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少女剑未佩妥 天禄三十二年,北镇抚司。 春三月,杨柳抽枝,万物萌发,金灿灿的日光温暖洒落在身上,足以驱散一冬来的寒冷。 但是整个燕京城中,北镇抚司可能是最寒冷阴暗的地方了,因为这里是锦衣卫的所在地。 薛铃儿穿着不太合身的飞鱼服,飞鱼服上的龙鱼在云海中翻腾着。 少女低头听着眼前公案后男人的训话,低头看不清容颜,只有满头青丝柔顺披落。 春三月,少女依然穿得有些单薄,并且衣服也不是很合身。 “去年腊月初八,蜂巢刺杀我朝户部左侍郎周海天,圣上震怒,责令我等三月内破案,今天已经是三月初二。”公案后的男人穿着斗牛服,威严堂皇:“你有什么建议吗?” “属下愿意带队剿杀蜂巢,请吕渊大人准许。”薛铃抬头,露出清丽坚毅的面容。 “你?”吕渊看着薛铃,笑了笑:“我整个锦衣卫这三个月来,将整个天下翻个底朝天,都最终一无所获,你一个小小薛铃,就敢夸下海口说自己带队手到擒拿?” “是显得你薛铃神通广大?” “还是显得我锦衣卫无能?” 这两个帽子盖下来,若是常人早已经跪下来了,但是薛铃依然站的笔直:“属下不敢。” “跪下!”吕渊大声喝道。 薛铃轻轻咬着嘴唇,没有跪。 “你该不会以为?”吕渊开口,声音透着丝丝的寒气:“薛平薛大人,他还会替你撑腰吗?” “跪下!” 薛铃双手握住,低头说道:“家父已死,但我仍是锦衣卫六品百户,得圣上赐飞鱼服,面圣方才下跪。” 她宁愿穿着飞鱼服来到这里,就是为了维护那最后的一点尊严,但是对方却想要将她扔到地上蹂躏践踏。 “好!好!好!”吕渊连着说了三声好字。 “薛平大逆不道,竟然敢请圣上赐你一个女子飞鱼袍,锦衣卫百户,如今薛平已死,你认为这身皮还能护着你吗?” 薛铃低着头:“请吕大人秉明圣上,夺我官职衣袍。” 吕渊笑出声来:“你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呢。” “我是夺不了你的官职衣袍,但是,上峰有令,你还是要听的吧。” “锦衣卫百户薛铃听令!” 薛铃只能恭敬半跪下来,抬头望着眼前这个得意的男人。 “我等经过三个月的艰苦排查,认为蜂巢结构严密,牵连甚多,不可贸然行动,因此决定向蜂巢内部派出暗哨,里应外合,一举击破。” “薛铃,你身为锦衣卫百户,又是女子,一直秘而不宣,所以是暗哨的最好人选之一。” “你可愿意担此重任?” 薛铃不可思议:“我……” 那一瞬间,少女百感交集,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样一个诡异的任务。 “你可愿意?”吕渊重复了一遍。 薛铃低头。 “属下愿意。” …… …… 三月十五日,洛城城东。 依然是春天,青石的街道上已经是人群熙熙攘攘,叫卖声不时传来,薛铃早已经褪下了飞鱼袍,那东西是礼服,没人寻常会穿,家中此时已经无人,万一被盗,那可是重罪。 原本薛铃还想把飞鱼袍存当铺,毕竟她手里的银子也不多了,没有想到当铺账房一看飞鱼服一角,自己就屁滚尿流地跪下来,拼命求饶,薛铃没办法,只能说一句不好意思走错了。 她只能转身把飞鱼服再带回家中,在院子里一个人挖坑在那株大杨树下面把飞鱼袍给装箱埋了。 那一夜她在杨树上看了一夜的星星。 想了一夜的爹娘。 燕京虽大,已无她容身之处,吕渊这个安排,是想让她在这里名正言顺地死去,因为毕竟亡父名声在那里,锦衣卫里面,谁又敢对她公然加害。 这是借刀杀人之计,但是她却只能自投罗网。 少女抬起头来,看到了面前的客栈牌匾上写了“霄魂客栈”四个大字。 少女不由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知道的以为这是客栈,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烟花柳巷呢。 这样想着,薛铃提了提背上的包裹,走进了霄魂客栈的大门。 “小姐,您几位?”刚一进去,薛铃就听到了有温和干净的声音问她,毫无寻常店小二的烟火气,薛铃抬头一看,看到一个清秀的少年站在面前,双眼上蒙着一块黑布,正看着她问道。 这人明明是一个瞎子,却怎么知道自己是小姐呢? 薛铃决定不想这个问题。 “只有一位,看茶。” “请问您要什么茶?”少年问道。 “明前龙井二两,信阳毛尖二两,庐山云雾二两,云南普洱二两。”薛铃清脆说道。 “我这就给您去沏。”小二回头便要去内房,竟然不问一个人如何喝的完这么多的茶叶。 “且慢。”薛铃叫住他:“我还要花雕一瓶,烧刀子一瓶,竹叶青一瓶,杏花村汾酒一瓶。” 小二看着薛铃:“敢问姑娘贵姓?” “我姓林。”薛铃开口说道。 “茶叶和酒有点多,能不能请林小姐去后面一趟,帮忙搭把手?”小二这样说道。 话语温和平静,毫无攻击性。 薛铃就等着这句话,当即从座位上起身:“我们走吧。” 霄魂客栈虽然叫霄魂客栈,但是实则只是一间普通的客栈罢了,只有一楼摆些桌子,卖些酒菜,二楼多是客房,客栈大厅后就是后厨以及帮工住的地方。 而现在,薛铃就被店小二一路带到了一个狭小的房间里,薛铃可以看到房间里有一张铺着粗麻布床单的小床,以及床边的桌子上放着纸笔。 这似乎是这个店小二的房间,不过——这个房间并没有寻常男性房间的杂乱和浊臭,反而整洁中带着一种说不清味道的清香味。 介于薄荷和柠檬之间的味道。 不过在下一瞬间,薛铃被一柄发亮的短刀抵住了咽喉,店小二一手持刀,将薛铃压制在了墙上,同时话语依然懒洋洋地没有半点精神。 也没有一点意外的意思。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方别,隶属蜂巢,目前是没有蜂翅的木蜂蜂针。” “请问。” “你是我的蜂翅吗?” 第二章 方别的求生之路 方别将短刀稳稳停在薛铃儿白净的脖颈上,看着刀刃微微下压,看着少女咽喉被压出的印痕,也看着白皙皮肤上泛起的细小的鸡皮疙瘩。 那是临近死亡的微凉战栗。 这把短刀并不锋利,所以可以将她的皮肤轻微压迫,但是只要再用一点力,或者轻微一划,就可以将薛铃的喉咙割断,让她命丧当场。 方别平静注视着眼前的少女,她黑发,肤白,面容坚毅而秀丽,看向他的眼神略有畏惧,但是又有一丝好奇。 方别,穿越者,七岁在洪水中穿越并被蜂巢刺客何萍救起培养,如今十七岁,正在等待他的蜂翅。 而显然——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的蜂翅。 或者说自称是自己的蜂翅。 “如果不回答的话,我数到三,你就会死。”方别说道。 他开口打破了宁静,让薛铃儿在那一瞬间被惊醒:“是的,我是你的搭档。” “搭档?”方别反问道。 蜂巢内部,一般来说,刺杀都是双人组合,负责刺杀的那个人被称之为蜂针,而负责协作安排路线以及辅助的人是蜂翅。 方别目前是一根蜂针,按照蜂巢的规矩,自己的蜂翅不能自己找,必须要由组织来分配,眼前这个女子就是组织给自己分配的蜂翅,这是组织控制力的体现。 薛铃儿连忙开口纠正:“蜂翅,是蜂翅!” 方别点了点头,他选择将这位林雪姑娘控制起来,并不是对她有什么真实的怀疑,或者说,目前为止对方的表现无懈可击。 她说对了所有的暗号,对于蜂巢的了解也相当的深,之所以这样对待她,只是因为本能的不放心罢了。 “姓名。”方别继续问道。 “林雪。” “性别。”方别看着林雪的脸,面无表情说道。 不是因为林雪长得不好看,也不是林雪这张脸已经雄兔脚扑朔之雌雄莫辨。 只是例行盘问。 “女。”对方说道,她看起来有束胸,但是样貌和声音都没有伪装。 对于有没有易容方别这样的近距离还是看得出来的。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总之蜂巢的刺客组合都是一男一女,所以说方别对于自己会得到一个女性蜂翅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以及这个女蜂翅看起来也没有那么的蠢。 “年龄。”方别继续问道。 他其实已经提前拿到过关于这个女蜂翅的资料,即使说目前为止和资料上并没有什么出入,但是一项一项核对总没有错。 方别不讨厌麻烦。 方别清楚看到这个林雪脸上的不耐烦,但是出于对脖子上短刀的尊敬,她还是乖乖回答。 “十七,正月生的,刚刚过生日不久。”林雪回答道。 少年手上的刀纹丝不动。 “虚岁?”方别继续问道。 “虚岁也是十七,我天禄十五岁正月生,生月大。”林雪说道。 方别点头:“生日?” 此时的方别,就是一个没有感情的问询机器。 毕竟这是将会在自己身边的人,再如何慎重都不为过。 林雪轻微地咬了咬嘴唇,方别不以为意。 他等待对方的回答,如果回答错误就杀了她。 “正月二十二。”林雪那一瞬间眼神锋利然后又泄气,似乎权衡了两个人之间的实力对比。 嗯,方别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这和资料吻合,不过问询远远没有结束:“父名。” 林雪没有被这连绵不绝的问询给击倒,她至今的回答依然没有任何犹豫。 “林远清,中过举人,但是没有安缺,九岁那年家中遭贼,全家罹难,我流落江湖,先是被师父收留,后来师傅被杀了,我接受了蜂巢的训练,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眼眶有点微红,看起来像是触及了伤心之处。 她回答了问话之外的内容,但是方别没有感到特别的意外。 毕竟自己把她问的很不耐烦了。 暂时没有问题,这些都和资料吻合。 “那父亲生日呢?”方别冷不丁问道。 这个问题他不知道正确答案,因为给他的蜂翅资料里面也根本没有,但是没有就不意味着不可以问。 方别看着林雪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一个字。 她最终闭上了眼睛:“你杀了我吧。” 她这样请求道,方别却笑了笑,收回了她脖子上的刀。 收刀入鞘。 林雪惊讶地睁开眼睛,鼻翼翕张:“为什么?” 女子吐气如兰,方别隔着黑巾看着她:“因为你的资料上根本没有你父亲的生日,况且你全家罹难的时候只有九岁,或许到现在已经记不清父亲生日。” 方别看着她哑口无言又稍微恼怒的样子,不觉有点微妙的开心。 “好了,第一阶段的测试过了。” “下面是第二阶段的问题。” “请问。” “独孤九剑是不是风清扬所创?” 方别问道,表情不变,但是内心深处却有一丝的紧张。 这是方别一个最为深邃的问句,它的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是一个仅属于穿越者之间的暗号。 除非对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金庸小说。 因为在这个世界,同样有华山,华山上同样有独孤九剑,但是,却没有风清扬,岳不群,乃至于令狐冲这些人。 有的只是少林,武当,华山,昆仑这些在名山大川上盘踞并且兴旺发达的名门大派。 这个世界有些类似于我国的古代,更神奇的是有各式各样武功的存在,并且根本不是那种走江湖卖狗皮膏药糊弄人的普通武学,而是真的可以轻功行于水上,举掌开碑裂石的武学,其中有没有武功练到化境移山倒海的大能方别不知道,但是至少,十步之外杀人于无形的武功,方别至少知道十种以上。 在确定回归原本世界无望之后,方别目前对于人生的第一要务就是活下来。 他在穿越之前是一位勤勤勉勉四讲五美的新世纪大学生,但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而猝死,能够重来一世,方别确定自己一定要谨小慎微,先保住自家安危性命,再考虑其他。 而这个世界如此危险,除却相对正派的名门大派之外,还有魔门三教横行于世间,中间更有蜂巢上下串通,勾连各方。 江湖之上更有朝堂,六扇门锦衣卫东厂罗列在上,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世俗力量。 虽然方别意外因为拜师缘故直接入了蜂巢,但是蜂巢却又是在暗中行事,专门负责情报暗杀等各项工作的超级刺客组织,如果说评选最危险的职业,那么刺客就是当仁不让的第一位。 如果问方别为什么会选择成为一个蜂针刺客。 那么答案很简单——我莫得选择。 所以说,努力学得绝世武功,争取可以不被人杀,顺便完成刺客任务增强自己,也是一个重要的目的。 “独孤九剑是华山不传之秘,只闻其名,而很少听过有人施展,只有紫霞神功大名鼎鼎。”林雪老老实实回答:“至于独孤九剑是不是那个风什么的创的,我不知道。” 方别轻微叹息。 不是穿越者。 第三章 此方世界 对于这道针对穿越者特别设置的问题,正确答案其实非常的微妙。 因为读过金庸笑傲江湖的人都知道,独孤九剑是独孤求败所创的剑法,风清扬只是其传人,并且最出名的独孤九剑使用者应该是令狐冲。 风清扬+独孤九剑这个组合,是真的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 所以简单说是或者不是,方别都能够从他话语中听出来一点端倪。 但是,林雪给出的这个回答某种意义上又是标准答案。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独孤九剑和紫霞神功都是华山派的镇派绝学,并且实际威力可能要比笑傲江湖中所记载的更强,不过究竟此独孤九剑是不是彼独孤九剑,方别没有看过独孤九剑剑谱,也没有见过有人施展,就只能自己暗中揣测了。 不过能够学到一些耳熟能详哪怕似是而非的武功名字,对于方别来说也是一种不小的裨益。 因为他的武功路数,和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不太一样。 “你既然是峨眉外门弟子,那么当今七大名门分别是什么?”方别紧跟着上一个问题问道,害怕林雪可能发现了自己的异常。 林雪家中遭贼之后被流落到一个峨眉派的外门弟子门下,学了几年粗浅的峨眉武功,随后再意外流落到蜂巢的训练营里面,被专门训练成了蜂翅,然后调拨给了方别搭档,这就是林雪的全部资料。 不过训练林雪的那个训练营前段时间因为蜂巢冒险刺杀了户部左侍郎周海天,所以被真正如同捅了蜂窝一般倾巢出动的六扇门锦衣卫给查抄了,虽然人撤出来了,但是训练营的所有财物都损失地一干二净。 “河南少林寺,湖北武当山,四川峨眉山,陕西华山,西域昆仑山,江西白鹭书院,还有山东蓬莱阁。”林雪一个一个说出了这些名门的名字。 毕竟在江湖上几乎路人皆知,是响当当的牌子、 除了前面五个在传统武侠小说中经常露脸的名字,江西白鹭书院是一家修浩然气的门派,其先祖以文入武,便如同金庸小说中那个黄裳一样,是从儒家经典中悟得武学真意,其武功自成一派,进可庙堂之高,退则江湖之远,成一方气候。 至于山东蓬莱阁,则是另一番造化,据说曾得道家仙人遗赠,所以武功高的出奇,并且极少入世修行,方别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有逍遥派那么厉害,不过对于自己不了解的,躲着走总没有错。 这样想着,方别顺口问道:“少林寺的镇派绝学是什么?” 这个题是送分题,现在的方别有那么一点神游天外,少林寺作为七大名门之首,鼎鼎大名,他的镇派武学也是最多的,别的不说,易筋经,七十二绝技,金刚不坏神功,任何一个都是如雷贯耳的存在。 “易筋经?”林雪试探着问道,因为这个问题,稍微有点简单。 “易筋经鼎鼎大名,江湖上人人皆知。”方别平静说道。 这个时候方别已经把刀放下了,他俩站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面,但是林雪还是不自觉产生毕恭毕敬的感觉,就好像小时候父亲拿着戒尺监督她背紫气东来的心法口诀一样。 “除了易筋经呢?”方别问。 “我不知道!”林雪一字一顿地说道:“有本事你问峨眉派啊。” 峨眉派是林雪原本的俗家弟子门派,也是她最熟悉的门派,这句话其实等于示威和反攻。 不过方别不以为意,继续问道:“请问峨眉派现在的掌门是谁?” “真如师太。”林雪说道。 峨眉山是佛教的四大名山之一,是普贤菩萨的道场,其武学以佛家为主,算得上是佛教名门,只是稍微有些尴尬的是她们的守山大阵。 “那么峨眉派的镇派绝学又是什么?” 林雪进入了自己所擅长的领域,毫不犹豫说道:“两仪分尘阵。” 方别在心中一笑。是的,两仪分尘阵是峨眉派的看家本领,也是守山大阵,威力无穷,号称就算是顶级高手也没有办法从中全身而退,可谓是霸道强横至极。 只是这霸道阵法并不是佛门阵法,而是峨眉派创派祖师自己得来的道门奇阵,说实话用起来真的有那么一点尴尬。 不过江湖中人也不管那么多,反正好用就够了。 “阵法不算,换一个。”方别说道。 林雪点头:“那就是普贤心经。” 普贤心经是峨眉派的至高内功心法,说是镇派也没有什么错,方别点了点头,继续问道:“随手给我列举三个峨眉派的掌法。” 林雪看着方别:“我是你的蜂翅。” 她强调说道,而不是被这样威胁着做这样多完全不知道尽头的问答。 “不,现在还不是。”方别摇头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不是别人冒名顶替过来的?” “我有组织上的印信和暗号,这还不够?”林雪说道,表情平静。 方别看着她:“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拿着组织的印信说着暗号过来。” 林雪冷冷注视:“你连组织都不相信?” 这已经是诛心之问。 但是方别点了点头:“是的,我不相信。” 在这个世界上,他更愿意相信自己,蜂巢这样庞大的存在,尤其不能相信。 哪怕说自己现在还身在其中,难以自保。 林雪只能叹了一口气:“金顶绵掌,飘雪穿云掌,截手九式。” 她选择回答方别之前的问题。 “你会什么?” “飘雪穿云掌。” “飘雪穿云掌中穿云破空的下一招是什么?” “拨云见月。” “飘雪千里的下一招呢?” “云销雨霁。” “烟消云散的下一招呢?” 两个人开始做单纯的机械问道,就算林雪对于眼前这个冷峻的男人再如何不满,这一关是她必须要过去的。 “飘雪穿云掌中没有这一招。” 林雪说道。 方别点了点头。 “好了。”方别笑了笑,林雪现在很不喜欢这个男孩的笑,虽然看起来很好看,很干净,但是真的让她有种全身都不舒服的错觉。 “你可以走了。”方别说道。 “走?”林雪看着他:“我通过了吗?” 方别摇头:“不,你被淘汰了。” “我不要你这样的蜂翅。” 林雪感觉全身发颤,她不知道自己错哪里了。 “为什么?我哪里说错了?”林雪问道。 如果连第一站都无法成功的话,她回到锦衣卫必死无疑,毕竟这次任务,本身就是九死无生,她要么成功,要么死在这里,活着回锦衣卫就是抗命与逃兵。 无论是哪一个,吕渊都可以按照锦衣卫的军令置她于死地。 “你什么都没有说错。”方别说道。 “但是——你回答的太完美了。”少年微笑,笑容干净但是却让林雪感到冰冷。 “我问你,一个九岁父母双亡的人,九岁就被收养的人,一个只将峨眉功法练到粗浅的人。” “凭什么可以完美无缺地回答我的所有问题?” “这种完美,本身就是一种出局。” 第四章 黯然销魂者 方别的逻辑让薛铃感觉无懈可击。 虽然非常无耻,但是无懈可击,薛铃承认。 这本身就是一种破绽。 她有没有想过故意回答错一个问题? 或许想过,但是不敢。 之前方别的态度与神情,让薛铃几乎可以确认,自己答错一个问题就会死在这里,或者说被淘汰。 所以说每个问题都临渊履薄,争取回答到最好。 锦衣卫训练出来的专业和她本身的冷静谨慎,帮了她的大忙,以至于她可以完美扮演这个林雪的角色,包括林雪被蜂巢训练那一段时间的履历。 但是——她做的太完美,林雪能不能够做到这么完美,薛铃不知道。 她只是相信——如果自己是林雪的话,那么现在的回答,她依然不会有一个改变。 此时的少女只感觉自己嘴唇发干,那是彻底失去了希望的样子。 她张了张嘴,那一瞬间却发不出声音。 “然后呢?”薛铃再一努力,才幽然听到了自己的声音。 那样空灵与干枯,好像不属于自己的声音。 “回去吧。”方别静静说道。“我不接受你作为我的蜂翅。” “回哪里?”这次轮到薛铃发问了。 “回你来的地方。”方别说道。 他从怀里掏出来一贯铜钱,看起来大概一百文的样子:“如果没有盘缠,这是我送你的。” 回来的地方吗?薛铃默念这句话。 她从哪里来?回到林雪来的地方吗?林雪来自一个蜂巢的训练基地,但是那个基地已经被锦衣卫彻底捣毁了,再往前,林雪的师父被杀了,父母被杀了,家也没了。 她又能够回到哪里呢? 回薛铃来的地方吗? 她来自燕京,来自锦衣卫,来自北镇抚司。 但是她父亲死了,母亲死了,皇帝不再亲近她了,所有的同僚都想让她死,她就应该挂在家里那棵大杨树下自我了断,而不是壮着胆子佩剑独行八百里,来到洛城的霄魂客栈,尝试完成这根本就是让自己来送死的任务。 “我。”薛铃咬了咬嘴唇,那一瞬间喉咙哽咽了,但是她强忍着,不想在这个家伙面前哭出来。 这太丢人,也太懦弱了。 “我回不去了。” 薛铃哽咽着说出这句话,然后回头,向着客栈外走去。 当然,没有接方别递过来的铜钱。 天下之大,没有她的容身之地。 她曾经以为这里是她的容身之地。 但是方别告诉她,这里不是。 薛铃走出一步,再走出一步,脚步虚浮,但是依然走在一条直线上。 等她走到第三步的时候,有人在后面拉住了她的手。 冰凉坚硬的手,这是她第一次接触到对方的手掌。 之前接触的只有他冷冰冰架在脖子上的刀刃。 薛铃回头,看到了方别,蒙着黑布的方别,对着她侧头微笑。 他一手拉住自己的手,另外一只手扯下了眼睛上的黑布。 黑布下是一双明亮如星辰的黑色眼睛,但是却充满着忧郁与雾气。 “我也回不去了。” 方别这样轻轻说道。 “所以,我当蜂针,你当蜂翅。” “你带我飞到所有需要去的地方。” “我帮你杀掉所有需要杀的人。” “好吗?” …… …… 薛铃用了很长时间,才接受了这个大起大落的转变。 那一瞬间,她甚至终于觉得,这个有毛病的刺客没有那么可恶了。 以及,他最后对自己说那些话的时候,如果这不是一个刺客对另外一个刺客说的工作用词的话,那未免也太撩人了吧。 我会喜欢一个刺客吗? 薛铃真的很想问自己。 如果是之前,薛铃肯定会坚定不移地说绝对不会。 毕竟她是一个锦衣卫,父亲是锦衣卫指挥使,就算不会嫁给一个门当户对的达官贵人,也至少会嫁给一个名声震天的少年英侠? 父亲还活着的时候曾经问过她,将来她长大之后,要不要嫁给一个状元郎。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们正站在午门前,看着今科的新晋进士们鱼贯走入,在皇宫中准备接受圣上的殿试,她感觉很好玩,很有趣,父亲便这样问她。 凭父亲的本事,大概她喜欢哪个状元郎,父亲就能够绑着他来和自己拜堂成亲吧? 父亲肯定也不会看着她跑到蜂巢里面来送死,来见这样一个有毛病的刺客,并且还会和他组成搭档,一起去杀人。 去杀很多的人。 其中里面肯定有坏人,但是肯定也有好人。 就算她不用亲手杀人,但是她也是助纣为孽。 可是父亲死了。 彻底死了。 没有办法再问她喜不喜欢哪个状元郎,也没有办法在她被逼着向那个吕渊下跪的时候,出来让吕渊自己狠狠抽自己的耳光。 她只剩下了那身最后的飞鱼服来作为自己倔强的资本,然后用这份倔强来到这里,当这个助纣为孽的刺客。 “我不要。”薛铃想起来了当初自己对父亲的回答。 “我只嫁给自己喜欢的人,就算他是状元郎,如果我不喜欢他,我为什么会嫁给他。” 当时薛铃是这样回答的。 现在也一样。 她选择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哪怕是来当刺客,但是——她至少是一个卧底的刺客。 这样想着,薛铃不由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方别在一旁问道。 方别正在给她说霄魂客栈的基本情报,好让她心里有个底。 毕竟他已经承认自己是他的蜂翅,是他的搭档。 “我在笑你明明没有瞎,却偏偏天天蒙着黑布。”薛铃开口说道。 这也没错,因为这真的很好笑。 比如现在,方别还是选择将眼睛蒙上了。 “因为沙加闭上眼睛会让自己看起来弱一点。”方别说道。 薛铃完全没有听懂。 “什么?” “因为蒙上眼睛会让别人以为我是瞎子,会轻视我一点,至少会想占我瞎的便宜。”方别纠正了自己的说法。 好像是解释自己之前的那句话。 “好吧,那么第二个问题。”薛铃看着他。 至少说方别长得一点也不难看,也是自己的同龄人,这还是很舒服的。 “为什么霄魂客栈会叫宵魂客栈?”这个名字,真的很怪! “原本是叫销魂客栈的。”方别笑了笑:“后来老板娘发现六扇门那边天天跑过来检查,还是半夜三更突袭的,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于是变成了霄魂客栈。” 方别在纸上写下了销魂两个字。 “但是为什么叫销魂客栈呢?”薛铃继续问道。 “我的名字是老板娘起的。”方别看着她:“不过你见她不要叫她老板娘,叫她萍姐。” 方别没有回答薛铃的问题。 他只是抬笔在那张写着销魂二字的纸上继续写道。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第五章 第一个任务 一块枫木制成的小令牌,不过小孩巴掌大小,用一根红绸带系着,上面雕刻着一对虚化的蜜蜂翅膀。 蜂巢的这面令牌在薛铃儿手中翻来覆去,她没有问出来这面令牌有什么用处这样的话。 这是蜂翅的凭证,拿到这面令牌,也就意味着自己正式获得了蜂翅的身份。 “萍姐,什么时候会有任务?”薛铃儿在那个穿着翠绿衣衫的女子面前,恭敬问道。 这名女子黑发绿衣,容貌清秀美丽,乍一看薛铃儿差不多以为对方是自己的同龄人,不过再一端详,还是能够在对方脸上看到一点岁月的痕迹。 她就是何萍,方别口中的老板娘,也是自己需要称呼的萍姐,她既是这家霄魂客栈的老板娘,同样也是自己和方别的引蜂人。 按照蜂巢的规矩,蜂针和蜂翅归根到底只是杀人的工具,他们没有资格和蜂巢联系,所有的任务和指令下达,都由这个引蜂人来负责接洽。 何萍歪头看着薛铃儿笑了笑:“任务该有的时候就会有的。” “不过在开始交代任务之前,我们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有什么是比刺客的任务更重要的事情呢? 原本薛铃儿是不知道的,但是她很快就知道了。 …… …… “我不同意!”在听完了何萍的说明之后,薛铃儿第一反应就是这个。 开什么玩笑? 她是来卧底当刺客的,不是来当店小二的。 是的,这就是何萍口中所说的更重要的事情。 “一个正常的客栈,我们需要一个账房,一个跑堂,一个厨子,一个打杂。”何萍在大堂的桌子前这样给薛铃儿说道。 “所以我们还需要一个老板娘对不对?”薛铃儿回答道。 “如果你这样以为也没有错。”何萍侧头笑了一下,她的笑淡淡的,不仅笑不露齿,更是那种笑只是为了礼貌的感觉:“在你来之前,我们这边目前我是账房兼厨子,方别是跑堂兼打杂。” “我做账房!”薛铃儿斩钉截铁说道。 为了增强说服力,薛铃儿继续说道:“我会算账,我会记账,我还能写一手好字。” 何萍看着薛铃儿:“那么我做厨子?” 薛铃儿半天没有敢把好字说出口。 账房先生肯定是最轻松的活儿,但是这样的活儿怎么好意思和顶头上司抢呢? “但是为什么我们非要开一家客栈呢?”薛铃儿终于反问道:“我们不是蜂巢的刺客吗?” “蜂巢的刺客就可以不吃不喝?”何萍注视着薛铃儿反问道:“还是你以为天天都有任务,我们可以杀人杀个不停?” 刺客不就是这样吗? 风里来火里去,天天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薛铃儿突然感觉自己对刺客的认知出现了一些误解。 “这家霄魂客栈同时也是组织在洛城的情报支点,我们不仅是组织的一只木蜂,更是组织的一个蜂室。”何萍这样平静地向薛铃儿解释:“所以我们需要自己养活自己,也需要一个正经的职业来掩人耳目。” 这和我想象的江湖不太一样啊,大侠本身不就是一种职业吗? 难不成所有的大侠私底下都有着另外一种养家糊口的职业? 这样一想是不是太幻灭了? 就好像知道那位大侠在怡红院一掷千金用的都是他自己给别人拖地算账跑镖赚来的钱一样。 这样的江湖未免太令人幻灭了吧。 “我当厨子。”薛铃咬着嘴唇说道:“虽然我会的菜不多,但是我可以学。” 是的,既来之则安之,仔细想想当厨子怎么也比当刺客好听一点? 伪装职业就是这点好? “好的,那么我们先来分配一下月钱。”何萍点了点头:“方别兼职跑堂和打杂,所以拿两份月钱,一共是六钱银子。” “你是厨子,厨子一个月四钱月钱,我是账房,一个月四钱月钱。” 这样说着,何萍从袖子里取出几块碎银子,掂了掂重量,然后一一推给桌子旁的二人。 方别沉默接了,薛铃却掂量着自己手里那轻飘飘的银锞子,一时间有些恍惚。 她在家里做小姐的时候,一个月照例有二两银子的月钱,逢年过节的压岁钱能收入小一百两,就算是锦衣卫的俸禄,一年也有一百二十石的粟米,折合银两是六十两银子。 不过随即薛铃在桌子上欠了欠身:“谢萍姐。” “这有什么谢的,凭本事赚的钱,哪里有谢不谢的。”何萍淡淡笑道:“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分工定了,有任务的时候暂且不提,没任务的时候就各自做好自己的差事,月钱一个月一结,这是提前支的工钱。” 正说着的时候,只见一只雪白的鸽子扑腾腾飞进客栈的院落,然后探探脑袋,瞧见何萍之后,再一振翅飞了进来,停在了何萍的肩膀上。 咕咕咕叫了三声。 薛铃儿看着那只通体雪白的信鸽,只有眼睛是血一样的红色,这样的信鸽价值不菲,一只恐怕二十两都买不到。 何萍则轻轻挠了挠信鸽的下巴,然后从鸽子的脚上取下绑着的铜管,随即从自己的腰包里抓出一小把谷子,洒在桌上,白鸽便从何萍肩膀跳了下来,蹦到桌子上啄食着谷粒。 而另一边,何萍自己打开铜管,里面是一张薄如素纱的纸条,何萍摊看自己看了一眼,啧啧了一声,然后重新卷成卷,按在桌子上推到桌子中央。 “来的早不如来得巧。” “已经连续一个月没有任务下来了。” “你刚来两天,就有了新任务。” 薛铃没有动,方别自己伸手拿过那张纸条摊开看了一眼,然后重新卷好放下。 斜眼看了一下薛铃。 薛铃这才点头,伸手拿过那张轻薄的纸条,打开一看。 却见上面用蝇头小字写着: “玄字号任务。 刺杀华山外门叛派弟子宁怀远。 任务介绍:宁怀远自华山杀同门而叛,将于三日后途经洛城,请伺机刺杀。 任务奖励:刺客积分二十分,纹银五十两。 另:据华山派声称,该弟子身上有可能携带紫霞神功抄本。” 第六章 清明时节雨纷纷 清明节气,暮春之初。 月如明镜,银色的光辉洒落,霄魂客栈庭院里杨柳青青垂下,阴影如藻荇交横。 薛铃看着窗棂外的满月,算了算了时间,叹了口气:“清明到了。” 清明时节雨纷纷,今夜无雨,但是薛铃的心中却格外的纷乱。 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她只能起身,穿衣穿鞋,从房门中走出——与方别相似,她的房间也是一个清净的耳房,大小不到一丈方圆,只能够容纳一张床加桌椅,其他的行李都很难放下,想要腾出一个梳妆打扮的地方都很困难。 好在,现在她也不怎么需要梳妆打扮了。 穿着月白色的麻鞋走到月光下的庭院,正看到方别依旧一袭黑衣,眼上蒙着布条,手持一把木剑在月光下不住出剑劈砍,收剑,再出剑如是循环往复。 他的剑招拙劣,看不出任何精妙之处,唯一可以称道的地方就是挥剑真的很稳,每一剑落下,位置都分毫不差。 不过这样的剑法对敌的时候真的有用吗?薛铃看着月光下的少年,这就是他的蜂针,他们即将去合作完成第一个任务,并且——这个任务无论是奖励还是难度,都称得上是练手的新手级别任务。 但是对于这个人,薛铃却感觉怎么都看不透。 当初他毫不费劲地就将自己给挟持到墙上逼问,就好像老师提问学生一样自然。 不过现在相处起来,薛铃又真的感觉方别真的好弱。 他平常在客栈里面当跑堂和打杂的时候,传菜精准又快,偌大一个客栈能够打扫的干干净净,对待每个客人都不是不冷不淡的态度,真的就是一个极能干的小二,倒是薛铃自己这边的厨师就很上不得台面,还好霄魂客栈即使是在洛城也是小店面,平常也不会有什么达官贵人过来吃饭,糊弄一下普通的乡野村夫,还是没问题的。 他看起来反手无力,正手不精,脚步松散,反应迟钝——就凭这个样子,当初是怎么把自己一招就给制住的? 薛铃怎么想都想不通。 “还没睡吗?”薛铃身后传来声音。 薛铃回头,看到何萍正穿一身松散的绿裳,发髻歪斜,手中端着一个白瓷的酒杯在身后问她。 少女打了一个激灵。 “这是什么?”她闻到了何萍杯中的酒气。 “汾酒。”何萍淡淡笑道:“清明时节雨纷纷,不是吗?”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路上行人欲断魂。”薛铃回答道:“萍姐也不是本地人?” “四海为家罢了,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哪里人。”何萍伸手拉住薛铃的手,薛铃感受到这个大姐头的手指冰冷坚硬,然后跟着她绕过正房,上了楼梯,转眼就到了客栈的屋脊上。 只见窄窄的屋脊上面正放着一张方桌,上面摆着一个棕色粗瓷的酒罐,旁边是细腻的白瓷酒杯,这样粗狂和精致的组合,让薛铃有些恍惚。 月光下澈,杯中酒微微荡漾。 何萍自己坐在了方桌一侧,正对月色,举手将杯中酒饮尽,云鬓松散,长裙下落出一截雪白的脚踝。 薛铃这才意识到,这个名义上的霄魂客栈老板,实际上的引蜂人小姐,竟然美得如此动人心魄,让自己不由自愧不如。 “坐。”何萍说道。 薛铃不能不坐。 “喝。”何萍将一杯酒推到她的面前。 “我不会喝酒。”薛铃说道。 不仅不会喝,更因为她很害怕酒后失言。 “你今年多大了?”何萍问道。 薛铃咬了咬嘴唇,这应该是明知故问的事情:“十七。” 她还是老老实实说道,虚岁实岁,都是十七。 “那不小了。”何萍说道:“我当刺客的那年,刚刚过十六岁的生日。” 薛铃看了一眼这个月光下明丽照人的小姐姐,她现在看起来一点都不大。 “您现在多大了?”薛铃问道。 “方别那个小子没告诉你?”何萍反问道。 薛铃摇头。 “那他有没有不让你叫我老板娘?”何萍继续问道。 薛铃点头。 何萍哈哈大笑,笑声在夜空中回答,这个女子的笑声,说不上豪迈,说不上温婉,但就是有别样的味道。 夜空中惊起几只刚刚南归的鸟雀。 庭院中的少年依然在练自己的剑。 “我今年二十九了。”何萍说道。 冷冷清清。 薛铃摇头:“一点都看不出。” “练了武功,老的就慢。”何萍笑道:“不过有时候,人没老,心却老了。” “我总感觉,自己现在,心越来越软了。” 这样说着,何萍垂眼看了看薛铃面前的杯子。 杯中酒盈满,是上好的杏花村汾酒,此酒产自山西,并不是洛城的特产。 “喝了吧。”何萍说道。 薛铃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汾酒入口绵软,回味甘甜,但又是正统的蒸馏白酒,所以入腹依然是一道辛辣的火线。 薛铃放下杯子轻轻咳嗽起来,俏脸上生出一团红云。 何萍伸手越过方桌,揉了揉薛铃的头发:“你是个好姑娘呢,我挺喜欢你的。” “明天午时,宁怀远就会经过霄魂客栈,是动手的最好机会,你协助方别,一切听他的指示。” “他是我的徒弟,是很靠谱的人。” “嗯,有时候比我以为的还靠谱的多。” 薛铃咬着嘴唇点了点头。 “当刺客,是随时都会死的,我算是活得最长的几个刺客了。”何萍说道:“活得够长,就有退休的那一天,不过知道的太多,再退也退不出组织。” “请你给我好好活着。” 薛铃不知道何萍今晚为什么会给她说这么多,但是只能点头听着。 毕竟此时的老板娘,真的很善意。 “喝杯酒,就能够睡个好觉。”何萍淡淡说道:“你可以回去睡觉了。” 薛铃点头起身,酒意在胸中荡漾,让她稍微有点迷糊。 不过走下屋脊还是没有问题的,她一步一步远离,突然何萍开口把她叫住:“等等。” 薛铃回头,看向这位月下的刺客。 “以后做菜。”何萍认真说道:“少放点盐。” 薛铃小脸一红,嘟囔道:“为啥现在才告诉我?” 何萍举杯饮尽,笑道:“这不是怕你害羞吗?” …… …… 何萍依旧在月下饮酒,方别在月下练剑,薛铃回了房间休息,一杯酒后,梦乡果然黑甜。 直到月渐升渐高,薛铃逐渐睡熟,方别才收剑,额头上没有一丝汗珠。 他走上屋脊,看着月下的何萍,从自己怀中取出一个白瓷的酒杯,给自己斟满,然后饮尽。 何萍抬头看着这个黑衣黑发的少年:“这个林雪有问题。” 方别点头,面无表情:“我知道。” 第七章 路上行人欲断魂 月光清幽,何萍和方别在月光下对视, 站着的方别和坐在屋脊上的何萍两个人在月光下垂出影子。 “所以我很好奇。”何萍看着方别:“你为什么当初没有把她杀死?” “明明,你是那样一个怕死又谨慎的人。” 方别勾起嘴唇笑了笑:“因为我不确定,下一个会比林雪更好。” 何萍摇头:“换一个借口。” 方别看着何萍:“这个不行吗?” 何萍认真摇头:“不行,虽然林雪是很出色。” “但是。”何萍棕色的眼睛在月光下微微闪烁:“她可能会让你死。” 方别点了点头:“我确实不喜欢不确定因素在自己身边。” “但是无论是我杀了她还是说让她回去,她都会死。”方别伸手点了点太阳穴:“既然她能成我的蜂翅,那么,就先带她一程?” “我不知道你是这么心软的人。”何萍轻笑说道。 “就好像了解您之后,我始终想不到,当初在那场洪水中带七岁的我走的您,是什么样的心情一样。”方别说道:“但是现在我知道了。” 何萍抬头,看着方别:“那你说说?” “就是,明明知道很麻烦,明明心已经很硬了。”方别说道。 “但是就有那么一瞬间,就被人击中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所以我才这么决定。” “以及。” 方别看着何萍:“您方才,不是也没有杀她吗?” 何萍笑了。 笑靥如花。 “因为我很喜欢她啊。” 这位退休刺客如是笑着说道。 “明天是你第一次任务,看似简单,其实不太寻常,你小心一点。” 方别点头:“嗯,我知道。” 月光下,师徒碰杯,满饮。 …… …… 次日正午,阴雨霏霏。 洛城的青石街道上行人撑着油纸伞在细雨中行走,积水的水面上泛起一圈圈的涟漪。 虽然昨天晴空高照,但是今天的阴雨,与昨日的晴天并没有什么关系。 霄魂客栈,一个带着斗笠蓑衣的男子走进客栈,在靠窗的位置上坐下来:“伙计呢?” 方别凑上前去,以往常无异的语气开口问道:“这位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如果是平时,断无此问,毕竟此时才是中午,不过若是下雨的话,选择住店休息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城里还好,若是出了城,官道上就有些泥泞难行了。 那人抬头看了方别一眼,看着这个蒙着黑布的清秀后生当小二,此人明显目盲,但是却在满是桌椅板凳的大堂中行动如常,让他颇有些在意,不过再看大堂中的其他食客,皆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又感觉自己有些大惊小怪,不由自嘲地笑了笑。 宁怀远将斗笠摘下放在桌子一角,他生的方面大眼,看起来颇为英气,身材也算高大,透过滴水的斗笠,可以看到腰间配着一把镶着红宝石的长剑。 方别已经看过了他的画像,此时依然面不改色。 “你们这里有什么拿手的好菜?尽管上来。”宁怀远说道,语气平和,并不带戾气。 方别转身:“这位客官,要糊涂面条一碗。” 宁怀远瞬间听傻了:“什么面条?” 方别认真回答道:“糊涂面条。” “我不是要拿手菜吗?”宁怀远惊了个呆。 “糊涂面条就是我们这边的拿手菜啊。”方别认真介绍道:“您别看名字不雅,其实是用杂粮熬煮的白面面条,吃起来香浓可口,软糯养胃,驱寒健体,本店是小本生意,就糊涂面条卖的最快,我们后面熬了整整一大锅,您要就给您盛一碗。” “不要什么糊涂面条!”宁怀远再好脾气也经不住方别这样一本正经的介绍:“有熟牛肉没有,先切两盘,配两碗黄酒,顺便再给我来十个火烧,我吃完当干粮上路。” 大周朝禁止宰杀耕牛,但是牛肉在各家客栈依然有售卖,不过一般都是些煮熟的老黄牛肉,肉质比较粗粝,价格也偏高。 “好的,牛肉上好的,给这位客官切两盘。”方别大声唱道,同时自己也先去酒柜给宁怀远打了两碗黄酒,黄酒是未经蒸馏的发酵酒,只有简单的过滤,所以酒液色泽发黄,其酒精含量不高,也是通常的村酿常酿造的酒种,价格不高,但是后劲颇大。 “您的酒,敢问客官您要到哪里去?”方别笑着说道,看似随口而谈,不动声色。 “别打听那么多,小心你的舌头。”宁怀远说着,自己端起酒碗,看着里面的酒浆,先凑近嗅了嗅酒气,然后推给方别:“赏你的,你先喝一口。” 方别看着那碗在碗中荡漾的微黄酒浆,赔笑道:“这酒是客人您点的,我怎么好意思喝呢?” 宁怀远不动声色看着方别,将腰间佩剑咣当一声放在桌子上:“我让你喝。” 大周朝并不禁止民间携带兵刃,也因为习武之风昌盛,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点功夫傍身,毕竟退可延年益寿,尽可防身自卫,所以但凡有条件,都会学上那个三五招。 不过宁怀远压上桌子的这把长剑,造型古朴雅致,剑格上的红宝石熠熠生辉,显然不是凡物。 “客人不要那么大火气吗。”方别笑了笑:“您要小的喝,如果不嫌弃小的脏,那么小的就喝一口客官看。” 这样说着,方别从怀中取出一个青瓷小碗出来,放在桌子上,从两碗黄酒中各自倾倒出来小半碗汇在一处,然后自己双手捧碗一饮而尽。 宁怀远就坐在椅子上看着方别满饮一碗,身子晃也不晃:“你这小子酒量倒也不错,你去看看牛肉好了没有。” 这样说着,他自己才端起一碗,喝了小半口,显然在雨天赶了半天路,已经相当焦渴。 而方别那边,得了宁怀远的恩准,自己则穿过大堂,一路走到厨房,厨房里面薛铃正在切牛肉,看到方别进来,抬头问道:“怎么样了?” 方别此时已经收敛了脸上的奉承的表情,看着薛铃切牛肉的手,不动声色说道:“切好给我,别的不要多问,我给客人调一份蘸汁。” 说着的同时,方别自己用手蘸了蘸水,在薛铃切肉的案板上,快速写下了两个字,薛铃轻轻瞄了一眼,看到那两个字写的是: “假的。” 薛铃不由惊讶抬头,看到方别已经拿着蒜捣,在那里哐当哐当捣着蒜汁。 表情如老僧入定。 第八章 华山派著名弃徒 薛铃一刀一刀片着牛肉。 虽然说她厨艺不佳,被何萍吐槽过下次少放点盐,那只是单纯薛铃自己的口味稍微重了点。 况且,退一步说,就算薛铃的厨艺真的不佳,但是少女的刀工是真的不是盖的。 就像现在,虽然手里只是一块煮熟的五香老黄牛肉,但是片出来的牛肉,依旧薄如纸,明如镜,在盘子里妥帖围成一朵鲜红的牡丹花。 但是薛铃却看着“假的”两个水字,以及面无表情捣着蒜汁的方别,一时间心潮起伏,说不出什么话来。 虽然她知道这个时候也不应该乱说话。 但是身为蜂翅,一般不从事第一线战斗任务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她要对整个任务的细节,任务目标的情报,以及撤退的路线之类的细枝末节了然于胸。 如果说方别是那把锋利的剑,那么薛铃就是保养这把剑的人。 在极端的情况下,恐怕自荐枕席都不是不可能的。 而根据情报,华山派弃徒宁怀远就是在今天中午前来霄魂客栈,现在大堂里那个人无论时间外形乃至于手中佩剑都对的上,接下来难道就不是刺杀吗? 反正霄魂客栈是自己的地盘,天时地利人和。 但偏偏方别却说这是一个假货? 哪里假了?为什么我看不出来? 薛铃在心中说道。 而在耳边,方别的声音不紧不慢地响起:“牛肉片好了没有?” 薛铃抬头,看到方别已经捣好了蒜汁,伸手问她要牛肉。 薛铃只能将两盘片好的灯影牛肉放在盘子上递给方别,方别也将自己捣好的蒜汁上面淋上鲜红的辣椒油,放在托盘的一角,伸手去接的时候,却发现薛铃那一边并没有放手。 方别抬头看向这个少女,她满头青丝都用头巾包着,以免头发落到食物中去,双手纤细但油腻,毕竟按着切过牛肉,看起来丝毫不像一个刺客,真真只像厨娘。 “你确定吗?”薛铃张口,轻声问道。 方别嘴角勾出一抹笑意:“当然确定。” 薛铃松手,任由方别将那盘牛肉端走,他脚步轻快,唱声从大堂那边遥遥传向厨房:“熟牛肉两盘,请客官慢用。” …… …… 那位疑似宁怀远的客人,吃过了一盘牛肉,两碗黄酒,两个火烧,然后打包了另外八个火烧和一盘牛肉,转身付钱出门,此时不过午时四刻。 客人走后,方别一切如常,继续招呼客人打尖住店,不断从薛铃的厨房中向外传送饭食,端茶送水,忙碌无比,直到戌时打烊,方别熄灭招牌下的灯笼,放下门板的时候,才是霄魂客栈吃晚饭的时间。 霄魂客栈的晚饭一向简单,两荤两素,四菜一汤,主食是不限量的馒头或者火烧,有时候也会蒸一些白米饭,不过间或为之。 好在无论是薛铃还是方别何萍,基本都马马虎虎算是北方人,习惯面食。 更因为原本霄魂客栈的月钱便极为有限,但好处就是客栈的缘故,包吃包住,才能够让这有限的月钱变成单纯的零花钱,而不是生存必须的花销。 薛铃端菜上桌的时候,何萍已经坐在了大堂方桌的上首,方别坐在另外一边,薛铃坐下,先给何萍盛了一碗蛋花汤——虽然说薛铃在家里从来没有做过这样伺候人的差使,不过少女谨记自己的身份,所以不曾露出什么破绽。 “今天你为什么放弃对宁怀远的刺杀?”还没有等薛铃开口,何萍就已经发问。 薛铃有些意外,不过这里只有他们三人,虽然引蜂人并不参与具体的行动,但是何萍这个引蜂人不仅是他们两个联络上级的必由之路,更是唯一的直属领导,更是霄魂客栈的老板娘,这里发生的一切她都看在眼里,所以又不能不管。 “因为那是一个假的。”方别平静说道。 “何以见得?”何萍问道。 “我记得萍姐当初教导我的时候说过,做刺客,最重要的不是完成目标,也不是完成目标之后顺利撤退。”方别一边拿着筷子吃着薛铃做的鸡蛋炒蒜苗,一边若无其事说道: “而是要找准目标。” “就好像如果一个刺客要么选择刺杀委托人的目标,要么选择刺杀委托人,这样的话,任务都不会失败。” 这个少年在桌上慢条斯理地说道,薛铃看着他不住叨着桌上的菜肴,自己赶忙动手和他抢菜,同时也在竖起耳朵听他开口说的话。 关于今天这突然的放弃任务,薛铃很奇怪,但是毕竟对方是蜂针,有着最后拒绝任务的权力。 但同样,在拒绝之后,他也要在引蜂人面前说服对方,才不会受到责罚。 “这次盐放的有点少。”方别突然看着薛铃说道。 少女脸上瞬间一红,但何萍及时开口解围道:“是我让她以后做饭少放盐的,这丫头口味重。” “继续说你的。” 方别摇头,夹了两片旁边的醋溜白菜,继续说道:“总之,如果杀了错误的目标,不但没有奖励,并且还会让真正的目标逃出生天,既误了名声又废了工夫,这才是最大的失败。” “那你怎么知道那个宁怀远是假的呢?”薛铃忍不住开口说道,不过内心是稍微有点心虚的。 毕竟,如果这么真的宁怀远是假的,那么自己又算什么呢? “因为,宁怀远是华山派弃徒。”方别静静说道:“虽然我知道华山派最出名的弃徒是令狐冲……” “令狐冲是谁?”薛铃忍不住问道。 最出名的华山派弃徒?怎么她自己没有听说过? “在一本非常古怪的江湖异侠录上看到的,名字好像叫做笑傲江湖。”方别一本正经地解释道:“总之,我们先说这个宁怀远,根据情报,他是杀死同门,然后叛逃下山,华山派在陕西境内布下天罗地网,但是最后却被他逃出生天,不过逃出来之后,他并没有向着西域那边进发,那里是魔门盘踞之地,到了那里,他这个不为名门正派所容的弃徒才会有一线生机。” “当然,可能是华山派在通往西域方向防守过于严密,他没有办法突围。” “但是总之。” 方别看着薛铃:“如果你是宁怀远,自己叛门杀弟,更被怀疑盗了紫霞神功的抄本,会依旧一派江湖人士的打扮,招摇进入洛城地界吗?” 薛铃那一瞬间被问住了。 第九章 假的不杀,真的在哪? 薛铃扪心自问——就算是自己这么笨的人。 呸呸,自己哪里笨了。 就算是自己这样的锦衣卫卧底,在拿到了锦衣卫给自己的卧底情报之后,自己根据自己假身份,进行了半个月的背诵复习,争取完美无缺,无论是打扮装束,武功路数,都完全与当初那个锦衣卫薛铃迥异,现在又在这个霄魂客栈做着厨娘的工作,如果有朝一日锦衣卫真的要宣传自己这个无名英雄的话,那么绝对是忍辱负重级别的。 薛铃绝对没有傻到依然穿着锦衣卫的飞鱼袍,过来霄魂客栈应聘方别的蜂翅。 可是凭什么这个心思深沉的宁怀远会大摇大摆来霄魂客栈打尖?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已经上了蜂巢的刺杀榜,并且这个委托还是华山派发布的。 “会不会是空城计?”薛铃问道。 毕竟至今她还记得在燕京城的时候,看的那出空城计,诸葛丞相高坐城墙,焚香弹琴,羽扇纶巾,边叫那司马小儿吓得狼狈逃窜,不敢进城半步。 眼下如果宁怀远也用这样的空城计,那么方别不就是被瞒天过海,吃了大亏。 方别看向薛铃:“你感觉会是空城计吗?” 薛铃轻轻咬了咬嘴唇。 如果是自己的话,那肯定是不敢用空城计的,毕竟这样大摇大摆地过来,等于在脑门上贴着四个大字:“谁敢杀我?” 这样大的FLAG即使是魏延也扛不住,大喊三声之后紧接着就是马岱从身后一刀袭来,人头落地。 除非说宁怀远知道来杀自己的刺客是方别这个小心谨慎到病态的刺客。 但是现在方别根本就是人在深闺无人知,这是多么与空气斗智斗勇的态度,才会要和方别玩这个空城计。 薛铃摇头:“我感觉不会。” “这不就对了。”方别笑了笑:“你看连你都认为这不是空城计,宁怀远不敢大摇大摆地亲身过来,而是不知道什么手段让一个精致伪装的替身上来送死。” “你说?我该杀他吗?” 方别的这一袭话,说的薛铃真的有些哑口无言。 “但是,情报上说的就是今天中午他会来霄魂客栈啊,并且让我们到时候做好准备。”薛铃不甘心地说道。 方别看着薛铃微笑:“情报上还说你会那一天来霄魂客栈就任蜂翅呢,我不是同样没有照单全信?” 薛铃不由撇了撇嘴,那天的经历,几乎给她留下了毕生的心理阴影,几乎就在那一瞬间,薛铃都感觉自己人生无路了。 “蜂巢的情报,没有你所想象中那么靠谱,或者说,蜂巢的情报网络真的很厉害,但是情报也是分级的,我们没有资格拿到最高层次的机密情报,只有一些众所周知的底层情报。” “比如说蜂巢情报说有一个疑似宁怀远的人会在今天中午到达我们客栈,那么今天中午这个宁怀远确实来了,那么就不算情报有误。” “情报并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宁怀远。” “可是究竟要不要完成任务,却要看我们自己的眼睛和耳朵来确认。” “所有的蜜蜂都是单独的个体,不是听从蜂巢命令的工具,这个世界上的花朵千千万万,采花酿蜜的事情,最终还是由蜜蜂来决定,而不是蜂巢来决定。” “可是呢?”虽然说方别讲的头头是道,但是薛铃还是要做一些自己的反抗的:“我知道你很谨慎了,但是你再谨慎有什么用?宁怀远已经走了,我们没有杀掉宁怀远,没有获得他的人头或者信物,那么就等于任务失败,不是吗?” 毕竟说一千道一万,刺客的任务是杀死任务目标,现在无论那个人是不是宁怀远,现在任务目标已经跑了,任务失败,再谨慎又有什么用? “谁告诉你,我们的任务失败了?”方别笑道:“我不是说了,我们的任务只有一个,那就是杀了宁怀远。” “现在宁怀远还没有死,我们的任务又如何失败了?” 薛铃感觉被方别的头脑风暴彻底给绕糊涂了。 薛铃甚至感觉他不应该去当刺客,而是应该考科举或者说去六扇门当捕头,这样他缜密的思维才能够得到最好的发挥。 当刺客真是杀鸡焉用牛刀啊。 不对——薛铃总感觉方别只是一个嘴炮刺客罢了。 说不定只是因为在客栈看到宁怀远武功高强不敢动手,所以事后在这里疯狂给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至少逻辑满分对不对? “我们的任务是杀死宁怀远,现在宁怀远没有死,任务就没有失败。”方别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比如说——如果我们今晚杀了宁怀远,那么,任务不就完成了?” 这样说着,方别低头喝了一大口蛋花汤。 是的,他把这件事说的像喝汤一样。 “我们去哪里找宁怀远啊!”薛铃抓狂道。 对于这个已经被通缉刺杀的人而言,这个世界基本上已经没有安稳之处,原本蜂巢情报上说今天他会来霄魂客栈,但是现在人来了,方别却说是假的。 那么真的又在哪里呢? “真的宁怀远。”方别抬头,看着薛铃:“城外三里山神庙。” 他话语笃定,不带一点迟疑:“先吃饭,吃完饭活动半个时辰,你不能活动,你给我制定来回路线以及方案,做好之后我们出发。” 薛铃黑人问号:“啥?” 何萍在上首一直安静地吃菜喝汤,此时才开口,轻轻说了一句:“好。” 薛铃只能点头:“是。” …… …… 薛铃在豆油灯下摊开洛城的地图,认真地制定此行的行动路线。 这也是蜂翅的任务,每到一个地方,必须走街串巷对于每一条路线都了如指掌,只有这样,才会方便在执行和撤退的时候不会迷路。 不要笑——一个不迷路的刺客,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 因为这个世界喜欢迷路的刺客实在太多了。 城外三里山神庙,薛铃也很快找到了方别所说的那个地址,那是一座孤零零的小山包上的山神庙,香火不旺,也有些朽败,平常是一群乞丐的聚居地,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 就会是这里吗?薛铃手握毛笔,不由自主地舔了舔笔头。 等待笔锋散开之后,才饱饱蘸满墨汁。 第十章 风雨山神庙 城外三里山神庙,暮色昏沉,细雨如丝。 如今山神庙中香火不胜,来祭拜的人少,但是来避雨寄居的人却多。 洛城地处北方,冬日飘雪,这山神庙就不太适合无家可归之人居住,但是如今冰皮始解,大地复苏,在清明时机的当口,山神庙中便横七竖八地卧着一些蓬头垢面的乞丐。 山神雕像前生着一小堆篝火,上面夹着一个看不清楚颜色的铁锅,煮炖着不知什么东西,只有若有若无的古怪香气飘出,炊烟渺渺,从山神庙顶的破洞冒出,也有淅淅沥沥的水珠,从破口落下,在山神庙中积出一小滩积水,雨水落下,叮咚有声。 真正的宁怀远就在这群蓬头垢面的乞丐中间,衣衫破烂,脸上涂着烂泥,根本看不出相貌和这些乞丐的区别。 他缩在角落里,距离火堆最远,距离那些乞丐也最远。 虽然说当今世上,丐帮这个组织早已经不像早年那样繁荣昌盛,但是在洛城地界,乞丐之间彼此也有串联,自己在这里没什么跟脚,也就不要和他们有太多的来往。 总之雨停之后继续赶路,继续向东,就到了山东地界,到那个时候改换面目和身份,自己又是一条好汉。 以及山东蓬莱阁的武学,应该不像陕西华山那样,大多数都是不能打的空架子吧。 宁怀远这样想着的时候,却看到山神庙紧闭的大门被人从外打开,火光下,一个穿着蓑衣斗笠的壮汉从门口走入,身上滴沥着水珠,环视着周围的横七竖八的乞丐,他衣冠堂堂,身材高大,显然并不是什么行乞之人。 “都麻利的起来!”人一刚进入,其声音就如雷鸣般响起,因为运用内力的缘故,再如何装睡的人,都感觉自己耳中如铜钟嗡鸣,完全睡不住。 此声一出,乞丐们纷纷翻身坐起,看着这个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 “我今晚打算在这里歇息。”蓑衣壮汉在斗笠下瓮声瓮气地说道,右手稍微前提,可以看到蓑衣下是一柄镶嵌着红宝石的长剑,虽然只露出一截剑柄,但是也能够感受到长剑的珍贵与锋利:“敢情诸位让个地方。” 乞丐堆中随即就站起来一个高大的乞丐,在火光中可以看到身长六尺,目光凶狠,脸上一道刀疤,显然就是这群乞丐的头领:“敢问阁下何方神圣?这里是山神老爷的地界,天王老子来了,也没有山神老爷大。” “阁下来歇个脚,行走江湖,少不得与人方便,但是如今外面下着桃花雨,兄弟几个好不容易找个晒干衣服的地方,您有头有脸找客栈歇息啊,为啥非要和我们这些下九流在一块。” “还嫌我们不干净。” 他这一番话,夹枪带棒,好话赖话都搁他那里被一块说了,真真是一张厉害的嘴皮子。 不过这蓑衣壮汉冷笑一声,上前一步,拔剑一切,随后收剑入鞘,剑光一片雪亮。 “山神老爷在上,请品鉴不才一剑。” 几乎没有人能够看清这个蓑衣大汉这一瞬的剑光,但是却听得身后一声响动,众乞丐回头望去,却看到身后的山神泥塑,在火光下一臂已然断落,掉在供桌之旁。 方才壮汉臂展不过三尺,手中剑不足三尺,但是距离山神雕像却足有一丈,剑锋断断碰不得山神雕像,但是山神手臂却应身而落。 为首乞丐目瞪口呆,哑口无言。 他之前揶揄这个壮汉这里是山神老爷的地界,现在这个壮汉一剑将山神老爷砍下来一条手臂,其剑技惊人,其用意更是诛心。 “敢情山神老爷赐教。”壮汉收剑,躬身,向着已经断臂的山神雕塑恭敬说道,但是在他面前,其实是已经全身如同筛糠一般的乞丐。 “敢问足下高姓大名。”为首乞丐收了之前的泼皮跋扈,抱拳认真问道:“您留个姓名,我们这就给大爷让路。” “华山宁怀远是也。”壮汉如是开口说道。 诸多乞丐对视一眼,为首乞丐抱拳躬身:“不知道是华山派的高足,我等冒昧。” 这样说着,他带头从壮汉身边走过:“有大侠驾到,我们给大侠让地。” 有他带头,其余乞丐呼呼啦啦地都走了出去。 宁怀远也混在乞丐当中,不发一言,不过刚刚走到这个蓑衣壮汉身边,就听得对方冷冷说道:“宁师弟,我既然来了,你又何必要走?” 宁怀远站定在那里,其他乞丐哪里敢招惹这两尊瘟神,都纷纷从两侧冒雨出了山神庙,向着其他的避雨地方去了,不过此时夜深地滑,又下着雨,少不了有人摔倒跌跤,又是一阵叫骂。 不过叫骂声总是越来越远了。 宁怀远转身,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个蓑衣男子:“我不认为你能够找到这里来。” 他不慌不忙,即使被同门堵住,表情也没有一点惶恐。 还是有点惊讶。 “你甘心自堕,于这样藏污纳垢之地,我自然找不到你,但是有人指点就不一样了。”蓑衣大汉冷冷说道:“你既然拜入我华山门下,可知道残杀同门,侵吞秘籍是何罪?” “总归不过是一个死罪罢了。”宁怀远笑着说道:“不过,岳师兄,你感觉你能杀我?” 宁怀远此时污泥涂面,全身衣服气味浊臭难闻,但是谈吐却冷静风流,带着淡淡的戏谑味道,怪不得曾经能够拜入华山门下。 “能不能杀,一试便知。”被称作岳师兄的壮汉淡淡说道,同时自己向前,在火堆那边盘膝坐下,伸手从怀中掏出两瓶酒,一盘牛肉并一包用油纸包好的火烧,一齐放在山神庙的青砖地上,然后抬头看着宁怀远:“我从华山千里迢迢赶到这里来杀你,不过毕竟师兄弟一场,你吃过饭食吗?如果不介意,我们边吃边谈。” “叙完旧后,便分生死。” 宁怀远闻言哈哈大笑,在这位岳师兄面前坐下,伸手一招,一瓶酒离自己还有三尺便凭空飞到手中,也不管有毒没毒,拔开瓶盖便在口中痛饮三大口。 “华山上下,我宁怀远也就佩服您岳平山岳师兄一个人。” “不过,您又是何苦要千里迢迢跑过来送死?” 第十一章 我好像走错片场 山神庙中,庙外风雨,庙中篝火哔哔哩哩。 漏雨在这个封闭的空间中叮咚作响,师兄弟二人相隔篝火而坐,互相饮酒吃肉吃火烧。 再无一言。 顷刻酒尽肉尽火烧尽,面前篝火没有添加余柴,篝火也将尽。 岳平山不动声色地按住剑柄,看向前方的宁怀远:“你信我不在酒食中下毒,便不枉师兄弟一场。” “我只问你一个问题,我华山派待你不薄,为何行如此禽兽之事。” 宁怀远笑了笑:“这就是师兄你千里迢迢过来追杀我的原因吗?” “只想问我一句为什么?” 他把玩着手中已经空空如也的酒盅:“您行事是正人君子,所以我不用担心您会在酒食中下毒,就算您真在酒食中下毒,我也有应对之法。” “对于您的下一个问题。”他抬头看了岳平山一眼,看着对方的方头阔眼,平静笑道:“您知不知道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岳平山冷冷道:“你有什么身不由己的,我华山派世间名门,如果你不做这些肮脏的猪狗事情,就算捅破了天,我等师长也能够将你给保下来。” “所以说您是正人君子啊。”宁怀远笑道:“所谓身不由己,就是我现在不得不杀您的身不由己。” 他平静说出这一句话的同时,右手向前平平拂出,一截剑锋自他手腕吐出,不住延长,顷刻间便化作一道雪亮匹练,向着岳平山头颅卷去,平常剑客出剑,多少也有一个拔剑的动作,就好像之前岳平山出剑隔空削断山神雕塑的手臂一样,虽然剑招已经快到了极点,但是依然有出剑收剑这两个动作。 但是对于宁怀远而言,出剑杀人只需要手腕一甩,不仅鬼神莫测,并且防不胜防。 岳平山已经是早有防备,所以在宁怀远出剑的那一瞬间,他已经握剑抽出横在面前格挡,两个人就像是排练拆解过无数剑招一样,第一招虽然宁怀远是纯粹的偷袭,但是岳平山还是将其挡下。 但是岳平山千算万算,没有想到,宁怀远手中所藏之剑,竟然是一把软剑。 雪亮软剑被他手中佩剑所挡,但是随即剑锋便在佩剑上如同灵蛇一样缠住,并且一路向下急削,如不撤手,眼见五根手指头连同手掌都要被这软剑给削断下来。 任凭岳平山有天大本事,又不像真的有金刚不坏神功,面对这种局面,他只能后撤丢剑,身体向后跃出一丈。 而宁怀远并不急着追击,他从容一挑,用手中软剑将岳平山佩剑挑上天空然后落地握在手中,看着眼前的岳平山:“华山派武功,一大半都在剑上,如今岳师兄失剑,还有什么要指教的吗?” 岳平山看着眼前的师弟,心中一片死灰。 原本他自认为武功稳稳胜过师弟,所以才敢过来孤身追杀这位叛门之徒,但是没有想到,他竟然藏着如此精妙并且歹毒的武器剑招,并且看样子,还是平日里勤加锻炼的结果。 如今他左手是自己的荧惑长剑,右手则是他自己那锋利诡异的软剑,刚柔并济之下,招式肯定更加的莫测诡异,况且如今山神庙是一个封闭地形,自己想逃恐怕也逃不了。 当初的信心满满到现在的交手一瞬间,攻守之势便顷刻逆转,自己还真是小瞧了这位师弟,或者说,这位师弟真的是隐藏太深。 罢了罢了,恐怕今天就要命丧此地了。 岳平山这样想着,几乎已经失去了抵抗的欲望。 “当!当!当!” 而在此时,紧闭的山神庙门外,却不适时宜地响起了三声敲门声。 还有一声沙哑的男子声音:“请问,方便借宿一下吗?” 此时山神庙内气氛已经严肃紧张至极,岳平山明白自己在下一刻就可能会命丧当场,宁怀远此时定然不会手下留情,可是这个时候,门外的敲门声,却让两个人都有些哭笑不得。 但是宁怀远这边,却要比岳平山更加平静,毕竟他胜券在握,此时转身如常开口道:“这里有些事情,暂时不方便开门。” 就在这样说着的时候,紧闭的山神庙庙门却被人从外吱呀呀地推开,一个同样蓬头垢面的小乞丐从门缝中探出头来:“我从外面闻到了酒气和肉味,能不能请大官人赏一点残羹剩饭给我……” 他这套切口说得流利,不过定睛一看,却是看到山神庙的篝火旁边,正站着两人,其中一人双手执剑,另外一个人则退到了山神庙边缘,一看起来。 都不像是闹着玩的样子。 “我好像走错片场了。”小乞丐自己这样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自己关上了门。 关上门的同时,山神庙的两个人都听到外面传来了这个小乞丐的大喊。 “救命啊,杀人了!” 岳平山叹了口气——方才那一瞬间,他竟然还幻想着外面的人能够进来救他。 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说到天边也不过是吾命休矣这几个字。 宁怀远则手握双剑逼近:“不瞒岳师兄,方才还真是吓了我一大跳呢。” 对于那声乞丐的救命了杀人了,两个人都没有放在心上。 这里荒郊野岭的,如果喊救命有用的话,岳平山早喊了,那里还轮得到这个小乞丐喊。 “不过,今天夜色已经不早了,就到这里吧。”宁怀远笑着说道,然后伸手便要出一剑斩落。 正在这个时候,山神庙大门瞬间被人用力推开,大门洞开的同时,凄风冷雨一并涌入其中,吹得山神庙中的帷幔飘扬作响。 大门中间,那个小乞丐就站在门口,看着正在山神庙中的二人,那一瞬间,有点像是正在上演戏剧的戏台,而他则是其中唯一的观众。 “这种场景,真的是尴尬癌都犯了啊。”他这样小声说道,然后看着眼前的两个人。 “我突然想起来我妈经常告诉我的话。” “好孩子要见义勇为,不能见死不救。” “有什么事情,我们坐下来谈不好?非要打打杀杀的?” 这样说着,他湿淋淋地走进山神庙,一步一个泥脚印。 第十二章 苍松迎客 山神庙中,风雨飘摇,篝火只剩下些许的红亮的余烬。 宁怀远和岳平山两个人站在山神雕塑下,两个人都有些呆滞,只有那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全身滴沥着水珠一步一步走过来。 在山神庙的青砖地面上留下了光脚留下的泥脚印。 他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模样单薄,浑身衣物破破烂烂,头发湿漉漉的乱七八糟,脸上干一块湿一块的,明明是一个小乞儿的模样,看不清相貌。 这个时候岳平山才反应过来,虽然他必死无疑,但是也没有想让其他无辜的人在这里横死当场。 所以他向着这个小乞儿开口喊道:“快跑!” 这个小乞儿没有反应,不过宁怀远倒是冷笑了一声,在三个人之中,他装扮和这个小乞儿最像,看起来不过是一大一小两个乞丐,但是此时他冷笑一声,挥剑便向着这贸然走进生死之地的乞丐斩去。 他心性坚忍,就连朝夕相处的同门师兄弟也能够杀得,更何况眼前这个萍水相逢的穷酸乞儿? 就像岳平山一样,他真气外放便是剑气,足够在三丈之外斩敌头颅。 一剑站下,便有细微透明的空气波动在他剑锋前生成,切碎了面前的伴随着雨气的夜风,向着小乞儿斩去。 但是这个小乞儿浑然未觉的样子,继续上前一步,指着宁怀远说道:“你拿着剑到底吓唬谁呢?我可不怕你,杀人可是要偿命的,你如果不速速罢手我就告上关去,少不了判你一个斩首示众。” 小乞儿的声音沙哑,听起来并不像是十七八岁年纪的样子,反而像是四五十岁的成熟声音。 宁怀远的剑气在他身上好像一瞬间就消失无踪,就连一根头发丝都没有斩断。 岳平山和宁怀远两个人同时都惊呆了,刚才这个小乞儿明明什么武功都没有使用,为什么能够化解宁怀远的剑气?不过宁怀远惊呆只是一瞬,他的思路明确,原本只是要杀了岳平山,夺了岳平山身上的财物秘籍便毁尸灭迹就是,眼下被这个小乞丐撞破,不过是多杀一个人灭口的事情,又哪里会犹豫不得。 只是说方才那一剑势在必得,却又如何被对方避过? 宁怀远生性谨慎,此情此景,他几乎在一瞬间就权衡出来利弊,眼下当务之急,是杀死岳平山,这个来历不明来搅局的小乞丐能够顺手杀死当然更好,但是如果一时不能得手,那么优先对付的应该还是更大的心腹之患岳平山。 所以心中思虑已定之后,宁怀远不再理会这个小乞丐,向着岳平山便是一招有凤来仪递了出去。 岳平山与宁怀远是同门师兄弟,平时也多有拆招,有凤来仪是华山三仙剑的杀招,较之方才岳平山威慑群丐归去来兮更加迅疾凌厉,若是手中有剑,岳平山倒是有三种能够拆解的法子,可是而今手中无剑,一双肉掌没有练到金刚不坏,又没有什么练成无形剑气的说法。但是有了方才这个小乞丐的打岔,他也并不是没有做任何准备,他背对着山神庙的青砖墙壁,真气运行全身,双手虽然是一双肉手,但是注入真气便坚如铁石,无法与利剑相对,但是却在身后的砖墙中如入腐土,转瞬就挖出来一大块砖石在手中,此时见对方来势,出其不意地一扬一掷,劈头盖脸向着宁怀远打去。 这一扬,扬的手中捏碎的青砖碎屑和腐泥。 这一掷,掷的是从墙壁中挖出来的那一大块青砖。 手法用的是华山传授的苍松迎客的暗器手法,无论是碎屑还是青砖中都注入了真气,此番应变,真的是穷尽了岳平山毕生所学,以及应敌临变之机。 宁怀远手腕一挑,青砖在他面前被切碎成几块,手中软剑如银蛇乱舞,但是他剑法再高,内力再强,也无法将这几成帷幕的砖石碎屑尽数挡下,身形还是为之一顿。 岳平山就是瞅准了这个机会,原本他被宁怀远逼如死角,再无辗转腾挪之地,可是此时突见一线生机,身形顿时如箭一般向着山神庙大开的庙门而出,只要出得山神庙,凭他的轻功身法,借着这冷雨凄风,至少逃出去还是没有问题的。 他脚步轻快,身形如箭,只一眨眼便窜出去一丈,看着还呆呆站在那里的小乞丐,心中恻隐心起,知道他在此处必死无疑,就顺手抓了对方的肩膀,想要将他一起带走。 虽然不至于带着一起跑,但是至少出去了随手把这个小乞丐扔出去,想必宁怀远着急着追自己,也不会停下来再杀人补刀,就算真的停下来杀人补刀,岳平山也就趁此机会跑的更远,总之都不亏欠。 这心念真的如同闪电般闪过,不过就在抓住小乞儿肩膀的那一瞬间,他只觉得腰眼一麻,全身瞬间失去了力气软倒下来,身体也失去了控制,在空中失去平衡,整个人跌在地上,再因为惯性而向着庙门又滑出去一丈,眼见求生之路就在面前,可是如何都再也爬不起来。 岳平山躺在地上,坚持着将头抬起回头望向宁怀远,同时伸手向着腰眼一摸,只摸到一根细如牛毛的银针。 他全身瞬间阴冷起来,颤抖说道:“寒魄银针?你是罗教的根底?” “师兄说笑了。”宁怀远站在原地,平静笑了起来,方才他虽然说是被岳平山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是其实也将计就计,看着岳平山逃窜的同时,向着对方的背影发针。 这寒魄银针细如牛毛,发出的时候无声无息,他又在逃窜之中,如何能够躲闪?并且寒魄银针沾之即麻,只能任由自己宰割。 不过,还有那个小乞儿呆呆站在那里,方才发生的一切似乎把他给吓傻了,以至于再也不说什么好笑的话,甚至连转身逃跑都忘记了。 不过宁怀远现在胜券在握,他看着这个几乎坏了自己好事的小乞丐,侧头笑了笑:“大哥哥的武功是不是很厉害?” “你想学吗?” 这样说着,他上前一步,用岳平山的荧惑剑,向着小乞丐的胸口刺去。 方才剑气对他不起效果,那么这次就直接捅一个透明窟窿。 宁怀远这样想着。 第十三章 何当共剪西窗烛 洛城,霄魂客栈。 窗外细雨霏霏,漆黑一片,叮叮咚咚的水声从屋檐下滚落一片,恰如大珠小珠落下的玉盘。 何萍的房间是霄魂客栈中最大的一间,不像方别薛铃那样只是一个小小的耳房,不过屋内的装饰却非常的朴素,何萍穿着一身月白色的棉布长裙,头上斜插着一根银钗,手里拿着一把黄铜的小剪子,正小心地剪着灯花。 油灯用的是豆油,棉芯的灯蕊燃烧时间长了就会变黑炭化,使火焰变小,何萍便是将这些碳化的棉芯用剪刀一点点剪掉,然后看着油灯的光亮慢慢亮堂起来。 她放下了手中的铜剪刀,看着窗外的雨夜,细雨如丝缠绵在窗外,如同无数暗夜中银亮的蛛网。 今晚是方别和林雪的第一次任务。 并且,敌人要比原本预计中难缠许多。 其实如果真的是担心的话,何萍应该去那边看着,而不是在客栈守着一盏一点点变暗的油灯枯等,等一会,便要剪一次烛芯。 但是何萍依然坐在桌前,看着灯火,看着窗外的雨。 女子的容颜在灯火下明灭,她容颜如画,淡漠又清雅。 “呐。”何萍轻轻自言自语地开口:“每一个刺客,都要有第一次刺杀的经历。” “有第一次,才会有第二次。” “如果他第一次刺杀就死在路上,那么,只能证明他不适合做这个职业。” “毕竟我也会老,我也会死,等到我老我死那一天,就没有人能够照顾他了。” “能够照顾他的人,只有自己。” “当然,林雪那个姑娘,虽然是很有问题,但是,我感觉她像是一个好姑娘呢。” “只希望,她不要做什么傻事,把自己真的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何萍这样喃喃自语,声音很低,她守在雨夜的窗外,给那两个在外的游子留一盏灯火。 这样他们回来的时候,第一眼就可以看到这盏灯,知道有人在等候着他们。 何萍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当初她第一次去完成任务的时候,出了一点差错,回来的时候浑身是血,感觉可能就要倒在路上。 可是当她看到那盏亮着的灯火的时候,就感觉那种被人等候的感觉,真的很好。 如今光阴荏苒,那个曾经给她留灯火的人已经死去,那个曾经在黑夜中和自己相守的人已经死去,她虽然还没有真的苍老,却感觉心已经软了很多。 就像现在,轮到她为人点灯火,轮到她为人守夜。 何萍抿了抿嘴唇,再伸手拿向铜剪。 今晚她将在此守候一夜。 直到东方将明。 …… …… 山神庙内,宁怀远只觉得自己接下来的这一击势在必得。 剑如长虹刺出,但是小乞丐抬起头,满脸懵懂无知带着些许的惶恐,然后向后迈出一步。 一剑落空。 宁怀远剑式未尽,当即变招横扫,但是小乞丐随即脚下一滑,跌倒在地,荧惑剑旋即从对方脑袋上方两寸扫过。 宁怀远心中又惊又怒,左手的软剑如银蛇一般卷出,这剑锋扭曲,顷刻间罩住了小乞丐的全身上下,他倒在地上,无论怎么躲避,都在剑芒之下笼罩,也就是说,转瞬就是身体支离破碎的下场。 但是宁怀远万万没有想到,小乞丐身体就好像被绳子拴着一样,明明已经倒在地上,但是却能够笔直向着后方滑行而出,刚好躲过自己的剑势。 他足足向外滑出了六尺,就好像身下并不是青石的砖地,而是滑不溜秋的冰面一般。 然后整个人再诡异地竖了起来,整个人感觉就好像是一根倒在地上的铁锹,只消有人踩住铁锹的那一头,铁锹就会自己笔直竖一起来那样。 只是铁锹竖起来很正常,但是这样一个大活人以鬼魅一样的方式竖起来,就显得异常恐怖,如鬼如神。 这个小乞丐重新站到了宁怀远的面前,表情依然懵懂无知:“你在吓唬谁呢?” 他这样说道,丝毫不感觉自己说的话有多么嘲讽。 不过宁怀远自己,现在无论如何都不会将眼前这个小乞丐当做什么武功都不会的弱鸡,刚才自己的那一刺,一扫,外加软剑的一撩,寻常高手应付起来都会非常苦手,更何况这个小乞丐手无寸铁,却用滑稽地退步,滑倒,再最后那简直无法理解的向后滑行脱离,宁怀远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类似的武功,但是他自己扪心自问,是绝对做不到的。 这个小乞丐究竟是何方神圣? 一时间这样的想法就不由笼罩了宁怀远的脑海中。 “敢问阁下高姓大名?”宁怀远依然手握双剑,岳平山此时已经中了寒魄银针,依然不足为惧,只剩下这个原本认为举手之劳的小乞丐,但是杀手之下,对方应对如此游刃有余,并且开口的时候,就是“你在吓唬谁”这样突破天际的嘲讽。 但是就算对方多么嘲讽,人在江湖,命悬一线,宁怀远能够一路走到现在,靠的就是小心谨慎和底牌众多,可是眼前这个小乞丐,却让宁怀远真的有种摸不透的感觉。 “名字吗?我叫狗杂种。”小乞丐歪头说道,声音懵懂天真。 苟杂中?宁怀远是真的一愣? 哪里有这么奇怪的名字? 难不成叫做狗杂种? 但是哪里会有人起这种自己骂自己的名字? 不过宁怀远眼下已经有些忌惮这个小乞丐了,如果说第一次用剑气伤人被对方躲过是运气,可是现在自己连续上前,七成功力的猛攻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沾到,那么事情就非常的不对了。 “这位狗杂种小兄弟。”宁怀远尽量和颜悦色地说道:“我和这位兄弟是江湖恩怨,人一入江湖,就身不由己,阁下与我萍水相逢,我不想徒增杀孽,况且这样杀死一个小乞丐,也会让江湖中人笑话。” 他这样说道:“如果小兄弟需要这间山神庙借宿,我让给你就好。” “如何?” 他手中依然握着双剑,站在那里望着眼前这个自称狗杂种的小乞丐,等待着对方的回答。 第十四章 天罗地网 第十四章天罗地网 而这个小乞丐则摇摇头:“你说的那些我又听不懂,我只看到你打晕了这个大叔,你就是坏人。” 他看着对方手中寒光凛冽的两把宝剑,就好像看着两根树枝一样。 “你要是个好人,就赶快走吧,不要再为难我们。”狗杂种这样一本正经地说道。 宁怀远只能冷笑一声,眼中那一瞬间升腾起浓郁的血色。 “狗杂种你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样说着,他再向前一步,手中荧惑剑转了一个剑花,一招乘风破浪向着小乞丐递了出去,这一剑快如疾电,威势无双。 在一旁勉强坚持着观望战局的岳平山虽然血气衰竭,浑身真气无法提振,但是看到宁怀远的这一招,不由大怒开口:“魔门的燃血功!你竟然是魔门的狗杂种。” 话音刚落,岳平山突然感觉脑后一麻,血气上涌,眼前一黑,瞬间失去了直觉。 宁怀远听着岳平山的怒骂,嘴角含笑,不为所动。 魔门? 魔门算什么东西? 我宁怀远的目标是武功天下第一,为此我隐姓埋名,忍辱负重,去学习各门各派的精妙武功,然后融会贯通于一身,才能够练出来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武功。 区区一个华山派,又怎么能够容纳我这样的鲲鹏巨物。 而在眼前,这个小乞丐那呆呆傻傻的表情,真让自己厌恶。 去死吧。 宁怀远这样想着。 笔直一剑递出。 然后——他只感觉脖颈一凉。 视野一瞬间飘离。 他看到了熏黑的山神庙屋顶,那根大梁上有一个燕子的窝。 可是燕子还没有回来? 他这样想着,然后感觉视野随即下坠,直到重重跌落在了地面上。 在小乞丐的面前,宁怀远保持着握剑前冲的姿势,但是头颅已经离开了身体,鲜血如同喷泉一样从脖子的伤口处被动脉泵起,然后在空中缓缓跌落。 小乞丐后退一步,看着宁怀远无头的尸体无力跌倒在自己面前,然后抬手轻轻拍了拍。 掌声在这个山神庙中回响:“进来吧。” 此言一出,雨幕外,一身夜行衣的薛铃走了进来,看着晕倒的岳平山,以及倒在地上头颅落地已经死的不能再死的宁怀远,满脸不可思议。 “就这么简单?” 是的,方才岳平山是在外面的薛铃根据方别的指示,用飞石打晕的,这样近的距离,又是一个中毒无法行动的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只是薛铃无法接受的是,岳平山可是四品高手,在华山也算得上是排名前三十的中间力量,这个宁怀远更是不知道藏了多少底牌,真实实力可能直逼三品,可是在方别面前,两个人真的是被从头玩到尾。 当方别出场的时候,推开大门看着两个正在死斗的武林高手,那场面真的要多尴尬有多尴尬。 而方别自己根本没有停下,他双手带上用羊肠薄膜做成的半透明手套,已经摸上了宁怀远无头的尸体,不断从他那身伪装的乞丐服内拿出一袋散碎的银子,一叠银票,以及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两小瓶丹药和一盒暗器银针。 薛铃看的目瞪口呆——这动作,也太熟练了吧? 以及,人家刚死好吧,身体还在轻微抽搐呢,你不寒碜吗? 不过方别的声音随后就到。 “你先把这个山神庙的钢丝都给取下来,打理好,做完之后我给你分赃。” 薛铃撇了撇嘴,但是身体还是非常老实的,她前去山神庙的墙上,将那些固定在墙上细如蛛丝的钢线都给取了下来。 这些钢线是方别提前都布置好的,具体是什么时候布置的,薛铃不知道,但是薛玲知道,这些钢丝正式启动,是方别用力推开大门的时候。 这个动作,也就预示着舞台最终的搭建完毕。 这样一来,之前宁怀远攻击方别的时候方别那可怕诡异的躲闪方式就有迹可循了。因为他当时的身下身后都有钢丝,从那些钢丝中借力,方别才能够做出来那么多完全违背物理定律的动作,从而让不明就里的宁怀远深深忌惮,而他启用秘法,想要用最大的实力正面搏杀方别的时候,没有想到自己冲刺的时候,脖子前正悬着一根钢丝,让他自己自投罗网。 至于最开始宁怀远的那道剑气,同样也是当时方别正站在一排钢丝之后,所以说他才可以毫发无伤地接下那道剑气,并且可以一直装傻白甜。 不过这些钢丝听起来很厉害的,不过使用的局限性实在太大,如果说不是在这样凄风冷雨的夜间,地点又是山神庙这样的封闭场所,方便钢丝的布置和悬挂,并且因为光线很暗,所以很难觉察到钢丝的存在,如此种种,才能够让方别完美地进行这场刺杀。 这些钢丝并不是完全固定的,它们有展开收起的布置,所以说最初那些群丐进来以及离开的时候,都没有碰到任何的钢丝,直到方别进来的时候,通过用力推门这个动作,触发钢丝,然后再由明面上的来吸引注意力,装作傻乞丐来让宁怀远摸不着头脑,而另一方面,暗处的薛铃对于这些钢丝进行微调,以便于方别自己可以在钢丝网中来去自如。 不过至于现在,大功告成之后,薛铃就要把所有的钢丝拆除,这是方别的要求,以免让别人看出来端倪。 但是——不要说别人,就连薛铃,其实都看不出来端倪。 有谁会想到,方别会选用这种方式,来完成他的刺杀。 所谓的武功呢? 方别自始至终,也就躲闪宁怀远的攻击时,展示了一些轻身挪腾功法,可是那更多不是钢丝辅助线的帮助吗? 不过这样想着,薛铃还是将钢丝一点点收好卷起来,这些钢丝大多数都是一般的钢丝,就是方别可以借助辗转腾挪的钢丝,只有极少数锋利异常,带有杀伤力,比如说最后切下宁怀远头颅的那一根,那些钢丝就要小心异常,稍微不小心就会划破手掌割伤手指,方别特意叮嘱过的。 做完这一切之后,薛铃抬起头,看到方别那边已经将宁怀远的尸体包括头颅放在一起,然后从怀中掏出一个碧绿色的小瓷瓶,从中洒下粉末在血肉之中,顿时就有滋滋滋的青烟冒了出了,有些像烧焦羽毛的味道。 而在薛铃眼前,宁怀远的尸体,正在随着这些青烟,逐渐地消失。 薛铃默默用手捂住了嘴巴。 第十五章 谁家新燕啄春泥 山神庙外还有雨声滴落,薛铃看着眼前正在冷静处理尸体的方别,不由开口问道:“这是什么?” “化尸粉。”方别言简意赅地说道。 “化尸粉?”薛铃不可思议地重复着:“这东西真的存在吗?” “我原本也以为不存在,不过武功这种东西都可以存在的话,化尸粉也存在也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方别理所应当地淡淡回答:“不过看原理,应该是利用血肉进行的激烈氧化还原反应,相当于低烈度的燃烧,不过其配方确实有点意思,携带还算方便,就是有点危险。” 少年后面的话有点类似于自言自语。 宁怀远的尸体还在地上咕噜噜冒着泡,除了气味稍微有点难闻之外,他的残躯真的正在一点点化为乌有。 薛铃嗯了一声,还没有说什么,就被方别递过来一个有腕带的铁盒子:“给,这是你的战利品。” “我的?”薛铃愣了愣,看着那个铁盒子,它有一条银光闪闪的金属腕带,可以方便扣在手腕上,不过那个铁盒子是完全封闭的,一时间薛铃没有搞清楚这是什么东西。 “这是什么?” “如果你开心的话你可以叫它劳力士。”方别笑了笑说道:“不过这是宁怀远所使用的的软剑,平时不用的时候,剑锋就藏在这个铁盒子里面,可以戴在手腕贴身携带。” “而当需要偷袭的时候,只要用特定的手法一甩就可以弹出来,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并且软剑的剑锋既锋利又柔软,是一件非常难得的奇门兵器,女子携带更有奇效。” 薛铃听方别说的天花乱坠的样子,那一瞬间真的有点怦然心动,毕竟她在这场刺杀中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但是却得到这样珍贵的兵器——薛铃也是有见识的,这样的武器她之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却极为精巧并且威力惊人。 “宁怀远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薛铃不由问道。 这个宁怀远,真的只是一个华山弟子吗? “大概。”方别看着宁怀远逐渐消失的尸体,轻轻叹了一口气:“大概,是野心家吧。” “他的剑法虽然用的都是华山剑法,但是却有一些杂糅百家的意思,罗教的寒魄银针,魔门的燃血功,他不知道去多少地方学了那么乱七八糟的武学……” 但是他那么厉害,却死在了你的手下?薛铃看着眼前这个神色淡淡的少年,方别没有一点给自己脸上贴金的意思,连描述都是淡淡的。 “这个宁怀远,如果不遇到我们,大概会变成很厉害的角色?”薛铃试探着问道。 “这谁知道呢?”方别说道:“毕竟再遥远的未来,又有谁清楚呢?” “不过人死了,所有的可能就会烟消云散,所有的梦想,所有的未来都会变得一无所有。” 方别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莫名的感慨:“就好像宁怀远从来没有想到我会带着一套钢丝网来杀他一样,我也不知道我在这个世界上究竟会死在哪里。” “不过。”方别会回头,看着薛铃的脸,认真说道:“如果能够不死的话,我们还是尽量不死的好。” “因为活着,是一件真的很美好的事情。” 薛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面前明明是一个专门取人性命的刺客,但是却这样珍视生命,这种感觉,让薛铃有点怪怪的。 “对了。”薛铃看了看脚边还在昏迷的岳平山,他相爱相杀的师弟此时已经化作淼淼青烟升上了天空,那么这位师兄该如何处理呢? 虽然薛铃内心深处并不想杀他,但是一切还是要看方别的意思。 经过之前的一战之后,薛铃已经不得不信任这个很多时候感觉有毛病的刺客——因为有毛病归有毛病,但是厉害还是真的厉害。 “这位该怎么处理?”这样说着的时候,薛铃有些心虚看了看方别的手,他白净的小手空空如也。 但是薛铃清楚记得,方别撒化尸粉的样子很帅。 虽然被化尸粉臭到的样子很狼狈。 “还能怎么处理?”方别笑了笑,笑容干净温暖。 他好像始终都是这样一个人,让人感觉看不透,就好像当初薛铃跟着他走进了那间干净带着薄荷味的房间,但是转手他就拿着一柄短刀把薛铃抵在墙上一样。 “我们只杀任务目标,只砍有价值的人头。” “他又不在我们的暗杀范围之内。” “但是。”薛铃咬了咬嘴唇:“他不是看到你了吗?” “有吗?”方别微笑:“他明明看到的只是一个叫做狗杂种的乞丐。” “和我方别有关系吗?” …… …… 当第二天岳平山苏醒的时候,感觉脑袋昏沉沉地有些疼。 日光透过房屋的裂缝洒落下来,照在青砖的地面上。 庙外有啁啾的虫鸣。 他睁开眼睛,看到了被烟熏得有点黑的山神庙的大梁和拱顶,以及大梁上那个孤零零的燕子窝。 燕子还没有回来吗? 他侧了侧头,在青砖石的地面上,只有一堆篝火的余烬。 这里是哪里?我是谁?我要做什么? 哲学三问瞬间涌上了岳平山的心头。 他艰难地从地上坐起来,看到了自己的荧惑剑正躺在地上,剑柄的红宝石熠熠生辉。 看到这把剑,一瞬间无数的记忆都涌了上来。 昨天晚上,篝火旁斗酒吃肉的师兄弟,转眼间的刀剑相向,宁怀远雪亮的诡异软剑,罗教的寒魄银针,魔门的燃血功,这许许多多他从未看过的底牌从那位平日里并看不出什么异常的师弟身上翻出来的时候,那一瞬间岳平山只感觉脊背发凉。 为什么我还活着? 他这样想到,然后那个冲进山神庙中的小乞丐不由浮现在了脑海之中。 是他吗? 岳平山想到对方轻而易举以不可思议的动作就躲过了宁怀远的夺命三剑,逼迫宁怀远向他讲和。 之后?之后的事情就彻底记不清楚了。 但是毫无疑问,他是被这位深藏不露的乞丐大侠给救了。 那位大侠叫什么来着? 苟杂中? 对! 苟杂中。 他看着山神庙中那个断了一臂的山神大人,一瞬间心绪翩飞,不能自已。 良久之后,他才双膝着地,五体投地在地上恭敬一拜。 “华山岳平山,跪谢苟杂中大侠救命之恩。” 青砖石在他头下碎裂,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只黑色的燕子从山神庙的破口飞入,落在了大梁处的燕子巢中。 啾啾叫了一声。 第十六章 蜂归巢 雨夜,方别和薛铃两个人行走在湿滑的屋脊上,又轻又快就像是两只在雨中行走的黑猫。 一路上再没有什么别的交谈。 这次刺杀顺利,非常的顺利。 无论是岳平山的突然出现,还是宁怀远的实力远远超出薛铃的预料——如果正面作战的话,宁怀远约等于三品的武林高手,能够真气外放,隔空杀敌,并且剑法精妙,是非常难缠的对手,况且还身兼数家之所学,性格又谨慎阴险,实在是可怕的对手。 但是,方别自始至终都掌握着暗杀的节奏,出场的实际,对于自己角色的把握,最重要的是,自始至终,宁怀远都没有意识到方别是来杀他的刺客, 这是多么可怕的刺杀能力,方别最厉害的地方,可能就在于从来不把我是刺客这四个大字写在脑门上。 并且对于岳平山宁怀远两个人关系的把握,趁他们火并的时候恰到好处地出场,甚至说还能够不动声色地把岳平山救下——当然,这主要归功于岳平山自己求生欲望很强,能够在宁怀远的手中应急逃生。 否则的话,如果宁怀远真的杀了岳平山,方别也是肯定不会出手相救的。 他的出手,仅仅限于开门打乱宁怀远的节奏这一点。 以及仔细想来,岳平山能够找到这座山神庙,是不是就是方别的手笔呢? 毕竟岳平山进来的时候已经说过,这是别人告诉他的地点。 那么其实宁怀远自己来到洛城的时候,可能方别自己就已经知道了,但是一直引而不发,甚至主动将岳平山引过来。 如果岳平山争气自己把宁怀远杀死,那么方别自己这就是借刀杀人,同样算是完成了任务。 但是如果岳平山打不过宁怀远,那么至少也能够试出来宁怀远的底牌,给方别的刺杀降低难度。 薛铃一边走在路上一边回忆着这场暗杀的经过。 从结果上来说,这场暗杀顺风顺水,简直没有任何波澜,宁怀远武功高强,心思缜密,但是最后却被一根钢丝轻易地收去了性命,更是被方别用化尸粉彻底化去了尸体,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的惨。 看似如此简单,但是方别在暗地里面的准备又做了多少呢? 他在洛城拥有怎样的情报网络,可以轻易就知道乔装赶路的宁怀远的下落。 又提前布置舞台,既然打算在山神庙完成刺杀,那么就将山神庙作为自己的主场舞台来布置,万一宁怀远不来山神庙呢? 那么一切不就白费功夫了? 再加上岳平山的驱狼吞虎。 那一瞬间,薛铃甚至感觉自己这个蜂翅是完全多余的。 毕竟方别自己一个人就能够完全的主导整个刺杀过程,自己也不过帮他打打下手,策划一下来回的行动路线,这样的工作? 不过转念一想,这样的工作,本来就是蜂翅应该做的? 薛铃轻轻咬住了嘴唇。 …… …… 到销魂客栈外墙的时候,可以清楚看到二楼的那盏灯火,以及在窗纸上映出来的女子剪影。 “是萍姐吗?”薛铃忍不住问道。 此时的时间已经是接近四更了,早已经是深夜中的深夜,何萍仍然守在那里,让薛铃心中不由一暖。 方别回头,对着她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薛铃只能点了点头。 两个人如同两只猫一样跳进了销魂客栈的院子里,悄然无声,方别在前,薛铃在后,走进了客栈的二楼,在房间的门外,方别开口恭敬说道:“萍姐,我回来了。” 方别的声音轻轻,平静中带着礼貌,更带着尊敬。 “进来。”何萍在屋里说道。 方别走进,薛铃想了一下,后脚跟进。 屋里何萍正坐在桌前,油灯下,这位不足三十的老板娘青丝云鬓,斜插着银钗,正在桌上倒着两杯酒。 “先喝了。”何萍倒完,抬眼说道。 方别上前,一杯满饮,亮底,薛铃在方别身后上前,同样一杯满饮。 这酒很辣很烈,和那天晚上喝的汾酒完全不同。 但是薛铃没有做出任何表情和反应。 “任务如何?”何萍继续说道。 方别刚想开口,何萍看着他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蜂翅回答。” 在蜂巢中,蜂针是暗杀任务的执行者,但是同样,蜂翅这边则是辅助者和监视者,或者说旁观者和守望者。 蜂翅很少介入正面的刺杀中,所以说,汇报任务的时候,在暗处观察的蜂翅,才有着汇报全局的能力。 虽然说——虽然说薛铃感觉方别完全可以一把抓蜂翅蜂针的工作,在经历了这次刺杀任务之后。 不过眼下,薛铃认真回答说道:“任务完成,已经成功刺杀宁怀远,宁怀远尸体被化尸粉处理,但是我们已经取得了宁怀远身上的贴身信物,作为刺杀成功的凭证。” 这样说着,薛铃解下自己手上被方别称作劳力士这奇怪名称的腕带软剑,放在桌子上。 同时,薛铃再取下背上的包裹,里面是方别从宁怀远身上搜到的其他物品,就像前面说的,这之中包括一袋碎银子和铜钱,一叠银票,两瓶丹药,一本秘籍以及一盒暗器银针。 不得不说,宁怀远真的是把自己武装到了牙齿,并且身为华山弟子却抛弃了佩剑,选择用劳力士这样的软剑防身,更让人感觉不寒而栗。 “这是此次暗杀的全部收获,其中缴获岳平山的佩剑荧惑剑,不过方别认为不宜和华山派结仇,所以说就没有杀死岳平山,并且将佩剑给他留在身边。” 何萍点了点头:“很好,蜂巢如今正受朝廷的追查,不宜在江湖上树敌过多。” 薛铃自己这边反而愣了一愣:“萍姐不问我们的暗杀经过吗?” 这次暗杀的经过,槽点真的很多,不过最后这么流畅和漂亮,不向何萍讲述一下,就感觉有种锦衣夜行的感觉。 毕竟,方别真的是何萍一手教出来的弟子。 不过——何萍自己当刺客的时候,也是这种稳健到不可思议的风格吗? 但是何萍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最无趣的事情就是杀人的过程了。” “我没有兴趣知道。” 第十七章 江湖风云 何萍的回答让薛铃有些意外。 不过又有点在情理之中。 “对了。”方别此时在一边开口说道,“关于这次任务的回报,我申请将这条软剑给林雪防身。” 这件事情之前在山神庙中就听到方别说过,不过那个时候薛铃并没有太在意,以及软剑这样的奇门兵器,想要练习精通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所以薛铃最后还是作为杀死宁怀远的信物掏出来交给了何萍,没有想到方别竟然当着何萍的面又提了一遍,将这个软剑交给自己使用。 何萍点了点头:“可以。” 薛铃不可思议:“真的可以吗?” 这个软剑看起来就很贵重的样子。 “我们刺客任务的缴获,并不需要上交组织。”何萍静静说道:“毕竟敌人的实力以及家底越强,我们刺杀的难度也就越大,自然要收取更高的收获。” 看着薛铃的表情,何萍继续淡淡说道:“当然,如果有些财物不适合我们使用,我们也可以将其献上组织,获取一定量的刺客积分来使用,或者说在黑市变卖,获得一定的银两使用。” “对了,宁怀远身上有多少银两?”何萍问道。 “大致清点了一下。”薛铃老老实实说道:“碎银子和铜钱加起来五两左右,银票有大有小,一共不到两百两的样子。” 何萍点了点头,这份身家,肯定不是宁怀远的全部家当,不过即使这样,也非同小可了。 寻常行走江湖的侠客身上顶多带个五六十两银子就是大侠了,宁怀远这样的,肯定是有别的进项,算得上是肥羊。 “你还有什么事情要汇报的吗?”何萍问道。 薛铃想了想,然后摇摇头:“没有了。” 何萍点头:“那你可以走了,我有些事要单独和方别谈一下。” 薛铃看了方别一眼,点了点头,转身走出了这个房间,只留这对刺客师徒在二楼。 直到薛铃的脚步声再也不听不到的时候,何萍才看着方别:“你感觉林雪表现怎么样?” 方别点头:“作为蜂翅的话,她无论是心理素质还是表现都是合格的。” “但是呢?”何萍问道。 “但是就害怕她不是单纯的蜂翅。”方别笑了笑说道:“不过对于她究竟是什么,我不在乎。” “只要她不做危害我们的事情,我就将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何萍叹了一口气:“这不像你。” “对啊。”方别点了点头:“但是救人就要救到底。” “她想活下去,那么这个世界上就有她能够活着的地方。” 何萍点头,然后看向方别:“宁怀远功夫怎么样?” “功夫俊得很,马马虎虎有三品高手的实力,在华山派足够派的上前二十。”方别说道:“不过他所学甚杂,很多武功都见不得光,我怀疑他和西域魔门有关系,我杀了他,恐怕魔门要过来调查一番。” “你留下什么蛛丝马迹没有?”何萍皱眉问道。 “蛛丝马迹应该没有,但是宁怀远是在洛城地界死的,这点是瞒不住的。”方别说道:“不过总不能因为他牵扯甚广就不完成这个任务,总之我尽力而为就是了。” 两个人相对,沉默片刻。 何萍才继续问道:“宁怀远的剑怎么样?” “剑法马马虎虎,对我的剑已经帮助不大了,不过我还是尽量多看了两眼,确定没有漏掉。”方别说道。 何萍点了点头:“第一次任务,感觉如何?” “比想象中简单。”方别说道。 “你始终都太谨慎了。”何萍摇头说道。 方别同样摇头:“多谨慎都不为过,这是萍姐你教我的事情。” “并且。” “我想活下去。” “我不想死。” “所以,为了活下去,我随时随地都要做更好的准备来应对每一次的危机。” 何萍看着他:“这个世界终究是有你应对不了的危机的。” “那么我就尝试变得更强好了。”方别笑了笑说道。 窗外细雨丝丝,乌云笼罩明月。 …… …… 陕西华山,松柏长青,山路崎岖。 岳平山看了看已经近在眼前的华山山路,胸中不免一阵畅快。 他虽然没有见到宁怀远的尸体,但是那一晚发生的一切,让他有理由相信宁怀远定然必死无疑。 否则的话,他自己就没有活下来的道理。 不过回去如何给师长同门交代,这一路上他也想了个七七八八,如今华山已在眼前,饶是岳平山行走江湖阅历已深,此时也有种游子归乡的感觉。 而正在这个时候,前方一骑白马奔驰而来,到了岳平山面前拉住马匹,翻身跃下:“师弟候永严见过岳师兄,岳师兄这一路追杀叛徒,居功甚伟,特来迎接师兄凯旋。” 岳平山笑了笑,伸手向着候永严要了一袋水,自己一口气喝了大半袋,然后放下水袋:“我这一路上,颇有故事,不过更多的详情,要等上山向师父秉明,还请师弟捎带一程。” 那一日,从华山传出来消息,叛门弟子宁怀远在洛城山神庙,被岳平山协同一位深藏不露的乞丐大侠联手杀死,同时,宁怀远身怀魔门暗器和内功心法,图谋不轨的事情也公诸天下,一时间各名门正派人人自危,生怕自己门派内也混入这等奸佞之徒。 十日后,蜂巢的江湖榜更新,乞丐大侠苟杂中,位列江湖榜乙榜第七十四,备注是三品高手。 …… …… 而在千里迢迢的西域之地,消息则传得更慢一些。 在风沙席卷的戈壁滩上,有一处水草肥美的绿洲,这里是西域魔门的一处偏殿。 偏殿之中,悲苦老人将手中纸条拧成一线,运力射出,直接射向对面,桑纸揉成的纸条注入高深内力之后坚如钢铁,竟然直接能够彻底没入黄铜柱内。 “废物!”“大胆!”“岂有此理!” 长眉如雪的悲苦老人连声骂道,声音在偏殿中回响。 此时,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轻轻响起:“师父,什么消息惹得您如此大发雷霆?” “该不会是我那个便宜师兄在中原又惹祸了吧?” 悲苦老人看向阴影中那个婀娜的女子,冷笑道:“他再也惹不了祸了,因为他已经死了。” 第十八章 上穷碧落下黄泉 这个建在风沙中的石头殿宇中一片宁静。 只有穿堂的风带来的呼啸声。 那个婀娜的黑发女子不可思议地抬起头:“师兄死了?” “他怎么可能会死呢?不是常说坏人活千年吗?” 抬起头的时候,只见这个女子高鼻深目,面容深邃精致,俨然一副西域女子的模样,体态婀娜,看起来不过二十一二岁的样子。 “有时候坏人并活不了千年。”悲苦老人嘶嘶笑着说道。 “虽然那个逆徒并不成气候,但是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在中原,我却咽不下这口气。” “我打算去中原一趟。” “你在这里看好家,宁夏。” 此言一出,宁夏上前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万万不可,师父您还有旧伤在身,中原那些汉人又生性奸诈狡猾,万一有个差池,徒儿万死莫赎。” 悲苦老人抬头玩味看着跪在地上的宁夏,女子的身躯披着柔顺的纱衣在砂石的宫殿地面上铺出一道优美的弧线:“难不成宁夏你要代替为师走一趟?” 宁夏低头跪在地上:“如果师父允许的话。” 悲苦老人哈哈大笑,震得宫殿沙土不住落下。 “且让为师再传你一门功法。” 宁夏惊喜地抬起头,叫了一声师父。 …… …… 而在中原之地,洛城春暖花开。 清明过后,暮春气息渐渐浓烈起来,不过霄魂客栈,依旧每天都照常开着,早起开张入夜打烊,一切顺乎自然。 洛城人民也渐渐熟悉了这个名字古怪的客栈,也知道这个客栈有着一个明丽照人的老板娘终日几乎不曾露面,厨娘小姐嫩的出水,还有那个跑堂的店小二,手脚麻利,一个人就能够把整个客栈打理得井井有条,虽然饭食简单,但是并不难吃。 虽然房间简陋,但是真的很干净。 如此一来,霄魂客栈的生意渐渐好了起来。 关于上次刺杀宁怀远的任务,过去了也就是过去了,宁怀远所留的那一本秘籍并不是传说中的紫霞神功,毕竟最终华山派那边放出来的消息只是疑似,以便于增加对于宁怀远的追杀力度。 那本秘籍其实不过是一本华山剑谱,级别挺高的,是一部狂风快剑的剑谱,威力颇大,就是练习起来颇为繁琐,虽然不需要高深内功,但是却需要很扎实的剑法基础才能够修习。 薛铃看了两眼就没兴趣,倒是方别拿过去看了几天,又给重新扔了回来。 不过到现在为止,薛铃所看到的方别练功,依旧是每天夜晚那枯燥乏味的不断挥剑,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多余的动作。 但是同样,经过了宁怀远这一战,薛铃是无论如何都不敢小瞧方别了。 毕竟他真的是用相当于九品武者的实力,硬生生把宁怀远这个武力高强的三品高手给玩弄于股掌之中,最后更是杀人于无形。 另外方别所送的那个叫做劳力士的软剑,最近薛铃一直都戴在身上,不过练习真的是非常艰难的事情,因为软剑出手的时候全靠手腕那一甩,而且即使能够在软剑中灌注内力,想要使出来流畅的剑招也非常困难。 为此,当薛铃向方别抱怨的时候,方别告诉薛铃——练这种奇门兵刃,最重要的就是肯下功夫,肯出苦力。 比如说我手指还在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这种软剑。 这句话一出,气的薛铃差点转身就走。 不过走是走不了的,薛铃现在已经有点适应这种当厨娘的生活了,其实江湖比薛铃想象中还要真实。 她现在是蜂巢的刺客,并且还刚刚参与杀了宁怀远这个实力远超预期的高手,可谓是江湖得不能再江湖了。 可是每天,并没有那么多的打打杀杀,刀光剑影,每天薛铃都要和柴米油盐打交道,峨眉剑法都用来削萝卜皮了。 但不得不说,当食客夸奖薛铃的萝卜皮削地又薄又白的时候,薛铃竟然还有那么一点小高兴? 弹指一挥间,几个月就过去了,薛铃有时也会想——如果一直能够当这样的刺客,是不是也挺好的? 当然只是有时。 …… …… 长清浴场是洛城最大的澡堂。 因为霄魂客栈洗热水澡并不方便的缘故——毕竟林雪作为一个小小厨娘,总不能用那沉香木桶来洗澡吧,就算可以,她的耳房也放不下那个澡堂。 所以说只能够在霄魂客栈的院子里洗? 这样一来方别在这边练剑,薛铃在那边泡澡。 那只能说,这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于是,每隔半个月,薛铃都会雷打不动地来长清浴场洗个澡。 用自己每月四钱银子的月钱。 长清浴场姑且算是一个温泉浴场,有男女分开的浴汤,也有隔间的浴室。 相对来说,包间肯定是要比大堂来的贵。 薛铃要的是一个包间。 将衣物放进木桶里,将身体浸入那温暖的泉水之中,薛铃抬头看向头顶绘着花花绿绿壁画的天花板,感受着四肢百骸传出来的舒适与惬意。 那一瞬间,薛铃才感觉自己找回来了那个叫做薛铃的锦衣卫百户贵女的感觉。 不过——自己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女孩子泡起来澡,总是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但是薛铃并不需要那么久。 她只在温泉中泡了半个时辰,然后就起来,穿上了宽松的白麻浴袍,赤足,在温泉浴室的墙壁上轻轻一推,那里就出现了一条黑洞洞的暗道。 少女已经将浴室隔间的门锁好,平常有人再怎么大胆子,也不会闯入一间有女客正在使用的浴室。 这条暗道又黑又长。 不过薛铃的脚步悄无声息,就好像最冷静最轻捷的猫。 在暗道的尽头,又有着一扇门。 薛铃站在门前,头发湿漉漉的,身上只穿着一件宽松的白麻浴袍,她并起食指中指,在那扇门上敲动。 三长三短。 三短三长。 门吱呀呀地打开,里面只点燃着一盏昏暗的烛火。 这里是三十丈的地下,所谓上穷碧落下黄泉。 这里便是黄泉。 薛铃走进这个房间,向着房内背对着她的干瘦老人行礼。 “锦衣卫百户薛铃,拜见邹老先生。” 第十九章 一别两宽 这个地下的小屋里,只有一盏油灯昏暗的光芒。 穿着浴袍的薛铃赤足站在微凉的地面上,向着背对她的老人微微欠身。 “任务完成的怎么样?”这位邹老先生头也不回,苍老的声音在房间中回响。 “薛铃无能。”薛铃低头说道:“蜂巢组织严密,属下卧底其中数月,也不过只与蜂针引蜂人二人接触,从来没有见过第三个蜂巢成员。” “想要以此打入蜂巢内部,里应外合,太过艰难。” 薛铃这样给自己辩护道。 虽然说如今她作为蜂翅初步取得了方别与何萍的信任,至少说也是默契,但是想要以她为支点,撬动蜂巢这个庞然大物,依然是太过于困难。 她目前根本就接触不到可能造成蜂巢倾覆的重要情报,蜂巢的结构之严密,如果想要知道蜂巢的进一步情报,那么薛铃唯一的办法就是向锦衣卫举报何萍,把何萍这个资深蜂巢刺客抓去严刑拷问,才能够取得有效的情报。 但是无论薛铃想不想要将那个总是微笑着和自己说话的温柔老板娘给出卖掉,单单就对于何萍自身实力的恐惧,薛铃就不想冒这个险。 邹老先生干巴巴地笑了两声:“薛铃,你不会喜欢上这样的江湖生活了吧?” 薛铃干脆拒绝:“怎么可能?” “没有就好。”邹老先生点头说道,没有深究:“宁怀远是你协助你的蜂针杀的?” 薛铃点头:“是的。” “又是怎么杀的?”邹老先生说道:“岳平山传出消息说,宁怀远是那夜在山神庙中伏诛,但是无论是谁,也没有找到宁怀远的尸体下落,他到底是真的死了?还是假死逃脱?” “属下亲眼所见。”薛铃说道:“宁怀远已死。” “那么他又是怎么死的?被以什么样的方式杀死?”邹老先生追问道。 薛铃对于此早有准备:“是被方别用剑所杀。” “宁怀远是三品高手。”邹老先生说道。 薛铃点头:“是的。” “宁怀远身怀多家武学,并且应敌经验丰富,不是寻常的的名门弟子。”邹老先生接着说道:“据我所知,你的搭档方别如今不过十七岁,如何已经是一个三品高手?能够正面搏杀宁怀远?” “你从实说来。” 薛铃不慌不忙。 她静静向邹老先生描述方别如何出剑,如何躲闪,再如何借着宁怀远的破绽一招制敌,这是之前薛铃自己早早排演过得剧情,反正那天的经过,只有自己和方别两个人知道,连何萍都不知道具体的刺杀过程,并且宁怀远的尸体当着自己的面被融为青烟,所谓的验尸更无从说起。 如今的薛铃,当然不会将锦衣卫这边当做唯一的救命稻草,相反,自己则是锦衣卫在蜂巢方面埋下的一根刺,或许本来锦衣卫没有将自己太放在眼里,但是现在,随着方别和自己刚刚搭档就击杀了一个三品高手宁怀远,则让锦衣卫不得不重视自己和方别。 而越重视,薛铃就越安全。 除非回到锦衣卫能够有效对抗吕渊的小鞋和陷害,否则的话,薛铃并不急着回到锦衣卫。 就好像那套被她埋在老家树下的飞鱼袍一样,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够挖出来的。 那一日薛铃出了燕京城,便如同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所以说你认为方别也是一个能够杀死三品高手的三品高手?”邹老先生继续说道。 薛铃点了点头:“是的。” 邹老先生点了点头:“你可以回去了。” 薛铃道了一个别,转身离去,关上了门。 她的脚步声越走越远。 邹老先生冷笑了一声。 …… …… 薛铃回到了那间热气升腾的浴室之中,脱下浴袍,继续将全身都浸在温热的泉水之中,仰头看着天空。 一切基本都还在她的预料之中。 锦衣卫对她有所求,所以说,只要她不明着违抗锦衣卫的命令,那么她就依然还是锦衣卫派入蜂巢的卧底,并不会因为她不能够按照原计划提供覆灭蜂巢的情报而将她弃若敝履。 当然,让薛铃这个底层蜂翅提供这样的情报本来就是强人所难,薛铃最多也不过能够告知锦衣卫销魂客栈这个蜂巢的据点,但是知道据点有什么用,最近几个月来,锦衣卫所捣毁的蜂巢据点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但是无不人去楼空,抓不住关键人物,就没有办法将这个敢于对朝廷大员动手的江湖组织连根拔起。 而薛铃这个能够在一个大有可为的蜂巢刺客身边卧底的蜂翅,其价值也将越来越显现出来。 少女在浴汤中舒展了一下双腿。 嗯——单纯只是这样浸泡着身体,也会感觉非常的安稳。 她和这位邹老先生也只是单线联系,她是自己唯一的上级,所有的情报都向他汇报,同时不留任何文字。 她算得上是一个孤独的风筝,只有这一根线牵着自己回去的道路。 有时候甚至会有一种将风筝线剪断的错觉。 不过——自己要做一辈子的刺客吗?或者像何萍那样,刺客做久了,就会有退休的那一天? 薛铃不知道。 …… …… 当薛铃重新穿戴好衣物,从长清浴场的大门走出的时候,在大门外,她看到了方别正坐在对面的石阶上等着他。 说实话,看到那个青衣的少年,薛铃那一瞬间真的有点意外,还有点害怕。 甚至有点被捉贼拿脏的错觉。 “方别。”薛铃开口叫道。 总不能装作没看到吧,这也太假了。 “泡完了?”方别站起身来,来到薛铃面前,少女从这个男人身上看不到一点多余的情绪。 薛铃只能点头:“泡完了。” “你有什么事情吗?没有事的话,我就回客栈了。”薛铃说道。 “事情当然有的。”方别说道:“方便跟我走一趟吗?” 走一趟?浸猪笼吗? 薛铃问道:“干什么?” 方别笑了笑:“我带你去逛逛街,喜欢吗?” 这样说着,方别伸手抓住了薛铃的手腕,向着远方人潮涌动出走去。 “我们去洛城的黑市,我给你买点提升的宝物和功法。” 少年的声音细不可闻地落入了薛铃的耳中。 薛铃脸上不易察觉地一烫。 微红。 第二十章 妖怪你往哪里逃 薛铃还没有想到洛城这种小地方,竟然还有黑市。 不过所谓的黑市,也没有薛铃所以为的那么黑。 她被方别一路带到一个很大的宅子前,宅子上写着百川入海四字的牌匾,而同时,看着两个少年人到门口,门房就迎了上来:“你们来这里做什么?” 还没有等薛铃开口,方别就从怀中取出来一个木牌在两个人眼前晃了晃,门房的态度瞬间变得恭敬起来:“两位里边请。” 里边请吗? 薛铃继续跟着方别,走到了这个大宅邸的门后,跟着方别轻车熟路地走进一个小小地耳房。 耳房里面的墙壁上,大大小小挂着各种各样的面具,材质不同,面具所雕刻的事物也不同。 “先选择一个面具吧。”方别静静说道。 “你先?”薛铃开口说道,出于没有经验的缘故,所以薛铃很乐意让方别给她做个示范。 方别点了点头,自己抬手拿了一张孙悟空的猴脸面具给自己戴上,抬手就要给薛铃拿猪八戒的。 好在薛铃自己眼疾手快,已经提前将一个青狐的木制面具抓在手中:“我就要这个了,就要这个了。” 方别讪讪摇摇头,一副意兴阑珊的味道,不过再抬手取下一道黑色的罩衣递给薛铃:“再穿上这个。” 薛铃点了点头接过。 面具扣在脸上,再穿上罩衣,整个人不仅相貌被隐藏,连身形乃至于性别都模糊不清了起来。 自从走出燕京城之后,薛铃就再也没有涂过什么胭脂水粉,所以身上也没有半点女人的脂粉味,此时又刚刚沐浴过,所以身上原本就很淡的体味也变得细不可闻。 薛铃看向对面的方别,只见方别一个嬉皮笑脸的猴王面具,全身裹在黑衣之中,模样颇有点滑稽,薛铃不由噗嗤笑出声来。 “不要笑,也不要用本来的声音说话。”方别这样说道,同时伸手帮助薛铃正了正脸上的面具,少女的面具是一个尖嘴的青色狐狸脸,造型颇有些夸张。 “给自己想一个代号吧,一会儿进去,我们都以代号相称,不要叫彼此的真名。”方别静静叮嘱道,他说话的声音此时一个有些浑厚的男中音,和他平日里干净清晰的少年音完全不同,薛铃也见过方别当初在山神庙时候那个沙哑的少年音,对于方别的扩音模仿能力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 “我吗?”薛铃想了片刻:“那就叫我青狐吧。” 方别笑了笑:“好的,青狐,那你就叫我猴哥吧。” “猴哥?”薛铃惊了个呆。 “是的,猴哥。”方别确认道:“猴哥猴哥,你真了不得的猴哥。” 这样说过之后,方别继续拉着薛铃的手,推门而出。 只隔了一层门,薛铃就感觉自己到了一个全新的境地。 进来的时候,这里是一个看起来森严的深宅大院,不过现在,在一个接近于大殿的空间里,目之所及,到处都是头戴各式面具的黑袍人在一个个摊位前穿梭,那些摊位的摊主,同样也是带着各种妖魔鬼怪的面具,一时间有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不过眼前这个大殿中分明聚集了超过一百来号的“妖魔”,但是却没有什么喧闹的声音,每个人的交谈都是细声细语,超过一丈就几乎细不可闻,头顶上燃烧着熊熊的火焰提供着照明,空气中也是一种若有若无的奇特熏香,让人莫名感觉到一进这里,就有些精神亢奋。 “那是一种特制的龙涎香。”薛铃的耳边传来方别浑厚的男中音:“不算有毒,但是却有一些兴奋神经的作用,做一点内功吐纳,少呼吸一点为好。” 薛铃一听,赶紧运转自己的峨眉内功,瞬间感觉本来有点烦躁的内心慢慢宁静下来。 至于本家功夫紫气东来,薛铃还是不敢展露出来的。 她只能跟随在方别的身后,同时偷眼看向周围的一切。 木质的青狐面具下,露出薛铃黑漆漆的双目,不过所看到的其他人,也真的不过是一张张各式各样的面具,这里几乎每个人都在凝神屏息地吐纳着,显然都不想吸入过多的龙涎香气,薛铃抬头向着大殿上首望去,看到那里站着一个高大的红衣人,头戴着一张狰狞可怕的龙王面具,显得威武非常。 “那个人是谁?”薛铃拉了拉方别的衣角,虽然说拉衣角的动作比较丢人,但是这种场合,不拉衣角给自己带来不了安全感。 方别回头,薛铃指了指那个站在大殿上首的红衣人。 “龙王。”方别静静说道:“这里是洛城的龙王集会,龙王就是主持此次集会的人,据说修为深不可测,有一品高手的境界。” 薛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总之,这里是龙王地界,所有人都是被龙王罩着的人。”方别继续说道。 “那么龙王又是谁呢?”薛铃问道。 方别不由笑了笑:“龙王之所以是龙王,就和我们是猴哥和青狐一样,都是真实身份不方便让别人知道情况下的代号。” “这个龙王集会,无论你是什么样的身份都可以进来,互通有无,各取所需,只要有被龙王认可的实力和身份。” “当然,龙王本身,也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人物,对于他的身份猜测有很多,不过,准确的却很少。” 方别的言外之意,或许是他知道龙王的真实身份。 薛铃只是觉得那个龙王给她的感觉有那么一丢丢的奇怪,不过究竟是哪里奇怪,她又看不出来。 正在这个时候,前方突然传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大叫,在他们十步之外,一个戴着天蓬元帅面具的黑衣人突然双手掐住自己脖子在原地挣扎叫喊起来,看起来竟然像是自己想要掐死自己。 薛铃吃了一惊,当即第一反应就是过去查看救援,却被方别拉住手腕捂住眼睛。 “不要看。” 方别浑厚的男中音此时不知为何感到特别的靠谱。 薛铃只听到了一声啪嗒的轻响。 方别放下了手,薛铃看到那天蓬元帅已经软塌塌地躺在地上,面具掉了下来,是一张看起来不过二十岁的少年人面孔,同时一个红衣人穿过人群,抓住他的脚,在实木的地板上向外拖行。 “发生了什么?”薛铃不由开口问道。 “吸入了过多的龙涎香,产生幻觉发狂了。”方别平静说道。 薛铃瞬间屏住了呼吸。 第二十一章 矛与盾 薛铃默默屏住呼吸,看着那个少年人一边口吐白沫,一边像是死去一样被那个带着火焰面具的红衣人拖着向着大殿之外走去。 龙涎香气吗? 薛铃回想起之前方别的警告,明明方别的警告说的那么轻描淡写,怎么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情况? 这个人,死了吗? “龙涎香?”薛铃问道。 方别点了点头:“龙涎香,这里的龙涎香有一定的致幻作用,可以通过有目的地呼吸吐纳,以及自身的功力深厚程度来遏制龙涎香的发散,如果说这座大殿里面的人没有经过指点,或者感觉香气呼吸起来舒服刺激而大量摄入,就会像这个人一样致幻发狂,然后被打晕扔出去。” “不过即使是这样,每个人能够在这个大殿中能够停留的时间也是有限的,停留的时间越长,就说明你的功力越深厚,就会越被别人尊重。” “但也要量力而行,毕竟如果真的为了逞强而积累毒素而发狂,反而会成为笑料。” “毕竟。”方别看着薛铃:“你看,发狂的话,就会被人打掉面具的说。” 薛铃不寒而栗。 是的,这样太丢人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设计?”薛铃不由开口问道。 因为这样的设计,真的会很奇怪。 “因为这里是龙王之殿。”方别回答说道。 “龙王之殿?”薛铃反问道。 方别拉着薛铃的手,继续向前:“是的,龙王之殿。” “这里是龙王的地盘,每个人都要遵循着龙王的意志行事,正如同龙王给了这个隐藏身份交易的场所一样,但是并不允许有人终日藏匿在此处不曾离开,这龙涎香同时也是一个淘汰的门槛,让在其中的人不至于太过的弱小。” 薛铃咬了咬嘴唇:“这也太复杂了吧。” 方别笑了笑:“那么青狐你想一个更简单的法子?” 薛铃第一时间没有想到这个青狐指代着谁,然后才反应过来是自己,最后才开始思考如果是自己,应该如何做到这个效果。 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每个人登记等级和姓名,编造入册这样的官方手段。 那一瞬间甚至有点红了脸,毕竟如果真的是这样,龙王之殿这个匿名交易就失去了意义。 而另外一边,方别已经在一个摊位前停了下来:“这双手套是金丝手套?” 方别用浑厚圆润的男中音这样开口说道。 薛铃绕过方别穿着黑斗篷的身躯向前望去,果然看到了方别身前的摊位上正摆放着不同的物件,比如方别刚才挑选的看起来金光闪闪的手套,又比如说寒光闪闪的匕首,以及一个看起来非常精巧的小盒,似乎是发射暗器的机关这样的物件。 “这位大哥真是识货人。”对面的店家脸上的面具是一只妖媚的火狐,声音也是轻媚入骨,让人入耳就感觉骨头酥了三分:“这手套乃是用天蚕丝混合玄铁制成,戴上之后可以空手入白刃,刀枪不入,是手上功夫了得之人的最佳伴侣装备。” 方别不动声色:“刀枪不入?” 红狐连连点头,自己非常熟练地拿出来一段熟铁放在自己面前的几案上,递给方别:“客官检查一下,这是上好的熟铁,没有半分作假。” 方别信手接过,打量了一下就递了回去:“真的。” 红狐笑道:“感情大哥眼力非凡呢。” 这样说着,她将那段熟铁放好,抽出一旁的匕首,按住之后就和切香肠一样,咔嚓咔嚓咔嚓三刀,将那段熟铁切出来拇指大小的三截。 “这柄匕首唤做斩鱼,是我从一个渔家那里捡漏来的,削铁如泥,可谓神兵利器,如果大哥您想要,那么可以一千两卖您。” “不过嘛。”红狐这样说着顿了顿,自己戴上了那个柔软的金丝手套,纤纤五指在方别手上翻转一下,然后将自己的手放在了案板上,同时拿过那柄削铁如泥的斩鱼匕首,侧头似乎嫣然一笑,虽然说红狐面具遮掩了她的表情,但是可以听到那隐约的清脆笑声:“大哥您看好了。” 这样说着,她手握斩鱼匕首,在自己的手指上轻轻一划,然后再抬起手掌,只见上面连一道划痕都没有。 “金丝手套,刀枪不入,空手白刃,都说自相矛盾,我的斩鱼匕首却割不断我的金丝手套。” “这个手套三千两,一口价。” 薛铃在旁边看的怦然心动。 是的,一只能够抵挡住削铁如泥的匕首的手套,居然只卖三千两。 如果——是的,仅仅是如果的话,薛铃有三千两白银绝对会毫不犹豫地买下,这样自己以后练习劳力士的软剑剑法的时候,就不用了再担心自己的手指和自己分家过了。 但三千两,真的只能想一想了。 毕竟大周朝正一品的太师一个月的俸禄不过是八十七石米,一两银子差不多丰年差不多能买两石米,也就是说太师一个月俸禄四十三两五钱银子,一年是五百二十二两银子,需要攒六年不吃不喝才能够买下来这个金丝手套。 当然,一个太师一年下来收入肯定不止这五百二十二两银子,但是这个金丝手套是真的很贵很贵了。 以现在薛铃每个月四钱银子的月钱来算,这三千两银子要让薛铃自己不吃不喝干上六百二十五年才能买起。 果然工薪阶级就是命苦。 在薛铃在一边眼热的时候,方别自己已经不紧不慢地开口了:“能让我试一下吗?” 红狐看着面前这个猴脸的客人:“不行,这是贵重的物品,在您付定金之前我不能给您试用。” “定金多少钱?”方别问道。 “定金五百两。”红狐果断回答说道。 嗯,太师一年的俸禄,薛铃在一边心中说道。 果然江湖中人都是很有钱的吗。 方别则笑了笑:“那么我不试了,我请狐狸姐姐你试一下。” “你还戴着你这个宝贝手套。” “然后用你那宝贝匕首,正反都划一下,怎么样呢?” 方别的声音依然是浑厚的中年音,狐狸姐姐也叫的亲切可人,但是此言一出,红狐的动作顿时僵住了。 “你……”她只说出一个字,就再也接不下去了。 第二十二章 出生江湖之上 龙王之殿中的熏香依然在弥漫,薛铃在小心地吐纳呼吸。 整个大殿虽然不小,但是同样没有大到无边无际。 正在薛铃还在考虑关于太师俸禄与这个金丝手套价格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方别这看似轻描淡写的将军,让红狐瞬间屏住了呼吸。 “敢情您是来砸场子的?”这位带着红狐面具的娇媚女子声音隐约透出寒意。 “哪里哪里。”方别笑道:“这不是感兴趣吗?” “还是姐姐你这匕首有问题?还是金丝手套有问题?”方别顿了顿,看不到表情,但是面具下黑漆漆的眼珠带着温和的笑意。 “或者说都有问题。” 红狐收起了匕首:“我不做你生意了。” 这样说着,她也将金丝手套重新收进了一个水晶匣中,不再搭理方别一句。 方别笑了笑,拉着薛铃走开了。 薛铃虽然看的有些懵懂,但是到了这个地步,怎么会不知道红狐卖的东西有问题。 走出几步之后,薛铃才小声发问:“你怎么看出来的?我怎么完全看不出来?” 是的,怎么看出来的?那熟铁棍是方别检查过的,人家红狐就是能够拿着斩鱼匕首像是切香肠一样把熟铁一段一段切下来,金丝手套也确实挡住了斩鱼匕首的切割。 一切没有问题啊。 况且能够削铁如泥的匕首卖一千两银子,对于真正豪爽的江湖人士来说,恐怕真的不贵,毕竟千金易得,一器难求,一件趁手的兵刃,对于行走江湖是多么大的裨益薛铃当然清楚。 这样想的时候,薛铃就会想起来了岳平山的荧惑剑,那柄镶着红宝石的宝剑也算是华山的一把名剑,如果不是毛了脸上过意不去,再说方别也没有吞下来的意思,所以只能给岳平山留下。 那柄荧惑剑现在看来,最起码一千两也是能卖的? 至于自己现在手上还戴着的劳力士,如果能够解决容易切手指的困扰的话,那么恐怕真能卖三千两?毕竟如此奇门隐蔽又锋利的神兵利器,恐怕只有西域那边的能工巧匠才能够制作出来。 方别轻笑一声:“变戏法罢了,走江湖的,没两招障眼法怎么混得下去。” 薛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嗯,她就完全没有看出来。 方别于是拉着薛铃在人群中又走了两步,然后伸出一根手指在薛铃面前摇了摇:“问你一个问题。” 薛铃点头:“问吧。” 方别把手指插进猴哥面具的鼻孔里面抠了抠拿出来,然后问道:“你敢舔吗?” 虽然说手指上并没有带出来黏糊糊的鼻涕,可见方别的鼻孔还是挺干净的,但是光看这个动作,就让人很恶心了好吧。 薛铃全身黑线:“你恶不恶心啊。” 方别笑了笑:“你看我就敢。” 这样说着,方别毫不犹豫地在手指上舔了一口,看得薛铃不寒而栗。 “注意到了吗?”方别问道。 “注意到什么?注意到你是一个恶心的变态了吗?”薛铃毫不犹豫地说道。 “并不是。”方别笑了笑:“你没有注意到我抠鼻孔用的是中指,但是最后舔的却是食指吗?” 薛铃愣住了。 她真的没有注意,因为她的核心点一直都在方别很恶心这一点了,至于是哪根手指恶心的,她关心这个干什么? 反正她自己又真的不会舔。 “对吧。”方别接着说道:“你当时,所关注的地方是不是都在斩鱼匕首很锋利这一点上了。” “你难道就没有想过,斩鱼匕首两边的锋利度并不一样?” 薛铃看着方别,远处那只红狐狸已经在人群中看不到了:“但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那个金丝手套,确实能够挡住普通兵刃的切割。”方别说道:“但是到了削铁如泥这个级别的兵刃,或者说是灌注了高深内力的兵刃,就无能为力了,值钱虽然还算值钱,但是能卖一个一百两就不容易了。” “你别小瞧这个一百两,一百两就已经是巨款了,你要知道寻常一个任务,能够十两银子就算烧高香了。” 杀一个人只有十两银子可赚吗?那样一个人命还真贱呢,不过回想起来,一个月四钱月钱的话,如果一个人头能有十两银子那么多,那就是薛铃两年的工钱了。 况且杀人那么快,只用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够杀死一个人。 薛铃瞬间明白了刺客这个职业存在的价值,并且宁怀远也只给了五十两纹银的赏额,因为任务是华山派发布的,华山派并没有特别标注这个叛徒的危险性,因为他们自己也派出了更得力的岳平山前来追杀宁怀远。 以及不得不提的是,一个月快过去了,蜂巢那边还没有发下来宁怀远任务的奖励。 这让薛铃瞬间感受到了那些拖欠工资的万恶资本家的嘴脸。 “能够把可以防住普通刀剑的防割手套卖到能够防住神兵利器的金丝手套的价格,这就是那柄斩鱼匕首的价值呢。”方别继续说道:“都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是江湖中的水有多深,要自己去试试才知道。” 薛铃轻轻摇了摇嘴唇:“你不是和我一般大吗?” 是的,这个家伙明明和自己差不多大,但是薛铃怎么感觉自己在他面前就像一个真正的菜鸟一样。 江湖如此险恶,他却能够如履平地一般,甚至连鞋背都不会被江湖的风浪打湿。 “我出生,就在江湖之中呢。”方别笑着说道。 他眼前浮现出了那片汪洋的泛滥的洪水,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所看到的第一幕景象。 他刚刚结束了在另外一个世界的生命,因为猝不及防的心脏骤停,他死在大学的颁奖典礼上,但是重新获得生命的时候,却又在另一片汪洋之中。 然后那个穿着翠绿色衣衫的女子将他救起,却不愿带他走。 “我不是个好人。” 那个时候的何萍这样对他说道。 “跟着我没有好下场的。” 方别至今还记得自己那个时候的回答。 “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了。” “我想活下来。” 第二十三章 变卖与购买 薛铃感受着方别开口说话那一瞬间隐约低落下来的情绪,刚想说着一些安慰的话语,但是却被方别又拉住了手,又往前走了两步。 在这一路上,都是方别拉着薛铃走来走去,不过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薛铃真的感觉自己就是一个无根的浮萍,如果不是方别一路提醒,恐怕薛铃连最初的龙涎香的毒气都抵御不住。 但是——薛铃看向方别的猴子面具:“方,猴哥,我们来到这里,具体要做些什么呢?” 方别侧头笑了笑:“你不用知道,只需要看和学就对了。” 这样说着,方别继续拉着薛铃在这个遍布着黑衣人和妖魔鬼怪的地方穿行着,由于浓重的熏香,甚至说每个人身上的体味都被这浓重的熏香所掩盖了。 薛铃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的人走出去的时候也会染上种种的熏香气味,所以说这黑色罩衣也是为了这个情况而准备的? 不过即使这样,出去之后,如果不迅速找地方沐浴更衣的话,恐怕也会是别人的瓮中之鳖?毕竟如果用特殊的气味跟踪手段,这种熏香让你真的如同在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显眼。 薛铃小声说出自己的看法,方别嘻哈一笑:“看来有点长进了。” 这个少年并没有对薛铃的看法有进一步的评价,而是蹲下问向一个戴着雷公面具的小商贩:“这几块铁怎么卖?” 薛铃向前望去,正看到那个雷公面前是几块黑黝黝的铁块,看起来颇为沉重,只是不是知道是普通的黑铁还是属于陨石的玄铁。 雷公抬头看了看方别的面具,也不开口,伸出五根粗短的手指,一正一反翻了一番。 “一千两?”方别反问道。 雷公点了点头。 “一块?”方别继续问道。 雷公继续点头。 在一旁的薛铃听地咋舌不已。 如果只是这样一块铁,就是一千两银子? 这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抢劫把。 “能便宜一点不能?”方别这次认真看着这些铁疙瘩,并没有用手触摸,而是继续问道。 雷公木讷地摇了摇头。 方别叹了口气,拉着薛铃离开,那个雷公男子继续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似乎一点都不意外方别的反应。 薛铃这下就真的看不懂了,她又跟着方别走出了几步,才问道:“这次应该是真的?但是你有兴趣为什么不买呢?” 方别认真看着薛铃:“我想买,可你有钱吗?” 薛铃这下是真的愣了一下。 “钱?难不成你没有吗?” 方别苦笑了一下:“那可是一千两银子啊。” 行走江湖随便拍出来一千两银子不是很随意的事情吗? 薛铃认真这样想道,所谓的江湖大侠,不是个个腰缠万贯,走到哪里夹道欢迎的吗? 方别原来这么穷酸的吗? 少女进行着这样的认真思考,却被方别继续拉着向前,这位少年似乎生怕不抓着对方,她就会在这里被弄丢一样。 或者说她有点过高估计了方别的财力和实力? 这个时候方别已经将薛铃扯到了大殿一个边角处,边角处有一个戴着善财童子面具的小哥,穿着纯白的道袍。 善财童子看到面前的猴子拉着青狐走到自己面前三步之外,就已经开口说道:“两位有何贵干?” “有一些东西需要估价。”方别看着善财童子,如是说道。 善财童子敲了敲自己面前的桌板,声音是清脆还没有变声的男孩声音:“拿出来吧。” 方别点了点头,从怀中先拿出来了两瓶丹药,一个青瓷瓶,一个白瓷瓶,不过三寸来高,放在了桌板上面。 “什么药?”善财童子并没有拿起丹药查看,而是选择开口问道。 “童子一看便知。”方别这样说道。 善财童子抬头看了方别一眼,自己伸出小手拿起白瓷瓶,拔开瓶盖轻轻嗅了一口,神色为之一变,随即从桌下取出一个青色的小玉碟出来,将瓷瓶倾斜,从中倒出来一颗通体乌黑大小不过蚕豆的药丸出来,同时取出一柄银质的小刻刀在上面轻轻刮取了一些药末下来,自己拿手指蘸了少许药末放入口中。 “八珍秋露丸。” 善财童子缓缓说出了这五个字。 “一颗纹银十二两,瓶中一共有九颗,折算纹银一百单八两。” 方别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而是将手指向另外一瓶:“请童子再看另外一瓶。” 就在这位善财童子面前,方别拿出来一系列的物品前来兑换,大多都是当时从宁怀远身上拿出来的器物,其中两瓶丹药,八珍秋露丸是治疗内外伤的灵药,另外一瓶蛇胆清露丸则是能用来服用增进内功的修行药物,要珍贵许多,每颗价值五十两白银,瓶中一共有六颗,便是三百两银子。 除却这两瓶价值远超薛铃想象的丹药之外,其余的东西,那本已经被方别翻烂记熟的狂风快剑剑谱,因为剑谱不如内功心法那样通用,并且武功秘籍本身就有被抄录复制的风险,所以说一整本剑法秘籍,哪怕是真品,但是因为龙王之殿这边已经有相应的秘籍存在,所以只出八十两收购。 寒魄银针因为是魔门的跟脚,所以说方别没有敢拿出来出手,劳力士就在薛铃的手腕上,方别既然已经赠予了薛铃,那么也没有再拿出来的道理。 所以说三样东西,转手便在善财童子这边换成了银票,善财童子可能看方别没有讲价的缘故,最终给方别添了一些零头,本身卖四百九十八两的东西,最终给了方别五百两的银票。 这些银票以五十两为一张,一共是十张,质地画工颇为精良,方别验了防伪印戳之后才收下。 等到银票到手,方别才又拉着薛铃回到了那个雷公所售卖的黑色铁块那边,看着对方:“我凑够钱了。” “这些铁块,都卖一千两吗?” 雷公点了点头。 方别又笑了笑:“那我随便挑一块,可以吗?” 雷公盯着方别的猴王面具。 半晌,才点了点头。 第二十四章 寒潭之中 方别得遂心愿地买到了一块沉甸甸的看起来大概三四斤的黑铁块,然后掏出银票和雷公交割。 薛铃在一边看得真切,这一千两银票,其中从宁怀远手里获的大概是七百两左右,这其中包括了两瓶丹药的四百零八两,秘籍的八十两,以及宁怀远身上散碎银票的两百两。 那么剩下的三百两,应该就是方别自己过来带的财产了吧? 这么一想的话,方别也不能算作太穷? 薛铃在一旁以女子的视角细细推算的时候,方别已经完成了交易,将那块价值千金的铁块用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布口袋装了起来,然后就挎在了腰间。 薛铃这基本上已经确定方别已经差不多身无分文了,不过方别买这个铁块的用处,薛铃目前还是完全不知道的。 “所以我们现在要走了吗?”薛铃问道,这里面的熏香实在太过于霸道了,薛铃真的很难持续抵抗这样的药物在体内的积累。 “马上。”方别笑了笑,拉着薛铃继续走到了大殿的一处墙壁处,那里只有一个小小的窗口,只有拳头大小。 方别将手中的令牌,也是最初给龙王之殿门口的门房看的那个令牌沿着窗口递了过去。 不多时,一扇暗门在大殿处打开,方别也就拉着薛铃走了进去。 与外面不同,这里是如同耳房一样的小空间,有一张长长的条凳,条凳的对面是一堵漆着白漆的墙。 薛铃看到方别的令牌从白漆墙后递了出来,同时递出来的还有声音。 “你有什么想要问的?” 那声音雌雄莫辨,不轻不重,不偏不倚,就好像是活死人的声音。 方别不动声色。 “我想知道少林空悟高僧的消息。” “五十两白银。”漆墙后这样冷清回答道。 方别掏了掏怀里,从中取出一张五十两的银票,从白漆墙的裂缝中递了过去。 “少林高僧空悟,自三月前自天竺论道讲佛归来,将于十日后抵达洛城境内,并且将直返嵩山少林寺。” “他是否携带有佛祖舍利子?”方别继续问道。 “这个情报价值一千两白银。”白漆墙回答道。 方别笑了笑,点头。 “那我没有问题了。” …… …… 当从那个熏香弥漫的大宅走出之后,方别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薛铃带到一处野外的潭水附近。 “你在此沐浴,我去另外一边。”方别这样静静说道。 此时已经临近五月端午,天气渐渐转向炎热,不过寻常习武之人,就算寒冬腊月野外沐浴,也不会感染风寒。 方别已经摘了面具,露出他那张冷淡清秀的面孔,同时递过来的还有一个青色包裹:“洗完换上这套衣服。” “每次去完龙王之殿,都要洗浴换衣服吗?”薛铃问道:“那你就不会等我去长清浴场之前就带我去吗?” 少女有些不满。 而方别笑了笑:“当然,每次,如果你不害怕被人追踪的话。虽然我没有被追踪过一次,但是小心总是无妨。” “以及,我是打算在你去之前就叫你的,这不是晚了一步吗?” 薛铃接过那个青布包裹的同时,方别便转身向着潭水对面走去。 是的,他看起来对于偷窥薛铃一点兴趣都没有。 少女长长呼出一口气。 她站在这个碧潭水边,看着其中清澈见底的溪水,心想这恐怕并不是方别临时找到的,或许这原本就是方别所准备的野外宿营地之一。 毕竟在外的时候,又没有办法掘井取水,能够找到安全清洁的水源,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她打开青布包裹,顺便又检查了一下方别所准备的衣物,是很普通的女子衣物,看起来都是新买的,并没有别人穿过的痕迹,当然,这样的寻常衣物价格也不贵,鉴于今天方别豪掷千金买了一块铁疙瘩,用五十两买了那个不知道有什么用的消息,这身女子衣物恐怕加起来不到五钱银子, 想到这里薛铃又幽幽叹了口气。 满打满算,她现在已经和方别做搭档有接近两个月了。 到现在,她还一直都没有看透方别是怎样的人。 他谨慎,小心,凡事滴水不漏到了近乎病态的地步。 这让薛铃不由有些怀疑,当初自己去找到他的时候,他是不是已经猜出来了自己并不是真正的林雪。 以至于说出了你的完美就是你最大的漏洞这样的话,但是最终,却不知为何接纳了她。 当然,薛铃一直以来,都是以最好的姿态去完成这个蜂翅的工作的,这些天她恶补了很多蜂巢内部的资料以及洛城周边的地理形势与各门派的分布,只有彻底了解自己身边,才能够举重若轻游刃有余。 可是即使这样,方别依然是一副完全都不需要自己的姿态。 他一个人就可以将所有的事情处理地很好,甚至还有机会帮衬弥补自己的过失,如果说这个世界有一个蜂针是不需要任何蜂翅就能够完成任务的人,那么薛铃毫不怀疑那个人就是方别。 至于方别为什么需要自己——薛铃仔细想了想,大概就是自己能够帮助方别掩人耳目这一点吧。 比如直到现在,薛铃都不知道方别究竟有多强,就算真的亲眼见证了一次方别的刺杀行动,反而更加无法理解为什么方别的真实实力。 他杀死宁怀远这个资深的三品高手,甚至说并没有用到自己的真实武功,只依靠场景的布置,就可以轻松将对方玩弄于鼓掌之中。 其实有些时候,薛铃已经克制不住自己想要去找方别问问他现在究竟是什么实力这样的念头,不过最终都是被自己所强行掐灭。 她已经浸泡在了有些冰凉的溪水之中,方别甚至准备了可以清洁头发的皂角,因为最容易沾染那个熏香味道的,除了全身的衣物,也就是这一头青丝了。 正在这个时候,薛铃突然听到了远处有人大喊的声音。 “救命!” “杀人了!” 她骤然警觉,刚刚想起身,冷风一吹,才意识到自己现在身无片缕,只能咬着嘴唇又将身体缩进了冰凉的溪水之中。 第二十五章 林中惊变 不知是何人呼救? 薛铃静静想道。 以及这里是洛城外围的荒郊野岭,方别特意带着薛铃出城绕了一圈,才在这里驻留,打算将身上的气味痕迹都清除之后才回城。 现在时间大概是下午未时。 就在薛铃从潭水中起身想用毛巾擦拭身体想要换上新衣的时候,方别的声音从远处飘了过去:“我先去看看,你小心跟上。” 居然不是我先去看看,你不要跟过来吗?薛铃不由愣了一愣。 但是方别既然发话了,那么薛铃就只能听从。 她擦拭好身体,换上新衣,看着那旧衣,想付之一炬又不舍得,所以就重新把旧衣用青布包裹给包了起来,然后自己运气于足,施展轻功向着刚才声音起处飘了过去。 这种情况下,薛铃不求速,但求隐蔽,那救命之声并没有停住,只是荒郊野岭的,多半的人就算听到也会只想远离,很少会靠近。 再靠近的时候,就能够听到兵刃交击声,薛铃已经到了近前,拨开灌木一看,却见一男一女,一胖一瘦,正在林间空地缠斗,其中那女子手握银光闪闪的长剑一路抢逼,招式凌厉,处处要夺人性命,而男子身材矮胖,一边大声呼救一边防守倒退,看起来已经经不住对方十来招便要倒毙当前。 薛铃下意识就想拔刀相助,不过身形刚刚一动,有人就在后面悄无声息地按住了她的肩膀,方别的声音淡淡传来:“是我。” 薛铃回头,看到方别面无表情地站在她的身后,正一起偷窥着这场战斗。 不过明明是方别先出发的,为什么现在却在自己身后? 薛铃有点想不通这一点,但是方别却指了指眼前:“不要说话,看完这场厮杀。” “我们不帮忙的吗?”薛铃反问。 方别笑道:“帮忙?帮谁的忙?” “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谁又能够全然清楚,我们看个热闹就好。” 方别的声音冷漠,薛铃倒有点不以为然,毕竟眼前情势分明,如果自己不出手相帮的话,眼见不过几个回合那矮胖男人就要死在当场。 而正在此时,异变突生。 薛铃看着那穿着艳丽红衣的女子轻快的两三剑将男子手中的长刀拨开,眼见就要刺入对方的胸膛,男子一瞬间呆若木鸡,似乎再无法阻挡无法躲闪。 但是那一剑刺中对方的胸口,却无论如何都无法刺入。 “怎么可能?”女子惊讶开口说道。 而一直面露惶恐的男子才终于狡黠笑道:“怎么不可能呢?没有想到吧,我的小美人?” 他这样说着,伸手一把抓住了在自己胸口的长剑,然后咔嚓一声就如同折木棍一样折断,女子始料未及,踉跄后退,不可思议:“这不可能,这不可能。” 她不想相信面前发生的一切,但是面前发生的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 男子再欺身上前一步,一掌击中女子胸口,将她打飞出一丈,看着女子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这一切转折毫无征兆,眼见方才还是女子大占优势,即将致男子于死地,但是转瞬之间攻守相异,女子竟成了砧上鱼肉。 薛铃看得真是目瞪口呆,回想到刚才自己居然想要帮助这个男子,顺便明白自己才是那个根本弄不清楚情况的铁憨憨。 女子抬头,解下腰间的口袋,哗啦一声倒出来几块黑黝黝的铁块,看的薛铃心中一动——这些铁块,分明就是之前方别花了一千两才买到一块的神秘铁块,现在这个女子身上却有数块之多。 难道说她就是那个雷神? 不过那个雷神木讷少言,又分明是一个男性,怎么会又变成了一个女子,又在这树林之中杀人夺宝? “饶了我,我就将这几块玄铁送给你,还有这一千两银票。”女子忙不迭地说道:“我还知道一处能够找到玄铁的所在,只要你饶了我,这都是你的。” 男子嘿嘿一笑,上前右手在腰间一拔,一道寒光闪过,女子的话语瞬间停住,一颗美艳头颅咕噜噜滚落,整个身体后仰倒下。 到死她都不相信男子竟然杀她杀得如此决绝。 男子丝毫不怜香惜玉,杀了女子之后,自己上前将方才女子拿出来的铁块检查一遍,系在腰间,顺手抄起银票,又上前在女子身上简单检查了一遍,发现再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物品,也不处理尸首,转身就走,很快消失在密林深处,看不到踪影。 薛铃看这兔起鹰落的攻守转换,杀人夺宝,前后时间没有超过一袋烟的功夫,不由感慨不已。 再看方别的时候,方别一副意兴阑珊的样子,轻声对薛铃说道:“我们也走吧。” “不把女子安葬吗?”薛铃惊讶问道。 “江湖中人,死无葬身之地。”方别淡淡说道:“虫豸鸟兽,皆为归宿,与我等无关。” 薛铃瞪了方别一眼,自己走出灌木丛中,来到那已经身首异处的女子面前,见她落下的头颅眼眸未闭,满是惊恐与不可思议,显然不甘心相信自己就会这样死去。 这让薛铃真的不由感慨万千。 她不由蹲下来,伸手想要将女子的眼眸合上,顺便想找个地方将她安葬妥当。 与方别那种阔达又悲观的想法不同,薛铃还是相信报应因果的,今天自己把她给安葬,说不定哪一天,自己曝尸荒野的时候,也有人能够替自己安葬。 这中间不外乎兔死狐悲之感。 而就在此时,一声厉喝响了起来:“我就说这贼娘子定有同党,受死吧。” 薛铃抬头,看到那方才离开的矮胖男子去而复返,自从空中举掌向自己拍来,掌风将自己四面八方笼罩,显然逃无可逃。 看来那矮胖汉子刚才不过是故意假意离开,看有没有人前来收拾这红衣女子的尸首,甚至说之前的救命声,也是为了让她的同党出来。 江湖险恶四个字,如今薛铃才算是真的明白了。 对方武功远高于自己,薛铃这一瞬间,连拔剑的勇气都没有了。 正在薛铃认为自己必死无疑之际,她面前突然站上了一个月白长袍的少年,伸手,和那矮胖汉子对了一掌。 砰砰砰,方别倒退三步,直接倒在了薛铃自己的怀里面。 哇一声,自己也一口鲜血吐了出来。 这胖子的武功,竟然出奇地高。 第二十六章?方别的誓言 山林中,鸟雀惊起。 薛铃看着自己怀中吐血的方别,咬牙惊慌。 她没有想到方别这么小心谨慎的人竟然会站出来帮助自己对了这么一掌,哪怕完全不是对手,哪怕自己吐血重伤,但是他已经没有一丝迟疑就站出来,那一瞬间真的让薛铃心中一热。 甚至产生出了这样的自己,值得吗? 这种情感。 她握紧了手中剑。 “原来还是一对苦命鸳鸯啊。”矮胖男子看着面前这对少年少女,高声嘲笑道:“所谓梁山伯与祝英台,恐怕也不外如是了。” 薛铃咬住嘴唇,就要冲上去和这个家伙拼了,但是却被方别不动声色地按了按自己的肩膀。 他望着走进的矮胖男子:“阁下是不会绕过我们了对吧。” 方别虚弱问道。 矮胖男子冷笑一声:“那要看你们这对鸳鸯的本事了。” 这样说着,他再上前一步。 方别抬头微笑:“那么再见了。” 方别扬起了袖子。 薛铃听到了一声震耳欲聋的雷鸣。 在她面前,刚才还趾高气扬的矮胖男子,眉心处出现了一个拇指大小的血洞,红白混合的粘稠液体正从那里缓慢流出,整个人直直倒在地上。 而方别则从薛铃怀中轻快站了起来,径直向着矮胖男子走去,身形轻捷迅速,完全看不出有受伤的痕迹。 薛铃吓了一跳,颤声道;“你没有受伤吗?” 方别回头,那张平素里几乎没有表情的清淡脸庞上露出了有些戏谑的神色:“你为什么会以为我受伤了?” “可是你明明拼命出来和他对了掌,吐了血……”薛铃咬着嘴唇说道。 “你是说这个吗?”方别咧嘴一笑,张嘴从口中吐出来一个半透明的袋子,里面还滴滴沥沥着淌着鲜血:“这个。” 方别微微一笑:“鸡血而已啊。” 薛铃狠狠用剑捣了捣地面。 方才那一瞬间,她还真被这个奋不顾身的方别给吸引到了。 不顾自己出来可能会双双身死,也要出来救自己。 不过现在看来,这不就是方别自己一直在线的演技吗? 他伪装成为了救小情人的痴情男子出来和矮胖汉子对上一掌,装作吐血重伤,同时在对方放松警惕之后伸手放出了那雷霆一般的暗器伤敌,威力巨大无比。 可以说这一切都是在方别的算计之中,就连自己也是方别的道具。 这样一想,就真的非常不开心了。 不过这个时候正在检查尸体的方别开口说道:“过来看一下吧。” 薛铃上前,看到方别已经戴上了他的摸尸专用手套,在尸体旁边掏出来一样又一样的贵重物品出来。 其中最显眼的就是那一叠银票了,因为就在几个时辰之前,这叠银票还属于方别。 “这个人是雷公?”薛铃惊讶说道。 “不,?他不是雷公,这叠银票是之前那女子给他买命用的,女子才是雷公。”方别静静说道:“所以说雷公不喜欢说话,更喜欢用短句和手势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就是为了隐藏自己的预期。” “那这个人是?”薛铃问道。 “这个人是红狐。”方别抬头看了薛铃一眼,看到薛铃满眼不可思议。 “不可能吧。”薛铃说道。 毕竟同为女子,呸呸,是身为女子,之前和火狐打交道的时候,对方那娇媚的语气,以及纤细的五指都给了薛铃深刻的印象,说那样一个隔着面具都能够感觉到是一个娇媚女子的人,就是眼前这个看起来粗鲁肥胖的男人,这让薛铃无论如何都不敢相信。 方别没有说话,从“红狐”的腰间取下来一柄匕首,正是当初在龙王集市上所看到的那对斩鱼匕首。 “但是红狐的身材明显要比他高啊,并且还有手指头。”薛铃尝试说出自己的困惑。 方别笑了笑,继续从那红狐身上拿出来了类似于高跷的木屐,以及一副造型精美的指套,那副指套戴上去之后,原本粗短的手指立刻显得纤细修长,晶莹如美玉一般。 “想要变矮不容易,想要变高却很简单,江湖之中,很多人都有能够仿女子柔媚声音的本事,在这里可以给你一个经验。” “那就是越娇媚糯软的声音,就越可能是男子所假扮的。” “那么你会这种声音吗?”薛铃不由问道。 “会,但是不想用。”方别说道。 “为什么呢?”薛铃反问。 她有点疑惑不解,以及方别的伪声之强,她是见识过的,但是从来没有见过方别用过女声说话。 “因为女装只有一次和无数次的区别。”方别一脸认真地说道:“我方别就算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绝对不会穿一次女装的。” 薛铃看着方别的身材,意识到方别穿女装可能会真的很好看的样子。 但是方别这个誓言实在太狠了,让薛铃下意识就感受到了方别对于女装的深恶痛绝。 也是,男子汉大丈夫,又何必妗妗作女子态。 君不见当初诸葛孔明去激将司马懿的时候,送的都是一套女装,好侮辱对方? 薛铃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方别看到薛铃没有接下来他的梗,愣了一下,然后叹了口气。 从怀中取出来了那个薛铃印象深刻的青色瓷瓶。 化尸粉。 “你怎么什么时候都带着这个?”薛铃震惊了。 “你是不是问我做过多少次?”方别笑了笑:“这是第二次。” “不过看过很多次。” “以及这东西的方便,用过一次,你就会还想着第二次。” 这样说着,在树林深处,方别拧开瓷瓶的瓶盖,将其中的绿色粉末,一点点撒进红狐的额头伤口中。 青烟袅袅升起。 …… …… 销魂客栈。 当最终回来的时候,薛铃和方别都背着大包小包。 换回来的衣服是一方面,这次去龙王集市的收获是另外一方面。 薛铃从来没有想过,去黑市买东西居然还有送货上门的待遇。 哪怕最初薛铃和方别都没有想过收货这回事。 走进客栈大堂,里面空无一人。 毕竟这个销魂客栈里面,除了方别和薛铃,也就老板娘一个掌柜,走了两个,还怎么开门做生意。 何萍就坐在正中的椅子上,看着两人。 “组织上来新消息了。” “有两条。” 第二十七章 任务总结与发布 何萍就坐在大堂中间,只点着一盏蜡烛。 她依旧穿着翠绿色的衣衫,表情在灯光下柔和清秀,又带着些许与生俱来的平静。 方别选择坐在了何萍的对面,看向对方:“萍姐,那两条消息?” “一条嘉奖,一条任务。”何萍静静说道。 “萍姐看过了?”方别问道。 何萍摇了摇头:“还没有。” 这样说着,何萍从袖中取出两支红铜管,放在了桌上。 “同时送来的,你们各挑一支看吧。” 方别和薛铃对望了一眼,两个人各拿起一只铜管,触手微凉,然后打开。 铜管打开之后里面是一张薄薄的桑纸,有些泛黄,只见上面是黑色的簪花小楷,上面密密麻麻写着这样的信息。 “玄字号任务。 刺杀华山外门叛派弟子宁怀远成功。 任务评级:甲下。 任务奖励:刺客积分五十分,纹银一百两。 注:因为任务完成度而上调奖励。 另:该组战蜂刺客评级,由木蜂上升为铁蜂,最高可承担地字号刺杀任务。” 薛铃细细看过一遍,顿时明白了为什么明明已经杀掉宁怀远一个月了,到现在才给准确的奖励和任务评级。 被锦衣卫朝廷破坏组织肯定是一方面的原因,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组织可能要判定宁怀远的生死,毕竟方别将宁怀远的尸体整个用化尸粉溶解掉了,如果说就势将宁怀远放走,搞出来“死而复生”的闹剧,这样不仅方别必死无疑,更会让组织颜面尽失。 所以说判定宁怀远之死也要需要时间,再加上这次任务涉及到了战蜂等级的调整,所以说这才是那一切的缘由? 顺便方别的马甲苟杂中现在已经是乙榜排得上名号的高手,毕竟乙榜七十四,这一方面是岳平山自己在华山派中的宣扬,另一方面也是蜂巢顺水推舟的认可。 不过蜂巢自己对于这次暗杀行动究竟知情多少,薛铃不敢确定。 毕竟他们的直属上司是何萍,但是之前给何萍描述细节的时候,何萍明确说过没有兴趣知道。 而另一边,方别也看完了自己手中的纸条,然后重新塞进了自己面前的铜管中,薛铃见状也依法炮制,两个人交换铜管,然后再打开查看。 只见方别的纸条上写着这样的文字。 “地字号任务。 侦查并监视少林寺空悟的行动。 任务介绍:少林寺高僧空悟自西域天竺讲经归来,怀疑携带有一颗佛祖舍利子,并数门高深少林武学,将于十日后途经洛城,请监视空悟行动,并且及时向组织报告。 任务奖励:刺客积分五十分,纹银一百二十两。” 薛铃看完之后不敢相信,又多看了一边任务——之前方别在龙王之殿曾经明确询问过关于这位少林高僧的情报,如今真下了任务,就是关于空悟的,究竟是方别未卜先知,还是说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这需要进一步慢慢询问这个男人才知道。 不过,总之来说是好事情了。 上次的任务组织上下来了评定,又发布了新的任务。 这次任务没有指定为刺杀,只是监视跟踪,任务难度毫无疑问小了很多。 可能是因为这位空悟高僧背景是少林寺,并且自己武功高深的缘故,所以说才不需要自己这样的小菜鸟出场? 薛铃不由这样想道。 看过了两条消息,薛铃和方别都重新将纸条塞进铜管里面,交给何萍,翠绿衣服的女子看着两人:“里面都讲了写什么?” “我看的第一个纸条,里面讲了关于刺杀宁怀远任务成功的奖励。”薛铃这样说道:“因为任务评定是甲等,所以说奖励了刺客积分五十分,以及纹银一百两,所以说刺客等级也从木蜂上升为了铁蜂,最高可以承担地字号刺杀任务。” “我这边是新的任务目标。”方别不紧不慢继续说道:“人物目标是少林高僧空悟途经洛城归程少林寺,并且怀疑携带有一颗佛祖舍利子,引起江湖窥探,所以要求我们在空悟在洛城地界中进行监视,但是没有明确的刺杀要求。” 何萍点了点头:“空悟高僧是江湖榜甲榜排名第三十二的一品高手,并且因为佛门中人不好争斗,留下来的战绩较少,所以说还有低估的可能性,以监视一品高手作为地字号任务,我感觉还算合理。” 这样说着,何萍向方别伸出手来:“既然刺客等级提升,我这就为你更换刺客令牌。” 方别点了点头,自己从怀中取出那扇小小的木质令牌,薛铃也跟着从怀中取出自己的蜂翅令牌。 这令牌是当初自己被认可成为蜂翅的时候就获得的身份凭证,使用枫木制成,通体呈现木质的淡白色,用一根红绸带系着,上面雕刻着一对虚化的蜜蜂翅膀。 不过转眼几个月的功夫,自己就能够升任铁蜂了吗? 只完成了一个任务。 当然,因为刺杀宁怀远的任务本身就是玄字号任务,并且宁怀远的实力被大大低估,所以最终综合评定给了一个甲下的任务评级,因此刺客积分五十分,大概也是升级的必要条件。 正这样思索着,何萍那边已经拿出来了两个黑铁的小令牌,分别交给了方别薛铃。 薛铃接过黑铁令牌,黑铁令牌要比枫木令牌更加的小巧,不过入手因为材质的原因则更加的冰冷沉重。 上面同样没有薛铃的名字信息,只有同样一对雕刻精美的虚化蜂翅,可以轻松握在手中, “顺便,你们所获得的一百两纹银报酬,我从中抽取九十两作为公用,林雪和方别各拿五两作为任务报酬。” 何萍看着薛铃和方别,毫不客气地抽取了百分之九十的佣金,但是方别却没有任何表示地点了点头。 薛铃想到了方别今天刚刚因为意外,不仅收回了那购买玄铁矿石的一千两银子,甚至因为林中那场意外的恶斗,而真的收获颇丰。 这样看来,这被剥夺的九十两佣金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以及平常没有感觉到何萍是这样视财如命的人? “还有,你们各自的五十刺客积分,你们打算如何处理?” 何萍继续问道。 第二十八章 钼铁铜银金 薛铃看着手中的铁蜂令牌。 在蜂巢的刺客等级中,共分木蜂,铁蜂,铜蜂,银蜂,金蜂五大等级,其中银蜂和金蜂已经算得上是蜂巢组织的高层,其中引蜂人乃至于部分强势的蜂刺蜂翅已经能够进入蜂巢的管理层参与种种的决策。 不过这终究是更遥远的事情了。 一般来说,主要做事的蜜蜂以铁蜂和铜蜂为主,因为木蜂作为训练阶层,一般不掌握太高的技能,铁蜂和铜蜂才是蜂巢的中坚阶层,因为刺客这种职业的淘汰率终究偏高了一点,所以说能够最终顺利成为金蜂银蜂的终究还是少数。 而像何萍这样,能够顺利当十几年的刺客,最终还平安退休的,几乎不可想象。 薛铃甚至怀疑何萍可能就是传说中的金蜂刺客。 只是没有办法像何萍真正求证罢了。 但是何萍教出来的方别,真的已经非常可怕了。 正在这个时候,方别已经开口回答了何萍之前的问题。 “我打算暂时储存自己的刺客积分。” 薛铃这才反应过来,连忙开口说道:“我的刺客积分也存储起来。” 她没有问刺客积分有什么用途,因为这也属于基本的蜂巢刺客常识。 问出来就真的太傻了。 刺客积分最基本的用途,就是用来升级,五十刺客积分就能够从木蜂升到铁蜂,而铁蜂升铜蜂需要一百五十刺客积分,铜蜂升银蜂需要五百刺客积分,银蜂升任金蜂需要多少刺客积分薛铃不清楚,但是想必不会低于一千刺客积分。 而完成刺客任务基本上是获取刺客积分的唯一途径。 其中黄字号刺客任务的积分从五分到十分不等,一般来说目标是那些几乎没有武功,或者说武功低微的平常人,也就是说一个木蜂刺客,如果只接黄字号任务,比如说刺杀自己附近的员外财主之类的,要顺顺利利地杀掉五个十个,才能够从木蜂升任成铜蜂,可以成为独当一面的铁蜂刺客。 而玄字号刺客任务的积分就从十五到三十分不等,一般来说,目标都是颇有武功的江湖豪强,或者说是名门正派的外门弟子这样的任务目标,比如说宁怀远作为华山派叛派弟子,就给出来了二十分的刺客积分,并且最终根据宁怀远的真实实力,以及方别完成任务的出色程度,在甲下的评级下对于方别的任务也给了更高的奖励,最终实际上是按照地字号任务给的奖励,也让方别这边可以将刺客等级一跃提升到了铁蜂等级。 至于地字号任务,积分则是从四十分到一百分不等,任务也不再单纯限定在刺杀上,追踪,探明指定情报,护送重要任务之类的任务都可以成为地字号任务,毕竟如果单纯限定在刺杀上面的话,地字号任务一般指定的都是各门各派的精英内门弟子,乃至于他们的长老,而护送侦查刺探情报这样的任务,目标指向多半是江湖榜甲榜上面的一品高手,也就是各门各派的掌门人太上长老这个级别,如果蜂巢真的敢针对这些目标不分青红皂白都杀了,那么蜂巢也就真的成了众矢之的的魔教。 所以说,从地字号往上,真正的刺杀任务比例就会下调。 当然,木蜂最高接玄字号任务,以黄字号任务为主,铁蜂以玄字号任务为主,可以接部分的地字号任务。 至于铜蜂,则可以自由挑选地字号任务和玄字号任务。 因为正像之前所说的那样,铁蜂和铜蜂已经是蜂巢的中坚力量。 而只有金蜂和银蜂,才有资格接所谓的天字号任务,也就是蜂巢真正为这个江湖所忌惮的地方。 天字号任务的任务目标无一例外全是江湖榜甲榜前一百的高手,其中大部分是一品高手,还有一小部分是实力高绝的二品高手。 其中更以各门各派的掌门太上长老为多,可以说每一位都是中流砥柱的存在,并且蜂巢的天字号任务也并不完全是摆设,每年蜂巢都会至少发布并且完成一个天字号任务,以证明这个刺客组织的实力。 并且薛铃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去年腊月初八死的周海天,就是蜂巢一个天字号任务的手笔。 虽然说周海天并不是什么名门正派的话事人,甚至说即使有武功,但是也绝对到不了一品高手的层次。 可是当周海天作为朝廷户部侍郎,乃是三品大员,背后象征着朝堂这个庞然大物,一直以来,江湖与庙堂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处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朝廷虽然有六扇门这样可以管理江湖事务的组织,但是大多数时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没有将整个江湖势力连根拔起的打算,锦衣卫和东厂绝大多数时候都是针对自己的官员谋反腐败这方面的指控,也不过去和平头百姓过不去。 但是现在不同了。 当蜂巢选择向周海天动手之后,那么就瞬间把庙堂和江湖这摊子给彻底搅混了,锦衣卫费尽全力去查封捣毁蜂巢,但是却只是找到了几处不伤筋动骨的分舵,就连自己作为卧底的一环派进来,至今也不过是区区一介铁蜂,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蜂巢的核心。 或许努力完成任务成为银蜂可以作为薛铃目前的一个重要目标,如果只有薛铃一个人,少女可能还会有些犯嘀咕,但是有方别的话,薛铃感觉就有充分的把握了。 前提是方别没有查清自己就是锦衣卫卧底的事情。 或者,再退一步——那就是方别即使查清楚了自己是锦衣卫的人,但是最终出于他个人的目的,反而选择隐瞒蜂巢组织。 就好像当初薛铃问他难道你连组织都不相信的时候,方别给她的回答。 方别说:我本来就不相信。 正在薛铃思索的时候,何萍将目光移向薛铃:“林雪,对于刺客积分的用处,你了解吗?” “你真的也考虑储存起来吗?” 薛铃看着这位翠绿衣衫的女子,认真点了点头。 第二十九章 一夜锻锤响 (给一个番外?这算是之前的前传吧,给看到这里的读者老爷看一下,算是福利吧,今天事情有点多,没有写完,不过这也是之前写的前传,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会在这一卷末尾当做番外放出来。 今晚还是两更,不过会晚一点。) 铅云密布,雷霆在远处不住响动,这是暴雨即将来临的征兆。 方别睁开眼睛,还没等反应过来,就呛了一口充满着土腥味的河水,他只能下意识地死死抱住手边的一根浮木,纵目四周望去,只见汪洋泛滥,目之所及都是黄汤一片。 江面上泛着零零散散的木头和花花绿绿的衣服,偶尔能够听到一两声哭泣,但是随即就被涛声所吞没。 我是谁? 我在哪里? 以及我又要死了吗? 方别刚刚恢复意识就进入这几乎必死之局,内心彷徨困苦至极。 “救命!”他不由大声呼喊道,一喊出来,他才意识到自己声音稚嫩清脆,显然不是一个成年人的嗓音。 “好像有人还活着。” “我去看一下。” 隐隐约约,方别听到了这样的对话,随即他脑后有风声传来,他只觉得有人抓住了他的肩膀,自己也从水面上脱水而出。 那人踩在了方才方别赖以为生的浮木上,但是方别加那人的重量,也不过让浮木微微一晃,不曾下沉。 随后方别只感觉自己在水面上如同凌波而行,那人在湍急的江面的江面上行走,竟然如履平地,只几个呼吸,方别就感到自己被放在了坚实的陆地上。 他感觉自己全身又湿又冷,水珠从身上不断淋漓而下,少年转身,看到自己方才的救命恩人正站在自己身后,不过意外的是,那个救命恩人穿着一身翠绿色的衣衫,眉目冷清秀丽,竟然是一个年纪颇轻的女子。 她正将手深入怀中,摸索了片刻,然后取出一叠黄澄澄的铜钱放在自己的足下,也不发一言,转身就要离开。 此时四周只能听到湍急的水流声,天空乌云密布,雷声滚动,显然下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而四野空旷,目之所及大半都被洪水所肆虐,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少见的干地。 方别险死还生,看着面前的那叠铜钱,再看着正缓步离开的绿衣女子,不由踉跄站起,向前几步,但感觉身体虚乏脱力,几步便重新跌倒在地。 “姐姐留步!”方别在地上开口喊道。 “人生下来就是要死的。”那女子并未回头,但是姑且也停住了脚步:“我一念之仁而已。” 她的声音清脆冷清,带着若有若无的寒气。 方别跪坐在地上,看着那女子的背影:“可我不想死。” 女子摇摇头,不再说话,重新迈动脚步向着前方走去。 方别咬牙,回头抓住地上那叠铜钱,重新站了起来,踉踉跄跄继续向着女子背影跑去。 还好那女子走的不算快,方别紧走几步,便追到女子身后。 “还姐姐钱。”方别说道。 女子回头,看到这个全身湿透的男孩,正坚强站在自己面前,右手摊开,手心中是方才自己给他的那叠铜钱,上面沾满了泥水。 “还姐姐钱,谢姐姐救命之恩。”方别说道。“但我要死了,就用不到姐姐的钱了。” 女子冷清的表情稍微有些动颜:“只要自己想活,那就死不掉。” “我想活。”方别说道:“我很想活,很想活。” “求姐姐带我一起。” 女子摇摇头:“我不是好人。” 方别点了点头。 “有别的地方去的话,就不要跟我一起了。”女子继续说道。 方别摇头:“我无处可去。” 女子苦笑了一下,但是苦笑依然冰释了她脸上的冷清肃然。 她伸出一只素手,抓向方别手里的铜钱,方别咬着嘴唇,全身颤抖又一动不动。 女子握住了方别湿淋淋又冰冷的手,将他的小手握成拳头,将铜钱握在其中。 铜钱在手中冰凉沁骨。 “我叫何萍。” “是一个刺客。” 女子这样介绍道。 然后她转身,拉着方别的手慢慢向前走去,男孩身体虚的要命,但是依然咬牙走在她的身边。 一大一小两道人影,慢慢走在愁云惨淡的江岸上。 江水滔滔,奔流不息地涌向东方。 …… …… “你不是一个软心肠的人。” 方别裹在棉被里面,洗过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干燥的衣裳,现在手心里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姜汤,正在小口小口咽着。 感觉自己活了下来。 但是少年竖着耳朵,在认真听着隔壁房间的谈话。 何萍的声音透过薄薄的墙板传了过来:“我来养他,他算我的徒弟。” 这个女子的声音依然冷清坚毅。 “不要胡闹,把他杀了,我们赶路。”那是男子的声音:“江西遭了这样大灾,我们也完成了任务,回总部复命要紧,带个孩子成何体统。” 方别裹着棉被一动不动。 何萍的声音冷清从墙壁那边传来:“这是我决定的事情。” “我们不是好人!”男子低声喝道:“你也不是寻常妇人,如何有这等妇人之仁!” “你既然知道我不是寻常妇人,也就不要把我当寻常女子看待。”何萍的声音始终低沉平静,似乎任何事情都无法改变她的心意。 就好像在江边她决定带方别走,那么就不会再因为别人的规劝而轻易放手。 男子沉重叹了一口气:“说吧,你打算怎么办吧。” “他和我一样,都会成为一个刺客。”何萍说道:“这样,我就是为组织培养刺客的人。” “我承诺我会将他培养成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刺客,比你我还好的那一种。” 男子似乎感到不可思议:“你这样还不如让他死。” “我问了他,他说他想活下来。”何萍平静说道:“当刺客也是活下来的一种方法。” “毕竟,我当初也是这么活下来的。” “随你便。”男子烦躁至极:“如果他不是当刺客的料呢?” “那么就是他的事了。”何萍幽幽说道。 墙壁那边,半晌无话。 方别裹着棉被,喝着姜汤,沉默不语,直到自己的房门被推开。 方别抬起头,看着烛光下的何萍,少女依然一袭碧绿衣裳,在门口看着方别。 “都听到了?”何萍静静问道。 方别知道没有什么好掩饰的,因为就是何萍让他睡在这里,也让他不要发出任何声音。 方别点了点头。 何萍笑了笑,微笑,然后从怀中取出一本薄薄的册子,放在了烛火边的桌上。 “你说你想活下去,就证明给我看吧。” “给你半个月的时间。” 这样说着,何萍转身,似乎想了想,又从怀里取出一块油纸包着的五香牛肉干,放在桌子上,放在了那本册子旁边,然后一句话都没说,便拉上门离开。 方别欠身,下床,看了看那本册子,上面写着《蜂巢心法》四个隶字。 他微微咬了咬嘴唇,然后伸手撕下一条牛肉干,放进嘴中咀嚼,感受着肉干的浓郁香味与质感在口中一点点漾开。 男孩仰头看向熏黑的天花板。 是的,活着真好。 他想活下去。 连同上一世一起活下去。 第三十章 十七岁的危机时刻 地窖并不深,因为是厨房用来储存食物的地窖,所以说只有六七尺深,并且堆满了土豆洋葱白菜等耐储存的蔬菜。 也可以闻到轻微的腐败气味。 同时,锻锤的敲击声也非常清楚地回响在耳边。 以及薛铃也找到了那个声音的来源。 她看到地窖的东北角,此时有一个只能容一人走过的密道,锻打声依然清脆地在那里响起。 似乎没有觉察到薛铃的来临。 也是,当你在打铁的时候,对于周围的声音真的很难关注和捕捉。 薛铃在介于叫方别和不叫方别的纠结中,最终还是选择侧身,走进那条密道之中,刚一走入,就感觉到扑面而来的火光和热力。 以及越发清脆的锻打声中,薛铃一眼就看到了在一个通红火炉前站立的方别。 只一瞬间,薛铃就感觉自己头皮有点发麻。 “啊!” 薛铃尖叫出口的同时,转身就往外逃去。 但是没有想到只逃了两步,自己就被人在背后抓住了肩膀。 方别的声音从薛铃的身后静静传来:“搞什么呢,吓到人不好吧。” 薛铃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发出了一声超高分贝的声音,不由静静捂住了嘴,小声说道:“你没穿衣服好吧。” “不,我穿了。”方别冷静纠正薛铃道。“我不是变态。” “明明没有穿!”薛铃没有回头,果断说道,“我刚才什么都看到了!” “你明明什么都没有看到。”方别静静说道:“这里实在太热了,我穿的少了一点罢了。” “不信你回头看一下。” 薛铃感觉脸上发烫。 “我不要!”少女果断说道。 薛铃虽然已经十七岁了,虽然现在也是半个江湖中人了,但是薛铃毕竟是锦衣卫指挥使薛平的独女,从小在家都是深闺大小姐的待遇,又何曾什么时候会有一个年轻男子坦身露体来污她的眼睛。 也就是方别已经是认识了很久的人,薛铃才没有回头左右开弓一边骂方别流氓一边跑路。 以及,以及——相对于薛铃的惊慌失措,方别真的太正常了吧。 他真的没有一点羞耻心的吗? 薛铃只能听到背后的少年叹了口气:“好吧,你走吧。” 方别放开了手。 “那个,今天实在谢谢你了。”薛铃没有回头,只是看着前方说道。 “为什么?”方别问道。 “因为。”薛铃咬了咬嘴唇:“因为你救了我不是吗?” “如果说救的话,那么我救了你至少两次了。”方别说道:“对于救命之恩,不是应该放在嘴上的,而是应该放在心里的。” 所以说就这么钢铁的吗? 薛铃突然感觉方别有点不可理喻。 “你真的穿着衣服?” 方别在背后似乎点了点头:“真的穿着,虽然穿的有点少,但是穿的再少也是穿着的。” “你不许骗我!”薛铃咬牙说道。 “我没有骗你的理由?”方别静静问道。 薛铃双手捂住眼睛,转身,然后将手指裂开一道缝。 嗯,看到了方别赤裸的胸膛,少年平滑的胸肌上挂满了汗珠。 薛铃重新捂住眼睛:“你明明就在骗人!” 这样说着,薛铃转身就要夺路而逃。 方别叹了口气:“古人就是难缠啊,特别是古人姑娘。” 薛铃回头:“你在说我什么?” 这一回头,薛铃才看到此时方别身上的全部装束。 其实也没有什么装束。 此时的方别,满头的黑长发用一个黑色的头巾完全包住,脚上穿了一双草鞋,除此之外,这个少年全身基本上未着片缕,可以看到他身上大块大块平滑的肌肉和浅麦色的肌肤。 你别说——似乎真的有那么一丝丝的好看。 以及少年的小腹一下似乎穿着一块剪得短到不行的裤子,上面盖不住肚脐,下面盖不住大腿,原本是白色的布料,只是被炉灰和汗液溻湿了不少,看起来很是狼狈。 不过,这样一看,其实还真穿了东西? 但因为薛铃第一时间只看到了一个背影,基本上从头到脚都是光溜溜的人体,那一瞬间大脑基本上当机,只能尖叫一声夺路而逃。 “你怎么穿这么少啊!”薛铃大声说道。“伤风败俗!” 方别无奈耸肩:“我本来就是一个人在这里工作的好吧,就好像我正在洗澡的时候你突然冲进来,然后说我不穿衣服有伤风化一个道理?” “这里这么热,我穿太多衣服是给自己找罪受啊。” 薛铃侧头,这才反应过来,看着那个正燃烧着炭火的锻炉,以及这个位于地下的半封闭空间,真的就和烤箱差不多,自己只在里面呆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感觉自觉全身都沁出了一身的细汗。 在看锻炉旁边那块尚且红热的铁块和大锤,很明显之前方别正在这里锻打铁块,显然重体力劳动会更热的。 “是萍姐给你指的路?”方别继续问道。 薛铃这才反应过来,瞬间红了脸:“是,是的。” 也就是说何萍其实大概清楚这里是什么情况,还把薛铃指路进来——这该说,这该说是神助攻吗? “好了,道完谢就回去了?”方别摊手说道:“总不能你要在这里看着我锻造吧?” 老实说,薛铃是有点想看方别在这里打铁,不过这里到底还是太热了一点,并且——少年穿的也太过于有伤风化。 尽管莫名地薛铃感觉方别真的超级安全,是的,能够当闺蜜的那种安全,因为方别对自己说话,就算是现在,也是完全一副平静到极点的感觉,没有丝毫慌张,相比之下自己的表现简直是少女之耻。 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都不可能答应方别在这里旁观。 “所以,你是在这里做什么?”薛铃问道。 “白天不是在龙王之殿得了一块玄铁?”方别静静说道:“所以我打算今天切一块来锻造一下测试性能,顺便看能不能打造出来一副手套出来。” 方别抬头看了薛铃一眼:“我感觉你需要一副金丝手套,只是买的太贵又不合用。” “所以我只能给你打一套了。” 薛铃不知道这一瞬间是因为被炉火烤得脸这么红,还是说自己脸发烫到这么红。 “为什么,为什么对我这么好。”薛铃咬着嘴唇说道。 她这一刻真的很害怕方别告白,如果告白的话,薛铃可能真的扛不住? “没什么。”方别淡淡说道。 “只是怕你突然死掉而已。” “把你变强一点,可以给我节省很多累赘。” 少年如是解释道。 薛铃心中,瞬间产生出来——果然如此的想法。 第三十一章 喜欢便意味着弱点 当薛铃满脸通红地走出厨房,看着外面的清澈月光和满天星斗,以及那个正在屋脊上喝酒的绿衣女子,不由跺了跺脚:“萍姐!” 她只喊了萍姐两个字,但是所有的愤懑和羞愧都在这两个字中包含。 月光下,何萍举杯向着薛铃遥遥敬酒,同时开口笑道:“怎么样,好看不好看?” 这位二十九岁的女子在月光下这样对着十七岁的薛铃问道。 月光下她脸庞是光影下优美模糊的侧脸,手中的酒液杯中荡漾。 神使鬼差的,薛铃点了点头:“好看。” 好看两个字说出口来,薛铃才感觉不对,双手捂住嘴巴,一瞬间不知道自己为啥会理所当然犯了这样严重的错误。 那一瞬间脸才是真红成了苹果。 毕竟,如此不知廉耻的话语怎么会从自己的口中说出来了,薛铃恨不得撕烂自己的嘴。 不过何萍只是看着月光下捂脸的薛铃平静笑道:“好看就够了呢。” “好了,你该去睡觉了吧。” “虽然一时间可能会睡不着。” 薛铃一路小跑离开了何萍的视线,何萍看着眼中少女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满饮此杯。 继续坐下,望月独酌。 …… …… 客栈外的打更声打过四更的时候,方别才在已经西斜的月色下走出厨房,看到依然在屋脊上喝酒的何萍。 何萍只带了一壶酒,没有什么下酒菜,但是她却能够用这一小壶酒一直从未时喝到了丑时。 一直喝到了方别出来。 如果这也是一种本事的话,那么何萍这份本事也算得上登峰造极。 “萍姐你少喝点酒不行吗?”方别看着屋顶,抬头无奈说道。 “我又没吃你家大米。”何萍淡淡说道,同时摇了摇手中已经所剩不多的酒瓶。 这酒瓶充其量也不过只能装一斤酒,并且何萍喝的并不是最烈的白酒,而是蒸馏过滤后的米酒,入口要柔许多。 “我喝不坏的,放心。” “毕竟相比于在月亮下发呆思春的傻瓜,我更喜欢做一个在月亮下喝闷酒的傻瓜。” 方别叹了口气。 “林雪是你叫进来的?” 何萍自然地摇了摇头:“我大概只是指了指路?” 何萍说的非常无辜。 “林雪是个好女孩。”方别说道。 何萍点了点头:“我也知道林雪是个好女孩。” “但并不是每个好女孩都应该往我身边推?”方别反问道。 何萍看着方别,一副老母亲看儿子的感觉:“你都十七了?” “林雪是我的搭档,并且组织有规定搭档不能相恋。”方别说道。 “规定是组织的规定。”何萍说道:“但是所有的规定都有例外。” 方别点了点头:“但是我暂时不打算喜欢任何人。” “为什么呢?”何萍问。 “喜欢便意味着弱点。”方别笑着说道:“我暂时不想给这个世界留下太多的弱点。” “我保护林雪只是因为她或者对我更有用,但我永远不会为了让她活下去而让我自己去死。” “而所谓的感情则是会让人做傻事的东西。” “等到我足够强大的那一天,我或许才会尝试喜欢一个人。” “但并不是现在。” 何萍听着方别的话语,反问道:“你现在还不够强大吗?” 方别理所应当地点了点头:“当然不够强大,这个世界上能够杀死我的人还有很多。” 何萍笑了笑:“已经不多了。” 方别摇头:“很多。” “对你来说,恐怕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够杀你,你也会感觉多对吧。”何萍问道。 方别点头:“是的,一个都已经够多了,况且现在要比一个还要多很多很多。” “那你的剑怎么样了?”何萍问道。 方别沉默了片刻:“还在练。” “那么我很期待你练成的那一天。”何萍说道。 “你练的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强的剑。” “我可不知道够不够强。”方别笑了笑:“但是真的要练很久很久。” “时间不早了,我要去睡觉了。”方别这样说道。 他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走到自己的耳房门口的时候,才回头,抬头看着屋脊上的女子:“谢谢。” “救命之恩不是应该放在心里,而不是挂在嘴上吗?”何萍侧头,微笑说道。 笑容温柔而甜美。 “我是感谢萍姐给我守夜到了现在。”方别静静说道,微微一笑,然后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同时关上了门。 何萍无奈地摇了摇头,抬手打了个哈欠,然后将手中的残酒倒进口中,随后纵身一跃,从屋脊跳到院子里。 月光照下她的影子。 笔直而修长。 何萍沿着自己的影子走向自己的房间。 同样步履平静而笔直,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影子上,影子没有一丝一毫的偏移。 丝毫看不出来,她在月下的屋脊上喝了一夜的酒。 只留孤月照空庭。 …… …… 当第二天薛铃起来的时候,似乎昨晚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少女作为霄魂客栈的厨娘,每天要起个大早来处理食材,然后等待方别打扫店面开张,何萍负责算账。 这就是这个小小客栈的一天。 当无事发生的时候,霄魂客栈就是一间平静,小巧,干净的客栈,提供十个客房的住宿,提供早中晚的三餐,也提供一些简单的外卖服务。 这就是霄魂客栈平常的样貌,周围人也渐渐熟悉了这间刚开不到半年的客栈,开始接受里面的菜色和口味,也会夸奖那个稚嫩水灵的厨娘做菜越来越好吃。 虽然说就霄魂客栈背地里做的生意来说,光招待客人以及住店的收入,一个月不知道有十两银子的利润没有。 但是薛铃真的感觉何萍很看重这份收入,很看重很看重。 就连方别每天的跑堂打扫都非常的认真,非常勤快,并且一丝不苟。 有时候薛铃会感觉方别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他似乎每时每刻都在用鞭子鞭打着自己前进,自律,冷淡,并且非常的认真,与谨慎。 就这样,当第九天过去的时候,这天早上薛铃苏醒,发现自己的枕头边放着一双薄如蝉翼通体雪白的金丝手套。 第三十二章 测试金丝手套 薛铃抬手拿起那张手套,只觉触手冰凉柔软,但是拿起来却颇有点沉重,应该是因为这双手套是蚕丝混合玄铁丝制成,她在手中把玩了片刻,然后将手套进手套里面试了试,只感觉丝丝入扣,似乎是方别比着自己手型制作的。 这些天似乎方别真的天天晚上都在那个锻炉中劳作,只是薛铃却再也没有进去过一次,毕竟在里面方别真的只穿了一个大裤衩,怎么都感觉各种不方便的样子。 所以说他是比着自己的手做的吗? 薛铃翻转了一下手掌,感觉活动非常顺畅,除了稍微有些沉重之外,完全没有戴着铁手套那种束手束脚的凝滞味道。 薛铃随即抽出了床头一把小匕首,这把小匕首是普通的镔铁匕首,还算锋利,但只算是凡兵。 少女咬牙,用匕首在自己的手背上轻轻一划。 她只感觉似乎金丝手套环环相扣,轻松就将匕首所赋予的力量分散到整个手背,所以没有任何感觉。 薛铃随即加大了力度,但是依然没有在手套上形成一点划痕。 她惊喜起来,不再用匕首的锋刃,而是直接用尖端朝着手心扎去,同样,在稍微用力的情况下,匕首根本就没有办法刺穿金丝手套一丝一毫。 方别的锻造能力,真的远远超出了薛铃自己的想象。 少女这下真的彻底相信了这个金丝手套的质量,对于普通凡兵而言,这双金丝手套真的就是固若金汤,她不再怀疑,伸手握住匕首的锋刃,用上内力,左手握住刀柄,两相运力的时候,直到握住兵刃将其彻底扭曲,自己的手上也没有一丝的划痕。 “真了不起。”薛铃感慨道。 她看了看还有一只留在桌上的金丝手套,这一套根据龙王之殿的售价,是能够卖到三千两银子的神兵利器,就这样方别真的就给了自己防身。 他的心就是这么大吗? 或者说是他将自己看作自己人的缘故? 少女这样想着,门外也静静传来了敲门声。 “谁?”薛铃问道。 方别的声音从那边静静传来:“我。” 薛铃咬了咬嘴唇,拿着手套一路小跑给方别开了门,门后的少年面容俊秀清冷,看了看薛铃左手的金丝手套,点了点头:“测试过了?” 薛铃嗯了一声。 方别摇头道:“不是指测试普通兵刃,这金丝手套用的是金蚕丝和玄铁合金制成的丝线缝制,普通兵刃断然斩不开它,你需要测试的至少也是你手上劳力士那个级别的兵刃。” 薛铃看着方别:“这样不好吧。” 劳力士是宁怀远的贴身兵刃,并且极少亮相于世人之前,毕竟作为杀手锏和底牌,一旦被别人看到,多半就是杀人灭口。 或者自己被别人杀死。 所以薛铃才能够放心地自己使用防身,劳力士的好处就在于防不胜防,并且锋利异常,非常擅长偷袭,尤其是这道软剑兵器的软硬程度完全由内力操纵,可谓是上限极高, 就算现在薛铃还没有将这个劳力士用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但是基本上这是能够用一辈子的兵器,除非说有一天薛铃的境界高到无剑,飞花取叶皆可伤人的地步。 方别摇了摇头,伸手:“给我。” 薛铃和方别相处许久,之间早已经有了基本的默契,方别开口之后,薛铃就老老实实将劳力士和金丝手套取下,交给了方别。 方别端详了片刻,然后自己给自己戴上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然后少年手腕一甩,就看到一截银芒从手腕处吞吐,恰若无形剑气,方别回头,手腕轻轻一甩,薛铃只看到一片雪白匹练如同长虹而出,足有一丈之远,正中院子中一块乱世,将其捅了一个通透窟窿。 随即方别再抖动手腕,劳力士的锋芒如银蛇舞动,瞬间将整个乱石切得四分五裂,少年随即收剑,劳力士妥帖地收回腕中,乖巧团成一小团。 薛铃这下看得目瞪口呆。 她从来没有想到,这其貌不扬的劳力士竟然可以吞吐出来一丈的剑身,虽然攻击只有那么一瞬,但是随即方别的一抖一舞再收剑,不仅动作行云流水,切换更是让人完全没有防备。 这劳力士在方别手中的表现,不仅是自己完全无法比拟,就连原主宁怀远手中,也全然没有如此犀利。 薛铃和方别在一起这么久,都没有见过方别真正的实力是怎么样的,之前杀宁怀远用的是钢丝阵,杀红狐用的是不知名的雷霆暗器,这个少年从来不用自己的真实武功,不知道是不敢用,还是不想用。 但是此刻只是吉光片羽地惊鸿一现,就让薛铃感到望洋兴叹,自叹弗如。 “你这么厉害的吗?”薛铃讷讷说道。 方别笑了笑:“原来我在你心中一直都是很不厉害的啊。” 这样说着,方别手腕再一抖。 这次劳力士出剑的时候,却没有像上次那样如同银蛇出动,而是盘成一团涌出,薛铃知道,那是因为动作没有做好,并且内力没有灌注的缘故,这种情况下非常容易伤及自身,尤其是切手指,真的是一切一个准。 这也是目前制约薛铃练习劳力士的最大阻碍。 因为这个劳力士实在太过于危险了。 而在薛铃面前,劳力士锋芒所团成的银蛇随即绞上了方别手上的金丝手套,只听到一阵金属交击的声音,火光同时四溅而起,但是薛铃看着方别的手,竟然毫发无伤。 方别满意地点了点头,再一抖手,银蛇随即收入劳力士的铁盒之中。 随后方别将金丝手套和劳力士都脱下来递给薛铃:“普通级别的劳力士斩击,金丝手套尽可拦下来,不过如果你灌注内力想要自残,我就不做这个测试了。” 薛铃微红了脸颊,然后看着方别:“明明你用起来更强,为什么要给我用?” 少女认真问道。 方别笑了笑:“因为我不需要。” 这样说着,方别转身:“你赶紧收拾收拾,带好东西。” “今天有任务。” “什么任务?”薛铃在方别身后开口问道。 方别没有回头。 “空悟高僧。” “进洛城了。” 第三十三章 五色新丝缠角粽 洛城,端午时节。 洛水边聚满了人,挤挤攘攘就好像一团攒动的蚂蚁,甚至不时有人被挤落水中,于是便响起一连串的哄笑。 有人将缠好的角粽扔进河水中,以便喂养河中的鱼虾,以免它们啃噬忠臣义士的尸体。 当然——屈原并不是在这条河水中死去的,但是人们并不管这些。 就好像那些在河水中装饰华丽左右竞速的龙舟一样,号子声和呐喊声响成一片,还有人打赌究竟是哪条龙舟可以最先抵达终点,获得丰厚的赏格。 端午便是五月初五,初夏已至,但是洛城尚且不至于太过炎热。 只是洛水边这么热闹,薛铃却并没有在河边。 她正跟着方别,假装在一个粽子摊上吃粽子。 缠着粽叶的糯米剥开之后透着一股好闻的清香,洛城地处北方,薛铃更是地地道道的燕京人,也是被北方人中的北方人,所以说方别和薛铃并不会因为粽子的甜咸而大动肝火,室内操戈。 薛铃吃到了一个蜜枣,甜丝丝的,虽然说少女已经过了吃甜食的年纪,但是能够吃到甜的,还是很开心的。 以前在燕京的时候,每次端午吃粽子,都会拿蜂蜜来配,甜甜的蜂蜜混合了粽子的清香,真的非常好吃。 只是现在,只能够吃一点这些包着蜜枣的甜粽了。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方别给薛铃递过来一个小碟子,薛铃一看,碟子里面竟然是细白绵软的白砂糖,她吃了一惊:“你从哪里弄的。” 方别笑了笑:“你不用管。” 薛铃抿了抿嘴唇,用筷子夹起盘子里的粽子,蘸了蘸小碟里的白砂糖,然后将粽子放入口中。 白砂糖的甜味比蜂蜜更甜,并且也更加绵软好入口,少女吃到甜食感觉心都要化了,尤其是这样珍贵的白砂糖。 “我听说这些白砂糖只有最南方那些盛产甘蔗的地方才有的生产,只作为贡品供应皇上。”薛铃看着方别,好奇说道,对面的男孩正坐在她面前,看着前方来来往往的行人,并没有点粽子来吃。 薛铃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方别无时无刻不存在的谨慎与慎重,比如说他吃喝东西必须要用自己的容器,出门自带干粮,不碰外面的东西,比如现在薛铃在街边吃粽子,方别就依旧坐在凳子上,就好像一个陪着小情人出来吃饭逛街的少年。 哪怕他一直都在观察着街上的动静,毕竟方别说了,空悟高僧今天可能经过洛城,这是一位一品的当世高手,需要尽量谨慎的对待。 “不要管,好吃就对了。”方别淡淡说道。 白砂糖的制法并不困难,更何况方别又不是大量制糖,只需要利用自己手头的设备制作几斤来吃,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况且这个时代,在南方已经有了黄泥水淋糖法,虽然还没有彻底普及,但是已经作为贡品呈送的给京师,如果产量再大一点——估计也大不了多少,小农经济的生产力终究有限,质量也不高。 终究是这个时代已经有的东西。 所以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薛铃点了点头,然后再吃了一口问道:“会不会高僧去看龙舟去了?” 其实薛铃自己还是很想去看看龙舟的,毕竟她之前从来没有看过类似的热闹活动,不过方别已经笃定空悟高僧会从这条街经过,所以说薛铃就只能跟了过了。 对此薛铃真的很想说,究竟是我是蜂翅还是你是蜂翅。 这个少年最近很是习惯把蜂针蜂翅一把抓让薛铃很是不满,尽管她自己心里明白,暂时的自己还不是能够配上方别的蜂翅。 但是——但是这主要是因为方别的级别真的有点高好不好。 方别静静摇了摇头:“你看我都不看龙舟,你感觉高僧会去看龙舟吗?” 薛铃瞬间被噎得说不出话来,半天只能说出一句;“你肯定没有童年。” 方别看起来就是一副没有童年的样子,待人接物永远是那种温润平和宠辱不惊的样子,但是真动起手来却雷厉风行,就好像当初方别在那间小小的耳房用短刀抵住自己的时候,薛铃完全不怀疑方别会随时把自己的喉咙割破。 而与方别接触更多,她就越坚定当时的看法。 毕竟宁怀远强不强?红狐强不强? 在方别面前,真的就是像玩偶一样任他摆布,说什么时候让你死,你就真的什么时候死。 并且到最后都不知道方别究竟是什么实力。 但是方别究竟是什么实力呢? 薛铃真的搞不懂。 “你还有资格嘲笑我没有童年?”方别笑了笑,刚想反驳两句,让她了解自己童年的博大精深,以及关于三年高考五年模拟是多么痛的领悟,正在这个时候,远处传来了一声悠扬的佛号。 “阿弥陀佛。” “来了。”方别轻声说道,然后将五个铜板压在了桌上,叫起来薛铃,向着佛号宣来的地方走去。 两个人穿过端午节有些熙熙攘攘的人群,看到一个高大的白须和尚正披着一件有些破烂的土黄色袈裟,头上九个戒疤,手里拿着一条黄铜的锡杖,正对着一个女子单手合十道歉。 他身后是一个白生生的小和尚,穿着白麻布的僧衣,虽然有些破旧但是却洗地很干净,看起来不过十岁左右,背上背着一个竹编的篾笼,里面是一些衣物行礼之类的东西。 这对僧侣一老一少,走到路上,此时却被人团团围住,只因为这个女子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如果只是一个女子挡路倒没有什么稀奇。 稀奇的是这个女子长得出奇的美,又穿得出奇的少。 她生得深鼻高目,五官立体而精致,一头浅栗色的略带卷曲的柔顺长发,肌肤是接近于蜜色的诱人肤色,此时正看着面前对着自己宣佛号的僧人,静静开口说道。 “大和尚,你家小和尚多看了我一眼,六根不净,是不是应该把眼睛剜掉赔我?” 她的声音倒是正经的中原官话,咬字清晰响亮,又柔美动听。 第三十四章?妖女宁夏 周围路人都听得大皱眉头。 毕竟如果只多看了你一眼就要剜目谢罪,那么在场的人是不是都要自挖双目? 但是由于这个女子真的生的出奇的美,不仅外貌不是中原人的模样,其穿着也并不是中原人襦裙厚裳的打扮,此时初夏并不是很热,她就堂而皇之地裸露着两条如丝绸般光滑的手臂,上身只裹着一个深蓝色的抹胸,下半身是飘逸的如纱长裙,修长如筷子一般的大腿若隐若现。 让那些愚昧古板的卫道士看了不由得大呼伤风败俗,但是又总是忍不住会多看上那么两眼。 毕竟那么好看谁不想看啊。 看到想要自挖双目的地步。 而高大的年老和尚静静伸出右手捂住了身后小和尚的双目,左手握着锡杖,又宣了一声佛号,苍老说道:“佛经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女施主容貌再美,也不过是红粉骷髅,过眼云烟,与六根不净又有什么关系。” 身后的小和尚倒是机灵可爱,他是真的对眼前这个异域女子挺感兴趣,想要绕开和尚的手去看眼前女施主的样子,但是老和尚的手始终停在小和尚眼前一寸之处,任由小和尚如何辗转腾挪,就好像孙猴子无法脱离如来佛的手掌心一般。 那西域女子咯咯笑道:“大和尚你好生没趣,你家小和尚想看,就让人家多看一眼就是呢。” 这样说着,她上前一步,就要抓老和尚挡住小和尚眼睛的手腕。 她赤着白生生的臂膀,一手抓出,但是下一刻却如同抓到烧红的炭火一般瞬间撤手,花容失色:“金刚不坏神功?” 老和尚长叹一声,挽开袖子,只见土黄色袈裟袖子上有着七八根银光闪闪的细针。 不过如果是细针倒也罢了,最让周围人大跌眼镜的是,明明那针看起来又尖又硬,但是刺在这和尚手腕上,却连一点油皮都没有刺破,全数被顶得七扭八歪,就好像只是一些稻草松针一般。 “西域魔门的寒魄银针。”老和尚袖子一抖,那些银针都落在了地上:“姑娘真的是好跟脚。” “敢问女施主姓名?” 一招落败,西域女子表情惊惧,毕竟对方武功之高,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但是她反而哈哈大笑一声:“小女子宁夏,敢问大和尚问我名字,是不是想要给本姑娘提亲?” “非也非也。”老和尚平静说道:“只不过女施主杀性太重,打算送女施主回少林寺静修十年,以磨心性。” 此言一出,宁夏颜色终于变了。 如果真进少林寺被关上那个十年,等到出来的时候,岂不是青春蹉跎。 “老和尚好大的口气。”宁夏笑道:“你能拿的住我吗?” “那当然是要试试了。”老和尚如是说道,同时抄起身边的小和尚,把他放在自己的后背上,小和尚顿时如同八爪鱼一样把老和尚紧紧抱住,而同时,老和尚上前一步,就向着宁夏的肩膀抓去。 宁夏嘻嘻一笑,上前一步,正将自己的胸脯送到老和尚手中,老和尚一愣,原本已经在空中的身形骤然下沉,稳稳落在地上:“你这女施主,好生不要面皮。” 宁夏则扯脸羞了羞对方:“你拿人就拿人,偏偏往女子要害部位下手,真真是个假高僧,花和尚。” 这样说着,宁夏将手往怀里一套,抓出满把银针在老和尚面前亮了亮:“你不是说我杀性太重吗?” 她环视四周,之前因为是罕见的西域美女当街刁难一对和尚,这里又是洛城闹市,所以说有不少人围住看热闹。 “我这寒魄银针,大和尚你是知道的,如果你敢上来的话,我就朝人群一洒。” “你武功再高,能挡得住我身后的路人?” “那个时候你抓了我,他们却中毒不治而死,敢问大和尚,这算是您造的杀孽?” “还是本姑娘我造的杀孽?” 宁夏用的是中原官话,说的是又脆又响,原本这些路人看客只是看个热闹,没有想到转眼之间自己这边就被宁夏绑上了战车,顿时坐不住了,大家并没有后退,反而仗着人多开始数落和尚。 “你这和尚,偷瞧人家女孩子就罢了,还想送进少林寺供你们这些淫僧取乐?佛祖见了,岂不羞煞自杀?” “你抓西域妖女是你的事情,但是如果西域妖女因此伤了我们,那不是大和尚你大大的罪过。” “除魔卫道是你们的事情,但是不要殃及我们这些池鱼。” “……” 一时间所有人说话乱成一团,宁夏在其中笑得洋洋得意,就好像偷吃到了母鸡的狐狸。 “大和尚,我武功不如你,只是来会会你的功夫,你功夫太俊,我就不奉陪了。” 这样说着,她扬了扬满手的银针,转身就扭着腰向着人群那边走去。 不过因为她长得太美,声音又好听,所以说人群并没有给她分开道路。 毕竟这么娇滴滴的美人,说走就走,谁乐意啊。 宁夏不由叹了口气:“大和尚,他们不让我走,我就得罪一下了。” 这样说着,?她手腕轻轻一扬,一团粉末向前方撒去,化作一团浅绿色的雾气,面前挡着的人躲闪不及,被撒个正着,一个个顿时涕泗横流,一边打着喷嚏一边抱头鼠窜。 大和尚站在原地,小和尚抱着他的肩膀,两个人一动不动。 “放心了,大和尚,我杀性没那么重,这些只是让人打打喷嚏流流眼泪的东西,感谢大和尚慈悲为怀,放我这个妖女一条生路。” 大和尚单手放于身前,唱了声佛号:“希望姑娘下次不要让我在清净地方遇到。” “那可不一定哦。”远远传来宁夏的声音,但是这个艳丽的西域少女已经消失在了人海之中。 明明是那么显眼的打扮。 老和尚叹了口气,将小和尚放了下来,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去。 小和尚好奇问道:“师父师父,这就是您说的那种罗刹妖女吗?” 罗刹,佛门恶鬼,皆食人肉,其中男者丑恶,女者姝美。 老和尚摇了摇头:“此为人间之鬼,非佛门罗刹。” 这样说着,拉着小和尚,分开人群,一步一步向着前方走去。 第三十五章 我这可是沾满毒药的匕首 随着主角相继离开,人群渐散,方别和薛铃也没有在这个地方久留,而是选择默默远远跟上了这对和尚。 之前宁夏和这位基本已经确定是空悟高僧的老和尚之间发生的冲突基本上尽收薛铃和方别的眼底,不过两个人单纯只是看热闹的角色,并没有过分干涉,但是尽管如此,宁夏就罢了,这个空悟高僧武功之高,真的让薛铃有些胆战心惊。 毕竟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大多数人只是将两个人热闹来看,但是薛铃却清楚知道,当宁夏假意去握空悟高僧手腕的时候,其指缝间已经夹了银针要去刺空悟高僧。 这样的力道可要远远比隔空发针的力度要大,但是结果却被空悟高僧的皮肤给活生生把针尖顶弯,连一点油皮都没有刺破,这就让人真的不寒而栗了。 毕竟再推想一下,这种手把手的扎针都扎不进去,那么寻常暗器刺上去,那真的就如同以卵击石一般。 甚至薛铃怀疑就算是之前方别曾经用来杀死红狐的那雷霆暗器,也未必能够破这老和尚的防。 这种级别的修为,何止骇人听闻,简直就到匪夷所思了。 难怪说父亲当初还活着的时候就对自己说,武道修到极致,那就有些近乎仙人手段。 眼下空悟算不算仙人手段薛铃不知道,但是让薛铃深刻知道了,传说中的一品武者,究竟有怎么样的手段。 怪不得是只有金蜂银蜂级别的蜂巢刺客,才有资格刺杀的对象。 “对了,把手伸出来。” 两个人正在走着的时候,方别突然回头对薛铃说道。 薛铃愣了一下,还是乖乖把手伸了出来。 方别拿出一根银针就往薛铃手心扎了下去,少女吓了一跳,赶紧缩手:“方别你做什么!” 定睛一看,才发现方别手中赫然是那传说中的寒魄银针。 “测试一下我金丝手套的强度。”方别认真说道。 “你扎透了我就中毒了好吧。”薛铃当然不依。 “放心,不会中毒的,也不会扎透,不信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做我的这把匕首上可是沾满了剧毒的匕首。”方别笑着说道,然后不由分说拉出来薛铃的手,用力在上面扎了一下。 薛铃没有感受到手心的刺痛。 不过这种男孩子绝对不会有人会喜欢的好吧。 薛铃用力抽出了在方别手中的手:“你不要随随便便不经过我的允许好吧。” 少女是有点生气,毕竟搁你被人随随便便扎一下也会不开心? “没事没事,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消消气。” 这样说着,方别就认真讲了那个关于被选中的勇者前去打倒魔王营救公主,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擅长使用毒药的盗贼。 “盗贼?”在说到这个职业的时候薛铃发出了好奇宝宝的疑问。 “就是刺客。”方别简明扼要地说道。 然后继续绘声绘色地描绘盗贼夸耀他的毒药是多么见血封喉,沾之即死,并且他还将这种毒药涂在了他最心爱最锋利的匕首。 “听起来像是荆轲刺秦王的故事。”薛铃评价道。 “你还两条毛腿肩上抗呢。”方别嫌弃说道:“听故事就别打岔。” 于是薛铃就认认真真继续听故事。 嗯——有点气消了。 不知道为啥,薛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好哄。 因为方别长得好看的缘故? 还是自己真的是易哄体质的缘故? 以及薛铃挺想知道故事的后续的。 也就是将要去打倒魔王的勇者,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擅长使用毒药的刺客,会有怎样的结局。 “那是一位特别风骚的刺客。”方别向薛铃描绘道:“嗯,风骚,不是今天我们见的那位西域妹子的风骚,人家那叫性感,性感是什么意思?不要问那么多好不好,总之,勇者们很快就被这位刺客吓到了。” “于是,刺客非常得意。” 这样说着,方别抽出自己从红狐那里毛过来的斩鱼匕首,看着薛铃,伸出舌头,一边妖娆地说:“我这可是沾满毒药的匕首。” 另外一边,方别伸出挺翘的舌头在匕首上呲溜舔了一下。 薛铃这下真没忍住,顾不得形象捧腹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太好笑了,哪里有这么蠢的刺客啊。” 方别收起匕首,看着笑得花枝乱颤的少女,嗯,真的很好看。 也很可爱的家伙。 方别的匕首上当然是没有毒的。 “这个世界上偶尔还是会有这么蠢的刺客呢。”方别这样说道,然后看着薛铃:“现在,不生气了对吧。” 薛铃咬着嘴唇止住笑声。 生气是当然不生气了,被别人逗得哈哈大笑,还怎么生得起来气啊。 “方别。”薛铃抿着嘴说道:“我没有想到你居然还会这么逗女孩开心。” “我其实并不会逗?”方别认真说道:“否则我也不会二十多岁还是母胎单身的见习魔法师?” 薛铃已经有点习惯方别偶尔会说出一些半懂不懂的话。 不过越是熟悉,就越感觉方别给自己更多不一样的感觉。 嗯,单单说这种感觉就很好。 尤其是——方别这个人,别的不说,安全感真的是爆棚。 “我们现在去哪里?” 这个时候,薛铃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出了城。 他们原本是一路跟着空悟和尚出来的,谁知道方别一开始讲故事,自己就忘记了东西南北,等回过神来,发现他们已经到了城外。 “去我们该去的地方?” 方别说道。 “什么才是我们该去的地方?”薛铃彻底被搞糊涂了。 “我们的任务是什么?”方别问道。 “追踪空悟高僧,并且掌握空悟高僧的动向。”薛铃点头说道。 这点基础素养都没有,她还当什么蜂翅。 虽然最近有点被方别这个蜂针包养,基本上快忘掉了蜂翅的使命。 但是薛铃还是有自己的尊严的。 “我们已经等到了空悟高僧对吧?”方别继续问道。 薛铃只能点头:“等到了,然后不是应该追踪吗?” “但是我们现在跟丢了?”方别问。 薛铃大怒:“那不都是你讲故事的锅!” 第三十六章 上树与鸡腿(求推荐票) 但事实上,方别并没有因为跟丢空悟高僧很感到沮丧,相反他带着薛铃继续往洛城城外的旷野走去,并没有走大路和田野,而是向着草深林密的地方走去,带着薛铃一直走了约莫五六十里,才停了下来。 此处已经是人迹罕至,比起当初薛铃洗澡的那个树林有过而无不及,这可是距离洛城五六十里的山路,穷乡僻壤,深沟密林的。 如果不是薛铃如今已经接近完全信任方别,否则的话,鬼才会跟方别跑到这种地方。 毕竟有句话说得好,这里真是杀人越货的风水宝地。 如果方别在这里对薛铃图谋不轨,那么薛铃真的连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 某种意义上,现在的薛铃已经有点认命,那就是她的段位要比方别不知道差多少,如果方别真的对她图谋不轨想做什么苟且之事的话,那么薛铃还真的没有办法反抗。 至少目前没有办法反抗。 只是薛铃相信方别并不是这样的人? “你看这里怎么样?”方别回头看着薛铃问道。 薛铃环顾四周,这里正是一处深林,初夏时节草木还算繁盛,但是并没有到完全不可穿行的地步,其实一路走来,方别走的都是一条类似于砍柴人小路的道路,虽然崎岖,但是对于方别和薛铃这两个习武之人也不算什么。 前方是一片有些空旷的碎石地,到处都是合抱粗细的接天古木,松柏杨槐之类的,夕阳的日光几乎透不过那些树冠将阳光洒落。 是的——到现在方别已经带着薛铃奔波一天了,现在薛铃才知道方别好心带她吃粽子的用意。 那就是吃了粽子才好跑这么远的路。 以及这一路上薛铃也没有看到方别吃东西,他真的撑得住吗? 这样想着,薛铃回答道:“我感觉不怎么样。” 出于对方别的信任薛铃才跟着这个家伙走了这么远,到了这里他居然有脸问自己这里怎么样? “我倒感觉这里很好。”方别笑了笑说道,然后看向薛铃:“对了,你会上树吗?” 啥? 薛铃崩溃了,她没有想到方别会问这个问题。 “我会不会上树和现在的情况有关系吗?”薛铃认真问道。 “当然有关系,并且有很大的关系。”方别一边回答,一边看着四周那些几乎仰头都看不清的树冠顶端。 “因为我打算上树。” “上树干嘛?”薛铃就又迷糊了。 “等人。”方别回答的言简意赅。 这样说着,方别小跑两步,蹭蹭蹭就跑上一株杨树上,然后只见这个黑衣少年如同猿猴一般在这合抱粗细的杨木上攀援,转瞬就不见踪影,过了片刻,才听到顶端有方别的声音:“接下来该你了。” 薛铃??????? 少女抬头,大声喊道:“我刚才说过我会上树吗?” 少女的声音在这空旷的林谷中无力地回荡着。 方别在树梢上笑了笑:“我感觉你会。” 薛铃轻轻咬了咬嘴唇:“你信不信我现在扔下你回洛城。” 虽然现在回去天也就黑了,但是薛铃又不是普通柔弱少女,也不害怕什么剪径的强盗和什么豺狼虎豹。 “我不信。”方别淡淡说道。 “上来吧。” 薛铃冲到那颗杨树前愤怒地拳打脚踢来发泄,一番操作,这棵杨树纹丝不动,充分显示了蚍蜉撼树谈何易的含义。 然后发泄之后的薛铃,老老实实的,像是壁虎一样双臂抱住杨树的外皮,一点点攀爬了上去。 是的,薛铃是会爬树的,因为她原本在家也并不是什么娇滴滴的的大小姐,否则也不会跟父亲学了那一身武功,也不会求父亲要了一套飞鱼服来当锦衣卫。 爬树这件事情,她是真的会的。 但是——让一个女孩子去爬树的人,这种人千刀万剐支不支持? 尽管心中恨不得咬下方别两口肉来解气,但是最终薛铃还是老老实实地向上爬了快有十丈,还好少女没有恐高,自己的气息也算悠长,没有半途力竭或者像是猫咪那样,上到一半才害怕,被上不去又下不来的恐怖支配。 方别正笑吟吟地站在树杈上等着薛铃,薛铃上来之后二话不说伸手就想打方别一个耳光。 这次! 太过分了! 方别后退一步躲了过去,然后拿出一个油纸包:“我拿这个向你赔罪好不好?” 方别这样说道。 “这是什么?”薛铃好奇问道。 “你猜?”方别说道。 薛铃咬住嘴唇:“你信不信我现在还能跳下去。” “我信,我信,我的傲娇大小姐。”方别这样说着,拆开了油纸包,薛铃瞬间在这草木清香的气息中问到了诱人的肉香味,再一看,油纸包中是一个炸的金黄酥脆的鸡腿。 薛铃默默咽了一口口水。 饿了。 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又爬了这么高的树,连口水都没喝过。 现在方别拿出来一个炸鸡腿放在自己面前,如果是平常时候,薛铃几乎就要给方别跪下来了。 嗯,几乎,跪还并不会真的跪的。 但是肚子好饿,甚至都感觉咕咕叫了起来。 “你以为我林雪是你能拿吃的就能摆平的人?”薛铃冷冷说道。 努力把自己的不屑写在脸上。 “哦。”方别点了点头,然后,自己在鸡腿上咬了一大口。 自己在鸡腿上咬了一大口。 自己在鸡腿上咬了一大口。 重要的事情要重复三遍。 薛铃抓狂了:“你不能哄哄我?” 真的超想吃,但是和方别吃一个鸡腿这样的事情。 仔细想想也不是不能接受? 薛铃越来越感觉到自己的丢人。 方别抬头看着薛铃,薛铃可以看到炸鸡腿上那丝丝分明饱满多汁的肉纤维。 “还生气吗?”方别问。 薛铃气鼓鼓地点了点头。 “想吃吗?”方别再问了一句。 薛铃可怜兮兮地点了点头。 方别哈哈一笑。 然后伸手从身后的树洞里面再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了薛铃:“吃吧。” 薛铃接过油纸包,感觉居然还有一点温热,她三下五除二地打开油纸,里面果然也躺着一只炸好的金黄大鸡腿。 薛铃抽了抽鼻子。 哭了起来。 PS:看到这里的朋友投一下推荐票吧,这本刺客写的我很开心,也希望你们看得开心。 虽然成绩不是很理想,但是我是信奉写一本书就要把这本书写完的作者,不信可以看一下我的历史作品。(哀悼那本已经看不到的夏殿。) 感谢并且恳求大家的支持。 你们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三十七章 我可以是你的家人 洛阳城外柏森森。 当暮色四合,少女站在树梢上,看着远处落下的夕阳如血,手里拿着尚且温热的炸鸡腿,没来由的,自己泣不成声。 薛铃已经快忘记自己上次哭是什么时候了。 父亲死去的时候自己哭没哭已经似乎记不清了,好像是哭了,又好像没有哭。 但是母亲去世的时候,自己分明是哭过的。 再往后,那一夜离开燕京的时候,她在家中庭院那颗大杨树上坐了一夜,看了一夜的星星,想了一夜的爹娘。 但是她还是没有哭。 最接近哭的那一次,是她被方别明确拒绝成为自己的蜂翅,无处可去无家可归的时候,泪水几乎夺眶而出,但是最后薛铃依然忍住不哭。 可是这一次,薛铃真的哭的很委屈。 她哭自己会为这样一个炸鸡腿都感到这样开心。 也哭自己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眼泪滴滴答答地流下来,然后落在鸡腿上。 方别静静看着少女的哭泣,一动也不动。 等到薛铃哭声止住一点,他才走上去,用手轻轻摸了摸薛铃的脑袋。 少女的头发柔软而纤细,触手微凉。 何萍经常会为了表示亲昵而揉薛铃的脑袋,但是方别是几乎没有揉过的。 薛铃委屈地不想说话。 她不知道自己为啥会哭。 不就是被方别给逗了逗,最后不还是给她鸡腿吃了吗? 方别让薛铃上树的时候没有哭,拿鸡腿逗薛铃的时候薛铃也没有哭。 可是现在鸡腿已经在手里了,薛铃却感觉非常的委屈,非常的想哭。 这是为什么呢? 方别继续揉着薛铃的脑袋。 “想家了吗?”方别说道。 薛铃愣住了。 那一瞬间她才明白,自己是真的想家了。 如果父母还活着的话,她所有的委屈都有撒娇的地方,所有想要诉说的话,都有可以倾诉的人。 天下之大,就算再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父母也会给自己遮风挡雨的地方。 当方别刚把鸡腿塞到薛铃的手里面的时候,少女真的是开心的,很开心很开心的那种开心。 因为你饿的时候别人给你东西吃,本来就是值得开心的事情。 但是随即,薛铃意识到,这个世界上,会这样给自己鸡腿的人,数来数去可能只剩下方别一个人的时候,那巨大的委屈和孤独感,让薛铃再也忍不住了。 少女咬住嘴唇,然后拿起手中的鸡腿,恶狠狠地咬了一口。 “想。”薛铃轻声说道。 “那冒犯一下了。”方别说道。 薛铃侧头,嗯?了一声。 在同时,方别张开手将薛铃紧紧抱住。 薛铃手上还拿着鸡腿,但是方别的这一抱,明明很慢,她却没有躲开。 少年的怀抱坚实而温暖,薛铃看过方别的“裸体”,知道对方看似单薄,其实身上全是肌肉。 她呆呆站在原地,被方别张开手拥抱在怀里,原本已经止住的泪水又簌簌落了下来。 打在方别的肩膀上。 打湿一片。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暂时充当你的家人。” 方别静静说道。 话语干净而温暖。 薛铃紧紧咬住嘴唇,感受着方别身体的温度。 没有回答。 …… …… “所以说你是不会喜欢我的对吧?” 当一切平静下来之后,两个人并肩坐在高高的树枝上,此时薛铃已经平复了情绪。 她也不知道,在那个瞬间为什么情绪就突然垮了下来,让她无所适从,寂寞如沙洲冷。 方别的那个拥抱,不带任何情绪,但是对于薛铃来说很重要。 方别摇摇头:“不会,蜂巢不允许搭档之间有感情。” “只是这个原因?”薛铃反问道。 其实薛铃也并没有非喜欢方别不可的原因。 只是当这个少年又好看又强大,又这么有安全感的时候,她不自觉就有点喜欢上了。 “我暂时不想喜欢别人。”方别说道。 薛铃抿了抿嘴:“那么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少女直接开口这样问道。 “我并没有对你多么好?”方别反问。 薛铃看了看天空,不想开口说话。 “大概是因为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我并不是什么理想的人吧。”方别说道。 “还有,你是我的搭档,我的同伴。”方别继续说道。 “既然我选择了你,那么我们只能够一起前行,虽然你现在还不够强大,但是我相信并且认可你的潜力。” “并且愿意看着你慢慢成长。” 少年的话语在森林中静静湮灭,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在十丈高的树杈上。 薛铃突然感觉有点冷。 毕竟夜深了,原本初夏穿的就不多,现在入了夜,瞬间就感到了寒冷。 “现在可以告诉我,我们来这里要做什么了吧。”薛铃说道。 方别的鸡腿并不是带过来的,而是提前就准备好的。 这说明方别来到这里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他计划的一部分。 方别并不习惯将自己的计划全盘告诉薛铃,一方面是方别的习惯,另一方面也是薛铃自己也感觉自己现在的能力,对于方别的帮助真的有限。 即使这样,方别每次行动也坚持把自己带在身边,老实说,薛铃的情绪有点复杂。 就是那种明明想着我来带你飞,结果大佬把把超神暴走,你在一旁说666就可以的感觉。 “等人。”方别静静说道。 “等谁?”虽然薛铃已经差不多猜到了,但还是这样问了一句。 “等该等的人。”方别笑了笑说道。 这样说着,他站了起来,在树枝上吹亮了火折子。 薛铃看着火折子光亮下的方别,突然有点不好意思。 “对了方别。”薛铃说道。 这次轮到方别不明就里了。 薛铃静静指了指方别的胸前,方别低头一看,哑然失笑起来。 那里是一块大大的油渍,是因为刚才抱薛铃的时候,薛铃还拿着鸡腿所以蹭上去的。 嗯,因为气氛比较好,也因为天比较黑的缘故,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方别摇头笑了笑,然后拉住了薛铃的手,在树枝上走了两步,转过一个方向。 柳暗花明又一村。 薛铃惊讶发现,在这颗树上竟然还有一个小小的树屋,两个床铺,包裹换洗的衣物和行李。 “我打算在这里等一天一夜。”方别说道:“不出意外的话,一天一夜之后,空悟高僧就会经过这里。” 少年说出了这样的判断。 第三十八章 佛祖舍利 日升月落,明亮的月亮透过浓密的树冠,只留下点点光斑。 树林中黑暗异常。 方别和薛铃两个人相对坐在树屋的小床上,其实并看不清对方的表情。 但却能够听到彼此的呼吸。 薛铃不知道方别竟然能够准备到这样一个地步,不知什么时候就在这荒郊野岭的树冠上方,建造出来一个看起来还算整洁干净的小小树屋出来,并且还准备两套干净的被褥和窗,更有相当数量的干粮和水,供两个人长期驻扎。 如果说别人的蹲守潜伏就是忍受风吹日晒虫欺蛇咬,那么方别的守株待兔,就有点度假的味道。 哪怕说方别准备这么多,反而需要更多的提前准备。 这原本是自己作为蜂翅的工作? 薛铃突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次有至少十天的提前量,也就是说,方别可能之前十天每天都来这里暗自准备这些,不过这不就是能够让自己更舒适一点吗?至于吗? 薛铃忍不住这样想到。 这里有可以遮风挡雨的小木屋,有被褥,有储备好的食物和饮水。 但是至于吗? 薛铃舔了舔嘴唇:“我们今晚就睡在这里?” 少女问道。 这可真是孤男寡女同处一室。 虽然说江湖儿女不应当如此斤斤计较,但是薛铃还真的是有那么一丁点在意。 以及现在就算是开始追踪任务了吗? 如果开始了的话,他们的任务不是追踪空悟高僧吗? 之前人看到是看到了。 但是明明转眼跟丢了,然后就在这里住树屋? 薛铃其实真的很难相信方别的判断。 但是事实上,这个少年的判断又很少错误。 “对啊,你不放心我?”方别问道。 不放心当然不至于不放心,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睡我的故事,虽然屡见不鲜,但是薛铃也没有馋方别身子馋到那个地步。 “萍姐不会担心吗?”薛铃问道。 “担心当然会担心的。”方别静静说道:“我想她已经在窗口点好了蜡烛等我们回去,但是这次的任务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完成的。” “所以着急也没有办法。” 薛铃沉默。 面前是少年的黑影。 这里没有第三个人,只是耳边还是有一些不知名的动物的叫声。 或许有狼。 还好——狼应该不会爬树。 “你提前做这么多准备,如果空悟高僧不从这边走,那不就是全白费了?”薛铃说道。 她没有直接说方别这样的准备是浪费。 “如果空悟高僧不从这边过,那不是浪费,那是任务失败。”方别静静说道,少年的声音冷静而锋利。 薛铃看着对方:“那么你有信心吗?” “你猜?”方别轻笑着说道。 而薛铃真的有点讨厌这个你究竟猜不猜的游戏。 看到薛铃沉默,方别才摇了摇头,开口说道:“你知道上面为什么要让我们追踪空悟高僧的下落吗?” 薛铃摇摇头,说自己不知道。 “空悟高僧是少林寺得道高僧,地位尊崇,武功可以稳稳排在整个江湖前三十之列的一品高手,但是为什么会有如此多人的觊觎?”方别静静继续说道,话语在这个小小的树屋中回响:“就比如说今天的那位宁夏,她即使远远不是空悟高僧的对手,也想要在大街上挑衅对方,顺便试探一下空悟高僧的实力和底线。” “你知道为什么吗?” 薛铃看着面前黑暗中的方别,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舍利子吗?” “是的,舍利子。”方别点头说道:“佛祖是西方佛教的创始人,据说其出生之时向东南西北各走七步,回到原点时右手指天,曰。” “天上天下唯我独尊,今兹而往生分已尽。” “后来他创立佛教,成为佛教开山佛祖,一直传说,这位佛祖是有史以来武功最高的人之一,已非今日之人可以想象。” “而所谓的佛祖舍利子,就是佛祖圆寂之后火化所得的骸骨结晶,有人相信,这骸骨结晶其中蕴含着无穷之力,每一颗舍利子都能再造一位至少一品境的绝世高手。” 薛铃听得发呆。 她舍利子还是听说过的,但是关于舍利子的功效,她却完全不知道。 “但是说到天边,舍利子也是佛祖的残骨,要如何利用?难不成要自己张口吃掉?”薛铃问道。 “佛祖出生于西域之南的天竺国,所以绝大多数舍利子都由天竺国保管,中原只曾得到佛祖的宗教传承,但是却没有承蒙其舍利子莅临。”方别摇头说道:“舍利子究竟该如何使用,这个世间没有人知道,但是既然有这样一个传说,而如今空悟高僧亲自穿越西域到达天竺,与那些西域佛国高僧讲经演佛,佛法高深,大获全胜,才能够从天竺国得来一颗舍利子。” “他原本想要将这颗舍利子带回少林寺作为无上佛宝供奉。” “只是这一路上的凶险,他却未曾想到。” 薛铃猛然说道:“那么为什么少林寺不出手?我们这边距离少林寺已经很近了。” “这又有另一番缘由了。”方别摇头说道:“空悟高僧出少林的时候,并不被看好,多番劝阻,他最终立下宏愿,要独自将佛祖佛宝带回少林,以弘扬佛法,震慑诸魔。” “如今已经为山九仞,如果少林寺这个时候派高手来援助护送,那么就有违空悟高僧的初衷。” “因此,这最后的路,必须他一人走完。” 薛铃叹了口气:“那么我们的任务是什么呢?”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在别人之后,收取渔翁之利吗?” 老实说,杀宁怀远这种背叛门派,杀害同门的败类,薛铃真的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 但是如果要对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高僧出手,薛铃真的有些心有不忍,心有不甘。 “你在想碧池呢。”方别笑了笑:“这种任务,怎么可能交给我们这种铁蜂来干呢。” “蜂巢当然想要这颗舍利子,但是整个武林想要这颗舍利子的大有人在,毕竟如果普通人或者这颗舍利子就有机会成就一品高手,那么如果是一品高手获得,又能不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达到传说中的非人之境。” “有谁知道呢?” “但是只要有万一的机会,就有人愿意不择手段。” 薛铃明白了。 “那我们……” 方别微笑:“我们see就可以了。” 第三十九章?一生之耻(祝大家新年快乐) 薛铃并不知道see是什么意思。 她只有点以为是别的什么地方的方言。 毕竟方别并不是洛城人,或者说,他原本就没有自己的故乡。 自从方别隐约透露了自己的身世之后,薛铃就意识到,这个少年可能很小的时候就被何萍带着养大,既然以四海为家,那么就没有故乡。 这个树屋并没有自己想象中寂静,但依然能够听到方别匀称悠长的呼吸声。 如果自己趁方别睡着偷袭他,那么能不能够将方别成功杀死,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树屋并不大,却有两张床,被褥虽然简单,但是很干净,气味非常清新,有着太阳的味道和淡淡的柠檬香气。 方别在那张床上睡觉,自己在这张床上睡觉,两个人的距离只有区区五尺。 因为睡不着,所以薛铃就有点胡思乱想。 至于杀方别的理由,其实很简单,自己是锦衣卫,方别是刺客。 仅仅这一条理由,就足够杀死方别无数次了。 毕竟正邪不两立,根据大周律,杀人者当偿命,方别在自己面前已经亲手杀了两个人,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杀的人应该更多。 这样已经是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了。 但是薛铃依然在装睡。 有时候,越睡不着就越想睡。 为啥想杀方别的原因。 大概——是自己真的越来越喜欢他了。 …… …… 薛铃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去,不过醒来的时候,外面的天空还是黑漆漆的。 可以看到那些朦胧的树影,已经寥落的星辰,空气微凉,带着一点森林中特有的甜丝丝的草木香气。 昨晚睡得还好,没有蚊虫叮咬,看来方别有做过驱虫的工作。 在排除自己睡了一天一夜这个可能之后,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现在天还没亮。 以及薛铃,有些内急。 她蹑手蹑脚地起身,两个人都是和衣而眠,没有需要穿衣服的功夫,但是即使薛铃已经感觉自己动作轻到了极致,但是刚刚站起来走到树屋的门口,就听到方别在自己身后静静开口:“你要去哪里?” 少年的声音一如他之前的冷淡慵懒。 这一瞬间薛铃回想起自己能不能趁方别睡觉的机会把他杀了。 越想就越感觉自己愚蠢。 “我……”薛铃一时间有点说不出口。 是啊,你能当着男孩子的面坦然说出自己想去小解吗? 还是心生好感的男孩子。 方别轻轻笑了起来。 薛铃只能够看到男孩笑容的轮廓。 就感觉好生气恼。 “去吧。”方别说道:“但是——不要下树。” “也不要发出什么声响。” 薛铃点了点头。 虽然——不要下树是什么鬼啊。 薛铃当然可以尽量远离方别,让他听不到什么过分的声音,但是不让下树的话,飞流直下三千尺什么的,要不要这么害羞啊。 薛铃真的还没有做好成为树栖生物的准备。 “你呢?”薛铃忍不住问道。 就算方别武功再高,但有吃就有拉。 薛铃可以证明,方别真的还是很能吃的。 “你可以不用在意我。”方别说道。 那一瞬间,薛铃真的以为方别成仙了。 …… …… 离开了方别,薛铃就要真的给自己寻找一个方便的风水宝地, 以及既然方别说了不能下树,那么薛铃就真的没有下树。 不过飞流直下三千尺什么的画面,只要想想就感觉这辈子没脸见人了。 少女打算找一个树杈来解决自己的私人问题,所以就在树梢上多盘旋了一下,顺便对于方别找的这个盖树屋的风水宝地有了更多的了解。 方别这个树屋的位置真的不是随便选的,这个树屋处于这边森林几乎正中央的位置,被大量的树枝树叶所掩盖,在上方可以从容观察整个森林的动向,但是在下面,就算你真的抬头搜索,也很难发现这个几乎和整个森林融为一体的树屋,是天然的隐藏宝地。 毕竟天空是人类本能地视野盲区,毕竟就算是轻功再高能够高来高去的人,也没有办法一直停留在空中。 薛铃树梢上轻盈地左右腾挪横跳,虽然说只是寻找一个方便的地方,但是也差不多将附近的地形地貌看了个清楚。 这是昨天其实没怎么留神看的地方。 毕竟昨天薛铃大多数时候还是在被方别牵着鼻子走的阶段,一直被那个家伙所调戏,并且没有把这里当做什么正经的战场,所以说也不可能留心观察。 最终,薛铃如愿以偿,找到了一个树叶浓密,树杈也很稳定的地方,最关键的是,这里距离树屋很远,就算方别有顺风耳,也很难听到这里的声音。 当然——如果方别存心偷窥的话,那就只能另当别论了。 希望方别不是这个耻度的变态。 薛铃这样想着,然后伸手解开自己腰间的裤带,然后蹲下来,目视前方,正准备放松肌肉。 正在这个时候,薛铃突然听到下方传出来男人的声音。 “你说,那秃驴会走这条路吗?” 薛铃在那一瞬间绷紧肌肉。 然后,听到了一声滴答。 少女那一瞬间羞得恨不得下去杀了那一个两个臭男人,但事实上,薛铃只能呆呆停在原地,除了思考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这样的哲学问题的同时,忘记了自己是不是应该把裤带给重新系上。 薛铃宁愿永远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而下方的男人很明显没有发觉自己头上这个盲区。 甚至薛铃有点怀疑,如果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掉他脸上,他也只会咒骂一句乱飞的鸟,而不是上来探查一下上面有什么捷足先登者。 “那秃驴好生了得,就是读经书读坏了脑子,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一碗水中有四万八千虫,不杀人不伤人。” “他如今已经知道正路上有我们大部队堵截,定然只抄小路赶路。” “而这条小路,则是通往少林寺的最短捷径。” “他归心似箭,前途又叵测,肯定是奔着这条路来的。” 另一个男人冷静解释道。 薛铃恨不得死在当场。 第四十章 杞人忧天与未雨绸缪 薛铃在树上仔细听着对方的谈话,这真的是大气都不敢喘一口。 不过主要是因为太过于尴尬,少女又听了些许,确认对方是前来提前狙击空悟高僧的江湖势力。 以及再回想起来方别提前一天就来到这里,甚至说可供长期潜伏的树屋都搭建完毕,这个时候少女不得不佩服起来了方别。 不过佩服归佩服,目前的情况是再佩服少女的生理需要都无法缓解,她只能再蹑手蹑脚地提起裤子离开,然后攀爬到树的更高处,小心地解决了个人问题,回来的时候发现那些江湖人士已经非常小心地在灌木丛中埋伏了起来。 薛铃事不宜迟,赶紧回到树屋:“有第二批人来这里了。” 方别依然躺在床上睡觉,此时天只是刚刚露出了鱼肚白。 “耐心等待,这只是一个开始。”方别这样说道。 “你就不怕他们发现这里?”薛铃忍不住问道。 “不怕。”方别几乎没有迟疑。 “为什么?”薛铃这样问道,以及有点害怕方别再开口说出来一句你猜。 不过这一次方别并没有说出你猜。 他抬起头来,看着门口的薛铃:“我可以和你打个赌。” “不会有任何人发现我们。” …… …… 事实上,薛铃并没有和方别打这个赌。 毕竟方别积威犹在,让人感觉和他打赌根本赢不了是一方面。 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打这样的赌对薛铃有什么好处? 万一两个人真的被其他江湖人士发现,知道在自己的头顶上有这样一对蜂巢刺客在始终监视,那么除非方别真能够展示出来自己的超人实力,技压群雄。 那么被发现之日就是薛铃的死期。 又何必计较思考这些。 而方别则一直睡到了接近巳时才起来,薛铃已经在这里气闷地等了差不多半个时辰。 毕竟现在,这个树屋才是这片树林中最隐蔽的地方,薛玲出去反而有被发现的危险。 方别醒来之后,先是用杨树枝刷了刷牙,然后取出食物饮水给薛铃,一点都没有惊慌的样子。 不过薛铃并没有第一时间接受这个少年的好意:“空悟高僧大概什么时候会来?” 方别笑了笑:“我不是神仙呢。” “我能够判断空悟高僧会经过这里,并且他的敌人很有可能在这里截击已经是我的极限了,我在这里可没有信息网对我通报及时的情报,我也不是空悟高僧肚子里的蛔虫。”少年冷清说道,同时目视着薛铃:“当然,可以说的是,既然现在,已经有其他的截击力量到了这里,那么,空悟高僧应该也在路上了。” “那么这个树屋是什么时候搭建的?”薛铃继续问道。 方别侧头:“不可说,不可说。” “那么你为什么会想费心费力在这里搭建这个东西?”薛铃转换角度问道:“只是为了这次任务吗?” “不是。”方别笑着说道:“但却是很有用的东西。” 薛铃想起了方别之前带自己去的那个可以清洗身体的野潭,一瞬间想到了某种可能:“你不是洛城本地人?” 方别点了点头:“我也记不清我到底是哪里来的了。” “你什么时候来洛城的?”薛铃再问道。 “去年腊月。”方别没有想过隐瞒,因为霄魂客栈就是那段时间建立起来的。 “你不是洛城本地人,又来洛城不过区区几个月功夫,就能把洛城的方言学个八九不离十?又能够构建这么多用来避难逃脱的狡兔三窟。”薛铃看着方别:“有必要吗?” 薛铃一直在听方别说一些生活不易珍惜生命的鸡汤,也知道这个少年行事谨慎低调到了极点。 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方别才来洛城几个月的功夫,就把洛城周边的地形地貌勘探了个遍,并且在自己认为合适的地方搭建了那么多隐蔽的小基地。 “北方的方言八九不离十,听两句就学会了。”方别慢条斯理说道:“南方有些地方的鸟语才难学。” “你去过很多地方?”薛铃问道。 “不是很多。”方别摇头说道:“只是比普通人多而已。” 他从小拜何萍为师,居无定所,游荡四方,所看所知的东西,当然要比薛铃这个深闺大小姐要多得多,这一点薛铃没有一丝怀疑。 薛铃只能够长长叹了口气:“所以你的人生目标就是不去死吗?” 薛铃没有想到,方别这么怕死。 别人怕死顶多是杞人忧天,但是方别这叫什么呢? 未雨绸缪他恨不得把满世界都变成自己的狡兔三窟? “不,我的人生目标是在我想死之前,永远不会提前结束生命。”方别摇头说道。 “接下来,我们等待就是了。” …… …… 树屋的下方,有挖好的侦查孔,制作非常的精巧,不过应该是方别确定任务之后,探查并且重新加装的。 毕竟普通的避难安全屋并不需要这样的侦查功能。 两个人接下来的时间里,就真的在木屋里面呆了整整四个时辰。 这四个时辰里面,他们看到了有更多人来到这片小森林然后埋伏起来,也看到有人在安排制作各种各样的陷阱,总之,所有人正在尝试将这里变成一个危险的死地,但是没有人想到,在他们的头顶,在浓密的树冠中,有这样一个树屋正在冷冷监视他们。 当然,多亏现在已经是端午,初夏时节,万物不仅萌发,并且还已经繁茂。 而在申时的时候,方别突然开口,轻声说道:“来了。” 薛铃立刻向着洛城的方向看去,只看到那个穿着土黄色袈裟的老和尚,正牵着身后小和尚的手,一步一步走在森林中陈腐的落叶上。 因为这里到处都是落叶,所以说很难留下脚印,因此,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隐藏地点。 “放!”薛铃听到了这样一声喊,随即看到一根削尖了的合抱原木,在空中打着旋,向着走来的空悟高僧胸口直击而去。 而这位白眉白须的老僧看着那株原木,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然后迎着原木,平平一掌拍出。 第四十一章 听我怒吼 薛铃在树上看得分明,只见空悟高僧一动不动,毫不躲闪,就伸手向着原木一掌拍了出去。 只见力道尽处,两相交击,这截原木顿时如同四分五裂开来。 这一击何止几千斤的力道,但是空悟高僧依然面色淡金立在原处,朗声说道:“何方宵小在此问候老僧,何妨出面一见?” 话音未落,又看到暗器箭矢从四面八方向着激射而来,空悟抓起小和尚塞到自己宽大的袈裟之下,同时袈裟如同充气一般胀了起来,如同一个气球一般,暗器箭矢打在上面浑然不着力,簌簌落下如同落叶一般。 至于露在外面的头颅,空悟只是闭上了眼睛,那些飞蝗石丧门钉之类的暗器打在上面如同以卵击石,纷纷远远弹开,有些打在空悟闭上的眼睛上,也丝毫不能入。 薛铃在上面看的浑身发抖。 她从来没有想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有这般如同神佛一般的护体神功,真的是如丈二金身一样刀枪不入。 空悟这边听得风声小了,才睁开眼睛,袈裟重新泄气一般落下,他一手护住身后的小和尚,另一只手依旧单手合十,方才那疾风骤雨的攻击,对他来说真的是闲庭信步于轻风细雨之中一般。 “哪位当家的,可否出来一见?” 他的声音沉稳,毫不惊慌,似乎也真没有把这番截击看在眼里。 而周围的大批江湖人士,也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惊世骇俗的武功,纷纷战栗的同时,竟然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 空悟叹了口气:“既然你们不愿出来,那么就只好得罪了。” 此言一出,方别微微色变。 他原本也在木屋上监视下方的动静,而此时听到空悟这句话,他在树屋上滚到薛铃身边,张开双手分别不由分说地捂住了薛铃的耳朵。 薛铃不明就里,但是同时,却看到空悟单脚踏步向前,呈狮形,双手张作喇叭状,同时气运丹田,在那一瞬间随着真气徐徐吐出。 “吼!” “吼!” “吼!” 一股难以言喻的气流从他口中发出,这声音极高又极低,极大又极小,音波沿着空悟高僧的双手向前激荡而出,又随着他头部的转动,在一个呼吸之内,转了一圈。 那狮吼龙啸一般的声音,瞬间席卷了整个森林。 整个森林中,无数树叶簌簌落下,如同秋风席卷。 随着树叶落下的同时,更有无数江湖人士纷纷状如疯癫地奔逃而出,在树林中奔跑,或撞在树上晕倒,或力竭不支,口吐白沫地倒下。 薛铃只感觉听到这声音,瞬间血气翻涌,手脚想要不听使唤地手舞足蹈,同时头痛欲裂,恨不得把脑子挖出来才能够缓解。 还好方别已经及时翻身到薛铃身边,用双手掩住她的耳朵。 原本塞住耳朵是没有用的,但是方别却能够用真气护住薛铃的耳朵,让她不至于像下面那些倒霉鬼一样,失态而出,陷入无序昏迷的状态。 而薛铃感激地回过头来,却看到方别自己双耳上戴着两个奇怪的耳套,表情上看起来一点异样都没有,那感激的神情瞬间就淡了一分。 感情方别自己知道空悟高僧有这等狮吼功的神技,自己准备了耳套,但是却没有给薛铃准备。 还没有等薛铃开口,方别就已经静静道:“接着看,这只是刚刚开始。” 这样说着,方别松开了薛铃的双耳,自己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观察孔处。 薛铃感觉耳朵有点发烫。 她不知道该责怪方别故意占她便宜,还是说该感谢方别及时相救。 这狮吼功实在太过于霸道,根本就是以内力强行碾压的手法,攻击范围极广,又是无差别攻击,薛铃虽然不是什么内力高强的高手,但是自忖也是从小修炼家传武学的,就算父亲在世的时候,锦衣卫中人人都让她,但是也是见过真本事的人,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但是像空悟这样的高手,薛铃真的从来没有见到过。 当然,也可能是即使薛铃见过这样的高手,也没有见过他出手过。 就像之前在洛城闹市中,那么多围观群众打趣奚落空悟,却没有看到他有丝毫恼怒。 如果那个时候空悟在洛城集市中使用这样霸道的狮吼功,恐怕能够一口气震晕上万市民。 薛铃第一次感到,原来武者有这么恐怖的实力与破坏力。 而在树林之中,空悟使用完狮吼功,面色终于有些稍微发白。 因为这里没有任何的闲杂人等,所以他可以不顾及后果地使用狮吼功来逼出那些在这里阻拦暗算他的鼠辈,而此时看着那些各种服色横七竖八地躺在周围的江湖人士,空悟念了一声阿弥陀佛,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背着小和尚,一步一步又一步,在满是昏迷的人群中走过,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神色。 没有怜悯,没有恐惧,只有万象皆空的淡然。 薛铃还真的是第一次见过这么帅气的老和尚。 而正在这个时候,四面八方突然传来了阴恻恻的声音:“老和尚的狮吼功这么俊,怎么从来没有在江湖上见过呢?” 娇滴滴的柔美声音接了过来:“都说空悟高僧金刚不坏神功号称少林寺第一,既然没人能破高僧的金刚不坏,那么又有谁能够有幸听高僧的佛门怒吼呢?” 第三个声音则显得庄重文质:“我听说佛祖当初出生的时候指天指地作狮吼状曰唯我独尊,我当时看佛经的时候不信,今天见了高僧,不由信了几分。” 声音响起的同时,在空悟高僧的十步之外,三个人影静静走了过来。 两男一女,第一个生的高瘦刻薄,穿一身墨绿色的长袍,高冠长眉,面色不虞。 第二个则是一个穿着粉色衣衫的女子,青丝云髯,桃目柳眉,生的万分婀娜,顾盼之间风情万种。 第三人却是一个白衣书生,看起来文质彬彬,仪表堂堂,手拿一条折扇,看着十步外的黄衣僧人。 “我等知道高僧佛法高深,这等鼠辈根本近不了您的身。” “但是舍利子事关重大,希望您可以割爱赠予。” “高僧您意下如何?” 白衣书生笑着说道。 折扇轻摇,衣袂飘飘。 第四十二章 回头是岸 这三个人呈品字形,封住了空悟前左右三个方位,看似轻描淡写,实则全神贯注。 空悟看着前方三人,摇摇头:“三位在江湖上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又何必和我这个老和尚为难呢?” “空悟高僧此言差矣。”那白衣书生站在正中间:“佛祖舍利子乃武林重宝,与其供奉于少林受那香火侵扰,倒不如拿出来造福一方,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空悟高僧若执意不听劝,那么造下偌大杀孽,岂不是皆不欢喜?” 空悟双手合十,长叹一口气:“佛家有你慈眉善目,广度世人,但也有金刚怒目,除魔卫道。” “既然施主已经知道这佛祖舍利乃是我佛门重宝,又何必插手抢夺?” 在上方,薛铃感觉这三个人不再是之前那些只有三脚猫功夫的滥竽充数者,但是真要说的话,却又都一个人都不认识,不由侧头看向方别,低声问道:“这三个人是什么来历?” 方别原本也在看下面的变化,闻言笑了笑:“那个绿衣的男人,外号叫做绿蝎子,虽然武功只有三品,只算得上是一流高手中的末流,但是却非常擅长用毒,是四川地界的人,师承来历不明,只知道一手五毒用的出神入化。” “不过老和尚金刚不坏已成,百毒不侵,但是那个小和尚或许就要遭殃了。” “至于那个穿着粉衣服的女子,外号叫做蝶娘子,真名同样不为人知,武功倒是很不错,位列江湖榜甲榜末流,算得上一号人物,算是公认的二品高手。” “而那个白衣书生倒是相当的了不起,他名字叫做刘平夜,曾经在白鹭书院门下当过教习,五年前因为一些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叛离书院,从此浪迹江湖,你或许没有听说过,但是他的外号你肯定听过。” “他外号什么?”薛铃不由问道。 “无形剑。”方别轻轻说道。 薛铃到抽一口冷气:“他就是无形剑?” 薛铃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形剑,因为薛铃是真的没有听说过刘平夜这个人,但是无形剑的名号却在江湖上大名鼎鼎,只因为那位高手以无形剑气杀人于无形,死者往往体内的筋脉血管都被剑气割断,但是皮肤却没有任何损伤,可以说是江湖传说这个级别的人物。 “他难道不是一品高手?”薛铃问道。 在薛铃看来,如果这个刘平夜真的就是无形剑的话,又何必联合绿蝎子和蝶娘子三人合力来战这位空悟高僧? 方别笑了笑:“他曾经是。” “曾经是?”薛铃有点没法理解这个曾经是什么含义。 难不成武功这东西,还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吗? 但是这个刘平夜看起来不超四十岁的样子,根本不到气血已衰的程度,基本上算是一个武者一生中最强的时刻了。 以及白鹭书院是能通朝堂与江湖的庞然大物,其中以修浩然气为主流,其中的学生既可以通过科举入仕途,在朝堂之上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也可以退居江湖之远,逍遥快活游戏人生。 对于出身锦衣卫的薛铃而言,对于白鹭书院出身的江湖人士更有着天生的好感,因为这些书生自幼熟读圣贤书,以儒入武,修浩然正气,不像寻常江湖武人那样粗鲁,好以武犯禁,对朝廷有着天然的敬畏之心。 不过来刘平夜既然是白鹭书院出身,并且曾经是一品高手,又为何最终叛出书院,又如何功力下滑,要知道一品武者和二品武者的差距,其实是相当大的。 如今更是伙同两个看起来就不是善茬的妖人试图抢夺空悟高僧手中的舍利子,这又和书院的吾善养浩然之气的宗旨背道而驰。 “曾经是。”方别点头说道。 “这位无形剑刘平夜的妻子,是罗教护法,正邪不两立,他无法大义灭亲,就只能叛门而出,受到了门内围攻,妻子更受了重伤,他不顾伤势输送内力给妻子,导致伤了真元,境界也随之下滑。”方别静静说道,而薛铃则睁大了眼睛。 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能在这里听到狗血八卦。 以及要不要这么狗血啊。 “你怎么知道的?”薛铃问道。 她没有说下一句——我怎么没听说过? 薛铃的江湖消息当然没有方别灵通,但是也绝对算不上是什么小白。 她听说过无形剑的名号,知道是江湖中的一位一品绝顶高手,但是没有想到,一品高手也会遭遇这样的事情。 “这是白鹭书院近百年来的最大家丑,家丑那里有外扬的道理。”方别摇头说道:“而刘平夜也没有洋洋自得到把这件事当做什么荣耀大肆宣传,事实上,他已经很久没有用无形剑这个名头了。” 原本薛铃对于空悟高僧的获胜基本上没有任何怀疑,毕竟金刚不坏神功加狮子吼,空悟高僧号称江湖榜甲榜前三十,那是因为他虽然算是少林寺行走江湖比较多的长老级别人物,但是却生性不喜争斗,就好像之前被众多宵小用各种暗器陷阱围攻,他的选择也不过是用狮子吼震翻了事。 因为江湖打斗不多,对于以实战战绩为第一评判标准的江湖榜来说肯定吃了大亏。 薛铃自己感觉,这位空悟高僧起码是江湖排名前二十的高手,就算是无形剑名头最响的时候,也远远到不了这个级别。 当然,怕就怕无形剑他的剑气能够绕过皮肤直接伤及内脏,从内到外瓦解敌人,这恐怕是金刚不坏神功的罩门弱点。 而在下方,刘平夜长笑一声:“我也知道高僧不愿就这样放弃佛祖舍利,总免不了一番争斗,但总想当初苏秦张仪那样以三寸不烂之舌建功,书生意气,总免不了酸腐。” 这样说着,他铮一声抽出一把秋水般明亮的长剑,望向空悟:“请空悟高僧赐教。” 空悟长叹一声:“放下屠刀,回头是岸。” 刘平夜上前一步,一剑挥出。 “我已经回不了头了。” 雪亮的剑光,那一瞬间映入所有人的眼眸。 第四十三章 黯然销魂掌 刘平夜挥剑而出,便有一道无形斩击切过两个人之间的空气,数片落叶被凭空切成两片。 空悟立在原地不动,继续念一声阿弥陀佛,只见他的袈裟上瞬间出现了数道破口,但是底下的皮肤依旧毫发无伤。 绿蝎子和蝶娘子看着表情都愣了一下,毕竟他们与刘平夜同行,深知刘平夜这无形剑气的厉害。 可是而今剑气纵横,但是竟然只能划破这和尚的袈裟,这金刚不坏神功也太骇人听闻了吧。 刘平夜看着自己手中的剑:“高僧您的神功确实厉害,也是我退步太多了。” 他话语中带着忧伤。 “人生如月,自有阴晴圆缺。”空悟轻声说道:“众生皆苦,刘施主若是看破,那么便不妨随我遁入空门,便可消解世间愁苦。” 刘平夜摇头,哈哈大笑起来:“好一句众生皆苦,你们佛门看众生受苦却不去度,只会假惺惺说一句入我佛门。” “难道不入你佛门,便没有脱离苦海的价值吗?” 这样说着,刘平夜整个人腾空而起,握剑向着空悟高僧身上刺去,空悟这次不再叹息,上前一步,赤掌迎上,刘平夜剑法如神,知道眼前的大和尚修成佛门金刚不坏,寻常刀斧加诸其身,如同落叶飘金佛,对他造不成丝毫伤害。 之前刘平夜用自己的无形剑气尝试了一下,但因为这大和尚内外气息浑然如一,几乎找不到任何破绽,自己又真的实力下滑不再有一品境的实力,所以未能伤他。 但是剑气不能伤敌,和真剑不能伤敌,又是两回事了。 刘平夜一剑先是刺在了空悟的手上,只见长剑入身,即使灌注内力也丝毫刺不进去,只能在空中徒劳地弯曲,但是刘平夜趁机收剑,欺身贴入空悟的近侧,右手运上内力,一掌就向着空悟小腹拍去,只听得一声如同黄钟大吕般的巨大声响,整个树林又是落叶纷飞,在落叶中,原本如同不动明王的空悟高僧整个人被一掌拍飞,飞出十丈之外,最终张开手拦住一颗大树才止住去势。 薛铃在树屋中看的不可思议。 方别却长叹一口气:“黯然销魂掌。” “黯然销魂掌?”薛铃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掌法的名字,不过威力竟然大到这个地步,一掌就能够将修炼有金刚不坏神功的空悟高僧打飞,这简直也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是的,黯然销魂掌。”方别说道:“白鹭书院以浩然气为主要内功心法,而所有的武功都从历代经典中感悟创出,比如说当代白鹭书院院长的春光秋月剑,号称是当今世上最瑰丽精妙的剑法,白鹭书院的武功太靠悟性,绝学基本上都是靠自己自创的,比如说刘平夜的无形剑气,就传说是从二月春风似剪刀这一句中得到灵感闯出来的,只是他没有按照惯例将其命名为二月春风剑而已。” “那么黯然销魂……”薛铃想到了什么。 “是的,黯然销魂掌,是出自于江淹的离别赋,虽然说有江郎才尽的感慨,却是因为江淹之前真有一只生花妙笔。” “但是白鹭书院历经多代,想要从这篇《别赋》中悟出武学真道的才子当真不少,最终也只有刘平夜能够从中悟得愁苦与迷茫,感悟了悲伤……” “感悟了悲伤?”薛铃感觉这句话听起来怪怪的。 “总之你就认为这一掌很厉害就对了。”方别摇头说道:“没有想到刘平夜虽然跌落一品,无形剑气也大不如前,却因祸得福领悟了黯然销魂掌。” “如果他再入一品之境,那么恐怕有可能稳定江湖前十了。” “不过堕境再破境,何其之难啊。” 就在方别和薛铃讨论的时候,身下的空悟高僧低头,缓缓吐出一口金红色的血液。 “这一掌叫做什么名字?”空悟抬头问道:“这掌法的精妙,老衲平生仅见。” “可以叫它黯然销魂掌。”刘平夜站在原地,寂寥说道,说完之后,自己也哇的一声吐出一口鲜血,将白衣染得血红。 显然拍出这一掌,对他的负担是相当之大。 但是刘平夜和空悟两个人站住,之前在旁边观战的绿蝎子和蝶娘子可就不干了。 他俩一左一右运起轻身功法,向着空悟高僧逼近,想要从两侧夹击这个已经重伤了的得道高僧。 刘平夜见此,开口说道:“不可!” 那两个人不以为然,蝶娘子更是回头笑道:“刘大侠总不会是怕我们捷足先登吧,放心吧,这次任务我们三个一切的,有功劳肯定是一起分了,刘大侠这次打伤这个大和尚,功劳肯定是最大的,担心什么。” 这样一边娇滴滴笑着,另外一边,蝶娘子已经来到了空悟十步之内,左手一扬,身上一截粉色缎带便如同灵蛇一样滑了出去,向着空悟游去。 只因为这次针对空悟高僧,所排出来的三个人,刘平夜有一手无形剑气,最擅长十步杀一人,能够避开空悟高僧的铜墙铁壁,更有这等之前从来没有人听说过的黯然销魂掌作为压箱底的绝招,算得上是此行的主力。 但是除了刘平夜,蝶娘子自己的武器是非常少见的红色缎带,其中又杂糅了天蚕丝与紫金丝,柔韧异常,可攻可守,有所谓百炼钢有惧绕指柔,纵然空悟高僧的金刚不坏神功再强,也难敌这样至阴至柔之物。 至于绿蝎子,则是另辟蹊径,以毒制敌,三者联手,可见幕后指挥之人对于空悟高僧有多么势在必得。 空悟不闪不避,任由那红色缎带团团将他缠住,蝶娘子喜不自胜,伸手就是一拽,想着将空悟高僧拽倒之后再随便处置。 没有想到,一声阿弥陀佛的佛号再从那缎带蚕茧中响起。 蝶娘子用尽全力也丝毫拽不动空悟高僧,便如同立地生根一般,她银牙轻咬,从腰间拔出一柄分水峨嵋刺出来,就要向着空悟高僧的腰间扎去,却正看到一只手从那粉丝蚕茧中伸了出来,拇指与中指相合,状如拈花。 蝶娘子瞬间惊得魂飞魄散:“拈花指!” 第四十四章 这就是江湖 众所周知,少林有七十二绝技。 这七十二绝技中有强有弱,有名扬天下,也有默默无闻,平常若非真的是武痴级别的人物,想要将这七十二绝技倒背如流,几乎是痴人说梦。 但是毫无疑问,如同金刚不坏神功一样,拈花指在少林绝技中,也绝对算得上是最有名的武学之一。 蝶娘子原本势在必得,却看到空悟拈花指出,那一瞬间魂飞魄散,急忙在空中使千斤坠下沉,便要逃跑。 只是没有想到空悟竟然可以快到这个地步,他拈花指出,阴柔的内劲瞬间遍布全身,在下一瞬间,原本将他包裹的粉丝绸缎偏偏断裂,空悟依旧面色淡金,神色如常,看着面前急坠的蝶娘子,叹了声阿弥陀佛,左手拈花指劲平平点出。 拈花指的典故出自于佛经拈花一笑,所谓当初佛祖手持金色婆罗华,瞬目扬眉,示诸大众,默然毋措,有迦叶破颜微笑。佛祖因此曰:汝得法矣。 与大多数少林寺武功的刚劲雄浑不同,拈花指属于刚柔并济的外功,江湖上曾经有传说,拈花指这门武功与寻常绝技不同,能够学会的,要么就是特别傻,要么就是特别笨,也就是俗称的你与我佛有缘,并且据说学了拈花指,其他的七十一门绝技都不能再学,否则便有走火入魔的风险。 当然,空悟高僧第一不是特别傻,第二不是特别笨,最重要的是,他之前所展示的无论是金刚不坏神功,还是说接下来的佛门狮子吼,都是正经的七十二绝技之列,再加上这门拈花指,那就是熟练掌握了三门七十二绝技,并且造诣皆颇为高深。 空悟脱困的下一瞬间,拈花指便向蝶娘子点出,蝶娘子深深知道这门指法的厉害,瞬间解下身上外层衣衫,展开如同盾牌一样蒙在身前,她原本穿的就像花蝴蝶一样,身上衣服一件又一件,皆名贵华丽异常,如今一看,她非但将自己的缎带作为武器,连满身的衣衫都算是她的护体法宝,只见那些衣服都有着各种华丽刺绣,可能一件十两银子都不止,若是再有什么异种精金或者天蚕丝之类的名贵材料,一件可能上百两都打不住,此时她脱下一件,浑身瞬间清凉许多,露出一双如玉般的手臂。 但是说时迟那时快,蝶娘子脱衣服虽快,但是空悟的拈花指劲更快,只看蝶娘子挡在面前的衣衫瞬间颤抖粉碎,化作千万布条的同时,蝶娘子本人也向后退出一丈捂着胸口吐血倒地,娇俏容颜上满是不可思议的神色。 “阿弥陀佛。”空悟看着倒地的娇娘子:“女施主若非心生歹意,又如何会落得如此下场。” “你这贼和尚。”蝶娘子倒在地上试着运行真气,却感觉全身经脉几乎节节寸断,自己只是隔空受了这和尚一记拈花指,就感觉几乎被废了几十年的功力,她不由破口大骂起来:“假惺惺说不杀生,但却对女子动用如此重手。” “生死之间,搏杀一线。”空悟单手合一,静静说道:“骷髅红粉,一念之间。” “大和尚慈悲为怀,但也不做引颈就戮之事。” 而在他的背上,之前小和尚自从战斗起就乖乖抱住了他的后背,此时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上气不接下气。 “空悟师父……”他在空悟背后痛苦叫道。 空悟眉头一皱,却听到了绿蝎子阴恻恻的笑声:“大和尚你金刚不坏神功大成,百毒不侵,但是你背上的小和尚可是肉体凡胎。” 他有蝶娘子的前车之鉴,一直都站在五十步之外,此时看小和尚体内毒性发作,不由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和尚去西域天竺都带着你这个宝贝徒弟,可见他身世地位大不一般。”绿蝎子缓步走近空悟,一身绿袍在空中飘扬:“大和尚,用舍利子换解药,你看如何?” “邪魔外道。”空悟低头,冷冷说道。 他之前一直都温声细气,只有此刻,才算是动了真怒。 “大和尚我好害怕呢。”绿蝎子站得远远的,笑道:“我知道你武功高,我万万不是你的敌手,但我本来也就不是靠武功行走江湖的。” “还能抱得住吗?”空悟低声对身上的小和尚说。 小和尚勉强点了点头:“师父,我不妨事。” “好的,那么忍耐一下。”空悟开口说道,然后自己顿足向着绿蝎子狂奔而来,袈裟在身后高高飘起。 他从来都是不动如山,但是这一动起来,却如同猛虎下山,疾风雷电一般,薛铃在上方看得啧啧称奇。 “我们真的不下去帮忙吗?”薛铃开口说道。 虽然她知道自己连如今下面最弱的绿蝎子都打不过,况且绿蝎子是以毒伤敌,杀人于无形之中,对付起来更是难缠。 但是自己这边有方别在,薛铃就不由自主感到非常的安心。 但是薛铃将这场截杀从头看到尾,哪里看到了什么江湖道义,什么侠骨柔情,全玩的是脏活。 这让她不由有点义愤填膺起来。 “不。”方别摇头轻轻道:“这就是江湖。” 他说的平静。 “以及,这场截杀,其实才刚刚到最精彩的时候。” 薛铃嗯了一声,然后乖乖低头继续观看。 看到空悟要追上来杀他,绿蝎子才终于露出惊慌的神色,他转身一跃,就跃出数丈之远,显然轻功非常了得,但是空悟的速度更快,便如同贴在大地上飞行的利箭,几个呼吸,便追到了十步之内的距离。 却没有想到绿蝎子突然回头,尖瘦干瘪的脸上露出了开心到极点的笑容。 “大和尚,你上当了。” 话音未落,便见一人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一拳向着空悟打去。 空悟在空中来不及调整气息,也无法闪避,只能匆忙握拳,与对方正对了一拳。 在薛铃的眼中,他看到之前不动如山的金佛,此时被人一拳直接打飞了出去,来得有多快,那么去的就有多快。 连一瞬间都没有支撑下来。 出手之人是一个干瘦的赤膊少年,他活动着手腕,轻蔑说道:“少林金刚不坏。” “我看也不过如此。” 第四十五章 黑天魔功 恐怕连空悟高僧都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被眼前这个其貌不扬的干瘦少年给正面一拳打飞,此时在空中无处借力,眼看就要后背撞在大树上,空悟才突然想起来小和尚还在自己背上,自己金刚不坏,一身硬功天下无双,但是小和尚却磕着碰着,都是骨肉为泥的灭顶之灾。 所以他在空中伸手把背上的小和尚捞下来抱在怀里,几乎在同时,他后背就撞在了一颗合抱的古木上,只听得咔嚓一声巨响,古木被从根部拦腰撞断,带着宽大的树冠,向着森林深处倒去,惊起一圈鸟雀。 空悟把小和尚放在地上,自己捂住胸口,哇地一声吐出一大口紫黑色的淤血。 这一次,这位高僧是真的身受重伤。 不过是和那个无名少年对上了一拳。 薛铃在上面看的惊心动魄。 她无法理解空悟明明盛怒出手,却如何会被那个少年给正面一拳给打回去了。 不过此时看来,胜负已分。 截杀方,只有蝶娘子正面被拈花指重伤,刘平夜原本修为最深,虽然用黯然销魂掌打伤了空悟,但是自己一方面是反震,另一方面是催动这门章法的反噬,也同样受了不轻的伤,绿蝎子看起来修为最弱,但是没有想到却是最关键的人选,他不动声色下毒激怒空悟,然后再跳动对方追击,半路上却杀出来一个程咬金,一拳就能够将空悟打飞。 仅仅就这一拳之威而言,这就是一个毫无疑问的一品境高手。 只是谁能够想到,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少年,竟然能够有一品境的修为? “好厉害的黑天魔功。”方别同样一直在观察着下面的动静,最终才叹息着说出了这样一句。 “黑天魔功?”薛铃感觉自己和方别比起来就真的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铁憨憨,只能不懂就问。 “是的,黑天魔功,魔门一门精妙强大的炼体功法,与少林金刚不坏相比,体现在更加速成,不过反噬也极其可怕,算得上是魔门至高神功之一,没有想到,这一代的传人竟然是这样一个孩子。”方别轻轻说道。 “孩子?”薛铃认真看着方别,怎么看方别都不比这个黑痩的赤膊少年大的样子,有什么资格叫对方孩子的。 “是的,孩子。”方别看着薛铃,轻轻解释道:“黑天魔功的一个很典型的副作用,就是有损心智,如果你十二岁开始修炼,那么将会永远保持十二岁时候的心智。” 薛铃吓了一跳:“那我等到十八岁再练不行吗?” “你见过什么绝世武功是十八岁才开始练的?你以为你是郭靖啊,好了好了,不要问我郭靖是谁了,总之,但凡高深武学,都要从小打下基础,或者修炼其前置武功,比如说眼前这位,我怀疑他十岁就开始修炼黑天魔功了,因此才有这份成就。”方别静静解释道。 十岁开始修炼,修炼不到十年,就能够力克空悟这种顶级高手。 薛铃感觉自己真的是有点小瞧魔门三派的武功了。 当然,副作用也真是大。 尤其是如果练了之后整个人就傻了的话。 “那么空悟高僧死定了吧。”薛铃惊魂未定地说道。 当然也有点惋惜。 事已至此,她已经知道自己就算帮忙也是杯水车薪,乃至于抱薪救火,当然或许方别愿意出手还保留有一丝的可能? 但是看方别之前的风格,他要是肯现身那就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况且就算是方别,能够挡得住这个会黑天魔功的小鬼几成功力? 要知道他可是刚刚一拳打飞了空悟。 就在方别和薛铃交谈的时候,那个干瘦的小鬼自己一路小跑蹦蹦跳跳地跑过来:“大和尚,你也太不经打了吧,别人告诉我你是这个江湖拳头最硬的人,今天见了,也不过如此而已。” 他站在空悟十步之外,看着眼前正焦急给小和尚输送真气抗毒的空悟,冷冷说道:“这个小和尚死定了,大和尚你也死定了,就别管了,我们痛痛快快打上一场,然后我送你上路。” 他表情天真烂漫,但是所说的话却冰冷残忍至极,那是一种孩童天真的恶,更让人感觉到有些不寒而栗。 空悟抬起头来看了看这个黑痩少年一眼,他全身精瘦,皮肤黝黑更不用说,只穿着一条兽皮的短裙,头发短短地剃成板寸,可以看到有些泛青的头皮,他生的倒是不丑,五官协调明朗,特别是双眸漆黑如墨,明亮有神,只是一开口,就让人生出来终极熊孩子的错觉。 “让这么小的孩子练习黑天魔功,尔等魔教,当真是丧尽天良。”空悟按住胸口,看着眼前这个黑痩的少年,冷冷说道。 “你这大和尚,当初和我一起练功的人有好几百个,最后只有我一个人有机缘得授神功,你打不过我就打不过我,嫉妒我干什么!”这个黑痩少年开口的回答和空悟完全驴唇不搭马嘴,空悟叹息一声,真气在叹息声中流转全身,原本就有些淡金的肤色此时瞬间流动着金色的佛光,看起来宝相庄严。 “既然如此,老衲只好降妖除魔,留你在这世上,不知要增添多少杀孽。” 这黑痩少年可听不懂空悟的满口佛号,他只知道空悟这是要拿出来真本事和自己打,不由高兴地手舞足蹈。 “好呀好呀,让我们痛快打上一场,对了,记住我的名字。”黑痩少年呸呸往左右手各吐了一口唾沫,抹匀握拳,真的显得是兴高采烈:“我名字叫做黑无,若是下了地狱,见了黄泉,一定冤有头债有主,给阎王爷说是我杀的你。” 这样说完之后,他一个箭步冲了上来,低肩收拳,运足力气,一拳向着空悟的胸口挥出。 空悟看着对方,扎开马步,一招平平无奇的黑虎掏心,以罗汉拳应敌。 两拳交击,只听得气浪在中央炸响,随即黑无自己倒飞出去,打着旋一头扎进了远方的大树树身,头颅深陷其中,如同埋入沙中的鸵鸟一般。 空悟唱了声佛号。 “南无阿弥陀佛。” 第四十六章 混世魔王 薛铃在空中,看着突然之间的风水轮流转,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好。 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老人穷吗? “为什么?”薛铃问道。 之前明明是这个叫做黑无的少年,轻轻松松就把空悟打的飞出数丈,撞树吐血。 可是转眼之间,再次硬碰硬,却反而被空悟轻松打飞。 “因为少林金刚不坏原本就不弱于黑天魔功啊。”方别淡淡说道。 “黑天魔功我之前已经介绍过了,比较速成,练成之后威力巨大,当然副作用也很明显,不会给最核心的成员修炼,一般都只是收养孤儿寻找合适的苗子,毕竟黑天魔功练成之后就是强一品高手,放在哪里都是顶级打手,况且心智简单,容易控制,不用担忧心思复杂的叛变什么的。” “可以说制约黑天魔功的唯一瓶颈就是材料。” “黑天魔功修习岁数不能超过十二岁,否则就会极难练成,并且练功的时候要有多种辅助的功法,以及各种珍贵药材浸泡以及服用,可以说能练黑天魔功的苗子基本上五十年才能够出来一个,还需要西域魔门来多方选拔才能够凑出来。” “不过黑天魔功就算练成,像眼前这样的黑无,不到二十岁便是绝顶高手级别的实力,但是寿命却被提前消耗,可能不到三十岁就油尽灯枯而死,不过他年少不知生死,对他来说反而可能是好处。” “但是对于金刚不坏而言,却是老而弥坚,越修炼就越强大,佛法越深厚,也同样越强大。” “空悟高僧作为少林排行前五的高僧,佛法武功自然都不必说,之前落败是因为他在追逐过程中来不及换气,仓促应战,所以一击便被黑无打伤,至于现在,空悟已经全力应战,这老和尚五六十年的修为与佛理,若是被黑天魔功这么简单就碾压了,少林寺还开不开了。” 方别这样解释之后,薛铃才恍然大悟。 之前因为黑无的出场过于惊艳,以至于她下意识就感觉空悟已经不是这个黑无的对手,况且他开口一直都那么嚣张,一副小爷就是来送你上路的样子。 所以看到刚才出击,一招就被空悟打飞,才有种接近幻灭的感觉。 “那么现在,谁能赢?”薛铃老老实实问道。 “我不知道。”方别回答道。 薛铃大惊:“为啥不知道?” 方别一直一副江湖百晓生的样子,薛铃基本上就把他当做百科全书来使用了,没有想到方别也有说不知道的时候。 “江湖争斗,本来就是生死一线,这等强一品高手的对决,更是瞬息之间情形万变,谁杀谁都不意外。”方别理所当然地说道。 “所以你才这么怕死?”薛铃突然开口问道。 方别沉默片刻,然后静静点了点头。 …… …… 上方解说的时候,下方也同样激战正酣。 黑无好不容易才将脑袋像鸵鸟一样从树干中拔出,正看到绿蝎子正对着他哈哈大笑,他瞬间大怒:“你笑什么笑?” 这样说着,他信手从腰间取下石子,运力向着绿蝎子投去,只见势沉力猛,疾如闪电。 绿蝎子他真吓了一大跳,关于黑无的存在,三人组中其实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的任务就是远距离放毒,待到空悟解决其他两人之后,自己再诱敌,让黑无趁机打伤并且杀死空悟,自己就算是大功告成。 只是刚才黑无一拳对上,自己就打着旋倒飞出来,并且基本上没有反应,就这样直愣愣地撞树并且把头扎进树里面实在是太过好笑了,并且他深深知道,如果是旁人受到这样的伤势,肯定就是一命呜呼。 毕竟别说脑袋给树扎个坑,就说普通碰上这么一记,那也肯定像打碎西瓜那样,红的白的都流出来。 但是黑无浑身铜筋铁骨,不仅力大无穷,更是刀枪不入,浑身上下几乎没有罩门的混世魔王,所以这等对别人来说是致命的伤势,对他来说可以说连皮外伤都算不上。 只是绿蝎子万万没有想到,黑无竟然只因为自己的笑话,就对自己痛下杀手。 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什么武器,毕竟他轻功卓绝,又是运毒伤人,要什么劳什子兵器,而现在飞石打来,他竟然没什么东西可挡,匆忙之间抓起腰间的药囊,这药囊里面装着多种毒药,里面尽是些瓷瓶硬物,外面更是柔韧的珍贵丝物,算是他一时间想起来的最好盾牌。 但是当绿蝎子拿起药囊挡在身前,石子已经到了身前,瞬间便突刺入药囊之中,将里面的陶瓷罐罐打得粉碎,药粉飞扬的同时,去势未竭,再贯穿整个药囊,打中绿蝎子的胸口,只见鲜血迸溅,竟然贯穿而入。 绿蝎子满脸不可思议地望着远方的黑无,他右手捂住胸口,鲜血不住流出,那石子威力之大,竟然直接再透体而出,在他身上开了个透明窟窿,原本便是肺腑内脏的重地,石子更是如同鸡卵大小,眼见是不能活了,更因为之前毒粉飞溅,有很多落在绿蝎子的身上,绿蝎子自己使毒用毒,但是自己也真的不是什么百毒不侵,此时全身被毒物笼罩,伤口也不能免俗,只来得及对着黑无凄然说一声:“你……” 便自己翻滚在地,全身因为毒粉的效果乱挠乱挖,并且伴随着胸口血液的流出,整个人一会就躺在地上不动,身体也慢慢像是蜡油一样融化掉。 其毒之烈,可见一斑。 并且绿蝎子做梦也没有想到,他死的原因,竟然只是开口笑了对方一声。 空悟看着眼前的惊人变故,一时间愕然,无言以对,只能够双手合一,再念一声阿弥陀佛。 黑无将目光转向空悟,看着他双手合一对着自己念佛号,不由一阵烦躁,又看到空悟身后正坐在地上喘息中毒的小沙弥小和尚,目光一转,又从腰间口袋中取出一颗石子:“老和尚去死。” 这样说着,他将先飞出第一颗,直取空悟面门,然后再飞出第二颗第三颗,却是向着那个中毒的小沙弥打去。 第四十七章 妖孽(求收藏推荐) 黑无的三发石子次第而出,虽然说黑无的心思单纯而残忍,只因为别人的几句笑声就能够杀死这其实算是同伴的男人。 但是此时对空悟的攻击,却充满着出色战斗直觉的意味。 他一发石子假意诱敌,而另外两发石子则选择攻击更弱并且更受空悟关心的小和尚,可以说这份应变的直觉,很多老江湖都比不上他。 但是他几乎没有经过思考。 空悟面对飞石,巍然不惧,迎拳便击向第一发,但是这个时候才发现黑无的接下来两发的动向,此时他已经来不及变招,一切心思只在电光火石之间。 他也几乎没有丝毫,瞬间在小和尚面前站开,双臂大大张开的同时闭上眼睛,以身体作为盾牌,同时挡下了那三发飞石攻击。 只见那些飞石在空悟身上如同撞上铁板一样粉碎开来,在高空中观看的薛铃忍不住大喜起来:“看来空悟和尚收拾这个小鬼不成问题。” 方别摇摇头:“你看空悟的额头。” 薛铃看向空悟的额头,只见上面已经凝结出来密密麻麻的一层汗珠。 此时算是初夏,但是也没有热到这个程度,况且空悟这种高僧,早已经修炼到寒暑不侵的境界,薛铃不由惊讶回头看向方别。 “少林金刚不坏,说到底,只是武功,而不是修仙功法。”方别静静说道:“黑无真论真才实学那肯定比不上空悟,之前那记正面对拳已经证明了彼此之间的高下,所以黑无你看从树上下来之后,虽然气急败坏,直接杀死了笑话他的绿蝎子,但是对于空悟,嘴上不屑可是心里却已经将他列为大敌,因此才用这种飞石伤人的功法。” “而另一方面,空悟与黑无对敌,则需要将金刚不坏神功催动到极致。” “虽然说空悟佛法高深,平常里就是金刚不坏之躯,但是普通的金刚不坏,却并不是黑无的黑天神功的对手,因此他必须凝聚真气,将体内的金刚不坏施展到顶峰。” “这样就会对身体造成极大负担,空悟高僧年事已高,之前几番对敌,已经耗费了他的不少精力,如果不能速胜,他很有可能会被黑无拖死在这里。” “毕竟黑无虽然说以寿命智商作为代价来修炼这黑天魔功,但是优势就是,他自己的体力几乎源源不断,算的上是最能久战的杀戮机器。” 方别的解说可以说是尽职尽责,但是薛铃看来,这番话除了对自己说,则更多是对方别自己的战斗总结。 薛铃心中突然有了另外一个明悟。 那就是方别可能平日里,经常看到这个级别的巅峰对决,因此他才会对高手之间,生死一线感悟如此之深,也对于交战的每个细节都牢记在心,甚至说自己做出来总结和归纳。 不过方别平日里看的究竟是谁的决斗呢? 不知为何,那个穿着翠绿色衣衫的老板娘就浮现在薛铃的心中。 薛铃从来没有看过何萍的出手,但是薛铃真的相信老板娘一定武功很高。 但是究竟高到什么程度,这是薛铃一直都无法想象的事情。 如果再想,可能老板娘的功夫,要比自己想象中还要高上那么一些。 否则怎么教出来方别这种变态的徒弟。 而在二人之下,传来了黑无哈哈大笑的声音:“老和尚你真傻,你真替小和尚挡石子啊。” “你看,他又躲不开,我就算打不过你,但是你又能打过我吗?” “你这样护着他,自己早晚会死的。” 空悟看着不远处的黑无,面无表情。 之前黑无的那三发石子,分别打中了空悟的左肩,小腹,以及右臂,虽然在金刚不坏神功的防御下,没有给他造成致命伤势,但是正如同青石击黄钟,就算黄钟表面无伤,但是内里却震荡不已。 毕竟黑无就算比空悟的全功率金刚不坏神功要弱,但是弱也只弱出来那么一线,如果空悟就这样不动让黑无攻击,那么黑无是能够轻轻松松将空悟打死当场的。 而如果黑无不攻击空悟,转而全力想要杀死这个小和尚,那么空悟就不免处处掣肘,以至于必须用这种方式来保护对方。 “师父。”小和尚在空悟身后咳咳说道:“我想我活不了了,师父只要将我的骨灰带回少林就行,现在就杀了这个妖孽……” 小和尚话音未落,黑无便听到了这句话。 “妖孽?”他冷冷说道。 “你说我是妖孽?” 他的声音更大了几分。 “你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话音未落的时候,他整个人便化作一支黑色利剑,笔直向着空悟这边冲去,但是目标很明显就是空悟保护下的小和尚。 空悟看着黑无的来势,挥拳相击,黑无这次学乖了,并没有和空悟硬碰硬攻击,而是一把抓住空悟的拳头,同时右腿后扬,借着对方的来势,狠狠一记鞭腿就扫向空悟的脑袋。 小和尚看得发呆,一时忘记了接下来要说的话,而空悟这边一只手被黑无握住,另一手抬起护着脖颈,黑无的鞭腿随后就到,只听得空气中骤然升起一圈气浪,在气浪中,空悟被黑无的这一记鞭腿给直接扫飞出去,人不知飞了多远。 这一记攻击,不知道燃烧了黑无的多少生命力,以至于他停下之后,先是双手扶住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息,等到气息调匀之后,他才低头看向身边的小和尚。 他静静在小和尚面前单膝跪了下来,看着他的脸,轻轻用手拍拍他的脸蛋。 “喂,你刚刚说了什么来着?” “再说一遍,给小爷听听。” 小和尚看着黑无的脸,这个皮肤黝黑的少年全身精瘦,以至于无法想象他身体中如何压榨出来那么恐怖的力量和潜力,以至于能够和空悟高僧这样的真正佛门高手打的有来有回,甚至偶有压制。 而现在,空悟已经被打飞,小和尚的性命就捏在黑无的手里面。 除非大罗金仙,如来降世,没有人能够救得了他的性命。 而小和尚看着黑无,薄薄的嘴唇微微抿起来,黑色的眼睛乌溜溜没有半点畏惧。 “妖孽。” PS:这一章写的还算顺畅,从今天起,开始努力恢复两更了,主要是双开的压力还是大,最近又是过年,我之前差不多已经双开一年了,今年再开这本书,适应算不上,反而更新有点更不上。 希望大家喜欢这个江湖故事,有幸能够写这样一本武侠风格的故事,我个人还是很珍惜的,希望大家能够帮我宣传推广一下,让更多人看到这个故事。 第四十八章 救人之物 小和尚的妖孽二字,说的平静清脆。 在林谷中回响。 黑无不怒反笑:“你就真的不怕死吗?” 小和尚歪头,剧毒让他脸色有点发青:“万物有生灭,何惧之有。” 黑无只能邪魅笑了一笑,然后右手握拳,向着小和尚的头颅打去。 薛铃在上方已经有点不忍卒视,但是看方别的时候,方别表情依然平静。 正在这个时候,听得远方空悟大声喊道:“拈花指!” 只因为他被黑无一脚踢飞,此时身形再快,也赶不上来救这小和尚,只有声音来得及。 小和尚听得这话,原本澄澈的眼睛中突然闪过一丝迷茫,随后整个空洞起来。 他开始对着黑无露出了慈祥悲悯的笑容,这种笑容出现在这个危在旦夕的小和尚脸上总觉的有些奇怪,但是与此同时,他的右手无名指和拇指也静静捏在一起,状如拈花。 黑无只诧异了片刻,小和尚就以拈花手印,打在了黑无的胸口。 这一记指法看似轻柔无力,但是黑无那钢筋铁骨却如受重击。 他松开小和尚,踉踉跄跄向后退了三步,然后捂住胸口,右手凭空向着小和尚挥拳。 只见并未实质触到小和尚,但是所激起的拳风却将小和尚整个掀了起来,然后将他打飞撞在了身后的大树上。 小和尚滚落下来,不知道全身断了多少根骨头,口吐鲜血,再也爬不起来。 而黑无则一拳出手之后,继续按着胸口,紧紧咬住嘴唇,喃喃自语道:“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他完全无法理解,这个看起来弱的不惊风的家伙,如果能够给他带来这么大的伤害,甚至让他感觉到了死亡的威胁。 而正在这个时候,被打飞的空悟高僧也终于赶了过来,对着捂住胸口的黑无毫不犹豫地盛怒出手,一掌击出,正是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之一的大韦陀掌中的第一式我佛慈悲。 黑无仓促应战,挥拳相击,但是全身瞬间被掌风笼罩,在空悟手下接连中了数掌,再也抵挡不住,奋起一拳逼退空悟之后,自己转身就逃,哪怕身形踉跄,但是他毕竟黑天魔功大成,强一品的武者境界,如果列入江湖榜上,至少能够排上甲榜前二十。 此时一意想逃,更是迅如疾风雷电,转眼之间就攀木跃升,消失在不可见之处。 看到黑无终于逃走,空悟才如释重负,自己瞬间跌坐在地,全身金光慢慢熄灭,薛铃在空中看着空悟,只觉得这一战,就让这个老僧瞬间苍老了二十岁不止。 他只在地上做了片刻,随即就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已经生死不知的小和尚,那明明只有几步远,这个黄衣老僧却几乎走了整整一炷香的时间。 他跪坐在小和尚面前,给他诊治心脉,只觉得气息奄奄,即使将精纯的佛门内力度入,也轻轻飘飘如同泥牛入海。 这是人之将死的征兆,即使空悟已经深究佛理,一代高僧,但是面对自己心爱弟子的死去,那一瞬间,也感觉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而正在这个时候,有第三个人的声音缓缓响起:“空悟高僧,把舍利子给我吧。” “我送你和你弟子的骨灰上少林,并且我也听候少林寺发落。” 空悟抬头一看,正看到刘平夜正在缓缓向着自己这边走来。 刘平夜是第一个和空悟交手的人,虽然无形剑无法伤到空悟,自己的内力修为更是因为跌境,远远不是空悟高僧的对手,但是他却暗藏了一招黯然销魂掌,专等空悟不查进行偷袭,一举成功,是第一个破了空悟金刚不坏的人。 至于接下来,蝶娘子的抢攻反被重伤接近昏迷,绿蝎子趁机用毒,引发空悟追击,再黑无出现,一举压制空悟这个佛门高僧,以至于所有人都接近将他这个第一个出手的人彻底遗忘。 而他也选择在一旁默默旁观空悟和黑无之间的战斗,直到此时胜负已分,两败俱伤的时候,他才终于出现。 “刘施主为何一心想要这舍利子?”空悟跪坐在地,让小和尚靠在自己身上,小和尚身体软软的,不仅完全失去知觉,更似乎连全身骨骼都完全粉碎,就连大罗神仙,也未必能够救得了他。 “拙荆因为在下的缘故,身受重伤,危在旦夕,在下虽然耗费真元替她疗伤续命,以至于修为受损至斯,但是也未能够让拙荆痊愈。”刘平夜站在空悟十步之外,婉婉道来:“在下多方寻求名医,乃至于无数珍贵人参灵芝等滋补药物给拙荆服用,只不过能够吊得性命。” “后来在下听说,佛门舍利子乃世间圣物,有活死人肉白骨之效,虽然可能只有万一之功,但是在下穷途末路,只能冒昧前来抢夺。” “还请高僧见谅。” 刘平夜站在远处,他虽然受伤,但却是在场受伤最轻的人,他大可强夺将空悟杀死,即使忌惮空悟的佛门神功,也可以使用多种远程手段,比如说他的无形剑气,而不是应该在这里尝试对老僧说事情缘由。 空悟叹了口气:“问世间情为何物。” “在下允诺,得到舍利子之后,立即会尝试救助拙荆,无论是否有效,我都会将二位的骨灰送回少林寺,说明缘由,在下性命,愿由少林寺发落。” 他顿了顿:“我知道自己一介白鹭书院的叛徒,说出来的承诺未必让高僧放心,但我以浩然气为誓,如若违背,则今生再无以儒修武,练浩然气的可能。” “这样,高僧可否放心。” 空悟看着如是发誓的刘平夜,叹了口气,从怀中取出来一个檀香木的小匣子,不过拳头大小,打开之后,里面有一颗拇指大小的晶莹琉璃骨,散发着迷人的琥珀微光。 刘平夜面露喜色。 但空悟念了一声阿弥陀佛。 看着刘平夜:“施主,如若这颗舍利子能够救我小徒。” “施主还要强夺吗?” 空悟的声音平静。 而刘平夜呆在原地,一时间说不出一句话来。 第四十九章 空山林谷 一时间,林谷之中,但闻鸟语响。 刘平夜明白说道,空悟此时已经是油尽灯枯,小和尚也必死无疑,他不趁人之危,想要在这个时候讨要舍利子去救他娘子。 但是作为回报,他会将空悟师徒二人的骨灰带回少林寺,并且说明原委,让自己受少林寺发落。 如果说刘平夜是平常人倒也罢了,这种誓言可以全当做狗屁,但是刘平夜能够在白鹭书院将浩然气修到这个境界,孟子中说的好,吾善养一口浩然之气,浩然气某种意义上便是侠义与正气。 刘平夜之所以跌境,除了他自述为救娘子性命而大损真元之外,更多可以说是他叛门出院,乃至于容身于宵小之中,有损君子之德,所以说才让浩然气受损,再不复一品之境。 那么他现在以浩然气为誓,倘若不依照誓言而行,那么这个心结将会永远存在他心中,除非他转修别的功法,否则的话浩然气一道,他是今生无缘。 这番言语,论情论理都无懈可击,所以刘平夜根本就不担心空悟不答应。 就算空悟不答应,他只要等着空悟圆寂,那不照样可以拿到舍利子? 但是而今空悟突然说自己的舍利子可以救小和尚一命。 那么刘平夜就真的有点无话可说了。 毕竟人有远近亲疏,此时小和尚命在垂危,他如果再讲道理的话,说一千道一万,也说服不了空悟将舍利子给他。 刘平夜闭上眼睛:“空悟高僧,我本不愿与你为敌,如若你用舍利子救这小和尚的话,那么我只能杀鸡取卵了。” 空悟点点头,用手轻轻掐开小和尚的牙齿,就当着刘平夜的面,将那颗琥珀琉璃舍利子,给送入了小和尚的口中。 或许舍利子真的是人间圣物,乃是当初佛祖一身精华所化,舍利子入口进入小和尚腹中,便缓慢化开,化成一股股热流,流转小和尚的全身,小和尚竟然咿呀一声醒了过来,睁开眼看着空悟:“师父,弟子没用。” 空悟含笑摸了摸小和尚的头:“我知道你困了,你就先行睡下吧。” 小和尚点了点头,依言合上眼睛,竟然真的睡着了。 刘平夜看着眼前的空悟高僧:“大师,你这又是何苦?” “众生平等,我的徒弟与你妻子本来就平等。”空悟说道:“而现在我徒弟就在眼前生命垂危,既然舍利子可救一人,那么我救自然无可厚非。” “那如果拙荆也在大师面前呢?”刘平夜激烈反问道。 他全身微微颤抖。 之前他已经认定小和尚是必死之人,但是没有想到,在服下舍利子之后,他竟然可以迅速转醒,并且能够开口说话,随即再安然睡去,可见舍利子真的有活死人肉白骨之效,可是而今天下佛祖舍利子几乎都在天竺,只有空悟远赴西域天竺,求得一颗佛祖舍利,难不成自己真要也跑西域天竺一趟? 不过那样的话,就算回来能够带回舍利子,恐怕妻子也早已经死去。 “佛度有缘人。”空悟静静说道:“如果你妻子与这颗舍利子,可曾出现在这里,那么,我就算真将这颗舍利子让给她又有何妨。” “一派胡言!”刘平夜大怒说道:“你若真是高僧,便应该普度世人。” 空悟笑了笑:“众生皆是世人,无高低贵贱之分,如若我不修佛法,那么这颗舍利子应该老衲自己服下,足以治愈老衲的伤势。” 刘平夜哑然。 他拍打长袍,然后双膝落地,向着空悟拜了一拜:“今日得见真佛,刘某心服口服,正如大师所说,拙荆与这颗舍利子无缘。” “就此别过。” 这样说过之后,他转身离开,头也不回,就这样白衣背影缓缓消失。 空悟望着刘平夜,看着他离开,一直到再也不见,才终于放下了那盘坐在地,宝相庄严的模样,双手撑住地面连连咳嗽,并且咳出大量鲜血与黑色碎片,竟然隐约是肺腑内脏的碎片。 恐怕刘平夜知道空悟此时受伤很重,但是他也没有想到他竟然会有这样重的伤势。 刘平夜此行离开,一方面是舍利子已失,他虽然威胁道要杀鸡取卵,但是更多只是威胁,况且如今的空悟究竟还剩下多少实力,他自己也不想冒险。 毕竟之前空悟与黑无一战,真如金刚罗汉大战修罗魔王,整个林地已然一片狼藉,刘平夜平心而论,自己全盛之期,也不会是这两个人的对手,生怕空悟还剩下垂死一击。 如今空悟佛法高深,给了他一个台阶下,他也就不再抱有这等执念,所以只能离去。 此时整个林地之内,几乎只剩下重伤垂死的空悟,以及服下舍利子安然睡去的小和尚。 空悟连连咳嗽,心中也知道自己大限已至,想要拖着这副垂死之躯回到少林,可以说是千难万难,自己徒弟虽然保住性命,但是在这江湖之内,想要活下去,又何其之难。 他长叹一声,一时间从来没有这样留恋人世。 在垂死之际,空悟耳根前所未有的清明,几乎进入了顿悟之境。 他能够听得四处的鸟语虫鸣,而在头顶上,那株大树上两个人类的心跳呼吸,也终于能够丝丝入耳。 他又惊又喜,惊的是这里竟然一直还埋伏有这两个人,并且所有交战双方都没有发现,而喜的却是,到现在那两人还没有出手,至少说没有心存歹念。 况且他此时也没有从高处感受到任何的恶意,他已经虚弱至此,能够获得杀死佛门一品高手的殊荣,却能够视而不见。 于是空悟长叹一声,运最后开口郎朗说道。 “上面的两位小友,能否下来一叙?” 空悟的声音悠长,响彻整个林谷。 树屋之上,薛铃目瞪口呆。 薛铃原本以为自己万无一失,没有想到,空悟高僧竟然早就知道自己两人在这里一直蹲坑蹲到了现在。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薛铃只能问向方别。 方别摇头笑了笑:“既然被人家点名了,那就只能下去。” 这样说着,方别站起身来,推开了树屋紧闭的大门。 第五十章 相见的刺客与僧人 山深林俞静。 倦鸟未飞还。 这场大战从早上巳时一直打到了接近午时,一时间这个小树林中,真的是高手云集。 但现在鸟去人散,当方别带着薛铃下了树来到空悟面前的时候,周围已经几乎没有半点生气。 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被空悟一招拈花指重伤打晕的蝶娘子,依旧倒在那里,算是半个活口。 空悟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两个人,真的有点意外。 他没有想到那两个从始到终都在上面蹲着的人,竟然如此年轻,看起来都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仅仅比小和尚要大上那么一点。 “我已经没有舍利子了。”空悟开门见山,如是说道。 薛铃刚想开口,被方别暗地里轻轻一拉:“高僧慈悲为怀,以舍利子拯救爱徒性命,我都都看在眼里。” “你不为舍利子而来?”空悟有点意外问道。 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之所以有人敢对他这个少林寺高僧以如此大的阵仗截杀,说白了就是他身怀异宝。 就算说空悟这个一品武者,并不是什么拿着黄金在闹市上行走的三岁小孩,但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江湖上,武功就是最硬通的货币,如果说这舍利子真的能够凭空造就一个一品武者,那么绝对要比什么武功秘籍都来的吸引人。 况且即使是一品武者,又有谁不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这次能够派出黑无这个手段高强,又根本不要面子的超一流强者来截击空悟,可见背后那些人手眼通天的程度。 但是,当方别一点都不在意舍利子,甚至直接说出来舍利子的去向的时候,空悟真的吃了一惊。 “在下不为舍利子而言。”方别坦然说道。 “那你为了什么?”空悟不由问道。 “在下乃是蜂巢刺客,此次来,是为了奉命观察检测大师在洛城境内的行踪。” “只要将大师的遭遇如实禀报,将舍利子的去向一并告知,就等于说完成了任务。”方别静静说道,一丝不苟,同样也云淡风轻。 他就站在那里,却直得像是一棵树。 空悟愣了愣:“就这样?” 真的有这样的人,过来蹲坑就是为了蹲坑的? 任务是任务,可是现在自己性命垂危,还有一个小和尚在昏迷,之前刘平夜一方面是被自己吓走,另一方面也是真的有所求,但却被断了念头。 眼前的这个少年,看起来年纪轻轻,但是空悟却有些看不透。 “这样就够了。”方别说道。 “之前大师不是说了缘分二字,我这人也讲究缘分,是自己的东西,我分文不让,不是自己的东西,我也分文不取。”方别看着空悟,一字一顿慢慢说道。 空悟看着方别,不由哈哈大笑起来:“你这小子。” “如果我不是现在这幅鬼样子的话,我真想收你为徒。” “多写大师美意。”方别摇头笑道:“在下已有师承,不能够改换门庭。” “好,好,好。”空悟连说三个好字:“敢问小施主师承何人,又是谁能够教得出施主这样一等一的青年才俊?” 薛铃看着方别,意识到方别这次真的前所未有的耐心。 薛铃并不知道方别想不想要这颗舍利子,说实话,就连薛铃自己都有点动心了,虽然说之前空悟直接给那个小和尚吞服舍利子稍微有点恶心,毕竟说白了,舍利子就是佛祖火化之后的遗骨,但是看功效的话,薛铃瞬间就相信了舍利子是这个世间神物的说法。 毕竟活死人肉白骨之效摆在这里,如果说能够凭空造就一个一品高手,也未必说完全不可能。 不过薛铃隐约感觉,方别是真的兴趣不大。 因为方别这个人,从来讲究谋定而后动,从他那么怕死的表现来看,也从之前他评价空悟和黑无的战斗时候说,高手相争,生死一线,从来没有谁敢说自己稳胜对方。 那么如果方别真想对舍利子下手,想要做螳螂捕蝉在后的黄雀。 现在他早已经有一系列针对空悟的杀手与布置,而不是就这样平平唱出出现在空悟面前,甚至说连自己也下来了。 虽然说当初空悟开口说的时候,说的是两位小友。 不过,方别自己的武功究竟如何? 这是薛铃无论如何都不知晓的,哪怕方别自己天天在院子里面练剑,并且风云无阻。 但是薛铃怎么看,方别练的剑都是最没用最蠢笨的基础剑法。 方别这样聪明的人,选择练这样的剑,肯定有他的理由。 但是这个理由就是薛铃所不知道的事情了。 方别摇摇头,没有满足空悟这个愿望。 而薛铃知道,方别的师傅,不出意外的话就是何萍,但是为什么隐瞒,薛铃就不得而知了。 “好吧。”空悟叹了口气:“老衲寿元将尽,可能要圆寂于此。” “在临死之前,想要给小施主委托一件事情。” “敢问小施主能否答应。” 方别直接摇头:“不行。” 薛铃惊呆了。 她没有想到方别拒绝地这么果断。 至少也要听听委托的内容再拒绝? 以及人家快死了好吧,又是得道高僧,你帮他满足愿望就是行善积德了你懂吗? 你当杀手天天都制造杀孽的,如今给你个积德的机会你都不去做。 真的是活该孤老终生。 空悟愣了愣,他也没有想到方别会这样直接拒绝。 “能告诉老衲原因吗?”空悟问道。 方别看着空悟,认真说道:“我讨厌麻烦别人,所以也讨厌别人麻烦自己。” 薛铃默默捂住嘴巴。 她突然意识到,虽然说自己已经很小心了,但是应该也给方别添了很多麻烦。 但是方别不嫌弃自己给他添的麻烦吗? 可是方别明明已经明说了不会喜欢自己。 或者就像方别对自己说的那样。 他们是伙伴。 不是情侣,但是却比情侣更加紧密的关系,终有一天可以生死相托,将后背交给对方。 只是——薛铃咬了咬嘴唇。 自己配吗? 她注定,是要背叛方别的人。 自从她来到霄魂客栈那一刻就注定的事情。 方别接纳自己,本身就是从不犯错的他,犯的一个最大的错误。 而在薛铃耳中,听到空悟笑了起来。 “你是蜂巢的人对吧?” “那么,把我的请求,当做一个任务来完成,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