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莘梧十五岁,就显得比其他同龄女生早熟的多。 那时她偏爱穿明艳的红色衣裙,薄薄的唇因抹了层口红变的丰满诱人。莘梧皮肤白皙细腻,身材高挑。走在学校中也是一抹明艳的风景。莘梧不喜欢上课,总是偷偷跑出去在学校里瞎晃。老师们也管不上她,用莘梧的话来说,她就是个没人管的孩子。开始大家都还会感叹这么好的一个孩子就这么毁了,后面习惯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莘梧喜欢去活动中心的天台坐着,因为凇惊就在对面楼上课。透过半开的窗户,她看到凇惊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因为离得太远她看不清凇惊的表情,但是她猜凇惊一定能风轻云淡的回答出老师提出的问题。果不其然,她看到老师点了点头便摆手让他坐下了。凇惊大莘梧两岁,今年正是万众期望的高三生。凇惊成绩很好,在学校常居前三甲,曾经也是莘梧妈妈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为此,小时候的莘梧恨透凇惊了。莘梧成绩一向不好,无论怎么努力都只能在中下游徘徊。妈妈总打趣说她是个小花瓶,中看不中用。后来那个打趣她的妈妈不在以后,她便更加破罐子破摔的当个美丽废物了。他们学校高三比其他年级多上两节课,下课就晚下一个半小时。下课早的莘梧便抱着书包蹲在后门等凇惊下课。常常等着等着就困了便抱着包睡着了。下课之后一团闹哄哄中凇惊轻轻把她拍醒,她迷茫的抬头看着凇惊,看到他便憨笑。凇惊回以她一个温柔的笑,“走,回家吃饭了。”她便把手上的书包交给他,站起来拍拍灰便蹦蹦跳跳的跟着凇惊回家。 一起回去的还有阳昌,阳昌和莘梧一样不爱学习每天在学校就是混混日子。每次莘梧在天台上偷偷看凇惊的时候,阳昌总能发现她并对她很夸张的招手,生怕她看不见样的,这是一直认真上课从不走神的乖乖学生淞惊所不知道的。而每次莘梧都会回以阳昌一个他看不见的鬼脸。 阳昌喜欢隔着凇惊调笑她。每次莘梧等凇惊一起回家吃饭时,他总是问凇惊“你家童养媳又来等你回家吃饭了。”莘梧总红着脸笑着去追打阳昌,凇惊也只是轻笑,作势要打阳昌。 “阿梧是我最好的妹妹。”凇惊总是这样解释。这时莘梧就会停下追阳昌的动作,冲着阳昌做鬼脸。阳昌也就嬉皮笑脸的问莘梧“阿梧妹妹,怎么不见你去我家蹭饭阿。我妈做饭也好吃阿,来我家当童养媳吧,我肯定不会亏待你的。” 莘梧更加卖力的追他了。 好像每次这样的结果就是阳昌被看似若不经风的莘梧揍一顿然后莘梧心满意足的和凇惊回家吃饭。 凇惊的妈妈很喜欢莘梧。她当初怀凇惊的时候便期望这会是一个女孩子。可惜凇惊没遂她的愿。于是她便寄心愿于这个住在对面的大眼女孩,加上小时候的莘梧古灵精怪的,嘴巴又甜,常常逗得她笑得合不拢嘴,莘梧对于她便像是自己的女儿。凇惊从小就被她教育要好好对妹妹。自从莘梧的妈妈车祸去世后,她对莘梧就更加亲热怜爱了。因为莘梧的爸爸每天都在公司加班应酬,根本顾不上女儿的起居,便是由她来揽下这个责任。也幸亏于她,莘梧才能每天回家能吃上一口热饭。虽然凇惊是一个高三生,但是凇惊妈妈似乎更加关心莘梧的身体健康。每次饭桌上总是做的是莘梧爱吃的,莘梧喜欢吃辣,像什么青椒炒肉水煮肉片辣子鸡等等,都是莘梧的最爱。但是凇惊从小就吃不惯辣,所以每次凇惊妈妈总是随便炒几个清爽的素菜打发一下凇惊,对此,凇惊倒也没什么异议,在饭桌上也是对莘梧偏爱有加,常常给莘梧夹各种菜。他总说,“我们阿梧实在太瘦了。” 莘梧很喜欢听他说我们阿梧。因为这是一种带有占有意味的,亲昵的表达。就像是把她归为了他的谁一样。她非常喜欢这种暧昧的感觉,就像每次被人问及和凇惊是不是在谈恋爱时,她心里总是会有一种被刺了一下的感觉,她既害羞又震惊,同时心里蔓延出一丝欣喜。尽管她总是否认说,“凇惊是我哥哥啦。”就像凇惊每次都和阳昌解释一样。 这天像往常一样,一桌子都是莘梧爱吃的。凇惊妈妈很热情的做了一桌子好菜招待着她,莘梧的碗里都被塞的满满的,大多都是凇惊夹给她的。她非常满足的把头埋进碗里大快朵颐。 “听说阿梧成绩不太好?小松你要不以后吃完饭后辅导辅导她?”凇惊妈妈吃着吃着突然问道。 莘梧听完后有些抗拒,她本来就不爱学习,但是又有些期待和凇惊多待一会儿。心下纠结的死,便停下了啃着鸡腿的手,把目光投向了凇惊。 察觉到两人询问的目光,凇惊顿住思踱了一下,不经不慢的开口:“阳昌成绩也不太好,不如就让他们吃完饭后跟我一起写作业吧。” 莘梧便也默认了。私底下在心里默默地把阳昌这个杀千刀的骂了个几百遍。 其实凇惊这么说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几个月前阳昌在他家打游戏。打到一半阳昌突然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凇惊,你有喜欢的人吗?”凇惊一时愣住了,他也不是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但是脑子里总是会想起阿梧的笑。他总是觉得不可能,因为在他眼里莘梧就像是他的妹妹。阳昌见他半天不说话,又自顾自的说起来“其实我发现我有点喜欢莘梧那小丫头了。” “我们阿梧长得好看,喜欢她的人多了去了。”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那小丫头啥样子我都见过。不过嘛,她凶巴巴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嗯。” “我就是忍不住的想逗她生气,每次看她气呼呼地红着脸来打我的样子真的很开心。” “嗯。” “游戏开了,你发什么呆?” 那天,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输给阳昌。阳昌刚开始赢了还手舞足蹈,后面也觉得没意思了。便扫兴的回家去了。 第二章 莘梧学习不好,也不是很爱与其他人说话。平时在班上总是一个人缩在角落写写画画,清清冷冷的,总是给人一种不甚好相处的感觉。班上的女生不太敢凑上去招惹她,男生虽然轻浮但在这朵“高岭之花”面前也难免收敛性子。加上莘梧对大家都是爱答不理的样子,莘梧在学校基本没什么朋友,圈子极其干净。每天生活里唯一的色彩就是凇惊和阳昌了。 像莘梧这样的人,在班上还有另一个。莘梧一个人坐在班上靠左边的最后一排,延宿坐在右边靠窗的最后一个,也是一个人。他们两个,都是在班上不合群的神奇存在。 延宿是美术特长生,替莘梧包揽下了全班倒一的位置。但是呢,在美术这方面天赋异禀,所以常常翘课跑出去写生,画街边的少女,白描花鸟,郊外罕见的风景。。。 本来两人的生活相似却互不相干,只要没人先开口,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平行的生活下去。 先打破这种平衡的人是延宿,那天莘梧又在某个课间消失不见了。那个她常常在课上写写画画的本子被她遗忘在课桌上,清风随意的翻着页,恰好被延宿看见。他看着莘梧如孩童一般的随笔涂鸦,心中有些新奇,更多的是欣赏。他想不到这个看似平常的女生,竟然有如此好的构思和色彩搭配。 于是在那天放学,他拦下了背着包要去等凇惊下课的莘梧。 “你好像很有天赋,和我一起学画画吧。” 第一次有人这么直白的和莘梧说话,莘梧低头打量着这个身高一米六不到的瘦小男生,黑框眼镜下幽深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势在必得的自信。这表情倒是和那个人很相似,莘梧在心里默默想到。本来画画只是她打发无聊时光的工具,但是听到延宿这么说。她心里有些兴奋。这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对她的肯定。她也就应允了下来。 顺理成章的,两人开始走的很近了。常常延宿带着莘梧,两个人一起去郊区鲜有人烟的地方画画。虽说延宿算是莘梧名义上的师傅,日常也是任由莘梧自由发挥,顶多加以指点罢了。延宿的见解独到看问题又一针见血,在他的指点下莘梧很快意识到自身的问题和缺陷,加上莘梧自己也确实在这方面很有天赋。在绘画这方面也逐渐自成一派小有成就了。 和延宿学画画,让莘梧一潭死水的生活开始有了波澜。但也简单的很。和延宿长时间的逃课画画,放学后等凇惊下课吃饭。跟着凇惊补习结束后晚上一个人缩在家中放着音乐看各种各样的小说,过的千篇一律又带着青春期独有的叛逆。 “最近小梧有点神出鬼没阿,是被你们班那个小子勾走了魂吗?”这天课后补习阳昌突然问道,嘴却翘的要比天高了。 莘梧停下笔正准备反驳阳昌几句,却见坐在两人中间的凇惊敲了敲桌子,“你最近也有点八卦阿。“ 莘梧用余光悄悄打量着凇惊,一如既往的平静,但是握笔的手有一些颤抖。 这颤抖莘梧再熟悉不过了,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哪怕天塌下来也不会慌乱的凇惊,其实很多时候都感到力不从心。而每次凇惊慌乱的时候,手都会有一些微微的颤抖。这一点,莘梧一直都是深谙于心的。现在的凇惊,已经很少会手抖了。今天这次,也算是破例。 他是因为我而慌乱吗?莘梧不禁想到,心中泛起一阵喜悦。女孩子的想象力是强的。她不禁想到,他会不会是喜欢我?难道因为我和延宿走的太近,他这是吃醋了吗? “咳咳,阿梧你在发什么呆?”凇惊见莘梧停笔半天不言,心中那阵不明的慌乱愈加明显。他心中不解这慌乱从何而来,看了半天题半个字也看不进一个,习惯性的瞟了一眼莘梧,看到她也在发呆,便出声问道。 “阿,我。。。”莘梧话还没说完,阳昌立马加入打断了她,“小梧你该不会真的被那臭小子勾走了魂吧??造孽阿,爷好不容易养大的白菜就要被外面的猪给拱了。” 本来莘梧并没有很在意关于延宿这个,阳昌这么一说倒是把她的脸都羞红了。只希望他赶紧闭嘴,心下期待着凇惊不要误会才好。心中想了半天想不到什么解释的话。便作势要打阳昌,希望他可以终止这个话题。 “怎么小梧你还动手了呢??不会你是真的和那个小子好上了吧?早恋可不好,我要跟你爸说,看你爸揍不揍你。” 莘梧急得要哭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好在一向靠谱的凇惊这时开口解救了她,“听说今年元旦长华广场的烟花大会有些新花样,明年我们就要散了,不如今年一起去看一次吧。” 长华广场的元旦烟花大会一直是长华这座小城的一项盛事,每年都有许多有情人在这场烟花盛会下结为有情人。但是往常,他们元旦一直都是在家里吃吃喝喝聚会的。很少会想到去参加这场又名表白大会的烟花会。凇惊这一提议,莘梧又有点想入非非了。 莘梧带着疑问的看向淞惊,想从他那里知道她心里的那个问题的答案,但是淞惊很快别过脸不看她。两人之间的气氛透着些许微妙。 “可以阿,咱们都没一起去过呢。”阳昌最先肯定这个提议,他性格一向大大咧咧,并没有发现另外两人之间有些许微妙的尴尬。好在这种直接也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莘梧也不用目光追问淞惊了。她心中暗想淞惊一定有自己的打算。心中又开朗了起来。 “我也很期待去看呢!明年你们高考完就要走了,真的挺舍不得的。”莘梧嘴上说着舍不得,嘴角却勾起了一抹弧度。 “你可别扯开话题哈,我我问你你跟你们班那小子什么关系。”阳昌突然又想起之前的话题,又开始打趣莘梧了。 “就是他教我学画画啊,他说我很有天赋,我好歹也是天才美少女啊。” “那我也没见你画过啥啊。”阳昌撇嘴问道。 莘梧急于证明自己,忙从书包里拿出这几天她和延宿到处跑画过得画给淞惊看。 淞惊恢复了平静眼里含着笑意接过画,认真的一页的看,纤细的手指夹着纸张轻轻揣摩,像是在思考什么。 第三章 重重复复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云舒云卷之间竟然已到快放寒假的日子。 莘梧跟着延宿学习画画,进步的很快。那天淞惊看过莘梧的一些涂鸦之作后,虽在绘画这块是个门外汉,但对于莘梧在这方面的天赋也是赞不绝口。离寒假将近一个月的时候,莘梧便跟着延宿顺利进入学校的艺术班。学艺术可比学文化难过多了,莘梧开始很少的逃课去天台上看淞惊了。淞惊平常也很少注意到天台上那抹红色的身影,倒是阳昌对此感到有些许寂寞。 “好久没看到小梧在对面天台坐着了。”课间阳昌趴在桌子上闷闷不乐的说,淞惊正奋笔疾书的手顿了顿,随即又写了起来,只是速度慢了几分, “她经常在对面天台坐着?”淞惊不动声色的问。 “是啊,每次我跟她挥手她都对朝我做鬼脸。又好笑又可爱。”阳昌咬着笔回想着那时莘梧的鬼脸,一种名为开心的情绪洋溢在嘴角。 淞惊斜睨了一眼阳昌,突如其来的酸涩的感觉郁结在心中,说不清道不明的烦躁。他索性丢下笔,问“你元旦打算怎么办?” 阳昌不解,“什么元旦怎么办?” “我该说你什么好,你不想趁机表白吗?”凇惊扶额,心里开始对于把自己的阿梧交给这样一个一根筋的生物的决定有些许动摇,似乎那个小画家都要比眼前这个单细胞生物要靠谱的多。 阳昌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大大咧咧的性子,如果不是凇惊这一点拨,他还真没想到当初凇惊提出元旦去看烟花这一提议是另有玄机的。想到凇惊为了给自己创造机会,阳昌不禁有些感动。 “真不愧是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啊,以后我会好好照顾阿梧妹妹的!你就放心把她交给我吧。”阳昌拍着胸脯向凇惊保证,信誓旦旦的样子倒有几分滑稽好笑。 凇惊可笑不出来,他的眉头微微的蹙起,那种没由来的酸涩感又又一次将他席卷。“你这样毛毛躁躁的我可不放心把我们阿梧交给你。” 阳昌嘿嘿一笑,想继续和凇惊扯皮此时却打起了上课铃,便又老老实实的装模做样的假装学习了起来。 凇惊六岁的时候,家对面搬来了莘梧一家。那个时候的莘梧就比同龄的孩子高上一节,可惜比他矮一点点。妈妈喜欢女孩子,对门的莘梧长的白净可爱又乖巧安静,自然非常讨得妈妈的欢心。莘梧的爸爸妈妈都很忙,也乐于将莘梧交给邻居托管。那时凇惊妈妈就牵着瘦瘦小小的莘梧告诉他,这是他的妹妹,以后要照顾好她,不能让妹妹受委屈噢。所以从六岁开始,小大人凇惊的身后就总是跟着这个看似文静的小跟屁虫了。 说莘梧看似文静,是因为莘梧在人前确实是乖巧安静如娃娃一般的小姑娘。但是凇惊想不到为什么,文静的莘梧在遇上阳昌后,就会化身成一个蛮不讲理凶巴巴的小魔女。 莘梧和阳昌第一次见面就开始追着阳昌打了。 淞惊还记得那天,因为妈妈不在家所以自己不能丢下莘梧一个人在家。只好带着莘梧一起去找阳昌玩。阳昌和淞惊从小一起在小区的沙地里玩到大,每次相约的地点也是在这个沙坑里。 那时候的阳昌就是个混小子,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虽然好像现在也不是很懂),也可能是不知道男女有别。和莘梧刚见面便冲这个白白净净的小女孩丢了一把沙子,当时就把莘梧给吓懵逼了。莘梧呆了几秒后,眼里就开始掉金豆豆了。那个时候淞惊秉承着母亲的教诲,不能让妹妹受委屈。便也抓了把沙子冲阳昌丢过去。阳昌来不及躲,便一把抓住在一旁委屈不已的莘梧当挡箭牌。沙子落得莘梧一身,那时候的淞惊也还只是个孩子。手忙脚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哄这个从天而降的妹妹,可偏偏一旁的阳昌似乎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趁着莘梧哭的间隙,直接扯下了她头上的星星发卡,嚣张的跑远了。 淞惊有些无奈,一旁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一旁是委屈的妹妹。他不知道是应该为了妹妹和好友决裂,还是为了好友委屈妹妹? 就在淞惊纠结的时候,一向文静的莘梧却停止了哭泣。她似乎明白了在这个没有大人的时候,她的眼泪完全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她随意的抹了抹眼泪,便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去追阳昌。 “我和你势不两立!!”一向小声说话的莘梧冲着阳昌大声吼到,又很快的追上了没想到她会反击的阳昌直接把他推到在地。 那时候阳昌还没发育是个小矮子,比他小两岁的莘梧在身高上已经超过了他一小截。仗着身高优势莘梧把阳昌很轻易的推到地上,抓起一把沙子直接灌进了阳昌的衣服里。阳昌杀猪般的叫声响彻天际,倒很是凄惨。 一番行云流水的动作把一旁的淞惊看呆了。也就是在那天,莘梧和阳昌的梁子就算结下了。只要两人碰到一起,必然会先吵上一顿,吵到兴起便就开始动手。而小大人淞惊总是在一旁劝架,好像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总是在两人之间纠结选择。既不能委屈了妹妹,也不能伤害了好友。真是让人头疼。 想起以前的事,淞惊嘴角有了一丝笑意。后面渐渐懂事的阳昌便开始打不过莘梧了,虽然阳昌做事鲁莽,但终归还是有几分绅士风度的。正所谓好男不跟女斗嘛! 后来淞惊问过阳昌,为什么一见面就那样对莘梧。阳昌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那个时候小梧看起来特别可爱,我想那个时候我就她一见钟情了。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故意拿沙子去欺负她。哪想到那丫头这么凶,直接把我打翻在地上。这不是女魔头吗?”淞惊轻笑,他觉得他一直都在阳昌和莘梧之间选择做决定,而这次撮合莘梧和阳昌在一起就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他又何乐而不为呢。阿梧应该也喜欢阳昌吧,不然为什么只对阳昌露出那一面呢?这也算是一对欢喜冤家了。 可是,他心里就是开心不起来。 第四章 一个学期过去的很快。转眼就放寒假了。莘梧冬天极其怕冷不爱出门,延宿约她好几次出去写生都被她搪塞拒绝了,整日缩在家里烤火看剧,饿了就跑到对门淞惊家蹭吃蹭喝。淞惊没日没夜的在房间里刷题背书,只有在饭点时才能见着人,颇有几分有几分与世隔绝的味道。倒是同为高三党的阳昌整天无所事事,也有事没事跑到淞惊家以学习的名义蹭吃蹭喝,受了同是蹭饭人的莘梧好几个白眼。 长华的冬天和所有南方小城一样,阴沉灰冷,寒气是条吐着信子的阴险毒蛇,想方设法地钻着空子,渗入你的骨髓之中,寒彻心扉。对于莘梧来说,淞惊妈妈做好的飘着香气的热饭,窗户上凝结的朦胧水雾,淞惊温柔宠溺的目光和叮嘱,便是她冬天所有的温暖和色彩了。 今年冬天罕见的下了雪,干净清洁的雪花悠悠然的从灰蒙蒙的空中飘下,从从容容的堆砌在大地上。灰暗的长华城中有了洁白的雪点缀,也变得焕然一新。银装素裹之间,阳昌穿着厚厚的棉服,装备齐全到围巾手套帽子全给带上了,但鼻头耳朵还是冻得通红且不时打着哆嗦,他欢快的跑到莘梧家敲门,想约莘梧一起出去打雪仗。这次他要和莘梧一决高下,一雪沙地前耻。 莘梧缩在被窝烦躁的捂着耳朵,假装听不见那急促的敲门声和带着欣喜的叫喊声。 阳昌敲了很久的门,一直没人应。这时对面的门开了,淞惊很直接的拉住了阳昌敲门的手。 “嘘,别敲了。” 然后是关门声。 一切又回归了平静。 莘梧抱着被子不禁呜咽了起来,泪水濡湿了一片被褥。 五年前的冬天,也下了雪。那个时候是莘梧第二次看到雪,自然是又惊又喜。那时天才刚亮,这个小城的一切都处在熟睡之中。妈妈也是。 可是莘梧迫不及待的想和妈妈分享这个惊喜,便直接把熟睡中的妈妈叫醒,在妈妈不解的目光中,她一把拉开封住窗外灿烂雪景的窗帘。一片洁白映入这个刚刚苏醒的房间,妈妈温柔的笑了。 “小梧你想出去玩雪吗?” 莘梧当然是很开心的点点头。那天的清晨格外的安静,现在莘梧回想起来,仍觉得那是一种灾难的喻示。就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让人感到压抑。 那天破天荒的,一向晚起的妈妈在早上七点牵着莘梧的手出了门,莘梧开心极了,走在雪上有一种奇妙的触觉。每走一步就会发出吱嘎吱嘎的响声,她热衷于这种感觉,一路小跑小跳留下了一串长长的脚印。 妈妈跟在十米远的地方,看着莘梧跑的不亦乐乎,笑容温和。莘梧玩的专注,只有感到太远时才往后看确定妈妈的存在。 那天之后,莘梧一直都非常后悔,为什么那天没有在妈妈身边看好妈妈呢? “站住,别跑!!” 一阵凌乱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扰乱了这个安静的清晨,紧接着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一下抱住走在后面的莘梧妈妈,一把黑色冰冷的手枪抵在了她的头上。 走在前面的莘梧听到后边的动静一回头看到这一幕呆住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一切来的都太突然。 “妈妈!!?” 妈妈不停地摇头让她不要过去,她顿着脚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只能在远处呆站着。 刹那间,四面八方包围来一群早已埋伏好的警察。举着手枪和那个黑衣男子对峙着。 又是一片死寂一般的沉默,没有人敢轻举妄动,谁都明白眼前这个亡命之徒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空气中火药味十足,只要稍有一点摩擦,整个局势就会发生很大的变动。 莘梧从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呆站着看着妈妈。妈妈用温柔的眼神安抚着她,也警告着她不要靠近。 其实那些包围着的警察在等,等一个时机,狙击手已经在某个高处就位了,只要有一个时机,那颗子弹就会穿过罪犯的头颅,这个清晨就能恢复原有的平静。 可是莘梧再也等不到了。 黑衣男子一抬头,不经意间瞥见了正在瞄准的狙击手。恰巧这一刻狙击手扣动了扳机,男子笑着也扣动了手中的扳机,几乎同时,两人鲜红的血都喷洒出来,溅在洁白的雪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纯洁,红的肃穆,红与白相互交映,交织成这个清晨最让人不想看到的悲剧。 莘梧不记得那天她是怎么到警察局的。所有人都在争论母亲的死,没有人在意她。她一个人坐在角落,眼神空洞。 这时,有一个不算高大的人影站在了她面前。她已经没有力气抬起头来看是谁了。那人缓缓蹲下,双手环抱住了她。 “阿梧。” 一种温暖唤醒了莘梧死去的心,在淞惊的怀中她感到一种莫名的,前所未有的安心感。在这种安心感中,她被封住的泪水一股脑的全奔涌出来。 “妈妈,妈,妈妈她不在了,呜呜。”她哽咽着,说着这个她一直都不愿意接受的事实。 “我知道。” “就,就在,在我眼前,我我,我没保护好妈妈,呜呜呜” “可是这不是你的错啊。” “呜呜,我好希望,希望这,不是真的” “这是梦,睡一觉就好了。” 淞惊的开导让她一直紧绷着的神经都舒展开了,她感到前所未有的疲惫。哭着哭着便在他的怀里逐渐睡着了,呜咽声也逐渐被睡梦中平稳的呼吸取代。 那天回家后她便开始发高烧陷入昏睡之中,意识不清晰,反反复复的做梦,梦里是那个黑衣男子孤注一掷的笑容,和母亲温柔抚慰的笑容重叠在一起,成为她醒不来的梦。每次她醒不来时,总是会听到淞惊温柔的叫她“阿梧”,那是破解这场噩梦的唯一钥匙,是她此生的救赎。 莘梧一直高烧不退,她的父亲忙着葬礼和一些警察局的事没空管她。一直都是淞惊和妈妈在照顾。 那时淞惊便无时无刻的照顾着莘梧,看着她没有血色的脸,像是失去了生命的神态。想起去警察局领她的那天,她像个受伤的小兽一般扑在他的怀里小声哭泣,身体一直在无助的颤抖,他心也揪在了一块。从那天起,他就下定了决心,要好好照顾好她,不能再让她像这样无助和委屈了。 第五章 莘梧不喜欢下雪天,从那天之后。 淞惊把阳昌拉回自己家,阳昌不解。“小梧不在家吗?” “不是,她……不喜欢下雪而已。” “为什么啊?” 阳昌这一问,让淞惊想起了五年前那个缩在他怀里无助哭泣的女孩,心头不由的一紧。 阳昌见淞惊半天不说话,明白自己这是在自讨没趣。便知趣的闭了嘴,没再提了。 阳昌也说不明白,从五年前莘梧的妈妈去世之后。小梧就变得怪怪的和以前不太一样了,比如开始专一的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不再喜欢和人打交道了,以至于朋友圈子就停留在了他和淞惊之间,又或者突然间的不理人,眉眼间还总是蹙着一种忧郁的神情。 他其实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小梧了,从第一次见到她起吧。他第一次见到如此粉雕玉琢的女孩子,那时他便就忍不住的想欺负她,他很享受那种被她追逐着的感觉,哪怕被她痛打一顿都是快乐的。每次她被他气的憋红的小脸才是最可爱的,对于他来说,莘梧就是全世界最可爱的女孩子,没有之一。哪怕现在的莘梧在所有人看来是那样的阴郁叛逆,她还是那个拥有世间最可爱面容的女孩子。 他想拥有她。 元旦那天如期而至,路上的积雪也化的七七八八。下雪后雪融化的日子一向是最冷的,但是这骇人的寒气却逼不走这群有情人心中的热情。天还没有黑,长华广场上早就聚满了形形色色的人,抓住商机养家糊口的商贩吆喝着卖象征着爱情的鲜花还有巧克力,各种年龄段的情侣手拉手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满意的笑容,还有没在一起的搞暧昧的隔着一指的距离眉目传情,相约出游的小姐妹,来看美女的男孩子们。。。好不热闹。 莘梧走在中间,凇惊和阳昌站在她的左右两侧。 莘梧这天破天荒的穿了一身白色的棉衣,红色的围巾,衬着她白里透红的肌肤,冻得通红的小巧的鼻头,大大的眼睛泛着水光,看着不禁让人萌生出一种想好生怜爱的感觉。 “小梧你想要吃巧克力吗?” 阳昌看着很多女孩子撒着娇让一旁的男友买巧克力的样子,觉得莘梧一定也很想要只是自己不好意思说出来,便开口问她。 “好阿!”莘梧今天的心情出奇的好,她知道自己一直期待的事就要到来了。 “小伙子,你是要黑巧克力还是白巧克力阿?”商贩笑眯眯的看着走来的三人,手中晃着包装精美的两种巧克力以供他们选择。 “白巧克力” “都要” 两人极其有默契的同时开口,刹那间四目相对,气氛突然间陷入了尴尬的沉默之中。 凇惊很快缓过来,镇定自若的说:“她不喜欢吃苦的,还是买白巧克力吧。我的妹妹我还是很了解的。” 阳昌舒了一口气,又有点感激的看了一眼凇惊,“老板,来个白巧克力。” 买完巧克力,阳昌兴致勃勃的把巧克力塞进莘梧的怀里,莘梧低头看了眼巧克力,又看了眼凇惊,凇惊依旧不敢看她,眼神飘摇的很远,似乎在认真的看四处的风景。随即她又意识到面前阳昌期待的眼神,目光不经意间触碰了一下,兴趣乏乏的小声地说了句:“谢谢你。” 阳昌刚舒缓的心情因为这一句小声的谢谢你堵着了,也可能不是,也可能是刚眼神飘渺的这两人。即使他再怎么神经大条不懂人心微妙,他也能察觉到这两人之间他融不进去的那种微妙气氛。他从心里感到自己在某些地方已经输了,但是却又不肯接受,他想到凇惊这些年来一直挂在嘴边的那句“阿梧是我最好的妹妹。”心里自我安慰那只是兄妹一般的感情。可是这事谁又说的准,只有当事人他们自己心里清楚明白罢了。 三人又一起在人群中闲逛了许久,那时尴尬的气氛也因阳昌惯有的卖萌耍宝而缓和了许多。凇惊和莘梧两人之后一直没有再看对方,仿佛是在赌气一般。 夜幕渐渐降临,广场上亮起了各种绚丽的彩灯,衬托的夜晚如同明昼。人也渐渐的又多了起来,三人逛着逛着突然听到清脆的少女的声音喊着凇惊。四下张望了许久,见到不远处一清秀的圆脸女孩正朝着这边招手。刚才一直板着脸的淞惊一下子舒展开了温柔的笑容回应着。莘梧咬着嘴里的白巧克力,突然扯起了阳昌的衣角,像是一只随时准备进入战斗的猫咪,就差全身的毛都竖起来了。 那个少女和两个朋友一起走上来跟淞惊打招呼,又看了一眼相对亲近的阳昌莘梧两人。眼波一转似乎明白了什么,开口便打趣道:“阳昌你这就不厚道了,带女朋友出来看烟花还要拖着我们淞惊这一个单身狗?” 平时没皮没脸大大咧咧的阳昌听到这一句女朋友,脸刷的就红了,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却想不出什么反驳的词了。 一旁的莘梧怔住了,心里五味杂陈,难以消化这个陌生女子口中的那句我们淞惊。艰难的开口问,“淞惊哥哥,她是谁啊?” “同学。”淞惊言简意赅的和她解释道,但是这个解释又聊胜于无,实在无法让人不多想。 少女又很热情的拉着淞惊说:“你就别打扰他们小两口了,我们一起去那边逛逛吧。”语毕,淞惊便半推半就的被这个突然杀出来的同学拉走,僵硬的回头说了句:“我去那边看看。” 转眼,就剩下阳昌和莘梧两人。莘梧不自然的放开了抓着阳昌的衣角的手,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刚刚略带赌气的抓他衣角的事。 一边阳昌却是高兴不已,心里暗暗感激这个叫余姚的女同学的神助攻。 两人各怀心事的站在原地,一个沉默,一个满脸笑容。成了这人群中异样的风景,不过没人在意他们。尘世人千千万,各有各的欢喜和忧愁,谁又会在乎这陌生街头两个无言男女背后情事的暗流涌动呢? 一边被余姚拉走的淞惊心里也是五味杂陈,平常阿梧很紧张的时候就喜欢缩在他身后紧紧的拉着他衣服的一角。可是这次她却下意识的拉了阳昌的,他想这可能就是一种喻示吧。既然他已经决定让阳昌好好照顾他的阿梧,那么就要让阿梧习惯于依赖阳昌,而这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明明这就是他所期待的,可是他却开心不起来。 第六章 凇惊和余姚刚走不久,绚烂的烟火便毫无征兆的映照在了黑暗的夜空,接连不断的绽放,一朵又一朵地将夜空照的通明。一瞬间,空气都安静了下来。大家都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仰望着一年一度的盛大景象。牵着手的小情侣开始面对面相拥,情不自禁的开始亲吻。闪烁的烟花不断的照亮他们相爱的脸。还没在一起的人,也羞涩的看着对方,伏在耳边说着只属于他们的悄悄话。只看见满脸的羞红被烟火的光辉一下一下的勾勒,似乎要永远铭记这一时刻。 在这一时刻,凇惊不在莘梧身边,莘梧没有凇惊。 阳昌的脸从刚才就有点红晕,现在这突如其来的烟火让他更加紧张,俊脸憋的通红,但是目光直勾勾的看着莘梧,想以此来证明他此刻内心的坚定。 余姚也被这烟花搞的有些不知所措,她的手还抓着凇惊的衣袖,这是一个尴尬的姿势,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身边的朋友们都用一种了解而暧昧的眼光看着他们两,搞的她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只能呆呆的望着凇惊的侧脸,耳畔除了烟花的砰砰声,还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砰砰声。 凇惊在想着莘梧,莘梧在想着凇惊。像是一种默契。 阳昌理好心绪,见莘梧抱着巧克力在那里低啃,看不见神情。也许她也很紧张很害羞吧? “小梧,有些事我想对你说。” 莘梧不解的抬头看着阳昌,她似乎隐隐约约的猜到了阳昌想说什么,但是她没想到竟然来的这样的快,她还没有准备好,是怎样拒绝,还是怎样接受呢? “我,我喜欢——”阳昌的话还没说完,莘梧将手上的巧克力塞进了他嘴里,一股浓郁的甜腻味在他嘴里蔓延。他不禁妄想着,莘梧的嘴唇,是不是也是这么甜呢?但是这个念头又很快的被打消了,这是一种变相的拒绝了吧? 莘梧拉着他到刚刚买巧克力的商贩面前,指着黑色的巧克力问:“可不可以给我买黑巧克力,我想知道黑巧克力是不是真的很苦。” 阳昌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很迷惑,却还是照做了,给她买了很多黑巧克力。商贩乐呵呵的将黑巧克力递给阳昌。一向不拘小节的阳昌直接单膝跪地举起手上的黑巧,眼神真挚的看着莘梧,“小梧,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莘梧被他逗笑了,笑着笑着眼泪从眼角不听话的流出了。她心里暗暗嘲笑阳昌表个白像是求婚一样,可是莫名心里一酸,泪腺便不听使唤的流出眼泪。连阳昌这个傻瓜都敢勇敢的喜欢,为什么自己不敢呢?为什么凇惊总是要逃避自己呢? 她接过阳昌手中的巧克力,缓慢的撕开包装纸,掰下一小块含在嘴里。一种淡淡的苦涩裹挟着一丝甜味在她的舌尖上绽放开来,好像黑巧克力也不是那么苦,起码还是甜的。如果没有白巧克力,黑巧克力也是很不错的选择阿。她心里默默的做了一个选择。 “黑巧克力也不是那么苦耶。”她笑着回答阳昌,并没有正面回答刚刚他的问题。 阳昌有些落寞站起来,他似乎真的是被拒绝了。 可是下一秒莘梧便直接抱住了他,踮起脚到嘴唇刚好可以和他的嘴唇刚好平齐的位置。直接小鸡啄米的在他的唇上轻轻一吻。碰巧这时一朵盛大的烟花在空中炸开,阳昌心中的烟花也一同炸开。就在这短短的一秒,他可以很清晰的嗅到莘梧脖颈间洗发水的淡淡的小苍兰的味道,那是莘梧最喜欢的味道,只有每次他们两个打闹的时候他才能闻到的那个若有若无的气味。此刻一如既往的撩拨着他的心弦。 很快莘梧就放开了他,笑盈盈的望着他。他却呆呆的还在回味着刚才的亲吻,不敢相信刚刚发生的是否真实。试探性的伸出舌头轻舔嘴唇还能品尝到黑巧克力的淡淡甜味,不似白巧克力那样甜腻,是一种很真实的味道。 “这是我的初吻,你可要对我负责阿!”回过神的他欣喜若狂的看着莘梧,又略带傲娇的撅起嘴跟莘梧撒起娇来了。 莘梧低头又咬了口黑巧,那种苦中带甜的味道在她口中再次蔓延开来,她细细品味地着唇齿间的这味道,竟觉得有些许上瘾。她突然明白了世间有很多的选择,每一种都是不一样的感觉。 她笑着对阳昌点了点头。 那年男孩女孩年方正好,欢喜冤家,终成眷属。也是令人艳羡。 那个该艳羡的人,叫淞惊。此时的淞惊没有注意到眼前这个满脸通红的少女,心中被一种烦躁的情绪填满。暗自盘算着阳昌应该已经和莘梧表白了吧,但是又有些恶意的默默期待着莘梧不会同意他的表白。他在这一刻有些许后悔,他想阳昌也是太小孩子气的一个人,他照顾不好自己的阿梧。心绪纷乱的又想到一会儿怎么安慰他这个好兄弟才好,是去破例喝酒还是陪着通宵打游戏,亦或者还有其他的什么选择云云。他的思绪还没飘太远,拉着他的少女突然开口问,“淞惊,你要不要和我试试?” “试试什么?” “就是,恋爱?” 淞惊这才回过神发现眼前少女早已是满脸的羞红,脑子里才回想起这个叫余姚的女孩是何许人。那个和他同班却万年老二经次于他的那个很努力的女孩——印像也仅仅局限于此了。 正像淞惊不知道莘梧总是在天台偷偷看他一般,他也不知道这个叫余姚的,万年老二的女孩子也在默默地喜欢着他。比如每天努力学习的动力就是为了保住第二的位置,看到自己和他的名字紧挨着在一起她心里就会有一种满足感,这种满足感是她一直努力坚持的动力。比如她常常上课不经意间偷看一眼认真学习的他,又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描绘一遍又一遍的他,比如暗恋的话写满了整整一大本厚厚的日记本,却还是只能自己一个人偷偷地看,比如假装和阳昌亲近,也只是为了从阳昌口中更加接近这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完美男孩…… 今天是表白的最好机会,错过了可就再也没机会说出喜欢的话了,所以她想冒险一试。但是淞惊在感情这方面太不开窍了,非让她把话挑明了说,但是说完后却因为自己的急迫后悔不已。 淞惊突然才意识到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喜欢着自己,他从未考虑过这个问题。脑子里嗡嗡的不知所措,手指指尖在轻轻的颤抖。他想不到什么词来委婉的拒绝她,便干脆实话实说:“我现在还没想过谈恋爱。” 但是看到少女眼睛里的光开始暗淡下去,他又于心不忍的补充了一句,“但是等高考完我们如果录取到了同一所大学,我觉得也许可以试一试。” 又尴尬的挤出一个安慰一般的笑容,想让气氛不那么尴尬起来。 余姚一听自己居然还有希望又立马点头应承下来,生怕再过几秒钟他便就后悔。 烟花易逝,一如青春。隐秘心事的表达,也不过是一烟花的花期,开的绚烂,也不过稍纵即逝。 第七章 莘梧和阳昌在一起了。 两人之间的关系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 倒是莘梧和凇惊,那天之后两人都很沉默,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也说不上几句话了。也可能是为了刻意的避闲,凇惊也不再对莘梧像以前一样的亲密了。 三人行的路途中加入了一个人,身材矮小,扎着高高的马尾,圆脸,和莘梧的清冷形成对比,显得平易近人尤为可爱。她就是那天烟花会上拉走凇惊的余姚。自从那天后,余姚就开始明目张胆的粘着凇惊了。用阳昌的话说,她就是凇惊未来的“准女朋友”。她也不否定这暧昧的关系,毕竟是凇惊那天自己说的,只要和他上一所大学,他们就在一起,像极了青春偶像剧的套路。让少女心中的春水荡漾不已,也更加坚定的开始学习了起来。 每天早晨,不等莘梧洗漱好,一向懒起踩点到学校的阳昌竟然早早的就在莘梧家楼下候着莘梧。少年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笑脸替代了凇惊沉稳磁性的声音变成开启莘梧一天标志。凇惊告诉阳昌莘梧总是因为没吃早饭胃不舒服一整个上午。莘梧不爱早起,阳昌便早起变着花样的买各式的早餐给莘梧,在楼下等着,看着莘梧吃完才放心的回教室开始早读。 有时候莘梧想吃热乎的汤面之类的,便索性翘了早读带她去探迹大街小巷的美食。大大咧咧的少年,也会因为喜欢的女孩变得细心体贴。 终归是高三生,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莘梧身上之后,便没有其他多的精力去专注于学习。第二个学期开始,阳昌的成绩便开始下滑,从原来的中游偏上逐渐掉到了下游偏上。多次被老师叫去办公室喝茶,但是还回来后依旧嬉皮笑脸的想方设法的逗莘梧开心。 阳昌的这些变化凇惊开学以来一直看在眼里,却不知如何开口。那天以后阳昌表现的欣喜若狂他是知道的,他明白阳昌有多喜欢莘梧。 “你最近成绩下滑了好多。” 课间凇惊还是把一直不忍心说出口的话说出来了。 “我知道,但是我还是想多陪陪她。”阳昌愣了几秒,神情难得的认真了起来。“你知道的,我们快要高考了。这里没有大学,我出去读书了,她一个人守在这里会很寂寞的。” 凇惊脑子里想好教育阳昌的话硬生生的被堵在了喉咙口,他脑子里开始萦绕着那一句“她一个人守在这里会很寂寞的”他第一次想到,莘梧在这个小小的城市里除了他们,好像真的没几个好友可以陪着她。他向来考虑的都是前途和未来,却没注意眼前,还有光明前途带来的代价。第一次,他被眼前这个说话做事不经大脑的不成熟的男孩给说楞。他觉得自己的阿梧可以好好的被阳昌照顾,心里又有点不平衡和不舍。 “你想过你的未来吗?“ “和小梧一起阿。” “那你更应该努力给她更好的未来不是吗?” 阳昌沉默,“可是我总感觉她不属于我。” 淞惊听到这句,不知回应以何。一瞬间两人陷入了冷场,这时余姚凑过来问道:“你们在聊什么,这么认真?” “没什么,聊我的女朋友呢!”阳昌挠挠头,不好意思道。 “莘梧吗?她真的好漂亮啊,就是太清冷了,让人觉得不好接近,我也好想和她做朋友啊。”余姚回想了一下那个每天一起回家的女孩子,不禁由衷的赞叹着她的美丽。 淞惊不言,拿起笔低头继续做起了题。 放学后又是四人行。 阳昌嘴里藏不住事,放学后便什么鸡毛蒜皮的事都在莘梧耳边叽叽喳喳的讲,莘梧假装也很认真的听,不时还意思性的笑两下,常常把阳昌看的有些许呆滞。 “淞惊说我不应该天天陪着你,说未来更重要。”阳昌突然扯到这里,“但是我想要的是当下,还和我在一起的你。” 莘梧本来是有意无意的听着,可是突然听到阳昌这样没头没脑的一句,却心里莫名有些许感动,不知如何报答。却仅仅感动,无关感情。 “你是应该好好想想你的未来。”莘梧正色道,“天天和我混是没有结果的。” “你也这么认为吗?”阳昌突然顿住脚步,认真的问她。 余姚不懂这三人之间关系的暧昧,秉着好心的态度插嘴道:“莘梧说的对啊,跟她天天混没有好结果的。你现在成绩掉了很多,是应该赶紧补了。” 莘梧本就讨厌这个莫名其妙一直粘着淞惊的多嘴女生,她这么一插嘴,特别听到那句混,脸色瞬间拉了下来。也不再理身边的淞惊阳昌,快步走远了。 淞惊明白莘梧的脾性,也加快了些许脚步跟身边的余姚拉开了点距离,阳昌不懂,还来不及回应余姚见到莘梧走远也快步追了上去。 余姚想跟上淞惊,奈何淞惊有意和她保持距离,她有些不解。想不通自己到底怎么招惹了那个莘梧,就连淞惊也不高兴了。 一边追着莘梧走远的阳昌,不明白莘梧为什么突然不开心。想着法子的逗着她开心,可是莘梧脸还是一直黑着。 阳昌有些累了,便很随意的说了句,“我觉得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莘梧听到这句话心里揪了一下,她确实不爱阳昌,和他在一起的理由她也说不清,她自己也清清楚楚的明白,有一天自己会和阳昌分手。 “所以我才想多陪陪你,加倍的对你好,希望有一天你会为了我感动,会真正的喜欢上我。”阳昌又自顾自的说了起来,难得的成熟流露在了这个大男孩的眉目间。 莘梧的心有些许软了下来,她也顾不得因刚刚余姚的话而生气了,她拉起了阳昌的手,想说点什么劝导他继续努力的学习,不能为了自己荒废学业放弃未来。 可是话还没说出口,这时一个中年女人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我观察你们两个人很久了。” 第八章 莘梧惊的猛地一抬头,看到一个严肃又怒气冲冲的中年女人。 是阳昌的班主任。 两人很快放开牵着的手。莘梧只是刚开始吓到了,但是很快又恢复到之前心情的平静。对于她这么一个没人管的人来说,早恋已经不是什么能让她觉得害怕的事了。一直以来她都是这样大无畏的状态,因为很少能让她有所忌惮的事,如果有,那就是淞惊。 “难怪这个学期你成绩下降这么多,原来是搞起了早恋?!”班主任负着手,冷眼看着眼前这对让她恨的牙痒痒的小情侣。从之前她就觉得莘梧不对劲,天天放学在他们班门口蹲守着等凇惊。要不是凇惊成绩好的无可挑剔,两人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他早就该把这个女孩子揪出来批评一顿了。没想到这两人竟然事借着凇惊暗度陈仓,谈起了恋爱。难怪阳昌这个学期开始逃课成绩又下滑的这么快,都是这个“小狐狸精”惹的祸。 见两人低头不语,她便骂,“难怪你这小狐狸精天天在我们班门口蹲——” 他还没骂完,阳昌很生气抬起头瞪着他,怒声道,“不准你这么说小梧!” 班主任显然没想到阳昌会这么偏袒眼前这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孩子,觉得眼前的红色愈发扎眼,骂的愈发难听了。“她不是狐狸精是什么,勾的你没个魂?这次测验倒退了十多名?” 阳昌想继续反驳,但是又没有理由,只能咬牙怒视着他。 见阳昌没理反驳,班主任便更抓着理骂阳昌,听着是骂阳昌早恋乐不思蜀不思进取,言下的意思却是在指桑骂槐暗骂莘梧是不要脸的狐狸精。 这一番怒骂惹得附近的学生渐渐围观过来,也有认识莘梧的指着他两暗暗说着一些冷言冷语。 一旁的莘梧倒是一副不在乎的表情,她心下有些迷茫,不知道眼前这场闹剧何时才能结束,仿佛她不是班主任口中那个难听的狐狸精而只是一个局外人一般。 没几分钟追着他们的凇惊赶了过来,看见人群包围下的三人不禁暗自伤神,这下局面有点难收拾了。但还是拨开人群挤进去。莘梧看见凇惊就像是看到救命稻草一般,她知道凇惊可以很快摆平这些,一直以来凇惊都是这样的。 凇惊直接走上去打住了骂的口沫横飞的班主任,班主任本想连着这个“多管闲事”的学生一起骂,但在看清楚来人之后还是给面子的停下来了。 “老师,注意影响!”凇惊也没多说,丢了个眼色示意班主任看看四周围观的学生。班主任才发现在这里骂人影响确实不太好。尴尬的咳嗽了两下,“你,阳昌,明天交一份五千字检讨过来。”语毕,挥手驱散了围观的人群,走远了。 留下尴尬无言的三个人。 刚才围观的人里面也有延宿,他不爱凑热闹但是看到人群中那抹红色的身影时他停下了脚步。 还没待他走近,就听到有人议论说,“你别看这个莘梧平时清高的不得了,私底下天天粘着高三的男生。”延宿不由想起之前包围自己的人群中的议论声,不禁捏起了拳头。那几个议论的人似乎感受到背后那道凌厉的目光,虚心的默默噤了声。 见人都走光了,他心下暗下了一个决定。 “莘梧,最近画室老师提出要出去写生实习你要不要去?” 莘梧收回投在凇惊身上的目光,这时她竟然感觉这个瘦瘦小小的男孩才更像是她的救赎。她逃似的快步走到延宿身边,“我和延宿先走了!” 她和延宿走了。留下阳昌和凇惊。 阳昌向凇惊投去求救的目光,刚才的怒气早被班主任这一顿怒骂骂的一点也没有了。现在更多的是慌张,他不知道这个“灭绝师太”会怎样处置他,重要的是不能波及到小梧。就刚刚已经把小梧置于一个很难堪的境地了。 凇惊倒还是那么波澜不惊,他一边走一边说,“按照她的套路,肯定不止是你交一份检讨上去就能完事的。” 阳昌望着渐渐沉下来的天色道,“这我当然知道,但是你说她会怎么处置我?” “我不知道。”凇惊闷闷的摔下这一句,不再说话了。 阳昌知道他心情不太好,便也不再问。闷着头一起走回家了。 其实他也不是不明白,这些年来小梧和凇惊一直都这么亲密,刚开始他真的以为就像是凇惊说的,小梧和他就是像兄妹一样。但是自从元旦那天之后,他就发现两个人都不太对劲,仿佛一夜之间两人有了隔阂,那种亲密也不复存在了。倒有了几分争锋相对的意味。 要是他们像之前一样亲密还好,他倒不会吃醋什么的。可就是这么明显的避嫌才让他觉得不对劲,后来他突然想明白。小梧和凇惊从小的关系也不过是对门的邻居。虽然凇惊口口声声的说小梧是他最好的妹妹,但是他们终究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嘴上说是兄妹,但说是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才更加符合。 他虽然一直粗枝大叶的不懂人事,但是关于小梧的他总是很有耐心和细心。那天小梧和他在一起之后他虽欣喜若狂了好几天,可是后来他细细品味那天晚上小梧突然要吃黑巧克力的奇怪要求和那句没头没脑的“黑巧克力也不是那么苦”他突然明白小梧好像心里有人,他不肯承认那个人是凇惊。但是事实就是如此,小梧看凇惊的眼神和看所有人的都不一样,那种清冷中掺着一丝难以让人察觉的温柔的目光,一直都是在追随着凇惊,从未投射在他身上片刻。 不管阳昌怎么骗自己,事实就是如此。 可是他还是愿意装傻,他愿意当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假装看不懂两人眼中的百转千回,一昧的对莘梧好,宠着她。正像他和莘梧说的,他想好好把握当下,抓住现在和他在一起的莘梧。他觉得只要自己对她足够好,总是会日久生情的。 自己现在虽然是个替代品,但是他想成为她的无可替代。 那一晚,阳昌又一夜未眠。 第九章 第二日,阳昌忐忑不安的交上了检讨。班主任没有过多的为难他。倒没有那天的蛮不讲理,只是勒令阳昌立刻和莘梧分手,把成绩提上去,如果还是这样,可就要请家长了。 阳昌心中松了口气,回到教室迫不及待地跟凇惊分享这一好消息。凇惊倒是一贯的波澜不惊,低头做题的头也没抬一下,“恭喜。” 阳昌有些泄气,但是看到凇惊作为一个学霸认真的做着题,又转念一想自己在班主任面前夸下的海口,便也翻起了许久未动的习题提笔写了起来。 凇惊心下思绪却很纷乱。 阳昌不知道的是,班主任今天的放过,其实是已经闹了一番的结果。 昨天回去之后,班主任就已经打过电话告知了阳昌的父母,他的父亲在这个人称“灭绝师太”的中年女人面前像是在领导面前一样唯唯诺诺,心中不免感到失望和不满。另一边莘梧的班主任也知道此事后迫于阳昌的班主任的淫威之下不得不通知对莘梧一直不管不顾的莘梧父亲。 阳昌父亲这边的电话一挂,他的父亲还在想着明天怎么去学校糊弄老师而忧愁,这边凇惊的电话便接踵而至。 “喂,叔叔,您刚刚是接到我们班主任的电话了吗?” “是的阿。” “说的是阳昌和莘梧早恋的事吧。其实就是我们之间闹着玩被班主任抓到了误会了。真的不是早恋,最近阳昌成绩波动有点大,您就别用这个事去刺激他了。您假装不知道,我们班主任那边我来处理。行吗?” 听到凇惊这么说,阳昌爸爸倒也没怀疑什么,便就答应了下来。心中也是放松了一口气,他也是很怕见班主任的,凇惊处理事情他还是很放心的。 另一边,凇惊又联系到班主任以缜密的逻辑和天衣无缝的解释让她暂时放过阳昌和莘梧一马,并以他们会分手的承诺换取了她的短暂信任。 “要不是你来求情,他们两个绝对没好果子吃!”班主任语毕还是不爽的痛骂了几句。 所以第二天阳昌去交检讨时便是风平浪静,殊不知这表面的平静下是凇惊昨晚磨了半天嘴皮子才换来的。 莘梧的父亲在知道这件事后难得的没有加班,喝的酩酊回到了家。莘梧那时正在房间编辑着短信给延宿,那是她准备给他的答复。 在她和延宿先走之后,延宿便提出画室那边有一次为期半年的集训旅行,去各种地方,每天只是专注于绘画和风景。 渴望逃离和新鲜的少女自然对此事很是心动,但是转念一想这一走就是半年。凇惊等不了这半年,到时候她回来,便就是他离开的日子了。她一直很享受和珍惜和凇惊在一起的时光,所以这半年对她来说尤为的长久,她从未离开凇惊如此长的时间。她不能很快的给延宿明确的答复,便在分别时承诺今晚一定会有结果。 回家之后的她纠结了很久,终于还是拿出手机在屏幕上敲下一行字,“我还是不去——” 这时房间门被粗暴的推开,那个自从妻子去世之后便就对女儿不管不问的父亲带着一身酒气的走了进来,不分青红皂白的便一脚踹向莘梧。莘梧吃痛却并不出声,捂着被踹了一脚的肚子恶狠狠的看着他,眼里全是恨意。 那个男人眼里也满是恨意和鄙夷,他骂骂咧咧的,用着这世间最污秽难听的词语来辱骂眼前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女儿。自从妻子去世后,他就开始酗酒,第一次酒醉之后回家望着空荡荡的客厅便觉得悲哀和心烦,他把女儿当作不详,他认为她就是害死他最爱的那个女人的真正凶手和恶魔。他把自己心中的不满和愤恨全一股脑的宣泄于女儿幼嫩的身躯。每次都是如此。周而复始。 这种恨从那张亲子鉴定报告出来的那天开始就种下了,如果不是对自己的妻子爱的深沉,他本可以直接了当的将报告摔在桌子上要一个说法。可是他不忍让自己深爱的女人难堪和流泪,也放不下这好不容易组成的温馨小家,他还是选择了卑微的无视和隐忍。和她共同养育着这个属于她和另一个男人的血肉。 但是这种恨不会随着刚咿呀学语的莘梧奶声奶气的叫他一声“爸爸”而终结,而这只会使他觉得更加讽刺和悲哀,女儿越听话懂事,越是粘着他,他便越是恨,恨自己所深爱之人的不忠和背叛,恨自己养育着别人的孩子,恨自己爱的卑微如尘土。这恨在悲哀和病态的爱的浇筑之下,破土而出,在心灵的土壤中深深扎根汲取养分,蓬勃生长,直至占据他整个心胸。在妻子去世的那个雪天,在极度的悲伤和不舍下,成为现实。而那之后对莘梧的每一顿毒打,便是这种恨的宣泄和表现,他之所以还养育着这个孩子,是因为那是她在这世间留下的真正关于她的遗物之一,还有一个便是她所爱着的另一个人。 他常常避免见这个孩子,因为看到那张和她极其相似又不同于她和他自己的那张脸,他便感到恨意噬心。想在她身上宣泄自己所有的隐忍和不满。今天听到她早恋的消息,他心里又感到五味杂陈,他知道这是他教育缺失的结果,他的放任正在毁了这个孩子,他不知应该如何面对和解决来的竟是如此快的早恋,心中感到一种快要失去她的无力感。下班后他在酒吧心烦意乱的独酌,喝的酩酊只会恨意又占据了他的意识。他冲回家之后,便对她又进行了一番毒打。看到她即使已经是遍体鳞伤仍倔强的不肯服软,看着他的眼神只有恨意时,他瞬间清醒了。他后悔的看着眼前的女儿,这个叫了他十几年爸爸的女孩,茫然不知所措。 他恨这个女孩,又觉得舍不得。那是她留于这世间唯一的念想,也是过去十几年来貌似美满的婚姻生活的美好见证。正如他一直封锁在抽屉中的那本亲子鉴定报告和那本她的恋爱日记,那是他痛苦和恨的根源,也是他所剩无机的唯一救赎。 他走到窗体边静静的点了支烟,无言中深深吸了一口又缓慢吐出,望着夜色正浓处,听到身后女孩几乎是重重的从嘴里咬出三个字,“我恨你!”心头猛地一震,抽烟的手僵在嘴边。 第十章 他沉默了一刻,闷闷的开口道:“对不起。” 第一次,这个强硬的从不轻易低头的男人第一次如此轻柔的说话,就像是烈火也难以炼坏的坚硬金属突然熔化,让人感到茫然不知所措。莘梧突然感觉眼前的这个从来都是不苟言笑的男人很脆弱很脆弱,像是做错事的无助小男孩一般。 他深深的又吸了一口烟,又长长的呼出来,一瞬间他被这灰白的烟雾寂寞的围绕,让人捉摸不透。他怔怔的盯着那个和他死去的妻子相似的美丽脸庞,突然相通了什么。 “其实,你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五年来,他难得的如此温柔的语气对莘梧说话,低沉的声音中敛含着些许倦意。 莘梧感到一股彻骨的凉意,从头顶灌入她的身心。她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所有的情绪在这一刻凝固住了。她一直都以为父亲这么对他,只是因为他也恨他,恨她害死了自己的母亲,虽然她也因为这些一直处于深深的自责之中难以自拔。 她抬头想从他的眼里索要自己心里想要的答案,他回以她坚定的目光。 “是真的。”他吸了最后一口烟,把烟掐灭。又像是做了什么决定一般,走到主卧从那个莘梧记事以来就一直锁着的抽屉里拿出了一本素色日记本和两张薄薄的纸。 他把这两样东西递给她,冷静的坐到椅子上,又拿出一根烟行云流水的点上。 莘梧接过那张纸和日记本,纸上赫然印着“亲子鉴定报告书”,跳过乏味杂长的专业解释,低下红章刺眼的印着“确认无血缘关系”。 她突然失去翻那本日记的勇气和力气了,在她的心里,什么东西一霎时间轰然倒塌了。 “我知道我留不住你了,这就是真相。”他感到眼睛里有滚烫的东西涌了出来,心下不舍又难过。 莘梧没有眼泪,只有呆滞的眼神望着眼前这薄薄的一张否认她和父亲的血缘关系的纸。 “我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这些年对不起了。”他知道这件事对她的打击很大,他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 感受到这一番略带安慰和宠爱的动作,她的眼泪就像开了闸的洪水涌出眼眶。她眷恋的伸手拉起那将要收回去的手,埋头痛哭了起来。在他再次说对不起的这一刻,她对他突然恨不起来了。她哽咽着叫了一句“爸爸。。”小小的声音中隐含着无助还有留恋。 可是男人却用另一只手轻轻的移开她抓着他的手。 “我不是。” 起身,离开了房间,没有一丝留恋。随后,大门被沉闷的关上。留下她一人在这冰冷的房间,满脸泪痕,满身伤痕。 她蜷缩着身子,像是婴儿时期一般的抱着自己哭了很久很久。一直到声音嘶哑,再也没有眼泪流出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大门响起一阵礼貌的敲门声。她缓慢的起身将手中被泪水浸湿后又干燥的亲子鉴定报告书和日记放进抽屉,赤脚去开了门。 门外,凇惊逆着光站在那里。他一直都是她的救赎阿。 见到凇惊,她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又再一次轰然倒塌。眼泪又开始在干涩的眼睛里打转,她从未感到如此委屈。 “事情我都帮你摆平了。。。你怎么了?”凇惊一开门便欣喜的跟她说这一好消息,但是很快就看到她将哭的神情,不禁担忧的问。 “凇惊,我以后就是一个人了。”她艰难的开口,喉咙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那里。 “怎么了?”凇惊不解,语气中透露着微微的颤抖和担忧。 莘梧却什么都说不出口,声音卡在喉咙里面。只有眼泪得以释放,在她哭到没有血色的脸上划出一道道弧线。 凇惊见她不想说,也不再多问。向前一步将她温柔的搂进怀里,就像小时候一样。她又再次在他的怀里放声大哭,他沉默的抱着她仿佛所有的东西了然于胸。 她哭了十分钟左右,眼泪是真的流尽了。她略带天真的抬头问他,“怎么每次都是你阿.” 他温柔的笑,伸手抹掉她脸上的泪痕。 “我一直都在。” 她听到这句,感觉自己被那种熟悉的安全感所包围。她之前对他的怨气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凇惊,我要走了。” “去哪?” “去写生旅行。” “很好阿。” “我也觉得。” 她突然下定决心要走,因为她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接下来的日子。她想到凇惊一直以来对自己这种逃避的态度,就知道虽然自己很依恋凇惊带给自己的安心感,但是凇惊有自己的生活和未来。他并不属于自己,她只有学会和习惯于自己一个人。她才能长久的抵御未来可能没有凇惊陪伴的日子,在这一天,她突然想明白了很多事。 “你晚上还没吃饭。我给你煮点东西吃吧。” 凇惊像是想起了什么,将她放开。走进她家厨房在冰箱里翻找了起来。 莘梧走回房间,拿起之前被打落在地上的手机,将之前编辑好还未发出的短信删除,重新打下一个字,“好,”将屏幕熄灭,长长的叹出一口气。 另一边厨房开始冒出温暖的水雾,一瞬间整个屋子被温暖包围着。 莘梧深深的吸一口这温暖的气息,心中渐渐安定了下来肚中也有了些许饥饿的感觉。 她走到厨房门口,家里的厨房许久未动地板上有一层薄薄的灰尘,凇惊脖子上挂着围裙在忙碌着,被雾气包围着的凇惊让莘梧有些看不清。 “凇惊哥哥,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她心有不甘,今晚还是想知道答案。 听到身后这句话凇惊短暂的僵住了一下,他的手有一丝微微的颤抖。但是在雾气的掩护下莘梧看不清楚。 凇惊很想说有,脑子里想起阳昌那句“我好像有点喜欢那丫头了”,又想起那天自己对余姚冲动下的承诺。一时间不知如何作答。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太优柔寡绝,总是考虑的太多,在其他方面这种考虑周到可能是一种优点,但是在感情这块却反倒没有莘梧那份敢爱敢恨的洒脱。 “面快好了,你再等等。”他只好装作没有听见。 莘梧无言苦笑。 第十一章 长华的春天非常美,这时的阳光明亮不刺眼,洒在皮肤上有一种暖意。植物被春雨洗净尘土,抽吐出新的嫩绿枝芽在吹的人昏昏欲睡的暖风中轻轻摇曳,娇嫩鲜艳的花点缀在这鹅黄的绿意之中,在春光中大放异彩。 下了决定的那晚之后,第二天她便收拾好了行李。给名义上还算是她父亲的男人发了一条信息告诉他她走了,他没有回复她。但是给她的银行卡里打了一笔钱,她望着手机短信里增加的那笔数字,无言。心里难受,却哭不出来。 阳昌对她突然做出的决定感到震惊又无可奈何,将她的头发揉的乱七八糟。“你这么怕羞非要走吗?” 莘梧将头发拢回原样,神情是惯有的冷漠疏离。 “我舍不得你阿。”阳昌无奈的笑笑,那天之后她就更加让人感觉难以亲近了。他不知她经历了什么,也永远不会知道。如同那句他曾学过的诗,“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莘梧对于他来说一直都是河对岸的一个泡影,永远隔着一个河岸,无法靠近,无法真正拥有。他永远猜不透读不懂她的心思。 莘梧捏了捏他的手作为安慰,“等我回来。” 阳昌是唯一挽留她说舍不得她的人,在所有人都觉得这是一个好决定的时候,只有他挽留了她。她对于阳昌对她的好,一直了然于心,不知如何报答。阳昌给她的爱对她来说太过于沉重。有时候就是这样,深情没有错。但是付诸于一个对你没有感觉的人身上,那这深情就只能是一个无法偿还的沉重负担。莘梧也很想把自己这被凇惊占满的心分给阳昌一半,尝试着去爱上他。但是她无论再怎么努力,对于阳昌的感觉终究是朋友一般。凇惊带给她的那种独有的安心感,除了凇惊,没有其他人能够给予。 莘梧其实很希望凇惊能说出一句不舍或者挽留的话,只要他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舍。她就可以放弃这次机会,一直在这里粘着他,充斥着他的生活,他的每一天。 可是凇惊没有,第二天和以往一样靠谱的帮莘梧收拾好行李。确保没有一件必要的东西落下后就和阳昌一起请了个短暂的假去送莘梧去上大巴。 延宿在大巴车下候着,他的行李很少,就几套换洗的衣服装在双肩包里背着。不像将远行很久的人,像不过只是去亲戚家临时借宿一般。 相比之下,莘梧的两大箱行李就和他形成鲜明对比。阳昌和凇惊总是担心她照顾不好自己,光是四季穿的衣服就收了一个大大的行李箱。考虑周到的凇惊还临时置办了很多旅途中会用到的东西,还有阳昌准备的很多零食,又塞满了另一个大行李箱。 “你就这点东西吗?”凇惊看着延宿背上的大双肩包,挑眉问道。 “不够到时再买就是了,带的太多有时候倒是一种累赘。”延宿接过阳昌手上的一个行李箱,又用另一只手去接凇惊手上的。 凇惊不着急给他,又嘱咐道,“那就拜托你好好照顾我们阿梧了。” 说到我们阿梧的时候,他的目光轻轻的在莘梧那里点了一下。 直到这时,他还是这样平静如水。目光语气中没有丝毫留恋。仿佛她的离去对他来说是非常平常的一件事,就像是吃饭喝水一般。 莘梧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倒是阳昌难得的沉默,但是眼眶有点微红。他不敢开口,因为怕一开口就是哭腔。便只好低着头看着莘梧红色的裙角。 延宿看着莘梧身边的这两人心下觉得有趣,却不予评价。 拿过凇惊手上的行李箱,他问莘梧还有没有要和他们告别的。 莘梧想也没想摇了摇头,留下一句轻飘飘的“再见。”准备和延宿走。 这时阳昌拉着了她冰凉的手,他的手传给她一股暖意。 阳昌抱住,身体有些许颤抖。 他嘱咐他,“好好照顾自己,我会一直想你。” 声音明显带着哭腔。 她心里也微微颤了一下,略带歉意的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印下一吻。神色温柔了下来,像是安抚小孩子一般说道,“我很快回来。” 随即脱离开他的怀抱,又看了一眼凇惊,还是老样子。她轻笑,头也不回的和延宿并肩走了。 延宿看着她又恢复了那种冷漠疏离的脸,回头看了一眼被她留下的两人。大男孩已经抑制不住泪水,在原地望着莘梧的背影无声的流泪。凇惊神色有些复杂,薄唇微启,用唇语说了三个字。 不知道是“不要走”还是“喜欢过”。 是什么又有什么意义呢?不被知道的回答,是什么都没有什么意义吧。 上了车,一起走的还有其他学校的艺术生。大部分人都独具个性,这一方面在服装搭配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但是他们还是被简单的穿了一身枣红色半袖轻纱长裙的莘梧给小小的惊艳了一下,大家都是性情中人,语言行为上表现直接,一众惊呼“美女”,其中男生还有人冲着她吹起了口哨以示赞美。 莘梧并不予以理会,虽然她很享受这种被关注和赞美的感觉,脸上的神情还是那样不动声色。她就是这样,喜欢被人注视,却不擅于交际,常常自动与人保持距离。清高孤傲,这是她得到的最多的评价。但是和她熟悉之后走进她的内心就知道她内心纤细敏感,又带有一丝孩童般的天真和骨子里的自负。看似复杂,实则是一个干净简单的人而已。 一路上很颠簸,延宿就坐在她旁边,闭目养神着。 她一向是坐不惯大巴这类交通工具的,车里面意味不明的味道和人群中呼吸产生的浊气融合在一起,让她觉得肮脏。心里觉得恶心,反馈到胃里便是一阵翻江倒海。她知道自己晕车了。她随身带的小包里有凇惊早就准备好的晕车药和话梅,只要她打开包拿出其中任何一样。她的不舒服就会缓解,这一路就不是那么煎熬。 但是她始终没去动。像是在赌气。车摇摇晃晃了一路,终于在两个小时后在机场停了下来,她步履不稳的晃下车。在路边的花坛里吐了一顿。 延宿一直站在她边上看着她吐,随后拧开一瓶水递给她。 她简单的漱了漱口,将水瓶和包里的晕车药和话梅一起丢进了垃圾桶。 延宿看着她这一系列动作,不置评价。 第十二章 “你真是奇怪,明明有晕车药还不吃。非得这样上吐下泻的。”延宿觉得好笑。 莘梧略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这时身后一只小麦色肤色的手递来一个透明的瓶子,裹着一层淡淡洁白糖霜的话梅凌乱的堆砌在里面,她回头,一个女孩子看着她,笑得灿烂。 “你刚刚是晕车了吗?这里有话梅,你吃一点嘛!”女孩皮肤健康,头发因为烫染而变得干燥蓬松,在阳光下显得近乎透明。脸上化了艳丽的全妆,看不清本来面目。但是笑容真诚大方,有着让人难以拒绝的热情。 莘梧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好意有些不知所措,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呆站在原地,不言不语。倒像是因为高傲故意不接似的。 女孩也倔强,直接把那一罐子话梅塞进她的手里。 “我叫汤笙。我就是你隔壁班的。”女孩大大方方的说,“我之前就注意到你了。你是莘梧。” 莘梧有些惊讶不知所措,有一点小惊喜,但更多是害羞带来的慌乱,只想逃避。 延宿可能是看出莘梧的窘迫,他知道自己该为她解围。但是想到莘梧一直这样下去不社交也不是办法。便只是催了催,“我们先走着吧,等下跟不上大部队了。” 汤笙欣然应允,自然而然地走到莘梧身边三个人并肩一起走。 延宿和莘梧两人都是沉默不爱言辞的人,一路少言,只有汤笙一直在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不寂寞也不热闹,倒也不负这春光。 送完莘梧,阳昌和凇惊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阳昌不住的抹着眼泪,凇惊去便利店买了一包纸巾给他。 “娘们兮兮的。”凇惊笑他,他也哭着哭着也跟着他笑了起来,鼻涕随着他笑吹起了一个泡泡。 随即两人之间也无言了下来,并肩一起走回学校。 之后的日子好像又用一种新的方式进入了一种正轨。 阳昌开始全心全意的学习,整个人稳重了不少。每天晚上睡前给莘梧打一通电话成为惯例,莘梧话很少,都是他自己一个人在逼逼叨叨。跟她说自己每天的生活,自己这次考试又进步了,数学又拿第一了。 你好吗? 我很想你。 快回来吧。 这是他在电话里说的最多的话。常常十几分钟的电话挂断后,他感到一阵空虚的不真实感。 莘梧好像这次远行之后离他越来越远了。 凇惊还是老样子,没有了莘梧的生活好像和以前没什么不一样了。除了下课之后没有人会在后门焦急的等她了,饭桌上也很少出现她爱吃的菜了。倒是他妈妈常常念叨起莘梧,但是日子久了那个名字也开始很少的被提起了。说不上不习惯,就是生活变的别扭了不少。 莘梧不爱给人打电话,他极少收到莘梧的电话。自己想联系他,但是不知为何每次拨号的手都会顿住,那晚之后他不知道再怎么面对她,好像电话拨出去之后除了寒暄也什么都说不了。 莘梧消失在了他的生活中,之前的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一场幻梦,没有天台上那红色裙角,红润丰满的唇也不存在,没有人在他身后像跟屁虫一样,也没人在他怀里像无家可归的兽一样痛哭呜咽过。 空下的位置总是会有人去填满,余姚开始像以前的莘梧一样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余姚开朗热情,爱好广泛健谈。和莘梧的隐秘不言不同,余姚像是一只无忧无虑的鸟。一眼便可以看尽。凇惊也不拒绝,任由余姚一点一点走进他的生活,即使她对于他来说是无关痛痒的存在。 莘梧和延宿随着画室的毕业旅行一起去了H市,那并不是一个出名或者经济繁华的地方,亦不是什么出名的旅游胜地,没有什么特色少数民族风土人情。但是无论城市还是乡镇都别有风情,城市里大部分建筑不是冷漠的钢筋混泥土,很大部分是以往的古老建筑。经过多年的修缮,勉强的保持着千百年前的面貌示人。乡下的民风淳朴,大部分人都老实本分,恪守着老祖宗留下的道德行使规则。就像是这个地方,古老,传承着数千年的过去。大街小巷上散发着千年历史沉淀下来的独有的韵味。 莘梧非常喜欢这座城市带给她的感觉,像是几百抑或是几千年前她曾赤脚在这里的青石板上跑过。也许她曾经在这里度过过好几个前世,几经轮回又回到了这里。像是落叶归根,有了几分归属感。 在这里她的心情也变的很好,延宿一直都是独行侠极少见到人。男女生的宿舍在不同的楼,好在一路上汤笙跟着他们叽叽喳喳几天下来和莘梧倒也熟悉了不少。分宿舍的时候便自然而然的和她共住一间,画室的宿舍是三人间。另外还有一个来自隔壁市的女生昕莞。长相甜美可人,待人也亲切。和汤笙很是合得来,第一天就打成了一片。两人也待莘梧友好真诚,虽然有时莘梧有时不知如何与她们相处常常显得高傲无礼。但是两人都是不拘小节之人,三人倒也相处的来。 在汤笙和昕莞两人的感染和带领之下,不擅长交际的莘梧也逐渐和画室的人熟络起来。少了之前的几分清冷疏离,倒是和人亲近了不少。 画室这边的生活节奏微微紧凑又散漫,上午在老师的指导下上几节基础的课。全是素描静物,莘梧喜静倒也坐得住。下午便是自由活动的时间,可以随处跑去写生,但是晚上一定要交一张速写。 大家上午混混基础的课,下午便就成群结伴的四处游荡画几张速写交上去了事。 延宿不喜欢跟着众人跑,每次一到下午就不见踪影自己去寻觅这座古色古香的城市中人迹罕至的美景,一画就是一个下午一个晚上。常常到夜深一个人身上凝着露珠结成的霜回到宿舍,有几分世外仙人的感觉。 莘梧到底还是女孩子,下午就跑出去和汤笙昕莞她们一起逛街。三人眼光独到,风格不同却互相欣赏。莘梧喜红色衣裙,风格气质出尘。汤笙穿衣前卫大胆,各种奇妙的颜色混搭出让人眼前一亮的效果。昕莞清新甜美,色系多少浅粉浅蓝白的交替,可爱婉约。 第十三章 “你那里好吗?”阳昌眷恋的听着电话对面的声音,只有在和莘梧打电话的时候,他才会如此缓慢温柔。 “很好,我很喜欢Z市。”莘梧在汤笙的渲染下说的话也多了起来。阳昌听着她平静安定的声音,压抑了一天的心情也在此时舒展开来。 “你喜欢就好。” “对了。时间延长了,我可能还要待一年多。”莘梧想了想,还是把自己今天申请延长时间的事和阳昌说,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她真的很喜欢这座古老和现代相互融合的城市,所以想多呆久一点,而且汤笙和昕菀也是这么打算的,她和她两熟络了起来之后生活丰富了许多。她第一次感到在友谊中感情的付出是如此让人安心欣慰的一件事。 “那我考Z市的大学。明年就去找你!”阳昌笑嘻嘻的说,“你喜欢那里的话我们可以在Z市定居。” “嗯,我要睡了。” “那···晚安?” “晚安。” 挂掉电话,莘梧松了一口气。每天和阳昌例行一通的电话,成为她每天不愿面对的时间。 挂了电话后,刚刚化好妆的汤笙凑上来,“你和你男朋友打完电话啦?要不要一起出去玩?” 汤笙化了浓重的妆,平常略显憔悴的脸在精致的妆容的覆盖下显出一种异样的光彩和美丽。她简单的穿了一件白色及膝棉布裙,黑色帆布鞋,乖巧和叛逆同时在她身上得以呈现。这种不协调的感觉反倒具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莘梧素来习惯早睡,但是今天心情莫名烦躁,又恰好还没洗漱,便欣然应允。起身穿上白色细矮跟凉鞋,拿起一只红色口红在薄薄的唇上随意的抹了两下,单薄的唇在口红的润色下变得滋润丰满,白皙的肌肤衬出一丝血色。只是轻抹朱唇,未施粉黛,便已是极美。 涂口红的时候,莘梧突然想起不知在哪看过的一句话说,“薄唇的人都薄情。”她不禁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苦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薄情之人。又忽地想起仰头望着凇惊时他紧闭的线条凌厉的薄唇,那么凇惊呢?又摇摇头将自己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出了脑海。 春季的夜晚还是很冷的,白天的温暖消散的很快,寒气遍布空气中。清凉的月光静谧的洒在在黑暗中只剩棱角的建筑和植物上,整个校舍陷入一种萧瑟中。 莘梧和汤笙一起走在月光下,汤笙穿的少而薄,双手环抱佝偻着腰,冷的直直嗦气。莘梧怕冷,穿着复古红色灯芯绒赫本风长裙,外搭一件加绒杏色风衣。薄绒丝袜完美勾勒裙子下线条均匀的长腿,走的从容不迫,气质出尘。路过的人见都频频回头暗自赞叹。 这时已经有些晚了,大门早就关了。但是汤笙是常常半夜跑出去玩的老手,她轻门熟路的带着莘梧来到一处相较其他围墙相较低矮一点的墙边,那里早就有人放好了一条高脚凳。踩着凳子很轻松的就爬到了墙头,汤笙先上去,上去后招呼着莘梧一起,拉了她一把。又转身直接一跃而下,轻盈直接。就这样她们来到了校外。 汤笙出了校门后心情更好了,一路蹦蹦跳跳跟莘梧讲她是怎么发现这个围墙的。莘梧眼角微微上扬,安静的听着她叽叽喳喳。她们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一个热闹,一个安静。但是很奇怪的相处起来很是舒服。 莘梧有点好奇。“我们去哪里玩?” 汤笙听到她这么问,像一只狐狸一般狡黠的眯起眼睛笑起来。她略带神秘的说,“不告诉你,你到了就知道了。” 莘梧好奇,却也不再多问。乖乖的跟着她走了。 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并肩走着,影子被路灯拉的很长很长,走过无数个长长的街道后。她们在一个平常至极的门前停下。门口放着一个小黑板,和莘梧小学时候班上那个用来布置作业的小黑板一模一样。 上面用粉笔写着“七号小院”,四个大字不偏不倚刚好占满整块黑板,多一个放不下,少一个略空。字写的苍劲有力,飘洒至极,让人感到写下这字的人必然是一个洒脱自如的性情之人。 “当当当!就是这里了。”汤笙很高兴的跟莘梧介绍,这里是她的宝藏。 莘梧看这门平平无奇,但是这黑板上的字,还有里面隐隐约约传出来的不清晰的音乐声让她感觉这里不简单。 汤笙便说着就推开了那个小门,里面灯光略暗,比月光略亮一点。那阵不清晰的音乐声瞬间变大,随之而来的是这平平无奇的小平房的里面那个神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这是一间酒吧,里面的装修独具风格,红砖堆砌而成的墙直白的裸露在外,红砖堆的错落有致,灰色的水泥将一块块砖分隔独立开来,即是整体又独立存在。不知名的木头手工制作的桌椅粗糙的涂了一层透明亮漆反射着头顶五颜六色的昏暗灯光,充斥着后现代的迷幻。就连乐队表演的舞台也是手工木制的,整个酒吧的风格粗粝又别具一格。 莘梧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这里和寻常意义的酒吧完全不一样,聚集在这里的大多都是文青。一群一群的聚在桌前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也有专注于舞台上乐队的演奏的。酒吧不大,整体的氛围跟着乐队音乐走,音乐到高潮处气氛便就热烈起来。 汤笙邀功一般拉着莘梧的手在她耳边大声吼,“怎么样?这里不错吧?” 酒吧里音乐声人声嘲杂,交流基本全靠吼。 莘梧又惊又喜的点点头。汤笙便就又拉着她往里面走,轻巧的穿过不算太拥挤的人群来到了吧台前。 “我带你认识这里的酒保”汤笙指指正背对着她们忙碌的吧台里的女子窈窕的身影,穿着最平常的紧身牛仔裤,白色棉质t恤衫,头发随意的盘在头上。 这是莘梧第一次见到承蒽。 第十四章 那女孩一回头,便就看见了汤笙,熟络的对她点了点头。又转眼看到莘梧,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你好。” 莘梧看着眼前女孩白净的脸,倒觉得自然亲切。 “我来介绍一下!”汤笙将莘梧揽进怀中,又笑着看着承蒽。 “她是莘梧。我在这里最好的朋友,未来的天才女画家!” 莘梧没想到汤笙会这么说,私下羞愧的捏了捏汤笙的手。汤笙调皮的对她做了一个鬼脸,欠揍极了。 “我是承蒽。”承蒽边把酒杯放置整齐,边看着莘梧笑。素净的脸上带着几分安定的神情。 莘梧也自然放松的对她笑,很奇怪。明明两人才第一次见面,但是相处起来却很轻松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的朋友一般。 随即又进来了几个客人,来到吧台前,像汤笙一般轻门熟路的。他们为首的人向承蒽示以一个眼神,承蒽又开始在吧台后忙碌了起来。 汤笙便拉着莘梧找了个地方坐下,看着台上的乐队演唱。 乐队的主唱认识汤笙,看到汤笙很自然的冲她招了招手。汤笙也笑着跳起来招手以示回应。 “你们认识?”莘梧不确定的问汤笙。 “我也是这个乐队的。”汤笙此刻的神采更为飞扬,她在莘梧心中的形象又生动了不少。 “我等下就上台唱歌了,你要不要听?”汤笙抓着她的手,笑容从进来起就没停下来过。 “好啊!”莘梧也被这里热烈的气氛感染了,笑意也开始在她脸上洋溢出来。 这时承蒽走过来,手中端着一个高脚杯,淡黄色的液体像黄金一般在里面闪耀,折射着迷幻的光。 “初次见面,请你喝。”承蒽把杯子递给莘梧,“这杯叫前世。我的独创。” 莘梧接过酒杯,她还没喝过酒,端着酒杯在手里观察着里面的金光液体,始终没敢放在嘴边喝。很多事总有第一次,她显然还没勇气第一次尝试酒精的味道。 汤笙毫不掩饰眼中的艳羡看着她手中的酒杯,“哇!见过和喝过这杯前世的人不超过五个,承蒽第一次见面就给你调了?”随即又看了眼承蒽,痛骂“偏心的家伙!” 承蒽不言,冲着汤笙挑了挑眉,像是在说,“我就是偏心,你能把我怎么办?” 台上的乐队的演奏不知何时已经结束,台上那个红发主唱抓着话筒叫了句“汤笙!” “来了!” 汤笙冲着承蒽比了比拳头,随即又像一只出笼的鸟一般飞到台上去了。 在舞台闪亮的灯光的照耀下,汤笙活力四射的拿起话筒冲乐队的其他人示意了一个眼神,大家便开始弹奏起来。她转头冲着台下一笑,四下一片寂静。这是一首很抒情的歌,前奏缓慢。所有人都开始认真听这个台上十几岁的少女开始演唱。 汤笙难得有这么安静的时候,平常她都是那样吵吵闹闹活力四射的。这样沉静眉眼含情的她,莘梧还是第一次见。 不久汤笙的目光就转向莘梧这边,冲着她微微一笑。可能是感情也代入了这歌里,笑容竟有几分沉静。 一段唱罢,她看着莘梧说,“今晚为我的好朋友莘梧献唱。” 一段掌声响起,众人都向莘梧投以好奇,羡慕,恭喜各种善意的目光。 莘梧心中流过一股暖流,汤笙那种重视的含情目光让她突然想到阳昌,心中又有些烦闷。 “你怎么不试试?” 不知何时承蒽已经在刚刚汤笙坐过的位置坐下了,正撑着头望着她笑,眼神又好似在认真打量着她,她突然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可能是在酒吧燥热的暖气的烘烤下,脸上有一种要烧起来的感觉。 “我,还没喝过酒。”她坦言道。 “那你更应该试试了。” 莘梧有些不相信的望着她的眼,但还是在一种亲切感的驱使下举起酒杯到唇边,轻轻的抿了一下。 预想中浓重的酒精味并没有扑袭而来,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郁的柑橘香气,味蕾上刚开始是一种淡淡的涩味绽开,随即变成一种无法形容的甜味。这股香甜的味道长久的在味蕾上迷茫,回味无穷。让人有几分沉醉。 “柑橘的味道?”莘梧惊喜的望着承蒽,承蒽笑。 “你再试试。” 莘梧便又喝了一口含在嘴中细细品尝,在浓郁的柑橘香气下,竟然还有几分玫瑰的香气。 “玫瑰?” “嗯。” “好厉害!”莘梧由衷赞叹。 承蒽似乎很满意她的反应,手指随着台上的歌声轻轻的在桌子上敲击着击打着节拍。 “你喜欢就好,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吧。” “我没什么好送你的。。” 承蒽摇摇头,“无妨,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很亲切。” 莘梧正在喝第三口,听到这句有些惊诧的放下酒杯,“我也觉得,就好像我们前世认识。” “那一定是在这座城市。”承蒽眼前一亮。 “我觉得这座城市就好像我前世待过一样。” 两人从对这座城市的感觉开始,越聊越投机。莘梧还是第一次和别人说这么多的话。不知不觉之间酒杯便就见底了,汤笙也已经唱过好几首风格迥异的歌了。 “那么,我要去继续工作了。”有新的客人进来了,承蒽起身,冲莘梧摇了摇手上的手机。 莘梧很快就领悟了,也拿出手机准备和她交换联系方式。 这时手机铃声响起,有电话打了进来。 承蒽一望便给了她一个了解的表情,“一会再说。”便走回吧台去忙了。 莘梧有些晕乎乎的看了好几眼才看清来电人,突然清醒了几分。 是凇惊。 这还是这么多天以来凇惊第一次给她打电话。 她准备接电话的手又些犹豫,想了片刻。她起身走到了酒吧外,关上门将里面吵闹的人群和音乐关上。外面月亮已经被云遮蔽起来,不知在何处照耀。 电话铃还在执着的响着,她手有些颤抖的点了接听键,抑制不住的笑了起来。 “喂?阿梧吗?” “是。” “你还好吗?” ······ 第十五章 “你,还好吗?” 淞惊的声音带着些许的电流声,穿隔了千万里穿到她的耳边。在酒精的作用下,她觉得有些晕乎乎的,耳边淞惊的声音像是从梦里传过来的。 她眼眶有一些红了。不知如何作答,紧紧的捏着手机,骨节有些泛白。 淞惊见半天没人回答,有些慌乱,声音也带了丝颤抖,在电流声下听得有些许不真切。 “喂?” “阿梧?你在吗?” “我在。” 莘梧回答他。电话那端的人轻轻的舒了一口气。 之后两人便陷入一阵沉默,谁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可能是在酒精的作用下,莘梧的胆子渐渐有些大了起来。 “你知不知道我很想你?”她有一分撒娇意味的质问他。 “我也想你。”他第一次听到莘梧这样子的语气,顿了顿。 “那你为什么这么久了一个消息都没有?”她有一丝责备了。带着孩童般娇嗔。 凇惊这时突然觉得她有一点不对劲,“你是,喝酒了?” 莘梧像是做错事的孩子,撒起了蹩脚的慌,“没,没有阿。” “你结巴什么?” “哪,哪有···”莘梧越是紧张,就越是结巴。 “老实说,是不是喝酒了。” “第一次···可以原谅吧?” 凇惊扶额,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又听到电话那头隐隐约约的好像有音乐声,他不由得心下一紧,猜到了什么不太好的画面。 “你还在外面吗?” “对。”莘梧脸已经是通红,有酒精的作用,也有一种做坏事被发现的羞愧。 “哪里?” “酒吧。” 莘梧如实回答,这两个字一到凇惊的耳朵里。凇惊不禁脑子里浮现出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男男女女如痴如狂的放纵着自己。一种莫名的火气酝酿在了他的心里,他对莘梧说话的语气不由的冷了下来,带着些许质问。 “为什么去那里?!” 听到凇惊冰冷质问的声音,莘梧心里竟然觉得委屈的不得了,这些天以来在凇惊那里得到的逃避和假装不知道,那个圆脸女孩的突然出现导致的嫉妒,还有落空的期待一幕幕涌上她的心头,在酒精的炙烤下无限放大,她从未如此委屈。哪怕是那天父亲甩开她挽留的手,她也没有这么难过委屈。 眼泪一下子就在眼眶里打起了转,唰的就流下了。 “凇惊你阿···真的是讨厌死了!”她哽咽着痛骂道。 凇惊也是在气头上,失去了平时的冷静理智以至于他还没听出电话那头的女生已经是泣不成声。 “我就是这么惹人厌的人,你为什么要去酒吧?!” 莘梧也生气了。 “你明明知道我不喜欢阳昌,为什么要给我和他牵线。明明知道我不喜欢那个余姚,你还偏偏和她走那么近。我问你的问题从来都不给我答案。你总是在逃避逃避逃避!!!我就是喝酒去酒吧怎么了?你是我谁阿?别拿我是你妹那套说辞来唬人了好不好?呜呜呜···”莘梧一顿痛骂,把这些天的委屈全撒在了凇惊身上,知道哽咽的说不出话。 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只能听见滋滋的电流声在回荡。 “你是我谁阿?你凭什么管我,我做什么和你有关系吗?”她又骂了几句。 “对不起。”凇惊沉闷的开口,声音有些颤抖嘶哑。又好像在极力忍耐着什么。 莘梧听到这句哭的更加厉害了,从开始无声的哭泣变成了放声大哭。好在这地方偏僻又是在深夜,没有行人经过。她哭到梨花带雨,全无平日高傲的模样。其实说到底,她也只是一个十几岁需要人宠爱着的小女孩阿。 电话那头的凇惊心也揪在了一起,又不知怎么回答,只能安静的听着她哭,喉结轻动,想把那哽咽在喉的情绪吞咽下去。 此时酒吧里,第一个想到要去找莘梧的是承蒽,她想莘梧应该是去找个地方吐了。毕竟虽然她调制的“前世”虽然尝起来没有那么重的酒味,但是却是用烈酒调制而成的。刚才聊天又聊的太过于投机,没有注意到莘梧竟渐渐的把一杯酒都喝下肚了。事后她忙完才想起来这回事,心中大喊不好。再走到刚刚莘梧落座的位置去看却不见莘梧人,只有那只喝空的酒杯寂寞的摆在那里和晃动的灯光一起闪耀。 她急迫的拿上纸巾和矿泉水跑到卫生间一个一个的拍门,但是却没有看到她的身影。 又跑到门外,看到了哭的不成人样的莘梧跪坐在写着“七号小院”的牌子旁,满脸泪痕和委屈,手上还拿着未挂的电话,电话那头是无尽的沉默。 看到承蒽出来,莘梧此时已经哭的没有丝毫力气了。她勉强的对她挤出一个笑容,但是苦涩的很,和无数眼泪混杂在一起,倒还不如不笑。 “莘梧?”她不放心的问。但是莘梧已经哭的抽噎起来,根本回答不了她。 她便从她手机拿过手机,冷静的对电话那头的人说,“我先挂一下,她的状态很不好。” “那你照顾好她。” 说完,承蒽便把电话直接按掉了。 她抱起莘梧,很轻很瘦,像是一只失去翅膀的鸟一样。仿佛抱的再用力一点点,莘梧在她怀里就会被她捏碎一般。 “你,你的酒很,很好喝。”她渐渐有些缓过来,但是还是有些接不上气。 “你喜欢就好,下次我还给你调其他的。”承蒽轻轻的拍了拍莘梧的背,温柔的安抚着她。 莘梧突然正身起来,认真的看着她,眼睛里亮晶晶的。 “抱歉···呕——”她正想为刚刚自己的失态道歉,但是在酒精作用下的胃里一直翻滚着胃酸,实在忍不住呕吐了出来。 这下更加糟糕了。 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承蒽刚好拿了纸巾和矿泉水出来,忙把手上的矿泉水给她递过去漱漱口,又撕开纸巾的包装袋,抽出几张给她擦身上的呕吐秽物。 莘梧漱漱口,又吐出去。这小半年一直郁结在心里的烦闷不解委屈统统好像刚刚被吐出去了一般。她发自内心的笑了出来,承蒽见她笑,也挂起了笑意。两个女孩子就在着如霜一般的月光之下,看着对方从心底笑了出来。 这皎洁的月光煞是明朗。 笑着笑着,莘梧晕了过去,承蒽手快,接住了她。 她陷入一种昏睡之中。 第十六章 莘梧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的场景像是在Z市,也可能不是。所有的建筑都洗去了岁月沉淀于上的痕迹,变得焕然一新。繁华异常。 梦里没有她。 她梦到一个红衣女子,黑发,脸庞素净,却有一种别样的从容淡定。 那个女子跨步走过新铺的青石板路,留下轻轻浅浅的行径。很快梦境里出现了一个白衣男子,束发,星目剑眉,形容俊郎。 女子见他便笑,一种满足和幸福浮现在她的脸上。后来他们成了亲,在这小城市中寻得一偶小屋安做小家。 日子在浮云间过得很是轻巧安适,男子日夜伏案读书,红衣女子虽识不得几个大字,却能在其旁红油添香,偶尔做做女红。日子清贫却也美好。 后来男子说他要进京赶考,他不忍佳人在侧却只是和他一起忍受这无尽的贫穷。他家世代都在读书,但是多年来都不出个秀才。家门很是衰败,幸得于世间遇多情女子,慕于其通身才华气质。遂就月下对影成双,吟诗作对,一唱一和。才子佳人,一直都是世人艳羡的爱情形式。 男子进京赶考,女子便就如同历史长河中千万个望夫归家的空闺闺秀一般,在这小城小巷小屋之中静候佳音。 春风温润,夏日炎炎,秋风萧瑟,冬日温暖。 四季轮回了几个度,那红衣女子还没等到那抹清瘦傲然的身影的归来。 那一年的冬天非常的冷,大雪连连下了三日。屋前男人走时种的小树苗被大雪给掩埋下去,不见任何存在过得痕迹。 就在这一年,女人染上了很重的风寒。女人做女红赚的不过几两碎银,勉勉强强的维持生计来等着男人归来。冬天买的柴火极少,勉强做饭时能烤上那么一两个时辰。补了十几次的破旧袄子抵不住这么猛烈的风寒,女子也抵不住。她那几两铜钱,能换来的也不过是药铺里聊胜于无的几服药。勉勉强强的煎了几次,但是这病却是越来越重了。 几天下去,女人已经没有力气下床了。裹着破絮棉被却感受不到丝毫寒冷或是温暖了,她的嘴唇脸颊也已失去了原来的血色,原来闪着光的眸子不知何时已经暗淡了下去,她知道自己时日已经不多了。 她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想起豆蔻年华的自己被父母卖到外地乡绅那里做丫鬟时父亲深深望着她时无奈的眼神,想起第一次见到在少爷面前做陪读的白衣男子冲她说的第一句话,和那让人心悸的俊郎面庞。最后,她脑里回想过男子离家前说: “等我回来。” 她流泪了。美目缓缓合上,再也没有睁开了。 莘梧醒来了,不知被谁带回了宿舍,正躺在她的那张小床上。窗外的天色已是鱼肚白,她轻轻擦去眼角的泪。梦里的内容她记不太清了,像是莫名丢失的记忆。只有最后那个含着思念死去的女子脑子里最后的画面还在她脑子里不断重复,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这种心碎的感觉。 她也不知道最后那个离去的男子回来了没有,但是这一切好像都没意义了。因为那个等他回来的人早就不在了。 她有些惆怅,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发呆,四肢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脑子里晕晕的,胃里在不断的翻滚,难受的感觉酝酿在肚子里四处冲撞却找不到发泄的出口。 这时,电话响了。 她被吓了一下,身子微微一颤,心里有些疑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人。 阳昌。 她思考了两秒,放下了手机,假装并没有听到。 打电话的人却很是执着,电话铃响了很久。莘梧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电话铃,是她最喜欢的那首卡农,圣洁欢快,充满绝望之后重生的希望。每次听到她就会想起自己还算快乐的童年,又想到父亲对自己那不冷不淡的态度。突然觉得很多事情又解释的清楚了。她突然又想到那一晚上父亲甩开她的手的动作和眼里的痛楚和抱歉,心直直揪了起来,一种从未有过的痛就在她的胸腔里蔓延,分散到身体里的每一根血管当中。 电话不知何时停了。 房间里回归了原有的清净,只能听到窗外寂寞的鸟鸣,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汤笙和昕菀早就出去上课了,大概汤笙帮她请了假,也没人来叫她起床,所有的人都在忙碌,只有她的时间停了下来。 她又缓慢的拿起放在一边安静的手机,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她隐隐约约的看到屏幕上有好几条信息,好像淞惊两个字也在上面,她看不真切。 随意的在衣服袖子上擦了擦眼泪,点开了淞惊的短信。并没有预想中的很长很长的文字,简单的三个字。 “对不起。” 这三个字,暧昧不明,又简单直白。就像淞惊这个人,让人琢磨不透,费解至极。 莘梧已经没有力气去猜他了。点开对话框,顿了几秒,很快的打下,“我没事,你不必说抱歉。”又很快的点了发送键,仿佛慢一秒她就会后悔一般。 随后又打开其他的几个消息,汤笙说帮她请假了让她不用担心。她回了句谢谢,心里却很是感激。想来这一路汤笙把她带回来肯定也废了几番周折。 还有一个陌生的号码,寥寥几句话,却让人不难猜出是承蒽,带着她独有的气质。 “你喝醉了,我每晚都在这,有空来找我玩。” 简单直白的表达,从不拖泥带水,正如她一般。 莘梧心里觉得有些欣慰,能够遇到这么多知心朋友理想在我们的心中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可要实现自己的理想是很难的一件事情。在我小时候有许许多多的理想,比如:当一位、当一位导游、当一位幼师,可现在只有一个理想,那就是当一位教师。之所以有这个理想,是因为我觉得教师这个职位是高尚的、是受人尊敬的,所以,这个理想就渐渐地在我的心中萌芽长大了。教师虽然要教学生、还要管学生、还要认认真真的帮学生批改作业。但我还是觉得教师这个职业是幸福的、开心的、高尚的。你看,每天都有许多天真无邪的小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所以我觉得教师这个职业是幸福的。如果我长大之后当了一位教师,那我就要像培养花朵一样培养他们,让他们在我们的臂弯下锻炼成能经得起风雨的花朵。做一个教师就要做一个对自己问心无愧的好教师;做一个教师,就要把自己这颗爱心默默地奉献给学生;做一个教师,就要把自己学到的知识毫不犹豫地教给学生,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问心无愧的好教师啊。我常常听到有些家长说:现在的小孩子学习都这么认真了,怎么还学不好呢?如果我当上了教师,那我就要让他们学习开开心心的、高高兴兴地。在学习的过程中,让学生做到“劳逸结合”,小孩子们才会爱上学习。我最喜欢教师这个职业了,只有这个职业是最符合我的性格,那我就得向教师这方面勇往直前。 第十七章 莘梧翻开泛黄的本子,娟秀的小楷缓缓铺列在她面前: 今天难得出了太阳,把连日的湿气都赶走了。虽然说不上有多温暖,但是我很喜欢这样子有太阳的寒冷日子。可能因为这种光照弥足珍贵吧。今天是我要去画室兼职的第一天,当模特,好像是一个很有趣的事呢。 画室很大很漂亮,有大大的落地窗,可以让阳光肆无忌惮的闯进来,是我喜欢的感觉。 教画画的那个老师是一个很年轻的男人,年纪和我相仿吧。留着半长的披肩发,唇上有硬质的胡茬。衣冠不算整洁,倒有几分潦倒画家的感觉。眼神幽深,看一眼仿佛要把我整个人吸进去一般。 他和我所见过的所有男人都不太一样。 他的话很少,刚上课就是说了两句话。然后就开始画了。 阳光直直的照射在我的脸上,这是他精心挑选的角度。阳光有点刺眼,我有点睁不开眼睛,只能半眯着。他说,“这样很棒。” 我本来很紧张的,但是他这一句,让我觉得莫名安心。 整个画室就这么三四个学生,笔在画板上唰唰唰的摩擦着。 阳光很好,整个画室只有笔尖与纸张摩擦的声音,不断的重复。 我不知道他在干嘛,或者说是在哪。我不能动,哪怕是眼珠。 我很好奇那段寂静的时间他在干嘛,很奇怪呢。 后来我走的时候,听见其中的一个学生叫他延老师。 姓延吗?不过我们应该不会再见面了吧。。。 莘梧看着最后那段略带遗憾的话,心里也略略的像是缺失了什么东西一般。这就是她的亲生父亲吗?好像是一个画家呢。 正当她正准备翻下一页时,宿舍门被很直接的打开了。汤笙和昕菀打打闹闹的进来了。 莘梧吓得一怔,赶紧把日记本藏在了枕头下。 到了中午的饭点,汤笙和昕菀为了是出去吃还是在食堂吃争执不下。 “要我说,我们就应该出去吃一顿好的。莘梧,你说是吧?”汤笙突然转头问莘梧。 莘梧还来不及回答,这时昕菀插嘴道,“莘梧,你别听她的,出去吃多麻烦阿。就在食堂吃吧。”语毕,还拉着她的手撒了撒娇。 莘梧也是宿醉刚醒,自然是没那么多精神气跑太远出去,想提要不就在食堂吃。她刚开口,话还没说出口。手机上来了一条短信,屏幕亮起的瞬间她看到承蒽的信息, “醒了吗?出来一起吃饭吗?” 她心里泛起一阵欣喜,自然而然的提议出去吃。 汤笙如愿,得瑟的冲昕菀笑。收获了昕菀好几个白眼。 凇惊彻夜难眠。 莘梧走了已经有两个月之久,这是他第一次给她打电话。从那天晚上他没有回答莘梧的问题的那一刻起,阿梧好像是生了他的气。走了之后就一直没和他有任何联系。她的性格便是如此了,倔强孤傲。 想到这,他觉得苦涩又无奈。 十八年来他一直没考虑过关于感情的问题,他一直都是大人眼中优秀又靠谱的存在。所有的经历和家教只教他继续保持优秀,要有锦绣前程。事实上他也一直如此,按部就班的生活。直到那天阳昌突然问他,“你有喜欢的人吗?”他才想到还有感情这方面的事。班上也不是没有偷偷早恋成双成对的人。但是他向来是嗤之以鼻的。那时的他不相信什么情阿爱阿,但是元旦之后听到阳昌告白成功的消息时。他才知道什么是心碎的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何时,情已到深处。 但是一切已经晚了。他不能对兄弟不仁,对自己给余姚的承诺不忠。所以他只能选择逃避,逃避自己的心,逃避莘梧期待的眼。 那天他看到街上有人街头写生,枣红色的欧根纱长裙,随风轻动,飘逸随性,在街上异常显眼。背影消瘦线条直挺,一如那个孤傲的身影。那一刻他恍然有种在做梦的感觉,以为是她回来了。快步走上前去看却是一张陌生的脸。不禁失望至极。 身后那个瘦小的圆脸女子从阿梧走后就一直追随着他,乖巧安静,如同小兔一般。莘梧是一只高傲的猫,粘人又傲娇。 他心下不禁拿两人做起了对比,对比着对比着又想起了关于莘梧的很多奇怪的习惯和儿时的糗事。莘梧是跟着他一起长大的,十多年的时光是不会骗人的。不会因为短暂的消失和空间上的距离而消散于云烟。 他不得不承认,他很想她。 那一抹倩影在他心头怎么也抹不去。 那一晚胡乱的在复习题上写了几个字,却感觉平日一目就可扫尽在心中换算出答案的题目,在今天却像是异国文字,如此的晦涩难懂。 “凇惊哥哥,你,有没有喜欢过我?” 脑子里一直都是那天她的问句,在这场理智与思念的博弈中,他还是败下了阵。 颤抖着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铃响了很久却始终没有回应,他有些紧张,心里暗自担心她会不会已经睡了? 又响了好一阵,他几乎都快要放弃了。 这一刻,接通了。 他突然有一种欣喜若狂的感觉,手抑制不住的开始颤抖。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就只是想知道对方过的好不好,想,听听那个人的声音。哪怕如同游丝一般的呼吸声,能够听一听也是好的。 可能,这就是,思念吧? 也是就那时,他才知道在他心里不染纤尘的那个女孩,好像过上了另一种生活。一种灯红酒绿,热闹享乐,最重要的是和他无关的生活。那一刻他只感到生气,像是失去了什么或者说是被背叛了的感觉一样。 那是他第一次凶她,但是他没想到她竟然会那么委屈。 她会有那么多怨念。 可是他只能对她说那最无用的三个字,“对不起。” 这么久以来,他一直认为自己做的滴水不漏,除了自己,没有对不起谁过。 他自认为自己是那么的大公无私,但是现在想来又是那么的自私。他考虑了那么多人的感受,却独独没有认真考虑过阿梧的感受,没有真正了解过她想要的是什么。只知道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她,却不问她喜不喜欢要不要。就像是她是他的掌中之物,他可以随意分配一样。 莘梧一直都是他计划外的意外。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总是这样以无私无畏来掩饰自己的怯弱和自私,其实最自私的那个人,是他自己。 第十八章 三人等莘梧洗漱收拾完毕一起出门吃饭已经是下午一点左右了。 可能是快要入夏了的原因吧,最近这些天的天气都很不错,照射于天空的太阳明艳刺眼,映照在四周绿植上面显得的鲜艳欲滴,翠绿之间印衬着星星点点的红,此刻的春花正是绽放的最为灿烂的时候,这无限春光让人心情莫名舒畅,尤其是宿醉以后。 走出宿舍的三人心情都极佳,一路上说说笑笑,蹦蹦跳跳的,打闹玩耍,有滋有味。 汤笙和昕菀像是对冤家,一点小小的事便就开始拌嘴打闹,但是感情却是好的不得了。两人打打闹闹的不知不觉就走在了前面,莘梧也不劝,在后面安静的跟着她们,眼中氤氲着笑意。 此时,莘梧又收到承蒽的消息,简单的一个定位,目的地是一个她从没去过但是名字却很是吸引人,唤作“有未街”。 倒很像是她的风格。莘梧心里想到。随即又感到诧异,自己说起来和承蒽也不过只是一面之缘,怎么就能对她妄下定论呢。 末尾,承蒽又接了一句话。 “昨晚我做了一个梦,一会和你讲,” 莘梧的心里咯噔了一下,昨晚的梦境又猛地闯入了她的脑海里,明明只是一个醒来就该忘却的梦,但此刻回想起来又像是一段属于自己的记忆,完整模糊的回到了自己的脑子里。像是亲身经历过一番似的。 她迫不及待的回了她,“我昨晚也做了一个梦。” 又抬头看到前方正在打闹的两人,她心里觉得有一些温暖,像是被阳光晒化掉的白色巧克力。有些甜腻又纯洁美好。 汤笙突然回头过来拉她,嘴上还念叨着,“莘梧你这个拖后腿的。” 明明是责骂的话,被她说出来却是宠溺至极。就像是凇惊在无数的清晨轻轻点着她的额头骂道,“怎么就穿这么点?”但是语气温柔,眼神宠溺。让人陷入他的泥潭,被深深黏住,挣扎只会越陷越深。 “话说我们去哪里吃阿?”汤笙拉着莘梧,莘梧步伐不禁快了几步。 这时莘梧才汕然解释道,“我约了承蒽。” 汤笙也是性情中人,眼波一转,放开了莘梧的手,又拉上走在前面的昕菀,“那我和小菀去觅食了!”走了两步,又回头粲然一笑。正好逆着光,映照着汤笙整个人都是金光闪闪的,仿佛是派来拯救她的神明一般。 “再见!祝你玩的开心哦。” 莘梧心中一股暖意流过,她也笑容明媚,学着汤笙的样子,夸张的冲着汤笙挥手,眼里是抑制不住的欣喜。 “再见。” 告别了两人后,莘梧便停在路边招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出租车司机是一位三四十岁左右的大叔,有着Z市人特有的气质长相,骨骼分明的方脸,带有一种自在温和的神情,并不显得凶狠,为人忠厚老实,又不乏风趣。随口而出的口音也夹杂着Z市的方言,一如既往的软糯亲切,莘梧不由得感到放松。 “去哪阿小姑娘?” “有未街。”汤笙侧身进了后排落座,麻利的带上了车门。 “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阿。”大叔也不墨迹,莘梧一上车,便就发动了车开始走了。街边的景色开始像电影一般不断变换。 “对,我不是本地人。”和生人打交道总是让莘梧感到窘迫无措,她只想快快结束对话。无奈司机大叔是个健谈的主,又开始说起来。 “我们这里吃食最正宗的地方就是有未街了。”莘梧不言,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又把话题往下拉了下去。 “这有未街,本来是叫有味街的,是味道的味。” “那怎么叫成这个未字了呢。”莘梧突然有了兴趣,不由的问了下去。 “这也是有故事的,据说是挺早之前,这条街坊里出了一个官老爷。那位官老爷还是秀才的时候,带着他的小娘子一起在条街上安顿了下来,后来书生进京赶考,他的小娘子就在这条街上等他。可惜了阿,没等到他考取回来,他老婆就因为感染了风寒病死啦。后来那位回来了,却见到心心念念的小娘子已经病死。悲痛至极,之后也是终身未娶。后来给有味街立匾,请书生题字。书生为了寄托对他那小娘子的思念,便就写成有未街了。是未来的未。” 莘梧不语,不由的想起昨晚的梦,怅然若失。 司机大叔透过后视镜看到莘梧似在思索什么,便也不作打扰。两人沉默,片刻后,在一处普通巷落停下了车。 莘梧付了钱,向司机道谢,客客气气,礼貌又拒人千里之外。 下了车不知向何处走,便就站在原地给承蒽编辑信息,“到了”打完准备按下发送,一双冰凉的手捂住了她的眼,浓郁的柑橘的苦涩凛冽气味一瞬间在她鼻腔中蔓延开来。 直觉告诉她是承蒽。 “承蒽?”她问道。 那双手瞬间松开,她回头一看,正是承蒽。 依旧是昨天那副打扮,白T,牛仔裤,绸缎一般的黑发随意的散披在肩头,简单随性。 见到她便眯着眼笑,亲切自然。 有那么一瞬间,莘梧有点想哭。 承蒽拉过她的手,将她往巷子里领。两人并肩走,踩在年代久远的青石板上,引入眼帘的街道让人感觉分外熟悉,像是回到了昨晚的梦境,只是梦中的主角不见踪迹。 “我在梦里梦到过这里。”莘梧感到承蒽握紧了她的手。 在一处面摊前她们停下,承蒽冲着正在煮面的阿嫲笑,“两碗素面。” 随即拉着莘梧寻了一处空位相对而坐。 “这和我梦里的那个巷子特别像。” 承蒽并不吃惊,她淡然笑道,“我知道,我昨晚也梦到了这里。你要不要先听我的梦?” “好。” 恰巧此时阿嫲也煮好了面,放下两人面前。面冒出的雾气蒙住了承蒽如墨般的眼,让人更加看不真切了。 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白衣男子。。。 第十九章 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男人。常常穿着一袭白衣,很有风采的样子。那时正是和现在一般的春光明媚时刻,他离开了那个红衣女子,应该是发妻吧。长得很是娇俏。 他进京赶考,第一年在路上被土匪打劫了,身无分文。很是绝望,差点在湖畔自杀了。也许是想起家中等他的那娇俏女子吧,在湖水漫过他的脚踝的时候,他还是停下了。想了很久,还是继续走。后来在一处小客栈,当起了店小二。一干就是两三年,才凑齐了继续赶考的路费。这段时间他也不是没试过给家里写信,也不知道是妻子不识字的缘故还是车马劳顿信件易失。那边始终没有一封回信。 后来他也很争气,一举考取了功名。回来时也是鲜衣怒马,不胜风光。可是到家了,那昔日的小家已经破败不堪。一问才得知那红衣小娘子已经去世多年啦。 承蒽说完,轻轻啜了口茶。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微凉了。只余了淡淡的温度。 莘梧低头,眼含泪。 “我,昨天,梦到了那个红衣女子那边。”她吃面,微微的热气触及她的薄唇,一滴眼泪瞬间跌落到面汤里,泛起一圈圈寂寞的涟漪。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男人。常常穿着一袭白衣,很有风采的样子。那时正是和现在一般的春光明媚时刻,他离开了那个红衣女子,应该是发妻吧。长得很是娇俏。 他进京赶考,第一年在路上被土匪打劫了,身无分文。很是绝望,差点在湖畔自杀了。也许是想起家中等他的那娇俏女子吧,在湖水漫过他的脚踝的时候,他还是停下了。想了很久,还是继续走。后来在一处小客栈,当起了店小二。一干就是两三年,才凑齐了继续赶考的路费。这段时间他也不是没试过给家里写信,也不知道是妻子不识字的缘故还是车马劳顿信件易失。那边始终没有一封回信。 后来他也很争气,一举考取了功名。回来时也是鲜衣怒马,不胜风光。可是到家了,那昔日的小家已经破败不堪。一问才得知那红衣小娘子已经去世多年啦。 承蒽说完,轻轻啜了口茶。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微凉了。只余了淡淡的温度。 莘梧低头,眼含泪。 “我,昨天,梦到了那个红衣女子那边。”她吃面,微微的热气触及她的薄唇,一滴眼泪瞬间跌落到面汤里,泛起一圈圈寂寞的涟漪。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男人。常常穿着一袭白衣,很有风采的样子。那时正是和现在一般的春光明媚时刻,他离开了那个红衣女子,应该是发妻吧。长得很是娇俏。 他进京赶考,第一年在路上被土匪打劫了,身无分文。很是绝望,差点在湖畔自杀了。也许是想起家中等他的那娇俏女子吧,在湖水漫过他的脚踝的时候,他还是停下了。想了很久,还是继续走。后来在一处小客栈,当起了店小二。一干就是两三年,才凑齐了继续赶考的路费。这段时间他也不是没试过给家里写信,也不知道是妻子不识字的缘故还是车马劳顿信件易失。那边始终没有一封回信。 后来他也很争气,一举考取了功名。回来时也是鲜衣怒马,不胜风光。可是到家了,那昔日的小家已经破败不堪。一问才得知那红衣小娘子已经去世多年啦。 承蒽说完,轻轻啜了口茶。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微凉了。只余了淡淡的温度。 莘梧低头,眼含泪。 “我,昨天,梦到了那个红衣女子那边。”她吃面,微微的热气触及她的薄唇,一滴眼泪瞬间跌落到面汤里,泛起一圈圈寂寞的涟漪。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男人。常常穿着一袭白衣,很有风采的样子。那时正是和现在一般的春光明媚时刻,他离开了那个红衣女子,应该是发妻吧。长得很是娇俏。 他进京赶考,第一年在路上被土匪打劫了,身无分文。很是绝望,差点在湖畔自杀了。也许是想起家中等他的那娇俏女子吧,在湖水漫过他的脚踝的时候,他还是停下了。想了很久,还是继续走。后来在一处小客栈,当起了店小二。一干就是两三年,才凑齐了继续赶考的路费。这段时间他也不是没试过给家里写信,也不知道是妻子不识字的缘故还是车马劳顿信件易失。那边始终没有一封回信。 后来他也很争气,一举考取了功名。回来时也是鲜衣怒马,不胜风光。可是到家了,那昔日的小家已经破败不堪。一问才得知那红衣小娘子已经去世多年啦。 承蒽说完,轻轻啜了口茶。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微凉了。只余了淡淡的温度。 莘梧低头,眼含泪。 “我,昨天,梦到了那个红衣女子那边。”她吃面,微微的热气触及她的薄唇,一滴眼泪瞬间跌落到面汤里,泛起一圈圈寂寞的涟漪。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男人。常常穿着一袭白衣,很有风采的样子。那时正是和现在一般的春光明媚时刻,他离开了那个红衣女子,应该是发妻吧。长得很是娇俏。 他进京赶考,第一年在路上被土匪打劫了,身无分文。很是绝望,差点在湖畔自杀了。也许是想起家中等他的那娇俏女子吧,在湖水漫过他的脚踝的时候,他还是停下了。想了很久,还是继续走。后来在一处小客栈,当起了店小二。一干就是两三年,才凑齐了继续赶考的路费。这段时间他也不是没试过给家里写信,也不知道是妻子不识字的缘故还是车马劳顿信件易失。那边始终没有一封回信。 后来他也很争气,一举考取了功名。回来时也是鲜衣怒马,不胜风光。可是到家了,那昔日的小家已经破败不堪。一问才得知那红衣小娘子已经去世多年啦。 承蒽说完,轻轻啜了口茶。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微凉了。只余了淡淡的温度。 莘梧低头,眼含泪。 “我,昨天,梦到了那个红衣女子那边。”她吃面,微微的热气触及她的薄唇,一滴眼泪瞬间跌落到面汤里,泛起一圈圈寂寞的涟漪。 第二十章 我以为我和那个姓延的奇怪画家可能也只是在画室的那么一面之缘,但是我没想到那么快我们又见面了。 那天我不知道为什么,心情不好。也许是和莘历吵架的原因吧。低落,沉闷,一整天什么事都不想干。 但是,鬼使神差的,我去爬山了。 就在市郊,那个无名的小山,不高,山脚有一座修缮了已经有好些年头的寺庙。红砖飞檐,梵音绵远。僧人尼姑都着青灰色长衫,神情平和,眉目含笑。见到他们,心情倒是莫名好了几分。 回来这个地方的大多是虔诚的信徒,在金黄威严的佛像面前小心翼翼的点几支香。在青烟渺渺中沉默的跪下,带着自己的愿望跪拜,颤抖的将香插进雕刻精致的香炉之中。这是一个简单亦庄严的仪式,是愿望得以有寄托的一个形式。 我也去上了香。没有什么愿望,但是下跪的那一刻脑子里莫名一闪而过那天在画室的场景。想起那个姓延的画家 以下凑一下字数,凑一下今天的日更。明早之前修改回正常章节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男人。常常穿着一袭白衣,很有风采的样子。他在和这里很像的街上住,家中只有他一人和一个喜欢穿红衣的娇俏女子,也许是他的发妻吧。那时好像正是和现在一般的春光明媚时刻,他背着包袱,离开了她。 他进京赶考,第一年在路上就被土匪打劫了,土匪把他全身上下都搜了个透,抢完了钱,还痛打了他一顿,骂骂咧咧的走了。那时他一身淤青,身无分文,很是绝望,差点在湖畔自杀了。也许是想起家中等他的那娇俏女子吧,在湖水刚刚漫过他的脚踝的时候,他还是驻足停下了。望着湖面映射的抖动的清月倒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回头了。后来在一处小客栈,老板同情他的经历,便就允了他在店里当起了店小二。白天便就在店里幸苦忙活招呼客人,晚上挑着煤油灯读着四书五经,这一干就是两三年,才凑齐了继续赶考的路费,也凑足了满腹的诗书经论。那段时间里,他也不是没试过给家里写信,但是不知道是妻子不识字的缘故还是车马劳顿信件易失。几年来没有收到一封回信。 后来他也很争气,一举考取了功名。再次回来时也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了,不胜风光。可是到家之后,却只是看到那昔日的小家早已经破败不堪,四处都是蛛网和灰尘,衰败,像是许久未有人居一般。他哭着去找那红衣小娘子,却只能在邻居口中得知那红衣小娘子已经去世多年啦。那之后,他还是继续守着那个小房子,即使朝廷给的俸禄早就够他盖一座气派的府邸。说亲的媒人刚开始几年还会来他家,后来见他痴痴守候着发妻,那门后来就没有做媒的人进过了。他还是回去晚了,但还是收了她余下的一生。 承蒽说完,轻轻啜了口茶。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些凉了。只余了淡淡的温度。 莘梧低头看着碗里因为听承蒽说话还没动过的面,眼里含泪。 “我,昨天,梦到了那个红衣女子。”她拿起筷子挑起几根面条送进嘴里开始吃面,微微的热气慢慢触及她的薄唇,一滴眼泪瞬间跌落到面汤里,泛起一圈圈寂寞的涟漪。“后面她死啦,还在想着他。” “你知道这条街的故事吗?”承蒽看着流动拥挤的人群,眼神开始涣散了起来。拿着筷子轻轻挑着碗里的面条,并不急着吃。 “知道阿,在路上一个司机和我说了。”莘梧看着承蒽若有所思的样子,不安的回答道。 “所以这一切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不是吗?”承蒽突然认真的看着她,像是在和她确认着什么。“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这不像是梦,倒像是一段记忆一样。不是醒来就忘记了,反倒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莘梧突然感到一阵未知的恐惧,她清楚明白着承蒽到底是想表达什么,但是心里又抵制的觉得这一切不符合常理,打心底的不肯接受和承认她早就隐约猜到了的东西。她只想逃避面前这个穿着简单白T却让人感觉不是那么简单的女子。 她不敢看着承蒽,像拨浪鼓一般摇摇头,“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承蒽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直接被她给问的微微一怔,很快又豁然的笑了。 她抬手轻轻拂去莘梧眼角尚未掉落的泪珠,像是在哄小孩子一般的语气温柔的说,“对啊,这么久远的事已经跟我们无关了。” 莘梧不语,她一直以来都是这个样子,不善表达和交际,不懂如何控制表情和该说什么样的话,当这种不知如何应对的时候只能僵硬不予回应。于是便就低头安静地吃面,这面汤鲜香,看似普通却带着如家般温暖的味道,像极了小时候妈妈煮给她吃的面条。面汤上浮着一层芝麻油,滚烫的温度的包裹下酝酿出一种别样诱人的香气,青翠的葱花和金黄的姜片形成的清丽色彩和微妙的独特味道交织碰撞在一起,造就了这色香味俱全的家常美味。看似普通实则饱含深情,像是一个内敛温柔的人的细腻妥帖的爱一般。她想妈妈了。 可能是昨晚吐了又一上午没吃饭的缘故,莘梧吃的很快,面三两口的便就吃完了,吃完感到意犹未尽,又慢慢的把汤也一并解决了。胃里被这面汤温暖了,便就停止了翻江倒海,安静了下来。 坐在对面的承蒽倒没怎么动筷子,只是撑着头看着莘梧眉目温柔的笑。恰好莘梧吃完面抬起头,看到承蒽正看着自己笑,感到些许不好意思,脸却出卖了她,刷的一下红透了,衬着洁白如玉的肌肤,娇媚动人。 感受到自己脸上传来炽热滚烫的温度,莘梧心里愈加的慌乱不知所措了。此刻的她真的恨不得找个地缝直接钻进去了。如坐针毡,却又无处可逃。 承蒽看着眼前这个脸已经红透了的害羞女孩,和那个总是板着脸不爱说话的高冷女孩联想在一起,这其中的反差让她的嘴唇笑的弧度倒变得更加大了,她宠溺的伸出食指轻点莘梧的额头,“你挺可爱,别老板着个脸,不好看。“ 莘梧感受着额头上时有时无的承蒽指腹传来的温度。这种亲密的动作,是除了妈妈和凇惊,承蒽是唯一一个对她这样的人,不知为何,刚刚的羞却随着她的动作烟消云散,倒安心自在了许多起来。 吃完面,承蒽又带着她在这巷子里转悠了一圈,本地吃食倒是很多。承蒽各种小吃买了一大堆,直到莘梧什么也拿不下了。 时间飞逝,再看时间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几分了,承蒽不知何时已经替莘梧叫好了出租车,把各种特色小吃塞满了一手的莘梧塞进了车里,宠她简单的挥了挥手。“我要去上班了,你先回去吧。” 莘梧还顾不上说什么,她便转头走掉了,没有回头。莘梧看着她清瘦的背影,倒有些不舍,心里却已经开始期待下一次见面了。 但那天之后承蒽就一直没联系她了,凇惊也没有,只有阳昌每天雷打不动的一通电话,嘘寒问暖,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他在说话,但是声音总是洋溢着幸福。好像生活又回归了之前一样。 第二十一章 流水,发展的源泉 水一下字数,明早之前修改成正常章节 水是什么?我们的生活时刻都离不开水,当然,这里说的是可供食用的淡水,人生命的胚胎乃至母腹中的婴儿是在水的浸泡中成长发育的,至少是从那一个时刻起,人与水便结下了不解之缘。水流淌在人类生命的血液中,水流淌在任何一种植物的一根一茎一叶之中,水使这个经纬万端的世界生机有望。毋庸讳言,当我们赞颂土地说它是人类唯一的立足之所;当我们赞颂森林说它是庇荫生命万物的绿色伞盖;当我们赞颂万物说它是人类从始至终的亲密朋友时,水则是这一切的命脉所在。从小草到叶脉到一只小青虫一只花蝴蝶到壮观的大象与狮虎到万物之灵的每一个人,再到一个国度,整个世界,假如没有水,一切便归于死寂。就连时光之箭也会顿时落地。最古老的哲学、音乐、诗歌无不从流水中得到启示。古老的启示,它一定是得到了水的神韵,因而便如水之流绵绵无尽。外国的哲人说:“一切皆如流”。中国的孔子嘱目大川叹道:“逝者如斯夫”。文明的发生与发展怎么离得开水呢?中华民族5000年的文明史,便是从青藏高原的腹地黄河长江的源头走出来的。 一个伟大文明的源头,现在已经很平静了。没有可持续的江河,哪有可持续的民族?没有可持续的流水,哪有可持续的文明?水,是久远的流动,流动便是水的生命。即便在进入人体或被植物摄取后,它仍然以人所不见的流动,使生命在循环与代谢中维系。若要问水有何求?答案是水无所求,它甚至无色,它是透明的,水是真正的无私无我。它的平淡、绵长的流动,是大自然为人类奉献所有的一幅绝妙的素描。它滋润万物,它哺育生命,它转动水车,它驮载风帆。它是水恒的提醒:时光在消逝,生命在运动……一个健康的成年人每天平均要喝2200毫升水,这是生命的基本需要。我们已经知道人体组织内的75%是水,血液几乎是100%,即使骨骼也有20%是水。诞生在4.5亿年前的水中的生命,至今仍然只能在水的形态中存在,如果没有水,人只是干枯的无一例外地丑陋的皮与骨。男人和女人都是水。我们说水是无机物,那只是就孤立的水分子的性质而言的。水既是生态圈的基质、材料,又是物质、能量转换的载体、媒介,水是生态圈的一部分,并以其独特的流动自成水圈。水是无机物。水是有情物。水是流动的生命,流动的爱。当然,我们指的是清水,清洁纯净的淡水。什么时候,我们曾想到过有朝一日会没有清水可喝?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凿井而饮的国家。 地球上最早的运河是我国春秋时伍子脊开凿的人工河,由宜兴到芜湖,最后注入长江,距今2500年。世界最长的运河,是中国的南北古运河,为隋扬帝时开凿,北起北京南至杭州,全长2700公里,沟通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与钱塘江5大水系。中国的长江大河长度超过1000公里的共有20条。哦国还有2600多个猢泊。我国的泉水曾经多到不知其数。世界史上公认的四大文明古国,无一不是沿河发生,随着彼涛而发展的。埃及与尼罗河。巴比伦与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印度与恒河。中国与黄河。总有一条河流象征着一个古国。总有一方水土养育着一时文明。黄河,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我们曾经有过的辉煌灿烂无一能离开黄河,炎黄二帝的教民耕种是在黄河边上,古长安的极一时之盛是在黄河边上,以河洛图书闻名天下的洛阳在黄河边上,曾经在北宋时为世界最大都市的开封,也在黄河边上。至今西北干旱的荒漠仍在盼着黄河水。至今亿万人民仍然喝的是黄河水。世界上没有一条河流如黄河一样,如此恰当地代表着一个民族、一个人种。那是真正的源远流长,也是日积月累的重负。那是一往无前的开拓,也是从古到今的灾难。奔突着,矛盾着,寻觅着。总是不满于;日有的轨迹。一次又一次地改道,却无法改变奔流入海的最后去向。挟裹着泥沙,挟裹着羊皮筏子,从周定王5年即公元前602年有史可查的第一次黄河下游河徙至今,大大小小的决溢不可计数,概言之,黄河是以更加的混浊、沉重穿过历史走近近代的。黄河的“善淤、善决、善徙”在多少程度上影响了中华民族的国民性?另一方面,中国人民因为千百年来与洪涝灾害的周旋,从而积累了这个世界上最丰富的治水经验。我们的成就总是和我们的灾难连在一起。都江堰,直到今天还是举世闻名的水利工程,李冰其人至今仍在缕缕香火中为人们敬重有加。大运河已经断流了,然而这一条比苏伊士运河长10倍、比巴拿马运河长20倍的古运河,今天仍然可以给我们丰厚的启示,而不仅仅是以世界之最而自豪。大运河的出现形象地说明:从古至今,水都是中华民族真正意义上的命脉,它的沟通南北实际上是维系了国家与民族的完整。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帝国,绝对离不开对水的控制,封建史如是说。大运河还证明着:一片庞大国土上的基本国情可以延续千年不变。国土形态的变化,朝代政权的更替均与此无关。在古代,中国的华北就是缺水的,而富庶的南方则缺少能源——木材和煤。大运河在漫长的历史时期,是中国物资流通从而也是能量流通的主渠道。大运河还告诉我们:一个伟大工程的连续性必须是贯穿始终的。水,江南的水,桃花水杏花水融合着,汇流一路向北,滋润着华北干旱的土地,也使北京有了一座座粮仓。清朝历经268年结束,同时也宣告中国封建社会走到尽头的时候,大运河还是畅通的,其水也清,其船也众。长城屹立在高山之巅,运河流淌于平原旷野,前者是为了不可逾越,后者是为了沟通流动,这不正是一个古老民族的象征吗? 第二十二章 后期会改 纪晓岚收拾好最后一件行李,伸展了一下有些疲累的四肢,然后转身微笑着巡视自己的新家。工作了两三年了,独自在这城市闯荡的自己终于结束了四处租房的半流浪生涯,拥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了。 说真的,纪晓岚觉得自己的运气真是不错,在现今房价高涨的情况下,她居然能以二十万的价格在这不错的地段买到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真是有些不可思议。这个六层式的住宅区总共也只盖好了六、七年的时间而已,纪晓岚买的房子在这个新村13号的401室,虽然房子不是新的,但原来的房主也没有长住过,所有的设备装潢都还很新,总之她是捡了个大便宜。 纪晓岚十分庆幸自己在网上看到这则卖房广告时能在第一时间和房主联系并在看过房子之后便立刻作了决定,如果她也象范芳芳那样因为房价便宜而疑神疑鬼、犹豫不决的话,说不定房子早让别人买走了。虽然房主说急着用钱要她把房款一次付清,害她拿出了所有的积蓄之外还问范芳芳借了五万,但看着这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家,就算接下来要每天吃泡面她也甘之如饴。 “唉,总算忙完了!”收拾完客厅的范芳芳一边轻捶着微酸的手臂,一边走进纪晓岚所在的卧室。一头微卷的中长发加上漂亮的娃娃脸,以及那娇小的身段,可爱的范芳芳总是让人误以为是高中生。她与纪晓岚是大学时代的好友,现在又是同事,关系十分的亲密。“你也收拾完了吗?”范芳芳一边问道,一边懒懒地摊在了床上。 “嗯,都好了!”纪晓岚也在床上坐下。与范芳芳的美不同,长发及腰的纪晓岚属于那种带有古典韵致的温婉美人,不算十分亮眼,但很柔美。 “真不敢想象,你连考虑都不考虑就把这房子买下了来!” “这么好的房子只卖二十万,我不先下手为强,还不让别人给抢先了?” 范芳芳有些激动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不赞同地道:“就因为这房子很好,却卖得这么便宜,才让人不放心啊!没理由的嘛。” “好了啦!”纪晓岚微笑着揉了揉范芳芳的头发“你别疑神疑鬼的啦,我总算有家了,你该为我高兴啊!请我吃晚饭吧!” “吸血鬼啊!”范芳芳夸张地哇哇大叫“哪有这样的啊,骗人家来给你搬家,还要人家请你吃饭,好过分啊!” “没办法啊”纪晓岚装出小媳妇的可怜样,目光“幽怨”地望着范芳芳“泫然欲泣”道:“人家的积蓄都用来买房了,你不请我吃饭,难道要我沿街乞讨不成,呜,你怎么可以这么狠心啊?”说完做作地往床上一扑,就学起林黛玉来了。 “好了啦!”范芳芳受不了地翻了翻白眼,她总觉得纪晓岚不去演戏实在是浪费“又来这一套,我认输还不行吗?我请你吃饭啦!”其实,就算纪晓岚不说,她也打算这么做的,谁让她们是最好的朋友呢。 “嘻嘻!”纪晓岚狡黠地笑了,哪里还有半点难过的样子啊“我要吃海鲜!”很可耻地开口道。 “你抢劫啊!”范芳芳哇哇大叫,明知对方在故意逗她,她还是很配合地双手插腰做出恶霸状“白吃的人还想提要求,不要太过分哦!我做主,两碗光面,吃到你撑!”说着将纪晓岚从床上拖起,替她拿好钥匙,推着她往外走。 “再加两块排骨,两个荷包蛋!”纪晓岚象没骨头似的任由范芳芳推着走,并懒洋洋地讨价还价。 “要不要加点巴豆啊?”范芳芳拿好了钱包,总算把那个女人推到了门口了。 “那不用了,要求太多,人家会不好意思的啦!”纪晓岚继续与范芳芳调笑着,并打开了房门。 一股阴寒的冷风在纪晓岚打开门的那一瞬向她迎面扑来,冰冷而带着不安的气息让她竟然无法再向前跨出一步,就这样呆立在原地无法移动,一种前所未有的战栗与寒气从她的腰椎处升起并漫延到四肢百骸,头皮一阵发麻,全身的汗毛也顿时竖立起。“这就是毛骨悚然的感觉吗?”纪晓岚的大脑里突然冒出这句话,这种如坠冰窖的感觉没有比毛骨悚然这个词更能贴切的表现出来了。只是,没有经历过这种感觉的人是无法体会这个词中所包含的恐惧的,但在这一刻,纪晓岚却莫明其妙的有了这种经历。 “岚,你怎么了?”跟在身后的范芳芳不解于纪晓岚的突然沉默与停下的脚步,忍不住去拉她的手,却低呼出声:“你的手怎么那么冰啊,岚,你不舒服吗?天啊,你的脸色也好难看啊!”范芳芳伸手探上纪晓岚的额头,触摸到的也是一片冰冷,而她的双眼则直直地望着对面的402室,那看上去有些陈旧的暗红色的大门以及锈迹斑斑的铁门总让人有种不舒服的感觉。范芳芳曾听纪晓岚讲过,房主说402室是没有人住的,空关了好几年了。但此刻门上的猫眼却让范芳芳有种强烈的被窥视的感觉,这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冷颤,直觉得心里发慌。“岚!”范芳芳大叫了一声,并用力摇着纪晓岚的肩膀。 纪晓岚眨了眨眼睛,终于有了反映,转头看向一脸担忧的范芳芳,故作轻松地笑道:“你干吗叫得那么大声啊!我又没聋!” “你没事吧?” “没事啊!你怎么了?”不能让范芳芳知道她刚才的感觉,不然她又要大叫了! “你刚才好怪,一直盯着对门看,叫你你也不理人家!”范芳芳不安地抚着胸口,一想起纪晓岚刚才的样子就有种说不出的害怕与诡异。 “哦,可能是一时闪神啦。没什么,这一阵子太累了,有点精神恍惚也很正常啦!”见范芳芳似乎还要说什么,纪晓岚忙岔开话题道:“别说了啦,人家都饿死了,快走吧!”说着关上了房门。 “去哪个海鲜坊呢?”锁好铁门的纪晓岚又开始逗范芳芳,并转身,突然脸色又微微一变。 “吃光面啦!”被逗弄的范芳芳又可爱地叫了起来,没有发现纪晓岚的异常。 “好啦,随便吃什么,快走啦!”说着便拉着不停地咕哝着的好友急急的下楼。纪晓岚的心一阵狂跳,她不敢告诉范芳芳,刚才她转身时发现402室的房门似乎被打开了一条缝隙,但再定神看时,却发现房门还是紧闭着的。她不知道这是不是自己的幻觉,但这里的气氛真的很诡异。说真的,连她自己都开始觉得买下这房子有些欠缺考虑了。 走出楼房的两人都没有看到,402室的房门慢慢地开启了一条缝隙,在那阴暗的房间里似乎有什么未知的事物在窥视着外面,窥视着对门的401室,其间似乎还夹杂着似有若无的阴惨惨的飘乎的凄冷笑声,随即“砰”的一声,门又重重关上,轻扬起一片厚重的灰层。而此刻,走在路上的纪晓岚兀然地打了个寒颤,一股强烈的不安与恐惧令她忍不住回头望向401室的窗口,虽然,那里什么也没有! 第二十三章 后期更改 我是一个没有什么太多的故事的人。总是每天发发愁,然后就是天天写点抱怨情调的小文章,然后堆积点堕落的文字,也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我是一个极其沉迷于过去生活的人。 我往返于学校之间,然后,我的故事,又是什么? 一星期有两节的体育课,我只是每天老老实实地跑跑步,两圈之后,就等待着解散。 我可以很花时间的慢慢地和勤在操场上,从这一头,走到另一头的双杠处。我可以很努力地用两只手试图撑上比自己还要高的单杠,在数次失败后,坐在低矮的单杠上,然后呈倒吊状,我可以很坚持地这样,吊了很久,然后再狠狠地坐起来。 体育老师不会知道,当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有一个人在吊单杠,在面临跑步不及格的时候,拉着自己的好朋友,在操场上跑步。 总算在最后一次的测试中,跑步终于及格了。这是我最开心的。也许我可以发疯,但是我没有,我只是照常拉着勤,来到单杠处,只不过,我这一次,只是拉着勤,在那里看操场上的人打篮球。 我们故意生活,故意活的像个人。这是八零后的宣言,但是我感觉放在九零后身上仍然是一样的适用。 我是没有什么太吸引人的故事的,因为,我不是安徒生,我不可能凭空的变出来,因为我不是安徒生,所以我不信柏拉图之类的东西。 我看过了新概念作文,我突然觉得,每天用以前的做作的,很安妮宝贝的字来堆砌出来忧伤文字,爆发对世界的不满,还有对宿怨的忧伤情怀,太过头了之后,就会发现其实,以前的怨愤真的会很牵强,像东水,流逝走时带着一些不甘的滋味,真的有一些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滋味。 我的故事,只能发生在最近,这才是我能记忆的东西,因为太过的念念不忘,不会忘记,却反而忘记。我也许就像是金鱼一样,金鱼可以记住三秒之前发生的事情,而我,只是像孩子一样选择性遗忘,我想要记住,我只能记住的东西。 最近是发生了什么,其实都是很随和的东西,如果再仔仔细细地讲出来,倒有一些像长洲弃妇的无颜诉状了。 我最喜欢翻看新近写的文章,从二零零七年一翻,就翻到了二零一零年,我是个怀旧的孩子,只要迷恋上了某些东西,看透了,便会再次迷恋。 最近迷恋上了历史,是那种博大而不能精深的迷恋。我从佐佐木的剑客之行,一直看到了四五十年代的宋懿和苏婉,结果到头来,还是没能记住什么。 “听我的没错的。”爸爸总是这样说,他给我安排了暑假的预习计划,每天六点起床,洗漱完毕后,便是温书。这个暑假,是过的最有条不紊的,每天语文、数学、英语、电脑,似乎一切都快成为了习惯。 最近,不知道这个可不可以成为故事,是在几个小时之前发生的。不用担心,我可以记住。 我这个人是不拘小节,在难听一点,就是很不淑女。于是乎,我又很不雅的将腿直接跷在了茶几上,然后,很悲催的,茶几上的水杯直接被我踹倒,然后很悲催地翻在了茶几上,水直接流了出来,茶几上的七本书瞬间潮了两本,幸亏我抢救及时,才没有酿成更大的惨剧。 老爸正在练毛笔字,听到我的巨大躁动,抬起了头,转向我这边,问我发生了,当他看见茶几上的一大堆人间惨剧之后,立刻火冒三丈。“就是不守规矩,我说过多少次了,像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多少次了?”他痛心疾首,外加恨铁不成钢地跑去拿抹布去了。然后端来一个脸盆,一脸恼火地将桌上的水抹进脸盆里,然后,将盆端走。 然后,我本来想去拆外面的书皮,那是用一层报纸包的,因为是新书,所以一度很不满意。我爸笑着对我说有一种复古的效果。我白了他一眼,然后他又白了我一眼。其实,有时候,我和老爸的关系完完全全是朋友而不是父女的关系,父亲其实是小孩子心性,却又是非常成熟的。我看不懂他,时而像大人,却又是个孩子,这是一种不同的音效。 父亲吼住了我,然后再次痛心疾首的自己亲手揭去了书皮,然后“没收”了。我只是看着,那一刻的心情很复杂,很像是一堆浆糊倒进脑子里的感觉,也许,只有米开朗基罗这位伟大艺术家站到我的面前,才能形容我的感受。突然感觉自己像个白痴,又像是一个伤感到死的无语之人。 然后,父亲是被气笑的,我不擅长于观颜察色,所以,我不知道那代表着什么含义,我不明白,也不能明白,我的理解力一向很差,我不能理解。 “你不干这种事情脚痒吗?”他对我说,我在那一刻真的感到了无地自容是什么滋味。 接下来,我没有心情在看书,然后,这两个字是我永远改不掉的习惯,一而再再而三,这是我喜欢陈述时,用的两个字眼。 我草草看完书,然后就直接来到了电脑前,按下了主机的按键。 这是我的故事,也许在生活中很普通,这是我的故事,我能记住的故事。 我说过,我是个没有太多故事的人,我的故事很普通,因为我是普通人。 我不擅长写记叙文,我也不擅长编故事,因为,我怕把它们编着编着,就成了一篇美丽文字堆砌起来的谎言。 我不是个有故事的人,因为不会经历太多的东西,所以没有太多的故事,这是我的故事,这是我的一个故事,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会明白,这是我的故事。 因为太简单,所以才会温馨和平淡,但是只要是一个故事,我的故事,每个人也许都会发现一个故事套着另一个故事。 第二十四章 她梦到一个红衣女子,黑发,脸庞素净,却有一种别样的从容淡定。 那个女子跨步走过新铺的青石板路,留下轻轻浅浅的行径。很快梦境里出现了一个白衣男子,束发,星目剑眉,形容俊郎。 后期更改 女子见他便笑,一种满足和幸福浮现在她的脸上。后来他们成了亲,在这小城市中寻得一偶小屋安做小家。 日子在浮云间过得很是轻巧安适,男子日夜伏案读书,红衣女子虽识不得几个大字,却能在其旁红油添香,偶尔做做女红。日子清贫却也美好。 后来男子说他要进京赶考,他不忍佳人在侧却只是和他一起忍受这无尽的贫穷。他家世代都在读书,但是多年来都不出个秀才。家门很是衰败,幸得于世间遇多情女子,慕于其通身才华气质。遂就月下对影成双,吟诗作对,一唱一和。才子佳人,一直都是世人艳羡的爱情形式。 男子进京赶考,女子便就如同历史长河中千万个望夫归家的空闺闺秀一般,在这小城小巷小屋之中静候佳音。 春风温润,夏日炎炎,秋风萧瑟,冬日温暖。 四季轮回了几个度,那红衣女子还没等到那抹清瘦傲然的身影的归来。 那一年的冬天非常的冷,大雪连连下了三日。屋前男人走时种的小树苗被大雪给掩埋下去,不见任何存在过得痕迹。 就在这一年,女人染上了很重的风寒。女人做女红赚的不过几两碎银,勉勉强强的维持生计来等着男人归来。冬天买的柴火极少,勉强做饭时能烤上那么一两个时辰。补了十几次的破旧袄子抵不住这么猛烈的风寒,女子也抵不住。她那几两铜钱,能换来的也不过是药铺里聊胜于无的几服药。勉勉强强的煎了几次,但是这病却是越来越重了。 几天下去,女人已经没有力气下床了。裹着破絮棉被却感受不到丝毫寒冷或是温暖了,她的嘴唇脸颊也已失去了原来的血色,原来闪着光的眸子不知何时已经暗淡了下去,她知道自己时日已经不多了。 她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想起豆蔻年华的自己被父母卖到外地乡绅那里做丫鬟时父亲深深望着她时无奈的眼神,想起第一次见到在少爷面前做陪读的白衣男子冲她说的第一句话,和那让人心悸的俊郎面庞。最后,她脑里回想过男子离家前说: “等我回来。” 她流泪了。美目缓缓合上,再也没有睁开了。 莘梧醒来了,不知被谁带回了宿舍,正躺在她的那张小床上。窗外的天色已是鱼肚白,她轻轻擦去眼角的泪。梦里的内容她记不太清了,像是莫名丢失的记忆。只有最后那个含着思念死去的女子脑子里最后的画面还在她脑子里不断重复,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这种心碎的感觉。 她也不知道最后那个离去的男子回来了没有,但是这一切好像都没意义了。因为那个等他回来的人早就不在了。 她有些惆怅,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发呆,四肢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脑子里晕晕的,胃里在不断的翻滚,难受的感觉酝酿在肚子里四处冲撞却找不到发泄的出口。 这时,电话响了。 她被吓了一下,身子微微一颤,心里有些疑惑,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来电人。 阳昌。 她思考了两秒,放下了手机,假装并没有听到。 打电话的人却很是执着,电话铃响了很久。莘梧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电话铃,是她最喜欢的那首卡农,圣洁欢快,充满绝望之后重生的希望。每次听到她就会想起自己还算快乐的童年,又想到父亲对自己那不冷不淡的态度。突然觉得很多事情又解释的清楚了。她突然又想到那一晚上父亲甩开她的手的动作和眼里的痛楚和抱歉,心直直揪了起来,一种从未有过的痛就在她的胸腔里蔓延,分散到身体里的每一根血管当中。 电话不知何时停了。 房间里回归了原有的清净,只能听到窗外寂寞的鸟鸣,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汤笙和昕菀早就出去上课了,大概汤笙帮她请了假,也没人来叫她起床,所有的人都在忙碌,只有她的时间停了下来。 她又缓慢的拿起放在一边安静的手机,眼泪模糊了她的视线,她隐隐约约的看到屏幕上有好几条信息,好像淞惊两个字也在上面,她看不真切。 随意的在衣服袖子上擦了擦眼泪,点开了淞惊的短信。并没有预想中的很长很长的文字,简单的三个字。 “对不起。” 这三个字,暧昧不明,又简单直白。就像淞惊这个人,让人琢磨不透,费解至极。 莘梧已经没有力气去猜他了。点开对话框,顿了几秒,很快的打下,“我没事,你不必说抱歉。”又很快的点了发送键,仿佛慢一秒她就会后悔一般。 随后又打开其他的几个消息,汤笙说帮她请假了让她不用担心。她回了句谢谢,心里却很是感激。想来这一路汤笙把她带回来肯定也废了几番周折。 还有一个陌生的号码,寥寥几句话,却让人不难猜出是承蒽,带着她独有的气质。 “你喝醉了,我每晚都在这,有空来找我玩。” 简单直白的表达,从不拖泥带水,正如她一般。 莘梧心里觉得有些欣慰,能够遇到一些志同道合的人,在这世间,互相取暖互相安慰,对她而言是偌大的荣幸。这种温暖来之不易,她心里有了更加想守护住的东西。 她在床上发了片刻的呆,后有手脚麻利的爬下床。翻出她带来的行李箱。在她来之前,她便把那本素皮的日记本偷偷的装进了行李箱的夹层里,她知道那是妈妈的日记本。这是妈妈留给她的唯一念想了,她带着这本日记本远赴千里来到这,这本日记本就是妈妈留给她的护身符。 她从未翻过这本纸张已经有些许泛黄发硬的笔记本,这是她第一次认真的开始看。 第二十五章 在我的梦里我梦到一个男人。常常穿着一袭白衣,很有风采的样子。他在和这里很像的街上住,家中只有他一人和一个喜欢穿红衣的娇俏女子,也许是他的发妻吧。那时好像正是和现在一般的春光明媚时刻,他背着包袱,离开了她。 后期更改 他进京赶考,第一年在路上就被土匪打劫了,土匪把他全身上下都搜了个透,抢完了钱,还痛打了他一顿,骂骂咧咧的走了。那时他一身淤青,身无分文,很是绝望,差点在湖畔自杀了。也许是想起家中等他的那娇俏女子吧,在湖水刚刚漫过他的脚踝的时候,他还是驻足停下了。望着湖面映射的抖动的清月倒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回头了。后来在一处小客栈,老板同情他的经历,便就允了他在店里当起了店小二。白天便就在店里幸苦忙活招呼客人,晚上挑着煤油灯读着四书五经,这一干就是两三年,才凑齐了继续赶考的路费,也凑足了满腹的诗书经论。那段时间里,他也不是没试过给家里写信,但是不知道是妻子不识字的缘故还是车马劳顿信件易失。几年来没有收到一封回信。 后来他也很争气,一举考取了功名。再次回来时也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了,不胜风光。可是到家之后,却只是看到那昔日的小家早已经破败不堪,四处都是蛛网和灰尘,衰败,像是许久未有人居一般。他哭着去找那红衣小娘子,却只能在邻居口中得知那红衣小娘子已经去世多年啦。那之后,他还是继续守着那个小房子,即使朝廷给的俸禄早就够他盖一座气派的府邸。说亲的媒人刚开始几年还会来他家,后来见他痴痴守候着发妻,那门后来就没有做媒的人进过了。他还是回去晚了,但还是收了她余下的一生。 承蒽说完,轻轻啜了口茶。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有些凉了。只余了淡淡的温度。 莘梧低头看着碗里因为听承蒽说话还没动过的面,眼里含泪。 “我,昨天,梦到了那个红衣女子。”她拿起筷子挑起几根面条送进嘴里开始吃面,微微的热气慢慢触及她的薄唇,一滴眼泪瞬间跌落到面汤里,泛起一圈圈寂寞的涟漪。“后面她死啦,还在想着他。” “你知道这条街的故事吗?”承蒽看着流动拥挤的人群,眼神开始涣散了起来。拿着筷子轻轻挑着碗里的面条,并不急着吃。 “知道阿,在路上一个司机和我说了。”莘梧看着承蒽若有所思的样子,不安的回答道。 “所以这一切可能是真实存在的,不是吗?”承蒽突然认真的看着她,像是在和她确认着什么。“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这不像是梦,倒像是一段记忆一样。不是醒来就忘记了,反倒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莘梧突然感到一阵未知的恐惧,她清楚明白着承蒽到底是想表达什么,但是心里又抵制的觉得这一切不符合常理,打心底的不肯接受和承认她早就隐约猜到了的东西。她只想逃避面前这个穿着简单白T却让人感觉不是那么简单的女子。 她不敢看着承蒽,像拨浪鼓一般摇摇头,“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承蒽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直接被她给问的微微一怔,很快又豁然的笑了。 她抬手轻轻拂去莘梧眼角尚未掉落的泪珠,像是在哄小孩子一般的语气温柔的说,“对啊,这么久远的事已经跟我们无关了。” 莘梧不语,她一直以来都是这个样子,不善表达和交际,不懂如何控制表情和该说什么样的话,当这种不知如何应对的时候只能僵硬不予回应。于是便就低头安静地吃面,这面汤鲜香,看似普通却带着如家般温暖的味道,像极了小时候妈妈煮给她吃的面条。面汤上浮着一层芝麻油,滚烫的温度的包裹下酝酿出一种别样诱人的香气,青翠的葱花和金黄的姜片形成的清丽色彩和微妙的独特味道交织碰撞在一起,造就了这色香味俱全的家常美味。看似普通实则饱含深情,像是一个内敛温柔的人的细腻妥帖的爱一般。她想妈妈了。 可能是昨晚吐了又一上午没吃饭的缘故,莘梧吃的很快,面三两口的便就吃完了,吃完感到意犹未尽,又慢慢的把汤也一并解决了。胃里被这面汤温暖了,便就停止了翻江倒海,安静了下来。 坐在对面的承蒽倒没怎么动筷子,只是撑着头看着莘梧眉目温柔的笑。恰好莘梧吃完面抬起头,看到承蒽正看着自己笑,感到些许不好意思,脸却出卖了她,刷的一下红透了,衬着洁白如玉的肌肤,娇媚动人。 感受到自己脸上传来炽热滚烫的温度,莘梧心里愈加的慌乱不知所措了。此刻的她真的恨不得找个地缝直接钻进去了。如坐针毡,却又无处可逃。 承蒽看着眼前这个脸已经红透了的害羞女孩,和那个总是板着脸不爱说话的高冷女孩联想在一起,这其中的反差让她的嘴唇笑的弧度倒变得更加大了,她宠溺的伸出食指轻点莘梧的额头,“你挺可爱,别老板着个脸,不好看。“ 莘梧感受着额头上时有时无的承蒽指腹传来的温度。这种亲密的动作,是除了妈妈和凇惊,承蒽是唯一一个对她这样的人,不知为何,刚刚的羞却随着她的动作烟消云散,倒安心自在了许多起来。 吃完面,承蒽又带着她在这巷子里转悠了一圈,本地吃食倒是很多。承蒽各种小吃买了一大堆,直到莘梧什么也拿不下了。 时间飞逝,再看时间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几分了,承蒽不知何时已经替莘梧叫好了出租车,把各种特色小吃塞满了一手的莘梧塞进了车里,宠她简单的挥了挥手。“我要去上班了,你先回去吧。” 莘梧还顾不上说什么,她便转头走掉了,没有回头。莘梧看着她清瘦的背影,倒有些不舍,心里却已经开始期待下一次见面了。 但那天之后承蒽就一直没联系她了,凇惊也没有,只有阳昌每天雷打不动的一通电话,嘘寒问暖,虽然大部分时候都是他在说话,但是声音总是洋溢着幸福。好像生活又回归了之前一样。 第二十六章 “你那里好吗?”阳昌眷恋的听着电话对面的声音,只有在和莘梧打电话的时候,他才会如此缓慢温柔。 找时间改正常章节 “很好,我很喜欢Z市。”莘梧在汤笙的渲染下说的话也多了起来。阳昌听着她平静安定的声音,压抑了一天的心情也在此时舒展开来。 “你喜欢就好。” “对了。时间延长了,我可能还要待一年多。”莘梧想了想,还是把自己今天申请延长时间的事和阳昌说,这是她自己的决定,她真的很喜欢这座古老和现代相互融合的城市,所以想多呆久一点,而且汤笙和昕菀也是这么打算的,她和她两熟络了起来之后生活丰富了许多。她第一次感到在友谊中感情的付出是如此让人安心欣慰的一件事。 “那我考Z市的大学。明年就去找你!”阳昌笑嘻嘻的说,“你喜欢那里的话我们可以在Z市定居。” “嗯,我要睡了。” “那···晚安?” “晚安。” 挂掉电话,莘梧松了一口气。每天和阳昌例行一通的电话,成为她每天不愿面对的时间。 挂了电话后,刚刚化好妆的汤笙凑上来,“你和你男朋友打完电话啦?要不要一起出去玩?” 汤笙化了浓重的妆,平常略显憔悴的脸在精致的妆容的覆盖下显出一种异样的光彩和美丽。她简单的穿了一件白色及膝棉布裙,黑色帆布鞋,乖巧和叛逆同时在她身上得以呈现。这种不协调的感觉反倒具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莘梧素来习惯早睡,但是今天心情莫名烦躁,又恰好还没洗漱,便欣然应允。起身穿上白色细矮跟凉鞋,拿起一只红色口红在薄薄的唇上随意的抹了两下,单薄的唇在口红的润色下变得滋润丰满,白皙的肌肤衬出一丝血色。只是轻抹朱唇,未施粉黛,便已是极美。 涂口红的时候,莘梧突然想起不知在哪看过的一句话说,“薄唇的人都薄情。”她不禁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苦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那薄情之人。又忽地想起仰头望着凇惊时他紧闭的线条凌厉的薄唇,那么凇惊呢?又摇摇头将自己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丢出了脑海。 春季的夜晚还是很冷的,白天的温暖消散的很快,寒气遍布空气中。清凉的月光静谧的洒在在黑暗中只剩棱角的建筑和植物上,整个校舍陷入一种萧瑟中。 莘梧和汤笙一起走在月光下,汤笙穿的少而薄,双手环抱佝偻着腰,冷的直直嗦气。莘梧怕冷,穿着复古红色灯芯绒赫本风长裙,外搭一件加绒杏色风衣。薄绒丝袜完美勾勒裙子下线条均匀的长腿,走的从容不迫,气质出尘。路过的人见都频频回头暗自赞叹。 这时已经有些晚了,大门早就关了。但是汤笙是常常半夜跑出去玩的老手,她轻门熟路的带着莘梧来到一处相较其他围墙相较低矮一点的墙边,那里早就有人放好了一条高脚凳。踩着凳子很轻松的就爬到了墙头,汤笙先上去,上去后招呼着莘梧一起,拉了她一把。又转身直接一跃而下,轻盈直接。就这样她们来到了校外。 汤笙出了校门后心情更好了,一路蹦蹦跳跳跟莘梧讲她是怎么发现这个围墙的。莘梧眼角微微上扬,安静的听着她叽叽喳喳。她们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存在,一个热闹,一个安静。但是很奇怪的相处起来很是舒服。 莘梧有点好奇。“我们去哪里玩?” 汤笙听到她这么问,像一只狐狸一般狡黠的眯起眼睛笑起来。她略带神秘的说,“不告诉你,你到了就知道了。” 莘梧好奇,却也不再多问。乖乖的跟着她走了。 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并肩走着,影子被路灯拉的很长很长,走过无数个长长的街道后。她们在一个平常至极的门前停下。门口放着一个小黑板,和莘梧小学时候班上那个用来布置作业的小黑板一模一样。 上面用粉笔写着“七号小院”,四个大字不偏不倚刚好占满整块黑板,多一个放不下,少一个略空。字写的苍劲有力,飘洒至极,让人感到写下这字的人必然是一个洒脱自如的性情之人。 “当当当!就是这里了。”汤笙很高兴的跟莘梧介绍,这里是她的宝藏。 莘梧看这门平平无奇,但是这黑板上的字,还有里面隐隐约约传出来的不清晰的音乐声让她感觉这里不简单。 汤笙便说着就推开了那个小门,里面灯光略暗,比月光略亮一点。那阵不清晰的音乐声瞬间变大,随之而来的是这平平无奇的小平房的里面那个神奇的光怪陆离的世界。 这是一间酒吧,里面的装修独具风格,红砖堆砌而成的墙直白的裸露在外,红砖堆的错落有致,灰色的水泥将一块块砖分隔独立开来,即是整体又独立存在。不知名的木头手工制作的桌椅粗糙的涂了一层透明亮漆反射着头顶五颜六色的昏暗灯光,充斥着后现代的迷幻。就连乐队表演的舞台也是手工木制的,整个酒吧的风格粗粝又别具一格。 莘梧还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这里和寻常意义的酒吧完全不一样,聚集在这里的大多都是文青。一群一群的聚在桌前喝着啤酒,有一搭没一搭聊着,也有专注于舞台上乐队的演奏的。酒吧不大,整体的氛围跟着乐队音乐走,音乐到高潮处气氛便就热烈起来。 汤笙邀功一般拉着莘梧的手在她耳边大声吼,“怎么样?这里不错吧?” 酒吧里音乐声人声嘲杂,交流基本全靠吼。 莘梧又惊又喜的点点头。汤笙便就又拉着她往里面走,轻巧的穿过不算太拥挤的人群来到了吧台前。 “我带你认识这里的酒保”汤笙指指正背对着她们忙碌的吧台里的女子窈窕的身影,穿着最平常的紧身牛仔裤,白色棉质t恤衫,头发随意的盘在头上。 这是莘梧第一次见到承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