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段歷史:
話說當年光緒皇帝在新政改革時,分了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等五個支系,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五大“部門”,還有一些小的分支,就暫時忽略不計了。於是,常名御也分了五個支系,分別保護相應的不同人、物。新軍中培養的常名御當然就是負責打理軍事方面的事務。
軍事管理又分了幾個不同職能:
1·招募新兵和日常訓練;
2·製造彈藥武器,俗稱“兵工廠”;
3城市佈防,控制資源;
4對外作戰,收復失地;
等······
其中,“對外作戰”是集中了最多人員物資,也是最重要的一項職能,主要是研究如何收回外國勢力,尤其是當年八國聯軍割讓或搶佔的地盤。其中,“建立軍事基地,武力收復港島”是重中之重······
具體策略包括“在廣東沿海地區建立軍校,訓練新軍,購買軍艦飛機,籌備海軍和空軍,以期在適當時機攻下海對岸的所有海島,等等······
還有很多其他細節,
(此處省略一堆字!)
·····
光緒皇帝下發了108道聖旨以安排“對外作戰”的各種事宜,而最後一道聖旨,就是關於“在廣東沿海地區建立軍校”,具體內容,不得而知······
······
於是,有一隊常名御帶著這第108道聖旨和一筆用於籌辦軍校的銀兩(具體數額無從得知!)南下廣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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