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仙王出征,寸草不生! 青杏爬满枝头,酸煞了树梢上的月牙,你光着脚丫,要抓池塘边肥美的小河蛙! 一个束着单马尾的豆蔻少女,坐在草席上,一边处理药材,一边满脸担忧地轻哼着哥哥最喜欢的童谣,希望伤重的他快点醒来。 哎! 龙尾珠固然珍贵,也不值得你用命去护呀,外门弟子那都是信奉弱肉强食的主儿,根本不会和你讲道理。 偏偏半个月后便是入门考核,你这个样子,别说参加,命都要保不住了。 说好的一起入缥缈宗,你做仙王,我做仙后,一起灭六合,平八荒,横行天下,你怎么就要死了呢? 大郎! 你可一定要醒过来呀! 哪怕下半辈子不能动也没关系, 我三柒, 养你! …… 陆安之恢复意识的时候,浑身疼痛,好似一个刚加完班回家的老实人意外撞见了妻子和两个男人在卧室里做多人运动,结果正犹豫着是不是发飙的时候,就被三人抄家伙打到十级伤残。 简陋的茅草屋中,飘着浓重的中药味。 陆安之禁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大量的记忆,犹如煮沸的浓汤,在他的脑袋里咕嘟咕嘟的翻滚着,也让他知晓了目前的境况。 自己住在小仙州飘渺峰下,靠着给飘渺宗干各种杂活为生,喂马,劈柴,打理药田,算是一个杂役。 陆安之穷,整日吃窝头和菜粥,时间长了,嘴里能淡出鸟来,便想着改善伙食。 这年月,灵气充盈,天材地宝频现,于是山中有凶兽猛禽,吸天地灵气,吞日月精华、锻体魄、开灵智,修炼成妖。 这些妖怪精魅可都是吃人的。 陆安之年方十五,没有生裂虎豹之能,自然无法进深山打猎,便只能在红叶河钓鱼,开个荤。 半个月前,一向没好运气的陆安之钓鱼时,竟然钓到了一条龙尾鱼。 这是一种八品灵鱼,相当于半只脚踏入了妖兽的行列,属于最低等的那种货色,但是它的体内,却生有一枚宝珠。 这枚宝珠有奇效,当把它含在口中时,便可以在水下呼吸,至少能待上半个时辰之久。 除了这个法术能力,它还是炼制水系法器的材料,市价在一百灵砂左右。 灵砂中蕴含着最纯净最本源的灵气,而且每一颗含量都相等,所以它也成了修真界公认的面值最小的基础货币。 一百灵砂,对于飘渺宗的外门弟子来说,都是一笔不菲的外快了! 修仙得道,长生不老,是每一个凡人的渴望。 陆安之也不例外。 六月十八,是小仙州八大修真豪门之一飘渺宗的入门考核日,因为每三年举办一次,而且只要十五岁以下的孩童,所以这是陆安之仅有的一次可以踏入修真界的机会。 杀鱼取珠后,陆安之准备把龙尾珠卖掉,然后买一些符箓和丹药,增加考核的成功率,可谁知道,那位外门弟子马文却黑心的玩起了拖字诀。 他说自己手头紧,要先缓三天! 陆安之信了他,可三天后去要钱,马文又找了借口要拖。 他的打算很容易猜到,飘渺宗的入门考核很难,死亡率高达九成,一旦陆安之死在考核中,那他便不用出这笔钱了。 陆安之当然不同意,结果双方起了冲突。 马文可是修士,尽管只是一个刚刚成为修士,连小乘境都不到的菜鸟,但是他的灵压真威一放出来,也不是一介凡人可以承受的,陆安之当即便被真威压的神魂震荡,昏死了过去。 修士吸纳天地灵气,在体内凝练出真元,自然也就带上了灵压真威,这是一种精神力场,弱小的凡人生灵被修士瞪一眼,都很可能会吓死。 陆安之没死,但是神魂遭到重创。 七天来,要不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妹妹陆三柒衣不解带的照顾他,还去山里给他采了草药,煮了喂给他,他已经死了。 “马文!” 陆安之的拳头攥紧了,这已经不是夺珠之恨了,他甚至要杀了自己。 听到床上传来的动静,布衣少女回头,看到陆安之醒了,她当即一喜,丢掉柴刀,扑了过来。 “大郎,你好些了吗?” 三柒伸手去试探陆安之额头的温度。 “给你添麻烦了!” 陆安之满脸歉然。 少女消瘦的瓜子脸上,全是疲惫,她这些天,不仅要照顾陆安之,还要完成飘渺宗分配的工作,不然拿不到工钱,吃饭都成问题。 “当年我生病,你也是这么照顾我的吖!” 三柒甜甜一笑:“你躺着别动,我去给你热粥!” 大郎醒了,三柒身上的压力一轻,眉宇间也有了一丝雀跃,她捡起草席上的柴刀,别在腰后,疾步出了茅草屋。 陆安之忍俊不禁。 三柒从小到大,不管去哪儿,总要带着柴刀,这个毛病看来是改不掉了,不知道她通过入门考核,成了修士后,是不是还会这样! 要知道,修士是可以御剑飞行的,三柒总不能踩着柴刀飞行吧?快不快不敢说话,但一定很丑。 想到这里,陆安之的脸色沉了下去,他试着下地,可是身上没多少力气了,这让他的心更凉了。 “大郎,来喝药了!” 三柒端着一个木碗快步走了进来,浓郁的中药味飘得到处都是,她看到陆安之下了地,当即吓了一跳。 “你还没好,别乱动!” 三柒赶紧把陆安之扶到了床上。 “我……我……” 陆安之神色失落,自己这幅模样,还怎么参加入门考核?即便是最健康的时候,都不一定过关,那现在肯定更没戏了。 “你别急,先把身体养好!” 三柒安慰:“再说不当修士,努力做一个富家翁也挺好!” 呵呵! 陆安之自嘲一笑,富家翁能长生不老,能纵横天下吗?能百病不侵,能一剑斩日月,破星辰,擒龙伏凤吗? 自己的梦想,可以说被那个马文打碎了! 找飘渺宗的长老声援? 别说陆安之一介凡人不认识任何长老,即便认识,人家也不会管,在修士眼中,凡人就和蝼蚁无异,而且修真界,奉行丛林法则,拳头大,道理则大! 找人伸冤算什么本事? 仇就要自己报,才痛快!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琢磨着怎么反击。 三柒见状,便知道哥哥没死心,不过她崇拜的也正是这样的大郎,不管什么逆境,都绝不轻言放弃。 帮着陆安之喝了药,吃过饭后,三柒往怀里揣了两个窝窝头:“大郎,我去上工了,你别急,总会有办法的!” 三柒带上门,离开了。 茅草屋重新归于安静。 陆安之躺在床上,想起了这几天昏睡时做的那个梦,他出生在一个种花家的普通家庭,也叫陆安之,学习,工作,当社畜,很普通的人生,但是那个世界却不普通,有在地上跑的极快的铁盒子,还有能飞在天上的铁鸟,玩的东西也是极多。 “好想继续打那个推塔游戏呀!” 陆安之感觉犹如经历了一场新的人生,简直太真实了,等等,我不会是那个种花家的异界灵魂,穿越重生了吧? 很快,陆安之便不再操心这个问题,因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考试要来了,可自己却受了重伤,没办法参加,注定落榜。 未来都没了,讨论谁的灵魂还有什么意义? “在种花家,我想当CEO,迎娶白富美办不到,在东胜神洲,我想当仙王,娶第一仙后,又没了机会,天道对于我们这些凡人,还真是无情。” 陆安之苦笑。 这感觉就像老实人那个铁了心要跟野男人跑的的妻子,不光存折上一毛钱没留,还把房子也卖了。 不仅无情,而且残酷! “不行,我不能气馁,如果在这里放弃,那人生便真的完了!” 陆安之给自己打气。 修仙,不就是逆天改命的行当么,连这种难关都过不去,以后还怎么渡天劫,夺天地造化? 陆安之思考着,怎么才能痛殴马文,把龙尾珠要回来,一道苍龙的声音却是突然响起,灌进了耳朵中。 “主人,老奴终于找到您了!” 啥? 陆安之四下张望,陈设简单的茅草屋中,连鬼影都没有一个。 “主人,老奴千辛万苦,跨越时空,终于见到您了!” 这完全是一位忠仆的口吻,说到最后甚至呜呜哭了起来。 唰! 陆安之转头,看向了木门后,那里放着一个鱼篓,此时有一只老乌龟正从里面爬出。 龟吐人言? 陆安之惊了,旋即摘下了挂在床头的短刀。 呛啷一声,刀刃出鞘! “呜呜,主人莫慌,您在一千二百年后,将摘得仙王桂冠,老奴龟正和,是您忠心耿耿的家仆!” 自称龟正和的老妖怪,一边往床前爬,一边哭哭啼啼,宛若一个出走数几十年,终于归家的游子。 陆安之愣住了:“我,仙王?” 他打量着这只老乌龟,这是他钓到那条龙尾鱼的时候,顺便在河边捡到的。 当时这乌龟都没进的气了,没想到却是一只妖怪! “没错,您是娑婆世界最强大的仙王,没有之一!” 龟正和语气激动:“您出口成宪,一言震天下,您的仙名,连瀛洲扶桑那种蛮芜荒僻之地的土著,听之都两股战战,跪地膜拜!” “……” 陆安之沉默,骗我有意思吗? 我现在这个病体,你就算吃了,也添不了几两肥膘。 “主人,您虽然至高无上,仙力无边,但人生漫漫数千年,总有一些憾事,每每想起,无法释然,于是您耗费上千年,寻找天地至宝,玄奥秘法,最终成功逆转时空法则,将老奴送了回来!” “送你回来干嘛?” 陆安之好奇。 “您写了一百个心愿大菜单,这一世,您要完美,此生无憾!” 龟正和恭敬禀告。 “为什么是你?” 陆安之没有轻信这番话。 “逆转时空,牵涉太多因果法则,变数太大,因为老奴是天生金刚无垢之体,不仅可以抵御时空法则,免受一些伤害,还能不沾任何因果,所以你将亲手打造的‘仙王神机’交付于我,让我寄给五千年前,也就是现在的您!” 龟正和老泪纵横,忍不住仰天长啸:“主人,老奴不负所托呀,虽死无憾了!” “等等,你先别死,你怎么确定我就是那位仙王?” 陆安之疑惑。 听到这话,老乌龟的表情陡然一狞,这少年如果不是仙王,那么听到了这等秘辛,自然是不能留的。 的确,这少年比起主人那张仿佛被熊掌大力拍过的鞋拔子脸,长得实在太过于清秀了,成年后,必然是一位万中无一的美男子,不知道多少仙子妖姬倾心,想把他作为炉鼎…… 难道真的是我认错人了? 老乌龟的眼神,变得凶暴了! 第二章 千年神机 老乌龟这眼神,分明是要灭口,脑子里八成连埋尸体的地点都想好了。 陆安之心下一惊,但是表面上不动声色,因为即便要反击,也不能被对方看穿,不然必定失败。 龟正和可是寂灭期的大妖修,虽然跨越时空后,实力大损,濒临死亡,可眼力还在,陆安之那点小心思岂能瞒过他! 不过它没有生气,反而充满了欣赏。 “不错,有几分主人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的风采了!” 龟正和察觉到自己的生机摇摇欲坠,随时可能熄灭,它不敢再耽搁,张口便吐出了一个椰子大小的光团。 等到光团消失,留下了一块比右手稍微大一些长方形石板。 “这是主人搜遍天下,在生灵不可踏入的禁地山海之渊找到的一块神秘原石,主人将它炼制成了一件仙器,然后让我将之带上,横跨五千年,送还与你!” 龟正和把石板递给陆安之,唏嘘不已。 用主人的话来说,这可是娑婆世界距离最长的快递了,这其中蕴含的智慧火花和仙法含量,不亚于东风快递,如果成功,可以吹两辈子。 虽然龟正和不知道那个使命必达的东风快递是什么? 但听主人的意思,很牛啵依! 陆安之没有接。 石板的大小,就像自己在梦中见到的手机那么大,通体黑色,宛若在浓墨中泡过一般。 “主人算无遗策,自然考虑过老奴可能找错人这件事,所以你有三道验证,需要完成!” 说到这里,龟正和感慨无比,主人炼制的仙器,实在太强大了。 自己跨越时空后,降落在红叶江,因为这趟千年之旅,比原计划消耗了太多的生命本源,所以只能沉睡,恢复灵气。 龟正和本来还担心,要耗费上数年才能找到主人,可没想到,主人自己送上门了。 这感觉,简直是守株待兔一般的酸爽! 还有这降落位置的计算,该是何等的准确呀! 赞美主人! 呵呵! 陆安之嘴角一撇,虽然这只老乌龟没有说,但是他知道,要是自己通不过验证,必定是被挫骨扬灰,死路一条。 “第一道,滴血认证,将你的鲜血滴在这部名为‘神机’的仙器上,如果你的血液和主人不同,便无法开机!” 龟正和说完,便盯着这个清秀少年,意思不言而喻,该动手了。 陆安之没得选,用短刀割破了手指,将鲜血滴在石板上。 滴答!滴答! 当殷红的鲜血落在石板上,它立刻亮起了灿烂的白银色光芒,大概三秒钟后,光芒消失,整个石板,也变成了完全透明的状态。 神机的正面,打磨的非常光滑,此时出现了一个桃子图案,在右上角,还被咬了一口。 陆安之第一眼看到这个图案,愣了一下,因为这个形状猛一看,和屁股一样,容易让人想歪。 开机启动成功,一段音乐,响了起来。 龟正和至今还记得主人当初介绍这部神机时的样子,宛若在炫耀自己有一位满十给九分的老婆。 全面屏,无遮挡,通体透明,名为天空之境的涂装,就像把一块湛蓝晴朗的天空拿在了手中,简直绝赞。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网络。 “这算开机了?” 这部神机过于漂亮,让陆安之都想据为己有了。 等等, 这好像就是我的? “主人说过,虽然鲜血验证比指纹验证要高端很多倍,但是跨越时空时,什么意外都可能出现,验证系统也是有一定几率坏掉的,所以他设定了第二道考验,那就是说出这段开机铃声的名字!” 龟正和语气严肃:“你不需要告诉我,直接在神机上输入即可。” 陆安之上过五年私塾,读书识字没有任何问题,而且这部神机操作很简单,不带脑子都能掌握。 他伸出纤瘦食指,在透明的石板屏幕上,写下了四个字。 云宫迅音。 被咬了一口的桃子图案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金属头像,充满了机械质感。 看到这一幕,龟正和松了一口气,很好,第二道验证也合格了,看来是主人无疑了。 不过流程要走完。 “第三道关卡,是写出这个金属头像代表的含义!” 龟正和介绍。 “这就过关了?难道我真是仙王重生?” 陆安之有点儿惊,这段开机音乐,他在南柯一梦中的那个种花国度听到过,属于国民级的歌曲。 不仅如此,这个金属头像,他也认识。 变形金刚! 陆安之在手感丝滑的屏幕上,写下了这个名词。 嘟!嘟!嘟! 神机立刻发出了刺耳的警报声,还散发出耀眼的红光,仿佛定时炸弹被误触,开始倒计时,准备爆炸。 龟正和的神情一下子凶暴了,如临大敌中,张开大口,便准备咬杀这个验证错误的少年。 “等等!” 陆安之大喊,身上瞬间被汗水湿透了,宛若刚泡了一个冷水澡,老妖怪的杀意实在太恐怖了。 “你还有两次机会!” 龟正和盯着这个面容清秀的少年,如果是主人的花妃来的话,还可能因为喜欢你这张脸,放你一条生路,但是我不会。 通不过验证,你就得死。 赛博坦! 陆安之换了一个词。 当这三个字输入后,神机的警报立刻解除了,又恢复成天空之境的透明状,漂亮的一塌糊涂。 呼! 陆安之紧绷的神经一松,吐出了一口浊气。 这个金属标志,他在那场梦中见过,是擎天柱一派的标志,除了叫变形金刚,还有一个名为赛博坦的称谓。 “主人,不要吓老奴行不行?这么重要的验证,您最好不要出错!”龟正和提醒:“好了,开始第四道验证吧?” 原石屏幕上出现了一个问题!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谁? “……” 陆安之沉默了,这谁知道呀? 老师? 我有这种东西吗? 私塾里的那位老先生,只教人识文断字,并不收学生,而且自己这么穷,也出不起拜师礼。 不对,根据前两道验证来推断,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还是在那场南柯一梦中寻找。 最喜欢的老师? 那肯定是一直铭记在心的,不会是那位吧? 陆安之的神色,突然有些尴尬! “请尽快完成验证!” 龟正和催促。 陆安之眼看着躲不过去了,硬着头皮,写下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深田咏美! 唰! 一行新的文字出现。 “哈哈,五千年前的我,你好!” 这显然是那位仙王的留言了,字迹龙飞凤舞,铁画银钩,相当的飘逸潇洒:“你能看到这段话,说明你已经通过了四道验证,验明正身了!” “哎,突然间,有些感慨呢,没想到过了数千年,我的口味依然没有变化,他们都喜欢波多野老师,但我是深田派的,管她整没整容,是不是人造人,能冲就行!” 对于这段话,龟正和一头雾水,不明所以,他瞄了陆安之一眼,发现他就像某种黑历史被挖了出来,神色尴尬,老乌龟的心,放下了。 不用问,这个少年,显然明白这什么人造人,什么能冲就行这些话的涵义。 话说这位深田老师,能一直让主人心心念念,想必定然是一位德艺双馨之辈,等以后见了,必要求教一番。 “我……我真的是仙王重生?” 陆安之有些目瞪口呆。 实在是幸福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让人一时无法接受。 千年后的我,居然这么牛逼? 突然有点小骄傲呢! 龟正和直接五体投地,大礼跪拜了。 “主人仙福永享,寿与天齐!” 呼! 可以放心了,这个漂亮的清秀少年就是千年前的主人,自己找到正主了,任务完成,可以死而无憾了。 不过主人,您到底经历了什么风霜岁月,就长残了呢? 您那大鞋拔子马脸,我看了都想再添两脚! 嗯! 老奴突然有些明白,您为什么要费尽心血重生了,换了我变得这么丑,说什么也得再来一遭! 这口号过于浮夸,让陆安之的脸颊有些发烫,真是太羞耻了! “主人,您没必要不好意思,千年之后,整个娑婆世界,四大部洲,都会知道您万法仙王的威名!” 龟正和言语间,满是崇拜。 仙王们的头衔,都是其最强本领的代名词,正如主人,学习能力爆表,可以做到一法精,而万法通,不管什么法术神通,很快便能上手,并且举一反三,所以得到了万法仙王的美誉。 绝对不要和陆仙王进行法术对轰,这在千年后,是整个修真界的共识。 “主人留给您的日记,都记录在这部神机中,老奴的使命完成了,也可以安息了。” 老乌龟四肢一软,瘫在了地上。 时空法则诡异莫测,神秘强大,还是伤到了它。 “啊?” 陆安之吓了一跳:“我……我要怎么帮你?” “生死自有天命,主人不必为老奴担心!” 龟正和笑了,目光温柔地看着这个善良的少年:“主人,时间紧迫,你现在最重要的是感应天地灵气,尽快在丹田中凝气成海,成为修士!” “主人,老奴期待您君临娑婆世界,成为万王之王的那一刻!” 说完,老乌龟哇的吐出了一口大鲜血,彻底昏死了过去。 …… 就在陆安之通过神机验证的同一天,南赡部洲,东土大唐,长安杏花坊,陆侍郎刚刚给小儿子过完了满月。 小公子脸很长,比较丑,但是家里人都很喜欢他,尤其是陆侍郎足足有七个女儿,却无一子,现在老来再得子,自然是欢喜的要疯掉了。 为了让小儿子健康成长,不被烦恼缠身,陆侍郎为他取名安之,寓意为既来之,则安之! 满月宴结束了。 等到夜深人静,仆人侍女们都睡下了,躺在床上的小婴孩,唰的一下睁开了眼睛,他看了看四周,旋即脸上便展露出了一个无声的狂笑。 “哈哈,我万法仙王陆安之,回来了!” 虽然和计划有些出入,不是回到了少年时代,而是直接成了一个满月儿,但是没关系,我就先享受几年安逸幸福的童年时光吧! 反正那些机缘法宝,洞天福地,又不会跑,我只要在它们的原主人找到它们前,提前去截胡就行了。 哎,早知道重生这么顺利,我就不用布置那么多备用计划了。 还有老乌龟这么多天都没有找来,怕是出事了,至于神机旁落,被人捡到,陆安之并不担心,那东西除了自己,没人可以解锁。 嗯! 等能说话了,便暗示娘亲,给我找漂亮的小姐姐做侍女,这一世,我也要青梅竹马。 至少两个! 第三章 百大心愿菜单 茅草屋内,中药的气味弥漫。 比起刚才前途尽断,人生迷茫,陆安之现在的心情,好了太多,有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兴奋。 这感觉犹如一个老实人的妻子跟着野男人跑了,戴了绿色帽子的老实人准备上吊自杀时,结果被一个亿万富婆看上了,硬是倒贴,要给他买豪宅,赠名车,不要都不行。 陆安之找了一个菜篮,把忠仆龟正和放了进去,又盖上了一块打着补丁的被褥后,他躺回到床上,有些心神不宁。 “我真的是仙王重生?” 陆安之呢喃。 应该没错的,不然四道验证,自己怎么可能全部通过? 陆安之重新拿起了放在床头的神机,把玩了一小会儿,便弄懂了一些基本功能。 不解锁时,它就是一块比右手稍大的石板,半个指甲厚度,也不沉。 当拇指随便按在石板的任意位置后,它便会解锁,整个屏幕,会亮起柔和的光芒,不刺眼,同时变成透明状。 很漂亮! 因为那场南柯一梦的关系,陆安之对这种操作完全不陌生。 原石屏幕上,有五个图案。 第一个是一个线装书图案,下面写着‘私人日记’四个字,第二个,是一碗热气腾腾的大碗宽面,那些热气蒸腾,形成了‘百大心愿菜单’六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第三个是一卷竹简,下面写着‘仙法神通’。 第四个图案,是一个水墨风的星球,下面写着百科二字,而第五个图案,是一个可爱的少女头像,不过此图案是暗的,左下角还有一个小锁头的标志,无法点开。 陆安之知道这是锁定的意思,便点开了‘线装书’图标。 先看看日记,了解一下五千年后的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吧? 唰! 屏幕画面改变,一册线装书展开,上面有一行行的文字,而且可以触屏翻页。 “你好,千年前的我,当你看到这本日记的时候,说明我的计划成功了,怎么样?是不是很骄傲?千年后的陆安之,竟然如此厉害?” “我敢说,整个娑婆世界,能靠着自己的才华学识,完成这种重生奇迹的人,不超过五个人,而有胆子去做的,只有我一个!” 陆安之所在的世界,名为娑婆,是一个佛家语中的三千大世界,面积极其广袤,物种极其繁多,哪怕是传说中羽翼有几千里之长的巨鲲,飞上上百年,都无法绕娑婆世界一圈。 娑婆世界,七成以上是海洋,而它的陆地以地理位置划分为了东胜神洲、南赡部洲、西牛贺洲、以及北俱芦洲四大部洲。 除此之外,还有孤悬于海洋之上的十大海洲。 其中,尤以瀛洲最为著名,有诗仙太白真人留下了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这等脍炙人口的名诗。 东胜神洲再往东南十万里,有五座岛屿,其中像一滴眼泪的那座,便是小仙州,也就是陆安之的家乡。 据说天地初开时,有太古巨人在东海埋葬妻子,流下了一滴眼泪,掉在这里,便形成了小仙州。 虽然小仙州带着一个‘小’字,但它可一点都不小,她有二百个大小国度,六十多亿人口,方圆三万多里。 用一个直观的对比,小仙州是种花家国土的十倍还多一点。 而小仙州在娑婆世界,就像烧饼上的一个芝麻,由此可见,这个世界是多么的巨大无垠。 陆安之敢说出不超过五个人这种话,可见他是何等的自信与自傲! “你别看我荣登仙王之位,威名远播,逍遥天下,其实我也有很多遗憾的,比如我没睡过第一仙后,当然,这证明我还不够优秀。” 看着屏幕上这句话,陆安之的嘴角有些抽搐,脸上浮现出了无奈,我重生回来,就是为了睡仙后? 这也太没追求了吧? “好多机缘奇遇,我只是听过,却没拿到,这简直就像丢了自行车,不能忍,这次回来,我要把这些机缘奇遇吃干抹净,一粒灵砂都不给那些位面之子留!” 什么叫位面之子? 就是那些有大气运,大机缘的修士,简言之,运气好到爆炸,捡钱只是基本操作。 “我已经把这五千年来,娑婆世界中,八成以上的机缘和奇遇,都详细调查,罗列成册了,你按照时间线,在‘百科’中检索即可。” “我将机缘奇遇,从贵重程度,分为了七个等级,依次为三甲等,双甲等,单甲等,双乙等,乙等,丙等,丁等!” “其中丁等机缘奇遇,错失了也无所谓,丙等机缘,能拿就拿,而乙等,尽量去拿,至于双乙以上,就值得花费时间和心血去争一把!” “其中三甲等机缘奇遇,是付出生命,也要争的,如果错失了,可以直接抽了腰带找棵树吊死了!” “我删号重来,不就是为了得最好的机缘奇遇,修最强的功法,睡最漂亮的女仙,骑最野的坐骑,渡最凶的天劫,住最奢华的洞府,做最威的仙王么,人生当如是,才不亦快哉!” 看着这洋洋洒洒的一大段直抒胸臆,陆安之觉得五千年后的自己,太物欲横流了吧? “你还年轻,没被社会和天道这两条老狗撕咬过,没吃过亏,所以可能无法接受我这种价值观,那我换个说法,便是我要活成一个任何人不敢欺负、不敢轻辱的男人,你瞧,这么一说,是不是就显得高大上,充满了少年意气?” 陆安之沉默了,他想起自己被抢走的龙尾珠。 如果自己也是修士,那个外门弟子马文,做这等无耻行径前,绝对会衡量一下双方的战力! 说白了,还是自己一介凡人,如同蝼蚁一般弱小! “不过得机缘,争奇遇这种事儿,急不来的,我警告你,不到机缘出世的时间,绝对不要贸然去做,不然铁定横死当场,身死道消!” 这句警告,是以粗体大红字显示的,可见万法仙王是何等的担忧,毕竟少年人,总是沉不住气。 “话说这部神机不错吧?这可是我此生最得意的杰作,我愿称呼它一声‘神器’!” 万法仙王嘚瑟了起来。 “天空之境的配色,漂亮吧?梦想的味道有木有?不喜欢?没关系,可以换!不过我这审美观,那是一等一的,你应该会爱上这个色调!” “叫自己的作品神机,是不是太嚣张自大了?所以我给她起了个新名字,叫爱疯石,什么意思,你应该懂吧?”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大概猜到了。 “爱疯石尽管是神机,可跨越时空后,说不定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导致检索失败,内容缺失、突然关机等等,我虽然附上了制作图纸,但哪怕是炼器大宗师,应该都无法修复!” “没办法,我的杰作,技术含量就是这么高!” “对了,爱疯石使用的能源是灵气,它会自动汲取自然界的灵气,但是很慢,所以平时没必要,不要频繁刷百科,小心关键时刻没电关机!” 陆安之记下了这条警告。 “好了,下面我给你介绍一下各种功能,五个图标,你已经看到了,第一个私人日记,写着很多我想和你说的话;还有我的自言自语;我这一生的感慨;当然也可能是一些没什么意义的碎嘴乱语,总之想到什么写什么!” “还有,我没写我的人生履历,因为新号重来,自然要走不一样的人生,所以我不想你被我以前的履历所束缚,影响了你的判断,所以千年前的我,这条修仙之路,你自己走!” 陆安之点头,重生了嘛,肯定要抛弃过去,走一条更加辉煌璀璨的人生旅途! “第二个图标,是一个心愿菜单!” “人之一生,遗憾太多,因此我罗列出了一百个我这一生中,最想完成的心愿,我将之命名为‘百大心愿菜单’!” “如果‘吃完’这个菜单上的一百道心愿,那么我这一生,可以说一句没有太大的遗憾了!” 陆安之点开菜单,入眼的第一道心愿,就让他大跌眼镜。 “我这一辈子,没黑没夜的修炼,比当社畜,赚房款首付还累,我图个啥?虽然最终成了仙王,可也错失了太多!” “现在重生,我要轻轻松松的把仙给修了,打坐冥想磨屁股?那是槽活儿,去找天材地宝,去嗑药找捷径,反正怎么轻松怎么来!” 陆安之目瞪口呆,这纯粹就是不想吃苦吧? 第二道心愿菜单,也够白日梦的,简直是想桃子吃! “我要做龙王的女婿!” “我这辈子,竟然没有一条能带出门的美女龙小妾,简直丢人,所以我要做龙王的女婿!” 第三道心愿菜单,是它的升级版! “婆娑世界有四大海洋,有四大龙宫,正好娶四位龙女公主,凑一桌麻将,记住了,不能凑合,必须是肤白貌美大长腿,满十分给十分的那种!” “如果没有,那就逼着老龙王赶紧生,玩养成,生不出来,便踏平龙宫,以彰显我仙威!” 陆安之觉得千年后的自己飘了,真是想桃子吃,要说这天下谁的宝贝最多?谁的家族历史最悠久? 那自然是四海龙王! 以人家的家底,即便是仙王求亲,也只能入赘。 更何况,还不一定成! 因为龙族自认是万灵之上的高等种族,瞧不起其他族裔,所以拥有皇族纯血的龙女根本不外嫁。 …… 这心愿菜单一个比一个夸张,陆安之赶紧关闭图标,不敢看下去了。 做人, 还是要现实一点。 比如这个,进最厉害的宗门,陆安之觉得缥缈宗就不错,毕竟大师姐纪画扇实在太漂亮了!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先学一门仙法神通,于是陆安之满怀期待,点开了第三个竹简图标! 五千年后的自己,既然有万法仙王的美誉,那想必会很多厉害的法术神通吧? 第四章 青梅竹马柴刀妹 图案打开,一片空白。 陆安之郁闷了,他的满腔期待宛若喂了一群流浪狗,说好的万法仙术呢? 你就是给一个也行呀! 哎! 算了! 人生哪有那么多万事如意,爱疯石没有全坏,自己便应该知足了。 陆安之点了一下‘百科’,一张简洁干净的宣纸弹了出来,他愣了一下,随后在屏幕上写下了‘大事件’三个字。 唰!唰!唰! 一条条信息,仿佛瀑布倾泻,极快的出现在宣纸上,布满了屏幕。 陆安之用食指往上滑动屏幕,下面还有大量的词条。 “娑婆元历629年,东胜神洲有一妖猴出世,祸乱天下,归元宗派大军剿杀,未果,尽灭,于是这座万年仙门由此拉开了衰败的序幕!” 陆安之目瞪口呆,归元宗可是天下最强盛的九大宗门之一,没想到十年后,因为一只妖猴,王朝仙基竟然开始崩塌了? 这感觉就像一个贞洁烈女突然开始做起了半掩门的生意般,不可思议! “婆娑元历635年,一位名叫辩机的僧人,云游四海时,在蓬莱仙岛,意外找到了一个小千世界的入口,三年后,佛国现世,四大部洲佛法大盛,佛子高僧如雨后春笋般冒出。” 所谓小千世界,就是一方独立的天地,游离于‘娑婆’这个主世界之外,偶尔当时空法则变化时,两地之间会出现一个通道相连。 一个小千世界,便意味着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意味着大量的财富。 在四大部洲,公认的最大的机缘是什么? 是一人独享一个小千世界! 这种人,被称为秘境之主,无不是大气运加身,乘龙伏凤之人! 陆安之看了十几条大事件,啧啧出声,只有羡慕的份,没办法,这些都与他这种小人物无关。 比如那只妖猴,他肯定降服不了! 还是看看自己的家乡,有什么机缘吧? 陆安之输入了‘小仙州机缘’五个字,出来一大堆词条,让人看得眼花,于是他又把时间限定在了今年。 这一下,词条只剩下十五个了! 陆安之大致扫了一眼,发现大部分机缘,要么距离太远,要么需要一定实力,反正他这个凡人,是没机会染指的。 气人! 陆安之没有放弃,把时间放宽到三年之内,同时也开始检索一些大事件,一些名人的发迹史。 终于,他有了收获。 哈哈,三个机缘, 最好的一个甚至是甲等! 只要拿到它们,我通过飘渺宗入门考核的几率就会大增,还有那个马文,抢了我的龙尾珠,我要把你的狗脑子都打出来! 陆安之继续检索相关的内容,看看如何才能抓住此机缘,借此翻身! …… “大郎,该吃药了!” 一声轻唤,直接把睡得迷迷糊糊的陆安之给惊的坐了起来。 大郎和该吃药了单独说都没问题,但是连在一起,可就太吓人了。 陆安之转头,看到三柒坐在床边,正端着药碗,等着自己喝药,虽然下工回家了,可她的柴刀依旧别在腰后。 “让你受累了!” 陆安之自责。 “大郎说哪里话?” 三柒的浅眉皱起,不悦的瞥了陆安之一眼。 她是一个被遗弃的孤儿,是陆安之的娘亲,在一块长满了三七的药田里捡到的,为她取名三柒,并当作亲生女儿一样对待。 要知道这年月,穷苦人家讨生活不易,陆安之的娘亲能收养三柒,分一口干粮给她,这绝对是大恩大德了。 三柒十岁那年,娘亲得了肺痨,花光了家里的钱财,也没看好病,直接去了,至此,三柒便和陆安之相依为命。 “妹妹,能不能以后喊我哥哥?或者大兄也行?” 陆安之因为在南柯一梦中读过的那本书,对‘大郎’这个词真的是很抵触。 “为何?” 三柒不解。 这个称谓,都是指代家中长子。 “……” 陆安之哑然,总不能给妹妹讲潘金莲的事迹吧?她还那么小,不能被这么凶残的故事污了耳朵。 万一被吓到了怎么办? 愁人! 陆安之琢磨着怎么让三柒改口,青梅竹马却已经俯身凑了过来,把木碗摁到了他的嘴边,然后把难喝的中药灌了下去。 “呃……” 陆安之本能的要挣扎,可是三柒的力气却不小,想想也是,五斤重的柴刀,三柒能像玩筷子一样耍出各种刀花。 “大郎,你别担心,我明日便去向王管事求药,定耽误不了你入门考核的日子。” 三柒伺候着陆安之喝过药,又端来了一碗米饭,除了一堆咸菜,还盖着七片腊肉。 “不许去!” 陆安之沉下了脸。 他这伤很重,普通的草药根本治不好,而灵药的话,又太过于贵重,王管事凭什么给三柒? 三柒没说话,坐在木桌边吃饭。 大不了卖身! 陆家的恩情,自己必须报! “我有办法治好自己,你别做傻事!” 陆安之急了。 “你能有什么办法?” 三柒大口扒拉着菜粥。 “我……我……” 看着自己碗里是满满的白米饭,还有腊肉,而妹妹碗里连个肉沫都没踪影,陆安之的眼圈红了,又担心她卖身救哥,便急的吼了出来。 “我是仙王重生!” “你烧坏脑子了吗?” 三柒白了大郎一眼,她便是这样,和陆安之说话时,经常没大没小,口气比较凶。 但是骨子里,和他很亲。 “你别管了,我自有主张!” 三柒人小心大,决定的事情,不会轻易更改。 看着少女不听劝,陆安之急的头疼。 不行, 明天就要动身,去找到那株妖藤,这是治好伤势的最快办法! 自己的命,应该自己挣回来。 “大郎,你早些休息!” 三柒洗好碗筷,又去了院子里,这几天月色不错,可以借着月光,处理草药,多换一些钱财。 听着外面传来捣药的声响,想起妹妹那张操劳到疲惫苍白的脸颊,陆安之心疼的想哭。 三柒虽然才十三岁,身形单薄瘦弱,但是瓜子脸颊,清纯可人,尤其是笑起来,犹如一朵雨后初晒的百合花! 她将来长大了,必然是一位佳人! 这两年,王管事不止一次登门,话里话外,暗示三柒给他做妾。 聘礼当然是给足的。 这要是换在别处,三柒早被山贼抢了,绑回山寨做压寨夫人。 杀千刀的马文,如果不是他黑了心肠,故意拖欠,自己可以用龙尾珠换得一百灵砂,去买一些符箓丹药,自己和三柒靠着它们傍身,十有八九可以进入飘渺宗,踏上修仙之途! 陆安之攥紧了拳头。 马文,吾必杀之! 骨灰也的给他扬了! 陆安之从枕头下拿出神机,解锁,继续检索信息,他的剑眉皱的很紧,自己一个凡人,如何才能让一株妖藤,答应自己的要求呢? 头疼! …… 翌日清晨,等到三柒去上工了,陆安之立刻下床,穿好麻衣,带上短刀,然后又钻进床底,从土里挖出来一个大肚子的瓦罐。 呼!呼! 陆安之用力吹掉了罐子上的浮土,从里面掏出来一个小布包,打开,检查了一下藏在里面的灵砂! 一共十二枚,个个都有花生米那么大。 这是三年来,兄妹两个省钱俭用攒下的,就是为了等到考核日,买两枚疗伤丹药,以备在考核中的不时之需。 现在,陆安之要提前使用它们了。 茅草屋内没什么贵重东西,陆安之也不锁门了,踉踉跄跄地赶往飞鹤堂。 这里是为外门人员提供坐骑租赁服务的地方。 飘渺宗是小仙州的八大豪门之一,地盘巨大,人员众多,除了修士,还有很多凡人靠着飘渺宗讨生活。 再说修士也有家人,他们不会踏入了修真界,便忘情忘义,肯定会照顾好他们的。 这些家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安排,都是由外门来负责的。 外门的人想要出远门游玩或者办事,一般会来飞鹤堂租赁一只千翼飞鹤。 这是飘渺宗炼器坊制作的一种供凡人乘坐的飞行工具,连最低端的灵器都算不上,但兜里没几个钱,也用不起。 所以听到陆安之是来租千翼飞鹤的时候,几个忙碌的伙计立刻惊讶的看了过来。 白管事喝着茶,打量着孙默一身虽然干净,但是浆洗到发白的布衣,有些不悦:“你租飞鹤干什么?” “送信!” 陆安之随便找了一个借口。 “呵呵!” 白管事耻笑出声,明显不信,但是十枚灵砂的租赁费,这个穷小子给了,所以这生意没理由不做。 毕竟谁也不会嫌弃灵砂烫手。 “小蔡,带他去领一只千翼飞鹤!” 白管事吩咐完,便继续背靠太师椅,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喝茶! “二爷,那小子显然在撒谎,送什么信呀,肯定是去撞机缘了!” 一个青年伙计告密。 所谓撞机缘,便是那些自命不凡的人,或者是遇到了大麻烦,比如欠了巨债的赌鬼之类的,活不下去了,于是骑上飞行工具,进入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企图碰一碰运气,找到天材地宝、洞天福地之类的好宝贝,以求成为人生赢家。 不过能撞到机缘的人,万中无一,所以大家更乐意把这种行为看作是自杀,是那种走投无路的人最后的疯狂。 “那又如何?” 白管事反问了一句。 “呃!” 青年伙计低下了头,恭敬回答:“我是担心白白损失一只千翼飞鹤!” 这种飞行工具造价五十枚灵砂,如果那个少年有去无回,店里可就亏本了。 “多嘴,少年人有梦想,难道不该支持吗?” 白管事训斥了一句。 伙计们立刻噤若寒蝉了,低下头,卖力的干活。 白管事哼着小曲,看着租赁凭证上的名字。 陆安之? 负责松鹤堂的王管事最近看上了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叫什么陆三柒,准备收为妾室,便是他的妹妹吧? 呵呵,抱歉了王兄,这次我要截你个胡了! 只要陆安之到期,无法将千翼飞鹤还回来,那么自己便有理由上门要债了,到时候,陆三柒自然而言就是自己的小妾了。 哎! 人老了,也就吃嫩草这点爱好了! 第五章 荒山古庙,人前显圣! 封龙岭在飘渺宗以西一千五百里,是一块巨大的原始丘陵。 时值盛夏,放眼望去,一片郁郁葱葱,无尽的枝叶随着轻风浮动,宛若海潮滚滚。 千翼飞鹤好似穿云箭一般,在碧空如洗的白云下掠过。 陆安之被高空的狂风吹得睁不开眼,只能贴在千翼飞鹤的后背上,紧紧地抱着它的脖子。 这是一种机关造物,技术含量非常低端,一位主修机关术的修士入门三个月,便能独立制作一只。 像建造墓葬、桥梁、皇宫、洞天福地等等,都离不开机关术,不过学的人却是极少的,毕竟炼丹和炼器,才是主流,既有社会地位,又有大钱可捞。 陆安之来到封龙岭后,便降低了高度,寻找一座长满了枫树的山峰。 这便是本次机缘所在! 如果是秋天,就好找了,满山枫叶变红,一眼可望到,好在陆安之有耐心,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找到了这座像个矮胖子的山峰。 他降落在了山脚下,举目眺望。 由于人迹罕见,上山的石阶已经破败不堪,裂纹遍布,铺满了厚厚的落叶,在山顶,有一座不起眼的寺庙。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拾阶而上。 也不知道那只妖怪,好不好说话? 陆安之有些忧虑,通过神机上的百科检索出的几个机缘,即便是修士去拿,都非常危险,他这个凡人几乎是必死无疑。 可是必须要拼一把! 山门到了。 这间寺庙早就没了僧人,烟火气不知道消散了多久。 陆安之没有停顿,径直走了进去。 寺庙不大,陆安之先去了大雄宝殿,供奉的大佛,他也不认识,不过拜一拜求个好运,总没错。 三拜后,陆大郎又打扫了一下宝殿,把被风雨从破烂窗口吹进来的树叶都拾掇了出去。 之后,他去了方丈寮! 这是一个独门小院,青石铺地,绿瓦成墙,院落的西北角,长着一棵松柏,参天而立。 这株老树,绝对有六、七百年的树龄了,是那种乡间地主最爱的木材,一般用来打造寿棺。 陆安之要是把它砍伐回去,少说能卖个千把两银子,不过他的目光,只扫了一眼,便落在了院落中的一块雨花石打磨的茶几上,在它的上面,有一挂葡萄架,既可以遮风挡雨,又能摘果尝甜。 “有了!” 陆安之表面不动声色,但是心脏,却不受控制的咚咚跳了起来。 荒山古庙,葡萄妖藤! 仙王百科上记载,万里封龙岭有一长满枫树的荒山,山上有一古庙,庙中方丈的居所内,有一株葡萄藤。 佛法高深的主持,早中晚时刻,必在院内诵经礼佛,久而久之,这株葡萄藤耳濡目染,诞生了灵性。 一旦动物和植物有了灵性,也就可以称为妖精,踏上修行之途了。 由于这座古庙过于僻静深远,数百年未曾有人叨扰,于是这株葡萄藤可以安心修炼,没有夭折在初生期。 后来,葡萄妖藤修成人形后,自称阿紫,出山历练,因为出身寺庙,从小听惯了佛经,便以佛女自居。 她心性不坏,初时,常做善事,除恶惩奸,倒也闯出了一番名气,只是大家听说过女僧兵,可不曾听闻有佛女,于是有高僧寻她,问其身份,然后她便露馅了。 作为一株妖植,阿紫天然不被佛门所喜,又有佛修觉得她自号佛女,玷污了佛门声誉,于是围剿之! 阿紫不是拥有大气运之人,最后自然落得个身死道消的下场。 万法仙王之所以在百科中收录她的情况,是因为娑婆世界,妖女众多,但是敢称自己为佛女的,那真是一只手便数的过来,而且阿紫是真的心地善良,从未吃过人,也算妖怪中的异类。 “我该怎么和她搭讪呢?按照百科记载,阿紫应该是个好人……不,好妖,所以我还是直接道明来意?” 陆安之斟酌着说辞。 …… 夏风吹过,叶子晃动,发出了沙沙的声响。 几串绿色的葡萄挂在枝头,还未成熟。 阿紫好奇又谨慎地打量着这个少年,自从方丈死后,已经二百年了,寺庙再未有人来过。 “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他的身上感应不到灵气,显然是一个凡人,樵夫?不对,他没有斧头,而且看样子,还有伤?” 阿紫推理:“是被其他妖怪抓进山里,又偷偷逃出来的幸运儿?” “不对,他为什么站在那里发呆?哎呀,他看我了,他难道知道我的存在?不,不会的,一个凡人怎么能发现我?” 就在阿紫各种胡思乱想的时候,陆安之开口了。 “喂,小妖,此间方丈是吾好友,他故去时,可曾留下什么遗言和未解的心愿?” 陆安之右手背负在腰后,摆出了一副镇定自若的金丹大佬模样。 “啊?” 阿紫傻眼,此少年竟然是方丈爷爷的好友? 骗人的吧? “说话!” 陆安之呵斥。 “方丈爷爷未曾留下遗言,他说人死如灯灭,万念俱成灰,与世间再无牵挂!” 清静的院落内,突然响起了一道充满少女感的嗓音,听之,仿佛饮了一杯葡萄酿,唇齿留香。 陆安之沉默,努力摆出一副缅怀好友的表情。 “您是……” 阿紫弱弱的打听。 “区区一小妖,也敢询问吾之名讳?” 陆安之冷哼。 “呃!” 阿紫惊慌的满树的叶子都卷了起来,没办法,她除了方丈,没接触过任何人,不知道世间的黑暗与险恶。 她经验太少,还分辨不出陆安之在演戏! 主要是一个凡人突然出现在这里,又一口道破了自己的名字,实在太吓人了,毕竟二百年前,整个寺庙中三十二位僧人,也只有方丈爷爷发现了自己。 这个少年,不会是某位大修士夺舍重生了吧? 想到这里,阿紫更加害怕了。 陆安之不再说话,往外走去,不过到门前后,又停下了,他没有回头,而是直接感慨:“吾好友允许一株妖藤长在这里,想必是有点化于你的意思,吾今日与你相遇,也是一番缘分,也罢,便给你一句忠告,一份机缘吧?” “……” 阿紫弄不清楚,这个少年要做什么? “忠告是,堤防任何自称是你闺蜜的女子,她会送你一部功法,千万不要修习,否则一炼误终身!” 陆安之抬头,望向了天空。 “啊?” 阿紫目瞪口呆。 因为她最近新认识了一个女妖,对方待她极好,不仅送给了她很多从未吃过的香瓜鲜果,甘泉灵露,还告诉了她许多奇闻异事,让她增加了眼界。 两人约定,等阿紫修炼成人形,便一起下山,纵横四海,观山川美景,以享人生。 这个少年说的闺蜜,不会就是小银子吧? 不过小银子并没有送自己功法! “至于机缘……” 陆安之故作沉吟。 “嗯嗯,下边呢?” 阿紫本能的竖起了耳朵,机缘便是好运,便是福禄,是可以让修士成为人生赢家的东西,但是它可遇而不可求。 “天道有云,法不轻传,道不贱卖,缘不轻给,你拿什么当报酬?” 陆安之貌似不经意的笑问,内心中,则是忐忑了起来,毕竟这才是他的真实目的,要是对方拒绝,可就遭了。 “诶?还要报酬?” 阿紫一时间有些懵逼,不过倒没怀疑这句话,因为方丈爷爷也说过,而且来求佛问缘的人,穷的上柱香,富的还要给香油钱! “我……我没灵砂!” 阿紫只是一株还没出过这座荒山古寺的葡萄妖藤,灵砂这东西,没机会攒一笔! “哈哈,灵砂这等俗物,谁要?” 陆安之撇嘴。 “那……那要不给你一串葡萄吧?” 阿紫不好意思,毕竟是自己结出的果子,不值钱。 “可!” 陆安之笑了:“不必多,几颗便好!” 阿紫本来想挑一串小的葡萄给陆安之,结果听他这么一说,反倒是羞愧的无地自容了。 “我也太小气了!” 阿紫自责着,一根长了绿叶的藤蔓伸出,直接把年份最久、个头最大的一串葡萄摘了下来,然后恭敬地送到了陆安之身前。 “这个机缘,便在这座古寺中,你好好找一找吧!” 陆安之故作随意的接过了葡萄,但是心中,已经激动的想跳起来高歌一曲了。 成了! 我果然是仙王重生,法力无边。 陆安之很骄傲,自己明明还是凡人之躯,便已经可将一株妖藤,玩弄于股掌之上了。 简直天秀! 等等,不能匆忙离去,要摆出得道高人的风范儿,优哉游哉的下山,否则说不定会被看穿! 只是未等陆安之出门,阿紫的质问,响彻在院落中。 “我在这里生活了二百多年,哪怕是寺庙地板上铺就的每一块青石,我都知道上面有多少条纹理,你对我说这里有机缘,你莫不是在诓我?” 说到最后,阿紫已经怒气勃发。 亏我相信你是某位大修士夺舍重生,没想到却是个骗子。 该杀! 一时间,院落中,狂风四起! 第六章 女妖拜服 哎呀! 方丈爷爷说过,杀人不好,那便让他做奴仆,天天打扫寺庙吧? 阿紫心善。 …… 陆安之区区一介凡人,怎么可能是一株妖藤的对手? 面对着愤怒的阿紫,再加上战利品到手,陆安之有那么一瞬间,想要撒腿狂奔,逃离此地。 只是他忍不住了! 因为一定会被追上! 别说自己一身大伤,走路都不稳,即便健步如飞,也跑不过一只妖。 阿紫虽是小妖,但好歹也是修炼了近三百年,有几道妖术傍身的! 陆安之心中慌得一匹,但是神色上,稳的犹如一条已经见惯了沧海桑田的老狗。 不慌, 我可是仙王重生, 这波能赢! 陆安之心中默念,给自己打气,同时转头,盯向了阿紫,出言讥笑:“呵,果然是没见识的小妖,机缘这等东西,非大气运者不可得,你如果没有那个命,便是在这里长住一千年,也休想看到那份机缘!!” 阿紫惊疑不定地打量着这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开始担心自己猜错了! 他果然还是大修士夺舍重生吧? 不然一介凡人,面对我的森森妖威为何如此淡定? 方丈爷爷不是说过,死亡乃是人生第一大恐惧,没有多少人可以淡然视之吗? “你就没想到,吾友那种得道高僧,去了东土大唐第一佛寺白马寺,即便做不了主持,也能做一位位高权重的副寺,可他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呢?” 陆安之反问。 “……” 阿紫哑然。 “因为它是在守护这份机缘!” 陆安之可不是再瞎说,这都是他从仙王百科上得到的情报。 “……” 少年说得很有道理,让阿紫怔住了,继而,她便觉得好生难过。 我…… 我不是方丈爷爷最喜欢的崽儿吗?他死了,也没有告诉自己那个机缘,这岂不是说明他不喜欢我? 嘤嘤嘤! 阿紫抽泣,宛若终于知道了自己是一个后娘生的孩子。 “呃!” 陆安之傻眼,这怎么哭上了? 你这委屈的模样好似一条刚刚被人毒打过的流浪狗,弄得我都想安慰你了。 “不要哭了!” 陆安之叹气。 他理解阿紫的心态,这就像一个老实人觉得自己是妻子最爱的男人,结果转头发现了妻子和其他男人的开房记录,还不止一个。 雷霆崖上芳草萋,岁岁花开岁岁绿! 同情! “你不要管我!” 阿紫吼了一句,哭的更大声了。 陆安之纠结了,我是不是趁机离开呢?就在他打算拔腿而走的时候,阿紫突然出声:“你说机缘,是不是那枚舍利?” “舍利?” 陆安之皱眉,还有这等好东西? 所谓舍利,便是高僧火化后,留下的东西,这可是好宝贝,每一颗舍利,都要不同的神效。 “呃!” 看到陆安之的惊诧,阿紫忽然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随即胸中便升起了浓浓的担忧,万一这位大修士要抢夺舍利,自己可怎么办? 不过她很快就放弃了思考,因为她太想知道,方丈爷爷到底是不是把自己当宝贝的? 陆安之沉默了。 他能从阿紫的语气中,听出她的希冀,她以为他是方丈生命中最重要的孙女,可实际上并不是! 可悲! “一定是舍利,对不对?方丈爷爷留给我了!” 阿紫哭喊:“他教我识字,给我讲经,告诉我做人的道理,他总是夸我是一个聪明的孩子!” “但他没说你是最聪明的!” 陆安之这话,犹如一柄刀子,直接暴击在阿紫的胸口上,戳了个大窟窿。 哇! 阿紫哭了起来,宛若一个被抢走了糖果、又被抽了两巴掌的倒霉孩子! 陆安之走了! 下山时,听着寺庙中传来的哭声,他心中五味陈赞。 按照仙王百科上记载,这位阿紫女妖,也是个苦命人……呃,苦命妖,她临死前,说过此生有两大遗憾。 一是错信了一位女妖,把她当成了无话不谈的闺蜜,结果被暗算,导致七百年道行,毁于一旦,只能重头修行,最终止步于元婴境,无法再上一层楼。 二是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深山古刹中,有一个绝世机缘,方丈守护了它上千年,到死都没有告诉自己。 这是阿紫一生无法释然之痛。 没办法,任谁睡在一个绝世机缘旁边数百年,最终无缘一见,知道后,都受不了。 当陆安之骑上千翼飞鹤,飞离这座荒山古庙后,他高悬的心终于放了下来,然后大笑出声。 哈哈! 以少年凡人之躯,孤身入古刹,独自面对一株两百多年的妖藤,侃侃而谈,不慌不乱,不动刀兵,不施道法,以言辞震慑之,最终取得百年灵果,简直有一代军师之风范! 啧 陆安之回味。 这波简直天秀! 给个小金人没毛病吧? 不过想想自己是仙王重生,似乎也没什么好骄傲的! 陆安之掏出了这串葡萄,细细地欣赏。 一共十六颗,各个有樱桃那么大,圆润饱满,色泽幽紫,一看便让人唇齿生津,忍不住要将它们吞入腹中。 仙王百科上记载,阿紫的真身是一株名为‘香妃紫’的葡萄灵藤,天生五品,其果肉,修士食之,可以补充灵气真元,生肌活血,去疤美颜,温养神魂。 很多修士都喜欢在九月,香妃紫成熟的时候,摘果酿成葡萄酒,窖藏至少三年后饮之,绝对是人间佳酿! 对于凡人来说,功效自然更增百倍。 陆安之拿到这串葡萄,只吃一颗,便能治好身上的伤势,剩下的,他准备卖掉一、两颗,凑一笔灵砂,买一些符箓和丹药,以便入门考核时使用。 所以他没有回村子,而是直奔长乐坊! “阿紫,我没有骗你,能不能找到那个绝世机缘,就看你的智慧和运气了!” 陆安之回头望了一眼。 等我下次再来的时候,应该是炼气期的修士了,那么那个机缘,也能有资格争一把了! …… 在陆安之离开这座古刹后不久,一个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女,出现在山下,她提着一个葫芦,迈着轻快的步伐,一蹦一跳,拾级而上。 她穿着一条斑纹虎皮短裙,露着两条白皙的长腿,足蹬一双鹿皮短靴,上身则是一件狐狸裘皮马甲。 她娇小的瓜子脸上写满了清纯和稚嫩,看上去仿佛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但是当她的大眼睛转动时,却透着狡黠灵动的神采。 这是一个永远不会被骗的女孩。 她停在了山门前,看着地上浅浅的脚印,好看的黛眉蹙了起来,不过当她走进方丈寮的时候,已经收起了所有的疑惑,露出了一个极具亲和力的笑容。 “阿紫,我来看你了!” 少女高声,一脸炫耀:“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没有人回答,平时早就急不可耐蹦出来拉着自己说话的阿紫,此时坐在葡萄藤下,双腿屈起,用双手抱着,看上去无助又可怜。 她的身上,是一件法力凝结的僧袍,因为有些大,看上去有些滑稽。 “你怎么了?” 少女故作心疼:“小脸都哭花了!” “小银子,我……我……” 阿紫泣不成声。 “哎呀,有什么烦心事儿,待会儿再说,我找到了一眼山泉,很甘甜,你尝尝!” 被唤作小银子的少女,拔开葫芦的塞子,将装在里面的泉水,悉数倒在了葡萄藤的根部。 这株妖藤,自身实力还很弱小,是靠着方丈的点化,才凝练出了人形,所以一旦离开古刹,便无法维持这个形态了。 小银子注意到,这里也有脚印,这让她有些担忧,阿紫不会被发现了吧? “有谁欺负你了吗?告诉我,姐姐给你出气!” 小银子摆出了愤怒的神态,做了一个撸袖子准备打人的姿势。 阿紫迟疑了一下,摇了摇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而且她现在回过神来,又觉得自己可能被骗了! 万一真是如此,那也太丢人了,可万万不能告诉闺蜜! “好了,既然不想说,那就别说了!” 小银子嘻嘻一笑,张口吐出了一道白烟,白烟消散后,留下了一块玉简:“我这次出山探宝,运气极好,在一处洞府中找到了一部仙法,喏,送你了!” 小银子说着话,便将玉简拍进了阿紫怀里:“有了它,你很快便可以小有所成,能够离开这座古刹了,到时候咱们一起去找天材地宝,攻略洞天福地!” 阿紫愣住了,呆呆地看着手上的玉简。 “嘻嘻,欢喜的魇过去了?” 小银子伸手,在阿紫的眼前晃了晃。 阿紫直勾勾地盯着小银子,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那个少年之前说过的忠告,此时犹如雷霆一般,不停地在大脑中劈闪着。 “堤防任何自称是你闺蜜的女子,她会送你一部功法,千万不要修习,否则一炼误终身!” 对上了! 闺蜜,功法,完全对上了! 原来平日里以姐妹相称的小银子,竟然有害我之心? 真是想不到! 阿紫用手捂住了嘴巴,整个身体都开始发颤! 简单推理一下,那个少年,没有理由哄骗自己,毕竟自己只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妖,除了能结一些葡萄,没有任何宝贝。 还有送功法这种事情,竟然被他预言到了? 有那么一瞬间,阿紫想要质问小银子,可是她忍住了,小银子的境界比自己高,打起来,自己会死! …… 小银子待到黄昏,便下山了! 等离开三十里,她的脸色,立刻阴沉如墨,一脚踹在了旁边的大树上。 可恶,是哪里出了纰漏? 让阿紫看穿了我的意图? 阿紫太单纯了,虽然想虚与委蛇,但是聪慧的小银子,早看穿了她拙劣的演技。 是那个脚印的主人吗? 哼, 让我知道你是谁,非弄死你不可! 小银子踹了十几脚古树,又开始发愁,树妖姥姥交代的任务,完成不了了,这下该怎么办? 不止如此,最重要的是,那座古刹中藏着的宝贝怎么办? 小银子有一个天赋,那便是当她所在的百里之内,有灵器法宝、功德造物之类的宝贝时,她就会嗅到一股奇异的香味。 一年前,小银子路过封龙岭的这座千年古刹时,嗅到了宝贝的味道,她便进入探索,意外的结识了阿紫。 正好,阿紫是妖植,还可以用来完成树妖姥姥吩咐的任务,只是为了宝贝,她才没有下手。 小银子的本意是,先取得阿紫的友谊与信任,把藏宝的地方旁敲侧击的套出来,再收拾她,可是树妖姥姥最近催得很急。 没办法,她只能把功法交给阿紫。 修炼这部功法后,阿紫就会成为树妖姥姥的傀儡替身,最主要的一个效果,就是当姥姥受伤后,伤害会转嫁到阿紫身上。 “我的演技如此炉火纯青,绝对不可能出现纰漏,定是那个脚印的主人,坏了我的好事!” 小银子将手指放在口中,吹了一个口哨。 很快,一只只松鼠,汇聚了过来。 “监视寺庙,有人过来,记下他的容貌!” 小银子吩咐,她觉得那个脚印的主人,肯定还会来古刹,所以决定埋伏他一手。 哼, 别让我逮到你! …… 古刹中,坐在青石板上的阿紫吹着夜风,情绪渐渐地平复了下来,然后便是深深的后悔。 我怎么就给了那位少年一串葡萄呢? 怠慢了! 真是怠慢了! 他肯定是一位大修士夺舍重生,嗯,至少是金丹级别,正所谓金丹大成,天下横行,我居然没有趁机向他请教一番,真是失策! 阿紫懊丧的用脑袋撞着葡萄藤,下次如果再有缘得见这位大佬,我一定赔礼道歉。 对,把方丈爷爷那串佛珠,送给他吧? 也不知道一件法宝,能不能让那位高人原谅我? 等等,他的忠告说中了,那么告诉我的机缘也应该不会错,想到这里,阿紫立刻兴奋了起来,开始仔细搜索古刹的每一个角落! 我倒要看看,这个绝世机缘是什么? 第七章 长乐坊,得机缘!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七章长乐坊,得机缘!小仙州有三大修真坊市,格外著名,分别为长乐,吉祥,以及欢喜,也就是最繁华的商业中心。 在这里,修真者可以买到灵丹妙药,买到天材地宝,买到灵器法宝,甚至还可以悬赏仇家的人头,参与地下博彩…… 只要你口袋里有足够多的灵砂,你在这里就是大爷! 三大坊市占地极广,人流量很大,经过了万年后,已经各自形成了一座城池,都有数万修士在城里买卖交易讨生活。 其中欢喜坊最小,而且因为靠近八大豪门之一的兰若寺,久而久之,变成了一座远近闻名的鬼市。 在这里卖的东西,都是违禁品,什么禁术妖法,什么黑暗傀儡、法器,都是名门正派唾弃厌恶的邪物。 因此进出欢喜坊的修士,都会戴上一块面具,以防被人认出来。 兰若寺是一家鬼修门派,也就是说门派内的弟子,都是鬼,尤其是女鬼们,由于喜欢四处狩猎男人,吞噬精气,所以名声很臭。 陆安之一个凡人,打死都不敢去欢喜坊,也不想和兰若寺沾上一丁点关系,哪怕女鬼再美艳,他都敬谢不敏! 其他两家坊市,就比较安全了,而且也有人类在其中活动,毕竟很多脏活累活,地位尊贵的修士们是不干的。 陆安之从仙王百科上挑中的另一道机缘,在长乐坊,它距离飘渺宗也比较近一些。 因为坊市上空禁飞,陆安之早早便降落了,他看到高大的城门口,两侧各有一尊十八米高的石狮子。 它们是傀儡战兽,一双巨大的眼睛,俯瞰着进出城门的修士,如果有人敢在这里闹事,它们会立刻发起攻击,撕碎对方。 在坊市,不准干架斗殴,自然更不允许杀戮,哪怕是凡人也不行,坊市背后的拥有者就是要营造一个祥和快乐的逛街购物氛围。 毕竟整天见血,治安混乱,还怎么赚钱? 陆安之进入坊市后,眼睛就不够用了,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他大开眼界。 灵兽珍禽,灵果香蔬…… 离着老远,便能闻到那股沁人心脾的味道。 陆安之吞了一口口水。 馋! 一些擦肩路过的女修士们,看到陆大郎后,眼睛一亮,这个少年好清秀哦,不过等发现他体内没有灵气波动、真元韵律,是一个凡人后,就失去了兴趣。 女修们即便好吃懒做,想靠双修功法、阴阳大道走捷径,也得挑男修,哪怕是丑陋如猪头的修士,也比这个清秀的少年有用一万倍。 可惜了! 不少女修摇头。 倒是女鬼修们,看的双眼放光,口水横流,毕竟凡人也是有精气的,虽然少,但尝个鲜还是足够的。 更何况他还那么清秀可人。 当即,就有几个女鬼修凑了上来。 “少年,陪姐姐逛街呀?” “奴家累了,公子可否扶我一把?” “少年,阿姨给你买仙剑,可好?” 看着四周那些红艳艳的嘴唇,要吃人的视线,陆安之低着脑袋,加快脚步走掉了。 好可怕! 女鬼们真是生冷不忌呀! “先找个药坊,把灵果卖了,赚一笔灵砂,才有底气去买那个‘机缘’,然后再买一些符箓丹药回家。” 陆安之安排计划。 他逛了一会儿,发现这座坊市中,竟然还有公共茅厕,他立刻钻了进去,然后取出一枚葡萄,丢进了嘴巴中。 随着咀嚼,一股汁液在口腔中弥漫开来,馥郁的香气,让陆安之陶醉不已,尤其是咽下后,一股热流开始在身体中流淌,它们所到之处,疼痛消失了。 只是片刻! 陆安之被马文灵压真威震伤的神魂,恢复如初。 “不愧是灵果!” 陆安之大赞,用力挥了两下拳头,他现在的状态,比以前健康的时候还好,这样入门考核的胜算,又大了一些。 …… 为了不被坑,陆安之找了一家店面最大的药坊,这应该是老字号,信得过。 门梁上方高悬的匾额上,写着‘永寿堂’三个浓墨大字,一股药味从里面飘散了出来。 阿嚏! 陆安之揉了揉鼻子,走了进去。 一个伙计主动迎了上来,从他的态度来看,应该是凡人,因为修士对方凡人如蝼蚁,毫无尊重。 陆安之也不废话,道明来意,取出香妃紫葡萄,递给伙计,让他拿去给炼丹师鉴定标价。 “稍等!” 伙计离开,一刻钟后,一位穿着长袍的主事出来,径直走到了陆安之面前,刚才那个伙计低着头弯着腰跟着他身后。 “这枚灵果你是从何处所得?” 主事开门见山。 “……” 陆安之被主事盯的很不舒服,就像被两根大戟,直接扎进了眼睛中,脑袋都有些疼了。 这是一位修士。 “这种灵果,对修士来说算是个开胃的小补品,一颗十个灵砂左右,不过我给你一百灵砂,你把这株葡萄藤的位置,告诉我!” 主事颐指气使。 对于他来说,一颗葡萄还不值得他亲自出来见一个凡人,但是那株香妃紫超值,要是拿到了,看结果率,每年至少可以收益一万灵砂以上! “我不卖!” 陆安之摇头,他不会泄露阿紫的位置,不然这些修士一定会把她吃干抹净,压榨出最后一滴利益。 像阿紫这种妖藤,是可以做法器的。 “凡人,这种灵植,你守不住的,说不定还会搭上一条命,不如趁早换一百灵砂,买丹药功法也好,还是直接兑换成银两,做一个富家翁,都是不错的选择。” 主事耐心有限,语气生硬。 “我不卖!” 陆安之皱眉:“你如果不收,我换别家!” “哈哈,换别家?” 主事乐了:“你在威胁我?” 明明是我被你威胁好吗? 陆安之气的想骂娘,居然敢和我陆仙王耍强买强卖的手段,你知不知道我是仙王重生? 等我重登仙王之位,定灭你全家! 当然,陆安之也就是心里想想,这会儿头都大了,修士要强买强卖,他还真没地方说理去。 哎! 连修真界都是店大欺客的,祝你家早日倒闭! “凡人,修士有很多可以搜索记忆的法术,你想不想尝试一下?” 主事呵呵。 修真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谁拳头大,谁有理,主事能给陆安之一百灵砂,其实已经算很厚道了。 再想想,只是走了一趟荒山古庙,花了费大半天时间,就赚了一百灵砂,绝对是超高的回报率了。 如果陆安之的目标,只是赚钱,那可以接受,但知道了自己曾经成就仙王之尊,威名无边,陆大郎的心气,便也高了起来。 这一世,怎么着也得比重生前混得更好吧? “小兄弟,见好就收吧,普通的练气境散修,一个月也就挣百十来个灵砂,穷的连屌丝三件套都穿不起!” 伙计帮腔。 所谓屌丝三件套,便是索灵法衣、清醒束带,神行步履这三件最基础,最廉价的低端灵装。 其中索灵法衣,提供初级防护,价值八十灵砂,清醒束带,避免一些神魂法术侵扰,值五十灵砂,而神行步履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让奔跑速度提升一些,便宜到凡人中的那些行脚商人都买得起。 毕竟走得快,遇到了劫道的匪徒,也能跑的掉。 因为廉价到在凡人世界也家喻户晓,再加上价格数目,这三件灵装也各自有了绰号,分别为索八、清五、崴脚履,合称屌丝三宝。 当然,对于凡人来说,还是极其昂贵的,可以做传家宝。 “我不卖了!” 陆安之没有犹豫,右手一伸:“灵果还我!” “凡人……” 主事还要再说,一道略显沙哑的女声打断了他。 “永寿堂什么时候也开始强买强卖了?对方还是个凡人,你的脸呢?” 陆安之回头,便是一阵眼晕。 大! 实在是太大了! 说话之人是从药室走出的一位女子,大概二十七、八岁,鹅蛋脸,没有化妆,但是素颜依旧美艳动人,不过没人会注意她的容貌。 因为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时间,视线便会不由自主的落在她的胸前。 太伟岸! 太巨大了! 简直像是把两大大木瓜,一左一右,塞到了胸前的衣服里。 女子每走一步,大木瓜都颤颤巍巍,仿佛要掉出来似的。 “老板娘,你要管我们永寿堂的事?” 主事虽然称呼的是老板娘,可话语中满是轻蔑,因为这个女子是一个散修,境界不高,才炼气大乘而已,在二心桥街经营着一家杂货店,以此为生。 女子没有回答,而是冷着脸,直接念了一句诗号! “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嚯! 药堂里的修士们,听到这句定场诗,都开始叫好起哄。 在修真界,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念诗号就是要动手的前兆,也算是一种自报根脚! 告诉对方,惹不起,就赶紧滚。 摩娑素月,人世俯仰已千年, 鸿鹄再展,天地尽揽唯心安! 这是小仙州顶级豪门鸠摩宫的定场诗,这是一个全是妖修的宗门,出了名的好斗,嗜杀! 所以它家的定场诗也格外的有威慑力,等闲的散修,是决计不敢惹的,听到就会怂。 不过老板娘这句,显然是自己写的。 当然,个人修士,也可以有诗号,但如果战绩不够彪炳,就会成为笑话。 比如现在。 “哈哈,就凭你?白月蘅,你是要笑死我吗?” 主事余沧山皮笑肉不笑:“真以为我是吃素的呀,老子馋你这对柰子很久了,信不信老子明天敲你闷棍?” 陆安之皱眉,实锤了,这家伙绝对是个妖修,因为只有妖修,才会这么肆无忌惮,随心所欲。 “来呀,你当我白月蘅是吓大的呀?” 老板娘一撸袖子,便准备干架。 第八章 气运之子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八章气运之子永寿堂内,气氛嘈杂。 白月蘅实力一般,但是气势上没输,表现的像一个硬茬子,只是在余沧山看来,这就是一个头铁的蠢女人。 果然o大无脑,诚不我欺。 “何事喧哗?” 一位老者,从后堂走了出来,阴鸷的三角眼扫了一圈,便让余沧山低下了头,大气都不敢喘了。 这是一位金丹大佬。 白月蘅也偃旗息鼓了。 没办法,在修真界,终究是以为实力为尊的。 凡人在体内凝气成海,修出真元,踏入炼气境,才有资格称为修士,之后筑基,然后金丹,再往上,修出元婴,可自号一声法王。 “散了!” 老者呵斥。 别看他刚才不在这里,但是金丹的神识,可以扫描方圆百里内的动向,他早发现药堂内这场冲突了。 自家主事拾掇一个凡人,捞点外快,老者不关心,但是白月蘅横插一手,闹大了,影响到永寿堂的声誉,这就不行了。 金丹大佬发话,围观的人群谁也不敢造次,当即便散了。 “涨点出息!” 老者瞪了余沧山一眼。 勒索个凡人少年,都这么费劲,你这修士假的吗? “弟子知错了!” 余沧山觉得委屈,这不是为了守长乐坊的规矩吗?要是在外边,我能把他的皮扒下来做成鞋垫,天天踩。 等老者回了内堂,余沧山将灵果丢在了地上:“滚,永寿堂不做你生意!” “别冲动!” 白月蘅提醒。 余沧山这是在故意激怒陆安之,要是这个少年开口喝骂甚至动手,那余沧山便有理由杀死他了。 “我明白!” 陆安之告诫自己,不要冲动,等自己成了修士,这番羞辱,必定十倍奉还。 出了药堂,站在街上,陆安之朝着这位仗义执言的大木瓜道谢:“老板娘,多谢您援手,这份人情我记下了!” “那你打算怎么还?” 白月蘅打趣。 主要是这少年长得眉目清秀,很耐看,否则白月蘅也懒得和一个凡人说这么话。 人长得俊美,总会得到一些优待。 就像方才,金丹大佬隔空传音命令即可,为什么要出来?还不是为了看一眼老板娘的大木瓜! 白月蘅因为美丽的容颜和傲人的身段,在长乐坊也是名人,不知道多少男修想和她双修。 其中甚至不乏一些口味独特的女修。 陆安之沉默,如果说给对方一个机缘,白月蘅肯定认为自己在吹牛,而且退一步讲,她信了,那自己怎么解释如何得知这个机缘的? 法宝动人心! 仙王神机虽然没有战斗力,但绝对是小仙州第一辅助,毕竟上面的仙王日记和百科中,记载了太多重要的情报。 “不如这样,给我做伙计如何?一个月给你五枚灵砂!” 白月蘅打量着陆安之,五个灵砂买一个‘花瓶’,放在店里养眼,超值! 陆安之无奈一笑。 一枚香妃紫葡萄,作价十枚灵砂,自己活生生一条命,值半个,可别看这样,白月蘅也是大出血了。 给凡人开灵砂月薪,还是五个,绝对是一个顶级败家娘们的行为,回了家不被丈夫把屁股打烂,那是她运气好! 陆安之的眼角,瞥到老板娘的大木瓜,突然又觉得自己杞人忧天了,就她这个身姿,再狠心的丈夫也不舍得打吧? 反正我是不舍得! 啪! 老板娘屈起纤指,弹在了陆安之的脑门上。 “瞎想什么呢?” 陆安之那点小眼神,怎么可能瞒过一位修士的眼睛,不过白月蘅没有生气,反而自豪地挺了挺胸膛。 哼, 这天下女修虽多,但是能打的一个都木有! “多谢老板娘提携!” 陆安之抱拳:“但是,我拒绝!” “哈哈,少年人有大志向呀,不错!” 白月蘅拍了拍陆安之的肩膀,而后从怀里掏出一个描着金边的钱袋,抓了一把灵砂,也没数,直接递给他。 “不,不卖!” 你也太大方了吧? 陆安之惊到了,赶紧摇头,取出五颗葡萄奉上:“这是谢礼,不要钱!” “我还能占你一个凡人的便宜?” 白月蘅随手捏了一颗葡萄,也不见任何施法动作,便有一道泉水凭空出现,包裹住了葡萄,将之清洗干净,而后老板娘将它丢进了红唇里,整齐洁白的银牙一咬! 啵! 爆浆! 感受着汁水带着甜蜜,在口腔中弥漫开来,白月蘅一愣。 诶? 这香妃紫中蕴含的灵气,比我之前吃过的要浓郁数倍呀! 哈! 怪不得那个妖修要巧取豪夺呢! 白月蘅重新打量了陆安之一眼,这便是你遇到的机缘吧?只可惜,你怕是守不住了! “少年,你今后如果改变了注意,来爱马百货,我雇你当花瓶……呃,当伙计,月薪十个灵砂!” 白月蘅说完,又在心理补充了一句,如果你还有‘今后’的话。 “多谢老板娘厚爱!” 如果不是心中还有一个修仙梦,陆安之说不定就同意了,毕竟人一辈子,能碰上一个慷慨大方的老板,已经是烧高香了。 话说为什么是‘爱马’百货? 爱白马王子? 还是爱骑大马? 你这店名也取的太随便了吧? 陆安之嘀咕着,数了一下老板娘给的灵砂,竟然有三十六颗,绝对是一笔不菲的外快了。 陆大郎不知道,老板娘去百香居吃饭,随手打赏给唱曲的赤伶,都不止这个数了。 修真界,也是有贫富差距的,对穿着屌丝三宝的穷修来说,辛苦一年赚的灵砂,还不够修二代们睡一晚花魁。 极其奢靡! 虽然仙王的百大心愿菜单中,第七个是尝遍小仙州最出名的十二位花魁,但是陆安之可不敢想。 现在有钱了,当务之急是去把那条古董店的看门狗……不是,把那条‘机缘’买下来! …… 灯花巷外,夕阳斜照! 一位十六岁的少年,唇红齿白,摇着一把描金纸扇,闲庭阔步,欣赏巷子中的市井之气。 他头戴玉冠,身上是朱雀法衣,腰缠纹龙束带,身后跟着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仆。 大多数修士,只能看出这个少年非富即贵,绝对是修二代出身,压根认不出他身上的灵装是什么货色。 唯独那些豪门出身的修士,才能分辨出,这位公子身上小到一颗扣子,都是千载浦珠,奢华无比。 这种一种生活在东海的灵蚌,经过千年才能体内孕育出两、三颗,它们是天然的自应性防御灵宝。 也就是说,在佩戴者遭到偷袭的时候,哪怕佩戴者没有察觉,这枚千载浦珠也会展开一个灵蚌形状的水系护盾,将佩戴者保护起来。 总以一句话,就这么一颗珠子,十万灵砂,还有价无市,而有心人数了一下,这个少年的朱雀法衣上,一排双扣,一共绣了十二颗。 什么是豪奢?什么是底蕴? 这便是! “禄伯,你快看那个牛妖,打铁的姿势好帅,咱们把它买下来吧?” 少年看到一家炼器坊外,有一只牛头人身的妖修,腹部八块腹肌极其帅气,让他有些羡慕。 “公子爷,那就是个苦力,买来干啥?” 老仆无奈。 像这种力大无穷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妖修,就只能在炼器坊卖血汗挣钱,是最没技术含量的活儿。 “看打铁呀!” 少年振振有词,忽然,旁边传来了犬吠,让他一惊,下意识的往旁边一跳。 汪汪!汪汪! “万宝斋?” 少年瞅了一眼匾额,这是一家古董店,就是那种靠眼力和经验吃饭的行当。 修真文明自从诞生,已经经历了几十个元会,一个元会十二万九千六百年,在这么漫长的时间长河中,文明潮起潮落,有辉煌,也有低谷,不知道留下了多少古董宝贝。 万宝斋就是靠鉴宝以及捡漏为生,要是能淘到一件上古法宝,那真是一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 在这家古董店外面,拴着一条黑背大狼狗,它原本趴着,结果看到这位锦衣少年后,立刻叫了起来。 汪汪!汪汪! 大狼狗不仅狂吠,还使劲的扑腾,想冲向少年,以至于把拴着它的链子都拽的哗啦哗啦作响。 “滚开!” 禄伯呵斥,灵压真威都没放,只是瞪了一眼,那条大狼狗立刻吓的匍匐在地上,瑟瑟发抖。 “禄伯,这条狗是不是喜欢我?” 少年好奇。 大狼狗似乎通人性,听到这话,立刻啊呜一声,谄媚地叫了起来,还一口咬住了它狗窝前的陶罐,往少年身前拖。 禄伯立刻露出了嫌弃的神色,拉着少年往后退,这陶罐是大狼狗的饭盆,里面还有菜汤残羹,随着狼狗拖动,洒的到处都是。 “禄伯,把它买下来吧?” 少年说完,又蹲在了大狼狗面前,摸了摸它的头:“我姓宋名吉元,你呢?” 禄伯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公子爷脑子没问题吧? 总是做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行为,你说你和一条狗报什么名字? 不嫌丢人吗? 便在此时,万宝斋的掌柜听到动静,走了出来查看状况。 “掌柜的,这条狗我要了,开个价吧?” 宋元吉笑了起来,气质温润如玉,当真是一个俊俏少年郎。 第九章 家犬献宝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九章家犬献宝“啊?买狗?” 掌柜一脸懵逼,一条破看门犬有啥好买的? 这少年莫不是脑子被驴踢了吧? 当然,掌柜打死也不敢把这种想法表露出来,他好歹也是开古董店的,眼力不凡,一看宋吉元那全身灵装,总价不下千万灵砂,他便立刻堆起了笑容。 这绝对是出身于修真世家的公子哥,还是嫡子的那种,自己可怠慢不起。 “不卖吗?” 宋吉元皱眉。 汪汪! 黑背大狼狗朝着掌柜狂吠,等看向宋吉元的时候,又乖巧的像一只小猫腻,呜呜出声,仿佛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主人。 “一条破狗,居然也嫌贫爱富?” 路过的修士,看到这一幕,啧啧出声。 “开价吧?” 宋吉元一边吩咐,一边逗弄大狼狗的颈毛,一副不差钱的语气。 这条破狗献媚似的,用牙咬着陶罐饭盆,叼到了宋吉元面前,尾巴摇的极其欢快。 “一条看门犬而已,公子爷您看着给吧?” 掌柜也是个人精。 这条破狗能卖两个灵砂都谢天谢地了,掌柜看出宋吉元不在乎价格,便让他随便给。 这种公子哥买东西,只看喜不喜欢,根本不看价格,所以随便一给,绝对远超看门犬的价格。 要是掌柜自己开价,万一开多了,让人家觉得被当了冤大头,他可吃罪不起。 “禄伯,给他一千灵砂!” 宋吉元吩咐。 噗通!噗通! 掌柜的心脏立刻激动的跳了起来,好么,碰上挥金如土的大少爷了,啧,今天早上,家里的梧桐树上,竟然落了两只乌鸦,我还以为要倒霉了,没想到,却是吉兆。 一千灵砂,抵得上自己一个月的销售额了。 “公子爷,这条破狗身上,虽然有一丝妖兽的血脉,但是太稀薄了,根本不可能修炼成妖兽的!” 禄伯无奈,倒不是心疼灵砂,而是宋吉元这随心所欲想一出是一出的心态,实在太烦人了。 “我没打算把它培育成妖兽呀?” 宋吉元愕然。 掌柜听到这话,直翻白眼。 听听, 这叫人话吗? 一千灵砂,都能去花街睡一个名妓了,你却买一条狗? 真是不当人子! 长乐坊中有一条出了名的花街,里面青楼楚馆林立,那些妓女无一例外,都是女修。 为什么女修要操持这等贱业? 因为赚灵砂快呀,毕竟打工太累了,一些渴求精致修仙生活自称小仙女的女修士,宁可躺平敞开双腿,也不愿意干活! 还有一些则是修炼邪功,或者阴阳大道,需要双修提升境界的女修士,基本上以妖女和鬼女居多。 在这种竞争压力下,能得到名妓的头衔,不仅要长得漂亮,吹拉弹唱那也得样样精通。 “公子爷,主母吩咐的事情,您可还没办呢,要是主母责怪下来,我可就直说了!” 禄伯警告。 灵砂不是问题,关键是带着一条破狗,有碍观瞻,还有这个饭盆,也不知道多久没洗了,一股子馊味。 “啊?” 宋吉元一愣,跟着叹气,摸了摸大狼狗的后背:“你且等等,我办完了事儿,便来买你!” 掌柜一看到手的外快要黄,赶紧出言:“十个灵砂,您带走!” 唰! 禄伯一眼瞪了回来,惊的掌柜脖子一缩,不敢废话了。 看到宋吉元走了,大狼狗急了,咆哮大叫! 汪汪!汪汪! 它叼起饭盆,甚至还想去追,只可惜被铁链拴着,跑不掉。 丢了生意的掌柜,一脚踹在了这条看门犬肚子上! 砰! 大狼狗飞出,撞在了墙壁上。 “鬼叫什么?” 掌柜很气,也很郁闷,这种公子哥买东西都是一时冲动,人走了,基本上就不会再回头,而且还有那个老仆人约束着,十个灵砂,自己都赚不到了。 晦气! 果然看到乌鸦,没什么好运! 掌柜骂骂咧咧,走回万宝斋,只是还没坐下,又听到那只死狗叫了起来。 “还有完没完?老子今天晚上就把你剥皮宰杀,炖成一锅狗肉!” 掌柜气冲冲的出来了,却看到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站在狗窝前,逗弄那条狗。 “去去去,一边玩去!” 掌柜不耐烦的呵斥。 “掌柜,你这条狗养的好雄壮,能不能卖给我呀?” 陆安之笑了起来,一口白牙让人大生好感。 “十个灵砂拿来,狗,你牵走!” 掌柜狮子大开口。 “什么?” 陆安之瞪大了眼睛,一脸震惊:“一条凡狗,竟然要用灵砂买?我本来打算给你银子的。” “你懂什么吗?我这条大黑背,可是拥有上古龙裔血脉,不然我会用它当看门犬?” 掌柜说的煞有介事。 “真的?” 陆安之狐疑,而后郁闷:“可我只有一颗灵砂。” “……” 掌柜转头便走。 “掌柜,一灵砂,卖我吧?我爹爹是个极其出色的猎人,要是有了这条狗,打的猎物肯定更大,更多!” 陆安之的脸上,写满了希冀,仿佛有了这条狗,就能打到更多的猎物,让家里生活变好。 “至少五个,有,你就把狗带走!” 掌柜打了个半价。 “我爹爹要是知道我买一条狗花这么多钱,会打死我的!” 陆安之摇头。 “三个灵砂,不能再低了!” 掌柜心很黑,偷瞄着陆安之,只要他走,他就故作大善人姿态,一个灵砂卖给他。 毕竟这才是他的心理价位。 哎! 老史呀,你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居然开始坑一个凡人少年了,你曾经可是要立志成为仙王的人! “好,好吧,三个灵砂!” 陆安之扣扣索索,取出一个钱袋,仔细地数了三枚灵砂。 “别数了,三个灵砂一眼就看清了!” 史掌柜看到陆安之这幅穷人模样,突然间有些负罪感,果然坑人不太好,不过当灵砂入手,那点愧疚便烟消云散了。 什么坑人? 我这叫销售技巧!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童叟无欺! 陆安之去牵狗,结果大狼狗直接狂叫了起来,那样子,仿佛要咬死她。 “哈哈,先说好,钱货两讫,概不退款。” 掌柜笑了起来。 “掌柜,这个狗盆也顺便给我呗?反正它用惯了!” 陆安之抖了抖狗链:“还有这条狗链,你也用不着了吧?” “拿走吧!” 掌柜故作大方的挥了挥手,要是陆安之不拿,他还的自己处理,怪麻烦的。 “谢谢掌柜!” 陆安之喊了一嗓子,一手拿着狗盆,一手拽着狗链子,兴高采烈的拖走了黑背大狼狗:“乖,我给你买肉吃!” “哈哈,三个灵砂买一条看门狗,傻鸟!” 掌柜进了斋内,便忍不住笑了起来。 破狗大卖,开心! 今天加个餐! 陆安之拿到了‘机缘’,深怕出现什么变故,一刻都不敢停留,朝着长乐坊外疾步走去。 不过内心中,他已经得意了起来。 一个甲等机缘呀,三个灵砂便买到了,简直血赚! 我的演技, 果然是影帝小金人水准! 陆大郎刚才那一番说辞和表情,都是演技,如果一上来就要买狗盆,人家肯定会怀疑的。 没错,真正的机缘,不是那条大狼狗,而是狗吃饭的那个陶罐。 仙王百科上记载,这个彩陶,可能是上古遗留的宝物,不过因为重生前的陆安之没有亲眼见过,只是道听途说,所以也不太清楚。 那位在修真界呼风唤雨的仙王宋吉元,少年时,路过长乐坊灯花巷,一条古董前的看门狗,叼着狗盆求主,宋吉元一时兴起,将它买了下来。 没想到,日后发现狗盆竟然是一宝物! 因为宋吉元是大仙王,在修真世界名声颇响,所以这件趣事,也广为流传,毕竟家犬献宝,也算是奇闻异事了。 还有那位万宝斋的掌柜,成了人人嘲笑的对象,你说你自家养了数年的看门狗,天天守着一个宝贝,就是不给你,你这人品该差到何等地步? 还有这眼力,你可是开古董店的呀,竟然看走眼了,极品的上古宝贝被人买走了。 “一条狗敢卖三个灵砂?那个掌柜也是够黑心的,可惜,我是仙王重生,任你狡猾似鬼,也得喝我的洗脚水!” 陆安之自豪一笑。 这一波操作, 很秀! 不丢万法仙王之名! 陆安之刚到坊外,他便迫不及待的取了存放在停车场的千翼飞鹤,准备回家,可就在这个时候,那条温顺的大黑背突然暴起发狂,撞向他,一下子把狗链从他手中挣脱,叼起狗盆便跑。 陆安之吓了一跳,好在反应极快,飞起一脚,踹在狗头上。 啊呜! 大黑背摔了出去,叼着的狗盆也掉了。 陆安之一个箭步窜出,踩住狗盆,一手把别在右腰后的短刀拔了出来! 呛啷! 短刀摩擦着刀鞘,发出刺耳的声响。 大狼狗看到事不可为,转身飞快的逃掉了。 “……” 陆安之一阵后怕,这不是自己的机缘,想要拿到,就这么难吗? 家犬献宝,果然可怕! 等等,这条看门狗会不会把上古彩陶的秘密泄露出去? 陆安之刚放下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第十章 满载而归 绿树成荫,夏风微热! 黑背大狼狗跑的飞快,陆安之想去追它的时候,大狼狗已经一头扎进了一条街巷中,消失的不见踪影。 “我应该是杞人忧天了,这条狗又不会说人话,跑了也没事吧?” 现在去找狗,肯定费时费力,陆大郎决定放弃,于是翻身骑上千翼飞鹤,开始返程。 三柒如果知道我不仅伤势痊愈,还收获了一件秘宝,一定会大吃一惊吧? 陆安之想看到妹妹的笑脸,于是归家之心热切。 …… 大狼狗循着少年宋吉元留下的气味,一直追到了长乐坊的南门,然后失去了踪迹。 汪汪! 大狼狗无助的朝着天空吠了两声。 宋吉元和老仆禄伯,已经御使飞剑离开了,一条凡狗根本不可能再追上他们。 大狼狗耷拉着脑袋,纠结了一阵,还是决定回万宝斋,毕竟总不能去当野犬吧? 至少在那里,还有一口饱饭吃。 而且说不定,那位富家少爷会派仆人去买自己呢? 我要有耐心! 我的狗生,一定会好起来。 还有宝贝被那个穷小子买走,真麻烦,不过没关系,我记住了他的气味和容貌,我将来一定可以找到他,把宝贝抢回来,献给少爷! 大狼狗进了万宝斋,走到史掌柜面前,讨好地叫了几声。 “咦?你个畜生,怎么又回来了?” 史掌柜眉头一皱,立刻朝外边看了几眼,旋即又不住笑了起来,谁说乌鸦绕枝叫就是霉运呢? 我今天可是白捡三个灵砂呢! 史掌柜蹲下,揉了揉大狼狗的颈皮,只是一想到狗窝和狗盆没了,还要再给它准备一个窝,史掌柜便有些烦,而且更不爽的是,他还想起了这条破狗之前见了那个富家少爷后的献媚样。 “畜生,你竟然也知道嫌贫爱富?我可是养了七年呀!” 史掌柜咒骂,决定了,今晚的加餐,就是你了! 狗肉火锅安排上! 这条大狼狗通人性,一看主人的神情变了,它就撒腿想跑,可是它怎么跑得一位修士? 砰! 史掌柜一掌劈出,便打碎了大黑背的狗头,然后拽着尾巴把尸体拖去后院,洗剥干净了。 等到掌柜处理完狗肉出来,就看到灯花巷中,一位头发花白的中年人正在发飙。 “我的宝贝呢?怎么没了?” 中年人看着手上的风水罗盘,气的吐血。 这是一件法宝,耗费生命作为动力,上面的指针就会转动,其最后指向的方向,必然有一个宝贝。 至于宝贝是什么,要么看眼力寻找,要么继续耗费生命,去进行更准确的指向。 中年人不舍得浪费生命,毕竟没人嫌命长,于是准备自己找,可是在灯花巷转悠了小半天,都没收获,而且最令人愤怒的是就在刚才,风水罗盘上的指针归于原位。 以中年人之前两次使用罗盘的经验,他知道这代表着宝贝没了,被人抢先一步拿走了。 “可恶,竟然偷我的宝贝,让我知道你是谁,我一定把你扒皮抽筋,做成傀儡!” 中年人大骂,因为怒火中烧,所以灵压真威辐射,犹如海潮一般席卷了四周,让街上的人们一阵兵荒马乱。 不过没人敢抱怨,因为从真威强度来看,这是一位金丹大佬,好在长乐坊的治安队,已经御剑飞来了。 中年人看到这一幕,冷哼了一声,不敢再胡乱发泄了。 可是真的好气呀! 一想到自己花费了三十年的寿命,只差一步,便能捞到这件宝贝了,结果失之交臂, 淦, 气的肝疼。 那可是三十年的命呀! 虽说金丹大佬寿至少五百载以上,可一下子去了几十年,这谁受得了? “不慌,不慌!左似道,你要冷静,之前两次探宝,都成功了,你收获不小,这一次肯定是例外,没错,左似道,努力,你一定可以拿到一件上古至宝的!” 中年人给自己打气,振奋精神,重头再来。 “又疯了一个!” 史掌柜斜靠着门框,嗑着瓜子,看着这个金丹发疯,心中只想笑,在灯花巷找宝贝? 你是失了智吧? 老子可是古董大师,有宝贝能轮得到你? 早被我吃干抹净了! …… 飘渺峰下,贺家村落! 黄昏已过,各家各户都飘起了浓浓的炊烟,鸡犬相闻,蛙声蝉鸣,稚童们在父母的喝骂中,不情不愿的回家。 陆三柒平时下工都很晚,不过这段时间为了照顾大郎,她尽量早些回来,今天,她运气不错,有一只野雉飞到药田里,被她打到了。 可以给大郎补补身子了! 三柒很开心,只是晚上回家,炖好鸡汤,依旧不见大郎的影子。 “明明受伤了,还不好好养着,到处乱跑,我明天就把你绑在床上。” 小院里,三柒嘀咕着,握着柴刀,用力的劈着柴禾。 虽然抱怨,可三柒的瓜子脸上,还是写满了担忧。 “三柒,你瞧我给你带了什么?一只肥鸡!” 一个五十多岁的婆子说着话,推开柴门,走了进来:“正好给你家大郎补补身体!” “贺婆子,你的好意我领了,但是鸡不需要,拿回去吧!” 三柒不喜欢这个婆子,她贪财刻薄,本以做媒为生,可是却不想着缔结一段段百年好合的姻缘,而是谁家给的钱多,便卖力帮谁家牵线。 穷小子还想娶漂亮媳妇? 有个傻姑娘肯嫁给你就不错了,再说傻子也能生孩子呀,不耽误传宗接代! 至于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是介绍给地主老财呀,做小妾怎么了?顿顿吃肉,天天穿绸,不比嫁给穷汉子享福? 陆三柒尽管十三岁,可也是贺家村出了名的小美女,求亲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其中贺婆子更是把陆三柒当做了奇货可居,准备卖个大价钱。 “怎么就不需要了?你家大郎不吃点好的,那身伤什么时候能好?” 贺婆子就像没看到三柒的冷脸,依旧陪着笑,把烧鸡放在了院子的石桌上。 “有话直说!” 三柒催促。 贺婆子刚要开口,便听到砰的一声,陆三柒用柴刀利索地劈开了一节木头,惊得她心口猛跳。 这闺女,力气好大! “王管事……” 贺婆子刚说了个名字,就被陆三柒打断了。 “你要是来说媒的,就给我滚!” 陆三柒锐气十足的凤眼一眯,微微歪头,盯向了贺婆子。 “呃!” 贺婆子有些紧张,瞄了一眼陆三柒手中紧握的柴刀,这少女好似一只要发飙的雌猫,实在太吓人了。 两年前,村东的秦老汉多喝了几两猫尿,正巧遇到砍柴回来的陆三柒,便借着酒劲儿,把她往树林里拖,要强暴她,结果三柒没哭没喊,直接拎着柴刀,砍下了他的两只手。 秦老汉吓懵了,一边逃,一边大叫救命,等村民们听到动静出来,便看到这个少女追上他,又砍掉了他一只耳朵。 从那以后,贺家村再没有人敢惹这对相依为命的兄妹。 柴刀妹陆三柒一战而威! “三柒,老婆子我可是好心,你家大郎不是心心念念想要进飘渺宗,修仙飞升吗?他现在受了伤,入门考核肯定通不过,但是王管事心善,决定赠给你们一些丹药符箓,还会找宗门的医者为大郎治疗!” 贺婆子看到了陆三柒没了耐心,便语速极快的道明了来意。 “条件就是我嫁与他为妾?” 陆三柒皱眉。 “嘿嘿,这可是好事,你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活,不觉得苦吗?只要嫁给了王管事,立刻飞上枝头变凤凰,穿金戴银不说,至少有两个丫鬟服侍你起居生活。” 贺婆子鼓动巧舌。 陆三柒沉默了,她知道哥哥的梦想,她想守护他。 “大郎今年十五了吧?眼看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你家这么穷,谁家的姑娘愿意嫁过来呀?” 贺婆子再接再厉:“你如果嫁给了王管事,即便大郎考核不过,你也能接济他,至少娶个媳妇,弄几亩地,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嘴上这么说,但贺婆子心中却是另有打算。 陆家大郎长得极其清秀,带去城里,那些寂寞的富家少奶奶们,一定抢疯了,到时候,自己又能赚一笔佣金。 啧! 你说这陆家的媳妇,得长得多么好看,才能生出这么一对漂亮的兄妹? 贺婆子看到陆三柒意动,便知道火候差不多了,立刻抛出了杀手锏:“我听人说,你家哥哥今早上山,租了一只千翼飞鹤,撞机缘去了。” “什么?” 陆三柒脸色大变。 所谓撞机缘,便是那些对生活失去了希望、或者想逆天改命的人,进行的最后一搏,是自杀的文明说法。 “这十里八乡,十年来,撞机缘的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可是没听过有一个成功的,最后连尸骨都留不下来!” 贺婆子倒是没胡说,去撞机缘百死无生,纯粹是傻子行为。 “大郎才走了一天,还有机会找到,你要是答应了给王管事做小妾,他立刻豁出老脸,进宗门求掌教至尊,施经天纬地之法,测算大郎的位置,把他带回来。” 这就是吹牛了,一个外门管事,别说身份尊贵的掌教至尊了,便是一位长老,他都没资格见。 但是此时,陆三柒心头焦急,也顾不上争辩这些,直接冲进了屋子里,去检查藏在床下的灵砂。 没了! 这一幕,反倒让陆三柒松了一口气。 哥哥那么疼我,即便要去撞机缘,也肯定会安排好我的未来,至少这些灵砂,他宁可死,也不会动用一枚。 “三柒,你可要赶紧做决定呀,荒山野岭里虎豹狼虫众多,妖魔鬼怪横行,晚了,陆大郎可就被吃了。” 贺婆子说完,就听到一道清爽的嗓音,在身后响起。 “好好地,为什么诅咒我?” 贺婆子豁然回头,便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嘴里叼着一截青草,正从千翼飞鹤上空翻落地。 这潇洒矫健的姿势,哪儿还有自己前天见他时重伤垂死的模样? 你…… 你真的撞到机缘了? 第十一章 我家妹妹实在太慎重了! “贺婆子,我家不欢迎你,赶紧走!” 陆安之站在柴门前,不耐烦的催促。 他知道这个老婆子不安好心,尤其是自己受伤后,三天两头往家里跑,想要说服三柒嫁给王管事。 “你撞到机缘了?” 贺婆子快步走了过来,好奇地上下打量陆安之。 “你猜?” 陆安之呵呵一笑。 贺婆子还要再问,陆三柒已经从茅草屋内冲了出来:“哥!” “晚饭好了吗?要饿死了!” 陆安之打了个招呼,又盯向了贺婆子:“你还不走?” “啧啧,你的伤怎么好的?难不成是捡到灵丹妙药了?” 贺婆子想弄清楚,只是下一刻,她就像被狗撵的兔子,火急火燎的退出了院子。 因为陆三柒拎着柴刀走了过来! 这个少女可是个狠人,她砍人从不废话。 “妹妹!” 陆安之刚喊完,一把打磨锋利的柴刀便擦着他的脑袋,咔的一下,砍在了旁边的柴门上。 “以后不准乱跑!” 三柒警告。 “嗯!” 陆安之赶紧点头,做听话状! 砰! 三柒关上了柴门,拖着陆安之往屋里去,还在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用袖子擦掉了眼泪。 她刚才是真的急坏了。 “哎呀,我的肥鸡!” 贺婆子媒没做成,烧鸡也不想留下,她刚说完,那只烧鸡便被陆安之从院子里丢了出来。 “完了!看他丢肥鸡的这劲头,伤势明显好利索了,这下可怎么办?” 贺婆子发愁,她知道陆大郎才是三柒的软肋,现在陆安之健康安好,王管事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不行, 这世上就没有我贺婆子做不成的媒,我得想个办法! 其实内心中,贺婆子还有点小庆幸,陆安之死不了,那就可以继续按照原定计划,把他骗去城里‘卖给’那些富家奶奶,大赚一笔! 这么俊秀的少年,怎么也值五百两! …… 三柒把晚饭端来,看到陆安之从背包里掏出了一个脏兮兮的陶罐,当即皱眉:“你拿个狗盆子回屋干嘛?” 两兄妹虽然家徒四壁,但是都爱干净,家里打扫的井井有条。 “这可是宝贝!” 陆安之炫耀。 “能生钱?” 三柒放下盛鸡汤的罐子,没好气地白了陆安之一眼。 “呃,应该是不能的!” 陆安之很尴尬,这玩意有什么用,他还不知道呢:“但肯定是宝贝!” “你的伤好了?” 三柒担心。 “我和你说!” 陆安之压低了声音:“我钓到龙尾鱼的那天,不是还捡到一只老乌龟吗?没想到,它竟然是我的忠仆!” “那你是不是还有个龙女老婆?” 三柒伸手摸了摸陆大郎的额头,没发烧呀! 这怎么尽说胡话? “别闹!” 陆安之打掉了三柒的手:“它给我吐出来一部千年神机!” 然后三柒就看到陆大郎从怀里掏出来一块手掌大的石头,还别说,单看样子,充满了一种无法形容的美感。 尤其是开机后,全面屏,无遮挡,通体透明,一看就是个好东西。 “这后面的图案,是一个咬过一口的桃子?还是个屁股?” 三柒黛眉蹙起,觉得这个图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制作这部神机的人,定是一个无礼之徒。” “……” 陆安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接茬了,更不好意思说这是千年后的自己炼制的杰作。 没办法, 即便是陆大郎自己,都觉得这个‘桃子’更像个蜜桃O。 “总之非常厉害就是了,这上面有仙王日记、有大百科,我靠着它,找到了两个机缘。” 陆安之顺手点开了仙法神通的图标,里面还是一片空白。 哎!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恢复? 三柒接过陆大郎递过来的神机,想把玩一下,可是却发现不管怎么碰,都没反应。 “看来这还真是你的机缘” 三柒突然有些小开心,哥哥强大起来,也是自己这个妹妹的心愿,不过跟着她又皱起了眉头。 “那只乌龟呢?” 三柒询问,得知在菜篮子里,便立刻过去查看。 嗯! 乌龟很肥,能炖一大锅肉汤,就是肉老了,咬起来应该有些发柴! 三柒拨弄着这只不知道死没死的乌龟,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这其中有没有阴谋呢? 一只老妖怪,为什么要把神机给大郎? 她虽然是凡人,但是她也听说过,修真界有各种各样诡秘莫测的法术神通,可以借运借命,谁知道这只老妖怪是不是先给哥哥一点儿甜头,然后等到时机成熟,再全部要回去? 做人, 必须谨慎,才能活得更加长久! 其实按照陆三柒的性格,早一柴刀下去,砍死这只老妖怪,把危机掐死在萌芽状态了。 什么机缘奇遇,三柒都不在乎!她信的,永远只有自己手中的柴刀,还有哥哥! 只是看着哥哥开心的样子,三柒也不好意思下黑手了。 算了, 且留它活一阵吧! “大郎,先喝鸡汤!” 三柒给陆安之盛了鸡汤,还把两根鸡腿都夹到了他碗里。 “我现在壮的像头牛!” 陆安之无语,看到三柒对神机和彩陶都不感兴趣,只能放弃解说,把香妃紫葡萄取了出来:“这可是灵果,你尝尝!” 水灵灵的大葡萄,光滑圆润,看上去就让人充满了食欲,只是陆三柒,完全没动。 “你如何确定它们没毒?” 三柒平静的喝着鸡汤。 “我亲眼看着那个叫阿紫的妖藤把它们从树上摘下来的,她根本没下毒的机会!” 陆安之解释。 “人家是妖,你是凡人,用妖法下毒,你看得出来?” 三柒提出了一个可能性。 “那个阿紫笨笨的,我略施小计,便将她降服了!” 陆安之得意一笑,剥了一颗葡萄,塞进了三柒的嘴巴里。 满口甘甜! 三柒嚼着,其实在没有亲眼见过那个阿紫前,她不想吃这种来路不明的东西,但这是哥哥喂的,哪怕是毒药,也得咽下去。 还有听哥哥的语气,那是个女妖? 哼! 定是馋大郎的身子,才赠他灵果的。 以后见了,一刀砍死! “好吃吧?” 陆安之把碗里的鸡腿夹出来一根,放进了三柒碗里,他本来想告诉妹妹,自己明天还要去取一个甲等机缘。 但是估计说出来,以三柒慎重的性格,怕是要跟着,那太危险了,所以还是先斩后奏吧。 晚饭吃到一半,三柒察觉到了这枚灵果的好处。 她前几天上工,受了点小伤,现在不疼了,而且力气也大了一些,她禁不住有些欣喜,拿起柴刀,挥舞了几下。 唰!唰! “你要后要嫁给柴刀吗?” 陆安之无奈:“姑娘家的,能不能别总玩柴刀?多学学女红!” “嘁!” 三柒撇嘴,这世道,没柴刀傍身,早被人吃干抹净了。 两兄妹吃过饭,三柒又要去院子里处理草药,被陆安之一把拉住了:“别干了,养精蓄锐,等着参加考核。” 一旦进了飘渺宗,那就是人生大飞跃! 三柒拗不过陆大郎,只能休息:“那你也一起睡,不准再玩那个狗盆了!” 什么叫玩狗盆? 像话吗? 陆安之本来还打算趁着晚上研究一下这个宝贝怎么用,现在只能放弃,上床睡觉。 陆家比较穷,床自然只有一张,被褥倒是有两套,但是三七不敢一个人睡,因此两个人都是钻一个被窝。 温暖!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早,三柒便去起床洗漱,给陆大郎做好早饭,放在灶台上文火热着,自己揣了两个窝窝头上工去了。 虽然陆大郎伤好了,但是三柒决定让他继续修养,备战入门考核。 至于赚钱养家的任务,自己来做! “我快成吃闲饭的了!” 陆安之苦笑,他其实听到三柒忙活了,想帮忙,只是自己一旦出去,肯定又会被妹妹摁回床上。 为了不辜负妹妹,自己说什么也要靠进飘渺宗。 等到三柒离开,陆安之立刻打开神机,搜索了一下有没有这个上古彩陶的资料,可惜一无所获。 没办法, 只能自己研究了。 陆安之从井里打了水,把彩陶里里外外洗刷了个干净,看做工,很一般,也难怪会被万宝斋的掌柜拿去当狗盆了。 倒是这上面的图案,有些意思,像上古时期某些部落的图腾 陆安之研究了一会儿,没有任何收获,突然响起激活千年神机的时候,用了鲜血,于是咬破手指,滴了两滴鲜血在彩陶上。 轰! 原本平平无奇的陶罐,骤然亮起了白色的光芒,然后大量的红色泥浆从彩陶中喷涌而出,就像炽热的岩浆从火山中迸发出来,顷刻间便淹没了陆安之的双脚。 “什么鬼?” 陆安之抬脚,想躲一下,可是发现双脚不能动了,而且更可怕的是,那些粘稠的红色泥浆仿佛正在捕食的大蟒蛇似的,从陆安之的双腿蔓延而上,要将他整个人吞下。 “完了,要死!” 十几秒内,红色泥浆就从头到脚,包裹住了陆安之全身,堵住了口鼻,让他体会到了一种绝望的窒息感。 该死! 这东西不会是用来制造兵马俑之类殉葬品的法宝吧? 第十二章 不装了,我是仙王重生,我摊牌了!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十二章不装了,我是仙王重生,我摊牌了!茅草屋内,死亡的气息弥漫。 这个时候后悔也无济于事了,陆安之想尽办法,去抓木桌上的上古彩陶,想把它打碎,可是他全身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红色泥浆,让他一根手指都无法动弹。 窒息感越来越重,陆安之张大了嘴巴,犹如一条被钓上岸后濒死的鲶鱼,渴望新鲜的空气,可是什么也吸不进肺里。 因为缺氧,陆安之的脑袋剧痛眩晕,眼前更是发黑。 不行! 我不能昏过去!不然就死定了! 陆安之猛的用力,一咬舌尖,利用刺疼保持清醒。 不能放弃, 我可是仙王重生,我绝对不要死在这种简陋荒僻的乡下村落中。 啊! 陆安之用尽全身的力量,倒向了木桌,想用体重砸翻那个狗盆! 面对死亡,害怕?恐慌?吓尿? 不存在的。 陆安之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求活,想尽一切办法去解决目前的危局。 大丈夫, 生不能五鼎食,死亦五鼎烹! 本仙王, 绝对不会陨落在这里! 咣当! 彩陶掉在了地上,并没有碎裂,反而是陆安之眼前一黑,等到再次睁开眼,他已经出现在了一个巨大的史前风格的石屋中。 屋子里,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工具器械,就像一个工作车间。 吸!呼! 陆安之爬在地上,虽然窒息感有所减轻,但是并没有消失。 “恭喜你,通过第一关考验!” 一道么得丝毫感情的声音在石屋内响起,因为过于中性化,陆安之听不出对方是男是女。 “你是谁?” 陆大郎质问。 “我是这件上古至宝古三彩的器灵!” 声音自我介绍:“你可以叫我古神!” “你脸可真大!” 陆安之开口就是一句讥讽。 “呵呵,你知道吗?很多人都过不了第一关的,当被原始黏土遮盖全身,变成人俑后,那种无法动弹,无法呼吸的濒死窒息感,会让人彻底绝望。” 古神解释:“一旦放弃求生,第一关便宣告失败,那么此人就没有资格成为这件上古至宝的主人,而是被做成人俑祭品!” “那我应该过关了吧?可为什么还这么难受?” 陆安之捂着脖子,很难受。 “因为第一关只是小菜,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 古神笑了,很恶趣味:“请往右边看!” 陆安之看到了一张方形的巨大石桌,上面摆满了大小不一的木块,还有一张八开大小的图纸。 “按照图纸,用这些积木拼出一具完整的巨人模型,你就通关了!” 古神介绍。 陆安之坐在了石桌前,没有立刻动手。 “这里是古三彩的内部空间领域,虽然时间的流速比外界慢,但终究是流失的,所以你每耽搁一秒,你外面的那具本体,就越靠近死亡。” 古神科普。 “那我是什么?灵魂?” 陆安之追问。 “这个问题只有你通过考验,成为了我的新主人,才有意义,否则就是一具死尸。” 古神不想回答:“好了,快开始吧。” “我大概有多少拼装时间?” 陆安之快速地数了一下积木,足足有一千块,这数量可太吓人了,而且其中有不少非常细小的积木零件,这意味着拼装难度会大幅度提升。 “不知道!” 古神又给出了一个令人绝望的回复,然后准备欣赏陆安之无助的神色,可是它失望了。 因为陆安之只是皱了下眉头。 “你不怕死吗?” 古神好奇,以前那些偶然得到古三彩的人,挑战这关考验时,听到这个时限,十有八九会当场崩溃。 因为死亡随时可能到来的那种恐怖,太折磨人了。 “呵呵!” 陆大郎回了一个轻笑,讥讽之! 他没有着急去按照图纸拼装积木,而是先数了一遍木块,再对照图纸,检查下是否够数,等确认一个不少,又开始分门别类。 因为不知道各个部位使用什么样的积木,所以陆安之按照大小来划分,这样取用的时候,会节省一些时间,而不用每次都从一千块积木中寻找。 看着陆安之井井有条,心灵手巧,古神惊诧不已,这个凡人,也太优秀了吧?而且他才多大? 也就十五岁左右吧? 这镇定自若、这统筹能力,还有这股不服输的志气,简直让人情不自禁的想为他高声喝彩。 之前,也有不少修士偶然得到过古三彩,接受过这关考验,其中不凡金丹大佬,可他们的表现,真的不如这个少年。 他是凡人,没有修为,修士的灵压就能碾碎他,但是这个精气神,这个在危急时刻依旧闪烁的聪慧和勇气的光芒,实在太耀眼了。 说不定, 这次我终于找到一个值得信赖与尊敬的新主人了。 窒息感加身,很难受,就像被人把头摁在了游泳池里,浮不上来,但是还可以忍。 真正让陆安之不慌的底气,还是重伤卧床这段时间,在南柯一梦中经历的那几十年岁月。 老实说,别管谁,骤然看到这么复杂的图纸,看到能堆成一座小山的上千块积木,都要产生畏难的心理。 拼这玩意,根本就是自虐。 陆安之在梦中的那个家里,有一个消遣,就是拼积木,玩乐高,从几十块,到上百块,再到上千块…… 看着这些积木最终变成一个完整的模型,真的很让人有成就感! 等到大学毕业,工作了,陆安之的这个爱好依旧没有消失,拼的多了,自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技巧。 这具巨人模型是挺难,但是和陆安之曾经花了七个月时间拼过的那艘近万块的千年隼宇宙飞船相比,又不够看了。 这东西,说白了就是要有大量的耐性、有动手能力、以及一些灵性。 随着时间的推移,陆安之拼装的速度越来越快,有时候他甚至不看图纸,都知道一块积木该拼在哪里,不过拼了三分之一后,他停了下来,思考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又开始继续。 之后,他的拼装速度开始起飞,足足马不停蹄的奋战了七十二小时后,终于,完美拼出了这尊一米多高的巨人。 “怎么样?过关了吗?” 陆安之往后一仰,瘫在了地上, 真累呀! 工具房的石头地板很凉,但是陆大郎的心却很热,此时,他的心中满是浓浓的自信与自傲! 我大仙王重生,岂是你这等器灵可以轻辱的? 怎么样? 秀死你了吧? 古神目瞪口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怎么了?被我的技艺震惊了吗?” 陆安之打趣。 “不对呀!” “不应该呀!” “你不可能拼出来的!” 古神惊诧三联,然后猛然回过神,惊问出声:“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一关的关键点的?” “你猜?” 陆安之故意叼古神的胃口:“话说这个窒息感,能不能赶紧解除?” 他话音刚落,呼吸便恢复正常,让他情不自禁的大口大口喘气。 很好,又活过来了! “你快告诉我,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图纸上的陷阱的?” 古神要好奇死了。 “我中间不是长考了一个小时吗?就是那个时候发现图纸不对劲的!” 陆安之还没说完,便被古神打断。 “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陆安之反问。 “因为一个小时,太短了,我见过最厉害的天才傀儡师,也没做到!” 古神理直气壮。 “好吧,不装了,其实我是仙王重生,我摊牌了!”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看着古神惊诧,他简直要爽死了。 我的优秀,你根本不懂1 “呵呵!” 古神根本没信,你要是仙王重生,怎么十五岁了还是个凡人?能修炼到仙王这等境界的修士,哪一个不是根骨绝佳,惊才绝艳之辈? 十五岁? 有仙王资质的修士在这个年纪都筑基了好不好! “话说你用这张图纸,坑死过不少人?” 陆安之觉得这个古神心太黑。 “很多!” 古神大大方方的承认了:“古三彩可是天地之初,混沌未开时便存在于世间的绝世至宝,岂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拥有的?” 想让古三彩认主,极其麻烦。 首先,要有大气运,能得到它,接着通过第一关开胃菜考验,然后则是第二关。 有的人,在死亡的压力下,心急的上手便拼,那是绝对不可能成功,因为积木的数量和图纸对不上。 有少数人,像陆安之一样,比较谨慎,会根据图纸,检查积木的数量,这个时候,古神便会偷偷地给足积木,不做手脚! 一般此等情况下,这些人会松懈,以为图纸没有错误,按照它拼下去,拼到最后的时候就会发现,会多出几块积木。 此时,考验‘挑战者’的关卡就来了,是拆散了模型重新拼装,还是想办法硬装上去? 正确的选择,是前者。 当重新开始拼装巨人模型后,因为时间所剩不多,挑战者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再加上错误过一次,还不知道图纸哪里有问题,那种压力会非常大。 而且这个时候,还有了时间限制,如果挑战者无法在上一次所用时间的三分之一内把模型拼装完成,那么他就会被抹杀。 可是陆安之做了什么? 他直接在第一次拼装的过程中,就发现了图纸有问题,然后适时的调整了,更恐怖的是,这个‘适时’只用了一个多小时。 简直可怕! 这足以说明他在拼装巨人模型上拥有非凡的天分和灵性! “你是不是即便积木数量和位置都与图纸上的标注对上了,也没信过这张图纸?” 古神追问,好奇心足以杀死一百只猫。 这种天才主人,怕是千年,不,万年不遇! 第十三章 上古至宝,彩子上线!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十三章上古至宝,彩子上线!“不错!” 陆安之不像家里那个慎重妹,不管遇到什么事情第一反应就是怀疑,谨慎的可怕。 他这次之所以能跨过这个陷阱,没掉进去,是因为他在那场南柯一梦中,实在拼过太多次各类模型了。 经验十足! 他偶尔也会遇到过买的模型中,配的图纸有错误的情况,因此他从来就不完全信任图纸。 而且陆大郎还是一个喜欢思考的少年,他做任何事情,都会一边做,一边思考,进行适时的调整,以求提升效率。 “拼装模型,都是有规律可寻的,尤其是人体这种,左右对称,所以我把这个巨人模型拼了三分之一后,便察觉到有问题了。”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给古神科普:“于是我便按照前面总结的规律,对照正确的那一半来拼装了,所以没浪费多少时间。” “厉害!” 古神赞叹,石屋中,响起了掌声。 陆安之矜持一笑,并没有太过开心,毕竟自己是仙王重生嘛,拼个巨人模型还不是手到擒来? 小场面啦! 淡定! “你知道吗?你创造了纪录,你是我迄今为止遇到的一百二十三位主人中,通过考验最快的一个!” 古神还在感慨:“你整整将原拼装纪录压缩了三倍!” 一百多位,看上去很多,可要知道,古三彩自天地之初便存在了,至今已经历了数不尽的岁月。 能成为它的主人,哪一个不是才华横溢之辈? “主人?” 陆安之回味:“这个称呼不错,话说小三子,你是女的吗?” 因为古神的声音比较中性,陆大郎听不出来性别。 “……” 古神无语,男女就那么重要吗?而且小三子是什么鬼?好难听:“不要这么叫我!” “这是为了表示亲近!” 陆大郎解释。 “可我总感觉它的‘词义’不太好!” 古神依旧拒绝:“你如果实在想表示亲近,可以称呼我为‘彩子’!” “‘彩子’?你果然是女的呀?” 陆安之好奇。 “……” 古神不想和陆安之说话,甚至还想用草鞋抽他耳光! 你是老涩批么? 为什么一直关心我的性别? 你想干什么? “既然你把自己形容的很厉害,是什么上古至宝,那你有啥能力?” 陆安之兴奋:“能炼丹吗?” “你家的炼丹炉长这样?” 古神不屑:“而且别把我和那种器皿相提并论,你这是在拉低我的格调!” “嗯嗯,那你来个自我介绍?” 陆安之认真倾听。 “第一,古三彩内部,拥有一个独立的领域,在这里,时间流速和娑婆世界是不同,这里过去六个小时,外面才只过了一分钟。” 古神科普。 “那不就是这里一天,外边一年?” 陆安之惊叹:“有点厉害!” “你心算能力不错嘛!” 古神呵呵。 “我在这里边待着,身体会衰老吗?” 陆安之担心。 “不会,当你置身于这个领域中,因为独立法则的缘故,你的身体时间,还是按照娑婆世界的流速计算的,这当然也意味着,你无法在这里进行修炼、养伤、等等涉及到你身体的事情。” “那要你有什么用?” 陆大郎郁闷了,我还准备在这里苦修一年,出去大杀四方呢。 “你可以在这里学习,或者冥想,锤炼元神,上一任主人是傀儡师,而上上一任主人,是炼丹师。” 古神介绍了几位前主人的副职业。 “你的其他能力呢?” 陆安之觉得炼丹可以有,只要成了大师,到哪儿都被人尊敬。 “古三彩可以定期产出一种原始黏土,它最大的效果便是拥有神奇的活性和拟真,也就是说,你用这种黏土捏出的万物泥偶,会真假莫辨,但是请注意,如果是捏生命体,那么它没有灵智!” 古神说完,石屋中西侧的一个碗口粗的水井,就开始往出流一种粘稠的泥土,暗红色,像掺杂了鲜血,有点吓人。 陆安之走过去,随手拿起一把,想捏一个深田老师,可惜技术太差。 “……” 看着陆安之手中那个明显是女子轮廓的泥偶,古神一阵无语,石锤了,这少年就是一个小涩批。 “捏泥偶是技术活儿呀!” 试了几次,陆安之看到泥偶都惨不忍睹,只能叹息一声,放弃了。 “你们这些主人,怎么听到我的能力后,反应都一样?” 古神也是醉了,哪怕是女主人,也不例外,而且捏的泥偶更全,阳光英俊的,肌肉霸气的、娇小粘人的…… 其中第六十三任主人更狠,捏的都不是人! 什么女半人马,猫娘,甚至还有机械…… 吓人! “你如果想捏出以假乱真的泥偶,可以学习傀儡术!” 古神建议。 “我想当受人尊敬的炼丹师。” 陆安之摇头。 “真是浅薄粗鄙的想法,那么多修士都去炼丹,你可知道竞争压力有多大?知不知道物以稀为贵?” 古神鄙视:“当你成了傀儡大师,你卖一具傀儡赚的钱,可以雇佣一百个白菜价的炼丹师为你服务!” “哈哈,这个可以有!” 陆安之在南柯一梦中,经历过这种状况,反正不管大学当初报了什么专业,最后都转计算机,最差也要自学编程。 所以毕业时,找工作竞争极大。 “而且说实话,你的起步点实在太低了,学傀儡学,可以增加存活率。” 因为刚才的考验,陆大郎表现堪称完美,为历届主人之最,所以古神相当看好他,但他竟然是一个凡人。 修仙之道,便是逆天改命,夺天地之造化,其中自然充满了各种死亡危机,古三彩担心新主人过早陨落。 下一次再碰到这么优秀的主人,不知道要过多少万年了,所以要珍惜,像对待初恋男友一样守护他。 “要是为了保命,那我也可以学通灵术,或者幻术吧?” 陆安之神情凝重,的确,保命可是个大问题。 就像玩游戏,只有活着,才能打出伤害! 开局就回泉水的人不配拥有姓名。 “通灵术太危险,即便是元婴法王施展,都有风险,毕竟万兽皆有灵,谁愿意给别人做通灵战宠?幻术也不行,太难学,上手慢!” 古神分析:“御兽术也难,如何找到强大的妖兽并且降服之,这都是大问题,阵法师太看天赋,而且受地形限制太大,蛊师要养虫子,费时费力,而且感觉比较脏……” “算来算去,几种相对容易入手的副职业中,还是傀儡师最简单,而且原始黏土,是一种不错的材料,至少在新手期,省了你去找做傀儡的材料了。” 陆安之沉默。 “再说你有天分呀,你拼巨人模型的样子,真的很让人惊艳,而且我上一任主人正好是傀儡师,留下了一些遗产,你可以继承!” 古神循循善诱。 “傀儡师就是制作各种傀儡吧?应该和做美少女手办差不多!” 陆安之有点心动。 把喜欢的东西做成手办,放在收藏柜中,是一种乐趣! 手办是什么东西? 古神不懂,不过看到陆安之意动,它立刻再接再厉:“你想想,人生在世,必然有很多你得不到的女子,但是你如果学了傀儡学,你便可以用原始黏土做出她们模样的傀儡模型,虽然没有灵智,但是等身大小,能动的哦。” “不用说了,就它了!” 陆大郎做出了决定,谁不让我学傀儡术,谁就是我陆安之一生之敌! “……” 古神很无语,你他喵的果然是个小涩批,不过无所谓了,新主人愿意学就行。 “开局先保命,苟住发育,等到了中期再超神,没毛病!” 陆安之制定出了职业规划:“而且我有这个史前石屋在,比别人时间多,等到傀儡术大成,还可以再转别的职业嘛!” “反正只要肯努力,可以全职业制霸!” 陆大郎记得仙王日记中记载,自己重生前可是拥有‘万法仙王’的美誉,是可以做到一法精,万法通的超级天才。 那这辈子肯定不能比以前混的差吧? “你上一任主人都留下了什么宝贝?拿出来让咱瞧瞧呗?” 陆安之搓了搓手。 “喏,那个箱子里,就是他的遗产!” 古神唏嘘,上一代主人,虽然天纵奇才,但是气运太差了,干啥啥不行,倒霉第一名。 纯靠勤奋刻苦和那些仙二代竞争,不是找死么! 主人花一年时间,辛辛苦苦做两傀儡,卖几十万灵砂,看上去很多,结果仙二代回家喊声爸爸,我没钱了,直接百万零花钱到手。 上一代主人最惨的时候,连个花魁都不敢睡,因为他觉得那烧的都是他的血汗,几分钟完事,太亏了。 陆大郎兴冲冲地跑到墙角,一把掀开了放在那的木头箱子。 最先入眼的,便是一摞书籍。 “定是孤本珍典,价值连城的傀儡学著作!” 陆安之怀揣着朝圣的心情,拿起了一本。 《女修白洁》? 这啥玩意? 听上去不像是教怎么制作傀儡的呀? 陆大郎翻看了几页,然后便面红耳赤,啪的一下,把书合上了。 这…… 这真是不堪入目,伤风败俗! 陆大郎咒骂。 “咦?难道我猜错了,新主人是一个好男人?” 古神诧异,只是下一瞬,它就看到新主人把书翻开了,看得津津有味不说,还靠着木箱子坐了下来,让自己更舒服一些。 “……” 自己没看错,这家伙就是个小涩批,没跑了。 第十四章 定然又是一个馋大郎身子的女妖精!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十四章定然又是一个馋大郎身子的女妖精!“这书写的不赖,难怪被你的前主人珍藏呢!” 陆安之曾经在南柯一梦中,也是个文学青年,鉴赏能力不俗呢。 “怎么不赖?” 古神不解:“我前主人郁闷无聊的时候,会看此书,也就是打发个寂寞用。” “此书写的是一位漂亮的女修士,本来勤勤恳恳的修炼做人,结果被宗门中的一位高姓长老用升职和灵砂威逼利诱,从一个本性纯良的女修,逐渐堕落,沉沦在红尘欲望中,最终变成了一个人尽可夫烂女人的故事。” 陆安之总结:“这是一个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故事,批判了那些把持着大量资源的宗门高层,不为苍生造福,不拯救万千黎民,而是借此牟利,满一己之私,这种人,无耻,可恨,该杀!” “……” 古神惊呆了。 你他喵的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原来我的前主人,思想境界这么高的吗?” 古神有些自责,自己误会前主人了,旋即,它又恍然大悟:“原来他每次打完寂寞,躺在地上,一脸空洞,双眼无神的看着天花板,就是在痛恨自己的弱小与无能,无法改变这个世道,让它变得美丽又澄清!” “不,你前主人应该没想那么多,纯粹就是进入了贤者时间,啥也不想想,一点儿也不想动!” 陆大郎分析。 “……” 古神不想和陆大郎说话陆安之,甚至还吐想他一口浓痰。 书很薄,只有十八章,陆大郎很快翻完,然后郁闷了,这他么的没写完呀,此等作者,真是不当人子! 陆安之把《女修白洁》放在一边,翻看其他书籍。 《凤战士传说》 《狡猾的风水修士》 《阿里巴巴年代记》 …… 陆安之都拿起来看了几页后,忍不住询问古神:“小三子,你确定你前主人是个傀儡师?” “不要叫我小三子,要么称呼我古神,要么叫我彩子!” 古神很尴尬,可恨自己无权处理主人的遗物,不然全给他烧了。 “好的,小三子!” 陆安之把这几本书丢到旁边,再往下看,终于有货了。 《传奇傀儡探秘》 《傀儡基础设计与构造学》 《百大傀儡改装大全》 …… 这些书都是好东西,包括了傀儡学的方方面面,都是主修傀儡学的那十几位主人收集的,有的是孤本,有的不是,总之攒下这些珍本典藏,前前后后用了上万年的时间,而且花费的灵砂也是个天文数字。 陆安之从入门到精通,不用费心去搜集傀儡学的书籍了,这里全都有,甚至他还找到了一枚玉简,里面全是前主人的学习笔记。。 “你的前主人,在傀儡学领域的成就如何?” 陆安之翻看其他遗产,都与傀儡学相关。 “算是宗师吧?” 古神叹气。 “听你的语气,似乎有些不满意?” 陆安之眉头微蹙,这个彩子,对主人要求好高呀,就像那些三分相亲女,自己要相貌没相貌,要才华没才华,但是开口就是相亲男必须年入百万,双一流大学毕业,否则面都懒得见。 “不管谁用上千年的时光来研究一门学科,熬也熬成一位宗师了吧?” 古神无奈。 前主人在傀儡学上,其实没多少才华的,但他就是喜欢捏小人,造各种傀儡,强弱不在乎,就讲究一个喜欢。 陆安之撇了撇嘴角,不予置评,稍后,他又翻出了一幅卷轴。 这东西有手腕那么粗,一尺长,上面写着五个上古鸟篆,闪烁着荧光。 “《山海异兽经》?” 陆安之展开卷轴,上面是一头上古异兽的画像。 “它叫白泽,乃上古瑞兽,遇之,可令人逢凶化吉。” 古神科普:“据传它能说人言,通万物之情,晓天下万物状貌,是无所不知之兽。” 这只白泽是狮子形态,头上有一角,肋生双翅,鬃毛修长蓬松,看上去颇为威武和华美。 “这画像是干什么用的?” 陆安之好奇,这异兽图太复杂了,单看线条,怕是有十万之数。 “这是一部用来修炼元神的观想法,圣级绝品。” 古神感慨,这部功法已经传了二十三代主人了,可谓历史悠久。 “什么?”陆安之惊呆了:“这……这得值多少灵砂?” 娑婆世界有各种修行之法,按照其强大程度,分为天、地、人三个等级,其中每一等,又依次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四个品级。 而在天级之上,还有一个圣级。 就像亿万人类中,才会出现一位圣人,位于所有修行之法巅峰的存在,被誉为圣功。 圣级绝品,意思便是绝顶、无上、没有比它更厉害的! “灵砂?要么以对等的功法交换,要么你拿一个未开发的小千世界来换,否则别想桃子吃。” 古神呵呵。 圣级绝品功法,那都是镇宗神功,是修士横行天下最大的依仗。 小仙州有一句谚语,你的拳头有多大,你讲的话便有多大份量,而功法的品级,决定了你的拳头大小。 “看来我重生前并不知道这个上古彩陶中有这等品级的功法,不然它绝对是一个最好的三甲等机缘!” 陆安之有些庆幸,幸亏自己去拿了,不然岂不是后悔一辈子? “你也别高兴的太早,这部观想法只能用来修炼元神强度,没办法战斗的!” 古神泼了一盆冷水。 元神也叫神魂,它的强度越大,修士越不容易被夺舍,而且遭到神魂类的法术神通攻击时,受到的伤害也小,甚至可以完全无伤。 “哦!” 陆安之突然有些小失望。 “傀儡师操作傀儡,有两种技巧,第一,牵丝操作,也被称为牵丝秘戏,就是将真元凝结成丝状,连接在傀儡上,从而依靠双手的各种动作,来操作它。” 古神当起了临时老师,给陆安之科普:“第二种则是元神操作,就是将元神分出一部分,依附在傀儡上。” “两者相比,第一种难学,但是因为是牵丝操作,所以傀儡损伤,傀儡师不会有任何伤害,而第二种,虽然操作简单,但是傀儡一旦受伤,那么会通过元神,反馈到傀儡师身上,不过元神越强大,操控傀儡的时间越长,数量越多。” “这个可以有!” 陆安之想进飘渺宗,那么便不能在入门前,凝气入体,这也就意味着不能修炼任何功法神通。 但是修炼元神,是不会在体内凝气的。 “我如果可以操控傀儡,那么战力就提升了,又可以增加一波成功率!” 陆安之准备晚上和妹妹分享一下。 木箱中,剩下的东西,没什么值钱货了。 “彩子,你还有什么能力?” 陆安之按照山海异兽经上的描述,盘膝坐了下来。 “告诉你一个凡人也没用,先努力成为修士吧!” 古神不想说。 因为太过于强大,怕吓坏你。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无所谓,反正目前这些能力,他已经知足了。 呼!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摒弃杂念,按照卷轴上的教导,凝神静气,观摩白泽异兽像,然后闭上眼睛,在脑海中,将它观想出来。 说大白话,就是在脑海中将它的每一个细节都勾勒出来,直到完美无缺就练成了。 古三彩的内部领域中,时间流速缓慢,陆安之除了会犯困,身体并没有任何饥饿感,这让他可以一直练下去,不用外出觅食。 时间的脚步匆匆,宛若出轨的妻子离去时头也不回的狠心模样。 陆安之结束修炼,发现五个月过去了,而他从上古彩陶中出来,看到时间刚到黄昏。 “真是好宝贝呀!” 陆安之赞叹,亲了陶罐一口。 咣当! 是柴刀掉在地上的声音。 陆安之扭头,看到三柒背着一捆柴禾站在门口,目光呆滞。 “大郎,你莫不是中邪了吧?” 三柒很担心,哥哥为什么要抱着一个狗盆子亲呀,难道是想媳妇了? 嗯! 看来到给哥哥攒彩礼钱的时候了。 “哈哈,我告诉你,这可是好宝贝!” 陆安之立刻介绍了一下古三彩的来历。 “彩子?女妖精?” 三柒皱眉。 哼! 定然又是一个馋大郎身子的女女妖精! 圣级绝品功法? 十有八九是骗人的。 现在先按兵不动,以示其弱,等它露出本性,一刀砍死! 陆三柒不动声色的捡起了柴刀,用衣襟擦了擦:“你让我也练?不了,不感兴趣!” 等等, 那个叫彩子的罐子精,也可能不是妖怪,而是女鬼。 我以前听说书人讲过,有书生被贼人害死后,把尸体烧成了灰,又用灰做成了陶罐,于是鬼混附着在了罐子上,没办法超生,转世轮回。 这个彩子,不会是某个富家翁的正妻吧? 被小妾暗算,烧成了陶罐? 也罢,如果你不馋大郎的身子,纯粹就是个冤死鬼,那么等我成为修士,会为你伸冤做主,讨回公道。 陆安之知道妹妹是个谨慎的性子,来历不明的东西从来不碰,他也不强求了,毕竟他也不敢保证古神所说的来历都是对的。 观人,还是看其行,而不是听其言。 事实上,别看陆安之得宝,开心的像个偷摸了暗恋女神屁股的小子,但是内心中,他一直隐藏着一份警惕。 彩子说的话,他最多信七分。 “大郎,你的精气神,好了很多呀?” 吃过饭,三柒突然开口。 “是吗?” 陆安之心中一喜,看来五个月的修炼,有效果了。 “嗯,就像村头老王家那条刚啃完骨头的狗,一看便是刚开过荤!” 比起昨天,哥哥的确有精神多了。 “你皮痒了是吧?” 陆安之翻了一个白眼,你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比喻? “嘻嘻!” 三柒偷笑,快速的用小拳拳戳了陆大郎的胸口一下。 陆安之懒得搭理她,洗好碗筷后,便一头扎进了彩陶中,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用那个原始黏土捏美少女人偶了。 第十五章 沉迷捏人,无法自拔 “不行?” 史前石屋中,是陆安之失望的脸,就像向暗恋的女神告白结果被拒绝的模样:“为什么?” “因为你一点儿基础都没有呀!” 古神无语:“这可是手艺活儿,见过捏糖人吗?” “嗯!” 陆安之点头,集市上有,死贵死贵的,根本不是他们这种穷人家的孩子吃得起的。 “糖人只要捏的像就行,而用原始黏土捏泥偶,不仅要捏的像,还需要完善内部构造,这样它们才会动起来!” “啊?” 陆安之傻眼了,他以为傀儡就和过年时候看过的木偶戏一样,用丝线连着就能动呢。 “那是玩具,傀儡可不是这样,它们的内部构造非常繁琐,不然如何让元神操控,让真元流动,进而打出各种法术?” 古神解释。 大多数傀儡师,都是通过牵丝秘戏,将真元输入傀儡体内,进而施展出各种法术,而更高等的傀儡,则是体内有装置,可以自行吸纳外界的灵气,转化成真元。 即便是第一种常见的傀儡,体内也需要有储存真元的装置。 “明白了,类似于机器人这种东西嘛。” 陆安之突然觉得傀儡师也是高大上的职业了,相当于工程师,从构思出一整套的设计图纸,到制造出模型机,再到量产,都是傀儡师一手包办。 这绝对是技术活儿了。 “等等,那我岂不是可以把变形金刚弄出来?” 陆安之激动了,不过在此之前,我更想要一个漂亮的女仆,能喊‘主人早安’的那种。 “娑婆世界,有十二尊传奇傀儡,它们强大到可以和仙王平起平坐的地步,这么说吧,一尊传奇傀儡就是整个世界最顶级仙武科技和智慧的结晶。” 古神科普。 “我怎么突然感觉我这个万法仙王的逼格降低了好多?” 陆大郎撇嘴,他估摸着彩子就是在吹牛,强肯定是强,但是力敌仙王? 扯淡呢! 人类最强的地方,就在于智慧,傀儡作为工具,会思考吗? “傀儡界有一句名言,便是万物皆可造。” 古神笑了,鼓励陆大郎:“我希望看到你能造出一个国度的那一天!” “承你吉言了!”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便按照彩子的推荐,从它前主人留下的书籍中,选了几本入门的,然后坐在桌子旁,开始学习。 古神刚开始,还能给新主人辅导一下,可是三个月过去后,等陆大郎完成入门,打好基础,开始学习更高深的内容,它便力不存心了。 “傀儡的内部构造应该以简洁为主,核心理念便是让真元尽快的转化成法术,减少在体内流动时的损耗!” 陆安之做笔记。 在娑婆世界,应该没有人比他更擅长学习了。 要知道在南柯一梦中,先不说陆大郎接受过长达十几年的系统性教育,哪怕毕业后,他都没有停下。 没办法,不学习便无法跟得上行业的技术进步,就没办法升职加薪。 想要过优渥的生活,实现车厘子自由,十天半月去捏个脚,慰藉一个失足女子,没有钱可办不到。 “不过如果是娱乐用傀儡的话,就不用这么复杂了吧?” 陆安之询问。 “娱乐用?” 古神懵逼了:“傀儡就是用来战斗的呀,它最大的作用就是可以让傀儡师躲在暗处操作,避免直接进入危险的战场!” “不,还可以玩!” 陆安之心说暖床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个体温该怎么保持呢?毕竟谁也不喜欢抱一个冷冰冰的人偶吧? “……” 古神忽然觉得,新主人好像在一条‘歧路’上狂奔不已,我是不是应该把他拽回来? 还有你随手画的这些图纸,怎么都是美少女? 这是战斗服吗? 可是露这么多肉,还怎么提供防御? 而且鞋子上为什么还要这么高的后跟?打架的时候,会受影响的吧? 陆安之计算着时间,早上的时候,他从上古彩陶中出来,给三柒做了早餐,之后又钻了进去,利用石屋的时间差,进行学习。 就这样,两天过去了。 而陆安之,已经研究傀儡学,足足两年零七个月了。 啪! 陆大郎合上了这本足足五百页的大部头,长出了一口气,随后询问古神:“彩子,我现在大概是什么水准?” “初级傀儡师!” 古神评价。 “啥?我二年多起早贪黑的学习,就混一个初级?” 陆安之不爽了。 “你以为呢?你现在只是扎实了理论,但是包括动手制作和操作在内的能力还没验证过呢!” 古神虽然嘴巴上贬低,但是心中,却是叹服于陆大郎的奇思妙想,这小子一边学习,一边画各种傀儡图纸,其中有好几尊,都让它这个见多识广的家伙大开眼界。 那个叫飞翼零式的高达,非常漂亮,让它都有一种想催促陆大郎赶紧把实物做出来的冲动了。 “那还等什么?给我大量的原始黏土,我要捏人!” 陆安之双手十指交错插在一起,用力掰了掰。 轰隆隆! 石屋的地板是一块块大青石垒砌的,此时有一块沉降了下去,陆安之凑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通向下层的台阶。 “啧,花样还挺多!” 陆安之走了下去,便看到一个十二边形的傀儡制作工坊,在中心的位置,有一个喷泉池,不过喷的是一种暗红色的粘稠泥土。 “这里便是原始黏土产生的地方,我提醒你,这东西每天的产出量是有限制的,喷这么一池子,大概需要一个月。” 古神担心陆安之不珍惜这些黏土。 “明白!” 陆安之当即走到了池子边,伸手捞了一把黏土,五指用力,感受它的质感。 嗯! 和橡皮泥挺像,很容易塑型,而且几乎不怎么往手上沾,挺干净的。 陆安之熟悉了一下原始黏土的特性后,回到上层,取了一张图纸下来,然后开工。 “啊?你不先捏个小动物熟练下?” 看到陆大郎准备直接做人型泥偶,古神惊了,你可真够胆! “你不是说黏土很珍贵吗?那自然不能浪费呀!” 陆安之理所当然。 “……” 古神被噎的难受,你想过没有,万一你失败了,岂不是更加浪费黏土?不过看到陆大郎已经全神贯注,投入到了创作中,古神闭上了嘴巴。 算了, 让他吃个瘪也好,他就会明白傀儡术不是小孩子玩积木,而是一门顶级的学科。 石屋时间,七天后,陆安之的第一部作品成型。 工坊的地上,站着一个一米七的女性泥偶,因为是用原始黏土所做,所以它通体暗红色,不过皮肤很光滑,而且有一头及腰的长发,最重要的是五官精致,有一对大木瓜。 “感觉如何?” 陆安之站在五米外,一手抱胸,一手摸着下巴,歪着脑袋,欣赏自己的作品,观察还有哪些细节需要完善。 “咱们能不能做点儿有用的东西?” 古神恳求。 “什么叫有用?” 陆安之反问:“彩子,你的眼界太狭隘了,制作战斗傀儡?毁灭这个世界?不,给世界带来美,带来爱与和平,才是我们这些艺术家的追求!” “你能不能说人话?” 古神翻了一个白眼。 “好吧,我承认了,我就是喜欢美少女,这难道也有错吗?” 陆大郎理直气壮。 “……” 古神目瞪口呆,而后沉默,其实说实话,那句爱与和平,倒是挺有思想境界的,像个大师作为。 “喂,说话呀,你觉得如何?” 陆安之追问。 “抛去你的龌龊企图不谈,这幅美少女泥偶,制作的真棒,无论是身材,容貌,还是神态,都让人很心动。” 古神称赞。 “这可是黄金比例,现实中,这种身材的女子可是极少的!” 陆安之炫耀。 等到确定没有可以完善的地方后,他走到泥偶面前,亲在了它的嘴巴上,然后催动元神,朝着泥偶的口中吹了一口气。 这可不是陆安之居心不良,单身久了,看一具泥偶都觉得眉清目秀,控制不住自己,而是在进行傀儡制作的最后一步。 哗! 随着这口气入体,泥偶身上,亮起了莹白色的光芒,然后暗红色的黏土皮肤肉眼可见的变成了和人类一样的肌肤。 弹性,紧绷,有光泽! 几秒后,一个美女完成,唰的一下,转动了一下眼睛。 这便是原始黏土的神奇效果,可以达到最完美的以假乱真的形态。 如果其他傀儡师要做出这等无限接近真实的人偶,必须使用上百种高等材料,至少这个人皮,便不好做。 “可惜了,眼睛没有灵性!” 陆安之摇头。 这应该是唯一的缺憾了。 “你知足吧,第一次制作泥偶,就这么完美,你还想怎样?” 古神震惊了。 新主人搞不好在创作艺术上,真的很有才华。 陆安之没理会他,而是凝神静气,一缕金色的气息,从他的眉心飘了出来,钻进了傀儡人偶的眉心。 咔!咔!咔! 人偶慢慢的动了起来,活动脖子,手脚,做了几个热身运动。 “哈哈,还挺好玩!” 陆安之操控着人偶,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有一种驾驶机甲的感觉。 “只可惜这傀儡没战斗力,做的再漂亮也没用!” 古神给的评价不高。 “你说这东西能卖多少钱?” 陆安之切断了那丝元神,毕竟操作这玩意是很消耗元神之力的,会让人疲惫犯困,再严重一些,还会猝死。 第十六章 爱马百货 “肯定没人要呀!” 古神耻笑:“买下来干嘛?当摆设?” “那就再做一个有用的!” 陆安之的脑海中,立刻迸发出一道灵感,而且等做好了,可以放到老板娘白月蘅的爱马百货店里寄卖! 说不定就能畅销娑婆世界了呢! 想到就干,陆安之立刻投入到了制作中。 又一个七天过去了,一具漂亮的傀儡成型,陆大郎退后七步,前后左右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瑕疵后,靠近,亲在了傀儡的嘴唇上。 哗! 莹白色的光芒亮起,几秒内,泥偶的皮肤就变成人类状,细腻湿润有光泽,让人恨不得舔一口。 “为什么两具女傀儡的脸都一样,你对这个容貌是情有独钟还是怎么的?” 古神不解:“她是你暗恋的女孩吗?” “彩子,我发现你智商不行呀!” 陆安之皱眉:“这东西可是拿去卖的,我会把它做成喜欢女孩的模样吗?我又不是绿O癖!” “那这个女子……” 古神好奇。 “她叫深田,在我那场漫长的南柯一梦中,在不知道多少个清冷孤寂的夜晚,抚慰我了孤独的灵魂!” 陆安之感慨。 那些尘封在硬盘中的小电影,怕是再也见不到阳光了。 哎! 别了,我的老师们! 等等! 我都学会傀儡术了,而且原始黏土都是现成的,我可以做一个惠比寿系列出来呀! 等身大小,真人肌肤触感…… 算了, 以后有时间再说,当务之急还是先筹钱,买符箓和丹药,通过了飘渺宗的入门考核,先成为正式弟子。 而且自己重生前制定的百大心愿菜单,一个还没完成呢。 陆安之不再扯淡,又投入了制作中,他担心这个傀儡卖不出钱,所以准备再做一种小玩具。 他花了两天搞定,剩下的几个月,则是开始观想那幅白泽异兽图,修炼元神。 …… 飘渺峰下的清晨,总是雾气缭绕,有一种让人置身仙境之美,这里适合游玩赏景,而对于穷苦人家,就比较妨碍干活了。 一大早,等到三柒去上工了,陆安之赶到了飞鹤堂。 其实陆大郎劝告妹妹这几天别去工作了,专心修养身体,以备战考核,可是三柒不从。 “又是你?” 青年伙计看到陆安之,眉头大皱,上次便是这小子租千翼飞鹤,害自己被白管事训斥了一顿。 “不是我!” 陆安之摇头。 陆安之那天回来,第二天一大早,三柒便把千翼飞鹤给还了回来,以她精打细算的性格,是绝对不会让飞鹤在家里闲置一天的。 “嘁,你到底敢不敢自杀呀?” 青年伙计鄙视:“不敢就趁早滚,别在这丢人现眼!” 其他伙计们也耻笑了起来,在他们看来,这个几天前去撞机缘的杂役,肯定是走到半路怂了,怕死,又打了退堂鼓。 今天这显然是第二次。 这种想自杀又不敢的人,大家见过太多了。 “这次我一定行!” 陆安之知道大家习惯把撞机缘看作是自杀,这些伙计误会他不敢自杀,反倒让他松了一口气,不然总是借千翼飞鹤,会被人怀疑的。 果然还是要尽快成为修士,那样便可以自己御剑飞行了。 办完手续,陆安之骑上千翼飞鹤,立刻飞向了长乐坊。 …… 二心桥街,位于长乐坊东区,远离商业中心,这里的店铺大多经营一些杂货,平时人流量一般。 小钱不缺,但是想赚大钱不行,就是走个量,赚个辛苦钱。 白月蘅的爱马百货便在二心桥街的北侧,挨着一条过城河,河两边,种着万年柳,随风轻荡,冬季也不会落叶凋零。 陆安之站在桥边,有些纠结。 自己只是个凡人,仅仅过了六天,便可以制作这么精致的傀儡,白月蘅可是脑子正常的修士,她不怀疑才怪呢。 万一起了歹意…… 可是去别家店铺,也免不了被怀疑,毕竟凡人这个身份,对于修士来说,就是原罪。 最终,陆安之还是走向了爱马百货,除了相信老板娘的人品,还因为她实在太大了。 陆安之对大木瓜总是缺乏抵抗力。 “欢迎贵客登门,要买些什么……咦,是你?” 白月蘅看到陆安之,立刻笑了起来:“想通了?放心,说好的,十个灵砂的月薪不会少,你的工作便是接客、打扫……” “我是来卖东西的!” 陆安之打断了自说自话的老板娘。 “诶?” 白月蘅打量着陆安之,眉宇间,有了一丝疑惑,怎么几日不见,这小子的元神强大了这么多? 而且你说卖东西? 你一个凡人,有什么货物,能让修士看上眼? “你看这具傀儡,有没有收购的价值?” 陆安之赶紧用元神操控着人偶娃娃,走到了老板娘面前。 “傀儡?” 白月蘅一惊,快步上前,认真打量,她还以为这个女子是陆安之的姐姐,跟着来,是为了商定当伙计的事情。 随着验货,白月痕惊叹不已:“还真是傀儡呀!这做的也太逼真了吧?” “呵呵!” 陆安之腼腆一笑,视线却是在偷瞄白月蘅。 老板娘今天穿的是对襟的月白色长裙,足蹬一双木屐,行走时,卡拉卡拉直响。 她依旧没有化妆,可素颜的五官还是那么精致与美丽,像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她今天盘了发,用一根碧玉簪随意的别着。 当然,这些都无关紧要。 陆安之的眼睛,不由自主的就落在了老板娘胸前。 大! 实在是太大了! 我宣布,从今天起,我就正式成为老板娘的球迷,死忠的那种。 “这谁做的?” 老板娘伸手戳着傀儡的皮肤,一脸好奇:“手艺不错呀!” “多谢老板娘夸奖!” 陆安之抓了抓头发,他还是第一次被这么漂亮的女人称赞。 “啊?” 白月蘅目瞪口呆:“你做的?” “嗯!” 陆安之点了点头,他不想欺骗老板娘,可能是因为她之前帮助过自己,豪爽大气的形象,让陆大郎本能的愿意相信她。 白月蘅扭头,认真的打量陆安之,而后笑了:“也是,谁一辈子,还碰不上点儿机缘呢,你能弄到香妃紫灵果,怕也是一个有气运之人。” 我不光有气运,我还是仙王重生呢! 陆安之心中满是骄傲。 “这傀儡有什么用?” 白月蘅开始验货。 “输入真元后,它可以自动按摩一刻钟!” 陆安之介绍。 “就这!” 白月蘅愕然,很想问一句,你莫不是耍我吧? 这有屁用? “它的按摩术,是某种功法,很厉害?” 白月蘅虚心请教。 “不是,与普通的那种盲人按摩相当!” 陆安之有点尴尬,这具傀儡的确有点儿废。 “少年,你是不是觉得我胸大,就没脑子?我告诉你,能用十年时间,在二心桥买下一间店面,站稳脚跟,我也是有大商人天分的!” 白月蘅有些不快,我以诚待你,你却想坑我? “老板娘,你先别生气,听我说!”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推销:“她漂亮吗?” “嗯!” 白月痕点头,不得不说,这具傀儡身段极佳,她见了都有些心动。 “这就对了!” 陆安之放心了。 “什么对了呀?” 白月痕无语。 “漂亮就是产品力,而按摩术是锦上添花,这还不值得一位男修付钱?” 陆安之反问。 “你当修士是傻的呀?” 老板娘叹气:“最普通的修士,都不缺女人的,毕竟凡人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蝼蚁。” “老板娘,总有一些修士是善良的,不愿意胁迫人类女子吧?而且人偶娃娃的乐趣,根本不是凡人女子可以比拟的。” 陆安之回忆着在南柯一梦中接触过的那些心理学内容,开始给老板娘上课:“凡人女子再美,也拥有独立的人格,男修士不可能什么话都和她们说,而这种人偶娃娃不同,男修可以把她们当做女儿,当作妻子,甚至当作母亲,可以在她们面前,彻底地袒露心扉。” “玩这种人偶娃娃,是一种精神寄托,当然,这个客户群体肯定不大,但是只要有几百人,几千人,也算一个不小的市场了。” 每个人的喜好都是不同的,即便世界级的畅销歌曲,票房冠军电影,照样有人不喜欢。 手办这种东西,贵得要死,可就有人爱收藏,还必须是正版。 “当做女儿?妻子?” 白月蘅好看的黛眉皱了起来:“那是变态吧?” “呃!” 陆安之有些尴尬,还好他还有‘弗洛伊德’的学说可以解释这些。 “我虽然不是很懂你说的那些理论,但是听上去有些道理!” 老板娘是一个很包容的女人,而且陆安之长得很和她的口味,她也愿意帮一把! “这样吧,五十灵砂,我收了!” 老板娘摘下钱袋,准备掏钱。 “等等!” 陆安之打断:“老板娘赏识我,我也不能让您吃亏,不如我将这具人偶娃娃寄存在这里,最后不管卖出多少,五五分成如何?” “哈哈,嫌五十灵砂少呀?” 老板年打趣。 “绝对不是!” 陆安之摇头,但是心中,的确看不上这五十灵砂。 要是这么少,他宁可白送给老板娘了。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辛苦七天做一尊傀儡,就卖这么点儿钱? 那还不如去打野呢! 杀人夺宝多有意思! “好,就按照你说的办!” 白月蘅无所谓,反正店里地方够大:“还有东西要卖吗?” “有!” 陆安之取出了那个小玩具,他预估到了人偶娃娃可能卖不出价,所以这个小玩具,才是他这次赚钱的杀手锏。 第十七章 一入仙途悔终生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十七章一入仙途悔终生“这是何物?” 白月蘅开杂货店,见过不少珍稀罕见之物,可是这个小盒子,她却是闻所未闻。 这是一个巴掌大的圆形小盒子,上面插着一顶‘雨伞’,雨伞下,有八个做千里奔腾状的小木马。 “八音盒!” 陆安之取出一粒灵砂,打开底座,安放进了‘电池位’,八音盒上的旋转木马,立刻转动了起来。 古三彩不愧是上古至宝,它产出的原始黏土有一个特性,那就是模拟万物,比如制造八音盒的音筒、阻尼、传动机构,这种泥土都可以胜任。 只不过耐久度很短,容易坏。 “谢谢你,有心了!” 白月痕喜欢那八匹小马驹,正好契合自己‘爱马百货’的店名,而且‘八’谐音‘发’,寓意财源广进,是个好兆头。 这东西挺新鲜,但说话,不值钱,不过慷慨大气的老板娘,愿意为此支付十个灵砂。 “老板娘,你这里有陶笛吗?” 陆安之看向了右侧的货架,不愧是杂货店,尽然还卖古筝、琵琶之类的乐器,你这是要抢乐器店的生意呐。 “有!” 白月蘅转身,取了陶笛回来,递给这个清秀少年:“你要干嘛?” “嘘!” 陆安之将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开始吹奏陶笛,试了试音。 “音挺准呀!” 陆安之称赞。 “那是必须的,我爱马百货卖出的货物都是精品,不坑钱!” 白月蘅得意的抬了抬白皙的下巴,而后又闭上了嘴巴,因为她看到陆安之动了一下那个八音盒,之后, 悠扬的陶笛声,响彻在店铺中。 陆安之吹奏的是《故乡的原风景》,在南柯一梦中的那个世界,属于顶级的名曲,很多节目都会使用的配乐。 果然,音乐是不分国界的,它的美,是那种众生都可以领略的。 当陆安之吹起陶笛,前奏响起,白月蘅一下气便愣住了,而后眼圈变红了。 吾有故乡,山高沂长,歌起雩台,古韵悠亢。 吾有故乡,朝睽夕望,古来游子,思旧怀伤。 一股思乡之情,随着清幽深远的陶笛声,犹如秋日的细雨,洒在了身上,浓的像雾,沾衣湿心! 是呀! 我离开家,已经很久了,久到我都忘了院子里种下的那棵枇杷树,年华已经多大! 我走过许多山,山都不说话! 我游过很多海,海也不说话! 飞剑咻咻飒飒,伴我走天涯! 我不知道我去向何方? 便以四海为家! 其实我只是想看这一路上更多的云和霞! 像极了十七岁那年,和你一起看过的烟花! 顶级的音乐,便是让人共鸣,陷入不可自拔的情绪中,勾起埋藏在心底,最深的记忆。 陆安之吹完了曲子,而白月蘅泪珠划破脸颊,湿了衣衫。 “让你见笑了!” 老板娘唇角轻扯,微微一笑,抬袖擦掉了泪痕:“这首曲子叫什么?” “故乡的原风景。” 陆安之的心脏,不争气的猛跳了几下,他承认,老板娘的两只木瓜不仅大,还白,但是当她展颜一笑的时候,什么大,什么白,都没有意义了。 她或许谈不上倾国倾城,但任何一个男子,愿意用双手摘下湛蓝的天空,捧起苍茫的大地,献给她,只为博她一笑。 这是一个胸大到让人忽略了她美丽容颜的女子,她的眼睛中,藏着的故事,醉山海,醉星辰,也醉这世间人! “好名字!” 白月蘅大赞:“这个八音盒,是不是可以把一首曲子录下来,不停地演奏?” “老板娘果然聪慧!” 陆安之比了一个大拇指。 啪! 白月蘅屈指弹了陆安之的脑门一下:“小小年纪,便学人拍马屁,该打!” “哈哈!” 陆安之揉了揉额头,他知道老板娘没生气。 “一千灵砂,这个八音盒我买了!” 白月蘅说完,便要取钱。 “等等,如果老板娘喜欢,我分文不收!” 陆安之本来是打算寄卖的,没想到先打动了白月蘅,既然人家喜欢,那他便白送了。 “我堂堂一介修士,怎会沾一个凡人的便宜?” 白月蘅摇头。 “呵,既然如此,那我不卖了!” 陆安之收起八音盒,转身就走。 “诶?” 看到少年生气,白月蘅一愣,赶紧拉住了他:“你一个穷小子,装什么大方?一千灵砂,够你吃香喝辣,享用一辈子了。” “我现在是凡人,不代表我明天还是凡人!” 陆安之皱眉,足以夹死一只海蟹,他现在最烦‘凡人’这两个字,我他么的可是仙王重生。 比你们这些杂鱼修士不知道尊贵多少倍! “呃,好吧,是我小觑你了,我道歉!” 白月痕完全没有修士的威严,倒像个善良的小阿姨,她伸手揉了揉陆安之的头:“告诉我,这首曲子哪来的?” “我说是梦中学到的,你信吗?” 陆安之在学习傀儡术的过程中,意外发现自己在南柯一梦中学到的那些东西,都没有忘。 在种花家的另一段人生中,陆安之作为一个文艺小青年,写小说,玩音乐,唱民谣,那也是一把好手。 当然,核心目的,还是为了把妹! “信!” 白月蘅点了点头。 谁还没有点儿秘密呢! “你觉得这种八音盒能卖出去吗?” 陆安之询问,这可是他用来赚钱的底牌。 “八音盒很一般,随便一个炼器师都能做,但是这首曲子,却是独一无二的。” 白月痕评价:“我给你一千灵砂,便是纯粹是因为喜欢这首《故乡的原风景》。” “音乐这种东西没办法防剽窃的,咱们尽量在它传播开之前,捞一笔是一笔!” 陆安之不在乎,反正他在梦中,学了好多经典名曲,够用了。 “少年,不卖可以吗?” 老板娘眼巴巴地望着陆安之,仿若一只等待投食的波斯猫。 “啊?” 陆安之愣住了:“为啥?” “我喜欢!” 白月蘅撇嘴:“我想独享它!” 你这个理由很豪横呀! 陆安之不想错过赚钱的机会,要拒绝,但是…… 好! 陆大郎没与任何犹豫便同意了。 没办法, 老板娘实在太大了。 “哈哈,我就知道少年你人品不错,值得结交!” 老板娘一把搂住了陆安之,揉乱了他的头发:“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白月蘅的好朋友了!” 陆安之的左脸颊贴着老板娘的胸脯,思忖着这一波应该是赚了,虽然一个灵砂都没有挣到,但是和她的关系更进一步了。 稳定的销售端,入手一家! “喂,少年,我诚心实意聘请你作爱马百货的伙计,月薪三十个灵砂!” 白月蘅神情认真,再次招揽。 “哈哈,涨薪了?” 陆安之轻笑:“是看在那首曲子的份上?” “没错!” 老板娘落落大方的承认了,以前,你这张脸对我来说,值十个灵砂,现在多了才华,自然要升值了。 毕竟我也不是那种随便来一个小白脸便欣赏的肤浅女子。 “抱歉!” 陆安之拒绝。 “哎,你们这种不谙世事的少年,总是渴望修仙、渴望长生,可这条路实在太难了,你看看长乐坊有多少修士,修仙梦碎,只能在这里混日子,蹉跎一生。” 老板娘叹气:“少年,一入仙途悔终生呐!” “人生路漫漫,哪有那么多心想事成?我能做的便是去全力以赴!”陆安之撇嘴:“我不想老了以后回首望去,满眼看到的都是遗憾和后悔!” 白月蘅怔住了,没想到一个少年口中,竟然说出这等话,一时间让她有些羞愧和感慨。 是呀! 仙途艰难,可这不该成为放弃的借口! 因为总有人会征服它们,成就无上仙王之位! “老板娘,还有一件事情你弄错了,我想修仙,不是为了长生,而是为了拥有力量,去做我想做的事情,我还有一百个大心愿要完成呢。” 陆安之的双亲死的早,作为大哥,要照顾三柒,为了不让她担心,他从来不会在妹妹面前诉苦,他展现的永远是他最可靠的一面。 可陆安之一个少年,也渴望倾诉。 白月蘅和蔼可亲、温柔大气,没有修士对待凡人时的那种高高在上,这让陆安之觉得她像一位善良的邻家小姨,不由自主的说了一些心里话。 “哇,竟然不要长生?” 白月蘅故作惊叹,要知道这可是无数人间帝王都梦寐以求的东西! “如果每天过得像一条杂鱼,我要这无尽的寿命又有何用?” 陆安之飒然一笑。 “赞!” 白月蘅高声喝彩,看着这个少年黑白分明的眼睛,调侃了一句:“等你成为仙王,我白月蘅定然着新衣、化盛妆,扫榻煮酒、熏香抚琴,以侍女之姿,出迎百里,跪候大驾!” 陆安之听到这话,下意识的瞄了老板娘的胸口一眼。 你话说这么大,必然是觉得我办不到,可你要失算了,因为我是仙王重生。 等到我和你摊牌的那一天,你肯定会吓到漏尿的! “好了,亲兄弟明算账,我给你钱!” 老板娘取了一千灵砂。 陆安之说什么都不要。 “少年,你这么有骨气干嘛?你那首《故乡的原风景》,值这个价!” 白月蘅无奈:“那这样吧,店里的东西,你随便挑几件吧?” 老板娘也很大气,只要陆安之看中的,不管贵贱,都给。 第十八章 永恒黄金,第一打手!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十八章永恒黄金,第一打手!爱马百货的店面不大,但是货物齐全,小到补充真元的灵丹,大到法器,琳琅满目,甚至还有一件法宝镇店。 不过陆安之根本没挑,而是直接选了两双合适的神行步履。 “你确定?” 看着陆安之试穿靴子,白月蘅无奈的捏了捏眉心:“索八、清五、崴脚履,合称屌丝三宝,这鞋子不值钱的,你换一个呗?” “怎么没感觉身体变轻呀?” 陆安之穿上这双兽皮靴子后,蹦了几下,发现没有身轻如燕的感觉。 “你当它是法宝呀,拿起来便能用?这只是最便宜的灵装,你需要往鞋子中注入真元,它上面镌刻的神风法阵才会激活,才能起到加速的效果。” 白月蘅科普。 “原来如此!” 陆安之恍然大悟,然后收好自己的布鞋,转身离开:“老板娘,下次再见!” “诶?你真的不换?” 白月蘅不好意思了,自己这便宜占大了,她赶紧拿了一件索灵法衣,又拽了一条清醒束带,正好凑了一个新手三件套,去追陆安之。 “老板娘,快回去吧,尽量把人偶娃娃卖的贵一些,那样我下次来便有灵砂消费了!” 陆安之挥了挥手。 “哎!” 白月蘅叹气,这少年太有骨气了,不吃嗟来之食! 不过我欣赏! …… 陆安之到了长乐坊外,从兽栏取了千翼飞鹤,开始返程,顺便反思这次的售卖之旅,有什么得失! “我应该给人偶娃娃设计几套制服,满足各种顾客的不同口味,毕竟佛靠金装,人靠衣装,就这么定了,先来套JK制服!” 陆安之一路风驰电掣,回到家,便急不可待的钻进了上古彩陶中,准备做一个战斗傀儡。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个机缘,珍稀度甲等,而且危险度很高,所以陆安之不敢贸然去取,先做一个傀儡傍身,可以提高生存率。 “你为什么不用我前任主人留下的战斗傀儡?” 得知陆安之的意图后,古神不解:“那尊傀儡虽然残破了,但它的品级,依然是永恒黄金。” 陆安之顿时无奈了:“你也没告诉我呀?” “好吧,我的锅!” 古神呵呵,主要是陆安之的表现太好,通过试炼后,便开始紧锣密鼓的学习傀儡术,两个人根本没有进行过深度交流。 “傀儡在哪儿?” 陆安之迫不及待的想看。 他已经知道了傀儡也是分等级,分别为倔强青铜,秩序白银,永恒黄金,荣耀钻石,以及最强王者。 每一个级别,又分为上、中、下三品。 而划分依据,则是根据战斗力强弱,毕竟傀儡最初被制造出来,便是为了战争厮杀。 黄金级傀儡,是很强大的,哪怕破损了,只要傀儡师的操作技术足够好,也可以越阶击杀更高境界的对手。 咔拉! 一块地板打开了,露出了一个地下室,陆安之踩着漫长的台阶走了下去。 与产出原始黏土的那个地下工坊不同,这里完全就是个机库,很大,很高,给人一种空旷之感。 下了台阶,便是一条长达百米的笔直大道,闪烁着红色的光芒,就像晚上的机场跑道。 在大道两侧,则是一个个并排的机库,不过大部分都空着。 “我前主人陨落的时候,经历过数场大战,几乎所有的傀儡都爆掉了,只剩下一具还没来得及用。” 听着古神的介绍,陆安之四下游览,最后停在了一座机库前。 在里面,矗立着一尊二米半高的小巨人,它全身的皮肤是紫色,有着竖状的条纹,看上去树木的纤维层。 它是个大光头,没有胡须,身上穿着覆盖度不是很高的战甲,左手戴着一只黄金色的手套,布满了锈迹和污痕,不过上面有一颗绿宝石,熠熠生辉。 它的武器,是一柄背在身后的战刃,不过看上去更像一块厚重的铁板,看着分量就不轻。 陆安之估摸着这玩意不用开刃,可以直接当铁棍使,就算是钢筋铁骨挨一下子也受不了。 “感觉如何?” 古神对这尊傀儡不太熟悉,因为前主人很少使用它。 “看这外形,是物理系英雄吧?” 陆安之凝神静气,几秒后,它的眉心窜出了一缕金色的气息,注入了这尊傀儡的眉心。 这是元神操控。 咔!咔!咔! 傀儡的身体,发出了声响,它动了起来,左右摆头,活动颈椎,然后又出拳,测试力道! “物理系英雄是什么鬼?” 古神不懂。 “就是近战傀儡!” 陆安之科普:“它有什么特长?” “这具傀儡是主人捡到的,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天材地宝制作,反正它的皮肤,炼气大圆满的修士,全力一击才能破防。” 古神知道的也不多。 “哇,这个厉害!” 陆安之很满意,至少作为新手傀儡,很好用。 “诶?你居然不嫌弃它?” 古神意外。 “为什么要嫌弃?” 陆安之愕然,这明显是极好的肉盾。 “因为它只能肉搏,无法释放法术攻击呀!” 古神回答的理所当然。 因为在修真界,斗法才是高大上,好看又华丽,而肉搏,既野蛮又粗俗,犹如未开化的野人行径,被人所鄙视。 毕竟法术强不强,多不多,看修士的修行资质,而肉搏这种糙活儿,有手有脚就能干,因此毫无技术含量。 这也是彩子前主人不用这尊傀儡的原因。 “我就喜欢一刀砍爆敌人的狗头!” 陆安之操纵着傀儡,拔刀斩杀,奔跑跳跃,整个动作,非常丝滑,流畅! 越是高等的傀儡,操作起来,不仅顺手,而且会减少元神损耗,这就意味着傀儡师可以战斗更长的时间。 陆安之估算了一下,以他现在的元神强度,可以操作着这尊傀儡战斗一刻钟。 “很好,以后就叫你灭霸了!” 既然变成自己的东西了,那理所当然要起个名字。 陆安之尽管不像妹妹那么慎重,但是行事风格也属于谨慎型,他没有贸然出击,而是一边继续观想白泽异兽图,修炼元神,一边熟练灭霸的操作,直到足足在史前石屋里待了三个月后,他才骑上千翼飞鹤,正式向黑驼山乱葬岗进发。 仙王百科上记载的第三道机缘,也是最好的一个,便在这里。 如果拿到它,陆安之的入门考核,可以说稳了五成。 …… 陆安之在彩陶石屋中待了好几个月,可现实中,也就过去了半天。 爱马百货店里,没有客人,白月蘅正好乐得清静,她双臂交叠,整个人爬在梨花木桌上,看着眼前的八音盒,缓缓地转动。 清雅悠扬的音乐,宛若泉水般,在空气中缓缓流淌。 滋溜! 老板娘喝了一口茶水,享受这份安宁,直到一个十七、八岁的青年登门而入。 “老板娘,此物为何?” 青年盯着木桌上的八音盒,他路过这家百货店的时候,听到了这首动人的曲子,便情不自禁的走了进来。 “八音盒!” 老板娘打量这个青年。 嚯! 一只修二代。 这青年穿着一身磐龙法衣,足蹬龟灵长靴,身背一把造型古朴的飞剑,腰带上的玉佩,不怎么显眼,但以老板娘的经验来看,这定然是一件法宝。 青年全身的灵装加起来,价值近百万灵砂,所以他不仅是修二代,还出身豪门,家境优渥。 “欢迎光临!” 白月蘅笑脸相迎。 这种人,老板娘一般称呼他们为肥羊……呃……是豪客,要悉心招待,毕竟说不定一笔买卖做成,就够吃一个月了。 “哦!” 魏笑天看了老板娘一眼,瞳孔瞬间瞪大到了极限。 这…… 这也太大了吧? 走路会不会碍事呀? “贵客有什么需要的?” 老板娘对于青年这种模样,已经见怪不怪了。 “呃!” 魏笑天脸一红,有些尴尬,又偷瞄了一眼老板娘的大木瓜后,移开了视线,看向八音盒:“此物我买了,多少钱?” “不卖!” 老板娘拒绝。 “我出一千灵砂!” 魏笑天没在意,直接报了一个让人不想拒绝的大价,他出身大宗门,见过世面,这玩意类似于留音石,可以记录声音后放出,不值多少钱。 他要买,纯粹是因为喜欢那首没听过的曲子! 太打动人了! 让魏笑天想起了故乡的稻花田,想起了那个眉毛弯弯的小丫鬟! “……” 老板娘愣住了,现在的修二代,都不把钱当钱了吗? 这出手也太阔绰了吧? 白月痕望向了魏笑天的胸口,那里有一个羽毛飘落的徽标。 “你是羽化宫的修士?” 老板娘知道,这个‘飘落羽毛’是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羽化宫的宗门标志。 “千年一觉登仙梦,泪湿身后几多恨!” 魏笑天骄傲的报上了本宗的定场诗:“老板娘,魏笑天这厢有礼了!” 像这些大宗门的弟子,出门在外,很喜欢报出定场诗,因为但凡屑小奸商之辈听到后,便会衡量一下,如果坑他们被发现后,付出的代价值不值! 说直白点,大宗门的人,等闲之人惹不起。 白月蘅立刻正了脸色,也报上了自己的诗号:“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第十九章 绝世剑豪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十九章绝世剑豪一般来说,定场诗也罢,诗号也好,都带有本宗或者本人的某些特质,像老板娘这句,强调的其实不是美人,而是学富五车,满腹经纶! “这诗号有些霸气了呀!” 魏笑天嘀咕着,又瞅了老板娘的大木瓜一眼,忽然觉得她肚子里有没有锦绣文章,已经不重要了。 你已经这么大了,还要什么飞剑? “老板娘,我很喜欢这首曲子,它叫什么?” 魏笑天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百宝囊,准备取灵砂付账。 巴掌大小的百宝囊,内部有一个独立的空间,根据做工和材质,空间的大小也不同,最大的甚至能放下三山五岳。 “它叫《故乡的原风景》,在小仙州还未曾出世,你是第三个听到此曲的人。” 老板娘虽然眼馋一千灵砂,可听着从八音盒中流淌的的曲子,她又不舍得:“抱歉,我不卖!” “……” 魏笑天皱眉,这个数目是他的心理价位,再多,他出的起,可是会被当做冤大头。 其实用留音石录制一份也可以,但是魏笑天身份尊贵,不屑干这种勾当,不然他觉得会丢了羽化宫的脸面。 哎! 魏笑天叹了一口气,失落的转身离去。 “贵客,我没说此物只有一件呀!” 白月痕无语,这只修二代脑子没问题吧? “啊?” 魏笑天一呆,跟着便用手拍了一下脑门,光顾着品味这首曲子的意境了,居然把这么平常的事情给忘了:“老板娘,劳烦你速去于我取来!” “没货,要定做!” 白月蘅忽然间觉得有些对不起陆安之了,这只修二代开口便是一千灵砂,和自己开给陆安之的价格一样,可问题是,那个清秀少年没要自己的钱。 哎! 自责! 我堂堂修士,竟然占了一个凡人少年的便宜。 “要多久?” 魏笑天不想等太久。 “一个月如何?” 白月痕只能祈祷陆安之尽快再来爱马百货一趟。 “太久了!” 魏笑天摇头:“你们快一点儿,我可以加钱!” 要么说土豪的钱好赚呢,这灵砂感觉就像大风刮来的。 “加钱不必了,我尽量让那位傀儡师快一些!” 白月痕保证。 “要付多少定金?” 魏笑天一看便是不差钱的主儿。 “不用定金!” 白月蘅一向大气,而且哪怕到时候魏笑天不要了也无所谓,她觉得这首《故乡的原风景》一定会成为风靡小仙州的名曲,靠着它,这种八音盒怎么也能一个卖一百个灵砂吧? 血赚! 嗯,到时候问问那个少年,还有没有其他乐曲了! 最好弄一个系列! “你们尽快呀!” 魏笑天催了一句,准备离开了,毕竟他平时购物,根本不来这种一看便没什么好货色的小杂货店的,只是当他的目光落在角落那具人偶娃娃的身上时,他呆滞了一下。 “这个女子好漂亮呀!” 魏笑天心中赞叹,只是她为什么要站在这里? 等等, 她为什么没有心跳?难道是一具傀儡? 可这做的也太真实了吧? 魏笑天好奇心大起,快步走到了人偶娃娃前,仔细鉴赏,然后没忍住,摸了一把。 手感不错! “老板娘,这个傀儡卖吗?” 魏笑天想要。 “当然卖,不过这具傀儡除了会几手简单的按摩术,没任何特长!” 白月痕赶紧解释了一下,省的让修二代以为自己再用劣等货骗钱。 “没关系!” 魏笑天不在乎其他能力,漂亮便足够了。 “……” 白月蘅服气了,还真有男修士买这玩意呀? 看来我还是不懂男人心! “多少钱?” 魏笑天准备掏腰包。 “一……” 老板娘还没说完,就被一道粗狂的声音打断了。 “哇,这傀儡做的好逼真、好漂亮,是俺喜欢的类型,老板娘,多少钱?” 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大汉走了进来,兴致勃勃的问价。 魏笑天心中一紧,赶紧插话:“一千灵砂?我要了,包起来吧!” “……” 白月蘅其实想说一百灵砂的,谁知道慢了半拍,便翻了十倍! 当然,也有这个大汉表示出兴趣的缘故。 “这么贵?” 果然,大汉听到报价,浓眉皱起,随便在店里扫了一眼后,骂骂咧咧的走掉了。 他是个傀儡师,其实对那具人偶娃娃挺好奇的,但是他没敢凑过去看,因为他是个散修,没有跟脚靠山,而那个豪掷一千灵砂买东西的青年,显然是他惹不起的人。 “哼,该死的有钱人!” 大汉郁闷。 一番忙碌后,白月蘅送走了魏笑天,入账一千灵砂,而且不久后,还将有一千灵砂收入。 “仅仅两件傀儡卖的灵砂,都赶得上我三个月赚的钱了!” 白月痕开心的哼起了小调。 不对! 人偶娃娃的钱,是对半分,要给陆安之五百呢! 还有既然有一,肯定有二,我得再让他做几具人偶娃娃! 即便别人不买,也可以继续卖给这个羽化宫的修二代! 把每一只肥羊薅秃,这可是身为杂货店主的基本素养。 魏笑天这次偷偷溜出来,是打算去扶风巷喝花酒,现在得了新玩具,顿时没了兴致,直接骑着赤烟马回宗门。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把玩她了! “没想到一家不起眼的杂货店中,竟然还有这等好东西,以后可以常来逛逛!” 魏笑天觉得淘到宝了。 开心! …… 黑驼山原本只是一块无名的荒野之地,一只从这里走出去妖修,后来修成了分神期的巨头,威震整个小仙州,因为它的真身是一只黑色皮毛的骆驼,所以它的故乡自此被称为了黑驼山。 小仙州很大,即便是能够飞天遁地的修士也不可能去过每一个地方,就更别提陆安之这种从小便没出过远门的凡人了。 幸亏万法仙王是一个很细致的人,他送回来的神机中,有娑婆世界最详细的地图,而且还不止一幅,因为需要标注的内容太多了。 比如哪里有罕见的洞天福地,哪有里珍贵的天材地宝,甚至还有名人墓葬的所在地点,一幅地图根本放不下。 五千年,沧海桑田,世界变化太大了,单是地貌的变迁,神机上就有十二个版本。 万法仙王将资料准备的如此充足,自然便节省了陆安之大量的时间,他可以根据地图,对照参照物后,直奔目的地。 半天的飞行后,乱葬岗到了。 “黑驼山便是这块荒野之地最大的山峰,然后朝着它的西北方走七十里左右,便有一处乱葬岗!” 陆安之站在野草横生的坡地上,望着前方那片没长着几棵树的坟地,有些小激动。 不出意外,就是这里了。 “仙王百科上没写有妖怪,但是不得不防!” 陆安之手指在原石屏幕上滑动,搜索黑驼山过去五年以及将来五年的情报,看看这里有没有出过什么妖怪。 如果有,证明它此时还在此地。 只可惜,情报太少了。 哎! 毕竟五千年的时光太过于久远了,高高在上的万法仙王也不可能为一个甲等机缘详细地调查黑驼山。 有那时间,还不如都花在三甲等机缘的资料收集上,要是重生后捞到一个,就赚大了。 陆安之接近了乱葬岗后,没有贸然去找那个机缘,而是先操控着深田傀儡,自己的处女作品,巡逻一圈。 这具傀儡比起灭霸,不仅看上去人畜无害,而且操作它消耗的元神之力也比较少,适合用来当诱饵。 半小时后,缩在一棵大树后的陆安之,冒出了脑袋。 “我都这么谨慎了,应该不会被人黄雀在后阴一把吧?”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猫着腰,快步走向了乱葬岗。 这里很大,至少顶两个大学的操场,开一场万人演唱会都没问题,至于怎么形成的? 这便不清楚了,可能是战乱时的杀俘地点,也可能是被妖怪抓走吃掉,扔骸骨的地方。 总之这地方阴风阵阵,死气弥漫,陆安之不想多待,所以他的脚步很快,只是茂盛的野草让行动不便。 几分钟后,陆安之来到一块一人多高的大石头前,石头上,有一条半个手掌深的剑痕。 呼! 陆安之做了两个深呼吸,神色兴奋,这便是仙王日记中记载的那个甲等机缘了。 这道剑痕,是一位剑豪留下的秘剑帖。 什么叫剑豪? 就是领悟了秘剑意的剑修。 剑修,顾名思义,就是专门修习剑道的修士,这种人在修真界极多,毕竟剑乃百兵之王,高端大气上档气,大家都爱练。 但是就像学画画的人那么多,贝多芬只有一个一样,练剑这件事,也是看天分的。 娑婆世界剑修很多,但是剑豪非常少,因为只有领悟了秘剑意的剑修才有资格被称之为剑豪。 所谓的秘剑意,便是个人对于剑道的感悟达到一定的境界后,领悟的真谛,秘剑便是真谛的具现化。 修真界名气最大、最神秘的三大秘剑之一黄粱一梦,一剑斩出,可以让人一梦千年而不醒,直接老死在梦中。 据说那位最初领悟了这道秘剑意的剑修,是一位佛修僧人,他在滚滚红尘中行走上千年,迷失了自我,最后因为一个契机,一朝顿悟,不仅在菩提树下坐化飞升,还留了这道秘剑,以警示提点后人。 功名利禄如浮云,万般诸法皆成空! 领悟秘剑意是只有奇才剑种才能办到的。 因此修真界有一个共识,那便是秘剑无处可学,无法教授,只能靠顿悟。 也就是说你生下来有这个天分,你就可能成为剑豪,如果没有,那么抱歉,你拼尽一生去练剑都没用。 这就像普通人想靠学习达到爱因斯坦或者牛顿那种程度,简直是痴人说梦。 一位剑修如果能领悟出秘剑意,其成就相当于文人骚客写出了一首脍炙人口足以传世的无双诗词。 看看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才有几人能留下诗才大名?留下一首老少皆知的经典? 顿悟这种事情,太过于虚无缥缈了,除了那些绝世的奇才剑种,可以从一粒卑微的砂尘中体会到一生极乐,可以从一个孩童的浅笑中感受到一世尘缘,进而领悟剑道的真谛,普通人就别想了。 但是,正如佛祖不会赶尽杀绝任何蝼蚁,天道给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也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剑修们可以通过感悟参详剑豪们留下的秘剑帖,来尝试着顿悟秘剑意。 这就像书法,种花家五千年历史,才有几种书法问世? 屈指可数! 自创一种,真的太难了,但是照帖临摹,还是能诞生一些书法大家的。 根据史料记载,目前娑婆世界的修真文明经历了数十个元会,数百万年,已知的秘剑也就一百零八种。 参详秘剑帖是顿悟秘剑的一个捷径,不过极少人能走,因为秘剑帖太珍贵了,等闲修士得不到。 首先,能制作秘剑帖的剑豪,最差也得是金丹境界,还得修出了第二元神,然后用身外化身之法,将这道元神斩下,烙印在南柯神木上,才能形成一本完整的秘剑帖。 正所谓金丹大成,横行天下,从这句俗语便能看出这个境界是多么的强横,自然也意味着其珍贵程度。 身外化身之法,有优劣之分,品级高的功法修炼出的身外化身比本尊还要厉害,自然也就提升了秘剑帖的成功率。 再论元神,先不说修出第二元神有多难,单是斩下来,对修士来说本身便是一次巨大的伤害和损失了。 没个百八十年,别想恢复。 最后是南柯神木,这东西是一种很罕见的灵木,它无法被眼睛看到,只有当修士梦游的时候才能看到它,而且学识太浅,认不出来,境界太低,砍伐不断。 由此可见,制作一幅秘剑帖是何等的艰难了,那都是剑豪留给后世子孙的无价之宝。 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太平剑宗,以修习剑道为主,道统传承了数个元会,可即便如此,也只攒下三幅秘剑帖。 而且为此物爆发的宗门大战,不下百场,几乎每一次都是灭门危机,能挺过来,实属不易。 当然,世间不缺天才,自然也少不了疯子。 有少数剑豪,随心所欲,根本不在意烙印秘剑帖成功与否,他们兴之所至,或者在人生值得铭记的地方,会试图留下自己的秘剑意。 这就像人们旅游的时候,去了风景名胜之地,总是想在那些建筑上留下某某到此一游的记号。 此时陆安之眼前的大石头上,有一道狭长的剑痕,它就是一幅秘剑帖,价值连城。 如果陆安之能从上面领悟出秘剑,便能成为剑豪,入了飘渺宗,即便不被当做种子栽培,也会被高看一眼。 至少门派给的福利,要比普通弟子好一个档次。 第二十章 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二十章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黑驼山乱葬岗,天色渐暗,阴风阵阵,似乎有恶鬼巡游,绝对能把少女的尿吓的漏出来。 陆安之对这种鬼地方无动于衷,没有丝毫害怕,反而兴奋的掌心中全是汗水,他盯着面前的大石头,紧张的犹如第一次进洗头房的菜鸟,面对热情好客的女技师,完全不知所措。 “还好我有仙王百科!” 陆大郎赶紧掏出神机,从百科中检索如何使用秘剑帖,他主要是担心万一自己不小心把它弄坏了,可没地方修去。 “每一种秘剑帖都是不同的,但是无一例外,都是剑豪最纯粹的情感流露,用心去感受便是了。” 看着百科上的描述,陆安之一头雾水。 就这? 好唯心主义哦! 算了,先试一试吧。 陆安之凝神静气,瞪大眼睛,望向了大石头上的那道剑痕。 几秒后。 一道粗狂的声音突兀的响起:“如果有来世,你愿意做一个厨子吗?” “啥玩意?” 陆大郎以为自己幻听了。 这不是秘剑帖吗? 即便不问我想不想当剑豪,也该问我渴不渴望做修士吧? 当厨子是什么鬼? 尽管陆安之心中不明所以,但还是顺嘴回了一句。 “愿意!” 陆安之没有撒谎。 在小仙州,庖人,也就是厨子,是一种贱业,社会地位低下,而且不好说媳妇的,但是陆大郎无所谓。 因为在南柯一梦中,他喜欢做菜,比起去外边吃,或者叫外卖,自己买菜烹饪,干净又省钱,而且当短视频火起来的时候,陆大郎还靠着发一些烹饪视频赚了一波钱。 虽然没有成为头部网红,但是也小有名气,所以他对做菜很有好感,毕竟这也算一技之长。 当陆安之说完这两个字,轰,他的脑袋就像被一柄杀猪刀给洞穿了,四周的乱葬岗坟地消失,变成了一个烟火气缭绕的后院。 一个临时搭起来的土灶上,火烧的真旺,上面架着一个大柴锅,里面的热水沸腾。 不远处的木桩上,拴着一头老黄牛。 陆安之低头,看到身前是沾着暗红色血痂的案板,而右手中是一把有些年头但依旧锋利的杀猪刀。 “这搞毛?杀牛?” 陆安之给整懵逼了,说好的秘剑呢? 就这么站了几分钟,陆大郎再没有听到其他声音。 得了!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杀牛吧! 陆安之没有经验,开始动手后,一片兵荒马乱,费了好半天劲儿,才宰了这头牛,洗剥干净。 “我这要是还在南柯一梦中,把杀牛的视频一拍,播放量过百万没问题吧?” 陆安之哈哈一笑,只是随后看着案板上的牛肉,他又皱起了眉头, 不行! 只是杀牛,除了噱头,没有任何含金量,得整个好活儿! 比如说,把整只牛完美分割,牛腩、里脊、腱子肉,应该铆是铆、丁是丁,不多一丝,不少一片! 陆安之无聊的时候,看过那些顶级厨师处理食材的视频,杀金枪鱼切生鱼片,分切牛肉,因为很有美感,堪称解压放松的好手段。 可惜没牛了! 陆安之有些遗憾,正要清洗杀猪刀,哞的一声牛叫响起,陆大郎愕然转头,便看到那根木桩上,又出现了一头老黄牛。 “这个剑豪和老黄牛有仇吗?又给整一只?” 陆安之无语,不过跟着便开心了起来,开始杀牛。 这一次,他比较用心,开始记忆牛的各个部位,以及如何下刀,才能更准,更快,更容易! 又是半天过去了,一头牛被分成了十几堆,放在案板上。 “啧,还是不够美!” 陆安之摇头,现在这年月,一件商品想卖出高价,就得营造逼格,比如一块牛肉,必须得切出那种让人一看上去,就会产生卧槽,这玩意我肯定吃不起的心态! 哞! 牛叫响起! 陆安之扭头,又看到一头活的老黄牛,绑在木桩上。 “……” 难道说这秘剑,与杀牛有关? 不管是不是,先杀了再说! 陆安之兴趣盎然的开始宰牛,整个过程中,让他对于牛的生理构造也更加熟悉了。 一头又一头,绵绵无绝期。 陆安之今天算是和牛杠上了。 …… 黑驼山乱葬岗地底,黄风洞。 黄七郎从睡梦中醒来,伸了一个懒腰。 咕噜噜! 肚子叫了起来,一股饥饿感让黄七郎嘴里分泌出了唾液,于是它爬了起来,朝着洞外走去。 哎! 每天吃野猪草雉都吃烦了,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鬼地方,去那些人类的村镇,尝一尝人类的滋味呀? 听说那些少女既嫩且润,咬一口下去,全是水儿! 黄七郎叹气。 他没办法离开,因为它还没顿悟那块大石头记载的秘剑真谛。 黄七郎尖嘴猴腮,鼻子下六根长须,梳洗的晶莹剔透。 它是一只黄风鼠,十年前修成了人型,但是修行之路太艰难了,黄七郎坚持了没多久便开始混吃等死。 当然,黄七郎不怕,因为只要顿悟了那块大石头上的秘剑,成为绝世剑豪,那么自己去了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鸠摩宫,也可以混一个客卿的身份。 月奉肯定不会少,再加上平时杀人夺宝的收入,买些丹药,自己可以轻轻松松修到金丹,到时候,横行天下,每天抓两个美人,吃一个,丢一个! “修仙一途,贵在坚持?狗屁,贵在机缘!” 黄七郎想起远在鹅城的叔叔黄四郎和自己说的话,便嗤之以鼻,凡妖再努力,能追得上那些天生便气运加身的位面之妖? 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黄七郎又得意的笑了起来,因为自己也是气运亨通呀。 纵观整个娑婆世界,剑豪可是稀缺职业,位于鄙视链的顶端,多少剑修苦修一生而顿悟不出一道秘剑! 可是自己竟然意外的找到了一幅秘剑帖,距离剑豪仅仅一步之遥,简直幸甚! “等我成了剑豪,就杀上太平剑宗,一剑灭宗门!” 黄七郎拿着一根树枝,胡乱的比划着,等它出了洞穴,发现明月高悬,这让它禁不住想要仰天长啸。 夜晚,是我们老鼠的天下! “大王喊我去巡山呀,狐假虎威转一圈呐!” 黄七郎哼着小调,摇头晃脑的走了几步,忽然顿住了脚步。 等等, 怎么有生人的气味? 黄七郎立刻伸长了脖子,用力朝着四周狂嗅! 吸气!吸气! 果然有人类! 哈哈,省了去找食儿了,今天吃外卖! “啦啦啦,我是快乐的小妖精……” 黄七郎循着气味走了一段,突然脸色不变。 不对, 这个方向不是那块刻有剑痕的大石头吗? 难道说一位人类的气运之子意外找到了这里? 岂有此理! 那机缘是我的! 黄七郎有些心虚和紧张,他听叔叔黄四郎说过,那些气运之子都是天道护体,等闲找他们麻烦的人都死了。 我此去,不会是送外卖吧? 可是一想到那道秘剑有可能旁落他人? 干,不能忍! 黄七郎悄悄地潜伏了过来,发现大石头这里,生人的气味最是浓郁,但是却没有任何人影。 这让黄风鼠心底一沉,因为它有经验,这说明那个人类肯定正在感悟剑痕! 它不敢耽搁,立刻深吸了几口气,平复烦躁愤怒的情绪,然后看向了大石头上的剑痕。 “如果有来世,你愿意做一个厨子吗?” 熟悉的询问响起,黄七郎赶紧点头。 “愿意!愿意!” 不能不能愿意呀。 最早听到这句问话的时候,黄七郎觉得修道修的便是本心,而且再加上身为妖修,根本没必要学厨艺,不管野兽还是人类,都是一口吞,所以它回了一句不愿意。 然后这道‘剑痕’就不搭理它了。 它足足在这里跪了半年,每天都要说上上万遍想要成为厨子,成为小仙州最出名的庖人,这才最终感动了‘剑痕’,得以进入了那个幻境。 果然,随着眼前一晃,黄七郎看到了那个人类。 咻! 黄七郎速度之快,窜进了廊檐下的柴垛后,躲了起来,接着露出两只黄豆大的小眼睛,打量那个人类。 只是看了几眼,它就移不开视线了。 这个人类宰牛切肉,动作潇洒,精准,又华丽! 肉是肉,筋是筋,肥是肥,瘦是瘦,绝对不多一丝,一大块牛肋骨,很快便被分割成大小均匀的数块,整齐地堆在了一旁。 舒服! 黄七郎露出了享受的神情,只觉得连日类积攒的烦恼忧愁都烟消云散了,只想看这个人类少年继续切肉。 能把解牛干成一件艺术,此少年怕是庖人出身吧? 黄七郎觉得应该留这个少年一命,如果自己无聊,就让他给自己切肉看。 不对! 黄七郎突然开始紧张,自己没事儿了就会来这里杀牛切肉,已经有七年了,可是还没有这少年干得漂亮,这岂不是说在顿悟秘剑的路途上,他已经超越了自己? 必须弄死他! 黄七郎虽然不明白杀牛和秘剑有什么关系,但是这个幻境中,除了杀牛也无事可做。 七年下来,黄七郎觉得自己一手解牛技可以登大雅之堂了,可是没想到,和这个少年一比,简直菜的一批。 嗯! 不急,先稳一手,这个少年既然可以突兀地找到这里,又发现这幅秘剑帖,说明他十有八九知道留下这道剑痕的是什么人? 或许是那位剑豪的后代也说不定? 我说不定可以通过他,得到一些有用的情报,到时候,再吃他也不迟! 啧! 我真是聪慧无比! 黄七郎心中定下了计划,便默默地盯着陆安之的一举一动,很快,就出现了异常。 那个少年身前砧板上的一整扇牛肉,有一些肌肉纹理,竟然亮起了豪光,足以闪现黄七郎的鼠眼。 第二十一章 首秀 农家后院中,陆安之愣住了。 眼前的一整扇牛肉,竟然亮起了光芒,如果陆大郎之前看到这种状况,肯定一头雾水,但是现在,一种明悟在心头诞生。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不知道自己肢解了多少头老黄牛了,积累的经验,让他很快便看出那些亮光都是一条条肌肉纹理,如果顺着它们切下去,解剖起来便会更加容易。 “原来如此!” 陆安之对于如何分解牛肉,理解的更加透彻了。 柴垛后面,黄七郎面色铁青。 这个修真界还能不能好了?我们妖修到底要怎么做你们才能满意?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这个世界到处处充斥着对妖修的压迫和敌视,妖修何时才能真正的站起来?被世人尊重? 黄七郎气抖冷。 我不服! 我杀的老黄牛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了,凭啥就没有亮过光? 天赋不够好? 我不信我黑驼山乱葬岗黄风洞黄七郎,不如一个人类少年! 现在该怎么办? 杀死他吗? 黄七郎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再等等,毕竟那个少年还没有真正的顿悟秘剑呢。 十分钟后,陆安之完成整头牛的肢解,骨肉分离,大小均匀,完美的就像用游标卡尺测量过的一般。 呼! 陆安之长出了一口气,握着杀猪刀,挽了一个刀花。 “就凭我这一手,录个解牛的视频,怎么也得涨十万粉丝,拿到百万播放量吧?” 陆安之眉开眼笑。 “少年,你的解牛之技,已经可以出师了!” 之前那道粗狂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前辈你好!” 陆安之恭敬的打招呼,反正礼多人不怪。 “烹饪的诀窍,七成在于食材的处理上,只有完美的处理食材,才能保留住它们最原始、最甘美的风味!” 前辈介绍经验。 陆安之耐心聆听,心中有些欣喜,我这是被认可了吧? 柴垛后的黄七郎,却是恨不得立刻窜出来,弄死这个少年,但是他不敢,谁知道那道神秘的剑痕会不会杀死自己? 哎! 黄七郎不是没想过把这块大石头搬进洞穴出,可是不行,一旦碰触,它就会轰出秘剑。 自从那次差点被杀死后,黄七郎便绝了带走它的心思。 “调味料只是点缀,千万不要多放,喧宾夺主,享受食材原本的味道,才是美食的真谛!” 前辈传授。 “嗯嗯,那秘剑的真谛呢?” 陆安之询问。 “少年,我的秘剑,与烹饪有关,你现在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只差最后一步升华了,只要办到,你便可以掌握我的秘剑。” 前辈哈哈大笑了起来。 “要怎么做?” 陆安之侧耳倾听。 “解剖了他!” 伴随着前辈的声音,刚才拴着老黄牛的木桩旁,出现了一个人类男子,他被蒙着眼前,用一根绳子拴在那里。 “嗯?” 陆安之勃然色变。 “就像庖丁解牛一般,把这个人类完美的肢解成上千块,你就可以掌握我秘剑的真谛了!” 前辈提点。 “操O妈!” 陆安之想都没想,开口就是一句国骂! 肢解人类? 这要多么没人性才能干出来? “完了!全完了!” 黄七郎颓然的跌坐在了地上,肢解人类,根本就是小菜一碟嘛,以那个少年杀牛的技术,肯定没问题。 这道秘剑,他定然要顿悟了。 只是当黄七郎心若死灰的时候,没想到就听到了陆安之的咒骂,这让他一愣,跟着便是狂喜。 “哈哈,傻鸟!” 黄七郎不明白,明明肢解一个人类就能得到秘剑,为什么这个人类少年不去做呢? 简直白赚的好么! “剑豪前辈,我愿意肢解这个人类,请给我一次机会!” 黄七郎在这里杀了七年的牛,都没有听到过前辈搭话,所以知道贸然开口可能不妥,但他开始做了。 因为他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家店了。 唰! 陆安之豁然回头,看到一个尖嘴猴腮的青年从柴垛后走了出来。 “人类,吾乃黑驼山乱葬岗黄风洞黄七郎是也,识相的,便赶快爬在地上磕头求饶,本鼠大爷就留你一具全尸!” 黄七郎冷笑。 陆安之的眼睛,眯了起来。 “诶?” 黄七郎有些呆滞,上下打量陆安之,忍不住问道:“你为什么不怕我?” “我为什么要怕你?” 陆安之反问。 “因为你是凡人呀,而我是妖,炼气期的大妖!” 黄七郎骄傲的抬起了下巴,对于凡人来说,只要是妖,那就是威严恐怖的大妖。 陆安之撇了一下嘴角,丢掉了手中的杀猪刀。 噹啷! 杀猪刀掉在地板上,砸出了几颗火星子。 秘剑幻境,随之消失。 “这小子是有什么依仗?还是在故弄玄虚?” 黄七郎惊疑不定。 “如果要宰杀一个人类,才能领悟这道秘剑的真谛,那这秘剑,不要也罢!” 陆安之反手拔出了别在后腰上的短刀,直面黄七郎。 “小小人类,竟然如此猖狂?” 黄七郎出离的愤怒了:“我要杀了你!” “来呀!”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 “哈哈,别急,在杀你之前,可不可以回答我一个问题?” 黄七郎很好奇:“为什么你解剖的牛肉上,会出现亮光?它有什么意义吗?” “不告诉你!” 陆安之其实也不知道。 “那你就去死!” 黄七郎突然出手,它呼的吹了一口气,那些气就变成了一道道利刃,斩向了陆安之。 哼! 杀一个凡人,如果还要动半根指头才能杀死,那便算我输! 法术就够了! 轰! 乱葬岗上,野草茂盛,败叶横铺,而此时,地面上积累的大量落叶犹如喷泉似的,被扬了起来。 一具躲藏在下面的小巨人,挥刀挡下了那些风刃。 “这就是你的依仗吗?” 黄七郎看着一身紫色皮肤的灭霸傀儡,神情凝重了少许的同时,它又深吸了一口气。 轰! 大量的空气进入了他的肺部,让他的胸口就像个大气球似的膨胀了起来,然后他又再次吐出。 黄沙妖术! 呼! 大量的沙尘刮了起来,遮天蔽日,淹没一切。 陆安之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想靠听力去判断敌人的位置,但是耳朵边全都是呼呼的狂风声,还有沙尘打在树干与枝叶上的沙沙声音。 黄七郎借着黄沙遮蔽身影,出现在了陆安之身后,锋利的爪子挥砍向了他的脑袋。 这要是打中了,头颅绝对被切成数块,可是灭霸的砍刀却抢先一步斩了过来。 呼! 它的力量之大,带出的劲风甚至都吹得陆安之站不稳脚步。 唰! 黄七郎暂退。 陆安之松了一口气。 在这种战场环境下,他的视力和听力都废了,好在灭霸是傀儡,不受影响,他可以通过傀儡的器官来感知世界。 “必须尽快离开这里,不然等我的元神之力消耗殆尽,无法再操控傀儡了,一定会被杀!” 陆安之在灭霸的掩护下,开始撤离。 “想逃?” 黄七郎讥讽:“想得真美!” 唰! 黄七郎不愧是老鼠精,速度极快,窜出的身影,宛若一道黄色的闪电,直奔陆安之。 灭霸一步跨前,作为肉盾,挡在了陆安之身前。 唰! 黄七郎一个折线变向躲开,冲到了陆安之右侧。 “傻鸟,我早猜到了!” 黄七郎的利爪,再次朝着陆安之的脑袋挥下,可是下一瞬,它的右脚就被一只纤纤素手抓住,用力一扯。 “什么鬼?” 黄七郎心中一惊,快速低头,看到一个漂亮的女人从落叶中冒了出来。 “淦,怎么还有陷阱?” 黄七郎恼羞成怒,自己竟然被一个人类在智商上压制了。 对方看似是逃跑,可实际上是要把自己引入这个女人埋伏的范围内。 “没有凡人的味道,修士?不对,没有心跳,应该是一具傀儡!” 黄七郎一脚踹在深田傀儡脑袋上的时候,心中也猜到了它的身份,原来这个凡人是一个傀儡师,怪不得敢和我方对呢。 凡人没有真元,但是可以修炼元神,元神之力足够强大,也可以御使傀儡的。 不过我依旧能赢。 看着这具女人傀儡被自己一脚踹断脖子,脑袋直接九十度搭在了肩膀上,黄七郎大笑,喊出了完胜宣言! “凡人,你死定了!” “我可是万法仙王重生,我怎么会折在一个炼气小妖手中?我哪怕现在是凡人,战斗智慧吊打你!” 这一刻的陆安之,不悲不喜,心头一片澄明如镜。 他感悟秘剑的时候,为了安全,可不仅仅是让灭霸设伏,哪怕没有任何战斗力的深田傀儡,也就是他的处女作,他也用上了。 假装撤退,敌人必追。 这个时候,用灭霸去做肉盾,敌人肯定不会直面它,必然会绕开,而自己通过走位,尽量往灭霸身后右侧站,将黄七郎吸引到这边,然后再控制着深田傀儡出手,抓住它的脚踝。 深田傀儡太弱了,肯定会被敌人一击打开,所以自己大概只有一次攻击的机会。 不成功,便成仁! 逃? 不可能的,自己怎么可能跑得过一只以速度见长的妖修?再说身为万法仙王,怎么能够不战而逃? 所以陆安之孤注一掷,斩出了一刀。 这一刀,是幻境中,陆安之宰杀解剖了上千头老黄牛后的集大成之作,他的天分、经验、还有死战不退的意志,都融入到了这一刀中。 然后便在短刀斩中黄七郎的瞬间,他的脑袋中,犹如一道彗星划过夜空,迸发出了一丝明悟。 大石头上,这道秘剑帖所蕴藏的真谛,他…… 悟了! 第二十二章 庖丁解牛,完美一击! 有一些人,会在生死之间,爆发出巨大的生命潜能。 陆安之便是如此! 死亡降临的巨大压力,仿佛一团火花,直接点燃了他的灵感,让他瞬间明悟了大青石上那道剑痕所代表的真谛。 没有任何迟疑,陆安之斩出了这道秘剑。 庖丁解牛! 唰! 一道刀光宛若银色的瀑布,飞流直下,斩在了黄七郎的手臂上。 秘剑意的强大之处,还在于对于武器没有限制,刀枪剑戟都可以施展出来,不过修士们还是更喜欢用剑。 “哈哈,没用的,凡人的刀技,根本伤不到我……嗯?” 黄七郎狂妄的大笑,可是跟着,尖嘴猴腮的脸庞上便瞬间褪尽了血色,变得一片苍白。 因为它挡刀的左手臂,在被斩中后,那些肌肉、经络、还有血管便砰的一下炸开了,宛若牛毛细雨一样飘洒在空中,只剩下了干干净净的骨头,甚至连一丝鲜血都没有沾着。 “怎么回事?” 黄七郎满脸惊恐,仓惶后退,它发现整条手臂变成骨头后,伤害还没有停止,肩膀、胸口,宛若感染了某种皮肤病似的,肌肉血管之类的组织,全都分解成了牛毛状,只剩下骨架。 “原来这道秘剑,叫做庖丁解牛!” 陆安之回味这一击,他没有补刀,主要是这一击,耗费了他大半的元神之力,他必须留下一部分防身。 这便是秘剑的又一个强大之处了。 修士战斗,基本上都是用真元,真元耗尽,基本上就废了,但是剑豪不同,它们的秘剑,可以使用各种能量。 真元、元神之力、甚至是凡人武者的内力,都可以激发秘剑,差别只在于威力大小不同罢了。 还有秘剑是瞬发,一剑斩出,效果即生,它不像法术,还需要颂咒结印,因此防不胜防。 “我的肉?我的肉怎么没了?” 黄七郎大叫,张慌失措:“救……救我!” “你觉得可能吗?” 陆安之警惕地看着这只黄风鼠精,灭霸和深田傀儡已经回到了他身边,担当肉盾,只是原本漂亮的深田被踹断了脖子居然还能动,看上去有些吓人。 “我……我愿意给你做牛做马!” 黄七郎为了活命,也是豁出去了。 “我不相信你!” 陆安之摇头。 “我可以发下舍身宏愿大誓,愿意奉你为主,一旦起了二心,必横死当场,来世转为猪狗!” 黄七郎语速极快。 舍身宏愿大誓可以说是极为残酷的誓言了,正所谓你骗得了所有人,骗不了自己,一旦发下这种誓言的修士背弃了誓言,那么在渡天劫的时候,一定会被心魔所伤。 陆安之撇嘴,摇头。 看到这一幕,黄七郎的肺都要气炸了,禁不住咆哮出声:“我堂堂一介大妖,自甘堕落,奉你一介卑微凡人为主,你居然看不上?真是岂有此理!” 黄七郎想拼尽全力,击杀陆安之,黄泉路上拉着他一起垫背,可是它刚一动,肌肉组织分解的速度就更快了。 咔嚓!咔嚓! 此时的黄七郎,有大半个身子已经变成了骷髅架子,根本没有一战之力。 “没用的,中了庖丁解牛秘剑,你的身体组织会迅速分解,只剩下一具骨头!” 陆安之看着黄七郎的惨状,有些皱眉,这道秘剑,有些过于凶残了呀! “凭什么你刚来一天,便能顿悟这道秘剑,而我就不行?” 黄七郎不服气,仰天怒吼:“天道不公!” “与天道无关,纯粹就是你蠢!” 陆安之补刀。 “呵呵!” 黄七郎讥讽:“你知道一只妖怪修成人形,有多难吗?首先便要开启灵智,之后要吸纳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数十载甚至上百载而不辍,我们妖修的刻苦,你根本不懂!” 陆安之微笑,没有反驳,这是给予对手的仁慈。 “不要怜悯我!” 眼看着自己的身体,有三分之二都变成了骨架,黄七郎知道自己活不成了,于是苦笑一声,放弃了挣扎:“看在我要死的面子上,告诉我,为什么你解剖黄牛,会出现亮光?” 这是黄七郎的执念,弄不明白,它死不瞑目。 “可能是我解剖的多吧?” 陆安之猜测。 “不对,我宰杀解剖的老黄牛,至少数以万计,我付出的勤奋和心血也是有目共睹的!” 黄七郎争辩。 “这位妖兄,你扪心自问一下,你真的拼尽全力了吗?” 陆安之反诘。 “……” 黄七郎沉默了,最初的时候,他的确很用心,可是随着一次次的毫无收获,它也开始变得敷衍起来了。 “通过刚才顿悟秘剑,我知道了一件事!” 陆安之传授经验:“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你可能很努力,但是你从内心中,并没有喜欢‘庖丁解牛’这种事。” “我现在才恍然大悟,进入秘剑幻境时,剑豪前辈的那句询问,其实不是考验,而是一种忠告!” “如果不是真心喜欢厨艺,在这里感悟秘剑帖纯粹是浪费时间!” “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黄七郎呢喃着这句话,它目的表情,变得怅然若失了。 “其实你即便心诚,也领悟不了这道秘剑的!” 陆安之叹气。 “为什么?” 黄七郎不解。 “因为你是妖修!” 陆安之打量着这只弱小的老鼠精:“秘剑不可传授,没办法学习,只能靠顿悟,刚才在幻境中,剑豪前辈最后让我解剖人类,其实就是一个考验,如果我忍受不住秘剑的诱惑,泯灭人性,宰杀了那个人类,那么我当场就会被大青石上的秘剑意杀死!” 现在想想,陆安之都觉得后怕不已。 “没错,我们妖怪,吃个把人类就不叫事!” 黄七郎自嘲一笑:“原来我这七年,枯守乱葬岗,早就注定了是无用之功,哈哈,可笑!可悲!可叹!” 怪不得人家说自己蠢呢! 自己七年日日夜夜守着大青石,都没有半点顿悟,而人家一天便拿到了‘庖丁解牛’,的确有资格骂自己一句蠢货。 “不止如此,这个乱葬岗,死的不只是人类,还有大量的妖怪!” 在顿悟秘剑之时,陆安之也从大青石上,接受到了一些那位剑豪前辈的记忆碎片。 三千多年前,大量妖怪吃人,波及了那位剑豪前辈的故乡,他回家探亲,看到亲朋好友的后代子嗣,都成了妖怪的盘中餐,于是一怒之下,找到了这里的妖洞,灭了盘踞在这里的妖怪们。 因为故乡亲人邻里被团灭,这位剑豪哀伤之下,便斩下第二元神,在这块大青石上,留下了一道秘剑帖,缅怀与陪伴死去的那些父老乡亲。 “怪不得呢!” 黄七郎恍然大悟,自己居住的黄风洞,大概就是千年前被剑豪灭掉的那个洞府了。 “安心上路吧!” 秘剑到手,陆安之准备闪人了。 “留步,你到底是什么人?” 黄七郎大吼:“虽然我只是一个不成器的小妖,连炼气境小乘都没达到,但是我不相信一介凡人可以杀死我!” 这是黄风鼠最后的心结了。 败与人类之手,就相当于一头霸王龙被一只臭虫咬死了,简直不可思议,也是奇耻大辱! “好吧,我不装了,其实我是仙王重生!” 陆安之洒然一笑:“我摊牌了!” “啊?” 黄七郎被这个劲爆的消息震得目瞪口呆,而后,露出了释然与懊丧的神色:“果然如此,哎,我真是有眼无珠,我应该想到的,你一个凡人能突然找到这里,并且知道大青石上有秘剑帖,定然来历不凡,可笑我居然还以为吃定你了!” “哈哈,不过你也别得意,我叔叔黄四郎,一旦知道了我的死讯,一定会为我报仇的!” 就在黄风鼠说完这句话后,它脑袋上的肌肉组织,砰的一下碎成牛毛状散掉了,接着整个骨头架子,倒在地上,哗啦一声,摔了个四分五裂。 死无全尸! “这秘剑真是太凶残了!” 陆安之皱眉,足以夹死一只海蟹,他尝试着把大青石装进上古彩陶,可惜失败,他犹豫了一番后,还是操控灭霸,挥舞砍刀,劈在了大青石上。 噹! 刀印划过,剑痕被毁! “剑豪前辈,别怪我,这么厉害的秘剑,如果被恶人学去,实在太危险了!” 陆安之道歉,之后…… 呼! 看到黄七郎身死道消,化作一摊枯骨,陆安之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而后便兴奋了起来。 我的首秀初战,简直完美! 嗯, 肯定比重生前更厉害,至少前一世,我不可能以凡人姿态,斩杀一位炼气小妖。 骄傲! 陆安之的嘴角,情不自禁的溢出了一个笑容,他正要离开,突然看到黄七郎的法袍堆在地上,立刻一拍脑门。 该死! 怎么把打扫战场给忘了? 摸尸体可是重头戏,说不定就一波肥了,入门考核所需要的丹药符箓,这一战的收获便能全赚出来。 陆安之兴致勃勃,只是很快便失望了,黄七郎留下的战利品,除了这条脏兮兮还发臭的法袍,就只有一个百宝囊了。 “穷鬼呀!” 陆安之郁闷。 黄七郎懒散,修炼不上心,又终日在乱葬岗参悟秘剑,又不怎么出门历练,探索洞天福地,所以也没什么家底。 法袍可以卖掉,至于百宝囊,这上面有禁制,自己打不开,只能去找主修炼器术或者阵法的修士才能抹掉上面的禁制。 “也不知道老板娘有没有办法?” 陆安之思索着,加快了脚步,去找藏起来的千翼飞鹤,准备闪人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乱葬岗上,响起了一阵诡异怪诞的乐声,让他的肉皮一下子绷紧,汗毛都竖了起来。 那恐怖的感觉,就像第一次看到聊斋,那恐怖的片头曲,那晃悠的灯笼,吓的整个人都想往被子里缩。 陆安之恨不得立刻离开这里,可是一团绿色的鬼火,突兀地闯进了他的视野。 完了,遇上鬼了! 第二十三章 黑灵抬棺 夜幕下的黑驼山乱葬岗,一片死寂。 陆安之刚刚顿悟秘剑,成为剑豪的小开心,直接被这团绿色的鬼火碾压了一个干净。 在娑婆世界,鬼是真正存在的,生灵屈死,冤魂不散,或者身前有未完成的执念等等,那么死后,会变成鬼。 大部分孤魂野鬼,都不成什么气候,甚至连灵识都没有诞生,只有吞噬生灵生机的本能。 但是也有一些鬼灵,诞生了灵识,吞噬了大量的生机,不停地变强,久而久之,一个鬼族诞生了。 它们懂修行的法门,可以阴魂不散,达到长生不灭。 如果说人妖殊途,是种族矛盾,那么人族和妖族对于鬼族,就是生与死的对立。 鬼族天然敌视任何生灵,巴不得世界生灵涂炭,遍地魑魅魍魉横行。 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的兰若寺,便是一个鬼修门派,虽然实力不强,但是没人敢招惹它们。 因为鬼修讲究的是有仇报仇,不死不休。 它们哪怕打不过,也会像疯狗虱子一样缠着你、骚扰你,直到你松懈的那一刻,咬破你的脑袋,吃掉你的脑浆,吞噬你的生机。 而且鬼修复仇,喜欢连坐,就是灭人满门的那种。 “我这运气也太差了吧?” 陆安之有些头大,越来越多的绿色鬼火,忽高忽低的漂浮着,像气球一样,出现在了乱葬岗上。 不过乐声却从诡异怪诞,变得轻快了起来,不像刚才那么吓人了。 陆安之眼看着走不掉了,干脆钻进了一处茂密的灌木丛中。 随着飘荡着的鬼火越来越多,它们将乱葬岗照耀的一片晶莹碧绿,犹如涂上了一层绿光。 忽然,一只鬼灵出现了,它是人类形态,只不过全身漆黑,只有双眼冒着绿光,像两颗绿宝石。 它手中还挥舞着一根指挥棒,整个人随着音乐的节奏,一蹦一跳。 “???” 陆安之一脸懵逼,这是碰上神经病……啊不,是碰上神经鬼了? 在这只黑鬼身后七米出,又出现了六只全身漆黑的鬼灵,它们三人一队,共有两列,一左一右,抬着一个巨大的棺樽。 葬礼本该是肃穆而哀伤的,可是这七只黑色鬼灵倒好,蹦蹦跳跳,做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舞蹈动作。 这是啥? 坟头蹦迪? 棺樽里难道躺的尸体是这些鬼灵的仇人? 乐声越来越动感,轻盈,快有种电音的味道了,让人情不自禁的想抖腿。 陆安之悄悄地从口袋里掏出了千年神机,打开百科,检索相关的内容,这么有仪式感的‘葬礼’,应该是某种祭祀吧? 黑灵抬棺! 这是迦娜鬼族的喜丧习俗,它们生性乐观、崇尚美好,哪怕是死亡,也不会悲伤,而是用这种抬棺舞蹈的形式,来表达对逝者的祝福和悼念。 迦娜鬼族,非常罕见,它们不追求长生不老,也不渴求飞升极乐,它们活着的意义,便是为人送葬,让它们可以走的安详! 陆安之看着仙王百科上搜出的内容,放心了。 只要这些黑鬼不吃人就行。 百科上说,坟头蹦迪,不对,是黑灵抬棺,极其稀罕,哪怕你身份尊贵也不是想看就能看到的,因此在娑婆世界,这种‘葬礼’也被誉为五大传说之一。 很多人听说过,但是从来没见过。 因为这些黑灵不在乎死者是帝王将相,还是乞丐妓女,它们总是七人一队,随机选择棺樽,完全无迹可寻。 陆安之继续浏览百科,上面说,如果黑灵抬棺,整个仪式完成,那么棺樽中的死者,便会解脱于俗世,灵魂升往极乐。 可如果葬礼受到干扰、被迫中断,那么棺樽中的死者,就会变成鬼,忘却身前的一切记忆,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这么神奇?” 陆安之惊讶了,随后又有些遗憾,自己没带一块留影壁来呀! 这是一种修士炼制的灵器,不贵,它可以录下眼前发生的一切,如果自己录下传说中的黑灵抬棺,至少能卖上万灵砂吧? 可惜了! 陆安之准备熬到‘葬礼’结束,便离开这里,可是下一瞬,四周飘荡的绿色鬼火突然静止不动,乐声戛然而止。 唰! 七只黑色鬼灵,一起扭头,看向了陆安之躲藏的灌木丛。 “……” 陆安之顿时攥紧了刀柄,惊的渗出了一头瀑布汗。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面对这些鬼灵,不能丢了排场! 呼! 陆安之做了一个深呼吸,而后神色坦然的走了出来。 “吾乃万法仙王,今日得见传说中的黑灵抬棺,大开眼界,希望鄙人葬身之日,也能享受到此种葬礼!” 陆安之吹捧了对方一句,反正好话都爱听,也不要钱。 带队的黑灵,打量着陆安之,随后回头,挥舞了几下指挥棒,显然是给了一个命令。 六只黑灵立刻棺樽放下。 砰! 棺材很重,砸的草茎断裂,汁水乱溅,泥土都深陷了下去。 “呵呵,棺材不错!” 陆安之打趣,但是内心中,却犯起了嘀咕,这几位亡下七武海要干啥? 弄我? 带头的黑灵,身体浮到了离地一尺高的位置,接着飘到了陆安之身前,将一支暗红色的‘食指’递向了它。 陆安之吓了一跳,真心不想接,好在他借着那些鬼火发出的绿光,看清了这节‘食指’其实是一支哨子,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们鬼族的玩意,都这么吓人吗? 咱们不能整点儿阳间的东西? “有缘人,你以后如果要为人举行葬礼,可以吹响这支‘鬼哨’,我们亡下七黑灵便会出现,抬棺起舞,送死者一程,去往极乐!” 这位黑灵带头大哥说的是一口地道纯正的娑婆通用语,字正腔圆,让陆安之理解起来没有任何难度,自然也就放心了。 亡下七黑灵没有多言,继续前行,消失在了黑驼山乱葬岗的夜幕中。 鬼火也都渐渐的熄灭了。 陆安之瞥向了那樽被它们丢下棺材。 他很想喊一句,你们是不是忘东西了? 不过作为一个凡人,虽然元神之力不弱,还刚刚掌握了一道秘剑,成为剑豪,陆安之也不会膨胀到自以为天下无敌。 这种时候,肯定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理智告诉陆安之,应该尽快离开,可是他的好奇心,驱使着他想看一看棺材中躺着的是什么人? 这樽棺材雕梁画栋,镌刻着仙禽神兽,非常好看,陆安之不知道这是什么木头,但是单看这个做工,他就觉得这户人家能用得起这么好的棺材,非富即贵。 “死者应该是一位修士,普通人家用的棺材,肯定不会雕刻这些东西!” 陆安之迟疑了,他想知道棺材里有没有灵气法宝之类的陪葬品,就算只有灵砂,也可以小发一笔了。 不过掀别人棺材板是不是不太好? 陆大郎是一个纯真少年,还没被修真界的丛林法则污染,这要是换成其他修士,早开棺验货了。 要是碰上歪门邪道的邪修,尸体都会被他们练成傀儡或者僵尸,榨干最后一滴价值。 就在陆安之纠结时候,棺材板从里面被大力轰击了,砰的一声,直挺挺地飞上了天空。 “我淦!” 陆安之吓了一大跳,他忽然想起仙王百科上说过,如果黑灵抬棺被迫中断,那么死者会复苏,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砰! 棺材板先是砸在了一棵梧桐树上,然后又在树叶纷飞中,咚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陆安之拔腿便跑,不管了,先保命,可是几步后,他便愣住了,目光呆呆地看着那个从棺材中坐起来的女子。 漂亮?美丽? 不! 这种词汇,根本无法形容她绝美的容貌和气质,皎白的月光洒在她的瓜子脸上,仿佛倾尽了世间一切的美好。 她穿着一身素雅的白衣,浑身仙气四溢,黑色的长发披在背后,没有任何修饰。 唰! 她睫毛轻颤,睁开了双眸。 陆安之的心脏,不争气地快速跳动了起来。 什么叫惊艳? 这便是了! 那感觉仿佛原本黑白色调的世界,随着这位白衣女子睁开眼眸,瞬间变得色彩艳丽,五彩纷呈了起来。 “不会是仙子谪落凡尘吧?” 陆安之嘀咕了一句。 仙王在日记上写下了百大心愿菜单,就是重生后,要完成的一百个大心愿,其中有一条,便是娶娑婆世界第一仙后。 陆安之觉得,那位仙后再美,怕也不如这个白衣女子吧? 等等! 这个女子,到底是不是鬼 害! 这么好看,是不是鬼还有什么区别? 只要胆子大,女鬼也可以放产假! 女子偏头,蹙起了好看的黛眉,同时朝着四周打量。 “我在哪儿?” “我的权杖呢?” 停顿了几秒后,白衣女子又自言自问:“我又是谁?” “你是我老婆!” 陆安之很想这么告诉对方,不过他在南柯一梦中接受过的教育,不允许他这么做。 尽管陆安之没说话,但是白衣女子显然也发现了他,警惕地眼神唰的一下,盯了过来。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女子本能的报出了诗号! 这一刻,陆安之有些郁闷,因为他还不是修士,没资格拥有定场诗,而对方,显然是修真者。 “凡人” 女子放心了不少,可是跟着又疑心四起,这里是荒郊野岭乱葬岗吧? 你一个凡人,大晚上不睡觉,跑到这种地方做什么? 哼! 定然是一个谋财害命后,正在毁尸灭迹的坏人! 我鹿灵犀, 要替、天、行、道! 第二十四章 白衣仙姬 夜风呼啸,犹如鬼叫! 看到这位白衣女子眼神不对,似乎打算鲨了自己,陆安之立刻解释:“我来此地,是为了找寻一个机缘!” “找到了吗?” 鹿灵犀冷笑,当我是三岁孩子好骗呀? 这鬼地方有个屁的机缘,倒是尸骨阴魂,怕是不少,说来也奇怪,这少年不怕的吗? 为何如此淡定? “呵呵!” 陆安之回敬了两个字。 自己可是仙王重生,不要面子的呀?你再这么态度暴躁,等我重登仙王之位,必鲨你全家! 好吧,陆安之也就是这么一想,真让他这么干,他也下不去手。 哎! 心地善良,好人难做! 鹿灵犀打量着陆安之,渐渐地放下了警惕之心,这个少年长得还挺清秀,看模样,似乎不是坏人。 等等! 鹿灵犀黛眉一挑:“你身上的血腥之气是怎么回事?” “我刚才杀了一个妖修!”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 “你?杀了一个妖修?我怎么就不信呢?” 鹿灵犀漂亮的脸颊上,写满了不屑,就像看到一只蟾蜍吞下了白天鹅,还是一百只要吃撑那种。 太不可思议了! “你没听错!” 陆安之撇嘴:“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我不怪你!” “那尸体呢?” 鹿灵犀质问。 “在那边,变成骨头架子了!” 陆安之随手一指。 这位白衣女子也是一个较真儿的人,她整个人从棺材里浮了起来,然后飘向了陆安之杀妖的地方。 果然,地面上有一堆骨头架子,空气中,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腥气。 “为什么死状是这个样子?” 鹿灵犀黛眉紧皱,足以夹死一只海蟹,有数种法术,可以造成这种死尸效果,但那绝对不是一介凡人可以使用的。 至于灵器? 凡人没有真元,御使不了这类宝物! “看出什么了吗?” 陆安之跟了过来,视线不由自主的落在了白衣女子的纤足上,很好,很完美,足以让任何一个足控激动到当场去世。 不过我还是喜欢老板娘! 陆安之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爱马百货的白月蘅,她的漂亮,或许差这位白衣女子一筹,但是人家大呀! 而且也白! “你竟然是一位剑豪?” 鹿灵犀红唇微张,大为惊诧。 很多剑修苦练剑术数十载,日夜不辍磨砺剑道,仍然无法得悟一道秘剑,晋升剑豪! 这个少年才多大? 他莫不是一只老妖化身吧? 鹿灵犀凝神打量,却发现这就是一个人类少年,还是个凡人,除了元神比普通人强大一些外,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对,还长得很清秀! 可以吃软饭的那种! “……” 陆安之眉头皱起,我这就暴露了?这个白衣女子也太博学了吧? “这应该是庖丁解牛秘剑,在娑婆世界已知的一百单八道秘剑中,属于出现率非常稀少的一种!” 鹿灵犀有些惊叹:“没想到竟然在这里看到了?” “你知道的挺多呀?” 陆安之握紧了刀柄。 “呵呵,这娑婆世界就没有我鹿灵犀不知道的事情!” 白衣女子得意一笑,而后又怔住了:“咦?我叫鹿灵犀吗?” 鹿灵犀的脑子就像被千军万马践踏过一般,记忆全都变成了碎片,一旦回想,便会疼痛万分。 “你应该是死了!” 陆安之很想掏出爱疯石,查查鹿灵犀这个名字,还别说,挺好听的。 “死了?” 鹿灵犀一呆。 “嗯!” 陆安之把自己杀完黄七郎后,准备离开,结果遇到了黑灵抬棺的事情,告诉了鹿灵犀。 “……” 鹿灵犀沉默了。 黑灵抬棺,她知道,这是娑婆世界五大神秘传说之一,别说普通人了,哪怕是仙王没有运气,都见不到一次的。 鹿灵犀看向了她的双手,十指修长,白皙如玉,还有自己的身体,完全没有鬼族特有的那种生人勿近的亡者气息。 可是鹿灵犀察觉到,她的心脏,已经不再跳动了,就像一个死物! 陆安之也趁机打量鹿灵犀,倒不是沾她便宜,而是好奇鬼女是什么样的?毕竟他长这么大,还没见过鬼! 啧! 要是女鬼都长这样,那我可以! “黑灵抬棺,是五大传说之一,据说抬棺中断,棺樽中的死者会忘却掉前世,开始一段新的鬼生!” 鹿灵犀呢喃:“我现在的记忆,的确很混乱,可这是黑灵抬棺造成的,还是我死亡之前就存在的,不得而知,还有我现在的身体状态,并不算鬼,但是却没有心跳!” “还有我是如何死亡的?是渡劫而死?还是被杀?反正这么年轻,不可能是寿终正寝!” 鹿灵犀越想,脑袋越疼,最后烦躁的大叫了起来,最让她郁闷失落的,还是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死了。 变成鬼,这是很多生灵都无法接受的事情。 “这位姐姐,人生不只有眼前的烦恼,还有诗和远方!” 陆安之叹气。 长得漂亮,就是有优势,连我这个仙王都忍不住想要安慰你。 唰! 听到这句话,鹿灵犀眼睛一亮,直接看了过来,忍不住击掌赞叹:“这番话,意境好美!” 的确,听过后,鹿灵犀的心境,瞬间开朗了不少。 “少年,这是何地?” 鹿灵犀笑问。 “小仙州,缥缈宗治下,黑驼山乱葬岗!”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他能感觉到,对方的敌意减轻了不少。 鹿灵犀想了想,无奈地摇了摇头,没听说过,想来是一个犄角旮旯的穷乡僻壤。 “你打算怎么办?回家吗?” 陆安之觉得这个选择应该很难,毕竟很多人应该都无法接受自己的家人变成鬼吧? “家?” 鹿灵犀望向了夜空,没有星辰,没有光芒,黑的犹如一块戏剧结束,刚刚落下了的帷幕。 是呀! 我的人生,应该结束了吧? 鹿灵犀神色落寞地飘回到了棺樽中坐下,一手抱着屈起的膝盖,一手从身旁的陪葬品中摸出了一本书,随便翻开一页,开始阅读。 人生百般消遣,唯有读书可解千愁! “……” 陆安之一脸懵逼,这怎么开始看书了? 话说棺材里的陪葬品,不会都是书吧? 陆安之凑了过去,踮起脚尖,瞅了一眼,果然,都是书,至少上百本。 “难道都是法术神通?” 陆安之有些小激动,自己帮了这个白衣女子,让她没有往生极乐,而是继续留在这个世界,她怎么也得回报自己一下吧? 秘籍不用多,给一本也行呀! 啪! 鹿灵犀拿起一本书,丢了过来:“送你了!” “谢了!” 陆安之忙不迭的打开,可看了几眼后,傻眼了。 这啥玩意? 一个女子被高中状元的夫君退婚,结果她以秀女之身进宫,从浣衣娘做起,最后经过一番宫斗,当上了皇后,然后一壶毒酒,赐死了未婚夫一家的故事。 说好的仙法呢? 神通呢? 我不要这个呀! “怎么?不喜欢?” 鹿灵犀注意到了陆安之的表情,便重新拿了一本,丢给了他。 陆大郎赶紧翻开。 很好,这本写的是一个女鲤鱼精被龙王抛弃,肚子中的孩子也被打掉,她身怀血海深仇,最终鱼跃龙门,化身真龙女王,威霸四海,最后屠灭了龙王全族的故事。 “……” 陆安之服气了。 没想到这白衣女子仙气凛然,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却对女尊文看得如此津津有味。 “做人,要耐得住性子,当你看进去后,便会发现这些故事的美妙之处!” 鹿灵犀传授经验。 “呵呵!” 陆安之撇嘴。 “怎么?瞧不上?有本事你写一本出来呀?”鹿灵犀看到自己的爱好被鄙视,不由恼怒:“别满腹草包,眼高手低!” 你这么说,我还就不服气了呢! 天色已晚,陆安之担心妹妹找不到自己着急,想早些回家,可被白衣女子如此轻蔑,他不能忍。 想当年我在南柯一梦中,也是写过一段时间网文,赚过一些小钱钱的。 陆安之当场就讲了一段霸道总裁的故事! 倒不是他不懂女尊文,而是这位仙姬看的太多,肯定见过各种套路,所以就给她换口味。 果然,听到七、八个身份尊贵的皇子围着一个小宫女转悠,讨她芳心,想尽办法让她喜欢上自己,鹿灵犀目瞪口呆了。 故事还能这样写? 好…… 好羞耻呀! 可是为什么让人这么欲罢不能,想继续听下去? 鹿灵犀的脸颊红红的,可是耳朵却竖的直直的,深怕漏了一个字。 “如何?” 陆安之说了大半个时辰,嘴皮子都酸了。 哎! 我图什么? 陆大量瞄了一眼这位白衣仙姬的胸口。 哼。 我还是喜欢老板娘! “就那样!” 鹿灵犀撇嘴,顿了一下后,又催促:“下面呢?你继续呀!不要停!” “没了!” 陆安之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回家,然后他就听到了卡巴卡巴捏指骨的声响。 “……” 陆大郎看向了鹿灵犀的右手,你捏个拳头干嘛? 想打人呀! “我得走了,我妹妹要等急了!” 陆安之离开,等找到藏千翼飞鹤的草丛,把它扯出来,他发现白衣仙姬正在躲在一棵树后,朝着这边张望。 看到自己被发现,鹿灵犀的脸颊涨红了:“我……我是路过!” 陆安之没搭理他,翻身跃上了千翼飞鹤,骑着它升空了。 “该死的臭小子,你真的走了呀?” 鹿灵犀不忿:“你知道你错过了什么吗?你错过了一个天大的机缘,我鹿灵犀,可是万法……” 诶? 我是万法什么来着? 怎么又忘了? 恼怒的鹿灵犀,一头便撞在了旁边的大树上。 砰! 哎! 好想听那个小宫女的故事呀,她到底最后选择了哪一位皇子呢? 第二十五章 女鬼登门 夜色已深,鹿灵犀站在野草丛生的乱葬岗上,有一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无助感。 我该去向何方? 这位白衣女子宛若一只在长途迁徙中与鹿群失散的小鹿,她呆立了几分钟后,便垂着头,神情失落地回到了棺樽中,双手抱膝,侧躺了下来。 好孤单呀! 片刻后,听着外面呜呜刮过像鬼嚎的风声,鹿灵犀有些后悔了。 我应该跟那个少年走的! 他能找到遗落在荒山坟地的机缘,便是有气运之人,我跟在他身边,说不定还能蹭一些机缘。 他惊才绝艳,能在十几岁得悟秘剑,成为一名少年剑豪,说明他天赋不错,将来应该会有一番成就。 还有,他还以凡人之躯,斩杀了一位妖修,尽管只是一只炼气期的小妖,但是这也足以说明那个少年胆大心细,拥有极强的心理素质和绝佳的战斗智慧。 等他踏入修真界,也必然是一位善战者,让无数敌手断剑饮恨,难望其项背。 对了,他还长得清秀俊雅,让人大生好感。 哎! 我反正也没地方去,为什么不跟着他呢? 失算! 砰! 后悔懊恼的鹿灵犀,一头撞在了棺材板上。 “你干嘛?” 正准备打招呼的陆安之听到这一声,吓了一跳。 噌! 白衣仙姬坐了起来,忍不住惊问:“你为何回来了?” 她犹如星辰般灿烂的眼眸中,夹着些许的欣喜。 人在孤独的时候,真的好想有一个人陪伴,哪怕是陌生人也好。 当然,不能丑!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与你一起躲雨的那个滴水屋檐!” “最怀念的不是星河灿烂,而是与你初遇时的那些鬼火阑珊!” 陆安之的嘴角,溢出了一抹浅笑:“我想把这份美好,多保留一段时间!” 鹿灵犀惊讶的抬手掩住了红唇,她怎么都没想到,这个少年剑豪会说出这番话,不知为何,她心中多了一丝悸动。 作为一个喜欢读书的文艺女仙姬,鹿灵犀很喜欢这种句子。 “走吧,夜凉如水,回家吃饭!” 陆安之伸出了手。 “你是在向我求亲吗?” 鹿灵犀看着陆安之修长的手指,咬住了红唇,嗪首低垂。 “你想多了!”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我只喜欢大的!” 鹿灵犀一愣,什么大的?俄顷,她福至心灵,本能的低头看了一眼,然后便气的想锤爆这个少年的头。 我不小的好么! 多年以后,白衣仙姬依旧忘不了陆安之说她不够大,但更加记得那个少年向她伸出手时,清秀的脸上是一个温柔的笑容,清澈干净让人心安,像极了她十七岁那年夏天抓到的那只蝉! 鹿灵犀飘了过来,坐在了陆安之的身后,她犹豫了一下,没有去抱他的腰,而是伸出手指,捏住了他的衣襟。 千翼飞鹤升空。 “之前诗和远方那句话,是谁写的?” 鹿灵犀好奇。 “鲁迅!” 陆安之撇了撇嘴,反正不管是什么,都是迅哥儿说得准没错。 “哦!” 鹿灵犀有点小失落,她希望这个少年剑豪是个文采飞扬之辈,这样大家就有共同话题了:“星河灿烂那句呢?” “还是鲁迅!” 陆安之敷衍,其实是他现编的,毕竟他也是个文艺小青年呢,不过这没什么好炫耀的。 “那你刚才讲过的故事呢?还是那位鲁迅写的?” 鹿灵犀嘟了嘟红唇,她听出来了,这小子在敷衍自己。 “迅哥儿写的小说,可比什么霸道总裁文内涵多了!” 陆安之想起了南柯一梦中看过的那些书,孔乙己,闰土,阿Q什么的,真的好怀念。 “哦?能不能讲来听听?” 白衣仙姬请求。 “风大,不想说话!” 陆安之纯粹就是懒,毕竟给鹿灵犀讲故事,又没钱赚。 “哦!” 鹿灵犀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霸道总裁是什么意思?就是类似几个皇子追一个小宫女那种故事吗?” “嗯!” 陆安之忍不住回头瞅了一眼,这位仙姬的颜值,有当女主的本钱。 “自古红颜倾国,佳人乱世,可以理解!” 鹿灵犀点了点头:“对了,那位小宫女最后跟了哪位皇子?” “她和几位皇子多人运动的时候,被皇帝发现,便以秽乱宫廷的罪名,直接溺死在了水井里,不过死的是一个替身,而真正的小宫女被皇帝看上,养在了一处寺院里。” 陆安之张口就来。 咚! 白衣仙姬抬手就是一记小拳拳,杵在了陆大郎的后腰上。 讨厌! 这一听便是胡编的。 千翼飞鹤载着两人,乘风而行! 夜空的乌云悄悄的散去了,漏出了几点星光。 …… 时值深夜,贺家村笼罩在一层薄雾中,除了偶尔响起的一声犬吠,寂静无声。 陆家,茅草屋中,一灯如豆。 陆三柒借着昏暗的灯光处理草药,但是她心不在焉,不停地抬头朝着柴门外张望。 晚饭已经热了又热,如是再三后,又凉掉了,可大郎还没有归家,这让三柒心烦意乱。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大郎最近得了一部神机,叫什么爱疯石,说他是仙王重生,于是三天两头往外跑,去寻机缘。 机缘找没找到不知道,但是女妖精却见到了一个。 “大朗不会被那个阿紫吃了吧?” 想到这个可能性,陆三柒的心都揪紧了,她噌的一下起身,握着柴刀,便要去寻大郎。 我记得大郎说过,那株葡萄妖藤在封龙岭一处长满了枫树的荒山古庙中。 只是走了几步,三柒又停下了,因为长乐坊爱马百货的老板娘,也有嫌疑。 毕竟大郎长得那么清秀,很可能被她掳了去,当压寨伙计! “长乐坊比较近,先去这里,再去封龙岭!” 陆安之之前兴致勃勃介绍他这几天收获的时候,三柒不感兴趣,但是生性慎重的她,一个字都没漏听。 陆三柒在床底下的罐子中取了灵砂,又在腰里别了两把柴刀后,便准备去飞鹤堂,只是刚出门没几步,一只千翼飞鹤便速度极快的破空而至,落在了柴门小院中。 “三柒,大晚上的,你去干嘛?” 陆安之跳下飞鹤,搓着双手,用力跺了跺脚,夜晚飞行,冷的够呛。 “大郎?” 三柒神色一喜,快步跑了过来,只是转瞬又停下了,一脸警惕地盯着从千翼飞鹤上飘下来的那个白衣女子,还悄悄地握住了柴刀。 “这是何人?” 三柒追问。 “鹿……” 陆安之正要介绍,被鹿灵犀打断了。 “毕竟几人真得鹿,不知终日梦为鱼!” 白衣仙姬报上了她的诗号。 “定场诗?修士?” 三柒眉头皱起。 哼! 此女子看上去仙气飘飘,凛然不可侵犯,可谁知道是不是妖怪假扮的? 现在这世道,妖怪惯会演戏,不仅吃人,还诛心!会把男人们骗的死死的,甘心当备胎口粮。 “你不怕我?” 鹿灵犀有些好奇了,打量着眼前的少女! 凡人见了修士,不说行五体投地的大礼,也会吓的两股颤颤,毕竟修士碾死他们就像碾死一只蚂蚁般轻松。 可是这个凡人少女,竟然还握着柴刀,腰杆站的笔直。 好胆! “我为何要怕你?难道你是鬼?” 三柒翻了一个白眼,可是跟着心中一凛。 等等! 我为什么听不到此女子的心跳声? 三柒从小耳聪目明,感知惊人,十多米外别人小声的嘟囔,她都能听清,可是此时,大郎的心跳有力,而那个女子,完全没有动静。 要不要质问? 三柒犹豫,万一揭穿了对方的身份,它突然暴起伤人,自己可抵挡不住。 不慌! 先暗中观察一番。 “不知姐姐深夜来访,有何贵干?” 三柒笑了起来,很甜,为了降低对方的防备,她还松开了柴刀。 “我……我……” 鹿灵犀不好意思说要借住一段时间,于是眼神瞟向了陆安之。 “她应该会在家里住一段时间!” 陆安之想的比较简单,这女子既然能碰上黑灵抬棺,想来也是有福之人,再加上身为修士,肯定会一些道法神通,自己和妹妹可以趁机请教一二了。 当然不会给钱,就当是抵房租和伙食费了。 “什么?” 三柒娥眉一挑,就想砍人! “鹿姐姐,你先去屋里稍坐休息,我去弄些晚饭!” 陆安之应付了鹿灵犀一句,便拉着妹妹进了厨房。 “大郎,你变了!” 三柒哀怨的看着陆安之。 “啊?” 陆大郎一愣:“我变什么了?” “你从来不会带陌生女子回家的!” 三柒扁了扁嘴角。 “我以前只是个穷小子,想带也没机会呀!” 陆安之一句话,噎的陆三柒直接用小拳拳捶了他胸口一下:“那现在有了?” “哈哈,我现在可是仙王重生,五天时间,就拿到了三个机缘!” 陆大郎炫耀:“三柒,以后哥哥罩你,谁敢欺负你,我必锤爆他的狗头!” 三柒没在乎哥哥的胡话,而是一边偷瞄着外面,一边压低了声音询问:“大郎,那个女子为什么没有心跳声?” “呃!” 陆安之抓了抓脑袋,不知道该不该解释,倒不是担心吓着三柒,这丫头胆子极大,而是怕她知道鹿灵犀有可能是女鬼后,会直接砍了她。 “她果然是个脏东西!” 三柒看到陆安之没说话,心下一沉,坏了,比妖精还无法启齿的,那便只剩女鬼了。 第二十六章 一波肥 “大郎,你变了!” 三柒哀怨地看着陆大郎,竟然敢把女鬼往家里领了,你是嫌阳寿不够长吗? “三柒,别急,此事说来话长!” 陆安之赶紧把这一趟黑驼山乱葬岗之旅的详细情况告诉了妹妹。 三柒默默地听着,但是一个字都没信。 做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判断。 哼! 什么无家可归?楚楚可怜? 这是女鬼猎食时惯用的伎俩! 她定然是馋大郎的身子,准备慢慢享受,才跟着他回来的,这就像自己做了肉菜,也不会一次吃光。 不慌! 我先按兵不动,待她露出马脚,一刀砍死! 三柒不是无理无脑的女孩,她看得出大郎对这个女鬼,有几分礼让,所以她不想贸然赶人,惹大郎生气。 哎! 三柒叹气,大郎长大了,也知道馋女人了。 那个白衣女鬼,的确是漂亮的无以复加,大师姐纪画扇是飘渺宗公认的第一美女,三柒有缘见过一面,那真是画中人,人中仙,可是和这个女鬼一比,还是要差一些的。 主要是气质! 这个女鬼,实在是太仙儿了。 “你先去歇息一会儿吧?” 三柒把陆大郎推出厨房,点了柴火,烧热土灶,不仅热上饭菜,还重新蒸了两颗鸡蛋。 其中一个是给那个女鬼准备的,用来麻痹她,让她放松警惕。 很快,饭菜上桌。 很简单,白粥、咸菜、还有窝窝头。 “哎呀,我都饿死了!” 陆安之大快朵颐:“对了,我明天用灵砂买些肉食和绢布回来,你也做身新衣服。” “不要!”三柒立刻拒绝:“灵砂攒着,买丹药符箓,以备考核!” “不用那么节省了,你哥哥我这次一波肥!” 陆安之大笑着,把百宝囊取了出来,献宝似的丢给了妹妹:“那个小妖太自大了,没想到我敢反杀,玩了一手拖刀计。” 陆大郎说得眉飞色舞,毕竟这是他的首秀,堪称完美。 “安之,那个小妖太过于自大,又没想到你临阵顿悟秘剑,才会被你斩杀,这只是特例,如果你以为修士都这么好杀,那你必死无疑。” 鹿灵犀神色严肃。 “我懂!” 陆安之喝了一大口粥:“话说这几天,你是不是教导我和三柒一些傍身的手段?” 这才是陆安之带这位白衣仙姬回来的最主要目的。 “可!” 鹿灵犀没有推辞,毕竟这个少年很优秀,心性也不错,值得投资一下,不过他这个妹妹…… 为什么听到哥哥杀掉炼气小妖,带回百宝囊,她都没有半点兴奋呢? 这可是能吹几十年的战绩呀! 莫非她脑子有病? 三柒开心的都想跳起来,给哥哥杀猪炖肉庆祝一番了,但是出于慎重,她不想在一个外人面前,流露出任何感情波动。 万一那个女鬼将来拿我威胁大郎怎么办? 所以我要表现的和大郎感情并不亲密,不,我甚至都不能给她活捉我威胁大郎的机会。 想到这里,三柒摸了摸别在后腰上的柴刀。 鹿灵犀注意到了少女的小动作,忍不住愕然,为什么你吃饭都带着柴刀?你是多么没有安全感呀? “对了,我给你买了一双神行步履!” 陆安之把上午买的鞋子,赶紧找出来摆在了妹妹面前。 三柒立刻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唇角旁的酒窝仿佛溢满了最甘美的蜜糖,不过下一瞬她又收敛了表情。 三柒本想问,你从哪儿弄到的灵砂? 但是这个问题肯定涉及到了大郎的秘密,不方便被外人所知,因此她忍住了。 “我明天去找老板娘,看看能不能把百宝囊打开,里面的战利品,应该够买两套新手装了。” 陆大郎规划着未来:“到时候参加入门考核,如虎添翼!” “会不会被宰一刀?” 三柒蹙眉,毕竟大朗只是个凡人,和修士做生意天然处于食物链的低端。 “不会,老板娘人很好!” 陆安之夹了一筷子咸菜,白月蘅人品和她的胸怀一样坚挺。 “你们才认识几天,你怎么就确定人家不错?” 三柒狐疑地瞄着陆大郎。 你是不是瞒着我干什么事儿了? 不然那个老板娘可是修士,为什么要对你这么好? “老板娘很豪爽的!” 陆安之不想讨论这个话题了,快速的吃完饭,准备献艺:“要不要看我的秘剑?” “这都凌晨了,赶紧去睡!” 三柒洗刷碗筷,至于那个老板娘, 哼! 八成是馋大郎的身子,想和他双修。 陆安之趁着这个时间,给鹿灵犀找了一床被子:“家里穷,被子有些旧,你将就下!” “无妨,我可以数天不睡觉的,打坐冥想即可!” 鹿灵犀示意陆安之不用费心。 “好吧!” 陆安之的本意是他在地上铺一张草席睡觉,反正夏天也不冷,让三柒和鹿灵犀一起睡床,不过这位漂亮大姐姐愣是推辞不受,那他也不强求了。 油灯吹熄,茅草屋内安静了下来。 陆安之睡不着,还在回味这几天的经历,简直像做梦一样。 先是老乌龟口吐人言,说自己是仙王重生,奉上了千年神机,接着自己从仙王百科上搜索出三个最合适的机缘,准备拼一把,提升实力。 陆安之最初的打算,是万宝斋的古三彩必拿,截胡家犬献宝;荒山古庙和葡萄妖藤交涉,尽力而为。 至于乱葬岗的机缘,他是没抱多大希望的,毕竟顿悟秘剑太难了,可谁曾想,自己竟然成功了,而且期间还斩杀了一只小妖。 我不愧是仙王重生,太厉害了! 陆安之正美的冒泡,忽然感觉三柒的双臂从背后抱住了自己,而且还在发颤。 “哥哥,以后不要再去冒险了好么?” 三柒低声啜泣:“再不济,也让我陪着你!” 陆安之听出了妹妹话语中的担忧,很是自责:“对不起!” “我知道你着急,可修道一途,急不来的,再说修不成仙,无法长生不老,也无所谓呀!” 三柒只要和哥哥在一起,哪怕粗茶淡饭都觉得香甜,茅屋冷坑也不觉得难耐。 “不修仙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陆安之自嘲一笑:“修士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王者,而咱们凡人,只是鱼肉韭菜,被屠宰收割的时候,甚至连朝着对方脸上吐一口口水都办不到!” “三柒,我修仙,不是想长生,而是当别人欺负了咱们的时候,我有力量揍回去!” 陆安之转过身,抱住了妹妹:“正所谓金胆大成,横行天下,指的便是此生不再受任何委屈!” 盘膝坐在草席上冥想的鹿灵犀,听到陆安之这番话,不由得点了点头。 比起虚无缥缈的长生之道,这个陆家少年追求的大道,反而更加清晰明了,充满了真性情、真自我! 这个少年不错! 值得栽培。 “安之……” 白衣仙姬开口轻唤。 “怎么了?” 陆安之心头一喜,难道说她被我刚才的一番肺腑之言震撼了,要传授我道法神通?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能不能讲个故事?” 鹿灵犀恳求:“霸道总裁的那种!” “不会!” 陆安之没好气的回了一句,用薄被蒙上了脑袋。 鹿灵犀早猜到了这种情况,所以不慌:“我可以用道法作为酬劳,一个故事一道道法!” “十道!” 陆安之当即接茬。 “……” 鹿灵犀当即便想喷一句,你当道法是大白菜呀,知不知道不轻传,法不轻授? 不过为了故事,我忍! “两个!” 白衣仙姬继续讨价还价。 “我吃个亏,砍一半,要你五个好了!” 陆安之察觉到肋部一疼,被一只小手拧了一把,不用问,肯定是三柒嫌自己要价太狠。 哎! 善良的妹妹,你是不知道人……呃,鬼心险恶呢。 小说换道法? 这种大便宜千年不遇的,我好不容易逮到一只大肥羊,我不把她薅秃了实在愧对我重生仙王的身份。 “不行,最多三个,你要不同意,就算了!” 鹿灵犀闭上了眼睛。 陆安之刚要再讨价还价一番,一只小手又从后面伸过来,捂住了他的嘴巴,然后后背上,被三柒用食指写了三个字。 快同意! 万一把仅有的一只肥羊给吓跑了,可怎么办? “好吧,成交!” 陆安之叹气,一幅我吃了大亏的神情。 “我先说好,你讲的故事,质量不能太差,不然我有权拒绝支付报酬!” 黑暗中,鹿灵犀犹如星辰般明亮的双眸,盯着陆安之,担心他用厕纸级的故事敷衍自己。 “你放心,每一个都比我之前给你讲的那个精彩一百倍,要是不好听,你大耳刮子抽我。” 说到这个,我可就太自信了。 南柯一梦中,陆安之看过的小说数不胜数,除了耽美文不擅长,你想要百合口味的,我都能给你整个百十来部。 “倒是你,有那么多道法神通吗?” 陆安之怀疑。 “呵呵,我一天教你一道道法,能教到天荒地老!” 鹿灵犀翻了一个白眼。 也不看看我是谁? “真的假的?” 陆安之不信,你还能比我这个万法仙王懂得术法神通还多? “我鹿灵犀,任何法术,看一遍便可明白原理,看两遍便能施展出来,看三遍,对方已经死了!” 鹿灵犀说这话的时候,十分的自信,十足的霸气,十成的骄傲! 这一刻,这个白衣女子,真的很有仙姬的无双风采! “好了,你快点开始吧?” 鹿灵犀催促:“对,就继续之前那个小宫女的故事!” “不行!” 陆安之拒绝。 “为什么?” 鹿灵犀不爽,听个书怎么就这么难? “我不会在三柒面前讲霸道总裁文!” 陆安之神色严肃。 “这是何道理?” 白衣仙姬一脸懵逼,觉得陆安之不可理喻。 “因为女孩子听了这种故事,会做公主梦,认不清现实的!”陆安之理直气壮:“然后她们就会瞧不起这个打工人,看不上那个打工人,只想着有一天,各种富二代围着自己转,为自己争风吃醋。” “我不能毒害我妹妹,那样她会变得肤浅!” 陆大郎说完,后腰又被三柒拧了一把。 “……” 鹿灵犀目光呆滞,你说得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等等! “那你为什么愿意讲给我听?我就可以被毒害,变得肤浅也无所谓了吗?” 鹿灵犀撇嘴。 陆安之回了两个字: 呵呵! 鹿灵犀好看的黛眉一挑,手指微动,地上的布鞋便凭空飞起,拍在了陆安之的身上。 啪! 声音清脆。 …… 就在两个人斗嘴的时候,黑驼山乱葬岗,又迎来了一位头发花白的中年人。 左似道降落后,飞剑自动入鞘,他顾不上观察地形,以及周遭有没有危险,而是紧紧地盯着手中的罗盘,眼睛一瞬不眨。 很好,指针没有归到原位。 左似道松了一大口气。 前几天在灯花巷,只差一步之遥,左似道与宝贝擦肩而过,简直没把他的肺气炸。 毕竟那可是燃烧了三十年寿命,才找到的宝贝。 “让我知道是谁拿走了我的宝贝,我非把他剥皮抽筋,做成鞋垫,天天踩在脚下!” 左似道咒骂着,开始在乱葬岗转悠。 他手中的罗盘是一件法宝,只要燃烧使用者的生命,罗盘上的指针就会转动,其指向的方向,必然有一个宝贝。 至于宝贝的好坏,与燃烧多少年的寿命有关。 找宝贝,真的是一件非常上瘾的事情,就像钓鱼,当甩杆下饵的那一刻,感觉世界都能钓起来。 这一次,左似道花费了五十年寿命,准备搞一票大的,然后收手,虽然他是金丹,但是寿命也经不起这么挥霍。 “等拿到了这处乱葬岗上的宝贝,我便回洞府,潜心修炼,冲击元婴境,再也不探宝了!” 左似道打定了主意。 作为金丹大佬,左似道的经验极其丰富,眼界极其广博,所以他只花了一刻钟,便找到了那块大青石,认出了上面的剑痕,是一道秘剑帖。 可是这本该是喜笑颜开,享受收获的快乐时刻,左似道的脸上却阴云密布,铁青一片,他的手脚更是气得发抖,宛若得了帕金森。 “是谁偷走了我的秘剑?” 左似道爆喝,金丹真威横扫整个乱葬岗,瞬间碾死了无数的蛇虫鼠蚁,让这里死寂了下去。 大青石上的剑痕,被一记刀痕给破坏了,这就像一位绝世美人的脸颊,被划的千疮百孔。 以左似道的眼力,自然看得出,这道斩痕才刚砍上去不久,很可能就是今天白天发生的事情。 “真是淦他娘的O眼!” 左似道郁闷的吐血。 我这一周是怎么了? 踩狗屎了吗? 怎么一直倒霉? 我可是一共燃烧了八十年的寿命呀,结果毛都没捞到一根! 淦! 好气呀! 简直比当年意外目睹道侣和七个男修做多人运动还愤怒! 左似道抬手,就要劈碎这块大青石,可最终还是忍住了,袍袖一卷,施展袖里乾坤,把它收了起来。 之后,左似道看着手中的罗盘,陷入了纠结中。 淦! 我就不信这个邪了! 再来一次! 五十年寿命,压上! 你们有本事再抢先我一步拿到宝贝! 就在金丹大佬左似道发狠自虐的时候,陆安之正睡得香甜,他自然也看不到,白衣仙姬鹿灵犀的身上,随着晨曦渐起,出现了令人骇然的变化。 第二十七章 妹,咱家今后不差钱! 现实世界只过去了六天,可是陆安之在上古彩陶的史前石屋中,则进行了长达近三年的高强度学习,那日子比在南柯一梦中苦学不辍只为上一个好大学的高中时代,还要刻苦勤奋。 也正是这种付出,才让陆安之的元神和刚刚踏入炼气境修士的强度相等,才让他成为初级傀儡师,可以娴熟的操控灭霸。 没有这些,陆安之去黑驼山乱葬岗拿机缘,早被那只小妖弄死了,即便如此,还是险胜。 现在,三个机缘到手,战利品满满,陆安之终于可以安心睡一觉了。 清晨,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床上,一片温煦。 陆安之翻了一个身,还想继续睡,却听到了三柒紧张的呼喊。 “大郎,你快过来!” 陆安之知道妹妹是何等慎重的性格,能让她这么焦急,必然是大事,于是他一个激灵直起了身,顾不上穿鞋,一把抄起短刀便往屋外跑。 “怎么了?” 呛啷! 说话的同时,陆安之已经把短刀拔出,警惕地扫视四周了。 “你快看!” 三柒眉头紧锁。 院子里摆着一张石桌,兄妹两个偶尔也会在这里吃饭,只是此时,石桌上旁的木墩子上,坐着一具灰色的女子石像,正抬头望天。 它是那么的栩栩如生容貌美丽,让人看了,都禁不住想来一发,以示尊重。 “哪来的石像?” 陆安之一脸懵逼。 等等, 这石像也太漂亮了吧?而且还有点眼熟。 “好像是那位大姐姐变的!” 三柒压低了声音。 “啊?”陆大郎目瞪口呆:“不会吧?” 据传说,黑灵抬棺中断,那么棺樽中的人会变成鬼,开始一段新的鬼生,可没听说过鬼还能变石像呀? “你看这石像多漂亮,手艺再精湛的匠师,应该也雕刻不出来,还有它身上的衣服,也和那位鹿灵犀的穿着相似!” 三柒分析,视线不由自主地滑向了石像的胸口。 最主要的是这里,和那个大姐姐一样平。 “怪哉!” 陆安之摸着下巴,眉头也拧了起来。 “此女可能不祥,要不要处理掉?” 三柒不想把这种隐患留在大郎身边。 “稍等片刻!” 陆安之冲回屋子里,从枕头下摸出千年神机,开机解锁,点开百科,键入‘人类变石像’三个字,搜索内容。 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熟的像一根老油条。 三柒把脑袋凑了过来。 “能把人类变成石像的手段有很多,道法、蛊术、诅咒,甚至是某些秘法禁术,都可以。” 陆安之舔了下干裂的嘴唇:“你觉得是哪一种?” “情报太少,无法分析,不过我觉得是诅咒多一些!” 三柒觉得这位大姐姐如此倾国倾城,肯定会被其他女人嫉妒,暗害她也在情理之中。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醒过来,不然问一问就知道了。” 陆安之又输入了‘鹿灵犀’这个名字,想搜索一下,只可惜原石屏幕上空空如野:“不应该呀,这么漂亮的女修,竟然无法在修真界留下姓名?” “五千年,沧海桑田,没名字便说明她微不足道。” 三柒撇嘴:“可能因为太好看,被大妖抓走吃掉了,亦或是某位金丹巨头,将她金窝藏娇了。” 这位二十来岁的大姐姐,也着实太美丽了一些,宛若仙子下凡,还好胸小,不是大郎喜欢的类型。 “咱们要不要把这石头搬到屋子里去?” 陆安之担心。 自己在南柯一梦中,见过很多风情各异的女子,欧罗巴大洋马、东方小美驹、白皮的,黑皮的,甚至还有暹罗人妖,所以他的抗性还高一些,但是贺家村的男人们,见到眉清目秀的小骡子都要多瞅两眼,如果让他们发现这尊石像,天黑之前就不知道被谁背回家了。 “随便!”三柒无所谓:“你再去睡会儿吧,我去做饭。” 三柒看了一眼天色,再耽搁下去,上工就要迟到了,会扣钱的。 啪! 陆大郎一把拉住了三柒的手:“今天不上工了,咱们去长乐坊,大采购!” “不行!” 三柒拒绝。 “有什么不行的?” 陆安之推着妹妹,一起去厨房:“要是能通过入门考核,以后就不用上工了,即便过不了,我也能靠着神机拿机缘,妹,反正咱家今后不差钱!” “得了吧!” 三柒拍掉了陆安之的手,翻了一个白眼:“如果真的成为了修士,那以后花钱的地方更多,灵装要不要买?丹药符箓要不要买?要是再练一门副职业,材料钱要不要花?” “呃!” 陆安之哑然。 “还有道侣,你腰包里没个百万灵砂傍身,最丑最菜的女修怕是都看不上你,难不成逢年过节你送人家礼物,就送屌丝三宝?” 三柒进了厨房:“灵砂这玩意,没人嫌多了烫手!” “……” 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陆安之被堵的哑口无言:“至少以后想学的功法,应该是不用花钱买了,能省下一笔。” 陆大郎点开了屏幕上那个‘仙法神通’图标,好么,还是一片空白,这让他大失所望。 不过没关系,我还有彩子! “三柒,待会儿吃完饭,我教你山海异兽观想法,修炼元神!” 陆安之吼了一嗓子,心下暗忖,我这个哥哥绝对不能丢了面子。 “不学!” 三柒拒绝的很干脆。 “没事,我验证过了,绝对是好东西!” 陆安之劝说。 “你确定?” 三柒反问。 “呃!” 面对着妹妹谨慎的眼神,陆安之不敢保证了,毕竟他只是个凡人,面对着修真界的门槛,一个脚趾都没迈过去呢。 “你不用担心我!” 三柒安抚,反手摸了摸别在腰上的柴刀:“我有它,就够了!” …… 早餐很简单,玉米粥咸菜窝窝头,两兄妹吃过,便骑上千翼飞鹤,前往长乐坊。 “租这个傀儡一天要十个灵砂?” 三柒心疼:“也太贵了吧?” 她和哥哥攒了这么多年的灵砂,也就三十来粒,只够骑三天。 啪! 陆安之突然郁闷的拍了一下脑袋。 “怎么了?” 三柒回头,瞅了大郎一眼。 “这傀儡很简单,我可以自己做的!” 陆安之叹气:“亏了!亏了!” “你就算傀儡术高超,你有买材料的钱吗?” 三柒却是不信:“你别告诉我这东西随便找几块木头便能制作!” “彩子能产出一种原始黏土,那东西可以在短期内替代一些傀儡部件。” 陆安之说完,又摇了摇头。 不行,修士的话,即便傀儡飞行途中坏了,他们也可以御剑飞行,摔不死,但是自己和妹妹可是凡人。 还是保险一些,租现成的吧! 两兄妹就这么一路扯着闲话,抵达了长乐坊。 陆安之熟练的去兽栏寄存了千翼飞鹤,然后带着妹妹进坊市。 三柒以前根本没机会来这种地方,尤其是四周都是修士,吹口气便能杀掉她们,这让她很紧张,不由得握紧了柴刀。 “别怕,这里不准打架斗殴的!” 陆安之安慰。 “嗯!” 虽然点了点头,可三柒始终没松开刀柄,不过很快,她的眼睛就不够用了:“大郎,你快看,那是灵犬吗?还挺可爱,咱们买一条吧?” 路边的一家灵宠店外,放着许多笼子,里面关着各种小兽,它们基本上没危险,因为它们的潜在客户都是修士的孩子。 如果想买战宠,得去专门的灵宠店。 “好,待我去问问价格!” 陆安之估摸着自己斩获的那个百宝囊中,怎么也得有百八十颗灵砂吧?买一条灵犬绝对是够了。 啪! 三柒一把抓住了陆大郎的胳膊。 “怎么了?” 陆安之不明所以。 “肯定很贵!” 三柒扯着哥哥就走,虽然脸上毫无表情,但是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甜的。 大郎你这么宠我,我会变坏的! 三柒的嘴角,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笑容。 长乐坊东区,二心桥街。 “我怎么感觉这些人成了修士,也不逍遥自在?” 三柒偷偷地打量着那些路过的修士,发现他们有的眉头紧锁,有的哀声叹气,也要为修炼资源奔波劳碌。 甚至有一位年轻修士嫌弃店家收购白毛冰狼蛛的价格低了,在破口大骂。 “阶层是无处不在的,在奉行丛林法则的修真界更是如此,想要逍遥,至少得达到金丹境才行!” 陆安之倒是看得很开。 修炼靠的是什么? 资源! 一个没有根脚背景的散修天赋再好,能赶得上修二代顿顿天材地宝的胡吃海塞? 普通修士想要获得修炼资源的难度,从来都很大! 当然,修士再苦,凡人也是没资格鄙视的,至少修士从不生病,而且随着境界的提升,寿命也是不停增加的。 炼气境轻轻松松活过百岁,筑基修士寿三百载左右,而金丹巨头,更是至少有五百年的寿命。 凡人一过六十,顺风尿湿鞋,而哪怕是位于鄙视链最底层的炼气期杂鱼,百岁之后,每天早上也是轻轻松松一柱擎天,如果没道侣,那真是烦的一匹,只能自己挊。 “到了,爱马百货,就是这里!” 陆安之看着熟悉的牌匾,当先走了进去:“老板娘,我又来麻烦你了,几日不见,生意可好?” 三柒立刻抛掉了那些胡思乱想,盯了过来。 又? 大郎,你为什么这么熟练呀? 第二十八章 杀妖夺宝,身价过千! 三柒迈过门槛儿,看到白月蘅的那一刻,直接怔住了,目光下意识的凝固在了她的胸前。 这…… 这样太大了吧? 你是揣了两个大木瓜在怀里吗? 正在盘账的白月蘅看到陆安之进来,神色大喜,立刻起身冲了过来。 “小安子,你可算来了!” 老板娘鹅蛋脸上写满了兴奋,等冲到陆安之身前,一把便抱住了他:“发了,咱们这次发了,真的有冤大头……呃,有土豪要买你的作品。” 看到这一幕,三柒的嘴角立刻扁了起来,跟着用力咳嗽出声,开始打岔! “咳咳!” 三柒凑了过来,笑得很甜:“大郎,这位便是你常说的那位很照顾你的老板娘吗?” 问完,不等陆安之回答,三柒又乖巧的问安:“阿姨,你好!” “什么阿姨?叫姐姐!” 陆安之低声提醒,而后给白月蘅介绍:“这是我妹妹陆三柒!” 虽然他也觉得白月蘅三十岁左右,犹如一位豪爽大气的邻家阿姨,但是女人嘛,往年轻的喊总没错。 三柒低着头,当没听到。 心中却是诽谤不已,我这是在提醒她注意自己的年纪,别打你的主意好不好? 不过旋即,三柒又摸索着刀柄,一阵丧气。 没想到她这么大! 这根本就是大郎最喜欢的那一款! 三柒快速又隐晦地瞄了老板娘的脖颈一眼,看到肌肤雪白,这更让她郁闷了。 好么! 不仅大,还白! 这谁忍得住呀? 我都想揉一把了! “哈哈,没关系,只要有钱赚,叫什么都行,我不在乎这个的!” 白月蘅和三柒打了个招呼,便继续和陆安之分享她的喜悦:“我和你说,那个八音盒,有人出一千灵砂买也就算了,毕竟那首实在太好听了,但是他竟然还抢购你那个除了好看没有任何用处的傀儡人偶,简直就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老板娘,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这个制作者?” 陆安之一脸无奈:“而且好看就是最大的价值!” 你根本不知道,在南柯一梦中,哪怕颜值一般的女主播往电脑前一坐,直播一开,打赏也能收到手软。 更何况我制作的深田傀儡,身材一级棒,脸蛋超赞,皮肤触感真实到可怕,绝对是宅男杀手。 “好吧,我道歉!” 白月蘅完全没有修士俯视凡人如蝼蚁的架子,和蔼可亲:“你们两个喝茶还是白水?” “随便!” 陆安之无所谓。 “不渴。” 三柒很谨慎,从来不会在外面吃任何来路不明的东西。 “稍坐一下!” 白月蘅很快倒了两杯茶,虽然三柒说不渴,但上茶是礼貌问题,之后她又去柜台,拿了一个袋子过来。 砰! 袋子放在桌子上,砸出了沉闷的声响。 “这里是一千五百灵砂,其中五百,是傀儡人偶销售后,五五分成的钱,还有一千,是卖八音盒所得,你清点一下!” 虽然那位富二代有可能后悔,不要八音盒,但是老板娘依旧把钱提前支付给了陆安之。 陆安之没动袋子,而是不解:“我刚才听你说八音盒卖了一千灵砂,你怎么全给我了?” “这次我就不抽成了!” 老板娘反倒是不好意思了:“再说傀儡人偶上,我已经净赚五百灵砂了!” 这玩意连进货成本都没有,而且即便放在店里几个月卖不出去,也不过是占一块地方,不碍事的。 “这怎么行?也五五分成好了!” 陆安之不同意,难得碰到这么一位豪爽大气的小姨,可得把关系维护好了,不然换成其他店铺,人家能给他十个灵砂意思意思就不错了。 “不行!不行!” 老板娘摇头:“说起来,我不信这东西能卖出去,也是看走了眼,白月蘅在这里给你道歉了。” 老板娘说着话,便站了起来,朝着陆安之福身一礼。 陆安之赶紧起身避让。 “……” 三柒看着两个人你来我往,相敬如宾,有些傻眼了。 你是不是修士呀? 你不要面子的吗? 三柒在飘渺宗见过一些修士,哪怕是那些不入流的外门弟子,都一个个眼睛长到了脑袋顶上,用下巴看人。 可是这位老板娘…… 哼! 十有八九是馋大郎的身子,才如此礼貌,好吧,还可能馋技术! 话说大郎制造的傀儡,竟然这么值钱? 那可是一千五百灵砂呀! 想想自己和大郎辛苦了三年,每天起早贪黑的上工,省吃俭用,也不过才攒下三十几粒灵砂。 这才过去不到一周,大郎便赚了五十倍! 吓人! 陆安之和老板娘推让了一番,最后还是全额收下了,毕竟入门考核在即,他需要大采购几件灵装傍身。 “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陆安之有些不好意思。 “什么却之不恭,那是你应得的!” 老板娘不领这个情,接着戴上了一幅黑框的玳瑁眼镜,顺势将黑色的长发盘在脑后,拿了一个本子和毛笔,开始一边列清单,一边介绍:“我准备再向你订购十个八音盒,十具傀儡人偶,不过价格不会那么高,都是五十灵砂一个,你要是同意,咱们便签合约?” 那天买东西的修二代青年叫什么? 羽化宫魏笑天? 像这种地主家的傻儿子一年都碰不上一次,所以老板娘虽然尝到了一次甜头,可还是不敢开太高的价码,不然货物砸手里怎么办? 三柒目瞪口呆了,哥哥这要是答应,又是一千灵砂到手?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 三柒立刻隐晦地扯了陆大郎一把,让他同意。 我早就想换一把上等玄铁打造的柴刀了,这下可以如愿了。 老板娘真好! 三柒望着送财阿姨,嘴角浮现出了一抹和善的笑容,但是心中,反而更加的谨慎了。 只要你不馋大郎的身子,咱们就是好朋友! 否则, 一刀砍死! “八音盒没问题,但是傀儡人偶不行,我最多再给你一具,而且也要一个月后才能交货。” 古三彩每个月产出的原始黏土并不多,再加上临近入门考核,陆安之想用它们做几尊傀儡傍身。 而且马文那笔账还没算呢,这次得先收一波利息了。 “可惜了!” 老板娘并没有强求,重新拟定了契约,交给陆安之签字画押:“我去取钱!” “不必了,等交货的时候一次结清!” 陆安之拒绝。 自己虽然是仙王重生,考核应该是稳的,但万一出个变故怎么办?自己要是死了,便没办法给老板娘货物了,所以他不先钱后货。 陆安之虽然只是个凡人少年,但也讲信誉! “哎,你这少年,太要强了,和我一个修士客气什么?” 白月蘅摇头,觉得陆安之太见外。 “等我成了修士,就不和你客气了!” 陆安之呵呵一笑,没忍住,瞄了老板娘的大胸一眼。 “你是要参加飘渺宗的入门考核吧?” 飘渺宗作为小仙州的八大豪门之一,其入门考核自然是一件大事,知道的人不少。 白月蘅不由得提点:“凡事不可强求,实在过不了,来我这里,送你一套修行的法门,当个散修也是可以的。” “多谢老板娘了!” 陆安之心说我要是凄惨到去做散修,那百大心愿菜单也别想完成了,至少娶第一仙后这个愿望是绝对要打水漂了。 白月蘅笑了笑,又取了一个巴掌大绣着金线的百宝囊,放在了陆安之面前。 “你带着这么多灵砂太显眼,容易被人惦记,这个百宝囊送你了。” 老板娘这是还陆安之送她八音盒的回礼。 “不需要!” 陆安之得意一笑:“因为我有!” “嗯?” 白月蘅愣住了,百宝囊可以说是修士的必备物品之一,但是这玩意根据内部空间的大小,价格也不同的。 空间越大,装的东西越多,自然价格也越贵,不过最便宜的也要上万灵砂,所以你一个凡人怎么可能买得起百宝囊? 虽然你长得是挺清秀的,但是那些富婆女修们也不是傻子呀,完全可以白嫖不给灵砂。 毕竟在修真界有一个共识,修士睡凡人,那是凡人的福气,给三瓜两枣那都是客气的。 陆安之取出了从黄风鼠身上斩获的百宝囊,递给白月蘅:“这上面的禁制我打不开,你有办法吗?” 白月蘅接过,打量了几眼,一脸惊诧:“你从哪儿得到的此物?咦?上面竟然还有未散尽的妖气……” 凡人碰到妖怪,还能活着离开? 难道是个吃素的? “杀妖夺宝咯!”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虽然一幅满不在乎的神情,但是内心中,却是有些小得意的。 毕竟这战绩,的确够闪耀! “吓?” 白月蘅一怔,上下打量着陆安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不是,你怎么能杀掉一位妖修呢?” 即便是刚踏入炼气境的小妖,宰你也和杀鸡没什么区别。 “当然是靠秘剑!” 陆安之说他租了千翼飞鹤去撞机缘,没想到在一处乱葬岗找到了一块大青石,上面有秘剑帖,然后参详了一天,便顿悟了。 “一天?就顿悟了?” 白月蘅吃惊的红唇微张,犹如看到了一个贞洁烈妇突然做起了半掩门的生意,她忍不住惊叫:“你说的好轻松,你知道多少钻研剑道数十年的剑修,都顿悟不出一道秘剑吗?还有你这是什么狗屎运?撞机缘能撞到秘剑帖?” 三柒偷偷地打量着老板娘的神情,右手下意识的摸在了刀柄上。 “呵呵!” 陆安之抓了抓头发,岔开了话题:“你能打开它吗?” “你顿悟的是什么秘剑?” 白月蘅才不信撞机缘这种借口呢,但是这年月,谁还能没点儿秘密呢,她也没有刨根问底,而是更好奇陆安之斩杀小妖的过程。 因为这战绩,真的很耀眼! 哈! 话说我的眼光也很厉害呢,早早便看出此子的不凡,想想还有点小骄傲! 只是老板娘高兴了没几秒,又暗暗叹了一口气了,可惜了,等他成了修士,恐怕更不会给我当伙计了。 遗憾! 第二十九章 绝品灵器,鸟枪换炮! “庖丁解牛!” 陆安之没有隐瞒,只是表情有些不好意思,因为这道秘剑虽然效果霸道,但是名字太矬了。 “真的假的?” 白月蘅一脸惊诧:“我没记错的话,这道秘剑在修真界已经失传了三千年了,因为顿悟它,要有一颗当厨子的心。” 对于修士来说,别说当厨子,就是给个皇帝之位都不换的。 看看俗世多少帝王都在修道,都在渴求长生? 修士,那便是可以逆天改命,长生不死的存在,只要你够强,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正所谓唯有诚与心,才能诚与剑! 剑修想要顿悟秘剑,第一要诀,便是不能欺骗自己的剑,要忠于自己追求的剑道,所以说想要顿悟庖丁解牛,基本上不可能。 修士中,嗜好美食的人不少,但是你让他们去做菜,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君子远庖厨,菽水妇女宜,这可都是传唱了数万年的典故了。 “嗯,的确要喜欢厨艺才行!” 陆安之点头,他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如果不是在南柯一梦中,自己培养出了对厨艺的好感,那这道秘剑绝对与自己无缘。 “你稍等!” 老板娘兴冲冲地起身,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便抓了一只灵鸭回来:“小安子,来,砍它!” “……” 陆安之一脸无语,这可真是牛刀杀鸡……呃……杀鸭了。 “来呀,让我见识一下失传已久的庖丁解牛秘剑!” 白月蘅很兴奋,一点都不把自己当外人。 按理说,秘剑这可是剑豪们压箱底的本事,轻易不展示的,毕竟底牌这种东西,知道的人越多,出其不意的效果便越差。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没有敝帚自珍,他拔出短刀:“老板娘,把鸭子丢过来!” 扑棱棱! 随着白月蘅松手,香草灵鸭扑腾着翅膀,朝着店外飞去。 陆安之挥手就是一刀,砍在了灵鸭身上。 唰! 灵鸭的羽毛、肌肉、血管、经络,砰的一下炸开了,宛若牛毛细雨,飘散在空气中,眨眼间,就只剩下一幅完整的骨架。 啪! 骨架掉在了地上,摔了个四分五裂。 “赞!” 老板娘大声喝采,白皙的双手鼓掌:“这秘剑要不是失传三千年,在剑修圈,绝对名声大噪!” “……” 三柒同样看的异彩涟涟,情不自禁的握住了刀柄。 这秘剑的杀伤力好霸道! 想学! “献丑了!” 陆安之收刀,有些不好意思。 “再给我说说当时的战况?” 老板娘重新给陆安之换了茶水,乖巧的坐在一旁,右手托着香腮,注视着陆大郎,认真聆听。 陆安之注意到,老板娘的大木瓜被她顺势搁在了桌子上,摊成了好大两团! 一刻钟后,陆安之讲完。 白月蘅喝了一大口茶水,意犹未尽:“那个小妖死的不冤,除了秘剑就是这么霸道外,你的战术和胆魄也碾压他了,小安子,你当时真的不怕吗?毕竟你只是凡人,而对方是一只妖!” “我只是运气好!” 陆安之神情谦虚,可心里想的却是我可是仙王重生,我怕个鸡儿? “不只是运气,你能在那种随时会死的巨大压力下,分析出跑不掉,进而制定出拖刀计这种战术,真的是好冷静、好胆魄!” 老板娘看着陆安之,双眸中满是激赏之色:“你哪怕迟疑一瞬,也凉透了!” 关键当是时,陆大郎可不知道他能顿悟出秘剑,所以说,他便是以凡人之身对抗一位妖修。 这真是太难得了! 毕竟很多凡人面对修士,直接就选择了跪下,求饶,认命! 祈活三连。 小安子此等豪情, 当浮一大白! 白月蘅端起了茶杯:“来,我以茶代酒,敬我们的新晋少年剑豪!” 啪! 两人碰杯。 茶水有一股甘甜的香气,入肚后,五脏六腑都觉得舒坦,像做了一次马杀鸡,但是陆安之却无心回味余味。 “老板娘,这百宝囊能解开吗?” 陆大郎可是指望着它发一票横财呢。 “我先研究下!” 白月蘅释放神识,扫过了这只百宝囊:“那只小妖境界太低,也不懂炼器术,所以这百宝囊上的禁制很简单,能解!” “那就麻烦老板娘了!” 陆安之话还没说完,百宝囊上便爆发出了一阵金色的光芒,之后口子打开,一堆东西倒在了桌子上。 “好穷呀!” 老板娘扫了一眼,失望的摇了摇头,给陆安之介绍:“灵砂一百六十多粒,飞剑一把,品质的话,应该是灵器下品,属于破烂级。” “值多少灵砂?” 陆安之追问。 “二百粒顶天了!” 老板娘把飞剑丢在了一边,都懒得鉴定。 修士使用的装备,统称为灵装,其中最便宜的是灵器,也就是得到过灵气滋养孕育,超越了凡兵的存在。 屌丝三宝都属于灵器范畴。 灵器之上,是法器,也就是不够完美的法宝,虽然法术效果强大,但是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缺点。 而法器之上,自然便是法宝了。 顾名思义,此等灵装的炼制过程中,涉及到了大道法则,使用时,可以利用法则,释放出强大玄奥的神秘威能。 正所谓法宝一出,再无兄弟,说的便是法宝的珍贵性,亲兄弟会为了争夺法宝的归属权反目成仇。 修真界,有一句三岁孩子都知道的黑话,便是杀人夺宝,这个宝,指的就是是法宝,由此可见它的贵重程度。 比法宝更厉害的,则是道器,取自得道成仙之意。 任何一件道器中,都有至少一条完整的‘大道法则’,因此它的威能更加强大。 道器再往上,则是仙器,也就是仙人使用的武器,它已经可以修改一些大道法则了。 比如最神奇的造化生死簿,如果持有者知道了一个人的名字和相貌,那么将他的名字写在这本生死簿上,此人会直接心脏停跳,当场猝死。 如果持有者写下了死亡方式,那么这个人便会以为相同的死亡方式死亡,端的是可怕至极。 想想吧,修士对决,人家写下了你的名字,你就得死,这有多么恐怖? 这些灵装,每一个品级中,又细分为下品、中品、上品、以及绝品四个等级,反正越往上越贵。 “符箓一叠,三十多张!” 白月蘅清点:“有火焰符,有净水符,还有爆炸符,这个最多,不过品级都不高,不值钱!” 品级不高,也就是说效果低劣。 “爆炸符?” 陆安之听到这个名字,眼睛一亮,立刻拿了几张欣赏。 就是一张五寸长的黄色符纸,上面用各种蕴含灵气的妖兽血液或者矿物镌刻的法阵,激活后,可以爆发出相应的效果。 爆炸符激活后,会形成一股巨大的冲击波,用来杀伤敌人,效果类似于手雷! “炼气期的修士们都喜欢备一些防身,毕竟它的使用很简单,元神操控,随时激活,而且不消耗真元,不过到了筑基,它的杀伤力就不够看了!” 白月蘅科普。 “这十几颗都是什么丹药?” 三柒觉得这个值钱。 “止血生肌丹,补元丹,祛毒丹,都是最常见的丹药,二百灵砂顶天了!” 老板娘翻出了一个手串,笑了起来:“总算有个宝贝了!” “是什么?” 两兄妹立刻盯了过来。 白月蘅扶了扶玳瑁眼镜,又仔细鉴定了一下,免得看走眼,丢了面子:“这是用十二颗黄风鼠妖的大门牙串成的手串,是一件绝品灵器,修士对着手串吹一口气,便会形成一阵狂风,吹得黄沙漫天,河断山折!” “这么厉害?” 陆安之喜上眉梢。 “这算什么?” 白月蘅翻了一个白眼:“如果是修成了妖圣的黄风鼠,人家一口气吹出,万物生灵的魂魄都会被直接吹散,只剩下一具躯壳!” “这件灵器应该算一件小极品了吧?逢敌时,即便打不过,吹一口气,制造漫天黄沙逃命也容易吧?” 三柒的谨慎性格又开始发作了:“那只小妖为何要将它放在百宝囊中?” “如果我所料不差,你哥哥杀的那只小妖应该是一只黄风鼠,人家的天赋神通便是‘黄沙风暴’,根本用不着这件灵器。” 老板娘分析。 白月蘅的推理没错,黄风鼠妖身上最珍贵的部位,就是两颗大板牙,是炼器制物的好材料。 黄风鼠妖死后,身死道消,但是都会把牙齿留下来,给后代,毕竟是值钱的遗产嘛! 后代们用不到,但是可以卖钱! “值多少灵砂?” 陆安之很开心,没想到自己这一波不仅得到了秘剑,还大赚一件绝品灵器。 “灵装的价格,除了看品级,也看效果,比如你这个鼠牙手串,制造狂风黄沙,在干扰敌人方面,极其厉害,市场价至少十万灵砂起!” 老板娘估算:“但是我不建议你卖,因为黄风妖鼠身具‘黄沙风暴’的天赋神通,早在上千年前,就被捕杀的快灭种了,以至于现在这种鼠牙不多见了。” “啊?” 陆安之乐了,这要是放在南坑一梦中,岂不是一种‘牢底坐穿鼠’? 三柒一直偷偷观察着白月蘅,发现她对贵重的鼠牙手串也表情平淡,没有贪婪或者兴奋的神色,不由的松了一口气。 看来老板娘不会杀人越货了。 哎! 谁让自己兄妹是凡人呢,必须敬慎! 最后一件战利品是一个黑色的小瓷瓶,老板娘拿起,拔开木塞,只是扫了一眼就面色大变,惊得她赶紧塞住了木塞。 第三十章 买!买!买! “什么东西?” 陆安之好奇心大增,这啥玩意,能让一位修士如此如临大敌? “这里面装着死灵菇研磨而成的粉末!” 白月蘅深吸了一口气,掏出手帕,擦拭了一下双手,之后又把小瓷瓶细心的清洁了一下。 “听名字有点厉害!” 陆安之有掏出千年神机百科一下的冲动。 “何止是厉害,生灵如果误食这种蘑菇,会精气消散、肌肉僵化,血液凝固,心脏逐渐停跳,大脑枯萎,最后变成一具干尸!” 老板娘科普:“但是一百年后,如果这具干尸没有被斩下头颅,那么它又会以死灵的形态复苏,成为一种不死生物,别说孱弱渺小的人类,修士都顶不住的,吃了就完蛋。” “很值钱?” 陆安之眼睛一亮。 “没错,这种死灵菇数量极少,只会生长在阴冷潮湿,死灵气息浓郁的地带,比如已经存在了数百年的乱葬岗,死了很多人尸体随便丢弃的上古战场,因为尸体产生的死气和腐肉是它们的食粮。” 老板娘介绍着,又忍不住打开瓶塞,瞅了一眼,接着便摇头叹息:“这死灵菇处理的太草率和简陋了,如果是完整一株,是可以拿去拍卖行售卖的,至少百万灵砂起步!” 陆安之一阵心疼,那只小妖肯定是个散修,没有经受过科班教育,尽管认识死灵菇,但是完全不懂得如何处理这种天材地宝,于是造成了浪费。 “小安子,这东西太危险了,不如卖给我吧?” 白月蘅提议:“我给你二十万灵砂!” 咕嘟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陆家两兄妹直接吞了一口口水,对视的时候,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发财了’三个字。 “这真是一夜暴富了!” 陆安之苦笑:“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杀人夺宝呢,这来钱也太快了!” 事实上,在乱世秩序崩坏,人民如草芥的古代,占山为王,杀人越货,才是硬道理。 更有甚者,能打下一片江山,登基为帝,这才是把强盗这个职业做到了巅峰。 “杀人者,人恒杀之,小安子,杀人夺宝没你想的那么容易,你只是运气好,宰了一只小妖,又适逢这只小妖,在乱葬岗生活的够久,偶然得了一株死灵菇罢了!” 白月蘅苦口婆心的劝说,希望陆安之不要产生错误的认知:“越是身怀宝物的修士,越难以击杀,因为这些宝物,本身便是他们实力的一部分。” “我懂!” 陆安之点头,旋即又有些庆幸和后怕。 幸亏自己直接来爱马百货解锁百宝囊,要是换个家店铺,肯定被黑吃黑了,毕竟炼气期的菜鸟嫩死两个凡人不要太轻松。 三柒的手,反而从柴刀柄上移开了,而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越发显得的人畜无害,但是她的心中,却如临大敌。 谁知道白月蘅给这么高的价格,是不是在试探大郎? 这位老板娘说不定心一狠,便把大郎拘禁了,关押在地下室中,整日玩弄,来一把人财两得的好事! 说实话,三柒到现在都不理解,这位女修士为什么会如此赏识大郎? 难道大郎身上还有我没有发现的才华? 嗯! 下次洗澡,给他搓背的时候,我要仔细的观察下! “二十万灵砂对于你们兄妹来说,实在太多了,会给你们招来杀身之祸的,既然你们想要修行,那么我可以给你们换成一部功法,助你们踏上修仙之途!” 白月蘅又提出了一个新建议:“你们可以放心,这部功法绝对不是地摊货!” “三柒,你觉得如何?” 陆安之询问妹妹。 “这是你的战利品,你做决定!” 三柒不管。 “老板娘,这个死灵菇粉末,如果修士误食,会在多长时间内失去战斗力?” 陆安之好想掏出神机检索一下。 “这个要看修士的境界,境界越高,抵抗力越强,如果是炼气期的新人,半个小时就完蛋了。” 老板娘很博学,而且很聪慧,她一听陆安之的问题,便立刻猜到了他的想法:“你想把它当毒药用?” “嗯!”陆安之没有隐瞒:“我即便成了修士,也有可能面对很多强敌,握着死灵菇粉末,也算多一种防身手段。” “可是它很危险,如果操作不慎,你自己可能反受其害!” 老板娘皱眉。 “收获总是与风险成正比嘛!” 陆安之呵呵一笑,其实他的底气是神机,他可以从上面搜索死灵菇的使用技巧,强化训练,避免反噬。 至于功法,陆安之就更不缺了,虽然现在还没有,但是仙王在日记中说了,由于神机穿梭时空,会被各种法则侵蚀,让稳定性出现一些问题,进而导致一些内容出现缺损,不过不要急,内容会迟到,但是绝不会缺席。 白月蘅即便很慷慨,给的功法也肯定不是圣级,而陆安之知道自己是仙王重生后,怎么可能还看得上那些杂牌功法? 要练,就练最顶级的功法,这可是菜单上的百大心愿之一。 “好吧!” 老板娘也不强求,她还发现,这笔财富对于炼气期修士来说,都称得上巨款,可是这对陆家兄妹神色淡然,完全不在乎。 这心态,是真的稳! 一看便是能成大事之人! 不过这个有一张瓜子脸的妹妹好像精神有病,不然她为什么一直摸着那把柴刀? “老板娘,索灵法衣和清醒束带,先给我各拿两套!” 钱货两讫,百宝囊也开了,陆安之心头大事已去,开始壕购。 “哥!” 听到大郎这口气豪横的像是要买下整家百货店,陆三柒赶紧扯了他一把:“把钱留着!” “留着干嘛?” 陆安之不解:“咱们三年来起早贪黑的上工,没睡过一个懒觉,不就是为了攒钱,买一些符箓丹药,增加入门考核的通过率吗?” “今时不同往日了,这些灵砂得留着!” 三柒一把抢过了装灵砂的袋子。 “为什么?万一咱们凉在了考核中,这些灵砂不也就明珠蒙尘了吗?” 陆安之疑惑地看着妹妹,以前也没见她这么财迷呀? 三柒瞅了白月蘅一眼,担心被她笑话,可是看到大郎追问的紧儿,只能说出原因:“留着给你娶道侣!” 我得给陆家留个种! “噗哈哈!” 白月蘅乐不可支,把刚喝进嘴里的茶水给喷了出来:“三柒,你这是多瞧不起女修士呀?我告诉你,现在修真界,想找个修为高一点,人又漂亮一点的道侣,兜里没个上百万灵砂,那是想都别想!” “修真界的女人竟也如此爱慕虚荣?” 陆安之惊了。 感觉就像南柯一梦中,没房没车没彩礼,就不陪谈恋爱一样! “没办法,僧多粥少,久而久之,行情便这么形成了,现在这年月,一个稍微有点姿色的女修,挑选道侣,那都是筑基起步。” 老板娘打量着陆安之,心说你这颜值,不用发愁道侣,肯定有富婆女修愿意给你买飞剑。 还是极品的那种。 “那这灵砂更要攒着了!” 三柒面色凝重。 陆安之突然伸手,一把抄过来装灵砂的袋子,苦口婆心的劝说:“我要是混到要靠辛辛苦苦攒钱才能让女修和我喝茶的地步,那我宁可一辈子和左右手为伴,老板娘,有什么好灵装,给我安排上!” 陆安之心说我可是仙王重生,我的百大心愿,是娶娑婆世界第一仙后,是睡遍四大部洲所有的名妓花魁。 一千五百灵砂? 够干啥呀! 打个茶围,喝顿花酒,听听小曲就完了! 想赚大钱,就得靠撞机缘! 想到这里,陆安之摸了摸揣在口袋里的爱疯石。 定个小目标,等入门考核结束,我就在一年内,先赚它一亿灵砂! 等等! 一亿太多了,咱可没资格和人家王首富比,所以先定个一百万灵砂好了! “这种态度才对,灵砂就是用来花的,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更何况你们还适逢入门考核这种事关人生未来的大事,自然要准备完全!” 白月蘅豪气的一挥手:“不过这四件装备,我送你们了,算是我的一份心意,提前预祝你们入门成功。” “万万不可!” 陆安之拒绝。 看着两人在那里推让,三柒摸索着柴刀,扁了扁嘴唇。 哼! 这位阿姨果然馋我家大郎的身子! 真想一刀砍死! 还有我以后要努力攒钱,给大郎花,你们这些富婆女修,休想依靠灵砂把他砸跪下! 陆安之最终还是没答应,他之前没钱的时候就不沾老板娘这个便宜,现在一千六百多灵砂在手,便更不可能了。 自己的钱,消费起来才硬气。 “新手灵装三件套,也就是俗称的屌丝三宝,要准备一身,疗伤补元的丹药,来上一瓶,还有爆炸符,至少十张,这个可以用来清理妖兽,效果拔群!” 白月蘅不愧是开杂货店的,对这类装备,如数家珍:“然后我推荐你们购买一幅骨哥地图!” “这可是居家旅行的必备灵装!” 第三十一章 骨哥地图,持续为您导航! 老板娘从货架上取了一块八卦形状的石板,一边讲解,一边示范给两兄妹看。 “注入些许真元,即可激活!” 嗡! 巴掌大小,半个指甲厚度的石板上,亮起了微弱的光芒,同时有一个灵气凝结的小骷髅头弹了出来,有核桃那么大。 “骨哥地图,持续为您导航!” 一声醇厚的男声播音腔,透着亲切和稳重,让人一听就觉得这玩意靠得住。 “有点可怕!” 三柒不喜欢这种造型。 “骨哥地图可以将修士拿着它走过的路线,完整的记录下来,如果你们有某一地的地图,那么可以用元神将地图输入到骨哥地图中,如果有想去什么地方,直接确认一下,然后骨哥地图会给出至少两条路线,以供参考!” 老板娘科普:“路程最短,但是可能会路过一些危险地带,或者路程较长,但是更加安全,不会途径妖魔鬼怪的巢穴洞府!” “这东西不错呀!” 陆安之很满意:“多少钱?来两个!” “买一幅就行了,我不需要!” 三柒知道,其中一幅,哥哥肯定是为自己买的,毕竟入门考核的内容,谁也不知道,两兄妹有可能不在一起,所以人手一幅最保险。 “我这里的骨哥地图,比较高级一些,除了导航指路,还可以感受妖气,一旦它附近一百米之内出现妖气,它便会发出警报,所以要三百灵砂一幅!” 这是进货价,可以说老板娘一粒灵砂都没赚。 “要了,两个!” 陆安之打量四周的货架:“有没有防身的灵器?” “我郑重向你们推荐萝卜丁!” 白月蘅单手一招,武器架上,两把一尺长的红色短剑便飞射而来,悬停在了陆安之和三柒面前。 “它的原名叫做女皇的权杖,但可惜除了名字霸气,杀伤力一般,再加上它粗短的剑身,针形的剑尖,看上去像一根萝卜,所以大家称呼它为萝卜丁,算是晋阶的新手装之一。” 老板娘介绍:“这把飞剑因为使用了鲁布托金属,重量极轻,这便让它的飞行速度极快,犹如矫捷的雨燕一般,再加上剑身镌刻了‘一心’法阵,因此准头极佳!” 陆安之握住短剑,挥舞几下,很顺手:“多少钱?” “这两把萝卜丁炼制的时候,都出现了瑕疵,在下品灵器中也算不得上好物,你一共给我五百灵砂即可。” 这同样是成本价。 别说白月蘅欣赏陆安之,哪怕只是其他不认识的客人,她也不会坑人,最多一柄飞剑要三百灵砂,赚个辛苦钱。 “怎么使用?” 陆安之请教。 “在剑身注入些许真元,用元神操控即可,当然,也可以像操控傀儡那样,直接消耗元神来代替真元,不过一般没人这么干!” 老板娘指点。 真元耗尽了,可以使用丹药补充,但是元神就不行了,而且真元耗尽,最多疲惫不堪,四肢无力,休养几天便好,可是元神一旦损耗过度,有变成白痴的风险,甚至直接猝死。 “你们以后成为修士,一定要记住,任何涉及到元神的修行,一定要慎之又慎!” 老板娘说完,便看到陆安之手中的飞剑射了出去,在即将刺中墙壁的瞬间又一个急刹停下,之后划过一道弧圆,飞回到了他身前。 “……” 白月蘅的鹅蛋脸上,写满了目瞪口呆,你到底是不是凡人呀? 为什么你操控飞剑会这么熟练? 啪! 陆安之握住飞剑,一脸满意:“好用,我要了!” 算起来,陆大郎虽然没有正式修行踏入仙途,但是他观想过一年的山海异兽经,让他的元神强度不弱,而且他为了操控傀儡,下过苦功夫,这玩意可比于御使飞剑难度大多了。 “三柒,拿着呀!” 陆安之催促。 虽然飞剑很贵,但是值! “就算你现在不能御剑,论到削铁如泥,萝卜丁也比你的柴刀锋利!” 老板娘劝说。 “我想要柴刀!” 三柒撇了撇嘴角,没管这把飞剑叫女皇的权杖,还是帝王的大棒,她打量着武器架,只想要一把柴刀:“玄铁打造的那种!” “……” 老板娘目瞪口呆,一时间理解不了这个豆蔻少女的思维。 嗯! 陆安之这个妹妹,好像脑子不太好的亚子! “老板娘,麻烦你带我们去逛一逛坊市中的武器店吧?” 陆安之抱拳。 他不想自己去,万一被黑吃黑了怎么办?毕竟哪怕最差的下品灵器,价格也至少得上百灵砂了。 一个凡人有这么多钱,那便是怀璧其罪! 白月蘅的爱马百货中什么都有,但是唯独柴刀这武器,没有进货,而且她带着陆家两兄妹逛遍了长乐坊东区二十家武器店,都没找到。 毕竟修士们也都是爱美之人,修真界主流的审美就是用飞剑,即便爱刀之人,也不会用一把樵夫砍柴的柴刀当佩刀呀! 好在长乐坊作为小仙州三大坊市之一,最大的优势便是市场足够大,店铺足够多。 终于,在花费了小半天的时间后,白月蘅才在一家名为‘霸刀楼’的武器店中,找到了一把柴刀。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家店铺的武器,一般不用来战斗,而是面向刀具爱好者,主要用来收藏的。 讲究的是一个新奇,怪诞。 据店主所说,凡是四大部洲存在过的刀具,他这里全都有。 三个人买到柴刀,回爱马百货的路上,白月蘅悄悄地扯了扯陆安之的袖子,和他落后了三柒几步。 “你妹妹怎么回事?” 老板娘没忍住,问了出来。 别人家的女孩,要么喜欢胭脂水粉,要么喜欢琴棋书画,这位倒好,喜欢柴刀,她这会儿走在路上,把玩着柴刀,一脸满足的笑容,眼里根本容不下其他东西了。 这怕不是个柴刀精转世吧? “我也不知道!” 陆安之双手一摊:“不过我家妹妹玩刀的确厉害!” “看出来了!” 老板娘打量着三柒,以她的眼力,能看出这个少女玩柴刀的技巧已经炉火纯青,那把柴刀就好似是她的第三只手一般。 路过一家傀儡店的时候,陆安之停了下来,有些心动。 “走,进去看看!” 老板娘扯着陆大郎的手,进了这家名为‘千只傀’的店铺:“别怕,钱不够,我来出!” 店主是一个中年人,微胖,他看到有客人上门,立刻迎了上来,笑得一团和气! “三位贵客需要些什么?” 店主的视线,快速扫过了白月蘅三人,最后落在了陆安之身上,虽然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凡人,但是这位女修却待他如朋友,这很不正常! “你这里最好的傀儡是哪具?” 白月蘅扭头扫了一圈:“货看上去不错呀!” “那是自然!” 店主得意一笑:“我店里的傀儡可能不是最多的,但一定是最好的,都是出自傀儡大师之手!” “小安子,你看这具如何?” 老板娘说的是一尊两米高的武士傀儡,全身披重甲,执长戟,看上去威武又霸气。 “您眼光真好,这是一尊秩序白银品级的傀儡,出自墨阁,呵呵,它们的产品一直抢手的很,等闲人买不到,我也是托了朋友,才得以高价进了两尊!” 墨阁不是一个宗门,而是一个商会,旗下高薪聘请了很多傀儡大师,可以说他们研发的作品,就是主流,是很多傀儡师学习研究的目标。 中年店主介绍的时候,一脸志得意满,显然这是他用来镇店的商品。 “傀儡界有一句话,叫做墨阁出品,皆属精品,他们家的傀儡质量是绝对有保证的!” 白月蘅小声提醒陆安之:“我也想进他们的货,可是一直没有渠道!” “不感兴趣!” 陆安之实话实说。 秩序白银又如何? 自己的灭霸可是永恒黄金,而且不说战力,单看外观,他觉得浑身紫色皮肤看上去像个紫薯精的灭霸更有魅力。 中年人听到这话,呵呵一笑,也懒得多做解释了,三个乡下土鳖,能懂什么? 陆安之在古三彩的石屋中,苦学了三年傀儡学,其刻苦程度远超他在南柯一梦中的高中生涯。 要知道在梦境中,陆安之可是考上了一所985名校的全市第一,他现在的傀儡学造诣,已经不低。 这家店铺里的傀儡,他认得七成以上,而且是能动手拆解再重新组装完成的那种。 “你是傀儡师?” 店主打量陆安之,他是傀儡师,也见过太多傀儡师,所以对这个少年看待那些傀儡的目光很熟悉,就是在欣赏、研究、解析,想要偷师。 “嗯!” 陆安之很实诚的点了点头。 “呵呵!” 店主这笑声,就有些嘲讽的意思了,毕竟陆安之还是一个凡人,而且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毛还没长齐呢,敢说自己是傀儡师,未免太自大了。 陆安之却未察觉到店主的态度,他在一尊残破的傀儡前,停下脚步,目光充满了审视,继而又变成了欣赏。 “这尊傀儡,多少灵砂?” 陆安之想要。 “你认识它?” 店主惊诧,看这少年的神情,似乎知道这尊傀儡的出处。 第三十二章 秩序白银,傀儡杰作!(十万字已肥,兄弟们开宰呀!) “它有什么来历吗?” 白月蘅偷偷扯了扯陆安之的袖子,低声询问:“看上去不够威呀!” 这尊男人模样的傀儡已经大破了,至少损坏了三分之二,但是即便如此,也能看出它要肌肉没肌肉,要身高没身高,甚至还没一个庄稼汉强壮。 “不错,怕是用来挡刀都不够看!” 三柒撇嘴,这玩意和大郎的灭霸比起来,就像一根豆芽菜,一根手指都碾烂了。 “你们可别小看它,这是梅陇大师的作品!” 陆安之郑重介绍。 “吆呵,你还真懂?” 中年店主吃了一惊,开始认真审视这个凡人少年。 他这家店的规模虽然比不上墨阁的直营店,但是买卖也不错,一个月下来,也有上百位傀儡师进店,但是其中能认出这尊傀儡来历的,不超过一只手。 “不会吧?这是梅陇大师的作品?” 老板娘尽管不是傀儡师,但是开杂货店,自然知道这个名字,因为他的作品,那都是畅销货。 一上市,便会被抢购一空。 要知道这还只是普通款,像那些定制品,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物。 “嗯!” 陆安之点头:“梅陇大师操控傀儡的技术一般,但是制作的傀儡却是自成一体,出神入化,尤其是‘泰’字系列,每一尊都有天赋神通。” 白月蘅看到三柒不懂,便为她解释:“天道是公平的,就像人类是万灵之长,以智慧见长,低等智慧的妖兽中,有一些幸运儿则是生下来,便可以使用一个法术,这个本领也被叫做‘天赋神通’。” “人类中,侥幸诞生了天赋神通的人,也就比天生道骨的修真天才,多那么一丢丢。” 所谓天生道骨,就是生下来便可以修行,对于灵气拥有天然的亲和力,不仅吸纳灵气的速度更快,等量的灵气转化的真元,也比普通修士更多。 除此之外,还有悟性、气运、机缘之类的差别,可以说,天生道骨的修士,只要自己不作死,至少一个金丹境是稳拿的。 只要是身怀道骨的修士,一定会被各大宗门疯抢,根本不用参加入门考核,而且一进宗门,那都是亲传弟子的待遇。 “人类这么聪慧的种族,诞生天赋神通都这么难,可是梅陇大师的‘泰’字傀儡系列,每一尊都有天赋神通!” 陆安之估摸着,那位梅陇肯定有特殊的制作技巧,只可惜在五百年前,梅陇意外横死。 因为他终生没有收徒,所以他的独门傀儡秘术失传。 “这东西多少钱?” 老板娘问价。 “二十万灵砂!” 中年店主轻飘飘的就说出了一个让陆安之无法承受的价格。 “这傀儡都破成这个样子了,肯定不能动,还能值这么多钱?” 三柒不理解。 “普通傀儡要破成这样,我早处理掉了,可这尊是梅陇大师的杰作呀!” 中年店主呵呵一笑:“你不知道吗?大名人放的屁,那都是香的,有的是人追捧!” “大郎,咱们走!” 三柒扯了陆安之一把,只有脑子坏了的人才会买这玩意。 “少年,要不要买?说不定你买回去拆开研究一番,就能复刻出这尊傀儡了,到时候仿制品一出,赚的盆满钵满!” 中年店主打趣。 “别听他扯淡!” 白月蘅劝了一句,要是傀儡容易仿制的话,梅陇大师的作品也不会成为绝唱了。 “店主,我能不能借用一下茅厕?” 陆安之笑了起来:“顺便考虑下买不买!” “在后院,你自己去吧!” 中年店主其实不想让这个凡人少年去他家的茅厕,弄脏了怎么办?可谁让老板娘实在太大了呢! 为了多和白月蘅说几句话,店主也就让这个卑微的凡人去了:“鄙人姓庞名生,敢问道友尊姓大名” 庞生拱手,视线却是不着痕迹地扫过了老板娘的胸前。 又大又白! 好想揉一把! “爱马百货,店主白月蘅!” 老板娘拱手回礼。 就在庞生陪着笑脸,和老板娘搭讪的时候,陆安之进了后院的茅厕,第一时间便拿出了神机。 快速开机,点开百科,输入‘梅陇’两个字。 唰! 一条条内容犹如瀑布倾泻般,刷屏了。 “啧,还挺多!” 陆安之点开了几条,发现没什么用,又输入了更加详细的关键词。 梅陇、‘泰’字系列、独门傀儡秘术。 这一次,内容少了很多,但都是重量级的。 在娑婆元历975年,出现了一件轰动整个傀儡界的大事,那便是梅陇大师的洞府,在餐霞州,被一队打野的修士意外发现。 他们破解洞府禁制,进入后,在其中找到了大量的图纸,包括梅陇大师身前所有的傀儡杰作悉数在列,这几位修士将其卖掉后,大发一笔横财。 娑婆元历1240年,梅陇大师的制作秘术,开始广为流传,并形成了一个流派,在傀儡界名气极大。 陆安之快速的浏览着内容,心中感慨万千,梅陇的影响力真大,不然他的资料不会这么全。 这就像历史上那些名人,死去多少年,他们的事迹依旧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 “随着梅陇流派的普及,一些技术和图纸也流传了出来,那些惊才绝艳的后辈们,开发出了更加先进强大的‘泰’字系列傀儡!” 陆安之往下滑屏,看到了不少图纸。 这让他很兴奋! 他快速翻阅百科,大概三分钟后,找到了一张图纸,上面描绘的傀儡和店里的那尊一模一样。 “泰壹千?” 陆安之根据这个名字,继续检索,直接出来了一摞图纸,足足十六张,每一张上都是密密麻麻的结构图和数据。 “我大仙王神机,果然世界第一!” 陆安之大喜。 这就是重生的好处呀! 随着时代的发展,仙法和科技的进步,导致很多东西都被淘汰了,自然一些落后的设计图也就流了出来。 比如在古代,枪械的出现,彻底终结了冷兵器时代,而枪械的设计图,那都是各国的大秘密,绝不外泄。 但现在呢,小学生随便上网一搜,都能找到好多枪械图纸。 万法仙王生活的时代,是距今五千年后,现如今顶级的傀儡秘术放在那个时代,早就落后的不成样子了,自然也不需要保密了。 万法仙王收集起来,不要太简单。 但是对于现在的陆安之来说,那便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泰壹千的图纸有些复杂,但是对于已经是初级傀儡师的陆安之来说,没太大难度,能看懂。 半小时后,陆安之回到了店内。 “我还以你掉进茅坑中淹死了呢!” 庞生因为白月蘅冷淡的态度,有些不爽,自然把火气洒在了陆安之身上。 三柒听到这话,就悄悄地捂住了刀柄,神色变冷。 “店主,我可以检查一下它吗?” 陆安之轻笑。 “你要买吗?不买不让碰!” 庞生拒绝。 “我检查一下,如果损坏的不是很严重,我便买了!” 如果傀儡的核心结构坏了,也就没修理的必要了,陆安之自然不会花那个冤枉钱。 “哈哈,你可真敢吹,你看得懂吗?” 庞生嗤笑,一介凡人,居然妄想弄懂梅陇大师的杰作,这不是痴人说梦吗? 我这个学了五十年傀儡术的傀儡师都不懂呢! “看不看得懂,是我的事!”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 “给我一百灵砂,就让你检查!” 庞生开价。 “好!” 陆安之点头,正要取灵砂,被老板娘一把拉住了。 “你钱多烧的呀?我知道你是想把它买回去,拆解后,照着它复刻,可是它已经破了这么多,结构早缺失了。” 白月蘅劝说:“你觉得其他傀儡师想不到这么做吗?正因为做不到,所以它才会一直摆在这里,无人问津。” “老板娘,我和他们不一样!” 陆安之心说,我有图纸,要是肯花费一些功夫,我自己都能仿制一尊‘泰’字傀儡出来。 “你不劝劝你哥?那可是一百灵砂!” 白月蘅瞅了三柒一眼。 “大郎决定的事情,我支持!” 三柒当然心疼那些灵砂,不过大郎决心要做的事情,她不会阻拦,至于灵砂? 花光的话,我打工去赚! 陆安之交钱后,开始检查这尊名为泰壹千的傀儡。 虽然它没有肌肉,块头不大,看上去很瘦弱,但却是全金属结构,不过生锈了。 “你小心点,别弄坏了!” 庞生本警告了一嘴,不过很快便发现,这个小子的动作似模似样,有几分傀儡师的风采。 啧! 这是谁闲的蛋疼,教一个凡人傀儡学?有那时间自己挊一发消遣下它不香吗? 十分钟后,陆安之结束检查:“店主,十万灵砂,你要是同意,我就买了!” 庞生却是答非所问:“你能修好它?” “那是我的事情!” 陆安之淡淡一笑。 “呵呵,我也是脑残了,你要是能修好它,我们这些苦学多年的傀儡师干脆扯下自己的裤腰带,去找一棵歪脖子树吊死算了。” 庞生拍了拍大肚皮:“二十万,一粒灵砂都不能少!” “太贵!” 陆安之摇头。 “你不是会修吗?”庞生奚落:“修好了,至少能卖一百万灵砂,翻五倍哦,你赚死了!” 看到店主的确没贱卖的意愿,陆安之放弃了砍价,而后看向白月蘅:“老板娘,我把那个粉末抵押给你,借你二十万灵砂可好?” 陆安之没敢说死灵菇的名称,是担心被店主盯上。 “借钱没问题,也不用抵押,但是小安子,你确定要买?” 老板娘黛眉蹙起,一脸凝重:“我知道你懂傀儡术,但是复刻梅陇大师的杰作,可不仅仅是‘懂’就行。” “相信我一次!” 陆安之不想解释了,刨去成本,反手就赚几十万灵砂的买卖,傻子才不做! 第三十三章 飘渺宗,大师姐 白月蘅没要陆安之的抵押物。 二十万灵砂对于她来说,不是大钱,如果陆安之还不上,不是还有人在么,正好卖身来店里做伙计。 “真的买了?” 庞生捏着百宝囊,一脸难以置信,要不是亲手把自己清点过的二十万灵砂放进去,他都不敢相信。 这小子是地主家的傻儿子吗? 有钱也不能这么造吧? 等等, 他没钱,是那位大白老板娘借给他的。 想到这里,庞生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仔细地打量这个少年,他是长得挺清秀的,但是也不值这么多灵砂吧? 人贩子市场上,顶级的扬州瘦马也卖不出这等价格。 毕竟对于修士来说,凡人哪怕再漂亮,也是个玩具,属于消耗品,玩坏了可以再买。 这位老板娘,到底看上他哪一点了? “走吧!” 陆安之将泰壹千收进百宝囊,心满意足了,准备回家。 “贵客不再买些其他傀儡?全部七折!” 庞生大胖脸上全是笑容,难得遇到一个脑子不太好的豪客,自然要尽可能多的榨出油水。 “不需要了!” 陆安之之前逛店的时候,已经了解过这些傀儡了,那种可以侦查敌情的三眼乌鸦很不错,但是他可以自己做。 “小安子,这尊傀儡的天赋神通是什么?” 白月蘅好奇。 “它的编号是泰壹千……” 陆安之说到这里,突然一顿,回头看向了店主。 庞生正支棱着耳朵偷听,对上陆安之的视线,尴尬一笑。 “想知道吗?” 陆安之打趣。 “想!” 庞生点头。 “二百灵砂!” 陆大郎竖起了两根手指。 “啥?” 庞生愣了一下,跟着反应了过来:“你是让我出二百灵砂买这个情报?” “没错!” 陆安之大大方方的承让了。 “你觉得我像冤大头吗?” 庞生气笑了。 “这尊傀儡属于泰字系列,编号一千,也是这个系列的最后一款,你是老板,也是傀儡师,应该知道对吧?” 陆安之笑问。 我不知道! 庞生翻了一个白眼,没吭声。 这尊傀儡他是偶然捡漏得到的,而且梅陇大师的作品大多被人收藏了,流传到市面上的极少,再加上大师没有弟子,他的作品已经绝版,根本没人知道详细的情报。 “哦,看来你不晓得,那我吃个亏,教你一手!” 陆安之神色自信:“‘泰’字系列傀儡,在覆盖着核心区的甲胄北面,有一行数字,就是它们的编号!” “不对吧,你刚才又没拆傀儡,你怎么知道它的编号?” 庞生质疑。 “因为我对它们很熟呀!” 陆安之双手一摊,摆出了一副我就是这么优秀我也没办法的姿态。 “……” 庞生想打人。 “只要二百灵砂,你就能知道泰壹千的天赋神通,这买卖绝对不亏!” 陆安之循循善诱。 “的确不亏!” 庞生纠结。 修士厮杀,如果知道了对方的天赋神通,那么便相当于知道了对方一张底牌,可以提前防范,但问题是,这个少年骗人怎么办? 可是傀儡师的经验告诉他,这个少年没骗他,毕竟他能说出泰壹千的名字和编号秘辛,但是‘感性’又告诉他,一个凡人少年,懂什么傀儡学? “走了!” 三柒催促。 眼看着陆安之要离开,庞生还是没忍住:“这笔灵砂我出了,你快告诉我它的天赋神通!” 没办法,不听到答案,我会一宿一宿睡不着觉的。 拿到二百灵砂后,陆安之凑到了庞生耳边:“它的身体可以随时随地液化一部分,或者全部,所以很多物理攻击都伤不到它。” “液化?” 庞生呢喃。 “没错,除此之外,因为身体可以液化,所以它也拥有拟态的能力,也就是可以变成任何人,当然,因为是傀儡,长着一张没有表情的扑克脸,所以很容易被识破。” 陆安之说完,转身离开。 “他真的知道?”庞生惊呆了,忍不住惊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猜?” 陆安之卖了一个关子。 “你如果真的可以把这尊傀儡修复,我愿意出三倍价格购买!” 庞生说完,就听到陆安之呵呵一笑,这让他老脸一红。 冒失了! 如果这尊傀儡的天赋神通的确如这个少年所说,那么是极其强力的,定价一百万都有人抢着付钱。 突然之间,庞生便有些心痛了,感觉错失了一笔巨大的财富! 等等! 我也是杞人忧天了,那么多傀儡大师都修复不了梅陇大师的傀儡,这个少年凭什么做到呀? 他难道是天道的亲儿子不成? 淡定!淡定! 不要自己吓自己! …… 长街上,白月蘅一边追问泰壹千的事情,一边佩服无比。 瞧瞧人家,靠一句话,反手便赚了一百灵砂! 果然知识就是财富! “小安子,你如果修好了那尊傀儡,可一定得放到我店里寄卖呀?” 老板娘恳求:“我不要抽成,只图爱马百货扬个名!” 泰壹千,是可以做镇店之宝的珍贵商品! 到时候,一定可以吸引来很多顾客。 哈哈! 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没问题!” 陆安之答应的很痛快,之后他把剩下的灵砂,全都买了丹药和爆炸符,然后和三柒取了千翼飞鹤,返回贺家村。 回到家,陆安之先去看了一下石像,发现它没有变回来,之后,他进了古三彩的石屋空间。 “彩子,我可以把三柒带进来修行吗?” 陆安之想让妹妹在这里面练习刀术。 “不可以!” 古神的回答,让人失望:“不过你不要气馁,我现在受到了损伤,等我修复后,就可以了!” “怎么修复?” 陆安之估计很难。 “吞噬一些矿物类的天材地宝。” 果然,陆安之嘴角一撇,我有天材地宝,也是先给自己和妹妹用呀,你得靠边站! 接下来的时间,陆安之不再废话,废寝忘食地钻研傀儡学,顺便观想山海异兽经,修炼元神,全力备战入门考核! 以前,陆安之把大师姐当女神,从来不敢有非分之想,但是现在么,我的百大心愿之一,可是娶四大部洲第一仙后。 这可比尝一尝大师姐难多了,所以陆安之膨胀了。 那位喜欢闭关的大师姐,也得安排上! …… 小仙州东部,有一大片崇山峻岭,最高的那座山峰,更是插天入云,即便在整个东胜神洲都不多见。 曾经有仙人西来,觉得此地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便一剑削平了山巅,在这座主峰之上,建了一座别院。 赏云观霞,垂钓仙鲸,种四时之花,好不快活! 数个元会过去后,曾经的别院,发展成了现在的飘渺宗,兴盛过,也衰败过,犹如一道疤痕,沉淀在了历史这位美人的脸上。 正所谓冲天香阵透缥缈,满洲尽带黄金甲! 飘渺宗出身的修士,都有一股豪情,一抹倔强,一种理想主义,他们修道而不惜身,敢于天下人争锋。 皓月高悬! 身着白衣的林仲听完掌教至尊的吩咐,便脚步匆匆地往静心殿赶去。 飘渺宗的入门考核,三年一届,是宗门的大事之一。 今年,掌教至尊有意让大师姐历练一番,于是让她担任考核的主考官,可是明日便是考核日了,大师姐竟然还在闭关。 真是不可理喻! 虽然飘渺宗上上下下的人,就连一条狗也知道大师姐纪画扇喜欢闭关,嘴上常说的一句话是‘没有什么事情是闭关解决不了的,有,那就闭两次关!’,但是求你靠谱一点吧! 入门考核这等大事要是耽误了,便意味着宗门接下来的三年之内,将没有新鲜血液注入了。 要知道对于宗门来说,想要保持影响力,就需要维持一个量级的战力,而战力强弱,则取决于培养出的修士水准如何。 飘渺宗招收的新血,已经连续三届不尽人意了。 上一届,辛酉科,羽化宫招收的新人中,有一位女弟子竟然天生道骨,现在已经筑基,可谓是风头极盛。 鸠摩宫也不差,上一届的新人中,竟然有一位奇才剑种,以一年顿悟一道秘剑的神速,成为了三才剑豪了,号称仙州小剑仙,名气极大。 唯独飘渺宗,全是阿猫阿狗、菜鱼烂虾,连个混出诨名的都没有。 所以今年的甲子科,说什么也得发掘出几个优质的新人才行! 静心殿到了! 这里的建筑,都是用冼石岩垒砌的,这是一种比较罕见的石料,不仅拥有聚集灵气的效果,而且能辐射出一种力场,屏蔽外界声音的同时,还能让人轻而易举的安神定心,尽快入定,所以静心殿是闭关的好地方。 由于僧多粥少,所以弟子们要花费灵砂,才能租用静心殿的静室。 当然,大师姐不用花钱,因为她姓纪名画扇,年方十九,是飘渺宗掌教至尊纪徵明的独生女。 除此之外,纪画扇本身也是资质绝伦,根骨俱佳,在八大豪门高层的修二代中,算是数一数二。 “二师兄!” 今日值勤的弟子看到林仲,立刻低头行礼。 林仲随意地摆了摆手,示意师弟们不用多礼,便径直往天字一号静室去了,到了门前,也不禀告,直接蛮力推门而入。 第三十四章 巾帼女流挽乾坤, 一代仙后绝古今! 不装了我就是仙王重生少年游第三十四章巾帼女流挽乾坤,一代仙后绝古今!静室内,一股神妙的香味弥漫,让人闻之,神魂安逸,仿佛如婴儿时被母亲抱在怀内,温馨舒适的一塌糊涂。 这是上等的香料白檀甘松,一克便要一千灵砂,等闲的修二代都用不起。 一位青春可人的女孩坐在蒲团上,正在走神。 她有着一张瓜子脸,本来是弯弯柳眉,可是为了增加大师姐的威严感,故意描成了剑眉状。 她的五官精致,不管单看还是组合起来,都是十足的美人,如果开直播,不用才艺,单是这颜值,便能稳坐一姐宝座。 她穿着一青天青色的练功服,从露出的素手皓腕能够看出,她肌肤雪白,像牛奶洒在了身上。 哪怕是坐着,纪画扇的大长腿也是格外的扎眼,当林仲推门而入,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落在了她没有穿鞋着袜的纤足上,之后视线爬上了她的大长腿。 享受! 这个我可以舔一夜! “大师姐,明日便是入门考核,你在这里发呆是何道理?” 林仲抱怨。 虽然是二师兄,但是林仲已经二十有六,不过纪画扇是掌教至尊的亲生女儿,而且天赋非凡,不管论资历还是资质,都妥妥地坐稳了大师姐的位置,让人信服。 纪画扇听到声音,从发呆中回过神来,陡然看到林仲那张脸,瞬间勃然色变,单手一指。 御剑术! 咻! 放在纪画扇身边的竹剑,宛若弩枪弹射,直接刺向了林仲。 林仲没有丝毫惊慌,并指成刀,单手一斩! 啪! 竹剑被打开了。 “大师姐!” 林仲语气责备,不过倒是没生气,毕竟对于修士来说,闭关是很重要的修行,被打扰了,肯定生气。 “林……林仲?” 纪画扇猛的咬住了嘴唇,又强忍着,没在脸上露出震惊和愤怒的神情,可是她的心中,却泛起了惊涛骇浪。 没错,林仲这种脸,便是化成灰,我也认识! 这家伙,竟然是一位元婴境的妖修夺舍,潜伏在飘渺宗数百年不曾露出马脚,最后鹊巢鸠占,夺了宗主之位。 自己这个不孝女,连家族的基业都保全不住,真是该死! “大师姐,考核在即,还请移步议事堂,大家都在等你商定明日的诸多事宜!了!” 林仲催促。 “我……我随后就来,你先去!” 等林仲关上门离开,纪画扇拿起竹剑,狠狠地砍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啪! 好疼! 我果然是重生了呀! 纪画扇刚才之所以发呆,是觉得自己在看临死前的走马灯。 因为自己正在冲击元婴境,结果天劫凶悍,再加上心中有许多俗世尘缘无法释怀,比如做梦都想杀了林仲,于是导致走火入魔,渡劫失败。 再被天劫劈成灰烬时,纪画扇的脑海中,闪过了以前人生中,那些幸福也遗憾的记忆。 纪画扇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是一转眼,却发现自己生在静室中,不管是香炉上的划痕,还是灯芯草编的蒲团,都是那么的熟悉,都是自己曾经的心爱之物。 我重生了? 几天来,纪画扇都身在恍惚中,直到刚才,看到林仲这个大恶人,她才彻底相信,自己回来了! 天道老爷,给了自己弥补遗憾的机会! 呼! 纪画扇深吸了两口气,捡起竹剑,体会着熟悉的手感,她漂亮的瓜子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继而,有晶莹的泪水滑落。 巾帼女流挽乾坤,一代仙后绝古今! 在心中默念了一遍自己将来在四大部洲只闯出了一丢丢小名气的诗号,纪画扇走出了静心殿。 “大师姐!” 路过的弟子们,看到纪画扇,立刻低头,恭敬的行礼。 “好,很有精神!” 纪画扇手持竹剑,看着那一张张在记忆中,都快要忘记的脸庞,她的嘴角,浮现出了一抹笑容,继而扩大。 我难道是天道爹爹最爱的崽儿? 不然我为什么能够重生回来? 这一世,我一定要活得精彩,把遗憾全部弥补。 我要修炼到羽化境! 我要当仙后! 我要踏平七大豪门,让飘渺宗成为小仙州第一,不,成为东胜神洲第一宗门! …… 进入议事堂后,纪画扇坐了下来,她没有贸然说话,而是听着其他人商讨明天的各项事宜。 “今年甲子科,我们一定要选出几个优秀的新人!” 一位中年人,气势十足。 纪画扇瞅了一眼,是曹轩曹长老,金丹境,今年负责压阵,继而,她又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 这一届入门考核,因为在灵葫界进行,难度太大,导致损失惨重,足足一千多考生,最后只活着回来了三个新人。 由于上一世,这次考核,也是纪画扇第一次主事,所以她记得很清楚。 一个叫陆三柒,是本宗的外门杂役,不仅长得挺好看,资质也比较出众,父亲甚至都想收她为亲传弟子。 只是她哥哥死在了灵葫界,她根本无心修炼,要么枯坐在贺家村的茅草屋中,要么坐在飘渺峰的后崖,看日出日落。 一年之后,便失踪了。 另一个叫西门野,就非常厉害了,不管是剑道还是法术修行,都进步飞速,堪称一颗耀眼的新星。 第三人则是叫南宫莆田,是一位散修的儿子,而且在入门之前,便已经顿悟秘剑,拥有剑豪头衔了。 甲子科的这两位天才新苗倒是为本宗挽回了不少颜面,让飘渺宗在小仙州终于扬眉吐气了一把。 哎! 纪画扇又叹了一口气。 虽然自己前世修行到了金丹大乘,见惯了修真界的残酷,可是现在又要看一遍这么多少男少女死掉,她还是有些心疼。 “飘渺宗再这么下去,连兰若寺都要瞧不起咱们了!” 曹长老给众人施压,让大家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 听到兰若寺这个名字,纪画扇的脸色阴沉了下去。 就像足球界,阿森纳虽然也被叫做豪门,但是不管战绩还是影响力,和皇马巴萨都没法比。 飘渺宗也是如此,小仙州八大豪门,全是人类修士的羽化宫和全是妖修的鸠摩宫,是第一档。 大雷音寺,太平剑宗,还有飘渺宗,分列第二档,之后是涂山氏和兰若寺第三档,以及垫底的翡翠领。 飘渺宗祖上阔过,是小仙州第一家开山立柜的宗门,但是就像绿茶婊觉得备胎没用了踹开他们时会毫不留情一样,时代也狠狠地抛弃了飘渺宗,还朝着它吐了一口浓痰。 其他几个宗门,都不觉得飘渺宗能占第二档,明面上不说,但是暗地里充满了鄙视。 应该是几十年后,具体时间,纪画扇记不清了,她就记得飘渺宗的一个弟子,叫做宁采臣,因为长得过于英俊,反正把人家兰若寺的一个鬼女,好像叫什么聂小倩的,给透了。 关键透完,两人还私定终身,做起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神仙眷侣。 兰若寺的鬼主树妖姥姥直接气炸了肺,因为聂小倩是她的亲传弟子,花费了门派大量资源培养,同时还是她准备送给鸠摩宫太上长老黑山老妖的小妾,以期望两家联姻,让兰若寺的势力更上一层楼。 宁采臣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 两家豪门本就积怨已深,因为这个导火索,直接爆发了战争,飘渺宗以为自己飞龙骑脸,平推稳赢,结果谁知道,兰若寺爆发了惊天的战力。 原来人家早在几十年前,就幸运地发现了一个小千世界,然后偷偷地开采,攫取其中的天材地宝,灵脉矿物,派门派弟子进入其中试练。 众所周知,宗门战争打的就是人口和资源,结果过于自信的飘渺宗被安排的明明白白,一战荣耀尽丧,直接成了笑柄。 不过我重生回来了,这一世绝对不会再让飘渺宗吞下这个奇耻大辱。 算算时间,兰若寺也是这个时候,发现的那个小千世界! 想到这里,纪画扇懊恼的挥舞竹剑,敲了一下额头,因为兰若寺保密工作做得太好,所以她在前世,只知道那个小千世界在宗门以西一千五百里的封龙岭,但是入口具体在哪里,便不得而知了。 “等入门考核结束,我就去封龙岭,哪怕挖地三尺,也要把那个小千世界找出来!” 纪画扇还有后手,准备安排人手,盯着兰若寺的那些鬼修,时刻关注它们的动向。 尤其是那个叫做聂小倩的,据说那个物产丰盈的小千世界便是她发现的。 让我再想想,今后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机缘和大事件? 纪画扇捏了捏眉心。 等等! 我不该想这个,反正时间有的是,我应该先集中精力把入门考核的工作做好! 哎呀! 我好像忘了一件大事? 因为重生回来不久,纪画扇的记忆还有些混乱,而且用力思考,还会头疼。 没办法, 等会儿议事结束,我再去闭两个小时的关吧? 一想到可以重新坐在自己心爱的灯芯草蒲团上,纪画扇的心情就自然而然的好了起来。 …… 明月高悬,贺家村! 陆安之从古三彩石屋中出来,便一头瘫在了床上。 虽然现实世界只过去七天,可是石屋中却是七年,而且陆安之还进行了高强度的观想,锤炼元神,以及傀儡术学习。 不过虽然累,实力却是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陆安之看到妹妹盘膝坐在床上,正眨着漂亮的眼睛看着你自己,便得意一笑:“我感觉我能打十个!” “何必这么辛苦?” 三柒心疼的给哥哥擦拭头上的汗水。 “等你给我讲完故事,你就是打一百个,也没人拦着!” 一道好听的哀怨声在旁边响起。 陆大郎回头,便看到白衣仙姬鹿灵犀坐在草席上,正神情幽怨的看着自己,这让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个连女友打胎都不去陪的渣男。 “那个石像是怎么回事?” 陆安之好奇。 第三十五章 马文我吃定了,天道也留不住他,我说的! “我的记忆有些混乱,一些事情记不得了!” 鹿灵犀蹙眉。 “嗯,经历过黑灵抬棺的人,脑子不正常,可以理解!” 陆安之点头。 “我怎么感觉你在骂我?”鹿灵犀瞪了陆大郎一眼:“枉我还把你当做可以信赖的朋友!” “咱们有那么熟吗?” 陆安之呵呵:“话说你在我家住了几天,这个伙食费是不是结算一下?毕竟我也不是什么富裕的人!” 当然,没灵砂更好,因为我更喜欢肉偿! “装穷?我反正是没见过一个凡人,身上有这么多灵装傍身!”鹿灵犀鄙视:“想要钱可以,能不能换一个让人信服的借口?” “还想不想听霸道总裁的故事了?” 陆安之降维打击。 “我错了!” 鹿灵犀立刻低头认错,还乖巧地跪坐在草席上,将修长洁白的双手放在了大腿上,然后眨着一双充满灵性的大眼睛,望着陆安之:“你可以开始了!” “……” 陆安之无语,我一个重生后的仙王,你把我当说书人?可是看着白衣仙姬那倾城绝世的容颜…… “抱歉,我拒绝!” 陆安之狠心。 “为什么?” 鹿灵犀不解。 “我哥喜欢的是大白!” 三柒看似人畜无害,其实是在暗示鹿灵犀,别想着用美色俘虏大郎,他不吃这一套。 不, 应该是他不喜欢你这一款! “大白是谁?” 陆安之和鹿灵犀扭头,一起看着柴刀妹,问了出来。 “爱马百货的老板娘!” 三柒低头,一眼就望到了双脚,简直是一马平川,让人郁闷。 不过没关系! 我还小, 将来我也会有两个大木瓜的。 三柒如是安慰自己! “不可能!” “我没有!” “你别乱说!” 陆安之否认三连,但是心中难免有些心虚。 “你不是喜欢飘渺宗的大师姐吗?好像叫什么纪画扇?” 鹿灵犀诧异。 哼! 果然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哈?你怎么知道的?”陆安之很尴尬,问完,便恍然大悟,看向了三柒:“哥哥也要脸的呀,不想社会性死亡!” “你不是经常教导我,做人应该胸怀坦荡,事无不可对人言吗?” 三柒嘴上争辩着,其实内心中,却是给自己打了一个满分,得意非凡。 这一招叫做祸水东引。 万一将来这个来历神秘的鹿灵犀要抓人质威胁大郎,强迫他做某些事情,自然首选大师姐! 嗯! 如果她们两败俱伤,共赴黄泉就更赞了! 三柒打心底里,讨厌那个大师姐,没办法,谁让大郎喜欢她呢! 不能忍! 噗嗤! 看着陆安之和三柒拌嘴,鹿灵犀笑了起来,她能体会到这对兄妹之间的那种温馨。 这种感觉,真好! “我和三柒明天早上便要去参加入门考核了,十有八九会成功,然后就不会再回这里了,你如果暂时无处可去,可以住在这里。” 陆安之查过百科了,上面没有任何关于鹿灵犀的内容,想来应该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 估计身上也没什么机缘奇遇可蹭一把! “我可以跟着你吗?” 鹿灵犀请求。 “吓?” 三柒不乐意了,你要干嘛? “不是说好了,你给我讲一个故事,我教你们一道法术吗?” 鹿灵犀脸色阴郁:“如果分开了,还怎么听故事?” “……” 陆安之震惊了,如此嗜书如命的人,他还是第一次见。 这叫什么? 随身带着一个催更狂魔? “哎呀,不说这些了,好烦,你先讲一段!” 鹿灵犀催促。 “大郎,讲吧!” 三柒耸了耸肩膀:“这几天你不在,鹿姐姐每晚都会教我一个法术,你现在已经欠了她五个故事了!” “为什么是我欠了她?” 陆安之愕然。 “妹债哥偿呀!” 三柒得意的把玩着柴刀,理直气壮。 “……” 陆安之竟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算了,反正也睡不着,那就来一段,不过不能讲霸道总裁文,会教坏三柒的。 “我给你们说一个还珠格格的故事!” 只是陆安之刚说到小燕子卖艺,就被鹿灵犀打断了。 “不好听,换一个!” 白衣仙姬一脸哀怨地看着陆大郎,宛若一位被始乱终弃的怨妇:“你是在敷衍我吗?” “这可是国民热剧!” 人家不喜欢,陆安之也没办法,换成了水浒传! 大家都是修士,应该喜欢这种打打杀杀的故事。 半个时辰后! 啪! 鹿灵犀一巴掌拍碎了身旁的木桌,破口大骂:“林冲此子,枉为男人,换做是我,定要血洗了高俅一家,屠他满门!” “不错,连妻子都护不住,我看他干脆叫林虫算了!” 三柒也很愤怒:“真是白瞎了一身好功法!” “……” 陆安之被惊到了,现在的女修,都这么凶的吗? “不听了,生气!” 鹿灵犀郁闷,身体一倒,侧躺在了草席上。 “大郎!”三柒伸出小手,戳了戳陆安之的胳膊,低声爆料:“她每天一到日出,便会变成石像,然后又会在太阳落山,夜幕降临时,变回人形!” “我中了诅咒,此生只生活在黑夜中,永远见不到光明!”鹿灵犀解释:“至于是谁给我种下的,我忘了!” “节哀!” 陆安之叹气。 “我没死……” 鹿灵犀说了一半,又哑然了,如果不是陆安之打断了黑灵抬棺,自己应该已经死了。 不! 自己已经死了,因为传说中的亡下七武海,只会抬起敛放死人的棺樽,进行送葬仪式。 “三柒,这个黄风手串,你拿着!” 看到气氛有些凝重,陆安之赶紧转移了话题,把从黄风鼠那里得来的手串,塞到了柴刀妹手里。 “我不要!”三柒拒绝,握着新买的柴刀,挽了一个漂亮的刀花:“我有它就够了!” 这几天,三柒就连睡觉都抱着它。 鹿灵犀觉得这个少女这辈子可能是柴刀精转世! “拿着,这可是绝品灵器,用好了,关键时刻能逆转战局!”陆安之劝说:“你别担心我,我不仅修好了那尊泰壹千,还做出了新傀儡,战力飙升!” 陆安之得意的抬了一下下巴,彩子说他已经是中级傀儡师了。 总之这七年,陆大郎的努力没白费。 “不要!” 三柒跳下床,趿拉着布鞋,直接跑掉了:“我去磨刀!” “你们兄妹感情真好!” 鹿灵犀羡慕。 她知道两人都想把最好的灵器留给对方。 “睡觉!” 陆安之和衣而卧,明天考核之前,他还要先去找那个马文算账,本仙王的灵砂,可不是那么好拿的。 鹿灵犀打量着这个少年,目光中有些惊讶,他的元神强了很多,已经不比炼气小乘的修士弱了,他应该有某种修行秘法。 “敢以凡人之身独创乱葬岗,并且击败一个小妖,还能顿悟秘剑意,此子将来,必定不凡!” 鹿灵犀嘀咕。 除了无处可去,想听故事,陆安之的优秀,也是她留在这里,愿意教导三柒一些法术的原因。 毕竟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鹿灵犀此举,便是在投资,不然等将来陆安之在修真界闯出了一番天地,那个时候再想联络感情,付出的代价可就要大多了。 …… 一夜过去了! 天色未亮,陆安之和三柒便早早的喝了粥,揣了几个包子,一边上山,一边吃。 飘渺宗的山门前,是一个巨大的青石广场,几天前,便已经有少年少女们来等着了。 等到两兄妹上来,看到的就是人头攒动,因为有外门弟子维持秩序,所以尽管人多,可是并不嘈杂。 “三柒,你找个地方休息,我去去就回!” 陆安之四下张望,寻找马文的身影。 “等入了宗门,有的是报仇的机会!” 三柒劝说。 身为朝夕相处的妹妹,她怎么可能不知道大郎再想什么? “我只是想去偷瞄大师姐一眼!” 陆安之撒谎了。 他就是要报仇! 要是半个月前,他肯定忍辱负重,但是今时不同往日,自己可是仙王重生。 仙王报仇,从早到晚! 马文我今天吃定了,天道也留不住他,我说的! 三柒担心大郎搞事,可是想了想,应该不可能,这里可是飘渺宗,大郎即便想杀马文,也不会在这种地方。 “也可能是我多心了!” 三柒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盘膝坐了下来,然后掏出了一块磨刀石,开始打磨柴刀。 很多少年看到这个漂亮的像一朵雨后百合的少女,都忍不住偷偷地打量。 …… 马文打着哈欠,揉掉了糊在睫毛上的眼屎,没精打采的靠着墙壁,发着牢骚:“为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咱们干?我也想去打野探宝,我不想给那些考生当保姆!” “谁也不想干!” 丁封叹了一口气:“内门弟子真好呀,不仅每天有两顿灵谷餐食,还有独立的单间寮房,不像咱们外门弟子,只能睡大通铺!” “淦,明年我一定要在猎宝大会上大放异彩,得到掌教至尊认可,成为内门弟子!” 马文吐了一口浓痰,外门弟子不仅活儿多,收入也少,一个月只有一百灵砂的月薪。 这点钱,够干啥呀! 成为修士这么久,马文自以为是人上人了,可连长乐坊的青楼楚馆都没光顾过。 真是失败! 马文不由得想起了半个月前,从一个小杂役手中,弄到了一枚龙尾珠,白捡一百多灵砂。 要是每个月都能发这么一笔横财就好了! 马文做着白日梦,忽然一声呵斥,响彻在空气中。 “马文,你什么时候还我钱?” 第三十六章 崽种,吔屎啦你! 丁封转头,看到一个穿着飘渺宗杂役服饰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怒视着马文。 “怎么回事?” 丁封皱眉,有些同仇敌忾。 他和马文都是上一届辛酉科的修士。 在修真界,像这种一榜同年,那都是比较铁的兄弟关系,帮着打架,没钱了接济一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修士外出打野探宝,也更愿意喊几位同年,因为大家实力相差不多,分配战利品也比较容易说话,要是找了高几届的师兄师姐,大头肯定要献上去的,谁都不乐意。 “小子,别乱说话,你以为你是宗门的杂役,我就不敢撕了你的嘴?” 马文威胁。 坑人钱财这种事,说出去有损人品,马文可不想被丁封看轻了。 “我这次是有备而来的,你可以试试!” 陆安之摆出了一副鱼死网破的神情。 “呵呵!”马文嗤笑一声,指了一下廊角:“去那边谈谈?” 先把这个小杂役骗到僻静的地方,要是谈不拢,直接弄残:“丁师弟,我去去就来,你先帮我盯一会儿!” “嗯!” 丁封瞅了这个清秀少年一眼,摇了摇头,他要倒霉了。 凡人在修士面前,如同蝼蚁,吃点儿亏算什么? 没丢掉性命,便是最大的幸运! 哎! 年轻气盛呀! 丁封心底有点小善良,但是也不会为了一个凡人,去得罪马师兄。 “去花池旁边!” 陆安之没同意去廊角下,自己选了个地方。 “呵呵,还挺谨慎!” 马文看着陆安之的背影,慢悠悠的跟了过去,这小子特意选了一个视野开阔地,肯定是怕自己对他不利。 毕竟干坏事,肯定是犄角旮旯更合适。 “马文,我不想等了,你今天要么给我一百灵砂,要么把龙尾珠还我!” 花池边,陆安之怒气冲冲。 “我要是都不答应呢?”马文双手抱胸,一脸的戏谑:“你能奈我何?” “我会去找大师姐告状!” 陆安之掷地有声。 “放肆!”马文脸色一变,厉声大喝:“大师姐也是你这种卑贱的凡人能叫的?” 马文心中,有些不爽,因为大师姐是那种除魔卫道的正义人士,眼睛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自己坑一个杂役的龙尾珠,说出去不光彩,虽然不会被贬出宗门,但是一顿惩罚是少不了的。 这要是换成其他长老,都懒得搭理这种事。 哎! 为什么偏偏遇上了考核? 不然放在平时,这个少年根本见不到大师姐的。 “告状?”马文神色无辜:“我犯了什么错?我最近手头紧,过几天给你灵砂怎么了?” “无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打什么主意吗?如果我死在考核中,你不就可以省下这笔钱了?” 陆安之义愤填膺。 “你想多了,那枚龙尾珠被柳金水买了,他没给我灵砂,我拿什么给你?总不能让我垫吧?” 马文吸了吸鼻子,找了个借口。 其实是他拍柳金水马屁,把龙尾珠献给了他,希望他安排门派任务的时候,给自己分配一些轻松的。 “柳金水?” 陆安之皱眉,他知道这个人,是所有外门弟子的大师兄,很有资历。 “你看,大师姐再凶,也不可能为了这点小事训斥柳师兄吧?可是柳师兄如果知道你告过状,你和你妹妹还能在飘渺宗待下去吗?” 马文威胁。 一介凡人还想翻起浪花? 做汝娘的春秋大梦呢? “那你说,如果我献给大师姐一枚龙珠,她会不会帮我主持公道?” 陆安之反问。 “什么?” 马文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差点把眼球都瞪出来:“龙珠?你怎么可能得到这种宝贝?” 龙乃上古巨兽,有呼风唤雨,移山填海之能,至今占据着娑婆世界的各大海洋,势力强大。 巨龙身体中,最珍贵的部位便是龙珠,那是它们一身修为和生命精华所凝结。 有的龙珠,凡人吞下后,可以益寿延年,万病不侵,有的龙珠,则是可以御使天道法则。 比如万里波涛龙珠,哪怕是一介凡人拿着它,也能引发一场大洪水,毁国灭城,让万里疆域变成一片泽国。 总之一句话,任何一枚龙珠,那都是一件天然法宝,价值连城,不过除了极少幸运的修士,根本没人拿得到龙珠。 因为龙珠都在巨龙体内,先不说杀龙取珠有多难,即便有修士做到了,也要面对龙族的打击报复。 “因为我是气运之子呀!” 陆安之抬起了下巴,一脸得意。 “就你?那我还是仙王夺舍重生呢!” 马文吐了一口唾沫,不过当视线划过陆安之的腰袢时,瞳孔却是猛的一缩,因为他带着一把一尺长的红色短剑。 这…… 这不是女皇的权杖吗? 没错! 粗短剑身,针形剑尖,看上去像一根萝卜,因为大家又称呼它为萝卜丁,属于晋阶的新手装之一。 因为使用了鲁布托金属,再加上剑身镌刻着‘一心’法阵,准头极佳,新人修士也能轻松驾驭,所以这飞剑卖的极好。 一柄至少三百灵砂! 马文下意识的摸向了他的腰间,那里也有一把萝卜丁,这可是他足足攒了半年的灵砂,才买到的。 你一个凡人,居然和我一个修士带同样的灵器? 好气哦! “天道是公平的,谁这一辈子,还遇不上一、两件机缘奇遇?” 陆安之撇嘴,伸手从口袋里取出了一枚拳头大小的半透明宝珠,它闪烁着暗金色的光芒,夺目绚丽。 马文的瞳孔猛的一缩,视线盯在龙珠上,再也无法移开。 “其实那天除了龙尾珠,这枚龙珠才是我最大的收获,我本来打算自己使用,可是你坑了我,还几乎用灵压真威杀死我,这口气,我不能忍!” 陆安之咬牙切齿,仿佛直面杀手仇人:“我就是不要这枚龙珠,也要让你付出代价!” “你说,它的价值,够不够让大师姐贬你出宗门?” “狂妄!” 马文怒喝,灵压真威轰出,他已经动了杀人夺宝之心。 要是普通人,被修士的真威扫过,不死也得重伤,可是陆安之,依旧没事人似的站在那里。 “为什么?” 马文惊诧,他是一个刚刚踏入炼气境的菜鸟,都没到小乘境界,以他的眼界和实力,根本看不出陆安之的元神强度已经超过他了。 不过马文也是够狠,看到灵压真威没用,直接拔剑。 先斩了这小子,即便大师姐问罪,也不过罚自己面壁思过,或者安排去苦寒之地出任务,比起得到一枚龙珠,这些又算得了什么? 陆安之自从和马文对上,便一直防备着他的偷袭,此时见他动了,立刻装出大惊失色的模样,仓惶后退。 咻! 元神之力爆发,萝卜丁弹射而出,打在了马文的飞剑上。 叮! 火花爆射! “什么?” 马文惊了,这个凡人杂役为什么会御使飞剑? 看来他果然得了大机缘,不然怎敢来挑战我这种修士? 不过没事, 我稳赢的! 看着陆安之那张爬满慌张的脸庞,马文狞笑中一拳捣出,要锤烂他的脑袋。 陆安之一个滚翻,狼狈的躲开,结果太紧张,脚下拌蒜,身体失去平衡,虽然没有跌倒,但是龙珠掉了。 “哈哈!” 马文大笑,第一时间冲过去,捡起了龙珠,等他再想击杀陆安之的时候,就看到他像中箭的兔子一样逃掉了。 “淦!” 马文咒骂了一句,不过不是很慌,毕竟自己坑陆安之龙尾珠的时候,没有第三者在场,自己完全可以反咬一口。 身为凡人, 就注定你说出话的没有分量! 马文很快便不再想这件事了,因为他的注意力都被手中的龙珠吸引了。 它在阳光下,闪烁着暗金色的光芒,真是太漂亮了! 好宝贝! 陆安之,你说的没错,天道是公平的,谁这一辈子,还遇不上一、两件机缘奇遇? 而你, 便是我的送宝童子! 哈哈! 马文大笑。 难道从今天开始,我要转运了? 先研究下这个龙珠有什么神威? 马文将龙珠凑到了眼前,轻轻地抚摸,仔细的欣赏,这珠子中,竟然还有一条龙在游动…… 简直神奇! 马文眉开眼笑,掀起衣襟,准备擦试一下龙珠的时候,它突然砰的一声,爆炸了,强劲的冲击波裹着碎片,宛若冷冷的冰雨,拍在了他的脸上。 “啊!” “我的眼睛!” 马文大叫。 他的整个脸庞和前胸,都是钻心的刺疼,而且湿乎乎的,不用问,肯定是流血了,不过更惨的是,右眼一片漆黑,看不到东西了。 我瞎了? 马文担心,手都在发抖,正准备去找医师的时候,突然听到了一声熟悉的爆喝:“崽种!” 马文转头,仅剩的一只眼睛,看到那个叫陆安之的杂役少年又出现在远处的月洞门下。 “吔屎啦你!” 陆安之一边大骂,一边抬起左手,伸出拇指,从脖子右侧抹到了右侧,做了一个凶残的割喉礼! “去死!” 马文大怒,御剑术发动,飞剑立刻射向了陆安之,只是不等射中他,他旁边的月洞门后,突然有一个三米高的小巨人一步跨出,一把抓住了飞剑。 咔嘣! 飞剑被捏断了。 “什么鬼?” 马文看着这个有着紫色皮肤的壮汉,直接懵逼了,继而便是心疼! 我的飞剑! 三百五十灵砂就这么没了。 “马文,我的复仇,才刚刚开始,先收你一只眼睛当利息!” 陆安之放完狠话,转身离开了。 马文突然打了一个寒颤,不知道为何,这个杂役少年明明只是一介凡人,可是他却看着他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遍体生寒,有种世界末日来临的感觉! 第三十七章 凡人不讲武德 “卑贱的凡人,我要宰了你!” 马文气的浑身发抖。 自己竟然被一个凡人阴了? 简直是奇耻大辱! 什么让自己还钱? 什么龙珠? 这都是一个个陷阱,人家的目标就是为了诱使自己主动去抢到那个‘做了手脚’的假龙珠,然后给自己一个狠的。 淦汝娘! 一个凡人,心竟然这么脏! 马文好气! 这就像玩游戏的时候,一个满级号被一个小号给杀了,还被嘲讽,这谁忍得住? 没气到当场去世,也得把键盘吃了。 “我怎么就中计了?” 马文郁闷的吐血,这个杂役少年,不讲武德,偷袭我这个修士! 其实马文承认,自己大意了! 毕竟谁能想到一个凡人少年,能有这等手段? 他果然有奇遇了! 马文陷入了犹豫中,我是自己搞他,夺他的机缘?还是告诉柳金水,让大师兄出马呢? 顷刻间,马文便决定去找柳金水,没办法,那个紫皮小巨人捏断飞剑的一幕,让他有些忌惮。 …… 陆安之哼着小曲,回到了青石广场。 “大郎!” 三柒看到哥哥,立刻跑了过来,上下一阵打量,确定没有伤势后,笑了起来:“成了?” “嗯,先收了点儿利息!” 陆安之哈哈一笑。 “你怎么做的?” 三柒好奇。 “我可是傀儡师,手工达人,我做了一个假龙珠,在里面埋了五张爆炸符,接着略施小计,让马文主动去抢,然后砰……” 陆安之一脸小得意:“他就丢了一只眼,满脸血!” 马文猜对了,这一切都是陆安之计划好的,不管暴怒悲愤,还是紧张慌乱,假装跌倒,丢了龙珠,那都是演技。 事实上陆安之从头倒霉,除了最后计划得手,阴了马文的时候,开心了一把,其他时间,他的心情都平静的一匹。 而且他比马文想的还要老银币! 为什么去水池边? 看上去是选一个开阔地,避免马文杀人埋尸,实际上水池中,泰壹千施展神通后,化作一滩金属液体,藏在了里面。 一旦真的打起来,陆安之随时可以偷袭一波。 “厉害!” 三柒比了一个大拇指,大郎果然是厉害的! 面对修士,都能弄瞎对方一只眼睛。 “那当然!我这一波简直天秀,给个奥斯卡小金人没问题!” 陆安之很骄傲! 我不愧是仙王重生! 找大师姐告状? 陆安之压根没想过,毕竟报仇要亲手,才够爽! “只可惜,没能砍死他!” 三柒摸着柴刀,有些遗憾。 “先不说我没有完胜的把握,如果真的杀了他,人家飘渺宗还要我?” 陆安之搂住了妹妹的肩膀:“放心吧,以后等我进了宗门,每天都去找他讨债!” “嗯!” 三柒点头。 宗门弟子之间有了矛盾,可以上生死台决斗,打生死战,但要是外人杀了宗门的弟子,可是要被讨伐的,不然大宗门的脸面何在? 被人欺负了,就要翻一百倍的欺负回来,这便是修真界各大宗门最朴素的行为准则。 除非打不过! “人这么多了?” 陆安之踮起脚尖,朝着四周张望:“有值得注意的新人吗?” “有!” 三柒抬手一指。 陆安之看了过去。 嚯! 这大块头,身高超过一米九,肩宽腿长胸扩,肌肉虬结,将身上的武士服撑的紧绷绷。 妥妥的一个万人敌身材! “谁家十五岁的娃长这样?宗门的审查官收钱了吧?” 陆安之无语。 参加入门考核,最高年龄十五岁,这都要审查的,可对面的那个大肌霸面容粗狂,虽然没胡子,可怎么看也是超龄人士呀! 三柒摸索着刀柄,看向了大块头的脖颈,那里有一条像蚯蚓一样坟起的血管。 管他多少岁,要是敢给大郎添堵, 一刀砍死! 大概是注意到了两兄妹的视线,这位肌肉猛汉看了过来,裂开大嘴,报以一个微笑。 “兄弟,认识下,我叫皇甫唯一,看你长得如此清秀,我好羡慕,有空一起喝酒!” “抱歉,我只喜欢女人!” 陆安之说完,担心这位大肌霸肉大脑小,理解不了自己的话,又赶紧补充了一句:“漂亮的!” “哈哈,兄弟不要误会,我也不喜欢男人,尤其是丑的!” 万人敌觉得这个清秀少年很有意思,于是走了过来,想要深入交流一下。 “你为何要强调一下丑男?” 陆安之感觉这家伙在欲盖弥彰,还有你这么大嗓门干嘛? 心脏病都要被吓出来了! 三柒也甜甜的笑了起来,很是人畜无害,但是别在腰后的柴刀,被她悄无声息的握住了。 皇甫唯一走到陆安之上前,看着他清秀的面容,一时没忍住,便张开双手,想来一个熊抱,表达热情。 唰! 陆安之刚想拔剑,三柒的柴刀已经带出了一抹银光。 “兄台,这是弄啥咧?” 陆安之眼睛眯了起来。 “啊?不好意思,你长得过于英俊,让我情不自禁!” 万人敌不好意思抓了抓头发,赶紧赔笑道歉。 陆安之嘴角抽搐,还说你不会武功……啊不,是不喜欢男人? “俺娘说了,俺长得丑,不好找媳妇……” 皇甫唯一解释。 “那也不能找男人呀!” 旁边有人插话,结果引起一阵大笑。 其实这位万人敌也不算很丑,五官都有,正常能看,就是刚生下来的时候,可能产婆没抱稳,让他脸朝下摔在了地上。 “不是,俺娘说,多跟眉清目秀的男人做兄弟,一般这种男人身边,不缺女子,随便漏一、两个出来,俺就不愁媳妇了。” 皇甫唯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 陆安之惊呆了,还能这样? 话说你这尺寸,没人想和你做同道中人! “俺娘是不是很睿智?” 皇甫唯一一脸得意,然后还偷瞄了三柒一眼,只是旋即便撇了撇头。 “你这啥意思?” 陆安之皱眉了,不爽了。 三柒尽管一身布衣,还为了工作方便,剪短了头发,但是容貌美丽,性格活泼,就这一会儿,已经有很多少年在偷偷地打量她了。 “俺喜欢大的!” 皇甫唯一绝对是肉大脑小,就不知道这话得罪人。 三柒黛眉一挑,便要拔刀,剁了他! 她不怕被说,但是当着大郎的面, 不行! 万一让大郎讨厌我了怎么办? “妹!” 陆安之赶紧摁住了三柒的手:“他无心的,别砍!” 皇甫唯一情商不高,完全没察觉到他说错话,得罪了三柒,还自顾自的和两兄妹聊天,同时看到有人看他,便咧嘴一笑,招呼人家一起喝酒。 “大郎,这样不行,和这个家伙在一起,太引人注目了!” 三柒提醒。 飘渺宗三年一届的入门考核,内容总是变化,但不管如何,考生都应该尽量隐藏自己,等到关键时刻爆发。 现在就被很多人看到了,很被动的。 “皇甫兄,我看到一个熟人,去打个招呼!” 陆安之也想低调,便找了借口,准备躲开这个大肌霸。 “同去!同去!” 皇甫唯一抬头张望,很是期待:“陆兄如此清秀英俊,想必你的朋友长得也不赖吧?” “……” 陆安之服气了,这位也太自来熟了,好在他还真有几个朋友,毕竟外门的小杂役还是很多的。 “重八,准备的如何了?” 陆安之喊了一嗓子。 说实话,这个名字很土气,一听就是在家里排行老八,但是陆大郎在南柯一梦中看过很多明朝小说,知道这是一位位面之子的名讳,所以对这个名字,不能直视。 可偏偏,这个和他同龄的少年也姓朱,而且也有一张鞋拔子脸,下巴长的能插死人。 “兄弟,你这相貌清奇呀!” 皇甫唯一感慨:“俺娘说我丑的惊世骇俗,可我看你也不差!” “呵呵!” 朱重八习惯别人说他丑,也不在意,只是今天有三柒在,让他的脸色不太好,不过对方这么大块头,他也不敢顶嘴,只能岔开话题。 “小安子,你看那边!” 朱重八朝着北边努力努嘴。 一大群少年围在那里,乖巧的像一群泰迪犬,中间是一个身段高挑的少女,她穿着一袭紫衣,眉目如画,俏脸含春,顾盼间,一双桃花眼,波光流转,让少年们瞬间觉得,春天来了。 又到了交配的季节! “她长得好好看呀!” 朱重八扭头看了一眼三柒,两个少女,风情不同,这让他纠结了,于是用手肘捅了陆大郎一下,苦恼的询问:“如果让你选一个做妻子,你选谁?” 陆安之直接翻了一个白眼。 朱重八叹气,鞋拔子脸上全是失落:“也对,咱们这种低贱的杂役,怎么配娶她们为妻?” “不是,我翻白眼,是说这种问题,小孩子才会去选择。” 陆安之攥了一下拳头:“我当然是全都要!” “啥?” 朱重八傻眼了,皇甫唯一也是一脸目瞪口呆的看着陆安之,你这么贪的吗? 不过就凭你这张脸,还真有可能。 羡慕! 啪! 三柒嘟着嘴唇,抬脚就踹在了陆大郎的屁股上。 “妹,把刀放下,我说着玩的!” 陆安之赶紧解释,又岔开了话题:“不过此紫衣女段位太高,大家还是要尽量远离!” “此话何解?” 一个声音,突然插入,打断了陆安之。 第三十八章 灵葫界,七十二名额! 陆安之转头,看到的是一个做儒生打扮的少年。 他穿着淡蓝色的盘领长衫,头戴四方平定巾,右手拿着一卷书,长脸,五官端正,有点小帅。 注意到陆安之三人的目光,儒生少年拱手:“小生裴希白,这厢有礼了!” “俺叫皇甫唯一,看你长得不错,有空一起喝酒!” 万人敌哈哈一笑,伸手便去拍裴希白的肩膀,只是人家不着痕迹的躲开了。 这小子练过! 陆安之和三柒对视了一眼。 “兄台,什么叫此女段位太高?” 裴希白对于这些新鲜词汇,总是莫名的感兴趣,想明白其所以然。 “你看她身上的紫衣,腰部和屁股这些部位,都是特别剪裁收拢过的,可以恰如其分的凸出曲线美,她甚至还化了淡妆,而且谈笑间,能照顾到身边每一个少年,让他们都不觉得自己被冷落了。” 陆安之解释。 虽然修真界不像凡人国度那么讲究男女大防三从四德,不要求女修士大门不出二门不入,但是公然和一群少年这么闲聊,也会被人侧目的。 “她肯定是那种玩的很开放的夜店女王,而且她的鱼塘里肯定养满了鱼!” 在南柯一梦中,陆安之见过这类女人,能同一时间将十几位备胎玩弄于鼓掌之上,心甘情愿撸小贷以供其享受奢华的名媛生活。 “夜店?养满了鱼?” 裴希白一头雾水,这都是什么意思? 不过感觉好高端的样子! 想学! “兄弟,说这些有甚意思?就问你一句,白给你睡,你睡不?” 皇甫唯一果然肉大脑小,粗俗的可怕。 “睡!” 陆安之撇嘴:“掏钱的也行!” 啪! 三柒抬脚就踢在了陆安之的大腿上,一脸哀怨。 大郎! 你变了! “哎呀,闲着无聊,随便扯几句嘛!” 陆安之赶紧解释,而后朝着万人敌和裴书生告罪:“抱歉,我妹妹生气了,我去安抚一下!” 说完,陆安之立刻拉着柴刀妹闪人。 “兄弟,有空一起喝酒!” 皇甫唯一扯着大嗓门吼了一嗓子。 “此子的观察力倒是不俗!” 裴希白啧了一声,竟然能从衣着装扮分析一个人的性格,这少年,有点门道,看来有很大几率通过考核,成为我的师弟。 巳时一刻! 清石广场上,突然安静了下来,因为一块巨大的黑影,如山峦般,笼罩了这里,将阳光都遮挡了。 一千五百二十位考生,抬起了头,然后便发出了惊呼。 那是一艘威严与雄武并存的浮空法舰,长度足足一百丈,飞行起来,当真是遮天蔽日,宛若带来末日的上古巨兽。 “是白鹭法舰!” 有识货的散修子弟兴奋地喊了起来。 小仙州八大豪门,都有这种浮空法舰,一般远征时,作为战斗平台使用,它可以搭载大量修士,并为其提供休息场所、补给、医疗等等用途。 有没有浮空法舰,是豪门的硬性标准之一。 白鹭号并不是飘渺宗最大的法舰,但是这已经让众考生震撼无比了,纷纷下定决心,一定要考入宗门,成为其中一份子。 “等我有了钱,要打造一艘属于自己的专属法舰座驾!” 陆安之垂涎。 这玩意就是会飞的航母,等以后哪个宗门惹了自己,直接开着浮空法舰君临,灭了他们。 白鹭号降落,放下了甲板! 一位不怒自威的青年御剑飞起,出现在了法舰上方,俯瞰着众人:“我姓柳,名金水,是飘渺宗外门大师兄,也是负责本次考核的副考官,尔等排队依次上舰,有喧哗者,直接剥夺考核资格!” 他的声音滚滚如雷霆,清晰地震荡在考生们耳边。 “啊?不是在宗门内考核吗?” “这是要去哪儿?” “废什么话呢?赶紧上法舰!” 考生们不敢怠慢,而且都想赶快上法舰,参观一下,于是有人推搡,只是很快,一道灵压真威便席卷了清石广场,让所有人仿佛食草动物遇上了霸王龙,直接蔫儿了。 陆安之跟着人流,登上了白鹭号的甲板。 就一个感觉, 大! “尔等盘膝坐好,养精蓄锐,不得胡乱走动,如要上厕所……” 柳金水高高在上的视线扫过了这些凡人,吐出了两个不近人情的字:“憋着!” …… 眼看着法舰都要起飞了,马文还没回来,这让丁峰急得团团转,正纠结着是不是丢下他,自己先走一步,马师兄终于回来了,不过丁峰只看了他一看,惊呆了:“师兄,你这是怎么了?” 马文的左眼缠着绷带,好像是瞎掉了,脸上全都是伤痕,本来就很普通的脸庞,此时更加丑陋了。 “跌倒碰了一下!” 马文一脸尴尬,他可不好意思说是被一个凡人少年给暗算了,不然他会成为飘渺宗有史以来最蠢的笑柄。 “碰了一下能摔这么惨?” 丁峰不信:“而且你才离开多大一会儿呀?算上处理伤口的时间,淦,不会是那个小杂役干的吧?” “别瞎说!” “我没吃亏!” “凡人怎么可能伤到我?” 马文否认三连。 “……” 丁峰本来也觉得这个猜测不可能,毕竟修士杀凡人和踩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 可是看到马文直接涨红了脸,尴尬慌张的神色犹如偷人的妻子被丈夫堵在了屋子里,他呆住了。 还真是那个杂役干的? 他凭什么? 鸟大呀! “法舰要起飞了,快走吧!” 马文催促。 等到两个人上了白鹭号,还没喘口气,便看到大师姐纪画扇御剑飞来,降落在了甲板上。 “大师姐!” 师弟师妹们齐刷刷的低头问安,而且声音很大。 因为她们都知道,大师姐对宗门弟子的精气神要求很高,可以弱,没天赋,但是不能懈怠。 首先一点,讲话时,必须中气十足。 “好,很有精神!” 纪画扇赞许了一句,示意大家不用多礼。 不少人抬头,望向了纪画扇,然后便被惊艳了。 她真是极好看的,简直没有词汇可以形容她的美,天青色的宗门制服,穿在她的身上,相得益彰。 尤其是一双大长腿, 绝赞! 如果是以前,陆安之面对着自己的暗恋女神,肯定很自卑,头都不敢抬,但是现在,他坦然自若的欣赏着。 我可是仙王重生, 要纳第一仙后为妾的男人! 唰! 纪画扇转头,看向了陆安之,剑眉蹙起。 这小杂役,眼神好放肆! 她知道自己的容貌,男人们是无法抵御的,她也早习惯了被人偷看,但是这个小杂役,居然光明正大的看…… 好胆! 纪画扇没有生气,反而欣赏这种男人。 修士干的就是夺天地造化,逆天改命的行当,要是畏畏缩缩,连个漂亮女人都不敢看,还修什么仙? 啪! 纪画扇挥舞竹剑,打在地上,发出了一声轰鸣的脆响。 那些偷看他的少年们,立刻低下了头。 陆安之没低头,不过移开了目光,脑海中却是不由自主的想起了白衣仙姬鹿灵犀。 后者的气质,还是要更‘仙’一些, 不过我选老板娘! “小杂役,你叫什么名字?” 纪画扇询问,注意到陆安之身上穿的是本宗的杂役制服。 “大郎,大师姐问你话呢!” 三柒提醒。 陆安之立刻双腿微微叉开,站直了身体,双手背在身后,微微抬着下巴,朗声回答:“禀告大师姐,我叫陆安之!” 他在古三彩石屋中学习傀儡术,休息之余,也会刷神机,看百科,其中有纪画扇的资料,不过不多。 因为除了漂亮,以及是飘渺宗宗主的独生女外,她只修到了金丹大乘,连元婴都不是。 对于一位仙王来说,元婴都是可以随手捏死的菜鱼烂虾,自然不会过多关注。 那些简单的介绍中,写着纪画扇做事雷厉风行,有军人风范,并且喜欢打仗,至于指挥艺术如何,没写! “既来之,则安之?” 纪画扇咀嚼了一下这个名字,眉头微微蹙起,温言勉励:“努力,我看好你!” 顿时,有许多少年朝着陆安之投来了羡慕嫉妒的目光。 啪! 纪画扇又用竹剑敲了一下甲板,目光横扫全场。 “在螳螂荒原,有一处峡谷,里面有一道位面裂缝,每隔一百二十年,会将小仙州和小千世界灵葫界,连通起来,你们本次的考核内容,便是进入灵葫界,在七天之内,带一只灵葫回来!” 纪画扇声音清丽:“这可是一百二十年才有一次的机缘,你们可要抓住了!” 就像种花家,每隔七十多年才能看到一次哈雷彗星这种天文现象,修士平时穿过那道位面裂缝,只会身死道消,唯有等一个周期一百二十年,穿过它,才能抵达灵葫界。 “你们要切记,这条缝隙,只会维持七天,超过时间,你们便无法返回了!” 纪画扇警告。 甲板上,顿时响起了倒抽凉气的声音! 不少考生,面露惧色。 没办法,怕的就是这种生死试练,而且除了这些,灵葫界中有多少危险,都是个未知数! 但取灵葫,肯定不会容易! “飘渺宗还有一个惯例,那就是每一届不管有多少考生报名,也不管最后多少新人合格,总之最多只收七十二人,你们如果在七天内回来,但是不在七十二人内,同样不会被录取。” 纪画扇补充,不过说了也是浪费口舌,因为按照重生前的记忆,这一次考核,只有西门野,陆三柒,以及那个南宫莆田合格了。 想到这里,大师姐又扭头,看了那个小杂役一眼。 因为时间太过于久远,纪画扇记不太清楚了,但他应该就是陆三柒的那个哥哥,死在了灵葫界。 可惜了! 我还挺喜欢你回答问题时的样子! 话说这种站立姿势,以后要不要推广下去? 嘈杂声更大了,要知道这里可是有一千多人的,结果只要七十二个,这淘汰率也太吓人了吧? 当即就有不少人打起了退堂鼓。 第三十九章 圣级功法,死亡淘汰! “肃静!” 柳金水呵斥,带着狮子吼的两个字,宛若重锤一般砸在了考生们的耳朵上,让他们头疼欲裂,下意识的闭上了嘴巴,不敢喧哗了。 “因为今年的考核难度的确很大,所以飘渺宗特此准许你们反悔,退出考核。” 纪画扇声音清冷。 “我想退出,可是我今年十三岁了!” 一个少年哀嚎,痛苦的抱住了脑袋。 飘渺宗的考核,三年一届,而且只要十五岁以下的少年少女,所以基本上,一个人最多只有两次机会。 那就是十二岁考一次,如果落榜了,十五岁再来一次。 “给你们六十息的时间考虑!” 纪画扇说完,柳金水就开始倒计时。 六十! 五十九! …… 所谓六十息,就是六十次呼吸所用的时间,基本上就是一分钟。 不少考生们无助的左顾右盼,想看看别人怎么选,可是大家都是类似的神情,谁都像无头苍蝇一样,心里没有着落。 柳金水的倒计时,宛若催命符,让人更加的心焦了。 “大郎……” 三柒看向了哥哥,有些担忧。 “不是说好了一起进飘渺宗,我当仙王,你做仙后的吗?” 陆安之笑了起来,顺手搂住了三柒的肩膀:“总不能觉得困难比较大就退缩了吧?那这次退了,以后怎么办?难道继续退下去?” “可是……” 三柒不怕死,她是害怕大郎出了事,那谁给陆家传宗接代呀? “没有可是,我会保护你的!” 陆安之用力搂了搂妹妹的肩膀,想给她更多的安全感。 我可是仙王重生, 没有什么难的住我! 陆安之附近的考生们,本来还在纠结,听到他这番话后,大都冷静了下来。 的确, 人生有太多难关,总不能一退再退吧? 旋即,他们的脸上,露出了坚定的神情! 拼了! 纪画扇一直在用元神观察所有考生,听到陆安之的话后,她不由的点了点头,说的很赞。 只是很快,她便露出了一抹苦笑。 气势不错, 可惜你时运不济,最后还是死在了灵葫界,连带着你妹妹也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颓废了一年后,失踪了。 这一次,我要想办法点化那个陆三柒,让她不要辜负了卓越的天赋和美好的年华。 “时间到,要参加考核的,往我左手边站,要弃权的,往右手边站。” 柳金水声音严厉:“在中间未动的,以弃权论,快!快!快!” 对于那些没有退路的穷家孩子来说,进飘渺宗是改变人生的唯一机会,因为根本没有迟疑,不过他们还是慢了。 那个叫皇甫唯一的万人敌,直接一个纵跃,先跳出六米,接着又迈开大步,第一个出现在柳金水规定的位置,然后他的大嗓门响了起来。 “甲子科的首席,我当定了,诸位师弟师妹们,不要怕,尽管过来,我皇甫唯一罩你们!” 万人敌完全是一副带头大哥的模样,双拳在胸前猛的一记对撞,气势彪悍,当真有几分猛将风采。 只是没人鸟他。 飘渺宗只录取七十二人,这意味着大家之间都是竞争关系,不得不防。 看到没人迎合,皇甫唯一也不尴尬,反而哈哈大笑了起来:“没关系,等相处久了,你们会知道我是一位好大哥的,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陆安之和三柒一边观察着这些竞争者,一边留在原地,等到不少人都开始行动了,他们才动。 随大流,可以尽可能的隐藏自己。 陆安之不像三柒那么慎重,但是心脏,喜欢玩战术,来阴的。 很快,选择结束! 最后有三百一十九人站在了柳金水右侧。 这些弃权的人中,大部分是富家子弟,因为闲着无聊,来参加考核,合格了更好,被淘汰了也无所谓,可以回家继承家业。 抱着娇妻美妾,喝茶听曲多享受,他们可不想年纪轻轻便死去。 剩下的那些,要么是修仙决心不够坚定的,要么就是还有其他退路的,毕竟小仙州有八大豪门,甚至还有一些更小的门派,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没办法,大家的小命只有一条, 要珍惜! “很好,你们为了入门,既然豁出命去,要拼一把,那我飘渺宗也不会吝啬,接下来,我会用心印心之术,将本宗的镇宗功法飘渺心经,传授给你们。” 纪画扇话音一落,甲板上便响起了惊呼声,那些选择参加考核的少年少女们立刻露出了欣喜如狂的神色。 不少弃权的人,也后悔了。 飘渺心经可是圣级绝品功法,也是飘渺宗跻身豪门的底牌之一,毕竟没有强横的武力,如何捍卫自己的领地和利益? 弱肉强食, 拳头有多大,蛋糕就能分多大! 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当然,他们并不知道,飘渺心经一共有七重,纪画扇传授的只是第一重。 “大……大师姐,我可以重新选择吗?” 一个长发少年,大着胆子询问。 “闭嘴!” 柳金水训斥:“本宗的大门,已经对你们关上了!” 这些弃权者们,顿时脸若死灰。 纪画扇手掐法诀,低颂咒文,之后屈指一弹。 咻! 一团拳头大的金色光团射向了甲板上空,之后啪的一下爆开,变成了上千个光斑,宛若流星一般,射进了这些考生的眉心中。 轰! 当光斑入额,陆安之的脑海中,就像引爆了一枚原子弹,大量的信息流仿佛升腾而起的蘑菇云,在脑海中翻腾滚涌。 那些散修的弟子们,对这些基础修炼知识比较熟稔,立刻盘膝坐了下来,开始吸纳灵气,开辟气海,凝练真元。 成为修士的第一步,就是要感应到天地之间存在的灵气,接着通过功法,将它们汲取到身体中,凝练成真元,然后在丹田部位,开辟出一个气海,储存真元。 陆安之从仙王百科上查过相关内容,所谓真元,和游戏中人物的魔法值功能类似,用来释放法术。 真元多寡,决定了一位修士能打出多少法术。 呼! 陆安之吐出了一口气,和三柒对视了一眼后,两兄妹都盘膝坐了下来,开始开辟气海。 无法开辟气海,或者气海太小,意味着资质太差,也是当不成修士的。 陆安之感觉到随着功法运转,空气中,有一丝丝温热的东西,通过呼吸吐纳,进入体内,开始在经络中游走。 “柳师弟,这里的事情就交给你了,我去闭关!” 纪画扇说完,便往她的专属船舱走去。 听到这话,曹轩长老无奈的摇了摇头。 画扇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太喜欢闭关了。 从这里到螳螂荒原,只有一天的路程,有什么好闭关的?要知道别人闭关,那都是论月算的。 “恭送大师姐!” 柳金水行礼,而后目光如电,扫过了那些弃权者们:“你们跟我来!” 众人赶紧跟上,他们看得出柳金水脾气不好,所以深怕走慢了被他骂。 白鹭号,最下层,地形开阔,这里一般是用来载放货物,也可以临时改装成囚牢,关押俘虏、以及捕捉到的妖兽等等。 考生们下来后,看着这光线昏暗的环境,顿时不乐意了。 “我们不是犯人,没必要住这种地方吧?”一个富家子抱怨:“大不了我出灵砂,租赁一个舱室好了!” “哼,你们这些凡人,还没明白自己的处境吗?” 柳金水冷笑:“我们飘渺宗好歹也是小仙州的修真豪门,岂是你们想弃权就弃权的?” “啊?” 众考生惊慌失措,听柳金水这语气,不太对呀! “自从你们登上这艘法舰,就无法弃权了,大师姐刚才的问话,是第一关考验!” 柳金水脸色冷血又无情:“选择弃权的人,视为失败,会被抹杀!” 咚!咚!咚! 当即便有十几个考生吓的双腿酸软,跌坐在了地上。 “那……那也不用杀我们吧?” 刚才开口的那个富家子强撑着争辩。 “首先,豪门的尊严不可冒犯,不止我们飘渺宗,其他豪门也是这么干的,当你们随意弃权的时候,就证明你们心中,没有对我们飘渺宗的敬畏,这种凡人,不值得我们怜悯。” 柳金水解释:“其次,你们看到了白鹭号,为了保密,你们只能死!” “我们也不懂机关术呀,看几眼又不可能把它建造出来?” 有一个散修二代觉得很委屈。 “但是谁敢保证,你们其中没有其他门派培养的密探呢?” 柳金水反问。 散修二代哑然,还真有这个可能。 “好了,为了不让你们当一个糊涂鬼,我才说这么多的,现在安心上路去吧!” 柳金水说完,灵压真威轰出。 “饶命,我不想死!” “娘,救我!” “救命呀!” 呼救咒骂瞬间喧嚣而起,但是没用,柳金水的真威犹如海啸怒涛,直接碾碎了他们的神魂。 砰!砰!砰! 一具具尸体倒在了地上。 柳金水取出一个羊脂小玉瓶,拔开塞子,它便释放出了一股巨大的吸力,将那些尸体全都收了起来。 其中有几个修二代的尸体,柳金水特地翻捡了一下,可惜了,没什么值钱的遗物。 “听马文说,那个叫陆安之的小子,得到了大机缘,有好宝贝,看来待会儿我得搞他一下!” 柳金水处理完这下臭鱼烂虾,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往甲板上走,至于马文撒谎? 不存在的! 先不说那小子不敢欺骗自己,就他那颗被陆安之弄瞎的眼睛,就足以说明一切了。 没有得到机缘的凡人,怎么可能伤得了一位修士? 啧! 也不知道他的机缘是什么? 不过没关系,反正都要被我摘桃子了! 话说要是那个陆安之凝结真元失败,那自己杀他,连小计都不用了。 第四十章 日啖真元三百转,不辞长作修仙人! 盛夏时节,晴空万里,白云飘飘,乘坐白鹭号翱翔于天空之上,有清风拂面,舒爽无比。 这日子,很适合郊游! 大多数考生盘膝坐在甲板上,呼吸吐纳,也有小部分无法入定,急的抓耳挠腮,然后越烦躁,越进入不了状态。 飘渺宗的修士们都离开了甲板,一是不想给考生们压力,二是考验他们,看他们能否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继续勤奋修炼。 陆安之在古三彩的石屋空间中,观想过数年的山海异兽图,磨练过心性,因此打坐冥想这种事情对于他来说,并不觉得枯燥。 银河浩瀚,星辰璀璨。 陆安之从入定中醒来,看着苍穹辽阔,想要拥有一艘法舰的愿望,更加的迫切了。 不过这玩意肯定很贵,至少要赚数个小目标,十亿以上的灵砂,才能买得起,毕竟在南柯一梦中,私人飞机也只是少数人才有的。 而且陆安之想要的还是空中一号那种总统座驾。 一天一夜过去了。 在晨曦的照耀下,白鹭号飞临了螳螂荒原上空。 考生们还是第一次来这里,顿时坐不住了,一个个靠近船舷,朝着下面俯瞰。 放眼望去,全都是翠绿的藤草,它们随着夏风起伏,宛若一片绿色荡漾的海洋。 有比牦牛还要巨大的螳螂,偶尔会从藤草中窜出,一跃数米远,然后又落进草丛中,消失不见。 “这……这螳螂也太大个了吧?” 考生们惊呆了,尤其是看到一只螳螂的前臂就像利刃,轻松地斩下了一只野马的脑袋,他们齐刷刷地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里曾经是水草丰茂的大草原,后来一位化神期的螳螂妖修,迁徙至此,建立了洞府,它养的螳螂也开始在这里繁殖,数万年过去了,那位妖修死了,但是它的螳螂们却活了下来。” 做儒生打扮,之前和陆安之说过话的那位裴希白,朗声介绍。 他右手拿着一卷书,背在身后,一幅潇洒写意的姿态,再配上有点小帅的脸庞,顿时惹得不少少女脸红心跳,多打量了他几眼。 “这些螳螂是妖虫吗?” 有人询问。 妖虫和妖兽一样,都是诞生了低等灵智的生灵,因为可以吸纳灵气修炼,所以身体的某些部位,可以拿来炼器或者炼丹。 有一些修士,就是靠着捕杀妖兽赚取灵砂为生。 各大宗门也都饲养着驯化后的妖兽妖植,作为宗门的经济产业。 “要是妖虫,早被人猎光了!” 裴希白呵呵一笑:“它们只是体型比较大的昆虫而已,当然,比虎豹还要凶猛。” “不过族群大了,诞生妖虫的几率也会大增,只是它们平时都是成群结队的行动,想要捕杀,费时费力,性价比太低!” 这些螳螂最终靠着大量繁殖,占据了这片大草原,也是因为自身没什么价值,没有修士狩猎它们罢了。 “据我所知,这里的母螳螂,不管对方是什么物种的雄性,都可以进行交配,进而产下一窝小螳螂。” 那位被陆安之说过是夜店女王的紫衣少女巧笑倩兮很是可爱,但是说出的话却是很大胆,让人震惊不已。 还能这么干? “诸位谁要是想拥有一只螳螂后代,可以去试试!” 紫衣少女的桃花眼眼波流转,看谁都像是在抛媚眼:“不过母螳螂会在交配完后,吃掉你们哦。” “苏嫣姑娘真是博学多才!” 有一个穿着蓝色武士劲装、腰佩长剑的少年,开口称赞。 “南宫哥哥谬赞了!” 苏嫣展颜一笑,顿时让南宫莆田犹如喝了蜜糖一样满心甘甜,不由得更近一步:“此次灵葫界考核,危险至极,苏嫣妹妹如果不嫌弃,可以和我一起,我定当保妹妹周全!” 有少年嫉妒苏嫣叫南宫莆田哥哥,讥讽出声:“你凭什么?” “凭我是剑豪!” 南宫莆田眉头一挑,自信又骄傲,他看向了人群中说话的那个短发少年:“够了吗?” “呃!” 短发少年脸色一僵,低下头,不敢再废话了。 即便是那些入定的考生,听到‘剑豪’这个荣耀闪烁的称谓,也都睁开了眼睛,面色吃惊的打量着南宫莆田。 天道在上,他竟然是一位剑豪? “假的吧?我听说剑士想要顿悟出一道秘剑极难,非数十年苦修而不可得!” “不止呢,剑士顿悟秘剑就像诗人写出足以传世的千古诗篇,光靠努力可不行,还要有天赋和灵性!” “他是修士世家子弟吧?家里肯定有秘剑帖!” 众考生望着南宫莆田的眼神,已经溢满了羡慕嫉妒恨。 众所周知,秘剑意不能学习,只能顿悟,所以全看灵性,如果没有,那就是一辈子浸淫在剑道上都一无所获。 此少年现在便已经是剑豪,那将来的成就,必然不可限量! 原本对南宫莆田没什么兴趣的苏嫣,此时美眸一亮,忍不住赞叹:“我听说整个飘渺宗上万修士,其中剑豪也不过三十多人!” 哗! 众人惊呼,如果嫉妒的眼神可以换成金钱,那这些考生已经都是亿万富翁了。 “兄弟,你会的是什么秘剑?” 皇甫唯一喊了起来,眼神灼灼:“你这个师弟,我交定了!” “哪来的莽夫?” 南宫莆田细长的眉毛皱起:“不懂规矩吗?秘剑就是剑豪的王牌,你觉得我会随便说出来?” 皇甫唯一顿时尴尬了,本来后面有一句有空一起喝酒,现在也说不出口了。 “不过要是苏嫣妹妹想知道的话,我可以悉数相告!” 南宫莆田趁热打铁,喊起了紫衣少女妹妹。 “狗男女!” 裴希白低骂了一句,他一向自认潇洒帅气,不管到什么地方,都是瞩目的焦点,可是今天风头被抢走了。 不过人家是剑豪,这个真比不过。 嘁! 三柒撇嘴,摸索着柴刀,一脸不屑。 神气什么? 我家大郎也是少年剑豪,而且顿悟的还是失传了三千年的庖丁解牛秘剑,水平不知道比你高到哪里去了! “陆兄,此人着实嚣张,有机会了一起砍他!” 皇甫唯一凑到了陆安之身边,他觉得这些人中,还是这个把黑色长发梳成了单马尾的少年最合他脾性。 “不!” 陆安之摇头。 “为何拒绝?” 万人敌郁闷:“你不气吗?” “为什么要生气?” 陆大郎反问。 “他是稀缺的剑豪呀!” 皇甫唯一的言语,犹如泡过了千年的醋缸,都要酸死了。 没办法, 皇甫唯一就算成了真正的修真界万人敌,不是剑豪,那在近战职业的鄙视链中,也是垫底的存在。 剑豪, 只要出世,便高人一等! “我除了是剑豪,我还是仙王呢!” 陆安之心中嘀咕,忍不住瞅了万人敌一眼,这要是让你知道了,岂不是要把我砍成碎肉,才能以泄嫉妒之恨? “吵什么吵?都凝练出真元了?” 一道训诫,响彻在甲板上。 众考生转头,看到是柳金水来了,顿时像一只只鹌鹑缩起了脑袋,这位外门大师兄严肃的表情,犹如一位正要手刃卧底的教父,很吓人。 “金水,别这么凶,吓坏了这些新人,影响了状态怎么办?” 曹轩长老来了,抚着长须,扫过了这些考生:“谁凝练出四十转以上真元了,举手!” 在修真界,评价一位修士资质高低,最简单的标准,就是呼吸吐纳一日一夜灵气结束后,能够凝练出多少转真元。 一转真元,便是真元可以在体内的经络中,运行一个大周天。 一粒灵砂中,蕴含的真元,也正好是一转,所以它才会被当作等价货币使用。 无人举手。 曹轩也不失落,毕竟四十转生,那都是千年不遇的天才,整个飘渺宗建立宗门到现在,满打满算都不够十个,所以他再次开口:“有谁凝练出三十转以上真元了吗?” 依旧无人应答。 “你们不要怕,这是在询问你们的资质,如果够好,是可以免试进本宗的!” 曹轩安慰,他担心有些新人害怕树大招风,选择了隐忍。 考生们左顾右盼,想看看有没有这种天才。 只可惜,无! “哎!” 曹轩叹气,再问:“那么日啖真元二十转以上的,应该有了吧?” 要是没有,那今年这届新人,也就是普通水准了。 南宫莆田举手了! 他这一动,人群中陆陆续续开始有人举手,皇甫唯一,苏嫣,裴希白,还有几个陆安之叫不出名字的,赫然在列。 “厉害了!” 陆安之感慨了一声,发现其他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他愣一下后,看向了身侧。 三柒举手了。 “真棒!” 陆大郎比了一个大拇指:“回去了给你买糖葫芦!” “我要十根!” 三柒甜甜一笑。 其实她凝练出的真元,足足达到了五十二转,曹轩长老根本不觉得有新人有如此卓越的天赋,所以没问。 不过即便他问了,以三柒慎重的性格,也不会说,所以才砍了一半,报了二十多。 事实上,三柒举手,也是为了向宗门证明自己的价值,期望长老能高看一眼,给些优待。 不然她会继续苟着! “对了,大郎,你凝练了多少转真元?” 三柒目光期待的看着哥哥:“有一百转吗?” 第四十一章 夺人机缘! “你也太高看我了!” 陆安之苦笑。 “那就是五十转了?” 三柒疑惑,大郎最近常说他是仙王重生,不应该很厉害吗?那肯定不会和自己一样吧? “除以五十!” 陆安之有些难以启齿,比起妹妹,自己竟然是个菜鸡? “啥?” 三柒以为自己听错了,正要再问,曹轩长老开口了。 “一转生,举手,让我看一下!” 修真界习惯把每日凝练真元的修行,叫做日啖,而凝练出多少真元,便是多少转生。 二十转生以上,那就是精英种子,值得宗门砸资源,大力培养,十转生以上,则是优秀。 相当于一个班级中的前十几名,是门派的重要战斗力。 再往下细分,五转生以上,普普通通,虽然门派也会传授功法,教导各种知识,但基本上就是放养。 说难听点,宗门大战中,这些人便是炮灰。 而五转生以下,直接去干杂役吧! 像种植珍贵的灵植,蓄养灵禽,这些活儿凡人杂役是干不了的,所以任何宗门,都需要一些修士杂役。 虽然日常辛苦,但好歹不用当炮灰! 陆安之举起了手,他扭头看了一下,和自己一样杂鱼的只有五个人。 “我再说一次,一转生,举手!” 曹轩语气严厉,似有滚滚雷音,顿时又让六个考生胆颤心惊中,举起了手。 甲板上,还有几十位门派弟子负责操船,此时看着这十几位一转生,目光怜悯。 他们的前途注定一片黑暗! 哪怕九死一生通过了入门考核,宗门也不会在他们身上花费半点资源,甚至连养殖灵禽这种杂活儿都不会安排给它们。 可悲! “来呀!来呀!下注,赌今年甲子科的首席一哥是谁?” 说话的是一个有着招风耳的青年,他叫王玉,是外门二师兄,平时好赌:“我选那个少年剑豪,压一百灵砂!” “巧了,我也看中了他,五十灵砂吧!” “那个想当带头大哥的猛汉似乎也不错?不过我压南宫莆田!” “半年的薪水,赌那个剑豪拿首席!” 师兄弟们嘻嘻哈哈,都不傻,全选了南宫莆田。 “你们这个样子,还怎么玩?” 王玉无奈。 “二师兄慷慨送钱,我们自然收着咯!” 丁封嘿嘿一笑。 “你们就不怕这些新人中,还有隐藏的剑豪?” 王玉撺掇:“我看那个紫衣少女就不错,很有胆识,你们难道不想压她?搏一把,白板装变法宝哦!” “不想!” 师兄弟们把头摇成了拨浪鼓。 开玩笑! 剑豪那可是稀有物种,少年剑豪就更罕见了, 再来一个? 那掌门至尊怕是做梦都会笑醒哦! “嘁!” 王玉郁卒,看向了马文:“马师弟,你不下注吗?” 马文没听到,他此时看着陆安之,一脸呆滞,宛若突然发现自己每天跪舔的女神竟然是个发廊女,一百块就能吃个快餐。 他怎么可能是一转生? 马文眼皮抽搐。 一转生,便是一天昼夜,只能凝练出一转真元,理论上来说,这是踏入修仙之途的最低门槛儿了。 如果修士连日啖一转真元都做不到,别说八大豪门,便是巨鲲帮这种小帮派,都进不去。 自己刚才,竟然被这种臭鱼烂虾给暗算了? 真是奇耻大辱! 还好没人看见,不然直接找棵树吊死算逑! 等郁闷过后,马文的脸上,又浮现出一抹笑容,转瞬扩大,笑的嘴角都裂到了耳根。 “哈哈,蛆蛆一个一转生,还想报复我?老子一根手指都能把你戳到尿失禁。” 马文鄙视,而后便后悔了。 可恶, 我大意了,刚才没有闪,不然他怎么可能暗算到我? 哎! 我竟然因为吃了一次亏,便有些忌惮,把他得到了机缘的事情告诉了柳大师兄。 我明明可以自己弄死他,将他的机缘据为己有的呀! 后悔! “马师兄,赌谁是甲子科一哥,你要下注吗?” 丁封大声。 “我压那个剑豪,一百灵砂!” 马文乐呵呵的掏钱。 二十转生,还顿悟出了秘剑,谁赢得了他? 二师兄这庄家今次一定赔到当裤子。 “我后悔了行不行?” 王玉欲哭无泪,身为庄家,他要贴钱的。 修仙是很看重天赋的一种事情,如果根基低劣,那就是努力到死,也没希望长生不老,羽化飞升! “大郎,不要气馁!” 三柒安慰,担心哥哥受到打击,放弃修仙梦。 “啊?我为什么要气馁?” 陆安之反问。 “呃!” 三柒卡壳了,一般人听到自己天赋低下,不都会郁闷吗? 平时也没见大郎心这么宽呀? 他的本性,还是很要强的,不愿意被人比下去! “担心我?” 陆安之哈哈一笑,使劲揉了揉三柒的脑袋。 我可是仙王重生! 前世这么烂的资质都修到仙王至尊了,这次回来,更是打造了神机爱疯石,上面记载着四大部洲这五千年来八成以上的机缘奇遇,只要吃到十分之一,我也会发育成一个可怕的大魔王。 而且在古三彩石屋中的时候,彩子说过,自己观想山海异兽经,修炼元神的速度,在它的历代主人中,位列第三。 陆安之虽然不知道这个水准如何,但是听彩子的语气,仿佛一个土肥圆妹子追到了一个高帅富美男,非常满意! “你笑什么?还有没有羞耻心?” 突然的训斥,让陆安之一愣,转头,便看到大师兄正站在舰首,盯着自己。 “羞耻心便是蹲下抱头哭吗?” 陆安之反问。 这家伙有病吧? 我还不能笑了? 嚯! 弟子们幸灾乐祸了起来。 这个小子居然不服气,敢回嘴? 有好戏看了! 考生们则是惊了,你一个刚刚踏入修仙一途的素人,也敢和飘渺宗的外门大师兄顶嘴? 你怕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吧? 人群中,苏嫣扫了陆安之一眼,便失去了兴趣,继续欣赏螳螂荒原上瑰丽的风景。 这种蝼蚁,活的渺小,死的也卑微! “傻鸟!” 南宫莆田撇嘴。 “兄弟,赶紧道歉!” 皇甫唯一吼了一嗓子,而后又朝着柳金水赔笑:“大师兄,他是无心的,您原谅他吧?” “……” 柳金水愣住了,在宗门中,他训师弟师妹们,像训孙子,他们屁都不敢放一个。 可是这个新人, 他顶嘴了? 说实话,要是平时,柳金水眼尾都懒得扫这种垃圾一眼,可是马文之前拍马屁,告诉自己这小子得到了大机缘,因此柳金水才会顺势呵斥,带出话题,试探一下。 只是没想到,他没有唯唯诺诺,反而重拳出击。 淦! 是我柳金水刀不锋利马太瘦,被人小瞧了? 还是你太飘? “混账!” 柳金水怒喝。 灵压真威释放,朝着陆安之轰了过去。 正好, 弄死了他,翻捡一下尸体,看看有什么值钱货? 柳金水有恃无恐,因为以他的宗门地位,杀一个还没有入门的少年,谁也不会说什么。 三柒银牙咬着嘴唇,手握柴刀,直接一个跨步,便想冲到陆安之身前,为他挡刀。 只是陆安之更快,一把将她推开了。 柳金水的灵压真威是定向释放,朝着自己轰过来了。 “咦?他怎么没死?” 弟子们一愣,连曹轩长老都忍不住打量陆安之,他刚刚凝练出真元,而且还是个一转生,怎么可能扛得住大师兄的真威? 修士有多少真元,便会产生多大的真威,所以才说金丹大乘,天下横行,因为炼气士和筑基遇上金丹,人家甚至不用出手,一个真威外放,就碾碎他们的元神了。 “这小子身上果然带着灵装呢!” 马文释然了。 不是自己不给力,是对方氪了金。 其实元神强大,也不会惧怕灵压真威,但是大家的常识中,都没有一个凡人拥有足以比拟炼气大乘这种境界元神强度的可能性。 陆安之头疼欲裂,宛若被钢钎刺穿了大脑,但是幸好,不致命。 这一幕,让苏嫣回头,面露诧异。 难道我低估他了? “哼,果然是得了大机缘的人!” 柳金水也要顾及个人影响,一击不成,再下死手,可是会让人看轻他的人品,所以他换了方式。 “小子有种,希望你可以通过考核,进入宗门,咱们好好的切磋切磋!” 柳金水摆出了大师兄做派,扫视全场:“为了保证考核的公平、公正,你们谁带着灵装,现在全都交出来!” 哗! 那些散修二代们脸色大变,继而怨恨地盯向了陆安之,都怪这个小子得罪了大师兄,害得我们也受到了牵连。 “快点!” 柳金水催促。 这就是阳谋了。 考生中,大多是贫家子,哪怕有富二代,想置办一、两件灵装也不容易,所以他们此时都拥护这个决定,顿时觉得大师兄英明无比。 “带灵装的人,是作弊!” “没错,大家都是毛都没长齐的少年,谁能靠自己的能力弄到灵器?还不都是爹妈给的?” “如果公平考核,我能拿第一!” 考生们议论纷纷,兴奋不已。 柳金水听着那些考生夸自己,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他看向了陆安之:“把灵装都拿出来吧?不然公平何在?” 蝼蚁一般的贱民, 居然惹我? 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第四十二章 刀硬人狠 陆三柒气的瓜子脸涨红,大声争辩:“我哥哥的灵装,都是他靠自己的本事拿到的!” 这个家伙太可恶了,真想一刀砍死。 “你觉得我们是傻子吗?” 马文插话了:“我入门三年,至今也只有一把萝卜丁。” 呃! 提起这个,马文便怨恨地瞪了陆安之一眼。 那可是自己辛辛苦苦攒了半年薪水才买到的,结果被一个紫皮巨人给捏断了。 “那是你菜!” 陆安之讥讽,又补了半句:“还瞎!” “你……” 马文气的哆嗦,这货骂起人来,简直像一条脱缰的野狗,让人恨得牙痒! “陆安之,你只有两个选择,一,交出灵装,参加考核,等进入七十二人名单,合格了,我会将灵装还你,如果到时候你不服气,尽管来挑战我!” 柳金水挥手弹了弹衣襟,完全是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态:“二,拒绝,那么你即便通过了考核,出于公平考虑,我们也不会承认你的成绩,而且因为你已经得到了飘渺心经,为了不外传,我们只能杀死你。” 考生们觉得柳师兄这要求没毛病。 凭啥你能带灵装进灵葫界? 这不公平! “哈,我根本没得选呗?” 陆安之嗤笑一声,偷瞄了马文一眼,果然看到这家伙在幸灾乐祸。 淦! 大意了! 肯定是这家伙添油加醋,把我有灭霸傀儡的事情捅了出来,不然这个柳金水闲的蛋疼呀,找自己麻烦? 好一招借刀杀人! 不过马文你可是修士,吃了亏竟然不自己报,你也太怂了吧? “浪费口舌!” 柳金水懒得废话,右手一招,擒龙术发动,陆安之揣在口袋里的百宝囊便径直飞了出去,落在了他的手中。 “把它还给我哥!” 三柒冲上前去,想要抢回来。 啪! 陆安之拉住了她。 “兄弟,忍一下吧,大师兄说的没错,任何宗门都不会允许自己的功法外传的,你不参加考核,只有死路一条!” 皇甫唯一劝说。 “不带灵装便不带,可我怎么知道你把百宝囊还给我的时候,不会贪下我的东西?” 陆安之质问。 这强势的态度,让一众飘渺宗弟子看的目瞪口呆。 这少年长得眉清目秀,原本以为是个受,没想到头这么铁! “荒谬,我一位筑基期的修士,能看上你的破烂?” 柳金水说着话,反手一倒百宝囊。 陆安之因为没有学习过法阵学识,所以百宝囊上并没有设置禁制,哪怕是凡人拿到了,也能打开。 哗啦啦! 里面的东西,全都掉了出来,砸在了甲板上。 “嚯,屌丝三宝,还是两套!” 有考生惊呼。 陆安之为了避免引人注目,没有直接把索灵法衣,清醒束带,还有神行步履穿在身上,等打算考核开始再武装起来。 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 “这小子看衣着就是个穷家子,可为什么这么有钱?你们看那些丹药和符箓,没个三百灵砂,绝对置办不下来!” 丁封惊叹:“竟然还有一把女王的权杖?” 这把一尺长的飞剑,丁封也有,为了买到它,他省吃俭用了半年。 考生们大都是没有修真常识的素人,所以不知道陆安之这些东西的价值,但是飘渺宗的弟子们是懂行的。 于是都惊呆了。 “淦,还有骨哥地图呢!” 马文咒骂了一句,此时后悔不迭,真是不该告诉大师兄,不然等亲手弄死了陆安之,这些东西就是我的了。 等等! 也不对,这混蛋只是个一转生,几乎没可能通过考核,所以这些东西也会遗失在灵葫界中。 想到这些,马文觉得不那么难受了。 柳金水的视线,快速扫过了这些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常见的,不值钱,所以他的心中,很是失望。 看来机缘不在这些东西中。 陆安之一直注意着柳金水的神情,看到他打量这些东西,立刻明白,他是在找灭霸。 “大郎好棒!” 三柒不动声色,心中却是大赞一声。 出发的前一晚,大郎把锅碗瓢盆一堆东西,塞进了百宝囊中,就是为了掩盖古三彩。 不然将一个普普通通像狗盆子一样的彩陶罐和这些灵装放在一起,肯定会引起怀疑。 难道大郎已经算到,会被人剥夺百宝囊? 陆安之哪儿算得到, 他只是习惯性的未雨绸缪罢了。 万宝斋的史老板干了上百年,见过了不知道多少古董,很专业,可古三彩在眼皮子底下几十年都认不出来,柳金水就更不行了。 没办法,这上古彩陶估计得有上百万年的历史了,认识它的人怕是早死光了。 “大家看清楚,这里的东西,等他回来,我会一件不少的交给他。” 柳金水嘴巴上说的冠冕堂皇,但是心中想的却是等回了船舱,便将这些东西全都仔细研究一下。 至于陆安之? 一个一转生的废物,绝对会死在考核中。 “我信不过你!” 陆安之不同意。 “兄弟,少说两句吧?” 皇甫唯一服气了,你晓得你正在作死的道路上狂奔吗? “……” 柳金水忽然间不生气了,因为他觉得这家伙是个智障,不然脑子正常的凡人会屡次顶撞一位筑基期的大修士吗? “吵什么吵?还让不让人闭关了?” 纪画扇出来了,腰上别着竹刀,一脸的郁闷。 “大师姐!” 众弟子赶紧打招呼。 “怎么回事?” 纪画扇看到柳金水在欺负陆家兄妹,不由眉头皱起,这个陆安之也就算了,他的妹妹可是一个好苗子,连父亲都有意收她为亲传弟子。 “启禀大师姐……” 柳金水言简意赅的介绍了一下。 当然,是以公平、公正的大义,任谁都说不出他半句不是。 “就这?” 纪画扇无语,不耐烦的挥了挥手:“把东西和百宝囊都还给他!” “大师姐,这样做对其考生不公平!” 柳金水质疑。 众考生也变得义愤填膺了起来,觉得入门的名额被以陆安之为首的这些拥有灵装的卑鄙者们抢走了。 “这次考核比较难,自然要酌情而论!” 纪画扇的解释,倒也说得过去,她看向了这些新人:“至于名额问题,你们不用担心,只要你们足够优秀,飘渺宗就会破格录取!” 新人们松了一口气,可他们不知道,这是纪画扇在怜悯他们。 “我记得上一世柳金水好像没和陆安之起冲突呀?哎,时间太久远了,有些记不清了,不过只回来三个新人,是肯定的,要是把他们的灵装都收走,那他们死亡的几率就更大了。” 纪画扇看向了陆安之:“虽然你的准备很充分,但是我希望你放弃考核。” 陆安之愣住了,旋即又有些愤怒。 啥意思? 我这是被劝退了? 瞧不起人呀! “画扇,你想干什么?” 一直冷眼旁观的曹轩插话了:“这与规矩不合!” “曹长老,这件事,我会亲自和父亲去说!” 纪画扇心说,我总不能告诉你我是为了拯救陆三柒的修途吧? 陆安之一死,她也没了活着的动力,哪怕浪费了出众的天赋也不在乎,最终落得个失踪的下场。 哎! 看着这种天才陨落, 我心疼! “你什么意思?” 三柒终于忍不住了,手持柴刀在手,质问纪画扇:“要是看不起我们兄妹,这飘渺宗,我们不进也罢!” 连考核都不让参加,真是欺人太甚。 “恰恰相反,我是为了你们好!” 纪画扇温言解释。 呃! 三柒僵住了,因为对方的语气和神情不似作伪,可为什么要对我们这么好? 呃! 不会又是一个馋大郎身子的女人吧? 三柒瞟了陆大郎一眼,嘴角有些抽搐,我的哥哥哦,你可真厉害! 不过就算是豪门宗主之女,想要对哥哥硬来,我也会一刀把她砍死! “大师姐,我不需要你为我着想,你如果觉得我配不上贵宗门,请直说,我立刻离开!” 暗恋的女神就在眼前,可陆安之却没有一心半点的遐想,反而脸色异常的严肃。 “离开?呵呵!” 柳金水冷笑。 被传授了飘渺心经的修士,哪怕只是学了第一重,那也生是飘渺宗的人,死是飘渺宗的鬼。 纪画扇察觉到了陆安之的决绝,而且看到陆三柒也站到了他身后,显然要共进退,这让她烦躁的捏了捏眉心。 我明明是为你好呀! “你日啖真元多少?” 纪画扇想看看他有没有逆天改命的机会。 “一转!” 陆安之不卑不吭。 “多少?” 纪画扇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陆安之又重复了一遍,然后她就绝望了。 逆不了! 死定了! 走好不送! 纪画扇心中,直接放弃三连。 一转生? 废到这种程度,便是仙王辅佐他也无济于事呀! 第四十三章 鸿鹄再展,天地尽揽唯心安! 甲板上的风,有些冷! “你好自为之吧!” 纪画扇决定放弃劝说陆安之,既然他要去送死,那便去吧,自己不如把精力放在开导陆三柒身上,多让她体会一下成为修士的乐趣,她肯定就不会因为哥哥的死而颓废了。 “怎么?一转生不配修仙呀?” 陆安之不爽了:“只要心中有梦,眼中有光,便能扫六合,平八荒,成就一番伟业!” “即便是一位仙王至尊,如果连逆天改命的勇气和魄力都没有,直接认命,那和蝼蚁又有什么区别?” 陆安之掷地有声的言辞,飘扬在白鹭号上,那些原本因为资质不好,已经灰心丧气的年轻人们听到这话,顿时眼睛一亮,被激励了。 “我们的失败,只会由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你们三两句话,便否定我们的一生!” 陆安之直视着纪画扇,眼睛中有一种斗志在燃烧。 同一时间,他感觉到胸膛中,好像多了某种东西,想要破土欲出似的。 “赞!” 皇甫唯一抚掌喝彩:“兄弟,等考核结束,一定要与我共饮一杯!” “……” 纪画扇微微点头,看着这个清秀少年黑白分明灿烂若星辰的双眸,她欣赏他的志气。 “说得好!” 柳金水鼓掌,一脸讥笑:“可这毫无意义!” “众所周知,修士修炼到炼气大圆满,想要冲击筑基,体内至少要凝练出十万转真元,你一个一转生,还做不到辟谷,好吧,就算你可以不吃不喝,没日没夜的修炼,那也需要274年,一个炼气士,生活到200岁,那都叫天道垂青。” 不只是那些一转生,即便那些日啖真元不够十转的新人,都绝望了。 因为把吃饭、睡觉、工作的时间统统抛去,修炼的时间,几乎所剩无几。 身为宗门弟子,门派安排的任务要做吧? 而且再加上出去打个野、找个机缘、探个宝,磨练战斗力之类的,这消耗的时间可就海了去了。 大家渴望成为修士是为了什么? 不是为了天天打坐冥想磨屁股,而是为了逍遥天下、恣意人生,说的粗俗一些,就是为了拥有享受灯红酒绿花花世界的资本。 就像陆安之,都修到仙王了,没有睡过第一仙后,没有四海龙女公主做情人,依旧遗憾终身。 “我日啖真元三十三转,只需要八年多,便可修炼到炼气大圆满,如果在灵气浓郁的洞天福地修炼,速度会更快,你拿头和我比呀?” 柳金水俯瞰着陆安之,眼神中充满了不屑:“别忘了,修士的境界越高,需要的真元越多,不说分神寂灭境,就是修到元婴大圆满,都至少要一亿转真元,给你十辈子,你都达不到!” “修真界有天材地宝,可以提升根骨体质!” 陆安之反驳。 “哈,你以为你是谁?气运之子呀?” 柳金水乐了:“退一万步讲,你这么渣的资质,就算是给你最顶级的佛骨舍利,也要四颗,才能超过我。” 佛骨舍利,是拥有佛骨的高僧,修行到至少元婴大圆满,坐化后,才有千分之一的几率,诞生出一枚舍利。 这东西可是佛门至宝,那些佛修为了抢夺,自己人都打出狗脑子了,轮得到你一个道门外人? “一位修士,如果抢到一枚佛骨舍利,这辉煌的战绩能吹一辈子,你觉得谁能抢四次?” 柳金水奚落。 说白了,还是陆安之的底子太差了。 佛骨舍利,可以提升十倍根骨,要是柳金水吃下,便能达到日啖真元三百三十三转的恐怖境界,可是陆安之吃了,满打满算也就十转,刚刚勉强达到做一个飘渺宗炮灰的地步。 “好了,不要再谈这种没意义的事情了!” 纪画扇打断了柳金水:“陆安之,我尊重你的决定。” 有些头铁的年轻人,残酷的现实会教会他们怎么做人的! 大师姐都发话了,柳金水也没机会搞小动作,只能把百宝囊还给陆安之。 “这小子死定了。” 马文幸灾乐祸,得罪了睚眦必报的大师兄,他即便通过了考核,这辈子也别想有出路。 除非表现极好,直接被宗门长老乃至掌教至尊收为亲传弟子,才有翻身的可能,可他一个一转生,是做不到的。 等等! 那个后腰上别着柴刀喊他大郎的少女,是他妹妹吧? 作为二十转生,她的资质很棒,那么有没有可能,是我误判了?其实得到了机缘的是她? 陆安之的傀儡,说不定是妹妹给他的? 想到此处,马文顿时觉得柳暗花明又一村了,就像离家出走的妻子转头带着姘头的家产和女儿回来了。 一波肥! “三柒,来,把装备分了!” 陆安之本来担心宗门不让用使用装备,所以才暂时把它们放在百宝囊中以掩人耳目,现在大师姐发话了,自然光明正大的用。 索灵法衣穿上,清醒束带系在腰间,再换上神行步履。 帅气! 屌丝三宝怎么了? 本仙王穿着它们,随便拿两把西瓜刀,照样从南天门一路风驰电掣砍到凌霄宝殿,杀它个七进七出! 装备不够,技术来凑! 老子可是剑豪! 还有那个柳金水,必须安排上,等入了宗门便就找机会拾掇了他,再吹哨子,把亡下七武海喊来,给他抬棺送走。 对! 弄一个扬灰名单! 第一个马文,第二个,永寿堂坐馆,妖修余沧山,第三人,就是这个柳金水。 我管你是大师兄还是首座长老,惹了我陆仙王, 都要死! 杀人必扬灰的那种! “大郎,大郎……” 三柒叫了几声,都没得到陆安之的回应,便推了他一把。 “嗯?” 陆安之扭头:“咋了?” “砍人的时候,喊上我!” 三柒语气坚定。 飘渺宗是小仙州八大豪门之一,不知道多少年轻人想考入这里,但是三柒无所谓。 大郎去哪儿,自己便去哪儿! “去!” 陆安之轻推了三柒的脑袋一把:“小丫头片子,学砍人干嘛?以后有谁欺负你,告诉我就行!” “我不小了!” 三柒嘟起了嘴巴。 “兄弟,我欣赏你!” 皇甫唯一过来了。 陆安之皱眉:“我想静静!” 他现在根本没心思和皇甫唯一扯淡。 “静静是谁?能在这种时候依然被你记挂在心,想必是你喜欢的青梅竹马吧?” 皇甫唯一羡慕。 “……” 陆安之愕然,你听不出我这是在拒人千里吗? “要不要一起行动?” 皇甫唯一诚心实意的邀请:“你那句眼中有光,心中有梦说的太赞了,你这个师弟,我要定了!” 万人敌摆出了带头大哥的姿态,拍了拍陆安之的肩膀。 “免了!” 陆安之进了灵葫界,就准备用神机查找有关这个小千世界的一切,把所有的机缘都吃干抹净,因此可不能让旁人知道了。 考生等待的时间并不久,不多时,一条大裂谷出现在了地平线上,白鹭号又飞行了一刻钟后,便开始降落,最终落在了荒草丛生的峡谷中。 “外门弟子听令,集合,下船,清理四周猛兽!” 柳金水指挥。 这些脏活肯定是年轻修士来干,老鸟们才懒得浪费那个力气呢,依旧待在甲板上没动。 随着修士们御剑飞行,朝着可能躲藏妖兽的地方轰出法术,那些比骏马还大的螳螂算是遭了秧,东奔西逃,鸟虫惊散。 “王玉师弟,你带一队人马,去看看通向小千世界的空间隧道打开了吗?” 柳金水释放出神识,扫描四周。 就像天文月相一样,时空隧道的开启时间,都是可以推算的,基本上误差不会超过一个时辰。 考生们犹如一群被赶的鸭子,下了船,聚集在白鹭号左船舷下,不准乱跑。 “这荒草也太高了吧?” 有个矮个子的女孩抱怨,又粗又硬的荒草都长到齐腰高了,扎在身上,很不舒服,而且还很锋利,碰一下,都可能割伤皮肤。 陆安之举目眺望,一股蛮荒原始的气息扑面而来,人类置身其中,渺小又无助。 弟子们刚刚清理完猛兽,还没喘口气,又进入了战斗状态,因为一艘不逊色于白鹭号的巨大法舰,飞临了峡谷上空。 “是鸠摩宫的亚特兰大老鹰号!” 有人惊呼。 现场的气氛,顿时有些凝重了。 鸠摩宫是一个全是妖修的宗门,本身便好斗弑杀,再加上和人类互相看不顺眼,存在天然的种族冲突,因此经常会打起来。 修真界有一句话俗话,当妖修和一个人族修士讲道理的时候,说明他打不过,由此可见两个种族之间的矛盾激化到了何等程度! 果然,老鹰号法舰刚刚降落,一群妖修便从甲板上升空,飞了过来。 为首的是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牛妖,牛头人身,体壮雄武,它头上的两只牛角擦拭的熠熠生辉,一双铜铃大的眼睛,顾盼间,全是凶残和嗜血。 哼! 牛妖冷哼一声,脖子中喷出了两道白色的匹练,便有风雷之声响起,震得新人们头疼欲裂。 “放肆!” 柳金水呵斥。 “摩娑素月,人世俯仰已千年。” “鸿鹄再展,天地尽揽唯心安!” 牛妖朗声,报上了定场诗,而后哈哈嘲笑:“柳金水,你不够给俺捶的,速速退下吧!” 旋即,牛妖又朝着甲板上张望,喊了起来:“纪画扇,你未来老公来了,快快出来,给俺吹箫一曲!” 第四十四章 牛魔公主,死亡开局 “找死!” 柳金水大怒,手掐法诀,身后背着的飞剑立刻出鞘,如龙蛇游走,射向了牛魔。 牛魔怡然不惧,手上光芒一闪,出现了一柄单刃霜花大斧,跟着抡起砸在了飞剑上。 噹! 火星乱冒。 一人一妖,飞在半空,斗了起来,法术呼啸,真元震荡,吹得地面上半人高的荒草倒伏。 二师兄王玉赶紧施法,在四周布下了一道防御屏障,不然这些新苗都会被战斗的余波伤害杀死。 “二师兄,此牛妖好嚣张呀!” 苏嫣凑到了王玉身边,低声询问:“它是什么来头?” “鸠摩宫元婴法王黑风老妖叱咤小仙州,凶名大炽,她有三个孙儿,老大牛冠金,老二牛冠银……” 王玉介绍,说到一半,被打断了。 “那老三是不是叫牛冠铜?” 苏嫣掩嘴偷笑,觉得这名字好蠢。 “不是,叫牛顿!” 王玉瞥了苏嫣一眼,这女孩好魅呀,让人口干舌燥:“你们可别觉得人家名字粗俗不堪,就小觑了,这三位牛妖,自出生便带有天赋神通。” “比如这只牛顿,天生重力体质,可操控物体的重量,而且本人力大无穷,因此得重力牛之美誉!” “老大是雷霆牛,而老二则继承了黑风老妖的衣钵,被誉为黑风牛,他战斗时,会有一股黑色的龙卷风出现,号称黑风一出必见尸!” “此牛魔三兄弟,已经杀了本宗十数位内门弟子了,端的是可恶!” 说到此处,王玉一脸气愤和无奈。 没办法,自带天赋神通的妖修,对上同境界的人修,便天然占优势,而且这三兄弟还是妖二代出身,不仅根骨优秀,家族在它们身上砸了大量的资源培养。 只要它们成长起来,必然是鸠摩宫的中流砥柱。 “大师兄,斩了它!” 弟子们为柳金水呐喊助威。 新人也都看的大气顾不上喘一下,太紧张了。 “牛妖,我今天便会将你斩于此地!” 柳金水大喝,飞剑上银光一闪,幻化出十几道分身,从不同的角度,攒射牛顿。 只是它们在即将命中的刹那,牛顿单手下压。 唰! 十几柄飞剑就像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了,悬停在空中,无法寸进半步! “就这点本事,也敢大放阙词?” 牛顿嘲笑。 柳金水眉头一挑,正要火力全开,两道女声却是同时喝止。 “住手!” 纪画扇出现在了空中,白衣飘飘,恍若仙子临世,而另一侧,也有一位身材高挑的女子,骑着一头白色的犀牛坐骑,踏空而来。 “是牛魔公主花鬘云!” 有人飘渺宗弟子惊呼。 这位可是小仙州年轻一代中的佼佼者,不仅容貌美丽,实力也极其强大。 “牛魔?公主?” 陆安之揉了揉眼睛。 这位身量极高的女子,除了头上有两只紫色的牛角,以及脸上划了两道红色的条纹彩绘,和人类没有任何区别。 她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质软甲,将火爆的身材勾勒的淋漓尽致,尤其是一对大胸。 哪怕是对妖族敌视的人类,也扛不住她的吸引力。 真是太大了。 “白月蘅,你的‘大白’称号,要拱手让人了!” 陆安之嘀咕。 他觉得爱马百货的老板娘已经够壮观了,没想到还有人……呃,是还有妖能胜她一筹。 对了, 她被称为牛魔公主,莫不是一只奶牛妖? 还真是天赋异禀哦。 “冲天香阵透缥缈,满洲尽带黄金甲!” 纪画扇报上了本宗的定场诗:“花鬘云,幸会!” “摩娑素月,人世俯仰已千年。” “鸿鹄再展,天地尽揽唯心安!” 牛魔公主花鬘云回礼:“纪大小姐,早安,刚才我表弟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纪画扇没说话,但是心中,却暗骂了一句。 事情的发展果然还是和前世一样。 这些鸠摩宫的孽畜也来了,纪画扇一直在怀疑,这一届考生全灭,就是鸠摩宫的人干的。 不然为什么这么惨?只活下来三株新苗? “看来贵宗门今年也选了灵葫界做入门考核的场地,那么还请约束他们,不要妄动刀兵!” 花鬘云请求。 “该约束人马的是你!” 纪画扇不想在弟子面前丢了形象,不然早开骂了,装什么烂好人? 谁不知道鸠摩宫的妖修最喜欢惹是生非? 两人夹枪带棒的交谈了几句,便散掉了。 那个重力牛离开时,不忘回头,冷笑连连,显然没打算就此罢手。 纪画扇降落在地面上,看这一众考生:“考核的难度加大了,所以只要七十二人的标准放弃,你们带回一只灵葫,或者斩下三颗妖族新人的头颅带回来,便是合格。” 嘶! 大师姐这话,让新人们面色僵硬,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些考生最大不过十五岁,最狠的也就是杀条野狗,打打牙祭,杀人? 那是万万不敢的! 当然有例外。 比如南宫莆田,他摸索着剑柄,一脸自信:“大师姐,要是杀多了,有奖励吗?” “有,谁要是杀够十人,我会将自己的佩剑赏赐给他!” 纪画扇不喜欢杀戮,所以前一世没这么吩咐过,但重生后,她变了,不想再吃一个哑巴亏。 新人们顿时激动了。 大师姐可是掌教至尊的爱女,她的佩剑,那绝对是极品。 “大师姐,你就瞧好吧!” 南宫莆田跃跃欲试,誓拿头筹。 老鹰号上,牛顿也在做战前动员。 “把那些人类杂种都杀掉,一个不留,只要带回两个人头,鸠摩宫的大门,就会朝你们敞开。” 众妖族新人神色振奋,因为作为妖修,它们大多数的身体都是比人类强悍的,尤其是在没掌握多少法术的炼气期,妖族向来要稳压人族的一头。 “师兄,这次的人类新苗,一个都别想活着回去!” 说话的是一个有着马面的妖修,它叫马汉,它还有个干兄弟,是个牛头,叫王朝。 “不错,要的就是这股气势!” 牛顿大赞。 牛头马面,王朝马汉,是妖二代,也是这届考生中,最强的两个,它们除了本身实力,还有灵器傍身。 …… 午时三刻,阳光明媚。 螳螂荒原大裂谷中,一处岩壁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直径三米多的旋涡状光团,它连附近的光线都扭曲了,让花草岩壁看上有些变形。 这就是通往灵葫界的时空隧道。 在它开启的一瞬间,飘渺宗和鸠摩宫的人马,便疾奔而来。 “进!进!进!” 牛顿催促。 先进去,就可以先埋伏一手。 “师弟们别怕,我来开路!” 皇甫唯一大吼中,迈开大步,狂奔而至,第一个冲进了隧道中,之后是那个牛头和马面。 “苏嫣姑娘,要不要和我一起?” 南宫莆田很淡定,秘剑在手,天下我有,有哪个不长眼的小妖找事,他不介意斩了对方。 “好呀!” 苏嫣巧笑倩兮,心中却是冷笑不已,免费的打手,不要白不要,但是想占老娘便宜,那是想都别想。 “三柒,抓紧我!” “大郎,拉住我的手!” 陆家兄妹,同时把手伸向了对方,他们都很慎重,担心出隧道的时候,会被传送到不同的地方。 柳金水看到这一幕,突然恶趣味的一笑,掐了一道法诀。 呼! 狂风呼啸,在隧道入口卷起。 “夹在中间进!” 陆安之低声提醒,这样即便被偷袭,前后都会有人挡刀。 显然,有这个想法的新人也有不少人,都在刻意控制着速度。 其实在这一刻,考核已经开始了,新人做出的每一个选择,可能都关乎生命。 就在陆安之和三柒即将踏入隧道的刹那,狂风卷着石块沙尘扬起,劈头盖脸的砸向了新人们,让他们站不稳脚步,东倒西歪,有十几人更是撞作一团,一起跌进了隧道中。 陆安之和三柒比较倒霉,被波及了,拉着的手分开了。 没办法,人潮汹涌,谁也扛不住。 当陆安之进入隧道的刹那,他的眼前就完全黑了下来,让他想去重新拉住三柒都没机会,紧跟着,眼前又是一亮,然后他脚下一空,摔在了地上。 唰! 陆安之担心被偷袭,没敢原地爬起,而是顺势在地上一个翻滚,同时拔出了短剑萝卜丁。 咻! 一根尖刺长矛扎在了地上,要是陆安之没有那一滚,已经被刺穿了胸膛,钉死在地上。 “淦,这个人类杂种反应好快!” 不远处,一只膘肥体壮的豪猪精满脸惊诧,它背着一个羊皮枪囊,里面插着十二根长矛。 在不远处,有两具人类尸体,被长矛钉在地上,这两个倒霉蛋显然没陆安之那么谨慎,吃了大亏,被偷袭致死。 陆安之快速扫了四周一眼,脸色就沉了下去,心头大急。 三柒不在此地! 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两个人果然被传送到了不同的地方。 又有三个考生一头栽了进来,摔在地上,不过豪猪精没有趁势攻击,因为那都是妖族考生。 陆安之拔腿就跑。 只是没跑几步,一根长矛炮弹般朝着他的后脑激射而来。 “哈哈,怕了?没用的,你的人头,我就收下了!” 豪猪精大笑,一边迈开大步去追陆安之,一边盯着其他妖修考生,出口威胁:“你们别抢,这是我的猎物!” 第四十五章 一剑斩妖 刚刚被传送进来的这三个考生,是一只豹子精和两只长相一样的羊妖,不出意外,这两只羊妖应该是一对孪生兄弟。 牛顿说了,只要带回两颗人族考生的头颅,就算通过考核,可以直接加入鸠摩宫,所以三只妖怪根本不在乎豪猪精的威胁。 四打一, 稳赢的战局,谁会把猎物拱手让人? “他是我先看到的!” 豪猪精大急。 “猎物在前,自然是各凭本事咯!” 豹子精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它的速度极快,全力奔跑,仅仅几个呼吸,就超越豪猪精追上了陆安之。 “人族杂种,你的脑袋,我要了!” 豹子精爆喝,纵身一跃,抡起手中的狼牙大棒砸向了陆安之的后脑壳。 呼! 劲风呼啸,吹得陆安之的马尾荡起! “淦你!” 豪猪精气急。 豹子精身体强壮,浑身肌肉虬结,那个人族少年和它站在一起就像一根豆芽菜,在豪猪精看来,那个人族杂种必死无疑。 果然,他太慌张了,脚下一个踉跄不说,手中的短剑更是脱手掉落。 “不要杀我!” 人族少年大声喊叫! 真菜! 豪猪精要气死了,你就是反击一下也好呀,最起码等到我冲到你身边再死。 这样我就可以抢人头了。 “哈哈,去死吧!” 豹子精眼睛中全是嗜血的光芒,求饶也没用,你的头颅,我要定了,可就在这个时候,异变突起。 那柄掉落的短剑,蓦然止住落势,一个变向,宛若划过夜空的流星似的,一闪而过,洞穿了豹子精的脖子。 唰! 一蓬鲜血飞扬。 豹子精双腿一软,砰的一声,摔倒在地。 “什……么?” 豹子精眼珠子怒凸,满脸惊惧的盯着那个人族少年,此时人家的脸上,哪还有半点刚才的慌张和害怕。 原来都是演技! 原来我才是猎物! 真是…… 大意了! 豹子精死不瞑目。 哗! 豪猪精和两只羊妖齐刷刷的止步,脸上挂着目瞪口呆,他们做梦也没想到,这人族小子竟然玩战术! “心真脏!” 羊妖哥大骂。 人家看似逃跑,除了是示敌以弱,也是为了拉开距离,避免被围杀! “我的演技如何?能不能拿小金人?” 陆安之调侃。 萝卜丁飞回,被他握在了手中。 “人类果然狡猾,你是不是压根就没想过逃跑?” 豪猪精质问。 “不然呢?”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 逃跑? 开玩笑, 老子可是仙王重生,一打四怎么了? 本仙王能打十个! “不就是仗着有一把灵器吗?” 豪猪精嗤之以鼻:“我也有!” 说着话,豪猪精从背后的羊皮枪囊中,抽出了一柄长矛,上面镌刻着神秘的螺纹,闪烁着暗金色的光芒。 “哎呀!” 陆安之捂住了嘴巴,故作惊慌:“我好怕哦!” “豪猪大哥,这家伙在奚落你!” 羊妖哥激将。 “小妖,别玩这套把戏,本猪王不会上当的,这样吧,杀了他,脑袋归你们,那把萝卜丁归我!” 在豪猪精看来,猎杀人族新人轻松的一匹,还是先要灵器,这东西比较值钱,至少三百灵砂呢。 羊妖兄弟对视一眼,点了点头。 “可以!” “我要是把灭霸放出来,会不会把它们吓跑?” 陆安之还在纠结中,三只妖族考生已经围杀而上。 不得不说, 妖族就是莽! 豪猪精狂奔中,甩开手臂,一个呼吸内,连续投掷长矛,要逼迫陆安之移动,打乱他的阵脚。 “哥,看他娴熟的战技,应该是妖二代吧?” 羊妖弟羡慕。 “肯定的!” 羊妖哥握着一柄骨刀:“它手中的长矛是噬魂枪,灵器上品,被刺中后,不仅身体受伤,连神魂也会受到重创,有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感!” 两只羊妖也很聪明,看似冲锋围杀,可实际上悄悄放慢了脚步,还是让它们先去拼杀吧! 自己等着摘桃子! “居然算计本猪王,待会儿连你们一起杀!” 豪猪精冷哼一声,不再分心,全力作战,它最后一个跨步冲刺,出现在陆安之身前,手中的噬魂枪刺出。 呜呜呜! 阴风呼啸,鬼哭狼嚎。 这是噬魂枪附带的灵魂冲击法术,要是换成普通考生,绝对心神失守,吃个大亏,无法发挥出全力。 可是陆安之元神强大,丝毫不受影响,他一个错身,闪开长矛,手中的萝卜丁就斩了出去。 秘剑出世,庖丁解牛! 唰! 银光一闪! 唰! 豪猪精的胸口上,立刻添了一道伤口,有鲜血流下。 “哈哈,没用的,砍的太浅了!” 豪猪精嘲笑:“我还以为你的剑术有多厉害呢,不过如此嘛!” 豪猪精心说稳了,这人族小子一看就没接受过专业的武技指点,就是个野路子,可是就在它准备强攻,一口气拿下对手的时候,它突然听到了那对羊妖兄弟的惊呼。 而他本人,也感觉到不对劲,下意识低头一看,然后吓的的亡魂大冒。 中剑的部位,皮肉突然碎成了碎屑状,就像牛毛细雨,并且范围还在不停地扩散。 转瞬间,便只剩下森森白骨。 砰! 白骨掉在了地上,哗啦,摔了个大散架。 嘶! 羊妖兄弟脸色苍白,身体不可遏止的颤抖了起来。 “哥,怎……怎么回事?” 羊妖弟一脸懵逼,豪猪精挨的那一剑看上去平平无奇呀,就像削水果的时候不小心切了一下手指,可是怎么会出现这么恐怖的效果? “剑……剑豪?” 羊妖哥颤抖着,都傻眼了。 这个人族少年竟然是一位少年剑豪? 真是夭寿了! “快逃!” 下一瞬,羊妖哥转身便跑,那慌张的模样犹如被一群鬃狗从身后掏了蛋。 “啊?” 羊妖弟不明所以,不过哥哥说的肯定没错,它正要冲刺,可是太晚了。 萝卜丁破空而至,从它的左胸射入,刺穿了心脏后,又从背部窜出,接着直奔羊妖哥而去。 疾速飞驰的短剑,犹如被弩弓射出的箭矢,将羊妖哥逼上了绝路。 要是豪猪精这种有战斗经验或者灵器傍身的妖二代,还能拦下,但是羊妖兄弟就不行了。 它们还只是刚刚凝练出真元的素人, 啥都不懂, 什么也不会! 不只是飘渺宗和鸠摩宫,其他门派对于考生的要求都是一样,便是身体内不允许凝气成海,出现真元,只要素人。 “人族爷爷在上,饶我一条狗命!” 羊妖哥怂了,不要脸面,大呼求饶。 陆安之眼神冰冷,要不是自己技高一筹,现在死的就是自己了,他可忘没了这四只小妖刚才要分自己脑袋时的模样。 噗! 飞剑刺头了羊妖哥的脖颈,将它钉死在了地上,殷红湿热的鲜血从身体中流出,濡湿了地面。 一打四, 完胜! 不过陆安之并没有骄傲,杀几个素人而已,小场面啦! 宰了那个号称重力牛的牛顿,才是值得大书特书的战绩。 陆安之瞟了一眼四周。 这是一片森林,旋涡状的传送门在一株千年巨树上,很神奇。 陆安之不敢耽搁,赶紧将四只妖怪的头颅斩下,接着剥下了它们的衣物,拿走了所有的武器和随身物品后,撤离了此处。 就在陆安之的身影刚刚消失在稀疏的林地中,传送门上光芒一闪,又有一群考生进来了。 这一次是人族,足足三十多个。 “小心,有尸体” 一位少年看到豹子精的尸体,顿时一惊,大叫了起来。 其他人也握紧兵刃,如临大敌。 “吵什么吵?” 南宫莆田脸色不悦:“有我在,慌什么?” 南宫莆田秘剑在手,自持实力强大,根本不怕妖族埋伏,所以等着那些人进完后,这才邀请苏嫣一起。 有五十多个新人厚着脸皮,跟着南宫莆田,想求一时平安,不过其中有二十多个比较倒霉,没能从这个传送门出来。 “不错,有南宫哥哥在,什么小妖来了都是送菜!” 苏嫣掩嘴轻笑,眼波流转的瞄了南宫莆田一眼。 “苏妹妹谬赞了!” 南宫莆田矜持一笑,旋即走向了那些尸体。 确认四周安全后,新人们也有了闲心议论,观察尸体。 “看来除了咱们,还有人抱团了!” 一个短发青年分析。 四个小妖横尸在场,却没有人族的尸体,这说明人族完胜,即便不是以多打少,也至少得有三个人,不然打不出这种战绩。 “呵,不懂就别乱说,省的出丑!” 南宫莆田嗤之以鼻。 短发青年叫李胜平,被当着这么多人、尤其是苏嫣大美女的面怼了一句,让他尴尬的要死,脸色一下子涨红了。 “这总不能是一个人干的吧?” 李胜平不服气,又争辩了一句。 其他人也在窃窃私语,的确,一打四,不太可能。 “你还真说对了!” 南宫莆田到底是剑豪,眼力不俗:“看他们的伤口,都是被同一把剑所杀!” “啊?” 众人大惊:“真有人可以一打四,还赢了?” “是不是那个皇甫唯一?” 有人猜测。 “肯定是那个万人敌,除了他,谁还能打出这种战绩?” 有个少年说完,又赶紧补充:“南宫大哥可是剑豪,他也可以!” 众人深以为然。 第四十六章 第一波战利品 这个灵葫界中,正值秋末,天气已经有了一丝凉意。 没有风,所以空气中还有一些没有消散的血腥味。 “你们傻呀,那个肌肉男一看就不是用剑的!” 南宫莆田嘴巴很毒,逮谁怼谁,不过对方吃了瘪,也不敢回嘴。 苏嫣站在豪猪精那一地散落的骨头旁,黛眉微蹙:“南宫哥哥,这些骨头很新鲜,就像是刚从血肉上剔下来的,但是为何上面连一丝血迹肉屑都没有?” 苏嫣轻问。 这不应该! 哪怕是技术最精湛的屠夫,都剔不出这种骨头。 “有问题,考生都是素人,没有真元,无法学习法术的!” 李胜平皱眉。 他是一位散修的孩子,知道某些法术,可以造成这种死亡效果。 “不知道!” 南宫莆田脸色阴郁。 其实他知道。 作为剑豪,他熟知各种秘剑,这个剔除了血肉筋膜,只剩下骨头的惨状,明显是庖丁解牛秘剑才能办到的。 该死的, 这些新人中,竟然还藏着一位少年剑豪! 一直以来,南宫莆田都以为自己天赋卓越,是独一无二的,并为之自豪与骄傲,可是现在,有人与自己一样了。 而且对方顿悟的,还是失传了三千年之久的秘剑! 比自己的秘剑更罕见! 好气! 不行,我要杀了他,这样我就可以继续当独一无二的少年剑豪了! 南宫莆田有些后悔了,自己之前过于自大,并没有观察这些竞争对手,所以现在也无从分析,谁最有可能是那个剑豪! 等等, 那个带着萝卜丁的陆安之,是不是因为秘剑傍身,才敢和柳金水顶嘴的呢? 不! 他应该只是单纯的没脑子。 算了, 不想了, 反正不管是谁,都要死! …… 神行步履这种低等灵装,需要注入真元才能发挥效果。 陆安之尽管穿上了,可是身体中只有一转真元,他不舍得浪费,于是自己跑。 半小时过去,他觉得已经远离了传送门,足够安全了,于是找了一个大树洞,确认里面没有野兽藏匿后,钻了进去。 陆安之喘了几口气,取出百宝囊,先拿了一个鹿皮水囊,灌了几口水,接着将收纳在里面的战利品全都放了出来。 两只羊妖比较穷,身上的皮甲是用野兽的皮做的,骨刀也是打磨的,不值钱,倒是豹子精不仅穿着屌丝三宝,怀里还揣着十张爆炎符箓。 这东西激活后,可以释放出一枚大火球,轰击敌人。 只可惜陆安之杀人的速度太快了,豹子精都没机会使用。 除此之外,还有一瓶丹药,陆安之拔开瓶塞,便嗅到了一股馨香,是最便宜的止血补元丹。 一枚十个灵砂,共计一百灵砂! 再加上索八、清五、神行履这三件灵装,陆安之一共从这头豹妖身上收获了价值二百八十灵砂的战利品。 怪不得修士们都喜欢杀人夺宝呢,这来钱的速度也太快了! 果然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 豪猪精同样穿着屌丝三宝,也带着一些符箓和丹药,不过最值钱的还是它那把长矛。 能卖一千灵砂。 “淡定,你可是仙王重生,就这么点破烂,不值得开心,等以后咱们杀金丹巨头,夺大机缘!” 陆安之勉励了自己一句,将战利品收好,接着取出了爱疯石,开机,打开仙王百科,查找有关灵葫界的一切内容。 他虽然担心三柒的安全,但是磨刀不误砍柴工,至少先弄明白这个小千世界的基本状况再做打算。 通向灵葫界的时空隧道,每隔一百二十年开启一次,从它被发现,已十数万年过去了,所以这是一个开采殆尽的小千世界,价值极低。 因此百科上,记载的内容也不多。 陆安之撇嘴,有点小失落,他还想着大捞一笔呢。 这就像一个年老色衰的花魁,除了那些兜里没几个子的老汉,想找她们白嫖一发,其他男人都不会在她身上花一文钱! 灵葫界的时间流速,和娑婆世界一样,但是灵气浓度就非常稀薄了,巨大的灵压差,会让修士受伤,境界越高,伤害越重。 因此只有凡人,或者刚刚凝气成海的修真素人,才能进来。 看到这一条,陆安之松了一口气,这也意味着鸠摩宫无法派修士进来猎杀他们这些人族考生,而灵葫界中也不会有太过厉害的妖兽。 众所周知,万物以灵气为生,所以灵气越浓郁的地方,出产天材地宝,强大妖兽的几率才会更大。 想想也对,要是此地太过于危险,飘渺宗也不会选这个地方做入门试练的考场了。 灵葫界最多的物种,就是各种各样的葫芦,就像这片森林,几乎每一棵树上,都寄生着一株葫芦藤。 不过它们结出的葫芦就是普通的那种,只有五百年以上的葫芦藤,才会结出灵葫。 了解过这个小千世界后,陆安之开始行动。 大师姐纪画扇说了,只要带回三颗妖族考生的脑袋,就算合格,所以陆安之也不去找灵葫了。 杀妖夺宝去,不仅赚钱,而且多杀一个妖族,三柒就多安全一分。 陆安之取出了八卦石板状的骨哥地图,装入了灵石,激活,然后在爱疯石上找到了灵葫界的地图,接着用元神记忆下来后,灌输进了骨哥地图中。 唰! 很快,石板上便出现了和爱疯石上一模一样的灵葫界地图。 “这元神还挺好用,就像下载上传文件似的!” 陆安之觉得很方便。 一个白色的骷髅头冒了出来。 “骨哥地图,持续为您导航!” “请确定您要去的地方!” 陆安之用神识在地图上,确认了一个叫做金刚山的位置,这是灵葫界最大、最高的山峰,十有八九有天材地宝。 三条曲里拐弯的线路,立刻亮了起来。 陆安之选了路线最短的那条。 他钻出树洞,抬头眺望,通过茂密的枝叶,能隐约看到金刚山的山峰。 就是你了! 陆安之加快了脚步。 森林中,有蛇虫猛兽骚扰,藤蔓灌木横生,穿行起来,非常麻烦,好在陆安之穿着索灵法衣,虽然挡不住几道法术的攻击,但是荆棘树刺想要划破皮肤,就做不到了。 花了半天时间,大概在午后两点左右,陆安之来到了金刚山山脚下,看着郁郁葱葱的山林,他正发愁怎么找一条上山的路时,一条袅袅的炊烟在西边升了起来。 有人? 陆安之立刻向炊烟的方向移动,在靠近到二百米的距离后,他停下脚步,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只通体长着黑色羽毛的乌鸦,不过它有三只眼睛。 它叫做三眼乌鸦,是一种很常见的傀儡,技术含量不太高,主要用于侦查索敌。 最便宜的那种成品,要三百灵砂。 不过这玩意只有傀儡师能用,而且还必须是元神操控,毕竟它飞在天上,牵丝秘戏根本够不着。 陆安之在石屋中,陆陆续续学了傀儡术好多年,已经达到了中级水准,可以制作不少常见傀儡了。 这只三眼乌鸦,就是陆安之用原始黏土制作的,侦查的最大范围为一里地。 陆安之的眉心,浮现出了一缕金色气息,像一条拥有生命的小蛇,钻进了三眼乌鸦的眉心。 扑棱棱! 三眼乌鸦振翅,飞向了天空,在陆安之头顶上方十几米的高度盘旋着。 通过三眼乌鸦的眼睛,陆安之看到了四周的环境,那感觉就像一个摄像头在空中拍摄地面。 视野不是很清晰,就像视频的分辨率不够,不过足够用了。 陆安之确定自己身周没有陌生人后,立刻操控着三眼乌鸦飞向了炊烟的方向。 五男两女,七个人族考生正围着一团篝火,烤着几只山鸡和野兔,其中一个光头少年的腰上,系着一个妖族新人的脑袋。 这伙儿人,显然也以他为首。 毕竟在修真界,武力值就是一切! 观察到目标后,陆安之立刻让三眼乌鸦降落,没办法,这玩意飞行时会消耗元神之力。 陆安之虽然元神强度不弱,但是能省一点是一点! “这些人也太不谨慎了,竟然还敢烤肉,也不怕把妖族招来!” 陆安之摇了摇头,不过还是决定去找他们。 在人生地不熟的荒山野岭,抱团更容易活下去。 五分钟后,陆安之赶到炊烟升起的地方,先把三眼乌鸦取回,之后走向了那群人。 “什么人?” 正在和两个女孩说笑的光头少年突然爆喝一声,握住了钢刀,盯向了东侧。 其他人也手忙脚乱,赶紧拿起武器。 “不要慌张!” 陆安之走了出来:“我和你们一样是考生!” “是你?” 众人松了一口气,这个小子之前顶撞过外门大师兄柳金水,明显是个缺心眼。 “就你一个人?” 光头少年重新坐了下来。 “嗯!” 陆安之点了点头,站在五米外,人家没邀请他,他也不好意思凑过去。 “想不想吃点?” 光头少年拆了一只烤的焦黄流油的鸡腿,朝着陆安之晃了晃,视线却是在他的身上打转,看过了屌丝三宝后,又落在了他腰袢带着的萝卜丁短剑上。 呵呵,肥羊送上门了! 不宰你一把,我浑身难受呀! 第四十七章 陆•傀儡师•安之! “谢谢,不要了!” 陆安之拒绝。 妹妹说过,在外面的时候,不要乱吃别人给的东西。 “怎么?怕我们的东西有毒,吃坏了身体?” 光头少年打量着陆安之,开口挤兑:“既然不信任我们,那你干脆别往这里坐呀!” 他叫周振,是个散修的儿子,曾经跟着父亲走南闯北,所以积累了一些江湖经验。 他这么说,便是在孤立陆安之,让大家对他产生糟糕的印象,这样自己待会儿勒索了他之后,对于个人形象的影响也会微乎其微。 这就像一个坏学生欺负班上一个不合群的倒霉蛋,其他人是不会在乎的。 “无功不受禄,那是你们辛苦打到的猎物,我怎么好意思吃呢?” 陆安之又开始飚演技了,摆出了一脸委屈的模样,接着又从百宝囊中取出了肉干和水囊,慷慨的分享给大家:“你们谁要?” “给我来一口水!” 苗苍接过了水囊。 这次的入门考核宣布的太过于突然,所以很多考生都没准备食物和水,只带了武器和丹药。 啧,不好搞呀! 周振暂时按捺的下来,吃了半只烤野鸡后,突然一拍脑袋:“哎呀,瞧我这粗心样,你们不会觉得这妖族脑袋熏人吧?” 周振说着话,把系在腰带上的那颗妖族考生脑袋摘了下来,有鲜血从砍断的脖颈处滴了下来,散发着一股血腥味。 “还……还行!” 叫卢萍的女孩脸色有些发白,那颗脑袋死不瞑目,犬牙交错,很吓人。 “周哥,你再斩杀两只妖族新人,不用找灵葫,也合格了!” 苗苍羡慕,顺势恭维了一句。 “哈哈,我父亲好歹也是一位修炼到了筑基期的散修,我跟着他,多少学了点东西,收拾几个小妖易如反掌!” 周振很得意,偷瞄了陆安之一眼,发现他无动于衷,这不由得让他有些气馁。 这小子情商好低呀! 你看不懂我这是在示威吗? 我要是收拾你,能把你的狗头打爆! 周振闲扯了几句,发现陆安之默默地吃着东西,并不搭话,没办法,他只能主动开口了。 “喂,你的佩剑是萝卜丁吧?让咱们欣赏下呗?” 周振笑问,又看向了两个女孩:“这可是灵器,价值五百灵砂呢!要不要看下?” 他担心自己的面子不够,因此又带上了两个女孩,一般来说,男人都喜欢在女人面前表现一番。 只可惜,陆安之不是这种人。 “抱歉,武器该不外借!” 陆安之摇头,瞄了两个少女一眼。 太普通了。 你们要是有老板娘那么大,别说看飞剑,送你们都可以。 “你什么意思呀?”周振不爽了,故作生气:“我们不是借,是欣赏一下,很快就还给你了!” 其实周振原本打算拿到萝卜丁,就不还给陆安之了。 毕竟没了武器,这小子的战斗力肯定损失一大半! “你不是散修的儿子吗?那应该见过很多极品灵器,像女王的权杖这种基础灵器,应该不感兴趣吧?” 陆安之反问。 “呃!” 周振哑然,这个借口,还真让他无法反驳。 少年们也都看出了气氛不太对劲,低着头吃东西,不敢多话了。 周振吃饱喝足,眼看着要上路了,心中一发狠,决定硬抢。 父亲说过,修真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我不需要怜悯那些弱者,尤其当肥羊主动跑到身边,如果不取,是会遭天谴的。 周振起身,脸色阴沉,朝着陆安之呛声:“喂,去旁边的小树林谈一谈?” 这明显不善的语气,让其他六人脸色一变,卢萍心善,想帮腔缓和一下气氛,被身旁的女孩悄悄拉住了。 “别多事!” 唐云早就看出周振惦记上陆安之的灵装了,这种时候,谁当和事佬都没用。 周振盯着陆安之,既然都撕破脸了,那也没必要客气了,如果这小子不从,那自己便直接在这里动手了。 只是不等周振攥紧拳头,陆安之站了起来。 “好呀!” 陆安之走向了不远处的小树林。 他没有丝毫害怕,甚至还有些想笑! 当年在南柯一梦中,在中学时代,他经常见到类似的场景,那些校霸们总是喊男生去教学楼后面或者厕所里,欺负一顿,偶尔当女孩路过,目睹到这一切,他们没有羞愧,反而更来劲,觉得自己了不起,是个天下无敌的人物了。 “干嘛?” 陆安之靠在了一棵树上,双手抱胸,打量着光头周振。 这小子身板挺壮实,也穿着屌丝三件套,带着一把灵气下品的飞剑,难怪有底气横行无忌呢! “你是一转生,体内真元太少,激活不了这些灵装,都浪费了,不如借给我如何?” 周振呵呵一笑:“放心,我会保护你!” “我不怕浪费,而且……” 陆安之撇嘴:“你太弱了!” “啥?” 周振气笑了:“我弱?你看看这是什么?” 周振摘下了他系在腰带上的那颗妖族考生脑袋,一把杵到了陆安之面前:“睁大眼睛好好看看,我的战利品,你有吗?” 陆安之伸手,把头颅拨开了:“拿远点,脏!” “告诉你,就算我父亲是被人瞧不起的散修,我也算得上一位修二代!” 周振撇嘴:“懂?” “不懂!” 陆安之摇头。 “小子,我的意思是,我让你两只手,你都赢不了我!” 周振亮出了獠牙:“好吧,我摊牌了,你这种一转生,单打独斗,根本没机会通过考核的,除非有我的帮助,好吧,退一万步讲,你得罪了大师兄,即便通过考核,将来也没前途的,所以不如把灵装给了我,也算临死前集个福!” “你身上不是穿着灵装吗?” 陆安之不解:“为何还抢?” “钱这东西,谁会嫌多呀?” 周振冷笑:“我爹是个散修,混得很惨的那种,为了赚一千灵砂,要在野外风餐露宿好几个月,所以我从小时候起便决定,我一定要入豪门,做掌教至尊的亲传弟子!” “我绝对不要为了几百灵砂过的像狗一样!” 周振显然吃过苦。 陆安之称赞:“有志气!” “好了,话说完了,把值钱货都交出来吧!” 周振劝说:“你应该感谢我,换成别人,命都不给你留的!” “好吧!” 陆安之说着话,突然拔剑,斩向了周振。 叮! 周振出剑,挡了下来。 “小子,我早防备着你呢!” 周振哈哈一笑,看着拉开距离的陆安之,并不着急:“你逃不了的!” “谁说我要逃了?” 陆安之也笑了,取出百宝囊:“给你看个好东西!” 唰! 灭霸傀儡,被放了出来。 “这……” 周振一惊,下意识的往后一退,实在是这个有着紫色皮肤的小巨人体型魁梧,面目狰狞,太吓人了。 陆安之的眉心,射出了一缕金色的气息,钻进了灭霸的额头,唰,它的眼睛亮了起来,之后挥舞着大砍刀,杀向周振。 “你竟然是傀儡师?” 周振震惊了。 淦! 原本以为这家伙是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没想到却是披着兔皮的饿狼,这次翻车了! 翻大车了! 噹! 周振只接了灭霸一刀,整条手臂就被震的发麻,踉跄后退。 没办法, 这傀儡的力气太大了,而且动作极快,那么大、那么重的砍刀挥舞起来,就像抡着一根豆芽菜。 噹! 刀剑又是一记碰撞后,周振被打飞,砰的一声摔在了枯枝败叶中,沾了一身泥土。 他不敢恋战,爬起来,转身便跑,可是左脚踝突然传来剧痛,是飞剑切过了他的脚腕,让他没了力气支撑,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御剑术?” 周振脸色苍白,吓的亡魂大冒。 萝卜丁贴着地面飞行,极其隐蔽,别说还有灭霸分散周振的注意力,即便没有,周振也看不到,更想不到。 “你怎么可能会御剑术?” 周振都绝望了。 一个一转生,哪来那么多真元御使飞剑呀? 等等! 元神之力也可以施展御剑术,但是一般没人这么干,因为真元消耗完了,嗑丹药可以补充,但是元神消耗光了,可没那么容易弥补,而且后遗症还大。 也不对! 你一个素人,元神为什么会这么强大呀? 淦! 你他喵的是金丹巨头夺舍重生吧? 嗤! 短剑自上而下,贴着周振的脸颊,插进了地面中。 “萝卜丁给你了,拿吧!” 陆安之打趣。 “呵呵,陆哥说笑了!” 周振赔笑,尴尬又无助,他喵的,自己要是敢摸一下那把剑,脖子绝对会立刻被割断。 不过他又有些侥幸,陆安之应该不会要自己的命,不然飞剑完全可以切下自己的左脚,而不仅仅是划伤。 “好了,话说完了,把值钱货都交出来吧!” 陆安之打调侃:“你应该感谢我,换成别人,命都不给你留的!” “……” 周振的脸庞一下子涨红了,连大光头都没有例外,好像染上了颜色,他实在太尴尬了,因为这话是他刚才对人家说过的。 想想自己之前盛气凌人以为胜券在握的表情,现在看来就像个小丑一样。 “动呀!” 陆安之催促。 “陆哥,没了灵装,我会死的!” 周振哀求。 “那你刚才抢劫我的时候,也没关心我会不会死呀?” 陆安之的眼神,逐渐变冷了。 他在犹豫,是不是杀掉对方。 周振也看出陆安之的纠结,当即不再迟疑,赶紧脱衣服,修真界便是如此,丛林法则横行。 自己输了,那就认命,而且更应该庆幸,这个一转生不够心狠,不然换个老鸟来,绝对会斩草除根,杀人扬灰! 看着周振掏出了各种零碎,陆安之皱眉:“你就没个百宝囊?” “陆哥,我要是能买得起百宝囊,我还至于抢你那三瓜两枣吗?” 周振欲哭无泪。 人家这句话不是羞辱,但是落在周振耳朵中,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我他么一个修二代,竟然还不如一个飘渺宗的小杂役有钱? “你有句话,我很认可,那就是钱这东西,没人嫌多!” 陆安之让周振脱到只剩下一条大裤衩后,当着他的面,把缴获清点了一下。 一把钢刀,一些疗伤丹药,十几张符箓…… 这货竟然还带着三种毒药,不愧是散修的后代,行走江湖的经验丰富。 周振心疼的无法呼吸。 那可都是他的财产呀! 眼看着陆安之要把妖族考生的头颅也收走,周振实在忍不住了:“陆哥,你大发慈悲,把它留给我吧?” 没了灵装,自己想要再杀死那些妖族新人就很难了,所以每一颗头颅都是珍贵的。 想到此处,周振心中的那点尊严烟消云散,他直接以头抢地,砰砰砰就是三个响头。 “陆哥,给我留一个入飘渺宗的机会吧?” “好!” 陆安之把头颅丢了回去。 “啊?” 周振傻眼了,陆安之这么好说话? 他还做好了上演苦肉计的准备,结果压根没用上,只求了一句,人家便同意了。 看着陆安之转身离开,不是戏耍自己,周振一把抱住了脑袋,一边悉心地擦拭着上面沾到的枯叶和泥土,一边询问。 “为什么?” “因为这种头颅,我有四个!” 陆安之淡然一笑。 他返还脑袋,除了不想干斩尽杀绝的事情,也是因为自信,别说再杀两只小妖,就是上双都没问题。 毕竟我可不是什么臭鱼烂虾,而是仙王重生! 我要是摊牌了,能吓死你们! “啊?” 周振目瞪口呆,僵住了,宛若出差回家,想给老婆一个惊喜的老实男,突然看到忠贞的妻子正在和一屋子的男人做多人运动。 场面极其火爆! 啪! 周振手中抱着的头颅,掉在了地上,他征怔地看着它,突然觉得自己好可笑,好卑微! 自己刚才居然还向人家炫耀妖族人头,问他有这种战利品吗?甚至借此威胁他,证明自己强大。 周振脸庞发烫,好想一头撞死。 太他么丢人了! 人家不仅有妖族考生的头颅,还是足足四颗! 可怕! …… 就在陆安之和周振起冲突的时候,小树林外,篝火旁,四男二女,也在低声议论。 “那个一转生惨了!” 卢萍叹气。 第四十八章 以德服人 “惨不惨,都与咱们无关!” 唐云拿着一根树枝,拨弄着篝火:“周振的实力,大家都看到了,他要抢东西,谁拦得住?” “没错,搞不好会被一起揍!” 苗苍望着小树林那边,尽管什么也看不到,但是他很兴奋,这就是弱肉强食的修真界,有实力便可以为所欲为。 我喜欢! “哎,要是修士都是这个样子,我突然不想当了,做个凡人也不错!” 卢萍神色黯然。 这种赤果果的贪婪和暴行,让她很不舒服。 “哈哈,你还真是天真!” 苗苍撇嘴:“我告诉你,做凡人更惨,你不被欺负,那不是因为上面的人仁慈,而是你穷的没有人家可以觊觎的东西!” “不错,见过强抢民女吗?见过大地主兼并土地吗?知不知道遇到灾年,就是权力阶层的盛宴?那些流离失所的流民哪来的?你好想想吧!” 唐云眼神中,有着浓浓的仇恨。 她就是一对流民夫妇的女儿,父母起早贪黑的工作,可以说干的活儿比地主家的驴还多,可是连一双儿女都养活不了。 母亲要将她卖给地主做妾,她不从,偷跑了。 “强抢民女?” 苗苍笑了:“真正的富豪权贵,都不用抢,有的是美女等着倒贴呢!” 卢萍出身不错,没受过苦,听到两个人的话,根本理解不了。 “反正我知道当我手中握着刀的时候,别人就不敢欺负我了!” 唐云的观念非常朴素。 唰! 一柄飞剑破空而至,插在了唐云面前,让她一惊,下意识的往后一退,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众人转头,看到陆安之闲庭阔步的走过来,坐在篝火旁,从百宝囊中取出一个馒头,用匕首切开,加了一些梅干菜和肉干,开始吃饭。 唐云那句话,让陆安之同情,想帮她一把。 “……” 众人震惊了。 什么鬼? 你为什么好好的呀? 难道说周振事到临头,良心发现,不抢你了吗? “难道周振喜欢男人?” 唐云看着陆安之清秀的脸庞,忽然觉得这个可能性也不少,不然周振为什么放过他? 旋即,她就不关心这个问题了,一把拔出插在身前的飞剑,仔细欣赏。 “陆……陆大哥,真的送我了?” 唐云的声音激动到发颤,这可是飞剑呀,虽然是最便宜的那种灵器,但是也比自己的钢刀锋利。 因为之前在白鹭号上时,大师姐问过这个一转生的姓名,再加上他顶撞过大师兄,所以大家都知道了他的名字。 “嗯!” 陆安之点头。 “周……周振呢?” 苗苍好奇,朝着小树林中张望,然后他就傻眼了,因为一个只穿着一条大裤衩的周振,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 天道在上! 你不是要勒索陆安之吗? 怎么自己变成光猪了? 看样子,要不是陆安之心善,这怕是一条裤衩都留不下来。 周振尴尬的犹如第一次去洗头房,还没开始就被抓了,带回了局子里,不仅要罚款,拘留,还要通报家人和单位。 简直是瞬间社死! 我不活了! 周振低下了头,坐也不敢坐,只能先请示陆安之:“陆哥!” “坐吧!” 陆安之无所谓。 “什么情况?” 苗苍抓了抓头发,迷惑不解的打量着周振,你不是修二代吗? 怎么被一个一转生反杀了? “别看了,他是傀儡师!” 周振没好气的抱怨,也算是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啥?” 四男二女,齐刷刷地盯向了陆安之。 哦豁, 没看出来,这小杂役藏得挺深呀! 周振欲哭无泪,早知道这小子是傀儡师,元神强大,打死我也不敢找他麻烦呀! 你说现在的少年人,怎么都这么不讲武德呢? 脏! 心真脏! “谢谢陆大哥!” 唐云把玩过了飞剑,立刻想起了陆安之的好,于是主动拿了一只烤野鸡,凑到他身边。 “陆哥,给你!” 唐云笑的有些腼腆:“尝尝我的手艺!” 四个男人看到这一幕,都有些羡慕,他们也好想被一个少女侍奉,不过很快又放弃了。 毕竟自己可没大方到随便将一柄飞剑送人的地步。 败家! “不了!” 陆安之拒绝。 唐云脸色一僵,有些难堪。 “那些妖族考生十有八九也都进了这座山脉,比较危险,你们还是去其他地方碰碰运气吧?” 陆安之建议。 在他看来,这些考生就是送人头。 “要是不能成为飘渺宗的入门弟子,那我宁可死!” 唐云苦笑:“反正我也没地方可去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难! 陆安之不再劝了,取出一双神行步履递给了唐云:“希望你成功!” “啊?” 唐云没敢接。 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难道是看上我了? 哎呀! 他要是提出非分的要求,我该怎么办? “可能不太合脚,凑合着穿吧,至少逃命的时候能快点!” 陆安之微微一笑。 这是个苦命的女孩,能帮一把是一把。 “谢谢陆大哥!” 唐云忙不迭的道谢,她可知道这玩意超级贵,自己卖身也买不起的。 “陆……陆大哥,你怎么还随身带着神行步履呀?” 卢萍好奇。 难道他是个喜欢收集鞋子的变态? “那是战利品!” 陆安之不是在炫耀,而是在隐晦地暗示这些考生,自己实力强大,这样他们就会跟着自己行动了。 在南柯一梦中,陆安之看过一些书,明白单打独斗肯定不如抱团好混,而且说难听的,即便遇到了敌袭,这么多人,也能分散一下敌人的攻击。 “啊?战利品?” 卢萍一愣,下意识的看向了只穿着大裤衩子的周振。 “陆大哥杀了四个妖族考生!” 周振解释,也是告诉这些人,不是我不给力,是这个一转生太他么弔! “什么?” 四男二女,面露震惊。 他, 这么强的吗? “陆大哥,妖族的头颅,可以让我看欣赏一下吗?” 苗苍恳求,说完,又担心陆安之误会自己是在质疑他,又赶紧解释了一句:“我就是好奇!” 应该说新人们都好奇! “赶紧吃饭,吃完了上路,早点把灵葫拿到手!” 陆安之没答应,他其实是想尽快找到三柒。 解决掉午餐后,众人朝着金刚山深处进发,陆安之把周振的钢刀和索灵法衣还给了他,甚至还给了他一枚丹药,让他治疗脚伤,不然他一瘸一拐,太耽误行程了。 反正陆安之也没什么损失,那颗丹药也是周振自己的。 不过作为代价,他要先行开路。 一般这个活儿,比较危险。 只是直到天色暗下来,众人除了遭遇了三头大型猛兽外,并没有遇到妖兽或妖族。 天黑了,肯定不能继续赶路,众人选了一个背风的山坡,整理出一块临时营地。 “周振,唐云,你们两个守前半夜,我守后半夜!” 陆安之安排任务。 选唐云,是因为她现在已经倒向了自己,可以信任,不然他还担心被人暗算了呢! “好的!” 唐云对陆安之现在是言听计从。 “陆大哥,你一个人没问题吗?要不要我陪你?” 卢萍插话。 “不用了!” 陆安之的胸襟,让众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毕竟值夜的话,损耗精力,肯定影响第二天的状态。 在陌生的地方,大家都睡不着,于是闲聊着。 唐云有些愤世嫉俗,当修士,是为了改变命运,卢萍则是为了青春永驻,长生不老。 周振没得选,父亲已经给他规划好了人生,至于剩下的苗苍三人,也是各有各的目的。 就像南柯一梦中,每年报考公务员的人数爆表一样,修仙也是如此,毕竟谁不想飞天遁地呢。 “早点睡吧!” 陆安之取出了自制的睡袋,钻了进去。 半夜,到了该换岗的时候,周振主动揽下了任务:“别喊陆大哥了,让他睡吧,我来值夜!” 自己表现好一些,说不定陆安之一高兴,就把东西还给自己了呢。 毕竟他看上去像个好人。 “我和你一起!” 唐云也是这么想的。 就在两个人准备继续值夜的时候,陆安之的声音传来了:“没必要,该谁的任务就是谁的!” “陆大哥!” 两个人赶紧问好。 “去睡吧!” 陆安之看了唐云一样:“你要是不嫌弃,可以用我的睡袋!” “谢谢你!” 唐云眼睛有些红,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关心。 陆安之没有坐下来,而是绕着营地,准备巡视一圈,排查风险。 “我突然不恨他了!” 周振感慨。 陆安之有担当,像个当团长的料。 时间的脚步匆匆而过,宛若妻子离家出走时狠心的模样。 黎明的曙光,在天际出现,开始给金刚山涂抹上一层金粉。 “也不知道三柒如何了?” 陆安之满心担忧。 他起身,伸了一个懒腰,准备去做早餐的时候,放在身旁的骨哥地图,突然尖叫了起来。 “骨哥地图,持续为您导航!” “前方有妖气,请注意规避,前方有妖气,请注意规避!” 陆安之心中一沉,立刻低吼:“别睡了,敌袭!” 骨哥地图的探测范围是一百米,所以这意味着敌人近在咫尺! 第四十九章 牛头马面,王朝马汉! “怎么回事?” 众人在荒山野岭,本来就睡的不踏实,此时闻言,全都利索地爬了起来。 “骨哥地图探测到了妖气,至于是妖兽还是妖修就不好说了!” 陆安之持剑在手:“大家别慌,严阵以待吧!” 境界低微的妖修,还不懂得隐匿妖气之法,等实力强大起来,比骨哥地图更厉害的法宝,也探测不出它们身上的妖气。 倒是妖兽,比较蠢,而且放出妖气,也是一种捍卫自己领地,彰显威压的手段,类似于老虎会在自己的地盘上撒尿,宣示主权。 很快,吵杂的脚步声响了起来,甚至还伴随着怪叫和呼啸,这是在恐慑敌人,施加心理压力。 “应该是妖族的考生!” 周振吞了一口口水:“如果是七人以下,咱们便舍命拼杀一波,人头人人有份!” “别傻了,妖族如果人少,怎么会发动这种攻势?肯定是选择偷袭!” 陆安之眉头大皱。 果然,就在他话音落下几秒后,东、西两个方向,各有五只妖族考生杀气腾腾的冲了上来,而南侧最少,只有两只,一个长着牛头,一个有着马面,相貌极丑。 “杀了他们,剥皮吃肉!” 牛头叫王朝,是一个壮汉,咆哮声阵阵如滚雷。 嚎! 众妖都嘶吼了起来。 卢萍吓的的双腿顿时便像面条一样开始发软,站不住脚了。 “往北跑!” 周振扫了一眼,拔腿狂奔。 没戏了! 十二只妖,根本打不过。 其他四男二女的想法,显然也一样,紧跟在了周振身后。 “回来,往东跑!” 陆安之大急。 要遭! 会中计。 “陆大哥,这边没妖呀!” 唐云着急,陆安之这么强大的战力,自己肯定是和他在一起,生还率更大。 “敌人合围,三面偷袭,你觉得会给你们留个逃跑的缺口吗?” 除非是攻城,为了不让敌人守城死战,才会围三放一的。 陆安之快速的扫过了前方的五位妖族考生,一只狼妖,两只猪妖,以及两只头上长角的鹿妖。 唐云和苗苍一想,感觉陆安之说的好有道理,于是赶紧变向,去追他。 卢萍迟疑了,理智告诉她,陆安之分析的很对,可是前方没妖怪,而陆安之那边有五只,一个个还狰狞可怖,她就没了过去的胆气。 而且因为害怕,双腿发颤,跑得不快,她已经落后周振四人十多米了。 周振一愣,很快便明白陆安之的判断没错,不过他回头扫了一眼那些妖修后,放弃了去追陆安之。 没错,这边可能有埋伏,但是你那边有五只小妖,可是实锤的,你们三个人肯定无法第一时间突破它们的拦截。 到时候,这些小妖肯定会去追杀你们,毕竟先把附近的敌人杀死,才是正常人的心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陆安之穿着屌丝三宝,拿着萝卜丁短剑,这可是相当不错的战利品了,所以会天然吸引火力。 毕竟杀掉他,收获是最大的。 陆安之眼看着一只狼妖飞速冲到了他身前,弯刀斩下,他也不闪不避,砍了过去。 狭路相逢,勇者胜! 这个时候,绝对不能躲,一躲就会慢下脚步。 果然,狼妖怂了,己方这么多人,凭什么自己要吃亏当先锋?死了也没人心疼。 而且说难听的,大家虽然因为牛头马面的号召,暂时联合起来,猎杀这些人族考生,可大家终究是竞争对手呢。 狼妖闪开了。 噹! 陆安之的短剑砸在了狼妖的弯刀上,爆出一团火星。 因为狼妖在躲闪,是被动格挡,所以陆安之这一刀,斩的酣畅淋漓,霸气十足。 “怂货!” 陆安之爆喝,语气不屑,跟着杀气肆意的眼神,盯向了最近的那个猪妖:“来与我一战!” 这只猪妖也不傻的,避开了陆安之的锋芒。 这下好了,剩下的三只妖族考生,即便脑子不好使,见到两个同伴怂了,它们也不会硬上了。 “这都行?” 周振看的目瞪口呆。 陆安之一刀,一声爆喝,只喊了‘怂货’两个字,便从五只妖族考生之间杀过。 这也太容易、太嚣张了吧? 其他三个跟着周振的少年,后悔了。 “这……这就突围出来了?” 苗苍一脸懵逼,他紧握着弯刀,手心中全都是汗,他还以为要血战一场呢。 “那些妖族新人和咱们一起,都是考生,都是竞争关系,除了脑子坏的,谁会全力作战?” 陆安之讥讽。 俗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只要自己拿出死战的气魄,那些妖族绝对暂避锋芒。 “你早猜到了?” 唐云看着陆安之,眼神中满是欣赏和崇拜。 “只是很简单的心理分析!” 陆安之并没有骄傲。 我可是仙王重生,连这点智商都没有,那也太菜了。 “……” 苗苍有些尴尬,至少他就没想到。 或者说,见到这么多妖怪的时候,他的脑子早乱了,根本没办法冷静下来分析现状。 唐云突然间好失落。 陆安之…… 他应该是我这辈子都得不到的男子! 忽然,一声凄厉的惨叫打断了唐云的思绪,她下意识的回头,看到那只有着一张大长马脸的妖精,已经冲到了卢萍身前,右手刺穿了她左胸膛。 “哈哈!” 马面妖大笑着,将卢萍的心脏挖了出来,在鲜血喷洒中,将还在跃动的心脏一口塞进了嘴巴里。 嘎吱!嘎吱! 殷红的血液和肉碎顺着马妖的嘴角流了下来。 “美味!” 马面妖笑的快意至极。 四大部洲不少妖怪,都喜欢吃人,要说凡人也没营养,但它们就是爱吃,油炸清蒸,犹如人类吃鱼虾、吃牛羊一样。 人类在妖怪的食谱上,就是一道菜! 唐云脸色一白,感觉胃里翻江倒海,喉头涌动,差点吐出来。 太惨了! 她其实还挺喜欢卢萍那个善良的富家女,想和她做同门师姐妹来着,没想到却死在了这里。 “快看!” 苗苍大叫:“周振他们中伏了!” 足足十只妖怪,从密林中窜了出来,截杀周振四人。 这就是牛头妖的心理战术。 当猎物发现自己被数量众多的敌人伏击时,基本上会士气大跌,直接崩溃。 “别慌,跟我一起冲!” 不得不说,周振不愧是修二代,这种时候还是有点能耐的,只可惜,他低估了这些新人的勇气。 另外三个考生见状,压根就不敢猛冲,有两个往北侧跑来,来追陆安之,还有一个慌不择路。 “救我!” 新人大喊。 只可惜,这五十多米的距离,犹如死亡的天堑,根本无法逾越。 人族杂种都崩溃了,妖怪不趁火打劫才怪,于是一个个都在全速冲刺,想要抢人头。 一头豹子精追上了一个考生,直接从背后把他扑到,然后一刀便剁下了他的脑袋。 滋! 血柱从颈腔中喷射出来,洒在了厚厚的枯叶上。 这下不用陆安之催促了,苗苍和唐云犹如殴打插足婚姻的第三者一样,使出了全身的力气逃命。 周振被围住了,他拿着钢刀,猛烈的挥舞着,做最后的挣扎,不过当牛头和马面加入战团的时候,他的生路也走到了尽头。 这对干兄弟的确有几把刷子,还会合击技,当两个人联手,不到五个呼吸的时间,便斩断了周振的右手,把他踹翻在地。 “人类杂种,你怎么不求饶?” 牛头妖戏谑地看着周振:“说不定爷爷一高兴,就放了你!” “呸!” 周振吐了一口浓痰,他知道自己有死无生了,毕竟自己腰带上可挂着一个妖族考生的头颅呢。 此时,他唯一后悔的便是为什么刚才没有跟着陆安之跑,可笑自己还想算计他…… 真是不自量力。 “放心,那三个跑不掉的,黄泉路上,你们很快会遇上的!” 牛头妖说完,一刀刺进周振的胸膛,剜出了他的心脏,随手丢给了干弟弟。 之后,他盯向了那几个正在为了人头争执的妖族考生。 “抢什么呢?” 牛头妖爆喝。 顿时,四周噤若寒蝉。 “你们五个,真是废物,居然一刀未出,就放那三个人类杂种过去了,现在,立刻,滚出团队!” 牛头怒斥。 “王老大,饶过我们这次吧?” “那个人类杂种太凶了,我也是一时摄于他的气势,被惊到了,下一次,我保证下一次一定死战不退!” “老大,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五位妖族考生哀求,牛头马面已经用实力证明,跟着他们混,猎杀那些人族考生轻松的一匹。 拿人头, 这便是进入鸠摩宫的捷径,它们可不想自断前途。 “好吧,我就再给你们一个机会,现在,追上去,不过不要攻击,始终跟在后面,保持压力!” 牛头妖吩咐:“这点小事,能做好吧?” “能!” 五只小妖拍着胸脯保证,然后火速行动。 牛头妖其实就没打算赶走它们,白捡的五个劳力,傻子才不要呢,那么做,不过是一个下马威,树立自己的权威,让其他人知道不听命令的后果。 “这四颗脑袋,我和马汉都不要,等狩猎结束了,按照贡献度分!” 牛头妖宣布。 如果牛头妖只说按照贡献度分,肯定会有考生觉得他心怀不轨,想要独吞,但是那句‘我和马汉不要’,顿时将两个妖的形象拔高了,有大妖风采了。 “这帮智障懂什么?我王朝哥哥想要的是首席!” 马面对牛头妖的心思,倒是一清二楚。 如果把这些人族考生猎杀干净,即便王朝哥哥一个人头没带回去,那它也是当之无愧的一哥了。 “走,去斩下那三个人类杂种的脑袋!” 牛头妖一马当先,冲进了密林中。 那个人类少年竟然识破了自己的埋伏、还突破了五妖拦截,真是有心机,有胆色,不过这样的对手,我最喜欢了! 他的心脏,一定很好吃! 牛头妖舔了一下嘴唇! 第五十章 运筹帷幄陆安之! 金刚山脉,密林中。 朝阳升起,将阳光洒下,远远望去,宛若给这座大山铺上了一块金色的地毯。 淡淡的薄雾开始消散。 呼!呼! 唐云快速奔跑,呼吸急促,犹如一台被十个猛男拉扯的风箱,肺腔都要爆掉了,不过除了累,更多的还是慌张和害怕。 周振五人,就那么死了。 尤其是卢萍被那个牛头妖挖出心脏吃掉的血腥一幕,让唐云遍体生寒,她,想回家了。 “好……好像没追上来?” 苗苍回头瞅了一眼,已经全速奔跑了一刻钟了,他觉得甩掉敌人了。 “不可能!” 陆安之面色凝重:“它们能不声不响的发现咱们的营地,并安排人手设伏,说明他们中有擅长追踪的通灵师、傀儡师,或者御兽师其中一种职业,我倾向于最后一种。” 这三个职业,都是带‘宠物’的,可以利用宠物进行侦查。 如果要是妖族亲自潜伏到营地附近,那骨哥傀儡早发出警报了。 陆安之之所以猜测是御兽师,是因为妖族在驾驭驯化野兽方面,比起人类,具有天然的优势。 比如那个牛头妖便能听懂各种牛发出的声音,代表什么意思。 “那怎么办?” 唐云急了。 看牛头妖嚣张跋扈的模样,显然不会善罢甘休。 “继续跑,越远越好!” 陆安之望向了天空,一只三眼乌鸦穿过茂密的林间枝叶,落在了它的肩膀上。 “如何?那些妖怪追上来了吗?” 苗苍急问。 “不知道,树林太密了,看不到!” 早在开始逃亡的第一时间,陆安之就把三眼乌鸦放了出去,查看地形,确定逃跑的方向。 当然也有监视敌人的意思,可惜看不清楚。 没办法,三眼乌鸦也就这点能耐了,因为修士到了筑基期,神识外放,可以像雷达一样,扫描四周,所以三眼乌鸦没用了。 因此没有市场,所以傀儡师自然也不会把精力浪费在改良三眼乌鸦上。 “要不,休息一会儿?” 苗苍提议,他觉得陆安之过于谨慎了。 敌人斩杀了周振五人,肯定要分赃,即便要追,也不会这么快追上来的。 “你可以休息!” 陆安之声音冰冷。 听到陆安之语气不善,苗苍赶紧赔笑:“陆大哥,你别误会,我没有否认你判断的意思。” 这是真心话,要不是自己刚才信了陆安之,跟紧了他,现在已经凉了。 所以说,有时候生死之间,就是一个选择的事。 我看人的眼光,还是很准的! 苗苍有点小骄傲。 一刻钟后,后面传来了妖族嚣张的怪叫声。 “它们来了!” 唐云的脸色变得超级难看。 “咱们快跑!” 苗苍立刻加速了,旋即又有些无奈,己方可是一步不停的逃命,结果还是被追上了。 看来这次凶多吉少。 只是他跑了几十米,发现陆安之不仅没有加快脚步,反而还放缓了。 “陆大哥,你怎么了?” 苗苍心头一沉:“扭到脚了吗?” “没!” 陆安之回头张望。 “……” 苗苍一头雾水,那为什么要放慢速度呢? 可是鉴于陆安之直到现在,每一次判断都正确无比,他决定闭嘴不言,一是担心惹恼了他,二是不想被当作一个笨蛋。 “可以适当放慢速度,休息一下了!” 陆安之吩咐。 “为什么呀?” 苗苍真的很迷茫,刚才让你停下休息你拒绝,现在敌人追上来了,你反而要休息,你是嫌命长吗? 哎! 咱啥也不知道,咱也不敢问! “敌人要尽快猎杀咱们,肯定不会废话的,现在居然怪叫,这明显是在驱赶咱们,让咱们疲于奔命,消耗体力!” 陆安之解释。 “那怎么办?” 苗苍都要绝望了,妖族的体质,先天要比人族更加强壮,所以新手期的时候,妖族考生要比人族考生厉害一些。 “分开跑!” 陆安之言简意赅。 唐云和苗苍沉默了。 “一起跑,肯定会被一锅端,但是分开跑,便会每人带走一波妖精,剩下的就是各凭本事了。” 陆安之分析。 苗苍仅仅犹豫了一下,便做出了决定:“陆大哥,希望我有荣幸,和你成为同门师兄弟,保重了。” 苗苍朝着西南方向开始逃亡。 那是下山的路,苗苍选择这个方向,也意味着他放弃了竞争,放弃了入门考核。 “唐云,你不走?” 陆安之看到这个留着一头短发的少女依旧跟在身后,问了一句。 “不走!” 唐云神色坚定,心中又补充了一句,如果躲不开死亡,那就和一个欣赏的男孩一起死,至少黄泉路上,也不孤单了。 “其实你离开,生还的希望更大!” 陆安之劝说:“我身上灵装三件套,外加萝卜丁短剑,杀我一个,会收获颇丰,如果那些妖族中只有一个会追踪术,那么必然追我,你们活下去的希望就更大了!” 唐云一愣,跟着就破口大骂! “那个苗苍是不是想到了这点,才离开的?真无耻!” 唐云很生气,越是这种时候,越应该患难与共。 没错,苗苍就是这么想的。 “不要怨他,毕竟大好的年华,谁会想死呢?” 陆安之嘴上说的冠冕堂皇,宛若一位知心大哥哥,其实心中想的是,让苗苍和唐云引走一部分妖怪。 哪怕几只也好! 当然,如果他们不抛弃自己,那么自己也会尽力帮助他们。 “陆大哥,你太好心了!” 唐云满目崇拜。 这样温柔善良的男人,入不了飘渺宗,坐不上大师兄之位,简直是飘渺宗的大损失。 “呵呵!” 陆安之笑了笑,既然唐云信任自己,要坚持跟着,那自己就尽力连她一起救。 不就是被十几只妖怪追杀么! 老子可是仙王重生, 怕它个卵子? 半个小时后,陆安之和唐云停下了脚步。 不是他们跑不动了,而是前方是一条悬崖山涧,足足上百丈高,这要是摔下去,绝对粉身碎骨。 妖怪们的身影也出现了,看到两个人族杂种无处可逃,也不急了,等着牛头和马面两位老大到来。 “陆大哥,趁着妖族没来全,咱们拼死杀出去吧?” 唐云都绝望了,万万没想到,会跑到这种死地。 她朝着山涧看了一眼,下面是滚滚的山溪,泛着雪白的浪花。 真是天要亡我们! “不要慌!” 陆安之深吸了一口气。 唐云佩服的要死,这都什么时候,陆大哥还这么沉得住气! 就在唐云抓耳挠腮,想脱困办法的时候,脚底下突然传来了一道微弱的声音。 “少年,待会我说跳,你们便往山崖下跳!” “啊?” 唐云的眼睛一下瞪大了,下意识往陆安之身边一靠,看向了地面。 陆安之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什么东西? 只是由不得他细想了,因为唤做王朝马汉的牛头妖和马面妖,出现了。 “人族小子,你如果投降,我饶你不死!” 牛头妖粗声大气,一幅主宰了陆安之和唐云命运的姿态。 “得了吧,你就是担心我跳崖自杀,让你拿不到这身灵装,才编造的谎言!” 陆安之撇嘴,把谁当蠢货呢。 “呵呵!” 牛头妖乐了,竖了个大拇指,赞了一句:“聪明,不过我讨厌和聪明人打交道!” 陆安之耸了耸肩膀。 “那我把话挑明了,你把灵装留下来,再把这个女人杀了,我放你离开!” 牛头妖盯着陆安之:“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愿意立下舍身大宏愿,如何?” “大哥!” 马面急了:“吾观此人表现,太过于优秀,一旦放他离开,等将来成长起来,必然是我鸠摩宫的大敌!” 修士一旦立下了舍身大宏愿,是绝对不会违背的,因为俗话说得好,骗人骗鬼,骗天骗地,但唯独骗不了自己。 当天劫降临的时候,一个违背了自己誓言的人,会诞生心魔,有很大几率导致渡劫失败。 因为别说舍身大宏愿,就是普通的誓言,重视因果的修士们都不乱立的。 “我现在杀了他,掌教至尊也不会明白我的厉害之处,但是等他成名后,我再杀了他,你说会如何?” 牛头妖很自信。 它是把陆安之当做垫脚石了。 而且还有一点,他刚才已经许诺过了,所有猎获的人头,他一概不要,因此不如放走陆安之,避免他自杀,浪费了一身灵装。 “陆大哥,不如你,信它一次吧?” 唐云规劝:“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陆安之示意唐云别废话,好笑的看着这个有一双大眼睛的牛头妖:“是谁给你的自信,让你觉得吃定我了?” “不然呢?” 牛头妖两手一摊:“别说这里有十二位妖族考生,便是只有我一人,都杀定你了!” “哈哈!” 陆安之大笑:“那就来呀!” “陆大哥,咱们上,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大赚!” 唐云准备拼命了,结果话音未落,陆安之突然一把拽住她,朝着悬崖边狂奔了几步,然后跳了下去。 “淦!” 一群妖怪咒骂,跟着又佩服不已,这小子够狠,宁可自杀,都不给己方留下一个灵砂的战利品。 “愚蠢,换了我,宁可冲杀一番,拉几个敌人垫背!” 马面不屑。 自杀? 看似勇气可嘉,实际上是蠢货行径。 “不对!” 牛头妖却是面色大急,火速冲向了悬崖,那个人族小子的表情不对,没有慷慨赴死的决然,反而是浓浓的奚落和嘲讽。 那模样,宛若在看一群智障! 他难道有逃生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