对方于死地的想法,如今与托尼交手,却似乎被激发了体内的凶气,出手间越来越狠辣,像是要将托尼给活活打死在这。 托尼现在已经疲于招架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对面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小白脸竟然这么能打,以前别人说他打架疯,现在看来,他连对面这个差佬的一半都没有。 连续挨了几拳后,托尼也渐渐冷静下来,他知道这时不能再跟常欢纠缠了,必须抓住机会逃出去,只有这样,才能跟大哥啊渣汇合,之后再想办法给阿虎报仇,只是四周还有那么多差佬在虎视眈眈,想要逃跑谈何容易啊。 思索间,他的胸膛再次挨了常欢一脚,整个人倒飞出去,双脚在地面上接连退了好几步才稳住身形。 “好机会!” 他默念一声,正想转身就跑,常欢却不依不饶的追了上来。 此时的常欢已经彻底忘了自己起初只是想制服托尼的念头,现在唯一所想的就是打倒对手,直到他不能再起身为止。 两人一个追,一个逃,其余的警员负责把守着各个出口不让托尼逃脱,整间仓库都似乎成了常欢跟托尼的游乐场般,就连黄sir都没有开口制止,毕竟刚才那位警员受伤的惨状都被看在眼里,他并不介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让伙计们出出气,加上他现在看中了常欢这个人才,把他当成了未来培养的对象,常欢表现得越出色,以后的阻碍就越小。 前文说过,常欢有着人类极限的体质,托尼不管是速度还是耐力方面都远远不如,跑着跑着,自然也就慢了下来,常欢追上就是一顿暴打,堂堂的安南帮排行第二的话事人,硬生生的被打成了猪头,最后竭尽全力在地上拍了两下当做投降的信号后,就倒在地上,彻底不动了。 伙计们这才一拥而上将常欢拉开,起初他们觉得解气,但当看到常欢如同一只凶猛的野兽时,心里慢慢的起了敬畏之心,要不是黄sir下令,他们还真不一定敢上前拉人。 致此,安南帮的老二跟老三算是伏首了。 第十二章 马军的邀请 等马军从外面匆匆赶来的时候,看到的便是一帮重案组的伙计正在收拾收尾的场景,安南帮三兄弟的金库就在这里,既然人都抓了,东西肯定也是要带走的,除了钱之外还有一些藏得隐秘的枪支也在华生的指点下被找出来了。 待清点出那些物品的时候,黄sir不由一阵后怕,要不是有常欢提醒的话,这次怕是真的要让托尼跟阿虎跑掉了,到时就真的是后患无穷了,这让他看起常欢来也愈发的顺眼了。 马军在仓库里转了一圈也没有看到托尼的身影,只看到膝盖受伤还不停嘶吼挣扎的阿虎,看着伙计们还得出力摁住他,好心的马军毫不犹豫的一拳将他打晕,随后在伙计们的感谢声中来到了黄sir身边。 “啊头,托尼呢?怎么不见他的踪影?不会是让他给跑掉了吧?” “托尼?”黄sir指着一边刚被搬上担架的猪头说道:“喏,那不就是!” 马军顺眼看去,只见一个浑身是伤,满脸青肿的猪头,根本认不清面容,现在黄sir竟然告诉他,这个猪头丙就是跟他僵持了几年,一直没法抓捕归案的托尼?马军惊讶的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 “他,他怎么会变成这样的?”马军结结巴巴问道。 “那你就要问阿欢了。”黄sir指着一边正在让护士处理着手上伤口的常欢说道。 马军之前在开会的时候见过常欢,当时他是跟着龙九进来的,给马军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不是新人吗?这个事跟他有什么关系?”马军不解的问道。 “托尼身上的伤就是他打的,还有,阿虎膝盖上洞也是他开枪造成的。” “不,不会吧!” 马军惊讶得下巴都快要掉地上了,他跟托尼交手过好几次,自然知道托尼的身手有多厉害,现在竟然被一个刚入职的菜鸟打成了猪头?还有,得什么样的枪法才能不偏不倚的打中两个膝盖啊?要不是这话是从黄sir口中说出来的,他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在听天书了。 另一边,常欢正享受着护士小姐姐的服侍,本来他觉得自己的只是双手因大人过度用力而有点淤青,自己回去擦点打药酒就行了,奈何人家护士小姐姐非得拉着常欢给他上药,说要是不重视的话,很容易变成大问题,无可奈何下,常欢只好任由她施为。 就是这护士小姐姐不知道为何,上药就上药嘛,还老是偷看常欢,一旦常欢看过去,她又立马做出一副认真的模样,明明几分钟能解决的时,硬是让她磨蹭了近半个小时还没好,四周的伙计与救护车的工作人员们看得是羡慕嫉妒恨,只不过男女的对象各自不一。 好不容易终于把药上完,护士小姐姐还贴心的给常欢缠上了一层薄薄的纱布,让他有点哭笑不得,不知道的人看到,怕是会以为他伤的不清。 马军就是这么想的,听完黄sir的描述后,他便四处寻找着常欢的身影,当看到常欢手上裹着一层纱布的时候,不禁愣了下,问道:“你的手受伤了?” “啊?对。刚才用力过猛了。”常欢总不能说是护士小姐小题大做,毕竟人家还在一旁看着,直接说穿的话,也太不给人留面子了。 马军理解的点了点头,他平时也抓捕犯人的时候也没少动手,之前更是有一拳将嫌犯打成白痴的战绩,对于用力过猛导致双手受伤的事,简直再正常不过了。 “看不出你人长的斯斯文文,动起手来那么猛,托尼那家伙,就算是我也不敢说一定能把他拿下,结果却被你打成了猪头,你这是跟谁学的功夫啊?” 常欢挠了挠头,道:“也没跟谁学,都是学校里教官教的那些。” 马军瞬间瞪大了眼睛,他也是从警校出来的,教官教了什么,他是再清楚不过了,就凭着那最基础的格斗擒拿把野狼托尼给拿下了?骗谁呢! 见马军一脸不信的模样,常欢很是无奈,总不能告诉人家,自己是因为穿越的原因,身体素质暴增,这才能一力降十会把托尼给打倒的吧?! 好在马军也就没继续追问的意思,别看他满身肌肉就只会莽,能坐到督察的位子,智力方面自然也不会差,就像黄sir一样,他一下就看中了常欢的这身实力,再加上他听黄sir说过,多亏了常欢提醒,他们才想到来仓库守株待兔,不然铁定让托尼和阿虎跑掉。 “兄弟,听黄sir说,你是刚从警校出来的,今天第一天到差馆报道是吧?” “对啊,有什么问题吗?”常欢疑惑的问道,马军突如其来的亲近,让他有些不适应。 “咳咳,有没兴趣来我这个小组啊?保证你半年内升一柴(高级警员),两年升沙展(警长),等到你考上督察,我这个位置就是你的了!” 看着马军那副如同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样子,常欢差点没忍住笑出声,说了那么多,原来是想收自己做小弟啊! 要是没有先遇到龙九的话,常欢说不定真的会考虑考虑,但现在他已经是龙九的人,而马军又跟龙九是同级,他吃撑了才会有美女不跟,跑去跟马军这个麻甩佬呢! 正当他想着该怎么拒绝马军的时候,另一个声音从两人身后传来,语气很是低沉:“马sir,怎么重案组什么时候变成了你话事的?说让谁升职,谁就能升?” 常欢跟马军同时回过了头,然后就看到了黄sir那一脸阴沉的胖脸,马军吓得一个激灵,他别人都不怕,唯独最怕的就是黄sir了,除去是一手提拔他起来的恩师外,两人还是世交,从小到大没少挨黄sir的训。 “额,我只是跟欢仔说个笑而已!”马军讪笑道,随后拔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向常欢说道:“欢仔,等会收工一起宵夜,我请!” “没问题!”听到有人请客,常欢当然不会拒绝。 看着逃之夭夭的马军,黄sir失笑不已,随后才转过头对常欢说道:“怎么样?有没对马sir说的感到心动?” 第十三章 庆祝 这是在试探自己么?不管黄sir心里怎么想的,常欢还是摇了摇头,道:“我觉得在madam龙手下挺好的。” 黄sir拍了拍常欢的肩膀,道:“龙九是挺好的,不过她在重案组待不了多久了,所以你得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嗯?”常欢不解的看着黄sir,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不怕告诉你吧,再过不久,女皇将会来港,作为我们港岛警察里最优秀的女警之一,龙九将会被调进G4(要员保护组)里,负责女皇的安全问题。”黄sir解释道。 常欢听完之后恍然大悟,难怪龙九在电影《赌侠》出场的时候已经是正职部的高级督察,估计就是完成这个任务后被提拔上去的,这样一来的话,跟着龙九就没什么必要了。 正职部是港岛警队中一个颇为神秘的部门,在廉记成立之前,它权力最大的执法单位。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它又并不算是一个执法单位,而是英国军情五处(MI5)的驻港分支机构,是个不折不扣的情报机构。 在这个时候,没人会想到这个部门再过几年就会解散,除去一些高层,普通的成员直接用一笔遣散费打发,不过现在来说,它还是个香饽饽,不少伙计都将被调入正职部当成前程远大的捷径。 “原来是这样!” “不过你放心,像你这样的人才,无论去到哪里都会受到欢迎,过几天我打算先让你去其他部门锻炼锻炼,等有点履历了,再回来重案组这边。” 黄sir这算是给了常欢一个承诺,日后只要他不出差错的话,被调入重案组基本是铁板钉钉的事了,除非黄sir不在了,至于调入重案组会有什么好处?人工高,福利好,升职更快,光是这些就足以让常欢眼馋的。 “thank you sir!” “用心的做事吧!”黄sir拍着常欢的肩膀说道。 “yes sir!”常欢立马抬头挺胸应道。 到了这会,常欢也明白黄sir为什么会阻止马军拉拢自己,无非就是怕他这么一个菜鸟直接进入重案组的话会遭人非议,之前龙九用的是借调的名头,也就是说,事情完成后他还得回军装部做他的巡逻员,强行留在重案组也是名不正言不顺,根本没有编制给他,甚至连合同工都不算。 宵夜最终还是没有吃上,因为安南帮的三名话事人虽然已经被抓,但也还有不少他们的死忠成了漏网之鱼,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都有的忙了,能准时吃上三餐就不错了。 不过黄sir邀请了常欢明天中午上华生家吃饭,庆祝他复职,这个是华生强烈要求的,毕竟当时要不是有常欢开枪搞定阿虎,吸引了托尼的注意,那复职就变成殉职了。 常欢当然不会拒绝这种能发展人脉的机会,他在这港岛除了警校的那帮同学外,基本就没有别的朋友了,那些同学里虽然有不少是未来的大佬,但这个时候说不定还不如他呢,倒是以后能组织自己队伍的时候,可以把其中一些人拉进来。 …… 第二天,马军早早就打了个电话给常欢,提醒他中午一定缺席,至于龙九,常欢没见到她,安南帮三兄弟一天没上庭,保护证人的任务就不算结束,龙九手下的那帮人也理所应当跟在她身边,让常欢一个人霸占了他们的办公室。 一直等到午休时间,常欢才磨蹭着往华生家赶去,虽然黄sir说过可以早半个小时下班,但常欢又不傻,去早了说不定得帮忙做饭,他这人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做饭,万一弄出个黑暗料理把整个重案组都弄瘫痪了就不好了。 等他来到华生家楼下的时候,正好遇上从货车上下来的马军等人,原本正烦恼着该怎么将新买的家具搬上去的马军,看到常欢的到来后,眼睛一亮,伸手招呼着他道:“欢仔,快过来搭把手!” 常欢捂脸,他怎么也没想到,故意来晚那么多,结果还是没能躲过这波,虽然因为他的参与,让华生避免了成为瘸子的悲剧,马军也没有再买什么按摩椅。 但华生跟马军可是好兄弟,好兄弟复职了,他又怎么能不表示一下呢?二话不说就给搞了套沙发回来,估计花了他一个月的工资还多,这让常欢大为羡慕,暗暗的说道:马军,你这朋友我交定了! 不过该做的苦力还是得做,好在常欢现在体质强悍,一张单人沙发一口气搬上天台,都不带歇气的,其余的重案组成员可就惨了,他们没有常欢那变态的属性,一套沙发几个人扛也够呛,等搬到天台的时候,已是上气不接下气。 常欢搬上来后,都已经喝完一杯茶了,后面的大部队才姗姗来迟,华生立马迎了出去,这家伙也是鸡贼,本来都准备下去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但一听常欢说下面还有一大堆家具,立马就站在原地不动了,泡了壶茶跟常欢一起享受起来。 “哇,怎么这么客气啊,人来了就好嘛!还带什么礼物!”华生嘴上这么说着,手却一点都不客气,甚至还招呼着自己的女朋友秋缇一起接礼物,至于那套大沙发,则被他直接无视了,反正有马军这个肌肉男在。 黄sir是众人里最清闲的一个,毕竟他是长官,还是个肥佬,就这种旧房子的过道,他一个人过刚好,再搬点东西的话,就准备直接堵死在那吧! 听了华生的话,他笑着说道:“庆祝你复职嘛,下点本钱也是应该的。” “呵呵呵呵……”华生看着那套沙发一个劲的傻笑着,该说不愧是好兄弟吗?马军选的这套正好是他喜欢的,之前家里就他一个人住,四处空荡荡的,家具都没几件,现在有了这套沙发,摆上去刚好。 “大佬,花大钱给你买了这套东西,又从底层帮你搬上天台,能给点水喝吗?” 重案组的杨仔跟大炮一脸幽怨的看着华生,整个组就数他两最倒霉,一早被马军叫到,除马军外,就数他两出的里最多,马军到时无所谓,毕竟当初是他推荐华生去安南帮做卧底的,心里对华生感觉有所亏欠,花一个月的薪水买套家具并不算什么。 被这一提醒,华生这才想起来,立马招呼自己的女朋友上茶,道:“秋缇,帮我把柜子里的那盒茶叶拿出来!” 第十四章 炸弹来袭 说是好茶,其实也就是几百块钱一斤的那种,别看华生是干卧底的,两头都有收入,然而社团那边给的都是要上交的,实在需要花费的,还的打申请报告,真正能让他任意支配的,其实也就只有当差的那份。 喝了一会茶后,秋缇在重案组伙计的帮助把食物都搞好了,便通知大家一起到阳台聚集。 黄sir拿着一瓶自己珍藏的红酒,让秋缇给在场的所有人都倒上了一杯,然后才举杯说道:“今天是华生复职的好日子,同时,也是他升任示沙(警署警长)的日子,多亏了他,我们才能将啊渣三兄弟一网打尽,我代表西九总区差馆上上下下,还有全港的市民,一起感谢他所作出的贡献!让我一起举杯来祝贺他,干杯!” “干杯!” 众人齐齐笑着一起碰了碰杯,他们很多人是一早就认识华生的,如今见他终于挨出头了,心里自然也是为他高兴。 华生一开始还担心不会被伙计们接受,如今见大家都这么热情,鼻子一酸,差点感动得哭出来,他强行忍住那份情绪,拿起酒瓶给自己重新倒满,举起酒杯道:“多谢黄sir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如果没有他,我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支撑到今天,还有各位兄弟,谢谢你们能接纳我这个像古惑仔多过差人的差人。” “说什么呢,都是自己兄弟,不照顾你照顾谁!”黄sir笑着说道。 其余伙计也就应和道:“对啊,华生哥,不过既然你那么诚心的感谢我们,不如免了我们的份子钱吧?” “你们就想!别做梦了,下个月我结婚,你们要是哪个敢不来的话,等我回差馆一个个的收拾!”华生笑骂道。 “嘘……” 场内一片嘘声,笑容却挂在每一个人脸上,这不过是开玩笑的话,华生能结婚,他们当然不会真的小气的想剩下这个份子钱。 说完之后,众人便开动了,这是华生从众人的拱卫中走出来,找到待在角落,从刚才就没怎么说话的常欢,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怎么?不适应这样的场景?” 常欢笑着回道:“没有啊,只不过搬得有些累了,想要休息一会而已。” 事实上常欢却是在观察着四周的环境,在电影中,庆祝华生出院的时候,托尼派遣手下送了个装有遥控炸弹的炸鸡上来,如今托尼虽然已经被捕,但他还有一些手下没抓住,常欢担心这些人会狗急跳墙,直接搞个大的。 好在他看了一阵后,并未发现有什么不妥,这里是天台,四周围的建筑一眼就可望尽,那些人就算想找狙击手埋伏也不容易。 “你小子!”华生用手肘撞了撞常欢,道:“先前在仓库的时候,多亏了你吸引托尼的注意力,不然我现在也没法坐在这,这条命,算我欠你的,以后有什么事的话,只要我能帮上的,随时过来找我!” “华生哥你客气了,大家都是自己人,说什么欠不欠的。”常欢回道。 “行!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兄弟了,以后谁要是敢欺负你的话,爆我的名字就行,就算我撑不住,还有马sir跟黄sir呢!” 大概是卧底做久了,华生现在说话还是一股子的江湖气。 “那就多谢华生哥了,顺带祝你跟嫂子永结同好,早生贵子!” “哈哈哈哈,承你吉言,我也想早点生个孩子!” 两人大笑着一同举杯,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叮咚……叮咚……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传来了按门铃的声音,常欢神情一凛,祈祷着千万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开枪他会,这个身子有在警校练枪的记忆,他前世军训的时候,也打过几发子弹,但拆炸弹这个就不行了,除了手榴弹之外,他就没接触过真正的炸弹。 “华生,去开下门,应该是我定的烤鸡到了!”阳台上的秋缇对着屋内大喊道。 “好!”华生应了一声,就要站起身来去开门。 常欢连忙把他拦下,道:“华生哥,让我去吧。” “你?”华生诧异的看着常欢,不知道为什么他连开门这种事都要抢着去,不过既然他主动要求,华生当然不会拒绝,道:“行,那你去吧!” 常欢笑着站起身,一步一步的超门口走起,努力的调整着自己脸上的表情,好让自己看起来随意点。 门刚打开,常欢便看到了一个穿着红色外卖服,手上捧着一个黄色纸箱的送餐员,这个时候的外卖服务还不像后来那么发达,很多外卖员都是店里员工兼职的。 只是第一眼,常欢就发现了一个不算破绽的破绽,秋缇订的这家烤鸡颇为有名,但最近的一家店都隔着华生家好远,想要步行过来根本不可能,只能骑车或搭车,而搭车很容易把食物弄坏,剩下的就只有骑车这一选择了。 眼前这个外卖员,浑身干爽,别说汗了,连帽子都没戴,根本不像是远道而来的送餐人,稍微有点警惕心的就会发现他不对劲,不过现在还不是抓人的时候,万一他狗急跳墙,直接按下遥控开关同归于尽,那常欢可就惨了。 于是常欢不动声色的从外卖员手里接下了箱子,问道:“多少钱?” “盛惠388元。” 常欢愣了下,他只是随口问了句,没想到还真要给钱,只好自认倒霉,从钱包里掏出四百丢了过去。 将东西交到常欢手中后,收到钱的外卖员立即转身离去,看他匆忙的身影,就好像有只狗在身后追着他咬一样。 “欢仔,还没拿到吗?”屋内的华生已经开始催促了。 “行了,这只鸡有点大,等我先拿刀子切开点!”常欢一边说,一边往厨房走去。 然而华生却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嘀嘀咕咕的从里边朝常欢的位置走去:“哪用那么麻烦,直接撕开了吃就是了!” 然而刚走到常欢身边,看到他手上的东西,华生直接吓尿了,结结巴巴的说道:“炸,炸弹……” 常欢小心翼翼的将炸弹从烤鸡肚子里取出,看着这枚制作简陋的遥控炸弹,他的脑子里一下就浮现了许多跟制作炸弹有关的知识,至于你问他什么会这样?别问!问就是主角光环! 第十五章 客串专家 “炸弹?什么炸弹啊?”听力颇好的马军闻言从阳台走了进来。 吓得华生连忙将他喊住,道:“站住,别进来,这里有炸弹!” 这次华生喊得特别大声,外面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的,顿时一片哗然,黄sir作为重案组的主管,临危不惧是最基本的素质,在听到有炸弹后连忙稳住身边的伙计,并开始吩咐人做事。 “杨仔,打电话给拆弹部队,大炮,你打给总台,告诉他们这里的事,现在还不知道这炸弹的威力有多大,但我们必须做最坏的打算,想办法把这栋楼的居民疏散,其余人想办法找掩体!” “yes sir!” 话音刚落,所有人便按照自己的任务行动起来,秋缇这时候虽然慌张,但也知道这个时候最好是听警察的话,尽量不给他们添乱。 屋内,常欢此时正小心翼翼的将炸弹放在平稳的桌子上,尽管知道它现在处于稳定的状态,只要不引发就不会爆炸,但第一次接触这玩意,由不得他不小心。 现在炸弹就在身前,想跑已经来不及了,常欢决定赌一赌,按照脑海中的提示拆掉这个炸弹,让它失去爆炸的功能。 于是他对着距离最近,也是最熟悉这间屋子的华生喊道:“帮我找把剪刀过来,要快!” “啊?”华生已经被炸弹吓懵了,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 “剪刀!不想死的话就给我找把剪刀过来!快点!”常欢大吼道,这个时候由不得他再客气了。 华生这才醒悟过来,手脚并用的从地上爬起来,在屋子里一阵翻找后,找出了一把细小的剪刀,颤抖着交给常欢,随后便飞快的跑开,跟马军凑到一起,但两人都没有离开屋子,并不是他们不怕死,而是这会除了相信常欢之外,他们别无选择。 接过剪刀后,常欢小心翼翼的扯出炸弹上一条红色的线路,确定上面没用装有细线那种坑人的设定后,这才咔嚓一声,把红线剪断。 与此同时,在楼梯间里,刚才那个送烤鸡的外卖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遥控器,心中默数了十下之后,用力的按下了其中的红色按钮,随后抬起头,看着上方。 静静的等待着,然而一分钟过去了,上面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外卖仔皱了皱眉,又继续按了几下,然而还是没动静,他不禁怀疑是不是电池没电了,可这会他也没带备用的电池啊! 就在他思考着该怎么做的时候,华生屋里的常欢已经将炸弹包裹好后放进了冰箱的急冻室里,现在只要不是有人故意用枪射的话,基本就不会爆炸。 看着长吁了一口的常欢,华生跟马军立马凑了过来,焦急的问道:“那个炸弹解决了?” 常欢点了点头,道:“嗯,基本上是没问题了,不过还是得交由专业人员处理才行。” 华生一屁股跌坐在沙发上,目光无神的说道:“不会爆就好。” 常欢笑了笑,没有去安慰他,而是转过头对马军说道:“马sir,接下来可能得麻烦你了,这是个遥控炸弹,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刚才那个送外卖的应该就是负责引爆的,现在应该还没走远,你带些伙计在周围找找,说不定能将他抓住。” 马军听了之后立马行动起来,跑到阳台叫了几个伙计就往外跑去,而华生也从沙发上一蹦而起,骂骂咧咧的跟了上去。 “顶你个肺啊,竟然想炸死劳资,被我抓到你就死定了!” 等他们都离开后,知道危险解除的黄sir也走了出来,向常欢问道:“欢仔,那炸弹呢?” “我放到冰箱里了,黄sir,你打电话给拆弹专家,让他们来处理一下吧。” 黄sir回道:“我刚才已经让杨仔通知他们了,这会应该也快到了。” “那就好!”常欢说完后,拿起一旁的水壶给自己倒了杯水,他这时候才发现,后背不知道什么时候湿透了,毕竟是第一次拆炸弹,说不怕是骗人的。 “没想到你竟然还会这么一手啊,这下我们重案组的人都欠你一条命了。” “只是看过几本书,这个炸弹刚好在我涉及的知识范围内,事急马行田,总不能等死,我也只得试试了,幸好被我蒙中了,黄sir你们不怪我鲁莽就好了。”常欢无奈的说道。 黄sir拍了拍常欢的肩膀,什么都没说,一切尽在不言中,不过心里却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一次又一次给予他惊喜的年轻人了。 没过多久,拆弹专家跟支援的伙计就到了,而马军跟华生他们也押着一个穿着外卖服的男子回来,看他那鼻青脸肿的样子,显然没少挨揍,想也是,这一屋子的人都差点被他炸死,不趁机出气才怪,没把他活活打死还是因为扼守差佬的本分。 黄sir上前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道:“把他带回差馆,我要亲自审问!” 这说明他心中也恼怒得很,远不像脸上表现出的那么平静,估摸着打算亲自出手修理这个送炸弹的扑街一顿。 眼看着黄sir离开,常欢连忙将他叫住,提醒道:“黄sir,记得追问一下炸弹的来源,这个东西不像是一般人做出来的。” 常欢的言下之意就是这帮人背后很可能有制作炸弹的高人在支持,查下去的话,说不定又是一个大案,黄sir当然不会听不懂,朝常欢点了点头,示意自己已经把这事记下了。 黄sir他们都走了,常欢再留下来也没意思,干脆搭马军的车一起回差馆,而华生见此也拉着自己的女朋友秋缇跟了上来,发生了这种事情,那间屋子并不安全,华生肯定不会再继续住下去,心中打算着去马军家住几天,等啊渣托尼的那帮手下全部落网后再考虑搬新房子的事。 他甚至还邀请常欢住过去,马军虽然不介意,但常欢也不可能同意,开玩笑,马军家境虽然不差,但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收留华生两夫妇不成问题,但常欢再过去的话,恐怕就得打地铺,加上他也实在不习惯跟人挤,自己住多好。 第十六章 调往反黑组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这次啊渣,托尼,阿虎三兄弟没能再逃脱,可惜的是并没有被判死刑,法律上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废止死刑,但从1966年起,就已经不再执行死刑,因此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安南帮三兄弟也只是判了个终身监禁。 当然,除去老大啊渣之外,托尼跟阿虎都已经成了废人,托尼在跟常欢对战的过程中,全身多处重伤,最后虽然救回来了,但也已经成了个傻子,生活无法自理。而阿虎就更不用说了,两只膝盖均被子弹射穿,加上抢救不及时,后半生都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 至于啊渣,虽然没有跟两个弟弟一样,但以他的个性,进了监狱怕是并不好过,毕竟罩着他的三位元老已经彻底放弃他们兄弟,而两个弟弟又成了废物,就是他智计百出,在监狱那个更讲究个人勇武的地方也是白搭。 至于他那些逃脱的死忠手下,这段时间也已经抓捕归案,重案组的人终于不用再担心有人会往他们的食物里塞炸弹了,之后便是开始追查炸弹的来源,估计又会是件大案子。 常欢在法庭上看完了整个审讯的过程,目送着叫嚣的啊渣被庭警拉走,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丝笑容,对于这位酷爱跳舞的社团大佬,只能祝福他在监狱里边还能继续愉快的跳舞了。 庭审结束后,常欢跟着已经完成了任务的龙九一起回到了差馆,一路上龙九什么都没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常欢本来还想跟她好好道别的,毕竟借调结束后,他就要回军装部那边了,但看到龙九这个模样,也只好跟着沉默。 把车子在差馆的停车场放好,两人从车上走了下来,龙九正准备回办公室,常欢在身后叫住了她,道:“龙sir,我一会就要回军装部了。” 龙九背对着常欢,过了好久才道:“我知道了。” “那,你以后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话,随时call我,我的传呼号码你是知道的。” “嗯……” 听她应了一声后,常欢以为应该没有下文了,转过身正想离去,身后却传来了龙九的声音。 “不如你跟我去G4吧!” “啊?” 常欢转过身哭笑不得的看着龙九,不知道她为什么会说出这种不理智的话,真当G4是她家的,想带谁就带谁吗?但龙九也是一片好意,他总不能说得太直白,伤了人家的心。 龙九在说完之后也知道自己失言了,却没有解释什么,咬着唇倔强的看着常欢,完全不符合她那高冷的人设。 “龙sir,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G4可能不大适合我,等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们再合作,就这样吧,我先走了!” 常欢说完后,再次转过身,迈着潇洒的步伐离开了停车场,看得龙九一阵咬牙切齿,暗骂了一声混蛋之后,也跟着离开了,只不过不知为何,她此时的身形却轻快了许多,也许是因为说出心中想说的话吧。 …… 可能是跟巡逻无缘,常欢终究没能回军装部报到,半路就被华生拦截了下来,明明穿着一身制服,却总让人感觉他不像是一个差人,就连华生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对,时不时就转转脖子,别提有多别扭了。 询问了一下后才知道,原来是黄sir没找到他的人,特意让华生过来跑一趟,通知常欢到的办公室找他,说是有重要事情要跟他说。 听完之后,常欢立马熄了回军装部的念头,跟在华生的身后来到了黄sir的办公室,而黄sir早已等待多时。 “goodmorning sir!” “来了?你先坐会,我找点东西!” “thankyou sir!“ 常欢自觉的找凳子坐了下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来黄sir的办公室,该说不愧为警司吗,连办公室都要比龙九那个督察的气派许多,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坐到这个位置。 就在常欢发散思维的时候,黄sir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找的东西,将一个蓝色的文件夹推到常欢面前,道:“看看这个吧!” 常欢带着疑惑的表情打开了文件夹,待看清里面的东西后,才知道原来是一张调职令,没等他询问,黄sir就已经主动解释起来。 “这个是我特意为你申请的,虽然不大符合规矩,但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让你小子回去巡逻的话,实在有些浪费了,先去反黑组那边锻炼一下吧,等有机会我再把你调回来。” 常欢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黄sir给的这个人情实在太大了,对于其他警员来说,这只是张再普通不过的调令,但对他这个刚入职不久的菜鸟,说是恩重如山也不为过,这份心意他记下了,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得好好报答才行。 “黄sir,多谢你,我……” “别说那些有得没得,调过去之后用心点做事吧,我很看好你!” “yes sir!”常欢抬头挺胸大声的回道。 黄sir满意的点了点头,叮嘱道:“旺角差馆反黑组的组长叫陈国忠,也是从西九总区调过去了,我跟他也算是老相识了,跟他说过你的事,等你过去了,他会好好看顾你的。” 常欢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然而等他反应过来黄sir说的那个名字时,整个人都斯巴达了,陈国忠?这不就是电影《杀破狼》里的那个警察小主管吗?到了电影的末尾,警察一方可是全灭,自己竟然调到他手下,不会那么倒霉吧? 好在他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之人,连跟马军打得有来有往的托尼都被他打趴下了,那个王宝应该也不在话下吧?就是不知道马军还会不会被调到那边当主管,要是他也一起过去的话,可就爽了,最好再把华生也拉过来,那旺角反黑组就是他们的天下了。 看着发愣的常欢,黄sir还以为他有什么疑问,关怀的问道:“欢仔,还有什么问题吗?” “啊?”反应过来的常欢李妈妈挥了挥手,道:“没有了,多谢黄sir,我一定会用心做事,不会丢你老人家的的脸。” “好!我在重案组等着你回来!” “yes sir!” 第十七章 反黑报道 旺角差馆位于太子道西146号,外表看上去就是一座普通的写字楼,跟西九总区的总部肯定是没法比的,但比起一些乡下的小差馆来说,又要好得多。 常欢父母给他留下的那些房子,其中有一套就在差馆附近,只不过已经租出去了,不然住那的话,倒是更方便他上下班。 这次常欢学聪明了,特意提前了半个小时到差馆,不然万一又遇到像上次那样的事,可就不见得有那么好运了。 进到里边,随意找人问了下反黑组的办公区,便立马给他指了出来,那位热心的女警姐姐甚至还想亲自带常欢过去,但在同行师兄那不善的眼神下,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这让常欢稍微松了口气,他可不想刚来第一天就跟人闹矛盾。 一路上到三楼,常欢很快就找到了挂着反黑组标志的牌子,办公室的门是一道玻璃门,常欢很容易就透过玻璃看到了里边的场景。 跟总区重案组的办公室不同,旺角反黑组的办公室显得很是狭小,里面也只有六七张桌子,而且还乱七八糟的堆着各种文件,让生性爱好整洁的常欢不由皱了皱眉,不过他很快就将这种情绪隐藏起来,他又不是大佬,第一天报道就敢摆脸色,那就等着穿小鞋吧! 在他之前,已经有两位反黑组的成员先一步来到,此时正坐在里边吹牛打屁,其中一位看着很年轻,略有几分小帅,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嘴里叼着根牙签,一副拽拽的样子。 另一位同样穿着一身西服,只不过年纪却要大上许多,而且还留着一头披头士的发型,一点都不像个差佬,反倒像那种在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摇滚歌手。 常欢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敲了敲门,引起里边那两位的注意后,这才开门进去。 “goodmorning sir!PC66666常欢,奉命前来报到!”常欢啪的一声跺脚敬了个礼,抬头挺胸的喊道。 办公室的两人面面相窥,披头士风格的中年人看着年轻的那位问道:“阿乐,怎么今天又新人吗?” 叫做阿乐的年轻人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啊,我又没接到通知,你打电话问下啊头,这种事他肯定知道。” “这样啊。”披头士中年皱眉想了想,对常欢招了招手道:“那个谁,你先找地方坐下吧,我们啊头还没到,等他来了再安排你的事吧。” “thankyou sir!” 常欢道了声谢后,便自顾自的找地方坐了下来,没有加入那两人的聊天阵营,而两位老警察也没有将常欢拉入他们队伍的想法,表现得颇为冷漠。 对此,常欢倒没有觉得不适,同性相斥的道理他还是懂得,谁让他长得那么帅呢?加上一哥又不是他爹,作为一名新人,哪有可能去到哪都受到热烈的欢迎。 没等多久,旺角反黑组的主管陈国忠就带着一名面带沧桑,一脸胡渣的中年男从外面走了进来,刚进门,他就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常欢,眼睛一亮,立马朝他走了过去。 常欢连忙站了起身,抬头挺胸敬礼道:“goodmorning sir!PC66666常欢向您报道!” 陈国忠微笑着拍了拍常欢的肩膀,道:“都是自己人,不用那么拘礼,叫我忠哥就行了。” 随后又转过身指着几名老成员为常欢介绍道:“这位长头发的是郭子琛琛哥,跟你差不多大的是李伟乐阿乐,还有我们的陆冠华,华哥。” “琛哥,华哥,乐哥,你们好,我叫常欢,你们叫我阿欢或者欢仔都可以。” 三人点了点头,依次跟常欢握了握手,有陈国忠的介绍,态度比之前要好上许多。 “阿欢,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有什么不懂的话,问他们三位前辈就行!”陈国忠说着扫视了一下办公室的环境,最后眼神停留在李伟乐旁边的那张办公桌,道:“以后你就坐在阿乐旁边吧,对了,你这身制服可能要换一下,我们经常要外出办事,穿着警服的话,太过引人瞩目了,其他的暂时也没有了,等待久了,慢慢你就懂了。” “我知道了忠哥,一会我就去换掉制服。”常欢回道。 陈国忠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带着陆冠华进了自己位于最里边独立的办公室后,很快就把门关上了,似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商量。 常欢稍微松了口气,比起马军来,陈国忠要难应付许多,别看他一脸和气的样子,但做起事来却是雷厉风行,甚至有时候为了将犯人绳之以法,他并不介意用一些法律之外的手段。 但他却是一个好上司,跟着他的话,常欢至少不用担心被人侵吞功劳。 先是收拾了一下凌乱的桌面,将自己带过来的东西放好后,常欢跟郭子琛打了声招呼,便出去换衣服去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特意多带了一身衣服,不然还得回家去拿,这一来一回的,上午的时间就浪费了。 等他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套贴身的黑色西服,顺便还打了条领带,就差没梳个大背头了,不然的话,跟电影里走出的尊龙一模一样。 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陈国忠跟陆冠华刚好商量完事从办公室出来,他两跟正聊天的郭子琛和李伟乐看到常欢的新形象均是一愣,这个新来的菜鸟,本以为他穿制服已经够帅了,没想到换了一身西服后更加的出众,只希望这家伙不是渣男,不然差馆里的女性怕是有难了。 看到陈国忠他们愣愣的盯着自己发呆,常欢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东西,连忙转身对着玻璃门检查起来,结果却发现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就是帅气得有些过分。 陈国忠他们看到常欢这个动作,忍不住笑了,过了好一会陈国忠才道:“阿欢,带上你的家伙,跟我们一起出去转转。” “哦,好!” 常欢立马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自己的配枪跟手铐卡在腰间,然后便跟在陈国忠他们的身后一起离开了差馆,上车的时候,常欢有些庆幸他们五人都属于比较销售的那种,不然一辆轿车还真不够挤。 第十八章 旺角风云 常欢还以为陈国忠要带他去见识见识什么大场面,结果只是很随意的在旺角区内兜着圈,这让他想起上辈子当设计师那会,每次想偷懒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美名其曰看场地,找灵感。 陈国忠通过后视镜看了下后排的情况,大概是看出了常欢的心思,笑着道:“是不是觉得我们在瞎转悠,趁机偷懒啊?” 常欢愣了下,连忙道:“没有啊忠哥,你做事肯定有着自己的目的。” “我年轻时也是这么过来的,又怎么会不懂呢,之所以叫你出来,是希望让你先熟悉一下这边的环境,以后有什么行动的话,也更方便做事,不要看这里白天一片祥和,等到入夜后,你就会见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旺角。” 常欢沉默了一下后才问道:“这里的古惑仔是不是很猖狂?” “港岛有哪个地方的古惑仔不猖狂的?光旺角这边的大大小的社团就有十七八个,平均十个人里边就有一个是混社团的,我们反黑组的职责就是看好这帮人,不要让他们扰乱社会秩序。” “那为什么不直接掀翻他们?” 常欢这句话让车上的另外四人都笑了起来,负责开车陆冠华在笑过之后,抢在陈国忠前面回答了这个问题。 “小子,你知道些什么,打垮一个社团,第二个社团又起来了,抓了一个古惑仔,第二个又冒了起来,我们要的是风平浪静,没事,没麻烦,没投诉,安定繁荣,如果谁敢破坏规矩,我们就盯着他,一直钉到他死!” 等陆冠华说完后,陈国忠接着说道:“华哥说得对,有句话老话说得好,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是避免不了的,欢仔,你还有很多东西要学,做人不能太死板的,要会变通才行,不然把赤柱扩建三倍也不够用。” 常欢点了点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港岛不同于大陆,这边有很多东西是改变不了的,太过强硬只会一拍两散,差佬要做的,就是给这些人划定一个圈子,越界者死! 当然常欢也不会一味的听人话,他有着自己的主见,别人怎么做他不管,但自己的原则一定要坚持。 随后陈国忠他们又为常欢讲述了旺角社团势力的分布,常欢在其中听到了好几个熟悉的名字,例如洪兴和东星,还有陈国忠他们宿命中的死敌,宝胜的坐馆王宝,说起他的时候,陈国忠的语气不带一丝感情,根本不像电影中所表现得那样。 也许是因为有些事还没发生,又或者是他隐藏得太好,常欢没有看出来。 旺角并不大,但陈国忠带着把所有的地方都转了个遍,再停下来时,已经到了中午,陈国忠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到了该吃午饭的时候,便提议找家好点的餐馆,吃顿丰盛的,算是欢迎常欢加入反黑组。 常欢对此并无意见,心里已经想好,一会吃的差不多的时候就先溜出去买单,作为新人,请前辈们吃顿饭是应该的,多少能增加些印象分,毕竟他很可能会在反黑组待上一年半载的,打好关系总没错。 让常欢万万没想到的是,陈国忠他们最终竟然挑中了一家火锅店作为聚餐的地点,幸好不是川味火锅,不然他怕是要先行告退了,常欢对自己的身体还是很了解的,他的胃倒是能接受川味火锅,但菊花能不能接受就不好说了。 进到包厢里后,陆冠华当仁不让的拿过菜单开始点菜,看他那熟练的模样,平时估计没少来,果不其然,刚点完菜没多久,这家餐馆的老板就过来了,并亲自送上了一瓶酒,陈国忠他们没有拒绝,但也没打开来喝,现在还是上班时间,禁止喝酒的条令他们还是会践行的。 吃饭是增进感情的最好方式,一顿饭下来,常欢已经能和反黑组的四人有说有笑了,尤其是他借口上洗手间买完单回来后,陆冠华,郭子琛和李伟乐三人看他的眼神就更加的友善了,毕竟像他这么懂事的新人,谁不喜欢啊。 倒是陈国忠略微说了他几句,这种迎新的聚餐应该是让他这位作为组长的人来买单的,但在听到常欢还是个包租公后,立马又恢复了笑容,吃大户是每个人都喜闻乐见的。 酒足饭饱,又休息了一会后,五人开上车重新回到了差馆,里边还有很多事需要人处理,总不能一直在外面转悠。 也就是在回到差馆后,常欢才发现,反黑组的工作并不如他想的那么轻松,之前在重案组的时候,他不是跟着龙九,就是跟在黄sir身边,根本没人敢叫他做事。 但在旺角却不一样了,整个反黑组里边,不管是年龄还是资历,他都是最小的那个,陆冠华和郭子琛,李伟乐他们直接将那些琐碎的事情丢给了他,虽然都是些小问题,可架不住他量大啊,一个下午下来,常欢基本跑遍了整间旺角差馆,在各个部门都混了个脸熟。 除了收获了一颗疲惫的心外,还收到了一堆师姐们硬塞过来的纸条,上面写着她们的电话号码跟家庭住址,要是常欢愿意的话,可以天天找人约会,一个月不带重样的。 上班第一天就加班,常欢觉得港督应该颁个最佳员工的奖状给他,好不容易挨到了九点,以为可以回家的时候,陈国忠突然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今晚情况,辛苦大家跟我出去一趟,宵夜我的!” “yes sir!”常欢嘴上硬是,心里却叫苦不已,没办法,谁让他要当差咩! …… 弥敦道,港岛最有名的商业街之一,链接着旺角跟尖沙咀两个商业区,也是众多社团争执最多的地方,差不多每天都能看到有古惑仔在打架,没办法,像这种油水丰厚的地区,不管是哪个社团都想将它掌握在自己手中。 今晚得弥敦道尤其热闹,街道的两头,竟声势浩大的聚集了两帮人,一个个凶神恶煞,那些光着膀子的身上更是雕龙画凤,一看就不是好惹的,手中虽然没有那板凳砍刀之类的东西,但光一个啤酒瓶就让人望而生畏。 第十九章 洪兴大战东星 两边的领头均是长得颇有特色的中年男,一个穿着骚气的粉色西服,一脸的胡渣,表情看起来有些神经质,说起话来的时候,声音略带沙哑。另一名身材矮小,却四肢粗壮,明明是个江湖人,鼻梁上却戴着副眼镜,有故意装斯文的嫌疑,脸上的笑容一直没停过。 “笑面虎,你带那么多人踩入旺角,是不是准备跟我们洪兴开片啊?你大佬骆驼知道吗?” “靓坤,坤哥,你小弟在我这借了几万块,利滚利,现在已经三十多万了,本来看在你坤哥的面子上,我也不想做的太难看,但他非但不还钱还把我档口的妞给拐跑了,你这是不是该给我个交代啊?” “交代,志伟哥你可真会开玩笑,古惑仔,古惑仔,都有名给你叫了,不玩古惑还是古惑仔吗?你既然借的出钱,就要做好被欠账的准备,你不会真的那么天真,以为他会乖乖的还钱吧? 不过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既然你找到我头上了,我怎么也得意思一下!” 靓坤说着从身上掏出钱包,从里面抽出一叠现金甩到他对面的笑面虎身上,道:“喏,这个就算是他还你的利息,有拖无欠,正所谓长命债,长命还嘛!” “靓坤,你这是打横来说嗟!” “你要这么理解的话也没问题。” “那就是没得谈了?” 靓坤耸了耸肩,往后退了几步,自然有小弟冲上去挡在他前面,迎接着笑面虎的冷眼。 “扑你老母个臭嗨啊!” 笑面虎本来一向自诩为食脑的,不会轻易与人动手,但不代表着没有动手的能力,靓坤的嚣张终究是激怒了他,今天要没点表示,恐怕以后道上的人都会把他当做软柿子捏,那他还怎么收数? 就在准备招呼小弟动手的时候,已经躲到小弟身后的靓坤再次冒出了头,一脸阴沉的盯着笑面虎道:“你刚才是在问候我老母是吧?” “是又怎样?问候不起吗?!” 靓坤的眼睛顿时红了,他这人虽然无情无义,为了利益什么都做得出来,甚至连结拜兄弟都能出卖,唯独对自己的老妈很孝顺,笑面虎只是发泄般的叫骂,直接触动了他的逆鳞。 “顶你个肺,笑面虎,你今天要是能平安无事的离开这,我就不叫靓坤!兄弟们,给我上,谁能拿到这矮冬瓜的手或脚就奖励十万!” 笑面虎怎么也没想到,靓坤竟然会说动手就动手,而且还直接下了悬赏令,咬牙之下也开始下令,道:“兄弟们,谁帮我干掉靓坤,我立即让他扎职!”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靓坤跟笑面虎带的又尽是一些热血冲动,容易上头的年轻人,听了两人的话后,立即奋不顾身的朝着对方扑了上去,场面一片混乱,整条街边做斗殴的场所,不时就有人惨叫着倒下。 这个时候,常欢跟陈国忠才堪堪赶到,起先陈国忠还以为只是普通的古惑仔约架,没想到竟然闹得这么大,估计明天的头条是逃不掉了,要不赶紧制止的话,他这反黑组头领的位置,恐怕也坐不稳了。 “全部给我停手!”陈国忠带头拔出配枪,枪口指天,另一只空着的手指着古惑仔们喝道。 然而这会大家都上头了,只想把对面的人打趴,作为话事人的靓坤跟笑面虎更是被一群人包围着,要不是还有几个忠心的手下护卫着,这会早被对面的人给分了。 见喝止无效,陈国忠马上扭头跟陆冠华说道:“华哥,叫支援!” 说完后,陈国忠毫不犹豫的扣下了扳机,鸣枪示警,砰的一声枪响过后,离反黑组五人较近的古惑仔们吓得立即分开,再也顾不上跟对方纠缠。 只是一些已经彻底冲昏头脑的,即使在枪响过后也没有停手,打出火气的他们只想将对方打死,或者被对方打死,其他的全然不放在心上,而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刚加入社团不久,年纪比较小的古惑仔,真正混久了老油条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停手。 陈国忠见到竟然还有人不停号令,更加的恼怒了,对着常欢他们说道:“将他们给我分开!记得照顾好自己。” “yes sir!” 话音刚落,常欢就将配枪插回了腰间,然后第一个冲了出去,如同猛虎下山般,连托尼这样的都被他打残了,更别说眼前这些没有经过训练的古惑仔们。 只见他三拳两脚就打倒了几个纠缠不放的愣头青,喊是没用的,得把这些打趴下了,他们才会冷静下来。 李伟乐跟郭子琛他们都愣住了,怎么也没想到这个新来的竟然这么勇猛,简直就像是一头暴龙,所到之处便有成片的古惑仔倒下,等他们反应过来后,也跟着加入了战局。 这下交战的两帮古惑仔崩溃的更快了,纷纷停手爆头蹲下,毕竟再不蹲下的话,就要挨揍了,看领头的那位靓仔,但凡靠近他身边的,挨着即伤,碰着就倒,眼看着就要在医院住上几个月,傻子才继续呢。 也就只有靓坤跟笑面虎两人带领着几个死忠还在火并,看样子不把对方弄死是不会罢休了,要今天没有反黑组在场的话,旺角的社团势力可能真得要面临巨变了,然而现在有陈国忠他们在场,还有常欢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霸王龙,两人注定要“和气”收场了。 只见常欢冲进两人交战的圈子里,拳脚并出,护卫着靓坤的手下瞬间被打飞两个,而笑面虎那边也讨不了好,他本人被常欢一脚踹在肚子上,整个人跪倒在地上,身子弓成如虾米状。 靓坤刚要下令把这个突然出现的搅局者一并干掉,一支黝黑的枪口就顶在了他的脑门上。 “打啊,继续打啊!” 靓坤高举着双手,看着一脸凶狠的常欢,弱弱的抱头蹲了下去,他毫不怀疑自己要是敢顶嘴的话,这名靓仔差佬说不定就会真的开枪崩了他。 两名大佬,一个投降,一个跪在地上呻吟,仅剩的几名古惑仔也连忙停手,大佬都投降了,还打个屁啊! 这时陆冠华带着几名军装的伙计,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指着靓坤和笑面虎说道:“把他们全部给我带回差馆!” 然后才笑着拍了拍常欢的肩膀,什么都没说,但确实认同了这个新加入的搭档。 第二十章 洪兴议事 这个晚上,整个旺角警署都震动了,毕竟一次性抓了上百个古惑仔回来,拘留室直接人满为患,连署长都被惊动了,连夜赶回差馆,亲自过来把陈国忠了过去,为的就是怕他找借口跑掉。 看着黑口黑面的署长,常欢不禁担忧的问道:“忠哥不会有事吧?” “放心吧,小场面而已,署长不会把忠哥怎样的。”郭子琛拍着常欢的肩膀安慰道。 “忠哥有没事我不知道,倒是你小子,这次恐怕是要出名了!”一旁的陆冠华突然开口道。 “啊?华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陆冠华锤了下常欢的肩膀,道:“你小子今晚表现得那么出位,现在整个差馆都知道你一个打十个,把那些古惑仔打得哭爹喊娘的, 哇,真的看不出你人长得那么靓仔,打起架来竟然那么凶,我都被你吓倒了!” 常欢尴尬的挠了挠头,虽然感觉陆冠华是在夸自己,但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 “对啊,欢仔,我当差十几年了,也没见过像你这么能打的新人,以后我们反黑组就看你跟阿乐了。”郭子琛接话道。 被提到的李伟乐在旁边只是跟着笑,并没有什么不悦的表情,他这人比较单纯,并不会因为陆冠华跟郭子琛夸了常欢几句就心生嫉妒,在他心里,维护正义比什么都重要。 四人一直在办公室里等到陈国忠从署长那回来,看他那灰头土脸的样子,显然没少挨训,不过一看到自家的兄弟,便又恢复了那副精神饱满的模样,显然刚才那模样是有作秀的成分。 刚进来他就招呼道:“走走走,一起去宵夜,去波叔大排档,我已经跟他打了招呼,去到马上有得吃!” “多谢啊头!”常欢四人齐声说道。 这一晚,也许是因为高兴,反黑组的五人,包括常欢在内都喝得酩酊大醉,对于常欢来说,只是抓了一帮古惑仔而已,除了人数多了点外,好像也没什么特别,但陈国忠跟陆冠华他们却显得非常的高兴,或许这里边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 洪兴旺角揸fit人跟东星五虎之一的笑面虎被抓的事,很快就传了出去,由于这次情况严重,已经不是缴纳保释费就能把人捞出来的事,加上两名堂主级人物被抓了个现行,想找下边的人顶替都不行。 这让洪兴的坐馆蒋天生跟东星的坐馆骆驼大为光火,港岛排名顶尖的两个社团火并,身为坐馆,他两竟然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还是在他们被差佬抓了之后,简直丢人丢到姥姥家了,现在整个港岛的社团都在等着看他们的笑话。 洪兴总部,坐馆蒋天生尚未现身,底下的十二堂主除了陈耀还有被捉的靓坤之外,已经早早的聚在一起,看他们一脸笑容吹牛打屁的样子,似乎靓坤被抓的事对他们并无什么影响。 只有一向跟靓坤不对付的铜锣湾揸fit人大佬B眉头紧皱,似是遇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困境,而他带来的两个小弟陈浩南跟山鸡则是坐在他的身后小声的说笑着,看上去心情非常好,也是,从小欺负他们的靓坤被差佬抓了,没大摆筵席庆祝已经很克制了。 一直到了近午饭时间,蒋天生才姗姗来迟,跟在他身后的是西区揸fit人陈耀,作为洪兴的智囊,他一向跟蒋天生形影不离。 平时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蒋天生今天看起来很不高兴,一直阴沉着脸,在他到来后,屋内顿时变得一片安静,针落可闻,连一向每个正行的山鸡的都吓得危襟正坐,低着头开始数沙子。 蒋天生环视了四周后才落座,他先是用手指敲了敲桌子,引起了大家注意后,才说道:“相信关于昨晚我们洪兴旺角分布的堂主靓坤被抓的事,大家都已经听说过了吧?” 众人纷纷点头,靓坤这人虽然平时行事嚣张,惹人生厌,但现在关系着洪兴的脸面,不管他是不可能的,不然以后谁还敢加入洪兴啊。 “现在外面传的沸沸扬扬的,整个港岛的社团都在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把大家聚集在一起,就是想拿出个章程来,看看怎么解决这个事情才最好。” 蒋天生说完后,看着手下的堂主们,希望有人能主动站出来,踊跃发言,只是大家都低着头,完全诠释了沉默是金这个成语,无奈之下,蒋天生只能自己点名了。 “基哥,你是我们的元老级人物了,这件事你怎么看?” “我?”基哥没想到蒋天生会第一个点自己的名,愣了下后,回道:“我这人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哪有什么看法,总之蒋先生你怎么吩咐我就怎么做。” 听到这个回复,蒋天生心里暗骂一句,这个基哥,平时有便宜占的时候,总是第一个冲出来,现在出事了,立马就怂了,真正无胆鬼! “韩宾,你呢?有没什么建议?” 被问到的葵青揸fit人宾尼虎韩宾闻言弹了弹手上的烟灰,道:“阿坤肯定是要救的,不过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唯一的办法就是请个好点的律师,帮他减轻罪名,想要无罪释放是不可能了,让他尽量少坐几年吧!” 说了等于没说,这个不用韩宾说,蒋天生自己就明白这个道理,果然这些人都是靠不住的,蒋天生只好看向自己的心腹陈耀,示意他站出来起个好头。 陈耀收到蒋天生的眼色后,会意的点了点头,刚要站起身说话,却不想有人抢先他一步,站了出来。 “蒋先生,我这有点不成熟的建议,或许你可以听听。”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铜锣湾的揸fit人大佬B,作为十二堂主中对蒋家最忠心的一位,在关键时刻,他选择主动站出来维护社团的利益。 看到是大佬B,蒋天生眼睛一亮,立马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道:“B哥你请说。” 大佬B先是看了看四周,深吸了口气后,道:“现在这个事情已经不单独是我们洪兴的事了,东星那边的笑面虎也被抓了,想必他们的坐馆骆驼现在也很烦恼,有差佬插手,想要直接摁下这个事是不可能了,我建议联系东星那边,跟他们合伙串好口供,没法让事情变好,但也不能让他恶化,不然上庭的时候,阿坤跟笑面虎两人狗咬狗,我们洪兴跟东星都得倒霉。” 第二十一章 暗涌 蒋天生闻言点了点头,这一层他也有想到,只不过他毕竟是洪兴的话事人,什么都要他来的话,那还收小弟干嘛? 大佬B见蒋天生认同了自己说的话,心里的底气更足了,继续说道:“除此之外,那几个抓阿坤的差佬我觉得应该也给他们个教训。” 这时北角的揸fit人肥佬黎突然插嘴道:“教训有什么用啊,依我看,还是把那领头的那个差佬做掉算了,这样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不然你只是恐吓他的话,一转头他就会报复到靓坤身上。” “肥佬黎说得也有道理。”蒋天生道。 陈耀听了后,皱着眉站了出来,道:“蒋先生,如果直接干掉那差佬的话,恐怕会激怒那帮条子,到时候整个洪兴都要倒霉,毕竟除了只有我们跟东星有这个嫌疑,就算要做,也得等这个事情过了之后。” “那你有什么想法?” “对付差佬,还是得他们自己才行,我们古惑仔是吓不到他们的,但廉记可以啊,被那群疯狗盯上,不死也得脱层皮,只要我们花钱弄点证据出来,就算最后让他们侥幸脱身,也非得被撕下口肉来。” “有道理,那就按你说的做吧,至于钱的事,阿公会负责,另外再给靓坤请个好点的律师,实在救不出也得让他少判几年,联络东星那边的事,就由啊B去做吧,有没问题?” “蒋先生你都开口了,肯定是没问题的,我一定会将这个事办得妥妥掂掂。”大佬B拍着胸口说道。 解决完靓坤的事后,众人都松了口气,他们最怕的就是蒋天生会让他们出钱出力去就靓坤,这要换做别人还好说,靓坤……还是算了吧。 就在众多堂主都以为可以散会回家的时候,蒋天生再次开口了,道:“除了阿坤的事外,我还有一个事要说。” 说着,蒋天生转过头对自己身后站着一名小弟吩咐道:“把照片给大家发下去!” 小弟闻言立马从西服的内袋里掏出一叠照片,给在场的众人逐一的发了过去。 大佬B他们结果照片后,发现上面竟然是一位身穿草绿色警服的年轻人,那英俊帅气的容颜,光看一眼就让人印象深刻,只不过不知道蒋天生为什么发张差佬的照片给他们,难道这是他的私生子? 就在众人胡乱猜测着的时候,蒋天生开口了,道:“照片上的这个年轻人叫常欢,他老窦的名字……叫常威!” 听到常欢这个名字的时候,大家还没什么反应,但一听到常威两个字,众人的脸色顿时变了,除了几个年纪较轻,或者是从别的社团过档而来的堂主,在听到常威两个字后,脸色都变得十分难看。 “相信大家都知道二十年前发生过一件大事,我们洪兴,差点在一夜之间被人掀翻,如果不是我伯爷见机不对找了雷老虎帮忙,可能今天已经没有洪兴的存在,只不过因为这个事情,洪兴虽然存活下来,甚至在短短二十年内发展壮大,有了今天这威势,但我伯爷却不得不避走湾湾,一直到去世前都没能再踏入港岛一步。 这一切,都是摆这个叫做常威的人所赐,如今他死了,我们没法再找他报仇,但这次靓坤的事情却让我意外得知,姓常的竟然还有后人在世, 都说祸不及下一代,加上我们出来混得,也得讲道义,但要是不做点什么的话,我心里始终咽不下这口气,诸位,你们觉得我该怎么办才好?” 蒋天生微笑着环视四周,同样是笑容,却不再是之前那种平易近人的微笑,反而让人从心底冒出一股凉气,直到这一刻,蒋天生才展露出他港岛四大社团之一,洪兴坐馆的威势。 后面商量了什么,除了蒋天生跟十二堂主之外,谁也不知道,就连陈浩南这样被看好的后起之秀也被赶了出去,唯一的收获就是,陈浩南彻底记住了旺角差馆一名叫做常欢的年轻差佬。 …… 嘭! 一声巨响从反黑组的办公室传了出来,走廊上路过的警员们纷纷看向里边,意图探寻发生了什么事,这段时间反黑组可是大出风头了,虽然他们的组长陈国忠时不时就被署长叫过去臭骂一顿,但谁都知道署长不过是做做样子,别人想挨训还没这个机会呢!现在大家都挤破了头想要加入反黑组这个香饽饽。 而作为反黑组成员之一的常欢却第一次感到了疲惫,这几天因为靓坤跟笑面虎的案子,他们整组人基本吃喝拉撒睡都是在差馆解决的,即使以他那强悍的体质也有些受不住了,可谁让上边决定借这个机会整顿一下旺角的社团势力。 这下反黑组原本颇为清闲的工作一下变得繁重起来,作为新人的常欢一下成了众人压榨的对象,倒不是有意针对,只不过一些不大不小的事件,自己又没时间处理的话,陆冠华跟郭子琛他们都会丢给常欢,想比起来,李伟乐的处境要稍微好上一点,但也没好到哪去。 跟线人联系的事一向是由李伟乐去做的,为了得到准确的线报,他不但经常往外跑,还得把收集的消息分门别类,甄别真假,据他本人所说,最近掉的头发越来越多,很有可能成为反黑组里第一个英年早秃的人。 一直忙活了近大半个月,反黑组的工作才慢慢减少,常欢他们也终于不用住在警局了,这让常欢松了口气,再这么搞下去的话,他怀疑自己会未老先衰。 至于被抓回来的靓坤和笑面虎,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就算他们两个请了港岛颇为有名的律师也只是让刑期减少了几年,其中还发生了一件啼笑皆非的事,靓坤最开始的时候,洪兴为他请了港岛的著名大状龙律师,一开始还好好的,甚至在龙律师的努力争取下,还差点变成了缓刑。 结果在一次庭审结束后,龙律师不知道从哪得知了靓坤干下的那些见不得光的事,竟然一阵反向操作,差点把他搞成了无期,幸好蒋天生他们见情况不对,赶紧将龙律师换了下来,不然靓坤下半辈子怕是都得在监狱里度过了。 常欢当时是亲眼目睹的,差点在法庭上笑出猪叫声,庭审结束后,他特意追了上去,跟这位姓龙的律师交换了联系方式,随后又在他的介绍下认识了一名叫做夏令正的检察官。 第二十二章 陈国忠受袭 不知道是不是结识了两位新朋友的原因,常欢觉得自己原本寡淡无味的生活突然变得多姿多彩起来,尤其是跟龙约翰在一起的时候,这家伙虽然是个律师,身上的麻烦却比古惑仔还多,认识不过短短几天,常欢就已经帮着他打了好几次架,而且还尽是些莫名其妙的原因。 不过这家伙泡妞的本事真没得说,常欢感觉自己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技巧,就差实践了,可惜,差佬的身份可不允许他一直这么悠闲下去。 这天,常欢刚回到差馆,李伟乐就从外面匆匆跑了进来,样子很是慌张,看到办公室里只有常欢一人时,二话不说,拉着他就往外跑。 “乐哥,发生什么事了?你这么着急的拉着我想去哪?” “啊头出事了,昨天晚上回去的时候,被一伙神秘人袭击,当时他已经交枪,只能跟歹徒肉搏,现在受了伤,正待在医院。”李伟乐边走边说道。 常欢听完后先是愣了一下,随即马上加快了自己的步伐,这段时间以来,陈国忠还是挺照顾他的,他心里也很敬重陈国忠这位前辈,听到他出事了,心里肯定会着急。 加上常欢这会想起了在电影里,陈国忠就是因为被诊断出患有脑癌,时日无多才会兵行险着,现在以暴制暴,结果目标没事,他的几个手下却全部死于非命,连刚调过来的马军也跟着牺牲,为了一个王宝而牺牲这么多好警察,值得与否已经很难分辨。 或许可以借助这个机会让陈国忠去做个全身检查,现在距离王宝事件还隔着许久,说不定陈国忠这肿瘤能通过手术成功治愈。 匆匆赶到医院的时候,常欢在走廊上遇到了刚从病房出来陆冠华和郭子琛,他跟李伟乐立马凑了上前,问道:“忠哥现在怎样了?” “刚刚睡着,医生说他头部受伤,身上也有多处刀伤,目前并无大碍,不过还得做个详细的检查。”郭子琛道。 “这班扑街,连差人都敢动手,被我知道是谁的话,一定弄死他!”李伟乐一拳锤在墙壁上,狠声说道。 旁边的陆冠华冷笑一声,道:“不用想了,不是洪兴就是东星,前不久我们抓了他们的堂主,还把他们在旺角的场子都扫了,这显然是在报复我们!” 常欢听了后皱了皱眉,感觉陆冠华说得还是挺有道理的,不过什么都讲证据,你就算找上门,人家硬是不承认你也没办法,他一个小小的警员还不够资格跟港岛最大的两个社团开展,这让他更加坚定了要网上爬的决心。 “不论是谁做的,这段时间我们都得小心,这帮人连督察都敢动,更别说我们这些小喽啰了,等回差馆后,我会向上头申请24小时配枪,一旦遇上了,千万不要犹豫,这些社会败类打死一个少一个!” 连一向喜欢做老好人的郭子琛都开始说狠话了,足以说明他心中到底有多愤怒。 反黑组四人里,只有常欢一言不发,却闪烁着危险的眼神,显然没打算善罢甘休。 随后四人一同离开了医院,不过回差馆的却只有陆冠华跟郭子琛,他们两是回去申请配枪的,而常欢跟李伟乐却是拐了个弯,去往附近的一间洗脚店,以李伟乐的说法,是过去那边打探消息。 常欢一直以为收集情报应该是去酒吧之类的地方,还是第一次听说是去洗脚店的,尤其现在还是白天,怎么听怎么不靠谱。 不过反黑组这方面的事情,一向都是李伟乐在打理的,想必他不会故意忽悠常欢,毕竟现在陈国忠还躺在医院里,谁会有心思开这种玩笑啊。 最后车子在一家名为爽到没朋友的沐足店门口停了下来,光是这店名就很不正经,让人有种想入非非的感觉,常欢跟李伟乐来到的时候,这家店还没开门。 想想也是,有哪家沐足店会在大白天开门的?嫌电费不够贵吗? 李伟乐先是查看了下四周,然后蹲下身子,在门缝里摸索了一阵后,竟似变魔术般变出一把钥匙,插进钥匙洞里一扭,咔哒一声,锁就开了。 “过来搭把手!” 常欢闻言立马上前,跟李伟乐一起把卷闸门拉开一道能让人俯身通过的空间,钻进去后,又重新把门拉了下去。 这家名为爽到没朋友的沐足店听着挺不正经的,里面的装修却是出乎意料的简洁,看着很正规,一点也不像意想中的那么胡里花哨。 李伟乐似乎对这家沐足店非常的属性,进来之后就带着常欢直奔里间,顺带还端了一盆不知道是不是客人洗完脚后没倒掉的水,一直走到了最里边的那所房间,然后伸脚用力一踹,直接把门给暴力踹开了。 进到房间里,常欢看到了极其辣眼睛的一幕,一个胖的不像话的光头佬只穿一条平角裤躺在床上睡觉,时不时还露出个猥琐的笑容,就连刚才李伟乐踹门那么大的动静都没能将他吵醒,足以见他睡得有多死了。 在常欢的注视下,李伟乐先是面无表情的看了床上的胖子一阵,然后毫不犹豫的将自己手中的那盆水一股脑的浇在了胖子身上,要知道这会已经是深秋时分,天气逐渐转冷,胖子也是因为房间里开了空调才敢玩果睡,被李伟乐用水这么一浇,立马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哪个扑街整我!”胖子一脸愤怒的吼道,起床气非常的大。 但在看到屋内站着的是李伟乐和一名从未见过的超级靓仔后,他的愤怒消失一空,取而代之的是谄媚的表情。 “乐哥,你怎么来了?” 李伟乐没有回答他,而是自顾自的说道:“给你一分钟的时间,立马穿好衣服出来见我!” 说完后就转身走了出去,常欢连忙跟上,他可不想跟一个不知底细,看起来非常猥琐的胖子单独相处。 出来后,常欢默默地开始倒数,一分钟的时间,不多不少,那胖子刚好掐着点从房间里出来,身上已经穿好了衣服,这速度也有够快的。 才刚出来,胖子就凑到李伟乐身边,谄媚的说道:“乐哥,不知道今天吹得什么风,竟然把你吹到我这来了,是不是有什么好事要关照小弟啊?” 第二十三章 整治行动 “关照?”李伟乐冷笑一声,道:“是你晶哥关照我才对!” 这下胖子就算再蠢也看出李伟乐心中的不快了,只是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位大爷,要不是顾忌到屋里还有个生面孔在,说不定他就直接摊牌了。 “乐哥,你这话,我有点听不明白,要不你还是直说吧!” “好,直说是吧,那我问你,昨晚忠哥在回家路上遭受了埋伏的事,不知道你有没听说过?” 肥晶的脸色终于变了,紧张的问道:“陈sir被人埋伏了?情况严不严重?” “现在还在医院躺着呢,你觉得呢?” “扑街,一定是洪兴那帮人做的!”肥晶低声骂道,随后跟李伟乐解释道:“乐哥,我之前的确收到过风,说洪兴那边的人想动陈sir,但我以为些假消息,想着等过几天有空再汇报的,毕竟陈sir可是反黑组的头领,动他跟直接挑衅警方没什么区别,没想到这帮人真那么大胆。” 李伟乐听完后,突然站起身,一把抓住肥晶的衣领,双眼的怒火喷薄欲出,吼道:“你以为!你以为!你知道不知道就是这个你以为差点害死忠哥!” 砰的一声,肥晶被李伟乐一把推倒在地,那两百多斤的肥肉摔在地上,常欢感觉地板都似乎晃动了几下。 “乐哥,发生这样的事,我也不想的,你现在拿我出气也没用。” “好,那你告诉我,这个命令是谁下的?” “除了蒋天生还能有谁,靓坤被抓了之后,他手下的人就成了一盘散沙,根本没人有这胆子做出这样的事,另外,我还听说了一件事。”肥晶有些迟疑的说道。 “什么事?”李伟乐皱着眉问道。 “听说洪兴那边在打听一个叫常欢的新人的资料,具体原因是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听到这个名字,李伟乐立马转头看向常欢,而常欢自己也有点愣神,好端端,洪兴怎么会收集自己的资料?他又不像陈国忠是反黑组的组长,只不过一个新加入不久的小警员而已。 “这个消息是什么时候传出来的?”常欢皱着眉问道。 “就在靓坤被抓后的第二天。”肥晶诧异的看着常欢,问道:“该不会你就是常欢吧?” “有什么问题?” “没,没有,就是觉得你这么靓仔,不去拍电影,跑来当警察有些太浪费了!”肥晶说着说着,突然来了兴致,道:“靓仔,要不我介绍你去拍电影吧!我认识一个叫王晶的导演,他最近正想拍一部大制作,以你这外型,演个男主绰绰有余!” 然而不管是常欢还是李伟乐都没搭理他的意思,本来只是怀疑陈国忠受伤是洪兴或东星做的,现在已经进一步的确认就是洪兴,除此之外,还得知那些人正在调查常欢,这让两人不得不谨慎起来,虽然还不知道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但绝对不会是什么好事。 两人相视了一眼,用眼神交流了一阵后,由李伟乐打断了肥晶的喋喋不休,道:“肥晶,这段时间你留意一下洪兴那边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找到埋伏忠哥的那帮人,一有什么发现立马通知我!” “我知道的,乐哥!”肥晶知道这次事情的严重性,要是他不能办妥的话,以后就别想陈国忠这组人再罩着他了。 随后常欢跟李伟乐两人便一起离开了沐足店,一直到上车后,常欢才忍不住像李伟乐问道:“乐哥,那个肥晶到底是什么人?” 什么人?李伟乐不由想起了肥晶的过往,最后只是摇了摇头道:“一个普通的线人而已,以后你想知道什么消息的话,可以过来找他打听,不过是有偿的。” 李伟乐不愿说,常欢也不会强迫他,那个肥晶看似流里流气的,不像是一个好人,但常欢的直觉告诉他,这人并不简单,他默默的将沐足店的地址记在了心里,或许有天会再来这个地方也说不定。 回到差馆的时候,陆冠华跟郭子琛已经拿到了上边批准的24小时配枪条文,四人一起到枪房领了枪后,常欢跟郭子琛,还有李伟乐都看着陆冠华,等着他的下一步安排。 “现在时间还早,等吃完午饭后,各自休息,傍晚六点前集合,今晚我要翻转整个旺角的社团,逼他们交出昨晚埋伏忠哥的那些人!”陆冠华冷笑道。 常欢他们并没有问为什么不直接找洪兴的麻烦,除非他们想跟警方正面刚,不然是绝对不可能承认的,那么就必须得先找出昨晚动手的那些人了。 如今旺角洪兴跟东星的势力已经被打得七零八落,那些一直在两大社团的夹缝中求生的弱小社团借机壮大,陆冠华想做的,就是逼着这些人帮他做事,不然就别想好过! 做这种事光凭常欢他们四人是不行的,毕竟旺角虽然不大,但各种酒吧,KTV也不在少数,就四个人的话,查到天亮也查不完,因此,上级特意派遣了其余部门支援,而作为反黑组骨干的常欢也理所当然得拿到了一个小分队队长的位置,带领几个军装部门的伙计行动。 凑巧的是,分配到他手下的那几个人,刚好就是跟他一起从警校里出来的那帮同学。 傍晚集合的时候,常欢看着面前几个对他一脸羡慕妒忌恨的同学,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同时背也挺得更直了。 这一晚,旺角内的各个社团势力都乱了套,他们发现那帮差佬不知道是发了什么疯,竟然把整个旺角区域的娱乐场所都翻转了,这个时代港岛的娱乐场所,不查还好,一查一个准,百分之八十的都面临着罚款,还有百分之十直接被封了,最后剩下的则被要求整改。 邪不胜正,面对差佬的责难,社团除了认栽也没别的选择,本来他们以为过了这晚就没事了,没想到接下来好几天,那帮差佬似是跟他们杠上了,隔个一两小时就有人过了巡查,这让他们还怎么做生意啊,要是一直这么下去,用不了一个月,他们就得关门倒闭。 于是社团的人都开始查询到底是谁惹到了这帮差佬,让他们没完没了的闹腾。 第二十四章 船上偶遇 这一查,立马就查出了症结所在,原来是反黑组的头领被一帮古惑仔埋伏,导致受伤住院,一名督察级的公职人员竟然被一帮蛋散所伤,难怪这帮子差佬会发疯。 得知前因后果后,旺角的社团大佬们立即做出了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将这帮胆大包天之徒给找出来,就算这样会得罪洪兴,但在利益面前,洪兴算个屁啊! 有了这些社团人士帮忙,洪兴的那些打手很快就被挖了出来,要是人少还好,洪兴可以安排他们跑路,奈何人数实在太多了,最多只能安排领头的那几个跑路去湾湾。 也不知道洪兴那个安排的人是怎么想的,竟然派了十多个人去埋伏陈国忠,这也太高估他的战斗力了,正常的话,只要派一两个能打的过去就行了,现在人数一多,反而成了麻烦。 旺角差馆的拘留室外,常欢正跟负责看守的一位前辈站在门口吹牛打屁,里边时而出来乒乒乓乓的声音,两人却似完全没有听到一般。 过了好一阵,满头大汗的李伟乐从拘留室里走了出来,甩了甩自己有些发麻的双手,对常欢说道:“问出来了,还有一个跑去了大屿山那边,躲在他姑妈家,现在应该还没跑掉。” 常欢闻言点了点头,道:“那我现在立马过去那边,具体地址是什么?” 李伟乐立马跟老警察借了纸和笔,把自己审讯得来的地址写在上面,交给了常欢。 从旺角到大屿山的距离并不近,坐完大巴后还得坐轮渡,常欢赶到码头的时候,刚好遇上即将启程的轮渡,不然他又得等上许久。 可能是因为太着急了,常欢没怎么注意周边的情况,结果不小心撞上了从另一边过来的乘客,嘭的一声,两人的肩膀撞在了一起,那名乘客手中的东西掉落在地上,直接滚了出去。 常欢连忙向人道歉,毕竟是他没注意撞到了人,还一路小跑过去帮着捡回了那人丢出去的行李。 这是一个黑色的行李袋,从他的外型来看,里边装着的应该是球形类的物品,而且还颇有分量。 “不好意思,刚才是我没注意,你没事吧?” 被常欢撞到的人是一名年龄与他相近,留着一头短发的年轻人,天生一副笑脸,就算被常欢撞到了,也一直笑着。 从常欢手里接过行李后,他道:“没事,你也不是故意的,以后注意点就行了。” “真是不好意思!”常欢再次致歉道。 那人笑笑,不再说话,转身继续向前赶路,等看到他走路的姿势时,常欢瞳孔一缩,脸上不由多了几分凝重,这人走路轻快,步伐却异常平稳,每踏出一步的距离的相差无几,每当有人靠近的时候,他就会不自觉的移动,与人保持着距离,估计刚才要不是常欢跑太快的话,不一定能撞到他。 这是个练家子,又或者是职业军人,常欢根据自己在警校学来的理论判断着,没想到坐个船还能遇到这样的人。 上了船后,常欢环视了一周,本想随意找个空位坐下的,没想到却让他发现了先前那人,此时他身边的作为正空着,常欢眼神一阵闪烁,不知想到了什么,随后径直走过去,在那人的身边坐了下了。 那人原本正浏览着外面的风景,听到身边有动静后,便立马回过头来,这才发现,刚才撞到自己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了身边,还在他旁边的位置上坐了下来,这让他不由提高了警惕,这次去大屿山他需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要是引起有心人的注意,怕是会造成难以收拾的手尾。 两人相视一笑,然后很快转过了头,似是根本不关心对方的情况,而坐到一起也纯粹是个巧合。 常欢心里再次提高了警惕心,就在刚才对视的那一眼,旁边的这人给了他一种很危险的感觉,远比之前的托尼要更加危险,只希望这个人跟陈国忠受伤的事没有关系,不然就麻烦了。 这段时间常欢的实力还在不断的增强中,不管是近身搏击还是射击方面,比起他在警校的时候都进步了许多,要是再与托尼交手的话,他相信自己能解决得更轻松,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喜欢麻烦。 今天的天气不大好,轮渡行驶到一半路程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雨,好在并不算大,不然一会下船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轮渡停靠在码头的时候,天空中依然飘着雨,常欢跟那名神秘男对此似乎一无所觉,直接顶着雨继续前进,而两人行进的路线竟然出乎意料的一致,只不过神秘男在前,常欢在后。 这也是常欢没想到的,这个发现让他心中蒙上了一层阴影,这人该不会是自己抓捕对象的同党吧?想到这里,他忽然加快了脚步,想要上前去问清楚,要真是他想的那样,他不介意先把这人给解决了。 却不想神秘男似乎早已发现了常欢的存在,见常欢加快脚步后,他也跟着快了起来,两人很快形成了追逐的界面,常欢在后面追,神秘男在前面跑,而且两人的速度都不满。 最后还是常欢那变态的体质略胜一筹,很快就追上了神秘男。 “站住!我有事要问你!” 原本常欢只是例行公事的喊了下,根本没想过神秘男会停下,没想到他话音刚落,神秘男竟然真的停下了脚步,让常欢为之一楞,随即三两下凑到了他近前。 “你……” 常欢刚说了一个你字,那神秘男竟然拎起手上的行李,直接朝常欢甩了过去,这势大力沉的一击,要被他打中的话,恐怕非得头破血流不可。 常欢几乎是在他刚起手的时候就做出了反应,身子一仰,躲过了行李袋,但神秘男的攻击却并没有结束,他一击不中,脚下的腿也随之踢出,对准的地方刚好是常欢的要害。 啪的一声,常欢双手交错,挡下了这一脚,然后再顺势一扯,直接把神秘男扯出个一字马。 这一字马并未对神秘男本人造成伤害,但他的裤子却承受不住这股巨力,竟然撕拉一声——破了个洞!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第二十五章 破庙行动 半个小时后,常欢跟神秘男一起坐在岛内的一家餐厅里边,常欢低着头猛扒饭,神秘男却一边缝着裤子,一边幽怨的看着常欢,想他从小打架打到大,什么样的对手都遇到过。弄烂衣服是常有的事,但爆档却是第一次。 好不容易缝好裤子,他也跟着拿起饭碗开始扒饭,两人似是比赛一般,桌上的米饭盆迅速的见底,但两人却依然还没满足,招呼店里的伙计再送上一盆白米饭。 柜台边,餐馆的老板娘刚送走一名熟客,回头就看到那让人目瞪口呆的一幕,阿布能吃她是知道的,没想到他带来的那位靓仔比他还能吃,幸好一年也碰不到几个像他们这样的客人,不然光吃这免费供应的米饭就能吃到她破产。 “哇,你们两个都那么能吃,不去参加大胃王比赛还真是浪费了。”老板娘一边说,一边搬凳子在常欢他两身边坐了下来,反正现在餐厅里也没什么客人。 听到老板娘的话,阿布腼腆一笑,道:“只有吃饱了才会觉得踏实。” 他说得是普通话,在这到处都是讲粤语跟英文的港岛看起来有些格格不入。 大概是许久没有听到熟悉的国语了,常欢忍不住抬头用诧异的眼神看了阿布一眼,从码头到这家餐馆,这男人一直没说过话,没想到是说国语的,对于老板娘的问话,他充耳不闻,继续猛扒着碗里的饭。 自从穿越过来后,他的饭量大增,一顿十来碗也只能吃个半饱,他怀疑这是因为体质增强了的原因,好在他家底不错,不然光吃饭就是个问题。 等阿布跟老板娘聊完后,低头一看,不管是盘里的菜,还是锅里的饭,都已经被常欢消灭得一干二净,他惊愕的看着常欢,熟悉的人都叫他饭桶,这家伙不但长得比他帅,还比他能打,连吃饭都比他吃得多,这是遇上克星了? 常欢丢掉用来抹嘴的纸巾,发现阿布正看着他愣神,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该去买单了!” 听到这话,阿布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他见过无耻的,但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扯烂他裤子不说,吃得比他多还指意他买单,这是人做的事吗? 要不是还有重要的事情在身,阿布铁定要跟常欢就这买单的事情好好说道说道,但现在他只想赶紧走人,最好再也别跟常欢遇上。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电视上还在播报着八号风球的消息,这都秋天了,竟然还会有台风,实在是太少见了,本来常欢还想赶在台风登陆之前去把目标人物抓住,免得他跑路,但现在电视上已经宣布船只停运,那人就算想跑也跑不了了,除非他会飞。 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找家旅馆住下来,不然今晚怕是得露宿街头了,原本他想问问阿布要不要一起住旅馆的,开两间房或许会便宜点,谁知道这家伙买完单后就不见了人影,只好自己一个人冒雨前往最近的一家旅馆。 …… 凌晨两点多,雨已经停了,风势却越来越大,在离岛某座山上,一道人影正以极快的速度在树林中穿行,泥泞的土地对他的步伐没有丝毫的影响,很快,他就接近了半山腰上的一处破庙。 这座庙原本已经荒废多年,只是前些时候忽然来了一帮人,把这里租了下来,然后重新修缮了一遍。 此时庙里面正发生着一场盘肠大战,一个身上到处是纹身的光头大汉正抱着一名女子欢愉,看两人的神情十分迷醉,加上周围散落的一些针管,明显是嗨大了。 在大汉的身后是一座关公的神像,前方的三只大香散出浓厚的烟雾,将关二爷的面目遮住,似是没眼看这庙里正在发生的那幕场景。 庙外,几名身穿黑色西服的年轻男子散落在四周,眼神时不时飘向庙里,似是对里边发出的声音很是好奇,只是谁也不敢擅离职守,只能在外面听着那诱惑的声音,心中如同猫挠一般。 风吹动树叶的声音完美的遮盖了某人行进的动静,负责放哨的那些保镖完全没有发现不速之客的到来。 到达目的地后,阿布三两下就窜到了树上,从上往下,刚好能看清庙里的发生的事情,他如同猎豹般蹲在树上,静静的等待着,等着最佳的行动时刻到来。 庙里传出的声音越来越大,听着那挠人声音的保镖们的呼吸也越来越粗重,到了这会,他们哪还有心思放哨啊,恨不得冲进去将自己的老大推开取而代之,当然,这只能想想,谁也没有这个胆子。 趁着他们最松懈的时候,潜伏了许久的阿布动了,如同一只隐藏于夜幕中的黑豹,每次出击,必然会有人倒下,负责看守的几个保镖很快就被解决了。 只是在搞定最后的一个时候,突然出了点意外,让他发出了声音,瞬间惊醒了陷入贤者时间的光头大汉,提着一把关刀就走了出来,殊不知,这把关刀却刚好成了割去他首级的凶器。 …… 清晨,常欢被外面小孩的打闹声吵醒,因为台风的原因,学校也跟着停课了,小孩子不用去上课,反而起得更早,成群结伴的玩耍。 被吵醒之后,常欢就再也睡不着了,他干脆起床洗漱,到柜台买了几个泡面当早餐后,便趁着还没下雨,出发前往寻找嫌犯。 来之前常欢就已经从警方的线人嘴里得知嫌犯的藏匿地点,并非是在他亲戚家,而是跟着他亲戚去投靠了一名社团人物,常欢听了后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毕竟有实力的社团基本都在港岛,留在这里的都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完全不值一哂。 不过谨慎起见,他还是戴上了配枪,万一遇到特殊情况,也能有点依靠。 不知不觉,常欢就来到了一座小山上,穿过茂密的树林后,恰好来到了昨晚阿布曾到过的地方,也许是因为阿布下手太重了,那些昏迷的保镖至今未醒。 常欢到来的时候,便看到老旧的庙前横七竖八的躺着一些人,其中一个的面容恰好就是他要找的嫌犯,这个发现让常欢忍不住皱了皱眉,他感觉自己好像又卷入了某部电影剧情中。 第二十六章 路遇通缉犯 直到在庙门口看到那具无头的尸体时,常欢才想起自己的熟悉感来自于哪,京哥还没成为战狼前的第一部自导自演的电影《狼牙》,可惜扑得有点惨,那时候的京哥尚未形成自己独特的武打风格,电影中的打斗设计也比较粗糙,甚至还不如他之前拍的那部《黑拳》。 当然,这些跟自己都没关系,常欢现在在意的是这事该怎么收场才好,按照电影里的剧情,他很有可能会被那个女反派堵在岛内,除非他放弃抓捕嫌犯,这样还有可能脱身,但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不然还当什么差? 想了想后,常欢走到尸体前,强忍着恶心,在上面摸索了一阵,最后摸出一本巴掌大的黑色电话簿,他翻了一下,竟然从里边看到了一些熟悉的名字,来头没一个简单的,看来这个电话簿还是很有价值的,他二话不说的收了起来。 随后又进入庙里搜寻了一阵,可惜没在找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便抓着嫌犯下了山。 得亏他现在的力气大得很,加上嫌犯又比较瘦下,不然常欢怕是得把他背下山。等到了山脚之后,常欢毫不客气的一巴掌将嫌犯扇醒,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嫌犯吓得转身就跑,被常欢追上后,一脚踹了个狗吃屎,紧接着扒下他的外套,撕成布条后,当做绳子将他困了起来,这个时候船只还没恢复运行,无法离岛,又不可能抓着他到处乱逛,常欢干脆将嫌犯送到了离岛这边的差馆,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又与旺角差馆那边联系后,离岛差馆的主管同意将嫌犯暂时关押在他们的拘留室,直至常欢离岛。 这一番折腾下来,时间就过度到了中午,差馆本来是有请阿姨做饭的,然而这几天请假了,大家只能自己带饭,常欢这个外来人士自然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平常还好,到处都能找到餐馆,但今天八号风球登录,周边的店铺基本都没有开门,别说去餐馆吃饭了,现在就算想买个泡面都难,还是在一名叫做关公的老沙展指点下,才知道差馆附近可能有一家大排档在营业,让常欢过去试试。 凑巧的事情总是接二连三,当常欢来到关公所说的那家大排档时,竟意外的看到了阿布,这家伙此时正跟一个有着异域风情的混血美女坐在一起吃云吞面,两人有说有笑的,不知多开心。 不像是之前跟常欢吃饭时那样,一声不吭,要不是他最后跟老板娘聊了几句,常欢都要以为他是个哑巴了。 就在常欢发现阿布的同时,阿布也心生感应,下意识的抬起了头,结果就看到了一脸坏笑的常欢,脸色一黑,立马装作没看到,用心的消灭着碗里的云吞面。 阿布想装不认识常欢,可常欢却没打算放过他,没办法,谁让这家伙给自己找了那么大的麻烦,不多吃他几顿报复回来怎么行?、 于是他毫不见外的走了过去,在阿布的旁边拉了张凳子坐了下来,像正在对着自己老爹叽里呱啦的老板招手道:“老板,十碗云吞面,要大份的!” 一听有钱挣,小眼睛的老板瞬间兴奋了,也不管常欢能不能吃完,立马应道:“马上就来!” 他话音刚落,常欢耳边就响起了另一把女声。 “你好,请问我们认识吗?” “你我不认识,不过我认识他啊,对吗?阿布!”常欢笑眯眯的看着装傻充愣的阿布。 混血美女听到常欢的回复后愣了一下,看向阿布问道:“阿布,这是你朋友啊?” 常欢问话他还可能装傻,但混血美女开口,可就完全不同了,阿布喝掉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抹了抹嘴道:“不,只是见过几面而已,算不上什么朋友,你别听他胡说。” “一回生,二回熟,我们这都不止两三回了吧?还一起吃过饭,至于说得那么绝情吗?” 可阿布却没有搭理常欢的打算,甚至站起身就想拉混血美女离开,却不想抓了个空,回过头才发现,杜晓禾正紧紧的盯着常欢,挪不开眼,没办法,常欢的这身皮囊,可以说上至八十岁的老奶奶,下至刚出生婴儿,只要是女性,就很少能抵御得住她的魅力。 倒不是说杜晓禾对她一见钟情,只不过女人喜欢看帅哥就像男人喜欢看美女一样,是人类对美好事物向往的本能。 这一幕差点将阿布气出个心脏病来,他跟杜晓禾虽然也才认识不久,但对这个满脑子正义的女警已经有了一丝好感,见她被常欢的皮囊吸引,心里当然会感觉不爽,只是他又不能说什么,毕竟他跟杜晓禾只能算朋友,还没资格去管她什么。 常欢敏锐的发现阿布散发出来的醋意,嘴角微微翘起,故意向他递去一个挑衅的眼神,常欢就不信阿布会留下杜晓禾单独离开。 就在阿布额头青筋直冒,准备怼常欢的时候,大排档里的收音机突然播报了一条紧急新闻。 “日前,一艘快艇在粮船湾遇上大浪翻沉,船上人士全部失踪,水警在船上发现大量美钞,初步怀疑跟上星期尖沙咀一宗兑换店劫案有关,警方现正通缉三名泰国籍男子,如有市民发现可疑人物,请立即报警。” 听到这则新闻,阿布跟杜晓禾都下意识的扭头看向身后,因为在那边正有三名看起来有些狼狈的男子在吃饭,对于收音机刚才播报的新闻毫无反应,只是杜晓禾却起了疑心,刚要站起身过去询问,却被一只大手按住了肩膀。 按住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常欢,只见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证件在杜晓禾面前晃了晃,对她做了个口型:让我来! 然后他便站了起身,一步一步的朝那三人走去,待来到三人近前的时候,他将证件挂在上衣的口袋上,面无表情的说道:“警察,麻烦出示一下身份证!” 三人充耳不闻,继续吃着碗里的面,将常欢当成了空气般的存在。 “很好,我还真怕你们拿出身份证来。” 话音刚落,常欢竟毫无征兆抬起右脚就朝那名明显是领头的男子踢去。 第二十七章 NB罗sir 以常欢如今的速度跟力量,被他当做目标的劫匪根本避无可避,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已经挨了一脚,整个人飞了出去,撞翻了身前的桌子后,又滚出去老远,比拍武打片还夸张。 看到这一幕,后边的阿布嘴角抽了抽,他是跟常欢交过手的,很清楚他那瘦弱的身子下隐藏着多么恐怖的力量,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怎么练出来的,毕竟一般像他这种身材都会选择走技巧流。 就在阿布发愣的时候,杜晓禾竟然一声不吭的也跟着冲了上去,别看她架势摆的好,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没经历过多少实战,对上那几个劫匪的话,就只剩挨揍的份了。 本来抱着看戏心态阿布叹了口气,也只好一起出手。 在杜晓禾跟阿布加入战局之前,常欢已经成功的解决了一名劫匪,正面临着另外两人的围攻,不过他应付得很轻松,就算没有杜晓禾跟阿布的加入,他解决这两劫匪也毫无难度,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罢了。 跟常欢越打越疯不同,阿布习惯一出手就是杀招,全奔着对方的要害而去,被他制服的身上必然重伤,三人同心协力下,另外两名劫匪很快就被解决了。 而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走的大排档老板也带着一帮穿制服伙计回来了,一同出手将三名昏迷的绑匪拉回了差馆。 …… 再次回到差馆,比起上午的时候,多出了好些生面孔,一个个西装革履的,表情很是严肃,常欢看到他们的第一眼就闻出了他们身上与自己相同的气息。 此时差馆的老牌沙展正在向一名中年西装男汇报着事情,在看到常欢他们从外面进来后,眼睛一亮,指着常欢对西装男说了几句,那人立马转头看向常欢,先是被常欢的帅气惊愣了一下,随后便转身朝他走了过去。 “你好,我是总部NB行动组的罗沛权警司。” 我去,这是大佬啊,在港岛CIB,O记跟NB(毒品调查科)被称为港岛警察的三大王牌部队,其中NB又分为行动组、情报组、财富调查组、联合财富情报组联合财富情报组、赤鱲角机场警务处及海关联合情报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小组。 行动组即是传说中的扫毒组,虽然每个警区分管毒品调查的小科室也被称为扫毒组,但两者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常欢也没想到这次竟然会由NB行动组的老大亲自出马,足以见上边有多重视这个案子,他还以为被斩首的马爷只是个小角色呢! 面对大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抬头挺胸敬礼,毕竟这是常欢目前为止除重案组的黄sir之外他见到警衔最高的人了。 “Goodafternoon sir,我是旺角反黑组,编号PC66666,警员常欢。” 罗沛权勉强的笑了笑,迫不及待的进入了主题,问道:“常欢是吧?听说今早是你在后山发现了那具无头尸体的是吧?” “yes sir!”常欢虽然有些腻味这样的回复方式,奈何阶级差得太远了,想放松点都不行,还是得赶紧爬上去啊,别人家的主角二三十章的时候都当督察了,他却还是个小警员。 “除了死者跟死者的那些保镖之外,你还有没有见过其他可疑人士?” 常欢虽然明知道凶手阿布就在差馆里,要是这会爆出真相的话,他肯定跑不了,但常欢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对罗沛权道:“NO SIR!我当时去到的时候,就只剩死者跟他那些保镖了,然后我便抓着我的目标人物到差馆报案了。” 罗沛权听完后紧紧的盯着常欢,像是要从他脸上找出什么破绽来,奈何像常欢这种受过专业训练,又自习了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那本《演员的自我》,演技早已是影帝级别,罗沛权哪能看出什么。 接着常欢把自己这次的任务告诉了罗沛权,陈国忠被埋伏的事情是登过新闻的,作为港岛差佬,就没有一个不气愤,罗沛权自然也是对幕后主使人深恶痛绝,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他并不介意给常欢行个方便。 投桃报李下,常欢也将自己之前从马爷尸体上得到的电话本交给了罗沛权,这东西对他来说形同鸡肋,马爷又不是他管辖范围内的社团人士,就算他拿这个交给旺角差馆的老大也没什么用,给罗沛权反而是最合适的,顺便还能挣他个人情。 罗沛权在得到电话簿后,果然大喜过望,接连拍了常欢的肩膀好几下,虽然什么都没说,但这份人情已经被他记在了心里,同时记住的还有常欢这个名字。 …… 就在常欢跟罗沛权交谈的时候,位于港岛浅水湾有名的富人区中的一套别墅里,一名年约三十几许的美妇人正躺在浴缸里敷着面膜,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脸上露出个魅惑的笑容后,竟开始哼起歌来。 叮铃铃~ 浴缸旁边的电话毫无征兆的响了,被面膜遮挡住实现的美妇人伸手摸索了一阵,好不容易才摸到了话筒,刚放到耳边,电话那头就传来了得力手下肥荣焦急的声音。 “夫人,马爷出事了!” 哗啦一声,美妇人从浴缸里坐了起身,一把撕掉脸上的面膜,任大好的春光暴露在空气中。 只见她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更是手一松,让话筒直接掉进浴缸里,再也听不到任何声响。她双眼无神的望着远方,保持着这个动作,许久都没有动静。 最后,她就这样走出浴室,拿起另一部电话,重新联系了肥荣,不带任何生气的向那边吩咐道:“一日之内,你们必须找回马爷,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那话那头的肥荣大汗淋漓,颤抖着手挂断了电话,他旁边一直守候着的好搭档白炸见此立即问道:“老板娘怎么说?” “一日之内,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说完这句,两人瞬间沉默了,虽然他们没有见到马爷的尸首,但已经从附近的村民口中听说了庙里有人被斩首的事情,现在四处都有差佬看管着,他们根本无法靠近。 至于夺回马爷的尸首,那更是笑话,要是NB那帮人没有插手的话,还有这个可能,现在NB差不多把整个行动组都调过来了,一人吐一口吐沫都能淹死他们。 可如果不照做的话,他们将会承受马太太的怒火,想到那女人可怕的手段,肥荣跟白炸都不禁打了个寒颤,心里瞬间做了个决定。 第二十八章 潜入铜锣湾 离岛差馆,常欢刚跟罗沛权聊完,转头就看到阿布正在被一名伙计审问,看那伙计衣服苦大仇深的样子,就像跟阿布有着杀父之仇一样。 “喂,问你呢,来港岛多久了?” 阿布愣了下,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道:“两天。” “来这个岛干嘛?” “度假!” “住哪里?” “刚退房。” 那名伙计还待再问,一旁的杜晓禾就先忍耐不住了,道:“泰山,你现在是在审犯人吗?” “看到可以人员,我例行查问一下有什么问题?” “你!” 杜晓禾还待再说,常欢已经走了过来,微笑着看着泰山,道:“这位师兄,阿布是跟我一起坐船过来的,有什么事你可以问我。” 原本怒气冲冲的泰山见到常欢后,立马没了脾气,虽然这个靓仔得有些过分的家伙跟他评级,但人家能跟NB行动组的老大谈笑风生,哪是他这种乡下地方的散仔惹得起得?二话不说,拿着文件就转身离开了。 等他离开后,常欢转身看着杜晓禾跟阿布,三人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只是常欢跟阿布的笑容里都隐藏着一些东西,只有杜晓禾什么都不知道,也是笑得最真诚的那个。 随后三人在老沙展关公的招呼下一起喝了会茶后,常欢跟阿布便一同离开了差馆,赶往码头,这是船运已经重新开通,他们也能回港岛那边了,至于常欢这次的任务目标,则会由NB的人押送回去,等他们审讯完就会交回旺角差馆,常欢相信罗沛权应该不会在这个事情上耍手段,因为除了恶心人之外,没任何好处。 港口,常欢跟阿布一起登上了回港岛的船,只是没能在岸上看到杜晓禾的身影,阿布似乎有些失望,没办法,这边一下出了两件大事,杜晓禾根本脱不开身,能准时下班就不错了,更别说请假出来送常欢他们两。 一直到船开出去老远。阿布才回到座位上坐了下来,看着正望着海面发呆的常欢,他突然问道:“为什么要帮我?” 常欢回过头诧异的看了他一眼,道:“你说什么?” “其实你已经知道了对不对?或者干脆是当时就在附近?” 常欢大概是没想到阿布会那么直白,他还以为这个会成为两人心照不宣的事情,没想到阿布一点顾忌都没有,好歹他也是个有着编制的差佬,真当他是吃素的啊! “这很重要吗?”常欢反问道。 阿布愣了下,最后摇了摇头,道:“我欠你一个人情。” 常欢微微一笑,他要的就是这个,以阿布重情重义的性格,常欢并不担心他会翻脸不认人,至于放过阿布会不会因为放过凶手而感到愧疚,常欢觉得自己心里一点别扭的感觉都没有,那个马爷本来就是个通缉犯,一个专门走私贩毒的毒枭,要是把他抓回去的,港岛又没有死刑,进了监狱,以他的势力也能活的很好。 像这种人,就该被千刀万剐,临时处死才对,阿布将他斩首还有些便宜他了,而且阿布这人还是有着底线的,不管是马爷手下的那群保镖还是之前的那三个劫匪,他都只是伤而不杀,除非把他逼到绝境,不然他不会轻易下死手。 下了船后,两人便分别了,但常欢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他跟阿布肯定会再见面的,在这个危险重重的踪影世界,想要混得好就得有实力,而阿布将会成为他的底牌之一。 他是第一个,但不会是最后一个,常欢心里有个想法,等以后他爬到了某个位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就将像啊布这样的电影主角聚集在一起,租个类似复仇者联盟跟正义联盟这样的团队,直接平推过去,光想想就很爽! 回到旺角差馆,常欢将岛上发生的事情略去阿布的那部分后,告诉了陆冠华跟郭子琛他们,在听到常欢停留在岛上的两天竟然发生了这种事,他们都忍不住吓了一跳,尤其是在听到大毒枭马爷被人斩首后,觉得大快人心之余又有些唏嘘。 接下来就是等NB那边把嫌犯转交过来,罗沛权没让常欢他们失望,在他回到旺角的第二天,就派手下的人将嫌犯押送了过来,顺带还送上了一份口供,里边嫌犯对埋伏陈国忠的事供认不韪,只不过却咬死是他们几个看陈国忠不顺眼,想要给他个教训,怎么都不肯吐露出背后的人。 案子再次搁置了下来,钉死这帮人是没用的,得让他们站出来作证才行,然而这些人一个个嘴硬的不行,陆冠华这个老油条手段尽出都没能让他们改口,常欢猜测着应该是蒋天生他们用家人要挟了这些打手,在自己坐牢跟全家死绝之间,他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 但让常欢他们就此放弃的话,却是不甘心,想来想去,他们最终将目标放在了蒋天生的死忠大佬B身上,至于为什么不是陈耀,这家伙鸡贼的很,想要拿捏他实在太难了,大佬B却比他要好对付许多。 是夜,反黑四人组结伴来到了铜锣湾一家有名的夜总会,恰逢周末,正好是一周里最热闹的时候,刚踏进里边,常欢就看到了一副群魔乱舞的场景,除了吵闹的音乐声外,还有各种小声和打骂声。 这个时代港岛的夜总会是所有男人向往的天堂,只要是你花得起钱,什么样的女人都可以找到,而且还能光明正大的带出街,远不像后世那么严格,当然,这里除了来寻开心的男人外,也有着一些空虚寂寞冷的妇人在这狩猎,这些大多数都不差钱,只为放纵自己,报复家中的男人。 像常欢这么出色的男人,昏暗的灯光也遮掩不了他那绝世容颜,刚进来不久就吸引到一些女人的注意,不止是那些狩猎的妇人,甚至一些跟朋友过来玩耍的年轻女人也盯上了常欢。 不过短短几分钟,常欢就接二连三的收到了服务员代为传送的邀请,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拒绝,这让陆冠华跟郭子琛他们吃味于自己怎么没这种待遇的同时,又怀疑今晚是不是不该带常欢一起行动,毕竟这家伙太出色了,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第二十九章 正面刚 在常欢他们进入的这家夜总会里的某间包厢里,洪兴十二堂主之一的铜锣湾揸fit人B哥正与一名三十来岁,戴着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男子对饮,要在外面遇到这两人的话,怎么也不会将他们联想到一起。 毕竟一个身上雕龙画虎,长得还凶神恶煞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另一个却俨然一副社会精英的模样,不管是穿者打扮,还是举止动作都像是那种坐在办公室里挥斥方遒的上流人物,而如今两人竟破天荒的坐到了一起,怎么看怎么怪异。 “倪先生,上次的事多谢你了,要不是有你出手帮忙的话,我就麻烦了,来,我干了,你随意!”B哥说完后,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 而坐在他对面的倪先生只是稍微碰了下嘴就放下了杯子,换做别人的话,B哥说不定已经翻脸了,但这位倪先生不管是身份地位还是之前欠下的人情都足以让他忽略这点。 “B哥客气了,只是适逢其会罢了,朋友之间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能跟倪先生你做朋友,是我啊B的荣幸!”B哥笑着说道。 在两人聊天的时候,他们的手下也凑在了一起,只是双方都年轻气盛,加上洪兴十大帮规里的其中一条就是不许碰白面生意,而倪家却恰好是以白面起家的,双方谁也瞧不上谁,要不是啊B跟倪永孝还在这,说不定双方已经怼上了。 “喂,听说你们老大很劲哦?刚接手倪家没多久就干掉了三位叔父辈的大佬。”说话的是啊B手下的山鸡,一边问话,一边在怀中女子的身上上下其手。 陈永仁面无表情的扫了山鸡一眼,道:“关你屁事!” 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时不时就飘向倪永孝跟啊B那边,心中猜测着这两人之间在谈着什么大生意,倪家的生意都在白面上,洪兴并未涉及这一块,而啊B是出了名的蒋天生死忠,不可能会违背帮规跟倪家合作的,也不知这两人心里在谋划着什么。 陈永仁的态度激怒了山鸡,他一向是啊B手下最要面子的那个,尤其是在女人面前,眼看着他站起身就要与陈永仁对线,却被陈浩南眼疾手快的拦了下来,这要是闹起来,两位大佬都脸上无光。 陈浩南知道这点,陈永仁也知道,所以尽管山鸡一直叫嚣着,陈永仁却已经懒得理他。 “那就这么说定了?” “放心吧,倪先生,蒋先生那里我会去说得,还得多谢你给我这个挣钱的机会。” “有钱大家一起赚嘛,那我就先走了,B哥。” “让我送送你吧!” 倪永孝跟啊B似是谈妥了一单生意,两人都笑得很开心,经过陈永仁身边的时候,倪永孝顺道叫上了他:“走了,啊仁!” “知道了孝哥!” 等啊B亲自送完倪永孝后,陈浩南才凑到啊B身前问道:“大佬,事情谈得怎样?” 啊B笑道:“你大佬我亲自出马,还会有搞不定的事吗?叫兄弟们今天尽兴的玩!多叫几个妞,酒水任喝!” “多谢大佬!” 啊B看起来真的很开心,这几年出来玩的时候,他已经很少叫女人了,今天竟然破天荒的叫了几个小妞,看他的样子,今晚是要大干一场了。 可惜,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就在他跟陈浩南划拳喝酒的时候,一名小弟匆匆从外面跑了进来,在啊B的耳边说了几句,听完后,啊B顿时皱起了眉头,一把推开怀里的小妞,道:“浩南,你跟我出去看看!” “是,大佬!”陈浩南立即招呼上山鸡,大天二几个小弟,跟在啊b的身后一起走了出去。 来到舞厅的时候,啊B发现自己的小弟们正将几个穿西服的男子团团围住,其中那个帅得让人嫉妒的男子手上还抓着个小女生,一看到他,或者应该说是他身后的山鸡后,立马大叫起来。 “山鸡,救我啊!” “扑街,抓我女人?!”山鸡一看自己新泡的妞被抓住后,一怒之下就要冲上去跟那帮西服男单挑,陈浩南连忙把他拉住,山鸡没眼色,他可是一直留意着自家的老大,在看清那几个西服男后,大佬B的神色接连变换了好几次,这说明他是认得对面那帮人的,而且颇为忌惮。 果然,啊B接下来的话就认证了陈浩南的想法、 “几位,看上去你们有点面熟啊!不知道我啊B哪里得罪了你们,竟然搞出那么大的事,影响来我这消费的客人。” “面熟?”陆冠华冷笑一声,吐掉嘴里的牙签,道:“恐怕不止是面熟吧?我倒对你熟悉得很,洪兴十二堂主之一的铜锣湾揸fit人——细B,本名吴志雄,对吗?” 被陆冠华爆出了自己的底细,啊B也不好再装下去,道:“几位啊sir,有什么你们直说就是了,没必要抓着我的客人不放吧?” “客人?什么时候港岛的娱乐场所可以让未成年人入内了?B哥,看来你这地方也不是那么正规啊,介不介意开灯让我们检查一下?” “检查?要是我没记错的话,几位应该是旺角的吧?什么时候湾仔的事轮到旺角的啊sir来管了?浩南,帮我打个电话给李sir,问下他这是什么情况,总不能哪个区的啊sir都能过来指点我几句吧?这样我的生意还用做吗?” “收到,大佬!”陈浩南应了一声后,竟真的拿出一只大哥大来,只见他在上面按了几下,是不是打给湾仔差馆就不得而知了。 常欢看向陆冠华,用眼神询问他该不该放人,要是一会湾仔差馆的伙计真的过来,闹起来的话,只会让这帮古惑仔看了笑话,加上他们本来就名不正言不顺。 但陆冠华却是铁了心要跟啊B杠到底,做电影里,他能为了抓王宝做出销毁证据,将原凶手从高楼上丢下来的事,现在这个根本不算什么。 既然已经撕破脸了,那也就没必要在装下去了,陆冠华直接从口袋里掏出证件挂在胸前,道:“吴志雄,我现在怀疑你拐卖未成年少女,现在要求你立即跟我返回差馆调查!” 第三十章 第一个 陆冠华说完话后,啊B还没开口,他的手下的那些古惑仔们就先闹了起来。 “说什么呢死差佬!” “真以为披着副狗皮就没人敢动你是吧?” “立马向我们大佬道歉,不然要你们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 看着一个个叫嚣的古惑仔,已经抱着双手等着看笑话的啊B,常欢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时代社团势力的猖狂,这些人根本没把他们放在眼里,对着警察都这样了,那对平民就更不用说了, 电影终究是美化了这帮社会败类,再怎么讲义气的古惑仔也仍旧不是好人,常欢原本对陈浩南这些人还抱有一丝好感,但现在看来,这些人就该全部住进去劳改! 眼看着包围他们的古惑仔越来越近,即将产生身体冲突,常欢眼里闪过一丝厉色,将手中抓着的古惑女一把塞给身后的李伟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了腰间的配枪,指着冲在最前面的,将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山鸡脑袋。 “够胆再上前一步,我立刻打爆你的狗头!” 别说啊B跟陈浩南他们了,就连陆冠华跟郭子琛也被吓了一跳,还以为常欢只是动手的时候疯,没想到脾气这么火爆,一言不合就拔枪,等反应过来后,不但没有去阻止,反而跟着一起拔枪威慑着周边的古惑仔。 被枪口顶着的山鸡差点吓尿,他打过架也捅过人,但却从未被人用枪这么指着,这一刻他心里怕得要死,连双腿都不禁有些颤抖,可他要是退缩的话,以后就别想在兄弟面前抬起头做人了,更别说扎职当大佬。 他用力的咽了咽口水,色厉内荏的说道:“你吓鬼啊!你鸡爷我从小被人吓大的,有本事你就开枪,看你今晚还能不能走出去!” 常欢面无表情的扫了山鸡一眼,他这人牙口不好,吃软不吃硬,最受不得别人的威胁了,面对山鸡的威胁,他要做的当然是成全他! 砰的一声枪响,在场所有古惑仔,包括啊B在内,有一个算一个,瞬间趴到在地,双手抱头,别提有多熟练了,首当其冲的山鸡更是双腿一软,直接跪了,身下传出一阵骚味,这次是真的吓尿了。 反黑组的陆冠华跟郭子琛,李伟乐三人也被吓得差点把手里的枪丢出去,这个新来的菜鸟竟然说开枪就开枪,脾气比陈国忠还火爆,跟他一起行动,迟早被吓出心脏病来,不过当看到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古惑仔们,心里却有种莫名的爽快是怎么回事? “琛哥,你去他们的包厢看看!”常欢说话的同时,对郭子琛使了个眼色。 郭子琛立马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跨过趴在地上那些古惑仔的身体,朝着啊B他们刚才出来的那个包厢走了过去,只是在扭开包厢的门后,他突然身子一转,走向了另一处,手脚放得很轻,加上啊b他们都趴着,根本没有看到这一幕。 由于嗅觉太过灵敏,常欢一下就闻到了脚下传来的异味,不由嫌恶的看了山鸡一眼,后退了几步,直至感觉不会沾上那味道才停下来。 看着这些趴在地上不敢动弹的古惑仔们,常欢脸上闪过一丝嘲讽,这些人,平时一个个拽得不行,连警察都不放在眼里,还敢恐吓,这要是换做别的刚入职不久的菜鸟,说不定就被他们吓到了,但他常欢是谁?会被这帮臭鱼烂虾吓到?简直在说笑! 底下,啊B不断的朝自己旁边的陈浩南这几个心腹手下使着眼色,示意他们想办法解决目前的困境,那个该死差佬,亏他长得那么靓仔,没想到是个疯子,特么的,竟然说开枪就开枪,他啊B出来混了那么多年都没遇到过这样的差佬,要是港岛的差佬都像他那样,那还会有什么社团,古惑仔啊。 没等陈浩南他们想出办法,门口就先行传来了脚步声,几个穿西服的带着一帮穿军装的警察走了进来,看到里面的情况后,先是愣了下,随后二话不说拔出了配枪,指着常欢他们紧张兮兮的喊道:“别动!警察,立即放下你们手中的枪投降!” “伙计,自己人,我是旺角反黑组的陆冠华,本来是过来玩的,没想到出了点事,这帮古惑仔在明知道我们是警察的情况下还意图袭警,幸亏你们来得及时!” “啊sir,你别听他说,是这些人故意过来找茬,还开枪恐吓我们!”啊B大声喊道。 可陆冠华已经出示了自己的证件,那些进来的伙计根本不会听他的,就算他说得是事实,也已经不是这些人能处理的了,因为常欢开了枪,这事必须得交由上面处理了。 最后现场的人全部都被带了回去,湾仔差馆也体验了一回前不久旺角差馆那人满为患的感受,各种叫骂声,喊冤声交织成一边,把差馆弄得像菜市场一样。 收到风的湾仔差馆署长黄炳耀紧急赶回了差馆,在得知是旺角那边的伙计在自己地盘上闹事之后,起得直接拨通了常欢他们老顶的电话,不带歇的骂了他半个多小时,搞得旺角差馆的署长一脸懵逼,等搞清楚发生什么事后,也是一肚子火,前不久他才经历过类似的事,现在又来?还要扯上兄弟差馆,他心里都有一脚踹死反黑组那几个家伙的冲动了,但还是不得不赶往湾仔。 然而到了湾仔之后,杨署长却看到了震惊的一幕,反黑组的那四个扑街竟然正坐在肥黄(黄炳耀)的办公室里跟他谈笑风生,就像之前在电话里对他发脾气的是另一个人,他一头雾水的走了进去。 黄炳耀看到杨署长进来后,立马站了起身,走到他身边,握住杨署长的手,自顾自的说道:“老杨,这次要多谢你派这四个得力干将来帮我们解决这个案子了,放心,明天我就跟上边汇报这是我们湾仔跟旺角一同携手破获的大案,你就等着受嘉奖吧!” “什么?”杨署长越听越糊涂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第三十一章 一脚踢你到湾仔 直到黄炳耀将今晚得事跟他详细的说了一遍后,杨署长才知道,原来反黑组的那几个家伙竟然胆大包天的闯进了洪兴铜锣湾的堂口,还跟人正面杠上了,尤其是新来不久的,那个叫常欢的年轻人,竟然还开枪了。 在闹市区里开枪,尽管是情况特殊,为了威慑那些古惑仔,但事后问责起来也有得他受的,不止是常欢本人,就连杨署长这个做上司的也会被总区追究,可谓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听到这里的时候,杨署长都想把常欢调回军装部巡逻了,谁知接下来却是峰回路转,在湾仔的伙计们赶到的时候,郭子琛从啊B的办公室里搜出了关键的物品,像他这种做了揸fit人这么多年的,手上怎么可能没有几条人命,虽然那些不是他亲自做的,但也是他指使下边的小弟干的。 恰好前不久就有一名社团人士在街上被刺身亡,虽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这事是啊b指使的,但郭子琛却在他的保险柜里发现了一些跟死者有关的东西,顺带还找出了几把枪,光这就够啊B喝上一壶了,不说终身监禁,坐个几年还是要的。 这个事是在湾仔发生的,自然也就定义成湾仔跟旺角的联合行动,打掉了洪兴十二堂主的其中一个,虽然没有把他们整个端掉,但也是元气大伤,啊B在铜锣湾经营了这么多年,没了他的坐镇,洪兴在铜锣湾的势力迟早会被其他社团吞并。 蒋天生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差点气的吐血,直接将自己刚从拍卖行花了大价钱买回来的古董花瓶摔了个稀烂,他都还没对常欢动手呢,这小子竟然主动找上门,还断掉了他左膀右臂之一的啊B,这叫他怎么不怒?当下便叫回陈耀,让他加快速度,执行计划! 至于常欢呢?原本他还以为这次自己肯定得被臭骂一顿了,结果杨署长把他叫到办公室后,不但没有骂他,反而表扬了他半天,各种夸奖的话不要钱般的从杨署长嘴里说出来,顺带给他升了了一级,从散仔(警员)变成了安慰柴(高级警员)。 然后…… 然后就把他一脚从旺角踢到了湾仔。 站在湾仔差馆的后花园里,被一个满脸淫荡笑容的胖子围着转圈,常欢感觉自己有点懵,明明在反黑组待得好好的,怎么一下子就被踢过来了? “该死,怎么会长得那么靓仔,青靓白净都不足以形容你了!”黄炳耀说着就要伸手去摸常欢的脸。 常欢缩了缩身子,躲过了黄炳耀那只罪恶的大手,要不是看在这死胖子是总警司的份上,常欢准会一脚将他踹飞,欢哥的脸是你这麻甩佬能摸的吗? 黄炳耀似乎也发现了自己的失礼之处,轻轻拍了下自己的手背,随后用他那张胖脸凑到常欢面前,问道:“后生仔,想不想扎啊?” “sir,有什么事你尽管吩咐就是了!”常欢面无表情的说道,这时候千万不能配合黄炳耀,不然只会引发他的恶趣味。 果然,在看到常欢的表现后,黄炳耀感觉一阵索然无味,直觉说起了正事。 “就在前一阵,有一帮学生来差馆参观,参观完之后,就发现不见了一支枪。” “sir,该不会不见得是你那只枪吧?” 黄炳耀脸色一囧,轻咳了几声,掩饰了下自己的尴尬,继续说道:“这只是个意外,发生这样的事,谁也不想的,现在我需要一个年轻有为,而且智勇双全的伙计来帮我找回这支枪。” 黄炳耀说完后,目光灼灼的盯着常欢,显然是想让他主动担下这个事,然而任他说得天花乱坠,常欢都没有点头的意思。 《逃学威龙》嘛,谁还没看过似的,不就想要忽悠他去当卧底吗?对于熟知剧情的常欢来说,只要找到那个叫庄尼仔的学生就行了,当个屁的卧底啊,不过他还是不打算答应,这也算是报复黄炳耀跟杨署长说都不说一声就把他弄到湾仔。 看着油盐不进的常欢,黄炳耀有些无奈,现在的新人都那么难搞的么?要不是听说了这家伙的那精彩的履历,黄炳耀也不会找上常欢,差馆里虽然也有很多能力不错的,但基本都是老油条了,万一他丢枪的事泄露出去,很容易成为竞争对手中的倾轧的手段,他可不想提前退休。 “说吧,你要怎么才肯做?” “我要进重案组!”常欢毫不犹豫的说道。 这里的重案组是指湾仔重案组,除去五大陆上总区各自总部的重案组之外,分区也有属于自己的重案组,一般只有他们搞不定的案子才会交由总区处理,比起常欢之前待得反黑组来说,不管是权力还是福利都要好得多。 “后生仔,胃口不小嘛!” “那还不是黄sir你够关照!” “行,只要你能帮我找回失枪,我可以让你进重案组,不过我也有个条件。” “您说!” “限你半个月之内完成任务,不然你就别想去重案组了,交通组那边会很欢迎你的。” “一言为定!” “牙齿当金使!” 就这样,莫名其妙被踢到湾仔的常欢接下了自己的第一个任务——扮卧底,查失枪。 …… 常欢是个急性子,做事一向风风火火的,第二天就拿上黄炳耀给他准备好的资料,到之前参观差馆的爱丁堡学校报到了。 为了方便行动,常欢找借口跟黄炳耀借来了他那辆老旧的丰田车,反正又不用他出油钱,不用白不用。当他停好车子,打开车门走下来的时候,瞬间吸引了周围经过的那些学生与教职工的注意,毕竟像他那么靓仔的实在少见。 在路人观察着常欢的时候,常欢也在注视着一个刚走进校门口,穿着灰色套装的短发丽人,穿越到现在,常欢也见识过不少美女了,但能与眼前这位相比拟的并不多,龙九算一个,他的二表妹也算一个,不过这跟他关系不大,找回失枪才是他的主要目的,泡妞什么的,还是先放一边吧。 第三十二章 现在开始上课 当学生是不可能当学生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当学生的,不但天天要做功课,还两天一小考,三天一大考,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常欢都不是个学霸,不然也不会从低做起,直接读个政法系考督察它不香吗?再说了,卧底扮学生的话,还有个屁的时间查案啊,天天做功课都不够时间。 有了黄炳耀亲自开的证明,校务处自然是一路绿灯,怎么说他也是个总警司,爱丁堡中学又是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当然得给他些面子。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后,常欢便正式的成为了爱丁堡中学的一名体育老师,他倒是想教国文或数学,再不济历史也好,奈何他实在没那个水平,不然体验一下给学生布置功课的快感,体育?谁家的体育老师会给学生布置功课的? 由于他还不熟悉环境,校长特意找了位老师给常欢带路,还是位女老师,正好是他在校门口看到的那位。 她看上去有些腼腆,要不是那是不是飘过来的视线,常欢还真以为她对男色没有兴趣,毕竟像他长得那么帅得男人还不能吸引到异性的注意里的话,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对方是姬,要么就是性冷淡。 两人走了好久都没有说话,常欢觉得不能再继续这么尴尬下去了,便主动开口说道:“你好,我叫常欢,是负责教体育的,不知道您怎么称呼?” 短发女老师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低着头说道:“我是教数学的,常老师,你叫我何敏就行了。” “原来是何老师啊,幸会,幸……”常欢还没说完就愣住了。 她叫什么来着?何敏?常欢认真的打量了何敏几眼,发现她还真有几分骚敏的风范,他不由用力的咽了咽口水,看港片的,就没几个是不喜欢骚敏的吧?不论是古装还现代,甚至是男装,她的风范都足以让人为之侧目。 现实中的何敏虽然长得跟骚敏不大一样,但身上的气质却是如出一撇,可惜身材被那宽大的西服套装遮掩住了,看不出什么,倒是那短裙下露出的小腿曲线优美,让人忍不住想要捧在手中把玩。 常欢那灼热的目光让何敏感觉自己像是被看透了一般,浑身的不自在,只是看在他那么靓仔的份上,何敏决定不出声,毕竟她刚才也一直偷看人家来着。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就来到了常欢所教授的哪一班,因为是第一节课,所以被安排在教室,正式上课之前总是要先认识一下的。 “常老师,到了,你要教的就是这个班的学生,不过他们略微有些调皮,有时候会恶作剧,你自己要注意点。” “没事,大家都是从学生时期过来的,我懂!”常欢笑着说道。 “那接下来就麻烦你了,我先给你介绍一下吧!” 何敏说着就伸手拧开了教室的门把手,刚把门推开一丝,她身后的常欢眼里闪过一道精光,一把将她给扯了回来。 与此同时,漆黑如墨的污水从教室大门的顶部劈头盖脸的浇了下来,要不是常欢发现得早,何敏这会已经成落汤鸡了。 何敏大概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是,心有余悸的趴在常欢的胸口处,为刚才的一幕感到后怕,这水要真浇在她身上,她以后怕是没脸到这学校上班了。 过了好一阵她才醒悟过来,自己现在的姿势有些不妥,竟任由一个刚认识的男子抱着,连忙离开常欢那温暖的胸怀,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 “何老师,你没事吧?”常欢关怀的问道。 “没,没事,不好意思,常老师,我也不知道这帮学生会这样。” “没事!接下来交给我就行了!你的鞋子刚才被水弄湿了,你先回去处理一下吧。” 何敏闻言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的鞋子与小腿都不可避免的沾上了水迹,看来是刚才被溅到身上的,她惊叫一声,跟常欢说了声抱歉,便一路小跑着离开了,剩下常欢一个人面对这教室里那帮正在欢呼的学生。 常欢能理解中二时期那颗叛逆的心,打架逃学都还属于正常范围内的事,但用这种方法暗算老师,那可就不止是思想叛逆的问题了,这是种病,得治! 现在何敏已经不在这里,他也不用再顾忌什么了,要治这帮熊孩子,就得比他们更凶悍,反正他这次也是为了找失枪才来的,根本没打算做长久,那还怕个卵啊! 嘭的一声,常欢一脚踹开了教室的大门,震得墙灰一阵掉落,这还是他收着力,不然这门就该飞出去了,即使这样,门上还是留下了一个硕大的脚印。 教室里的学生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又恢复了先前那副闹哄哄的模样,打闹的打闹,抽烟的抽烟,撩妹的撩妹。 很好,常欢就喜欢这种非暴力不合作的,不然他哪来的借口发挥啊?只有把这群学生整服了,他接下来才能好好查案。 他扫视了下四周,随后弯下腰在讲桌底下一阵翻找,终于被他找出了想要的东西——小半箱黑板擦,讲台下的那些学生也发现了常欢的动作,但没怎么放在心上,他们的家庭背景没一哥简单,老师们都得对他们捧着求着,哪敢真的动手啊。 可惜他们这次遇上了克星,常欢掂量了一下手中粉笔擦的重量后,瞄准一个正在抽烟的学生,毫不犹豫就甩了出去,直接把那学生嘴里的烟给打歪,烫得他一阵惨叫。 这还没完,常欢接下来化身为传说中的暗器大师,讲桌上的黑板擦被他接二连三的丢了出去,黑板擦丢完丢粉笔,没有一记是落空的。 整个班级三十来个学生,没过多久就倒在了他的暗器之下,其中有个油头粉面的学生甚至冲上来想对常欢实行反击,结局可想而知,常欢直接将他挂在了黑板上,当做黑板擦用,吓得台下的那些捣蛋鬼瞬间变成了鹌鹑样,这下看着顺眼多了。 “我叫常欢,以后就是你们的体育老师了,我这人脾气不大好,千万别跟我唱反调,不然的话,你们可以参考一下讲台上的这位同学,你们也可以去告校长和家长,不过我能保证,在我被炒鱿鱼之前,你们一定能体会到该有的体验。” 第三十三章 日在校园 “现在开始点名,没有应到的统统算旷课,我不介意放学后抽点时间到你们家做访问。” 别看这些学生一个个拽得不行,事实上最怕的还是他们家长,爱丁堡可是出了名的贵族学校,学生的家长们自然也不是普通人,这要不知道还好,一旦有人把他们学校的行为爆出去,老师或许讨不了好,但他们也会挨一顿揍。 “黄小龟!” “到!” 看着站起来那个**龟脑,一脸鹌鹑样的四眼仔,常欢不由摇了摇头,这家长的心得多大才会给自己的孩子取这么个名字啊。 “庄尼!” “到!” 一只手从教室后方颤颤巍巍的距离起来,整张脸都是粉笔灰,已经看不清原来的模样,常欢记得这小子,刚开始的时候,就数他叫的最欢,是火力集中的对象,也就挨了五六个黑板擦加十几枚粉笔吧。 常欢默默地把他的样子记在了心里,打算等下课后就去找他谈谈心,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应该就是他偷走了黄炳耀的枪,可惜这小子家里的来头有点大,就算是黄炳耀也不一定罩得住,加上没有证据,不然他就直接把这小子逮回差馆了,丢小黑屋关他两天,保准他连几岁尿床的事都说出来。 点完名后,常欢便让这帮学生自习,刚才把他们吓得够呛,也该给他们些甜头,不然一个个起逆反心理,专门跟他对着干的话,那也是麻烦,他可没时间处理这些狗屁倒灶的事。 一节课的时间过得很快,从学生手上缴获的《中华英雄》还没看完,下课铃声就已经响了起来,常欢无视了黄小龟那眼巴巴的表情,顺利成章的拿走了这本限量发行的漫画,这时代可没有智能手机跟平板电脑之类的,上厕所的时候,刚好可以拿它来打发时间。 “有只小鸟掉下水,掉下水,掉小水,有只小鸟……” 咚咚咚…… 就当常欢坐在马桶上一边哼歌,一边看漫画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没听到里面有人吗?去下一间!” “东冻,冻东东!” “东你条铁咩!过主啦扑街,阻住你老窦屙屎!” 门外的人大概是被常欢这来自祖安的问候惊呆了,过了好一会才道:“常sir,我是CID5798,上头派我来接应你的。” 唰唰唰 常欢提着裤子从隔间走出来,然后就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留着小胡子,嘴里叼着支不明的棍装物体,手还一直在抖的肥腻中年男。 “你就是曹达华?”常欢上下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笑起来有些猥琐的男人。 “是啊,常sir,黄sir叫我在这学校等你,我现在是这里的校工。” “总部的曹华德警司是你什么人啊?” 听到曹华德这个名字,达叔先是愣了下才回道:“常sir你也真会说笑,我要是认识曹警司的话,就不会当差那么多年还是个安慰柴(高级警员)了。” 常欢想想也是,达叔要有关系的话,早就调去守水塘了,毕竟他这人最大的梦想的就是混吃等死,想通了这点,常欢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你比我先进来那么久,有没查到什么线索?” “没有啊,我要是查到了的话,黄sir也不需要再派您过来支援我了。” “是吗?” 常欢深深的看了达叔一眼,让达叔瞬间有种心惊胆战的感觉,怀疑常欢是不是已经知道些什么。 达叔这个老油条,能力是有得,不然也不会在第二部里拿着支散弹枪就把那些绑匪打得抱头鼠窜,要不是狼过头了,导致子弹打光,后面也就没周星星什么事了。 不过这家伙有个缺点,怕死,特别的怕死,说他胆小如鼠也不为过,也不知道他这些年经历了什么才会造成这种性格,常欢也懒得去拆穿他,反正就算没有达叔,他也知道怎么找回失枪。 “达叔,有个事可能要麻烦你帮我查查。” “您尽管吩咐,只有我办得了的,就绝无二话!”达叔拍着胸脯说道,言下之意是办不到也纯属正常,老泥鳅了! “帮我查查我教的那个班里叫一个叫庄尼的学生的底细,我怀疑他跟失枪案有关。” 达叔惊呆了,嘴巴一松,叼着的那根东西直接掉落在地上,作为一个老卧底,他在这个学校待了近一个星期才查出失枪案上,庄尼有着很大的嫌疑,结果常欢刚来半天就知道了,这让他感觉自己这么多年的当差生涯都活到狗肚子里去了。 “有什么问题吗?”常欢脸上闪过一丝笑意,心里暗爽不已。 “没有,没有!” 达叔慌忙摇头,心里已经想着是不是该找时机向常欢坦白,他隐瞒的原因就是不想招惹庄尼身后的那帮人,但现在常欢已经找到线索了,挖出真相不过迟早的事,到时他一样得跟着拼命,功劳却没他份,还不如早点坦白。 “行,暂时就这样吧,保持联络,一有什么风吹草动,立马通知我!” “yes sie!” 终于轮到别人对他敬礼了,常欢感觉心里一下舒爽许多,就连看大叔这个油腻中年胖子也有种眉清目秀的感觉。 两人分开后,常欢拿着漫画回到了办公室,作为一个体育老师,既不需要备课,也不需要改作业,要不是薪水低了些,做个混吃等死的职业还真不错。 加上周围还有不少女老师,尤其是何敏,只跟他相距一张桌子,抬起头就能看到,这一天,常欢就在看漫画和应付搭讪的女老师中度过了。 临近下班前,常欢拒绝了一大票女老师的邀请,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了先行的何敏。 “何老师,一会你有空吗?” “嗯?有什么指教吗?常老师。” “没,就是我刚来的,还有很多东西还不懂,想请教你一下,我开了车过来,你要是没别的事的话,我可以送你回去,顺带回答我一些问题就行了。”常欢说这话的时候,龙九的身影忽然在脑海中飘过,但很快就被甩走,小孩子才做选择,作为一个成年靓仔,他当然全都要! 第三十四章 手到擒来 “额,不好意思啊,常老师,我已经跟男朋友约了今晚一起吃饭,他现在应该在校门口等我了。” 何敏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她心里是很愿意帮常欢这个忙的,毕竟很少有人会拒绝跟一个靓仔单独相处的机会,就算吃不到,多看几眼也是好的啊,要不是男朋友已经到了,说不定她会直接推掉那边,但现在却不行。 “好吧,那就没办法了!”常欢耸了耸肩道。 他不是没想过做何敏的电灯泡,拆散一对是一对嘛,但她现在的男朋友是湾仔反黑组的,指不定就在见过他,万一暴露身份就不好了,来日方长,还是徐徐图之吧。 不过为了给何敏的男友上点眼药,他特意将何敏送到了距离校门口不远的地方,这样从外面看,刚好能看到他的存在,却看不清他的面容,至于这么做会不会太过卑鄙无耻下流了?常欢只知道有妞不泡的话,读者爸爸们立马就会跑路。 一直目送着何敏上了车,常欢才准备回停车场拿车,结果刚转过身就看到了达叔那张胖脸,还猥琐的对他嘿嘿笑着。 “常sir,泡妞啊?” “是又怎样?” “没,何老师挺好的,人长得漂亮还温柔,特别有爱心,是个不错的对象,不过你要小心,她男朋友可是反黑组的大帮(高级督察)。” “那又怎样?他够我靓仔吗?” 达叔顿时被哽住了,靓仔大晒啊?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吃软饭的小白脸了,想他曹达华铁骨铮铮,从不受美色诱惑,打死都不会吃女人的软饭。 看着神游天外的达叔,常欢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该回魂了!” “额,不好意思啊,常sir,人老了就容易走神。”达叔讪笑道。 “行了,别说那些有得没有的,我叫你查的事查得怎样?” 说到这个,达叔一下来了精神,道:“已经查到了,庄尼仔,家里是搞贸易公司的,父母经常不在家,没什么人管着,喜欢跟社会上的人士来往,在学校里跟另外三人号称毕架山四虎,他是老大,听人说,他在外面还跟了个大佬,是东星一个叫大飞的。” 大飞是东星的?这点常欢还真不知道,不过没想到他刚搞完洪兴,很快就要和跟洪兴齐名的东星对上了,看来他跟社团真的是八字不合。 “听你这么说,他的嫌疑蛮大的?” “是啊,这个学校去参观的那些人里,就数庄尼这帮人的胆子最大,就算不是他,也是他那些同伴做的。” “我知道了!”常欢沉吟了一阵后,道:“你在这盯着他们,我去拿车。” “没问题!” 庄尼一行人终归还是学生仔,根本没什么警惕心,就连常欢跟达叔一直跟在身后都没发现,就这还敢偷警枪?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跟着这帮人胡乱转了半个多小时后,见庄尼甩掉了其他同伴,只剩自己跟死党两人,常欢知道正戏来了。 果然,随后庄尼两人大摇大摆的进入了一家财务公司,这个时代挂着财务公司牌子的,通常都跟社团脱不了关系,毕竟也只有这些才做得起高利贷。 未免打草惊蛇,常欢跟达叔两人并未跟进去,而是坐在车里等着庄尼他们下来,常欢本想着是不是打电话给黄炳耀,叫他找人直接把这财务公司给围了,铁定能找回失枪。 但转瞬一想,光找回失枪的话,顶多让黄炳耀记个好,又不能光明正大的宣扬,还不如放长线钓大鱼,看看能不能直接把大飞藏匿的那批军火挖出来,要知道走私军火跟走粉一样是重罪,搞定这个案子的话,他离沙展又近了一步。 一直到夜幕降临,庄尼那帮人才从楼上下来,跟着一起的还有另一伙人,据达叔所说,领头的那个就是叫大飞的。 这伙人很是警惕,先是观察了四周一阵,才上了辆白色的面包车,看着车子发动,常欢立马对达叔说道:“达叔,你去跟着庄尼他们,我跟大飞,小心点不要被发现。” “yes sir!” 跟庄尼肯定比跟大飞简单得多,常欢倒不是有意给自己找难题,只是以达叔的性格,指不定随便跟一段距离就故意跟丢,到时候就白做了。 大飞这些人之前是走粉的,比起走私军火的危险性也不遑多让,警惕心自然高的很,常欢有好几次都差点被发现了,最后凭借着自己长相的优势,接连跟路人妹子换了好几种交通工具才跟上。 最后,常欢亲眼看着大飞他们的车辆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停车场,门口还有两个小弟在把守,看他们腰间鼓鼓的模样,肯定是带了武器,自己现在一个人赤手空拳的,闯进去就是找死,常欢决定等回去后再从长计议。 一个小时后,达叔家。 “常sir,你是说警枪很有可能已经落到大飞手里?” “没错,就算不是,看他们谨慎的模样,加上还有人带枪把守,里面肯定藏有见不得人的东西!” 常欢一边说,一边接过了达叔递过来的面条,从学校出来后他就一直在跟踪,从庄尼到大飞,现在已经晚上九点多,他还真有点饿了。 达叔听完后神情有些纠结,似乎在考虑该不该说实话,过了好一阵才下定决心,咬牙道:“常sir,我之前曾收到风,大飞他们最近囤了一批军火,正打算跟一帮鬼佬交易,具体时间不知道,不过应该就在最近。” 鬼佬跑到港岛来买枪?有创意,也不知道这帮人是哪的,这智商实在堪忧啊,就现在这年代,再往北跑一段距离,直接找毛子交易不好吗?不但价格更便宜,风险还小,甚至还能送货上门,失了智才跑港岛买货吧。 “这件事除了你还有谁知道?”常欢一边吃面,一边问道。 “还有我的老朋友老王,这个消息就是他告诉我的。”达叔老老实实的说道。 “很好,现在你立马联系老王,让他过这边找你,我去通知黄sir!” “啊?还要通知黄sir?”达叔愣住了。 “不然呢?就我两拿点三八去跟人家的AK拼啊?”常欢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这个时候当然是叫飞虎队了,他又不会金刚不坏神功,莽个屁啊,反正事后功劳也少不了他那份。 第三十五章 飞虎队出动 “什么?我叫你查失枪而已,没叫弄成军火案那么大单,你叫我怎么啃?” “你的意思是说,人跟军火都在现场?前面的当我没说,等着,我立即call齐人马去支援你,稳住!” 黄炳耀一脸喜色的挂断电话,二话不说就拨通了港岛总区PTU大队的电话,要他们派遣EU(冲锋队)帮忙,随后又跟总部的大SIR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这边的情况,顺带申请了SDU(飞虎队)支援。 上头一听是涉及到国外势力的军火走私案,立马重视起来,要求黄炳耀亲自指挥,必须将匪徒一网打尽! 不到半个小时,所有人员就已准备就绪,由黄炳耀这个湾仔差馆的署长亲自带头奔往常欢所说的废弃停车场,准备将大飞那伙人一举抓获。 另一头,常欢通知了黄炳耀之后,已经先行一步带着达叔赶往停车场,就是两人此时的打扮有些怪异,十足一副《终结者》电影里阿诺施瓦辛格的打扮,常欢也就算了,毕竟人长得帅,身材又好,不管穿什么都好看。 达叔却不一样,身上的衣服异常紧绷,尤其是裤子,看得常欢心惊胆战的,生怕他一不小心就爆档,到时都不用他两动手,敌人直接就笑死了。 最最重要的是,这货为了装酷,竟然还戴了副墨镜,要知道现在可是晚上,废弃停车场那周边荒芜人烟,连路灯都没有,这下车那么一会,达叔已经接连扑街好几次,脸上都已经衰出伤了,还是不愿取下墨镜,常欢说了好几次他都不听,也只好由得他去了。 在约定的地点等了好些时候,没等来黄炳耀,飞虎队就已经先行一步到了,两辆车一共十六个人,从车上鱼贯而出。看他们个个装备精良,身着黑色作战服,人均一把冲锋枪,有个还背着把PSG,常欢看着飞虎队员的装备,顿时觉得自手上的点三八寒酸无比。 “SDU第三纵队队长周星星,奉命带领ABC组前来支援!”领头戴着黑色面罩的男子对着常欢敬礼道。 听到周星星这个名字,常欢忍不住愣了下,他本以为自己抢了周星星的任务,应该没什么机会跟着家伙打交道了,没想到还是遇上了,作为飞虎队第三纵队的队长,警衔最低也是督察级的,肯定比他要高得多。 “sir,我是湾仔重案组的高级警员常欢,这个案子是由我发现并通知我们署长的,他现在正在赶来的路上!” 面对上级,常欢只能抬头挺胸敬礼,谁让他现在还只是个安慰柴,随便来个人都比他大,别提有多憋屈了。 周星星原本还感觉压力很大,毕竟对面这个靓仔不但比他年轻,长得还比他帅,要是连职位都比他高的话,那老天爷也太偏爱了吧! 还好,这只是个高级警员,跟他这个督察比起来还差得远呢,周星星瞬间感觉心理平衡了许多。 他老气横秋的拍了拍常欢的肩膀道:“伙计,现在立马什么情况?” 常欢一五一十的将自己所知道的给说了出来,从下午跟踪的时候,他就仔细观察着大飞那边的情况,加上大飞跟他带进去的那伙人,加上看守的两个门卫,里面最少也有十个人。至于火力方面,能做走私生意的,没十来把AK都不好意思见人,黑星,格洛克更是人手一把的标配,至于有没有手榴弹那些就不好说了。 周星星听完之后沉吟了一阵,右手一伸,身后的飞虎队队员立马送上了一副望眼镜,他顺着常欢指向的方位看去,果真看到了负责把守两名古惑仔,除了他们之外,还有两个在周围巡视,看他们腰间都鼓鼓的样子,铁定是携带火器无疑了。 “你们在这守多久了?”周星星问道。 “之前离开过一阵,但我仔细观察过,他们的头领大飞应该没有离开,根据线报,明天他们就要跟鬼佬交易了,估摸着今晚就会带东西离开,所以我们必须赶紧行动,不然就来不及了。”常欢道。 他心里是有些埋怨黄炳耀这么久了还不见人影的,万一大飞他们这会跑了,想要抓他个现行可就不容易了,所以他希望能让飞虎队先行出手,换成别的指挥官他还不一定有把握说服,但现在领队的是周星星,出了名的胆大妄为,瞻前不顾后。 果然,周星星在听完之后迟疑了,万一真让匪徒跑掉的话,他们也有麻烦,加上据常欢所说,大飞这些人以前是走粉的,手下大多是负责散货的普通古惑仔,战斗力不强,就算在人数方面占优势也不一定能打赢他们飞虎队,后面的大部队正在赶来的路上,不一定要拼命,只要拖住这些人就能慢慢的解决。 常欢见周星星有些心动了,又继续加了把火,道:“周sir,我跟我同事会和你们一起行动,我总不至于连自己都坑吧?” 这下周星星终于下定了决心,咬牙道:“好,就照你说的做!” “thankyou sir!” 随后常欢便跟周星星的队员借了两支枪过来,他跟达叔一人一支,反正飞虎队车里有后备的,这时候有冲锋枪不用,用点三八去跟人火并?脑子秀逗了吗! 为了打大飞他们个措手不及,常欢跟周星星商量过后,决定先把巡视的跟看守的先解决了,但狙击手只有一个,得在同一时间解决四人才不会惊动里面的人。 周星星先是叫过两名队员,让他俩跟在巡视的那两人身后,找机会将人封口,而他则是亲自拿起冲锋枪,套上消音器后,调成单点模式,与狙击手一同伸出手。 砰的一声闷响过后,两名负责看守的古惑仔随之倒下,早已蓄势待发的飞虎队迅速分人快速上前将那两具尸体拖走。 废弃的停车场里边,大飞正在跟自己的小弟打牌,旁边还有几个在唱KTV的,把声音调的很大,刚好把外面的两声枪响给掩盖了,也是他命当该绝。 第三十六章 对决大飞 进到停车场后,常欢对周星星说道:“周sir,我们还是分开行动吧,你们负责解决歹徒,我跟阿达去找军火,要是看到大飞的话,尽量将他活捉!” 一个活着的大飞,肯定要比死的有用,周星星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点了点头后,便与常欢他们分开了。 周星星一走,达叔便凑过来向常欢问道:“常sir,我们跟在飞虎队后面不是更安全吗?” 常欢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道:“你傻啊,忘了我们的任务是什么了吗?要是跟飞虎队一起行动的话,还怎么把黄SIR的枪匿下来?要是宣扬出去,你我都讨不了好!” 达叔一向也是,他跟了黄炳耀已经很多年,这胖子有多小气他是知道的,一旦被他记恨上的话,调去守水塘都算是奖励了。 有周星星他们吸引注意力,常欢跟达叔也不用再隐匿身形,直接大摇大摆在停车场内四处翻找着,没过多久,周星星他们去往的方向就传来了交火的声音,砰砰砰的响个不停。 常欢跟达叔不约而同的加快了搜寻的速度,等大飞他们回过神来,肯定是第一时间寻找武器,毕竟他们不可能把重火力的都待在身上,所以常欢必须抢在他们前头找到。 很快,常欢跟达叔就看到了几辆崭新的货柜车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在电影中,大飞就是将军火藏在了其中一辆车上,现实中可能会有些不同,但常欢还是觉得先尝试一下,跟曹达华说了一声后,两人便分头在这些货柜车上翻找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运气好的原因,常欢才差到第三辆车,就已经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经过特殊处理的货柜,半个车厢装着用油纸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枪械,只是并未发现子弹,看来他们是分开隐藏得。 将最小的一个包裹拆开后,里面果然是一支制式的警用点三八,上面还有着编号,常欢将这支枪单独收好后,重新把货柜门关上并上锁,刚准备去开车,就遇上了匆忙走过来的达叔。 “常sir,我在那边发现了几箱子弹跟手榴弹,不过没看到有枪。” 常欢闻言拍了拍自己身后的货柜,道:“不用找了,东西都在里面!” “啊?那黄sir的枪找到没?” 常欢笑着拍了拍腰间,道:“在这里,你去开装子弹的那辆车,我开这辆,先把东西弄出去再说,要是有人拦你的话,直接撞过去就好了。” “yes sir!”曹达华还以为常欢会叫上自己一起去给飞虎队帮忙呢,能先走是再好不过了。 虽然没有车钥匙,但这对常欢和曹达华来说根本并不是问题,直接暴力卸掉方向盘下面的塑料壳子把点火锁后边的两个线拽掉,然后用手把两个线碰一碰,碰了几下便打着火了。 随后离合一松,油门一踩,车子便迅速窜了出去,为了避免出现意外,常欢特意让曹达华先走,毕竟他那车子上都是弹药,比较危险,而他这辆车就算被拦下来也没事,里面都是空腔,除了拿来砸人外,没别的用。 作为一名老司机,曹达华开得要比常欢快许多,加上这家伙本来就特别怕死,能跑那还不赶紧跑快点啊?三两下便开着货车冲了出去。 倒是常欢这边出了些意外,因为没开过货车,技术不够熟练,结果开到半路死了次火,之后停下来重新打火,不想再次启动车子的时候,刚好遇到从飞虎队包围下冲出了的大飞和他两个小弟。 莫名其妙被埋伏的大飞还没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被飞虎队解决了一大半手下,要不是他机灵拉了个人做挡箭牌,这会也已经倒在了飞虎队的枪口下,等他最后跑出来的时候,就只剩下两个小弟了。 看到驾驶室上的那张陌生面孔,大飞目眦欲裂,那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啊,抬起手腕就开枪,都不带瞄准的,他那两个小弟自然也是有样学样,子弹像不要命般的从挡风玻璃上倾泻而出,瞬间把驾驶室打了个稀烂。 还好常欢见机不对,一早打开跳了出去,虽然他也可以选择踩油门撞死大飞他们三,但那样一来的话,自己也必然中枪,常欢可不想去赌那个运气。 跳车之后,他在地上翻滚了几下,躲到了一个掩体后面,子弹嗖嗖的从他头顶飞过,头发都被打掉了好几根。 “死差佬,给我滚出来!” 对于大飞的叫嚣,常欢充耳不闻,谁让他刚才把枪落在货柜里了,不然这会早把大飞他们三给干掉了,至于身上那支黄炳耀的点三八,他已经试过了,根本开不了,不是扳机出了问题就是击锤坏了,难怪会被那胖子用来抓痒,估计都坏了好多年了。 砰,砰! 大飞见常欢不出来,对着他藏身的地方又开了两枪,顺带对自己的手下使眼色,让他去启动车子,准备跑路。 然而那小弟上车之后,刚准备打火,却怎么也踩不到离合,低头一看,瞬间傻眼了。 “大佬……” “干嘛!叫你打火你还在磨蹭什么?!” “大佬,这车我真的开不了啊!” 大飞不耐烦的转过头,正准备再骂几句的,等看起小弟手里拿着的东西后,也跟着傻眼了,离合踏板跟支架竟然被小弟直接拎在了手中,难怪他说开不了。 不用说,这肯定是常欢的杰作,刚才他在车上意识到不对后,跳车之前左脚聚集全身的力量,用力一踹,直接把离合踏板踹断了,要知道他现在的体质等同于打了超级士兵血清,在漫威电影里,队长可是能拼双手的力量将飞机拉回来的,常欢这算什么。 大飞处理的愤怒了,他自出道以来还没遇到过这样的事,他决定不管自己今天能不能跑掉都好,必须得把那个缺德的死差佬给干掉。 就当他回过头准备开枪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黑影朝他笼罩了过来,没等他反应,就被砸中,整个人飞出去的同时,手中的枪也跟着甩了出去。 与此同时,常欢拿着一扇烂车门当做盾牌,从掩体下冲了出来,目标是坐在车里的那个古惑仔。 第三十七章 倒霉的周星星 砰,砰,砰 三颗子弹均打在了钢板上,几寸厚的钢板上只是多了几个凹陷,并未被打穿,但躲在钢板后的常欢也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力,靠着强横的体质硬扛了过去。 哐啷一声巨响,钢板撞在了车门框上,那名躲在驾驶室里的古惑仔无处可避,头部直接跟钢板来了个亲密接触,虽然没有被砸成烂西瓜,但也撞了个头破血流,直接晕了过去。 场内仅剩的那名古惑仔这会才反应过来,连忙调转枪头对准常欢,然而却已经来不及了,只见他接着撞击车门的反震力,落地后一个翻身,已经凑到了那名古惑仔身前,将头一偏,躲过了迎面射来的子弹,然后对着那名龙套露出了一个帅气的笑容,紧接着手起拳落,一拳把这个倒霉蛋给打晕了过去。 另一边,大飞捂着剧痛的胸口,感觉自己的肋骨都断了好几根,堪堪从地上爬起,这时候他才看清,原来砸飞他的是一个轮胎,正低头准备找枪的时候,冰冷粗硬的物体从身后抵住了他的脑袋,大飞身子一僵,瞬间停下了动作,不敢再动弹。 砰! 没有飞溅的血花和四处喷射的白浆,大飞的身体却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常欢愣了下,拿起手枪看了看,确认自己刚才并没有开枪,再看看倒在地上的大飞,不由翻了个白眼,不就是模仿了下枪响的声音吗?这就吓晕过去了?还社团大佬呢,我呸! 就在此时,警笛声从身后传来,常欢转过身就看到了一辆辆冲锋车从远处开了过来,在他附近停下后,一队队装备精良的蓝帽子从车上迅速走了下来。 “别动,我们是港岛皇家警察,立即放下手中的武器投降!” 常欢二话不说丢掉了手中的枪,他相信要是自己做出异动的话,这帮伙计就会毫不犹豫的开枪,要死在自己人手上的话,可就太冤了! 还好,就在他丢掉枪以后,黄炳耀从大部队后面走了过来,与他一起的还有曹达华,看到常欢被自己伙计的枪指着,立马呵斥道:“放下手里的枪,这是自己人!” 看到伙计们转移枪口后,常欢这才松了口气,老实说,被那么多枪指着,他还真有点怕。 这时候黄炳耀走上前拍了拍常欢的肩膀,道:“好小子,我果然没看错你,事情都解决了吗?” 说话的时候,黄炳耀趁后面的伙计们看不到,偷偷的对常欢打着眼色,意思是问他自己的配枪找到没。 “sir,我你还信不过吗?肯定会给你办得妥妥当当的!” 听到常欢这么说,黄炳耀脸上的笑容更甚了,原本对常欢的这张俊脸还有些嫉妒,现在却是越看越顺眼了,他挥了挥手,示意后面的伙计将大飞他们三人铐起来,自己则是拉着常欢走了出去。 好不容易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他左右张望了下,确定没人后,立即对常欢说道:“快,快把我的宝贝拿出来!” 看他那搓手的动作,和一脸急色的样子,十足像是在街头找快乐的麻甩佬。 常欢从腰后摸出那只保管完好的点三八,刚递到黄炳耀手上,还没来得及松手,身侧突然传来了一熟悉的声音。 “你们在这干嘛?” 周星星神出鬼没般的,突然从一旁冒了出来,恰好看到了常欢交枪给黄炳耀的一幕,他没来得及多想,心里的疑问就脱口而出,然后便看到常欢跟那个陌生的胖子脸色一僵,突然定格在原地。 仔细看去,两人手中的东西再熟悉不过了,躲到这么个地方,两人手上还交互握着柄点三八,周星星就算再蠢也知道怎么回事了,常欢还好,一个小小的高级警员,不值一哂,但他对面那个胖子可是穿着制服的,肩章上的大风车加两粒花是如此的眨眼。 “我,我什么都没看到!” 周星星说完就想转身跑路,然而他不说话还好,这一开口,等于在提醒黄炳耀,刚才的一幕他都看到了。 之所以找常欢去当卧底,就是因为黄炳耀不想把这个事情炫耀出去,除了他自己,常欢,还有曹达华之外,这事就没人知道了,本来一切都很完美的,枪也已经回到他手上,不想却突然杀出个周星星。 “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飞虎队第三纵队队长周星星,见过长官!” “周星星是吧?很好,你可以走了!” 听到黄炳耀允许自己离开,周星星非但没有感觉到开心,反而苦着个脸,锤头丧气的离开了。 常欢在他身后连连摇头,这运气也是够衰的,早一秒万一秒都没事,偏偏要在他把他递给黄炳耀的时候出现,这运气也是够衰的,以黄炳耀的脾性,肯定会找机会公报私仇的,最大的可能是把他调到自己麾下,盯紧他,不让他乱说。 当然,这些跟常欢都没关系,别人他还可能会想办法帮一手,但周星星这个名字简直就是霉运的近义词,跟着他不但麻烦多,还容易走霉运,想想还是算了吧。 …… 第二天,湾仔差馆破获了一单特大军火交易案的消息登上了港岛所有的报纸,黄炳耀那张肥胖的笑脸占据了大半的篇幅,指不定还能在退休前再往上升一升。 至于常欢,记者采访没他的份,登报更没有,但常欢并不失落,这样的机会他暂时还不需要,谁知道外面还有没有大飞的同伙啊,黄炳耀作为一个总警司,又是湾仔差馆的署长,当然不用怕了,但常欢只是一个小小的高级警员,出那么大的风头,等着被人砍吗? 至于大飞的那帮鬼佬交易对象,也在刚下船就被逮住了,同样是常欢带头,虽然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来港是做不法交易的,但光是偷渡这一罪名就够他们喝上一壶。 更别说,常欢还在他们身上搜出了上千万的美钞——高仿的,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这帮洋鬼子摆明了是想坑大飞他们一波,没想到人还没见到,自己就先栽了,不知道他们在监狱里见到大飞的时候会作何表情。 第三十八章 香饽饽 湾仔差馆,署长办公室。 黄炳耀低头看看桌面上那一箱子堆叠得整整齐齐的美钞,再抬头看看一脸无辜的常欢,嘴巴大的能塞下一个鸡蛋,自己到底是挖了一个什么人啊! 刚到位一天,就把他想念已久的失枪找了回来,现在又给自己送上了一单假钞案?这是什么能力啊?要是再早几年遇到他,恐怕一哥的位置都能坐一坐,现在好了,再过几个月他就要退休了,这么个福星只能便宜别人了! 黄炳耀想到这里,心里即开心又失落,开心的是,有常欢在的话,在退休之前他怕是还能再升一级,拿到更丰厚的退休金;失落的是没能早点遇到常欢,不然有这么个福将在身边,一哥的宝座也好像不是特别的遥远。 “唉!” 看着叹气的黄炳耀,常欢有些不明所以,送了这么大份礼还不开心吗? 黄炳耀大概是看出了常欢的疑惑,主动说道:“我只是在感叹,要是能早点遇到像欢仔你这么有能力的人,或许就不会止步于总警司的位置上了。” 常欢听了后,很想当场给黄炳耀表演一下翻白眼的技能,都总警司了还不满足?整个港岛警队能坐到这个位置的才多少?再进一步可是宪委级的助理处长了,整个总部跟各大分区加起来也不过才十六位,这可不是简单的有能力就能升上,还得有足够的人脉才行。 “sir,凭你的能力,升职只是迟早的问题。”常欢小小的拍了下黄炳耀的马屁。 “再过几个月我就要退休了,以后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黄炳耀感叹道,随后摇了摇头,将话题拉回正轨,道:“算了,不说这些了,我们说回正事。 这箱假钞我已经请专业人士鉴证过了,做的很逼真,比以往我们遇到过的任何一批都要优秀,但这也是问题所在,在普通的市民难以辨别的情况下,这种东西一旦流入市场,恐怕会引起港岛金融的地震,到时经济倒退几年,整个港岛都会乱套,所以必须找出源头,将制作者抓捕归案。 这个不单只是我们港岛的问题,我会向上头申请找国际警察联手,到时我们只负责港岛这一摊子就行了,其余的就交给国际刑警吧! 这个案子我想交给你,欢仔,有没信心办好?” “没问题,sir,我一定会将这案子办得漂漂亮亮,拿份出色的成绩单给您。”常欢大声回道。 黄炳耀满意的点了点头,从常欢在旺角的表现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有情有义的人,加上他能力出色,黄炳耀并不介意在自己最后的任期里将常欢扶植起来,假以时日,常欢飞黄腾达了,他作为伯乐说出去也有面子。 就是不知道老杨知道后会怎么想?! 说曹操,曹操就到,黄炳耀刚想起旺角的杨署长,办公桌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拿起一听,电话里头传来的赫然就是杨署长的声音。 “阿黄,不行了,你赶紧把那个姓常的小子给我调回来吧,我手下的那个陈国忠,自从出院后,天天跑来我办公室要人,吵得我头都大了。” 黄炳耀暗暗的翻了个白眼,傻子才会信他这份说辞呢,估计是听说了军火案的事,心里后悔了,想把人给要回去。 想桃子吃呢?到了他夺命剪刀脚手里的,还有可能还回去吗?常欢他留定了!一哥都要不走,他黄炳耀说的! “老杨,真是不巧,我刚派他去执行一件秘密任务了,保密等级S,等什么时候他任务结束了,我再把人给你送回去吧!” “秘密任务?不是吧阿黄,你不要玩我啦,他一个新来的,能做什么S级任务啊!” “话不能这么说!”黄炳耀抬头看了眼正坐在他对面剪手指甲,却竖起耳朵,明显在偷听的常欢,继续说道:“当初是你把人推给我的,现在又想要回去,你当这是在市场买菜呢?!” “行了,行了,你也不用跟我抱怨了,等他任务结束了,我自然会安排!” 黄炳耀说完后,毫不客气的挂断了电话,为了避免杨署长再打来骚扰,他干脆将话筒放到一边,这样就打不进来了,真要有什么重要事情的话,外面的助理自然会进来向他汇报。 “sir,是杨署长吗?”常欢明知故问道。 “除了他还有谁?当初巴不得我把你调过来,现在又想要回去,想什么美事呢!”黄炳耀嗤笑道。 常欢很是认同的点了点头,原本在旺角待得好好的,突然就把他弄到湾仔,谁都会有怨气,现在见他立功了,又想把他调回去,哪有这种好事啊! “行了,你也不用太在意,老杨这边我会搞定,你只要负责办好假钞案就行了,我很看好你,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哈!” “yes sir!” 常欢敬了个礼后便准备离开,不想黄炳耀却将他叫住,道:“对了,我给你安排了两个搭档,这个案子你肯定需要帮手,再说都当沙展(警长)的人了,手下没人怎么行。” “thankyou sir!” 等常欢从办公室出来后,才醒悟过来,黄炳耀刚才说的可是沙展,他有心想回去问问自己是不是听错了,但转瞬一向,自己接连搞定了两个大案,升任沙展似乎也并不过分,没想到他刚被调到湾仔,屁股都还没坐热,就连升两级成了沙展,除了隔壁的庄sir跟李sir外,估计不会有人升得比他更快了吧? 从署长办公室出来后,常欢回到了重案组,虽然调过来后他是第一次到这里打卡,但前一晚在停车场的时候,他已经跟重案组的人碰过面了,尤其是重案组的组长,对常欢表现的十分热情,毕竟常欢名义上可是重案组的人,他立下的功劳,理所当然就是重案组的功劳,面对这从天而降的馅饼,试问哪个领导会不喜欢呢? 加上只要不是眼瞎的,都能看出署长黄炳耀对常欢的优待,面对这么一个有后台的,吃饱了撑的才会给他甩脸色呢,万一被他记住,哪天在黄炳耀面前不经意的提起,就等着坐冷板凳吧! 第三十九章 新的风暴已经出现 询问了下重案组的伙计自己的位置在哪,到地才发现,已经有两个人先他一步到来,此时背对着他看不清相貌,但其中那个肥胖的身影,常欢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除了曹达华外,也没别人了。 果然,走到前边一看,正是曹达华,只不过另一个却是生面孔,戴着副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另一只手还捂着嘴,一副沉思的样子。 见到常欢的到来,曹达华立马站了起身,敬礼道:“goodmorning sir!” 而他旁边的那人,等到曹达华都说完了,才慢吞吞的站起身,有气无力的喊道:“goodmorning sir……” 后边甚至拉出了尾音,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大好,但常欢却并没有感到不悦,因为此时他已经惊呆了,之前行动的时候,周星星是戴着面罩的,根本看不清样子,常欢也就不知道他长相,然而他那独特的声线辨识度实在是太高了,一下子就被认了出来。 他不是飞虎队里一个小分队的队长吗?督察级的人物哎!怎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且还叫他长官!常欢用力的掐了掐一旁的曹达华,听到他发出的惨叫声才确定,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周sir,你这是?” 周星星幽怨的看了常欢一眼,什么都没说,只是摇头叹气,一旁的曹达华看得是想笑又不敢笑,硬是把连憋得通红,见常欢还是一脸迷糊的样子,便凑到他耳边解释了几句。 听了曹达华的话后,常欢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再看向周星星的眼神不可避免的带着些同情,这货也太倒霉了吧,现在算是被一撸到底了? “放心吧,星仔,以后跟着我好好干,那些杠杠花花迟早会回来的!”常欢拍着周星星的肩膀安慰道,只是脸上那幸灾乐祸的笑容怎么都掩饰不了,或者是他压根就没想过掩饰。 周星星差点被气的吐血,他之所以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还不是拜常欢跟那个死胖子所赐!至于自己因为过于个性的指挥风格导致演习中己方队友全军覆没,被上司叫去办公室臭骂了半个小时的事则完全忘记了,在周星星看来,像他那么优秀的人才,简sir怎么会舍得将他开革出飞虎队啊。 “yes sir!” 吐槽归吐槽,周星星还是乖乖的向常欢敬礼道谢,没办法,说让人家现在的职位比自己高呢?! 听着周星星的回复,常欢就像是在三伏天里喝了杯冰镇西瓜汁,舒爽得不行,看周星星也觉得顺眼了许多,看在他那么识相的份上,就暂时收下他这个倒霉蛋吧! 寒暄完后,常欢便调转话题,说回了正事。 “还记得被我们抓住的大飞吗?” 周星星跟曹达华均点了点头,尤其是周星星,估计他这辈子都忘不了那晚发生的事了,随后两人便看到常欢从衣服内袋里掏出一叠大额美钞丢在桌面上。 两人瞬间瞪大了眼睛,光是这一叠美钞的价值就比他们一年的工资还高,现在巨额现钞就放在眼前,周星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曹达华更是不自觉的伸手往钞票摸去,然而下一秒常欢的话就像一盆冷水浇在他们头上,将他们打回原形。 “别馋了,这是假的!” 常欢没好气的白了两人一眼,没出息,就这点诱惑也承受不住!他全然忘了自己刚打开那个箱子的时候,比两人的表现还要不堪。 “这是我之前从大飞那帮鬼佬交易对象那缴获的,一大箱子,全是这种面值假钞,总共一千万,现在你们知道这个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了吧?” 一千万?听到这个数额,周星星跟曹达华都忍不住倒吸了口凉气,这个数字的美钞换成港币的话,高达七八千万,虽然是美钞,但要是流入港岛的话,一样后患无穷。 “上头很重视这个案子,CCB跟国际刑警那边已经介入调查,总区那边的重案组相信也会插上一手。” “那交给他们就行了,跟我们这些小角色有什么关系?”曹达华习惯性的怂了,毕竟干军火,走粉和假钞这三个行业的匪徒都是出了名的没人性,他可不想跟那些穷凶极恶之徒对上。 周星星却跟他正好相反,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笑话,他飞虎队头号杀手周星星怕过谁啊! 常欢斜了曹达华一眼,继续说道:“署长的意思是,这个案子既然是发生在我们管辖的范围内,加上我们三个都接触过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士,希望我们能做出一番成绩出来,让上面的人知道,我们湾仔也不是吃素的!” 嘭! 周星星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兴奋的说道:“这个案子我接定了!” 常欢跟曹达华被他这突如其来的爆发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后,忍不住对他竖起中指表示亲切的问候,尤其是常欢,原本觉得看周星星这倒霉蛋顺眼些许,现在觉得还是该找机会把这家伙送走,不然迟早被他那一惊一乍的行为吓死。 “我已经跟署长说好了,一定会把这个案子办得漂漂亮亮,但光凭我一个人是不够的,还需要你们两的协助。”常欢说着看向曹达华,道:“啊达,你得人脉毕竟广,我希望你去外面打听一下,将港岛曾经涉及这一生意势力的资料统合一下交给我。” “yes sir!”曹达华抬头挺胸的应道,只要不是让他去拼命就好,收点消息算什么。 “至于星仔你……” 周星星期盼的看着常欢,希望他能给自己布置一个重要点的任务。 “算了,你还是先跟着我吧!” 常欢考虑了一下,还觉得将周星星栓在自己身边比较好,免得一个不注意又让他惹出什么事来,没跟他组队的是,常欢倒是喜欢看周星星倒霉的衰样,但现在自己是他上司,出了事都得由他扛,还是把他盯紧点好。 没有任务就是没有出风头的机会,失望的周星星瞬间耸拉着脸,瘫坐在椅子上,十足的咸鱼样。 第四十章 小马 别看曹达华这人贪生怕死还爱占小便宜,人脉方面却没得说,当差十多年,虽然跟他搭档的基本都挂了,但他还是有一帮好友,三教九流通吃,让他去打听消息,实在是在适合不过了。 第二天,曹达华就已经拿着一叠资料回来,在餐厅里找到正吃午饭的常欢跟周星星,拉过一张凳子坐下后,毫不客气的把周星星面前尚未开瓶的可乐拿了过来,拧开后吨吨吨吨吨的喝了起来。 直接干掉了半瓶汽水后,才放下瓶子,抹了抹嘴道:“常sir,你要的东西都在这了!” “这么快?”常欢诧异的看了眼曹达华,拿起了桌上的那叠东西。 “我办事,你放心,不过你看,这个经费是不是报销一下?”曹达华搓了搓大拇指跟食指道。 打听消息肯定是要花钱的,不然谁会愿意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啊,就算交情再好,一两次还行,次数多了还没表示的话,交情也会逐渐消失。 “经费是吧?行,一会你写个报告上来,其他的我会搞定!”常欢道。 “还要写报告啊?” 本来是不用的,但这报告曹达华不写的话,就得自己写了,常欢又不傻,当然是选择甩锅了!然而曹达华最怕的就是这个,之前当卧底的时候,每天写日志都把他折磨的要死要活的,没想到现在复职了也还得写。 曹达华立马看向一旁的周星星,嘿嘿笑着,意图让他代写,可周星星又不傻,不等曹达华开口,就已经先行站了起身,说了句肚子疼后便溜了,最后他只得哀叹一声,选择认命。 此时常欢正在翻阅着曹达华拿回来的资料,翻开的第一页就看到了个熟悉的名字。 “谭成?” 《英雄本色》这部经典相信只要对港片有点认识的都看过,而谭成正是里面的大反派,虽然长相跟电影中不同,但资料上的这些东西已经能说明这个谭成就是常欢所知道的那个。 “阿达,这个万利财务公司之前的主管是谁?” “是姚燕,不过他自从三年前开始就已经退居幕后,现在这个公司里的事情都是由谭成在打理。” 退居幕后?恐怕是被谭成直接架空了吧?常欢冷笑一声,这大哥成能在宋子豪这种老江湖面前都不露丝毫破绽,姓姚的这个老家伙又怎么玩得过他。 “帮我查下他的住址,找机会上门拜访一下。” “好,包在我身上!”说到这里,曹达华停顿了一下,道:“对了,常sir,CID那边好像也在查大哥成,我们要不要跟他们知会一声?” 常欢犹豫了一下后,摇了摇头道:“不用了,他们查他们的,我们查我们的,一会叫上阿星,我们去个地方。” “yes sir!” …… 半个小时后,常欢三人一起出现在了大哥成公司楼下的停车场里,从进来后,常欢就一直开着车在转圈,搞得周星星跟曹达华两人一脸迷糊,完全不知道这位大佬是在闹哪样。 又兜完一圈后,周星星实在是忍不住了,从后座凑上前道:“啊头,你这是在找什么东西吗?说出来我们帮你一起找啊!” “对啊,啊头,你这样一直转也不是办法,转得我头都晕了。”曹达华跟着附和道。 常欢刚想回答的,然后就看到一个衣衫褴褛,满脸胡渣的男子一瘸一拐的从外面走了进来,看上去十分落魄。 看到此人,常欢眼睛一亮,二话不说挂挡冲了过去,然后在即将撞到这人的时候,一个甩尾在他旁边停了下来,那个瘸腿男子没被吓到,倒是车里坐着的曹达华跟周星星被吓得够呛,这都什么驾驶技术啊,帅是帅了,就是坐久了容易得心脏病,两人心里暗下决定,以后除非是没得选择,不然说什么也不能坐常欢的车。 瘸腿男子看到车上下来三个奇怪的男人,眼神有些迷茫,他记性不错,虽然仇家遍地,但对这三人却完全没有印象。 下一秒,常欢就解答了瘸腿男心中的疑问,他取出证件挂在胸前,道:“马先生你好,我是湾仔重案组的沙展常欢,这两位是我的同事,不知道你有没时间跟我们聊几句?” 瘸腿男,也就是小马哥,先是看了看常欢胸前的证件,接着又往三人脸上扫视了一圈,随后低下了头,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继续一瘸一拐的前进着。 这个反应在常欢的预料之中,小马这人虽然忠肝义胆,但仅是对他在意的那些而言,更多的时候,他还是那副桀骜不训的样子,现在就算落魄了,他也不想跟警方打交道,他有自己需要坚持的东西,不然就凭他在伪钞集团跟宋子豪混了那么久,真要搞事的话,谭成说不定早就完蛋了。 常欢看中的也是这一点,要查伪钞案,必须得有专业人士带路,相信没人会比小马跟宋子豪更合适了,宋子豪不好找,小马却就在谭成身边,只要找到小马,那跟宋子豪碰面只是迟早的事。 示意周星星跟曹达华跟上后,常欢三两步追上前面的小马,问道:“你就不想知道我找你干嘛?” “你们找错人了,我不是你嘴里说的那个小马,还是从哪来回哪去吧,这里不是你们该待的地方。”小马漠然回道。 常欢停下脚步,对着小马的背影喊道:“那宋子豪呢?你就不想见见他吗?” 小马倏然转过身子,紧紧地盯着常欢,眼里的精光是怎么都隐藏不住的,直到此刻,他才回复了些以前那只叱咤风云的气势。 “如果你跟我们合作,我可以带你去见宋子豪。”常欢直接给小马画了个大饼。 他知道小马这几年来一直忍气吞声,就是为了等宋子豪回来东山再起,不然就谭成对他的凌辱,以小马的性格,早就抱着他同归于尽了。 过了好一会,小马才说道:“你们想我怎么合作?” 常欢看了下四周,笑着道:“这里不是谈话的好地方,不如我们找家餐厅坐下来慢慢说吧!” 第四十一章 英雄本色 位于湾仔的一家茶餐厅里,时不时就能看到一些穿着制服的警员进出,似乎是把这个地方当成了员工餐厅。 服务员用托盘盛着四杯饮料送到最里边的一张桌子上,放下准备的离开的时候,忍不住回头多看了眼,实在是这四人的组合有些怪异。 尤其是坐在边上的那个,像是刚从工地上过来的,从他撸起的裤管依稀可以看到金属支架。 常欢将一杯奶茶推到小马身前,笑着说道:“这是湾仔所有茶餐厅里最出名的鸳鸯,试一下吧。” 小马却是置若未闻,紧紧的盯着常欢,道:“有什么想要问的,就赶紧问吧!” “好!mark哥果然爽快,那我就直接说了!”常欢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美钞剃到mark面前,问道:“这个东西你应该认得吧?” mark瞄了一眼,道:“钞票嘛,谁会不认得啊。” “很可惜,无论它做的有多么逼真,假的始终是假的,mark哥,你的底细我们很清楚,在三年前,你跟宋子豪都是国际伪钞集团港岛分部话事人姚叔的得力手下,相信没有人比你们更了解伪钞这种东西了。”常欢道。 Mark只是静静地听着,一句话都没说,仿佛常欢嘴里说的那个人不是他一样。 常欢也不在意,继续往下说道:“我想你帮我看看,这张东西是哪里出的,或许,就是你为之效力的公司制造的。” “我凭什么要帮你?”mark终于开口了,只是语气却非常冰冷。 “如果你想跟宋子豪继续在港岛待下去的话,你就必须帮忙,而且……你真的觉得三年前的事只是因为交易对象那边出了叛徒吗?” 听到这句话,mark脸色一变,坐直了身体,趴到桌前问道:“你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等你先看看这张东西,我们再来谈其他的事吧。” mark深深的看了常欢一眼,最终还是拿起了桌面上的美钞。 事实上每个假钞集团都会在钞票上留下自己独特的印记,只有他们内部的高层人士才能认出来,假钞上手后,mark只是随意摸了几下,就已经知道了这东西的出处。 看着Mark放下钞票,常欢知道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问道:“怎样?看出来了吗?” “我腿瘸了,但眼还没瞎,怎么会连自己的老朋友都认不出来?!”mark的嘴角闪过一丝嘲讽。 虽然没有明说,但不管是常欢还是周星星跟曹达华,都听出了mark的暗示,如果mark没有说谎的话,这批东西的确就是大哥成那边流出来的,这下总算找到正主了,不用再像盲头乌蝇一样乱撞。 “该你说了,豪哥在哪?还有,你之前说的那个又是怎么回事?”mark迫不及待的问道。 “宋子豪现在在开出租车,平时住在坚记车房那边,具体位置,我相信以mark你的能力很容易找出来的。” 开出租车吗?想到自己跟豪哥以前风光的模样,再想想两人如今的处境,mark感到一阵心酸,这也让他更想知道当年最终的幕后指使人是谁,他并不蠢,不会因为常欢随便扯几句就信,而是因为他这几年本来就已经查出了一些东西,只是缺乏有力的证据罢了。 “那你后面说的呢?” 常欢站起身,走到mark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道:“仔细想想,你跟宋子豪下台后,谁是最大的收益人。” 说完便带着周星星跟曹达华走了,留下一脸若有所思的mark。 刚走出餐厅,周星星就迫不及待的向常欢问道:“啊头,就这样结束了?不应该让他带个路什么的?” 常欢白了周星星一眼,道:“你没发现他根本就不想跟我们接触吗?来硬的只会适得其反,反正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接下来就看他怎么做了。” 说到这里,常欢转头对曹达华道:“啊达,你这几天辛苦一天,跟着mark,密切留意他的行踪,有什么发现随时向我报告!” “yes sir!”曹达华回道。 周星星听了之后连忙举手,道:“我呢我呢?阿达一个人跟太辛苦了,就让我跟着他一起吧,也能轮流休息下。” “不行!”常欢一口拒绝了周星星的请求,道:“你跟着我,我还有别的事要你做。” 周星星的肩膀顿时一垮,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常欢看了他一下,并未放在心上,这要让周星星跟着去的话,一旦发现情况,这家伙肯定会先斩后奏,上了再说,要成功了还好,一旦失败的话,,先头做的这些就全白费了。 就这样,三人兵分两路,曹达华负责跟踪mark,常欢跟周星星则是回了差馆,作为大飞一案,以及抓捕那帮鬼佬的当事人,不管是CCB还是国际刑警那边都不会错过从常欢身上找寻线索的机会。 常欢倒也没有隐瞒,直接将假钞可能来自于大哥成的事情说了出来,而mark跟宋子豪却被他刻意忽略了,不然这些人肯定会插上一手,常欢的计划就没法顺利的实行了,现在让他们把目标锁定大哥成,正好可以拖住他的注意力。 mark的动作要比常欢想象得快,虽然他现在落魄了,但在江湖上依然有着一些人脉,很快就被他找到了宋子豪的地址,兄弟两三年未见,再次碰面避免不了眼泪与鼻涕横飞,尤其是在看到mark那么落魄,还瘸了条腿的情况下,宋子豪心中很是愧疚。 在接到两人碰面的消息后,曹达华还告诉了常欢另一件事,除了曹达华之外,还有另一个人在跟踪宋子豪,而且看上去跟宋子豪好像还很熟,甚至最后还起了冲突。 常欢猜测这个人应该是宋子豪的弟弟宋子杰,混社团的哥哥跟当警察的弟弟,这关系听着挺有意思的,任谁听了都会觉得这个当警察的弟弟肯定也不怎么干净,只有常欢知道,宋子杰除了宋子豪跟mark外,跟社团人士再无来往,甚至他还有颗正义的心。 这下好了,除了大哥成之外,《英雄本色》里的主角基本都出场了。 第四十二章 设置陷阱 常欢没有去现场凑热闹,只是吩咐曹达华继续跟踪mrak,至于宋子豪跟宋子杰之间的事,那是他们兄弟自家的问题,跟常欢无关。 又过了几天,常欢跟周星星在差馆吃午饭的时候听到有伙计在八卦,说是CID有个同事因为落入敌人的陷阱,被人从背后开了几枪,现在躺在医院生死不明。 常欢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愣了一下,他忘了在电影里宋子杰被大哥成设局,背后中枪的事,心头一紧,顾不得再吃饭,跟伙计问清宋子杰住院地址后,便叫上周星星赶往医院。 也是凑巧,到了医院后,恰好碰到了从病房出来,一脸悲痛的宋子豪,虽然两人之前没见过,但曹达华已经给过他宋子豪的照片,所以常欢才能认出他来。 一个曾经叱咤风云的江湖大佬,三四十岁的男人,此时却蹲在地上哭得像个孩子一样,看着有些可怜。 常欢犹豫了一下,先是支开了周星星,然后才从口袋里掏出纸巾,走到宋子豪身前蹲下身子递了过去。 “谢,谢谢~” 宋子豪强行忍住心中的悲痛,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然后才发现蹲在他身边的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你是?” “湾仔重案组沙展——常欢,你好,宋先生,久闻大名,今天终于有机会见面了。” 宋子豪迟疑了一下,但还是伸手跟常欢握了握,问道:“常sir,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最近我们正在办理一单假钞案,怀疑跟豪哥你之前服务过的财务公司有关,作为元老,相信豪哥你很熟悉这里边的情况,所以希望你能跟我们合作。” “不好意思,常sir,我想你找错……” “你先别急着拒绝,宋sir中枪的事是谁做的,相信你心里很清楚,而且之前大哥成应该也已经找过你了吧?就算你不想在掺和那摊子事,你觉得他就会放过你吗?三年前他可以为了利益出卖你,今天一样可以,你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拒绝了就没事了吧?” 常欢的话像是一颗钉子钉进了宋子豪的心里,他并不是不知道这点,只是选择了逃避,现在宋子杰中枪的事就是大哥成给他的一个警告,要么帮他做事,要么全家死绝,接下来常欢的话更是直接打破了宋子豪的心防。 “还有个事,不知道宋sir有没跟你说过,令尊的死并不只是单纯的心脏问题。” “你说什么!”宋子豪怒目圆睁,一把抓住了常欢的衣领,只不过常欢要比他高上半个头,他用尽全力也只是提起了一点点。 常欢很是无奈,抓着宋子豪的拇指稍微用了下力,就扒开了他的手,整理了下自己的衣领,道:“这个事你可以去问宋sir的女朋友,她当时就在现场,没人比她更清楚了。” 宋子豪听了之后,眼神一阵闪烁,紧握的双手可以看出他此时的心情并不平静。 常欢也没想着一次说服宋子豪,更何况他的筹码更多还是放在mark身上,毕竟比起隐忍的宋子豪来说,喜欢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mark要更好控制一点。 就在常欢刚想到mark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起来,这时候还没有来电显示,因此还得接听了之后才知道是谁打来的。 “啊头,mark出事了,他被大哥成的人拉上了天台,现在正被殴打,我要不要去救他?” “什么?你现在在哪?我立马赶过去!” 记下曹达华的电话后,常欢便丢下宋子豪,一边走,一边拨周星星的电话,两人在停车场汇合后,刚准备发动车子的,不想车门突然打开,宋子豪从外面钻了进来。 “喂,你上来干嘛?”周星星刚想赶人下车,却被常欢阻拦了。 “阿星,开车吧!” 在常欢看来,宋子豪这是已经想通了,决定跟他合作的表现。 三人驱车赶到了曹达华所说的位置,还没下车,就看到谭成带着一伙人有说有笑的从楼里走了出来,还好没看到宋子豪的存在,不然肯定会引起他的警惕心,国际刑警跟CCB那边也是,这么多人也看不住一个谭成。 等到大哥成他们走远后,常欢三人才从车上下来,刚准备上楼就看到曹达华搀扶着一个满脸血污的男子从里边走了出来。 “mark!”宋子豪快步跑了上去,从另一边扶住了mark。 “豪,豪哥……”小马扯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紧接着便晕了过去。 事情仍未结束,刚把mark送到医院,宋子豪就接到了他老板坚叔打来的电话,坚记车房被人砸了,里边的员工也被人打伤了,会做这事的除了谭成也没别人了,坚叔没有责怪宋子豪,反而叮嘱他先找地方避避风头,好不容易改邪归正走回正道了,要跟他们斗的话,只会踏入他们布置好的陷阱。 宋子豪嘴上答应的好好的,心里却已经下定了决心要对付谭成,不止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也是为了宋子杰跟mark,不打掉谭成,他们都别想安生。 “常sir,你想怎么合作?” 常欢笑了,有了宋子豪跟mark的帮助,距离破案已经不远了,只是不知道这次上头会怎么嘉奖他。 要对付谭成并不难,只要把伪钞母带拿到手,到时想怎么揉捏他都行,当然,常欢的主要目的还是将整个伪钞集团端掉,而不是单纯的干掉谭成,那对他来说没什么意义。 在电影里,mark一个人单枪匹马就能拿回母带,有常欢三人跟宋子豪的加入后,更是手到擒来,轻而易举就拿到了母带,顺带还端掉了他一个窝点。 接下来便是以宋子豪的名义约谭成出来谈判了,常欢会接着这个机会带领差馆的伙计把谭成手下的势力都彻底控制住,到那时谭成才是真正的成了孤家寡人,抓捕起来也更加的容易。 在得知母带被抢的消息后,谭成还没慌,他的靠山姚叔就先一步慌了,毕竟他们只是亚洲分部的话事人,母带丢了的话,很快就会面临海外总公司的追责,那帮人的手段可比谭成狠辣多了。 第四十三章 码头交易 “我知道了!” 常欢啪嗒一声挂断电话,笑着的对身边的宋子豪跟周星星他们道:“刚才差馆那边说,姚叔被人在家里枪杀了,根据保姆的口供,这事是你两做的,豪哥你怎么看?” 宋子豪摇头失笑,要不是他这段时间一直跟常欢他们几个在一起,想要洗掉这个罪名还真不容易,估计谭成也没想到,他会选择跟警方合作吧。 一旁的mark嗤笑道:“都三年了,谭成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只会用这些下三滥的手段。” “就算是这样,你还不是栽在了他手里。”周星星小声嘀咕道。 虽然他已经说得很小声,但这屋子就那么大,几人又离得近,怎么可能会听不见他说得话,mark当下站起身就要发作,却被宋子豪一把按了下来,对他摇了摇头。 别人的话mark可能不听,但宋子豪不一样,他只能狠狠的瞪了周星星一眼,对他竖了个中指。 “行了,别闹了!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常欢制止了还要继续挑衅的周星星,道:“豪哥,等会跟谭成交易的时候,我会带差馆的伙计事先埋伏在四周,你跟小马自己小心点,一旦觉得情况不对,就立马撤退!” 常欢说着从身后的柜子里掏出两件避弹衣,宋子豪跟mark一人一件,可惜他们没法戴防弹头盔,那样太过明显了,不然常欢还真想给安排上,毕竟原剧里mark被爆头的那一幕太过悲壮了,话还没说完,就被人给爆头了。 “避弹衣?我从来不穿这玩意的!”mark说完就想把避弹衣丢回给常欢。 “还是穿上吧,这次的行动非同小可,我估摸着谭成那边不会老老实实的交易,穿上这个保险点。”常欢说着向宋子豪使了个眼色,也只有他才能让mark乖乖的听话了。 果然,宋子豪一开口,mark就算不情愿,还是乖乖的穿上了避弹衣,常欢看到后,满意的点了点头。主要还是觉得mark就这么死掉的话太可惜了,活着的宋子豪跟mark更有价值,以他两在江湖上的人脉,能收到更多有用的东西。 常欢要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坐上一哥的位置,那就不能受拘于单独的黑或白,两者通吃才是王道,加上这两人良知未泯,常欢也乐意给他们这个机会。 …… 夜晚,西沙湾码头。 穿着风衣的mrak恢复了以往的几分气势,就是那张鼻青脸肿的面容实在有碍瞻仰,要是有人看到他都被打的连妈都认得了,还叼着根牙签装象的话,怕不是牙都会笑掉。 他自己倒是一点都不在意,三年来,他的心情从未像今天那么好过,再过一会,他的仇敌就要倒大霉了,叫他怎么能不开心呢? 坐在他对面的宋子豪心里的郁结也消散了许多,他一直觉得是自己气死了父亲,害得弟弟宋子杰只能止步于沙展的位置,等今晚过后,这些都会了结,而他也能真真正正的退出江湖,做一个普通人。 就在两人才有说有笑的时候,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宋子豪跟Mark将手中的烟头一丢,转身蹲了下来,开玩笑,一直暴露在外面是想等着当靶子吗?换做他们自己,一准会先打死其中一个,再像办法慢慢炮制剩下的那个。 谭成的阵仗摆的很大,六七辆汽车一起驶了进来,停下车子后,一个个穿黑色西服的保镖打开车门下来后,将谭成团团围住,保护在中心。 谭成张望了下四周,却并未看到宋子豪跟MARK的身影,但他知道两人肯定意见到了,只是不知道躲在什么地方没有露面而已。 “宋子豪,钱我已经带来了,你人呢?” “你说带来了就带来了?我怎么知道你拿的是不是假钞?” mark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了过来,明显是利用扩音器发出的,根本没法判断出他的方位。 “那你想怎样?” “先把钱拿过来让我验验!” “你都不现身,我怎么交给你?还有,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拿假的母带骗我?” “你觉得你还有得选吗?,乖乖的照我说的做,不然就看着我将母带丢进大海!” “mark哥果然还是mark哥,Ok,你说吧,想我怎么做?” “很简单,你先把身上的衣服都给我脱了!” 听到这话,别说是谭成了,就连宋子豪跟隐藏在暗中埋伏的常欢也忍不住愣了下,这个mark,要说他不是借机故意整谭成,打死他们都不信。 “mark!”谭成咬牙切齿的低声怒吼着,手上的指甲直接刺进了掌心。 “叫你老窦干嘛?哦,不对,我才生不出你这样的王八蛋,赶紧给我脱,不然就当你放弃交易了!”mark懒洋洋的说道。 “扑街!”谭成码完后,还是乖乖的选择了照做,毕竟拿不回母带的话,不止是面临着利益的损失,还有来自总部的责问,这些都是他所承受不起的。 才刚脱了一件外套,被晚风一吹,谭成就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毕竟这会已是冬天,大家都穿上了厚厚的外套,没办法,不照mark说的做,这家伙还真有可能把母带丢进海里,跟了他那么久,谭成自然对mark的性格有所了解。 好不容易脱完了衣服,光着身子的谭成在冷风中瑟瑟发抖,看着四周保护自己的那些保镖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气更是不打一出来。 “我脱完了,接下来呢?” “拿着你带来的钱向前走,我说停你才能停!” “好!” 衣服都脱了,其他的自然不成问题,谭成接过手下递来的箱子,一步一步向前走去,并不停的观察着四周,试图发现宋子豪跟mark的踪迹。 可惜两人实在藏得太好了,谭成根本找不到,也不知走了多久,耳边突然传来mark那熟悉的声音,就在身侧,他刚转过身,便感觉身下一凉,冰冷粗硬的物体不偏不倚的抵住了他的命根。 “别动,千万千万不要动,不然我不敢保证你二弟的安全,毕竟我这人胆小,被你一下,万一手抖走火就不好了。” 第四十四章 码头枪战 mark的话就如同恶魔的声音在谭成耳边响起,他低下头才发现,原来mark就在一个货架后面蹲着,身后还有个宋子豪,看他那满脸通红的样子,显然是憋笑憋得很辛苦。 “咻~” mark忍不住吹了声口哨,调侃道:“谭成,没想到你除了心眼小之外,连兄弟也这么小,啧啧啧!” 谭成铁青着脸道:“少说废话,钱我已经拿来了,母带呢?” “急什么急,钱还没验呢,你以为我很想看你这几块猪腩肉啊?”mark翻了个白眼,道:“把箱子丢过来。” 啪的一声,谭成将钱箱丢在了宋子豪脚下,待到宋子豪捡起,正要打卡钱箱的时候,他突然道:“慢着,你们就不怕我在这里面装了炸弹吗?” “哦……” 对此,宋子豪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然后便继续开箱,这个反应让谭成傻眼了,以前这两人每次看到自己都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怎么现在好像根本没把他给当回事,是他谭成提不动刀了?还是宋子豪跟mark飘了? 宋子豪打开箱子后,将里面的钞票逐一验证,毕竟他们跟谭成都是制作伪钞的行家,不得不防,好在谭成这回没有耍花样,竟然真的拿了两百万的现金过来。 “数目对了!”宋子豪对mark说道。 “母带呢?” “急什么,万一把母带交给你,你就动手怎么办,成哥,你带了那么多人,,我会怕的!”mark嬉皮笑脸的说道,一如三年前他整蛊完谭成后的模样。 “你还想怎样?!”谭成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说出口。 “等我们上船再说,放心,你会得到你想要的,毕竟我们不像你,是讲信誉的!” mark说完后,也不等谭成回话,直接用枪逼着他转过身,挡在前面做盾牌,跟宋子豪三人排成一条直线,往停靠船只的地方移动。 没过多久,宋子豪跟mark便已经顺利的登上船只,用力一拉,发动机便启动了。mark从船上拿起一个黑色的塑料袋挂在谭成的脖子上。 “呐,你要的母带!我mark一向是说到做到,说要给你母带就绝对不会食言!” 说完后,双手用力一推,将谭成推到了岸边,与此同时宋子豪也踩下油门,驾驶着快艇驶向远处。 岸边,谭成自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袋子里的东西,然而待他看清里边的东西后,瞬间傻眼了,母带是母带,但这特码是咸湿片的母带,上边还有图案标记,他谭成一个印假钞的,又不是开三级电影公司,拿到这东西有屁用啊! 他气急败坏的对自己刚赶过来的手下说道:“还愣着干嘛,追啊!拿不回母带,你们都得死!” 与此同时,埋伏已久的常欢也在对讲机上下达了命令。 “行动!” 警笛声忽然在四面八方响起,还有硕大的探照灯直接从高处的货柜箱上照了下来,谭成就算再傻也明白,自己这是中了埋伏。 “前面的人听着,我们是港岛皇家警察,你们已经被包围了,现在命令你们立即放下武器投降!” “扑街!”谭成恨恨的吐了口唾沫,投降是不可能投降的,别的不说,光是他手下身上携带的武器就够他把牢底坐穿,更别说他在差馆的档案还有一尺高,要不是港岛已经不在执行死刑,他怕是枪毙一百次都不够。 既然不能投降,那么剩下的唯一途径就是反抗了,只要不被抓住,第二天他又能大摇大摆的出现在街上,还是那个掌管一方势力的大佬。 “差佬大嗮啊!给我打!打死一个算一个,今天在这的兄弟,只要能保护我出去,每人奖励五十万!要是牺牲了,我直接给一百万的安家费!” 出来混,无非是为了钱,五十万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一辈子都存不到这个钱,这些亡命之徒瞬间就心动了,只要活下来就能拿到五十万,万一不幸挂了,那家里人也能分到一百万,对他们来说,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买卖了。 砰,砰,砰…… 也不知道是谁先动的手,谭成这伙人率先对包围他们的差佬开枪了,一个靠的较近的倒霉蛋瞬间中枪,还好他身边的伙计眼疾手快的将他推开,不然这一轮下来,怕是会被打成马蜂窝。 匪徒动手了,警方自然也就不会再客气,对于这些负隅顽抗的蠢货直接做击毙处理,在人手众多的下,瞬间将谭成那边的火力压制了下去。 而常欢呢,此时他跟周星星正趴在一座货箱的顶部,两人身前均是一支狙击枪,这是周星星厚着脸皮从飞虎队那搞来的,这次被叫过来支援的队伍刚好是他以前的手下,轻而易举的就被他弄到了手,鬼鬼祟祟的找了个蹲点的好地方,准备抢个头功。 却不想被眼尖的常欢发现了,二话不说抢了过来,顺带还占据了他的位置,官大一级压死人,往日的督察级大佬,今日的散仔周星星只得再次厚着脸皮向飞虎队的伙计借来了他们备用的家伙。 常欢的枪法虽然不错,但学堂里可没教授过狙击的用法,在距离不算远的情况下,他还是打偏了,本来瞄准的是谭成的膝盖,不想却打中了他隔壁手下的小弟,瞬间捂着下身惨叫出声,从此港岛的夜总会又少了一位顾客。 谭成虽然没中枪,但也吓得够呛,瞬间蹲下躲在货架后边不敢冒头,他身边那些原本因为重赏而像打了鸡血般的手下也被同伴的伤势吓到了,连反击力度都小了许多,被抓住机会的差佬们再次击毙了几个。 周星星目瞪口呆的看着常欢,过来好一会才道:“大佬,你这路子有点野啊!” 常欢翻了个白眼,没有搭理周星星,再次用瞄准镜瞄向远处的敌人,谭成的身影消失了,他的那些手下就成了常欢的狙击的目标,前两枪都打偏了,但他很快就无师自通,掌握了规律,接下来每一声沉闷的枪响过后,都会有一个歹徒倒下,直接爆头,连抢救的机会都不给。 第四十五章 谭成伏首 今晚的西沙湾码头就像是乡下的年三十晚,到处都是噼里啪啦的声音,火光冲天,照亮了半个码头。 由于事先得到通知,警方配备了大量的重火力武器,被调过来的伙计也都是实战经验丰富的,在火力跟人数的优势下,谭成那边刚开始还打得有声有色,很快就被警方压制,不敢再轻易冒头。 常欢在经过初期的磨合后,已经彻底熟悉了狙击枪的用法,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但过人的天赋让他在使用的过程中自然而然的领悟了其中的诀窍,在场的所有差佬里,就数他击毙的人数最多,比第二名的周星星要多处三分一有余。 至于谭成,自从手下被一枪爆鸡之后,便成了缩头乌龟,一直躲在掩体下不敢冒头,不然以他那身独特的造型,一眼就会被认出来。 随着时间的流逝,警方将包围圈不断的缩小,一些歹徒看到这种情况,干脆的选择了投降,不然负隅顽抗的话,只有被警方当差击毙一个下场,毕竟差佬又不是傻子,面对拿枪的歹徒,除非是一些特殊的目标,不然肯定是干掉之后再考虑其他的,他们的命也很精贵的好吗。 狙击枪的子弹供应是有限的,常欢枪法再准也架不住这是两个人在消耗啊,眼看剩余的子弹已经不多后,他把手中的狙击丢回给了飞虎队那个可怜的狙击手,拔出自己的点三八,从货柜上一跃而下。 另一边,躲在掩体下的谭成穿上了从手下那扒来的衣服,终于感觉身体暖和了许多,眼看着己方的人手越来越少,加上他们为了方便行动,根本没带够充足的弹药,谁会想到那些死差佬会预先埋伏啊,这下他算是彻彻底底的载了。 “不行,我不能死在这里,我的事业才刚刚起步,我还没有享受够呢!” 谭成的眼神逐渐变得狠厉,他突然扭过头,对着身侧的一名手下道:“你!穿上我的衣服,站出去投降!” “啊?”被点名的手下愣了下。 “快点!不然我就一枪崩了你!”谭成用枪指着那名小弟的头道。 为了避免他故意告知,打完棒子后,谭成又给了颗甜枣,道:“放心,那些差佬不会杀俘的,到时你顶多进去监狱坐几年,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你那些家人朋友我都会安排好,绝对不会亏待他们的!” 小弟很清楚,别看谭成那么说,事实上他根本没得选择,一旦拒绝,这位他跟了好几年的老大就会毫不犹豫的把他干掉,冒充他投降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于是他穿上了谭成之前脱下来的那套风骚的白色西服与大衣,顺带还戴上了墨镜,在夜幕的掩饰下,很难看清他的相貌,为接下来的行动增添了几分成功的可能性。 “别开枪!我是谭成,我要投降自首,千万不要开枪!”那名小弟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嘶喊着。 对面的警方在听到这句话后,在领头的指挥下,逐渐开始停火,而那些不明真相的谭成打手见自家的老大都投降了,也跟着丢下了枪,举起双手作投降状。 与此同时,真正的谭成却带着一名心腹,趁警方的注意里被吸引住后,悄悄的从另一边跑去,他没有选择去开自己来时坐的车,毕竟那些车就停在警方旁边,他疯了才会那么做。 谭成的潜逃方向是海边停着的一艘快艇,这个时候,只有从海面上跑路才是最安全的,只要等他跑掉了,不管是宋子豪还是mark都得死!还有宋子豪那个当差佬的弟弟,以及今晚差点把他吓尿的那个狙击手,这些人一个都别想跑,回头就找国际杀手对付他们! 眼见着离船只越来越近,而那帮差佬依旧被自己的替身吸引着,谭成一直紧绷的心情逐渐松懈下来,二十米,十米……越来越近了! 咚! 谭成的手下已经率先登上了常,正准备伸手拉一把谭成的时候,突然惊恐的看着谭成的后方,一无所觉的大哥成有些恼怒,但还是压低了自己的声线,斥道:“愣着干嘛?还不拉我上去!” “大,大佬,你后,后面……” 小弟结结巴巴的还没讲话说完,谭成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富有磁性的声音,道:“成哥,这么着急是赶着去哪啊?” 话音刚落,冰冷粗硬的枪管就抵住了谭成的后脑勺,谭成的身子顿时一僵,举起双手,缓慢的转过身躯,然后便看到了一张令人嫉妒的帅脸,即使在漆黑的夜幕下也掩盖不了他的魅力。 “啊sir,给我个机会吧,只要你肯放过我,我可以给你钱,给你很多很多的钱!” 常欢淡笑着摇了摇头,道:“你的钱我怕拿了会脏手,行了,我也懒得跟你废话,双手抱头给我蹲下!不然一枪打爆你的头!” 面对枪口的威胁,谭成别无选择,只能乖乖的照做,坐了那么多年大佬,他能看出这个差佬不是在开玩笑,真要做出什么异动,肯定会毫不犹豫的击杀自己,在死与坐牢之间,谭成选择了后者,只要活着,一切就还有转机。 没等多久,周星星就带着几个伙计赶了过来,将谭成跟他的心腹一同铐住,至于那个冒充谭成的小弟,早已被识破,毕竟像谭成这个黑恶势力是在差馆挂了号的,不说全部,但起码有一半的人都看过他的照片。 回去的时候还发生了个小插曲,在谭成被押送着上车的时候,他竟意外地看到了宋子豪跟mark两人,他们不是应该拿着钱远走高飞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看着mark跟常欢勾肩搭背的模样,谭成更是坚定了之前的想法,肯定是他们两个跟差佬合伙一起给他下套的,想到这里,谭成顿时怒从新来,忽然挣脱了身后警察的束缚,朝着mark撞了过去。 嘭的一声,常欢一脚踹开了谭成,眼看着他又要再次从地上爬起,那个负责押送他的伙计心里一慌,掏出腰间的电击器,调到最大的功率,直接给谭成来了一下子。 谭成当场就被电的浑身冒烟,然后就像是被放了气的娃娃一样,软软的倒了下去。 第四十六章 酒吧 谭成被捕的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因为行动计划得周祥,他那些手下跟员工一个都没跑掉,出去价值最大的伪钞母带之外,警方还在他们的工厂缴获了数额过亿的假钞,单位为美元。 瞬间全港震动,毕竟这是开埠以来数额最大的假钞案,别说港岛了,整个亚洲都震动了,作为这次行动的主要指挥人,黄炳耀再次受到了上头的嘉奖,升职基本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常欢虽然没有露脸,但基本上整个警队都知道,正是因为有他这个头马在,黄炳耀在能在办公室坐着就把功劳给领了。 不把他公布出去也是为了保护他,刚毕业没多久就连升两级已经很出格了,再继续出风头的话,很容易被一些人盯上,毕竟别说整个港岛警队了,就连湾仔差馆都不是铁板一块。 常欢倒是不在意这些,反正这些事情都被写在了他的履历当中,就算暂时没法升,等到上面考虑提拔新人的时候,必然会将他列在名单内,没办法,就他那履历的漂亮程度,不把他列为头号预备役实在说不过去。 好不容易将谭成一案的手尾搞定后,常欢终于有时间约宋子豪跟mark出来好好聊聊了,不想打电话的时候刚好被周星星跟曹达华给听见了,这两家伙便死皮赖脸的要跟着蹭酒喝,反正刚发了一笔奖金,常欢干脆就带上他两了,钱要花出去才算钱,存银行只会便宜别人。 到了酒吧之后,除了宋子豪跟mark外,常欢还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宋子杰! 宋子杰的出现让常欢有些意外,他不是一直跟宋子豪闹矛盾呢,怎么会出现在这?而且看他跟mark有说有笑的样子,似乎是已经忘记了之前的那些事。 “常sir!” 看到常欢的到来,宋家两兄弟跟mark都站起了身,笑着上前跟常欢拥抱了一下,顺带对他身后的那两跟屁虫挥了挥手,算是打了招呼。 “现在我已经下班了,是个普通市民,你们叫我常欢或阿欢都可以!”常欢笑着说道。 宋子豪跟mark相视一眼,道:“还是叫你欢哥吧,这次多亏了你的帮助,不然我跟mark也没法安安稳稳的坐在这喝酒,我在这敬你一杯,我干了,你随意!” 说完后,宋子豪与mark齐齐举杯,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常欢摇了摇头,也跟着喝完了一杯酒,毕竟人家说随意,你不能就真的随意沾点,那也太不给面子了。 喝完后,常欢笑着说道:“都是朋友,豪哥你这么说就太客气了,要不是你跟mark哥,我也没那么容易抓住谭成啊!” 宋子豪听了却是叹了口气,道:“本来从湾湾坐完牢回来后,我就想找份工作,安安稳稳的过完下半辈子,不想再理江湖上的事,没想到还是被逼着重新站了出来。” “豪哥,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这是你走到哪都避免不了的,别想那么多了,现在谭成已经完蛋了,你该好好想想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了。”常欢道。 MARK跟宋子豪相视一眼,笑了笑,由mark站出来道:“欢哥,你觉得这家酒吧怎么样?” 常欢闻言打量了下四周,道:“还可以啊,装修挺有格调的,酒水也还ok,生意应该挺不错的。” mark笑着说道:“这家酒吧的老板是我朋友,他最近正在办理移民的手续,想要把这间酒吧出售,我跟豪哥商量了一下,准备盘下这里,你觉得怎样?” 常欢听完后眼睛一亮,道:“可以啊!以你两的手段,经营这家酒吧绰绰有余!” 作为一个曾经的伪钞集团二把手,虽然要在后面加个港岛分部,但也足以证明宋子豪的手段有多犀利了,经营一家酒吧对他来说完全不叫事。 常欢支持他们也是因为想到,以宋子豪跟mark在江湖上的人脉与地位,到时肯定会引来很多江湖人士光顾,只要稍微用点心,就能收到不少有用的消息,以常欢跟宋子豪和mark的关系,相信这里将会成为他以后收集线报的主要来源。 宋子豪跟Mark已经彻底将常欢当成了自己的兄弟,听到他支持自己开酒吧,自然是非常高兴,频频向常欢敬酒,还好常欢体质特殊,不然怕是用不了多久就会被灌趴下。 另一边,宋子杰跟周星星,曹达华坐在一起,也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在这两刚认识不久的伙计面前,将自己这些年的苦恼一股脑的说了出来,周曹两人虽然看着吊儿郎当的,不是很靠谱的样子,但心地还是挺好的,听了宋子杰的经历后,不禁有些同情这个帅小伙。 周星星更是直接开口邀请宋子杰加入重案组,说什么以后一定会罩着宋子杰,搞得好像他才是老大一样。也许是因为在原来的地方实在待得太憋屈了,宋子杰竟然答应了下来,并承诺回去就申请调职。 这下周星星跟曹达华都傻眼了,吹牛一时爽,吹完火葬场,这事他们也就随口说说,没有常欢的同意,就算宋子杰真调到了重案组,也不一定能被分配到他们这个小组,这下惨了,事后要是常欢追问起来,他两怕是有得受了。 看到那边正在被宋子豪跟mark轮番敬酒的常欢,周星星跟曹达华相视一眼,心中顿时有了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趁他醉要他命,等把常欢灌醉了,这事还不是由得他两随便编? 于是与常欢拼酒的由两人变成了四人,最后连宋子杰也加入了战局,五个人一起怼常欢一个。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常欢是自己扶着墙离开酒吧的,而宋子豪跟周星星他们五个却是被服务员抬走的,高下立判。 虽然凭着自己过人的体质反过来灌醉宋子豪跟周星星他们,但常欢自己也已经有了些醉意,走到外面被风一吹顿时感觉更晕了,他只记得自己最后迷迷糊糊的打了个电话叫人来接,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第四十七章 龙卷风 “哎哟喂~” 清晨,常欢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刚想伸个懒腰的,不想才动了一下,腰肢的酸痛感就传遍了全身。 自从穿越过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体验过过这种疲惫的感觉了,不论前一天做了什么,一觉睡醒后总会恢复如常,今天却是想熬夜犁了十几亩田一样,别提有多累了。 常欢揉了揉酸痛的腰肢,脚才落地,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这特么是哪啊? 眼前所看到的根本不是他熟悉的房间,就连他刚才所睡的床都是两米宽的欧式大床,用的也是丝绸被面,内置蚕丝的有钱标配,虽说他也是个包租公,但可没购置过这些价格高昂的日常用品。 最最主要的是,这个房间怎么看都是一个女生居住的房间,空气中弥漫的香味就不说了,床边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女人用的护肤品,常欢心中顿时一惊,难道昨晚喝醉后被哪个富婆给捡尸了? 想到这种可能性,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要是富婆长得年轻好看就算了,万一是那种四五十岁,体态过于丰满的中年妇女,那常欢真是一头撞死在墙上的心都有了。 就在常欢想着要不要趁没人在跑路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开门的声音,他才转过身,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的,体态优美的女子穿着一身白色丝绸睡衣从浴室里走了出来,这人的长相,竟出乎意料的熟悉。 “醒了?” 来人淡定的看了常欢一眼,自顾自的走到梳妆台前坐下,翘起二郎腿,不顾暴露在空气中的春光,拿起毛巾就开始擦头发。 咕~ 常欢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强迫自己不去看某些风景,装作打量着四周的装饰,只是那交错的双腿及后缩的屁股已经完完全全的出卖了他的状态。 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过了好一会,那女人才再度开口道:“你不打算去洗个澡吗?” “啊?要,我现在就去!” 常欢这才恍然大悟,那落荒而逃的背影别提有多狼狈了。 在洗澡的时候,常欢想了很多事,例如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昨晚到底有没发生什么喜闻乐见的事,当低头看到自己威武雄壮的小兄弟时,不由叹了口气,难道这辈子的第一次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丢了? 等他洗完澡从浴室出来时,龙九已经换了身衣服,又恢复了那副英姿飒爽的madam装扮,看到常欢出来后,她将手铐往身后一卡,道:“穿衣服,准备走人。” “去,去哪?”常欢小心翼翼的问道,生怕龙九下一句就是登记什么的,虽然他并不抗拒跟龙九走进教堂,但这也太快了,他还还真正的享受过呢! 龙九诧异的看了常欢一眼,道:“上班啊!现在都几点了,再不上班就要迟到了,我先送你去差馆,再回政治部报道。” “啊?哦!” 常欢这才反应过来,并为自己刚才的想法感到羞愧,还好龙九没有读心术,不然怕是要让他再次感受下什么叫飞身十字固。 从房间里出来后,常欢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所待的地方竟然是在一处别墅中,从内部的装修与布置就可以看出,这家人肯定不差钱,出来的路上还遇到几个穿白衣服的佣人,看到龙九后,纷纷停下问好,口称小姐,这样常欢再次提高了心中对龙九的评估,这女人肯定是富家大小姐无疑了。 到了车库后,龙九随意在众多座驾里挑了辆丰田轿车,在那些车里,应该就数这辆最不值钱了,但考虑到龙九所服役的特殊部门,这款普通的轿车反而是最合适的。 常欢原本还以为龙九会把他送到旺角,没想到她直接驶向了通往湾仔的道路,看来自己调职的事情她是知道的,还以为她去了政治部之后就不记得自己了。 一路上,常欢好几次想问龙九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自己为何会出现在她床上,但每次看到她那清冷的面容,已经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车子在路上行驶了近半个小时,最后在湾仔差馆的门口停了下来。 “我到了,那个,谢谢你了……”常欢挠了挠头,有些尴尬的说道,主要还是龙九看着实在太高冷了,让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搭讪才好。 龙九没有说话,依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这让常欢有些失望,心里叹了口气后,便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就在常欢下车后,刚踏进差馆的大门,身后忽然传来了龙九的声音。 “等下!” 常欢回过头才发现,龙九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车,正一步一步向他走来,他愣愣的看着龙九,不知道她这是想干嘛。 没过多久,龙九来到了常欢身前站定,就这么呆呆的看了他好一会,突然伸出双手帮常欢整理了一下略微有些皱褶的衣领,最后更是踮起脚尖在他脸上吧唧一口。 常欢顿时呆愣在原地,如同中了传说中的定身术一般,龙九这突如其来的表现让他彻底惊呆了,这还是他认识的那个龙九吗? 看到常欢一副呆傻的模样,从早上到现在,龙九第一次露出了笑容,常欢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女人笑起来竟是这样的美,让他忍不住有些发痴。 “好好上班,注意安全!” 龙九在常欢耳边轻声说了句话后,便转身离去,开着她的那辆丰田扬长而去,而常欢却站在那里呆愣了许久,最后还是一位路过的伙计好奇的推了他一下,他才恢复过来。 “sir,刚才那位是你女朋友吗?” “是啊是啊!” 常欢下意识的点了点头,回答了伙计的话,脸上的笑容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然而等他踏入重案组办公区的时候,才突然反应过来,中计了! 以龙九的性格,想让她在大庭广众下做出这样的亲密举动,简直难如登天,然而她刚才却出乎预料的主动,那么只有一个解释——宣示主权! 这是在跟整个湾仔差馆的师姐们宣布,他常欢有主了! 就很懵,虽然这份感情来的比龙卷风还快,常欢却并未想过拒绝,就是这种做法等于是绝了他在湾仔差馆拈花惹草的可能性,果然能当督察的女人就没一个简单的。 第四十八章 表哥来信 差佬是没有休息一说的,尤其是在这个最为混乱的时代,街上几乎每天都要案件在发生,通常都是解决完一单案子后,马上就要投入下一单。 常欢当然不会觉得自己会有特殊待遇,正准备去找组长问问有没案子需要接手的时候,曹达华匆匆从外面跑了进来,看他的样子很是焦急,似乎遇到了什么难题。 常欢停下脚步,在原地等着曹达华过来,不一会曹达华就来到了他身前,喘着粗气道:“啊头,署长让你去,去,去他办公室一趟!” 一连去了好几次,曹达华才把话给说完整,光听前半句的时候,常欢还以为又有什么大事发生,没想到原来只是黄炳耀召唤。 “行,你在这歇会吧,顺便帮我找找周星星那扑街,这都几点了,还没出现,想要旷工吗?!” “yer sir!” 交代完后,常欢就转身往署长办公室走去,只不过这一路上的遭遇让他感觉有些不对,平时那些伙计看到他都会热情的打招呼,今天却一个个装没眼瞎,看到他就拧过身子装忙碌,好歹他也是刚办完伪钞案的大功臣,怎么也不可能是这种待遇啊! 一直走到署长办公室门口,还没进门,常欢就听到了里面传来的争吵声,准确的来说,应该是黄炳耀骂人的声音,应该是正在跟人打电话。 常欢在门口等了好一会,一直到里边静止下来的时候,才伸手敲了敲门,不一会就听到了黄炳耀叫他进去的回复。 等进到里边之后,常欢才知道,黄炳耀这次可能真得很生气,因为地上残留着一些瓷器碎片,从颜色跟造型依稀可以辨认,那是他最钟爱的一个茶壶,平时连碰都不让人碰,这次却自个给摔了,也不知道是谁招惹了他。 见进来的人是常欢,黄炳耀努力的隐藏起脸上的愤怒,扯出一丝笑容道:“阿欢,你来了。” “goodmorning sir!” “坐下吧!想喝点什么?我让外面的人送进来。” “水就行了!” 黄炳耀点了点头,拿起电话让外面的助理送送两杯水进来,放下电话后,他低头看着桌面,沉吟了好一会,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才好。 常欢看出了这点,便主动说道:“sir,有什么事您直说就行了!” 黄炳耀的手指在桌子上敲了敲,过了一会才道:“阿欢,既然你这么说,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本来你这次破了伪钞案是一件好事,可谓是再次向全亚洲证明了我们港岛警方的实力,上头也赞扬了你的表现,光是这一单案子的功劳,你再升上一级也是理所应当的事,但考虑到你前不久才升任警长,这事可能得押后一些了,这是我今天要跟你说得第一件事。 还有就是,上面一些人对你提出了一些异议,觉得你办案的手段太过狠辣,但凡撞到你手里的嫌犯,非死即伤,他们觉得这样的做法不符合港岛警队的规矩。” 常欢瞬间就明白了,这是被人盯上了,不用说,肯定是这次联合办案的另外几位做的好事,估计是看他蹿升的太快,有些眼红了,对于这点,常欢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世界总有那么一些鼠目寸光,见不得人好的二货。 只听黄炳耀继续说道:“不过你不用担心,只要我还坐在这个位子上,就没人敢对你怎样,我已经安排好了,给你放一个星期的假,等你回来上班的时候,这些事情都解决好了,我跟你们组长说了,以后B组就由你来带领。” 看来这次那些人给了黄炳耀很大的压力,好在他够义气,直接抗下了这事,怕常欢不舒服,还特意给他安排了个小组长的位置,正常情况下,起码也得警署警长才能担任这个职位,黄炳耀这是给了他特殊待遇。 没得说,既然黄炳耀那么照顾自己,常欢肯定不会有什么逆反心理,休假就休假,反正工资照领,不过那几个部门他都记下了,这笔账迟早会要回来。 从署长办公室出来后,常欢没再回重案组,反正现在也不可能再给他安排什么案子,干脆闪人算了,于是他找伙计借了个电话通知了周星星跟曹达华,告诉他们自己放假一周的事,让他们自己执生。 随后便离开了差馆,踏上了回家的路,本来他是想去找龙九的,毕竟两人刚确定关系,就那么一会不见都觉得怪想念的,但考虑到她所在的部门过于特殊,自己过去的话,怕是影响不好,便熄了这个念头。 除去龙九,常欢就不知道该找谁了,肥姨应该在家打麻将,他过去也是干瞪眼,除此之外,就只有警校的那些同学了,但大家都是当差的,现在估摸着都在巡逻,哪有时间搭理他啊,剩下的也就只有回家一个选择了。 在小巴上打了个盹,醒来的时候刚好到站,打着呵欠下了车,进入大楼的时候,常欢被保安室的大叔给叫住了。 “欢仔等下,这里有你的包裹,你来拿一下。” 包裹?谁没事会给他留这东西?再说他也没接到什么电话啊,港岛认识的人就那么多,谁要送了什么肯定会通知他一声的。 带着这份疑惑,常欢到保安室里拿了那份包裹,是个方形的箱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也不知道里面是些什么,还是等回去再看吧! 搭乘电梯上了楼,回到家里后,常欢找来剪刀拆开了外面的包裹,打开后,露出一个黑色的木盒,四个角还镶了金属的雕塑,看着像是件古董,把它从箱子取出来的时候,一个白色的信封掉落在常欢脚上,上面写着几个大字——表弟常欢亲启。 表弟?常欢记忆中关系要好的表哥就只有一个,除了他之外,估计也没有别的会给自己寄东西了,加上那个木盒的造型,百分百就是那个叫陈港生的表哥寄回来的。 拆开信封一看,信纸里的落款果然是陈港生,就是没署名,那么丑的字体,除了陈港生也不会有别人了,常欢没有急着看木盒子里的东西,而是先查看起手中的信来。 第四十九章 奔赴西班牙 “老表,刚刚又完成了一场华丽的冒险,这次差点把自己丢那了,幸好我福大命大,箱子里是我这次从那个土著部落里弄回来的东西,小的送给你当礼物,其余的帮我存进银行的保险柜里,对了你有空的话,可以过来找我玩,你已经大个仔了,是时候带你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了!——你亲爱的表哥,陈港生!” 一如既往的简单直接,常欢刚还在想,怎么会无缘无故给自己寄东西,以老表那大大咧咧的风格,估计都不知道他从警校毕业的的事,更别说是给他寄礼物了。 把信丢到一边后,常欢拿起了那个木盒,这玩意只是简单的扣着,连个锁都没有,轻而易举的就打开了,里面果然放着几颗绿色的宝石,一共六颗,大的有鸡蛋那么大,小的就跟指甲盖差不多,难怪这次老表那么大方,说要送颗宝石给自己。 虽然不懂坚定这些东西,但常欢也知道这玩意肯定是越大越好,指甲盖那么大的,顶多做个吊坠,算了,找机会条项链镶上去,送给龙九当礼物好了! 将宝石重新放回木盒后,常欢便将它放在了书柜上,等哪天找个时间再存进银行的保险柜就好了,至于私吞什么的,常欢完全没想过,不说他跟陈港生之间的关系,作为一个包租公,常欢不算富有,但也绝对不穷,没必要为了这点东西破坏兄弟之间的感情。 说起房子,常欢忽然想起,记忆中似乎快到收租的时间了,可惜现在是冬天,不然他就可以体验一回短裤人字拖,身后拖着个大麻袋的粤东靓仔标配了。 将盒子放好后,常欢重新拿起了之前那封信,正准备折叠收起,心中一动,或许他可以出去玩玩,反正放一个星期的假,待在港岛也没事做,不如去看外面的世界,刚到这里都处都是港片的人物,不知道别的地方怎样,总得先了解清楚,不然等他活到五六十岁的时候,突然冒出个紫薯精说要搞计划生育就搞笑了。 为了安全起见,了解一下国外的情况还是很有必要的,报纸跟电视上看到的都是经过筛选的,是那些人想让你看到的东西,一些较为隐秘的根本不会放出来,根据常欢这段时间的了解,他很怀疑英国那边真的有叫詹姆斯邦德和强尼英格力的特工。 想到这里,常欢便拿起电话,照陈港生留下的号码拨了过去,完全忘了这个世界有样东西叫时差,幸好电话响了一会后就被接通了,就是里面传来的声音有些奇怪。 “呼呼呼……hello,this is jack!” “……”常欢沉默一阵,总觉得自己现在最好的做法就是挂断电话,但都已经打扰了,挂不挂似乎也没什么两样,于是他继续说道:“表哥,是我,常欢啊!” “欢仔啊!呼呼~有什么事啊,你哥我现在正在忙!” 光听那剧烈的喘气与呜咽声,傻子也知道你正在忙啦!常欢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是这样,我想着我们俩也很久没见了,刚好我最近放假,就想过去找你玩玩,你现在在哪?” “我在萝丝家,呸,不对,是在意大利,你来就是了,上机前打个电话给我,我去接你,就这样吧,我还在忙着呢!” 说完,电话那头的陈港生不再给常欢回话的机会,直接挂断了电话,这让常欢很是无语,你倒是说你在西班牙哪啊!整个西班牙那么大,光著名城市就有四五个,他该去哪找好? 好在陈港生贤者时间的时候想起了这个事,又重新给常欢打了个电话,让他直飞马德里,两人在那边汇合。 …… 从港岛到马德里,常欢足足在飞机上待了近24个小时,幸好订的是头等舱,不然挤在那狭小的经济舱那么长的时间,他肯定会整个人都疯掉,就这样从机上下来的时候,他都感觉自己身上已经有点馊味。 拒绝了几波热情好心,想要送自己一程的空姐后,常欢终于等来了接机的人,他的老表——陈港生,这个位面龙叔的又一投影,当然,除了跟龙叔同样有个大鼻子之外,其他的并不相似。 “老表,好久不见!” 陈港生,或者应该说是jack笑着与常欢拥抱了一下,自从jack做了赏金猎人后,两人已经很久没见了,没想到再次碰面会是在异国他乡,这让两人都有些感慨。 “表哥,看你春风满面的样子,在国外没少认识美女啊!”常欢挑了挑眉道。 “没办法啦,人生得靓仔,那些女人非要扑上来,我总不能那么残忍的将他们拒之门外吧!倒是你小子……”jack上下打量着常欢,道:“几年不见,变得更高大帅气了,都快超过我了!” “纠正,超过两个字有点过了,我不是一直都比你帅么!”常欢一脸严肃的说道,关于长相方面,他绝对是一万个认真。 “行了行了!别臭美了,这次怎么想到过来找我了,以前问了你很多次,就是死活不肯来。” “这不是放假吗,在港岛待得有些无聊,就过来找你玩咯!” “你小子该不会是闯祸了吧?” “那哪能啊,像我这么忠厚老实的人,怎么会闯祸。” “姑且信你,我们也别傻站在这了,我是开车过来的,到车上再说!” “行,接下来我们去哪?” “我一会还得去找个人,你跟我一起去吧,晚点再回酒店。” “没问题!” 从机场出来后,常欢上了jack的越野车,好家伙,外表看着只是辆普通的三菱越野车,内里却完全是另一个世界,倒不是说有多华丽,就是里面除了前排的两个位置外,全被jack改装成了专门放置冒险装备的空间,就连车子的配置也被改的面目全非,可以说,除了车身外,其他已经跟三菱没什么关系,光是改装这车子的钱,恐怕就能在港岛买下一套房子了。 常欢看着不禁有些眼馋,虽然他不打算当什么赏金猎人,但弄个这样的似乎挺酷的,哪天抓贼的时候,歹徒开着跑车在前面扭屁股挑衅,这时候他突然按下氮气键,馊的一下追上去,直接把对方超了,再一个帅气的飘逸将人截停,就是这车可能过不了检审。 第五十章 广场偶遇 当jack把车子停在一个广场附近的时候,常欢愣了下,忍不住向jack问道:“你不是说约了人吗?” “是啊,但许久没见,不得给人准备点礼物啊!”jack回道。 看着他往前面的地摊走去,常欢连忙跟上,一脸无语的问道:“表哥,你该不会就打算买这些地摊货给人当手信吧?” “有什么问题?”jack非但不觉得羞愧,甚至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指着那些地摊上的东西,道:“你别小看了这些摆地摊的,有多少失传已久的古董就是在地摊上找到的,以你表哥我的本事,捡个漏还不是轻而易举的?!” 常欢努力忍住心中吐槽的欲望,毕竟接下来要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万一把他说急了,不给买单怎么办?而且有一说一,jack在历史方面的造诣的确是非常的出挑,不然也不可能满世界的冒险找宝藏,没点眼力的话,怎么判别哪些东西值钱,哪些不值钱,万一带回来一堆垃圾怎么办? 两人在广场上瞎转悠了一会后,jack很快就被一阵音乐声给吸引了,生拉硬拽的把常欢拖了过去,到了声音传出的源头后,常欢才发现自己错了,jack哪是被音乐吸引的,被美色吸引的还差不多。 有一说一,这个地摊的主人的确有着几分姿色,或许跟龙九,何敏他们比起来要差些,但也算是个美女了,难怪jack会被吸引。 “这个怎么卖?”jack从摊子上随意拿起一样东西问道,眼睛一直紧紧的盯着摊主,完全没发现自己手里拿着的东西造型有些怪异。 常欢在一旁看得直捂脸,连忙装出一副不认识jack的样子,没办法,太丢人了,就连美女摊主也憋得满脸通红,一副想笑又不敢笑的样子。 “五百个比塞塔。”美女摊主伸出一只手,张开五指晃了晃。 “那么便宜?我要了!” jack说着就准备掏钱买单,一旁的常欢看到连忙把他拦下,钱花了就花了,但买这么个东西回去,很容易引起误解,尤其是他还得跟jack待上一段时间,万一误会了他两之间的关系怎么办? “慢着!表哥,你还是先看清手里的东西吧!” “不就一个木偶嘛,有什么好看的!”jack嘀咕道,但还是老老实实的低下头看向手里,这一看,手上就像是握着块烧红的烙铁般,瞬间将那东西给丢了出去。 那个神似某种器官的玩意在地上滚了几下后,最后停在美女摊主的身前,她无奈的笑了笑,将那东西捡起来重新摆好。 此时jack的表情十分尴尬,刚才光顾着看美女了,没怎么注意摊子上的东西,他也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一拿,结果就拿到了这么个玩意,丢死个人了。 “不好意思,我刚才没注意。” “没事,”美女摊主摇了摇头,道:“不过,你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嗯?你是说帮你买个东西是吧,没问题!”jack说着就从裤袋里掏出了钱包。 “不是不是,我的意思是想问你能不能帮我看下摊子,我想去下洗手间,拜托了!”美女摊主双手合十道。 “这样啊,那你去吧,我会帮你看好摊子的!”jack笑着应道。 他身后的常欢却忍不住撇了撇嘴,用手戳了戳jack的后腰,给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提醒他别忘了自己是来干嘛的。 jack瞪了常欢一眼,示意他别给自己添乱,随后便回过头,继续对美女摊主说道:“这里就交给我吧!” “谢谢你!我很快就会回来的!”美女摊主对jack深深的鞠了个躬,以示感谢后,便飞快的跑开了。 常欢见此,趁jack行动前,抢先跑到前边在哪摊主的板凳上坐了下来,对着正瞪大眼睛看他的jack说道:“都那么多年了,表哥你还是一点都没变。” “你个小屁孩懂什么,年轻的时候不浪,等你老了,到时候想浪都浪不起来了!”说着,jack斜了常欢一眼,坏笑道:“你小子该不会还是个童子**?要不要表哥带你去开开荤?放心,我认识的美女非常多,你想要什么类型的都可以!” “算了吧!你还是自己留着好了!”常欢鄙视的看了jack一眼,有龙九这个等级的美女,他才看不上那些庸脂俗粉呢! “那你可千万别后悔哈,过了这村可没这店了!” 就在两老表拌嘴的时候,一个穿着牛仔裤,红外套,戴着黑色大檐帽,金发碧眼的女子走了过来,在摊子前蹲下后,拿起一个木制的玩偶,抬起头就看到了常欢那张东西方通杀的俊脸,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才脸带红晕的问道:“这个木偶挺可爱的,不知道怎么卖?” 常欢张了张嘴,刚准备回道,一早注意到来人美貌的jack抢先一步回道:“一千个比塞塔!” 看到美女顾客似乎被价格吓到了,又连忙补充道:“不过看在你那么漂亮的份上,你给五百个比塞塔就行了!” 美女顾客眼睛一亮,道:“那挺便宜的嘛!我要了!” 说着就从背包里掏出张五百面值的西班牙元递给了jack,手上的那只木偶则是被她直接装进了背包了,随后又看了常欢几眼,大概最终还是提不起勇气搭讪,便这么一步三回头的里开了。 jack看着那女顾客的背影,砸了咂嘴,道:“真是没眼光,那么大只的靓仔就站在这也不知道多看一眼。” 说完后,就想把钱递给常欢,让他把钱塞进摊主留下的小罐子里,不想这手才刚伸出去,一道身影忽然出现在他眼前,二话不说就抢走了他手中的纸币。 真当那人准备跑路的时候,却感到手腕一阵吃痛,一只大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旁边伸出来抓住了他的手腕。 “光天化日之下就敢抢钱,活得不耐烦了?”常欢说完后正要继续使力。 一名打扮与抢钱那位差不多的人从他身侧窜了出来,递上一张欧元道:“不好意思,我朋友是想跟你换个钱而已,千万别误会!” “换钱?哪有人像你们这样强制换钱的,表哥,把他也给抓了!”常欢冷笑一声,身为差佬的习惯不自觉的冒了出来,完全忘了这是在西班牙,而不是港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