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便被打板子 泰安十二年 永安街福泰县衙门 平日除了官差,普通百姓人影也不见一个的福泰县衙门,今天大门外站满了人。 大家踮起脚尖,探头探脑的看热闹。 “差大爷,打,重重的打!打死这个小野种!竟然敢将我告上衙门?简直无法无天了!打死她!打!......”一个声音尖锐的老妇不停的叫嚷着。 老妇身旁站着一个桃腮雪肌,容颜娇美的少女。 沈明珠捏着帕子,抹着眼泪,对着长凳的女子一脸着急的道:“星浓表姐,求求你不要状告祖母了,你会被打死的。这晚辈告长辈是大不孝啊!” 帕子上的辣椒水呛得她泪水直流,但一切都值了。 一会儿县令大人开堂,他们家就能名正言顺的拿回祖屋,这野种一家子就无家可归,永远翻不了身。 只要他们翻不了身,日子难过了,那位贵人便高兴,贵人高兴,她进宫选秀的名额便定了。 “啪!”一个名衙差举着板子,重重的落在长凳上的女子身上。 女子趴在长凳上,额头上有个刚刚结痂又渗出血的伤口,又黑又瘦的脸上痛得满是冷汗,浑身发抖。 “啪!”又一个板子落下。 女子痛得仰起了头,脖子青筋毕露,浑身抽搐.... 蓦地身体一软,眼前一黑。 衙差见此将高举的板子收了回来,没有打下去。 李氏见此声音尖锐的催促道:“差大爷,继续打!打死这个黑心肝烂肚肠的白眼狼,当年我看她们一家子孤儿寡母日子难过,好心的劝老太爷将祖屋借给她们住,住着住着怎么就成她家的房子了?! 贱人野种住祖宅,坏了家中风水,害死老爷子不够,还想懒着不走,害死我们一大家子!坏透了!……顾氏那贱人自己生不出儿子,是绝门户,还想我们陪着她断子绝孙,我呸!打死这个野种.......” 李氏越骂越起劲。 衙差见长凳上的女子没有动静,心中咯噔了一下,咕哝道:“不会几大板就死了吧?” 沈明珠闻言那双柔美的杏眸瞪得大大的,被这话惊吓到了,“祖母,星浓表姐没事吧?不会死了吧?” 可千万别打死了!她还等着这个野种打完板子,滚完钉板,然后报官。 她的目的不是让她死啊! 死了反倒麻烦。 “祖母~”沈明珠下意识扯了扯李氏的衣袖。 她是真怕她死了。 “才五板子呢,死不了!在装呢!明珠你别看,别吓着了!”李氏站斜眼撇了一眼凳子上的姑娘,拍了拍孙女的手,然后走过去,嘴巴依然喋喋不休:“这个野种平日怪会装了,一定是装晕。她的命贱着呢!死不了!” 李氏伸出两只手对着长凳上的姑娘受伤的屁股使劲的用力一掐,表情狰狞,那尖锐的指甲都陷进肉里了:“贱蹄子,野种,敢给老娘装晕!有胆子报官告长辈,没胆子挨板子吗?” 星浓只觉得头痛欲裂,屁股也传来一阵一阵的钝痛,耳边还有一个讨人厌的声音在喋喋不休,她烦不胜烦:“闭嘴!” 话落她的屁股便被人狠狠掐住。 星浓眼都没睁,直接便一脚...... 李氏整个人飞了出去两米开外,重重的跌坐在地上,痛得她一张老脸都皱成了菊花,依稀还能看见那脸上留着一只鞋印子。 众人:“......” 沈明珠却是松了口气,幸好没死~! 星浓睁开了双眼,眸底波光流转,灿若星辰。 她看着上面挂着的牌匾,明镜高悬? 星浓愣了一下,那双灵气逼人的眸子转了转,打量了一眼四周。 古代的建筑? 古代的人? 什么情况? 实验室爆炸,她被炸到哪里了?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脚和衣着。 难道……穿越了? “祖母,你没事吧?”沈明珠见她没死,放下心来,她匆匆跑过去扶起李氏,一边扶一边着急道,“祖母,星浓表姐刚才一定不是故意的,你别怪她。” 李氏感觉自己浑身骨头都碎了,听了这话回过神来,也顾不上痛了,她暴跳起来,夺过衙差手中的板子,狰狞的扑向星浓:“小贱种,你敢踹我!我打死你!” 沈明珠眼里一抹得意,赶紧追上去,站到了星浓身旁不远处,着急道:“祖母,你别打表姐.....” 星浓眸光一冷,她利落的一个翻身,人便已经站了起来。 李氏高高的举着板子向着星浓的位置重重的拍下去:“死野种,我打死你!” 星浓站着没动,在板子落下的瞬间,闪开! “啊!”一声惨叫响彻云霄。 李氏高高的举着板子重重的打在沈明珠的肩膀上,直接将她整个人打趴在地上。 众人:“......” 李氏看着地上的人傻眼,怎么是自己的宝贝孙女? 她急急的蹲了下来:“明珠,明珠你没事吧?” 沈明珠痛得差点晕过去,她抬头正好看见旁边冷若冰霜的星浓,心中一恨,扯出一抹难看的笑容,虚弱道:“祖母我没事,星浓表姐不是故意的,你别打她。” 李氏闻言愤怒的看向星浓,抄起板子扑向她:“死野种,你故意的!你别躲!” 星浓依然站在不动,她低头盯着自己的手看,眉头紧蹙:这手真丑! 这对于一个手控来说,真的是...... 李氏高高的举着板子,对着星浓使尽全身力气重重的打下去。 星浓头也不抬的,往旁边迈出一步,露出身后一排泛着冷光的钉板。 “啊.....!!!!!”响彻云霄的惨叫声再次响起,差点将屋顶都掀了。 李氏因为用力过猛,收势不住,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身体和钉板来了个深入接触。 “.......”全部人都傻眼了。 沈明珠闭上了眼睛,也不知道是痛的,还是被李氏的蠢气的。 李氏趴在钉板上,痛得动也不敢动,仰着头使劲的哭喊:“啊!啊!啊!....救命啊!痛死我啦!啊.....救命啊~老爷!” 衙门的衙差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赶紧救人的救人,请大夫的请大夫,.....场面有些混乱。 星浓眼神也没有给这混乱一眼,抬脚就走。 ~ 屏风后面。 县令大人恭敬的站在一名温文儒雅的紫衣男子身后一步。 紫衣男子身边还站着一名黑衣男子。 三人正好将这一幕看在眼里。 任子麟转头对黑衣男子道:“那姑娘有武功?” 他为什么一点都看不出来? 不会武功比自己还高吧? “没有。”声音暗哑携裹着一丝清冷,低沉悦耳。 他刚刚已经探过了,一点内力都没有,只不过身手灵活。 方县令忍不住悄悄的打量了一眼任子麟旁边的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身材修长匀称,五官绝美,如画的眉眼过分的疏冷,他就这么站在那里,没什么表情,却也无端的生出一股让人俯首称臣的气势。 这个人是任大人的师爷? 怎么感觉这师爷比任大人还大人? 这一副唯我独尊的气势也太强大了吧? 这时,刚才负责打板子的衙差跑了进来,才对县令大人拱手行礼道:“县令大人,出事了,那个沈星浓大闹公堂,您要不要出去主持公道?” 话落,他悄悄的打量了一眼另外两人。 谁才是新来的县令? 方县令闻言下意识的看向任子麟,礼让道:“任大人,您请?” 他马上就要升官,调职了,这位京都来的来头不小的贵人才是即将上任的县令。 现在虽然还没交接,但是人家都来衙门了,他得罪不起,自然要问问他想不想理会这场官司。 任子麟一脸无语:“方大人,今天我还没上任吧?” 他只是正好来了,想看个热闹而已。 方县令马上点头如捣蒜:“是,是.....下官这就去处理。” 方县令马上和衙差走了出去。 第二章 查 屏风外,星浓眼神也没有给这混乱的画面一个,抬脚离开。 沈明珠痛得趴在地上起不来,看见星浓离开大声道:“祖母,祖母,你没事吧?星浓姐姐不是故意躲开的。你别怪她。” 那野种走了,这场官司还怎么打下去?她还等着上京进宫参加选秀呢! 李氏被人扶了起来,钉板还是钉在她身上,几名捕快围着她,正手足无措的想将钉板拿下来,又不敢。 她闻言,看向星浓,见她竟然想走,忙道:“差大爷,抓住这个贱种!她竟然大闹公堂,藐视公堂,抓她进大牢!啊....痛,痛,痛!痛死老娘啦!抓她到牢里,关一辈子!我要死了,出人命啦.....” 一个衙差闻言赶紧来到了星浓面前,拦住了她:“你不能走!” 星浓不急不缓的抬起头,露出一双璀璨灵动的眼。 那璀璨灵动的眸子仿佛揉碎的波光,星光点点,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星浓淡淡的看着拦住她的衙差,平静的问道:“为什么?” 衙差对上这双好看的不行的眸子,直接懵圈了,忘了回答。 县令大人这时走了出来,朗声道:“为什么?这还用问吗?你大闹公堂,还伤了人!” 四周的衙差忙行礼:“县令大人。” 星浓视线一转看向对方,目光清澈,坦荡,不慌不忙的问道:“大人明察秋毫,你确定是我先动手打的人?是我伤的人?” 少女声音清脆空灵,悦耳迷人,却十分的冷。 明明衣着破烂,浑身却还散发这一股子冷冽强势气息。 县令大人心里忍不住咕哝,真是见鬼了,今天看见的人,怎么一个比一个气势逼人? 但他到底为官多年,当年也是参加过殿试,见过龙颜人,倒不至于失态,他冷冷的道:“刚刚你踹人了。” 别以为他没看见! 星浓点了点头,那眸子清澈透亮,璀璨灵动,仿佛带着蛊惑人心的力量,让人移不开视线,“嗯,只是,为什么啊?” 少女的声音清脆中透着空灵,眼神清澈,璀璨耀目,让人不自觉的生出好感,放松下来,县令大人想到刚才看到的,“因为她掐你屁股。” 星浓点了点头:“接下来呢?” 接下来?刚刚发生的事,方县令看得清清楚楚,他回忆了一下:“那位妇人掐你屁股,你踹了她一脚,接下来她夺了衙差的板子,拿板子追着你打。” 星浓继续点了点头,眼神愈发的澄澈,透亮,让人移不开视线,“结果,她没打到我,反而打到了自己的孙女,还自己扑到钉板上,对不对?” 方县令点了点头:“没错。” 星浓眨了眨眼:“所以,在衙门打人闹事的是谁?” 方县令:“......” 这么分析下来,好像不是她,“是那个老夫人。” 星浓满意了,她嘴角微扬,眸子比刚才更亮了,灿若万千星辉:“大人明察秋毫,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是的。”方县令看着那双眼睛,心里忍不住赞道,这孩子眼睛真漂亮。 星浓点了点头:“谢大人,大人明镜高悬,记得将打人闹事的人关到牢里。” 方县令点了点头:“当然。” 星浓抬脚离开。 方县令突然想到什么,喊住了星浓:“等等,你不报官了?” 星浓回头,看了一眼钉板被拔出来,惨叫连连的李氏,摇了摇头:“不报了。报官要滚钉板,好像有点痛。” 方县令嘴角抽了抽:“是很痛,那你走吧!” 星浓礼貌的点了点头,转身抬脚离开,背影淡漠。 直到星浓走出了公堂,方县令才回过神来,他摸了摸鼻子,眼里闪过诧异:奇怪,刚才怎么有种被牵着鼻子走的感觉? 不过,他想了想,那姑娘说的也没错,大闹公堂的是那个老妇人。 沈明珠被李氏的惨叫声弄得烦不胜烦,一个回过头来便发现沈星浓那个小野种不见踪影了! 她跑到县令大人面前:“大人,那个野....我表姐呢?” 方县令:“走了。” 走了?沈明珠捏住帕子,气得脱口而出,“大人,你怎么将人放走了?” “她不报官,自然可以走。” 沈明珠急了,“大人,她打人大闹公堂,还害我祖母和我受伤,应该关到牢里啊!” 方县令冷冷的道:“打人大闹公堂的不是你祖母?本官看你们才应该要关大牢几天,或者罚打十大板!来人,这个妇人胆大包天,抢夺官差的板子,大闹公堂,罚打十大板!” “喳!” 沈明珠:“.......” 方县令下令完后,一边走回屏壁后面。一边咕哝:“长得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说话怎么就这么没有礼数?刚刚那个眼睛挺漂亮的孩子,就有教养多了!” 沈明珠:“......” 沈明珠深吸了一口气,然后牵扯到肩膀上的伤口又痛了,她气得咬牙,县丞大人说得对,这个县令就是个傻的! ~ 星浓走出了衙门。 衙门外有许多看热闹的人,大家不自觉的让出一条路,同时又好奇的打量着她。 看热闹的人中有一个高大的男人,那人额头上有一道刀疤,他的视线一直落在星浓身上。 星浓偏头,看了过去。 男人很警觉,在星浓看过来时便若无其事的移开了视线,然后他看见从衙门巷子里出来一黑一紫的两道身影,他愣了一下,然后低下头,迅速转身离开。 此时,楚天阔和任子麟从巷子走出来。 任子麟低声道:“刚才那姑娘是懂璀眠之术?” “不知道。”楚天阔的视线落在那个匆匆离开的人影身上,然后又看了星浓一眼,那双迷人的桃花眼,闪过一抹沉思,稍瞬即逝。 任子麟吸了吸鼻子,看向不远处的烤羊肉摊子,肚子咕噜直叫,他赶紧对楚天阔道:“我去买点羊肉串。” 然后跑远了。 楚天阔面无表情的走到一辆黑色的马车前,又扭头看了一眼衙门前驻足不前的女子。 松柏赶紧正襟危坐,拿好手中的缰绳和马鞭,“主子出发了吗?要不要等任公子?” “查一查。”楚天阔丢下这句话,便抬脚钻进了马车。 松柏愣了下,不由苦恼起来了。 查? 查什么? 主子说话可不可以不要这么没头没尾的,这样他很难捉摸的! 要是大哥在便好了,他一定不会猜不到主子的话是什么意思。 松柏想了半天都没明白楚天阔说的查是查什么,不由憨憨的问道:“主子,你刚才让我查什么?” 马车里,楚天阔一只手搭在窗沿上,把玩着一粒金色一粒银色的珠子。 他腰背笔直的坐在马车里,视线却透过马车车窗,落在衙门门前,那个柔弱,孤寂的身影上。 只是那一份孤寂和柔弱很快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坚定步伐,举手投足间的自信,洒脱。 明明一身破烂,却像一个发光体一样,让人无法忽视。 “刚才衙门门前额上有刀疤的那个人.....”楚天阔的视线一直追随着那道身影,他淡淡的补了一句,“还有刚才那个报官的姑娘。” 他三岁的时候,曾经看见丞相府有一个很很年轻武功很厉害的护卫,他记得额上有刀疤,但这些年都不见了踪影。 那人不知道是不是丞相府的那个护卫,这个没有内力却身手敏捷的女子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第三章 好看的男子和金色的珠子 另一头,星浓,她站在那里,看着铺着青石板的大街上,熙熙攘攘,人来人往,一时不知道何去何从。 她有点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可是不全,是醒来前在脑海里出现的。 这时一阵晕眩传来,无数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有如一帧帧的动画,在脑海里一闪而过。 原来她穿越到了一个历史上不存在国家——楚国,成了福泰县梅花村一名爹不详,娘又傻的农女。 原主从小由外祖母顾氏养大,她的名字也叫星浓,因为原主的娘是莫名其妙的有喜了,不知道父亲是谁,所以她跟了母亲姓,全名叫沈星浓,16岁。 刚才钉在钉板上的老妇人是原主的大外婆李氏,被打趴少女是原主的表妹沈明珠。乃沈家大房的人。 原主的曾外祖沈家老太爷一个月前突然在家里摔了一跤,人没了。 有一个半仙路过他们村子看了一下沈家的风水,那半仙说什么贱人野种住祖宅,坏了家中风水和运道,祖宗不安,这才导致沈老太爷没了。 那大师还说贱人野种住祖宅长此以往,家破人亡,甚至整个村子的人都会倒霉运。 贱人野种是谁? 原主的娘亲未婚生女,连爹都不知道是谁,她和原主不正是是贱人野种? 李氏便以贱人野种住祖宅,会坏了沈家风水,并且会害沈家家破人亡,整个村都会倒霉为由,要收回沈家祖宅,赶原主一家孤儿寡母走。 那房子当年分家的时候,原主外祖母已经买下,然后原主她听见爱慕的人说报官,找证人作证可以保住房子,便趁着外祖母去镇上给人做工,来衙门报官,状告李氏霸占她们家的房子。 楚国律法规定,长辈告晚辈,乃大不孝,要先打板子,滚钉板才能告。 结果她报官不成,反而因此丢了性命,让她穿越了过来。 星浓看了一眼蓝蓝的天空。 所以,她以后是要在这个朝代生活吗?这身体的原主人去现代成了自己,还是死了? 她想到失去意识前的画面,直觉会是前者。 若是成了自己,能换回来吗? 直觉是不能。 星浓沉默的看了一会儿天空,很快就想通了。 既然不知道会如何,那就且行且珍惜吧!无愧于心,无愧于人,无愧于天地便行。 从原主的记忆找到回家的路,星浓抬脚便往大街上走去。 远远的,她便看见一只修长精致,骨节分明的手搭马车的窗棂上,手心把玩着两粒珠子,一粒金色,一粒白色。 手真漂亮,天生艺术家的手,她心想。 在星浓经过马车身边的时候,金色的珠子突然从那只漂亮的手的掌心滑落。 星浓的眼角余光看见一道金光闪过,然后她低头一看,发现一粒金色的珠子在地上几个跳跃,然后滚到了她的脚边,突然就不动了。 她差点一脚踩了上去。 星浓停了下来,低头看了一眼珠子,金色的珠子里面隐约有些复杂的纹理,这不是前世师兄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吗? 她都还没来得欣赏,实验室突然就爆炸了! 星浓弯腰伸手去捡地上的珠子。 她的手刚捡起珠子,一阵麻意传来,就像大冬天被静电电了一下一样。 星浓捏着珠子,站了起来,一抬头便对上了一张潋滟绝色,俊美如画的脸。 男子一身黑衣,五官深邃精致,轮廓完美。 他就这么站在你面前,长身玉立,清冷峭隽,明明脸上的表情冷冰冰的,却依然俊美得像阳光折射下的冰川,耀眼夺目,惊心动魄。 这长相,简直是颜值的天花板,旷古烁今。 反正星浓没有见过这么俊美的男子。 黑衣男子冷冷的看了她一眼,垂眸看着她手中的珠子,薄唇轻启,冷冰冰的吐出两个字:“珠子。” 嗓音清冷低沉而有磁性,还携裹着一丝神袛般的清绝。 声音真好听。星浓在心底赞了一句,同时她伸出了手,将珠子还给他:“给。” 虽然她心里有点好奇这珠子怎么出现在这里,但是刚才,她的确看见这珠子从他的手上掉落,证明这珠子是他的。 “声音真好听。”楚天阔的脑海突然响起这么一句话,他微微怔了一下,掀起眼皮,露出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看了对面的女子一眼。 他没有伸手去接眼前的珠子,只是看着她,那双平静的眸子蕴藏着冰冷,漆黑深邃,让人猜不透他心底的想法。 “给。”星浓的手又往前伸了一下。 楚天阔低头,视线落在她伸过来的手上,然后一眼便看见她手中的血迹,眉头不自觉的轻皱。 这灵珠,滴血认主。 他面无表情的伸出了一只修长匀称,骨节精致分明的手,拿走了她手中的珠子,并没有碰触到她,语气客气而冰冷,没有一丝温度:“多谢。” “不客气。”星浓淡淡的回了一句,便抬脚离开了。 楚天阔捏着珠子,回到马车上。 宽敞舒适的马车里,一张被固定住的案桌上放着一盆只有七片叶子的草。 小小的空间里,有一股淡淡的香气,闻着让人心旷神怡。 楚天阔正襟危坐的坐在马车里,一双大长腿端正,安分的曲在桌子与座位的中间,他微微低着头盯着手中金色的珠子,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眸底氤氲着的潋滟星光。 那模样,清隽韵致偏又透着不经意的疏冷,矜贵不凡。 他用意念查看着里面的东西,博古架上的东西依然没有变,半空中依然悬浮着无数发光的碎片,一切都没有变可是...... 声音真好听。 刚才为什么能听见她的心声? 是因为这造灵珠认主了,而且同时认了两个? 可是为什么只听见一句心声? 任子麟拿着一大串羊肉串钻进马车就看见他一脸深思,这清贵韵致的模样,连他一个大男人也觉得惊艳! 妖孽!他在心底骂了一句,然后道:“这福泰县的天气真的热死人了!” 说着他递给对面的人一串羊肉串:“吃吗?闻着挺香的。” 空气中多了一股子烤羊肉特有的香气,弥漫整个车厢,瞬间盖住了那股让人心旷神怡的香气。 桌子上那盆草好像都没那么精神了。 楚天阔将金色的珠子塞进荷包,双手搭在膝盖上,正襟危坐,闭上眼睛,冷冷的道:“吃完再进马车。” 任子麟在心底咕哝了一句,然后便钻出了马车,坐在驾车的随从旁:“松柏,咱们出发吧!” “是,任公子。” “驾!” 马车的轮子,在青石板上滚动着,很快就经过了星浓的身边,往城门的方向而去。 一粒金色的珠子无声无息的消失在某人的荷包里。 ~ 第四章 这人是谁啊? 星浓出了城,她一边走一边整理原主的记忆,也没有发现衣兜里,多了一粒珠子。 这具身体又累又饿,浑身都痛,更是头昏脑胀,她只想尽快找个地方歇息。 星浓按着原主的记忆走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总算回到了梅花村的村口,然后便遇到了收到消息匆匆进城的顾氏和沈星晖。 星浓一眼便认出这两个人一个是原主的外婆顾氏,一个是原主的表弟沈星晖。 星浓发现原主的外婆长得竟然和前世孤儿院的院长有几分相似。 只不过她太瘦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而老院长是一个微胖的,一脸慈祥的老人。 但星浓心底还是不自觉的生出一股亲切感。 上辈子,她五岁前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后来才被师傅接走,孤儿院的老院长对她很好很好,星浓的名字就是她起的。她很遗憾还没来得及好好的孝敬老院长,在她七岁的时候她便过世了。 “姐姐!” “星浓!” 两人匆匆的来到了原主的面前。 顾氏一把拉过星浓,担心的上下打量:“你这丫头去报官了?我不是说了不能报官吗?你怎么这么不听话?有没有受伤?我看看.....” “我没事。”这喋喋不休的关心......真的有点像老院长。 顾氏看见星浓的裤子上染了一点血迹,脸色一变:“打板子了?打了多少下?屁股痛不痛?” 顾氏着急死了,这丫头怎么就不听话。 “没事,只打了五个板子。” 听见打了五个板子,顾氏心疼得不行,五个板子便屁股开花,这打得有多重啊? 如果不是场地不对,她都想脱了星浓的裤子来看了。 “钉板呢?滚钉板了吗?”顾氏想到什么又抓住星浓四处检查,甚至撩起了她的衣袖检查。 这种来自长辈的关怀,让她心中一暖,不由道:“奶奶,不用担心,没有滚钉板,我后来没有报官。” 顾氏仔细的检查了一番确定她没有滚钉子才松了半口气,也没发现星浓的称呼和平时不一样,她脸色非常严厉的道:“沈星浓,外婆告诉你,以后不许报官!知道吗?要是你敢再报官,我便不认你这个孙女!” 星浓点了点头:“嗯,不报。” 这乖巧听话的模样,让顾氏忍不住鼻子一酸,有些心疼道:“你这孩子,受委屈了吧?是外婆不好。” 这孩子得受了多大的委屈才变得这么乖巧? 平时她可不是这么听话的性子。 都是自己没有用,让这孩子从小就开始保护这个家。 沈星晖见顾氏想哭忙道:“外婆,姐姐,我们回家再说吧!姐姐,该饿了。” 沈星晖是原主小姨的孩子。 原主只知道姨丈本来是个逃荒的秀才,家人都遇难了,是顾氏救了饿晕在路边的他,后来他和小姨成亲,成亲一年小姨刚怀上,他便去京城赶考,然后便失去了消息。 三年后他才派了一个管事来接小姨上京,那管事却说路途遥远,孩子太少难以照顾,出事了不好,并没有接走两个孩子。 小姨说迟点再回来接两个孩子进京。 可是十几年过去了,她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原因不明。 而顾氏只对两兄妹说,他们的爹在给皇上办事,不能擅自离开,不然会被砍头,等有空了他们的爹娘就能回来接他们上京享福。 星浓觉得这是顾氏安慰这对龙凤胎善意的谎言罢了。 顾氏拉着星浓往前走:“对,对,对,回家!回家我看看你的伤口。” 于是三人匆匆走回村。 一路遇到几个同村的村民,但是大家都没有打招呼,那些村民还用一种非常厌恶和嫌弃的眼神刮了他们三人一眼,仿佛他们三人刨了他们家的祖坟一样。 有人嘴里还相互低声咒骂着。 “贱人野种,坏人风水,祸害大家,活该她守寡!这种人老天爷怎么不早点收了!” “可不是,我要是她,早就投河自尽了,哪有脸活在世上祸害别人.....” ...... 星晖攥紧了拳头。 顾氏拉着两个孩子的手很紧,走得更快了。 星浓冷冷的看了他们一眼。 只认得骂贱人野种的是李大娘,好像和李氏是同村姐妹。 另一个是村里有名的大喇叭何氏,非常爱说别人的八卦。 顾氏攥着星浓的手更紧了,怕她冲上去和别人对骂,这样她的名声更加不用要了,她们家本来就难,这孩子都快17岁了,也没有人上门提亲,她都快愁死了,便提醒道,“举到三尺有神明,不用理会别人说什么。” 再难听的话,顾氏早就习惯,年轻的时候,她生了两个女儿,后来沈重山又战死沙场,她一个人带着两个女儿,村里的妇人就看不起她们幸灾乐祸者大有人在,暗地里说她克夫,绝门户。 她就当大家是妒忌自己,毕竟沈重山当年可是十里八村的女子想嫁的对象。 后来大女儿未婚有孕,村民觉得她伤风败俗,坏了梅花村姑娘的名声,差点便将她们赶出村。现在有了那个半仙的话,全村的人更是对她们一家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个个都想赶他们离开梅花村。 她偏不走,气死他们! 顾氏拉着两个孩子的手,走得更快了一些。 ~ 原主的家在村中间,一条狭窄的巷子里面。 三人路过一座全村最大的,两进的青砖大瓦房时,里面走出了一个长相斯文,勉强算得上英俊的男子。他一看见星浓,立马怒目圆瞪的拦在三人面前:“沈星浓,你个死野种竟然敢打伤明珠姑娘?你像你娘一样发疯了不成?!” “你想干嘛?”顾氏立马上前一步拦在两个孩子面前。 顾氏知道星浓喜欢这个沈大宝,不过他根本看不上星浓,实在不是良配。 沈大宝愤怒的瞪着星浓,根本没有将顾氏放在眼里。 那模样简直就像星浓杀了他全家一样。 李大娘和何氏停下了脚步,幸灾乐祸的看热闹。 星浓一眼便认出这是原主暗恋的男子,梅花村村长的长子沈大宝。原主就是听了他的话才去报官的。她淡淡的打量了他一眼,然后转头看向星晖:“星晖,这人是谁啊?” 第五章 气晕 星晖不明所以,姐姐怎么不知道沈大宝是谁,姐姐喜欢沈大宝,连他都看得出来!但他还是回道:“这是村长的儿子,沈大宝。” 沈大宝怒气冲冲的道:“沈星浓,你别给我装傻充愣,你别为这样我就不怪你,你为什么打伤明珠姑娘?那么重的伤势,肩膀都淤青了!明珠姑娘身娇肉嫩,你伤了她,你这个野种赔得起吗?” 星浓一脸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村长的儿子?我还以为是沈明珠的相公。” 星晖愈发弄不懂星浓在搞什么了,他摇了摇头:“姐姐,你忘了吗?沈明珠还没成亲啊!” 顾氏闻言担忧的看了星浓的后脑勺一眼,不会被板子打到失忆了吧? 星浓更加诧异了,她上下打量了沈大宝一眼:“没吗?那他是怎么知道沈明珠身娇肉嫩,还知道沈明珠肩膀都淤青了。这么私密的伤势,不是亲眼看的,就是沈明珠告诉他的吧?而且他双眼浮肿,脚步虚浮,不知道的还以为刚逛完春楼出来。” 星浓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又看了一眼这青砖大瓦房内的影壁。 原主被爱情冲昏头脑,但她没有。从原主的记忆中,星浓知道这沈明珠总是利用沈大宝来羞辱原主。就像在衙门内一样,她轻飘飘的一句,就能让李氏的注意力落在自己身上。 影壁内的沈明珠闻言,恨不得冲出去撕了星浓。 这事要传开,她的名声都毁! 沈星浓这野种简直心肠歹毒! 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将来可是要进宫当贵人的人! 不过她不是喜欢沈大宝?在沈大宝面前头也不敢抬,唯唯诺诺,什么都听沈大宝的? 所以她送被县令大人打了五大板的李氏回来,刚下马车看见沈大宝才会装作伤得不轻,和丫鬟一唱一和,然后让他去教训沈星浓,并且让她再报一次官,没想到竟然会扯自己下水了。 沈大宝也是傻的,他为自己讨回什么公道?他是自己的谁啊! 沈明珠赶紧对身边的丫鬟交待了几句。 外面看热闹的何氏和李氏听了星浓的话就像发现惊天大秘密一样。 对啊,这么私密的事他是怎么知道的? 脚步虚浮,这该不会是……? 特别是爱八卦的何氏一脸暧昧的上下打量了沈大宝一眼,脑补了许多东西。 其他村民也是好奇的打量着沈大宝,眼神满满的好奇 沈大宝听见星浓说他是沈明珠的相公,脸色本来好看了一点,可听到这里,他的脸色是越发难看了! 这野种竟然敢败坏他和明珠姑娘的名声! “你个死野种,胡说八道个啥?我知道明珠姑娘受伤,是因为......” 星浓伸出手打断了他:“你不用和我解释,这不关我的事!你们自己知道便是。好狗不拦路,麻烦让让!” 星浓说完,拉上愣住的顾氏,直接绕过他往前走,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低声道:“你不是想娶沈明珠?记得给我媒人钱。” 沈大宝愣住了。 什么意思? 等等,媒人钱? 要是明珠姑娘和自己有些什么的名声传出去,那自己是不是就能娶到明珠姑娘? 沈大宝不由有些心动了,他很喜欢温婉善良的明珠姑娘,可是他也知道凭自己家的家境想娶她有些难,要是..... 这时沈明珠的丫鬟匆匆走了出来,大声道:“沈公子,你刚才来找我家公子借书,听说我家小姐和老夫人受伤,我家公子心疼我家老夫人和小姐,知道你家有好的伤药,让你去拿?谢谢了,不过不用了,我家夫人那里有药。” 沈大宝闻言回过神来,看向几个看热闹的村民,“对,我就是帮志远兄出气的,我和明珠姑娘真的没有什么,大家不要误会啊!何大婶,我真的不知道明珠姑娘身娇肉贵,不知道她的肩膀受伤了!是无意听见的!我没有看见!” 何大婶笑了笑,“呵呵,我知道了,你没有。你们没有纵欲无度,呵呵……明白!明白!” “对,我们明白......” ...... 其他村民也纷纷阴阳怪气的表示明白,一脸的暧昧。 沈大宝佯装一脸着急的解释:“不是,我真的没有看见明珠姑娘整个肩膀都淤青了,大家不要误会,这会坏了明珠姑娘的名声的......” 丫鬟也急了:“是的,他没有看见,只是听说了,大家不要胡乱猜测。” “呵呵,我们知道,沈大宝没有看见明珠肩膀都淤青了.....” ..... 简直越描越黑,影壁内的沈明珠直接气晕了过去。 ~ 星浓拉着顾氏和沈星晖回到狭窄的后巷里。 这里有一间几十年前盖的低矮的茅草房。 “姐姐,你回来了!祖母说报官要打板子,滚钉板,你没事吧?”一个十四五岁的姑娘,推开了一扇破旧的木门跑了出来,眼里满是担忧。 女孩又黄又瘦,但是五官精致,眼睛大大的,以后长开了定然是个美人胚子。 这姑娘是原主的表妹沈星晴。 她和沈星晖是龙凤胎。 因为三个孩子都是一起长大的,都跟了外祖姓,所以三人都以姐弟相称。 一家人颜值都挺高的。 “没事。”星浓回道。 顾氏这时开口道:“星晴,你大姨没乱跑吧?” “没有,大姨和我一起做好了饭,等外婆和表姐回来,现在可以吃饭了。” 这时,屋里又走出来一个年轻的妇人。 星浓的视线不由落在她身上。 大概是常年不见太阳的缘故,妇人的皮肤很白,五官很美,身材清瘦,头发全都挽了起来,用一根木簪挽住,哪怕穿着一身洗得发白,又破又旧的黑色粗布衣裳,这容颜也让人眼前一亮。 这位妇人便是原主的娘亲沈若熙,因为莫名其妙的未婚有孕,直到了孕吐,以为身体不适,去医馆看大夫,正好医馆在定亲对象家的杂货铺对面,被未婚夫的娘亲知道了,直接抓了她,将她丢到水塘里浸猪笼,这件事闹得满城皆知,后来虽然被人救起了,只是醒过来,精神就有点问题,算是疯了。 这几年,好了许多了,只要不受刺激就不会发病。现在已经有一年多没发病了。 不过一家人依然不敢让她离开家门,不敢让她独自在家,免得受刺激又犯病。 “娘说什么?我怎么会乱跑。我已经做好饭了,你们去哪里了?怎么这么迟回来?星浓,星晖,星晴,你们几个赶紧洗手吃饭,我去摆饭。” “我去摆饭。”沈星晖抢先一步跑去旁边的小屋。 “别挤在这里了都进屋吧!星浓,你进来我给你看看,上点药。”顾氏对星浓招了招手。 这条只容得下两个人的走道,一家人都走了出来,的确显得拥挤了。 星看着那扇只能推到一半的木门,又打量了一眼眼前的家。 这个家是两间破旧的土坯房,一间比较大,一间比较小,小的是灶房和浴房。 没有院子,门口只留下了一条两个人能过的小巷子,门都不能完全打开。 后面是山,前面有一堵高高的围墙,完全挡住了屋子的光线。 这堵围墙就是沈明珠家的后墙。 当初李氏是故意将墙盖得这么高,这么贴近房子,给他们家添堵的。 可是那是别人家的地,别人喜欢怎么盖便怎么盖。 按李氏的话说就是给你们留一条路走,就是她仁善了。 沈若熙闻言一脸担忧:“星浓又受伤了?” “没有,额头的伤口。”顾氏对这个女儿很保护,什么事都不告诉她,免得她受刺激。 “吓我一跳。星浓快去换药吧!娘亲,你动作轻一点。”沈若熙摸了摸星浓的发顶,很是温柔。 星浓点了点头,走了进去。 第六章 造物灵珠 走进屋里,一阵霉味扑鼻而来。 现在是下午二点左右,大夏天的,屋里便暗得不行,勉强能视物。 屋子还算宽敞,有四十方左右,屋里的家具也齐全,只是一看就有些年头了。 还有一个炕,一家人除了星晖晚上睡灶房,都挤在这个炕里睡觉。 这阴暗潮湿的地方,其实不适合长期住。 星浓不由生出赶紧赚银子搬走的想法。 星浓坚持自己上了药,然后午饭也摆好了。 午饭是野菜粥和炒红薯叶。 红薯叶还好,后山顾氏便种了一些,就是没有油,没有盐,至于野菜粥,或者说是野菜汤比较好,因为只有野菜没什么粥。 现在是夏天,蔬果多,山上的野菜也多,一家人还是能吃饱的,冬天就比较难。 星浓则吃完了一大碗粥,再加上一大碗红薯叶,总算恢复了那么一点点,一点点的元气。 肚子里也有点饱的感觉,毕竟那么多水,胃都塞满了能不饱吗? 吃饭的时候,星浓因为沈若熙在,避开自己被打板子的事,将衙门里发生的事简单的说了一下。 星晴和星晖听说李氏滚钉板了,忍不住拍手叫好:“活该!” 顾氏闻言只道:“”下次千万不要再报官了!” 她心里却忍不住担忧,李氏和沈明珠受伤,她们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一定很快就闹上门。 不过,无论如何,她就是不搬,她们也不敢杀了她们!沈志远要考状元,将来要当官,他们还是要顾及名声的,顾氏想到这里便心宽了。 闹便闹吧! 吃完饭,顾氏给星浓煮一个鸡蛋和一碗药汁给滚屁股去淤伤,让她休息养伤,别乱跑,又叮嘱若是大房的人过来闹,便关好门,不必理会他们,然后便匆匆的赶去镇上做工。 沈星晖则回镇上的书院,他在书院里找了份扫地和帮夫子洗衣做饭的活计。 他喜欢读书,可是家里没有银子,只能借着扫地的机会,听夫子上课,读书认字。 星晴则和沈若熙去后山给红薯除草和覆土。 红薯再过一阵子便可以收了,有些红薯冒出了土,这个时候给红薯的根部覆盖一层土,能让红薯长得更大一些。 家里没有田地,这些红薯就是他们过冬的口粮。 一家人是想尽办法令红薯长得更大一些。 星浓也很想躺床上,不到处跑。 只是食肉兽的她,一顿不吃,馋肉了~ 星浓等所有人都去忙活后,她爬了起来, 伸手将刚才脱下来放在一边的外衣扯过来换上,这时衣服的口袋突然滚出了一粒金色的珠子。 星浓愣了一下,伸手去捡起那粒金色的珠子。 这珠子怎么跑到自己的衣兜了? 她明明还给对方了。 难道它还会跟着自己跑? 星浓带着疑惑,细细的打量着金色的珠子,发现里面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光线太暗了,看得不清,她不由凑到窗边,瞪大双眼。 金色的珠子,里面好像有一条小小的长虫在游动。 这个想法一起,眼前的世界便变了。 星浓瞬间屏住了气息,迅速四周打量了一下,发现没有危险气息,才放松下来。 这是一间被破坏过的密室,没有窗,却高耸入云,能看见碧空。 空气中漂浮着许多基因碎片,那些基因碎片发着浅浅的不同颜色的光芒,很是好看。 密室四周的墙壁都摆放着博古架,高耸入云,看不见尽头。 其中一面墙壁还有一个走廊,漆黑的,看不见尽头。 整个空间就像遭遇了一场火灾一样。 四周的博古架被烧得发黑。 博古架上面放着一个个雕刻着复杂图案的花盆,花盆里种植的东西都被烧死了。 神奇的是这些植物都没有化成一堆灰烬,而是以整株黑炭般的模样长在花盆里,让人能从它的外表轮廓认出它是什么植物。 星浓看见了不少熟悉的花,药材,还有粮食蔬果和各种不知名的植物。 有人在花盆里种粮食和蔬菜?还是只种一棵?星浓心中诧异。 她的视线又落在,正中央,那一张雕刻着繁复图案的石桌上。 石桌静静的摆放在那里,散发着古老的气息,让人心生敬畏。 星浓看见石桌的一角刻着三个古老的文字——造物台。 她不认识这种字体,但是莫名的,她就是看懂了。 造物台?它能造物吗? 算了,管它什么意思,什么作用。 现在这粒珠子不是自己的东西,星浓不想窥探太多别人的秘密。 只是怎么出去? 用意念? 星浓在心里默念:出去! 没有用。 离开! 也没有用。 回去? 消失? 走? 收? 跑? 关? ... ... 能用的字眼都用了,都没有用。 难道不是用意念,是有出口的? 星浓的视线落在漆黑的走廊上,她抬脚走了过去。 可是走廊的入口,好像有一堵透明的墙堵住了一样,她怎么都走不进去。 不会被关在这里吧? 星浓开始四处打量,认真找出口,找了半天怎么也找不到。 她干脆站在那里,想办法。 星浓看着半空中漂浮的基因碎片,然后发现有许多基因片段,她是熟悉的。 例如眼前这个就是芥菜的基因片段之一。 星浓直接背出了完整的芥菜基因。 这时空气中的某些基因碎片突然从四面八方的飞向造物台。 造物台瞬间亮了,圆桌上凹进去的半球,突然出现了一个绿色的球状光幕,一个个基因碎片飞了进去,然后在里面按星浓背出来的顺序自动排列起来。 星浓愣了一下,回过神来,赶紧阻止,可是还没想到怎么阻止。造物台上的光幕消失了,桌面上,有一个格子亮了一下,然后便暗了下来,石桌恢复了原来冰冷古老的模样。 但是博古架上一个花盆的芥菜活了! 从原本的黑漆漆,变得葱翠鲜绿。 星浓瞪大了双眼:完了! 这粒珠子不是她的啊! 不小心窥探别人的秘密就算了,还动了别人的东西,这可不太好! 星浓盯着那株开始开花的芥菜,托腮:怎么将这东西恢复原来的状态? 直接用火烧吗? 还有,怎、么、出、去?!!! ..... 山顶之下,一座巍峨的建筑遮掩在云海里。 楚天阔在月亮窗前的书桌旁正襟危坐,腰杆挺得特别的直。 他手捧一本古老文字的医书在认真看着,这个姿势已经保持一个时辰了。 书桌旁,一棵七片叶子的草,静静的散发着淡淡的,怡人的,雪松般的清香。 旁边一碗清茶,默默的冒着一缕缕热气。 一草一人,一书一茶,任窗外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松柏来到了门外,轻轻的敲了敲门。 “进。”楚天阔头也不抬的道。 松柏推开门走了进来:“主子,查到了。” 楚天阔闻言放下了书,抬头看向他。 第七章 你等着 “主子,衙门出现的那个刀疤男他叫徐智,一个人居住在永福巷14号,今年四十五岁,在码头开了一家牙行,以请人帮货船卸货为生,少年时曾当过货郎,走南闯北的卖货,十五年才回到福泰县开牙行,家中.....”松柏不疾不徐,详详细细的将他查到的消息说出来。 楚天阔不疾不徐的在纸上写着字,执笔姿态端正,腰杆挺直。窗外的天光,洒落在他清隽俊美的五官上,愈发的英俊不凡。 松柏报告完毕,下意识的看了他一眼。 只见他在纸上写下了十五年前,码头,牙行,刑克,父不详,战死,上京无音讯,十三年,酒庄……等字眼。 主子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习惯将关键词写下来。 楚天阔搁下笔扭头看向窗外。 窗外,云翻雾涌,连绵的山脉被云海遮住,只露出一截山峰,仿如仙境。 他的眼神晦暗不明。 十五年前回来,时间是吻合了。 “安排人暗中留意徐智的一举一动。”楚天阔收回视线,手转动的一粒银珠。 松柏的视线下意识落在他的手中,主子怎么只把玩一粒银珠,金珠呢?闻言,立马回神站直了身体:“是!那位姑娘呢?” “不用,留意沈家大房。查一查上京后无音讯怎么回事。” “是。主子你的金珠呢?”松柏好奇的问了一句。 楚天阔不甚在意的回道:“失踪了。下去安排吧!” 松柏闻言脸色一变,金珠不见了?主子怎么不早点说! 那可是天地至宝! “属下这就去安排。”松柏赶紧出去了。 好忙,他还要帮主子找回金珠,也不知掉哪了! ~ 造物灵珠内 星浓爬上了高耸入云的博古架上,一个一个花盆的转动着,寻找离开的机关。 这高耸入云的架子,好像没有尽头一样,她已经爬了半天了,可是都没有看见尽头。 可是没办法,她想尽了办法,也没有找到离开的方法。 这时,外面的门被拉开,星浓只见一道光钻进了金色的珠子,然后屋里恢复了原来的一片昏暗。 星晖和星晴轻轻的推开门走了进来。 星晴满头大汗,一身泥尘的走了进来,看见星浓坐在炕上没睡,诧异道:“姐姐,睡醒了?屁股还痛吗?” 星浓松了口气,总算出来了! 她淡定的点了点头:“嗯,睡醒了,现在几.....什么时辰?” 差点就说成几点了。 “现在酉时三刻,快天黑了。”星晖回道。 酉时三刻就是差不多六点,夏天,六点天还是很亮的,可是因为这屋子昏暗,所以快天黑了。 星晴这时开口道。“姐姐我熬了去头虱的草药汤,我头好痒,长头虱了,哥和大姨也一起洗,你要不要一起洗?” 长头虱了只有一家人一起除头虱,才能将头虱除掉。 星浓:头虱??????? 星浓整个人都不好了! 只要想到头上有虫子在钻来钻去,她整个头的头皮都绷紧了。 难怪她的头一直痒,竟然是长头虱了?!!! 对了,原主的记忆里,她们因为头发太长,可是一个月才洗一次头的。 整个村子的人基本也是这样,这个朝代头发是不能剪的,除非家中有长辈去世。所以大多数人的头发都很长,每年夏天,许多人长头虱。 “洗!”她一下子便从床上跳了下去。 灶房旁边狭窄的空地里,摆放着四个木盆,里面装着黑漆漆的药汤,冒着蒸腾的热气。 沈若熙坐在其中一个木盆旁,对三人道:“趁这药汤够热,赶紧洗头发,将头上的头虱烫死。” 说完,她将一头长及屁股的头发散开,将头伸了下去。 发根下的头皮一下子就红了! 星浓嘴角抽了抽:“不烫吗?” “烫啊,可是不够烫,不能杀死那些头虱的虫卵。”星晴和星晴也散开了一头浓密却枯黄的头发,开始洗头。 星浓看着两人熟练的清洗着,她想到满头的头虱在爬,下意识的打了个冷颤,赶紧解了头发,一脸视死如归的将头伸了进去! “嘶~” 杀猪刮毛时大概就是这样烫猪毛的了! 她一定要想办法将这一头夏枯草给剪了! ~ “咯咯咯......”不知谁家的公鸡,率先叫了起来,然后鸡鸣声在村子里此起彼伏。 这时天还没亮,家家户户的人都开始起床了,很快炊烟袅袅。 昨晚睡觉的时候,顾氏说要卖了家里的老母鸡换些银子,再买几斤糙米和盐回来。 家里的米和盐都没有了。 还差几天才月底,星晖和顾氏的工钱都还没发,只能卖了老母鸡来买米。 星浓好不容易说服了顾氏让她去城里卖鸡。 于是一家人喝了一点野菜粥,便各自忙活去了。 顾氏去镇上做工,镇上和县城正好两个方向,不同路,她先出发了。 星浓背着背篓,星晖提着鸡笼,一起走出巷子。 沈家大房的门外,沈志远正准备上马车,看见沈星浓两姐弟立马冷哼一声,他眼神也不给星浓一个,只上下打量星晖一眼不屑道:“去学堂扫地?别以为扫个地,偷学两个字就能考秀才,当官。这是不可能的!” 沈志远是沈明珠的大哥,白鹿书院的风云人物,十六岁便考上秀才,而且名列前茅! “要你管!”星晖脸色涨红,拉上星浓快步离开。 沈志远对经过自己身边的两人道:“我这是提携你。正所谓宰相门前三品官,如果你们家将房子让出来,我纡尊降贵让你当我的书童,等以后我高中状元,位极人臣,你当我的门房,还能捞个三品官当当。” “谢谢,不稀罕!我自己就行。”星晖拉着星浓走得更快。 星浓看向对方:“我不信半仙的话,告诉我,你们家这么急切的想霸占我们的房子是因为什么?我们便考虑一下将房子让出来。” 沈家有大酒庄,在整个福泰县算是富贵人家,没必要突然闹着要收回祖牢。除非有不再告人的秘密。 沈志远眸光闪了闪,然后大声道:“不是半仙的话是什么?我给你一天的时间考虑,过了,别说看门狗,你给我舔鞋我都不会理你。有自信是好事,可我没听说扫地能扫出个状元的。想清楚了,拒绝我,这辈子你就只能当个扫地狗吧!别不信,要是你以后能考上秀才,我给你舔鞋!” 眼神闪烁,音量加大,这是心虚的表现。 心里猜测得到肯定,星浓淡淡一笑:“那你等着。” 沈志远冷笑,厌恶的看向星浓:“等什么?等他当扫地狗?等你嫁不出去,等他娶不上媳妇?还是等你们一家子真的断子绝孙成了绝门户吗?” “等星晖考上秀才,你舔鞋!别忘了!” “哈哈……”沈志远好像听了天大的笑话一样,放声大笑。 沈志远笑完,放声道:“好,我等着,要是他能考上秀才,不用考上秀才了,下个月书院有一场考核,要是他能赢我,我不但给他舔鞋,还给你舔!要是他输了,你们给我滚出梅花村,并且给我舔鞋。” 星晖吓得赶紧拉着星浓离开,就怕她答应了。 星浓:“一言为定。” 星晖差点晕过去! 第八章 赚大发了 两人走远后,星晖高兴的道:“姐姐,刚才沈志远脸都黑了,气得不行。” 星浓:“这算什么?以后你考上秀才,举人,进士,他更气。” 星晖:“……” 他姐是不是太看得起他? “姐姐,你知不知道考秀才要花很多银子的?” 星浓不甚在意道:“多少?” “请人写举荐信,要送礼,还要报考银子。最少也要一两银子。这还只是秀才,举人要去府城里考,住宿吃食什么的更多银子。” 星浓:“哦。” 星晖:“……” 这是什么反应? 不知道还以为他们家很多银子,不将一两银子放眼里。 天知道他们家存银从没超过五百文。 星晖无语了,算了,他还是复习一下功课,以后多赚点银子,让姐姐见识一下。 这一路有些远,得走将近一个时辰,星晖抓紧时间复杂功课,嘴里念念有词。 只是推算了半天都没算出来。 星浓:“雉二十三,兔一十二。” 星晖愣了一下,“什么?” “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五头,下有九十四足。问:雉、兔各几何?答案是雉二十三,兔一十二。上置三十五头,......。”星浓将他刚才的题目和算法说了出来。 这是《孙子算经》中的题目,她四岁就学完。 星晖听完后在心里验算了一番,还真是! 星晖惊讶极了:“姐姐,你怎么会做这算术题?” 楚国科举以前是不考算术的,可是今年朝廷有新规,从明年春闱开始,科举要考算术。 书院的学子也才刚接触算术不久,没有人能算出来,她怎么会? 星浓眨了眨那双好看的狐狸眼:“我见你每天在家门口的地上做题目,我见多了便会了。” 星晖:“.......” 这都行? 他的确教过她简单的计算,是因为她有时会去市集卖东西,他怕她被骗了。 可是其它他没教,许多他都不太会,她看着自己做,这就学会了? 星晖又出了几题他之前算过的算术题考星浓。 星浓都一一答出来了,而且是瞬间便有答案。 星晖:“.......” 他觉得自己挺聪明的,学什么都快,可是现在他有点怀疑人生。 在星晖怀疑人生的时候,星浓心里也在想,这孩子的算术不行啊!回头帮他补补。 两人走着走着,星浓看见一个驼背的老汉拉着一板车的青砖,吃力的从小道上官道。 星浓马上上前去帮忙推车。 星晖也跑过去帮忙。 拉车的老人一下子就轻松上了斜坡,进入官道,他忙道谢:“谢谢你们,没事我们还有力气,你们是进城卖鸡的吧?快去,别管我,早点进城占个好位置。” “不急。”星浓继续推着。 星晖:“大爷是进城吗?我们正好顺路,我们不赶时间。” “那怎么好意思,我自己就行。”无论老汉怎么说,两个都在后面推着,他几乎不用力气,只好连声感谢。 一辆华丽的黄花梨木打造的马车正好经过,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 半个时辰后,县城到了,星浓和星晖帮忙推车推到目的地,然后在两老人万分感谢之下分道扬镳,星晖回书院,星浓去卖鸡。 星浓找了一家最大的酒楼,走了上去。 这酒楼的口碑好,连原主都听说过,只不过她不敢靠近。 现在时间还早,没有客人,酒楼的掌柜看见她,迎了上来,有礼的道:“姑娘是来卖老母鸡的?” 虽然酒楼有专门的庄子养鸡,但是遇到村民送来的好鸡还是会收的,毕竟酒楼生意好。 星浓点了点头:“麻烦掌柜看看这个鸡能卖多少钱?” “我看看有多重。”掌柜拿出一把秤杆开始给鸡称重。 “这个老母鸡看着不错。有五斤九两,25文一斤,按六斤算,给你150文如何?” 25文,是最好的价格了,一般老母鸡的价格就是23到25文。 遇到刻薄的人就只给23文一斤,但这酒楼一直童叟无欺。 “好。”星浓点了点头。 掌柜拿出一串钱再搭半串钱给星浓。 “多谢掌柜,告辞。”星浓接过来,也没数,便塞进衣袋里。 掌柜笑道:“姑娘慢走,以后有老母鸡或者其他好的山货都可以拿来卖。” “好。”星浓应了一声。 掌柜亲自将星浓送出酒楼,然后才将鸡拿去厨房给自己那母老虎,等主子来了,给他炖汤补补身体。养了这么多年的老母鸡也是少见。 ~ 星浓走出迎宾楼,本来打算找一家招厨子的酒楼卖菜方子赚银子,只不过经过书斋的时候,她看见了书斋的门外一个木牌子上写着打量收购各类话本。 她见此不由走了进去。 书斋里有不少书生打扮的人,大家看见衣着破烂的她走进来,都惊讶的打量了她一眼,更有甚者眼里闪过厌恶,拿着书,捂着鼻,往更里面的地方走去。 有人甚至喊了声:“掌柜的,要饭的都跑进书斋了,还不将人打发走,影响我家公子看书!” 有人却朗声道:“来者是客,读书人更应该讲礼!” “你给本公子闭嘴!” 然后便没有人出声了。 穷苦人家读不起书,一般来书斋的人,都是富贵人家,谁的衣着不是光鲜亮丽,就算不是,也不会有补丁。 星浓还要是女子,书斋的确是从来没有进过这样的人。 掌柜的是一位五六十岁的老人,一身书卷气,气度不凡,他脸上没有半点惊讶,站了起来,反而温文有礼的道:“姑娘有什么需要?” 星浓淡定从容的站在那里,“指了指门口的牌子,这里收话本吗?” “收,姑娘有什么话本?价格我要看过故事才定。” “可以在这里写吗?家中没有笔墨纸砚。”星浓不卑不亢的道。 “噗。”书斋里传来了几声笑声。 真是活久见! 掌柜的愣了一下,笑道:“请姑娘随我来。” 他将星浓带进了一间小小的书房,这里是专门给写书,抄书的人用的。 ~ 两个时辰后,已经是午饭的时间,书院里没有其他客人了。 掌柜一改刚才的温文有礼,一身书卷气,他热情的送走星浓后,匆匆跑回来,捧着厚厚一叠话本,如获至宝,爱不释手,激动,却又小心翼翼的来回翻看! 精彩! 精彩! 过来半天,他摸着上面恣意张扬,韵致天成,洒脱中却也不失摇曳风姿的字! 这字,就算不卖话本,做成字帖,也绝对大卖! 赚大发了! 赚大发了! 第九章 这真的是我做的 星华书斋的小二捧着一托盘的午膳出来,看见掌柜在柜台前笑得花枝招展的,他好奇的道:“掌柜,你咋这么高兴?” 掌柜看见他想将托盘放桌子上,立马喝止:“别,别放这里!别弄脏了我的钱罐子!一边去,一边去!” 小二见此,便知道掌柜又遇到好看的话本了,刚才他去后院做饭了,也不知道谁送来了话本。 他完全没往星浓身上想。毕竟许多穷苦书生都来写话本,但写出来的话本畅销的没几个。 目前最畅销的话本是一位叫明珠蒙尘的姑娘写的。 只是,明珠蒙尘前几天才送话本来啊,这么快有写出新的故事了? 以往,她一般要一个季度才能出一本话本。 但是能让掌柜如此激动的,除了明珠蒙尘,他也猜不出谁了,他便道:“掌柜,是明珠蒙尘的话本送来了吗?” 掌柜将那半本话本小心收好,“不是,是天外孤星,就是刚才进来那个衣着朴素的姑娘。” 语气里藏着欣赏。 小二:“……” 竟是她? 小二将托盘上的饭菜放到了掌柜整理出来的柜面上。 掌柜一边吃饭一边唠叨,说什么天外孤星的话本写得比明珠蒙尘精彩多了,格局不一样,荡气回肠。 那一手字更是甩明珠蒙尘几条街。 就是太会要钱了! 不然,赚得更多啊! 那姑娘别看衣着很山野,没什么见识一样。可是,他怀疑她故意穿一身破烂来,唬他,让他掉以轻心的。 心机女啊! 竟然提出这话本所有版权归她所有,要是发行话本,改编话剧,字帖等等之类的,所有的红利收入,她都要分一本! 他第一时间是拒绝的,可是人家直接不卖话本,话也不多说一句,抬脚就走,去找下一家。 结果,他心急妥协了,现在感觉自己错失了几千万两! 早知道对方如此有心机,他一定一开始就谈好价格的! 悔啊! 小二见掌柜一副亏大了的样子,诧异着:“那掌柜,你为什么还答应?” 掌柜白了他一眼,“笨,虽然少赚了许多,但是凭我多年卖话本的经验,我敢保证,书斋的红利,年底绝对翻上一番。” 小二:“……” 这么厉害? “为了留住这财神爷,我还先给了十两定金,违信要赔一千两。”掌柜得意道。 ~ 星浓离开书斋便往白鹿书院走去,她打算带星晖一起去酒楼吃个饭,然后再买些米面回家。 现在是正午的时间,白鹿书院里有许多学子走出来外出吃饭,大家看见星浓提着一只鸡笼等在那里,都诧异的看向她,然后窃窃私语:“那是谁,不会是我们书院学子的家眷吧?” “应该不会,我们书院好像没有这么穷的学子啊!” “估计是谁家上门打秋风的亲戚。” ..... 星浓看着书院门口出来的学子,任由人打量。 一刻钟过后,书院里面已经没有人出来了。 星浓不仅怀疑星晖已经离开了,毕竟他不是来上课的,只是来打杂的,不需要遵循书院学子们的作息。 星浓正想离开,这时一个略微意外的声音响起:“星浓妹妹?” 星浓回头,只见一个眉清目秀的清俊少年露出一抹温暖的笑容,“星浓妹妹,真的是你。来找星晖吗?” 星浓认出了他是隔壁桃花村村长的儿子顾泽森。 从原主的记忆中,这是一个好像阳光般温暖而耀目的少年,是一个她不敢直视的人。 因为太优秀了! 顾泽森是白鹿书院的学生,也是星晖的偶像,十六岁便考上了秀才,而且是第一名的廪生,比沈志远还要厉害。 沈志远也很厉害,院试考了第十名,两人都是白鹿书院的天之骄子。 两人都准备一年多后下场。 星晖回家总是说,沈志远不自量力想和顾泽森争做院长的弟子,在书院里什么事都要和顾泽森一较高下。 顾泽森却不怎么理他。 顾氏是顾家村的人,因此彼此认识。 原主是喊他顾大哥的,星浓一时喊不出,便点了点头。 “我也不知道星晖走了没。走,我带你进去找找。不怕,书院是允许学生带家属进去的,你只要跟着我便行。”担心星浓不敢进去,他还主动解释。 星浓跟了他进去。 ~ 书院一棵大榕树下。 围满了学子。 一个夫子皱眉,一脸严肃的看着眼前争吵的两人。 星晖气得一脸涨红,他愤怒的道:“这道题是我做的,是我姐姐教会我做雉兔同笼那道题,所以我才会解这道题!是你骗夫子!” 沈志远闻言一脸不认同,和星晖的愤怒异常相比,他显得自信淡定,言语得体:“正所谓,君子以诚立人,你怎么能撒谎呢?你的姐姐说的是星浓表姐吗?可是星浓表姐就是一个乡野丫头,从来没有读过书,她怎么会做算术题?更何况还是拦住了我们整个学院学子的题目?” 星晖:“我没有撒谎!你才是伪君子,看见了我地上的答案,故意在张夫子面前说是你做的!还说什么今天早上上马车的时候掉了一张纸,被我捡到了,满嘴谎言,伪君子。” 沈志远闻言,先是一脸难以置信然后又露出受伤的表情,一副不想争辩的模样,对张夫子道:“先生,大概是我误会了星晖表弟了。” 书院其他学子看不下去,沈志远的同窗张子冲站了出来:“哪来的误会,志远兄你不用包庇他!他说的话漏洞百出,他说姐姐教他做的?他每天来学堂打扫,好歹还能学上一点知识。他说他自己做出来的,我还相信他天赋秉异,可是他说家中书都没读过的姐姐教的?这让谁相信?” 其他学子纷纷点头:“反正我是不信,普通富贵人家的女子读书识字,学学琴棋书画就够了,谁会去学算术?除了世家大族,家中有传承的。但他家是吗?” “张夫子不是打算收徒吗?他该不会是故意在张夫子面前解题,让张夫子收他为徒吧?” ...... 听着大家的话,星晖心中是气愤又难受,他知道说再多也不会有人信他,但张夫子未必,他还是忍不住道:“张夫子,我没有说谎,这题真的是我姐姐教我的。” 张夫子皱眉,他本来见这个少年好学,便让他在教室外面听课,今天见他竟然解出了这道题,本想着收为徒,没想到竟然是故意做给自己看的,还骗自己。 他失望的摇了摇头:“诚乃立人之本,善乃为人之根,两者不可丢也!” 星晖闻言心一凉,失望的低下了头:“谨遵先生教诲。” “你好自为之吧!”张夫子摇了摇头,走开。 第十章 不配和她站在一起 张子冲嫌弃的看了星晖一眼:“不知悔改!无救了!” 四周的学子不屑的看着星晖。 沈志远眼里闪过一抹得意。 星晖只觉得无地自容,正想离开,这时一个清脆空灵的声音不疾不徐的响起,“他没有撒谎,的确是我教的。” 这声音太好听了!众人下意识的回头,本以为会看见一个容颜绝色的美女,没想到是一个又黑又瘦又丑的村姑。 可惜了那么好的嗓子! 张夫子也停下了脚步,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 然后便看见了他最喜欢的学子顾泽森带着一个一身破旧,却难掩气度不凡的女子走近。 他这个年纪的人,看人第一眼已不是看相貌,而是看言行举止了。 沈志远看见星浓,眼里闪过一抹怒意。 早上被她戏弄,他此刻怒火都还没消呢! 星晖眼睛一亮:“姐姐!” 顾泽森和星浓来到了张夫子的面前,恭敬的行了一礼,然后恭敬的道:“先生,这是星晖的姐姐。我自幼和他们一起长大,两人善良老实,不是会撒谎的人。这其中一定有什么误会。” 张夫子闻言看向星浓:“冒昧问一下,星晖的算术题是姑娘教的?” 他也不是偏听偏信的人。星晖那孩子他着实喜欢,毕竟实在上进。刚才也是太喜欢,才会失望。 “是。” “如何证明?” “先生出题便是。”这话不可谓不狂了! 简直是又野又狂! 有人翻了个白眼,面露不屑,她这是哪来的自信? 有人摇头,真的是无知者无畏! 有人心中不屑,简直丢人现眼! “咦~”有人认出了星浓,正是一大早出现在书斋的人。 张夫子眸子闪了闪。 这是自信,还是初生之犊? 张夫子:“今有雉、兔同笼,上有三十六头,下有九十八足。问:雉、兔各几何?” “雉二十三,兔一十三。”秒回。 众学子愣了一下,他们连想都没想都还在心里默念题目,对方便做出来了?! 张夫子眸光闪了闪,看向沈志远:“对吗?” 沈志远:“……” 张夫子还有什么不明的的,淡淡道:“对了。” 沈志远急了,踢了踢自己的好友张子冲,张子冲忙道:“顾兄有没有教过这姑娘啊!今天早上全班不是只有你做出来了吗?” 顾泽森,“我没有。” 张夫子:“今有物不知其数,三三数之剩二,五五数之剩三,七七数之剩二,问物几何?” “二十三。”秒回。 这也是《孙子算经》的内容。 众学子:“.......” 对吗?他们下意识的看向张夫子,他们还没来得及弄懂题目,更不要说计算了。 “何解?” “三三数之剩二,置一百四十;五五数之剩三,置六十三,七七数之剩二,置三十,并之。得二百三十三,.......一百六以上以一百五减之即得。” 解题方法,一字不漏。 众学子:“.......” 刚刚开始学算术不久的学子,表示脑子转不过来! 这姑娘都不用想的吗?这么长的解题步骤,她闪电般的速度算出答案? 张夫子看向沈志远:“懂不?复述一遍。” 沈志远:“……” 不远处,一个扫地的老头拿着扫帚走近,对着张夫子比了个九。 张夫子眼里有光:“今有圆亭,下周三丈,上周二丈,高一丈。问积几何?” “五百二十七尺、九分尺之七。”又是秒回。 “今有冥谷,上广……” …… 少女一身破旧,站在衣着光鲜的学子堆里,不卑不亢,淡定从容,自信非凡。 整个人灵动有光,耀眼夺目。 张夫子不断出题,她均秒回。 众学子们不自觉的以她为中心慢慢的退开了几步远。 当一个人足够光芒万丈的时候,会让人自觉惭愧,下意识的退开,感觉不配和她站在一起。 顾泽森看着如此耀眼夺目的姑娘,心里有些诧异,星浓妹妹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的她大概因为出身的问题,胆子很小,每次遇见他甚至一些书生,不名望的人头也不敢抬,何曾如此自信夺目? 不知道算了多少道题,张夫子满意的点了点头:“姑娘博学多才!” 星浓:“正好看过而已。” 不卑不亢,不骄不躁,不矜不伐。不错,不错,真不错!张夫子点了点头,然后看向星晖,作揖道歉:“刚才是老夫误会你了。实在抱歉!” 星晖忙让开,没有受他的礼:“先生言重了!” 张夫子拍了拍星晖的肩膀,然后对众学子道:“你们的算术能做到沈姑娘这般,科举绝对没问题。” 众人:“……” 这还用夫子说吗? 张夫子说完便走开了。 至于沈志远,张夫子眼神也没有给他一个,也不知道是忘了还是其他。 沈志远:“......” 大家看着星浓眼里有光,可以男女有别,素不相识,不敢靠近。 楚国不像其它三国,科举没有礼乐反而有算术,楚国科举建国以来就不考算术,虽有学,但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学子和夫子也不重视。 三年一度的大举还有一年就举行,突然宣布要考算术,而且要考好几本算经的内容,真的太难了。大家都觉得难。 有学子悄悄的来到星晖身边,拉了拉星晖的衣袖,往他手里悄悄塞银票,并亲热的搭上他的肩膀:“沈兄,我是周东鸣,以后的算术作业记得问问你姐,第二天早点来,告诉我啊!以后我的算术作业靠你了!帮帮忙,为兄不胜感激!” 星晖脸色涨红,忙收回手,不接,拒绝道:“不用,不用,我帮你问问就是。” 其他学子似乎也发现了端倪,都围了过去:“晖兄,我是何振宇,以后记得多多关照。算术真的太难了!以后靠你了,你放心,以后沈兄有什么困难,尽管向我出声……” “沈兄,我是何锦程......” ..... 一直是书院里最低下存在的小透明,星晖第一次被这些高高在上的学子如此热情的对待。 他一时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如何应对,只知道绝对不能收他们的银子。 沈志远看着被众人簇拥的沈星晖,眼里闪过一抹阴鸷! 沈星晖那个爹都不要的狗杂种凭什么众星拱月? 他这个天之骄子才应该是众人追捧的! 都是沈星浓这个野种捣的乱! 他看见沈星晖竟然会做这新布置的算术题,还被张夫子看见了,他见此便心生一计,借此得到得到张夫子另眼青睐,然后让他在院长面前帮自己说话,成功成为院长入室弟子。 张夫子的另一个身份是书院的副院长,代理院长事务的。 他知道,要收徒弟的不是张夫子,而是传说中的老院长。 老院长乃孔家人,曾经官至工部尚书,对算术非常沉迷。 孔家啊,楚国建国以来国子监祭酒都出自孔家人,门生遍布天下,真正的百年书香门第。 现在都被这野种弄没了。 他狠狠的刮了星浓一眼,大步离开。 等着! 别以为会做几道算术题,得到张夫子的青睐,就可以考上秀才,就可以翻身,得罪了不应该得罪的人,这辈子他们都别想有好日子过! ~ 第十一章 打狗而已 离开书院后,星浓说饿,想吃点东西再回去。 星晖说好。 这个时间已经过了午时,他们还要买米,而且回去坐牛车也要小半个时辰,回到家都下午了。 自己挨饿没问题,可是刚才顾大哥帮了他们,理应请他吃一顿。 顾泽森说书院附近有一家面铺便宜又好吃,三人便去吃面。 五文钱一大碗,有鸡蛋和肉,的确很实惠。 其他地方,有蛋有肉的面,最少八文。 顾泽森掏出铜板递给掌柜的时候,星浓伸手,隔着衣物扣住了他的手腕,让他的手伸不出去,“我来。” “.......” 动弹不得的顾泽森看了一眼被握着的手腕,清秀白净的脸,微微爬上红云,不敢再动。 面铺的老板接过了星浓的铜板,她才放开了手,“走吧。” ~ 吃过面,星浓要去粮铺买米,顾泽森要去书斋拿本书回去抄书。 只要沐休,他便会抄书赚点银子,给自己赚些笔墨纸砚的钱,减轻家里负担,又能顺便练字提高自己,一举两得。 他是廪生,名气在,而且字写得好,一本书能赚一两银子。 星晖羡慕不已。 星浓不想再进去书斋,懂算术的理由已经很牵强了,原主的字是惨不忍睹的,免得书斋老板将自己暴露了,看来下次得提醒他要保密。 另外,她要练字了,不然以后有银子不知道怎么拿出来。 星浓知道那条街有一间杂货铺,那里也有粮食卖,星浓便对两人道:“我去对面买米,星晖你和顾公子去书斋吧!” 星晖的确想去看看,便点了点头:“那我们一会儿去粮铺找你。” “好!” ~ 这杂货铺是福泰县最大的杂货铺,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 星浓抬脚走了进去。 这时对面一家首饰铺走出一对年轻的主仆。 少女眉眼如画,桃腮雪肌,天生的美人胚子。 她一走出来,大街上的人的视线便忍不住落在她身上 “小姐,你看。”身穿翠绿色衣裙的丫鬟指了指星浓。 沈明珠看了过去,只见星浓提着一只空的鸡笼走进了粮铺。 她的眼里闪过一抹厌恶。 又是这个野种? 昨天本来以为这野种去报官,自己家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回房子,没想到她竟然不报了,还害自己差点丢了名声,如果不是她让丫鬟拿银子堵住了几个村民的嘴,并且威逼利诱,她今天的名声都毁了! 还怎么去参加选秀? 沈明珠想到什么,她低声在丫鬟耳边说了几句,完了,她整理了一下衣裙,摸了摸头上的珠钗,看了一眼新买的粉色宝石手镯:“小厨房的精米好像没了,你去买一些,我先回府了。” 杂货铺这种下等的铺子她是不会进去的,免得脏了她的绣花鞋,也与她的身份不符,毕竟那是她家下人才会去的铺子。 她通常只会逛首饰铺子,绣庄,迎宾楼,书斋之类的地方,而且还要是城里最大最好的那家。 再说她还得回府,让娘亲抓紧机会现在回村里收房子。 她真的一刻都不能等了,那么好的机会错过了,就亏大了。 “是!”丫鬟赶紧跑过去,马车也飞快的离开了。 ~ 星浓站在一袋袋粮食旁边打量着物价。 这个朝代的粮价很贵,分了许多等级,价格跳跃还挺大的,粒粒精选的上等精米五十文,精米三十五文一斤,普通的大米则十五文一斤,但是里面混合了许多断米。 穷苦百姓只吃得起最次等糙米只要五文一斤,可是这种糙米非常碎,还有谷糠。一看就是那种将好的挑选出来,剩下的不要的那种,原主一家一直吃这种米。 粮铺的小二站在边上等着,也没有催促。 这穷苦人家的孩子,他见多了。 站在那里看着那些精米白面流口水,看上半天,却只会买几斤糙米回去一吃便是十天半个月。 以前他家的情况也差不多是这样。 星浓:“小二我要三.....” 这时,一个丫鬟走了进来,故意用身体挤开了星浓,趾高气扬的道:“小二,要二十斤上、等、精、米。” 她特意咬重上等精米几个字。 小二看见是这个丫鬟马上道:“好的,我这就给姑娘称。” 在这个朝代,人有三六九等,米都有分等级,精米,那可是富贵人家才能吃得起的。上等精米,更是大富大贵的人家才能吃的! 你看,这些富贵人家的丫鬟来买米,哪会看的,都是直接张口便要几十斤精米的。 而这个丫鬟可是沈氏酒庄的丫鬟,沈氏酒庄在他们粮铺可是大雇主,他不敢得罪,他正想和星浓说让她等一等。 没想到,星浓伸手揪住了那丫鬟的衣领,将她整个人提了起来,摆到一边,“排队!” 声音又冷又傲! 丫鬟:“.......” 小二:“......” 星浓气定神闲的站回了原来的位置:“小二,三十斤精米,三十斤细白面。十斤油,一斤盐,一斤酱油,一斤白糖,两斤麦芽糖,一斤饴糖,醋一斤。” 前世她有时会低血糖,兜里总装着几粒糖,得空便吃,养成了吃糖的习惯。所以她打算买些糖回去做一些糖果吃。 小二:“.....” 这姑娘说啥? 精米?白面?油?糖.....怎么她说的都是富贵人家买的? 他是不是幻听了? 丫鬟被星浓提木偶一样提开,整个人都懵了,回过神来,她差点跳了起来,破口大骂:“贱人,你刚才对我干了什么?你竟然敢揪我的衣服,你知不知道我这衣服价值一两银子!弄坏了你赔得起码?” 她低头,使劲的抹平自己的衣服,看见衣服都皱了,心疼得不行。 这可是姑娘穿过几次后,赏她的,要一两银子一套呢! 她气得挥手。 星浓一把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挥了过去,“啪!” 星浓松开了手。 小二瞪大了双眼。 丫鬟耳朵嗡嗡作响,直接懵了! 四周突然落针可闻。 好半晌,丫鬟才从懵圈中清醒过来,捂着自己的脸,一脸难以置信:“你敢打我?!” 星浓没什么表情的打量了她一眼,声音凉薄:“主人打狗而已。” 人必先自辱,然后人辱之。 星浓其实是她喊出一声贱人才认出这人是沈明珠身边的丫鬟。 这丫鬟好像叫小熙。 沈家大房下人的名字都是用她们家人的名字最后一个字取的名字。 现在他们家一共有四个下人,一个小厮叫小晖,一个丫鬟叫小熙,一个丫鬟叫小星,一个婆子叫春娘。 顾氏的名字就叫顾玉春。 这不是故意恶心人? 顾氏第一次听见的时候,气得半死。 丫鬟听了这话气得脸上一阵青红交加,想还手,却是不敢,刚才她握住自己的手,自己完全动弹不得:“呸,别往自己脸上贴金,你算什么主人?” 星浓上下打量了她一眼,笑。 然后转身对小二道:“小二,请帮我称东西,我赶时间。” 口舌之争,她向来不屑。 丫鬟:“......” 第一次,她感觉被深深侮辱到了! 而且是被一个眼神侮辱到了。 第十二章 他真是一个勤劳能干的小二 小二是完全被星浓的气势震怯住了,他愣愣的点头,点了半天,然后才反应过来星浓要买东西,只是太多了,他刚才没听入耳,所以记不住。 他一脸不好意思,略显不安的道:“姑娘,你刚才要什么?太多了,我忘记了。” “三十斤精米,......”星浓又报了一次。 一般来说,别人对她好脾气,她也挺好脾气的。 小二这回听清楚了,可是他见星浓一身破旧的衣服,担心她是故意在丫鬟面前充大头,便试探的道:“姑娘,你要得挺多,我又忘记了,要不我先帮这位姑娘称二十斤上等精米,再帮你称?” 其它的若是到时候他称了,她没银子付,不也得在这个丫鬟面前丢了脸子? 穷人何必为难穷人,他还是帮帮这个姑娘,让她保留一点面子和自尊吧! 丫鬟一直在背后捂着面,恨恨的瞪着星浓,如果眼神有杀伤力的话,星浓的后背绝对千疮百孔了! 一个父不详的,生母不知道和谁苟合生下的野种,竟敢在自己面前装主人,讽刺自己是狗?! 她疯狂的:呸!呸!呸......!!!!! 不过,听见掌柜的话,她想到小姐的交代,便阴阳怪气的道:“不用,先来后到,你先帮她称!她可是沈家二房的大小姐,不用担心她没银子付。” 丫鬟想到刚才这个野种好像要三十斤精米,三十斤白面,还有油、盐、糖之类的? 呵,都不用她使出计谋,这个野种为了在自己面前装大小姐派头,买那么多好东西,自己找死了。 精米白面是她一个贱人生的野种能吃得起的吗? 那是富贵人家才吃得起的东西! 她等着看她付不起银子,然后在粮铺里赊账。 这样小姐让她做的事便成了。 小姐可是让自己想办法让这贱种在粮铺买多点东西,赊账,越多越好。 只要她在粮铺里赊账,转身她就帮她将银子付了,然后拿到借据,到时候就可以拿着借据上门收银子,她们没有银子付,就得卖房子,甚至卖身,像自己一样变成一条狗! 她家当年也是为了买地盖房给自己的大哥娶媳妇,才将自己卖了。 丫鬟说完看了星浓一眼,然后转开了脸,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嘴角一撇,眼里是浓浓的不屑和恨意。 暂且让你这个小野种得意得意吧! 小二诧异的看了星浓一眼,沈家二房的人?难怪有底气骂这丫鬟是狗了。 骂得好! 人可以穷,但骨气和尊严都不能丢了,不然真是什么都没有了。 他赶紧去给她称东西。 他想好了,这姑娘要是没银子付,他就让她写借条,留个地址,自己明天再去她家将东西拿回来便是。 星浓淡定从容的打量着杂货铺的东西,看见那些核桃,想着买点回去给星晖补补脑。 芝麻,她要给头发补补。 她对小二道:“小二我还要两斤核桃和一斤芝麻。” “好咧~” 小二很快便将星浓要的东西都称出来了。 三十斤精米和白面都是有现成包装好的,他又拿了一陶罐十斤装的花生油和一包一斤的盐,一瓶酱油。 “哎呦,买的不少啊!小二,多少银子啊?”丫鬟阴阳怪气的道。 小二看了星浓一眼,才开始拨弄算盘,他一边拨一边道:“精米三十五文一斤,......这里一共二千九百三十文,因为姑娘没有带酱油和醋的瓶子和油罐子来,这些都要另外计银子的,酱油和醋瓶子一个五文,十斤装的油罐二十文。还有装米面的棉布袋一个十文,一共二千九百八十文。” 差不多三两银子!呵,够了! 丫鬟靠在桌子旁,一面得意洋洋的看着星浓,“星浓大小姐,赶紧付银子啊!!” 星浓没有荷包,银子都是放在衣兜里。刚才书斋掌柜给自己的都是一些造型可爱的银裸子,正好一粒一两。 星浓随手掏了三粒出来,没想到掏到那粒金珠。 丫鬟:“......” 小二瞪大眼,又揉了揉双眼。 星浓将金珠塞回兜里,然后再掏出一粒银裸子,放在桌面上,“结帐。” 丫鬟:“.....” 小二:“……” 小二忍不住拿起那银裸子咬了咬。 ~ 星浓在小二的热情相送,丫鬟的风中凌乱中,背着背篓,拧着两袋米面和鸡笼,走出了粮铺。 小二高兴的送走了星浓,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走回铺子。 哈哈……刚才那姑娘的做派实在爽到他了! 嘻嘻……那个眼高于顶,狗眼看人低的丫鬟一副吃了屎的表情简直让人不要太爽! 小二回到铺子,丫鬟已经回过神来了,只是脸色还是铁青铁青的,一副十年没出恭的表情。 “姑娘你要的二十斤精米。” 丫鬟忍不住呸了一声:“呸!不就是几两碎银,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家姑娘随便一件首饰都价值十两银子以上。 小二:“那姑娘好像还有金珠。” 丫鬟瞪了他一眼:“你前世没有见过金子吗?那金珠那么小,值几两银子!” 小二:“那你有金珠吗?反正我是没有。” 一两金子就等于十两银子呢! 丫鬟:“.......” “我以后都不来你家铺子买米了!什么鬼铺子!”丫鬟气得一跺脚直接走了! 小二:“.......” 不是,他好像赶走客人了。 怎么办? 掌柜知道了会骂他吧? 嗯,幸好今天掌柜不在,他不知道。 不过,上次掌柜就说不想做这丫鬟的生意,明明是个丫鬟,却端着一副县太爷的架子! 最重要是每次明明都称好重量了,还要往里面添半斤米上去,简直贪得无厌! 那都是上等精米呢!值不少银子。 现在,他算是帮了东家一个大忙吧? 嗯,绝对是帮掌柜的忙了! 他真是一个勤劳又能干的小二!╮(╯▽╰)╭ 小二拿起鸡毛扫帚,开始扫尘,整理货物。他高兴的哼着歌,在杂货铺里穿梭,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 ~ 福泰县,沈府 沈志远回到府中有所保留的将书院里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也怪我,我怀疑星晖看了我做的题目,才会算那道题,没想到是星浓妹妹教他的。张夫子估计对我要失望了。成为院长入室弟子的机会可能没了。” 沈世华听完自己儿子的话,气得一拍桌子:“简直胡闹!他们一个是书院扫地的,一个是字都不会写,不是因为偷看了你的题目,他怎么会?” 姚氏也甚是生气,“志远正在争取成为院子的入室弟子,正是关键时候,他们怎么能捣乱!那题目就算他们真的会,他们可以考科举吗?他们有银子考科举吗?既然不能光宗耀祖,能不能不要添乱?” 这时沈明珠兴奋的走了进来,见气氛不对收敛了笑容,“发生什么事了。” 姚氏:“你大哥拜院长为师的事,恐怕被星晖和星浓呢野种搞没了。那半仙的话,果然没错,贱人野种住住宅,坏了我们家的风水,你看,他们开始祸害我们了!” 沈明珠不明所以的看向沈志远。 沈志远再次将事情说了一遍。 沈明珠闻言笑道:“娘亲别气,我想到办法让那一家子滚出祖宅,日子不好过了。” 第十三章 脸又红了 星浓刚离开杂货铺,便看见星晖和顾泽森正快步向她走来。 星晖看见星浓手中提着两大袋粮食,还有背篓里的东西惊讶极了。 姐姐哪来那么多银子买这么多东西。 难道捡到银子了么? 星晖想问,但最终还是没问,毕竟有顾大哥在。 顾泽森也意外星浓竟然买了这么多东西。 但他识趣的没有问。 他伸手接过星浓手中的布袋:“我来提。” “不用,挺沉的。” “就是因为沉,所以应该让我和星晖来提。” “对。”星晖点了点头,伸手接过袋子。 星浓见此便松手了。 星晖轻松的接过了米袋,顾泽森手中的布袋差点掉到地上。 他的俊脸飘上了一朵红霞:“手滑,走吧!” 说完,他快步走上前几步,一副很轻松的样子。 失算了!他见星浓妹妹提着那么轻松,以为很轻,没想到这么沉。 星浓和星晖相互看了一眼,然后跟上。 顾泽森走了没多软,就感觉手都不是自己的了! 就在他想着要不要说提不动的时候,一只手接过了他手中的布袋:“顾大哥的手是用来执笔的,这些粗重活干多了,手会酸,你还要回去抄书,我来吧!”星晖体贴的道。 顾泽森脸更红了,不过,他现在真的提不动了,便道:“没事,我休息一下,一会儿再提。” 一会儿就找辆牛车回去吧! 不能在弟弟妹妹面前丢了面子啊!顾泽森心想。 城门附近有一家包子铺和猪肉档,星浓去买了二十只肉包子,花了四十文钱,又去买了三斤猪肉,三十五文一斤,三斤大骨头,每斤十文,一共花了135文。 星晖这下真的忍不住了:“姐姐,你哪来那么多银子?” 星浓已经想好了怎么解释了:“在酒楼卖了一个菜方子。” 星晖诧异:“什么菜方子,姐姐你哪来的菜方子啊?” “我在酒楼洗碗的时候,厨子忙不过来,会让我帮忙做菜,然后我琢磨出来的。” 星晖想到星浓对于算术题那举一反三,不,举一反十的能力,不说话了。 顾泽森笑道:“星浓妹妹真是冰雪聪明。” 城门外,有三五辆牛车停在那里,都是等着一些出城的人,搭顺风车,赚点小钱的。 顾泽森正想说顾一辆牛车回去,便看见自家老爹远远的驾着牛车过来,使劲的在招手:“泽森,星浓,星晖,这里!” 顾泽森松了口气,他的手现在还软,不好意思让年纪比自己还小的弟弟妹妹提重物走一路,可是他又实在提不动,“我爹来了,我们等等他。” 星浓看了过去。一个五官端正,体型清瘦的中年男人对他们招手。 星浓认出了那是隔壁桃花村的村长顾扬斌,和顾氏有点沾亲带故。 原主以前进城,只要遇见了他,每次,他都会让原主坐他的顺风车。 顾村长应该是来城里接顾泽森回家的。 牛车很快便来到他们跟前。 大家相互打招呼。 顾泽森问道:“爹,你怎么来了?” “这不是见你半天没回家,进城找找。原来是和星浓星晖在一起啊!” 星晖不好意思的道:“是我耽搁了顾大哥的时间。” “没事,他有的是时间。上车再说!” 三人上了牛车,顾村长见他们买了这么东西便道: “泽森你这孩子怎么不知道帮星晖和星浓提点东西?”拧着一只空空的鸡笼算什么? 星晖忙道:“没有,刚才泽森哥帮了,我们轮着来,这样,没这么累。” 顾村长闻言便知道自己的儿子拿不动了,他毫不客气的道:“手无缚鸡之力说的就是你这种书生!有空多干点农活,锻炼一下力气,不然以后成亲生子,连孩子也抱不动。别听你娘的,整日除了读书就是读书。” 村长媳妇见顾泽森从小爱读书,就让他专心读了,家里的重活从不让他碰,这就导致他力气比村里的孩子小。 顾泽森囧,白净的脸又添上两朵红霞。 能给自己留点面子吗? 他下意识的看了星浓一眼。 少女的眉眼微微弯了起来,眼睛也亮了几分,显得特别灵动,引人注目。 那种感觉又来了,他觉得对面的姑娘变了,变得比以前淡定从容,变得自信灵动,整个人有一种让人移不开视线的感觉。 明明还是那张脸。 是什么原因让她有了改变? 察觉到他的视线,星浓看向他。 顾泽森吓得下意识移开视线,脸又又又红了,他忙对自己的爹道: “爹和娘说吧!” 反正他知道,他爹在娘亲面前,只有两句:娘子说的对!娘子说怎么样便怎么样! 只是,自己刚才为什么移开视线?笑一笑不就行了? “......”顾村长瞪了他一眼,然后对星浓笑着道:“星浓,星晖坐好了,咱们掉个头,回家喽。” 牛车缓慢的行走着。 两个村子离得近,什么事都瞒不住。 顾村长便说起星浓报官一事,“.....,你这孩子草率了!又没有买卖文书,又没有地契,梅花村一个两个都不是人,你告官有何用?谁会给你们作证?白白被打板子,滚钉板了吧?” 顾泽森闻言诧异的看向星浓。 他一直住在书院,今天下午和明日沐休,他才回去,还不知道有这事。 “没有,没告了。” 顾村长闻言便道:“不告是对的,一开始就不该去告,白挨一顿痛!以后要是沈家大房敢赶你们走,你来找我!我带上人,抄上家伙,问问他们要不要脸!” 顾泽森冒汗,他爹明明长得挺斯文的,言行举止怎么就这么像败类? 星浓笑了笑:“好。” “你放心,不用怕他们,你们只要不搬,他们不敢真的赶你们走的,沈志远还要科举,他们不能丢了名声!不过,……”顾村长将自己真正想法说了出来,“其实你们家那房子不适合住人,梅花村的村民一个个又不是人,个个恨不得赶你们孤儿寡母走,你劝我大姑,让她带着你们搬回来桃花村住,那样日子还不至于糟心。” 这话是真心实意的。 顾泽森闻言便道:“爹,我们家的老屋反正闲置了,不是可以给姑婆一家住吗?” 顾氏和顾村长家算是有点沾亲带故,所以顾泽森叫顾氏姑婆,但是都是好几代前的事了。 “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星浓,你回去劝劝我大姑。你们要是搬来桃花村,我家那旧房子给你们住。那房子还是你外祖帮我们盖的。” “好。”星浓想搬去桃花村或者是个不错的主意。 桃花村本来是难民村,大概因为这样,所以村民非常团结,那里的村民每次看见原主都会笑着打一声招呼,不像梅花村的村民那般,野种,野种的叫着。 “大姑性子就像一块石头,怎么都说不动的,你和星晖要这样说......” 顾村长绘声绘色教了两人一堆话,让星浓如何利用星晖的前程,她们几姐弟的亲事,还有家宅的风水,甚至已故的沈重山也被他搬出来做借口了。 听得星晖目瞪口。 顾泽森直冒汗,完了,他爹这话唠又斯文败类的形象藏不住了。 顾泽森忙道:“别全听我爹的,不能拿已故的长辈说事。姑婆会伤心的。” 顾村长闻言便道:“这个可以不说,但是其它你一定要按照我的说,总之,你要说到继续住那房子,指不定会家破人亡,你们会遭遇不测就行了!那样你外婆才会搬。” 顾泽轩:“......” 星晖:“.......” 星浓:“.......” 第十四章 积攒名声 梅花村的村口,顾村长停下了牛车。 他和顾泽森先下了马车。 顾村长对顾泽森道:“泽森,你送星浓和星晖回家,帮他们提东西。” 说完,他又想到什么,摆了摆手:“算了,你手无缚鸡之力,指不定连这几斤粮食都拧不起,还是我来吧!你驾牛回家吧!” 顾泽森:“......” 他怀疑自己是捡来的。 没有亲爹这么下自己儿子的脸子的吧? 星晖跳下牛车,提起两袋米面,“顾叔,不用,这点东西我能提回去。真不用劳烦顾叔和顾大哥了,就几步路,顾叔,顾大哥快回去吧!” 星浓趁两人不注意留了一袋包子在牛车,然后背上背篓,轻轻松松的跳下牛车,向两人告辞,然后便和星晖步履轻盈的走回家。 轻松得不要不要的! 顾村长恨铁不成钢的看向顾泽森:“儿子,你得多练练了,你的力气简直连一个女子都不如啊!” 今天深受打击的顾泽森看了自己亲爹一眼:“我要告诉娘。” 说完,他转身爬上了牛车。 顾村长:“......” 顾村长也跟着上了牛车,甩了甩缰绳,让牛走了起来,他大声嚷嚷:“喂,臭小子,你是小孩子吗?动不动就告状,你要是敢告诉你娘,我就不认你!” “我告我娘你不认我。” 顾村长差点吐血,怒了:“有你这么威胁老爹的吗?不许告诉你娘,你要是敢告诉你娘,你看老子我打不打死你!” “我告诉娘亲你威胁我,还要打死我。” ...... 牛车在两父子的拌嘴中,驶入了不远处的桃花村。 星浓一进村便看见许多村民的孩子在路边玩。 那些孩子看见星浓和星晖,立马有人道:“野种回来了!略略略.....” 其他孩子也纷纷的对星浓扮鬼脸:“丑八怪,野种!略略略.....” ...... 星浓抬脚往这群臭屁孩走去。 孩子们瞬间便吓得一哄而散,大叫大喊:“娘亲,野种要打我!” “爹......” ..... 那群孩子早就有经验了,喊完一声便跑进了小巷找大人去了。 星浓见他们跑进那条小巷,又听见巷子里的嘈杂声眸光一冷。 这条小巷是通往他们家的小巷。 星晖脸色一变,匆匆的提着东西走进去。 星浓不紧不慢的跟上。 两人刚走进巷子,便看见两个人影跑上后山。 前面的是沈若熙,后面的是星晴。 沈若熙这是又病发了! 星晖脸色一变,立马丢下手中的米面:“我去追大姨回来,姐姐你看看外婆。” 这种事,他以前做惯了。 星浓淡淡的看了一眼人群,然后直接追了上去。 她很快就越过了星晖和星晴,在半山腰追上了沈若熙,一掌将她劈晕,接住了她软下去的身体。 紧追上来的星晴和星晖:“......” 星浓对两人道:“我娘很快就醒,你们在这里呆着,一会儿再下去。” 两人点了点头,上前接过沈若熙。 沈若熙要是醒了,一个人未必能拉住她。 星浓走下山,不急不缓,不疾不徐。 狭窄的小巷,站满了人。 沈明珠衣着华丽,站在一群粗布麻衣的人群中,有如鹤立鸡群一般。 她的声音柔柔的,一脸苦口婆心:“二奶奶,这房子不管当年如何,既然你说你是一两银子买下,现在我们给你五两银子买下来,五两银子,够重新找地盖一家房子了,不比住在这个阴暗的房子好吗?” 姚氏温声细气的附和:“实不相瞒,大师说这房子风水不好,对你们对大家都不好,影响家主的健康,曾祖父才会意外跌倒,人都没了。你看这些年,若熙表妹不也是出事了?我们也是为了一家人好,不然我们家也不会请二奶奶搬出祖宅。你们都住了这么多年了不是?你也不好大家不好吧?” 一翻话合情合理,顾氏要不答应,就是故意想让大家不好。 顾氏想去追沈若熙,又要面对她们,着急的看了一眼后山的放心,看见星晖和星浓回来,星晖追了过去,才微微松了口气:“你们走吧!不卖!” 沈明珠:“二奶奶,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了,我看见祖母伤势好像一天比一天严重,担心她像曾祖父一样.....二奶奶,求求你,我给你五两银子,买了这房子,求求你们搬出祖宅吧!我真的怕失去祖母啊,呜呜.....你为什么不搬,你也不想大家不好吧?” 她直接跪了下去,眼泪随之而掉落,那梨花带雨的样子,让人我见犹怜。 沈明珠已经看见星浓回来了,买了那么多东西,看来她让丫鬟去办的事成了! 顾氏脸色一变,赶紧去拉她,“你这是作甚!起来。” 沈明珠:“二奶奶不卖,侄孙女不起。” 村里的人都动容了,“明珠姑娘真是心善了,为了祖母,竟然下跪求人。” “黑心肝烂肚肠的顾氏啊!五两银子都不卖,这是想害沈家家破人亡吗?” “毒妇,自己生了两个女儿,害重山这一房断了后,还想害死整个沈家大房吗?” “姚夫人,明珠小姐,不用管他们,直接赶走便是!那房子是祖宅,又不是他们的!” “姚夫人和明珠姑娘如此心善。顾氏,赶紧将房子卖了啊!有了这五两银子,你都可以盖一间新的青砖大瓦房了。别留在这里祸害大家了!” 沈家大房在村里是首富,家中有良田百亩租借给村民更种,因此大家都尊称姚氏一声夫人。 “对啊!五两银子都够去其他地方买地盖房了,赶紧滚吧!已经仁至义尽了!” ...... “二奶奶,搬出去,对若熙表妹养病也好啊!”姚氏见火候差不多了,便补了一句打算打道回府。 今天她们特意赶回来,就是在报官抓走沈星浓之前,先让明珠在村民这里制造一个良善,孝顺的好名声。 楚国秀女选秀,小选三年一次,只有四品以上的官家女子才能参加,大选五年一次,民间女子只要家世清白,德行兼备也可以参加,这是朝廷给普通百姓们的恩典。 容貌和才华她的女儿有了,要是再加一个纯孝的名声,那便完美。 其实,要不是顾及名声,他们家拿回这祖屋也不会这么难。 顾氏黑着脸挥了挥手,“我说了不卖,一百两都不卖。你们要跪便跪吧!只是别在我家门口跪!离远一点!” 这是相公留下的房子,当年让她一定要保住,不要拆了。 她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是卖了,只怕大房会拆了,加盖进去他们那宅子里。 “麻烦让开。”冷漠的声音在众人身后响起。 大家看见星浓纷纷让路,然后看见星浓手上的东西,一脸惊讶,这野种哪来银子买了这么多东西? 沈大宝看见沈明珠跪在地上,不知道多心疼,看见星浓回来立马道:“喂,你赶紧将房子卖了,别枉费了明珠姑娘一片好心!现在五两银子呢!等你大外婆知道了,你们家一文钱都拿不到!” 星浓是眼神也没给他一个,更不要说话语了。 沈明珠看见星浓回来,跪在地上扭头看向她,红着眼柔声道:“星浓表姐,五两要是少了,十两,十两银子能盖一间很大的房子,你和星晖还有星晴也好说亲,你......啊~~” 一声刺耳的尖叫响彻云霄。 第十五章 跪吧 星浓直接伸手揪住了沈明珠后背的衣服,将她整个人老鹰抓小鸡般的抓起来,然后将人往天上一举! 整个人高高的举了起来! “啊~”沈明珠四脚朝天,吓得花容失色,失声尖叫。 众人脸色俱变。 星浓冷漠着脸,眼神凌厉,单手举着沈明珠抬脚便往外走。 围观的村民只要对上她的眼神,便吓得不自觉的让出一条道。 “星浓,你.......你想干什么,你将明珠放下来啊!”姚氏真的吓坏了。 天啊,她不会将明珠丢出去吧? “沈星浓,你干嘛,快将明珠放下来!”姚氏追了过去。 星浓仿佛没有听见一样,大步走出巷子。 沈大宝追了上去:“喂,你想干什么,赶紧将明珠姑娘放下。” 巷子外,星浓面无表情的将沈明珠丢到沈家大宅子的面前:“跪吧~,别吵到我。” 被摔成泥的沈明珠:“........” 姚氏吓得脸色苍白,这回是真气了,她生气的道:“你怎么可以这样!不愧是有娘生没爹教!” “明珠你没事吧?”姚氏跑到沈明珠身边蹲了下来,一脸担心。 “呜呜....痛,娘亲我好痛.....”沈明珠眼泪扑簌扑簌的往下掉。 浑身骨头都感觉碎了! 好痛! 星浓面无表情,不疾不徐的走到两人身边。 姚氏赶紧拦在沈明珠身前,“你又想干什么!” 沈大宝也跑过来不敢拦只敢嚷嚷:“打人是犯法的!我报官抓你!” 星浓弯腰伸手直接从沈明珠的怀里,扯出一条帕子,抹在姚氏的眼睛里,“这就是有娘生,有爹养的。” 说完,她随手将帕子丢到沈大宝的脸上 “阿嚏,阿嚏.....”姚氏的眼瞬间便被辣得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并且喷嚏连连。 “阿嚏,阿嚏.....”沈大宝被辣椒的气味呛了一下,喷嚏连连,很快眼睛也红了。 众人:“......” 见此,大家还有事什么不明白的。 星浓冷冷的看向那些村民:“你们也是,别吵到我。” 众人:“......” 星浓丢下这话,抬脚便走回巷子里,背影纤瘦,冷漠。 四周很静。 待到星浓完全消失在巷子里,众人才回神。 明明没有威胁的话语,大家莫名的就觉得被威胁了,而且要是敢吵到她,后果很严重! 感觉会被丢! “真是见鬼了!”不知道谁喊了一声。 寂静才被打破。 “她的力气怎么这么大?该不会是沈重山上身了吧?” 沈重山当年可是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力大无穷,单拳就能打死老虎,扛起巨石。 一阵晚风吹过,众人打了个冷颤,纷纷跑了! 姚氏好不容易才缓过来,眼睛还是通红的,她伸手去扶沈明珠起来:“明珠没事吧?” “娘亲,呜呜.....”沈明珠扑倒姚氏身上,痛哭,是真的哭! 她整个身体还痛,脚更是又痛又软。 整个人哭得发抖。 刚才,她所做的一切都毁了。 “没事,没事,娘会处理好的。.....”姚氏轻声安慰她。 这时一辆陌生的马车,停在沈家大宅前。 沈明珠的丫鬟跳了下来,掏出一百文给车夫,然后跟向两人:“夫人,小姐。” 沈明珠听见她的声音,想到什么,立马不哭了,“借据呢?” 她要让祖母拿着借据去收房子。 沈星浓那野种竟敢如此对自己! 丫鬟正想说什么,姚氏马上道:“过来扶小姐回屋,回屋里再说。” 屋里 沈明珠受了惊吓,只想尽快教训星浓,闻言半点温柔的形象都没有了,失声喊了起来:“没有?怎么可能没有!” 姚氏安抚道:“好了,你别激动,让小熙说完。” 小熙:“那野种买了三两银子的东西,我本来以为她一定没有银子付,没想到她竟然掏出了几粒银裸子,还有一粒金珠。” 沈明珠:“不可能,那野种怎么可能有银裸子和金珠。不可能!” “娘,你去找李大娘问问,最近沈星浓那一家子到底干什么了!为什么有金珠和银子,李大娘不是替我们监视他们的吗?” 姚氏忙安抚她:“好了,好了,你别急,娘会弄清楚的。” 沈明珠这才安静下来。 姚氏问道:“你知不知道那野种的银子怎么来的?” 丫鬟哪里知道啊! 她摇了摇头:“奴婢不知道,不过小姐在铺子选首饰的时候,我看见她提着鸡笼去了对面的迎宾楼卖鸡了,会不会是迎宾楼的掌柜打赏的。” 姚氏皱眉:“打赏也不会又是金珠又是银裸子。” 银裸子,金裸子,金珠之类的,都是要另外请人打造的,一般都是富贵人家年节的时候打造一些出来赏赐给家中孩子,或者打赏给下人,讨过好兆头的,一般市面上流通的都是碎银。形状是不规则的。 沈明珠想到什么:“她会不会去大户人家做工了?” “不会吧!李大娘没说。” 丫鬟想到什么瞪大了眼:“夫人,你说她会不会是偷了迎宾楼的客人荷包?” 沈明珠闻言心中一喜,“一定是!一定是!” 沈明珠心中激动,身体也没那么痛了,“迎宾楼是什么地方?县城最大最好的酒楼,去那里吃饭的客人都是像我们家这样不缺银子的,有金珠和银子不奇怪。娘亲,她一定是偷了迎宾楼的客人的银子!” 如果那野种偷了迎宾楼客人的银子,那真的是找死了。 心里的不舒服顿时散去,沈明珠伸出自己的纤纤玉手来欣赏。 她的手又细又软,天生丽质,而且从她出生后,沈家就越来越富贵,大家都说她是旺家旺夫的命,所以她生来就是富贵命,这一生注定不凡。 姚氏心里瞬间便有了主意:“小熙,你去迎春楼打探一下,问问有没有客人丢了金珠和银子,要是有,你便说你知道在哪里,你会帮忙找回来,并且告诉迎春楼的掌柜你是沈家人,然后你便去报官,记得找县丞大人!” 县丞大人和她们家熟悉。 最近县令大人晋升了,新上任的县令还没见着人,不知道是谁。 全城的人都在打探新上任的县令是谁,好提前打好关系。 不过大家都没有找到人。 第十六章 顾氏的异常 沈明珠见姚氏让自己的丫鬟报官忙道:“娘亲,我的丫鬟去报官不好吧?让迎宾楼的人自己去报官不就成了?” 她的丫鬟去报官,这会影响到她的名声。 她一直以来在外人面前对那野种很好的,被人知道了,那大家怎么想她? “你说得对。”姚氏想了想,又交代了几句:“你先去迎宾楼确认一下,不用报官,报官还是得我们报,你只说你会帮忙将金珠找回去便行了!去吧!赶紧的!让马车车夫送你去!” 她迫不及待的想确认这事。 丫鬟小熙点了点头:“是,夫人。奴婢这就去。” 丫鬟匆匆的退了下去。 “娘亲,我们报官不怕影响名声吗?” “迎宾楼找回金珠未必会去报官,再说这次可是和迎宾楼打好关系的一次好机会,不能错过了。” 沈明珠闻言眼睛一亮。 迎春楼不仅仅是福泰县最大的酒楼,迎春楼还是楚国最大的酒楼,甚至在四国各大城池都是名列前茅的酒楼。 娘亲和爹一直想让沈家的酒在迎宾楼供应,可是一直被拒。 这一次说不定就是转机。 只要他们的酒在迎春楼卖,那便算是打开了整个楚国的销路了,以后卖到整个楚国,卖遍四国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想到这里,沈明珠仿佛看见了天上下起了金色的雨珠子。 要想成功被选中进宫参加选秀,需要层层打点,这可是需要很多银子的。 沈家虽然富贵,但是沈明珠知道,比他们家富贵的人多了去了,她不干点什么,真的不可能被选中。 所以,他们才会如此迫切的赶走那一家子人,让他们不好过。这么做的目的只是讨好京中那位,得到她的帮助而已。 现在好了,只要那野种蹲大牢,顾氏为了救她,一定会求她们。然后便可以不影响名声,顺理成章的收回祖宅。 连房子都没有了,那一家人的日子只会更难过,是真的永远翻不了身了。 事情解决了,她也不想待在这里了,“娘亲,我们也一起回城吧!我不想在村里过夜。” “不急,夜点你爹忙完会回来,到时候再一起回城便是。等你爹回来,还要和你祖父商量一下报官的事,”这事谁去做好,得好好商议一下。 她想让李氏去,可是这话不能是她说,李氏会撕了她的,得让相公去说。 ~ 星浓将人拧出去后,本来打算去后山接人的。 正好星晖这时也背着沈若熙下了山。 两人是在山上看见村里都离开,才下山的。 “姐姐,那些人都走了?” “嗯。” 三人往家走去。 狭窄的巷子前,星浓买回来的东西被一一打开,顾氏看着地上的东西表情严肃。 星晴诧异道:“外婆,这些东西哪里来的?” 星晖高兴的道:“是姐姐今天买的!” 顾氏看了星晖背上的沈若熙:“你先将你大姨背到屋里,我有话问你们。” “哦。”星晖被顾氏的表情吓得了,应了一声,担心的看了星浓一眼,便匆匆将人背进屋了。 星晴本来想问一只老母鸡能够换这么多东西回来吗? 见顾氏这表情,她也不敢问了。 顾氏沉着脸问道:“星浓,你哪来的银子买这么多东西?” “赚的。”星浓觉得顾氏的反应有些奇怪。 顾氏的声音沉了几分,“怎么赚的?” 她以前明明再三叮嘱过他们三姐弟不能随便赚银子,这可是会惹祸的。 星晖这时走出来,高兴的抢先道:“今天姐姐在酒楼卖鸡的时候,顺便卖了一个菜方子赚了十两银子。厉害不?” “十两?”星晴失声喊了出来。 十两!顾氏也吓了一跳,她第一时间不是问为什么懂菜方子,而是拉着星浓上下打量:“你们回来的路上有没有遇到什么?你们为什么这么迟回家?” 星浓那双好看的狐狸眼看向顾氏,眼里带着诧异:“外婆觉得我们会遇到什么?” 顾氏眼神闪了闪。 星晖:“外婆,我们是和顾大哥在城里吃了饭,然后坐顾村长的牛车回来的没遇到什么啊!你指的是什么?” 顾氏摇了摇头:“没有,就是你们都是小孩子,不知道财不可露眼,你们拿着这么多银子,我担心被有心人惦记上,跟踪你们。” 星晴道:“外婆,大白天的怎么有人抢?那一路多人着呢~!更何况姐姐是坐顾村长的马车回家的。” “我这不是担心吗?再说从县城回村不是要经过一个小竹林吗?现在世道乱。没遇到便好!我去做饭了!你们将东西搬进来。”怕孩子们追根究底,顾氏提着两袋米面进了灶房。 顾氏的心中很不安,是因为坐了顾村长的马车,所以没事吧? 只是这事不能让孩子知道,免得她们害怕,尤其是若熙,受不得一点惊吓。 星晖帮忙将东西归置好,这才发现星浓还买了山核桃,他指了指那袋山核桃:“姐,你买这些山核桃干嘛?过阵子就入秋了,我们可以上山摘啊。” 星浓:“给你吃的。” 星晖:“我不爱吃这东西啊!” “多吃核桃可以补脑。” 星晖:“……” 他怎么觉得他的智慧被鄙视了? 姐姐这是嫌他蠢吗? 星晴:“原来这样啊!姐,你怎么知道的?” 星晖助攻小能手:“笨,当然是姐姐吃得多!” 星晴恍然大悟:“原来这样啊!难怪姐姐以前那么爱吃!你怎么不早了告诉我!以后我也吃多一点,等山上的野核桃熟了,我去摘多一点!” 她要变聪明一点。 她一直不爱吃山核桃,觉得不好吃,家里姐姐吃得最多! 星晴看见背篓里还有肉包子,还有肉和大骨头,她惊喜道:“姐姐,你卖肉包子了?还买肉了?” “嗯。晚上吃肉包子。” 一共有十个,正好一人两个。 “好,正好中午还有粥剩下,我去热肉包子。不过,姐姐,你卖的是什么菜方子?你怎么会有菜方子卖啊?” 顾氏刚才心中有些乱,竟然忘了这回事了,闻言她也道:“这菜方子是怎么回事?” 第十七章 都是山核桃的功劳 顾氏一瞬不瞬的看着星浓。 自从打板子后,这丫头性子变了! 如果不是模样一样,屁股上的胎记也一样,还有遗传了自己相公的力大无穷,她都要还以换了个人! 星浓还没有说话。 星晖便抢先开口了,“姐姐之前不在镇上的酒楼做洗菜工吗?她在酒楼做洗菜和洗碗工的时候,酒楼的大厨忙不过来或者想偷懒,会让她帮忙做菜,她在边上学到了!你们知道姐姐冰雪聪明,举一反三,她学着酒楼大厨的菜,自己研究出了新的菜式,不就有菜方子卖了!” 星浓:“......” 以后,需要解释的事就交给他了。 她只要说一句,星晖就能脑补得很详细了! 顾氏还有疑惑:“平日也不见你做的菜特别好吃?” 星晖:“外婆,家里要盐没有盐,要油没油,都是清水煮出来的,你想怎么好吃?再说姐姐煮出来的菜至少还绿油油,外婆你煮的都发黄了,就像猪食。” 他们家一两盐可以吃一年,油更是从来没有的! 没有油盐的菜,谈何美味? 星晴对此深有同感,点了点头:“嗯,外婆煮的简直不是人吃的,还是姐姐和大姨做的好吃。” 顾氏:“.....” 两个混账的家伙,她觉得他们煮的还没熟呢!当然绿油油,不仅绿油油,还生机勃勃! 自己每次吃了都拉肚子。 这几个没良心的,白养了! 不管他们了! 顾氏用打火石点燃了一些竹叶子,塞进灶膛里,开始烧水煮饭。 她心里还在担心那十两银子不知道能不能保不保得住。 ~ 没隔多久,沈若熙便醒了,而且已经恢复了正常的状态,完全正常了。 她听说星浓赚了十两银子,满怀欣慰:“我家星浓太聪明了!” 星浓有些奇怪,她所见过的这种病,不是这样的,而且她的智商好像越来越小孩,难道沈若熙不是惊吓过度患了精神病。 看来,得找个大夫给她看看。 星晖点了点头,“姐姐是很聪明!都是山核桃的功劳。” 沈若熙诧异道:“为什么是山核桃的功劳?难道不是我的功劳吗?” 星浓是她生的吧? “核桃吃多了补脑益智啊!” 沈若熙想了想,“那我也多吃一些!” 吃多点,她的脑子指不定就好了! 她立马拿了几只山核桃出来砸来吃。 一家人都笑了。 星浓嘴角微扬,她想到自己的打算:“外婆,我们搬去桃花村如何?顾村长说他家有一座旧房子,我想买下来。” 一家人均愣了一下,诧异的看向她。 “为什么要搬啊?”星晴道。 星晖马上道:“我知道,是顾村长提议我们搬的。” 然后他将顾村长的话,加上自己的脑补,加油添醋,绘声绘色的说了出了。 有这么一个能说会道的小弟弟在身边,星浓顿时觉得轻松多了。 等星晖说完,星浓才道:“这屋子太阴暗潮湿,长期住对身体不好,而且梅花村也不适合我娘养病。” 顾氏何尝不知道这道理,“只是这房子是你外祖让我守着的,我们搬了这房子怎么办?要是被你们大外婆占了去,就会被拆掉了。” 这房子虽然说是沈家的祖宅,但是她知道,这是沈家认回沈重山后,一砖一瓦盖的。 以前沈家人住的房子早就塌了。 甚至前面沈家的青砖大瓦房,其中有一进,也是沈重山赚银子盖的,只不过那时候没有分家,都是一家人的。 后来沈重山去服兵役,一去便是几年,后来更是战死沙场,她们孤儿寡母才被分了出来,而且什么都没有分到。 这房子是沈重山去服兵役前让她一定要守住的。 这些年他才没想过搬。 星浓:“就算搬,这房子也是我们家的,她岂能随意拆?” 沈若熙也道:“他们只是想我们搬走而已,可没说要拆房子啊!房子我们用来存放柴草不就行了?再说换家房子,孩子们不是更容易说亲吗?” 沈家大房为了房子闹了好几回了,她每次都怕怕的。 顾氏心里一直担心星浓赚的七两银子会招来祸事,但是,要是买了房子,那银子不就花出去了? 只要新买的这房子写星浓的名字就行,她看向其他三人:“那我们现在便去看看你们顾叔家的那旧房子吧!” 她实在不想留着那七两银子在身边过夜。 ~ 星浓这边提着一条肉和顾氏,星晴一起往桃花村走去。 星晖主动留在家里照顾沈若熙,他有时候会去桃花村找顾泽森讨教,所以桃花村经常去。 两个村子的村首尾相连,她们从后山路走过去,一路也没有遇到什么人,很快便到了。 桃花村和梅花村,是用一棵大榕树作为分界。 这榕树很大,应该有几百年树龄。 平日桃花村的村民喜欢在这里活动,现在是傍晚时候,家家户户炊烟起,倒是没有人。 顾氏有些近乡情怯。。 如果不是星浓突然赚了十两银子,她都没想回桃花村。 或者说没面回桃花村。 当年顾氏的爹是不同意她家给沈重山的,嫁过去桃花村的。 她爹说沈重山只是沈老太爷在山上救的身份不明的人,不知道什么原因说成了自己多年失踪的儿子。 到底是不是真的沈家人只有他们知道,反正她爹觉得不是。 他觉得沈重山在沈家不会受待见,沈老太爷是看上他的本事才对他好,说白了就是利用沈重山,并不是真的对他好! 而且梅花村的人风评不好,他爹不同意她嫁,但是她硬要嫁,她爹直接和她断绝关系,让她永远别回桃花村。 那时候两父女性子相似,决定的事都是十头牛也拉不回来的。 后来成亲后,沈重山经常带顾氏回去,但是都被沈老头关在门外,人都见不着,好几年都如此。 直到沈重山去了服兵役,顾氏自己没胆也没脸回去,几年后沈重山战死沙场的消息回来,顾氏更加不敢回去,免得爹娘心疼,弟弟和嫂子以为自己回去打秋风的。 顾氏只敢趁自己的爹娘下地时,去后山偷偷看两眼,有时候偷偷去地里帮他们将农活干了。 后来沈若熙出事,更加不敢回去,直到顾父,顾母先后去世,她才回去,但是也只有那两次。 平时不是不想,是不敢,更不想连累了娘家,毕竟她们都成了梅花村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 幸好这一路没遇到人,他们很快便来到了村长家,顾氏暗暗松了一口气。 第十八章 买房 顾村长家 一家人正吃完晚饭,趁着天色没黑,村长媳妇杨氏正在院子里织布,女儿顾怀恩正在学绣花。 顾村长则在削竹篾。打算编织一些箩筐。 顾泽森在屋檐下看书。 一家人看上去其乐融融。 院门是大开的。 顾氏在门外喊了一声:“扬斌,大嫂。” 星浓和星晴也跟着打招呼:“顾村长,杨婶婶。” 院子里看见来人,均放下了手中的活计站了起来。 顾村长:“大姑来了,快进来坐坐!” “大姑,星浓,星晴,快进屋坐!” “姑婆,星浓妹妹,星晴妹妹。” ..... 大家相互打了招呼。 杨氏上前拉着顾氏:“大姑,咱们进屋坐坐,院子太乱了,你别见怪。” 顾氏忙道:“不用,就在这里坐坐就行了。我说说话就走。” 顾氏将手中的肉递给杨氏:“没有什么东西,给家里的孩子添个菜。” 杨氏忙推拒:“我不要!大姑带什么东西来!这不是折煞我吗?刚才星浓就放了一包肉包子在牛车上了。” 顾氏不知道这些,但是她这肉她自然不会拿回去,她挂在厨房屋檐下的竹竿上:“这也是星浓买的,孩子孝敬的,你这当婶婶的收着便是。” 杨氏还想推拒,顾村长大手一挥:“收下吧!孩子的心意,你一会儿给点零嘴几个孩子吃。” 杨氏闻言才没再拒绝,“大姑,下次真不必这样。太客气了!” 她心里想着正好之前回娘家带了不少海产回来,到时候匀一些出来给大姑带回去尝尝便是。 顾氏笑着点头。 顾村长:“大姑,你不来我也想去找你了!我告诉你,你那房子真的不适合住人,梅花村也不是人待的地方,梅花村的人都是禽兽,......” 顾村长开骂了起来,犹如缺堤的洪水,奔流而下,一发不可收拾! 这长舌妇人的做派和他斯文的外表一点也不像。 星晴目瞪口呆。 星浓已经见惯不怪了,刚才她听了一路。 顾村长噼里啪啦的将在马车里和星浓说的话又加油添醋的说了一遍。 说着,还对星浓眨了眨眼睛,像是在说看我说得对吧?你按我说的,你外婆就来找我了。 星浓哭笑不得。 顾泽轩忍不住看了星浓一眼。 女孩静静的站在那里,认真的听着,显得特别的乖巧,有礼。 星浓似有所觉侧头。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会。 顾泽森笑了笑,眼神无奈,低声道:“我爹就是个话痨。” 星浓回以一笑。 顾氏也听不下去了,再让他说下去,祖宗十八代都不得安宁了,忙打断他道:“扬斌啊,我今天来就是看看你那旧房子,找个日子搬过来。” 杨氏也是怕了自己的相公了,忙道:“好了,别说了,你赶紧带她去看看那房子吧!再说下去天都黑了。” 顾村长准备的一番说辞都还没说完呢,他有些意犹未尽的收口:“....搬就对了!我这两天让人修缮一下那房子,最快三天,你们就可以搬过来了。” 房子就在桃花村的村尾,走了一会儿便到了。 这房子前面是河,后面是山,不远处就是一大片田地,还能看见一片荷塘. 现在正是夏末,荷塘里还有一些荷花在盛开,风景还挺好的。 这一大片田有桃花村村民的,有梅花村村民的。 星浓一眼就喜欢了这个环境。 这房子只要改造一下,种一些花,搭一些花架和亭子,秋千,有空就坐在秋千上看看书,晒晒太阳,喝喝茶,那日子别提多惬意。 村长打开了院门,几人走了进去。 房子是一间土坯房,房子四周都用篱笆围了院墙,院子很大,种了一些菜。 地里的菜长得很好,可见主人是用心打理的。 村长笑道:“孩子她娘在这个院子里前后都种了菜,你们搬过来,直接就有菜吃了。” “那怎么能行!这些菜我们不能要。”顾氏忙摆手。 杨氏和顾泽森两人因为收拾东西,慢了一步。 顾泽森这时背着一个背篓走了进来,一身青衫,头戴方巾的他和后背的背篓格格不入。 他温和的笑道:“没事,我娘种得多,根本吃不完。” 杨氏点了点头:“吃不完,我们家那边还有一块菜地,离水源更近。我只是闲着没事干,见有地,就别浪费了。平日我都是分给村里的人吃的。这些菜就留着你们搬过来吃,再过几天,许多都能吃了。这次也带些回家吃。” 说着,村长媳妇弯腰便开始挑一些比较大棵的菜心摘下来。 通常在菜畦边缘位置的菜都长得会比较快,比较好。 “大姑,我们进屋看看。”村长带着星浓几人进了屋里看看。 这是一间三间两廊的合院。 “三间”指的是排成一列的三间房屋,其中间为厅堂,两侧为居室。 厅堂比较深长,两侧的居室分别间开,一共有四间房间。 房屋前面是天井。 天井两侧有两间稍微低矮一些的房屋即为“廊”。 两侧的房间窗户为了安全和保密,开得很小,又高,所以房间显得很暗。 “两廊”其中一间是用作灶房,另一间是门房,可以做柴房和堆放一些杂物,如农具之类的。 房子虽然多年不住人,但是显然是有定时保养的,非常干爽。 最重要这个院子前后院都挺大的。正好,星浓想种的东西有许多。 后面离正屋稍远的地方,还盖了几间低矮的鸡舍,猪圈和牛棚。 “顾叔,这房子多少钱?” 顾村长闻言便道:“不用银子,给你们,这房子我们都不住了,闲置了多年,不值什么银子了,你们直接住便是!” 顾氏闻言忙道:“那怎么能行,不收银子我们就不搬了。” 星浓:“顾叔,买下来我们才能住得安心。” 顾泽森闻言便道:“爹,你就收下,到时候我回书院的时候,顺便去衙门帮大姑他们将地契和房契办了。” “那......就五两银子吧!”顾村长也知道顾氏的性子,就是不喜欢欠人的,他说了一个折中的价格。 第十九章 翻不起风浪 顾氏傻眼:“那怎么能行!这和送我们有什么区别?” 这房子这么大,院子也大,怎么也得十两。 杨氏这时开口道:“大姑,五两不少啦!这房子多年没有修缮,不值什么银子了。再放几年,倒了,五两都不值了。而且这里离村子稍远,离田近,很多蚊子,没有人喜欢住这里。” 顾氏摆了摆手:“我不能这么占你们的便宜,这房子和院子这么大,有菜又地,我不能这么占你们的便宜。.....” 顾村长摇了摇头:“大姑这话不对,什么占我便宜?这房子,还是重山姑丈帮忙盖的,当年姑丈帮我的时候,你怎么说的?你说,难道你们做大姑和姑丈的不能照顾一下外甥?今天,难道我这个外甥不能照顾一下大姑吗?这房子都过了十几年了,难道折半价卖不行?” 顾村长能有今日的好日子,得益于小时候跟过沈重山上山打猎,学过一些猎术和箭术,还学过一些武术,沈重山还救过他的命,不然他早就被老虎吃了。 而且那老虎卖了的银子还分了他一半,才有了今天的他! 沈重山对他来说恩重如山。 他一直都想帮衬顾氏一家,想她们搬回来,奈何顾氏不愿意,这次真是个好机会。 村长媳妇点了点头:“可不是这个理!大姑,你要是觉得我们便宜卖了,就当我们这后生的孝敬一下你!送你了!再说其实应该不收银子的,只不过你心不安。” 顾氏还想说什么,顾村长道:“好了,大姑,你再说,我是一文都不收了。五两买不买?不买就送你们了!我们来算一算,重山姑丈当年到底帮了我家,帮了我多少忙,如果不是........” 顾村长又开始长篇大论了! 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大堆。 “......大姑,你说这银子我该不该收?” 顾氏受不了,“好了,别说了。七两银子,七两我才买。不然我不搬了!就算是七两我都觉得占大便宜了,都不好意思了。” 顾氏想着以后一点一点的慢慢还。 她想不到当年种下的善因,今日会得到这么大的善果。 其实这些年,顾村长已经帮过不少了。 真不欠他们家什么了。 顾村长想说什么。 杨氏悄悄的拉了拉他,笑道:“那便七两吧!” 到时候花点银子,好好的将这房子修缮好,将院墙修好便是。 顾氏松了口气,总算将七两花出去了! 顾村长高兴的道:“玉夏叔他们知道大姑你们搬回来一定很高兴。” 顾氏闻言笑容僵了一下,她有些不敢面对自己的大弟和二弟。 杨氏悄悄的使劲的拧了顾村长腰间的肉一下。 顾村长痛得表情扭曲。 星浓将七两银子拿了出来:“顾叔,给。” “行,那我就收下了。明天我找人帮忙修缮一下这房子。”顾村长接过银子。 心里琢磨着怎么将这几两银子花在这房子上。 星浓不喜欢房间太暗,闻言她对村长道:“顾叔,修缮房子的时候,可以将房间的窗户开大一点,让光线透进去吗?” 明天她可以再拿十两定金,到时候将修缮房子的银子悄悄给村长便是。 “行,星浓想怎么改?来,你告诉我,哪件房间要改?” 星浓和顾村长一起进了房间。 顾泽森,星晴也跟着进去了。 顾氏见此忙拉着村长媳妇走到一边低声道: “大嫂,我想地契和房契就写星浓的名字。这买房的银子是星浓赚的,她在酒楼洗盘子的时候,学到了一些做菜的本领,研究了几个菜方子,卖菜方子赚了一些银子。你也是知我家的情况的,这房子写星浓的名字,以后若有什么事,她们母女也有个保障。” 杨氏当然知道顾氏的情况,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毕竟当年也是相公提醒她的,唉,这么多年了大姑也是不容易,不然日子哪会过得如此辛苦啊! 不过过去这么多年了,应该没事吧? 天高皇帝远的,那人总不能一直盯着她们家吧! 那种身份的人,有那么闲吗? 不过小心些也好。 “好,写星浓的。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姑放宽心吧!你看星浓都懂得赚银子了,几个孩子都长大了,以后你就等着享福吧!” 顾氏笑了笑,有点心事重重,:“几个孩子都是懂事的,我的确轻松了不少。只希望他们将来都平安健康,我就无憾了。” 村长媳妇安慰道:““大姑说啥呢,星浓几个孩子的后福在后头呢!这辈子的苦都吃完了!” 顾氏摇了摇头:“盼是这么盼着,就是,不知道若兰那孩子过得怎么样了。” “若兰那孩子那么善良聪明,....” ...... 京城大长公主府 云蒸霞蔚,花团锦簇的花园里,一名打扮素雅,却也遮掩不住她绝美容颜的白衣女子正坐在凉亭下,对着满塘的荷花抚琴。 琴声丝丝绕绕,哀哀戚戚,让人闻之心情沉重。 一名侍女从从假山的另一头匆匆的走了出来,来到凉亭外,对抚琴的女子恭敬的行了一礼,然后双手呈上一封信:“郡主,舞阳公主派人给你传了一封信。” 长乐郡主轻轻的收回手,琴声骤停。 “呈上来吧!” 侍女低着头,双手保持着原来的姿势,恭敬的走上了凉亭,在一步之遥停了下来:“郡主,信。” 长乐郡主身旁的贴身侍女接了过来,打开,不敢看一眼,低着头,弯腰,非常恭敬地呈递给她:“郡主,请过目。” 长乐郡主这才接过信,看起来,然后那一对柳叶眉不自觉的聚拢起来。 真的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谁让他们将人逼到无家可归,逼得他们要报官了?这兔子急了都会咬人呢! 不过,任子麟怎么跑到平远县那边去当县令了? 真是烦! 她可不想被他发现一些什么,那人向来是个大嘴巴。 他知道了等于全京城都知道了。 “给舞阳公主府的人回信说,不用管了,翻不起风浪。” “是!”侍女恭敬的应了一声,便退了下去。 第二十章 和亲人选 这时,一个气质儒雅,人到中年却依然俊雅不凡的男人走进了凉亭,:“子瑶,你刚才说什么翻不起风浪?” 长乐郡主闻言迅速将手中的信塞进袖口里,然后才站了起来,笑容满面的道:“爹,下衙回来了?” 温瑞擎点了点头:“嗯,刚才听见琴音便知道你在这里弹琴,所以过来看看。刚刚你说什么翻不起风浪?” “就是舞阳姨母让人给我送了信,说表哥身边那个丫鬟已经送走了。” 温瑞擎闻言脸上闪过一抹厌恶:“这种事,她怎么和你一个姑娘说?” 舞阳公主府的那个儿子,简直就是养废了! “姨母不和我说能和谁说啊!爹今天在衙门不顺利吗?怎么脸色有些不好?” 温瑞擎闻言心中一暖,这个女儿就像平阳长公主一样贴心,可惜平阳去得早,不然现在他也不仅仅是当一个小小的鸿胪寺卿,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官了。 “今天边境有消息传回来,最近赵国又不安分了。” 自己这个女儿像平阳长公主一样聪明,又因为自幼丧母,深得皇上和太后的宠爱,太后每隔一段时日便接她进宫小住一段时日,温瑞擎也喜欢和她说说朝中的政事。 长乐郡主闻言柳眉轻蹙,“大公主不是去赵国和亲了吗?赵国怎么还不安分?” “大公主这次又没保住孩子,这都几年了一个孩子都没生下来。赵国国君对她也有意见了吧。现在眼看再过几个月便是年底了,赵国估计又想趁机多要些朝贡。我是担心赵国又提出和亲!” 长乐郡主愣了一下:“和亲?可是宫中不是没有了成年的公主了吗?” 大公主,二公主都去和亲了,现在剩下的最大的公主才十岁。 温瑞擎点了点头:“所以这人选就成了最大的问题,没有公主,估计得在郡主当中找了。到时候这选人的事不就落到我头上,你说,这举荐谁上去,这不是得罪人吗?幸好你深得皇上和太后的宠爱,不用担心。” 所以说,这个鸿胪寺卿真不是人当的!人家赵国的鸿胪寺卿在自己面前可趾高气扬了! 长乐郡主的确不担心,选她去和亲,太后第一个就不会答应。 “相公,郡主,我炖了莲子雪耳羹,你们尝尝。”沈若兰捧着三碗莲子雪耳羹,笑着走进了亭子。 两人立马便不说话了。 温瑞擎:“不必了,我不爱吃甜食,还有公务,我先会书房了。” 话落,他看也没看沈若兰一眼,转身便走了。 沈若兰眼里闪过失落。 昨日她才看见郡主给他做了莲子雪耳羹,他吃得可高兴了。 “我最喜欢吃莲子雪儿羹了,多谢二娘。”长乐郡主却是笑着接了过来,尝了一口,然后一脸满足的道,“二娘做的莲子雪耳羹最好吃,弟弟也爱吃,二娘你也给他送一碗啊!” 沈若兰笑道:“郡主喜欢便好,我这就给世子送去。” “嗯,我还要一碗。太好吃了!”说着她又拿走托盘上其中一碗莲子雪耳羹。 沈若兰笑了笑,心中因为温瑞擎的冷淡升起的失落也消退了一些。 幸好长乐郡主和平阳世子对她就像亲娘一样敬重,不然这日子真的无法过了。 沈若兰捧着剩下的一碗莲子雪耳羹离开了。 在她的身影消失后,长乐郡主收起了笑容,她拿起桌子上的茶碗喝了一口茶,漱口,完了才道:“嬷嬷,将这两碗东西倒了吧!” “是,郡主!” 平阳郡主摸了摸袖袋里面信,心中一动。 这和亲之人,也不一定要真正的公主郡主的吧? 看了,她明天得进宫一趟。 ~ 屋里 星浓和村长商议好怎么改一改房子的窗户后,便几人便走了出来。 两人马上不说话了。 星浓:“......” 顾氏笑道:“麻烦扬斌了。” “大姑说这些干啥?这不是应该的吗?”村长摆了摆手。 顾氏问星晴和星晖:“地契和房契上的名字写星浓的,你们觉得如何?” “好啊,写姐姐的!”两兄妹异口同声道。 姐姐赚的银子买的,当然写姐姐的。 顾氏便对村长道:“那麻烦村长了。” “客气个啥!”顾村长以为顾氏顾虑到星晴,星晖那边的情况,所以写星浓的名字。 这样的确比较好。 他接着道:“明日一早,我就去衙门将地契和房契的事办下来。” 村民盖房,开荒都不喜欢去衙门办理地契和房契,如此就可以避免交赋税。 但是顾村长不喜欢这样,他家里的田地,新开的荒地,全部都是去衙门正经登记的。 ..... 商量好一切后,顾氏便带着几个孩子回家了。 村长媳妇给了他们一个背篓的菜。 回到家,顾氏将东西放好的时候才发现背篓下面还有一些鱿鱼干,虾干和章鱼干,紫菜,海带之类的。 星晴和星晖见都没有见过,便问是什么。 顾氏一一说了一下。 在沈重山还没有去服兵役的时候,他力气大,懂武功,识文断字,懂得又多,能赚很多银子,这些海味,顾氏也是吃过的。 星浓的重点在牛乳上。 有了牛乳,就可以做一些牛奶糖。 星浓便道:“外婆,这牛乳我想做一些牛乳糖。” 顾氏闻言,诧异道:“你会做牛乳糖?” “嗯。” 星晖:“姐姐,你是在酒楼洗碗的时候跟厨子学的吗?牛乳糖好吃吗?” 星浓自动过滤掉他前面的问题,“好吃。” 牛乳还是新鲜比较好,星浓就着灶膛的火光,连夜将牛乳糖做了出来,顺便将明天早上的早餐也备好了。 一整个晚上,这条狭窄的巷子里都飘着甜甜的牛乳香。 ~ 夜已深,前面沈家大宅,姚氏和沈明珠坐立不安的等待着。 丫鬟马不停蹄的在迎宾楼问到了消息,又乘着夜色赶回来村里。 丫鬟下了马车,匆匆跑进屋里,兴奋的道: “夫人,小姐,我问过迎宾楼的掌柜了,他说的确有客人不见了金珠。” 姚氏和沈明珠都脸露喜色。 姚氏:“那你按我说的话说了吗?” “回夫人,我都是按夫人交代的话说的,那掌柜说等我们将金珠送还,他定然亲自上门道谢。” 姚氏,闻言,高兴得站了起来:“哈哈,好!这下,我们真的和迎宾楼扯上关系了!” 沈明珠也高兴,可是,“爹怎么这么晚还不回来啊?” “明珠想爹了?爹这不是回来了!”这时一个身材略显圆润,长相尚算俊美的中年男人大步走了进来。 “爹,你总算回来了!这么晚回来害人家那么担心!” “哈哈,爹的错,下次早点!”沈世华笑这应了一声,然后坐在姚氏身边迫不及待的问道:“夫人,刚才你说什么和迎春楼扯上关系了?” 第二十一章 试探 姚氏给沈世华倒了一杯茶笑道:“相公喝口茶,再坐下来听我说。” 沈世华一口便将茶水喝光了,现在天气热,刚才又在小婉那里出了一身汗,虽然事后小婉侍候他喝了不少茶水,但是回来的路上早就渴了。 姚氏先对沈明珠道:“明珠去看看你祖母好点了没。” “是,娘亲。”沈明珠识趣的离开了东屋。 姚氏才将事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要是我们能帮迎春楼的客人找回失物,那迎春楼便算是欠我们一个人情了,有了这层关系,我们酒庄的酒想要在迎春楼卖还难吗?” 沈世华闻言握住了姚氏的手,笑道:“哈哈.....还是夫人聪明!这次要是能和迎春楼合作,咱们酒庄以后定然能成为楚国最大的酒庄。” 他捏了捏姚氏的手。 姚氏虽然保养得好,但是生完两个孩子后,这身材到底是有些走样了,而且年纪也大了,这手握上去,那手感到底是比不上小婉姑娘的。 不过胜在姚氏聪明,能干,他还是很敬重这发妻的。 当年来接人的那个管事给了顾氏一百两,晚上又将那一百两偷了,给了他们一家,让他们家帮忙盯着顾氏一家,告诉徐丈人,这才让他们有了扩大酒坊的成本。 最重要是姚氏手巧,将沈重山的酿酒技术都学了去,酒庄才会越做越大。 姚氏脸上露出了一抹羞赧,可惜,还有正事要处理,“相公,明天报官一事谁去比较合适?本来我想让小熙去的,但是她是明珠的丫鬟,会让别人认为是她去报官的,担心影响她的声誉,过了年就要开始预选了,现在正是积攒好名声的时候。” “你说得对,我去找爹商量一下。”沈世华站了起来,大步离开。 ~ 夜里,顾氏辗转难眠,就担心有黑衣人上门。 星浓睡觉向来警觉,她这样,她根本睡不着,便道:“外婆,你在怕什么?” 黑暗中,顾氏愣了一下,她矢口否认:“外婆哪有怕什么?是外婆吵到你了?快睡吧!外婆只是脚有点痛,睡不着,现在好多了,不痛了。” “外婆,你为什么怕我们赚银子?” “没有,哪有怕你们赚银子!你这孩子别胡思乱想。” 星浓:“是因为京城小姨夫和小姨那边吗?” 除了这个,星浓实在想不到其他原因。 顾氏没想到星浓如此敏感聪明。 她沉默了一下,想了想,觉得还是和这丫头说一说,让她怕一怕,别再赚银子了。 她斟酌了一下便道:“嗯,你小姨上京后便得罪了很厉害的人,那人身份很尊贵,她要对付我们。让我们不好过!” “以前只要外婆赚到一点银子,便会遇到贼人或者劫匪,我的脚就是这么受伤的。所以,你以后不要再赚银子了,知道吗?不然受伤的会是自己!这件事,你一定要答应祖母,不然你自己搬去那房子住,我们不过去住了!” 得罪了身份很尊贵的人?她需要探一探有多尊贵,“外婆,人只有比对方强大,才不会被对方欺负。” 顾氏闻言愣了一下,类似的话,沈重山也说过。 她想到她今天直接抓起沈明珠丢出去的那一幕。 这孩子,性子真的越来越像相公了,也继承了相公的力大无穷。 可是,比对方强大? “不可能的。那可是太……”惊觉自己差点说出来,顾氏惊忙收住了嘴,生硬的改口,“太晚了!快睡吧!你这丫头,心别这么大,安稳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太?难道是太后? 沈若兰为什么得罪太后? 星浓稍微联想了一下:“!!!!” 该不会那个所谓的姨丈上京后尚了公主,做了驸马吧? 星浓侧了个身,故意低声咕哝:“本来就是。话本都有说那些位高权重,德高望重的太臣,皇上都不敢轻易动他们。” 一个存心欺负你的人,他并不会因为你委屈求全就不去欺负你,反而愈发变本加厉。 就像有些人之所以喜欢逗弄缩头乌龟,就是因为一碰它便缩头。 换一条凶狠的毒蛇,看他还敢不敢? 顾氏闻言,浑身一颤。 半晌,她才叹气道:“睡吧!” 让自己便强大? 他们孤儿寡母怎么变强大? 怎么位高权重,怎么德高望重? 星浓知道不会这么容易便改变顾氏的想法,但种下一粒种子,慢慢就会生根发芽。 只要有一线生机,没有人愿意在苦日子里苦苦挣扎。 ~ 第二天,同样是鸡鸣的时候,一家人便起床了。 星浓昨晚睡着后,同样做了一晚上的梦,都是关于原主的记忆的。 她此刻脑袋有些发胀,但还是爬了起来。 因为天气热,昨晚便大骨头熬了汤,肉也炖熟了。 星浓用大骨头汤下了一碗面。 没有污染,没有化肥农药,种出来的小麦做成的面条,麦香味特别浓郁,哪怕是清汤面,那面条都带点小麦自然的清甜。 实在太好吃了! 一家人除了顾氏感觉吃下了一顿银子,心疼得不行,大家都吃得欢欢乐乐的。 吃完面条顾氏便匆匆去镇上做工了。 星晖去桃花村了,今天那房子开始修缮,他去帮忙,星浓顺便让他带了二十斤米去给熬粥。 昨晚的牛乳糖已经变硬了,星浓将它切成了块,正好厨房里有半张干净的油纸,她将油纸裁了,将糖一粒粒包了起来。 完了,她对星晴道:“我还有事要去城里一趟。” 星晴和星晖果然是龙凤胎,借口都帮星浓脑补出来了,“姐姐是去酒楼卖菜方子吗?早点回来!” 星浓:“......” ~ 星浓进城后,直奔书斋,“何掌柜。” 何掌柜看见星浓,双眼放光,简直就像看见财神爷一眼! 他立马站了起来:“沈姑娘来了!咱们先去后院说。” 书斋里有不少人,都诧异的看着这一幕。 心中猜测,那姑娘是谁? 只是谁都没有猜到星浓的身份。 有人甚至将掌柜的激动,解读成紧张,猜测星浓是掌柜的亲戚,上门打秋风的。 第二十二章 攒名声 何掌柜将星浓请到了一间光线明亮,又宽敞的书房内。 这书房,比昨日那间小屋要好多了,屋里一应家具都是上等的花梨木打造的。 书桌,书架,软塌....什么都齐全。 “以后这里就是沈姑娘的专用书房,从此以后不会有第二个人使用这书房。沈姑娘你放心在这里写话本吧!写多久都没问题。里面还有一间房间,晚上也可以在这里休息。” 星浓不甚在意的点了点头,“麻烦掌柜了。我只是写一会儿就走了,随便一间屋子便行,不用特别准备。” 何掌柜见星浓面对这书房如此淡然,不由更加另眼相看,心里也定了一些。 寒门学子来写书的也不少,可是有点成就后,给他一间专门的屋子,能如此淡然,宠辱不惊的其实少有。 尤其是她这个年纪的人。 这孩子真不错。 何掌柜的语气比之前多了一分类似长辈的关爱,“文房四宝我都让入准备好了。那边的桌子还有茶水,点心和一些鲜果,你要是饿了,渴了可以吃。要是东西不合胃口或者有什么要求,你拉一拉窗台边的绳子,就会有人过来。你告诉她,你需要什么便行了。不用和何叔客气。” 星浓已经来到书桌旁,她点了点头:“多谢掌柜。” “那我不妨碍你了。有什么需要都可以让人喊我。” 星浓想到什么便道:“掌柜,今天的订金可以换成一套笔墨纸砚和两本算经吗?给初学者用的,不需要太好。” “好的,我这就去给你挑选一套。”掌柜的退了出去。 星浓没有耽搁,提笔便开始写了起来。 对于这个临时办公室,她是真不在意。 这屋里的一切是好,都是上等的,可是上辈子,作为特种科研人员,她拥有的东西更好。 ~ 星浓这次只在书斋里待了一个半时辰,写了两万字,便离开了。 因为昨晚便想好了情节,所以今天写得比昨日还要快。 掌柜给了星浓一个盒子,还有一个荷包。 昨日见她直接将银裸子塞进衣兜里,他当时不知道她没有荷包,所以直接给的银裸子,今天特意准备了一只没有任何花纹的荷包。 “星浓丫头,刚才你要的文房四宝还有两本算经我已经准备好了,都在盒子里。一共八两。剩下的二两在荷包里,这个荷包里面还有一张钱氏钱庄的对牌,以后话本的红利我直接存进钱庄,你拿着对牌去钱氏钱庄取银子便行。红利的话,大概下个月月底才有。” 昨天说好了,每交一次两万字的话本,便先付十两定金,到时候有红利了再多除少补。 星浓接了过来,将那一盒文房四宝放进了背篓里,然后便离开了。 离开了书斋,星浓打算去布庄买些布回家做衣服和鞋袜。 家里的衣服没有一件不是破旧的。 她就近找了一家布庄走了进去。 布庄很大,有好几个卖布的女婢,几人看了一眼进来的星浓便收回视线,或是照顾本来的客人,或是装作没有看见,整理布料。 只有一名女婢上前笑道:“姑娘是想买什么的?”普通缎子在这边,粗布麻衣在那边。你挑好了告诉我要多少,我让人给你剪下来。” 星浓本来想买细棉布的,棉布吸湿性强,又透气,适合干农活,可是没有发现细棉布,麻布和粗布,太粗糙,穿着不舒服。 但她看了一圈都没有发现棉布,才想到原主好像没有见过棉花。 身上的粗布衣服实在太不舒服。 她便在缎子里面挑了一匹雨过天青色,一匹深蓝色和一匹白色的。 “我要这三匹。” 星浓挑的这种缎子质地厚密,而且是混合了麻来织成的,麻的成分还要高一些,比单纯的麻布和粗布舒服多,是一般人家首选。干活也不碍事,实用。 不算贵,一整匹五百文。 女婢闻言愣了一下,然后笑道:“好的!姑娘还需要什么?” 星浓走去粗布麻衣那边,打算扯几丈回去做围裙和袖套,布袋等东西。 “有黑色的麻布吗?给我扯两丈。” “有的,这里刚买完,我进去给你扯两丈,”女婢将星浓挑的三匹布放到一边,便赶紧进去剪布。 沈明珠和姚氏这时候走了进来。 沈明珠看见星浓均愣了一下。 她们本来今天打算去报官的,没想到县丞大人不在,新来的县令还没有上任,原来的县令已经离开,衙门沐休一天。 且让这个野种再逍遥一两天。 星浓眼神都没有给她们一个,她站在那里等女婢将布剪下来。 沈明珠看见星浓站在粗布麻衣面前,想到刚才的话,她下意识的想到了攒名声! 布庄里人多,不正是攒名声的好机会? 心善貌美的富家小姐买布遇到又穷又丑的亲戚,没有看不起,还好心的赠送布料,这要传出去不正是好名声? 只是花几十文而已,就当打发乞丐。 更何况,自己每次说要送她东西,她都不要,倒是有点骨气。 所以有外人在的时候,她也喜欢故意对她好一点,赚点名声。 反正动动嘴皮子而已,又不用真的送。 她踩着婀娜多姿的莲步走向星浓,一脸惊讶的道:“星浓表姐真的是你?你也来买布料吗?你喜欢什么,挑好了我送你。这次你别再拒绝了!” 表姐?店里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星浓这才看向她:“哦,我要这三匹缎子,还有两丈麻布。” 沈明珠:“......” 野种不是应该拒绝的吗?怎么答应了? 姚氏看见星浓竟然挑的是缎子,而且一挑便是三匹,这都要一两多银子了!她气得太阳穴突突的跳。 简直狮子大开口! 缎子算是家境比较好的人家穿的,她一个父不详的野种种凭什么穿! 最重要的是她们凭什么要送个一个野种几匹缎子,送给她对自己有什么好处? 姚氏看了一眼身边的丫鬟,那丫鬟马上会意,大声的道:“有些人就是如此的贪得无厌,明明挑的是麻布,听见别人说送,立马便挑了三匹缎子!就算我家小姐心善,也不能这样啊!” 店里的客人还有许多,大家闻言都看了过来。 第二十三章 还珠 沈明珠笑了笑:“没有关系,星浓表姐喜欢就行。” 她心中暗暗得意,一个人的好,是靠另一个人的恶呈现出来的。 这个野种竟然敢狮子大开口,也好! 这么一对比,谁好,谁恶心,大家都知道了。 “小姐,你真的太心善了!你每次都要送她东西,她可是当你是冤大头呢!你看,你一说送,她就多挑了三匹缎子,缎子啊!几百文一匹呢!三匹一两多了!她还真好意思!” 有两个人刚才根本没有留意星浓要了什么,此刻看星浓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充满了嫌弃。 “姑娘,这种人贪得无厌,小心攀上你了,别送了!” “本来买的是两丈麻布,看见别人说送就要三匹缎子,这不去抢!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不要送!” 沈明珠笑了笑:“没关系的。星浓表姐她不是那种人,平时我给她东西,她都不要的。星浓表姐你还要什么?不够可以再挑挑!” 星浓这次没再搭理她。 这时那个婢女拿着两丈黑色麻布出来,笑着对星浓道:“姑娘,两丈黑色麻布二十文,三匹缎子一共一两半,两样加起来一两五百二十文!” 众人:“......” 沈明珠和姚氏脸色一变。 有人惊讶道:“这姑娘本来就要了三匹缎子?” 有人跟着点了点头道:“我刚才就想说,那姑娘本来就买了三匹缎子!” 买布女婢:“对啊!一进来就挑了三匹缎子了啊!怎么了?” 星浓低头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二粒银裸子和二十文。 女婢接过星浓的银子。 沈明珠回过神来,立马道:“星浓表姐,说好的我送你呢!” 她赶紧掏出了二两碎银递给女婢:“我来付银子。” 姚氏也忙道:“对,星浓,我们来付就行了!” 这回顾不得心疼那一两银子了,要是不买给她,她们的名声都不保了! 星浓淡淡的看了她们一眼,“演够没?别烦我!” 沈明珠想到什么,吓得连连后退。 买布女婢看了一眼星浓,又看了一眼沈明珠,不明发生什么了,她找了五百文给星浓。 星浓接过来,将三匹布塞进背篓里,直接离开了。 等到星浓离开,众人才回过味来。 “你说那姑娘说演够没是什么意思?” “你还看不明白?人家是根本不想送,佯装大方故意送,以为别人只买了两丈麻布,谁知道人家还买了三匹缎子,不舍得了吧!所以让丫鬟说一些话羞辱对方,不就不用送了?” “啧啧.....不舍得就别说送啊!人家有没有逼她!” “说不定一开始就没打算送,故意的,没听那姑娘问她演够没吗?” “恶心!假装大方!” ...... 沈明珠和姚氏有苦说不出,落荒而逃。 就担心被认出来。 这布庄她们是再也不敢去了! ~ 马车里,沈明珠心中越想越不对劲:“你说,那野种是不是知道我不会送,故意应下的?她以前都是拒绝的!” 姚氏摇了摇头:“不知道,不过那野种自从报官被打板子后变了!你以后还是少招惹她。” 姚氏都猜不到她是按什么牌理出牌的! 本以为会被坑一笔,心里难受,想着教训她一下,没想到现在没有被坑到更难受! 姚氏后悔道:“那一两多的银子刚才真该直接出了!” 沈明珠点了点头,想到刚才大家的眼光还有话语,她难受得抓狂,她的名声都没了! 天知道要一个众所周知的好名声有多难! 她忍不住直接一巴掌甩在丫鬟脸上:“都怪你!你胡说八道个啥啊!” 丫鬟被打得脸都肿了,委屈的看了姚氏一眼,低下了头,不敢反驳。 ~ 星浓离开了布庄,经过迎宾楼的时候,一辆简朴大气的黑色马车在她身边经过,然后停在酒楼的台阶前。 星浓看了一眼,认出了马车是珠子主人的,抬脚便走过去。 一个清冷峭隽的身影从马车上下来。 清晨的阳光洒落在男子清绝俊美的脸容上,白皙的肌肤染上一层光晕,俊美得如神如妖,摄人心魄。 楚天阔从马车上下来,一眼便看见了星浓,只是他眼神没有任何停留直接往迎宾楼走去。 “公子请留步。”星浓喊住了他,并走向他。 松柏一个闪身便来到星浓面前,伸手拦住了她,警惕的看着她。 楚天阔转头看了她一眼,脸上的表情很淡:“何事?” 星浓掏出珠子,伸出了手:“你的珠子。” 松柏瞪大了眼:“这珠子怎么在你身上?” 昨天主子说珠子不见了,他找了整整一晚,差点将院子和马车都拆了! 怎么会在她手中? 是主子路上掉了吗? 星浓:“不知道。” 松柏愣了一下:“……” 这是什么回答? “多谢姑娘。”楚天阔客气而有礼的道了一声谢,然后道,“松柏。” 松柏接过珠子,恭敬而有礼道:“多谢姑娘。” 想不到这姑娘家里这么穷,依然拾金不昧。 松柏理所当然的认为星浓又在路上捡到珠子。 星浓想了想对楚天阔道:“很抱歉,不小心动了你的珠子。” 这珠子有秘密不宜其他人知道,她这么说,如果对方知道珠子里面的秘密,他自然会听明白的。 如果他不知道珠子的秘密,那便算了,她不会提醒,免得惹麻烦。 星浓说完便转身离开。 楚天阔愣了一下,她进去了? 松柏拿出帕子仔细的将珠子擦干净才递给楚天阔。 楚天阔收回视线,接过珠子,修长白皙的手指习惯性的捻了捻珠子,突然顿住。 变了! 里面竟然变了! 她以为她只是进去了发现了造物灵珠的秘密,没想到…… 楚天阔迅速抬头看向星浓离开的方向。 只是大街上,已经没有了那个娇小瘦弱的身影。 不知进了哪家铺子。 “主子。”松柏见楚天阔不动,诧异道。 楚天阔收回视线,随手将珠子塞进荷包里,想到什么,动作一顿,没有放荷包,而是捏着珠子,抬脚便往迎宾楼走去。 ~ 酒楼里,赵掌柜站在门外恭敬的行了一礼,“公子。” 楚天阔点了点头,然后走了进去。 赵掌柜落后几步,和松柏一起进去,低声问道:“公子认识刚才那个姑娘?” “嗯。主子怀疑她和梁家有关系。”主子让自己查她,不就是怀疑她。 第二十四章 白衣公子 赵掌柜闻言愣了一下,那姑娘和梁家有关系?不会吧? 感觉不像啊! 他快步追上楚天阔,落后一步道:“公子,昨日收了一只老母鸡,那鸡不错,老婆子说午膳做个金汤珍菌鲍鱼鸡,晚上炖个人参鸡汤,给主子尝尝。说来也巧,那老母鸡正是刚才那个姑娘卖的。” 楚天阔正想拒绝,闻言点了点头:“嗯。” 这下掌柜可惊讶了,老母鸡最补了,可是平日主子不爱吃鸡,胃口也不好,什么都吃得少。 他不由道:“她之前来酒楼还想卖菜方子。” 楚天阔闻言脚步一顿,“什么菜方子?” 掌柜:“.......我没问。” 楚天阔不甚在意的点了点头,然后便离开了。 掌柜后悔不已,虽然楚天阔没有说什么,但是他既然问了,就表示对那菜方子有兴趣啊! 下次再看见那姑娘一定要将菜方子买下来。 还有,他觉得主子不是怀疑,对待敌人,主子可不是这样的! 那姑娘到底是什么引起了主子的注意? 他将松柏拉到了一边:“主子怀疑什么,你知道到了什么,快告诉我!” ~ 楚天阔回到屋子,捏着金珠,意念一动,眼前的景象便变了。 他走到那棵青翠欲滴,并且结了一树种子的芥菜旁,伸手碰了碰芥菜的叶子,那双黑濯石般的眸子一眨也不眨的盯着菜叶子,深邃难明。 她到底是怎么让这花盆里的植物活过来的? 他尝试了很多次,都没成功。 楚天阔看向半空中漂浮的基因碎片,意念一动。 造物台亮了,出现了一个光球,那些基因碎片一片片的飞入光球里开始排列,可是瞬间又散了,光球随之消失。 楚天阔看了一眼那株芥菜,意念一动,将上面的种子收了。 眼前的世界也恢复了原状,他在书桌旁坐了下来,将手中的芥菜种子放在白纸上,然后又拿出白色珠子,将两粒珠子放在掌心把玩着,一脸深思。 这时敲门声响起,外面响起了松柏的声音:“公子,卫公子那边有飞鸽传书。” “进。” 松柏将一封信拿了进来,恭敬的双手呈给楚天阔。 楚天阔随手将两粒珠子塞回荷包里,接过来信,打开上下打量了一眼便将信中的内容看完。 他捏紧了手中的信纸,指关节泛白,整个人身上的气息瞬间冷了几分:“传信给白桦,让他盯着卫峰,别让他踏近晋国皇宫半步。” “是!”松柏应了一声,转身便去安排。 “等等。”楚天阔喊住了他,将桌子上的芥菜种子包了起来:“去买些一样的种子回来,分开种,看看有什么区别。” “是。”松柏上前接过种子,便匆匆下去传信了。 上次大公主被赵国小公子推倒小产,卫公子忍不住独闯晋国皇宫救人,差点命都没了。 这次大公主不知道又出了什么事。 真是愁死人了! 什么时候才能将大公主救回来? 唉,主子刚刚心情还是不错的,没想到大公主又出事了。 松柏出去后,楚天阔走到了窗边,看着某个方向,那清冷峭隽的身姿,散发着冰冷萧杀的气息。 窗外,一株梧桐树上的鸟儿都吓得扑腾着翅膀飞走了。 良久他将手中的信握成一团,碎成了粉末,随手一挥。 那粉末,缓慢的消散在空中。 他转身走回书桌,想到什么突然脚步一顿,伸手摸了摸腰间的荷包。 “.........” 还了珠子后,星浓看见街道对面一家酒楼门外贴着一张红纸,上面写着高价聘请厨艺高超的厨子,高价购买菜方子。 这张红纸应该是新贴上去的,昨日她看见的分明是旺铺转让的红纸。 这家酒楼自从迎宾楼开张后,生意一天不如一天,现早就已经到了经营不下去的地步了。 现在看来是有新的东家接手了。 星浓抬脚走了进去。 她想要做的事许多,需要银子。 因为这落后的印刷技术,话本的分红最快也要两个月后才能拿到一部分。 酒楼里面一位年轻的白衣男子坐在柜台旁看话本。 他的身后站着一个身形高大,浓眉大眼的男子。 男子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守卫一样,看见星浓进来,眼珠转了一下,眼神愣了一下,然后又转了回去,直视前方,一本正经的道:“公子,有客人。” 然后又面无表情,目空一切的站在。 星浓:“......” 一旁的小二:“......” 白衣男子头也不抬的道:“姑娘,酒楼今天不营业,吃饭去下一家吧。” “我是来卖菜方子。” 声音清脆空灵,婉转悦耳,白衣男子被这声音美到了,他抬头露出一张过分俊美的脸。 沈瀚宇看见星浓,愣了一下,那双好看的狐狸眼闪过一抹惊讶,是她? 星浓:“......” 星浓搜索了一下原主的记忆,有限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两人。 只是这两人的反应为什么好像认识自己? 沈瀚宇之所以诧异不过是昨日进城的路上,他在马车里正好看见她帮一个老汉推车。 刚才他路过布庄,正好也看见她坑人,感觉就像个坏人。 可是昨日之事虽是一个小小的善举,微不足道。 但这世间做大善的人未必真善,反而做着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善才是大善之人。 细微之处更能窥见一个人的品行。 只是,这么就近一看,这个心善的黑丫头怎么长着一双他们家特有的狐狸眼? 狐狸眼虽多,但是这么好看的狐狸眼,他们家特有啊! 不过,他没有姐妹,不然那老头不会天天嚷着要贴心的小棉袄了。 他放下话本,站了起来,走出柜台,对星浓做了一个手势:“姑娘请坐。” 星浓走到最近的一张桌子从容落座。 沈瀚宇眼神闪了闪,这落座的姿态和坐姿就不是普通农家女子能做出来的。 他一撩衣摆,同样优雅从容的在星浓对面坐了下来。 沈南跟在他身后,来到他身后站着。 店铺唯一的小二看了一眼像根木头杵着一动不动的沈南,才非常有眼色的给两人上了茶。 “姑娘会做什么菜?我得尝过,才决定买不买。”沈瀚宇问道。 她一看就不像个会做出什么有名的菜的人。他可不是个心善之人,如果菜不适合,他也不会买。 星浓看向站在一边的小二:“请问厨房有什么食材?” 第二十五章 草率了,打工人 小二立马机灵的道:“厨房没有什么食材了,只有一条五花腩猪肉,缸里还养着一条活鱼,还有几样蔬菜和一板豆腐,姑娘想做什么菜,小的可以去买。” 这位白衣公子刚刚才买下了酒楼,而且他刚买下酒楼就写了一张红纸贴在门外要高价请厨子,还提到一个从宫里出来的御厨,又让他的手下去赶紧请什么先生来修缮酒楼。 他一看就是不缺银子的,而且身份不凡,这酒楼应该能经营下去,他缺一份工,他想好好表现,争取能留下来。 星浓:“不用,够了。公子要不要尝尝我的手艺?” 她还要赶回村里,不能耽误太多时间。 前世她有一个非常嘴刁的古武师傅,半年时间带她尝遍了全球所有的米其林三星餐,还培养出了她一身好厨艺。 沈瀚宇听见猪肉便下意识皱了一下眉头。 这还是他小时候被人塞了一块长了虫的猪肉,留下了阴影,从此看见猪肉便反胃。 但他没打算提醒她。 星浓察觉到沈瀚宇下意识的反应,不由道:“冒昧问一下,沈公子不吃猪肉?” 一动不动的沈南眼珠子动了动。 星浓将两人的反应看着眼里,看来猜中了。 是信仰的缘故吗? 她真诚的道歉:“沈公子不吃猪肉是和信仰有关吗?我很抱歉。” 沈瀚宇只觉得这黑丫头真的有颜色,他向来喜欢和有眼色的人交往,省事,他笑道:“那倒不是,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吃,姑娘不必抱歉。” 星浓点了点头:“那我做一些素食。” 沈瀚宇摇了摇头:“我不吃素,对猪肉只是有不好的阴影而已,要是姑娘能让我吃一口猪肉,那菜方子我便高价买下来。” 他是看见猪肉就反胃。 星浓:“多高?” 沈瀚宇捧起茶杯喝了一口茶,闻言,放下茶杯,伸出了五只手指。 “五百两?” “噗!”沈瀚宇直接将口中的茶喷了! 这姑娘是有多自信,张口便五百两! 一个菜方子,还是关于猪肉的,五十两,上天了吧? 小二惊得下巴都掉了! 谁家的菜方子值五百两?御厨还是厨神的? 连木头人沈南都忍不住多看了星浓一眼。 星浓对众人的反应并不在乎,价格的事情还是得先谈好,“其实我习惯了以分红的方式来和人合作。”五百两,虽然听起来很多,甚至够梅花村的村民花一辈子了,但是她的菜方子却可以给他赚很多个五百两。 习惯了以分红的方式和人合作?她还和谁有合作,沈瀚宇擦了擦嘴角,来了兴趣:“怎么分红法?” “我提供的菜方子做出来的菜,在公子旗下所有的酒楼每卖一份我便收取一成的红利。” 小二:“.....” 这姑娘不怕她的菜卖不出去一份吗? 他好像还听见这公子要请一个什么从宫里出来的御厨来坐阵,目的就是一定要将对面的迎宾楼比下去。 她难道觉得自己做的菜,比御厨的还好吃? 拿五十两,多好啊!回去可以买几亩田地,盖一间青砖瓦房,再买一头牛,一辈子都不用愁了。 沈瀚宇深深的看了她一眼,她这是对自己的菜很有信心啊! 他从不轻视任何一个人,但也不会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人。 “如果姑娘能让我吃一口猪肉,那姑娘提出的条件我便答应了。而且是五成,不是一成。” 他是看见猪肉便会反胃,闻到猪肉的味道更是会吐。 所有御厨都想尽办法,都不成。 甚至厨神做出来的,都不成。 这世间,没有谁的厨艺,比厨神还厉害吧? 最重要的是,吃不吃,还不是自己说了算! “请稍等。” ~ 星浓来到厨房,四周打量了一眼,食材虽然少,但是到底是酒楼的厨房,一切工具都齐全,用于食材雕刻的刀子也有一套,而且磨得很锋利。 她看了一眼食材,想了想,便开始动手了。 就做一道年年有鱼和金元玉树吧! “姑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小二主动的来给星浓打下手。 “你帮我将那青菜清洗干净,捣碎,我需要一些绿色的菜汁。” “好。” 星浓则开始处理水缸里那条活鱼。 她利落的将鱼鳞刮干净,然后开膛剖腹,接着将鱼皮完整无缺的剥了下来,然后将鱼肉一片片的切割出来,每一片都薄如蝉翼,大小相同...... ...... 一个时辰后,星浓背着背篓不疾不徐的走出了酒楼。 小二亲自将星浓送出来的,他看着她那纤细,瘦削的背影,根本想象不出,一身破烂的她竟然能做出那样出神入化的菜。 那刀工简直绝了! 沈瀚宇坐在那里,拿着一只纸,若有所思。 他的面前是两只空盘子。 沈南眼珠在空盘子和沈瀚宇之间来回转。 肚子咕咕叫,眼神有些哀怨。 小二走了回来。 沈瀚宇对他招了招手,“刚才拿盘年年有鱼,那鱼真的是用猪肉拼成的?” 他怎么一点都吃不吃来? 而且看起来,吃起来就是一条完整的鱼! “回公子,是的,我亲眼看见沈姑娘一片片的将鱼肉切下来,然后一片鱼肉一片猪肉拼回去了!沈姑娘那到法太厉害了!每一片鱼肉和猪肉竟然都薄如蝉翼,而且大小都一样,简直就像用尺子量过一样。然后她将鱼片和肉片....... 还有那盘‘金元玉树’,那些金元宝和金花,都是用猪肉做的,特别是那一朵朵的金花,她是直接在滚烫的油锅里雕刻的,每一朵油炸出来不超过一个瞬息的时间。沈姑娘说,要想金花成型,就必须要在油锅里雕刻,而且要快,花瓣要薄!每刻一刀还要沾点.......” 小二手舞足蹈,噼里啪啦的将星浓做菜的过程说出来,那佩服之情,简直有如黄河之水天上来一般,滔滔不绝。 沈瀚宇看着文书上的五成分红,他看向沈南:“本公子是不是让利太多了?” 五成啊!他怎么有种以后都得给人打工的感觉? 沈南:“是。” 沈瀚宇:“......” 草率了! 他不知道那鱼里有猪肉! “你怎么不拦着我?”沈瀚宇瞪了一眼沈南。 他明明去厨房看着的! 沈南眼神哀怨:“属下抢不赢。” 一开始明明是两人一起尝尝那些菜式的,是谁吃了两口后,便将自己赶下桌了。 他才吃了半条鱼! 沈瀚宇:“.......” 这个笨蛋,自己才吃了两口,他便已经吃掉半条鱼,他能不赶他下桌吗? 第二十六章 有人要倒霉了 星浓离开酒楼后,又去了杂货铺买了两盏油灯,五斤麻子油和三十斤白面,切了一条三斤的肉,这是给修缮房子的村民做馒头吃。 这么一来身上的银子又差不多花光了。 星浓发现这个朝代的油灯还是用铜盏,没有瓷盏,铜的导热快比较费油,她记得古代有种省油灯,《陆放翁集‧斋居纪事》中便有记载中言“书灯勿用铜盏,惟瓷盏最省油。蜀有夹瓷盏,注水于盏唇窍中,可省油之半。”,《老学庵笔记》中介绍得更加详细,她在博物馆也见过,得想法子弄几个省油灯出来。 在没有电的朝代,油灯可是很重要的照明工具。 傍晚时候顾氏回到家,看见屋里点着两盏油灯,亮堂堂的,沈若熙和星晴正在炕上高兴的裁布做衣服,星晖在另一头看书,桌子上还放着一套文房四宝,一看便价值不菲。 顾氏差点跪了! 星浓那丫头又又又跑去赚银子了? 星浓在灶房里做饭。 顾氏找星浓“兴师问罪”。 “你又跑去赚银子了?” 星浓点了点头:“嗯,放心,已经花完了。” 顾氏:“......” 这是重点吗? 星浓安慰道。“外婆,放心,这不是没事吗?” 顾氏看了一眼几个孩子在灯光下各忙各的,笑容满脸,温馨异常。 这是她以往没有见过的。 她眼睛一热。 这样的画面,不就是她所渴望的? 昨晚一晚上都没事,今天星浓进城带回来这么多东西,也没事。 或者......那人已经不管他们了? 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 还是若兰.... 想到这里,顾氏马上打住,不会的! 若兰不会有事的! ~ 京城 长乐郡主从宫中出来后,便去了舞阳公主府。 舞阳公主府比平阳长公主府大了一倍,一花一木皆是名品,一砖一瓦富丽堂皇,可是以前不是这样的,前几年才扩建的。 以前平阳长公主府最是富丽堂皇,但自从平阳昌公主难产去世,十几年下来平阳长公主府变得越发破旧了。 看着这富丽堂皇的舞阳公主府,长乐郡主心情复杂的将她进宫的事说了。 舞阳公主听了她的话便道:“母后说得对,和亲的事尚早,你不必如此快接那对外室子回来,这不是让自己糟心吗?等有确切的消息,再接过来便行了。” 长乐郡主:“皇姨母,我这不是怕她长得太瘦太丑,赵国看不上。接过来放在庄子里养一些日子,让嬷嬷教一教规矩,也不碍着我。” 舞阳公主轻轻转动着手指的红宝石戒指,这个还真的有可能。毕竟这些年,梁家的人为了讨好自己和太后,总是打压那一家子,她想了想:“现在任子麟去了福泰县当县令,那家人刚入了他的眼,这么快派人去接进京,恐怕更加引起他的主意,避免节外生枝,还是再等几个月吧!再说这件事要找一个契机,不能急。” “姨母说的是,长乐听皇外祖母和皇姨母的。”既然太后和舞阳公主都不支持,长乐郡主只能作罢。她就是一个孤女,爹是个无能的,只能依附她们才能博得一份前程。 不然要是不听她们的,惹了他们的厌弃,将来自己都不知道能嫁个什么人家。 要是自己的娘亲平阳大长公主还在,她何须步步为营?还要看一个下贱的继室的脸色。 她可是龙子凤孙,皇家之人啊! 看看京中那个郡主有她这般窝囊的? ~ 第二天,清晨。 福泰县沈家 一家人正在吃早膳。 一个丫鬟匆匆的跑进正屋:“夫人,小姐!上衙了!衙门今天开门了!我看见县丞大人了!” 李氏闻言放下了碗筷早餐也不吃了,站了起来:“走,我这就去报官!抓走那个野种。” 昨晚沈世华和沈老爷子商量过后,决定让李氏去报官,毕竟李氏是长辈,前阵子才闹了一次公堂,在县里都出名了,不差这一次。 所以李氏昨晚便进城等着了。 沈明珠看了一眼丫鬟:“你陪着老夫人去报官,我和娘亲在马车里等你们。记得怎么说吗?” “记得,小姐放心。” 李氏一声下令:“走!报官去!” 几人走了府门。 沈明珠抬头看了一眼朝霞漫天的蓝空,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啊,有人要倒霉了! ~ 日出东方 星浓拿了一把柴刀,一个网兜,背上背篓,和正在做衣服的星晴和沈若熙说了一声,便上山了。 星浓在山脚的竹林里砍了一根细长的竹子,将网兜稳稳的绑在上面,接长,到时候用来网野鸡和野兔。 这网兜是学院的学子丢掉不要,星晖捡回来的。 星晖有空便会到河里捞些小鱼小虾吃。 只不过,家家户户的孩子都去捞,河里的鱼虾也不多。 夏天的清晨,山上四周都是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 早上,正是动物正出来觅食的时候。 星浓专门往没有什么人迹走过的地方走去。 因为平日村民经常上山打猎,村民经常活动的地方,动物一般都不多。 星浓走了半刻钟便遇到了一只野鸡。 野鸡很机警,一看见星浓立马便跑,还扑腾着翅膀,飞了起来。 只是星浓的反应比它更快,比它更敏锐,在它飞起的瞬间,长长的网兜便直接扑了过去。 半空中的野鸡直接被她罩在地上。 野鸡使劲的挣扎。 星浓将野鸡拖了过来,弯腰,将网兜下不停挣扎的野鸡抓了起来。 她拧在手中掂了一下,应该有两斤多重,不肥。 她将野鸡的爪子和翅膀用草绑住,放到背篓里,继续往深处走去。 越走,野草和灌木越茂盛,显然是没什么人过来。 不然这些草早就被割光当柴烧了。 这一次走了几分钟便遇到了一只在吃草的野兔,还挺肥的。 只是离得远,星浓放轻脚步走过去。 可是还没靠近,那只肥兔子突然抬头,看见星浓便跑了。 能在山上长到这么大,这么肥,它也是挺机警的。 星浓直接追了过去。 野兔要比野鸡跑得快多了。 几个蹦跳间,便躲进了茂密的草丛里,然后闯进了一片桃林。 星浓微微诧异。 山上怎么有桃林? 第二十七章 姑娘,你说反了吧? 星浓突然想到村里的一个谣言,说山上有个桃林非常古怪,有山妖或者进去就遇到鬼打墙之类的。 星浓浑不在意,还是追了进去。 一进去便感觉到这桃林的确有些古怪。 桃树好像按着某种规律种的一样,一时她说不出什么规律,但是她就是有这样的直觉。 星浓追着兔子在桃林里跑了一整圈。 突然,她停了下来,看着野兔消失的方向,若有所思。 星浓回忆了一下刚才遇到的桃树,本能的开始计算起来,一会儿后,她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跑去。 野兔跑了一圈,发现没有人跟上,便停了下来,低头吃地上的青草。 突然一个网兜从天而降,将它罩住。 野兔使劲挣扎,却徒劳无功。 星浓一把拖了过来,将它抓了起来,拧在手上,沉甸甸的:果然肥! 半山腰 一位身穿白衣的老者和一位黑衣少年正坐在亭子里下棋。 两人各执一子,你来我去间,棋盘上风云变幻。 一眼看去,竟然让人为之头晕目眩。 白衣老者头顶光亮照人,一根头发都没有,下巴留着一撮长长的白须,整个人看上去精神矍铄。 他一手执黑子,一手执着一把梳子,轻轻的梳着自己长长的白须。 山风吹过,黑衣少年衣玦飞扬,云淡风轻,游刃有余。 突然白衣老者似有什么感应一般,他站了起来走到了亭子边,往下看。 黑衣少年也跟着站了起来走到了他身边,低头看向山脚下。 白衣老者拿着小梳子梳了梳花白的胡须:“有山下的村民抓猎物误闯阵法。没事,等她多转几圈,以后不敢来了,我再让子午放她出去。我们继续。” 白衣老者看了一会儿,便不敢兴趣了 他转身回去继续下棋,他快要赢了。 等等,白衣老者眼角余光看见什么,迅速转身,低头,努力的瞪大眼睛看着下面,然后渐渐的目瞪口呆! 半晌,他扯着自己的胡子,看向楚天阔,拿着木梳子颤抖的指着山下问道:“爱徒,这是意外吧?” 楚天阔眼脸上是万年不变的冰川表情:“应该不是。” “我下去看看!”话落,白衣老者的身影便消失在原地了。 竟然有人走了一圈,便找到了他阵法的诀窍? 虽然是个简单的障碍眼阵法,可是那个姓任的小子,一个早上还在里面转圈圈呢! 星浓完全不知道有人将她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她将兔子捆好,放到背篓里,抬脚便往外走去。 星浓走了几步,便听见了有人说话的声音。 “二哥,这里咱们刚才来过了吧?” “来过了吗?没有吧!” “当然,你看,这树上不是有记号?” “哦,是来过了,那我们走这边!” “二哥,我们都在这里转半天了。你到底懂不懂啊?”她还要在半个时辰走出这个阵法向唐老拜师学艺啊! “放心,很快我们就可以出去了!走这边,这一次一定能走出去。”任子麟一边使劲的拿折扇扇着风,一边往前走。 任子珊又热又累,但还是赶紧跟上。 两人转了个弯,便看见了背着背篓,拿着一个网兜的星浓。 星浓看了两人一眼。 男子一身紫衣,剑眉凤目,脸容俊朗,贵气不凡。 女子眉眼和男子有些相似,但是更柔美一些,她身穿一身大红衣裙,凤眼桃腮,琼鼻樱嘴,端的是英姿飒爽。 任子麟见星浓额前的头发都被汗弄湿了,一定也是在这个鬼阵里迷路很久了。 简直是同道中人啊! 他心中顿时生出无限的英雄气概,“姑娘,你也迷路了吧?你走那个方向不对。我刚才走过了。你跟着我走吧!我带你出去。” 星浓:“.....” 别以为她刚才没有听见他们的对话。 星浓:“我带你们出去,你们跟着我吧!” 星浓说完便抬脚继续往前走。 啥?任子麟傻眼。 他是不是听错了。 任子珊闻言差点笑出声,一看这姑娘的打扮就是附近的村民,而且是家里很穷的那种。 她恐怕字也不认识一个吧? 任子珊没好气的道:“姑娘,你说反了吧?” 她到底知不知道,这个桃花林不是普通的桃花林,是唐老专门种来研究阵法的。 不是她看不起人,是她一看就是一个村姑,大字也不认识的那种,怎么可能懂阵法? 她自己可是看过了好几本关于阵法的书,都没能明白阵法的奥妙。 星浓闻言停下了脚步,回头看了她一眼,一脸认真的道:“你们不是走了半天都没走出去?” 任子珊:“.......” 她是怎么知道的? “跟我来吧!”星浓继续往前走。 也不理会他们到底跟不跟。 任子珊看着背着背篓,拧着一只鸡笼和一个网兜的背影,傻眼:这个村姑说话好嚣张啊! 跟我来吧! 她这是命令她吗? 她到底知不知道她是在和谁说话? 任子麟还是第一次见一个山野姑娘看见他们这种人,还能如此淡定从容的无视的。 一般不是不敢直视的吗? 任子麟看着星浓步履沉稳而又坚定,目标非常明确的一直往前走,那纤瘦的背影莫名的透着一股子让人信服的力量。 他收起折扇,果断抬脚跟上:“走!” 跟一跟又何妨,反正都走错了几十回了,不差这一回。 任子珊:“.....” 二哥疯了吧? 连一个乡野村姑都信? 要是那姑娘漂亮的,她还会怀疑是不是被色所迷,可是眼前这姑娘又黑又瘦又丑,大街上随便拉一个出来都比她美。 这种可能不存在。 任子珊赶紧跟上,低声道:“二哥你还真的信她啊?她一看就是连什么叫阵法都不懂的人啊!” 任子麟耸了耸肩:“反正我们走了这么久都走不出去,试试又何妨。再说,说不定唐老告诉了附近的村民怎么走出这个阵法呢!” 不知道为什么,他反而觉得这个姑娘不一般。 任子珊眼睛一亮:“也对!” 二哥有些不靠谱,还是看看这个姑娘能不能走出吧! 万一真的能走出去呢? 如此一来,她就可以在一个时辰内走出这个阵法,拜唐老为师傅和天阔哥哥一样懂得阵法,以后她就可以和天阔讨论阵法了。 第二十八章 师傅这种生物 星浓将身后两人的对话听全了,也没有在意。 她在桃林里左拐右拐。 任子珊有时候会看见他们刚才在树上做的记号忍不住提醒道:“喂,姑娘,这里我们走过了!” 星浓只是“哦”一声,然后依然故我的继续往前走。 任子珊快气死! 这人怎么不听人话啊! 任子麟拉了拉她:“走吧!” 任子珊气呼呼的跟上,嘴里埋怨,“又要白走一圈了,累死了!一会儿要是再经过这里,我不走了!二哥你自己跟着她吧!” 任子麟安抚道:“好,要是再走一圈,就不跟着她了。” 星浓没有理会两人,在桃林里左拐右拐,然后出去了。 “累死了!我不走了!”身后的任子珊还在抱怨。 任子麟跟着星浓踏出了一步后,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树林,“不用走了,出来了。” 他一把将身后的任子珊拉了出来。 任子珊:“.....” 她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走出来了? 这就走出来了! 这么简单? 桃林外,站在两个人。 一个白衣老者,道骨仙风。 一个清冷峭隽,玉树冰雕。 星浓一眼便认出了楚天阔——金色珠子的主人。 很好,正好可以要将珠子还给他。 不然她都怕控制不住自己进去将里面的基因碎片全部排起来。 星浓往楚天阔走去。 “天阔哥!”任子珊看见楚天阔高兴的跑过去,差点撞在星浓身上,被她敏捷的躲开了。 楚天阔将星浓躲避的动作收入眼底,视线不由落在她身上一秒。 “唐老。”任子麟恭敬的对着白衣老者行了一礼。 听见任子麟的声音后,任子珊才察觉自己失礼,赶紧站好,恭敬的行礼:“唐老。” 唐老没时间理会两人,眼神也没给他们一个,他大步往星浓走去。 任子珊却抢先一步高兴的上前拦住了唐老的步伐:“唐老,我们在半个时辰内走出阵法了,我和二哥是不是可以拜你为师了?” 唐老摆了摆手:“这不算。” 任子珊傻眼:“这怎么不算?我们不是在规定时间内走出来的吗?” 唐老嫌弃的看了她一眼,不耐烦的道:“是你们自己走出来的吗?一边去,别碍着我!” 话落,他绕过她,走到了星浓的面前,两眼放光:“小姑娘,你刚才是怎么走出阵法的?” “用脚走的。” “......” 唐老摆了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怎么看穿我这阵法的?” “用眼睛看的。” “......” “哈哈.....”不行,他实在忍不住了!任子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唐老被噎了一下,可是不能对他的未来徒弟生气啊!于是他狠狠的剜了他一眼。 任子麟吓得立即背过身,使劲的捂住嘴,肩膀一耸一耸的。 任子珊翻了个白眼:这村姑莫非是傻的?连回话都不会? 唐老换了个说法:“你是不是学过阵法,所以走了一圈就找到了我这阵法的诀窍?” “没有。” 唐老:“不可能!你一定学过!” “没有。” 唐老:“我不信。你发誓!” “信不信随你。”星浓无所谓的道。 “那好吧!我信你。不过你得告诉我你是怎么走一圈就能找到出路的。” “乱走的。” 唐老看了星浓一眼,这个臭丫头,防着他呢! 乱走?他信她就白活几十年了。 不过是她自己说的,乱走,既然是乱走就是没有师傅喽! 没有师傅就不是别人的徒弟,不是别人的徒弟,那便是他的徒弟。 唐老一脸严肃的道:“乱走就是凭直觉,凭直觉就能走出我布下的阵法,这简直就是天生为学阵法而生的。不错,颇有老夫小时候的风范,比阔小子厉害多了!” 星浓想绕过他去还金珠。 唐老一步拦在她面前,站直了身体,双手背在身后:“拜师吧!” 他总算找到了一个能够继承他毕生衣钵的人了。 阔小子不行啊! 他要继承大业。 星浓:“……” 拜什么师? 任子麟:“......” 拜师就这么简单的吗? 为什么他那么难? 左拜右拜,前拜后拜,……都不行。 三顾,四顾,......,七八顾茅庐,也不行? 任子珊:“......” 唐老竟然收这个村姑做徒弟,都不收自己? 师傅这种生物代表着麻烦,星浓想都不想便拒绝:“我不.....” 唐老大手一挥:“不用你下跪拜了,好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徒弟。从你走出这桃花林的那一刻便是我的徒弟。” 星浓:“......” 果然,古往今来师傅这种生物,性子都特别古怪,又霸道! 任子麟:“.......” 任子珊:“.......” 他们求着唐老都不收他们为徒,却硬逼着眼前这姑娘做她徒弟? 星浓眉心微蹙:“老先生,我没空学艺。这位公子和姑娘似乎想当你的徒弟。” 任子麟点了点头, 任子珊点了点头,然后又使劲的摇头。 不是,她什么时候沦落到要一个村姑举荐自己? 她自己就可以凭本事让唐老收她做徒弟! 任子珊瞪了星浓一眼:“多管闲事!我自己就有本事让唐老收我为徒!” 唐老摆了摆手,“这两个不行,太蠢了!” 任子珊:“......” “谢谢老先生厚爱,可是......” “不用谢!”唐老再次打断星浓,不给她拒绝的机会,他指了指站在边上一直没说话的楚天阔:“宝贝徒弟,这位是你的师兄。” “我没空”三个字还没说出来,星浓顺着他的手,看了过去。 星浓抱拳道:“师傅。” 唐老:“.......” 任子麟:“........” 任子珊:“........” 楚天阔:“.......” 唐老是第一个回神的,第一次他觉得爱徒这张脸不是祸害,还有点用! 他直接将楚天阔推前一步,“爱徒,这是你亲爱的宝贝师妹。以后你们师兄妹要相亲相爱,相互帮助知道吗?” 唐老拿着小木梳戳了戳他的后背,快喊师妹啊! 楚天阔没说话,只是看了星浓一眼,脸上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让人猜不到他怎么想的。 任子珊暗暗松了一口气,她就知道,天阔哥才不会认这个野丫头做师妹! 不是谁都能当天阔哥的师妹的。 第二十九章 见面礼 星浓也看着他,两人都没有说话。 唐老知道楚天阔的性子就是这么闷,反自己认徒弟而已,认了自然是他的师妹,也不管他了,直接对星浓道:“小爱徒,你已经拜师成功了!以后师傅教你的东西,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请教你的师兄,他已经学了我五成的本领了。好了,就这么定了!” 然后他拍了拍楚天阔的肩膀:“以后记得好好照顾你师妹,她有什么不懂的地方你要教教她。师傅精力有限了。” 任子珊瞪大了双眼,唐老竟然让天阔哥哥教这个野丫头? 天阔哥是什么身份? 这丫头是什么身份? 最重要的是,自己都还没成为天阔哥师妹呢!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丑丫头怎么就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虽然,她不觉得天阔哥哥会看上这个又黑又丑又干巴,要样貌没样貌,要身材没身材,要才华没才华,要出身没出身的野丫头。 可是,天阔哥哥是她的,怎么可以教其它女子! 要教也连她一起教! “唐老,我在规定的时间走出桃林了,我也是你的徒弟。天阔哥哥的师妹!” 唐老不耐烦的指着眼前的桃花林,“你进去,一个时辰后能够出来,再来找老夫。” 任子珊:“......” 唐老说完,扭头一脸和蔼可亲的对着星浓道:“小爱徒,你家住上下那个村子?从明天开始辰时初过来学阵法可以吗?” 星浓想了想:“可以,不过我每天只能抽一个时辰来学。其他时间没空。” 她还要去写话本,再过几天等招到了厨子,还要去酒楼培训厨子。 唐老好奇道:“你没空,你要干嘛?” “赚银子。” “.......” 赚银子?竟然是因为这么俗气的理由耽误学习? 唐老打量了一眼星浓,这才发现小徒弟的衣服又旧又破,满是补丁。 实在是小徒弟身上那股子气场和大徒弟一样强大,让他忽略其他了。 看来小徒弟很穷啊! 穷好啊! 他有的是银子。 “你明天过来学艺,一天一两银子。” 任子珊:“.......” 想她送出价值一千两银子的拜师礼,唐老都不收她为徒,现在竟然愿意出一两银子一天请这个村姑学艺。 这对比实在太伤人! “........”星浓眨了眨眼,这个师傅好像不一样。 不过,一天太长。 星浓摇了摇头:“我每天只能抽一个时辰。” “行吧!”唐老虽然觉得一个时辰太少了,但是这徒弟还没彻底定下来,怕逼急了,她明天不来了,暂时这样吧! 他看了一眼星浓的背篓,咦?这只兔子好肥! 竟然还有野鸡,他最爱吃了! 他两只手探了进去,一手抓起一只,“这兔子和野鸡就当拜师礼了。小爱徒,明天记得准时过来。” 星浓:“........” 果然,天底下,哪怕跨越时空,师傅这种生物都是差不多滴。 那里还有给银子给徒弟学艺的! 这还没学上,就收点学费了。 “大爱徒,走,我们继续!”唐老一手拧着兔子,一手拧着野鸡,高兴的哼着歌,潇洒的走进了桃花林。 半点道骨仙风的形象都没有了。 楚天阔转身往桃林里走去。 任子珊和任子麒赶紧跟上。 星浓见他离开,喊住了他:“等等。” 任子珊抿嘴,拦住星浓,“你想干嘛?别以为唐老收你为徒,你就是天阔哥的师妹。天阔哥哥才不会理你!” 楚天阔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向她:“何事?” 任子珊:“.......” 星浓从袋口里掏出一粒金色的珠子:“你的珠子。” 任子珊瞪大了双眼:“你什么时候偷了阔哥哥的珠子,你这个小偷!” 任子麟也惊讶道:“这珠子怎么在你手中了?” 任子麟想到上次衙门门前的事,以为她又捡到了,便道:“姑娘真是拾金不昧。” 这是宝珠,旷世奇宝,他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途,但是是宝物绝对错不了。 就算不是宝物,外表也是金子,一般人捡到都不会还给失主。 更何况这丫头看上去还那么穷。 但是她却还了。 楚天阔低头看了一眼她递过来的灵珠,这次并没有伸手去接:“见面礼。” 任子珊瞪大眼,惊讶得脱口而出:“什么?” 任子麟也吃惊了,他抬头看了一眼西边,今天的太阳没在西边出来啊! 这是天地至宝,他竟然当见面礼送给她? 他的意思是,这是师兄给师妹的见面礼?星浓将珠子塞回都兜里:“谢谢,师兄。” 这珠子总是自己跑到她衣兜,他不送也没办法吧? 师兄?任子珊酸了:“谁是你师兄,天阔哥可没认你。” “师妹,不必客气。”楚天阔淡淡的回了一句,便转身走进桃林。 任子珊:“........” 星浓想到什么,又赶紧喊道:“师兄,你知道怎么从里面出来吗?” 她可不想再爬博古架找机关按钮了。 她问的是造物空间,她知道他明白。 任子珊以为她担心楚天阔走不出迷雾阵,翻了个白眼:“要你多事?天阔哥闭着眼睛都能走出来!” “滚。”清绝的声音从桃花林里传了出来。 任子珊:“......” 天阔哥让谁滚? 一定不是自己! 星浓:“!!!!” 竟然是滚? 任子珊得意洋洋的看向星浓:“听见了没,天阔哥让你滚!” 星浓眼神也没有给她一个,背着背篓转身离开。 她还要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野花带回新院子种种。 对了,明天她再问问,可不可以挖一棵桃树回去种种。 任子珊:“......” 她这是被一个村姑无视了? 任子麟拍了拍妹妹的肩膀:“走吧!去找你天阔哥。” 任子麟拉着任子珊进了桃林。 他要问问楚天阔为什么将那珠子送她。 任子珊看着一棵棵桃树:“二哥,你刚才记住了怎么走出迷雾阵了吗?” 任子麟:“……” 两兄妹大眼瞪小眼:完了! 任子麟对着外面大喊:“师妹,小师妹!救命啊!” 星浓听见有人喊师妹,小师妹,可是那个声音不是她师兄的声音。 她师兄的声音恍如神袛,可好听了。 于是她不疾不徐的走远了。 松柏匆匆的来到桃林外,看见星浓离去的背影微微诧异,也没多想,他听见了任子麟的叫喊声,忙道:“任公子,衙门有人报官,你要不要赶回去开堂?” 任子麟大声回应:“要!要!快让你家主子带我出去!” 第三十章 被搜 星浓一直往里面走,找了个没有人的地方,她将背篓等东西放在地上,利落的爬上了一颗大树,在一根略粗的树枝坐下,然后拿出了金珠,开始研究。 很快她便找到了这金珠的使用方法了。 她心里想着进,或者盯住金珠看一秒,造物空间便会出现,她就能够进去操控里面的东西。 只要她默念“滚”,空间便会收起来。 当然,不进去直接在脑海里用意念也能看见和操作里面的东西。 星浓突然看见类似于草莓的基因碎片闪过,意念一动,造物台亮了。 然后在星浓的记忆和意念操控之下,一片片基因碎片飞进光幕,眨眼间完成排序,花盆里的一棵草莓活了过来,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花结果成熟。 红通通的草莓点缀在绿叶白花之间,分外可爱! 只是草莓的果子很小,最大的也只有母指的指甲盖大小。 星浓意念一动,摘了一只放进口中…… 她的小脸瞬间皱成了包子:哗……,这也太酸了吧!!! 星浓又摘了一片芥菜叶,直接尝尝了,苦,又苦又涩! 她回忆了一下芥菜和草莓的基因,和现代她记忆的是有许多地方不一样的,但大体相同,所以她才能拼出来。 突然她明白了!原来花盆里的植物的基因都是最原始的,也许就是世界上出现第一株这种植物的基因。 因为没有经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过程,所以草莓又小又酸,芥菜也比现代的要苦一些。 可是这博古架上这么多植物,她不可能全部都知道它们的基因序列。 算了先管好她知道的基因再说。 接着按照记忆,星浓又排列出了水稻,小麦,玉米的原始基因。 她看着那稻穗和麦穗,颗粒少,不够饱满。 玉米也是,玉米也是差不多,个头小,玉米粒也不多。 果然都是最原始野生的状态。 星浓的视线又落在造物台上,既然可以操作基因碎片,应该也能改良吧? 想到这她有些兴奋,哪怕此刻头痛欲裂,太阳穴也隐隐发胀,她也想继续。 星浓揉了揉太阳穴,想给草莓进行改良。 意念一动,造物台的光亮了,光幕里按她的意念,出现草莓的全部基因序列。 她开始寻找可以改良的地方,这个可慢太多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总算发现了一处可以改变的地方,星浓意念一动,按现代记忆的基因片断改良。 突然她脑袋传来剧烈的刺痛,光幕消失了!造物台暗了。 这一刻,她才发觉,整个人头昏脑涨,很是疲惫。 是她太心急了。 精神力都耗尽了! 星浓靠在树干上,闭目养神,打算恢复一下元气才下山。 这时一只金黄色,体型较大的鹦鹉,落在星浓头顶的树枝上。 星浓眼睛睁开一条缝,看见一只金黄色夹着绿色羽毛的鹦鹉落在头顶的树枝上,她也没有管。 树上的鹦鹉歪头侧目好奇的打量着星浓。 见星浓半天都不动,它飞了下去,落在星浓的头顶上。 星浓没有管它。 她没打算抓它。 只不过..... 星浓突然感觉头顶一热。 “.......” 她心中生出不妙的感觉! 眼都没睁开,迅速伸手一抓,便抓住了两只鹦鹉爪。 干了坏事的鹦鹉,正想飞走,没想到被抓住了,它使劲的扑腾着翅膀。 星浓睁开眼,冷冷的看着它:“找死!” 金黄色的鹦鹉使劲的扑腾着,嘴巴里喊着:“找死,找死.....” 星浓:“.....” “滚!”星浓松开了手,将它丢向半空。 如果不是看在它的子孙后代在未来快要灭绝的份上,她绝对将它烤了! 鹦鹉尖叫了一声,然后扑腾了几下翅膀,便飞了起来了。 它落在星浓头顶的树枝,喊着:“滚,滚。” 星浓:“......” 看在它的子孙后代太稀少,她忍了! 头顶顶着一坨大便,星浓哪怕依然头昏脑涨,也没法休息了,她从树上跳了下去,背上背篓,拿起网兜,匆匆往山下的小溪走去。 星浓来到河边清洗头顶的鸟粪,却发现这鸟粪上有一粒完整的玉米粒。 从原主的记忆中,是没有玉米这样粮食存在的。 刚才那只鹦鹉是金太阳鹦鹉,它本来是生活在热带雨林里的。 难道是从那里飞过来,然后吃了某地的玉米,将种子带过来了? 玉米是难以消化的食物,整粒吞下去便会整粒拉出来。 话说,鹦鹉能飞洋过海吗? 算了,它怎么飞过来的,与自己何关? 原本,她本就打算在灵珠里拿出来的玉米种子。 现在借口都不用找了! 星浓将玉米种子清洗干净干净,然后再使劲的搓洗自己的头发,直到头皮都发红,发痛了,她才罢休。 可是心里依然觉得不舒服,总觉得没洗干净。 但是时间不早了,免得星晴担心,没有发巾弄干头发,她只能将一头湿漉漉的头发用头绳绑成一条马尾,匆匆下山。 星浓还没回到家,远远便看见了小巷里聚满了人。 她眸光一凛,身形一闪飞快的跑过去。 那速度犹如一头猎豹在山间奔跑。 山脚下 狭窄的巷子里站满了人。 屋里的东西被丢了出来,衣服,布匹,被子,碗筷,米面,油盐,砂糖,酱油.....满地都是,小小的巷子一片狼藉。 村民们议论纷纷:“这不是精米白面?这精米我只在粮铺看见。顾氏一家穷得响当当的,哪来的银子买精米白面,一定是偷了酒楼贵人的荷包了!” “真是看不出来啊,沈星浓那个野种竟然还偷东西!” “前两天我家不见了两只鸡蛋,我怀疑就是她偷的,差大爷,你一定要帮我问他们家拿回来啊!” “真的吗?天,这样的小偷在村里是祸患啊!滚,一定要她们滚出村子!” “没错,滚,梅花村不能有小偷......” ...... 几名衙差将地上东西翻了个遍,都没有找到金珠。 带头的衙差李勇看向李氏:“老夫人,没有找到你说的金珠。” 李氏从灶房里拿出一布袋,她直接将袋子里的东西倒在地上。 那些鱿鱼干,虾干,紫菜之类的东西哗啦啦的散了一地。 她指着地上的东西道:“差大爷,我家丫鬟亲眼看见她偷了迎宾楼客人的金珠。不然你看看她家这房子。她家就是一个破落户,再看看这些海味,还有精米白面?她家哪里来的银子买这些富贵人家才吃得起的东西!这些都是证据,大人。” 第三十一章 听见她的声音就烦! 李勇摇了摇头:“这可不是证据。” 另一个衙差周强立马道:“李捕头,你看见哪个穷苦人家吃得起这些东西的?这还不算证据?别忘了县丞大人的交代。” 李勇这人一直跟着上一任县令身边的捕头做事,自己是县丞大人的心腹,却一直被李勇压自己一头。 新来的县令大人未必会重用他,自己却依然是县丞大人的心腹。 这是县丞大人交代他好好处理的案子,他自然不必再将他放在眼里。 李勇:“也有可能是别人送的。得先找到嫌疑犯问清楚再说。” 李氏闻言便道:“沈星浓那个野种不在家。我去问问星晴那个小蹄子,那野种到底去哪里了!她一定是将金珠带在身上了!” 李氏一脚踏进昏暗的屋子。 站在她身边的沈明珠抬了抬脚也想跟着进去,但是看了一眼昏暗的屋子,下意识的捂住了鼻子,到底不敢进去。 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酸臭味,她的鼻子敏感,是闻不得一点难闻的气味的。 屋里,昏暗的角落里,沈若熙抱紧头,缩在角落,浑身发抖,嘴巴念念不休,“不要抓我去浸猪笼,不要抓我我去浸猪笼,我没有,不要抓我.....” 沈若熙使劲的挣扎,星晴紧紧的抱着她,安抚道:“大姨,没事的,没有人会抓你的。” “不要,不要抓我去浸猪笼.....”沈若熙根本听不见,她已经被惊吓得整个人沉浸在一个恐怖的世界里。 李氏嫌弃的捂住了嘴巴,走向角落里的两个人,凶巴巴的道:“沈星晴,沈星浓那个贱人呢?!” “不要抓我......不要,我不是贱人....”听见这凶巴巴的声音,沈若熙整个身体抖得更厉害了。 缩了又缩,恨不得将自己缩进老鼠洞里。 此刻她感觉自己整个人坠入了冰河中,刺骨的河水将她整个人包裹住,她被五花大绑,怎么挣扎都挣扎不开。 星晴紧紧抱着沈若熙,摇了摇头:“我姐不是贱人,她出去了!我姐不会偷东西的,大奶奶,你去和官差说一说吧!” “我家丫鬟亲眼看见她手中拿着金珠,不会偷东西,那些米面她哪来的银子买?我劝你们还是赶紧招供!县太爷还能从轻发落!不然你们就是同犯,抓你去坐大牢,抓你个**去浸猪笼!”李氏说到最后,故意伸手去扯了扯沈若熙。 “啊!”沈若熙吓得失声尖叫,重度恐慌之下,她使劲的睁开了星晴的怀抱跑了出去, “不要,我不知道,不要抓我去浸猪笼....” 沈若熙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星晴被沈若熙推跌落地上,她赶紧爬起来追出去,“大姨!” 李氏赶紧追出去:“差大爷,她们想跑去通风报信,畏罪潜逃啊!快抓住她们!” 门口的官差闻言迅速将星晴抓住。 沈若熙跑得太快了,而且村里的人都知道她是疯子,她一跑出来,大家纷纷让开。 她一下子跑远了。 “大姨,大姨!.....”星晴见沈若熙跑远都急疯了,她使劲挣扎,着急的道:“差大爷,我不是去通风报信,我大姨脑子有些不正常,我只是去将她拉回来,你快放开我!” ...... 星浓跑近,正好撞上沈若熙发疯般大喊大叫的往后山上跑去。 她迅速上前,伸手拉住了她,“娘。” 沈若熙发现有人拉她,她使劲的挥舞着双手,一下就将星浓的脸抓伤了。 星浓一掌劈下去。 沈若熙双眼一闭,身体一软。 星浓接住了她,将她打横抱起,往回走。 这时大家都发现她了。 有村民道:“她就是沈星浓!” 李勇走到了星浓面前,他看见星浓也没有意外,毕竟他认得李氏。 李捕头直接道:“姑娘,有人报官说你偷了迎宾楼一位客人的金珠。” 沈明珠站在边上着急的道:“星浓姐姐,你快告诉官差,你没有偷东西吧!差爷,我相信我星浓姐姐不是会偷东西的人,这当中一定有什么误会,她应该是捡到的。” 沈明珠看了星浓一眼,这个野种不知道有没有听明白自己的暗示?要是她真的听到,说她是捡的,那便是不知悔改,罪加一等!得多坐几天牢。 星浓想丢她出去,可是她抱着沈若熙没有手,她凌厉的剜了沈明珠一眼:“闭嘴!” 听见她的声音就烦! 她将沈若熙直接扛在肩膀上,空出了一只手。 沈明珠被星浓的凌厉的气势完全震怯住了,想到什么,吓得整个人连连后退了几步,脸色青白交错。 是不敢再说什么了! 星浓眼神也没有再给她一个,她看向不远处被人抓着的星晴,冷冷的对李捕头道:“既然说是我偷的,你们抓我妹妹干什么?” 星晴看见星浓和她怀里的沈若熙,就已经不挣扎了,她大声道:“姐姐,我没事。” 李勇官差回头看了一眼,皱眉:“放了她,你抓人干嘛?” 事情都没有弄清楚。 那位官差这才松开了星晴。 星晴赶紧跑到星浓身边,急急的道:“姐,大外婆家的丫鬟说看见你偷了迎宾楼客人的金珠子,大外婆带着官差来抓你。你快告诉官差,你没有偷。” “没事。”星浓没有解释,只是安抚的道。 现在解释也没有用,这不是她说她没偷,别人就信的,更何况她身上的确有金珠。 她扛着沈若熙往屋子里走。 村民纷纷让路,离得远远的。 家门口,一地狼藉,踏脚的地方都没有,星浓却像是没有看见一样,浑身散发着冰冷的气息,踩着瓦片,就这么不疾不徐的走了进去。 众人:“.......” 有个村民看着星浓这副杀气凛然,无所畏惧的模样,莫名的觉得有点怕,悄悄的走了。 有些人看见身边的人走,想到了什么,也跟着走了。 ...... 星浓将沈若熙抱回屋里。 炕上的凉席都被丢到地上了,星晴赶紧捡起铺在炕上。 星浓将沈若熙小心放在炕上,对星晴道:“帮我照顾一下我娘,屋里屋外的东西都别动,我去一趟衙门,很快回来,让外婆不要担心。” 星晴脸上难掩担忧,急急的道:“姐姐,不会有事吧?不会被打板子吧?” 星浓安抚道:“放心,这次不会。等我回来。” 星晴这才点了点头,松开了手。 星浓走了出去,指着一地狼藉,看向带头的官差:“是你们将我家的东西丢到到处都是?” 第三十二章 你认便行 带头的捕头李勇:“不是,是那位夫人将东西拿出来我们检查。” 其实他还没打算这么快搜查的,毕竟贼人都没见到,只是那位老妇人直接闯进去就将所有的东西丢出来,让他快点搜。 他今天早上才知道,这老妇人的儿子和县丞大人有点关系,他不好得罪,反正都丢出来了,才顺势搜查一番。 可是现在这姑娘太淡定了,他抓过不少小偷,没有一个小偷像她这样淡定的。 他已经敢肯定,那金珠应该不是这姑娘偷的。 如果不是她偷的,那么这一地的东西就不好解释了。 他也不是推卸责任,只是现在新来的县令正上任,这姑娘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人,直觉告诉他,她要是闹起来,自己的差事绝对会丢! 李氏叉腰道:“是我丢出来的!你偷了东西,我丢出来让官差大人搜一搜,咋啦?这种情况,当然是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毕竟你这么狡猾!” 星浓轻轻的点了点头:“你认便行了!” 李氏的眼皮跳了跳,挺直腰杆:“我敢作敢当!当然敢认!你敢吗?俗话说得好,小时候偷针,长大了偷金!我当初就不该纵容你!现在报官,是给你一个教训,让你改邪归正!我这是在教你做人!希望你吸取这次教训,以后别行差踏错。” 星浓却看她一眼都懒,她表情冷到冰点走向李勇。 沈明珠见星浓这淡定的反应,心中咯噔了一下,难道那金珠不是她偷的? 不可能!酒楼的掌柜说的确有客人不见了,就算是她捡到的不是偷的,但是她没有归还,还拿别人的银子买了这么多东西,也和偷的差不多了! 想到这里,她便放心了。 星浓看向李勇:“走吧,去衙门。带上她,她,还有她!” 星浓伸手指向李氏,沈明珠还有那个丫鬟,目光凌厉至极。 所有人都感觉到她生气了,而且是很生气! 这一股怒火,让人生出一种风暴即将要来临的感觉。 李氏:“……” 莫名的,她浑身痛了起来! 被钉板支配的恐惧感再度涌现。 沈明珠:“……” 她不想去! 李勇对李氏和沈明珠道:“老夫人,沈姑娘请!” 李氏回过神来,下意识拒绝:“我不去,我为什么要去,我不去!我家丫鬟去就行了!是她发现的!” 她现在身上的钉子孔和屁股还痛呢! 星浓冷笑,来到三人面前,视线在李氏,沈明珠,丫鬟身上一掠而过:“你家丫鬟要去,你也得去,你们都得去,怎么,怕了?” 丫鬟在星浓看过去的时候,下意识的缩了缩。 “谁怕了!你偷了东西有证人便行了!我家丫鬟就是证人。” 星浓看向李勇,指了指地上一地狼藉:“这些东西不用算在她们头上,她们就不用去。” 说罢,她利落的一个转身,头一甩,大步离开。 那条湿漉漉的马尾在空中划了一下,甩出一串水珠,溅了沈明珠一脸后,然后“啪”一声打在李氏的脸上。 “啊~” “啊!” 两人先后失声尖叫。 星浓走向的地方,衙差和村民纷纷让路。 沈明珠赶紧拿出帕子擦拭自己的脸:脏死了! 李氏那张老脸被星浓的头发打到,火辣辣的痛,瞬间便红了。她捂着脸跳了起来:“沈星浓,你个野种敢打我!我要告你不孝!让县太爷打你板子!” 星浓头也不回:“衙门等你!” 李氏:“.......” 李氏气得脸红了又青,青了又白,差点心肌紧塞。 “差爷,你看见了没,她打我!她对我这个长辈不敬就算了,还出手打我!” 李勇也不耐烦了:“走吧!再不走,我就让人将你们三个带走了!” ~ 福泰县衙门 任子麟换好一身官服,见某人如此悠闲,竟然还有闲情练字,不由有点怒了。 这人如果不是有人通知他衙门有人报案,他都能将自己丢在桃林里不管了:“你不是我的师爷吗?开堂啦!赶紧一起去!” 天知道,他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当个小县令,到底是为了谁。 “不去。”楚天阔头也不抬,淡淡的应了一声,手下的动作不停。 男子身姿清峻英挺,那只骨节分明,修长匀称的手握着毛笔在宣纸上恣意泼洒。 笔落惊鸿,矫若游龙。 任子麟凑近一看,只见一行龙飞凤舞,清峻刚劲又不失飘逸灵韵的字跃然纸上,“‘夜宿九龙寺,推窗星更明。’这不是你十岁时作的诗?怎么写起它了?难道我们冠绝四国的楚国太子江郎才尽了?竟然要翻出孩童时的诗词来写?” 被某人吊打的童年,任子麟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抓住机会自然忍不住调侃一番。 他自然知道他不是江郎才尽,只是经历了那件事后,他将自己隐藏起来,褪尽才华。 楚天阔没有搭理某人的幸灾乐祸,继续运笔,如行云流水般恣意优雅的写下后面两句:纤云巧弄月,天阔任星浓。 末了,他将笔搁下,低头看着还泛着墨香的诗句,表情晦暗不明。 夜宿九龙寺, 推窗星更明。 纤云巧弄月, 天阔任星浓。 这是他年少时在九龙寺上写下的诗。那一次登上九龙寺,认识了师傅,那时候无意中捡到了师傅的一对灵珠,师傅便将灵珠赠给了他,说那对灵珠和他有缘。 那对灵珠乃天地至宝,天地至宝皆是有缘者能得之。 他拿着灵珠这么多年,都没能悟透金色的造物灵珠到底怎么用。 她只是拿了一晚上,就竟然让里面的一盆植物活了..... “我的好师爷,你到底去不去?” “我的话不说第二次。”楚天阔收回思绪,坐下,将刚才写的诗收起来,拿起一旁的医书,随意的倚在椅背上,看了起来。 任子麟也管不了他,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出去,嘴巴里念叨着:“到底谁才是谁的师爷?!” 任子麟来到衙门公堂的侧门,两名衙差守在门外,恭敬的行礼:“大人,犯人和报官的人已经在堂上。状纸放在桌子上。” “嗯。”任子麟一脚跨过门槛,走了进去,一眼便看见了站在中间那个黒瘦的姑娘。 她淡定从容的站在那里,目不转睛的盯着“明镜高悬”几个字看,似是察觉到有人来,她的视线落在他身上。 任子麟转身便走。 星浓:“.......” ~ 第三十三章 哀怨的升堂 任子麟回到书房,对楚天阔道:“这是我第一次上堂,你作为我的师爷,真的不去?” 楚天阔翻了一页书,眼神也没有给他一个。 任子麟转身往外走,边走边道:“不去就算了,没想到我们的小师妹被人告偷了迎宾楼客人的金珠和银子了,我绝对不会因为她是师妹,而徇私的。” 楚天阔翻书的动作一顿。 任子麟只感觉到一个人影在自己身边掠过,带起了一阵风。 他回头一看,只看见摇椅在晃动,紧紧的一本医书躺在书桌上,一阵风吹过,它翻了一页。 任子麟嘴角抽了抽,忍了忍,还是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哼!”他哼了一声,打开折扇,慢慢摇着折扇,慢慢的抬脚,一步一步慢慢的走。 又一道人影闪过,揪住了他的衣服,带起一阵风,长廊里便没有人了,只传来了任子麟呱呱的叫声,“松柏,你找死!” ~ 明镜高悬的牌匾下,任子麟看了一眼跪在堂下腰杆挺得直直的黒瘦黑瘦的丫头,又转头看了一眼,站在边上的楚天阔。 楚天阔没有什么表情,他正低头看着状纸,仿佛不认识底下的人一样。 他的视线落在沈星浓这个名字上。 星浓?他突然想到他刚刚写的那首诗,天阔任星浓。 呵,原来如此!! 不过,竟是如此? 任子麟看了一眼星浓,小师妹的五官和精致,可是太黑太瘦。 他摇了摇头,嗯,绝对不可能原来如此! 太子他虽然不是重色之人,但也没到如此不重色的程度。 楚国女子素来以肤白貌美,娇小玲珑而闻名,她这么黑实在不算美! 沈明珠从一进来,那双眼珠子便来回的在楚天阔和任子麟身上转。 她心中震惊极了! 她怎么都想不到,新来的县太爷竟然是一位如此年轻俊美的公子! 而且他身边的师爷更加俊美,那低头翻阅状纸的侧面,简直像天神下凡。 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柳眉轻皱,来之前忘记换一身衣服了,都皱了! 脸上刚才被那野种甩了一脸水,妆容估计都花了! 沈明珠有些懊恼,但想到自己本来就长得极美,心才松了下来。 星浓静静的站在那里,眼里闪过一抹不耐烦。 到底什么时候才开堂? 楚天阔看完状纸一偏头正好将星浓的不耐烦眼神尽收眼底。 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将状纸放到了任子麟的面前,淡淡的提醒道:“大人,可以开堂了。” 楚天阔想到昨日掌柜问他金珠是不是不见了,有个姑娘来酒楼问是不是有客人丢了金珠。 他当时以为掌柜口中的姑娘是她,便回了句“是不见了”。 后来掌柜说那姑娘说明日送还,他还奇怪了一下,她既然回头,怎么没有将珠子留下。 原来,昨日掌柜口中的姑娘并不是她。 任子麟回过神来,他已经知道是一场误会了,他今天早上可是亲眼看见黑师妹将珠子还给他。 而他竟然将这个绝世奇宝,就这么送给了她做见面礼。 说实话,到现在,他的心里还有些意难平呢! 多年兄弟都没收到过一份礼。 尽是会找自己麻烦! 这么一想任子麟用力一拍惊堂木,语气带出了哀怨:“升堂~” 星浓:“......” 沈明珠:“......” 县令大人的语气怎么这么怪? 两边的衙差也是愣了一下,才拿着杀威棒敲击地面,发出一阵声响,同时嘴巴喊着:“威武!” 升堂仪式过去后,任子麟察觉到众人的一样,忙坐正身体,清了清嗓子才道:“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李氏跪在那里抢先哭喊道:“县令大人,你要替民妇做主啊!” 她用手指着星浓,气愤的道:“大人,沈星浓这个不孝女,她一点也没有将我这个大外祖母放在眼里,不孝敬我便算了,还出手打我!大大的不孝!你快点打她五十大板子,让她滚钉板!” 任子麟皱眉,到底是告黑丫头偷东西,还是告她不孝的! 这人又是黑丫头的谁?祖母吗? 他一拍惊堂木,“肃静!先报上名来!” 先搞清楚这些人的身份再说。 李氏惊了一下,才道:“民妇李氏。” 沈明珠抬头含羞答答的看了任子麟一眼,然后低头,双手放在腰间屈膝,福了下去:“回大人,民女沈明珠。” 声音温柔婉若,犹如黄莺出谷。 说完,她又微微抬头,偷偷看了他一眼。 她知道自己这个角度抬眸看人,美极了! 只可惜,任子麟的视线落在星浓身上。 包括那个师爷的视线也是落在星浓身上。 沈明珠:“......” 那个野种又黑又丑,有什么好看? 星浓不卑不亢的福了下去:“民女沈星浓。” 沈若熙的丫鬟低着头,她想到了那句“主人打狗”,压低声音低声道:“贱民,沈小熙。” 看在黑丫头今天早上带自己走出桃林的份上,任子麟道:“都起来回话吧!” “谢大人!”沈明珠声音略大,抢先甜甜的回了一句,然后姿态优雅的站了起来。 任子麟的视线这才落在沈明珠身上,然后眼里闪过一抹惊艳。 没想到,这小小的县城,还有长得如此貌美之人。 沈明珠没有错过任子麟眼中的惊艳,她就知道,他刚才没有注意到自己,不然一定会惊艳。 她柔柔一笑,弯腰扶起李氏。声音越发的温柔似水:“祖母,我扶你起来。” 她知道,男子向来喜欢温柔善良孝顺的女子。 任子麟低声对楚天阔道:“这女子的容貌和京城醉春楼的花魁一比也毫不逊色。” 楚天阔看都没有看一眼,只道:“你还审不审问?” 任子麟闻言,赶紧坐好,他看了一眼状纸想到李氏刚才的话,才道:“李氏,状纸上写沈星浓姑娘犯了偷窃罪,可是你刚才告她不孝?到底是要告她不孝,还是要告她偷东西?这两个罪名可是不一样。” 李氏闻言激动的道:“大人,两样都告是不是罪加一等?我要告这个野种不孝,她刚才用头发打了我这个外婆一脸!还要告她偷东西。大人,你看,我的脸都红肿了!你看!这件事,衙差们都看见了!” 李氏侧过脸,露出半张脸给任子麟看。 任子麟卡了一眼,的确红肿了,还肿得高高的! 任子麟看向星浓:“沈姑娘可有这事?” 星浓福了一下:“回大人,我是转身的时候头发不小心甩到她脸上了,并没有故意。” 总算找到剪掉头发的借口了!星浓高兴的心想。 “你个野种,你就是故意的!不然我的脸会那么肿!大人,不信,你问问衙差!” 任子麟看向李勇:“怎么回事?” 李勇站了出来:“回大人,卑职看见的是沈姑娘转身离开的时候,头发甩到了李氏的脸。” 任子麟:“故意的吗?” 李勇:“这个我看不出来。” 李氏:“大人,她就是故意的!” 任子麟看向楚天阔:“师爷意下如何?” 楚天阔的视线落在星浓那一头枯黄的长发上,闻言淡淡的道:“既然是头发打的人,断发便是。” 任子麟眼睛一亮:“好主意!来人,赐剪刀!” 第三十四章 断发 星浓眼睛一亮,师兄莫非是知道自己的心声么?竟然要罚自己断发! 简直太合她心意了! 楚天阔看了星浓一眼,只见那双好看的眸子都亮了几分。 他心中诧异,就这么想剪掉头发么? 沈明珠:“....” 好主意是什么鬼? 这算是什么惩罚? 虽然头发轻易不能断,断发是大事,剪掉了就梳不了好看的云鬓了,之前曾祖父过世时,剪了一点她都心疼得不行。 可是剪头发,不痛不痒啊! 李氏傻眼:“大人,这惩罚是不是太轻了?我脸都被打肿了啊!” 任子麟一脸严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断发如断头,我这是断她头呢?这惩罚哪里轻了?” 李氏:“........” 很快,一名衙差拿了一把剪刀走向星浓。 李氏看见剪刀蠢蠢欲动,她要剪光那野种的头发,一不小心,剪掉耳朵也是正常的! 李氏:“大人,我....” 楚天阔:“大人,我来用刑吧!” 任子麟点了点头,“让师爷来吧,他最擅长剃头了。” 当年赵国那位龟孙皇子头顶的头发就是被他一剑削平的。 沈明珠心一沉。 她总觉得有点不妥,这师爷和县令大人怎么像是在维护沈星浓?不可能吧? 楚天阔面无表情的走了下去,走到星浓身后。 他拿起捕头手中,托盘里的剪刀。 星浓抬头对楚天阔笑了笑:“师爷手下留情。” 然后她的手伸到后背,做成剪刀手一把剪住脖子以下的头发,然后拉到面前,将绑住头发的草绳拨掉,然后将头发轻轻的甩回后背。 李氏闻言咬牙切齿的道:“师爷,剃光它!不然怎么算惩戒?” 楚天阔将星浓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微微皱眉,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将头发剪刀这么短。 他伸出修长玉润的手指,挽起她的头发。 枯黄的头发在他白皙玉润的手中,显得越发的干枯了。 头发也会耗掉身体的精血,想到这里他便按她的要求,轻轻的一刀剪了下去。 李氏见此喊了起来:“师爷,太长了,剪光它,继续剪!” 李氏急得恨不得亲自上场了。 楚天阔冷冷的看了她一眼。 任子麟也被烦得不行,一拍惊堂木:“肃静!” 李氏屁股一紧,立马不敢动了。 楚天阔小心翼翼的将一头枯丝剪了下来,放在托盘上。 看着披散在她肩膀上的头发,他眉眼一皱,鬼使神差的拿出了怀里的帕子帮她将头发绑起来。 星浓:“……” 堂上的任子麟:“……” 他这是在干啥? 做完这一切,对上任子麟惊讶的目光,还有四周的人诧异的眼神,楚天阔才回过神来自己做了什么。 他淡定的拿起托盘里那一撮刚才将剪下来的头发递给星浓。 星浓回过神来摆了摆手,“不要了,丢了吧!” 师兄真是个大好人! 星浓用手指梳了梳自己的头发,很好,长度合适! 楚天阔皱眉,岂有将发丝随意扔掉的道理?就算剪下来也是要好好保存的。 但见她这不在意的样子,指不定转头就丢了,他拿着走回了堂上。 任子麟:“……” 沈明珠心中越发觉得诡异。 但她看了一眼星浓,那黑瘦的样子,干巴巴的身材…… 摇了摇头,除非那师爷眼瞎了! 她看了星浓一眼,那一头不长不短的头发,就像告诉她那惩罚不痛不痒的,她心里憋屈极了! 这新来的县令大人和师爷是不是太善良了?一点官威都没有。 楚天阔将头发和剪刀放在案桌上:“大人剪完了。” 任子麟点了点头,然后低头看了一眼那一撮头发,好不容易才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落在状纸上,“状纸上写沈姑娘还偷了迎春楼一位客人的荷包,里面有金珠,银裸子?” 李氏闻言来精神了,她挺直腰间:“回大人,....” 星浓可不想将时间浪费在听李氏废话身上,她福了一福抢先:“回大人!金珠一事,你也知晓。” 任子麟点了点头:“没错,这是个误会。” 李氏:“......” 沈明珠:“......” 两人一脸愕然的来回看着任子麟和星浓。 那野种果真和县令大人认识? 任子麟解释道:“我正好亲眼看见沈姑娘将金珠还给失主。” 沈明珠看向丫鬟,眼底愤怒:怎么回事? 那丫鬟心中也是震惊,她明明问清楚迎宾楼的掌柜的,这才过了一天,就还了,可是还了金珠,那银裸子呢! 她都买东西了,不可能又银子还吧! 她马上道:“大人,她不仅仅是偷了金珠,还偷了银子!我亲眼看见她拿着偷来的银裸子买了许多东西!” 李氏也反应过来了,附和道:“大人,沈星浓这个野种,她们一家都是破落户,全村最穷!她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银子买那么多好东西?所以,她一定是偷了迎宾楼客人的荷包!大人,这死野种嘴硬着呢!你让衙差打她板子,她才会松口的。” “肃静!”任子麟一拍惊堂木。 这妇人左一句野种,又一句野种,听着就让人不舒服。 沈明珠是什么人,一看任子麟的表情就知道李氏说话太粗鄙,惹县令大人不快了。 她担心会影响道自己的形象,马上柔声劝道:“祖母,你不要这样说星浓表姐,虽然表姐家里穷,但是她不是这样的人,不会偷东西的。” 李氏一脸不屑,像看一坨屎一样看着星浓:“像她这样穷疯了,又没有爹娘教养的野种,什么事做不出?有娘生,没爷教!她知道礼义廉耻是什........” “啪!”惊堂木发出一声巨响,整个堂上的人心头一跳。 李氏心脏都差点跳出来,她吓得嘴巴大张,后面的话自动消音了! 沈明珠也是吓了一跳,她下意识的捂住了胸口,诧异的看了楚天阔一眼。 星浓也看了楚天阔一眼。 楚天阔若无其事的收回手,淡淡的提醒道:“大人,在公堂尽说污秽之言,是否要掌嘴?” 任子麟看向李氏警告道:“注意用词,再犯掌嘴!” 李氏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一脸惊恐,不明所以,她说的明明是实话。 任子麟没再理她,看向星浓,“沈姑娘银子是怎么回事?” “回大人,银子是我赚的,不便透露怎么赚。既然她们说我偷的,偷谁的,偷了多少她们有证据吗?有失主吗?” 不便透露?赚银子有什么不便透露?定然是来历不明的银子才不便透露,沈明珠看了丫鬟一眼。 丫鬟马上会意,她大声道:“回大人,这件事找迎宾楼的掌柜来问问知道了。” 第三十五章 以儆效尤 楚天阔开堂之前便让松柏去喊赵掌柜了,任子麟也知道,这时间应该到了,便道:“传迎宾楼掌柜。” 很快赵掌柜走了进来,恭敬的行了一礼:“草民见过大人。” 任子麟,“免礼!赵掌柜,这三人状告这位姑娘偷了你们迎宾楼客人的银子,可有这回事?” 沈明珠:“.......” 她没有状告啊!是她祖母要告!大人果然误会了! 赵掌柜看了一眼,然后道:“回大人,我们酒楼没有客人丢银子,之前有客人不见了一粒金珠,可是这位姑娘昨日已经还了。” 赵掌柜说完,他还恭敬的给星浓拱手道谢:“谢谢姑娘拾金不昧。我们迎宾楼欠你一个人情,以后姑娘有什么需要尽管向我出声。” 沈明珠:“.......” 这话迎宾楼的掌柜不应该是和她说的吗? 李氏傻眼,她扭头看向沈明珠的丫鬟。 沈明珠也盯着她。 丫鬟急了,她回去会被打死的,她着急的道:“掌柜,那银子呢?你们迎宾楼的客人没有说丢了银裸子吗?我明明看见她身上有银裸子,不是偷的是哪里来的?” 掌柜看向她,“没有,那时时间尚早,酒楼只有一个客人,那客人并没有丢银子。这姑娘当时来酒楼卖鸡,还打算卖菜方子的,想来银子是卖菜方子赚的。” 李氏闻言大笑:“哈哈.......她一个肉都没吃几块的野种,哪来的菜方子卖?” “啪!”任子麟一拍惊堂木,“闭嘴!” 左一句野种,又一句野种,还有没有将人当成人看了! “大人,是掌嘴。”楚天阔冷冷的道。 任子麟立马道:“李氏屡次扰乱公堂,辱骂还没定罪的良民,来人,掌嘴!” 赵掌柜心中惊讶极了,他看了一眼楚天阔又看了一眼星浓。 看来这位沈姑娘在主子心中地位不一般。 至于什么地位,他还没弄清楚。 总不会是男女之情那种! “是!”马上有衙差应了一声,然后拿着板子上前。 沈明珠:“......” 说好的善良呢? 掌.....嘴?李氏直接吓傻了,她怎么就扰乱公堂了? 她怎么又要打板子了? 眼看着衙差拿着板子走近,她吓得赶紧叩头:“大人饶命,我再也不敢了!大人饶命!” 沈明珠也赶紧磕头:“大人饶命!我祖母下次不敢了!她年纪大了,....” “可以代劳。”楚天阔淡淡的打断她。 沈明珠:“.......” 两名衙差很快上前,一人抓住李氏,一人拿着板子。 李氏使劲的挣扎,“不要,大人,不要,大人,饶命啊!唔.....” “啪!啪!”衙差拿着板子打了两下,便放开了她。 沈明珠暗暗松了一口气,她像是吓傻了才回神一样,赶紧扶着李氏,一脸担忧的低声道:“祖母,祖母,你没事吧?” 李氏的老脸立马便红肿了,呜呜......怎么被罚的总是她? 任子麟一拍惊堂木:“好了,事情已经弄清楚了,既然沈姑娘没有偷银子,你们三人向沈姑娘.....” 星浓这时开口道:“大人,民女有事想请教。” 任子麟正想退堂呢,闻言好奇的道:“沈姑娘有什么事要请教?” 星浓:“大人我想请教一下大人,衙差办案,可以趁机帮忙将未定罪的人家里的东西全部丢出去检查?普通百姓还能借口帮衙差办案,故意破坏别人家财物吗?” 沈明珠心中咯噔了一下。 李氏的嘴巴火辣辣的痛,闻言心中顿时生气了一股不好的预感,这个野种又想干嘛?! 任子麟闻言皱眉,他不知道还有这种事,“当然不可以。” 他看向带头的衙差:“怎么回事?” 周强心中咯噔一下。 李勇心里也暗暗叫苦,忙道:“回大人,卑职失职,当时的情况是这样,卑职听从县丞大人安排,带着人去将沈姑娘带回衙门问话。可是到了沈家,沈姑娘没有在家,李氏便说可以先将证据搜出来,让沈姑娘无话可说,然后她便闯进了沈家,将里面的东西都丢了出来给我们搜查。卑职有罪,没能及时阻止。” 李氏可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她当时可是以为星浓是小偷,搜查赃物不是正常的吗? 她理所当然的道:“大人,我只是帮差爷将东西拿出来他们检查,那时候她是小偷,当然得将证据先搜查出来!让她不能毁灭证据。” 在她的观念里以官差的名义做事都是对的。她这是在帮官府尽快查案,哪里有错? 任子麟快被她的无知气笑了:“这么说来,你觉得你是对的?” 李氏点了点头,有点迟疑:“哪里错了?” 星浓之想快刀斩乱麻:“大人,李氏未经主人同意,进我家,将我家所有东西都摔坏了,这算是擅闯民宅,故意破坏他人财物,要打入大牢关上一年半载吗?” 说完,星浓冷冷的看了李氏一眼。 李氏嘴巴痛,本已一肚气,平日她又被人恭维惯了,被星浓这挑衅的眼神直接气到了,那火气蹭一下在她的脑子里炸开:“你家拿一屋子东西全部都是破烂,我摔了便摔了!什么故意破坏他人财物?你个穷鬼,不就是想要赔偿,老娘多的是银子!老娘一只鞋都比你那一屋子破烂值钱!我还嫌走进你家狗窝脏了我的鞋!不就是赔钱?五两银子,够没?我就当打发乞丐!” 一个父不祥,又穷又贱的野种敢在她这老夫人面前叫嚣? 她算哪根葱? 她外婆都得叫自己一声大嫂! 李氏气奋的直接掏出五两银子,用力丢向星浓! 沈明珠脑海“嗡”一声,整个人都懵了! 完了! 星浓本来可以躲的,但她就是站着不动。 星浓不动,不代表别人也不动。 楚天阔食指一弹,一粒碎银飞出,直接打飞了李氏砸向她的银子,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故意的,那银子直接射向李氏,打在她的膝盖上。 李氏膝盖一痛,整个人“扑通”一下,跪了! 任子麟气得站了起来,用力一拍惊堂木:“来人,李氏擅闯民宅,破坏他人的财物,言语粗俗,出手打人,藐视公堂,行为恶劣,屡教不改,罪加一等,重责十大板,打入大牢一个月,并且赔偿沈星浓姑娘家中一切损失!以儆效尤!” 第三十六章 祖母的乖孙女 “喳!”两名衙差应了一声立马搬凳子的搬凳子,拿板子的拿板子。 膝盖上的剧痛让李氏清醒过来,听见自己要被打十大板,还要打入大牢,她吓傻了! 李氏大喊:“大人冤枉啊!沈星浓是我的外孙女,我作为长辈,教训她不是天经地义吗?她对我这个长辈不敬,竟然敢拿眼瞪我,应该打入大牢的是她才对!求大人明察秋毫啊!” 沈明珠心里对李氏如此之蠢有些烦,简直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她这是以为现在是在村子里,在家里?她最大,所以人人都敬着她? 这是在公堂! 她到底有没有脑子的?竟然敢拿银子丢人? 她还有没有将县令大人放在眼里? 沈明珠心中气得不行,但脸上不显,一脸担忧和惊吓的磕头:“大人饶命,我祖母知道错了!她年事已高,经不起牢狱和板子。砸坏了星浓表姐家的东西,我愿意替我祖母赔偿银子,我也愿意替我祖母给星浓表妹赔礼道歉!” 说完,她又看向星浓:“星浓表妹,我祖母做错了,她不该向你丢银子,我愿意替她赔偿你银子,五十两。你可以不追究她吗?她也是你的大外婆,算我求求你了!” 沈明珠开始泪眼婆娑的给星浓磕头。 星浓看也没有看她一眼淡淡的道:“抱歉,不可以。” “星浓表姐,我祖母真的承受不住牢狱之灾的!她上次滚钉板,打板子都还没好呢!我赔偿一百两可以吗?求求你了!求求你了.....”沈明珠使劲的向星浓磕头,眼泪扑簌扑簌的下..... 星浓没有再搭理她,看向任子麟:“大人,可以代劳吗?” 沈明珠:“.......” 代劳? 代祖母下大牢? 沈明珠吓得眼泪都忘了掉了? 任子麟闻言沉吟了一下:“这不是什么杀人放火的大事,楚国以孝治国,倒是可以让孙女代替祖母入狱,这也不失为一桩佳话。你们两个商议一下,到底谁入狱?” 李氏心中一动:还可以这样吗? 沈明珠:“.......” 如果她不是知道这个县令是新来的,如果她不是知道沈星浓这样的人根本不可能认识县令大人。 她都要怀疑,这个县令是认识沈星浓,在暗中帮她! 这都可以?!! 沈明珠看了一眼李氏,她看出李氏心动了,心底顿时生寒:这就是一直疼爱她的祖母? 她垂下了眼眸,眼里闪过阴鸷,很快她便抬起看向星浓,眼里满是伤心:“星浓表姐一定要让我和祖母下大狱吗?我们赔偿你的损失不行吗?你也知道我大哥还要科举,要是我下大狱,我大哥有个下大狱的妹妹,前程便毁了!你这么善良,一定不忍心毁掉我大哥的前程,毁掉沈家吧?” 李氏闻言脸色一变,对,明珠不能下大狱,大师可是说了,明珠贵气逼人,将来可是要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她也不能下大狱啊!她下大狱,她的大孙子以后还怎么当大官? 李氏这时才知道害怕,她赶紧磕头:“大人,我知道错了!我不应该擅自闯入她家,将她家的东西都丢出来的!我也不该扰乱公堂!大人我愿意赔偿,大人说多少银子便多少银子!我也愿意给沈星浓道歉,大人不要让我下大狱!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李氏一边磕头,一边求饶。 要是她下了大狱,毁了大孙女和大孙子的前程,老头子一定会休了她的! 她此刻才知道害怕! 也后悔了! 当然心里也恨死星浓了。 任子麟一拍惊堂木:“肃静!你们只要说,你们两人谁下受刑罚便行了!” 李氏:“......” 沈明珠:“......” 沈明珠心里快急死了,此刻她要是不说她受罚,她成了什么人? 她只能赌一回,赌李氏顾念着沈家的名声,赌李氏还蠢不到家,不会让自己下大狱。 她含泪的磕头:“民女愿意替祖母受罚。” 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落下。 这回她是真的担心到落泪,不是假落泪。 李氏突然就感动了,果然还是自己的亲孙女好,李氏忙道:“不用,大人,我自己受罚!不用她代劳!” “祖母.....”沈明珠泪眼婆娑的看向李氏。 “祖母没事,你不能下大狱啊,你还要上京呢!你回去想办法救祖母出去便是了!呜呜.....”李氏搂住沈明珠,哭得鼻涕都出来了,是真的又伤心又害怕,她马上就要下大狱了! 沈明珠含泪点了点头,“那好吧!我一定会尽快救出祖母的。” 任子麟嘴角抽了抽,一拍惊堂木:“好!来人,先打李氏十大板!再押入大牢。” 星浓突然出声:“大人,李氏年事已高,这打板子,不如......” 星浓说到这里,看了沈明珠一眼,只见她的脸色刷一下白了! 星浓对她勾唇一笑,缓缓的吐出最后几个字,“让其孙女代替。” 沈明珠气得脸色发白,整个人微微发抖。 她恨不得上前甩星浓两巴掌,她转头看向李氏,希望李氏不忍心,“祖母,明珠替你受罚吧!你上次的伤疤还没好。” 会留伤疤的,留了伤疤,她还怎么进宫! 她希望李氏能听懂她的暗示。 李氏上次就被板子打到怕了,屁股现在都还肿痛,再打,老命都没有了,她点了点头:“祖母的乖孙女。” 沈明珠:“.......” “既然如此,那沈姑娘待祖母受刑吧!行刑!”任子麟丢了一块令牌下去。 两名衙差马上将沈明珠按在长凳上。 “啪!” “啊!” “啪!” “啊~” ..... 尖叫声简直惨绝人寰,振聋发聩! 李氏吓得紧紧的闭着眼睛,捂着耳朵,感动得眼泪直流。 呜呜...... 这真的是自己的亲孙女啊! ~ 十大板打完,沈明珠感觉屁股都开花了,痛得她恨不得晕过去。 只是从小吃好穿好的她身体棒棒的,想晕也晕不了! 她偷偷看了星浓一眼,这仇她记住了! 总有一天她十倍百倍的奉还。 打完板子,衙差将李氏押下去。 “慢着!”任子麟想到了赔偿银子的问题,看向星浓:“沈姑娘家损失了多少财物?你算一下,本官让沈明珠姑娘代替她祖母赔给你。李氏你也听听这赔偿合不合理。” 沈明珠:“.......” 李氏:“........” 不是,她们又是打板子,又是下大狱,还要赔偿吗? 这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亏大了!!! 第三十七章 蠢死了 星浓:“大人说赔偿多少便多少。” 任子麟顿感压力山大! 他都不知道什么情况! 任子麟看向李勇:“沈姑娘家中损失如何?” 李勇想了想:“沈姑娘家中的精米、白面、油、盐、酱、醋这些全被李氏倒了一地。这些东西加起来应该价值三两左右。此外李氏还将沈姑娘家中的的锅碗瓢盆,衣服鞋袜,所有的家具都丢了出去,满地都是,那些都是一些用了多年的旧物,小的也不知道值多少银子。” 李勇想到什么,补充道:“沈姑娘家中还有一些海味,鱿鱼海虾之类的,每样一斤左右。” 星浓补充了一句:“我娘被李氏吓得发病了。是不是要医药费,精神损失费?” 李氏闻言呸了一声:“呸!你娘亲本来就是一个疯子,她发疯关我屁事?你娘是她自己不守妇道,和野男人苟且,有了你这个野种,被人浸猪笼,吓疯的!她发疯还要我赔医药费,你……” 任子麟皱眉伸手去拿惊堂木。 沈明珠心尖一跳,脱口而出,“祖母!” 沈明珠使劲的对李氏眨眼! 她屁股还痛呢,可不是再挨板子了!快别乱说了! 李氏回过神了忙禁声,她对着任子麟磕头:“大人,她家那些东西,都是用了几百年的破烂,能值多少钱?一文不值!还有那几只万年鱼干,恐怕早就臭了,也不值钱的!” 星浓没有说话。 楚天阔一边挥笔记录,一边淡淡的道:“用了几百年旧物?那可是前朝古董。价值至少百两以上。” 李氏:“……” “鱿鱼干和海虾,这是海味,价格昂贵。万年鱿鱼和海虾这都快成精了!那可是稀世珍宝!千金难买!价值至少千金。” 楚天阔说到这里看向任子麟:“大人,古董和稀世珍宝这加起来怎么也得赔个一千八百两才勉强够。” 李氏:“......” 一千八百两? 这简直是抢银子啊! 李氏闻言差点没吓晕过去。 沈明珠:“......” 以前她不觉得祖母蠢,现在,她确定,祖母非常蠢! 星浓顿时觉得这个师兄太可爱了,她煞有其事的点头:“家中一应物品都是先辈留下的旧物。” 已故外祖父不就是先辈? 不过家里许多东西都是沈重山置办的,顾氏的确非常宝贝。 喜欢的人不在了,喜欢的人留下来的东西自然都是无价之宝。 这是有银子也买不回来的。 任子麟差点失笑,他仿佛看见年少时,那个幽默风趣,调皮捣蛋,气死人不偿命的太子。 很多年没有看见他这个样子了。 他咳了咳,压下自己的笑意,一本正经的道:“前朝古董,神仙级别的鱿鱼和海虾,世间罕见,的确价值非凡。那便赔.....” 李氏快吓死了,忙摆手道:“不是的,不是的,大人,我说错了!不是用了几百年的古董,那是一堆用了多年的破碗烂筷,破铜烂铁,那鱿鱼也不是万年鱿鱼,只是普通的鱿鱼!一文不值的啊!哪里值十万八千两?!” “啪!”任子麟俊脸一板。一拍惊堂木,怒斥道:“李氏,你多次出尔反尔,公堂之上满口胡乱,是想戏弄本官不成?这是板子打不够吗?!” 沈明珠吓得夹紧了屁股! 她不要! “民妇不敢!民妇冤枉啊!我怎敢戏弄大人,我刚才只是胡说八道....。”李氏噗通跪了下来,吓得都语无伦次了。 怎么越说越惨啊? 下大牢便算了,还要被罚一千几百两?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她家富有,但是一千几百两也不是少数目啊! 沈明珠气得心口都痛了,这简直是灾难现场! 她深吸了一口气,忍着屁股痛,弯腰磕头,有条不紊的道:“大人明察,我祖母绝无戏弄大人之意,她只是说话有些夸张而已。 星浓表姐家里的东西只是用了多年的旧物,绝对不是古董。我们沈家本就是农户出身,怎么可能会有前朝古董? 至于万年鱿鱼和海虾,这世上根本也不存在,刚才是我祖母说话夸张而已!求大人明察!大人不相信可以问问前去搜查的官差,星浓表姐家里的东西到底值多少银子。” 任子麟看向李勇:“你说说。” 周强知道李氏一家和县丞大人关系好,争先恐后道:“回大人,的确是不值钱的旧物。” 李勇想到什么:“大人,沈姑娘家一套碗好像是章氏瓷窑出产的。” 任子麟闻言有些意外:“章氏瓷窑闻名四国,可惜章氏瓷窑的瓷器在二十年前已经不再出产了,但也正因为如此现在每一件章氏瓷窑的瓷器都价格不菲。年代越久的,越贵。” 任子麟看向星浓:“沈姑娘你家那碗是章氏瓷窑的吗?” 星浓突然想起原主的记忆,原主小时候顾氏总是将家里的碗碟是章氏瓷窑出的挂在口中,想来这个章氏瓷窑应该是非常有名的。 “是的。” 沈明珠傻眼,那些破碗竟然是章氏瓷窑的? 早知道就阻止祖母将东西丢烂了! 李氏也知道章氏瓷窑,只是顾氏一家那些破碗竟然是章氏瓷窑的? 这怎么可能? “不可能!顾氏怎么可能买得起章氏瓷窑的碗碟?” 楚天阔:“是与不是,大人派人拿些碎片回来看看便知道了。” 任子麟看了一眼楚天阔,派人去小师妹家看看? 是他想去看看吗? 任子麟点看了点头:“师爷,章氏瓷窑的瓷器你熟悉,你带人去看看如何?” 楚天阔冷冷的看了他一眼,才道:“可以。” 他本没想自己亲自去的,但是去看看也好,正好探一探虚实。 一个小小农家为何会有章氏瓷器。 任子麟说完又想到梅花村离县城骑马也要两刻钟左右的路程,话说,他也想去小师妹家看看。 任子麟直接道:“赔偿的问题,本官还是亲自去看看!来人,将李氏关到牢里。” 沈明珠:“......” 县令大人亲自去看看? 这个县令大人怎么有点与众不同? 是因为太年轻,没有经验吗? 李氏:“......” 为什么她还要被关到牢里? “是,大人!”马上有两个衙差将李氏带下去。 李氏吓得使劲的挣扎:“大人,饶命啊!大人,不是还不知道赔多少银子?我也去听听,我赔就是.........” 没人理会她! 很快李氏便被带下去了。 众人最后只听见李氏大声哭喊着:“明珠,明珠你一定要救祖母出去啊!” 沈明珠闭眼:蠢死了! 任子麟站了起来:“师爷,我们走吧!” 第三十八章 拜托 衙门外 任子麟看向星浓,他想让星浓坐他的马车,但还有一个沈明珠和她的丫鬟。 他皱眉,他还想和小师妹说说话,想了想还是对衙差道:“给她们准备一辆马车。” 衙差闻言便道:“大人,这位姑娘是坐家里的马车来的。只有沈星浓姑娘是坐衙门的马车来的。” 任子麟闻言舒展了眉头:“既然这样,沈星浓姑娘你坐本官的马车吧!” 在在丫鬟背上的沈明珠:“......” 她也想和县令大人坐同一辆马车。 早知道,她之前就让家里的车夫先将马车驾回家了。 “谢大人。”星浓应了一声,便淡定从容的跟着任子麟走。 沈明珠看向跟在任子麟和楚天阔身后的沈星浓,妒忌不已。 后悔! 她怎么都想不到县令大人竟然会亲自去梅花村那野种家看看。 不行,绝对不能让沈星浓有机会和县令大人独处。 虽然沈星浓那么丑,县令大人不会看上眼,但是县令大人是刚来的县令,需要了解一些民情,指不定就会向她打探。 两人一来二去不就熟悉了? 她赶紧喊了一声:“县令大人,星浓表姐可以坐我家的马车,怎么好劳烦大人!” 三人闻言回头看向她。 任子麟道:“不麻烦,正好她可以带路。” 沈明珠:“......” 跟着自己的马车不就行了吗?还需要带路? 楚天阔只看了一眼便上了黑色的马车。 任子麟对星浓道:“沈姑娘先请。” 星浓爬上了马车。 任子麟正想上去,楚天阔淡淡的道:“大人的马车在后面。” 任子麟:“……” 马车缓慢的动了起来,然后越走越快。 任子麟看着远去的马车,恨不得一掌劈了! 可恶! 太可恶了! ~ 宽敞舒适马车里 两人面对面而坐。 楚天阔从凳子下面的暗格里拿出一个瓷瓶递给星浓。 星浓接了过来,不解的看着他。 “金创药。”他指了指她脸上的抓痕。 星浓摸了摸脸,这是刚才被沈若熙抓的,她将瓶子放下,不甚在意的道:“小伤,一两天就好了。多谢师兄。” 楚天阔看着她脸上的伤,只觉得分外碍眼,但是也没有再说什么。 星浓:“刚才多谢师兄出言相助。” 刚才在堂上,他和县令大人明显是维护她的。 虽然她没有错,无论是哪个官员审判,她都会让李氏和沈明珠吃不了兜着走,狠狠的栽一个大跟头。 “嗯。”楚天阔低着头在泡茶,慵懒的应了一声,那低沉动听的声音透着几分漫不经心。 他那双好看得不行的手,优雅的摆弄着茶具,动作行云流水,赏心悦目。 这么好看的手泡出来的茶味道会不会不一样? 星浓下意识的吞了一下口水,刚才在公堂说了半天话,本来就口渴了,现在越发的口干舌燥。 楚天阔将一杯茶放到了星浓的面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然后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正襟危坐,慢条斯理的喝了起来。 “谢谢。”星浓拿起茶碗,吹了吹,细细的喝了一口。 本以为很滚烫,没想到水温刚刚好。 不过她分明看见是开水泡的茶,怎么就不烫嘴了? 星浓心里闪过疑惑,也没有深究。 好茶! 好看的手,好看的人,泡出来的茶,果然特别好喝。 “你是怎么珠子里那棵植物活过来的?”楚天阔突然问道。 星浓愣了一下,她就知道他果然是知道那珠子的不一般。 星浓没有回答,“师兄为什么送那颗珠子给我?” 楚天阔看了她一眼,淡道:“送和不送有区别?” 星浓:“......” 虽然是这样,但是星浓知道,他可以选择杀了自己,那不就解决问题了,毕竟他有这个能力。 “我想看看它的作用。”楚天阔透过撩起的马车帘子,看着官道两旁的田野,眸光深邃。 楚国的粮食产量太低了,四国最低。 他手握天下至宝,却无力改变什么,不如送她。 无价之宝也要放在有用之人手中才有用。 当然,要是她用来做伤天害理之事,他动动手指就能捏死她。 楚天阔回头看了她一眼,眼神很谈。 但就是因为太淡了,淡到让人不自觉的心生寒意,仿佛他根本就不将她放在眼里,随时随意便可以捏死在掌心里。 星浓眨了眨眼,看着至此至终坐姿端正,举手投足间皆是礼数一身贵气浑然天成,矜贵非凡的他,忍不住心想:这人一定是从小受着最高的礼教长大的。 心里响起的声音让楚天阔微微一愣,这个时候,她想的竟然是这个? 星浓瞬间便回神,眸光湛湛的看着他:“这算是师兄的拜托?” 少女那双狐狸眼盈满辉光,仿佛九龙寺上那一晚的夜空,星辰璀璨,耀目迷人。 聪明如她一下子便抓到重点了! 楚天阔一晒,他伸手拿起茶杯,举杯敬道:“拜托。” ~ 后面的马车 沈明珠看着前面远去的两辆马车,见星浓只是和师爷坐,县令大人独自坐一辆马车,她松了口气,但想到什么她又郁闷,又愤怒,更多的是担心。 她也不明白事情怎么发展成这样。 明明是要将沈星浓抓到牢里,然后趁机将那破房子买下来,结果怎么变成自己的祖母下大狱,他们家还要赔银子! 赔银子事少,祖母下大狱才是大事。 进宫选秀的秀女必须是家世清白,最好是德善之家! 这次报官本来虽然说是状告亲人但是也可以说成是不包庇亲人,大义灭亲的好事,没想到那野种的银子竟然不是偷来的。 沈明珠看见坐在自己对面,惴惴不安的丫鬟,都是这个贱婢的错! 她忍不住伸手,揪住她手臂上的肉:“贱人,都是你的错!” “啊,小姐饶命!”丫鬟痛得惨叫一声,赶紧跪地求饶。 沈明珠更加怒了,压低声音道:“你还敢叫!你要是敢叫出声,我割了你的舌头!” 丫鬟闻言吓得赶紧捂住嘴。 沈明珠伸出手使劲的对她上下其手! 丫鬟痛得泪流不止,却一点声音也不敢发出,任由她又掐又捏。 这一路沈明珠忙得一头大汗,累得不行,才停了下来。 她坐直了身体,警告道:“哭啥哭?擦干净你的眼泪,让县令大人看到了,我饶不了你!” 丫鬟赶紧抹干净脸上的泪水。 沈明珠拿帕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不由有点担心:她的妆容不会花了吧? 她忍不住又掐了丫鬟一下:“都怪你!害我出一身汗!赶紧侍候我换上一套衣服!” 丫鬟瑟缩了一下,敢怒不敢言,赶紧打开一个包袱,翻出一套衣服,侍候沈明珠换上,心里却是将星浓从头到脚骂了一遍! 沈明珠换好衣服后,又赶紧拿出一面小巧精致的琉璃镜子,和一些胭脂水粉出来补妆,并且让丫鬟帮她梳了另一个发髻,换上了另一套首饰,总算恢复了明艳动人的样子。 这时候,梅花村也到了。 ~ 第三十九章 抱歉,我没见你守过承诺 狭窄的巷子里。 一地狼藉,混乱不堪。 任子麟看着一地狼藉,还有逼仄的空间,傻眼。 黑师妹就住在这么一座房子里? 这房子是人能住的吗? 简直他家马厩都不如。 还有,这一地的狼藉..... 由此可见当时李氏有多过分! 楚天阔面无表情的打量了一眼四周,那双好看的桃花眼,微微眯了一下,越发的疏冷。 星浓只要看见这保护得“完好无缺”的现场,心中就火冒三丈,但她向来能处理好自己的脾气,该发时发,该收就收,她对身后的两人淡道:“大人,师爷,这里就是我家。” 顾氏匆匆从屋里走了出来,看见星浓回来,视线落在她屁股上,然后才松了口气。 她左右看了一眼,不明现在的情况,不知道星浓打算干什么,便站在边上没说话。 星晴和星晖跟着出来,想说什么,顾氏对两人摇了摇头,两人才没有说话。 楚天阔走到那一地的凌乱面前,停下了脚步,弯腰捡起一块碎瓷片。 他看了一眼碎碗瓷片的底部,的确印有一个章字。 眸底若有所思。 任子麟将头凑了过来:“是章氏瓷窑的瓷器吗?” 楚天阔没说话,直接将瓷片递到他眼前。 任子麟伸手接了过来,“咦,这个章字有点古怪,这不是.....” 这不是章家家主亲手做的餐具吗? 后面的话任子麟惊讶得说不出来了! 章氏瓷器二十年前非常有名,而章氏家主亲手做的瓷器当年可是只有达官贵人才能买到。 他们府中也有章氏家主亲手做的瓷器,可是也不多,只剩下两件,一件是花瓶,一套是茶具。 他爹简直当成了传家之宝来宝贝。 他看了一眼那破旧的土坯房,若有所思。 沈明珠见此以为这是假的章氏瓷器,毕竟有名的东西,自然许多小作坊假冒,就像他们沈家酒庄的酒一样。 她忍着屁股的痛,站在那里,柔声道:“大人,不管这是真的章氏瓷窑的瓷器,还是假的章氏瓷窑的瓷器,我都愿意按章氏瓷窑的瓷器赔给星浓表姐,毕竟是我们冤枉了表姐。” 沈明珠已经想好了,哪怕是章氏瓷窑的瓷器也如何,她们家也不是赔不起,现在最重要的是她得在县令大人面前留下好印象,让县令觉得自己心地善良,毕竟漂亮又温柔善良的女子谁不喜欢? 只要县令喜欢自己,她祖母下大狱影响到她以后的名声的事就解决了! 任子麟摇了摇头,“非也!这不仅是章氏瓷器,而且还是章家家主的瓷器,应该是章家家主最早期的作品,做工没有那么完美,价格也没有巅峰时期值钱,但是一套完整的餐具,拿出去京城卖,必定会有许多人抢着买。估计一两少不了!毕竟章家家主前期的作品因为不够完美都被他销毁了,听说只剩下两套,送给友人了,这恐怕是其中一套。” 一、百、两?!!!! 沈明珠想着最多赔个十几两。 这已经是顶了天的价了。 一百两他们家当然不缺,一百两在自己家虽然不至于九牛一毛般存在,但也差不多。 她平日花一百两买一件首饰也是可以眼都不眨的。 但是赔给那野种,她觉得不值!非常不值! 她嘴巴嗫嚅了一下,想说话,又说不出,最终还是看了任子麟一眼,提醒自己忍住,深吸了一口气,才扬起了一个笑脸,一脸大方明理的道:“既然是我祖母打烂了星浓表姐家如此贵重的东西,我们家无论如何也会赔偿的。” 懂事明理,进退有度的样子。 任子麟点了点头:“不错。明珠姑娘倒是个懂事明理的。是该赔偿。” 沈明珠听见县令大人竟然称呼自己明珠姑娘,心中一喜,她谦虚的行了一礼:“大人谬赞了!民女自幼读书识字,自然谨记圣人的教诲。这是我家祖宅,大人和师爷要不进去坐坐,和我爹娘商议一下赔偿多少银子?毕竟数目较大。” 沈明珠指了指那高大的围墙。 之所以请这个师爷,是她觉得这个师爷长得也太俊美了一些! 这惺惺作态……星浓眉眼闪过不耐。 任子麟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向高的的围墙:“这是你家?” 沈明珠点了点头,甜甜的道:“是的,大人。这是我家的祖宅,我家在县城,沈家酒庄就是我家的酒庄。” 这下县令大人知道自己出身富贵,不是普通的女子,更不是沈星浓这种连爹都不知道是谁的野种可以比的! 自己和他算是当户对吧! 任子麟点了点头,故意留这么狭窄的巷子,还盖这么高的围墙,挡住了黑师妹家的光线。 这还是同一个祖宗的呢! 看来,平日没有少欺负黑师妹一家。 果然是为富不仁啊! 沈家酒庄是吧? 回头他让人查一查赋税交到底交齐了没! “去你家就不必了!你们赔偿沈星浓姑娘一百二十两吧!至于她娘亲的医药费,到时候让医馆开票据,你们按价给就行!” 黑师妹太惨了。 住的房子,简直比他家的柴房还要不如,看着她能够带自己走出桃林,让自己拜唐老为师的份上,他帮她多要些银子。 让她可以早点买地盖房! 沈明珠:“一百二十两?” 章氏瓷器便算了! 这些破烂哪里值二十两? 县令大人是拿一两银子当一文钱来算的吗? “怎么?有问题吗?”任子麟挑了挑眉。 沈明珠笑了笑:“没,没有问题!这是应该的。” 任子麟点了点头:“嗯,既然没有问题,那你们准备好银子,赔偿给沈星浓姑娘吧!” “好。” 星浓:“大人,那银子还是让沈家交去衙门,我再去取。” 任子麟闻言诧异道:“哦?为什么?直接给你是更方便吗?” 星浓:“衙门方便。” 沈明珠气结。 这个死野种是什么意思? 衙门怎么可能方便? 她这是故意在县令大人面前暗示她家会不给银子或者会刁难她吗? 她一脸无辜的道:“星浓表姐不相信我吗?我什么时候不守承诺了?我……” 星浓烦躁的按了按耳朵:“抱歉,我没见你守过承诺。” 沈明珠:“.......” 第四十章 午后的巷子 沈明珠气得一脸猪肝红,胸口上下起伏。 这个野种说什么呢?她什么时候不守承诺了? “噗,……咳咳……”任子麟假装咳了一会儿,压下笑意才开口:“既然如此,那沈明珠姑娘你们还是将银子送到衙门吧!” 沈明珠憋屈极了,吸了一口气,一脸委屈的看了任子麟一眼:“是,大人。” 她知道自己这副模样是个男人看见了都忍不住心生怜爱,以前百试百灵。 任子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赶紧扭头对楚天阔道:“师爷,我们走吧!” 这妖里妖气的…… 沈明珠:“......” 楚天阔没动,指着地上的米面道:“今晚,沈姑娘家中可还有米面做饭?” 星浓挑了挑眉:“没有。” 楚天阔看向任子麟。 任子麟一拍掌! 沈明珠眼皮跳了跳! 任子麟一见楚天阔这眼神立马明白了,马上道:“没有粮食做饭,可是大事,会饿死人的。明珠姑娘,这事因为你家而起,你家正好在隔壁,你让人送些粮食和油盐酱醋糖过来吧!不用太多,精米和白面每样五十斤,油盐酱醋糖那些每样十斤就够了!我在这里等着。” 这种仗势欺人,劫富济贫的事,少年时,他和楚天阔没少做。 所以楚天阔抬一抬眉毛,他便知道要怎么办。 只是,自从长平侯满门抄斩,皇后被废并且打入冷宫以后,楚天阔已经很久没这样了。 沈明珠:“......” 所以,那一百两二十两,她赔的是什么? 赔了个寂寞吗? 五十斤米面今天晚上吃,这不会饱死? 楚天阔问星深:“这一地山珍海味是今晚的菜?” “对。” 任子麟:“吃饭不能没菜啊!这散了一地的山珍海味,看着有十斤八斤的样子。” 说着扭头看向沈明珠,“姑娘,你家那么富有,这些应该有吧?每样拿十斤八斤给沈姑娘做菜吧!” 沈明珠:“.....” 大人,你对十斤八斤的定义是不是有什么误解? 沈明珠感觉自己要被气得内伤了,心口都痛了起来。 她自认自己有倾城之姿,是男人见了都忍不住多看一眼,她也知道男子对美丽的女子会偏袒一些。 刚才她特意在马车里换了一身衣服,打扮了一下,不明白这个县令和师爷怎么好像眼瞎了一样。 任子麟见她不动,挥了挥手:“去吧!赶紧的,我在这里等着。” “.......” 沈明珠气得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福了一福回道:“是,大人。” 这么一福,屁股更痛了! 她可是忍着屁股的伤过来的! 沈明珠在丫鬟的搀扶下离开了,再不离开,她怕自己会气死。 很快,姚氏亲自带着人将粮食和银子送了过来。沈明珠屁股太痛没有出现了。 因为知道任子麟在等着,五十斤精米,五十斤白面,还有一些海味很快送过来了,除此之外油盐酱醋,新鲜的猪肉和蔬菜都有,甚至还拿了一套崭新的餐具和茶具。 那么多都给出去了,姚氏和心里想着,不差那几两银子。 倒不如直接给新来的县令大人留个好印象。 反正这些东西她总会拿回来的。 姚氏一脸愧疚的对顾氏和任子麟道:“大人,二奶奶这事不管如何说,都是我家的错。这是一百二十两银票,还有你看看这些东西吃食够不够,不够我再让人多拿些过来。” 顾氏想拒绝。 星浓一把将银票接了过来,淡淡的道:“心爱之物被弄坏千金难买。怎么可能够?不过看在县令大人的份上,这便算了。” 姚氏被噎了一下,气都不顺了! 什么叫得了便宜还卖乖? 以前真没发现这个野种那么难对付。 任子麟想笑,他咳了咳喉咙:“沈姑娘说够了便够!好了,这事结案了,你可以走了!” 姚氏:“......” 本想请县令大人去家里喝茶,但姚氏还算有眼色,她福了一下,便离开了。 姚氏离开后,狭窄的巷子里恢复了平静。 顾氏带着几个孩子给任子麟行礼道谢:“多谢大人和师爷替民妇一家主持公道。” 任子麟虚扶了一下顾氏,一本正经的道:“夫人不必客气。本官身为父母官为民请命是本官的本分。” 他可是打算在这个小县干一番大事,让他爹刮目相看。 顾氏看向星浓:“星浓你送送大人和师爷。” 星浓点了点头:“大人,师爷请。” 任子麟摆了摆手:“不用了,我们自己走便行。” 说罢,他看了一眼楚天阔。 楚天阔点了点头,两人抬脚离开。 顾氏拾起地上一个锅铲,蹲下身,小心翼翼的将散了一地的白面铲起来。 只有先将这些粮食捡起来,再收拾其他东西,才能尽可能多的挽回这些粮食。 白面混了泥沙几乎是不能吃了,可是鸡可以吃,等买了鸡回来养可以用来喂鸡。 精米捡起来,煮饭前淘一淘沙就行了。 星晴,星晖也纷纷弯下了腰。 星浓也捡起地上一个棉布袋开始捡地上的米粒。 楚天阔回头看了一眼,转身便往回走。 楚国的粮食紧缺,多少穷苦百姓饱一顿饿一顿。 任子麟愣了一下,也转头看了一眼,只见地上几个人,衣着破旧,随处看见补丁,他们小心翼翼的铲起地上混有泥沙的白面,精米。 那认真的模样,仿佛地上那些东西不是混有泥沙的白面和精米,而是金子。 任子麟本来想说什么的,看见这一幕,张了张嘴巴,竟然发不出一个字。 楚天阔在星浓不远处蹲了下来,伸出了手捡起地上的米粒丢到棉袋里。 一只修长好看的手闯入了星浓的视线,她抬头看了他手的主人。 少年五官深邃刚韧,清隽俊美得不似真实。 他低着头,垂着眸,长长的睫毛投下了一道影子,英挺的鼻梁下是一张性感薄唇,轻轻抿着,显得很冷漠,难以相处。 那只有如艺术家的手捡起了一粒粒的洁白晶莹的大米,放进了旁边的米袋里,圆润白净的指尖,沾染上了泥尘,显得越发的白净了。 星浓心不在焉的捡着米粒。 突然手腕被轻轻握住,一股灼热的暖意隔着衣物包裹住她冰凉手腕,她莫名的心尖一颤。 “小心。”低沉清冷的嗓音在耳边响起。 星浓低下了头,只见一只很好看的手将她指尖下一块细碎的瓷片捡了起来。 楚天阔松开了她的手,抬头四周打量了一眼,寻找盛放碎瓷片的物件,他看见星浓身后的木盆便道:“将木盆拿过来。” 星浓赶紧回神,将转身将木盆拿过来:“谢谢。” 楚天阔没说什么,将碎瓷片丢了进去,然后继续去捡地上的碎瓷片。 两人没有再说话,低着头,一个捡地上的碎瓷片,一个捡地上的米粒。 另一头松柏也回过神来,迅速走了过去,蹲了下来。 任子麟心中莫名的酸胀难受的,他对身后的衙差道:“都过去帮忙将东西捡起来。” 当衙差的,也有出身贫寒的,闻言立马跑过去了。 一个个都蹲了下来帮忙捡起的上的米粒。 ...... 午后的巷子,有蝉鸣,有微风,还有一群默默捡粮食的人儿。 ~ 第四十一章 玉佩 前面,沈家大宅 沈明珠趴在床上,姚氏帮她上药,整个屁股都肿成了紫黑色。 她疼得哇哇直叫:“痛,痛,.....娘亲,你轻一点。” 刚才她一直是想引起县令大人的注意才强撑着的,县令大人看见她的第一眼明明惊艳了,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偏帮那野种? 这是她第一次发现她的容貌在男子面前没用的。 “你怎么那么傻,帮你祖母挨板子?你身娇肉贵,哪里受得了!那县令大人也是,怎么就可以让你代人受罚!你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他倒是下得了手!”姚氏看着肿成馒头,开满紫黑色花的屁股,心疼得不行。 沈明珠闻言便生气:“还不是沈星浓那个野种!我要是不帮,在县令大人面前,不孝的名声就落下了。只不过,娘亲,县令大人看见我明明很惊艳的,我隐约还听见他说我比京城的什么人还要美,可是他为什么偏帮那野种?” 姚氏愣了一下,然后眼睛一亮,她想到县令大人那年轻俊美风流倜傥的模样! 这不是一些公子哥儿看见貌美的姑娘惯用的的一些手段?故意刁难对方,其实目的就是为了让对方求上门。 “你祖母不用担心了!”姚氏心情舒畅。 “为什么?”沈明珠不明所以。虽然她也没太担心,她在路上便想到办法了,李氏下了大狱,名声是毁了,但是要想不影响到自己的名声,也不是没有办法,只要让祖父假装休了她便行了,户籍分开了,那官府查身世的时候,就查不到了。 “因为县里大人看上你了!” 沈明珠:“......好像不是。他只看了我一眼,便没怎么看我。” 姚氏笑了笑:“傻瓜,男人的心思你不懂!尤其是那些公子哥儿!明日我让你爹给县令大人下帖子,你便知道了!” 沈明珠闻言也有些不确定了。 这时小熙丫鬟匆匆跑进来:“夫人,小姐,老太爷请。老爷也回来了。” “你好好休息,我去和你爹商议一下怎么救你祖母。”姚氏叮嘱一句便离开了。 ~ 上房 沈万山正坐在主位上大发雷霆:“鲁莽!你们还没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怎么就随意去报官!现在好了吧!你娘被关到牢里,留了案底,以后志高还怎么科举?明珠的亲事都受到影响了!哪个富贵人家会娶她?” 科举,可是要求家世清白,三代以内的直属血亲没有犯过事,下过大狱的。 朝廷五年一次的大选秀也是。 非家世清白,德行出众的女子不能入选! 明明只是报个官而已! 李氏到底是有什么本事,可以将自己弄进大牢里,还赔了那么多银子和粮食? 简直气死他了! 最近发现诸事不顺,房子也拿不回来。 他还想尽快找到那玉佩。 当年自己的爹救回沈重山的时候,他手中紧握一块玉佩,无论怎么也不放手。 后来他醒来哪怕失忆了那玉佩他都宝贝得很。 自己想尽办法都拿不到,再后来那玉佩不见踪影了,没见他带在身上,不知道藏在什么地方。 沈重山去服兵役的时候,他确认过他并没有将玉佩带去。 他想那玉佩十有八九是藏在那破房子里。 那破房子,当年可是沈重山亲手盖的。 所以他才找了个半仙来,说下了贱人野种住祖宅坏了沈家风水和村子风水的话,试图逼走他们。 没想到竟然吃了这么大的亏,简直赔了夫人又折兵! 姚氏:“爹放心,我已经有办法救出娘,还有那些银子也能拿回来的。明天我就去找那人,他是不会允许那一家子贱货有那么一大笔银子的。” 沈老太爷点了点头:“不管如何,尽快救出你娘,一定不能在衙门留下记录,两个孩子的前程重要。咱家不是和县丞大人熟悉吗?你们走走关系。” 沈世华摇了摇头:“爹。新来的县令上任了,这次的事是他上任的第一次开堂,他亲自将娘打入大牢的,这次找县丞大人恐怕也难办。” “难办的事,用银子便行了!”沈万山不甚在意的道。 沈世华摇了摇头:“这个县令恐怕更不缺银子。” 沈万山闻言诧异道:“此话何意?” “我县丞大人说,这个县令是京城来的,来头大着呢!” 姚氏忍不住问道:“县丞大人有没有说有多大?” “县令大人也不知道,但是他听人说身份最低也是百年大族的世家公子。” 我的天!姚氏拿帕子捂住了嘴巴。 京城的百年大族?那都是权势滔天的存在啊! 姚氏心中隐隐有些激动。 虽然她想自己的女儿嫁入宫中当娘娘,毕竟皇后被废,现在后位空缺,前途无限。 皇上只是年近四十岁,还不到四十,正直壮年呢!不可能一直不立后。 而且几位成年的皇子也还没成亲,参加选秀,机会真的太多了。 不能成为皇上的妃子,成为皇子妃,哪怕侧妃也行。 但是在选秀之前,要是能得到京城世家公子的青睐,他们家办事也顺利多了,不是吗? 万一有个万一,选秀落选了,能嫁入京城世家也是退一步后最好的选择了。 姚氏也知道,凭他们家的家世想被选中留在宫中当娘娘有些难,她最大的依仗就是沈明珠足够漂亮,身材又窈窕玲珑,尤其是认真化妆打扮过后,倾国倾城也不为过! 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丽的女子,没有男人能不心动的!县令大人一眼看了不是喜欢上了? 姚氏心中很快有了主意,“相公明天你给县令大人下帖子。我去找那位大人拿回银子。” 接下来一家人商议怎么救出李氏。 ~ 被丢了一地的东西和粮食,这么多人,也捡了一个多时辰才收拾完。 顾氏带着几个孩子给楚天阔等人道谢。 星浓拿出了一百文给任子麟:“大人,可以给我家这房子办个红契吗?这是输估。” 这房子价值一两左右,楚国律法规定房屋的输估是收取百分之十,所以星浓给了一百文。 姚氏担心任子麟不给办,马上解释这房子的情况,“大人,我们这房子是这样的.....,事情大概就是这样,这房子我当年的确花一两买了。就算没有花一两,几个孩子都姓沈,星晖又是男丁,怎么能算绝门户?所以这红契能办吗?” 这个县令是新来的,应该不知道什么,不然刚才哪敢帮她们家?还是趁机赶紧将红契办下来吧!顾氏默默的在心里给任子麟告了一个歉。 县令大人,对不起了! 第四十二章 银票的用途 任子麟听完,接过了一百文,安抚道:“老夫人放心,这个红契我给你办了,这房子沈家大房拿不走。你放心就是。”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些家族的确规定绝门户没有资格分房子,父辈传下去的房子是给子孙后代一个安身立命之所,让子孙后代能够繁衍生息,绵延不绝,香火断不了。 顾氏虽然无子,但是外孙沈星晖已经姓沈,那就是有人继承香火了,不算绝门户。 这房子顾氏住了这么多年,就算沈家大房有争议,告到官府,他也是可以以这个理由分给他们这一房的。 还有一样,就算沈星晖不姓沈,这房子也绝对是顾氏的。 没道理将一个为国捐躯的士兵的遗孀逼得房子都没得住! 朝廷征兵,一户一人,服兵役的人也算是为了整个家做出了牺牲。要是个个服兵役的人牺牲后,自己的妻儿没有房子住,那谁还敢去服兵役? 朝廷律法可不允许。 这也是沈家大房没有通过官府拿回房子的原因。 顾氏松了一口气,马上行了一礼:“谢大人。” 星浓几个孩子也道谢:“谢大人!” “举手之劳而已,不必客气。”任子麟看向楚天阔,“天色不早了,我们也回去了,对吧?” 楚天阔点了点头,“嗯。” 顾氏带着孩子送他们出了小巷子。 任子麟对顾氏等人道:“顾大娘,沈姑娘,有事你们就去衙门找我,我为你们做主!” 顾氏:“.......” 她可以说呸吗? 他们家绝对不会再有事去衙门了! 不会的! 呸呸呸.....顾氏在心里狂呸。 真是大吉大利,百无禁忌,胡说八道...... ~ 晚饭星浓做了白米干饭,红烧肉,炒鱿鱼,还有油炒菜心。 星晖大口的啃着白米干饭,一点都不心疼:“不知道是不是大房那边送过来的缘故,今晚的饭菜特别香!” 星晴点了点头:“嗯,还怎么吃都不心疼!” 她都第二碗白米饭了!这可是人生第一次! 沈若熙看顾氏不说话,便板着脸道:“你们几个,真是太不应该了!要珍惜粮食啊!下一顿可别这么浪费了,得省点吃,知道吗?娘亲,我说的对不对?” 顾氏闻言嘴角抽了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个“顶心杉”!亲生的,亲生的...... 今晚的米就是她下锅的! 一条红薯或者红薯叶都不放进去,整整一锅都是白米饭! 星浓是最快吃饱的,她拿出了一百二十两银票,对这大家道:“这些银子我打算用来供星晖上学堂和买地。” 白鹿书院的束脩一年十五两银子,其中有五两银子是书院的院服和一些学习用的书籍的费用,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时节送给先生的节礼。 顾氏突然呛着了,使劲的咳了起来。 她都忘记了还有一百两银票! 几个孩子诧异的看了她一眼,她忙道:“没事。” 星晖见顾氏没事,这才道:“我不用上学堂,我现在也能听见夫子上课,不用浪费银子,这些银子还是留给大姨看病和姐姐做嫁妆吧!” 星晖觉得现在很不错。他每天扫地就能听夫子上课,而且张夫子每天都会另外给他一些算术题做。 不过,他总有一两题他不会,都是靠星浓教他做出来的。 星浓:“银子总是要花的,花在读书和买地上,才是最好的去处。” 如果她不是知道星晖真的喜欢读书,她也不会劝他。 星晴觉得一百两许多了,不读书的话,花一辈子都花不完,村里的姑娘嫁妆有二两就很多了,所以她诧异道:“哥哥不是喜欢读书吗?为什么不读啊?” 沈若熙也点了点头:“嫁一个看中女子嫁妆的不如不嫁?我家星浓和星晴要嫁最好的人!我也不用看病,我都没病。星晖不是喜欢读书吗?现在有银子了,就去学堂好好读书!以后等你高中进士,才能给你姐姐和妹妹撑腰呢!银子花完了就没有了,哪有你可靠?娘亲我说的对不对?” 星浓看向顾氏:“外婆觉得呢?” 顾氏一直沉默,闻言才像是下定决心了一般:“对。星晖明日你便带二十两去交束脩,顺便买一些礼送给夫子。以后这个家便靠你了!你是家里唯一的男子,一定要撑起了!不管如何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便行了!” 顾氏想到星浓赚了十两这两天都平平安安的,说不定那人已经不管他们家了。 但是家里没事了,她反而更担心沈若兰现在也不知道如何了! 那人放过了自己一家,是不是因为沈若兰..... 不会的!呸呸..... 顾氏在心里狂呸一通。 她看着几个孩子,有心疼有欣慰。 不能再这么窝囊的活下去了,再苦能比现在这么多年苦吗? 星晖是该读书了,以后还能打探自己亲娘的消息。 沈若熙使劲的点了点头,拍了拍星晖的肩膀:“星晖,以后这个家靠你了!” 星晴点了点头,拍了拍星晖另一边肩膀:“大哥,以后这个家靠你了!” 星晖:“.......” 顾氏:“这事就这么定了,星晖明天一早便去交束缚,我一会儿去找顾村长买地。” 这是一刻都不想将银子留在身边! ~ 吃过饭后,顾氏便拿着一百两银票去找顾村长了。 顾氏回来时,几个孩子梳洗干净,正围着两盏油灯,做算术题的做算术题,做衣服的做衣服。 张夫子又给了星晖几道算术题,星晖正捧着星浓买给她的两本算经自己研究,一般他会自己研究半天,不懂的再问星浓。 星浓拿出毛笔在画省油灯。 星浓前世是左撇子,原主是右撇子,而且原主原主不会写字,所以她用右手去画的省油灯。 画得不是太好看。 顾氏看了很久,也没看懂:“你这画的是什么?” “油灯,我觉得这铜油灯太费油了,我想用瓷做的油灯会省油一些。我打算找人烧制几个出来。” “你怎么知道陶瓷做的灯就省油?”顾氏摇了摇头,瞎弄!干脆不点不就省油了! 星晴和星晖等人都看向星浓,等她回答。 “你们觉得铁锅里的水珠快烧干还是瓦锅里的水珠快烧干?” 星晴想也不想的道:“当然是铁锅!” 星浓点了点头:“道理是一样的。” 铁和铜导热都快,油挥发得自然也快。 陶瓷导热较慢,她画的这个省油灯,灯壁有夹层,灯的一侧开有一圆孔,清水从圆孔注入夹层,就可以起到降温省油的作用。 四人:“......” 道理真的是一样吗? 夜已经深了,顾氏直接灭掉一盏油灯:“睡吧!这才是省油。” 一家人:“.......” ~ 第四十三章 驯牛 夜深人静,所有人都进入了梦乡。 星浓又进了造物空间里捣鼓那草莓了。 她一定要改良出一种又甜又大的草莓。 她意念一动脑海里出现了原始草莓的基因和现代的草莓基因。 造物台亮了,光幕里,出现了两种草莓的基因序列。 星浓心中激动。 星浓仔细的对比两种基因序列,无比认真的一个一个的看过去,发现了可以修改的地方一次又一次的去改良。 慢慢的,她总算重组出一组新的草莓基因。 当新的草莓基因出现后,博古架上其中一个空的花盆都会长出一颗草莓出来,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起来。 星浓看着它发芽,长出叶子,开花,然后....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这棵草莓只开花,不结果。 第一次改良,失败了! 继续! ..... 第二次,改良过的草莓连花也不开了,只长叶子。 继续! ..... 第三次,总算结果了,结的果很甜,但是果子比枸杞子还小。 成功一半了不是? 继续! .... 第四次,没有排列成功,整个基因序列被打散。 ........ 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 已经失败了十几次了,星浓早就头痛欲裂,可是她却好像感觉不到一样,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造物台光幕里面的基因序列,,眼睛都酸涩了,也是眨也不眨.... 以前在实验室,失败对她来说太家常便饭了! 她不知道又尝试了多少次,天蒙蒙亮的时候,最后一个基因序列终于完整的排列成功。 这时造物台的边缘突然发出一道耀眼的强光。 星浓下意识的闭了一下眼睛。 再睁开时,博古架上一个空的花盆里一株草莓开始发芽,长叶,开花,结果。 很快十几只红彤彤的大草莓掩映在绿色的叶子中,分外诱人。 星浓意念一动,一只草莓便飞到她的手中。 她张口一咬! 鲜甜多汁,草莓那特有果香瞬间充满感官,这绝对是她吃过最好吃的草莓! 成功了! 星浓一下子将十几只草莓吃光。 幸好,吃光后,很快又长出来了! 这时还差一个时辰天便要亮了,星浓抓紧时间睡一睡。 ~ 一夜平安无事,顾氏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心里越发对远在京城的沈若兰担心。 她吃过早饭,心事重重的去镇上做工了。 星浓也背着背篓,带上网兜上山了。 这一次,她直接往桃林的方向走去,山上的杂草有些凌乱,应该是有人来过,所以这次没有遇到野鸡,野兔。 走着,走着,她听见有人呼喊的声音:“救命啊!救啊命!野猪!有野猪!.....” 野猪? 星浓迅速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山林内,一头野牛追着一个红色的身影。 那个红色的身影一边大声哭喊一边往桃花林的方向跑去,“救命啊!野猪,有野猪!.....” 任子珊是家里的幺女,上头有两个哥哥,被一家人捧着长大,从小娇生惯养,什么时候试过在这些崎岖的山林里走路,更不要说跑了,一下子便被树根绊倒,整个人扑倒在地上。 野牛气势冲冲的冲上前。 任子珊扭头,眼看着那粗壮的牛角刺向她,她下意识的闭上双眼...... 呜呜,她要被野猪拱了! 这时,一个网兜从天而降,直接网住了牛头,用力一扯,硬生生的止住了直直向前冲的野牛,整个牛身被扯向了另一边,险险没有踩在任子珊身上。 野牛的头部被网兜罩住,它扭头看向星浓。 星浓用力扯着竹竿,将野牛拽过来自己这边。 只是网兜卡在牛角上,她只扯掉了竹竿。 野牛使劲的甩了甩头,将头顶上的网兜甩了出去,直直的冲向星浓! 预想的疼痛没有出现,任子珊睁开了双眼,便看见那头“野猪”气势冲冲的往星浓冲去。 她松了一口气赶紧爬了起来,对星浓大声喊道:“喂,你赶紧跑!那野猪跑得很快!” 星浓没有理会她,不退反进! 她拔腿冲向野牛,速度极快,然后一个凌空跃起,在空中翻了一个筋斗,整个人便落在牛背上。 任子珊:“.......” 任子珊吓得心脏都差点跳了出来:“喂,你是傻的吗?赶紧跑啊!” 这人刚才救了自己,她也不希望她出事。 野牛发现星浓竟然骑在它的背上,它像发疯了一样,疯狂的甩动自己的身体,试图将星浓甩下去。 星浓两只手握紧一直牛角,两只脚夹住牛背。 这头野牛体型非常大,星浓坐在牛背上,双脚只是刚好跨过牛背,很难坐稳。 在野牛身体疯狂的甩动下,星浓有几次也差点滑下牛背,可是她很快就稳住了,迅速爬回牛背上。 “喂,你想干嘛,你快下来啊!”任子珊吓得跺脚。 野牛甩不掉星浓,直直的往任子珊方向冲去。 “啊!”任子珊吓得尖叫连连。 “滚!”穿着红色的衣服这不是找死吗? 星浓使劲的掰着牛角,硬生生的让牛头掉了一个方向。 这时一道黑色的身影冲过来,直直的向牛头劈过去! 星浓赶紧阻止:“不要!” 楚天阔闻言收住了手,他纵身一跃,跳到了一丈之外。 任子珊看见楚天阔,直接扑过去:“天阔哥!” 楚天阔身形一闪,面无表情的躲开了。 任子珊直接扑在地上。 任子珊:“.......” 任子麟和唐老匆匆从半山腰赶下来。 任子麟赶紧扶起自己的妹子,也顾不得问她有没有受伤,目瞪口呆的看向星浓和野牛:“小师妹这是想干嘛?” “驯牛。”楚天阔淡淡的回了一句。 唐老拿着小梳子,梳着他的宝贝胡子,静静的看着。 不错,果然是自己看中的徒弟! 任子麟:“......” 驯牛? 她竟然想驯服一头野牛? 她知道野牛有多凶猛吗? 他可是亲眼看见,这种野牛杀死一头狮子! 连狮子都不是它的对手! 他也没有信心能驯服一头野牛。 牛的脾气倔可是出了名的,比野马难驯服多了。 任子珊才知道这是野牛,她也顾不得自己身体的痛了,扯了扯任子麟的衣袖:“二哥,你快去救救她!” 虽然她觊觎自己的天阔哥,可是再怎么说,她也是为了救自己才去对付野牛的。 虽然她太不自量力! 任子麟看了一眼楚天阔:“要不要帮帮黑师妹?” 楚天阔看着和野牛较劲的星浓,眼里有着欣赏,语气笃定:“不必。” 任子珊:“……” 她忍不住看了楚天阔一眼,天阔哥该不会真的以为那女人能驯服野牛? 然后又看向星浓的放向。 此刻野牛正疯狂的乱撞,身体使劲的撞向四周的大树,势有不将星浓撞下来,不罢休的势头。 星浓好几次差点被撞飞,可是都被她稳住了! 星浓紧紧的握住牛角,身体在野牛的身侧左右闪躲,哪怕有时候躲闪不及,整个身体撞在树干上,她也没有松手。 好几棵大树都被撞断了,她依然紧紧的抓着牛角,一次次的爬回牛背上。 野牛彻底怒了,疯狂的冲进山林的深处。 第四十四章 比野牛更疯狂的星浓 一道黑色的影子一闪,楚天阔消失在原地。 一道白色的身影一闪,唐老消失在原地。 松柏身影一闪,赶紧去追自己的主子。 任子麟见此也追上去。 任子珊在原地愣了一下,赶紧追上去:“二哥,等等我!” 任子麟担心自家的小妹出事,闻言,又回头,带上她。 野牛在横冲直撞,又是撞大树,又是钻灌木,一路狂奔。 星浓左闪右躲,好几次都差点掉下牛背,身上甚至被树枝刮得满身是伤,她都紧紧的抓住牛角,一次又一次的爬回牛背上! 四周的动物都被这疯狂的野牛吓得纷纷躲避,躲得远远的。 一刻钟过去了,星浓依然在牛背上。 两刻钟过去了,星浓依然在牛背上。 ....... 一个时辰过去了,星浓依然在牛背上! 不远处就是一个湖,野牛疯狂了这么长时间也有点累了,看见那个湖,它直接冲了进去。 后面的人脸色一变! 楚天阔施展轻功追上,眼看着野牛就要冲进河里时,他伸手去抓星浓。 “不用管我,没事。”星浓大喝一声。 这野牛已经筋疲力尽了,她马上就要驯服它了。 楚天阔闻言缩回手,身体退了回去。 “噗通”一声巨响,湖面水花四溅。 野牛疯狂的冲进湖中心。 它要淹死这个该死的人类! 一牛,二人很快没入了湖面。 后面的人:“........” 湖水翻滚,无数的鱼虾挑出湖面。 黄色的泥水在碧绿的湖面晕染开了,眨眼间整个湖面从绿色变成了黄色。 任子珊看着翻滚的湖面,也能想像道湖底的激烈,她目瞪口呆,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疯子! 简直比疯牛还疯! 湖底里,野牛疯狂的挣扎。 星浓憋着呼吸,睁大着双眼,死死的抓住牛角,就是不放手! 野牛疯了,被星浓逼疯了,直接整个身体在湖底打滚。 星浓也没松手,它滚,她便在它身上滚。 湖底的淤泥染了一牛一人一身,将湖水都弄浑浊了。 湖里的鱼吓得纷纷跃出湖面。 那些蟹和乌龟更是惊慌失措般纷纷往岸边爬去。 可怜的河蚌,被砸个粉碎。 ...... 整个湖底瞬间被搞得一塌糊涂。 一牛一人,恨不得将整个湖底翻过来一般! 湖面上,几人只见无数的大鱼小鱼跳出湖面。 一只只大大小小的蟹爬上岸边。 湖面黄泥水翻滚。 ..... 任子麟不自觉的开始脑补湖底一牛一人的战况到底如何激烈。 “你不怕小师妹将命都玩掉了?” 楚天阔没有说话,只是眼也不眨的盯着翻滚的湖面。 野牛在湖底滚了一圈,也奈何不了星浓。 砸,砸不死她! 踢,踢不中她! 甩,甩不掉她! 滚,她滚得更滑溜! 淹,它不怕,她也不怕! ..... 这一切只是发生在一瞬间,没多久,野牛受不了,率先露出了水面。 它不理这个疯子了,它决定跑! 星浓瞬间也露出了水面。 她伸手抹了一把脸,然后抓住牛角,一个翻身,骑了上去。 众人:“......” 正想拔腿跑的野牛:“......” 疯子! 野牛鼻子里喷着水,大口大口的喘气,浑身筋疲力尽,身心疲倦,也不跑了! 它使劲的甩了甩身体,想将牛背上的牛皮糖像甩水珠一样甩掉。 星浓死死的抓住牛角,无论它怎么甩,就是甩不掉。 岸上的人都能看出那头浑身泥泞的野牛不耐烦了。 而且是非常非常的不耐烦! 野牛:我甩,甩,甩,甩......... 就、是、甩、不、掉! 经过最后的垂死挣扎后,野牛没有脾气了,也没有力气了。 她爱骑就骑,爱咋就咋吧! 星浓也是累得不行,主要是这具身体和前世的身体差距太大,这牛再坚持一会儿,她都受不了了。 野牛任由星浓坐在它的牛背上,一步一步的向岸上走去。 只是方向并不是楚天阔等人站的岸边,而是他们的对岸。 星浓掰了一下它的牛角,示意它向楚天阔等人站的方向走去。 野牛不从。 星浓便掰着它的牛角,将它的牛脖子都扯歪了。 一副,它不按她的指示做,她便掰着它的牛角到天荒地老的模样。 野牛:“.......” 它掉头,一步一步的往岸上的人走去。 不慌不忙的抬着牛脚,走出了牛王的架势。 任子麟看着一身泥泞,整个人就像泥人的星浓忍不住对楚天阔道:“小师妹的脾气比牛还要倔啊!” 任子麟想说,简直就是个疯子。 任子珊眼里满是震惊,她看着那个坐在牛背上全身像在泥坑里滚了一圈的泥人。 不应该是狼狈不堪的吗? 可是她拿着那一牛一人,为什么有种天下舍我其谁的感觉? 但是想到自己被野牛追时怂样,心中有点羡慕。 他们任家是武将世家, 星浓骑着野牛走到了岸边。 任子珊不自觉的跑到星浓身边:“你没事吧?” 野牛有些躁动。 星浓抓紧牛角:“没事。你离我远一点。” 任子珊:“......不要以为我是关心你,我不过是因为你救了我,我才问一下的!” 哼! “我没以为。”星浓不甚在意的回了一句,然后从牛背上跃下。 任子珊:“.....” 她跺脚跑开。 任子麟拉过她,“你穿红色衣服,容易遭牛攻击,别靠近。” 任子珊:“.....” 这样吗? 所以刚才她是关心自己,不是嫌弃自己? 就不会好好说话? 任子麟走到星浓身边:“多谢小师妹出手相救。” 星浓:“不客气,礼尚往来。” 他昨日帮了自己,今天这事算是报答。 任子麟:“.......” 星浓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粒糖,糖纸已经湿了,她拆开油纸,喂到野牛嘴边。 野牛喷了一口气,没理会,一会儿后忍不住闻了闻,然后忍不住嘴巴动了动。 野牛第一次吃糖,发现还挺好吃的,它舌头舔着糖动来动去,津津有味的啃着。 星浓摸了摸野牛的头,“以后要乖乖的。” 野牛身体一僵,喷了一口牛气,然后便放松了身体,继续啃糖。 任子麟:“......” 这算是彻底将野牛驯服了?? 不过想到星浓的疯狂,他又觉得要是他是野牛,他都服她! 这丫头厉害啊! 第四十五章 不单纯 唐老拿着小木梳梳着他的宝贝胡子,一脸捡到宝一样:“宝贝徒弟今天不用学阵法了,赶紧下山换一套衣服别着凉了,都成泥人了!” 这丫头不服输,不放弃的韧劲真的非常适合学习阵法啊! 他发觉自己捡到宝了。 星浓点了点头,她看见湖边上有许多蟹在爬,还有不少鱼跳来跳去。 她走过去,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小鱼小虾丢回湖里。 只留下一些大的鱼,一会儿拿绳子拴住带下山。 任子珊:“......” 她在干嘛? 楚天阔也弯腰捡起一些小鱼小虾丢回湖里。 松柏看着那个泥泞的身影,打从心底冒出了一丝敬佩,他走过去低头捡起那些小鱼小虾丢回湖里。 唐老见此,一张老脸是越发的满意了,这个徒弟不错,非常不错! 他收起木梳,走过去将那些活蹦乱跳小鱼小虾丢回湖里。 又来了!任子麟认命的走了过去! 只留下任子珊站在那里。 她左看看右看看,一跺脚,走了过去,蹲在一条小鱼前,瑟瑟缩缩的伸手半天也不敢碰一下。 最后索性闭上眼睛,呱呱叫的抓起一条鱼,丢向湖里! 不远处吃草的野牛看了一眼,低头看着眼前活蹦乱跳的大草鱼,不耐烦的喷了一口气,然后它抬脚,一踢..... 大草鱼飞了起来,然后“咚”一声落在湖里。 ..... 于是继小巷里捡粮食后,一群人在湖边捡鱼虾蟹。 夏日的清晨,微风不燥,阳光正好,那呱呱的大叫声也是如此的悦耳...... ~ 一刻多钟过后,几人总算将所有活蹦乱跳的小鱼小虾丢回湖里。 只剩下几条大鱼和一些个头比较大的虾。 星浓找了几条水草将鱼嘴穿住,并且绑了几只大螃蟹,其它的都爬回湖里了。 然后她又摘了几片野生的芋头叶,将那些虾包了两包。 她递给唐老几条最大的鱼和螃蟹,还有一包虾,“师傅,这个给你。” 唐老高兴的接过来,看看还是女徒弟好啊! 都知道主动孝敬师傅。 真是贴心的小棉袄! 唐老笑眯眯的道:“好了宝贝徒弟快下山吧!明日辰时再过来。” 说完唐老看向楚天阔:“爱徒,你送送你的小师妹,为师先走一步了!” 他要回去烤鱼蒸螃蟹吃喽。 话落,白影一闪,便消失在山林里。 星浓来到了野牛旁边,抓住了牛角,直接一个翻身,骑了上去。 野牛本能的要反抗。 星浓拽紧它的牛角:“再来一次?” 野牛看见星浓这“天荒地老的眼神”,迅速清醒过来,瞬间便怂了。 她比较牛,她爱骑便骑吧! 星浓对楚天阔挥手:“师兄告辞。” 楚天阔点了点头,他看了一眼星浓和野牛后,然后便施展轻功离开了。 松柏赶紧跟上。 任子麟看着楚天阔的身影已经消失,想到那个桃林不跟着楚天阔,他们根本进不去,不由对星浓急急的丢下一句:“小师妹,我们走了!” 星浓点了点头。 任子麟拉上任子珊:“小妹我们走吧!” 任子珊却没动打量了一眼四周:“大哥,这里是深山?待久了不安全吧?” 说着她忍不住看了星浓和野牛一眼。 任子麟闻言也想到什么,便道“小师妹,我送你出去。这里不安全。” 星浓摆了摆手:“谢了,不必。” 星浓拿出一粒糖,喂到它嘴里,摸了摸牛头:“走吧!” 野牛啃着糖,认命的走了起来。 看在这好吃的东西份上,它便从了她吧! 任子珊闻言秀眉一皱:“二哥,我们赶紧走吧!人家厉害着呢,哪里需要你保护?我还要去追天阔哥!不然我们都进不了桃林。” 任子麟也觉得星浓是有本事的,不需要人保护。 “小师妹,那我们先行一步了。” 话落,他一把揪住了任子珊后背的衣领,施展轻功离开。 任子珊:“......” 远处传来任子珊抗议的声音,“二哥,你放开我!我要告诉爹爹!” 任子麟闻言只能放下她,小妹是全家的掌心宝,要是她告诉自己的爹,那便惨了。 任子珊瞪了任子麟一眼,回头看了一眼。 一头牛正缓慢的走着。 也不知道谁给她的胆子,那么凶猛的野牛都敢当坐骑,别被踩死了都没有人知道。 “二哥等等,你背我,我刚才被野牛追,摔了一跤,脚痛。”任子珊停了下来,不走了。 任子麟无奈,停下脚步,蹲了下来。 任子珊趴到他的背上。 任子麟背上她,立马施展轻功离开,一下子就不见了一牛二人的身影。 任子珊回头看了一眼。 她拍了拍任子麟的肩膀:“二哥,我们走慢一点吧,反正也追不上天阔哥了。” 任子麟这才回过神来,小妹诸多要求是为什么了,“小妹是担心小师妹会遇到猛兽?” 任子珊翻了个白眼:“我为什么要担心她?最好她被猛兽吃了,那样唐老就会收我为徒了。我就成了天阔哥的师妹了。” 任子麟停下来,背着她慢慢走:“你确定没有小师妹,唐老会收你为徒?” 任子珊:“.......” 她一巴掌打在任子麟的肩膀上:“当然!” 任子麟痛得整张脸皱成了包子,气死人不偿命的继续道:“就算唐老收你为徒,你确定太子会认你做师妹?” 任子珊:“.......” 二哥最坏了! 任子珊挥手使劲的拍打任子麟的肩膀:“我不管,我要当唐老的徒弟,我要当天阔哥的师妹。你帮我想办法!不然我告诉爹爹和大哥,你欺负我!” 任子麟:“.......” 老天爷,能否派个人来将这个刁蛮任性的妹妹收了? 带回京城也行啊! 只要别跟在自己身边就行了。 两人的身后,一牛驮着一人,悠哉悠哉的走下山。 ~ 半山之腰,一道黑色的身影看着一头牛缓缓的在桃林外走过,才拧起桌子上的一个浅蓝色的包袱,转身下山。 松柏捧着一盆只有七片叶子的草,跟上。 他看着自家的主子清隽冷峻的身影,一时有些糊涂了。 主子在这里站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等沈姑娘从林子深处平安走出来? 既然这样,那刚才为什么不护送她一程? 他发现他最近越来越看不懂主子了。 第四十六章 反了天了 两人来到山脚下的马车旁。 松柏将那盆草放在马车的桌子上。 这桌子有一个固定花盆的位置上。 他撩起了马车帘子:“主子,请。” 楚天阔弯腰钻进了马车。 这时,任子珊匆匆的跑了过来。 “天阔哥,等等我!” 楚天阔面无表情的道:“走吧!” “是!”松柏甩了甩马鞭,马儿立刻跑了起来。 任子珊看着马车走远,忍不住跺脚。 每次都不等她! 任子麟来到自家小妹身边,叹了口气:“我说,小妹,你咋还不死心?你见过他让哪个女子上他的马车?” 其实他想劝自己家的傻妹妹不要将心放在楚天阔身上,毕竟他要是有意,妹妹都不必如此追着人家跑了。 不过小妹劝不动。 任子珊丝毫不气馁:“哼,二哥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成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能坐上天阔哥马车的女人!” 任子麟丝毫不怕打击自家的小妹:“这辈子都不太可能!” 小师妹已经坐过某人的马车了! 任子珊闻言瞪了他一眼:“我要写信回去告诉爹爹,你欺负我!” 说完,她气鼓鼓的钻进了自家的马车。 任子麟:“.......” 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唉!自古忠言逆耳~ ~ 黑色的马车路过梅花村村口,正打算沿着官道往县城而去。 马车里突然传出一道清冷的嗓音,“停。” 松柏赶紧将马车停了下来。 楚天阔拧着一个浅蓝色的包袱下了马车。 松柏见此便道:“主子是要给沈姑娘送去吗?我去送吧!这种小事何必主子亲自去做!” 楚天阔:“......” 这种小事的确不必他去做。 “师傅让我送。” 松柏愣了一下。 有吗? 松柏一脸不解,“主子,唐老什么时候让主子给沈姑娘送东西啊?我怎么没有听见,也没有看见?” 楚天阔冷冷的看着他。 松柏:“.......” 感受到了来自那眼神的杀意,松柏脑子疯狂的转,好不容易才想到说辞:“一定是唐老之前就让主子去送!主子请!” 他弯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楚天阔这才拿着包裹走下村道。 松柏松了一口气。 赵掌柜说主子对沈姑娘应该不是单纯的怀疑,他现在也觉得“不单纯”了! 主子这是眼见沈姑娘是个人才,想将沈姑娘收入麾下,让她另择明主吗? 沈姑娘这样聪明厉害的人是梁丞相那边的人的确可惜了! ~ 村里星浓骑着野牛下山,现在正是大家准备午饭的时候,家家户户的烟窗冒着炊烟,一路倒是没有遇到什么人。 星浓骑着野牛回到了村,路过村长家的时候,沈大宝正好从里面走出来。 沈大宝看见星浓,他气愤的拦在野牛面前:“沈星浓,你为什么要让县令大人打明珠姑娘板子?我告诉你,你越是欺负明珠姑娘我越是讨厌你!下次再敢欺负明珠,我饶不了你!” 他听说明珠姑娘痛得都哭了! 只要想到她落泪的样子,他就觉得自己心都碎了。 “让开。”星浓轻扯一下牛角,“走!” 野牛早就不耐烦了,它喷了一口毛直接冲上前。 沈大宝吓得连连后退,跌坐在地上。 这是什么牛?好凶狠的样子。 沈小宝这时提着一篮子臭鸡蛋出来,看见星浓以为她欺负自己的大哥,立马露出厌恶的神色,趾高气扬的道:“沈星浓,你个坏蛋,让人打明珠姐姐,又打我大哥,我砸死你!” 说着,他拿起篮子里的一个鸡蛋砸过去,继续骂道:“野种,你也敢肖想我大哥,你给我大哥提鞋都不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原主喜欢沈大宝的事,一直是村民茶余饭后的笑柄。 村长媳妇每次听了都会骂原主一顿,说她给自己儿子提鞋都不配,竟然敢肖想自己的儿子。 沈小宝听得多了,自然便学了去。 星浓冷冷的伸手接住了鸡蛋,面无表情的直接砸了回去。 “啪”一声,臭鸡蛋在沈小宝身上炸开,瞬间臭气熏天。 野牛嫌弃的扭开了头,走远了几步。 它才发现,星浓对它真好,至少刚才驯服自己的时候,她只是抓紧它的牛角,却没有半点伤害它的意思。 沈小宝愣了一下,没想到星浓竟然敢砸他,他反应迟钝的好几秒才放声哭,“呱……娘亲!娘亲,野种用鸡蛋砸我.......” 平时他拿石头砸原主砸习惯了。 原主因为爱慕沈大宝,都忍让着他。 这具身体额头的伤口有一个结了痂的伤口,就是他前几天砸出来的,流了许多血,现在还痛! 如果不是这伤口发炎,原主发了一场高烧,大病初愈,估计都不会五板子丢了性命。 沈大宝怒了:“沈星浓,你疯了,连我弟也敢砸!” 说着他迅速拿起篮子里的臭鸡蛋向星浓砸去。 沈小宝见此也不哭了,同仇敌忾的拿起鸡蛋砸过去:“野种,贱货!你敢砸我,我砸死你!砸死你!....” 星浓眸光一凛,伸手去接住了一只,正想接另一只。 这时一个人影挡在她面前,接住另一只。 星浓愣了一下。 楚天阔面无表情的挡在星浓的面前,直接将鸡蛋砸在沈大宝的脸上! “啪!”沈大宝只觉得脸一痛,紧接着脸上被什么黏糊的东西沾上,一股恶臭充满他的感官。 他直接吐了! 沈小宝见此拿起篮子里的鸡蛋一个个砸去:“坏人,敢砸我大哥,找死!” 楚天阔一手拧着一个浅蓝色的包袱,冷漠着脸,手一挥。 七八只鸡蛋全都往沈大宝脸上身上招呼了。 瞬间沈大宝身上沾满了臭鸡蛋,臭气熏天。 沈小宝吓得忘记哭了! 楚天阔回头,伸手拿走星浓手中最后一只鸡蛋:“给我,别脏了手。” 声音格外的温柔。 楚天阔拿走鸡蛋头也没回直接向后一丢。 “他娘的,敢……”发疯般冲过来的沈大宝直接被砸中嘴巴,吞下了一嘴臭鸡蛋! “恶~” 完了,楚天阔对星浓道:“走吧!” 星浓点了点头。 星浓摸了摸牛头,两人一牛继续往前走。 屋里,村长和村长媳妇听见动静跑出来,都傻眼了! 村长媳妇看见自己两个宝贝儿子被人欺负成这样,她立马冲上前拦在楚天阔和星浓的面前。 “不许走!” 然后她回头对梅花村的村长道:“孩子他爹,将村民都喊过来!” 居然敢拿臭鸡蛋砸她的宝贝儿子,反了天了! 第四十七章 为富不仁啊! 村长媳妇双手叉腰,指着楚天阔和星浓愤怒道:“沈星浓这个野种带了个野男人进村行苟且之事,被我家大宝发现教训,没想到反过来欺负人!这一次你别想留在村里!孩子他爹,快喊人来,将这一对狗男女抓去浸猪笼!” 居然敢在她的地盘欺负她的孩子,她要让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楚天阔面上没有什么表情,手一挥。 村长媳妇便被一股强劲掀飞。 众人只见一条人影飞了出去,重重的跌落在地上。 众人:“.......” 野牛:“......” 它不自觉的动了动两只大前腿,离楚天阔远了一点。 路障清除,楚天阔对星浓道:“走吧!” 星浓点了点头,轻轻的掰了掰牛头,野牛乖乖的往前走,有意无意的离楚天阔远点。 村长媳妇重重的跌在自家门前,脑子一片空白,一脸惊恐。 半晌回过神来,大喊:“来人啊~杀人啊!孩子他爹,赶紧喊村民过来,打死这对狗男女!” 梅花村村长揉了揉眼睛,眼睛瞪得大大的! 这不是昨日和县令大人一起的师爷? 他一把冲到村长媳妇面前,甩了一巴掌:“你胡说八道个啥!” 村长媳妇被打得眼冒金星:“......” 村长冲到楚天阔和星浓面前,作揖行礼:“不知师爷大驾光临,犬儿和这婆娘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师爷,还望师爷恕罪!!” 村长媳妇捂住火辣辣的脸,傻眼!师爷? 师爷怎么会和沈星浓这个野种一起? 昨日她带着孩子回娘家并没有看见那一幕,只听村民说新来的县令和师爷,如何俊俏。 村长想到什么又站了起来冲回去,一巴掌拍在沈小宝的后脑勺上,然后又踹了一脚沈大宝:“还不给师爷磕头赔罪!” 沈小宝哗一声便哭了:“我不要!他是坏蛋,丢我臭鸡蛋!爹你叫村民过来抓他!打死他!” 村长媳妇也顾不得痛了,吓得赶紧爬起来捂住他的嘴,拉着他远远的跪了下来:“师爷饶命,我们有眼不识泰山,师爷大人有大量不要和我这个粗鄙妇人计较!” 民不与官斗的思想根深在村长一家人心中。 师爷虽然不是官,可是人家可是县令大人身边最信任的人。 昨日李氏被关到牢,沈万山一家赔了一百多两银子,都是拜新上任的县令大人所赐! 人家沈万山一家和县丞大人交好,都落得这个下场,他一个小小才村长,还要仰着沈万山鼻息生活的人,怎么敢对抗一个县令的师爷? 楚国皇帝最大,可是他们看不见,所以在这个县,县令大人便是土皇帝。 而师爷就是土皇帝身边的太监。 能得罪吗? 当然不能。 楚天阔和星浓头也不回的走了。 村长媳妇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心中惴惴不安,扭头问村长:“师爷是不是不计较了?你不会被革掉村长一职吧?” 村长闻言心中更不安,他直接一巴掌呼到村长媳妇脸上:“你教的好儿子!” 村长担心死了,这种不理会,比当场教训他们一顿更让人不安。 也不知道那位会不会憋着大招,回头教训自己。 ~ 狭窄的巷子口 星浓对野牛道:“进去吧!到家了。” 野牛看了一眼那狭窄的巷子不动。 楚天阔看了一眼巷口:“这牛进不去。” “可以的。” 星浓拍了拍它的牛背催道:“进去。” 野牛回头看了星浓一眼,还是不动。 她以为它庞大的身躯能走进这条小巷吗? 星浓一只手拽住它的牛角,一只手轻轻拍了拍它的腹部:“收一收腹,能进的。” 楚天阔:“......” 野牛:“.......” 星浓就这么看着它,眼神坚定,不容拒绝。 一副咱们就这么天荒地老的样子。 野牛:“........” 野牛不满的鼻子喷了一口气,将一肚子的郁闷喷了出来,抬脚往巷子里走去。 只不过,身体走到一半,肚子便被卡住了。 星浓在它身后,按了按它的腹部:“......收腹,收一下就能进去了。” 野牛:“......” 野牛重重的喷了一鼻子气,肚子神奇的扁了一些,慢慢的挤了进去。 楚天阔:“......” 星浓回头看向楚天阔:“这不就进去了?” 楚天阔看了一眼野牛被蹭掉了一层毛,光秃秃的腹部。 皮都还在,没事。 他又伸手抹了抹沈家大房院墙上的裂缝。 那裂缝一下便被抚平了。 他点了点头,轻应了一声:“嗯。” 星浓眨了一下眼,调头走出巷子。 嗯,那墙,绝对不是她家的小牛挤爆的! 走出巷子,星浓摸了摸野牛的光秃秃的肚皮,安抚道:“小黑,你该减肥了!” 野牛:“......” 楚天阔:“......” ~ 楚天阔离开后,星浓看了一眼那个浅蓝色的小包袱,鼻端隐隐约约闻到了一股类似雪松的香气,一如他身上的气息,闻着让人心中安定。 星浓打开包袱露出一只花梨木雕刻而成的木匣子。 她打开木匣子,里面静静躺着一只白色的玉瓶,一张小纸条,还有一份红契。 星浓拿起红契看了一眼,这是他们家这房子的房契,有官印。 她看了一眼便放下了,然后拿起那张小纸条。 纸条上龙凤凤舞的写着金创药三个字。 这字清峻刚劲,笔锋凌厉却又光芒内敛,飘逸灵韵,形神俱在。 如果不是纸条太小,简直可以当墨宝。 星浓又拿起那只白玉瓶。 为什么送她金创药? 沈若熙这时在灶房里催促道:“星浓,热水烧好了,你赶紧洗洗身上的泥。” 这个女儿越来越厉害了,上个山,竟然驯服一头野牛回家! 沈若熙心思单纯,星浓从小就力大无穷,七岁就能背她下山,她觉得星浓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她也不知道野牛有多凶猛,只知道牛是吃草的,人人都能骑,还会拉车! “来啦!” 星浓沐浴的时候,看见身上被树枝划伤留下的深深浅浅伤口,还有腰部的一大片淤青,才明白他为什么会送自己金创药。 没想到他竟然将其他人看不见,她自己也不在意的伤痛看在眼里。 星浓沐浴过后出来又看见了那瓶金创药,她本来没想上药的,这点伤她根本不在意,但想到什么,她还是拿起了那瓶金创药。 ...... ~ 福泰县,永福巷 姚氏从马车上走了下来,来到了某一座房子面前。 第四十八章 你学不来 她左右看了一眼,然后拍了拍门。 很快,大门便打开了,露出了一张额头有刀疤的脸。 姚氏笑着道:“大人,我来是想告诉你,顾氏一家得了一百二十两......” 徐智默默的听完,没什么表情的道:“知道了。以后不必再过来。” 说完,他“砰”一声关上了门。 姚氏:“......” 不必再过来是什么意思? 姚又敲了敲门。 门很快就打开,徐智冷冷的看着姚氏。 姚氏心中有些害怕,但还是道:“大人,不必过来是什么意思?” 徐智:“那家人的事不必再告诉我。” 姚氏闻言,心中惊讶,话不经思索脱口而出:“为什么?大人这是放过他们吗?” 徐智冷哼:“我什么时候对付他们?” 放过?太后这人阴狠手辣,她那么疼爱长公主,长公主又被气得难产死了,罪该祸首怎么可能放过? 只不过是暂时养肥一些,再宰了! 万劫不复在后面呢! 等着瞧吧! 只不过,这件事不用他们梁家管而已。 姚氏心中咯噔一下,忙笑道:“是我口误了。大人莫怪!大人,我家老夫人被县令大人关到牢里了,大人可否.....” “不行。”徐智砰一下将门关上。 姚氏:“......” 姚氏一脸不解的回到了马车上。 沈明珠一直待在马车上等待,她的屁股还痛,但是她等不及了。她拿着一只西洋的化妆镜,仔细的在画眉,见姚氏回到车厢,问道:“娘亲,你和那人说了吗,他是不是今天晚上就去拿回银子给我们?” 姚氏摇了摇头:“不是,他说以后那野种家的事不用和他说了。” 沈明珠闻言急了:“为什么?那我选秀怎么办?” 姚氏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选秀不急,现在还是先将你祖母救出来吧!我们回去看看你爹那边有没有请到县令大人。” 现在选秀的官文还没有下来,得在官文下来之前想办法将李氏弄出来。 姚氏心中有点乱,那人突然怎么就不理会那野种一家了? 该不会是沈若兰在京城得势了? 不,不会,很快姚氏便否认了这一想法了。 沈若兰得罪的是公主,是太后! 她怎么可能得势? 说她得势不如说她被弄死了更有可能! 姚氏觉得很有可能。 “可惜了。” 沈明珠不明所以:“娘亲,什么可惜了?” “我猜沈若兰恐怕已经被弄死了。” 沈明珠:“......” 那以后不就不能再靠着为难顾氏一家来得到那人的帮助。 顾氏一家不就没有用处了? 沈若兰怎么这么没有用,至少等她成功进宫后再死啊! ~ 福泰县衙门 周强敲了敲门走了进来,恭敬的递给任子麟一份帖子:“大人,沈家酒庄的沈老爷给你下帖子。” 沈家酒庄的沈老爷? “谁啊?”任子麟一时想不起。 周强提醒道:“就是昨日被关到牢里那位老夫人的儿子,她家就是开酒庄的,沈家酒庄是福泰县最大的酒庄。” 周强悄悄的打量任子麟的脸色,这个时候大人该明白沈老爷是来给他送银子的了吧? 任子麟想起来了! 沈家酒庄! 盖了一大座房子故意堵住小师妹家的沈家酒庄! 为富不仁啊! “说本官没空,推了!” 周强:“......是!” 他一脸若有所思的拿着帖子走了出去。 任子麟在他走出去后,又喊了一声:“来人!” 李勇走了进来:“大人。” “将福泰县所有酒庄,商户,作坊这几年上交的赋税的簿子,账本之类的全部拿出来。此事不要虚张。” 李勇闻言一怔,然后心中激动:“是大人!” 大人将这么重要的事交给他,是信任他啊! 他匆匆的走了出去。 李勇离开后,楚天阔这时走了进来。 任子麟赶紧从桌子上拿起两份公函递给他。 一封是朝廷的公文,一封是他爹寄给他的密函。 “选秀的官文下来了,皇上打算趁这五年一次的大选,给成年的皇子选妃,梁贵妃应该是想趁此机会给二皇子娶一个有助力的妃子。你的妃子她不知道会不会干预。” 楚天阔没说话,接了过来,拆开看了起来。 “我爹来信说,赵国那边又不安分了。边疆那边两军因为有些小事发生口角冲突,我军打死了赵国一名武将和十几名士兵,那名武将是赵国周铁风的侄子,他扬言要发兵为侄子讨回公道!现在赵国要讨一个说法,冬至的时候不是有四国年轻阵法师大比试,到时候赵国会派使者过来商讨赔偿问题。” 楚天阔眸光一冷,却没有说话。 什么侄子?早就出了三服了! 而且是临时提拔上去的武将,就是要找一个发兵的借口而已。 这事他已经收到消息了。 任子麟知道赵国就是他的禁忌,没多说,他转移了话题:“阵法大师比试你参加吗?” 如果说兵器是国之利器,那么阵法就是国之屏障,一个国家的阵法强大,在战场上除了能更容易获胜,还能少些士兵牺牲。 阵法四国都非常重视,每个朝廷都大力培养,除了楚国。 以前楚国阵法在四国本来就不是最强的,但也不弱,晋国最厉害,楚国一直和燕国争第二。 可是,自从长平侯满门抄斩后,楚国这十年来逐渐没落,无论是兵器或者阵法都落后于其他几国,四年前的阵法师比试更是丢尽了脸。 就连唐老因为很多年没有弟子参加比试,他们已经被四国取笑楚国的阵法师后继无人了。 “不。” 任子麟就知道,他叹了口气:“唉,今年估计又要丢面了。话说,你就不能教教我?” 他最爱看阵法师比试了,想到四年前,就恨不得亲自上场。 楚天阔看了一眼他的脑袋,淡道:“你学不来。” 任子麟:“.......” 还能好好聊下去吗? 这时李勇捧了一大叠账本进来。 李勇:“大人,这些是这两年城里各大酒庄的赋税记录。” 沈家酒庄的账本在最上面。 “辛苦了!”任子麟点了点头,然后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 任子麟深受打击,需要打击别人来寻找安慰,他拿了起来沈家酒庄的账本:“我的师爷,来,来看看谁会替我们福泰县的百姓捐建水利和桥梁!本官的政绩就靠他们了!我要升官发财。” ~ 第四十九章 他都还没说完 乌金西沉,落霞漫天。 顾氏回到家,发现灶房旁边多了一头野牛,吓了一大跳! 野牛趴在地上打瞌睡,听见动静掀了掀眼皮,看了顾氏一眼,便闭上眼睛了。 星晴这时从灶房里走出来,看见顾氏回来,高兴的道:“外婆,你回来了,可以吃饭了!” 顾氏指了指那头野牛:“这牛是谁的?” 星晴兴奋的道:“我家的!今天早上姐上山捡柴,遇到野牛,就带回家了!” 顾氏吓得失声叫了出来:“什么?野牛!!!!” 顾氏快吓晕了! 这孩子怎么什么都敢往家里带? 她可是听沈重山说过,山里最凶猛的动物除了老虎狮子之类的猛兽,还有野牛! 他说他亲眼见过两头狮子都对付不了一只野牛。 顾氏叫完便后悔了,赶紧捂着嘴巴,担心刺激了野牛,匆匆的拉着星晴进了灶房,迅速关上门,这边心还没定下来,又被桌上的大鱼大肉给吓着了! 这有银子也不是这么花啊? 这是想一天就将银子吃光吗? 星浓正给每人盛一碗鱼汤。 顾氏上下打量了星浓一眼,见她脸上有小小的划伤,皱眉:“星浓,那野牛怎么回事?你受伤了?” 顾氏盯着星浓,恨不得自己的双眼是火眼金睛,能将她看穿,看看她到底有没有受伤。 星浓滚了一圈湖底,上岸的时候一身泥泞盖住了那些伤口,再说伤口都是被树枝划破的皮外伤,不严重,根本看不出来。所以星晴和沈若熙都不知道她受伤。 “没有受伤啊!只是上山时被树枝划伤了脸。” 星浓避重就轻,“那野牛我在山上看见了,然后驯服了。” 顾氏表情严肃:“别糊弄我!野牛比老虎还凶猛,你还驯服它?” 星晴和沈若熙闻言这才吓了一跳,两人异口同声的失声道:“野牛,比老虎还凶猛?” 顾氏瞪眼:“当然!” 可是,星晴想到外面那只野牛,诧异道:“可是,明珠看起来很乖啊!叫它蹲便蹲,站便站。” 沈若熙点了点头:“给它什么都乖乖的吃!明珠可乖了!” 顾氏:“.......” 明珠?竟然还给野牛取了名字! 顾氏嘴角抽了抽,成功被这名字灭掉了一半的担心,“这谁取的名字?” 星晴高兴的道:“我取的!我家的牛牛全名叫黑明珠。” 因为它的毛实在太黑,所以叫黑明珠。 星晖调皮的道:“外婆,这名字是不是很好听?” 顾氏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不过她的确被愉悦到了。 哼! 大房的人敢用她家孩子的名字给下人取名,难道他们家就不能用明珠给牲口取名? 但是该问的还是要问:“星浓,这野牛你怎么驯服的?” 星浓一本正经的道:“骑上去驯服的。” 顾氏:“.......” 顾氏板下脸:“不要糊弄我!野牛凶猛,你骑它身上,它没将你甩在地上?” 星浓点了点头:“甩啊,可是它甩不掉。” “.......” 顾氏看着星浓一脸野牛奈何不了自己的模样。 原来野牛这么容易驯服的? 顾氏也不确定了,不过想来应该也不难吧? 世界上第一头耕牛应该也是人类驯服野牛而来的,不是吗? 星浓解释太简明扼要,顾氏靠脑补说服自己了。 这丫头真的遗传了相公的力大无穷啊! 不过也好,至少这丫头和别人打架的时候,就没有输过。 她安心的坐下来吃饭。 一家人高高兴兴的吃饭。 吃完饭,星浓还拿了草莓出来给大家吃,说是在山上摘的。 星晴表示,这是她吃过最好吃的果子! 沈若熙和星晖也点头附和。 这时顾村长来了。 他看见野牛也是吓了一大跳。 “啊,这.....这是野牛啊!” 野牛懒洋洋的掀起一半眼皮,瞄了他一眼,便继续低头吃草莓了。 星晴高兴的跑出来:“顾叔来了!这是野牛,它叫黑明珠。我姐姐在山上驯服的!” 驯服的? 顾村长惊讶极了! 星浓那丫头果然得了重山叔的真传啊! 竟然连野牛都敢驯服! 不过,黑明珠?顾村长嘴角抽了抽,看了一眼沈家大房的房子,沈世荣的闺女好像叫沈明珠吧? 他下意识便赞了一句:“这名字起得不错。” 顾氏听见顾村长的声音,从屋里走出来哭笑不得道:“都是星晴这孩子调皮。” 星浓提着一篮子草莓出来:“顾叔尝尝这野果子。” “没事,我觉得挺好的,我家的猪婆昨日生了几头猪崽子,等搬过去,我给两头猪你们养,就叫小华,小远。” 沈世华家下人都取名小熙了,大姑家养的牲口就该取他们家人的小名。 真以为别人好欺负的! 星浓的眼角余光看见巷子里的某个小窗口的门窗动了动,被人轻轻推开了一条小缝。 她看了一眼便收回视线了。 顾村长见篮子里的果子长得可爱,有些像山里的三月泡,只是个头比三月泡大很多,他拿起一只放进口中。 眼睛一亮,没想到这么好吃! 比三月泡清甜,果香更浓,最重要的是果子够大。 一口一个啃着爽! 他拿起一只草莓又放进口中,含糊道:“这是什么野果?不错!好吃!” 星浓:“顾叔进屋坐坐。” 顾村长摆了摆手:“不用了,我的牛车还在外面,我得赶回去。” 顾村长拿出一叠地契和房契:“大姑给我的银票我全部都买了田地了,一共是六亩上等的良田,三亩旱地,一个水塘,还有三亩荒地。这些田地一共花了九十九两银子,剩下的一两是衙门收的契税。” 这个朝代,田地都是非常值钱的。上等的良田要十两一亩,旱地要八两一亩,水塘六两一亩。 荒地比较便宜,但是也要三两银子一亩,而且买下来第一年就要交赋税。 可是一般荒地头三年基本没有收成,都是要亏本的,所以楚国的百姓没有多少人乐意开荒。 这就导致楚国一些水利条件不好的荒地还挺多的。 星浓接了过来:“谢谢顾叔。” 顾村长摆了摆手:“你这丫头客气个啥,对了,那明天装上窗户便房子可以住了,随时可以搬,什么时候搬告诉我一声,我来帮忙。星浓丫头,我听说李氏........。” 顾村长拉着星浓询问了一番李氏如何被打入公堂的,又说了一番沈家大房如何无耻,李氏被县太爷关大牢有多大快人心的话,直到天色都快全黑了,村长媳妇来抓人,他才提着星浓给的一篮子草莓意犹未尽的回家了。 唉,他都还没说完! 第五十章 偷听、翻墙 星浓目送顾村长和村长媳妇离开,看了一眼斜对面那房子的小窗口上,那窗口轻轻的合上了。 她眸底闪过冷光,转身正想回屋,却隐约听见了一声叫喊声,她想了想走了过去,来到了小窗口下面。 屋里 “哎呦!”李大娘从凳子上下去,因为站太久脚麻了,跌坐在地上。 沈大福一身酒气的走了进来,见此皱眉:“你在干啥?” 李大娘看见他顾不上脚麻了,立马道:“姚夫人不是让我盯着那一家子贱货?刚才我看见了难民村的村长来找顾氏一家,交给他们一叠地契和房契。还说什么房子修缮好了,让他们搬过去。顾氏这是刚坑了姚夫人的银子便拿那银子买地买房了!你赶紧去告诉沈老爷。” 李大娘心里那是一个羡慕妒忌啊!一百多两,能买不少地了。 她帮姚氏盯着顾氏一家的一举一动这么多年,也没有得到一百多两呢! 就只是给银子她,盖了这么一间青砖瓦房,将那贱货一家赌在狭窄的巷口里,让他们暗无天日。 沈大福闻言立马骂了一句:“他娘的,难怪顾扬斌那个死穷鬼有银子买地!害老子少赚了几两!” 桃花村本来是难民村,村民多数都是逃难到哪里落脚的,也是附近十里八村最穷的村,附近村子的人大多都看不起桃花村的人。 李大娘闻言马上忍着脚麻站了起来,紧张的问道:“什么少赚了几两?怎么回事。” 沈大福:“沈世华说,孙文豪在赌坊输了大钱,家里有几亩良田和旱地要卖,他知道我和孙文豪进经常一起喝酒,让我去找孙文豪买。我今天特意花了一百文买了一坛子好酒,想着灌醉他,趁机让他将那些田地便宜卖给我!然后赚点差价!没想到又被顾扬斌坏了老子的好事!” 李大娘闻言怒了,“那个狗娘养的!不行,我要去告诉沈老太爷!” 昨日李氏被抓紧大牢,沈明珠被打板子,沈家大房赔了一百多两银子给了顾氏一家,这件事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 姚氏让她家丫鬟来告诉她,只要她盯好顾氏一家,将有用的消息传给她,那她家的牛下了牛崽子就送给她一个。 沈家那三头牛一直是她放养的,她可是知道那头母牛又怀上牛崽子了! 李大娘冲冲的走了出去。 墙外的星浓双手抱胸,靠在墙上,姿态慵懒,听到这里,她站直了身体,冷冷的看了沈家大房一眼。 原来这些年姚氏一直让李大娘盯着她们家。 沈家大房富起来好像也是在沈若兰上京后。 她想到沈家大房这些年的所作所为。 难怪以前顾氏每次进城赚银子都会遇到贼人,腿都因此断了! 应该就是因为李大娘通风报信! 呵~ 沈家大房的富贵这是吃顾氏的肉,喝顾氏的血富起来的! 好一个沈家酒庄! 星浓回到屋里,一家人正在说后天搬家的事。 顾氏问星浓:“星浓,后天搬过去桃花村怎么样?” “外婆决定便好。” “那便后天搬!”顾氏一锤定音。 顾氏将那些地契和文书交给星浓:“你顾叔给我们买地都登记在泽森那孩子的名下了,这是想帮我们省点赋税。但他是干不出这种事的人,他自己家的田地也只有泽森那份挂在泽森的名下。估计是想帮我们偷偷交了,明日你去城里将名字换回来吧!下面又买卖文书,拿着文书去便行了。” “好。”星浓接了过来,塞进怀里,她意念一动,那一叠地契便消失在怀里。 有个随身携带的空间真方便,星浓还没感叹完,那一叠地契进入造物空间后,只见星光一闪,消失不见了! 星浓:!!!!!! 她的地契呢? 难道这造物空间不能放异物? 星浓意念一动,怀里又多了一叠地契。 她这才松了口气。 虽然看不见这地契进造物空间后存放在什么地方,但是用意念能拿出来便行了! 估计是放在那个走不进去的走廊里面了。 夜里一家人围在油灯下各忙各的,星晖带回来的题目越来越难了,几乎都是星浓教的。 星晖都怀疑张夫子这题目不是给他做的,而是给姐姐做的。 ~ 月黑风高夜 星浓轻轻的推开门走了出去,她看了一眼那高高的围墙,然后纵身一跳,双手便抓住了墙壁,一个翻身便翻到了墙的另一边。 原主看见过沈世华每隔一段时间便从城里带一箱东西回来,而且还是天黑时搬进家的,她猜里面装的是账本。 沈家这房子只有两进,屋子不算很多,星浓看见一间从外面用锁头锁着的屋子,应该就是库房。 她走了过去,拿出一条铁丝..... 一条黑影无声靠近抓住她的手。 星浓心一惊,反手扣住对方的手腕。 一股类似于雪松的暗香传入她的鼻息。 “是我。”低沉清冷的嗓音贴着她的耳边响起。 星浓:“......”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身夜行衣的楚天阔松开了手,示意她让开。 星浓退开两步。 楚天阔掏出一个竹筒,往里面吹了一些烟。 等了一会儿,他才拿过星浓手中的铁丝,轻松的打开了门。 “走吧!”楚天阔率先走了进去。 星浓跟着走了进去,才发现角落里有一头酣睡的狼狗。 星浓好奇的道:“你来干嘛?” 楚天阔四周打量了一眼,看见了角落的火盆,里面的灰烬已经没有一点热气,空气中隐隐还有一股子未完全散尽的烟味,“查账本。你呢?” 他要查的是十几年前的交易,但是看来是慢了一步。 这屋子里放着好几个大木箱,都是用锁着的。 楚天阔拿着铁丝打开一个木箱,里面全是账本。 星浓:“一样。” 楚天阔猜到她想干什么便道:“沈家酒庄没有逃税。他家女儿想参加选秀,凡是参加选秀的秀女都是要查家世的,因为秀女将来是要进宫侍候皇上的,所以查得非常严格,沈家有这打算就不敢逃税。” 任子麟之所以要大动干戈的查赋税是借口趁机查一查历年来的账本,看银子的流向,找一些证据而已。 “唔,那我岂不是白跑一趟了!”星浓托腮,看着那些箱子,不知道有没有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