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红娘子 第一章红娘子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比如,全旭。 他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工作,在一家影视公司当宣传策划,拿着并不低的工资,却做着绞尽脑汁的工作,还会被顶头上司批得体无完肤。 这不,到了深夜十二点,公司里所有的人都下班了。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办公桌前,盯着电脑,熬夜加班写策划案。 生活就像那个啥,如果不能反抗,就试着享受。 全旭的家境并不算差,虽然在四线小县城,作为独子的他,名下还有一幢房子,重点是,这不是一套,而是一栋楼。 六个单元,总共八十四套,面积一万二。 如果他不工作,光躺在家里收租,他依旧可以过得非常舒适。 然而,他是一个有想法的人。他认为,不依靠父母,一样可以过得不错,混得顺风顺水。 宁愿在北京寄人篱下,也不愿意回到老家享福。 全旭戴着耳机,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写他的策划案。 一股浓浓的倦意袭来,全旭实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他就起身来到公司的卫生间内,用冷水洗洗脸,继续写。 策划案必须在晚上熬夜完成,否则,他就有可能丢掉饭碗。 他不想被辞职,主要还是不想向父亲低头,不想按照父亲给他安排的路生活下去。 受疫情的影响,工作可不好找。 更何况,今年又一大批应届生涌入人才市场,增加了就业竟争压力。 “啊……” 终于完成了工作,写完了这个该死的策划案,全旭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三点半。 他伸伸懒腰,发出无奈的感慨:“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全旭的这个念头刚刚升起,他的手脚顿时不听使唤了。 就仿佛如同定身法一样,他的大脑虽然清醒,可是却连眼睛都无法转动,他感觉到极度紧张,恐惧,无助…… 他想大叫。 非常可惜,他的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公司楼上的天花板原本黑乎乎的,突然间出现点点滴滴的亮点,这些亮点越来越亮,仿佛浩瀚的星空。 只不过,这个星空仿佛要坍塌了一样,那些星星越来越大,亮度越来越亮,不一会儿,整个公司超过一千平米在办公区都变成一片银光。 这些银光仿佛像水一样开始转动,速度越来越快,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紧接着,他的全身上下,都开始发光,仿佛电灯一样,发出瘆人的蓝光。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仿佛失去了对于大地的引力,他开始漂浮一起,缓缓升腾起来,特别是那个银色的漩涡,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将他吸向那个漩涡。 全旭非常害怕,他的大脑开始失去思考,失去意识,最终昏迷过去。 ……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发现自己在冰天雪地中,周围都是茫茫积雪,空无人烟,他是被冻醒的。 “我去,哪个王八蛋给老子开玩笑,谁,小褚,胖子,给我出来!” 除了寒风呼啸,并没有其他声音。 全旭喊得嗓子有些哑了,却没有人回答他的话。他拿出手机,却没有一格信号。 他有些害怕,他身上只穿着一件白色的运动服,里面连件秋裤都没有穿。全旭非常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运动起来,否则他一定会冻死在这里。 全旭挣扎着起身,身后的地上,居然是他的背包,他拾起背包,有些失望,背包里并没有衣服,只有几包自热盒饭,一袋面包,这是他买了以后,为了加班准备的加餐。 全旭分辨不出方向,好在手机的指南针还能使用,辨别了方向,他机械性地向南走着。 寒风如刀,一刀一刀割在全旭的脸上,手上。 让他感觉到骨头里都冷,他可以分辨得出来,这不是做梦,最让他诧异的是,这个冰雪覆盖的世界,居然没有半点现代社会的气息,没有电线杆,没有卫星信号塔,没有高楼大厦,没有人烟。 他不想死,只能用力往前走着, 随着时间的推移,全旭的体力越来越差,他的视线中看到一座房屋。 他欣喜若狂,有房子就有可能找到人。 房屋虽然看着不远,实际上,他却用了足足半个小时的时间才抵达这座房屋。 这个房屋。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座院子。主屋坐北朝南,左右厢房,是篱笆糊着泥土做成的院墙,只有半人高,典型的挡君子不挡小人。 房屋已经没有了门,看上去非常残破,尽管是一座残破的破层,至少可以挡挡风,可以让全旭吃点盒饭,恢复一下体力。 “有人吗?” 没有人回答,全旭就当作主人已经同意了。 这座破旧的房子的面积还不小,以泥土混合麦秸秆垒成的房子,在全旭的记忆中,哪怕他的老家农村,像这样的房子也早已消失不见了。 可是,这座房子就这样矗立在孤零零的野外。看着泥土的腐蚀程度,好像没有几年,特别是是屋顶的房梁,明显没有多少年头。 可以看出门和窗户,都是被人暴力拆除的,果不其然,屋里还有门和窗户燃料未尽的残骸, 这里似乎有人在这里留宿过,地上铺着干草,还有明显的人形。还有一个燃烧的火堆。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点燃干草。 随着干草的燃烧,让全旭获得了久违的温暖。 全旭一边烤着火,一边哆嗦着撕开一包梅菜扣肉自热饭。将水倒入自热包里,自热米饭很快就升起蒸汽。 或许是饿得太久了,全旭在等待的时候,不时的吞咽着唾沫。 吃着梅菜扣肉盖饭,让全旭感觉这是世界上最难得的美味。 “咔嚓” 一声轻响。 全旭抬头,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口出现一名少年。 少年身材很瘦,身上也很脏,衣服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双手也黑乎乎的,几乎看不出原来的皮肤,脸上也是一团污迹,只是一双眼睛非常明亮。 全旭终于看到了人,他正想开口。 只见那名少年蹭一下,跳到全旭身前,抓起全旭的背包,朝着外面跑去。 “我草!” 背包里并没有太过值钱的东西,不过,里面却有全旭的身份证,银行卡,当然还有微不足道的两千大洋的积蓄。 如果没有这个背包,全旭就算一无所有了。 全旭急忙追过去。 少年虽然动作敏捷,不过可能是饿得太久了,后继乏力,当少年跑了差不多一千多米的时候,被全旭追上来。 全旭向前一跃,将少年扑倒在雪堆中。 全旭骑住少年,扬起拳头:“你他妈的,连小爷也敢抢……” 那名少年却呜呜的哭了起来。 全旭的拳头最终还是没有落下来:“哭什么哭!不准哭!说,为什么抢我的背包?” 那名少年一边哽咽,一边偷偷打量着全旭:“我三天没吃饭了。” “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一边擦着眼泪,一边挣扎:“俺叫三儿!” “你是哪儿来的?” “河南。” “怎么到这儿来了?” “家里大旱,没吃的,逃荒来了。” 全旭微微愣了一下,这个套路有些熟悉,他想起来了,这不是电视剧了骗子的套路?他试探着问道:“你爹死了?你娘病了?你还有一个弟弟?” 三儿一脸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全旭勃然大怒道:“你还问我怎么知道的?你再不说老实话,信不信我打死你?” 三儿急了:“我说的就是真的!” 全旭从三儿身上翻下来:“起来,带我去看看你娘,还有你弟弟。” 三儿一脸惊呼:“啊?” 全旭踢了三儿一脚,恶狠狠的道:“如果你撒了半句谎,我就把你脑袋摘下来!” 全旭在三儿的带领下,沿着小道一路走到一座破庙前。破庙里,各个房间里都聚集着许多灾民,都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众人无精打彩。 全旭害怕三儿跑了,一手拎着三儿,背着背包走进破庙。 在破庙一间残破的偏殿,这间偏殿已经塌了一半,唯一还保留的屋顶的角落里,躺着一个瘦弱女人,女人身边,趴着一个四、五岁男孩。 那男孩一见三儿,虚弱的喊了一声:“姐。” “姐!” 全旭微微一愣:“你是女孩?” 三儿走向弟弟,头也没回:“不像吗?” “真没看出来!” 全旭走过去,他本想掏出盖饭,不过,看着周围数十名饥民,其中大部分都是成年男子,全旭相信这些食物只要露面,马上就会被一抢而光。 三儿,其实应该是三娘。 三娘蹲下,望着女人:“娘?” 躺着的女人含混的答应了一声。 三娘伸手摸了摸娘的额头:“你好点没?” 那女人依旧呻吟了几声,也听不清说了什么。 全旭伸手拉开三娘:“你娘病的不轻,不能再这里待了,我带着他去找医生!” 弟弟望着三娘,六神无主。 三娘望着全旭:“我没骗你!” “我知道,你出来!” 三娘跟着全旭来到门口。 全旭望着三娘道:“我有点吃的,你们这里的人太多,分不过来,我如果把吃的都给你们,不是帮你们,那是害了你们。咱们一起去那个破屋!” 三娘想了想,一下落泪:“谢谢你,你真是好心人。” 全旭满不在乎的笑了笑:“我也不是好心,我只是正好有吃的而已。” 三娘背着弟弟,全旭背着三娘的娘,这个女人非常轻,好像也就五六十斤的样子,几乎就是皮包骨头。 经过小半个时辰的艰难前行,他们终于来到了那个破屋。 好在屋里的干草还有不少,三娘非常熟练地将干柴铺起来,让她娘躺下来。 全旭拿着打火机,将干草点燃。 三娘急忙出去捡柴火,弟弟拿起地上那只一次性饭盒,里面还有全旭吃剩下的米饭,弟弟伸手扣着已经结冰的米饭,就往嘴里塞。 米饭到了他的嘴边,他仿佛想起了什么,将手中的米饭凑到娘的嘴边:“娘,你吃!” 那名女子在火堆旁边,恢复了一些体力,她露出一个勉强的微笑:“四喜吃吧,娘不饿!” 全旭看着这一家人,有些感动。 他急忙从背包里取出那袋面包。蓬松的面包看着非常大,其实也没有多少,他将面包撕下来一半,递给四喜。 四喜马上狼吞虎咽的大吃起来。 突然,三娘的弟弟一阵干呕,原来吃得太急,噎着了。 三娘抱着一抱干柴进来,她赶紧放下干柴,连忙取过旁边那只快餐盒,看着里面有水,就准备给弟弟灌水。 “别!” 全旭指着餐盒里的水道:“这水有毒,不能喝!” 全旭夺过餐盒,走到屋外,将餐盒里的水倒掉,又从地上捧了两把雪,放进餐盒里,全旭将餐盒放在火边烤着。 三娘不时的拍着弟弟的后背,面包不同其他食物,遇水容易融化。 四喜感觉好受一些,又接着吃面包。 三娘望着四喜狼吞虎咽的样子,艰难的咽着唾沫。 全旭笑了笑,从背包里取出方便自热盒饭问道:“酸菜豆角、香菇卤肉、鱼香肉丝、梅菜扣肉,咖喱鸡块你要哪一种?” 三娘满脸茫然,望着面前的饭盒,口水都流了出来。 全旭拆了一包香菇卤肉,又拆了一包红烧肉,接着看着三娘的娘,又拆了一包咖喱鸡块!” 将水加入加热包,不一会儿,三个饭盒升起蒸汽,等了七八分钟的样子,饭盒里的米饭变得松软起来。 四喜看着饭盒里的蒸汽,盯大眼睛望着全旭:“哥哥,你是神仙吗?” “啥,神仙?” 全旭苦笑不得:“这只是方便自热式盒饭,你没吃过?” 四喜摇摇头。 三娘同样也摇摇头。 母子三人接过全旭递过来的盒饭,三娘望着全旭:“公子,你呢?” 全旭拍了拍肚子:“我不饿!” 母子三人吃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姐,有肉,有肉!” 四喜拿着勺子,将里的鸡块粒递给三娘看。 三娘感觉自己在做梦。 “肉” 有多少时间没有吃过肉了,好像爹还活着的时候,那年大哥,二姐都还在,大哥与嫂了成亲那家,他爹杀了家里唯一的一只羊…… 三娘吃着酸菜豆角,眼泪不自觉的流了下来。 “唔唔……好吃,肉好吃!” “四喜,你慢点吃,别再噎着!” 三娘的娘至底是成年人,考虑的问题比三娘和四喜要多,她一边吃饭,一边考虑着未来。 由于大旱,颗粒无收。 他的丈夫就带着全家逃荒到了河北,只不过,他们遇到土匪,大儿子和儿媳妇走散了,如今生死不知。 后来,他丈夫被土匪砍了一刀的刀伤发作,他们没钱治,就活活疼死了。 以后怎么办? 女人的目光落在三娘身上。 女人一边吃着饭,一边给三娘使了一个眼色。 三娘会意,挪到娘身边。 母女二人嘀嘀咕咕说着什么,全旭根本就听不懂,他们语速又快,又是河南方言。 全旭满肚子疑惑,他充当了伙夫,将三娘捡来的柴火放进火塘里烧着,好在他是农村出身,烧火这事属于自然本能。 全旭很想问这里是哪儿。 就在母女二人吃完饭,将饭盒里的米粒一颗都不剩,二人起身,朝着另外一间屋子走去。 全旭没有跟过去,他以为二人是方便。 如果全旭跟过去,就会发现,三娘的娘正咳嗽着,一边拿着雪揉搓着三娘的身体,渐渐的三娘身上的污垢被雪洗去。 三娘冻得直哆嗦,她却咬着牙不吭声。 三娘的皮肤并不算白,但也说不上黑,而是健康的小麦色。等三娘用雪洗掉身上的污垢,她缓缓穿着一件红色的衣服。 这是他们一家人最宝贵的东西,一件新衣服。 要说出来,这件新衣服还有些不吉利,这本是三娘二姐的嫁衣,当嫁衣做好了,三娘的二姐却得了风寒,撒手而去。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三娘这个看上去像瘦小子的女孩,盘上头,穿着一件红色的嫁衣,款款进入房间内。 全旭吃惊的望着三娘,三娘简单仿佛变了一个人。 全旭感觉三娘有些熟悉,好一会儿,全旭恍然大悟:“周冬雨!” 三娘简直就是周冬雨的缩小版。 当然,全旭并不知道三娘其实还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号——红娘子。 第二章正确的开启方式 第二章正确的开启方式 小孩子的世界非常简单,吃饱了就睡觉。四喜躺在娘亲的怀里,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这顿便宜掉渣的卤肉盖饭,对于四喜来说,无疑是山珍海味。哪怕在睡梦中,他的小脸上依旧洋溢着甜蜜的微笑。 汤邱氏,也就是三娘、红娘子的娘亲,她有些着急,不时的给红娘子使着眼色。 然而,红娘子却仿佛像一只受惊的小猫,坐在全旭的身边,低着头也不说话。 全旭满脑子疑惑,他望着三儿问道:“三儿!” “嗯!”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知道,这里是大名府!” “大名府?” 全旭微微一愣,大名府?民国初,废广平,把大名改属邯郸专区,这个存在中国历史上长达一千多年的府级建制彻底消失。 全旭心中升起一股非常不好的念头,怪不得如此诡异,他急忙问道:“现在是哪一年?” 三娘想了想:“好像是……天启几年……” 三娘的算术有些不好,她掰着手指头算了起来,不过没有等她算完。 “今年是崇祯元年!” 抱着四喜的汤邱氏说道:“去年八九月吧,新皇既位,改元崇祯,今年是崇祯元年,现在是十一月初七” 全旭的脑袋嗡一下就炸了,崇祯元年,居然是崇祯。 哪怕全旭再怎么无知也知道崇祯皇帝就是大明的亡国之君。 全旭扑向汤邱氏道:“当真?” “不敢欺瞒公子!” 看着全旭露出吃人一般的目光,汤邱氏有些害怕,她指着西北方向道:“此去西北六十里就是大名县,公子可打探……” 全旭的眼睛瞪大,他的脑袋乱一团。 难道自己穿越了? 全旭看过很多穿越小说,一般而言,穿越小说的男主角,只要穿越过去,悲惨的经历都是暂时的,马上就会反转,装逼打脸,然后一直逆袭,开挂吊炸天。 哪怕再落魄的人,也会利用自己在未来时空的知识发一笔横财,抱得美人归。 然而,这只是小说。 他穿越了,却没有遇到这么美好的待遇。 反而有了一种极大的落差。 没错,是落差。 在后世,虽然他在工作方面不如意,事实上,那只是他的选择,如果他不想做了,完全可以回家收租。 作为那个四线小县城,房价虽然不高,房租也不高,八十四套房子,一样可以收到五十多万的租金。 可是现在呢,他什么都没有。 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反而捡了三个拖油瓶。 寒风从窗户口、门口倒灌进来,卷起火苗,让火苗乱窜,一根细小的树枝落在全旭的脚下,让他醒悟过来。 全旭有一个优点,那就是非常会安慰自己,如果不能反抗,那就试着享受过程。 全旭抬头看着窗外,冬天天短夜长,明明才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却已经快要黑了。 三娘抬头望着全旭,有些忐忑不安。 她今年已经十五岁了,按说也到了成亲论嫁的年纪,只不过,全旭对她而言,实在太陌生了。 可是,不得不承认,她娘说得很对。 他们家里已经没有男人了,四喜还小,如果没有男人庇护、照顾,那么他们无法在这个乱世活下去。 三娘的长相算不上出众,小家碧玉,别有一番姿色。 她娘深知一个女孩在这个乱世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学会伪装,她就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满脸污垢,让别人看不出来她是一个女孩。 可是,让她自荐枕席,她还真落不下这个脸。 全旭不知道三娘脑袋中的想法,他可是凭实力单身的单身狗,他指详窗户道:“咱们得想个办法,把窗户堵住,要不然,晚上就麻烦了!” “麻烦?” 三娘似乎不理解,昨天他们睡在那座破庙里,下了一夜的大雪,他们就依靠着一堆捡来的柴草,反而熬过了一夜。 “雪停了,天只会更冷!” 全旭的目光落在那只空饭盒上,原本饭盒里的积雪,在火堆的烘烤下,已经全部融化成了水,他捡起一根三尺余长的树枝,将树枝卡在窗户上。 树枝不够长,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全旭将饭盒里的水倒在树枝与窗户的结合部,不一会儿,水被冻成了冰。 全旭试了试,用手根本拽不住被冻住的树枝。 “成了,咱们就这么办,就可以把窗户堵上!” 全旭兴奋的笑了起来:“三儿,你去再捡点树枝,我烧水!” 全旭从屋檐下捡起一个瓦片,结果一不小心掉在地上。 汤邱氏没有动弹,她是实在没有力气,她看着全旭笨手笨脚的样子,有些明悟。 她虽然不懂什么大道理,却知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 全旭虽然不算太胖,皮色白皙,比三娘的皮肤还要白(办公室白领都是捂白的),手上没有茧子,身上看不出伤疤。 这说明一件事,全旭的出身不低,至少比汤家要好得多。 高门嫁女,低门娶妇,这是这个时代的处世哲学,也是这个代的普世价值观,当然,更是男权社会的根本体现。 一旦男方门第比女方门第低,女方有家族可以依靠,很自然就会跋扈起来,很容易形成夫纲不振的局面,这样的男人,往往会被人看不起。 同样被人看不起的还有女方娘家,会被认为没有教养。 汤邱氏虽然年龄不大,堪堪三十又七。 不过,说到底,她只是一个生过四个孩子的母亲,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替亡夫汤显贵,把四喜这个汤家最后根独苗养大。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全旭不错,无论家世,还是人品,可关键是,全旭能够看得上三娘吗? 汤邱氏没有底气,只是在心中默默祈祷着。 如果全旭不娶三娘为妻,他就没有理由和责任带着他们母子三人,他们怎么办? 怎么活下去? 汤邱氏看着三娘跟着全旭忙里忙外,特别是全旭拿出他背包里的A4纸,纸上是打印的策划案废稿,他将废稿用水糊在树枝上,形成了简易的窗户。 水被寒风冻实,如果不化冻,任凭再大的寒风也吹不走窗户上的纸。 两个窗户总算糊好了,全旭看着那面门,又头疼起来。 光解决了窗户的问题,如果不把门弄好,寒风一样会吹进来,一样可以把他们四个人冻死。 全旭望着三娘道:“我去其他房间看看,能不能找到一点有用的东西,趁着天色没有全黑,你再捡点柴火!” 三娘非常温顺的点点头:“好的,相公!” 全旭走到隔壁房内,隔壁房间与主屋差不多,能搬走的东西都被别人搬走了,地上乱落着凌乱的柴草,全旭有些失望,就在他准备转到另外一个房间的时候,脚下被东西绊住了,差点摔倒。 全旭低头一看,这是一张草席,上面还烂了几个洞。 有张草席在门口挡风,总比没有强。 全旭捡起这张草席走到堂屋里,他将一根稍粗一点的树枝充当支架,挑起这张草席,挂在门口。 全旭用仅剩的几张废稿纸,将草席上的破洞堵起来,门外的寒风被挡住了不少,屋内多少出现一些暖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汤邱氏抱着四喜距离火堆更远了一些。 “那……那个,大姐……” 全旭指着火堆旁道:“你过来坐,别冻着!” 汤邱氏想了想,最终叹了口气,小心翼翼的坐在火堆旁边。 全旭的左边坐着三娘,右边是汤邱氏与四喜,四个人抱团取暖,全旭有些困意。 不知不觉,全旭睡着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全旭被一阵哭声惊醒。 只见三娘与四喜二人一左一右正推搡着汤邱氏,汤邱氏的脸色苍白,昏迷不醒。 “怎么回事?” “我娘……她的病……犯了!” 全旭看着汤邱氏双眼迷离,他试着伸手过去,只见汤邱氏气若游丝,不过脸上温度却高得吓人,心中暗道:“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四喜看到全旭醒来,也不知道发什么疯,一下子跪在全旭面前,朝着全旭磕头,一边大哭,一边哽咽道:“神仙哥哥,神仙哥哥,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娘,救救我娘……” 三娘也是梨花带雨,一副我见犹怜的样子。 全旭满脸苦笑,他懂个屁的医术。真有医术,他就当医生了,当医生来钱多块,全旭有一个高中同学,大学考上了北京医科大学,毕业以后,短短三年就开上了凯迪拉克,还利用自己赚的钱在北京买了一套房,让全旭羡慕不已。 然而,全旭又被四喜哭得心软,他无奈道:“我想想办法!” 三娘起身抓住全旭的手,紧张的问道:“相公,你真能救我娘?” “我!” 全旭有些不知所措,他突然摸到了自己的打火机和烟,他抽出一根烟点燃,其实他的烟瘾并不大,偶然灵感枯竭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支。 “呼!” 全旭吐了一个烟圈,四喜的眼睛瞪大:“姐,神仙哥哥会吞云吐雾啊!” 全旭听到这话,眼前不禁一亮。 这个时期不是后世,而是大明朝。 四喜不知道这是香烟,那么这支廉价的塑料一次性打火机,岂不是可以骗一个傻帽? “你们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一个医生过来!” 三娘和四喜点点头。 三娘仿佛想起了什么,她急忙从怀中掏出一个手镯,手镯的样式非常古朴,看质地不是黄铜就是金的。 三娘道:“这是我娘当年的嫁妆,应该能换几两银子!” “钱的事,我会办法!” 全旭已经拿定注意,反正大名县距离这里不算太远,六十里也就是三十公里而已,他一定可以骗一个傻帽,换上一大笔钱。 “拿着吧,我们拿着也不用,万一被别人看到,这个金镯子就会害了我们!” 全旭想了想感觉也是。 明末乱世可不比后世,他们母子三人可没有半点战斗力,一旦遇到歹人,那就麻烦了。 全旭收起这只金镯子,背着自己的背包,他想了想,将背包里还剩的两盒盖饭拿出来,递给三娘:“记住怎么吃这个的了吗?” 三娘点点头。 “那就好,我会尽快回来!” 全旭掀开破草席,朝着门外走去。 外面天很黑,路也非常滑,全旭朝着西北方向,沿着那条路艰难的走着。 “扑通!” 全旭的脚下一滑,摔在地雪地上。原本松软的积雪被冻得坚硬无比,全旭摔得胳膊、膝盖都破了皮,流出了血。 全旭满腔悲愤:“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然而当他的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原本漆黑的夜空突然间变得明亮无比,一团刺眼的光芒亮起,让他下意识的闭起了眼睛。 全旭缓缓睁开眼睛,当初在办公室里的那一幕诡异的景色又出现了,天空中出现一个银色光芒的漩涡,漩涡的中心是一个漆黑无比的黑洞。 他的手和脚无法动弹,身上也突然发出蓝色的光芒,随着光芒暴涨,他感觉他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缓缓浮起。 黑洞产生了巨大的吸力,将他吸向那个黝黑无比的黑洞中。 全旭失去了意识,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之中。 …… 当他再次醒来,全旭发现自己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 “原来是在做梦,谢天谢地……” 就在这时,全旭发现了不对劲。 他的胳膊上、腿上传来了阵阵疼痛,却显得无比清晰。 他撸起袖子,看着胳膊上的伤疤,伤疤刚刚结疤,显然是受伤不久,他挽起裤子,膝盖上的伤疤也是如此。 “这伤是怎么回事?”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他的手机突兀地响起铃声,他拿出手机,看着手机上的来电显示,正是备注着“天杀逆子”的头顶上司。 他急忙接通电话:“喂……” “全旭,今天干什么去了,手机也打不通,也不请假,我告诉你,今天你算旷工,罚款一千还有,那个策划案……如果不能让我满意,我让你好看……” 全旭全程将手机放在办公桌上,等了他的头顶上司咆哮了足足十几分钟:“说够了吗?说够了轮到我说两句了吧?” 顶头上司被噎得说不出话来。 全旭心中暗爽:“告诉你两件事,第一,小爷不干了,小爷不在乎这点工资,小爷回家躺着收租去。第二,你的事……我知道了……” 说完,全旭干脆利落的挂断了电话。 全旭还真不知道顶头上司的问题。 只是他感觉,他的顶头上司肯定有问题,一个公司部门长,充其量也就是中层管理干部,工资收入也就不到三十K。按说其实不算少,只是这里是北京,最苦逼的就是这种名义上的中产阶级。 上有房贷要还,还有车子、孩子要养,经济状况本来就不算太宽裕,他居然有三部同样款式的手机。 另外一边。 他的顶头上司,一个聪明绝顶的老男人拿着手机在风中凌乱,他的事,全旭知道了?难道说,他与欧总的事…… 他不敢往下想下去,这可不是渎职问题,而是经济犯罪,他一旦被揭发,他至少要蹲三到五年。 电话再次响起。 “那相啥,小旭,资方爸爸崔得急,老哥我也是没有办法,今天,我算你年休,工资一分不少,公司策划案,你……明天,可以晚点去,好好休息,中午十二点,最迟不能超过下午两点,把策划案弄出来就行,其实,随便弄弄就行,这是行活,你懂……” 全旭拿着电话愣住了:“这个人怎么这么贱呢?早知道就不用委屈求全了啊!” 全旭打开背包,发现背包里的策划书打印稿全部不见了,他愣了一会儿,这才打开电脑,启动打印机,重新打印一份。 将策划案放在顶头上司的办公桌上,他有些感慨:“好真实的梦!” 就在这时,他伸手摸到一个东西。 在梦中,三娘给他的金色手镯。 全旭愣住了:“难道不是梦?” 全旭走出办公室,来到公司楼下,骑着自己的小电驴,公司对面的小诊所还在亮着灯,一名妇女抱着一个孩子冲进诊所。 隐隐约约传来医生的咆哮:“你们怎么做父母的,孩子这么烫也不早点来,再烧下去就没治了……” 全旭忽然又想起汤邱氏,还有三娘,还有四喜。 全旭骑着电动车,朝着出租屋走去。 全旭来到一处夜市摊前,要了一份麻辣小龙虾,十个羊肉串,还有两瓶啤酒。 不知道怎么的,全旭的眼前老是浮现那个一身红衣,酷似周冬雨的三娘。 “老板,打包!” 全旭将啤酒和小龙虾打包,他又转头跑到诊所,买了一大堆消炎药、感冒药。 又跑到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里买了足足一大包零食,什么方便面、面包、火腿肠、罐头,直到他的背包塞不下来,当然,全旭的钱包也少了两百多块。 全旭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到那个时空,不过他确实是忘不了三娘。 就在结帐的时候,突然看到便利店的货架上还有几个保暖内衣,男女都有,全旭想也没想,直接买了四套。 全旭又想到那个时空是明末乱世,他们距离那群灾民其实并不算远,人要是饿极了,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 全旭想了想,直接返回出租屋。 在他的出租屋里,还有全旭之前买的一把工兵铲,那件东西应该可以防身,自己抡起来,对付三五个手无寸铁的灾民应该不成问题。 全旭找到那只布满灰尘的工兵铲,又想了想,将身上的衣服换了一下,穿上冬天的保暖内衣,羽绒服,不一会儿热得他满头大汗。 此时的全旭同学,一手拿着一包感冒药,一手拿着工兵铲,背上背着满满一大包食物,他大吼道:“明朝我来了!” 不一会儿,全旭依旧站在出租屋内。 开启的方式不对,全旭再次大吼:“明末我来了!” “你麻痹,脑子有病……” 隔壁的邻居爆发出了热心的问候。 全旭仔细想了想,终于想起了开启穿越的正确方式:“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他的脑袋刚刚升起这股念头。 银色光芒便出现在他的面前,那团银光开始快速转动,形成一个巨大漩涡,漩涡中央就是一个黑洞。 漩涡将他卷了进去,他昏迷过去。 全旭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冰天雪地中…… 第三章勤劳带来的财富 第三章勤劳带来的财富 冷,真的很冷,在这个冰天雪中,一盆水泼出去马上就凝成了冰,可即便是这么冷的天,全旭心中却像火一样在燃烧着。 回来了,真的回来了。 远处,依稀可以看到那座房子的轮廓。 就在这时,全旭感觉到了不对劲。 他记得非常清楚,他只带了一包感冒药,一柄工兵铲,还有一包零食,四套保暖衣。 然而,问题是,他的面前多了一些东西。 雪堆上明显摆放着一套菜刀刀具套装,这套菜刀刀具套装他有些熟悉,就是他在北京的房东买的,房东因为工作问题临时出国,全旭租下了这套三居室的房子,干净整洁,家具、家电崭新齐全,而且还有一台价值十几万的钢琴。 全旭平时并不自己做饭,偶尔用那套高档厨具煮一下方便面。 这套菜刀刀具好像还是知名品牌(不给广告费,坚决不插入广告),包括一把砍骨刀、一把切片刀,一把多用刀,一把剔骨刀,一把水果刀、一把厨房剪,磨刀棒,还有刀座,据说这一套刀具就高达好七八千大洋。 除了这套刀具,还一只德国进口炒锅,一只燃气灶台不锈钢水壶,最关键的是,他房间里的床垫、被子、褥子、包括床单,全部出现在面前。 “尼玛,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只是想回来,不想三娘失去母亲,但是没有想过搬家啊? 全旭没有急着返回那座房子,而是冷静的思考。 他的第一次穿越,就是因为工作太累,发出感慨,结果出现在明末。 那个时候,他的背包、自热盒饭,包括策划案打印稿,其实并没有在身上。 终于,全旭有些明白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穿越时空,这个穿越时空,只需要他脑袋中产生这个念头,当时他心中一直以为这些东西非常重要,所以,他可以带着自热盖饭穿越。 这次,他虽然做了充足的准备。 但是,脑子里却依旧想着,这边天气太寒冷,会冻死人。 于是,他就带过来了他的被褥和床单。 他想着,自己在明末乱世,必须拥有自保的武器,然而问题是,他当时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买自卫性质的防具,刹那间,脑子里想到了厨房的菜刀,厨房里的锅可以在这边烧热水…… 另外的问题是,他发现,这两个时空其实是平行的,相互不干扰。 他可以从办公室直接来到明末,可同样,也可以从自己的出租屋来到明末。 两次穿越的地点不同,抵达的地点也不同,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一次他来到了他离开时的地点。 弄明白了这一切,全旭望着地方的一堆东西,又头大如斗。 他无论如何也无法一次性将床垫、被子、褥子、刀具、炒锅、水壶、工兵铲、水壶等东西带到那幢房子。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把菜刀和自己的被褥,放在地上,然后又工兵铲,将积雪铲起来,覆盖在这些东西上面。 虽然是夜里来回一趟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但是,全旭不敢赌啊。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全旭背着零食,拿着药,手中握着工兵铲,朝着那座房子走去。 …… 就在全旭冒着风雪朝着那座房子艰难的走去时,汤邱氏却已经醒了。 她仿佛是回光返照,一下子恢复了精力,在她睁开眼睛的第一瞬间,她没有看三娘,也没有看四喜,而是在屋里搜索着全旭的影子。 这座屋子虽然是三个大开间,面积差不多超过六十平方,不过房间内却空无一物,一目了然。汤邱氏没有看到全旭的影子,脸上非常失望:“三娘,他走了?” “嗯!” “你这个死妮子,让娘怎么说你好呢!” 汤邱氏的眼泪就流了下来:“多么好的机会,你都不会珍惜,三娘,你以后一定会后悔的,娘的眼睛不瞎,他身上随时带着美味可口的米饭,还有肉,这是什么样的人家?咱们村里最富裕的汤大财主家,他们一门三个秀才一个举人,在咱们杞县也算是数得着的人家,他们过得什么日子?” 说到这里的时候,三娘脑袋中不自觉的想到了白天跟着全旭吃的那顿饭,叫什么来着,鱼香肉丝,味道实在是太美了。 “汤大财主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次肉,还需要半杂粮半白面凑和着过!” 汤邱氏拍着自己的大腿哽咽道:“娘也不指望你什么了,能拉扯着四喜,让他长大成人就行了。哎……这都是命!” 四喜原本哭喊得累了,就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现在却被他娘的哭声惊醒,他看着娘亲的样子,顿时大喜:“娘,你好了,太好了,你饿了吧,咱们有肉吃!” 说着,四喜爬到草堆里,翻出全旭临走时给三娘留下的两个盒饭,四喜抱着盒饭,来到汤邱氏身边,举着盒饭:“娘,吃肉!” “娘,不饿!四喜吃吧,四喜还要长身体!” 汤邱氏摇摇头,她自己的自己的身体,她现在感觉不到寒冷,感觉不到力量,她也清楚,这是她的最后时光,这叫回光返照。 三娘明白了,她娘的时间不多了。 她的眼泪不受控制,突然间流了下来,她急忙道:“娘,不会的,相公去城里请医生了,你要坚持住!” 汤邱氏苦笑着,伸手抚摸着三娘的脸:“三娘,苦了你了,你一定要答应娘,替娘好好照顾四喜……” 汤邱氏还真没有底气,看着全旭的样子,就知道他的出身不差,正是因为出身不差,她才没有底气。 三娘的模样不差,在十里八乡都非常有名。 然而,在这个乱世,漂亮反而成了三娘的原罪。 “娘……” 汤邱氏眼中的神彩慢慢暗淡了,她感觉好累,好想睡觉,她闭上了眼睛。 三娘推搡着汤邱氏,汤邱氏却没有像原来一样再次醒来。 “娘,别吓我…娘……” 就在全旭来到院子外面的时候,他听到屋里传来三娘撕心裂肺的哭声,他以为出了什么事,急忙冲进屋里。 四喜和三娘哭泣着,他们两个似乎没有发现全旭的到来。 全旭没有在意,他急忙把东西扔在地上,来到汤邱氏身边,蹲下身子,观察着汤邱氏。 此时的汤邱氏已经在弥留之际,不过,她似乎看到了全旭的到来,心中又升腾起生存的希望,她想用力盯开眼睛,然而,无论她如何努力,都无法睁开眼睛。 全旭借着屋里的火光,看着药瓶和药盒上的配方,他买的是非处方药,如九九九、白加黑、快克、新康泰克等等,他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急忙掰开汤邱氏的嘴,将药塞进汤邱氏嘴里,好在,汤邱氏还有吞咽的能力,不过药被卡在喉咙里下不去,他又向汤邱氏灌入了一些水。 “行了!” 全旭推了推三娘道:“别哭了,你娘没事了,最多睡一觉,天亮就该好了!” 三娘这才发现全旭到来,她仿佛看到了救命稻草,一下子扑到全旭怀里,嚎嚎大哭:“我以为你不回来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全旭用了好大一会儿,这才让三娘和四喜冷静下来。 全旭将剩下的药替给三娘:“把这些药收起来,最多三天,你娘就会没事的。” 三娘点点头,她仿佛想到了什么,急忙拿起全旭之前留下的自热盖饭:“相公,你饿了吧,我给你做饭……” “暂时不用!” 全旭打开背包,将背包里的食物全部倒出来,什么牛肉罐头、午餐肉、黄花鱼以及红烧带鱼之类,蔬菜和水果倒是没有准备。 面对足足一大包食物,三娘愣住了:“这是……” “我刚刚买的!” 全旭指着一个火腿肠道:“吃的,都是吃的。” 说到这里,全旭起身朝着门口走去。 三娘以为全旭要走,急忙追过去:“相公,你去哪?” “我……外面还有我的东西,我去拿回来!” “我们一起!” 三娘与全旭一起将存放在外面的被褥、床垫,锅和刀全部带进了那座房子。 全旭将床垫铺在地上,然后再将褥子铺上,全旭用手试探着汤邱氏的脉搏,感觉她的脉搏似乎跳动更加有力了。 全旭纠结了一小会儿,就抱着汤邱氏躺在褥子上。 三娘感觉自己在做梦一样,看着屋里的菜刀、锅、还有水壶,当然,更多的则是一大堆吃的食物。 “来四喜,咱们吃肉!” 全旭将一个牛肉罐头用刀打开,然后将牛肉罐头放在火堆边烤着,他又想起了打包的小龙虾还有羊肉串。 羊肉串和小龙虾都凉了,全旭拿着羊肉串放在火边烧着,早已加工完成的羊肉串遇到火焰烤制,马上流出早已油,发出诱人的香味。 三娘拿着水壶,去外面找了一堆干净一些的雪,将雪塞进水壶中。 等到三娘回来的时候,四喜正拿着羊肉串,吃得满嘴流油,当然,辣椒在明末还是稀罕物,四喜没有吃过辣椒,对于麻辣味的羊肉串可是痛并快乐着。 他吃得满头大汗,一脸享受。 看着四喜吃得那么开心,全旭更加饿了。他将炒锅简单用雪洗了一遍,然后将麻辣小龙虾放在炒锅里加热。 十个羊肉串全部进了四喜的肚子里,四喜又干掉了半罐牛肉罐头,撑得翻白眼。 全旭害怕四喜吃撑了,这才劝四喜:“行了,四喜吃多了会难受的!” 四喜这才恋恋不舍得将牛肉罐头放下来。 三娘吃了一盒自热式的咖喱鸡块盖饭,在全旭的要求下,又啃了两根火腿肠。 四喜吃饱了就想睡觉。 全旭看到地上的保暖衣,急忙道:“等一等!” 全旭拿着保暖衣,挑了一件最小的,不过,没有办法,二十四小时便利店没有儿童保暖衣,只有几件成年人的,全旭将四喜的破衣服脱下来,然后扔在一边,将保暖衣穿在四喜身上。 四喜套在保暖衣上衣,就感觉像是穿了一件裙子,直接到脚面。 不过,四喜却开心万分,这件新衣服实在是太暖和了。 “裤子!” 全旭望着裤子又有些为难。 三娘接过保暖衣,给四喜穿起裤子,当然,也只能硬穿,嘟嘟囔囔,不成样子。 全旭将四喜抱在汤邱氏身边,用被子给汤邱氏和四喜盖好。 全旭也非常无奈,他在后世只是秋季,被子本来就不厚,放在明末还有些单薄。 四喜不一会儿就睡着了,看着四喜一脸满足的样子。 三娘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你去做什么?” “我去找些泥,垒个灶台。” 这个屋里只有一个火塘,说是火塘,其实就是屋里地面凹下去一块,放在里面烧着柴火。 全旭又拿出一件红色的保暖内衣,递给三娘:“这是你的,试试看,合不合身!” “我的?” 三娘接过这件厚厚的衣服,一脸欣喜。 不过,她却没有直接换衣服,而是一脸纠结。 全旭倒非常自觉:“要不,我先出去,你在这里换衣服!” “不要!” 三娘情急之下,急忙出声。 话已出声,她又有些后悔。毕竟,她是一个女孩,虽然她娘让她与全旭成婚,她也穿着嫁衣,可是,她总感觉有些难为情。 她的脸红通通的,她用低若蚊子一般的声音:“相公,你转过去!” 全旭倒没有邪恶的想法,虽然三娘已经十五岁了,可是在全旭看来,三娘还是一个孩子,一个连男女都分不出来的孩子。 用现代的话说,三娘在全旭眼中,还属于没有开始青春期发育的孩子。 全旭闭上眼睛,坐在床垫上。 他的床垫是二米乘以二米二,虽然睡了汤邱氏与四喜,其实他们二人才占了不到三分之一的空间。 全旭坐在床垫上,闭上眼睛。 他今天算是出力颇大,又累又困,不知不觉睡着了。 当三娘换上那件红色的保暖衣,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马上涌上她的心头。 现代科技的保暖衣,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那名零下三十度,不要保暖衣不湿,一个可以保持人体体温。 身上传来久违的温度,感觉那道束缚感,三娘的心中莫名的升起一股羞耻的感觉。 然而在这羞耻的情绪之后,竟然藏着点点幸福的味道。 幸福?多么遥远的词汇啊。 似乎得追溯到在小时候的时光了。 三娘依稀记得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爹是一个镖师,虽然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不过,镖师收入不错。她爹每次回来,都会给家里带来一些肉或者果脯,让她与大姐、大哥打打牙祭。 当时四喜还没有出生,作为当时的老吆儿,大哥,大姐总是把好吃的让给自己。 现在想想,那时简直就是天堂。 她娘躺在床垫上睡着了,四喜也睡着了,全旭同样也睡着了。 全旭盖着被子,脸上露出一脸得意的笑容,仿佛做着什么美梦。 “家!” 三娘不知道脑袋里怎么升出这么一个感觉。恍惚中,三娘竟然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在意识到自己的想法之后,她感到脸上莫名的有些发烫。 三娘却没有躺下睡觉,她看着全旭带来的奇怪的铲子,还有几把锋利的刀。特别是那把多功能刀(外形仿佛一把匕首,比匕首稍宽),三娘随手将这把刀收起来。 她扛着工兵铲走出屋外。 从现在开始,她不再是灾民,也不再是流民,她是一个有家的人。 三娘的性子一直都要强,学功夫比她大哥都快,事实上,如果当时她不是饿了三天,全旭别说追上她,就算是打,全旭也还真不是对手。 三娘的身材看着单薄,却非常有力量。 她拿着工兵铲在房子不远处的树林中砍了半夜的树,她将这些树拖到院子里,这个院子原本没有门,这样非常不安全。 三娘将树枝修剪好,截成整整齐齐的,用树枝编织起来,形成一道门。 这样的一座门,虽然不够坚固,至少野兽是无法进来的。 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发现屋里多了一个灶台,灶台上放着那只炒锅,原本的火塘也垒了支架,吊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水壶。 水壶里的水已经烧开了,正在咕嘟咕嘟的冒着泡。 全旭起身穿上衣服,来到屋外。 只见院子多一道用树枝做成的简陋的门,院子里的积雪也被扫了一大半,形成了三条小路,分别通向左右厢房。 全旭听到右厢房里传来阵阵挖土的声音,就朝着屋里走过去。 “啊……” 三娘一阵惊呼。 全旭急忙冲进厢房。 右厢房其实也是空荡荡的,当时三娘想垒灶台,需要取土,可是院里院外的土都被冻实了,根本就挖不动。 三娘就想着反正右厢房也用不着,不如先挖一些土和泥,等将来化冻了,再把外面的土填实右厢房。 然而,全旭的这只工兵铲太好用了,挖土非常顺利,三娘制作了一个简单的灶台,然后又垒起了火塘,这还不够。 既然是家,那就要有一个家的样子。 三娘决定挖多一点土,垒一个火坑,这样以来,他们就不会冻着了。 只不过,当她往下挖了将近两尺半的时候,挖出了一口大瓮。 三娘将这口大瓮周围挖开,却现瓮里装着东西,等她取出里面的东西时,顿时惊呼出声。 “我去!” 全旭来到屋内,看着三娘手中的金锭,一脸呆滞。 全旭愣了好大一会,这才醒悟过来。 这是遇到了原来房主人埋下的金子。他不得不佩服原来的房主人,实在是太聪明了。 房子里的门窗和家俱全部搬走,估计搬不走的也烧掉,这样以来,即使有人鸠占鹊巢,也不会太久。 这样的房子根本就没有办法长期居住,就算占据了这座房子,谁会在屋里挖土? 但是,偏偏遇到了三娘。 于是,便宜了他们。 这个大瓮里装着的金子总共一百零七锭,每锭大小不等,大的莫约三四斤的样子,小的好像不足一斤。 全旭兴奋得差点手舞足蹈:“发财了,发财了!” PS:五千三百字,大家慢慢看吧,就不分章了。 第四章灾民来袭 第四章灾民来袭 汤邱氏做了一个梦。 在这个梦里,她的女儿三娘成功嫁成了全旭,她看着三娘一身嫁衣,却哭得撕心裂肺。 三娘最终还是坐着八抬大轿走了,汤邱氏心中空落落的,非常不是滋味。 只剩下四喜与她相依为命,她们熬过了最寒冷的冬天,终于等到了春天,她与四喜在温暖的太阳下,晒着太阳…… 汤邱氏感觉身上很热,特别是心口,那火辣辣的太阳,仿佛只灼热着她的胸口。 就在这时,一股温热浇在她的腿上…… 汤邱氏终于醒了,她发现这只是一个梦,四喜尿了她一腿。 作为母亲,她并没有生气,只是突然发现,她现在不是躺在草堆里,而是一个褥子上,洁白干净的棉褥子,身上还盖着一个奇怪花纹的被子,被子很大,也很软,相当暖和。 这个褥子怎么来的? 这个被子怎么来的? 汤邱氏发现这个屋里不仅仅多了一个被褥,还有一个湿漉漉的灶台,灶台上放着一只带着手柄的锅,她们睡觉的火塘前,还架着一个架子,一只银光闪闪的水壶,正烧着热水,水壶里还冒着泡泡,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一大堆说不出来的东西,就胡乱的放在地上的草堆里……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全旭回来了。 汤邱氏喜极而泣,全旭没有丢下他们,没有把他们当作拖累…… 谢天谢地,汤邱氏赶紧跪下,虔诚的祈祷着。 四喜也醒了,他已经知道自己尿床了,他也有些害羞,有些尴尬,他用被子蒙着头,不敢正视他娘的眼睛。 可惜,四喜多虑了。 汤邱氏并没有怪四喜,而是掀开被子,将四喜挪动到干净的褥子上,同时,她也发现四喜穿着一件非常不合身的衣服,这件衣服非常奇怪,也非常厚实,面料很柔,却不是她见过的布料。 根本就不难猜测,这应该是全旭带过来的。 好在四喜尿床的时候,只尿湿了裤子,汤邱氏将四喜的湿裤子脱下来,准备给他洗干净。 “太好了,太好了!” 屋外传来全旭的声音,汤邱氏脸上有点热,更加的是尴尬。 被褥在明朝可是一件值钱的大物件,当初他们在逃难的时候,就把给二娘准备的嫁妆,两床崭新的被褥当给了当铺,得到了五两三钱银子,要不然,他们也不可能活着渡过黄河,跑到河北大名府。 可是,现在这床看上去非常新的被褥,却被四喜尿了。 这该怎么向全旭交代? …… 全旭非常兴奋,他将这个大瓮里的金锭装进背包里,一百多块金锭,虽然成功装进去了,然而,尴尬的是,全旭却无法背动这个被包。 三娘小心翼翼的问道:“相公,要不咱们再把这些金子埋进去?” “不用!” 全旭笑道:“有了这些金子,我就可以给你们添加一些家具,再买一些粮食,这个冬天就容易过去了!” 三娘点点头。 全旭指着那些浮土道:“再埋进去!” 三娘非常听话,拿着工兵铲,扭转成铁锨的样子,将土一股脑的推到大瓮里,地面还是有些凹痕。 全旭想了想道:“这样吧,你去拿些柴草过来!” 看着三娘离开,消失在视线里。 全旭集中精神,脑袋里想着这些金锭,然后再开始念叨:“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下一刻,如同实质的银光闪现,哪怕是白天,那个银光的漩涡中央,也是漆黑如墨。 全旭陷入昏迷……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出现在自己的出租屋中,脚下放着那个硕大的背包,背包里当然装着金光灿灿的金锭。 房间里来房东的电子称,全旭将这些金锭放在电子称上,经过粗略的称重,这一百多块金锭共计重达一百八十四公斤,三百六十八斤。 全旭也坦然了,怪不得他背不动。 全旭打量着房间,果不其然,厨房里少了那一套名贵的刀具,也少了一只炒锅。 全旭想来,自己突然离开,三娘和四喜肯定着急…… 却又转念一想,如果自己不回明末,光依靠着这一百八十四公斤黄金,那岂不是美滋滋? 一克黄金就是三百八,哪怕他这批来路不明的黄金卖不了市场价,卖三百五应该不成问题,那岂不是六千多万? 全旭从电冰箱里拿出一瓶可乐,打开可乐,喝了一口,他开始纠结起来。 拥有六千多万,那岂不是可以向父亲证明,自己也比他强? 不用被他安排,一样可以活得似模似样? 全旭第一次产生了选择性痛苦。 但是,只要想到三娘与四喜,包括汤邱氏,全旭有些于心不忍。 他们三人在明末那个人吃人的黑暗时代,怎么活下去? 全旭拿起笔,记录了自己从房间里带走的刀具和炒锅,这些东西应该给房东还回去,不过一事不劳二主,全旭决定从出租屋里再搬些东西。 比如,主卧室里那张进口实木的席梦思床,当然,还有客厅里的红木沙发和茶几,对了、锅有了,还没有碗,菜板,最关键的是没有粮食…… 想到这里,全旭没有启动穿越,而是直接跑出去,来到出租屋小区外面的生活超市,看着钱包里还有一千多块,全旭就买了一代五十公斤的大米,一代面粉,油盐酱醋和各种调料,蔬菜区又扫了一大堆蔬菜、水果包括肉,还买了一只鸡。 花了五十块钱,找了一个跑腿,帮着自己把这些东西送到出租屋,万事俱备,全旭开始了穿越。 当全旭再次来到右厢房的时候,三娘不在这个屋里,当然,全旭也被吓了一跳,整个右厢房大约五十多平方的空间里,堆放着全旭带来的东西,一张大床,一张茶几、红木家俱,还有蔬菜、水果、锅碗瓢盆、油盐酱醋等等。 全旭正准备喊三娘过来帮忙,结果主屋方向就传来汤邱氏喝骂三娘的声音。 当然,由于汤邱氏说的是河南方言,又急又快,全旭根本就听不懂。 三娘低着头,两只手玩着衣角。 全旭虽然听不懂,不过却也明白,那么一大笔金子被自己拿走了,出于人性考虑,汤邱氏怀疑自己不告而别,属于人之常情。 全旭没有点破,装作没有听到的样子,直接大声说道:“三娘,三娘,过来帮忙!” 汤邱氏微微一愣,三娘却飞快的跑到外面,一下子扑到全旭怀中,三娘这才委屈的哭了出来。 “你去哪里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不知不觉中,汤三娘对全旭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全旭指着屋里的东西道:“当然是买东西了,这里啥也没有,你们怎么生活下去?” 汤邱氏自然不相信全旭的鬼话,她感觉自己的这个女儿算是白养了,还没有嫁过去,胳膊肘就开始往外拐了,以后还怎么了得。 右厢房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东西,特别是看着这么多东西,汤邱氏说不出话来。 三娘其实也没有跟汤邱氏说实话,她是告诉汤邱氏挖到金子了,但是没说多少。 其实汤邱氏根本就没有见过金锭,只知道一两金子可以换八两银子,但是随着去年旱灾的发生,粮价越来越高,八两银子其实也买不到多少东西,如果是大米的话,大约可以买到四石多点。 汤邱氏看着右厢里的大床和奇怪的东西,仿佛明白了什么。 她虽然久病初愈,身子根本就使不出力气,却没有纠结金子问题,而是与三娘一起开始收拾东西。 全旭其实并没有想过与三娘他们长期住在一起,这些东西,其实都是给三娘他们准备的,但是在汤邱氏看来,全旭应该是与家里闹了别扭的贵公子,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把三娘明媒正娶,而是养在外面,当作外室。 这也是命,毕竟,这个年代,结婚讲究门当户对,全旭的家里绝对不允许他找一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为妻。 汤邱氏又开始埋怨起了三娘:“三娘,你不该把灶台垒在主屋!” 在明代,但凡有点身份的人,住哪座房间,都有着明确的讲究。老人长辈一般住在北房也就是主屋,长子住在东厢房(左),次子住在右厢房。 虽然这座房子布局简单,只有九间房子,哪怕全旭不住在主屋,也应该住在东屋。 四喜非常好奇,这儿看看,那儿摸摸。 汤邱氏小心翼翼的问道:“这张床,挪到主屋吧?” 全旭没有想那么,他点点头道:“可以!” 好在这张实木床是可以组合的,三娘拿起扫把,将主屋里的东边进行清扫,那些柴草也不舍得扔掉,只是堆到西边的位置。 全旭将床头柜、床板拆下来,然后搬到主屋里进行组装。 汤邱氏倒是没有帮忙,关键是她也不懂,不过,她看到了肉和蔬菜,就让四喜帮着她摘菜,其实很多菜,汤邱氏也不认识,更不知道怎么做,她就洗了几颗胡萝卜,将胡萝卜切丁,与大米放在锅里一起煮。 四喜在汤邱氏面前,变得非常乖巧,跟着在灶台前烧火。 汤邱氏拿着刀,从全旭买来的肉块上切了一小块肉,准备炒菜。 全旭与三娘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这才把床重新组合好。 全旭虽然不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但是他的那床被褥,被四喜与汤邱氏睡过了,他也不准备要了,全旭这次准备更充分,还有一套崭新的被褥。 三娘认真的铺好床,她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席梦思床,非常好奇,在床上打着滚儿,笑得非常开心。 全旭又将衣柜、茶几以及沙发搬进去,这样以来,整个房间显得有些拥挤,不过却有了一个家的样子。 然而问题是,灶台的浓烟实在让人呛人,全旭不得不说道:“等会做好饭,咱们把这个灶台挪到西屋去。” 三娘还没有开口,汤邱氏笑道:“应该的!” 全旭看着满地的包装盒,还有包装纸,三娘和汤邱氏包括四喜不识字,他们不认识没问题,可是明朝识字的人也不少。 想到这里,全旭急忙将这些饭盒、包装袋,包裹罐头上的包装纸都撕下来,扔进火堆里,毁尸灭迹。 将菜板放在桌子上,全旭洗洗手道:“我来做饭吧!” 三娘正想说话,汤邱氏给三娘使着眼色。 汤邱氏和三娘虽然会做饭,不过他们都是做农家家常饭菜,所以难登大雅之堂。 汤邱氏看了看屋里的沙发,感觉应该是用来的坐的,只不过,她看着自己身上的脏衣服,却又不敢坐,怕弄脏了。 全旭这才发现,此时的汤邱氏依旧是那套脏兮兮的单薄衣服。 全旭指着昨天晚上带过来的衣服,还有药说道:“三娘,拿着这身衣服,去跟阿姨换了,对了,茶壶里有热水,可以去西屋里简单洗一下!” 三娘点点头。 汤邱氏也跟着去了西屋。 全旭这才开始做饭,只不过,他除了煮泡面,唯一会的菜就是西红柿炒鸡蛋。 那些肉和其他蔬菜,都是他给三娘准备的,随便他们怎么吃,自己吃的话,还是要按照自己的口味来。 米粥熬好,全旭也没有起锅,直接放在炒锅里,拿了另外一口炒锅,洗刷之后,将油倒进锅里,然后打鸡蛋。 四喜没有见过西红柿,看着全旭切着西红柿直咽口水。 全旭其实还挺喜欢四喜这个孩子的,看着四喜的年龄,应该是后世人憎鬼厌的年龄,他却非常懂事,而且绝对不任性。 全旭将一颗没有切的西红柿递给四喜:“吃吧!” 四喜裂开嘴,憨厚的笑着,一边烧火,一边吃着西红柿。 …… 汤邱氏在西屋里。 汤邱氏也是一个勤快的人,她用热水擦擦身子,换了那套黑色的保暖衣,用着全旭带来的洗发膏洗头,感觉非常舒适。 “三娘!” “嗯!” “你和他那个没有?” “啥……” “你这死妮子!” 三娘恍然大悟,她一脸娇羞:“没……昨天晚上,我……” “要抓紧,虽然你成不了正妻,当外室的话,如果有了一儿半女,以后也吃喝不愁了!” 三娘看着自己单薄的身材,特别是看着保暖衣上那张图画,那个美女身材凸凹有致,可自己啥也没有。 汤邱氏又将四喜尿湿的裤子洗好,挂在西屋里凉起来。 这才来到主屋。 “吃饭吧!” 全旭吃着满满一盆西红柿炒鸡蛋。 鸡蛋,汤邱氏倒是见过,可是却没有炒着吃过。 三娘起初还不好意思,可是随着全旭认真而真诚的让她吃,她吃得狼吞虎咽,满嘴流油。 炒锅的份量本来不足,熬的米粥四个人一人一碗,就见底了。 四喜和三娘其实还没有吃饱。 全旭又拿出原来买的方便面,这是他最拿手的饭,将油倒入炒锅里,然后打上四个鸡蛋,等着鸡蛋变黄,然而倒是少量的水。 随着水开了,全旭将袋装的方便面放进炒锅里,他一下子放了五袋方便面,将调料包倒进锅里,不一会儿,方便面发出诱人的香味。 然而,三娘和四喜还没有来得及吃。 门外就传来阵阵沙沙的脚步声,脚步声非常凌乱,听着人应该不少。 全旭急忙拿着门口的工兵铲,三娘也拿着那柄多功能刀,跟着全旭来到门口。 透过矮小的院墙,全旭看着门口至少二三十名衣衫褴褛的灾民,男女老少都有,还有几个孩子,这些灾民满脸污垢,瘦骨嶙峋,人人露出饿狼一样的目光。 院子幸亏被三娘制作了一个简单的木门,虽然不够坚固,至少他们没有冲进来。 全旭望着这二三十人,有些紧张的问道:“你们做什么?” “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着,其中还加着小孩子的哭泣声。 全旭望着主屋方向,顿时恍然大悟,这附近没有人烟,距离最近的灾民聚集点就是那座破庙,只不过,这座房子距离破庙还有半个小时的路程。 他们今天用湿灶台开火,浓烟升起,十几里外都能看到,这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全旭在做西红柿炒鸡蛋,这种香味,顺着风可以漂很远。 全旭当然有吃的,可是呢,这些东西不能露面,否则,这些灾民马上就会一拥而上,把他们抢光。 众灾民一边叫嚷着,一边推着那道简陋的木门,简陋的木门摇摇欲坠。 肯定挡不了多久。 全旭虽然不了解明末,可是他却从这些灾民眼神中看出了贪婪,还有兴奋。 怎么办? 怎么办? 全旭的脑袋急转起来,他倒是可以不用担心,随时可以通过穿越,返回未来的现代,他可以走,关键是三娘和汤邱氏,包括四喜他们怎么办? 三娘也有些紧张,她伸手抓住全旭的胳膊,显然,三娘被外面的人吓倒了。 更让全旭头大如斗的是,远处隐隐约约又走来一些灾民。 随着时间的推移,灾民会越来越多。 别说全旭不会武功,就算他会武功,双拳难敌四手,好虎架不住狼多,这些多灾民,他能怎么办? 第五章真是败家仔 第五章真是败家仔 汤三娘非常紧张,她用力握着那柄多功能刀,由于用力,她的指节有些发白。 虽然紧张,汤三娘却没有恐惧,没有退缩。 别看她才十五岁,事实上,她已经杀过人了。 当初,她出于找吃的,她的运气不错,逮住一只肥硕的兔子,然而,就在她剥皮开膛,准备烧烤的时候,一名高大的男人冲过来,抢走了她的兔子,当时,她还没有把自己弄得满脸污垢,分不清男女。 那名男子再看清三娘面容的时候,仅仅愣了片刻,就扑向三娘,欲行不轨。 结果,三娘用一根一尺余长的松树枝,狠狠的插进那名男子的眼窝,那名男子抽搐着,惨叫着,短短半柱香的时间就死在地上。 当初全旭将向扑倒在地上,并且骑着她,如果全旭再进行下一步动作,三娘同样也会用树枝刺死全旭。 只不过,全旭是凭实力单身,他的神经大条,根本就没有发现三娘是一个女孩,当然,就算他发现了,他也做不出禽兽不如的事情。 三娘隐隐用自己单薄的身体挡在全旭的面前,只要那些灾民冲过来,她就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经过这两天的调养进食,三娘的体力的精力恢复了至少八九成,面对这些没有功夫的灾民,毫不夸张的说,她可以用这把刀杀掉至少五个人,拼命的话,杀六七个也不成问题。 全旭没有注意到三娘的心思,他的脑袋急转,思考着对策。 这些灾民围在那道简陋的树枝编织的门前,原本并不坚固的门,已经摇摇欲坠。 众灾民露出疯狂的样子,而且越来越放肆。刚刚开始他们还是一副乞讨的样子,现在已经变成了威胁。 赤裸裸的威胁。 “给我们吃的,给我们吃的!” 全旭思考好大一会,都没有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直到他想起昨天的事情。 当全旭实在生气,决定辞职,大不了不干了这个工作,回老家收租。那个时候,他的顶头上司反而怂了。 全旭顿时明白了,有的时候,想委屈求全,反而不能求全,必须做出取取舍。 这座房子本来就是全旭捡来的,一文不值,虽然他先后从后世倒腾过来一些肉、粮食、蔬菜、米面油,还有各种方便类的食品,加上那四套价值一百二十八块的保暖衣,全旭的投入成本不到两千块。 就算那套刀具值点钱,就算那张床值钱,可是已经拥有了六千多万的黄金,他还差这点钱? 大不了,一拍两散,全旭带着三娘、四喜,还有汤邱氏逃跑,这些东西全部扔给这些灾民,又能怎么样?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全旭拿着工兵铲,朝着那道树枝制成的门上砍去。 “砰!” 木屑纷飞,一名灾民差点被全旭砍住,吓得连连后退。 “让我给你们一些吃的,凭什么?我欠你的吗?” 全旭收起工兵铲,扛在肩膀上,若无其事的笑道:“你们是乞丐吗?” 众灾民反而沉默了。 哪怕他们受了灾,落了难,可是让他们承认自己是乞丐,他们反而不愿意承认。 明朝的社会等级就是士农工商,农民的地位哪怕再穷,他们的政治地位却很高,他们的儿子可以读书,可以参加科举考试,一旦中举就可能做官,就可以从农民变成士绅阶级。 众灾民沉默了一会儿,一名尖嘴猴腮的男子壮着胆子道:“我们快活不下去了,我们……” “粮食是我的,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全旭快速回到屋里,从屋里拿出一包固体酒精,这是酒精炉的燃烧。 当初在超市购买蔬菜和水果,超过五百块送的。全旭一股脑儿带过来了,他将固体酒精扔在那道木门上,随即点燃。 “轰隆……” 一声闷响,整个木门燃烧起大火。 全旭肆无忌惮的道:“我的东西,我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你们管得着吗?信不信我一把火烧掉,你们毛都摸不到?” 众灾民面面相觑,不知所措。灾民们本来就是求一口吃的,可是全旭拿出来的东西,燃烧速度实在太快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反应过来。 “怎么?你不想当灾民了,想做乱民?” 灾民和乱民一字之差,地位却天差地别。灾难无论多重,最会过去。他们有地,哪怕现在颗粒无收,只要人活着,谁也抢不走。 可是,一旦成为乱民,他们就是官军围剿的对象,他们只能逃亡,或者死亡。 全旭指着西北方向道:“在这里往西北六十里,大半天的功夫,就是大名府,大名府扎卫所五千六百名军队,你们只要成为乱民,不出三天,人头就会挂在大名府的城墙上!” 众灾民面面相觑,胆气弱了一些。 看着众灾民满脸绝望,有的人开始悄悄后退,全旭终于松了口气。 那名尖嘴猴腮的男子,看着周围灾民退缩,顿时大急:“人要是饿极了,可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算官军来了又能如何,能饱食一顿,死了也做一个饱死鬼!” “哈哈……” 全旭大笑道:“说得好,你们谁没有手没有脚,还是说不能干活?” 众灾民愣住了,不知所措的看着全旭。 全旭大声道:“你们受了灾,落了难,来到这大名府,不就是想讨口吃的吗?本公子虽然有些粮食,但是……本公子也养不了全天下的灾民,你们谁愿意干活,本公子可以给报酬,看到那片树林了吗?我只要柴火,你们打一百斤柴给我送过来,我给你们一升米,价格公道,两不相欠,童叟无欺。” 一名憨厚的男子眼睛冒出绿光,一升米虽然不多,如果熬成粥,他们一家三口,至少可以活命。他望着全旭道:“公子,当真?” “当真!”全旭指着自己的屋子道:“一手交柴,一手交米!” 那名男子不再迟疑,对身边的妻儿嘀咕一阵,迈开大腿,朝着树林跑去。 随着这名男子跑了,不少灾民也跟着往前跑。 灾民中,并不是全部都是强壮的男子,还有几名妇孺,也跟着灾民大队向树林跑去。 短短一会儿,门口只剩下几名孩童和妇人,有些不知所措。 虽然这几名妇女有些可怜,但是,全旭却没有给她们往开一面,因为全旭知道,善良在这个乱世,往往就像香烟爱上火柴。 越是善良的人,越是死的快。 明末的地主,并不全是狼心狗肺,无恶不作,事实上,很多地主都是良善人家,省吃俭用,持家有道,可是在明末乱世,他们一样难逃家破人亡。 一百斤柴是全旭随口说的,然而,最快的那名灾民,仅仅用了小半个时辰,也就是全旭与三娘他们将方便面刚刚吃完,他就扛着一颗碗口粗的树走了过来。 这是一颗枯死的杨树,被这名壮汉用蛮力撞断,他就直接拖着这颗树带到院门口。 “东家,柴来了!” 全旭这时就打开院门,指着院子的空地上道:“放那儿吧!” 那名壮汉非常吃力的拖着这颗杨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整颗树拖在院子里。 全旭没有称,直接道:“算你三百斤,你可愿意?” “愿意!” 全旭拿着一个小盆,这个不锈钢小盆的容积差不多就是两斤的样子,全旭也没有计较,就将装了一盆米:“你放在哪儿?” 那名男子憨厚的笑了笑道:“放这!” 他将衣襟兜起来。全旭将三盆米倒进男子的衣襟里。男子欢天喜地的朝着全旭道谢:“谢谢,公子,谢谢公子……” “不用谢,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全旭摆摆手。 男子兜着米,千恩万谢的离去。 男子与门外的妻儿汇合,他的小儿子伸手抓起生米,直接往嘴里塞。 男子怜惜的望着儿子和妻子笑道:“咱们有吃的了,有吃的了!” 不多时,陆陆续续有灾民把干柴送进院子里。 全旭把米一点一点往外散,让汤邱氏心疼的直掉眼泪。 当然,汤邱氏也知道,全旭现在是被人逼得没有办法。 这座院子周围,很快就升起了炊烟。 那些灾民有的带着锅,有的用瓦罐,陶罐,反而五花八门,众人迫不及待的在野地里升火做饭。 眼看着全旭的大米见底了,全旭提出同样的价格用白面交换,这些灾民其实大都是河南人,更喜欢面食。 有面更方便,活得面团,放在火上烧着,更用容易做饭。 眼看着远处的树林里,那些灾民依旧热情似火,特别是第一个过来的男子,他吃过饭,又扛了一颗树过来。 全旭的面也没有了。 好在是这些灾民多少都换到了粮食,全旭望着周围的灾民道:“我这里的粮食没了!” 周围的灾民顿时大惊失色。 全旭道:“不用着急,我回家拉粮食过来,你们能打柴的就打柴,另外,我需要木匠,给我做些家具,还需要泥瓦匠,扩充院子。你们只要肯干活,我全旭只要家里还有粮,就不会让你们饿着!” 众灾民顿时大喜。 灾民反而不愿意走了。 虽然这幢房子在野外,无遮无挡,寒风刺骨,非常难受。 正所谓猫有猫路,蛇有蛇道,他们有的将积雪垒起来,形成一座座可以遮挡风寒的雪窝子,也有的则是用没有交掉的木柴,搭一起窝棚,然后用雪堆起来,形成一座冰雪房子。 全旭走进东屋里,假装上厕所,全旭则趁机返回后世。 全旭的没钱了,他有信用卡,而且还额度二十万的那种,不过,他从来没有用过。 回到出租屋,全旭拿起背包,在里面装了十块金锭,十块金锭大约三十多斤,他背着背包出门。 全旭骑着小电驴,他的手机响了起来。 他停车在路边,掏出手机。 来电不出意外,还是天杀逆子,他的顶头上司。 “喂……” 顶头上司的心情明显不错:“全旭,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策划案通过了,资方爸爸非常满意,咱们大老板也很高兴,经过我的极力推荐……” 全旭冷冷的道:“我太累了!” “这个活不急,一个月内,拿出方案就行!” 全旭没有理会他的顶头上司,直接挂断电话。 全旭来到一家名叫金玉满堂的金店内。 全旭多少也知道一些,那些大型连锁金店,都有自己的黄金来源,像这种不知名品牌的金店,反而可以接收他的黄金。 金玉满堂,并不是一家单纯的金店,店如其名,也经营着玉器、各种宝石、翡翠,甚至还有银。 厚厚的钢化玻璃柜里,一件件金饰阵列其中,美伦美奂。 这个时间段,店里客人也不多,门口的服务员打着哈欠,露出可爱的小虎牙。 看着全旭进来,虎牙服务员带着职业化的微笑上前问:“先生,请问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吗?” 全旭扫了四周一眼,问:“你们这里收购黄金吗?” 虎牙服务员愣了一下,随即笑说:“收购啊,当然收购,只是来买的人多,卖黄金的人少而已。” 全旭点点头,打开背包从里面拿出一块足有三四斤重的金锭,砰一声扔在柜台上:“那麻烦你们鉴定一下真伪吧。” 虎牙服务员一脸呆滞的望着全旭。 全旭一身廉价的地摊货,怎么看也不像有钱的样子,然而问题是,他不时的从背包里取出一块一块的金锭。 虎牙服务员目瞪口呆:“这……这……” “全是黄金,准备出售的。” 全旭打量着周围:“你们鉴定师呢?怎么还不来?” 虎牙服务员总算是回过神来了,拿起那块黄金敲一敲,咬一咬,确定是金的,她激动得小手直颤,说:“这样的交易太大了,我们作不了主,我带你去见我们经理吧。” “好!” 全旭将黄金装到他的背包里,跟着服务员坐着内部电梯上楼。 在路上,全旭掏出手机搜索着黄金市价,这几个月来金价市场波动很大暴涨,峰值是四多块每克,现在有些回落,三百八十二点六四一克了。 虎牙服务员敲敲门,一位西装笔挺,皮鞋擦得锃亮的中年男子迎了出来,见面就握手,热情地说:“我是金玉满堂的经理胡德一,欢迎欢迎。” 全旭心中暗暗嘀咕,这个名字真不是用来搞笑的? 全旭跟他握了一下手,说:“我姓全,幸会幸会。胡总,那些没营养的话我们就略过,直奔主题吧,我有一批黄金想要出售,不知道胡总有没有兴趣?” “全先生真是快人快语啊,眼下金价一路看涨,供不应求,怎么可能没有兴趣呢?” “请鉴定师过来验货吧。” 全旭把背包往沙发上一倒,哗啦十块金锭落在沙发上。 胡德一走到办公桌前,按了一下电话免提:高工,麻烦你到我办公室一趟。 时间不长,高姓鉴定师走过来,手脚飞快的称定、验成色,忙活了近半个小时,才笑道:“都是真家伙,24K千足金,一共17.35公斤!” 胡德一望着全旭:“这些黄金,一次性出售?” “一次性,全部卖出!”全旭又加了一句:“我可以保证这些黄金绝对清白!” 这种保证胡德一也就听听算了,估计没有哪个傻子傻到会承认自己黄金来源不干净的。不过,既然是干这行的,就不可能没有庞大的势力作支撑,就算来源不干净他也不怕。 胡德一拿出计算器:“现在黄金的市场价是三百八十左右,我们回收黄金有损耗费用,每克三百六十元,17.35公斤就是六百二十四万零六千,你看这个数字对吗?” “没错。” “你是要现金支付还是电子转账?” “转账吧,带着这么多现金很麻烦。” 胡德一点点头,让人去请公证人进来作公证,然后双方签合同证明这笔交易是双方自愿的,而且黄金来源绝对清白……这一通折腾,花了好一个多小时,总算是搞定了,六百二十四零六千打进了全旭的账户,宣告交易完成。 “全先生,以后如果还有大批黄金要出售的话,记得来找我们哟!”说着,胡德一就递了一张名片给他。 “一定,一定!” 全旭收下名片,走下楼。 电梯门口,虎牙服务员一脸笑容:“帅哥,留个微信呗!” “叮!” 添加爱睡觉的猫咪好友成功。 全旭随手发了一个两百块的红包。 “你什么意思?” “没意思,小意思!” 全旭扬了扬手,骑着心爱的小电驴,消失在街道上。 这个时候,夜色已经正浓。 全旭考虑到,三娘他们恐怕着急了。 就骑着车子,来到农贸市场,全旭一次性购买了一百袋五十斤装的大米,还有一百袋面,总共花了两万多点,全旭付了一千定金,承认货到付款。 这可是大生意,乐得米面油老板屁颠屁颠的赶紧装货。 只所以没有去超市,主要考虑超市不负责送货上门。 全旭回到出租屋仅仅半个小时,送货员过来送货。 用了将近半个小时的时间,送货员将一百代大米,还有一百代面堆到出租屋的客厅里。 送货员临走的时候,一脸怪异:“真是败家仔,这么奢华的房子当仓库!” 全旭顿时愣住了。 PS:老程也想每天定时更新,奈何时间有限,身不由己,老程的工作经常加班,下班时间不固定,或早或晚,每天写晚,马上就发布,希望大家谅解。新书期间,求收藏,求推荐、求书单,求投资…… 第六章赔了我回去收租 第六章赔了我回去收租 “应该租个仓库?” 全旭心中想着,不过暂时不急。 一百袋米和一百袋面,这就是一万斤,三十多个人,应该可以吃一阵子。 就在全旭准备启动穿越的时候,突然想起明末那个时空里灾民还有不少妇孺,这么冷的天,他们不仅仅缺吃的,也缺穿的。 全旭骑着电动车来到最近的一家劳保用品店里,进行疯狂大采购。 “这种军用棉大衣多少一件?” “一百八十元!” “我要的多!” “两件三百,不能再少了!” “我要五十件!” “最低一百!” “八十,马上转账!” “最低九十!” 全旭扭头就走:“八十,我要一百件。” “行,行行,八十就八十!” 全旭指着军绿色的被褥道:“这样的被褥多少钱?” “你要多少?” “一百床!” “四十八,我只赚你三块,谁要骗你就是王八蛋!” “三十五!” “四十五,我不赚钱,算是白干!” “三十!” “哎,大兄逮,不带这样的!好好,好依你,三十就三十!” “有工具没有?” “你要什么?” “铁锨,三十!” 劳保店老板算是看清楚了,这是碰到工地的采购了,他从柜台里面拿出两条中华烟,当着全旭的面,装在黑塑料袋里,递给全旭:“兄弟,我送你两捆线手套,不要钱了!你懂得!” 全旭目瞪口呆,他笑道:“好说,好说!” “斧头二十只,撬杠一百根,再来一百双棉劳保鞋,对了,火车头帽子,给我弄一百个!” 劳保店老板欣喜若狂。 一顿疯狂采购,全旭花了不到六万多块买了一百双高帮劳保暖鞋,劳动布(既牛仔布)工作服一百套,铁锨、斧头、瓦刀、钉子、包括撬杠等工具。 全旭留下地址,老板马上装车送货。 在劳保店老板亲自送货,很快将全旭租的三居室堆得满满的。 全旭将米和面、劳保用品烙印在脑袋中,准备启动穿越。 突然间他的手机铃声响起,他掏出手机。 来电显示洪海洋。 洪海洋是全旭在湘省的老乡,供职另外一家影视公司,担任道具组组长,属于在圈内混得小有名气的那种。 有一次全旭的公司与洪海洋的公司合作,全旭与这个老乡认识,洪海洋为人处事非常老道,经常提点全旭,算是非常要好的朋友。 全旭在公司没有朋友,人在职场,把同事当成朋友,其实是最傻的行为,特别是演艺圈。 “喂……小旭,是我,没事吧,出来一起吃个饭!” 全旭看着满屋子的物资,有些迟疑:“我……” “我要走了,以后可能不会再回北京了,今天晚上十二点的火车!”洪海洋的声音有些萧瑟,说不出的疲惫。 全旭心中一软,急忙改口:“洪哥,你在哪儿?” “雷子烧烤,你知道地儿!” “十分钟!” …… 全旭以为洪海洋离职,他肯定会有很多朋友来送行。 结果,烧烤摊上,洪海洋穿着一件零七式的迷彩服,一个人自斟自饮。 “洪哥!” “小旭,坐!” 洪海洋露出热情的笑容,他仿佛想起了什么,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全旭:“我走了,以后你再遇到什么事,如果没有办法解决,就给小周打电话,小周是我徒弟,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在北京这个地面上,还有点关系……” “洪哥,我……” 全旭感觉喉咙里有团东西塞着一样,让他无法呼吸。 全旭非常感动。 洪海洋一直像大哥一样对他非常照顾,比如在全旭工作不顺利,准备放弃的时候,洪海洋总是不厌其烦的开导他,让他恢复斗志,让他重新充满希望。 洪海洋像一个灵魂导师,总在全旭最迷茫的时候,给他指清前进的方向。 “喝酒!” 全旭拿起桌上的啤酒,一口气吹了一瓶。 洪海洋笑着,与全旭你一瓶,我一瓶,两个人都有心事,所以,也醉得非常快。 不知不觉中,洪海洋和全旭干掉了两件啤酒。 洪海洋喝得有些多了,他的情绪有些失控,眼睛红红的仿佛要哭了出来。 全旭其实也有些醉了,他伸手拦住洪海洋:“洪哥,别喝了!” “小旭,哥,难受,难受啊!” 洪海洋拍着自己的胸口,脸上有些狰狞:“小旭,你说这女人到底想要什么?” 全旭脑袋中浮现了洪海洋的女朋友,她与洪海洋也算是青梅竹马,两个人一起上初中,一起上高中,一起在上海读大学,大三的时候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经过了八年的爱情长跑,马上要修成正果。 洪海洋早就做好了打算,只要赚够钱就在北京买套房结婚。 结果,在洪海洋马上快要攒够钱的时候,他的女朋友却抛弃了他,投入了洪海洋所在公司的制片人的怀抱。 然而,那个制片人不仅仅是制片人,还是洪海洋公司的大股东,也不知道是因为尴尬,还是因为心虚,哪怕违约支付了洪海洋八十多万违约金,也要把洪海洋开掉。 洪海洋再想找工作,却处处碰壁。 这个社会是非常残酷的,没有哪个公司愿意为了一个道具,得罪一个制片人。 洪海洋一脸悲愤、无奈,绝望。 全旭的脑袋中产生一个念头:“洪哥,你跟我干吧!” “啥?” 洪海洋笑了:“小旭,你也喝多了!” “我是认真的!” 全旭望着洪海洋道:“你还干老本行,做道具,我们公司与华策联合,准备搞一个大型明朝正剧,道具这一块,咱们可以加塞,不过,可能拿不到署名……” 洪海洋原本死掉的心,慢慢活了过来:“能行?” “能行!” 全旭道:“洪哥,我先说明,咱们刚刚起步,不能一口吃个胖子,有些道具,随便糊弄一下就成,不过,有些道具却需要近景特写,最好是一比一,真家伙!” “比如!” “比如,明代的制式鸳鸯战袄,明代的雁翎刀、绣春刀、柳叶刀、朴刀,神弩机、明式明光铠甲,洪哥,你是内行人,千万不要学其他道具组,拿日本战国时期的铠甲,染个颜色过来糊弄人!” 全旭心中想着,他在明朝需要武器自卫,然而,问题是,全旭只是普通人,他不像其他可以穿越时空的主脚一样,能随便买到大批国产武器。 不能买,那就怎么做。 中国道具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只要有钱,没有他们做不出来的道具,有些只是道具,有些却是真家伙。 洪海洋身上的颓废之色马上消失,取而代之则是蠢蠢欲动:“我有合作的道具厂,需要什么类似的东西,马上可以定制!” “道具厂应该有机床吧?” “那肯定有,虽然不是太先进,做道具没有什么问题!” “那好,道具厂你觉得多少钱可以买下来?” “这个……我没有问,估计怎么也要三五百万吧!” “洪哥!”全旭从钱包里掏出自己的银行卡,拍在洪海洋面前:“这里有将近六百万,你明天去注册一个影视公司,名字就是旭日海洋传媒,第一步,咱们先成立传媒公司,拉起班底,然后,以道具作为入行敲门砖,咱们从道具开始,做成国内最牛逼的古装道具团队……” “这个……” 洪海洋迟疑起来:“这个……” “怕什么……” 海洪洋把钱推给全旭:“小旭,你挣点钱不容易,万一赔了……” 洪海洋其实也有点钱,这些年陆陆续续续赚了三百多万,加上开除的补偿金,手头有四百多万,他想无论如何不能让全旭吃亏。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赔了,那就赔了,大不了我回去收租,你给我开车,还能饿死不成!” 洪海洋一脸呆滞,他现在想打人。 第七章寡妇集中营 第七章寡妇集中营 洪海洋决定接受全旭的提意,二人合伙注册一个公司。 从道具入手,开始发展。 旭日海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八百万元,全旭以五百六十万注册资金拥有旭日海洋传媒有限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股权,而洪海洋则以二百四十万元获得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全旭本来就是一个宣传策划,对于公司运营这一块并不陌生,二人经过简单商量,敲定了公司初步发展方案。 当然,详细的发展方案需要他们酒醒以后,二人分头离开。 全旭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发现已经到了晚上十一点半,他有些着急了,明末那边已经没有了粮食,只有汤三娘、汤四喜以及汤邱氏他们三人,也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下去。 全旭不敢耽搁,他急忙将出租屋里的米、面以及棉衣、劳保用品烙印在脑子里,为了防止漏记,全旭还用笔记录在纸上,反复背诵。 直到滚瓜烂熟,全旭这才启动穿越。 等全旭醒来,那座东厢房同样被各种物资塞满,由于空间的原因,不少棉衣已经塞到房梁的位置。 全旭起身,准备去主屋看看三娘他们。 结果,他刚刚动弹,就看到门外出现两位妇女,一个拿着他的工兵铲,一人拿着一把砍骨刀。 二位妇女应该是之前外面的灾民,全旭还有些印象。 “老爷,您回来了!” 听到这个陌生的称呼,全旭摸摸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嗯嗯,三娘呢!” “夫人在主屋!” 全旭走出东屋,朝着主屋走去。 来到院里子,这才发现整个院子堆满了劈好的柴火,靠着篱笆墙摆放着,整整齐齐,院子里燃烧着两堆篝火,一名憨厚的男子,急忙起身朝着全旭鞠躬作揖。 “东家!” 全旭认为这名男子,他就是当初第一个扛着大树过来换大米的男子。 “你是……” “俺叫罗世明!” “好好,帮你的吧!” 全旭满脑子疑惑,没有多说,他望着主屋。 此时的主屋已经大变样了,原本用废稿纸糊住的窗户,已经被取下来,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崭新的木质窗户。 窗户应该是新打造的,还带着原木色。主屋的大门同样也是崭新的木门,看着木板的厚度,足足将近四寸。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主屋里那些柴草,全部清理干了,地上不见一点灰尘,里面的灶台、火塘也不见了踪影。 取而代之的则是四个火盆,燃烧着木炭,尽管外面寒风呼啸,房间里却温暖如春。 主屋正中间的位置,摆放着全旭从出租屋里顺来的茶几,茶几两边则摆放着沙发,沙发后面则放着衣柜,用衣柜当作了屏风。 衣柜后面则是那张席梦思床,铺得整整齐齐,三娘合衣躺在上面,呼呼酣睡。 全旭目瞪口呆的打量着这个房间,有种说不出来的诡异,如果加再上电线,电灯、电器,这恐怕就成了他老家农村的百姓之家。 最让他意外的是,他原来的床垫、被褥,包括汤四喜和汤邱氏却不见了踪影。 全旭正想问身边的两名妇女,却发现她们已经退到门外。 三娘睡得极轻,她听到脚步声,急忙睁开眼睛,手里握着那柄多功能刀,她看清是全旭的时候,顿时飞身扑向全旭。 “相公,你可来了!” 三娘闻到全旭身上的酒味,急忙过去倒了一碗热水。 全旭好奇的问道:“我走之后,这里是怎么回事?” 三娘的眼睛红了,娓娓道来。 原来,全旭穿越之后不久,三娘就发现全旭离开了。 在这个院子外面还有三四十号灾民,虎视眈眈,那些不怀好意的目光,让她没有任何安全感。 不过,三娘经过短暂的思考,决定学着全旭的样子,招募灾民过来干活。 三娘向外面的灾民宣布,她的相公已经返回大名府运粮食了,现在这个宅子里已经没有粮食了,不过,她却需要招募干活的人,干活就给报酬。 信任是全旭初步建立起来的,众灾民倒也没有怀疑,于是有十几个人过来干活,他们进来以来发现,这座房子确实是没有粮食了,只有一些家具。 三娘指挥着这些灾民一边打扫房间,一边把新打造的门穿,包括院门的那道门,全部换了新门。 罗世明的儿子到了晚上也病了,他媳妇急得没有办法。 三娘看罗世明的儿子的病症与她娘一样,就拿着全旭带过来的药,回忆起全旭给她娘吃药的样子,分出十几粒药给罗世明。 如果全旭在此,他一定会惊出一身冷汗,成年人与孩童的药量绝对不能一样,结果三娘给罗世明的儿子多出了一倍多的药量。 谁知道,罗世明的儿子在吃了药之后,稀里糊涂出了一身汗,居然好了。 罗世明感激三娘,他本来就是佃户,就自愿卖身给三娘为奴。 随着罗世明全家一文钱没花,就成了三娘的奴仆。 三娘给罗世明三包方便面,罗世明吃着方便面,方便面在后世是烂大街的玩意,对于罗世明来说,简直就是难得的美味。 罗世明全家把方面包吃完,连汤都没有剩下,他更加感觉自己的选择是正确的。 随着罗世明卖身给三娘,其他灾民也纷纷效仿。三娘没有全部把这些灾民买下来,而是买下了两名带着孩子的妇女, 当然,三娘也是私心,这两名妇女都是她的杞县老乡,虽然之前不认识,三娘对她们也算是一种照顾。 经过三娘的诉说,全旭明白了过来,他现在短短一天之后,不仅仅多了一家公司,同时在明末这边也有了七名仆人。 罗世明,罗世明的妻子罗何氏,罗世明的五岁的儿子罗满福。 辛方氏以及她九岁的女儿辛丫丫。 何刘氏以及她的七岁的儿子何毛毛。 全旭又问道:“三娘,这屋里灶台弄哪儿去了?” “挪到西屋去了!” 三娘笑道:“我娘和四喜、辛嫂、何嫂、丫丫、毛毛她们都在西屋住!” “能住得下吗?” “住得下啊!” 三娘苦笑:“其实是有点挤,不过暂时也没有办法,罗世明罗大哥他们一家,总要给他们安排住的吧?” “明天,咱们就盖房子!” 全旭突然想起带来的棉衣和衣服。 “三娘,跟我去看看东西!” 三娘与全旭走向东屋,东屋也装上了门窗。 三娘看着东屋里堆满了米和面,包括衣服,她惊叫出声:“啊……” 罗世明以为出了什么事,他拎着一把斧头就冲进东屋,看着东屋里的东西,他也是目瞪口呆。 “这么多东西,他是怎么运过来的呢?” 三娘满腹疑惑,突然想到一种可能,直接望着罗世明道:“这事可不许往外说!” 罗世明赶紧点点头。 全旭的目光落在罗世明的脚上,他此时穿着单鞋,关键是还露着脚趾头,他急忙翻找起来:“找到了!给你,试试合不合脚!” 全旭从杂物中找到一双劳保棉鞋,这就是解放鞋的加厚版,非常便宜,十五块一双。 “多谢东家!” 罗世明抱着棉感慨:“东家真是好人。” 全旭又想了想拿下一件棉衣,递给罗世明:“罗大哥,你守夜,外面冷!” 罗世明感激涕零。 三娘又看到密密麻麻,层层叠叠的被褥,全旭又给了罗世明一床被褥。 罗世明激动得已经说不出话了。 …… 当全旭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 院子外面的空地上,十几名妇女带着孩子,围在门口,叽叽喳喳的说道:“夫人,求求你,把我们买了吧,我不要钱,管饭就行!” 三娘是一个善良的人,她看着那些女人带着孩子,又冷又饿,于心不忍,就同意了。 时间不大,本来就不算大的院子里出现了密密麻麻十几个女人,加上孩子足足二十多号人。 全旭望着这些女人,脑门上出现一道黑线:“尼玛,这里成了寡妇集中营!” 第八章死也不让你得逞 第八章死也不让你得逞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随着全旭把一百袋米和面运过来,灾民的情绪稳定了下来,按照吩咐,各司其职。 砍柴的继续砍柴,挖土的挖土,做家具的做家具,一切都是有条不紊。 三娘似乎有领导人的天赋,十几个妇女加上孩子,足足小三十号人,被她支应得团团转。 她似乎发现全旭有洁癖的习惯。 天地良心,全旭是真没有洁癖,只是他实在不习惯那种虱子满头爬,满身污垢,连皮肤都看不出来颜色的脏。 三娘让这些妇女进入大院的第一件事,就是在露天的空地上,支起简易的灶台,无论是炒锅、不锈钢蒸锅、或者水壶,包括一只不锈钢桶,都被拿来烧雪水。 众妇女七手脚,在靠近篱笆院墙与柴堆的位置,搭建了一个小棚子,面积不大,也就十向个平方的样子,这个棚子以树桩当作围墙,严严实实。 那些女人和孩子,分批进去洗澡,洗完澡的女人和孩子,都换装了崭新的劳保服,穿着劳保棉鞋,再外面披着军绿色的大衣,带着火车头棉帽,看上去仿佛回到了八十年代。 然后,全旭就过上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西屋被三娘改造成独立的厨房,辛方氏和她的女儿丫丫,则端着做好的早饭,送到了主屋的客厅里,摆放在那只茶几上。 全旭望着面前的四样小菜,分别是红烧鸡块、素炒冬瓜、西红柿炒鸡蛋还有火腿,一碗粘稠的米粥。 全旭有些奇怪,炒鸡蛋这道菜在中国已经有了将近一千多年的历史,而且三娘也见过他如何做,辛方氏会做并不奇怪,可关键是这道红烧鸡块,金黄色的鸡块冒出诱人的香味,各种配菜烹煮成在一锅之中,看起来却丝毫不显杂乱,浓浓的金红色鸡汤包裹着鸡块,让全旭都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看着三娘在外面忙碌着,全旭朝着一旁的丫丫道:“去把三娘叫来!” 此时的丫丫居然穿着一件劳保服,不过,明显是被手工改成合身的款式,非常便利,她朝着全旭微微一福,慢慢退到屋外。 不一会儿,屋外传来三娘的声音:“相公,您先吃饭,我吃过了!” 全旭无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肉,吃到嘴里,鲜美的鸡汤当先在嘴里化开,浓而不腻,鲜味和香味不知被什么香料提升到了极致,轻轻咬开鸡肉,肉质鲜嫩爽口,细细嚼过之后咽下,唇齿留香。 “我去,不错啊!” 全旭也不是没有见识,五星级大酒店他也去过,西餐厅或者说什么法国菜,对于他而言,并不算陌生。 然而问题是,这道红烧鸡块,虽然是后世寻常可见的一道菜,却做得非常有水平,简直不可思议。 全旭这一顿早餐吃得非常惬意,酸甜可口的西红柿炒鸡蛋,厚味实足的冬瓜,米粥熬制得恰到好处,他的胃口大开,一口气吃光了满满大碗米粥,那道红烧鸡块也被干掉了一半。 “太享受了!” 全旭刚刚放下筷子,舒服的躺在沙发上,打着饱嗝。 丫丫悄悄走进来,朝着全旭施礼:“老爷,要不要撤下去?” “好的!” 丫丫非常熟练的收起碗筷,将剩饭剩菜端走,不一会儿,又端过来一杯热茶。 全旭小抿一口茶,如果茶叶不是他从后世八块钱一斤买过来的,估计味道会更好。 全旭发现丫丫就站在全旭身后,一副随时听候吩咐的样子。 全旭起身走到门口,丫丫也跟着过去。 这样让全旭有点不习惯:“那个啥,丫丫,你没别的事吗?” 丫丫的眼睛慢慢的红了,仿佛快了哭出来了:“老爷嫌弃丫丫碍眼?” “没有,没有!” 全旭摆摆手道:“你不用跟着我,需要你的时候,我去叫你!” 丫丫这才退下。 全旭走到院子里,却见院外密密麻麻聚集了足足上百号灾民,都是拖家带口。 三娘看到全旭过来,急忙跑过来:“相公,辛嫂的手艺不错吧?” “嗯,不错!” 全旭有些好奇的问道:“这个辛嫂是什么来历?怎么会有如此厨艺?这可不像是普通农村妇女!” 三娘叹了口气道:“我们杞县辛庄酒楼,就是她男人的产业,他男人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吃官司,家破人亡,去年她就逃来了,要不然坟头该长草了。” 全旭点点头,这时他发现外面的灾民正在用全旭的铁锨,开始清理积雪,挖出一条条壕沟,他有些奇怪的问道:“这是做什么?” “相公,你不是说要扩建宅子吗?” 三娘微微一愣,不解的望着全旭道:“他们就是按照你的要求,扩建宅子啊!” “这……” 全旭没说话了,这些灾民还是真够可以的。 冰硬的土地,坚硬似铁,可是他们却有的是办法,先砍伐木柴,放在地上燃烧,等火堆把冻土融化了,他们这才往下挖土。 几百斤重的大树桩,被他们弄成了打夯。 这座房子距离官道怎么也有一百多步远的距离,这么冷的天气,灾民没有办法在外面居信,他们在空地上搭建了几十座小木屋,或者是地窝棚。 全旭看着这些灾民的挖出来的地基,似乎不是建房子,简直就是在建一座城堡,地基的长度至少在二百步开外,宽度一百多步,这么下来,那岂不是占地面积超过两三万平? 小娘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全旭:“相公,是不是小了?” 全旭苦笑:“不是,就这么干吧!” 全旭在寻思着未来,光靠爱发光,那毕竟不长久,虽然他有六千多万的黄金,可是架不住这边就是一个无底洞。 昨天才三四十号灾民,今天就有一百多人,明天肯定会更多。 一万斤粮食足够三十多人吃上半年,可是一百多人呢?一千多人呢? 这些粮食和棉衣,已经花掉了全旭十几万,他别说只有六千多万,就算有六个亿也养不活明末这么多灾民。 按照历史的正常走势,明末的灾民会数以万一。 必须让明末这边有产出,就算没有暴利,至少可以保证收支平衡。 想到这里,全旭顿时有了主意。 他与洪海洋准备在后世开一个影视公司,当然这个公司目前还是空壳一只。 全旭骗洪海洋说是以道具入行,其实这是他纯粹扯淡,只是准备借洪海洋的手,打着做道具的名义,在后世生产制造铠甲和各种兵器,运到明末自保。 明朝什么最值钱? 值钱的东西自然很多,比如各种瓷器,哪怕民用瓷器,也是文物,如果运气好弄到官窑瓷器,那就可以赚到一大笔钱。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罗哥!” “哎呦,东家,你要折煞小底!您叫我世明或者老罗都行!” “那好吧,老罗,你去外面问问,有没有识字的,有没有会手艺的!” 其实全旭还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明朝不是后世,在明朝读书人地位高,哪怕灾情再严重,也影响不到他们,更何况只要读书识字,无论如何能找到一口饭吃,不用颠沛流离。 不多时,罗世明带着十几个男人走过来。 “东家,他们来了!” 全旭望着这群灾民,微微皱起眉头,这些人长得五大三粗,肌肉发达,让全旭都有点自卑,怎么看也不像是读书人的样子。 全旭望着众人道:“你们一个一个说,都有什么手艺?” “俺叫牛结实,俺会打铁!” 全旭返回屋里从背包里掏出笔记本和笔,再次来到众人面前,一边记录着,一边说道:“下一个!” “俺叫郭富贵,俺是木匠!” 他突然指着房间的门和窗户道:“这就是俺打的,东家还满意吗?” 全旭回头,昨天夜里他还真没有仔细看,现在望着过去,这才发现,门普普通通,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关键是窗户,窗户分为两层,外面就是一屋薄木板,既可以挡阳光,也可以挡风寒。 里面的窗棂,则是用镂空雕刻着花鸟鱼虫,手艺非常了得。 关键是速度还不慢,从全旭离开到回来,也就是十几个小时的时间。 “满意!” 全旭又问道:“下一个!” “俺叫杜亮,俺是石匠!” “俺叫袁世卿,这是小儿袁宗第,识几个字!” 听到这话,全旭的头瞬间抬起来,直视着袁世卿身后的袁宗第。 袁宗第此时堪堪九岁,黝黑的小脸,满眼惶恐和迷茫,他似乎非常害怕全旭,躲在他爹袁世卿的身后。 全旭的脑袋中马上浮现关于袁宗第的资料。 袁宗第,李自成部将,南原突围十八骑之一,商洛养兵的主力,会师西安,大顺建国,受封绵侯,右营制将军。李自成死后,坚持抗清,夔东十三家军的一支,永历五年,永历帝下诏敕封袁宗第为靖国公。 永历十八年(1663年,清康熙二年)兵败被俘。永历十八年(1664年,清康熙三年)十月十二日于巫山县遇害。 袁世卿非常不解,全旭一直盯着他的儿子袁宗第看。 袁宗第有什么好看的? 袁世卿作为父亲,不得不承认,袁宗第并不算好看,只能算端正,毫不特点,虎头虎脑,仅此而已。 可是,全旭的目光自从他报出家门以后,一直没有移开。 全旭的脸上一会儿纠结,一会儿赞叹,一会儿惋惜,他的目光让袁世卿感觉有些发毛。 突然,袁世卿脑袋中闪过一个可能。 自明武宗以后,明朝同性之风大盛,盛于江南而渐染至中原”。是以明人多称男风为“南风”,有时亦称男妓卖淫场所为“南院”。 就如同张岱诗中所写:“亦船亦楼,名娃闺秀,携及童娈,笑啼杂之,环坐露台,左右盼望…… 袁世卿的脸色大变,他牵着袁宗第的手,渐渐往后退。 全旭看着袁世卿和袁宗第要跑,终于醒悟过来:“站住!” 全旭不说这话还好,一说袁世卿更加害怕,他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全旭顿时大急:“拦住他,别让他跑了!” 罗世明站在门口,扬起手中的扁担就是一下子。 袁世卿与袁宗第倒在地上。 罗世明直接扑上去,一把抓住袁世卿的衣领:“好小子,还想跑!” 袁世卿一看跑不掉,就朝着袁宗第大吼道:“黑娃,快跑!” 袁宗第还没有弄明白过来什么事,这时三娘与几名妇女过来,袁宗第再想跑的时候,已经晚了,三娘伸手抓住了他的胳膊,如同铁钳一般,让他动弹不得。 “啊……” 袁世卿想到即将面临的下场,不尽悲从心中来,他捂着脸呜呜的哭了起来。 全旭感觉莫名奇妙。 袁世卿简直是后悔死了,他其实并不是灾民,而是陕西商南的商贾,秋天的时候,带着儿子前来南阳见见世面,结果在南阳伏牛山的时候,遇到了山匪,不仅仅财货被抢,就连身边的伙计,护院都被杀光,若是家仆拼死掩护,他们爷俩根本就跑不出来。 后来,人虽然逃出来了,可是身无文分,只能跟着灾民一路北上。 袁世卿准备找一个轻便的工作,赚点盘缠,谁知道遇到了全旭这么一个老玻璃……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你跑什么?” “为什么不能跑,不跑岂不是让人得逞了?” “我得逞什么?” 全旭感觉这个袁世卿脑袋有病。 袁世卿看了看儿子,扑通一声跪在全旭面前,声泪俱下:“公子,你就行行好吧,放过小儿,若是你要,你就要老朽吧!” 三娘听着这话,仿佛明白过来了。 她看着全旭的目光有些幽怨。 怪不得她与全旭睡了两个晚上,全旭对她一点动作都没有。原来全旭好这一口啊! 全旭也不是白纸,随着袁世卿一边哭,一边求饶。 众人都明白过来,原来全旭好男风。 所有的男人,包括罗世明都退到全旭三步之外。 全旭真是欲哭无泪,他真是黄泥抹进裤裆,不是屎也是屎了。 全旭捂着脸,仰天大吼:“我,尼玛,比窦娥还冤……” 第九章什么东西隔到我了 第九章什么东西隔到我了 人在现实面前,最终都会向现实低头,向现实妥协。 全旭费劲唇舌,却没有把这个误会解释清楚。 袁世卿一再表示,是他误会全旭了,他该死,甘愿受罚。 不过看着袁世卿有意无意将他的儿子袁宗第护在身后,仿佛老母鸡护着小鸡一样,那戒备的意思是非常的明显。 全旭非常无奈,他更加难受,自己的名气就这么毁了。 真正让袁世卿改变主意的,其实就是两听红烧肉罐头。 当袁宗第看着全旭非常随意的将红烧肉罐头扔给了罗世明,罗世明接过罐头,在全旭的指导下,打开罐头,罗世明将红烧肉分成儿子一大半,他们父子二人,开始狼吞虎咽的吃着红烧肉。 于是,袁宗第看着罗世明大口吃肉,非常羡慕,不时的流着口水。 作为一个父亲,袁世卿看到这一幕,心态当时就崩了,他不再抱着读书人的矜持,直接提出每天两个红烧肉罐头,他就向全旭效力。 两个红烧肉罐头,充其量三十块钱,就能让一个读书力充当管事,这个买卖实在是太划算了。 全旭正式宣布,袁世卿为外院管事,负责管理外面的灾民,临时负责指挥修建房屋的工作。 工资肯定是没有的,包一日三餐,以及全氏家丁服。 此时的全氏家丁服,包括解放式高帮劳保棉鞋一双,劳动布劳保服一套,黑色粗棉布棉袄衣一套,军绿色大衣一件,还有火车头帽子一顶。 另外,属于全氏家丁的福利,那就是军绿色被褥一床。 别看这些东西在后世全部买下来不到四百块,然而,全氏家丁的福利待遇却让所有人羡慕不已,也就是全旭打断了三娘疯狂买人的举动,否则这外面的灾民,马上都会变成全旭的家丁或家仆。 此时,这座宅子上面挂上了一个匾额,崭新的匾额,全宅。 在明代,门楣与匾额,可不是随便可以挂的,要有相匹配的身份,府、邸、宅、宇,这四个字虽然都是房屋的意思,却代表着不同的身份。府,代表官宦和贵族,邸代表着高官,宅则是普通老百姓的家宅。 就像后世大王林,他建了一座豪宅,光明正大的挂上了王府二字的匾额,放在明代,这就是上赶着找着被抄家灭族。 随着袁世卿的投靠,全旭在明末这边的发展开始走向正轨。三娘虽然是有领导人的天赋,领导能力不错,却不是一个合格管理人员。 三娘太过善良,太过仗义,这座宅子下上下,总归就他们四个人,九间房屋,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佣人,有了罗世明一家,包括辛方氏母女和何刘氏母子,七名用人,已经严重超编了。 然而,三娘丝毫不考虑实际情况,直接把二十多个可怜的妇女和孩子,同时接进院子。 接进来容易,买下来也不难,然而问题是,这些人让他们做什么,住在哪儿? 正所谓慈不掌兵,义不理财。 明末可怜的人太多了,在这场浩劫中,受灾的难民超过一个亿,别说他全旭,就算他有马云的身家,也挽救不了明末所有人。 转眼之间,全旭扔出去了一万多块的衣物,当然,最重要的是,他需要养活三十多张嘴了。 三娘是一个聪明的人,别看年纪不大,却非常懂通察言观色,在看到全旭情绪有些低落的时候,她拉着全旭走进主屋。 “相公在生三娘的气?” “没有!” “相公认为,我不该收留她们?” “没有!” 全旭有些言不由衷。 三娘苦笑道:“其实,我也是在为了我们的安全考虑,以前,她们这些女人无依无靠,颠沛流离,任人欺负,活着是她们最大的愿望,甚至有的人坚持不下去了,选择结束痛苦……” 全旭不置可否。善良、同情,在明末这个乱世上,其实是最奢侈的东西。在全旭看来,三娘就是同情心泛滥了。 三娘仿佛像自言自语:“相公需要经常出去办大事,所以,三娘必须要有自保的能力,光靠三娘一个人,可打不过外面的那些人,所以,我再把那些大姐买下来。” “她们那些女人,有什么用?” “呵呵!” 三娘笑了:“相公不了解我们女人!” “打住!” “你还不是女人,只是女孩,你与那些妇人不一样!” 三娘抿嘴而笑道:“其实一样,无论再柔弱的女人,一旦成了母亲,她们都会变得……变得!” “为母则刚!” “对,就是这个意思!” “三娘从杞县一路走来,见过太多的惨剧!” 三娘的脸色变得阴沉,她的眼神显得有些陌生,她的声音同样有些陌生:“那是四个月前,当时我爹还活着的时候,我们在卫辉府遇到了土匪,我爹为了保护我和四喜,他一个人与几十个土匪拼命,当时,我还看到一群土匪扑向一名比我大不了几岁的姐姐,一个女人,瘦得不成样子,可能是她娘吧,她拿着一根磨尖的树枝,一连捅倒了四个土匪!” 虽然,最终那名女人被愤怒的土匪乱刀砍死,可是她临死之前的爆发,却给三娘留下了强烈的印象。 女人,为了自己的孩子,会不惜一切,也不会择手段。 有的女人为了可以给孩子换一口吃的,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也有的去偷,去抢,也有的女人为了一口吃食,让她们不惜拼命。 渐渐的,全旭好像明白了三娘的真正用意。 以前这些女人带着孩子,饥一顿饱一顿,朝不保夕。 现在三娘给他们新衣服穿,给他们的孩子穿上暖和的棉衣,给他们的孩子吃上上好的米饭,可口美味的方面便,还有那些罐头肉、火腿肠。 如果那些灾民过来抢东西,她们会坐视不理吗? 如果是男人或许会选择明哲保身,因为他们本身的选择更多。 可是女人不同,她们没的选择。 事实上,三娘非常成功,在不知不觉中将灾民分化了。她利用了有限的物资,将灾民中那些孤苦伶仃的女人和她们的孩子,收到内宅,与她们签订卖身契,分发给她们全氏家丁氏服。 在灾民眼中,他们就是除了全旭、三娘地位最高的人。 其次就是全旭统计的那些工匠,这些工匠每个人发了一双劳保棉鞋以及一件军绿色棉大衣,让他们利用自己的技术,充当基层管理人员,每个人带着几个,或者十几个灾民进行工作。 当然,灾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同不同,其实还体现在其他方面,比如普通人一天干活,可以获得两升米,以及早、中两碗米粥,这种米粥就像后世的皮蛋瘦肉粥一样,里面加入了盐,火腿肠碎粒以及方便面的蔬菜包。 只要喝上满满一大碗,混身冒汗。 然而,那些绿皮,就是有技术的工匠,则可以喝两碗,普通灾民的孩子,在不干活的时候,通常都是给一勺子,大约三分之一碗的咸粥,可是绿皮的孩子则可以喝一碗。 至于全旭家丁则可以管饱,虽然这种不同,在所有灾民看来,却是最大的公平。 特别是全旭看到那些女人,在穿着绿大衣的工作服上,每个人都挂着一把锤子,一柄斧头,不用想象,她们绝对不是用来干活,而是用来防身。 后来,三娘,也就是红娘子带出了一支天下闻名,凶名昭著的娘子军。 这支娘子军最擅长的就是飞锤与飞斧,让人防不胜防,而且最关键的是,这支军队一旦出手,绝对不留俘虏…… 当然,这是后话。 忙碌的时间,过得总是很快,随着袁世卿的直接指挥,全旭的房子,像滚雪球一样,快速变大。 十几名木匠,在一起百姓的帮助下,他们在雪地上搭建了一座纯木质的房子,这座房子位于全旭居然的地方正西方,莫约有一百多步的样子。 这座房子面积有一两百平,成了木匠的临时工棚,晚上的时候,十几个工匠以及袁世卿父子都住在这里。 当然,袁世卿作为管事,受得了优待,他住在独立的房间,有床、有被褥,还有火盆,颇为舒适。 第二幢,不算,而是一座地窝子则在后院。后院的篱笆墙被众女开了一个小门,他们在后院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庞大的大坑,大坑倒是不算太深,莫约一人多一点。 将近二十个女人,把大坑分割成了类似于停车位大小的空间,然后搭上顶棚,形成了众女人的小窝。 全旭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虽然说明末是一个乱世,然而问题是,大名府却不是,至少说大名府知府卢象升死之前,大名府绝对不是乱世,这里是有秩序的社会。 无论全旭盖多少房子,这些房子都不属于他,周围的土地也是有主的,一旦真正的主人找过来,全旭要么搬走,要么花钱买下来。 关键是,全旭没有钱。 当然,全旭不愁手中没有银子,也就是现在他处于荒郊野外没有办法,如果在城市里,他可以变现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在后世随便买一个四十倍的望远镜,卖给号称大明最知兵的知府卢象升,要两三千两银子绝对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全旭对于自己的对大名府感觉有些迫切。 三娘趴在全旭的身上,双手笨拙的在全旭的胸口上画着圈圈。 这让全旭有些痒痒,关键是三娘成功把全旭惹火了。 “三娘,你知不知道这样做非常危险?” “危险?” 三娘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什么危险!” 全旭咬牙切齿:“擦枪走火,你会后悔的!” 三娘不明所以,突然她的手碰到一个东西:“什么东西隔到我了?” 第十章事出反常必有妖 第十章被土匪盯上了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全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然而,问题是,他自己过不了那道坎。 全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什么小?” “你的年龄啊,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点郁闷,三娘实在是太小了,还不到吃的年纪。 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艰难选择,全旭最终选择禽兽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过程,当全旭醒来的时候,他成了双眼通红,脚步虚浮,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样。 而三娘却非常开心,因为全旭搂着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哪怕没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全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全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全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全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全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全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全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全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全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全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全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全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全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全旭少。 就在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全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全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全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全旭一个下午,充当着全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全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全旭面前混个脸熟。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然而,全旭听到“老爷”这个称呼,他有些不舒服。 想到这里,全旭望着三娘道:“你对外吩咐一下,以后,所有人见到我,一律喊老板!” “老板?” “嗯!” “我是不是也要喊你老板?” “你?” “昂!” “你不用,喊我相公就行!” 全旭想到问题的关键,望着罗满福问道:“谁要见我?” 罗满福一本正经的鞠躬:“回禀……回禀……” 罗满福歪着脑袋,他忘记罗世明交待他的话。 全旭扑哧一下笑了,摆摆手道:“让你爹进来!” “哦!” 罗满福急忙朝着门外跑去。 不多时,罗世明走进来,他弯着腰躬身道:“见过老爷……老板!” “有什么事?” 罗世明抱拳道:“那个袁管事(袁世卿)发现,远处有探子盯梢,他怀疑有土匪盯上咱们这里了,让老板提前做一下准备!” 听到这话,全旭不敢大意。 “走!” 全旭跟着罗世明来到外面的工地上,此时众灾民都在按部就班的工作着,三娘招募的那十几个女人则是用大锅熬着着米粥,或者疙瘩汤。 这些食物就是为干活的灾民准备的,不少灾民一边干活,一边不时的回头望着那几口锅。 明末的人们一般都是吃两顿饭。 只有全旭坚持每天三餐,而且负责管饱。 袁世卿作为外院管事,取消了每天工作换粮食的活动,只管三顿饭,只要灾民过来干活,可以吃一顿饱饭,如果没有劳动能力的妇孺,则是固定一碗或者半碗。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碗,份量很足,基本不存在饿死人的问题。 这些灾民的干活热情很高,为了挡避风寒,这些灾民在全旭这座宅子周围先是用木柴支起了一个围墙。 虽然只有单薄的一层,却可以挡些风寒。 此时的这座宅子周围,占地面积超过四五十亩地,都成了繁忙的工地。 全旭来到袁世卿身边的时候,他小心翼翼的问道:“袁管事!” “东家!” “哪里有人盯梢?” “东家请看!” 顺着袁世卿的所指的方向望去,一片白茫茫,无遮无挡,根本没有人。 “你是不是看错了?那里根本就没有人!” 全旭看明白了,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他们隐隐以一名年过中旬,一脸威严的男子作为核心,他们一边用铁锹铲雪,一边四处打量,交头接耳,不知道议论着什么。 这三名男子虽然穿得有些破烂,不过,仔细看,还是可以看出问题。 他们身手矫健,动作麻利,特别是眼神,非常犀利,与普通灾民那中一团死灰完全不同。 “他们就是混进来的人!” 袁世卿苦笑道:“只怕咱们被周围的土匪盯上了,他们现在看着咱们有一百多人,不敢动手,如果等他们探到虚实,只怕……” 全旭微微一愣。 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无论是用灾民砍伐的柴火,还是大量的粮食,都是无比宝贵的财产,就是人命。 全旭可以想象,随着这一百多名灾民,天天在这里干活,换得三顿饱饭,肯定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虽然说,一百袋米和一百袋面总共才一万斤,合计五吨,并没有多少。然而问题是,河北不产大米,大米从江南运到河北大名府,要二两三钱银子才能买一石,也就是两袋多一些。 土匪打家劫舍,目的就是为了钱。 全旭这里的粮食,已经不比一般地主的田庄少了。关键是,这里几乎没有防御能力,简直就是一只肥羊。 全旭的心中掀起惊涛骇浪,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他在思考着,如此应对? 他的第一念头就是像当初面对灾民的那样,直接跑路,粮食不要,东西也不要了,十几万块的物资而已,全旭丢得起。 突然,全旭发现无论是袁世卿,包括罗世明他们完全没有担心的样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 全旭心中有了主意。 PS:求推荐票,试水推来了,希望大家不要吝啬推荐票! 第十一章踢了知府大人的屁股什么罪 第十一章踢了知府大人的屁股什么罪 全旭的计划,原本是想去大名府看看,能不能先把这座宅子合法化,毕竟,大名府的知府是卢象升。 这是明末可以排到前十的能吏,国之干臣。 在这样的官员鼻子底下,一切只能按照规矩来。 能不能买到这块地,能不能合法化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化解眼前的危机。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以袁先生之见,我们应该怎么办?” 袁世卿以为全旭在考校他,他不假思索的道:“等会开饭,趁着他们三人吃饭的时候,放松警惕,咱们就把他们抓起来!” 全旭一直以为自己是孤家寡人,其实他并不知道。这些灾民全部都念着全旭的好,如果没有全旭,他们连这三天都坚持不下去。 在灾民的眼中,全旭就是一个大好人,活菩萨转世。只要他一句话,这些灾民肯定会马上把这三个盯梢的人砸死。 全旭面无表情的点点头:“嗯!” 袁世卿立即行动,他朝着周围的工匠,那些穿着全旭发放的军绿色大衣的十几个男子招招手。 众工匠马上围了过来。 别看这件军绿色顿棉大衣才八十块钱一件,对于农业、科技极为不发达的明末来说,这样的棉衣,一件怎么也要三四两银子。 “见过老板!” 全旭朝着袁世卿示意。 袁世卿摆摆手,十几名军大衣就围了一圈,袁世卿与他们嘀嘀咕咕说了一会儿,这十几名军大衣眼中闪现凶光。 灾民们能从河南跑到河北,能在这种残酷的环境中活下来,能有几个善茬子? 就连三娘这样娇滴滴的女孩子,手上都有人命,更何况是他们这些壮年男子? “开饭喽,开饭喽!” 随着何刘氏扯着嗓子叫了起来,这些灾民,男女老少纷纷朝着自己的小窝跑去。 全旭运来的碗筷,分发给他们每个人以后,就不再回收,也不会承担洗碗的工作,当然,这些灾民也不需要洗碗,每次吃饭,他们都会把碗舔得比洗的还干净。 穿着军绿色大衣的人永远排在最前面,享受最先吃饭的特权,其他灾民则按照排队的次序,一一排队。 几口大锅里热气腾腾,无论是疙瘩汤,还是米粥,都是一锅乱炖,有菜,有盐,有油,既可以当饭,也可以当菜。 全旭也披着一件军绿色的大衣,他手中握着他的工兵铲,拿着工兵铲,多少让他有些安全感。 当三娘也知道这里混入盯梢的土匪眼线,她拿着多功能刀,有意无意站在全旭身前。 汤邱氏的身体并没有完全恢复,她还是怕冷,就是西屋里的床上躺着,一般不出来。 也只有四喜在院子里与毛毛、丫丫、罗满福以及那些孩子一起玩。 那名面相威严的男子,端着饭接了一碗米粥,他望着碗里的米粥,一脸惊讶。 现在不像后世,在寒冬腊月,哪怕是大户人家,也难以见到青菜,米粥里有青菜,不过却是芹菜叶子,青绿的叶子,看着让人非常有食欲。 中年男子吃了一口米粥,眼睛顿时亮了起来,他在喃喃自语:“这是上好的江南米,没有沙子,没有石子,盐也是上好的雪盐,简直就是!” 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三两口巴拉完饭,他们走到中年男人面前,警惕的打量周围。 他们已经发现问题了,十几名军大衣拿着斧头,虎视眈眈的望着中年男子。 中年男子却沉浸在美味可口的饭菜当中,在他看来,无论是米粥,还是疙瘩汤,都堪称奢侈。 “你们干什么?” 一名尖嘴猴腮的男子朝着周围的军大衣吼道。 “干什么!” 罗世明作为全旭第一个买来的仆人,而且隐隐成为了前院管事,他当仁不让,第一个冲了上去,伸手抓住中年男子的衣领:“要你的命!” “大胆!” “放肆!” 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不约而同的大吼。 十几名军大衣一拥而上,没有规矩,不讲道义,一顿乱拳,把两名尖嘴猴腮的男子打得满地打滚。 周围的灾民一阵惊慌,袁世卿摆摆手:“大家不要怕,这三个人是土匪派来盯梢的细作,他们看上了咱们全老板的粮食,想抢咱们的粮食,大家伙说,咱们答应不答应!” “不答应!” “打死他们!” 众灾民一听抢粮食,那还了得,这不是要他们的命吗? 全旭虽然有点钱,看样子家里也是遭了难,要不然他一个小娃娃,也不会出来顶大梁。 “误会,误会!” 中年男子急忙挥手:“大家别动手,先听我说……” 不等他说完,罗世明胳膊一用力,想把那名中年男子摔倒在地上,结果中年男子微微一用力,就把罗世明摔成了狗吃屎。 十几名军大衣一看这个情况,顿时明白了,这是练家子。 众人除了四个人按着那两名男子,其他人一拥而上。 然而,最让全旭意外的是,这名中年男子显得是一个功夫高手,连拉带扯,转眼之间,十几名军大衣都倒在了地上。 全旭一看这样下去肯定不是事,他趁着中年男子与军大衣在缠斗,他扬起工兵铲朝着中年男子砸去。 “小后生年纪不大,下手挺黑!” 中年男子仿佛后面长了眼睛,胳膊陡然怪异的一扭,抓住了全旭的工兵铲。 全旭大急,急忙抬腿朝着中年男子的裆部踢去。 此时,三娘仿佛像一只雌豹子,手中的多功能刀直取中年男子的脖子,更加让人意外的是那些女人,纷纷拿着别在腰上的斧头、鹰嘴锤子,朝着中年男子冲来。 “住手!” 中年男子紧张了,他一个人再厉害,也不是这么多人的对手。 就在中年男子再夺三娘的多功能刀的时候,全旭朝着中年男子的屁股踢去。 “扑通!” 这下中年男子没有躲开,他被全旭一脚踹倒在地上。 全旭正准备扑向中年男子的时候,中年男子从怀中掏出一面银光闪闪的牙牌。 中年男子喘着粗气,笑呵呵的望着全旭:“小后生,识字吗?” 全旭盯着中年男子的牙牌,他知道这是明代官员的身份牌,只见上面镌刻着篆书铭文“知大名府事卢” 全旭愣住了,这些字他自然都认识。 就在罗世明起身,正要再次扑向中年男子的时候,全旭醒悟过来:“住手!” 罗世明肯定听全旭的话,他马上定住身子,众人面面相觑,望着全旭。 全旭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如果是其他人,他绝对不会留手,反正是得罪了,那就往死了得罪。 可是,知大名府事卢,也就意味着这名中年男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大名知府卢象升。 全旭上前扶起中年男子,他尴尬的笑了笑:“卢大人?” “哈哈!” 卢象升也笑了起来。 只是在全旭眼中,卢象升的笑容有些瘆人。 破家县令,灭门府尹。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关键是全旭不仅让人揍了卢象升的亲随,他还亲自踹了卢象升一脚。 卢象升打了打身上的雪,笑眯眯的望着全旭:“现在知道怕了?” 全旭急忙点点头:“怕了,知道怕了,真的怕了!” 全旭的脑袋急转,思考着对策。 “踢了知府的屁股,这是什么罪?在线等,急!” “怕了也晚了!” 全旭硬着脑袋道:“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行了,我的衣服烂了!”卢象升指着身上衣服,又指了指全旭身上的军大衣:“你要赔!” “我赔!我赔……” 全旭赶紧脱下来军大衣,给卢象升披在身上。 “卢大人,里面请,外面冷!” 罗世明和袁世卿面面相觑。 哪里还不知道闹了乌龙,急忙把卢象升的亲随放掉,同时,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又让人给两名亲随打了两大碗饭。 袁世卿望着卢象升的背影,连连苦笑。 罗世明望着袁世卿:“现在怎么办?” “我……!” 袁世卿叹了口气:“我……不知道!” PS:我知道,如果试水推凉了,那就真凉了。 第十二章粮食才能打动人心 第十二章粮食才能打动人心 作为大名知府的卢象升,自从入冬天以来,灾民入境,他就愁眉不展,特别是前几天,天降暴雪,气温陡然下降,仅仅大名城内,当天夜里就出现了多达数百具尸体。 如果是其他知府,面对这样问题,要么开个粥棚,意思意思。 要么来一个眼不见心不烦,把灾民赶得远远的。 可是卢象升却是一个非常有作为的官员,他一方面顶着压力,召集士绅富户募集资金,勒令各县尽力救治灾民。 卢大知府也深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他就带着亲随,连续奔泊,查看各县的救灾情况。 本来,卢象升一行人骑着马,可惜,灾民太多,又没有筹集到粮食,卢象升就忍痛把自己和亲随的马宰杀了,以供灾民食用。 当来到这个金堤时,意外看到了这座灾民聚集点。 按说,像这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灾民聚集点,应该饿殍一遍,尸横遍地,结果让卢象升震惊的是,这里非但没有饿死,也没有冻死人,反而逞现一片繁荣,灾民们没有像其他地方的灾民一样,一脸绝望,坐等死亡,而是干劲实足,热火朝天。 只要肯干活,就给一日三顿饱饭,哪怕没有劳动能力,帮着烧火烧开火,一样有饭吃。 昨天晚上抵达的时候,卢象升错过了饭点,当然也没有人给卢象升单独开饭,他今天早过来干活。 当然,所谓的干活,在灾民自己看来,简直就是小孩子玩泥巴,不值一提。 让灾民砍柴还好说,柴至少还有点用,可是,冰天雪地盖房,仅仅挖土简直就是浪费力气了。 但是,在卢象升看来,这就是最典型的以工代赈。事实上,以工代赈是最好的救灾办法。人心本恶,站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人非常多。 全旭又是一个懒省事的人,他根本就不管灾民怎么干,如何分配工作。反而是灾民自己,按照他们自己分配。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在卢象升这个大名知府看来,全旭的一举一动都很有深意。 全旭是一个懂人心的人,他明明可以不让百姓干活,直接开设粥棚,担心官府会顾忌他趁机邀买人心。 做善事,做好事,在后世属于美德,然而在封建时代,这却属于重罪。 像全旭这样,以工代赈,让灾民自己管理自己,简直就是读书人典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这个小小的工地,无论是妇女居住的地窝子,或者灾民居住的雪屋,其实只是看着冷而已,昨天晚上,卢象升睡在罗世明原来的搭建的雪屋里,罗世明签订了卖身契,卖给全旭后,他就搬到了院子里,搭建了一座木屋居住。 这个雪屋就空了下来,结果,生起一堆火,热气升腾,整个雪屋虽然依旧寒冷,却不至于冻死。 卢象升决定干上一天活,近距离观察一下全旭全公子。 结果,反而闹了这么一个乌龙。 “全公子是哪里人士?” “在下是湖广龙山!” 全旭到底是影视圈的人,对于古代人的礼仪和说话方式,大都了解一些。 进入这座主屋,让卢象升意外的是,这个房间里布置着四个火盆,里面温暖如春,汤四喜、丫丫、毛毛、还有罗满福等十几个孩子在屋里玩着。 全旭摆摆手,十几个孩子急忙跑去。 “丫丫,给卢大人上茶,上好茶!” 卢象升望着全旭问道:“全公子莫非是正奏公之后?” 如果是一般人还真不可能知道正奏公是哪位?全旭却知道,家谱上写得清清楚楚。 全氏姓氏虽然稀少,在南宋时期也算是望族之一,南宋理宗的母亲慈宪夫人就是出身全氏,理宗登基为帝,追封全氏三代。后宋度宗的皇后全玖,也是出身全氏。 然而,全氏最有名的不是太子少师全清夫,而是全正奏,官拜银青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 “正是!” 全旭倒没有说慌,无论八百年,还是四百年,后裔,永远都是后裔。 全氏倒是南宋忠烈,除了皇后全玖被俘虏到蒙古之外,全族三十二人赴崖山之难。 说到这里,卢象升倒没有继续询问全旭的家世,在大明全氏早已没落,连豪族都算不上。 不过,卢象升也知道全氏在湖广一带,还是相当有影响力的。 虽然全旭在后世弄来一大批上好的家具,然而,在卢象升看来,这个屋里的布置,简直可以说是寒酸。 没错,就是寒酸,与一般大户人家雕梁画栋相比,这里比较寒酸,没有古玩、字画装点门面,没有珍贵的花草,也没有貂绒、皮草。 在卢象升在观察着全旭,全旭起初对他这个大名知府有些惧意,现在反而越来越坦然,平静。 这说明,这个年轻人家世应该不错,至少是官宦子弟吧,否则普通百姓见了知府大人,哪里还能站得住? 全旭对卢象升的了解,主要是后世的论坛资料,有人说他是身穿明光铠甲,手青龙偃月刀,身先士卒,砍人贼猛。 当丫丫端着茶水进来,卢象升小抿一口。 卢象升的脸上有些古怪,这茶叶,太差了。 全旭有些尴尬的笑了笑:“卢大人见谅,舍下没有好茶!” 卢象升嘴里虽然苦涩,却对全旭更加佩服。 在他看来,全旭不是没有钱,只是没有把钱用在自己的享受上,反而是尽力赈济灾民。 全旭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如今整个座院,他其实是鸠占鹊巢,是不是可以通过卢象升获得合法? 全旭想到这里,小心翼翼的试着问道:“卢大人,在下有一个不请之请,不知当说不当说!” “但说无妨!” 全旭苦笑道:“三天之前,全某路经此地,见此屋空闲,就暂时安歇,后灾民涌至,孤苦无依,全某就买了一些粮食,赈济灾民,只是这屋和地,皆非全某所有,只是……万一房主找来,只怕……又是一桩官司,某想摆脱卢大人,打听一下,此间真正的主人,全旭愿意支付其房租,若是他不愿意,全某也尽量早日搬走。” 卢象升听到这话,几乎没有迟疑,对外面道:“杨陆凯!” 这件事情,早在全旭的算计之内。 任何地方官员,政绩或者钱,是他们最大的追求,全旭就好像后世的外地商人,在大名府落地生根,就会从外地带资进来,从而带动当地的经济。 杨陆凯就是那名尖嘴猴腮的男子之一,他别看外表不佳。却又着杨八卦的绰号,基本上,大名府大事小事,不有他不知道的事。 “卑下参见卢大人!” 卢象升问道:“对了,这座房子是谁的,你可知道?” 杨陆凯想了想道:“这里属于王家堡乡,王家可是大户,应该是他们的产业!” “王家堡?” 卢象升略作思考,就在脑袋里略过了。不属于士绅,应该是大名府的地方豪强。 “你去一趟王家堡,问问他们这处宅子还有没有特别用处,如果没有,就让他们把这座宅子,按照市价置卖给全公子!” 当然,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其实带着浓浓的威胁,可以这么理解,有没有特别的用处,最好没有。所谓的按照市价,就是一个托词,最好是白送,否则破家县令,灭门府尹可不是说着完的。 杨陆凯能跟在卢象升身边当亲随,自然也是聪明人。 就目前而言,卢象升最关心的是什么问题? 答案非常简单,那就是灾民的安置问题。 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在卢象升威逼利诱之下,无奈解囊,那些没有资格接收卢象征升邀请的豪强。比如这个王家,就是其中之一。 卢象升对于这些吃人饭不干人事的豪强,可没有什么好感。特别是金堤下面那数十具冻毙的尸体,这笔账,卢象升可是算到了王家头上。 “如此……多谢卢大人了!” 全旭心中默默计算一下,长长叹了口气:“卢象大,实不相瞒,全某初来此地,见灾情严重,刻不容缓,就将所携带的资金,全部定够了粮食。” 全旭虽然在后世只是一个宣传策划师,他非常清楚,如何才能打动人心。 卢象升是大名知府,如今已经深冬,大名府的秋粮也押送进京,卢象升应该也缺粮,手中无粮,他就算想解救灾民,也有心无力。 可是,灾民如果大量死亡,对于卢象升而言,终究是污点。 果不其然,卢象升听到粮食,眼睛放出光芒:“你订了多少粮食?” 第十三章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第十三章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五千……” “五千石?” 卢象升的眼睛更加明亮,如果有五千石粮食,他可以让大名府少死数万人,全旭简直就是他的及时雨,虽然这批粮食不是他的,可是却是给大名府的百姓食用。 全旭其实想说五千袋,也就是二十五吨,这些粮食在后世也就六十多万,他拿得起。 可是,现在却变成了五千石,明朝一石约为一百五十三点五斤,并不是五百克一斤,而是五百九十四克一斤,五千石就是四十五万五千八百九十五公斤,差不多多了将近一半的数量。 全旭不好改口,只好顺着卢象升的话道:“不错!卢大人,这边灾民也就一百多人,就算过些时间,也吃不了这么多,全某决定捐献三千石粮食,让卢大人赈济灾民!” “三千石?” 卢象升想了想,突然笑了起来:“全公子,此地地处金堤,属于碱荒地,不宜耕作,素来无主,此地从松林至官道,东至夹沟河河畔,长两千四百步,宽八百五十步,卢某作主,送于全公子。不过…… “不过什么?” “粮食你要捐四千石!” 全旭心中狂喜。 明代一尺就是三十二公分,五尺为一步,这么算下来,卢象升大手一挥,就把将近八千亩送给全旭了。 而全旭的代价是四千石粮食,约合三百零七吨。如果买成大米,大约一百多万。如果买成麦子,那更便宜,只需要六十多万。 卢象升拍了拍全旭的肩膀道:“行了,还有吃的吗?” “有,有,有,丫丫,让你娘做方便面,下一大碗!” 卢象升有些苦笑不得的道:“不答应你,连饭都不让吃?” “哈哈!”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 卢象升摸着身上的军绿色大衣问道:“这种棉衣,也是你买的吧,多少钱?” “卢大人想要?” “是啊,灾民一无所有,这种棉衣既可以穿,也可以当被盖,实在是太好了!” “卢大人,您感觉这衣服值多少钱?” “怎么也值三四两银子吧!”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调动七八千两银子,买上一两千件,足以给那些灾民带来温暖。 “也就是半两金子?” 全旭的脑袋转了起来,这就相当于十八克黄金一件大衣,十八克黄金在后世就是六千三,但是他买的大衣才八十,如果大批量订购,价格还能低,如果是直接从厂家发货,那么估计四五十块就可以拿下来。 有搞头。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若是想要买这种棉衣,我可以联系,我认识一个红毛鬼,他的船上应该很多,不过需要时间。” “可时间就是人命啊!” “这个……” “那就没办法了!” 全旭苦笑,当初他买一百件大衣的衣服,劳保店已经几乎扫空了。这种土得掉渣的衣服,除了工地的农民工,根本就没有人愿意买,市场非常狭小。 卢象升想了想道:“要尽快,最好是十天之内!” “我尽量!” “卢大人要多少件?” “两千件,如果能再便宜点,就可以买两千五百件!” 全旭心中默默计算起来,一件可以赚六千块,十件就是六万,一百件就是六十万,一来一回一千两百万的生意,必须干! 卢象升走后,全旭兴奋的躺在床上打滚。 太高兴了,房屋合法化的问题顺利解决了,顺便拉了谈了一个大生意。 “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 “额!|”全旭睁开眼睛,他还是在主屋里,怎么回事,无法启动穿越? 全旭扭头一看,丫丫在站在门后,仿佛一个背景墙。 全旭恍然大悟,他的穿越能力必须在没有人看到的情况下才能启动,而且不能在有人看到的地方出现。 “三娘!” “什么事!” “我需要一块大空地!” 三娘仿佛明白了,全旭每次神出鬼没,都会带来非常多的东西。 果然,等到后院那些妇人全部在前院干活,后院空工无人看到,全旭启动穿越,成功回到他的出租屋。 手机马上有了信号,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他的微信出现至少一百多条未读,全部都是洪海洋的信息。 全旭给洪海洋回了过去。 “喂,小旭,我滴哥,俺亲哥,你终于有信号了,你火星了,还是上月球了……”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无意改成飞行模式了!”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公司的事情我搞定了!” 全旭惊讶的道:“怎么会这么快,不是说工商注册,怎么也要半个月吗?” “注册肯定慢啊!” 洪海洋得意的笑了起来:“你知道那个光线传媒下面的星光影视吧?” “听过,不太熟悉!” “星光的女艺人范星晨与她的经经人刘姐联合背叛了刘亚光,刘亚光完蛋了,气得中风了……” 作为一家小影视公司,星光影视是麻雀虽然小,却五脏俱全,整个公司有不仅有法务部、财务部、行政管理部、还有宣发部、商务部、艺人培训中心、影视制作部,特别是剪辑、特效、配音,服装、化装、道具,各部门齐全。 自从最开始,星光的经营就走了歪路。 刘亚光重点培养范星晨影视歌三栖发展。 问题是,范星晨除了长得好看,好演技没演技,天赋没天赋,就是一个花瓶。 但是,影视圈最不缺的就是俊男和美女,无论原生态或者整容的,反正样貌反而是影视圈最不重要的东西。 结果,连续赔光几次大投资,星光资金链断裂,加上影视寒冬,关键时刻,范星晨出走,直接断了星光最后的生存希望。 没错,整个星光最宝贵的资产,除了名气最大的范星晨之外,就数那些金牌作词人打造的歌曲、知名编剧创作的剧本。 可能外行人不太清楚一个剧本到底值多少钱,某大神写了一个段子,五千万剧本号称全球最贵的剧本,其实,别说全球,五千万对于中国编剧界而言,仅仅是一流编剧的正常价格。 刘亚光完漏了,他所有的宝贵版权,都挂在范星晨的名下,随着范星晨的离开,星光只剩下一个空壳。 “咚咚……” 敲门声响起,就在全旭查看着星光资料的时候,洪海洋带着一名身材超过一米九的美女,那身材气死专业模特,来到全旭的出租屋里。 “这位就是咱们星光影视最大的股东,未来的董事长全旭全先生!” 洪海洋向李思维介绍着全旭。 “全董好,我是星光影视常务副总李思维!”李思维推了推眼睛,她心中有些没底,全旭实在是太年轻了。虽然她看上去年轻,只是看上去而已,李思维其实是七五后,只是天生保养得好而已。 “随便坐!” 刘思维尴尬的笑了笑:“我喜欢站着!” 直到现在,全旭这才发现,整个房间,只剩下钢琴前的一张椅子,沙发已经被他运到明末了。 洪海洋毫不客气的一把拉了过来,垫在屁股下面。 李思维可不敢与洪总争坐第一把交椅。 “喝点什么?” “我这里只有可乐,还有绿茶!” 全旭打开冰箱,顿时无语,整个冰箱空空如也。 李思维笑了笑:“洪总,全董,你们先聊,我去买点水!” “记得要发票,回头报销!” 全旭没有半点不好意思,他现在可是有公司的人了。 等到李思维出门,消失不见,全旭这才没好气的盯着洪海洋道:“我说洪哥,你不会是用了八百万买了一个空壳公司吧?” “没用八百万啊,只用五百万!跟我去公司签一下股权转让协议书,星光就是你的了!” “等等,星光还剩多少人?” 洪海洋得意的笑道:“除了还有十几个没有出道的艺人,其他部门的人都还在,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可是影视行业的寒冬,工作有多难找,如果你看谁不顺眼,倒是可以开掉!” 与外行投资人不同,全旭和洪海洋算是圈内人,他们非常清楚,一家影视公司,最宝贵的往往不是那些最有名气的明星。 反而是那些幕后人员,是他们在默默付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不是没有能力,只是欠缺一个机会而已。 就像前一阵子突然爆火的一个剧,豆瓣评分八点七分,可谓是好评如潮,里面特效团队主导者就是一个前淘宝被开除的美工。 全旭眯起眼睛:“马姐,他们还在吗?” “在的!” 洪海洋想了想道:“马姐是准备离职的,据说新丽开出了合适的价码……” “我去,那她怎么没走?你给她加了多少钱?” “没加钱!”洪海洋得意的笑道:“我牺牲了色相,送了她一束玫瑰花!” “我草!”全旭一拳头砸在洪海洋的胸口:“有你的,对了……也就是说,星光商务部的人,我可以直接用了吧!” “你说什么,这么快你就拉到项目了?多大的项目?” “没多大也就马马虎虎一千两百万!” 洪海洋目瞪口呆的望着全旭:“多少,我没听错吧?” “一千两百万!” PS:我去,把定时时间搞错了,我有罪,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币打赏,恭喜成为本书第一个舵主。 第十四章简直就是烫手山芋 第十四章简直就是烫手山芋 “一……千……两……百……万!” 洪海洋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虽然全旭可以轻易拿出六百万,却不代表他可以拉到一千两百万的投资。 如果说是从前,影视行业还在野蛮发展的时候,别说一千两百万,就算一亿两千万的项目,他都不会奇怪。 随着政策限制,再加上行业转型,资本热钱迅速抽离影视行业,别说小影视公司,就算是光线、博纳、华谊兄弟,其实都同样资金紧张。因为《八佰》涉及敏感题材,上映之路坎坷多难,华谊兄弟差点扛不住。 这样的情况下,谁愿意投资一个名不见传的全旭? 脑子绝对有坑。 全旭一把保住满海洋的肩膀:“这事先不急,最关键的是你那个道具厂,搞定了没有?我们能不能翻身,就看你的了!” “这事,还在谈,更不能急,眼下等米下锅的影视公司太多,谁也不愿意再背上一个包袱,老孙他扛不了多久!” 就在这时,李思维提着一大方便袋饮料走进来。 洪海洋笑道:“全董,全老板,新公司全体员工还在等你开会,怎么,走一趟吧!” 全旭想了想道:“行,对了,星光现在还有多少人?” 李思维不假思索的道:“各部门基本上架构完整,共计一百二十九人!” 全旭望着李思维:“麻烦你先通知一下行政部,在红杏订……他们一楼大厅,总共多少桌来着?” “十二桌!” “行了!”全旭挥挥手:“十二桌,挤挤也能坐下,今天晚上,把红杏一楼包下来。” 李思维点点头,编辑信息。 不一会儿,全旭的手机突然接到一个钉钉邀请提醒。 “星光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您入群。” 全旭点击接受,随即进入星光公司群。他的手机号码和姓名立即出现在公司最新的首页上面。 钉钉这个软件非常方便,全旭哪怕是没有来到公司,就可以通过钉钉群消息,看到公司各部门组织架构,每个部门的负责人、全体成员,职位等信息。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虽然星光易主,可是底子在。一辆别克GL8停在全旭的出租屋楼下,司机在车前等着。 司机看到全旭和洪海洋、李思维他们下来,急忙上前打开车门。 全旭登上别克商务车,别克商务车其实是低调而有内涵,航空真皮坐椅,空间极大,非常舒适。 一路坐着商务车来到星光公司,星光公司与全旭的公司同在惠通时代广场,不过是一个在六号楼,一个在九号楼。 当全旭在九号楼楼前下车,跟着李思维前往公司楼上的时候,正巧被出来送客户离开的顶头上司看到了。 全旭的顶头上司以为他在背着公司接私活,马上悄悄跟了过来,他寻思着,只要拿到全旭背叛公司的证据,就可以要挟全旭,逼着他把自己的把柄交出来。 然而,全旭与李思维直接坐了专用电梯,一路直接来到十六楼,星光公司租了整整一层楼,将近两千平方米的办公区域。 当全旭走出电梯的时候,顿时有些惊讶。 整个公司一百多号人,全部站在通道左右两边,列队迎接全旭这个新董事长。 洪海洋的心情非常美妙,当初他被开除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崩塌了,现在他的世界又重新充满了阳光。 全旭朝着众人微微点点头,在李思维这个常务副总经理的带领下,直接来到了董事长办公室。 这里原来是刘亚光的办公室,办公室装修非常有格调,仿古式的太师椅、高仿黄花梨的茶几、还有一台老式的唱片机。 全旭打量着这间办公室的布置,办公室的视野非常开阔,打开百叶窗,就可以看到外面公共办公区的员工工作情况,对面则是洪海洋这个总经理的办公室,侧对面是李思维的办公室。 “全董,这间办公室要不要重新装修?” 全旭一边打量着这些仿古家具,一边摇摇头:“暂时不用,公司目前的采购这一块谁在负责?” “是林薇薇!” 全旭点点头,他从办公桌上拿起一张A4纸,随即写下采购大米三百吨,一百吨小麦、面粉一百吨,军绿纯棉大衣三千件。 李思维看着这张单子,满头雾水,她狐疑的打量着全旭。 全旭尴尬的咳嗽了一声:“这些东西是为了与地方搞好关系,捐献的,想必你也清楚!” 李思维恍然大悟:“拿人手软,吃人嘴短,收了咱们公司的捐的物资,他们也不好再卡我们!” “没错!” “只是……” “只是什么?” “咱们公司账上已经没钱了,所有员工已经连续三个月没发工资了!” “这样啊!” 全旭的目光有些不善的望着洪海洋。 洪海洋挠挠头:“李总,这件事你不用担心,全董向公司账内又注入三百万。” 李思维苦着脸:“可是……还剩的怎么办?” 全旭仿佛明白了什么:“李总,让行政部把全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表格发给我一份!” “好的!” 李思维拿起手机,开始发送语音信息。 钉钉的作用就是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几乎所有内部文件不再以打印文件的方式发送全员知悉,而是以群消息的方式。 全旭拿起手机,粗略了打量了一下。 星光公司最低工资属于助理编剧、助理策划这一个级别,人均工资五千到六千左右,策划师和编剧人均工资在一万五至三万不等。像部门长这样的级别,人均工资在三万以上五万以下。 挂着总监级别的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和奖金,加起来超过百万。 一百二十九名员工,加上洪海洋和全旭,全体员工共计一百三十一人,每个月支出工资就是二百九十四万六千。 另外还有公司水电费,平均十二万左右,物业和卫生管理费,每个月五万块,公司以惠通时代城租的车位,每个四千四,总共租了二十个车位,每个月八万八。 如果公司没有进项,光养活着星光公司,每个月的固定开支是三百二十万左右。 当然,这里面没包括洪海洋这样股东兼总经理,李思维作为副总经理,年薪一百五十万加分红和提成,洪海洋再怎么低,也不可能低于李思维的条件。 也就是说,加上全旭这个老板和洪海洋,每个月的开支就是四百万左右。 全旭看到这些信息,整个人的心情瞬间就不好了。 刚刚他还在为了赚了一笔一千两百万而沾沾自喜,然而问题是这一千两百万放在公司,勉强够支出三个月。 更何况,名义上,全旭这个老板还欠着公司两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将近六百万。 最关键的是,星光与惠通时代广场签订的租赁协议即将到期,下个月二十九号,开始就要签订新一年的租赁合同,而且租金是年付。 一次性就要掏出四百八十万。 五百万买下星光影视,他也以为捡了一个大便宜。 尼玛,这哪里是大便宜,这简直就是一个烫手山芋。 “怎么办?” 全旭此时头大如斗。 李思维有些忐忑的望着全旭,生怕全旭掀桌子不玩了。 现在星光就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谁也不愿意接手。 “怎么办?” 全旭此时简直想哭:“我特码太难了!” 第十五章全旭你完了你完了(二更求支持) 第十四章全旭你完了你完了 全旭坐在板椅上,瞬间感觉这张椅子有些烫屁股。 他急忙起来,背着手思考眼前的问题。 影视行业的寒冬起点,就是范爷事变,暴露了影视行业太多黑幕。上面决定大力整改影视行业。 随着限古令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更是让影视行业雪上加霜。 影视寒冬简单来说是影视的畸形发展,太注重流量,把有限的资源用在了流量明星上面。当然,这是资本的原始动力,随便拉一个流量明星,随便拍拍,短短几个月,钱就到手了,比炒房还快。一方面就是因为大量捞快钱的投机者,拉低了整个影视行业的实力。 各种烂片、辣眼睛的影片上映,让观众对中国影视产生了深深的厌恶,这样以来,毁掉的将是整个行业。 可以说,整改来得非常及时。 仅仅第一年就是一万八千多家影视公司破产倒闭,占比相当于全国影视行业的三分之一,去年又倒下了七千多家,相当于近一小半的影视公司关张大吉。 此时是影视行业的寒冬,当然也是机遇。 在任何大洗牌时代,都是风险与机遇并存的。 全旭作为影视宣传策划,自然非常清楚影视行业的市场发展规律。如果用心做,细节到位,观众是认可的。 哪怕到了现在,一样可以以小博大,获得票房黑马。 全旭和别人不一样,他拥有非常强悍的外挂。 要论制作古装剧,谁能比得过他? 他可以制作出来,原汁原味的明代建筑,明代服饰,当然,还有明代演员,秦淮八艳,李香君、董小婉,柳如是、顾横波、马湘兰、陈圆圆、寇白门、卞玉京。 这些人物,随便拉出来一个就是天王级的巨星。 虽然说这位八位每一次出场,都需要上百两银子,对于全旭而言,只不过相当于一百袋大米,多大点事。 哪怕采取偷拍的方式,也可以把他们搅乱整个演艺圈。 想到这里,全旭隐隐有了对策。 洪海洋其实早就知道星光的情况,他小心翼翼的道:“要不,咱们把不必要的人员全部开掉,公司只保留……” 他与其他创业期间的老板不同,他非常清楚一个公司最重要的财富,就是这些员工,就是这些默默付出的幕后人员。 全旭坐在椅子上,长长叹了口气:“还是需要赚钱啊!” 李思维张了张嘴,正准备说话。 全旭道:“李总,通知公司全体员工,咱们开会!” 时间不长,原本只能容纳四十八人的会议室,硬是挤进了足足一百三十一人。 全旭望着下面忐忑不安的员工,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其实已经习惯了,生活总会带给你不愉快的事情,让你无法避免。但是,请不要一直不愉快,毕竟,那都会过去的! 对的,终究都会过去。 自己还有将近六千万的黄金,随时可以变现,怕个蛋?就算黄金没了,自己还有一栋房子,总面积一万二,老家四线小城房价都快涨到八千了,只要变现,他就是亿万身家。 全旭的脸上浮现自信的笑容,他望着所有员工缓缓开口:“公司的情况,大家比我更清楚,此时的星光已经成为了全行业内最大的笑话。但是,不管别人怎么看,关键是我们要做好自己,星光已经是过去式,从今天开始,大家就是旭日海洋的一员!” 众员工有些麻木的鼓掌。 掌声稀稀拉拉,有些心不在焉。 洪海洋现在醒悟过来,他以为自己捡了一个便宜,谁知道弄了一个烫手山芋。 “对不起!” “不用向我说对不起!” 全旭拍了拍洪海洋的肩膀:“我们都有梦想,对吧?如果不是为了梦想,凭你这些年的积累,你回到湘省老家,买套别墅,日子过得照样潇洒,可是你没走,你留下来了,还不是为了梦想?” 洪海洋的眼睛慢慢红了,被人抢走女朋友,这不算什么,在这个浮躁的年代,谁的头上还能没点绿? 洪海洋可以接受女朋友的背叛,却无法接受自己像狗一样被人赶走,他不甘心,他要逆袭。 全旭望着洪海洋。 洪海洋从全旭的目光中看到了自信,还有磅礴的力量。 李思维也望着全旭,不知不觉这个小孩子,给她注入了莫名的力量。 “我们都有梦想,因为梦想,大家从五湖四海,来到这里!”全旭望着全体员工,仿佛回到了当初与资方谈判的时候,哪怕心中再没底,绝对不能心虚。 “旭日海洋,今天开始扬帆起航,未来,我们将成为中国的华讷兄弟,未来,我们将成为所有人必须仰望的存在。我已经拉到了一笔一千两百万的投资,这将是我们的起点,我们将征服金鸡、百花,未来,奥斯卡也将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洪海洋有些激动,他兴奋的拍着手。 李思维有些动容,她相信了这个年轻的男孩,她认为全旭会创造奇迹。 整个会议室的气愤开始热烈起来。 “为了梦想!” “为了未来!” …… 当气氛起来的时候,全旭越来越自信,他兴奋的说道:“大家都是影视圈的老人,自然清楚,现在的影视圈已经变了,变得更加纯粹,细节决定成败,只要我们坚持做好细节,任任何一处细节,我们就可以获得市场的认可。在这里,我要重点提醒,服装、化妆、道具、美术、制景团队。” 几个部门负责人急忙严肃认真的望着全旭。 全旭接着道:“以前那种随便糊弄的观众的时期已经过去,谁糊弄观众,观众就会糊弄谁,我们一定要沉下心来,认真做事。各部门负责人不变,我要你们,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充实公司资料库!” 全旭随便从手机调出一张图片,这是一张淘宝汉服宣传照,红男绿女。当然,男的帅气,女的漂亮。 全旭将照片投放在投影仪上,他望着众员工道:“化妆部,这张图片的妆容,号称是唐服,请指出问题!” “发鬓不对,头饰不对,还有唇彩不对,唐代流行……” “服装部!” “这位男装,身穿是直裾深衣,这并不是唐代汉服,而是汉代的典型深衣,不过尺寸不对,袖口太窄,当然,布料也不对,这是花纤!” 全旭点点头:“这些细节问题,多看几本书,就很容易弄明白,然而问题是,我们很多同行却不屑做,当然,像葛布、麻布这样的面料已经不太好找,哪怕是用亚麻充当,也比用化纤好吧?” 全旭收起手机图片,望着众人笑道:“我从来不否认现在很多人很无知,拿旗袍当汉服的人也有,不过,他们代表不了全体观众,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往细致方面着手,我的资料库,要分别包含,历朝历代的民俗、建筑、家具、服饰,生活等各个方面。一旦启动项目,各部门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 说到这里,滴滴的声音响起。 李思维拿起手机一看:“您的卡号XXX,到账158832.36元,类型,工资收入,余额:4395620.47元!” 李思维微微一愣,转而望着全旭。 林薇薇看着手机“您的卡号XXX,到账28532.96元,类型,工资收入,余额:35620.59元!” 下面的员工纷纷拿起手机,看着卡号上的工资收入数字,一脸欣喜。 “公司在红杏生态园订桌,大家请自行安排出行,准时前往,庆祝咱们公司成立!” 全旭耸耸肩:“现在公司条件有限,能给大家的只有这些,等将来,等咱们盈利了,我代表董事会,拿出百分之十的盈利,作为公司全体员工的年终奖,大家再接再厉,共创辉煌!” “全董威武霸气!” “全董万岁!” …… 全旭在全体员工的拥簇下,走向电梯。 就在这时,一名聪明绝顶的男人从电梯口冲出来,扑向全旭。 然而,还没等靠近全旭身边一米。 “扑通!” 那名聪明绝顶的男子,也就是全旭原来的顶头上司被摔了一个狗啃泥,关键是地板可是大理石的,结果,那名男子张嘴就吐出了一嘴血,血中带着几颗牙齿。 全旭望着身边的出手的男子:“身手不错?” 李思维介绍道:“咱们公司军事、武术指导吴铭!” 吴铭看上去有三十来岁,一米九的大个子,凸起的肌肉,显得非常硬朗,脸形线条明显,属于典型的猛男。 “全董!”吴铭介绍着自己:“我是吴铭,前雷神突击队少校中队长!” 全旭有些疑惑,像吴铭这样身手矫健,能当上少校中队长,说明他不仅仅身手过人,而且头脑相当灵活,还有学历,受过正规军事高等教育。正在而立之年的特种兵,应该是部队的宝贝,怎么可能退役? 原来,吴铭就像《血色浪漫》里的宁伟一样,是一个倒霉的可怜孩子。他在休假的时候,遇到了正在非礼女孩的恶少。于是,他见义有为,一脚踢断了那名恶少的三根肋骨。 不过,那名恶少的关系很硬,结果在金钱的攻势下,那名女孩承认她与恶少是男女朋友关系,正在玩角色扮演。 于是,吴铭悲剧了。他从见义有为,变成了故意伤害。虽然有部队力保,然而,恶少动用媒体,事情越闹越大,只能让吴铭退役。 全旭拍了拍吴铭的肩膀道:“这是一个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碗就骂娘的时代,如果再遇到那样的事情,你还出手吗?” “出手!” 吴铭目光坚定:“我不会向恶势力妥协!” “不错!非常不错!” 就在吴铭还想再说的时候,聪明绝顶的男子指着全旭:“好啊,全旭,你完了,你完了,我跟你没完!” 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三更) 第十六章我怎么成了粮长 全旭微微一笑,耸耸肩,朝着李思维摊摊手:“看来今天法务部门的同事要加班了!” 李思维伸手一指:“全董您先请,这事我来处理!” 全旭没有想着继续去打那个上司的脸,不是他大度,而是有身份的人,通常都会用法律作为武器。 先别说,全旭没有动手。 就算他真动了手,结果还是一样。 眼着金丝边眼睛赵东方,伸手掏出一张名片,非常有礼貌的递给全旭的前上司顾川:“先生,你好,我是旭日海洋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于先生意图谋害旭日海洋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事情……” 顾川的脑袋瞬间就爆炸了。 “董事长?” “全旭居然是旭日海洋的董事长?” 顾川的牙齿更加疼了,他捂着脸,看着电梯对面的照壁墙上,明明挂着星光影视的牌子。 律师的说话,严丝合缝,根本就没有留下任何漏洞。 顾川这一下白挨不说,还要面临着意图谋杀的指控,这个罪名可不是小事。 他顿时急了,也顾得不牙齿被打掉的事情了,急忙朝着全旭走去的方向追去。 只是,赵东方律师挡在顾川面前:“这位先生,请不要质疑我的专业,律师从来不与任何人开玩笑。” “误会,误会……” 顾川急忙解释:“这真是误会,我是认错人了,还请赵律师……” 赵东方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 全旭刚刚已经明说了,让他们法务部门的同事加班,所谓的加班,就是把此事处理好,绝对没有私了的可能。 赵东方向助手使了一个眼色。 助手会意,拿起手机直接报警。 红杏生态园,是北京一家非常有特色的饭店,在寸土寸金的北京城,整个饭店却没有一栋二层楼,准确的说,这里就仿佛一座庞大的森林公园。 里面种植着各式各样的花草,布置着假山流水,所有的包间,全部都是用花草和绿植作为隔断。 在全旭所说的大厅,其实还有一个名字,叫做山水天下,是一间拥有十二个圆桌的大型包间。 这里的食物取材纯天然绿色食品,到底是不是,全旭也不知道,不过,饭店却是打着这样的经营理念。 进入饭店,站着一排身穿绯红色旗袍,露出大长腿的服务员。这些服务员的颜值很高,甚至可以说不比那些外围女和网红差。 当然,这里的价格也不是普通可以消费得起的。 就连李思维这样的高级白领,看到菜单的价格微微皱起眉头。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这里随便一碗米饭,打着宫廷贡米的名号,敢收九十九元。一瓶普通的纯净水,标价六十六元。 “全董,这里是不是太贵了?” “不贵!” 全旭就是一副爆发户的心态,他非常满意全体员工一脸呆滞的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就连坐都小心翼翼,生怕把这里的仿古椅子给坐坏了。 当然,红杏最大的特色则是这里的服务。 外面的迎宾服务员已经让人足够耳目一新,可是这里面的服务员,则更加有特色,穿着宫装的服务员,让你感受着帝王一般的享受。 全旭看了看包桌价格,估计二三十万打不住。 关键是公司没有钱了,全旭朝着大堂经理,一名穿着黄袍马褂的男子招招手。 “先生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 “这里能不能用黄金结帐!” “先生说笑了!” “没有跟你玩笑!” “可以!”大堂经理郑重的说道:“我们店里有职业鉴定师,只要黄金没有问题,完全可以结账!” “好!” 服务员过来躬身问道:“先生您好,请问现在可以点餐吗?” “不点餐!” “先生您需要包桌吗?我们这里有6666元,9999元12999元、16999元、29999元、66666元、88888元以及99999元的包桌,请问您先择哪种价位?” “不包桌!” 全旭摇摇头,朝着大堂经理招招手:“你……过来!” 大堂经理满脸笑容:“很乐意为您效劳!” “我们这些人,大都没有见过世面,你们这里的特色菜,给我们挨个上,十二桌,全部一样。” 大堂经理目瞪口呆,众服务员面面相觑。 “得来!” 全旭想了想道:“酒水,大家喜欢喝红的,还是白的,啤的?” 洪海洋扯了扯全旭的衣角,他压低声音:“小旭,你是不是中毒了?” “啥中毒了!” “你有没有感觉,你现在就像西红柿首富里的王多鱼?” “有吗?我像王多鱼吗?” “你不是像,根本就是!” 洪海洋语重心长的望着全旭:“全董,全大爷,我求求你,咱消停一下行不行!” “你觉得我是胡乱来?” 全旭拉着洪海洋,指了指化装普通顾客的狗仔。 洪海洋顺着全旭的目光望去,只见几名贼眉鼠眼的男子,点了一份宫廷贡米,要了一份最便宜的鸡蛋汤。 洪海洋恍然大悟。 全旭这是在造势。 确实,身为影视公司,而且是一家不大的影视公司,想要上娱乐头条是非常困难的,就算想运营,投入的成本也不低。 随便一个搜索,最少都要好几十万。 然而,全旭却花了几十万,然后,请全体员工大吃一顿,目的同样达到了。 全旭起身,装着上厕所的样子,然后让司机送到他出租屋,用了足足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全旭拿着黄金这边回来。 此时,大厅里十二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菜肴。 “愣着做会什么?” 全旭望着众职工笑道:“开动啊,我可告诉你们,这样的大餐,吃了这一顿,下次再想吃,就必须是庆功宴,没有一个小目标,我是绝对不会再来这里的!” 全旭说的是实话,这个逼装大了。 大几十万,足够他吃好几年的盒饭。 众人开始吃饭。 红杏生态园饭菜非常可味,色香味俱全。 比全旭经常吃的外卖好多了,众人一起开动,服务员轮番上阵,陆续将吃空的盘子撤下来,时刻保持着每桌有十几二十道菜的样子。 全旭吃得非常开心,他有些肠胃不舒服,起身再次上厕所。 李思维盯着全旭的目光有些狐疑。 全旭有些尴尬。 他很心虚,李大姐这不是会认为我前列腺有问题吧? 就在全旭从厕所出来,他有些出汗了,毕竟今年吃的都大补之物,佛跳墙、七彩炒鹿丝,罐焖裙边之类,搞得全旭身上有一股火烧一样。 他坐在卫生间外面的长椅上,拿出一支烟,就在他刚刚点燃的时候,身边响起悦耳的声音:“嗨,帅哥,一个人吗?” 全旭回头,不知道什么时候身来了一位美女,身材高挑,穿着一件紧身的低胸吊带裙,身材妖娆。 目测某些部位,相当壮观。作为东方女人,胸小是通病,一般而言,能达B已经不错了,而这名美女至少是34D。 只是不清楚是纯天然,还是人工打造的。 她戴着一只粉色的口罩,还有一丝深糖色的墨镜。 全旭微微一笑:“美女,有什么可以帮您?” 全旭虽然是钢铁直男,却没什么道德洁癖,如果有美妙的艳遇找上他,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当然,拒绝三娘则是因为三娘的年龄实在太小了。 全旭有些搞不懂,那些喜欢萝莉的人,萝莉有什么好的,要手感没手感,要情调没有情调。 “当然有,我有一支法国红酒。” 那美女露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踩着猫步走进了全旭身边,以一个很近的距离朝着全旭说道:“还缺一位男伴陪我品尝!” 感受着微热而诱惑的气息,全旭明白了,美女是想钓凯子。 估计,她是观察自己很久了。 作为红杏最大的包厢,而且不点菜的客人,按照菜单上,这样的客人可是非常罕见的。全旭想着在一百三十号人的恭维之下,全旭想低调都难。 “哦,那正好。刚刚吃饱,我也需要运动运动!” 全旭望着公司那边,压低声音:“公司的人在,去外面等我!” 美女露出会意的笑容,她迈着猫步,悄悄离去。 全旭回到餐桌前,望着全体员工道:“大家吃饱了没有,没有的话继续上菜!” “好!” “太美味了!” “差点把舌头吃掉!” 财务部长小心翼翼的走向全旭:“全董我……” “今天我来结帐,等会记得问他们要发票!” 全旭向大堂经理招招手:“结账!” 大堂经理拿着对讲机:“前台,前台,山水天下的客人结账!” “好的,收到,稍等!” 全旭从口袋里摸出一块金锭,大约三四斤重的样子。 大堂经理还真以为全旭在开玩笑,当他看到金子的时候,眼睛都直了。 “这……” “不收吗?” “收,收!” 大堂经理拿出手机,拨打电话,好一会儿,一名鉴定师走过来,他还挂着周大福的胸牌。 鉴定师掏出仪器和小电子称,一边称重,一边分析金锭。 由于全旭带来的金子根本就不是千足金,金子的含量从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九十五不等。 全旭用了足足三块金,总算完成了结账。 在服务员和全体员工诧异的目光中,全旭坐上轿车,扬长而去。 …… 谢琳睁开眼睛,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然而,身体的撕裂感以及酸痛,却让她清楚的知道,这不是一个梦。 那个人去了哪里? 全旭并不知道,她其实是一个女演员。在十七岁的时候,偶然遇到当时还没有名气的童导,在(追风少年》这部大火的青春偶像剧以巨茹(这也是禁词?)童颜的女二号出道,正式进入演艺圈。 只不过错过了高考,她的父母妄图以她为摇钱树,不停的接戏。只不过,谢琳的好运气似乎用完了,她的接剧,以各种各样的原因扑街。 如今,她已经二十五岁了,作为一个女人,她的青春期正在消失。她的经纪人兼男友给她联系了一个剧组,让她可以出演女二号,与一名当红二线女星作对手戏。 但是,前提条件却是,必须参加今天晚上一个局。 然而,让她没有预料到的是,酒局还没有散场,在酒桌上就动手动脚。 谢琳非常反感,却也无奈。 与其陪一个油腻的老头子,她宁愿找全旭。 与全旭来到酒店,全旭化身为狼,差点把她折腾散架了,在她沉沉睡去的时候,全旭却走了。 “吃干抹净不认账了吗?” 谢琳的手摸到一个硬棒棒的东西,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一块金锭,足足有一斤多的金锭。 …… 全旭来到明末,是被三娘推醒的。 他回来的时候,三娘正在睡着了。 “相公,相公!” 全旭盯开眼睛:“怎么了” “有个差人找你!” 三娘有些担忧。 自古以来,草民怕见官。 当然,差人也就是衙役。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是官,然而,在草是百姓眼中,他们却如狼似虎。 全旭有些疑惑,就打着哈欠,开始洗漱。 不多时,那名差人出现在全旭的面前,他身后还带了一个驼背的老人,胡子和头发都白了。 全旭定眼一看:“你是……杨……” “哈哈!”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道:“全公子还记得卑下!” 此时的杨陆凯穿着一件青色的官服,戴着幞头,人模人样。 杨陆凯其实并不是衙役,而是卢象升的亲随,他职事则是知府衙门下面的经历司,他担任的是正九品经历知事。 当然,宰相门前七品官。杨陆凯这个九品经历知事,见了八品县丞照样昂着头。 “杨知事驾到,不知所为何事?” 杨陆凯抽了一下鼻子,指着身后的老头道:“这是此间房子的房主王敬祖!” 王敬祖这个时候,哆嗦着,将房契和周围的地契恭恭敬敬递给全旭:“小老儿这幢房子,闲着也是闲着,就送给全公子了!” 王敬祖还真不敢不送,知府大人让人通知他,他若不识象,那么下场绝对会无比凄惨。 “这怎么好意思,这样吧,多少钱,你说个数!” 全旭有些奇怪,这个房子埋了五千两黄金,可是看着王敬祖的样子,怎么也不像有钱人啊。 他的皮肤干裂,像树皮一样,身上穿的衣服也是葛布做的棉衣,看着上面的油光,估计也有好几个年头了。 “不用,不用!” 全旭朝着三娘摆摆手道:“你去取几件棉衣过来!” 三娘与丫丫一起出去,不一会儿就每个人抱了两件棉衣走了进来。 “这四件棉衣,应该值几两银子吧!” 王敬祖的眼睛亮了起来,全旭一文钱不给他,他也不敢反抗,可关键是全旭给了,他就可以接着。 这一件棉衣放在市场上,估计要五六两银子。 事实上,明朝属于手工经济,布帛和成衣的价格一直都很贵。在卢象升看来棉衣只值三四两银子,因为他买衣服,别人都是半买半送。 四件棉衣二十多两银子,这几间泥土房不算地皮,建的时候,花不到十两银子,就是乡里乡亲过来帮忙,用了一个多月而已。 王敬祖抱着棉衣,欢天喜地的离去。 这个时候,杨陆凯将一份告身放在全旭面前。 全旭看着告身,只见上面写着:“全旭,男,原籍湖广龙山,现籍大名府大名县金堤乡,旭矜贫恤独,救灾恤患,乐善好施,家境殷实,现委任大名县金堤粮长!” 上面还盖着知府衙门的大印。 “啥意思,我成了粮长?” PS: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五千八币的打赏,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点打赏,感谢孤还在独五百币打赏,感谢无想无情一百币,浮华已成往事一百币、TX祖国一百币打赏,本来打算今天好好休息一下,睡一个好觉,看到书友们如此热情,公众期间三更一万字,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十七章大哥我真是服了你 第十七章大哥我真是服了你 杨陆凯满脸堆笑道:“恭喜全公子,贺喜全公子升任粮长。” 粮长虽然是有权无职,却是一个肥缺。 要知道,粮长的辖区多者一万石,少者数千石。 然而,明朝的农税其实非常低,相当于亩收一斗,一万石,也就是相当于十万亩粮田的税中。 差不多相当于五六个乡里的区域,辖境人口也多达一两千户。 这里面的猫腻其实很多,用大斗进,小斗出,仅仅税收这方面就可以捞不少油水。 全旭哭丧着脸,他望着这张委任状,眉头拧在一起。 如果是其他知府或者委任的粮长,全旭绝对可以从中捞点油水,可是在卢象升眼皮子底下捞油水,绝对会被卢象升挂在旗杆上风干。 “贺喜个蛋!” 全旭没好气的盯着杨陆凯道:“杨知事,不是说粮长都是有富户或地主担任吗?你们我,就剩这一栋房子,家徒四壁,只有墙了,我可不是富人!” 粮长制,明洪武四年由朱元璋创立的制度,他本质是为了杜绝官吏腐败贪污,每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区划分为一区,每区设粮长一名,由政府指派区内田地多、纳粮多的大户担任。 粮长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区的田粮催征、经收、解运诸事宜。 当然,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好工作。 就像大名府到北京城大约一千里左右,然而运输粮食,民夫队每天只能走五十里,路上就需要二十,如果遇到刮风下雨,那么时间会更久。 粮食潮湿了,霉变了,这都是粮长的问题。 杨陆凯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一叠十几张崭新的地契,他直接拍在全旭面前。 全旭还没有动这些地契,旁边的三娘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全旭不是明朝的农民,自然体会不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 三娘自从离开杞县以后,沦为流民,她最大的梦想就是拥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看着桌子上摆着的地契,三娘的眼睛一直就挪不开了,她兴奋的问道:“几亩地?” “几亩?” 杨陆凯得意的笑了笑:“从金堤往北开始算起,一直到王家堡乡白浪河南岸,从夹沟河以西,沿着这条官道向东,全部是全公子的了!” “这……这!” 全旭目瞪口呆:“不是说就八千亩碱荒地吗?怎么又多了这么多?” 全旭拿着地契,默默计算了一下,除了八千亩碱荒地,还有四千四百亩淤地,五千七百余地沙地,包括三千亩上好的良田,总共就是两万一千一百余亩,这几乎是后世半个镇的所有耕地。 杨陆凯叹了口气道:“大名县原来的粮长贪污,卢大人明察秋毫,绝不姑息,于是他被抄家,这个粮长,还有他的地,都归你了!” 整个大名县,其实就是四个粮长。 全旭从无立锥之地,短短几天时间,到现在坐拥两万一千余亩土地,虽然他的地大都是碱荒地,但是从数量上来说,他确实是大名县东南较大的地主之一。 当然,哪怕田地再多,其实并不是卢象升擢升全旭为粮长的真正理由。 卢象升深知粮长这种有限无职的地方办事人员,能从征收粮食这个工作中,收获大量的好处,中饱私囊,吃拿卡要,让穷困百姓更加困苦不堪。 卢象升主要是看在全旭心底善良这一方面,他为了赈济灾民,前前后后花了几万两银子,这么一大笔钱财,放在任何一个大户身上都不算多,但是,任何一个大户,宁愿喝花酒,捧戏子,绝对不会把钱用在灾民身上。 全旭只要成了粮长,他一样会尽自己最大的可能性,去帮助那些穷困百姓,而不是像其他粮长一样,趴在穷困百姓身上敲骨吸髓。 三娘听到两万一千余亩地的消息,开心极了,她马上跑到汤邱氏屋里,去跟她分享这个好消息。 三娘也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招募了那些女人和孩子,这样以来,全氏将来才有人可以开发这么多田地。 虽然全旭面对杨陆凯没有好脸色,可是三娘却非常感激杨陆凯,看着他身上单薄,从仓库取出两件军绿色棉大衣,两双解放劳保棉鞋,还有劳动布工作服,午餐肉罐头。 当然,牛肉罐头也有,三娘担心麻烦,毕竟大明朝杀牛可是要犯法的,来历不明的牛肉,少不了麻烦。 杨陆凯兴高彩烈的走了,可全旭却愁眉不展。 尽管他不是算命先生,却非常清楚,大明朝可是小冰河时期,天气干旱少雨,冬天又寒冷,明天肯定又会干旱。 他有两万余亩地,也就意味着他自己要承担着两千多石的粮税,还要负担整个大名县东南,五六个乡里,超过十万亩粮田的粮税。 可以预见,明年又是干旱,虽然不知道会不会颗粒无收,可是让他拿什么去交税? 三娘并不知道全旭的苦恼,她开心得手舞足蹈,她拿起那些地契,不时的亲吻着,显得特别兴奋。 全旭不解的望着三娘:“你怎么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啊,相公成了地主,我当然开心!” “可是,明年咱们要交很多税啊!” “这怕什么,咱们这么多地,全部种上,只要收了粮食,咱们两万多亩地,那就是两万多石,就算撑破肚皮也吃不完!” 三娘仿佛想到了什么,她急忙爬起来,冲着丫丫道:“丫丫,去把罗管事和袁管事叫来!” 丫丫迈着小碎步,朝着外面跑去。 不多时,须发皆白的罗世明与袁世卿来到主屋内。 “老板,有何吩咐!” 三娘笑道:“袁管事,这里是咱们家里的地契,你去打听一下,还有多少佃户,要租咱们的地,没人租的地统计一下!” 袁世卿看着这些地契,目瞪口呆。 三娘又望着罗世明道:“罗管事,你去问问外面的那些灾民,问问他们,愿不愿意成为全氏的佃户,咱们的租子,每亩……” 三娘望着全旭道:“相公,你觉得咱们的租子收多少好?” “别人都收多少?” 全旭可没有种过地,当他长大成人的时候,后世已经是全面机械化,而且当他时在上学,不知不觉中,农忙和秋收已经过去。 “这个……!” 三娘想了想道:“每个地主都不一样,有的收三四斗,有的收五六斗!” “那咱们就收三斗吧!” 全旭想了想,反正这事容不得他反悔。 再说了,旱灾虽然严重,能严重过缺少雨水的西北地区?他记得无论再干旱,西北地区的农民也没有影响产量,大不了灌溉就是了? 河北地区虽然有些干旱,然而问题是,这里地下水却非常丰富,打井的话也不费劲。 当然,就算明代打井费劲,可是后世打井能有多大点事? 了不起倒腾几部打井的机械,那种柴油机的抽水机,好像值不了多少钱,就像普通拖拉机带动的抽水机,一天完全可以浇灌二三十亩地。 想到这里,全旭的心情好了一些。 碱荒地对于明末的农民来说,简直就是无解的难题。 可是在后世,中国却有丰富的经验。 碱荒地在中国属于大规模性的普遍现象,内蒙古河套地区碱荒地区,黄淮海平原碱荒地区、新疆盐碱地,黄河故道盐碱地,中国现有耕地十八亿亩,其中受盐碱影响的耕地超过三亿亩。 经过四十年的努力,盐碱地对中国耕地的影响,变得越来越弱,也可以说中国取得治理盐碱地方面的极大成就。 相信大家都多少了解一下人民的好干部《***》,不吹不黑,***在担任兰考县县高官期间,针对兰考县的风水、缺水、盐碱治理,取得较大的成果。 兰考这个以农业为主的农业大县,创造了三百多亿的GDB,可关键是兰考县人少,总共八十多万人,从全国有名的贫困县到了中等规模的经济强县,兰考人民打了一个翻身仗。 想到这里,全旭拥有了强大的自信,自己拥有强大后世科技支持,还害怕个屁,别人种不出来粮食的盐碱地,自己一定可以种出粮食。 “罗世明!” “东家有何吩咐?” “这样啊,你现在通知下去,咱们以后暂时不建房子了!” “不建房子?那……” 全旭想明白了,人力资源是宝贵的,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现在虽然是寒冬,距离开春还早,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要努力准备抗旱。 房子的问题,其实非常好解决。 后世拥有廉价的活动板房,既漂亮又保暖,关键是非常便宜,一平方几十块而已,一百多人买个几千平方完全够用,这才几万块的投入而已。 “木匠准备打造大车,多多益善!” 在安排好灾民工作方向转型以后,全旭与三娘交代一番,让他派人盯着后院那片空地,禁止任何人进入。 于是,全旭趁着夜色笼罩,启动穿越,回到现代。 刚刚来到现代,他的手机就响起一片,滴滴…… 直到十几分钟以后,这才停了下来。 全旭拿起手机,看着洪海洋的电话,他发了足足四十多条微信信息。 “喂……” “全大爷,你老人家终于露面了,再不出现我就报警了!” “报警,报个屁啊!” “你以为我不知道啊,我昨天晚上看到你与谢琳一起走的,小心死在她肚皮上!” “谢琳是谁?” “我草!大哥,你真牛逼,连名都不知道是谁,你居然也搞上了?” “什么?”全旭有些莫名奇妙。 “打开手机,看看热搜!” 全旭望着手机,目瞪口呆。 第十八章没钱了只能卖黄金 第十八章没钱了只能卖黄金 在信息时代,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是。只有荒诞不经,才能夺人眼球。 特别是娱乐版块的媒体记者,那节操…… 红杏是高档饭店,注定与普通大众无缘。 至少在很多人眼中,红杏就是一个传说。有钱人能在红杏消费得起,可关键是有钱人用不着显摆。 最先火的其实是旭日海洋,既原来的星光官方公众号,作为一个拥有两百多万粉丝的公众号,小编以文“没有一个小目标,我绝对不会再来这里!”作为标题,文章从星光改组,到新董事长带领全体员工进入红杏庆祝公司成立开始。 特别是全旭骚出宇宙的操作:“不点餐,不包桌,给我按照菜单挨着上!” 这一个标题也成了热搜,这不是普通饭店,也不是路边摊,如果是普通饭店,就算全部上齐,其实也没有多少钱。 关键是这红杏。一碗白米饭敢收一百块的红杏,一瓶纯冷水要收六十的红杏,即使是最普通的西兰花菜,一道也是二百开外。 随着当天晚上一道道菜肴被公司员工拍着照片,并且标注上价格,红杏也火了。 红杏生太园一看这个广告不错,随即加下宣传,各种微博大V和刷子一起上,将红杏和神秘土豪直接顶上热搜。 特别是全旭那:“不点餐,不包桌,给我按照菜单挨着上!”这句话,短短一夜之间,迅速成为了炫富的新代名词。 热搜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居然还和全旭有关,旭日海洋神秘股东的身份是……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有人猜测星光,不,现在旭日海洋的新股东,董事长是煤老板,富二代,也有人猜测是海归,也有人猜测是光线少东主。 当然呼声最高的却是国民老公。 关于全旭全程没有露脸,唯一一张现出真身的照片,则是在酒店的电梯间,谢琳则是露出正脸,伸手挽住全旭的胳膊,全旭仅仅露出了三分之一的侧脸。 可别说,全旭与国民老公还真有一些像,脸都挺白,眼睛倒是不大。 “震惊,国民老公的神秘女友居然是她!” 这条搜索并不是第一,不过却排在前十…… 同时,全旭通过网络信息,也了解到谢琳的信息。 谢琳是星源娱乐的艺人,她仿佛就是出道既巅峰,越混越差。 作为半个影视圈的人,全旭知道谢琳肯定是得罪人了。 要想捧起一个演员,需要好剧本,好导演,良心制作,好宣传,当然也要有重量级演员搭戏。 可是,要毁掉一个演员,实在太简单了。 就像那个《城市堡垒》,科幻大投入,大制作,将那个流量明星,资本眼中的香饽饽,直接打成臭狗屎。 就在全旭一边看着热搜的时候,一边来到公司。 “全董好!” “全董好!” 此时的公司,人人都在各司其职,忙忙碌碌,除了给全旭打了招呼,马上低头工作。 全旭在红杏的那顿饭,让全体员工都明白了,他们遇到了一个不差钱的大老板,在这个的老板面前,除了努力工作之外,没有别的办法。 因为,他有钱,可以随便从其他公司挖人,谁都不是不可替代的。 全旭前脚来到办公室,后脚李思维就敲门进来。 “全董,我们公司最近接了很多编剧投稿,还有导演,资方寻求合作!” 李思维的声音非常激动,她手中拿着一大叠备忘录,放在全旭面前。 随着全旭一顿饭的炒作,整个网络都沸沸扬扬,很多人都知道旭日海洋有了新股东,而且是超过土豪,爆发户。 这样的人在影视圈就是典型的肥羊,不趁机薅羊毛,简直侮辱他们的职业操守。 全旭非常也明白,趋利避害是资本的原始本能。任何人都想跟一个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合作。 全旭摆摆手:“李姐,对于影视圈而言,我还是一个新人,以你从业将近二十年的经验来看,什么样的项目靠谱,咱们就做,咱们这艘小船,可经不起折腾,我原则是,风险小,投资中等以下,项目周期短,以电影为主!另外,我还有其他事要忙,公司的事情,交给你和洪海洋负责,遇到解决不了的事情,你们两个商量着办……” 资本的原始积累,需要时间。 全旭的计划是在明末积累原始资本,毕竟混影视圈的人,没有一个傻子,想在这个行业里有所成就,难度不亚于鸡毛上天。 反而在明末,可操作性就强得太多了。 这话听到李思维耳中,她感觉这是全旭对她的信任。 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最怕的就是头顶上司指手画脚,然而出了问题,就会过来顶雷,像这样的放权的老板,简直是可遇不可求。 “好的,全董,我不打扰了,我会尽快把项目搭建起来!” 李思维眉飞色舞的走出全旭的办公室。 全旭拿起电话,正准备打电话。 采购部总监林薇薇敲敲门进来:“全董,您让我采购的粮食和军大衣,我已经洽谈好了。大米采取江南粮油的优势进口大米,每吨三千七百八十元,他们进来了样品,你可以看看。” 全旭点点头,这相当一斤米不到两块钱,比他自己零买每斤便宜将近一块钱。 一名采购部的员工,提着两袋十公斤装的大米,进入全旭的办公室。 在全旭的默许下,他打开真空包装的大米袋子。 全旭伸手抓了一把米,入手光滑细腻,色泽青白,颗粒饱满,在灯光照耀下晶莹剔透:“不错,看着比泰国香米还好。如果是这样品质的大米,可以预订!他们最快几天到货?” “只要钱到账,最快四个小时可以到货!” 林薇薇指着旁边的麦子道:“这种品位的麦子,他们最低每吨三千四百元!” “很好!” 全旭望着林薇薇道:“告诉他们,这只是第一批物资,如果顾客反映良好,订单会持续增加!” 林薇薇沉吟道:“棉大衣那边有些麻烦,他们四斤重的棉衣,要价不低于五十五元每件!” “可以!” 全旭摇摇头道:“我有一个要求,所有的大米和麦子包装,统一采取麻袋,每袋装一百公斤!” 主要是这些塑料包装袋在明末不能见光,麻袋倒是没有问题,明末也有麻袋,只不过质量差了一些而已。 “另外,这批物资,我们是送人,如何做账,你与财务部商量一下,该交的税已经要交清!” 全旭望着林薇薇道:“对了,我还要活动板房,质量要好,你帮我联系一下,我需要购买至少五千平方的活动板房。” “好的,全董!” 虽然林薇薇有些奇怪全旭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东西全部与公司无关,但是她却没有多问。 安排好这一切,全旭伸了一个懒腰。 有了公司,有了人帮他做事,效果就是不一样,如果让他自己去采购,他估计又要忙东忙西,关键是价格更高,让他难以这么便宜的价格拿下来,仅仅五百吨粮食,全旭就可以剩下十几万。 然而问题是,公司的账户上早已没钱了。 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看来又要卖黄金了。” 这次和上前不一样,他上次是一个人,卖不了那么多。 现在他可是一个有苦力的人。 想到这里,全旭拿起电话:“喂,行政部吗?我是全旭,帮我通知一下咱们公司军事武术指导吴铭,对,就是他,让他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时间不长,吴铭一身迷彩作训服,来到全旭的办公室:“全董好!” “坐!” 吴铭小心翼翼的问道:“全董您有什么事?” “让你招的人,招到了吗?” “招到了,就是有点多!” “多少!” 吴铭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五十六个人,我在战友群里发了一个信息,他们都要来……我……” “行了,来就来吧,实习期三个月,每个月六千,先这样!” 吴铭大喜:“多谢全董!” “你来几个信得过的人,跟我办一件事!” 吴铭的神色凝重起来,缓缓道:“好!” 全旭从办公室里出来,身后就跟着吴铭等七八名新进特形演员,这些人都是退伍兵,身上的军人气息很浓,每个人都是吴铭一样的打扮。 数字迷彩作训服,陆战靴,肌肉凸起,非常夺人眼球。 “全董好!” 全旭微微点点头:“你们跟我去办一件事,现在出发!” “是!” 全旭走出惠通时代广场九号楼,周围行人纷纷侧目,打量着全旭,议论纷纷。 “我去,这是谁啊!” “带这么保镖!” “牛逼!” 全旭与吴铭等人分别乘坐两辆公司的商务车,直接来到全旭的出租屋。 吴铭与三四个人跟着全旭来到房间内,其他人站在门口。 全旭打开里屋的门,来到里屋,这间房子是原房东存放杂物的地方,东西摆得密密麻麻,多而不乱。 全旭拉开的组合柜的门,冒出一片金光。 吴铭的脸色一凝,仿佛明白了什么。 PS:昨天晚上本来准备两更,结果一不小心一杯奶茶倒在笔记本电脑上,电脑完蛋了。今天同样三更,请大家多多支持。再次感谢炸锅皮皮虾五千币打赏,恭喜成为本书第一位堂主,非常感谢洪荒大刀一千六百币打赏,TX祖国一百币打赏。 第十九章我们要做整个行业的标杆(二更求支持) 第十九章我们要做整个行业的标杆 “不要问,不要逼我骗你!” 全旭苦笑道:“公司困难,我只能忍痛……卖掉这些黄金了。” 吴铭恍然大悟。 公司里关于董事长传闻很多,大家都猜测全旭是一个土豪。 可是,他却没有想到居然豪到这个地步。 这套房子(其实是全旭租的),这么大的面积,这么奢华的装修,怎么也两千多万起步。 可是,看着房间的样子,连张床都没有,显然,全旭并没有在这里居住,只是用来放东西。 怪不得十几万的钢琴放在客厅里落灰,再看到整个衣柜的金锭,吴铭不由得感叹:“壕无人性!” 面对密密麻麻,至少上百块金锭。 吴铭不知不觉有些呼吸急促,就像十亿,说出来只是一个数字,如果把钱放在一起,可以堆满一整座房间。 面对这样一屋子的钱,没有几个人可以保持镇静。 吴铭受过保密训练,他转身分别交代身边的战友:“注意保密条例,任何人都要严格遵守!” “是!” 全旭从房间里拖出一只他的密码箱,直接将里面的衣服、杂物倒出来,扔在地上,然后将黄金装进密码箱里。 虽然全旭上次卖掉了三十多斤,此时仍旧有三百多斤的样子,哪怕吴铭也勉强可以提出来。 吴铭想了想道:“全董,能不能等一会!” “等一会?” 全旭有些不解。 吴铭小心翼翼压低声音:“财帛动人心!” 吴铭原本以为只是普通的干些苦力活,哪里想到居然是让他们押运三百多斤黄金。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么一大笔黄金,要说没有人不动心,那绝对不可能的。这批黄金的价值,超过了一般银行的营业点。 吴铭拿起自己的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等了足足小半个小时,同样一名军事组的工作人员,骑着摩托车背着一个硕大的提包,来到全旭的出租屋里。 他将提抱放在地上,拉开拉链。 全旭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个提包,里面有九二式九毫米半自动手枪,九五式自动步枪,伸缩警棍。 吴铭笑了笑:“全董,这都是咱们公司的道具,都是一比一真模!” 高仿、真的影视道具,类似于枪械之类,其实都有编号,而且在公安部门进行备案,每次使用记录,出入库记录,都要详细,一旦出现问题,轻者吊销持枪证,重者坐牢(真事,有家影视公司的哥们在大年三十被抓了,就是因为这破事)。 吴铭将一把伸缩警棍插在腰上,又将一支警用九二式九毫米半自动手枪拿起来。 没有遇到劫匪最好,万一太阳从西边出来,好死不活碰到劫匪,只能用这些道具来撑撑门面。 吴铭相信这些道具的逼真程度,如果不让对方摸到这些枪,哪怕近距离观看,绝对无法发现破绽。 两名员工上前抬起这只密码箱。 其他人则分散开来,形成内外保护圈。 众人小心翼翼抬着这只硕大的密码箱登上商务车。、 那辆没有装载着黄金的商务车在前面开道,吴铭小心翼翼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拿着对讲机,观察着前面的情况。 全旭虽然不懂军事,看着吴铭和他的战友,感觉他们非常专业。 当全旭开着来到金玉满堂停车场的时候,他并没有下车,而是拿出手机给胡德一打了一个电话。 “喂,胡总!” “哦,是全老板啊!” “有一笔大生意,要不要做?” “黄金?” “正确!” “做,肯定要做!不知道有多大?” “马马虎虎五六千万!” “多少?” 胡德一的声音有些激动:“五六千万?” 全旭淡淡的笑道:“能不能吃得下来?不能的话,我找其他人!” “全老板,你知不知道我们金玉满堂一年的营业额是多少?” 全旭摇摇头:“我没有兴趣知道!” “我们金玉满堂虽然比不上老凤祥和周大福,不过一年也有十几个亿的营业额,五六千万的黄金虽然不少,也不过相当于我们最多两个月的出货量,你感觉我们吃不下吗?” “那你准备好钱!” “你现在哪儿?” “你们店外面露天停车场!” “开着车来的?” “对!” “你这样,沿着地下停车场进来,地下三层,G区,找个停车位,我在电梯前等你!” “好!” 全旭望着前面的司机:“进地下车库,去负三层G区!” …… 金玉满堂地下三层,有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 胡德一正在电梯门口探口探脑,东张西望。 上一次,他与全旭合作,小赚十几万,这些钱落入了他私人的钱包,这次的交易量扩大了十倍,那么可应该可以赚一两百万。 “啪!” 一只大手落在胡德一的肩膀上,他扭头一看,只见不知道什么时候全旭笑眯眯的望着他。 胡德一尴尬的笑了笑:“全老板好,就咱们上去谈!” 不过,就是胡德一转身的瞬间,他的脸变得非常难看。 他身边出现八九名壮硕的男子,这些男子一看就不是普通人,特别是他们腰间鼓鼓囊囊,仿佛装着东西。 吴铭经过胡德一的时候,故意露出了手枪的枪把。 胡德一的脸色难看起来,他的额头布满汗水,一脸忐忑的望着全旭:“全……全……老板!” 在第一次交易的时候,胡德一就发现全旭带来的金锭,明显属于小作坊熔铸的,很有可能是他自己铸造的,不仅重量和形状不统一,而且每一块金锭的金含量同样也不统一。 无论从哪一个维度来看,这些黄金都不专业。 他曾经猜测到全旭可能与境外的雇佣兵组织有联系,此时看着全旭身边的吴铭等人,特别是他们身上,明显带着武器。 特别是吴铭身边的助手葛云,他以前是吴铭部队的狙击手,口袋里装着一大把八八式狙击步枪的子弹。 看着胡德一胆战心惊。 当然,这些子弹头都是真的,子弹壳也是真的,区别就是因为没有无烟火药,都是用来近景特写的道具,并不是塑料制品。 “走,我们去你办公室里谈!” 全旭拉着胡德一的胳膊,朝着电梯走去。 这部电梯载重有限,根本无法让全部上都上去。 吴铭望着胡德一道:“你的办公楼在几楼?” “五……五楼!” 吴铭朝着身边的几名老战友使了一个眼色,四名男子打开消防通道,直接沿着楼梯朝着上面跑去。 吴铭与全旭登上电梯,加上抬着黄金的两名战友,一行共计八个人。 “叮……” 电梯的铃声响起,电梯门缓缓打开。 全旭发现那四名男子已经跑到五楼楼上,有些震惊。 这可是五楼,从地下三楼到五楼,足足八层楼,他们居然跑得比电梯还快。 这四名男子,两名站在电梯门口,一名站在走廊,还有一人站在消防通道前。 “专业!” 吴铭不免有些得意:“他们最少的也跟我五年了,如果没有这两下子,早被部队踢出去了!” “看来我是捡到宝贝了!”全旭拍了拍吴铭的肩膀:“好好干,我不会亏待你的!” 进入胡德一的办公室,胡德王的身子抖动如同筛糠,他显得非常害怕。 “别怕,我是文明合法商人!” 全旭大大咧咧的坐在沙发上:“老规矩?” “好……好!” 胡德一擦着冷泪,用内部电话喊来鉴定师。 由于这次数量多,一次性过来了四名鉴定师,而且全部都是男子。 这四人进来,多多少少让胡德一感觉有些安全感。 接下来就是熟悉的流程,经过鉴定师的一通检验,一百五十三公斤黄金按照每克三百六的价格成交。 至于为什么数量越多,价格反而越高了。要知道每克贵上十块钱,那就是一百五十三万。 这主要是胡德一被全旭这个阵仗给吓着了。 他居然遇到了“传说”的雇佣军,特别是吴铭他们故意有意无意露出武器,算上吴铭他们一共十个人,六支九二式半自动手枪,四支九五式自动步枪,还有手雷、火箭筒等重武器。 但凡有点眼力劲儿的人,遇到这样的顾客,那就是能不得罪,尽不得罪。 如果全旭一克黄金没拿,就凭他们这些人,把楼下大厅扫光,胡德一还真没有任何办法。 遇到上下班高峰期,一公里路能堵半个小时,等警察到来,黄瓜菜都凉了。 全旭对于交易结果非常满意。 胡德一看着全旭脸上的笑容,终于松了口气:“总共五千五百零八万元整!” 本来,全旭想大手一挥免掉零头。 可是看着吴铭他们这些人还有司机跟着跑前跑后,封口费是肯定必要的。 “五千五百万转账,八万给我现金!” “合作愉快!” 黄金交付,全旭看着卡上的余额,以及八万块现金,他示意吴铭伸手接过这个现金的方便袋。 一路顺利来到金玉满堂楼下,坐上车。 全旭伸手拿起那个装着八万块现金的方便袋,他看了看,感觉自己身上应该装点现金,于是,从中拿出一叠,顺手装进口袋里。 全旭将剩下的七万块递给吴铭。 吴铭有些紧张:“全董,这……” “你们应该得到的!” 全旭不由分说,将七万块递到吴铭的手中:“拿去跟你的兄弟们分了吧!” 吴铭本想拒绝,可是看着车里其他战友一脸热切的眼神,他没有故作大方。 战友们来自五湖四海,关键是大部分都很穷,京城的消费又太高,他们初来乍到,随便买点生活用品,上千就没了。 “多谢全董!” 众人兴奋的大叫起来。 全旭望着吴铭道:“吴铭,军事你是专业的,你看过《战狗二》以及《红洋行动》吧?” “看过!” “他们号称中国最专业的军事动作片,你认为呢!” “怎么说呢,呵呵……” 吴铭言不由衷尴尬的笑了起来。 全旭望着吴铭:“吴铭,还有各位,我有一个梦想,也可以说是野心,我们旭日海洋要成为中国最专业,乃至整个世界最专业的军事动作类影视公司,我们要竖立起整个行业的标杆。” 吴铭等人听着全旭的声音,他的声音仿佛带着莫名的魔力,每个人都非常认真。 事实上,吴铭正用对讲机,给全旭进行两个车之间的直播。 “当年,我第一次看到《英雄》的时候,特别是看到秦军出场,铠甲锵锵,金戈铁马,寒光闪闪,戈矛如林,锐剑如织,不动如山,其徐如风,侵略如火,那个场面,是非常的震撼!” 全旭有些激动:“可是,《英雄》之后,再无英雄,你们知道我有多么遗憾吗?我需要一支非常专业的军事团队,我们打造出一个全中国,全世界最专业的军事团队,所以我需要你们的帮助!你们将来也星光灿烂,青史留名!” 手中摸着沉甸甸的人民币,听着全旭最真诚的话语,这些铁钢直男们被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吴铭等人马上成了全旭最忠诚的铁杆粉丝。 PS:公众期间,老程也不需要压着字数等推荐了,大家支持越多,老程更新越快。再次感谢迷丶密500币打赏,q123a 200币打赏,悼武华夏2000币打赏,等会还有第三更,今天老程还要日万。 第二十章穿越有风险需谨慎(三更) 第二十章穿越有风险需谨慎 手中有钱,特别是卡上有五千五百万的时候,全旭非常有安全感,同样也有自信心。 吴铭虽然曾经是一个钢铁直男,铁血军人,不过在影视圈这个大染缸里滚打多年,哪怕再纯洁的人,也会变得八面玲珑。 虽然拿着全旭奖励的七万块钱,吴铭并没有直接分发给所有的战友,他的旧日同袍。 他让司机直接开车到了京城一家有特色的风味饭店。 蒙古大营。 这里经营蒙古为特色的烧全羊,不仅味道正宗,价格也勉强算亲民。 加上全旭和司机,总共十三个人,直接要了一个大包间,要一份极品烧全羊。平时吴铭可是不舍得来消费,毕竟一顿饭也可以造掉半个月工资。 啤酒直接按人头数,直接上十箱。 全旭总算看到了军人的直接与爽快,烧全羊还没有端上来,啤酒干掉了一半。 当着全旭的面,吴铭掏出五万块,放地桌子上:“这是全董赏的,大家远来京城不易,跟着全董干,好处少不了大家!” 全旭不得不暗暗称赞吴铭会来事,当然,不会来事的人在影视圈也混不下去。 “谢全董!” 曾经的狙击手葛云拿起一支啤酒,顺手一敲,仿佛护士在敲药瓶一样。 “咔嚓” 那支啤酒瓶直接从瓶颈处断裂。 “全董,俺是粗人,不会说话,以后,俺这条命卖给你了!”葛云仰头一口干掉瓶中酒。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葛云:“小伙子,非常不错!” 虽然全旭还没有这种当了八年狙击手的特种兵大,只不过,在场的众人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不过,我要说你一句,命不是随便给的,大家一起出来赚钱才是目的。理想重要,面包也重要,为了理想,不能没有面包,这两者不冲突,努力工作,凭本事赚钱,快乐生活,这才是人生的真谛!” 全旭端起酒杯,望着吴铭与几名退伍军人:“大家干了!” “干杯!” 不对,应该说是对瓶吹。 全旭看着吴铭道:“对了,网上有部网剧,讲抗美援朝的,口碑不错,你看过没有?” 吴铭笑了笑:“全董,那部是一个老战友借我过去指导的,导演也是内行人,让我带着他们那群群演训练了三个月,多少有点样子!” “这就是关键!” 全旭叹了口气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部网剧,把老虎的电影给比下去了,这就是我们未来的发展方向,咱们要从细节着手,要做最专业的,我有一个想法,需要你去做!” “全董请吩咐!” “我需要一个建立一个基地,一个训练基地!” 全旭望着兴奋退伍军人道:“将来咱们公司的项目,只要涉及军事动作,任何进组的演员,必须经过你们的专业训练,演一个军人,必须要有军人的样子,松松垮垮,简直就晃在毁军人的形象。” 吴铭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问题!” 吴铭暗暗庆幸,星光到了全旭的手中。 别看全旭年龄不大,却是一个非常想干事的人。不像刘亚光,一心只有他的小三,把公司资源全部倾斜在他的小三身上,所以他的下场也是活该。 “训练基地的场地不能太小,京郊的地价又贵,可以适当的外移!” 全旭望着吴铭道:“你有没有理想地点?” “这个……” 吴铭迟疑起来。 就在这时,一名面相憨厚的山东退伍兵道:“我有一个战友,他家是甘肃那边的,他们那里很穷,地价非常便宜,据说他家里都上千亩地,因为干旱,种地非常困难!” “妥了,你跟他谈谈,找当地政府了解一下情况,问问他们政府,能不能给咱们这个训练基地一些优惠政策!” 全旭显然都是借口。 想要在明末混得顺水顺风,在那个乱世最保险的还是军队。 现在他成了大名知府卢象升面前的红人,并且被委任为粮长,如果不出意外,到了明年冬天,就是历史上己巳之变,己巳之变又称后金攻明京畿之战。 后金皇太极率领麾下八旗精锐与蒙古仆从军,突入长城,兵临京师城下。二十余万明军面对区区五万余后金军队,畏敌怯战。 结果,后金军队在京畿周边烧杀抢掠,肆虐长达七个月之久。 在这其中,大名知府卢象升接到时任兵部尚书王洽颁布的勤王命令,于是,卢象升凭借着在大名府的威信,轻易拉起了一万余民壮。 在万马齐暗的时代,卢象升就成了暗夜里的一盏明灯。 于是,卢象升凭借着这一次勤王,获得了崇祯皇帝的好感,他从正四品大名知府,直接扶摇直上,升任右参政兼副使,外出整顿大名、广平、顺德三府的兵备,号称“天雄军”。 全旭自然要乘上卢象升的便车,他们不仅仅利用后世弄到精良的武器和甲胄,同样也需要在卢象升面前表现出他是一个会训练,能训练军队的良将。 虽然全旭不懂军事,可关键是他现在手底下有懂的人啊。 全旭打着为公司打造最专业的团队的旗号,一边招募退伍军人,一边打造一个军事训练基地。 只要全程录相,依葫芦画瓢这事他应该可以做到。 当然,他还可以利用最专业的军队,拿着最真实的明代铠甲和武器,打造最一流的道具团队。 再准备花个大几十或者上百万,拍一个一两分钟的片花,只要足够震撼,这块影视道具和军事动作这一块肥肉,他绝对可以吃到嘴里。 旭日海洋的公司本来就是成熟的公司,运营方向在洪海洋和李思维的操作下,整个公司像机器一样,良好的运转着。 全旭当起了甩手掌柜。 让全旭的意外的是,他的顶头上司在公司法务部的威胁下,愿意拿出一百万元私了顾川预谋杀害全旭的事情。 事实上,这个官司根本就不可能打赢。 毕竟,顾川当时并没有凶器,他们二人之间也没有明显不可调和的矛盾。 顾川愿意认怂,除了全旭的身份揭开之外,还有就是想让全旭别揭发他。 其实,全旭手中哪有证据,只不过是顾川做贼心虚。 本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原则,全旭笑纳了顾川的好意。 拿出五万块奖励法务部门,剩下的钱则被全旭交给了林薇薇,让她采购一批蔬菜、水果、冷冻肉以及太阳台电池板,逆变器以及其他乱七八遭的东西。 只要钱到位,采购的速度是最快的。 星光位于燕郊有一座仓库,面积莫约三千来坪。 上下三层,共计上万坪。 这是星光用来用来存放道具的仓库。 当然,因为没钱,星光原本计划把这里退租,同时把道具处理掉。 凭良心说,星光的道具库,还是有一些东西的。 除了十八般兵器,包括各种枪械,民国时期的家电、家具,还有大型道具,比如老款的福特T型车,可以进博物馆的宝马偏三轮,等等。 如果在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这些道具卖个几千万不成问题。就像自制的谢尔曼坦克,日军豆丁坦克,租给抗日神剧剧组,一天也要上万。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影视寒冬。 超过三分之二的影视项目被砍,近二十万龙套演员狼狈离开各大影视城,近半的影视公司倒闭,想要出手道具、服装甚至拍摄器材的不知凡几。 这个道具库有十几名保管员,还有每年多达三百余万的租金,这对于任何一家影视公司而言,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沉重的包袱。 由于是拍戏的道具,都是现代仿制品,只有外形,没有内在,无论是坦克车或者飞机,只是一个壳子,根本就不值钱,卖废铁,估计还要赔上运费。 趁着这个时机,全旭也在疯狂抄底。 原本价值几百万的光学镜头,用零头就可以买下来,九成的轨道几乎以废铁价拿下来,还有调色用的工作台,美国进口的,新价十几万美金,几乎按照二手旧电脑的价格买了下来。让后期制作的马姐开心的跳了起来。 任何时代,凡事都要从两面看。 为什么全旭一次请客吃饭的炒作,就可以吸引大量的剧作、演员、导演和制片过来碰运气,主要是在行业寒冬的情况下,每个人都要付出比平时多几十倍的努力。 位于一楼的仓库内,存放的则是全旭购买的五百吨粮食,其中包括三百吨大米,一百吨小麦,一百吨面粉。 当然,还有一万四千余平方的活动板房。这些活动板房也是一个破产倒闭的房地产企业卖的破烂,被林薇薇用了十万块钱给收了过来。 林薇薇拿着物品清单:“全董,所有的物品已经入库,也已经清点完毕!” “干得不错!” 全旭想了想,掏出手机,直接微信转账10000元。 林薇薇吃惊的望着全旭:“全董,你这是……” “是这样的,我还想送别人化妆品!” 全旭有些尴尬的笑了笑:“我不太懂这个,所以,请你帮忙。” 林薇薇有些失望,她还以为全旭是单身,看样子也是名草有主了:“全董,您现在就要吗?” 全旭抬头看了看时间:“如果能半个小时送来最好!” 林薇薇苦笑:“咱们这里偏,我就是飞……时间也来不及!” “那你明天再买吧,我好像听说这种东西价格悬殊非常大!” 这些化妆品除了送给三娘之外,似乎可以拿着这些东西去赚女人的钱,自古以来,女人的钱最好赚。 想到这里,全旭道:“不用太奢侈的品牌,就是你平时用的就行,那个香水……气味不错,我喜欢!” 林薇薇的脸瞬间就红了。 全旭有些尴尬,不会是又想歪了吧。 林薇薇点点头:“好的,全董,我明白了,明天,我会把这些东西带到公司!” “嗯!” “你先忙吧,我到处转转!” “好的!” 等林薇薇与采购部的员工离开后,全旭望着仓库保管员道:“那个!” “全董,我叫沈向明!” “好,沈向明,你把钥匙给我!你们今天全部下班吧!明天准时上班。” 沈向明等众保管员面面相觑,不过,他还是把钥匙交给了全旭。 等所有人走后,全旭四处查看一番,发现确实是没人。 全旭将所有的物品收录在自己的脑子里,仰天嘶吼:“神啊,让我离开这个地方吧!”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他陷入了昏迷。 …… “哇!” 全旭再次醒来,他感觉眼前白茫茫的一片,耳朵嗡嗡作响,胸膛急剧起伏着,喉咙发甜,一阵烦恶感从胸口一直冲上喉咙,他张开嘴,一口血猛的喷了出来。 全旭的身上冒出冷汗,一个劲的猛喘粗气。 这时,他依稀听到一声惊呼,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迷迷糊糊中,有熟悉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到底怎么样了?可别吓我!” 三娘都带哭腔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全旭再次醒来,他费力的盯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温暖的床上,一名穿着长袍,须发皆生的男子,闭着眼睛,伸手正搭在他的脉上。 全旭的嗓子有些难受:“我……我……这是……怎么了!” “谢天谢地,相公,你终于醒了!” 三娘扑在全旭的胸前,呜呜的哭了起来。 那名须发皆白的男子,脸色怪异:“怪哉,怪哉,全身无伤,怎会气血不足?” 朗中缓缓起身,将空间让给三娘与全旭。 三娘昨天晚上发现全旭躺在雪堆里,一身吐满鲜血,虽然全旭周围摆放了粮食和各种物资,她当时吓坏了,也顾不得其他,急忙背起全旭来到屋里。 此时的三娘虽然没有钱,但是她有粮食,有人手。 三娘让罗世明连夜进城,前往大名府请郎中。 罗世明等到天亮才进城,请到郎中以七钱银子的价格租了一辆马车,带着郎中来到金堤。 全旭挣扎着爬起来:“我,这么说,我昏迷了一天一夜?” “嗯!” 三娘虽然不在清楚全旭为什么变成这样,她猜测到可能与那些粮食有关,她甚至在猜测,全旭的可能是偷家里的粮食,被发觉了,然后被家人打得吐血。 “相公,粮食咱们不要了,现在咱们有吃的就行了!” 全旭苦笑,他现在明白了,自己的穿越带货的能力是有限的,五百吨粮食加上其他货物,特别是那一万四千平方的活动板房,总重加起来绝对不会低于五百五十吨。 “相公,你放心,粮食我已经让人埋起来了!” 全旭好想睡觉,他疲惫的道:“三娘,我想睡会!” “好!” 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全旭长长的叹了口气:“穿越有风险,穿越需谨慎!” PS:终于码出来了,三更一万一,今天又日万了。老程去睡了,大家晚安,明天精彩继续!弱弱求推荐票,求书单,求收藏,求打赏……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第二十一章有了房子才算有家 “全旭受伤了!” 大名府知府衙门后堂,卢象升正准备歇息,无意间听到杨陆凯提到这事,他惊讶的问道:“怎么回事?” “具体什么事情,卑下不知!” 杨陆凯苦笑道:“卑下得知,全公子门下罗世明,城门刚开的时候就进城,从春芝堂请了坐堂朗中顾惟忠前往金堤去瞧病!” 卢象升皱起眉头,脸色阴沉的可怕:“你去查查,看看是谁做的手脚!” 也不怪卢象升会如此猜测,官员和士绅,要么串通一气,狼狈为奸,要么就是站在对立面,针锋相对。 就像这此灾民入境,卢象升召集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募集资金捐款。对外宣称,各士绅深明大义,乐善好施,不忍灾民生灵涂炭,纷纷慷慨解囊,与大名知府共济危难。 可是,事实上过程却不那么和谐。 卢象升在知府大堂设宴募捐,一百多名士绅,来倒是来了,迫于情面,你一两,我三两,募捐不到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银子,甚至不够他们喝一场花酒,然而让他们赈济灾民,却是铁公鸡一毛不拔。 卢象升的脸色都气得铁青,既然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 翌日一大早,大名府就展开了崇祯元年的第一次严打。 各种城狐社鼠,各种妓馆、赌坊被抓了大一批。 要知道这些城狐社鼠,多少都有那些士绅豪门有些关系。对于豪门大户来说,城狐社鼠就是他们夜壶。需要用他们干一些脏活的时候,会用到他们,不需要的时候就丢在一边。 随着这些城狐社鼠被抓,大名府的士绅豪门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他们只是按照习惯性的操作,派出管事或者代表,去衙门里把各自的人捞出来。 可是,没等他们捞出人,一大批原告苦主,纷纷状告各大士绅欺压良善,逼良为娼,草菅人命之类的案件。 卢大知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开堂审理,然后派出人把被告抓起来,一下子整个大名府牢城,顿时人满为患。 这下,那些士绅豪门琢磨过来味了。 如果是其他屁股不干净的知府,士绅豪门有的是办法逼知府低头就范,然而问题是,卢象升该吃吃,该喝喝,该拿的拿,但是不该拿的他一文钱都不碰。 这个时候,士绅发现要想对付卢象升还真不容易。 没有人愿意与钱过不去,明明可以破财消灾的事情,没有必要搞得双方都下不来台。 抄家县令,灭门府尹,自然不是吹出来的,随着这一系列的重拳出击,大名府的士绅顿时认怂了,纷纷慷慨解囊,捐献了足足七万八千余两银子,包括三千石粮食。 卢象升并没有大意,他知道这些士绅豪门肯定没憋好屁,果不其然,在捐献之后,大名府的粮食价格从每石一两三钱银子,迅速涨到每石一两七钱银子,而且每天一个价,更让百姓恐慌的是,粮食限量供应。 若非卢象升抄了一个贪污腐败的粮长,暂时稳住了粮价,恐怕大名府的粮价就彻底失控。 这边他与全旭刚刚谈好外地输送粮食,然而没过几天,全旭就重伤,据春芝堂的跑堂伙计诉说,罗世明的描述是全旭呕血不止,吐出来的都是黑血。 这是非常典型的内伤。 能会这么巧合吗? 当然不会,卢象升相信绝对不会这么巧合,士绅豪门都是地主,他们掌握着多余的粮食,也掌握着大名府的命脉,被卢象升摆了一道,他们自然不甘心,所以明里暗里要与卢象升掰掰腕子。 卢象升能怎么办? 如果没有苦主原告,也没有他们之前做下来的恶事,他拿士绅豪门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如果真是欲加之罪,他们这些士绅也有办法让卢象升摘下乌纱帽。 卢象升亮起板子打在士绅身上,让他们有苦说不出来,就是因为他们犯错了。现在他们做得更加隐秘,粮商涨价虽然与他们没有直接关系,可是幕后主使的却是他们。 现在卢象升从全旭那里弄来粮食,这就等于断了大名士绅的财路。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这下,全旭的伤,八成就是大名士绅搞的鬼。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大名士绅却有犯罪的动机,这就够了。 杨陆凯毕竟不是锦衣卫,他只是扑风捉影,得到一个市井八卦的消息,却没有查到详细的结果。 卢象升摆摆手:“准备一下,明天天亮咱们就去金堤!” …… 当全旭醒来,发现屋外已经出现灰蒙蒙的青光。 三娘正趴在全旭的胸口上,做着美梦,仿佛在吃着什么美味的东西,她一边嚼着,一边露出享受的表情。 全旭胸前的羊衫,被三娘的口水染湿了一大块。 “哎!” 全旭伸手,胳膊一阵酸麻。 三娘的睡觉非常轻,马上就醒了过来,她看到全旭胸口的湿痕,有些不好意思。 “相公!” “起床,今天还有很多事要做!” “你没事吧?” “我的身体好多了!” 全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不过,此时他的衣服已经不是后世的休闲服了,而是换成了明朝流行的直身袄裙。 这种棉衣长约四尺六寸,约合一米四七,双层,填充棉絮,远比全旭弄来的军大衣更长,全旭穿着这件青色的直身袄裙,几乎可以垂至脚面。 这件衣服的外形,仿佛像道袍,当然,与道袍还有明显的区别,既两侧开叉,方便行走。 当然,衣服的形式与名字无关,道袍并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道士穿的衣服,就像旗袍,那也不是旗人穿的袍子,只是一个称呼。 明朝的道袍,交领右祍,琵琶袖,白色的护领,衣身左右开裾,丙侧各接内摆,是流行的一种常服,上至天子,下至黎民百姓都穿这种衣服,区别是材质不同而已。 全旭戴着一个瓦楞帽,这是明朝富户的标配。 此时的全旭终于像一个明朝人了,只是周围的灾民,不准确的说是全氏佃户们,反而除了发鬓之外,更像现代人。 全旭顾不得吃早餐,他指着罗世明道:“罗世明,你过来,带几个人!” 罗世明带着几名军大衣,这是全氏一门比较有地位的管事标配。 “这是铁?” 罗世明望着一万四千余平方的活动板房目瞪口呆。 也难怪他会惊呆,明朝钢铁非常贵,很多人家连菜刀都不起,很多农民的耕地用的耕犁却是用木质的,不仅费力,而且效率更差。就算普通的铁,一两银子最多可以买八九斤,如果是钢,那么价格更贵。 一柄雁翎刀,总重不多三斤多点,却要八九两银子,哪怕从后世的淘宝购买龙泉系列的刀剑,也可以赚翻天。 目测这么一大堆活动板房,在罗世明眼中,那就是一座银山。 可是,全旭只用了十万块,买了一堆破烂而已。 “别愣着了,干活吧!” 全旭看着眼前的活动板房,在清单上,这种活动板房总共有五种规格,第一种,也就是最普通的一种,则是一排三间的大通房。这种是工地用的最多的那种,用来给工地的建筑工人充当临时宿舍的。 这种活动板房宽约六米半,长约十四米三。 每套面积九二十点九五,如果放在工地,这样的一套活动板房,至少可以塞进去三十名建筑工人。 折叠起来的活动板房长达将近四米,望着像一座小山。众人望着苦笑,在他们眼中,他们绝对是抬不动的。 其实,活动板房非常轻。 就是两层薄铁皮包裹着泡沫材料。 全旭指着摆放在一旁的三角钢:“你带几个人把这些三角钢抬到这边!” 在原来平整好的地面上,全旭拿着卷尺,测量了一下尺寸,将三角钢底座放在地上,指挥着那些军大衣,足足两千多斤的活动板房,抬到基座上,固定螺丝安装好。 全旭指挥着罗世明等人道:“这边过来两个人,从这里开始,往上举,那边,也过去两个人,对,用力举!” 随着全旭的指挥下,原本如同一大块铁板的活动板房,缓缓升起。 “快,拿着这两根钢管支架,这边有个凹槽,把这头插进去!” “咔嚓!” 随着最后一根钢管支架插入凹槽内,这座面积九十二平方的活动板房算是支撑起来了。 这座活动板房一前一后又两个明亮的玻璃窗户,只不过这是旧货,玻璃窗户早已破碎,也不知道是运输的原因,还是在原来的工地就是碎的。 反正这不算重要,重要的是,这座房子前前后后仅仅用了一刻钟就建好了。 全旭望着罗世明道:“这套房子,以后归你住了!” “真的!” 罗世明难以置信,他狠狠的抽了自己一巴掌。 “啪!” 罗世明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 “行了,发什么疯!” 全旭指着罗世明的媳妇和罗满福道:“现在就可以搬家了,把你们家里的东西搬过来,再让做几张床,就完美了!” “多谢老板,多谢老板!” 罗世明全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朝着全旭磕头。 罗世明非常激动,全旭或许理解不了。 对于灾民而言,有房才有家,有房才有安全感。 罗世明非常庆幸,他遇到了全旭,否则他的坟头该长草了。 周围的灾民非常羡慕的望着罗世明,像这样面积近一百平方,洁白如雪,高大明亮的房子,可是他们最大的目标。 全旭受不了别人下跪,他急忙喝道:“起来!” 罗世明不管不顾,拼命的朝着全旭磕头,他的脑袋很快就红了。 全旭指着罗世明:“你要是再跪着,我把房子送给袁世卿!” 罗世明蹭一下跳了起来:“我起,我起,我起来了!” 第二十二章没有钱做不到的事情 第二十二章没有钱做不到的事情 袁世卿多少有些失望,他还真想着罗世明继续跪着,然后,全旭一怒之下,把这套房子送给他。 他与儿子袁宗第虽然住不了这么大的房子,可是他只要有了房子,马上就可以成一个家。 全旭收留了很多妇女,这些失去丈夫的寡妇们,非常自卑,她们不敢在全旭面前卖弄风骚,却有很多人想着与袁世卿,袁大管家成为一家子。 只是…… 可惜了…… 此时,全部的灾民都围聚在全旭面前。 全旭望着众灾民道:“这样的房子,我们会建很多,按照每家有单位,一家一套,不要钱,只要你们还跟着我干,这房子你们就一直住着,如果谁不想干了,可以马上走人,当然房子不能带走!” 地主虽然不全是狼心狗肺,但是像全旭这样一心关心着他们住宿和吃饭的东家,可以说是千年难遇。 众灾民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愿意跟着东家干!”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现在这种房子的建筑方式,你们也看到了,也应该学会了吧!” 全旭指着指着罗世明的这套活动板房:“从这里开始,一直往东,到外墙内根,一套挨着一套,要整整齐齐,把这些活动板房支起来。” 全旭虽然没有强迫症,却没有想过把一个院子弄得乱糟糟的。 活动板房虽然是权宜之计,不过熬过这个冬天还是可以的。虽然活动板房需要水泥地面,不过,暂时没有那个条件,运输五百吨粮食,就让全旭累吐血了,他还真不敢运水泥。 水泥虽然不值钱,可关键是太重了。 寒冬过后,开春就需要组织佃户开展耕地,耕作完毕,就要准备打井、挖渠、抗旱,凡事一桩接着一桩,除非等到秋天。 全旭把前院划分为左右两个跨院,每个跨院落对门两排活动板房,预留六十步的院落和中央通道。 等春天移植一些花草或者绿植,来点缀这个院落,现在虽然没有办法移植,不过,花圃的空间却要预留出来。 除了花圃空间,还要有公共卫生间,洗漱间。 后院,全旭选择另外一种户型,两间一套,面积莫约六十左右。 后院的布置也是左右两排活动板房,不过并不是左右厢房排列,而是前后两排。 这主要是全旭为了保证自己每一次运来物资,不惊动前院的人。 六十平方占地面积更小,虽然只是一排,却可以造出二十四套房子。 这样以来,普通佃户一家三口或者三口以上,就安置在左跨院,三娘招募的女人们就安置在右跨院。 后院的两排活动板房可以空着当仓库。 随着全旭的规划完毕,众人欢呼起来,随即展开施工。 当然,平不是所有的地面都已经平整,这需要他们烧开冻土,夯实地面,经过夯实的地面,虽然不如水泥地坚硬,不过用来支撑活动板房却已经足够了。 众人根本就不用全旭再次安排,以罗世明、袁世卿二人为主导,十几名军大衣作为骨干,众灾民开始热火朝天的干了起来。 虽然雪窝子可以挡风寒,可是毕竟不是真正的房子,里面依旧寒冷,只是勉强从外面的冰天雪地好受一些。 可是活动板房不一样,不仅拥有完整的地板,而且干净卫生。关键是泡沫是非常好的保暖材料,只要在屋里烧着一个炉子,保证可以温暖如春。 他们甚至顾不得吃早饭,也要把房屋建起来。 全旭肚子饿了,就拉着三娘前往主屋吃饭。 哪怕全旭再三说不用浪费,可是他的饭菜依旧非常丰盛,简直堪称奢侈。 然而,等全旭洗好手坐下来,三娘的神色却有些怪异。 特别是她居然连动筷子的意思都没有,全旭好奇的问道:“三娘,你怎么了?不对胃口?” 三娘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道:“相公……” “怎么了?” “我……” “干什么?别吞吞吐吐?” 全旭更加狐疑的望着三娘道:“咱们有事说事,别藏着掖着!” 三娘的眼睛慢慢红了,她更加不安。 全旭有些急了:“三娘,你说不说?” “我不说了!” 三娘急忙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全旭伸手拉住三娘的手:“别走,今天必须把话说清楚!” 三娘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来。 全旭的直男癌犯了,他的脸色冷了下来:“不说就算了!” 三娘看出全旭在生气,她有些急了:“相公,我……我说,我说,你别生气!” “说吧!” “我……我弟弟四喜,你能不能……也……也……分给他一套房子!” 三娘说完这话,脑袋垂到自己的双膝之间,不敢正视全旭的目光。 “就这……” “嗯!” “当然可以!”全旭笑了笑:“你弟弟,也弟弟,放心,我给他一套面积最大的!” 全旭有些不理解三娘为啥不好意思说,姐姐帮助弟弟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当然,全旭并不了解明代的女人。 她们的思维方式与后世那些扶弟魔完全不一样,在这个年代,“嫁出去的女儿就等于泼出去的水!” 只要成亲以后,就要与丈夫同进共退。 就像一些需要联姻的家族,明明知道丈夫在对付娘家,她们只能求饶,却不能直接通风报信。 求饶可以,通风报信却等于背叛。 三娘看着全旭毫不在意的样子,终于松了口气。 活动板房其实还有很多缺点,然而最大的优势就是因为方便。 从早上天刚刚亮开始,这些灾民,不他们已经是全旭的佃户了,他们的工作热情非常高,根本就不管,连吃饭喝水的功夫都是跑着去。 毕竟,这涉及了他们自己的切身利益。 到了中午时分,短短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的时间,众人已经将前左右跨院搭起了足足六十四套房子,这些活动板房才用掉小半。 那些密密麻麻的棚户区被随即拆掉,不平整的地面也被填平。 随着前院的房子建好,众人却没有立即入住。 而是等待着全旭分发。 按照全旭的要求,每户门头上被袁世卿写上左左一,左左二,或者左右一,左右一,右右一,右右二的字样。 罗世明就是左一,那么对面的同样一套九二点九八平方的房子则是右一,也就是成了袁世卿的房子。 当全旭将钥匙递给袁世卿的时候,袁世卿也激动的哆嗦着手,缓缓接过钥匙,作为一个读过几本书的人,袁世卿多少有点矜持,读书人的矜持。 其实,袁世卿这个所谓的读书人,连秀才功名都没有,只能勉强算作生员。 “宗第,跪下!” 袁世卿的眼睛微微通红,朝着全旭鞠躬。 袁宗第则朝着全旭连续磕了三个响头。 接着,就是左二。 全旭将房子分发给郭富贵,他是一个木匠,有两一女,带着媳妇,全家五口人。 郭富贵接过钥匙,表情非常夸张,他嚎嚎大哭,带着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向全旭磕头。 接着就是杜亮,随着六十套房子分完,全部的三口以上的佃户就完全安置了。 这个时候,男人和女人一起干活,孩子们则承担着搬家的工作。 整个大院充满了欢声笑语。 望着佃户们开心的笑容,房子一座一座拔地而起。 全旭的心情非常不错,他非常有成就感。 下午的搭建速度更快了,主要是搭建的只是六十平方的小户型,工作量与大户型不能同日而语。 就在众人忙着搭建房子的时候,官道上远远的走来一行人。 卢象升卢大知府骑着一匹白马,身边带着十几名扈从。 明朝的知府与宋州知州不一样,明朝的知府没有军权,不过卢象升却掌握着司牢司,这职位就相当于后世的地方法院和监狱的职能,当然这个时候,看管监狱的可不是武警,而是直属知府衙门的牢城巡防。 按照府路州的规模不等,设立狱卒从三五百人到一百人不等。 狱卒也算是准军事化组织,不仅仅要承担衙役无法缉拿的凶犯,悍匪,还要保护监狱的安全。 这些狱卒身穿着明军制式的胖袄,提着雁翎刀或长枪,跟着卢象升来到金堤。 当距离金堤全氏大院还有五百多步的时候,杨陆凯的目光变得呆滞起来。 “卢大……大人!” 卢象升顺着杨陆凯手指的方向望着,只见全氏大院建立一座座白色的平底房屋,这一幢幢房屋,整整齐齐,看上去非常壮观。 “这……这怎么可能?” 杨陆凯三天之前刚刚来到这里,他还给全旭送了粮长的告身与地契,可以肯定三天之前,除了一道围墙,全氏大院只有九间房屋,以及数十座矮小的木屋和地窝子,看上去无比寒酸。 在卢象升看来,全旭应该还有存货,他并没有说实话。 眼下灾民如潮,分散在大名府城外的灾民聚集点至少上百处,如果全旭想要照顾人手,他手中拿着粮食,别说上千人,上万人都愿意给他干活。 如果真有数千上万人,盖起这么几十幢房子并不奇怪。 卢象升仿佛明白了过来:“没什么不可能的,只要有钱!” 今天更新放在晚上 昨天晚上睡得太晚,起的太匆忙。昨天晚上更新的章节,在私人电脑里,忘了网络同步。 需要下班回去发布。 希望大家谅解一下。 今天保底更新,六千起。 第二十三章关上门不许走掉一个 第二十三章关上门不许走掉一个 当卢象升骑着白马,带着扈从,向全旭的大院前进的时候。距离老远,就被一名眼尖的军大衣发现,急忙向罗世明汇报,接着,罗世明向全旭汇报。 此时的全旭,正在主屋里,与三娘准备吃麻辣火锅。 在冰天雪地中,唯有麻辣火锅,才是真正的美味。 全旭从后世带过来的食材非常丰富,有新鲜的生菜、香菜、油麦菜、莲藕、娃娃菜,当然还有牛肉卷、羊肉卷、大虾,和生蚝、扇贝之类的食物。 “什么?” 全旭一脸震惊的望着罗世明:“卢大人来了?” “是,现在马上要到门口了!” “三娘,快,把这些青菜端下去,白菜和萝卜留下,只留下肉!” 全旭非常清楚,在大明朝的冬天,能买到肉食不奇怪,奇怪的反而是这些新鲜的蔬菜,全旭也懒得去编谎言欺骗卢象升,直接藏起来反而是好事。 三娘和丫丫急忙收起准备好的蔬菜,全旭则朝着大门口走去。 只是,有些事情根本就不是想藏就可以藏住的。 比如,此时的佃户们正在按照全旭的要求,组装一幢非常庞大的活动板房。 这其实就是工地上,用来充当食堂活动板房,毕竟工地的民工很多,面积小了不行,这幢活动板房的占地面积,至少有五六百平,拥有两层楼那么高,以U型钢材做支架,以整块整块的泡沫板拼装而成。 卢象升到来的时候,这幢活动板房的U型钢支撑架已经搭了起来,形成了两层楼的房屋框架结构。 虽然没有现代吊车和起重机,却也没有难住这个时代的聪明工匠们,他们用十几米长的树杆做为支撑架,搭起了两座人力吊塔车。 这种东西,其实就是古代人在守城的时候,用来防守的拍杆。 外形大致像一只巨大的称,称杆则充当活动的吊臂,称重的部分,其实就是配重物。在守城的时候,只要发现敌人的攻城车,就把吊着千斤巨石的吊臂伸过去,放下巨石,砸碎敌人的攻城车,然后用力拉回滑轮上的巨石,而且还可以重复使用。 这一百多名男女老少,进行的合理的分工,十几名军大衣登上屋顶,其他一起动手,他们将将一块一块活动泡沫板吊在五六米高的屋顶,然后拼装在一起。 他们在卢象升的眼中,用了短短不到一刻钟时间,就铺好了两三百平方的屋顶。 虽然这个房子,仍旧是一座棚子,四面透风。 可是,在卢象升眼中,这却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卢大知府对这种活动板房产生了好奇。 “卢大人,驾临寒舍,有失远……” 卢象升摆摆手,兴致勃勃的看着这座大楼的支撑架:“这是铁?” 全旭还没有来得及回答。 杨陆凯伸手向U型钢上面弹了一下,U型钢发出悦耳的金铭声,他的声音颤抖起来:“大人,这是钢,至少百炼钢!” 卢象升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非常惋惜的望着长达六米的U型钢支撑架,有些说不出来的不忿。 钢在明末的价格非常贵,贵到每斤钢铁可以买五十斤大米的地步,如果以大米两点五元的零售价,明末的钢差不多相当每斤一百二十五元。 这么贵重的钢,却用来建造房子,简直可以说是用黄花梨打造马桶一样败家。 卢象升的脸色出现一抹温怒:“全旭!” “在!” “你这是什么意思!” “哦!”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他们都没有地方住,所以……就盖了这些房子给他们住。” 卢象升不反对全旭尽力安置灾民,可是他却反感浪费。 转念一想,卢象升反而慢慢平静了下来。 全旭有钱,那是他的事,他就算败家,那也是他败他的家。 全旭望着卢象升一直盯着U型钢,瞬间就明白了卢象升的意思:“卢大人,您还需要钢?” 卢象升听出全旭话里的意思:“你还能买到钢?” “能!” 全旭知道卢象升是一个不务正业的知府,明明是文官出身,却成为明末四大名将之一。这正对全旭的脾气。 他知道卢象升在历史上,是因为得罪了监军大太监高起潜,被高起潜用绝粮断援,然后借刀杀人,除掉了卢象升。 全旭非常佩服卢象升的为人,也为他惋惜。 现在老天给了他这么一个金手指,他绝对不会放弃逆改卢象升的天命,由他在这个时空,卢象升想断粮都难。 卢象升表面不动声色,内心里却欣喜若狂。 “卢大人,还没吃饭吧,正好,我也没吃呢,咱们一起边吃边聊!” 卢象升的目光望着身边的扈从狱卒,以及杨陆凯等人。 “罗世明!” “东家有何吩咐!” “安排他们吃好喝好!” “是!” 全旭这才引着卢象升进入主屋。 此时的铜火锅,在木炭的燃烧下,红油底汤,翻滚着油花。一股香辣的气息,扑面而来。 虽然丰盛,却没有让卢象升感觉太过意外。 火锅在中国拥有悠久的历史,火锅,古称“古董羹“,因投料入沸水时发出的“咕咚”声而得名。它是中国独创的美食,历史悠久。据考证,解放后出土的东汉文物“镬斗”,即为火锅。 当然,以前用鼎来煮火锅,火锅也是贵族美食。 卢象升坐在椅子上,伸手在火锅下面的炭盆里烤着手。 “粮食和锦衣,还需要多久可以到!” “已经到了!”全旭夹着羊肉卷,一边朝着翻腾的油汤里下,一边望着卢象升,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这两天忙建房子,没有时间给卢大人运去。” “已经到了?” 卢象升非常高兴:“本官回头就安排人过来启运!” “那个……” “放心,少不了你的。一千两黄金,本官不欠你那点钱!” 一千两黄金,在明末,相当于八千两银子,勉强可以买到四千石粮食,然而,这批金子在后世却价值一千三百多万。 原本,三娘与全旭准备同时用餐。 只不过随着卢象升的突然到来,三娘就不能再上桌了。她与丫丫端着调制的小料碗,和一份毛肚放在桌子上。 全旭看着毛肚,眼睛放出光芒:“卢大人,这毛肚绝对是难得的美味!” 说着,全旭夹起一块毛肚,放入滚烫的火锅,让毛肚完全浸没在翻滚的红汤中,静候一秒,立马提出汤锅,让它稍稍冷却,又立马放回到汤锅中,重复这个动作,七上八下,待到毛肚起泡,再出锅放在蘸碟中滚一圈,轻轻吹两下,然后直接喂到嘴里。 “爽!” 卢象升看着全旭一脸享受样子,顿时胃口大开。 他看着自己的蘸碟,里面有蚝油、酱油、蒜蓉、香菜和香油,他再浇上小半勺滚烫的浓汤。 卢象升并没有迟疑,也夹起一块毛肚,然后,学着全旭的样子七上八下,然后蘸了蘸料。 然而,卢象升的毛肚没有入口,喉咙已经开始有些灼热,他继续吃了下去,滚烫的热油伴着如风暴般狂烈的辣味,瞬间涌入他的口腔。 卢象升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紧接着快速蔓延到脖子和头顶上,整个人都变成了红色的,头顶冒着氤氲白气,就像是在蒸桑拿一般:“啊……” 卢象升不禁大叫起来。 外面正在用餐的扈从和杨陆凯听到卢象升的叫声。、 他毫不迟疑,呛啷一声拔出雁翎刀,他迅速扑向主屋,一边冲,一边大叫:“保护大人,保护大人!” 十几名扈从狱卒,也纷纷拿起武器。 冲向主屋。 这时,正在外面忙碌的佃户们,目光不约而同的望着罗世明与袁世卿。 二人没有表态。 但是,那些军大衣们和佃户青壮男子,沉默着缓缓拿起斧头、锤子。 人心是相互的,全旭对他们好,为他们考虑,这边刚刚买了一大批粮食,官府就上门,很显然,为的就是这批粮食。 全旭在屋里肯定是急了,要不然不会逼得卢象升大叫。 罗世明也没有迟疑,他知道他的今天,他的一切都是全旭给的,如果全旭出了问题,他也就完了,他不可能再遇到另外一个全旭。 罗世明自然知道卢象升是知府大人,别说知府,就算寻常一个衙役也可以让他欲仙欲死。 但是,如果冲进去,如果真是刀兵相见,杀官就等于造反。 “老袁,你看……” 袁世卿微微有些激动,他的手开始颤抖。 “你他娘的就是怂货,东家真是瞎了眼,养了一只白眼狼!” 罗世明的眼睛慢慢红了,他攥紧拳头,朝着其他人一边大喊,一边冲向主屋:“保护东家!” 众青壮其实和罗世明的想法差不多,他们的要求不高,只要有一口吃的,有一个栖身之地,他们就满足了。 眼看见自己刚刚建好的房子还没有来得及住,成堆的粮食还没有来得及吃,官府这是想干嘛? 强抢? 干他娘的,众青壮纷纷向主屋冲去。 袁世卿不是害怕,只是考虑的问题比罗世明周全。 一旦,全旭与卢象升正面冲突,后果非常严重。只要把卢象升等人全部灭口,他们还有一丝生机,否则走露风声,他们就全完了。 袁世卿伸手指着身后的几名青壮:“你们几个,赶紧关上门不许走掉一个!” 第二十四章不愿意等可以滚了 第二十四章不愿意等可以滚了 “出去!” 卢象升望着冲进来的杨陆凯,没好气的说道。 这下有些尴尬了,由于没有吃过辣椒,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他被辣的惊叫出来。 可是,当卢象升撑过了麻辣之余,顿时感觉到了毛肚的美味。 爽脆可口,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畅快感。 杨陆凯发现全旭与卢象升吃着火锅,特别是闻着屋里弥漫着的香味,他艰难的咽了一口口水。 “走,走,走!” 杨陆凯带着十几名狱卒这边刚刚出来,迎头与罗世明撞了一个满怀。 “老罗,你小心点!” 杨陆凯伸手扶起罗世明,渐渐感觉不对劲了,周围的青壮越聚越多,他们人人拿着斧头和锤子,还有几个人都关门。 “你们……” 好在,袁世卿反应更快,就在罗世明准备开口的时候,他上前抱住罗世明,捂住他的嘴,朝着杨陆凯笑了笑:“杨知事,误会,误会,这地方蛇多,老鼠多,我们以为卢大人和东家遇到了老鼠!” “是吗?” 杨陆凯警惕的望着袁世卿。 “是啊,走走,咱们去吃面!”袁世卿指着旁边远处的大锅,锅里正被几名妇人下着方便面,方便面刺激性的味道,让杨陆凯暂时压下了心中的疑惑。 外面的动静很大,虽然双方剑拔弩张,最后关键时刻又偃旗息鼓。 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可不是刚刚考上进士,初入仕途的雏鸟。 他非常清楚,这些豪门大户眼中,根本就没有朝廷,只要动了他们的奶酪,他们管你天王老子。 卢象升望着全旭,一言不发,他犀利如电的目光,盯着全旭有些不舒服。 “吃饭,吃饭!” 全旭指着一盘鸭肠道:“卢大人,这麻辣鸭肠,可是绝世美味,您尝尝……” 卢象升倒没有被麻辣火锅的美味迷惑心智,他的眼睛更加明亮:“全公子,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就是我啊!”全旭揣着明白装糊涂。 卢象升显然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人,他微微一笑:“那么,我打开天窗说亮话,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 全旭反而被卢象升问住了,他想要什么? 女人? 全旭在后世虽然不算有钱,可是女人,对于他而言,还真不是稀缺资源。 就像上次在红杏吃饭,他不仅仅遇到一次艳遇,同样因为大堂经理给他办理了一张红杏生态园的贵宾金卡,预留了他的手机号。 结果,他回去之后,微信里莫名奇妙的多了十几个美女的好友申请。 权力? 全旭其实并不专权,否则在旭日海洋,他不会把所有的权力放给李思维与洪海洋。 随着思维的扩展,全旭越想越远,越想越多,他第一次来到这里,遇到三娘,只是单纯的可怜三娘。 因为他自小失去母亲,而父亲因为工作和生意上的事情,很少对他关心,当然,全旭一直不缺钱。 他父亲给他的信用卡,透支额度是一百万,不过,全旭自从大学毕业以后,一直自食其力。 想要向父亲证明自己吗? 其实并不全是,他只是渴望成为一个正常人,拥有一个健全的家庭,拥有父母的关爱和呵护。 直到遇到三娘,他的目标渐渐的发生了变化。 无知,才能无畏,才会更加幸福。 他因为是上帝视角,知道未来的世界是多么残酷。 现在已经是崇祯元年的十二月份,距离崇祯二年不到一个月,也就是说,在短短十个月后,后金皇太极就会入关,就会拉开野蛮毁灭文明的序幕。 在随后的十几年里,后金数度入侵,兵锋所向,血流成河,尸骨如山,赤地千里。 一座一座城市被焚毁,一座一座的村镇变成废墟。 李自成,张献忠,老回回,罗汝才,这些草莽,就会登上属于他们的舞台。 河北、河南、陕西、山东、湖广,大明两京十三省,没有一寸土地是乐地,遍地烽火,杀得血流成河,人命在这样的乱世里比蚁还贱。 在经过残酷的厮杀后,在天灾鼠疫的帮助下,反贼李自成率领百万大军,终于打进了北京,把延绵近三百年的大明帝国送进了坟墓。 再然后,满清入关,李自成败亡,野蛮再一次战胜了文明,嘉定三屠,扬州十日,湖广填川。 半边江山的花草树木,都染上了血腥。这就是明末,一个尸山血海血火交织的年代,一个人命贱如蝼蚁的时代。 有人说,在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可是,这句话,却是悖论。 农民何其无辜?他们与世无争,辛苦勤劳,善良,却成为了野心家的棋子,为自己愚蠢买单。 全旭的思维更加跳跃。 卢象升望着全旭,只见他的脸上从平静,变得有些紧张,有些惶恐,有些不安,最后,变得有些愤怒,狰狞…… 全旭知道包括三娘,也就是历史上非常有名的红娘子。 等她二八年华,她就开始了走街串巷,江湖卖艺的生涯。然后,她再遇到李岩,一见钟情。 这个敢爱敢恨的女子,舍上了身家性命,走向了造反之路,她巾帼不让须眉,在战场上东拼西杀,最终却含恨而终。 他知道卢象升,他本是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皮肤白皙人很瘦,却天生巨力,可以举起青龙偃月刀,上马杀敌。 他本是户部员外朗,外放大名知府,己巳之变,本与他无关,然而,他却遣散家财,招募了一万兵马,进京协助防卫。 从此以文转武,统领天雄军,南征北战,为大明这艘破船糊上漏洞,他最终成了卢阎王。 他手握重权,却痴心不改,督军平叛,宣大抗清,援绝而死。 全旭虽然没有说出来,至少,他一直在默默的做。 让洪海洋购买道具作坊,就是想利用后世的科技,打造一批精良的道具,然后送给卢象升,让他可以不必管战场之外的事情。 再到买粮食,其实就是为了弥补心中的缺憾,为了改变卢象升的命运。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在没有能力改变环境和命运的时候,全旭也只能当一个嘴炮,过过嘴瘾。 可是,现在他可以自由来回明末和现代两个时空,他的心就慢慢大了起来。 他并没有想过争霸天下,他只是不想顶着老鼠的尾巴,逢人就磕头下跪,就算挨了打,还要高呼:“主子,打得好!” 全旭的目光变得坚定起来,他望着卢象升,一脸认真的说道:“卢大人,我说我想好好活下去,你相信吗?” 卢象升微微一愣:“这么简单?” “简单吗?” 全旭笑了起来:“卢大人哎,你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眼下这个时代,要想活下去,其实并不容易!” 卢象升叹了口气道:“天灾终会过去!” “天灾其实不可怕,真的!” 全旭指着屋外,笑道:“我们的老祖宗,给我们打下了这么一大片天下,虽然会遇到干旱少雨,也会遇到洪灾颗粒无收,但是,天下之大,无论再大的灾难,总有地方可以丰收,总会有粮食可以收获,弥补不足。只是,最大的问题还是人祸!就像现在,河南河北遭遇干旱,去年粮食减半,甚至有些地方颗粒无收,而在江南,湖广一带,粮价并不高,一石粮食堪堪七钱银子,然而到了大名府,就变得了二两银子,到了京师,米价甚至高达二两三钱银子!” 卢象升却笑道:“所以,本官委任你为大名四大粮长之一,兼管粮税,带领百姓,过上好日子!” 全旭苦笑道:“我的能力有限,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卢象升的从全旭眼中看到了深意:“全公子实在太谦虚!” “不是谦虚,而是事实!” 全旭叹了口气道:“卢大人,我不是读书的料,虽然识几个字,却永远难以中举,就算想有作为,又能有什么作为?可是卢大人,你不一样,你已经是大名知府,完全可以以大名府作为试点,一展胸口才学,全某不才,略有薄财,可以助卢大力绵薄之力!” 卢象升自然不会轻易相信全旭。 当然,情谊是时间和真诚培育出来。 全旭此时已经豁然开朗,为了不留鼠尾巴,为了站着,有了目标,就有了动力。 他不想冲锋陷阵,可是他有卢阎王啊! 卢阎王可是东林党派系。 当然,指望东林党是肯定不行的,历史上东林党也没有救下卢象升,但是,东林党暂时是可以利用的。 全旭在卢象升耳边低语一阵,卢象升微微一笑,非常满意。 一个局在全旭手中慢慢铺开。 大名知府卢象升派出衙役和民夫,以及三百多辆大车,抵达金堤。 全旭让袁世卿与杨陆凯交割了四千石粮食,其中一千石小卖,三千石大米。至于白面,全旭留着自己吃。 随着源源不断的粮食运入大名城。 这下,整个大名城的士绅顿时慌了。 翌日一大早,全旭难得起得最早,他望着陆续进行收尾工作的佃户。 开始在院子里锻炼身体。 全旭不时的望着西北方向。 三娘好奇的问道:“相公,你在看什么?” “看鱼!” “鱼?” 三娘莞尔一笑:“这里怎么可能有鱼!” “会有的,鱼要是不上钩,岂不是浪费了我的一把鱼饵!” 全旭指着远处远远驶来的一辆马车,马车周围还有十几名青衣小帽的家丁拱卫着。 “那不是鱼儿来了!” 全旭望着马车缓缓驶来,朝着主屋走去。 随着活动板房的建立,全氏大院已经变成初具规模。 一万四千平方的活动板房,包括六十四套九二点九八平方的住宅,二十四套六十平方的两居住宅。 占地五百六十八平方的集体食堂,还有在靠近树林方向,建立了两排两层小楼。这两排占地将近四千平方的大通厂房,成了全氏大院的木匠工坊和铁匠工坊。 此时的全氏大院扩充了近十倍的规模,占地一百多亩。 远远望去,洁白的墙壁,蓝色的屋顶,显得非常壮观。 马车来到全氏大院的门前。 只是全旭的大门有点寒酸,连个门楼都没有。 门口一间白色的小屋里,伸出一颗脑袋:“弄啥?” “鄙人陈应,五柳黄家管事,奉家主之命,前来拜见全公子!” 一名面像仿佛弥勒佛的胖子,艰难的从马车上跳下来。 胖子在明末可是稀罕动物,比国宝还要少,超过九成半的人都是营养不良。 一名军大衣眼睛朝天,没好气的道:“等着!” 陈应摸摸鼻子,再次提醒道:“我是五柳黄家!” 五柳黄家,代表的则是天启年间建极殿大学士,内阁首辅黄立极,他因为家门前有五颗柳树,就号称五柳黄家。 当然,黄家在明朝可是累世豪门,黄立极的祖父黄维潘,追赠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其父黄炳,追赠光禄大夫、左柱国少师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 他深受天启帝信任,黄立极又与魏忠贤配合不错,权势滔天。虽然崇祯登基,将他罢官去职,可是,黄立极回到大名府,依旧是大名府里最大的大神。 卢象升在他面前还都不够看的。 只是非常可惜,全旭没有底蕴。他的这些门人都是流民出身,虽然穿着人模人样,却根本就没有大户人家的眼力劲儿。 那名军大衣皱起眉头:“什么五柳黄家六柳黄家,愿意等就等,不愿意等可以滚了!” “你……” 陈应感觉自己的脑门子直突突,他的嗓子发甜,顿时醒来过来,差点被这小子气吐血了。 宰相门下七品官,陈应是黄立极的门人,大名府可是可以横着走的,让他得罪不起的人可不多。 然而,在全旭门前却吃了憋。 陈应身边的十几名青衣家丁勃然大怒,纷纷拔刀。 “吆喝,呵呵……想打架啊!”军大衣朝着大院大喊起来:“都过来,都过来,有人茬!” 陈应气得脸上肥肉乱颤。 PS:求票 第二十五章看你还卖弄口才不 第二十五章看你还卖弄口才不 十几名五柳黄家的家丁,利刀出鞘,抢上前来就要拿人。 毕竟黄立极这个内阁首辅退下来刚刚一年,事实上他致仕以来,非常担心自己被清算,毕竟,作为内阁首辅,黄立极与施凤来、张瑞图等阉党实在太近。 可是,黄家的家丁却没有低调的觉悟,他们深知虎落平阳被犬欺的道理,就像这军大衣的话,放在黄立极红得发紫的时候,黄家非但不会生气,反而认为这种人没有见识。 然而,现在他们却感觉黄家却受了极大的侮辱。 只不过,就在黄家家丁准备上前拿人的时候,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走了过来。 “我看谁敢在这里放肆,谁敢!” 罗世明面对十几柄寒光闪闪的刀剑,毫无惧意,毕竟为了全旭,他可是敢与卢象升卢大知府硬刚的男人。 在罗世明的世界中,卢象升就是大名府的天,他不怕捅破天,岂能害怕其他人? 事实上,罗世明也是无知无畏。 哪怕是卢象升,他也只能按照规矩来,与士绅的斗争,也要维持在一定的规则之内。换句话说,卢象升在大名府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可以制衡他的人很多。 崇祯皇帝偏偏是一个念旧的人,黄立极是阉党,而且是中竖力量,可是呢,在关键时刻,是他扶持崇祯登上了皇位,并且献出了处理阉党的计策。 崇祯知道黄立极是丢车保帅,只是让他致仕,并没有连动他的儿子。 黄蘅若锦衣卫指挥同知世袭,次子黄藻则是中书舍人。 如果卢象升逼迫黄立极,黄立极向崇祯哭诉,声援他的人绝对不少,毕竟谁都有致仕的时候,不能因为致仕就打击报复,这是底线。 罗世明一脸不善的盯着陈应:“胖子,信不信罗爷挖个坑,把你埋了?” 像罗世明这样的人,陈应随手就可以按死。他的脸色越发的阴沉,不过,他倒没有发作。 因为他可是带着大名士绅,以及黄立极的重要使命。 “误会,误会,陈某奉家主之命,前来拜会贵东主,并携带厚礼,若是出了差池,恐怕你也吃罪不起!” 罗世明听到是给全旭送礼的,顿时紧张起来,他要是搅合黄了给全旭送礼的事情,他的罪过就大了。 他的脸色马上变了:“陈先生,里面请!” 院外发生的事情,全旭自然是尽落眼底。 直到现在他这才意识到问题所在,自家院落里连件趁手的兵器都没有,唯一的一柄工兵铲子,一直被三娘放在床底下。 与黄氏家丁相比,全旭的佃户和门人,实在太过寒酸。 “看来,必须买些兵器过来!” …… 陈应抬起腿,朝着全氏大院走去。 在他身后,跟着四名家丁,其中两名抬着一个硕大的箱子,箱子看上去颇为沉重,两名家丁抬着有些吃力。 另外一名家丁则是挑着一个担子,担子用红绸盖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还有一名青衣家丁,抱着一个不大的漆面匣子。 沿着大院的甬道,越往里走,陈应的心情越沉重。 这座全氏大院他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最近刚刚开始在大名府冒了出来,据说有一外湖广的蛮子,携带了大量的粮食来到大名府。 成了卢象升卢大知府的座上宾,这个湖广蛮子很有钱,粮食也有很多。 直到现在,陈应这才发现传言有误。 这不是很有钱,这是非常有钱。 谁有钱可以用钢铁建筑房子? 看着房子的厚度,哪怕是包铁,价格也比砖瓦房贵多了。 此时,仿佛是在向陈应立威。 位于这座庄院的家丁纷纷出现了,这些人穿着紧身的短衣,外面穿着军大衣,与其相比,黄家家丁反而更加寒酸,毕竟,他们只是一身棉衣,冻得直哆嗦。 看着高大的楼房,以及宽大的窗户。 特别是那些人,无论成年人或者孩子,他们人人都面色红润,没有营养不良的样子,显得吃得不错,至少不愁吃喝。 在罗世明的引导下,陈应带着两名青衣家丁,两名家丁抬着一个硕大的箱子跟在后面。 “东家,外面有人找!” “进来吧!” “全公子安好,陈某冒昧前来打扰!” “陈先生客气!” 三娘一身红装,带着丫丫前来上茶。 陈应看着三娘容颜清艳,忙站起来致礼:“全夫人,陈某多有打扰了……” 三娘愣怔了片刻,顿时绯红飞上秀颊,瞥了全旭一眼,见他脸上也是笑意,更是不好意思。 她怎么也想不到却闹出这样的误会,虽说又是尴尬又是害羞,还是低头小声提醒陈应:“公子此时还是单身,未曾成亲,妾身只是……妾。” 妻与齐谐音。 妻子与丈夫有同样的地位,可以同案而坐,同桌而食,当然,遇到郑重的场合,也可以一起出行。 陈应才知道搞错了,朝全旭笑了笑,说道,“没想到全公子,如此年少有为还未成亲,倒不知何家闺秀堪入全公子的眼界啊?” 陈应想着黄家有三位未出阁的小姐,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只不过这种事情,并不是他可以做主的。 全旭苦笑道:“先父母早逝,无人替旭操持,再说全旭此时只有做事的心思,不愿给男女之情牵挂了。” 时人都尚早婚,十四五岁就谈婚论嫁的女孩子比比皆是,即使家中舍不得,也很少有女孩子拖过十八岁才婚配的,男子只比女子稍晚一两年,像全旭弱冠之龄还未婚娶的人是少数。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还请全公子笑纳!” 陈应从怀中掏出一张礼单,递到全旭手中。 全旭描了一眼,只见上面写着:雪花官银一千六百两,苏州丝绸二十匹,蜀锦十匹,走盘珠八颗。 三娘接过那个漆面匣子,漆面匣子里装着八颗龙眼大小的莹白珍珠。 三娘眼中闪烁着精光,她的眼睛越来越明亮。 全旭虽然是钢铁直男,但是他绝对不是傻子,他看着三娘的表情,顿时知道,三娘喜欢上了这些珍珠。 当然,三娘或许不清楚珍珠的价值,但是,她却听着那些妇女说过,珍珠粉可以变白。 黑,一直是三娘最自卑的地方。 全旭看着三娘望着珍珠,眼睛再也挪不开了,就大大方方的收下了陈应送过来的礼物。 “让陈先生破费了!” “请坐,请坐!” 全旭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喝着茶水。 陈应与全旭东拉四扯,一直不入正题。 全旭不时的点点头,任由陈应口水飞溅,口若悬河。 陈应慢慢感觉不对劲了,全旭居然打起了呼噜。 陈应的笑容定格在脸上:“这……” “啊,相公睡了!” 三娘急忙朝着外间的客厅走来,看着全旭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就伸手拉着全旭的胳膊,微微用力,直接背着全旭朝里屋走去。 陈应这下失算了,可是他真正的目的还没有达到。 “陈先生,我们东家睡了,昨天熬夜太晚,不如你先回去!” 罗世明看着全旭朝着他眨眼,就明白了全旭的意思,这是让他赶人。 陈应难以置信的望着罗世明:“这……不急,陈某可以等!” “好的,陈先生请跟我来!” 罗世明带着陈应与他的亲随,朝着西厢房走去。 靠着西厢房的方向,同样搭建了两间房子,面积不大,莫约三十个平方,这里非常简陋,一张四方桌,外加几把椅子。 关键是,这个屋里连火盆都没有。 虽然活动板房保暖效果不错,可问题是,保暖效果再好,可是一旦没有生火,一样会把人冻死。 陈应坐了一会儿,就坐不住了。 他不时的起身,在屋里来回走着,想要保持着身体的热量。 陈应望着全旭所在的主屋一脸幽怨:“你们你们怎么能这样?” 可惜,没有人回答陈应的话。 全旭透过窗户,望着陈应一脸唏嘘无奈的模样,满脸冷笑:“看你还多嘴不?” 其实,如果陈应上来直接来商谈合作,全旭也不会故意凉他一下,然而,问题是陈应故意卖弄自己的口才,引得全旭的反感。 那当然,如果不是全旭为了从陈应背后的黄立极以及那些士绅手中赚钱,他就让人直接将陈应赶走了。 陈应站在如同冰窖一样的房间里哆嗦着,而全旭则在温暖如春房间内,享受着三娘的贴心服务。 PS:非常感谢,烽火诸猴5000币打赏,风月独斟2000币打赏,我逗比我骄傲500币打赏,我不是笑三少1500币打赏,夏姬八看书100打赏,q123a 200币打赏,炸锅皮皮虾5000币打赏,书友20201225095354453 500币打赏,四季财会喝酒 3000币打赏,夜色闪光500币打赏,山河有梦01,100币打赏,恭喜炸锅皮皮虾童鞋成为本书第一位护法。 第二十六章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第二十六章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全旭非常舒服的坐在床上,看着三娘查看着陈应送来的礼物。 雪花官银,其实只是一个名字。 指的是标准的五十两银锭,由于氧化的作用,显得乌黑一团,并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银光闪闪。 一大箱子银锭,共分为两层,一层十六枚,摆得整整齐齐,两屋就是三十二枚,一千六百两。 其次,则是整整二十匹丝绸,以及十匹蜀锦,这些布帛倒是有蓝色、绯色和青色三种颜色。 另外就是那只漆面匣子,里面装着八颗珍珠。 三娘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生怕全旭要走。 全旭不禁莞尔一笑:“喜欢吗?” “什么?” “这些东西,你喜欢吗?” “喜欢!” 全旭指着这些布帛和银子道:“都是你的了!” “谢谢相公!” 三娘开心抱住全旭的胳膊,好一阵子摇晃。 全旭指着这三十匹布道:“这些布,你也可以做几件衣服,毕竟,马上要过年了!” “相公,你真好!” 三娘隐隐有些失落。 昨天晚上,她又来月例了。 这说明,她并没有怀孕。 其实,三娘对于这些事情,只是一知半解,她与全旭虽然睡在一张床上,却一直没有突破那层界线,别说现在不会怀孕,就是睡上十年八年,她一样不会怀孕。 “还有四喜,还有你娘,最近她一直没有露面,身子好些了吗?” 全旭不知道,汤邱氏其实是一个非常传统而本份的女人,她生怕全旭嫌他碍眼,刻意躲着全旭。 不仅仅是她,就连四喜也是一样。 如今,后院的那一排排空房子。 汤邱氏、辛方氏以及何刘氏他们三个寡妇,带着孩子在后院生活。 哪怕是吃饭,汤邱氏也是在后院吃,轻易不到前院里来。 三娘点点头:“我娘的身体早就好了,她只是……” “这些布,你匀给她几匹,给她和你弟弟,都做几件新衣服!” …… 全旭故意凉了陈应一个时辰,直到他全身快要僵硬的时候,这才罗世明通知让陈应过来。陈应此时的模样有些狼狈,一身肥肉冻得青紫一片。 其实,相对而言,胖子比瘦子更怕冷,但是,肉多的胖子会抗冻。在极寒的气温下,瘦子的体温会很快下降,但是胖子却因为脂肪问题,虽然难受,不至于快速丧命。 丫丫给陈应端过来一杯热茶,当然茶叶就是八块钱一包的碧螺春。 然而此时,陈应却大口喝着茶,感觉非常可口。 全旭望着陈应道:“我喜欢直接,有什么就说什么,别拐弯抹角!” 陈应哪里不知道全旭是为了故意惩罚他,他如同小鸟叨米一样点头:“全公子,陈某的东主听说全公子手中有一批粮食!” “不错!” “多少?” “马马虎虎十万石吧!” 全旭与卢象升在商量的时候,知道大名府因为旱灾的原因,粮食减产约三成,粮食出现缺口,不过,并不严重。 真正需要显眼粮食短缺的时候,要到明年的四五月份,那个时候,粮食才会真正影响百姓的生存。 然而,外来灾民,特别是陕西、河南方向的灾民涌到大名府,加剧了大名府的粮食缺口。 事实上,这些灾民并没有影响到粮食市场的供需,毕竟,他们没钱买粮食。 可是,卢象升采取强硬的手段,迫使士绅大户捐献钱粮抗灾,这些士绅就不乐意了。 大名府的主要粮商,其实都是大名府的士绅大户的代言人,他们被幕后的士绅控制,有意缩见粮食的出货量,加剧了百姓的恐慌。 尽管卢象升多次出面宣布粮食充足的消息,可是百姓嘴上说着相信卢象升,却暗里采取各种方式囤积粮食。 因为天灾和人为的因素。 大名府的粮食价格一路走高,而在卖方市场操作下,百姓那点积蓄,大都流进了士绅的腰包。 卢象升面对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全旭给卢象升的投名状,就是利用粮食,让大名士绅吃一个闷亏。 现在的大名士绅们,利用灾民和百姓的恐慌情绪,他们赚得盆钵满丰,不仅弥补了被卢象升逼迫捐献的损失,反而大大的赚了一笔。 可是随着全旭的到来,最大的变数就出现了。 一旦让粮食的价格回落正常水平,他们还赚谁的钱? 正所谓,有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士绅大户控制着大量的土地,在正常年月,其实他们还真赚不了多少钱。 他们的地不是自己种,都是由佃户种。哪怕收上三成或者四成的租子,一亩地也就五六斗的样子,三四钱银子。 一万亩地也就三四百两。 由于旱灾,加上他们的操作,粮价涨了四五倍,他们在同样的粮食下,却多赚了四五倍的钱。 当卢象升运着四千石粮食进入大名府城,这些士绅立即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同时,全旭全公子这位外来的富户,也进入了士绅的视野。 士绅大户也有钞能力,很快就把全旭的住址问出来了。 若非全旭在第一时间搭上了卢象升的线,像他这么捞过界的行为,就会在大名府犯了众怒。那些士绅会毫不客气,派出家丁,装扮成土匪,把全旭给干掉。 可是,现在他们反而不敢了。 因为,他们打听到卢象升把手底下的衙役以及各种胥吏,派出来盯着各大豪门大户,目的是显然易见,就等着他们动手。 只要给了大名知府卢象升口实,卢象升保准不会跟他们客气。 在这种情况下,士绅大户们连夜碰了一个头,最终拿出一个暂行性的办法,派人前来探探全旭的底细。 于是,陈应就来到了金堤的全氏大院。 当听到十万石的时候,陈应反而不相信了,十万石粮食,在这个时代,需要上万辆大车来运输,这样的规模没有理由可以瞒住整个大名府的士绅。 其实,卢象升也曾怀疑过,但是,他的怀疑方向是大名府的某个大户叛变了,将全旭这个棋子推了出来,准备一场盛宴。 卢象升不介意当这把刀,毕竟,好处会切实落在他的身上。 “不知这些粮食的成色怎么样?” 全旭哪里还不明白陈应在试探他的底细,他故意装作生气的道:“陈先生,莫非不相信全某?走,咱们一起去看看,我这里的粮食都是一等货色!” 全旭这次购买的粮食其实远远不止五千石,他实际上买了五百吨。 而卢象升运走的,只不过是四千石,约合一百八十多吨。三分之二的粮食其实就在全旭的后院里。 在全旭的带领下,陈应来到后院的大仓库里。 因为是粮食仓库,所以这些活动板房,全部落着锁,全旭拿着一大串钥匙,打开一间面积约两三百平方的房子。 此时,这间房子里堆满了整整齐齐的粮食,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堆成了大约一人多高。 陈应自然是行家,哪怕不用称去称,匆匆扫了一眼,就感觉这么一间房子里,至少可以存放四五千石粮食。 陈应装模作样打开几个麻袋,看着青白色的大米,颗粒饱满的麦子,接连抽查了几个仓库,品质确实是全旭所说,绝对是一等一的上等货。 其实,陈应并不知道。他看到的粮食其实只有三百多吨,加起来也就七千多石的样子。 大部分粮食只有上面一层,下面则装的是泥土。 当然,全旭有能力随时将这些泥士换成粮食。 果然,看着一排二十多间仓库堆满了粮食,陈应不再怀疑,他试着问道:“全公子, 莫非这些粮食全部被卢大人买走了?” “没有,没有,卢大人只定了四千石,玑在还有九万五千六百多石!” 全旭笑眯眯的望着陈应道:“陈先生想买粮?” “全公子的粮卖吗?” “价格合适肯定卖啊!”全旭笑道:“我也吃不了这么多粮食,我从湖广运来这些粮食,就是听说大名府粮食价格不错!” 陈应笑眯眯的望着全旭道:“全公子,贩粮这一行是有讲究的,每个粮商都有自己的粮源,也有自己的出货地,贸然跑到别人的地盘去售粮是会犯众怒的。” “哈哈……”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众怒?” 陈应挤出笑容:“当然,大名府粮食同道们不会让全公子亏本,你的这些粮食,我家主人要了!” “多少钱?” “九钱银子每石,九万石,那就是九九八万一千两银子!” 全旭对这些士绅的无耻总算有了一个新的见识,百姓去粮店买粮食,每石粮食要二三两银子,不仅缺斤短两,而且还掺杂着大量的沙子和石子。来收自己的粮食,却只愿意出到九钱银子。 全旭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陈应也是一个干活的,真正坐主的人不是他,否则全旭就要骂人了。 陈应看着全旭的脸色大变,急忙解释道:“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嘛,全公子要是觉得不满意,我们可以慢慢讲价的。” 全旭冷冷的笑道:“二两银子一石,九万石余粮,全部卖给陈先生,怎么样?” 陈应坚决摇头道:“这个价钱恕陈某无法接受。二两银一石的收购价,再算上运输、售卖等环节的费用,陈某不敢说亏本,可也没有多少赚头了,不行,不行。” 全旭笑道:“陈先生不愿意的话,就算了,现在粮价飞涨,有价无市,我就不信这批粮没人要。” 全旭非常淡定得,现在到处都缺粮,粮食一天一个价,掌握着大批粮食,还怕没有粮商自动找上门来? 陈应对全旭的强硬也毫不意外,这年头傻瓜可不好找啊,想要赚钱,总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才行。 他微笑着说:“全公子,有道是漫天要价,落地还钱,我们可以慢慢谈嘛!” “请!” 陈应被再次请到西厢房隔壁的房间,当然,这次给他上了一个火盆,谈判的人也换成了袁世卿。 全旭意识到这不是价格的问题,如果真是诚意想买,哪怕二两银子吃下去,他们也会买的,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可是,陈应的态度非常淡定,淡定的让全旭感觉有鬼。 事出反常必有妖孽。 很快,全旭就想到了某种可能。 明朝的士绅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为了利益,可没有是什么不敢做的。 那么,他们很有可能会对全旭采取强制措施,要说这些士绅与土匪没有勾结,全旭是不相信的。 卢象升虽然会保他,可是卢象升保也不是万能的,打铁还需要自身硬。 全旭带着从卢象升那里换来的一千两金子,大约也就三十七公斤多点,全旭背着金子,来到后院,左右打量看着没有人。 就启动穿越,回到后世。 …… 全旭再次醒来,自己果然还在燕郊的仓库中。 沈向明揉揉眼睛,忐忑不安的望着全旭:“全董好!” 全旭的手机瞬间涌入大量的信息和留言,他一边翻看,一边望着沈向明道:“仓库的东西我连夜让人运走了,这事你不用担心,干好你的本职工作!” “是!” 全旭调出洪海洋的电话:“洪哥,那个道具厂谈的怎么样了?” “谈完了,只要钱到账,马上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全旭问道:“他们有没有兵器库存?” “有……有一些,只是大都是样子货!” 全旭有点失望:“那……生产能力怎么样?” 洪海洋仿佛想到了什么:“全董,你……你又拉到项目了?” 全旭想了想道:“没有,只是意向,能不能拿下来,那就看咱们的道具质量合不合格!如果你能在一天之内,给我搞到三十把雁翎刀,十具连发鹿角弩,一具百虎齐奔箭,大、中、小三种规格的虎蹲炮,要可以发射的,还有子母炮,暂时就这么多吧,我有八成机率拿下这个项目,洪哥,能不能搞定,就看你的了。” “项目多大?” 全旭微微一愣,他看着身后的背包,一千两金子,那就是一千三百多万元:“一千万!” “那不用明天,今天晚上我让他们通宵加班,明天早上十点之前,保证给你搞到这些东西!” 如果以明朝的生产能力,这些武器估计需要十天半个月,然而,在现代工艺的制造下,雁翎刀这种武器,只要输入设定参数,数控机床在短短几分钟就可以制造出来,至于虎蹲炮,其实更简单,那玩意说完了就是一个缩小版的没良心炮。 只是明代火药威力小,如果采取炸药,那一炮绝对可以炸一片。 第二十七章全董事长求求你做个人吧 第二十七章全董事长求求你做个人吧 全旭离开道具仓库,走到街道上,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师傅,麻烦您送我到永馨园北区!” “好的!” 就在这时,全旭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来电显示是林薇薇。 “全董,我是林薇薇,你让我买的化妆品,我已经买好了。” 全旭想也没想道:“这样吧,你把东西送到永馨园北区16号楼1606室!” 作为钢铁直男,全旭考虑的问题比较直接,他并没有多想,直接挂断了电话。 然而问题是,这边听着耳边传来阵阵忙音的林薇薇顿时为难起来。 作为一个老板,单身独居的老板,让一个女下属送东西去他家里,怎么可能不让人引起无限遐想? 林薇薇并不是北京人,她也是一个北漂一族,自从大学毕业以后,她就在多家公司任职,从普通的业务员做起,直到现在混成了现在的采购部总监。 作为一名女性,更何况是模样不差的女性,林薇薇是典型的陕北美女,她的个性比较明显,能柔情似水,也能坚硬似钢,能上得厅堂,也能入得厨房,而且自强自立。 她在职场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骚扰,她向来都是能避就避,实在避不了,那就辞职。 林薇薇的履历并不好看,她在工作的八年中,换了四十多个老板,直到进入了星光,她的人生发生了更大的改变。 原来星光老总刘亚光的夫人,就是陕西米脂人,也算是林薇薇的老乡,她非常不满刘亚光与范星晨这对狗男女,就想着利用林薇薇这个年轻的老乡,与范星晨打擂台争宠。 结果,刘亚光也算是一个奇葩,他的心中只有范星晨一个人,容不得其他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林薇薇成了从业以来,做的时间最久的一个工作。 影视公司从来不缺俊男美女,所有的人一门心思想着出名,就算打着真爱的名义,林薇薇也没有扶着别人上位的能力,她就属于冷灶。 于是,她在星光渡过了三年的幸福时光。 直到现在,林薇薇望着办公桌上的化妆品,长长的叹了口气。 如果想要依靠身体上位,林薇薇早就成功在北京买房了,她原来供职的一家远洋贸易公司,董事长与担任副总经理的儿子,同时看上了她。 只要她点头,随时可以成为那家公司的老板娘,或者少夫人。然而,向来独立的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辞职,避开魔爪。 在这个笑贫笑穷不笑娼的年代,林薇薇是一个另类。 其实,全旭的模样不差,非但不是那种油腻的老头,反而有些耐看。尽管他比不上一线男星的俊俏面容,却属于那种华仔般的立体面孔,绝对与丑沾不边。 自从红杏炫富门出现以后,无论公司内部,还是外部,有无数美女毫不矜持的大叫着要与全旭生猴子。 尽管全旭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可是林薇薇却不想被潜规则。 如果全旭正大光明的向她展开追求,林薇薇或许会给全旭一个机会,当然,面对这种手段,那只能拜拜了。 为了避免被色狼董事长的骚扰,她只能再次辞职了。 林薇薇很快下定决心,调出一个空白文档,洋洋洒洒写了几百字的辞职信,随即点击发送。 此时的全旭正在出租屋里兴奋的玩着游戏,根本不知道。 同时,作为公司总经理的洪海洋正在亲自盯着道具作坊,带着道具部门的全体员工,一边查看资料,一边复原明代制式的铠甲、制式的雁翎刀、鹿角弩,以用虎蹲炮。 所以,这封辞职信率先到了常务副总经理李思维的手中。 李思维盯着林薇薇的辞职信,微微皱起眉头。 旭日海洋公司随着全旭的全面放手,整个公司像卯足劲,开始散发出蓬勃的活力,从上到下,人人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忙碌着。 偏偏担任采购部总监的林薇薇居然辞职了,这可是要出大问题的。 影视公司的采购,与一般普通公司并不一样。 怎么说呢,一般公司的货物,属于流通性货物,货源稳定,价格透明。 可是影视公司呢,里面水很深。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项目需要采购一批炸药,在国内这是属于严格管制物资,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需要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多部门联合审批,也需要可靠稳定的物品。 如果是一个新人采购员,张嘴就问:“你们这里有TNT吗?” 估计对方马上报警。 考虑到岗位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李思维决定与林薇薇谈谈。 “微微,过来坐!” “李姐!” “微微,我们在一起合作也有几年了吧!” “三年!” “三年零两个月了,你刚刚入职的时候,还是我面视的你!” 李思维的目光有些温柔,她的双手抱着自己的胳膊:“薇薇,我就托大,叫你一声妹妹,有什么困难,跟姐说,没有什么问题是解决不了的,不要动不动就辞职吗?咱们这个大家庭里,每一个成员都是咱们自己的兄弟姐妹,虽然我们没有血缘关系,可是我们比亲兄弟亲兄妹更近,你可以想想,你一年到头,能见到几次妹妹,家人?亲戚?我们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林薇薇要说对旭日海洋公司没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其实,这里的工作氛围,她也喜欢,只是…… “李姐,我……” 林薇薇的眼睛红了,她哽咽道:“李姐,你说,咱们女人为什么这么难呢。” 李思维仿佛明白了什么:“是谁?洪总?” 洪海洋是总经理,因为与全旭的特殊关系,他的话语权比李思维更重。 李思维瞬间就想到了他。 林薇薇摇摇头:“不是他!” 这句话等于承认了有人骚扰她。 “到底是谁!” “李姐,你别问了,我不会说的,我就想辞职,我不干了,我回老家行吗?” 李思维的目光变得冰冷起来:“薇薇,妹妹,你相信我吗?好好工作,这件事交给我了,无论是谁,我还收拾不了他?” 李思维脑袋里开始急转起来,随着全旭入主公司,整个公司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像原来在公司里并不受待见的吴铭,深受全旭信任,一口气从外面招募了五十六名员工。 隐隐立了一个小山头,成为公司里的实权派。 当然,也有一些部门,比如行政部,几乎全部都是刘亚光的亲信,无冕之王,就像皇帝身边的太监,随便一个小文员敢给自己这个副总经理甩脸色,使性子。 可是,现在他们都成了打杂的人员。 老老实实做事,要不然那就开路走人。 李思维连续叫进来几名心腹,他们基本上可以查清公司内部的任何风吹草动,可惜的是,他们没有问出所以然。 李思维无奈之下,掏出电话给洪海洋打了过去。 “喂,洪总!” “哎呦,李姐,你别埋汰我了,有事说事吧!” “好的,那我直说了!” 李思维将林薇薇要辞职的事情告诉了洪海洋。 洪海洋有些沉默起来,要说受全旭重视的部门和人员,也就是服装、化妆、道具和演员艺人部这四个部门。 洪海洋自然明白林薇薇的重要性,他召集道具部门正在工作的人员:“你们是谁在骚扰采购部的林薇薇?” 众人莫名奇妙,纷纷摇头。 洪海洋板着脸:“最好说实话,否则,谁也保不住你们!” 全旭不管事,洪海洋就是全旭的代言人,而且是公司最大的两名股东。 洪海洋又连续追问了服装部和化妆部,特别是化妆部,别看化妆部只有两名男性,剩下的都是女人,所以问题更严重。 要知道,性骚扰不仅仅是男人,也有可能被女性骚扰。 问题是无解的。 洪海洋束手无策。 李思维问不出来,李思维再问,林薇薇就哭。 就在李思维一筹莫展的时候。 林薇薇的电话响了起来。 “喂,你到哪儿了?什么时候能到?快点,我找你还有事……” 林薇薇的脸色刷一下变得煞白。 李思维看着林薇薇的样子,再听到电话里的声音,仿佛明白了什么。 如果是其他人,李思维还可以用开除或其他办法威胁,可是全旭…… 常务副总可管不了董事长啊! 可是,问题总需要面对。 李思维伸手抓起电话:“全董长,我是李思维,我现在郑重警告你,请你自重!” 全旭拿着电话在风中凌乱:“我去,什么鬼!” 李思维感觉话有些重了,她急忙解释道:“全董事长,我知道你们有钱人喜欢的调调,但是,但是……请你看在公司未来的份上,收敛一些!” 有句话,李思维不敢说,她本想说全董事长,求求你做个人吧。 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可以用钱砸倒在床上。 听着李思维的话,全旭更加疑惑:“你什么意思?” “你今天就算开除我,话我还是要说!” 李思维深吸一口气:“请你尊重一下我们女人,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绿茶!” 全旭欲哭无泪:“你说什么,请你说明白,算了,在公司等我,这事咱们当面说清楚!” PS:今天有事耽搁了,有些晚,希望大家见谅!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5000币打赏,大佬威武,非常感谢洪荒大刀3526币打赏,祝贺洪荒大刀童鞋成为本书第二位舵主。 第二十八章买一辆末世堡垒 第二十八章买一辆末世堡垒 全旭来到公司的时候,整个公司的气氛有些怪异。 没有不透风的墙,从李思维开始郑重调查林薇薇被骚扰事件开始,这件事在整个公司就不是秘密了。 当然,没有人会想到全旭身上。 毕竟,也不是人人都是林薇薇。 全旭来到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李思维、洪海洋、林薇薇、吴铭等部门总监级别以上的管理层都在。 “都进来吧!” 全旭此时的感觉有些委屈,有些难受。 李思维倒是非常认同林薇薇观点,事实上,她也支持林薇薇的选择。 早在李思维年轻的时候,她也遇到这样的问题。 当时,她作为北影的编导专业的毕业生,她想拍记录片出道,成为知名青年女导演。 理想是丰满的,可惜,现实太残酷。 一直没有资方支持她的拍摄,后来,她遇到知名青年制片人,影视公司的少东家。他出资供她拍摄记录片,只不过由于市场受众问题,这个青春记录片反应平淡,他又开始投资她的青春片,虽然赔钱了,但是面对他的支持,年少无知的李思维沦陷了,她天真的以为爱情降临在她身上。 于是,半推半就,水到渠成。结果,等她怀孕之后,她遭遇了最大的羞辱。 十万块打掉孩子,划清界线。 李思维非常气愤,她倔强的生下孩子,单身抚养孩子。 她不想林薇薇重蹈她的覆辙,更不像林薇薇成为她一样的单亲妈妈。 “怎么回事,你们都说说吧!” 李思维给林薇薇鼓励的眼神。 林薇薇反正也看开了,大不了就是辞职,如果全旭恼羞成怒开除她,反而对她是一件好事,毕竟,全旭要开除林薇薇,按照劳动法,必须给她补尝,这一笔钱会超过十万。 林薇薇哽咽着,将全旭如何给她钱购买化妆品,又如何给她打电话,让她把化妆品送到全旭家里的事情说了出来。 此时,全旭非常坦诚的道:“没错,这是我安排的有问题吗?” 得到全旭的承认,李思维一脸鄙夷的望着全旭:“难道没有问题?” “这有什么问题?” 其他部门总监望着全旭,特别是女总监们,有的羡慕,有的酸溜溜的,有的则是敢怒不敢言。 全旭没有想明白,洪海洋的情商比全旭这个钢铁直男稍高一些,他朝着众人摆摆手:“大家先出去,我与全董商量一些事情!” 众人离开。 洪海洋上前朝着全旭作揖,鞠躬。 搞得全旭更加莫名奇妙:“洪总,洪哥,你这是做什么?” “别,别,全董,全哥,全大爷!” 洪海洋上前搂住全旭的肩膀道:“我现在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这事,咱放放行不行?这事包给我了,我来解决,北影上戏,像林总监这样气质的美女有无数,我马上按排,先挑几百人给你海选!” “草!你什么意思,把我想象成什么样的人了?” “切,还用想吗?”洪海洋耸耸肩,给了全旭一个男人都懂的眼神:“这一招非常老道啊,可惜了,碰到一个油盐不进的林总监,其他人,保证洗干净爬上床!” “滚!” 全旭终于反应过来,他指着门外压抑着声音道:“我说这是误会,你相信吗?” “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洪海洋嘴上说着相信,脸上根本就不相信。 “全董,咱们都是成年男人,当然,每个人都有需求,这很正常!”洪海洋拿起电话,开始拨打电话:“喂,小刘,交给你一个任务,对,海选,年龄在三十岁以下,最好是单身,身高一米七,大眼睛,皮肤嘛,对了,外形比较像苏桐,气质,对……” 全旭明白过来,一把按住洪海洋的胳膊:“打住,我翻脸了。” 好说歹说,总算制止了洪海洋的拉皮条行为。 直到现在他才明白,那句无心的话,给林薇薇引起了太多不必要的麻烦。 全旭尴尬过后,坦然的走出办公室,他望着眼睛已经哭红的林薇薇:“对不起,我向你道歉,我是没想那么多。希望你能原谅我,我只是真不懂女性化妆品,非常抱歉!” 也不管林薇薇原谅或不原谅,全旭扭头就走,再次返回办公室。 林薇薇此时也恨得不找个地缝钻进去。 根本就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么回事,误会解释清了,反而尴尬的是她了。 她会让人显得有些矫情。 全旭想着,自己向明末贩运物资,目前还避免不了,他还需要大量的物资,既然林薇薇闹了这么大的误会,不如自己独力开一家贸易公司。 全旭望着李思维道:“李姐,你帮我对外发布一条招募信息,招募几名贸易相关专业人士。你帮我把一关,我准备再成立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 听到这话,林薇薇的脑袋垂得更低。 如果不是闹了这么一出,全旭应该不会单独再成立一家贸易公司。 李思维想了想道:“全董,有这个必要吗?我想我们采购部门的同事,可以完成这个工作!” “不用了,采购部有采购部的工作,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全旭反而坚定了成立贸易公司的想法,毕竟,他不仅仅需要采购货物运到明末,同样也需要从明末弄来物资出售。 明末还有的东西,堪比黄金的实在太多了,比如金丝楠木,黄花梨,小叶紫檀这样的贵重木材。 自己将来也可以把崇祯皇帝的东西拿出来,放在国外拍卖。当然,明末的八两或者十两银子可以兑换一两金子。 然而,现在的黄金价格却是白银的七十二倍多。这种生意不能用暴利来形容,简直就是抢钱。 李思维看着全旭态度坚决,也不好再劝:“全董,对于贸易公司的人员要求?” “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抗压能力,年龄不限,性别不限,长相、学历,都不设限!” 全旭一边走,一边朝着洪海洋道:“道具,你还是去盯着吧,明天就要拿到手。” “好的,全董!” 洪海洋朝着门外走去。 全旭前脚刚刚回到办公室,后脚李思维有些兴奋的走进办公室望着全旭道:“全董,一千二百万已经打到咱们公司账户上,不知这次资方什么时候方面,大家一直开个会!” “不用开会!” 全旭所谓的资方,根本就没有,一千二百万元,还是他之前卖黄金的钱。只是左手倒右手而已。 “资方这次不捧角,不提要求票房,也没有题材和类型要求,纯粹的投资!” 李思维一脸奇怪:“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资方?” 她是影视行业的老人,对于这种不带任何目的投资方,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存在,她从业将近二十年,还是第一次遇到。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搬出了自己的老爹:“资方是我爸,这一单,纯粹是人情投资,我跟我爸打赌,如果失败了,我就回去,接手他的房地产生意!” 李思维恍然大悟。 全旭望着李思维道:“李姐,项目的事,还是你和洪总负责,全程我不参与!” 李思维眉飞色舞:“全董放心,我……” 不等李思维说完,全旭打断道:“不用表忠心,也不用拍胸脯保证,我只要结果!” 李思维不再说话。 全旭想到这里,三十柄雁翎刀,包括虎蹲炮等物资,自己必须要有一辆车,如果可以直接带过去,那就最好不过了。 全旭离开公司,直接去了市中心的二手车市场。 全旭想买二手车,并不是因为没钱,主要是因为快。 购买新车,由于大部分新车都需要预约,全旭却没有时间。 而二手车不一样,现车,随时可以过户。 全旭本来打算买一辆硬派越野车,可惜转了一圈,不是陆虎,就是奔弛大G,其他的车型不是车况不好,就是看不上眼。 就在全旭失望而归的时候,突然看到车库里放着一辆越野房车,高大而漆黑的车身,显得霸气实足。 全旭不由自主的被这辆霸气的越野房车深深吸引住了,他看着仓库走去。 随着脚步声响起,原本坐在车前的躺椅上正在睡觉的车行老板,急忙介绍:“老板您好,这辆车是末世堡垒,私人定制版,八乘八的军用底盘,一米五的通过性,超大的储物空间,七把差速锁,油箱左右两个油箱,各八百升,一台五千瓦发汽油电机,新车全部下来一千三百万!开了不到一年,三千公里……” 说到这里,车行老板看清来人是全旭的时候,多少有些失望。 全旭实在是太年轻了,他居然穿着一身的汉服,简直就是非主流,怎么看也不像有钱人的样子,顿时没了介绍的兴趣。 “哎,老板,这辆车卖吗?” 车行老板望着全旭,虽然没有说话,那眼神非常明显,他不相信全旭可以买得起。 就算全旭是一个隐形富二代,手中有钱,他应该去买保时捷、法拉利或者奔弛、宝马之类的豪车,用来泡妞,撩妹,可以无往不利。 然而,像这种外形硬朗、霸气的越野型房车,末世堡垒,外形仿佛像一辆大卡车,除非酷爱越野旅游探险的有钱人,一般人还真不买它。 中国和美国不一样,美国地广人稀,特别是中西部地区,通常都是几百公里看不到一个人,想要吃住非常不方便。 可是呢,中国不一样,几乎所有景区,都有完备的宾馆和酒店,根本就不需要房车,就可以旅行了。 当然,当车行老板的人,自然不会这么脑残,更不会这么嘴欠。 “帅哥,想买车?” “嗯!” “不知道,你预算多少?” 全旭认真的点点头:“应该够了!” 全旭倒不是吹牛,他此时卡里还有四千多万,放眼整个二手车市场,超过四千多万的车还真没有。 别说价格四千多万,就连超过五百万的二手车已经是凤毛麟角了。 车老板笑眯眯的望着全旭道:“如果你要买,我算你便宜点,八百万怎么样?” 这个价格绝对是良心价。 开了不到三千公里的房车,基本上刚刚磨合好,还属于准新车,折价八百万,相当于一年亏了五百多万。 全旭上下打量着这辆末日堡垒,确实是非常霸气,他指着挡风玻璃道:“这玻璃防弹吗?” 车老板得意的笑道:“那是当然了,双层防弹玻璃,不过,只能防小口径手枪和冲锋枪近距离射击,自动步枪中远程射射击也没有问题!” 全旭突然发现轮胎上居然没有气门心,好奇的道:“轮胎也是实心的?” “对啊,实心!” 全旭突然看房车厢体,虽然看上去硬实,伸手一摸,却不是钢铁质感:“这是塑料?” “是啊,塑料。” 全旭扑哧一下笑了:“玻璃用的是防弹玻璃,厢体居然用塑料,那用防弹玻璃还有意义吗?” “请你不要小看这种塑料,这是德国军工部门生产坦克被动反应装甲复合材料,重量虽然只有钢铁的六分之一,硬度比钢铁还要强三倍以上,别看这么一本书厚度的复合塑料,却相当于六十毫米的均质装甲。” “六十毫米?均质装甲?” 全旭兴奋的问道:“那岂不是连子弹都打不穿?” “对,就算是美军威力最大的狙击步枪XM109,就是网友所说的肩扛炮,就算使用破甲弹,一样啃不动这辆车的厢体……” 这正是全旭需要的房车,如果躲进这辆房车,最起码可以保证安全。以明代的武器,还真奈何不了这种复合塑料和防弹玻璃。 全旭拍了拍手:“那就妥了,可以刷卡吗?” “你说什么?” “刷卡啊!” 全旭掏出银行卡,看着目瞪口呆的车行老板:“把车牌子、保险办好,明天我来提车!” PS:本来昨天晚上打算双更,结果,太累了,码到一半睡着了。非常抱歉! 第二十九章要喊救命的人是你 第二十九章要喊救命的人是你 其实这辆末世堡垒,就是一个不差钱的土豪购买的。 然而,因为疫情原因,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只能忍痛割爱。 可是,这种车的需求很小。各种房车加起来,全中国也就是三十万辆,不到轿车一个月的销售量。 最关键是,房车中越野房车又是小众中的小众。 挂了三个月,从一千万降了八百万,结果一直无人问津。 直到遇到全旭。 全旭自然也不算是冤大头,这辆房车经过合法改装和加装,里面有舒服的独立式卧室,干湿分离的卫生间,洗浴间,还有超大的储物空间和烹饪的厨房。仓库里放满食物和水,在野外可以满足九个成年人,生存三十天。 最牛逼的是,这辆房车的车主,绝对是一个军事爱好发烧友。 整个车不仅备配了电台,还有无人移动终端。车载四架无人机,既可以放飞无人探索前方路况,还有无人机可以警示周围三十公里内的大型野兽。 车载四轮沙滩摩托车,整车有智能电击系统,可以把野牛、大象之类猛寿电晕,缺点是比较耗电。 车顶三千瓦太阳能电池组,超大功率逆变器。 事实上,这辆末世堡垒需要B2驾照,全旭虽然只是C1,不过没关系,这辆房车主要是放在明末开。 明末可没有交警,全旭对于这种车虽然驾驶技术不好,但是也不用担心撞车,关键是没有车给他撞。 一旦遇到危险,全旭可以开着房车,带着三娘跑,高分子复合塑料连肩扛炮都无法击穿,那么在明末还真没有什么可以对付他的武器。 其实,也不能说没有。红夷大炮发射的是实心铁弹,十二重的铁弹在火药加速下,炮弹的初速可以达到八百多米每秒,理论上是可以击穿这种复合塑料。 理论只是理论,红夷大炮的射击精度是非常让人绝望的,能打到哪里,需要看火炮的心情。 虽然卡里一下子少了八百多万,全旭的心情却是非常好的。 毕竟自己还有一千两黄金,随时出手,又是一千三百多万的进账。 来到永馨园小区的时候,天色有些昏暗,全旭突然想起家里已经没有食材,冰箱也空空如也,他就转身走进超市,购买一些生活用品。 就在全旭推着购物车,在超市里疯狂采购的时候,突然一名身穿米黄色风衣的女子,戴着一顶遮阳帽子,大墨镜出现在全旭的前面。 全旭有些唏嘘。 尼玛,逛个超市还这么夸张?你以为是大明星啊! 然而,就在全旭伸手抓向一包卫龙辣条的时候,那名女子突然挡在货架前,望着全旭一脸惊讶:“是你!” “你是?” 全旭有些莫名奇妙。 他认识的美女有限,而且他是脸盲。如果不是与他关系比较重要的人,他几乎不会留意别人长什么样。 就像现在的旭日海洋,整个公司美女超过三分之二,当然,随着吴铭招募了五十六名退伍军人,稀释了这个比例。 不过,七八十名美女,全旭能叫上名字的超不过十个。 在全旭原来的影视公司里,他在一个公共办公室的美女同事,他同样也有很多人不认识。 那名女子不是别人,正是与全旭有过一夜之情的谢琳。 谢琳看着全旭仿佛不认识自己的样子,顿时有些失落,不过,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全旭肯定是把自己当成了外围女星,趁机捞点外快。 谢琳从乾坤包里取出一块金锭,她拿着金锭在全旭面前扬了扬:“熟悉吗?还记得吗?” 看着金锭,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他想起了那一夜宿醉后的荒唐。 “我……” 全旭有些紧张,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钢铁直男,只要面对心动的美女,说话都不会利索。 谢琳娇嗔地捂了捂那纤细的柳腰,撒娇却毫无做作的感觉:“我饿了!” “哈哈,我带你去吃饭。” 全旭想了想,直接将购物车扔在旁边:“想吃啥,直接说!” 谢琳撒娇地摇着全旭的手臂,看上去就像小鸟依人的萌系女友一样:“耶!我要吃龙虾沙拉。” “好!带你去。” 离开超市,谢琳望着站在门口无动于衷的全旭:“你的车呢?” “哦,我没车!” 全旭虽然说没车,可是谢琳反而不相信:“我们怎么去?” 全旭掏出手机:“那我叫司机过来接我们!” “不用那么麻烦,坐我的车吧!” 谢琳走向露出停车场,一辆非常珍珠白色的宝马迷你打起了双闪。 全旭认识奔弛、宝马、宾利、等大部分豪华车标,但是他真不认识迷你,只感觉这辆车太丑。 “你怎么开这种车,太丑了,不配你的气质!” 谢琳有些无语,宝马迷你低配版也要二十多万,高配要四十多万,这已经算是二线豪华车型了。 谢琳耸耸肩:“我也想开宾利,可实力不允许!” “宾利不就是三百多万吗?” 全旭对于也是属于爆发户的心态,只要没有超过他银行卡里的余额,还真不叫钱。 谢琳被全旭噎得说不出来话来,什么叫不就是三百多万,放眼中国,超过九成九的人拿不出来三百万。 “我送你一辆!” 全旭倒没有在装逼,全旭的老爸有两辆宾利,一辆轿车型,一辆SUV型,特别是那辆SUV型,是全旭的老爸送给他的二十四岁的生日礼物。 只是可惜,自从十八岁以后,全旭对于老爸送的东西,基本上,你爱送就送,反正我是不要,也不会用。 那辆宾利一直放在老家的车库里,估计该落满灰尘了。 谢琳开着车,心中改变了主意。 原本,她想与全旭随便吃点饭。看着全旭装逼,她气得不行。 就开着车来到金鱼胡同。 这里是北京最贵的饭店之一。 这里有着明代传统四合院建筑特点,按照王府级别的四合院建筑要素设计并修建,被赋予艺术的装点、文化的内涵和丰富的民俗。 四合院以二朱红为主调色彩,大门位于正中,朝向正南,大气磅礴。 其筒瓦屋面、鲜亮油饰、满做金线苏画等与古代皇宫级别花园庭院媲美。 当然,这里的消费也是非常昂贵的。 一进门的顾客眼花缭乱之余,也不禁为其优雅华贵的气质所感染,不由放慢脚步。 此时,全旭与谢琳坐在出云台的包间,面积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的包间,富丽堂皇,让全旭不由得好奇起来。 谢琳倒显得很是拘束,她担心服务员会看出自己没有见识。 全旭则是一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的感慨。 “你没来过这里?” 谢琳有意想宰全旭一顿,点餐了满满一大桌子菜肴。 “从来没有,早知道有这么好的地方,我……也不会过来的!” 全旭品尝着海鲤鱼鲜嫩的肉质,又喝了一口文昌鸡那美味的汤头与鸡肉,他耸耸肩:“这里可不便宜。” “呜呜,这波士顿龙虾好好吃!”谢琳很俏皮地吐了吐小舌头,熟练地用那白皙的葱指肢解着盘中的龙虾。 全旭拿着筷子加了一块牡蛎肉到嘴里,吃得满嘴鼓鼓囊囊的,他仿佛像饿死鬼投胎,毫不形象。 “看来你今天很开心嘛!” “嗯,还行!做成了一笔大买卖。” “有多大?” “你猜?” “一百万?美金?” “不是,我买了一块地,马马虎虎两万多亩!” 谢琳捂着胸口有些幽怨地看了全旭一眼,刚才她将红酒很没风度地差点喷出来。 “没想到你这么有本事,真是可惜了!” 谢琳撅起了小嘴,喝了一口红酒。 她以为全旭只是旭日海洋,也是以前星光影视的老板,没有想到,全旭在影视方面的投入其实只是一点,重心还在房地产方面。 中国的地价有多贵,没有人不清楚,哪怕四线小线,一亩地也在三十万以上。两万多亩,那就是六十亿。 这样的豪门,是不会允许自己这样的人进入的。 全旭拍了拍肚皮望着服务员道:“卫生间在哪里?” 一名服务员伸手一指:“先生,这边请!” “听雨轩!” 全旭望着卫生间门口的匾额,不解的问道:“怎么叫听雨轩!” 服务员解释道:“这个名字出自唐明皇,他在华清宫的厕所,取名听雨轩,指的是……” 全旭恍然大悟。 进入卫生间,里面非常宽大,镂空雕刻的屏风,古朴典雅的洗手池,木质的马桶,金光闪闪。 全旭放完水出来,正巧遇到谢琳也从洗手间内出来。 谢琳望着全旭,故意挺起傲人的胸部:“喜欢吗?” 谢琳伸手腰间轻轻摸了一把。当然,她的力度控制的非常到位,只会让全旭感到爽,而不会疼。 全旭伸出魔爪,如同蜻蜓点水:“谁知道是不是假的!” “摸摸不就知道了?” “我……” 全旭突然想起刚刚的菜肴中还有酱烤梅花鹿肉,鹿肉可是大补,很自然的,全旭经不起诱惑。 “在这里?” “色狼,小心我喊救命!” 特殊的环境,让全旭感觉到莫名紧张又刺激。 “你最好咬紧牙关!” 谢琳缓缓弯腰:“要咬紧牙关的是你!” “哦……” 全旭攥紧拳头:“你……” 第三十章末日堡垒就是一辆货车(三更求支持) 第三十章末日堡垒就是一辆货车 全旭从听雨轩出来的时候,整个包间已经空空如也,四名服务员早已离开了。 全旭推开门,却见四名年轻的服务员站在门口,四人低着头,人人一脸羞红。 古代建筑就有一点不好,隔音效果贼差。 只要是成年人都明白,全旭与谢琳在做什么。 然而,这里人的身份,让他们不敢干涉。 更何况,这是客人的自由。 全旭掏出钱包,里面还有一千多块,他想也不想,递给了四名服务员:“你们的小费!” “谢谢老板!” “谢谢老板!” 全旭与脚步虚浮的谢琳,一前一后,走出金鱼胡同。 “变态,你能不能轻点!” “我也想,可是实力不允许!” 全旭身体素质不差,可关键是隔三差五的大补,想不强都难。 谢琳开着车,感觉鼻子有些酸:“我知道……你……” “怎么了?”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全旭有些别扭,空间实在太小了,他见过街道上有太多这样的车,就是不明白人们的喜号。你说开着大众不好吗? “我……算了! “说出来听听!” 谢琳擦擦眼泪:“不用了,我怕这个梦很快醒来!不是我入戏太深,而是我……” 谢琳的情绪不佳,她将车停在一座立交桥的应急路上,打开车门,走向桥边。 在霓虹灯的照耀下,谢琳的长飞飘逸,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感觉。 “我们……不算朋友吗?” 全旭很想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惜,这不是明末,尽管三娘与他并没有夫妻之实,可以看出,三娘为了他,愿意去死。 但是,谢琳不同。 他们只是孽缘,只是为了发泄。 全旭掏出烟,缓缓吸了一口:“你遇到事了?难事?” 谢琳摇摇头:“我是个很爱钱的女人,我知道你们男人很讨厌我这种不自爱的女人……” “没有,真的!” 全旭伸手挡在谢琳的嘴前,淡淡的说道:“生活是让人无奈的选择,每个人都身不由已。” 谢琳望着全旭,眼中出现泪痕:“虽然同情,却不能接受对吗?” 全旭仿佛没有看到谢琳的痕:“比如我说,很多人会羡慕我,羡慕我有钱,羡慕我出身好。其实……可是……我……却过得不幸福,也不开心,上小学那会,我爹的生意还没起色,他每天都忙,同学们都笑我是没娘的孩子,没有人跟我玩。后来,我爹的生意越做越大,成了企家业,入了政协,成了人大代表,老师和同学们对我们态度对大变样,我知道,他们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我爹!” 谢琳望着全旭道:“假如,我们三年前相遇,那个时候,我还没有出道,你会爱上我吗?” “会……或者不会!谁能说得清呢?” 全旭将手中的烟蒂扔向桥下,他苦笑道:“三年前,你不会爱上我,我只是一个穷屌丝!” 谢琳明白了全旭的意思。 她想了很多,想起了从前。 想起了当年,一名青涩的男孩拿着一支玫瑰花,结结巴巴的说道:“谢琳我爱你!” 她曾有过一瞬间的感觉,可惜,她拒绝了。 她想起了当年,那个眉清目秀的星探,说着要让她进入影视圈,成就一片星光坦途。 她就跟着星探去见了那个永远不想提起名字的导演。 她献出了第一次,换来了女二号的演出,她并没有后悔,除了一笔十万块的片酬,她成功出道,成功签约星源。 然而,接下来,她却后悔了。 明星,不是她想象的那样风光无限。 没完没了的训练,从吃饭喝水,走路坐姿,练歌练到嗓子沙哑,跳舞跳到腿抽筋。 她不怕苦,但是,让她非常不爽的是,每一次演出,都要付出。 她不愿意沦为人尽可夫婊子。 最初,她只是单纯的认为,自己遇到了爱情。 于是,她出道既巅峰,然后被冷藏。 她不愿意上床,愿意上床的女孩太多了,比她漂亮的更多。 当她过了二十五岁,青春正在快速消失,她已经对娱乐圈不再抱有幻想,找个有钱人嫁了,或者当小三…… 看来,全旭不会娶她,甚至不愿意成为她的男朋友。 既然不能拥有天长地久,那么就珍惜眼下的拥有。 谢琳与全旭回到永馨园。 其实,她与全旭做了两年的邻居,却未曾见过一面。 没有办法,永馨园太大了,足足七千多户。 谢琳彻底放开,她爱钱,然而,却没有向全旭要钱,虽然全旭给了她一块金锭,她宁愿透支信用卡,也不愿意把那块金子卖掉变现。 谢琳变得非常疯狂,变得渴求…… 全旭也极力回应着,卧室、窗台、浴室、客厅、厨房,餐厅,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二人的疯狂痕迹,当然,也有记忆。 直到全旭精疲力尽,彻底被掏空了。 等到全旭再次醒来,太阳已经西垂。 “我草,居然一点半了!” 卧室里已经没有了谢琳的影子,也没有了昨夜疯狂的痕迹,凌乱的衣服,不见了,卧室里的垃圾也不干见,积满灰尘的窗台,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全旭推开卧室的门,厨房里传来一阵阵煎鸡蛋的香味。 谢琳穿着一件全旭的衬衣,由于衬衣太大,仿佛像一个短裙一样。 “醒了?” “嗯!” 全旭起身洗漱。 谢琳有些局促不安的望着全旭:“那个,我感觉你快醒了,就做了几道菜!” 全旭这才留意到餐厅的桌子上摆放着一道西红柿炒鸡蛋,青椒牛肉、红烧排骨、鱼香肉丝,还有苦瓜、莴笋,都是家常菜,色香味俱全。 “还真看不出来,你居然还能烧一手好菜!” “那是当然!” 全旭拿起筷子,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他确实很饿,也需要补充营养。 谢琳的手艺不错,当然只是不错,与酒店大厨相比,差距有点远,可是与那些双手不沾阳春水的女人强得太多了。 看着全旭吃得如此开心,谢琳一脸满足。 吃完饭,全旭拿起电话:“喂,付师傅,对,你的驾驶证是A证吧?太好了,你去京西二手车市场,把我买的那辆末世堡垒开到道具厂!联系人的电话和道具厂的地址,我等一下微信发给!” 谢琳仿佛小媳妇一样,给全旭收拾着背包,可是拿着背包,却非常吃力。 全旭随便将这个背包扔在衣柜,拿起手机,望着:“那个!” 全旭有他自己的秘密,不会留谢琳在这里。 “什么?” “帮我一个忙,帮我看一幢别墅,顺利的话一个礼拜,不顺利就半个月,回来我来买!” “你有什么要求!” “装修完毕,家具家电齐全,最好是拎包入住!” 全旭望着谢琳道:“不超过八千万就没有问题!” 谢琳望着全旭:“你买别墅是不是想金屋藏娇?” “还需要吗?这个房子足够藏你了!” 谢琳快速收拾一下屋子,换了自己的衣服。 谢琳望着屋里的钢琴:“我可以用一下吗?” “可以!” 全旭道:“如果钢琴是我的,送你都没有问题,只不过钢琴真不是我的,我没有音乐细胞!” 谢琳坐在钢琴前,轻轻弹奏起来。 全旭真不是谦虚,他是真不懂音乐,除了感觉好听之外,没有其他感觉。 “我还有事,你不用着急,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 全旭这才打车去了道具作坊。 来到位于大兴的道具作坊,已经是下午四点。 跟上遇到堵车,甚至连付师傅开着末世堡垒的速度都比他快。 “全董,早!” “全董。好!” 全旭跟着道具部总监来到生间车间,洪海洋正躺在生产车间的厂房里,脸上盖着一顶明代制式的头盔,呼呼酣睡。 道具部总监王康兴奋的向全旭介绍:“全董,我们抢班加点,终于做出来了,雁翎刀五十把,长枪三十支,鸟铳二十支,盾牌二十张,虎蹲炮大、中、小各三门!” 现代工艺技术,不是明末可以比的。 从鸟铳来说,明代工匠要想打造一根枪管,至少要废上十几斤钢铁,反复锻打,然后卷成卷,继续锻打,一层一层包裹,一遍又一遍锻打,制造出来的废品率却极高。 在现代,完全不用如此麻烦。 长达六米的无缝钢管,拿着切割机直接切就行了,速度快的话二十根鸟铳枪管,只需要五分钟。 特别是雁翎刀,为什么要做五十把,主要是数控机床数据设置好,只需要把钢材放进去,直接加工就行了。 如果不是道具刀的高猛钢储存有限,其实做一百把或一千把,区别并不算太大,最多也就耗时多一些而已。 全旭望着王康道:“黑火药有多少?” “这个……” “还真没有!” “那怎么向资方演示!” 王康笑了笑:“我们有TNT啊,这个我们已经做好了,三十个炸包,每个放药三百克,比十二公斤黑火药威力更大,只要放进炮膛,直接点燃引信,加上木炭粉,与黑火药效果一样!” 全旭点点头,黑火药在这个时代属于违禁物品,但是在明末不是,可以放心大胆购买。 全旭又看了看雁翎刀,所有的高猛钢打造的雁翎刀都没有开刃,不过雪亮的刀身,非常霸气。 王康有些不好意思的道:“就是盾牌,实在是道具场的桑木有限。” “没事,没事!” 全旭望着王康:“老板在哪儿,我带钱过来,刷卡过户,这个道具厂就是咱们的了!” 洪海洋醒了过来,他兴奋的笑道:“我们完成了,完成了!” “草!” 洪海洋发现太阳快落山了,一脸郁闷:“这下完了!” “没事!” 全旭一脸轻松笑道:“我不逼你,你们过得出来吗?对了,洪哥去过户吧,所有道具厂员工,技术岗位留用,财务让公司派出人过来接手!” 洪海洋去过户,全旭则指挥员工将道具放在那辆末日堡垒的储物仓中。 此时,王康在风中凌乱了。 末日堡垒,这可是奔弛公司出产的顶级越野房车,超级土豪的专属玩具。 王康有些心疼:“全董,我找辆货拉拉吧,你这车……” “这车怎么了?” “这是末日堡垒!” “然后呢?” “你怎么能用末日堡垒运道具!” “末日堡垒是用八乘八的卡车底盘改装的吧?” 全旭道:“这本来就是一辆卡车,不运货能用来运什么?” 王康一脸呆滞:“这……” PS:求推荐票,公众新书期间,老程就敢日万三更,多谢大家支持。 第三十一章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第三十一章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末日堡垒超大的储物空间,把五十柄雁翎刀、三十根长枪、二十支鸟铳、大、中、小三种规格的虎蹲炮、两门子母炮以及三十副铠甲放进去,仍旧有大量的储存空间。 事实上,如果空间不够,全旭还准备拆掉房车里面的东西,比如华而不实的会客厅。 全旭将所有的货物装完,开着末日堡垒准备返回明末。 坐进末日堡垒的驾驶室,全旭发现这辆末日堡垒的自动化程度非常高,大大小小八块显示屏幕,既有全车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屏幕,同时也有无人机控制屏幕。 好在,这辆车有人工智能服务,要不然,肯定会让全旭手忙脚乱。 这辆车最大的好处其实是防盗,中控服务器通过全旭的身份验证,重新录入指纹和瞳孔,通过身份设置。 全旭成了堡垒的新主人。 在右上角的十二寸液晶显示屏幕内,出现一名身穿欧洲中世纪风格的铠甲美女。 “请主人命名!” 随着一阵电子音在全旭的耳边响起,他想了想道:“雅典娜!” “雅典娜谢主人赐名!” 雅典娜满脸露出开心的笑容。 “雅典娜,你是人工智能吗?” “是的,主人!” “很好,请你为我介绍一下本车的主要功能和操作方法!” 全旭启动末日堡垒,直接驶向高速公路。 随着雅典娜的介绍,全旭这才发现这台末日堡垒买的太值了,极高的自动化程度控制,比如说无人机部分。 四部无人机虽然没有挂载武器,却可以采取轮换的方式,二十四小时为主车提供前方探路,以及三十公里范围内的警戒服务。 特别是三十公里范围内的警戒服务,居然是采取红外探测的方式,无论再擅长伪装的人或动物,都难以逃脱无人机的监视。 至于自卫式电击系统,也不是采取全世碰触式电击,而是类似于国外的电击枪,依靠高压氮气,发射电极,击中目标,使其休克。 同样是采取傻瓜式控制,既在开启状态下,任何靠近末日堡垒的人或动物,都会被位于全车六十四个电击枪管射出的电极击伤或休克。 全旭非常开心,除了油耗稍高一些,其他都可以接受。当然,一千六百升的超大油箱,完全可以跑四千多公里不用加油。 然而,让全旭苦笑不得的是,这辆末日堡垒实在是太拉风了,一路上引得众人围观。原本计划随便找一个无人的地方返回明末的愿意最终还是落空了。 无奈之下,全旭只好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加油,他不是怕费油,主要是这次离开,他下次出现还在这里,距离越远回京越困难。 所以,他只能加满油,停在服务区思考着对策。 就在全旭的末日堡垒停在服务区的时候,马上就有无数人上前围观,拍照的拍照,还有几名小网红,试图上前观看。 好在,全旭并没有在车上。 “哎,快看,这是末日堡垒啊!” “这是乌尼莫克吗?” “笨,你见过这么大的乌尼莫克?乌尼莫克在这辆房车面前不是弟弟,那是儿子!” “这是什么车?” “八乘八军用底盘,超过十米的长度,应该是私人限量定制版!” “哎,有钱人真好,羡慕!” 全旭听着众人的议论,他有些苦笑不得。 他顾不得服务区商品价格昂贵,又采购一批方便类的食品,等着看热闹的人群散去。 全旭突然想明白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河北易县有一座摩天岭,这座山区景点夜晚会封闭,路上行人和车流会稀少。 全旭开始驶下高速,向摩天岭方向开去,果不其然,通向摩天岭方向的道路上,车流量稀少。 无人机显示三公里之内没有车辆过来,于是,全旭就快速收回无人机,启动穿越。 …… 当全旭从昏迷中醒来,他睁开眼睛,果然,自己依旧出现在那座两层楼的仓库内。 全旭决定暂时将这辆末日堡垒保密,毕竟这辆车只要开出去实在是太吓人了。 全旭来到前院,明显感觉到这座大院的气氛有些不对劲,所有房间,全部漆黑一片,没有任何一丝灯光。 全旭当时就警觉起来,他立即返回仓库,打开末日堡垒的储物仓,从中取出两把雁翎刀。 全旭的心急了起来,他猜测到五柳黄家和那些大名府的士绅会采取阴谋手段对付他,于是全旭就返回后世购买装备。 也不知道是因为严打,还是其他关系,反而网络上任何自卫式的武器已经买不到了,幸好,他还有一个道具作坊,可以生产道具。 他虽然尽量提前返回,只不过耽误了整整两天时间。 难道自己回来晚了? 全旭拿着雁翎刀,却没有带给他任何安全感,好在,他还有末日堡垒。 全旭快速登上末日堡垒,关闭了车门,打开主控开门,他深吸一口气:“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启动无人机!监控周围!” “好的,稍等!” 随着一阵轻微的破空声响起,一只翼展超过两米四,高度在一米三多,长约将近四米的庞大无人机开始沿着轨道冲刺,直接腾空而起。 随着无人机越飞越高,周围的环境和人员,都出现在监控显示器里。 显示里标注着人形图标,全旭恍然大悟。 原来,此时的人员,青壮男女都集中在食堂里,不知道商量着什么。 而随着无人机的探测范围扩大,全旭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那座破庙,已经被一群不速之客占领,这些人围着篝火,正在烤肉或者喝酒,人数在三百左右,拿着兵刀,还有十几匹马。 “土匪吗?” 全旭疑惑起来,他直接命令道:“雅典娜,降低飞行高度,我看清他们是什么人!” 无人机移动终端发送着指令,无人机开始缓缓盘旋,降低高度。 随着画面越来越清晰。 武帝庙,其实就是当地百姓纪念南北朝时期的冉魏国开国皇帝冉闵的庙宇。 只不过,冉闵是驱逐匈奴的英雄,正是因为他的存在,匈奴人放弃了自己的流传千年的族号,改成铁勒或铁弗,或者直接并入鲜卑族。 在明初的时期,武帝庙香火还曾兴盛,只不过最近几十年却破败了下来。 在全旭的大宅开始兴建,这里的灾民都转而成为了全旭的佃户,这里就成了无人区。 然而,此时的院内。横七竖八倒毙着数十具尸体,大殿里还传来女人凄厉的惨叫声,还有土匪肆无忌惮的狂笑声。 看到这里,全旭已经明白了怎么回事。 收回无人机,全旭将五十柄雁翎刀、三十根长枪、盾牌以及铠甲等物资,挪到隔壁的仓库内。 忙完这一切,全旭就径直走向食堂大楼。 此时的食堂大楼内,门窗紧闭,里面亮着昏黄的油灯,众人人人愁云惨淡。 双方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全氏大院虽然有小两百号人,可事实上,连半大的孩子和妇女都算上,不过一百三十余人。 可关键是,他们手中并没有兵刃,斧头和锤子,虽然可以防身,可是像两军对阵撕杀,短斧和锤实在是太吃亏了。 就在全旭来食堂的时候,三娘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她这一天多的时间内,都是勉强支撑着。 “相公!” “东家!” “老爷!” “东翁!” “老板!” 各种各样的称呼都冒出来了。 全旭摆摆手道:“长话短说,我这两天去买兵刃了,罗世明!” “东家请吩咐!” “你带几个,去后院甲三号库房,把家伙拉过来!” “好叻!” “郭富贵!” “在!” 全旭指着后院方向道:“你带几个人,去把后院的后门拆掉,扩宽,宽要两丈,门要坚固!” 袁世卿有些不解的望着全旭。 全旭苦笑道:“土匪来了,咱们需要做最坏的打算,万一守不住全氏大院,咱们这里的老弱妇孺,至少可以跑掉,只要人活着,就还有希望,粮食没了,只要人还活着,总有办法解决!” 郭富贵带着几名工匠和青壮,走向后院。 就在这时,罗世明兴奋的大笑起来:“好了,好了!大家伙都过来!” 四辆木质大车,推到食堂大厅里。 五十柄雁翎刀,盾牌和铠甲。 袁世卿与其他人不同,他一眼就认出这是军队的制式装备,只不过质量更好,难道是大名官军那里买来的? 这可不是有钱就能买来的。 全旭望着众人道:“武器暂时就这么多,我接下来可以再去买一些,拿着这些家伙,咱们跟土匪拼命,当然,有人若是害怕,现在就提出退出,你们可以带着家人搬走,我绝不阻拦!” 众人面面相觑,一脸憨厚的牛结实上前抄起一把雁翎刀,上下打量了一下:“嗯,比俺打得好,就是没开刃!罗管事,这刀还不能用啊,必须开刃,这活交给我了,六子,过来搭把手!” 众人根本就没有任何惧意。 全旭有些不解,农民不是胆子都小吗? 怎么他们一点儿也不害怕? 袁世卿似乎看出了全旭的疑惑:“我们穷的只有一条命了,除了拼命别无选择!” 第三十二章末日堡垒的另类用处 第三十二章末日堡垒的另类用处 明代的农民光从农税上来说,可以说是历朝历代最轻的。 从洪武年间亩收二至四斗,后来又降至亩收一斗。商税也低,所以哪怕在财政收入最高的万历初年,全国两京十三省总财税收入仅仅两千两百万两,只相当于宋朝一亿六千万两的八分之一,以及清朝的四分之一。 虽然朝廷的税收极低,但是农民的负担却不低。 这主要是在宋朝被打压下去的门阀,在明朝又换了一个马甲,光明正大的出来了。文官官僚体系,包括举人、进士以及士绅联盟,享受着免税的特权,可是,朝廷也需要用钱养兵养官,所以这些负担又转嫁到了农民头上。 拥有土地的农民既要承受胥吏和士绅豪强的盘剥,也要承担沉重的徭役。 袁世卿等这些人,失去了他们的土地,已经处在死亡的边缘挣扎了,可是,自从成为了全旭的佃户,他们的生活反而充满了希望。 粮粮和徭役的问题,根本就不需要佃户的考虑,他们除了向东家,也就是全旭交纳地租,田地里的收成都是自己的,这样以来,他们过得反而比自己拥有土地的时候更加轻松。 全旭给他们建造的崭新房屋,发给他们崭新的被褥,发给他们崭新的衣服,发给他们棉衣,鞋子。 现在他们每天吃着麦粥、或者米粥,白面馒头或者面饼、面条,就算是他们以前村里的土财主,也不能每天都是白面,还需要加着杂粮对付。 然而,这种好日子没过几天,土匪却要来了,要来抢全旭的粮食,也就是他们的口粮,这下他们就不干了。 虽然这两天全旭不在,三娘一个女人,可是大家心中没底。 不过,让他们放手这一切,扔给土匪,他们绝对不愿意。 在粮食和拼命面前,他们宁愿选择拼命。 随着,全旭的回归,特别是他带来的武器,这让所有青壮都找到了勇气。 锋利的雁翎刀,采取高锰钢锻造而成,比明军制式的高碳钢雁翎刀要锋利三分,硬度更高,韧性更强。 铁匠牛结实带着儿子和徒弟以用几名铁匠,开始磨刀开刃,其他青壮也各司其职,跟着郭富贵拆开后院的大门的拆开大门,加固院墙的加固院墙。 趁着土匪暂时没有进攻,在袁世卿的指挥下,众人包括孩子都开始忙碌起来,砍伐树木的砍伐树木,利用木桩加固院墙。 尽管天气寒冷,可是所有人都热火朝天的干着活。 全旭返回主屋,草草洗了一个木桶浴,倒在床上睡觉。 在全旭回来以后,三娘绷着的心终于放松了下来,她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可是,全旭却睡不着。 明末乱世,天灾人祸。 土匪作乱就是人祸的一种,他们狠起来,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的。 一旦天亮后,那些土匪就会向这个大院发起进攻。 然而,全旭的大院如今占地一百多亩,他们才一百多人,根本就防不过来。 而且,土匪占据主动进攻一方,他们肯定会寻找全旭大院的漏洞,这样以来,全旭他们肯定会顾此失彼,狼狈不堪。 一旦大院被土匪攻克,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全旭原本没有办法,突然他想到之前曾经看到的《行尸走肉》这部美剧,里面有一段剧情就是主角开着房车撞丧尸。 当然,主角的B型房车是经过改装的。 这辆卡车房车虽然没有装载武器,可是,由于以采取了复合塑料与防弹玻璃制造而成,整车都是军工品质,完全可以利用这辆大车,连冲带撞。 想到这里,全旭有了主意,他早手推了推三娘:“三娘,三娘!” 三娘仿佛正在做着梦,一转身,从枕头下面掏出那柄多功能刀,就在这柄刀快要刺向全旭的时候,三娘终于醒悟过来,她急忙收起刀。 “对不起,对不起,相公,我……以为……” “我明白!” 全旭望着三娘:“三娘,我可以相信你吗?” 三娘一听这话,顿时急了,她伸起手就要发誓。 当然,明末的人对于誓言可不像后世的人那么随便,后世拿誓言当放屁,明末的人却是说到做到,包括去死。 全旭伸手抓住三娘的手道:“我相信你,等会,无论你看到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也不要大叫!” 三娘点点头。 二人迅速穿上衣服。 外间里,一张折叠式的小床上,丫丫睡在床上,被子被她蹬掉一半。 全旭拿起被子给丫丫盖好,他与三娘蹑手蹑脚的走出主屋,一路轻轻来到后院。 通过后院第二排房子,这里其实只住着三户人,既何刘氏与其子毛毛、辛方氏以及汤邱氏和四喜。 当全旭走过后排房子的时候,门突然开了,汤邱氏披着衣服,一脸尴尬的望着全旭与三娘。 全旭打着禁声的手势。 汤邱氏正在起夜,由于全旭从后世来到的陶瓷马桶和蹲便器不多,整个大院其实只有四个厕所。 其中前院三个,后院仅仅有一个。 汤邱氏看着三娘跟着全旭走向后院,她仿佛想到了什么,她的脸更红了。 其实,汤邱氏想多了。 全旭来到仓库拿着遥控钥匙启动了末日堡垒。 三娘哪里见过如此庞然大物,顿时吓得扑倒全旭怀里。 全旭指了指后门道:“三娘,你去帮我打开后院的院门,等我走了以后,你再关上门!” 三娘忐忑不安的点点头。 别看三娘年龄小,其实她非常聪明,她没有向全旭询问这辆末日堡垒是什么东西,如果全旭愿意说,就会告诉她。 如果全旭不愿意说,她绝对不会问。 三娘吃力的打开后院那道宽约四米多的大门。 这个时候,全旭启动末日堡垒,率先放飞无人机监视着周围。随着无人机的画面传送回来,全旭发现此时袁世卿与罗世明都在前院指挥着众人加固院墙。 全旭不再迟疑,他驾驶着末日堡垒缓缓驶出仓库。 发动机的轰鸣声在黑夜中,显得非常刺耳。 隐约传来前院的人们的议论声。 “怎么回事?” “是不是土匪过来了!” 罗世明的声音陡然抬高八度:“过来几个人,跟我去后院看看!” 全旭看着无人机传回的画面,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提着明晃晃的雁翎刀朝着后院跑来,全旭猛踩油门,末日堡垒驶出大院。 就在这时,三娘突然出现在末日堡垒的前面,她的身影在庞大的末日堡垒面前,显得非常渺小,然而,她依旧顽强的站在前面。 全旭明白了三娘的意思,她要跟着全旭。 全旭无奈的跳下车,抱着三娘坐向副驾驶座上,并且为她扣上安全带。 全旭看着罗世明已经冲到后院的二排楼,距离末日堡垒不到三百步,他就踩着油门,驶向远方。 全旭望着无人机终端:“雅典娜!” “主人有什么吩咐!” “放飞二号无人机,监视武帝庙!” “好的,稍等!” 就在全旭和三娘驾驶着末日堡垒朝着武帝庙方向前进的时候,罗世明也带着人赶到后院。 罗世明望着大开的后院门,气愤的道:“是谁?” 汤邱氏怯生生的道:“是老爷和三娘,我听着他们说,好像是去杀土匪!” 罗世明与众人面面相视,他们顿时明白过来。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傻子,全旭不可能扔下自己的家业逃跑,他肯定是去找土匪商谈和解。 万一土匪起了歹意,那么全旭和三娘肯定完了。 罗世明一挥手:“杜亮,你去叫其他人,其他人,带上家伙跟我走!” 明代农民,其实是多面手。 朝廷需要打仗,发给他们兵器,他们就是合格的士兵。 朝廷修缮城池,发给他们工具,他们就是合格的工匠。 朝廷需要疏通沟渠,他们就是合格的工人。 罗世明虽然是普通农民出身,不过他却被朝廷征调过,参加过宁远大战,他见过血肉横飞的惨烈战场,也见识过尸山血海。 罗世明等人一边奔跑追着全旭那辆末日堡垒,当然,他们也末日堡垒的影子都没有看到,地上只留下两道宽大的车辙。 这并不奇怪,毕竟,全旭神不知鬼不觉运输过来很多粮食,他就是依靠这种庞大的大车。 此时的全氏大院,几乎男女壮年全部出动,连半大的孩子也出来了,三十根长枪,五十柄雁翎刀,还有乱七八糟的武器,一百多号人朝着武帝庙方向冲去。 不过,他们距离全旭的末日堡垒越来越远。 …… 末日堡垒是重卡改装而成的,又有防弹装甲和防弹玻璃,皮实耐操。在无人机的监视下,全旭非常清晰的看着那座占地三四亩的破败庙宇。 前探照灯打开,庞大的末日堡垒,如同蛮牛一样冲向武帝庙。 此时,正在破庙里宿营的土匪们,不约而同的被发动机的轰鸣声惊醒。 “怎么回事?” “地动了吗?” “那是什么鬼东西!” “哎,我看不见了!” 全旭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猛踩油门,将末日堡垒的速度提到八十迈,他望着三娘道:“坐稳了!” 第三十三章所向披靡天雄军 第三十三章所向披靡天雄军 大名府,知府衙门后堂。 夜很深了,卢象升起身准备休息。 就在这时,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传来。 杨陆凯拿着一封信,有些紧张的跑到卢象升面前。 “卢大人,您看!” 杨陆凯将一封信递给卢象升。 卢象升打开一看信的内容,只见信上写着:“鸡鸣钻林豹下山,目标金堤全氏大院!” 卢象升的眉头皱起来:“这封信哪里来的?” “刚刚,我从茅房出来,这封信就揉成纸团,砸在我脑门上!” 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他倒没有认为这是有人恶作剧,主要是因为,他与全旭的计划。 按照全旭的计划,大名府的士绅肯定会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来。 可惜,大名士绅的胆量比卢象升想象得更大。 自从卢象升担任大名府以来,针对各地的土匪进行严厉打击,如今的大名府境内没有成规模的土匪,也没有成气候的城狐社鼠,要想采取不光彩的手段对付全旭,唯一的可能就是动用他们蓄养的家丁或死士。 一旦他们动手,就会给卢象升留下口实,卢大知府就可以利用知府的权利,抄家灭族。 然而,他们却勾连了鸡鸣县的悍匪钻林豹。 鸡鸣县距离大名府一百三十余里,不过,却属于永平府管辖,不属于卢象升的大名府管辖范围。 这个土匪窝点,据说有一千多人。 虽然有虚张声势的成分,卢象升想来,三五百人肯定是有的。 全旭能守住那座大院吗? 卢象升不看好全旭。 首先全旭没有武器。 其次,他没有底蕴。 再次,全旭也没有多少人。 如果是百年大族,一般土匪还真不敢砸窑。 可惜,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间太短了。 面对这个问题,卢象升也不能不管,可是想要管,首先要调动军队,卢象升作为大名知府,却调动不了大名卫的一兵一卒,这需要直隶都司的职权和中军都督府或兵权的授权,当然,巡抚和总督却可以直接调动兵马,进行剿匪。 眼下,这些条件,卢象升都不具备。 “杨陆凯!” “在!” “传本府命令,命各乡、里、镇在册步弓手,天亮前,带齐装备,南城门口集合!” “是!” 步弓手。这是明朝的一支准军事部队。 平时受官府差遣,承担二十天到四十天不等的役期,负责维护治安,或者剿灭土匪。 当然,一旦遇到战争,这些人则会转化成守城兵力,如果遇到一个知兵或者威望高的文官指挥,可以发挥出连卫所兵都没有的战斗力。 比如说,大名府向前五百里的归德府。 荥阳大会召开以后,李自成获得了明末叛军的领导权,李自成亲率十数万精锐叛军,浩浩荡荡杀向归德府,想要把豫东门户,华北粮仓拿下来。 结果,归德府之战打了一个多月,李自成被撞得头破血流,损失惨重,铩羽而归。 当然,这些步弓手,以宗族和宗族为纽带,在一年多以后,就会被卢象升改编成天雄军。 成就了赫赫威名的天雄军,所向披靡的天雄军。 卢象升在心中默默祈祷,全旭坚持住。 …… “轰隆” 高达一丈有余的院墙被末日堡垒轻轻一撞,就直接坍塌。 区区一段土墙,根本就阻挡不住末日堡垒一米五的涉深。院墙倒塌后形成的废墟,根本无法迟滞末日堡垒的速度。 末日堡垒的速度不减。 正在院中的土匪们,目瞪口呆。 “鬼啊,快跑!” 有的土匪反应比较快,有的则是被吓得腿肚子抽筋,动弹不得。 全旭曾经有过一瞬间的迟疑,他的脚踩在刹车上,只要他稍微用力,制动效果极佳的末日堡垒就会停下来。 然而,考虑到全氏大院的妇孺,以及院中,大灯所照之处,那数十具残缺不全的尸体。 那些尸体从衣服上可以看出,都是附近的百姓,甚至还看到了七八岁大的孩子。 全旭怒了。 事实上,几个小时之前,他就用无人机监视到了这里的画面,目睹了这里土匪的禽兽之行。 “给我死!” 全旭转而踩向油门,随着末日堡垒的发动机轰鸣声加大, 几名被吓傻子的土匪,被末日堡垒卷在车下。 “扑哧!” 一股鲜血喷射到三百六十度全景监控器的镜头上,整个镜头都变得一片猩红。 一名被辗断了腿的土匪,发出瘆人的惨叫。 几名土匪吓得朝着大殿跑去。 全旭无意间扭头,顿时发现身边的三娘,从开始的恐惧,慢慢变得放松,变得有些兴奋。 “压死他们,压死他们!” 三娘挥舞着拳头。 全旭其实并不知道,三娘其实与土匪有着血海深仇,她的父亲汤显贵就是死在土匪的刀下,伤重不治而亡。 大哥汤孟恩与大嫂汤李氏也因此失去联络。 要不然,也轮不到三娘化装成男孩,到处找吃的。 全旭调转方向盘,操控着末日堡垒快速撞向大殿的支撑柱。 “咚” 一声巨响,整座摇摇欲坠的大殿,被末日堡垒撞塌,里面没有跑出来的土匪,被砸在里面,生死不知。 此时,见识到这只蛮荒巨兽的恐怖之处,众土匪吓得四散奔逃。 全旭开始倒车,朝着偏殿撞去。 “轰隆!” 再次一阵轰响。 偏殿同样倒塌。 这时,土匪们知道这座巨兽的可怕之处,那些房屋不仅仅不能保护他们的安全,反而成为了催命符。 众土匪吓得赶紧跑出破庙。 全旭满脸狰狞:“有种别跑啊!” 全旭开着末日堡垒,加速追击着四散奔逃的土匪。那些土匪哪里见过这种庞然大物,他们一边奔跑,一边朝着末日堡垒射箭,或者绝望地挥舞着刀斧,朝着末日堡垒砍去。 弓箭还好,最多在末日堡垒上留下一道浅痕。 那是那些手持刀斧的土匪,被末日堡垒的自动电击系统锁定,很快都被发射的一颗颗电子击中,抽搐着倒在地上。 三娘瞪大眼睛,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全旭驾驶着末日堡垒,追逐着土匪,将土匪撞倒,或者碾压成肉泥。 就在这个时候,罗世明与袁世卿,带着倾巢而出的全氏青壮,拿着雁翎刀和长枪抵达破庙。 他们看到破庙这边幸存的土匪们,有的并没有被末日堡垒撞中,也没有被压倒,但是他们却被吓疯了,像疯子一样,大吼大叫。 那些被砸伤或撞伤的土匪,则躺在冰天雪地里哀嚎着。 “这是怎么回事?” 袁世卿望着愣在当场的罗世明。 罗世明摊摊手:“我也不知道,我们跑到这里,就这样了!” 一名被电击器击中的土匪,缓缓醒来。 罗世明上前一步,将雁翎刀顶在土匪的胸前。 那名土匪缓缓伸手双手:“好汉爷,我投降!” “绑了!” 袁世卿朝着身边的青壮喝道:“快。” 众人纷纷上前,将那些被电击击晕的土匪和被吓疯的土匪捆起来,如果是重伤的土匪,就给他们一个痛快。 这些虽然是曾经的灾民,可是他们却也不算是善男信女,下起手来,一点儿也不手软。 袁世卿指着倒塌的破庙,以及残缺不全的尸体道:“这应该是东家带人干的!” 罗世明不解的问道:“东家就一个人?” “一个人?” 袁世卿冷笑道:“一个人,你穿的棉衣,脚上的棉鞋,咱们的吃的粮食,盖的被褥,都是哪里来的?咱们东家,什么时候是一个人?他的那些人只是不想让咱们看见。” 罗世明恍然大悟。 “罗爷!” 一名军大衣提着一个土匪的包裹,里面装着几百枚铜钱,还有几块散碎银子,包括一些带着血的金银首饰! “这些东西怎么办?” 罗世明扬手一巴掌拍在那名军大衣的脑袋上:“二虎,你他娘的想啥屁呢,吃着东家的,穿着东家的,喝着东家的,你还想着分银子?二虎,不是我说你,你的良心让狗吃了?” 二虎一脸羞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咱们做人讲点良心好不好?” 罗世明朝着众人大吼道:“都听着,要是谁他娘的手不干净,不用东家吩咐,我罗世明第一个不放过他!” “好!” 众人开始抓捕那些被吓破胆的土匪,打场现场。 如果放在后世,普通人看到尸体就会害怕,可是众人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意思。 那些被砸死或者被末日堡垒撞死的尸体,都被众人拉起来,全身上下扒得干干净净,当然,并不是他们有什么特殊癖好,主要是土匪身上的衣服,在这个时代值点钱。 在工业时代,一件廉价的衣服,十几块或者几十块钱,然而,在明末这个时代,哪怕最廉价的葛布,一匹也要一两多银子,上好的丝绸或锦缎,绸缎,都是价值十几两或者几十两(大明1566里,有一段情节,五十万匹丝绸,价值七百五十万两,那是批发价。) 普通百姓一年都添不一了一件衣服,土匪尸体上的衣服虽然脏,虽然破,洗洗缝缝补补,一样可以穿。 就在全旭转了一大圈,发现再也没有土匪之后,他就开着末日堡垒回到了大院,将末日堡垒停在庞大的仓库内,全旭和三娘下了车。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全旭看着这辆立下大功的末日堡垒,瞬间感觉胃里翻江倒海。 PS:首先说声抱歉,年底了,单位工作有点忙。再次非常感谢,炸锅皮皮虾5000币打赏,恭炸锅皮皮虾成为本书第一位长老。虎贲骑兵1000币打赏,洪荒大刀900币打赏,隔壁的肾宝片100币打赏,我心向野100币打赏,文渊风华200币打赏,书友20200427180134867100币,苗条的馒头5000币打赏。感谢你们,你们的支持是我码字的动力,精彩稍后继续…… 第三十四章横财一万两白银 第三十四章横财一万两白银 全旭在夜里充当马路杀手的角色,开着这现末日堡垒横冲直撞,他当时非常爽,撞倒了不下一百名土匪。 无论是撞墙,还是撞大殿,对于末日堡垒的损害都不大,军功品质的大梁都没有变形,被箭射和刀砍,也仅仅留下几道斑驳的划痕。 最重要的是,这辆末日堡垒上的鲜血,沾着无数土匪的鲜血,和各种身体的器官。 倒车镜的支架上,夹着一根断臂,全旭有些印象,那名土匪比较凶悍,想冲上来砍全旭,只不过被一甩,胳膊卡到倒车镜的支架里,由于他的身体悬空,无处借力,被末日堡垒挂着跑,他当时吓坏了,居然拿起刀,自己砍自己的胳膊。 断臂求生,也是一个极品狠人。 鲜血将断臂膀冻在了倒车镜的支架上,重灾区,反而是末日堡垒的保险杠上,不仅挂着一颗血肉模糊的头颅,还有一脚断腿,前面进气珊上,还挂着一截肠子,油箱部位的钢板上,则是挂着一具尸体,尸体的下半身早已被磨得没了…… 全旭只是一个正常人,坐在驾驶舱里看着监控与挡风玻璃,他只当是在看限制级电影,可是此时,再看着这一幕,他就坚持不住了,瞬间吐了。 “哇哇……” 全旭吐得稀里哗啦,吐得手脚发软,四肢无力,吐得连胆汁都快要出来了。 三娘起初还有些害怕,很快就冷静了下来。 她与全旭不一样。 全旭生长在和平安定的太平盛世,而三娘则生长在人吃人的明末。 尸体,对于三娘来说,太平常了。 当初,她从杞县老家逃难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走着走着,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就像三娘当初的邻居,一个三十多岁的香油铺子老板娘。 实在是饿得狠了,她坚持不下去就,就在路过虎跳崖的时候,从山顶跳了下来,直接把自己摔得稀巴烂。 三娘还悄悄从那具尸体上捡了一只金戒指,在卫辉府的时候,给换了三个馒头。 三娘扶着全旭离开仓库,来到主屋。 “丫丫,快过来!” 丫丫急忙过来道:“三娘子!” “快给老爷洗漱!” “是!” 丫丫服侍着全旭洗漱,却拿着盆和抹布,来到仓库前。 就在三娘准备打开仓库门的时候,汤邱氏出现在三娘身后:“三娘!” “娘!” 三娘望着汤邱氏道:“今天起来这么早?” “出了这么大的事,哪还能睡得着啊!你这是……” 三娘想了想仓库里的庞然大物,清洗的工作量显然不小。 “娘,你得答应我一件事!” 三娘望着汤邱氏认真的道:“无论你一会儿看到什么,不许对任何人说。” 汤邱氏仿佛想到了什么,她的脸色大变。 三娘推开仓库的大门。 汤邱氏一下子跌倒在地上,当然她与三娘一样,并不是被上面的残值断臂或鲜血吓住了,而是末日堡垒庞大的块头。 她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庞然大物。 “娘,别怕,这是相公的末日堡垒!” “末日堡垒?” “嗯!” 三娘扶起汤邱氏,指着末日堡垒:“就是它,昨天晚上,我和相公,把那些土匪都撞死了!” 汤邱氏一脸呆滞:“这么大的车,需要多少牛才能拉动?” “不用牛,也不用马,自己会跑!” 三娘想到那个小屋子(显示器)叫雅典娜的女人,她的胸真的是太夸张了,难道说,相公喜欢这样的女人? 三娘有些漫不经心的擦拭着末日堡垒,汤邱氏又去外面推过来一辆架子车,她用斧头(全氏标配),将冻在车上的断臂、头颅,肠子等砍下来,装在架子车上。 母女二人合力,很快将车身、车底的人体器官弄了下来,装在架子车上,推到院外。 院外,袁宗第带着几个孩子玩游戏,看着三娘和汤邱氏干活,自觉的过来帮忙。 袁宗第看着架子车上的人体器官,仅仅愣了一下,就继续推着车。 如果全旭站在这里,肯定会感慨万千:“这尼玛心真大!” 事实上,什么样的环境,成就什么样的人生。就像国外,内乱频繁的非洲,还穿开裆裤的小屁孩,都可以熟练操作枪支,炸弹。 可是同样,在明末这个时代,除非是深居城内的深宅大院,否则,城外已经是一片末世景象了。 三娘与汤邱氏、袁宗第,将这些人体器官随便放在一堆柴上,直接点火,烧成灰烬。 三娘与汤邱氏母女二人这才开始缓缓着末日堡垒上面的血迹。 当然,袁宗第则负责看着那堆燃烧的火。 …… 就在三娘与汤邱氏擦着末日堡垒的时候,卢象升则带着两三千名步弓手,沿着官道向金堤进发。 这些青壮步弓手都非常相信卢象升,毕竟卢象升来到大名府担任知府的时候,并不像其他知府,与地主、士绅豪强们一起串通一气,狼狈为奸,变着花样对百姓们进行盘剥。 对于手脚不干净的胥吏,卢象升可没有好脾气,他是直接让人打板子,活活打死。 这样以来,反而吓倒了那些手脚不干净的胥吏。 胥吏们倒是没有跟卢大知府对着干,毕竟知府大人对于地方来说,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无论卢象升是做出政绩,那么他很快就会高升一级或者两级,换一个地方,离开大名府。如果没有政绩,或者考评中下,卢象升又调到一个更远,更穷的地方当知府,官职正四品,降到从四品,或者从五品不等。 然而,胥吏祖祖辈辈都是属于地方,卢象升走了,他们照样可以捞钱,作威作福。 随着吏台的清明,大名府胥吏的收入大减,当然,老百姓的日子也好过一些,虽然一样要交税,可是百姓超过三分之二的赋税,其实不是交给崇祯这个皇帝,而是进了文官或者胥吏手中。 胥吏,就相当于后世的办事员,官职不大,权利不小,善于经营的人,一年弄个几千两或上万两银子完全不是问题。 大名府的百姓是受益人,他们自然对卢象升非常尊敬,比较支持。 就像这次征召,几乎没有动员,就是让杨陆凯发了一个通知,按照原本计划,征召五百人就足以对付钻林豹了。 可是,随着消息传来,足足来了两三千人,如果不是卢象升着急出发,恐怕会来更多的人。 这些人没有要求官府准备干粮,也没有要求准备武器,他们自带着干粮,拿着兵刃,冒着寒风,朝着金堤跑步前进。 跑了半个时辰。 卢象升望着身边的雷时声道:“雷时声,你对钻林豹了解多少?” 雷时声想了想道:“回禀卢大人,这个钻林豹好像是姓周,据江湖传闻,他曾是边军出身,浑河之后,从辽东逃到了河北,聚众为匪,打家劫舍,向来不留活口,永平府曾数次清缴,非但没有将其剿灭,反而让人坐大!” 雷时声并不知道,钻林豹在三年之后,与王嘉胤、王自用部会合,并称晋陕三十六营,而钻林豹就是三十六营之一。 直到崇祯九年,被孙传庭在周至县击败,兵败被杀。 雷时声尴尬的笑了笑:“当然,传闻当不得真,卢大人不必放在心上,只要俺们赶到,不管他钻林豹,还是穿山甲,俺们都把他给卢大人逮过来!” 卢象升望着身后大大小小骑着马、骡子、或者驴子的大小头目道:“加快行军速度,午前抵达金堤,白面馒头管够!” 卢象升发现,全旭根本就没有杂粮,只要自己带人给全旭解围,管众人一顿饱饭,全旭应该不会吝啬。 当然,卢象升并不知道,这一次他注定要白跑一趟了。 在武帝庙的最后一座偏殿里,几名吓得尿了裤子的土匪,围着一名左臂断掉的土匪头目,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钻林豹周楚。 周楚是辽东人,哨官出身。 因为浑河之战战败,朝廷财政出现巨大的缺口,对于受伤军卒抚恤不及时,周楚就带着十几名部下,杀掉上官,逃回内地。 抵达鸡鸣县的时候,发现这里穷山恶水出刁民,于是臭味相投,就拉了一帮人聚众为匪。 一年前,周楚盯上了遇到了黄立极返乡的车队。 于是,他带着数百名土匪,冲上去,准备劫黄立极的车队。 黄立极虽然是被崇祯皇帝勒令致仕,不过,他身边不仅仅有锦衣卫护送,他的家丁也是个顶个的好手。 以少敌多,周楚反而被黄立极身边的家丁打得落花流水,就在周楚已经必死无疑的时候,黄立极反而放了他。 当然,这个放不是条件的,黄立极需要的时候,周楚需要出面为黄立极干活。 比如这次袭击金堤全氏大院,就是代价之一。 可惜,周楚这次栽了。 一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巨兽,不分青红皂白,逮着他们一阵乱撞,小四百人马,当场埋了将近百人,撞死近百,吓傻的,电倒的,足足有两百多号人。 此时,他也被足足几十名身穿军绿色大衣,拿着寒光闪闪的雁翎刀的人围住了。 “我投降,我投降!” “自己爬出来!” 罗世明扯着嗓子喊道:“要不然我就放火!” “我们……我们出来!” 周楚哆嗦着,也不知道是疼的,还是冻的,他缓缓朝着门口爬去。 周楚刚刚出来,几名军大衣上前粗暴的将他捆起来。 这时,一名进入偏殿的军大衣惊喜的大叫起来:“罗爷,袁爷,发财了,发财了!” 罗世明和袁世卿进入偏殿,发现偏殿的角落里三辆大车,两辆大车上装满了布帛,少数也有几百匹。 其中一辆大车上则是装着三口硕大的箱子,最上面的那口箱子打开了,露出一片银光。 袁世卿目瞪口呆的盯着箱子里的官银,每锭五十两,这么三大箱,至少……一万两? PS:非常感谢夏天我们一起抓金鱼500币打赏,求推荐票,求书单,这周非常重要,同台竟争的两个大佬,希望大家助老程晋级。 第三十五章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第三十五章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俗话说,贼不走空。 从鸡鸣县到大名县金堤全家大院,足足有二百多里。 周楚率众土匪没有携带任何给养,他们就是走一路,抢一路。 只不过,这年头,地主和豪强,不仅院墙高大坚固,还有真刀真枪的家丁护卫,响窑可不好砸。 当然,散落的村落比较容易抢,可是,那些穷鬼,除了一条命,也没有什么好抢的。 周楚的运气不错,在路过营盘镇的时候,遇到了营盘镇的刘大财主纳妾,大宴宾朋四友,防守比较松懈。 周楚带着十几名心腹装作前来祝贺的来宾,成功混进了刘家大院,在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周楚就带人里应外合,非常顺利夺下了刘家大院。 刘大财主的所有纳妾贺仪,包括这两大车的上好绸缎与丝绸,包括这些银子,都成了周楚的囊中之物。 周楚顺便替刘大财主洞房,把刘家大院能带走的都带走,粮食、酒肉还有几十名丫鬟,小厮。 连续又抢了几个村落,当来到武帝庙的时候,周楚已经捞得盆钵满丰,当然,这一切都便宜全旭了。 经过袁世卿的清点,五十两的官银共计三百五十三枚,合计,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两,铜钱四十五吊,散碎银子合计七千三百多两。 锦缎和丝绸四百二十匹,麦子一百二十七石,大米一千多斤,羊十三只,牛五头,猪两头,鸡鸭数十只。 牛皮十三张,猪皮十一张,驴皮四张,羊皮二百多张…… 乱七八糟的兵器五百多件,其中包括制式兵器,火铳十五支,子母炮两门,黑火药一千多斤,各种猎弓箭五十张,箭三千多支。 大车、独轮车共计二百二十七辆。 经过询问,罗世明这才知道,周楚一路抢了这么多车,目的就是为了拉光全氏大院里的粮食。 袁世卿与罗世明兵分两路,袁世卿带着大部分的青壮和妇女,押解着两百多名过俘虏,将这些大车、独轮车以及缴获的兵器、粮食、布帛,还有银子,运往全旭的大院。 罗世明则带着人,把现在所有的尸体清理好,摆放整齐,同时,让人清理末日堡垒留下的痕迹。 好在,天气实在是太寒冷,地面早已被冻实,末日堡垒虽然重,可是在地面上留下的车辙并不深。 工作量不是很大。 当然,罗世明也不是真正的好心,他带着二十多名大胆的青壮男子,一一将死去的土匪、包括那些被土匪杀死的百姓的尸体上的衣服扒下来。 用罗世明的话说:“他们赤条条的来,也就赤条条的走!” 这边,全旭终于缓了过来,只不过,他的脸色苍白,全身没有半分力气。 他躺在客厅里的沙发上,连手指头都不想动,一闭上眼睛,他的脑子不是浮现狰狞的人头,就是血淋淋的残值断臂。 “太尼玛吓人了!” 全旭喃喃自语。 “咕咕……” 全肚抚摸着干瘪的肚皮,望着在不远处的丫丫道:“丫丫,有没有吃的!” “老爷想吃什么?奴婢去准备!” “粥吧!” 全旭有些倒胃口,轻轻摆了摆手,示意丫丫出去。 丫丫转身走向西厢房。 全旭的整个大院,此时只有两个厨房,普通人都是吃食堂,七八十名妇女轮着做饭。另外就是全旭的小灶,厨师就是丫丫的娘亲辛方氏。 辛方氏每天都会提前做好丰富的早餐。 当丫丫进入厨房的时候,辛方氏已经准备好了米粥和馒头、包子准备好了。 丫丫哭丧着脸道:“老爷好像病了,吐得厉害!” 辛方氏想了想:“我去看看吧!” 辛方氏其实一直避免与全旭的接触。 她是寡妇。 正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全旭的大院里住着太多妇女,她们有事没事就家长里短,风言风语。 可是现在,辛方氏也顾不得避嫌了。 辛方氏端着米粥与咸菜,来到主屋。 然而,全旭看着辛方氏端着的咸菜,准确的说这是后世买过来的八宝菜,红通通的,咸爽可口,可是落在他的眼中,这就像那些沾在末日堡垒上面的碎肉。 “呕……” 全旭又想吐了,可惜,他胃口空空如也,怎么也吐不出来。 辛方氏微微一愣。 不由得多想了一圈,自己难道已经变得这么丑了吗? 东家看了一眼就想吐? 丫丫跑进来,拿着一杯水。 全旭接过水,连灌了几大口,终于好受一些。 全旭闭着眼睛,转身指着咸菜道:“八宝菜端走!” 辛方氏这才恍然大悟,她急忙端着八宝菜走向厨房。 全旭端起白粥,喝了一碗。 胃里有点食物,全旭多少感觉好受一些。 “丫丫!” “奴婢在!” “你没有名字吗?” 丫丫摇摇头。 全旭望着丫丫,突然想起了希望工程那张大眼睛照片。 当然,丫丫与苏明娟并不太像,像的部分就是眼睛。 丫丫的脸型带着婴儿肥,与苏明娟当时的瓜子脸不一样。 全旭想了想道:“丫丫,我给你取个名字吧?” “好啊!” 全旭突然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本唐砖,里面的女主角就是叫辛月,他恍然大悟道:“你姓辛,叫辛月吧!” 丫丫疑惑的道:“辛月?” “对!” “姓辛,名月!” 丫丫兴奋的朝着厨房里跑去,一边跑,一边兴奋的大叫:“娘,娘,我有名字了,我有名字了,我有名字了!” 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然而对于明朝的女性来说,名却非常难得。 一般而言,女人大都没有名字。 即使丈夫比较出色,获得封妻荫子的待遇,依旧某某氏,就像辛方氏一样。 就在小辛月向辛方氏献宝似的向辛方氏说着自己的名字,她的小脸上洋溢着幸福开心的笑容。 就在这时传来一阵阵凌乱的脚步声。 一群少年孩子兴奋的大叫:“回来了,回来喽!” 袁世卿健步如飞,快速来到全旭身边:“东家,大喜,大喜啊!” “什么?” 袁世卿从怀中掏出一张A4纸列出来的清单,递给全旭。 “您发财了,你这下发财了!” 全旭疑惑的望着纸上,只见袁世卿在上面用蝇头小楷写着:雪花官银,五十两,三百五十三锭,合计一万七千六百五十两,散银七千三百余两,字画……首饰……布帛…… 全旭目瞪口呆:“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都是钻林豹抢的,钻林豹昨天夜里被东家……” 其实,没有人是傻子。 昨天夜里的动静很大,从全旭突然让开后院的大门开始,处处透着诡异。袁世卿与大大咧咧的罗世明不一样,他更细心。 车辙虽然不深,却非常庞大,绝对不像是他们见过的任何大车,不过这不要重要,重要的是,钻林豹周楚完了。 “哈哈,我们去收尾,俘虏两百多名土匪,缴获了这么多好东西!” 全旭拍拍了袁世卿的肩膀:“干得不错,通知厨房,今天咱们加餐,罐头肉每人一听!” 袁世卿眉开眼笑。 罐头肉虽然在全旭眼中就是垃圾食品,这是他从高速公路服务区买的,每一听午餐肉罐头都要五十多块。 不过,好在,他有了可以奖励众人的东西。 “东家有赏,所有人中午吃肉!” “谢东家!” 众人的感谢声此起彼伏。 此时,三娘清理完末日堡垒,来到全旭身边。 她不识字,看不懂清单上面的东西,却看着一大流大小车辆,车辆上装着粮食,还有几名半大的孩子牵着着牛、羊、猪,还有鸡鸭鹅之类的家禽。 三娘搂住全旭的胳膊:“相公,这才像个家!” “对,对对!” 全旭望着三娘道:“把钥匙给袁管事,东西暂时放在后院第一排仓库,这些牛……羊!” 袁世卿道:“咱们要盖一座马厩。” “暂时不急!” 全旭排排手道:“空房子咱们多得是,先把东西藏好,卢大人快该来了!” 袁世卿恍然大悟。 此时,全旭的大院中,充满了欢声笑语。 人人兴奋异常。 不仅仅是因为全旭奖励的罐头肉,还有他们从尸体身上扒下来的衣服,由于土匪太多,人人一件还有富裕。 土匪虽然也不算富裕,至少他们穿的衣服,比灾民强得太多了。 全旭望着堆积如山的衣服,有些厌恶的皱起眉头:“你们弄这些破烂过来干什么,扔掉,不烧掉!” 罗世明辛苦一场,一脸心疼:“东家,这……大家伙洗洗缝缝补补,还能……” “能个屁!” 全旭没好气的道:“这上面多少细菌,细菌你不知道,这会让人得病的,扔了,衣服的事情我来想办法!” 字画、古董不说,光凭这些崭新的丝绸和绸缎,放在后世也是堪比黄金。 更何况,还有那些首饰和银子。 整个全氏大院不到二百人,人人一件新衣服,才几万而已,就算从头到脚,加上军大衣,也花不到十万。 全旭有钱,他望着众人道:“这些衣服,扔掉,烧掉,最多三天,我给你们每人再添一件新衣服,新棉衣,新裤、新鞋!” 众人再次高呼:“多谢东家赏赐!” 随着众人的欢呼声,众人将破旧的衣服、鞋子扔在院外的空地上,足足堆了一座小山。 十几只燃烧着的火把扔上去,这些破旧的衣服很快就燃烧了起来。 浓烟滚滚,腾空而起。 全旭的无心之失,却把卢象升惊出一身冷汗。 随着这道浓烟越升越高,远在十几里之外的卢象升看到这一幕,顿时急了:“加快速度,快,快快!” 众青壮其实已经连续行军一个半时辰,累得不行了。 他们想跑也跑不动了。 卢象升指着远处的烟尘道:“土匪正在攻打全氏大院,一旦大院失守,那里的粮食就会便宜土匪,只要咱们赶到,打跑土匪,本府向尔等承诺,每人赏米一斗。” 米,对于河北大名府的百姓来说,还真是稀罕物。 就像刘大财主,那可是拥有土地五万多亩的大地主,家里只有一千多斤米被土匪缴获。 一斗米,在大名府就是两三钱银子。 众青壮身上好像涌现了力气,咬着牙向金堤大院跑去。 不过速度虽然提高,卢象升依旧不满意。 他知道全旭没有几个仆从,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慷他人之慨。谁不会啊 卢象升再次说道:“每人两斗!” 青壮们的速度又快了一分! “每个人三斗!” 青壮们撒丫子向前跑去。 第三十六章小伙伴们惊呆了(为掌门炸锅皮皮虾万赏加更) 第三十六章小伙伴们惊呆了(为掌门炸锅皮皮虾万赏加更) 卢象升心急如焚,一旦全旭的大院被土匪攻克,他就失去了唯一的外来粮源,也就意味着,这场粮食价格之战,他将彻底失败。 卢象升并不是爱面子的人,可关键是,一旦失败,后果相当严重。 明末士大夫与士绅的节操,早就被他们吃着馒头吃掉了,粮食价格如果不干涉,估计他们敢卖到斗粮万钱(每石米十两银子)。 一旦局势到了那种层面,大名府肯定会饿殍遍地,十室九空。 “快!” 就在雷时声带着大名府的步弓手加速前进的时候,前方的官道上,出现三名男子。 这三名男子几乎一样的装扮,戴着火车头帽子,一身劳动布衣服,脚上穿着解放高帮棉鞋,身上披着军绿色的大衣。 罗世明骑着一头驴,与两名军大衣一起前往大名府,向卢大知府报案。 结果,刚刚出发不到一刻钟,就望着了官道上出现密密麻麻的人群。 罗世明心中一惊,对面那支庞大的队伍,少说也有两三千人,衣服五花八门,手中的兵器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拿着柴刀,有的拿着朴刀,也有的拿着长枪,有的拿着矛,那些富裕的地主则是披着铠甲,拿着马槊。猎弓、轻弓、弩机、鹿角弩,木弩…… 这些人让罗世明似曾相识,昨天他们面对钻林豹周楚的时候,同样也是这一副打扮。 罗世明情急之下,跳下驴子,跑向官道旁边的小水沟里。 小水沟的水早已干枯,被寒风卷起的积雪覆盖了,只要跳进去,整个人就淹没在积雪中。 至于那头蠢驴,实在是顾不上了。 当罗世明三人躲进水沟的积雪中,早已被雷时声派出的尖兵提前发现。 事实上,这些尖兵都是有猎户组成,视力好,耐力好,他们发现罗世明之后,一边向雷时声汇报,一边悄悄摸上去。 罗世明躲在积雪中,默默祈祷:“你们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只是就在他胆战心惊的时候,一把冰冷刺骨的刀子,抵在他的脖子上。 罗世明与其他两名军大衣,缓缓举起手。 尖兵将罗世明与军大衣身上的斧头和锤子搜出来,押着他们去见卢象升。 看到队伍前面的卢象升。 罗世明欣喜若狂:“卢大人,救命啊!” 卢象升一时半会没有想起罗世明。 毕竟,卢象升每天见的人不知凡知。更何况,他刚刚见罗世明的时候,罗世明还瘦得皮包骨头。 可是随着他成为了全旭的管事,自然是天天吃喝不愁。关键是全旭从来不限量,所以罗世明在短短的时间内,胖了一圈。 罗世明又朝着杨陆凯大叫:“杨知事,杨知事,是我,罗世明,全爷的前院管家!” 杨陆凯急忙向卢象升解释。 卢象升问道:“罗管事,全公子怎么样?” “好着呢!” 罗世明笑道:“我们东家让俺去大名府报案,有土匪袭击俺们……” 卢象升以为这是全旭抵挡不住了,这才想起向他求救。 其实,全旭就算不求救,他知道了土匪袭击的消息,也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卢象升又问道:“全旭还能坚持多长时间?” “坚持?” 罗世明微微一愣,他随即笑道:“土匪已经被俺们东家收拾干净了!” “收拾干净了?” 卢象升难以置信的的望着罗世明道:“钻林豹带了多少人过来?” 如果全旭把土匪打败了,也不是没有可能。 前提条件是,土匪人数少。 毕竟,土匪的战斗力是有目共睹,非常弱。 哪怕明军战斗力低下,对付土匪还是绰绰有余的。 全旭有大院的院墙可以依托,他们的大院虽然是泥土与木桩垒起来的,可是现在天气寒冷,经过冰冻的墙院,坚硬似铁,对付数十名土匪还有可能的。 “有四百多吧!” “什么?” 别说卢象升不相信,就连杨陆凯也不相信。 四百多名土匪,可不是四十人,全旭身边的人最多不超过两百人,而且超过一半是老弱妇孺,怎么可能对付这么多土匪? “还敢欺瞒卢大人不成!” 罗世明笑道:“昨天夜里,钻林豹带着人在武帝庙扎营,结果,武帝庙塌了,埋了一百多名土匪,俺们东家,就带着俺们,趁着土匪大乱,所以……俺们就抓了两百多名俘虏,还有那个叫啥……钻林豹周楚!” 为了抹去末日堡垒的痕迹,这是全旭与袁世卿商量后的结果,所有人统一口径。 卢象升盯着罗世明的目光有些怪异,他不相信,反而命众青壮加快速度,同时,让几名青壮严密看着罗世明与其他两名军大衣。 在卢象升看来,罗世明与身后的军大衣应该是叛变了,他们这次的目的就是为了迟滞援军,为钻林豹周楚攻陷全氏大院争取时间。 罗世明好说歹说,可是没有人相信,他也没有办法。 十几里的路,并不算远。 临近午时时分,卢象升等人终于抵达了全旭的大院前。 那堆破烂衣服也燃烧殆尽。 卢象升远远的看着全氏大院,周围却没有战斗过的痕迹。 “难道土匪没有大举进攻?” 这种事情不太可能,卢象升自从担任大名知府以来,可是把辖境内的一州十县所有的大小土匪一扫而空,大名府的步弓手也以悍勇闻名,钻林豹不可能不知道这些。 一旦让卢象升得到消息,他绝对不会置之不信。 卢象升有些狐疑起来:“你们真打赢了?” “是啊!” 罗世明指着前院,那幢原来存放柴火的房子道:“卢大人,土匪都在里面关着呢!” 不用卢象升吩咐,杨陆凯和几名青壮急忙朝着那幢房子扑去。 这是一幢临近食堂的两拼二楼小楼,原本是装着供给食堂所用的柴火,此时暂时安置这些被抓获的土匪俘虏。 毕竟天气太冷,俘虏放在外面不需要多久,就会冻僵。 杨陆凯来到门口,只见两名军大衣站在门口,每人拿着一柄寒光闪闪的雁翎刀。透过窗户一看,里面密密麻麻挤满了土匪。 不过,很土匪的精神是崩溃的,他们蓬头污面,眼神涣散:“鬼啊,别吃我!” “救命,快跑!” “有妖怪,有妖怪……” …… 杨陆凯看得有些莫名奇妙。 此时听到消息的全旭也来到了门口,亲自迎接卢象升进入全氏大院。 卢象升拉着全旭的手:“你真把土匪打败了?” “这还能有假!” 卢象升板着脸,认真的望着全旭道:“这个玩笑可不能开!本官身为大名知府,数百上千名土匪,肆虐乡里,所过之处生灵涂炭,正应该……” 全旭一脸感慨:“卢大人,您也知道,我虽然没有功名,也读了几本书,兵书也看过,就想着给土匪来一个夜袭,上天保佑,我带着他们赶到武帝庙的时候,正巧大殿塌了,把睡在里面的土匪骨干都埋了进去,我一看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就带着所有佃户冲上去。结果没怎么打,土匪被崩溃了,光俘虏就抓了两百多人,我正愁着这些人该怎么办呢。” 虽然全旭说得看似没有漏洞,可是听到卢象升的耳朵中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这怎么可能?” 钻林豹可是响当当的角色,他本是边军出身,虽然清楚明军的细节,这些土匪大都手上有人命,就是俗称的亡命徒,怎么可能被这么轻易击败? 然而,问题是,土匪俘虏就在眼前,不由得卢象升不相信。 全旭兴奋的指着院中放着的大小车辆道:“卢大人请看,这是土匪带过来的车辆,他们说是准备搬空我这里的粮食!” 雷时声难以置信的道:“怎么这么简单就打败了土匪?” 罗世明有些飘了,他兴奋的道:“要不你们以为要多久?这一仗其实也没打多久,我们发现了这帮家伙的主力在那座破庙,东家就带着我们准备偷袭他们,我们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大殿就塌了,东家当既立断,开打,三两下,他们就被打崩了,投降了!” 此时听到消息的众青壮步弓手们开始发起了牢骚:“这算怎么回事嘛!” “我们大老远跑过来,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别说战功,连苦劳也没有了!” “老天爷啊,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其实,卢象升与大名青壮百姓的这种合作模式,其实类似于雇佣军模式,卢象升带着他们在剿灭大名府境内的土匪武装和山寨过程中,缴获了大量的粮食和财物。 卢象升也不是吃独食的官员,二一添作五,一家一半。 在数次战斗中,大名青壮们不仅仅积累了丰富的战斗经验,而且还缴获了不少粮草和财物,这些财物,极大的改善了百姓们的生活条件。 他们这次听说有土匪,都不约而同的跑了出来,想趁着这个机会,弄点钱,给老婆孩子添一件新衣裳,或者说弄点赏钱,过个大肥年。 结果,他们失望了,他们能开心才是怪事。 与此相反,全氏大院里却传来兴奋的哄笑声,食堂里已经做好了饭,每个人一听罐头肉,他们望着罐头肉,发出更大的欢呼声。 PS:非常感谢sw6767 100币打赏,洪荒大刀1500币打赏,TX祖国500币打赏,飘若流风之回雪1000币打赏,修仙有成100币打赏,炸锅皮皮虾10000币打赏,恭喜炸锅皮皮虾成为本书第一掌门。 第三十七章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三更求支持) 第三十七章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此时的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心中的落差就更大了。 这一次他们是紧急动员,大部分人要么怀里揣着两个饼子,要么装几个馒头,直接出发了。 经过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的长途行军,更何况,他们是冒着风雪行军,他们的精力和体力已经差不多到了极限。 此时,他们早已又累又饿。 可是,全氏大院里又飘出诱人的饭菜香味,虽然说后世的人对于方便类的食品,深恶痛绝,可是这些方便类的食品,都加入了大量的刺激性调味品,香味实足,太能勾起人们的食欲了。 这些大名府的青壮们,面面相觑,他们此时简直想哭。 好处没有捞到手,反而白跑一趟。 特别是冒着严寒,简直冻成狗了。 卢象升也在头疼这个问题,如果土匪正在攻打全氏大院,那么他们就可以一战而下,顺便让全旭拿出粮食来犒劳这些青壮。 可是,土匪已经被全旭自己收拾掉了,这个时候就显示不出来他们的作用了。 更何况,这些青壮除了身上穿的衣服,没有被褥,也没有准备扎营物资,就这样以冰天雪地中,该如何是好? 卢象升倒是可以强令全旭安置,可是全旭这样院子哪有安置这么多青壮的能力? 卢象升低头着,仔细思考着对策。 就在这时,雷时声的肚子却叫了起来。 雷时声是地主豪强,长得是人高马大,饭量也大,饿得更快。 “咕咕……” 全旭听到了从雷时声肚子里传来的叫声。 雷时声怎么也算是大名府里有头有脸的豪强,当然,他后来跟着卢象升,一路官运亨通,坐到了正三品参将。 雷时声有些尴尬的朝着全旭笑了笑。 全旭恍然大悟。 全旭其实就是一个纯粹的人,别人对他好,他千方百计的对他好,别人对他狠,他也会千方百计的报复回去。 这些青壮无论是受卢象升的征调,或者是他们自发行为,能在今天午时赶到这里,都证明他们是真正为了帮助他而来。 全旭自然让这些人饿着,冻着,他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里面请!” 卢象升有些为难的道:“可是他们……” “一起进去!” 卢象升望着全旭的大院,虽然全旭的院子不小,有一百多亩地,房屋也是连绵不绝,足足好几十排。可是,这么多青壮,怎么可能安置得下? 事实上,如果是其他地主大院,安置两三千青壮肯定费劲。 但是,全旭的大院却不一样,他本来就不是完全为了居住,在这个大院里,不仅仅有可以容纳五六百人的食堂,还有装了二百多名土匪俘虏还绰绰有余的柴房。 更为关键的是,这里面还有建筑好,由于缺乏瓷砖和水泥,没有来得及兴建的大型洗澡堂,还有木匠工坊,铁匠工坊,以及为了孩子准备的学堂,以及十几个大仓库。 全旭其实不需要打开后面的大仓库,仅仅是把木匠工坊和铁匠工坊腾出来,外加食堂就足以安置这些青壮们。 当然,住宿肯定有问题,临时歇息还是可以的。 在军大衣们的带领下,这些青壮,按照他们的宗族和族亲的分配,分别进入木匠工坊或铁匠工坊,甚至洗澡堂和学堂。 这些青壮进入这些类似于食堂的两层活动板房内,顿时感觉舒服多了。 随着全氏壮丁将火盆和茶水奉上,他们身上多了一些暖意。 茶水自然是全旭在后世超市扫过来的,都是名牌茶叶,什么目照绿茶、西胡龙井,碧镙春之类,八块钱一包,每包四百克,简直便宜到家了。 至于全氏大院的人,则被临时撤出了食堂,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卢象升也没有跟着全旭进入主屋,而是随着大名府步弓手的大小头目,进入了食堂里。 食堂里与后世一般的食堂一样,就餐区与厨房区完全分离。 食堂的桌子则是长条木桌和长条凳子,这倒不是后世之物,而是全氏大院木匠们的杰作,这些桌子也好,凳子也罢,都没有上漆,都保持着原木色。 随着大小头目开始纷纷就坐,食堂里的妇女厨娘们开始忙碌了起来,硕大的不锈钢盆用来活面,活好的面,二十多个妇女开始分头行动,擀面条的擀面条,做饼子的做饼子,当然,做馒头需要发面,时间来不及了,所以取消了馒头,改为包子。 大米成麻袋成麻袋的倒进水盆里淘米,然后洗净的米放进直径超过一米半的大锅里,由于没有蒸锅,只能熬制米粥。 与此同时,那些厨师就把白菜、萝卜、以及泡好的海带丝,切碎了以后扔进米粥锅里,加入盐,大火猛烧。 本来全旭向想众头目表示感谢,可是,看着众人眼巴巴的望着玻璃后面的厨房,全旭知道此时无声胜有声。 卢象升朝杨陆凯使了一个眼色。 杨陆凯会意,起身来到全旭身前,伸手拉着全旭的胳膊,来到食堂门口的位置,他望着周围,打量着全旭的脸色,小心翼翼的道:“全公子,原谅在下唐突,只是……” “只是什么?” “有一件事,难以启齿!” 全旭摆摆手:“直说吧!” “这个……” 全旭作势要走。 杨陆凯哭丧着脸道:“今天,卢大人看到这边升起狼烟,顿时心急如焚,可是青壮们已经没有力气了,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为了能调动这些青壮,及时赶到……” 全旭皱起眉头,心中有一种被薅羊乱的感觉:“多少?” “每人三斗粮!”杨陆凯一脸无奈:“人来的有点多,大约需要八九百石!” 按照眼下的大名府的市场粮价,差不多需要两千五百两银子。 “还好!” 全旭松了口气,就算没有卢象升的承诺,他也不想让这些好心过来帮他的人空手而回,不过好人不能全让卢象升当了,全旭想了想道:“各位,各位!” 随着众头目的目光顿时被全旭吸引过去。 全旭咳嗽一声,大声说道:“诸位,全某初来乍到,承受诸位好汉前来帮场!” 雷时声不时的望着食堂玻璃窗后面正在忙碌的妇女们,他可以看出全旭用粮都是真材实料,面是上好的白面,精细如粉,不带一丁点麦麸。 米是好米,青白如玉,不带沙子和石子。 这样招待,绝对算是贵客待遇。 雷时声道:“全兄弟,实在客气!” 全旭拍着自己的胸口道:“今日之恩,全某全部记在心。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以后你们都会知道,全某的为人,某在此也不藏着掖着,可以直说,某近来读史记住一句话:“一饭之德必偿,睚眦之怨必报”,日后,诸位要是有什么需要全某帮忙的地方,尽管吱声,今天,准备不足,酒也劣,菜也差,但是大米白面管够,诸位与诸位兄弟明说,尽管敞开肚皮吃,不用替全某省钱,饭后,全某绝不让诸位空手而回!” “全兄弟,真是爽快人!” “大气!” “这个朋友我交了!” 众大名宗族首领一一起身与全旭自报家门,相互认识。 卢象升与杨陆凯的目光在空中一碰。 卢象升隐隐感觉有些局势失控了。 众地主和豪强纷纷叫好,众人热情高涨。 全旭吩咐袁世卿和罗世明,一定要把粮食菜肴管够,至于酒水,那就真是没有办法了。 全旭从后世带了一些酒,虽然数量不少,然而,面对两三千人来说,实在太少了。 好在,全旭购买的都是高度白酒,本来是为了用来消毒,用水勾兑,应该可以应付一下。 就这样,原本三桶一百五十斤散装白酒,在罗世明的指挥下,加兑了足足五百多斤水,这样以来,每个人可以分上四五两。 时间不长,食堂的饭菜开始出锅,用了增白剂的面粉,绝对不是这个时代的石磨磨出来面粮可以相比的,蒸出来的面饼既软又白,看上去就让人流口水。 至于包子,也是用芹菜、罐头肉、以及火腿肠的馅料为主,至于缴获的牛羊和猪,全旭不舍得杀。 特别是面条,等水烧开以后,成锅成锅的捞出来,放在可以装二三百斤水的大盆里。 这时,负责厨房的何刘氏一脸无奈的走到全旭身边:“老爷!” “怎么了!” “咱们的碗筷不够!” 全旭微微一愣道:“这……” “这算什么事!” 雷时声摆摆手,从身上的箭壶抽出一根箭,折断箭镞,他也不舍得丢弃,就将箭镞装进箭壶里,然后走到打饭的窗口,拿着箭杆,一箭杆插下去,串起五六张面饼。 “这不就行了!” 全旭莞尔一笑:“饼子、包子还好办,可是面条和米粥怎么办?总能拿手抓着吃吧?” 一名叫马大成的马姓首领从怀中取出一只长巾,伸手一兜:“来,放这里!” 打饭的妇女迟疑了一下,还是将面条倒进那块长巾中。 原来这是一块油布,油布也是用桐油刷过的葛布,在没有塑料布的时候,人们用来防水。 马大成就拿着这块油布兜着面条,也顾不得烫嘴,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众青壮也是五花八门,有人直接用前襟兜着米粥,或者面条。 有的人则是直接伸手,当然,天气寒冷,面条和米粥降温很快,烫伤倒不至于。 两三千人一起吃饭,那阵势非常吓人。 很快,整个全氏大院就响起了呼哧呼哧吃饭的声音。 那阵势,简直与憨憨吃食一样壮烈。 全旭有些哭笑不得。 PS:非常感谢沙漠绿州223 500币打赏。 第三十八章姓全的你太不讲武德了 第三十八章姓全的你太不讲武德了 天地良心,全旭可不算是一个小气的人。 然而问题是,这些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实在太能吃了。 一顿饭,拉了十麻袋大米,每袋两百斤,这就是两千斤,外加面粉二十五袋,每袋五十斤,这就是足足一千二百五十斤,不算菜和水,人均一斤多干的。 在全旭想来,这些青壮应该是吃不下的,特别是大米,像煮成稀烂的米粥,一斤米可以煮出两斤米饭,面条和饼子、包子差不多在一斤半到两斤左右,这样算下来,他们人均吃掉的东西是两斤以上。 问题是,这还不够。 那些拿罐头盒吃饭的大名府青壮们,把罐头盒舔得干干净净,一粒米都没有剩下,至于饼子和包子,更是一个不剩,特别是面条汤,被喝得一滴没剩。 全旭看到舔手指头的马大成问道:“马兄弟,还没吃饱?” 马大成憨厚的笑了笑:“自从入冬以来,粮价一天一变,上哪能吃饱去?更别说大米白面了!” 全旭望着马大成有些同情,他朝门口的袁世卿招招手:“袁管事,再拉十袋米,一千斤面!” “这!” 袁世卿目光有些闪烁的望着周围的宗族首领和卢象升。 全旭明白过来,朝着卢象升等人点点头:“诸位,失陪!” 全旭来到食堂外面,望着袁世卿道:“什么事,你说吧!” “东家,这马上就要过年了,过了年就要开春了!” 全旭一时间真没有反应过来,他以为袁世卿这个光棍是看上哪个俏寡妇了,毕竟在封建大家长制度下,全氏大院所有人都需要仰仗他的鼻息生活。 袁世卿哪怕是作为管事,也不能先上车,后买票,必须经过全旭这个主人的同意。 想到这里,全旭笑道:“好啊,你看上谁了?库房里的布帛你去挑几匹,拿出当聘礼,再找三娘要几件首饰,当盘头……” 不等全旭说完,袁世卿心中非常感动。 尽管是全旭误会了,可是这恰恰说明全旭没有把他当成牲口使,而是真正关心他。 袁世卿郑重的道:“东家,您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开春就要春耕啊!” “然后呢!” “可咱们的人少地多,东家有两万一千多亩地,咱们才一百多人,就连女人和半大的孩子都算上,一人也要耕种一百五十亩地,根本就忙不过来!” 全旭恍然大悟,其实这一件事他早就想过,用人耕地?算了吧,他的这些其实八千多亩都是碱荒地,在后世的时候,全旭查过资料,处理碱荒地的办法,只有深耕。 要想深耕地,唯有使用那些重型拖拉机。 重型拖拉机动辄几百上千万,普通百姓根本就买不起,对于全旭来说,这根本就不叫事。 全旭笑道:“袁管事是想进城,多买几头牛?” 袁世卿摇摇头:“牛啊也算一口,谁家要不是遭了灾,遭了难,谁会卖牛?想买也没有地方买!马上就要开春,再困难忍忍就过去了,一般人家都不卖。” “那你的意思?” 袁世卿压低声音:“买牛不容易,咱们可以招人!” 袁世卿的目光变得像狼一样,有些吓人,他望着几名抬着青壮步弓手,笑眯眯的道:“东家,您看,这些人都是壮年,人高马大,身材魁梧,手上布满老茧,一看就知道是种地的好把式!” 全旭笑了:“你想多了,他们有家有业,怎么可能跑到咱们这里!” “不是,其中也有不少娶不上媳妇的!” 自古以来,穷人娶妻就困难。特别是既没有田产,也没有立锥之地的人,想要娶妻就是难上加难。 袁世卿指了指右跨院方向,那里都是全旭安排寡妇的院落:“东家,咱们有人,可以让他们入赘!” 按照袁世卿的计划,全旭手下的寡妇共有三十七名,当然这些寡妇最大的不过三十三,年轻的才二十三四岁,还是可以生育的年纪。 别看她们这些寡妇没田没业,可是她们却有一套全旭赏赐的房子,完全可以吸引大名府步弓手们入赘,只要入赘,全旭就可以获得二三十名青壮家丁,无论是拿着兵刃自卫,还是耕地,人手短缺的问题都可以解决了。 当然,全旭如果想要招人,其实不算难。 毕竟灾荒遍地,如果不是全旭的大院偏僻,如果不是袁世卿和罗明世他们刻意隐瞒消息,一旦消息传开,全旭想招募一千人,一万人都不困难。 可关键是,无恒产者无恒心。 别看袁世卿和罗世明同样是灾民出身,他们可不看好其他灾民,认为他们居心叵测,一旦招募到全氏大院,肯定会给全旭大院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和隐患。 “这……” 全旭迟疑起来。 他是现代人的思维,认为婚姻和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别说他只是众人的老板,就算是亲生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问题,同样会爆发激烈冲突。 “她们会同意吗?” “她们都卖身给了东家,东家要杀要刮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袁世卿笑道:“再说了,她们早就想男人想疯了,东家这是成人之美!” 全旭点点头道:“好吧,这事你去和她们商量一下,我的原则是,全凭自愿,咱们不搞拉郎配!” 袁世卿点点头道:“好的!” 袁世卿和罗世明马上他们通知那些负责招待这些大名府青壮的军大衣,商量一番,开始分头行动,他们有意无意显摆全旭的豪阔。 “哎,兄弟,你穿这么少,冷不冷啊!” “你说呢,怎么不冷,这不是没办法吗?” “看到没,棉衣,棉鞋,棉帽子!” 军大衣们得意的说道:“这都是我们东家赏的,就你们今天吃的白面和大米,我们天天吃,不限量,管饱。” “吹牛吧!” “还真不是,信不信由你!” “你们东家还招人吗?” “不招啊。” 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们一脸失望,白面馒头和大米,在后世是属于最低生活消费品,杂粮比白面馒头更贵。 有人说杂粮便宜,绿豆、豌豆、扁豆、高粱哪一样其实都比大米和麦子贵,至于玉米大宗物资非常不好买,一般而言都是被饲料加工厂预订了。 军大衣亮搂住失望的青壮:“兄弟,别灰心,娶媳妇没?” “连自己都吃不饱,上哪娶媳妇?” “我给你指条路!” “大哥,请说!” “看到对面那个正在做饭的大嫂吗?” “看到了!” “她是一个勤快人,关键是她还有一套房,看到没,就是这样的大白房子,还有一个五岁的儿子,怎么做,你该知道了吧!” “可是,我养不起他们!” “笨,你不是有双手吗?有力气吧,我们东家可是大好人,从来不亏待自己人!” 像这样的事情,在整个全氏大院随处可见,也随处上演。 全旭又浪费了八百多斤大米,一千多斤白面,总算把三千多头大牲口给喂饱了。 全旭也松了口气,这帮牲口们实在太能吃了。 “全兄弟,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以后有什么事,你尽管来找我!” “好说,好说!” 众人吃饱喝足。 此时的全旭大院前,一辆一辆大车上,摆放着一麻袋一麻袋粮食,全部都是颗粒饱满的麦子。 “卢大人,这是一千石麦子!” 全旭当然也会做人,三千青壮每人三斗粮食,加起来九百石,还有一百石就是卢象升的好处费。 卢象升苦笑不得的望着全旭:“你啊,把我想象成什么人了!” “小小意思不成敬意!” 全旭望着卢象升道:“卢大人,我准备在大名府城里开一家店,不知可以吗?” “非常欢迎啊!” 卢象升看了看天色道:“时间不早,我们回去!” “后会有期!” 随着卢象升与雷时声等大名府步弓手相继离开,全氏大院开始了慢慢恢复平静。 当然,今天过后,全旭的名气就开始变味了,很多人咒骂他不地道。 然而,全旭的脸色却越来越冷。 周楚虽然是一个硬骨头,宁死都没有出卖五柳黄立极。 然而,他并不知道,全旭在明末就是一张白纸,除了与黄氏有利益冲突,与其他人暂时没有冲突,在知道这股土匪是被人邀请过来的时候,全旭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五柳陈应那个胖子。 “世卿啊!” “在!” “你说,有人惦记着咱们的粮食怎么办?” 袁世卿还没有来得及说话。 站在全旭身后的三娘,顺口接过话茬:“把他的脑袋拧下来!” 三娘抓住全旭的手道:“要不,让雅典娜……” 全旭正愁不知道怎么对付黄家,当听到三娘说到雅典娜,他反而恍然大悟,顿时有了主意。 可以利用无人机,在神不知鬼不觉,潜入五柳黄府,然后引爆炸药,正巧,TNT他有,缺的就是一个遥控装置,不过对于吴铭等人来说,那实在太简单了。 第三十九章所谓的忠诚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 第三十九章所谓的忠诚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 “哐啷,哗啦……” 黄立极正在喝茶,可是当他听到全旭率领众庄丁全歼钻林豹周楚麾下四百余的消息时,手一哆嗦,手中的茶杯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半杯热茶,浇在他的腿上,烫得他蹭的一下起身,然而,他毕竟不再年轻,手脚跟不上自己的脑子,随即瘫倒在地上。 两名丫鬟急忙上前扶起黄立极,黄立极挣扎着推开两名丫鬟,上前抓住陈应的衣领:“你说什么?再给我说一遍?” 陈应苦笑着道:“钻林豹周楚麾下四百余人,让全旭那个小子全歼了,一个也没有跑掉,周楚被斩掉一臂……” 黄立极难以置信道:“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周楚的能力,他是非常清楚的。 天启七年,崇祯登基,随即清算阉党,罢免了他这个内阁首辅。作为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的长子黄蘅若也被牵连,当时黄蘅若在锦衣卫的亲信、骨干成员将近六百人,装备着绣春刀、鸳鸯战袄,加上亲信家丁,付出了三百余人的伤亡,这次拿下周楚。 而全旭不同,他们已经调查得非常清楚。 全旭身边只有新近招募的灾民一百多人,其中过半是老弱妇孺,青壮男人在六十余人左右,战斗力低于让人发指。 如果是训练有素的武装家丁,六十余人确实是可以借助高大坚固的院墙击退那些没有攻城装备的土匪。 然而问题是,这不是借助高大坚固的院墙击退,而是全歼。打败四百多名土匪和全部歼灭四百多名土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就算是出动三千官员,如果不是将土匪堵在绝地中,他们不可能全歼周楚。 陈应哭丧着脸道:“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但是…那四百多名土匪真的被他全歼了呀!卢象升今天带着三千步弓手出城,他们还没有抵达金堤,战斗已经结束了。据说,周楚昨天夜里在金堤边上的破庙扎营,半夜破庙大殿坍塌,把周楚麾下骨干土匪都埋了,全旭那个小子趁机带着麾下庄丁一拥而上,当场就砍死一百多人,余下的人更是一个都没跑掉,不是被斩了就是被他活抓,老爷,这可怎么办啊?” 黄立极面色发白,不过到底是当过首辅的人,他很快就冷静的下来。 黄立极非常清楚,慌乱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把问题搞得越来越糟糕。 “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很快,黄立极的眼珠子一转,顿时有了主意:“你带着钱,赶紧进京,上下打点一下,向那些言官、御史透露,卢象升卢大知府,准备劫富济贫,抄了五柳黄家,赈济灾民!” 陈应哭丧着道:“老爷……可是,得花多少钱才能喂饱那帮饿狼啊!” 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出了名低,一个县官,正七品,年俸90石米,更可怕的是,有三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二的的米他们是拿不到的。 那一部分就光明正大地被皇帝折换成别的东西,例如绢布、棉布,甚至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就像卢象升这样的正四品知府,他一个月的俸禄相当于24石米,加大约人民币三千多块。 至于都察院的御史们,他们都是典型的权重位轻,俸禄收入大约与正七品县令差不多,既每个月七石五斗粮食,这些粮食吃肯定是吃不完,可关键是,像他们这些官员可不仅仅需要吃饱,也需要吃好,还要有体面的排场。 可是俸禄就这么多,他们的钱从哪里来? 只能想办法,就比如像后世美国的议员,人大代表一样,为了他们所代表的利益团体摇旗呐喊,充当喉舌作用。 所以,中国丈母娘抬高房价,自行车过多导致拥堵,应该取缔自行车之类的奇葩观点就出来了。 他们不是没有脑子,而是屁股决定脑袋。 黄立极利用御史言官给卢象升上眼药的思路其实是对的,正所谓伴君如伴虎,谁也不敢保证一辈子会官运亨通,更不敢保证致仕以后,会不会地方官员欺负。 前内阁首辅被现任知府抄家,一旦这个口子开了,可就在官员们头上挂着一柄利剑,将心比心也好,兔死狐悲了也罢,那些御史言官们肯定会仗义执言。 …… 就在黄立极派出陈应北上京师的同时,亲自审问过周楚之后,卢象升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并不是周楚的供述有问题,相反,非但没有问题,反而一切正如全旭之前所说的那样,正因为如此,卢象升反而更加疑惑了。 这话听起来有些绕口,事实上,却说不通。 周楚不是刚刚上山的雏鸟,他是一个活跃在鸡鸣县将近十年的悍匪,而且又是边军出身,他不可能不检查留宿的破庙大殿,就算不为了大殿的安全性,也会检查有没有其他危险。 大殿倒塌,将他身边的骨干土匪全埋了,这是一个非常低级的失误。 这样的失误,出现在一个刚刚上山为匪的新手身上并不奇怪,可是周楚却是一个积年老匪,这样的人,都比猴还精。 他能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所以,卢象升一方面派出杨陆凯悄悄去勘察破庙现场,反而更加迷惑了。 现场的尸体确实是有一百多人是被坍塌的破庙砸死的,也有一部分则是残缺不全,比如一具抬到卢象升面前的上体,下半身完全消失。 “这是腰斩吗?” 杨陆凯摇摇头道:“不是,如果是腰斩,伤口会平整,更重要的是,他的内脏被挤到口腔,显得他的腰腹部位,更像是被重伤碾压……” 杨陆凯拿着刀尖拨开那具尸体的口部,只见里面露出已经发紫的肺。 卢象升又问道:“碾压?是不是大车?” “多大的车?”杨陆凯一脸迷惑不解:“即使再重的马车,那也只是压断骨头,可这太离谱了!” 针对诡异和不寻常,卢象升并没有认真追究,无论是全旭雇佣杀手也好,蓄养家丁也罢,其实无关重要,只要他露出狐狸尾巴,在朝廷百万大军面前,野心家是没有市场的。 更何况,卢象升也不会眼看着全旭坐大。 不过,卢象升的真正目的可不是为了破案,他非常容易从土匪口中得到了他想要的情报,这股来自永平府的悍匪钻林豹周楚,正是受前内阁首辅黄立极所邀请,目的就是为了铲除全旭。 这一点就足够了。 卢象升一边骂黄立极无耻,愤怒之下奋笔疾书,一份奏折飞一般送往京师,一份是报捷的,还有一份是告状的! 姓黄的,你敢放纵土匪洗劫我的地盘,我跟你没完! 钻林豹周楚洗劫大名府一案,持续发酵。 黄立极率先恶人先告状,占据了先手,御史言官开始攻击卢象升欺负致仕官员,帽子扣得挺大,黄立极是崇祯皇帝钦点的铲除阉党的功臣,所以,打击黄立极的卢象升就是为阉党复仇。 卢象升是天启二年进士,入户部观政,后升迁为员外郎,外放大名府知府,正值阉党气焰嚣张的时候,要说卢象升与阉党关系莫逆,还真有人相信。 然而,卢象升可不是一个人,他是东林党。 尼玛,敢动我东林党的正人君子,喷你没商量,论嘴炮,我东林党认了第二,谁人敢人第一? 于是,双方摆明车马,展开全方位的互喷。 结果不重要,证据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态度。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全旭,则完全置身事外。 在袁世卿和罗世明的蛊惑下,大名府步弓手共计三十六名男丁,自愿卖身为奴,成为全旭的家丁。 全旭的大院,人口正式突破二百大关。 全旭深知,所谓的忠诚,其实就是背叛的筹码不够,只要筹码足够,别说背叛亲人和朋友,左手都有可能出卖自己的右手?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有人花钱买你的右手,一千万不心动,一个亿呢?估计肯定有人右手砍右手。 全旭为了让这些庄丁成为他的铁杆心腹,他决定再加大对庄丁的福利,让他们没有背叛自己的理由,当然,即使别人想收买,那也需要沉重的代价。 全旭没有直接让这些大名本地青壮与府里的寡妇们拼户成家,而是召开了第一届全员大会。 会议地点,就是全氏大院的集体食堂。 等到所有人都到齐了,全旭与三娘一起来到食堂里搭建的高台上。 此时无论大人或者小孩,二百多号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他们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全旭咳嗽一声:“诸位安静,大家都听我说!” 众人很快就安静了下来,有的小孩子捣蛋,一巴掌过去,马上就老实了。 既然是全员大会,就连一直不常露面的汤邱氏、辛方氏也出现在前面的座位上。 全旭望着众人微微笑道:“咱们大家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的来自河南,有的来自山东,也有的来自河北,不管来自哪里,从现在开始,咱们都是一家人。今天召集大伙过来,有几件事要宣布!” 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大家伙都竖起耳朵认真听。 全旭接着道:“第一件事,我准备办理一座学堂,让所有的孩子都去读书!” 第四十章寇可往我亦可往 第四十章寇可往我亦可往 要说整个全氏大院里对孩子读书最上心的人,非袁世卿莫属。 谁让他是全氏大院里,除了全旭以外,唯一的读书人呢? 他好奇的望着全旭问道:“东家,这个学堂学费贵吗?” 在明朝读书学习的成本非常高,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本五千字左右的,市面上正常的价格则是五六百文,也就是五钱或六钱银子,相当于三十斤大米的价钱,除了以外,市面上所有的书都卖不了这个价格。 除了书籍和笔墨纸砚,老师的费用也很高,一个富农之家,根本就供不起一个读书人,读书人至少是整个家族或者是一个宗族集体供养,还不见得可以成功。 当然,这又和明朝的极低的录取率有关,每三年一次科举,以崇祯元年为例,一甲进士三人,分别是状元陈于泰,榜眼吴伟业,探花夏日瑚,二甲赐进士六十七,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百七十九人总共三百四十九人。 博士后,非常牛逼吧。自2015年以来,中国每年招收达一万七千人,而大明朝的进士只相当于博士后的将近五十分之一。 恢复高考以来,中国有一亿一千多万本科生,这个比例更加吓人。 袁世卿想让袁宗第读书,他给袁宗第取名,这个第字,除了代表次序,就是代表科第以及,宅第的意思,第代表的是官员和贵族的宅子。 当然,这也是作为一个父亲对儿子最大的期盼。 虽然平时有袁世卿对袁宗第的教导,他也识几个字,可以熟读或,当然还属于开蒙阶段。 袁世卿自身学问有限,只能勉强算是粗通文墨,对于袁宗第的读书,也有心无力。 全旭摆摆手道:“收你们也交不起,所以不收费,我何必费这个劲?这个算是我给大家的一项公共福利,人人有份的,当然,如果你们实在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读书,我也没办法了。” 反应过来的庄丁,纷纷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由于明朝的读书人实在太少,所以读书人的地位非常高,即使没有功名,比如袁世卿这样的人,他们也不会饿,随便找个事儿,也不用卖力气,比普通百姓容易得太多了!” 哪一个父母不想让子女读书上进? 只是,在明朝这样的时代,读书的代价太高,一般家庭根本承担不起,再加上学堂少得可怜。 不是官学就是地主乡绅办的私塾。官学费用高,而且需要官宦子弟,平民子弟没有机会。 地主的私塾,只招收宗族子弟,穷人更是无福消受。 可以说,读书认字的权力已经被有钱人给垄断了,穷人只有羡慕的份。 现在,全旭也要办学堂。 当然,他也是私塾性质,只招收属于自己人的孩子。 最激动的莫过于,那些原本准备入赘全氏当庄丁的大名府本地青壮。 一名长得憨厚的青壮,学着袁世卿的样子,先举手:“东……东家,俺……俺……能不能……” 全旭还以为这个人是结巴,他并没有催。 那名青壮憋得脸通红道:“俺不想入赘了,俺卖身给东家,俺有个侄子,过继俺名下,能不能过来上学!” 全旭望着这名青壮,其他青壮也都一脸期盼。 他们需要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希望可以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个学堂只招收自己人!” 那名憨厚的青壮,突然起身,来到全旭面前,扑通一下跪在面前:“全老爷,俺给你磕头了,俺求求你……” 全旭不是烂好人,他想了想道:“可以是可以,不过……进入全氏学堂,必须忠于我!” “俺发誓,俺马大成这辈子只忠于全老爷,赴汤蹈火……上刀山下油锅……我……不眨眼!” 全旭想了想,他准备的学堂可以容纳三四百人规模,可是现在所有的孩子,包括四喜这样的小屁孩都算上,也不过几十人,教一个也是教,教一群也是教。 “可以!” “谢东家!” “俺也发誓,俺外甥……” 很快,三十六名青壮男子,无一例外,纷纷宣誓效忠全旭。 全旭被吵得头大如斗:“都别说话,你们这些人,每个人可以有两个名额!” 众大名府的青壮们感激泣零。 全旭望着袁世卿道:“袁管事,你明天带几个人进城,带着银子,聘请两名先生,一名郎中,咱们在院里成立一个诊所,将来谁要是有病,就去诊所看,当然,看病也不要钱,前提是,属于我们自己人,只要离开全氏,那就不再享受这个待遇!” 众人面面相觑,好一阵子这才相信是真实的。 顿时,众人哭声一片。 明末医疗卫生差,几乎每个人都有亲戚或朋友,因为没钱治病,得病只能活活等死。 全旭不需要郎中有多高的医术,他可以在后世买一些感冒药、消炎药等非处方药,明末人的抗药性非常差,几乎可以做到药到病除。 他这样既可以少投入,也可以收买人心。 “东家是好人哪!” 罗世明不自觉的跪下来了,他是全旭的第二个受益人,要不是全旭,罗世明的儿子罗满福就病死了。 随着罗世明下跪,整个食堂的人全部都跪下来。 众人哭的稀里哗啦, 全旭望着众人说道:“近来,我发现我发给你们的新衣服,你们穿得油光发亮,简直就是叫花子,这不怪你们,我过几天再去买一些衣服,每个两身冬装,替换着穿,前提声明,谁要是再给我穿成叫花子,就给我滚出去!” 众人微微一愣,不知所措。 “咱们以后,会建一座公共澡堂,等澡堂建好了,每个人都要养成天天洗澡的习惯,不然就给我滚蛋,老子才不要跟邋遢鬼住在一起!” 众人连连点头。 说到最后,全旭指着后方的粮仓方向道:“匹夫无罪,怀壁其罪,这句话的意思是,咱们是好人,可是这世道好人也没有好报,咱们关起门来过日子,不招谁不惹谁,可是鸡鸣县的钻林豹,跑了两百多里过来抢咱们的粮食,粮食要是被他们抢走了,咱们怎么办?” 那名面相非常憨厚的大名府青壮马大成,一脸铁青:“干他娘的!” “对!” 全旭指着罗世明道:“咱们缴获的家伙不少,给大家伙发下去,刀、枪、棍、剑,斧、钺,钩、叉,甭管什么,只要土匪再来,干就完了!” 全旭把全院共计一百零七名壮年男子包括四五十名壮年女子,分别编成三队。 练习功夫,寻救自保。 安排完这些事情,全旭开始准备返回后世。 这次回去,银子他不准备带回去。 银子在后世实在太便宜了,工业银的品质高,价格很低。 但是从周楚那里缴获的古董、字画,他却准备拿回去变现,顺便再采购一大批物资过来。 就在全旭将满满一大箱子古董、字画,分别装好的时候,三娘进来了。 “相公!” “怎么了?” “那个……” “别吞吞吐吐!” 全旭笑了笑,伸手抚摸着三娘的脑袋:“什么事?” “后院那些女人,你交给我吧!” 全旭不解的望着三娘:“你要那些女人做什么?” “保护好咱们的后院啊!” 三娘看着全旭迟疑,她急忙道:“你别看我小,我可是跟我爹学过武的,真打起来,你都不是我的对手!” “切!” 全旭不相信。 “相公,我要出手了!” “来吧,有什么本事尽管使出来!” 三娘脚尖一点地面,仿佛像箭一样扑向全旭。 全旭没有想到三娘的力量这么大,直接将他扑倒在床上。 三娘骑着全旭腰上:“怎么样?我厉害吧?” “厉……厉害!” 就在这时,丫丫,也就是现在的辛月走进来,正看着三娘骑在全旭身上,她的脸瞬间羞红了。 虽然辛月才九岁,可是对于这个十一二岁就嫁人的年代,她比后世的女孩更成熟。 辛月急忙捂住脸:“我没看见!” 全旭拍了拍三娘,三娘顺势躺在床上。 “什么事?” “老爷,罗管事求见!” 全旭整理一下衣服:“让他进来!!” 罗世明不是一个人进来的,后面还跟着那名一脸憨厚相的马大成。 “东家!” “老爷!” “你们过来有什么事!” 罗世明伸手一指马大成:“还是你说吧!” 马大成挺起胸脯:“老爷,俺是大名人,知道钻林豹周楚!” “怎么了?” 马大成望着全旭激动的道:“老爷,您是外地人可能不知道周楚,这些人这个禽兽可是抢了不少大户,现在他的人已经被老爷打败了,他的老巢鸡鸣寨估计剩不了多少人,趁着他们还不知道钻林豹栽了,咱们可以过去……” 全旭心中一喜,可是转念一想:“咱们才多少人,而且他们占据有利地形,恐怕不好对付!” 马大成道:“只要老爷想打周楚的老巢,人手不是问题!” 全旭瞬间就明白了马大成的意思,就是他出面雇佣大名青壮步弓手,剿灭周楚的老巢。 当然,由于全旭是民,步弓手也是民,不存在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当然,越境也是麻烦,必须要避开当地的永平府的官府。 其实全旭跟周楚还没有仇。 周楚原本是想对付全旭,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动手,就被全旭的末日堡垒给干挺了。 全旭听着周楚老底挺厚,更何况这仅仅三天功夫,周楚可就抢了将近三万两银子的财货,如果是老巢,那里面…… 全旭的眼睛越来越亮:“寇可往我亦可往!” 第四十一章我把他当闺蜜他居然想睡我 第四十一章我把他当闺蜜他居然想睡我 事实上,自从卢象升来到大名府担任知府以来,大名府本地的庶族地主和豪强,包括普通百姓们,就与卢象升达成了一条稳固的利益联盟。 大名青壮步弓手出力为卢象升剿匪,而所得收益,则由卢象升与青壮们平分。 这些步弓手们本来想借着周楚入境捞一笔,可惜,周楚所部被全旭全歼了。 大名青壮们想要过个肥年的愿望也落空了。 如果不是全旭又是办学,又是免费医疗,免费衣服,把马大成给收买了,他绝对不会提意远途奔袭鸡鸣寨。 要知道二百多里在明末这可是一个非常远的距离,他们可走至少两天以上。 当然,骑快马则是另外算。 就像黄立极派出人通知周楚,就是骑着快马,十个人二十匹马,仅仅用了不到一天的功夫就抵达了鸡鸣寨。 另外,奔袭鸡鸣寨也有一定的风险。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脑袋决定思维。 全旭如今的高度与之前不一样了,他不再甘心当一个小地主。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全旭需要一支可以强而有力的军队,从而可以实现自己立足大明的根本,以大名府青壮为主的天雄军就很容易进入了他的视野。 天雄军却是明末最强的野战步兵之一。 现在与他们打好关系,却是全旭乐意见到的。 全旭随即道:“大成,你马上回去联系他们,把丑话先告诉他们,我需要五百青壮,必须听从我的指挥,不用担心我瞎指挥,战死的人,我给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重伤的包治,给十两银子安家。愿意过来的就过来,不愿意就算了。另外,家伙你们不用担心,我这边有,粮食也不用准备,我也有!” 马大成兴奋的道:“老爷,俺这就走!” “嗯!” “罗世明给马大成准备一头驴,让他速度快一点!” 马大成兴奋的跑去准备。 三娘望着马大成的背影,有些担忧的道:“相公,相信他吗?” “这不是关键!” 全旭冷笑道:“最关键的问题是,卢大人怎么看待这件事!” 越境打击鸡鸣寨,容易留给对手口实,哪怕这件事以全旭牵头。 如果没有卢象升的默许,他集结不起来大名府的青壮步弓手。 此时,卢象升也需要证据,可以扳倒黄立极的确切证据,那么,这一次奔袭鸡鸣寨就必须去。 更何况,全旭还有一件作弊器,那就是末日堡垒。 末日堡垒上有电台,有可以监控三十公里范围内的预警无人机,所以,他就可以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反正,马大成联系青壮需要时间。 末日堡垒的油箱还是满的,几乎没有怎么消耗,全旭只等天黑,准备空身返回。 然而任何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当天晚上,刚刚吃饭的时候,这边辛月刚刚把饭端上来,就听到罗世明过来汇报:“马大成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来的,而是足足带了五六百名青壮。 谁让全旭的食堂都是大米和白面的,随着马大成回到老家那边一说,呼呼啦啦五六百人就这样一路小跑着过来了。 没说的,全旭直接安排食堂给他们饱餐一顿。 就在做饭的功夫,马大成介绍众头目与全旭认识。 “在下王玉郎,盘营王家保保长,见过全爷!” 王玉郎与黄立极不仅仅属于一个镇长,反而住得极近。不过,由于黄立极家世太显赫,所以王玉郎一族被黄氏欺负的极惨,能够恶心黄立极,他们王氏宁愿不要钱也干。 “幸会幸会!” “在下马二虎,马大成的弟弟!” “在下李善!” “俺叫赵德有!” “刘得发!” 正好六位保长,加上所有保丁共计六百六十人。 全旭趁着饭菜没来,咳嗽一声道:“诸位,安静一下,我先说两句。诸位也都知道,全某初来大名府,不招谁不惹事,他钻林豹却来洗劫全某,正所谓,泥土还有三分性,何况是一个人?这口气,我咽不下,可是全某身单力薄,只能仰仗诸位了!” 赵德有、刘得发、马二虎等人纷纷笑道:“好说,好说!” “咱们先小人后君子,先把规矩讲清楚!”全旭望着众人说道:“第一点,所有战功我可以全部都不要,但是,诸位也知道,我这边还有两万多亩地,需要用人来耕作,所以这一次,咱们能少杀人,就少杀人,把青壮和孩子都留下来,我这边收人,一个活人给三两,或者两百斤麦子,人头,你们自己拿着找卢大人换钱,我一概不管!” 众青壮听到这话,议论起来。 卢象升奖励他们,一般都是折杂役或地方税,毕竟,作为知府,税收是衡量他政绩的重要标准。 人头拿到卢象升那里,其实是捞不到什么好处的,充其量是在挖沟渠或河沟的时候,少干几天活。 可是活人交给全旭,就能换两百斤麦子,这买卖他们都记在心上。 全旭接着道:“还有第二点,那就是一切缴获,不能私藏,谁要是犯了这个规矩,王保长,赵保长,你们的人,你们自己处理!” 王玉郎道:“可以!” “当然,全某也不是吃独食的人!咱们真要是打下来了鸡鸣寨,所缴获的钱粮,粮食规你们,我一两不要,银子咱们凭分,你们说怎么样?” “好,全爷仗义!” 全旭自然不是真正这么大放,粮食他在后世买的极为便宜,他不需要这些东西,可是银子也便宜,不过,他相信,周楚肯定有黄金和古董、字画、玉器之类的贵重物品。 在粮食上占了这么大便宜,这些青壮们也不好意思在这方面与全旭计较太多。 全旭看着众人都同意了就大笑道:“今天晚上,大家敞开肚皮吃,能吃多少吃多少,食堂不要听,把馒头、包子、饼子、米饭使劲做,争取天亮之前,做够每个人十斤干粮,准备路上吃!” 全旭安排完这一切,暗中交待了罗世明,让罗世明从庄丁抽出一个大队,也就是五十人,跟着众人一起行动。 …… 全旭这才返回后世,他是在河北易县去摩天岭的路上穿越明末,所以再次醒来,他一样在摩天岭的路上。 深更半夜,周围连个人都没有。 全旭暗道失策。 他身后还是那只装满了古董和字画的硕大箱子,份量实足,足足有一百五十斤开外,全旭勉强可以抱起来,但是却走不了路。 就在全旭一筹莫展的时候,山道上出现了一道车灯灯光。 全旭急忙用手挡住眼。 那辆车缓缓停在全旭身前莫约十几米的地方。 全旭望着车灯:“麻烦你,能不能捎我一段?” “格格,凭什么?” 一个如同银铃般的笑声传来。 “唐突了!” 全旭没有生气,对于陌生人来说,愿意帮你那是人情,不愿意帮你,才是本分。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女孩。 全旭无奈的打开手机,看了看,这里距离北京大约一百五十公里左右,距离县城也有三四十公里,走是肯定没戏,他想了想,掏出手机,正准备拨打电话。 那名女孩笑了笑:“如果,你求我,我可以考虑……” “不用了!” 全旭皱起眉头,这名女孩打扮非常炫酷,黑衣紧身衣,耳朵还带着硕大的耳环,有种社会人的感觉。 “付师傅,麻烦你……” “你这个人真没有意思,开不起玩笑啊,上车吧!” 全旭一愣,只见那名女孩打开子车门,停在他的身边。 “我数三个数,你要是愿意等就等吧!三,二……” “谢谢!” 全旭挂断了电话,他要等到司机来接他也需要两个小时。 当然,他也可以打滴滴,然而这里是旅游区,滴滴车在这个时段,周围应该没有。 全旭吃力的抱起大箱子,走向那辆车尾。他这才发现这是一辆林肯飞行家,好在飞行家的后备箱足够大,如果是一般的轿车,还真放不下这个大箱子。 全旭坐上副驾驶座:“非常感谢,我叫全旭,我会付出给车费!” “切!” 那名女孩满脸不屑:“我稀罕你那点油费?” “也是,能开起六七十万的车,自然不差这点油费!” 那名女孩一边开车,一边好奇的打量着全旭道:“你不嫌热吗?怎么穿这么厚?” 此时,全旭这才发现,他在穿越前已经明明换了衣服,只不过,明末太冷,忘了把保暖衣脱下来了。 全旭尴尬的笑了笑:“放在箱子里太沉,所以只好穿在身上了!对了,没请教……” “你可以叫我露露!” “哦,露露好名字,这么晚上,你怎么会从这里经过?” 露露气愤的道:“别提了,他妈的,我把他一直当最好的闺蜜,他妈的,居然想睡我。” PS:非常感谢落花时节看花落500币打赏,书友20170812201455485100币打赏,书友20201218231452735100币打赏,tx祖国500币打赏,叫我小天500币打赏。 元旦快乐 不知不觉,进入了2021! 新的一年,祝愿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 在过去的2020,老程比较颓废,网文停了大半年,更新也只有八十多万字。 作为一个资身扑街,太想上岸,所以,我悲剧了,被外面的世界诱惑住了…… 今年一定要好好码字,争取可以取得好一些的成绩。 关于本书,综合书友的疑惑,在这里答疑一下。 第一,关于主角的发型问题。 首先,主角籍贯设定在湖广龙山,在明朝这里属于土司管辖,自由度很大,另外由于民族成分复杂,这里不能与中原相比。 第二,就是剧组多大的问题。 可能说隔行如隔山吧。如果稍微了解一下,就不会这么奇怪了。就像电影,采取了大量长镜头,动用了沈阳、北京、济南、南京、兰州五个军区和海、空军的一些部队,陆军航空兵以及有关院校、武警部队共二十几个军级单位,三十几个独立师团单位,共约13万官兵参加了拍摄,累计达330余万人次。仅是八一厂1000多职工中就有近800人参与了拍摄,参拍群演更达15万余人次。同时,还动用了大量的坦克、火炮、飞机、舰艇等大型军事装备。 所用各项物资也堪称军事片之最:TNT炸药160吨,共方棉衣5823套,国方棉衣4331套,血浆100公斤,可炸汽车100辆,真坦克50辆,空炮弹170多万发,真炮弹1万多发,药品仓库20间,药品120吨,老式电话100部。 那么,请问网友,大决战这么大的剧组,需要多大的场地?可以想象吗? 另外,去过横店的朋友,就应该明白秦王宫到底有多大。 这是陈凯歌拍摄历史巨制动用四个亿建造的秦王宫。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达11万平方米。有雄伟壮观的王宫宝殿27座,主宫“四海归一殿“高达44.8米,面积17169平方米。长2289米,高18米的巍巍城墙与王宫大殿交相辉映,淋漓尽致地表现出秦始皇并吞六国,一统天下的磅礴气势。还有一条长120米,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秦汉街“,充分展示了秦汉时期的街肆风貌。 横店故宫,是按照北京紫禁城一比一的比例修建的,占地1500亩,汇聚了京城宫殿、皇家园林、王府衙门、胡同民宅等四大建筑系列,真实地再现了北京故宫原貌及老北京民居。 主体建筑有太各殿、乾清门广场、乾清宫、坤宁宫、漱芳斋、承天门、午门、养心殿、军机处、西陆六宫等。虽然是“克隆”,但气势却是一样的恢宏。 四月份是横店淡季,过去玩玩,花费一千多点。可以过去看看,当然,除了这些还有清明上河园,大宋风情街。 还有长达三点八公里的汉风街,西安的大唐不夜城,以及芙蓉园,面积同样非常大。 至于天气,造雪机并不复杂,秋天喷出一座雪山,老程也见过,所以才会出现了那样的情节,一直没改而已。 好了,最后祝愿大家,新年快乐,发大财,顺利脱单! 第四十二章那个老女人是我妈 第四十二章那个老女人是我妈 “扑哧!” 全旭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居然还真有人相信男闺蜜。 难道不知道男闺蜜也好,蓝颜知己也罢,其实就是备胎。 蓝着蓝着那就绿了。 露露一边开着车,一边吐糟着她的那个男闺蜜。 全旭笑而不语。 突然,全旭的手机响起,来电显示是李思维。 全旭朝着露露打着禁声的手势:“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露露识趣不再吐糟。 “喂,全董,项目部已经把剧本筛选出来了,您什么时候有空,过来看看剧本……” 不等李思维说完,全旭打断道:“这个项目,我全程不参与,你们可以放手施为,没有人干涉剧本人设,没有人为了捧角而加戏或,我只要结果,只要不赔得太惨,都可以接受!对了,让你招募的贸易公司人员,招募到了吗?” 李思维好一阵子没有说话。 她作为影视圈的老人,非常感动。 这样的老板,李思维从来没有遇到过。 无论做什么事,最怕的偏偏是外行指导内行。 可是影视行业,偏偏是这么一个奇葩的行业。 几乎九成成的创作人员,也就是编剧。 恰恰是最没有地位的人。 资方,拿钱的大爷们,可以对着编剧指手画脚,肆意妄为。 导演可以随意更改剧本,发挥自己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当然,有的导演本来就是科班出身,基本功在,这样的电影或电视剧在改动之后,还能看。 可关键是那些狗屁不通的导演,再加上狗屁不通的演员。 知名演员脾气大,权力大,可以随意改剧本,恨不得让对手戏的角色改成背景墙,一句台词都没有。 他们最大的愿意是唱独角戏,最好从头到尾都是他的一个人舞台。 那么,结果就悲剧了。 这样的电影能看吗? 能看才能鬼。 凭着一张脸,连半点文学涵养都没有的脸蛋们,恰恰是最喜欢改剧本的。 当然,也有的资方为了捧他们捧的演员,要么毫不逻辑的删除戏份,随意加戏,结果拍出来的自然是不伦不类,最终却是编剧背锅。 比如那句话雷人的台词:“一枪在八百里开外干掉一个鬼子!” 放眼中国,哪一个编剧会连如此常识性的东西不知道? 还有九岁爷爷被鬼子杀了,他特别恨鬼子之类…… 这个锅其实不是编剧的锅,只是各方面缩合原因。 好一会儿,李思维这才用颤音道:“已经全部办好了!” “全部办好了?这么快?” “宏远国际贸易公司破产倒闭,我与房东是闺蜜,顺便把宏远国际贸易公司办公区和仓库都租了下来,租金一千八百万元!” “李姐办事,我绝对放心!” 全旭笑了笑道:“把公司地址发给我,我直接过去看看!” “好的,稍等!” 全旭从微信里接到公司地址,还有总经理林铃的电话。 全旭将电话随手拨了过去:“喂!” “你好,你是……” “请问你是苏彤吗?” “我是全旭!” “全董好!” “请问你现在公司吗?” “不在,我在家,不过我可以在半个小时赶到公司!” “非常好!” “我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到!” …… 全旭挂断电话,将地址指给露露看:“能不能将我送到这个地方?” 露露瞄了一眼地址,笑了笑:“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富二代?” “你还是太年轻了!” 露露微微一愣。 “难道我不能在你面前装逼?吹牛逼不行吗?”全旭耸耸肩,指着手机道:“我不能演双簧,骗你上当!” 如果全旭心虚反而会让露露感觉有鬼,然而,他却没有半点不好意思,反而显得他真诚。 “哈哈,你这个人有意思!” 露露笑了笑道:“你是做哪一行的?说不定咱们有机会合作!” “哦,我是影视,你呢?” “我是律师,我毕业后与同学合作,一起创办了春晓律师事务所。” “你这是诅咒我官司缠身?” “哼,你应该庆幸我不是医生!” “医生怎么了?” 全旭恍然大悟。 露露不愧是律师,非常健谈,一路上只见她的小嘴噼里啪啦,一直说个不停。 两个小时后,全旭来到位于朝阳区的一栋写字楼。 林肯停下来,露露从储物格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全旭:“以后,遇到商务纠纷或者经济纠纷,记得给我打电话,我算你便宜点!” 全旭接过名片,只见上面写满了英语字母,与一串电话。 就在这时,一名非常年轻的女子,身穿职穿装,来到楼下,她看向全旭,径直走过来:“全董好,我是苏彤!” “你好,你好!” 全旭打量着苏彤,感觉她有些熟悉,居然和李思维的样子有几分相似。 全旭问道:“冒昧的问一句!” “什么?” “您和李思维李姐有什么关系?” “什么?那个老女人你叫姐?” 苏彤似乎非常不满,随即恢复正常:“不怕你笑话,她是我妈,怪不得有公司愿意聘请我当总经理……” “哦,不必误会!” 全旭微微笑道:“我看重的更是你的能力,李姐……李思维的面子在我这里,不好使,如果你不能胜任这个职位,我还是会把你开掉!” “这样最好!” 全旭指了指身后的大木箱子:“公司还有其他人吗?” 李思维拿了电话,随即拨通电话。 不一会儿,从写字楼里跑出来两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保安员。 “苏总!” “这是我们旭日贸易的全董事长!” “全董好!” 全旭指着身后的大箱子道:“抬到楼上去吧!” “好的!” 全旭与苏彤一起走向办公楼,旭日贸易公司在写字楼的十三层D区,面积不算太多,大约五百多个平方左右。 与其他的贸易公司几乎一模一样,一个庞大的开放式办公区,占了三百多个平方,可以容纳至少上百名员工,其次则是几间不大的会议室,茶水吧和总经理办公,董事长办公室。 两名保安员抬着这口大箱子来到全旭的办公室。 当然,这其实是原来的宏远贸易的总经理办公室,苏彤的办公室则是副总经理办公室。 两名保安员把大箱子放进办公室的办公桌前。 全旭示意他们离开,这里全旭打开大箱子,露出里面装着的古董,包括一只铜质香炉、一只三足凤翅铜灯,一只元青花花瓶,一套四个茶杯和一个茶壶,字画共计十三副,全旭之前看过,没有太有名气的人。 苏彤有些不解的望着这些东西,她随手拿起一卷字画,缓缓展开。 这是一副以东山再起的谢安为原型画的一副画,在全旭看来画质马马虎虎,谈不上好,也算不上坏,署名是什么清狂道人。 他不知道这是谁,但是被周楚收了起来,用细绸包裹着,应该是值点钱的。 这就是全旭的锅了,他对历史并没有什么深入的研究,并不知道清狂道人就是郭诩的号,而且这个郭诩在明初属于豪放派的代表。 他的山水、人物,风格豪放,笔法师略,清细柔和,墨气轠然,尤是绘古人清士。 题署简逸,缙绅无不重之。与吴伟齐名,为吴伟、沈周、杜堇所推重。花鸟杂画,信手拈来,颇有奇趣。草虫书法工写兼备,其画风影响整个明前、中期。 苏彤眼睛露出精芒:“全董,这是在哪里淘到的宝贝?” “这些东西,你给我变现!” 全旭指着大箱子道:“瓷器六件,青铜器三件,书画十三幅!” 苏彤点点头道:“我们可以走香港拍卖!” 全旭笑道:“这事你全部做主,看着办就行,同时,帮我采购一批物资!” 全旭从办公桌上掏出一笔支,随即写在纸上军大棉大衣五千件,纯棉棉衣、棉裤各五千件,保暖内衣一万套,劳保高帮棉鞋一万双,大米一千吨,小麦一千吨,面粉一千吨,废旧高炭钢五千吨…… 全旭越写越让苏彤疑惑不解。 全旭让她采购的东西,几乎清一色都是日常用品,而且附加值极低,几乎没有什么利润可言。 全旭一口气写了足足满满两张A4纸。 公司帐上有一千万,采购这些物资,贸易公司绝对不会给全款,最多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不足部分只能用这些古董回款结算了。 全旭停止书写,这才望着苏彤道:“采购原则是尽管便宜,质量一定要过关,食品类,安全非常重要,这是拿去送人的,账面你想办法做平,当然最快,最好可以在三天之内把东西放到仓库里!” 苏彤点点头道:“好的,全董,没有问题” “对了,忘记告诉你!”全旭走到门口转身望着苏彤道:“如果遇到破产或者说经营不下去的食品加工厂,像什么罐头厂,你给我买下来。” 在明末,食品绝对是硬通货。 全旭决定自己负责生产。 在小冰河时期,粮食缺口实在是太大了。 国内小批量买粮食还好,可是一旦大批量买粮食,估计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 想到这里,全旭又道:“对了,粮食来源,如果有可能,最好在国外!” 第四十三章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第四十三章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在国外寻找新的粮源,全旭有自己的打算。 首先是,他的黄金来源问题。 少量出货,暂时不会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然而,大量出货,想要做到神不知鬼不觉,那就太难了。 全旭手中尚有一千黄金没有出手,可以预见,这次奔袭鸡鸣寨,他又可以获得大量黄金,黄金多了,反而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世界的十大粮食出口国,比如美国、巴西、印度、澳大利亚等等,本身又是资源大国,黄金的来源相对容易。 到时候,在借着粮食交易的幌子,全旭想着把自己的黄金洗白。 当然,更深一层的意思是,全旭需要武器,特别是自动武器用来在明末自保。 普通人购买武器相对比较困难,如果全旭在国外建立粮食种植、加工基地,也可以成立自己的武器保安队,装备武器就水到渠成。 目前,全旭的想法并没有直接告诉苏彤,先不说她可不可靠,尚且需要时间观察,就算可靠,需要达成这样的目标,还需要时间。 在后世,全旭的底子太薄,也需要时间进行积累。 不过,目前采购的粮食和生活用品,足够全旭在明末打开局面,两万多亩地,如果用上化肥和现代的种子,亩产超过一千斤,全旭一年至少可以收获两百万斤粮食,约一万吨,足够做到收支平衡,甚至可以少赚一笔。 全旭离开旭日贸易公司,准备返回自己的出租屋。 可是街道上车辆稀少,由于贸易公司并不是繁华地段,车流辆也少。 苏彤开着一辆高尔夫来到全旭身边:“全董,要不要我送你?” “不用了,我叫车了,你早点回去吧!” 如果没有经历林薇薇事件,全旭不介意蹭车回车。可是现在,他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等了差不多十分钟,滴滴出租车终于抵达。 坐上车,在回出租屋的路上,全旭突然想起,明末那些大名府的青壮们,其实穿的都非常单薄,在那么冷的天气中,如果出现了非战斗减员,他可是需要赔钱的。 想到这里,他掏出手机,在通讯录里找到一名名叫雷子的电话,这是之前购买劳保用品的店老板。 “喂!” “全老板,您好,您好!” 全旭笑了笑道:“没有打扰你休息吧!” “没有,没有,不知道全老板需要点什么?” “我那个地址,你还记得吧?” “记得!” “好,你店里还有没有货?” “有,上次您进货以后,我又进了一大批货!” “那好,军大衣再给我来七百件!” 手机对面立即没了声音。 “有还是没有?” “有……就是!” “那就行了,劳保服一千件,解放式高帮棉鞋一千双,线手套给我来十麻袋,对了,短柄斧头和锤子,给我各来一千只!” 此时全旭的庄丁中,已经垒好了铁匠炉,可以打造一些农具,比如锄头、耙子、柴刀之类,斧头也能打造,只不过代价却比直接购买的还要贵! 这种短柄斧头,全旭思来想去,感觉用来当斧头帮那种甩人的飞斧应该不错,无底有没有铠甲,一斧头下去,保准七昏八素,半天缓不过来。 “我记得你那里好像还有野营帐篷?” “对,有三种样式,分别是军绿色帆布钢骨架折叠式帐篷,充气式帐篷,还有……” “总共多少?” “十五顶!” 全旭叹了口气:“还是太少,算了,有总比没有强,我全要了,赶紧找人给我送到我那里!” “好的,最多一个小时!” 全旭挂断电话,长长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前面正在开车的司机小心翼翼的问道:“老板需要帐篷?” “对啊!” “二手的要不要?” “只要不是破烂,还能用就成!” “有个八九成新吧!” 司机兴奋的道:“标准的美军军用帐篷,还有睡袋……” 全旭微微一愣:“你怎么有这种东西?” 司机叹了口气:“我们公司去年不是拍了一个电影嘛,投资还挺大,只不过,后来因为资方撤资,可把我们公司坑惨了!” 全旭恍然大悟:“原来是同行,你也是影视公司的?” “是啊!” 司机无奈的笑了笑:“公司虽然没有倒闭,却发不起工资,我只能开滴滴,补贴一下家用!” 全旭拿着手机:“来加一下微信,你赶紧联系,如果天亮之前,可以把货送到,我马上结钱!” 司机闻言大喜:“多谢老板!” 在影视行业寒冬的情况下,哪家公司都不好过。 司机急忙拨打电话:“哎,小许,对,我是王康,你联系小波、陈雷他们几个,马上去咱们公司,把军用帐篷、睡袋……” 说到这里,司机急忙捂住电话:“军装要不要?还有钢盔?” “是不是防弹的?” “只是道具,外形与美军现役整合头盔一样!” “多少钱?” 王康咬咬牙:“五十,就是一个摩托车头盔的价格!” “妥了!”全旭仿佛想到了什么:“防弹盾牌也有吧?” “是的,有!” “好!” 全旭道:“把你们用不到的东西,全都给我送过来,我出高价!” “太感谢了!” 王康一脸激动,只要处理掉这一批装备,可以回笼一部分资金,把公司的房租交了,公司还有机会! 当王康开着车将全旭送到永馨园的时候,时间到了快两点了。 此时的劳保店老板,带着两名送货的伙计,三个人正站在楼下等着全旭。 全旭刚刚下车,那名叫雷子的老板赶紧迎上道:“全老板!” “哥几个辛苦一下,给我搬上楼!” 全旭望着劳保店老板道:“总共多少钱,你给我算一下!” 劳保店老板一边拿着计算器算账,一边跟着全旭来到楼上。 “全老板,你要货多,大衣咱们也不按八十了,每件六十,棉鞋也别三十,每双二十八,斧头也不要九块九,只需要六块!” 劳保店老板也是一个聪明人,他从全旭的购买数量,可以推算出这个工地应该不小,作为采购员,权力很大,仅仅这一个工地,两年下来,要采购多少货? 绝对要薄利多销。 于是,随着老板一阵噼里啪啦的计算,全款总共十九万三千四百六!” 老板望着全旭道:“零头就算了,总共十九万,全老板,你看数目可对?” 全旭匆匆扫了一眼,随即掏出手机直接支付宝转账。 “全老板,你还有什么需要尽管给我说!” “没有问题,以后再次合作!” 全旭心中冷笑,可以肯定这次的大量进货,这名劳保店老板,这次利润有限,当然不能说他不赚钱,但是,几乎没有赚到什么钱。 全旭也明白,他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可惜,全旭这边的贸易公司已经成立,这一单,也是全旭购买的最后一单。 双方永远不可能再合作了。 这些劳保用品虽然重量不重,可是在占空间,整出租屋,无论次日还是客房,几乎没有下脚的空了。 全旭看着王康还需要一会儿,就启动穿越,带着物资来到明末。 全旭醒来,他出现在明末的活动板房仓库里,稍做休息,全旭再次启动穿越,来到空空如也的出租房内。 还没有五分钟,他的电话响起。 全旭接通电话:“全董,我在你楼下!” 全旭急忙下楼。 然而,他只看到了王康一个人。 “东西呢?” 王康小声道:“那些东西不方便出现在这里,你跟我去一个地方!” 全旭迟疑了片刻,还是登上了王康的那辆北京吉普车。 全旭悄悄拿着手机给洪海洋发了一个信息,将他外出的事情告诉了洪海洋,同时让洪海洋通知吴铭,还有那些退役军人,做好准备。 王康似乎没有发现全旭的小动作,而是开着车离开永馨园,朝着房山方向前进。 夜里路上几乎没有车辆,车速也相当快。 足足开了一个半小时,快要凌晨五点的时候,王康这才开着车,来到房山这边一个城中村里。 村子有些残破,简直就像偏远农村。 那辆吉普车来到一幢不起眼的小二层前面,院门打开,王康开着车,直接进入这个院子。 车辆停稳,王康下辆:“全董,里面请!” 这时,这幢不起眼的小二楼,灯光亮起。 非常老旧的装饰,非常有三十年前的那种九零年代风格,斑驳的涂刷,还有老旧的海报。 全旭满脑袋雾水。 跟着王康来到一楼地下室,空间豁然开朗。 这是一间面积不会低于三百平方的地下室,整整齐齐的货架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美军枪支,从老旧的M1骑步枪,大八粒,再到M16,应有尽有。 美军军服,叠得整整齐,摆放在货架上,还有数十顶美军沙漠迷彩的帐篷、防弹头盔,防弹盾牌,以及像伞兵刀,各种轻重机枪、对讲机,单兵手雷、电台等等。 全旭如同进入了一个庞大军火库。 王康笑了笑:“全董,请不要误会,这里的东西,全部都是道具!” “我眼睛还没瞎!” 全旭指着一柄寒光闪闪的美军伞兵刀:“这是道具吗?连钢印编号都有,这道具未免也太真了吧!” 第四十四章棉衣太贵我们买不起(加更) 第四十四章棉衣太贵我们买不起 在一般人眼中,山寨肯定比原装货便宜,可是在道具这一行,却并不是全部这样。 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一支可以上膛,拉枪栓,可以打出响,枪口喷出火陷的道具AK47自动步枪,成本至少要两三千块。 在影视购买下来的时候,至少三千五百元起步。 然而,在很多国家,二手AK自动步枪甚至超不过两百美金,很多国家甚至不需要一百美金就要以买到一支AK自动步枪,或者更便宜。 至于其他道具,比卡车之类,即将报废或者快要报废的车辆,基本上卖不到废铁价,然而,无论多便宜的道具车,肯定会废铁价格贵,甚至比原版的车辆更贵。 所以,在很多剧组使用的道具,其实都是真家伙,比如需要爆炸的车辆,撞坏的车辆,几乎都是使用真车。 王康笑了笑:“全先生,咱们是同行,你应该知道,八一制片厂的三辆谢尔曼、一辆潘兴,那也是道具,不是吗?” 全旭点点头。 要论道具库最全的公司,肯定是八一,那里的道具很快都是真家伙,从坦克到飞机,从火炮到重机枪,特别是电台、车辆军用类的道具,十件有九件都是真家伙。 王康既然承认这是真品,全旭也没有再纠结这个问题。 全旭指着角落里,一辆涂装着沙漠迷彩的悍马车,苦笑道:“王总,你这些东西值多少钱?” “置办下来,这些东西总是七千四百多万!” 王康苦笑道:“最值钱的就是这辆悍马,美军军用悍马13年之前,国内可没有,这应该是唯一的一辆军用版京A黑牌。” 全旭隐隐也懂一些车辆牌照的信息,黑牌代表是外籍在京。 全旭望着这辆车,隐隐有些兴奋,特别是车辆上装载的车载重机枪:“这是道具?” “道具!” 王康苦笑道:“这辆车现在属于黑车,没有办法过户,没有办法上路,全防弹装甲,不过要用来拍戏,还是可以用的!” 全旭恍然大悟。 卖帐篷、头盔和其他道具都是幌子,真正的目的,还是想处理掉这辆黑车。 这辆黑车如果剧组需要使用,手续相当繁琐,不仅仅需要向公安部门备案,而且还不能上路。 这就是王康最头疼的地方,一辆不能见光,不能上路的黑车,几乎没有人要,哪怕这是一辆独一无二的悍马军用版。 王康刚刚开始还没有发现他拉的人是全旭,直到他接受了全旭的好友申请,这才想起来,前一阵子轰炸了微博热搜和头条的神秘土豪。 全旭肯定不差钱,一个可以带着全体员工来到红杏吃饭的土豪,如果他喜欢,肯定愿意花上大几百万买一件玩具。 于是,王康就紧随与在国外跑路的老板联系,获得了授权,这才带着全旭来到这里。 “你想卖多少钱?” “一千五百万!” “没有没有搞错?” 全旭指着这些东西笑道:“就凭这堆破烂?” “不是,我的意思是,就凭这辆车!” “哼哼……”全旭指着自己的脸道:“你看我像傻子吗?” “不是,全先生,您误会我的意思了!” 王康苦笑道:“不瞒全先生,我们公司曾经还有点实力。” 全旭点点头,这些道具可不是有钱就可以置办到的,需要各方面的关系。虽然王康并没有说他的老板是谁。 可是圈子这么大,范围其实并不大。 能够拿到美军制式军装的人,可能有大把的人。能够拿到美军制式红外望远镜的人,也不算什么。能够将这辆军用版本的悍马光明正大的放在这里,那就牛逼大了。 虽然这幢小二楼的位置有些偏,又在地下室。 全旭可不相信,这些可以瞒住有关部门的眼睛。 “我们老板家里出了点问题,暂时无法向公司提供有效的帮助,所以我们公司这才陷入了困境!” 王康指了指周围的东西,笑了笑道:“这里所有的东西,可以一千五百万元,全部卖给全先生。” 全旭粗略的估计了一下,这些东西如果放在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两千万也不算贵,然而问题是,此一时彼一时。 全旭耸耸肩,笑道:“那我再考虑考虑。” 一辆军用版本的悍马,在国内确实是稀罕物。 可是放在国外,还真不起眼。 特别是伊拉克,叙利亚这些地方,有钱也能买得到。 王康仿佛明白了全旭的顾虑,急忙道:“全先生,重点是这个大家伙,装上子弹,直接可以用!只要找一辆大拖车,拉到内蒙草原或者戈壁滩上,找个无人区,就可以放心大胆的玩!” 全旭听到是真家伙有些意动:“这是……点五零吗?” “不是,是M249,发射5.56×45毫米口径北约标准弹药,在1984年正式成为美军三军制式班用机枪,也是步兵班中最具持久连射火力的武器!” “可惜,没有子弹啊!” 全旭耸耸肩:“我很乐意收藏这件玩具,只是可惜……” 王康走到放置美军子弹箱的道具前,这种子弹箱上印刷着标准弹药箱500等字样。 “这里还真有!” 王康笑了笑:“我们老板名下还有一家射击俱乐部,各种类型的弹药都有,这里有五箱,如果用完了,可以再买。” 五箱就是两千五百发,只要火力全开,那就是死神的镰刀。 全旭心中乐开了花,他隐约猜测到了对方是谁。 应该是前一阵子跑到丹麦的那货,听说他在出手法国和澳大利亚的产业,不过,中国有句老话。 锦上添花易得,雪中送炭难求。 他的产业变现计划受挫,股票也被多方狙击。法国的酒庄明明是土豪最热衷的产业,偏偏无人问津。 王康看着全旭迟疑,急忙说道:“我们老板与全先生脾气性格都非常像,只要您帮他熬过了这一关,他会记住全先生的,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 虽然一千五百万买一辆悍马不算便宜,可关键是这是一辆装载着重机枪的悍马,而且又是全旭急需要的东西。 “卡号给我!” 王康大喜:“非常感谢全先生!” “不用谢我,对了,这里的房子我需要租下来,租金你开着价!” 全旭倒是很想买下来的,只是考虑到暂时资金紧张,这幢房子虽然在六环外,可是面积实在有点太大了,哪怕三万一平方,也足足四五千万。 王康笑道:“这房子是我们老板一个好哥们的,房主在国外,房子你可以随便用,只要不破坏房子结构就行了!” 全旭拿起手机,按照王康所说的卡号进行转账。 作为银行的高级VIP客户,转账也不受限制。 全旭笑道:“钱已经过去了,钥匙给我,我的人会马上把这辆悍马运走!” 王康耸耸肩:“请自便!” 王康交钥匙交到全旭手上,全旭望着王康离开的背影,马上回到地下室。 开启穿越功能,五十三顶美军沙漠迷彩帐篷、二十五面防弹盾牌,以及悍马装甲车与那五箱机枪子弹,已经随着全旭带到了明末。 全旭没有明末停留,仅仅片刻之后,再次回到现代的房山。 吴铭和洪海洋十几个人,开着两辆商务车来到大门口,全旭把钥匙交给洪海洋:“洪哥,里面有很多道具,你们看一看,有用的找个车拉走!” 全旭摆摆手:“我熬了一夜,先回去睡会!” “哎,……你别走!” 全旭没有理会洪海洋,来到村口,找了一个无人的地方,再次启动穿越,返回明末。 明末,全氏大院。 大名府青壮们,已经在食堂里准备吃早餐了,吃完这一顿热呼饭,他们至少两天没有机会再吃热饭了。 当然,饭菜方面全旭不会吝啬,白面馒头和包子管够,刚刚出锅的白面馒头,松软可口,就算没有菜也能吃下三个。 那些大名青壮们很快就吃得肚皮浑圆,直打饱嗝。 就在这时,罗世明带着十几名军大衣推着一辆辆装满了军大衣和解放式高帮棉鞋的大车走了过来。 全旭跳到大车上,从上面取下一件军大衣,与罗世明等人的一模一样,同样颜色和款式,他将军大衣扔给了马大成:“试试暖和不!” 马大成早就眼热罗世明的军大衣了,军大衣在全氏大院不仅仅是一件棉衣,还是身份的象征,只有穿着军大衣,那才是自己人。 “王保长,赵保长带着你们的人,过来领东西,每人一件大衣,一件棉衣,外加一双棉鞋,大小码都有,尽量换合适的……” 随着全旭话音刚刚落,整个大院立即轰动了起来。 刘德发指了自己的脸道:“我们也有?” “对,所有人都有!” 全旭笑道:“我这个人就是这样,从来不会亏待自己人,咱们这一次去鸡鸣寨,就要并肩作战,我全某人绝对不忍心看着兄弟们冻着饿着!” 刘德发苦笑道:“可是,这棉衣太贵了,我们买不起!” PS:非常感谢一曲霓裳落红尘3000币打赏,月下怀古100币,唐门一家人516币打赏,书友20161223225558516100币打赏,只看本质100币打赏。第一次单周拿到两千推荐票,加更一章。谢谢大家支持。老程继续码字去了! 第四十五章西席先生牛星金 第四十五章西席先生牛星金 全旭本想说这些棉衣不要钱,全送! 然而,话到嘴边,全旭却收回来了。 升米恩,斗米仇。 全旭以后会用到大名府的青壮很多,不可能每次都要赠送棉衣,棉鞋还有帐篷。 全旭笑道:“刘保长,咱们这是去干什么?” 刘德发微微一愣,他倒是被全旭问愣了。 好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我们去抄钻林豹的老巢!” “对啊,钻林豹周楚可是一个积年老匪,他盘踞在鸡鸣寨多年,打劫过的商旅,洗劫过的村落不计其数,咱们这一次是去发大财的,只要拿下了鸡鸣寨,你们还担心没有钱买棉衣吗?” 众青壮恍然大悟。 他们发是发呆,然后大声欢呼起来。 全旭笑道:“这件棉大衣、棉衣、鞋子加在一起,每个人给我带来两个活人就可以了,能不能办到?” 刘德发笑道:“全爷,俺听钻林豹有十几房小妾,俺都给你抓过来!” “滚蛋!” 全旭指着大车上的棉衣和大衣鞋子:“抓紧时间,穿上新鞋,路上跑得快点,这天气太冷了,咱们争取两天之内抵达鸡鸣寨,后天这个时候,咱们准时抵达鸡鸣寨,然后满载而归!” 整个大院顿时陷入了混乱,出乎全旭的预料,几乎没有人要小一号的棉衣,全部可劲了要大号。 全旭有些不解。 三娘有些埋怨全旭太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大号衣服废布还废棉花,他们拿回去可以改小了,多得几两棉花!” 全旭这才恍然大悟。 乱糟糟的分发棉衣完毕,罗世明带着五六十名庄丁,拿着全旭准备的防弹盾牌,拉着帐篷,开始出发。 随着青壮们的背影已经消失不见了,全旭也没有动弹。 从金堤到鸡鸣寨有两百多里,青壮们需要走两天。而他开着末日堡垒,只需要两个小时。 全旭望着三娘道:“三娘,给我准备吃的!” 虽然没有弄明白穿越的真正原因,可是每一次穿越,全旭都会感觉身上非常疲惫,而且有种强烈的饥饿感。 三娘微微一笑:“好的,相公!” 全旭回到暖洋洋的主屋,这个屋里每天都烧着火盆,温暖如春。 全旭换了一件比较宽松的衣服,洗洗手,直接吃饭。 辛方氏的手艺不错,让全旭胃口大开。 这一顿饭全旭比平时多吃了一碗米饭,喝完最后一口米粥,全旭又急忙兴奋地跑去仓库,仔细观察他的那辆悍马。 这辆悍马没有其他像H1、H2或者H12的标志,顶部有装甲防护板,这是M1114的重要识别特征,有了这个装甲防护板,士兵就可以探出身体在外面射击,车辆的火力因此大为提升,当然,这种火力主要来自于车载的重机枪。 全旭上上下下打量着这辆悍马,非常喜欢。 这辆悍马车应该是很久无人动了,上面积满了灰尘。 全旭和三娘两个人拿着抹布,仔细清理了里里外外的灰尘,这个时候,全旭这才想起悍马还没有装备子弹链。 他没有玩过真正的机枪,不过怎么开枪还是知道的,毕竟,他们公司剧组里的道具重机枪,其实就是退役的真家伙,在拍摄的时候,发射的都是空包弹。 全旭曾经自讨腰包,打过一个两百发的弹链。 全旭让三娘过来帮忙,把子弹穿在子弹链上,业余的毕竟是业余的,弄了足足一个多小时,他们两个人总算把一千发子弹全部穿好。 忙活完这一切,全旭有点疲惫的感觉。 毕竟,他熬了一夜,又连续穿越。 全旭揉揉眼睛,打了一个哈欠:“三娘,走了,我去睡觉!” 三娘看了看全旭身上的灰尘,还有一些油污:“相公,要不洗洗再睡吧?” “也行!” 三娘快步跑着去让辛月准备热水,想像后世一样洗一个淋浴是不可能的了,全旭曾经考虑过在后世购买瓷砖和水泥,来到明末装修公共洗澡堂。 然而,袁世卿当时的提议却让全旭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瓷砖和水泥太重了。 全氏大院的庄丁有人会烧砖瓦和瓷器,现在只是天气太冷,没有办法施工。 所以,全旭决定在明末这边解决瓷砖的问题。 全旭的卫生间,其实是靠近右厢房的一个小活动板房,大约三四十个平方。 里面被全旭这边的木匠打成了隔断,分为内外两个小房间。 此时的里面的房间里,有一只非常大的木桶,木桶是木匠做的,有齐胸高,长约两米,宽约一米二。 辛方氏、辛月还有刘氏、罗世明的媳妇,四五个人一起动手,提着烧好的热水,很快就将热水倒满了整整一桶。 “好了,相公!” 全旭这才进入这间第一次使用的浴室,虽然是活动板房结构,却被装饰得古色古香,这里有木质的衣服架子,可以休息的床榻,地板也是用松木板铺成,还带着松木的香味。 全旭进来的时候,整个浴室蒸汽袅袅,仿佛人间仙境。 全旭就脱下衣服,走进浴桶。 “嘶……” 稍微有点烫的热水,让全旭舒服得发出呻吟声。 好爽。 没有什么可以比在冰天雪地中泡一个热水澡更舒服的事情了。 全旭闭着眼睛,享受着热水的浸泡,就在这时,他的肩膀突然出现一片微凉。 他扭头望着过去,只见三娘一身亵衣,这是用陈应当初送来的布帛所做,虽然明末技术相当落后,唯有在纺织方面,有独到之处。 比如三娘所穿的衣服面料,不仅细密,而且美观,简直可以秒杀后世百分之九十九的衣服。 只不过由于天气寒冷,空气上下对流,三娘身上的亵衣被水蒸汽打湿了,本来就单薄的衣服,再被打湿,那几乎等于什么都没穿。 全旭很容易看到了不该看的地方。 果真好小,小荷才露尖尖角。 三娘脸色羞红:“相公,我服侍你沐浴!” “不用了!” 全旭摆摆手:“我自己来吧!” 三娘的眼睛缓缓红了:“相公,你嫌弃三娘!” 她虽然年龄不大,但是不代表她傻。 起初,她以为,与全旭睡在一张床上,她就成了全旭的女人。 通过与汤邱氏的交流,她这才发现,只是她一厢情愿。 从始至终,全旭根本就没有碰她。 她还是云英未嫁之身。 三娘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笑话,她还把自己女儿身的发鬓改成了妇人样式。 全旭看着三娘哭了,他有些苦笑不得的道:“不是,我是怕你累着!” 三娘破涕为笑:“我不累,能为服侍相公是三娘的福份!” “好吧!” 全旭指着外间的柜子上的洗发水还有沐浴露道:“把那个东西拿过来!” 三娘过去把洗发水和沐浴露拿了过来。 “怎么用?” “打开盖子,用力挤出一点,揉在头发上就行了!” 三娘按照全旭的所说,把洗发水倒在他的头上,开始揉搓起来。 全旭的心慢慢放松,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 等全旭再次醒来,他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自然是没穿衣服,而三娘则在外间客厅里,与辛方氏一起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辛方氏是三娘的杞县老乡,只要二人快速说着话,全旭是听不懂的。 只不过,用眼睛的余光,可以看到二人拿着布,似乎在做衣服。 三娘转头,无意看到全旭睁开眼睛:“相公,您醒了!” 辛方氏急忙起身:“老爷,奴告退!” 三娘急忙跑到床边,找到全旭的衣服,帮助全旭穿好衣服。 全旭看了看天色,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 冬天虽然天短夜长,可是这一觉,他也睡了足足六个多小时。 全旭起身伸了一个懒腰。 辛月红着脸朝着全旭福一福:“老爷,要开饭吗?” “不说我还不感觉饿,现在反而饿了,开饭吧!” “老爷稍等!” 辛月转身缓缓退去。 全旭有些奇怪:“这丫头怎么回事,怪怪的?” 三娘的脸更红了,有些幽怨的望着全旭。 全旭感觉莫名奇妙。 “怎么了?” 三娘张了张嘴,正准备开口,辛月就端着饭菜走了进来。 此时的辛月不敢正视全旭的眼睛,脑袋差点垂到胸口。 一盘爆椒牛肉,一盘西红柿牛腩,一盘油焖笋丝,一盘糖醋莲藕,一盘煎封鲤鱼,还有山药肉片。 全旭拿起筷子,指着辛月道:“过来一起吃!” “辛月不敢!” 辛月退到门口位置,躬身而立。 全旭无奈,辛月是一个小吃货。 每天他吃剩的饭菜,基本上都被她搞定,事实上,辛月的饭量比全旭还要大。 全旭刚刚扒了几口饭,罗满福站在门外朝着里面道:“老爷,袁管事回来了!” “回来了?” 全旭这才想起,他吩咐袁世卿进城招募学堂的先生。 “快请!” 全旭急忙把吃了一口的煎封鲤鱼往桌上一推:“辛月,快让你娘再做一份,多做几道菜!” 时间不长,袁世卿带着一老一少,三个人来到门口。 年纪最大的莫约五六十岁,须发皆白,一身破旧的羊皮袄,显得神采奕奕。 那名青年人,莫约三十来岁,一件洗得发白的青色长袍,显得有些落魄。 “东家,这是我从大名府聘请的西席先生牛星金,牛先生。” 第四十六章牛金星的野心 第四十六章牛金星的野心 全旭不再是刚刚开始的全旭了,他表面上非常热情,上前握住牛金星的双手,拉着他的手,连连说道:“幸会,幸会,里面请,里面请!” 牛金星可是全旭耳熟能详的明末名人之一,绝对可以排得上前十。 不过,全旭对于牛金星的印象特别不好。 他身为大明朝的举人,属于既得利益阶级,委身从贼,辜负朝廷的培养,属于不忠。投降李自成以后,助李自成成就霸业,在李自成陷入迷茫的时候,非但没有献出一条良策,反溜须拍马,阿谀奉承。对于引荐他的李岩,非但没有益助,反而百般打击,恩将仇报,这属于典型的小人。 然而,全旭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的草台班子初创,大明的读书人又非常匮乏,无奈之下,先将就着用吧。反而,对于全旭而言,牛金星这样的人,随手可以捏死,全旭可不会给牛金星害自己的机会。 袁世卿接着又介绍道:“这是大名府秀才孙祖望孙秀才!” “孙秀才,里面请!” 全旭的这间屋子经过多次装修,终于似模似样,客厅是客厅,餐厅是餐厅,屋里放着火盆,用不锈钢集烟器,把烟气排到屋外。 虽然屋里温暖如春,却不嫌气闷。 当然,在孙祖望看来,全旭仍旧属于乡下的土财主,没有文气。 全旭的屋里没有一本书,没有一副字画。 全旭并没有直接引着三人入席,毕竟,明末的习惯与后世不同,而且秀才、举人又是出了名的脾气大。 全旭与牛金星和孙祖望寒暄一番,渐渐引入正题:“二位高才,全某不才,欲建一座私塾,只能仰仗二位了。” 牛金星感觉身上有些温度:“好说,好说!” 孙祖望望着全旭道:“全员外可知,这有些人,并不是读书的料,我劝你还不要浪费力气!” 袁世卿曾经跟孙祖望说过,全旭出资办学,免费招收庄里佃户的子弟入学,这对于孙祖望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泥腿子的孩子,怎么可能读书? 孙祖望与大明光禄大夫、前蓟辽督师孙承宗属于同宗,只不过孙祖望属于远枝,他虽然只是一个秀才,却鼻孔朝天。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孙秀才此言差也,子云有教无类,你岂可因出身将学生拒之门外?” 孙祖望着讪讪的闭嘴不言,不过直到此时,全旭这才发现,孙祖望的年龄与牛金星差不多,他刚才的须发皆白,只是霜。 随着冰雪融化,这才发现孙祖望居然是一个仪表堂堂的中年大叔,长须飘逸,气度不凡。 孙祖望以为全旭只是湖广龙山过来的蛮子,应该是目不识丁,可是观其言行,却不像蛮子,应该是知书达理。 全旭微微一笑:“袁管事把说的,已经告诉你们了,我再这里说一遍,我们这个学堂叫金梯书院,不是堤坝的堤,而是阶梯的梯,二位作为教习,在这里可以发放十二石米,三匹布和十两银子,每天三餐,以麦、米等细粮为主!” 牛金星眼睛中闪烁着精光:“全员外客气!” “不是客气!” 全旭淡淡的笑道:“我这个人虽然读不成书,却最敬重读书人,我为二位安排了住处,要不,咱们现在过去看看,如果需要什么,咱们再添!” 全旭不等孙祖望和牛金星起身,率先起身,来到门口。 沿着院子里的甬道,朝着前方走去。 学堂,准确的说,与不算是全旭的大院,与大院完全分开,毕竟,这是学堂。沿着平整的甬道,走了足足七八百步,这才来到一个拱形门口。 “这边请!” 全旭带着二人,先是来到学校的教室。 自然都是活动板房,不过这种教室与食堂建筑一样,都属于大跨度钢结构活动板房,挑高四米七,单层结构。 孙祖望目瞪口呆的望着活动板房上面的大窗户,这是每间教室约八十平方左右,前后各三个大窗户,虽然此时的天色有些暗,可是教室里却非常明亮,与外面相差不大。 “这是琉璃?” “不是,这是玻璃!” 全旭也是对学堂比较用心,至少玻璃窗户是完整的,塑钢结构,地面也被木匠们用松木打磨成地板,教室室摆放着矮小的桌子,一张讲台,与后世的教室并没有区别。 牛金星伸手抚摸着洁白的墙面,惊讶的道:“这是铁?” “就是铁皮!”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现在可不太平,所以,教室一定要安全!” 这是纯粹为了装逼,活动板房的质量,只能呵呵,连木质结构的房屋都不如,当然,保暖性要好得多。 牛金星拱手道:“全员外高义,想的到是周全!” “没有办法,孩子才是未来!” 全旭故意装作肉疼的样子:“办学,是长期投资,我培养一百个学生,只要有一个人中举,所有的投资,就回来了!” 孙祖望点点头:“全员外所言极是!” 秀才只有几斗米的粮食补贴,本身没有免税的特权,可是举人却有。 全旭拥有两万多亩地,一年下来,需要交纳两千多石粮食,按照现在的年景,那就是五六千两银子。 如果免税,这五六千两银子就可以装进自己的腰包了。 一排共有十二间教室,共计九百六十平方左右,放在后世不显眼,在明代已经属于较大的学堂了。 参观完十二间教室,接着全旭来到一个挂着图书馆的房间,当然,此时里没有图书,只有一排排木质书架。 全旭笑道:“书籍我已经吩咐人去购买了,需要过些日子!” 此时,孙祖望全程呆滞,他被全旭的豪绰给惊呆了。十二间用钢铁制成的房屋,好像他发现原来的院落前的那些房子,也是铁的? 这需要多少钱? 他感觉自己的脑袋不够用了。 全旭又领着他们参观了老师办公室,山长办公室以及教师住宅区。 全旭笑了笑:“条件简陋,还请两位海涵!” 全旭给他们安排的房屋,也是九十二平方的活动板房,与普通庄户区别最大的是,这里面有家具。 当然,这座房子也是三间结构。 地板上铺上十几块钱的地板革,显得光洁和卫生。 主门开在中间客厅,左右两间房子,一间做书房,一间做卧室。 里面摆放的则是新做的家具。 一张可以用来会客的茶几,没有椅子,读书人不是喜欢跪坐吗?就让他们跪着。 靠近墙壁的地方,摆放着一张香案,无论他们是信道也好,信佛也罢,满足他们个人的信仰。 另外就是卧室,里面有一张双人床,一个类似于后世的组合柜。一只简易的衣帽架,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个盆架,床上有崭新的被褥,床单。 当然,被褥也是与普通庄丁一样的货色,区别就是加了一套三十块钱的的确良被罩和床单,显得不一般而已。 盆架上还有一个不锈钢脸盆,靠近窗户的桌子上放着一个饭盒,不锈钢的快餐杯,喝茶也好,盛饭也罢,完全是他们的自由。 在后世不锈钢属于烂大街的玩意,有钱人通常使用瓷器,但是,放在这样的屋子却显得银光闪闪。 牛金星的眼睛落在上面,再也挪动不开了。 好一会儿,他来到床前,伸手摸着被褥,松软光滑。 在后世,棉花不算太贵,的确良就是廉价如土。 然而,在明末,被褥却非常贵,更何况,这床被褥中没有硬的感觉,全部都是无仔棉绒。 牛金星的心思顿时活络开了,他本是天启七年的举人,在乡试落第。 虽然落第,可是考中举人以后,牛金星也拥有了免税的特权,众乡亲和邻居,拿着地契就挂在他的名下,以图可以免税。 随着从一个小地主,瞬间拥有了上万亩良田,牛金星膨胀了。 在酒后失言,将他的亲家,祥符县(既今开封县旧称)进士王士俊的“闺门之丑”给抖了出来。 虽然在普通人眼中,举人是高不可攀的存在,然而,在进士眼中,举人还不算是盘菜。 王士俊想要对付牛金星,他能怎么办? 只能弃家逃命,一口气跑到大名府的老友潘延年这里。 可惜,王士俊放出话来,谁敢收留牛金星,他就与谁誓不两立。 潘延年连一个秀才都不是,就是一个当年巴结牛金星的富商,他哪里敢得罪王士俊,只要让牛金星离开家门。 可怜牛金星一无钱,二无熟人,只能颠沛流离,差点饿死,直到遇到袁世卿。 原本以为全旭只是一个乡下的土财主,可是看着全旭的出手阔绰,这可不是一般土财主可以相提并论的。 牛金星的心思顿时浮想联翩:“借着全旭的势,把王士俊这个致仕六品同知搞下去?” 牛金星越想越兴奋,越想越是开心。 他知道,全旭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一个进士,哪怕是致仕的进士,还是当过六品同知的进士。 他牛金星自然也不是白给的,是不是可以采取一些小手段…… PS:非常感谢TX祖国500币打赏,烽火诸猴1500币打赏,弱弱求推荐票,求月票,求打赏,求书单,各种求…… 第四十七章不好了咱们家遭贼了 第四十七章不好了咱们家遭贼了 当然,此时的全旭并不知道牛金星想借着他的势,来对付自己的亲家。 就算全旭知道了,也不会在意。 致仕的前内阁首辅黄立极,他都不放在眼里,准备抽冷子给黄立极施放一个巨大的烟花,更何况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王士俊? 全旭指着屋里的东西,望着孙祖望与牛金星道:“咱们先小人后君子,提前说清楚,这些东西都是送给你们用的,如果二位不想在这里担任先生,那么……这里面的所有东西,你们都不能带走!” 全旭其实不是吝啬这一点东西,关键是害怕他们俩把人拐走。 这些庄丁的孩子,再加上大名府青壮的侄子、外甥之类的孩子,足足有一百多个,按照比例,应该有几个好苗子。 全旭是担心自己为别人做嫁衣,空欢喜一场。 孙祖望虽然是地主出身,可是因为读书,他们家里一千多亩地,已经卖掉了八百多亩,如果他再考不上举人、进士,他们家里该破产了。 这些东西,对于孙祖望来说,还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孙祖望笑了笑道:“应该的,应该的!不过……” “不过什么?” “全员外,原谅则个,学生还需要继续读书……” 全旭明白过来,在他看来,孙祖望和牛金星都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了,然而明朝,胡子头发全白的童生不是没有,更何况,孙祖举已经拥有秀才功名,他考不到绝望时刻,是不会罢休的。 牛金星拱手道:“全员外,我还需要继续进读,准备三年后进京参加会试,可……” “没关系!” 全旭摆摆手道:“这个没有问题,你们该读书,就读书,不要耽误学生们的学业,该去参加乡试就去参加乡试,该去参加会试就去参加会试,我给你们准备盘缠!” 全旭心中暗笑。 牛金星这辈子都没有希望考中进士,他最终,只能无奈投靠李自成。 至于孙祖望,全旭还真不太了解他。 不过,看着孙祖望三十多岁的老秀才,估计也就那样了。 作为湘省曾经的县二中理科状元,全旭非常清楚,读书这事,还真需要天赋,他上学那会,基本上都是混日子,通常情况下,临阵磨枪,月考不到前一天,他是不会碰书本,就这样,他居然混了一个九八五。 他当年的同桌,是出了名的用功,几乎除了吃饭睡觉的时间,都在学习。当然,成绩也比全旭好得多,通常年级前十,结果高考的时候,压力太大,发挥失常,刚刚过了二本线。 他又留级复读,结果连本科线都没过,据说后面来得了精神病。 全旭同县理科状元,也是全旭曾经的狐朋狗友,结果,网吧里的常客,结果他居然考上了清华,随后又考上了斯坦福大学,出国留学了。 天赋这事,还真是没法说。 全旭带着二人来到书房里,光线更暗了,他伸手打开电灯。 “啪!” 太阳能电子灯瞬间亮起,整个房间光亮如白昼。 牛金星吓得一哆嗦,他惶恐地指着墙壁上的太阳能灯道:“这是?” “这可是宝贝!” 全旭笑道:“这是助二位夜间苦读准备的灯,白天吸引日月之精华,发出荧光,不费油,不费蜡!” 其实就是一只四十瓦的太阳能电子灯,四十五块一只,如果日光效果好,可以亮八个小时,如果阴天也能亮四五个小时,如果是连续阴天,那就没戏了。 在电子灯的照耀下,书房里的一切落入众人眼中。 靠窗户摆着一张庞大的书案,两米六长,一米八宽,还有一组书架,当然,书架上一本书都没有。 笔墨纸砚,一概没有。 全旭望着一脸呆滞的孙祖望与目瞪口呆的牛金星道:“怎么样,二位对于住处,可还满意?” 孙祖望很快反应过来:“满意,满意!” 牛金星小心翼翼的问道:“全员外,某能不能……” “把家眷带过来?” 全旭笑道:“没有问题,一日三餐,二位不必出屋,有专人送过来!正好,现在饭菜也应该准备好了,我们一起用餐。” “让全员外破费了!” “应该的!” 再次来到全旭的主屋餐厅,电子灯已经亮起。 重新热过的饭菜,摆在餐桌上,当然还是之前准备的爆椒牛肉、西红柿牛腩、油焖笋丝、糖醋莲藕、煎封鲤鱼、山药肉片,不过辛方氏又给全旭加了三道菜,分别是切火腿,凉扮猪耳,还有红烧肘子。 牛金星望着满桌的菜肴,不时的咽着唾沫。 孙祖望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全旭看着牛金星与孙祖望:“二位,请坐,不用客气!” 孙祖望虽然是一个地主,平时偶尔也吃点肉,然而,却没有全旭这般丰盛。 牛金星如果不是他的那张嘴,其实他的境遇比孙祖望强得多了,至少他是过了乡试,只是没有中崇祯元年的会试而已。 举人的待遇,他都有。 生活条件比孙祖望好多了,只是非常可惜,这段时间,牛金星可是过得险些不如乞丐,依靠着算卦混日子。 全旭笑道:“家常便饭,随便吃点,不用客气!”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牛金星反而比孙祖望更得放得开,他拿着筷子吃了一块牛肉,接着又是一筷子。 孙祖望急了,他再矜持下去,就没得吃了。 全旭的饭量本来就不大,虽然盘子很大,其实里面没有几块肉。 虽然没有丝竹、歌姬助兴,喝着十八块钱一瓶的二锅头,很快,二人就彻底放开,狼吞虎咽,简直如同饿虎抢食。 门外的辛月开始满脸幽怨画着圈圈:“诅咒你,诅咒你。” 平时,全旭和三娘剩下来的饭菜,都进了她的肚子,可是今天,非但没有三娘上桌,她也别想了。 果不其然,不大一会儿,满满一盆米饭,六个馒头,九个菜,都被二人一扫而光。 全旭全程几乎没有动过筷子。 全旭莞尔笑道:“辛月,再加菜!” 辛月闻言大喜:“遵命!” 辛方氏又急忙用开水煮了两听罐头肉,一听红烧肉,一听是红烧带鱼,然后切着土豆,炖了一只芦花鸡。 全旭倒是没有在乎这点吃食,可辛月却心疼得要命。 她的愿望最终还是落空了。 孙祖望和牛金星实在是太能吃了,他们两个把罐头肉吃光,就连盘子上的油汤,也拿着馒头擦了一遍,连盘子都懒得洗了。 牛金星喝得满脸张红,东倒西歪,被袁世卿扶着回到了分配的房间,孙祖望也是勉强支撑着,刚刚出了屋就摔倒在地上。 辛月过来收拾餐具,打扫卫生。 全旭望着三娘道:“后院你多盯着一些,咱们院里妇人多,牛金星和孙祖望都不要靠过去,敢阳奉阴违,立即赶出去!” 全旭不是看上了院子里的寡妇,而是他知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三娘点点头道:“没问题!” 全旭想了想道:“还有,以后食堂不再供应火腿、罐头,只供应蔬菜!” 以前整个大院里没有人识字,全旭也不怕这些人看到罐头上面的标志,现在不一样了,有了读书人,这个秘密必须保护起来。 全旭又吩咐袁世卿,把所有的罐头盒收集起来,铁质的交给铁匠回炉,随便他们打什么东西,至于玻璃的,撕下标签,当杯子用吧。 随着牛金星和孙祖望入住全氏大院,在这个时候,整个全氏大院就开始沸腾了。 书院的招牌就是“金梯书院”四个鎏金大字,由大名府知府卢象升亲笔书写,袁世卿在大名府找工匠打造而成,花了足足八十六两银子。 课桌也准备完毕,就差择日开学。 整个大院最幸福的人,莫过于那些孩子了。 包括汤四喜在内的孩子,汤邱氏也用针线给汤四喜做了一件崭新的儒衫,代表着与普通百姓不一样。 那些普通庄户可不像汤邱氏这样阔绰,他们或用旧衣服改,或者把劳动布工作服,改成儒衫样式。 随地撒尿的孩子已经没有了。 只要被他们的父母发现,那就是一顿揍。 既然不被父母发现,被其他人发现,也会找到他们的父母:“昨天我看着你家那个小子,又在撒尿,不去公共卫生间!” “过来!” 噼里啪啦……要么男单打,要么男女混打,总之,一夜之间,整个大院不时的响起孩子们的哭泣声。 全旭其实体会不到明末百姓对于读书的渴望,十年寒窗,熬得家里一贫如洗,才能出来一个秀才,他们都愿意干。 卖闺女,卖田地,卖祖宅,甚至卖掉媳妇的也大有人在。 为了读书,为了获得光耀门楣,出人头地,他们不惜一切。 此时,全旭在大院里所有庄户心中,地位变得有些不一样了。 从前是敬重,现在变得是敬畏,发自内心的敬畏。 一夜在禽兽与禽兽不如的煎熬中度过,全旭醒来后,却不见三娘。 不一会儿,三娘跑过来:“相公,咱们家遭贼了!” 第四十八章飞鱼服绣春刀 第四十八章飞鱼服绣春刀 “什么?” 全旭微微一愣:“怎么回事?” “这……你来看看吧” 三娘服侍着全旭,快速穿好衣服,全旭匆忙洗漱一下,就跟着三娘走向西厢房。 西厢房,那幢大约六十平方的房子,后来被改造成全旭的私人小灶,中间又隔断隔开,最初方辛氏、汤邱氏也在那个小隔间里居住。 不过,在活动板房运过来以后,那间隔断出来的房间,当作了库房,存放全旭带过来的蔬菜和食品。 另外一边则筑建了一座灶台,此时,这座房间里一片狼籍,原本被夯实的地面,被挖得坑坑洼洼,特别是原来埋藏大瓮的地方,被挖了一个深可三尺的大坑,里面那只装着黄金的大瓮,此时已经被打成了碎片,就连灶台也被拆掉了。 辛方氏一脸惶恐,袁世卿则找到昨天晚上负责守夜的负责人。 辛方氏一般都是天不亮就起床,然后开始做饭,今天她也像往常一样起床,从后院来到这里,进门就发现了问题。 她并没有第一时间禀告全旭,而是向袁世卿汇报。 袁世卿不敢大意,急忙询问昨天夜里的守夜人员。 自从发生了鸡鸣寨钻林豹周楚袭击事件,全旭就安排每天晚上有人守夜,而且人数不少,每天晚上四组,每组四个人,负责一个时辰,沦流替换。 然而,全旭的大院占地面积有一百多亩,别说四个人就算四十个人负责巡逻,也会露出漏洞。 全旭望着辛方氏道:“你有没有检查,看看丢了什么东西?” “有一只卤羊腿,五斤酱香牛肉,还有馒头、包子都不见了!” 袁世卿指着昨天晚上负责守夜的四组负责人:“你们自己去领家法!” 全旭听着的损失,又让三娘上后院库房里查看银子和贵重物品,此时全旭也不是当初的全旭了,他有两万多两银子,还有几百匹布帛,包括金银首饰和珍珠,这些东西价值至少三万两银子。 三娘很快就回来了,她朝着全旭摇摇头,表示银子没少。 全旭瞬间就明白了,这是黄金的主人找过来了。 当初,他从房子主人手中接过房契,那位房主一看就不像有钱人的样子,而且被三娘赏了四件棉衣就乐得找不北。 全旭当时就曾怀疑,那些黄金不是房主人的。 毕竟,把黄金埋在荒郊野外的房子里,有些匪夷所思。 “让大家散了,该干嘛干嘛!” 全旭望着惶恐不安的辛方氏道:“辛嫂,不用担心,这事不怪你,今天我也吃食堂,袁管事,等会让人把这个地方收拾一下,重新修筑灶台!” “是,东家!” 黄金的事情,整个大院只有三娘和全旭知道,就算汤邱氏也隐隐约约知道一个大概,她知道有金子,但是绝对不知道具体数量。 全旭开始沉思起来,虽然说全氏大院不像其他高门大院那般严密,可是也不是随便就是混进来的。 全旭的大院如今两百多人,无论大人还是小孩,都不会主动进入全旭和三娘的这个小院。 另外就是,整个全氏大院二百多人,天天吃食堂,几乎人人都认识,外人就算换了衣服,也不能鱼目混珠。 想要依靠军大衣和劳保服混进来,根本就可能。 自己在隔壁不到二十几步远的地方睡觉,自己睡觉虽然有些沉,可是三娘向来警觉。 稍微有点动静,都能把三娘惊动。 这就说明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对方是高手,很可能是专业人士。 三娘有些担忧的望着全旭:“相公,现在怎么办?” 全旭不以为然的笑道:“这事简单!” 如果全旭没有末日堡垒,还真是不容易解决,可是有了末日堡垒上的无人机系统,三十公里的范围内,任何风吹草动,都别想瞒住全旭的眼睛。 吃过早饭,牛金星与孙祖望分别向全旭告辞。 孙祖望准备回家把妻儿带过来,反而全旭向他们承诺了,妻儿过来,一样管饭。 牛金星在大名府的刘记客栈里,还有一些行李,关键是他欠了将近三两银子的房钱,需要回去结清。 全旭望着二人道:“书院开学,可能放在年后了,年前没日子了!” 牛金星装模作样的道:“腊月十六,也就是三天之后,就是吉日,宜嫁娶……” 全旭恍然大悟,现在不是后世,而是明末,学生哪有什么寒假? 明末是繁体字,在后世只有台版出版社可以买到那些冷门的书,比如《道德经》、《三字经》、《弟子规》、《论语》、《诗》之类,而且没有简装版,只有精装版,这些东西现在已经没有人愿意去学,大都是有钱人为了附庸风雅,买来放在书架上装点门面的。 虽然说精装版有些小贵,但是相比而言,比明代便宜得太多了。 三天,买书还来得及。再说了,全旭还可以买些粉笔,黑板,这样的东西,都不值钱。 “就这么说了,你们二位有三天假期,腊月十六,咱们正式开学!”全旭望着那名庄丁道:“劳烦牛先生,代我写一份请柬,送到卢大人府上,请他务必过来参加金梯书院的开学典礼!” 办学,也算是卢象升的政绩之一,这么大规模的学校,全旭不相信卢象升不动心。 在二人走后,全旭带着三娘再次来到后院最后的那座仓库,打开仓库的门窗,全旭登上上驾驶室,启动发动机,暖气炉,不一会儿,末日堡垒的驾驶室就变得温暖如春。 启动主控电脑,再次启动无人机移动终端。 “雅典娜!” 屏幕上出现雅典娜那副傲人的火辣身材。 三娘的脸瞬间就羞红了,心中暗暗嘀咕:“不要脸,不守妇道!” 在后世,雅典娜的图形,只能算是普通,绝对属于安全级别,可是放在明末,就是大逆不道了。 “在的,主人有什么吩咐!” 全旭倒是没有注意到三娘的不满,他继续道:“启动二号无人机,监视周边!” “好的,稍等!” 随着一阵轻微的轰鸣声响起,二号无人机腾空而飞,从仓库的大门,飞向空中。 无人机的声音本来就不算太高,在夜里会显得有些突兀,只不过,只要超过一百米的高度,声音就非常微弱,超过三百米,几乎听不到什么动静。 在驾驶的移动终端的显示器上,可以清晰的看着周围及时画面。 沿着官道向大名府的方向,两辆驴车一前一后,正在前进着。 虽然全旭此时已经有了五头牛,其中三头是壮年,一头小牛,一头年近十年的老牛,不过,全旭可没有给他们套牛车。 而是清一色驴车,好在二人是读书人,给他们虽然套了驴车,却带着车厢,可以遮挡风寒,不过看着牛金星坐在车里,裹着被子的样子,好像挺冷? 全旭恍然大悟,忘记给车厢里放火盆了。 不过,这点他们两个不会计较的。 全旭控制着无人机,继续飞行。 全旭最大的优势就是,整个金堤周围,全氏大院是孤零零的一座田庄,周围原本的村落,也因为这里的土地碱化太重,慢慢荒废了。 八千多亩碱荒地,相当于五点三平方公里,事实上,从金堤一直到王家堡,这近二十里范围内,都是无人区。 所以,任何出现在全氏大院范围内的人,都会显得非常突兀。 就在全旭隐隐有些着急的时候,在原本那座撞塌的破庙,隐隐约约出现几十个红点。 这是代表着生命特征,全旭操作着无人机,降低飞行高度。 画面变得渐渐清晰,只见原本那座钻林豹用来储存财物的偏殿内,燃烧着一堆篝火,几十名男子围着篝火,开始烧着馒头、包头以及肉食。 全旭的目光变得有些不自然,这是…… 这些男子清一色飞鱼服,清一色腰挂着绣春刀。 尼玛,这是典型的锦衣卫装扮? “什么人?” 一名背对着窗户的锦衣卫男子,突然大吼。 十几名锦衣卫瞬间拔出绣春刀,或者端着诸葛连弩,朝着门外扑来。 全旭急忙操作着无人机迅速爬升。 “咻咻咻……” 一阵破空声响起,锦衣卫手中的诸葛连弩机朝着无人机连续射去。 数十只弩箭飞向无人机,也幸亏诸葛连弩的射速虽然快,但是射程极为有限,有效射程仅仅三五十步。 也幸亏全旭反应快,这架无人机有惊无险,越飞越高,要不然,全旭的二号无人机可没有地方补充。 地面上数十名锦衣卫仰天望着无人机,不知所措。 PS:没有想到吧,现在更新了。非常感谢起床上闹钟500币打赏,TX祖国500币打赏,炸锅皮皮虾3000币打赏,这章算是月票一百加更,晚上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