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涅槃系统 这是一片被群山环抱的山谷,谷中常年雾潮涌动,给这片山谷镀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谷中有一湖,墨绿的湖水几呈黑色,望之令人心惊胆颤。 传说这谷中时有怪事发生,久而久之便鲜有人至。然而这天,原本人迹罕至的湖泊水面上却飘浮着一砣灰色的不知名物体。 若有人站在湖边仔细去瞧,一定会吓得双股战战,原来那一砣灰色的物体,竟然是一个人。 这是一个年方十七的少女,且不说她那满脸青春痘、惨不忍睹的脸,就说那身高155厘米,体重150斤的身材也够让人咋舌的。 然而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少女只身躺在水面上,明明身下没有任何可漂浮的物体,她的身体却并不下沉,反而随着微风缓缓地在水面上,飘来飘去。 蓦地,水面起了风,那风越刮越大,转眼间竟形成了一股龙卷风,将那少女紧紧包裹了起来。 此刻,被龙卷风裹住的少女双目紧闭,浑然不知自己此刻危险的处境。只见她双眉紧颦,眼珠子在眼皮底下快速地移动,仿佛陷入了极其痛苦的梦魇之中。 “嘭——哗啦——” 旋转不止的龙卷风突然炸裂开来,被带出来的水花四散而下,噼喱啪啦地击打在湖面之上。 与此同时,原本被龙卷风包裹住的人影也从空中重重地摔了下来。 凌菲云睁开眼睛,当发现自己的身处半空后,顿时又惊又怕。“啊——”因破音而刺耳的声音溢出喉咙,在空旷的湖面上飘散开来,惊起了山谷中飞鸟无数。 电光火石间,凌菲云想起来了,自己从学校跑了出来,然后不知怎的就跑到了学校附近的这片神秘山谷。再后来她来到了湖边,刚想掬捧水洗把脸,就莫名其妙地跌进了湖里。 诡异的是,跌进湖里之后她突然像是被摄了魂似的,陷入了一个无比真实的梦里。如果不是此刻发现自己还在湖里,她几乎要以为,那些在梦里发生过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 刚刚意识到自己还在湖里,还来不及思索缘由,整个人突然失控般地往下沉。 紧接着,一口水呛进了她的喉咙。溺水的恐惧感,会让人下意识地扑腾挣扎,凌菲云不会游泳,扑腾了几下后整个人就不受控制地往水下沉去。 水不断地呛进喉咙,难道我就要死了吗?这一刻,凌菲云想到了自己短暂的十七年,又想到那个诡异的长梦,突然涌起了一股强烈的不甘。 不,我不甘心,我不能死! 霎那间,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她手脚并用的挣扎了起来。 就在此时,凌菲云突然听到一个冰冷机械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检测到一股顽强的求生意志,一级涅槃系统即将与宿主绑定——” 微着声音而来的,是一股玄之又玄的轻柔力量,这股力量包裹着她,将她的身体托举出水面。 呼,劫后余生的凌菲云刚刚呼出一口浊气,随即想到了刚才横空出现的声音。刚才那是什么声音,莫非自己幻听了? 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刚才那机械的声音再度响起:“与宿主成功绑定,请宿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否则直接抹杀。” “抹,抹杀?”凌菲云瞪大了小小的眼睛,“什么意思?这是什么系统?” 凌菲云心脏突突地跳,莫不是自己被什么诡异可怕的东西给缠上了?但凡正义光明的东西,能随随便便就要抹杀人命么? “请宿主勿要胡乱猜测,本系统是宇宙最强涅槃系统,绝对光明磊落。” “什么是涅槃系统?” “修炼自身,如凤凰涅槃,重生绽放。” 这话,凌菲云也就是听听而已,可不敢当真。以她从小到大倒霉透顶的尿性来看,是绝对不可能遇上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的。 不过转念一想,她又释然了。坑就坑吧,反正我都这样了,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有什么可怕的? 有了这种想法,凌菲云定了定神:“什么任务?” “三天内减重五斤。” “……” 说什么抹杀,她都已经做好了上刀山下油锅的准备了,结果这所谓的任务竟然是减肥? 不过转念一想,凌菲云双眉微颦。普通人想要减肥,可能就少吃点,多运动一下也就行了。可是对她来说,向来是长肉容易掉肉难,想要在三天内减掉五斤,并非那么轻松啊。 凌菲云属于天生就胖的类型,据说是因为她妈凌英怀她的时候身体不好,打了很多针,吃了很多药导致的。虽然家里穷得丁当响,大鱼大肉是一次也没吃过,但凌菲云却很神奇的一生下来就是个巨大儿,足足有九斤多。 凌菲云出生以后,家里又多了一口人吃饭,原本就穷困的家庭更是捉襟见肘,时常连饭都吃不饱。 然而就是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凌菲云的体重也一直没轻过,反而是逐年上升。今年十七岁的凌菲云,体重已然达到了一百五十斤。 因为肥胖,她总是给人一种笨拙、迟钝的印象。这个不好,很不好,别人眼里的嫌弃,总是让她感觉自卑,抬不起头来。 自己实在是太胖了,不但影响外形,还对身体健康产生了不小的危害,更重要的是严重摧毁了她的自信。 减肥是好事,凌菲云也很赞同,可问题是,怎么减? 坑,果然是坑!凌菲云苦笑着摇头,就说嘛,以自己这倒霉的尿性,怎么可能遇上什么好事? “宿主枉自菲薄,系统将对宿主进行惩罚。”冷冰冰的机械声音又响了起来,凌菲云刚想问“什么惩罚”,下一秒一股电流从脚底滋滋直窜脑门—— 凌菲云:…… 简直酸爽!一言不合就被电击伺候,除了自己这倒霉蛋也没别人了吧? “咳——”水流涌进嘴里的痛苦让凌菲云瞬间回神,她还在水里泡着呢!原本被一股力量包裹着浮上了水面,可是电击过后整个人瞬间又向水下沉去。 不管这个系统有什么用,但是没得到它之前凌菲云就不想死,现在得到了系统她当然更不想死了。她下意识的手脚乱划,想要浮出水面。然而她根本不会游泳,很快就又一次沉了下去…… 也许是她的求生意志太过强烈,也许是老天觉得还没玩够,不想让她那么早死,凌菲云惊骸莫名地在水里一顿乱划后,竟然渐渐拥有了一种奇妙的感悟。 她感受到了水的浮力,手臂划过水面时那种被包裹的力量。凌菲云不再手忙脚乱,四肢竟然有节奏地划动了起来,她的身体也不再下沉,而是稳稳地飘在了水面。 这种飘,和之前身不由己的飘浮完全不同。这种飘是可以自控的,凌菲云控制着自己的身体,划动着四肢,成功爬上了岸。 望着那渐渐恢复平静的水面,凌菲云整个人都是懵的,我上来了,我居然上来了,我居然学会游泳了? 原来游泳竟然如此简单吗? 正当她小嘴微张,一脸呆窒的时候,系统那机械的声音再度响起:“恭喜宿主在生死关头激发了自身潜能,奖励宿主过目不忘技能三十天,请宿主继续努力。” 凌菲云:…… 过目不忘,是她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第二章 前世今生 虽然是在南方,但初秋的天气还是有些冷的,凌菲云全身湿漉漉的爬上来,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拧了拧湿透的衣服,凌菲云迈腿朝山下走去。 凌菲云今年十七岁,是一名高三学生。她家住在农村,就读于涞阳市第一中学。说是市,其实只是个地级市,也就比县大点儿,距离她家半个多小时的车程。 学校是住宿制,高三学业紧张,半个月才放假一次。 原本今天正好是半月一休的日子,只是她心情不好,在路过这片山谷的时候便鬼使神差的走了进去,没想到差点儿丢了性命,还绑定了一个系统。 人生,还真是难料啊! 想到在学校里遭遇的一切,凌菲云眸光微沉。因为肥胖,因为贫穷,她在这所学校受尽了嘲讽和欺压,性格也变得自卑孤僻。 今天下午,班主任黄麻子一脸嫌弃地盯着凌菲云,视线停留在凌菲云厚厚的镜片上,冷笑道:“像你这种人还读什么书啊?除了收获一双半瞎的眼睛,也没别的了。我要是你啊,就利索的回家种地去,起码还不用拖累父母。” “哈哈哈哈——”同学们哄堂大声,一时间鄙夷、厌恶、兴灾乐祸各种目光纷至沓来。 凌菲云想到这一切,双拳缓缓握紧。 其实她的学习成绩在小学和初中时一直是名列前茅的,否则也考不上涞阳市第一中学。涞阳市第一中学是市里重点高中,与第二中学并称涞阳市两大“本科制造机”。 只是从镇上的普通学校来到这所重点高中后,凌菲云发现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学习也变得不那么出彩了。 再加上城乡的贫富差距,以及她肥胖的体形,没了学霸光环的凌菲云立刻成为了班上同学争相讥讽的对象。 渐渐的,凌菲云就变得沉默寡言,孤僻自卑起来。她总是形单影只,在学校除了柳慧贞外,从不跟别人说一句话。 涅槃系统吗?凌菲云眸色深深,想到了自己落入湖中后陷入的那个长长的梦境。梦中她仿佛经历了长长的一生,因为太过自卑,整天胡思乱想,她没能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后就去了广东打工。 但因为文凭低,再加上形象太差,也找不到什么好工作,只能进了一家工厂。工厂的工作既枯燥又辛苦,但她农村出身的很能吃苦,而且也舍不得花钱,十来年下来倒也攒下了一笔还算可观的存款。 二十八岁这年,一直没有人追的她遇到了一个男人。起初男人对她很好,温柔体贴,让她体验到了从所未有的关怀,那是一种被喜欢,被照顾的温暖,霎那间就击溃了这个受尽冷眼缺乏关爱的大龄剩女的心理防线。 就这样,两个人在一起了。只是最初的甜蜜过后,凌菲云才发现,这男人其实很懒,从来不去工作。不仅如此,他还爱赌,在牌桌上输了钱就打电话让凌菲云送钱去。 有一次凌菲云抱怨了一句,男人悖然大怒,当即就是一顿胖捧。 那是她第一次挨打,事后男人甜言密语,保证再也不会动手。凌菲云原谅了他,却没想到这仅仅只是不幸的开端。 接下来的日子,她就像泡在了黄连水里,却有口难言。想过分手,但男人以死相逼,甚至威胁说要杀了她的家人。 她害怕了,她看得出来,男人是说到就做到的狠人,绝不只是说说而已。就这样,她沦为了他赚钱的工具。 再后来,孩子出生了,她每天忙得团团乱转,挺着九个月的孕肚还在打工,月子期间还要照顾孩子,一边带孩子一边想办法打零工维持生计。等孩子大点儿了,她一人打几份工,不但要养活一家人,还要替那个男人还赌债…… 每天疲于生计,被老板嫌弃,越来越跟不上时代变化的时候,凌菲云羡慕过那些拿着高薪的办公室白领们,她曾不止一次地想过,如果自己上了大学,现在赚钱会不会更容易一些? 如果自己上了大学,可供选择的工作,是不是就会更多一些? 家庭的重担,生计的艰苦,最重要的是找不到自己的价值,越来越觉得自己活得毫无尊严,毫无意义,最终她选择了自杀。 这虽然是梦,像看电影一样看完了她的一生。如果主角是别人,或许看过也就忘了,但这梦不同啊,这里的主角是她自己啊! 想到梦里的人一跃而起,跳入冰冷的大海那一刻,带着腥味的液体冲进鼻腔时的窒息感,凌菲云狠狠地打了个冷颤,不,我不能这样,我要改变自己! 梦里的“她”失去了学习的机会,可自己现在才十七岁,一切都来得及! 凌菲云一路冲进了学校,她没有回家,因为她已经没有时间可以浪费。必须抓紧时间学习,必须考上大学! 回到学校的时候,除了门卫老大爷,大家基本上都回家了。 此时是星期五下午五点多钟,凌菲云在宿舍的大澡堂里洗了个澡,换上身干净衣服,然后就向市区走去。 市里有个书店,距离学校大概五六里路。涞水市是有些落后的,连图书馆都没有,想要看书、买书,只能去书店。 凌菲云来到书店,人并不是很多,现在的人爱看书的很少了。凌菲云转了一圈,然后在健身类书架前停了下来。目光在一排排整齐的书籍上滑过,凌菲云抽出了一本《七天教你快速瘦身》翻阅了起来。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浓缩出来就是一句话:节食加运动,每天计算所摄入的热量,然后加大运动量,让消耗大于摄入这就行了。 厚厚的一大本,其实真正有用的内容也就那么一丢丢,也亏得作者绞尽脑汁,把原本简单的问题讲得那样的复杂,把简短的事情洋洋洒洒地写成了一本书。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本事啊,坑人的本事! 凌菲云放下这本书,继续搜寻。 这次她拿起的,是一本《家庭版阻力训练》,书中说女孩子害怕阻力训练会让自己满身“肌肉”,但其实想要减肥,适当地进行一些阻力训练是非常有必要的。 每天1公斤的肌肉可以消耗约 100大卡的热量,而 1公斤的脂肪每天只能消耗掉 4~10大卡的热量,肌肉和脂肪的热量消耗居然相差了 10 倍以上! 身体里的肌肉比例越高,基础代谢率就越高,反过来说,脂肪比例越高的话,基础代谢率就越低!因此,努力增加身体的肌肉量,这样少吃一餐才能变得有意义。 凌菲云立刻被这本书的内容吸引住了,快速地浏览了起来。 第三章 减肥任务 书上说,超重通常是由于日常摄取的热量多于消耗,因此很多减肥人士都从节食入手,却忽略了“运动“的重要性。 医生指出,单靠节食并不能有效减轻体重,如果摄取的热量长期低于身体的基础代谢率(BMR),肌肉的蛋白质就会流失,久而久之,肌肉量就会慢慢减少。要知道肌肉的运动会消耗热量,肌肉量减少会令新陈代谢率下降。在减少食量的同时,新陈代谢也跟着降低,始终也减不了体重。 他提醒,节食期间每天摄取的热量不少于 800Kcal,否则肌肉量流失也导致无法减肥,甚至可能构成生命危险。 看到这里,凌菲云捏了捏自己满身的肥肉,感觉挺有道理。她自己可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么?明明吃得并不多,体重却一直居高不下,曾经有一度,她被嘲笑得忍无可忍,试过一天只吃一根黄瓜。最后的结果就是饿得头晕眼花,好不容易减下去五六斤,刚刚恢复到正常饮食量,那体重就跟坐弹簧似的,蹭蹭的往上涨。 不仅反弹严重,过度节食还导致她长痘、停经、失眠和记忆力减退,从那以后她就再也不敢不吃饭了。 可见单纯的节食,不但无法减肥,还会影响身体健康。 凌菲云点了点头,继续往下看。书上说,最有效和健康的减肥方法是——“控制饮食“并配合“适当的运动“。前者可减少额外的热量摄取,后者则有助于增强肌肉量,提升新陈代谢率。 这种说法可以说是烂大街了,但其实这才是减肥的真谛,管住嘴迈开腿,除此之外减肥没有捷径! 不过如何控制饮食,如何选择合适的运动方式,这里面其实学问挺深的。 想利用运动消耗热量,最好选择有氧运动,而且运动的强度和时间也要注意,可以用心跳率评估运动强度,人的最高心跳率为 220减去年龄,当心跳达到最高心跳率的55%或以上时,才开始燃烧脂肪。 在一般情况下。开始出汗并感到稍微气喘时,运动强度就大致到达这个水准。还要留意的是,运动的首半小时身体只会消耗糖分,其馀的时间才燃烧脂肪,所以要减肥必须运动半小时以上。 原来是这样!难怪自己以前也经常帮家里干农活,却没见瘦多少,原来是运动方式不对。 凌菲云迫切地继续往下读,书中又写道:平时少做运动的人可以以此作为标准,待有一定肌肉量及身体适应后,才逐步加强运动量。 不过想要拥有健康完美的体形,光做有氧运动是不行的,想要增加肌肉量最有效的当然是做负重运动。 以每个动作最多只能做 8~12下的重量最合适,过轻不能锻炼肌肉,过重则应付不了。每个动作做 8~12下为一组,建议初学者每次做 2~3组。然后书中还提醒,同一部位不宜每天练习锻炼,最理想是轮流锻炼全身不同部位,建议每一部位每周锻炼两次。 此外,肌肉的酸痛感未消退也不可继续锻炼,否则容易造成运动创伤。 书的半前段看完了,凌菲云又翻了下后面的内容。前半段是理论,后半段则是一些针对手臂、肩、背、腰、腹、臀、大腿内侧、大腿外侧、小腿等各个部位的详细阻力训练内容。 凌菲云没有智能手机,也没有钱,没法把这本书买回去,她只能用最原始的办法——记忆。 这个时候刚刚得到的过目不忘技能可就派上了大用场了,凌菲云其实记忆力并不好,学习起来是挺费劲的。但得到这个技能之后,只看一遍就能将内容牢牢记住。 原来这就是过目不忘啊! 凌菲云心中啧啧称叹,一边阅读一边归纳总结。这本书写得很好,也很全面、详细,理论知识很好理解。她所需要记忆的就是那些训练内容。 放下书的时候,她心里已经制定出了一个完整的减肥计划:先是吃的方面,早餐一个煮鸡蛋,一个水果,一杯豆浆或牛奶。中午就在食堂吃饭,正常的饮食。晚上吃个水果,半碗米饭。 她的饮食计划并没有完全按书上写的去做,只是稍微减了一点饭菜的数量,因为她还是学生,她害怕过度节食会伤害身体。 但是在运动方面,她制定的计划就比较严格了。每天早上跑步一小时,晚上阻力训练两小时。阻力星期二、星期五是针对上肢、肩背部的。星期一、星期四是针对下肢、腰腹部的。星期三和星期六则是着重进行拉伸训练,因为如果只练阻力不练拉伸的话,很容易变成“女金刚”。而星期天,凌菲云决定把时间留给臀部训练。 这个计划并不严谨,甚至可以说十分的粗糙,但对少女凌菲云来说,已经觉得很是完美了。她心满意足地放下书,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对于未来,似乎又多了几分信心。 走出书店的时候,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今天食堂没开餐,凌菲云去超市买了一根黄瓜。不太新鲜了,但是打折,才五毛钱。 凌菲云本想跑回学校,就当是今天的有氧运动了,但是看着路上熙熙攘攘的人潮,她又迟疑了,所有人都在走路,自己一个人跑起来,会显得很奇怪吧? 自卑的人就是这样,总是害怕受到关注,害怕自己与众不同。 不过转念一想,凌菲云抿了抿嘴,用力握了握拳头,只是跑个步都不敢,还谈什么改变自己?这么一想,凌菲云咬咬牙,就在人行道上跑了起来。 果然,立刻就有打量的目光射了过来,凌菲云下意识的浑身紧绷,下一秒她垂下眼睛不去看别人,心里不停地念叨着:没人看我没人看我,都是大萝卜,都是大萝卜—— 不知道自我催眠对别人有没有效,反正凌菲云感觉有用,没一会儿她就真的忘了自己身处闹市,只一心一意的跑步。 “宿主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奖励宿主逻辑思维能力+1。” 听着脑海里响起的系统机械声,凌菲云脚步微顿,随即继续迈步向前。 第四章 触发随机任务 身体负荷太重了,没跑出两百米,凌菲云就感觉嗓子要冒烟了似的,心跳很快,腿肚子沉甸甸的抬不起来。 若是以前肯定就停下来休息了,但这一次,凌菲云咬紧了牙根,坚持一下,再多坚持一下…… 就这样,凌菲云跑跑停停的,总算是跑回了学校。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浸湿了,粘乎乎的贴在身上,别提多难受了。 此时天已经黑了,门卫大爷见到她有些吃惊:“怎么没回家?” 门卫大爷面相虽然看着凶恶,但他却是整个学校里唯一对她表达过善意的人,甚至有一次看见别的学生欺负凌菲云,还把那些学生骂了一顿。 凌菲云抿着嘴笑了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干脆低着头快速钻进了楼梯。 整幢楼空荡荡的,走道里漆黑寂静。虽然在这间宿舍住了两年,但只有一个人的情况还是头一回。 凌菲云感觉心里毛毛的,她强打起精神,壮着胆子开始做阻力训练。由于没有器械,只能在外面捡了四块红砖绑起来代替哑铃,今天刚好是星期五,进行的是上肢的阻力训练。 这套训练一共有八个动作,每个动作做三组,每组是十二次。 一整套动作做下来,凌菲云感觉一点都不累。看书的时候信心百倍,现在做起来心里又不禁怀疑起来,就这么点强度,能有作用吗?感觉根本就没有训练到位,一点也没有肌肉酸胀的感觉呀! 是这书里的方法不行,还是板砖的重量达不到要求的缘故? 正思考着问题出在哪里,突然宿舍里一片漆黑,停电了! 凌菲云有些懵,整个学校宿舍就她一个人,这已经够可怕的了,天知道她是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能继续呆在这儿? 可现在,居然还停电了! 如果老天是个老头的话,那一定是个坏老头! “触发随机任务,五小时内掌握一册英语课本中的所有单词,请宿主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当中,若任务失败直接抹杀。” 凌菲云:…… 五小时内掌握一册英语课本中的所有单词,这可能吗?所谓掌握,就是不但要会听、会读、会写,还要完全弄懂它的意思以及如何应用,这简直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嘛…… 刚刚想打退堂鼓,想念一想,凌菲云又生生的扭转了自己的想法。都还没试呢,怎么就知道不行?总是枉自菲薄,这样如何变强? 这么这么想着,凌菲云就坐到了书桌前。 因为应试教育,高中三年的课程其实在高二就已经上完了,整个高三基本上都是在不停的复习和刷试题中度过。 因此,高一到高三的书,都堆在了宿舍里。凌菲云摸到了手电筒,翻出高一上册的英语书,认真地读了起来。 其实她小学、初中时,成绩都算得上优异,在年级就算不是前三,也绝对不会掉出前十。 只是上了高中后,一方面课程越来越难,另一方面也因为到了新的环境受嘲讽受冷落,严重的自卑影响了学习,成绩一下子跌到了年级三百名之后。 凌菲云语文很好,化学、物理一般,数学和英语就有点差了。 学英语,别人都有报辅导班、听音频视频,而她却什么都没有。有一点没背熟,没听懂,第二天就会有更多的地方背不熟,听不懂。特别是口语,光靠老师在课堂上读那么两遍,根本就记不住。 慢慢的,成绩就会越来越差,越来越跟不上。因为跟不上老师的授课进度,就会感觉越来越难,于是心里也会厌恶起来。 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所以学习,真的是不进则退。你必须把每一堂课的内容都消化吸收,否则就会越落越远,然后问题越来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最后这些问题会彻底地把自己淹没。 凌菲云之所以选择高一上册的英文课本,是因为刚上高中那会儿被落下的还不算太远,相较起高三的课本来说,要容易很多。 拿起书,她嗑嗑巴巴地读着,有不会读的,不懂的地方就停下来查查字典。好在她被奖励了过目不忘技能,用心看过之后居然很容易就记住了。 以前要记住一个单词,需要读十遍以上,再抄写十遍,然后还要复习好几次才行。可是现在,竟然看一遍就记住了。 这种体验绝对是前所未有的,凌菲云有些兴奋,速度越来越快,心情也越来越好,整个人完全沉浸到了学习当中,竟然连停电带来的恐惧感都抛之脑后了。 果然,所谓的不爱学习,都是有原因的。因为学不会,记不住,理解不了,所以便产生了厌学心理。因为作业写不出来,所以便不想写作业。 然而,那些骂这些学生的家长和老师不知道,其实这些学生才是活得最痛苦的那个人。 凌菲云这一学,就忘记了一切,直到宿舍里的灯突然亮了起来,才发现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晚上十点多了,长时间的学习让脖子有些酸胀,两边太阳穴也突突直跳。 凌菲云揉了揉太阳穴,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感觉口渴,想到学校锅炉应该还没烧水,她便拿着杯子去接了杯自来水喝。 自来水有一股难闻的味道,不过凌菲云还是皱着眉喝完了。 喝了水回到书桌前,凌菲云继续学习。 也许是学习时间太长,感觉效率比之前下降了一些。脑袋前额部位很痛,这是凌菲云近几年一直都存在的毛病,但是一直也没有办法改善。她甩了甩头,试图将这种沉重、不舒服的感觉甩掉,然后强迫自己继续学习。 然而这一次,只继续学了一个小时就受不住,坐的时间太长,不但头痛、脖子酸,屁股、腰部也非常难受。更重要的是,她还觉得头晕、恶心想吐。 这也是老毛病了,每次低头学习时间过长就会这样。 时间越来越晚了,真的好想躺下来舒舒服服地睡一觉!可是——凌菲云用力地摇头,系统一言不合就电击,若是完不成任务,自己可能真的会被“毁灭”。 不仅如此,想到梦中所见到的那个“自己”,难道真要等到以后没有了学习的机会,再来后悔吗? 忍着身体的不适,凌菲云再次站起来,喝水,洗了把凉水脸,让浑沌的脑子清醒了一点,然后她开始做肩颈部位的拉伸动作。 一番折腾下来,总算是好了一些,凌菲云继续学习。 第五章 你这不对 五个小时很快就过去了,好在高一上册的英语书,只有百分之二十的单词是不认识的,再加上记忆力buff的存在,居然真的把一整册书都给背下来了。 “宿主认真学习,并且克服了内心的恐惧,奖励宿主逻辑思维能力+1,学习体验卡一张。” 学习体验卡是什么?凌菲云看着界面上出现的那张金色卡片,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时间已经到零点二十多分了,凌菲云头昏脑胀的也没功夫去细究,倒头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六点,凌菲云睁开了眼睛。她有个特性,生物钟比时钟还要准。 因为习惯了早上六点起床,所以不管是放假,还是前一天晚上睡得有多晚,第二天早上都会雷打不动的准时醒来。 刷牙洗脸,然后去学校附近的一家早点摊上买了个茶叶蛋,又去便利店买了个袋装的鲜牛奶,一块五那种,这应该是所有牛奶里头最便宜的了。即使是这样,也花掉了她两块五毛钱。 学校半个月放假一次,因此家里每次都是给半个月的生活费,一共250块。但这次放假她没有回去,生活费早就用完了。 凌菲云打开了自己的小猪,拿出全部家当,清点过后一共是170元。也就是说这半个月她只有170块钱可以用,平均一天11.3元。 吃完早餐,凌菲云开始沿着学校操场跑步。昨天那翻折腾,让她今天起床后双腿又沉又酸,刚开始跑的时候,简直每迈一步都要鼓起莫大的勇气。 每一步都会带来一阵酸痛感,每一步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这真的很考验一个人的毅力,在这方面凌菲云是有些欠缺的,否则也不会让自己的体重发展到一百五十斤了。 虽然说她从小肥胖,属于易胖体质,但如果早点用心减肥,总不至于长到一百五十斤的。 不过也许是这次受到的刺激太大,凌菲云想要改变自己的决心也是前所未有的强烈,再加上绑定了系统之后,莫名给了她一些信心,凌菲云咬着牙,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告诉自己:坚持,坚持,再坚持! 跑着跑着,最初的酸痛感减轻了一些,但是呼吸变得越来越粗重起来。“呼哧呼哧呼哧——”凌菲云清晰地听到自己粗重的呼吸声,仿佛一个破风炉子似的。 肺里难受得要命,嗓子里好像要冒烟了,心脏跳得仿佛随时会从嘴里蹦出来…… 因为肥胖会造成心肺功能负荷加重,凌菲云越跑越慢,她满脸通红,感觉自己随时都会晕倒。 “同学,你想减肥是好事,可这方法不对呀——”门卫大爷的声音蓦然响起,凌菲云这才发现大爷不知何时过来了,正看着自己跑步呢。 自卑的人,被别人的目光注视时,就会浑身不自在,恨不能找条缝钻进去,把自己藏得严严实实。 凌菲云涨红了脸,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 大爷一张“严肃凶恶”的脸,毫不客气地说开了:“你要把呼吸拉长,像你这样跑一步呼吸一次怎么行。还有你不能张大嘴巴去吸气,要用鼻吸嘴呼的方式——” 说着大爷把眼一瞪:“你傻站着干嘛,跑啊——” 凌菲云:…… 在大爷紧迫盯人的态势下,凌菲云只得继续跑。谁知道才刚迈腿,大爷的吼声又响起来了:“不对不对,把呼吸拉长,拉长,你知道拉长是什么意思不,哎哟我天,咋就说不明白呢——” 大爷急得一脑门汗,最后终于想到了,喊道:“你跑两步吸一口气,再跑两步吐一口气,保持这个节奏!” 凌菲云被吼得不知所措,一张脸涨得通红,原本只是跑得累了些,这会儿却手忙脚乱,大整个人像只煮熟的虾子。 大爷在一旁看得抓耳挠腮:“你得深呼吸,不能急促,也不能太浅,深深地吸一口气,吐的时候也要吐干净,长吐一口气。” “节奏节奏,要注意把双脚步伐节奏与呼吸节奏协调起来……” 凌菲云被指挥得团团乱转,大爷越吼她越慌张,越慌张就越出错。“真是块朽木!”大爷直翻白眼,怒气冲冲地走了。 大爷一走,凌菲云反倒松了口气,智商也再度上线。其实她不笨,就是被人催着吼着容易紧张,一紧张就脑子一片空白。 这会儿静下来,再琢磨了一下大爷的话,似乎想通了一些。 随着跑步距离和强度加大,氧气需要量也在增加。 跑步时呼吸急促,感觉呼吸不畅,头晕眼花,是由于呼气不充分,二氧化碳排出不充分,占据在肺泡之中,限制了氧气的吸入。要想加大呼气量,就要用口呼气,并有意识加大呼气的量和呼出的时间。 所以在吸气和呼气时要做到慢、细、长,嘴微张呼气,千万不能大口快速地呼吸或者喘粗气。 想通了这些,凌菲云重新迈开步子跑了起来。 掌握了正确的呼吸方法后,气喘如牛、嗓子冒烟、随时要晕倒的现象都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另外凌菲云还发现,跑步时保持正确的姿势,同样非常的重要。跑步过程中需要伸直躯干,让后背舒服地挺直,保持头部、脖子和背部保持一条直线,双眼平视前方,不能低头。像她以前,就老是习惯性地含胸垂肩,头也总是低垂着,这显然是很不好的。 凌菲云跑啊跑,跑啊跑,每次感觉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看一眼手腕上那个十五块钱买来的电子表。时间慢得仿佛蜗牛在爬,凌菲云耗尽了自己的洪荒之力,一个小时终于到了。 她整个人仿佛虚脱一般躺到了地上,身体是极度的疲累,然而精神却非常的亢奋。 她做到了!虽然这一小时的时间里,曾经无数次的想要放弃,可最终,她还是坚持了下来。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一定能够改变自己,加油! 凌菲云闭上眼睛,嘴角微微上扬,给了自己一个鼓励的笑容。 “宿主突破自我,毅力可嘉,奖励学习体验卡一张。” 听着冰冷的机械音,凌菲云微微一愣,突然觉得它的声音似乎没那么冰冷了。自从系统出现后,她几次强制性地改变自己,虽然只是小小的成功,虽然距离变得强大还差了十万八千里,可一个人的自信,本来就是从一件又一件的小事上慢慢积累起来的不是么? 第六章 练习书法 跑完步,身体非常的疲累,但凌菲云心里却异常的亢奋。 趁着现在过目不忘技能还在,不赶紧学习还等什么?凌菲云冲回宿舍,立刻打开了高一下学期的英语课本,继续学习了起来。 大约一个半小时后,凌菲云身上那种头晕脑胀的感觉又出现了。没有办法,她只能站起来,洗了个冷水脸,然后喝点水,走动一下,扭扭脖子。 休息了几分钟后,为了换换脑子,让枯燥的学习不那么难以坚持,她放下英语课本,转而拿起了数学。 小学时感觉数学很简单,到了初中就有些吃力了,来到高中后发现简直难于登天。其实这里面有一部分原因是一堂课没听懂,没跟上,后面就越落越远,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自身逻辑思维能力还是差了点儿。 不过自己现在系统两次奖励了逻辑思维能力+1,凌菲云有些好奇,同时也隐隐期待着。不知道现在再看数学书,会有什么感觉。 以前总觉得那些数学题根本就无法理解,也不知道该怎么解,有了这个逻辑思维能力+1之后,会不会突然就明白了,答案自动就蹦出来…… 然而,看了一会儿书,凌菲云苦笑着放了下来。以前不懂的,还是不懂,并没有奇迹发生。看来逻辑思维能力的提升也不能让人凭空什么都学会。 自己想要提升数学成绩,还是要想其他办法呢。 放下数学课本,凌菲云的目光落在了一旁的语文书上。从小到大,凌菲云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而且可能有这方面的天赋,她学习语文感觉非常轻松。 甚至,她觉得语文课本上的那些文章,都非常有趣,往往是拿到新学期课本的第一时间,就会一口气把整本书都读完。 语文考试的时候,她唯一丢分多的地方就是作文。但这并不是说她写作能力太差,而是她的字太丑,扣的都是卷面分。 因为这个被扣分,感觉实在憋屈,现在既然要彻底改变自己,凌菲云决定好好练练字。 以前凌菲云也想过要练字,为此还咬牙买了本字帖,不过没能坚持两天就放弃了。实在是越写越感觉自己的字丑,无可救药的那种,所以到最后,都不了了之了。 找出那本字帖,凌菲云开始临摹。这次她没有像以前一样,看一笔写一笔,而是写字之前,先仔细地观察字帖上的字。观察那些字笔画的走势,偏旁部首间的距离和位置,然后用心记住。 许是有了过目不忘技能,这些东西就像刻印在脑子里一样,当她下笔的时候,不自觉地就浮出字帖上的那些字的模样…… 当一个字写完,凌菲云惊喜地发现这个字竟然是自己有始以来写得最漂亮的一个字。果然有效呢,凌菲云受到鼓励,写得越发起劲了。 这一写就写了一个多小时,肚子传来阵阵叫声,已经到了无法忽略的地步。抬起手腕看了下电子表,才十一点半都不到。 太早吃中饭,晚上吃那么一点儿恐怕更难熬,凌菲云起身喝了点儿水,然后继续学习。不过这次她没有再跟着字帖练字,而是翻开一本《唐诗三百首》抄写了起来。 一边抄写一边背诵,得益于平时喜爱学习诗词,这些古诗她基本都能懂得诗中的意思,大部分会背,现在再抄写一遍,一个是加深印象,其次也还是为了提升自己的书法。 书法之道,既然没有天赋,那么除了临摹字帖外,只有多写多练才是王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捷径。抄写诗词比临摹多了几分趣味,一边写凌菲云一边默念,感受着诗中的意境。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美人端坐在玉房前,只见她素手拨筝,金粟轴的古筝发出优美的声音。美人心中想着周郎,时不时地拨错了琴弦…… 看注解说此处是:美人试图博取周郎的青睐,故意地时时拨错了琴弦。 凌菲云觉得有些不解,想要博取别人的青睐,不是应该将琴弹得优美动听吗?弹错了,人家恐怕只会笑话吧…… 或许是书上写错了…… 不过此时年少的凌菲云可不敢置疑权威,这个念头只是稍纵即逝。也许这位美人脑回路比较清奇也不一定,她现在这个年龄还不明白这其中的弯弯道道,便也不去纠结,接着继续抄写下一首。 一直到中午一点多,饿得实在是受不住了,凌菲云才离开了宿舍。明天正式上课,所以食堂要晚上才开饭,凌菲云来到学校外面的小吃街。 一份最便宜的快餐都要十块,凌菲云没有吃饭,而是买了一碗米粉。因为米粉便宜点,只要五块钱。 平时凌菲云都是在食堂吃,因为食堂的饭菜还要更便宜一些,不过味道比小吃街的差许多。必竟是大锅菜,没滋没味的。 这米粉筋道爽滑,汤料也是集鲜、香、辣于一体,凌菲云情不自禁地眯起了眼睛,滋溜滋溜吃得欢快。 米粉味道不错,再加上本就肚子饿,就感觉更好吃了,可惜还没过瘾,只吃了个六分饱就没了。凌菲云把一整碗粉汤全喝了,这才满足地放下碗。粉加汤,总算是把肚子填饱了。 吃饱喝足的滋味,真好! 吃过饭以后,外头太阳还挺晒人,凌菲云又回到宿舍继续学习。 下午三点半,高一下册英语书也全部会读会写了,凌菲云伸了个懒腰。 刚站起来,宿舍门就被推开了。进来的是她同寝食的江青青,这间宿舍一共住了四个人,都是家在农村的。住市里的同学都是走读,不会选择寄宿。 江青青见到凌菲云,微微有些惊讶,不过两人平时就很少交流,倒也没有多问。 凌菲云把自己的书收拾好,走出宿舍,往学校外走去。她大姐凌芳华比她大八岁,去年结婚了,夫家就在市郊,距离学校并不远,走路的话也就一个小时的样子。 凌菲云想去看看大姐和小外甥,除此之外还想找大姐借点儿钱。她的鞋子本就很旧了,上次摔进湖里泡了水,已经裂开了一道口子。这次没回家拿生活费,实在抠不出买鞋的钱了。 她想着,下次回家拿生活费,到时候省一省把买鞋的钱还给大姐。 第七章 像防贼一样 凌菲云走得飞快,没有坐公交车,一是可以省钱,二也是为了锻炼身体。八月份的天还是挺热的,她汗流浃背,渴得嗓子眼里冒烟,却舍不得花两块钱买一瓶水。 好不容易快到姐姐家了,凌菲云却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她其实很少来姐姐家,因为姐姐那婆婆,看着就让人发怵。 凌菲云想着,或许可以趁那老太太不在,赶紧溜上去。不过,正所谓怕什么来什么,还没等她找着机会溜走,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太太已经发现了她。 这老太太看着瘦小,一双眼睛却跟老鹰似的,见到凌菲云那“庞大”的身躯,她眼里迅速滑过一抹警惕。 “哟,他小姨来了,还没吃饭吧,我这还有今天早上剩下的一些粥你将就着喝两口?”老太太貌似挺热情的,凌菲云也不懂得太多的弯弯道道,可是直觉告诉她,自己最好不要沾这老太太任何光,哪怕只是早上喝剩的粥,若是自己吃了,指不定以后被说成什么样儿呢。 她赶紧摇头,拘谨地说:“我吃过了,谢谢您,那个,我去找我姐了——”说着凌菲云逃也似的绕过老太太,窜上了楼梯。 凌菲云上了楼,就见姐姐见抱着孩子,正焦急地来回地走动,嘴里不停念叨着:“宝儿乖,宝儿不哭……” “姐,宝儿怎么了?” 凌芳华夫家算是市郊,房子就在马路边,是一个二间的小门面,两间门面是相通的,她婆婆开了个杂货店。 二楼则是分成左右两边,左边住着她姐夫二哥一家,右边住着他们夫妻俩和孩子。 凌芳华老公吴海有两个哥哥,一个妹妹。大哥早就结婚生子另起了房子住,现在吴海住着的这房子是他和二哥打工赚钱起的。妹妹刚谈了对象,还没结婚。 凌菲云上了楼,就见姐姐抱着孩子,正焦急地来回走动,嘴里不停念叨着:“宝儿乖,宝儿不哭……” “姐,宝儿怎么了?” 听到声音,凌芳华连忙回过头来,见是自家小妹来了,原本愁苦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来:“小妹来了,瞧你这一身的汗,赶紧进屋喝口水吧——” 说着就要去倒水,凌菲云见姐姐抱着孩子多有不便,就顺手从她手上接过了孩子。孩子快满周岁了,长得瘦瘦小小的,眼窝深陷,哭声也不嘹亮。 见到有陌生人来,终于是好奇地睁开了眼睛,黑葡萄一般的眼珠紧盯着眼前的少女,一时忘记了哭泣。 这小模样,真是爱死人喱!菲云稀罕地抱着小小的人儿,“宝儿,我是小姨,叫小姨呀——” 宝儿继续盯着她看,虽然还不会说话,却突然裂嘴笑了。 “哎哟他笑了,他笑了——”凌菲云兴奋极了,一边叫一边看向大姐。 凌芳华正巧倒了一杯水走过来,闻言也勾起了嘴角:“我们宝儿知道是小姨来了,知道小姨疼他,所以笑了呢。” 凌菲云接过姐姐递来的水,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光了。宝儿好奇地看着她,突然伸出手来抓她的杯子。那速度,简直令人防不胜防,幸亏凌菲云手指握得紧,否则一不小心就要被他给抢走了。 凌菲云看着宝儿一脸惊奇:“宝儿真是太厉害了,已经会主动抓东西了……” “那可不,越长大越淘气,还不到一岁已经会走路了,摇摇晃晃的到处跑,一天摔好几次,真是……” 两姐妹围着孩子,闲话家常,这种感觉既温馨又愉悦。 逗了一会儿小外甥,菲云才想起来问道:“刚才宝儿哭什么?我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白白胖胖的,我们家宝儿怎么这样瘦?” 说到这个凌芳华就垂下了嘴角,原来宝儿最近一直拉肚子,医院没少跑,钱也没少花,可却反反复复的,总也不见好。看着孩子打点滴,脑门上、脚背上插着针管的样子,凌芳华心都要碎了。 孩子生病,大人也受罪,凌芳华一个人带孩子,还要做饭、做家务,有时候婆婆店铺里忙起来,还要叫她下去帮忙。 更重要的是,她带孩子没收入,孩子爸挣的那点儿钱全送医院去了,家里过得紧巴巴的。 不过这些事,凌芳华是不会和小妹说的。 只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凌菲云看着姐姐憔悴的脸色,身上穿的衣服,还有餐桌上中午吃剩的菜,就知道姐姐日子过得也不松快。 几次张嘴想说借钱的事,到底没好意思说出口。 期间那老太太几次找借口上楼,不是拿张纸,就是找什么东西,眼神嗖嗖地往菲云身上窜,看得菲云如芒刺在背,坐立不安。 凌芳华脸色有些不好,却也不好说什么。 菲云看着时间快六点了,被老太太盯着也着实难受,就说要回学校了。凌芳华想留妹妹在家吃饭,不料她那婆婆又“正巧”上来了,虎视眈眈的模样。 菲云连忙说自己正减肥,就不吃饭了。 那老太太连忙笑道:“哎哟你可算是想通了,不是我说你呀,小姑娘家家的长这么胖,将来怕是要嫁不出去喱。减肥好,省粮食还能变漂亮,你早该减肥了……” 凌芳华垂下眼帘,掩去自己的情绪,菲云尴尬地扯了扯嘴角,逃也似地从老太太眼皮底下窜下了楼。 妹妹好不容易来一趟,饭都没吃一口,还被婆婆说什么嫁不出去,凌芳华心里不是个滋味。 她家二嫂,和她一样在家带孩子,不过二嫂娘家是市里的,父母都是有工作单位的铁饭碗。二嫂娘家亲戚过来的时候,婆婆那个热情劲,可和自己娘家人来时,婆婆那警惕厌恶的表情大相径庭。 凌芳华又不傻,这些都看在眼里,知道婆婆是怕自己娘家的穷亲戚来打秋风,吃了她儿子家的粮食,拿了她儿子家的钱财。 对于这些,凌芳华很心累,很愤怒,却又无处诉说,只能憋在心底。因为她骨子里也自卑,觉得自己是农村人在婆家面前矮了一截。 面对妹妹,她脸上仍旧带着笑,丝毫看不出什么。 可是妹妹一走,她再也装不下去,沉下了脸。老太太也是个机灵人,知道儿媳妇有脾气,连忙把话题扯到了孙子身上:“听说有个四磨汤调理脾胃很好,你去买点儿给宝儿试试。” 第八章 她什么都知道 凌芳华眼睛一亮,连忙抱着儿子就向楼下走去:“那敢情好,趁着现在药店还没关门,我赶紧买去。” 说话间人已经跑没影了,老太太一脸莫名:“到底是乡下人,听风就是雨,急什么急嘛……” 不过想到是给孙子买药,到底也没有再多说,转身回了店里。 凌菲云离开姐姐家,正往学校走,突然后面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小妹等等我,等等——” 回头一看,是姐姐抱着宝儿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哎哟你这丫头,怎么走这么快——”凌芳华一边喘气一边说道。 凌菲云连忙接过宝儿,让姐姐缓缓。 等缓过劲儿来,凌芳华瞧瞧四下无人,连忙把一张卷起来的纸币塞进了凌菲云裤袋里。 菲云涨红了脸:“不用了,姐,家里给生活费了,我有钱——”说着就要把钱掏出来。 凌芳华死死摁住裤袋,不许妹妹把钱往外面拿:“亲姐妹,什么也别说了,拿着买双鞋吧。” 菲云一愣,原来姐姐都看出来了。垂头看了眼自己的脚,那鞋子上的破洞非常明显,难怪…… 凌芳华给了钱转身就走,只是风中送来一句话:“赶紧回去吧,只要你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姐就心满意足了。” 菲云望着姐姐的背影,鼻子酸酸的,大姐自己的日子也不宽裕,却还给自己塞了一百块钱。也许一百块在有些人眼里,根本就无足轻重,可是凌菲云知道,这是姐姐从自己嘴边省吃俭用来的。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难能可贵的了,这是一份沉甸甸的真情,也是一份滚烫的心意。 凌芳华长得很漂亮,圆圆的眼睛非常动人,特别是那傲人的身材,更是令人羡慕。从十几岁起,想追她的人就一拨又一拨,不过她全给拒绝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凌芳华是老大,底下还有两个妹妹呢,她要帮助家里还债,要供妹妹读书。她把自己打工赚的每一分钱都寄回了家里,自己反而是省吃俭用,舍不得花钱。 明明是花季少女,为了多赚钱,甘愿在石棉瓦厂做那么繁重的工作。 直到二十四岁,在普遍结婚早的农村,已经算是大龄未婚女青年的凌芳华,才提出结婚。 家里人这时才知道,原来她已经恋爱好几年了,只是考虑到结了婚就没法再帮衬娘家,她才把婚期一拖再拖。一直拖到男方等得不耐烦,两人频频争吵,才不得不把自己的终生大事提上了日程。 刚结婚就怀孕了,这两年她没有上班,以前也没有积蓄。姐夫一个人赚钱,日子过得有多难,其实即使她不说,菲云也听妈妈提过的。 所以对大姐,菲云是打心底里感激、尊重,想到大姐最后说的那句话,顿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 凌菲云捏了捏拳头,暗暗在心里告诉自己:“就算是为了姐姐,也一定要混出个人样儿来!” 路上瞥见一个地摊,凌菲云看见一双白色的跑鞋,样子很大众,也很普通,不过凌菲云很喜欢,最起码它是新的! 老板叫价六十,不过她曾经听别人说过,这种地摊上的小白鞋二三十块就能买到。若是以前凌菲云一定不好意思讲价,但现在她既然决定改变自己,就要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省出二十块钱,也是件好事啊,毕竟每一分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 “老板,能便宜吗?”凌菲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问了一句,老板一句话就给否了:“我这都是实价了,小姑娘。” 老实单纯的凌菲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若不是凑巧听到别人说过二十多块能买到,她兴许就真信了。既然这老板不肯卖,那再去别家看看吧。 这么想着,凌菲云放下鞋子,转身要走。 那老板见状连忙叫住了她:“小姑娘小姑娘,我看这双鞋是真的很适合你,这么着吧,今天我就少赚点儿,你觉得多少钱合适?” 让买家说价,还有这么卖东西的?凌菲云有些懵,试探性地说了个数字:“二十五行吗?” 她到底还是太青涩了,语气里满是不确定,精明的小贩哪里能听不出来,这小姑娘一看就是没见过世面的。 她把脸一沉:“你这也砍太多了,二十五我拿货都拿不到,你这小姑娘也太狠了吧,二十五够干嘛的呀……” 原本她是想吓唬一下小姑娘,谁知小姑娘一听顿时羞红了脸,扭身就跑了,小贩一脸懵逼,好半响才反应过来:“哎你别走啊,二十五就二十五,你回来——” 凌菲云真的被吓到了,小贩的那些话让她又羞又愧,觉得自己太过份的,瞧这价还的,人家都没得钱赚了…… 凌菲云继续向前走,没过多久又看到一个地摊,恰巧也有和前面那双一模一样的鞋。 凌菲云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一问价,这位老板倒是挺爽快:“五十,你若诚心要还可以再少点儿。” 凌菲云心想,这老板比之前那位实诚,于是她强作镇定:“最少要多少?” 老板是个年轻姑娘,大约也是第一次摆摊,并不拐弯抹角,直接说道:“你是我第一个顾客,二十三块,一分都不能再少了。” 凌菲云一怔,果然还价是很有必要的,货比三家也是很有必要的,这差点儿就让前面那小贩给蒙了! 凌菲云当即就试了尺码,利索地付了钱,直接穿上新鞋走了。 新鞋就是不一样,走起路来仿佛踩着弹簧似的,鞋底很软,很舒适。凌菲云嘴角微微上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全新的未来就从这双新鞋开始吧! 回到学校的时候,宿舍其他人都到齐了。凌菲云平时和宿舍的人也不亲近,没有人知道她昨天晚上一个人在这里过夜的事,她也没有说。 要上晚自习了,凌菲云正准备去教室,住在她上床的白玉洁一脸欲言又止的看了她一眼,然后跟了上来。 “那个,咳咳,你别太在意,学校什么时候轮到那些组长选人了,他们是个什么东西能有这么大权力?我看黄麻子纯属吃饱了撑的,你就当他们放屁……” 第九章 你怎么不理我 白玉洁这人,名字起得文雅,性格却是大大咧咧,还时常脏话狂飚。以前凌菲云不太喜欢白玉洁,觉得她太粗俗。然而就是这个看上去粗俗的人,却正在试图安慰自己。 全班那么多人,也就仅此一人而已。 凌菲云有些诧异,也有些感动,若是以前一定会羞红了脸,不知所措,不过这次却鼓起勇气,抬起头看着白玉洁,认真地说了声:“谢谢。” 听到凌菲云道谢,白玉洁也是一脸惊讶,必竟这位同学以前总是沉默寡言,永远低头含胸,仿佛恨不得把自己缩到角落里似的。 乍一听她说话,突然感觉她声音还怪好听的,更重要的是,她的眼睛很认真地看着你的时候,眼神非常的柔和,诚恳。她的瞳孔很黑,很亮,这大约就是人们所说的“清澈”吧…… 凌菲云并不知道白玉洁的这些心理活动,不过系统的机械声随即响了起来:“宿主努力改变自己,获得了舍友的好感,奖励宿主亲和力+1。宿主之前亲和力为零,请宿主继续努力。” 凌菲云:…… 亲和力为零是个什么鬼,难怪她这么不招人待见…… 不管怎么样,她的努力获得了认可,白玉洁居然因此对她产生了好感,这极大地鼓舞了凌菲云的自信心。原本,因为即将面对的事情还有些忐忑,这会子也慢慢淡定了下来。 之前班主任黄麻子在班上宣布了一条新规定,就是由八个组长自行选择自己想要的组员。 而凌菲云以及另外三名同学,被所有组长嫌弃,没有一个人愿意选他们。以前被嘲笑,被漠视,被鄙夷,凌菲云都默默地忍下了,只是性格变得沉默孤僻起来。 但这次的事,却仿佛压倒了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她悲愤之下一个人冲出了教室。黄麻子作为班主任,非但没有来开解安慰自己的学生,反而在身后大声叫嚣:“站住!你敢迈出这个门,以后就再也别想进来!我要开除你,开除你——” 凌菲云当时羞愤难当,代着头疯了似的往前冲,后来路过那片山谷,掉进了湖里。当时凌菲云想的是,这令人窒息的学校,自己再也不想来了。她要逃,逃离这令人压抑痛苦的地方。 若是没有后来湖里的一番奇遇,凌菲云说不定真的会选择离家出走,逃学等等极端行为。不过现在她已经改变了想法,如果就此缀学,只有一个高中文凭的她势必找不到什么好工作,难道就要像梦中见到的那样,平凡悲哀地过完一生吗? 不,她不要! 凌菲云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改变自己,考上一所好的大学便成了她目前最重大的目标,她才不会退学呢。 不过现在的现实问题是,如果黄麻子真的开除自己的话,应该怎么办?认真分析之后凌菲云就淡定了起来,白玉洁说得没错,那些组长有什么资格不要她,黄麻子凭什么叫她退学?自己又没犯什么错,为什么要任他们拿捏? 重新坚定了信念,凌菲云习惯性下垂的头和胸,也慢慢地挺直了起来。她大步向教室走去,前方有一场大仗在等着她去打,她不能认怂。 此时教室里已经有二十来个同学先到了,这些人一见到凌菲云,大部分都用看好戏的眼神盯着她,等着看她的笑话。但也有两三个一脸的淡漠,继续埋头学习。 意识到这一点,凌菲云把背挺得更直了,目光匆匆一瞥,最后停在了一个剪着齐耳短发,围着蝴蝶结发箍的女孩身上。 这女孩拥有一双动人的大眼睛,脸上总是带着一股委屈的神情,看上去楚楚可怜。她名字叫柳慧贞,是凌菲云在这所学校里唯一的朋友。 似乎感觉到了凌菲云的目光,柳慧贞抬起头来,随即扁了扁嘴,向凌菲云招手。 凌菲云心中稍安,在这个被排斥被挤兑的地方,总算还有一点温暖阳光。她走了过去,却听见柳慧贞用委屈的声音说:“我后妈又骂我了,还说我腿短长得丑,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丑啊?” 她委委屈屈地说着,满脸都透露着“快来安慰我”的信息。凌菲云以前总觉得柳慧贞十分可怜,父母离异,继母刻薄。两个人说是朋友,其实基本上每天都是她在听柳慧贞抱怨这个抱怨那个,诉说着自己的不幸。其实说白了,凌菲云就是柳慧贞倾泄情绪的垃圾桶。 以前凌菲云总是会各种安慰柳慧贞,但今天她突然就不想说话了。自己被所有组长摒弃,还可能面临退学,她再早熟,再懂事,也只是个十七岁的孩子。她也会需要安慰,需要有人给予关怀,可最好的朋友却只顾着自己的情绪,完全没把她的难堪放在心上。 一惯善良单纯的凌菲云并没有生柳慧贞的气,只是最让人难安的问题还没解决,她哪有心思和柳慧贞说这些? 第一次没有得到安慰的柳慧贞一愣,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凌菲云发现柳慧贞的桌子上写着“柳慧贞”两个字,目光一扫,便见每张书桌上都写上了学生的名字,看来教室的桌椅已经按照新的顺序重新排列了。 或许自己可以找找看,若是教室里有自己的位置,那应该就不会被开除。 这一发现让凌菲云心弦稍松,正要离开寻找,就见柳慧贞站了起来,委屈又愤怒地瞪着自己:“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我呀?” 凌菲云一愣,瞅了眼四周那些兴灾乐祸等着看笑话的同学,不禁有些无奈:“就快上课了,放学再聊。” 这座位的事情没有解决落实,凌菲云虽然觉得黄麻子不敢开除自己,但心里总归不太踏实的,然而柳慧贞完全无法理解她,或者说她根本懒得理会凌菲云的心情,她只知道自己心情很不爽,极需得到安慰。 望着凌菲云匆匆离去的背影,柳慧贞小嘴一扁,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凌菲云的目光在一个个名字上滑过,一排,两排,三排—— 看了许久,还是没有见到自己的名字,凌菲云微微颦眉,一颗心禁不住怦怦怦怦地蹦了起来。 就在此时,一道尖锐刺耳的笑声响起,这仿佛一个信号,立刻带动其他人同时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 凌菲云的掌心开始冒汗,死死的压抑着自己内心转身就跑的冲动,继续向第四排走去。 第十章 你的座位在这儿 “凌菲云,在这儿——”白玉洁的声音突兀地响起,惹来了其他人的白眼。这货多管什么闲事? 原本没什么交集的人在帮自己找位置,而唯一的“好朋友”却只顾着向自己倾诉她的情绪垃圾,还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凌菲云冲白玉洁感激地一笑,连忙加快速度向白玉洁手指的方向跑了过去。 果然,有一张书桌上写着她的名字,不过却是在最后一列的最后一排。凌菲云才一米五五,可以说身高非常的矮,按照常理来说是不应该坐最后一排的,不过眼下能够有个位置已经不错了,她也懒得去计较其他。 这一刻提在半空的心终于落地,如释重负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凌菲云把书包里的书放进课桌。 因为是高三,晚自习学校是会安排一位老师过来的。今天,进来的是教数学的资老师。 资老师五十多岁了,身高不足一米七,体重不足三位数,看上去严肃又正气。他上课时除了讲题,偶尔也会教学生们一些做人的道理。比如:凡事都要留有余地,不要把话说死,不要把事做绝,等等诸如此类的。 虽然有些偏爱成绩好的学生,但也看不出对成绩差或家庭贫困的学生,有什么轻视之类的。这大概也和他自己的人生信条有关,凡事留有余地。 像这样的晚自习,一般都是让学生自己复习、刷题,遇到不懂的可以问老师。凌菲云太过羞怯,以前从来不敢找老师讨教问题。 不过今天白天她刚得到逻辑思维能力加成,却仍然有好多数学题看不懂。看来数学这门功课靠自己自学是不可能的了,必须得请老师讲解。 一个班有七十多个学生,老师却只有一个,想找老师请教问题的学生当然不可能只有凌菲云一个人。老师刚进来,就被同学们围住了,凌菲云压根连插嘴的机会都没有。 心想,等等吧,等同学们问完了,就该轮到我了。然而这一等,晚自习都快结束了,老师还是不得空闲。 这样下去不行,都说会叫的鸟儿有虫吃,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自己这么老老实实地等,得等到什么时候呀? 立誓要改变自己的凌菲云痛定思痛,决定鼓起勇气主动出击,不能再被动等待了。 见老师刚巧走到自己这个方向来了,她连忙站了起来:“资老师,这道题我不太明白,您能教教我吗?” 资老师一愣,在印象里这个学生向来是沉默孤僻,课堂上从不举手回答问题,课后也从不请教问题,考试成绩嘛,中下水平。 这样的学生老实说,如果不是她那特殊的体形,老师都压根记不住有这么一号人。 黄老师整的那出组长选组员的把戏,资老师已经听说了。他对黄老师的行为并不赞同,只是黄老师是班主任,而他只是任课老师,一向明哲保身的资老师并不会站出来说点什么。 凌菲云成绩虽然不拔尖,但老老实实的,从来不捣蛋调皮。 这样的人在老师眼里,虽然容易被忽视,但厌恶也是谈不上的。对这个学生的遭遇,他虽然没怎么真的放在心上,但一丢丢的同情还是有的。 这孩子刚受了这么大打击,竟然还能破天荒地主动求教,他觉得还是很难得的。这么一想,他就看着凌菲云,给了她一个鼓励性的微笑,然后向凌菲云走了过去:“哪里不懂?” 凌菲云没想到老师真的过来了,还对自己笑了,这让她内心一阵雀跃,老师没有忽视自己,真好!得到太少的人,总是更容易心怀感恩的。 她赶紧把自己不会的地方指给老师看,老师也很认真地讲解了起来。 以前,这些问题老师在课堂上其实都有讲过的,可凌菲云就是听不懂。但现在有了逻辑思维能力加成,她竟然听一遍就明白了,凌菲云大喜,原来。 “听懂了吗?”资老师讲完后习惯性地这样问,其实心里没抱多大希望,毕竟这题挺难的,以凌菲云以前的水平,大概很难理解得了,老师甚至已经做好了再讲一遍的准备。 不料凌菲云却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懂了,”然后想了想,她有些羞涩地又补充了一句:“谢谢老师。” 老师没有因为她成绩差,是农村的就忽视她,给了她与其他同学同等的对待,她真的很感激。 资老师愣了愣,有些不信:“真的吗?那你再说说,这道题要怎么解。” 资老师以为这孩子在不懂装懂,谁知道凌菲云竟然真的把题给解出来了,而且速度还挺快的。 这下资老师认真地看着凌菲云,很是肯定地说:“看来你以前是没努力学,已经高三了,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现在好好学习,将来你会感谢曾经努力过的自己。” 这话以前凌菲云可能理解不了,但现在她非常的认同。虽然资老师误会她以前是没认真学,但她并不介意,没想到资老师还特意对自己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她心里的感激更多了。 “嗯我知道了,谢谢老师,另外我还有一些地方也不太懂——” 这孩子一句一个谢谢,而且她说谢谢的时候和别人都不一样,别人的道谢,总是有些流于表面,而她却是发自内心的。 这其中的区别,活了大半辈子的资老师还是能够分辨的。 资老师有些诧异,也有些窝心,更加用心地给凌菲云讲解了起来。 而凌菲云如同一块海绵,如饥似渴地吸收着知识,过目不忘和逻辑思维能力加成的强大此时便展露无遗。老师一讲就能懂,并且牢牢记住,如同刻在脑中一样,只是可惜过目不忘的时间只有一个月。 这种时间一到就会失去的强大buff更让凌菲云有一种紧迫感,自己必须抓住时机,在buff消失之前尽可能多的学习。 若不是看到有好几个同学等得不耐烦,频频拿眼睛瞪着自己,凌菲云恨不得把自己不会的地方,一古脑地让资老师全给自己讲一遍。 不过正如资老师所说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还是不要把事做绝的好,大家都是同学,你要学习,人家也要学习,不能霸占着老师不放。 资老师去给别的同学讲题了,凌菲云自己刷了会儿题,又把教科书好好琢磨了一下。她发现有些题相对较简单,认真琢磨之后就明白了。对于实在想不明白的,她就用一个本子抄下来,留待日后有机会再一起来问老师。 第十一章 这书不卖 忙碌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下课铃响的时候凌菲云才发现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半。 以前,她总觉得这座学校是牢笼,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很想逃离,却无能为力,那个时候她真的是度秒如年。 那种压抑,那种憋屈,无人倾诉,也不知该如何是好,每每都令她几欲疯狂。甚至她还产生了厌世的心理,自暴自弃,每天的日子都是煎熬。 组长选人的事,就像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她这种情绪瞬间到达了顶点。若不是在湖中那奇特诡异的遭遇,凌菲云自己也说不清楚,自己究竟会如何。 也许真的自杀了,也许虽然没自杀但却彻底放弃挣扎,彻底沉沦下去,长大后成为一个没文凭、没本事,自卑孤僻不合群的人,就像那个诡异梦境中的自己一样。 收拾课本离开教室,凌菲云肚子咕噜噜直叫唤,晚餐她就只吃了一个西红柿,这会儿饿得前胸贴后背。 系统给出的任务是三天减五斤,如今已经两天过去了,身边也没有体重称,不知道瘦了没有。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明知道正在长身体的人节食减肥不好,她还是只能饿着自己。 要使一个人忽略掉自己的饥饿感和疯狂想吃东西的欲/望,是真的很难…… 凌菲云只能拼命去回忆,坐公交车时别的乘客嫌弃的眼神;同学们给她起绰号,叫她“四门垃圾箱”时的屈辱;因为体型太大动作笨拙,被人骂“你哪这么碍事啊”时的尴尬和无措。 一想到这些,饥饿的难挨就渐渐被其他情绪代替,显得微不足道了。 别的同学都回宿舍洗澡、吃零食了,凌菲云则是再一次来到了操场。操场这边比较偏僻,而且路灯也不是很亮,晚上一般没什么人去。但这正合凌菲云的心意,她可以在这边锻炼,不用担心遭到别人异样的眼神。 今天是星期天,需要进行的是拉伸训练。 练了一会儿,她就感觉自己制定的计划有些问题,这些拉伸应该是放在每一天的运动前后,都要进行的,而不是单独劈一天出来,单独训练。 她感觉自己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必须再去一趟书店!五六里路,走快一点大约也就是十几分钟,一来一去半小时够了。 宿舍十一点前会熄灯,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凌菲云连忙冲出了学校。 门卫大爷看见她出去,还以为她要出去买什么东西,也没多管。 凌菲云怕时间来不及,一路小跑,对于当众跑步什么的,她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别扭。其实街上虽然人还挺多的,但也没什么人注意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是走路还是跑步。 就算偶然有人注意,也大多是一笑置之,对于一个胖子跑步什么的,大家都心照不宣了。现在的人太忙,也大多冷漠,别人的事不会过多关注。 凌菲云突然觉得,或许一直以来都是自己想错了。其实是自己太过在意别人的目光,以为无论自己做什么,都会被别人注意到,但其实人家都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事情,哪个有那闲功夫天天盯着你呀? 心中豁然开朗,仿佛有一丝笼罩在身上的阴云倾刻间烟消云散,这种感觉只可意会,无法言传。 系统的机械声又一次响了起来:“宿主领悟到人生真谛,心境有所提升,奖励宿主体能+1,前期宿主体能为5,目前为6,请宿主继续努力。” 满头大汗地跑到书店,凌菲云望着已经关门打烊的书店…… 怎么把这碴儿给忘了? 匆匆忙忙地跑来,结果却是一场空,凌菲云失望地往回走。经过步行街的时候,突然听到一个尖锐的声音:“啧,都是旧书呀,也不知道有没有细菌病毒啥的——” 旧书?凌菲云眼睛一亮,连忙循声望了过去。一个女人一脸嫌弃地扔下手里的书,还掏出纸巾仔细擦了擦手。 一个简易的书摊前,一名少年平静地捡起书,把弄皱的地方抚平,淡定地放回了原处。 然后他抬起头,凌菲云正巧望过去,二人四目相对。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身形瘦削,面目俊朗,气质干净清新且优雅贵气,与这小小书摊格格不入。 他就仿佛是掉落凡尘的贵公子,目光温润平静地望着你,仿佛一眼能撞进你心底去。 凌菲云红了脸,局促地垂下了眼帘。十七岁情窦未开的少女,总是容易羞涩,连与男生对视都莫名慌张。 因为这意外的对视,凌菲云转身想走,连自己过来的目的都给忘了。不料那少年却突然开口:“想买什么书,过来看看吧。” 少年的声音清洌醇厚,干净悦耳,却仿佛拥有魔力,让人情不自禁俯首贴耳。凌菲云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目光往书摊上扫去。 这书摊只是在地上铺了张塑料布,非常的简陋,但是上面的书都摆得整整齐齐,按不同的类型分门别类,看上去一目了然。 虽然是旧书,不过也有八九分新,而且十分干净,连卷边的现象都没有。 凌菲云发现这上面有心灵鸡汤类,养生保健类,休闲运动类,也有工具书,甚至还有各种试卷、习题、教辅类书籍。 突然凌菲云的目光被书摊角落的一本《高中数学题型集锦》吸引住了,伸手就把书拿了过来。 正巧书摊上又来了新的客人,那少年摊主招呼着客人,没有注意到凌菲云的动作。 凌菲云翻开书,里面归纳总结了高中数学的各种题型,并且还有详细的讲解。更重要的是,上面还有一行行手写的注释。 凌菲云心中大喜,这本书太牛了,讲解的非常详细,刚刚看了几道题,原本不甚其解,可是看过讲解后稍稍琢磨一下就能明白了。 “这本书多少钱?” 听到凌菲云的声音,正和别的客户说话的少年回头看了一眼,见到她手中的书微微一愣:“这书不卖。” 凌菲云:“……你这不是书摊?” “这是我自己的。”少年说着伸出手,目光平静地望着她。 第十二章 很想要吗 面对拒绝,凌菲云习惯性的羞怯,然后乖乖地把书递了过去。 少年修长的手指刚刚触到书页,凌菲云手腕一转,把书又收了回来。这本书实在是太好了,她真的很需要。立志改变后,她已经认识,一个人想要得到什么,不能被动等待,只有主动出击,积极争取,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见少年挑眉望着自己,凌菲云干咳两声定了定心神,认真地看着少年:“请问这本书你是在哪里买的?” 少年见少女胖乎乎的脸上,一双被挤成缝的小眼睛认真地看着自己,活像一只护食的小奶狗。满眼都是渴望,装作很强大却又不小心泄露出些许怯意。 丑肥圆,这是少年对少女的第一印象。但是她的一双眼睛,明明那么小,一点也不好看,可眼珠却黑白分明异常的清澈,莫名的让人讨厌不起来。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前的人看上去不善言词,显得笨拙呆板,一点儿灵巧活泼劲儿都没有,但态度诚恳谦逊,眼底清澈沉静,这是一个没什么坏心眼的小姑娘!少年如是想着。 “很想要吗?”少年微微弯唇,不自觉地笑了笑说道:“算了,这本就卖给你吧,反正上面的内容我都已经学会了。” 少年本就长相出众,突然这一笑,凌菲云触电般地撇开了视线,一张脸红得发烫。 “旧书按斤卖,十二块钱一斤。你看看还有没有想要的,一起过称。” 凌菲云还是第一次听到书籍按斤卖的,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惊喜。连忙向少年道谢,目光就移到了书摊上,急切地搜索起来。 少年嘴角微扬,这姑娘长得丑归丑,好在并不像其他女生那样,一见到他就盯着不放,一脸花痴相。 见少女的目光流连在休闲健身类书籍上,少年主动介绍:“想减肥的话,这本书应该会适合你——” 说着少年长臂一伸,从书摊上捡起了一本《求医不如求己》,递向了凌菲云。 凌菲云一愣,被人家直言减肥,虽然早已知道自己是个胖子的事实,但还是…… 看了眼书名,凌菲云就把书放下了,她想找的其实是拉伸类的书籍,目前最迫切的是减肥和提升学习成绩,至于医学方面的书,暂不纳入考虑范畴。 凌菲云的目光在那排书上扫过去,紧接着就被几行大字给吸引住了:“瑜伽助你塑造完美体形,瑜伽让你身心健康,瑜伽让你充满自信……” 瑜伽是什么?凌菲云以前听人说过,但并不是很了解,只是感觉似乎挺高大上的样子。是什么样的运动,竟然还能让人充满自信?凌菲云觉得自己现在最缺的就是自信! 这么想着,凌菲云就把那本书拿到了手上,顺手翻开的第一张彩色大图,就是一个十分漂亮娴静的女子,双手合十置于胸前,左腿笔直地站立着,右腿则是屈膝将足底靠在左腿大腿根处。 只见她双眸微闭,莫名就给人一种平心静气,褪去浮华的感觉。 凌菲云又翻了几页,觉得这瑜伽可以很好地拉伸身体,正是自己所需要的。她喜滋滋地把这本书抱在手里,和之前选的那本《高中数学题型集锦》一起递向了少年。 “多少钱?” 见女孩居然把自己推荐的书撇下了,少年张了张嘴,却也没有多说,动作麻利地过了称:“十三块五,给十三吧。” 凌菲云付了钱,匆匆向学校赶去。紧赶慢赶的,堪堪在十点四十五分赶到宿舍。十一点就要熄灯了,凌菲云连忙洗了澡,然后上床睡觉。 只是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饿的! 翻来覆去睡不着,凌菲云干脆跑到阳台上,打着手电筒看书。越看,就越感觉自己今天这书买得值了,那本《高中数学题型集锦》看着普通,但里面的内容却着实精妙。几乎是包括了高中所有类型的题,并且对于解题讲解得很细致。 时间一晃就到了凌晨一点多钟,可凌菲云还是毫无睡意。她开始着急,明天正式开学第一天,不睡觉是肯定不行的。 没想到看个数学题集都能越看越兴奋,那不如练练瑜伽试试。 打开瑜伽书,先看了一下练习瑜伽的注意事项,书上说练习瑜伽要注意循序渐进。在初次练习瑜伽的时候,不必强求自己的动作一定要和老师一样完美,应该要循序渐进,做到自己的极限就行了,否则很容易拉伤肌肉。 除此之外,练习瑜伽还要掌握“腹式呼吸法”,因为瑜伽体位都是要配合呼吸法练习的。 凌菲云默默记下,然后按照书中所说的,把一只手放在腹部肚脐处,放松全身,先自然呼吸,然后吸气,最大限度地向外扩张腹部,使腹部鼓起,胸部保持不动。 腹部自然凹进,向内朝脊柱方向收,胸部保持不动。最大限度地向内收缩腹部,把所有废气从肺部呼出去,这样做时,横膈膜自然而然地升起。循环往复,保持每一次呼吸的节奏一致,细心体会腹部的一起一落。 如此试了几次,竟然感觉兴奋的神经平静了一些。 书中的体位分为好几章,其中有一章叫睡前瑜伽,凌菲云立刻翻到了这一章。这一章里面一共有七个体位,婴儿式、桥式、头部按摩式、脊柱扭动式、猫伸展式、蜥蜴式、坐角式。 凌菲云翻了一下就感觉自己又做了一件蠢事,练瑜伽是需要瑜伽垫的,而她没有。就连合适的场地都没有。 自己还真是思虑不周啊,凌菲云感觉自己需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感觉自己身上的缺点和不足真的是太多太多了。 不过她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暗暗的给自己鼓劲,万事开头难,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这就已经迈出了良好的第一步。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眼下还是想个折中的办法最为重要。 看着婴儿式应该坐在床上也能练习,她就回到了床上。其他同学都睡熟了,她轻手轻脚的,生怕吵醒了别人。 第十三章 这奖励可以来一打 婴儿式,听这个瑜伽的名字就知道这个动作,比较简单,比较舒畅,有利于平静人繁乱的心绪。 第一步,跪坐在瑜伽垫或者地上(凌菲云跪坐在床上),膝盖与肩同宽,脚背紧贴着床板; 第二步,吸一口气,收紧腹部,然后双手向正前方伸直,弯腰,直到额头触地,闭上眼睛,慢慢呼气,感受身体这一刻的变化,放空自己。 第三步,直起身体,变回原来的姿势; 凌菲云感受着自己的呼吸,缓慢地吸气,缓慢地呼气,渐渐的竟然感觉有了一丝困意。 呼吸平稳深缓,让兴奋的大脑慢慢平静了下来,然后…… 然后她就睡着了! 虽然第一天练瑜伽,可以说非常失败,但却让她体会到了瑜伽对于平缓情绪,释放压力,舒缓身心疲劳方面的效果。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凌菲云突然就想,要是拥有一个独立舒适的环境该有多好啊! 住在学校宿舍,自己以后做运动真的很不方便。 其实家境好些的同学,父母或爷爷奶奶会在校外不远处租个房子,俗称陪读。 但想到自己家的状况,凌菲云苦笑着摇头,钱啊钱,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真的是万万不能的! 想要的东西很多,想做的事情更多,但什么事情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不能急,不能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地来!凌菲云在心里这样劝慰着自己。 “凌菲云,你是不是瘦了?” 突然而来的声音,让凌菲云愣了愣。白玉洁双目灼灼地盯着她,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的声音也引得宿舍其他两人好奇地看了过来。 不过很快她们就移开了目光,江青青一惯沉默,话不多,与己无关的事向来是不关心的,因此非常淡定地起床,洗漱去了。 而宿舍的另一个同学董五雯却撇了撇嘴,一脸不屑地剜了凌菲云一眼:“哪里瘦了,她要能瘦下来,我董字倒着写,一天到晚就喜欢咋咋呼呼!” 最后这句是说白玉洁的,白玉洁性子泼辣,当即眼睛一瞪:“说谁呢?” 董五雯虽然说话不留口德,自己怎么爽就怎么说,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但是她在白玉洁面前还是不敢太过份的,闻言嘻嘻一笑:“哎呀我就是开个玩笑哪,时间不早了,赶紧洗脸刷牙,一会儿我请你喝豆浆——” 白玉洁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听到自己最爱喝的豆浆,心思立刻就被转移了。两个人亲亲热热地讨论起早餐来。 凌菲云已经洗漱完毕,她现在要去跑步了。 今天是得到系统后的第三天,她的确是瘦了五斤,只是因为太胖,区区五斤基本上是看不出来的。没想到白玉洁眼睛还挺毒的! 就连凌菲云自己,若不是一大早就听到系统的机械声,她都不知道自己完成任务了。“恭喜宿主完成减重任务,奖励宿主身高增加一厘米,目前身高156厘米,体重145斤。请宿主继续努力。” “触发新任务,请宿主在一个月内减重二十斤。” 凌菲云一脸呆窒,这是什么神仙系统,居然还能增加身高?凌菲云的身高,一方面是受父亲身高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受肥胖影响,十七岁基本上已经发育完毕,可生长的空间很小很小了。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就只能当个小矮人了,没想到还能长高…… 因为这个,凌菲云整个心情都明媚了起来,就连董五雯那鄙夷的口吻,都没能勾起她一丝一毫的情绪。 现在是早上六点,七点半上早自习课,凌菲云先热身,然后到操场上跑了起来。跑了大约十几分钟后,就开始觉得吃力了。 凌菲云保持着正确的姿势,注意调整呼吸,脑子里背涌起了英文。这样可以转移注意力,如果什么都不做,思维就会一直盯在跑步带来的不适感上,然后这种不适感就会不断地被强调,不断地放大,最后让人难以忍受。 凌菲云默念英文之后,果然觉得好多了。之前已经背熟的高一上下册英文课本,现在重新背一遍,能够加深理解,融会惯通。 七点钟,凌菲云结束跑步,又花几分钟时间拉伸了一下,然后回到宿舍,洗了个战斗澡。 七点十五分,饿得前胸贴后背的凌菲云冲到食堂,买了一碗粥,一个包子和一个水煮蛋。 这些花掉了三块钱。 前三天因为减肥任务太重,她不得不节食,但她深知长期节食的危害,所以现在打算适当地恢复正常饮食。 七点二十八分,凌菲云准时冲进教室,开始早自习。早上记忆力最强,头脑清醒,思维也最为活跃,因为跑步时背过英语了,凌菲云早自习的时候就拿出化学课本看了起来。 得益于那本《高中数学题型集锦》,让凌菲云认识到归纳总结的重要性,学的东西太多太杂了,如果不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根本就无法进行系统的记忆、理解,只会边学边忘。 凌菲云农村出来的,不像别的学生,家长给报各种辅导班,她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靠自己慢慢地琢磨。 有好多学习方法,她都不懂,光靠自己琢磨,终究是有限的。 但是也没办法,现在她只能用最笨的办法,那就是自己拿笔记录,自己总结,最后再归纳到一起。 但这种笨方法也是很有用处的,因为在这种抄写的过程中,不但能够加深记忆,还能顺便练字。当然不足之处也是有的,那就是耗费时间,显得太过原始。 不过凌菲云眼下也不管那么多,她想到就去做,手中的笔刷刷刷写得飞快。写着写着就把学过的那些笔法全扔一边去了,等回过神来,看着那丑得自己都不想看第二遍的字,凌菲云满头黑线。 撕掉重写!她的字之所以写太丑,也和家庭环境有关系。小时候在家里,放学后老想着快点写完作业,还要帮着家里割猪草、挑水、喂猪喂鸡什么的。 于是写得太快的结果就是,字迹潦草,难看至极! 这一次凌菲云认认真真地,一笔一划地写,虽然速度慢了些,但字迹总算工整,卷面也清洁多了。虽然还是不漂亮,但起码有进步了。 第十四章 字条风波 正全神贯注地学习,突然一团纸条嗖的一声落在了凌菲云的课桌上。 凌菲云微微颦眉,打开了纸条:“你昨天怎么不理我,放学后我等了你很久,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透过这小小的纸条,凌菲云都能感受到字条主人那浓浓的怨责。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正要把纸条撕了,身后突然伸出一只手,凌菲云还没有反应过来,手上的纸条已经落入了黄麻子手中。 黄麻子三十几岁,脸上长满了黄豆大小的红色疙瘩,此刻黄麻子一双眼睛居高临下地睨视凌菲云:“人得有自知之明,俗话说笨鸟先飞早入林,长得丑人又蠢,就得努力学啊,将来戴着眼镜去卖菜,难道你不会感到羞耻吗?” “哈,哈哈——”黄麻子话音刚落,教室里顿时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顿时教室里学习氛围一扫而空,所有人都看着凌菲云,轻视,厌恶,兴灾乐祸,各种各样的目光纷至沓来,如箭一般一根又一根地往她身上扎。 黄麻子缓缓地打开了被揉成一团的纸条,然后当众把纸条上的内容念了出来:“你昨天怎么不理我,放学后我等了你很久,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黄麻子挑着眉,语气变得阴阳怪气,同学们一愣,紧接着爆发出更大的哄笑声。 “哈哈,想不到班上第一丑女居然还有男朋友?” “这兄弟谁呀,这么想不开呀?” “哈哈,我看是牛屎糊了眼吧?” “哎哟,就那个体形,我看着都能吐了,这怎么下得去嘴啊?” “这是母猪赛貂蝉了吧?” “哈哈——” 凌菲云双拳紧握,脊背绷得直直的。 见学生们笑得差不多了,黄麻子挑着眉头:“啧啧啧,我该说这位同学爱好奇特呢,还是勇气可嘉呢?” “哈哈——” 黄麻子的话成功引来另一阵大笑,这令黄麻子颇为自得,继续自认幽默风趣地说:“果然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啊,现在我们就请这位特立独行,眼光独到的同学自己站起来,让我们大家一睹他的风采,你们说好不好啊?” 同学们自然是跟着起哄,一时间底下叫好声不断,且有越闹越大的趋势。别说是本班,就连邻班都听到动静,纷纷竖起耳朵猜测着155班发生了什么。 日复一日的学习生活让这些正值青春的学生们感觉枯燥乏味,如今班上出了这么大“热闹”,他们自然是热血沸腾,眼冒精光了。 然而他们闹了许久,却不见有人主动承认。这更加的让他们浮想联翩,纷纷猜测。 这平时也没见凌菲云和哪个男生关系好啊,别说是走得近了,就连话都不带说的。于是乎大家一边惊叫着“看不出来,这个四门垃圾箱藏得够深啊。”一边胡乱猜测,于是乎曾经与凌菲云同桌或前后左右的男生纷纷被提名,吓得这些男生一脸恶心地连连摆手。 “我去,怎么可能是我,我又不瞎。” “谁敢把老子跟那丑八怪相提并论,老子跟谁翻脸——” 看着眼前这些闹闹嚷嚷的人,凌菲云突然笑了,笑着笑着,眼睛却酸了。如果是以前的她,也许会双手掩面,夺路而逃。 但现在么,她只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可笑。 目光缓缓在每一个人脸上游移着,将这些人的一举一动收在眼里,记在心里。蓦地,凌菲云目光顿了顿。 柳慧贞,自己唯一的朋友,也是这张纸条的主人。 柳慧贞见凌菲云望过来,触电般收回目光望向别去,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凌菲云愣了愣,她可以理解柳慧贞害怕被老师知道自己上课传纸条的心情,但是传纸条和早恋,哪个更严重? 眼看着自己的朋友被所有人误会,嘲笑,她怎么就能心安理得地当什么也没有发生呢?她为什么不站出来,勇敢地承认呢? 以前,凌菲云总觉得柳慧贞可怜,所以处处让着她,在她抱怨时安慰她,把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信赖她。 然而此刻,凌菲云的心,突然就抽痛了起来。她可以告诉自己不去在乎黄麻子和其他人说什么,可她没法不在乎,自己最好的朋友,此时的态度。 凌菲云死死地盯着柳慧贞,可柳慧贞还是没有反应,凌菲云在她身上看不到丝毫愧疚难安。 呵,凌菲云又笑了,心一点一点地冷了下去。好,很好! 此刻,黄麻子收起笑容,眼神轻蔑地瞟了凌菲云一眼,冷冷地说道:“还不肯承认是吗?你给我滚出去,好好反省。” 说罢,他便踩着轻快的脚步向黑板的方向走过去,边走边用愉快的声音说道:“同学们,假期结束了,你们的魂儿也给我收一收了……” 黄麻子面带笑容,用轻快并激情的声音大声地说着话,对他来说刚才那一幕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甚至他对刚才的这句话颇感自得。 然而他却不知道,他轻飘飘的一句话对当事人凌菲云来说,无异于一场寒风冰雪,甚至是一辈子难愈的伤疤。 又或许他知道,不过只是一个毫无背景长得又丑的学生而已,他乐得拿这样的人,来显示自己的幽默风趣。 这样毫不留情地把学生的尊严踩在脚下,凌菲云望着黄麻子,眼神渐冷,他,不配为人师表! “黄老师,就凭一张字条,一句模棱两可的话,就要给我定罪了吗?” 黄麻子一怔,同学们也纷纷惊讶地看向了凌菲云,想不到一棍子打不出个屁来的四门垃圾箱居然敢当众呛老师,今天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吗? 这些人就像嗅到臭味的苍蝇,一双双绿得发光的眼睛死盯着凌菲云和黄麻子,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黄麻子觉得自己为人师表的威严受到了严重的挑衅,当即把脸一沉:“证据确凿你还想狡辩?你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吗?班上没有一个组长肯要你,你做人如此失败,难道就不会反省的吗?小小年纪,如此道德败坏,原本还想给你个机会,叫你家长过来谈谈就完了,可现在看来你是丝毫不懂得感恩,更不知羞耻为何物啊。既然如此,我只能把这件事报到教务处去了,到时候被开除学籍可别怪我……” 第十五章 怒怼黄麻子 道德败坏?开除学籍?凌菲云在心中冷笑,真当自己傻呢?这么点小事,别说是子虚乌有,就算是确有其事,也不可能上升到开除学籍的地步。这个黄麻子,还真是时时刻刻恨不得找借口把自己开除了呢。 黄麻子的话,字字诛心,若不是有系统带来的希望,若不是心中坚定了变强的信念,若是换了个稍微脆弱点儿的学生,听了这番话轻则落下一生的阴影,重则抑郁自杀都是有可能的。 这个黄麻子,实在愧为人师,他这样的人当老师,简直就是误人子弟! 凌菲云在这所学校沉默了两年,看上去羞怯又懦弱,可其实她骨子里是有一股倔劲儿的,以前的隐忍和沉默,只是还没逼到那份儿上。像这样的人,一旦爆发,就将是惊天动地。 此刻,凌菲云心里的这股倔劲儿如岩浆一般喷薄而出,她忘记了害羞,忘记了害怕,更忘记了后果。 “身为老师,连男生和女生的字都分辨不出来吗?”凌菲云一双藏在镜片后面的小眼睛毫不畏惧地盯着黄麻子,冷冷启唇。 黄麻子:…… 同学们:…… 一瞬间,教室里诡异的安静,两秒后突然爆发。 口哨声,巴掌声,哄笑声,此起彼伏,这群十六七岁的少年们兴奋得双眼冒光,有趣,太有趣了。 他们在兴奋地等待着黄麻子的反应,黄麻子深知这一点,他绝不会容许自己的威严受到挑衅。他冷冷地瞅着自己的这个学生,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凌菲云,身为学生竟然这么跟自己的老师讲话,你的教养呢?” 凌菲云冷笑:“身为老师,您难道没有读过《孟子离娄章句子下》这篇文章么?我很好奇,您的大学是怎么上的,教师资格证又是怎么考的?” 《孟子离娄章句子下》篇里有一句话: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凌菲云这话,就差明晃晃地说黄麻子没教养了。不过凌菲云也没说错,以黄麻子的所作所为,的确是不知教养为何物的。 “哈,哈哈——”教室里又一次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这可是重点高中,聪明人还是很多的,瞬间就明白了凌菲云这话的意思。 敢当面怼老师,而且毫不客气,毫不留情,这个四门垃圾箱是要反天了啊?今天真是太好玩了,一向高高在上,管东管西的黄麻子居然被一个学生怼了,这群同学自然是乐见其成。学生嘛,一向受老师管制,受老师压迫,这会儿居然有人敢去捋虎须,他们心里顿时涌起一股奇怪的爽感。 以前被嘲笑的人是凌菲云,黄麻子自然无关痛痒,可现在被嘲笑的人变成了自己,他怎能忍下? 黄麻子飞快思索着如何一击制敌,利用这次的事彻底把凌菲云赶出学校,很快就想到了对策。然而他刚想开口,就听凌菲云的声音再度响起:“闲话少说,我还急着学习呢。我们现在高三了,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 这话,就是说黄麻子刚才在浪费大家的时间了,黄麻子气得满脸通红,正要发火,就听凌菲云不紧不慢地说:“这字条是柳慧贞写的,黄老师若是不信大可对照字迹。” 闻言,所有人面色一僵,而后佯佯。柳慧贞和凌菲云关系好,大家都是知道的。回想刚才纸条上的内容,也确实模棱两可,用在同性之间也很正常,最重要的是他们内心深处本也就不相信凌菲云这样的人会有人喜欢。 “我就说嘛,四门垃圾箱怎么可能有男朋友。” “原来如此——” 同学们变得意兴阑珊,兴致缺缺。 黄麻子却好似被当头甩了一棒,当下面色难看起来。身为老师他当然见过柳慧贞的字,随手翻开她的作业本,真假立辩。为了掩饰自己的狼狈,黄麻子愤愤地把柳慧贞骂了一顿,说她们不务正业,破坏课堂纪律等等,然后把柳慧贞和凌菲云赶到教室外面罚站。 “你为什么把我供出来?” 两个人来到教室外面,柳慧贞的第一句话就是质问。 凌菲云看着柳慧贞,只见柳慧贞红着眼眶,满脸的委屈和愤怒。凌菲云本来还想沟通一下的,可突然之间,她就不想说话了。 这一刻凌菲云明白了,看透了,也想通了。有些人是不值得我们付出真心的,因为她们永远不会懂得感恩,她们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所思所想的全都是自己。 见凌菲云不吭声,柳慧贞顿时就哭了,大颗大颗的眼泪从眼眶里滚落下来,看起来可怜极了。 柳慧贞哭了十几分钟,声音越来越大,眼泪越掉越凶的那种。 “哟,还知道哭,看来柳慧贞同学是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下次还传字条吗?”黄麻子说着话从教室里走了出来,怜惜地瞅了柳慧贞一眼,然后大手一挥:“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你先回去吧。” 柳慧贞抬起通红的眼睛,连忙溜进了教室。 凌菲云也跟着往教室里走,黄麻子冷冷地盯着她:“你站住,我说你能走了吗?” “是她先传字条给我的,严格说起来我只是受她连累。她都能进去了,我凭什么不能?老师你不会是要对人不对事吧?” 黄麻子:…… 黄麻子气得发抖,凌菲云可不管他怎么想,径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又学习了一会儿下课铃就响了,凌菲云没有像以前一样坐在座位上,而是起身走出了教室。这样做,一是为了抓住零碎时间运动减肥,二也是为了提高学习效率。 因为久坐不动,不但容易长胖,老是低垂着头,脖子也很不舒服,还容易头晕眼花,这样肯定会影响学习效率的。 以前她老是缩在自己的座位上,是因为不好意思起身,害怕别人看到自己,害怕被嘲笑。 但现在既然要改变自己,就必须克服心理上的这些问题。经过组长选组员的事情之后,仿佛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受的刺激到达临界点后突然爆发,反而让她空前的大胆起来。 从前她小心翼翼地活着,怕别人笑自己,怕别人讨厌自己,可结果呢?那些人更加无视她,更加欺负她。 既然如此,我又没吃你们家的大米,我怕你们做什么?我只需要默默地进步,他日我破茧成蝶,你们也不过是我们生命中微不足道的过客罢了。 想通了这些,凌菲云离开教室,准备去爬楼梯。 第十六章 包围丛中过 这幢教学楼一共有六层,凌莫云所在的高三(六班)位于二楼左边最里面的一间。想要到达楼梯,必须经过一段长长的走廓,路过三间教室。 此时走廓上倚靠着十几名男生,见到凌菲云出现,个个笑嘻嘻地瞅着她,目光中满是不怀好意。 十几个高大的男生,目光齐刷刷地盯在自己身上,那种压迫感,轻而易举地就能让人喘不过气来。 “嘘——”不知是谁带头吹起了口哨,一众男生哄堂大笑,纷纷效仿,一时间口哨声此起彼伏。 鲜少与异性有过什么接触,这会儿几乎被满满的荷尔蒙包围,凌菲云的脸一下子就涨红了,不管如何的想要改变,到底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 不过她仍旧把脊背挺得笔直,迈开步子,力图让双腿不至于发颤,然后目不斜视地从这群人的包围圈中穿了过去。好在这些人也没敢更过分,走出来的那一刻,她长吁了口气,没有人知道,她费了多大劲才没有落荒而逃。 手心汗津津的,凌菲云继续向楼上走去。 此刻,她的心情是愉悦的,虽然这对别人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对她来说却是意义重大。因为她又一次克服了自己的心理障碍,她进步,朝着越来越好的自己,又近了一小步,真好! 一口气跑上顶楼,意外发现顶楼的门竟然没有上锁。以前凌菲云除了自己的教室和宿舍、食堂,从来不会去别的地方,整天只想着把自己藏起来,因此这还是第一次上到顶楼。 短暂的运动,换个环境,让僵硬的身体重新活络起来,让渐渐变得迟纯的思维重回清晰。 站在顶楼上,望着校园里错落有致的几幢教学楼,高大繁茂的树木,以及操场上奔跑穿梭的学生,她第一次感觉这所学校其实还挺漂亮的。 涞水市一中,据说已经有上百年历史了,校园里的校木都异常的高大,走在树下,浓荫蔽日,微风习习,颇有几分意境。 涞水市最好的高中有两所,分别是涞水市一中和涞水市二中。一中虽然历史更悠久,但越来越走下坡路,这些年高考成绩总是被二中压了一头,两所学校之间的竞争颇为激烈。 凌菲云想到了《高中数学题型集锦》这本书上的那行字:涞水二中高三(1)班莫苇茗。这行字写得比较隐蔽,她是买回来之后才发现的。 想到当初那少年摊主所说的话,凌菲云猜测这应该是那少年摊主的名字。那本书上的解题方法,凌菲云已经觉得非常高明了,然而少年竟然还在旁边写出了自己的解法。 那些解法,竟然比书上写的更为精妙,这妥妥的大学霸呀! 想不到他竟然是二中的学生,一个学生竟然还能写出比书上更精妙的解题方法,二中的学生都这么逆天的吗? 想想自己,面对这些题还满脑子浆糊呢,可人家却…… 还有这都高三了,他怎么还出来摆摊?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她就忍不住嘲讽自己,自己的事还管不明白呢,想那么多干啥? 甩了甩头,把这个念头甩开,她活动了一下脖子,极目远眺放松了一下眼睛,然后又做了几个简单的扩胸运动。 算着时间差不多了,她走下楼梯,回到教室。 因为高三基本上都是复习,为了方便教学,上午是两节课连上的。第一、二节课,是英语课。 教英语的老师姓匡,是个小巧玲珑,肤白貌美的年轻少妇。她的眼珠颜色是那种浅褐色的,一度让大家猜测过她是不是外国人。 匡老师走进教室和大家打了招呼,直接发卷子:“话不多说,大家抓紧时间刷卷子。” 学生们一片呜呼哀哉,哪有刚来上课,就考试的呀! 结果匡老师毫不客气地说:“高三的紧张,从刷卷开始,我这是提前让你们适应一下。以后,整个高三,你们都将在各种试题和各种考卷中度过,所以别再跟我叽叽歪歪,写完后我再来讲解试卷。” 扔下这句话,匡老师就往黑板前面一站,目光严肃地扫视着学生们。 凌菲云接过试卷,开始答题。 这张试卷和以前考试的试卷有所区别,以前学完一单元考一次试,考的都是最近学过的内容。可是这一张,则是揉和了高中三年的所有知识。 凌菲云发现有很多单词,自己根本就不认识,特别是听读这一块,完全就听不懂,只能靠蒙。 这就比较尴尬了,好在背熟了高一上下册的英文课本后,总算是有收获的,因为这次考试也考了一部分高一学过的内容。 时间到了,老师收走了试卷,同学们开始互相对答案,耳边到处充诉着这种声音:“你这道题是怎么写的——” “哎呀我选错了,完蛋了——” 凌菲云照旧是离开了教室,出去爬楼梯。 然后第三、四节是班主任黄麻子的物理课,还在教室外面黄麻子就隔着玻璃窗看向了最后一排最后一个位子。 见到那抹肥壮的身影,黄麻子撇了撇嘴。对这个学生,他实在是喜欢不起来,成绩差不说,光是站在那里就足以让人侧目,简直是拉低了整个班的颜值。 以前老实木讷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还变得牙尖嘴利起来,简直像一颗眼中之钉,让他不拔不快。 或许是该想个办法,把这颗老鼠屎彻底踢出去了…… 不过身为老师,不管心里怎么想,他还是尽量控制自己,并不会把这种情绪表露在脸上。走进教室,像往常那样上课,他很巧妙地把视线控制好,绝不再落在那个人身上,免得影响到自己的心情。 只是教室就这么大,偶尔还是不可避免的与凌菲云的目光交接,黄麻子便触电般移开目光,一对八字眉皱得死紧,眼中流露出一丝来不及掩饰的厌恶和憎恨。 他突然就生起气来,我是老师,这里是我的主场啊,我凭什么回避你一个小小的学生妹啊?要回避也是你回避我,凭什么整得我自己跟作贼似的不敢看你啊? 这么一起,黄麻子就更生气了,凌菲云,你最好别让我抓到什么把柄,哼! 第十七章 这么胖了还吃呢 凡是自卑的人都是很敏感的,凌菲云早就知道班主任不喜欢自己,以前她总是因为这个而伤心难过,但现在她觉得完全没有必要。 虽然还是有点郁闷,但她已经学会放下。你若盛开,蝴蝶自来,你没法让每个人都喜欢你,也不需要去讨别人的欢心,只需要努力地学习,静静地成长,待他日枝繁叶茂,自会功德圆满。 人生,就是一场自我的修行。 也许正是因为任课老师的不喜,让一个自卑的学生更加害怕上课,害怕见到老师,遇到不懂的问题也不敢问,所以凌菲云的物理成绩是所有科目中最糟糕的。 让凌菲云去讨好黄麻子,她做不到,也不想做。但是想要提升成绩,就一定要想其他的办法。 凌菲云看着物理书,同样把不懂的地方都抄写到笔记本上。 被排到后面座位的学生,通常都是些学习成绩较差的。虽然是重点高中,但总有些学生学着学着就跟不上了,然后开始自暴自弃。或是靠关系进学校来的富二代、官二代们,学校对他们来说就是混日子的地方。 认真学习的凌菲云混在这样一群人当中,显得就有些突兀。之前大家都不屑留意她,可是这都好几堂课了,这姑娘不是在认真看书,就是在写写画画,让他们这些传纸条、讲话、搞小动作的人也忍不住猜测。 这丫的不会是看似认真,其实在开小差吧? 结果他们伸长脖子左看右看,也看不出凌菲云有“阳奉阴违”的迹象。 “卧槽,还真的是在学习,这么勤奋成绩还那么差,看来就是蠢,又蠢又肥哈哈——”说话的人叫赵方圆,一个酷爱篮球、肤色黝黑、浑身散发着蒙尔蒙气息的男生。 赵方圆在男生中间很有号召力,他这一笑,自然是跟随者众多,而再次被无故嘲讽的凌菲云眼皮都没抬一下,仍旧学得非常认真,压根就把这些人当成了空气。 被嘲笑的人毫无反应,赵方圆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上,这个班级上专门负责给大家提供笑料的死胖子怎么不露出她那招牌的羞愤欲死的表情了? 赵方圆顿觉无趣,怎么感觉这家伙有点反常啊?突然就敢怼老师了,突然就认真学习了,怎么想都有问题啊! 望着那肥胖的侧影,赵方圆眸中滑过一抹狡黠的笑意。 “宿主认真学习,无视别人的嘲讽和挑衅,奖励宿主学习卡一张。” 突然听到系统的机械声,凌菲云一脸茫然,刚才有人嘲笑、挑衅自己吗?她真的太投入了,完全没注意到。 加上刚才这一张,她已经有两张学习卡了。不过这学习卡到底应该怎么用呢?凌菲云想了想,在心里默念了一声:“使用学习卡。” 话音刚落,系统的机械声再次响起:“宿主选择使用学习卡,学习卡为一次性消耗品,请宿主谨慎使用。” 凌菲云正想说话,突然自己面前的那本物理书上仿佛出现了许多跳动的字迹。这些跳动的字迹只有凌菲云一个人可以看见,这些字就仿佛是一位资深物理老师的教案,详细地讲解着书中的知识。 凌菲云紧盯着那些字,认真地学习起来。她眼睛一眨不眨,生怕错过了任何一个字。 幸好班上的人都不屑搭理她,也幸好黄麻子看都不想看她,她才能不被打扰地学习。 下课铃响了,同学们都像冲出笼中的野兽,回家的回家,跑食堂的跑食堂,而凌菲云却一动不动地坐在教室里。 十一点五十分下课,凌菲云一直到一点半才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学习卡使用时限已过,看来每张学习卡持续时间是两个小时。 这两个小时,她学完了一整册物理课本,感觉比自己听老师讲课半学期,学到的东西都要多。但坏处也是有的,她现在头晕脑胀,信息量输入太大,大脑有些吃不消。 就这还是拥有过目不忘技能和逻辑思维力加成呢,否则那些字跳动得那么快,她哪里可能记得住?就算记得住,也理解不了。 凌菲云稍微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闭上眼睛,脑子里回忆着刚才学到的知识,及时的进行总结归纳,以加强记忆。 虽然拥有过目不忘技能,但这个技能只能把这些知识强行的记在脑子里,要想把这些知识完全吸收为己用,能够灵活运用出来,还是要靠自己去理解的。只有理解了,真正明白了,这知识才算是真的掌握了。 又过了十分钟,凌菲云实在是饿得受不了,匆匆离开教室跑到食堂。但是食堂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她只能出了校门,到校外的美食街吃了一碗当地特色米粉。 这米粉配上剁辣椒,还放了一点猪油,再加上炸得酥脆的花生米和老板自己做的酸萝卜、酸豆角,那滋味简直绝了。关键是不但好吃,价格还实惠,一碗米粉才六块钱。 实在饿得太狠,凌菲云吃得毫无形象,最后把那一碗汤都一滴不剩地喝光了。这汤是用猪骨熬的,同样美味。 “哎哟小姑娘,你都长这么胖了,还吃呢?” 凌菲云刚放下碗,就听到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循声望去,只见一个挺着大肚子,双下巴足足有三层的男人正一脸戏谑地望着自己。 凌菲云抬起眼睛望着这男人:“大叔,这米粉是你家的?” 男人一怔,显然没想到她会问这个,摇了摇头道:“不是啊。” “哦,原来我吃的不是你家米粉啊。”凌菲云不冷不热地扔下这句话,挺直脊背走了出去。 那男人半天没反应过来:“哎,这姑娘什么意思?” 店老板是个中年女人,很麻利爽朗的一个人,闻言笑道:“人家这是怼你管太宽呢,人家又没吃你家的东西,你管人家吃不吃呢?” 男人:…… 凌菲云最烦的就是这种自以为是的人,自己胖得跟八戒似的,还偏偏没有一点自知之明,还要说别人胖。 再说了,胖人就连吃东西的权力都没有了?胖人一吃东西就犯罪了?胖人就得生生饿死了? 多少年了,人家一说她胖,凌菲云就会红着脸垂下头,可今天破天荒怼了那人一句,心情竟然前所未有的舒爽。 早就该这样了! 你越忍让,人家就越想欺负你! 感觉自己又明白了一个人生道理,凌菲云眉眼弯弯,转身往学校走去。 第十八章 你是不是暗恋我兄弟 走到校门口,一群男生站在那里,其中有一个肤色较深,高高瘦瘦,嘴边永远噙着抹坏笑的男生,这人正是凌菲云的同班同学赵方圆。 赵方圆见到自己班上的大胖妞凌菲云,把眉一挑,高声喊道:“喂,四门垃圾箱,你是不是在暗恋我兄弟啊?” 凌菲云目不斜视,充耳不闻,脚步都没有丝毫停顿。 赵方圆一愣,这丫的还是自己班上那个动不动就羞愤欲死的大胖妞吗?他觉得这丫头应该是没听见,于是加大音量又喊了一遍。 结果凌菲云还是没鸟他。 “赵哥,你行不行啊,大胖妞不理你呀——”和赵方圆一块儿打篮球的男生们开始起哄。 赵方圆觉得被落了面子,当即把脸一沉,长腿一迈,面色不善地追上了凌菲云,挡住了她的去路:“喂死胖妞,跟你说话呢,聋了?” 凌菲云抬起眼皮,面无表情地望着眼前这个比自己高出一大截的男生。紧张吗?害怕吗?是的,既紧张又害怕,可是她不能认怂。 幸亏她一向面部表情不多,这会儿绷着脸的模样落在别人眼里,就成了淡定从容。 只见凌菲云“淡定”地望着赵方圆,不紧不慢地说:“你在叫我吗?我不叫四门垃圾箱,也不叫死胖妞,至于你说的什么兄弟,抱歉我不认识。” 说罢,凌菲云根本就不给赵方圆反应的时间,脚步一错绕开他就走进了学校。 足足过了五秒,赵方圆才算是反应了过来,“卧槽,老子是被,被一个死胖妞给,给耍了?” 一众男生抿着嘴,憋笑憋得很痛苦。 正在此时,一个男生提着只篮球走了过来,一米八五的身高,健美的体型,整个就是一移动的荷尔蒙。这人名叫魏浩,是篮球队的队长,长相阳刚帅气,是一中公认的校草。 赵方圆一见魏浩,连忙迎了上去,一脸兴灾乐祸地说:“浩子,浩子,我们学校竟然有人说不认识你!” 魏浩顶着一张面瘫脸,脚步都没停一下。 赵方圆:…… 赵方圆在一个胖妞这儿吃了鳖,这个面子怎么着都得找回来。他想了又想,觉得那胖妞一下课就跑顶楼上去看自己等人打球,还故意从自己这些男生中间走过,一定是春心萌动了。 魏浩是公认的校草,所以他觉得胖丫头喜欢魏浩的可能性最大。哼,这个死胖妞竟然还不承认,迟早有一天我会抓你个现行,把你这只赖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糗事搞得人尽皆知,到时候我看你怎么抵赖。 下午第一、二节是语文课,好在语文老师没有一上来就考试,而是给他们发下来一份《高中语文知道点归纳》。 “这是我自己总结归纳的,请同学们务必背熟。学到知识是你们自己的,谁也偷不走,糊弄老师的人,往往最后糊弄的都是自己,所以你们不是为了我学,也不是为了你们的父母学……” 语文老师姓陈,厚嘴唇大龅牙,啤酒肚尤其突出,偏偏他穿衣服还特别喜欢把衣服抄进裤子里,然后用根皮带紧紧系着,将自己的大肚子360度无死角地暴露在大众视线中。 陈老师虽然长相不佳,但教学是非常细心严谨的,就拿这份《高中语文知识点归纳》来说,一定是耗费了不少心力的,其他老师可没人这么为学生着想过。 同学们好奇地翻阅着这本小册子,陈老师又说话了:“想要语文拿高分,最关键的还是在写作上。大家都知道,高考语文一共才150分,可作文就占了60分……” 对于陈老师的话,凌菲云深以为然。紧接着,陈老师又说道:“我这里有本《历界高考优秀作文集》,有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借去看看——” 凌菲云连忙举起了手,这种好东西,手快有手慢无啊。 果然,同时举手的还有十几个同学,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平时学习成绩就很不错,想要考所好大学的那一类。 陈老师见想要的人还挺多,就说这本书某书店有售,不愿意等的同学可以自己去买。愿意等的呢,就轮流看。 最后,愿意等的只有凌菲云和另一个名叫张小月的女生。张小月说话有点大舌头,因为这个,班上隔两天就会传来她告状的声音“老师,某某笑我大舌头——” “老师,某某嘲笑我——” “老师,某某上课搞小动作了——” …… 因为这个,班上的同学不但不敢欺负她,反而很是忌惮她。 望着仍举着手的两位同学,这书谁先看谁后看,似乎选谁都会得罪另一个人,陈老师很聪明的把球又抛到了她们自己身上:“你们俩自己协商吧,一个人看完了再给另外一个。”说着就把那本书放在了讲台上。正巧下课铃响,张老师走出了教室。 老师一走,张小月连忙跑过去,想要先下手为强。可惜她坐在里面,想要出来得越过她的同桌。偏偏那男生还没点眼色,不知道主动站起来让她过去,浪费了她很多时间。 而凌菲云因为班上学生是单数,刚好没有同桌,所以不存在被阻拦的情况。 所以,等张小月赶到的时候书已经被凌菲云拿在手里了,张小月嫌恶地瞥了一眼凌菲云,理直气壮地说:“把书给偶。” 凌菲云淡淡地望着她:“为什么?” “像倚这种差生,看了又有什么用,孩不是考不上大学?” “老师有说过这书只给成绩好的人吗?更何况我的语文成绩一向比你好,不是么?”凌菲云毫不退让,拿着书就走。若是以往,她肯定就“乖乖”地把书给张小月了,但是现在,她不想再做一个毫无原则底限,一味忍让的怂货了。 以前她总是以为,世界是公平的,总是天真是等着别人来给予她公平的对待,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错了。想要悍卫自己的权益,只有自己拿起武器来,等别人?搞笑么…… 张小月望着凌菲云肥壮的背影,有些反应不过来。怎么感觉今天的凌菲云似乎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这废物什么时候竟然敢顶撞自己了? 早上见她怼黄麻子,张小月看热闹看得津津有味,这会儿被怼的人换成了自己,顿时就觉得很不爽了。 凌菲云才不想去管张小月是怎么想的,她拿着书爬上了顶楼,照例是极目远眺放松眼睛。 一味的学习,会让思维僵化,适当地放松一下,转换一下思维,是非常有必要的。 休息够了凌菲云就下楼,准备回教室继续上课,然而在楼梯转角那儿,却被人给堵住了。 第十九章 杀出一条血路 挡在凌菲云面前的是十几个男生,楼梯本就狭窄,他们又长得人高马大,个个大马金刀地往那儿一站,把楼梯堵了个严严实实。 见凌菲云过来,这些人个个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意。 凌菲云脚步微顿,若是以前一定站在那里,红着脸不敢吭声。不过现在嘛,凌菲云在心里不断地给自己鼓着劲儿,不怕不怕,就当他们是两排大萝卜…… 被当成大萝卜的男生们本就是想要看凌菲云的笑话,不料只见这姑娘停下脚步,被肥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小眼睛平静地望着最前面的那个男生:“同学,麻烦让让!” 那男生仰着头,装听不见。 凌菲云加大音量又说了一遍,态度不卑不亢。 男生不好再装傻,嘻笑着望着凌菲云:“胖妞,想从这儿过去?叫一声大爷来听听!” “哈哈哈——”男生们哄堂大笑,一个个都等着看凌菲云的笑话。 正在此时上课铃响了,凌菲云眉头微拧,突然伸手向前一推—— 她农村长大的,从小就做各种各样的农活,力气比城里这些学生大多了。没见阻力训练的时候,好几块砖头绑着,她还觉得丝毫没难度么? 那男生根本就没想到这个动不动就脸红的女生竟然敢上手推自己,猝不及防之下竟然真的被她给推开了。 趁着男生们没反应过来,凌菲云一溜烟地挤开他们,硬生生从中“杀出一条血路”,跑进了教室。 躲在暗处的赵方圆:…… 下午第三、四节课是化学,化学老师姓沈,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老师,一米七几的身高,骨骼粗壮,一口的北方口音。 “同学们,转过身看看你们身后的黑板,距离高考只剩下280天儿了,你们还觉得高考很遥远吗?……” 巴啦巴啦,没想到教化学的老师首先给他们上起思想政治课来了。 学霸们不想听,觉得这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因为他们不需要别人督促,自己就已经在认真学习了。而学渣们更不想听这些,觉得是老生常谈毫无新意,他们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五分钟后,沈老师终于结束了自己“激励人心的演讲”,直接发下一大叠试卷,凌菲云数了一下,足足四十六张。 “这些试卷,咱们一星期写两张,另外我还托我在京都工作的同学,给你们弄到几本很不错的题集,我给你们都算好了,咱们平均每天写上三页就行,这个量真心不多,你们就别再跟我抱怨了,这都高三了,含窗苦读十五年,就差最后这一哆嗦了,到时候是龙是虫就在此一举,现在不是怕苦叫累的时候,咱咬紧了牙熬一熬也就过去了……” 面对沈老师机关枪一样的语速全班同学绝倒,已经无力吐槽。 这就是学生的命运,反抗不掉的。盲目的反抗害人害己,咱还是乖乖地刷题刷试卷吧。 凌菲云很爽快地拿起试卷,开始写。她以前化学成绩中等偏上,一张试卷大约百分之八十会做。剩下那百分之二十,就暂时放在了一边。 果然,第二节化学课,老师就留出了时间开始讲解一些比较具有代表性,或者比较难的题目。 因为这试卷只是给大家练习的,所以也没什么必要批改、打分。 凌菲云认真地听讲,认真地记笔记。这个时候坐在最后一排的缺陷就体现出来了,本来就个子不高,坐在最后一排视线完全被前面的人挡住了。 为了能看清黑板,凌菲云只能伸长脖子,随着前面同学的动作,身体摇来晃去的。 不但如此,离黑板太远,她本就近视,为了看清黑板上的字,只能眯着眼睛,利用小孔成像勉强看清黑板。 她本一心向学,不料这一幕落在赵方圆眼里,又有了另一番“解释”。 赵方圆坐在凌菲云右前方,他惊恐地发现,那个又肥又丑的凌菲云竟然总是偷偷地看自己。天哪,这死肥婆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想到打篮球时她特意爬上楼顶目不转睛地看,还有下课后还特意从楼道上一次又一次地经过自己身边,今天在校门口的突然偶遇…… 以前只觉得她可能是看上了校草魏浩,可她现在竟然总是偷看自己,这,这…… 赵方圆嘴角抽了抽,一副想笑又不想笑的样子,最后在心里暗暗发誓:以后还是不要再捉弄那蠢丫头了,免得她粘上自己就不放了,那可怎么办?被人知道她喜欢自己,可是会降低自己的格调呢。 下课铃响,凌菲云去食堂,买了个最便宜的土豆丝,打了一两米饭。正准备坐下来吃,同宿舍的白玉洁不知从哪儿蹦了出来,“凌菲云,你吃这么少呀?” 凌菲云轻轻嗯了一声,没有多作解释。 白玉洁今天一直在观察凌菲云,总感觉她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可到底哪里变了,似乎又说不上来。 于是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她打算近距离观察一下凌菲云。 “吃完饭出去走走吧?” 白玉洁属于自来熟的那种,虽然凌菲云态度冷淡,但好像丝毫影响不到她。 凌菲云自从来到市一中以后,就只有柳慧贞一个朋友,但柳慧贞其实也只有自己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来找凌菲云倾诉,平时凌菲云都是独来独往的。那种孤独,对于一个花季少女来说,真的特别难受。 现在有一个人,主动在向自己示好,这是发展友谊的第一步。 凌菲云有一瞬间的犹豫,但最终还是摇了摇头:“我还有事。”现在正是学习的关键时期,两年没朋友的日子也熬过来了,还在乎再多一年么?再说了经历过柳慧贞的事后,她对朋友已经不是很期待了。 白玉洁微微一怔,显然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被拒绝。 离开食堂,凌菲云拿着一本英语书,来到了一棵大树下。不论一中给凌菲云带来了多少自卑和痛苦,但一中的校园环境却是真的很不错。百年老校,自有其底蕴所在。 这棵树四五个成年人才能合抱得过来,树根部位用大理石围了一圈,可以坐在上面乘凉。在不远处的树荫下,还有一张木板做的长椅,凌菲云此刻就坐在这长椅上,认真地读书。 乘着过目不忘技能还在,她想尽可能的把需要记住的知识先塞进脑子里再说。 第二十章 你是在搞笑吗 晚自习的时候,也是有老师值班的,正巧是语文老师。凌菲云拿出今天从语文老师这儿借的那本《历界高考优秀作文集》翻阅了起来。 几乎是刚开始看,凌菲云就完全投入了进去。眼前像是打开了一扇新大门,以前她觉得自己的文章写得还行,可是跟这些高考优秀作文比起来,差的可不只一星半点儿。 这里面差的,不仅仅是词汇、语句的运用,最主要的是差了一种意境,差了一些见闻,差了胸怀,差了内涵。 从这些文章里,凌菲云突然意识到,要想写好一篇文章,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凌菲云突然失望了,自己的同龄人居然这么强,自己肚子里这点儿墨水跟人家比起来,简直是杯中水与江河之水的差距。而自己就犹如坐井观天的那只青蛙一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沾沾自喜。 这种时候,人类很容易会望而却步。但是真的要放弃吗?凌菲云想到了怼黄麻子时的解气,想到了怼那胖男人时的畅快,还有鼓起勇气推开那个挡路男生时的痛快,这些都是改变带来的。 还要像以前那样活吗?不! 凌菲云重新将目光放在了书上,愚公移山,是一点一点地挖,一担一担地挑的,而一个人想要超越自我,也需要一点一点地学,一步一步地走。 即使自己与那些优秀者仍然有很大的距离,但只要坚定不移地学习,只要拥有足够的耐心,每天取得一点小进步,天长日久,总是能够走得更远的。 凌菲云坚定了信念,更加认真地学习,同时脑子里冒出了新的想法。作为新时代的学生,高考不可能只考书本上的知识,除了书本之外,还需要学习很多很多。 这样一想,凌菲云越发觉得自己时间紧迫,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掉!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凌菲云甩了甩脑袋,那种头昏脑胀的感觉又来了,她感觉再在教室里多呆一分钟,都有可能晕倒。好不容易熬到21点30分晚自习结束,她迫不及待地冲出了教室。 室外,一阵微风迎面吹来,清新的空气让她混沌的大脑恢复了几分清明。凌菲云对自己的这个毛病,也很是无奈,总是这样的话,多影响学习呀。 但是目前她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先搁置不管。 凌菲云回到宿舍的时候,其他三人还没有回来。 这样正好,她找出自己制作的简易工具——用破布做的沙袋,用砖头做的哑铃,开始了自己的阻力训练。 今天是星期一,应该做针对下肢和腰腹部的训练。做下肢训练时,那种仿佛完全没有练到肌肉的感觉又来了,看来这沙袋还是太轻了。凌菲云虽然是个胖子,但从小生活在农村,上山下地的干活,力气其实还挺大的。 不过做腰腹部的训练时,则是完全相反了。很累,很虐,她腹部肌肉力量特别薄弱,若不是拼命咬牙坚持,她根本就连训练任务都完成不了。 正当凌菲云锻炼的时候,同宿舍的其他三人一块儿走了进来。见凌菲云躺在自己的床上,大汗淋漓地做着奇怪的动作,董五雯夸张地笑了起来:“哈哈,你这是在搞笑吗?” 凌菲云刚好做完一个动作,抬起头来很认真地看着董五雯:“不,我在减肥。” 董五雯撇了撇嘴,切,谁不知道你在减肥啊,就你那体型…… 以前凌菲云很忌讳别人说“胖”“减肥”等字眼,所以董五雯故意夸张地笑。谁知这一次她却没有露出羞愤、敢怒不敢言的表情,反而大大方方地说自己在减肥…… 董五雯怪异地看了凌菲云一眼,这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怎么想怎么别扭。 冷眼看着凌菲云锻炼了一会儿,董五雯不屑地撇嘴,然后眼珠一转拿出几包零食,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她一边吃还一边夸张地叫:“嗯,太好吃了,哎哟妈呀太香了,怎么能这么美味呢?” 董五雯一边叫,一边拿眼去瞅凌菲云,小样儿,想减肥是吗?节食是吗?我看你能不能忍得住! 然而直到她把三大包零食全部吃完,凌菲云仍旧在做运动,仿佛压根儿没看见似的。 “呃——”董五雯打了个饱嗝,感觉肚子快要撑爆了。她狠狠地瞪了凌菲云一眼,摸着肚子出去消食了。这个凌菲云根本就是个怪胎,董五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害人不成反害己。 不同于董五雯的讥讽嘲笑和包藏祸心,白玉洁则是好奇地盯着凌菲云,“你这样,真的能减肥吗?”白玉洁其实身上不胖,就是一张脸挺圆的,俗称大饼脸。 凌菲云一边换另一个动作锻炼,一边说道:“我也不知道,书上说能减。” 白玉洁兴致勃勃地表示,自己也要来练一练。说着就学着凌菲云的动作做了起来。只是还没有两分钟,她就没了兴趣。 “太无聊了,我还是洗洗睡吧。” 凌菲云一边锻炼,脑子里一边背英语课文。 阻力训练做完后,照例是拉伸。这一次凌菲云没有按书中所教的那几个位伸动作,而是练上了瑜伽。 虽然没有瑜伽垫,也没有专业的瑜伽服,但这些都是锦上添花的东西。她觉得瑜伽的拉伸效果更好,而且瑜伽的呼吸方法也很好,能够让她的心绪平静下来,让人更加放松,还能提高睡眠质量。 果然,练了十几分钟瑜伽,她就感觉有了睡意。这个时候洗澡房基本上没人用了,凌菲云去冲了个澡,然后回来睡觉。 星期二一早,凌菲云第一个爬了起来,洗脸刷牙后就去操场跑步。只是没想到,竟然有人比她到的更早,已经跑了起来。 原本这么早操场是没什么人的,不过学校的操场嘛,有人跑步也正常。凌菲云没多想,先做了个热身,然后就跑了起来。 十一国庆期间将要举行涞水市中学生篮球比赛,魏浩身为学校篮球队的队长,组织起篮球队的成员进行集训。 刚才见到有人过来,还以为是自己的队友们来了,抬头一看才发现是一个肥胖的女生。这让魏浩微微有些惊讶,惊讶的是那女生淡淡地瞥了自己一眼,就移开目光,自顾自地做起了热身训练。 习惯了女生们见到自己时或热情奔放,或含羞带怯的态度,猛地见到一个淡定如斯的,魏浩不由得多看了那女生一眼。 “卧槽,这个死胖妞还真是费尽心机啊!”赵方圆和一帮篮球队的人来到操场,远远的就见到队长魏浩竟然和自己班又胖又丑的肥妞凌菲云“一起”跑步,顿时眼珠子都差点儿瞪出来了。 这个死胖妞不但长得丑,还水性杨花,朝三暮四—— 这回被抓个现形,我看你还有什么话说!赵方圆感觉有一股怒火腾的一下从腹部直冲头顶,怒气冲冲地奔了过去,至于为什么生气,他也没细究。 第二十一章 别告诉我你看上人家了 赵方圆跑啊跑,原本以为一个大胖子能跑多快,自己长年运动,追上她还不是秒秒钟的事?不料这一追,就绕着操场足足跑了两圈才追上。 赵方圆正想“义正辞严”地教训凌菲云,突然篮球队的另一个队员徐小松跑过来拽住了他的胳膊:“喂,集训了!追着个胖妞跑什么,别告诉我你看上人家了?” 徐小松原本只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赵方圆仿佛受到了天大的污辱,厉声喊叫了起来:“放屁——老子能看上那四门垃圾箱?你丫是眼瞎还是忘了刷牙,你站住,给老子说清楚——” 赵方圆气得半死,而此次事件的女主角凌菲云浑然不知,她觉得这群男生吵吵嚷嚷防碍到了自己的晨跑心情,干脆离开操场,沿着校园小径跑了起来。 校园风景不错,一边跑还能一边欣赏美景,嘴里再轻声背诵着英文,凌菲云感觉非常的惬意。 正确的呼吸方法和正确的跑步姿势,再加上这段时间坚持锻炼带来的改变,凌菲云渐渐觉得跑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苦,反而还有种惬意舒畅的感觉。 现在的天气还是比较热的,跑完步拉伸过后,凌菲云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湿透了。 回到宿舍,舍友们才刚刚起床。学校的宿舍是一层楼一间大澡堂子,早上澡堂子里一个人也没有,凌菲云正好去洗了个澡,然后去吃早餐。 今天食堂供应炒粉,食堂的炒粉是大锅炒出来的,吃着没有外面美食店单份炒的那么好吃,但是便宜,一份才三块钱。 凌菲云吃了个炒粉,赶到教室的时候,教室居然还没开门。一不小心来早了,凌菲云就站在走廊那儿,拿出一本英语书读了起来。 她现在已经快把高二上学期的英文课本背完了,虽然有了过目不忘技能,但是她还是觉得早上背书效率要比其它时间更高,必竟她现在背书不光是要记住,还要边理解边记忆。 正读着英文课本,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道女声:“你这口语不行啊,典型的中国式英语。” 凌菲云抬起头,两米开外有个女生,正笑望着自己。她剪着利落的短发,身材纤细,五官算不上绝色,但就是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 “想要学好英语,口语绝对不能忽视,你可以下载个英语流利说APP。”女生说完,转身继续前行。 这个人凌菲云是认识的,虽然她比较孤僻没什么朋友,但是一中学霸楚梦涵谁能不认识? 虽然被当面指出自己口语太差,但凌菲云心里一点不舒服的感觉都没有,反而很是感激地冲着楚梦涵的背影说了声:“谢谢。” 她不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楚梦涵和那些嘲笑自己的人都不一样,她说的话虽然很直白,但凌菲云能感觉到她并无恶意。楚梦涵说的那句话,完全就是一副陈述事实的口气。 一个人要想不断进步,就要学会自省自身,更要学会听得进真话。 事实上凌菲云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学习英语的方式不太对,光是记住单词怎么写,是什么意思,这是远远不够的。 每次考听力的时候,她完全就听不懂,做题基本靠猜。 楚梦涵所说的英语流利说APP是什么,凌菲云并不知道,但她知道好多同学都有智能手机,据说智能手机就跟电脑似的,能上网,还能玩好多游戏,更重要的是网上能搜索到好多你想知道的东西。 凌菲云异常向往,可因为家里穷,懂事的她从来没有吵过要买。只是被楚梦涵这一说,凌菲云突然意识到,在现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里,没有智能手机真的很不方便。 为了学习,凌菲云觉得自己真得想办法买部智能手机了。 “宿主明辨是非,奖励宿主亲和力+1。” 骤然听到系统的机械声,凌菲云微微一愣,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能奖励现金吗” 可惜系统开始装死,好半天都没理她。 哎,虽然有些失望,不过凌菲云也明白做人不能太贪心,系统对自己的帮助已经很多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只有通过自己的双手,亲手创造,才能活得踏实。 不一会儿,有人过来了。 这是名女生,剪着齐耳短发,圆脸小眼,虽然与漂亮无缘,但与生俱来的拥有强大的亲和力,见到这姑娘的人都会莫名的对她产生好感。 凌菲云其实是非常羡慕的,她原本并不明白班长为什么总能得到别人的喜爱,直到系统上次奖励了她亲和力之后,她才知道世界是还有亲和力这么一说。 不知道班长的亲和力已经达到多少点了? 班长周春梅见到凌菲云居然比自己还早到教室,眼里飞快地闪过一抹惊讶。紧接着,周春梅瞥见凌菲云手上拿着的那本英语书,不由深深地看了凌菲云一眼。 这个凌菲云以前总是躲躲闪闪的,目光从来不与人对视,时时刻刻都仿佛在无声地向外界释放着一种信息,那种恨不得把自己藏起来,特别害怕与人交流的感觉强得直冲天际。 因此,以前的周春梅是很不喜欢凌菲云的。不过现在这位同学似乎有些变了,刚才与自己四目相对时,也显得很淡定,身上那种躲避的感觉淡了许多。 想到凌菲云昨天早上怼班主任的事儿,周春梅一边拿出钥匙开门,一边拿眼睛不时的瞅她一眼。 这姑娘怎么突然之间就变了呢?以前就算是同学笑话她,欺负她,她也都是一声不吭的,这次居然敢怼老师? 凌菲云知道周春梅在打量自己,不过现在的她,已经不惧别人的打量了,自顾自地来到了自己的座位,开始看书。 “宿主社交恐惧症略有减轻,奖励宿主学习卡一张。” 凌菲云情不自禁地咧开了嘴角,系统真是太有爱了,哪怕自己只是做出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改变,它都能第一时间肯定自己! 凌菲云很是虔诚地在心里默念了一句:谢谢。 手上还有两张学习卡,再次上物理课的时候,凌菲云直接又使用了一张。这次她翻开的是另一册物理书,两节课的时间,她完全没听黄麻子说了些什么,全部心神都沉浸在了学习卡带来的那种奇妙学习体验中。 这一天,看起来平凡而普通,然而下午回到教室后,凌菲云却发现自己从语文老师那儿借的书不见了。 第二十二章 书,丢了 高三的学习资料太多了,学生们不可能每天都背回去,因此只会选择性的把复习会用到的资料带回家,其他的则留在了课桌里。 现在凌菲云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东西被人翻过了,而那本《历界高考优秀作文集》则不见了。 别人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大喊大叫或者诸如此类的,凌菲云并不擅长。她向来不是面部表情丰富的那种人,发现事实,然后一秒钟后接受事实,她就面色如常地坐下来,开始学习。 “宿主不动声色,让想看笑话的人大失所望。系统奖励宿主红包一个,现在是否打开?” 凌菲云:…… 我了个去,这样也行?凌菲云难得波动的心绪竟然都跳得快了一些,“打开。” 眼前虚无的空中,出现了一个界面,竟然还自带开红包特效,鲜花和掌声闪过之后,凌菲云看到了一串数字。 一个零,两个零,三个零,然后前面是一个二字。 两千块!凌菲云情不自禁地眯起了眼睛,嘴角控制不住地向上挑,很没出息地“喜形于色”了。 意识到自己有些飘,凌菲云正襟危坐,清了清嗓子,这样不好,很不好。人应该淡定从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正在给自己作心理建设的凌菲云自然不知道,她刚才情绪外露的这一笑,恰巧被暗中一直关注着她的一双眼睛看在了眼里。 这个死胖妞,丢了书竟然还笑得出来,她是脑壳坏掉了么? 而坐在她左前方的赵方圆偶然回头,正巧见到她这抹笑容,顿时一脸嫌弃:这个死胖妞,竟然在对我笑,果然是丑人多作怪,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朝三暮四就是你不对了! 赵方圆感觉自己被深深的恶心到了。 下课铃响,凌菲云正想离开座位,一道人影迅速拦在了她的面前。 “凌菲(灰)云,陈老师的书你也看两天了,该轮到偶了伐!” 来人正是大舌头张小月,她定定地望着凌菲云,一脸的笑容可掬。 凌菲云微微颦眉,自己的书才刚丢,张小月就找上门来了,是巧合还是…… 心中立刻就有了猜测,不过没有依据的事,凌菲云从来不会乱说。她老老实实地回答:“书丢了。” “神马——”张小月夸张地大叫,班上同学瞬间被她突然拔高的音量给吸引了过来,只见张小月一脸严肃地望着凌菲云:“凌菲云,我知道你家穷,可你也不能为了独占那本书,就故意说那书丢了吧?” 这一句话,立刻就把凌菲云给架了起来。 凌菲云眸光微垂,愤怒让她的身体微微颤抖,她只有十七岁,被这样红口白牙地诬陷、指责,愤怒使得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完全不知该如何是好。 见同学们的目光都被自己吸引了过来,张小月大着舌头,因为激动,因为急切,说话速度竟然前所未有的快:“人穷不可怕,怕的是心术不正。原本陈老师也是一番好意才把书借给我们,你急急忙忙地把书抢走我也不说什么了,老师给出来的东西,自然是大家都有份的,可你现在竟然打着书丢了的幌子企图将书据为己有,这我就不能忍了,因为我不能助长你这种歪风邪气,不能眼看着自己的同学走上邪路而不管,你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吗?你这是强盗,是小偷,是人人喊找的过街老鼠……” 张小月说得头头是道,滔滔不绝,原本气得不知如此是好的凌菲云反而逐渐冷静了下来。 “张小月同学,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 张小月一愣,“啊?” 凌菲云面无表情地说:“若非如此,你怎么就能一口咬定这书没丢,是我想要独占才编出来的借口呢?” 张小月:…… 张小月张口结舌,顿了顿才算是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我,我猜的啊,这还用说吗,谁会偷你的书啊,肯定是你自己藏起来了……” “证据!” 张小月又是一愣,这次还没等她想好措词,凌菲云已经先声夺人:“没有证据就不要乱说,这样的道理还需要我来教你吗?有证据就摆出来,没有就闭嘴,现在请你让开,别防碍我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说罢,凌菲云毫不客气地推开张小月,挺直脊背走出了教室。 张小月张着嘴,望着凌菲云的背影半天没回过神来。 而那些想要看好戏的同学,也都是一脸的怪异。哎哟我去,这还是班上那个自卑孤僻的四门垃圾箱吗? 白玉洁望着凌菲云,诧异过后眼底燃起了一抹兴味。自己的感觉果然没有错,这个凌菲云是真的不一样了,哈哈,自己果然比狗鼻子还要灵…… 咦,好像有哪里不对…… 回到自己的座位以后,张小月是越想越生气。原本是要当众踩扁这个四门垃圾箱的,竟然敢跟自己抢东西,她是哪里来的自信? 可是没想到,这个死胖妞竟然像变了个人似的,既没有脸红也没有像以前那样一味忍让,还把自己怼得说不出话来。 不但没能看成笑话,自己反倒成了笑话,这种事绝对不能忍。张小月胸中的怒火经过一番酝酿之后熊熊燃烧了起来。 当凌菲云再次回到教室的时候,张小月像一枚小炮弹一样射了过去。只见她张开双臂挡在了凌菲云面前;“我不管你是真丢了还是假丢了,这件事你必须要给一个交代!” 凌菲云凉凉地瞥了她一眼:“你是谁啊?” 张小月瞪大了眼睛:“你瞎啊,连我张小月都不认识——” “原来你是张小月啊,我还以为你是陈老师附体呢。书是你的么,我凭什么要给你交代!” 张小月:…… “你,你太过份了——”张小月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义正辞严地说:“我是替陈老师抱不平,那本书是陈老师对学生的一片关怀爱护之情,也是陈老师自己花钱买来的,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地不见了,同学们,你们说是不是?” 张小月感觉现在的凌菲云有点难搞,于是很聪明地开始拉盟友。 果然,就有那些和张小月关系好的,看凌菲云不顺眼的女生跳了出来。 第二十三章 自食其果 “就是啊,不管怎么说都要给陈老师一个交代。” “我看直接赔钱得了。” “就是,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别想蒙混过关。” 凌菲云的目光缓缓在这些人脸上扫了过去,然后突然笑了。 张小月大怒:“你还有脸笑——” 就在此时语文老师走了进来,这一节正巧是语文课,见上课时间张小月还站在别人的位置前面,顺口说了句:“张小月同学,请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虽然陈老师语气比较温和,话说得也很客气,但一向“品学兼优”从没被老师说过半句的张小月还是感觉到了莫大的委屈。 然而陈老师的下一句话,瞬间让她的委屈就像卡了壳一样。 陈老师非常高兴地说:“凌菲云同学,你勇于承担责任,这是非常可贵的品质。但是老师也说过了,那本书丢就丢了,不用你赔,现在你上来把钱拿回去吧。” 凌菲云认真地说:“书是我弄丢的,就该我来赔,老师您就收下吧。” 张小月:…… 其他同学:…… 刚才跟着张小月一起怼凌菲云的同学脸上火辣辣的,这脸打的,啪啪响啊。 “宿主让全班同学刮目相看,奖励宿主可使被使用者吐露真心话的卡片一张,是否立刻使用。” 听到系统的声音,凌菲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使用”,并且使用对象选择了张小月。 张小月被老师“骂了”,而那个该死的胖妞竟然被老师给“表扬”了,这让她怒火中烧。她从小大舌头,因为这个没少被人笑话。内心深处,她是敏感而自卑的,只是她把这种自卑深深地埋藏起来,不被人看见。 凌菲云的肥胖、笨拙,每每惹来同学们嘲笑的时候,她竟然总能从中得到某种扭曲的快乐。 本是可怜人,却作可恶事。果然那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的张小月,居然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指着凌菲云大骂:“你这个四门垃圾箱,凭什么跟我抢书,凭什么得到老师的表扬?” 说完,张小月愣了愣,仿佛有些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把心里话说出来。 凌菲云不冷不热地说道:“因为书被我借到了,所以你心生不满,就把书偷走来诬陷我,是吗?” 张小月正想否认,不料说出来的话却变成了:“没错,我就是要看你出糗,让你成为全班的笑话,让你赔钱,你这个死穷鬼!” 话音刚落,全班哗然,张小月自己则是一脸呆窒,怎么会这样? 陈老师:…… 最后张小月被老师带到办公室,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工作,并且还通知了他的父母。 被家长和老师轮番教育的张小月,再次回到教室后已经是第二天。原来总是用鼻孔看人的张小月,低下了她不可一世的头颅。她渐渐被同学们排斥,原本与她交好的几个人也因为受了连累,对她冷言冷语起来。 张小月常常在课堂上发呆,下课后也不再和同学们一起讨论问题,她被孤立了,自卑重新爬出来,占据了她的全身。 张小月仿佛变了个人似的,从自信飞扬变得沉默孤寂。而同样像变了个人的,还有凌菲云,她的改变终于被所有同学发现了。 对于这一切,凌菲云也是始料未及。她没有想过要让张小月被大家孤立,她只是想要保护自己,揭露真相。 只是…… 虽然说这是张小月绺由自取,但到底是因自己而起,凌菲云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以前张小月没少欺负过自己,而且张小月还是那些“嫌弃”自己的组长一员,那天在黄麻子办公室所遭受的一切,凌菲云一辈子也忘不了。 可是报仇固然舒爽,为何心里反而沉重了呢?看来,自己果然是个怂人。 “宿主令同学为之改观,奖励宿主大红包一个,奖励宿主身高增加一厘米,奖励宿主亲和力+1,奖励宿主天赋加成卡一张,请宿主继续努力。” 凌菲云:…… 这么多奖励,她这是令多少人为之改观了呀? 事实上,虽然她以前总被嘲笑,也没什么朋友,但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同学原本对她并无恶感,只是人云亦云,看到别人嘲笑她欺负她,也就跟着一起起哄。 这段时间,她先是怼了黄麻子,现在又当众怼了张小月,揭露了张小月的真面目,她有理有据,从容不迫的态度让同学们对她大为改观,改变了对她一向的看法。 他们纷纷惊叹,感觉胖妞好镇定好机智啊,如果同样的事换成自己,未必能像她一样吧? 原来这胖妞也没那么蠢嘛,她这是不是就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有些人开始对她好奇起来,毕竟神转折什么的,可是这群青春少年的最爱啊。 凌菲云点开了那个红包图标,然后里面出现的数字瞬间让她变成了面瘫脸。1后面缀着5个零,十万块? 凌菲云强作镇定,世界上不可能有这种好事,就算有,也不可能砸到自己头上。或许是系统一哆嗦给错了,发现之后没准就收回去了。凌菲云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把这红包的事给撇一边去了。 下课后,白玉洁冲过来,直接抱住了凌菲云的胳膊:“行啊你,快跟我说说,张小月说你藏书的时候,你怎么能那么镇定的?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是她偷的书呢?” 对于这种突然而来的亲呢,凌菲云身体僵直,浑身别扭,不动声色地抽出了自己的胳膊。 “大概是运气好。”凌菲云把这个问题搪塞过去。 白玉洁突然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一脸震惊地瞪着凌菲云:“咦,我记得你以前只到我下巴这儿的,现在居然快到我耳朵了?青春猛长期不早过完了吗,我都三年没长了,你居然还能长高?” 白玉洁这一乍乎,同学们的目光瞬间又射了过来。 凌菲云:…… 偏偏白玉洁毫无所觉,仍旧上下打量着凌菲云:“不仅是高了,还瘦了,啧啧啧,你就那么折腾几下居然能长高长瘦?哎哟我决定了,以后我也要跟着你练那什么瑜伽。” 白玉洁大声地宣布着,引得一帮女生纷纷好奇地围了过来:“什么瑜伽啊?” “这样真的能减肥啊?”女生的关注点里永远有减肥二字。 然后白玉洁就开始现身说法,绘声绘色地把凌菲云每天晚在宿舍练瑜伽,每天早上去跑步的事儿说了出来。 一旁的赵方圆听到之后,一脸呆窒,原来胖妞每天去操场,是为了减肥啊…… 第二十四章 天降横财 趁着过目不忘技能还没消失,凌菲云狂背一切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如今高中三年六册英文书,以及语文课文和诗词,她已经全部背诵下来了。 接下来,她要着重将精力花在化学、物理和数学上面。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八月二十九号。 由于九月一号正式开学,所以八月三十号和三十一号学校放假。这帮高三学生补了二十多天的课,总算迎来了一次假期,霎那间犹如出笼的野兽,个个欢呼雀跃。 凌菲云匆匆往家赶,从学校坐公交车到车站需要将近半个小时,然后坐县际班车到大队部又是四十分钟,最后步行十几分钟到村里。现在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必须要在天黑前赶回家。 路过学校附近的一家超市时,凌菲云犹豫了一下,随后抬腿走进了超市。这家超市门口有一个电子秤,是超市用来称货物用的。凌菲云站在秤上,看到上面显示的是67.5千克。 半个月时间,从145斤,减到了现在的135斤,系统给出的任务是一个月减二十斤,看来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完成任务不成问题呀。 凌菲云心中的大石落下一半,终于可以放心地回家了。 刚想离开,就听到卖手机的柜台那儿,售货员正在向一位中年男子招揽生意:“现在买手机是最划算的,我们有活动,办一张电信话费卡,就可以免费得一部智能手机——” 一听到可以免费得智能手机,凌菲云好奇地向手机柜台走去。 售货员见过来的只是一个背着书包的学生,并不认为她会是自己的顾客,因此只是看了她一眼就继续招待之前的那个男子。 没人理自己,若是以前的凌菲云一定会觉得非常难堪,不过她现在已经学会不去因为别人的态度而折磨自己了。 既然没人介绍,她就站在一边听。没一会儿就弄明白了,店里推出了几款机型,预缴一千、两千或三千块话费,就可以免费送一部智能手机。但是这手机是绑定了一张电话卡的,这电话卡每月的消费最低都得128、168、198起。 这么一算下来,其实并不划算。 那男人摆着手走了,售货员一脸失望,视线一转见到之前的小姑娘还在,就顺便问了一句:“小姑娘你有事啊?” 没想到这小姑娘还真回应她了,“我想买部手机——” 售货员一愣:“你想要什么样的手机?” 对于智能手机应该怎么挑选,凌菲云是一点儿都不了解。为了面子不懂装懂的话,很有可能买到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于是凌菲云干脆向售货员说了自己的需求。 售货员倒也没有笑话她,这小姑娘一看就是个学生妹子,不懂手机很正常。 很快售货员就向凌菲云推荐了一款,国产的牌子,有6G的运行内存,128G的储存内存。照相像素什么的也挺清晰,但因为是去年的老机型了,所以价格挺便宜,才1399块。 凌菲云又办了一张话费卡,是学生卡,月租才29块钱,流量不限,还有100分钟通话。凌菲云觉得非常适合自己,便决定买了。 掏钱的时候,她装作从书包里拿钱,实则点开了虚空中的系统界面,选择“提取”。不料系统提示:请选择金额。 然后凌菲云就见到自己的余额竟然是102000元。上次那个100000的大红包,居然是真的? 凌菲云表情不多的脸,这会儿也绷不住了…… 售货员见状就摇了摇头,自己今天真是倒霉,前面那大叔看着有钱却不买,原以为这小姑娘是匹黑马,没想到是打肿脸充胖子的货色。 正想把手机摆回柜台,就见那小姑娘掏出一沓百元大钞递了过来。 售货员:…… 买完手机,凌菲云一路上都有些心不在焉。十多万,自己竟然有十多万了?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她总感觉很不真实,感觉像是在作梦。 从小父母就教给她一个道理,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这凭空出现的十多万块钱,谁知道是福是祸啊?万一现在给用了,日后却要自己还,那怎么办?所以除了那两千块,另外那十万凌菲云是打定主意不会去用的。 欠债的日子是啥滋味,没有人比她更清楚的了。十年前,她们家承包了村里的一口鱼塘,借钱买了鱼苗,她们三姐妹每天拼命地割鱼草,用了将近十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把这塘鱼养到了五六斤重一条,眼看就能卖钱了。 他们全家都很高兴,就指着这些鱼卖了钱,给她们交学费、给家里修房子。谁知道就在卖鱼的前两天,一塘鱼全被偷光了。十个月的精心照料啊,投入那么多鱼苗,倾刻间化为乌有。 然而丢鱼只是他们家不幸的开端,后来凌父凌母又开始搞养殖,买了几头母猪,产猪崽卖,除此之外还养了几头散猪,打算过年的时候杀了送到集市去卖。 谁知道一场瘟疫,又是在猪崽即将出栏的时候,母猪、猪崽、散猪,一头也没能救下。 这两次,彻底把他们家击垮了,欠下一屁股的债。那段时间父母整天吵架,凌菲云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敏感地知道家里出了天大的事了。 才十六岁的凌芳华被迫缀学出去打工,帮着家里还债,还要供两个妹妹读书…… 思绪飘散,越飘越远,凌菲云甩了甩头,脚下发力,向前飞奔。 经过半个多月的锻炼,她的体力强了一些,再加上瘦了一些负担减轻了,走起路来比以前轻松了许多。 凌菲云的家,在一个三面环山的小村里,村里人口不多,一共也就二十来户人家。村里很穷,许多大小伙子都娶不上媳妇。 但这是自己从小生长的地方,凌菲云看着越来越熟悉的景色,一颗心也不由得欢喜了起来。这是我的故乡,有我亲爱的家人,还有淳朴的乡亲。 穿过村口那条蜿蜒的小径,终于是进了村。有仍在田间地头干活的乡亲们见到她,都友好地打着招呼:“哟,云丫头回来了。” 凌菲云一路喊着:“婶子——” “叔——” 见到个人都会笑着打招呼,对方也回以热情的笑脸,在这里,没有人嘲笑她,没有人比她高一等,也没有人排斥她。 “哎哟,怎么云丫头瘦了这么多,莫不是在学校吃不饱饭吧?”七奶奶挑着一担水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小老太太皱着眉毛望着凌菲云,一脸的担忧。 第二十五章 是不是你偷的 七奶奶并不是她的亲奶奶,只是因为村子小,又都是同姓,据说百来年前本是一位祖宗。算起来到现在也还没出五伏呢。所以村里的称呼,都是按辈份来的。 凌菲云的性格,在村里和在学校,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同于在学校的自卑、怯懦,在村里的凌菲云就仿佛鱼儿游进了水里,又亲切又自在,人也变得自信开朗了许多。 “七奶奶,您咋自己担水呢,我来给你挑吧。”凌菲云说着就从七奶奶肩上接过扁担。七奶奶也没客气,村里都是这样的,年轻人看到老人家干活,只要是方便的话都会搭把手。 “云姐姐,我来给你背书包吧——”七奶奶的孙子凌森今年才六岁,玩得浑身灰扑扑的,脸上黑得只能看见一双扑闪扑闪的大眼睛。 一旁的凌淼不甘示弱地争抢书包:“我来背我来背——” 看着他们,凌菲云仿佛看到了童年时的自己。那时她还没到上学的年纪,每当放学的时间就会跑到村口去接姐姐放学,然后乐呵呵地争着抢着给姐姐背书包。 凌菲云笑了笑,单手解下自己的书包,让他们抢去,只是叮嘱:“别给我弄脏了——” “好咧——” “好咧——” 两个小家伙笑嘻嘻地应着,争先恐后地扑向书包。 凌菲云挑着水与七奶奶一前一后地往村里走,因为这路太窄,并排走的话都有些走不开。而在他们身后,两个小娃娃争抢着谁来帮云姐姐背书包,嘻嘻哈哈闹得欢腾。 七奶奶不时地问:“在学校可好?吃得惯吗?上学很辛苦吧,钱够不够用啊……”亲呢的样子,仿佛亲祖孙似的。 凌菲云在学校的事情,是从来不与村里人说的,就连在父母、姐姐面前,也向来是闭口不谈。她打着哈哈,拣着学校里的一些趣事说了,逗了七奶奶笑眯了眼。 帮七奶奶把水挑回家,倒进水缸。 两个小娃娃乖巧地把书包还给凌菲云,一脸的羡慕和不舍。凌菲云摸了摸他们的小脑袋:“羡慕了吧?|明年就能读书了,到时候可得好好学哦。” “嗯哪,我一定好好学习。”凌森咧着嘴,露出八颗大白牙,声音响亮清脆。 凌淼也不甘落后,一个劲地表决心。 凌菲云笑呵呵地夸了他们两句,然后婉拒了七奶奶留饭的邀请,径直走回了家。 凌菲云的家处于村子中心位置,就在“正屋”隔壁。所谓的“正屋”是村里祭拜祖先、停灵的地方,相当于“祠堂”,只是没有“祠堂”盖的那么好。 家门前是一块晒谷坪,屋后是一道土坡,几乎呈八十度的陡坡,上面长满了茅草,不过虽然很陡,但是凌菲云出出进进的可没少爬。 小时候听大人讲抗战时期,日本鬼子进村扫荡什么的,凌菲云小小年纪就在心里盘算,若是日后再打仗,日本鬼子再过来,自己可以直接打开后门,从那徒坡爬上去进入大山逃生,可千万不能让日本鬼子给抓了去。 为此,凌菲云就天天爬天天爬,硬生生从满是荒草的坡上爬出了一条路来。 忆及儿时往事,凌菲云不禁莞尔。 凌菲云家的房子是那种老式的土墙屋,一共两份,每份都是前后两间。前面做灶屋,冬天的时候做饭烧水加烤火取暖,夏天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外面的柴火灶上做饭,这灶屋就空置下来。 后面则是卧室,住着凌父凌母,而隔壁那一份前面这间堆放着杂物,后面那间住着凌家姐妹。 凌菲云家有三姐妹,大姐凌芳华已经出嫁,二姐凌艳珍初中毕业后出去打工,认识了丈夫王宁,然后闪婚,结婚好几年才生了个儿子,比宝儿还小两个月。 凌父名叫凌平安,今年52岁,是入赘到凌家的。凌母名叫凌英英,今年46岁,而凌菲云的爷爷奶奶早就在她们姐妹还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过世了。 凌菲云进门的时候,凌平安正端着碗在吃红薯粥,而凌英英正在搅鸡食,准备喂鸡。见到女儿回来,凌平安抬眼瞥了一眼,严肃冷酷的脸并无变化。 凌英英则高兴地叫了声:“满妹仔回来了,快进屋吃饭。” 见到妈妈,凌菲云笑得愉悦,想去帮妈妈喂鸡,却被凌英英给赶去吃饭了。 家里的饭菜很简单,他们家都是中午烧好了,晚上不会再做新鲜的,只是吃中午剩下的饭菜。 桌子上放着一盆红薯粥,一盆捞米饭,一个青椒炒仔南瓜,酱豆角,仅此而已。 凌菲云从书包里掏出一块用塑料袋裹着的前腿肉,“妈,再炒个菜吧。” 见到这块肉,凌英英微微一愣,还没等她说话,凌平安把碗重重地往桌子上一拍,严厉地盯着凌菲云:“肉从哪儿来的,是不是你偷的?” 那质问的口气,伤人的怀疑,瞬间让凌菲云的笑容僵住。他永远都是这样,不分青红皂白,用自己肆意的猜测粗暴地伤害别人。 凌菲云突然就不想说话了。 凌菲云的沉默,让凌平安更加的怒火中烧。他拍一拍,腾的一下站起来,扬手就要去打。 眼看着女儿又要挨打,凌英英连忙挡在女儿面前,柔声劝说道:“满妹仔是个懂事的孩子,你先好好问清楚,哪有这么说自己孩子的?” 哪知道凌平安不但没能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大声地数落起凌英英来:“这死丫头都是被你给惯的,老子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和你这样的背时鬼结婚……” 又是这样,永远都是这样!凌菲云眉毛拧成了八字,躲进自己房间。 身后传来凌平安声嘶力竭的咆哮声:“你是什么态度,老子说你两句你还反了天了,一回家就躲屋里,别以为躲进屋里我就奈何不得你——” 紧接着是一阵擂鼓般的脚步声,凌平安脚步声向来很重,“蹬蹬蹬——”就仿佛鼓点子似的。 凌菲云一阵厌恶,不用看也想象得出,那个人矮小的身体夸张地挺着胸脯,扯着脖子嘶吼的恶心样子。说话声音像雷公,脸色像包公,眼神像阎王,活活要吃人似的。 这个家,如果不是有妈妈在,她真想一走了之,再也不要回来。 “你这是干什么,这么大的女孩子了,总是需要一点私人空间的嘛,你这样闯进去像什么样子,万一孩子换衣服呢……” 门外传来凌英英焦急劝慰的声音,凌平安叫嚷了一阵,终于是渐渐平息了下去。 凌菲云烦躁地躺在自己床上,连学习的心情都没有了。翻来翻去的实在看不进书,她干脆拿出自己新买的手机鼓捣了起来。 从来没有用过智能手机,不过之前看售货员操作过一次,她现在记忆力惊人,循着记忆操作起来,倒也不算太难。 中国电信的信号覆盖率还是挺广的,虽然是在农村,但也有信号。拿着手机搜索了一下英语流利说,果真有这样一个APP。凌菲云点了下载,然后打开APP。 第二十六章 找到语感 仔细研究了一番后凌菲云发现,这是一款帮助使用者练习口语的软件,它能根据使用者的发音来进行打分,并且在练习口语时的闯关模式,能让使用者忍不住开口说英语,帮助使用者摆脱“哑巴英语”。 而且这款软件每天都有推送地道的美语对话,还可通过付费方式来为使用者量身定制学习课程,这对口语提升十分有用。 然后,在应用商店的搜索页面,还出现了其他学习英语方面的APP,凌菲云看到有一款名叫BBC六分钟英语的,说是对练习英语听力十分有帮助。 她觉得自己现在最薄弱的地方就是听力,所以毫不犹豫地也下载了一个。 下载完成打开后,她发现这软件会不定期更新内容,即更新一段时长为六分钟左右的对话。对话均为BBC原声,且在软件中有对应的中英文翻译。只要长期坚持听对话,并努力理解其对话内容,凌菲云觉得这对练习英语听力应该是很有帮助的。 凌菲云先试听了一下里面的对话,然后一脸懵逼,完全就听不懂啊!这上面的对话,语速、语感都和课本上、课堂上的相差甚远。果然自己的听力实在太差了,学的完全就是哑巴英语。 不过一遍听不懂,她就听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直到听懂为止。 虽然一开始有些困难,进展也慢得很,但是渐渐的就感觉抓住了一点窍门。想到自己还有一张学习体验卡没有用掉,凌菲云正想是不是应该用一张的时候,门外传来了凌英英的声音。 “满妹仔,出来吃饭了。” 如今已经是晚上八点了,凌菲云饿过头,反倒不想吃东西了。 只是凌英英认为女儿还在生她爸的气,好言好语地劝着,凌菲云也不想让妈妈心中不安,只得走出房间。 菜就放在灶屋的桌子上,凌英英把那块肉用青椒炒了一下,很简单家常的做法,不过闻着挺香,夹一块放进嘴里,很有嚼劲,辣辣的很过瘾。 凌平安就坐在灶屋门口,凌菲云眼神尽量避开那个方向,沉默地吃完饭,就又回了房间。 凌平安有一种特殊的本领,就是与他同处一室的时候,总是能让人浑身都不自在。他身上仿佛随时随地都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又仿佛高压电,让人压抑害怕,只想要远离。 凌菲云觉得,还是这小小的房间自在一些。 继续学习,她直接使用了一张学习体验卡。由于她正在APP上听英语对话,使用学习体验卡后瞬间就仿佛有种奇异的力量带着她走进了对话中的场景里。 再听英语对话的时候,竟然神奇的仿佛自己就是那个正在说话的美国人,语法语感什么的,仿佛与生俱来,了熟于胸。 一句句流畅的英语从嘴里流泄而出,是那样的自然。 这种感觉非常的奇妙,瞬间就让凌菲云找到了一种以前从来没有感受到的语感。 她情不自禁地跟着读了起来,一句句流利的英语从嘴里流出来,房门外原本对女儿又一次躲进房间非常不满的凌平安听到后,不禁愣在了那里。 而凌英英则是一脸欣慰:“看来满妹仔是真的懂事了,你瞧孩子学习起来多用功呀?你就别老说她了,孩子好容易回来一次,惹她生气干什么?再说了,我看孩子最近可瘦了不少,她上次放假都没有回家来拿生活费,虽然她说是用的压岁钱,可她的压岁钱才有几个呀?莫不是在学校里舍不得吃舍不得用,还省下钱买了块肉回来吧?” 凌平安仍旧是那副严肃黑沉的脸,叭嗒叭嗒地抽着自制的卷烟。好半响才闷声闷气地说了一句:“你这当妈的好好劝劝,别学人家节食减肥那一套,高三学习任务重,把身体整垮怎么办?” 凌英英连忙点头,心里寻思着这两天要做什么好吃的,给闺女补一补。 直到十点半,学习体验卡的时效到了,凌菲云才不得不停了下来。 如此逆天的学习体验,带来的成绩绝对是突飞猛进的。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凌菲云觉得自己头痛欲裂,仿佛要炸开了一般。 不能再继续学习了,必需让大脑得到休息。凌菲云走出房间后发现,父母都不在家,应该是去邻居家窜门子了。 村里人都这样,晚上洗过澡吃过饭,把里里外外的活儿都做好了,就喜欢去窜门。大家聚在一起谈天说古,好不快活。 乡村的夜晚,黑灯瞎火的,寂静的夜空中只传来阵阵蛙鸣。若是以往凌菲云自己一个人是决计不敢出去的。不过现在她也顾不上害怕,走到屋前的坪场上,先是深呼吸了几次,待呼吸到足够多的氧气,好受一些之后便开始热身。 今天刚好是星期天,需要做的阻力训练是针对臀部的。这个不需要什么器械,四下无人又黑漆漆的,她干脆把臀部阻力训练给做了。 任务并不重,十几分钟就做完了,然后她又扭了会儿脖子,做了几个可以站着完成的瑜伽动作。这些舒缓的动作,书上说是对颈椎有好处,但做完后她感觉自己的头痛竟然消失了。 凌菲云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为之兴奋起来,没准练着练着,自己头痛的毛病都能练好呢。这样一想,她就更加坚定了要一直练瑜伽的想法了。 刚好在此时,传来了重重的脚步声。一听这个声音凌菲云就知道是自家父母回来了。 果然,过了差不多一分钟,凌平安和凌英英的身影就出现在了坪场另一头。 凌英英远远地看见一个黑影站在坪场上,高声问道:“谁在那儿?” 凌菲云连忙应了声:“是我。” “哎哟,满妹仔学完了?时间不早了,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赶紧睡吧。”凌英英说着像是想到了什么,又道:“肚子饿不饿,要不妈给你下碗面?” 凌菲云还真觉得有些饿了,但是要减肥自然不能吃宵夜,连忙摇头表示不饿,就钻进了房间。 在屋子后面,靠着陡坡那里,凌家搭了一个小小的草棚,当作浴室。自然是没有水笼头,也没有花洒的,不过是自己提一桶水擦洗一下罢了。 凌菲云之前因为生气,再加上后来沉浸到学习中,到了这时都还没洗澡呢。这个天气还挺热的,她提了一桶凉水就进了“浴室”,哪知刚脱下衣服,低矮的茅草屋顶上突然掉下来一根“绳子”。 第二十七章 浴室惊魂 “妈呀——”凌菲云失声尖叫,这哪里是什么绳子,分明是一条墨绿色的蛇呀。虽然生于农村,长在农村,可凌菲云自小就怕这些软骨动物,想想都浑身起鸡皮疙瘩。 心里怕得要命,偏偏刚脱了衣服也不敢冲出去,只得一边胡乱地套着衣服,一边躲避。 那蛇大半个身子都掉下来了,悬在梁上晃来晃去,这小小的草棚浴室哪里有什么地方可躲?想要穿上衣服出去,哪知越急越乱,越乱就越穿不好。 凌菲云的这番动静把凌英英和凌平安都给惊动了,二人闻讯赶来,忙问怎么了。凌菲云颤抖着说有蛇,怕父亲突然冲进来,一边高声大叫:你们都别进来。 好在父母也都猜到了她的状况,并没有贸然冲进来,凌平安说:“别慌别叫,惊着了它没准真咬你。” 这倒是这么个理,人怕蛇,其实蛇也怕人,若是让它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可是真会咬人的。 凌菲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尽量平静下来,心绪平静了穿衣服也就很快了,几秒钟的时间她已经穿戴好,冲了出来。 然后凌平安拿着根棍子,小心翼翼地走了进去,凌菲云惊魂未定地喘着粗气。 过了一会儿凌平安走了出来,说蛇已经被赶走了,让凌菲云进去洗澡,还说她:“大惊小怪!” 凌菲云:…… 虽然还是发怵,但在农村遇到虫、蛇之类的实在是太常见了,再说也不能就不洗澡啊。最后凌菲云从家里拿了好几个手电筒,照得浴室亮堂堂的,才麻着胆子洗了个战斗澡。 经过这一番折腾,躺在床上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虽然已经快九月份了,但天气还是很热,特别是家里的门窗还是几十年前那种小木窗,光线暗不说,还不太通风。 这就更热了!一个小小的红摇扇放在床边,发出呼呼的声响,这红摇扇买了十多年了,风很小声音还挺大。 凌菲云躺在床上,自己家的住房条件实在太差了,这还是爷爷奶奶在世时起的旧房子了。现在哪家不是住红砖平顶房啊,谁还像他们家一样,住着这种土墙瓦片房? 若是也像隔壁村罗老九家一样,盖个二层小别墅,那多带劲哪? 罗老九家是附近这一带第一家盖别墅的,那个气派呀,简直让十里八乡都羡慕。由于两家沾着点远亲,住新房时凌菲云还跟着妈妈去吃过酒,参观过那幢别墅。 不但漂亮、气派,人家那厨房又宽敞又明亮,厕所也是,又干净又方便,比他们家这种乡下土茅厕不知好了多少倍呢。 别墅前后都围着大院子,种着各种花草树木,还养了一池鱼,凌菲云看着就喜欢,觉得要是能在这样的房子里住着,一定非常惬意吧? 想到系统里的那十万块,凌菲云突然心思活泛起来,十万块盖别墅肯定是不够,但这次有十万,没准下次来个更大的红包呢? 这样想法刚冒出来,凌菲云就赶紧摇着头否定了。这钱来得不明不白,自己根本就无法解释来源。 仅仅只是拿回来一块肉,就被那样严厉的审问、指责。若是拿出十万来,那还不得先被凌平安打死啊? 再说了,就算是能说出合理的来源,自己能用的安心吗?天上掉馅饼的事儿,怎么看都不靠谱,仿佛水中月雾中花似的,不真实。 更何况,自己早上还坚定地想着,肯定不会动用这笔钱,怎么这才过了一天,就忍不住打这笔钱的主意了? 果然人是很容易贪心不足的,这个不好,很不好啊!凌菲云暗暗地警惕着,告戒着自己。她觉得自己还是乖乖别想太多的好,踏踏实实过日子,想要钱,想盖别墅,以后靠自己的双手赚到钱再说。 第二日,凌菲云六点钟就醒了,虽然是放假,但生物钟已然形成,到点就醒。她先是听了一会儿英语,不敢让家里人知道她买了手机,只敢在房间里听。 半小时后,凌英英已经煮好粥,因为女儿回来,还破天荒地煎了个饼子。 香喷喷的米粥配上自家坛子里的酱菜,再咬一口煎得香酥有嚼劲的饼子,凌菲云吃得津津有味。 吃过早饭原本应该去晨跑的,但是对乡下人来说早上是做农活的好时候,地里种的豆子要去收,种的菜要浇水,还有洗衣服、挑水等活计,大家都喜欢趁着太阳不烈的时候做好。 等中午烈日灸人了,就躲在家里午睡。 凌菲云家里现在还喂着两头散猪,二十几只鸡,十几只鸭。她们是从来不喂饲料的,但是全吃粮食的话又太不划算,所以还是每天早、晚去割草,搭配着米糠、玉米、红薯等物,喂猪喂鸡。 凌菲云在家的时候,这些活向来都是她干的,现在回来了也不例外,自发的背起大背篓就出了门。 “等等——”凌英英挑着担小箩筐追了上来,“一路走,咱家豆角地不远的那片山坡,野草挺肥的,你上那儿割去。” 前些年村里家家户户养猪,猪草总是很难打到。不过现在村里好些人都出去打工,养猪的不多了,打草也变得容易起来。 母女俩边走边闲话家常,时不时的有愉悦的笑声随风飘送,回荡在绿水青山间。 她们家的豆角地在一片山坡的半山腰,一大片豆角,得趁着太阳还没有出来之前给摘出来。 凌菲云见附近的山坡上果然野草丰盛,相信用不了半小时就能打到一大背篓,因此并不急着打猪草,反而先到豆角地,与凌英英一块儿摘起了豆角。 豆角容易招虫子,摘完豆角后身上常常会痒,还会起红疙瘩,不过生长在农村的人也没那么娇气。 “妈,今年的豆角长得挺好呀,咱们家能吃得完吗?明天不是赶集吗,要不咱明天挑点儿去卖呗?” 凌英英笑着说:“行呀,咱先把有点老的摘了,等会儿大太阳晒蔫了放进坛子里。留下一些嫩的,明天早点儿起床摘了,送圩上去。” 两个人一起,边说边干,虽然没一会儿就累得满身大汗,可心里却并不觉得累。这一块豆角地太大了,一个多小时后才算是初初摘了一遍。 第二十八章 陪我相亲吧 凌英英让女儿挑着豆角先回去,自己再去打猪草。凌菲云本来想让妈妈先回去,只是最后没能拗过凌英英,只得先回了。 到家第一件事,放下担子冲到水缸那儿用水瓢痛痛快快地喝了一顿水。这水是纯净无污染的山泉水,甘甜清洌,比外面卖的那些所谓的“矿泉水”不知强了多少倍。 “唔——”满足地放下水瓢,凌菲云看水缸里的水不多了,挑着水桶去了井边。 这井水虽然好,但就是太远了,从家到井边足足要走十几分钟,而且还是上坡路。 挑水的路上,遇见了自己儿时的玩伴凌美凤。凌美凤比凌菲云年长一岁,165的个子,99斤的体重,在南方来说算得上高挑苗条的了。 双眼皮大眼睛,长相中等偏上,性格也是活泼外向,不但能说会道的,胆子还特别大。 由于没考上大学已经出门打工了,这次回来,据说是家里给介绍了一个对象。 这才一年不见,凌美凤变了许多,穿着打扮成熟了,也时髦了,凌菲云差点儿没认出来。 从小建立的友谊,再见面总是特别的亲切。两个小伙伴亲亲热热地说着话,一块儿往水井那儿走。 凌美凤说起了自己这一年在外面的所见所闻,向凌菲云描述了一下凌菲云从来没有见过的光鲜世界。 最后凌美凤说:“等明年你高中毕业了就去找我,我保证给你介绍一份又轻松薪水又高的工作。” 凌菲云微微一怔,笑了笑没吭声。听她这话的意思,好像凌菲云一定考不上大学,只能去打工似的。事实上半个月前的凌菲云自己也是这样想的,混个高中文凭,出去打工,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但是现在不同了,她已经决心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过现在什么成绩都没做出来,她也不会多说什么。 最后凌美凤邀请凌菲云,明天陪她去相亲。 “相亲?”凌菲云连忙摆着手拒绝了,她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总感觉相亲这种事离自己太遥远。 “你紧张什么,又不是叫你相亲,就是陪我一块儿去。”说到这里,凌美凤挑了挑眉,“有好吃的哦——” 凌菲云:…… 我是那种为了一点吃的就不顾一切的人吗? 只是最后的最后,凌菲云还是答应了,从小玩到大的交情,更何况凌美凤绝对是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执拗人儿。 凌菲云想着,反正她相亲的地点就在圩上,自己家正好要去卖豆角,就当顺路了。 挑了三担水,终于把水缸倒满了。凌菲云回到房间,继续学习。她已经把初中的英语书都找出来,并背熟每一篇文章,掌握好每一个单词、每一个短句。 应付一般的考试问题不大,老师发下来的试卷她自己测试过,基本上都能得一百分以上。相较于以前六七十分的成绩,已经是提高很多了。但这还远远不够,要想考一所重点大学,凌菲云给自己的目标是一百四十分,最低也不能低于一百三。 感觉薄弱的地方还是口语和听力,这方面就只能多听、多说了。 凌菲云又听了一会儿英语,就把手机藏在枕头底下,摊开字贴开始练字。 书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时间、反复的练习。半个多月了,她的字虽然看上去整洁、工整了一些,但离写得漂亮,还差得远。 她现在每天都会抽空,练半个小时书法。 正在写字,房门突然被推开了。凌平安顶着一惯的黑脸走了进来,目光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拿了把蒲扇又出去了。 凌菲云:…… 监视我就监视我,你拿走我屋里唯一的蒲扇,放着外面好几把不用,这理由能不能更牵强一点? 幸亏把手机藏枕头底下了,不然家里铁定又得是一场大地震。 写完字,凌菲云走出房间透透气。正巧凌英英接了个电话,一脸的凝重。 “妈,怎么了?” 凌英英叹了口气:“还不是宝儿,刚你姐来电话,说宝儿又拉稀了,这孩子三天两头的拉肚子,总也不见好,人都瘦脱形了,这可怎么办呀!” 凌平安愤愤地骂:“带个孩子都带不好,一天天的能干成个啥?” 凌菲云特别不愿意听他说话,拧着眉走出了家门。一种无力感侵袭着她,好想好想帮助姐姐,治好宝儿的病,可是…… 凌菲云突然想到,现在不管遇到什么疑惑,都可以用手机在网上搜索到答案。于是她赶紧回家,躲进房间里打开了自己的手机。 网上有的说,小儿反复腹泻可能是因为小儿本身肠胃功能失调,还有细菌,病毒感染消化道,经常使用抗生素引起肠道菌群失衡,食物过敏或者是不注意饮食卫生等众多原因造成。 还有的说宝宝反复腹泻可能是宝宝消化系统的问题,宝宝的消化系统还处于发育之中,功能还不太强,肠胃消化跟不上,所以出现腹泻的问题,而腹泻又会进一步损害肠胃,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又有说是因为宝宝的免疫力低,无法抵抗外界的病毒入侵。 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辅食的添加太复杂。为了营养把多种食材混在一起,导致宝宝腹泻。 各种各样的说法,看得眼花缭乱,凌菲云越看越糊涂。放下手机,凌菲云再次出了房间。 凌英英正在做饭,见小女儿出来了,犹豫着说道:“我想起一个偏方,据说对治疗小儿拉肚子很有疗效,不如你明天跑一趟,给你姐送去?” “什么偏方呀,能有用吗?”凌菲云可是听说,有些人使用偏方不当,不但治不好病,还要出大问题的。 凌英英信誓旦旦地说:“肯定有用,我表姐家的孩子小时候也拉过肚子,就是用这偏方治好的,一分钱也没花。” 偏方这东西,可不是能乱用的,一个不好反而会使病情恶化。不过凌英英说得这么肯定,凌菲云也不好反驳。 这一天在家好好学习了一天,第二天一早,母女俩天不亮就起床摘豆角,足足摘了一大担,约有一百二三十斤。 早上六点半,凌英英和凌菲云用自行车载着豆角,准备去圩上。凌平安见了,黑着脸骂:“没事找事闲得慌,等会卖不出去我看你们怎么哭。” 对于凌平安的性子她们都是了解的,也懒得同他辩驳,母女俩麻利地绑好,然后骑上自行车一前一后地走了。 圩上离家里大约有十里地,其间都是山路,上坡下坡的,载着几十斤豆角很快身上衣裳都湿了。 七点十六分,终于是来到了圩场,此时圩场上已经来了很多赶圩的人。这圩场也不大,就一条不长的街道,两边摆放着出售的货物。这些货物多是农民自己家里的蔬菜、鸡鸭、米、面等等。 凌菲云和凌英英站了好一会儿,连个问价的都没有。凌菲云心中奇怪,自家这豆角多好呀,怎么都没人要呢? 难道真要叫凌平安说中么?想到那个人那副嘴脸,凌菲云就一阵气闷,不行,不能叫他看扁,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把豆角卖出去! 第二十九章 发小就是用来顶锅的 这么想着,凌菲云就离开原地,到别的地方看了一下。这一看,凌菲云发现像她们家这样的豆角,整个圩场不下二十个人在卖。 是呀,自己怎么忘了,这豆角虽好,可赶圩的人基本都是农村人,很多人自己家里就种着豆角呢,根本不需要出来买。 这豆角若是放到城里,肯定是不愁卖,可惜这是乡下! 看着这一大担豆角,想起凌平安说的那句话,凌菲云心头微沉。 不行,必需全部卖出去! 凌菲云想了想,觉得凡事不能被动,得主动出击。 正想办法呢,凌美凤找了过来。 “你怎么还在这儿呢,走,赶紧跟我上饭店去。” 凌菲云被凌美凤不由分说的拽到了圩场唯一的一家饭店里。今天的凌美凤精心打扮了一番,脸上化着妆,头发也去店里盘了个漂亮时尚的发型。 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收腰连衣裙,裙子的长度刚到大腿,露出她一双笔直修长的美腿。 面对发小惊讶的目光,凌美凤长发一甩下巴微扬:“就姐这长相,这身材,姐的终生大事当然不需要依靠相亲解决了。本来我是不屑过来的,不过我妈说了,只要我肯过来相亲,两千大洋相亲经费随我支配,正大光明买买买的机会,不要白不要,哈哈哈——” 说着话凌美凤瞅了眼自己的发小,顿时满脸嫌弃:“你看看你,十七岁的小姑娘,扎着个烂大街的马尾辫,穿着件洗得泛白的黑色T恤衫,旧到变形的牛仔裤,还有这双鞋,我简直不忍直视。就你这身高,你还敢给我穿平底小白鞋?就算是学生不让穿高跟,你也好歹选个内增高的鞋啊……” 凌菲云瞅了瞅自己身上的衣服,又瞧了瞧凌美凤漂亮的连衣裙和七寸高跟皮鞋,一脸的无所谓:“我就喜欢这样,舒服。” “舒——”凌美凤想骂:舒服个屁,不过正巧走到了饭店外面,虽然对这次相亲她并不抱太大期望,但女人的虚荣心是有的,她绝对不允许自己被人看不上。若这场相亲一定要黄,那也必需是她看不上对方。 进了饭店,男方早就到了,无独有偶,男方也带了朋友过来。见到那个人,凌菲云微微一愣。 只见他十七八岁,剪着平头,穿着白T、休闲牛仔裤以及白色运动鞋,很朴素,但很耀眼。只因那张脸,实在是太帅。 看着瘦瘦的,脸竟然长得与电视里那个演员王凯有七分相似,不过脸型比王凯还要好看,只是到底年龄小,比王凯青涩了一些。 然而当他的眼睛望着你时,你会发现他的眼神非常的冷冽,有着不符合年龄的沉静深遂。 身高一米七八左右,不算特别高,但绝对不矮,关键是身材比例很匀称,很好看。 这不是书摊老板吗?若是猜得不错,他应该叫莫苇茗,市二中高三学霸。 凌菲云打量莫苇茗的同时,凌美凤的目光也紧紧粘在了莫苇茗的身上,一向大大咧咧的人妙变矜持,脸上挂着温柔可亲的笑容,一双眼睛似语还休地瞥着那少年。 这时,坐在他旁边的另一个男青年笑容满面地站了起来。这男青年身高一米七左右,年龄大概是二十五六岁,五官平平。本来长相普通点也不算什么,偏偏和那少年坐在一起,这两相一对比,立刻就悲剧了。 青年望着凌美凤道:“你好,我是莫苇泽,你就是我大姑介绍的凌——” 男青年一开口,凌美凤画风一变,温柔小淑女秒变凌厉女汉子:“你谁呀?” 男青年微愣,“我,我莫苇泽啊。” 凌美凤的脸以秒速垮了下来,她刚才还以为和自己相亲的是那个长相帅气的少年呢。其实这男青年长得也不差,只是和旁边那人比起来,立刻就被衬成了乡野村夫。 男青年见凌美凤的目光落在自己堂弟身上,连忙介绍道:“这是我的堂弟莫苇茗——” 男青年对青春漂亮的凌美凤是一见钟情,因此态度很是殷勤。不料凌美凤突然把凌若非云推了出去:“美凤,别在我身后躲着了,赶紧跟人家聊聊呀——” 凌菲云:…… 正要发作,凌美凤眼睛就跟抽筋似的,拼命给她使眼色,眼里恳求、威胁轮番轰炸。 凌菲云忍了又忍,才忍住没有一巴掌呼她脸上。她这是没看上人家,然后觉得自己丑,可以用来当挡箭牌呗? 而那个莫苇泽,则是一脸被雷劈了的神情,目光在凌菲云“不修边幅”的穿着上掠过,又着重审视了一下凌菲云粗壮的胳膊腿,最后逃也似地重新落回了凌美凤身上。 莫苇泽忍了又忍,艰难地忍住了想要落荒而逃的想法,热情地招呼着大家落座。 这种反应完全出乎了凌美凤的意料之外,她挑起眉毛,心里涌起了一股兴味来。哎哟嗬,没想到这人口味这么重,连凌菲云这样的也能看得上?她原来以为让凌菲云冒名顶替自己,这人会吓得落荒而逃呢。 带着看好戏的心思,也带着接近一下男神的心思,凌美凤从善如流地拉着凌菲云入座。 莫苇泽叫了一大桌菜,一大早上的竟然吃正餐,也是没谁了。 莫苇泽显然是打定主意要追求凌美凤了,不管自己的相亲对象是谁,反正他是看上这姑娘了。 而凌美凤更绝,席间一直找莫苇茗说话,两人神同步,都存了直接换相亲对象的意思。 莫苇茗全程表情淡淡的,回答问题不是“嗯”就是“噢”。 凌菲云看着这诡异的情景,决定默默地当背景板。 哪知树欲静而风不止,一直被凌美凤缠着问东问西的莫苇茗突然把目光望向了沉默不语的凌菲云。 “你最近虽然瘦了一些,但我看你的体质有些异于常人,下巴长痘,双颊潮红,这是内分泌紊乱,外寒内热之症。想要继续减重,光靠节食和运动是不行的。”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到了凌菲云身上,凌美凤与莫苇泽同时惊呼:“你们认识?” 这两人四只眼睛在凌菲云和莫苇茗之间溜来转去,满眼都是八卦。 第三十章 你痛经啊 莫苇茗没有回答,凌菲云复杂地瞥了他一眼,这种场合干嘛说自己减肥的事?难道坊间传言学霸都是群书呆子这事儿是真的? 不过凌菲云倒是并没有感觉有多么难堪,因为她早已不是当初自卑敏感的凌菲云了。 “你是医生吗?” 莫苇茗微讶,眼里滑过一丝笑意,这姑娘是在怼自己么? 而一旁的莫苇泽闻言,连忙大声说道:“我们家可是中医世家,苇茗更是从小天资过人,今年虽然才上高三,但已经有好几所医科大学要特招他了。不过我们家苇茗可是立志要上北协,将来成为一代名医的,所以那些学校咱压根都不考虑的——” 他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却不知凌美凤听了之后,看着莫苇茗的眼神更加炙热了。 莫苇茗对这一切充耳未闻,继续盯着凌菲云,竟然还提出要给凌菲云把脉。 “把脉?”印象中懂得把脉的都是一把年纪,留着山羊胡子的老头,现在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说要给自己把脉…… 凌菲云太过震惊一时没反应过来,下一秒自己的手腕就已经被人家扣住了。 凌菲云…… 只感觉对方的皮肤凉凉滑滑的,搭在自己手腕上竟然异常的,呃,舒服…… 这是个什么鬼?活到这么大,第一次与异性“亲密”接触,凌菲云已经许久没红过的脸腾的一下红到了耳根。她不安地挪了挪屁股,试图缓解自己的紧张,可惜皮肤不算很黑的人脸红起来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莫苇茗一边把脉,一边盯着凌菲云的眼睛:“别动乱,别紧张。” 他的眼神清澈,语气清冷,仿佛有魔力一般,可惜凌菲云非但没能如愿平静下来,反而更加的躁动了起来。 莫苇茗想了想,认真地说:“转头,三点钟方向。” 凌菲云下意识照做,然后就看到了莫苇泽那边平凡的脸。躁动的少女心立刻就平静了下来,嗯,很有效,很…… 后知后觉地发现真相后,凌菲云体会到了一种羞愤的情绪,只是还没等她发作,莫苇茗已经放开了她。 莫苇茗收回自己的手指,非常肯定地说:“除了刚才我说的那两点,你还有头痛的毛病,以及宫寒,如果不尽快调理,日后有极大几率患上不孕症,还有——” 凌菲云:…… 这人竟然说自己会不孕?自己才十七岁好不好?凌菲云双颊绯红,尴尬地重重咳了一下。 凌菲云以重咳阻止他继续口吐骸言,不料这人竟仿佛毫无所沉,继续慢条斯理地说道:“你痛经的问题很严重,如果不尽快治疗恐怕吃苦的日子还在后头。” 被当众说痛经,十七岁的少女恨不得当场消失。 “哇噻,你实在是太厉害了,连她有痛经的毛病都看出来了。”凌美凤一脸惊叹,双眼放光地望着莫苇茗:“你帮我看看,我有没有什么毛病呀?” 说着就伸出了自己的手腕。 而凌菲云,受到的打击太多,已经麻木到呆滞了。 莫苇茗不动声色地避开了凌美凤伸出来的玉手,淡淡地说:“我哥学医时间更长。” 莫苇泽福至心灵,连忙笑着说自己来帮凌美凤看,然后不由分说的就抓住凌美凤的小手,把起脉来。 凌美凤一脸嫌弃:“你会看病吗?” “好歹我也是省中医学院毕业的执业医师……”莫苇泽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滔滔不绝地和凌美凤说起了她的问题:“你身体不错,就是肝经有些阻滞,以前是不是得过这方面的疾病?” 凌美凤一脸惊讶:“有两把刷子啊,我小时候得过肝炎……” 凌菲云震惊了一会儿,虽然被人当面说宫寒痛经不孕什么的,实在太过羞耻,但因为那句“你有头痛的毛病”在前面做铺垫,凌菲云纠结了一会儿之后,就选择了相信他。 必竟人家那本书上展现出来的解题本事,早已经深深地震撼了她的心。下意识就觉得,一个学霸,应该不会信口开河吧? 于是这场有些诡异的相亲,顿时整出了医院的即视感。不过在莫苇茗的看似漫不经心,看似怪异的行为带领之下,总算也恢复了些许正常。 起码两个相亲的人聊上了,两个陪着相亲的也聊上了,各归各位,很好! 两个先聊了一会儿学习方面的事,然后凌菲云就问自己的头痛病因是什么,能不能治好。 莫苇茗正要说话,突然身上的手机响了,接了个电话后莫苇茗就急匆匆地走了,临行前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写给了凌菲云。 凌美凤见莫苇茗走了,顿感索然无味,也找了个借口带着凌菲云要走。莫苇泽说要留个电话,日后常联系,凌美凤本来不想留,不过莫苇泽缠人功夫一流,最后只得答应了。 离开饭店,凌美凤就虎着脸瞪着凌菲云:“你和那个莫苇茗是怎么回事?他是不是看上你了?” 凌莫云一脸无语:“他摆了个书摆,我在他书摊上买过两本书而已。” “他摆摊卖书?”凌美凤震惊过后满脸怀疑:“就只是这样?那他竟然还能认得出你,还把电话号码告诉你?” 凌菲云伸出手,指着自己的鼻子,然后再指指自己圆滚滚的身材:“你是觉得我这个样子,会有人喜欢么?” 一说到这个,凌美凤就笑了,上下打量了凌菲云一眼:“好啦对不起,我就是那么一说嘛,人家又没瞎,自然不可能看上你了。我看呀,他应该就是看你有病,好心的想要帮助你。” 凌菲云:…… 你丫若不是我发小,我分分钟抽你信不信? 凌美凤不知想到了什么,吃吃地笑了起来:“把那张纸给我。” 凌菲云一时没反应过来,凌美凤眼睛一瞪:“赶紧的拿过来,你以为人家那电话是留给你的?你就傻吧,那是给我的知道不,这叫迂回作战,这都是智商,智商知道不……” 凌菲云简直无语了,“滚——” 凌美凤连忙追了上去:“要滚也先把电话号码给我呀,你这死丫头——” 第三十一章 我就问你买不买 二人追着闹着,不知不觉地来到了凌英英摆摊的地方,已经卖了一半,还有六七十斤呢。眼看着时间不早了,凌美凤眼珠一转,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 刚刚分开的莫苇泽一个人开着车打算回城,他觉得人家姑娘好像不太看得上自己,因此心里有些郁闷。 哪知电话响了,掏出手机一看,哎哟,这不就是刚才那姑娘的号吗?哈哈,看来人家心里是有自己的,这才刚分开呢,就忍不住给自己打电话了! 这么一想,莫苇泽立马热血沸腾,手忙脚乱地赶紧接通电话,手机里传来那姑娘甜美的声音:“喂,你家买豆角吗?” “啊?”莫苇泽好半响才确认自己没有听错,不知道姑娘是什么意思,只得小心翼翼地问:“怎么着,你爱吃啊?” 凌美凤不耐烦地说:“我就问你家买不买,我发小家里种的,可嫩可好吃了,我跟你讲,到外面你绝对买不到这么好吃的豆角,可甜了,绿色有机无污染——” 莫苇泽这才明白,人家这是向自己推销东西来了。“吃吃吃,我可爱吃豆角了,不只是我,我全家都爱吃——”莫苇泽连忙高声大吼,别说是叫自己买豆角了,就算是买钻石那也得捧场啊。 没过几分钟,莫苇泽开着车匆匆赶来,笑得跟个二傻子似的。 凌美凤望着他身后的那辆奥迪A6,神色顿时变得复杂。之前没怎么注意,竟然不知道这货是开奥迪A6,若是早知道…… 莫苇泽不知道在美人心里,自己的形象已经高大了起来,他“感恩戴德”的把凌菲云家的所有豆角全给买走了。 原本凌英英看他买得多,要给他优惠,他说什么也不肯,还一个劲地说自己能吃到这么绿色纯天然的豆角,应该感谢凌英英之类的。 搞得凌英英很是激动,一个劲地表示,自己种的豆角绝对没有打农药之类的。 然后,莫苇泽就邀请凌美凤去县城玩。 凌菲云原本以为凌美凤不会答应,谁知这次凌美凤居然答应了,并且还拉上凌菲云一起去。 凌菲云想着反正自己要去姐姐家看望宝儿,还要给宝儿带药,便答应了。 凌英英家里还有事,自然不可能跟着他们瞎跑,便把凌菲云的自行车绑在自己车上,骑回家去了。 三人上了车,凌美凤比之前明显热情了许多,莫苇泽找话题与她聊天,她不但会回应,还不时旁敲侧击地打听莫苇泽家的事情。 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就已经把莫苇泽的祖宗八代都问了个清楚。 原来莫苇泽在市人民医院上班,家里不但有车有房,还在省城也买了房。父亲经营着连锁药店,母亲则是一名公务员,算得上小康家庭了。 这次相亲的介绍人是男方家的表姑,同时也是凌美凤的表舅妈。 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思,表舅妈促成了这次的见面。 凌美凤家虽是地道的农民,自己也只有高中文凭,但是长得漂亮,性格也热情讨喜。以前追她的人一抓一大把,所以对相亲,她是打心眼里排斥的。这次之所以答应过来,大部分原因是为了相亲经费,小部分原因是无聊来打发下时间。 因此,见面之前她根本没打听过男方的情况,对莫苇泽的事情也就仅限于知道个名字而已。 到了相亲地点后,见到莫苇茗时凌美凤简直是惊为天人,暗暗决定要自己给自己改个相亲对象。只是在得知莫苇茗摆摊卖书,以及莫苇泽家的条件后,已经迅速改变了心思。 郎有情妾有意,二人聊得火热,凌菲云坐在后排,安静地当一块背景板。他们要进城,恰巧要经过凌芳华家附近,凌菲云就在半道上下了山,然后步行去姐姐家。 只走一两分钟就到了,路上看到有卖水果的摊子,她挑了几样新鲜的水果,提着去了大姐家。 不料,大姐却并未在家,而是去了医院。原来宝儿因为拉肚子太厉害,已经虚脱了,在医院打吊针呢。 凌芳华的婆婆骂骂咧咧的,当着凌菲云的面就说什么:“带孩子都带不好,我好好的孙子都要被她给弄没了,若孩子有个好歹,我定饶不了她……” 凌菲云抿着嘴,匆匆出门,咬咬牙打了个摩托车赶到了医院。现在不是省钱的时候,姐姐外甥最重要。 到了医院,两眼一抹黑,根本就不知道姐姐和宝儿在哪个科室。凌菲云想了想,大抵是在儿科吧。 只是把儿科转了个遍,没找着,她又去了急诊科,这次终于是找着了。 凌芳华头发有些散乱,衣服也皱巴巴的,脸色非常的憔悴。凌菲云愣了好久,几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大姐一向好强爱脸面,即使从前家里穷成那样,出门见人也必是要穿戴整齐的。 凌芳华抱着宝儿,不停地走来走去。宝儿脑袋上插着针,不停地扭来扭去,手抓脚蹬,哭得嗓子都嘶哑了。 凌芳华一边要护着儿子头上的针,怕孩子把针头给弄偏了,一边还要抱着哄孩子,狼狈不堪。 凌菲云看到这一幕,眼窝突然就酸酸涩涩的。“姐——” 凌芳华回过头,见到妹妹时眼里闪过一抹不敢置信,随即眼前起了一层雾气,却又被她死死憋了回去。 她扯动了一下嘴角:“你咋来了——” 凌菲云连忙走过去,从姐姐手上抱过了宝儿,“你歇会儿吧,我来——” 孩子一直哭,凌芳华只能抱着他不停地走。孩子拉肚子好几天了,这几天凌芳华没睡过一个整觉。有好些时候,她都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倒下了,再也撑不下去了,可是为了孩子又只能生生地硬撑着,因为她知道没有人可以让她依靠,她能靠的只有自己。 这会儿见了妹妹,见了亲人,她心里突然就委屈起来。 宝儿原本哭得很厉害,可是突然见到小姨,小姨手里还拿着一个红红的苹果,瞧着怪好看的。小孩子的注意力很容易被转移,他立刻就忘了身体不适的痛苦,望着小姨咧开嘴笑了。 第三十二章 请你不要说笑 孩子这一笑,凌芳华和凌菲云姐妹俩顿时就有种拨云见日的感觉。一切阴霾,一切苦痛,都随着这天真的一笑,烟消云散。 孩子不哭了,两姐妹才终于有功夫说起话来。 凌菲云想到了自己从手上搜索到的一大堆致病原因,觉得要治好病,还是得先找到病症原因,所以她就仔细地问起了宝儿的情况。 以前虽然也问过,但一般也就是问问,好了没有,吃过药了没有,诸如此类的。 但这次,她是带着目的问的,问得非常的仔细。 从凌芳华的回答里,凌菲云终于知道,宝儿六个月以后开始添加辅食,从那以后就出现了腹泻的毛病。起初以为是孩子“换肚子”,过几天就好了,谁知道孩子反反复复的,没过几天就又开始了。 “会不会是添加的辅食有问题?” 凌芳华说没有,孩子吃的每一种食物都问过医生,说是可以吃的。也化验过大便和血液,医生看了结果,也不给家属说什么,直接就是开药。 吃过药以后过几天渐渐就好了,但没过几天又犯了。 说到这里凌芳华对医生怨念很大:“医生什么也不说,问他也不理人,我们自己又不懂,不知道平常要注意些什么,孩子老是犯病,我真的是——” 她哽咽着说不下去了,这还是凌菲云第一次见到姐姐在自己面前露出了柔弱的一面。以往姐姐总是表现得坚强、独立,仿佛什么事情都能够搞掂似的,是妹妹心中的依靠。 看着这样的姐姐,凌菲云心里五味杂陈。 自己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宝儿得的到底是什么病,为什么总治不好呢?是那些医生的医术太差,没有找到真正的病因,还是别的原因? 如果自己懂医术就好了…… 这个念头毫无预兆地跳了出来,凌菲云自己都愣住了。紧接着,这念头在心里不断地萌芽、发展、壮大。 仿佛醍醐灌顶,凌菲云感觉豁然开朗,这个世界靠谁都不如靠自己,既然那些医生不靠谱,为什么不自己学医呢?如果家里有一名懂医之人,日后家里人有个什么大病小灾的,也不至于被人坑骗,或者束手无策呀! 凌菲云的人生目标,从此确立,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志愿,那就是当一名医生!马上就高三了,凌菲云常听到同学们讨论,高考后要填什么志愿。 以前的凌菲云脑海里一片茫然,根本不知道自己以后想做什么。但现在不一样了,她有目标了! 不过目标是确立了,可眼下的问题还是没法解决—— 突然,她想到了一个人,或许那个人可以帮到自己。 虽然莫苇茗年纪不大,可那周身沉稳的气度却莫名的令人信服。凌菲云想着,就给他看看,若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不让他治便是,也没什么大碍。 凌芳华听说后,虽然很是狐疑,甚至觉得妹妹是孩子心性在说笑话。一个高三学生,如何给人看病? 可是看到妹妹那双认真的眼睛,凌芳华又说不出拒绝的话来了。反正宝儿都这样了,试试就试试吧。两姐妹不约而同的,存了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思,反正若是感觉不靠谱,不吃他的药就是了。 凌菲云找出那张纸,拿姐姐的电话给莫苇茗打电话。 没过五分钟,帅气清瘦的少年已经出现在了病房里。见到这个男生,凌芳华突然有一种,自己晕了头的感觉,太年轻了…… 莫苇茗连寒暄都没有,也没管别人心里是怎么想的,径直走到了宝儿面前,认真地看着他。然后冷静地询问病史,又给宝儿切了脉,就说道;“这孩子是不是特别喜欢吃某一种食物,或者水果?” 凌芳华一愣,老老实实地回答:“是的,孩子从小就爱吃香蕉。”他奶奶家刚好卖香蕉,时常有卖不出去的,就拿到他们家让他们买。说什么香蕉对身体好,尤其是孩子更应该多吃香蕉。 闻言,莫苇茗面无表情地说:“这就对了,香蕉味甘性寒,可清热润肠,促进肠胃蠕动,但脾虚泄泻者却不宜食用。孩子还这么小,脾胃还未发育成熟,再加上体质偏虚寒,如此弱的脾胃却天天吃香蕉,不拉肚子才怪!” 听了他的话,凌芳华想了想,顿时恍然大悟:“我就说呢,早就发现宝儿吃了香蕉后拉肚子更加厉害,原来真的是香蕉的问题。” 莫苇茗凉凉地瞅了她一眼:“既然早发现了,为什么还给孩子吃?” 凌芳华:…… 她提出这个问题后,婆婆疾言厉色地闹了一通,说自己一番好意,反被儿媳妇诬陷,闹得很是凶狠。凌芳华虽从小好强,可到底是农村出来的,骨子里总是有些自卑,被婆婆这一闹,就真的不敢往那上面想了。 虽然婆婆还是明里暗里的拿香蕉喂孩子吃,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敢说婆婆。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一时的退让,竟然让孩子遭了这么大的罪。 凌芳华又是愧疚又是难受,凌菲云连忙把话题岔开,问他要怎么治。 莫苇茗指着她身旁的那袋苹果:“这不就是么?” “苹果?”凌菲云有些无奈,“请你不要说笑,我们很着急,半点玩笑的心思都没有。” 莫苇茗淡淡地瞅着她,“谁跟你开玩笑?你有那功夫,我还没那空闲呢。把苹果切块,蒸熟食用,切记,一定不能生食。” 说完,莫苇茗也不等凌家姐妹说什么,转身就走了,动作快得凌菲云根本来不及反应。 凌菲云姐妹俩一寻思,蒸苹果只是食物,就算是没效,也不至于有害,那就估且一试吧。苹果是现成的,凌芳华拿着个苹果走出医院,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地方帮忙把苹果给蒸熟。 这么闹了一场,凌菲云带来的那个“偏方”就没有拿出来了。估且先试着吧,若是无效,再用偏方不迟。 话说凌芳华去医院外面转了一圈,最后找到一个包子铺,给了点钱,让人家把苹果放在蒸笼里给蒸熟了。然后她马不停蹄地往医院里赶,只是刚进入病房,就被里头的一幕弄得忍俊不禁。 第三十三章 天使变恶魔 原来凌芳华离开后宝儿又哭闹起来,凌菲云只得像姐姐一样,抱着他走来走去。刚走了一圈,凌菲云就感觉自己的手臂都要抱废掉了,真不知道姐姐日夜这样抱着,是怎么熬过来的。 不仅辛苦,还要忍受耳边传来的穿脑魔音,这样抱不对,那样哄也不行,哭声震天响,还一直伸手要去扯头上的针。凌菲云当然不能让他这么干了,可是好不容易腾出一只手捉住了他的小手,宝儿小手被制,顿时气得火冒三丈,另一只手胡乱挥舞着,就揪住了凌菲云的马尾辫…… “啊——”凌菲云痛呼出声,可惜一只手抱着宝儿,另一只手捉着宝贝拔针的小手,却没有长出第三只手,可以制止小家伙扯自己头发啊…… 天哪,那么可爱,那么软糯天真的小宝贝,怎么能秒变大恶魔呢?这尼煤的也太折磨人了,姐啊,你快回来吧…… 凌芳华进入病房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自家妹妹苦着一张脸,被自家儿子揪住头发,疼得哇哇叫的一幕。 “哎哟宝儿,快放开你小姨——” “姐——”凌菲云简直像看到了救星似的,她感觉自己从没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需要姐姐。 凌芳华放下装着苹果的碗,赶紧抱过儿子,总算是把凌菲云给解救了出来。 虽然才短短半小时,凌菲云也深刻地感受到了带孩子的辛苦。简直太恐怖了,平时看着宝儿多可爱呀,哭闹起来简直要人命! 凌菲云心有余悸地看着姐姐哄孩子,满眼都是同情,天哪,妈妈简直是全天底下最辛苦,最危险,最费力不讨好的职业了! 宝儿见到了熟悉的妈妈,渐渐平静下来。正巧他也饿了,蒸苹果甜甜的,香香的,宝儿觉得很新奇,一小口一小口地居然把整只苹果都给吃了。 这么一番折腾,宝儿的吊针也打完了,姐妹俩带着孩子正准备回家,姐夫吴海来了。 吴海一米七二的个头,在南方来说虽然不高但也不算很矮,当过兵,所以皮肤晒得比较黑。为人话语不多,比较大男人的那种。 凌菲云也不是很外向话多的人,在异性面前还特别羞涩,她羞涩的表现就是眼睛看都不看你一眼,脸绷得紧紧的,看起来特别严肃,还显得很高傲。 而吴海,别看他都是孩子的爸爸了,性格也比较羞涩,见着小姨子也不知道说什么,因此两个人见面居然一句话都没有,也是世间少有了。 吴海是跑出租的,开着车拉着他们回了家。 早就过了吃中饭的时间,吴海虽然平时大男人一点,但对老婆还算体贴,已经买好菜,并且主动上厨房做饭去了。 凌芳华留妹妹在家吃饭,凌菲云确实是饿了,回家显然是不太现实,便留了下来。 吴海动作很快,半小时后饭菜就上桌了,虽然只是简单的家常菜,但是滋味很是不错。做完饭,还顺手把厨房清洁给做了。 吃饭的时候也没有顾着自己先吃,而是接过孩子,让老婆先吃。 当过兵的男人,在个人卫生、家务方面都很勤快。姐姐坐月子的时候,里里外外都是他在忙活,干得像模像样的。 吴海对自己不热络的事,以前凌菲云是很介意的,还曾对姐姐说:“你看别人家的姐夫对小姨子、小舅子都好得不得了,见面还有红包礼物啥的,可我姐夫啥也不给买就算了,见着我们屁都不放一个,太让人失望了。” 这话说完第二天,凌芳华就自己出钱,给两个妹妹一人买了只玉坠,说是补上姐夫的见面礼。 现在想起来,凌菲云觉得自己当时太不懂事了。姐夫对自己好不好无所谓,只要他对姐姐好,就行了! 吃过饭,凌菲云就告辞了。离开姐姐家,她掏出自己藏起来的手机给凌美凤打了个电话,问她在哪儿。 凌美凤说在市里的某个餐厅吃饭,还一个劲地让凌菲云也过去。凌菲云说不用了,让她回村的时候叫上自己一块儿就行。 不过凌美凤说:“苇泽的堂弟也在,你不是还有事儿要问他吗?” 这么快就叫上苇泽了?凌菲云有丝诧异,不过也没多说。问清楚地址之后,就打了个摩托车过去了。 到了餐厅,凌美凤他们其实已经吃饱了。莫苇泽很客气,一个劲地说要再给凌菲云点几个菜,不过被凌菲云拒绝了。让他们几个人看着自己吃,这能吃得下去吗? 莫说凌菲云已经在姐姐家吃过了,就算是没吃她也没那脸啊。 她过来,主要是想找莫苇茗,问问关于自己头痛及减肥的事儿。不过才刚见着面,莫苇茗的电话就响了。 然后莫苇茗意味深长地瞅了她一眼,凌菲云微微一怔,立刻有股不好的预感。果然,莫苇茗淡淡地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凌菲云:…… 又是这样,还是这样,总是这样…… 莫苇泽被凌美凤迷得五迷三道的,恨不得时时刻刻粘在一起,吃过饭还提议要去看电影,不过凌美凤给拒绝了,说自己还有事。虽然年纪不算很大,但凌美凤对恋爱有自己的一套理论。热恋期间要把握好度,不能让男人觉得,这个女人太好追! 虽然很是不舍,但莫苇泽也只能开车,把她们俩给送回了村里。 莫苇泽走后,凌美凤突然问:“刚才你拿谁的手机给我打的电话?” 凌菲云只能说是姐姐给她买的,并且请凌美凤为自己保密。 凌美凤一脸同情地拍着凌菲云的肩膀:“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你爸那个性格,啧啧——”她摇着头没有继续说下去,凌菲云一脸苦笑。 凌美凤说要加个微信,凌菲云呆呆的,手机一买来她就光顾着下载学习软件了,还没来得及注册微信呢。 凌美凤一看她这模样就秒懂了,当即翻了个白眼:“这都能忘?”说着一把抢过她的手机,刷刷刷一顿操作,没两下功夫,已经用凌菲云的手机号给注册了一个微信账号,然后把自己的微信号加了进去。 “好啦,以后有什么事微信联系——” 正说着,凌平安的声音骤然在耳畔炸响:“死丫头疯哪儿去了,咋不死外边儿呢?” 凌菲云肝胆俱裂,慌忙把手机藏了起来。 第三十四章 真的有效 “一天天的在外面疯玩,我看你是翅膀硬了想飞啊,三天不打你上房揭瓦,信不信老子打断你的腿……” 其实凌菲云除了学校、家里,基本上不到其他地方去。相比起别的同龄人来说,她已经够乖够老实的了,可仅仅只是一次回家晚了些,就被说“一天天在外面疯玩”,凌菲云对于某人的蛮横无礼已经习惯到麻木了,心里冷笑两声,沉默着往家走。 凌美凤拍了拍胸口,有些后怕地也回家去了。这个平安叔也太凶了,那一声跟打雷似的,吓死自己了,现在耳朵还嗡嗡响呢。 菲云三姐妹真是可怜,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亲爸呢?想到这里,凌美凤不由得在心里庆幸,幸好自己爸不这样!然后凌美凤默默的作了决定,以后要对凌菲云好一点儿。 凌菲云回到家,凌英英询问了一些关于宝儿的情况。凌菲云如实说了,凌英英得知自己让女儿带回去的“偏方”根本就没给宝儿吃,登时有些生气了,抓着凌菲云一通数落,并且立刻给凌芳华打了个电话。 不料,凌芳华在电话里惊喜地说:“小妹找来的那个人别看年轻,但这方法好像真的管用呢,宝儿回来以后只拉了一次。” 凌英英一愣,“那以前会拉多少次?” “以前一小时都要拉两回。” 凌英英还是不太信:“或许是医院的药起作用了。” 凌芳华很肯定是说:“不可能,医院的针都打好几天了,也没什么起色,若是那些药起效的话,怎么会等到这会儿?” 凌芳华说着,又问:“你让小妹再问问她那朋友,我等会儿想再给宝儿吃一个蒸苹果,不知道行不行?” 凌英英:…… 既然这方法有效,那她自然就不会再生气了,反而笑眯眯地表扬了凌菲云几句,还问她是怎么认识那位“小神医”的。 凌菲云只得说是凌美凤相亲对象的堂弟,人家是中医世家,家学渊源深厚着呢。 一听中医世家,凌英英立刻眉开眼笑,直夸凌菲云干得好,她现在可算是什么疑虑都没了。 终于打消了母亲的疑虑,凌菲云回到自己的房间,今天在外面跑了这么大半天,总是感觉自己在浪费生命,得赶紧学习了。 虽然有过目不忘技能,但是强行记在脑中的内容没法理解、融会惯通的话也是不行的。所以她每天都要把这些内容拿出来,反复的再看几遍。英文方面,一边看课本,一边轻声地读出来,遇上有不太理解意思的地方,就在脑子里回想一下。 课本上的单词,她也每天都会默写一部分,直到将所有单词都完全搞懂为止。 语文书里的古诗、词、文言文,以及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她也都勤加记忆,丝毫不敢松懈。 化学课,其实需要记忆的东西也挺多的,之前凌菲云都是囫囵吞枣地把这些知识强行记住,根本来不及消化吸收。 现在只能一点点地翻出来,重新弄懂、整理、归纳。 学习一旦全身心的投入了,就会感觉时光飞逝。而如果只是被动学习,则会变得煎熬难过。 转眼又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八月三十一号下午,凌菲云带着母亲给装的两瓶子咸菜和自己的书、换洗衣服,走出了村子。 经过这近二十天的锻炼,她感觉自己都轻松了些,没有以前那么累了。来到邻村上了县际班车后,她就插上耳机,听英文。 她已经决定,既然拥有了系统,那么不但要考上大学,还要考上国内数一数二的医科大学。 高考这座独木桥,可谓是高手如云,如果不争分夺秒地学习,很容易就会被挤下去的。 到学校附近那间超市的时候,凌菲云又去称了次体重,结果上面居然是67.5。自己回家两天,居然一两都没瘦? 这两天在家里,自己运动没落下,而且还多做了许多农活。吃的方面,自己也都有刻意控制,虽然比在学校稍微多吃了一点儿,但最多也就一两口的份量而已,这就导致一两不瘦么? 第二天,就算是正式开学了。 这一天,班上发生了一件“大事”——张小月离家出走了。 虽然老师什么也没说,但有消息灵通的同学,私底下都已经传开了。原来张小月自从被拆穿偷书诬陷凌菲云之后,就渐渐的被班上同学给孤立了,并且她大舌头的毛病也被人挖了出来,大肆嘲笑。 张小月威风了这么久,现在又不得不重新记起了自卑的滋味。她感觉学校变成了一座牢笼,在这里呆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变成了煎熬。 放假的这两天,她突然害怕归校,又不敢跟家人说,于是索幸离家出走了。 又过了两天,张小月回来了,只是整个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她开始抽烟,纹纹身,一副小太妹的作派。 这样的变化,也是令大家膛目结舌了。 对此,凌菲云心中也并不好受,虽然张小月是自作自受,可到底跟自己有关。善良的凌菲云总感觉是自己害了张小月。 这天放学后,凌菲云鼓起勇气找到了张小月,然而还没来得及说话,张小月就已经冷冷地讽刺起来:“想看我笑话,你死了那份心吧。凌菲云,别以为你瘦了,就不是个四门垃圾箱了,你他妈永远都是个垃圾箱,永远不可能改变。我张小月迟早有一天,会让你好看。” 扔下这句话,张小月扬长而去,凌菲云垂下眼睛,默默的离开。她已做到仁至义尽,既然人家不领情,那便随她去吧。 “同学们,从明天开始我们要进行一次摸底考试,此次考试将与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我们是完全模拟高考的,不管是考试时间、题型、阅卷等等,都与高考类似……”班主任黄麻子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底下学生们瞬间炸开了锅。 成绩不是很好的,各种担心各种害怕。成绩好的,其实心里很是跃跃欲试,不过面上要么故作镇定,要么附和着成绩差的学生,表达出自己“深深的忧虑”。 凌菲云面无表情地继续学习。 然而就在此时,她手机突然响了起来。这可是在课堂上啊,凌菲云心里咯噔一下,糟了,忘记调静音了…… 第三十五章 血浓于水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没有一丝丝改变——” 歌是好歌,曲是好曲,可惜它响在不正确的时间和不正确的地点。霎那间,全班所有人的目光嗖嗖嗖地射向了声源处。 黄麻子听到手机铃声,顿时整张脸拉成了驴脸,待见到班上那个最“丑”的学生手忙脚乱地从书包里掏出手机后,黄麻子所有积聚起来的怒气瞬间毫无顾忌地暴发了出来。 “凌菲云——”随着一声咆哮,黄麻子怒气冲冲地奔向了凌菲云,那模样,仿佛要将凌菲云生吞活剥了似的。 凌菲云抿着嘴拧着眉,一脸严肃地走出了教室,仿佛全然没见到火冒三丈的班主任。 “谁允许你上课玩手机的——”黄麻子一声大吼,然而话还没说完就发现自己的学生竟然走了,走,了…… 班上,口哨声轰笑声此起彼伏,高三155班的房顶都快被掀翻了。黄麻子在学生中口碑并不好,对这群正处叛逆期的学生们来说,只要有热闹看,他们就会毫不迟疑地起哄。 黄麻子脸上的大红痘颤啊颤,抖啊抖,不免让人担心没准下一刻那痘就能原地爆炸喽…… 凌菲云看到来电显示竟然是凌英英的手机号,她心里立刻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一定是出事了,否则凌美凤不会把自己的手机号告诉妈妈,妈妈也不会在自己上课的时候打电话过来。 出了教室来到走廊,凌菲云接通了电话,手机里立刻传来凌英英带着哭腔的声音:“满妹啊,你爸出事了——” 凌菲云脑子里轰的一声,霎那间一片空白。 愣了好几秒,她疯了似的冲进教室。 黄麻子想骂人,想发飚,想重振自己作为班主任的威严,然而主角跑了,他找谁? 正气得一佛升天呢,女主角又跑回来了,黄麻子气沉丹田,正要以狮子吼伺候,就听女主角扔下一句话,“黄老师,我要请假——” “请什么假,你给我站住——”黄麻子当然不会准假,然而他很快就发现,自己班上那个最讨厌的学生根本就不是在征求自己的意见,而是在陈述事实。 因为丢下这句话后,凌菲云撒丫子又跑了,跑,了…… “不准请假你听到了没有,你给我站住,站住——”黄麻子声嘶力竭、气极败坏的声音随风飘来,凌菲云听见了,却又仿佛没有听见。 她满脑子都是那个令人厌恶,永远传播负能量,永远打击别人,永远令人浑身不自在,永远非打即骂的父亲。 人类的情感真的是很奇怪,不是很讨厌他吗?不是常常感叹自己为何会有这样一个父亲吗?为什么听说他出事了,心里竟然是如此的紧张? 此时的凌菲云只想要见到那个人,确定他是否安好,别的,还重要吗? 黄麻子气得半死,一下课就冲进了教导主任的办公室,字字铿锵地嚷嚷:“主任,我们班有个学生太猖狂,太目无法纪了,开除,必需开除!” 对于这一切,凌菲云全然不知,她匆匆打了辆摩的,一路狂奔,到医院后零钱都没找,就冲进了急诊科。 在急诊科外面的走廊上,凌菲云见到了直抹眼泪的凌英英和抱着孩子的凌芳华。 “妈,到底是怎么回事?” “今天一早,你爸说现在地里活也不多,想去煤矿打几天零工,哪知还没下井,人就晕了——” “是出事故了吗?”煤矿经常出事故,凌菲云以前听说过很多例子。 凌英英连忙摇头:“医生说是急性脑梗,就算是抢救过来了,也很有可能会瘫痪的,这可怎么办呀——” 急性脑梗到底是个什么病,凌菲云并不清楚,但是瘫痪谁都知道。一听见这两个字,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 她赶紧翻出手机,想在网上查查脑梗是怎么回事,很快,信息就搜索出来了。看了大量的信息,最后总算是有了初步的了解。 “急性脑梗塞,是一种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可发生于中老年人,急性发病,常见的病因包括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和脑动脉粥样硬化。颅脑ct检查为低密度病灶,患者多数表现为局灶性症状和体征,可以出现偏瘫、偏盲、偏身、感觉障碍,也可以出现头晕和言语功能障碍,包括失语和构音障碍。严重时可能会出现意识障碍,包括嗜睡、昏睡、昏迷和去大脑皮质状态、植物状态,一部分患者可以出现精神症状,也可以出现癫痫发作,发病后要及时住院,综合治疗——” 越看,凌菲云的心情就越沉重。照这上面所说,急性脑梗还有可能会变成植物人…… 凌平安性格暴躁、固执、偏激,还食古不化、大男子主义。对三个女儿非打即骂,从来没有过一句鼓励的话语,从没有一个温情的笑脸。有的,永远是贬低、怀疑和不分青红皂白的数落和打骂。 因此,凌平安与几个女儿的关系都非常的疏远,女儿们都不愿意亲近他,若不是家中还有一个凌英英,她们甚至连家都不想回。 原本以为,自己这辈子最讨厌的人就是父亲,然而听到他病了,却…… 说句大不敬的话,以前凌菲云被打骂后,甚至产生过一种想法:若是他死了该有多好啊! 然而他现在真的病倒了,躺在手术室里生死不知,凌菲云心里却没有丝毫痛快的想法,反而满心的沉重。 她想起了一些往事,听妈妈说自己出生的时候,因为家里已经有了两个女孩,有人就提议把她送人,这样还能再生个儿子。 可是向来对女儿们没什么好脸的凌平安却断然拒绝了。他说:“老子再苦再穷,也不会抛弃自己亲生的骨肉。没儿子就没儿子吧,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女儿也好,儿子也罢,都是我的种,我都一样待。” 就这样凌菲云被留了下来,但亲戚、乡邻们还是喜欢逗她,一见到她就吓唬她:“哎哟这小孩儿胖嘟嘟的真可爱,你爸妈不喜欢你了,你们家穷得揭不开锅了,你跟我回家,给我做女儿,我让你吃好喝好,行不行啊?” 虽然还是个小孩子,但凌菲云也隐约知道,自己是个女娃娃,又排行老三,在家里是多余的。 可是再穷的家,对小孩子来说也是家啊,她不愿意离开,更害怕未知的未来。每当这个时候凌菲云就吓得发抖,一见到那些爱逗自己的人,就躲得远远的。 然而那些人,还是喜欢吓唬她。直到有一次凌平安发了好大的火,把那些人臭骂了一顿,从此以后那些人就再也不敢吓唬她了。 当时凌平安说过的话,凌菲云永远都记得,他说:“你他妈有病啊,再吓孩子老子一锄头捶死你信不信?” 这话说得没什么情商,但却瞬间温暖了凌菲云小小的心,让她觉得自己是被看重的,不是可以随时丢弃的。 第三十六章 患难见真情 焦急等待了好几个小时,凌平安终于是被护士推出了手术室。不过他还未清醒,仍在昏迷之中。医生说手术成功了,但是后续能够恢复得怎么样,就要看病人自身了。 紧接着护士就过来,催他们交医药费。做手术前,凌英英把预备给凌菲云上大学的一万块钱给取了出来,再加上家里的两千多块钱,全交给医院了。 但是手术刚做完,已经显示欠费。医生让他们至少再凑十万。 一听到十万块,凌芳华的脸就白了,凌英英更是不停地流泪。 凌菲云沉默着,想到了系统里的十万块钱,可这钱的来源如何解释?话到了嘴边,又给咽了回去。 凌英英哭了一阵,意识到自己是长辈,不能让孩子们跟着瞎着急,于是她勉强打起精神,打电话给自己的两个姐姐借钱。 凌菲云的两个姑姑家也并不富裕,大姑父还是个残疾人,通共也就借到一万块。而凌平安的两个哥哥就更不用说了,感情并不好,而且小气得要命,就算有钱也是不会借的。 至于凌菲云的二姐凌艳珍,嫁到外地去了,孩子比凌芳华的小两个月,家里不但穷,还背着一身债。 凌芳华找了个借口,说回去给妈妈和妹妹送饭过来,然后就离开了医院。 她回到家,在两个妯娌门前徘徊了良久,最后还是鼓起勇气进去了。只是片刻后,她就垂头丧气地又出来了。钱没借到不说,反倒被咯应得不轻。 三妯娌前后脚进门,平时看着一团和气,实则暗地里都憋着一股劲儿。女人都爱攀比,比谁的老公对老婆好,比谁的孩子长得好,比谁的娘家有钱有势,有谁长得更漂亮,比婆婆更喜欢谁…… 凌芳华虽然娘家穷困,但人长得漂亮,年轻那会儿追她的小伙子没有二十也有十八个。更重要的是,吴海三兄弟,吴海虽然年纪最小,可却最疼老婆,也从来不出去搞三搞四。 虽然三兄弟中就数他家日子过得最紧巴,但两夫妻相互扶持,兢兢业业,绝对当得上一句琴瑟和鸣。 所以,那两妯娌表面上不说什么,心里却嫉妒得猫抓儿似的。这会儿见她娘家遭了难,嘴上说着安慰的话,可那偶尔从眼神里泄露出来的兴灾乐祸,却叫敏感的凌芳华看了个真真切切。 回到自己家,宝儿睡着了,凌芳华躲进厕所,捂着脸悄悄地淌泪。 而远在他乡的凌艳珍,接到妈妈的电话后,就火急火燎地收拾行李,要回家照顾父亲。 可是问题来了,她在家带孩子,没有收入,老公打工一个月拼死拼活的也就赚四五千块钱。这四五千块就得还三千块信用卡,余下不到两千要支付一家子的生活费、水电煤气、孩子的奶粉尿片等等…… 日子过得比大姐还紧巴,想去买车票,却发现连张高铁票都买不起。 一向倔强,永远昴着头声称自己“不后悔”的凌艳珍,这一刻突然后悔了。不该远嫁啊,不该为爱不顾一切,生活不像想象中那么容易,柴米油盐给了这个一心追求爱情的姑娘狠狠一巴掌。 借不到钱,偏偏医院下了最后通碟:“再不交钱就停药,把人带回去吧。” 一家人陷入了绝境,深刻体会到了一文钱逼倒英雄汉的无奈。 就在凌英英愁眉不展的时候,凌美凤出现了。不但一口气拿出了十万块,还说日后钱不够,只管找她。 凌英英又惊又喜,颤抖着问:“你,你哪儿来这么多钱?” 凌美凤不动声色地瞅了凌菲云一眼,笑道:“这不是刚谈了个男朋友嘛,他们家有钱。这点钱对他们来说,也就九牛一毛。” 凌英英一听,就不肯要了,说是凌美凤才刚跟人家谈恋爱就跟人借钱,会不会影响二人的感情之类的。 凌美凤说没关系,他们家钱多得没地儿放。 可凌英英执意不肯要,两个人像打仗似的,一个要借,一个执意不收,看得同病房的人满心复杂。 哎哟这年头,还有上赶着要借钱的? 更奇葩的是,向来听说过想方设法借钱的,没听说过钱到了眼前还能往外推的。这是家里不差钱呀?瞅着也不像啊,一家人穿得都挺寒酸呢! 一番推让,凌美凤都快装不下去了,直拿眼凉凉地瞅凌菲云。 凌菲云也很无奈,最后想出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凌英英打个欠条给凌美凤的“男朋友”,并且支付一定的利息。 如此一来,凌英英总算是答应了。凌英英是那种,即使穷,也穷得有骨气,绝不肯轻易欠人情的人。现在既然给了利息,那就是借贷,与人情无关了,她心里反而轻松了。钱财总有一天能还清,可人情却无法偿还啊。 这件事总算是解决了,凌平安的医院费有了着落,凌美凤离开的时候,拖着凌菲云的手说,让她送自己。 两个人离开病房,凌美凤把那张欠条啪的一下拍在凌菲云手心里,然后横着眼瞅着自己的发小:“怎么回事,赶紧给我解释清楚。” 不久前凌菲云突然给她打电话,说让她帮一个忙。凌美凤当时以为凌菲云是要跟自己借钱,必竟他们家的情况,凌美凤也是知道的。 凌美凤打工虽然赚了一点钱,但她刚刚从小小的农村跑到大城市,刚刚见识到外面的花花世界、纸醉金迷。她开始学会了打扮自己,各种化妆品,各种漂亮衣服等等,花光了她那微薄的工资。 其实凌美凤是没有钱的,因此那一刻她是很紧张的,不料凌菲云提出的帮忙,却根本不是她想象的那样。 当凌菲云说出自己的计划时,她都吓了一大跳,凌菲云哪来的十万?这是她脑子里浮现出的第一个问题。 不过她还没来得及问出口,凌菲云就匆匆交待她到医院外面时给自己打电话,自己会把十万块钱给她,然后就挂了电话。 这个问题一直盘旋在她脑子里,刚才在病房里仍然没找到机会问清楚,这一路给她憋的,就像本山大叔的小口里说的:能憋疯! 第三十七章 本性难移 凌菲云知道,若是不给她一个合理的解释,她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无奈,凌菲云只得把自己早就想好的那一套说辞搬了出来:“贷款。” “贷款?”凌美凤一脸震惊,不过也随之释然了。就是嘛,凌菲云上哪儿弄这十万块去,除了贷款,还能有什么办法? 原本因为发小突然能拿出十万块,而嫉妒得猫抓儿似的,这会儿凌美凤又开始同情起凌菲云来了。她期期艾艾地说:“贷款要还利息的,要不我跟莫苇泽说说,让他——” “不必了。”凌菲云拒绝得很干脆,也很坚定。这一点她很像妈妈凌英英,若非万不得已不愿意欠人人情。 原本是不想动用系统的钱,但是出了这样的事,她也实在是无法可想了。如果日后系统会出问题,那这个后果就由她来承担,为了家人,她别无选择。 好在,不幸中的万幸,凌平安在当天晚上醒了过来。 见到父亲醒过来,没有成为植物人,凌菲云松了一口气。 不过凌平安虽然是醒了,但却落了个半身不遂的后遗症。他性子一向急躁,这会儿只能躺在病床上,身体不听使了,更加感觉哪哪都堵得慌。 特别是听说家里欠下十万块债务,急得立刻就想跳起来,连声说:“不住了不住了,这简直是吸人血呢,什么狗屁医院啊……” 可惜他想跳,但碍于身体状况没能跳起来,这下凌平安更生气了,他发现自己浑身上下,也就一张嘴能动了。 于是,凌平安一张嘴吧吧的,不是骂医生护士“抢劫”“没人性,没医德”,就是骂老婆女儿。 一会儿嫌老婆买来的粥太烫,一会儿又记挂着家里养的鸡鸭、猪,硬逼着老婆回家去,一会儿又骂凌芳华和凌艳珍“不孝顺”“眼里没有他这个爸”,反正是把病房整得鸡飞狗跳。 凌菲云心里刚升起的一丝血缘亲情,瞬间又被一盆凉水给浇灭了。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凌平安能让人感动的事,也就那么一件了,自己还是别对他抱有任何期待的好。 正闹着呢,凌芳华和吴海提着一些营养品和水果过来了。 凌芳华满脸喜色,说自己把钱凑齐了,原来吴海回家听说了岳父生病的事,便去找自己的几个战友,一人凑了点儿,终于是凑够了十万块。 凌菲云忙说:“不用了,我们已经借到钱,姐夫的那些战友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还是把钱还给人家吧。” “你从哪儿借的钱?”凌芳华大惊。 吴海话不多,但这会儿也肯定地表示:“一个女婿半个儿,这是我应当应份儿的,您可不能因为有顾虑,就对我们隐瞒实情啊。” 显然,吴海不相信丈母娘和小姨子真的借到了钱,觉得她们是在宽慰自己,是在打肿脸充胖子。 凌英英懂了,于是把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俩。 凌芳华原本还想要坚持,“人家只是美凤的男朋友,和咱又不熟,借他们的还不如借吴海战友的……” 凌英英说:“他战友我都见过,不是什么有钱人家。你们借了人家的钱,人家日子就得过得紧巴,这样小吴能好意思啊?以后和战友相处,不得觉得低人一等啊?再说了,你们刚结婚不久,像你们这种新家庭,孩子小又没什么经济基础,正是最困难的时候。我和你爸也没能帮上你们什么忙,怎么能拖累你们呢?我们还年轻,还能干得动,这钱你们就不用操心了,我自己会还的。” 一番话说得凌芳华红了眼眶,吴海虽然话不多,可心里也着实对自己的岳父岳母感激不已。他们能把如花似玉的闺女嫁给自己这个穷小子,没要一分钱彩礼,没要车要房,并且从无怨言,如今这样的世道,这样“傻”的人已经不多了。 吴海坚持,“这事就听我们的吧,这债我们帮着一起还——” 凌芳华也连忙表态:“身为女儿这是我应该做的,这钱啊我们必须一起还,您可不能再推辞了。” 凌平安原本还在抱怨女儿不关心他,这会儿知道自己误会闺女了,也难得柔和了起来。温声说道:“你们有这份心,就比什么都强了。我这儿不必你们担心,我还年轻呢,等我好了就能挣钱,债我自己还……” 一家人你一言我一语,闹哄哄的像在吵架一样。同病房的人直翻白眼,这什么人哪,女儿女婿要帮着还债,换成别人家可是求都求不来的好事儿呢,偏这两口子都瘫在床上了,还嘴硬呢?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傻的人呢?他们表示一万个想不通。 凌菲云感受到了别人的白眼,却以为是自己家太闹腾,打搅了别人休息,连忙劝道:“大家都别说了,这钱的事反正我欠条都已经打了,姐夫还是把你战友的钱还回去。至于还债的事,以后再说吧,当务之急还是让爸好好治疗,好好做复健,争取早日出院。” 这话有理,大家一致表示赞同,吵吵闹闹的一家人总算是安静了下来。 凌菲云抱着宝儿,见他看上去精神了许多,便问起了宝儿的情况。 一说起这个,凌芳华就满脸的喜色:“吃蒸苹果的第二天,就只拉了三次。以前拉的全是黄水,吃蒸苹果后就变成稠稠的了。第三天,就完全好了,你们看宝儿,现在是不是精神多了?” 听了这个好消息,一家人也是喜上眉梢,对莫苇茗是真的敬佩不已。 听说这位治好宝儿的“神医”是凌美凤男朋友的堂弟,凌平安对凌美凤简直感激得恨不得给人家送块牌匾过去,上书“救苦救难观士音菩萨”。 一个劲地对两个女儿说,日后万万不可忘却人家的恩情等等。 正说话呢,凌英英的电话响了,刚接通电话,里头就传来了一道盛气凌人的声音:“凌菲云家长吗?你们知不知道你们的女儿公然无视老师,还逃学旷课啊?你们这家长是怎么当的啊?还能不能管管了……” 第三十八章 真是小看了她 哎哟,这是老师告状来了呀!凌英英不敢大意,连忙赔着笑脸:“对不住对不住,这事是我们做得不对……” 话还没说完,就被蛮横地打断了:“话不多说我忙着呢,凌菲云这样的学生我们要不起了,你们自己过来办退学手续吧。” “别啊老师,老师——”凌英英还想解释,可电话那头已经被挂断了。 一家人面面相觑,凌英英愁死了:“满妹仔眼看就要毕业了,这个时候怎么能退学呢,这可怎么办呀?” 凌芳华和吴海也是一脸沉重,凌平安气得脸红脖子粗,凌菲云抢在他骂人前赶紧说道:“我过来之前跟班主任说过要请假的,再说了全天底下也没有一条法律规定了说学生父亲生病,还不许人请假的。咱们有理走遍天下,到哪儿都能说得清楚。就凭这条,他们没道理开除我。” 理是这么个理,可家里人还是担心,凌菲云又道:“刚才打电话的是我班主任,他估计就是太生气了,我回去给他解释清楚,这事也就过去了。” 凌英英不放心,想要亲自前往学校,却被凌菲云拦住了:“医院一摊子事儿呢,我姐夫还得开车,我姐带着孩子老泡在医院怎么行?学校这事儿很容易解释清楚,我自己去说清楚了就没事了。” 吴海诧异地看了眼小姨子,这丫头以前老是畏畏缩缩的,原以为是个担不了事儿的,没成想现在家里出了事,她的主意倒是正的很。 说话逻辑清晰,条条在理,自己以前还真是小看了她。 对凌菲云的提议大家都没有意见,只是在在她离开医院前,凌平安沉着脸,很是严肃地说:“回去好好和老师解释,不许犯浑。以后你只管安心读书,家里的事不用你管。你给我听好喽,明年必需给我考上大学,否则我打断你的腿——” 凌菲云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凌平安这辈子就上过一个小学一年级,对学习的事压根一窍不通,只知道一个劲地骂孩子,一个劲地说:你要如何如何,不然我就如何如何。 这种话,凌菲云从小听到大,早就腻了。在学习上,别的父母会给孩子报兴趣班、辅导班,可是凌平安永远只知道要求孩子,从来不知道为了孩子的学习,要给孩子提供什么样的帮助。 看到别人家的孩子会画画,他就大惊小怪地说:你咋不会呢?太蠢了,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蠢货。 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字写得好,他就戳着鼻子骂:瞧瞧你写的,那是字吗?你那叫狗爬,我不是早教过你了吗?一年级要正正经经地写,一笔一划写直喽,二年级才可以写快点儿,三年级就可以练草书了,我不是都教过你吗? 瞧瞧,他这教的什么呀,三年级就能写草书了,哪个老师听见不得气死啊。他这不教还好,照他这样教哪个能写好字啊? 这也就算了,毕竟他没文化也没钱,咱也不指望他。可动不动就威胁人,辱骂人,这是不是就太过份了? 因为他生病,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丝亲情存在感的凌菲云,瞬间就黑了脸,拿出对待凌平安时一惯的面瘫脸,默默的回了学校。 身后,传来凌平安的叫嚣:“你瞧瞧这死丫头,我才说了她两句就这副死样子,她这是要使脸色给谁看哪?我看就是欠揍,老子——” 凌英英没好气地说:“你就少说两句吧,孩子长大了,你不能再动不动就要打要骂的——” 谁知她不劝还好,这一劝凌平安瞬间就把茅头对向了她,指着她的鼻子骂开了:“都是你这背时鬼,教的什么孩子,老子倒了八辈子霉认识你老娘,非要老子来你们家当这上门女婿……” 凌英英暗自撇了撇嘴,她年轻那会儿,谁不夸一句漂亮能干啊?若不是因为家里没有儿子,爹妈非得把她留在家里招个上门女婿,她又怎么会嫁给凌平安这样的男人呢? 明明是凌平安一眼相中了自己,却说什么是我老娘偏要把女儿嫁给他,简直不要脸…… 不过这些话凌英英也就敢在心里说说,年轻那会儿也和他争论,但争论的直接结果就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架。他根本不讲道理,也不懂什么叫换位思考,反而越发变本加厉,吵得家里不得安宁。为了父母,为了孩子,她渐渐的就只能压抑着自己,忍让着他。 然而凌英英没想到的是,越是忍让,他就越是得寸进尺,于是她就这样陷入了一个怪坑,恶性循环…… 凌菲云回到学校,由于是晚上,学校已经下了晚自习,她没急着找黄麻子解释,反而就径直回了宿舍。船到桥头自然直,她觉得这事儿自己没错,大不了被罚写检讨,远远到不了开除的地步,所以凌菲云很淡定。 宿舍其他三个人都在,凌菲云一出现,三人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白玉洁连忙迎了上来,拉着凌菲云压低了声音很是神秘地说:“你摊上事了,你摊上大事了你知不知道?” 凌菲云不用想也知道是什么事儿,她还没开口,白玉洁就忍不住先说了:“黄麻子告状去啦,说要把你开除呢。” 然后:…… 白玉洁看着凌菲云平静无波的脸,以为自己没有说清楚,忍不住又给重复了一遍。 凌菲云毫不在意地笑了笑,黄麻子想开除自己,只怕没那么容易。 突然,消失了好久的系统机械声又响了起来:“宿主已经学会了根据事实分析事态走向,不害怕,不慌张,遇事冷静分析,初具自信端侃,系统奖励宿主感同身受卡一张,体能+1,亲和力+1,说服力+1。” 嗬,这么多奖励?凌菲云心情很好地拿着衣服去洗澡,把白玉洁和董五雯、江青青都看得一头雾水。 “你们说她这是真淡定,还是故作淡定啊?” 董五雯撇了撇嘴:“我看她是装的。” 一向不爱吭声的江青青瞥了眼凌菲云的背影,眸子里涌起一丝诧异。看来,自己的这个舍友是真的变了。光是这份淡定从容,就教人望尘莫及呀。 看来以前,自己真是看走眼了。 第三十九章 你就是个捡垃圾的料 凌菲云不知道舍友们在想什么,更不知道自己今天让两个人感叹看走了眼,她心情很好地洗了澡,然后就一边练瑜伽,一边听音乐。 她从网上下载了一些轻音乐,练瑜伽时听这些舒缓柔和的轻音乐,最适合不过了。 此刻耳边正在播放的,是宗次郎的《故乡的原风景》,优美的旋律一下子涌进耳朵。它能让人感觉到一种美,一种无以言喻的飘渺的美,让人在倾听它时感觉仿佛是在倾听一种来自灵魂的声音,在轻叩着灵魂深处那妙不可言的悸动情愫。 凌菲云眼前仿佛见到了自己从小生活的那座小山村,青山绿水,熟悉而亲切。只是听着听着,忽然又有一种淡淡的哀伤,不知何起却挥之不去,带着几分人世的沧桑和寂寥感。 不断地单曲循环,凌菲云深刻地感受到了音乐之美,音乐之迷。突然生出一种向往,一种冲动,仿佛吹奏乐曲的人变成了自己。那个幻境中的自己,忘乎所以地演奏着动听的乐曲,浸润在音符的美丽世界里,沉醉不愿醒来。 练完瑜伽,凌菲云铺开字贴打算练字。写了一会儿,感觉自己的字总是缺少了点儿什么。 缺什么呢?凌菲云歪着头寻思,然后悟了,缺的是天分!有些事情,不是一味努力就行的,若是没有天分,绝对是事倍功半。 她想了想,如今自己手上有一张天赋加成卡,顾名思议,这应该是一张能够增强天赋的卡片吧?凌菲云打开系统界面,点击这张卡片,选择“使用”。 身体没有发热,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不过当她再次提笔写字的时候,立马就觉出不同来了。一笔一划之间,如行云流水,浑然天成,还是那个人,还是那样写,却无形中仿佛多了些什么。 再一看写出来的字,如果说以前她的字像小学生写出来的字一样呆板木讷的话,那么现在的字线条更流畅更自然了,偏旁部首间的比例更合适更好看了。 虽然没有一跃成为大师级别的字,但凌菲云很满意了。就算是有了天赋,也需要自己勤加练习,一笔一划地写,一天天地练,一点点地进步,这其中的过程,这其中的长进,能让人的自信一点点地积累。 这大约就是享受过程吧。 直到快十二点了,凌菲云才关掉台灯,上床睡觉。 第二天,她如往常一般去了教室。同学们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不过她已经学会了不被别人的目光所左右。 凌菲云径直来到自己的座位,像往常那样复习功课,丝毫也没在意别人的目光。 今天黄麻子来得特别早,当黄麻子的身影出现在教室外面走廊上的时候,班上就有眼尖的同学发现了,并回头用一种满含深意的目光望着凌菲云。 凌菲云脊背挺得笔直,目不斜视地盯着自己面前的书。 黄麻子目光瞥向最后一行最后一排,从鼻子冷哼了一声,“凌菲云——” 凌菲云抬起头,淡淡地望着他。 这样的目光,仿佛面对的不是自己的老师,而是一个毫不相关的路人。淡漠,且无所畏惧。 黄麻子愣了愣,心头窝着的那团火迅速燃烧了起来,“到校长室去。” 凌菲云淡淡地说:“今天是摸底考试,如此重要的时刻,是不是先把试考完再说?” 黄麻子怒极:“你当这是买菜么,还想讨价还价。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滚到校长办公室去。” 凌菲云坐得稳如泰山,纹丝未动:“我又没做错什么,干嘛要去?” “你目无师长,无故旷课——” 黄麻子话还没说完,就被凌菲云打断了:“我有跟你请假,不算无故旷课——” “你请了假又如何,我就一定要批吗?”黄麻子冷笑。 凌菲云摆事实讲道理:“学生的爸爸病重,作为老师在这种情况下都不准假,那还是人吗?我相信黄老师应该不会这么丧尽天良吧,必竟您一直说自己是位多么慈爱的人,不是么?” “你——”黄麻子被堵得哑口无言,有同学已经忍不住掩着嘴笑开了,这个黄麻子最喜欢装腔作势,大部分同学都不喜欢他。 身为班主任的威严,绝对是不容践踏的,黄麻子反应过来后,梗着脖子就嚷开了:“你说病重就病重,有什么证据?” 凌菲云非常淡定地站了起来,把几张纸放在了黄麻子面前的讲台上:“这是我补写的请假条,还有我父亲的检查单子和住院证明。” 黄麻子原本以为她是骗人的,谁知这一看,居然是真的! 这就尴尬了,必竟从人情上来说,当时情况紧急,凌菲云口头请假也是情有可原的。若是自己一味纠缠,反倒成了自己不近人情了。 这事若是让外面的人知道了,一准儿会说自己这个当老师的不近人情。 可是这丫头着实可恶,对自己的态度更是轻蔑无视,叫黄麻子怎么能忍得下这口气?于是黄麻子眼珠转了转,就把重点转移到凌菲云违反校规,携带手机上课这一点上来了,并且死咬着这一点不放,非要让凌菲云去校长室。 凌菲云早就料到他会如此了,因此并不慌乱,只是镇定地说道:“马上就要模拟考试了,昨天黄老师也说过这次考试有多么的重要。您现在如此逼迫于我,不知道的还以为您不分轻重缓急,将学生的学业完全不放在眼里。更有甚者会觉得您在公报私仇,故意为难于我。为了您的声誉着想,我觉得我还是先考完试,再去找校长的好。我相信校长也是明事理的,并不会因为我晚去了几个小时就耿耿于怀。” 如此这般的牙尖嘴利,这还是班上那个沉默孤僻、自卑畏缩的大胖子吗? 黄麻子气得七窍生烟,在全班学生面前丢了这么大的人,他如何能够善罢甘休?当下气得他冲口而出:“就那你成绩考与不考有什么区别,还想学人家上大学么?别搞笑了,再考你也只是个捡垃圾的料!” 第四十章 模拟考试 一个老师,竟然在大庭广众下公然说自己的学生只是个捡垃圾的料,这样的行为,简直与市井泼妇无异,哪里还有半点为人师表的模样? 凌菲云冷笑:“黄老师这是笃定我考不上大学了,若是将来我考上了,又待如何?” “哼哼,你若考上了,我黄字倒着写。先不说那远的,就说眼下这次摸底考试,你要是能考进班级前三十,我都算你赢。” 凌菲云深深地看了黄麻子一眼,眼底满含讥讽:“拭目以待吧。” 黄麻子:…… 黄麻子实在气得不轻,本来八点钟就要开始考试,考前这段时间还要和同学们交待一些事情的,可他实在没有心情,怒气冲冲地走了。 黄麻子一走,立刻就有人主动靠了过来。 “凌菲云,我今天才发现,你胆子挺大呀,你竟然敢公然与黄麻子叫板,你行啊——” 说话的是一个女同学,从前与凌菲云从来没讲过话的。 紧接着又有好几个人走了过来,围着凌菲云叽叽喳喳的。这个年纪的孩子,多少都有些叛逆,看到有人竟然敢不将班主任“放在眼里”,登时觉得又新奇又刺激,隐隐的竟还有几分佩服。 “哎哟,你也太厉害了,我说你心里都不会害怕的吗?” “我决定了,日后你就是我姐们——” 凌菲云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竟然还收获了别人的友谊。从小,凌平安和凌英英就教导她们姐妹,要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样别人才会喜欢你。 凌菲云一直秉承着与人为善的准则,自从来到这所学校之后,她总是小心翼翼用自己的善意对待每一个人。 可是没有一个人看得起她,没有一个人愿意和她做朋友。 现在她打定主意不在乎任何人,只一心学习,一心考大学了,大家反而开始欣赏她了? 当然了,也有一些学生,觉得凌菲云不尊重老师,心里对她很是不屑。 凌菲云苦笑着摇头,人心哪,还真是难测。其实她也并非故意与黄麻子对着干,也不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故意特立独行找老师麻烦,她只想为自己争口气,最后的堵约,完全是话赶话赶到这儿了,一时堵气。 现在把黄麻子气极了,关于带手机上课这事儿,还得想想要怎么解释啊,黄麻子肯定不会轻易放过自己的…… 时间不多,凌菲云也不与她们多说,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就去了下面高二(176)班的教室。因为完全模拟高考,所以他们的考场并不在自己的教室,而是挪用了高一、高二的教室。 一个教室只坐三十名考生,每个位置之间都相隔甚远,防止作弊。凌菲云来到高二(176)班时,已经有监考老师坐在门口等着了。 课桌上贴着考号和姓名,凌菲云找到自己的位置,入座。其他同学也陆陆续续地进来了,很快铃响,老师发卷子,考试正式开始。 不过虽然说是模拟高考,但为了节约时间,时间上安排得比较紧凑。上午考语文,时间是8点到10点30,休息十分钟后10点40到12点40考数学。 下午14点到16点30考理综,16点40分到18点40分是外语。 卷子发下来,所有人都在认真答题,教室里前所未有的安静,绝对的落针可闻。 凌菲云看了下题目,并不算太难。阅读理解这一块是她的强项,这一点大约是天赋使然,也和她从小爱好文学有关。她从小就喜欢读书,小说、报纸、杂志,更多的是世界名著、杂记散文等。 古代诗歌和文言文方面,得益于过目不忘技能,也没有多少难度。 她一路做得很顺利,转眼只剩下作文了。作文要求写一篇演讲稿,倡议大家“热爱劳动,从我做起”,要求自拟标题,自选角度,确定立意,八百字以上。 看看时间才过了一个小时,她决定先在草稿纸上写,然后再抄写到试卷上。 她思考了几分钟,心里就有了眉目,这也得益于之前看了大量高考优秀文章的缘故。 这类文章,要突出演讲稿的文本特征,有针对性、可讲性、鼓动性。构思前,首先要对热爱劳动这个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以及目前有的人对劳动的消极看法进行评述,引出劳动的概念性的阐述。 再从“为什么”的角度阐述劳动的意义。 最后,结合那些劳动的消极说法和认识,做一些分析,进而论述我们该“怎么做”…… 写完后,她又检查了一遍,作了一些修改,最后确认没问题了才工整地抄写在卷子上。使用了天赋技能卡后,她的字总算可称之为“清秀”了。比之一般的高中生,并不差什么,当然,与写得好的人相比,仍旧是差了一点的。 这个没办法,只能靠以后多练了。 把作文抄好,居然还剩下半个小时,其他同学还在和试卷较着劲,凌菲云只好把试卷仔细地检查了一遍。 后来实在检查不出什么了,枯坐着纯属浪费时间,她索性走出考室,出去透透气。 见有人交卷了,同考室的同学一脸震惊,羡慕嫉妒恨啊! 柳慧贞正巧和凌菲云分在同一个考室,见凌菲云交了卷,目光复杂地望着她的背影。然而凌菲云始终没有回头,更没有看上她一眼。 柳慧贞满心委屈,不明白凌菲云为什么突然之间就不理自己了。她不会明白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寒了凌菲云的心,只会想着,凌菲云背叛了自己的友谊,她变了,变坏了…… 第二场是数学,基础类的题型凌菲云还是没问题的。那些比较难的,有一部分竟然与自己从莫苇茗那买来的书中题型极为相似。不是说完全一样,而是题型相似。有了以前的解法作铺垫,再稍微变通一下,思维延伸过去,凌菲云到底是顺利地解出来了。 这一刻,凌菲云觉得很有成就感。 中午十二点,生物钟真的很准,以前都是十二点吃午饭,这一到点,肚子就抗议起来。凌菲云揉了揉肚子,继续答题。 还是有一些题不会答,凌菲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一直拖到时间用尽,才不得不放下笔。 虽然数学还是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凌菲去感觉自己比以前要进步了许多。有进步就是好事,就有希望,只要继续努力,一步步地突破自我,总是会成功的! 第四十一章 模拟考试 同学们冲出教室,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对答案,凌菲云没有参与其中。这个时候对答案,没有太大的意义,反正明后天成绩就出来了,到时候自然便知分晓。 不过这也是凌菲云从小就性子淡然,大部分同学还是有些急切的,急于想知道自己的成绩。 趁着同学们还在对答案,凌菲云跑到食堂,民以食为天,赶紧祭祭五脏庙吧。 今天高一高二都放假,只有高三在考试,食堂的饭菜竟然意外的好。有鸡腿,还有辣椒炒肉片,土豆丝等,都是凌菲云爱吃的。 这会儿人少,她竟然是第一个到食堂的,食堂阿姨手抖得就不是很厉害,让原本只想吃八分饱的凌菲云,一不小心竟然吃了个肚儿圆。放下筷子,一股深深的罪恶感涌上心头,长期节食后身体似乎想造反,意志也开始动摇了啊。 这样下去,还能成功减重吗? 凌菲云想了想,还是赶紧消消食吧。原本为了下午能有更饱满的精神,和更清晰的头脑去考试,凌菲云是打算吃过午饭就去睡一会儿的。但因为吃得过饱,她打算先去散步半小时。 大中午的比较热,好在他们学校是百年老校,林间小道被浓荫遮蔽,倒也还算阴凉。凌菲云一边散步,一边打开手机听英文对话。 散完步,还有四十分钟就要考试了,凌菲云还是回到宿舍,就算不睡着,眯一会儿也是好的。 董五雯和白玉洁正在激烈地讨论上午的那两场考试,声音有点吵,凌菲云戴上耳机,听着舒缓的轻音乐,没一会儿竟然就睡着了。 一点四十五分,凌菲云的手机闹钟还没响起,倒是有人先叫她了。“凌菲云,起床了。” 凌菲云揉着朦胧的睡眼,看着眼前的江青青,有些诧异。不过不管怎么样,凌菲云还是低声说了句:“谢谢!”。 洗了把脸,两个之前没什么交集的小姑娘,很有默契地一同去考场。江青青一向话不多,也从不多管闲事,两人以前话都没说过几句,彼此并不了解。 二人一路走,显得并不亲密,既没有挽着手,也没有说个不停,但却奇异的并没有尴尬的感觉。 赶到考场,时间刚刚好。 下午是理综和英文,物理、化学和生物,需要记忆的东西挺多的,对于拥有过目不忘技能的人来说,凌菲云感觉自己进步还是挺大的。 特别是英语,进步不少,虽然口语还是有些差,一点都不标准,而且也没有脱离中国式英语的弊端,但应付考试还是足够的。 下午考完,同学们像出笼的鸟一样,凌菲云内心挣扎了一番,鼓起勇气去了校长室。 该来的迟早要来,既然躲不过去,还不如勇敢面对。 一中校长白中奇,是一个五十多岁,清瘦攫烁的男人。他发际线挺高,露出光洁宽阔的额头,显得很睿智。 见到凌菲云的那一刻,白中奇就从这位学生“特殊”的体型上猜到了她的名字。“凌菲云是吗?” 凌菲云捏了捏掌心,轻嗯一声走了进去。 “不用紧张,坐吧。” 凌菲云微愣,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先礼后兵啊?忐忑地在校长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凌菲云琢磨着,若是校长和黄麻子一样大呼小叫,她还可以理直气壮地顶回去。 可校长这么平静,她一时真的猜不透他的心思…… 正猜着呢,白中奇突然笑了:“别紧张嘛,我又不会吃了你。” 凌菲云:…… “你的事我都知道了,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白中奇笑呵呵的,目光平静温和。 这一瞬间,凌菲云因为拿不准校长的意图,反而更加不知所措,这和她预想的完全不一样。她脑子里一片空白,张了张嘴,却不知该说什么。 白中奇又笑了,凌菲云突然觉得,人家已经把自己看穿了,可是自己却对人家一无所知。这个想法让她涌起一股不甘,不服气地为自己辩解道:“你们大人就只会说不许我们用手机,以为我们用手机只会玩游戏,但是我觉得带手机并不全是坏事,至少我买手机是用来学习的。我每天用手机听英语,遇到不会做的题也可以用手机搜索解题步骤,手机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便利。” 白中奇不仅没有像其他老师和家长那样激烈反对,反而很是认同地点了点头:“嗯,你说得没错,手机的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我也相信,你是真的拿手机来学习了。” 凌菲云小嘴微张,有些惊讶。白校长竟然愿意相信自己,还对自己的话表示认同,这样的人生体验对她来说还是破天荒头一遭啊。 白校长这么一说,凌菲云反而不好意思起来,还觉得自己刚才的态度太生硬了些,这样不好,显得没礼貌…… 正当凌菲云反省自己的时候,就听白校长继续说道:“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你这样的自制力。或许他们会忍不住玩游戏,忍不住观看一些不合适的节目,还有可能被网络上各种各样的信息和不实言论误导……” 白校长语气温和,眼神诚恳而友好,一番道理娓娓道来,听得凌菲云不住点头。是啊,自己怎么就没想到呢? 对呢,网上确实什么都有,万一看到不合适的,沉迷进去了怎么办? 没错没错,网络上骗子也很多,学生都很单纯,万一上当受骗可是会悔恨终生的呢。 …… 白校长一边说,凌菲云一边点头,这场谈话一直保持在一种友好而和平的气氛中。 黄麻子得到消息,悄悄地趴在了校长办公室门外,然而想象中那个嚣张又讨厌的学生被痛批的情形并没有出现。听着里面传来的声音,黄麻子那张满是青春痘的脸涨得越来越红,整个像只被蒸红的癞蛤蟆似的。 这个白校长是怎么回事,这样的学生不开除,还留着过年吗? 还有那个凌菲云又是怎么回事?面对自己的时候伶牙利齿嚣张跋扈,怎么到了校长面前就装得乖巧懂事起来了? 黄麻子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伤害。 第四十二章 校长有请 “白校长,我带手机进教室,这是我的不对,我检讨。” 白中奇欣慰地笑了:“很好,你能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说明你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孩子。今天考了一天试也辛苦了,你回去吧。” 凌菲云有些反应不过来,这就让自己走了?不需要写检查,不需要被罚站么? 直到走出了校长办公室,凌菲云还仿佛身梦中。 一阵晚风吹来,带着凉意的秋风让凌菲云晕乎乎的脑袋清明了几分。哎呀,白校长真的是太厉害了,看着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可是三言两语不动声色地就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凌菲云深深觉得,比起黄麻子大呼小叫来,还是白校长段位更高。凌菲云突然产生了一些感悟,以前在书上看到一句话“一滴蜂蜜远比一加仑胆汁能吸引到更多的 以前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现在可算是亲身体会到了。或许自己也可以学习学习…… 只是让黄麻子吃了鳖,就感觉自己是个人物了,就可以怼遍天下无敌手了。看来自己这是过度自卫了啊,人能够保护自己是好事,但遇到问题并不一定要乍乍呼呼地跟人家吵,也并一定要针尖对麦芒吵得面红耳赤,换一种角度,换一个思路,用一种更温和的方法,一定能够解决问题…… 带着这样的感悟,凌菲云决定去医院看看凌平安。虽然他挺讨厌的,但谁让自己身上流着他的血呢? 再说了,以他事儿妈的性格,妈妈一个人在医院照顾他,肯定也累得够呛,自己去了还能让妈妈歇会儿。 这么想着,凌菲云就离开了学校。路上经过夜市,她下意识地拐了过去。果然一会儿就见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莫苇茗的书摊生意很是火爆,除了身为学生,所卖的书都很适合学生之外,长得帅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此刻莫苇茗就被一大群女生包围着,不过他面色冷淡,抿着嘴的模样略微有些严厉,那些女生倒也不敢过多纠缠,买了东西就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凌菲云走过去,在书摊上看了起来。 “想买什么类型的,我给你推荐。” 对他的眼光,凌菲云是信服的,遂说道:“英文和写作方面的。” “英文的话,我推荐《新概念英语》,《新概念英语第一册》讲练基本语音、语调(包括所有的音标、连读、同化)及英语中的基本语法、词法、句法及句型结构知识。适合小学、初中学生学习。 《新概念英语第二册》由浅入深、逐步讲解语法要点;通过对句型想方设法的分析及对词汇、短语的讲解。适合高中学生学习。 《新概念英语第三册》具备3000个左右的词汇,适合大学生学习。 《新概念英语第四册》不分年龄,只要是英语水平达到一定级别都是可以学习的。《新概念英语第四册》涵盖了文化、经济、哲学、艺术、体育、政治、美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伦理学、天文学等三十多个学科门类,语言文字精美独到,句型结构复杂多变而又不失简洁酣畅。 如果你基础比较好,可以直接买第二册和第三册。” 凌菲云想了想,直接说道:“我买一整套吧。” 莫苇茗深深看了她一眼,从书摊上拣了一本厚厚的书递了过来:“这本《高中生必看作文》里面不仅有优秀的范文,还有名师对范文进行讲解、赏析,并且囊括了各种写作形式,很值得一看。” 他顿了顿又道:“今天书摊上没有《新概念英语第四册》,等新进的一批书到了后我给你送去吧。” 凌菲云点了点头:“行,那其他三本我也暂时不拿,到时候一块给我。” 讲定,凌菲云就付了书钱,然后准备去医院。原本还想请教他关于自己头痛和减肥的问题,可看他一直在忙,又实在张不开嘴。 凌菲云没走多远,居然有一个女生追了上来。“哎同学,等等——” 这女生一双大大的眼睛仿佛会说话似的,长得非常可爱。此时女生眨巴着自己的大眼睛,讨好地冲凌菲云笑,还把手上刚买的珍珠奶茶递了过去:“瞧你热得满面通红,一定渴了吧。” 凌菲云:…… 虽然自己最近好像没那么“讨人嫌”了,但也没好到能让一个陌生人主动示好的地步吧? “同学,你有事吗?”凌菲云对待陌生人,总是保持着高度的警戒心,因此看上去就有些冷傲。 见凌菲云态度比较冷淡,可爱女生有些不好意思地垂下头,然后手捏着自己的裙子,扭啊扭啊扭…… 凌菲云很无奈:“同学,如果你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还有事呢。”说着凌菲云就要离开。 可爱女生心里一急,也顾不上羞涩了,心里话冲口而出:“同学,你认识那位学长吗?” 凌菲云一愣,随即就反应过来,“那位学长”应该指的是莫苇泽。 “哎呀,我就知道你们肯定认识,我可是听到他说要把书给你送去的。”这女生等不及凌菲云回答,就急不可耐地喊了起来:“你能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在哪儿上学吗?” 凌菲云:…… 都说红颜祸水,这蓝颜也不遑多让啊,瞧瞧把人小姑娘给祸害的…… 凌菲云看着眼前含羞带怯中又透出几分坚定,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小姑娘,突然伸手往侧面指了一下。 小姑娘连忙看了过去,凌菲云抓紧机会一溜烟地跑了。 这是今天从白校长身上刚学到的处事方式,如果直接拒绝,这姑娘一定会纠缠不休。现在这样虽然显得有些怂,但无疑是最快脱身的方式。 凌菲云到达医院的时候,刚出电梯就见到了自家二姐。二姐穿着件好几年前的旧衣裳,正在打电话。虽然二姐背对着凌菲云,不过到底是亲姐妹,凌菲云一眼就认出来了。 正想上前打招呼,二姐凌艳珍的一句话,让她停下了脚步。 第四十三章 爆发 “你妈才五十不到,怎么就不能带孩子了?她帮我们带孩子,我就能出去工作,你也轻松一些不是吗?” “谁生的谁养是吗?好啊,那你家欠的那些债,跟我凌艳珍可没有半点关系,叫她自己去还,我也不管了。” “你竟然说我不讲道理?王宁,我算是看出来了,咱俩压根就是两个世界的人,这日子没法过了,离婚!” 凌艳珍哭着甩出这两个字,蓦然转身,就见自家妹妹正愣愣地看着自己。 凌艳珍怔了怔,连忙伸手胡乱抹了把脸上的泪,想要挤出个笑容安抚妹妹两句,谁知笑着笑着,那眼泪就跟开了闸的洪水似的,止都止不住。 凌菲云叹了口气,她还小,还不懂那些情情爱爱、家长里短的事儿。可她了解自己的姐姐,从小因为凌平安暴躁的性格,粗暴的教育方式,她们三姐妹都不是爱哭的性子。 若不是真伤了,姐姐怎么会哭成这样? 凌菲云见姐姐哭得伤心,有心想安慰几句,偏偏是个嘴笨的,不会讲大道理,也不懂得怎么劝别人,只能干站着。 好在凌艳珍的情绪失控,很快就过去了。理智回笼,她擦干眼泪,绝口不提自己的事,反而叮嘱妹妹别说出去,让父母担心。 凌菲云点了点头,二人向病房走去。边走,凌艳珍边说:“小妹,你什么也不要想,就一心一意把书读好。我现在好后悔,只上了个初中,又没有一技之长,根本就找不到好工作,现在——” 凌艳珍摇了摇头,往事不堪回首,最后总结一句:“反正你拼命读书就对了。” 凌菲云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认真地点了点头:“我会的。” 说话间已经到了病房,凌艳珍是下午刚到的,凌英英家里还有许多活儿,再加上记挂着鸡鸭没人喂,怕饿死,因此一早就回去了。 上午是凌芳华在医院照顾的,她带着个孩子在医院着实不便,见妹妹来了便回家去了。 因此这会儿病房里就只有凌平安一个人,见女儿回来了,立刻就黑着脸骂开了:“我就知道我现在是个废人了,你们都巴不得我早点死。想喝口水都没有,这个点了饭都没得吃,你们是想饿死我啊——” 凌艳珍一脸无奈:“水不是才刚喝过吗,饭是您自己说不饿不想吃的呀——” “我现在又渴了又饿了行不行,你这是什么态度,忤逆不孝的畜生……” 凌艳珍最烦父亲说自己是“畜生”,这两个字就像一根导火索,瞬间点燃了炸药。然而还没等她发作,就听“啪——”的一声响。 只见凌菲云把手里的书重重地摔在地上,一双眼睛满怒气地盯着凌平安:“你生病你心情不好,我们谁心里好过了?大姐拖着个孩子,也跑来照顾你。二姐更不用说,放着家里孩子不管,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你动不动就说我们忤逆不孝,那我倒是想问一句,你眼里孝顺的人应当如何?如果我们是畜生,那生出我们的你又是什么?” 凌菲云觉得自己越来越难以控制体内的洪荒之力了,一直以来,家里的四个女人为了避免冲突,总是忍着,压抑着,却纵得凌平安越来越过份。今天,她真的再也不想忍了! 吼完,凌菲云转身就走。 凌平安望着悖然大怒的女儿,因为太过震惊,一时竟然忘记了发火,直到女儿的背影消失在病房,才回过神来。 凌艳珍连忙追了出去。 “小妹,想不到你——”凌艳珍本想说说妹妹,可说着说着自己忍不住先笑了,小妹从小性子温吞,不曾想突然爆发起来,竟然那么有气势。 凌菲云苦笑,她也不想对着亲爸发脾气,本来经过白校长的“感化”后,她还想着以后不和爸爸进行无言的抵抗了,想着要想个什么好办法,可以扭转爸爸的坏脾气,让一家人生活得更舒心。 只是凌平安真的是太过分了,他在用他的坏脾气,不断地折磨着自己最亲的人,却不自知。二姐多难哪,为了回家照顾他,都和姐夫要闹离婚了,可他却浑然不觉,还骂二姐! 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忍着忍着,有一日实在忍不下去了,就会像火山爆发一样,惊天动地,不顾一切。 “二姐,你知道我小时候最羡慕谁吗?”凌菲云幽幽地说道:“我最羡慕美凤,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也不是因为她们家比咱们家有钱,而是因为她有一个好爸爸。她爸从来不打她,还经常带着她一起玩,我感觉她爸是世界上最温柔的爸爸。” 凌艳珍一脸惊讶:“你居然也这么想吗?我小时候也羡慕别人的爸爸,不过我羡慕的是小芳的爸爸。” 凌小芳和凌艳珍差不多大,小时候经常在一块儿玩。 两姐妹不由得相视而笑,原来她们心里想的,都是一样的。原来她们都曾在心里幻想过,如果美凤(小芳)的爸爸,变成了自己的爸爸,那该有多好啊。 姐妹俩聊了几句,凌艳珍就劝凌菲云回学校去:“现在是学习最关键的时候,这边有我呢,你赶紧走吧。” 凌菲云也确实不想回病房,以免影响心情,只得辛苦二姐照顾了。 直接回了学校的凌菲云并不知道,凌艳珍回病房后,原本以为会悖然大怒的凌平安,却出奇的安静。 他躺在床上,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似乎在想着什么,连女儿进来了都未察觉。 凌艳珍心里一突,我爸不会是哪儿出毛病了吧?“爸——”凌艳珍连忙唤了一声,疾步向前。 凌平安这才转过头来,很是认真地看着凌艳珍:“老二啊,你说你小妹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给憋出毛病来了?” 凌艳珍嘴角直抽:“我小妹能有什么毛病……” “那要是没毛病,她怎么能那么对我说话呢?” 凌艳珍一脸无语,凌平安则是一脸的忧心忡忡:“先前听说学校要让她退学,也不知道这事儿怎么样了?我听说啊,现在有些学生,心理压力太大,都给整跳楼了。你说你小妹,是不是也——”说着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爸,您说什么呢,我小妹好着呢,她才不会想不开。退学的事我去问问她,医生说您得多休息,还是赶紧睡觉吧。” 凌平安还想嘀咕,却被凌艳珍给打断了,开玩笑,再让他说下去,今晚还睡不睡了?不过对于自家老爸竟然没有驳然大怒,闹得不可开胶,凌艳珍还真是颇感稀奇。 第四十四章 涉嫌舞弊 凌菲云离开医院,打算回学校,经过医院大门的时候,正巧听见两个青春时尚的女孩正兴致勃勃地谈论着什么。 “哇噻,这在咱们涞水市绝对是破天荒头一遭啊!不仅大咖云集,听说奖金还十分丰厚,第一名的话得到十万块钱呢。” “哈哈,我对奖金不感兴趣,反正咱也不会唱歌,不过我听说著名音乐人赵晓光会来当评委,哇噻那可是赵晓光哎——” 另一名女孩说着,满眼都开始冒红心,显然是赵晓光的死忠粉。 赵晓光是谁,其实凌菲云并不清楚,不过她听到了“十万块”这三个字,顿时心中一动。若是能够有一种途径,让自己名正言顺地得到十万块,那么父母和姐姐们也就不会有时刻被债务压顶的压抑感了。 不过她们说的到底是什么事,竟然有十万块奖金? 凌菲云想了想,克服了自己的羞涩,跑过去向两名女孩打听。这两人倒也大方爽快,直接递给她一张宣传单:“自己看吧。” 凌菲云赶紧向两人道谢,然后认真地看起了宣传单。 原来,这是一场在衡杨市全市范围内举办的歌唱比赛,由衡杨市首富齐桓光的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办,衡杨市文体委协办,比赛现场还会由市电视台全程直播。 原本这种地方性质的歌唱比赛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影响力,但牛就牛在,这次举办方请来的三位评委老师,个个都在当今乐坛上颇负盛名。 他们分别是国内知名的音乐制作人赵晓光,以及红极一时的歌手郑均、民族歌唱家曹美玲。除此之外,还设置了现场观众投票,搞得还真是很像模像样的。 其实这次的歌唱比赛,说白了就是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给自己开发的楼盘造势,才弄出来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凌菲云最关注的还是奖金那一栏:冠军奖励十万现金,亚军五万,季军一万。这个吸引力还是挺大的。 不过,说到唱歌,凌菲云只是比较喜欢听歌而已,唱得吧也还行,但那仅限非专业人士所谓的“还行”。也就是不跑调,声音还算好听而已。 但是参加比赛,凌菲云还真没那个信心。 凌菲云摇了摇头,虽然自己的自卑症好像比以前轻了一些,但要面对那么多观众,甚至是摄影机,她觉得难度还是太大。 可是,就此放弃的话,心里又始终有些不甘心。凌菲云纠结了,她害怕上了台被人嘲笑,甚至被人哄下台。 可另一方面,又真的很想要那笔奖金。作为一个学生妹,她真的再也想不出有什么机会,能够让她名正言顺地得到这么一大笔钱了。 到底是参加,还是不参加?这是个问题…… 因着这歌唱比赛的事,凌菲云心绪始终难以平静。然而更加心绪不宁的人,还有一个黄麻子。 晚上,高三的所有老师坐在一起,连夜阅卷,几个小时后成绩就出来了。为了尽量接近高考,尽量公平公正,考卷上的名字都是被封起来的。 最后统计出成绩后,黄麻子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其中一个名字,眼里满是不敢置信。 凌菲云,语文135分,数学92分,英语129,理综201分,总分557分。这个成绩虽然不算特别高,但是比她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的356分已经提升了整整201分。 这个分数已经足够考上一所一本大学了,目前位列全年级第151名,比之前提升了200名。在全班排到15名,也较之前提升了30多名。 一个人的成绩怎么可能在在短短两个月里进步这么大呢? 黄麻子想到了自己当众打下的赌,不由得像吞了苍蝇一样难受。他想了很久,最后一脸沉痛地说道:“没想到啊,我们这样严防死守,还是有学生钻了空子。” 闻言,其他老师纷纷抬头,问他怎么了。 黄麻子摇了摇头,很是无奈地说:“我们班凌菲云同学,涉嫌舞弊。” 其实平时考试,有学生抄袭舞弊,这都很常见,老师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但这次摸底考试不一样,学校完全就是按照高考来整的。高考时能允许抄袭舞弊吗?肯定是不行的。 “其实她以前成绩差点倒没什么,只要自己努力学习就行。但现在这个样子,说明心术不正,咱们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呀,否则学生们都想着抄别人的,自己不认真学习了怎么办?” 一席话说得其他老师频频点头,只最年长的数学老师资老师,默默抽出了凌菲云的成绩单和试卷。 一番核查后,资老师犹犹豫豫地说:“凌菲云最近是真的改变了很多,上课会主动提问,学习也很认真——” 资老师话还没说完,就被黄麻子打断了:“就算是这样,也不可能一下子提升两百多分啊,就说数学吧,这可不是说一下子就能赶上的。” 其他老师都表示认同,资老师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年纪的孩子,心思都很敏感,还是查清楚再作定夺,免得冤枉了孩子,惹出什么事端来。” 资老师一番好意,可惜黄麻子完全不能体会,他一心想着不能在学生们面前输了赌注丢了脸,一心只想着怎么把那个讨厌的学生赶走,哪里会将学生的尊严和事实真相放在眼里? 第二天一早,凌菲云就被叫到了办公室。她以为是因为请假之事,然而到了教师办公室后才发现,自己竟然被指责“抄袭”。凌菲云到底只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姑娘,瞬间就涨红了脸。 若是以前,她一定又羞又怒,却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沉默,将所有委屈和难过憋在心里。 但现在,凌菲云几个呼吸后已经压下了心中的惊怒,她告诉自己不能慌不能乱,必需沉着冷静。 果然一冷静下来,乱糟糟的脑子立刻就条理分明起来。凌菲云迅速反击:“黄老师,您是凭什么认定我抄袭的呢?” 黄麻子一脸严肃:“凌菲云同学,成绩差不可怕,可怕的是做错了事还要狡辩……” 他试图用一顶顶大帽子扣住凌菲云,一般这个年纪的孩子没经历过什么事情,思维很容易就被人带偏了,很容易跟着人家的节奏走。 第四十五章 她真的变了 可惜黄麻子的如意算盘没能打响,凌菲云从前是被自卑限制了,看起来粗粗笨笨的,但其实她可一点也不傻,必竟从小就成绩优异,小学初中都没跌出过班级前三的人,能有多傻? 凌菲云根本就不按他的套路走,心里只牢牢记得自己要做的事,要说的话。见状毫不客气地打断了黄麻子:“您这话的口气像是已经坐实了我抄袭的罪名,请问您是凭什么认定我抄袭的呢?” 黄麻子心中恼怒,继续说道:“你这是什么态度?这就是你父母教给你的教养吗?眼里还有没有老师……” 凌菲云执拗地只盯着最关键的一点:“凭什么认定我抄袭?” 黄麻子还不死心,还试图转移重点,可惜凌菲云抓着这点就不放,不管黄麻子说什么,她就只问一句:“你凭什么说我抄袭?” 黄麻子:…… “凭什么?”黄麻子没想到这丫头变得这样难缠,现在被逼得没了办法,他眼珠一转顿时计上心来,手指着考卷上的字迹大声道:“就凭这个!” “这是你的字吗?你摸着自己的良心说说看,这一手清秀漂亮的字迹是你那狗爬一样的字能比的吗?” 这一点黄麻子还真没说错,凌菲云愣了愣。 见状,黄麻子立刻得意地扬起了下巴:“现在说不出话来了吧?” 不料凌菲云仍旧摇头:“我没作弊,这就是我的字。” “凌菲云,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黄麻子正想发威,就听凌菲云平静地说道:“以前我的字确实写得不好看,所以这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坚持练字。” “哈——”黄麻子尖锐地笑了:“你骗谁呢?谁的字能在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凌菲云抿着唇,秀眉微蹙。 黄麻子她被自己堵得说不出话来了,心里正得意呢,结果现场又发生了变化。 “哎哟,说到这个,还真是呢——”一直旁观的语文老师连忙跑了过来,“自从这学期开学后,凌菲云同学交上来的作业就越来越整齐,字迹越来越好看了。” 这事不说的话老师们还没发现,可是一说起来,大家集体作恍然大悟状,纷纷附和:“没错没错,的确是进步了很多——” 黄麻子脸皮扯了扯,原本他并不相信,可是同事们一个两个都这么说,他就算极度不愿意相信也不能当没事发生了。于是他一番折腾找出了以前凌菲云做过的几张试卷,字迹确实一直在变化,这,这个…… 然而黄麻子还是不肯死心,“写,你当场写几个字——” 此言一出,其他老师看黄麻子的眼神就有些不对了。黄老师怎么和一个孩子这么较真呀?再说了自己都说了凌菲云的字在变化,黄老师还要求她当场写字,这是不相信自己啊? 然而黄麻子却浑然未觉,急切地找来了纸笔,命令凌菲云证明自己。 凌菲云提笔,刷刷刷在纸上写了起来。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这是《宋史·岳飞传》中的一则典故,秦桧是当朝宰相,韩世忠为元帅。岳飞下狱后,韩世忠为岳飞鸣不平,就问宰相秦桧,秦桧回答说:岳飞儿子岳云给张宪的造反信,虽然找不到了,可是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说:莫须有何以服天下? 凌菲云这是在讽刺黄麻子,以莫须有的借口给自己的学生定罪呢。赶过来围观的几个老师纷纷掩嘴偷笑。 黄麻子被噎得面红耳赤,终于是明白自己踢到铁板了。这丫头平时看着又丑又笨的样子,居然是个内秀的人么?怎么会这么冷静,这么会抓重点? 这只能说明黄麻子太年轻,太自以为是,太不会看人了。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凌菲云的语文成绩为什么那么好?那是她有天赋,很容易就能看出文章中未尽之言,作者想表达什么,中心思想是什么等等。 还记得她读小学时,姐姐上初中了,有一天姐姐写作业时遇到了难题,阅读理解这一块永远抓不住得分点。 这时候凌菲云好奇地瞅了一眼,瞬间就把中心思想什么的说了出来。当时还惹得凌艳珍一脸惊讶:这可是初中的文章,你竟然能看懂? 凌菲云却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反而很是不解地说:“这不是明摆着的吗?很难吗?” 扯远了,咱们回到当下。 黄麻子骑虎难下,逼急了,就吓唬凌菲云:“就算这字迹是你的,那也不能证明你没抄袭。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要是主动交代了,这事就当是一个小小的教训。若是执迷不悟,闹到校长那儿,被退学了可别来怪我。” “退学?”凌菲云冷笑:“我倒想知道,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道了,莫非我现在竟然不是生活在二十一世纪,而是穿越到了古代?而您也不是一名教师,而是一代君王,定人罪名,竟全不需证据,只凭自己一言便可?” 黄麻子嘴角抽搐着,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接话。说到底,他是真没证据,完全就是凭着自己一厢情愿的想象。 如果他再阴暗一些,“制造”出一些证据来,也许凌菲云还要多费些功夫。但他显然太小看自己的学生了,因此栽得轻而易举。 不过他也要感谢自己没有“制造证据”,否则他这个老师还能不能当得下去,就不一定了。 这场战斗,以凌菲云的胜利而告终,这事传出去以后,黄麻子瞬间成了全校的笑话,还被校长给严厉警告了。 一向不可一世的黄麻子总算尝到了轻视别人,盲目自大的苦果。 其实以前凌菲云受到班上同学嘲笑、欺负的事,他是知道的。但身为班主任,他却听之任之,完全没有想过要为自己的学生主持什么公道。 骨子里他就是一个自私冷漠,自大卑劣的人,这样的人根本不配为人师表。 第四十六章 明明就是个大肥婆 凌菲云突飞猛进的成绩,还有怒怼黄麻子的事迅速传开,当真是做到了令人刮目相看。 “宿主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奖励宿主天赋加成卡一张,身高+1厘米。” 经过三次增加,如今凌菲云的身高已经变成了158厘米。 凌菲云回到教室后,居然有很多同学热情地围了过来,向她请教“快速提升成绩的秘决”。 凌菲云被闹得没办法,只得老老实实地回答:“要想成绩好,离不开正确的方法和勤奋上进的态度。” 同学们顿时一阵失望,这说了等于没说啊。 凌菲云有些无奈,她说的都是事实,学习从来就没有捷径,脱离了勤奋好学,就算是天才也不可能秒变学霸。虽然自己得到了系统的过目不忘技能和学习体验卡,但其实这些也就是一个辅助手段,真正学到知识,还是离不开她的刻苦认真。 自从得到系统后,她哪一天的时间不是安排得满满的?就连做运动时,都不忘听英语,一有点时间,就学习,基本上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了。 同学们显然觉得她藏私,她也置之一笑。倒是江青青,破天荒地听到同学们小声议论凌菲云时,站出来仗义执言:“我和她一个宿舍,她每天学习到十一点多,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不是在做运动,就是在学习。” 江青青话不多,但是长了张正义脸,再加上成绩一向挺好,说出来的话倒是挺有信服力的。那些议论凌菲云的同学听了,都一脸的惊讶:“难怪她成绩进步这么多,人也瘦了,原来背后竟付出了那么多——” 同学们感慨万千,大部分人感慨过后就丢开不管了,但也有少数几个人,觉得班上“最丑最胖最蠢笨”的凌菲云都能逆袭,自己还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没准自己一发力,比凌菲云还震撼人心呢! 抱着这样的信念,他们就憋着劲儿,更加努力起来。 也有那些本身就成绩比较好的同学,见凌菲云追赶了上来,顿时产生了紧迫感,学习起来也更加用心了。 “宿主给同学们带来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奖励宿主说服力+1。” 吃过晚饭后,凌菲云没有去医院,而是去了学校外面的一家文具店。这店除了卖文具以外,还卖一些体育用品。 凌菲云感觉自己用砖头、水瓶和简易沙袋做的工具,已经越来越不适用了。重量太轻,起不到锻炼效果,操作起来也不方便。 以前是没钱,现在反正都动用了系统的十万块了,再花点儿也成了蚤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 凌菲云看着面前那些包裹着鲜艳彩色塑料皮的的哑铃,也不知道自己适合多重的,干脆一个个地试。提起一只1.5KG的,太轻。 3KG的,还是太轻,果断放弃。4KG的,做几个动作之后仍然找不到肌肉被锻炼到的感觉。 “小姑娘,力气挺大呀——”老板是一个中年妇女,笑呵呵地看着凌菲云道:“这边有可以增减重量的哑铃,虽然贵一些,但其实更实用。你现在看的这种,以后力量涨上去了就不适用了,又得买新的,多浪费呀——” 老板说着带凌菲云来到了里面一排货架,这里的哑铃都是由一个个铁片组成的。老板说:“你是姑娘家,买这种总重20KG的就行了。这种呢,总共有4个2KG的铁片,和4个3KG的铁片,可以自由组合,很方便也很实用。” 凌菲云想了想,果断选择了二十公斤的,她感觉自己的力气还有上涨的空间,买十公斤的,用不了多久也许就得换新的,不划算。 “另外,我还想买绑在腿上的沙袋——” 老板推荐推荐了一款沙袋,里面不知道装的是什么,提在手上沉甸甸的。而且是用魔术带和铁扣固定,方便穿脱。 凌菲云很满意,一共花了三百多买下这两样东西。 如今,系统给的两个红包,已经花得所剩无几了,凌菲云肉疼不已。 走出店铺的时候,正巧碰到几个男生进店,其中有赵方圆,还有那个校草魏浩。凌菲云虽然改变了许多,但还是不习惯跟异性接触。见到这么多男生就有些别扭,目不斜视地提着自己的东西与这些人擦肩而过。 赵方圆看着这个一脸严肃的女同学,忽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最近大家都在议论,说凌菲云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赵方圆撇了撇嘴,心中不以为然,不就是考试成绩提升了一些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若是自己把心思放在学习上,稍微努努力,铁定超过她。 不过这会儿,二人擦肩而过,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靠近凌菲云,立刻就觉出些异样来。这四门垃圾箱,竟然感觉没有从前那么丑了! 以前凌菲云身高只有155厘米,体重150斤,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个圆滚滚的球。经过系统三次增加,现在已经是158厘米了。虽然还是不够高,虽然三厘米看似真的不多,但是因为体重降下来,整个身体线条拉长后,在视觉上就显得苗条了许多。 135斤,仍然是个胖子,但已经显出点腰形了,脸小了一圈,双下巴也不那么明显了。肉一少,被挤成一条缝的眼睛就显得大了点。虽然是单眼皮,眼型也并不大,但看着总算不再是一条缝了。 肉少了,五官就显得立体了一些。她的鼻子挺拔,从前被肉堆着显得有些大,如今瘦了些就秀气起来。 呸呸呸,赵方圆连忙在心里鄙视自己,怎么会觉得四门垃圾箱有一丢丢漂亮呢?明明就是个大肥婆,大丑女好不好? 甩了甩头,赵方圆雄纠纠气昴昴地和自己的哥们儿挑选篮球去了。 凌菲云回到宿舍,今天要训练的是上肢和肩背,用上了新器械,做了一组之后就感觉到达极限了。 此刻凌菲云用的铃哑是6公斤,这样很好,能够明确地知道自己的极限是多少,下次有了进步,也能直观地体现出来。 第四十七章 勇敢迈出第一步 虽然这次模拟高考得到了总分557分的好成绩,以她目前的这个分数,考个一本绝对没问题的。但是凌菲云想要的,是进入全国最好的医科学院——首都协美医学院。 她上网查了下,首都协美医学院在生源质量方面,是和恩华大学进行联合培养的。也就是说能够考上恩华大学才有机会进入协和医学院就读,因此录取分线线也是非常的高,很难被录取。 以她目前这个成绩,是肯定不行的。 这次她语文135分,可以提升的空间很小了。英语129分,可提升的空间是存在的,但同样不大,可能也就10-15分的样子。 拉低了总分的科目,最主要还是数学和理综。凌菲云决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自己要把学习精力着重放在数学和理综上面。 凌菲云感觉自己的数学成绩,想要短时间提升的话,有点难。想来想去,她决定把学习体验卡用掉。 这次选择使用之后,脑子里就仿佛有某种灵光在蹿动,再看那些以前怎么也理解不了的题时,就仿佛灵光乍现,被堵塞的思绪霎那间就畅通了。 哦,原来是这样! 嗯,原来还可以这样呀…… 两个小时后,凌菲云睁开了眼睛。每次使用学习体验卡,都有不同的感受,看来学习体验卡所产生的效用是随机的,但无一例外都对学习有许多好处就是了。 这两个小时仿佛比两个星期还要长,后遗症毫无避免地出现了,她感觉头昏脑胀的,非常难受。 时间已经是夜里十二点多了,为了缓解自己的头痛,凌菲云躺在床上,做几个轻柔舒缓的瑜伽体位。 配合上悠长的腹式呼吸,凌菲云感觉好受了些。因为腹式呼吸能够吸到更多的氧气,而血液中氧气充足的话,大脑就会更清明。 突然灵光一闪,自己以前时常感觉头晕,是不是也与大脑供氧不足有关? 有了这个推测,她立刻就兴奋起来,打开手机在浏览器上搜索“头晕是否与大脑供氧不足有关”。 很快就有了结果,看到结果后凌菲云无声地笑了。 原来自己的猜测是对的,长时间低头看书,会导致颈椎受损,而颈椎有毛病的话就会影响大脑供血供氧,从而导致头晕。 当然了,颈椎受损并不仅仅是长时间低头导致的,还有其他原因。不然的话,个个学生都是这么低头学习的,为什么人家没事,自己却出问题了? 上面罗列了许多种原因,其中一条吸收了凌菲云的注意力。“颈椎发育性椎管狭窄,是指在胚胎或发育过程中椎弓根过短,使椎管矢状径小于正常。在此基础上,即使退行性变比较轻,也可出现压迫症状。” 分析了其他原因后,凌菲云觉得这个原因与自己最为贴近。凌菲云感觉自己的身体,满是缺点,不仅是从小身体就不好,天生易胖体质,就连眼睛,也没能遗传到母亲的大眼睛,反而是单眼皮小眼睛。 还有身材,没有遗传到母亲的高个长腿,却遗传到了父亲的矮个子。 果然投胎也是门技术活啊。有的人能够完美地遗传到父母的优点,可有的人却是完美地避开了父母的优点,其结果—— 呵呵,只能自求多福了。 跑题了跑题了,凌菲云甩了甩头,无声地嘲笑着自己。精神太过亢奋,一时竟无法入睡。鬼使神差的,她打开了微信的朋友圈,翻看了起来。而在这之前,她从来没逛过朋友圈。 她朋友少,仅仅只有凌美凤一个人。 凌美凤每天都会发朋友圈,记录自己的生活和心情。 “如此盛事,即使五音不全,老娘也要去体验生活,没准还能近距离和男神来个亲密接触呢,哈哈——” 文下,配图是一张歌唱比赛的宣传海报,也就是之前凌菲云看到过的那张。 看来,美凤也备参加歌唱比赛呢,老实说,凌美凤虽然长得不错,但声音有些粗,唱歌还有些跑调。可即使是这样,她也欣然前往,丝毫没觉得有什么好怕的。 凌菲云很是羡慕,美凤的父母教育孩子的方式是鼓励型的,而自己的父亲教育孩子是棍棒式的,所以养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 一个充满自信,一个则从骨子里透着自卑。 自信的人也许不会成功,但自卑的人肯定不会成功,因为他们连尝试,都是不敢的。 凌菲云很认真地想了想,最后做了一个重要决定:参加歌唱比赛。 不管能不能得奖,锻炼自己的胆量,勇于尝试才是最重要的。人要不断地突破自我,才会不断地进步。 一个孩子从原生家庭带来的伤害,是会跟随他们一生的。想要改变自我,简直难如登天。必须经过千辛万苦,千锤百炼,才有可能成功。 这一夜,凌菲云久久不能平静,她想到了从小到大发生的许多事情,居然失眠了。 失眠的直接后果就是,第二天早上虽然依靠着强大的生物钟醒来了,却感觉头脑晕沉沉的,眼睛也又酸又涩。好想再睡一会儿啊—— 不过最终,凌菲云还是起床了,懒惰一旦开了口子,以后就会习以为常,所谓的自律,便是及时堵住这个口子,不让其有机会冒头。 做一个自律的人,加油!凌菲云在心里给自己打着气,狠狠地用凉水洗了把脸,这才清醒了一些。 洗脸刷牙,然后去跑步。最初她一次只能跑半圈,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但现在跑三圈后也只是微微有些气喘。越是在感觉吃力的时候越是不能停,这样才会不断突破,不断进步。 她咬着牙又坚持跑了两圈,第六圈的时候终于是坚持不住,已经心如擂鼓、双腿沉重如铁了。 她知道,自己的极限到了,再勉强下去,恐怕要晕倒,便及时停了下来。 由于时间有限,每天只有跑一个小时,所以她就只能在速度上做文章了。起初跑得很慢,现在是越来越快了。同样的时间,能够多跑两圈。 但是对这样的成绩,凌菲云仍然不够满意,还要继续加油! 第四十八章 人要有自知之明 出了汗,身体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凌菲云脸颊红扑扑的,一边用毛巾擦着汗,一边来到食堂,买了杯牛奶和一个水煮蛋,外加一根玉米。吃完早餐,回到宿舍,舍友们才陆续起床。 见凌菲云又做完运动回来了,白玉洁一脸惊叹:“昨天晚上我半夜醒来见你还没睡,今天又起这么早,我也是服了。” “服什么服呀,大半夜的翻来翻去,吵死了。”董五雯冲凌菲云翻了个大白眼,一脸不悦地从床上爬起来。 “做人不能太自私,这是宿舍又不是你自己家。”董五雯骂骂咧咧地梳着头发,一副气呼呼的模样。 白玉洁撇了撇嘴,江青青状似不经意地说了一句:“昨晚发生什么事了么?我睡得挺好,什么也没听见呢。” 白玉洁一惯就不喜欢董五雯那副尖酸刻薄的样,闻言忍不住笑道:“就是啊,凌菲云哪里很吵了?人家安安静静地在自己床上躺着,我若不是半夜起来上厕所,也不知道她昨晚没睡。” 董五雯恼羞成怒,气冲冲地嚷道:“行行行,现在这宿舍里被排挤的变成我了是吧?你们亲,你们好,老娘不稀罕——” 董五雯一边嚷嚷一边摔门而出,可怜的房门发出“砰”的一声巨响,震得白玉洁情不自禁地抖了三抖。 江青青淡淡地说:“别理她。” 说着她也洗脸刷牙去了,虽然没指名道姓,可凌菲云知道她是在安慰自己。 凌菲云去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凌菲云一共只有三套衣服,轮流换来换去。这些衣服都穿很久了,身上的这件不但褪了色,居然在衣摆上还出现了一个小洞,看来得买两身衣服了。 洗漱好,凌菲云到了教室。 现在的凌菲云,在所有任课老师心里,都可谓是印象深刻了,实在是这姑娘那一声声质问太过惊人。 至于黄麻子,被校长给训了一顿,灰头土脸地消沉了好几天。 凌菲云不去管外界的这些人和事,一心沉浸在学习里。每天复习各科基础知识,不断地刷题,遇到不懂的就请教老师。另外还有听英语、说英语,练字,锻炼身体减肥…… 只是让她有些焦急的是,这都五天了,体重一两都没掉。凌菲云想到了莫苇茗说过的话,竟然让他给说中了。 凌菲云想找莫苇茗问清楚,可阴差阳错的,总是没有机会。距离系统给出的一月之限,已经只剩下十天了,十天减十五斤,真的非常紧迫! 事情已经无法再拖下去了,凌菲云决定,无论如何也要找到莫苇茗。 不过也是凑巧,这天放学后她刚想给莫苇茗打电话,凌美凤的电话就打了进来。 “菲云,人家不让代报名,必需本人亲自过来。我已经问过了,报名到今天就要截止了,你还磨蹭什么呢?”凌美凤说话又快又急:“赶紧的给我过来,我可是费了老大劲才让人家晚点下班的。” 这次的歌唱比赛,衡杨市辖下的两个地级市,五个县再加上衡杨市区一共有八个分赛区。而每个分赛区都需要先报名,取得资格后进行海选,海选会录取三十名进行比赛,决出前三名。 然后八个赛区的前三名,一共二十四人再集中到衡杨市进行总决赛。 凌菲云她们需要先在涞水市的分赛处报名,可是因为她要上学,黄麻子最近盯得很紧,就等着抓她的错处呢,所以她也不想轻易请假。 想等放学后再去报名吧,人家报名处的人也下班了,所以无奈之下她就拜托凌美凤给她去歌唱比赛那边报名。 此时听了凌美凤的话,凌菲云破天荒的打了个车,直奔普罗旺斯。自然不是要出国,而是这次报名地点就是举办方开发的一个楼盘,名叫普罗旺斯。 这是一片别墅区,里面都是独栋的小别墅,售价很是高昂,也难怪能够花大手笔,举办这么一场歌唱比赛了。 正是下班高峰期,而且路上还要经过好几个红绿灯口,凌美凤打了好几个电话来催,凌菲云也是很无奈。这事,它也急不来呀,自己又不会飞! 好不容易是赶到了,凌美凤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拖着凌菲云就往里面跑,一边跑一边匆匆忙忙地叮嘱凌菲云:“呆会儿机灵点儿,胆子大一点,别动不动就害羞,嘴巴甜一点……” 还没说完,已经到了。凌美凤带着凌菲云来到那间写有“报名处”的办公室,酝酿出一个甜美的笑容,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 报名处一共有三名工作人员,两男一女,也许是临近下班,此时办公室里没有其他人。 见凌美凤领着凌菲云进去,那三人的目光刷的一下全射了过来。凌菲云明显的感觉那两个男的有些失望,不过凌美凤的嘴很甜,一进去就帅哥美女地叫着,还一个劲地向他们道谢,说是耽误了他们下班,很过意不去等等。 凌美凤长得漂亮,关键是很有亲和力,人又热情活泼,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那两个男的许是看在凌美/凤的面子上,也没有多作为难,只是把表格递了过去。 “赶紧填吧,我们还赶着下班呢。” “哎好咧,谢谢帅哥。”凌美凤接过表格转手又递给凌菲云。 凌菲云正要填表格,一直坐在那里没吭声的女员工突然说话了。 “就这形象,填什么填?”语气是毫不掩饰的嫌弃。 凌美凤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那两名男工作人员有些尴尬,却也没吭声。 凌菲云握着报名表的手指微紧,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抬起头,平静地望向那女员工:“请问这是选美比赛吗?” 女员工瞬间就恼了,冷冷道:“人要有自知之明,长得丑不是你的错,出来吓人就不对了。” “你这人怎么说话呢——”凌美凤也怒了,她是个小辣椒的性子,立刻就要与这人理论一番,不料却被凌菲云给拉住了。 凌菲云仍旧神色淡淡地望着那女员工:“我看过你们的海报,你们写的是只要敢唱,只要敢来,你们不限年龄,不论性别,通通都可以报名参加,难道是我看错了?” 第四十九章 善变 女员工一愣,哑口无言。 她只是涞水市分公司的一名楼盘销售人员,因为公司这次举办歌唱比赛人手不足,所以需要从销售人员里面临时抽调些人手过来。 而她虽然争取到了这个机会,但也只是抽调过来帮忙罢了,根本就没有资格刷人的。 刚才她就是看凌美凤和自己的两个男同事有说有笑的,害得一向被人追捧的她竟然坐了冷板凳,这才故意找碴。 只是没想到,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小姑娘,一开口竟然如此犀利。 女员工气恼不已,酸溜溜地说:“就算让你报名又怎样,就你这样会唱歌吗?”说着还故意用鄙夷的眼神把凌菲云从上到下“刮”了一遍。 这样的眼神就仿佛一根刺,狠狠地扎进你心底深处。如果是过去的凌菲云,一定立刻满面通红,羞愧得恨不能钻进地缝里去。不过现在嘛,她站在原地,用三秒钟的时间克服了想要升涌上来的自卑,然后轻启朱唇,一串清亮的歌声自喉间溢出: “藏进心口的刺 不枉寻,也如此 沉默有时,最后因你放肆 浓墨难沾心事 寒夜怎寄相思 沉默有时,念想有时 谁决别相思成疾莫问天涯,也莫问归期……” 歌声停了,女工作人员微张的嘴终于闭上不吭声了,凌菲云顺利地填了表格。 两个人走出报名处的时候,凌美凤一脸惊奇:“好久没听你唱歌了,没想到现在竟然唱得这么好。” 凌菲云笑了笑,以自己现在的水平也就唬弄一下普通人,真到了专业人士面前,完全就入不了眼的。 两人说笑着,一路朝普罗旺斯别墅区外面走去。 来时匆忙,并没有太多心力观察四周,这会儿凌菲云细细打量,顿时被这里头的豪华精致震撼到了。 小桥流水,假山亭台,名贵花木环绕四周,每一幢别墅都精致而高雅,透着股高不可攀的距离感。当然了,这是凌菲云的观感,凌美凤更多的是惊叹和羡慕。 “如果能住在这里,该有多好啊。”凌美凤感叹着,一脸的向往。年轻姑娘漂亮的大眼睛里流光溢彩,脸上的笑容灿烂如花。 不同于凌菲云的纯欣赏,凌美凤有种想要拥有的急切。不过想到这里的房价,不由得垮了笑脸。目前莱阳市这种地级市普通小区房是五千左右,但这里却要两万多一平,一幢别墅,怎么着也得一两千万。 就算是她现在的男朋友莫苇泽,看着家庭条件还可以,但也就限于涞阳市这种小地方,到了大城市,屁都不是。要想买这种别墅,也是绝无可能的。 凌美凤思绪万千,凌菲云浑然未觉,很快就出了别墅区。 正在此时凌美凤的电话响了,看着来电显示上的名字,凌美凤突然有些兴致缺缺,手指上滑,滑到了拒听键。 不过很快,电话又一次响了起来。凌美凤没好气地滑到接听键,噼哩啪啦把电话那头的莫苇泽一顿痛骂:“干什么干什么,催魂啊?我说你能不能别整天粘粘乎乎的,我还有没有点私人空间了,你这样真的很烦你知不知道啊,你……” 电话那头,莫苇泽一脸委屈,两人认识时间不长,正处于热恋期呢,粘女朋友不是应该的吗?再说了,男朋友粘自己,身为女朋友不是应该高兴自豪的吗?怎么美凤发这么大的火? 不过他当然不敢说出来了,只能在电话里一个劲地赔小心,道歉,说好话。 凌美凤发泄了一通,心里的那阵气闷总算是好了一些,只是依旧没好气地命令道:“过来接我,现在立刻马上!” 说完重重地在挂断键上狠狠地戳了下去。 凌菲云一脸莫名地瞅着凌美凤,完全不知道自己发小是抽的哪门子疯。 两个人站在路边等着,凌菲云一脸恬淡,而凌美凤的眼神却渐渐复杂了起来,显得有些心不在焉,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五分钟后莫苇泽开着车飞驰而来,一个漂亮的刹车,然后利落地跳下车跑到凌美凤面前,笑呵呵地作了个请的手势说:“公主殿下,请上车!” 可惜回应他的却是女友的一枚白眼,凌美凤沉着脸:“你是属乌龟的吗?” 莫苇泽一脸懵逼,“我当时在医院呢,已经用最快的速度赶来了——” “你竟然还敢狡辩?我站得脚都疼了,像个傻瓜一样站在这里,被来来往往的人看猴子一样看着——” 想到刚才经过自己身边的那些女人,个个坐着豪车,穿着名牌,打扮得精致美丽,再看看自己,灰头土脸地站在路边,穿着大众小牌的衣服,凌美凤就极度不平。原本觉得条件还不错的男朋友,此刻在她眼里,也稀松平常了。 见女朋友委屈得快要哭了,莫苇泽心疼极了,连忙给女朋友道歉:“对不起凤儿,都是我的错,你别生气了,好不好……” 最后莫苇泽一个劲地许诺要给凌美凤买新衣服,新包包,还要送她口红,凌美凤总算是重新露了笑脸。 这一切,让凌菲云百思不得其解。明明凌美凤从小到大也是很爽利大方的性子,怎么到了男朋友跟前就变成这样了呢? 对此,凌菲云只能感叹:恋爱,使人疯魔! 莫苇泽载着她们来到一个远近闻名的烧烤店,这店铺外面有一片空地,摆满了桌椅。现在是九月份,晚上不算很热了,微风习习的,倒是挺舒服。 “这里除了烧烤好吃,最关键的是他们家的扎啤特别好喝——”莫苇泽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介绍得如数家珍,一边说一边带着两人来到一张桌子跟前。 凌美凤一脸嫌弃地看着那张桌子,桌子是木制的,看上去油腻腻的,一点都不干净。这一看就是平民来的地方,一点都不高档,更不奢华。想到刚才看过的豪华别墅,再看看这个烧烤店,凌美凤心里越发不是滋味。 莫苇泽很有眼色的给凌美凤拉出椅子,还特地把桌面和椅子用纸巾仔细擦了一遍。凌美凤终于还是坐了下来。 第五十章 烧烤配扎啤 坐定后,莫苇泽问凌美凤要吃什么,凌美凤有些不耐烦:“随便。” 女朋友看上去心情不好,莫苇泽摸了摸鼻子,茫然之际突然瞥见了一旁安安静静坐着的凌菲云。 他想着,凌菲云是美凤的发小,应该会知道美凤的口味,于是他立刻有了主意:“菲云,点菜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想吃什么随便点,不用给我省钱!” 凌菲云一张脸绷着,看起来淡定从容,实则内心一片茫然。她从来没吃过烧烤,她哪知道要点什么啊?想说拿菜单看看吧,抬头瞅了一圈,发现这种小店子似乎是不需要菜单的,都是信口拈来。 凌菲云有些窘迫,手心开始冒汗,脸颊上也飞起了两朵红云。十七岁的少女,再怎么装成熟,装淡定,这个时候骨子里的自卑也控制不住的开始冒头了。 莫苇泽见她一直不说话,不由满心的不解。这姑娘,也太高冷了吧? 他深深觉得,自己今天出师不利,一个人肯定搞不掂这两女人。于是莫苇泽眼珠一转,悄悄地发出了一条短信。 扣转手机,莫苇泽开始自己点菜,“羊肉二十串,牛油三扎,鱿鱼须三扎,生耗来三打,小龙虾来三斤,再来一个凉拌黄瓜,炒田螺,对了,上三杯扎啤……” 莫苇泽想了想,眼睛看向凌美凤,笑得一脸讨好:“你看够不够,要不再叫点儿?” 凌美凤白了他一眼点点头:“当我们是猪吗?” 莫苇泽讪笑着,打发走了服务员。 不一会儿,就有烧烤陆续上桌了,刚准备开吃,忽闻莫苇泽举臂高呼:“这儿——” 循声望去,只见一俊秀清冷的少年大步走了过来,随之而来的,是众多食客好奇、倾慕的目光。 莫苇茗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自成风景线。他似乎对这些早就习以为常,目不斜视地在凌菲云旁边的那张椅子上坐了下来,然后很认真地看着凌菲云说:“见到我,你很高兴!” 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凌菲云竭力想要控制住,然而现在已经很少再红霞满天的脸,还是不听指挥地烫了起来。 一个校草级别的帅哥,看着你的眼睛,非常肯定地说:见到我你很高兴,这是什么操作? 正想与他打招呼的凌美凤一脸惊讶,眼神在自己的发小和少年间,转来转去,目光中满是探究。 “没错——” 凌菲云刚说出两个字,凌美凤就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莫苇泽也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 然后就听凌菲云很是认真地说:“我正好有事找你。” 凌美凤轻笑,就说嘛,凌菲云这傻丫头虽然十七岁了,可根本就没开窍,在感情方面真是迟钝得像根木头,应该不会喜欢上莫苇茗。 不知怎么的,凌美凤虽然已经放弃了莫苇茗,却不希望自己的发小喜欢上他。 莫苇茗那句话很容易让人误会,觉得他在调戏小姑娘,但凌菲云虽然尴尬,也控制不住地羞红了脸,但却神奇地听懂了他的意思。他不是在调戏自己,他只是在陈述事实。 果然,听了凌菲云的回答,莫苇茗淡淡地点头:“我知道你找我是为了什么,等会儿吃过东西,上我家去一趟。” 闻言,刚刚平静下来的凌美凤立刻又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莫苇茗。 凌菲云点了点头:“好的——”想了想,又加上两个字:“谢谢。” 这次莫苇茗没有说话,径直拿起面前的一串鱿鱼须,一口咬了下去。别人吃烧烤容易弄脏嘴,甚至显得粗鲁,但莫苇茗不会。即便是在吃烧烤,也优雅而从容。 凌菲云也一脸平静地开始吃东西,两个人仿佛刚才谈论的不过是天气而已。 可凌美凤和莫苇泽已经震惊得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特别是莫苇泽,自家这位堂弟,一向高冷淡漠,鲜少会与人亲近,可是他现在居然请一个小姑娘上他家? 他家哎,莫苇茗一向将家视为自己的私有地盘,从不让别人踏足,就连自己这当堂哥的都很少被允许进入的好不好…… “哟,你们俩——”莫苇泽本想调笑一下两人,不过看到凌菲云那平凡的长相和肥胖的身材,又默默的把余下的话吞了回去。堂弟眼睛又不瞎,应该不会看上她吧? 凌美凤抓心挠肝,脸上的笑容都显得有些刻意不自然了:“你们俩有何猫腻,快快从实招来!” 莫苇茗仿佛罢若罔闻,凌菲云很是无奈地说:“不过就是去拿本书。”上次在他书摊上买的《新概念英语》还没拿回来,再加上第一次见面,莫苇泽就给她推荐了一本关于减肥的书,她当时并不相信,所以没买。 但现在,她已经有点病急乱投医了,想着死马当活马医,就试试呗。 虽然凌菲云解释了,但凌美凤显然并不太相信,一双美目中滑过些许复杂。 这家烤串是真的好吃,扎啤上来以后凌菲云看着眼前大大的一杯,端起来喝了一口。入口冰、爽、鲜,还有股菠萝的味道,真的是透心凉,不由微微眯起了眼睛,喝得一脸享受。 还有那个炭烤生蚝,上面铺着一层剁碎的蒜蓉和小米辣,里头是一砣白色的生蚝肉,一口吞进去,香辣嫩鲜几种味道在嘴里层层化开…… 东西点的挺多,四个人放开了吃,吃得很是尽兴,也很是过瘾,凌美凤的心情也终于慢慢好了起来。 烧烤加扎啤,可算是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无法拒绝诱惑了,实在是太太太爽了! 由于凌菲云和莫苇茗还是学生,不能逗留太晚,吃完后四人就起身离开。 一行人坐车来到了二中附近的一个小区。 这个小区比较旧了,看上去很有些年头。莫苇茗让他们在外面等着,自己进了小区。没过多久,手里就拿着三本《求医不如求己》和一整套的《新概念英语》走了出来。 凌美凤见他果真是去拿书,一整晚都别扭难受的心瞬间就安生了。嘻笑道:“这是什么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