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蜀中民夫 秦王政十年初,(公元前237年,农历十月。)蜀郡。 农历十月已是入冬时节,纷纷扬扬的雪花,从燕赵之地,一路蔓延至秦岭,入目所及,尽是雪白。 但蜀郡毕竟有秦岭阻隔,北方的大雪很少能蔓延过来,这一年,同样如是。 不过,淅淅沥沥的小雨,却时刻未曾停歇,并夹杂着北方寒流形成的小片雪花,十分阴冷。 即便是这样的天气,道路上也并不缺少行人,他们多是一些劳役的民夫,在阴冷的雨中,这些不甚高却十分壮实的汉子,将拇指粗的绳索套在肩上,拖着数百上千斤重的青色条石缓缓前行。 修路,这是他们正在进行着,也将长时间进行的事情。 其根源,要追溯到司马错伐灭蜀国,秦国置数代蜀君皆叛,乃使李冰为蜀郡守时。 当时,李冰在位时,曾花数年之功建造都江堰。 建成,蜀郡便富为天下粮仓,自此之后,秦国每次对外作战,几乎都要从蜀郡调粮。 尽管水路畅通,但运粮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修路便成为每一代秦王,所关注的事情,已持续了长达数十年之久。 前几代之时,蜀郡几乎全靠人力,跋山涉水,将粮食从蜀郡各地,运往蜀中平原,再经由水路前往。 到地方,便是民夫所食,便要去掉十之二三。 而经过数十年的道路修缮,如今的蜀中,虽不至于一片坦途,却也足以容纳牛车,省下了许多的力气。 最主要的是,粮食能够运得更多,损耗也会更小。 “快点,入夜前要是修不完这条路,谁都别想吃饭。”携剑的行伍往来奔走,大声呼喝,手中的鞭子挥舞得啪啪作响,却并未有丝毫落下的意思。 正在修路的汉子们,有人大着胆子喊了几句。“张家二郎,汝却也不要吓吾等,就这条路,天黑之前,要是修不完,我把这青石吃了。” “好,这可是....汝说的。”尽管来到这个时代已有一月之久,张仲还是有些不太习惯这样的称呼。 之前大着胆子喊的壮硕汉子,将肩上的绳索紧了紧,一边向前一边喝道。“二三子,加把劲,不要让乃公吃石头啊!” 众人发出一阵大笑,不少人高声喊道。“都停停,乃公长这么大,还没见过有人吃石头呢。” “今日,说不得便要见识一番。” 众人再次发出一阵哄笑。 但他们嘴上虽然这般说,手上的活计倒未曾有丝毫的停歇,甚至更用力了些。 张仲摇了摇头,却也不再催促,本就是乡里乡亲,他们其实也不曾偷懒,自己也不过是担心他们劳作得太晚,回不了家而已。 作为监工,张仲自然是不用干活的,他穿越过来,几乎也就只得到了这点好处。 原本刚穿越过来时,得知这里是秦朝,并得知自己姓张的时候,张仲也曾十分的亢奋,毕竟,在这个时代,有姓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于是,张仲赶紧找了找,看看自己有没有一个叫做张良的兄弟亲戚啥的。 然而,并没有。 他也不在韩国,而是在秦国,并且还在秦国腹地,蜀郡。 仲者,中也,是排行老二的意思。 由此可见,他家人取名之随意,和他前世的父母如出一辙。 并且,还有件更让他失望的事情,尽管他叫做张仲,家里排行老二,但家中却实实在在的,只有他一个成年男丁。 他大哥,他确实是有一个大哥,也不出所料的,叫做张伯。 但他这位大哥,他却连面都没见过,早在庄襄王时期,张仲弟弟的还在母亲腹中的时候,他大哥就和他的父亲,死在了对韩的作战当中。 嗯,家中,自然也就没有了老四了。 就只剩下他母亲和两个孩子。 如今,也只有他一个成年男子。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秦国的成年颇有意思,半个月前,本地亭长前来找他,让他继承爵位时,他才知道,在秦国成年不是按照年龄来算,而是按照身高(后文有解释)。 于是,这个只比弟弟大一岁,不过才十三岁的少年,便也成了年。 而爵位,便是当初他父亲在对韩国的作战当中,取下了数个首级,所得来的上造的爵位,听母亲说,当时他还兴冲冲的说,家里有了两倾良田,一处宅子,和两个仆人。 嗯,还有三头牛。 结果,良田赏赐下来了,仆人也有了,但人却在另一次服役当中,死在了韩国的战场上,连带着张仲那素未蒙面的大哥一起。 但终归是家人搏命换来的爵位,在秦国也有着不小的特权,最起码,在这种修路的事情上,前几年他还小,未曾加入,如今加入,却也并不需要干活,只需要监工就好。 真是万恶的特权阶级。 不过,真香。 并且,托秦国爵位赏赐的福,他家,在这杨树里,也算是小康之家了。 不过,也快要被他这个大胃王吃穷了就是了。 这一个月以来,他发现这具身体的胃口,何止是惊人,简直是饭桶。 但也不是全无好处,这具身体的力量,极大,具体有多大,张仲不太清楚,但就左右这些二三十岁的壮男子,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 甚至,三四个人拔河,都拉他不过。 要知道,这不知是不是中国古代的古代,这些人的力气可谓极其惊人,比如,这随便一个汉子,都能拖着数百上千斤的条石满地乱走。 更有甚者,甚至能将其举起。 比如张仲,他就可以,甚至很轻松。 要知道,包括张仲在内,这些人说好听点叫做服役,说不好听点,其实只是苦力而已。 也正因为如此,张仲这一个月来,小心翼翼,生怕惹到不该惹的人。 如果不是前身太浪,他甚至不会让人知道他有这一身力气。 但这样的想法,现在却有所改变,是因为本地亭长,据他所说,再过几日,张仲将这条路监工完毕,就可以去乡上,正式袭爵,领取秦国军中功法。 当时张仲就惊了,一度以为听错了。 但旁敲侧击的问过里中老人才知道,这件事,还就是真的。 一点都不假。 PS:书不会让大大失望的,作品已经签约,请放心投资。 2.老人说 老人说,自李冰为蜀郡守以后,蜀中便有了这军功得爵的路子,也因此,能获得那些富贵人家才有的功法。 张仲虽然奇怪自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就有了军功得爵,为何会直到李冰为蜀郡守以后,才开始在蜀中推行开来,但初来乍到,当时的他,却也没敢多问。 但最起码,他想要知道的,已经有了答案。 功法是真的,比真金白银还真,毕竟,这个时代的秦国,其公信力在华夏几千年历史上也是首屈一指的。 自然不可能在这种事情上,对有爵位的士卒进行欺骗。 就是不知道,这个秦国,是不是记忆中的,气吞天下,扫平六国的大秦。 但有李冰,有都江堰,还有,张仲摸了摸随身携带的小木板,那是中国最古老的身份证,验。 这些东西都有,并且,修都江堰才几十年,想来,应该问题不大。 得知了这些的张仲,对于自己的前路,也算是有了一个大致的规划,既然战功可以得爵位,享受特权,并且兵役无法反抗,那么,也只能随波逐流了。 凭借着这一身的力气,最起码,也要先得个不更吧! 毕竟,就连上造这样的爵位,都能享受到不小的特权,若是不更,不仅仅有了更多的财富,让自己吃饱,还可以不再服更役。 在与老人闲聊之际,张仲也得知了今年是秦王政十年,相国是吕不韦,如今的蜀郡守是常頞(è),也不知道是不是奔月那个。 然后,也就这样了,至于更多的,就没有了。 这也不算奇怪,你能指望这些长时间生活在乡下的人,能对国家大事,和各个身居高位的领导如数家珍? 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就算在网络发达,信息传递迅速的现代,大部分人都知道国家一把手是谁,但要是你问他国家二把手是谁,或者国防部部长,各大军区司令员是谁? 保准抓瞎。 而之所以知道蜀郡守常頞的名字,还是因为他带领蜀中人修了五尺道,若非如此,他们恐怕都不记得蜀郡守的名字。 在了解了这些之后,张仲便开始做准备,他不再像前身那般,仗着勇力,每日游手好闲,他开始有系统的锻炼自身的力气。 武技这种东西他自然是不了解的,但找个长棍,练习一下长枪的突刺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他本以为,他会练到十八岁,结果,亭长来这边办事的时候,一量身高,他就莫名其妙的成年了。 但也算是好事,最起码,能提前领取功法。 想到这里,张仲抬头再次看了看正在做活的农人,他们正有节奏的喊着号子,拉动着那些在前世,牛马拉着都费力的石头。 张仲本以为,他们会这样做到天黑。 但他显然忘了一件事情,无论是哪个时代的农人,在做活时,总是会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闲不住,总想说点啥。 比如,刚刚还说要吃石头的壮汉,不过停歇了一小会儿,就又开始找张仲搭话了。“张家二郎,不,吾等该称你里正才是。” “当不得,当不得。”张仲赶紧打断他的话,这汉子他知道,嘴上就没个把门的,一会儿他就该吹到战功升爵,喊张仲广都县尉了。 让他接着说下去,那还了得? “以仲哥儿你的勇力,里长岂非仓中取栗?”这是另一个汉子,他倒是没有那般嘴碎,但言语间也尽是夸赞。 听得这话,众人便来了劲头,他们原地站定,七嘴八舌的说道。“乃父当年便是杨树里里正,你也算子承父位了。” “就是,就是。” “况且,仲哥儿的神力,这杨树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仲哥儿当里长,来年和隔壁乱石里争水,肯定能赢。” “除了仲哥儿,吾等谁也不服。” “既服我,还停下来?”张仲扬起鞭子,作势要打,众人便也不再讨论,笑着加快了速度。“赶紧做活,天快要黑了。” 待着所有人都去忙活了,张仲才仰起头,看了看天上的雨水,雨不大,但却十分密集,并夹杂着白色的雪花碎片,在空中微微反光。 蜀郡的冬天,真是不管哪个时代都一样,又潮又冷。 这种天气,还要服役,也是醉了。 摇了摇头,张仲随手将斗笠的绳子再系紧了点,说到这斗笠,却不是后世北方常见的,由棕丝所制的那种,而是由竹叶所制。 蜀中这地方盛产竹叶,叶子极长,以竹丝固定,两边编制起来,便是一顶上好的斗笠。 无论是遮阳还是避雨,都是极好用的,蜀中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直到二十世纪,才因为太丑而被雨伞所取代,退出历史舞台。 张仲顺手捏了捏身上的衣服,这衣服厚实程度还可以,保暖效果嘛,也就一般。 毕竟,这个时代是没有棉花的,皮毛大裘之类的,也不是张仲这样的家境能穿得起的。 但永远不要小瞧劳动人民的智慧,这件衣服外面是粗麻织成的,破开的孔洞里,能够见到里面是一些砸得紧密的芦苇花,没错,就是南方水边常见的芦苇。 这样的衣服自然比不得皮裘棉衣,但这个世界的人身体强健,用来御寒倒也勉强够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不耐高温,怕火。 不过,作为衣物来说,怕火,似乎也不是什么太大的缺点。 将目光从衣服上移开,张仲看了看前方的路,未修的路已然不长了,大约再有十来天,就能完工。 届时,这一年的“更”便算是完成了。 接下来,就只需要服兵役了。 十来天,十来天之后,他就可以去乡上找游缴领取功法,届时,就能知道,这世界的所谓功法,到底是种什么样的存在了。 是强身健体,打人挂画。 还是截江断流,移山填海。 真真是,有点期待啊! “仲哥儿,速来!” 一声大喊打断张仲的沉思,他猛然抬头,单手握住剑柄,一边向前走去,一边大声问道。“何事高呼?” PS:关于棉花:(这个时代,在会稽郡靠近南越应该有木棉,但当时的四川应该是没有的,芦苇就有了,并且芦苇花我小时候还真做过衣服。) 关于更:(秦国称徭役为更,秦国爵位不更,就是指的可以免除更役,不过,就算到了不更,兵役还是要服的。) 3,群盗 叫人的是一个壮实的汉子,他脸上有着一块硕大的黑色胎记,使得整个脸显得很有些丑陋,作为黔首,取名自然没有太多的讲究,所以,他叫做丑夫。 而他的面前,还有着好几个人,皆身穿着黑色的甲胄,腰间配着青铜短剑。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身高大约一米六的样子,肩背宽阔,显得颇为雄壮。 丑夫此时,正站在他的面前,呐呐的听着他说些什么,手掌还不断的在身上擦着,显得有些手足无措。 而其他的汉子,就连正眼都不敢瞧过去,只认认真真的做着活计。 “仲哥儿,这是乡上来的游缴大人。”丑夫见到张仲到来,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赶紧跑过来,拉着张仲走到中年男人的面前。 随后,丑夫转身就走,连张仲的名字都忘了和游缴说。 游缴? 张仲微微一怔,说实话,来到秦国这一个月,这大概是他见到的最大的官员了。 十里一亭,亭设亭长,十亭一乡,乡中才会有游缴,相当于乡镇派出所的所长,对于普通村民来说,已经算是很大的官了。 并且,张仲现在也算是半个体制内的成员。 这游缴,便算得上是他的直属上级了。 既然是直属上级,张仲也不好多问,先是认真的行了一礼,方才准备开口自我介绍一下,但话还未曾说出口,便听得中年男子说道。“吾认得你,你唤做仲。” “啊?” “吾叫徵,与乃父曾是同袍。” “庄王一年伐韩,他为吾什中行伍。” 名为徵的游缴第一句便告知了为何认识张仲,随后,他看着张仲,好一会儿,才笑着说道。“汝幼时,还曾为我所抱。” 张仲略有点尴尬,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似乎,无论哪个时代的长辈,在和后辈说话的时候,总是喜欢来一句。“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是仲之幸。” “是吾之幸。”徵摆了摆手,打断了张仲的客气话,接着说道。“吾垂垂老矣,时之无多,汝尚幼,尚可搏功以耀祖先,抱汝,岂非吾之幸也。” 张仲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面前的游缴是在夸他和鼓励他,鼓励他上战场博取功劳,当然,也是在自谦。 作为上级官员,如这般说话,看来,确实是前身父亲的同袍了。 “长者尚壮,何出此言?” “老矣,老矣。”徵摸了摸下巴上繁茂的胡须,笑着说道。“不如汝之远矣。” “还未敢问,长者所来何事?” “吾自白石亭办事途径此地,听闻汝勇力过人,且来看看。” 徵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大力捏了捏,显得很是满意。“汝之肩背,壮哉。” 张仲一时间不知道说啥,这长辈来了,你要是拉拉家常里短,我还可以接一下,你一顿夸,我该怎么回? 好在徵也没打算让他回,他沉默了一小会儿,似乎在衡量着什么,但最终还是说了下去。“汝尚非里正,本不当与你说起此事。” “但以汝之勇力,里正不过仓中取栗也,便有一事,须得汝好生防备。” “长者但说无妨。” “县上行文,言有群盗出入,吾此来各亭,便是为了此事。” “群盗?”秦国的群盗张仲是听里中老人讲过的,指的是五人以上,这种团伙作案的的盗贼。 因为量刑极重,所以,一般盗贼便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凑满五人之数的,而满了群盗罪名的,一般也不止五人了。 “嗯,有双手之数。” 双手之数,那就是十个人了? 十个人的话,以杨树里的成年男子来说,想要缉拿不太可能,但也不至于畏惧。 “杨树里尚无里正,此事便告知于汝,汝须得多加防备。”说完,徵又加了一句。“不过,汝也无须过于谨慎,县贼曹掾已派人前往缉拿,汝只需多加注意便是。” “唯。”张仲躬身应是,随后抬头看了看天色,笑着说道。“天色已晚,长者不如在吾家休息一夜?” 徵也抬起头,看了看天,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在仔细估摸着时间,随后才低下头笑道。“不必了,此时出发,尚能到滴水亭过夜。” “杨树里岂非更好?” “哈哈哈,要事在身,不得不行。”徵不再多说,将头上的斗笠扶了扶,随后向前行去,走得几步,他又回过头来。 “若有可疑人等出入,切勿妄动。” “报于亭上,自有处置。” “唯。”张仲躬身行礼。 顿了顿,徵又加了一句话。“汝尚幼,切勿逞匹夫之力?” 这是在关心我? 尽管,就算游缴不说,张仲也不可能只身犯险,但张仲还是正了正脸色,认真的回答到。“唯。” “尽快来乡上拿汝的功法。” “唯。” 看着游缴的背影,张仲才开始细想这件事情,徵是自白石亭过来的,那不是张仲所在的亭,而是隔壁的亭,他此去的滴水亭才是杨树里这边管理治安的亭所。 所以,这应该是广撒网。 可能连县里都不知道那些群盗跑到了哪里。 十里才有一亭,十亭才会有这么一乡,整个县算下来,这么多的里,杨树里应该没那么倒霉,能恰好遇到群盗。 所以说,这事情,其实跟他没什么太大的关系。 就像在前世的时候,网上看到通缉令一样,了解一下,也就罢了。 待得一行人走远,丑夫才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他先是看了看已经看不到背影的游缴一行人,然后长出了一口气,对着张仲问道。“仲哥儿,游缴此来何事啊?” “一些小事。”和村里人说话,便不再有那么多的讲究,张仲也很是随意,并笑骂了一句。“汝又偷懒,干完活了?” “瞧仲哥儿说的,这活,哪有干完的时候。” 嘿! 刚刚游缴来了跑得比兔子还快,这会儿还皮上了。 “速去做活,做完吾有事要与二三子说。” “好嘞。” 张仲也只是催了催,倒也没有过多的去监督他们。 天,这不还没黑吗? 4,监工也不好做 随着时间渐渐流逝,天色也越来越昏暗,汉子们的劳作让既定的目标一点点被完成。 直到最后一块青石,被两个壮汉抬起,放得整齐之后,众人发出一声高呼。 其实活干到这样的程度,这段路,就已经算是完成大半了,剩下的,就只需要用夯土将石头之间的缝隙填上就行了。 本来,秦朝的路,多是用夯土修成的,但蜀郡多山石,大石横于路中是常见的事情,且左右不是山便是悬崖。 难以移动之下,左右都是要凿开山石的,便索性将其作为修路的材料了。 也是这个时代的人,力气十分庞大,方才能勉强做到。 若是换做张仲前世的秦朝,恐怕,只能望而兴叹,喊一声蜀道难,难于上青天了。 “二三子,且过来,吾有话要说。”看着路上铺满的青石,张仲也颇为高兴,毕竟每完成一段路,就代表着他离功法更近了一些。 在众人聚集的过程中,他伸出脚,大力踩了踩刚刚放上去的石头。 这石头放得十分平稳,因为底下有砸得紧密的夯土,便是以张仲的力道踩上去,也纹丝不动。 对此,张仲早有预料,也甚是满意。 监工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责任的,毕竟,如果路段修得不过关,不止修路的人要被处罚,监工的人也一样会受到惩处。 甚至,还要更重一些。 毕竟,这可不是后世的包工头,在秦朝,任何工程的监工都是国家安排的。 并且,有专门的律法来约束这些不做活,只监工的大小官员,那就是司空律。 每个人所做的活,工程期时间长短,每个民夫每日所食,这在秦律中,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不论是工期时间,还是建筑质量,如果不达标。 作为监工,至少也是个不察之罪。 将大部分的石板都踩过之后,修路的壮汉们,才堪堪站成两排。 他们其中有专门搬运的,有铺路的,打石的倒是没来,因为他们走得稍早一些。 自然是比不得阅兵,甚至,还比不上高中军训,但勉强还算是整齐。 就这,还是张仲昨天教过之后的效果。 见得张仲还在一脚一脚的踩石头,一个汉子便笑着说道。“仲哥儿,你放心吧,结实得很,便是当年修五尺道,也没有这般结实的路。” 有人便问道。“五尺道你去修过?” 那汉子脸上一僵,顿时就怒了。“我自然没修过,但我父修过。” “乃父告诉你没此路结实的?” “乃公就是知道。” 一群汉子哈哈大笑,却也不再起哄,有汉子大声对着张仲说道。“五尺道吾虽没去过,但这段路,决计不会差于五尺道。” “仲哥儿实无必要看得这般仔细。” 张仲也跟着笑了起来,他一边继续踩着,一边笑着说道。“一年之内,有问题还需要二三子再修,岂能不细?” 没错,秦国是有建筑质量保修期的,这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内,若是有质量问题,是需要重新返工的,并且,这样的返工是不计算在更期之内的哦。 也就是,白做。 官方甚至连粮食补贴都不给。 若是一年之后,倒是可以算做更役了,也就跟修新路段差不多了。 但没有谁,愿意多出一些更役来服。 因为,若是有其他更役,你在这重新修路的更役基础上,还得继续服新的更役。 也就是说,和保修期唯一的区别就在于,多了点粮食补贴。 嗯,就是管饭。 并且,还不管饱。 就问你怕不怕? 民夫服更役,作为大秦官方,所提供的食物,其实,是需要在工地上开灶做饭的,但此地离杨树里极近,这些汉子便想要将粮食带回家去,在家里做饭吃。 说什么妻做饭比开灶的伙夫做的好吃,那都是瞎扯。 还不过就是因为孩子,能多省一口是一口,毕竟秦国的税收可不低,远比不上后世十税一的程度。 而县上的司空,乡上的三老,对此也是了解的,却并没有任何过问的意思,只是将粮食发了下来,告知张仲不要误了工期。 这也是自张仲来了秦朝,第一次从这也不能做,那也不能做的秦朝律法当中,感觉到了些许的人情味。 “二三子。”检查好了路段,张仲便走到了一群民夫的前面,他看着面前这些质朴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到。“近日里,多注意一下外乡人,有三人或以上并行者,须得告知于我。” 他没有说是群盗,因为他担心这些汉子会害怕。 倒不是害怕群盗,这些当过兵,上过战场,戍过边关的汉子,也是提得动刀,杀得了人的。 只是担心他们,放心不下家人,心有顾忌之下,更役失期。 秦国的失期,自然不像史记.陈涉世家里那般“法皆斩”,但也绝对不好受就是了。 并且,如果失期,张仲本人,也是一个不察之罪。 “是有亡人?” 亡人,是指的秦国时,许多活不下去的黔首,选择了放弃身份逃亡,其中也包括一些犯了法,害怕受到惩处的,也有一些隶臣妾,受不了主家重活之类的。 甚至,还包括一些丢了验传,无法提供身份的。 他们,都被统称为亡人。 这是秦朝最常见的罪犯,远比私斗产生的罪犯还要多。 “是有。”亡人总归比群盗来得轻,不至于让这些汉子担惊受怕。 不过,话虽然这般说,但张仲自然也不可能,就这般让他们出来做活,万一,若是真有个万一,那群盗真的跑到了杨树里,他岂不是后悔终生? “自明日起,每日做活的,减少两人,这两人留在里中,观察来往人员。” “嗯,须得多注意生人。” 众人尽皆应是。 张仲看了看面前这群壮硕的汉子,想了想,点出了两个名字。“丑夫,大夯,你二人,明日留于里中。” 见得其他汉子担忧又带着希冀的眼神,张仲顿了顿,接着说道。“里中巡视,一日一换。” 5,里中皆服 冬天的夜,总是来得特别早,不过六点左右的时间,张仲便已经有些看不清回家的路了。 好在,小半个月的监工,让他对这条路还算得上熟悉,才不至于在黑暗中迷了路。 “汪汪汪。”隔着老远张仲便听到一声狗叫,随后,一条大黄狗蹭蹭蹭的跑了上来,围着张仲一阵乱跳。 一不小心,牙齿就把张仲的麻衣划出一个小洞。 张仲拍了拍狗头,将它从身上赶下去。 随后看了看身上的衣服。 得,这才几天,这件刚做不久的新衣,已经被这蠢狗咬破了第二个洞了。 不就是撸了它几次吗? 这蠢狗,就跟找到终身伴侣了似的。 无时无刻不想往身上扑。 “是仲儿回来了?”不等张仲到家,一个妇人的声音便已经响起,这声音张仲很熟悉,是他这具身体的娘亲。 张仲还是不太愿意喊一个陌生妇人母亲,便只得答道。“是的,是仲儿回来了。” “好好好。”妇人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要说点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 张仲看了看妇人有些黝黑的脸,犹豫了一下,还是准备询问。 但他话还未曾出口,就被一个猛然撞进怀里的身影打断了。 “兄长,今天有没有好吃的?” 张仲低头看了看怀中比他矮了一头的孩子,略有点无语,这是只比他只小一岁多点的弟弟。 嗯,只小一岁,看起来却像是小了三四岁以上。 “你兄长今日是去监工的,哪儿来的吃的?”四十几岁的妇人,将张仲怀里的小子拉开,并笑着说道。“饭食已经好了,回家吃饭吧。” “好。”张仲点了点头,一边向前走去,一边想着刚刚妇人的欲言又止,他其实大致猜到了是因为什么,便问道。“家中,如今还有多少粮食?” 妇人犹豫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开口说道。“尚还够吃一月。” 张仲点了点头,这数量和他心中所想差不多。 十月份其实才刚收成不久,但家中的粮食却所剩不多了,之所以会这样,全是因为前身太能吃,年年欠别人家粮食。 直到今年,刚刚收成以后,将粮食一还。 哦豁! 没了。 略微想了想,张仲停下脚步,随后笑着说道。“夜间,我去趟山上,打点猎物,抽空去乡上换些粮食回来。” 妇人却不依,拉着张仲的手一边向前走,一边说道。“白日里,我已让小秀和她阿母去山上找了些野菜。” “最近也无甚农活,明日里,我和你弟也上山去找,食物尚不用发愁。” “对呀,仲哥儿,明日里,我和阿母多走走,肯定能找到更多的野菜。”说话的,是一个十一岁左右的小女孩。 她就是张仲母亲口中的小秀。 嗯,她是张仲家里两个仆人所生的孩子,她的父母都是被发配蜀中的罪犯刑徒,最终充作了军功地主家的仆人。 “无妨,我去去山上,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张母还是不愿意,拉着张仲的手,眼中全是担心。“山上有狼,花熊,你还小,如何去得?” 这时候的蜀中,还有着大片大片的原始森林,其中野狼,熊猫层出不穷,甚至,还有老虎。 张仲想了想,自付以他现在的力气,便是前世的东北虎,恐怕也不太畏惧,便笑着说道。“以孩儿的勇力,花熊,狼,何惧之有?” “那也不可。”妇人的态度很坚决,哪怕张仲的勇力确实冠绝里中,在她面前,也不过是个孩子。 眼见妇人态度坚决,张仲也不在坚持,转而说起了一些家长里短。 一行人边说边走,很快,就到了门口,一个面容黝黑的中年正在做着竹篓,另一个身材瘦弱的妇人,正等在门口。 他两,正是小秀的父母,张仲家的仆人,濛和细。 “仲哥儿回来了?” “饭食已经好了。” 叫细的妇人连忙接过张仲头上的斗笠,随后拉着小秀去了厨房。 濛黝黑的脸上也露出了些笑容,他抬起被斩去了小半的脚掌,一脚将竹块踩弯,随后熟练的将其穿进做好了小半的竹篓里。 屋前屋后,这汉子也听到了张仲之前的话,便开口道。 “仲哥儿何必冒险,明日里,我便将竹篓给细,做些小的陷阱,捉点山兔,泥猪也是可以的。” “再不济,便去溪中捕鱼,总会有吃的。”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下来。 进门之前,他看了看濛脚上的老伤,这汉子当初也不知道犯的什么罪,才会被施以这样的肉刑。 但就张仲和他相处以来,却并没有发现这汉子,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进得屋内,入目所及的,是一盆燃烧得旺盛的篝火。 桐油太贵,杨树里的农人们都极少使用油灯,索性山中木材极多,多数时候便用篝火代替了。 跪坐在餐桌旁,张仲拿起他特质的海碗,开始刨动这碗里的羹,这东西是由稻米和栗米混合煮成的,其中还添加了不少的野菜。 嗯,还有一些没有捡干净的糠。 以至于整个碗中花花绿绿,一看,便十分难吃。 但张仲却吃得很是香甜。 近一个月的时间,他早就习惯了这个时代的食物,并且,吃得贼多。 农人家,自然也没有什么食不言的习惯,不过吃得几口,张母便开口问道。“今日里,那些壮男子,可有欺你年幼?” 张仲还未曾答话,他弟弟张季便开口了。“前日里,兄长以巨石投树,三百斤的巨石,十步之外,十发十中。” 他将碗放下,口中满是崇拜。“里中皆服矣。” 没错,那是张仲干的事情,他毕竟年幼,那些壮男子在他监工的时候,虽然不曾违背他的命令,却也很少拿他当回事。 前日,他便将其召集起来,指着十步之外的大树,拍了拍身边三百多斤重的大石,说道。“此树,吾以大石击之,必断。” 众皆不信,张仲乃于十步之外,以石击之,遂断。 众人多呐呐不敢言语,然尚有怏怏不服者,张仲乃以石复击于林,九次,皆断巨木于林中,众人乃服。 6,家有二子,出长 说实话,这算是张仲来到这个世界,装比最成功的一次了,此时,由张季说来,张仲也还颇有些开心和得意。 张母其实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她只是想让张仲讲出来,让她听听,然后她夸奖夸奖而已。 此时听完,她不由得满脸笑容,喜悦而自豪的说到。“吾儿勇力过人,他日必夸功于祖先。” 这既视感,怎么那么像。“吾儿王腾,有大帝之资!” 张仲摇了摇头,将自己脑海中奇怪的想法抛开,继续吃着东西,此时回想起来,他内心中还是觉得自己当时,有点冲动了。 不是立威不好,那种情况下,立威是必然的。 也不是立威的方式不对,军功至上的秦国,再没有什么比勇力和功劳,更值得夸赞的了。 只是,砸太多了。 足足十颗,实在太多了些,要是当时失手砸歪,那不就扯犊子了? 下次要是这样的事情,砸上五六颗就好了。 数量太多的话,效果不好不说,失手的几率还更大。 “也不全是孩儿的勇力,多是各位叔伯抬爱罢了。” 张仲这句话说得真心实意,他内心中也确实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要是换做现代,服不服不知道,但一定会让他再来十颗。 更有甚者,还会表示,你牛逼,但我就是不服。 有本事你打我,就怕你打我一拳,你会跪在地上求我不要死。 “与得他们什么事,以兄长之勇,日后上了战场,他们的性命,还须得兄长看顾,哪敢不服?” 张仲双目一瞪,直看得张季低下头去为止。 “以后,这样的话不可以再说。” 张季抬起头,面对着张仲的目光,最终还是应了一声是。 其实,他这话说得倒也不算错,张仲有爵位,有勇力,上战场至少也是一个什长。 里中壮男子确实需要看他脸色。 但话不能这么说,在村里沾亲带故,上了战场就是同袍,张仲就算再强一倍,也须得有乡党为他看护身后。 将最后两口饭食刨完,张仲站起身准备添饭,却被一个身影挡在了身前,是小秀。 “仲哥儿,给我吧!” 张仲摇了摇头,笑着说道。“你先去吃。” 小秀抢过张仲的饭碗,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我吃好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真是万恶的封建社会。 不过,真香。 秦朝时的仆人,是不能和主人同桌的,一般主人吃稻米的话,仆人都是喝米汤。 但张仲家没有这样的事情,虽然他们三人一样不能同桌,但食物却是一样的,这也是张家总缺粮的原因之一。 当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张仲吃得太多。 这屋子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加起来,都不到他三分之一的饭量。 天生神力,果然是不好养的。 君不见后世的典韦都饿得追老虎了? 所以,打猎这种事情,必须提上日程了,张仲苦练了一段时间的箭术,也正是为了这件事情。 若不然,以前身的身体素质,举起巨石倒是十分轻松,但十步之外,十发十中这种事情,还是不要想了。 很快,其他人,包括张仲的弟弟张季,都已经吃完了,唯有张仲,还在吃。 张仲自然也很清楚,他们多半是没有吃饱的,但半个多月以来,无论怎么劝,他们都不曾再多吃一口。 军功地主,军功才是最重要的,以张仲的勇力,便已经算是全家人的希望了。 甚至,是全村人的希望。 不然,这些连自家吃饭都不一定够的农人,如何会舍得将粮食借给张家? 很快,张仲也快要吃完了。 在不远处站着的小秀,立刻走了过来,她一边麻利的收拾着桌上的东西,一边笑着说道。“仲哥儿,今日给你新换了稻草,你去试试,睡着怎么样。” “有劳了。”张仲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喝完最后一口的碗递了过去。 “没.....没有。”张仲一句普通的客气话,却让这个十一岁的小女子显得有些手足无措,她一边躬身行礼,一边将手在旧衣服上擦了擦,才伸手接过张仲手中的碗。 张仲也不再多说,免得吓到这个小女孩。 张季跟随着张仲的脚步,一边向前走,一边问道。“兄长,今天有没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张仲摸了摸这矮了好长一截的弟弟的头顶,笑着说道。“没有呢。” “没有啊!”张季有些失望,但很快又高兴起来。“他们都说兄长要做里正了。” “到时候,我们就有吃的了吧!” “嗯。”在家人面前张仲倒是没有谦虚,这里正其实在他心中也算是囊中之物。“会有吃的。” 不过,做了里正,就真的有吃的了吗? 恐怕不然。 据他这半个月的了解,秦国底层官员的俸禄可不高,虽然比后世明朝的俸禄要高上许多,但恐怕也不够吃。 至于贪腐,那就更不用说了,秦国对贪污受贿可是查得极严。 纵然不严,这一里之地,几十户人家,又能有多少东西给他? 更何况,他马上就要习武了,到时候所需的食物恐怕更多,除了这些粮食,或许,还需要肉食。 所以,一切还得靠自己,打猎恐怕是目前唯一的解决办法了。 “那太好了。”张季没有那么多心思,只憧憬着张仲成为里正的那天。 “等我成了里正,就央亭长给你一份传,带你去乡三老那里学字。” 秦国时期的人,出门是一件麻烦事,不仅仅要有身份证,验,还需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传,方能出行。 “学字做什么?”张季却不甚满意,他看了看张仲健硕的身躯,语气激昂的说道。 “我要随兄长习武。” “家有二子,出长,若非战事紧急,你皆可以免去征招,习武做什么?” 说到这里,张仲却停了下来,秦王政在位之时,秦国对外的大小战争从未间断过,全民皆兵的时候也不在少数。 这一条商鞅定下的律令,在这个时期,这个大一统的时代。 几乎,形同虚设。 7,一刀99999 秦王政,始皇,祖龙,这些称呼的背后,所带来的,是无休无止的战争。 自他即位开始,秦国几乎无岁不战。 张仲自己有勇力,倒是还不太畏惧于战场,至少,保命的希望比别人要大,但他弟弟,就很难说了。 “习武自然是正途,但字你也需要好好的学。” 识字之后,便是真有大战,入军也可以作刀笔吏,这算是张仲为他家找的后路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 你识字以后,便是为兄在战场上真有所不测,家中的老人也不至于无人赡养。” “兄长勇力过人,如何会有不测。”张季倒是比张仲还有信心,他梗着脖子说道。 “这一乡之地,有敢言胜兄长者?” 看着信心满满的张季,张仲内心中叹了口气。 还是眼界太小啊! 天下之大,英雄何其多,在这一乡之地称雄,又算得了什么? 且不论这世界的武力到底有多强。 光是凭借前世史记中,所记载的杀数十百人的项羽,现在的张仲也不见得就是其对手。 更何况,这是一个有功法的世界。 “你呀。”张仲拍了拍弟弟的脑袋,笑着说道。“兄长虽有几分勇力,但战场之上,刀剑无眼。” “左右皆是敌人,为兄便强如猛虎,又能挡得住多少刀剑?” “多些退路,总归是好的。” 听得张仲这般说,张季便从盲目的信心,变得有点怯怯,他想了想,略带担忧的说道。“那不如兄长学字去,在军中做刀笔吏,岂非更好?” “哈哈。”看着面前一本正经的小子,张仲不由得笑出了声。“便是为兄愿意,恐怕乡上游缴,县中兵曹也不会答应。” 这是事实,秦朝底层士卒的升官是按照首级来算,但一旦成为了基层军官,便须得按照盈论来算。 即战场之上,所斩敌人首级,超过手下兵卒半数,且,高于死伤人数,便算作盈论。 主将乃以此升爵。 若是换做张仲为主官,手下有数人之力的猛士,却想着读书识字,去做刀笔小吏,做梦去吧。 物尽其用才是硬道理。 毕竟,乡游缴也不过屯长,手下有壮士能取数个人头,那也是笔不小的功劳,多砍几次,他怕不是就升爵了。 “这可如何是好?”秦人闻战而喜,蜀郡虽然达不到关中老秦人的地步,但经过李冰治蜀,蜀人对于战争这件事情,还是颇有动力的。 听了张仲的冷水,张季才开始从盲目的期待中醒来,开始正视战争这件残酷的事情,才想到战场之上不仅仅有军功得爵,还有埋骨他乡。 “倒也不用过于担心。”张仲有些怀疑自己用力过猛了,把这小子给吓到了。 “以兄长的勇力,活下来的机会,比别人大了太多。” 才怪。 战场之上,哪里是逞个人武力的地方,双方战阵交锋,刀枪如林,就是铁打的身子,又能受得了几颗钉? 除非,这个世界的武力,能达到玄幻世界那般,截江断流,一人成军的地步。 但若是那样的话。 普通士卒的生存率,岂不是更低了。 毕竟,一个人一刀就是99999个,几刀下来,全军覆没,打个毛线。 至于说什么高手有高手看顾。 扯淡,他再是被人看着,还能腾不出几次出手? 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被人看着? 就算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哪怕上厕所都有人看着,打架的时候,余波总能行吧。 扫到一下,就是99999点伤害,那多扫几次,不一样全军覆没? “嗯嗯。”张季复又开心起来,笑着说道。“兄长的勇力,自然是.........” 他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到好的形容词,最后伸出手,做了个超级环抱的姿势。“像这么大的树那么大的。” “哈哈哈哈.....” 张仲被他逗笑了,这孩子,倒是有趣得很。 “好了,你快些去睡觉,明日里,把我教你那些字念熟,来日,我为你拿到传,你便要去找三老识字了。” 那些字是前身学会的,也没有多少,不过十几个而已。 “唯。” “唯什么唯,你才几岁?”张仲笑骂了一声,作势要打。 “哈哈哈哈。”张季抱着头一边笑着,一边跑了出去。 待得张季离开,张仲才伸手按了按床铺,这新铺的床还是颇有些柔软的,上面以麻布做了床单,不见得有多漂亮,但还算得上干净。 张仲脱去身上的麻衣,翻身上了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有些睡不着觉。 来这边接近一个月,张仲的生物钟还是有些不太适应,这八点就睡觉,对于现代人来说,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年轻人,若是谁不熬夜到凌晨,简直是不可能的。 左右无事,张仲便开始整理自己记忆中的信息,他在未穿越之前,算是一个退伍老兵,虽然未曾上过战场,却也不是两年流水。 退役以后,他便回到家乡教了小学。 对于历史,他还算有那么些熟悉。 秦王政十年,如果没记错的话,明年,秦王就要发动灭赵之战了。 这场战争旷日持久,打了接近十年,投入了总计数十万的兵力,并且,秦国还先后经历了两场大败,死伤人数多达二十万人,以关中一地,恐怕承受不了这般庞大的征兵和损失。 也就是说,蜀地的军队,必将投入这场伐赵的战争,无可避免。 也许明年,也许后年,张仲多半就要到赵国战场上走一遭。 但前后死伤足有二十多万的秦军,张仲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幸免于难。 左思右想之下,张仲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秦军当时的主将,应当是王翦吧! 没想到这秦国最出名的将领之一,却在赵国的战场上,吃了好大两个闷亏。 李牧,赵国强将啊! 必须要加紧工期了,明日里,会有两人留守里中,自己便不能再偷闲了,便与他们一同做活吧! 尽快完成工期,领取爵位所属的功法要紧。 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练出个名堂。 8,闻鸡起武 “咯咯咯!”一声声高亢的鸡鸣声响起,张仲猛然惊醒,翻身便下了床,他穿上昨日里又被咬破了一个洞的麻衣,将草鞋套在脚上,便走了出去。 不过四点多钟,大门却已经打开了,濛已经坐在阶前编起了竹篓,而细正在摘着野菜。 “仲哥儿,又起这么早?” “嗯,左右睡不着,便起来了。”张仲笑着应了一声,随后拿起了一根儿臂粗细的棍子,棍子长有丈余,乃是按照秦军制式的长矛尺寸做成的。 除了有些粗,几乎便是一根上好的矛杆。 这也并不稀奇,秦国全民皆兵,蜀郡也差不了太多,几乎家家户户都会制作一些兵器的配件。 他家的两个仆人,濛和细,便是制作矛杆的好手。 里中甚至还有户人家,能制造材士所用的强弓。 材士便是秦国弓箭手的称谓,秦国强弓劲弩冠绝天下,臂张弩,蹶张弩都是秦国的制式兵器,但最普遍的,还是弓。 将矛杆在手上掂量了几下,张仲便开始挥舞起来,他不懂得什么技法,但长矛这种东西,原本就不是为了技击而出现的,它是战场上的杀人兵器,作为步战,来回也就那么几个动作。 按照濛所说,习好这几个动作,功法若是练得不错的,便可称之为锐士。 但只练几个简单的动作,说实在话,是十分枯燥的。 但这毕竟是战场上,能保全性命,并夺得功劳的东西,哪怕十分枯燥,张仲练得也很是认真。 没有技巧,来回就那么几下没关系,小兵原本也不需要什么技巧,熟练即可。 毕竟,没有人会要求小兵在战场上,能挡住万人敌的猛将。 那不是小兵应该做的事情。 而张仲,纵然有爵位,但秦国的底层爵位可不少见,他入军能当个什长就不错了。 但这样的底层军官,其实,本质上,还是小兵。 挥舞了一阵,张仲渐入佳境,长棍所用的材料,张仲不太清楚,但就这矛杆,以张仲的力气使来,却也没有任何要崩断的倾向。 这就很是惊人了。 数千斤的力道,若是在前世,小碗粗细的树木也玩断了,但这杆子,却无甚损伤。 击打地面,甚至还能打出一个个大坑。 要知道门口地坝里的泥土,可是用夯夯实过的,纵然比不得秦国的道路,却也不是轻易能损坏的。 “你这娃子,就不知道轻点。” 张仲回头,只见张母已经走了出来,她端着一个竹制的簸箕,正看着地上的坑满脸怒气。“你这打出来的这大坑,一会儿濛还得修。” 张仲挠了挠头,侧头看了看那个正在编织竹篓的质朴汉子。 濛见得张仲看他,便放下竹篓,笑着说道。“不妨事,仲哥儿练武要紧。” 张仲将长矛杆收起,郑重其事的对着濛说道。“是仲之过。” 濛吓了一跳,赶紧站起身,手足无措的说道。“不妨事,不妨事,左右也就是一挑泥土的事情。” 张母也不再多说,只看了看张仲的手,有些心疼的说道。“练武用那么大力作甚,手疼不疼?” 我觉得地比较疼。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受人关心的感觉还是好的,便笑着说道。“无甚损伤。” “那就好。”张母也不再多说,转身回房去了。 将长棍放在墙边,张仲拿着戳箕便走向门前的泥地。 “仲哥儿,使不得,使不得。”濛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天知道他残了半只脚掌的腿,是怎么跑到这么快的。 伸手一把抢过张仲手中的戳箕,濛一边朝着泥地走过去,一边低声说道。“仲哥儿还要去监工,若是脏了衣服,那该如何是好?” “那.....有劳了。”眼见濛态度十分坚决,张仲也就不再多说。 “不妨事,不妨事。”濛摇了摇头,笑着说道。 “仲哥儿还是去练武吧,这是要紧事。” 张仲看着他走入泥地,看着他将戳箕装满泥土,随后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不是他不想帮忙提一下,而是这个质朴的汉子,铁定不会让张仲动手。 将挂在堂中的弓箭取下,这是张仲前身的父亲,昔年央里中的人家所制,比不得材士所用的长弓,拉力也算不得多强。 但简单练习箭术,却也足够了。 并且,由张仲使来,还射得颇准。 小心的将弓拉开,张仲拿起了没有箭镞的箭,青铜难得,本身质地也脆,若是射于石上磨损了箭尖,却损失不小。 又因为家家户户都会制作这箭杆,张仲便在上面绑上小石子。 射猎自然不可能,但练习箭术,却也不妨事。 此时天刚蒙蒙亮,视野并不甚佳,但箭术修行,首重视力,张仲来了这边以后,强忍着腥味,吃了不少煮熟的动物肝脏,便是想要让自己视力能好一些。 毕竟,动物肝,大多都具有明目和治疗夜盲症的效果。 自此之后,他便经常在这样的光线下,练习自己的夜间视力。 从十步之外,人畜不分,到现在的能分出大致轮廓,也算是有了不小的进步。 一箭接着一箭,十步之外的靶子,完全看不清楚,张仲不知道射脱靶了多少次,直到箭囊空了,他才向前走去,将其一根根捡起来。 好在挂靶的大树足够的大,枝丫也足够的繁茂,才能挡下如此多脱靶的箭。 纵然如此,当张仲拾取完毕时,也少了足足五根。 那五根已经不是脱不脱靶的问题了,而是已经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 但张仲内心中还是比较满意的。 这已经比第一次好了太多,那一次,足足少了二十多根。 提着箭囊,张仲再次站在十步之外,将弓小心拉满,他不得不小心,这弓是以前身父亲的力气所制,以张仲的力量,稍有不慎,就会将其拉断。 而他如今的家境,可没有钱财,让他去再打造一把长弓。 “吃饭了。” 练了不知道多长时间,随着小秀的一声喊,张仲放下了手中的弓,转向屋内。 ps:感谢(路瑟斯)大佬的推荐票,这也是作为新人的我,收到的第一次推荐票,感谢! 9,帝国大事 与此同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咸阳,正发生着一件影响帝国命运的大事。 一辆镶金嵌玉的马车,正在千余人的拥护下,缓缓从咸阳宫中使出,在大雪地中,留下无数的车辙,脚印。 白须白发的老者掀开车帘,看向那居住了不知道多久的庞大城池,这城中,一草一木,一宫一室他都无比熟悉,这个国家的运作,每一条政令,他都曾经参与过。 但今天,他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秦国最庞大的城池。 “多少年了?” 驾车的苍老御者并未回头,只轻声说道。“自随主人入咸阳以来,已二十年矣。” “二十年了。” “遇见异人,是在哪一年?” 老御者顿了顿,似乎在细想,好一会儿才再次开口。“昭襄王四十六年,距今已二十有五矣。”(秦昭襄王四十六年,公元前262年。) “二十五年了。”老者喃喃自语,从赵国开始,从那次行商出发,以五百金结交那个公子开始,他就对这座城池,这个国家,进行了一次次的暗中操纵。 直到掌握这个国家的命脉,直到成为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 千金的投资,终于换来了无数倍的回报。 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天下七国,尽数在他的脸色下颤抖。 召集天下贤才,著吕氏春秋。 他的人生,可谓圆满。 老者回过头,将帘子再次拉上,不再去看那个熟悉的城池,只从旁边的书架上拿下一卷竹简,那是他一生中最骄傲的事情。 远比任这虎狼之国的相邦还要骄傲。 “王上,相......吕不韦已经前往封地。” 秦王政低下头,目光从高高的阁楼上,望向城外的大雪,望向那多达千人的队伍,再将目光环视,望向那万里的江山。 这是秦国十数代的先王的积累。 也曾为人所谋,也曾被六国所围,但终究,有了气吞天下的底蕴。 而这一切,现在,都被他握在了手中。 曾经在邯郸受人欺辱,曾经被父亲所抛下,险些被愤怒的赵人杀死的少年,如今,已握住了这大秦,这天下的缰绳。 吕不韦,曾经那个教他帝王心术,教他权谋机变,教他隐藏自己喜怒的人,终究,作茧自缚。(我知道那时候没有这个成语,但有作法自毙,不过用起来感觉不对。) “寡人,送相邦。” “恭送相邦。”气势磅礴的大喊,从吕不韦的车队后方传来,响彻云霄。 吕不韦掀开车帘,自车中走出,站在车门前。 白色的雪花,不过瞬间,就沾满了他华丽的袍服,随侍的从骑御者赶紧将伞打上,为他遮住。 “不必了。”吕不韦将御者的伞推开,任由雪花落在身上,他抬起头,看向天空中的雪白。 好一会儿,才开口道。“我记得,那年送异人回来,似乎也是这么大的雪。” “不,比今年还要大。” 驾车的老者抖了抖手中的缰绳,让马车行得更慢一些,随后开口道。“那年的雪,是更大一些。” 吕不韦没有回答,他其实也不想有人回答,他转过身,看向那高高的宫墙。 从墙外到墙内,站满了黑甲的秦军士卒,刚刚的大喊,便是从他们口中发出,而这些秦人甲士,便是声闻天下的秦军中的精锐,卫尉军。 吕不韦的目光从众多甲士身上一点点移动,直到望到那高高的阁楼,那里,站着一个穿着黑龙袍服的年轻男子,隔得太远,他已看不清他的面容,但想来,应当如同他每次,在朝堂之上,那般沉静。 “赵政,是个好学生。” 老车夫不敢答话,只抖动着手中的缰绳,让马走得更稳一些。 随着车辆向前,城楼上的面容愈发的不清晰,但却渐渐的,和当初那个在他面前,学**王心术,学习治国方略,学习兵法剑技的孩子,融为一体。 鬓发花白的老者,站在一个少年的面前,少年脸上还满是愤怒,老者却并没有安慰,反而重重的训斥道。“王者,不可以有喜怒。” 少年仰着头,看着老者的脸,愤怒的说道。“纵有万金之物置于眼前,纵有杀生之祸行于尺寸。” “亦不可。” “喜则失威,怒则失智,王者,不为!” 殿室之内,烛火通明,一老一少相对跪坐,老者和颜悦色,少者亦无喜无怒。 “忠臣良将自然可贵,劲弩精卒固不可少,然,奸佞之臣,亦不可缺也。” “寡人不懂。” “夫君臣者,上下之位,君谋臣,臣亦谋君,此谓君臣之毒也,固内有奸佞,则毒输于臣,内无奸佞,则毒输于君。” “法呢?” “王,便是法。” 大日横空,咸阳内外,尽数被日头所照,少年手持长剑,一身汗水湿透华服。 “剑,一人之敌,王者威服天下,甲兵百万,何以学之?” “剑,固一人敌,然十步之内,若无甲士,你可敢当之?” “寡人十步之内,必有甲士。” “若甲士,行此一人之事,奈何?” 案几陈列,竹简满屋,老者头上的鬓发,已尽数化作雪白,而昔日那个少年,已有了几分壮男子的味道。 “兵法,万人敌,为王者,不必多学,却不可不知。” “不知兵,则将尉生患。” 大殿之上,甲士云集,闪耀着寒光的兵器,晃花了老者的眼睛,而昔日的少年,已成为昂藏男子,他脸色沉静,看不出丝毫喜怒。 “相邦年迈,寡人不忍相邦继续操劳,特许相邦回封地,以享富贵。” “请相邦就封。”面生的卫尉向前一步,他右手按着剑柄,浑身气势勃发,宛如猛虎。 满殿甲士亦同时上前一步,脚步声如同雷霆,高声喊道。“请相邦就封。” 吕不韦仔细看着秦王的脸,他面上无喜无怒,看不出丝毫的情绪,如同卫尉手中已经拔出的长剑那般冰冷,亦如同那年授剑时,那天空中的烈烈大日。 “臣,谢大王。” 一切的一切,都记忆深刻,仿佛昨日。 但这大秦,却不再是吕氏的大秦,他换了一个新的,更年轻,也更有手段的主人。 秦王政。 良久,吕不韦才低下头,转回车中,随着车架缓缓前行,只剩下一声低叹在雪地中响起。 “此去,族矣。” 10,里中老人 张仲自然不知道帝国发生了什么样的大事,刚刚用过早饭的他,将挂在墙上的青铜短剑取下,套在腰间,再将那传自他父兄的甲胄穿在身上。 “甲却有些小了。”张母上下打量了一下,忧心忡忡的说道。“吾儿尚在长身子,以后却如何穿得?” 张仲拍了拍甲上的灰,笑着说道。“不妨事,他日,军中亦有。” “别人着得双甲,吾儿也须得有。” 秦军制式甲胄是由军队发放的,但许多军功人家有余钱,便会多打造一幅。 张母来回踱步,好一会儿才眼睛一亮,继续说道。“家中无钱,但我与你父亲时,曾有些许嫁妆,制甲却也够了。” 张仲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说自己可以打猎去换。 只笑着说道。“这甲胄,尚还穿得。” 张母没有再说,只帮张仲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褶皱。“且去吧!” 张仲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家中的众人,随后笑着拍了拍张季的头。“你要好好学字。” “是,兄长。” “我出去了,汝要照顾好家。”说罢,张仲转过身走向屋外,走得几步,他再次转过身来,看着在阶上站着,正要送他出门的妇人。 想了想,张仲尽量让自己表情看起来轻松一些。“野菜……就不必去采了。” “最近有亡人流窜,等过些时日再出门吧!” “有亡人?”听得消息的濛愣了愣,杨树里地处不算偏远,离广都县也不过一日的功夫,所以,治安还算良好,几乎不会有流寇亡人。 骤然间听到这样的消息,濛很有些难以置信。 “对,我已让丑夫和大夯留于里中巡视。” “事有异,便高呼他们。”秦朝的里,是比邻而居的,就算蜀中多丘陵,很多地方无法连在一起建房子,也隔得不甚远。 一声大吼,足够附近的人赶过来了。 “好,吾儿也须得小心。” “放心。” “濛,走吧!” 濛点了点头,收拾好东西,跟着张仲一起向前走去,身为隶臣,他也是要服役的。 不过,因为腿脚不便,他倒是不用去拖石头。 他是打石头的。 说起打石头这样的事情,秦国倒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国家,张仲第一次见到打石的工具时,还很有些惊讶,因为,这东西,是铁制的。 材质比他腰间配的短剑还要好。 也是看到这些他才知道,原来,在战国时,铁的冶炼技艺便已经成熟到了能大批量产出的地步。 但秦国的匠人却很有意思,他们未曾将铁用于军队,也不曾将它们铸成兵器,而是用来做了农具,不仅仅打石头用的纤,锤,甚至锄头,犁,都是为铁所铸。 而战场上所用的兵器,却大多都是青铜铸造的。 张仲不太懂是为什么,在他的想法中,对于全民好战的秦国来说,兵器才应该是第一位的,毕竟,兵刃锋利,才能杀更多的敌人。 但对于秦国的黔首来说,这也算是好事,毕竟青铜太脆,并不适合用来耕地。 “我帮你。”张仲看了看濛的背上,那是一个很大的背篓,里面是一些大锤,二锤之类的工具,数量种类不少,并且,这些工具都是实心。 其分量,就算以这个世界民夫的体质来说,也算不得轻了。 “不妨事,不妨事。”濛连忙摆手,并将背篓的背带拉得更紧了一些,以防被张仲拉过去。“背得动,背得动。” 张仲看了看头发已经花白的濛,最终还是没有多说。 这个时代的人,对于地位的认可,对于主仆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他也没有什么想要解救天下隶臣妾的想法,便也听之任之了。 当然,这也和他处于主人的层面有关,若是换位,可能就是另一种想法了。 路不长,很快,张仲就到了昨天修路的地方。 一群壮汉已经在等着了,见得张仲到来,一个汉子笑着说道。 “仲哥儿,今日,你可是来得早了些。” 张仲也笑了笑,随口说道。“已少了两人,工期吃紧,便不得不早。” “今日里,汝等却不可再偷闲,须得加紧干活。” 话音刚落,就有人不服,大声说道。 “我等服役,可不曾有过偷懒。” 张仲侧头看了说话的人,偷没偷懒,你自己心里没有点数吗? 没数就算了,还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既然人已经齐了,便开始吧!” “早些做完,回得家中,便无须再顾忌于亡人了。” “唯。” 一群人朝着道前走去,那里是濛做活的地方,也是打好的石头堆放的地方。 走得不远,张仲便看见了濛的身影,他身边是几个同样头发花白的老者。 这些都是里中会打石的匠人,同样在此服役。 秦国的更,服役的期限,有爵位的人,比如公士和上造,是从成年开始,直到到五十六岁。 若是没有爵位,那就须得服役到六十岁方才终止。 是的,特权无处不在。 而这些老者,恰恰都是没有爵位的。 有爵位的老者,此时多半还在里中吹牛呢! 简直无情。 见得张仲过来,几名老者连忙起身来,说道。“上造且放宽心,吾等未曾有丝毫偷闲。” 张仲连忙示意他们坐下,直到所有老者都坐下以后,张仲方才开口。 “当不得老丈如此称呼,吾此来,也不是为了监工汝等的。” “当得,当得。”老者连忙说道,并顺便夸了一句。 “上造勇力过人,如何当不得。” 张仲也不再客气,主要是这样客气下去,这些老人不知道能和他吹多久。 其实,前几天,这些老人家都不带正眼看他的。 嗯,都是斜着眼睛看的。 自那日他将所有人召集起来,以巨石投树以后,这些里中老人,方才不敢再欺他年幼。 并对他的勇力十分佩服。 “吾此来,是与他们一同搬运石材的。” 此言一出,全场都沉默了下来,好一会儿,几个老人才开口问道。 “仲哥儿是说,要一起做活?” ps:新人新书,厚颜无耻的求点收藏推荐,谢谢大大们。 撒娇卖萌转圈圈。 11,逞强的人都死了 这是,没听清? 张仲心中已经有了点不详的预感,一般在说重大事情的时候,有人重复问的话,多半是有问题。 “当然。” 众人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才轰然出声。 “这如何使得?”一名老者扬起手,大声咆哮,激动得连胡子都吹了起来。 “岂敢劳监工大架?” 几名壮男子也出声了。“没有这样的规矩。” “若是亭长得知,吾等如何担待得起?”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下,张仲才了解到,原来,在秦国,不发工资的活,也不是你想干就能干的。 如果你是监工,那你就只能负责监工,不能做活,做活是服役的民夫干的事情。 如果你在其他更高爵位的手下做活,你也不能越权去监督那些比你爵位低的人。 这就很扯淡了。 要是少了两个人完不成工期,自己岂不是要眼睁睁的看着失期? 滚犊子吧! 什么鬼司空律? 但张仲还完全不能说什么,因为,从这些老者的口中得知,他们之所以会了解这些,还是因为张仲这具身体的父亲,前任里正告诉他们的。 这就更尴尬了。 这大概就是坑儿子吧! 但张仲毕竟是大活人,岂能让尿憋死? “二三子,且听我一言。” 众人停下讨论,看向正在双手虚按的张仲。 “法不可不依,然现已缺两人,失期,则众人皆罚。” 但张仲还没说出自己的办法,就有一壮汉出声了。 “左右最近也无农活可做,便让吾等妻子也来帮忙。” “如此,甚好。”众人呼应,很快,就一致通过了这个提议。 张仲连手都没来得及放下来,就一脸懵逼的看着这些壮汉随意的,就把自己的老婆孩子给坑了,完全都不带问问家里妻,子意见的。 自然,也没有问问张仲的意见。 “吾去里中告知。”刚说着,那个壮汉就飞奔了出去,看那架势,就像有人在后面在追赶一般。 好一会儿,张仲才反应过来,这些汉子,怕不是早有预谋。 最近有群盗出没,当然,以他们的理解,是亡人逃窜,不过,对于他们来说,差别其实也不算太大。 无论是亡人,还是群盗,对于里中这些人家来说,无非就是A级通缉犯和B级通缉犯之间的差别。 都是可以对里中造成重大危害的。 能早一天做完更,他们便能早一天放下心。 因为功法的原因,张仲一直以为他很着急,却没有想到,对于这些一生都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他们,远比张仲还要着急。 摇了摇头,张仲不再细想,无论里中这些人是不是早有预谋,就他而言,都算是好事。 想到这里,张仲看向面前的人群,里中的妇孺没有那么快赶过来,大家当然也不可能傻站着。 所以,张仲开始安排工作。 其实,也没什么好安排的,秦国的司空律,对每个人的服役期,期间所负责的活都是有规定的。 似这般修路的活,便是将大路段分成小路段,一人或两人一组,各做各的。 不但避免了相互之间,我多你少的争议,发生了问题,也容易找责任人。 很科学的分工合作是不是? 当初,亭长让张仲监工时,告知这些的时候,张仲也是被这些条例所惊讶到了。 几千年来被传为暴秦的时代,其实制度,远比后来的封建朝代制度还要更加先进和完善。 而路段的分割,早在之前就已经划分好了,道路两边的木桩,便是每一段路的分割线。 那是张仲亲自插下去的。 至于打石的匠人,他们便只需要打石,值得一提的是,秦朝的人普遍有强迫症。 他们打的每一块石头,都是以小路段的长短来做成的尺寸,大小几乎都是完全一致的。 看得张仲赏心悦目。 随着呼喝声响起,壮汉们和打石的匠人们,便开始了劳作。 无所事事的张仲,只好站在不远处的树木下练习击剑。 练得大约小半个时辰,熙熙攘攘的声音便开始从远处响起。 张仲回头望去。 什么也没看到…… 蜀地多山石,别说还隔着老远,就算是一二十步开外,也不见得就能看得到。 但听声音,却人数不少。 张仲想了想,还是没有上去迎接,继续练起了击剑。 一刻钟左右,众多妇孺便到了张仲所在的地方。 张仲环目一看,嚯,人好多。 若非今天这件事,他还不知道里中原来有这么多人。 然后,张仲就看到了几个熟悉的身影,是他弟弟,和这身体的母亲,还有细和秀。 “仲儿,里中的人都来了,有什么要做的,就吩咐吧!” 一个十分健硕的老者越众而出,他正是里中为数不多的有爵者,也是里中爵位最高的,簪袅。 据说,是昭襄王时期,长平之战时得来的。 这是一名老行伍,真正“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猛士。 也是张仲未袭爵之前,里中众人的牵头者。 张仲对这个世界的大部分了解,包括长矛的刺击之术,都是他教的。 若非他不欲为官,里正这种位置,连张仲死去的父亲都轮不到。 “不敢当叔公此言,这等事情,叔公可有教我?” 他也是张仲已故爷爷的弟弟。 听得张仲的话,老者稍微想了一下,便说道。“壮者拖石,妇人夯土,幼者清路。” 言毕,他指着几个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老妇。“汝等几人,且衡些粮食过来。” 随后他又看向另外两名有公士爵的老者。“汝二人,挖土修灶。” “唯。”众人皆应。 安排完事情之后,老者转过身,看着张仲,他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笑着说道。“又长壮了。” 张仲尴尬一笑,他也不想,但这身体还处于高速发育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在长。 “家中若是缺粮,便来找我。” “多谢叔公,家中尚有余粮。” 老者瞪了张仲一眼。“汝家中何等样,吾岂能不知?” “休要逞强。” 说完这句话,老者似乎想到了什么,他情绪有点低落,轻声说道。 “逞强的人呐,在战场上,都死了。” 张仲:??? 12,长平旧事 “叔公此言何意?” 老者拍了拍脖子,笑着说道。“老了,总是想些有的没的。” “不如叔公与我说说。” 老者诧异的望了张仲一眼,随后说道。“汝幼时,我曾与你讲过。” 还不等张仲回话,老者就来了兴头,他双眼明亮,一如张仲前世拜访的老兵。 “二十多年前,吾自蜀中出,随都尉彦前往王龁(he)将军帐下听令,进军伐韩。” 说到这里,老者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回忆着什么,张仲默默的看着,并没有出声。 好一会儿,老者才接着说道。“初至缑氏(今河南偃师市南),便听闻韩求和,欲献上党。” “吾本以为此次伐韩,与以往并无不同,不过走上一遭,便回了。” 张仲知道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韩国上党郡守不愿降秦,将上党献与赵国,直接挑起了长平之战。 果然,老者接着说道。“那上党郡守,叫什么亭的,真真不为人子,他尽上党城池降赵。” “待吾等至上党时,他已尽迁城中百姓,独留士卒悬赵旗以守。” “王龁将军大怒,乃以蜀中善攀爬之士为先登,关中锐卒紧随其后,一鼓而下上党。” “吾因此乃成公士。” “后来呢?”讲故事的时候,是需要有人在旁边附和的,张仲深谙此道。 “后来,赵国廉……廉颇,进军长平,吾因善攀爬,乃探军于巨木之上。” 说道这里,老者发出一声长叹,脸上满是震撼之色。“那兵甲如都江之水,见其首不见其尾。” “听军中老卒言,赵人甲兵,足四十万人。” “竟……竟如此之多?”张仲自然知道赵军的兵力,但还是努力装出了一副惊骇欲绝的神情。 见得张仲这样的神情,老者不由得哈哈大笑,他捋了捋下巴上花白的胡须,兴致越发的高了。 “那可不,且赵人不同韩人,他们个个身强体壮,皆骑得烈马,开得强弓。” “那后来呢?”左右也没什么事情可做,张仲戏精附体,一副求知欲甚强的好学宝宝样。 “后来~” “后来我军顿兵于上党,赵人猛攻不止,双方斥候骑从往来厮杀。” “每个昼夜,都有无数关中骑士,探军斥候的尸体被抬回来。” 说到这里,老者拍了拍自己的左肩,笑着说道。“我肩上的旧伤便是那时受的。” “伤痕,是男人的功勋。”张仲脸色慨然,仿佛伤是他自己受的一样。 啪! 老者一巴掌呼在了张仲的头上。“孩儿家,说什么大话?” 张仲摸了摸被拍打的地方,脸上有点尴尬。 “眼将赵人凶猛,王龁将军,便连撤城外数营,欲归上党防守,吾等蜀中士卒也自城外欲随军进入上党。” 从进攻转为防守了吗? 廉颇这么强? “赵军趁夜进攻,都尉彦领军迎敌,被赵军前锋连破数阵,死于乱军之中,也亏得吾有伤在身,未曾随都尉出战,方才免于一死。” 说到这里,老者的兴致降低了许多,他叹了口气,缓缓说到。“吾兄长,汝之公,便是那时死的。”(前文忘了说,四川人叫爷爷叫做“公”,这个称呼由来已久,不是我编的哦。) “兄长本可以不死,他在探军时受了小伤,本可以不出战,入城防守。” “但他自恃勇健,欲多得战功,乃随军而出。” 老者又叹了一口气,看着张仲的脸,正色说到。“日后,你若上了战场,切不可以逞强好胜。” 原来说的逞强就是这个? 张仲也正了脸色,对着老者恭敬一礼。 “唯。” “到得吾入城之时,赵军前锋,便几至上党城下。” 廉颇不是一直防守的吗? 为什么就目前来看,在老者故事里,王龁几乎被廉颇压着打啊! 这却是和张仲了解的历史有了很大的不同,张仲也不由得来了兴趣。 他看了看老者的脸色,好奇的问到。 “赵人竟如此善战?” “赵人,确实善战。”老者点了点头,给了赵军极高的评价。“比起韩人,便如猛虎与家犬。” 这么牛批? 那长平之战怎么打赢的? “那后来呢?王龁将军败了吗?” “没有。”老者摇了摇头,接着说了下去。“赵人攻势虽猛,但吾等秦人可不是韩国那些软蛋。” “若说赵人是猛虎的话,吾等秦人便是猎人。” 张仲张了张口,还是没敢说,猎人单挑恐怕还真干不过猛虎。 主要是说出来,可能会挨打。 “赵人三鼓,皆未上得城墙尺寸。” “及至天明,赵人于城下扎营,与我军上下相对。” “期间不断有赵军赶来,城下旗织如林,营盘交错,达数十里。” “王龁将军闭城不出,任由赵人在城下耀武扬威。” 说到这里,老者眼中回忆之色更重。 “当时军中皆言,王将军老矣,损了秦人脸面。” “但军中激愤之言,将军不但不管,反而连撤城上守卒。” “城上士卒私言,王将军于城下损兵三万,不是廉颇的对手,欲拔营撤离上党。” “吾身负兄长之仇,不愿撤离,便带伤守城。” “如此,有得一月,城上士卒已少近半,吾伤势才堪堪大好,赵人便再度进攻。” “这次,赵人攻上了东城墙,杀都尉瑕于城楼之上。” “赵人连响六鼓,我军亦不断驰援,东城楼上尸骨相叠,几无落脚之处。” 老者拉开衣袖,露出右臂上一条如蜈蚣般的伤疤。“吾臂上的伤,便是那时受的。” “但赵人还是被打了下去,吾伏于城墩之上,左右皆是蜀中同袍的尸体。” “还有那些说话听不甚懂的关中健儿。” “活着的士卒皆怒,以为我等已成弃卒。” “直到……” 老者叹了口气,方才接着说下去。“直到赵人全撤下去时,城中响起一声大吼,骑都尉漪领车骑出城追之,于百步之外斩赵前军大将于阵中。” “王龁将军乃令全军尽出,破赵营盘,逐赵军数十里,得首四万余级。” “吾亦因功得升上造。” 牛批! 等等,百步之外? 13,恃勇者,死于阵战 本来听老者讲长平之战时,张仲还很有些窃喜,至少从老者的讲述来看,是没有什么一刀99999的那种变态武力值。 但这百步之外,斩赵前将军于阵中是什么鬼? 但转念一想,那骑都尉怕不是用的强弓,毕竟,在张仲得记忆里,这个时代的战场上,只要弄死了,都可以算得上是阵斩。 “骑都尉,乃是用的什么兵器?” 老者想了想,肯定的说道。“大斧。” “据说,重达一百八十斤。” 说到这里,老者突然笑了,笑得十分无良,他对着张仲问到。 “骑都尉之勇,比你如何?” 看你这话问得。 你就不怕我尴尬吗? “都尉之勇,胜我十倍。” 这不是虚言,以张仲此时的力量来说,一百八十斤的大斧,他多半还真舞得动。 但若说百步之外,斩上将于阵中。 用斧头? 我可去你喵的吧! 那是人能干的事? 老者看了看谦虚的张仲,笑着说道。 “不止,似你这样的小兵,他若不顾体力,能杀上千。” 张仲:………… 掀桌!!! 你还是不是我长辈? 有这么说自己后辈的吗? 我还是个孩子。 看着张仲满脸的无语,老者笑得更无良了。“或许,还不止。” “骑都尉,他的功法练到什么程度了?” “这我却不知。”老者摇了摇头,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才说到。 “听老卒言,军中数十万人,有这等勇力的,也不会超过五指。” 那还好,不是满地走的。 张仲估摸了一下,就算明年参加伐赵之战,恐怕他也不见得真的能遇得到。 心中稍安的张仲,随意看了看左右,里中的壮年,乃至于老弱,所有人都在忙着做活。 除了他两。 这种别人都在忙,自己却听故事…… 似乎有点…… 想了想,他对着老者说道。“后来呢?” 这样的感觉,很有点爽啊,还是超级加倍那种。 其实,主要还是,他做不了活,他做了全部都要受罚。 毫无办法。 “后来,赵人修墙于营外,那墙高数丈,且有赵人甲兵守之,吾等蜀卒连攀数次,不得入。” “王龁将军,乃以骑都尉漪为前锋,吾等蜀中士卒紧随其后。” 说到这里,老者脸上满是叹服。“吾等攀爬尚不得入,骑都尉不过三斧便将其劈开了。” 能站人防守的墙,怎么也得有个一两米厚吧! 张仲下意识的捏了捏路边的夯土,十分坚硬。 这玩意儿,真的能用斧头劈开? 那骑都尉,还是人吗? “吾等步卒趁势掩上,逐廉颇十余里,得首两万余级。” 张仲心中默默的算了一下,赵军此时的军队损失大约已经有了六万。 是的,这六万人全是死的,没有伤员。 头都被打飞了。 秦国也差不了多少,城下死了三万,城上防守,都尉都死了,那恐怕死了也不少,总共约四万人左右。 要是在后世其他朝代,恐怕都打得全军溃散了,但这边还在打。 还打的有来有往。 真是一个血腥而又残暴的时代。 “叔公因此升爵了?” 老者摇了摇头,可惜的说道。“未曾,吾与什中同袍并未抢到首级。” 张仲想了想画面,一群着甲的秦人,高呼着号子,满地去抢着一个个血糊糊的球体。 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张仲觉得有点可怕。 “此败之后,赵人退至丹河岸,吾等追击之时,听人说,赵国求和,欲以上党余城为献。” “王龁将军乃顿兵不前,与赵军彼此相对。” 虽然过程有点扯,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原来的路线吗? 这算是历史的修正,还是原本就该是这样的发展? 如果没记错的话,接下来就该是两军换帅了,然后赵括这个傻小子,被白起坑了一波大的。 “如此,有得几日,吾于巨木探军时,听见赵人发出一声大吼,那吼声聚集了数十万人,声震云霄,随后,军中旗帜改成了赵字。” 赵国换帅了,张仲心中默然,接下来就是长平大败了。 不对,你当时不是受伤了吗? 还探军于巨木之上? “叔公不是有伤在身,何以探军?” 老者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双眼之中充满了他这个年纪应有的智慧。 “与赵交战不过数月,阵战之士死伤数万之众。” “吾若是不探军于巨木之上,便要随军阵战了。” “吾从不逞强。” 你说的好有道理。 我竟然无言以对。 “如此,又有几日。” 老者长长的吸了一口气,他的手有点颤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张仲连忙握住他的手,心中倒也理解,再是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猛士,见得几十万人死在自己面前,恐怕都会留下心理阴影吧。 “那日,吾再于巨木探军,不过刚刚爬上去,就见赵军动了。” “几十万人如流水一般自营中冲出,接天连地,不知其长短。” “而那赵字帅旗,却在最前方,那赵国统帅,竟……竟行于众军之前。” 张仲听得有点懵,赵国的统帅,应该是赵括吧! 这个纸上谈兵的家伙,竟然身先士卒? “后来呢?” “后来……”老者看了看张仲,一字一顿的说道。“后来,骑都尉漪自恃勇武,领车骑冲阵,欲斩赵军统帅于阵前。” 那个拿大斧头的猛人? 结果呢? 不会真的把赵括干掉了吧,然后,然后不就没有白起什么事了? 要是这样的话,那就是神操作了。 但张仲显然忽略了老者话中的自恃两个字。 “不过一冲之间,骑都尉漪,便为赵帅所斩,死于阵中。” 张仲:??? 猛将兄就这么挂了? 说到这里,老者双眼紧紧盯着张仲,说道。“你要记住。” “战场之上,勇力不足恃也。” 张仲还有点没从这反转中回过神,只呐呐的说道。“唯。” 老者点了点头,伸出布满老茧的右手,拍了拍张仲宽厚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以力夸能者,死于乱军,恃勇而骄者,死于阵战。” 14,互肉而烹 “他日,你若在战场之上,不可以自恃勇武。”老者拍了拍身边的石头,接着说道。 “石坚,而铁更甚之。” “仲儿明白了。” 好一会儿,老者的眼神才缓和下来,他接着讲了下去。“那赵人统帅,可谓勇绝。” “吾在树上得见,他自斩骑都尉后,丝毫不停,连破关中军,蜀中军,河内军数阵。” “杀都尉,足五指之数。”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 要知道,都尉算是秦国的中高级军官了,一个都尉可以拥有千人的近卫,统帅至少一万人,五个都尉,那就是击破了足足五万人? 这赵括,生猛过头了吧! 这还是纸上谈兵本纸? 这分明就是勇冠三军的猛将啊! 老者深吸一口气,缓缓说到。“赵骑自树下而驰,吾在树上不敢稍动,直到身躯尽麻,日头西坠,吾才得见赵人后军。”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几十万人从树下跑过,只要有人抬个头,就完了。 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有心理阴影。 老者长出了一口气,叹到。“吾算是命大了。” 这何止是命大? 简直就是伏地魔史上的奇迹好吗? “赵后军人数甚众,只过,便足足过了半个时辰。” 长蛇阵吗? 四十万人出,开长蛇阵,赵括怕不是要玩儿崩。 “随后,吾便见得大量军中锐士,他们自林中出,足两万人。” 锐士? 张仲听到这个里中人说起这个称呼,不是一次两次了。 但还是不明白到底代表着什么,便问道。“锐士?” 老者正了正脸色,骄傲的说道。“我大秦之锐士,乃天下第一强军,魏之武卒,齐之技击,赵之胡服,皆曾为我军所败。” 我问这个问题,不是让你给我说光辉史的啊! 我更想知道的是,他和其他称呼有啥区别。 “与普通锐卒,健儿有何区别?” “军中未上过战场者,被称之为健儿,上过战场者,称之为锐卒。” “有特殊才能者,称之为士,攀爬之士,善射之士,皆在此类。” “而自军中选拔,以精锐组成的,便是锐士。” “此类士卒,皆有十人不挡之勇。” 十人之勇? 项羽破釜沉舟,以四万攻秦军四十万那种? “原来如此。” 老者停顿了一下,看着张仲健硕的身躯说道。“汝再长两年,经历小战,便可以得入了。” 张仲看了看自己比寻常人粗壮了一圈的手臂,心中倒是有点满意。 身体好,那也是本钱。 “再之后,林中响了鼓声,有五百主呼喝斥候,为大军前驱。” “吾为军中斥候,本归骑都尉统辖,骑都尉既死,便不得不从。” 主将死了,需要服从其他部队的军官吗? 秦国的军事制度,倒是比后世许多朝代那些杂乱的军规科学多了。 “前进中,吾乃得知,赵军前锋已至我军营盘,王龁将军正帅大军与赵将鏖(ao)战。” 一路攻到秦军营地了吗? 赵括果然被坑了。 “锐士受命断其后路,吾等斥候加入其中,与其共战。” “军中皆言,王龁将军,要毕其功于一役。” 张仲摸了摸下巴,心中觉得,秦国的小兵当真见识不少。 不过转念一想,这有可能是主将激励士气的一种方式。 张仲一边记下这些对自己可能有用的东西,一边出言附和。“王龁将军当真名将。” 老人点了点头,继续往下说到。 “吾等自山道出,攻赵人后军,杀都尉与阵中,乃断其归途。” “赵人恐慌,引兵突围,被吾等拼死拦下。” “但赵军足四十万众,其统帅更有冠绝三军之勇,且赵之胡服,更为天下车骑之先。” “其骁勇,远超吾等斥候。” “若其回援,锐士尚能挡之,吾等斥候,皆以为必死。” “却不想传令兵告知,赵人攻营盘受阻,不得破,如今已尽数被围。” “他们还带来一句话,言军中主将,乃是武安君。” 张仲早有预料,但脸上还是装出一脸惊讶的样子。“武安君?” “嗯,武安君。” “吾听过武安君的名头,却不曾见过,但关中锐士闻言,士气大振,再破赵卒。” “乃将赵人后军围于山道之中。” “入夜,吾因旧伤复发,握不得长枪,得居于营后修养。” “闻得营外杀声震天,呼号嘶鸣之声不绝。” “次日方知,赵军统帅分赵人为十部,趁夜突围,被武安君击退。” 满地开花? 一般这种情况,不是应该集中优势兵力吗? 还是说,赵括是在试探秦军弱点? 老者所讲,毕竟是一个士卒的目光,有些地方,张仲其实是听不太明白的。 所以,只能自他所说的话语,进行延伸,揣测这个时代的战场,到底是什么样的。 “午时,军中再选攀爬之士,吾得中,乃再为斥候,观赵军动向。” “于树上得见关中车骑自赵中军入,破其中军大营。” “赵人惶恐,首尾不能相顾,乃自战之。” “至于申时,又闻赵左军为王龁将军所破,粮道被断。” “诸斥候皆喜,言赵将必为武安君所擒,吾等将尽得赵人首级。” 老者停了一下,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方才说到。 “日头西坠时,赵将再次率众突围,败我军车骑于中军,为王龁将军所阻,不得破,乃退。” “赵人首尾再连,然粮道断绝,已成阱中困兽。” “然赵将勇猛,引军冲杀,昼夜不停,十日之间,杀军中锐卒甚众。” “以至于新兵畏死,不敢稍前。” “此时,有传令兵言,赵人军粮已尽,武安君将于数日之内破之。” “让吾等士卒,用命死战。” “然数日又数日,赵军仍不得破。” 说到这里,老者停了下来,脸上带着些恐惧的神色。 好一会儿,他才平复下心情,声音沙哑的说道。 “吾于树上得见,赵人以吾等秦人,乃至于同袍尸首就烹,更有甚者,交相互肉,以此裹腹。” PS:最难熬莫过于单机的时候,有什么问题尽管提,现在也不多,还好改。 对了,到了十一月,作者打算每天尽量双更,有人看的话,随便留个言,表示一下存在就好了。 15,秦国军制 张仲激灵灵打了个寒战,只觉得蜀中的天气,似乎更冷了些,他紧了紧身上的冬衣,看向面前的老人。 他神情仍有些不自然,带着些恐惧和恶心。 张仲能理解这样的感受,因为他也有点犯恶心。 以前看长平之战的故事时,那一句“士卒互相残杀以食”,张仲其实是不太信的,但自老者讲述以后,他才知道,这确实是真的。 并且,还远远不止那一句话那么简单。 互肉以烹,互相交换自己的肉,用来煮了吃。 这是何等的残忍,又是何等的坚毅? 张仲想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样的意志,才会让这些士兵,宁愿割肉互食,也要与秦交战? 换做后世,别说宋朝,就是唐朝的部队,恐怕也崩溃了吧! 这还仅仅只是张仲这个局外人的感受。 而对于参加过那场战役的老人来说,他的感受,他所受到的冲击,更远不止于此。 对于他来说,见到自己同袍的尸首,被人煮来吃掉,所留下的,是一辈子的恐惧,和无法丈量的心理阴影。 过了许久,老者才缓过劲来,他的脸色仍旧有些苍白,但身躯却已经不在颤抖。 他继续往下讲到。 “如此,又有得三四日,见得旌旗招展,车马连绵,有大军自河内来。” “一问方知,昭王已尽征河内少壮男子以为援军。” “足二十万人。” 张仲知道,这是秦昭王赏爵尽起河内之兵,上至60岁,下至十五岁,尽征之,这是秦国到目前为止,最大规模的一次征兵。 而这,也代表着秦赵两国,投入了上百万兵力的长平之战,即将进入尾声。 “吾等伤重之士,被人替换,随车骑将回营修养。” “至营中,辕门,围墙,拒马,皆为赵军所破。” “军中待命之卒,尽席地而坐。” “较场之上,数名都尉尽赤上身,被军法官以军棍打得鲜血淋漓。” “一问方知,今日晌午,赵将亲率车骑冲阵,八万锐卒竟不能挡,被其攻入大军营垒,险与武安君亲兵接战。” “军法官乃因此大怒,行军法于较场。” 说到这里,老者笑了笑,拍着张仲的肩膀说到。“若说军中有免战免死之兵,则非将军亲兵莫属。” “哦?”张仲不太了解秦时的兵制,毕竟,历史书上不写这个。“愿闻其详。” “至昭王即位,改军制以来,五人为伍,设伍长,十人为什,设什长,五十人为屯,设屯长。” “再往上,二屯为百,设有百将,五百设五百主,至此,可有亲兵,为五十人。” “二五百主,设亲兵一百人,即至都尉,亲兵则千人之数,而武安君亲兵,更足万人。” 这可以算得上是是十分有价值的信息了,张仲默默记下,以备不时之需。 “亲兵护持主将左右,以保将之安危,无论是五百主,还是都尉,乃至于将军,其亲兵若尽死,便已是覆军杀将,全军尽没之时。” 也就是说,亲兵,几乎是最后才上战场的咯? 张仲眼珠转了转,暗暗记下了这点。 “原来如此。” 老者看了看张仲的身材,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说道。“若是如骑都尉漪那等勇将,亲兵却是死得最快的。” “汝切不可以入。” 不是,你看我做什么? 还这么强调? 我连骑马都不会好吗? 但与老人争论是不明智的,尤其是对方还在为你考虑的时候,张仲也只得答道。 “唯。” 老人还是不太放心,再次强调到。“夫勇将,临敌者前,撤退者后,破阵斩将,冲军夺营。” “此皆百死之责也。” “将有破军溃围之勇,亲兵奈何?” 张仲想了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他能杀出去,小兵能吗? “叔公良言,仲谨记于心。” 回答完了之后,张仲却猛然间想起一件事,如果主将被猛将阵战了咋办? 就像骑都尉被更猛的猛将干掉了那种。 想到就问,自己的叔公,也没必要客气。“若主将死,而亲兵存者?” 老者正了脸色,严肃的说道。“军法有言,主将死而亲兵存者,尽杀之。” “汝要记住。” “国辱,则死将,将辱,则死兵,此为兵之道也。” 张仲微微一愣,他倒是没有想到,这时候的秦国,都已经开始对小兵宣扬爱国思想了。 “唯。” 老者看着张仲的脸色,想了想,还是再次强调到。“若汝为亲兵,主将必死于汝之后,如此,汝家人尚有爵位赏赐。” “若主将先死,则汝死,并削爵,家人亦不得安。” 这军法,够可以啊! 从根源处断绝了亲兵不用命死战的心。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想到漏洞,这种做法,几乎只要是有家庭的,便不可能不怕。 眼见老者双目愈发凌厉,张仲急忙掐断脑海中找bug的念头,正色答道。“唯。” 老人脸色缓和了下来,他看着张仲的脸,叹息一声说道。“吾秦国,没有覆军死将的传统,便是战败,主将与亲兵也少有死者。” “听南郡之兵言,南面的楚国,若覆军,则将自刎于战场。” “亲卫,尽自戮之。” 张仲:.......... 不过念头一动,张仲就想起了某个身经大小七十余战,从未败北,而一旦败了,就乌江自刎的猛人。 张仲原以为,他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江东父老,方才自刎于乌江的。 没想到,还不仅仅如此。 听老者所言,这自刎,在楚国,貌似还是一种传统。 所以问题来了,那个猛人自刎的最大原因,是因为觉得对不起江东父老,还是因为面子? 抛开脑海中有的没的,张仲说道。“竟有如此?” 老者点了点头,接着说道。“兵战之事,岂有常胜不败之理,便是王龁将军........” 说到这里,老者突然停下了,好一会儿,都不曾再开口。 张仲其实知道他想说什么,长平之战后,王龁再击赵国,为赵魏联军所败。 丧师辱国。 但让一个老兵去说自己老领导的败绩,也确实有些为难。 ps:今天加班晚了些,抱歉哦。 感谢每天投票的大大,也感谢十位将每个月只有三次的投资机会,给我的大大。 比心。 16,功败垂成 “不说这些,叔公且与我讲完长平之战罢。” 老者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善。” “诸都尉皆于校(jiao)场领罚,吾等士卒于下围观,上有传令兵高声呼喝,言道,士不用命,将之过也。” 这就是打都尉的原因吗? 张仲咂了咂嘴,心中觉得,这秦国的军官,看来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随后将旗招展,武安君立于将台之上。” “言道,汝等自随王龁将军破韩以来,已大战数月,人马俱疲,且赵人粮草皆断,仍久攻不下。” “今营盘之败,非汝等不用命死战,此皆白起之过也。” “言毕,乃取兜胄(头盔)以剑破之,曰,此吾之首级,今自断于此,以承此过。” “亲卫皆哭嚎出声,欲以剑自死,吾等八万锐卒亦伏于地上,高呼,愿为将军死战,必破赵军。” 张仲愣了愣,这也可以? 这士气,也太好激发了吧? 难道不应该是杀敌军一人者,赏银十两,杀将军一人者,赏银千两这种吗? 但看着老人脸上的慨然,张仲还是把心中的槽点憋了回去。 “夜间,吾于营后修养,见得锐卒营内奔走。” “辕门,拒马,围墙,皆连夜而起。” “如此,不过三日,赵将再突大军营盘。” “八万锐卒齐声高呼,将不惜其身,士不惜其命,乃挡赵军胡服于辕门之外。” “赵将久攻不下,乃退。” 张仲微微吸了一口凉气,这士气不是一般的高昂啊! 以普通士卒,挡住有十人之勇的赵国胡服。 其中还有勇冠三军的猛将。 白起就砍了个头盔,效果这么好? “夜间,吾居于营后,见得河内健儿十万,替换了军中锐卒,镇守大军营垒。” “养伤的车骑亲卫言,武安君趁赵军攻营盘受挫,乃使骑将再领车骑,合锐卒袭其右军,已逐其右军数里。” 张仲:…… 你来我往啊! 古时候打仗这么复杂的吗? 张仲想了想,以后,他要是有一天指挥军队作战的话。 这种数十万人的大场面,他估摸着自己的脑子,可能会不太够用。 难怪有句话说,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武安君着实厉害。” 老人笑了,笑得很和蔼,也笑得很是骄傲。 “自然,武安君乃天下名将,领兵三十余年,六国为其所攻者,无不破之。” 张仲看了看老人的脸,他脸上的骄傲溢于言表。 秦国战神,武安君白起,死了那么久了,还有人以曾被他统率过为荣。 这大概,算得上是将领最大的成就了。 “又过得数日,此间,大营无事。” “吾也得闲去请军中法吏,写了一封家书。” “刚回得营中,便见得有蜀中斥候同袍负伤而来,言道,河内健儿为赵将所破,损兵五万余。” “左军因此而缺,赵将欲以此突围,被车骑将以死挡之,锐卒驰援,乃退。” “然车骑将伤重,死于阵中,军中斥候亦为赵骑所逐,死伤甚众。” 张仲心中一惊,突然感觉,这赵括,似乎有点强! 断粮几十天,还能刚得住,还能领兵作战。 他的军队都不哗变的吗? “赵人既破河内健儿,何不全领大军,一鼓作气,溃围而出?” 老者摇了摇头,说道。“吾非统兵之将,却是不知。” “但想来,是怕全军溃围,为王龁将军及武安君所趁吧!” 张仲转念一想,觉得老人说的也是,兵败如山倒,赵人原本就只是凭借着一腔血勇方才鏖战不止。 如果溃围,见得生路,死战之心弱了,争先恐后的逃遁,恐怕就是一场流血漂橹的大败。 但这样下去,钝刀子割肉,大败不也是迟早的事? 看赵括这一顿操作,不像是看不懂这一点的人啊! “武安君乃再调营中健儿五万,驰援左军。” 张仲心中一动,隐隐有了些想法,便对着老人问道。“赵军断粮多久了?” “此时。”老人仔细想了想,方才说道。 “赵军已绝粮四十余日。” 一个多月,张仲想了想现代的战争,他记忆中,某个国家的部队,貌似曾因为三天没吃饱,就投降了。 是没吃饱,不是没吃的。 而赵军,已经四十多天没有粮食了,这个时代的人,韧性和忍耐力,当真举世罕见。 “次日,吾伤势稍好,起来活动,听得车骑轰鸣,战鼓炸响。” “吾爬上军中旗帜以观,只见赵军车骑,竟已至于营外。” 果然如此吗? 兵形势流的最强打法,万军之中取敌将首级。 张仲心中一叹,可惜了,白起不是文丑。 赵括也不是关羽。 “河内健儿五万,结阵以迎,竟不能挡其分毫,不过顷刻,便为其所破。” 以新兵对胡服,这次必然是诱饵,赵括……不应该看不出来吧! 但白起一路丢诱饵,丢到现在,赵括就算看出来了,恐怕也不得不吃了。 “吾正欲下旗,与众伤卒持枪以迎,却为旗官所阻。” “亦在此时,军中响了鼓声,赵军左右,皆有锐卒自山道出。” 果然,赵括又被包围了。 不同的是,这次,被包围的,是他的本部胡服。 “赵将却不管山道,只高呼出声,赵车骑亦高呼以应,人马不停,直冲武安君帅旗。” 斩将夺旗吗? 这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 也是唯一反败为胜的机会了。 张仲大概想明白了,赵括应该不是不知道,白起调走营内守军是为了埋伏他。 他也只是将计就计,想要以精锐车骑击破那群新兵蛋子,随后斩将夺旗。 届时,凭赵人之血勇,尚有反败为胜的机会。 只可惜,白起,怕是没那么好杀。 “吾等大惊,乃弃旗官之令,欲前往驰援。” “却闻得一声炸响,赵将及其车骑,陷其车马于阱中。” “赵将乃弃马以出,高呼决死。” “众胡服亦然。” “武安君亲卫持劲弩强弓以迎,一万亲卫,连射十轮,杀赵将于帅旗之下。” 抱歉,抱歉,码到现在。 没想到真的有人在等,对不起大大。 17,你想多了 故事讲到这里,长平之战就已经算得上是结束了,老人也长出了一口气,将左近的妇人唤过来,让其为自己打点水来。 张仲也趁着这时间,仔细思量了一下白起的策略。 诱敌,不断的诱敌。 从王龁攻击廉颇不下,两军换将开始,秦国就开始了第一场诱敌,那是以蜀中军,关中军,河内军数万组成的第一个诱饵。 其中还有那个拿大斧头的猛人兄。 赵括领兵全线进攻之后,将诱饵迅速击破,直突秦军大营。 当时的他应该很自信,自以为可以斩王龁于营中,毕其功于一役。 如果,他当时面对的,真的是王龁的话。 说不定,还真有可能让他得逞了。 可惜,他面对的是白起。 第二个诱饵,是中军车骑,截断赵人中军,只是为了掩饰王龁带兵破其粮道。 随后是河内援军,直到白起的帅旗。 一环套一环,恐怕从王龁攻赵左军,断其粮道开始。 白起就准备这么做了。 就张仲目前所了解的来看,其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的破绽让他想不明白,但这只是张仲的叔公,一个士兵所看到的,真实的战场应该远比这,更加多变。 白起的战术战略,也必然更加的严谨和缜密。 但就只是张仲所了解到的这些,就足以证明一件事,白起,料定了赵括,料定了其勇武绝人,料定了其必会破军斩将,以求速胜。 直到赵人袭营,白起才开始收网,他趁机调了锐卒去秦左军,袭击赵人右军。 但只是击退,想来当时的赵括,是防备了这一点的,并且,赵括将计就计,领军攻秦左军新兵,逼白起再调营内守军驰援。 再之后,率本部精锐骑兵直扑白起军营,欲破军杀将,他的每一步,都不是无脑蛮干,但却每一步都落在了白起的计划之中。 直到,功败垂成,身死于乱箭之下。 想到这里,张仲微微叹了口气,白起不愧为秦国战神。 他的强,不是类似于兵形势的破军斩将,以求速胜,也不是兵权谋的以强凌弱,或者,决胜于朝堂,更不是兵阴阳家的天时地利,埋伏掩杀。 他的强,是全能的,在于能依照敌方主将,制定对付其的战略战术,直到将其击败。 譬如击败楚国,以车骑纵横,击之以勇,击败廉颇,以决胜朝堂,用之反间,击败赵括,以地利人和,诱敌埋伏。 所以,赵括当真死得不冤,估摸着赵国当时的其他名将,包括乐毅,廉颇,田单之流,只要率军出阵,恐怕,也是一样兵败身死的下场。 喝完水的老人,打断了张仲的沉思,他吐了口唾沫,接着说道。“吾出得营中,闻得赵人俱哭,以哀歌相和,声震四野。” 说完之后,老人看了看张仲,说道。“吾随大军向前,赵人四十万,皆无战心,弃甲兵于地,尽降。” 张仲有些惊讶,他确实没想到,四十万赵军,却是自己投降的。 他原本以为,这四十万人,是经过白起招降才束手就擒的,毕竟,史书上可是有“挟诈而尽坑杀之”的说法。 毕竟,这些赵国士兵,可不同于普通的士卒。 他们是被包围,没有吃的,吃人肉都能坚持下来的强兵,其心志,其坚毅,可以说整个五千年的历史上也不多见。 但此时,不过赵括身死,就全部降了。 由此可见,赵括的威望,在这支部队中,何其的强,恐怕就是赵王也不见得比得上吧! “可知为何?” 尽管张仲自己想明白了,但他看了看老者一脸你问我啊的表情,还是决定配合一下演出。“仲儿确实不知。” “将乃三军之主,譬如国之都城,人之首脑,杀之,则心胆俱丧。” 这么简单吗? 不过,好像也很有道理的样子。 “是故,军中亲卫,便可免于接战,只需护持主将安危,且主将胜,亲卫盈论,无论首级多寡。” 张仲再次一愣,还有这种操作? 当真是有多大的风险,就有多大的收益,亲兵虽然有主将死,则全军皆杀的军令,但这收益,也和风险完全成了正比。 甚至,远远超过了风险。 毕竟,纵观整个秦国,战败死亡的将军,比历代暴毙的秦王也多不了几个。 “纵然兵败,只要护持主将归去,亦可免于削爵的处罚。” 张仲点了点头,他已经懒得惊讶了,秦国的法家确实不是吃闲饭的,他们的每一条规定,都弄得几乎毫无破绽。 但明明是这么先进的法律,后世为什么要弃而不用,尊从于儒家呢? 不等张仲想明白,老者就再次开口。“夜间,诸军自点死伤,蜀中军战死三万余,关中军战死四万余,河内军多新兵,战死足十余万人。” 张仲掐指一算,足足十七万多。 他自然不至于一个简单的加减乘除都需要掐手指,但有老人看着呢,他此时,尚还是个没读过书的十三岁孩童。“竟死有十七万人?” 老人的脸色有些难看,他勉强的点了点头,声音沙哑的说道。“加上重伤不治者,共计二十万八千余人。” 这就是史书上说的,死伤二十余万? 这是死伤吗? 这是全死了好吗? 不过,老人好像是把王龁攻廉颇的伤亡算在其中的,史书上也不知道算没算。 “然赵军拾其同袍尸首以食,军中诸士卒,得其首级不过五万余。” 张仲胸口微微一闷,有点酸水自口中泛出。 打了这么久,只剩下五万的首级,他们是吃了多少人? “如此,则不得盈论,全军皆罚。” “武安君于将台之上言,赵人勇锐,主将死而全军尽降,仍怏怏不服,言道,若将军廉颇在此,必不为秦人所破。” “吾,欲尽坑而杀之。” 老人长长的叹了口气,眼中带着对于武安君的崇敬,也带着些难以回首的怅然。“武安君乃命军中士卒,驱赵军于坑中,尽杀之,共得首四十万级。” “吾因此得成簪袅。” ps:这是第二更,上一更是补的昨天的,所以,应该还有一更,我尽量在十二点前完成。 与推荐票的,悄咪咪的丢给我好么,我会接好的。 18,看什么看? 原来,白起坑杀赵人降卒四十万,不仅仅是因为担心放回赵国,再与秦为敌,还有这么一个原因吗? 所以说,吃人是不对的。 “舅公,粮食衡来了?”张仲刚刚想到这里,就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自身后响起,他回头望去,是其中一个爵位为公士的老人。 如果张仲没记错的话,他应该叫他.......表兄。 他的母亲是张仲母亲的堂姐,年龄相差了接近三十岁。 所以,张仲这个和他相差四十几岁的小孩子,便也成了他的同辈。 他孙砸还得喊张仲舅公。 就像他现在喊老人一样。 老人先是点了点头,随后看向不远处堆积在一起的粮食,想了想说道。“再去衡些粮食,算吾家的。” “唯。” 张仲也跟着看了看左右,壮男子都在有条不紊的搬运石头,妇人们夯土也是夯得热火朝天。 而那两个和叔公差不多年纪的老妇人,正转身朝着里中走去,她们,要再去搬些粮食。 至于另外一个老人,也已经在泥土上将灶砌好了,此时,他正单手拎着一个足有两米方圆的大釜,往灶上放去。 是的,单手。 这是张仲在里中最常见的一幕,一些在前世需要几个人抬的东西,这些农夫,几乎都是单手就拎起来了。 简直可怕。 老人站起身,看了一眼那大釜,说道。“釜洗干净些,莫要留泥沙在里面。” “羹煮烂些,多加点栗米和野菜,莫要清汤寡水。” “唯。” 老人开始向前巡视,看向那些正在做活的民夫。 张仲也跟着老人移动,他没有组织古时候民夫的经验,跟着老人能学到很多东西。 比如。 “汝是晨间未吃饭吗?” “要不要乃公让你午间也吃不了饭?” 被骂的汉子丝毫不敢反驳,连滚带爬的拖着石头走了。 “做活偷懒的,汝须得好好看管,不得留情。”老人转过身,看着张仲严肃的说道。“此时在里中他尚且偷懒,若是在军中,他的人头,便是震慑民夫的器具。” 张仲看了看远处正在拖石头的汉子,点了点头说道。“唯。” “切记,慈不可以掌兵。” “唯。” “汝留得情面,须知,军中是不留情的。” “出征在外,上至都尉裨将,下至普通士卒,统军将领,无不可以斩之。” “汝此时帮他,便是害了他。” “身死人手,便是汝之过也。” “仲儿谨记。” 老人的脸色开始缓和起来,他拍了拍张仲的肩膀,轻声说道。“汝公,父兄皆早亡,汝是我看着长大的。” “前些年,教你军中行进,教你长枪突刺,盾防剑击,汝皆不愿意学。” 说道这里,老人的声音却又大了起来,有了些怒意。“只每日里仗着勇力,在里中为非作歹。” “若非叔公还有些家财,你早就把汝家的宅子都赔出去了。” 那都是前身干的,张仲默默的吐了个槽,但这个锅他还真的就没有办法不背。“是仲年少不知事。” 老人看着张仲,看了好一会儿,方才开怀大笑,仍旧宽阔有力的大手在张仲的肩膀上使劲拍了拍,笑着说道。“吾央昔日军中同袍以身高量汝成年,却是做对了。” “汝比以前,却要懂事多了。” 我就说怎么莫名其妙就成年了。 原来是你干的? 果然,有些人表面上慈祥和蔼,背地里却不知道干了多少好事。“叔公对仲儿的好,仲儿铭记于心。” 老人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是你亲叔公,说这些作什么。” 随后,老人拉着张仲坐下。“你既然已经懂事,此时,却也为时不晚。” “自明日里,我便教你军中阵列,盾剑攻防,箭术枪击。” “有劳叔公了。” “叔公不过小卒,所学不多,亦算不得精通,你天生膂力过人,将来必不止于簪袅,或能成大夫。” 老人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斥着遗憾,还有些对自己无能的无奈。“可恨叔公本事太小,长平之战又太过于惜命,未能给你争个好前程。” “仲儿自当不弱于人。” “好好好。”老人连说数声好,方才再次开口。“待你领得功法,一应食物,叔公与你。” “这如何使得?”张仲连忙站起身,就要推辞。 却被老人再次按下,张仲不敢强自挣脱,怕伤到老人家,也只好跟着坐下。 “汝叔婆早亡,吾膝下止有两女,皆远嫁。” “原本,我是打算在死后,将爵位继承给你的父亲。” “但他,却死在了韩国的战场上。” 张仲默然无语,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不该装出悲伤的样子。 “你既然已经继承了你父亲的爵位,那我,便打算在死后,将爵位与你弟弟,你却不要怨我。” 张仲急忙说道。“叔公身体健壮,说这些做什么?” “人固有一死,吾如今身体健壮,但年岁来了,又能健壮多久?” “况且,长平之战时,受伤太多,虽然命大熬了过来,但旧伤终有复发的一天。” 张仲默然无语,只好干涩的安慰道。“叔公当长命百岁。” 老人摇了摇头,继续接上了之前的话头。“吾爵位既打算与你弟弟,这些年攒下的家财,便与你习练功法,似军中爵高者那般辅以药物,叔公确实办不到。” “但保你一日三餐,却也无妨。” 张仲正待开口,就被老者伸手打断。“你且听我说。” “吾膝下无子,汝是想要这家财,为外婿所得?” 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张仲也没有办法再多说,只好点了点头。“叔公大恩,仲儿何以报之?” 话刚出口,张仲就感觉要遭。 果然,老人双目一瞪,大喝道。“乃公是你亲叔公。” “你报个屁,给我送终吗?” 这一声大喝何其响亮,以至于整个里中在干活的人,全都都听到了,也全部一脸懵逼的看了过来。 老人双目再次一瞪,宛如铜铃,须发皆张,发出一声咆哮。 “看什么看,午间不想吃饭了?” 19,秦国交通法 “吃饭了。”张仲表哥一声大喊,终于将张仲自批斗当中解救了出来。 不过只是之前的一句话说错,原本和蔼的老人就翻了脸,足足训了他半个时辰,若不是这声大喊,估计还得继续。 “以后你再说这种话,乃公就扒了你的皮。” 拔下来的,肯定是真皮。 张仲心中默默吐了个槽,随后伸手想要扶起老人。 老人将手一拍,一巴掌打在了张仲的手上。“不要你扶。” 张仲也不多说,直接拉住了老人的手臂,将其扶了起来。 老人随着张仲的胳膊站起身,口中却大声喝道。“轻点扶,你是想把乃公提起来吗?” 张仲心中叹了口气,一时间无言以对。 老小孩,老小孩,果然越老越像小孩子。 正待出声解释,张仲的表哥,那个五十几岁的男人,就端了一大碗羹走了过来。 “舅公,先吃东西。” 老人接过,吹了吹,然后大喝了一口,“温度不冷不烫,正好,汝有心了。” “特意为舅公凉的。” 表哥一边说着,一边对着张仲眨了眨眼。 张仲也眨眼回了他一下。 “吾带且先带仲哥儿过去了。” 老人随意挥了挥手,说到。“去吧!” 表哥躬身应是,随后便不再多说,拉着张仲朝着釜旁走去。 刚刚到得釜边,张仲就看到了一个硕大的木盆,里面装满了颜色十分丰富的羹。 这是要端去给打石的匠人的吗? 张仲看了看盆子,随后不再多想,挑挑拣拣选了一个最大的海碗,刚拿起木勺,还没有开始舀,就被身边的表哥按住。 “等等。”他如此说道。 张仲:??? 不是得罪了叔公,连饭都不让吃吧? 果然,表哥下一步做的事情,就是抢过了他的饭碗,并扔在了旁边的泥地上。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嘶,恐怖如斯! “这个才是你的。”表哥伸手指了指木盆。 张仲看了看表哥的手,再看了看木盆。 ??? 这么大个盆子…… 你确定是喂我,不是在喂猪? “这是给我的?” “自然。”表哥点了点头,笑着说道。 “里中汉子吃得甚多,若不与你备足,稍后便没有了。” “且先吃罢,若是不够,晚些我再与你重做。” 张仲端起木盆,席地而坐。“够了,多谢表哥。” “客气作甚?” 张仲已经不再回答了,他的嘴巴已经靠在了一个硕大的勺子上了。 半个小时后,张仲在里中众人的围观下,在他们惊叹的目光中,喝完最后一口羹。 随后,他将空盆往釜边一放,拍了拍微微隆起的肚皮,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 好撑,终于吃了顿饱饭。 里中众人发出惊呼,叹道。“仲哥儿之腹,真盛饭之桶也!” 张仲脸色一黑,提起棍子就追了出去。 众人立马作鸟兽散,亦开始了下午的劳作。 张仲也不再追,只看了看那些开始做活的农人,他们很是卖力,连号子也喊得更响亮了。 与上午的一群病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以至于让张仲一度怀疑,他们早上根本就没吃饭,专门等着中午这一顿的。 “仲儿,过来。” 张仲看了看老人的表情,似乎不像是要打人的样子,才走了过去。 “做工,须得各司其职。”吃完饭的老人,气倒是平顺了很多,开始与张仲讲起了监工的事情。 “比如里中壮年,他们力气大,筋骨强健,可以让他们做搬运的劳作,而不用担心做得不好。” “比如妇人,她们力气要弱一些,就可以让她们做夯土的活,也能够胜任。” 张仲看了看不远处正在路上追逐的弟弟,问道。“孩童呢?” 老人脸上一僵,以一副看杠精的眼神盯着张仲,一字一顿的说道。“军中,无有孩童。” 张仲突然来了点恶趣味,对着老人反问道。“我不就是?” 老人看杠精的眼神愈发明显。随后他低下头,左右看了看,像是在找什么东西。 张仲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回,问道。 “叔公在找什么?” “找一根结实的棍子。” 张仲:…… “吾秦国的道路,规定是十五尺宽,你可知为何?” 张仲眨了眨眼,我哪儿知道去? 我还是个孩子。 “仲确实不知。” 老者站起身,走到路边,然后踏前几步,站在偏左的位置。“吾秦国的车宽六尺,大约是这个宽度。” “两车并行。”老人再次向前走了几步,站在距离路边缘不远的地方。“便须得十二尺道,直到这里。” 张仲瞬间懂了,举一反三。“多余的路,是为了车辆避让吗?” “不。”老人摇了摇头,给了张仲一个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答案。“是为了无车之人。” 人行道? 张仲愣了一下,仔细回忆自己看过的书,疑问更明确了。 难道这时候的人,在路边走路,不是退出路段让车的吗? “如此,道路之宽,便须得十五尺。” 两车道加人行道? 张仲再次仔细看了看刚刚修好的石路,心中还是有些不能平静,谁能想到,这两千多年前的古国,所修的道路就已经这么人性化了? 但这还没完,老人接着说道。“且律令有言,车行于道中道右,人行于道左,汝以后若是驾车,须得多加注意,勿要被游缴罚了钱财。” 还有交通法。 张仲已经无力吐槽了。 秦国的法家是有多闲,才会在这个地广人稀的时代,在不过后世两三个行省大的秦国,搞这么多的法律出来? 他们的脑洞,不去写小说当真是可惜了。 “如果违反了呢?” 老者捋了一把胡须,笑了笑,说道。“罚没倒也算不得多,十分之一盾。” 十分之一吨? 这是个什么罚款? 是粮食吗? 老人仍然在笑,只是笑得有些无良,一脸都是,你小子还不赶快问我。 张仲立马就问了。 “约摸一石粮食,三十半两。” 哦? 张仲恍然大悟,随后倒吸一口凉气,一石粮食啊! 只是因为驾车上了人行道被逮住而已。 这个时代车和人这么少。 简直吃饱了撑的啊! 20,以剑刺之,深不盈寸 感觉到了法家的“凶残”之后,刚刚才得到问题答案的张仲,又紧接着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那道左行人呢?” “罚十钱。” 好嘛,没有车的,交不起罚款,少点也可以理解。 不过,问题来了。 路人该怎么才能到对面去,难不成,秦国还特么有斑马线和天桥? 卧槽!!! 震惊。 为了让自己更震惊一点,张仲出声问道。 “行人若是要去道右,该如何穿过?” “无车即过。” 张仲:??? 意思就是说,如果没有车就可以随意横穿马路了? 也就是说,行人在遇到车辆时不避让,横穿马路就要罚款,如果没有车辆,就可以穿过。 那车呢? 等等,我要捋一捋。 “那车在无行人时,靠着道左行走又该如何?” “车行道左,游缴观之,皆罚。” 只要被看见了,就要罚款。 好嘛。 懂了。 张仲稍微松了口气,这交通法,还是很原始的嘛! 还以为会有斑马线,天桥,地下通道啥的。 是自己想多了。 不过说来也是,要是秦国的交通就这么先进了,那么,后世两千年,岂不是原地踏步了? 不,要真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原地踏步了,而是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了。 生生从先进的制度活成了原始人。 见得张仲问完,老人又讲起了之前的话题,关于路段徭役的话题。 “十五尺宽,一里长的路,凿开山石,将土夯好,再铺上石头,这是远超关中路段的困难,所以,才会派出壮年十人,石匠五人,行一个月的工期。” “若是在关中,一个月的工期,便须得做上五里的活。” 每人每天修八米左右的路? 张仲看了看那些用来夯土的巨大棍子,棍子是以石头做成的,下大上小,就像是一根根倒过来的狼牙棒。 只不过,没有狼牙罢了。 棍身粗细适中,以保证两只手都能握得住。 但这东西的分量,应该很是不轻。 因为,以里中妇人可以单手摇动果树的力量,竟然夯得很是辛苦。 用这么原始的工具,泥土一点一点砸紧密,这么宽,这么长。 这……确定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完的? 张仲心中吐了个槽,但还是没有把这疑问说出来,毕竟他也没有夯过土,说不定有什么技巧呢? “你以后要是在外面监工,工期和劳作就可以按照这样来定。” “唯。” 老人讲的这些话,都是之前滴水亭亭长未曾讲到的,他当时只是告知了张仲怎么去管理,每人需要做多少活,发多少粮食。 石板要打造成什么形状,要铺成什么样子。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没有说。 所以,老人给他讲的这些,完全弥补了张仲目前知识的盲区。 不过,老人说到这里,张仲就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古时候的更,多数时候,应该都是用来修城墙和宫殿吧! 除了秦国,后世好像也没有哪个朝代像这样大规模修路。 只有秦国,这个可以称得上是基建狂魔的国家,才会在人口密集度这么低的情况下,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用心用力的去修这些东西。 “那城墙呢?” 老人接过张仲表哥递过来的水,牛饮了一口之后,方才说道。 “至于城墙,活却要更重一些,须得将土一点一点往上垒,一点一点砸得紧密。” “成后,上下左右,以剑刺之,深不盈寸,方才可以。” 以剑刺之,深不盈寸,张仲侧头看了看自己的青铜剑。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青铜剑,张仲几乎每天都随身携带,自然不是没试过。 事实上,半个多月以前,早在他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他就已经试过这把青铜剑了。 这东西确实是青铜所铸,但问题在于,这东西的坚硬程度,远远超过了后世的青铜,以当时张仲的力气,却也觉得很是结实。 难以掰断。 要知道,张仲可是天生神力,力气之大远远超出了里中任何一个壮汉! 所以说,这么坚硬的剑,刺土,真的能被土挡住,且刺不进一寸吗? 老人见到张仲脸上的疑惑,便笑着指了指脚下。“你且试试脚下的夯土。” 铮的一声脆响中,青铜剑被张仲拔了出来,他看了看地面,再看了看老人,眼中全是跃跃欲试。 老人的眼中,也全是,你尽管大胆的试。 “路段之紧,以剑刺之,深不可以......” 老人话还没说完,张仲的短剑就已经刺入了土中,深度足足没过了青铜剑一半。 老人:???? 张仲也跟着愣了愣,随后,他将目光投向老人,问道。“深不可以多少?” “个狗哔的。”老人骂了一声,随即转过身,向着前面一抓,扣住一个妇人并将她拉得转了个圈。“你怎么做的活?” 妇人一惊,整个人都慌了,她急急忙忙低下头去。 随后,就看见了张仲刺入了一半的青铜剑。 看着那把剑,她整个人先是一愣,随后更慌了,连滚带爬的跑去拖了个夯锤过来。 “妾身立刻重做。” 老人板着脸,严肃的说道。“若是再有下次,汝家做更的粮食便没有了。” 妇人急得冷汗都出来了,连声应是。 张仲将青铜剑从泥土中拔出,站在老人的身边,看着妇人三两步就走到他刚刚站立的地方。 明明是寒冷的冬天,汗水却不断顺着妇人的脸向下流淌,可见她此时的紧张。 但张仲却也不好说什么,只能静静地看着她受罚。 毕竟,这个时代偷懒,是连坐的,损伤集体利益,让自己轻松,不能不罚。 妇人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随即在手中吐了两口吐沫,再将夯锤抓在手中,用力提至膝盖。 再之后,她口中发出一声大喝,将手中的夯锤大力砸下。 只听得咚的一声闷响,妇人就被震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一旁。 张仲和老人探头看去。 那夯土,竟然纹丝未动,连个小坑都欠奉。 ps:最近总加班,熬夜到现在才码完。 对不起各位大大 21,以力服人 “汝……下去吧!” “唯。”妇人看了看那个被张仲用剑刺出来的洞口,脸上还带着有些疑惑,疑惑到底还要不要补上。 但既然老人已经出声,惧怕于老人威严的她,却也不敢多问,只拖着夯锤向着张仲身后走去。 好一会儿,老人才开口说道。“仲儿,把剑给我。” “唯。” 张仲将青铜剑递给老人,老人信手拔出,他先是用手指拂了拂那六十公分左右的剑刃。 随后,再仔细看了看剑尖和剑脊。 “这剑,你打磨得很好。” 那是我以前当兵的时候,磨军用匕首练出来的。 张仲默默的吐了个槽,要不是我过来,你就等着这剑被前身玩坏吧! “是叔公以前教得好。” 老人点了点头,身躯半蹲,用手摸了摸地上的夯土,随后,将剑用力向下一刺。 噗的一声闷响,剑没尖而入。 老人仔细看了看泥土的位置,方才说道。“深两寸六分,善。” “那我……” 张仲话还没说完就被老人打断,他瞪着双眼,没好气的说道。“你什么你,你将夯土捅穿了。” 张仲:…… “去那边。” “唯。” 一老一少走到铺好石板的路段边缘坐下,老人将剑递还给张仲,并叮嘱道。“汝膂力过人,他日若是做为监工,以剑刺土,切不可以使用全力。” “不然,路厚不过六寸,汝便像今日这般,穿之如同朽木。” “届时,便无一人,做得完这更了。” “那力道当如何把握?”张仲蛮力惊人,并且还没有发育完毕,说力量掌控,这时候,几乎是扯淡。 除了他弟弟,他甚至都没有拍过别人的肩膀。 就怕一个不留神,就拍伤了。 至于弟弟,那是因为只有两个人在,精神集中,才敢这么做的。 老人想了想,似乎也觉得这样太为难张仲了,就替他想了个办法。 “使三人刺之,入土最浅者罚之,最深者赏,必不敢不尽全力。” 老人的智慧当真不可小觑,张仲暗暗竖了个大拇指,随后问道。“若其中两人刺得同样深,或者,三人刺得同样深,又该怎么办?” “力道,习惯,出手方式皆有不同,像这样的情况,是很少见的。” “但也有啊!” 老人看了张仲一眼,那眼神,凌厉中带着鄙视,仿佛在看一个杠精。 但他终归还是解释道。“二人皆罚,或皆赏,三人不赏不罚。” “仲,受教了。”张仲自然知道有这样的做法,不过,自从上次闹了笑话之后,他每次问问题就不再敢不求甚解了。 必须要弄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才行。 毕竟,这是一个以律法闻名的国家,法家那群人每天闲着没事,就想着多弄几条法律条文出来。 你不懂可以,但有人会让你懂。 代价,就不得而知了。 “我累了,扶我找地方歇会儿。” 张仲连忙起身,扶着老人去了一块平整的大青石上。 随后,张仲再找了些干草,给老人垫在身下。 忙完这些的张仲抬头看了看天,今天下午的天气还算好,难得的有了太阳。 左右无事,张仲就这般靠着青石,跟着自己的叔公一起晒太阳。 不小会儿,张仲的弟弟跑了过来,说道。“兄长,你教我的字,我记完了。” “你再教我几个。” 张仲懵了一下,他脑海中的字,就那么几个。 还都是前身学下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前身这一身肌肉倒是强健,但学字,那可以说是一言难尽了。 十三年的生涯,总共就学了不到二十个字,你敢信? 如果在现代的话,像这样的孩子,可以叫脑残了吧! 至于说现代的字,那与秦国的字差别可就大了。 张仲无奈,只好看向旁边正在晒太阳的老人。 老人随手抓了一把干草,垫在脑后,满脸笑意的看着张仲。 “怎么,现在知道学得少了?” “是仲那时不认真。” “不认真?”张仲一说这句话老人就火了,他翻身爬起,四处看了看,找了根棍子。 “我费尽心力,捉了一头赤狐与你做了束脩。” 老人将手高高扬起。 张仲也不敢反抗,只能伸出双手挡住脸。 眼角的余光中,他似乎感觉到自己的光辉形象,在弟弟的眼中崩塌了。 “你学了五年,给我学了那么几个字回来?” 老人倒也没有真的打,他将木棍往地上一扔,随后颓然的坐在青石上。 “还把师长家的狗活活掐死,炖了吃了。” 张仲默然无语,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给前任背锅了,他都快习惯了。 早在之前,张仲想让他弟弟学字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件事,并且,还知道这事,远不像老人了解到的那么简单。 这也是他不敢说自己也去学字的主要原因之一。 “还打了监门家的孩子。” 不,三老家的孩子也打了,只是他们没好意思说。 各种各样类似的事情,在张仲脑海中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那前任,一身劣迹,说他为非作歹都算是夸他了。 “你现在看我,看我有什么用,我也不识字。” 但老人发完飙之后,却又开始想办法,他手指敲打着地面,说道。 “至于乡三老那里,且不说我还能不能再捉到一头赤狐。” “如今,我就算再送一头赤狐过去,他也不见得肯收。” 多半是不会收的,张仲很清楚这一点,里中人都以为他只是打了他们的孩子。 其实,他连三老都差点打了,只不过没真的打而已。 就差那么一丢丢。 要不是他当时还是个孩子,而且他叔公赔礼也足够多的话,他可能穿越过来,都不知道在哪儿了。 原本,张仲是打算,等他自己练好箭术以后,去打只老虎或者豹子之类的猛兽来做束脩的。 不是说这些猛兽的皮毛,乡三老就一定会有多喜欢,而是,这代表着一个意思。 我十三岁就可以杀死这样的猛兽,你需要仔细考虑一下,要不要揭过这件事。 这叫做以力服人。 22,当头棒喝 其实,话说到这里,张仲觉得家里还是挺偏心的。 就前身而言,整个家庭,乃至于他叔公的家庭,几乎所有的资源,全部都砸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长年累月的偏心,已经让张仲的弟弟,养成了吃饭吃半饱,其他的全部让给哥哥的习惯。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 但这样的投入,却没有能养成一个好的结果。 前身习武不认真,盾,剑,长枪,弓箭,没有哪怕一样拿得出手的。 至于学字……只能说,呵呵! 按照这样的路线长下去,多半也只能长成一颗歪脖子树。 就算张家的祖先保佑,祖坟冒红橙黄绿青蓝紫烟,也最多就能长成一个徒仗勇力的莽夫。 还不是骑都尉那种千人敌。 而是千人敌的斧下亡魂。 白瞎了一副好身板。 但现在,身体还是那个身体,但智商....... 好吧,多智近乎妖就算了,但最起码也在水平线啊! 不至于脑残。 “仲打算去山间捕猎,杀只猛兽作为束脩。” 张仲还是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那么崇拜自己的弟弟,还是要继续崇拜才对。 并且,老人年纪毕竟大了,要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吃不好,睡得也不安稳,那也是张仲的过错了。 “猛兽的皮毛。”老人仔细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 “猛兽的皮毛虽然难得,却也比赤狐贵重不到哪里去。” “并且,想要猎杀的话,还十分危险。” 眼见老人没有听懂自己的意思,张仲便解释到。“猛兽皮毛虽然不算是太过于贵重的东西,但我才十三岁。” “便能以勇力搏杀猛兽。” “以乡三老的智慧,不会不明白我想说什么。” 老人愣了愣,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遍张仲。 仿佛第一次认识他一样。 良久,他才开怀大笑,直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抓住张仲的手,紧紧握住。“吾家仲儿,能有这般见识,将来,何愁不能夸功于先祖?” “大善,大善。” “吾张家有虎子如此,老夫,便是死了也值。” 张季虽然听不懂张仲在说什么,但这并不妨碍他一脸崇拜的看着哥哥。 毕竟在他的记忆中,老人,是很少夸人的。 许久,老人才平静下来,他脸上有了一个老兵的坚毅。 也有了几分当初捐甲徒裼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的豪勇。 “如此,叔公便随你走上一遭。” “猎那山中猛兽。” “不必劳叔公如此,仲一人足矣。”这时候的原始丛林,张仲自然是没去过的,但前世在部队,也进行过山区的越野和野外生存。 只要将箭术练好,应该还是可以走一趟的。 老人板着脸,冷声喝道。“老夫在战场上杀过足十人,你是觉得我年纪大了,便老而无用了?” “仲不敢。” 张仲心中确实有这样的想法,毕竟岁月不饶人,哪怕老人在长平之战时再是勇敢无畏,此时,也不一定比得过一个青壮男子。 上山若是真的有个万一,岂不是黑发人送花白发人? “不敢……”老人双眼微眯,他从这句话中听出了不一样的意思。 “就这么定了,明日起你随我习武,什么时候我觉得你可以了,我们就出发。” “唯。”倔强的老人是最难说通的,张仲此时也打消不了他的想法,便也只能先答应下来,后面再想其他办法。 但张仲心中还没有一个章程,劝解老人这种事情,他并不擅长。 毕竟,他当初不是政委这种专门做思想工作的军官。 只是一个普通的野战军士官而已,还是没杀过人那种。 张仲念头一转,就又想到了过上大约一年,就要发生的伐赵之战。 在去战场之前,他恐怕需要先见见血才是。 不然,若是见到死人时的反应太大,在战场上可不是一件好事。 会丢命的。 便先从捕猎开始吧! 多少杀猪屠狗之辈,上了战场勇不可挡,想来,杀动物也是一件磨炼意志的好办法。 心中注意打定,张仲也松了一口气,他正想和老人拉几句家常打发时间,却发现老人双眼微眯,正直直的盯着他。 “叔公有何事要说?” “汝不服?”人老成精,老人活过了长平之战,这几十年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自然看出了张仲心中的不以为然。 “没有。” “汝也不必欺我。”老人一手摸着张季的头,一边淡淡的问道。“便是万军之将我也见过,你什么心思,在我眼中,便如盆中之鱼,鳃鳞毕现。” 张仲心中第一时间闪过的不是被拆穿的尴尬,而是......有这个成语吗? “仲未曾多想。” “便算你未曾多想。”老人也不深究,一副“这些都不重要”的样子。 只轻声问道。“汝去过山野吗?” “未曾去过。” 老人的声音大了些,有了点厉喝的味道。“汝知山中猛兽习性吗?” 张仲愣了好久,才发现自己想得还是太简单了,只好干涩的答道。“不曾得知。” 老人的声音更大了些。“汝知道,比猛兽更可怕的,是什么吗?” “不知。” “这群山,周围如此多的里,皆以山为食,靠其中野兽皮毛以富钱财。”老人的声音再次低了些,平平淡淡,像是在讲一个无关于自己的故事。 “汝知道,山中有多少陷阱吗?” “每年有多少猎人踩到旁人的陷阱而受伤吗?” 张仲再次沉默,良久才开口。“仲不知。” “汝知道毒虫叮咬,当如何擦拭吗?” 张仲开始反思自己,从刚来时的谨慎,到现在的毫不细想,是因为什么。 勇力。 所有人都说他勇力过人,这也确实是事实,练过功法的,甚至练过十几年的中年人,都不如他天生的力气,甚至还差得很远。 十几天的吹捧,就养成了他现在这般膨胀。 前身如此,确实是有原因的。 张仲深深一拜。“仲不知。” 老人双眼怒瞪,须发皆张,发出一声大吼,宛如咆哮于长坂坡的猛人。“汝什么都不知道。” “也敢逞能?” 23,队形不坏 蜀郡冬天的太阳温度不高,却极其困人,训完张仲不多久,老人就躺在青石上睡着了。 连带着张仲的弟弟张季,也一起睡着了。 无所事事的张仲,便看着里中众人做活,他见得妇人们提起夯锤,在砸下的时候,总是会轻轻放开,随后再抓住。 而脚下也缓缓挪动,将地面的泥土一点一点的夯得紧密,在夯完自己的路程之后,会再提些土,倒在之前的路上,张仲注意到,在她们将土放下的时候,会在土上洒上一层细密的沙。 张仲知道,这是因为昨天刚刚下过雨,泥土太湿润,为了避免泥土粘在石锤上,才这般做的。 随后,她们提起夯锤,再继续之前的工作。 将它们再砸一次。 这一看,就是许久。 直到妇人们在夯土上,铺上一层黏土,再以水打湿。 而壮汉们,将一块块石头板拖过来时,张仲才发现,原来,土已经夯完了。 “嘿哟,嘿哟。”一阵阵吆喝声从汉子们口中发出,他们两两一组,抬着一块块大小一致的石板,开始往黏土上放去。 这是蜀中人的习性,几千年未变,他们在抬东西的时候,总是喜欢喊号子,哪怕那东西很轻,一个人都能搬得动,只要是抬,就会喊。 别说,听久了,连坐在旁边的张仲也想喊上两声。 可以说是极其洗脑了。 眼见今天的活就要做完了,张仲便抬起头,向着天上看去,此时,天边的斜阳才堪堪落下,带着一朵朵大红色的云彩,极其漂亮。 张仲看了很久,他也确实很久没有看到这么美的夕阳了。 前世是因为雾霾太严重,除了小时候见过,几乎都再难一见,就连某个曾经全是山林水泽的城市,都变成了雾都。 而此世,是因为,在冬天,这样的天气,在蜀郡太过于罕见了。 “仲哥儿,别看了。”脸丑的壮汉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随后抬起头也跟着望向天空,嘴里嘟囔了一句。“火云有什么好看的,今年秋天,你能看到想吐。” 张仲瞪了他一眼,你在地广人稀,原始森林无数的时代,又怎么会理解我心中的痛。 这样的天气,在前世的蜀郡,要是不刷个朋友圈,简直对不起老天爷好吗? 丑夫看见张仲的眼神,有点怂了,急忙解释道。“我是说,今年秋天,你可以天天看,看到恶心。” 你还不如不解释。“粗人。” 丑夫愣了愣,随后伸出胳膊,和张仲对比了一下,笑得像个八百斤的孩子。“仲哥儿如此壮实,何以夸我?” 张仲:.......... 好嘛,看火烧云的心情都没有了。 “石铺好了?” 丑夫连忙点头,说道。“铺好了,他们看着你在看火云不敢打扰,就我来了。” “你就敢?” 丑夫将手在身上擦了擦,尬笑道。“我只是想告诉仲哥儿,火云秋天要多些。” 你走,给我有多远爬多远。 “二三子,且退开,吾来试试。” 众人退开,张仲依次将石头踩了踩,点了点头,对着满怀期待的众人说道。“都站齐了。” 一声厉喝之下,众人立马动了动,好歹占成了一条水平线。 从右往左,高矮分明,看起来,好歹还像那么回事了。 张仲点了点头,在他们仿佛要糖吃的目光中说道。“今天做的活,做得合乎规矩,且回家去吧!” 众人发出一声欢呼,各找各的妻和孩子,三三两两成群的向着里中走去。 “队形不坏。”老人的声音在张仲身后响起,张仲回过头,见得老人正抱着他的弟弟张季。 张仲连忙伸手接过,与老人一起向前。 “是......”正想说是老人教得好,但脑海中却找不到他教过的记忆,便只得说道。“是觉得这样好看些。” “确实好看些,但军中却不可如此。” “为何?”张仲估摸着是老带新,但他前世未曾经历过战争,更不知道古代战场上到底需不需要这么做。 老人没有卖关子,直接解释到。“老卒在前,遇见敌人,才不至于慌张,新卒在后,稍有适应,战斗之中,才不至于溃败。” 是了,冷兵器的时代,胆气和经验,很多时候,要比力量和体格更加重要。 一路向前,期间遇到了张仲的母亲,这个极其溺爱长子的妇女,只看了看张仲,就紧紧跟在老人的身后,一阵家长里短之后,方才极小声的问道。“二爹可不可以借些粮食。” 她声音很小,似乎是担心张仲听到。 但张仲的耳朵却远比她想象的灵敏,在一两米左右的地方,听得清清楚楚。 老人看了看张仲,知道是什么原因,笑着说道。“说什么借,来搬就是。” “使不得,使不得。”妇人连忙摇头,坚定的说道。“二爹有多少余粮,衡好之后,且记下来,棠一定会还。” “还什么还?”老人这次声音大了些,也不再避讳张仲了。“我还有多少年好过?” “半截身体入土,说不得哪天就一睡不起。” “二爹的身体........” “莫要与我说这些。” 老人摆了摆手,直接打断了棠的话。 随后,他十分生气的说道。“与你们说过多少次,来搬来搬,却偏偏要去借别人家的粮食。” 见得棠沉默不言,老人叹了口气,声音低了下去,语重心长的说道。“我一个老人,连两个仆人又能吃多少?” “家中狸奴又不做事。” “全被老鼠给吃了。” “可惜不可惜?” 棠被训斥得呐呐不能言语,只低着头。 好一会儿,听得老人不再训了,才小声又倔强的说道。“那也要还。” 老人双眼一蹬,火气又上来了,张仲连忙开口,说道。“那就依叔公之言。” 他不敢说谢字,怕这老人又炸了。 听得张仲的话,老人的气好歹是消了些,说道。“这才像句话。” “我也不要你们来搬了。” “晚上,我让人给你们搬过来,你们家的仆人也过来帮忙罢。” “唯。” “一天到晚,没一个让人省心的。” 24,你再捏,就憋死了 回到家中,小秀已经将羹做好了,家中几人将饭食吃完,张仲才对着张母问道。“家中余粮,其实远没有一月吧。” 棠看着张仲,觉得面前的儿子变化似乎很有些大,但谁家老人不望子成龙,张仲变得更懂事,她心中也很是欢喜。 但开心之后,她的情绪又很快的低落下去,她张了张嘴,最终还是告诉了张仲真实的数量。 “止有三日。” 张仲倒吸一口凉气,三天的粮食说成是一个月,就是曹孟德,与袁绍在官渡交战的时候,也不敢这么吹吧! 难怪最近羹里的颜色越来越多,都有成为七彩虹的趋势了。 也难怪她会去找张仲的叔公借粮食,要知道越是这种亲人,越是知道对方不需要你还的。 你往往越开不了口。 不见后世多少欠了网贷几万,十几万的,在缺钱的时候,宁愿选择以贷养贷,也不会找父母要钱。 当然,有些人是例外的。 不过,张仲的母亲显然不是这样的例外。 以张仲前身的记忆中,对母亲的固有印象来看,要不是全里的人都去做活,外面还有“亡人”,让她不得上山采菜。 她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恐怕今天还不会让张仲知道。 “叔公家既然还有余粮,便先找他借一些吧,我会去还的!”想了想,张仲又接着说道。“弟弟,每日间也让他吃饱一些。” “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张仲看着抬起头的张季,摸了摸他的小脑瓜,笑着说道。“日后,你还需要与我一起习武呢。” 张母张了张嘴,还想要说些什么,却被张仲打断,他笑着说道。 “我现在已经成年了,家中唯一的壮男子,这些事情,便让我来做主吧!” 张母怔了怔,随后也跟着笑了,笑得和下午的老人如出一辙,同样的惊讶,同样的欣喜。 “好。”她如是说道。 正在小秀刚刚收完碗的时候,一个声音自外面响起。 “张家主母,出来接一下粮食。” 张仲才刚刚站起身,张母就风风火火的冲出去,连带着濛和细,以及张季都是如此。 张仲摇了摇头,也跟着走出去。 入目见到的,是一个脸上刻着字的健壮老人,正是里中打石的一员,此时的他,肩上扛着五个巨型麻袋,几乎把他整个上身全部盖住。 以至于他有些放不下来。 濛一边接过,一边笑着说道。“黥蝇,你少搬些,不要闪了腰。” 黥蝇一边将麻袋往下放,一边笑着说道。“那倒不会,这么点东西罢了,只是,遮住了眼睛,有些看不清地方。” 很快,濛将麻袋接了下来,一个一个的放在台阶上垒好。 张仲也跟着走过去,看了看地上的麻袋,他不太清楚一个麻袋有多重,但这四五个麻袋之大,估摸着至少有六七百斤的粮食。 也就是六石左右的样子。 放下之后,黥蝇和濛将麻袋一个个的搬进屋里,搬完,黥蝇先是对着濛说道。(之所以这么麻烦,是因为门不够高。) “濛,你且与我一同过去。” “好。” 听得濛的答复后,黥蝇转头看向张仲,笑着问道。“仲哥儿,你要不要一起过去?” “当然要去。”张仲去却不是去搬东西的,而是因为,老人借了这么多粮食给他家。 虽然说了不用还,但要是不专程去一趟道谢,那就不是为人处世的道理了。 亲情归亲情,人情归人情。 此时的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那么一点点的月光。 但众人完全没有打火把的意思,蜀中的桐油太贵,重新烧根木头也没什么必要。 因为,张仲叔公家与张仲家的距离并不算远,只有一大片竹林,和一个十多米高的小悬崖。 “小心些走,这条路刚刚被我踩塌了一块。” “好。”濛应了一声,随后叮嘱道。“你在最前方,也须得小心才是。” “这条路就是我修的,我岂会........” 黥蝇话还没说完,就哎哟了一声,身躯一栽就向着悬崖下滚去。 张仲夜盲不甚严重,眼疾手快的他,一把将其抓住,然后提了上来。 “多谢仲哥儿。”黥蝇惊魂未定,身躯还有点微微颤抖。 十来米,虽然算不得多高,而黥蝇的筋骨强健,身体素质比前世的壮年还要好上一倍不止。 所以,这悬崖的高度,多半是跌不死他的,但他这么大年纪了,若真是跌下去了,也足够喝一壶了。 众人倒是也没有笑他的,毕竟蜀中这地方,山路艰险,顺着坡滚下去的事情常有发生,身为蜀中人,要是从小到大,没跌过几个大坡的话,都不好意思出去见人。 世人都说蜀中人,勇敢矫健,尤善攀爬,山道乱石之中,如履平地,城墙云梯之上,如蹬低阶。 那都是这么摔出来的。 好一会儿,黥蝇才缓过劲来,他指了指地上黑乎乎的一坨,说道。“就是这里,刚刚被我踩塌了一块。” 敢情你说的踩踏了,还要重新踩一遍才知道位置? 张仲此时一肚子的槽点,完全不知道从何吐起。 众人再次向前,黥蝇也不说话了,只默默的走在头前带路。 很快,就到了张仲叔公的家门口,一条大黄狗蹭蹭蹭的就跑了过来,正是昨天晚上把张仲衣服咬了个洞的罪魁祸首。 看见张仲的黄狗整个都亢奋了,它纵身一跃,张仲眼疾手快的抓住了它的狗头。 并握住了它的狗嘴。 “呜呜呜!”黄狗一阵胡乱扭动,但它的力气相差张仲不知道多远,完全挣脱不能。 就这样被张仲抓着狗头狗嘴,四肢悬空。 “汝再捏一会儿。”老人站在阶上,看着提着狗的张仲,没好气的说道。“它就要憋死了。” 张仲将狗放下,黄狗蹭蹭蹭的跑开了,最后,站在老人的身边。 张仲看着老人,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想了想,最后还是说了一句废话。 “叔公还没睡?” “我在等你过来。” “有东西要与你。” 25,敌万人和敌一国 老人看了一眼黥蝇和张母他们,想了想,说到。“你且与棠她们去粮仓吧!” 黥蝇躬了躬身,应道。“唯。” 老人看着他们朝着粮仓走去,才转过身看向张仲。 “你把这犬掐死了,改日,就不好打猎了。”老人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屋内走去,走到门口,他转身看向张仲,训斥了一句。 “你这孺子,还不过来?” 张仲蹭蹭蹭的跑了过去,黄狗也跟着蹭蹭蹭的跳,将尾巴都甩成了风扇。 老人一巴掌拍在大黄狗的头上,笑骂了一声。“你这犬奴,我才是你的主人。” 进得屋内,张仲看着老人在柜子里翻翻找找,拿出了一个麻布裹好的布包。 那布包极大,整体呈长方形,像是一个被包起来的窗门。 老人伸出左手,抚摸着布包,似乎在怀念着什么,好一会儿,他才将其递给张仲。“这东西与你。” “这是?”张仲有些疑惑。 “你且打开看看。” 张仲依言将包裹打开,一层层的麻布之下,是就着油灯浮现的青铜的色泽,张仲猛然间明白了什么。 他抬起头看向面前的老人,眼中全是惊愕。 “怎么,不喜欢?” 张仲连忙摇头,说道。“这太贵重了。” 老人摇了摇头,他那白须虬结的脸上,带着些怀念,也带着些感慨。“当年王龁将军再伐赵国,我去买了它,花了足足一千五,却不成想,你三公打猎,死在了老虎口中。” “家中兄弟三人,便只剩下我了,那时,你父亲与你两个姑姑尚幼。”老人脸上有了些感伤,为不能效力于王将军麾下感到遗憾,也为自己兄弟的死,感到悲伤。 “我便不得不留在家中,以免妇人幼弱,为人所欺。” 他长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这一留,就是足足二十多年。” 张仲默然,这种事情,没有他开口劝说的份,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劝说。 “拿着吧。” “这东西我也用不上了,我这年纪,已然上不得战场。”老人叹了口气,努力平息了一下心情,尽可能的,对着张仲露出一个笑容。“你比我强,与你,才能物尽其用。” 说完之后,老人有板着脸,强硬的说道。“我留着它,难道是要与我一起入土吗?” 张仲看着老人,有一种看着迟暮的英雄的感伤,他想起了那年秋天,在军区大院,一个老人,拉着他的手,强笑着说道。“很好啊,你们比我们当时好太多了。” “这国家有你们,比有我们更好。” 直到老人双手已握不紧张仲的手,才缓缓呢喃到。“但你一定不要忘了呀,不要忘了,这国家,有我和我战友的一份。” 两个相隔数千年的身影,渐渐重合在一起,同样的苍老,同样的满怀期望。 张仲表情肃然,对着老人躬身一礼。“定不负叔公之望。” “好好好。”老人老怀大慰,笑得十分开心。“你且打开看看,这可不是寻常的盾。” 张仲依言打开,将包裹上的麻布一点点揭开,露出了这张盾牌的真容。 盾面为方首,弧肩,曲腰,平底,正面有一纵脊,中部隆起,整体长度,足有六十公分,宽度也有四十公分。 更重要的是。 它不是普通由木板包裹青铜或者铁皮而制成的轻盾,而是通体由青铜所铸,并掺杂了许多其他金属而制成的重盾。 无论防御力,还是攻击力,它都要比轻盾强了太多。 至于重量,对于张仲来说,这没有任何意义,以他的力量,可以毫不费力的将它提在手中。 轻轻挥舞了两下,张仲感觉到盾牌正中那一条尖锐的凸起,恐怕就是为他这种猛士所设计的,以他的力量,敌人若是被这盾牌正面撞击到的话。 整个人的胸骨,恐怕都要全塌下去。 好一会儿,张仲才将盾牌翻了个面,细细打量着盾面上的花纹,许久,他才将其放下。 “入得眼否?”老人直到张仲放下之后,才开口问道。 “十分喜欢。” “汝好武事,吾心甚慰。”老人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接着说道。“以你之勇力,他日,功法若是修炼得当,或可为军中二五百主。” “但你要记住。” “不可为车骑。” “仲谨记。”张仲知道,这是长平之战中,秦赵两国的车骑,给了老人太过于惨烈的印象,。 不过几次秦军车骑冲阵,便死了一个千人敌的骑都尉,和一个官职更胜于骑都尉的骑将,车骑的死伤,更不知道有多少。 最起码,车骑都尉和车骑将的亲兵,是死绝了。 至于赵国,那简直可以不说了。 “汝须知。”老人还是担心张仲仗着勇力,行那陷阵冲锋之事,便强调道。“人力有穷,纵强如骑都尉,也不过千人之敌。” “便是那赵将,其悍勇暴烈更远胜骑都尉,可称得上是万人之敌。” “然骑都尉死于阵战,赵将死于乱箭之下,何也?” 张仲认真的行了一礼。“叔公何以教我?” “汝须知,将乃兵之首脑,兵乃将之手足。”老人抓住张仲的手,将其握成拳头。“以拳击人,人伤而手无损也,以头击人,头伤而人无损也。” 张仲认真记下,对着老人说道。“叔公之言,仲铭记于心。” “千人之勇,万人之勇,终究不过匹夫,使万人围之,以强弓劲孥而射之,便如那赵将,身死人手,为天下笑。” 叔公你怕是不知道,过不了几十年,就有一个猛人,将匹夫之勇发挥到了极致。 不断以少胜多,几乎横推了整个大秦帝国。 张仲动了动嘴唇,最终还是说不出口,只能依照老人的意思回答到。“仲自当以他为前车,以鉴自身。” 老者笑了笑,看着张仲的眼睛里满是期望。“汝猎得猛兽之后,可让三老再教你一次,他日,或能于军中学习兵法韬略,似王龁将军,武安君那般,将数十万人。” “届时,便可敌一国。” “唯。” 26,奴婢的进阶之路 鸡鸣时分,张仲再次醒来,他伸出左手,一把抓住床沿,翻身便爬了起来,并顺手将麻布包裹柳絮的被子铺上。 熟练的穿上衣服和甲胄,张仲先是将剑挂在腰间,随后才看向他新得的兵器。 盾。 将盾握在手中,一种极其踏实的感觉油然而生。 张仲伸手抚摸了一下这面盾牌,有种在抚摸一种传承的感觉。 好一会儿,他才转身向着屋外走去。 在阶上的濛看见张仲,不由得笑着打趣了一句。“今日第一次鸡鸣已过,仲哥儿可是起晚了?” “非是如此。”张仲也笑了笑,拍了拍手中的盾牌。“只是新得此盾,多看了一会儿。” “这盾。”濛昨晚上也曾见过,不过当时他扛着粮食未曾细看,此时,却走上前来,伸手敲了敲,笑着说道。“以青铜为主体,合之以锡,掺之以铁,是一面上好的盾牌。” 他复直起身子,细细打量了一下盾牌的花纹和成色。“更兼主人保养得当,宛如新盾。” 张仲将盾放在门口,拿起长长的矛杆,随口问了一句。“濛,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濛先是愣了愣,随后才勉强笑道。“自然是做罪人的。” 张仲:“..........” 我和你说个锤子。 “仲哥儿别听他的。”细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夹杂着搓衣服的声音。“他以前是军中工匠,修缮兵器的那种。” “因上官犯罪未能举报,因此连坐。” 细的声音更大了点,将濛的底子掀得一干二净。“路上逃跑回家,被乡上的游缴拿了,斩去了半只脚。” 张仲默然,这女人拆起自己男人的台,可以说是毫不含糊了。 “还害了小秀。” 濛颓然坐下,随后低下头,呐呐的说道。“我不是逃跑。” “是,你不是逃跑,我也信你。”细声音低了些,但还是有些怨气。“我知你,但旁人知你吗?” 濛不再出声,只静静的编制着竹篓。 张仲也听得不是滋味,他和濛的相处,虽然不过短短十几日,但结合前身的记忆来看,这个中年人,还当真不是那种会逃跑的人。 并且,逃跑直接逃回家,那不是找死吗? 张仲看了看濛的脸,也不像是脑子有问题的人啊! 这事情,恐怕,是有人整他吧。 濛一手捏着竹块,抖着手往里穿,却始终穿不进去。“他们来捉我的时候,我让你告发我的。” 细沉默下去,好一会儿,才低声开口。 那声音极小,要不是张仲耳力不错,恐怕都听不清楚。“谁让我嫁与你呢,也罢了。” 随后她又强硬的大声道。“我是想告你,但不是没来得及吗?” “好在,仲哥儿家中以亲人待我与小秀。” “不然,你看我打不打死你。” 张仲摇了摇头,嘴硬心软又是何必呢? 不过,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啊! 这个时代,这个时代的人,无论是秦国的甲兵,还是秦国的仆人,都有一个极难回忆的过往。 统一,只是阵痛,不统一,这样的疼痛,会持续无穷久。 “不用想那么多。”张仲笑着打了个圆场,说道。“或许日后,我能成为军中官员,为你们削去奴籍呢。” “不必劳仲哥儿如此。”哪怕这事情连八字的影子都没有,细的声音仍然很是动容,但她还是坚定的说道。“主母活命之恩,为奴一辈子也是应当的。” 张仲走到地坝里,一边握住矛杆摆好刺击的姿势,一边随口问道。“可以与我说说吗?” 细在屋内洗着衣服,就着洗衣的声音开始讲述,语气中没有什么怨气,有的只是感恩。 “那年选隶臣妾,多少人都被选走了,唯有我与他还有小秀,因为他昔日逃跑过,被斩去了半个脚,许多人嫌弃他残疾,但更多人,却担心他会再次逃跑。” “便没有人愿意要我们,哪怕选两个奴婢,还送一个。” 这句话让张仲听得一怔,这么形容自己女儿的,怕也是少见得很了。 用后世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亲妈呀!” “按照律法,没有军功家选中的隶臣妾,会贬为城旦(终身的),夜筑城墙,日防关卡,老,死皆于城墙之上。” “主母选了我们,此乃活命之恩也。” 原来是这样,没有被选中的隶臣妾,还会被拉去修城墙,防守关卡,直到死为止。 张仲觉得自己又涨了知识! 一边练习枪术一边和两个仆人的聊天当中,张仲了解到,就算是被选为了隶臣妾,对于他们来说,也不过只是免去了城旦日夜做活的苦,事实上,还是没有太大的保障。 因为,在秦国,无论是兵役还是更役,优先选的,也都是这些隶臣妾,还有,赘婿和商人。 这些都是秦国的高危身份,稍有不对,就会被拉去填沟壑,充当敢死队之类的。 不过,也不是没救。 对于隶臣妾来说,如果在战场上,拿到了一个敌人甲士的人头,就可以被赦免,再多拿一个人头,就可以作为公士,此后,便与正常军功贵族没有什么不同了。 并且,他所积累的人头,还可以用来换家人被赦免。 听到这里,张仲心中一动,想到章邯,难怪那一个半路出家的名将,带着几十万的刑徒,差点车翻了整个六国。 受过惩治,体会过刑罚的艰难,才会更想要为家人,为自己,求一个好的前程。 是故舍生忘死。 这是无产阶级最大的优势。 因为他们,除了一条命,就没有什么,再可以失去和争取的了。 但即便如此,这又谈何容易。 临战先登,诱敌交锋,又有多少人能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并求得赦免? 而濛,还要更惨一些,他因为脚掌断去了半个,每次去战场都是充当拉货的劳役,活没少做,打没少挨,却连一个敌人都没看到过。 时间就这样在一段段聊天当中度过,直到张仲练完矛,才发现,这天,还是没有一点光亮。 “今天起雾了?” 濛也站起身,看了看外面,好一会儿才说道。“那下午,当是个晴天。” 27,长矛也不简单 “矛,是军中最常见的兵器,也是军中,最好用的兵器之一。”灰白色的浓雾中,汉子们呼喝的号子声下,张仲挥舞着长矛杆。 而老人,就在旁边一点点与张仲讲述长矛在军中的用处,和长矛与长矛之间的区别。 “军中长矛分数种,最长者,为战车冲阵之矛,需锐卒两人共持,足五步。” “锐卒于上,矛可探出车马,杀敌于外。” 足五步,张仲暗暗衡量了一下,大约七米左右的样子,(秦时一步是双小步,大约一米四的样子。)七米长的矛,简直不可以想象。 “但这,不是常用的兵器,冲阵折断之后,便需得弃之。”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示意他身躯向下俯一点,随后接着说道。“是故,战车上,还有一种长兵器。” “戈。” 说到这里,老人顿了顿,随后他一拍脑袋,说道。“汝日后又不做车骑,我与你说这些做什么?” 张仲:.......... 你对车骑是有多大的怨念? 但张仲也不好反驳,只按照老人教授的刺击方式,一遍遍练习着,直到老人想好措辞,开始了新的讲述。 “而步卒的矛,大致分为三种,丈八,丈六,丈四,材质上并无太大的区别,唯一相差的,就是长短。” 张仲听到这里,便有些疑惑了,按道理来说,像这种制式的长兵器,应该是越统一才越好,就像现代战争的子弹一样,越统一,越好补给,不应该分得如此多才对。 “可知为何?” 张仲摇了摇头,他确实不知道,并且,还不敢以后世的眼光来评判,毕竟,秦军无岁不战,打得六国苦不堪言,自然是有其道理的。“仲不知。” 老人也没有责备什么,只是对着张仲举了个例子。 “车骑冲阵,步卒持长矛以待,同等数量,可能挡之?” 张仲没有见过秦国的战车,也没有见过那传说中需要两个健壮军士共持的长矛,确实不敢评论。 但他,可以猜啊! 以老人此时的问题,和他现在的脸色来看。“不能挡。” “然也。”老人点了点头,接着说道。“车矛长三丈,而步矛远逊,军士体魄数量,亦没有差别,如此,冲阵便不能挡之。” 张仲想了想,还是问了一个问题。“矛后尚有矛,如何冲?” 老人笑了笑,似乎觉得张仲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意思。“你以为车骑的矛,只能杀一个人吗?” “你以为,车骑之上的从骑,持戈是为了看吗?” 昂! 被问懵了的张仲,只好默默的继续着突刺的动作。 “戈便是从骑挑开车骑前方兵器的,它有小耳,可勾可拦,可挡可按,亦可杀。” 原来从骑的责任是做这个的。 “如此,不得数倍之众,不可陷车骑于阵外。” 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步兵的兵器被挡开了,那确实是一场灾难。 但和这长矛的长度,有什么关系呢? 张仲尽管心中疑惑,也只是憋着,因为他知道,老人接下来一定会告诉他。 果然,老人并没有让张仲久等,很快,就把原因告诉了他。“是故,军中方有此三矛,三矛相斜,丈四于前,丈六为中,丈八为后,三者前后不一,而矛尖平齐,可挡车骑于战阵之外。” 斜着站? 短的站在前面,中等长度的站在中间,最长的,站在后面? 仔细一想,张仲发现,还真如老人描述的那样,三排的矛尖,几乎都在同一条水平线上。 更有意思的是,第一排和第三排之间的距离,差不多有接近一米五,加上长矛的长度,车骑那七米左右的长矛,除去在车上的部分,最多,也就只能捅穿步卒两人,第三人根本够不着。 这叫什么来着,长度换空间? 以同样的数量,做出更重叠的阵型,使得敌人面对的长矛更多,防御的范围更广阔? 并且,还防备了敌人超长的车骑矛,连续穿插数人的情况发生? 还有这种先进的战术? 卧槽! 机智啊! 古时候的战争智慧,当真是不可小觑。 尤其是秦国这个以战争为立国之本的虎狼。“原来如此!” “仲受教了。” 老人再次伸手拉了一下,将张仲的矛角度往上调整了一点。“正是如此,昔年与赵长平交战,两军数量无绝对差距,我等才能屡挫其车骑锋芒。” 张仲一遍遍刺击,老人在旁边不断指点,每一个动作,都务求其做得标准。 虽然身体当中住着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但张仲现在的样子,毕竟还是一个孩子,老人似乎有些担心他不耐烦,在又一次指点之后,便说道。 “习武可以犯错,但战阵之上,是不可以犯错的,错了,便是死。” 张仲点了点头,将长矛照着老人刚刚教导的位置刺出,分毫不差。 老人暗暗点头,并纠正了张仲脚下的步伐。“命只有一次,你勿要怪叔公太严。” 平时多流汗,战死少流血,当初差点进侦察连的他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所以,他也将每一个要点都仔细记下,不过说到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长矛这种直来直去的武器,其实,并不像它看起来那么简单。 从握住的姿势,重心,刺击的角度,方位,都是有很细致的要求的。 不然,更费力不说,还容易失去重心,为敌人所趁。 并且,在防备车骑的时候,长矛末端,立于地上,与自身的身体之间的距离,和持握的位置,如何立得更稳,如何能最大的杀伤敌人,都有很大的讲究。 一句话来说,那就是,并不简单。 “仲知道,叔公无需担心。” 老人点了点头,脸上严肃的表情有一刹那的变化,但很快,又变得严肃。“除了赵国劲骑,其余诸国,车骑皆不为我等秦人之右。” “是以步战为多,而长矛为大军之前驱。” “诸国亦莫不如此。” “习其技法,便为此时所用。” ps:紧赶慢赶,终于抢在十二点前写完了这一章,谢谢投资的大大们,签约我不敢保证,但三十天的3000字,肯定能拿到手哒。 28,望针如指 张仲点了点头,随后突然看到自己腰间的青铜剑,便不由得开口问道。“那剑呢?” 老人身躯一动,跨到了张仲身前大约一米的样子,问道。“若敌在此,你持长矛,如何破?” 我会一拳打死他。 然后用长矛继续捅人。 但这时候,张仲要是这么皮一下,肯定人没打死,自己被老人打了。 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强忍着后世小哥哥的习惯性皮,张仲认真的询问道。“距离太近,长矛便失去了破敌的作用?” 老人未曾回答,而是转过身,招呼了一声张仲的表哥。“汝,去与仲儿打点水来。” “唯。” 做完这件事之后,老人才回过头,对着张仲说道。“正是如此,便需得与长矛之士,配上短兵盾牌,以此近战。” “剑,盾,便为两军交错,短兵相接之时所用。” 张仲瞠目结舌,他此时才知道,原来,古时候的兵种不是像三国群英那样子,剑,盾,长矛,弓箭分开的,而是每一个士卒都需要装备的。 以此,用于适应不同的战争情况。 心中一动,张仲猛然想到,这不就和现代的士兵一样吗? 步枪,手枪,防弹衣,头盔,军用匕首,手雷,等等。 几乎单兵作战所需要用到的,都会携带。 张仲越是了解秦军的战术和装备,就越是觉得后面两千多年的那些封建王朝,关于战争发展这块儿,大概是白瞎了。 黄鼠狼下耗子,一代不如一代,就是说的这个。 君不见后世的鞭子君,在面对坚船利炮的时候,还在用长枪和弓箭? 最尴尬,最坑爹的是,他们的弓箭,还特么没有两千多年前的秦朝弓弩射程远,你说气人不气人。 技能点,全部都点歪了,直接点到生活技能上去了。 “想什么呢?”老人皱了皱眉,一脚踢在张仲的腿弯,差点将他踢跪下。“练矛要认真。” 张仲回过神,不再多想,开始全心全意的,将心神投入到这个两千多年前的长兵器上。 但对于现代人来说,哪怕对于张仲这个耐心毅力都不错的军人来说,练矛也仍然是一件十分枯燥的事情。 尤其是在张仲掌握了要领,几乎能做到分毫不差之后,便更是枯燥了。 尽管张仲练得一如既往的认真,但老人毕竟是过来人,他很清楚在练习武器时,会遇到的那些问题。 “士卒所需要练习的武器,其动作来回就只有这几个,叔公没什么本事,便也只学了这些。” 一如既往先自谦开始,随后,老人开始给张仲打气。 “但听军中五百主曾言,便是到了都尉,使得戟,枪之类变化良多的兵器,其技巧,也是自这些动作当中变化而来。” “彼若起地之柱,入之不深,则塌其房梁。” 张仲微微一愣,万丈高楼平地起的道理,他自然不是不明白,他只是没想到,这句话还可以说得这么文艺。“仲明白,叔公放心。” 老人点了点头,不再多说,改变之后的张仲给了他很好的感受,因此,他也远比以前要信任得多。 只找了块青石,静静的看着张仲练习,偶尔才会出言提点几句。 这一练,便过了许久,直到午饭做好,张仲在里中人如看饭桶的目光下吃完饭,并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之后。 那遍布山间的浓雾,才开始缓缓消散,太阳,也从浓雾的尽头一点点冒出头来,将整个工地从灰色染成了白色。 老人抬起头,看着天上光芒并不算太耀眼的太阳,好一会儿,才低下头说道。“取弓来,此时,正是练习射术之时。” “唯。”张仲依言取来猎弓。 “此处离我十步。”老人指了指不远处的一颗柏树,说道。“来,射给我看看。” “唯。” 张仲调整呼吸,平心静神,随着崩的一声响,箭矢穿叶而过,正中树上一个小洞。 “不错。”老人点了点头,又指了指另一颗树。“此处,距我二十步。” “你且射那树上枝丫。” 张仲看了看那颗光溜溜,唯有一根枝丫的树,虽然有些无语它是怎么长的。 但还是认真的点了点头,说道。“唯。” 箭出弦响,破风之声下,树枝应声而断。 老人脸上开始有了点笑意,随后伸出手指向另一棵树,正准备开口,却被张仲接过。 “三十步那颗,对吗?” 老人摇了摇头,说道。“是五十步那颗。” 张仲:........ “那树上,有一枚黄叶,曾被牛咬去了一半,你就射它吧!” ??? 这么远,你是怎么看到它被牛咬去了一半的? “眼力,是弓手最重要的东西,有些人天生便能看到很远的地方,这是天赋,你若是看不到那片叶子,就证明你没有这个天赋。” “没有天赋的话.......” “我找到了。”张仲着实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那片随风摇摆得十分妖娆的叶子,在整个树上的叶子中,它算不得十分显眼,尤其是只知道一个大致范围的情况下。 但一旦找到,张仲就发现,这大冬天的,这货只剩下半片,还在随风摇摆,确实还挺显眼的。 “叔公,若是没有天赋,是不是就不适合练箭了?” 现代的射击,几乎只要不是瞎了,都可以。 毕竟,还有隐形眼镜这种神器。 但在这两千多年前的秦国,就不一定了。 “你如何会有这样的想法?”老人奇怪的问了一声,他也没有等张仲的回答,就对着他解释到。“眼力,是可以练习的,天赋上佳,自然更好,若是天赋不甚好,却也算不得什么。” 伸手在怀里摸了摸,老人摸出一个布包,随手甩给张仲,说道。“夜晚和早上,天色不太好的时候,从大到小,一根一根去看。” “什么时候,看到其孔如同手指,什么时候就成了。” 张仲伸手接过,打开一看,是一包大小不一的针,针孔最大的足足有两个牙签大小。 但这个大的不重要。 将最小的一根针拿在手中,张仲仔细看了看那个头发丝大小的孔洞。 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29,弓与弩 张仲在前世曾经听过一个典故,说是一个练箭的射手,长年累月的看针孔,以此练习眼力,直到,将用来缝衣服的针,其针孔看到了鸡蛋大小。 自此之后,其射术突飞猛进,百步之外射风中柳叶,十发十中。 张仲小时候,还觉得很十分牛批,但他长大以后,入了军队,练习枪法的时候,才知道,这玩意儿,完全就特么是瞎扯的。 你就算天天对着针看,还能把眼睛看成显微镜不成? 这是当时的班长说的,张仲觉得没毛病。 但此时,再由张仲的叔公,这个参加过长平之战,见识过这个世界最残酷战争的老人说来,张仲便又有些怀疑了。 毕竟,时代不同啊! 这个世界,可是有那种一百步外,也就是接近三百米,一斧头砍死将军的猛人,比三国无双开外挂还要猛的那种。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指着远处的数木说。“之后再看吧,先射那片叶子与我看看。” “唯。” 将弓小心翼翼的拉满,张仲依照着最近练习弓术时,和前世枪法对比所得出来的经验,判断着箭支落下的位置,但这十分的艰难,因为有风。 箭支不同于子弹,子弹在这样的距离下,根本就无需考虑风向的问题,因为根本吹不动。 但箭支不同,它受到风力因素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计算了很久之后,张仲不但得不出结果,甚至,还有些头疼。 不过,不要慌。 他还有最后的一项绝招。 那就是,随缘。 崩,弓弦的脆响声中,箭支以极快的速度飞射出去,正中......树干。 距离那片黄叶,相差不过五寸。 老人看了看,随口问道。“你知道你错在哪儿吗?” 张仲其实他知道自己错在哪儿,风向的变化,和箭支的落向,他都判断错了。 尽管相距不过五寸,但那不过是歪打正着。 仗着这副身躯年幼,张仲戏精附体,将一个孩子不服输的样子模仿得形神具备,他悻悻的说道。“仲不知。” “我看你刚刚一直在判断着箭支的落点,这是很好的。”老人先是夸了张仲一句,随后才接着说道。“但你不该以弓身去判断箭支所落下的位置。” “弓,不同于弩,弩有辅射,且射击力度更大,所以才会更精准。”老人示意张仲将弓横起来。“弩机有槽,箭自弩机中出,自然偏移不大。” “但这只是近距离,若远,辅射便毫无用处。” “为何?”张仲有些纳闷,弩本就是比弓更先进的武器,它射程更远,精度更高,到了后世,甚至还有诸葛连弩这种变态连发的。 现在有人说弩的瞄准毫无意义,张仲如何不惊? “因为......”老人先是看了张仲一眼,随后指了指不远处正在煮饭的表哥。 “似他这等长年铸造材士强弓,且上过战场做过材士的人,也不能判断臂张弩在两百五十步后的落处,更何况那些闭门造弩的百工。” 原来如此,但这和弓箭的射击,有什么关系吗? 等等,两百五十步? 臂张弩可以射四百多米远? “臂张弩可以射这么远吗?” 老人点了点头,说道。“两百五十步内,可击穿青铜甲胄,三百五十步内,可击穿双层皮甲,四百五十步内,尚可击穿单层皮甲,至五百五十步方止。” “若仰射,还会更远。” 张仲仔细算了一下,这臂张弩的最高射程,居然达到了惊人的七百多,接近八百米。 这还是弩? 用手拉的臂张弩? 见得张仲脸上的惊讶,老人摸了摸脸上打理得十分整齐的虬须,笑着说道。“蹶张弩还要更远。” “且军中还有专供锐士所用的腰张弩,和专供骑士所用的踏张弩,其射程,都要比臂张弩来得更远。” “那为何还要用弓?”这确实是张仲心中的问题,弩比弓射程远,威力也更大,射得也更准确,如果没记错的话,弩还有连发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秦人步卒所装备的,主要还是弓这种武器? 老人饶有兴致的问道。“你是觉得弓无用?” “并没有。”张仲自然不会觉得弓箭无用,只是想了解这个时代,对于战争武器的看法。 “战阵之上,死于弓下的敌人,远超弩数倍。” “为何?” 老人笑了笑,重复起了之前的话,为张仲加深记忆。“你要知道,弓与弩不同之处有很多,但最大的一点,在于弩可以把握位置,哪怕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农人,也能很轻易的命中百步内的杨树。” “便是身经百战的甲士,一个不慎,也可能死于农人之手。” “但它,太慢了。” 果然是因为射速,也就是说,这个时代,连发的弩车,或者类似于诸葛连弩那种兵器,还没有发明出来。(自以为) 这倒是一个好消息,不然万弩连发之下,本事练得再好,都是肉身借箭。 “而弓不同,它需要射手自己的技艺过人,才能有过人的杀伤。” “弓更轻便,力道也因人而异,省去了许多繁琐填装之后,得来的,便是射速。”老人将弓再次板正,说道。“你能拉多快,它就能射出多少。” “是故,在真正神射的材士手上,弓杀人的数量,便要远胜于弩。” 张仲点了点头,接回了之前的话题,对着老人问到。“叔公观我此前之箭,错在何处?”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说道。“你的手很稳,你从拉弓满月,到射出箭支,都未曾有过丝毫的颤抖。” “这是一般人所做不到的。” 张仲微微有点脸红,这是他前世就练过的课程,枪口挂板砖,魔鬼一样的做法,好多年好吗? 如今再次训练,自然进步远超常人。 “但它的落处不单单受风向的变化影响。”老人伸手指了指张仲的心脏。“还有这里。” “我观你,从心中以为必中,到有所顾忌,至于最后,已然毫无把握。” “这就是你,最大的错处。” 30,试力 作为一个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老人的眼光可以说是极其准确了,他将张仲射击时的心理变化,全部都讲述了出来,分毫不差。 “叔公可有教我?” 老人嘿嘿一笑,给了满怀期望老人能教点什么的张仲沉重的一击。 “使弓,须得练,这是没人能教得了的,风向的变化无穷无尽,我便是将自己知道的,全部与你说了,你又如何能全部都记得住。” “便是记得住,你在射击之时,又能否想得起?” 张仲默然,这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但该怎么解决呢? 除了练习,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战场百变,你犹豫,便会身死。” “对于你而言,哪怕之后上得战场时,也不过只是个新兵健儿。” “风向对于你来说,不应该有所顾忌,箭支的落点有个大致的判断,就足够了,你身为甲士,所需要做的,就是弓之拉满,箭之必出。” 随后,老人再次笑了,他拍了拍张仲的手,示意他不必太过于计较精准。“战场之上,人如都江之水,便是射偏了,也能蒙到个手脚。” “眼力,百步穿杨,都是长年累月才能练出来的。” “你目前最需要练的,是拉弓射出的速度。”老人得意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你要比别人挽弓更快,射的箭支更多,你才能在战场上,得到更多的人头。” 抢人头吗? 瞎蒙? 不过,这是战场之上,大规模作战才能用得上的吧! 若是小规模三五人的冲突战,又该如何? “那要是在战场之外,或者说,十人巷战呢?” 老人目光一亮,很满意张仲的举一反三。“你能想到这点,我很欣慰。” “但即便在战场之外,也是一样的道理。” 老人脸色正了正,严肃的说道。“只要你拉弓更快,哪怕你射得不准,只要你对着他,他便不敢先射你。” 拔枪吗? 我对着他,他还没拔出来,肯定不敢先打我啊! 哪怕我是人体描边大师。 但他又不知道。 可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就算是你想要射得更准,你拉得更快,也能练习得更多。” 时间就在这样的练习下,一点点流逝,张仲在不断拉弓射出的过程中,思考着老人之前所说的话,虽然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他总感觉哪里不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 从战场的角度来讲,秦国甲士,武器良多,弓也确实不是最主要的兵器,剑和盾才是。 这样看来,会有这样训练方法,似乎也无可厚非。 但张仲还是觉得不对。 猛然间,他想到了一个可能,一个会发生这样教导的可能。“叔公,你是不是不太擅长弓箭?” 然后胡吹大气。 老人脸色一黑,一脚踹在了张仲的屁股上,大声吼道。“拿来。” 张仲有些尴尬的将弓箭递给老人。 挽弓,拉满,箭出,一气呵成,张仲定睛一看,已然正中黄叶。 卧槽!!! 果然,你二大爷还是你二大爷。 “可服气?” “服。”张仲点了点头,七十步外射穿摆动的树叶,张仲前世的时候,奥运会冠军,恐怕也不过如此。 这确实没有办法不服气,他毕竟不是工地上出来的。 “我观你,此弓用得并不顺手,是否力道差了些?” 张仲点了点头,诚实的回答到。“是差了些,无法尽用全力。” “这是你父亲的弓。”老人将弓递还给张仲,想了想说道。“他的力气比起你来,差得太远了,他用得顺手,你却是用不顺手。” “无妨。”张仲不想老人再破费,笑着说道。“练习箭术却也足够了。” 老人摇了摇头,一边左右踱步,一边说道。“非也,军中神射,习练弓术,从小到大,须得换上十数张长弓,方有百丈射杀敌将之能。” “弓不配力,你便使不出全力,日后找到好弓,习惯使然,风向变化,远近估测,必有差异。” “在战场之上,这........可是要命的事情。” 张仲不得不承认,老人说得确实十分有道理,完全不是危言耸听。 毕竟,弓不同于后世的枪械,枪械更类似于弩,哪怕你力量再强,个体差异再大,都不影响,毕竟,枪械和弩的威力是恒定的。 而弓不同,他更需要的是射手自己的本能。 “即便未发生战事,你也须得重新适应,白费数年之功。” 老人转过头,看向正在做饭的张仲表哥,喊了一声。“丘,汝过来一趟。” 丘连忙停下手中的活,与一起做饭的人交代了一声,便走到了张仲和老人的面前。 “舅公何事叫我?” “赶明日开始,你便与仲儿重做一张弓。” 丘点了点头,随后细细打量张仲的身高,并上手捏了捏张仲的肌肉。“仲哥儿,你可知自己力量如何?” 张仲摇了摇头,这世界又没有测力的机器,他确实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有多大。 “那边有一块山石,仲哥儿可能一试?” 张仲回头看去,丑夫和另外两个壮汉,正在合力推动一块巨石。 那巨石十分不规则,不适合用来做石板,并挡住了里中人要修的路段。 “那块?” “不错,仲哥儿可能推动它?” “我试试。” 丘点了点头,跟着张仲一起走了过去。 张仲走到巨石前,拍了拍正在推石头的丑夫,说到。“丑夫,你们且退开,我来试一试。” 丑夫愣了愣,随后将目光投向老人,见老人点了点头,他才退开,并提醒张仲。 “仲哥儿要小心些,此石甚重。” “合三人之力,亦搬它不动。” 张仲没有回答,只是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随后,他开始查看这石头的形状,寻找能抓牢的地方。 尽管表哥的意思是让他推动,但他在查看这块石头的时候,心中却猛然浮现了一个想法。 那想法来得十分突然,却让他心中蠢蠢欲动。 我似乎,可以把它…… 举起来!!! 31,违法 张仲将双腿移了移,摆出一个蹲下的姿势,随后,他将双手放在巨石两侧,牢牢的抓住了巨石不规则的凹陷,深呼吸一口气,张仲双臂正准备用力,却听见一声喊。 “二三子,看仲哥儿神力呀。” 丑夫的破锣也似的声音,活像是临死时的猪叫,惊得张仲整个人一顿,险些岔了气。 “我把你这个天杀的混球。”老人抬腿就是一脚,将丑夫踹到在地,随后伸手一抓,捏住其脖颈,单臂较力,将其整个提起,并扔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随后,老人转过身看向刚刚赶过来的里中众人,他怒目圆睁,豹子也似的头颅须发皆张。“尔等欲左右观看。” “可以。” 老人缓缓踱步,目光将周遭的众人环视了一遍,他眼神凶狠而暴戾,宛如食人的猛虎。“倘若,有人敢发声惊扰到仲哥儿。” “便想想,一家老小,够不够老夫一人杀的。” 威胁,红果果的威胁。 但在场的众人却连反驳都不敢,连退数步,让出了好大一个圈。 更有大人,紧紧的捂住了自家孩子的嘴巴,生怕小孩不懂事,出了声。 在这一大群心惊胆战的人群中,张仲一眼就看见了捂住自己弟弟嘴巴的棠,顿时一阵无语。 别人也就算了,你捂张季的嘴算是怎么回事? 还有小秀,这个小女孩儿,此时只剩下一双眼睛露在外面,濛的大手,几乎盖住了她整个脸。 “仲哥儿,开始吧。”丘提醒了一下张仲,随后退开,走到了老人的身边。 “好。”张仲将手放开,舒展了一下筋骨,然后附下身,再次抓住了巨石两边的凹陷,做出了一个环抱的姿势。 他深呼吸一口气,吐气开声,双臂较力之下,两条原本就十分粗壮的胳膊,整个粗了一圈,粗布所制的衣衫,也跟着发出了一阵线缝崩裂的脆响。 而张仲裸露在外的手背上,血管青筋也一根一根的隆起,宛如行走于江河的龙蛇。 随着里中人的眼睛越睁越大,巨石开始一点一点的离开了地面。 巨石到得腰际时,张仲双脚猛然用力,在地面的泥土上踩出了两个深深的脚印。 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中,他整个人站了起来。 那三人共推尚且推之不动的大石,已经,被他抱在了怀中。 老人嘴巴微张,双眼闪烁着惊喜又担心的光芒,他连忙摆了摆手,让张仲将石头放下去。 张仲尚有余力点了点头,心中对于自己的力量,也有了个大致的估算。 这......还不算是他的极限,他应该确确实实,能将这块石头举起来,但这石头,实在是太过于不规则了些,不太好使力,也只得作罢。 一步一步向前,张仲走到了路边,随后将才将其放下,并给了它一脚,将其踹了个翻滚。 “嘶!!!” 里中众人,这才倒吸一口凉气,随后开始惊叹。“有三人之力。” 有人摇了摇头,高声说道。“我观仲哥儿尚有余力,恐怕不止三人之力。” 亦有人对着做过材士的丘问道。“丘,军中将尉有此神力否?” 丘摇了摇头,说道。“未曾见过将尉举石。” 在众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惊叹声中,张仲缓了口气,随后,将目光投老人和表哥。 老人对着张仲微微点头,给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随后,他也将目光投向了丘,缓缓说道。“汝以为如何。” 丘沉吟了一下,仔细想了想,才说道。“力,六千斤不止。” “这弓,不好做。” 眼见老人和表哥都沉默了下来,张仲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便开口说道。“不然,我就用我父亲的弓罢。” 丘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张仲,而是对着老人说道。“我家中,尚有一根祖传的好筋,乃是百人敌的异兽身上取下。” “但弓臂,却着实不好找。” 老人转过身,看向那些还在交头接耳的吃瓜群众,喝道。“还不走,不用做活了?” 众人瞬间散开,很快,就只剩下张仲三人。 不等老人开口,见得老人驱散人群的丘就低声说道。“前些时日,县兵曹派人送来的那根蛮牛筋,极粗,可取下一半,与仲哥儿做一把好弓。” “不过,却比不上祖传的那根。”说到这里,丘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捏了一下张仲健硕的肌肉。“但仲哥儿年纪尚小,恐怕过不两年,就用不得了。” 张仲呆了一下,听这意思,表哥是要中饱私囊? 秦国律法那么严格,这种事,风险太大了吧! “这如何使得?”张仲急忙开口,他有些担心被查出来之后,害了表哥一家。“法甚严,表兄切勿如此。” 毕竟,家里三个仆人,不过仅仅只是不举报,就被罚为了奴隶,这种中饱私囊的事情,一旦查出,恐怕比不举报严重多了。 丘听出了张仲语气中的担心,不由得有了些笑意。“无妨,我的技艺,你恐怕还不知道。” “你须得谨慎些。”老人似乎毫不意外,只叮嘱了一句。 “舅公放心便是,我祖传的技艺,以普通牛筋佐之,没人分得出真假,县上的百工也不行。” “况且。”丘转过头,看了一眼张仲,说道。“县兵曹的力道我清楚得很,以蛮牛筋腱合最好的木材,力道太强,他也使不得。” “你须得走好程序才是。” “丘知晓,我会托邮人传行文回去,言道制弓出了差错,毁了一半。”丘轻笑了一声,对着老人说道。“罚的那一甲,还得舅公多担待些,家中不太富裕,承受不起。” 老人捋了捋胡须,笑骂了一句。“我这点家财,你也要惦记。” 丘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实在是交不起罚款。” “舅公莫不是想让我脸上刺字?” 张仲看得出来,他的表哥,丘脸上的笑容很是牵强,对于长期生活在秦国的他们来说,违法,恐怕是一件极其不愿意做的事情。 但他们做了,为了他,为了给他做上一把好弓,无论是祖传的筋腱,还是违法的事情,他们都打算去做。 且毫不犹豫。 恩重如此,当如何报? 32,悄悄告诉你一件事 “仲哥儿也不必多想。” “一根上好的蛮牛筋,也不过三甲的价格。”丘拍了拍张仲的手,示意他不要想得太多。“我交了一甲的罚,便已经算是与五百主买的了。” 真的这么简单吗? 恐怕不一定。 便是在后世,法律这种东西,也一向都是,我给你的,才是你的,你挪用的,那就是犯法。 更何况秦国的法律,其严苛程度,还要远远胜过后世。 张仲对于这一点,心知肚明。 但他还不过是一个十三岁的孩童,哪怕现在做了监工,他的意见,也影响不了两位老人的决定。 他只能再重复一遍,希望他们能三思,也给自己一个安心。“法甚严,如此做,当真不会影响到表兄?” 丘笑了笑,笑容中不再有勉强的成分,相反,还颇为欣慰。“当真。” “若真是大罪,表兄也不至于去做。” 他想了想,开始给张仲进行科普,以免他内心有什么负担。 “工律有言,因工匠失误,造成材料损毁,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工匠便有失察之罪,补上损毁材料,可以免去材料的处罚,但失期,则罚一甲。” “若是未曾失期,便可以免于处罚,只需要与县中司空行文交代便是。” 也就是说,只要你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他是不管你期间有没有损坏材料,或者别的什么事情? 这么来说的话,秦律,倒是也算得上很人性化了。 “而此次材料颇为贵重,哪怕是能以其他的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丘将他和老人的处理原因,详细给张仲解释了一遍。 “但终归是补不上原本的材料,也须得罚上一甲。” “但也仅止于此了。” 原来如此。 张仲暗暗点头,心中也有些感叹。 这秦国的律令,当真是难得的全面。 “其实,以县贼曹的眼力,他是看不出来的。”丘自傲的笑了笑,接着说道。“但以防万一,便须得如此做,方可保万无一失。” 说到这里,丘已然将为什么这么做,律法上会如何处罚,都给张仲讲了。 张仲也不再多说什么,只将这事情默默的记在心里,日后,总需要报答才是。 毕竟,就算是亲戚,也不是每个亲戚,都能做到这样的程度。 别人不说,自己不能不记。 “好了,习练弓术吧。”老人看了看日头,推了张仲一把。“再不练,太阳就要下山了。” “唯。” 应了一声之后,张仲便开始再次习练弓术。 值得一提的是,弓术便不再像是习练长矛那般无聊了,它有着无数的调剂品。 比如,我要射中这片叶子,我要射中那片叶子,我要射中树上的松鼠洞,等等等等。 时间,便在这种情况下转瞬即过。 直到,今天的工期再次完成。 张仲看了看这条已经修了十几天的路,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里中所有人一起做,所达成的效果,是斐然的。 从路首到路尾,整个路段,在此时,几乎已经完成了百分之八十。 以这样的速度下去,最迟不过四日,就能彻底完成这条路段了。 若是里中人勤快些,张仲可能在第四日的时候,还能抽空去趟乡上袭爵。 日常的检查石头和训练站姿之后,张仲和母亲,弟弟,仆人汇合在一起,朝着家中走去。 路上,弟弟张季十分兴奋,扬着手一阵胡乱的挥舞。“兄长搬石头的时候,我看见叔公都惊呆了。” “哦?”张仲看了看兴奋的弟弟,突然有了些恶趣味。“你觉得很厉害?” “那么大,那么大的石头。”张季做了个超级环抱的姿势,激动得小脸通红。 “当然厉害。” “我悄悄告诉你一件事。”张仲将头低下,装出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说到。“你可不要告诉旁人。” 张季愣了愣,然后变得更兴奋了,他将小脑袋点成了啄食的小鸡。 “兄长放心,季定不会外传。” 张仲将嘴靠近张季的耳朵,说道。“其实,那块石头,是空心的。” 张季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张嘴欲叫,却又像是想到了什么,活生生憋了回去,小声的问道。“中空的?” “对。” “看起来重得很,实际很轻。” 张季满脸纠结,小脸都皱巴了起来,好一会儿才想到了问题的关键。“那丑夫他们为何搬不动?” 嘿! 小家伙挺聪明啊! 这么快就想到了漏洞。 “那是因为石头陷在了泥地里,他们才搬不动。” 张季脸上的纠结更明显了,他抓了一把头发,将整个头都弄得乱糟糟的,好一会儿才小心的说道。“兄长,我们今晚上要不要把石头推远些?” “哦?”张仲强忍着内心的笑意,问道。“为何?” “那样,就不会被里中人发现了。” 这小家伙,还真是,爱护兄长得紧啊! 到了这里,张仲却再也编不下去了,哄骗一个把哥哥敬若神明的弟弟,负罪感,可以说是十分严重了。 他站住了脚步,转过身正对着张季。 张季吓了一跳,随后立马站住,说道。“我们现在去吗?” “可是,里中人也不知道走光了没有。” 看着面前矮了一个头的弟弟,张仲沉默了一会儿,才认真的行了个道歉的礼节。“是兄长不对,骗了你。” “兄......兄长何须如此,季........”张季涨红了脸,憋了好久才憋出一句话。 “季愿意让兄长骗。” 一直静静看着的张母欣慰的笑了笑,随后说道。“仲,你以后须不再这般做了。” 张仲认真的点了点头,严肃的说道。“仲不会了。” 张母点了点头,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你的衣服,晚上让细给你缝缝。” “不然芦花漏光了,明日会冷。” 张仲微微一怔,随后看向自己肩上的麻布冬衣,张母要是不说的话,他几乎都忘了他衣服被崩开的事情。 里中人注意到的,都是他力气有多大,能搬动多大的石头。 而面前这个妇人,注意的,却是他的衣服怀了,明天可能会冷。 33,王欲兴师? 弓的制造,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尤其是一把上等的好弓,那就更是麻烦了。 哪怕定好了规程,材料也齐备,同样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做好的。 尤其是,这把弓的使用者,还是张仲这种,具有着非人力量的,猛人。 那做起来,就更是难了。 所以,自之前商谈好之后,丘已有两日未曾来过工地,只全心全意的去做那两把好弓去了。 这也是因为,在秦国,无论是做什么,工期都是有规定的,他不能误了五百主的弓,却也想早点给张仲做好。 便不得有丝毫闲暇了。 内心感激长辈们所作所为的张仲,也未曾因为新弓未到而偷懒,便就着之前的猎弓继续习练射速。 哪怕条件有限,张仲这两日间的习练,也仍旧有了不小的进步。 他射箭的速度,比起之前要快了许多。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原本,射得很慢的缘故。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全里动员,工程的进度加快了许多,如今,只需得再有两三日的功夫,就能将今年的更役彻底完成。 要是里中众人稍微勤快些的话,张仲甚至,有可能在第四日抽出时间,去一趟乡里袭爵。 这日下午,张仲正对着五十步外的大树练着射击,突然有一个苍老且浑厚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礁兄,你在教仲哥儿射术?” 张仲将手中的箭失射出去,方才回过头,与叔公一同看向来人。 来人不止一个,而是三个,其中为首的,是一个头戴赤色带子男人,他身躯魁梧,穿着秦人制式的皮甲,腰间悬挂着短弓,箭囊,和青铜剑。 还有一面,与张仲放在道旁的盾牌一模一样的青铜重盾。 可以说是全副武装了。 到他走近时,张仲才注意到他头发微微有些泛白,但远不及张仲叔公那般严重。 张仲看着眼熟,想了一下才想起,他就是这滴水亭的亭长,也是那个拿尺子一量,就把一个十三岁的孩童生生写成了成年的好(keng)人(huo)。 嗯,他还有一个身份,张仲叔公长平之战时的同袍。 也直到此时,张仲才知道,自己的二叔公名字叫做礁,之所以会这样,那全是因为以他叔公的地位,里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敢直呼他的全名。 就算是另一个有爵位的公士,也只敢喊他张簪袅,而不敢称呼全名。 不过,张礁,瞧瞧人家这名字,再看看自己的张仲,他顿时感觉到了来自列祖列宗的深深恶意。 这张家,他估摸着,从建立开始,到现在,怕是不止一个张仲了。 很有可能,有很多很多个。 毕竟,这名字翻译过来,那就是张二啊! 比张三好一点,也好不到哪儿去。 “炭,汝怎么过来了?”老人也不再督促张仲了,给了一个眼神,示意他跟着自己一起,过去接到来的亭长。 “有些小事,过来与你说说。”炭说完之后,看了一眼张仲,顺手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发出一声惊叹。“不过十数日不见,仲哥儿又壮了些呀。” 张仲:.......... 我能怎么办? 我也很绝望啊! 这么长下去,以后怕不是要变成四方的,到时候,威猛是威猛了,但魅力什么的,完全就无缘了好吗? 再配上一副络腮胡子,那就是活脱脱的猛张飞啊! 这还算好,要是挺个大肚子的话,画风说不得就变成真三的许褚了。 张仲心中的吐槽一大堆,但脸上还不得不露出笑容。“谢长者夸奖。” “非是夸奖。”炭捋了一把下巴上茂密的胡须,笑着说道。“实在是事实如此,若是仲哥儿,再长上一副茂密的胡须.......” 张仲:!!! 聊不下去了。 告辞!!! 炭再次捋了一下自己的大胡子,自得的说道。“便当得起美男子的称呼了。” 我听到了什么? 有人长得跟银背大猩猩样,还留一脸大胡子,居然还敢恬不知耻的说自己是美男子。 你怕不是对美男子这个词语,有什么误解。 不对,难道说,在秦国,女人们的审美观是这样的? 画风何其清奇呀! “借长者吉言。”张仲眼角余光上下打量了一下炭,身材雄壮,可称得上是虎背熊腰了,但美在哪里,确实没发现。 “别夸他了,他以前什么样,你也知道。”老人打断了炭的话,伸手想要拍拍张仲的头,却发现够不到,便拍了拍张仲的肩膀。“那都是里中之人夸的。” “骄则损。” 炭认真的点了点头,严肃的说道。“是我想的不周到。” 随后,他回过头来,对着张仲说道。“仲哥儿这身板儿,长得跟野猪似的。 老人:......... 张仲:......... 牙根痒痒,好想打人。 张仲还没有付之行动,旁边的老人就动手了,他一脚踢在炭的腿上,将他踢了个半跪,随后抬手一抓,擒住其胳膊,腰间用力,膝盖顺势一顶,一掀,就将他按倒在地。 “你是最近太闲了,想松松筋骨?”老人的咆哮声,响彻了整个工地。 张仲一惊,看向那两个亭卒,却发现他们早就偏过头了,并且,还在闲聊着些什么。 想了想,张仲也偏过头,装作没有看见两个老小孩的样子。 但被按倒在地的亭长却发出了哈哈大笑,好一会儿,才止住,他说道。“距离军中如此,过去多少年了?” 老人松开他,沉默了一小会儿,才说道。“二十多年了。” 炭翻身爬起,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他也不去看左右,他知道那些里中农人,不敢回头看他。“是二十三年了。” 老人眼睛微微眯起,就这样看着炭,看了好一会儿,方才开口问道。“王欲兴师?” 炭微微一愣,随后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没有这回事,你也知道,冬天寒冷,不是行军的时节。” “那你........” “我接到了一封行文,要出一趟门,这一去,不一定就回得来了。” “所以,找你叙叙旧罢了。” PS:公司聚餐,紧赶慢赶,赶了两章,给大大们道歉。 34,杀官的群盗 “是何事,让参加过两次伐赵的你,如此胆怯?” “非是胆怯,实在是身体不由人呐,年纪大了,早已不复当年之勇。”炭揉了揉肩膀,指着左胸口说道。“你可还记得?” “当年车骑将孟咸身死,我为赵骑所逐,重伤回营。” “自然记得。”老人沉默了一下,方才说道。“你带回来的,可是河内健儿五万人身死的消息。” “这却........如何能忘?” 一阵长久的沉默之后,炭才打破了沉默,出声到。“这些日子,我的胸口又在隐隐作痛,恐伤势已然反复。” “那一戈,毕竟险些伤到了我的心脏。” 说到这里,炭竟然笑了,并笑得十分畅快。“也是那赵人长久未食,力道不佳,才让我逃过这一劫。” “活得一命。” “如今,却也不亏了。” 老人也跟着笑了,战场上,这样的伤势还能活下来,确实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你还割了他的头。” “是啊,我还割了他的头颅。”炭眼神一亮,连带着腰背都挺直了些,似乎又恢复了当年的豪气,但很快,他气势又弱了下去。“我左臂,已然使不得力了。” “如此严重。” 炭点了点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而说起了此来的原因。“前两日夜间,乡上游缴来到亭中,言道,县内有群盗出入,足十人。” “十人,群盗?”老人低低念叨了一声,随后看向张仲。 张仲正准备解释,就被老人的大手拍在了肩膀上,他点了点头,夸奖张仲。“汝做得很好。” 咦??? 你这就明白了? 真的不需要我再解释一下吗? 炭看了看张仲,再看了看老人,似乎明白了什么,饶有兴趣的说道。“游缴说,他来里中时,未曾见到你,便与仲哥儿交代了。” “仲哥儿是如何说的?” “他言道最近有亡人出没,有三人以上于里中经过的外人,须得告知于他。” 老人脸上有了些笑容,显得颇为开心。“并使壮男子两人,留于里中。” 炭很明显有些惊讶,他上下打量了一遍张仲,似乎没想到这个每日里只知道打人杀狗的年轻人,会处理得颇为得当。 “临敌而不乱,言之于弱,以固军心,并防敌于外。” “此用兵之道也。” 不过刚说完,炭还没来得及捋一把胡子,就看到张仲和老人都直勾勾的看着他。 他想了想,才说道。“仲哥儿倒是.......” “倒是,还不算笨。” 张仲看他,是因为他发现面前的亭长,很是知道些兵法的道理,因此,很有些钦佩。 但此时,经过他刚刚的一句话,原本在张仲眼中还有些高大的形象就轰然倒塌了,取而代之的,是半个逗比。 你要么就夸,要么就憋说话。 “你此去,与此事有关?”老人毫不意外他会这么说,但对于逗比这种生物来说,你要是反驳他,那话题,可能就回不到正轨了。 所以,你只需要不理他,并给他一个原本的话题就好了。 “然也。”说起正事,炭就要正经多了,他点了点头,接着说了下去。“今日上午,邮人加急从县上,带回了一封行文。” “言道,贼曹掾所派出追击之人,已经找到了他们留下的痕迹,似向我们这边来了。” “那又如何?”老人双目一瞪,毫不惧怕的说道。“赵人甲士我尚且杀得,群盗便杀不得?” “一群乌合之众,若在繁茂林中,你我二人便可将之杀尽。” “并非如此简单。”炭摇了摇头,接着说道。“你可知道,他们犯的是什么罪吗?” “什么罪?” “杀官。” 老人眼睛更睁大了几分,脸上有些不可置信。“竟有人胆敢杀官?” “不怕车裂吗?” “还不是一般的杀,乡三老,游缴,和四名求盗,尽杀了。” 老人倒吸一口凉气,张仲也跟着倒吸了一口凉气。 乡三老,游缴,和四名求盗,也就是说,乡政府,连带乡派出所,几乎被整个端了。 放在后世,那绝对是一场可以全国通缉的超级大案。 甚至,还会出动军队协助捉拿。 就像当年在雾都,追捕周某那般。 “那游缴,虽未曾参加过长平大战,却也是前些年伐韩时,活下来的锐卒。” “论林中作战,单人破敌,百步射击,自然不如我等斥候,但阵战之能,却不差太多。” 炭长出了一口气,似乎要将心中的郁闷全部吐出来,好一会儿才继续下去。“但他,和四名求盗,皆被贼人所杀。” “兵器铠甲呢?” “被贼人盗走了。”炭说到这里,却揉了揉眉心,似乎很有些头疼。“他们还打开了乡中游缴武备,尽取之。” 杀警,还抢了乡派出所的枪械库。 卧槽! 要是在前世,军队出动妥妥的了。 但在秦国,看他们的样子,这算是一件大事,但还远远达不到震惊的程度。 甚至,连多畏惧都算不上。 “是以,他们不是手无寸兵的普通群盗,而是一群,弓,剑,盾齐备的甲士。” 老人看着炭,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县上让你配合捉拿?” “然也。” “我将于山路要道布防,以拦群盗。”炭苦笑了一声,随后闷声说道。“以我现在的身体。” 他指了指身后的两个亭卒。“带着这两个不济事的新卒,若真不幸遇到的话,恐怕,就要回不来了。” 老人默然,他知道了这个同袍来这里的心思,他是来寻求帮助的。 滴水亭所辖的十个里当中,上过战场,杀过甲士的人不少,但真正能在小队作战当中,杀得死甲士的人,却不多。 而他,算是杀得最多的人之一了。 而另一个之一,就是面前这个逗比。 老人侧头看了一眼张仲,作为半个里正,像这样的情况,县上是一定会征招他的。 而他自己却不一样,他有爵位,不是全国性征战,以他的年龄,都是可以免于征招的。 而同袍也知道这一点,询问他,只是为了让他自己做决定。 “仲儿,你去与我寻碗水来。” 35,九年义务不敌腰间盘突出 张仲察觉到了不对,他仔细看了看老人的表情,好一会儿才说道。“叔公。” “让仲去吧!” 老人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张仲能猜到他支开他的用意,但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十三岁的黄口孺子,你连鸡……” “我杀过鸡。” “你……” “我还杀过狗。” “用手。”张仲将手扬起,捏了捏拳头。“生生掐死的。” 老人胸膛剧烈起伏,大声吼道。“你杀过人吗?” “没杀过,但仲不是杀不死。” 老人喘着粗气,好一会儿才平息下来,他不再训斥,而是和颜悦色的和张仲说道。“里中众人皆在劳作,须得有人监工。” 他指了指大冬天仍然在不断擦汗的民夫们,和那些不断将夯锤提起的妇人。“若是误了修路的事情,县司空怪罪下来,全里皆要受罚。” 老人语重心长的说到。“因你一人之故,而使全里获罪,这是丈夫所为吗?” 张仲也侧头看了看,里中无论男女,都在紧张有序的工作,他们是不应该受罚,但可以让其他人监工啊。 比如身为公士的丘,和身为里监门的另一个老人。 便是没有他两,以张礁的威望,随便安排个人,里中众人,恐怕也没有敢不认真的。“不是,但是……” “没什么但是,就这么定了。”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帮他把甲胄穿的整齐些。“你须得在家中好好练习武艺,待我回来考较。” 张仲本能的就想说一声唯。 但唯个屁啊! 既然好好说不顶用,那么..... 就讲大道理吧! 我九年义务教育,还上了大学,难不成还说不过我这不识字的叔公。 “我大秦以军功立爵。”张仲正了脸色,第一次对着老人这般认真而且严肃。“可有战事?” 老人微微眯起了双眼,缓缓说道。“自然有。” “多吗?” 老人的眼睛眯得越发的小了,他似乎明白了张仲想要说什么,但还是没有说假话。“大战十数年间必有一次,小战无岁不有。” “然也。”张仲嘴角有了点笑容,随后抛出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我已然成年,如遇战事,军中可否征招?” 老人嘴角一勾,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你才十三岁,尚未成年。” 张仲胸口一闷,像是被一把大锤狠狠擂了一下,好悬没缓过气来。 他想过老人会辩驳他,但他没想到的是,老人这么大年纪了,居然睁着眼睛说瞎话。 张仲心中,已然有了九年义务教育不敌腰间盘突出的预感,但还是强硬的反驳到。“我已然成年,乃是亭长亲手所量。” 张礁双目睁开,须发飞扬间,表情带着些老人所不应该具有的桀骜。“我现在就可以让你成不了年。” “我..........” 好嘛,这是遇到不讲道理的了。 眼见两人似乎要杠上了,炭咳嗽了一声,插嘴说了一句公道话。“户籍行文已经交上去了,现在,恐怕已经到了户曹的案上。” 他认真的说道。“已然,是改不了了。” 老人脸上一僵,似乎没想到自己的同袍会在这时候拆台,正想强硬的怼回去,却听他接着说了一句。“不过,我可以不让仲哥儿去。” 老人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给了张仲一个“你还嫩”的眼神。 这次,轮到张仲的脸黑了。 一群权限狗。 好气呀! 张仲也不再和老人争论到底成没成年的问题,而是诚恳的说道。“便算我现在并未成年,但战场,仲迟早要去。” 说到这里,张仲停顿了一下,随后,抛出了自己的杀手锏。“叔公如此,岂非是欲我,连血都未曾见过。” “就去那百死之地?” 老人的脸色有些动容,但还是想要说些什么。 张仲打断了他的话,接着说道。“若是战阵之上,仲见血而怯,岂非身死人手?” 老人终于沉默了下来,他侧头看了看旁边的同袍炭,只见得他点了点头,说道。“仲哥儿言之有理。” “见见血也好。” 老人的语气松动了些,但还是有些犹豫。“可此去,危险太大。” 炭淡定的笑了笑,接过话头,笑着说道。“我私以为不然。” “若是十人甲士,仲哥儿尚有畏惧,万人之战,当如何?” 这话说得好。 张仲暗暗为这句话点了个赞,正准备开口表示赞同,却被下一句话惊了个踉跄。 “夫野猪者,固然强猛,也须得滚得泥泞,才有虎豹咬之不动的甲胄。” “仲哥儿譬如野猪,而此战当如泥泞。” 张仲:.......... 你才是野猪,会不会夸人? 老鹰也好,虎豹也好,哪怕是黑熊,甚至是熊猫我也认啊! 说什么野猪? 但无论怎么说,这件事算是成了,老人也不再反对张仲跟着一起去,相反,他开始积极的布置善后的事情。 “二三子,且先不要做了,过来一趟。” 里中众人抛下正在拖动的石头,和正在捶打的夯锤,很快就聚集在了一起。 他们先是看了看亭长,然后才望向张礁,眼中有疑惑,有茫然,却没有出口询问。 “陶,你且过来。” 正在不远处晒太阳的公士站起身,三两步走了过来,他看了看亭长,眼中同样有些疑惑。“簪袅有何吩咐?” “汝,这几日负责监工,不可徇私。” 陶看了一眼张仲,嘴微张,却还是没有问为什么,只是答道。“唯。” 张礁环顾了一下里中的众人,接着说道。“我与仲哥儿要随亭长去擒拿在逃亡人,尔等须得好生做活。” 众人皆高声应是。 随后,老人将目光投向张仲的母亲。“棠。” “你选两个妇人出来,与你一起,负责做羹。” “唯。” “继续做活去吧!” 将离开之后的事情安排完毕,老人看着里中众人尽数走开,方才拉着张仲走到路边,对着跟过来的炭询问到。 “说罢,此事到底是什么情况?” 炭仔细思考了一下,才缓缓对着两人,说出了整件事情的始末。 36,抢亲引发的血案 “事情发生在半个月前。”炭席地而坐,与张仲和张仲叔公坐成了整齐的一排,这也是秦国普遍具有的强迫症。 “在余山乡,有人举报,言道有人想要强娶其里中女子,并打了人。” “这本是一件私斗的小事,按律不过罚城旦一年,甚至都不用剃去头发之类的肉刑。”炭摇了摇头,接着说道。“若是有钱,还能以钱财替代。” “毕竟,那女子未曾受到侮辱,也并未被强行娶走。” 张仲细细的听着,并记住了亭长所说的律法,私斗,罚款,或者罚为城旦,做一年的活。 “但当地亭长,带亭卒前去捉拿时,却发现了大事。” “那贼人,来自一个叫做花蛮里的地方。”炭侧头看了一下身后的亭卒,喊了一声。“去,与我等打些水来。” “唯。” 亭卒走后,炭才接着说道。“那里不是普通的里,而是自垦田地的蛮人。” “自垦田地,蛮人?”张仲纳闷的问了一句,自垦田地他倒是懂得,但蛮人,这种古代的种族,他一直都不太明白是啥。 炭点了点头,随后与张仲说起了自实田的由来。“自垦田地,指的是一些犯罪之人,在赎回自由身后,成为黔首,自行开垦的田地。”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蜀郡是很寻常的事情。”炭指了指正在远处做活,黥了面的黥蝇,说道。“毕竟,蜀郡,向来都是流放罪犯刑徒的地方。” “至于蛮人,就是那些不识教化,不通语言,以部落而居之人,野人则指逃往山中的亡人。” 张仲了然的点了点头,这么一说就清楚多了。 不过,发现的大事,难道是这叫做花蛮里的地方,田地开垦得太多了? 或许是起了话头,炭接着说起了另一件事情,关于关中律法的事情。“在关中律法中的“徙千里”就是指的流放到我们蜀郡。” 说到这里,炭嘿嘿一笑,有点嘲讽的说道。“对于关中人来说,这可是仅仅次于车裂和黥面的重刑。” 张仲有些疑惑,他前世,和这一世,都在蜀郡,一直感觉这地方,山多水多美女多,没啥不好。“为何?” 炭这次却没有开口,他接过亭卒递过来的水,大喝了一口。 而张仲的叔公,却接过了话头。“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蜀地这地方,大部分都远不如关中平坦。” “况且。”老人指了指那一望无际的大小山丘,和其中茂密的原始森林,说道。“你看这大山,这其中,也并不是荒无人烟的。” “其上,有着无数的野人和蛮族。” “他们,吃野兽不剥毛皮,更有甚者,以吃人为俗。” “对于关中人而言,这里山道艰难,日夜与野兽为伍,更有吃人的蛮族,这难道不是应该恐惧的事情吗?” 老人这么一说,张仲顿时觉得,流放到这里,恐怕还真是一件让人恐惧的事情。 “而长年流放刑徒,使得蜀郡良家子与罪犯刑徒杂居,便是许多良家子,上数三代,也曾是罪犯刑徒。” “譬如。”老人指了指自己。“我们张家。” 也就是说自己家,在这杨树里,也曾是自垦田地的刑徒罪犯咯? 难怪叔公和自己一家,都对仆人挺好,是因为自己以前也曾是隶臣妾的缘故吗? 老人拍了拍张仲的手,说到。“你祖辈,拼了性命,才摆脱奴籍,这是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 感叹完之后,老人有继续给张仲讲起了蛮族的事情。“这些蛮人,不识教化,常袭击行人,是故,蜀地捉拿他们,以之为奴,这也是蜀地隶臣妾的主要来源。” 炭喝足了水,长吐了一口气,接过话头。“但他们当中,有些人被历代蜀郡守所教化,加入了秦国,被编入了国中的户籍,便成为了在籍的黔首。” “时间久远一些的蛮人,如今,甚至都有了爵位。” “但这只是少数,而大部分这样的蛮人,所呆的地方,往往十分偏远,在无人之地,自垦田地。” “虽然,也归属于当地的县乡所管辖,并接受律法的绳治。” “但他们,与普通秦人毕竟不同,相对于律法和当地官员,他们更愿意听从于族中长者的命令,也就是原本蛮族的首领,或其子嗣。” “而这次,当地亭长发现的大事,就是这个叫做花蛮的族群,他们,还保留着抓外族通婚的习俗。” 抓? 开局一根棍子,老婆全靠敲吗? 后世的单身狗,看到了不知道得有多羡慕? 张仲的思维日常散发,但眼见炭又要开口,就将其抛在脑后,安静而认真的听他讲述。 “当地亭长还算尽职,以查户籍之名,探得里中,竟有十余女子,皆是抓来的。” “其中多数是山中的其他蛮人,她们不属于黔首,便算不得犯罪。” 不在法律保护中的人吗? 也对,秦国自己都抓蛮人做奴隶,这些已经成为秦国子民的蛮人,抓点其他蛮人,确实算不得什么事。 “但其中,有一人,却是乡上的失踪女子。”炭叹了口气,接着说了下去。“亭长当时便写了行文发回乡中。” “之后便有了游缴带人前往捉拿的事情。” 再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张仲便知道了,那是一件举县震惊的大事。 那群不识教化的蛮人,竟围攻了过去捉拿的游缴和求盗,将他们全杀了。 随后,老弱尽入山中,壮年前往乡里,欲打开武备,携兵器逃归山中,在抢武备的过程中,被三老带民夫前去阻拦,于是,便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乡三老。 之后,他们在归山途中,被聚集起来的各个亭长带人围剿,壮年死伤近半,只剩十余人,亦偏移了原本的路线。 听完整件事情的始末。 张仲内心也是感叹,这群蛮人当真是无法无天! 也因此,张仲便知道了,为什么游缴上次来的时候,让他不要逞匹夫之勇。 因为,这些群盗,乃是杀过大秦甲士的。 还不止一两个。 37,出发 第二日鸡鸣时分,张仲穿好甲胄,将剑,盾,弓,箭囊都带在身上,正准备走出卧室,却听见一阵敲门声响起,他将门打开,看见张母正站在门外。 张仲犹豫了一会儿,才问道。“阿......母,有什么事吗?” 棠摇了摇头,随后上前一步,将张仲系好的甲胄带子解开,重新系了一遍,口中说道。“甲胄不要系得太紧,会不好使剑。” 棠将甲胄系好,并为张仲戴好兜胄,嘴唇张了张,欲言又止,却又最终什么也没说。 张仲心中微微叹了口气,他自然明白妇人担心的是什么,便笑着说道。“叔公和游缴都是杀过赵人甲士的老卒,有他们在,仲儿不会有事的。” 棠强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向着门外走去。 张仲亦跟着走出门,迎面便撞上了跳动着过来的张季。“兄长,我有事要与你说。” 眼见他神神秘秘的,张仲便低下头问道。“什么事?” 张季将头靠近张仲的耳朵,小声说道。“兄长,听说杀群盗会有钱财奖励,你要多杀些,给你自己买件好的甲胄。” 杀悬赏的人自然会有赏金,张仲笑了笑,好奇的问道。“你是听谁说的?” “濛啊!”张季丝毫没有隐瞒,将自己所知道的说了出来。“杀群盗一人,可获金十四,十个群盗,那就是百四十金了。” 张季还小,根本想不到这件事情的危险性,只觉得以自己哥哥的武力,这次不过是手到擒来,便十分憧憬的说道。 “到时候,还可以把房子修修,给兄长娶个好淑女。” 张季后面的话,张仲完全没有在意,他此时所想的,全是那一百四十金。 他知道杀贼有钱,但事实上,他是真的没想到,群盗的头颅,在秦国居然会这么值钱。 要知道,据张仲所了解,秦国的一金,几乎相当于近六百钱,而一石粗粮,也不过三四十钱,也就是说,一个群盗的首级,几乎就相当于二百一十石粗粮了。 简单来说,一个人头的赏钱,就够张仲好好吃上一年了,哪怕他这个大胃王,每天吃一百斤粗粮,那也够吃两百多天了。 当然,这是换成粗粮,若是换上好的稻谷,便只有百石左右了。 但即便如此,这悬赏的金额,在任何一个朝代,也算得上是极高了! 不对,这小子什么时候会算数的? “你会算数了?” “濛教我的,他识的字比兄长还多哩?” 这是句废话,张仲内心深知,只要是个人,但凡识点字,都比他要多。 “原来如此。”张仲随口回答了一句,然后侧头看了看不远处正在墙边找着什么的濛,他知道这个男人有些难言的过去,也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便也没有问他以前为何不教。 想来,不过是因为张仲那时,太过于没有前途吧!“那你先随濛学字,我这便要出去了。” “兄长要快些回来。” “嗯。”张仲点了点头,正准备出门,就被濛拉住了。 他伸手递过来一根矛杆,正是张仲一直在练习的那根。“这矛杆,比县乡武库中的要好。” “仲哥儿带上,换上矛头,便是一柄上好的长矛了。” 张仲捏了捏熟悉的木棍,将濛仔细打量了一遍,随后,才笑着说道。“张季,就拜托你了。” “濛识字不多,亦不是有意欺瞒.......” “无妨。”张仲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他不用多说,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因为什么,就不用过多的去探究了。 “仲儿,带上这个。”张母也走了出来,她手中提着一个硕大的布包,看外形,怕不是有数十斤重。 “这是什么?” “这是阿母昨日夜里为你做的干米。”张季舔了舔嘴唇,似乎还在回味着什么。“可好吃了。” 干米,锅巴吗? 还是别的什么? 看了看那个硕大的布包,如果真的是锅巴的话,这么多的锅巴,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做出来? “此去,亭中会发放粮食,阿母何必如此辛苦?” “吾儿饭量大,须得多吃些。” 张仲不再多说,伸手将那一大包的锅巴接过,看向在人群中欲言又止的小秀。“秀儿也有东西要与我?” 小秀低下头,摊开手掌,里面有一只煮熟的麻雀。 “我....我昨日里捉了一只雀,煮熟了,仲.....仲哥儿要不要带上?” 张仲:........ 这么小,顶什么事? “好,多谢秀儿。” “不....不用。”小秀连忙摆手,怯怯的躲到了细的身后。 张仲最后看了一眼阶上的众人,然后转身,向着屋后走去。 身后传来张母的嘱咐。“你要小心着些。” “仲,知道了。” 到得屋后,张仲一眼就看见了他的叔公,他此时头戴兜胄,身着皮甲,腰间挂着青铜剑和弓箭,手里还提着一面木质的轻盾。 与一旁的亭长,和一个亭卒站在一起,很有些张仲前世在网上看到的兵马俑的味道。 张仲看了一眼,好奇的问道。“另一位亭卒的兵甲呢?” 炭笑了笑说道。“他的兵器铠甲与你叔公了,他此时带着也没什么用。” 原来如此。 张仲看了看穿着棉衣,像是出来做苦力的亭卒,内心为他默哀了一下。 “你身后这一大包,是什么东西?”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背后,很有些纳闷。 “我阿母做的干米。” 张礁点了点头,深以为然的说道。“是要带些,不然与你送粮食都得专门派人。” 张仲有些脸红,强行转移了话题。“我们现在出发?” “然也。”炭转过身,顺着刚刚修好不久的山路向前走去,一边走一边说道。“我们到广都县,有两条山道。” “大道此时各亭正在修路,民夫甚众,他们当不敢去。” “所以,我们去小路。” 张仲点了点头,顺便问了一句。“有矛尖吗?” “有的,白石亭和双桥亭的人,应该会比我们先到,他们会带去亭中的武备兵器,在山上等我们。” “除了强弩,都有。” 38,白石亭长 这是一座小山,孤零零的立在大山旁边,四周是一些开垦过的田地,和一望无垠的森林草木,山脚下,还有一条通往大山上的小路。 而张仲几人,此时就坐在小山顶上,旁边不远处,还有五个全副武装的甲士。 他们,是白石亭过来的亭长和亭卒。 而这里,也正是三亭协作的布防区域。 “仲哥儿还得多走走才是。”炭一边喝水,一边对坐在身侧不远的张仲说道。 “不然,去得军中,堕了我蜀中军爬山涉水,如履平地的名头。” 张仲此时正在用青铜箭头小心的捅破脚上的水泡,听得炭所说的话,深以为然,便诚恳的回答到。“亭长教训得是。” “是个屁。”张礁却大声的拆了台。“当年王龁将军攻上党时,以我等蜀中军为前驱,先登城墙。” “正是此人,站在云梯上,双腿都还在发抖。” 炭脸上有点尴尬,但还是强行辩驳到。 “那是因为云梯太高了,在晃。” “不是抖。” “你爬树就不高了?难道就不晃了?” 不理两个相互拆台的老人,张仲认真的检查了一下脚上,三个水泡已然全部挑破,很疼,但还算能忍住。 主要是这东西,要是不挑破的话,会疼更久。 挑破了,当时或许更疼,但之后,却会好上很多。 松了一口气的张仲,想起了自己这一路的艰辛。 自滴水亭出发,张仲经历了足足半个多时辰的山路,走了大约二十多里,才到了这里。 至于其中的过程,那简直不可描述,完全就是一场噩梦。 即便是张仲两世都身为蜀中人,也未曾走过这么艰难的路,足足付出了三个硕大水泡的代价,才走到了这里。 终其原因,是因为这时候的山道未开,大小丛林密布,许多地方根本没有路,须得自己用脚踩出路来。 其间,更有刺猬,荆棘,碎石,断木之类,层出不穷,走起来何止是一言难尽。 尤其是,在你还穿着草鞋的时候。 那滋味,简直酸爽。 从怀里摸出张礁给的药,张仲小心涂抹在伤口的位置,再将包裹上的麻布撕下一小块,给两只脚上的伤口都包上。 做完这些的张仲,缓缓将脚放在草鞋上,还未曾放好,就听得噌的一声。 一把类似于匕首的兵器,插在了张仲的脚前,距离他的脚尖,只有一寸不到。 张仲身躯本能的一抖,随后才听见炭带着笑的声音。“仲哥儿,这是你要的矛头。” 你这么投,就不怕插到我的脚上吗? “你过去。”张礁的声音,也在张仲身后响起。“再过去一点。” 随后便是炭的声音。“你要做什么?” “我想朝你投一把剑。” “不不不,我有剑了……” “且放宽心,准得很。” 张仲回过头,只见他叔公张礁正手持青铜长剑,跟着炭的移动而移动。 果然,天道好轮回。 微微一笑,张仲拔出面前的矛头,将其平放在手上仔细打量了一下。 整个矛头全长大约一尺,矛刃比起青铜剑来说并不算锋利,但顶端却十分尖锐。 两边各有一根凸起,类似于脊梁。 使得整个长矛头,呈扁平的十字形。 只一看,便知道这东西不是用来劈砍的,而是用来突刺的兵器。 矛刃往下,是一个类似于漏斗的空洞。 这是用来穿入长矛柄的。 没有螺纹,更像是后世的圆撬柄,只是要更厚一点。 张仲将其套入长柄,使劲扭了扭,随后再将长矛竖起,在地上用力杵了杵。 此时,整个长矛头便算是安装完成了,并且,轻易取之不下。 可以说,是极其方便好用了。 装好长矛的张仲也没什么事做,索性便拿起长矛忍着脚上的疼痛,开始习练长矛的突刺,以加深自己的身体记忆。 毕竟,练武这种东西,最忌讳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仲哥儿这长矛倒是练得不错。”炭摸了摸下巴,随口对着张礁问道。 “你从小教的?” 张礁摇了摇头。“认真习练,不过一月的样子。” “嘶!”炭倒吸一口凉气,由衷的夸赞到。“着实厉害。” 时间,就在张仲忍着疼痛,习练长矛当中缓缓度过。 直到,双桥亭的亭长和亭卒到来。 “我来时。”双桥亭的亭长,刚上来就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严肃起来的话。“接到了邮人带来的行文。” 张礁和炭,还有白石亭的亭长都走了过去,出声问道。“行文上怎么说?” “贼人。”双桥亭亭长指了指旁边的大山。“已被贼曹掾的追兵和各地亭长,驱赶入这大山之中了。” “他们极有可能从我等这里突破,穿过山林,直入牙门山(峨眉)。” 张仲也跟着侧头看了看旁边的大山,说是大山,其实,也不过四五百米的高度,但占地却很有些辽阔。 更兼其上的树木,多是四季常青的种类,所以,即便是立了冬的时节,整座大山,看起来也是郁郁葱葱,十分繁茂。 这样的山中,怕是不好捉人吧? 你确定是驱赶,而不是一个不注意,别人逃进去了? 但白石亭亭长听完,却是笑了。“若真是如此,那就最好不过了。” “其头颅,必成我等家中余财。” 白石亭众人皆大笑附和,全然未曾将那些群盗,当成多大的事。 双桥亭的亭长眉头皱了皱,似乎很有些反感,但并未多说什么。 “这白石亭亭长,唤做茂,大你六岁,袭的是其父的爵位,也是个未曾上过战场的孺子。” 张仲侧头,出声的是身边的叔公。 他此时正看着张仲,脸色显得分外严肃。 “他无长辈教导,不知兵凶战危,小瞧这生死之事,来日必吃大亏。” “你切不要和他学。” 这是担心我被同龄人影响,产生了骄躁之心吗? 张仲正要回话,耳间却听得那白石亭亭长,已然在和亭卒讨论,拿了赏钱要买什么了。 心中一阵无语,这家伙的心,不是一般的大呀! 转念间,张仲又想到前身,若是没有自己的穿越,他会不会也混成这幅鬼样子? 不,以前身那副德行,19岁的时候,要是真的长成这幅鬼样子,那已经算是歪脖子树长直了。 “仲,谨记。” 39,算了,私斗犯法 布防,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三个里加起来,总共有十五人,不算少,但在这近百米高,几亩地大小的山丘上,也实在算不得多。 并且,还要分成三波,轮流值守。 那人数就更少了。 好在,这个山丘上有个不小的山洞,可以住人。 不然,还须得像其他布防的地方一样,自己修建住处。 “我白石亭的人,背着兵器辛苦跋涉过来,路远道艰,今夜,我们不当值。” 白石亭长的声音十分洪亮,引得张仲一阵侧目,他不由得对身边的叔公问了一句。 “他们此来,背了什么?” “十多根长矛,几把长戟和青铜剑。” 那还挺多的,是不应该当值。 张礁看出了张仲的想法,问道。“是不是觉得东西很多?” 张仲有些疑惑老人的问题,但还是诚实的回答道。“是。” “白石亭,离这里只有四里路。” 张仲:…… “那我双桥亭还背了釜,盾,甲胄,和弓箭过来呢。” 双桥亭的亭长是个中年人,声音比白石亭亭长还要大,将他的声音整个压了下去。 “本来,运送釜,盾,甲胄乃是白石亭的活,他多半是嫌累,向游缴揽了运送兵器的活,还抛开了弓箭,游缴与他死去的父亲乃是同袍,便答应了。” 难怪双桥亭的亭长这么看不惯他。 “今夜我们滴水亭值守。”炭的声音响起,平平淡淡,没有丝毫的波动。 “甚好。” “亭长和张公年纪大了,这如何使得?” 两个不同的声音,显现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张仲不由得对双桥亭的亭长心生好感。 “还是我双桥亭先值守吧,滴水亭最远,来往辛苦,炭公和张公且好好休息一夜罢。” 张仲就这般看着,心中再次觉得这双桥亭亭长,确实是个值得深交的人。 “不必如此,我等还没有老到走不动路。” 随后发生的事情,张仲便没有细听了,左右不过是一番推辞谦让的话语。 直到张礁再次出声。“仲儿,与我一同过去。” “唯。” 当张仲走过去时,双桥亭的人已经开始挖土,准备修灶。 而炭,正站在石头上等着他们。 “今夜,我们值守。” 张仲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 “那当如何布防?” 炭指了指不远处大山上,那被茅草和灌木所遮挡的小路。“此地,下山只有这一条路。” “乃是樵夫和猎人踩出来的。” 随后,他又指了指左边的悬崖,那悬崖足有五十多米高,几乎笔直。 “绕过这悬崖有个斜坡,虽然颇为危险,却也可以下山。” “此两处,均需要布防。” 张仲看了一眼炭指的两个地方,随后,将目光投向笔直的悬崖,他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 “若贼人自崖上悬绳以下,如何是好?” 炭和张礁对视了一眼,随后皆是一笑。 “这便是我接下来要说的。” 炭将手指再次指向小路。“我带一名亭卒,守小路。” “你叔公带一人守斜坡。” “而你。”炭拍了拍张仲的肩膀,指向那笔直的悬崖。“便站在小山之上,观察有无人等悬绳以下。” “夜间甚黑,如何看得到?” 炭却没有给张仲直接的回答,而是到反问了一句。“你看不到,他们就看得到?” 张仲这才发现自己进去了思维的误区,自己在山上尚且看不见东西,贼人如何摸黑去山上悬绳? “更何况,两边悬崖之下,我们都会在其下点燃篝火。” “可保万无一失。” 炭毕竟是老行伍,做起事来滴水不漏。 张仲想了好一会儿,也没发现有什么明显的漏洞,毕竟,这个时代交通工具缺乏,也不担心贼寇从天上飞了。 正准备应下的时候,张仲猛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他要守山上? 很明显,是一个危险性最小的地方啊! 所以说,他们还是把他当成了小孩子,这次带他出来,也确实,只是想让他见见血。 字面意义上的见。 “请恕仲难以从命。” 他来这里,是想见血,但却是真正直面危险的那种见血。 而不是做一个旁观者。 更何况,两位老人年岁都大了,还有旧伤在身,夜间露水又重。 “叔公有百步穿杨之能,叔公在山上当比仲更适合。” 一阵以九年义务教育,对腰间盘突出的辩论之后,张仲还是抢到了防守斜坡的差事。 得到想要的结果之后,张仲心满意足的从张礁的黑脸下走向山洞。 之所以到山洞去,是因为运送粮食和一些宿营物品的隶臣妾到了。 他们,将为防守的亭卒们,带来以柳絮灌成的冬被和厚厚的冬衣。 还有大堆大堆的枯草。 在往前走的过程中,张仲也从炭那里,了解到了一件事。 之所以有隶臣妾,还需要让甲士自己搬运兵器,是因为秦国对于兵器甲胄的管制。 这管制说严格也严格,说不严格,那也确实不严格。 只要有了爵位,除了弩之外的兵器甲胄,你都可以买到。 但没有爵位的黔首,隶臣妾,商人,赘婿之类的,除了猎弓,其他的兵器,除非战争的时候,否则你连摸都别想摸到。 可以说是,十分的特权化了。 张仲刚走到靠近山洞的位置,就看见六个隶臣妾正在茂的训斥下,搬动着枯草和被子,为白石亭众人在山洞中铺床。 而另外四名隶臣妾,则在和双桥亭的人搬运粮食。 张仲伸手抓起剩下的两袋粮食,走进山洞,将其放在叠好的粮食一起。 随后开始自己铺床。 张礁和炭进得山洞,也未曾开口,一样开始自行铺床。 许是因为别人与自己做的不同,茂便开口说道。“这些隶奴,连铺床都做不好,还要我来指使。” 但双桥亭和滴水亭的众人,却没有一个人搭理他。 只有他白石亭的亭卒,对着他的话一阵附和。 茂自讨了个没趣,眼见得有隶臣妾的动作慢点,便一脚踹在了对方的身上。 “还不快点,耽误了乃公睡觉,乃公扒了你的皮。” 张仲看了他一眼,随后转过头去。 算了,私斗犯法。 眼不见为净。 40,守夜 蜀郡的冬天总是黑得十分的早,才不过五六点钟的样子,一层一层薄雾也似的黑,就开始在山间流转,将树木,丛林,杂草,山石,一点点遮盖起来。 眼见天色将大黑,张仲便放下了手中一直在习练着的长矛,转身回了山洞。 “仲哥儿。”炭招呼了他一声,指了指地上堆放着的冬衣。“山间夜冷,多穿两件。” “唯。”张仲点头应是,他先是拿起隶臣妾运送过来的加厚冬衣,将其换上之后,再取了一件双桥里带过来的甲胄,将其穿在冬衣之外。 随后,他方才转身出了山洞,提起放在山石旁边的长矛和盾牌。 “万事小心。”张礁拍了拍张仲的肩膀,并将他头上的兜胄扶正。“切记,有任何不妥,便出声大呼。” “勿要逞匹夫之勇。” “叔公放心。” 张仲转身向着山下走去,跟在他身边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亭卒,正是早上将装备给了张仲叔公的那个。 “仲哥儿。” “嗯?”张仲疑惑的看向身边的男子,他身形颇为高大,但却不像寻常蜀中人那般健壮,显得有些干瘦。 “你说今夜.....”男子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说道。“群盗,会来吗?” 张仲一阵无语,这才第一天守夜呢,群盗才刚刚赶进山中不久,他除非是飞的,不然哪儿有那么快? “今夜,应当不会来。” 男子长出了一口气,脸上的表情变得轻松了许多。“那就好,那就好。” 张仲站定了身子,就这样盯着他看,直看得他有些尴尬,才缓缓说道。“但凡事皆有万一,须得谨慎些才是。” “仲哥儿放心。”男子拍了拍胸口,咚咚的响声中,颇有些豪气干云的样子。 他语气激昂,神情郑重的说道。“有我在,定不让群盗踏出山中半步。” 张仲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心中暗道“你刚刚要是不那么怂,我说不定就信了。” 不过,带着这么个队友守夜,恐怕有点艰难啊! 难怪当时炭对叔公说,要是他带着这两个亭卒,遇到群盗,就死定了。 这种未战先怯的队友,确实不能对他抱太大的希望。 张仲也只能指望他,不要拖后腿才好! 到得山下,张仲正准备说话,身边的男子就抢先说道。 “仲哥儿,你在这里看着。” “我去抱柴。”男子虽然有些怂,但还是很有自知知明的。 他知道自己不是防守的主力,便主动揽过了需要做的杂活。“去悬崖下,和斜坡上点燃篝火的事,就交给我吧!” 不等张仲回答,他便将长矛递到了张仲的手中,随后转身向着悬崖下,隶臣妾砍下的木柴跑去。 好嘛,是个辅助。 怂是怂了点,但也不是一无是处。 很快,山下的篝火便点燃了,张仲站在山脚,仔细看了看山上。 悬崖陡峭,足有百米高下,他此时所站的位置,完全看不清全貌。 “仲哥儿,火点好了,我们现在做什么?” 中年亭卒对张仲很是恭敬,并不因为张仲年纪小,就看不起他。 当然,如果没有在杨树里举石头的事情的话,就不一定了。 “布防吧,白天选好的位置。” “唯。” 张仲与亭卒分散开,独自走到一块大石后面坐下。 这大石,不过三尺左右,张仲坐下,刚好可以露出半个头颅,看到小部分斜坡和大半悬崖。 这也是张仲叔公,白天为他选好的防守地点。 毕竟,这只是防备群盗,不是军中守营盘,不需要全程站着。 就算是军中守营盘,那也有暗哨呢。 至于,将头露在外面,却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秦国的兜胄,防御范围是很全面的,几乎只露出了小半个脸。 要是这样,都还有人能在夜间,从百米多高的山上射箭,隔着几百米的距离,正中张仲面门的话。 那他也认了。 毕竟,有这本事,当什么群盗,去军中当材士,混个爵位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更何况,他还有盾,青铜重盾。 在左手上,随时可以举起来防御。 很快,天便完全大黑了,唯有斜坡和悬崖下的篝火燃烧得很是旺盛。 也成为了这夜里,唯一的光源。 张仲以前站过岗,似这等无人说话,聚精会神看着山道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至少,在这里还可以动。 不像前世,连蟑螂爬到鼻子上,都不能去赶。 “仲哥儿。” 但身边不远处的亭卒却忍不住了,他站起身,走出了自己所在的位置,并向着张仲所在的大石走了过来。 张仲心中暗叹了一声,还是自己年纪太小,虽然勇力让对方钦佩,但在威严上,还是欠缺了太多。 要是他叔公在这里,这家伙决计不敢这样说都不说一声,就直接走动。 毕竟,像他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十分危险的,若真在战场上,这就是暴露其他暗哨同袍的位置。 送双杀啊! 眼见中年亭卒越走越近,张仲也只得站起身,他爵位虽然比亭卒高,但毕竟不是直属的上下级,也不好说他,只得问道。 “有何事?” “太累了,我私想着,咱两是不是换着睡会儿。” 得,偷懒偷得光明正大。 毫不掩饰。 这也是种本事了。 “你去睡吧,有事我会叫醒你。” 本就是普通亭卒,也不能苛求太多,更何况,熬夜对于秦国的人来说,也实在是艰难得很。 毕竟,不是全民修仙的时代。 “仲哥儿,不如你先睡。”男子有些犹豫,但还是坚定的说道。“我一个人上半夜也能行的。” 张仲怀疑的看了他一眼,他并不打算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给这个胆小的汉子。 以他的胆量,群盗不出来还好。 要是真的有个万一,群盗从山中出来了,以这货现在的表现,能不能反应过来,都是个很大的问题。 “你去睡吧,下半夜我会叫你的。” 男子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那......有劳仲哥儿了。” “无妨。” 41,夜半鸡鸣 丑时(一点到三点),张仲看了看不远处的亭卒,他已倒在石头上,睡得十分香甜,只是睡姿,一言难尽。 之前放好的长矛,盾牌,青铜剑,都被他蹬开,凌乱的散落在地上,宛如垃圾。 摇了摇头,张仲站起身,放下长矛,提着盾牌,朝着山下的篝火走去。 将新抱的柴禾添在篝火当中,张仲抬头看了一眼大山的斜坡,那斜坡漆黑如墨,仿佛一只巨兽于夜间伸出的舌头。 这样占地广阔的山脉,凭借各乡的亭卒求盗,真的防守得住吗? 并且,张仲回头看一眼睡得宛如死猪的中年男子。 这些亭卒,多半是些没上过战场,且没有经过严格训练的黔首,真的挡得住那些杀官的群盗吗? 蛮人。 会不会是不是头顶上插着几根鸡毛,脸上画着各式各样符号的黑壮汉子? 想了点有的没的之后,张仲转过身,朝着大石走去,并抬头看了一眼小山之上,那里有一块庞大的石头,石头前,是一堆燃烧得旺盛的篝火。 而篝火后面,则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他于篝火前一动不动,宛如雕像。 嗯,这是占据制高点的狙击手,他的叔公。 有他在,应该能防守住吧! 毕竟,赵国甲士,他都杀了不下十个。 回到大石旁边,张仲将长矛再次握在手中。 随后,将目光投向山坡和悬崖。 这样的事情,在今夜,他还要做很久,一直到天亮方止。 时间,便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点一点度过,期间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发生。 直到,一声尖锐的鸡鸣声响起,惊动了张仲,也惊醒了正在睡觉的亭卒,他翻身爬起,扶正了头上的兜胄,抓起长矛,惊声问道。“怎么了,怎么了?” 张仲摇了摇头,将目光上移,看向斜坡上方。“是雉鸡的叫声。” 亭卒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擦了下额头上惊出来的冷汗,有些尴尬的说道。 “吓了我一跳。” 你这胆量,怎么当民警? 以后,又怎么在战场上杀敌? 要是以后的乡党同袍,都是这幅鬼样子的话…… emmmm 张仲内心中的槽点多得无法形容,但脸上却不动分毫,只将目光投向那大山之中。 他不觉得野鸡夜鸣是什么正常的事情,毕竟,之前换的木柴,还没有燃尽,此时,最多不过堪堪寅时(凌晨三点),这不是野鸡该起来的时候。 除非,有其他的动物惊动了它。 或者,有别的什么东西,比如,人。 “你在这里呆着,有发现就高呼。”张仲将盾牌握在手上,单手持着长矛,向着山坡走去。“我去看看。” 亭卒一把拉住了张仲,有些胆怯的说道。“仲哥儿,情况不明,不可,不可冒进啊!” “不若,射上几箭试试?” 这似乎,是一个很有建设性的意见,但是…… 张仲仿佛看智障一样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 他们此次来这边布防,是没有强弩的,秦国对强弩的管制十分严格,亭的武备中,根本就没有弩这种武器,无论是臂张弩还是脚张弩。 别说亭,就是乡上的武备也没有。 所以,他们现在所持的,是秦国的制式弓箭,比猎弓强出不少,但张仲试过,有效射程至多也不过三百多米。 俯射能强些,但也不会超过五百米。 而这里,到悬崖上方,已经远远超出了这制式弓箭平射的有效射程。 更何况,这特么还是仰射,几乎四十多度的角,到悬崖上方。 这家伙,怕是还没睡醒吧! 许是醒过来了,亭卒自己也发现了不对,他放开了拉住张仲的手,呐呐的说道。 “不若,我去叫其他人起来,再一起去?” 张仲摇了摇头,一边向前走去,一边说道。“可能只是野兽惊动了它,我去看看悬崖和斜坡,是否有人悬下来就行。” “不会上去。” 夜间的山道极黑,哪怕张仲之前已经走熟,也不得不小心翼翼。 更兼他此时,还不知道是不是群盗趁夜逃了下来,便更是谨慎。 一步一步小心上前,张仲接近了悬崖的转折。 越过转折,就是另一面的山坡,张仲紧了紧手中的长矛,感觉山间无时无刻不在响起的风声似乎都弱了。 他知道这是自己太紧张的缘故,便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吐出。 平息心跳之后,张仲向前连走数步。 方一转过悬崖,还没有走上斜坡,张仲就发现了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 两颗硕大的,极其明亮的灯泡。 秦国自然不会有灯泡,所以,这是一双眼睛。 一双在篝火照耀下,宛如两个灯泡一般的卡姿兰大眼睛。 张仲将左脚前跨,身躯微微低俯,随后,左手前移,用盾牌挡住自己的半个头和前胸。 再将长矛平放,矛尖正对这看不清全貌的野兽。 这是他下意识的动作,也是他这些时日的训练结果。 整个秦国所有士卒,防御的标准姿势。 野兽没有动,就这般在黑夜中静静的注视着张仲。 张仲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生怕惊了这只处于黑暗中的掠食者。 一人一兽,就这般以篝火为中心,相互对视。 不知过去了多久,那两团灯泡也似的光源,突然向前移动了些许。 张仲心中一惊,精神愈加紧绷。 他右手握着长矛微微向后,做好了刺击的准备。 随着光源的不断靠近,张仲开始看到一团黑色的轮廓。 圆形的头,修长的身躯,目测,其首到后腿,至少有两米长。 张仲心中念头急转。 圆头,猫科动物? 这地方,这体型,难道是华南虎? 黑影走了几步就不再向前,它似乎,对火光颇为畏惧。 随后,它开始缓缓退去。 直到,消失在黑夜中。 但张仲还是不敢有太大的动作,他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猫科猛兽,但他,也曾是个家里有猫的人。 对于猫来说,如果害怕就不会去试探。 只要试探了,那就代表着,它将这种东西列为了它可以对付的目标。 那就必然,还会有下一次试探。 并且,不会太久。 42,盾前窥豹 无声移动,是所有猫科动物的基本技能,小至奶猫,大至老虎,就没有不会的。 嗯,胖虎除外。 也正因为如此,张仲站在原地许久,都感知不到那只两米多的巨大猫科动物,到底走了没有。 他只能不断的转动,以长矛进行驱赶,并在心中安慰自己,自己穿着甲胄,还是双层,只要不被它咬到脖子,应该就不会死。 并且,以自己的力气,给它一盾,管它是华南虎还是东北虎,恐怕都吃不住。 “仲哥儿。”一个声音远远传来,是那个留守在原地的中年亭卒。 刚刚听到声音的刹那,张仲心中就浮现出了一个想法。 要遭! 许是张仲太久没有回去,亭卒喊完之后,又担心的问了一句。“要不要我喊人?” 而张仲,却根本不敢回话,因为此时,他听到了风声。 在他的头顶。 电光火石之间,以长矛的长度,根本无法回援。 张仲果断丢弃长矛,左手向上,用盾牌挡住自己的头颅,随后右手去拔腰间的青铜剑。 只听得一声皮肉撞击金属的闷响,张仲左手猛然一抖,随后,脚底一沉。 整个草鞋底,都陷进了泥土之中。 一阵指甲划过盾牌的声音中,张仲合身一推。 他不得不这么做,以猫科动物的前肢力量,和指甲的锋利程度,他若是不将其推开,等到野兽爪子划过盾牌之后。 指甲进入的,就将是他的小腹。 重物落地的声音中,刚刚拔出的青铜长剑,便携带着张仲六千余斤的力道猛然劈出。 铛的一声脆响,石头与青铜剑交击的反震力道,让张仲的右手整个一麻,这势在必得的一剑,却出人意料的落空了。 与此同时,青铜剑撞击盾牌的声音开始响起,伴随着的,是中年亭卒的大呼。 他听到了张仲青铜剑击中石头的声音,此时的他,已经在求援了。 而张仲却根本顾不得这点,他将手中的长剑向前横扫,想要驱赶这根本无法看见的猛兽。 但却毫无效果。 他面前的黑暗中,没有哪怕一丁点动静。 仿佛,那只猛兽,已经被他吓跑了。 张仲知道这根本不可能,从前世网上得来的资料来看。 夜半猎食的猫科猛兽,尤其是老虎,正是它最凶猛的时候,这时的它,是可以忍受一定程度的伤势的,除非在确定已经列入食谱的生物,能对它造成致命威胁,才会放弃。 否则,杀无赦。 山上已经开始响起了呼喊,另一边的山路,炭也带着亭卒,正在朝着张仲这边奔跑。 但远水解不了近渴,他们的来援需要时间,张仲只得一边挥剑,一边向着篝火走去。 这是目前唯一的办法,毕竟,从之前的反应来看,这只猫科动物,是怕火的。 走得几步,张仲猛然转身,将盾牌朝前一推。 砰的一声闷响中,张仲长剑直刺,却再次刺了个空。 那只猫科动物,又跑了。 但好在,张仲距离火堆已经不远。 他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火堆前,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黑暗,对于灵长类物种来说,实在是太过于不友好。 尤其是,当你在和猫科动物搏斗的时候。 不过现在好了,有光。 只要有光,张仲就不再害怕这只野兽。 因为,从之前的两次交手来看,这只野兽的力量,并不如他,甚至,还差出了不少。 只是因为它的敏捷极高,更兼有夜视。 才让张仲险些吃了大亏。 心中安定下来的张仲,开始寻找那只猫科动物的踪迹。 他环目而视,一点点扫过火堆四周的黑暗,终于看到了那团黑影。 它此时,正在远远的围着火堆游走,似乎想要绕到张仲的背后。 眼见这猫科动物,似乎并没有发现自己已经看到它了。 张仲脸上便不动声色,就连眼睛也不朝对方所在的位置去看,只缓缓移动着脚步,装出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但他眼角的余光,却一直都在估算对方的行进速度。 一,张仲默数了一声,左手紧了紧手中的盾牌。 二,张仲额头开始渗出细密的汗珠,他也不去擦拭,只默默的数出了最后的一个数字。 三。 张仲猛然转身,左手同时将盾牌举起,随后一剑捅出。 盾牌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随后,利刃刺入肉体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吼!”野兽的痛呼,几乎响彻了整个山崖。 也直到这时,借着火光的张仲,才从盾牌的边缘,看清了所面对的猫科动物,到底是什么。 它有着一颗大而圆的头颅,细密的软毛上,生着一个个黑色的斑点。 这竟然不是一只老虎,而是一只,金钱豹。 身长足足两米有余的庞大金钱豹。 此时,它的左前肢,已经被张仲的青铜剑完全捅穿。 趁它病,要它命。 张仲脑海中极速闪过这个念头。 脚下连踏,张仲尽量跟上花豹的后退速度,不让它脱离自己的青铜剑。 而左手,则将盾牌向前猛然一砸。 盾牌带起的剧烈风声中,花豹发出一声嘶吼,随后翻身一滚。 长剑划过肉体的声音再次响起,张仲手中一轻。 那花豹,竟然以整个前腿几乎彻底废掉的代价,脱离了张仲的长剑。 随后,它头也不回的朝着山上跑去。 张仲也跟着追了出去。 但很快,他停了下来,两条腿终归跑不过四条腿。 就算此时,它只有三条腿,张仲也一样跑不过。 只得眼睁睁望着它,一瘸一拐的沿着乱石,草木向上爬动。 张仲甩了甩长剑,大量血珠顺着长剑洒下,鲜红色的血液在篝火前的地面上,形成一点一点的红斑。 将长剑插在地上,张仲取下了腰间的长弓,将之拉满。 打算做最后的努力。 “吼!!!”一声绝望的嘶吼声响起,张仲愣了愣,看了看自己手中还没射出的箭支,有些懵逼。 但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将弦一松。 弓弦的崩响声中,箭支划出一个漂亮的直线,正中花豹…… 身侧的巨石。 发出了铛的一声脆响。 43,张擒豹 箭支的脆响,如同一记耳光,啪啪的打在了张仲的脸上。 生疼。 二十多步,不到三十步的距离,一只高一米多,长两米多的庞然大物,他居然射偏了,敢信? 将青铜剑拔出,张仲看了一眼前后腿都受了严重伤势,还在努力向前爬动的花豹。 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一个想法。 不知道秦国,有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 有个屁呀? 是豹子的皮毛不值钱,还是豹子的肉不好吃? 在这个地广人稀,野兽横行的时代,法家那群人就算是闲得蛋都碎了,怕是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情来吧? 左手将重盾再次提上,张仲朝着这只险些杀了他的花豹走去,他要去杀了它。 “仲儿,猛兽伤重,必起搏命之心。”张礁的声音自张仲身后传来,带着剧烈的喘息。“且用矛。” 张仲转过身,看见老人正一手持着长弓,一手握着长矛,站在不远处。 他的衣衫和须发上都沾满着露水,并且,还在拉风箱似的剧烈喘息,显得十分狼狈。 但在张仲眼里,这个老人,却着实帅气得紧,老帅老帅的。 离得最远的是他,来得最快的是他,射中花豹后腿的,也是他。 只能说一句,不愧是军中老卒,着实厉害。 “好。”张仲还剑入鞘,伸手接住老人扔过来的长矛。 豹兄,我来送你最后一程了。 随着张仲一步一步靠近,花豹开始露出它长长的犬齿,并发出低沉而嘶哑的咆哮。 “叫什么叫?” 张仲将长矛一转,用长矛的柄向下一敲,正中花豹的头顶。 “嗷~”花豹漂亮的卡姿兰大眼睛,被这一棍子生生敲出血来,发出了一声尖锐的痛呼。 脚下不停,花豹继续拖着伤腿移动,速度竟然还不慢。 张仲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它一个痛快。 他将盾牌丢在一边,双手握紧长矛,打算给它致命的一敲。 “吼!”眼见张仲弃掉盾牌,花豹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翻身一跃,竟然朝着张仲猛扑了过来。 张仲心中一惊,身形暴退,随着指甲划过皮甲的声音响起,张仲抬腿就是一脚,将这足有几百斤重的猛兽踹出十几米远。 肉体撞击悬崖的声音中,花豹口鼻溢血,浑身抖动,发出低低的哀鸣声。 眼见,就要不活了。 张仲这才低下头,看向胸前的皮甲。 那里,有五条长长的抓痕,一滴滴血液正在沿着抓痕渗出,这秦军制式的甲胄,足足两层,竟然都没有完全挡住那花豹的爪子。 大意了。 为了不破坏皮毛,干了一件蠢事。 “死了?”张礁走上前来,看了一眼悬崖边上的花豹,随口问了一句。 “嗯,死了。” 老人点了点头,将长弓挂回腰间,朝着花豹的尸体走去,张仲注意到,他的脸色很是难看。 “叔公还好吗?” “无妨,只是之前跑得急了些。”张礁摇了摇头,站定在花豹的身边,想了想,对着张仲说道。“你且过来。” 张仲走到张礁的身边,却见得老人将花豹后腿的箭支拔了出来,放进了他随身的箭囊,并伸手在张仲的箭囊当中摸了一支。 噗的一声,将其插在了花豹原本的伤口上。 ??? 这一顿操作,将张仲弄得有些迷糊,他正准备开口询问,却被跑来的炭的声音打断。“仲哥儿,发生了何事?” 张仲回过头,见得炭全服武装,已然到了篝火的旁边,而他带着的亭卒,却落了他不下百米。 这身体素质,差距有点大啊!“有一只豹袭击了我,已经被我杀死了。” 炭急速上前,走到张仲和张礁的身边,他低头看了看身长两米有余的花豹尸体,倒吸了一口冷气,惊叹的说道。“这花豹,可算得上是半只异兽了。” 不等张仲开口问异兽是什么,他就再次说道,语气中带着十分的佩服。“仲哥儿当真勇武过人,如此,已称得上张擒豹了。” 张擒豹??? 不行,赶明儿我就上山去打只老虎。 改外号叫张擒虎。 三人随意聊了几句,双桥亭的人才走到花豹的尸体旁边,他们看着两米多长的花豹,也是发出阵阵惊叹。 双桥亭的亭长,更是由衷的夸赞道。“仲哥儿之勇武,军中锐士恐怕也有不如。” 一个亭卒也附和到。“这当有十人不挡之勇啊。” “有仲哥儿在,群盗何族惧之?” 一声声的夸赞,让张仲很有些不好意思。 但同样,也有些自得,心中暗道,尽管夸吧,让我在一声声靓仔当中迷失自我吧! 直到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响起。“大晚上的,一只野兽,你就把我们全叫起来了?” 那是白石亭的亭长,他此时正指着求援的中年亭卒,大声的骂到。“不知死的隶臣,打扰了乃公睡觉,若是汝在我手下,我......” “便是在汝手下,你却要如何?”炭的声音极大,宛如一只发怒的猛虎,他越众而出,大声说道。“军法言,夜起三军,过时不到,衣甲不整者,斩。” 炭拔出长剑,向前猛踏数步,直走到了他的身前。“汝信不信,我就算此时杀了你,汝的头颅,也只是我的战功。” 白石亭的亭长茂,被吓了一大跳,他连退数步,远远的离开了炭的身前,呐呐的说道。“一只野兽也要尽起?” “以盾为号,听者尽出,这是贼曹掾的命令。”炭怒目圆睁,须发皆张,对着茂吼道。“你的盾呢?” “我我.......”茂结巴了一阵,硬着头皮说道。“没带。” “衣甲不整,你说我杀不杀得你?” 茂脸色巨变,却辩驳不得,只能俯身认错。“是茂之过,炭公恕罪。” 炭的脸色微微缓和了一点,但还是掷地有声的说道。“再有下次,我便杀了你。” 茂也不敢狂妄了,只低声应是。“唯。” 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便小声对着身边的老人问到。“叔公,亭长说的是真的?” “假的。”老人脸色不变,淡定的说道。“诈他的。” 张仲:......... 44,终于有肉吃了 “这东西,浑身是宝。” 次日中午,张仲刚醒,还来不及看自己身上,处理过的伤势好没好,就被张礁拉了过来,站在他的身边,看他炮制那只死去的花豹。 他剥开花豹的皮,指了指其腿上的筋。 “它的筋,可以用来合成弓臂,使得弓弹性更佳,力道更强。” 合成弓臂,这东西难道不是用来做弦的吗? 难道我又被电视剧骗了? 也对,以前见过的军用弩,弦也不是用动物筋来做的。 管他是不是被骗了,这种太过于常识的问题,张仲也不打算去问了。 他毕竟不是百工,这不是他所应该关心的问题。 “若是早几日杀死它,我们就可以省下来一甲了。” 张仲点了点头,接过话头,问道。“若现在以此筋补给县兵曹,也不行吗?” “行文,你表兄已经递上去了,便不能改了。” “原来如此。” “不过,豹筋比牛筋要贵上许多,等制好以后,卖与县上大夫,说不得还能赚上不少。” “至少贵出一盾。”炭也起来了,他正端着一碗刚刚煮好的羹,一边喝着一边揉着眼睛。 好一会儿,他才接着说道。 “那么大的花豹,可不好对付,仲哥儿昨日是如何杀死的?” 张仲正准备开口说是自己叔公射中了它的后腿,却被老人抢先了一步。 “没看到伤吗?” “是一脚踹死的。” 随后,老人又说。“你昨日也来得太慢了些,我去时,仲儿连发两箭,都要把那豹子射死了。” “你还没到。” 张仲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说。 他已经明白了老人昨天换箭的意思了,老人是想让别人以为,那只花豹是他独立杀死的。 “我已经很快了,没看茂那小子都什么时候到的?” 随后,就是一阵相互拆台。 张仲插不上话,就准备过去吃饭,刚走几步,就看到了昨天一起防守的亭卒。 他端着一个硕大的盆子,朝着张仲走来。 “仲哥儿,你的羹。” “多谢。” “该道谢的人是我。”中年亭卒将羹递到张仲手上,感激的说到。“若是上半夜是我巡视。” “说不定已死在那花豹的口中了。” 这确实是事实,张仲听力比一般人要强,也直到那花豹快要到头顶才反应过来。 若是换成身边这个亭卒,多半是跪了。 不过,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 “若是你,你就不会去看了。”炭在不远处笑骂了一声,随后对张仲说。 “仲哥儿若有闲暇,不如与我学些字。” 这是个好主意,张仲早就想这么说了,但一直不好意思开口。 此刻,由炭主动提出来,他没有丝毫的犹豫,顺着杆子就往上爬。 “那就有劳亭长了。” “说这些作甚。”炭笑的十分和蔼。 “我与你叔公乃是生死的交情。” “若非我每日不得闲暇,当初他也不会找三老了。” 吃饱喝足,又是一个美妙的下午,张仲取出兵器,开始继续练武。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相比起聊天打屁,练武倒还更有意思些。 这一练,便是大半个下午。 直到天不太明亮时,张仲才放下兵器,找炭学字。 学字的时候,张仲将秦国的字与后世的字,一个一个的对应,认起来倒是很快,但试着书写时,却出现了问题。 因为,秦国此时的字还是大篆(zhuan),笔画极其复杂,十分难写。 往往前面写出来,后面就忘了一两笔。 但尽管如此,也让炭十分惊讶了。 “仲哥儿学字如此之快,当时乡三老,为何不愿教你?” 张仲脸色尴尬,一笔带过。“我打了三老家的孩子。” “哈哈哈,三老也太过于小气了,孩子间的打闹算得什么事?” 如果你孩子,被一拳打掉了五颗牙齿,还被掐死了一条老狗,并且自己还差点被打了,你估计也不教了。 这一学,又是两个时辰。 直到老人在火上,将花豹的肉都烤好了,张仲才停下来。 伸手接过老人递来的青铜剑,张仲看了一会儿上面略有些焦的肉。 内心中,可以说是感慨万分了。 他来到秦国足足一个多月,除了一只小麻雀,这是第二次吃肉。 多可怜。 前世哪怕猪肉再贵,也不至于一个多月吃两次啊! 将肉吹了吹,张仲一口咬下。 有点柴,还没有调料,腥味很重。 更重要的是,没有辣椒,失去了烧烤的灵魂。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肉。 真香。 “这即将成为异兽的花豹,肉可是大补,仲儿,你要多吃些。”张仲手上的还没吃完,老人就又递了一块。 张仲嘴中嚼动着,含糊的问道。“异兽是什么?” “异兽这东西。”炭用长剑割下一块腿肉,见得张仲发问,想了想说道。“说来话就长了。” “但简单来说,就是体型超乎寻常的兽类,常见的,有蛮牛,鬃猪,虎猫。” “花豹,倒是少见。” “主要是寻常见到。”老人也接过话头,夸赞的说道。“一般猎人也捉之不得。” 果然,这就是一个变异的世界,连动物都变异了。 之前想的,去打只老虎换个外号的事情,大概是要重新考虑一下了。 绝不是因为怂,主要是要做好准备。 毕竟,花豹都能长到两米多长,并且听他们的语气,还有更大的。 那么,老虎这种东西,怕不是可以长到四五米。 “似这等花豹,其实,还不算难以对付。” “军中锐士,持弩,可轻易杀之。” 你给我一把弩,我也能杀。 张仲想起了自己射偏的哪一箭,若是有弩的话,恐怕那一箭,当时就能要了这花豹的命,他也不会受伤。 炭也跟着说道。“他如今体型已超出寻常,若等得一两年,长得更大些,便难以杀死了。” “那时,便可称得上是十人不挡的异兽了。” 十人不挡。 再往上,是不是百人,千人? 跟老人口中的猛将划分很类似啊! 这就是这世界对于力量等级的划分吗? 当真是简单粗暴到无法形容。 45,秦律 第三日,晚上十点左右,张仲停下了写字,站起身,准备给炭道谢。 却被炭一把拉住,他指了指地面,示意张仲坐下。“今夜,我教你到丑时末。” “你熬不熬得住?” 张仲双目一亮,熬夜什么的,对于他来说,完全不是事。 如果不是因为炭要睡觉的话,他能每天学到天亮。 毕竟,学习使人快乐。 学习使人废寝忘食。 “熬得住。” 炭点了点头,开始在地上写一些张仲还没有学过的字。 “亭长今夜为何睡得如此之晚?” 炭手下不停,一个个篆字开始在地上呈现,他头也不抬的说道。“今夜,是茂那个小子守夜。” “我放心不下,便与双桥亭亭长两人,分别值守。” “以免那个什么都不会的孺子,误了大事。” 原来是这样。 “仲哥儿若是到了丑时,还熬得住的话,可以找双桥亭的亭长石木。” “他到时候应该已经起来了,你可以让他教你。” 还有这种好事,那必须熬得住啊! 修仙使人青春永驻。 修仙使人长生不老。 学字的途中,炭时不时就会望向山下的篝火,以免真的发生什么意外。 而张仲就轻松多了,他只需要好好认字写字就行,若是真的有意外,身边的炭会叫他。 学习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张仲这边还没有什么感觉。 那边,双桥亭的亭长石木,就已经醒了。 张仲其实很佩服他们的生物钟,说几点醒就能几点醒,也不知道身体机能是怎么判断的。 石木整理好甲胄,走到火堆旁边坐下,他先看了一会儿张仲写的字。 再看了看炭写的字,方才笑着开口。 “盗律都写到这里了?” 是的,炭教张仲写的字,都是从盗律里面抄下来的。 让他在学字的时候,能顺便背下来整篇盗律。 可以说是用心良苦了。 “那是因为仲哥儿学得快。” “是学得快。”对于炭这句话,石木十分赞同,他知道张仲初学时的水平,也知道他才学了两天。 这样的学习速度,比起他当初学字时,要快了太多太多了。 “比我当初,快了数倍还不止。” “哈…”炭大笑了半声,突然想起别人都睡了,又憋了回去。“那接下来,就由你来教吧!” 听得此话,石木微微一怔,随后诧异的问道。“仲哥儿不睡觉吗?” 张仲立刻表示自己还可以学,并且精神状态良好。 “年轻真好。”石木感叹了一声,随后开始将盗律接着写下去。 张仲看了看石木的字,写得不算好看,但却算得上周正。 至少,不会让人认不出来。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是,秦国的识字率,就封建王朝来说,简直到了恐怖的程度。 几乎只要是作为官吏的,都识字。 里长除外,因为不算官吏,并且,没有俸禄。 而这些官吏,还会教导其他人识字。 不过,不是无偿的。 这大概也是秦国,唯一一个可以光明正大收受礼物的方法。 以尊敬师长的名义。 这一学就到了凌晨五点,张仲仍旧神采奕奕,兴致极高。 但石木,却有些撑不住了。 他昨夜在山间防备,足足熬了一晚上,今夜又熬,着实是有些困了。 “亭长不若去睡,这里我来看着。” 正好多对比一下秦国的篆字,和后世的简体字之间的区别。 这大概也算是考古了。 石木摇了摇头,没有说话,只是看了外面一眼,随后,低下头继续写着盗律。 “盗律快要写完了。” “明天,你可以让炭教你一些不太常见的字。” “并多记记这两天学的。” “唯。” 石木放下木枝,拿起羊皮水袋洗了把脸。 洗完之后的石木,精神了许多。“为官不可不知法,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 “是故,盗律为秦法根本。” 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这是盗律开篇的第一句话。 不像后世把盗贼两个字放在一起,在秦国,贼是贼,盗是盗。 两者的律法,也是分开的。 区别在于,贼主要是指那些杀人,放火,危害社会治安的恐怖分子。 比如这次要抓的那些蛮人,其实就属于贼,罪名是贼杀官。 不过,为了不引起乡民的恐慌,类似的情况,亭长们一般说的都是群盗。 而盗,则是指的小偷,和强行闯人家中,盗窃东西的人。 眼见得石木很是正式,似乎要说些什么,张仲便停下了书写,认真听着。 “我且考考你。” “亭长请说。” “人有桃,甚美,路人馋之,摘五,主见,何罪?” 有人因为别人家的桃子长得好,就摘了几个,被主人发现,报于亭上,该怎么处罚? “不盈五人,不盈六百六十到二百廿钱,黔为城旦。” 不像后世的小偷小摸,被逮住只是行政拘留,甚至,只是批评教育。 在秦国,小偷的罪名就要严重得多了。 单独偷窃,一钱以上,不足220钱,就要被罚去修城墙。 刚刚学到这里得时候,张仲就想问一句周某。 敢不敢来秦国偷个电瓶车? 当然,这是个笑话,秦国没有周某,也没有电瓶车。 石木点了点头,接着问道。“有商一人,被盗,言失钱两千,捉,得钱八百,查,商端诈,问,盗何罪?商何罪?” 有一个商人,被偷了钱,说自己丢了两千,捉到贼人,搜得账款八百,经过查实,是商人故意说了假话,问商人什么罪名,盗贼什么罪名。 “商端为,罚两甲,盗黥劓以为城旦。” 秦国的法律极其细致,对于告发人产生的诬告,是有一个故意与非故意的考量的。 这条答问当中,商人是故意加钱的,所以,会被罚款,如果不是故意,比如只说被盗了千钱,与基本事实大致符合,也不是故意加钱,就是无罪。 这就是“暴秦”的法律,严苛而又尽量保证公平性。 “有.....”石木回头看了一眼山下,正准备继续问张仲,却猛然间再次回头。 随后,他整个人一怔,对张仲说道。“你看那里,是不是个人?” 46,夜袭 青铜剑敲击盾牌的声音响起,这声音来自于石木,他并没有等张仲回答,便直接敲响了盾牌。 张仲急忙起身,将盾牌,长矛抓在手中,越过火堆,朝着山下跑去。 与此同时,不远处的山洞中,也冲出了两道身影,那是合甲而睡的炭,和张仲的叔公。 紧接着,石木也停了敲击,收起盾牌,与在山上守备的茂,一起向着山下布防的位置跑去。 山道难行,夜间的山道更难行。 但张仲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身体素质都超过常人。 平衡性十分良好的他,在这走过不少次的路上,倒是也不虞会摔下去。 一阵奔跑之后,到得山下时,前夜,张仲所在的石头边,正躺着一个亭卒,睡得甚香。 张仲看他时,他还在咂嘴。 情况紧急,张仲也不去管他,继续向着火堆跑去,他此时,已经看到了那个人影。 那是防守的另一个亭卒,正躺在火堆附近的地上,生死不知。 “仲儿停下。” 张礁的大喊从身后传来,张仲连忙停下脚步,等着身后的老人和几位亭长的到来。 “举盾,上去看看。”炭将手中的盾牌举起,一马当先朝着火堆走去。 张仲将老人挡在身后,用青铜盾护住他的头胸,紧紧跟随着炭的脚步。 到得火堆,张仲才发现,那名亭卒,面向火堆那一面,有一个不太宽的伤口,捅破了皮甲,血液流了一地。 炭脸色极其难看,他蹲下身,将手中的盾牌放下。“帮我戒备四周,我来看看。” 张仲身躯半蹲,依言用盾牌挡住炭的上半身。 炭先是伸手探了探亭卒的呼吸,并用手指拉开了他的眼睑,随后沉闷的说道。 “已经死了。” “看伤口,应该是匕首一类的武器,自前胸透入心脏。”张礁摸了摸亭卒的伤口,并顺手在死亡亭卒的嘴角擦了一下。 “有水的痕迹,他曾被人捂住了嘴。” “剑未出鞘,有控制的可能,行凶者当有两人以上。” “应当正是我们要找的,杀官的贼寇。” 一直看着地面的石木也插了一句。“地上有脚印,其中一个行凶者,身高当不盈七尺。” “另一个,是身高八尺余的高大汉子。” 三个老行伍,你一句我一句,说出了许多的线索。 以至于,让张仲听得一愣一愣的。 他不禁内心惊叹,秦国的刑侦学,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了吗? 连普通的亭长都能看出这么多东西? 这还没完。 张礁看了一眼山道不远处的一块大石,眼神深邃的说道。“这火堆,燃的不对位置,贼人当是躲在这里袭击的他。” “当真该死。”炭转头看了一眼茂,声音低沉而沙哑,饱含着强烈的怒意,但终归还是忍住了。 “眼睛未变,身体尚温,贼人定然未曾走远。” “两人一队,找!” “你。”炭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个亭卒,喝道。“去矮山烧坡。” “唯。” 众人各自取了火堆中的木头,四散开来,唯有那个睡觉的年轻亭卒,浑身发抖,连木柴都拿不起来。 张仲看了他一眼,知道他是因为什么而害怕,他犯罪了。 并且,是足以处死的大罪。 张仲也不可怜他,这人算是罪有应得,两人值守,同袍死了,他还不知道原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一手拿着盾牌,一手持着长矛,张仲跟随着手拿燃烧木头的中年亭卒,开始沿着山坡向下寻找。 不断向前的途中,张仲能看到身前的中年亭卒身体在微微颤抖。 “不用怕,有我在。” “仲哥儿有生擒虎豹之勇,有仲哥儿在这儿,我自然不怕。” 中年亭卒应了一声,随后声音颤抖的说道。“就是,止不住。” 我懂。 张仲没有打趣他,这时候也不是打趣的时候,他只就着火光看向四周的草木。 蜀地冬天的草木极多,且极长,很容易躲人。 搜索起来,便须得极其仔细才行。 好在手中的长矛足够的长,只需要对着草木一阵乱捅,就可以防备对方躲在草木中暗算自己。 中年亭卒因为手中没有持兵器的缘故,很没有安全感,不过才走几步,他便又有些担心的问道。“贼人会不会分散逃了。” “有可能,但我们也在分开追踪。” 其实,张仲心中知道,这些贼人多半是不太可能分开跑的。 固然,分开逃跑的成功率更大,但蜀地民风彪悍,且各亭各里,如今都有不少的壮年,一两个贼人散开,对于他们来说。 那简直是天上掉钱的好事。 还一掉就是二十八金。 而十个人就不同了,他们既然已经脱离了包围圈,只需要集中十人的力量,一路的民夫肯定不敢阻挡,只需要不停的逃。 很快,就能越过这些大小山脉,进入牙门山。 到时候天高地远,谁也奈何不得他们。 但张仲却不能这么说,前面的亭卒胆小如鼠,若是得知了自己一旦找到贼人,必然就是十个的话,恐怕,连火把都不敢打了。 一路前行,张仲和中年亭卒都没有选择固定的路线,而是不断的乱走,将附近的草木都搜索一遍,连树上也未曾放过。 但找了足足一刻钟,却毫无所获。 中年亭卒将木头倒过来,让火焰燃烧得更大一点。 做完这件事后,他小声询问张仲。“仲哥儿,贼人莫不是逃远了。” 张仲摇了摇头,没有回话。 他心中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石木几乎每写几个字,就会回头望上一眼。 从他当时发现异常,到所有人跑下去,最多不过一刻钟。 听起来似乎很长,但要知道的是,蜀郡冬天的夜,几乎是没有什么光的。 以蜀道的难度。 在不熟悉的情况下,不一步一步摸着走的话,不撞进田里,不磕在石头上,那简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贼人没有走远,也没有在附近,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那就是那些贼人,还在山上,根本就没有下来。 张仲抬头看向高高的大山,越发坚定了自己内心中突然萌生出的想法。 因为,此时已经六点多了。 却没有响起野鸡的叫声。 47,冒进 佐证这件事的,还不仅仅之前张仲所发现的。 更因为他这一路走来,并没有看到任何脚印。 对手的心思,此刻已昭然若揭。 以袭击亭卒,来做为幌子,让防守的士卒以为他们已经跑了,分散开寻找,到得相距颇远的时候,再一举冲出来。 或者,更等到所有人都以为他们逃走了,再冲出来。 此时,这些贼人,在张仲眼里,已经不是想象中什么都不懂的民夫。 他们当中,极可能有参加过战役的老兵。 想到这里,张仲突然想到自己的叔公,以及炭,石木两位亭长,他们岂不危险? “等等。”张仲轻喝了一声,却吓了身边的亭卒一大跳,他抖抖索索的转过身,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仲.....仲哥儿,怎么了?” 张仲抬头,看向那远比防守地点还要高的悬崖,这几乎两百米的高大悬崖,就算是结绳,也悬挂不下来。 这里,不值得搜了。 “回去。” “唯。”亭卒转过身,再次走在前方,许是因为要去的地方人多点,他倒是没那么抖了。 很快,张仲再次回到山坡下方,还没有到火堆,就听见一个极小的声音在喊他。 “仲哥儿,过来。” 张仲微微一愣,不等他反应过来,那个声音就接着说道。“咸,汝拿着火把往远处走,之后挂在树上再回来。” 咸微微一怔,随后转身向着另一个方向寻去。 直到这时,张仲这才听出,这个压低了的声音,他的主人是谁。 滴水亭亭长,炭。 张仲沿着声音所在的位置,慢慢摸索过去。 没多久,他就走到了炭所在的位置,借着天空中才开始微微泛起的光亮,张仲看见了这里所聚集的人。 炭,张仲的叔公张礁,石木,加上张仲自己。 总共四个人。 张仲大约猜到了他们在这里做什么了,但还是询问了一句,确定一下。“你们不是?” “刚刚查找之时,路上无贼人脚印,草丛无践踏痕迹。” “贼人多半未出,便是出,也未曾尽走。” 果然,他们也发现了这一点,秦国的官吏,当真可以说是抓捕犯人的行家里手了。 “那我们?” “等。” 等了一会儿,几人没等来贼人,反倒是茂带着三个亭卒回来了。 “叫他不叫?”炭随口问了一句,然后四人面面相觑,有些拿不定注意。 但很快,就不用拿主意了,因为茂已经走到了火堆旁边,蹲在地上,看着已死去的亭卒。 而侧对着张仲他们的脸上,脸色极其的难看。 至于那个曾经睡觉的亭卒,此刻脸上全是红肿,似乎被其他人打了一顿。 私斗,要是这会儿出去,应该可以把他们全抓起来了。 刚刚学完盗律的张仲,有点条件反射,就像是小时候学完勾股定理的时候,看见个三角形就想算一算。 此时,他也同样是这样,就想找个犯法的,抓一抓。 “如此,也好。”石木突然开口,他的神情在黑暗中看不清楚,但声音却很淡然。 “若全走了,贼人说不定还不信。” “也是。”炭附和了一句,彻底打消了叫茂过来的心思。“叫他过来反而误事。” 炭话音刚落,就听见铮的一声脆响,是箭支和青铜盾交击的声音。 随后响起的,是茂愤怒的暴喝。“早知道你们这群贼人没有下山,纳命来。” 不过刚刚喊完,茂就一马当先,带着三名持火把的亭卒,向着山坡之上冲去,很有些冲阵猛士的味道。 炭愣了好一会儿,才发出一声气急的怒骂。“竖子。” “尽坏我大事。” 尽管怒骂出声,炭还是不得不冲出去,见死不救是犯法的,更何况是同袍,那就更加严重了。 所以,哪怕再看不惯,四人也不得不跟上去。 途中,张礁轻声对着张仲说。“茂不得不如此,他伍中已死一人,若不得贼首,他全伍皆要受罚。” “但他不等同袍,如此冒进,却是军中大忌。” 张仲点了点头,将盾牌紧紧持住,朝着山坡奔跑。 “山中树多,矛不好用,先弃之。” 四人皆丢下长矛,拔出长剑,速度再次加快。 但他们才不过跑到半山腰,茂就带着两个亭卒向下跑回来了,他们神情惊慌,面如土色,连盾牌都丢了,只亡命也似的跑着。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巨大的轰鸣声。 张仲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被一只手抓住,拖了个翻转。 “有滚木!!!”炭发出一声大吼,随即转身,拉着张仲就往山侧的悬崖跑去。 临走之前,他对着正在奔跑的茂三人吼道。“丢掉火把。” 话音刚落,就是一阵箭支破空的呼啸。 两个亭卒发出痛呼,栽倒在地,顺着山坡向下滚去。 茂手中没有火把,目标不太明显,只肩上挨了一箭。 他虽然智商不高,但军事素质还算过硬,没有丝毫停留,连滚带爬的跑到悬崖壁,随后才捂着肩膀,缓缓蹲下身子。 而张仲这边,还未曾跑到悬崖,身边的炭就发出一声痛呼, 张仲心中一惊,以为炭也中了箭。 “不要管我,我旧伤发了。” 怎么可能不管? 长剑来不及插回鞘中,张仲便往嘴边一送,用牙齿咬住,单手一揽,将炭整个夹在腋下,朝着悬崖继续跑去。 “仲哥儿,你还年轻........” 张仲嘴中咬着剑,不好回话,只不停迈动着脚步,向前奔跑。 “炭,汝休得啰嗦。” 老人的声音在左近响起,他的奔跑速度向来很快,比起张仲这个年轻人也不差太多。 就在即将抵达悬崖边上的时候,一根巨大的木头,朝着张仲撞了过来。 张仲将牙齿咬得崩崩作响,深呼吸一口气之后,奋力一脚。 巨木发出一声闷响,张仲从脚尖到脚掌,整个一疼。 随后,巨木便转了方向,朝着另一边悬崖滚去。 再跑了十余步,张仲终于到了悬崖,他将炭放下,看了看身边,老人和石木都在,才缓缓松了口气。 “年轻怎么了?”张仲将长剑再次握在手中,对捂着左胸的炭说道。 “吾虽幼,却也不舍同袍。” 48,triple kill 一根根巨大的木头,从张仲身边滚过,他靠着石壁一动不动,除非实在避不开,才站出去给它一脚。 滚木不多,只有七根,很快便过完了。 紧随滚木之后的,是十来个在微光中只有大致轮廓的黑影。 光线不强,张仲看不清他们的模样,但却能看出他们的体型,颇为壮硕。 看了一眼山下被射翻,又被滚木击中,倒伏在地上,生死不知的两个亭卒,还有中了一箭,被滚木擦了一下,正在低声哀嚎的茂。 张仲心中,恨不得把这个坑爹的货活活掐死。 本来设伏等贼寇下来,再一举击破。 好好的布局,全都被这个坑货给毁掉了。 若不是他贪功冒进,自己和叔公等人,根本不会上来。 也就不会被滚木将自己四人,与山下的亭卒们分开。 并且,之前那一场滚木,要不是张仲神力惊人,估计他的叔公和两位亭长,都得死在滚木之下。 就算不死,像这货这样擦伤一下,之后再以三对十,那也是稳输的局。 哪怕是现在,张仲几人完好无损,仗也一样难打。 不仅仅因为人数上的差距,还因为,那些贼人携带有长矛和戈戟之类的长兵器。 而张仲他们,用的却是六十多公分的青铜剑。 “挽弓。”随着老人一声令下,张仲将青铜剑插在地上,拉开了长弓。 “我之过也。”炭努力将弓拉开,左胸的伤势疼得他额头都在冒冷汗,但还是坚持说完。“不当弃矛。” “不弃,就死在滚木之下了。”张仲松开右手,弓弦的脆响声中,箭支正中敌人胸腹。 其余三人的箭支也差不多,他们都是老行伍,二十多步的距离,哪怕只有一个轮廓,也不会射偏。 然而,敌人却只倒下了一个。 其他三名中箭之人,就在张仲懵逼的眼神中,胸口插着箭支,继续向着山坡下方跑来。 “举盾。”炭没有惊讶,立刻就下了另一个命令。 四人半蹲在地上,以盾牌遮住自身大半,然而一声脆响之后,竟只有一箭射中了他们的盾牌。 这命中率,不高啊! 张仲起身,此时,双方都已经来不及再射第二轮了,因为他们和贼人之间,相隔已不足十五步。 这种情况下,无论差距有多大,都只有一个办法了。 狭路相逢,勇者为胜。 炭也和张仲是一样的想法,他右手将长剑高高扬起,发出一声大吼。“岂曰无衣。” 张仲,张礁,石木,尽皆出声。“与子同袍。” 受伤颇重的茂,也发出了一声同样的高呼,随后拖着伤体朝着贼寇迎了上去。 双方迅速接近,到得还有五六步的时候,张仲才勉强看清这群蛮人的装束。 他们,穿着秦军制式的盔甲,手中持着长矛戈戟。 并将盾牌绑在了胸口,这也是之前为什么中箭不倒的原因。 除了额头上抹着鲜血,和盾牌比较怪异之外,他们看起来和普通秦卒没有任何区别。 但此时,却不是观察那么多的时候,贼人已经离张仲不足五步了。 与张仲正面相对的,乃是一个持戟的贼人。 这时候的戟,还不是后世的青龙戟和方天画戟一类的兵器。 而是,纯粹的以戈和矛合在一起的,最原始的戟。 “铛。”一声青铜的脆响,张仲原本还有些忐忑的心,瞬间安定了下来。 原来这贼人的力气,竟然如此弱小。 别说比之前杀死的花豹,就连里中的丑夫,他也比不过。 张仲将盾一侧,让戟刃顺着盾牌面划过,随后欺身上前。 那贼人心中一慌,连忙将长戟后拖,戟上长长的戈刃,正对张仲的后背。 与此同时,一柄长矛,直突张仲前胸。 这贼人,近身了不弃长戟拔剑吗? 呵,愚蠢。 张仲低低的骂了一声,左手抬起,将戟杆往腋下一夹,青铜长剑同时猛力一挥,正中刺过来的长矛。 脚下不停,张仲向前连踏数步,持戟的贼人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就被手中的戟杆撞得失去平衡。 随后,在他惊恐绝望的目光中,张仲的大脚向下一跺。 这一脚,张仲用了全力。 他的力量到底有多大,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以至于轻盾发出了一声不堪重负的脆响,青铜盾面被整个崩碎,木头炸开的碎片中,一阵噼里啪啦的骨骼断裂声随之响起。 那贼人的胸腔,竟然被他整个踩炸了,连惨叫都没来得及发出,就死在了冰冷的泥地上。 原来杀人这么简单? 不容细想,一柄长戈就直突张仲头颅,之前被击开的长矛也同时刺了回来。 与此同时,还有另外两把长戟也照着张仲当头砸下。 这些贼人,几乎出了一半人来对付他一个。 情况危急,以盾牌的防御面已然防御不住,张仲索性将盾牌整个向前一扔。 砰的一声炸响,持戈的贼人被这近百斤的盾牌整个砸飞。 左手握住刺来的矛柄,张仲推着他不断前进,直到两柄长戟的戟杆砸在了他的肩上。 近身了,三位,受死吧! 左手用力一拽,持矛的贼人受不住张仲的巨力,长矛被整个夺了过来。 他脸上一慌,转身就要逃跑。 张仲将长剑往地上一插,右手握住矛柄,身躯一转,长矛便好似棍子一般横扫出去,正中贼人腰间。 这一棍何其之重,以至于木质的矛杆竟然承受不住,崩成两截。 而那贼人,更是整个腰部都被张仲完全打碎。 将手中断掉的矛杆扔开,张仲拔出地上的长剑,正要上去给两个持戟的贼人一人一剑。 却感觉腰间一疼,自己却先中了一剑。 他低下头,面前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身高不过五尺左右的样子。 还有这么小的贼人? 战场之上容不得犹豫,张仲也不细想,抬腿就是一脚,却被那小孩躲过。 早有预料的张仲,左手一抓,便抓住了其肩膀。 随手往下一按,只听砰的一声,小孩整个被按翻在地,一动不动。 肩上的长戟随之一松,张仲抬起头,将长剑紧握,正准备继续迎战。 却发现那两个持戟的贼人,竟然并没有拔剑,而是头也不回,大呼小叫的向着山下跑了。 49,锤,棍,不可力敌 贼人总共不过十来个,张仲杀了三个,弄晕了一个,吓走了两个,眼前便彻底空了。 而此时,腰间短剑造成的伤势才开始生疼。 低头看了一眼,那短剑捅穿了两层皮甲。 所幸小孩力气并不算太大,张仲的筋骨亦十分强健,并未伤得太深。 但还是很疼。 至于那两个跑掉的贼人,他是不打算去追的。 不仅仅因为他腰上有伤,还因为,山下有着六个亭卒。 张仲咬了咬牙,忍着疼痛将沾满血沫的盾牌提起。 不过刚刚拿在手中,就听见一声大呼。 “仲儿,小心。” 张仲来不及细想,将手中盾牌一举。 宛如寺庙撞钟般的声音,震得张仲耳朵嗡嗡做响。 而左手上传来的巨力,也让张仲连退数步,险些摔到在地。 嘶! 好大的力气。 张仲稳住身形,看向之前所在的位置,那里,有着一柄青铜所铸的兵器,外形十分怪异。 就像是,一个多边形球体,上面穿了一根棍子。 这外形张仲并不陌生,这是长柄大锤。 他之所以觉得奇怪,只是因为…… 秦国有这种兵器? 且不管有没有,刚刚那一击,很明显就是这个大锤造成的。 张仲念头一转,心中浮现了一个想法。 “这种重兵器,好像比剑更适合我。” 微微动了动左手,将盾牌调整了一下位置,张仲感觉到小臂有些生疼,应该是被砸伤了。 但他并不在意,他现在在意的,是那个对手。 这是他第一次遇到,能在力量上和他一较高下的对手。 那是一个极其魁梧的壮汉,他身高足足八尺有余,双臂横生的肌肉将冬衣完全撑起,宛如以前张仲见过的斯巴达雕像,穿上衣服的版本。 不过,此时,他似乎也并不好受。 因为,他的右手正在滴血,那是刚刚被大锤上的反作用力震开时,虎口崩裂所造成的伤势。 壮汉看了看自己的右手,再看了看张仲稚嫩的脸。 “好力道,后生,你多大年纪?” 张仲没有回答,握紧了右手的长剑,向着前方猛冲过去。 想拖延时间恢复体力? 门都没有。 壮汉也不再问,右手握住锤柄,向后一拽,同时,身躯向前踏出半步。 右手一抡,伴随着腰部的扭动,那不知多重的大锤便向着张仲当头砸下。 壮汉这一砸,将张仲整个人惊得冷汗都下来了。 似这等重兵器,在砸下时候的力道,要远远超出使用者本身的力道。 尤其是,这壮汉无论是挥锤的时机,还是落锤的距离,都把握得极其准确。 正是张仲冲过来,逃避不开,而又正在锤头之下的时候。 “单手挡不住。” 张仲脑海中浮现出这个念头的同时,右手已然弃了长剑,举起盾牌。 比之前还要响亮的金属交击声中,张仲整个脚底都陷进了泥土。 而左手小臂,更仿佛针扎也似的疼。 但好歹,是挡下来了。 而在砸下的同时,壮汉就放开了锤柄,以避开反震的力道。 随后,他再次接住锤柄,双手同握,身躯一转,大锤便横击向张仲的腰间。 强忍着腰间伤口的疼痛,张仲再次将盾牌下移,挡向这横击的一锤。 这一击的力道比之前下砸的要轻,但仍旧极其凶猛。 以至于张仲连退了十余步,方才止住脚步。 这期间壮汉亦如影随形,拖着大锤跟着张仲移动。 在他跟随张仲奔跑的同时,他右手不断在锤柄上调整位置,到张仲停下时,他已然再次握住了大锤柄的末端。 还来? 张仲看见这个姿势,整个人都不好了。 好在,这次张仲并没有前冲,身躯在没有冲力的推动下,张仲可以很容易的变向。 “待他砸到地上,抢了他的锤,或者,直接用盾牌砸死他。” 心中念头急转,张仲已经做好了放手一搏的准备。 然而,壮汉却再次出了张仲的预料。 在距离张仲还有两三步的时候,他身躯一转,将后背对准张仲的同时,右手划出了一个大大的半圆。 震耳欲聋的响声中,张仲再次立足不稳,撞在了身后的悬崖壁上。 胸口一闷,铁锈的味道从喉咙蔓延到嘴里。 张仲将血对准壮汉,猛力吐出。 壮汉丝毫不管,只微微眯起双眼,以免血液进入眼睛。 “后生,你勇武过人,我不敢留你,送你一程吧。” 说完这句话,壮汉改单手为双手,再次抓起大锤,就要趁张仲受伤,要了他的命。 崩的一声弦响,壮汉身躯一歪,大锤砰的一声砸在了石头上。 碎石划过张仲的皮甲,割出一条条白色的印记。 “是我,送你一程,”张仲双目圆瞪,以盾牌凸起处为尖,对着壮汉合身一撞。 壮汉肩上中箭,只来得及将锤的长柄横过来。 铛的一声脆响声中,他被张仲撞得倒飞了出去。 远远的摔在了山坡之上。 把口中剩余的血液吐出,张仲将盾牌从已经快要不能用力的左手,换到了右手。 脚步不停,他提着盾牌直冲刚刚爬起来的壮汉。 右手用力,猛然一砸。 壮汉将锤柄再横,挡住了盾牌,却被张仲一脚踹中了腹部。 嘴角溢血,身形暴退的途中,他将锤举过头顶,由上至下一砸。 铛的一声,正中抬起的盾面。 张仲发出一声闷哼,鲜血再次涌入了口中。 而壮汉受此冲击力的影响,虎口也再次崩开,沾满粘腻鲜血的锤柄,自他手中飞出,远远的落在地上。 宜将剩勇追穷寇。 张仲将喉咙口涌出来的血液尽数咽下,再次朝前追去。 那壮汉手中失了武器,却也不慌,只将脚在地上一铲,随后一踢。 泥沙碎石扑面,张仲不敢闭眼,亦担心冲过去时,盾牌挡住视线,被其攻了下盘。 只得将身躯微微下蹲,以盾牌挡住胸腹头颅。 叮叮当当的碎石响声中,张仲刚刚露出一点视线,就看见一只四十四码的大脚。 皮肉交击金属的闷响中,张仲再次后退。 眼角余光中,他看见壮汉翻倒在地,随后连滚带爬的起了身,抓起之前被张仲按倒的孩子,转身就朝着山下跑去。 50,抢功 都这时候了,你还想跑? 张仲疾步向前,连追数步,借着身体向前的冲力,他将手中的青铜重盾奋力向前一扔,十步之外,正中壮汉后背。 壮汉只来得及将左手上的孩子抱在怀中,便被砸得连翻了好几个滚,直到撞到石头,才勉强爬起来。 刚刚起身,他便噗的一声喷出好一大口鲜血,将怀中的孩子染了一身,嘴唇张了张,血沫不断涌出,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吾箭术不佳,但十步之外,以重物而投,百发百中。” 张仲先前再走得几步,伸手在地上捡起一把长剑,随后一步步朝着壮汉走去,他面无表情,丝毫不以此自傲。“汝,该死了。” “是该死了。”壮汉此时才缓过气,他嘴中仍在不断的溢血,但还是伸手小心翼翼的抹了抹小孩身上的鲜血,却发现越抹越多,只得放弃。 “吾自以隶臣之身,入军以来,杀韩人甲士,足二十六人。” “乃换得全族共免奴籍。” 可惜了,好一个甲士。 张仲内心感叹了一下,但面上却丝毫不为所动,敌人之间的惺惺相惜,不是一个正常智商的人应该做的。 那是高智商的人,才有的资格。 “今因小人之故,亡命于此,得遇汝这等豪勇之士。”壮汉开始无声大笑,脸上的表情不知是悲是喜,最终,他发出一声长叹。“天命!” 张仲仍在缓缓向前,丝毫不因为对方的话而有所动容,也不因为对方重伤而冒进,只握紧了右手中的长剑,步步为营,不打算给他任何翻盘的机会。 “咳咳!”壮汉再次吐出一大口鲜血,他用手捂住嘴,血液却顺着手指的缝隙一点点滴下,落在怀中孩子的脸上。 将怀中的孩子放在身后,他转过身,拔出腰间的长剑。“后生,送吾一程吧!” “可。” “阿爹!!!”孩子的叫声惊动了正要奋力一搏的壮汉,他低下头,看着刚刚醒来,爬到面前的孩子。 好一会儿,他才开口对张仲说道。“他未杀过人,身高不足六尺五寸,年纪不过十一。” “吾只求你,不要杀他,以律法处置可否?” “他刺了我一剑。” “汝亦将死于吾手。” 壮汉点了点头,蹲下身,看向面前的孩子。“你会怪阿爹吗?” 小孩摇了摇头,脸上全是泪水。“阿爹,你在吐血。” “可否答应阿爹最后一件事?” “以后看不见了,不要害怕。”壮汉轻声说着,将长剑剑刃横过,正对准孩子的眼睛,他深吸了一口气,便要一剑割下。 张仲内心中一叹,还是不忍心,便抬起长剑挡住了这割下的一剑。“他的罪,将由县狱审之。” “是死是活,律法自有结果。” 壮汉微微一怔,随后将手中长剑一丢,站起身郑重的对着张仲抱拳一礼。“花蛮白荼拜谢。” “不要杀我阿爹。”小孩跪在地上,将头磕得砰砰作响,不过几下的功夫,就将额头撞出血来。“不要杀我阿爹,我可以做你仆人。” “以后,不要想着报仇,战场上立功得爵,若是你母亲被捉了,你可换她回来。”壮汉看着小孩,眼中有不舍,有心痛,有后悔,最终,却只伸出了右手,一掌击打在了他的后颈。 小孩闷哼了一声,随即晕倒过去。 张仲闭了一下眼睛,随后再次睁开,将剑对准壮汉左胸,一剑穿心。 与此同时,自山下,一支利箭射来,正中壮汉脖颈,青铜箭头穿过壮汉喉结,差点碰到张仲的皮甲。 “嗬嗬~”壮汉跪倒在地,发出两声漏风的痛呼,随后头颅一歪,死在了张仲的面前。 谁干的? 张仲将目光投向山下,只见得有接近二十名甲士从山道下方往上,为首的两个甲士,腰间还挂着三颗人头。 这些人,没见过,是之前烧坡喊来的援军吗? 张仲不认识他们,也不好上去打招呼,只静静的看着他们一步步向着战场走来。 为首的甲士,看了看站在尸体前的张仲,眼睛微微眯起,而旁边另一个矮壮甲士却开口了。“那亭卒,吾等救汝一命,还不将贼人头颅速速割来。” 割来? 这是,抢人头? 都说秦国为了首级,同袍都可以刀剑相向,难道,今天被我遇见了? 张仲心中有些不妙,对方人数众多,要是动手,他可能刚不过。 正在思虑对策间,那为首的甲士似乎下定了决心,他语气和蔼,仿佛受人尊敬的长者。“汝下去候着吧,此地自有吾等处置。” 你处置,便是割掉贼人的头颅,抢我的功劳吗? 虽然心中告诫自己不要冲动,但张仲还是有些忍不住,不由得眼神微凝,一字一顿的说道。“这贼人,乃是吾亲手所杀。” 矮壮甲士与身边为首的甲士对视一眼,再次开口。“汝是何人?” “杨树里上造,张仲。” 得到张仲的回答,矮壮甲士急行几步,几乎要冲到张仲的面前,他指着张仲的脸,大声呵斥,宛如张仲犯了十恶不赦的罪名。“汝既是上造,当知战场冒功的罪责。” 一步之内,我杀你不需要第二剑。 “汝既知罪责,也敢冒功?”张仲双目圆瞪,毫不示弱,硬怼了回去。“不怕军法处置吗?” 矮壮男子看了一眼穿过壮汉的长剑,再看张仲稚嫩的脸,突然换了语气,语重心长的说道。“战场冒功,这可是杀头的罪过。” “吾等念汝年少,不与汝计较,且退下吧!” 站在不远处的其他甲士,亦出声附和。“亭长高义,孺子,你不要得寸进尺。” “不然,狱掾处走一遭,丢了爵位是小事,恐折了性命呐!” “正是,吾等远道而来,不因道途艰难而慢行,不因身体疲乏而不战,汝尚抢吾等首功,于心何忍?” “于情于理,此皆不为人子所为,吾等念汝年幼,不知是非,饶汝一次,汝岂能以怨报德?” 张仲直接被气笑了,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在颠倒是非黑白,还说得理直气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