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寄语 开篇寄语: 魔法已死,以魔法纪年。 本书魔法至上。但又不是传统魔法,改了许多元素,作者君尝试着将西方魔法与中国真实历史结合。 本书有国术体系。 有现实中的真实修行心境。就是佛门、道门讲的现实心境。有风水、奇门,但是没有仙术。 作者君将国术与道门、佛门心境做了变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吧。 新书开篇,特别忐忑,可以说就从没有这么忐忑过。希望大家多看一会,给这本书一点耐心,这本书作者文风改变很大,后面大家会发现很大不同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魔法、也不是小说中的仙侠,而是现实中的佛门菩萨法、道门真人法。 当道门普普通通毫无作用的符箓加持了魔法之力。当道门修行内心的印诀被灌入了魔力,会有怎么样的变化? 一切尽在本书中。 序章 公元二十三世纪 魔都 火雨天降,犹若流星。整个地球地崩山摧,人类的城池不断被摧毁,地崩山摧岩浆迸射。 无数海啸卷起,伴随着满天冰雪,席卷了大半个地球。 天灾降临! 半空之中,一个个扭曲的人影,傲立于星河之中,俯视着那水蓝色的星球:地球。 那人影立于星河之外,周身缭绕着一条条彩色的光带,犹若是魔神一般,俯视着整个宇宙。 在那一道道人影的中央,一座千丈高的造型奇特水杯,静静的立于所有人影的中央。 地球在那魔神的眼中,犹若是蝼蚁一般。 人类的文明不断被摧毁。 公元五万年,史称:银河时代。 朱拂晓静静的站在天灾中,静静的看着那卷起的万丈波涛,眼神里露出一抹前所未有的悲愤。 朱拂晓,一个听起来有点女性化的名字,但确确实实是一个阳刚的男儿。 拂晓,代表的是黎明、希望!光芒! 但他此时心中一片冰冷,感受不到半点希望!面对着神魔一般的人影,人类毫无抵抗之力。人类文明被奴役的命运就在眼前。 第一章 活死人 大隋 某一个小村庄内 朱拂晓缓缓睁开眼,一双眼睛迷茫无神的看着半空中的屋梁,眼神里露出一抹空洞。 一阵西南风吹来,房梁上的灰尘飘落,向着朱拂晓的眼睛落了下来,惊得其本能闭上眼睛,然后下意识偏移了一下脑袋。 “我怎么在这里?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朱拂晓的眼睛不断转动,只觉得眼睛干涩,想要转动都是前所未有的困难,就好像是那眼球有千斤重。 他本来是一个科技发发展到鼎盛,第N打破次元壁障的都市普通百姓。人类打破了八次次元壁障,征服了八个世界。直到第九次次元壁障又一次被打开,那一群念动间毁天灭地的人影降临,人类的科技面对不可思议的魔法,毫无抵抗之力。他就是在那场惊天动地的大破灭中化作了灰烬,却不知道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手指在无意识的抽搐,朱拂晓此时缓缓回过神来,想要坐起身,却发现自己根本就不受控制,完全坐不起来,只能呆愣愣的躺在那里。 “为什么?”朱拂晓脑海中浮现出无数个问号。 他此时呆呆的看着悬在半空的房梁,眼神里露出一抹怪异,他不知为为什么自己会呆在这里,为什么没有死亡,没有死在那场恐怖的天灾之中。 良久后,他长长的吐出一口气,不过能活着,就意味着希望。 能在那场恐怖的天灾中活下来,总归是好的,是幸运的。 躺在床上打量着眼前的屋子,冷静了许久后,他才开始尝试着活动自家的身躯,然后慢慢转动眼睛,动弹动弹小手指。 半响过后,身躯似乎终于有了感觉,那麻木的身躯传来了阵阵暖意。 努力的动了动手指,似乎背负一座数十斤的石头,不过好歹是终于动了。 慢慢的支撑着坐起身子,然后朱拂晓深深吸了一口气,大口的喘着粗气,周身冷汗不断流淌而出。 沉! 死沉死沉的沉! 整个人就像是背负了一个百斤的石头,一举一动都似乎要耗费了他所有的力气。 此时费力的转过身,打量着居室内的环境,整个屋子简陋的很,就连橱子、柜子都没有,有的只是两个不知用途的大箱子,摆放在地面上。 “泥土地?”看向地上坑洼不平的地面,再将目光看向了自家身上的衣衫,朱拂晓一愣:“这是哪里?” 身上的衣衫,到有几分像是电影里穷苦汉子的服饰,那粗大的手臂看起来却又不像是干活的料子。 最关键的是,屋子里简陋的摆设,比之后世贫困户也远远不如,简直是一贫如洗。 踉跄着站起身,只觉得头晕目眩,喘息的很,身上似乎压着一块大石头,每一步迈出都要耗费平时数倍的努力。 但奇怪的是,他并不觉得自家身体有什么疼痛之感。 推开简陋的纸窗,入目处是泥土的清香,以及那放眼处的郁郁葱葱。 “六郎,可好些?” 一道声音从隔壁的栅栏处传来,一个三十多岁,面容黑瘦的农家妇女,此时听到开窗声抬起脑袋,眼神里露出一抹关心。 朱拂晓目光自那女子的身上扫过,一身衣衫补了又补,简直是无数个补丁凑成的衣衫。 干瘦的脸上看不到丝毫油光。 那妇女正在院子里摆弄一些小菜,给小菜锄草、浇水。 “好些了!” 朱拂晓下意识回了句,眼神里充满了奇异。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脑海中丝毫没有那个妇女的记忆。 “六郎,你这小胳膊小腿,平日里还要多上山锻炼锻炼。前日雨滑,你不过跌了个跟头,就摔得卧床不起,实在是好笑!”那妇人看了朱拂晓一眼,然后又低下头去继续摆弄院子里的杂草。 朱拂晓扫过庭院,自家庭院内除了一朵柴火,别的再无旁物,院子生长了很多杂草。 不敢多说,生怕言多必失,朱拂晓缓缓退回屋子里,然后慢慢走回屋子,费力的端坐在土炕上,闭上双目思忖着自己如今的处境。 他现在动弹如负千斤之重,平白消耗体力,反倒是不如好生歇息,理清眼前的情况。 就在其念头想入非非之间,忽然眼前虚空变换,一道光芒自黑暗中划破,一尊万丈高,混沌之力缭绕的琉璃盏出现在其眼前。 接着只见那琉璃盏大放光明,无数玄妙古朴的文字浮现,拥蜂般灌入了其灵魂中。 “啊~” 朱拂晓一声惨叫,整个人再次晕了过去。 昏阙中,无数玄妙符文在脑海中闪烁而过,无数的意识在其灵魂中不断流转。 魔法! 圣杯! 天书! 待到其睁开眼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只是脑海中多了无数的记忆。 “圣杯!”朱拂晓慢慢坐起身,脑海中那无数的记忆,就仿佛天生是他的一般,自然而然被其知晓。 那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不可思议的力量,不知为何会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还有那圣杯!!! 他想起来了,次元壁障破裂的那一日,最先进入太阳系的那个造型奇异的水晶杯。 现在那无数知识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他也自然而然莫名其妙的就懂了。 “我被魔法世界A了一下,世界对冲,地球的意志与魔法世界意志碰撞,竟然将圣杯撞入了我的灵魂中,然后我的灵魂与圣杯融为一体,被圣杯带到了这个世界。那圣杯乃是魔法世界的力量源泉,乃是魔法世界一切法则的本源,其内蕴含着无尽的魔法规则、魔法咒语。世界意志撞击圣杯,竟然将圣杯激活,将那圣杯中的无数本源魔法信息,皆尽灌入了我的灵魂中,然后压缩起来!” “也就是说,我的脑海中有一个压缩包!涵盖了所有魔法体系的压缩包!” “天大的造化!” “只是我现在竟然来到了大隋……而且还不是记忆中的大隋,只是与大隋相似的世界。类似于隋末,但却又截然不同,多了很多奇特的东西。” “情况不妙啊!”朱拂晓坐在黑暗的屋子中,但却视黑夜无白昼,整个黑兮兮的屋子纤毫毕现:“他已经死了!” “按照死亡魔法中的记载,我的肉身分明是死亡之兆。唯有死人,才会如负千斤之重。”朱拂晓费力的伸出右手,缓缓点在了自家的脉搏上,然后一颗心逐渐沉入了谷底。 没有丝毫的脉搏! 然后又将手放在了胸膛,他感受不到胸膛中的温度,也感受不到胸膛的跳动。 “老天爷,您别开玩笑!可千万别开玩笑啊!好不容易叫我重生一回,怎么能叫我死了呢?”朱拂晓心中有些惶恐。 那般灭世大劫都躲过了,偏偏重生在了一具死尸上,你叫他如何是好? “现在是炎炎夏日,我若不能三日内找出解决之道,只怕这具肉身就会腐烂。按照魔法中所言,我之所以觉得如负千斤之重,就是因为这肉身乃是死尸。活的灵魂控制死去的肉身,当然是如负千斤之重!”朱拂晓此时一颗心沉入了无尽谷底:“我不甘心啊!我才刚刚获得魔法传承,难道就这般凉了?” 至于说在黑夜中如视白昼,此时也解释的通了。 死人的灵魂眼中,世界自然又是另外一副样子。 就在其心中万千杂乱,无数悔恨、不甘犹若毒蛇般吞噬着他的内心时,一阵轻巧的脚步声自门外传来。 伴随着急促的脚步声响,稚嫩的少女声犹若是叮叮当当的铃铛一样,在屋子内传开:“大哥,你醒了吗?” 屋门推开,黑暗阻挡不了他的视线,一位八九岁的少女,此时疾步而来,落在了屋子内,快速来到了床前,向着床榻上的身躯摸了过去。 “我没事!”看着那少女惶恐、失措、忐忑的表情,朱拂晓开口,声音虽然僵硬,但听在那少女耳中犹若是天籁。 “哥,你可终于醒了!”一声欢呼,少女娇俏的身躯扑入了他的怀中。 朱拂晓无奈,抚摸着少女额头,问出了一句万能的、永远都不会出错的话:“你这丫头,跑去哪里了?” 对于长辈来说,这句话是万能的。 长辈天生就带有某种话语权的优势。 “哥,我今日去了十里外的县城,为你抓了一些药!”少女似乎想起了什么般,急忙跑到院子外,拽出了一摞药包。 第二章 死亡魔法 烛火点燃,灶台上炊烟淼淼,门外的石板上飘荡着一阵阵烟火之气。 朱拂晓斜倚在门框处,一双眼睛穿过院子里的火光,看向昏昏灶台处忙碌的瘦小人影。 院子里石板下的柴火散落,篝火向四周扩散,瓦罐中药材的味道向着四面八方飘去。 朱拂晓步履维艰的来到了石板前,然后拿起一根木棍,在石板下不断聚拢着火焰。 不多时,火焰被聚拢起来,石板下篝火熊熊,但是正坐在石板前巴拉篝火的朱拂晓动作却顿住了。 自家的手掌上,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火焰的烫伤,殷红色的血肉散发着金黄色油脂。 但他却感觉不到半点疼痛! 朱拂晓目光呆呆的看着灶下篝火,沉吟一会后才慢慢伸出手,向着那火焰上方靠近。 没有热度! 没有丝毫的温度! “我果然是个死人了!”朱拂晓眉毛一挑,心中念头流转:“我现在的状态,应该是那魔法中说的借尸还魂。而想要复生的唯一办法,就是祛除周身所有死气。” “可是,该如何祛除死气,使我这具肉身活过来呢?”朱拂晓仔细的揣摩着那圣杯传入自家脑海中的信息,许久后才道:“死亡魔法!亦或者生命魔法。” “死亡魔法可以将我周身的死气抽取出来,到那时自然而然便可以复活而出。至于说生命魔法-----生命魔法中的九级禁咒万物生化,可以令我现在的躯体复活。”朱拂晓心中诸般念头流转:“只是,这方世界也不知道是哪里,不知空气中有没有魔法元素。唯有魔法元素的世界,才能修炼魔法的力量。当年魔法世界的强者入侵银河宇宙,之所以受到肘制,还携带那圣杯,就是因为银河世界没有魔法元素。而那圣杯就是制造魔法元素的源泉。” “哥,药煎好了吗?”小丫头此时自屋子内捧着一碗粟米来到了朱拂晓身前,然后又蹦蹦跳跳的来跑到篝火前,看着那翻滚的药材,小心翼翼的用湿布提起砂锅,开始过滤药材的汤水。 朱拂晓看着身前粟米,上面有一团绿色的叶子,看起来倒是相当的不错。 能在这破落的山村中吃上这粟米,也是难得的美好生活。 只是看兄妹二人的生活条件,不论如何都不像能吃得起粟米的样子。 最令他有些不安的是,家中父母迟迟不曾现身,到叫他心中多了几分担忧。 他或许能骗得过七八岁的少女,但却骗不过日夜接触的父母。 况且,在这炎炎酷暑之日,他只有三日的时间。三日过后,这具尸体必然会腐烂,到那时一切都会暴露出来。 所以,想要破局,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魔法上了。 魔法有再造万物的力量,有诸般不可思议之能,这是他唯一的希望。 他还不想死! 好不容易逃过那灭世大劫,他更加知道生命的重要性,更加知道活下去的重要性。 活着!活下去! 这是他眼下要做的事情。 朱拂晓抬起头看向远方天空,目光里露出一抹严肃,他此时大脑飞速转动,思忖着自己在三日内的计划: 第一,修炼死亡魔法,必须要入门,化解了自身的危机。 第二,想办法蒙骗过这具身躯的父母。 他若是体魄健壮的正常人,大可以直接一走了之,躲入深山老林内,接受魔法传承,有的是时间去慢慢规划人生。 但是现在,他的灵魂拖着这具死去的肉身,简直是如负千斤之重。 走路尚且困难,更何况是躲入深山老林? “呱~” “呱~” “呱~” 半空中盘旋的乌鸦,不知自何处而来,围绕着院子不断转动,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目光里露出一抹疑惑:在它的感知中,那下方之人明明已经死了,只是为何却依旧能动弹? 落在一颗老树的枯枝上,乌鸦歪着脑袋,一双眼睛上下打量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疑惑,似乎有些怀疑鸦生:“他究竟是活着还是死了?怎么和自家以前遇到的情况不一样?” 乌鸦的目光,叫朱拂晓心头发冷,恨不能直接返回身躯逃入屋子内。要是被乌鸦叨几口,那可当真是热闹大了。 他不相信自己此时能斗得过那乌鸦! 自己僵硬的身躯如何与那灵活的乌鸦争斗? “讨厌,哪里来的乌鸦,简直是太晦气了。”小妹看到落在树上的乌鸦顿时心生不满,骂骂咧咧的站起身,猛然抬起头,一块石子飞出,惊得那乌鸦飞起,只是在附近盘旋,迟迟不敢落下。 “大哥,喝药了!”赶走了乌鸦,小妹面带笑容的来到了朱拂晓身前,小心翼翼的端着药碗,那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中,充满了令人心疼的担忧之色。 “为兄的病已经好了,却不可胡乱喝药。”朱拂晓看着那明亮的大眼睛,在篝火中闪烁着希翼的目光,不由得伸出手去摸了摸她的小脑袋。 “真的吗?”小丫头的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可是哥哥若喝了这碗药,小妹更放心。” “你这丫头,汤药这么苦,谁愿意没病喝它?”朱拂晓笑着道:“你快来吃饭吧,看你忙活了一日,赶紧吃饭吧。” 小丫头放下药碗,一双眼睛定定的盯着他,然后扑入了他的怀中:“哥,父亲行踪不定,我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亲人了,你可千万不能有事情。”小丫头声音哽咽,不断呜咽。 “乖!乖!乖!哥哥没有事情,你快来吃饭吧。”朱拂晓抚摸着小丫头的头。 小丫头脑袋自朱拂晓怀中抬起来:“真的没有事情?” “当然,你快吃饭吧。”朱拂晓抚摸着小丫头的脑袋。 “哥哥大病初愈,你先吃。”小丫头看着朱拂晓,将米饭推到了朱拂晓身前。 “你这丫头,哥哥已经吃饱了,哥哥不饿。”朱拂晓抚摸着小丫头脑袋,身为腐烂的身躯,他当然不敢去吃饭。吃了也不知道味道,而且吃饭的话,难道还怕自己身躯腐烂的不够快吗? 小丫头一双大眼睛与朱拂晓对视,然后低下头开始狼吞虎咽的吃着粟米,不多时一碗粟米已经吃的一干二净。 舔了舔碗底,小丫头眼神里露出一抹满足,然后靠在朱拂晓的怀中:“哥,你的身体怎么这么冷啊?” 朱拂晓身躯一僵,心中无数念头电转,然后不着痕迹的道:“还不是因为大病初愈,过个两三日变好了。吃完饭,咱们赶紧睡觉吧。” “哥,我扶着你。”小丫头搀扶着朱拂晓走入屋子内,扶着朱拂晓坐下,然后快速的铺好被子,整个人直接钻了进去:“哥,你身体太冷了,我给你暖床。” 朱拂晓摇了摇头:“丫头,你先睡吧,哥哥还要想一些事情。” 小丫头躺在床上,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然后趴在床上百无聊赖的翻来覆去,不知何时昏昏睡去。 朱拂晓手指伸出,直接按在了蜡烛上,然后整个屋子陷入了黑暗中。 “魔法!魔法!”朱拂晓心中喃呢,然后慢慢闭上眼睛:“想要修炼魔法,第一步便是冥想,然后抽取元素,凝结成元素的种子。” 朱拂晓闭上眼睛,他心情历经大起大落,就连世界末日都亲眼见过,心中对于眼前之事,看的倒是开。 再加上那魔法知识直接灌入了他的脑海,此时乡村万籁俱寂,除了半空中焦躁不安的乌鸦外,屋子里前所未有的安宁。 冥冥之中,朱拂晓陷入定境,然后感应周边虚空,不见半分记忆中的魔法元素。反倒是他的身躯内,一道道黑色的死气环绕,不断顺着毛孔逸散而出,向着四面八方扩散了去。 “这黑气,就是我体内的死气!只要将这些死气清除出去,我就算是复活了。”朱拂晓在定境中‘看’着自家的体内黑色死气,眼神里充满了凝重。 “可是,没有魔法元素,我该如何清除身躯内的死气?”一股绝望在其心中逐渐产生。 他虽然进入了定境,但这方世界没有魔法元素,他如何才能施展魔法手段复活? 似乎是感受到了他的情绪波动,忽然灵魂深处的圣杯微微跳动,一道黑色的气机自圣杯中吞吐出来,向着其灵魂内灌注而来。 “魔法元素!”看着那黑色的气机,朱拂晓只一眼就莫名其妙的知晓,那就是魔法元素。 与那黑色的死亡之力不同,眼下这股黑色,却带有一股奇异的‘生命力’,带有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 看到那黑色的魔法元素一刹那间,朱拂晓福灵心至,下意识按照死亡魔法的修行方式,开始凝结魔法种子。 死亡魔法的种子! 一道道玄妙的魔法符文,在那定境中被观想出来,然后伴随着死亡魔法的元素灌入其中,那符文好像是活了过来一般,栩栩如生不断跳动,按照某种玄妙规律排序,然后交织成拳头大小的一团,就仿佛是种子一般,不断在其灵魂中跳跃。 第三章 抽取死气 “我怕不是一个天才!” 内视着灵魂中的死亡魔法种子,其内无数古老沧桑的符文交织成一条条黑色的细密锁链,不断在一起纠缠环绕,化作了一个魔法胚胎,朱拂晓的眼神里露出一抹迷茫。 “按照那圣杯中传来的记载,想要成就魔法种子,最顶尖的天才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可我不过一夜之间就入定,并且将死亡魔法的种子凝练出来,我莫不是绝顶天才?所以才会让圣杯带着我重生?”此时朱拂晓的眼神里露出一抹智慧之光。 伴随着死亡魔法种子的凝聚,他觉得自家念头转动快了不知多少倍,念动间无数智慧生成。 “我先是历经天灾人祸,然后又死而复生,这般奇异的际遇下,自然心境远超常人,能够一夜入定凝练成死亡魔法的种子,也是有几分道理。最关键的是,这具身躯是一具死尸,其内蕴含着死亡之气,我修炼死亡魔法,事半功倍,灵魂亲自在死气中修炼,一夜而成也是理所当然。”朱拂晓此时智慧通透,竟然念动间将所有的事情想得清清楚楚,前因后果思虑的明明白白。 “接下来便是吸收身躯内的死气,将身躯内的死气不断抽取出来,然后凝练修行圣杯法!”朱拂晓再次闭上眼睛,看着神魂中耸立的圣杯,其上雕刻着无数奇异野兽,道道玄妙符文、花纹在流淌,无穷魔力在其中孕育。 “圣杯的真正作用不单单是提供魔气,而是修炼圣杯法。这圣杯终究是大千世界的宝物,怎么会只有提供魔力那么简单?那群魔法界的人得了此宝,反倒是因为修为境界迷了眼睛,不曾察觉到圣杯的真正奥秘。接下来我将修行圣杯法,不断抽取圣杯的力量,在我体内形成一个全新的圣杯,成为我的魔力源泉。如此一来,就算此方世界没有魔法元素,也依旧不影响我施展魔法。”朱拂晓心头念动,开始运转圣杯法,开始在体内蓄养魔力。 魔力来自于圣杯,然后被朱拂晓的死亡种子转化,化作了朱拂晓的死亡魔力。 “我若能修炼出圣杯,岂非可以掌握天地间的所有元素?到那时,我就是天下间的第一个全系魔法师!”朱拂晓深吸一口气,一边转化死亡魔力,一边开始施展法诀,在上丹田元神内冥想圣杯的本体。 就算圣杯就在其魂魄之中,但想要将整个圣杯观想出来,那也是十分艰难的事情。 圣杯中有无穷玄妙,朱拂晓所能做的不过是模仿圣杯一缕气息罢了。 身体内的死气一点点抽出,伴随着魔力运转,死亡种子就像是一个黑洞,周身死气不断灌入死亡种子内。 一夜过去,天边泛白,朱拂晓睁开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慢慢的站起身,仔细感受着周身的情况,眼神里露出一抹释然。 昨夜死亡魔法吸纳的死气并不是太多,因为这具身躯在每时每刻都有死亡之气诞生。 但此时至少吸收与死亡之气诞生的速度陷入了一种平衡状态,他吸收的速度比死亡之力诞生的速度快了一丝丝。 如此一来,他的肉身将不会在继续腐朽,而是维持此时的状态。甚至于伴随着体内死亡之气的一丝丝减少,他的这具肉身也会逐渐活过来。 只要能活过来,快慢又有什么区别? 能够死而复生,并且掌握传说中的魔法之力,便已经是邀天之幸,他又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很满足! 不是一般的满足! “哥,你怎么醒这么早?”小丫头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喊了一声。 “你继续睡,我去给你做饭。”朱拂晓站起身,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自家身子也轻松了许多,没有了昨日里的沉重。 “现在最关键的是知道我重生在了哪里,这又是那个世界?”朱拂晓来到厨房,看着大锅台、大灶膛,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掀开那口大缸,缸中还有半缸的粟米,在大缸边上还有昨日挖来的野菜。 “有米,看来这个世界百姓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对我来说也算是一个好事情。”朱拂晓将粟米盛出一碗,然后拿在手中,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怪哉,昨夜这兄妹的父母没有回来,小丫头却习以为然,莫不是这兄妹从小就是孤儿?” 他想到了一个可能! 随即释然的松了一口气:“若是孤儿倒也好,也免得我露出马脚。” 淘米完毕,将其倒入大锅中,然后僵硬的伸出手去找火石,随即朱拂晓动作一滞,看着手掌上的烫伤,愣了愣神,漏出来的袖子上,一道道紫色的於痕浮现。 “咦?这紫色於痕可不是正常人死前该有的。”朱拂晓慢慢撸起袖子,只见密密麻麻的紫青色於痕,映入眼帘。 “有点意思,看来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死亡,可不是正常死亡。可惜我没有继承原主人的记忆!”朱拂晓慢慢放下袖子,另外一条手臂挽起,依旧是那般模样。 不紧不慢的点燃火石,朱拂晓心中沉吟:“不管如何,这具身体上有什么因果,我都避不开。纵使是我想息事宁人,和他们解释说原主已经死了,对方也不会相信,只会依旧喋喋不休的找我麻烦。” 既然在这具身躯中重生,那自然而然便继承了这具肉身的因果。 “只怕麻烦还没有完,要是我活过来的消息传出去,对方非要还来找我麻烦不可。这具肉身彻底复活之前,还需要谨慎小心,深居浅出,免得惹来风波。待我魔法修为更进一步,到可以看看是何等因果,是否能化解。”朱拂晓端坐在灶台前抚摸着脑袋:“也不知道这具肉身叫什么名字,现在什么都不知道,简直两眼一抹黑。” 不管在哪个世界,信息都是第一要素。 “不知一会能不能从小丫头的口中问出点什么。”朱拂晓看着熊熊燃烧的篝火,也不再多说,开始继续抽取死气,然后凝练圣杯的种子。 魔法修炼,每个人只能修炼一种魔力,掌握一个系列的魔法。但圣杯打破了这个定律,因为圣杯可以诞生所有的魔力。 眼下朱拂晓只能施展死亡魔法,他从圣杯吸来的魔法元素,也只能转化为死亡魔法元素,他的体内也只能容纳死亡魔力。因为圣杯不是他的,他只能借用圣杯的力量。 唯有修炼圣杯法,凝练出圣杯的种子,然后将大的圣杯作为养料,用来滋润小的圣杯,成全了小的圣杯。将这件天地异宝、魔法界的本源至宝吸收,那他就可以利用自家的圣杯,以自家圣杯为媒介、丹田,施展所有的魔法术。 眼下朱拂晓绝不会放过每时每刻的修炼机会,体内的死亡之力被源源不断抽出,他的体内一缕缕奇异气机也在逐渐复苏,僵硬的身躯也终于恢复了几分灵动。 眼见着米饭煮熟,胡乱将青菜扔入锅中,闷了一会,才开始盛装饭菜。 “小妹,吃饭了!” 将煮好的米饭端上来,朱拂晓看向依旧睡懒觉的小丫头,眼神里露出一抹笑意。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能够有一个熟悉的伴跟在自己身边,也会让自己好过很多。 “哥,你今日起的太早了,可不像你。”小丫头爬起床,也不洗漱,直接窜到饭桌前,然后看着粟米与青菜,不由得一愣:“哥,你不会将青菜直接扔在锅里煮了吧?” “有什么问题吗?”朱拂晓一愣。他昨天就看到这丫头是那么煮的啊? 小丫头嘿嘿一笑:“哥,以后你只管在床上躺着,做饭的事情我来。这青菜是要用大锅炒的。” “没有油怎么炒?”朱拂晓不解。 他刚刚看到过后厨,没有荤腥。 “傻,当然是用米汤啊!”小丫头瞪大眼睛看着朱拂晓。 朱拂晓自知失言,不敢再多说,生怕将自己重生的信息暴露出来。 他心中有些好奇,兄妹二人不知以何为生,竟然能有半缸粟米。 朱拂晓更不敢装作失忆的事情,装作失忆会有很多后遗症,眼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好在家里就自己和小丫头两个人,到有足够时间叫他了解外面的信息。 “哥,你怎么不吃饭?”小丫头吃了一口饭后,诧异的看向朱拂晓。 “哥哥不饿,哥哥到要问你,是谁将哥哥给打成这个样子的?”朱拂晓不经意间问了句。 “唔……一群坏人!他们都是一群坏人!”小丫头忽然落泪,声音哽咽,身子开始抽搐。 “丫头,你可别吓我啊!”朱拂晓心中一惊,连忙上前去扶住那小丫头。 “你这怎么当哥的,连你妹妹成为了痴儿的事情都忘记了!看来你当真被人给打傻了!” 就在此时,门外响起了一道话语,只见一个面容英俊,三十五六岁左右的汉子自门外走了进来,连忙将小丫头抱住:“丫头不哭,爹在呢!爹在呢!” 看着那汉子,朱拂晓又是一惊:这又是哪位? 爹? 第四章 体内残魂 哈? 爹? 看着那英俊得不像话的中年男子,朱拂晓不由得心中一惊,之前还以为开局是父母双亡,谁知道眼下竟然冒出了一个老爹? 闹呢? 怎么办? 眼见着那英武的汉子走入庭院,朱拂晓只能试探着,硬起头皮叫了一声:“爹!” “你这小子,近来涨了多少学识,怎的这般面色苍白?”英武汉子走入庭院,在其身后还有两个身材壮硕的汉子,扛着两袋粟米,此时走入院子,将那大缸装满。 朱拂晓心中念头急转,一时间不知该如何作答,好在那汉子也没有在意,只是随口问了一句,然后将小丫头抱起来:“丹儿这孩子的心智永远都留在了五岁那年。五岁那年我翟家遭逢大变,你母亲也在那一次变故中失去了性命。丹儿亲眼看着你母亲身亡,所以心智一直留在五岁那年。” 这汉子没有细说自己遭逢了什么变故,只是自顾自的巴拉巴拉的说了一嘴,然后转过头去看向那两个门外的汉子:“你们去村头等候,莫要叫人看到你们的行踪,我去去就来。” 话语落下,只见两个汉子健步如飞,转眼间翻越院墙,消失在了朱家的宅院内。 此时汉子点住那丫头的脑后,只见小丫头已经昏沉睡去,被汉子轻柔的放在床榻上:“我这次回来,马上就要离去,只是顺便看看你们兄妹过得好不好。现如今那昏君阻止东征高句丽之事,整个天下风云大变,荥阳的通缉令也是到处张贴,爹在这荥阳也只能小心行走,日后若想回来,可是更难了。那村中的理正想要谋夺咱们家那二亩薄田,你给他就是,不必与他起争端。等到时机到了,我将率领瓦岗群雄路过此地,将那村中大大小小所有欺负过的你的人,都杀的干干净净寸草不留。” “大丈夫要向前看,切莫为了眼前一时之利而吃了大亏。爹现在不比在东都当官的日子,你也不是翟家大少爷,而是朱家的一个普通村夫,一个寻常流落至此的士子,切莫因为一时意气,坏了大计。”那汉子说完话拍了拍朱拂晓肩膀,然后看向屋外米缸:“这口缸中的米,足够你吃半年了,半年后我再回来。还有,错非生死存亡的大事,你不可前来瓦岗寻我。就像是这次,你贸然书信,不知惹出多大乱子,为父还要费尽心思抹去所有痕迹。” 汉子自顾自的说完,然后提起了身上大氅:“为父走了,你好生读书,照看小妹。那昏君虽然无度,但推举出的科考,却是极好的,给了所有寒门士子一个鱼跃龙门的机会。你若能考中进士入朝为官,也是登天之途。还有,柳家的生意,不许你去做了,你只管安心读书,不要胡乱搀和进去。茶马古道就是一个绞肉场,就算化劲宗师,也绝不敢贸然蹚浑水,更何况是你一届文弱书生?” 不等朱拂晓反应过来,汉子已经转身离去,留下一脸懵逼的朱拂晓站在屋子里,呆呆的看着床榻上的小妹,脑海中几个关键字眼不断闪烁:“东都、科考、瓦岗、翟家、征讨高丽……。” “莫不是隋朝?真的假的?怕不是假的吗?”无数个念头在其脑海中划过。 “算了,不管那么多,我现在已经彻底失忆了,努力修行魔法,整个人活过来才是。”朱拂晓看着床上的小萝莉,依旧是端坐在哪里,不断汲取周身死气,壮大自家的魔法种子,同时自圣杯中汲取魔力,加快自家的修炼。 他之前要是没有听错的话,自家那便宜老子可是说什么‘化劲’宗师来着,可以想象这方世界的武道,绝对有些令人期待。 “我倒真希望是隋朝,若能梦回隋朝,这等波澜壮阔的时代,我掌握魔法之力,普天下何人是我的对手?”朱拂晓闭上眼睛,一边修行魔法,一边参悟着魔法咒语。 “我现在凝聚了魔法种子,算得上是魔法学徒,适合我施展的魔法倒有不少。我这圣杯中有亿万术法神通,近乎于整个魔法世界的所有魔法皆记录其中。而我不过是要在那浩如烟海的魔法中,寻找出自己需要的。”朱拂晓心中对自己未来的规划清晰的很。 圣杯的修炼是根本,唯有圣杯修炼有了突破,自己才有魔法源泉,才能借助圣杯掌握各系魔法,否则此生只能掌握一种死亡魔法,这绝对不是他想要的。 “魔力的修炼与圣杯的修炼是根本,只要魔力到了,那魔法咒语加持魔力,多施展几次总归能熟练。”闭上眼睛,继续修炼魔法种子,不断抽取周身的死气。 大概过了三五个时辰,自家小妹醒来,瞧着盘坐的朱拂晓,露出一抹笑容,钻入了朱拂晓的怀中:“哥。” “你这丫头,饿不饿?”朱拂晓无奈的睁开眼。好在魔法修炼没有走火入魔一说,否则事情麻烦大了。 “饿!”小丫头脆生生的道。 “走,哥给你做饭去。”朱拂晓无奈的揉了揉小丫头脑袋。 做好饭,哄着小丫头吃完饭,朱拂晓继续修行魔法,待到体内魔法种子彻底凝实之后,忽然其心头一阵,自家定境虚空中,一道模糊的黑影浮现而出。 浓浓的怨气,裹挟着不甘的气息,在那黑影中不断翻滚。 “还我肉身!还我肉身!”那黑影一阵咆哮,向朱拂晓扑了过来。 “你的肉身?”朱拂晓心头一愣,体内死亡魔力刹那间运转,化作了一道罗网,直接张了出去,将那黑色的影子给笼罩住。 “你这无耻盗贼,还我肉身!这是我的肉身!”那黑影不断在咆哮。 朱拂晓闻言一阵沉默,过了一会才道:“你已经死了,再也活不来了。就算我不占据你的肉身,你也活不过来了。” 他此时已经修炼成了魔力,自然感应到了那灵魂与肉身之间的联系。 “死了?” “分明是你夺了我的肉身!” “我不信!为什么你能借助我的肉身行走?借助我的肉身活着?” 那黑影已经失去理智,不断挣扎咆哮。 “只要吞了你,我就可以取而代之,你可还有何遗愿?”朱拂晓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那黑色烟雾。 他占据了这具肉身,自然也要继承这具肉身的因果。 “我要活过来!我不要死!我不要死!” 那黑影闻言身躯不断颤抖,在罗网中疯狂咆哮。 “死亡沉寂~” 朱拂晓体内魔力涌动,一道黑光洒落,那黑色烟雾竟然一阵扭曲后凝实,化作了一道人影,只是面容依旧模糊。 “你只有一炷香的时间,我助你灵魂清明,可还有何遗言,只管道来。一刻钟后,我就会吞了你,彻底继承了这具肉身。你已经死了,这具肉身与其白白浪费掉,不如叫我顶替了你的命格,继续在这方世界内活下去,流传下属于你的风采。”朱拂晓声音平静,蕴含着魔力,叫人有一种难以言述的信服。 这具肉身已经死了,除了他的死亡魔法,没有任何人能有回天之力。况且,这个世界没有魔力,这道灵魂没有归宿,七日后将会魂飞魄散,彻底消失在天地间。 最关键的是,吞了眼前残魂,他才算是彻底活过来,接受了眼前残魂的磁场,才能洗涤这具肉身,与这具肉身再无半分隔阂。 日后,这具肉身就是他朱拂晓的肉身,而不是眼前残魂的肉身。 听闻朱拂晓的话,那黑影果然冷静了下来,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过了一会才道:“我可以主动让你吞了我的灵魂,但有两件事,你却需要应我。” “说来听听”朱拂晓不置可否。 “照顾好小妹,他是我的妹妹,以后也是你的妹妹。”男子一双眼睛里满是不舍。 “我活着,她便活着。我位高权重,她必然享尽这世上的荣华富贵。若有一日危难来临,我必然死在她前面。”朱拂晓举起手指立誓。 说实话,他很喜欢这个小姑娘,虽然那有点傻,但却很对他的胃口。 “还有吗?”朱拂晓看向了对面的黑影。 此时那黑影反倒是沉默了,过了一会才道:“我要金榜题名!” “这……怕不是太难了吧?”朱拂晓有些为难。 金榜题名牵扯到的门门道道实在是太多了!不单单你有学识,更要有足够强硬的背景和后台。 “我要金榜题名。”黑影又重复了一句。 “也罢,我若能修成魔法师,寿数、智慧必定增加,不过是四书五经罢了,倒也有几分把握。如此,我就应下了。”朱拂晓点点头。 “还有吗?”朱拂晓看向那残影。 残影闻言默然,沉默了许久之后才道:“你一定要保护我我的家人,照顾好我的家人,拜谢了!” 朱拂晓闻言点点头:“日后,你就是我,我就是你。你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你的因果就是我的因果。” 话语落下,那黑影周身怨气散去,由漆黑之色,化作了透明之色。 第五章 活过来 交易达成,那灵魂怨气散去,只见朱拂晓手中的魔法网随之收缩,然后那灵魂便被拉入了魔法种子内彻底磨灭,接着无数的记忆拥蜂般向着其灵魂中涌来。 他并非不能强行将此人的灵魂磨灭,但此人怨气太重,他要是强行将对方磨灭,只怕会留下隐患,不能完全操控体内的肉身,或者是出现莫名的不契合。 是以,朱拂晓不敢冒险。 再者说,明明能和平解决的事情,何必又非要动刀动枪? “原来,我这具肉身也叫朱拂晓。八岁的小妹叫朱丹,早些年精神受到过创伤,永远都只有五岁的心智。但是……老爹却姓翟,而且还在瓦岗山当了山大王是什么鬼?如今是大隋当道,圣天子杨广筹谋东征高丽之事。”朱拂晓眼神里满是莫名之色:“我竟然来到了隋朝?” “当年翟家遭受惨案,老爹因为李密被牵连,母亲死在了小妹的眼前,使得小妹心智遭受重创。然后,老爹安排自己与小妹改名换姓来到了这个瓦岗山下的小村庄,自家却进入瓦岗山,摇头一晃变成了山大王。”朱拂晓此时彻底吸收了那残魂的记忆力,眼神里露出一抹思考、意气风发:“这是一个大时代!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不过,自家老爹的下场貌似不怎么样啊?明明开局天胡,有望一统天下,席卷中原的王炸,却硬生生的打得稀巴烂。”朱拂晓此时只觉得灵魂通透,对于自家的处境已经知晓的七七八八。 “有趣!有趣!隋朝!隋朝!有危险,也有机遇。”朱拂晓静静的消化着体内记忆,就连为何一命呜呼的事情,都在其脑海中流淌而过。 不过是半个时辰,他就已经完全接纳了对方记忆,彻底融入了这个世界。 “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时代,我也想看一看,这千古圣君究竟有何魅力!”朱拂晓对于杨广的评价,心中是五五开。 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 后世史学家对于杨广的抹黑,他心中嗤之以鼻。只要是有点脑子,就知道杨广的伟大。杨广就是得罪门阀世家得罪的太狠了,否则又岂会被抹黑成这般样子? 别的不说,就单单一个科考,可以延续到二十一世纪,这是何等的丰功伟业? 这就是一条人人如龙的登天大道! “想那么多干啥,我现在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子罢了,就该整日里思考着如何好好学习,早日登科及地,荣登金榜。眼下,还是先活过来再说吧!”朱拂晓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在黝黑的屋子内打坐修行,不断炼化抽调体内的死气,维持着肉身不在腐朽。 伴随其体内魔法种子的壮大,那灵魂的滋养,朱拂晓一身修为越加精深,抽调体内死气的速度越来越快,每日里抽调死气的速度,已经远远大于死气诞生的速度。 每日里死气诞生就那么多,而朱拂晓却在每日里都在变强。 白天修行‘圣杯法’,努力打造出属于自己的魔力源泉,晚上修炼死亡魔法,不断抽调体内的死气。 时间匆匆,日子就这般匆匆的过,一个月后的清晨,伴随着最后一丝丝死气被吸收,朱拂晓的体内一阵阵跳动传来,那一股股滚烫的热血在身躯内流淌。 “活过来了!终于活过来了!” 朱拂晓慢慢站起身,轻轻攥拳,感受着柔软的身躯,再无那种背负大山的感觉,他的眼睛里露出一抹光彩,嘴角露出了一个大大的酒窝。 阳光是如此的明媚,空气里散发着稻田的香气,眼前世界不再是黑白,而是一片彩色。 最关键的是,丹田中的死亡魔法种子,已经由拇指大小化作了拳头大小。 至于说圣杯,只是观想出了一个朦胧的轮廓,多了几分玄妙的气机,整个圣杯似乎笼罩于云雾之中,悬浮在其定境内。 “肉身是活了过来,但还需要以死亡魔力洗练周身每一寸肌肤,彻底洗去那灵魂原本的印记,然后这具肉身就会成为一张白纸,任凭我书写。到那时,这具肉身才是真正属于我的肉身,所有前身留下的细胞、气机,都会彻底蜕变了出去。用武道修行的话来说,就是:洗毛伐髓。改变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犹若是新生。”朱拂晓缓缓推开窗子,一阵微风拂面,看着天地间的绿色,眼神里露出一抹陶醉。 世界如此美妙,唯有死过一次的人,才会知道活着是何等的美好。 “接下来,就是彻底洗练这具身躯,然后解决这具身躯内留下的隐患。这具身躯似乎招惹了了不得的大敌!”回忆着脑海中的记忆,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他借助这具肉身活了,但这句肉身的敌人可不管这具肉身里面的灵魂是谁,若叫对方知道自己挺了过来,只怕麻烦依旧会如约而至。 “我现在已经是魔法学徒,倒有些自保能力。死亡魔法能运用的学徒级别术法神通依旧有很多。”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这些日子他也没有闲着,掌握了许多学徒级别的术法。 “可惜,翟老爹总觉得做盗匪不怎么安生,随时都有可能丧命的危险,所以将我留在了小村庄隐姓埋名,以另外一种形势生活,绝不会允许我插手盗匪的事情。否则,我要是能进入瓦岗寨,凭借我的先知先觉,辅佐自家老爹,或许有些机遇。”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然后看向了依旧在床榻上睡懒觉的小丫头,慢慢的推开门,来到院子里活动手脚。 朱拂晓兄妹搬来这村子不久,一直都是深居浅出隐姓埋名,与这村子中的邻里之间并不熟悉。否则也不会朱拂晓躺在床上一个月,左右邻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前来看望。 “我这身伤势,也不知道是被理正找人做的,还是那柴家做的!或许都有可能!”朱拂晓背负双手,在院子里散步。 死过之后才知道活着的美好! 所以,不管是谁,想要要他的命,他都会先送对方去见阎王。 “这个世界没有阎王,或许以后我就是阎王!”朱拂晓笑了笑,曾经的翟让那也是东都法曹,执掌所有的律法,见识不可谓不广,称得上是位高权重。虽然依旧是吏胥,不入官员品阶,但权力可一点都不小。 身为东都的法曹,那就相当于后世的公安局局长,错非被那李密给牵扯到,岂会落得如今地步? “狼族!这个世界是有兽族的!不过是一些长着人类身躯,顶着妖兽特征的种族。兽族比人来强大,个个都是身强体壮,一个寻常兽族战士,能力拼十个人类普通成年男子。不过人类依靠奇巧机关,将兽族赶出了中原大地,驱逐于塞外蛮夷之地。与我前世记忆中的隋唐很像,但却又不一样!”朱拂晓在庭院内走了一会,此时天边太阳升起,暖洋洋的太阳照射在身上,虽然叫他感受到了活人的气息,但是体内的死亡魔法却觉得有些躁动。 那天地间的至阳生命力,叫死亡魔法有些不安。 冥冥中似乎有些敌意! 那是死亡与生命的敌意。 朱拂晓慢慢闭上眼睛,感受着体内流淌的魔力,然后在烈日下开始修行圣杯法。 白天死亡之力被压抑,但圣杯法却是无妨。 待到日上三竿,才见其收敛功法,转身走入屋子,就见小妹和死猪一样,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朱拂晓摇了摇头,眼神里露出一抹笑意,转身回厨房准备早饭。 说来也是,翟让身为瓦岗寨的盗匪头目,竟然只往山下搬米,家中连个荤腥都没有,简直是没有道理。 朱拂晓其实也不想想,盗匪的日子能好过? 大家都是活不下去才做盗匪,为的就是有一口饭吃。影视剧中那大碗吃肉大碗喝酒,都是骗人的。 有钱的盗匪早就下山洗白从良了,谁还在刀口讨生活? 能有的吃就不错,他还嫌弃粟米不好吃,壳硬难以下咽。 煮好米饭,然后用粘稠的米汤代替油水,将青菜煮了煮,再看看手中的盐矿,朱拂晓沉吟了一会,还是放进去煮一煮。 没有盐巴的饭菜,实在是不好吃。他虽然知道盐矿有毒,但那又怎么办? 难道一点盐也不吃? 做好饭菜端上去,小妹不知何时古灵精怪的已经爬起来,蹬开凉席直接窜了下来:“哥,不都是说我做饭,你怎么又起早做饭了?” 口中说着,却是心安理得的坐在了哪里,抢过大碗吞咽了下来。 看着狼吞虎咽的小妹,朱拂晓苦笑,他这一个月过得苦啊。亏的小妹智力始终停留在五岁,否则自己不吃饭的事情,如何也瞒不过去。 那‘已经提前吃了’的谎言,倒是叫小姑娘心中没有起疑。 朱拂晓眉毛挑了挑,将碗中的粟米巴拉入口中,然后细细的嚼嚼。 很硬,有些拉嗓子,但却有一股很纯的味道。那是五谷红尘的气息。 第六章 因果 没有死过的人,就永远都不会知道,活着究竟有多么的可贵。 尽管粟米粗糙难以下咽,但朱拂晓却依旧吃的香甜。一边小丫头更是狼吞虎咽,吃出了猪声。 早饭吃完,小丫头去洗碗,朱拂晓斜倚在门口前,一双眼睛看着郁郁葱葱的田野,还有小丫头那不断忙碌的背影,双目内露出一抹思索:“死亡魔法终究是回归于黑暗,以魔法的力量,日后未必不能将小丫头的心理创伤治好。” “圣杯的修炼,说白了就是物质重组。用我观想的圣杯,将大的圣杯吸收。想要构建圣杯,第一件就是先修炼出炼金护符。炼金护符,可以每时每刻诞生一丝丝魔力,积少成多便可以施展魔力了。第一步,也就是魔法师阶段,便可以将炼金护符观想出现。”朱拂晓背负双手:“其实,对于我来说,死亡魔法并非最好的选择。可惜当时我肉身已死,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论是火系魔法、还是木系魔法,乃至于时间魔法、空间魔法,大概都会比死亡魔法会更好用一些。” “不过,死亡魔法也不差。死亡魔法偏向于杀伤,对于辅助生存并无用处。”朱拂晓将心中诸般杂念斩的干干净净。能活过来就已经是邀天之幸,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最关键的是,死亡魔法虽然没有辅助生活的能力,但死亡魔法绝对是所有魔法中最为诡异、杀伤力最强的术法。 “还是看书吧,现在已经掌握了几种魔法,也不知道效果如何。有时间还要琢磨琢磨炼金之术,然后想办法化解了这具身体的因果。”朱拂晓虽然重生,但绝不会放松下来,因为暗中还有大敌在环顾着自己。 他躺在床上也就罢了,现在已经恢复,想必要不了多久,麻烦就会上门。 半空中的乌鸦已经散去,朱拂晓清理着院子里的杂草,感受着杂草内的生命力,不由得轻轻一笑。 他现在修炼了死亡魔法,对于生命的感应格外强烈。 “天天吃糙米,谁受得了?还要想办法吃点肉才是。我这具身体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不吃肉怎么发育?况且,修炼魔法虽然主要是精神上的修炼,但精神上的修炼也离不开肉身的强大。”朱拂晓一边除着杂草,一边心中暗自思量。 “死亡叹息!”朱拂晓脑海中划过一道魔法的名字。 这是一种弓箭魔法,只要将魔咒附加于箭矢之上,以箭矢锁定那猎物的气机,在魔力耗尽之前,就会追杀不休。 这是一道成长型的魔法,从魔法学徒乃至于成为法神,皆可不断修行的魔法。 “我要是制作一支弓箭,在附加上死亡叹息,入山狩猎的把握,应该比较强了吧?” 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弓箭在这个时代,可是管制之物,除了那些王公贵族,平民百姓用的箭矢不可以加以金铁。 “我有圣杯,体内魔力无穷,最不缺少的就是魔力。那死亡叹息的魔法施展不难,我现在就缺了箭矢与弓箭。”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箭矢的煞气好说,山中不缺木棍,我只要截取一些木棍,将其晒干削出一个锋锐的头,便可以充当箭矢。有了魔法加持,就算是没有箭头,那又如何?” “只是这硬弓要去哪里找?”朱拂晓心中犯难,制作硬弓他还真不会。 弓箭的制作,不单单要有好的弓弦,更要有坚硬的弓骨。 “村头王猎户家倒是有弓箭,可猎户以弓箭为生,这是人家吃饭的本事,绝不会轻易外借。”朱拂晓一双眼睛看向身后的米缸:“或许,可以请那王猎户为我制作一把简易的硬弓。不需要射程多远,三十米足矣。只要有效射程三十米,山间大半的猎物都可以被我猎取。” 心头念定,朱拂晓拿起柴刀,推开门走出院子,向远处的瓦岗山脚下走去。 瓦岗山乃是一片原始丛林,因为山中有盗匪横行,是以这片山林便成为了无主之地。就算是方圆数十里的百姓,也不敢来山中狩猎,免得遇到山贼,遭了灾祸。 虽然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瓦岗山的盗匪很少下山祸害周边百姓,但毕竟是盗匪,谁敢去接触? 犯不着为了一口粮食,将命给搭上。 朱拂晓修炼了数种魔法,倒是有些艺高人大胆,自然不将那山中盗匪看在眼中。 或者说,来他三五个盗匪,他并非没有办法应对。 至于说瓦岗山中的猛兽,他只在丛林边缘寻找材料,可不会贸然进入丛林深处,给野兽当点心。 现在的瓦岗山乃是原始丛林,山中各类大型猛兽无数,这也是附近府衙无法清剿瓦岗山盗匪的原因之一。 瓦岗山全都是一些隐秘的羊肠小道,大军到了此地不说寸步难行,但却也休想整军列阵,只能等着被瓦岗山中盗匪击破。 朱拂晓一路出门,路过村中,村子里有三两个闲汉遥遥的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然后转身脚步匆匆离去。 “来了!”看着那远去的闲汉,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冷光。 朱家兄妹乃是外来人,在村子里买了十亩良田,可是成为了不少人眼中的大肥肉。 上至村中理正,下至村中大户,没有一个不想咬一口。 以前朱拂晓在城中杨家手下做工,仗着杨家的气势,倒也震慑了村中的老少爷们。 毕竟杨家在本地也算得上是大家族,但是自从杨家与柴家起了冲突,为了一条茶马古道的控制权打的狗脑子都流出来了,杨家被柴家给压制,落入了下风,现在已经显露了颓势,整个山西地界风声鹤唳,不知多少势力盯上了杨家。 尤其是自从朝中的右仆射杨素与天子不和的消息屡屡传出,使得整个杨家所有支脉都风声鹤唳。 整个天下各大势力都在磨牙吮血,准备扑上来咬一口大肥肉。 杨家自己尚且自顾不暇,哪里还会理会家中的管事? “读书人到哪里都有优待,以前我在杨家读书,在借杨家名声,在学堂上学,并且时常帮杨家做工抵债,倒是与杨家各大管事攀上了一点交情。可惜,现在杨家也是因为杨素的原因,遭受到了牵连,被柴家给占了先机。我若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被柴家给杀鸡儆猴暗算了。毕竟,书院中那几个柴家弟子可不是省油的灯!” 朱拂晓虽然不想承认,但却也不得不承认,他被柴家给杀鸡儆猴了。 “理正应该没有理由那么做,毕竟……犯不上为了十亩良田,背上人命官司。”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但也保不准。这群混账,没有一个好玩意。” “想要我的命,想要我的产业,还要看你等有没有命去花。”朱拂晓心中发狠: “呵呵~,你们都等着,我早晚要去找你们了结因果。” 一边想着,已经到了山林,遥遥的看着那郁郁葱葱的瓦岗山脉,朱拂晓摇了摇头,有一种在看泰山山脉的感觉。一眼望去,完全看不到边际。 山中古木郁郁葱葱,空气清新,道不尽的舒畅。 那女人小拇指粗细的树干比比皆是,没有多久,他就已经用柴刀砍了一抱,然后用软枝捆起来,向着家中走去。 体内死亡魔力流转,方圆千米,目光所及之处,生命的气机在其眼中格外敏锐。即便是隔着灌木丛,他也能感应到那草垛后面的生命。 “生命是有磁场的,这句话一点都没错。磁场的大小,代表了生命的强弱。就像是那个磁场,若不出意外,应该是一只山鸡。”朱拂晓看向了不远处那灯泡大小的磁场,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心头念起,快步走去,只听得振翅声响,一只山鸡自草丛中飞出,滑入了远处的丛林内。 他不知道,为何自己看到那磁场后,就断定对方是一只山鸡,那是一种近乎于本能、坚定不移的直觉。 “这莫非也是魔法的作用?我莫非以后可以做一个神射手?不过就我这体格,拉开一石的强弓,便已经是勉强,五十米射程是我的极限。想要成为神射手,还早着呢。魔法虽然给了我不可思议的力量,但却并不能强大肉身。魔力也并非是全能的。”朱拂晓验证了心中推测,然后提着枝条回家,开始炮制手中的枝条。 将手中枝条切成一米五长短,留下最为坚挺的部位,小心翼翼的用柴刀将其削干净,再用石头轻轻打磨,使得其变得光滑。然后在剥去树皮,用柴刀削出一个对称的尖锐‘箭头’。 说是箭头,却也不过是像削铅笔一样,削制出来的一个尖锐的头头罢了。 等到他制作好箭矢,将上百根箭矢都削完,天色已经逐渐黯淡了下来,太阳自西边即将垂入地平线下。 “成了,就等明日去村头猎户哪里换取一把硬弓,到那时我就可以吃荤了!”朱拂晓拍拍手轻笑。 第七章 死亡叹息,魔法之箭 交易的本质是什么? 交易的本质就是以物易物,银子也好、金子也罢,本身不过无用之物。是法度、社会秩序赋予了其权利、价值。 朱拂晓家中没有钱不要紧,只要他家中有粮食就足够了。 这世上还有比粮食更值钱的硬通货吗? 金子银子不能填饱肚子,但是粮食能! 回到家中,朱拂晓将所有箭矢模样刻画好,然后灵魂波动,与体内的魔力共振。 因为大千世界没有魔法元素,朱拂晓的所有魔力根本皆来源于体内圣杯,圣杯是其根本的一切,所以他并不需要念诵咒语,去与大千世界的魔法元素共鸣。 他只要灵魂波动,与体内的死亡魔力共鸣,与圣杯中的魔法力共鸣,足矣! 死亡叹息! 朱拂晓周身一道道黑色的雾气流转,就像是一条条小蛇般,钻入了身前的箭矢中。 伴随着死亡叹息的加持,那箭矢忽然变得古朴暗淡起来,在箭头上多了一个玄妙莫测的符号。 体内魔力见底,但是圣杯中有更多的魔力,此时犹若海洋般宣泄了过来。 如果说朱拂晓体内的死亡魔力是一个茶杯,那么圣杯中的魔力就是无穷无尽的大海。 体内魔力才刚刚耗尽,下一刻滔滔不绝的死亡魔力转化而来,支撑朱拂晓继续施展魔法: 流血不止!只要被箭矢射中,就会永远不断流血,流干而亡。 不祥诅咒!霉运汇聚,只要猎物携带箭矢,就算是走路都要跌倒,奔跑都要撞在树上。 这是一种不祥的力量! 朱拂晓担心自家箭矢射不死那些强大的野兽,于是心中思忖,又在箭矢中加持了两道魔咒。 只见那箭矢上多了一条血红色的丝线,以及一道黑色充满了不祥味道的符文。 这五十只箭矢,不管是落在谁的手中,都会沾染霉运,惹上不祥的事情。 夜半时分,他才将箭矢处理好,小心翼翼的放在一个背篓内,然后用绳子捆束好。 没办法,这箭矢可不是一般玩意,普通人碰到可是会倒大霉的。自家小妹心智不全,可不能叫其碰到箭矢。 当然,他执掌死亡魔法,对于这诅咒之力自然是免疫的。 一夜无话,朱拂晓不曾睡觉,而是以打坐修行、修炼魔法代替了睡觉,第二天天才刚刚亮,便起身装了一斗米,向村头王猎户家赶了去。 王猎户今年五十岁,早年丧妻,唯有一个儿子相依为命。 如今儿子二十多岁的年纪,却是一个强壮的小伙子,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黑狗熊,身材强壮的不像话。 猎户人家不缺肉食,家中条件算不上太好,但也绝不会太差。 甚至于王猎户家的屋子,也是五间泥瓦房,比之村中百姓的寻常草庐,好了不知多少倍。 可惜,王猎户家的儿子如今已经二十有五,却迟迟没有娶亲。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村中提亲的不少,但能成的却一个也没有。 在这古代,能嫁入猎户人家,也是吃喝不愁一辈子的事情。不知多少女儿家心目中的好人家,但偏偏到了王猎户家,却截然相反。 朱家兄妹刚刚搬来不久,对村中的事情也不太熟悉,朱拂晓只是闷头读书避免祸事,也少与村中百姓接触,心中有些瞧不起这群泥腿子的心思。 这些都是他从前身记忆中知晓的。 至于说具体原因,也不甚清楚。 “王猎户,在家吗?”朱拂晓站在木门外扯着脖子喊了一声。 木门三米高,两米宽,不曾刷油漆,其上已经遍布岁月的斑驳痕迹。 “谁啊?”院子内响起一道犹若小牛犊子般的声响,那声音就像是闷雷,显然中气十足。 “我,村头的朱拂晓。”朱拂晓道了句。 大门打开,只见那豹子头,两米五高,虎背猿腰就像是活脱脱大狗熊的王家子手持钢叉打开了大门。 待瞧见朱拂晓后,方才松了一口气,放下手中钢叉:“原来是秀才郎,这一大早怎么来我家,倒是稀客!稀客!快快请进吧!” 王家子连忙打开大门,示意朱拂晓进来。 看着这王家子,朱拂晓终于知道明明王家是猎户人家,但王大却迟迟找不到媳妇了。 牛皮癣不说,脸上还有一个个拇指大小的脓包,看起来十分可怕,那脓包就像是一个个水泡一般,在脸上不断晃悠。似乎稍微用力,就会将那水泡给刺破迸射出来。 看起来就像是某种可怕的疾病、恶疾。 “老爷子在家吗?”朱拂晓问了句。 “在屋子内磨刀呢。秀才郎背的是什么?”王家子面带好奇的看着朱拂晓背部的那一斗米。 “我想要在老爷子这里求取一把猎弓,区区礼物,不成敬意!”朱拂晓将背后的米递了上去。 “原来是粟米”王大接过那米袋子,不由得眼睛一亮。正要说话,屋子内传来一道中气十足的声音:“谁啊?” “爹,是村头的朱秀才,想要求一把猎弓。”王大推开门走入屋子,将粟米放在了灶台上。 那王猎户正坐在地上,手中磨着一把猎刀,此时闻言抬起头来:“怪哉,朱公子一介书生,要这猎弓作甚?” “王大爷,这里是一斗米,不成敬意。若大爷肯匀我一张弓,在下有十斗米奉上。”朱拂晓走进屋,双手抱拳一礼。 十斗米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就着野菜,够寻常人家吃两年了。 看那王猎户,虽然五十多岁,但却身材壮硕,比之一边的王大也不差分毫。 只是脸上饱经风霜,看起来有些苍老了,但那一双眼睛却依旧明亮的很。 “十斗米换一张猎弓到绰绰有余,只是……”王猎户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迟疑:“公子的事情,老汉也听说过,对于公子的遭遇,也是感同身受。只是,你千万莫要想不开,杀人可是犯法的。公子乃知识人,识文断字,日后到哪里不吃一口饭?何必与那理正死磕。” 朱拂晓闻言一愣,眼神里满是愕然:这都哪跟哪啊?他什么时候要跟那理正死磕了? “这十斗米我虽然想要,但却也不能为十斗米而害了你,叫你成为杀人凶手。若在平日里,这弓弩卖给你也就罢了,但现在卖给你,反倒是害了你。”王老汉摇了摇头:“公子请回吧,这一斗米也请搬回去吧。” 朱拂晓苦笑:“王大爷,你倒真瞧得起我,我哪有那杀人的胆气?不过是这些年日子太苦,想着找条活路,去弄一些荤腥。再者说,凭我与杨家的关系,区区理正又岂会叫我走这种铤而走险的路?杨家虽然没落,但碾死一个理正,和碾死一只蝼蚁没什么区别。” 王猎户闻言一听倒也是,略做沉思后才道:“崽子,你去将后院的那张熊筋鞣制成的硬弓拿出来。” 王大转身走入后院,不多时手中持着一把一米五长短的硬弓走出,递到了老猎户手中。 看着手中的硬弓,王猎户抚摸一下,然后拉开弓弦,只听得“崩”的一声响,犹若是惊雷炸开,空气呼啸,院子里好像是霹雳炸响。 “朱公子乃是读书人,寻常弓箭,可入不得公子法眼,咱们也不敢拿寻常的东西糊弄人。这把弓箭,乃是我用一头黑熊的熊筋、加上野牛的老筋炮制,再辅佐荨麻的树皮、铁线、蚕丝鞣制而成的硬弓,足足有六石,可百步穿杨。这弓身,也是深山老林中不知存活了多少年的铁树制作而成。”老猎户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然后将手中的硬弓递了过去。 弓箭的制作,朱拂晓也会。他不但会制作弓箭,还有一手十分不错的射术。 毕竟在那个时代,热武器不可能人人都具备,弓箭等冷兵器成为了无数人的首选。 他不但会射箭,还有二十一世纪最为顶尖的制作弓箭的工艺,可惜条件有限,不能施展出来。 朱拂晓接过那硬弓,整个硬弓上捆束着一层细密的麻绳,将整个弓身笼罩住,使得长弓可以不被日头晒,能够一直使用下去。更是增加了不错的手感。 六石的弓箭,他好像只能拉开一个小牙牙,他拉不开是真的啊。 “这可是六石弓箭,十斗米怕换不来。”朱拂晓拿着手中的弓箭,有些爱不释手。 现在拉不开,不代表以后拉不开。 “哈哈哈!哈哈哈!十石粮食当然换不来六石的硬弓。算是老汉将这六石硬弓赠送给公子的,我家那老猎犬上个月刚刚下了一窝狗崽子,也顺便赠送给公子一只。老汉斗胆,肯请公子将小儿带在身边,传授一二大字,日后谋一条生路,做一个账房掌柜,老汉感激不尽。” 读书人,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朱拂晓现在身上并未有任何功名,但却依旧可以在杨家换一碗饭吃,这就是文字的力量。 况且,山中猎户时常遇见猛虎野兽,稍有不慎就是丧命的危险。猎户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干的。 危险的很呢! 第八章 黑魔法---乱神 “跟我读书识字?”朱拂晓面带犹豫,眼神里露出一抹迟疑,一双眼睛看向面带期盼之色的王大,手指轻轻抚摸过弓身,沉吟不定。 读书识字的文化人,在这个世界的身份地位之高,超乎所有后世人的想象。 朱拂晓面带沉吟,迎着父子二人期盼的眼神,然后露出一抹笑容:“也好,跟我学知识,读书识字无妨,但是却听我指挥。” “听你指挥!听你指挥!日后任打任骂,做牛做马,绝无怨言。若是这小子犯了错,你只管打骂,只是给我留下他一条命便可。”王猎户闻言顿时裂开嘴,对着王大一招手:“还不快点给先生跪下磕头。” 王大二话不说,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不断对着朱拂晓叩首。 “罢了,起来吧。咱们不兴那么多讲究。为师之道,全在一个心诚二字。”朱拂晓抚摸着手中大弓,说实话这硬弓他很喜欢:“以后每日傍晚,去我家中学习一个时辰。” 朱拂晓时间宝贵得很,但是眼下他没有足够的财物兑换这硬弓,只能同意了王猎户的意见。 听闻这话,王猎户连连点头,然后朱拂晓站起身转身离去。 “朱先生,这粮食您拿回去。我这里还有一些平日里剩下来的肉干……”王猎户赶忙喊住朱拂晓。 “不必!”朱拂晓摇了摇头,举起手中硬弓:“我有弓箭,难道还缺肉食不成?” “朱先生,请恕老汉直言:若论读书识字,老汉一百个都不顶您一个。但若是弯弓射箭,老汉顶您一百个。这弯弓射箭,可没有那么简单,有许多窍门,还要多多练习熟能生巧。要是先生不弃,老汉愿意将射猎之术,倾囊相授。”王猎户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自得。 显然,对于自己的射猎之术,不是一般的自信。 朱拂晓摇了摇头:“不必!我也略通射猎之术。” 说完话,已经起身离去,消失在了庭院中。 如今已经天色放亮,朱拂晓也不回家,直接去了村头的铁匠家,叫其打制两个简单的滑轮,然后回到家中开始改装硬弓。 说实话,作为一个半大小子,一天不吃肉浑身都难受。 尤其是长身体的时候,更是如此。 “砰砰砰---” 晌午十分,朱拂晓改装好硬弓,正端坐在屋子内修行圣杯之术,观摩圣杯上的玄妙先天纹路,眼神里露出一抹沉思。一阵猛烈的敲门声响,将其自修行状态中惊醒。 “谁啊?”听着那猛烈的砸门,朱拂晓眉头一皱,眼神里露出一抹厌恶。 不管是谁,如此砸门,都显得十分没礼貌。 “哟,这才几日不见,秀才郎可真是贵人多忘事,竟然都不记得在下了。”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自门外响起。 “朱拂晓,理正大人来了,你还不速速打开大门。”有汉子站在门外粗声喊了一句,一边说着拼了命的砸门,敲得那木门摇摇欲坠,似乎门框都随时会坠落下来。 “理正?”朱拂晓冷冷一笑,看着依旧在熟睡的小妹,然后站起身走出屋子,打开了大门,却见有两道人影站在门外。 其中一个身材壮硕,长着三角眼,个子足足有一米八,脸上满是横肉。 还有一个六十多岁,须发皆白慈眉善目的老叟,面色红润富有光泽,脸上闪烁着油光,显然不是寻常苦力人家。 通过那残魂的记忆,他知晓了眼前二人的身份,年纪大的是村中理正。那青年乃是村中有名地痞无赖,乃是理正的打手,在村子里横行霸道,虽然没有欺男霸女的地步,但却也将整个村子搅得鸡飞狗跳。 并且这汉子还收敛了一批小无赖,整日里游手好闲,在村子里鸡鸣狗盗,附近的村庄也不得安生。 理正---赵季。 伯仲叔季。 赵家排行老四。 赵家在本地也算是大家族,否则村中理正的位置,不论如何也轮不到赵季做。 至于说那汉子,乃是村中有名地痞无赖,唤作:刘狗子。 就是刘狗子! 后来此人觉得不好听,说出去不太响亮,上不得台面,便给自己起了个新的名字,唤作:刘井。 “何事?”朱拂晓斜倚在门框墙,懒洋洋的看着二人。 双方早就撕破面皮,倒也不必有太多顾忌。他修炼成了魔法,虽然只是魔法学徒,但却也有的是办法治他们。 看着懒散的朱拂晓,理正与那刘井二人你看我我看你,眼神里闪过一抹惊疑之色。 这朱拂晓往日里都是书生气度,做事一板一眼,规矩丝毫不差,何时做这般失礼举态? “小子,那十亩良田,你到底卖不卖?”刘井看着懒散的朱拂晓,心中虽然觉得不对,但却依旧一步上前,攥住了其脖子上的衣服。 说实话,文文弱弱的朱拂晓,不论怎么变都不被他放在眼中。 这刘井颇有一把子力气,竟然直接将朱拂晓给拽的立地而起,凶神恶煞的将脸凑过来,眼神里充满了凶恶之色。 “呼~” 看着那凶神恶煞的刘井,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诡异,忽然口中喷出一口黑烟,那黑烟尽数钻入了刘井口鼻之间,然后只见刘井双手一松,朱拂晓已经再次落在地上。 那刘井此时呆呆的站在那里,双目内满是迷茫,眼神里露出一抹痴呆,就像是木头桩子一样,站在那里动也不动。 “赵季,你可莫要欺人太甚。当年我百两银子买了你十亩良田,你现在竟然想要十两银子收买回去,就算欺负人也不是这么个欺负法!”朱拂晓好整以暇的整理着衣衫,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赵季。 之前刘井背对赵季,将朱拂晓瘦弱的身躯挡住,是以赵季并不曾看到朱拂晓施法的样子。 那魔法也不过是寻常的魔法,主要是迷了对方的心神,封闭了对方五感,叫对方坠入无尽黑暗之中,与外界彻底断了联系。 换句话说:将对方的灵魂与肉身的感知切开。使得其灵魂再也无法操控肉身。 不过,这术法只能维持三个时辰。 赵季见朱拂晓自刘井手中挣扎出来,只是不见刘井动作,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心中暗道:“刘井这厮发什么愣?今日办事怎么这般不靠谱?” 但见朱拂晓走来,理正却是轻轻一笑,不去想刘井,而是不紧不慢的自袖子里掏出一本折子:“朱公子,您可莫要怪我,您是读书人,应该明事理,强扭的瓜不甜,你又何必怪到老朽的身上呢?” “王家的人要你死,我又能如何?”理正晃了晃手中折子:“只要您写下退婚文书,此事便就此罢休。” “王家?”朱拂晓一愣,刹那间脑海中电光火石流转,想起了前身的一道因果。 所谓的王家,并非是当今大家族,不过是琅琊王家在东都的一个分支罢了。 当年其父亲位列东都法曹,可谓是位高权重,那分支欲要在东都站稳脚跟,便定下了婚事。 霸城王氏! “王世充!!!”朱拂晓脑海中骤然电光火石般划过一道念头,无数记忆纷沓而至。 王世充本来并不姓王,但是随着母亲改嫁到霸城王氏,于是王世充就改了姓名。 在霸城王氏的运作下,那王世充倒是官运亨通, 不过毕竟并非王家之人,体内流淌着外姓的血脉,王世充在王家的日子并不好过,并不被王家重视。 当年那王世充才刚刚崛起时,恰逢结交了翟让,那翟让有意与王氏攀上关系,就定下了婚事。 须知翟让虽然家世不凡,但想要与那大家族联姻,却也差了十万八千里,身份地位根本就不对等。 况且,翟然终究只是个没有靠山草根出身,祖上虽然兴起过,但与那些世家相差甚远。 “特娘的,居然和王世充扯上了关系,简直是扯淡呢!”朱拂晓心中无奈。 翟然落魄跑路,那王世充当然是早作打算,不但宣称解除婚约,还要将其逼死,彻底划分界限,绝了后患。 “不过是一祗文书罢了,王家既然宣布与我解除婚约,还要不要这文书有何用?”朱拂晓诧异道。 “没有文书,终究是口说无凭,这凭证是要给天子看的。”赵季笑眯眯的道。 巴结上上面的大人物,可是他跃龙门的机会,他一定要将这件事给办得漂漂亮亮。 “我已经隐姓埋名至此,他们是怎么找到我的?”朱拂晓又问出了心中第二个疑惑。 “王家还没有找到你,不过是老夫自作主张,想要将事情办得漂漂亮亮,然后用作晋升之资。老朽家中有一孙儿,倒是颇有才情,在荥阳城中的书院内读书。若能巴结上王家,我赵家崛起就在今朝!”老汉笑眯眯的道。 朱拂晓闻言无语:“你怎么确定,我就是朝廷通缉的那个人?王家要找的那个人?你就不怕弄错了?或者说,你为何不直接将我绑了见官,何必这般麻烦?” 他的心中有太多不解。 第九章 仇敌太多了!!! “你兄妹搬来此地已经半年有余,你每日里虽然前往城中杨家做工,但却也是三五日才去一次盘账。所得酬劳,根本就不足以叫你们兄弟每日里都吃上粟米。更何况,自从你来了后,每隔一段时间,村中都有不明男子暗中潜伏进来……呵呵,朝廷的通缉榜文如今传遍天下,老夫又不是瞎子。”理正笑眯眯的看着朱拂晓:“至于说为何不直接将你的消息传递出去,你想一想,亲手抓住一个盗贼,和将事情办的漂漂亮亮然后再去请功,能一样吗?” “将你的行踪告密朝廷,所得不过是一些赏银罢了。若能将你逼死,我儿子便可以平步青云,受到王家的扶照。那王世充不过是一个外家子,就可以被王家推到那般地位。我儿子若能提着你的脑袋去见王家,未来前程可期。”赵季笑眯眯的看着朱拂晓。 “这么说来,你要逼死我?”朱拂晓低垂眉宇,眼底流露出一抹杀机。 “不是我要逼死你,而是王家要你死,你就不得不死。你死了,那婚姻才算彻底断了,王家才能彻底洗白。现在当朝天子疯了,一双眼睛盯着各大世家,但凡有丝毫破绽,就会化身饿狼扑上来,疯狂的咬一口。你不死,就是天子对准王家的利器,王世充的性命就不保,王家也会受到牵连。”赵季看着朱拂晓:“告诉你这些,不过是摆明了告诉你,你跑不掉。还是乖乖束手就擒,卖掉家中田产,然后活活的饿死,到时候你好我好大家好。否则,怪不得我心狠手辣,只能手上沾染血腥了。” “没有回旋的余地?”朱拂晓无奈。 “怎么回旋?你就是我儿的晋升之资,我怎么会教你这主动送上门的福运跑掉。”理正摇了摇头:“也不瞒你说,你这次被人偷袭打了个半死,半个月都没下床,便是老夫与柴家人一起做的。本来咱们是想要你命的来着,顺便有柴家在前面扛着,可谁知道你小子居然这般命大,竟然硬生生的挺了过来。” “你做的?”朱拂晓闻言猛然抬起头,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赵季。 “准确来说,是柴家人找上门,与我一起做的。我也与你说了,这十亩田地不过是一个借口罢了,不过是想要在你临死前,老夫光明正大的将那资产收回来罢了,免得落人口舌。错非为了这百两银子的良田,你觉得自己还能活到现在?” “今日告诉你,不过是下了最后通牒,你若识趣也就罢了,老夫可以教你只死一人,你那小妹留下,给我儿做个丫鬟,端茶倒水做个侍妾,倒也能苟活一命。若不然……”赵季阴冷一笑。 “若不然如何?”朱拂晓问了句。 “呵呵,老夫可以让你躺在床上一次,就可以让你躺在床上第二次。上次你没有死,算你运气好。但你不可能永远都会有那种好运。”赵季一双眼睛阴冷的盯着他,露出了一副吃定他的表情。 “你竟然敢打我小妹的主意,他才八岁啊!”朱拂晓轻轻一叹。 “八岁才正好调教。”赵季递上了手中文书:“签了这放弃婚约的文书,在立下字据,将那十亩良田一一两银子卖给我,你就可以安心上路了。” “这么说,我是非死不可?”朱拂晓一双眼睛看着对方。 “非死不可!你若主动点,老夫还能叫你小妹活下来,否则便是满门灭绝的下场。”赵季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 “呵呵~”朱拂晓轻轻一笑,接过手中的文书:“知道我下落的人,多吗?” “不多,只有老夫一人而已。若有别人知晓,岂还有老夫邀功的机会?”赵季慢条斯理的道:“你快点做决定,是自己上路,还是叫我找人动手。你别想着逃跑,这村子中的所有进出之路,我都已经找人暗中安排盯上,绝不会给你逃走的机会。” “唉,可惜了!”朱拂晓看着吃定自己的理正,面色黯淡的低下头:“可否容我半日,安顿了我家小妹。晚上我亲自登门,将那文书与契约奉上。” “好,老夫就再给你半日,你可千万莫要怪我不给你机会。若在敢耍花样,小心爷我一把火将你兄妹烧死在这草庐内。”说完话赵季招呼了一声:“刘井,咱们走。” 朱拂晓心头一动,对着那刘井一吸,只见一道黑气自其体内飘出,那刘井如梦初醒般应答了一声,赶忙追了上去,心中诧异道:“赵爷,事情办完了?怎么才来就走了,小人还不曾大展拳脚呢。” “有你展露拳脚的时候,吩咐下面的兄弟盯紧了,今晚是最后一夜,决不能出现任何岔子,更不可叫这小子跑了。”赵季背负双手,得意的离去。 “爷,请恕小人直言:这小子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咱们暗中将他弄死算球,何必这般大费周章。”赵季的眼神里充满了不解。 “这就是咱们之间的差别!你小子懂什么?为什么老爷我是理正,而你只是一个地痞无赖?老爷我做事,岂是你这小子能看懂的?慢慢跟着学吧。”理正哼着小曲,背负双手走在前面,此时心中快活得很。 未来前程在望,能不快活吗? 自己能不能鱼跃成龙,自这小山村中飞出去,就要看这一遭事情办得漂亮不漂亮。 他其实可以直接将朱拂晓绑了去给王家送去,只是如此一来,还有多少功绩? 何不等所有事情都办得漂漂亮亮,然后得了王家赏识? “树欲静而风不止,我只想好生修炼魔法,但你偏偏为何非要逼我?”朱拂晓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一双眼睛眯起,低下头看着手中文书不语。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你们要我死,那我就只能先送你们上路了。我才刚刚活过来,未来前程大好,总不能就这般丧命于此。”朱拂晓将文书不紧不慢的收起,然后走出远门,在村子中溜达,遥遥的便看到村头有地痞闲汉聚在一起说着荤话。 这村子通向外面只有两条路,如今两条路皆已经被人给堵住,此时小村庄已经成为了笼中之鸟,亦或者是铜墙铁壁,他朱拂晓除非是长了两只翅膀,否则断然不能从村中飞出去。 “杀!杀!杀!只要我杀的够利索,不留半分手脚,没有人能找到我身上。”朱拂晓背负双手,回到院子内,看着忙忙碌碌正在整理野菜的小妹,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不断推敲着晚上自己行动时的所有过程。 “身为亡灵法师,怎么能没有白骨骷髅御使?正要用死亡魔法毁尸灭迹。” 朱拂晓心头念动,将自家厨房内老旧的灯笼找出来。 灯笼完好,其上白纸泛黄,整个灯笼框架充满了腐朽的老旧。其上蒙盖着厚厚的一层灰尘,显然是有些年月了。 朱拂晓打量着手中灯笼,心中略做沉思,然后拿出刻刀,直接将那灯笼的壁纸揭下来,将那灯笼底座拆开。 心头念动,只见一道道玄妙的符咒,在那灯笼的底座上刻印好。 然后在那灯笼的骨架上,刻印下密密麻麻的魔法符箓,许久后小心翼翼的将那灯笼底座与骨架安装好,然后再将那灯笼的壁纸糊上。 小心翼翼的将灯笼杆子安装上,朱拂晓略作沉吟,灵魂一阵波动,就见一道道死亡魔力交织,化作了一道道魔咒,向那灯笼灌注了进去。 只见青天白日之下,那灯笼上闪烁出一道绿光,然后所有的异象收敛,静静的被摆放在桌子上。 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抬起头看向远方:“今夜,你们都得死!你们想要我的命,那我就要你们所有老少的命。我虽然只是个魔法学徒,但却也足够叫你们知道,魔法学徒也已经超凡脱俗,不再是凡人之列。” “死亡灯笼需要血祭,不论是牲畜的血液还是魔兽的血液,祭祀的血液越有灵性越好。呵呵,三牲六畜的血液,哪里及得上人类的血液?人类生而智慧,乃是天地万物之灵长。今夜,第一件魔器将会出现在这方世界!”朱拂晓看着案几前的灯笼,眸子里的杀机越加浓郁。 朱拂晓没有闲着,继续修行圣杯法,然后直至华灯初上,将小妹哄得睡着,方才提起那黄纸灯笼,不紧不慢的走出家门。 村头 理正家中 一盏明灯闪烁,照亮了整个屋子。 身为村头理正,自然是钵满盆足,王猎户与理正比起来,就是一个贫民。 理正的家中,足足有八间青瓦磊彻的屋子,有三间是给其儿子居住,剩下的五间,有三间是自己居住,还有两间是招募的附近地痞无赖等打手。 在理正的屋子内,此时八个高大的身影正围绕着一个桌子喝酒,桌子上摆放着精致的八个小菜,一群人喧嚣之声,即便是数百米也依旧可以清晰听见。 第十章 魔阵 饮酒作乐之声,划破了寂静的黑夜,遮掩了田野里的蛙鸣。 朱拂晓提着一个黄皮灯笼,走在了村头路上,然后左右打量着左邻右舍,只见那黄皮灯笼散发出一股黑烟,将朱拂晓的身形遮掩在了夜色之中。 最诡异的是,朱拂晓所走过的地方,没有分毫足迹留下。 一路没有惊动任何人,悄无声息来到了理正家门外,一双眼睛看着那倒映在窗子前的黑影,朱拂晓眼神里杀机流转:“我本来只想好生修炼魔法,可谁知道你们偏偏要和我过不去。你们既然想要我的性命,那可就怪不得我心狠手辣了。今日正要试试这死亡魔法的力量。” 朱拂晓提着灯笼,来到了赵家大门前,看着那虚掩的大门,然后推开门径直走了进去。 两侧厢房内,朱家的妇人已经睡下,唯有主屋内喧嚣之声不断响起。 屋门没有插,朱拂晓提着灯笼,直接走入屋子内,然后整个屋子霎时间一阵安静。 “哟,朱秀才来了。”那泼皮刘井此时放下酒盏:“文书可曾都带来了?都说读书人明事理,可你偏偏不识抬举。你要是早这般上道,又何必受前日的皮肉之苦?” 没有理会那泼皮无赖,朱拂晓扫过屋子,然后划过酒菜,目光落在了赵季的身上:“我还有机会吗?” “秀才公,你是个聪明人,有没有机会何必问我呢?”赵季叹了一口气:“不是我想要与你为难,而是上面有人想要你的命。” “我若花钱买命呢?只要你不向外界泄露,随便你开价。我翟家在东都经营多年,一些底子还是有的。”朱拂晓声音里充满了卑微、希翼。 “钱多了有什么用?钱能买的东西确实有很多,但却买不来前途,买不来跻身上流社会的机会。”赵季摇了摇头:“闲话休说,文书可曾带来了?” 朱拂晓叹了一口气,没有回答赵季的话,而是扫过屋子内的六个大汉,眼神里露出一抹无奈:“怪不得我了,是你们非要自己寻死。” 此话一出,屋子内一阵诡异的安静,六人俱都是毛骨悚然,一股寒气自脊椎向脑后节节攀上而起。 不待众人答话,只见朱拂晓张开嘴,下一刻就见道道黑烟就像是灵蛇一般,铺天盖地的自其口中喷出,然后呼啸缠绕众人的身躯,钻入了众人的七窍之内。 凡夫俗子,面对魔法之力毫无抵抗。 “我本来还想给你等一个机会,只要你等放我一条生命,我就忍气吞声了事。可谁知尔等竟然如此心狠手辣。想来你等家中也有父母、也有妻儿,我本无意叫惨剧发生,但架不住你们自己一心寻死啊。”朱拂晓慢慢的来到案几前,看着桌子上的酒菜,他也不觉得嫌弃,直接端起酒盏喝了一口,然后拿起桌子上的羊肉、牛肉大快朵颐。 一个快要饿死的乞丐,会嫌弃垃圾脏吗? 朱拂晓已经几个月没有见肉,当然也不会嫌弃这群地痞无赖。就像是大家聚餐一样,你会嫌弃和自己同一个这桌子的人,然后一口也吃吗? 朱拂晓不紧不慢的吃着,屋子里六个人保持着被封闭了五感之前的姿势,显得格外诡异。 待过了半个时辰,朱拂晓酒足饭饱,慢条斯理的擦了擦嘴,然后才不紧不慢的将桌子挪开,然后自袖子里拿出一把柴刀,不紧不慢的在地面上勾了起来。 一个诡异的六星芒大阵,其上勾勒刻画着点点玄妙符文。 大概花了半个时辰,朱拂晓才将六星芒大阵画好,然后转身看向那六个壮汉:“倒是刚刚好,六个人不多不少。” 朱拂晓将灯笼放在六星芒中央,然后撸起袖子,将那六人扛起来,分别放在了六星芒的六个角处。 “简简单单的杀人,只怕到时候无法毁尸灭迹,既然如此倒不如先祭炼一个魔法骷髅,将第一件魔器彻底祭炼完成。”朱拂晓心思转动,然后对着那六人张开口,只见六人被封闭的五感中,眼睛、疼痛之感被解封。 此时六人面色惊慌的看着面带冷笑的朱拂晓,惊得背后冷汗直冒魂飞天外,双目内满是哀求之色。 没有理会众人的眼神,朱拂晓端起酒盏,又狠狠的灌了一大口,然后来到六人身前,手起刀落,一件件衣衫被割破。 然后柴刀飞舞,不断在几人的身躯上划过,伴随着那殷红色的鲜血渗透而出,一道道血红色的魔法符咒在几人的身上不断勾勒出来。 千刀万剐,但是在魔力的作用下,却迟迟不曾死亡,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朱拂晓最先来到了刘井身前,然后冷冷一笑,手中柴刀魔力流转,不断在其背后勾勒,那血液渗透而出,伴随着魔力的流淌,一道道恐惧情绪向着最中央的魔法灯笼灌注而去。 他在不紧不慢,一刀一刀的勾勒着,那一边等死的五人却是惊得魂飞天外,体内一道道恐惧的气息散发出来,被那魔法灯笼吸收。 伴随着恐惧之气的吸纳,黄色的灯笼竟然沾染上了一点点诡异的灰色光芒,看起来叫人十分惊悚。 朱拂晓面无表情,只是细心的勾勒着,足足过了三个时辰,他才在那六个人的身上勾勒出了完整的魔法符文。 其身上流下来的血液,就像是有灵性一般,化作了一条条小蛇,在六星芒内的纹路上游走,打湿了六星芒上的纹路。 阵法勾勒完毕,此时六人目光已经麻木,一双双眼睛发直,没有被直接吓死,已经是神经大条。 “真是怂包,这算什么?真正的抽魂炼魄还没有开始呢。抽魂炼魄才叫真正的疼。”朱拂晓扫过六人已经看不出精神的眼睛,然后双手掐诀,神魂波动,法咒开始运转。 一只手上黑色的魔力沸腾,缓缓落在了那六星芒上。 没有人注意到,在这寂静的黑夜,一道黑光与夜色融合,冲霄而起。 六星芒大阵运转,整个大阵散发出道道黑光,六人血液瞬间被六星芒大阵抽取,一个刹那间就化作了干尸。 此时那六星芒大阵伴随着血液与魔力的滋润,竟然在刹那间活了过来,无数六星芒的符文在游走,围绕着大阵反复不休,然后那符文攀爬至灯笼上,在六人与灯笼上搭建出了一个桥梁。 “抽魂炼魄!” 朱拂晓一声冷笑,伴随着冥冥中一道道凄厉的嘶吼,屋子内阴风环绕,只见那六星芒内的符文锁链插入六具干尸中,然后只见那干尸内六道虚影被那锁链活生生的拘禁、拉扯了出来。 细看那六道人影,不正是理正赵季、刘井等人的容貌? 此时六人魂魄拼了命的挣扎,想要张嘴,但却发不出声音,只能拼了命的做出哀求的动作、眼神。 可是此时朱拂晓看也不看,只是专心催动魔阵,不过是短短十几个呼吸,六人魂魄便先后落入了灯笼之内。 黄色的灯笼此时也化作了惨绿色,其内似乎有一道道身影在灯火中凄厉的挣扎咆哮。 没有去理会那灯笼,朱拂晓只是看向那六具尸体,口中不断念诵咒语,只见那六具尸体散发出道道波动,其身上苍白的皮肉、五脏六腑正在不断缩水,就像是被什么东西自体内吞噬了一样,其肌肤化作了一道水流,不断到处流动。 魔力流转,纠缠住了六具尸体,六星芒上的一道道血色符文,此时化作了一道道血红色锁链,钻入了那六具尸体中。 不多时,六具尸体消失,唯有六具白骨,静静的站在惨绿色的灯火下,显得格外渗人。 其皮肉被白骨吸收,化作了六只骷髅。那骷髅犹若是玉石般,触摸着却又多了种种血肉之感,无数的黑色符文在其白骨下流淌,就像是那符文生长在了白骨下一般,与白骨彻底融为一体。 “魔力不够了!”朱拂晓看着那六具白骨,眼神里露出一抹释然,然却又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多亏我有圣杯。否则这术法,魔法学徒非要三五个月才能完事,而我有圣杯的支持,体内魔力源源不绝,一夜之间就完成了正常学徒三五个月才能完成的工作量。” 心中念头闪烁,朱拂晓端坐在案几前,看着已经彻底冰冷的饭菜,拿起白酒又喝了一口,然后推开窗子看看天色,心中知晓数个时辰已经过去,距离天亮不远了,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体内魔力沸腾,只见那六具白骨内黑色符文沸腾,不断高速旋转,就像是一道道经脉一般,不断循环往复。 终于,在运转到一个极限的时候,那六具白骨刹那间炸开,化作了满天的黑气。然后那满天黑气混合在一处,不断融合重组,化作了一只骷髅。 只是眼前的这一只骷髅,与那之前的六个骷髅变得又不一样。 眼前的骷髅头内,体内符文蔓延,在头颅中形成了一道绿色的鬼火。 并且,这具骷髅融合了六具骷髅的精华,质量已经今非昔比。 第十一章 白骨骷髅 看着眼前的骷髅,朱拂晓左右打量,就像是欣赏某一件艺术品般,目光中充满了赞赏。 “想不到我的魔法天赋如此之高,第一次祭炼白骨骷髅,竟然直接就修炼成了。按照常理,若是在魔法世界,可以直接召唤魔法骷髅,又何必自己祭炼?在那个世界中,有一个完全属于白骨的世界,所有魔法学徒都可以和那个白骨世界中的骷髅签订契约。”朱拂晓手掌一伸,灯笼的把柄被其握住。 依旧是那个灯笼,只是与之前却大不一样,简直堪称天壤之别。 那灯笼上的黄纸,不知何时化作了一层似纱非纱,似纸非纸的材料,摸上去犹若触摸二八少女的肌肤。 在看那灯笼的把柄,木柄中多了一道道血红色纹路,就像是人体的经脉一样。 整个把柄摸起来就像是在触摸一个骨头,光滑且散发着一股温热。摸一摸自己的指甲,与那个感觉没有什么区别。 朱拂晓提起灯笼,此时地上六星芒大阵已经被魔法之力抹去,伴随着魔力消散,那六星芒大阵也消失。 一双眼睛看着眼前的白骨骷髅,朱拂晓心头念动,下一刻一道道魔法符咒飞出,落入了骷髅体内:“骷髅最重要的就是吞噬血液精华精华,我现在给了骷髅可以嗜血的魔咒,日后想要进化,只需要不断猎杀就行。” 朱拂晓提着灯笼,看着案几上冰冷的酒菜,已经没有了吃喝的兴趣,然后心头念起打开屋门,感应着院子里的十几道生命气息,在他这个死亡魔法师的眼中,犹若是黑夜中的篝火,显得格外显眼。 “九个妇人,有一个老叟,还有七个小孩。”朱拂晓心中恍然:“必然是这群泼皮无赖的家眷。你既然想要我死亡,那就莫要怪我心狠手辣,叫你子孙断绝。” 祸不及家人? 开什么玩笑! 给自己找麻烦吗?等到对方子嗣成长起来报复自己吗? 朱拂晓体内死亡魔力沸腾,下一刻尽数灌入手中的灯笼内,接着只见黑夜中一道道阴风卷起,六道魂魄化作黑烟出现,不断散发出道道普通人无法察觉的哀嚎声,向着朱拂晓扑来,欲要将朱拂晓吞噬。 “混账!”朱拂晓冷冷呵斥,然后一口黑气喷出,落入了那灯笼中,然后只见那六道黑烟飞起,灌入了左右厢房内。 “迷神夺魄!”朱拂晓闭上眼睛,感受着左右厢房内的气机,待过了片刻后,才对着身后白骨骷髅下命令:“杀!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白骨木然而行,推开屋门,径直闯入了偏房内。屋子中的老少妇孺皆已经被那亡灵迷了心神,此时白骨骷髅手掌一伸,肋骨上一把骨刀掏出,猛然扎入了一个熟睡女子体内。 不见血液流出,只见那女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了下去,然后化做一张人皮,在刹那间化作灰灰,唯有一道道齑粉在床榻间散落。 一道绿色的灵魂自那女子体内飞出,刹那间被庭院中的灯笼吸收,纳入了灯笼之中。 “呜~~~” 此时那六道亡魂似乎是感知到了什么,飞到白骨身前,不断冲击着白骨,似乎想要阻止白骨的动作。 可惜白骨的强大绝非那灵魂能媲美,只见那白骨面无表情,周身一道黑光升起,刹那间将六道亡魂挡在了外面,依旧是脚步坚定的向着那第二位女子走去。 一个时辰后,白骨回到了朱拂晓身前,与之前相比,整个白骨的体内衍生了不少血丝,那黑色的经脉增加了不少,除此之外只是灵活了一些,仅此而已,再无别变化。 赵季家中男女老少,足足二十八口人命,尽数被其一夜诛灭。 “还有两个时辰天就亮了”朱拂晓站在院子里,一双眼睛看向远方:“那村头的两处路口处,还有七八个无赖在等我。你等既然想要害我,那就干脆一不做二不休,都送你们上路罢了。” 朱拂晓手中灯笼摇晃,散发出一道黑光,院子中咆哮挣扎的亡灵纷纷回返,再次钻入了灯笼内,接受魔法火焰的煅烧。 那白骨骷髅此时也是周身流转出一道神光,周身虚空一阵扭曲,没入了白骨灯笼内,消失在了白骨灯笼中。 那么大的一个白骨,那么小的一个灯笼,很难想象那白骨是如何装进去的。 但魔法本来就不可思议,他的存在就逆天至极,不能以常理对待。 朱拂晓提起灯笼,对着院子里吹了一口气,只见黑色魔气缭绕,所有关于他的足迹尽数被抹去,然后方才提住灯笼,走出了赵家的院子。 左右打量一番,朱拂晓心头念动,提着灯笼向村东头走去。 说来也怪,朱拂晓灯笼散发出一道绿光,所过之处整个人就仿佛融入了黑暗中一样。村子里的狗,似乎也感知到了什么恐怖的神异,竟然纷纷趴在地上口中呜咽,却不敢胡乱犬吠。 朱拂晓不过五分钟的时间,便已经来到了村子的东面道口,只见村头一堆篝火已经熄灭,五个地痞无赖围绕着火堆不断打哈欠。 一阵狼哭鬼嚎传出,灯笼内二十几道黑气卷起,径直向那五人侵袭了过去。 人有生命之火,也就是气血之气。 人在昏睡之时,气血本来就萎靡,营卫之气薄弱。 二十几道亡魂扑上去,那五道人影周身的生命之光、气血之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了下去,然后纷纷晕倒在地。 此时只见白骨自灯笼内走出,手起刀落,盏茶时间地上除了那五捧灰灰之外,再无任何痕迹。 “这五个地痞无赖也有家人……”朱拂晓心中沉吟:“无故死亡,他们的家人若闹腾起来,官府衙门想要不管也不行。既然如此,我便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尔等全部送上路。一家人最重要的就是开开心心团团圆圆。” 只见朱拂晓沉吟一会,灵魂才再次波动,散发出一道古老沧桑的玄妙波动,灌入了不远处的白骨骷髅内。 血脉感应! 亦或者可以称之为血脉追踪。 只见那白骨骷髅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了黑夜中,唯有朱拂晓站在村头,闭上眼睛耐心等候。 一个时辰后,白骨骷髅回返,此时其胸口处拘禁着三十多道绿光,一道道冤魂在其胸口不断挣扎。 在看那白骨骷髅,体内黑色符文已经衍生成了黑色的丝线,那头颅内惨绿色的火焰,变得更加壮大,充斥于整个头颅之中。 魔法灯笼摇摆,那三十多道绿色魂魄被摄入灯笼内,然后只见白骨骷髅纵身一跃,跳入了朱拂晓的灯笼内。 “天快要亮了。”朱拂晓看着东方逐渐泛白,心头一闪,快步向村子的西面走去。 今夜动手,已经打草惊蛇,若不能斩草除根,对方说不得一夜之间就会跑的无影无踪。 从村子的东头到西头,不过是两盏茶的时间,三个地痞无赖此时正强打精神,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话语。 下一刻灯笼内五十多道黑烟冲霄而起,径直向那三人扑了过去,一个照面三人的生命之火、气血皆已经被扑灭。 白骨骷髅出手,骨刀刺入肉身,与之前相比,不过是十几个呼吸,一具肉身就已经化作了灰灰。 “吞噬的能力进化了!”看着地上空荡荡的篝火,朱拂晓心头念动,又是一道追踪咒术落入了白骨骷髅内,只见白骨骷髅脚步迅疾的消失在黑夜中,然后朱拂晓一个人提着灯笼转回自家的院落。 一路没有惹出任何动静,走过的足迹也在一种莫名之力的作用下,消失在了天地间。 朱拂晓回到院子,将灯笼悬挂在房檐下,那惨绿色的灯笼此时竟然又恢复了淡黄色。 朱拂晓隔着门楣,感受着屋子内小妹沉睡的气息,一颗心逐渐沉入肚子里,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待到天边泛白,黎明即将降临,白骨骷髅回返,体内又多了二十几道绿光。 有三五岁的婴孩模样,还有那五十多岁的老妪。 看着那婴孩的魂魄,朱拂晓摇了摇头:“你们怪不得我,这世上本来就弱肉强食。我要是没有本事,只会被你们父亲害死。父债子偿,此乃天理循环。” 说完话只见朱拂晓收了那鬼魂,然后见白骨落入灯笼内,方才转身走入屋子,开始修炼魔法。 这就是这个世道! 牵连才是正理! “这个世界没有鬼魂,所有的人死亡,七天后魂魄就会彻底的消散。而我的魔法灯笼蕴含着不可思议之力,可以打破天地法则的束缚,不但能叫这些魂魄留下来化作亡灵,更能孕养这些魂魄,叫这些亡灵壮大。”朱拂晓笑了笑:“也是运道,杀人也要分天时地利。若在晴天白日,这些人气血处于巅峰,体内营卫之气充盈,我纵使催动亡灵想要将其迷晕,那也要看运气。” “这一次,不知道风波会有多大,上百人死亡,必然会震动十里八乡!”朱拂晓又闪过一道念头。 第十二章 轰动 不管是在那个世界,死人了都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情,十里八乡都会惊传。 古代虽然信息落伍,但架不住大家比较闲,喜欢八卦,整日里没有乐子,那消息流传的更是快。 一个村中消失上百口人,绝不是小事情,莫说是城中皂隶,就是荥阳城中的县太爷,也是亲自驾临这个小村庄。 上百口人,三十几户人家,一夜之间空荡了下来,屋子里所有财物分毫不少,不论怎么看都透漏着一股子诡异的味道。 整个小村庄都充斥着一股难以言述的惶恐,各种流言蜚语不断,有人说是有塞外妖魔闯入村中,暗中吞噬掠走了这几户人家的性命。 也有人说,是这群地痞无赖作恶太多,遭受了天谴,一夜之间死于非命。 还有各种关于鬼魂之说,那一群人被恶鬼讨债、神灵惩罚,一时间大小消息不断在村子中乱窜。 “大哥,外面怎么这般热闹?”小妹瞪大眼睛,吃着碗中米饭,即便是粟米也很香甜。此时脸上粘着两个饭粒,一双眼睛瞪着朱拂晓,面带好奇的看向门外。 “莫要多事,好生在家吃饭,不得乱跑。”朱拂晓没好气的道了句。 小妹闻言乖巧的吃着米饭,但是一双眼睛总忍不住往外飘,眼神里露出一抹好奇。 “砰!” “砰!” “砰!” 就在兄妹二人吃饭的档口,忽然只听柴门外传来一道敲门声,村头王猎户的儿子王大高声呼喝:“公子,城中的皂隶与县太爷来了。现在召集全村人去村头问话。” 朱拂晓闻言心头一动,思忖着自家昨晚所有动作,确定没有留下丝毫破绽之后,方才不紧不慢的放下碗筷,然后看向了小妹:“这回好了,你可是有热闹可看了。” 说完话起身擦掉小妹嘴角的粟米,然后抱住其瘦小的身子,推开门跟着王大向村头走去。 “先生,您听说了吗?理正、那十几个地痞无赖,一夜之间全都人间蒸发了。就连其家眷都一夜间没了踪迹。”王大神神秘秘的道。 “有这等事情?”朱拂晓眉毛一挑,露出一抹诧异:“为何会如此?” “据说是作恶太多,糟了报应。”王大压低嗓子道。 朱拂晓闻言若有所思,王大面带讨好道:“现在好了,那理正前些日子天天欺压你,如今遭了报应,公子却是得到了解脱。” “区区十亩良田罢了,我如何会放在眼中?你小子稍后到了村头,可是要慎言,千万莫要胡言乱语,小心祸从口出,惹出什么乱子。”朱拂晓没好气的盯着王大。 王大连连点头,不敢辩驳,只是解气道:“这群地痞无赖,整日里横行乡里祸害相邻,如今遭受报应,却是活该。” 说着话的功夫,已经到了村头,全村老少三千多口人汇聚在一处,看起来倒是密密麻麻壮观的很。 理正的房间内 荥阳城城关县县太爷李松柏此时正面色严肃的看着那空荡荡的屋子,眼神里露出一抹不解。 “大老爷,查过了。村中与这地痞无赖、理正结仇的人家,不计其数。但有能力一夜间叫上百人死个干干净净尸骨无存的,怕是没有那个本事。都是一群普通百姓,若有如此本事,早就该封王拜相去洛阳城讨生活了,又何必留在田间当一个泥腿子!”有皂隶自门外走来,对着李松柏道了声。 李松柏闻言愁眉不展,上百人一夜失踪,他如何与上面的知府交代? 在其身边,皂隶领头柴关此时压低嗓子道:“大老爷,似乎有些不对劲啊。什么痕迹也没有!就算是那些边荒的妖兽绕过长城偷偷潜进来,那也该是留下印记,哪里像现在这般,什么痕迹、线索也没有。怕不是真如村中邻里所言,那赵季等地痞无赖遭受了报应,所以才死的悄无声息。” 李松柏闻言深吸一口气,眼下虽是春夏时节,但却依旧觉得有一股凉气自脑后卤门往上蹿:“休要胡言乱语。你我可以言谈鬼神之事为托词,难道你还要我向那些大老爷回报的时候,也说是鬼神所为?或许是这群人知道自己作恶多端,所以悄悄携带家眷连夜投靠了瓦岗山,成为了瓦岗山的盗匪。” 他们私下里可以推脱于鬼神之言,但是你叫李松柏去和知府说,去和皇上说,你信不信当朝皇帝一刀就将你给砍了? “最近赵季可否得罪过什么厉害的人物?”李松柏看向了皂隶头领。 柴关想都不想道:“听人说,理正近些日子似乎与村中秀才朱拂晓有些冲突,想要强买朱家的十亩良田。那朱拂晓不过文弱书生,那里有本事办下这等案子。” “朱拂晓?”李松柏眉毛一挑:“杨家的那个头铁管事朱拂晓?” 柴关无奈点点头:“就是他。” “现如今柴家与杨家暗中较劲,那柴家攀上了太原城的李氏,再加上杨家的大靠山杨素出现了问题,现在整个杨家风声鹤唳。你好歹也是柴家的远方亲戚,虽然出了五福,但好歹也是一线机会。”李松柏眉毛一挑,看向了柴关。 “柴家正要杀鸡儆猴,那朱秀才就是被杀的鸡,你要是能在加一把力,此事必然会入了柴家本家眼中,何苦在县中做一个皂隶。只要柴家本家人一句话,县中大小职位还不是任由你挑?”李松柏看向柴关。 他倒是打的好算盘,此事颇为棘手,若叫柴关主动扛下来,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扣在朱拂晓身上,到时候所有的责任都和他撇的干干净净。 日后纵使有人追究起来,他只管将柴关推出去就是了。 为官之道,就是保全自身。当然,若能顺势交好柴家,卖柴家一个面子,想必李家哪里也会对自己大为赞赏。 不错,他李松柏乃是李氏的人! 柴关闻言一愣,然后摇了摇头:“可是……可是……朱拂晓一介书生,这帽子如何扣,怕都是扣不到他的身上啊。” 嘴上这般说,心中却是冷笑:“上面的大人虽然糊涂,但却也不瞎。再者说,杨家也不是小势力,我要是做的太过,被人揪住辫子,死的可就是我。我只能被人白白牺牲。不过眼下也是个机会,还需好生谋划一番才可。” “就会就在眼前,你若能把握,那便把握。若是把握不了,可休怪本官没有提携你。”李松柏闻言不以为意,他就不信柴关能忍受得了升官发财的诱惑。 然后走出院子,对着那众位皂隶道:“将所有钱财都收了归于衙门充公。” 收完钱财转身离去,只留下一众捕快愁眉苦脸的询问着众位百姓线索。 “那位是朱拂晓?”柴关自屋门内走出,对着场中众人喊了一句。 “见过班头,在下便是朱拂晓。”朱拂晓闻言自人群后钻出来,对着柴关一礼。 “朱秀才,久违了。”柴关冷冷一笑。 他与朱拂晓谈不上熟悉,但也绝不陌生。柴家与杨家这些年打出了狗脑子,虽然只是两个偏房远支打架,但其中涉及到的政治斗争,却叫人心惊肉跳。 他身为城中皂隶,当然处理、调节过很多次两家的冲突。 “是久违了。班头大人找我,可是有什么话问?”朱拂晓风轻云淡,没有丝毫的畏惧。 即便是杨家的一支远亲,想要拿捏这捕头,也是弹指之间而已。大家都有背景,没什么可畏惧的。 “呵呵,只是照常叙话罢了。昨夜案发之时,朱秀才在哪里?”柴关笑里藏刀,笑眯眯的眼神里满是阴冷。 “大晚上的当然是在家睡觉。”朱拂晓道了句:“不睡觉还能去哪里?” “可有证人?”柴关下意识问了句。 “大人晚上在家睡觉,也有证人吗?”朱拂晓一句话怼的柴关说不出话。 “呵呵,不愧是秀才公,倒是言辞犀利。”柴关笑了笑,不再盘问,只是面无表情的抱拳道:“若有什么蛛丝马迹,还望朱秀才及时通知我等,在下感激不尽。” “好说!好说!”朱拂晓笑了笑。 柴关讨了个没趣,憋了一肚子气,率领三班衙役气势汹汹的往回走: “这个混账,竟然敢在众人面前如此不给我面子,爷我这次非要办了你,给柴家出一口恶气不可!” “大人,想要办这小子,虽然说难,但却也未必没有办法。”就在此时,只听一边的小捕快笑着凑了上去道。 “哦?有什么办法?”柴关闻言一愣。 “听人说,李家的人最近在瓦岗山附近,准备探探瓦岗寨的底细。”小捕快低声道:“那可是李家的嫡系人马。听人说,三娘子与二公子也在。” “那又如何?”柴关不解:“三娘子与二公子乃天上神龙般的人物,岂是咱们可以接触的?” “若这朱拂晓勾结瓦岗逆贼呢?”小捕快神秘一笑。 “嗯?”柴关脚步顿住:“这等事情,一旦露出破绽,谁都别想好过。” 第十三章 魔法异变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 朱拂晓与这皂隶头领无冤无仇,与这县太爷无冤无仇,双方为了利益,竟然想要将其置于死地,拿其性命做晋升之资,朱拂晓又非寻常人,岂能坐以待毙? 不过,朱拂晓此时并不知道自己被那皂隶头领柴关给惦记上了,否则说不得要直接出手,先下手为强,将这柴关给了结了事。 世上的事情莫过于此,惨遭横祸者比比皆是。律法严明的时代,尚且冤假错案无数,更何况是在这古代? 面对着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众位皂隶也没有心思细问,只是再三交代人口失踪之事不得外传,然后匆匆前去抄家了。 很显然,这县太爷李松柏也不是傻子,直接想着先将事情给压下来。一百多人失踪,不是小事情。要么是入了瓦岗投靠盗匪,要么……?被人杀害?似乎不太可能。 人又不是小动物,一夜间屠杀上百人,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全村三千多人,谁都没有听到动静? “呸,这群狗官。除了抄家敛财之外,什么本事也没有。那狗官肯定是想要将事情给压下,然后息事宁人了事。”王大站在朱拂晓身边,狠狠的啐了一口口水,眼神里充满了火气。 听闻此言,朱拂晓眉毛挑了挑,然后双手背在身后慢慢悠悠的往家中走去:“小子,祸从口出,休得胡言乱语。” “晚上记得来我家中识字”朱拂晓又叮嘱了一句。 他倒没有什么藏私的心里,这个世界的文化知识,对他来说也就是那般吧。没有什么秘而不宣,或者说值得藏私的。 领着小妹回到家中,朱拂晓将弓、箭全都放在竹篾中,然后沉思了一会,将屋檐上的黄灯笼拿下,插在了背篓上。然后起身向山中走去。 他将黄灯笼带在身边,不是怕丢了,任何人盗取了黄灯笼,都不会有好下场,都会被天地间的霉运之气、死亡之气惊扰的不得安宁。 他是怕自家小妹或者是邻居误碰到那黄灯笼,到时候惹出什么事情来,可就是不妙。 所以,干脆带在身边,倒也省去了所有烦心事。 他不单单要狩猎,还要去寻找一些草药,在这个时代,一旦感冒生病,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稍有头疼脑热,那也是要人命的事情。 他继承了全部魔法,炼金、制药魔法自然也在其掌握之中,他虽然眼下只掌握了死亡魔法,炼制不得魔法药,但却可以配置一些那个世界的普通草药。 连绵百里的瓦岗山脉,有着数不尽的奇花异草,更是山中狼虫虎豹的天然狩猎所。乃是所有野兽的家园,所有狩猎者的天堂。 朱拂晓身披一件黑色麻衣,头上戴着斗笠,将整个人笼罩在黑袍内,避免毒辣的太阳照射在身上,也免得阳光的浩荡之力与体内死亡魔力冲突,使得其难受。 山中多草药! 入了瓦岗山,草药处处皆是,无人采摘。 这个世界懂医术的只有那么一小撮人,而且这瓦岗山中有大型猛兽,还有山间盗匪,寻常人谁敢来瓦岗山采药? 至于说你叫瓦岗山中的盗匪采药?怕不是在开玩笑。一群只懂杀人的家伙,怎么会救人的本事。 朱拂晓一路上走走停停,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已经挖了一箩筐。 他已经避开了人们走出来的山路,因为人们走出来的山路上时常有盗匪拦路,他虽然不怕那些盗匪,却也不想惹麻烦。 况且,小路附近的一些山间野果、草药,早就被人采摘光了。 在这古代,只要是能吃的绿色,别管什么草药不草药,都会被村民采摘回去充饥。 双眼内魔力流转,方圆千米所有生命气机在其眼中化作了一个个磁场,辨认的清清楚楚一清二白。 纵使有大型的山间猛兽,他也能从容避开,然后绕路而行。 至于说山间的小兔子、小松鼠,乃至于猿猴、梅花鹿等等,虽然不能说比比皆是,但只要耐心走一会,却也可以看到。 这里是瓦岗山内的无人区,是人类不曾征服的天然原始森林,除了掌握死亡魔法的朱拂晓,没有人敢随意闯入其中。 这山中的毒虫、猛兽数不胜数防不胜防,也就是朱拂晓能辨认所有生命气机,能够自动的避让开。 最关键的是,朱拂晓的背篓上,插着一把古朴的黄灯笼。 黄灯笼朦胧中散发出一股死亡的气机,在其周身十米之内,所有毒蛇、蛊虫,俱都是感受到了那股死亡的气机,身躯僵硬动也不敢动,一个个都雌伏了下来。 只要是有情众生,就没有不惧怕死亡的。 对于他来说,最麻烦的不是山间毒虫、猛兽,而是那尚未开垦的道路,山林间遍布的枝桠,以及勾连在一起的藤蔓。 不过好在他有办法,只见其心头一动,白骨骷髅出现,然后朱拂晓直接坐在那白骨骷髅的背上,叫白骨骷髅背着自己在山林间行走。 白骨骷髅融合了上百人的血肉精华,已经有了些神异,在这深山老林内脚步轻稳健步如飞,堪称是飞毛腿。 对于朱拂晓来说难以迈过去的藤蔓,只见那白骨骷髅轻轻一跃,然后纵身就跳了过去。 朱拂晓一路走走停停,只是先采集草药,并未曾出手在山中狩猎。 眼见着天色接近午时,朱拂晓心头念动,驱使着魔法骷髅寻找到山间一处清泉前,然后放眼林中生命磁场,一双眼睛看向了丛林中那犹若是小鹿形状的生命磁场。 硬弓被其握在手中,魔法箭缓缓抽出,然后引弓搭箭。 魔力缓缓注入箭矢,箭矢内的魔法随之激活,只见整个箭矢上玄妙纹路开始活跃游走。 六石的硬弓,即便加上滑轮,对于朱拂晓来说,也依旧是太硬了。只拉开了一道半月,然后那魔法箭化作一道黑光,没有发出半分声响,更不曾有箭矢的呼啸。无视了所有山间阻碍,穿过层层险阻,径直没入了那生命磁场中。 接着一道惨叫响起,然后在丛林内回归沉寂。 “去,给我将猎物带回来。”朱拂晓坐在小溪边,不紧不慢的清洗着脚上的泥垢。 白骨骷髅远去,不多时就见一只小鹿被其扛了过来,那小鹿的血液已经被抽空,魔法箭扎在了其脖颈上。 一击毙命! 此时在看那魔法箭上的符文,就好像是活了过来一般。细一看那魔法符文,依旧是魔法符文,烙印在箭矢上,只是显得箭矢比较奇特而已。但若是细看,聚精会神的盯一会,你就会发现,那魔法符文似乎有了生命力,不断在箭矢内游走。 “咦,吸食了小鹿的生命力,这箭矢似乎也变得不一样了。魔法果然玄妙,果然是不可思议。”朱拂晓伸出手拿住箭矢,下一刻自那箭矢内一股暖流流淌而出,钻入了其内体。 然后,朱拂晓只觉得自家精气神一震,整个人浑身舒坦,似乎体内的沉积旧疾尽去,自家的筋骨、肌肤、血肉内似乎多了什么东西一样。 “还有这种功效?”朱拂晓拿起那魔法箭,仔细的打量着魔法箭矢,感应着魔法箭矢的变化,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被自己选做箭矢的树枝,生机似乎又复苏了,发生了一种奇特的变化。 “不去管它,这是我的魔法箭矢,受我的魔咒控制,就算发生变化,也依旧要被我掌控。这方世界的法则与魔法世界的法则终究是不一样。不一样的法则下诞生的魔法物,自然也是不一样。”朱拂晓伸出柴刀开始开膛破肚,将梅花鹿切好。 那白骨骷髅去深山老林抱来一大捆干柴,然后放在了朱拂晓的身前,静静站在溪水前,等候朱拂晓指使。 “方圆五百米,自由狩猎,壮大自己!”朱拂晓略作沉吟,然后道了句。 话语落下,只见脚下泥土一软,那白骨骷髅已经钻入了泥土中,消失在了其眼前。 “卧槽,遁地术!!!”朱拂晓看着白骨骷髅的本能,顿时惊呆了,手中柴刀垂落在地,差点将自家的宝物给切下来。 “死亡魔法源自于大地之力,所有尸体死后,本来也就归于大地。大地才是万物最终的归宿。”朱拂晓缓缓将柴刀收起来,眼神里露出一抹若有所思,然后拿出火折子,开始小心翼翼的生火。 在这原始丛林,生火必须要小心翼翼,否则一旦惹出火灾,那便是无数生灵陨落的惨剧。 细心的挖出一个泥坑,招来溪水边的淤泥,将那周边泥坑涂抹好,然后朱拂晓用火折子点燃了松软的杂草,接着就见大火逐渐升起。 在这幽冷的原始丛林内,火光给冰冷的森林带来了一丝丝暖意。 做好架子,将那鹿肉放在架子上,朱拂晓开始熏烤。 油脂滴落,朱拂晓不去理会,又去转身炮制身侧的鹿肉:“剩下的鹿肉大概有四十多斤,还有些肝脏,足够我兄妹吃一段时日了。” 第十四章 女子 至于说怎么将鹿肉运出去? 倒也不难。 只见朱拂晓神魂波动,死亡魔力顺着手指一点,落在了鹿骨上。 只见魔力流过鹿骨,一道魔咒烙印其上,接着只见骨骼重组,一只白骨鹿已经出现在其眼前。 被魔力加持过的魔法鹿,比真正的小鹿力量还要大。 魔法乃是不可思议之力,而白骨鹿终究是肉体凡胎。可以说,魔法鹿的强大与否,取决于朱拂晓体内的魔力强大与否。 将那鹿肉炮制一下,用火熏烤了一番,防止过早的腐烂,然后朱拂晓才不慌不忙的拿起架子上鹿肉,开始大快朵颐。 鹿肉,永远都是这世上最顶尖的食物之一,乃是所有王公贵族的最爱。 就算是牛羊肉,也远远比不上鹿肉的口感。 吃了一大块鹿肉,朱拂晓将剩下的鹿肉整理好,小心翼翼的放入背篓内:“可惜不会水魔法,要是用水魔法将将这鹿肉冰封起来,到时候岂不是有了天然的冰箱。” 吃饱了饭,朱拂晓盘坐在丛林内打坐修炼,日常修炼圣杯之术。 忽然其精神一振波动,然后诧异的睁开眼,看向了身前的小溪,只见上游处有一件白色的衣衫,缓缓飘荡而下。 鹿骨纵身一跃,直接没入河水中,将那衣衫捞了上来,落在了朱拂晓的手中。 “怪哉,怎么会内衣?”朱拂晓面色诧异。 不是后世所说的内衣,而是古人贴身穿的薄衣衫,而且还是白色的,上等丝绸,看其做工便质地非凡。 “这亵衣上有血腥味,虽然被溪水冲的很淡,但却是沾染过血腥味无疑。莫非上游有厮杀不成?”朱拂晓心中诧异,但却没有去看热闹的想法,只想着早早离去,可不愿意沾染上麻烦。 “在烧一壶水,我便离去。”朱拂晓拿出竹篾内早就准备好的陶罐,在溪水边舀了一罐,然后放在石头上用柴火烘烤。 只是其才刚刚坐下,就见河流上又有一件白色之物飘荡而来,那鹿骨再次扑了上去。 “亵裤?”朱拂晓看着那白色衣服,展开打量一番,然后在大腿根处,一道锋锐的断口出现:“上游到底发生了什么?莫非是有什么不轨之事发生?” 不过,此地距离事发之地不知多远,他也没有心思去多管闲事。 眼见着瓦罐中的水壶即将烧开,忽然河水中一道磁场浮现。 一道人形的磁场。 看着那在水中沉浮的躯体,朱拂晓眉毛一挑,然后远处警备的骷髅人纵身一跃,直接落入溪水中,将那顺着溪水飘荡的人影拦截了下来,拖拽上岸边。 见死不救,绝非朱拂晓能做到的。 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什么来历,此时既然被他遇见,当然要救一救。 最关键的是,这里是瓦岗山!落入水中的极有可能就是自家那便宜老子的下属。 朱拂晓来到溪水边,看着那被拖拽到岸边的躯体,不由得一愣。 一个女人,皮肤很白,身材十分丰满的女人。 凹凸有致,没有丝毫的赘肉。 纵使是满头青丝遮盖了面孔,但是却也依旧能从那毫无瑕疵的肌肤上看出,这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一个很美的女人。 最关键的是,这个女人没有穿衣服。 此时坦诚的躺在朱拂晓身前,叫其看了不由得呼吸有几分急促。 “她应该是漂浮了很久,那衣衫就是被河水冲下来的。”朱拂晓心中大致有了判断,然后将女人从头打量到脚,最终将目光落在了女人的大腿根处,一道狰狞的刀口血肉模糊,大动脉被切开了。 但不知为何,这个女人竟然没有死,失血过多还没有死。 然后他又看到了女人的脚掌,小巧玲珑,只是脚心处有大量的老茧。 非礼勿视。 朱拂晓转移目光,慢慢走上前去将女人头发掀开,露出了一张精致的五官。 “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 刹那间,这句话在其脑海中流淌而过,就好像是眼前女子的最好写照。 亦或者‘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倒也适合。 与他想象中的小家碧玉不同,这女子眉宇间透漏着一抹英气、贵气。 “多亏你遇见我,否则必然是十死无生,要溺死在水中。你这般伤势,体内死气已经横生,离死不远了,只是不知为何,却被一股生机吊着性命。”朱拂晓扯开自家衣衫,然后口中默诵咒语,然后将那布条缠绕在女子的大腿处。 拿出背篓内的草药用嘴捣碎,然后朱拂晓将药草涂抹在女子的大腿根处,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这大腿滑不溜秋,被水泡了这么长时间,居然没有变形,当真是奇怪。” 然后小心翼翼的为女子穿戴好衣衫,朱拂晓感受着手中的触感,不由得诧异道:“好紧致的肌肉,比前世那些健美先生的肱二头肌还要坚硬,也不知这女子是怎么练的。” 不过看着女子丰满的身材在那白色衣衫下勾勒出诱人的形状,朱拂晓略作沉吟,将身上长衫脱下来,为女子小心翼翼的穿戴好。 包扎好伤口是为了稍后抽出女子体内的死气之后,其体内血液活络起来,再次出血。 朱拂晓体内魔力流通,死亡的种子运转,不断抽取着女子体内的死亡之力。 如今朱拂晓今非昔比,只见其体内死亡种子震动,然后其一只手掌落在了女子的胸口处,感受着触手的酥软弹绵,朱拂晓摇了摇头,祛除所有杂念:“之前穿衣服时又不是没摸过。” 魔力流淌沸腾,无数的死亡之气尽数自眼前女子的体内升腾而起,灌入了朱拂晓体内。 伴随着最后一缕死亡之气被抽干,女子体内气血复苏,那本来即将沉寂的气血,此时又开始逐渐的流淌起来,那龟息起来的心脏,又一次恢复了跳动。 “活了!”朱拂晓松了一口气,总归是救人一命。 那大腿处的伤口,此时又有血液渗透而出,朱拂晓无奈,只能伸出双手去压住。 没有绷带,他能怎么办? “你是谁?竟然敢对我无礼?”就在朱拂晓按压伤口的空档,只见那躺在地上的女子睁开眼,感受着私密处的一双温热大手,不由得杀机四起羞愤难耐。 可惜,她体内的血液不到两成,根本就没有力气坐起来,只能羞愤的质问出声。 也不知道一个丧失了八成血脉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 “姑娘见谅,你这大腿被人一刀砍伤,动脉出血不止,我没得‘呀卖呆’,所以只能用手按住了。若有失礼之处,还望姑娘见谅。”朱拂晓声音正大光明,没有丝毫的杂念,叫那女子也不由得心神松懈了不少。 一边说着,那白骨小鹿悄无声息间被大骷髅吸收,然后随着大骷髅进入了灯笼内。 女子虽然意识模糊,但却也有些感知,感受大腿处的疼痛,知晓眼前之人所言不虚。 只见那女子大腿处肌肤一阵收缩,朱拂晓能明显的感觉到,那一块肌肉好像是自己动了一样,刹那间将伤口收紧。 “好奇怪!”朱拂晓面色诧异,忍不住去摸了摸。 “你还不赶紧放开。”女子感受着朱拂晓的动作,不由得羞愤欲绝。 朱拂晓讪讪一笑,连忙松开手,再看看眼前的女子,对视着那瞪大的眼睛,不由得一阵心虚:“姑娘,你好歹是活了过来。我已经给你上了药,要不了七八日,便可下床轻微走动。” 女子闻言上下打量着朱拂晓,见其一副文弱书生模样,心中暗自里松了一口气:“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瓦岗山脉。”朱拂晓道了句。 “瓦岗山脉?”女子挣扎着想要坐起身,但终究是失败的躺在了哪里。 “咕噜~” 腹内雷鸣声响,叫那女子更是羞愤欲绝。 “我去为你熬一些肉粥。”朱拂晓连忙将鹿肉拿出来:“你大病初愈,只能吃煮烂的肉粥。” “不必,你若有肉,给我一些肉干便足矣。”女子阻止了朱拂晓的动作。 朱拂晓闻言心头一动,想起女子那自动收缩的伤口,那紧致却柔软的肌肤,将之前烤好尚未吃完的鹿肉递了过去。 可惜,女子想要伸出手去拿,却连抬起胳膊的力量都没有。 她的全部力量都用来止住伤口,哪里还有力气吃东西? 朱拂晓笑了笑,拿起肉干撕开,小心翼翼的塞入了女子的口中。 看看女子洁白的贝齿,朱拂晓面色诧异,在这没有牙刷的年代,古人的牙齿能这么白? 在感受着那柔唇,朱拂晓也是摇了摇头,甩出诸般杂念,然后将肉干小心翼翼的撕开。 伴随肉块入口,女子并不嚼嚼,而是直接生吞了进去。 接着其腹部按照某种规律鼓动,然后雷鸣般声响,那女子在雷鸣声中竟然逐渐恢复了一点点的力量。 待到一块肉干入腹,那女子已经能够抬起手,直接拿过朱拂晓手的更大块肉干塞入了嘴中。 伴随着肉干消化,那女子苍白的肌肤开始变得红润,在朱拂晓的眼中,其生命磁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在壮大。 ps:各位看官猜猜女子是谁。 第十五章 李家的三娘子 “好奇怪!”朱拂晓看着眼前女子,感受着其体内的生命磁场,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壮大,丝毫不见之前那副虚弱得奄奄一息的样子,不由得感到好奇。 尤其是伴随女子小腹的起伏,一股雷鸣般声响在其体内发出,气血的力量在不断衍生蔓延,向着女子周身滋润了去。 他修炼死亡魔法,对于生命力量感知格外敏锐,女子体内生命磁场的气息在其眼中毫无遮掩。 此时鹿肉入口,女子体力已经开始恢复,至少没有之前初见时那般差了。 女子停止了吞咽,开始了细细嚼嚼,一双眼睛扫过自家胸前衣衫,然后不由得面颊‘腾’的红了起来。 朱拂晓不明所以,一双眼睛看向女子雪白的亵衣,然后仔细打量了一番才不由得瞳孔一缩。 衣服翻过来,里外穿反了。 但女子没有说话,朱拂晓也没有开口。 “看你样子,不像是山中猎户,倒像是读书人。”女子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终于先打破了沉默,将朱拂晓不着痕迹的看了一个通透。 “本来是读书人,然后帮人记账为生。只是常年吃不到肉,所以才来山中碰碰运气。我自己还好,只是苦了家中的小妹。”朱拂晓挥了挥手中的硬弓:“所以逼不得已,不得不入山射猎。亏得我运气不错,竟然射到了一头麋鹿。” 听闻朱拂晓的话,女子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手中的弓,目光落在了那造型奇异的滑轮上:“好奇怪的弓。” 朱拂晓却是不着痕迹的将弓装入背篓内,这弓可是涉及到滑轮之术,他可不想随随便便就叫人看到,免得引起这个时代的异变:“我不过是加了一些奇妙的改装罢了。倒是在下失礼,尚未请教姑娘名讳。不知姑娘为何会自水中而来?” 女子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目光意味难明,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话,而是一双眼睛打量着远处的原始丛林,过了一会才道:“我姓李,家中排行老三。你可以叫我三娘子。” “这等深山老林,你竟然有胆子闯一闯,胆魄非同寻常。”三娘子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看不出来,你这文文弱弱的书生,看起来胆子倒是蛮大的。” 朱拂晓闻言只是轻轻一笑,然后开始收拾行囊:“我欲要回家,不知姑娘打算和我走,还是……。” 他的目光里露出一抹探究,眼前姑娘怕不是省油的灯,尤其是那诡异的呼吸,腹中不断散发出的雷鸣声响,还有大腿处的伤痕,叫其心中已经起了疑心。 他可不记得自家前世历史中有这等诡异的呼吸术。 他对这个世界更是多了几分小心,多了一点点好奇与兴趣。 “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能自己走吗?”三娘子柔柔弱弱的道。 虽然恢复了几分生气,但却依旧虚弱的。 朱拂晓自己都是靠着白骨将自己给背进来的,更何况是背着眼前女子出去? 而且,这女子怕是有什么厉害的仇家。他也不想多惹事。 只是,将一个女子就这般扔在原始森林,和杀了对方有何区别? “带我出去,必有报答。”三娘子虽然话语平淡,却透露着一种难以言述的贵气。 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也好!也好!报答倒是不必,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将你带出去,也是应有之义,总不能叫你死在这深山老林内。只是我还需背负草药、肉干,怕是背不得你,只能搀扶着你出去了。” “多谢!”女子只是起手道了句。 朱拂晓背上背篓,然后伸出手去将那女子扶住,搀扶着可堪盈盈一握的杨柳腰,透过轻薄绸缎传来的温热与柔软,女子面上挂了两片红霞。 朱拂晓看着女子白嫩的双足,以及山间枯藤老树,还有尖锐的倒刺,略作思忖将女子又扶着坐下:“你等我一会。” 那后拿起鹿皮,再拿出箱子里的草绳,取了山间的木棍、枯草,不多时一双丑陋的‘鹿皮草鞋’就制作好了。 朱拂晓将自家鞋子脱下来给女人穿上,然后将制作的简陋‘鹿皮草鞋’穿在自家脚上,扶起女子向丛林外走去。 女子身体实在是虚弱,整个人半挂在朱拂晓身上,一双眼睛打量着左右丛林,听着山林间猛兽的嘶吼、咆哮,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你独自一个人进入深山老林,难道就不怕被吃掉?” “谁吃掉谁还不一定呢。”朱拂晓笑吟吟的道了句。 女子更加诧异,一双手干脆搂住朱拂晓的脖子,然后拍了拍其肩膀:“看你不过是一文弱书生,不曾打磨过血肉,怎么这般大口气?莫非你还有何依仗?” 朱拂晓不语,只是琢磨着女子口中‘打磨血肉’两个字,然后试探着道:“你说的打磨血肉筋骨,莫非就是你之前的那个雷鸣?” 一边说着,他看向了女子的小腹。 “那叫虎豹雷音。”女子道;“你果然只是个普通人。” 她一上手,触及到朱拂晓的身躯,就知道这完全是一个没有修行过任何武道的普通人。 “虎豹雷音?”朱拂晓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你在瓦岗山下的那个村子居住?”女子又问了句。 “大吴村。”朱拂晓回了句。 “我看你一身书生气质,倒是有些文采,不想你被那俗事耽搁了。你既然救我一命,我自然会报答你。前些时日,朝中传来消息,当朝天子欲要遣僬州刺史李渊讨贼。如今李家二公子就在瓦岗山下,暗中刺探瓦岗山情报,欲要寻觅时机,一举将瓦岗山铲除。我观你书生气质,文质彬彬,何不弃笔从戎,做一个书生也好?” “李渊?二公子?”朱拂晓一愣,呆呆的看着眼前女子,然后脑海中一道惊雷闪过:“三娘子?铁娘子?” 与此同时 瓦岗山深处 顺着那河流的最下沿,一个面容英武的青年男子,此时正站在河边,一双眼睛盯着河水上游,似乎是在等候什么。 那男子就像是一个雕塑般,就连呼吸也变得极为微弱。 “公子,事情已经办妥了。咱们请杀手扮作瓦岗的人,重创了李三娘子,逼得对方坠入水中。要不了一时三刻,三娘子就会顺水而来,到那时便是公子趁机英雄救美的好时机。若能与李阀联姻,我柴家便可一举越为勋贵人家。”一个身披斗笠的老叟,此时自山下而来,站在了年轻的公子身前。 “三娘子!三娘子!我柴绍一定要得到你!强龙压不住地头蛇,我如此用心设计,不惜惹火烧身,你可千万莫要叫我失望。”青年男子闭上眼睛:“李家的人瞧不起咱们,但咱们若趁机生米煮成熟饭,呵呵……李家丢不起那个人。” 且说朱拂晓扶着李三娘子一路行走在丛林中,听闻女子的话语,不由得心头一愣,然后脑海中蓦然划过一道惊雷:“李三娘子!” 李渊有一个女儿,排行老三,唤作:三娘子。 也就是后世网络小说中,大家口中的那位‘李秀宁’。 但实际上,李三娘子就是李三娘子,没有名字。 李三娘子,就是她的名字。 忍住想要脱口而出的惊呼,朱拂晓心中电转,自己貌似是攀上了一个大腿。 怎么办? 李三娘子把大腿伸过来要给自己报? 到底抱不抱? 在线等,挺急的。 “算了。”朱拂晓心中电转,然后摇了摇头。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现在自己顶着反贼的名头,要是到处招摇乱窜,不是找事吗? 万一被人察觉到,怎么办? 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事情做? 况且,他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平常百姓,不应该知道哪些权贵的门门道道。什么门阀世家,什么官宦人家,都不是他该知道的事情。 更不能对李家表现出什么热切,免得惹人生疑。 就算再后世,对于大部分民众来说,除了****外,你再问中央常委啥的,除了搞政治的党员,普通百姓有几个知道的? 除了****外,那些中央官员,还不如自家的村长出名。 后世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在这个消息极度落后的时代? 一个普通书生,听闻李三娘子的话,就该是那种表情。 “我一心考取功名,帮人家记账,也不过是隔三差五讨生活罢了。对于我来说,唯有金榜题名,才能入我双眼。”朱拂晓话语中充满了自信、傲然,颇有一股狂生的风采。 只是内心却在不断痛苦的哀嚎:“大腿啊!这可是未来最大的腿!竟然就这么错过了,这可是要哭一辈子的事情。” 三娘子一双眼睛打量着朱拂晓,见其目光清明,心中又是松了一口气,然后转移话题:“对了,尚未请教兄台名号?” “在下姓朱,朱拂晓。” 朱拂晓将自己的名字立即准确无误的念了一遍,只希望三娘子记得今日恩德,日后待风声过去,自己也好去抱大腿。 这大腿白白嫩嫩,自己不但抱过,还摸过呢。 第十六章 山雨欲来 “朱拂晓,好奇怪的名字。”三娘子闻言面上带着一抹诧异。 “姑娘若实在心中过意不去,想要报答的我的救命之恩,在下也不能叫姑娘心中难过。不如,你给我个几千两黄金,我也绝不嫌弃。”朱拂晓瞪着大眼睛,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李三娘子。 嘴上在说话,心中在滴血。 但是没办法,恩情这个东西,过了一个时期,也就不值钱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时间越长,这恩情也就越不值钱。 “姑娘乃官宦人家子弟,应该不差这几千两黄金吧?”朱拂晓用话语去拿住李三娘子。 李三娘子闻言目瞪口呆的盯着朱拂晓,她当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救完人不都是该说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吗? 她还从未见过这等理直气壮索要报酬的。 这等事情,就算在后世,也要被人议论,更何况是在这侠义为先的古代? 施恩图报,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 更何况,开口就是几千两黄金,想她从小到大锦衣玉食,再加上修行武道打磨筋骨耗费了无数药材,也绝对没有消耗千两黄金的地步。 “你可知道一千两黄金的价值?”三娘子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 朱拂晓闻言一愣,他还真不知道一千两黄金的价值,但不论在哪个时代,一千两黄金都绝不是个小数字。 按照古来来说,半斤等于八两。一千两黄金换算成国币,再去计算,堪称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看到过的银钱。 朱拂晓背负双手,一双眼睛看向李三娘子,他也觉得自己有些狮子大开口:“要不然你随便给个数?” 三娘子不说话,只是气的低下脑袋,有一种想要打人的冲动。 当她堂堂李家的人情是金钱就可以换来的吗? 二人一路上歇歇停停,免不了肌肤之亲,磕磕绊绊的终于走出了瓦岗山的茂密丛林。 “你是去我家,还是自己找地方?”朱拂晓看向三娘子。 “去你家!我二哥要不了多久就会派遣探子找过来,我李家有追魂香,十里之内皆可寻到。”三娘子道了句。 朱拂晓于是扶着三娘子,一路回到自家简陋的草庐内。 “你家就住在这里?”三娘子有些差异的看着眼前草庐,她见朱拂晓气度不凡,绝非寻常之辈,还以为是地主乡绅之流,可谁知竟然居住如此简陋的草庐。 “茅庐虽然简陋,但却也是我的家,有家的归宿。”朱拂晓走入院子,小妹欢呼着扑了过来,小孩子最是喜欢粘人,一刻都不想分开:“哥,你可回来了。米饭我都已经煮好了。” 话语说到一半,瞧着容颜绝丽的李三娘子,不由得身躯缩了回去,藏在朱拂晓的一侧,歪着脑袋道:“哥,这个漂亮的姐姐是谁?” “这是哥给你讨的嫂子。”朱拂晓下意识打趣了一句。二人一路走来,混的倒有些熟了,尤其是耳磨鬓染,熟的不能在熟,朱拂晓口中却没了把门的。 只是话语一出,方才觉得不妥,一双眼睛去看向三娘子,只见三娘子目光看向远处,似乎不曾听闻朱拂晓的话。只是袖子里的双手,却是青筋暴起,惊得朱拂晓眉毛抖了抖,不敢在胡言乱语。 “嫂子好,朱丹见过嫂子。”小丫头一双眼睛看向三娘子。 “丫头,莫要听你哥胡说,姐姐只是你哥的朋友,不是你的嫂子。”李三娘子狠狠的瞪了朱拂晓一眼,然后伸出手摸了摸小丫头发油的头发,声音里充满了温和。 “嫂子,丹丹知道了。”小丫头很认真的点点头。只是那句嫂子,却叫李三娘子的额头上布满了黑线。 “你在这里休息,我去炖肉。今日可以吃肉了。”朱拂晓看向李三娘子,然后拿起案几上的鹿肉,向着厨房走去。找机会开溜。 厨房虽然简陋,甚至于各种配料都没有,但这毕竟是肉食,这可是肉! 对于小丫头也好,朱拂晓也罢,只要是有了肉,还有了盐巴,那已经是世上的美味。 李三娘子重伤,如今正在恢复伤势,也不嫌弃肉难吃。只是觉得朱拂晓有些糟蹋了鹿肉,鹿肉可不是这么吃的。 看着眼前埋头在碗中,亲密无间的兄妹二人,李三娘子的眼中忽然露出一抹笑意。她想起了自家兄妹四人,也是这般亲密无间,这种最温馨的兄妹之情,最是令人感动。 朱拂晓在这吃肉,心中畅想着美好的未来,却不知此时一场场危机正在不断逼近。 朱拂晓所在的大吴村,隶属于城关县。 (本书所有地名都是胡诌的,和史书中的地名对不上号,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城关县城内 皂隶头领柴关背负双手站在一座庭院内,听着隔壁传来撕心裂肺的拷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如何才能趁机将那刺头给除了。听人说,大公子来到了城关县,我若好生表现一番,将朱拂晓这个杨家最大的刺头给打下去,或许能作为面见大公子的礼物。”柴关此时在庭院下的柳树前来回走动,目光里露出一抹思索。 能与主家攀上关系,这可是直接一步登天,鱼跃龙门的机会。 “大人,那朱拂晓的案宗一片空白,据人说此人根本就不是大吴村的人,而是前些时日搬来的。”就在此时,一个皂隶走进来,手中持着一卷空白的卷宗。 “嗯?不是本地人?”柴关眉毛一挑,将卷宗拿在手中,这卷宗只是记录了朱拂晓相助杨家的一些事情。 “我大隋境内,舍弃五姓七宗外,可还有属于姓朱的大家族?”柴关一双眼睛看向侍卫。 “不曾听闻!至少在荥阳这个地界,不曾听闻有朱家的大户。朝中诸公,也不层听闻有姓朱的三公九卿。”皂隶略做沉思,然后道了句。 “既然是外来户,那就好办多了。竟然敢在城关县蹦跶,搀和进柴、杨两大家族的争斗,简直是可笑。正好将其拿了,然后向柴家本家邀功。茶马古道可是一宗大生意,决不能错过。”柴关冷冷一笑。 县官终究是不如现管,理正死前为了独揽大功,将朱拂晓身世瞒得死死的。更是暗中发动自家影响,不断替朱拂晓遮掩。那柴关身为一县捕头,竟然当面不识,并非其无能,实在是那理正隐藏的太好了。 最关键的是,这个时代有没有照片技术,辨识人脸可全都靠自家本事。 而且,你见过那家钦犯不是老老实实的躲藏在深山老林?那翟让入了瓦岗山,已经是天下皆知,谁能想到其子嗣竟然没有跟着入山,而是胆大包天的藏在了瓦岗山下的一个村庄内? 这一切的一切,本来就是不可思议之事。而唯一为朱拂晓亲自操办了所有落户手续,大概推算出朱拂晓身份地位的理正,也已经被朱拂晓给料理了。 “牢狱中可有瓦岗山的盗匪?”柴关听着耳边哀嚎声音,眼神里露出一抹阴冷之色。 “现在瓦岗山上盗匪横行,大大小小盗匪不下于八十多股,那大小盗匪各自立下山头,群盗相互守望,单凭咱们衙门的力量,根本就不敢去剿匪,更何谈去抓捕盗匪?现在瓦岗山已经彻底被贼人给控制住,城中总兵也是经常吃瓦岗山的刮落,被瓦岗山给打的没脾气……”捕快苦笑,虽然话语没有说全,但是却已经表示的一清二楚。 正规军都不是瓦岗山的对手,就咱们这些只能欺压小贼的皂隶,面对盗匪谁敢冲上去? 一旦盗匪来了,那肯定是跑得比谁都快。 “若能将那朱拂晓扣上瓦岗的帽子,然后……顺势以盗匪之名牵连到杨家……”柴关自语。 “大人糊涂,不论杨家还是李家,可都不是咱们能设计的。就算真被咱们设计成了,到时候大伙怕也不得好死,咱们都要死于非命。那杨素就算是陛下也要让其三分,杨家树大根深,杨素还没有倒台呢。”皂隶连忙道了句。 听闻此言,柴关也是心头一惊,眼神里露出一抹清明:“可惜了!” 也不知道他可惜的是什么。 这等权贵倾轧,岂是简简单单诬陷就能办到的? “弄不死杨家,那就先弄死那朱拂晓,然后以盗匪之名,逼迫城关县杨家交出茶马古道。我拿着这条茶马古道,去向大公子邀功。此,足以做我的晋升之资。”柴关停息脚步,将那案卷随手扔给了皂隶。 “大人,咱们牢内可是没有盗匪啊?尤其瓦岗山的盗匪,更是没有啊,咱们去哪里找盗匪牵连朱拂晓?”皂隶连忙将案卷接住。 “没有?那就造出来一个。咱们说有,那不就是有了吗?”柴关眼神里露出一抹冷酷:“随便去城中抓几个乞丐,然后关入大牢内,只要走上一遭,谅其也扛不住,不得不改口。县太爷是咱们的人,到时候想要怎么做案宗,还不都是咱们说的算?” 第十七章 诬陷 制作冤假错案,对于古时候来说,绝不是什么新鲜事。 尤其是那些手握大权的人,想要制作一宗冤假错案,不过是平平常常罢了。 就像是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夜幕中 一盏烛火悠悠点燃,照亮了整个草庐。 朱家太小,只有一张大床。 “你们睡在床上,我去偏房睡。”朱拂晓抱起稻草,然后二话不说推门而去。 堂堂李家三小姐,是决不能睡偏房的,朱拂晓怕事后对方清算,那自己的麻烦可是大了。 魔法不是万能的!尤其是他这个小小的魔法学徒,对付三五个人尚可,要是对方手持弓弩,保管一个照面将其射成蜂子窝。 一夜无话,朱拂晓躺在偏房,冥想修炼魔法,感受着体内不断壮大的魔法种子,眼神里露出一抹欣喜之色。 等什么时候他的魔法种子开天辟地般化开,变成一个漩涡,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淬炼魔法之力,无时无刻的自动运行,到那个时候他就是真正的法师。 那个时候,会衍生出法则轨迹,他的魔法修为又是不可同日而语。 一夜无话,邻家的鸡叫惊醒了沉睡中的人,朱拂晓任劳任怨,起床去准备米饭。 鹿肉与米饭混合在一起煮,不是一般的好吃。 “你这厨艺还算可以。”李三娘子吃了一口米饭,眼神中露出一抹赞赏。 如今李三娘子身穿朱拂晓的衣衫,整个人看起来去了几分明艳,多了几分难以言述的农家亲近之气。 只是早饭才刚刚吃完,就听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响起,然后便是猛烈的撞击。 一声轰然响动中,大门四分五裂,此时有五个皂隶冲了进来,还有七八个皂隶将朱家的大院团团围住。 “朱拂晓,你事发了,还不速速受伏。”柴关手持镣铐,大步流星的走入庭院,直奔朱拂晓而来。 此时看着院子里那目瞪口呆一大一小的两个女人,柴关也是心中讶然,升起一股羡慕之感。 大的那个明艳逼人,小的也是美人坯子。 “这一届穷酸书生,倒是好艳福。”柴关心中一道声音划过。 听闻‘事发了’三个字,庭院中的朱拂晓不由得心头一惊,大脑头皮发麻,下意识魔法转动,死亡魔法的种子急速旋转。 “莫非是我的身份被识破了?”朱拂晓心中满是惊悚,杀机在心头迸射。 别看对方十几个人,他也才仅仅是个魔法学徒,但架不住他有圣杯,体内魔力无穷无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承受,就可以源源不断的施法啊。 他有信心弄死这十几个皂隶,然后呢? 往哪里跑? 天下虽大,但他带着小妹,又能跑到哪里? “还需想个稳妥的计策,在来寻找脱身的时机。我有魔法无数,我就不信脱身不得。”朱拂晓一双眼睛看向李三娘子,一颗心逐渐安稳了下来。 柴关冲上前,一把将其按住,然后戴上了镣铐。 “劳烦三娘子照看我家小妹。”朱拂晓面色平静,不慌不忙的对着李三娘子道了句,然后转身看向柴关:“阁下莫非弄错了?我乃奉公守法的书生,不知有何罪过?” 朱拂晓也不傻,先试探一下对方口风,看看对方究竟知道了自己的什么事情。 是自己诛杀了大吴村上百人,还是自己隐藏钦犯身份的事情。 听闻朱拂晓的话,柴关此时缓缓松开镣铐,任凭朱拂晓站起身:“有人举报你勾结瓦岗山的盗匪,你且随我走一遭吧。” “荒谬,我乃是读书人,何必与那群盗匪勾结,自降身份?”朱拂晓怒斥一声:“况且,我在杨家做工,衣食无忧,又何必冒着杀头的危险去做这等事情?” 说到杨家,朱拂晓忽然话语一顿,一个画面电光火石般自脑海中闪过,然后一双眼睛看向柴关: “我知道了,你们是要对杨家动手,想争夺茶马古道,现在要将我牵扯进来杀鸡儆猴是也不是?” 现在有李三娘子在,他也不怕说破底细,撕破面皮。 大家都不是傻子,之前柴家与杨家冲突,城关县的皂隶、太爷,究竟是屁股坐在哪一家,大家都心中门清。 最关键的是,柴关的身份,朱拂晓也略知一二。 不但朱拂晓略知一二,杨家的所有管事,都知晓一点。大家曾经背后议论过柴家的事情。 “朱秀才,饭可以乱吃,但话可不能乱说。会死人的!”柴关阴冷一笑,露出发黄的牙齿,整个人的表情透露着几分狰狞。 一双眼睛扫过了三娘子与朱丹一眼,柴关嘴角露出一抹邪魅的笑容,然后转身离去:“带走!” “哥!哥!哥!”朱丹哭着想要冲出去,却被李三娘子一把扣住:“丫头莫哭,姐姐定然将你哥哥安全无恙的找回来。” “当真?” “当真!你稍安勿躁便是。” 过了半日,忽然有探马追寻而至,一路来到了朱拂晓家门前。 看着那端坐在庭院内,身躯挺拔的女子,探马连忙下拜:“见过大小姐。大小姐,您安然无恙,可实在是太好了。” “我二哥呢?”三娘子站起身,眼神里露出一抹令人心悸的压迫。 “二公子与大队人马稍后便至。”探马道。 “取我战甲、烈马来。”李秀宁道了句。 城关镇的大牢内 一阵晦涩的腥臭味扑鼻而来,就像是进入了茅厕一样,整个监牢内充满了湿润、腥臭令人作恶的味道。 “进去!” 皂隶将朱拂晓扔入了一个空荡的牢房内,然后上锁转身离去,身形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整个天牢上,唯有一个碗口大小的窗子,与外界交换空气。 但黑暗却是朱拂晓的天堂,此时他端坐在黑暗中,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之色:“首先可以肯定,必然不是身份的信息暴漏了。若是身份信息暴漏了,莫说是自己,就连小妹、三娘子刚刚也会被一道被抓来。” “身份没有暴漏,那屠杀村中数百口人命的事情,也没有暴漏。若是暴漏,他们必然会时刻派人盯着我,而非只是将我随意扔入大牢,亦或者是只带了一个简简单单的镣铐。”朱拂晓此时念头通透,刹那间就将前因后果考虑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那么唯一值得这群人做手脚的,唯有杨家了。”朱拂晓闭上眼睛,脑海中念头清明。 对方敢将自己的前身偷袭致死,可见其胆大包天,而其中县衙里的差役竟然不曾问过一句话,可见已经是官官勾结。 “麻烦大了,不知杨家能不能反应过来。”朱拂晓心中念头闪烁。 “哐当~” 就在其心中念头流转之际,只听得镣铐声响,牢门打开,柴关提着一盏灯笼,拿着一个食盒,来到了朱拂晓的牢门前。 “朱秀才,这一路二十多里地,可是辛苦你了。本官特意为你置办了一些酒菜,算是招待一二,以尽东道主之宜。”柴关打开牢门,坐在朱拂晓对面,然后打开食盒,却是四菜一汤。 朱拂晓不语,只是一双眼睛看着柴关。区区一个皂隶,也配称为官? 不过,也可以理解。 就像是副科长、副局长,人家都是直接称呼局长一样。 “哟,居然用这般酒菜招待我这个犯人,若世上犯人都是这般待遇,只怕我大隋牢狱,要被塞满了。”朱拂晓面带嘲讽,倒也没说硬气的话,而是直接抬起手,拿起一个烧鸡啃了起来。 吃饱了,才有力气作斗争。 最关键的是,在这牢狱内,后面不知道有什么节目等着自己。 先礼后兵,莫过于此。 那柴关轻轻一笑,看着狼吞虎咽的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鄙夷。一只烧鸡就这般吃的狼吞虎咽,一看就是没有经历过世面的人。 穷酸! 一年也吃不了几顿肉的穷酸。 “朱秀才,咱们都是明白人,明人不说暗话,我有件事想要请你帮忙。只要你肯为咱们办一件事,事成之后,五百两银子做酬谢。”柴关端起酒,为朱拂晓不紧不慢的满上。 “不急,待我吃完之后,再说也不迟。”朱拂晓打定主意拖延时间,能多拖延一会,总归是好的。 三娘子身为大小姐,总归是有办法将自己给弄出去。 只要对方没有自己的把柄,自己出去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柴关面带微笑,也不着急,只是不断为朱拂晓续酒。 待到酒足饭饱,杯盘狼藉之时,已经是一个时辰之后了。 “朱秀才,你现在吃完了,咱们可以好生商量之前要说的事情了。”柴关笑眯眯的看向朱拂晓。 “你有什么事情,不妨说来听听。”朱拂晓啃着最后的鸡腿。 “茶马古道,乃是两大家族的争端,你一个草根寒门,那茶马古道管你什么事情?不论杨家也好,还是柴家也罢,哪一家获得了茶马古道,都不会多给你银钱,你又何必将自己的性命都搭上,往火坑里跳?”柴关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 “可我现在已经跳下去了,没得选择。若是退,反倒死无葬身之地。”朱拂晓摇了摇头。 第十八章 世道 前身是个书生,而且还是那种读书读傻了,书生意气的那种书生。 闷着脑子非要为杨家找场子,为杨家抱不平,对于杨家小姐颇有‘眼馋’的意思,总是想要在杨家小姐面前表现一番,想要获得杨家小姐的青睐,于是整个人蹦跶着出头,到处为杨家宣扬、造势,给柴家找了不少麻烦。 乃是杨家所有门客、先生中,蹦跶得最为耀眼的那一个,枪打出头鸟,柴家不先对付他,还能去对付谁? 对于朱拂晓这等草根,柴家当真是随手就可以碾死,根本就没有任何顾忌。 现在双方已经结下死仇,朱拂晓可不认为只要自己倒戈相向,柴家就会放过自己。 很大概率是等杨家茶马古道的生意被夺,到时候在腾出手来收拾自己。 “当真不肯回头?非要一条道走到黑?”柴关放下手中酒壶,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目光里充满了煞气。 “没有回头路啊。”朱拂晓叹息一声。 “我不信!这世上,什么都是有价钱的。我给你五百两银子,只要你承认了自己勾结瓦岗山盗匪,杨家也与瓦岗山牵扯不清,亲自出面指正杨家。那五百两银子就是你的!同时,我还会为你在县城中买一座大宅院,资助你科考,你觉得如何?”柴关依旧不紧不慢,温声细语的劝着。只是这温声细语中多了几分锋芒与胁迫。 “呵呵。”朱拂晓只是不阴不阳的笑了一声,对于柴关的话不置可否。柴关虽然不知道‘呵呵’二字的涵义,但也绝非傻子,配合着虞七那副轻蔑的表情,自然看出了对方眼神里的那一抹鄙夷。 他竟然被一个穷酸鄙夷了。 “啪~” 鸡腿落在了监牢黑暗的角落里,沾染了不知道多少腥臭的泥土。朱拂晓的左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肿了起来。 “敬酒不吃吃罚酒,读书人就是贱皮子。还真当自己是什么人物了?你信不信在这牢狱之内,我有十几种办法,叫你死的不清不白不清不楚。”柴关缓缓收回了自家右手,一双眼睛阴冷的盯着朱拂晓。 朱拂晓没有说话,眼神里没有怒火,只是呆呆的看着柴关,然后犹自不敢置信的抬起左手,抚摸着已经肿得像肉包子般的面颊:“你打我?” “打你是轻的。你若不乖乖配合,说不得还要将你弄死在这里。”柴关冷冷一笑。 听闻此言,朱拂晓抚摸着自家高肿的面颊,眼神里露出一抹追忆:“已经有很多年没有人打过我了。” “黑纸白字在此,你速速画押吧。”柴关也不啰嗦,自食盒的底部,掏出一张状纸,然后扑在朱拂晓对面。 他必须要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将事情办得漂漂亮亮,因为半个月后,柴家大公子就要离开城关县。 他必须要在大公子离开之前,夺下茶马古道,作为自己的晋升之资。 “勾结山匪?而且还是瓦岗山的山匪?”朱拂晓低下头去看那白纸黑字的诉状,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 柴关当真是歪打正着,自家老子就是瓦岗山中的盗匪头子之一,而且还是实力深厚,影响力最强的盗匪头目。 “你若是个聪明人,就该将这文书签下,否则少不得皮肉之苦。到时候,十八般大刑伺候,受苦的还是你自己。”柴关盯着朱拂晓。 “证据呢?你说我是盗匪,难道就凭屈打成招?杨家也不是吃素的啊。一个人的诉状,他们是不会认的,你的证据不全,也搬不倒杨家。”朱拂晓将状纸放了回去,还有心情和柴关讨论破绽。 “呵呵,我做了十几年皂隶,做这等事情,又怎么会留下破绽?”柴关看向门外,然后拍了拍手:“叫他们几个进来见一见朱公子,也好认认脸,免得日后过堂时认错了人。” 牢门打开,只见有官差压着三个盗匪自门外走来,一路径直来到了朱拂晓的身前。 “看到没有,眼前的就是朱拂晓,你们日后要指证的盗匪同伙。就是此人,勾结瓦岗盗匪,联络你等杀人越货的。”柴关笑着道。 三个盗匪一双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过了一会才道:“柴大人,咱们兄弟已经记下了。若是过堂,绝不会指认错了人。” 柴关摆摆手,示意皂隶将三人带下去,然后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看到没有,人证物证俱全。有了人证指认,你无论如何都难逃一死。” “他们是真的盗匪?”朱拂晓问了一声。 虽然是发问,但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在他的魔法探测下,几个人的身上带着一股亡灵的残留痕迹,显然是因果缠身,见过血的主。 “不错,我用真的盗匪,指证你这个假的盗匪,才会毫无破绽。因为三个作恶多端的盗匪,绝不会去无故指认一个素不相识的读书人。只要能撬开你的嘴,杨家必然会身陷官司,就算事后抽身出来,茶马古道也已经大局落定。”柴关的声音里充满了肃然。 “所以,我就活该倒霉是不是?”朱拂晓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柴关。 这黑暗的世道! 错非他还有魔法傍身,只怕除了接受,毫无办法。 “你若有的选择,尽管去做就是了。”柴关看向朱拂晓:“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为你家中那大小两个女人考虑。五百两银子,足够那大小两个女人过一辈子了。你放心,爷我会好生替你照顾那两个女人的,没准日后我还要唤你一声大舅哥。” “敢打我妹妹的主意,你死定了!”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波动,体内魔力开始沸腾,一双眼睛盯着对面的柴关,话语中一股子肃杀之气充斥于整个牢狱内。 不知为何,迎着朱拂晓那深邃的眸子,柴关忽然心头一紧,忍不住头皮发麻,背后一道冷汗浮现。 “啪~” 又是一道耳光挥舞了出去,柴关面色凶狠,色厉内荏,强行用动作压下了自家心中的不安:“若不答应,今夜你妹妹就会遭人掳走,与人生米煮成熟饭。还有那个女人,当真是漂亮,想不到你这呆头鹅,竟然还有那般漂亮的媳妇。信不信今夜你媳妇就会出现在爷的床榻上,撕心裂肺的等着爷的宠信?然后你一家三口就此悄无声息间消失在城关县内?” 朱拂晓这回两侧面颊对称了,顶着猪头,一双眼睛看向柴关,忽然诡异的嘿嘿一笑,然后闭上眼睛不再言语。 “呵呵,看来你小子是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撞南墙不回头。爷今个就将那大小女人请来,与你作伴。”说完话柴关压下心头的悸动,然后转身匆匆离去。 待走出那囚牢,避开了那视线,方才将脚步站定,心有余悸的思忖道:“怪了!怪了!我为何会惧怕那穷小子的目光?简直是不正常!那小子目光忒渗人!忒恐怖了!就像是有厉鬼顺着那一双目光,啃食着自己的肌肤一样。” “头,这穷酸是个贱骨头,不见棺材不掉泪,咱们何必与他说好话,直接大刑伺候,岂不是妙哉?”有差役凑上前来,目光里露出一抹阴冷:“只要十八般大刑伺候上,管叫他是死人也得开口。” “不可强行逼供。咱们是用他去指认杨家,强行逼供必然会留下伤痕,到时候杨家咬死了强行逼供,不认这状纸,你该作何解释?既然做了,就要尽善尽美,决不能留给杨家任何翻盘的机会。”柴关慢慢走出牢狱:“去,和山上的几个头领说一句,请他们去大吴村走一遭,将那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替咱们请来。” 时光回溯 两日前 瓦岗山深处的一条河流内 “公子,这里有一件女人的衣衫,必然是三娘子的。”老奴站在河边,看着自上游飘下来的衣衫、代表着身份的木牌,眼神里露出一抹喜色,连忙跨入水中,打捞出来。 柴绍闻言大喜,连忙道了句:“速速拿过来。” 然后柴绍将那衣衫拿在手中,仔细辨认一番后,又拿住腰牌打量:“是三娘子无疑。三娘子的衣服已经到了,人也必然不远了。衣服的漂浮速度大于身躯,三娘子离这里不远了。” “恭喜公子!贺喜公子!若能拿下三娘子,得了其清白身躯,我柴家当真是步入顶尖勋贵,一步登天了!”老奴捧着双掌祝贺。 “公子,这是三娘子的靴子!” “公子,这是三娘子的步摇!” “这是三娘子的束带!” 时光流逝,三娘子的随身物品、靴子一件件的被捞到,柴绍与老奴更加激动。 只是半日过去后,河水一片平静,再无任何东西飘过。 柴绍面色疑惑的看向河水,又看了看天色:“不应该啊,按理说该到了才是。” “这……公子稍安勿躁,瓦岗山深处渺无人烟,水中又没有恶兽。三娘子除了顺着河水飘下来,绝不会有任何意外。”老奴又安慰了一声:“不如老奴吩咐下去,叫人取来糕点,咱们在此耐心等候,如何?” 第十九章 博弈 一座大石上,一袭锦衣的柴绍,此时眼神里露出一抹阴寒。他就像是一根木雕般,静静的立在那里,就连呼吸也为之停止。 眼见着天色渐暗,才见柴绍转过身,看向了不远处额头见汗的老奴:“我已经站在这里一日一夜,再加上一日了。莫非,你们要我在这山中喂蚊子不成?” “公子息怒,按理说那三娘子坠入水中,早就该到了才是。瓦岗山内乃是荒山老林,绝不可能出现任何意外。”老仆声音里充满了忐忑、焦急。 三娘子不来,他能怎么办? 他也很绝望啊! 讲道理,这本来就是该万无一失的布局,天知道从哪里出现了意外? “你确定水中没有猛兽,趁着三娘子晕倒,将其叼走了?”柴绍犹自有些不安心的又问了一声。 “回禀公子,布局之前,咱们已经派人顺着河流驾驭轻舟走了一遭,这河水清澈见底,若有水怪断然瞒不过咱们的眼睛。”老仆连忙道。 柴绍背负双手,一双眼睛看向远处的河水:“再派人去走一遭。” “啊?”老仆闻言一愣:“在走一遭?现在三娘子极有可能就在水中昏迷着。若是咱们此时派遣轻舟去走一遭,岂非此地无银三百两?” “莫要心存侥幸了。三娘子的鞋袜已经顺着轻舟而来,现在三娘子不至,必定有变故发生。我已经在此等了一日、一夜、又零一日,再耽搁下去若是出了人命,到时候谋划成空,反而会被李阀追查到底。想要糊弄过去,可就没那么简单了。”柴绍深吸一口气,声音里充满了凝重:“派人去沿着两岸去搜查。” “报~” 就在此时,忽然远处有一道黑衣人影,犹若是一匹奔驰的烈马般,在这荒芜的山路中疾驰而来:“大公子,外面有消息传来。李世民已经找到了三娘子的下落,正赶往大吴村,接三娘子回去。” “什么?”柴绍豁然变色。 “这不可能!”老仆也是断然否决:“之前我等亲眼看到李三娘子坠入了这河水中,被刀客重伤,哪里有力气跑到大吴村?况且,那密林中不见天日,难辨南北东西,纵使三娘子当真被河水枯枝挡住……不对,咱们已经将能挡住人的枯枝给全部清除了。纵使三娘子当真搁浅在岸边,可是如何穿过密林,走到人群的?” “消息可曾验证准确?”柴绍阴沉着一张脸,袖子里的双手缓缓攥住。 这次为了请动那位刀客,他可是花费了不小的代价。 听闻柴绍的话语,那侍卫连忙点头:“回禀公子,在下亲眼见到三小姐上了烈马,向着城关县而去。” “这就是你说的万无一失?”柴绍转身看了那老叟,训斥一声后,二话不说一步迈出,竟然一步跨越两丈的山石,然后几个起落落在了不远处的山道上。 这隐秘的山道内,隐匿着数匹烈马,只见柴绍落在一匹黑色的马上,然后转身疾驰而去。 几个起落,柴绍就已经消失在群山之间,留下老仆擦着额头冷汗,目光中充满了不可思议:“不可能啊!不应该啊!此事乃是袁老道亲自批算,绝不该出现任何意外才是。” 大吴村 朱拂晓被皂隶押送才去了半日,忽然只听的大吴村村头马蹄声响,数十匹烈马卷起道道烟尘,径直来到了朱拂晓家门前。 “我等恭迎大小姐。”铁骑在门外勒马,只见一位偏将自门外走出,对着一袭粗布麻衣的李三娘子恭敬一礼。 “二哥呢?怎么不见二哥?”三娘子面色诧异。 “回禀小姐,那瓦岗寨盗匪太猛,二公子低挡不住,率领大军暂且先退去,前往荥阳城搬救兵去了。”偏将无奈道。 “瓦岗寨大小盗匪几十伙,乃是天下间所有盗匪的最大贼窝,里面有些高手,倒也可以理解。”三娘子慢慢站起身,看着面露惊惧之色的朱丹,轻轻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妹妹莫怕!莫怕!这些人都是姐姐的下属,姐姐带你去找哥哥。” “来人,取盔甲来。”三娘子安抚完朱丹,然后开口道了句。 城关县 大牢内 朱拂晓双手插在袖子里,魔法修炼完毕,开始思忖破局之策。 “那三娘子,我若没有猜错,那就是李阀的三娘子。若是李世民能及时找到三娘子,我的危机自然可以化解。观其这两日言行,三娘子绝非那种无情无义之辈。”朱拂晓深吸一口气:“可是,若李世民动作稍慢,或者来得晚了,我怕是少不得皮肉之苦。” “好汉不吃眼前亏,能拖住他们,就拖住他们。”朱拂晓心中各种念头不断闪烁。 正想着 忽然只听一阵脚步声响,就见一位皂隶自门外走来:“朱拂晓,有人探监。” 话语落下,伴随一阵脚步声,一盏灯笼缓缓靠近了过来。 “朱公子,老朽来看你了。”就见一阵脚步声响,只见一道略带苍老的人影,提着灯笼自黑兮的牢门外走来。 “大管家?你怎么来了?”朱拂晓如今目力很好,视黑夜如白昼,一双眼睛落在了来人身上,不由得面色诧异。 大管家,乃是杨家的大管家。 说来,杨家乃当朝皇室分支,只是年代久远,散入民间,落魄了下来。 这一支杨家,已经开始逐渐落魄,那杨家的家主死的早,只剩下一位夫人与一位小姐。 夫人名讳不知,其夫君也不甚有名,但是其夫君的兄弟,却是当朝上国柱,吏部尚书---杨汪。 说起杨汪,很多人或许不明觉厉,只是有些耳熟。但杨玉环,大家定然不陌生。 只是杨家在朝堂势大,以杨素为首的杨家支脉,开始遭受当朝天子的打压。 现在整个朝堂中所有杨家一脉的臣子,俱都是兢兢业业战战栗栗,不敢有丝毫出格的举动,免得遭人弹劾。 茶马古道这等事情,本来就是江湖之事,上不得台面。 最关键的是,城关县的杨家主家死了,只留下了一个唯一独苗苗女子。 女子在这个时代,根本就不被重视,香火之情虽有,但却也断的七七八八了。 现在整个杨氏家族都自身难保,谁还有心思去管这一大一小两个女子? 除了那杨汪等极为亲近的叔父照看,但也仅仅只是照看罢了,余者过问的心思都没有。 朱拂晓目光里充满了思索,看着胡须发白的大管家,轻轻一笑:“您老人家怎么来了?” “你为杨家出头,如今遭人陷害,深陷囫囵,夫人怎么能对你不理?”大管家轻轻一叹,慢慢将食盒放下:“是谁干的?” “柴关!”朱拂晓道了一句。 “区区一个皂隶,不知死活。”老管家冷冷一笑:“一个随手都可以碾死的货色,也敢兴风作浪。错非朝堂上风太大,整个杨家都自身难保,这等货色平日里咱们一句话,便可叫其全家灭绝。” 老管家将四个小菜摆放在朱拂晓的身前,可是朱拂晓却连半点食欲也没有:“柴关想要做马前卒,叫我污蔑杨家,说杨家勾结瓦岗山的盗匪。” 他没有吃饭,但酒水却很不错,拿起来喝了一口。 老管家瞳孔一缩:“不知死活。两大氏族的博弈,又岂是他区区一个蝼蚁能插手的?你稍安勿躁,要不了三五日,便可叫你出去。在这城关县,咱们杨家绝不差了任何人。即便是我杨家现在风雨飘摇,但却也门生无数,一声令下不知多少人可为我杨家从容赴死。” 朱拂晓没有说话,说多了也没有用。 老管家又安抚了几句,然后脚步匆匆转身离去,准备面对柴家的新一轮反扑。 “别叫我出去!你们这群家伙,可千万别叫我出去!要是叫我出去,都得死!都得死!我记得死亡魔法中有一种炼金术,唤作:死亡魔兽。”朱拂晓闭上眼睛:“我在这个世界的时间太少,许多事情根本就没有来得及做准备,否则区区一个皂隶,我一个念头便可叫其死的悄无声息。” “魔兽!魔兽!”朱拂晓犹若是梦魇般喃呢:“呵呵,魔法杀人,尚且会有迹可循,但是魔兽……。” “哐当!” 这边话语没说完,只听外面传来一道声响,大门碰撞的声音传来,柴关的笑声在黑暗中响起:“哟,这不是杨管家吗?怎么有时间来我这牢狱内闲逛?” “柴关,你莫要得意,蹦跶的越欢,死的也就越快。”杨管家只是冷冷一笑。 他是什么身份? 一个皂隶头领,岂会被他放在眼中? “呵呵,老管家瞧不起我这皂隶,倒也正常。只是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只希望老管家的风水能一直这么顺,可千万不要深陷牢狱,被我这一个不起眼的皂隶给抓在手中。”柴关放肆一笑,声音里满是阳光。 话语有多客气,内容就有多么的阴冷。 “呵呵,好自为之吧。”管事只是一笑,然后转身离去。 第二十章 勾魂夺魄 衙门、牢狱之内,也并非铁板一块,各自阵营划分泾渭分明。 管事走了,朱拂晓双手插在袖子里,眼神中露出一抹思索之色:“杨家可用啊。” 身为后世之人,他当然知道,即便是杨素倒台,杨家依旧有杨玄感等一大批人撑起杨家的架子。 错非杨玄感走错了路,只怕杨家依旧是辉煌鼎盛。 即便后来杨玄感倒台,百年后杨家依旧是出了一代绝色无双的佳人:杨玉环。 将整个杨家,又一次推到了无可言述的高峰,整个杨家又一次重新崛起。 一个下九流的杨钊都能混个宰相,更何况是他朱拂晓? “可以借助城关县杨氏,与洛阳城的杨汪一脉产生牵扯。”朱拂晓背负双手,眼神里露出一抹沉思:“当然,现在杨汪究竟有没有出生,还不好说。十有八九是出生了,但长到了多大,还是一个谜题。也许,根本就没有来到这个世界呢。” 管家走了,柴关看向远处的皂隶:“李班头,这牢狱内可不是什么猫猫狗狗都能随随便便进来的。若出了问题,只怕你吃罪不起。尤其是那瓦岗山的反贼,更是重中之重。” “有劳柴班头挂心,老夫做了三十多年皂隶,什么人能进来,什么人不能进来,心中有数,不劳柴班头费心。”一道苍老的声音远去,只闻其声不见其人,随着那管家走出了牢狱内。 只见柴关面色阴沉的走入牢狱,站在了朱拂晓的身前:“朱秀才,想好了没有?” “想好了什么?”朱拂晓嗤笑一声:“你那四菜一汤,味道倒是不错。” “找死!你区区一届穷酸,竟然也敢戏耍于我?叫你一声秀才,莫非还当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那柴关闻言怒火中烧,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你莫非以为,杨家就能保全你吗?你若是觉得杨家能保全你,我觉得你怕是想的有点多。” “哦?”朱拂晓双手插在袖子里,一双眼睛看着柴关,思忖着如何将其悄无声息间弄死。 “六子、王三,上刑。先给你点软刀子尝尝,叫你吃点苦头,否则还真以为牢狱是自己家呢。”柴关看着朱拂晓吊儿郎当的模样,便不由得气不打一处来,眼神里充满了杀机。 房门打开,两个满脸横肉的官差走出,直接来到了朱拂晓身前,动作粗暴的将朱拂晓扯起来,然后手中拿出绳索,将朱拂晓的一只胳膊扭到背后,另外一只胳膊顺着后颈捋了下去。 然后只见其中一人拿起一根绳索,捆住了朱拂晓的右手食指,直接吊在了房梁上。 “这一招可是咱们刑名界有名的招法,唤作:弹金鸡。你若是动作稍有变形,便会扯动全身肌肉,那吊起来的手指也犹若是刀剐一般。”柴关围绕着朱拂晓冷笑。 寻常人将胳膊举起来,不到十分钟尚且酸痛难耐,更何况是眼下这般直接被人吊起来? 只见那柴关对着绳索轻轻一弹,果然朱拂晓只觉得经脉拉扯,一阵千刀万剐般的剧痛传了过来。 他本想息事宁人,待到出了牢狱后再做报复,可眼下这狗东西竟然开始用软刀子逼供,朱拂晓也不是受虐狂,他本来便身躯尚未恢复元气,可不想这般折腾。 “噗~” 只见朱拂晓张开口,刹那间一口黑烟喷出,灌入了对方口鼻之间。那柴关根本就不曾有任何防备,所有的黑烟径直钻入了其脑袋中。 然后五感封闭,像是一个木雕般,静静的站在那里。 “柴班头,你怎么了?”一边的王三、六子似乎察觉到了不对劲,开口问了一句。 柴关不语,朱拂晓低着头,似乎在不断挣扎。 他此时只是魔法学徒,很多魔法都是辅助之用,真正杀伤力大的魔法,暂且还不能施展出来。 “勾-魂-摄-魄!” 朱拂晓沉吟许久,终于一道魔法在灵魂内波动而出,一双眼睛刹那间化作漆黑之色,与那六子、王三对视。 二人只觉得朱拂晓的眼睛似乎是化作了一道漩涡,化作了无边黑夜,将自己的五感、全部的精气神都吸了进去,那黑夜漩涡内似乎又一股难以言述的吸引力,叫其无法抗拒。 一个刹那间,陷入了沉沦。 “解开绳索!”朱拂晓感受着手中酸麻,连忙对二人道了句。 这刑罚可真是缺德! 就这般吊他半日,任凭你是铁齿铜牙,也需开金口。 两个皂隶上前,为朱拂晓解开绳索。 朱拂晓揉捏酸肿的胳膊,看着眼前的三人,眼神里露出一抹杀机。 有心控制眼前二人将柴关给做了,可是然后呢? 这种手段用一次,以后就少一次。用的次数超过三次,就会被人察觉到蛛丝马迹。毕竟大家不是傻子。和你结仇,就死无葬身之地,而且还是同样的死法,谁能不怀疑? 而且这种恐怖的手段,神秘莫测叫人心中难安。 实在是犯了所有人的忌讳。 这手段防不胜防,朱拂晓在没有足够的自保之力前,只能偷偷的用,关键时刻保命。 况且,这勾魂夺魄也并非是一直能操控对方的心神,还要根据其魔法修为。 以虞七的现在修为,最多能摄住对方一炷香的时间。 当然了,他体内有圣杯,好像最不缺的就是魔力。一次不够那就两次,两次不够那就一百次。 魔力越强,摄住的时间越长,终有一日,可以将其摄住,永生永世难以解脱。 朱拂晓揉着发麻的手臂,看着眼前三人组,然后走上前去将三人怀中的金银一阵摸索。 半响过后,方才打量着眼前的十两银子:“倒是肥羊。” 十两银子,足够在这城关县最好的酒楼,吃上三天了。 这也是朱拂晓来到这方世界,拿到的第一笔钱。 “以后我要是修成法师,是不是可以去做打家劫舍的买卖?”朱拂晓将银钱塞入袖子里,不紧不慢的躺在稻草上,默默的修炼着圣杯法。 城关县 马蹄声响,一队骑士脚落惊雷,马蹄声传遍长街。 只见三娘子身披盔甲,率领数十甲士一路飞奔,径直到了城关县衙门前。 “吁~” 马匹嘶鸣声响,惊动整个县衙。那看守大门的差役看着那高头大马,满身铁甲的甲士,顿时心头一惊,连忙走上前来问好:“见过将军。诸位将军来到县衙,不知可否有事情要小的去办?” “去告诉县令大人,就说李家三娘子求见。”三娘子翻身下马,声音里满是不容置疑。 差役心头一惊,敢用‘李家’两个字的,那必然是李家嫡系血脉。 李松柏虽是旁支,但乃是李家长辈,三娘子来到衙门中,也不好失礼。 差役匆忙而去,一路径直来到后院,只见那李松柏正在书写字帖。随即连忙着急忙慌的冲上前来,高声道:“大老爷,李家的三娘子求见。” “三娘子?”李松柏闻言一愣,然后连忙放下笔墨:“我之前听本家的人说,二公子与三小姐在瓦岗山附近练兵,打探瓦岗山底细,本以为只是路过,不曾想竟然来拜访我。” “速速随我前去迎接。”李松柏二话不说,脚步匆忙的向门外赶去。 他虽是李家长辈,但却也不敢倚老卖老,自古以来嫡系与旁系有别,所有的资源都在嫡系一脉的身上,他李松柏未来的前程,还要靠着嫡系奔走。 “可是三娘子?”李松柏快步走出大门前,一双眼睛打量着眼前的三娘子,眼神里露出一抹长辈的慈爱。 “三娘子见过叔父。”三娘子也绝不失礼,而是恭敬的道了句。 “果然是贤侄女。速速随我入衙门一述。”李松柏确认了三娘子身份,然后领着三娘子一路来到衙门后。 摆上茶水,才见李松柏道:“算来,与你父亲上次相见,已经是二十年前了。二十年前一别之后,除了偶有书信往来,再无相见之日。你父亲身体可好?” 三娘子闻言点点头:“家父虽然忙于公务,只是也时常挂念叔父。所以特意叫我路过瓦岗之时,前来探望叔父。若叔父有闲暇,倒是可以前往太原一述亲情。” “唉,他有官职在身,我也有官职在身,岂能擅离职守?”李松柏摇了摇头,眼神里满是唏嘘:“一别经年,都老了。” “贤侄女这次来瓦岗,可否遇到什么难题?若有需要老夫出力的地方,绝不推辞。”李松柏道了句。 “正有件事,需要叔父大人办理。”三娘子闻言眼神一亮,然后笑着道:“侄女这次来此,除了看望叔父,还要向叔父讨要一个人。” “不知道我城关县有何等大才,竟然值得贤侄女开金口讨要。”李松柏面露奇异之色。 “大吴村朱拂晓。此人与侄女有救命之恩,对侄女来说,恩重如山。现如今深陷城关大牢,被皂隶柴关给抓捕了,还望叔叔开了情面,将其讨要出来,侄女感激不尽!”三娘子站起身,毕恭毕敬的行了一礼。 大家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咳咳,大家觉得这本书怎么样呀?写了,几天了一直没看到大家反响。 大家要是觉得好看,帮帮忙,多多宣传推广咩。 咳咳咳,拜谢了。大家觉得好看,在书评区给个反响吧。 第二十一章 轻公侯 先礼后兵,这才是统治阶级人该做的事情。直接冲撞府衙,抢劫牢狱,难道嫌弃自己死的不够快吗? 不管是什么人,劫掠牢狱都是死罪。 况且,这城关县县太爷李松柏乃是李家之人,李三娘子于情于理,都该先礼后兵。 “朱拂晓?”李松柏闻言一愣,端着茶盏的手顿住,眼神里露出一抹惊讶,对着门外的皂隶道:“去,持我手令,将朱拂晓朱秀才请出来。” 不管朱拂晓什么身份、什么地位,甚至于做下过什么事情,如今既然三娘子开口了,那他李松柏就必须给这个面子。 脸面大家都是相互给的,三娘子能够以晚辈的身份来拜访,就是给足了他的面子。 他李松柏又不是不知道好歹的人,总归要知趣不是。否则凭三娘子如今在宗族内的地位,他李松柏除非以后不想混了,自绝于主脉。 最关键的是,朱拂晓那一摊子事,他心中门清。还是他撺掇皂隶柴关,前去给朱拂晓使绊子,给朱拂晓找麻烦。 现在李家主家的人都来了,他结交主家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当然要顺势脱手而出,剩下的烂摊子他才不想管呢。 “贤侄女可知这朱拂晓为何而犯案?”李松柏一双眼睛看向三娘子。 “不知”三娘子面带好奇道:“莫非叔父知道?” “还不是为了茶马古道,柴家与杨家争夺茶马古道,那朱拂晓据说是被杨家小姐迷了心神,心甘情愿的替杨家出头,却被柴家当成了那个出头鸟。”李松柏生怕三娘子不知道其中关窍,一句话就将事情的经过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三娘子闻言恍然:“我也听过茶马古道。不过,想要打通茶马古道,花费的人力、物力未免有些入不敷出,不值当。” 李家是什么身份地位? 天下八大门阀之一,中土的生意就够李家经营的了,那茶马古道太远,一路舟车劳顿充满了不可测的未知性,对于世家来说,还不够麻烦的。那些走茶马古道的商贩,那个不是几代人累积的人脉,混熟了地头蛇、打点了往来的所有关卡。 牢狱内 朱拂晓正在修行魔法,他现在每时每刻都绝不肯浪费,越是生活在这个时代,就越是知道这个时代的恐怖、绝望。 一个个小小皂隶头领,不算是入品的官员,尚且有如此实力,更何况那些高居庙堂的大老爷? 他的魔法虽然厉害,但若面对千军万马,不还是要被剁成肉泥? 除非是掌握圣境的禁咒,否则面对那千军万马,还是要退避三舍。 最关键的是,魔法修炼到极境,可以打破天地规则束缚,可以千秋不死,长生不老。 “那位是朱拂晓朱老爷?”师爷提着昏昏的灯笼,一路径直来到了牢狱内。 朱拂晓心头念动张开口,只见三人身上一道黑烟被吞回,然后站起身回了句:“我就是朱拂晓。” “朱老爷,我家大人有请。”师爷看到朱拂晓,连忙恭敬的行了一礼。他之前站在门外,可是听见三娘子的那番话了,知晓眼前这穷酸走了狗屎运,日后免不了飞黄腾踏。 只要靠上李家,就算一头猪也能熬出头。 “走吧!”朱拂晓看了眼依旧陷入迷糊状态,不曾清醒过来的三人,随着师爷走出了牢狱。 待过了十几个呼吸,三人清醒过来,看着空荡荡的牢狱,王三惊呼:“大哥,那小子不知施展了什么手段,竟然在咱们眼皮底下越狱跑了。” “越狱跑了?”柴关惊得回过神来,扫过空荡荡的绳索,然后准过身去,看着站岗的皂隶:“可曾看到那朱拂晓?” 他倒是没有那么惊慌,虽然这里仅仅只是县城的牢狱,但却也是严加把守,朱拂晓不跑则罢,跑掉反倒是遂了他的心意。 到时候一个畏罪潜逃的帽子扣上,在伪造几份文书,事情就办妥了。只要有上面的支持,不管证据的真伪,只要有证据就能办事。 事情办了,日后即便杨家主家追究下来,茶马古道也已经尘埃落定,还有什么用? “大人,那朱拂晓被师爷带走了。”皂隶面色诧异的看着柴关。之前可是师爷当着柴关的面将人带走的,他莫非是眼瞎不成?还是说,这厮又想要找个由头敲诈自己? “什么时候的事情?刚刚我不正是在审问朱拂晓吗?师爷什么时候带走的?”柴关有些懵逼,他觉得自己似乎缺失了一个时光的片段。 皂隶心中有怨气,也不详细解释,只是道了句:“就是刚刚在大人面前带走的,大人亲眼所见,莫要寻我开心。” 说完话转身离去! 大家能进入公门吃一口皇家的饭,那个没有几分背景? 这柴关如此欺人太甚,睁眼说瞎话,想要为难他,他当然不肯。能进入这牢狱的,又有几个是省油的灯? 况且,他是那李班头的人,与这柴关天生就不是一个尿壶的人。 “六子,去搞清楚发生了什么!”柴关面色阴沉下来:“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六子闻讯而去,不多时回返,然后面色凝重道:“大哥,陈武说的没错,确实是师爷亲自当着咱们的面,将那朱拂晓给请走了。” “嗯?不可能!青天白日,莫非你我瞎了不成?你我一直在牢狱,怎么会看不到师爷将朱拂晓请走?”柴关一口否决。 “大人,咱们该不会是撞上鬼了吧。”王三压低声音道了句。 此言一出,配合着牢狱的阴森,三人瞬间全身汗毛竖起,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休要胡说!”柴关迅速向阳光下走去:“先去查清楚,为何师爷会将朱拂晓给请出去。” 他心中也是发麻,鬼神之说在脑海中骤然升起。甚至于来到牢狱后的记忆,也在不断模糊,任凭其如何思忖,也是朦朦胧胧想不起来。 且说朱拂晓随着师爷来到大堂,见到三娘子后抱拳一礼:“见过三娘子,多谢三娘子搭救。” “朱公子,这位是我叔父,乃城关县的县令。”李三娘子为朱拂晓介绍。 朱拂晓看向上方那年逾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并不显得十分热切,只是双手抱拳淡淡一礼:“见过县令大人。” 身为后世人,他如何不知道,当双方身份不对等,任凭你如何巴结、讨好,也是没用。 你若自身没有价值,你以为你巴结、讨好那城关县的县令,对方就会搭理你吗? 说不定会唾弃你一口,说你眉高眼低,不知自己有几斤几两。 朱拂晓这般漫不经心的动作,却是叫三娘子眼睛发亮。如此不谄媚之辈,当真天下少有。若换了一个寻常百姓,只怕此时早就跪地叩首,不断讨好了。 李松柏上下打量着朱拂晓,见对方对自己也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没有丝毫的敬畏,心中有些不喜。但脸上却没有表现出分毫,这是三娘子的朋友,他必须要给足颜面。 没有那个当官的,会喜欢轻视、不重视自己的人。这个道理古今皆准! 至于说欣赏对方的傲气? 开玩笑呢! 你看看古往今来那些傲气的才子,那个有好下场了? “你既然没事,那就好了。”三娘子上下打量着朱拂晓,然后转身看向李松柏,站起身道:“叔父,侄女还有些话,要与朱秀才说,今日暂且告辞,明日再来叨扰。” “老夫已经备下酒席,贤侄女不妨与这位相公一道留下。”李松柏连忙道。 “待我们处理好事情,贤侄女在登门拜访。”三娘子也不是傻子,看出二人有些不对付,赶紧领着朱拂晓告辞。 至于说追究柴关等人责任的事情,是只口不提。若那柴关背景简单,她相信李松柏知道该如何做。若是那柴关背景复杂,她就算提了也没有用。 辞别李松柏,二人走出衙门,三娘子看向衣衫整洁的朱拂晓,轻轻一笑:“看来你的日子过得倒是不错嘛,他们在牢狱内竟然没有为难你。只是刚刚可是你与我叔父搭上关系的最好时机,你为何不好好把握?” 朱拂晓笑了,然后轻轻摇头。他现在见了官府的人,恨不能跑得越远越好,可不想在官府衙门面前多露脸。 想当年翟让好歹也是东郡法曹,他也是一个官二代,在官场上熟人不少,一旦被人发现,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三娘子摆了酒楼,然后请朱拂晓入座,点了八个菜:“今日谢过公子救命之恩。大恩不言谢,小女子敬你一杯。” 朱拂晓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今日你也救了我一命,替我摆平了麻烦,咱们算是扯清了。” “呵呵,你这书生倒是忒有趣。世上想要与我李家扯上关系的人不计其数,你却弃之如履,毫不做作。”三娘子自腰间扯下一块金黄色牌子,推到了朱拂晓身前:“日后只要在这太原附近的所有城关,你若遇见麻烦事,只管报我名号。我三娘子的救命之恩,岂是那么简单偿还的?” 第二十二章 柴绍 三娘子作为大家小姐,自然有一股大世家的气魄。 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 况且,眼前这小贼与自己的关系,实在是难以一言而述。 摸过自己的身子,还看光了自己的所有,这对于所有女孩来说,都是非同寻常的遭遇。足以使得朱拂晓在其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可惜,双方家世相差太大,根本就没有可能。 “哟,可以报小姐的名号?”接过令牌,朱拂晓顿时眼睛亮了,目光里满是激动之色。 令牌还可以这般用? 李家的名号,必然是非同寻常的管用。 “当然,你我之间的事情,你最好不要胡乱出去开口,否则这令牌能救你,也能要了你的命。”三娘子瞪了朱拂晓一眼,然后将筷子放下:“听到了没有?” “自然是听到了。”朱拂晓无奈的道了句:“我最是嘴严,绝不会乱说。” 三娘子点点头,然后慢慢站起身:“对了,这城关县附近,你最好是不要呆了。若有机会,赶紧从城关县撤走,去寻一个大的城市定居。” 话语落下,香风远去,唯有朱拂晓呆呆的坐在酒楼内,手中把玩着金黄色令牌,眼睛里露出一抹思索:“三娘子之前的话是什么意思?” “离开城关县?离开城关县需要有钱啊!有钱能去千里,无钱寸步难行。”朱拂晓摇了摇头:“我倒是想离开,可你不给我钱,我怎么离开?” 他心中其实是不以为然的,他老爹就是瓦岗山上最大的盗匪,他用得着跑? 他这次被抓起来,估计是老爹没有得到消息,否则只怕早就下山搅得城关县不得安宁了。 看着一桌酒菜,朱拂晓也懒得吃,自家小妹还在家中受苦,对着楼下的小二喊了句:“小哥,帮忙包起来。” 小二持着油纸、荷叶,手脚麻利的将那八个大菜包起来,又拿出一个食盒:“这位公子,这食盒借你用,你只需有时间将其还回来就行了。这有的汤,实在是无法打包。” 朱拂晓点点头,提着酒菜,一路径直向门外走去。 才刚刚走出大门,就见马蹄声响,接着就是尘土飞扬,扑了其一脸。只见一锦衣公子,连带着数十护卫,骑跨马匹自长街呼啸而过,转瞬便消失在了门前。 “好俊俏的公子哥,只是那面上的煞气太浓,显然很不高兴。只是遍观整个城关县,似乎不记得有这么一号人物。”朱拂晓诧异的嘀咕了一声。 “这人唤作:柴绍。乃是柴家大公子,柴家的本家之人。以前曾经在这里吃过几次饭。好像是这伙人在瓦岗山中寻找什么东西。”小二在旁边搭了一嘴。 “柴绍?”朱拂晓闻言一愣,想不到在这小小的城关县,竟然接连看到了两位历史名人。 不过他也不在意,柴绍这等人物,离他太远。 或许对于八大门阀来说,柴家不值一提,但对于天下各大势力来说,绝对是一个巨无霸的存在。 朱拂晓拎着酒菜,辞别了小二,然后一路上兴致勃勃的往回走。 才到家门前,就见小妹坐在门前的土堆上,哭的稀里哗啦已经成为了泪人。 此时见到朱拂晓的身形,猛然站起身直接扑了过来:“哥~” 声音凄厉,闻者落泪。 “没事!哥没事!莫要哭了,在哭可就不漂亮了。”朱拂晓抚摸着少女额头青丝,眼神里露出一抹宠溺:“看哥给你带回来什么好吃的。” “呜呜呜~好香啊~呜呜呜~好想吃~” 啜涕声止住,接着就是流口水的声音不断响起。 “走,咱们回去吃大餐。”朱拂晓揽着小丫头,向屋子内走去。 城关县内 柴绍端坐在柴家的分支大堂内,与主座一位六十多岁的老叟对饮。 “贤侄,老夫听人说,三娘子来过城中。”老叟不紧不慢的掰开花生,然后将手中一份文书递了上来。 作为本土地头蛇,这老叟对城关县的风吹草动警觉的很,稍有异动便感知的一清二楚。 柴绍接过那书信,然后双手青筋暴起,脸上表情逐渐狰狞,然后猛然一拍案几“砰”的一声,案几化作了碎片:“这狗贼,竟然坏了我大事。” “贤侄想要如何处置此人?”老叟将花生放在口中,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酒水。 柴绍闻言一把将书信扯碎,咬牙切齿的道:“这书信上的内容可否属实?” “千真万确!”老叟很肯定的道了句。 听闻这话,柴绍慢慢站起身,也不去看那散落在地的茶几:“我要他死!千刀万剐也难解我心头之恨。这次为了请那刀客出手,我柴家花费了数百两黄金,竟然因为这猪狗不如的东西大计付之东流,实在是可恨的很。” “此事就交给老夫去办了,贤侄尽管放心,老夫绝不会叫贤侄失望的。”老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听闻此言,柴绍点点头:“有劳叔父。只是……却不可现在办。还需等我离去之后,在过段时间,将那小子给悄无声息的为我掠来。那小子现在得了三娘子关照,咱们若直接动手,就是不给李家面子,那李松柏也不是酒囊饭袋。” “贤侄思虑的是……?。老夫正有此意,还需暂且避避风头。”老叟笑眯眯的道。 “对了,茶马古道之事,贤侄如何看?”老叟看向柴绍,终于提起了正题。 “茶马古道虽然是暴利,但凶险太多,在经过各大势力层层盘剥,即便是返回中土,有些利益,但落在家族中那些老古董眼力,却是不太看在心中,根本就不想插手茶马古道的生意。况且,杨家势大根深,想要撼动杨家,可没那么容易。”柴绍摇了摇头,眼神里也露出一抹凝重。 “啊?这……这可如何是好?我等已经为茶马古道搭进去了一半的家底,若是中途废弃,只怕赔的内裤都要输光了。”老叟闻言脸上的淡定终于消失了,目光里露出一抹焦急。 “家族不管茶马古道的事情,但是我却可以私人为叔父提供两名高手。只是这茶马古道的利益,我要抽三成。”柴绍一双眼睛看向老叟。 “两名高手,就要三成利益,是不是太多了?”老叟面色为难:“贤侄,你可不能叫咱们空跑一趟啊。” “哈哈哈,这两名高手可不简单,都是已经距离入圣不远的大人物。我可是花了重金招揽来的。每年供奉这两名高手,就要黄金千两。”柴绍看向老叟:“茶马古道凶险无数,盗匪横行。商队想要通过茶马古道,就必须有足够强大的高手护卫,这二人足以保得商队安全无忧。” “好,有如此高手,三成利益确实值得,倒是老夫占了贤侄的便宜。”老叟端起酒杯:“饮酒!饮酒!” 有仆役上前,收拾好地上狼藉,然后叔侄二人才掌灯添酒重开宴席,一时间气氛烘托,场中热切无比。 待到酒过三巡,才听老叟道:“贤侄这出英雄救美被人搅合了,接下来不知打算如何做?老朽不知可否为贤侄出力,相助你一臂之力。” 听闻此言,柴绍摇了摇头:“此次事情打草惊蛇,日后再想重来一次,怕是难了。这回错非李世民带领李家高手潜入瓦岗山,想要摸摸瓦岗山的底细,被咱们暗中放了信号,惊动了瓦岗山高手,将李世民与李家高手陷入重围之中,咱们怎么会有机会去突袭三娘子?” “吃了这次的亏,三娘子日后身边必定有高手护卫,再想下手难如登天。”柴绍摇了摇头:“这回,我要光明正大的去李家,请人托媒说亲。” 听闻此言,老叟略作沉吟,然后才道:“此时说亲,只怕还差了些火候。” “叔父何以教我?”柴绍闻言一愣。 他还以为柴家已经做足了准备,应该去提亲了。 “李家现在开销不大,不知道钱粮的好处。公子不妨暗中请人阻击李家的生意,叫李家知道金钱的好处。到时候上门提亲,也不会被人轻看。” “叔父莫要说玩笑,李家乃八大家族,想要阻击李家生意,简直是玩火自焚。”柴绍闻言连忙摇头回绝。 “李家之强,强在官场。生意之道,可不是李家的主场。凭公子的才智,想要暗中做一些手段,不难吧?若论经商之道,十个李家也及不上柴家。想要叫李家吃一些闷亏,还找不到背后的黑手,不难。”老叟笑眯眯的道。 柴绍闻言沉思,已经有些心动,但却依旧陷入了迟疑之中。 “富贵险中求啊。”老叟摇了摇头:“喝酒!喝酒!现如今天下大变,各地群雄并起,所有人都在关注着瓦岗的形势,关注着各路反贼的形势。谁掌握了大军,谁就掌握了天下未来大势。而蓄养大军,少不得钱财的供应。这就是我柴家的机会。我柴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粮。我柴家钱无数,粮足够多,谁敢轻视。” 第二十三章 黑暗炼金术 柴家不缺钱粮,作为真正的商业巨贾,柴家虽然不说富甲天下,但却也少有人及。 现如今天下大变在即,所有人都能看得出,天下各大世家与朝廷离心离德,只是碍于朝廷依旧强势,保持霸主的地位,所以群雄不得不尽数俯首称臣。 在未来钱粮才是根本,有了钱粮不愁拉不起大军,不愁不能在乱世称霸一方。 乱世是重新洗牌的最佳时机,富贵险中求,勋贵也好,还是天下各大世家也罢,全都要重新洗牌来过。 有人能抓住机会,崛起为新贵。有的世家在筑路过程中,兵败身陨,搭上了整个家族。 朱拂晓在家中吃着烤鸡,整个人吃的香甜可口,丝毫不知道有人想要暗算自己。 看着大口吃肉的小妹,朱拂晓啃了一口羊腿,眼神里露出一抹沉思:“黑暗魔法中,有一门最是独特的神通,唤作:炼金术。黑暗炼金术,炼制出的是死亡魔兽。” “而所有魔兽之中,最简单、潜力也算得上中等的,便是吸血蝙蝠。”朱拂晓咽下一口羊肉:“黑暗蝙蝠乃是一级魔物,可以不断吸血进化为神级魔兽,未来潜力全都依赖于吸血。吸收的血液越多,进化的速度也就越大。我现在虽然炼制一阶魔兽比较困难,但是我有圣杯作为后备,体内有源源不断的魔力,想要炼制出一阶魔物虽然困难,但却并非没有可能。” “哥,我吃饱了。”小丫头此时放下碗筷,目光中露出一抹笑容。 这种大餐,兄妹二人已经很多年没有吃到过了。 朱拂晓摸了摸小丫头的头:“明日哥哥要入山狩猎,你在家中好生看家,好好的呆着。” 吩咐了一声,朱拂晓便来到院子里,开始炮制木头,准备打造一个木头箱子。 可惜他不懂木系魔法,或者说暂时施展不出木系的魔力,否则到时简单的很,一个咒语下去,木头箱子自然而然的便会装好。 朱拂晓站在院子里,拿起柴刀不紧不慢的劈开木板,等到劈砍了一半,忽然动作顿住,拍了拍脑袋:“我真蠢!” 自家有免费的劳力,又何必亲自动手? 他干脆闭上眼睛,开始修炼圣杯法,一日的时间悄然逝去。 待到傍晚,王大顶着满头大汗来到了朱家,手中拎着一只野兔:“朱公子,我来看你了。” 看着那野兔,朱拂晓没有多说:“过来识字吧。” “欸!”王大点头,兴奋的道了句,然后来到了朱拂晓的身前,面色恭敬的坐在对面。 读书识字,可是那些大老爷才有权利、有机会做的事情。 二人读书识字,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认真。很快天色渐暗,华灯初上,小妹点燃了灯火。 “你已经错过了最佳读书的年纪,读书识字起来有些吃力,不过只要耐心学习,努力钻研,终有一日可以学为所用。学习不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都不会晚。”朱拂晓道了句。 对面王大此时额头见汗,眼神里露出一抹急躁,这一晚上过去,他只记下五个字而已。 对于朱拂晓来说,王大能一晚上记下五个字,已经是天资极高了。 一天晚上是五个,一年下来便可认得七七八八,两年下来便能认识所有的文字。 “我只怕自己资质不好,耽搁了先生的时间。”王大有些不好意思。 这青年看起来容貌丑陋,但却极为憨厚。 “哥,吃饭了!” 小妹笑着将鹿肉米饭端上来,笑吟吟的坐在朱拂晓对面。 一大盆米饭,鹿肉的香气在院子里传来,王大的肚子也不由得咕咕作响:“这是什么肉,怎的这般香?” “鹿肉!”朱拂晓笑着道。 “鹿肉?”王大瞪大眼睛:“这可是贵族才能吃的稀罕物。” 朱拂晓站起身,来到桌子前,盛了一碗米饭:“一起吃吧。” “怕是不好”王大摇了摇头:“先生吃饭吧,学生明日再来。” “我这个人最不喜欢客套”朱拂晓只是将米饭放在了哪里:“你若有心,我日后出远门的时候,将我小妹放在你家。他一个女孩子留在家中,我心里极为担心的。” “行,先生尽管放心,日后朱丹小妹就交给我了。我父亲现在整日里在家制作弓箭,打磨铁剑,整日里都在家,小妹可以去我家呆着。”王大憨厚的一笑。 朱拂晓点点头,然后三人开始吃饭。待到一顿饭吃饭,送走了王大,小院内由重新恢复了宁静。 将小妹哄上床,朱拂晓闭上眼睛,开始修炼死亡魔法。因为有圣杯这个源泉的加持,朱拂晓从来都不缺少魔力,他反倒是担心自己的修为境界过快,引发出什么不好的事情。 第二日兄妹二人吃完饭,朱拂晓将小妹送到王猎户家中,然后背负弓箭、背篓,便孤身一人向瓦岗山走去。 入山三五里,行至人烟罕至的地方,朱拂晓召唤出白骨骷髅,然后任由那白骨骷髅在山中狩猎,驱赶着周边的毒虫野兽。 “蝙蝠!”朱拂晓一路行至瓦岗山的一座山脉处,细看此处山脉风水布局,然后心中有了计较,二话不说继续向群山深处走去。 到了那荒无人迹的原始森林,朱拂晓便开始叫那白骨骷髅抬着自家,一路上在山川之间穿梭,不多时便来到一处泉水所在之地。 泉水甘甜,清澈见底,有成群的小鱼在泉水仲游动。 朱拂晓心头念动,口中一口魔力喷出,落在了白骨骷髅上,只见那白骨骷髅手臂一阵变化,竟然化作了一把古刀,开始劈砍山间的树木,然后用草绳捆束连接好,形成了一个五十厘米长,三十厘米高的简陋木头箱子。 在将那木头箱子用准备好的破旧衣裳包裹住,只留下两个孔洞,然后朱拂晓便盘坐在泉水周边修炼。 有泉水的地方,就不缺乏生命。 没过半柱香的时间,就见有一头山羊在群山中循着水声而来,然后朱拂晓弯弓搭箭,下一刻箭矢飞出,山羊倒地毙命。 然后那白骨骷髅就像是小狗一般,飞奔过去将那山羊扛了过来,熟练的抽筋扒皮,将血肉暴晒在空气中。 朱拂晓伸出手指,沾染着殷红色的山羊血,不断在木头箱子上勾勒出一道道玄妙的魔法符文。 只见那魔法符文被魔力浸染,就像是活了过来一般,游动着渗透入了那箱子的木头深处。 就像是那符文本来就从木头内长出来一样,与木头箱子融为了一体。 一道道魔法符文,行云流水般自朱拂晓的手中勾勒出,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勾勒魔法符文,就仿佛这魔法符文就是本能一般,直接落笔无需思考。 伴随着一道道魔法符文的形成,只见那木头编织起来的箱子散发出一道奇异波动,那地上的山羊血,就仿佛是活了过来般,逐渐没入了箱子之中,被箱子上的符文吸收。 魔力源源不断灌注,那符文震动,散发出一道道玄妙莫测的波动,只见那箱子上有一道道奇异符文流转而过,地上山羊的白骨,被朱拂晓施展咒语飞起来,直接落在了箱子上。 然后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发生了,只见那一根根白骨融入了那一根根木头制作成的箱子内,与那一根根木头融为一体。 然后草绳断绝,那一根根木头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生长在了一起。 然后朱拂晓口中念咒,只见那木头箱子咔咔声响,一阵波动之后,竟然长出了四肢白骨脚掌,活蹦乱跳的在朱拂晓周身晃悠。 “黑暗炼金术,果然非同寻常。这炼制出的是什么玩意?”朱拂晓摸了摸脑袋,然后心头念动,那箱子四肢收敛,又化作了一只普普通通的箱子。 炼金术果然非同寻常。 朱拂晓抬起头看向远处,目光内露出一抹思索,然后挑选了山羊的五脏六腑清洗干净,小心翼翼的摆放入木头箱子内。 “等候天黑。”朱拂晓念叨了一句,然后驱赶白骨骷髅,去收集山中的枯木。 今夜他要在这瓦岗山中过夜。 瓦岗山中虽然有猛兽出没,但他却不怕,就算是山中的毒蛇蛊虫,对他来说也不过是寻常之物罢了。 “魔法就是很方便,不论什么事情,只要一个魔咒,自然而然就有人会替你办好。”朱拂晓看着远处任劳任怨的白骨骷髅,然后摇了摇头:“这群恶霸,活该死后也不得安生。叫你们生前欺负我,死后也要叫你等永生永世受我奴役。” 说完话朱拂晓闭上眼睛,干脆在深山老林修炼圣杯之术。 与魔法比起来,圣杯之术的修炼,就困难了许多。为了早日施展多系魔法,朱拂晓是日日夜夜用功,想要早日将那圣杯的核心构件观想出来,然后有更多的功效。 他已经畅想到未来,自己施展各种魔法,大杀四方的那种意气风发的场景。 “哗啦~” 木柴坠落,不多时便已经堆积如山。 第二十四章 一级魔物,吸血蝙蝠 想要在这深山老林内过夜,一者需要食物,二者就是需要足够的柴火。 唯有熊熊篝火,才能驱赶所有大型凶猛的野兽。 不管你是豺狼虎豹,都怕火。 火是人类征服所有野兽,征服整个世界的文明起源。 火也是人类将妖兽赶出中土神州的神器。 朱拂晓看着那小山般的柴火,燃烧一夜是没有任何问题,方才放下心来,继续修炼魔法,等候黑夜的降临。 待到日落西山,太阳距离山边还有一头的距离,朱拂晓方才睁开眼睛,然后不紧不慢的拿出火石,慢慢的点燃干草,引燃篝火。 再将羊肉放在篝火上方熏烤,将其中的水分熏烤出去,以方便自己将其带出去。 时间一点点流逝,待到太阳彻底落入地平线,天边唯有一缕斜晖照耀得天边一片殷红,才见朱拂晓不紧不慢的将烤肉放在口中。吃了几口后,感受着盐矿的酸涩,不由得一阵叹息:“缺了精盐。这最原始的盐矿,有毒不说,还很难吃,近乎于无法下咽。” 说完话就见朱拂晓慢慢站起身,抬起头看向远方,耳边传来一道道猛虎咆哮、天狼啸月的嚎叫声,惊得整个山林鸟雀惊飞。 魔力灌注于双目,其眼神中能清晰的看到,附近有一道道强大的‘生命磁场’循着火光而来,遥遥的躲在丛林、灌木内觊觎。 朱拂晓不去理会那猛兽,篝火面前这群野兽不堪一击。 动物的皮毛最是容易燃烧,落下一个火星就能尽数引燃,任凭你来再多的野兽,那也是白搭。 “吼~” 一声呼啸,震得树干、树叶不断颤抖,只见一头体态庞大的老虎,自黑暗中遥遥走出来,来到了篝火五丈外,一双冰冷的眼睛死死盯着朱拂晓,似乎想要趁其不备,一个闪身扑上来将其灭杀。 抬起头看着那猛虎,朱拂晓冷冷一笑,缓缓拿起了手中硬弓。 刹那间,五根箭矢落入其手中,然后弯弓搭箭。 “嗖~” 破空声响,速度快到极致,那五根箭矢有四根没入了丛林深处,还有一根径直插入了猛虎的喉咙中。 “吼~” 剧烈的疼痛,还有那临死前的反扑,使得猛虎凶威大发,竟然纵身一跃径直向朱拂晓扑来。 疼痛与血腥,在伴随着伤口的刺激,不但不会叫野兽知难而退,反而会更加激发出其体内的凶性。 可惜,那猛虎才跃出三步,只见魔法箭上一道翠绿之光流淌,然后猛虎倒地气绝而亡。 反扑? 得有机会才行。 猛虎的所有生机尽数被那箭矢吞噬得一干二净。 “去,将他们带回来。”朱拂晓道了句。 白骨骷髅远去,没入了黑暗之中,不多时就见白骨骷髅拖着一只熊罴来到了朱拂晓身前。 一根魔法箭矢,顺着熊罴的嘴巴,贯穿其整个喉咙。 所有生机尽数为魔法箭矢所吞噬。 看着那熊罴的尸体,朱拂晓眉毛一挑,然后没有说话。 随后又见一只金钱豹,还有两只体态颇为庞大的饿狼。 朱拂晓慢慢走上前,将魔法箭矢拔出,然后一股股暖流顺着魔法箭矢灌入体内,呼吸间身上所有疲惫尽去,就连身上的酸痛,也消散无踪。 本来修炼魔法有些皮卷的灵魂,此时也瞬间恢复了到了不曾修炼之前的样子。 “巅峰状态。”朱拂晓感受着自家体内的气机,眼神里露出一抹笑容,看着地上五具尸体,然后也不多说,只是趁着那血液热乎,开始在岩石上勾勒出一个六星芒,不断书写下一道道玄妙莫测的魔法符文。 “这是一级魔法阵,按理说我现在只是魔法学徒,万万施展不得这等逆天神术的。可架不住我体内的魔力多,我体内的魔力无穷,根本就不要钱,即便是靠着魔力堆积,也能将这魔法阵给堆积出来。”朱拂晓背负双手,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魔法阵内一道道流光闪烁,一只六星芒大阵逐渐在朱拂晓的手中勾勒完成,然后铺天盖地的六星芒卷起,伴随着那低沉吟唱的咒语,无穷无尽的魔力灌注,只见六星芒内一道道流光闪烁,一个个诡异的魔法符文冲霄而起,慢慢的升腾而来,缓缓自六星芒大阵上,就像是一个个活物般升腾到了半空。 无数的符文在半空中飞舞,化作了一道悬浮在半空中的光幕。 朱拂晓将那木箱放在了六星芒大阵下,然后心头念动,只见魔力灌注,六星芒大阵延伸,竟然吞噬了那地上的五具尸体。 那五具野兽的尸体被六星芒大阵吞噬,接着就见半空中一道道咔咔声音传出,接着散发出一道道诡异的红色波动,刹那间向着方圆数十里的群山扩散开来。 “呼啦啦~” 天空中一道道拍打翅膀的声音响起,只见铺天盖地的蝙蝠,不知自何处而来,拥蜂般撞入了六星芒大阵内。 天地间一片黑色,俱都是那一道道蝙蝠划过虚空的黑影,铺天盖地的在天地间振翅声音在群山间蔓延。 朱拂晓眼神里露出光彩,只是不断念动咒语,眼神中露出一抹凝重,小心翼翼的操控着六星芒大阵。 小小的六星芒大阵,竟然汇聚了上千只蝙蝠,每一只蝙蝠撞入六星芒大阵后,只见六星芒大阵上闪烁出一道道殷红色符文,烙印在了那蝙蝠的身上。 然后刹那间六星芒大阵分裂,化作一道道迷你的小六星芒大阵,灌入了蝙蝠的体内。 朱拂晓能感应到,那六星芒大阵分裂出无数个小的迷你六星芒,灌入了蝙蝠的血脉内,与蝙蝠的血液融为一体。 然后就此固定在蝙蝠岛体内,以蝙蝠的血液为动力源泉,并且将其气血转化为一种奇异的力量,向着其肉身内渗透而去,不断改造着其肉身。 “血脉改造、肉身改造!”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明悟。 只见半空中六星芒大阵不断闪烁,待到那上千只蝙蝠的体内皆烙入六星芒大阵后,只见那六星芒大阵收敛,不在散发出波动,而是化作了一个光罩,不断急速收缩。 此时朱拂晓知道到了关键时刻,二话不说体内魔力源源不断的灌注了去,为六星芒加持。 只见那六星芒猛然一卷,将上千只蝙蝠裹了起来,然后光芒一闪,落入了身下的木箱内。 “第一步算是成了。”朱拂晓看着那小小的木箱,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魔法之力果然不可思议,这小小的木箱,竟然能够容纳上千只蝙蝠,当真是不可思议。” 朱拂晓眼神中露出一抹欣喜,仔细的打量着眼前魔法道具,目光里露出一抹差异。 他在冥冥中似乎与这一千只蝙蝠产生了某种玄妙的感应,似乎能操控、感应这上千只蝙蝠的想法。 朱拂晓抬起头,目光里露出一抹沉思:“不知道威力如何。” “每一只蝙蝠都进化成了吸血蝙蝠,并且每一只蝙蝠的体内,都蕴含着剧毒。”朱拂晓扫过丛林,此时整个丛林数里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所有鸟雀、野兽的声音,俱都是消失无踪。 仿佛方圆数里化作了死亡国度,成为了一片真空世界。除了偶尔有清风吹动山间树木,朱拂晓当真怀疑自己所在的世界被人施展了定身法。 “秋风未动蝉先觉。这毕竟是一级魔阵,属于超凡的力量,而且还是死亡魔阵,蕴含着浓郁的死气与肃杀之气,涉及到了生死法则,山间鸟兽对于生死感知都颇为敏锐,怕是早就吓得跑掉了。”朱拂晓毕竟不是傻子,没过多久就明白了其中的道理。 如今魔阵散去,要不了多久,那些野兽还会跑回来。 朱拂晓看向地面,魔阵的痕迹已经消失,连带着朱拂晓之前勾勒的印记,也尽数被魔力抹去,整座魔阵连根拔起,没入了那木头箱子之中。 朱拂晓再去看向那木头箱子,露出了一抹诧异:“怪哉,这小小的木头箱子,如何容纳得了上千只蝙蝠?” 然后周身魔力流淌,灌入了木箱内,然后朱拂晓恍然:“不可思议!” “一个魔阵,竟然有这般不可思议的功能。这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魔阵,竟然可以扭曲了虚空,当真是不可思议。可惜,这魔阵只能装蝙蝠,因为蝙蝠与魔阵是一体的,所以蝙蝠可以借助魔阵的力量,来缩小形体。”朱拂晓坐在篝火前,看着那丑陋的木箱,心中有些腻味:“大意了!” 确实是大意了! 他之前本以为这木头箱子只是一个暂时贮存蝙蝠的道具,可谁知道竟然直接成为了魔法物,成为了炼金之物。 若是早知如此,断然不会选择一个如此丑陋的东西。 “如今吸血蝙蝠练成,只希望不要叫我失望。好歹也是一级魔物,希望威能可以大一点才好。”朱拂晓拍了拍木箱,然后闭上眼睛,继续回忆参研那吸血蝙蝠的所有知识。 一时间整个人沉浸在魔法蝙蝠的知识中难以自拔。 第二十五章 复仇之始 “在魔法世界,一级魔物数不胜数,但若说最为玄妙特殊的十大物种,魔法蝙蝠必然排得上号。”朱拂晓看着那丑陋的木头箱子,一双眼睛看向寂静黑夜:“想要喂养吸血蝙蝠,有两种方法。第一种便是魔力供给,只要给其足够魔力,吸血蝙蝠便可以一直在箱子内沉睡,在悄无声息间进化。第二种就是狩猎!利用吸血蝙蝠进行狩猎。” 看着丑陋的箱子,朱拂晓灵魂默诵咒语,只见死亡种子一阵波动,接着一股魔力自死亡种子内涌出,灌入了箱子内。 箱子中的六星芒大阵微微闪烁,然后转瞬又恢复了平静。 “魔法蝙蝠才刚刚练成,还是不要大肆杀戮了,用吸血蝙蝠狩猎,实在是有伤天和。”朱拂晓看着黑夜,然后转身来到篝火前,添了一把火。 黑夜是修炼死亡魔法的最佳时机,朱拂晓坐在火堆前也不睡觉,只是默默修炼魔法。 说实话,他现在很没安全感。 不是一般的没有安全感。 在这乱世,人命如草芥,唯有实力提升了,那才会有安全感。 吸血蝙蝠的威能他不知道,但既然是一级魔物,必然有特殊之处,绝不会叫自己失望就是了。 漆黑的夜色中,山林不知何时恢复了生机,小山头内充满了勃勃生机,鸟雀虫鱼再次恢复了鸣叫。 骷髅就像是一个忠心耿耿的守卫,静静的站在火堆十丈外,不断巡视着山中的景色。 待到天边第一缕阳光划破天际,才见朱拂晓睁开眼睛,感受着体内又壮大了不少的死亡种子,眼睛里露出一抹笑意:“要不了多久,我就可以晋级为一级法师。” “一级法师乃是入了品的,想来不会太过于叫我失望。” 朱拂晓开始驱使骷髅收拾行囊,然后拿起硬弓抽出箭囊中的箭矢,随意弯弓搭箭迸射了出去。 只见远处灌木林一阵激烈的抖动,然后白骨骷髅远去,不多时一只袍子被其拖了回来。 朱拂晓手脚麻利的将狍子开膛破肚炮制好,然后再借着山中剩余柴火将肉烤得略带干燥不在滴血,方才背上箱子,向着回家时的路走去。 瓦岗山脉对于修行了死亡魔法的朱拂晓来说,就是无穷无尽的资源库,一眼望去山中大小生命磁场尽数展现于眼前,所有猎物都一览无遗。 回到村子里,小妹正趴在自家的门框前,眼泪汪汪的看着村头的来路。王大愁眉苦脸的坐在小妹身边,手中摆弄着箭矢,似乎在修理自家狩猎的工具。 “哥,你回来了!”小妹遥遥的看到晨曦中那走来的一道人影,不由得眼睛一亮,直接扑了过去。 “丫头,不是叫你在王老伯家中呆着吗?怎么回来了?”朱拂晓揉着小丫头脑袋,问了一声。 “先生,你可不能怪我,朱丹这丫头担心你,非要在家中等着你回来,我也没有办法,只能将她带回来了。”王大抬起脑袋,猩红的眼神里满是困倦。 显然是一宿没有睡觉。 “拿着肉回去休息吧。”朱拂晓将半个袍子肉扔给了王大。 现在天气炎热,这肉在他这里,也吃不下。除非是烤成肉干,但天天嚼肉干总有腻味的时候。 况且,拿了那六石硬弓,他心中总是觉得有亏欠。 “先生,你可真厉害!”看着朱拂晓筐篓内那一整筐的羊肉、狍子肉,王大眼神里露出一抹惊叹。 莫非读书人连射猎都这么强吗?这就是读书人的真正本事吗? “运气好而已。”朱拂晓笑了笑,揽着小妹走入屋子里,将肉放在屋子内,开始炮制。 “先生乃读书人,怎么能做这种粗活。交给我就是了!”王大得了半个狍子,眼神中满是喜色,今日可以休息,不用入山射猎了。 然后主动接过朱拂晓手中大筐,动手帮忙炮制肉******制肉干也是大有学问的,要是不会炮制的人胡乱弄,只会糟蹋了好东西。在这炎炎夏日,一不小心就要叫肉干发霉腐烂掉。 王大想要炮制肉干,朱拂晓也没有阻拦,只是扶着小妹走入屋子,不断安抚小丫头。 足足过了半日,才见大王招呼了一声:“先生,肉干已经炮制好,我就先回去了。” 朱拂晓走出屋子,看着阳光下满院的肉干,眼神里露出一抹喜色:“王大不愧是山中猎户,倒是好手艺。” 王大要走,朱拂晓也没有留。中午的时候兄妹二人吃了一顿饱肉,看着小丫头撑得鼓鼓囊囊的肚子,朱拂晓也是不由得失笑:“下一回你少吃一点,咱们兄妹以后天天有肉吃。” 安抚了小妹,朱拂晓一边观察着魔法蝙蝠的进化情况,一边修炼圣杯法。 他觉得,自己修成一级法师,足以将炼金护符给修炼出来,到时候自己就有能力调动别的魔力,施展别的魔法。 炼金护符虽然提供的魔力并不是那么多,但架不住细水长流啊。 每时每刻都增加,终有一日可以叫自己施展出强大的各类魔法。 所以朱拂晓此时是动力满满,整日里除了修炼就是修炼,不断修炼死亡魔法与圣杯法。 这两种魔法,可是未来在这乱世之中,替自己保驾护航的根本。 尤其是那日三娘子的伤口,竟然在刹那间诡异般的强行收缩,那坚如钢铁的肌肤、与极致的柔软,还有那气血的恢复速度,都叫朱拂晓心头蒙上一层阴影。 这或许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历史世界框架,但绝不相同,因为这个世界是有妖兽的! 很强大的妖兽! 人类虽然占据中土神州,但却依旧面对妖兽的困扰,那妖兽凶猛无匹,繁衍速度更是惊人,历经数千年的征伐,人类已经不堪其扰。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世界。”朱拂晓沉思许久,给这个世界下了定义。 然后看着那丑陋的魔法道具,自家炼制的第一个箱子,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抚摸着箱子,只见那箱子触手温润,就像是上好的羊脂白玉。 在树干之中,似乎隐藏着无数流转的古怪符号与丝线,与那树木的年轮融为一体。 “虽然看起来丑陋,但却有一股自然风。”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沉思:“有趣!有趣!” “所有的一切东西,只要与魔法扯上关系,那就都一样有趣。”朱拂晓用黑布将箱子遮盖上:“可是,我总不能去哪里都背着箱子吧?” “若十里八里,背着箱子倒也算了,若是去个几十里,背个箱子还不得将我累死。”朱拂晓心中又起了念头,想起了一件事情。 手指轻轻敲击着箱子,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可是不带着箱子又能怎么办?我又不会空间魔法。或者说,我现在的死亡魔力,无法驾驭空间魔法。” 朱拂晓遍观体内各系魔法,忽然目光一动:“召唤传送。” “这个魔法有点意思。这不是魔法,准确来说是魔法阵。”朱拂晓站在箱子前,眼神里露出一抹沉吟:“只是想要施展召唤魔法,就要有魔法阵。而魔法阵的能量有两种来源,一者乃是施法者灌注。二者就是魔法石。” “我若在千里外召唤,怎么能往魔阵中灌注魔力?这个想法想都不用想,就可以直接否决了。第二个想法就是魔法石……”朱拂晓敲了敲脑袋:“这个世界连魔法元素都没有,我去哪里找魔法石。” 两个想法都被其瞬间否决,朱拂晓心有不甘的站在箱子前:“难不成我以后永远都要抱着箱子到处乱跑?” 死亡魔法一级之前,杀伤力并不是很大,他现在除了白骨骷髅与吸血蝙蝠,根本就没有第三种直接的杀伤手段。 不论之前的勾魂摄魄、还是鬼迷心窍,都是辅助性的魔法。 “一级法师,将会摆脱魔法学徒的称号,到时候会有更强大的力量,更强大的操作性。魔法师与魔法学徒比起来,可谓是天壤之别。虽然都带有魔法二字,但其差距就像是‘老师’与‘学生’一样。”朱拂晓看着眼前的‘丑陋’之作,好歹也是自己的第一件炼金之物,虽然丑陋了一点,却很实用。 等到自己以后炼金术、魔法等级在突破,到时候还可以将其形态修正。 等到以后魔法修为到了精深处,直接开辟次元空间,还要这魔法道具作甚? “接下来就是清算当日的仇恨了!柴关!”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阴冷。 他可从来都没有被人打过不还手的习惯。 “你敢污蔑我,我就要灭你满门!我就要灭你满门!”朱拂晓话语中满是阴寒。 灭其满门,朱拂晓并不觉得自己太过于凶戾。对方要是将自己弄死,小妹也必然没人照顾下场凄惨。要不是自己有贵人相助,怕是已经家破人亡了。 既然有机会报复,不让对方尝尝自己的厉害,岂非以为自己是软柿子可以捏? “柴关!柴关!我要你不得好死!”朱拂晓慢慢的站起身。 第二十六章 血腥盛宴 你想让自己的仇敌怎么死,才能解你的心头之恨? 当然是叫他全家都跟着陪葬。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要是谋划成了,他的家人也要跟着受益。他要是谋划失败,当然也要送他全家一起上路。 朱拂晓看了看天色,然后拿起鹿皮、羊皮,向城关县走去。 一路来到城关县的街头,看着左右人来人往的车水龙马,朱拂晓寻了一处地方,将皮子放在地上。 鹿皮也好,羊皮也罢,都是这个世界贵族最为喜爱的东西。尤其是朱拂晓一击必杀,所有血腥都被箭矢吸收,整个皮子没有任何的腥臊味。 只是这皮子才落在地上,就见五个吊儿郎当的地痞无赖一路上横冲直撞的推开人群,气势汹汹的赶了过来。 “小子,你这皮子卖不卖?”领头的是一个满脸横肉的大汉。 “当然是卖。”朱拂晓眼睛微微眯起。 “你想要在这条街上卖东西,就要先拜大爷我的码头。”汉子一双眼睛盯着朱拂晓。 “哦?”朱拂晓看向那汉子:“为何要拜你?莫非是官府有文书?还是说你是官府委任的差役?” “你这孙子怎么说话呢!”旁边一个有些干瘦的汉子扯起嗓子骂了句:“小子,看你一身文弱的书生气,还以为你眼力价不错。可谁知道你竟然瞎了狗眼,连咱们西街的郑爷都不认识。咱们郑爷虽然没有官府文书,但却有江湖道上的规矩,整条街那个人敢不给郑爷孝敬。在这条街上,官府第一,道上的规矩第二。郑爷就是道上的规矩。” “原来是收保护费的地痞无赖。”朱拂晓恍然。 在这盗匪横行的古代,怎么会没有游侠儿、古惑仔? “你小子敢说爷是地痞无赖?”那瘦猴顿时急了:“小子,信不信爷叫你这皮货一件也卖不出去?” “多少钱?”朱拂晓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问了句。 “寻常小贩是十个铜板,你这皮货不错,爷要五两银子。也算给你涨涨教训,叫你知道规矩,明白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可以说。”郑爷冷冷的看着朱拂晓。 对方虽然人多势众,但却并没有动手。 这也是道上的规矩。 人家既然肯出钱,那就不能为难对方。 此时有过往行人见了,俱都是纷纷低下头,不敢向这里看来。 朱拂晓笑了笑,伸出手去在袖子里一阵摸索,然后右手成拳头伸出来:“给你!” 瘦猴急忙上前去接,这可是一只大肥羊。说五两银子就五两银子,简直是肥得不能在肥的大肥羊了。 他们在这条街收钱,五两银子也绝不是一个小数目。 瘦猴低头来接银子,眼见着脑袋凑过来,忽然只见朱拂晓口中喷出一口黑烟,那瘦猴顿时迷了心神,呆呆的站在那里不动。 “猴子,你怎么了?”领头的郑爷一愣,上前去拍瘦猴。 此时朱拂晓露出洁白的牙齿,见到左右过往行人不敢看来,心中更是肆无忌惮,一口口黑烟化作一道道蝙蝠形状扑了过去。 一个照面,几人便沦陷,成为了傀儡。 “去身后等我。”朱拂晓吩咐了句。 几人走到旮旯处,面色呆滞的坐在一起,头也不抬的看向脚尖。 不多时,有过往客商看中朱拂晓的皮子,然后以十两银子买走。 朱拂晓掂量着银子,背负双手抬起头看向远方;“有趣了!” 将银子装好,然后心头念动,驱使几个地痞无赖跟在其身后,双方一路兜兜转转,来到了官府衙门前。 在一个转角处,朱拂晓叫那瘦猴蹲点,自己去旁边的档口喝茶。 下午未时,只见柴关自衙门内走出,哼着小调唱着小曲,一路径直向家中走去。 他现在打通了通往向上的阶梯,已经连上了柴家的本家,只要将这次事情办成了,日后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正想着,忽然迎面走来一醉汉,一头撞在了柴关的怀中,然后只听得撕拉声响,柴关的衣摆被撕开一条,攥在那醉汉手中。 “郑关西,你这狗娘养的,简直瞎了你狗眼,也不看看你面前的是谁,也敢冲撞你爷。”柴关看着那醉醺醺的郑爷,再看看撕裂的衣衫,顿时怒火中烧。 “爷,小人有眼无珠,冲撞了大爷,还请大爷恕罪!还请大爷恕罪!这五两银子就当是小人的赔罪钱,给大爷买一件新衣裳。”郑爷连连讨饶,将五两银子恭敬的递上来。 “哼,算你识相。”柴关接过银子,然后一脚将郑爷踹开,眼神里充满了不屑。 在别人眼中威风凛凛的郑爷,可惜在他眼中却什么也不是。 他是官,郑爷是盗,就像猫和老鼠,天生的克制。 只要他想,他就有无数种办法将其弄入大牢,叫其不得好死。 别看郑关西在那条街上威风八面,可每年收取的份子钱,至少有四成要落入他们这群皂隶手中。 “只是今日郑关西似乎有些不对劲,看起来呆呆愣愣的,莫非是喝多了?”柴关回忆起之前有些木然的郑关西,心中有些警觉,然后转身回顾,哪里还有郑关西的踪迹? 墙角处 朱拂晓看着手中布条,然后再看看木木呆呆的五个人,心头念动上前在五个人的头顶上撸了一把头发,然后搜刮了几人身上的钱财,转身消失在了人群之中。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五人忽然醒来,犹若大梦初醒一样,看着眼前的街景,目光中满是懵逼。 “咱们怎么到这里来了?”郑关西心中不解。 “是呀,为何会到这里来?咱们是怎么来的?”瘦猴不解。 “我记得早晨……咦,早晨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竟然全都忘记了。” 五个人此时拼了命的回忆,可是今日的所有记忆不不知为何,竟然全无印象,好像是雾里看花一般。 “特娘的,简直撞到鬼了。”郑关西吐了一口吐沫。 “走走走,回去喝酒压压惊。今日我总觉得眼前透露着一股子邪门的味道。” 五个人心有余悸的往回走,很快消失在了人群内。 大吴村 朱拂晓回来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夜色一片朦胧,倒是那月亮又大又圆,仿佛是天边的一轮弯月。 朱拂晓回到家中吃完饭,然后来到了那木头箱子前,不紧不慢的将那衣带、发丝拿在手中,打量了许久后,方才口中默默吟诵咒语,体内死亡魔力沸腾,拥蜂般灌入了那发丝、衣条之内。 伴随着死亡魔力的侵袭,那发丝率先化作了飞灰,然后一道奇异波动自那灰灰中飞出,径直没入了朱拂晓身前的箱子内。 下一刻只听得木头箱子内一阵响动,两百只周身血红的蝙蝠自那木头箱子内飞出,消失在了茫茫黑夜之中。 “狩猎!”朱拂晓看着远去的蝙蝠,再次闭上眼睛,继续念诵某种咒语,死亡魔力源源不断的涌入身前的布条内。 与发丝不同,那发丝乃是人身体的直接之物,想要追寻因果很是简单。这布条内虽然有柴关的气息,但终究不如身体的直接之物。 等到朱拂晓体内的死亡种子消耗了三次,才见那布条化作灰烬,然后魔法箱子瞬间打开,接着就见无数黑夜的幽灵消失在了朱拂晓的院子内。 朱拂晓站在箱子前,体内死亡魔力不断灌入身前的箱子内,只见箱子内魔法阵复苏,一道道死亡魔力似乎是跨越时空,灌入了那一只只蝙蝠的体内。 就那般毫无征兆的灌入了蝙蝠体内,成为了其动力。 “吸血蝙蝠以血液为魔法源泉,只是在其尚未狩猎、吸血之前,还需要我以魔力支撑其完成血腥盛宴的开端。”朱拂晓嘀咕了一句。 这个世界没有魔法元素,寻常魔物即便祭炼出来,那也是废物。唯有这种吸血魔兽,以生灵的血液为魔力,为魔法源泉,为施法媒介,才可摆脱魔法元素的桎梏。 城北的某个院子内,十几个汉子聚集在屋子内正在喝酒,那瘦猴此时醉醺醺的趴在桌上,磕磕巴巴的道:“今日可真特娘的邪门,你们是不知道,我与老大去街上收钱,不知为何竟然转悠到了官府衙门……。” “扑啦啦~” 话语未曾说完,忽然只听屋子外传来一道道振翅声响,伴随着尖锐的罡风呼啸,然后便是‘砰’‘砰’的窗纸撞破,不知道是何物闯入了屋子。 霎时间屋子内一阵狼哭鬼嚎,灯火被混乱中撞灭,然后众人拼了命的翻滚、反抗: “这是什么鬼东西,竟然在咬我!” “救命啊!” “快打开门逃出去!”郑关西吼了一声,然后猛然拉开门,下一刻更多的吸血蝙蝠自门外径直扑在了其身上。 一道道惨叫声传遍数条街道,叫人不由得为之毛骨悚然。但是附近的居民却不敢出门观看,各各都是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不知道那群地痞无赖又在玩什么花样。 不出盏茶时间,十几个大汉已经化作了干尸,那吸血蝙蝠得了血液,竟然开始发生某种异变。 第二十七章 灭门惨案 吸血蝙蝠再加上黑暗魔法的恐怖之处不单单在于其杀戮,更在于其某种不可思议的超越自然力量。 就像是现在,那吸血蝙蝠一窝蜂的扑在了壮汉脸上,那壮汉手忙脚乱的去胡乱拍打,根本就不能阻挡那蝙蝠的撕咬。 每一只蝙蝠都带有剧毒,只要被那蝙蝠咬上一口,整个人的身躯就会全部麻痹,然后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蝙蝠将全身血液吸干。 至于说将蝙蝠捏死? 那铺天盖地的蝙蝠扑过来,正常人根本就没有那个时间。 不单单院子里是十几个帮派团伙,那吸血蝙蝠循着血液追踪,然后追溯其嫡系血脉,又是一阵屠杀开始。 一夜之间,十几个帮派成员、五十多位家属,尽数死于非命。 全身血液被吸干而死,唯有惨白的尸体留在卧室内,那死去的面孔上犹自留着一道道生前的惊恐表情,似乎是遇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某一三进院落中 柴关站在庭院内,手中持着钢刀,凝神静气指着身前一个耙桩动也不动。 武道修行持之以恒! 他能成为这城关县所有皂隶头领,自然是有武艺在身的,虽然说一身武艺稀松平常,但是却也非寻常人能敌。 柴关站在院子内推动气血孕养刀意,只觉得心头血不断跳跃,体内气机一阵紊乱,似乎冥冥中总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阴霾笼罩而来。 人生而有磁场,尤其是武者,生命磁场更是强烈,可以与天地间的大磁场发生感应。 强者可以窥视过去未来一角,乃至于秋风未动蝉先觉。弱者也能心血来潮,发生某种莫名的感召。 “不对劲!不妥!不妥!”柴关站在院子里,手中长刀‘哐当’一声归入刀鞘,然后心浮气躁的在院子里走动:“我自习武二十余年,除了前几年去讨伐瓦岗山时心血来潮之外,平日根本就不曾发生过这种心悸。当年瓦岗山一役,我九死一生逃了回来。今日之心悸,更甚当年十倍。” “老爷,吃饭了。”屋子内走出一个妇人。妇人面容姣好,肌肤细腻,声音温润犹若黄鹂鸣叫,听起来便赏心悦耳。 “爹,你教我武功好不好。梨儿长大了也要习武,也要当一个皂隶,我要替爹斩杀了瓦岗山的盗匪。梨儿要行侠仗义,诛尽世上的恶人。”一个八岁孩童自门内窜出,抱住了柴关大腿,一双眼睛落在了柴关腰间长刀上,眼神里露出一抹羡慕。 “胡说什么!你以后可是要当官的,你要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武艺再高又有什么用?还不是一个莽夫?庙堂上那群人嘴皮子动一动,下面的人就要去送命。以后不许再说习武的事情。”柴关狠狠的训斥了一声。 孩童闻言立即低下头不语,眼神中写满了失落。 然后看向妇人:“爹和娘都睡下了?” “已经睡下了。”妇人点点头。 柴关嘴角露出一抹笑容:“只要办成这件事情,咱们就可以离开城关县,进入荥阳城,远远的离开瓦岗山。你们母子二人也不用整日里担惊受怕了。只要能和柴家主家搭上关系,咱们未来前途远大。” “有劳老爷操持,家中公婆我自然会伺候好。还有……相公你留在外面的那三个孩子,以后也寻个时间接回来吧。我又不是那种没有容人之量的人。”女子一双眼睛温柔似水般的盯着柴关。 柴关闻言一愣,然后苦笑:“你都知道了?” “这么些年下来,总归是听到一些风声。一直留在外面也不好,那三个妻妾你也照看不过来。”夫人低下头道。 “都是青楼子女,只怕爹和娘要打死我。”柴关苦笑了一声。 “爹和娘哪里,由我去说。好歹都是你的骨肉,以后长大,也能给你帮帮手。”夫人笑着道。 说着话的时候,忽然只听得一道‘呼啦啦’的劲风响起,然后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蝙蝠划破夜空冲了下来。 “什么玩意?”柴关心头一惊,手中钢刀刹那间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寒光,然后便听‘噼里啪啦’声响,那蝙蝠竟然被刀光扫落,撞击在远处的墙壁上。 这蝙蝠好歹也是一级魔物,被魔法改造,具备了超凡的力量。那钢刀砍在蝙蝠的身上,只是破了一层皮,那蝙蝠就像是柔软的橡胶一般被弹飞,然后坠落在地。接着又翻身而起,又一次向着柴关扑了过来。 “爹,救我!” 只听得一声惨叫,十几只蝙蝠绕过刀光,扑在了那梨儿身上。然后惨叫声戛然而止,整个身躯跌倒在地。 “相公!” 那夫人也是被蝙蝠给扑上去,几十只蝙蝠挂在其身上,不断吸食着其血液。 “啊!!!” 偏房内传来两声惨叫,有蝙蝠撞破窗纸,屋子内的老两口毫无防备,已经被蝙蝠在睡梦中咬死。 “混账!这是什么玩意?什么鬼东西?”柴关乃练武之人,手中钢刀左右抵挡,再加上全身筋骨皮犹若老牛皮,一时间面对蝙蝠撕咬竟然抗了下来。 “刀枪不入!这是什么玩意!” “爹!娘!” “夫人!” “梨儿!” 柴关此时悲愤怒吼,全身上下尽是蝙蝠的咬伤,整个人站在月色下被那铺天盖地的蝙蝠掩埋。 说来那柴关倒也不凡,只见其周身筋骨一震,犹若是大弓一般嗡鸣作响,然后那无数的蝙蝠竟然一阵酥麻,坠落在地。那柴关趁机摆脱蝙蝠群,几个起落窜出了门外,向着街道上跑去。 可惜,人的速度再快,如何及得上蝙蝠? 尤其是蝙蝠具备超声波探测,根本就不等其逃跑,蝙蝠便已经追了上去。 魔法蝙蝠已经蕴含剧毒,虽然咬不破其肌肤,但是总有伤口在其身躯上留下来。 那柴关反应速度越来越慢,直至最后倒地气绝,然后全身肌肉松弛下来,才被一群蝙蝠咬破身上薄弱的肌肤,将其体内血液全部吞噬的干净。 惨叫声划破长街,打破了黑夜的宁静,只是左邻右舍听着那凄厉的惨叫声,谁都不敢出来查看。 “还有三个余孽。” 大吴村,朱拂晓心头念动,口中又是念咒,伴随魔力灌注,那蝙蝠又一次冲霄而起。 接着城关县内又有一道道惨叫声响起。 一夜之间,八十多口人命,所有人都被那蝙蝠吸光血液而死。 看着那一具具惨白毫无血色的尸体,还有那一道道细小的咬痕,所有皂隶都不寒而栗。 惨! 死的太惨了! 虽然柴关在江湖上算不得什么高手,但在这城关县一亩三分地,那也是数得上号的好手。否则又怎么可能进入县衙,成为县衙内的头领。 一具具尸体摆放在县衙前,李松柏看着那一地尸体,只觉得汗毛耸立不寒而栗。 “查清楚死因了吗?”李松柏看向下方的皂隶。 六子此时畏畏缩缩的站出来:“柴大哥不是被人谋杀,好像是被……被什么东西给咬死的。全身血液被吸光了。” 李松柏仔细的看着那伤口:“可知道是什么动物?” 众人俱都是摇头。 此时李松柏整张面孔难看到了极点,治下死了这么多人,他如何向上一级回报? “柴关最近可曾结下什么仇敌?还有这群地痞无赖,竟然连家人都死绝,显然是得罪了什么厉害的人物,被人灭了门。对方手段很厉害,满城十万百姓,对方竟然操控某种异兽,不伤害任何无辜,精准的将这些人灭了满门,这般手段想一想便觉得不寒而栗。”李松柏只觉得背后打冷颤。 一夜之间,八十多口人命,怎么做到的? 就算江湖上的顶尖好手也做不到。 不是说顶尖好手杀不了这么多的人,而是要准确的分辨出每一家,还要准确的找到地方,还要避开巡查的守卫,这根本就不可能。一夜间准确的找到这十几家简直是太难了。 “这案子已经不是咱们可以插手的了!”李松柏沉吟一会,然后返回案几前,开始奋笔疾书:“前些日子才认识了三丫头,想不到今日就用到了。还要请主家的人出面替我斡旋,否则这城关县令的位置怕不保了。”李松柏写了两分书信,对着一边的差役道:“一份快马加鞭,送到荥阳知府衙门。还有一份,送到三小姐手中。务必要快,不得耽搁。” 侍卫领命而去,然后消失在了衙门内。 “柴家的本家人都请来了吗?”李松柏又问了句。 “已经通知城关县柴家的宗族了。”皂隶道了句。 灭门惨案不管是在那个地方,在那个世界,都绝对是惊天动地的大案。 “麻烦大了!麻烦大了啊!我怎么就摊上了这种事情。大吴村的事情才刚刚压下来,这边就又给我捅了大篓子!我李松柏莫非今年当真是时运不济不成?”李松柏有些自责:“莫非这些年贪的钱太多了,老天爷都开始要报复我了?” 李松柏此时各种自我怀疑人生。 第二十八章 柴犬一窝 李松柏最近有些怀疑人生,甚至于在想着要不要去看看风水,拜拜神佛。 这一个月来他实在是心惊胆颤,先有大吴村上百口人无故失踪,然后又有城中八十多口人被吸干血液而死。 短短一个月来,死了将近两百人,而他这个知县竟然毫无作为,找不到丝毫的线索。 “大人,会不会是那些妖兽自边荒跑进来,然后暗中作怪?”师爷拽着两撇胡须,试探着问了句。 “不可能!”李松柏想都不想直接否决:“你看这次,死的人全都是一个帮会的人。很显然对方是有目的、有组织的作案,专门灭了这个帮派的满门。” “那管柴关什么事情?柴关怎么一家老小也遭受了牵连?”师爷抓破头皮也想不清其中的因果:“最关键的是,从这些人的伤口处来看,确实是都被不知名野兽给咬死的。这伤口看起来倒有些像蝙蝠,可却又不太像。” 师爷与县太爷摸不着头脑,只见李松柏闷闷不乐的站在大堂内看着死尸:“可曾查过,柴关与这群地痞无赖是否有所纠葛?搀和进了什么事情之中,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事情,所以被人灭了满门。” “老爷,城中皂隶与那些下九流之辈的关系您又不是不知道。那群下九流的买卖,官府衙门大小皂隶要抽三成油水的。这伙无赖地盘就是柴关控制的那条街。”六子无奈的道。 此时李松柏闷闷不乐的站在大堂,过了一会才道:“去街头打探一下,看看柴捕头是否近日与什么人有大的冲突,那群下九流人是否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六子闻言面露难色,但是迎着李松柏的目光,不得不硬着头皮点头应了下来。 这等动辄灭人满门的惨案,谁愿意去搀和? 要是查不出什么也就罢了,万一真的发现什么线索,要是被人灭了满门,那才叫冤枉呢。 这世上狠人多了,万一不开眼惹到什么难缠的人物,只怕要提心吊胆过日子。 “柴家老太爷来了。”只听门外皂隶道了句。接着就见一群人风风火火来到衙门大堂,待看到躺在大堂中央的柴关,俱都是瞳孔一缩,纷纷扑了上前仔细辨认。 亏得柴关直系亲属尽数死绝,这大堂内才没有传来哭声。 柴家老太爷不着急去看尸体,而是对着李松柏抱拳一礼:“见过大人。” “莫要多礼,你速速辨认一番尸体吧。”李松柏眼神里露出一抹凝重。真正的风波才刚刚开始,如何平息柴家怒火,将这道消息给压下去,不惊动上面的人,保住自己的位置才是关键。 柴家老太爷向着大堂看去,只见柴家男女老少五口人,整整齐齐的摆在大堂内。 “好狠毒的心肠,梨儿才五岁,凶手竟然连一个孩童也不肯放过。当真是好狠辣的心肠,好歹毒的手段!”柴家老太爷看着地上的一具具尸体,眼神中充满了怒火。然后转过身看向李松柏:“知县大人,凶手如此歹毒,还请大人为我柴家做主,定要将凶手绳之以法,为我柴家儿郎复仇!” 李松柏闻言面带难色:“已经有皂隶巡查过现场,现场并未发现任何与凶手相关的线索。想要在这茫茫人海找寻到凶手,谈何容易啊?” 听闻李松柏此言,柴家老太爷一张面孔顿时黑了下来,但却也不能发作,因为他知道李松柏说的都是实情。 “柴关近些日子与杨家不合,许是杨家做的手脚,暗中灭了柴关满门。”柴家老太爷眼睛一转,看向了李松柏。 姜不愧是老的辣,这才一转眼就想到了借题发挥,将利益最大化,把死人给合理利用了。 听闻此言,李松柏眉毛一挑,身为官场的老狐狸,近乎于秒懂柴老太爷的意思。 “杨家也不是好惹的!杨素还没死呢!”李松柏心中暗自沉吟,无数念头在脑海流转而过。很显然,他不想为了柴家背负如此奇险,这等背黑锅、栽赃的手段实在是太恶劣,一旦事后追究起来,只怕他李松柏首当其冲。 杨家作为大隋最为顶尖的勋贵,绝不是好惹的!” “这分明是有妖兽、异兽杀人,想要扣在杨家头上,怕是不好吧?”李松柏道了句。 听闻李松柏的话,柴家老太爷心中暗自鄙夷:“真是一个饕餮,只想获得茶马古道的好处,却不想承担任何坏处,简直贪婪至极,不当人子。” 心中诸般念头流转过,才见柴家老太爷笑眯眯的道:“杨家不可能有如此手段,但若杨家门客有如此手段呢?能够御使妖兽的手段?” “这……怕是不妥!”李松柏闻言摇了摇头,终究是心生迟疑,否决了柴家老太爷的话。 他李松柏一把年纪,求得就是一个‘稳’字。 唯有稳字当头,才能有未来无限可能。 自家立足安稳,才有机会去寻求之外的机会。 柴老太爷顿时一张老脸黑了下来,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李松柏,过了一会才道:“杨家也就罢了,我知道杨家有一位客房先生,唤作:朱拂晓,此事或许是他做的。请大老爷速速将朱拂晓缉拿归案,此事便算是告一段落。” 这就是柴老太爷开条件了,只要你答应将那朱拂晓弄死,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咱们也不会通知本家,请本家的人上书弄你。 “弄死朱拂晓,为柴家大公子出一口恶气,这柴关也算是没白死。到时会老朽的孙儿也有了晋升之资。”老太爷心中打着算盘。 “朱拂晓?”李松柏闻言一双眼睛盯着柴家老太爷,露出一副‘你特么逗我’的表情,然后干咳了一声:“谁不知道朱拂晓乃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去哪里抓这么多妖兽,并且有能力将妖兽驯服的?你就算是想要找替罪羊,也要找一个说得过去的人,否则传出去,本官一个老朽昏聩的名声是跑不了了。要被天下同僚耻笑。” “知人知面不知心,那朱拂晓初来乍到,定居此地不足一年,没有人对此他知根知底,此人来路不明,或许有什么咱们不知道的隐藏手段。”柴老太爷一双眼睛盯着李松柏迟迟不肯松口。 弄死朱拂晓,他就可以讨好柴家大公子,这等美差他又岂能错过? 这简直是送到手的功劳。区区一个文弱书生朱拂晓,只要他想,就随时都能将其给弄死。 若是能将这所有罪名扣在朱拂晓的身上,那么牵连到杨家不过是顺水推舟罢了。 眼见着柴家老太爷不依不饶,李松柏无奈道:“此人救过三小姐的性命。” “救过三小姐?”柴老太爷眼皮一跳,不曾想李松柏竟然也知道了这件事。 此事他心中有鬼,不敢过多纠缠,只能低声道:“当真?” “三娘子亲口所言。”李松柏无奈的道。 柴老太爷顿时面色阴沉了下来,站在大堂中看着那满堂尸体,许久不语。 “老太爷,这柴家人的尸体,还请您运回去吧。”李松柏看向柴老太爷道了句。 “此乃毫无人道的灭门惨案,还请大人给我柴家给我一个交代。”老太爷此时变换口风,一双眼睛看向李松柏。 柴关的死,不能死的毫无价值,不能白死。 李松柏面色难看:“此事本官会派遣衙门中的所有好手去调查,定会给老太爷一个交代。只是那朱拂晓决不能轻举妄动,待到日后三小姐忘了此人,咱们再下手也不迟。” 这话倒是叫柴老太爷心中略微舒服,但看着那柴家五口尸体,也是面色难看。难道就这般白死了不成? “总要给杨家找点麻烦,为柴家争夺茶马古道创造机会才行。”柴老太爷心中念头飞转,目光里露出一抹精光:“我听人说,杨家有三位高手,各具一身本领,以前乃是江湖中的高手。” “本官这就派人将那三大高手拘来。”李松柏闻言二话不说,立即答应了柴老太爷的话语。 这是柴老太爷的进一步交换条件。 况且,他也有心夺取茶马古道,为自己增加一份营收。日后也可以作为晋升的资粮。 “吴三,你去杨家拿人。”李松柏看向了门外的皂隶。 “是!”皂隶闻言应了一句,然后晃晃悠悠的远去。 “杨家三位高手乃是江湖中的好手,就凭他一个皂隶,怕是拿不下。”柴老太爷看着远去的吴三,连忙开口。 “无妨。杨家三位高手虽然厉害,但面对着大隋的文书律令,怕是不敢反抗。况且,杨家怕受到牵连,也绝不会叫那三位高手反抗的。”李松柏道了句。 听闻此言,柴老太爷一双眼睛深深的看了李松柏一眼,然后抱拳一礼:“李大人,老朽告辞了。” “慢走不送,若有消息,我定会通知柴家的。”李松柏客套了一句。 消息? 不可能有消息。 这件事压下去也就罢了,谁还闲着没事给自己惹祸上身? 查不出来还好,要是查出点什么,谁知道有啥后果? 第二十九章 无等级禁咒 消息? 开什么玩笑,敢屠村灭族的狠人,天知道还会敢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万一真的追查出点什么,热来杀身之祸怎么办? 他虽是一县的县令,但面对那群无法无天的游侠儿,还有那群冷酷无情的杀手,可是毫无安全感。 对方竟然能御使妖兽,那该是何等实力? 想都不敢想! “柴关自己不知死活,卷入这等是非之中,简直找死!”李松柏嗤笑一声。 他是个老狐狸,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莫说不去追查那凶手,就是对付杨家孤儿寡母,他也绝不会光明正大的站队。 杨家乃自前朝便传下来的大家族,树大根深盘根错节,一根指头便可将自己碾死,他可不想等自己死后,李家本家为自己复仇。 不单单他自己,就是柴家人也绝不敢继续在这件事上追查下去了,这等事情实在是诡异,谁不担惊受怕? 若能息事宁人,那是再好不过了。 荥阳城 李秀宁手持木刀,静静的站在庭院内,看着身前木桩许久不语。 “小姐竟然在孕养刀意,实在是天资出众。这次错非遇见了江湖中那个号称是天下第一高手的虬髯客,也断然不会那般轻易败落,险些送了性命。”在远处有侍女亲兵小声议论了句。 “虬髯客?虬髯客什么时候是天下第一高手了?”一边的亲兵诧异道:“朝中诸公,那个不是一等一的高手,我听人说,当朝仆射杨素大人,才是天下间的第一高手。” “朝堂与江湖岂能混为一谈,江湖中人尊称虬髯客为第一高手。也不知道是何等人物,竟然能请动虬髯客亲自对付小姐。亏得对方心傲气高,一招不曾杀死小姐,竟然罢手。” 两个小丫头在一边议论纷纷,那边三娘子收了长刀,没好气的呵斥一声:“你们两个小丫头片子胡乱议论什么,这江湖中隐世高手数不胜数,虬髯客近些年以武论道,会遍江湖中有名有姓的高手,从未曾一败。但那也只是本朝高手罢了,前朝、乃至于那些隐藏在江湖、军伍中的诸子百家传人,也决不可小觑半分。” “不过那虬髯客确实是厉害,纵使不是天下第一,也绝对能并列天下第一。单论刀法,乃我生平仅见。若论刀法修为,当可称得上是天下第一刀客。”三娘子将木刀放在架子上:“此次虬髯客论道瓦岗,前去与翟让论道,咱们本来想去捡便宜,可谁知竟然被人给算计,害的给人砍了一刀。” “小姐,城关县有信件传来,等候小姐亲启。”侍女拿过湿巾,递给了对面三娘子。 三娘子闻言面色诧异,然后接过信件,拆开后眉毛一挑:“灭门了?这么巧合?世上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告诉传信之人,就说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我会请大哥出面,为其周旋一番,将事情给压下去。”三娘子略作沉吟,然后道了句。 城关县 大吴村 朱拂晓看着那黑夜中回归的蝙蝠,目光中充满了审视的味道。 “见过血的蝙蝠,才堪称是一级魔兽,激发出了魔兽的凶悍,激活了本命神通。”虞七感应着蝙蝠内的血脉之力,眼神中充满了骇然:“这不就是前世吸血鬼的雏形吗?” 心脏不灭,蝙蝠不死。 分身逃命! 见过血的蝙蝠,竟然借助血腥之力,激发了本命神通。 “以后即便是我不施加魔力,这些蝙蝠也能凭借本命神通,前去猎杀敌人,巡猎天下,猎杀诸般猎物。”朱拂晓目光里露出一抹感慨。 弄死了柴关,接下来很多事情可以缓一缓,他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 比如说,想办法弄死自己那个便宜岳父王世充。比如说,柴家将前身害死,这仇、这因果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我与柴家有杀身之仇,此仇不能不报。还有,前身对杨家小姐念念不忘,我还需替其了却因果。”虞七手掌伸出,伴随着最后一只蝙蝠落入箱子内,缓缓的将箱子盖上。 “我终究是势单力薄了些,虽然有魔法傍身,但魔法之力依旧是差了些。”朱拂晓眼神里流露出一抹睿智之光:“想要对付柴家,就先从挫败柴家的茶马古道开始。我要相助杨家,挫败柴家的茶马古道,然后在借杨家的力量,去与王世充周旋。” 他已经认知道,魔法并非是万能的。 “黑暗魔法又衍生出了一门根本法,唤作:白骨观。”朱拂晓看着自家皮肉丰满的身躯:“将自己的骨头修炼成骷髅,到时候修炼成不不灭的亡灵之主。进可化作死亡之神,退至少也能保持一个长生不死。此白骨观与死亡魔法不同,汲取的不是死气,而是活力!汲取的乃是生命之力,使得自己体内整个‘枯骨’活过来。顺势完成生死转化,形成生死轮回,以外界的死亡之力,孕养体内的生机。” “只是需要强大的气血!需要源源不断的生命力!”朱拂晓站在院子里陷入了沉吟:“最关键的是,这白骨观乃是生命之法,日后可以为打破生死屏障的锲机。也是我调和体内死亡之力,修炼其余魔法的锲机。” “这白骨观虽然修炼起来消耗颇大,可一旦修炼成功,便可不死灭。”朱拂晓此时怦然心动,修炼白骨观百利而无一害,他想不通自己拒绝修炼白骨观的理由。 此时正是黑夜,朱拂晓干脆盘膝坐在屋子内,然后口中念诵咒语,死亡魔法的种子一阵波动,接着就见一道道魔咒化作实体,自死亡种子内流淌而出,就像是一条条小蛇般,渗透入其周身白骨之中。 人之一身有二百零六块骨头,只见那死亡种子内魔法咒语就像是不要钱般,铺天盖地拥蜂般流淌而出。 “正常人想要修炼白骨观,需修持咒语十二万九千六百道。人身躯有骨骼两百零六块,而每一块骨头需要加持的咒语平均下来足足有六百道。当然,只是平均而已,真正的人体骨骼有大有小,加持的咒语也是有多有寡。就像是头颅骨,乃是所有骨骼的重中之重,足足需要刻录下咒语四万八千道。一个头骨就将近占了一半。”朱拂晓看着那流淌而出的咒语逐渐渗透入头骨,眼睛有些发直,他觉得自家头骨好像是有点不一样了。 “这白骨观乃是黑暗魔法中唯一一道不限等级的;禁咒。修炼此魔法,第一个条件就是魔法学徒境界。第二个条件,每一道魔法咒语都需要魔法种子的全部魔力。也就是说,凝聚一道魔法咒语,就要将种子内的死亡魔力掏空。每次掏空后至少需要一日的时间孕养魔力。而想要完成白骨观,足足要掏空十二万九千六百次。也就是说,修炼此白骨观,需要十二万九千六百天,折合下来就是三百五十五年。”朱拂晓口中砸舌。 除非是疯了,魔法学徒才会日夜不停的修炼此魔咒三百五十年。况且,有这三百五十年的时间,怕是早就晋级为法神了,谁还有心思在这里浪费时间? 最关键的还是寿命问题! 即便是在魔法世界,一个魔法学徒的生命极限也是仅仅两百年! 剩下的那一百五十年去哪里补? 最关键的是,两百年只是理论上的两百年,就像是人类寿命理论上是一百五十岁,可是活过九十岁的又有多少? 而且三百五十年的坚持,谁能做得到?当你的同辈已经叱咤风雨搅动天下浪潮,你甘心于平凡吗? 没有人会去修炼这白骨观! 此白骨观乃是魔法界的先天神咒,乃是天地间的魔法本源孕育而出,可是修成的一个都没有。 自古以来无数的天骄想要尝试,可修炼此魔咒实在是打磨人的心性。那些人要么老死,要么被人杀死,要么就是坚持的中途失败。 修炼成此魔咒的,一个都没有。 在那魔法界,死亡法师人人喊打,一个魔法学徒想要在各类高手的绞杀中活三百年,近乎于不可能。 况且,不单单是教廷、朝廷的追杀,还有来自于同样黑暗法师的追杀。 因为修炼了白骨观的法师,乃是祭炼成本命骷髅的最佳材料。 因为诸般种种近乎于不可能完成的因素,导致了这禁咒根本就没有人去修炼。 最关键的是,即便是魔法界,也没有让人延寿一百五十年代药物。 延寿五十年,耗尽体内所有生机,已经是造化。 一道魔法咒语凝聚成功,体内的死亡魔法种子内魔力消耗一空,下一刻自圣杯内源源不断的魔力流淌而下,不过是几个呼吸间,死亡魔力已经重新蓄满。 “按照这种速度,一天有二十四个时辰,除去休息、修行圣杯法的时间,我一日可以修行八个小时。三秒钟一次魔力恢复,三秒钟凝聚咒语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一分钟可以凝聚六道咒语。一个小厮凝聚三十六道。一天可以凝聚二百八十八道。而此魔法足足有十二万九千六百道,就算这般,我若是想要凝聚成功,也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第三十章 白衣秀士 “一年半的时间,也足够长了!我要是一天修炼十二个小时呢?”朱拂晓心中思量。 那也需要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 “晚上没事就修炼死亡魔法,修炼这‘白骨观’的禁咒,每一次的能量消耗、汇聚,都是一次次对死亡种子的淬炼,对我灵魂的淬炼。若是将死亡种子淬炼至十二万九千六百次,简直无法想象到那时死亡种子会精粹到何等地步,怕是近乎于魔法本源了吧。”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向往。 一年的时间对他来说不长,当他的魔法修为逐渐突破,从学徒蜕变为法师,从法师蜕变为大魔法师,寿命会成倍的增长。 以一年的时间,换来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的躯壳,实在是划算得很。 况且,能在一年半内,由魔法学徒蜕变为魔法师,那也是天骄中的天骄。 “白日里修炼圣杯法,夜晚修炼死亡魔法,一日不可耽搁。”朱拂晓下定决心。 纵使圣杯法稍有耽搁,死亡魔法的修炼却是一分一毫的耽搁都不行。 “可惜了,吸血蝙蝠有些见不得光,否则我又何必这般畏畏缩缩。”朱拂晓看着魔法箱子,又一次闭上眼睛,开始修炼死亡魔法。 第二日清晨 朱拂晓又转修圣杯法,然后便是入山狩猎。 瓦岗山脉,深山老林之中。 朱拂晓手持箭矢,看着倒在脚下的熊罴,眉毛不由得一挑:“怪哉!” 魔法箭内的生命力此时滔滔不绝的灌入其体内,伴随着那生命之力的融入,自家骨骼似乎发生了某种玄妙的变化,体内的死亡魔法修炼速度爆发式的增长。尤其是‘白骨观’妙法,在那生命之力的加持下,竟然自动衍生咒语,不断在骨骼内繁衍。 “吸纳生灵的生命力可以有助于我的魔法修炼?”朱拂晓持着箭矢,感受着箭矢中的生命力被吞噬得一干二净,那变得似乎有了生命力般的箭矢,目光中露出一抹沉思。 将熊罴的皮子剥下来,然后将血肉炮制好,再施展魔法将那骨架炼入自家的白骨骷髅内。得了熊罴的骨架,那白骨骷髅越加坚硬,其内鬼火也是越加凝实。那鬼火已经由鸡蛋大小,化作了碗口大小。 “只要不断将各种白骨炼入骷髅内,白骨骷髅就会不断进化。”朱拂晓炮制好肉干,然后起身回到家中。 傍晚时分 只见王大来到了朱拂晓家中,手中拎着两只野鸡,然后对着朱拂晓露出讨好的笑容:“见过先生。” 朱拂晓点点头,也不推辞,将野鸡坦然的收下,然后便开始传授文字。 传授了一个时辰的文字后,朱拂晓对着朱丹道:“小妹,取五斤熊肉来,给王大拿上。” “熊肉?先生哪里来的熊肉?”王大闻言不由得惊呼出声。 熊肉不好吃,但却能增长筋脉、强壮筋骨。尤其是熊胆、熊掌,可都是好东西。 “拿去吃,莫要问东问西。”朱拂晓训斥了一声。 王大受教,憨憨一笑,然后点点头,提起熊肉往回走。 屋子内 朱拂晓背负双手,抬起头看向远方天色,然后吃过晚饭,又是开始了一日的修炼。 伴随白骨观的修炼,朱拂晓只觉得自家气血消耗,不是一般的大。 那白骨每日都在不断吞噬着朱拂晓的气血、吞噬着朱拂晓的脂肪,用来壮大、凝练白骨,为白骨提供养分。 白骨观的终极奥义就是,全身所有皮肉皆可抛弃,唯有白骨才是根本。 一日不吃肉,朱拂晓便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下去几分。 日子似乎是平静了下来,朱拂晓按部就班的修炼,白天修行圣杯法,晚上修炼黑暗魔法,只待自己修为更进一步,就出手去找王家、柴家复仇。 只是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各种意外,这一日大吴村搬来了一个三十多岁,面色稍显潦倒的白衣文士。 文士背负一个巨大的书箱,那书箱从其头顶直至其膝盖,上面挂着一个躲避烈日的搭头。 文士白白净净,身形消瘦,虽然看起来落魄潦倒,但一双眼睛却锐利的很。 朱拂晓站在庭院内,甚至于可以听到书生每日里传来的郎朗读书声。 那白衣文士的宅院距离朱拂晓的院落并不远,乃是前些时日被朱拂晓给害死的一个泼皮老屋。 因为泼皮被朱拂晓灭了满门,村中老少担心沾染晦气,迟迟没有人占据。那书生在老屋内落户,众人倒也没有反对。 朱拂晓没有理会那书生,而是心中思量着什么时候去将那八十多具白骨都给吸收了,壮大了自家白骨骷髅的力量。 那几家被朱拂晓灭了满门,朱拂晓生怕惹出什么事端,是以迟迟不曾动手。 “这几日倒是不见王大来学习文字,怪哉!怪哉!”朱拂晓心中奇怪,王大对知识的渴望是骗不了人的,但现在王大竟然连续几日没有来自家学习文字,他又岂能不好奇? 是什么样的事情,竟然比王大学习文字更为重要? 朱拂晓的好奇没有维持多久,三日后的一阵敲门声将其自魔法修炼中惊醒。 “谁呀?”朱拂晓下意识的问了句。 他已经看到了门外的磁场,那是王大的。在王大身边还有一人,周身生命磁场前所未有的强烈,比之三娘子还要强胜三五倍。 如果说王大的生命磁场是小火苗,那么此人的生命磁场就是那天空中的皓月。 就算是山中的熊罴,比之此人也差了三分。 “实在是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人生命力强胜至这般地步,此人的寿命得有多长?”朱拂晓心中好奇。 “是我,王大!”王大站在门外憨憨的道了句。 朱拂晓走上前去打开院门,然后看向王大身边之人,不由得一愣,竟然是那日略显潦倒的白衣儒生。 “这是我叔父王伦,这几日学生随着叔父练习箭术,耽搁了时间,还请先生莫怪。”王大面带羞愧的对着朱拂晓抱拳一礼。 “无妨,你以后有时间抽空来此学习就是了。”朱拂晓打开院门,让开道路:“二位里面请。” 王伦温和一笑,并未曾踏足,而是很郑重的对着朱拂晓抱拳一礼:“王伦冒昧前来,还请兄台多多见谅。前日我这侄子说你弓箭奇特,区区一介书生,便可猎杀熊罴,敢孤身一人潜入瓦岗山脉猎杀猛兽,在下心中好奇,技痒得很,所以想要登门开开眼界。” “瓦岗山?王伦?”听闻对方提起瓦岗山二字,朱拂晓忽然心头一动,脑海中一道电光划过:“瓦岗山脉下、一袭白衣、善于箭术?” 遍数整个隋唐,符合这般形象的,普天下唯有一人。 天下叫王伦的有很多,身穿白衣的王伦也有很多,但同时在瓦岗山下,还擅长箭术的,普天下唯有一个——王伯当。 王伦必定是化名。 当然,这只是他的推测。不过从对方生命磁场来看,此人绝对是一个高手。 瓦缸山下的高手,实在是太巧合了。 “不敢,雕虫小技而已,我的箭术不过取巧罢了。”朱拂晓有心藏拙。他的不死之躯尚未练成之前,可不敢到处乱蹦哒。能有多低调,就有多低调。 身怀神器,必然会惹人觊觎,还是低调一番的好。 “兄台客气了,我这侄儿虽然本事一般,但眼光却不是一般的高傲。兄台能得我这侄儿推崇备至,必然是有真本事。”王伦走入院子里,脚步一顿,不由得瞳孔一缩,一双眼睛死死的落在了墙头上那晾晒的三张虎皮、两张熊皮上,目光里满是凝重。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那虎皮与熊皮,他可以清晰的嗅到其上血腥之气,显然那猎物才死没两天。 朱拂晓目光扫过墙上的皮子,然后漫不经心的笑了一下:“前日里路过一个游方道士,狩猎了猛虎与熊罴,我热心招待他,他便将皮子赠送给了我。” 他身怀无上利器,可不想和王伦争什么技艺高低,实在是无趣得很。 至少他尚未突破至法师境界,不想在人前显露什么本事。 王伦见此面带遗憾,却也不勉强。只是自背后的箱子里掏出两坛酒:“此乃我上次入洛阳城买来的纯正竹叶青,第一次登门拜访,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朱拂晓眼睛一亮:“好酒!我这里正好有些熊胆与虎骨,若是能用此酒浸泡,再加上草药炮制,必然会成为绝佳药酒。” 他连忙走入屋子,然后不多时就提着熊胆与虎骨出来,那边的王伦已经打开酒坛,刹那间酒香遍布整个小院。 朱拂晓近些日子入山采摘了不少草药,此时随着那熊胆小心翼翼的放入酒坛中,然后炮制好,密封起来埋在地下:“二位,待这药酒浸透泡开,我在请二位开怀畅饮。” 转过身撸起袖子:“二位稍候,待我取来酒肉,咱们畅饮一番。” 他虽然不想见识白衣秀士王伦的箭,但却不介意和对方交个朋友。 一时间小院内篝火点燃,烤肉架上,整个小院肉气飘荡,气氛逐渐热烈起来。 “王伦此人能在历史上留名,必然还是有真本事的。在整个江湖,能闯出名号的,都不可小觑。”朱拂晓心中暗自道了句。 第三十一章 虬髯客 院子里篝火熊熊,烤肉加上美酒,气氛正浓烈。 那王大此时灌了一口美酒,对着朱拂晓道:“先生,你看我叔父一副落魄潦倒的样子,但却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被人尊称为:白衣神箭。一手箭术登峰造极,就算军伍之中,也无人可及。已经到了出神入化鬼神莫测的程度。这几日虬髯客来到瓦岗地界,正要与瓦岗群雄交手验证武艺,我家叔父就是听闻虬髯客路过此地,特意等候讨教的。” “虬髯客?”朱拂晓眉毛一挑:“那个虬髯客?” 他倒是知道前世小说中有一个‘虬髯客’,但虬髯客分明是历史虚幻出来的人物。 自己现在到底在那个世界? 现在隋唐进行到了什么程度? 红拂月下追李靖了没有? “当然是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号称是江湖第一刀客的虬髯客。”王大眼神中满是得意,只是待瞧见朱拂晓那副懵逼的表情,方才笑容一滞,讪讪一笑:“倒忘记了,先生不是江湖中人,不晓得江湖中的事情。” 朱拂晓看向王伦:“在下虽不是江湖客,但对于江湖中的事情,倒也颇为好奇。阁下欲要与那虬髯客决斗,不晓得在下可否旁观一二?” “你若喜欢,就尽管随我一道去观看,也好为我做个见证。那虬髯客武艺高超,号称天下第一刀客,已经达到‘至柔’之境,我却是不服。至柔之境又能如何?还不是肉体凡胎,被弓箭射到,依旧要凉凉。纵使寻常弓箭射不死他,但我有祖传铁胎弓,有十石的力量。对于这群喜欢吹嘘的江湖豪客,最是不爽。” 王伦的声音中充满了不屑的味道。 朱拂晓端起酒盏:“多谢阁下。对于江湖争斗,在下好奇已久,今日正好过过瘾。” 他有心想问‘至柔’是什么境界,但双方素未平生,贸然开口询问怕是不好。 足足两个时辰,叔侄二人方才酒足饭饱,然后起身告辞离去。 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朱拂晓静静的站在院子里,扫过地上散乱篝火,屋子内早就熟睡的小妹,然后心头念动将白骨小鹿召唤出来整理庭院,自己却持着灯笼走出了院子。 他要趁着今夜,将那上百具尸体炼入白骨骷髅,使得白骨骷髅更进一步。 且说王伦与王大走出庭院,出了百丈之后,才见王伦表情严肃道: “你这先生不简单!” “不简单?”王大不解。 “寻常书生,哪里能狩猎狼豺虎豹?纵使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面对狼虫虎豹那也是五五开。”王伦看向王大:“最关键的是,他确实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竟然能够狩猎者等猛兽,岂是凡俗之流?” “原来如此。”王大恍然。 朱拂晓一路匆匆而去,然后用白骨骷髅背着自己,二人以魔法灯掩饰了行迹,倒是不怕被人看到。 朱拂晓争分夺秒的趴在白骨骷髅的背上,不断修炼魔咒,修炼体内‘白骨观’妙法。 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回。 直至下半夜,朱拂晓方才身上沾染着灰尘返了回来,细看背负他身躯的白骨,已经是整个头颅内有一个碗大的绿色火焰,整个身躯都被那密密麻麻的符文烙印其上,一道道堪称是诡异的黑色线条,穿过每一根骨头。 那白骨散去了本来惨白色,反倒是好像沾染了某种翠绿之光,与上方的鬼火对应。 吞噬了上百具尸体,朱拂晓将其收入灯笼内,然后任由其消化底蕴、进化,自己一个人却盘坐在屋子内,默默的打坐修行。 修行圣杯法、修炼死亡魔法、入山狩猎,就是朱拂晓的日常生活。至于说自家便宜老子叮嘱的‘读书’,朱拂晓早就忘记的七七八八了。 伴随白骨观入门,对于体内气血消耗越来越大,朱拂晓每日不得不不断吃肉,方才能维持形体不变,免得瘦成骨头架子。 自从昨晚之后,王伦每日都拎着美酒,来到朱拂晓的院子蹭肉吃。 朱拂晓现如今射猎之术独步天下,倒也不差王伦与王大一口吃喝。而且他能感觉到,王伦的生命磁场,何止强了三娘子的十倍? 王伦有多强朱拂晓不知道,但他知道柴关在王伦面前,就是一个豆腐渣。 “你这书生倒奇怪,人家都叫你朱秀才,为何不见你读书?” 这一日晌午,酒足饭饱之后,朱拂晓斜倚在凳子上,整个人修行圣杯法,。在一边的王伦剔着牙齿,看向他的目光里露出一抹好奇之色。 “老婆饼没有老婆,红烧牛肉面没有牛肉,同样秀才也未必会读书。科举何其之难,天下士子无数,犹若过江之鲫,可以比之鱼跃龙门。既然希望渺茫,我又何必去继续读下去?能用学识混个温饱,已经是足矣!”朱拂晓打断了圣杯法的修炼,开口随意应付了一句。 “哈哈哈,兄弟果然是个妙人!我王伦能认识到阁下这般人物,简直三生有幸。”王伦笑着道了句。 朱拂晓双手抱拳,懒洋洋的道:“休要吹捧我。你即便是吹捧我,这几日的酒肉饭钱,也得记在账上,以后要还给我。” “我已经打探到消息,找到了虬髯客闭关隐居之地。虬髯客正在瓦岗山深处调节精气神,以应付接下来的大战。”王伦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明日我将启程,进入瓦岗山脉,寻找虬髯客挑衅。我北地绿林威严,不容践踏。” “同去!”朱拂晓道了句。 王伦与虞七闲扯了半日,然后转身离去,在接下来的三日,朱拂晓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 王伦闭关了,面对虬髯客这等高手,谁也不敢放松半分。 三日过后,一阵敲门声响,朱拂晓打开门,只见王大与王伦站在了门外。 此时的王伦与三日前决然不同,现在的王伦就像是一根即将射出的箭矢,整个人看上去叫人一阵心悸,似乎随时都可能被那股气势给射死。 “走吧!”王伦没有多说,只是道了一句,然后便转身向前走。 王大急忙解释道:“我叔父如今要闭口孕养体内精气神,免得精气神泄露,不便说太多的话。” 朱拂晓指挥着王大背上自家箱子,连忙向王伦追了过去,一行人脚步匆匆的出了大吴村,向瓦岗山脉深处走去。 “先生,这是我配置的驱虫药粉,入山还需多撒上一些。”王大连忙将一个布袋递给了朱拂晓,一股刺鼻的硫磺、各种草药的味道传来,叫朱拂晓不由得大脑一阵清明。 “我不用!我自然有办法避开山中犲虫。”朱拂晓可不敢叫那不知名的粉末撒在身上。 王伦与王大对视一眼,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然后也不多说,二人各自在身上洒落一把粉末,然后小心翼翼拍打匀,方才迈步向山中走去。 大自然中各种毒虫数不尽数,就算武功再高,也有可能会丧命,是以王伦与王大是百倍小心。 入了山中,那王伦与王大虽不说健步如飞,但山中藤蔓杂草对他们来说,却并不是难题。但对于朱拂晓来说,就不是一般的难走了。 “我来背你!”王大来到了朱拂晓身前。 “你背的动?”虞七诧异道。 “寻常百十斤的野猪、袍子,对我来说也是轻若无物。先生尽管放心就是,我也修得武艺。”王大解释了一句:“虽然武艺不高,但一把子力气还是有的。” 朱拂晓心中放下,然后趴在王大身上,三个人在群山中穿梭。 密林寂静,三人也不说话,免得惊动山中猛兽,徒生事端。朱拂晓也趁机在王大的背上修行魔法。 走了半个时辰,王伦忽然脚步顿住,抬起头看向远方一座山脉:“到了!” 朱拂晓闻言睁开眼,抬头向远方群山看去,只见山中一片郁郁葱葱。人的磁场没有,但熊罴、虎豹的磁场却有几道。 没有解释,王伦低下头看向山间的一行脚印,然后循着脚印走了过去。 虬髯客也是人,既然是人,就要吃饭。 虬髯客也要下山狩猎。 王大紧随王伦身后,在这山中穿梭,半个时辰后山间流水棕泉声音响起,一座简易的茅草庐映入眼帘。 在那茅草庐前,一个身穿粗布麻衣,三十左右的汉子,正静静的站在草庐前。 汉子五官端正,呈现国字脸。浓眉大眼,满脸的虬髯。看起来五官并不出众,反倒是有几分丑陋。 此时其双手环报虚空,似乎在吞吐着什么,整个人陷入了定境。 朱拂晓却是瞳孔一缩:“这哪里是人?分明是一只棕熊!” 他指的是磁场! 很难想象到,一个人的磁场,竟然可以与那凶猛的棕熊媲美。不对,准确来说是可以更甚一筹。 朱拂晓目光中露出一抹释然:“怪不得我之前不曾发现此人踪迹,原来是将其误认为熊罴了。不知此人的力量、生命,又会修行到何等不可思议的地步。” 第三十二章 袁公射日箭 朱拂晓很难想象得到,一个人的磁场竟然可以强盛到这等地步,近乎于不可思议的地步。 就算比之丛林中的熊罴,还要强盛三分。 若论磁场,王伦的磁场虽强,但却比虬髯客差了不止一筹。但人类研究各种生死搏杀之技,体内能量只是一部分,杀伐手段也占了一部分。 至少,杀伐手段要占四成,乃至于更高。 武道的交手经验、临敌应变,还有天时环境,等诸般种种的一切,皆是杀伐手段之一。 甚至于种种巧合,也是胜负的一部分。 “在下瓦岗王伯当,见过兄台。”王伦起手一礼。 “王伯当?果然是他!化身王伯当,就是为了下山寻找虬髯客。我就知道,没有那么多的巧合。”一边的朱拂晓听闻此言,心头一动。 “白衣神箭?”虬髯缓缓吐出体内气息,然后一双眼睛看向对面人影。 “正是!”王伯当道了句。 “我正要去会一会瓦岗群雄,想不到瓦岗群雄已经主动找上门了。”大汉双手抱拳,一丝不苟的回了一礼:“在下虬髯客。” “久闻阁下大名,一手钢刀败尽天下群雄,自从出道以来,未逢一败。”王伯当起手一礼:“阁下既然想要领教瓦岗群雄的手段,我瓦岗群雄当然不能示弱。区区不才,在江湖中小有薄名,想要领教一番阁下的技艺。” 虬髯客上下打量了王伯当一眼,然后摇摇头:“你不是我的对手。” 话语平淡,没有丝毫情绪。 “武道我当然不是你的对手,但你知道我擅长于射猎之术。只要你还没有踏足至刚至阳之境,就挡不得我的弓箭。”王伯当自背后大氅内一掏,一把不过一米长的硬弓出现在手中。 在看王伯当箭矢,整根箭矢是寻常模样,只不过那箭矢的长度比正常箭矢短了三分之一。 “既然瓦岗山的人找上门来,我自然没有不应战的道理。你如此想要领教我的刀法,我便成全你。”虬髯客看着王伯当:“请!” 王伯当纵身一跃,犹若是一个活灵活现的猿猴,几起落之间就退出了数十步,然后挂在一棵老松树上。 “咦~”看着王伯当动作,虬髯客面露诧异之色:“竟然是《袁公》传承。当年春秋之时,有女师从天地自然,拜师老猿,创下无上剑法《越女剑》。自此世上有剑三千越甲可吞吴。但世人却不知道,还有一人师从白猿,得无上神射之术,乃是《袁公射日箭法》。亦可称之为:《袁公射日箭法》。据说当年汉朝飞将军李广,习的就是这《袁公射日箭法》。” 听闻虬髯客所言,王伯当赞了一声:“阁下好眼力。想不到阁下久居海外,竟然有这等见识。只是有一件事你却说错了,飞将军李广传承的并非袁公射日箭法,而是另有传承。” “在下久闻《袁公射日》之名,只可惜历朝历代袁公传承皆居于庙堂之中,或在军伍之间,是以江湖从未得见。想不到在下今日有幸,竟然可以见识到传说中的袁公射日。”虬髯客左腿缓缓横移半步,双手垂下,整个周身气机松散至极:“请!” “至柔!!!”看到松散不成架子的虬髯客,王伯当瞳孔一缩,眼神中满是骇然:“怕是距离至刚也不远了。” “至柔的极致便是至刚,等到打败天下群雄,便可跨入至刚之境。”虬髯客话语中满是自信。 王伯当知晓虬髯客境界在自己之上,近身搏杀十个自己也绝对走不了几个回合,而远射就是他唯一的机会。 只见王伯当伸手在背后一抹,其右手凭空出现了三根箭矢。 还不待一边的朱拂晓与王大看明白,只听得弓弦声响,犹若惊雷般在这深山老林内炸开。 “来得好!” 虬髯客称赞一声,然后身形一阵晃动,便听得其身后三道声响,其背后的一株成年人腰肢粗细大树上多了三个孔洞。 虬髯客身形晃动间,避开了王伯当箭矢,然后便要一步上前,近身到王伯当的身前。 可王伯当早就有所准备,这一手箭术虽然在寻常人眼中神乎其技,但在虬髯客眼中却也不过如此。 只见再次从背后一扯,又是一把硬弓出现在手中。 两把硬弓叠加在一处,然后六根箭矢瞬间蓄势待发。 “叔父的弓是祖传的铁胎弓,其手掌因为练习《袁公神射》,比寻常人的手掌大了三分,所以握住两把铁胎弓并不难。”王大在一边开口解释了句。 就是这么一会的功夫,虬髯客已经跨越三十步距离,转身来到了王伯当身前。 看着逼近的虬髯客,王伯当目光平静,没有丝毫慌乱。 下一刻只听得惊雷炸响,六根箭矢散发出道道尖锐的呼啸,已经向虬髯客檀中、印堂、石门、心脏、巨阙、天池射了去。 “好箭术!不愧是白衣神箭王伯当,这一手箭术,至少天下九成九的高手都要一击毙命,可惜你遇见了我。”虬髯客称赞一声,面对着封锁周身上下左右八方的箭矢,竟然纵身一跃,千钧一发之际脚踏那极速而来的箭矢,就像是毫无着力点的鸿毛,轻飘飘的避开了杀招,落在了王伦的身前。 这一切说来简单,但做起来却难如登天。 王伯当铁胎弓射出的特制箭矢,速度未必会比后世子弹差,甚至于威能还要强胜不少。 虬髯客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脚踏箭矢升空,不但避开了杀招,反而临近王伯当身前,这是何等不可思议? 比之后世传说中的接子弹,也差不了多少。 说来迟那时快,在朱拂晓眼中,只是眼前一花耳边一响,接着一株怀抱粗细的大树被射穿。 “就这威能,怕是堪比穿甲弹了,有没有那么恐怖?”看着被射穿的大树,朱拂晓忽然心中因为修炼了一点魔法的自得刹那间消失无踪。 不但消失无踪,反而心中升起一股浓浓的紧迫感。 太危险了!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别的不说,王伯当若是朝自己射一箭,自己绝对没有任何办法躲闪过去。 要知道,就算是寻常子弹也打不穿树木,可是王伯当的箭矢竟然能够射穿怀抱粗细的大树,朱拂晓只想骂一声:不科学。 他看不懂场中形势,不知道虬髯客是如何到了王伯当身前,只见二人刹那间化做一道道残影,然后便是道道交手之声,震得耳膜生疼。 不过十几个呼吸,就听王伯当一声长啸,然后跳开战圈,落在了远处一块大石头上:“我认输!不愧是江湖第一高手虬髯客,在下远远不及。” 王伯当进入瓦岗山脉,从交手到败落,不过三十几个呼吸的时间。 “神射之术,名不虚传。不愧是凭借一己之力,杀得朝廷各路将领不敢轻易入瓦岗的白衣神箭。”虬髯客依旧是站在出手时的位置,此时转过身去看向背后那被射穿的树木,也不由得眼皮狂跳:“好霸道的箭术。” 这等箭矢,他要是躲不过,怕也唯有死翘翘的份。 尤其对方手持双弓,六根箭矢封锁自己周身所有退路,错非自己练就了一门独特的轻身之术,只怕今日自己将要化作活靶子。 王伯当的箭术实在是可怕。 想要杀这种人,要么是在其未拔出箭矢之前将其斩杀,要么就是找一个更强的神射手。 无怪乎瓦岗叫朝廷头疼,若瓦岗尽数是这种高手,朝廷来了只有送人头、送装备的份。 “这等箭矢,若是被射中,只怕唯有罡气境界高手可以免于一死。”虬髯客砸舌。 最关键的是,你见过战场上那个弓箭手是和你单打独斗的? 虬髯客也是占了便宜。若在军伍之中,有大军拖住自己,限制住起腾挪空间,再有这等神射手辅佐,自己也是唯有逃命的份。 是以他虽然胜了,但却绝不会轻视王伯当半分。 王伯当闻言哈哈大笑:“惭愧!惭愧!输了就是输了,在下愿赌服输,没有什么输不起的。只是天下少有能躲过我箭矢之人,今日遇见阁下,非要与阁下痛饮一番不可。” “痛饮不急,我还需会尽瓦岗各路高手,饮酒怕会要耽搁事情。待我与瓦岗群雄走过一场,再来与兄弟痛饮。”虬髯客周身松散的骨架缓缓恢复正常。 “无须那么麻烦。瓦岗虽然有三十多股大盗贼,七十多股小盗贼。但遍数瓦岗群雄,能与阁下争锋者,唯有两人尔。只要阁下击败此二人,便可称得上是横扫瓦岗。”王伯当哈哈大笑。 “何人?”虬髯客诧异道。 王伯当这等强者既然开口,那必然是做不得假。 “瓦岗寨最大的两个龙头:翟让、单雄信。此二人皆是盘踞在瓦岗山脉的大土匪。那单雄信被北地绿林尊称为:七十二省总瓢把子。至于说翟让此人,能从大隋无数高手的追杀下护着家眷逃入瓦岗山,并且拉起一票兄弟成就一番气象,可见此人不凡。”王伯当笑着道。 “卧槽!!!”听着王伯当的话,朱拂晓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驰而过,王伯当竟然唆使虬髯客去干我那便宜老爹? 第三十三章 点化虬髯客 听到王伯当的话,朱拂晓心头一万个‘草泥马’自心头奔驰而过。 王伯当竟然唆使虬髯客去搞自己那便宜老子? 虽然说便宜老子不是真老子,但他现在既然占据了这具身体,就和亲老子没啥区别。 对方会为了自己这个儿子上刀山入火海,和亲老子有啥差别? 只不过他现在听着王伯当话语,也没有任何办法,他能怎么办?他也找不到阻止的理由。 “那翟让与单雄信的名号,我确实听说过。这次来此,定要亲自讨教一番。”虬髯客道了句。 “不曾想到我那便宜老子竟然也是武道强者,下次和他见面,非要问一问关于武道的事情,看看有没有什么祖传的秘籍留给我。”朱拂晓心中闪过一道念头。 然后便是林中架起篝火,开始了烧烤宴饮。 这就算是认识、结交了。 这就是江湖! 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朋友多一个吃饭的门道。 托王伯当的福,朱拂晓与虬髯客算混了个脸熟,只是朱拂晓不懂武道,虬髯客并没有与他谈话的兴趣,只是不断与王伯当大碗吃肉大口喝酒。 足足过了半日,方才酒足饭饱,各自回返。 朱拂晓趴在王大背上,看着面色凝重的王伯当,忍不住问了句:“那单雄信、翟让,与虬髯客比起来,谁强谁弱?” “论武道修为,翟然与单雄信未必会差了虬髯客,但虬髯客已经突破至至柔境界,距离至刚之境只差了一线。再者说此人手上功夫着实了得,一手刀法天下无人能及。此人刀法造诣,乃我生平仅见,堪称是我所见过的刀客中:刀法第一!”王伯当略做沉思,然后说出了一个比较中肯的回答。 “原来如此。”朱拂晓似懂非懂。 “不过,若联合我与翟让、单雄信,到有几分机会将虬髯客留下。没有人能撼动瓦岗山的大势,就算虬髯客也不行。我虽然不知道虬髯客收了谁的好处,竟然想要来瓦岗山蹚浑水,但我等瓦岗群雄绝不会叫其得逞,定要其铩羽而归。”王伯当说着话的功夫,已经与王大等人来到密林外,到了村子前。 “你们回去吧,我还要进入瓦岗山中看戏,瓦岗山这几日定会有一场精彩的龙争虎斗。”王伯当看向朱拂晓:“日后有机会,我在下山来找贤弟喝酒,贤弟不会嫌弃我这个盗匪吧?” “哈哈哈!哈哈哈!”朱拂晓此时自王大背上下来,站在地上仰头大笑。 王伯当不解其意:“兄弟何故发笑?” “盗匪也好,当官的也罢,都只是一个身份罢了。盗匪中也有好人,当官的也有禽兽,小弟分得清楚明白。”朱拂晓道了句。 此言一出,王伯当顿时动容,然后也不多说,只是拍了拍朱拂晓肩膀,然后转身离去。 “你这叔父倒是一个感性的人,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总是读书人。你这叔父值得结交。”朱拂晓看向王大。 “我叔父进入瓦岗山做了盗匪,也是被那狗官逼得。”王大叹了一口气。 “走,带你回去读书识字。”朱拂晓拍了拍王大肩膀。 朱拂晓在山下每日里按部就班的修行,白日里修行圣杯法,晚上修行死亡魔法,不断修持‘白骨观’禁咒,日子过得倒是有条有序。 七八日过后,一日清晨王大鬼鬼祟祟的来到了朱拂晓家中,然后钻进来左右隔墙打量一番,方才压低嗓子道:“先生,瓦岗山有消息了。” “什么消息?”朱拂晓连忙凑过来问了句。 “虬髯客胜了,但也挂了彩,据说被大龙头单雄信给挂了彩,狼狈的下了瓦岗山。”王大压低了嗓子道。 “死人了没有?”朱拂晓又问了句,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王大。 自家那便宜老子虽然只是一个盗匪,但却是自己目前最大的靠山,可决不能有半份意外。 “这是江湖切磋,又不是生死搏杀,见血很正常,但却不会死亡。大家又不是不死不休的仇恨,怎么会下死手?谁没有几个亲戚朋友?不到万不得已,是断然不会下死手的。江湖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王大诧异的道。 朱拂晓拍拍脑袋,他是被前世小说给毒害了,动辄杀人那该是何等丧心病狂之辈? 不过他现在就已经够丧心病狂的了,才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手中就添了上百口人命,这已经是足以震动天下的大案。错非李松柏生怕自己被牵连到,朝廷早就有应天府衙门追查下来了。 “没有死伤就好!”朱拂晓松了一口气,紧绷的心神缓缓松懈下来。 然后又是读书识字,日子过得倒也舒适。 有了肉食后,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盐巴,全都是用的盐矿,吃起来不但有害,反而有一种酸涩的味道。 “等我死亡魔法入了品级,成为真正魔法师,或者是圣杯法有所突破,到时候再去追求品质生活。现在还是低调一番吧。”朱拂晓送走了王大,又开始了没日没夜的修炼。 自从修炼那‘白骨观’后,伴随禁咒的日夜加持,他觉得自家骨骼不断变的强壮,体内力量也在不断增长。 虽然不知自家增长了多少力道,但是往日里自家提起来都要费劲的肉类,还有那拉开吃力的弓弦,现如今也是轻松了很多。 只是白骨观太过于消耗气血,虽然魔法之力可以滋润骨头,但魔法之力代替不来气血之力。有的时候必须要有足够的气血,才能使得骨头蜕变的更快。 这也就导致了朱拂晓吃饭的饭量成倍增加,每日少了十斤肉,只觉得头晕眼花,身体仿佛被掏空般的虚弱。 提起弓箭,入山狩猎。 朱拂晓背上自家大箱子,一路轻车路熟的进入瓦岗山脉,入目处生命磁场比比皆是,山中狍子、山羊成群。 他也不着急猎杀,而是欣赏着瓦岗山景色,时不时的寻找山中草药,小心翼翼的挖好。 不管修士也好,还是凡夫俗子也罢,都会生病。所以在这个世界,多备一些草药准时没错。 更何况,他需要大量气血,还要按照前世魔法知识,配置出一些作用奇特的药酒,来辅助他壮大体内的气血。 可惜这个世界与魔法世界毕竟不同,很多魔法世界存在的药材,在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 有的药材只能在魔法元素下诞生,他也只能费尽脑汁想尽办法去寻找药材代替。或者是想办法删减,以寻求次一等级的药材。 身处在这空旷的山林,古木幽幽心情舒畅,叫人忍不住放声高歌。 他不怕在这深山老林内惹来猛兽,这深山老林道路难通,他倒是巴不得那些大型猛兽主动送上门来,给自己带来足够的血肉,壮大了自家的白骨骷髅。 心中想着,口中一首《随缘》已经脱口而出,传遍这寂静的山林。在这深山老林,就算武林侠客也不会自讨苦吃来到这种地方,到也不怕别人听见: “刀光剑影不是我门派 天空海阔自有我风采 双手一推非黑也非白 不好也不坏 没有胜又何来败 没有去哪有来 手中无剑心中无尘 才是我胸怀 随缘而去乘风而来才是我胸怀 唇枪舌剑不合我姿态 天空海阔才是我风采双手一推非虚也非实 不慢也不快没有胜又何来败 没有动哪有静 手中无剑心中无尘才是我胸怀 随缘而去乘风而来 才是我胸怀。” 声音激荡,曲调高昂,传遍这深山老林,惊得山中鸟雀惊飞,走兽咆哮,自四面八方不断躁动。 朱拂晓绝不会想到,在这深山老林内,竟然还有两个听客。 在数里之外,一个身披斗笠的老道士缓缓抬起头,一双眼睛扫过茂林,锐利的目光似乎刺破了无数山间草木遮掩,看到了远处那歌声来源之处。 “哗啦~” 那老道士手掌一哆嗦,然后看着留在了泥土里的人参根须,心疼的眼皮都在哆嗦:“我的五十年野山参!我的五十年野山参啊!” “可惜了宝药。”老道士看着那缺了半截根须的野山参,目光中露出一抹叹息,然后略作沉吟,摇了摇头:“造化不可用尽,留下根须种子,方才是天道轮回。” “之前那歌曲也不知是何人所唱,曲调豪迈,歌词磅礴大气,但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这等曲调畅快豪迈,老道士还是第一次听见。”说到这里,只见老道士吧嗒着嘴:“手中无剑心中无尘。动静快慢,却是我道门高人。简简单单的歌词,却是道尽了造化矣。如此人物,当结交一番。” 说完话只见老道士纵身一跃,就像是一只大猿猴般,在群山之中不断晃荡。 另一处 虬髯客胸前包着带血的布袋,手中长刀染血,身前一具豹子的尸体温热尚存。 “手中无剑心中无尘?” “无胜无败?” “不好不好?” “柔与刚,罡与劲!” 嘴中念叨,虬髯客低下了头,似乎是冥冥中抓住了什么灵感,周身气机开始变换,那柔软的身躯亦是开始僵硬起来。 ps:推荐一本书《一品道门》非常好看的一本书哦。也是作者君自己写的。 第三十四章 紫阳道人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这就是至刚之境!这就是至刚之境!”待到三十个呼吸后,虬髯客猛然身躯变得极致柔软,身上的伤势竟然也止住,不再有鲜血流出。 “这歌声来的当真是时候,不知是谁在这深山老林内敢如此高调的歌唱,也不怕惹来狼虫虎豹。”虬髯客心中好奇,然后猛然纵身而起,几个起落间已经循着歌声而去。 自深山老林内穿梭了五里地,然后透过茂林,就见一道熟悉的人影映入虬髯客眼帘:“是他?” 此时朱拂晓正在引颈高歌,声音内充满了恢宏豪迈的气息,这股子豪迈之气,绝不是一个书生该有的。 虬髯客在暗中窥视着朱拂晓,此时朱拂晓已经透过层层密林,发现了一道熟悉的磁场:“虬髯客怎么在这里?居然这般巧?” “前方兄台可是虬髯客?”朱拂晓不着痕迹的抓住了肩上长弓,周身精气神紧绷,一根手指不经意间触碰到了箭矢。 形态相似的磁场有很多,但人形的磁场,又能与熊罴比肩的,他只见过虬髯客。 现在的虬髯客磁场比上次见面,还要强胜三分。错非死亡魔法对所有的生命气机都感知敏锐无比,他也绝不会认出对面的磁场是虬髯客。 只要见过一次面,记住对方的生命磁场,即便是对方磁场变换了形态,他也依旧能认出来。 树上正在观望的虬髯客不由得一愣,愕然的打量四周,自家全身都被那茂密的树叶遮掩住,整个人都隐藏在树干后,对方是如何发现自己的? 身为已经突破至刚之境的高手,他心中很确信,自己绝没有露出半分破绽,更不曾显露半分痕迹。 就连呼吸都已经陷入了胎息状态。 那么问题来了,对方是如何在看不到自己的情况下,确认大树后面就是自己的? 莫非此人在监视自己的踪迹? 亦或者,有人盯上了自己?貌似这小子上次是和王伯当在一起的是吧? 不由得,虬髯客心中提起一股警惕,面上却不动声色哈哈大笑:“兄台感知倒敏锐得很,想不到咱们竟然在深山老林内又碰面了。兄台一介文弱书生,不精武道、不打磨身躯,竟然也敢来深山老林内闲逛,难道就不怕这山中虎豹豺狼?” “兄弟有所不知,我当年曾经师从道门传承,得了一点道门秘技,可以规避山中豺狼虎豹。况且,我又懂一点医术,所以想要进入深山采一点草药。”朱拂晓笑着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见到对方果然是虬髯客,他心中放松了下来。 “原来如此。想不到兄弟身躯瘦弱,但却有一颗豪迈的心,之前那歌曲磅礴大气,不知何人所著,曲调好生怪异。此等曲调畅快淋漓,但却前所未见,必定是隐士高人所著。”虬髯客几步上前,看着朱拂晓手中草药,还有那背篓内的一筐草药,似乎并不曾作假。 “曲调乃是一位隐士高人所创造,我听了好听,便在一旁学了一下。”朱拂晓笑着道。 二人正说着话,忽然只听一道急速的破空声响,接着就见一道人影自远处奔驰而来。那人影身穿灰色道袍,将丛林内的无数草木枝桠竟然视作不见,过山川如履平地,速度比之虬髯客还要快三分。 其奔跑时带起了剧烈罡风,在这密林内显得格外清晰。 “紫阳道人!”看着那奔来的道人,虬髯客愣了愣神:“紫阳道人怎么会在瓦岗山附近?”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朱拂晓总觉得虬髯客话语中透露着几分心虚,然后对朱拂晓道了句:“怎么撞见了这老道士,简直是见鬼了。在下还有事情在身,咱们有缘再会。” 然后便几个起跳消失在了密林内。 虬髯客跑了,跑的比兔子都快。 “之前那歌,是你小子唱的?” 还不待朱拂晓回过神,想明白这所有的前因后果,那灰袍人已经来到了近前。 入目处,是一个鹤发童颜,身材壮硕的老道士。 说来也怪,朱拂晓看这老道士,竟然没有察觉出其生命磁场有任何差别,与一个平平常常的普通人一般无二。 但对方能在茂林中健步如飞,而且还将虬髯客给吓跑了,显然不是寻常之人。 他又不是傻子,虬髯客虽然没有明说,但逃跑的姿态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 老道身材高大,但声音却十分温润,犹若山间泉水,高空的暖阳。 虽然满头银发,但看起来并不老迈。乍一看仿佛三十多岁,细一看又像五十多岁,再一看又好像只有二十多岁。 道人面容普通,但一双眼睛亮若星辰,黑白分明毫无杂质。 “见过道长。”朱拂晓抱拳一礼:“正是在下。” 此时朱拂晓回忆起一件事情,貌似在前世的小说传记中,就有一个紫阳道人,乃是李元霸的师傅。 天下间能够吓跑虬髯客的,这老道士必定算一个。 “贫道紫阳,见过施主。”紫阳道人上下打量着朱拂晓,然后一双眼睛看向远去丛林内的虬髯客背影,面露疑惑之色:“那人是谁?莫非做了什么亏心事?怎么一见贫道,跑的比兔子还要急?” “此人乃江湖第一刀———虬髯客。”朱拂晓可没有替虬髯客隐瞒。 这虬髯客见自己是文弱书生,似乎并不将自己看在眼中,言语之间虽然客气,但行为中的那股傲慢、漫不经心,他还是能感受得到的。 “虬髯客?竟然是他?老道在这深山老林内找寻了他多日,这厮忒机警,就像是老鼠一般油滑,想不到竟然又被他给跑了。”紫阳道人眉宇间充满了火气:“这厮害的老道我露宿山林,待我抓到他,非要叫他好看不可。” “道长为何抓虬髯客?”朱拂晓不解。 “此人无故打伤李阀三小姐,阀主李渊亲自亲登门请我出手,缉拿虬髯客问罪。想不到此人忒油滑,逃命本事又是一等一的厉害,老道士我也追赶不上。”紫阳道人满脸晦气的摆摆手:“罢了,不提他,只要这厮不死,终有逮到他的一日。反倒是施主,之前那首歌端的豪迈大气,但曲调却又有别于当下,富含我道门韵律,阴阳快慢尽数包含其中,偏偏朗朗上口具备豪迈之气。老夫遍观太古春秋、先秦时期乃至于今朝的所有音律,都不曾听闻如阁下这般曲魄。” 紫阳道人对朱拂晓的曲魄推崇备至:“不知阁下这曲子有何名字,又是何人所创?” “词曲唤作《随缘》。乃是一位路过的道士提笔随意创下,在下拿来随便唱唱。”朱拂晓道了句。 “不知那道士何处去了?能创出此等曲调,必然是隐士高人,满怀大才。”紫阳道人追问了句。 “不知!”朱拂晓摇了摇头。 “可惜了!”紫阳道人叹一口气,然后才打量着朱拂晓:“咦,你一介肉体凡胎的寻常士子,也敢来深山老林采药,也不怕被这狼豺虎豹给吃了。” 他到不怀疑朱拂晓与虬髯客是一伙的。 凭虬髯客的义气,会抛弃自己的同伙独自逃走吗? “在下会一点小小的手段,自然有办法规避山中狼虫虎豹。”朱拂晓道了句。 紫阳道人看着朱拂晓背后的药篓:“你会医术?” “略懂。”朱拂晓客气道。 他现在确实是略懂,但等他以后圣杯修炼出来,那必然是药到病除的大国手。 “我送你出去吧,这瓦岗山脉忒凶险,你一个肉体凡胎,虽然有些手段,但架不住山中有成了精,开了灵智的精怪。那长城外的妖兽潜入中原生根发芽,在这山中有了妖兽踪迹,老道士我再此逗留,一者是为了追杀虬髯客,二者乃是为了搜寻瓦岗山脉的妖兽。”老道士看向朱拂晓。 朱拂晓又是一愣:“妖兽?” 他之前就从前身的记忆中看到过妖怪等词语的,但却并不以为然,总以为是这书生迷信。可谁知道听这老道士的话,瓦岗山脉似乎真的有妖兽? “一群畜生罢了,面对人类的箭矢、硬弩、车奴,还不是要节节败退散入深山老林苟活一命。”紫阳道人不以为然:“只要不是天下大乱,这群妖兽就成不了气候。” 朱拂晓心中一突,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有武者,还有妖兽,莫非还要移山填海御剑飞行的神仙? 那自己还修炼什么魔法,直接去修仙岂不来的爽快? “不对,这方世界没有魔法元素,甚至于连日月精华都少得可怜,勉强维持众生生存,根本就不足以诞生那等超凡不死的生灵。”朱拂晓回忆起脑海中的法典,在感受一下空气中根本就不存在魔法元素,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就算是修行者吞吐所谓的‘天地灵气’,但以他现在的魔法修为,那天地灵气也绝对瞒不过他的感知。 就像是日月精华一样,瞒不过他的感知。他能感知到空中流淌的大日精化。 很是淡薄,根本就不足以长生不死。 第三十五章 价值 朱拂晓心中无数念头转动,脑子里不断否决一个又一个的推断,这方世界根本就不足以形成妖兽。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小说中的灵气,其实就是魔法元素。 朱拂晓抬起头,目光与紫阳道人对视,紫阳道人笑吟吟的道:“大隋之人,常常只听闻妖兽之名,但却从未见过妖兽。那是因为妖兽被拒于长城之外。长城不破,妖兽不得入关。现在我大隋境内偶尔有妖兽出现,一者乃深山老林内的精怪,二者是那妖兽自上次妖兽大军入关,被遗落下来的,不得不缩着尾巴做妖。还有一部分,就是在这深山老林发展势力,暗中招兵买马,不断培育妖族的斥候,等候妖族大军的再次入侵。” 朱拂晓心中恍然,但终究是不曾见过妖兽,不知妖兽到底长个什么模样。 “之前那首歌,不知可否请小哥传给我,老道士感激不尽。”紫阳道人面色诚挚。他乃道门宗师,对于天文历法、诸子百家皆有涉猎。此时咋一听闻这首曲调奇异的歌曲,便不由得入了迷。 事实证明,带有浓郁二十一世界的歌曲,对于古人来说,吸引力同样很大。 朱拂晓点点头:“不如我唱一遍,道长将曲子谱下来?” “好!好!好!有劳了。”紫阳道人面带喜色的点点头。 朱拂晓哼着调子,紫阳道人足足半个时辰,才面带喜色的将调子谱写好,然后再三确认,方才小心翼翼的收入怀中。 “小施主一个人在这深山老林中行走,见你周身筋骨松弛,气血平平,显然不通武道,若遇见山中猛兽,怕要惨遭厄运。贫道无以为报,愿意护送你出去,如何?”紫阳道人笑着道。 朱拂晓摇了摇头:“不劳道长费心,我既然敢进入深山老林,那自然有猛兽辟易的法门。” 听闻此言,紫阳道人也不多说。他见朱拂晓胆敢一个人进入深山老林,便猜的此人不简单。 一个人进入深山老林,要么是二傻子,要么就是自信有所依仗。 他此时见了虬髯客踪迹,心急去追赶虬髯客,也不想过多客套,只是道了句:“日后小兄弟若是去了太原,尽管来太原城中找我。老道目前在李家教导武艺,传授那李家公子技艺。” 朱拂晓抱拳回了一礼:“日后去太原城,定会去拜访道长。” 紫阳道人见朱拂晓如此说,也不再多言,几个起落消失在了群山之中。 “这紫阳道人好手段,竟然追的虬髯客满地跑。虽然说现在只是大隋年间,虬髯客武道修为尚未登临绝顶,但也足以说明紫阳道人的本事。况且,此人磁场内敛,当真是怪异。我的死亡之魔法竟然无法看破其体内磁场。看起来只是一个寻常人而已。”朱拂晓心中此时提起了警惕之心:“人不可貌相,魔法在这个世界也并非是万能的。这个世界既然能够发展成体系,必然有可取之处。” 朱拂晓取了药材,然后弯弓射猎,得了无数生命精华,体内死亡禁咒衍生了不少,然后返回家中,不再理会虬髯客与紫阳道人之间的事情,而是专心修行自家的魔法。 他能感觉到,自己距离要修炼出第一个圣杯构件炼金护符不远了。只要能修成炼金护符,自己便可掌握其余的各种魔力,修成其余的魔法之力。 况且,炼金护符乃是朱拂晓的炼金护符,而不是圣杯的炼金护符。自炼金护符内诞生的魔力,天生便烙印着朱拂晓的精气神,烙印着朱拂晓的印记,他心头念动便可施展,而不像是修炼死亡魔法一般,自大圣杯内灌注而来的魔力,要经过死亡种子炼化磨练。 朱拂晓返回家中,继续修炼魔法,钻研死亡魔阵,思忖魔法阵的炼制之法。 时间过得飞快,前所未有的迅速。 日子匆匆,转眼便是一个月的时间,朱拂晓在村中修行了一个月,自家那便宜老爹却始终不曾下山,到叫其心中好多疑问憋在心中,迟迟不得释放。 这一日,朱拂晓正杨躺在院子里的摇椅上,不紧不慢的来回摇晃,思忖着圣杯法的诸般关窍,忽然一阵敲门声响,打破了小院中的宁静。 隔着大门,他能看到,门外那熊熊的生命磁场,就像是一道道烈火,在黑夜中格外显眼。 “一道已经堪比李秀宁,另外四道比之柴关都远远不如。”朱拂晓心中一动,领头的生命磁场他很熟悉,这道磁场他在别的地方见过。只是具体是谁,他已经忘记了。 “谁啊!”朱丹隔着大门喊了一声。 “老朽乃杨家府中的内院大管事,特来看望朱秀才。”门外传来了一道苍老的声音。 “管家?”朱拂晓心头一动,自藤椅上坐起来,然后对着丹儿道:“打开门。” 院门打开,只见一道熟悉的面孔出现在眼帘,当初在牢狱内遇见的大管家,此时正提着一个盒子,在其身后有四个小厮,手中提着锦缎、粮食,恭敬的站在后面。 “牛管家,您怎么亲自来了?”看着那慈眉善目的老管家,朱拂晓连忙上前:“况且,来就来吧,还带什么礼物。” “哈哈哈,你为我杨家车前马后,还遭人暗算,老夫岂能不亲自来看看?”牛管家看着朱拂晓:“前段时间咱们被人给拖住,虽然心中挂念你,但迟迟脱不开身,你该不会怪在咱们吧?” “大管事说的哪里话,我可是知道,如今杨家的麻烦究竟有多大!” “瞧你气色,似乎是恢复的不错。” 朱拂晓笑了笑,将管事让入屋子内:“侥幸未死罢了。” “不知杨家现在形势如何了?” 待到双方落座,才见朱拂晓问了声。 “难!难!难!城关县衙门扣押了我杨家的三位供奉不说,那柴家不知自哪里请来高手,竟然在茶马古道到处劫掠杀戮,我杨家已经落入下风。那茶马古道的盗匪,有不少被那两位高手把持收拢,处处与我杨家做对。”老管事的一张脸皱成了橘子皮。 朱拂晓眉毛挑了挑:“难怪。难怪老管事没有时间来看自己,现在杨家面对柴家打压,已经全面落入下风。” “今日来此,是有件事要与你说。”牛管家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盯得朱拂晓有些头皮发麻,心中涌起一股不妙的预感。 “还请管事赐教。”朱拂晓起手一礼。 “你小子是不是背后为我杨家做了什么事情?竟然将柴家给得罪狠了,柴家那老东西做梦都想要弄死你。按理说你虽然相助我杨家造势,但柴家也不该如此恨你才对。那柴家的老东西睡梦中说,等过段时间,李家三娘子忘了你的恩情,就出手将你弄死。”牛管家看着朱拂晓,眼神中露出一抹莫名其妙。 说实话,同在城关县这么些年,他还从未见到过那老东西有如此杀性,做梦都要将一个人给弄死。 “什么?”朱拂晓闻言一愣,顿时撞天屈,他可真的是什么都没做。除非…… “除非对方知道我弄死了柴关!”朱拂晓心中有些发麻:“不应该啊!吸血蝙蝠做的隐秘无比,那老家伙凭什么由一个蝙蝠联想到自己的身上?这很不科学。” 再想想这世界的炼体之术,生命磁场,倒也未必没有破绽。 “他为什么非要杀我不可?”朱拂晓看向老管事。 “此事只是我安插在那老匹夫身边的探子传来消息,具体原因只怕除了那老匹夫,就没有别的人知道了。”老管家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变幻不定的目光,只以为是心中忧虑,然后拍了拍其肩膀:“你莫要怕,我杨家也不是吃素的。小姐说了,请你去杨家暂住,日后在我杨家的地盘上,那老匹夫也动不得你。小姐说府中正缺了一位管账的先生,想要请你过去。” “替我谢过小姐,至于管账之事,且容我在考虑一番。我就不信,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柴家竟然敢明目张胆的杀人灭口不成。”朱拂晓佯做愤怒的呵斥了一声。 “我现在有李秀宁的护身符,那老东西就算是要对我动手,那也是一年半载之后。到时候我未必不能想出坑他一把的法子。”朱拂晓心中暗自道了句。 此时牛管家看着朱拂晓,也是心中百感交集:“这书呆子倒真是走的狗屎运,竟然救下了李阀大小姐,承了三娘子人情。现在有了三娘子做护身符,已经非比寻常。若能请入杨家,关键时刻或许能逆转乾坤,请三娘子出面打压柴家。” 朱拂晓不想现在就去城中,此地背靠瓦岗寨,有无数丰富的资源。况且,他就算是搬家,也要和自家那便宜老子说一声。 一年半载之后,谁弄死谁,还难说呢。 “你好生思虑一番,若想通了,尽管带着你家小妹去城中寻我。我杨家绝不会对你坐视不理的。”牛管家面色郑重的道了句。 第三十六章 流寇入村 开篇寄语: 魔法已死,以魔法纪年。 本书魔法至上。但又不是传统魔法,改了许多元素,作者君尝试着将西方魔法与中国真实历史结合。 本书有国术体系。 有现实中的真实修行心境。就是佛门、道门讲的现实心境。有风水、奇门,但是没有仙术。 作者君将国术与道门、佛门心境做了变更,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吧。 新书开篇,特别忐忑,可以说就从没有这么忐忑过。希望大家多看一会,给这本书一点耐心,这本书作者文风改变很大,后面大家会发现很大不同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魔法、也不是小说中的仙侠,而是现实中的佛门菩萨法、道门真人法。 当道门普普通通毫无作用的符箓加持了魔法之力。当道门修行内心的印诀被灌入了魔力,会有怎么样的变化? 一切尽在本书中。 第三十七章 屠村 “到齐了!都到齐了!”理正连忙道了句。 那盗匪头目眉毛一挑,转过身去对着小头目嘀咕了一声,只见小头目自其耳边一阵低语,然后从怀中掏出一本账本,低头看了一眼后又点点头。 “既然到齐了,呵呵……那就都杀了吧。女人留下,给兄弟们乐乐,卖去给人做老婆。所有的男人,都杀了!”盗匪首领话语落下,手中长刀已经劈出,理正人头冲霄而起,热血霎时间喷涌了出来。 “杀!” 一声令下,长刀劈出,刹那间血染当场。 “这究竟是哪里来的流寇,竟然丧心病狂想要屠村。”王猎户喝骂了一声:“就算是正常的流寇,也绝不敢做下屠村这等事情,免得惹来朝廷震怒。这群盗匪简直疯了。随我一起突围杀出去,大家决不能坐以待毙。” 王猎户一声高呼,手中弓箭射出,杀死了几个冲杀最猛的盗匪之后,对着朱拂晓与王大喊了一句:“趁乱突围,跟在我身后,可千万莫要走丢了。” 王猎户确实不简单,手上有些功夫,在面前开路。王大背着朱丹,仅紧紧的跟在后面,不断为其断后。 朱拂晓跟在王大身后,一双眼睛左右打量,目光里露出一抹阴沉。 他总觉得这一次屠村似乎没有那么简单。 不是一般的不简单,而是相当不简单。他觉得这一次屠村是冲着自己来的。 毫无理由的直觉,但他却相信了。 此时场中哭喊声、怒吼声哀嚎遍野,声传十里。忽然一股乱流涌来,朱拂晓终究是身躯久病初愈,竟然一时不察不曾跟紧王大,然后被那乱流冲散了。 “爹,朱秀才丢了。”那王大在前方冲杀了一会,忽然察觉到身后少了什么,连忙回头去望,只见入目处尽是晃动的火把,还有那散乱的人影,哪里还有朱拂晓的影子? “找不到就算了,现在这么乱,你我还携带着朱丹,不可教其落入盗匪手中。朱秀才能进入深山老林猎杀狼虫虎豹,绝非简单之人,眼下之乱对他来说不难,你我冲出去与他汇合。”王猎户喊了一声,然后转身继续冲杀了去。 “大当家,似乎有两个高手?”村头骑在马上的一个小头目看到了冲杀的王大,眼神中露出一抹精光:“已经杀了咱们不少兄弟。” “用绊马索、铁网!”大当家看了一眼,然后不再多看,只是加了句:“不得取其性命,这等好手若能加入咱们队伍,也算是填补一番新鲜的血液。”。 小头目闻言领命而去。 朱拂晓乃是黑夜的使者,此时趁乱在人群中奔走,趁着那杂乱的人流,不断在场中来回隐匿。 场中奔走的百姓实在是太多,这群人多数都被女人吸引,一群盗匪不断劫掠财物与女人,对于男人的追杀反倒是少了些。 朱拂晓一路回到自家院子,却见院子里三个盗匪翻箱倒柜的寻找财物,将那串好的腊肉、粟米往袋子里面装。 朱拂晓打开门,一个盗匪正在围绕着那魔法箱子来回转悠,眼神里露出一抹贪婪。 他倒是好眼界,一眼便看出了箱子的不同。只是任凭其如何折腾,这箱子都不见打开。 朱拂晓推开门,四目相对,然后那盗匪拿住长刀,便要向朱拂晓扑来。 朱拂晓摇了摇头,心头咒语念动,接着箱子内蝙蝠声响,一道道黑影划破夜空,将那人影给团团围住。 一个照面,便血肉模糊,跌倒在地。 “正好修炼白骨观!”朱拂晓看向倒地不起的盗匪,眼神里露出一抹狰狞。 下一刻,右手伸出,食指血肉一阵蠕动,竟然干瘪了下去,化作了一道森森白骨。其上魔法纹路流转。 然后朱拂晓心头念动,指骨插入了盗匪的身躯内,不过三五个呼吸,盗匪面色灰败,整个人已经失去了生机。 自其体内,白骨观的禁咒却是在疯狂衍生,使得其修为越加精深。 “一个壮汉的生命,足以抵得上我盏茶时间苦修。”朱拂晓眼眉低垂,此时更多的蝙蝠冲向屋子内,接着屋子内传来一片哀嚎声。 蝙蝠含有剧毒,那盗匪不过寻常壮汉,不曾修炼武道,如何抵抗? 一个照面便被蝙蝠毒倒,吸了八成血液,留下一口气吊着,免得生机消散。 朱拂晓进入屋子内,如法炮制吸纳了二人生机,然后召唤出魔法骷髅,将那三人炼入骷髅内,然后魔法骷髅沉入地下,蝙蝠也是重新回归箱子内。 “可惜了,魔法蝙蝠一旦放出去,便不分敌我,只会大杀一通。”朱拂晓听着门外惨叫,眼神里露出一抹不忍:“这群盗匪又不是血亲,没有血脉、气息联系,我根本就无法操控蝙蝠有效厮杀。” 他只能希望大吴村的村民自求多福。 不过三千多人,冲出村子外,说难不难说易不易,还是有很大概率的。 此时魔法灯笼被其拿在手中,灯笼散发出一道绿光,半空中一道道亡灵不断被接引而来,成为了灯笼内的一部分。 “不能久留,小妹下落不知,必须要尽早冲出去寻找小妹。”朱拂晓目光里露出一抹冰冷,白骨手指血肉重生,又一次恢复了正常状态:“可惜我魔法修为不够,否则区区一千盗匪,弹指间便可灭杀。” 盗匪一千,全都是精壮汉子,乃是无数厮杀中喂养出来的杀人狂魔。村民虽然有三千,但老幼妇孺更多。 好在盗匪忙着看管妇人,搜刮钱粮,给了更多人可乘之机。 朱拂晓背起箱子,提着绿油油的灯笼,周身魔力流转,黑暗之力遮蔽了其身形,过往盗匪竟然对其视若不见,其轻而易举的便走出了重重围困。 此时站在村子外,一双眼睛看向那不断从村子内逃出来的人影,还有那村中血腥的杀戮,不由得心中一阵焦躁:“不知王大与王猎户、小妹如何了。” 他心中记挂小妹,紧紧的提着灯笼,慢慢向那大队人马接近。 遥遥的,便可看到篝火下那三道熟悉的人影,此时正被吊在渔网中,陷入了昏睡状态。 “麻烦了!竟然当真被俘虏了。”朱拂晓看到那三道人影,不由得心头一沉。 不过想想也是,王家父子明显强于那普通村民,自然会被高手盯上。 村中杀戮逐渐止歇,三百多青状、无数年轻靓丽的妇人被俘虏。 此时盗匪头目扫过那五百多青春的妇人、女子,眼神里露出一抹笑容:“这回发财了。也不枉咱们辛辛苦苦自长白山跋涉而来,做下这等买卖。” “尔等青壮,若肯加入我白马帮,可留的一命。日后大家都是兄弟,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若是不同意,咱们只能送你去上路了,那村中死去的汉子,就是尔等前车之鉴。”盗匪首领骑在白马上,一双眼睛俯视着下方的三百青壮。 果然,盗匪首领话语落下,三百青状纷纷跪倒在地,不断叩首: “大王,小人愿降!” “小人愿意加入白马帮,成为白马帮的一员,为大人鞍前马后。” “大人,小人愿意为白马帮冲锋陷阵。” 众人哭诉,眼神里满是道不尽的劫后余生的喜悦。 至于说拼死顽抗? 不存在的! “好!好!好!想不到本王一夜之间,就多了三百多位好兄弟。既然如此,劳烦诸位前去补刀,将那所有尚未气绝的村民,送上路吧。”盗匪首领冷冷一笑。 一群青壮面色犹豫,只是看到盗匪的长刀,不由得心头发颤,然后身躯僵硬的向村中走去。 朱拂晓站在暗处轻轻一叹,眼神里露出一抹感慨:“还好我之前没有装死。” 黑夜中一道道惨叫声响,有装死之人被补刀,一道道喝骂与惨叫声传遍黑夜。 众人既然加入盗匪,为了身份不暴漏,日后不被大隋通缉,只能下狠手了。 朱拂晓眼睁睁的看着那群盗匪恶事做尽,然后大队人马裹挟大量物资,浩浩荡荡的远去。 “离开村子,你们走不远。都要给我偿命,化作我晋升的资粮。错非吸血蝙蝠不好控制,免得伤及无辜,岂会给你们这群畜生活路?”看着远去的队伍,朱拂晓不紧不慢的跟了上去。 队伍夹杂着妇人,走的并不快。 此时盗匪队伍泾渭分明,最前方的乃是盗匪,中间的是物资,在最后是一群哭哭啼啼的妇人。在之后是看管妇人的盗匪。 那三百青壮低头耷拉脑的混在大队人马之中,站在了盗匪最前方,被众位盗匪监视,生怕其相互串通搞事情。 待出了十里地后,才见那盗匪首领喊了一声,然后只见众位盗匪原地安营扎寨,然后各种物资整齐规划,身上服饰一阵变换,竟然化作了一队商队。 有一部分盗贼驱赶着妇人向瓦岗山而去,剩下的人开始在原地埋锅造饭。 “好聪明的流寇!”朱拂晓忽然道了句。 没有了大群妇人的跟随,将妇人藏匿起来,能省去好多麻烦。 第三十八章 蝙蝠盛宴 官府若是追查,必然会以这群妇女作为重要线索,现在这群妇女被藏入瓦岗山,这支商队就可以洗清嫌疑,不再惹人注目。 朱拂晓背负双手,一双眼睛看着犹自陷入昏迷,不曾醒来的王家兄弟与小妹,心中无数念头流转,恍惚间思虑不定。 待到那盗匪换做了商旅衣衫,整个队伍再无半分匪气,一面高高的旗帜迎风招展开来,一个大大的‘柴’字不断随风摆动。 “柴家!”朱拂晓瞳孔一缩,心中念头翻江倒海。 “柴家为何血洗大吴村?为什么?”他不知道柴绍设计李秀宁,所以也就不知道,自己坏了柴家好事。 “或许是有人假扮柴家,尚未定论之前,还真不好说。” “这群狗大户,不将普通百姓当人看啊。”朱拂晓深吸一口气,眼见天色渐亮,然后便背起自家的箱子,向着那商队走了去。 此时那盗匪化作正常商队,错非万不得已,断不会胡乱杀人。 “什么人?”有小头目在巡守四方,瞧见走来的朱拂晓,不由得一声呵斥。 “在下乃是城关县内的一介书生,看到大家商队,所以前来讨口水喝,想要请诸位搭载一程。”朱拂晓一板一眼的行了一礼,手中自那城关县地痞无赖身上扒来的银两塞了过去。 不多不少,十两银子,足够这群盗匪动了歪心思。 那小头目接过银两,不由得眼睛一亮,上下打量着朱拂晓一眼:“看你一副寒酸样,想不到竟然出手如此大方。” “哈哈哈,出门在外财不能外露,所以才稳妥一些穿了破旧衣裳。我之前见阁下商队内打的是柴家旗帜,柴家乃荥阳有名有姓的大户,断然不会做那杀人越货的买卖。”朱拂晓一个蜜罐拍了过去。 小头目闻言眼睛眯起,一双眸子落在了其后背的箱子上,然后笑着道:“你这书生孤身一人外出,倒是可怜。我便好心搭载你一程,只是有件事我需和你说,我家主人不喜欢搭载陌生人,你若进入了商队,不许胡乱发言,只能在我的帐篷里呆着。” 这小头目也不问朱拂晓要去哪里,此时早就被财富冲昏了头。随手就能使出十两银子,那背篓中岂不是要有数百两? 自己抢劫一回,能分到十两银子,便已经是不错的好收成了。 这送上门的大肥羊,断然不可错过。而且还要藏起来,不能被其余的头目发现。等到天黑人静,自己料理了他,到时候谁能发现?这简直就是天降横财。 “多谢!多谢!承蒙阁下宽宏大量,在下感激不尽,绝不会给壮士惹麻烦。”朱拂晓连忙抱拳道了句。 上千人的队伍里,藏匿一个人并不难。 这小头目领着朱拂晓来到自家的伙计处,只吩咐了一声好生照顾,不得随处乱跑,然后便远去巡视。 朱拂晓来到这队伍中,安分守己的坐在马车上的稻草内,一双眼睛扫过眼前慈眉善目的活计,绝不敢相信眼前这伙人竟然是昨晚屠了一个村庄的盗匪。 这是一群披着羊皮的狼! 甚至于众位伙计还有兴致与朱拂晓攀谈,天南海北四面八方,皆能对上几句。 车队行走的不快,车上不断有人清点物资,登记造册。 半日后整个商队再无破绽,任谁来看都是一群正经商人。 再加上上高悬的柴家大旗,纵使沿途有皂隶骑着快马路过,也不曾留下了查看。 道路两旁不时有皂隶急速奔驰而过,朱拂晓心中猜测,必定是昨晚的事情事发了。 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有伙计端来饭菜,居然还有荤腥与肉食,这群盗匪伙食上倒是从不亏欠。 一日之间走了数十里,大队人马行走的就是缓慢,然后天色渐暗,安营扎寨。 朱拂晓被那小头目请入大帐内,然后端来了红烧肉、一壶老酒,还有两个白馒头,大笑着放在朱拂晓身前:“书生,你的饭菜来了。” “倒是丰盛。”朱拂晓看着眼前油汪汪的红烧肉,目光里露出一抹思索。 如果不出意外,这大概是自己的断头饭了。 “公子使了十两银子,伙食总不能太差。”小头目笑嘻嘻的道。 一边说着,还为朱拂晓填满酒水,然后端到朱拂晓身前:“秀才公,请。” 朱拂晓接过酒水,一双眼睛看向面前的男子,然后轻轻一笑:“阁下似乎还不曾问过我的来历,也不曾问过我的去处,怎么就知道我的路与商队的路是同一条?” 小头目闻言笑容一滞,身躯僵硬在哪里,然后瞬间恢复正常:“那可是十两银子,先收到手再说。再者说,公子去哪里与我无关,若是路不对,公子自然会告辞离去的。” “哦?”朱拂晓眉毛一挑,看着眼前浑浊酒水:“不急,我先吃饱了肚子,再来饮酒也不迟。” 只见朱拂晓拿住馒头,然后对着眼前的红烧肉开始细嚼慢咽。 小头目看着朱拂晓,一双眼睛转移,看向了不远处的箱子,眼神里露出一抹凶光,随即凶光收敛,继续劝酒。 一碗红烧肉,外加两个大馒头,朱拂晓吃的吃香甜,肚子不断充实起来。 吃饱了,才有力气杀人。 酒足饭饱,朱拂晓一双眼睛看向小头目,那小头目端来酒水,再次劝酒:“公子吃了这么多油腻,且满饮此杯再说。” 朱拂晓笑眯眯的点点头,拿住酒碗端在嘴边,眼见着即将咽下,可是却又忽然顿住:“对了,昨夜我可是看了一场好戏。” “什么好戏?”小头目眼巴巴的看着朱拂晓,见到朱拂晓酒碗端在嘴边迟迟不肯喝下去,心情不由得有些急躁。不断的在心中催促‘喝下去’‘喝下去’‘你倒是给我喝下去啊’。 “先喝了这碗酒水再说。”朱拂晓又端起酒盏。 小头又目眼巴巴的看着他。 眼见朱拂晓嘴唇碰到了酒碗边缘,就要张嘴喝下去,却见朱拂晓动作又顿住:“阁下乃是地主,怎么只有我一人饮酒的道理?这第一杯酒,应该敬阁下才是。” 说着话,酒盏递到了小头目身前。小头目看着递到身前的酒盏,勉强一笑:“今日是我值火,主家不许饮酒。兄台请!兄台请!” 小头目连忙谦让,将酒盏推了回来。 “你似乎是很希望我喝下这酒水!”朱拂晓此时似笑非笑的看着小头目。 “兄台这话是什么意思?”小头目闻言顿时面色一变,眉宇间一抹杀机开始缓缓浮现。 既然不能悄无声息的将此人做掉,那就只能惹出动静了,大不了将银钱分出去一些罢了。 “不提也罢。说多了也是惹祸上身。”朱拂晓轻轻一笑,然后不在戏弄小头目,端起酒盏一饮而尽。 眼见着朱拂晓不在折腾,一碗酒水终于饮了下去,小头目顿时眉宇间煞气消散,又是慈眉善目道:“兄台好酒量,我在为兄台斟满。” “噗~” 就在此时朱拂晓忽然张开口,一道黑烟喷出,那小头目淬不及防,尽数灌入了其口鼻之中。 然后大帐便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看看天色,似乎也差不多了。不过不急,等这群盗匪睡下,在动手也不迟。”朱拂晓心中念头闪烁。 此时大帐外载歌载舞,朱拂晓透过大帐,那三百青壮已经与那群盗匪混在一处,犹若是一家人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昨夜这群人才糟蹋了你的妻子,屠杀了你等父母,你等竟然与贼人为伍,实在是狼心狗肺之辈,该杀!该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冰冷的杀机。 时间在点点推移,朱拂晓坐在大帐内修行圣杯法与死亡魔法,偶尔有小喽啰过来招呼那小头目去喝酒,朱拂晓操控着小头目,将众人挡了回去。 直至午夜,才见一群盗匪醉醺醺的回到帐篷内酣睡,整个商队到处都充满了酒气。 朱拂晓看着天空中明月,嘴角微微翘起:“明月之下,吸血蝙蝠将会受到明月的加持。” “只是免得王家兄弟遭受吸血蝙蝠殃及,我还需准备一番。”朱拂晓看向小头目:“走,带我去那边。” 那小头目闻言在前面带路,一群守夜的盗匪此时已经是醉醺醺,竟然无人问话,偶尔有打招呼之人,也被小头目含糊着搪塞了过去。 二人竟然轻而易举的就来到了王家父子身前,看着那依旧酣睡的三人,朱拂晓摇了摇头,也不晓得对方使得什么迷药,三人竟然还没有醒来的意思。 来到近前,朱拂晓不再迟疑,下一刻死亡种子波动,一道咒语在黑夜中传播了出去。 一阵阴风卷起,大帐内的箱子中,铺天盖地的蝙蝠飞了出来,悄无声息间融入黑夜之中。 “留他们一命,将他们毒倒就可以。”朱拂晓透过神魂,下答了简单的指令。 他还要汲取这一千多人的生命力用来修行白骨观,祭炼自家的死亡骷髅。 也不知道吸取了一千多人的生命力,自家白骨观能修行到何等地步。 第三十九章 一万禁咒 蝙蝠冲霄,划破了寂静的黑夜,月光缕缕被那黑夜的幽灵吸收,一只只蝙蝠在空中悄无声息间滑翔而下,扑在了场中的众位盗匪身上。 蝙蝠动作迅疾,悄无声息间防不胜防,那上千盗匪毫无防备,一个照面便被吸血蝙蝠毒倒,身躯瘫软在地,成为了吸血蝙蝠的养料。 篝火熊熊,朱拂晓站在栏杆下,看着被捆束在旗帜下的王家父子,以及熟睡的朱丹,眼神里露出一抹温情:“仗义每多屠狗辈。” “什么玩意!!!” 一道怒吼划破黑夜,只见那盗匪大当家手持钢刀,竟然将侵袭而来的蝙蝠斩做两段。 一只蝙蝠竟然偷袭不得他。 朱拂晓目光一转,看着那黑夜中的大当家,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莫不是武道?” “你是何人?”大当家隔着百丈,透过昏昏篝火,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 铺天盖地的蝙蝠,不断吸食着地上众位盗匪的血液,纵使大当家也看的头皮发麻。 没有回应大当家的话,朱拂晓轻轻一笑,下一刻铺天盖地的蝙蝠卷起,径直向大当家扑了过去。 “你是什么人?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在下不记的得罪过阁下这等人物。在下愿意赔罪,还请阁下开恩,饶我一命!”大当家被埋没在那铺天盖地的蝙蝠中,手中钢刀纵使舞的密不透风水泼不进,可是面对魔兽级别的蝙蝠,也依旧唯有束手就擒的份。 钢刀坠落,大当家身躯瘫软在地,身上趴了无数的吸血蝙蝠,一双眼睛骇然的看着身披黑袍的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惶恐与凄然。 他已经被蝙蝠毒倒! 朱拂晓口中念咒,蝙蝠散开,继续吸食着地上盗匪的血液。 蝙蝠虽然是一级魔兽,但形体不过鸽子大小,能吞噬的血液有限。 朱拂晓迈步来到那盗匪头目身前,扯出绳索将其不紧不慢的捆束在杆子上,然后嘴角露出一抹残酷的笑容:“别急,很快就是你了。” 话语落下,魔咒念诵,地上被劈成两半的蝙蝠竟然血肉重生,化作了两只小的蝙蝠,然后去吞噬众位盗匪的鲜血。 那盗匪首领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眼神中有太多的不解、惶恐,以及面对未知的恐惧。 可惜他中了蝙蝠之毒,暂时根本就不能开口说话。 朱拂晓来到王家父子身前,口中魔咒喷出,令王家父子暂时无法醒来,然后再看看小妹朱丹的熟睡面孔,转过身去看向了那盗匪首领。 在盗匪首领骇然的目光中,朱拂晓右手缓缓伸出袖子,然后手臂上血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退,露出了白骨森森的手掌。 白骨手掌上符咒流转,就像是长在了骨头里。其上有无数黑色符文组成的线条在不断流淌,犹若是一丝丝脉络,不断在白骨中穿梭。 “噗嗤!” 朱拂晓白骨手掌插入了身边的一个盗匪体内,只见那盗匪周身气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退下去,十几个呼吸便气绝而亡,脸上一片灰白。 然后只见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陶醉、满足,脚下泥土蠕动,一道白骨骷髅出现在了其身前。 看着那白骨骷髅,森森鬼火照耀黑夜,盗匪首领双目泛白,竟然直接晕了过去。 然后白骨骷髅靠近那死尸,与死尸气机交感,朱拂晓施展魔咒,只见那死尸化作了一道黑烟,向白骨骷髅飞了去。 几个呼吸间,二者已经融为一体。 融合了那死尸后,白骨骷髅体内绿色鬼火壮大了一分,骨骼中黑色的魔法纹路又增添了许多。 朱拂晓转身看向那遍地盗匪,眼神里露出一抹阴冷,然后手起刀落毫不留情,一具具尸体浮现,无数的生机被其吞噬掉。 “啪嗒~” 在吞噬了那小头目,将小头目炼入白骨骷髅后,忽然一道声响,一本名册落在了朱拂晓身前。 朱拂晓面色一怔,回忆起之前在大吴村,似乎那盗匪首领与小头目看过这名册,不由得面露好奇之色,将那名册拿在手中。 打开名册,然后看着名册中的那一道道熟悉人名,朱拂晓不由得一愣,眼神中露出一抹诧异:“果然是有趣的很。” 将名册收起,继续办大事。 上千具尸体,足足忙到后半夜,才见朱拂晓停下动作,将所有尸体内生机都吞噬的干干净净。 一具尸体衍生出完整的禁咒十条,上千具尸体便是一万条魔咒。 须知完整的禁咒才不过十二万九千六百道,如今一夜之间便可完成十分之一,足以见得生命的造化。 生命乃是世间不可思议的魔法、最大的奇迹。 感受着体内骨骼中流淌的禁咒之力,朱拂晓忽然间明悟了许多禁咒的用法,明悟了白骨观的更多玄妙。 吞噬生命力,不单单完成了魔咒,他的体内更是有一股前所未有的满足,没有丝毫以往的饥饿感。 至于那白骨骷髅,吞噬了上千具尸体,整个白骨骷髅已经遍布绿色火焰,其内一道道黑色的丝线不断在体内流淌衍生。 整个白骨骷髅不复之前森然苍白,反倒是流转着一种难以言述的玉石质感。 那是属于死亡与生命的力量。 “这具白骨骷髅的潜力很大。所有生灵被死亡禁咒杀死之后,就是魂飞魄散,没有亡灵的存在。”朱拂晓提着灯笼,看了看天边的天色,距离天亮甚早。 那满天蝙蝠早就再次回归箱子里,静静的陷入沉睡,又一次开始修行。 血液不单单是蝙蝠的口粮,更是蝙蝠进化的动力所在。 缓缓来到了盗匪首领身前,此时对方气血涌动,身躯内的蝙蝠之毒已经化解。 蝙蝠的本命之力乃是血液操控,毒性不过是一级魔兽自我演化出的本能罢了。 对方早就醒了,此时一双眼睛呆呆的看着走来的朱拂晓,身躯不断颤抖,眼神里露出一抹骇然:“你是谁?你究竟是谁?” “我是谁?你不是在找我吗?”虞七一双眼睛静静的看着那盗匪首领,自怀中掏出了一本名册,在盗匪首领面前晃了晃:“何必明知故问?” 这名册还是他炼化那小头目的时候,自那小头目的身上遗落的。 “朱拂晓?你是朱拂晓?”那盗匪首领双目凸出,眼神里满是不敢置信。 “正是在下。”朱拂晓笑吟吟的道。 “原来你就是朱拂晓,那老狗误我!老狗误我!他只与我说,朱拂晓是一个文弱书生,却从未与我说过,朱拂晓竟然不是人类,而是大荒深处的妖神!”那首领此时面带惨笑:“我死的不冤!动手之时竟然不曾弄清楚自己的敌人,哈哈哈!哈哈哈!想不到我张北玄竟然终日打雁,今天被雁打了眼睛。” “小子,我叔叔张金称乃是天下间有数的好手,你若肯放过我,我也不记你杀我数千兄弟之仇,咱们所有恩怨一笔勾销,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今日之事,我将牢牢的烂在肚子里,纵使身死,也绝不会说出来。你若杀了我,纵使你是大荒中的妖神,我叔父也绝不会放过你。”盗匪首领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你虽是妖神,但这里毕竟是人类世界。我人族强者无数,一旦发现你的行迹,你也休想走出人族。你既然潜形匿迹隐入人类村落,必然有所图谋,一旦我叔父找上门来,你必然会暴漏。何必为了我这个不值一提的盗匪,而坏了阁下的大计。” “只要阁下肯放了我,在下愿为阁下做马前卒,为阁下拼死效力。我愿做妖族走狗,接引妖族入关。”张北玄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话语中软硬兼施,道不尽的恳切。 “哦?”朱拂晓面色平静的看着张北玄:“张金称?我听过他的名号。” 他要是没记错,张金称乃隋末最大的反贼之一,七十二路烟尘之一,一身本事堪称深不可测。 很显然,张北玄认错了人,将朱拂晓当成了妖神。 这世上,唯有妖神才能掌控妖兽大军。 “是谁指使你杀我的?”朱拂晓问了句。 “城关县柴家宗主柴澈。”张北玄想都不想就道了句。 “你撒谎!如今沦为阶下囚,竟然还想蒙我?我乃是三娘子的救命恩人,柴澈绝不可能冒着得罪李家的风险来害我。你这厮竟然想要将责任栽在柴家身上,看来你很不老实啊。”朱拂晓慢慢伸出手,捏住了那盗匪的下巴:“之前我的手段,你也是看到了。看来非要叫你瞧瞧什么叫做抽魂炼魄,你才会老实。” “大人饶命!大人饶命!小人句句属实,绝无虚言!绝无虚言啊!之前那散入瓦岗山的盗匪,就是柴家圈养的私兵,隐入瓦岗山做储备力量。只要大人擒下那群瓦岗山盗匪,一问便可知晓。在下如今已经沦为阶下囚,哪还有胆子糊弄阁下?”张北玄连连哀求,双腿间一股黄汤撒落下来。 第四十章 山寨 “你是说之前潜入瓦岗山的那伙人是柴家养的私兵?”朱拂晓眼睛眯起来,目光内露出一抹冷酷的锐利。 豢养私兵乃是死罪,但各大世家、高门大户总有办法规避朝廷的铁律。比如说朝廷不许豢养私兵,那高门大户就将自家的私兵散入山中做盗匪,以一地百姓来供养。 在加上官匪勾结,高门大户都是本地位高权重根深蒂固之辈,就算朝廷想要围剿,都没有机会。 这就是门阀世家的手段! “没道理啊,除非柴澈疯了,否则岂敢这个时候杀我?”朱拂晓背负双手,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尽管心中想不通,但眼下事情既然发生了,只要追寻痕迹,终有真相大白的时候。 况且,他不信柴澈敢撒谎。 “白骨观果然是无上禁咒,竟然可以夺人生机造化,有此禁咒我一身修为必定登峰造极。只要屠杀万人,白骨观必定可以大成,修成白骨不灭身。”朱拂晓看着自家手掌,皮肉之下那白骨经过魔法禁咒的加持,具备了不可思议的力量。 勾魂夺魄,吞噬造化。 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沉思,眼睛静静的看着张北玄,他相信张北玄没有撒谎。 “难办了!”朱拂晓心头闪烁出一道念头,然后手指伸出,对着那绳索轻轻一勾,只见绳索瞬间断裂,张北玄摔落在地,吃了满嘴的灰尘。 “多谢妖神大人!多谢妖神大人!”张北玄对着朱拂晓叩首,声音里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喜悦,此时拍着胸脯发誓:“只要大王一声令下,就算是叫我去摘了天上星星,刀山火海,在下都绝不皱一下眉头。” “去将银钱都给我拿来。”朱拂晓不理会张北玄的话,而是不紧不慢道道了句。 张北玄闻言立即再次叩首,不多时拎来了一个包裹,包裹内尽数是一些散碎的银两。 “这次袭击大吴村,柴家出了一千两银子。再加上搜刮大吴村的钱财,足有两千两。共计三千两白银,尽数再此。余者不过是一些吃食。口粮,不值什么钱。”张北玄恭敬的将包裹递上来。 朱拂晓吞了一千多壮汉的精华,到不觉得那三千两银子有多重,随手扔在了背后的书箱内,然后扫过那空荡荡的车队、马匹,还有陷入昏睡的王家父子、小妹,心中略作思忖,来到了一匹黄毛马匹身前:“不过是寻常马匹罢了,用来赶车、出门倒也足够了。” “大王若肯放我离去,我定会遣人供奉白银千两。”张北玄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看着朱拂晓,看着朱拂晓身边寸步不离的白骨骷髅,头皮发麻,眼神中满是惶恐。 “想走?等我办完事再说吧。”朱拂晓冷冷一笑:“去将那粮食、货物都装了车,好歹也是一些口粮,不能浪费。” 张北玄苦着脸,不敢违抗命令,只能上前将那车马装好。 “马匹都在山上,乃是柴家提供的,足有十匹马。若大王能将那十匹马寻来,拉走这些货物不过轻而易举。”张北玄此时彻底叛投。 朱拂晓不语,只是来到高杆处,将王家父子与小妹放下来,然后双手插在袖子里,思索着接下来的变局。 大吴村遭受如此惨剧,只怕是不能继续呆了。自己留在那里,只会继续惹来灾祸。 但是自家父亲在瓦岗山中,他对瓦岗山又不熟,想要传递信息也是没有门路。 “先将那群盗匪料理,然后再说其他。大吴村只怕还要在继续住一段时间,村中能逃跑的丁状,还是有不少的。这些粮食可都是那群丁状、妇人的赖以生活之根本。”朱拂晓心中万千念头流转。 张北玄是武者,力有千斤,不过一个时辰,车已经装好。 朱拂晓扫过那数十个需要人力才能拉动的马车,又是一阵头疼,过了一会才看向王家父子。 “再有半个时辰,王家父子就会醒来。这些粮食留在原地,以王家父子骨子里的豪气,只会将消息传回村子。那群侥幸逃生的青壮自然会将粮食搬运回去。”朱拂晓看向那黄马,然后翻身骑在马上。 朱拂晓修持禁咒,整个人已经超凡脱俗,不再是凡间生灵,那黄马自有灵性,亲眼目睹了朱拂晓屠戮数千人的事实,此时温顺至极不敢反抗。 将白骨骷髅召唤回来,朱拂晓对着张北玄道了句:“前面带路。” “是”张北玄恭敬的应了句,然后在黑夜中奔驰起来,一路径直向瓦岗山跑去。 此时张北玄在前面小跑,心中暗自叫苦,将柴家祖宗八辈都给问候了一遍:“柴家的这群混账,可是害苦大爷我了。如今落在这妖王手中,我又该如何逃出生天?” 打? 张北玄看到对方炼化白骨骷髅的手段,都已经吓得肝胆俱裂,没直接吓死,已经说其胆魄过人。 跑? 能跑得过那吸血蝙蝠? 上天入地,呼救无门。 他现在可谓是真的落入了虎口狼窝。 自己是盗匪?杀人不眨眼的盗匪? 可眼前这位眨眼间吞了一千多位青壮,自己只是一个弟弟好吧? 张北玄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他只希望地方能利用完他之后,能够大发慈悲放自己一条生路。 更甚者,希望自己还有一丝丝值得利用的价值。 不过对方手段如此诡异,他不觉得自己对对方有什么用。 足足奔了半日,眼见着天边放量,二人才穿过条条小路,遥遥的一座模糊山寨轮廓出现在眼前。 “大王,到了。”张北玄恭敬的道了句。 朱拂晓抚摸着已经浑身是汗的黄马,松开马缰任由对方去吃草,然后双手插在袖子里,一双眼睛看向那易守难攻的地势,也不由得一阵头疼。 吸血蝙蝠一旦放出,那可是六亲不认的主。 若山寨内都是盗匪,杀了也就杀了,可偏偏山寨内还有数百妇孺。 况且如今天色渐亮,吸血蝙蝠在白日里就是个弟弟,受到天时克制,唯有逃跑的份。 尤其是成为了魔兽的吸血蝙蝠,一旦暴漏在日光下,会不由自主的吸收大日精化,然后会被那大日之火活生生的烧死。 蝙蝠的修为越高,就越见不得光。 自家的白骨骷髅也是,越是白日就越见不得光。不过白骨骷髅与吸血蝙蝠比起来,还是好了很多,至少能显露形体,只是脆弱了而已。但战斗力还是有八九成的。 否则在那个世界,死亡法师在白日直接等死就是了,又何必与人斗法? 但同样,死亡生物在黑夜中能汲取月亮的精华,一身修为不断暴增。 “寨子里的情况,你知道么?”朱拂晓看向张北玄。 “山寨中有壮汉五百,这五百壮汉的家眷,都在城关县内,被张家的人给看管了起来。”张北玄想都不想,直接道了句。 “若没有那妇孺,我想要弄死这五百盗匪,不过轻而易举。但偏偏现在里面混杂着数百妇孺。”朱拂晓看向张北玄:“可有什么办法,悄无声息的弄死这五百盗匪?” 张北玄面色怪异的看着朱拂晓,心中不由得一阵哀嚎:“老大,你是妖王!你是一尊无上妖王啊!你是妖族的神灵!什么时候开始在乎百姓的生命了?” “你这演戏也太投入了!怪不得混入人类世界这么久,都迟迟没有被人发现。”张北玄内心世界很丰富,但却不得不立即回答朱拂晓的话:“大王,这可是五百青壮,是柴家培养的好手。就算一流高手,也要杀到手软,转身遁逃。就咱们两个人,想要杀入山寨,怕是唯有填坑的份。当然,您老人家要是施展神通,将那蝙蝠召唤出来,就算是千人也杀得。” “废话!我那吸血蝙蝠一旦放出来六亲不认,不单单山中盗匪要死,就连那妇孺也要死。否则我又何必如此麻烦?”朱拂晓没好气的训斥了一声。 他也算是‘不经意间’泄露出为何自己不在白日里施展吸血蝙蝠,用以震慑这盗匪头子。 面对着这杀人如麻的盗匪流寇,他可不敢有丝毫大意。 虽然说他还有压箱底的弓箭之术没有施展。 五百壮汉,那可是五千道禁咒,不能就这般弄死了。 “还有什么办法?”朱拂晓看向张北玄。 张北玄抓耳挠腮,略作迟疑道:“若想悄无声息将其拿下,那就只能下毒了。” “下毒?”朱拂晓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张北玄。 啥毒能毒倒五百青壮? 你特么和我闹呢? 张北玄闻言抓了抓脑袋:“除了下毒,在下实在是想不到什么办法了。只要将大量的毒药放入水源之中,到时候不怕这数百盗匪不中招。” 朱拂晓双手插在袖子里,然后闭上眼睛沉吟。 对方人数太多,自家不过是魔法学徒,很多手段根本就无法施展。 “只能等晚上了。”朱拂晓心中无数念头闪烁,等到黑夜降临,他有的是办法炮制这群盗匪。 第四十一章 宇文阀的威慑 等天黑? 张北玄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忽然觉得自己发挥作用的时候到了。正所谓富贵险中求,这可是妖族的妖神,若能认可了自己的价值,日后自己飞黄腾达岂不指日可待? “妖兽到底是妖兽,就算是妖神又能如何?脑子愚笨,不知变通。若这妖神肯信任我,我日后定要将其糊弄死,整个妖族的权柄不还是尽数落入我的手中?”张北玄心头一动,对着朱拂晓道:“妖神阁下,我倒是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朱拂晓诧异的看向张北玄。 “我与那山寨中的大当家也算是熟人,不如由我前去叫门,然后在咱们进入山寨,制住那大当家。到时候整个山寨不都是任凭咱们揉捏?”张北玄目光灼灼的看着朱拂晓,眼神里充满了讨好的味道。 朱拂晓闻言与张北玄对视,眼神里充满了审视的味道。心中飞速思量张北玄心中的真实想法。 若是这厮想要将自己诓骗入山寨,到时候一嗓子吼出去,等候自己唯有千刀万剐的份。 自家人知自家事,别看自己显得神通广大,那只是张北玄心中以为。一旦落入这群恶贼手中,等着包饺子皮吧。 不过之前那张北玄都被自己给吓尿了,谅他也不敢戏耍自己。就算自己真的落入虎口,只要不在当时将自己砍了,等到天黑之后,所有人都要死。 现在大吴村发生了这么大的惨案,必然惊动了官府衙门,惊动了瓦岗群雄。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自己必须要抓紧时间,将这群盗匪给铲除! 朱拂晓整个人笼罩在黑袍内,看不清其面部表情:“由得你,咱们动手吧。你是个聪明人,可千万莫要耍什么花招,否则不单单是你要死,整个山寨的所有人都要为你陪葬。我能轻而易举的屠了昨晚的千人,这区区五百人还不被我放在眼中。想要屠戮,轻而易举。只是不想伤及无辜罢了。” “我呸!伤及无辜?你丫的一个妖神,发动一场大战不知要死多少人,居然还敢说怕伤及无辜?”张北玄心中冷笑:“简直耗子哭猫假慈悲。” 但面上却不敢露出分毫破绽,只是面带仰慕的光辉,眼神里充满了敬仰:“大王慈悲,实乃天下苍生之福。” 朱拂晓眉毛一挑:“你日后不得叫我大王,还是唤我一声‘公子’吧。若被外人听去,只怕有碍我的名声,平白惹来无数麻烦。” 张北玄连连点头,然后看向那高大的山寨:“小的这就去叫门。” “慢来,你我先商议好,咱们各自扮演的角色。我就当成是你跟班,是你的师爷。”朱拂晓道了句。 张北玄点头应下。 然后二人又低声说了几句之后,便开始大摇大摆的向山寨走去。 遥遥的,山寨门口便看到有人靠近,站在山头的盗匪呵斥一声:“什么人?” 二人并不作答,待到山寨大门脚下,才见张北玄抬起头看向城头:“昨夜才分别,连我都不认识了吗?” “原来是张大王。”城头的小头目循声望来,瞧见身材高大的张北玄,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连忙道:“打开门,迎接张大王入寨。” 张北玄孤身来了,也不需要通报,一个人能翻起多大风浪? 相反,要是将张北玄挡在门外,反而削了其面皮,平白结下大仇。 进入山寨,出乎朱拂晓想象的顺利。 小头目一边派人去禀告山中当家的,一边迅速迎上来:“张大王,您昨夜不是要去返回长白吗?怎么今日又孤身来此了?若被下面的官府衙门捉到,岂不是惨了?” “我有大事要见柴荣,你速速前去通传。就说是十万火急之事,不能有片刻耽搁。错非有大事,我又岂能青天白日之下上了瓦岗山?”张北玄不愧是大盗匪,三言两语便将那小喽啰给哄住。 小头目不敢怠慢,连忙道:“您慢走,我去给您通报。” 朱拂晓此时打量整个山寨,到处都是寨岗巡哨的贼人,一个个身强体壮生命磁场旺盛,纪律严明犹若军伍,可看不出分毫盗匪的样子。 “这柴家的私兵整日里精米细面,顿顿有肉见得油水。一个个身强体壮,俱都是精挑细选的壮汉。朝廷的正规军不过是聚拢起来的农民,一个个面黄肌瘦,粮饷还要被上面层层盘剥,更别说吃肉了。柴家的私兵比朝廷的大军还要壮硕,朝廷大军凭什么围剿?”张北玄此时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其实盗匪不可怕,就怕那盗匪背后有世家、门阀的支持。” “遍数瓦岗山三十六路反王,那个背后没有大家族支持?”张北玄嗤笑一声:“这在江湖中,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唯有朝廷中那群高居庙堂的大老爷,还依旧被蒙蔽在鼓里。” “瓦岗三十六路反王的背后,皆有大家族的支持吗?”朱拂晓又问了一声。 “那倒不是,在这瓦岗山内,只有两股反贼,乃是各路江湖豪客聚集起来的。翟让此人武道修为高深莫测,还有一个单雄信,更是汇聚了北地七十二路反贼,乃是北地绿林的首领。这两股乃是纯粹的江湖力量,手下土匪身上各各都有功夫。虽然说瓦岗山反王有三十六路,但却并不被单雄信与翟让放在眼中。只是二人不想与各大世家撕破面皮,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张北玄是江湖中人,对于瓦岗山的事情也知道得七七八八。 “原来如此。”朱拂晓心头恍然,正说着话,就听一道脚步声响,只见一道犹若是熊罴般的壮汉自远处快步走来,遥遥的看到张北玄,便高呼一声:“原来果真是北玄兄弟,我还以为下面那群崽子在哄我。” 壮汉豹子头,脸上划着一道狰狞的刀疤,身高一米八,磁场遥遥的看上去,比柴关强了三分。此时赤裸着上身,露出了八块腹肌,快步来到张北玄身前,伸出双臂就要来一个大拥抱:“小弟还差点以为再也见不到哥哥了呢。” 张北玄与柴荣抱了一下,然后趴在对方耳边低声道:“寻个密室,为兄有话要说。此乃十万火急之事,耽搁不得分毫。” 听闻此言,柴荣面色诧异,但却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道了句:“兄长请随我来。” 这里是他的大本营,张北玄孤身一人前来,他到不怕对方会害他。 二人一路匆匆来到一座后山木楼内,张北玄看着大殿角落里站着的几个壮汉,不由得摇了摇头。 柴荣见此心中‘咯噔’一声,能被张北玄这大贼头子如此重视的事情,必然不是小事。 简直是天大的事情。 于是摆摆手,示意手下退下。然后看向张北玄身后的朱拂晓,面露诧异之色:“这位是?” “这位是在下军师,临行前叔父替我配备的智囊。”张北玄道了句:“此人绝对可靠。” 柴荣见此点点头,然后见到左右已经远离,方才道:“不知是什么事情,竟然叫兄弟如此谨慎?” 张北玄叹了一口气:“还不是大吴村的事情。咱们昨夜屠戮大吴村,却不曾想有个大人物的公子出门游历,偏偏恰巧就住在那大吴村内。” “什么?”柴荣闻言惊得头皮发麻,能被张北玄一个不遵皇帝老儿的盗匪说成是大人物的,那必定是天大人物。 “那家的人物?”柴荣此时也有些慌了神,一颗心开始紧张的跳动。 “宇文阀的大公子,宇文化及的嫡亲儿子宇文骨。”张北玄无奈一叹。 “什么?”柴荣手中茶杯坠落在地,瞳孔圆瞪失声惊呼:“不可能!堂堂宇文家的长公子,必然武道修为惊人。就算是出门,也会有大批侍卫追随,怎么会被咱们给得手?况且,宇文骨怎么会出现在瓦岗山?” 柴荣此时慌得一批,都顾不得那茶盏的滚烫,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张北玄。 他与张北玄不同,张金称是真正的江湖中人,杀人不眨眼无视朝廷、世家绿林盗匪、亡命之徒。他可是柴家的人,以后要投靠柴家的。 与宇文家比起来,柴家就是弟中弟,人家动动手指就能将柴家抹去。 他岂能不慌? 不单单他自身难保,还要为柴家惹上祸事。 没有人会保他!柴家人甚至于会主动将他推出去,给宇文家一个交代,化解宇文家的怒火。 “贤弟莫慌。”张北玄出手,千钧一发之际,站起身将那茶盏拿住,然后缓缓放在了柴荣身边的案几上:“我也希望这不是真的,可偏偏事情就是那么巧,那小公子就独自一人跑了出来……” “嗖~” 罡风鼓荡,柴荣来不及防备,咽喉已经落在了张北玄手中。 张北玄有备而来,又先乱了柴荣的心神。在者此地乃是柴荣的地盘,他万万想不到张北玄竟然会在自己的地盘对自己出手,是以毫无防备。 “大哥,你这是何意?”柴荣有点蒙,脑子也不好使。昨夜把酒言欢的兄弟,怎么今日就要翻脸了? “你莫要怪我,要怪就怪你惹了不该惹的人,你柴家将我拖入泥潭,今日也是你等的报应。”张北玄冷冷一笑,转身看向朱拂晓:“公子,人已经擒下,等候您的发落。” 第四十二章 推测 看着眼前满脸惊怒之色的柴荣,朱拂晓没有半分兴奋,有的只是心中沉重。 区区一个宇文阀的名号,就将柴荣给吓成这样,可见门阀世家在这个世界的影响力。 “呼~” 没有回应张北玄的话,只见朱拂晓张开嘴,下一刻数十道黑烟呼啸着自其口鼻间飞出,向对面的柴荣七窍钻了去。 “来了!果然是不可思议的力量。”一边张北玄看着朱拂晓施法,顿时心中一跳,目光死死的盯着那黑烟。只见那黑色烟气就像是一条条长蛇般在空中游动,其内漆黑如墨,似乎有万千冤魂在其中呼啸、哭嚎。然后拥蜂般向柴荣的口鼻之间钻了过去。 “还好我识趣,及早投降,否则少不得被这妖神以各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伺候。”张北玄心头发毛,瞪大眼睛盯着那黑烟,直到所有黑烟尽数灌入了柴荣体内,方才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 但在朱拂晓的目光中,却是柴荣体内气血涌动,形成了一道浩荡阳刚的力量,自家死亡魔法与那浩荡阳刚之力碰撞,竟然被那强大的生命力给化去了不少。 然后终究是术法突破了柴荣的气血,钻入了其神魂中,这场拉锯战到此为止,一切终结。 “放开他吧。”朱拂晓不紧不慢道道了句。 当着张北玄的面施法,纯粹就是威慑。杀鸡儆猴,莫过于此。 那柴荣就是被他杀的鸡。 张北玄此时对朱拂晓是一百二十个遵从,闻言连忙放下钢刀,然后面带戒备的看着柴荣,就见柴荣静静的坐在那里,竟然没有反抗挣扎。 “你是谁?”朱拂晓问了句。 “在下柴荣。” “柴家的人?”朱拂晓又问了声。 “正是。”柴荣双目无神。 “为什么去屠戮大吴村?” “家主有令,要杀一个叫朱拂晓的人!”柴荣道了句。 朱拂晓瞳孔一缩,抬起头看向张北玄。此时张北玄心头发麻手足发软,看着那被勾了魂魄的柴荣,竟然化作了呆呆木偶对答如流,不由的整个人如坠冰窟,对朱拂晓心中敬畏到达了极点。 若朱拂晓对自己吐一口黑烟,岂不是祖宗八代都要交代了? “难道不怕李家事后找你算账?”朱拂晓心中不解。 “正是因为怕李家事后找他们算账,所以柴家才不远千里将我请来。到时候若李家追查起来,只管尽数推脱到盗匪的身上,和他柴家有什么关系?”张北玄在旁边补了句。 朱拂晓心中沉吟:“不应该啊。我虽然搅局,但却也不值得柴家花费如此大代价、冒着如此奇险想要弄死我。除非是这其中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发生。这其中定然有我不知道的隐秘,这个隐秘才是我非死不可的关键。” “柴家为什么要费尽心思杀我?”朱拂晓看向柴荣。 “在下不知。”柴荣摇了摇头。 朱拂晓绝不会知道,自己搅了柴家大计,救走了李三娘子,坏了柴家的数百年布局。 柴绍恨不能将其生吞活剥,岂能容许他活在世上? 柴家虽然不是那些顶尖门阀,但却也绝对是不差钱之辈。从请虬髯客出手,到雇佣张北玄不远千里来杀人,花费的银两怕不是有数千之巨。 “柴家!”朱拂晓叹了一口气:“看来是非要拼个你死我活不可。那杨家管事的情报未必准确,柴家的人做梦都想杀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难道是自己反贼的身份暴露了,柴家要拿自己去邀功? 但若说身份暴露,柴家直接动手就好了,又何必大费周折?更不必顾忌李家。 还是说自己那便宜岳父王世充想要弄死自己? 但王世充在江都还有些人脉,可是这荥阳王世充也鞭长莫及,柴家未必会卖王世充的面子。 王世充终究只是一个外家子,而不是真真正正的王家之人,不值得柴家讨好。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柴家非要弄死自己? 唯一的理由就是杀鸡儆猴! “杀鸡儆猴啊!这杀得也忒狠了。”朱拂晓背负双手:“去将山中银钱全拿来,然后在准备一些吃食。” 想不通就不想,日后只要踏平柴家,终有明白真相的时候。 眼下还是吃饱喝足了要紧。 柴荣浑浑噩噩的走出小楼,然后对着门外小喽啰吩咐了一声,又被朱拂晓操控着回返。 不多时,八菜一汤已经端了上来,朱拂晓与张北玄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此时是狼吞虎咽吃的肚皮浑圆。 饭吃到一半,有几个盗匪提着一只大箱子来到了门外:“当家的,山中家产都带来了。” 朱拂晓对着张北玄使了个眼色,张北玄闻言心领神会走出大堂,与那柴荣一道将箱子搬进来。 驱散了小喽啰,张北玄打开箱子,然后不由得眼睛一亮:“足有白银四五千两。这些狗大户,真是富得流油。” “八百人顿顿有肉见荤腥,可不是一个小的消耗数字。”朱拂晓道了句。 “况且,你看那箱子内,还有半数是零零散散的碎银,多半是打家劫舍得来的。柴家不可能养着一群毫无用处的私兵,这群盗匪也要自给自足,不能全指望柴家养活。”朱拂晓拿着鸡腿,一双眼睛慢慢悠悠的扫过地上箱子:“这一来一回,我至少累积了五千两财富,也算是值当。” “咱们制住了柴荣,接下来怎么办?”张北玄看着朱拂晓。 朱拂晓走到床榻处,不紧不慢的躺下:“别急,且容我休息一天。昨夜折腾一宿,疲倦得很。夜黑风高,杀人放火,到了晚上咱们行动也方便。你将那柴荣捆起来好生看住。” 朱拂晓吩咐一声,便在床上开始修炼圣杯法。 张北玄不敢辩驳,只是将柴荣捆在柱子上,百无聊赖的打着哈欠。 不过盏茶时间,柴荣醒来,发觉自家被绑在柱子上,便是拼了命的挣扎。 “你若老老实实呆着,咱们也是相安无事。否则,可休怪兄弟的刀不长眼。”柴荣挣扎的声音将张北玄唤醒,此时张北玄懒散的看着柴荣,不阴不阳的道了句。 那柴荣瞪大眼睛,口中不断呜咽,一双眸子似乎要喷出火来。 柴家豢养盗匪,用的是军伍训练法,那柴荣下令任何人不得惊扰,反倒是给朱拂晓省去了无数麻烦。 这一修炼便是一日,朱拂晓自修炼的状态中醒来,感觉自己定境中的炼金护符即将显化而出,距离一级法师之境,又前进了不少。 “公子,您醒了?”张北玄早就在一边候着。 朱拂晓点点头,然后一双眼睛落在柴荣身上。看着柴荣充满了怒火的眼睛,不由得冷冷一笑:“柴荣,你竟然敢做下屠村之事,纵使将你千刀万剐也绝不冤枉。今日落得这般下场,也是你咎由自取。” 说完话朱拂晓也不废话,直接一口黑烟喷了出去。 此时柴荣体内气血运转,心神不曾有空隙,那魔法与其体内气血碰撞,竟然撼动不得其心神。 “武者体内的气血竟然可以阻挡魔法之力?我之前一击建功,乃是因为宇文阀的名字惊得其心神失守。”朱拂晓看着那柴荣拼了命的挣扎,体内气血升腾,犹若是滔滔江河,抵抗着朱拂晓的魔法侵袭。 气血乃营卫之气,专门拱卫灵魂。 此时张北玄就在身边,朱拂晓可不敢耽搁,若迟迟拿不下一个柴荣,到时候必定会惹得张北玄起了疑心。 勾魂夺魄使出,无视了气血,直接撼动柴荣的灵魂。 然后一个照面柴荣沦陷,再次化作了行尸走肉。 “给我来一桌伙食。”朱拂晓扯开柴荣嘴角的绢布,然后示意张北玄松绑。 张北玄解开绳索,那柴荣对着门外小厮吩咐了一句,不多时便有八菜一汤又端了上来。 二人一边吃着,此时天色渐暗,夜幕逐渐降临,寨子上点燃了道道熊熊燃烧的火焰。 “走,去看看那群妇孺。”朱拂晓披上黑袍,遮掩住了面容。 柴荣在前面领路,朱拂晓与张北玄跟在后面,二人一路绕过层层山峦,来到了山后的一处峡谷内。 “所有妇孺皆被圈在这里,过个三五日,便有柴家的人上山将其运走贩卖出去。或者是卖给别人做媳妇,或者是卖入青楼。这鞋妇人都是精挑细选,每一个少说也要卖十两银子。”柴荣道了句。 朱拂晓站在山口,看着把守的盗匪,还有远处啜涕的妇人,以及三五成群面带满足自峡谷内走出来的壮汉,眼神里露出一抹杀机。 女人落入这群盗匪手中,就像是绵羊落在狼群,被糟蹋是少不了的。 “叫所有人都撤出来。”朱拂晓吩咐了一声。 柴荣上前吼了一嗓子:“你们这群龟孙,还不都给大爷我滚出来。” 柴荣乃治军之人,是所有盗匪的将军。一言令下,犹若军令,数十个盗匪衣衫不整的自那峡谷内提着裤子跑了出来,然后面色恭敬的道:“大当家!” 第四十三章 杀光 小头目的呼唤,柴荣没有回应,只是站在朱拂晓身前,等候朱拂晓吩咐。 朱拂晓看向张北玄,示意张北玄进入探查,只见张北玄几个起落进入峡谷内,不多时自峡谷中走出:“全都出来了。” 朱拂晓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扫过眼前面带忐忑之色的各路劫匪,然后下一刻心头念咒,铺天盖地的蝙蝠再次出现在了黑夜中,向着山寨内的一切活物咬了过去。 朱拂晓立于峡谷入口之处,有蝙蝠感知到了峡谷中的妇人,被其念动魔咒催促驱赶。 张北玄心有余悸的看着半空中那铺天盖地的吸血蝙蝠,还有在身前不断翻滚的盗匪,眼神里露出一抹敬畏。 朱拂晓眉毛一挑,扫过了不远处已经陷入了混乱的山寨,然后右手血肉退去,一只略显晶莹的白骨出现,猛然插入了柴荣的心脏内。 柴荣既然不知道事情的经过,留着又有什么用? 杀了! 柴荣整个人被朱拂晓给活生生的‘吃了’,此时张北玄近距离观看朱拂晓‘吃’人的过程,一双眼睛里充满了悚然之色,心脏不断狂跳,对于朱拂晓的敬畏达到了极点。 自家这个主子,绝对不是人。 “看着这群妇人,不许他们出来,免得看到不该看的,我还要费尽心思去灭口。”朱拂晓静静的道了句。 话语落下,柴荣化作灰灰,然后朱拂晓继续向下一个盗匪走去。 看着朱拂晓远去的背影,柴荣惊若天人,面色恭敬的来到了峡谷入口。峡谷内的妇人听闻外面惨叫,早就已经吓得瑟瑟发抖,根本就不敢出来观看。 一道道人影在山寨内化作灰灰,朱拂晓面上没有丝毫表情,这群盗匪做下恶事,一个个罪大恶极死不足惜。 “还是这个世界好,虽然没有魔法元素,但也不会有卫道者出来搅局。在那个世界,一旦死亡魔法师出手,那群正义之师必定会犹若跗骨之蛆般,如影随形而至。是以死亡魔法师想要用活人修炼,不是一般的困难。也没有死亡魔法师有胆子敢那么去做。” 朱拂晓喃呢自语:“真不知道死亡禁咒圆满,我的白骨观会修炼到何等地步,具备有何等的不可思议之能。” 伴随山寨中陷入死寂,五百精壮被吞噬,他的体内又多了五千魔咒。再加上他平日里的苦修,现如今体内魔咒已经足足修持了两万之数。 十二万九千六百,似乎凑了一整。 “十万道魔咒,一万条人命,而且还是精壮的汉子。”朱拂晓环视四面八方:“我该去哪里寻找一万壮汉?” 自家修炼魔咒,实在是太慢了,他要加快速度。 魔法修炼刻不容缓,他要走最短捷径。 “异族、盗匪!”朱拂晓沉吟许久,心中有了定义。 “公子,您吃完了?”张北玄小心翼翼的凑过来,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朱拂晓,目光里满是敬畏之色。 “留下钱粮,任凭这群妇孺下山吧。咱们走吧!”朱拂晓背上箱子。 “可惜了。”张北玄叹一口气,没有人知道他在可惜什么。 朱拂晓将五千两银子都留下了,这群妇人被掠入山中,名声必然遭受破坏,或者是家中亲人皆已经被屠戮一空。在这世道没有男人依附,他们如何活下去? 每个人分到的银子虽然不多,但却也足够她们生活三五年了。 柴荣将银子都分了,那被糟蹋过的,多分十倍,没有被祸害过的,少分一点。 二人分完钱财后,向山下走去。 “你以后有何打算?”朱拂晓走在前面,似乎漫不经心道了句。 “在下愿意跟在大王身边鞍前马后的伺候着,愿意为大王贡献自己的一辈子生命。刀山火海,任凭大王驱策。”张北玄心中一个激灵,知晓关键时候来了,这个问题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却是能决定自己生死存亡的问题。 朱拂晓脚步顿住,上下打量着张北玄,黑袍下的一双眼睛似乎是闪烁着绿光,看的张北玄心头发毛。 半响过后,朱拂晓转过身,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赶路。 能有一个免费的仆役驱使,倒也不错。 最关键的是,他现在是真需要一个跑腿的人。 可惜他现在还施展不得控制人生命的契约魔咒,无法将张北玄化作自己的真正奴仆。 想要施展那等手段,非要魔导的境界不可。 朱拂晓与张北玄下山,此时山下早就是开了锅。 大吴村无数劫后余生的人纷纷返回村庄,整理村庄中的尸体,一时间哀嚎遍野。 那城关县的县太爷连夜来此,带着城中所有皂隶、还有三司兵马,将大吴村围困起来,封锁了一切消息。 李松柏站在血泊中,看着那一具具惨死的尸体,只觉得头皮发麻,眼神中充满了无奈:“本官今年果然是流年不利,这麻烦事一件接着一件。先是大吴村上百口人凭空失踪,然后城关县内一群地痞无赖被人暗害,如今大吴村更是被人屠戮。这诸般人祸可都被咱们给赶上了。” “此非天灾,纯属人祸。大人,现在怎么办啊?”县蔚一双眼睛看向李松柏。 这消息要是传出去,不说人头落地,只怕整个城关县大小官员的乌纱帽怕是不保。 “封锁消息。如今陛下忙着处理朝中的事情,忙着征讨突厥,咱们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去打扰陛下,为陛下增添烦恼?”李松柏想都不想的道了句。 “可这是三千口人命,整个一个村落,只怕瞒不住啊。”县蔚苦笑。 县蔚执掌一县兵马,出了这等事情,他首当其冲。 “遮不住也要遮,除非你项上人头不想要了。要知道,那流寇入境你竟然毫无察觉,到时候上面追问起来,怕是难逃一死。”李松柏看着县蔚,只觉得心中有些腻味。 县蔚是杨家的人,唤作:杨毅。 这次倒是趁机搬到县蔚的最好时机,可惜他不敢出手。 出了这种事情,大家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谁也别想好过。 “查出是谁做的吗?”李松柏又追问了句。 “流寇做的”杨毅低声道。 “该死的流寇,怎么就选中了本官的地盘,可千万不要叫我捉到他,否则非要叫他千刀万剐不可。盗匪已经跑得没了影,咱们先安抚善后吧。”李松柏道了句。 二人不断安抚百姓,大吴村三千人,残存者竟然不足一千。 但剩下的一千乃是精壮汉子,是一个村子的根基。 “诸位,大吴村发生这等事情,本官痛心疾首。本官已经派人去追缉那群流寇,为尔等亲人复仇。但流寇过境,一旦传出消息,必定会引起人心惶惶。是以,本官对你等唯一的要求就是守口如瓶,今日之事不得对我宣泄半句。只要尔等能做到,那么本官就可以免了尔等十年税,那死去之人家中田产,尽数归尔等所有。” 李松柏声音威严,软硬兼施。 钱财动人心,尤其是对于所有农耕时代人永远无法释怀的土地情怀,更是最大的财富。 大家土地财产来路不正,又岂敢大肆宣扬? 一场风波,就此化解。 “报~”此时有官差来到了李松柏身前:“村中猎户王家父子回来了,说是有要事禀告。” “速速带回来。”李松柏闻言眼睛一亮:“正要看看那盗匪是什么来路。” 可惜,叫李松柏失望了,王家父子一路上毫不知情,只说有无数粮食,倒也解了李松柏燃眉之急。 至于说那群盗匪为何无故失踪,丢下粮食跑了,顿时引起了李松柏心中无数猜想。 但这些想法只能秘而不宣。 一众官差纷纷向那粮食追来,想要将粮食派发下去。 至于说怀疑王家猎户与盗匪勾结的事情,倒是没有发生,李松柏想要息事宁人,可不敢多生事端。 王家父子领着朱丹回到村中,到处打听朱拂晓的下落,只是遍数村中人口,却迟迟不见朱拂晓的踪迹,惹得朱丹又是嚎啕大哭。 王家父子对视一眼,看着嚎啕大哭成为泪人的朱丹,俱都是一阵头大。 “咱们都活下来了,公子也必然没事。”王大道了句。 “朱秀才降服虎豹,本事大着呢。”王猎户也是跟着道了句。 “当真?”朱丹眼眶含泪,抽噎着道了句。 “对了,那朱拂晓也是大吴村的人,不知道有没有被这群盗匪给弄死?”李松柏忽然想起一件事,看着那嚎啕大哭的朱丹,以及到处寻找朱拂晓的王家猎户,一道念头快速在心中闪过。 只是此时也不便多问,只待日后登记造册的时候,一查便知。 朱拂晓回来的时候,官差已经离去,朱丹与王大正站在村子口,坐在那里抹泪。 那张北玄的面貌大吴村的人见过,朱拂晓也不敢与其过多接触,只是叫其在村头外等候,然后一个人进入村中。 “哥!”朱丹看着那黑夜中的熟悉人影,熟悉的黄皮灯笼,哭声顿时停止,散发出一道撕心裂肺的哀嚎,然后整个人直接扑了上去。 “哈哈哈,你这丫头,多大了还哭鼻子。”朱拂晓将朱丹抱在怀中,然后不断好生安抚。 “先生果然还活着,我就知道,凭先生的本事,就连虎豹都能降服,区区一群盗匪又岂能害的了先生?”王大迎上前来,眼神中满是喜悦。 第四十四章 又见翟让 一个人发自于内心深处的喜悦,是万万做不得假的。 朱拂晓抱住朱丹,看着王家父子,眼神里露出一抹笑容:“多谢二位拼死相救,才叫我家小妹免遭劫数,否则只怕这一场人祸,便是我兄妹二人天人永别。” “先生过谦了,凭先生的本事,一群区区盗匪,又岂能害的先生兄妹分离?说来惭愧,我父子二人护持不利,连带朱丹也遭人俘虏。多亏那群盗匪似乎发生了意外,竟然抛弃粮食、货物,放弃了我三人不知所踪,否则必然会辜负了先生的嘱托。”王猎户眼神中满是心有余悸的后怕。 那群盗匪不讲武德,直接上渔网,而且还是特制的渔网,他根本就无法挣脱。 现实往往就是这样,你武道修为高又能如何?最可怕的还是人心。你躲得过明枪,难道还能躲得过那无所不在的暗箭吗? 城关县 柴家 家主柴澈此时端住茶盏,站在屋檐下静静的看向大吴村方向,眼神里露出一抹担忧: “柴绍终究是年轻气盛,一点委屈也不肯吃。大家族子弟都是这样,不经历一番风雨,永远都不会长大。” “老爷,有消息传来了,来自于长白山的盗匪,尽数失去了踪迹。咱们在瓦岗山内蓄养的私兵,也尽数不知所踪。”一位管事脚步匆匆的来到柴澈身边,附在其耳旁轻声私语。 “什么?”柴澈闻言动作一滞,眼神里露出一抹悚然:“你再说一遍。” 那管事低下头,将所有经过都说了一遍,才见柴澈眉头皱起:“你是说那张北玄率领的一千盗匪与瓦岗山中五百精锐,尽数在一夜间不知所踪?” “是!咱们的人暗中探查过,所有精壮都无影无踪,仿佛凭空消失在了世间。”管事低声道。 柴澈端住茶盏,站在屋檐下不知思索着什么,过了一会才道:“柴荣呢?” “下落不明”管事道了句。 “张北玄乃北地悍匪,行踪诡异故布疑阵,到也实属正常。但柴荣乃我柴家嫡系,那五百精壮的家眷也尽数在我柴家的庄园内供养着,他们断然不会悄然失踪。”柴澈眼神里露出一抹凝重:“不惜一切代价,一定给我将柴荣找出来。瓦岗山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五百人绝不可能凭空失踪。” “会不会有人攻打山寨,将那山寨中的各位兄弟给杀了?”柴澈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连忙问了句。 听闻此言,管事摇了摇头:“不可能。山寨内一片平和,绝无攻打的迹象,更是没有血迹。就好像……就好像是忽然凭空失踪了一样。” “对了,那关入山寨内的五百妇人下山了,那五百妇人或许知道真相。只是咱们眼下不好出面去问……”管事低声道了句。 “不好出面?”柴澈眉毛一挑:“咱们屠了大吴村,断然不可教李松柏抓住把柄,否则只怕李松柏会和咱们翻脸。那五百精锐的事情,你暂且暗中关注,不可大肆寻找。待过了这段风波,再去大吴村掠个夫人探探底细。” 管事点点头,然后苦笑着道:“家主,请恕小的冒昧,这次实在是剑走偏锋,不是老爷能干出来的事情。万一被抓住把柄,咱们都要跟着死无葬身之地,主家都救不了咱们。” “还不是哪位纨绔的公子,追求李家小姐的时候不知道吃了什么委屈,据说砸碎了一对春秋时期秦襄王留下的玉如意。那位公子迟早都是柴家的继承人,早投资早受益,投资的越大,日后收益也就越大。”柴澈淡淡的道:“要是等那位公子登临家主之位,你我再想去讨好投靠,人家岂会将你我放在眼中。” “话虽如此说,但却也有欠稳妥,毕竟关乎整个家族兴衰。”管事嘀咕了一句。 对于大家族来说,稳定才是王道。 “要是柴公子以那两位高手、茶马古道的股份为回报呢?”柴澈道了句。 管事闻言瞳孔一缩,恍然大悟:“怪不得,老爷这等人物竟然也甘愿冒如此奇险。” “收拾好所有线索,接下来暂时将所有精力投投注到茶马古道,将茶马古道掌握在手,区区城关县这一星半点利益又算的了什么?”柴澈不以为然。 “只是柴荣可是老太太的心头肉,万一老太太念叨起来,柴荣下落不知所踪,老爷不好交代。”管事低声道。 “再说吧,能拖一时是一时。”柴澈没好气的道。 大吴村内 五百妇人回归,使得整个村子欢天喜地,多了几分人烟,那渺渺炊烟多了几分烟火人气。 所有尸体都被众人拖着,来到了西边的乱山岗胡乱掩埋上。毕竟这可是将近两千人,想要一一埋了,不是一般的费力气。 粮食有了,男人有了、女人有了,整个小村庄除了那挂在空中的白敛,似乎恢复了几分人烟。 朱拂晓斜倚在门框处,看着恢复了几分生机的小村庄,不由得摇头一叹:“瓜分田地、免税十年,这李松柏好大手笔、好大魄力。不过却是画的一张大饼,十年后他就要退出官场了,亦或者升迁调走,到时候大吴村那剩下的十年免税,怕是成为空谈。至于说将事情揭发出来,沧海桑田十年,谁有本事去追查当年之事?” “那些矜寡的妇人,与村中的汉子早晚要配对。大吴村现在已经陷入了半隐半显的状态,大家有共同的利益,与外界村庄联系不会太大。一切似乎就此平静了下来,所有的事端到此为止。”虞七背负双手,目光里露出一抹凝重:“有点意思。乱山岗两千多具尸体,腐烂了也是浪费,倒不如成全了我的白骨骷髅。” 朱拂晓提着灯笼,看向天空中的明月,然后转头看向趴在门框小憩的朱丹。 心头念动,口中一道黑烟喷出,钻入了朱丹的七窍内。 然后转身提着灯笼走入黑夜中。 朱拂晓凭借灯笼隐匿行迹,然后一路来到乱山岗,看着那漫山遍野翻新的泥土,眼神里露出一抹感慨:“尘归尘土归土,我已经替尔等复仇,尔等白骨与其回归自然,倒不如助我一臂之力。” 话语落下,只见朱拂晓念诵魔法咒,接着只见乱丧岗中狼哭鬼嚎响起,然后只见一道道黑色亡魂飞出,被那白骨灯笼给吸收。 灯光过处,一道道麻木、熟悉的人影浮现,然后成为了灯笼内的一道亡灵。 白骨骷髅飞出,钻入了大地,只见泥土蠕动,然后瞬间有恢复了平静。 朱拂晓站在乱山岗,到了下半夜的时候,只见全身俱都被绿色鬼火笼罩的白骨骷髅自泥土中钻出。 然后朱拂晓打量了那白骨骷髅一会,方才道了句:“等到这所有鬼火尽数收敛于白骨内,到时候白骨骷髅便可受日月精华,不再畏惧大日的炎炎之力。” 说完话朱拂晓提着灯笼,看向恢复了平静的乱山岗,转身消失在了黑夜中。 才回到家,遥遥的朱拂晓看着自家家门口,忽然动作顿住。 在其屋子内,一道煌煌犹若大日般的生命磁场,正端坐在其中。这生命磁场在黑夜中如此耀眼,就算比之虬髯客也不逞多让。 朱拂晓心中提起警惕,略作迟疑之后,脚步依旧犹若之前,推开门向着屋子内走去。 对方已经察觉到了自己,不论对方是否有恶意还是善意,他都不能转身离去,抛弃小妹朱丹。 “这深更半夜的,你跑哪里去了?现在天下兵荒马乱,你怎么还到处乱跑?”朱拂晓才推开门,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其耳边响起,到叫他一颗心落在了肚子里。 翟让的话语中一半是责备,还有一半是担心。 “爹怎么来了?”虞七没有回答翟让的话,因为他不论怎么回答,好像都不太合乎常理。 一个普通读书人,会在深更半夜提着灯笼乱跑吗? 不论怎么撒谎,都骗不过翟让。 既然如此,倒不如直接岔开话题。 “大吴村被人屠了,出了这么大的事情,我要是还能在山中坐得住,那才怪呢。”翟让还没好气的骂了句:“想不到竟然还有盗匪胆大包天不知死活,竟然敢来瓦岗山地界打秋风。单雄信已经下山了,只要发现这伙人的踪迹,对方死定了。” 朱拂晓不作答,将灯笼挂在屋檐处,看向沉睡的小妹,然后问了声:“爹你吃饭了没?” “带了些肉食。”翟让拍了拍身边包裹:“天马上就要亮了,我还要回去,看到你没事,我就放心了。千万不能叫人发现你我的关系。你小子倒是机灵,带着你小妹逃过一劫,如此我就放心了。” “爹,我有件事要问你。”朱拂晓看着翟让要走,连忙开口呼唤了一声。 “什么事情?”翟让脚步顿住。 “我想问问关于武道的事情。”朱拂晓目光灼灼的看着翟让:“这次匪乱,我与小妹差点丧命,总觉得无能为力,难有安全感。” 第四十五章 初闻武道境界 “武道?”翟让闻言一愣,转过身看向朱拂晓,面露诧异之色:“怪哉,你以前不是从不对武道感兴趣吗?” “人在乱世,危难来临之际,方才发觉唯一能靠得住的唯有自己。”朱拂晓慢慢悠悠的道了句。 听闻这话,翟让上下打量了朱拂晓一遍,过了一会才道:“你对武道有兴趣是好事情。往日里你总是厌倦杀戮,厌倦诸般武道,总觉得武道流血流汗,是莽夫才干的事情。可谁曾想你经历一劫,如今竟然对武道感兴趣,为父心中颇感欣慰。” 翟让点点头,然后道:“我翟家的射月功,乃是最上等的武道传承功法,据说是传承于太古天人。你既然有兴趣武道,我便传你最为正统的武道功法。” 朱拂晓眨了眨眼睛:“不知武道修为有何划分?” “初始之境,乃是锻炼全身筋骨皮膜,将全身筋骨皮膜劲道统筹一体,此境界集合一身之力,唤作:整劲。能将全身劲道整合为一,就算寻常凡夫俗子,一拳也有数百斤的力道。虽不能说搏杀虎豹,但却也能以一敌十。”翟让解释了一声。 “在之后,劲分阴柔,不论是柔劲、抱丹劲,皆是劲道的运用。唯有见神、至柔、至刚、先天,此等境界已经超凡脱俗,会演化出冥冥中不可思议的手段。”翟让一双眼睛看着虞七。 “不知父亲大人修行到了何等境界?”朱拂晓心中有些恍然,但却又好奇得紧。 “为父如今已经踏入至刚之境十年有余,距离阴阳交融差了一线灵机。”翟让小心翼翼的自袖子内衬中拆出一片金叶子:“此乃我翟家筑基之功的传承,乃是锻炼力气、气血根本法,别看其只有巴掌大小,但只需放在火光下,便可投影映射。” “你上前来,我为你讲解其中关窍。整劲乃武道第一重天,也是基石,是武道修行的关键所在。此境界乃是后来所有劲力迸发的基础,不得出现任何差错。”翟让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你如今骨骼已经定型,再想重新修炼武道,却是有些迟了,但关键时刻也能防身。” 朱拂晓闻言点点头,然后仔细听翟让讲解武道根基,气血感应、催动之术,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武道最是玄妙,因人而异。同样的功法,那天赋异禀之辈炼了,只要修成整劲,便可一把大刀砍杀至刚、至柔的强者。武技修炼,也必不可少。武道功法只是修炼发劲技巧而已。唯有到了那至刚至柔之境,才会有不可思议的妙用。”翟让讲解完,面露感慨追忆。 朱拂晓闻言陷入沉思,一双眼睛看着眼前秘籍,眼神里露出一抹捉摸不定之色。 武道功法虽然好,但却以气血为根基。 而虞七的魔法,偏偏需要气血孕养精气神,用来增长死亡魔法的控制力,用来进阶死亡魔法。 他体内的气血连供应修炼死亡魔法都不够,如何去催动魔法强壮筋骨? 不过他的骨头因为修炼白骨观,以后只会越来越硬,越来越强壮,乃至于到了万劫不灭的地步。 筋骨相连,到时候由内而反,骨骼滋润经络,只怕朱拂晓的整劲力道天下无人能及。 管你什么强者,什么境界,一锤子下去,就问你挡不挡得住? “爹在江湖中算几流高手?”朱拂晓忽然问了一声。 “当然是天下少有的大高手,宗师不出,天下谁能胜我?”翟让闻言哈哈大笑,声音里充满了得意:“要知道,你爹我能在东都朝廷重重围堵下逃出来,一身本事可想而知。至少朝廷内能胜我者,不出一掌之数。但纵使能胜我又如何?我瓦岗有数万弟兄,朝廷大军攻不进来,宗师来了也唯有死路一条。” “你好生修炼吧,在江湖中你老爹我也算是天赋异禀之辈,天生的武道奇才。只要不被朝廷设计围困住,谁也杀不得我。”翟让看了看天色: “可还有不解之处?”翟让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 朱拂晓摇了摇头,他修炼死亡魔法,对于精神力的掌控前所未有,翟让所说过的话,他不过是一个照面便记了下来。 “你在与我叙述一遍,武道修炼万万出不得任何岔子,一旦走差了路,南辕北辙不说,到时候反而气血耗尽掏空元气,最后唯有殒命的下场。”翟让眼神里露出一抹担忧。 朱拂晓对着那烛火投射下的经文,以及炼体需要摆出来的的姿势,眼神中露出一抹仔细,竟然将翟让说的话分毫不差的叙述了一遍。 叙说完毕,才见翟让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朱拂晓,看的他有些发毛:“爹怎么这幅眼神看我,在看什么?” “要不是确认你这模样、气息,我倒是当真不敢认你这个儿子。你小子什么时候记忆开始这般好了?”翟让身为老子,能不知道自家儿子以前是什么熊样?父子在一起生活十几年,可以说是一举一动父子二人都能领会的分毫不差。 但是这两次通过接触,他总觉得自家儿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非许多事情唯有他们父子二人才知道,只怕是他都以为家儿子掉包了。 他只能将朱拂晓眼下的改变,归咎于翟家历经如此大变,所发生的刺激,使得其性格完全变了一副模样。 与当年比,现在的朱拂晓变得更加成熟稳重,性格更加符合他心中的预期。 至少现在这种变化挺好的。 就仿佛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你既然已经记下,那明日我便派人送来一些草药,你自己调配草药打磨筋骨。为父近些日子便不下山了,我要前往塞外走一遭货物。”翟让嘱咐了一句。 “对了,大吴村我不想呆了,我想进入城关县。若要是在城关县安家落户,如何通知你?”朱拂晓慢慢将那金页收起,抬起头看向翟让。 “你莫要小瞧我瓦岗的势力,不论你去了哪里,只要大概知道你的位置,我便可找到你。须知三教九流都少不得我瓦岗山的影子,只要你在这荥阳、荥阳附近的城池,我都能找到你。只是如今天子的通缉令依旧存在,你千万莫要乱跑,免得被人认出来。”翟让叮嘱了一句。 朱拂晓恍然,心中有些怪异,知晓自家有些小瞧了瓦岗山的势力。 单雄信被称为七十二路盗匪的总瓢把子,而翟让能与单雄信抗衡,其势力绝不会太小。 他还有更多关于武道的事情想要询问,比如说之前翟让说的宗师。可惜翟让不给他时间,现如今天色已经暗了,翟让起身走出房间,几个起落身形已经消失在了黑夜中。 “这一夜太匆匆,收获倒也不少。”朱拂晓背负双手,运转黑暗魔法,不断修持白骨观魔种,一缕杂念在心头划过:“不知那些天赋异禀之辈,能不能一拳敲死宗师。” 朱拂晓修炼了一会,天边第一缕朝阳升起,虞七又开始修行无上神通圣杯法。 小妹此时揉着惺忪的双眸,自沉睡中缓缓醒来,抬起头看向天空,目光里露出一抹好奇:“哥,你怎么站在门外?你最近似乎不太喜欢睡懒觉了。” 朱拂晓闻言摇晃脑袋,转身向厨房走去:“你继续睡,我给你去做早饭。” “哥,我要吃肉。”朱丹自床上蹦跶下来,迈着小腿呼喊了一声。 “今天没有,下午我去林中狩猎。”朱拂晓没好气的道。 他也需要狩猎一些皮子,进入城中卖掉,换取一些钱财。 之前虽然自盗匪哪里缴获了一些银钱,但都散发了出去,朱拂晓自家没有留下分毫。 兄妹二人草草的吃完饭,朱拂晓便提着弓箭,又一次进入了深山老林之内。 大吴村外 一行十几道人影,此时静静的站在远处密林内,一双双眼睛盯着大吴村内的人影,众人俱都是默然不语。 “查到那伙盗贼哪里去了吗?” 领头的是一身高八尺的汉子,此时眼神中充满了凝重,一双眼睛里满是怒火在燃烧。 瓦岗山的地界竟然被流寇给劫掠了,传出去他单雄信岂非成为江湖笑柄? “据说那那一伙盗匪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瓦岗山中的一处盗匪山寨,也一夜间大小盗匪尽数失去了踪迹。”小头目道了句:“咱们寨子中的好手前去追查踪迹,可是所有线索都中途断了,那群盗匪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此言落下,单雄信双拳紧握:“不可能,数千人的盗匪,朝廷想要剿灭,这般大动静绝对瞒不过咱们瓦岗山的探子。” “或许官府、大吴村幸存的人知道一些秘密,可现在大吴村日也有官府的差役盯着,咱们进入大吴村打探情况,就等于自投罗网。”一边的小盗匪嘀咕了一句。 “咦,大吴村中有人出来了?”忽然间单雄信眼神一亮,看到了远处走出村庄的朱拂晓,不由得大喜过望:“去将他给咱们兄弟请过来。” 第四十六章 速成之法 朱拂晓才出大吴村,遥遥便看到远处丛林内的生命磁场,一团甚至于堪比翟让,另外十几团也是比之当初的柴关也强大了数倍。 “莫不是官府衙门的人?”朱拂晓心中诧异。 “这位兄弟,还请留步。”一道声响自丛林内响起,然后只见一个面容英武的汉子从密林中走出,快步来到了朱拂晓身前。 那汉子不经意间将朱拂晓周身上下打量一圈,见其脚步松软,周身筋骨松弛,不像是习武之人,然后方才卸下防备,面带笑意道:“在下刘雕,兄台有礼了。” “有礼了。”朱拂晓看着那英气的汉子,见对方衣衫整洁没有补丁,虽是粗布麻衣,但却别有一股自气势。最关键的是,他的磁场内有血腥流淌,显然是见过血了。这等人物不是官府中人,就是山中盗匪,绝非善类。 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不知兄台唤我何事?” “在下想要请教,大吴村遭遇盗匪,不知那盗匪如今何处去了?”汉子笑眯眯的道。 朱拂晓心头念转,不动声色道:“当时人荒马乱,我等只知逃命,哪里知道那群盗匪去了哪里。” 这话倒是属实。 一个普通人确实是不该知晓盗匪的去处。 “那村中妇孺去了哪里?被瓦岗山中那家盗匪掠了去?”汉子笑了一声。 朱拂晓上下打量那汉子一眼:“阁下问东问西,莫非是山中大王?” “你既然知道面前的是山中大王,为何不逃?”单雄信自密林内走出,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 他单雄信的大名传遍天下,倒不怕被人看到。 况且这瓦岗山附近,谁不知道他单雄信的侠名?他单雄信绝不祸害周边百姓,反而维持了此地的安稳,在百姓中乃是侠义人物。 “尚未请教大王名讳。”朱拂晓双手抱拳恭敬一礼,看着眼前英武不凡的男子,身高伟岸的形体,心中却已经有了猜测。 能有如此名声,磁场又如此强大的,还是盗匪中人,瓦岗山除了翟让便唯有单雄信。 “在下单雄信。”单雄信抱拳一礼。 “原来是单大王。在下有礼。”朱拂晓连忙抬起手。 单雄信自袖子里掏出十两银子,在朱拂晓身前晃了晃:“看到没有?这是十两银子。我问你答,你若是能答得上来,这十两银子就归你。” “大王尽管问,在下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朱拂晓眼睛顿时亮了,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那十两银子。 十两银子绝不是一个小数目。 单雄信见朱拂晓如此表情,果然是心中满意,然后笑眯眯的道:“我且问你,大吴村内发生了什么?” “前一日有盗匪深夜来此屠村,然后掠了妇人逃走。随即那官府捕快来此,开始追寻盗匪的下落。城关县令李松柏为了将罪行遮掩下来,许诺我等只要不到处宣扬,便免了十年税收。并且将那死去之人的田产分给我等。”朱拂晓想都不想,直接道了句。 “在请问阁下,不知那盗匪去了哪里?村中妇人回来后,可有消息透露?”单雄信又问了一句。 “那群妇人说是自瓦岗山上下来的,山中只听得一阵惨叫,然后那看守之人便不知所踪。等到外面没了动静,那群妇人便趁机逃了出来。对了,村中王猎户父子被那盗匪掠去,也是半路盗匪不知所踪,然后趁机逃了回来。”朱拂晓道了句。 单雄信闻言沉默,与身边汉子对视一眼,过了一会才道:“去山中探寻,看看瓦岗山内有那家山寨出现了问题。” 然后将银子递给朱拂晓:“现在这块银子是你的了。日后有时间,兄台尽管来瓦岗山中喝酒,叫在下一进地主之谊。” 听闻此言,朱拂晓双手抱拳,然后单雄信等人一阵风般消失在了场中。 “听人说大隋与高丽边境又发生摩擦了,近日已经有不少流民来到瓦岗山,想要入伙。” “会不会是那群从高丽窜来的流民做的?” “不可能是流民,流民岂会将粮食扔了?依我看是那些大世家做的。虽然不知道哪些世家为何屠了大吴村,但肯定是世家做的无疑。咱们回到山中,好生准备一番。这毕竟是我等盗匪的瓦岗山,世家的气焰还要压一压。实在不行,就将世家的势力荡平,可不能叫其坏了我瓦岗山的名头。” 山风吹来,话语逐渐飘散,渐渐稀疏下来。 等到众人走远,才见朱拂晓拿着手中银钱,眼神里露出一抹笑意:“白捡的银钱。不过我倒是也忽然想起,想要修炼白骨观未必没有捷径。突厥也好,还是铁勒、高丽等部落也罢,可都是有不少勇士的。我若想要快速修成白骨观,就应该去寻找那些塞外部落去尝试一番。” “九千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相比于几十万突厥大军,每年死在突厥铁骑下的无辜百姓不计其数。我若杀死突厥大军,反倒是为民除害了。”朱拂晓嘴角忽然抿起来:“还去山中狩猎做什么,先去边关吞噬他一万个壮汉,然后在修成白骨观。修成白骨观我便可成就法师之境。” 一个是学徒,一个已经入了门道,带有一个‘师’字,双方不可同日而语。 心头念动,看到更远处密林内隐藏的张北玄,朱拂晓迈步走过去。 “张北玄!”朱拂晓遥遥的喊了一声。 “公子叫我何事?”张北玄翻身自树上跳下,一双眼睛灼灼的看着虞七。 “我若去高丽,大概要多久。”朱拂晓问了一句。 “去高丽?”张北玄闻言愕然:“公子去高丽作甚?现如今高丽与大隋境内摩擦不断,大隋源源不断往辽东增兵,现在整个高丽局势一触即发。正常人躲闪还来不及呢,那个会主动往前凑?” “废话,我只问你,去辽东要多久。”朱拂晓没好气的道。 张北玄伸出手指头一阵掰扯,过了好一会才道:“此去辽东,水路的话,少说也要十日。若是走官道,这一路也要月余才能到。” 朱拂晓背负双手,眼神里露出一抹沉思:“给我准备船只,我要尽快到达辽东。” 听了这话,张北玄点点头:“三日内便可安排妥当,直接将公子送入辽东。” 朱拂晓也不打猎了,随便射了几只兔子、獾子,然后便转身往村中走去。 他去辽东危险重重是为了修炼,小妹还需仔细的安排妥当。 “不如送入杨家。我与杨家倒也有几分交情,将小妹寄托在杨家数月,也不是难事。”朱拂晓摸着额头上犹自不曾消散的疤痕,眼神里露出一抹嘲弄:“我这道疤痕也算是为杨家捱的,杨家为了拉拢人心,也绝不会拒绝了我的请求。” 朱拂晓回到家中,开始生火做饭,将米饭整理好后,开始哄骗朱丹。 说了半响,终究是将朱丹说服,朱拂晓心中放心了大半,然后又一次陷入了修炼状态。 第二日 朱拂晓带着朱丹,前往城关县登门杨家。 杨家的人朱拂晓不说是都认识,但却也认识的七七八八,一路径直来到杨家大院内,然后来到了大管事的居所。 “见过大管家。”朱拂晓看到大管家,连忙恭敬一礼。 “你小子可终于来了,之前听闻大吴村被屠,老夫就心中咯噔一下。可惜却不能前去查看,现在大吴村周边风声鹤唳,各大家族都避而远之,生怕与那大吴村扯上干系。现在看到你没事,老夫悬在半空的心,终究是落落了肚子里。你日后就安心留在杨家,有咱们杨家护持,那柴家动不得你半根毫毛。”大管家道了句。 “管家容禀,这次来在下是想要将小妹寄托杨家数月,我自己则要前往辽东办一些事情。长则三个月,短则两个月,在下必定如期归来。”朱拂晓打断了管家的话。 “朱丹?这就是你家小妹?”大管事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背后怯生生的少女:“我倒是知道你的情况,小姐近些日子正好缺了一个说话的人,就让你小妹留在小姐身边。” “多谢,在下感激不尽。”朱拂晓抱拳一礼。 “坐下坐下,你是我杨家功臣,咱们不必客套。你去辽东作甚?如今辽东兵荒马乱,死在哪里的人不知凡几,据说辽东大地上铺满了白骨,盗匪、军匪、高丽棒子横行,危险的很。”大管家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好奇。 “有一件私事。”朱拂晓只是模棱两可的道了句。 听闻这话,大管事就知道朱拂晓不想多说,也就不再追问。 双方交谈半响,朱拂晓告辞离去,将小妹寄托在了杨家。 然后来到街上,购买了一些生活用品、干粮等东西,一路径直来到了城外与张北玄约定好的码头上。 “公子” 一道呼唤,转身望去,张北玄正登临高处遥遥招手,正站在一条大船上看着自己。 “官船?”朱拂晓看着那大船,船头插满了的官府旗帜,不由得一愣。 这小子不是盗匪吗?什么时候路子这么野了? 给大家推荐一本小说《一品道门》真的非常好看。 第四十七章 猎杀时刻 朱拂晓随之登船,那把守的官差似乎是早就得到了吩咐,并不阻拦。 “你不是盗匪吗?”站在那数丈高的大船上,整个城关码头看到清清楚楚,朱拂晓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作为天下间有数的绿林盗匪,张金称怎么和官府搅合在了一起? “大人怕没有听说官匪一家这个词,我叔父早就买通了山东本地州府大小所有官员。就连齐鲁大地的观察使,也每年要受到我叔父数千两银子的孝敬。在下虽是盗匪,但却也披上了一层官皮。官字两张口,还不是上面随便怎么说?”张北玄不以为然:“恰巧,现在高丽边境不甚太平,朝廷大量物资向着高丽边境运输。” 朱拂晓点点头,心中刹那间无数念头闪烁:“大隋看来已经是病入膏肓了,官匪勾结政令不通明,岂能有好下场?” “公子虽非寻常人,但这船上往来,要么是官府中人,要么便是做苦力的征夫。稍后开船,公子当去我的房间内静坐,这半个月内不得露面,免得到时候人家盘问起来,惹出麻烦来。”张北玄看向朱拂晓,目光里露出一抹忐忑。 他心中已经认定朱拂晓是妖魔,所以不敢叫朱拂晓在船上胡乱走动,就算朱拂晓伪装的在完美,可万一露出破绽呢?到时候大家谁都别想好过。 朱拂晓不知其中的道理,也不想多惹麻烦,他一心平平安安到达高丽,然后修成白骨观大法。听闻对方的话,只是点点头,然后道:“也好,听你的。” “公子随我来。”张北玄道了句。 张北玄在前面引路,然后来到了大船的第三层,一个二十多平的单间内:“床上简陋,这几日只能委屈公子和我一起住了。” “无妨,我平日里都是盘膝打坐,有个角落供我栖身便可。”说完话朱拂晓扫过房间,看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然后将背着的木头箱子放下,便开始闭目盘膝修炼圣杯法。 见到朱拂晓呼吸逐渐微弱,乃至于近乎消失不见,张北玄心中骇然:“怕是唯有武道宗师才能有如此修为,这妖神果然不是好惹的,身上可不仅有一把刷子,而是有好几把刷子。” 然后转身走出房间,开始去寻人饮酒作乐。 一日三餐,全是张北玄按时提供,然后白日里张北玄去外面饮酒作乐,晚上小心翼翼的躺在大床上,绝不敢惊扰了朱拂晓。 半个月匆匆即过,这一日深夜,只听张北玄自门外走出:“公子,涿郡到了。再走半日,便是辽水了。辽水有高丽大军囤积,还有突厥等大军暗中观望,真正的兵荒马乱之地便到了。” “到了?”朱拂晓睁开眼,经过一个月的修炼,他的魔法修为越加精粹,整个人的修为越加进入玄妙之境界。 打开船舱的窗子,看着明亮皎皎月色下笼罩的那一层轻纱,耳边传来大船破浪的声响,朱拂晓沉吟一会才道:“我要去辽水对岸,可有办法?” “公子去辽水对岸作甚?那辽水对岸如今已经被高丽严防死守,布下了秘密防控,公子虽然修为不凡,但若被高丽大军围住,也依旧是九死一生之局。”张北玄不好说十死无生,只能用九死一生代替。 “我只在最外围登岸。”朱拂晓道了句。 听了朱拂晓的话,张北玄略作沉吟,过了一会才道:“我去为公子安排。” 张北玄匆匆离去,一个时辰后回返:“公子请随我来。” 此时张北玄引领着朱拂晓来到了最下层的船舱大门处:“这大船上有十几条备用的小船,我已经买通船上的官员,公子想要去辽河对面,现在便可借小船下去。此距离辽河对岸不足百米,上岸后再走百里,便是辽东大隋与高丽对峙之处。” “叫人送我过河吧。”朱拂晓道了句。 张北玄拍了拍手掌,就见有十几个官差奔来,然后迅速登临船舱,将小船推入水中。 朱拂晓登船,张北玄还要上船,朱拂晓摇了摇头:“你自去吧,日后若有缘,自会相见。” 他此行必定会修成白骨观,到时候身化白骨不死不灭,难道还怕张北玄暗中报复不成? 再者说修炼白骨观的过程,可不能叫张北玄看到。这张北玄识时务,留着倒也有点用处。 张北玄还要在说,却被朱拂晓打断了话语,只是道了一句: “开船吧。” 张北玄无奈,只能道:“北玄恭候公子到来。开船!” 一声令下,甲士催动船只,只见小船犹若离弦之箭般射向对岸,不过是盏茶时间,便已经来到了对岸。 朱拂晓也不多说,只是默默登岸,然后按照张北玄的嘱托,顺着辽水方向走去。 朱拂晓不怕沿途有高丽官兵,他反倒是担心遇不见高丽的官兵。 他要施展雷霆手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分批的吞了高丽的一个个斥候队伍,然后躲在暗中与高丽玩毛毛。 朱拂晓口中念诵咒语,直接将吸血蝙蝠召唤出来,只见一千只吸血蝙蝠升空而起,瞬间消失在了黑夜之中。 在黑夜中,他就是王者。那清晰无比的生命磁场,还有令人防不胜防的吸血蝙蝠,无一不是他杀人的利器。 召唤出白骨骷髅,吩咐了一声,然后白骨骷髅背起朱拂晓,一路径直在群山中穿梭。 白骨骷髅不知疲惫,半夜穿梭数十里,已经到了高丽大营五十里外。 此时一只蝙蝠回返,一道念头传入朱拂晓脑海中,然后朱拂晓驱使白骨骷髅,向着远处奔去。 不出五里,有一个三十多人的小队,此时全都是静静的躺在地上。就连那马匹,此时身上也趴满了吸血蝙蝠。 朱拂晓眼神中露出一抹笑意:“这群宝贝干的还真是漂亮。” 也不多说,左手化作白骨,插入了高丽武士胸膛内,然后源源不断的气血、生命之力涌入其中,其体内白骨观禁咒自动涌现,不断汲取朱拂晓体内的气血飞快衍生。 随着其修为的增加,白骨观吞噬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不过盏茶时间,三十多个壮汉已经收拾好,白骨也炼入了骷髅内。 唯有那骑兵的服饰、长刀、令牌等无法熔炼。 朱拂晓也懒得掩埋,他是巴不得高丽有斥候或者是大军源源不断的过来,是以直接寻了个地方躲起来。 高丽远处的大营内 朴布乃是一个统帅万人的大将,专门负责辽水方向的安全,防止大隋军士提前登岸,此时看着身前即将耗尽的香火,眼皮慢慢的皱了起来:“怪哉。” 确实是很奇怪! “少了一只骑兵斥候。”朴布抚摸着腰间刀鞘:“来人,传我命令,派出一支三百人的斥候在探。” 斥候的探测有严格规定,眼下自家斥候竟然没有按时回返,那必然是出现了大问题。 天大的问题! 或许有大隋士兵已经提前登岸了,这等事情并非没有可能发生。 “传令下去,三军戒备,不可有丝毫放松。派人沿途查看辽水河百里河岸,看看是否有大批军队登岸的痕迹。”那将军吩咐下去,不多时整个大营有数百道影子消失在了黑夜中。 朱拂晓坐在黑夜内,不紧不慢的吃着高丽士兵剩下的粮食,数千只蝙蝠不断在四面八方飞舞,然后时不时的传回信报。 一个时辰后,只听西北方向蝙蝠一声吼叫,接着就见那上千只蝙蝠一窝蜂的扑了上去。 事实上,这群普通的高丽士兵面对吸血蝙蝠根本就毫无办法,只能成为待宰羔羊。 朱拂晓直接驱动白骨骷髅跟了上去,然后便看到里许外躺了一地的士兵。 依旧是毫不留情,手起刀落吸纳了三百人的性命。 “一只马匹,足以抵得上三个成年汉子。”朱拂晓吞噬了一匹马后,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 但也没有多想,猎杀依旧在继续。 眼见天边泛白,吸血蝙蝠不安的啼叫,朱拂晓方才收了吸血蝙蝠,然后驱动白骨骷髅寻一处深山老林钻了进去。 只要往山林内一钻,然后小心翼翼的蛰伏起来,只要不是那么倒霉透顶,那群斥候根本就没有办法找到他。 天亮了 但是那三百斥候石沉大海 朴布面色阴沉:“麻烦大了。汉军究竟来了多少人?三百斥候竟然连逃出的机会都没有?” 按理说,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但偏偏发生了。 “在探!”朴布眼神里露出一抹杀机:“两拨斥候一起,每一波各自三百人。稍有不对,立即探马来报。传令下去,通知中军大帐戒备。” 作为一名老将,朴布绝不会犯下新手才会犯的错误,一丝一毫的可乘之机都不会留给对方。 “河面的探子可有新报传来?”朴布又问了一句。 若是对面想要在别处登岸,必然会大批调动粮草,怎么可能会瞒得过暗探的眼睛? “一切平静,大隋主力依旧在涿郡。”偏将道了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