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 心脏抽痛的感觉仿佛还未消失,李锦书猛地从沉睡中惊醒。 公司最近在忙一个大项目,她已经连续加班三天了。眼看着工作已经进入了收尾阶段,李锦书本想起身去茶水间给自己泡一杯咖啡,没想到一站起身胸口便传来一阵剧痛。她甚至来不及发出呼救声,便眼前一黑倒在了办公室。 这一切仿佛是一场噩梦,然而等她睁开眼之后,才惊觉自己似乎并不在办公室。可是看着这房间的摆设,这也不像是在医院啊。 浑身虚弱的李锦书缓缓坐起身,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身体似乎是缩小了。骨瘦如柴的手哪里像是她的?还有这低矮破旧的茅屋,这个年代哪儿还能找到? 怎么回事儿?李锦书整个人顿时警觉起来,一时间弄不清目前的状况。 “小锦!”茅屋的门被人从外推开,走进来一个穿着古装的女人。女人看到李锦书显得有些激动,连忙朝她跑过来:“你可算是醒了,这两天把娘吓死了……” 多余话李锦书全没听进去,她只听到娘这个字眼便瞪大了眼睛。 “什么情况?我一定是在做梦!”李锦书惊魂未定,加上身体实在太过虚弱,深吸一口气之后竟然两眼一翻又晕了过去。 女人当即脸色一变,焦急地喊道:“小锦!小锦你醒醒,你别吓娘!” 然而这些李锦书都没听到。她只感觉自己正在从高处向下坠落,强烈的失重感迫使她又一次睁开眼睛。这一次,她看到的终于不再是破旧的茅屋,而是一片蓝天和绿油油的草地。 回想起方才自己所经历的,李锦书连忙低头去查看自己的身体。果然,还是那副骨瘦如柴的躯壳。眼下这具身体的穿着打扮明显就不是现代的装束,为了确保自己不是在做梦,李锦书还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脸。 过于明显的疼痛感让她认清了现状。不过还不等她思考其中因由,突如其来的头疼便让她蹲下呻吟起来。等头痛的感觉消失后,李锦书才发现自己脑海中多出了很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这些记忆也是属于一个叫李锦书的女孩子。只是她生活在一个名叫夏国的地方,这里还处于封建社会。 李锦书今年已经十岁了,但常年缺衣少食让她看起来比同龄的孩子更小。她的父亲几年前上山打猎意外去世,全靠母亲叶柳青拉扯她长大。 李锦书的爷爷奶奶还健在,名叫李全福和李相莲。她父亲还有一个哥哥,名叫李运生。李运生早就成亲生子,妻子名叫孙巧月,大女儿叫李红菱,小儿子叫李召。然后就是她父亲的弟弟,李家唯一的读书人——李运志。 因为儿子早逝,所以李锦书的爷爷奶奶对二儿媳母女俩并不喜欢,平日非打即骂,还把家里不少活儿交给她们干。“李锦书”就是因为饿着肚子干活儿,身体支撑不下去,最终才倒在了田地里。 消化掉这一切,李锦书才明白自己这是重生到了另一个“李锦书”身上。想起之前办公室发生的事,她估计自己应该是连续加班导致突发性心脏病,倒下之后这才来到了这儿。 唉!想到这儿李锦书叹了口气。本来这次这个大项目结束了,她就可以拿着奖金申请休假了,谁知道身体没抗住,前面半辈子的努力都白费了。 第二章 空间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李锦书可不是那种能够轻易被现实打倒的人。所以想通这些之后她立刻整理了一下思绪,这才开始观察起自己目前所处的环境来。 她自己目前所站的位置是一片草地,大约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草地往远处走是一片田地,不过奇怪的是田地光秃秃的并没有种植什么农作物。 那片田地的面积很大,李锦书无法估计,只能看到田地延伸到最远处的一座山脚下。除了田周围就是山了,这些山高耸入云,除了茂密的树木,李锦书并没有发现别的生物。 这时她转身看向身后,才发现身后还有一条清澈的小溪,以及一栋二层小楼。从草地到小楼有一座木桥连接,小楼外还长着一棵粗壮的树。李锦书缓步走过木桥,仔细观察了一下那棵比房子还高的大树,却发现自己好像从来没有见过。 “有人吗?”她站在屋外喊了一声,可是四周都静悄悄的,除了溪水流动的声音便再听不到其他响动了。 李锦书大着胆子推开小楼的大门,发现门并没有锁。小楼的内部比外面看起来还大,整个一楼像是仓库的样子,除了那些摆放有序的空架子外什么东西都没有。 二楼的空间被隔开了,每一间房都关着门。李锦书推开那道离自己最近的房门,这才看清里面的摆设像是一间卧室。卧室内有一张木桌,桌上放着的一本厚厚的书吸引了李锦书的眼球。 她走过去翻开书,看了几页之后才明白自己这是在哪儿。 原来这是一个独立于外界的空间。空间内大片的良田可用于耕种,因为有溪流所以也不用担心水源的问题。这栋木质的二层小楼,一楼确然是仓库,可以堆放种植出来的粮食。二楼有卧室和厨房,剩下的空间便是种子和种苗储藏室了。 小楼前的那棵高大的树名叫凤凰树,终年常绿,每十年开花结果一次,且每次只结一个果子。吃下凤凰果能百病全消、百毒不侵。 看到这儿李锦书眼前一亮。她连忙推开卧室的窗户,在凤凰树的树冠层间仔细寻找,果然发现了一颗鲜红的果子。那果子也不知道在树上挂了多久,竟也没有掉落、腐烂。 接着往后翻看那本书,李锦书在里面发现了一张纸。纸上写着:静待有缘人,空间内一切皆可自行使用。 这算是白捡一个外挂?李锦书无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书很厚,一时半会儿根本看不完,李锦书便打算以后有时间再看。从卧室出来之后她又去了厨房以及储藏室,看到储藏室存放的上千种种子和种苗后,李锦书差点儿惊掉下巴。 这儿当真是世外桃源。一切物品一应俱全不说,看书上写的,空间出产的所有作物还蕴含丰富的灵气,品质要比外面普通的作物高很多。 若说不久前她还在担心自己重生之后的生活,那现在李锦书就完全没有了后顾之忧了。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在手,哪里还用担心以后的生计问题? 她兴奋地下了楼,从小楼外的杂物间里取了梯子出来,爬上凤凰树将那唯一一颗果子摘下。眼下李锦书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吃了这颗凤凰果之后新的生活就开始了。 第三章 欺辱 吃下凤凰果,李锦书只感觉自己浑身舒畅,方才的疲惫和虚弱全都消失不见了。她整个人神清气爽,想到前不久见到的那个女人,李锦书闭上眼睛,控制自己的意识回到现实世界。 还是那个破旧的茅屋,李锦书掀开身上的被子坐起来。这时,屋外传来了一阵吵嚷声,她透过窗户往外看去才发现院子里似乎有人正在争吵。 “娘,我求求你了,你就让我用这些钱去给小锦请个大夫吧!她的病真的不能再拖了。”女人哀求着,死死抓住手里的旧钱袋。 而另一个老妇人却面色凶狠,一边抢夺着女人的钱袋,一边恶狠狠地说道:“请什么大夫?真以为她是外面那些大家小姐啊,我看她就是装病躲懒。你还不赶紧松手!” “娘,这是小锦的救命钱呐!难道你就忍心看着运昌唯一的骨肉活活病死吗?” “你别提我儿子!要不是娶了你这个丧门星,我儿子怎么会年纪轻轻就死了?屋里那个赔钱货死了就死了,我是不会给她花一分冤枉钱的!” 女人便是李锦书的亲娘——叶柳青,而那个凶狠的老妇人便是叶柳青的婆婆——李相莲,李氏。 叶柳青手里的钱袋里装着她这段时间做绣活儿挣来的钱,平日里按规矩都是要交给李氏的,但李锦书病的严重,所以她才想拿着钱去请个大夫。谁知李氏知道了直接来抢,看上去完全不在乎自己亲孙女的死活。 叶柳青平日也是吃不饱穿不暖,因此身体很瘦弱,又怎么争得过李氏呢?所以抢夺之间,她被李氏一把推开摔倒在地,手里的钱袋子自然也落入了李氏之手。 李锦书目睹了这一切,当即怒火中烧。叶柳青好歹是这具身体的亲生母亲,她怎么能容忍对方被外人欺负? “娘!”李锦书迅速跑出去把叶柳青扶起来。 李氏见她跑出来,当即露出一副“我就知道”的神色,狠狠瞪了她们母女俩一眼:“我就知道你这个臭丫头在偷懒,说什么病了全是装的!” 叶柳青摸了摸女儿的笑脸,喜极而涕:“小锦,你没事儿了?你真的没事儿了!”在她看来,只要女儿没事儿,李氏手里的钱袋子就不重要了。 然而就算叶柳青能忍得下去,李锦书也咽不下这口气。确定叶柳青没事儿之后,她转身看向李氏,瞄准了她手里那个陈旧的钱袋子。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滚去干活儿!你今天要是没把塘边那块地挖完,就别想着吃饭!”李氏将钱袋子揣进怀里,又瞪了李锦书一眼。 趁她转身进屋的那一瞬间,李锦书抄起墙根边上的一根长木棍,冲上去就给了李氏一棍子。李氏当即“哎哟”一声倒下了。不过她的力气并不大,所以人倒没有昏过去。 “你个天杀的丧门星,你敢打我!”李氏挣扎着要爬起来,然而李锦书又是一棍子,她根本躲闪不及。 混乱之中,她迅速摸出了李氏怀里的钱袋子,一把拉起呆在一旁的叶柳青,迅速跑出了院门。等屋里的李红菱和李召发现事情不对跑出来的时候,李锦书母女俩早就消失不见了。 挨了一顿打又被抢了钱,李氏不光身痛还心痛。她万万没料到李锦书竟敢和自己动手,顿时捂着疼痛处一边叫唤一边差李红菱去田里叫人。 第四章 吃饱再说 叶氏被自己女儿方才所做的事吓到了,任由李锦书牵着往外跑。 “娘,咱们去镇上吃好吃的。”她拉着叶氏的手不曾松开,循着记忆力的地方找到了村头能搭上牛车的地方。 叶氏听到她的话总算回过神来,连忙停住脚一脸担忧地看向李锦书,说道:“小锦,你方才怎么能打你奶奶呢?” 她这话倒也不是在责备女儿,主要是担心李锦书这一打会惹来更多的麻烦,往后两人在李家的日子恐怕会更不好过。 “娘,他们一家人欺负我们娘俩这么多年,我方才不过才打了她两棍子而已,算得了什么?现在我算是想通了,就算我们在李家再怎么低眉顺眼,他们一家人也瞧不上我们,我们又何必巴上去自讨下贱呢?” 叶氏听了她这一番话心中早已倍感酸楚。自从李锦书的父亲去世之后,李家人看她们俩是越来越不顺眼,若不是还有女儿在,叶氏也早就撑不下去了。 却没想到女儿这次生病,醒来之后竟然也将其中曲折看得分明。叶氏心里除了酸楚,更多的便是对李锦书的心疼了。 “小锦说得对。可是娘没本事,离了李家如何能养得活咱们娘俩呢?”叶氏不是没想过离开,但她自己不过是个弱质女流,加上女儿也还年幼,离开了李家如何过活确实是一个大问题。 “娘,以后女儿来养你。我一定会让李家那些人看见,就算离开了他们我们一样能过得很好!”李锦书紧紧握住叶氏那双粗糙的手,眼神看上去无比坚定。 不知怎么的,看到女儿这副模样,叶氏仿佛吃了一枚定心丸,肩头沉沉的压力顿时消散了不少。她冲李锦书笑了笑,抬手摸了摸女儿的脑袋,柔声说道:“好!” 李锦书嘴角一咧,拉着叶氏继续往前走:“不过现在别的先不急,我们先去镇上吃饱了再说。” 母女俩在李家就没吃过饱饭,现在手里有了钱,李锦书就想马上填饱肚子,消除那浓浓的饥饿感。反正到时候李家人知道她抢了钱,估计也要想办法拿回去,那干脆拿钱去吃饱喝足,免得再落入他们手里。 赶牛车的人名叫李有财,他们家的家庭条件放在村里算是还过得去的。平时不忙的时候就包揽了村里赶车的活计,送村里人去镇上,一趟收每人两文也能勉强赚些钱。 今天不是赶集的日子,所以去镇上的人少。李有财躺在牛车上,脸上扣一张大树叶子,正在村头的大榕树底下休息。 “有财叔!”李锦书喊了一声,把正在打盹儿的李有财叫醒。 李有财一骨碌坐起身,看了看面前的叶氏和李锦书,问道:“是小锦和运昌媳妇啊,怎么了,你们娘俩要坐车啊?” “是啊,去镇上,有财叔现在方便送我们去吗?”李锦书笑了笑,看起来乖巧极了。 平时李有财这牛车是要满满当当拉一车人的,不过今天几乎没人坐车,他在这儿等了半天才等来李锦书母女俩,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李有财连声点头答应,看着她们上了车,这才挥动手里的藤条赶着牛车慢吞吞地出了村。 从清水村到最近的明阳镇大约需要三刻钟,若是走路的话得要半个时辰。虽说牛车的速度也快不了多少,但李锦书母女俩还饿着肚子呢,哪里还有力气走路啊? 第五章 吃饱喝足 牛车晃晃悠悠走了好一会儿,才终于走到了明阳镇。虽说是个镇,但这儿可完全不能和现代的城镇相提并论。最多只是为周边乡邻提供了一处赶集、交易的地方罢了。 因为不是赶集的日子,所以镇上并不十分热闹。李锦书扶着叶氏下了马车,从钱袋子里掏出四文钱给了李有财,说道:“叔,一会儿我和我娘回村恐怕还得坐你的车,你要是方便就在这儿等我们一会儿可好?” 有钱赚李有财哪里会不满呢?他笑着接过李锦书递过来的四文钱,回答道:“没问题,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人坐车,我就在那边等你们。” 李有财指了指不远处的一片空地,空地旁边就是一片树林,正好供人躲躲炎热的太阳。空地上还停着两辆牛车,应该是其他村的。 看着李有财把牛车赶过去,李锦书才拉着叶氏的手进了明阳镇。 明阳镇并不大,但该有的铺子都有。镇上还有两家客栈和一家酒楼,虽说地方不大但做的菜至少能让人填饱肚子。李锦书的目的地就是酒楼。从镇口往前步行几分钟就能到。 “小锦,要不我们先去医馆,找个大夫给你把把脉,否则娘真的放心不下。”前不久还奄奄一息的女儿现在却活蹦乱跳的,叶氏说什么都不能安心。 不过李锦书可不想把钱浪费在看病上,毕竟她现在确实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娘,我的身体我还不知道嘛。我就是饿得慌,所以才晕倒的。咱们现在去酒楼吃点东西,保准我一会儿更精神。” 叶氏拗不过她,只能跟着女儿来到了镇上唯一的酒楼——悦来酒楼。这悦来酒楼从外表看上去要比周围其他铺子精致不少,但是李锦书走进去之后才发现也没那么高端大气。 大约是还没到吃午饭的时间,所以酒楼里的客人并不多。小二正无聊呢,一看到有客人来连忙就迎了上去。 “两位客官快请进!”招呼着客人坐下,小二才开始询问道:“两位要吃点儿什么?” 李锦书看了看墙上挂着的那些木牌子,猜测那上面应该是写的菜名。但是李锦书并不认字,所以她也不认得那上面写的是什么。叶氏就更不必说了。 不过这也没把李锦书难住。她收回视线,想了想说道:“就来一道荤菜两道素菜,挑你们店里比较受欢迎的上就行了。再来四个馒头。” “好的,二位稍等片刻!”小二笑盈盈地退了下去。 李锦书拿起桌上的茶壶给叶氏倒了一杯水,顺便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方才她掂量了一下钱袋子,根据夏国的物价估计了一下,确定吃一顿饭应该是没问题的。 叶氏从来没来过酒楼吃饭,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紧张:“小锦,点这么些菜钱够吗?” “娘,没问题的,就算是钱不够,我也能想到办法解决,一会儿你就放心吃吧!” 菜很快就端上来了,每一份的分量还算充足。不过母女俩时常挨饿,不一会儿就将所有的饭菜吃得一干二净。 终于吃饱喝足了,李锦书走到柜台结账,三盘菜外加四个馒头,一共花费了四十八文钱。她付完饭钱又数了数剩余的铜板,除去一会儿要给的车费外,还能剩下两文钱。 出门李锦书又遇上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便拿最后两文钱买了一串糖葫芦。母女俩分着将糖葫芦消灭干净,这才朝镇外走去。 第六章 收拾烂摊子 这个时候也该吃午饭了,若是往常母女俩只能吃些残羹剩饭,但今天却是不同的。李锦书摸了摸圆滚滚的肚皮,内心是从未有过的满足。叶氏也有些吃撑了,一手拉着女儿慢慢往镇口走去。 李有财等了半天肚子也饿了,看到李锦书母女俩从镇子里出来,他连忙赶着牛车迎上来,打算拉二人回村后自己也回家吃饭。 牛车又晃悠着上了路。大约是吃饱了的缘故,李锦书晒着太阳竟感觉自己有些困了。叶氏干脆让她枕着自己的腿,一路睡回了村。 到了村口付了车钱,李有财便拉着牛车回家去了。李锦书却不急,带着叶氏慢吞吞地往家里走。她已经能预料到接下来会面对什么样的境况,所以路上还不忘捡一根趁手的棍子,免得一会儿要是打起来自己吃了亏。 清水村并不大,李家上午发生的事不一会儿就在村里传遍了。平时李家人是如何对待李锦书母女俩的他们也很清楚,所以听说李锦书打了李氏一顿后,他们当中不乏有人说这是李氏的报应。但更多的人还是觉得李锦书此举是为大不孝,所以暗地里说了不少难听的话。 不过外人如何言语李锦书并不在意。想当初她在公司摸爬滚打的时候,要是太过玻璃心的话又怎么会爬上主管的位置呢? 从村头到李家一路上得经过不少村民家门口,有人看到李锦书母女俩回来了,立刻从屋里跑出来。还不等她们走到家门口,身后就已经跟了不少前来看热闹的村民。 李家的院门没关,到了门口李锦书直接推门而入。叶氏其实还是有些胆颤,但想到女儿,她又壮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将李锦书护在身后。 还不等母女俩出声,屋里便有人出来了。领头的便是李相莲和李全福。 李相莲方才被李锦书打了两棍子,这时候身上还疼着。所以一见到人她就怒气冲冲上前来,还顺手抄起门口的扫把,似乎想要打人。 大约是经常被打,叶氏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看到扫把就瑟缩着抱着女儿往后退了两步。不过李锦书却在这时候挣开她的手,右手举起了自己方才捡来的,有孩子小臂粗细的木棍。 李相莲看到棍子还是有些胆怯,到底没敢继续往前冲,但嘴巴里冒出来的话可就不那么好听了。 “你们两个丧门星还敢回来,怎么不直接死外面儿啊!你们吃家里的喝家里的,现在翅膀硬了还敢打我……” 李锦书也不同她对骂,静静等着她骂累了,这才悠悠地开口说道:“你这话倒是说得好听。吃你们家的喝你们家的?你当我娘挣的那些钱都是狗屎吗?既然今天乡亲们都在,我们就在这儿把话说明白了。自从我爹死了之后,哪一顿吃饭不是你们先吃完,我和我娘吃剩下的?若是运气不好没剩的,我和我娘那一顿就得饿肚子。冬天,那河都结冰了,你们还让我娘去河边洗衣服,生了病也从来不拿钱给她请大夫。要不是我们娘俩命硬,恐怕早就死了!” 听了李锦书这番话,门口看热闹的人顿时议论开来。虽说平时见惯了李氏苛待李锦书母女俩,但他们也没想到李氏竟然做到了这个地步。 这事儿到底还是李氏理亏的,所以她脸色一阵红一阵白,顿了好几秒钟才继续破口大骂。不过这一次她把矛头对准了叶柳青。 第七章 当一回泼妇 叶柳青还沉浸在女儿方才那副盛气凌人的气势里,一时间竟没有回过神来。李氏趁机指着她的鼻子骂道:“你这个丧门星,平时就是这么教这个贱丫头的?别以为我儿子不在了,你们俩就敢欺负我这个老太太!你要是真觉得在咱们家待着不好,那你们就赶紧滚远点!” 叶柳青听着如此难以入耳的话,脸色也跟着白了几分。她正欲说些什么,没想到李锦书先一步将她拉到身后,直接站到了她和李氏中间。 李锦书将手里的棍子又是一抬,见李氏瑟缩着抖了抖身体,这才扯出一个讽刺的微笑:“你还好意思提我爹呢。我爹要是知道你们一家人这么对我们母女,恐怕得从坟地里爬出来吧!也不知道你们晚上睡不睡得着,我爹有没有在梦里找你们啊?” 这个世界的人没经历过现代科学教育,所以封建迷信思想大多都根植在百姓心中。李锦书这一番话当真是把李家人全都唬了一下,李氏哆哆嗦嗦半天再没能挤出半句话。 这时候,作为一家之主的李全福终于开口了:“你一个小丫头片子,胡说八道什么呢?” 李全福黑着脸,从门口走到李氏身边,又瞟了一眼李锦书手里的棍子,当即开始转移起话题来:“你当这年头养活一大家子人是件容易事儿吗?就算咱们家对你们娘俩不够好,可至少没让你们饿死在外面吧!咱家的条件摆在这儿,难不成还要学城里那些大户人家,顿顿大鱼大肉的伺候着你们才算对你们好吗?” 围观的人一听,再仔细一合计,似乎也是这个道理。指指点点的议论声总算小了一些了。李全福趁此机会又继续说道:“你一个小丫头不懂这些就算了,咱们也不用再提。但今天上午你打你奶奶这事儿必须说清楚了,敢殴打长辈,是谁给你这样的胆子?” 李氏连忙又在旁边插了一句:“就是,你这个死丫头还敢从我这儿抢钱,我倒要看看是谁你的胆子!” 夫妻俩一唱一和,话里话外皆是李锦书的不对。而且话里隐含着对叶柳青的指责,分明是在说她教女无方,还指使女儿殴打长辈。 要知道,光这一条放在这个社会那可就是大罪名了。若是李家人是个心眼儿多的,这个时候就有理由将李锦书母女俩告到官府去。不过好在他们也没那么聪明,包括李全福也只是想着息事宁人,顺便给李锦书一个教训罢了。 叶氏已经有些六神无主了,面对公婆的职责以及乡邻的猜疑,她甚至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然而李锦书却不是被吓大的。 “好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啊!”她气得简直想发笑,“长辈?我病了有七八日了吧!在床上躺了这么些天,可不见二位长辈过问一句,甚至连个大夫都没给我请过。请问各位叔伯婶娘,你们家可有这样的长辈啊?” 最后一句李锦书故意扬起声音,好让外面围观的人全都听到。不常说人言可畏嘛,只要李家人还想在这个村继续待下去,有些东西还是需要顾忌一下的。 果然,她这话一喊出来,对面的李全福也噎住了。 “什么病了?你那都是装的!你看你现在像是病了的样子吗?”李相莲抓住漏洞不依不饶。 第八章 别想善了 这一次李锦书没有立刻反驳,而是静静等着吃瓜群众发出自己的声音。 “装的?不像吧!小锦那天在田里晕倒的时候我可是看得真真的。” “我也觉得不像。我那天也看见了,她那脸色惨白惨白的,我当时还以为她死了呢,可把我吓了一跳。” …… 李锦书心道:就等着你们这句话呢。 之前李锦书干活晕倒,田里那么多人可都看在眼里,是真是假大家心里自有决断,岂是李氏一人说了便作数的。 她转头冲叶氏使了个眼色,再将脸转回来的时候,方才的表情已经全变了。 “爹啊!可怜你走得早啊,留下我们孤儿寡母,天天被欺负,我们可要怎么活啊!”李锦书边哭边嚎,突如其来的阵势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叶氏也差点儿没反应过来。 好在她还不算笨,立刻就想明白了女儿打算干什么,于是抬手一揉眼睛,两串眼泪也跟着滚下来:“昌哥,都怪我没本事,没办法照顾好咱们唯一的骨肉。小锦呐,都是娘没用啊!”说完母女俩便抱在一起开始痛哭流涕。 这又是什么招式?旁观的人一时间没弄明白。但李全福知道,若是再继续任她们母女俩哭号下去,他们李家苛待媳妇和孙女的事儿恐怕过不了多久就要传遍明阳镇了。 且不说李全福和李相莲是个要面子的,就说他们那小儿子,如今正在镇上唯一的私塾念书。要是这事儿传出去,或多或少也是会影响他的名声的,以后岂不是要阻碍他的前途? 李全福想得多些,立刻就打算制止母女俩的行动。 谁料到李锦书下一句直接来了一剂猛药:“爹啊!女儿在这世上过得生不如死,还不如拿根绳子吊死在这树上算了。” 说着她还真就要去拿房檐下挂着的那根麻绳,打算吊死在院儿里那棵大树上。 众人一看这要出人命,立刻就有几个妇人从外面冲进来,抢在李锦书“上吊”之前将人拦住。 “别别别!小锦呐,你还这么小,别这么想不开啊!” “是啊,你不考虑自己,总要考虑考虑你娘啊。”说着,妇人转头看向叶柳青,一脸焦急地喊道:“妹子,你也赶紧来劝劝啊,可别让这丫头做傻事儿。” 外面也有其他人开口了:“是啊,日子过不下去咱们就再想办法,可别这么想不开啊!” 事情到了这一步,若是李全福没想出个办法,恐怕这事儿不能善了。旁人也开始劝他:“全福叔,人都这样儿了你赶紧发句话啊!” 这分明是赶鸭子上架嘛。李全福黑着脸,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憋到最后,终于憋出了一句:“好了!以前算是我们李家对不起你们娘俩,你们想怎么办你们自己说吧!” 看自己的计谋得逞,李锦书开始暗自偷笑。不过演戏总要演到底嘛,所以她哭号的声音依旧没有停止。直到外面不知谁喊了一句:“里正来了!”她才渐渐收了口。 清水村住的大都是李姓人家,包括里正也是。里正今年也有五十四岁了,放在这个时代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在村里也很有威望。 众人一听里正来了,顿时就自觉让开了一条路,让里正进了院儿。 他一进去,就看见躲在屋门口探头探脑的李运生夫妻俩,还有阴沉着脸的李全福夫妻俩。叶柳青被村里的张婶儿搀着,一双眼睛哭得通红。李锦书整个人坐在地上,衣服脏了头发也乱了,脸也是红红的,怎一个惨字了得。 第九章 没有这个规矩 “这是怎么回事儿?”里正的声音听着很有威严,李锦书偷偷瞄了一眼。里正的背有点儿驼,头发和胡须都花白了。但人看上去倒是非常精神,微微下陷的眼窝里有一双精明的眼眸。 还不等李全福开口,旁边便站出来一个中年男人,将方才发生的事又仔细讲了一遍。里正认真听着,没有遗漏一处细节,同时也在观察着当事人的表情。 “行了,我了解了。”他点点头,神色严肃地看向李相莲,“李氏,这锦丫头病了几日了,你没给她请大夫这事儿是真是假?” 当着里正的面儿,李氏就算想撒谎也装不出样子。但她又不想直接承认这事儿,便只能支支吾吾地拖延着时间。 这情况哪里还用多说,里正心下已经了然:“行了,那就是没冤枉你了。” 说完他又转过头看向李锦书:“锦丫头,方才他们说你打了你奶奶,这事儿可是真的?” 李锦书知道这事儿不可能糊弄过去,也就大大方方承认了:“是。” 里正点点头,已经掌握了大部分情况。旁边有眼力见儿的立刻从屋里搬了个凳子出来,里正这才坐下打算解决这事儿。 “李氏,你作为长辈,自然该爱护晚辈。既然锦丫头病了,你为何拖了这几天都不去请大夫?若是她出了什么事儿,你可对得起你那死去的儿子?还有全福老弟啊!不是我这个做老哥的人说教你,你作为一家之主,家里这么大事儿怎么能不闻不问呢?李氏她一个妇道人家不懂事,你难道还不懂事吗?”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被教训了一顿,李全福面子上有些不太好看。但里正的话句句在理,他也不能说出什么话来反驳,便只好点头受下了。 “然后是你,锦丫头!你作为晚辈,怎可动手殴打长辈呢?这可是大大的不孝啊!” 里正的话还没说完,李氏又在旁边插了一嘴:“就是!” 被人打断说话,里正眉头一皱,斜了李相莲一眼。李氏见此也意识到了自己不该插嘴,便缩了缩脖子躲开里正的目光。 李锦书见机行事,立刻出声哭诉道:“里正爷爷,我也想做一个孝顺的人,可是我看着我奶奶对我娘动手,我一时没忍住这才跟着动了手。眼下回想起来,这确实是我做得不对,若是奶奶要罚我我也是心甘情愿的。” “好!我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罚的事先不说,咱们先把眼下的问题解决了。”见李锦书认错态度良好,里正的脸色也缓和了不少。 “运昌年纪轻轻就走了,我知道你们做爹娘的心里不好受,但叶氏和锦丫头心里肯定也不好受,你们又何必拿她们母女俩撒气呢?大家都在一个村儿里住着,总不能日日都像今天这般吵吵闹闹。往后究竟怎么过,你们便各自说说吧!” 李全福和李相莲都皱眉考虑着,短时间内显然是想不出什么好办法了。他们毕竟是真的不喜欢叶柳青母女俩,若是说以后好好对她们,夫妻俩估计也没谁乐意。 既然他们不愿意开口,那李锦书就先说了:“里正爷爷,我知道爷爷奶奶向来不喜欢我和我娘,我也不想他们为难,天天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碍他们的眼。实在不行就分家吧!我和我娘分出去住。” “不可能!就没这个规矩!”李全福突然梗着脖子瞪向李锦书。 第十章 规矩算什么 这一回倒不是李全福大惊小怪,就连在一旁围观的人也觉得李锦书说的这话有些不合适。虽说分家不是什么大事,但从来没听说儿子死了,媳妇还要单独分家的。 不过这些对于李锦书来说可没啥大不了的。毕竟她这壳子里装的又不是真正的“李锦书”,管那么多规矩做甚?目前对她而言,若是不能离开李家人,以后的日子恐怕就不会有消停的时候。 反正现在她有空间在手,根本不愁养不活自己和叶氏。 但是叶氏大约没料到女儿敢如此大胆,一时间也跟着愣在当场。里正也是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用复杂的眼神看了看李锦书,又转过头去看向叶柳青,问道:“运昌媳妇,你呢?是个什么意思?” 李锦书眼下不过才十岁,她的话里正自然不能百分百当真,因此还是要过问叶柳青这个大人的看法。 叶柳青心里有些犹豫。她也想离开李家,但是就算她再怎么相信女儿,也不敢拿母女俩以后的生活来做赌注啊。但若是不离开,这样的日子恐怕也能将她们母女俩折磨透。 李锦书此刻很想插句嘴,坚定一下叶氏的信心。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她又不好开口,只能寄希望于叶氏自己想通其中的关节。 好在叶氏最终没有让她失望。犹豫片刻后,她定了定神,回答道:“我……我想分家,请里正为我母女做主!” 李全福和李相莲的脸色更难看了,若不是里正和这么多乡邻在场,恐怕他们早就像往常一样动手了。 “好,你的意思我明白了。”里正点点头,从神色上看不出什么端倪。他又转头看向李全福,问道:“那你们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相莲抢先嚷道:“我不同意!我儿子就是被你这个丧门星克死的,你现在还想来害我们一家,你究竟安的什么心?” 李全福也黑着脸给出了相同的答案:“里正,此事我绝不同意!” 里正只是一个中间调和的人,这件事怎么解决还是要看当事人的意思。所以他没有说话,只是转过头来看向叶氏,似乎是在等着她回话。 叶氏平日里就是个怯懦的性子,这时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李锦书干脆破罐子破摔,站出来把话挑明了:“若要不分家也行。我娘是李家明媒正娶的媳妇,我身上流的也是李家的血,爷爷若是不想分家,那以后怎么对大伯母和堂姐、堂弟就怎么对我们母女,要是你们能做到一碗水端平,这家分不分其实也不重要。” 旁人听着,觉得她这个要求倒也不过分。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是李锦书退步了,实际上她是以退为进。试问一下,李全福和李相莲怎么可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呢? 李全福恨恨地瞪着李锦书,眼神都能将她身上戳出无数个窟窿了。叶柳青在他们眼里只是个丧门星,李锦书在他们看来也只是个赔钱货,对他们好,那岂不是在拿刀子割他们的肉? “锦丫头说的也在理,你们夫妻俩若是能做到这一点,分家这事儿还是罢了吧!”里正在等李全福表明态度。可他们却迟迟拿不定主意。 就在此时,李全福的大儿子李运生从屋里悄悄摸出来,凑到李全福身边不知说了些什么。过了好一会儿,李全福才总算是开口了:“行!我同意分家!” 第十一章 分家 里正显然有些意外,不过也没多问什么,只是点点头开始询问起分家的细节。 李运生凑在他爹耳朵边上,一个劲儿的给他爹出主意。李全福倒也十分相信自己的大儿子,还真就按照他说的开了口。 “咱们家里房子本来就小,恐怕没办法再分出去一部分给你们,到时候还需要你们自己去找住处。河那边儿有两亩水田一亩旱田,也一并分给你们。至于家里这些东西,也实在没有多的,到时候我也想办法匀你们一些……” 李全福说了半天,除了那三亩地,别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至于家里的钱财,他更是分文不提,看样子根本没打算拿出来分。 李锦书静静地听着也不出声,旁边的乡邻听着却开始议论起来。李家的条件,放在村里也不算特别困难的。单说家里的地,加起来至少有近二十亩,却只分给李锦书母女三亩,还是河那边位置最不好的三亩。 李全福这事儿做得不地道,但怎么说这是人家的家事,旁人也没有插嘴的份儿。不过这时候李全福在意的只有自己的利益,什么地道不地道的,他可管不了那么多。 “爷爷你这是摆明了欺负我们母女俩啊,不分房子也就算了,家里的余钱怎么也不说说如何分啊?” 李全福咬牙切齿地瞪了李锦书一眼,似乎像是在威胁她闭嘴。然而李锦书却显露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淡淡地说道:“算了吧!要不然还是不分了。以后我们娘俩在这家里好吃好喝的待着,总比分出去吃苦受罪强。” 李相莲也咬着牙,心里已经骂开了:你个赔钱货丧门星!说要分的也是你,说不分的又是你,不就是想着从家里占点便宜嘛,你做梦去吧! 主意都已经打好了,若是不分,以后恐怕也没办法再像以前一样使唤李锦书和叶氏。李全福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今天这家他分定了! 不过还不等他开口,李锦书又说话了:“这样吧!我也不为难爷爷。我爹生前打猎可赚了不少银子,我娘这些年做绣活儿也经常补贴家用,我就要五两银子,不过分吧!” 五两银子放在这个时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李全福两口子这些年也还是攒了不少钱的,要不然也不会把小儿子送到镇上的私塾去读书。对他们来说,五两银子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来。 可李全福不乐意啊…… “五两银子!你倒是真敢开口。咱们家上上下下这么多张嘴,平时买点儿油盐都要省着花,哪里来的五两银子给你!” “那我不管!今天若是一分钱没有,这个家我们就要继续待下去了。怎么办,爷爷你自己考虑吧!” 听了这话,李相莲顿时往地上一坐,开始撒泼打滚:“你这是想要我的命啊!运志读书每年要花一笔银子,家里老的小的都要吃饭,哪里还有多的银子啊……” 一看李氏开始耍无赖了,里正也有些头疼了。所谓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要脸的。李氏这么一闹,还真是让里正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李锦书就像是看笑话似的,站在一旁静静看着李氏演戏。过了一会儿,里正大约是真的扛不住她那杀猪一般的嚎叫声,只能转头看了看李锦书一眼,似乎在说:小丫头,今日卖我个面子。 第十二章 自立门户 “叶氏,你们家什么情况你平日里也清楚,要不你和锦丫头商量一下,这银子要不还是少点儿吧!”里正迫于无奈开口了。 他把话都说到了这个份儿上了,若是李锦书不给里正一点儿面子,就有点儿不识抬举了。于是她和叶氏交换了一个眼神,假装思考了片刻后回答道:“既然里正爷爷开口了,那锦书自然是要听您一句劝的。这样吧!也不说五两了,就三两!这已经是我们母女俩的底线了。毕竟分家后我们又没有房子住,光是修个新房子就得花不少钱吧!” “好!既然锦丫头这边退了一步,那全福老弟你们也给我一个面子。三两银子可不算多的,若是你们连这点儿钱都不愿意出,那今天这事儿我恐怕也没办法给你们做主了。” 里正话里的意思也很清楚:现在这母女俩可不是个好惹的,你们要是一毛不拔,那我就任她闹去,到时候要再想找我主持公道,那我可就不会出面了。 李全福自然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所以就算心里还有些许不甘愿,这时候也不好再说什么。他只能点头同意,并在众乡邻的见证下,签下了分家的协议。 双方按下手印后,这份协议最终还要交到县衙去备案。等县衙这边的事,协议就算是正式生效了。到时候若那一方做出违反协议的行为,严重的那可是要下大牢的。 李锦书等的就是这一刻。要那三两银子,也只是心里气不过想让李家人出出血,拿到这份分家协议才是她的最终目的。 分家的事算是告一段落了。其他人见没什么热闹可看,也就慢慢散去了。倒是李家人,还不等院子外的人走光,李氏便迫不及待地将李锦书母女俩那些少得可怜的东西全丢了出来,将人赶出去后就把大门关上了。 叶氏一脸愁云,似乎在考虑接下来要怎么办。她蹲下去将自己的东西一一捡起,心里喜忧参半。然而李锦书却是真的松了一口气,帮叶氏捡东西的时候,脸上都还挂着笑容。 这个时候差不多已经到了下午两三点钟,虽说夏天黑得早,但是提前找到一处落脚的地方也很重要,今晚总不能真的去睡桥洞吧! 李锦书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孩子,从记忆来看她对村里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所以她只能询问叶氏:“娘,咱们村有谁家有空的房子?这段时间我们先暂时租住一下吧!” 这个办法是最为稳妥的。叶氏想了想:“你张大爷家的老宅好像空着。只是,他们那老宅已经许久没有住人了,不知道还能不能住。” “不管能不能,总是要先去看一下吧!”李锦书十分乐观,上前牵起叶氏的手,用目光安慰着她。 “好!”叶氏见女儿都如此轻松,自己的心情也跟着轻松了不少。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她们俩现在已经离开了李家,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就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她们都好胳膊好腿的,总不至于饿死自己。 想通这一点后,叶氏也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笑容。母女俩牵着手,往张大爷家走去。 第十三章 落脚的地方 这个时候村里人差不多刚吃完饭,李锦书和叶氏找上门的时候,张大爷正坐在门口歇息。见到叶氏母女俩过来,张大爷似乎有些意外。不过他还是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像平常一样招呼着两人。 “运昌媳妇来啦,快进来坐!” “张叔。”叶氏走进院子里打了声招呼。 紧接着李锦书也开口问候道:“张大爷好!” 张大爷家人口也多,两个儿子三个孙子就是没有孙女,所以见到乖巧的锦书自然是十分喜爱的。因此他笑眯了眼睛,用慈爱的目光看向锦书:“诶!你也好。” 听到院子里的声音,正在洗碗的张大娘跟着就从厨房里出来了。叶氏也连忙打招呼。一番寒暄之后,她说起了自己来此的目的。 张大爷听完后倒没表现出不愿意的样子:“你们娘俩的情况我了解,房子的事也好说,反正那老宅我们也好些年没住过人了,你们没地方住就暂时搬过去吧!” 叶氏急忙表示感谢,同时提起了关于房租的事。没想到张大爷却摆摆手说道:“都是一个村儿的,说什么租金啊。那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只是要辛苦你们娘俩收拾一下。” “这怎么能行呢……”叶氏还想要说些什么,一旁的张大娘又打断了她的话。 “行了!都是一个村的别说这些见外的话。你们娘俩也不容易,现在从那家里搬出来也是好事儿。咱们也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人,能帮一把就帮一把。你要再提租金的事,那可就是在打我们老两口的脸了。” 人家把话都说到了这个份儿上了,叶氏也不好再继续纠结,只能一边又一遍地说着感谢。 处理房子的事比想象中要简单得多。从张大爷那儿拿到老宅的钥匙后,叶氏和李锦书便带着东西离开了。 张家老宅建在清水村后山,离大路还有几十米的距离。村里人建的房子都比较集中,只有这几间老房子和村尾的旧祠堂离得稍远些。按说老房子离后山更近,相对而言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但李锦书觉得这正合了自己的意。 她现在有空间在手,以后要鼓捣一些新奇的玩意儿,离人群远一些才能不引人注目。而叶氏想得就更简单了,依照她们母女俩的处境,能够找到一个落脚处她就已经很满意了。 很快,李锦书和叶氏便走到了地方。只见两三间土坯房就坐落在一片竹林下方,大约是许久没人来此的缘故,房屋前后长了不少杂草。 房顶上的瓦片倒没有大面积破烂,只是墙上有不少陈年裂缝,梁上还住了一窝燕子,挂了不少蜘蛛网。用钥匙打开大门走进房间里,一股霉味儿迎面扑来。屋里还有一张旧桌子,和一条伤痕累累的板凳,上面不出意外地落满了灰尘。 如果要住进来,那就必须得打扫干净。但要完全将房屋周边清理出来,还是要花费不少力气的。于是母女俩决定,今天先把要睡觉的卧室和正房收拾出来。不过这也不是一件轻松事儿。 但摆脱了原来的生活已经算是开了一个好头,所以眼下这点儿困难对母女俩来说其实并不算什么。她们放下东西,又去张大爷家借了工具后,便正式开始行动了。 第十四章 正式入住 母女俩又是清理蜘蛛网,又是擦洗屋内的东西,整整花了一个半时辰的样子才将两间房间清理出来。虽说目前为止房子里还是空荡荡的,但是李锦书已经暗自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将该置办的家具置办齐。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今天的忙碌也只能告一段落了。因为没有棉被,母女俩只能将自己的旧衣服铺在土炕上,打算暂时将就一晚。好在现在正值夏季,就算是入了夜也不会冷。若是寒冬时节的话,李锦书还真就要头疼一下了。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了一道喊声:“叶妹子!你在屋里吗?” 见有人来了,叶氏连忙走出去,借着昏暗的光线勉强看清了不远处站着的人:“春兰姐,你怎么来了?” 李锦书也跟着走出去,听到两人的对话后,从记忆里找出了关于李春兰的回忆:李春兰就是本村人,嫁给了村里的张贵,夫妻俩还有一个女儿,名叫张秀梅。平日里,李春兰和叶柳青的关系还算不错,他们两口子也都是个热心肠,所以在村子里人缘都很好。 等她走近了,李锦书才看到她身后还跟着一个姑娘,那应该就是张秀梅了。 “我这不是看到你从李家搬出来了嘛。知道你们娘俩现在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带着秀梅来给你们送点儿东西。” “我怎么好白要你的东西呢?这……这不合适。”叶氏将人带进屋里,看着对方手里的东西说不开心那是假的。雪中送炭的情谊,不管是谁应该都会被感动到吧! “没啥不合适的。”李春兰一看就是个性子直爽的,“这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送你你就收下!” 李春兰带来了一床旧棉被,张秀梅一手提着一篮子新鲜蔬菜一手端着一个大碗。母女俩将东西放下后,连带着带来的那盏油灯也给叶柳青和李锦书留下了。 “这被子是以前的旧被子,虽说很长时间没用过了,但我可是洗干净了的,你千万别嫌弃。” 叶氏眼底满是感激:“怎么会嫌弃?我谢谢你还来不及呢。” “说这些见外的话干啥。”李春兰又指了指那个篮子,“那是我从菜园子里刚摘的菜,里面还有几个鸡蛋,够你们娘俩将就两顿了。猜你们可能还没吃饭,所以我就让秀梅端了一碗来,趁饭菜还是热的,你们赶紧吃。” 叶氏已经连感激的话都说不出来了,只紧紧拉着李春兰的手,热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李锦书心中也很是感动,真心说道:“春兰婶子,真的太感谢你了!还有秀梅姐姐,你们就是我们的大恩人呐!” 李春兰怪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锦书的脑袋:“瞧你这个小丫头,说起话来还这么好听。你的谢婶子就收下了,以后和你娘好好过日子。” 锦书点点头:“嗯!以后我一定会报答婶子的恩情的。” 李春兰不以为意。对她而言,送来这些东西不过是念着和叶柳青的关系,她从来没想过让李锦书报答。 张秀梅性格比较腼腆,从头到尾就没怎么说话,临走前才低声和叶柳青母女俩告别。送走了她们,叶氏母女俩才回到屋里把门关上。 借着并不十分明亮的火光,她们俩吃完了李春兰送来的饭。用被子把床铺好后,母女俩才躺下休息。 第十五章 置办东西 离开李家后的第一晚,尽管条件依旧不怎么好,但是母女俩睡得格外香。第二天,天刚刚亮,叶柳青便起床了。 母女俩昨晚入睡前商量过了,今早得先去镇上一趟,把家里缺的一些必要的东西先买回来。回来后还得把房前屋后收拾一下,所以时间上还是比较紧迫的。 李锦书平时要上班,所以也习惯了早起。两人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出发了。虽说搭牛车才是李锦书的第一选择,但是谁让她现在没有钱呢?能省一分是一分嘛。 等她们走到镇上,太阳也已经从山头爬上来了。叶氏难得没有在意钱财,带着女儿先去吃了两碗面,这才打算去买东西。 明阳镇不大,不过生活当中的必需品还是能买到的。母女俩首先去了买棉被的地方买了一床被子。加上昨晚李春兰送来的,两床被子已经足够了。然后就是厨房里需要的锅碗瓢盆,加在一起花了四百五十六文。 这还不算,最贵的应该就是吃的了。 李锦书随叶柳青来到粮店。一进门,伙计便热情地迎了上来:“两位想买点儿什么?咱们小店基本上都能买到。” 李锦书大概扫视了一圈,果真,这店里的东西果然挺齐全的。 叶氏问:“伙计,你们店的米面价钱都是怎么样的?” 伙计十分机灵,立即流利地报出价格:“最便宜是高粱面粉一文钱一斤,黍米面三文钱一斤,玉米面四文钱,小麦面贵一些卖六文一斤。然后是米,糙米的话两文钱一斤,精米最贵得要十文钱一斤。” 李锦书的眼睛紧紧盯着口袋里那白花花的精米,似乎都能透过它闻见那香喷喷的米饭味儿。然而现实很残酷,她们母女俩现在只有二两银子,要是买精米的话肯定是不划算的。 想到这一点,李锦书依依不舍地收回了视线。不过叶氏将她的表情尽收眼底,所以最终还是叶氏做主,开口说道:“来五斤精米,再要十斤高粱面,五斤玉米面。” 寻常人家很少有舍得买精米的,所以伙计一听她这话立刻笑开了。像是怕客人反悔似的,伙计立刻喊道:“好的!马上给你打包!” 油比精米还要贵些,十二文才能买到一斤。不过叶氏只犹豫了片刻,还是咬牙买了两斤。最后就是盐、酱油、醋等调味料了,杂七杂八加起来也花了一百一十四文钱。 买好东西,母女俩准备回家。路过成衣店的时候,叶氏却停下了脚步。她想起女儿从小到大几乎没穿过新衣服,现在自己既然有了些钱,那总得给锦书卖身新衣裳吧! “掌柜的,我想给我女儿卖身衣裳,你们店里有没有适合她穿的?” “有。”老板从叶氏的穿着上就看出了她家的生活条件,所以也没找贵的,就找了几件价格还算合适,颜色各方面也比较适合李锦书的衣服。 “娘,我还有衣服,不用给我买的。”李锦书想着那二两银子可不禁用,拿买衣服的钱去买一斤肉吃着不香吗?不过她没有说出来,因为她心里其实还是很开心的。 虽然女儿这样说,可叶氏打定了主意,因此衣服最终还是买了。一身衣裳花了四十文,虽说并不是什么好料子,但胜在结实,颜色也是适合女孩子的淡蓝色。 第十六章 满载而归 买完衣服,母女俩离开了成衣店。好在出门前,叶氏去李春兰家借了个背篓,要不然买这么多东西她们还真不好拿。可尽管如此,李锦书手上还是提着几样小东西。 回家若是走路的话可不是什么明智之举,所以母女俩一商量决定还是搭车。不过出镇子的时候经过菜场,李锦书看了看那卖肉的摊子,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她从小到大都是无肉不欢的,这肉还真是不能省。于是她立即拉住叶氏,撒娇道:“娘,我们好久都没吃肉了。” 叶氏一眼就看穿了女儿的小心思,又见她这副可爱的样子,当即就忍不住笑了。 “行!那咱们去买点儿肉再回去。” 这个年代,能吃的起肉的家庭条件都不错,所以肉摊前买肉的人并不多。叶氏带着李锦书刚走过去,肉摊老板便热情地同两人打招呼。 “您二位想买点儿什么?我这卖的都是新鲜猪肉,昨晚刚杀的猪。” 李锦书的目光从排骨、五花肉和瘦肉上一一划过,眼睛都快要放光了:“老板,你这些肉都是怎么卖的呀?” “骨头两文,猪肝三文,排骨八文,瘦肉十文,五花肉十二文,肥肉十四文。” 不管是哪个时代,肉果然都是不便宜的。李锦书转头去看叶氏,本想问她买些什么,却不想叶氏没有开口,而是用眼神示意李锦书自己拿主意。 “那……来两斤骨头,两斤瘦肉,一斤五花肉。” 老板高高兴兴地切肉,再挨个过称。一共花了三十六文,都快抵得上李锦书那件新衣裳了。不过叶氏倒没有表现出心痛,而是笑着付了钱,提着肉带着女儿走了。 回村的牛车还是昨天坐过的那一辆,只是今天坐车的人多了几个。因为今天是明阳镇赶集的日子,所以趁今日来镇上的村里人还挺多的。 虽说这年头不是人人家里都有钱,可花两文钱坐个牛车还是有人舍得的。在车上看到叶氏和李锦书母女俩,同村的人还挺意外的,不过大家都是乡邻所以她们也没忘记打招呼。 “叶妹子,你今儿个也带着小锦来赶集呢。” “是啊,家里缺的东西不少,总得要添置一些才行。” 叶氏的人缘还是挺不错的,所以很快就和其他人聊了起来。不过,没一会儿大家就开始八卦起来了。 “嗨!李全福那两口子也是,昨儿个要不是听了小锦那番话,我们还不知道你们在李家原来吃了这么多苦头呢。你们俩搬出来也好,虽说现在日子苦了点,但你是个勤快的,小锦又这么懂事,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的。” 旁边有人附和:“是啊。我听说你们搬到张叔那间老宅去了,那房子都好几年没住人了,还能住吗?” “收拾一下,暂时将就还是没问题的。” 一群女人就这样叽叽喳喳说了一路,听得李锦书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好在村子已经到了,牛车到了村口停下,大家也就相互告别了。 叶氏背着东西往家里走,路过李家院子外面,正好碰到李氏在院子里打扫。母女俩的身影一出现,不意外地引来了李氏一个白眼。不过眼下锦书可没心思搭理她。 第十七章 整理房子 母女俩一回家,首要的便是把厨房打扫出来,再将方才买回来的东西一一放好。花了一个时辰,原本蒙上了厚厚一层灰尘的厨房变得十分整洁。厨房用具一样不少,各种调料、蔬菜、肉食等都整齐摆放在案板上。 终于能亲自动手做一餐饭了,锦书心里十分期待。但是由于清理的活儿还没有忙完,所以叶氏并没有做什么太过复杂的食物,就是用玉米面和着精米蒸了点饭,外加简单炒了一个青菜炒肉,又烧了一碗蛋花汤。 虽说这顿午餐算不上丰盛,但是母女俩却吃得十分尽兴。 刚吃完饭,叶氏正在收拾碗筷呢。突然,外面传来一道人声:“柳青嫂子,你在家吗?” 喊人的是一道男声,叶氏应了一声,李锦书却先跑出去一探究竟。不远处,两个青年男子正在往她们家走,一看到李锦书,他们便笑开了:“小锦!吃饭了吗?” “刚刚吃过,张大叔张二叔好!”从记忆中翻找,李锦书立刻找到了有关这两人的信息。原来他们是张大爷的两个儿子,老大名叫张自力,老二名叫张自生。 刚打完招呼,叶氏便从厨房里出来了。看到张家兄弟二人,她也颇为意外:“自力兄弟、自生兄弟,你们俩怎么来了?快请屋里坐!” 张自力连忙摆摆手:“嫂子,我们就不坐了。这不知道你从李家搬出来了嘛,我爹说你一个女人家,要收拾这老房子很不容易,所以就让我们俩来看看,有没有什么地方需要帮忙的。” “张叔真是有心了。”叶柳青心里其实也正在愁这事儿呢。虽说三番五次麻烦别人很不好,但眼下的情况也容不得她考虑那么多了。 有了张家兄弟俩的帮助,清理房前屋后确实省了不少事。算起来叶氏倒没有帮上什么忙。眼看时间一转就到了申时末,叶氏干脆不去掺和了,而是将事情放心地交给了张家兄弟俩,她自己则进了厨房开始忙活晚饭。 李锦书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便也进了厨房去帮忙。不一会儿厨房里就传出一阵诱人的香味儿来。不过兄弟俩的动作比预想中的快很多,叶氏的饭还没有做好,两人便在院子里喊开了。 “嫂子,这院子里都清理干净了,有些能做柴火的我也给你码好了,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们俩就先回去了啊!” 李锦书连忙跑出去:“张大叔!我娘马上就把饭做好了,你们吃完饭再回去吧!” 叶氏也放下锅铲跑出来:“你们俩忙了这么久,总得要吃了饭才回去啊!” “用不着这么麻烦,我们回家吃也是一样的。”说完,兄弟俩步履飞快地离开了。李锦书还小跑了两步去追,结果还真没追上。 母女俩相互望了一眼,互相交换了一个无奈的眼神。不过饭菜是按照四个人计划的,新鲜的菜要是不一顿吃完,按照现在这个天气,放到明天恐怕就没法儿吃了。 因此叶氏把菜炒起来之后,便将几样菜分着装了一大碗,安排锦书给张大爷家送去。 晚饭很丰盛,一个炒五花肉,一个炒鸡蛋,还有一个丸子汤。叶氏分了半盘肉和半盘鸡蛋到碗里,又捞了大部分肉丸子盖在上面,用一个盘子倒扣在大碗上交给了李锦书。 第十八章 田地 李锦书两手捧着大碗,一路上被碗里散发出的肉香味勾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一路上小心翼翼,好不容易才走到张大爷家。 见院儿里没有人,李锦书便张嘴喊道:“张大爷!您在家吗?” 张自力的媳妇儿听到声音走了出来:“是小锦啊,快进来!” 锦书看到她手里的筷子,猜测他们一家人应该正在吃晚饭,便捧着碗大大方方走进去。刘翠看到她手里的碗之后还有些纳闷儿:“小锦,你这是……” “今天张大叔和张二叔来我们家帮忙干活儿,我娘本来要留他们吃完饭的,结果他们走得太快了,我跑着都没能撵上。”锦书半带着玩笑的意思继续说着,“可是我娘炒了挺多菜的,我们根本吃不完,所以她让我来给婶子家送点儿。” 刘翠听了连忙推辞:“这怎么行呢,你赶紧端回去。你们娘俩现在的日子过得本来就不容易,要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婶子是在趁火打劫呢。” “婶子你就别推辞了。这么多菜,吃不完放坏了不也是浪费嘛……” 锦书与刘翠争执着,声音自然就引来了在屋里吃饭的张家人。张大爷很快就出来了,听说了前因后果之后本来也打算拒绝的。 谁曾想锦书瞅准时机立刻开口道:“张大爷,这两天真的很谢谢您。可两位叔叔忙了大半天,连口水都没喝就走了。您要是连这碗菜都不要,那我和我娘心里肯定难安。虽说我们现在的日子确实不怎么好过,但还不至于连一顿饭都吃不起,所以您就收下吧!” 张大爷想了想,最终还是点了点头:“你这个小丫头,嘴巴倒是会说话。” 李锦书笑了笑,把碗交给刘翠。还不等他们打开碗看一眼,她就一溜烟儿跑没影了。 刘翠端着碗进了屋,才把盘子一掀开,就闻到了扑面而来的香味。再看看碗里的菜,张家人顿时面面相觑,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最后还是张大爷叹了口气,开口道:“那娘俩儿是个知恩图报的,以后能帮一把的你们也尽量帮帮。” 回到家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饭,夜幕降临时母女俩也就跟着歇下了。比起前不久的日子,叶氏从眼下的生活中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宁与幸福。 太阳在鸡叫声中缓缓爬上山头,今天又是一个晴天。 整理房屋的事儿忙完了,眼下就是地里那点事儿了。分家时,李家人给母女俩分了两亩水田一亩旱田,忙了这么两天,李锦书还没去看过那三亩田呢。 正好早上不怎么热,她便和叶柳青一起往田里去了。清水村因为流经村子的那条清水河而得名,村里人的田地大都在河东岸,因为这便是村里人聚居的中心位置,靠近河流又远离森林,因此避免了遭受野生动物的糟蹋。 而河西岸虽然也有田地,但那边树林茂密,遮挡了大部分的阳光,所以庄稼的长势没有东岸的好。再加上过河之后就是大片的原始森林,经常有很多野生动物在森林边缘地带出没,所以河那边的庄稼免不了要遭殃。 李全福分给叶氏的地就在河西岸。水田里种的是水稻,这个时节,东岸的水稻都已经全部抽穗了,可她们家的水稻却才冒出一截稻穗。旱田里种的那一亩玉米也不怎么好,虽然杆子挺高的,可是结出的玉米个头却明显要小很多。 第十九章 设法赚钱 李锦书看着眼前这三亩庄稼地,立刻便想起了自己空间里那一大片肥沃的土地。这样一比较,她就更加看不上这三亩田了。 不过眼下可不是该她嫌弃的时候。再过一个多月就该收玉米了,两个月之后水稻也要成熟了,就算到时候收不了多少粮食那也总比一点儿都没有要好啊。 然而只是等这三亩地的庄稼成熟,恐怕李锦书母女俩到时候就得饿死了。因此,在庄稼成熟之前,李锦书还是打算先想一个能赚点儿小钱的办法。当然,她的空间也得利用起来。毕竟空间里各类作物的种子实在太多了,有很多都是夏国没有的,只要她能拿出一样来,保准就能立刻发家致富。 可李锦书现在不过是个无权无势的农家女,这种树大招风的事儿还是暂时别做为好。因此她计划先屯一些货在空间里,到时候看情况拿出来再去换银子。 不过……怎样才能快速地赚到钱呢?夏国又不比现代,随随便便做个兼职也能养活自己。虽说这儿民风开放,可几乎没有那个店会收女人做工的。就连叶氏这样的成年人,平时唯一能做的也只有在家做做绣活儿。 “娘,你才绣完东西,还是先休息一下吧!”李锦书正在思考呢,就看到叶氏抱着木盆打算去洗衣服。 “我不累。这脏衣服堆在那儿总是要洗的,趁今天太阳好,我早点儿去洗了也能快点儿晒干。” 李锦书不容她继续再说,站起身从她手里硬接过木盆:“那你在家好好休息一会儿,我去洗衣服。” 洗衣服这种事“李锦书”做过很多次,所以锦书还是相当熟悉的。不等叶氏说什么,她就端着木盆往河边跑去。 这个时候正是村里最热闹的时候。田里有活儿的人家,这时候基本上全家都在地里忙活。地里没活儿的,男人们大都去别处做工了,女人们自然就在家忙活,做做家务什么的。 李锦书端着木盆走到河边,这才看见有好几个人正在洗衣服呢。里面有一张她脸她十分熟悉,仔细一看那不就是李锦书那大伯母孙巧月嘛。 村里人本来正在聊着天,有人见锦书来了,立刻就给她让了个位置出来:“小锦,你也来洗衣服啊,到这儿来吧!” 孙巧月却是很不高兴地翻了一个白眼:“出门洗个衣服都能碰到丧门星,还真是晦气!”以前没分家的时候,洗衣服这事儿从来都是叶柳青或者李锦书来干,现在她们一走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了孙巧月头上。试想一下,作为“受害者”,她怎么可能高兴得起来呢? 锦书也无意和她争吵,看也没看她就朝另一边走了过去。好在孙巧月的衣服很快就洗完了,等她一走,其他人立刻就开始同李锦书搭话了。 李锦书毕竟已经是成年人了,所以很懂得同乡邻打好关系。更何况她现在还有着一副萝莉壳子,笑起来软萌软萌的,十分人畜无害,走到哪儿都能给人留下一个好印象。 她时不时地插一句,看似加入了妇女们的聊天队伍,实际上她的注意力根本就没有在这事儿上面。眼看衣服就要洗完了,李锦书还是没想出什么赚钱的好办法。 正当她打算回去的时候,刚端起木盆却眼睛一瞟,发现了河边的草丛掩映之下,水里那一颗颗可爱的小螺蛳。 第二十章 美味的螺蛳 那一刹那,李锦书的脑袋中立刻浮现出了一个好点子。她的眼睛顿时就亮起来了,拔腿就往家里跑去。 “娘!娘!娘……”还没走进院儿里,她就喊开了。焦急的语调把正在绣帕子的叶氏吓了一跳,差点儿把手里的绣花针扎到自己手上。 叶氏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迅速从里屋走出来。她脸上担忧的神色在看到李锦书那通红的小脸儿和满头的汗水之后有所缓和。 “出什么事儿了?”她走近细细打量了一下女儿,确保女儿万无一失这才出声问道。 李锦书连忙将端着的木盆放到一边,接着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了一把螺蛳,献宝似的捧到叶氏面前:“娘,你看这是什么?” 叶氏实在没发现女儿手里的小东西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不就是些螺蛳嘛,有什么奇怪的吗?” “娘,这些螺蛳是可以吃的呀!而且可好吃了!”锦书睁着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脸开心地望着母亲。 然而叶氏听了她的话却只是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伸出手摸了摸她的脑袋:“哪里有人会吃这个?不都是拿来喂鸡鸭的嘛。” 叶氏不相信李锦书的话也十分正常。虽说在现代螺蛳已经被厨师做成了美食,但在这个世界,在夏国,好像还真没有哪个人敢吃这个。正因如此,河里的螺蛳才会那么多。倒是村里的孩子偶尔会将它们捉回来,但就如叶氏所言,他们捉螺蛳回来也不过是为了喂鸡鸭罢了! 不过李锦书也完全不着急。她相信,只要有人尝过螺蛳的美味,就一定会爱上那味道。毕竟螺蛳在现代就受到了热烈欢迎。既然能满足挑剔的现代人,难道还不能征服这些古代人嘛。 “这个真的能吃。我现在再去河里捞一些回来,我们中午就做来吃!”李锦书说完就跑进厨房,拿上装菜的竹篮后又一溜烟儿的往河边跑去了。 叶氏虽说不怎么相信螺蛳能吃这件事,但她倒没有阻止女儿的行动。毕竟她的丈夫死得早,女儿这些年在李家和自己一起吃了不少苦,难得有这样开心的时候,所以她便任由锦书“胡闹”去了。 清水村因流经村子的清水河得名。就如同它的名字,这条河里的水可谓是清澈见底,完全没被污染过。所以河里生活着不少小鱼小虾,当然也包括被李锦书看重的螺蛳。 清水河弯弯曲曲地穿村而过,只有遇上下雨的天气水位才会涨高,平日里河水才到李锦书小腿的深度,所以想要在河里捞螺蛳实在是太过简单了。李锦书顶着太阳,弯着腰在河水里摸索着,不一会儿,竹篮里就装了不少螺蛳。 这么多,炒两盘都绰绰有余。她没有再继续晒太阳,而是就这样拎着竹篮回家了。此刻,叶氏正在厨房准备午饭。听到外面的动静后,她放下手里的锅铲,从厨房门口探出一个头来。 “回来啦,把桌子擦干净,马上就能吃饭了。” “不急不急,先把螺蛳炒了再说。”李锦书难得任性一回。 虽说以前她没有自己动手做过炒螺蛳,但是却经常看到别人做,所以她立刻就开始做起准备工作来了。叶氏看她真打算吃螺蛳,心里还是有些犹豫的。 “小锦,这个真的能吃吗?” “能吃!娘,你就信我一回。我马上做了给你尝尝,你要是觉得味道不错,那咱们以后就多了一条赚钱的路啦。” 第二十一章 生财有道 一听到赚钱两个字叶氏顿时也来了兴趣。没办法,她们家现在实在太穷了,若是真能找到其他赚钱的路子,叶氏还是愿意试一下的。她没有再多说什么,而是主动将掌勺的任务交给了女儿,她自己则承担了烧火的工作。 李锦书循着记忆中的步骤,开始处理好螺蛳,顺便准备好需要的调料。等油烧热了再把螺蛳下下去,调好味之后又加了点儿水,最后盖上锅盖等螺蛳烧熟。 大约十分钟左右的时间过去了,香味也慢慢从锅边溢出来。久违的熟悉的香味钻进鼻子,李锦书馋得差点儿流口水。叶氏也不怀疑了,只认真地盯着锅里,期待着螺蛳的味道。 估计时间差不多了,李锦书才掀开锅盖,接着便是一阵更浓烈的香味扑面而来。螺蛳终于出锅了,她迫不及待地拿出提前备好的小竹签,伸手就从盘子里捻了一个。 刚出锅的螺蛳十分烫手,不过这一点儿也不会影响李锦书吃它的速度。叶氏见了女儿的举动也有样学样。就这样,一小块螺蛳肉总算是进了嘴巴。 螺蛳肉质丰腴细腻,味道鲜美,清淡爽口……叶氏当即就被这美味惊了一下。这小小的不起眼的螺蛳,原来竟这样好吃。 李锦书倒没有这么惊喜,毕竟这个世界缺少一些调料,做出来的螺蛳也比不上现代餐馆做出来的味道。不过仅仅是这样也足够了,吸引这些古人绝对没问题! 母女俩很快就将盘子里的螺蛳一扫而光。等吃完了,叶氏才反应过来,她们好像还没有开饭呢。 “娘,我把剩下的也炒了吧!”李锦书看了看篮子里还剩下的螺蛳当即就决定道。叶氏也点点头,重新烧火去了。 等母女俩吃完午饭,坐着歇息的时候,李锦书才提起自己打算用螺蛳来赚钱的想法。她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将螺蛳炒熟了,然后拿到镇上去售卖。反正清水河这么长,做这个生意根本就不用考虑本钱。 叶氏听完她的描述也觉得可行。不过,李锦书立刻就想到了第一个难点:“就是咱们村离镇上有点儿远,若是在家把螺蛳做熟,再拿到镇上去肯定就凉了。虽说凉了的螺蛳不影响味道,但是总比不上热乎乎的冒着香气的螺蛳吸引人。” “这个好解决。”叶氏稍微一想便想出了办法,“咱们去村里借个小火炉,到时候带上一些炭,再拿上一个小锅,到镇上再把螺蛳热了热就好了。” 反正村里有牛车,这些东西也不用人背。李锦书立刻点头,同意了她的解决方案。 “只是……炉子好借,小锅恐怕借不到。我只能去镇上买一个。”叶氏补充道。 村里人炒菜做饭用的都是大锅,小锅毕竟不实用,所以村里根本没人买。不过,一口锅也花不了多少钱,作为前期投入,这已经非常划算了。 母女俩一商量好便立刻就开始行动起来。叶氏去镇上买锅,再顺便买一些家里没有的调料回来。李锦书则是提着竹篮和水桶,跑到河里捞螺蛳去了。 烈日炎炎,清水河成了村里孩子们的解暑圣地。李锦书去的时候,河里有不少孩子正在打水仗。大家一看她在认真捞螺蛳,没一会儿也就加入了捞螺蛳的队伍。 “锦姐姐,你捞这个干什么啊?喂鸡不用这么吧!” “吃啊!”李锦书笑了笑,完全没有隐瞒的意思。反正就算这些孩子回家把这事儿说给大人听,他们估计也不会相信。毕竟没有哪家的大人,会像叶氏一样任孩子“胡闹”。 第二十二章 说干就干 多亏有了其他孩子帮忙,在叶氏回来之前,李锦书已经捞了大半桶了。目前才是尝试阶段,她并没有打算做很多,于是就提着这大半桶螺蛳回家去了。 叶氏这一来一回估计还要花点儿时间。李锦书想了想,打算趁机进自己的空间看一看。上次她在空间里看到不少调料种子,若是能把它们加进炒螺蛳里面,那味道肯定会引来更多人购买的。 为了避免叶氏回来找不着人,李锦书只是让自己的意识进入了空间,这样在外人看来,她就像是躺在床上睡着了一样。 和上次进来时一样,空间里非常安静,浓郁的灵气让人浑身舒畅。她连忙跑进小楼,上了二楼进入种子储藏室。果然,里面有好多调料种子都是夏国没有的。 李锦书选了现代最常见的辣椒和花椒,从储物架上取下一把种子和一棵种苗。令她意外的是,当架子上唯一一株花椒树的种苗被她拿走后,过了两秒便在原位上再次出现了一株新的种苗。这空间简直像个无底洞,似乎这些种子和种苗都是取之不尽的。 不过李锦书现在可没心思研究这些。她又从架子上取了几株种苗,然后抱着种苗跑下楼。楼下的杂物间里有现成的农具,她取了农具之后就到河那边的田地里种辣椒、花椒去了。 在空间里种田不比外面,李锦书只需要挖个坑将种子埋进去,然后按时浇水就行了。至于能不能成功长出来,这完全用不着她操心。 等她忙完这一切,再从空间回到自己的身体内,叶氏也早就回来了。 炉子是在张大爷家借的。叶氏想到她们家目前并没有多的炭,所以回来时还特意在村里找人买了一些炭。 “睡醒啦。”叶氏听到屋里的动静,立刻从外面走进来,“我把东西都买回来了,咱们一会儿就开始做。” 她边说话边往外面走,不一会儿又进来了。只是这一次她手里还拿了个东西。 “看看娘给你买了什么。”叶氏笑得十分温柔,将手里的东西递给女儿。那是一串红红的糖葫芦。 上次去镇上的时候,李锦书用身上最后的钱买了一串,叶氏以为她喜欢吃这个,所以特意买回来的。显然,李锦书也意识到了叶氏的用心。虽说她并不是特别钟爱这些小零食,但还是开心地从母亲手里接过糖葫芦,甜甜的说了声:“谢谢娘!” 太阳渐渐往西边沉去,叶氏和李锦书母女俩则还在厨房里忙碌着。晚饭她们只是简单吃了点,剩下的时间都是在忙着收拾螺蛳。 直到月亮爬上天空,母女俩才从厨房里出来。虽说身上没有手表,可李锦书也能大概估计到现在至少已经十点过了。 螺蛳做熟了还在锅里放着,只等明天早上把它装好再带到集市上去卖了。 第二天,天还没有亮,母女俩就从睡梦中醒过来了。叶氏有条不紊地把螺蛳装进木盆里,上面再用干净的布搭好。 用家里唯一的背篓,把小火炉、螺蛳、锅还有包螺丝用的油桐树叶依次装好,母女俩这就准备出发了。木炭装不下,只能单独用一个竹筐装着。好在它并不重,所以李锦书一人便能轻松将竹筐提起来。。 今天是赶大集的日子,村里要去赶集的人早早就起来了,所以等她们走到村口,牛车上也已经坐了好几个人。她们母女一来刚好凑齐一车人,牛车便在微弱的晨光中出发了。 第二十三章 卖螺蛳咯 同车的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邻,所以免不了一场寒暄。更何况清水村并不大,李家分家的事这两天已经在村里传开了,包括其中许多细节,大家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有不少人还现场目击过呢。 现在大家又坐在同一辆车上,自然少不了八卦两句。李锦书十分礼貌地一一向众人打过招呼后,就坐在一旁不吭声了。 聊着聊着,大家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叶氏面前的背篓上。同村的李红柳好奇地瞟了几眼背篓,一边问道:“叶妹子,你这背篓里满满当当的装的是什么啊?” 叶氏笑了笑,不露痕迹地回答:“没什么,就是些在山上摘来的野果子。我这不是打算趁赶集的时候背到镇上去卖一卖,看有没有人愿意要的。” 这个时节,山上的野果子不少。但到多都是孩子们贪吃,摘回来吃着解馋的,并不会有谁那这个去卖钱。毕竟是山上都能找到的东西,根本不值几个钱。 李红柳听了她的话当即就对背篓里的东西失去了兴趣。她嫁给了村里的张大栓,上面又没有婆婆管着,日子过得很是自在,自然不会把这些小小的“野果”放在眼中。加上张大栓也是个能干的,平日在镇上做工,每个月能拿回来不少钱呢。 毫不意外,放过叶氏之后,李红柳就开始旁敲侧击地炫耀起了自己的新首饰、新衣服…… 李锦书觉得自己耳朵都要麻木了。就在她快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明阳镇终于到了。这时候太阳还尚未爬上天空,但从各条路上涌来的百姓却很多。 大家都各自有事要忙,所以进了镇子之后便分开了。大清早的,人口往来最多的地方自然是菜市场,所以李锦书便跟着叶氏一起去了。 虽说明阳镇并不大,但是菜市场的管理还是相当规范的。摊点不能随便摆,必须要找到管理市场的人,交过摊位费之后才能摆摊。这些李锦书都不懂,不过叶氏似乎很是熟悉。她迅速完成了这一过程,并找到了一个位置还不错的地方放下背上的背篓。 从支起炉子到生火,这一过程大约花费了十分钟左右。来往的行人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小摊的特别之处,因此也没有谁愿意驻足停留。 等锅烧热了,李锦书舀了小半锅螺蛳放到火上加热,周围的人这才被这香味吸引了视线。大家本想尝尝是什么东西如此美味,然而一看到锅里的螺蛳后,所有人都毫不意外地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李锦书像是没看到似的,将锅铲交给了叶氏,她自己则是站起身开始叫卖:“卖螺蛳咯,好吃的螺蛳!快来瞧一瞧……” 虽说是第一次摆摊叫卖,可李锦书完全没觉得不好意思。在她看来,只要能赚到钱,面子什么的完全可以抛到一边。 有大胆的人表示怀疑:“这玩意儿不是喂鸡的嘛,人能吃吗?” 旁边的人摇摇头,看上去并不打算试一试,不过他们的目光却又出卖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 “大叔要买点儿尝尝吗?这螺蛳可好吃了!”李锦书瞅准了人群中一个跃跃欲试的男人,散发出自己的可爱光环。 “这东西要怎么吃啊?” “很简单,像我这样……”李锦书从一旁的木盒子里拿出一根小竹签,当着众人的面演示了一遍螺蛳的食用方法。。 众人一看她真敢下嘴,脸上的嫌弃立刻就消散了不少,更有甚者还真打算试一试。 第二十四章 第一桶金 李锦书见此,再次地推波助澜道:“您要是担心味道不好,可以先尝尝再买。不过今天是我和我娘第一次摆摊,所以螺蛳的量有限,大家要是犹豫久了恐怕就没有了。” 有人就是听不得这句话。一听说可能尝不到,众人纷纷伸出手,找锦书要竹签。动作快的已经将第一颗螺蛳吞下肚。不出意外,所有尝完味道的人立刻瞪大了眼睛。 毕竟以前没人吃过螺蛳,所以超乎想象的鲜美味道自然给大家带来了最大的惊喜。 “你这螺蛳的味道可真不错。”站在人群最前面的男人咽了口口水,“怎么卖的?给我来一份儿!” “便宜,两文钱一份。”这价格确实不贵。男人听了立刻就开始掏钱:“那给我来三份!” 李锦书示意叶氏赶紧装螺蛳,一边伸手接过男人递来的六文钱。叶氏用大大的油桐叶包好三份后,把螺蛳交到了男人手里。 “我也来两包!” “我也要一包!” …… 在众人一番争抢下,木盆里的螺蛳很快就见了底。本以为第一次摆摊,有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没想到会如此轻松就将东西卖出去了。母女俩收拾好空了的盆子,把火炉和小锅装回背篓,脸上的笑容藏也藏不住。 太阳已经完全露出脸来了。叶氏本打算带着女儿去吃顿好的,却不料锦书只是摇摇头,冷静地说道:“娘,我们还是回家吃吧!卖螺蛳的钱就存好,等来年开春了,咱们就有钱修新房子了。” 叶氏点点头。母女俩坐着来时的牛车回家了。 等回到家,时间差不多也到了十点左右了。叶氏也没有顾得上休息,放下东西后转身就进了厨房开始做饭。李锦书也进厨房去帮忙。没一会儿迟到的早饭便做好了。 早饭很简单:现熬的玉米粥加上肉馅儿的白面饼子,美味又顶饿。等母女俩吃饱喝足,叶氏这才拿出钱袋子,数了数今早的收获。 卖螺蛳一共挣了九十四文。除去买锅的三十文还有买炭的七文,最后还能落下五十七文。虽说这点儿钱听起来好像很少,但若是放在普通人家,也已经算是不错的收入了。毕竟村里的男人在外面做工,辛苦一天也不过二十文。而她们只是忙了一早上,便顶得上一个成年男人近三天的收入了。 卖螺蛳的生意能如此成功是叶氏没有预料到的。高兴过后,她立刻想到了提起这个主意的女儿,心里对锦书便更加疼爱了。 李锦书也十分开心,因为这算得上她穿越来此后挣到的第一桶金。以前,就算是签下一个几百上千万的大单她都能淡定对待,可现在面对这区区几十文钱,她却兴奋得有点儿找不着北。 “娘,咱们下午又去捞螺蛳,等后天赶集的时候,我们再拿到镇上去卖!” 李锦书深知螺蛳生意绝对不是个长久的赚钱之道。这主要是因为螺蛳实在太常见了,而且制作方法也很容易学会。等这几天的新鲜劲儿缓过去了,镇上卖螺蛳的人肯定会多起来,而愿意花钱买的人也会越来越少。。 所以,在螺蛳变得不值钱之前,她们要尽可能地多赚一些才是正经事。 第二十五章 生意火爆 叶氏也不是不明事理的,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关键。于是,娘俩也顾不上高兴了,吃完饭便一起跑到河边捞螺蛳。 不过,两个人的力量终究还是有限的。母女俩捞了一个多小时,桶里的螺蛳数量也没有明显的变化。李锦书有些着急了。她毕竟还指着这螺蛳生意赚点儿银子呢,总不能在一开始就遭遇滑铁卢吧! 这时候锦书灵机一动,立刻想到了村里那群孩子。虽说清水村不大,但这个年代可没什么计划生育的政策,普通老百姓都是能多生就多生,因此这个小村里的孩子少说也有二十来个。 “既然两个人忙不过来,那何不多找几个人呢?”李锦书这样想着。 当然,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她很快就付诸行动了。看到不远处在路边玩耍的孩子,李锦书连忙将人叫过来,然后以每人两文钱的价格,很快吆喝了一大群孩子来帮忙。 普通人家的小孩儿平时没什么零花钱,所以能挣得两文钱他们就十分开心了。所以不用李锦书说什么,他们就开始埋头在河里摸索了起来。这下子,清水河里的螺蛳可遭了殃了。 虽说是小本生意,花了这么多钱有些不值当,不过李锦书可不这样想。桶里的收获就是最好的证明。不过是一中午的时间,他们便找了满满两大桶。这还是仅仅是清水村范围内的河段,若是再往上游或下游找一找,说不定还能发现更多呢! 不过李锦书也没有这么贪心。毕竟她现在的生意做得不大。若是捞得太多不能及时处理,那岂不就是白白糟蹋了那些螺蛳了嘛。 两大桶螺蛳,足足比第一次多了两倍,至少下一次赶集绝对是够卖了。 明阳镇是每逢双数的日子赶集,所以等下一次赶集还得要一天。天气太热了过早处理螺蛳恐怕到时候肉就臭了,所以李锦书建议先用干净的水养半天,等明天在开始处理也不晚。 村里人都听说叶氏母女在抓螺蛳吃,还以为她们母女已经穷得连饭都吃不上了,一些猜疑的流言也开始在村里传播开来。李相莲听了却只是呸了一口,直言那母女俩都是丧门星,最好饿死在外面才好…… 不管别人怎么说,李锦书只管一心搞事业。母女俩这两天几乎没出过门,就待在家处理螺蛳。 到了赶集的日子,母女俩又像第一次一样,很早便背着背篓出发了。不过这一次的背篓显然要沉重许多。 两人才刚背着东西到达菜市场,便有很多上次买过螺蛳的人循迹而至。这几天镇上都传开了,听说有一对母女在菜市场买可以吃的螺蛳,而且味道十分不错,大家都想来瞧个热闹。若是这螺蛳真有传言的那样美味,买来尝尝也未尝不可啊! 已经是第二次摆摊了,叶氏还是有些紧张。不过李锦书已经完全适应了市场的气氛,所以表现得十分淡定。她脸上还挂着讨喜的微笑,让人看了就喜欢。 不出意外,第二次的螺蛳生意异常火爆,好得让李锦书都觉得有些意外。满满两大桶螺蛳,不到一个时辰就全部卖光了。有人没买到的,还忍不住在一旁扼腕叹息。。 唯有叶柳青和李锦书母女俩相视一笑,熟练地收起东西,坐车离开了明阳镇。 第二十六章 野孩子 因为早上起得太早,母女俩还没来得及吃早饭,所以回家之前叶氏在早餐店买了几个包子带上。李锦书坐在牛车上,啃着热乎乎的包子,心里异常满足。 牛车很快就到了村口。一路上见到母女俩的人,无不对她们指指点点,似乎是在议论着什么。李锦书耳朵灵,隐约从她们的对话之中猜测了个大概。不过她也懒得辩解,反正这事儿解释了也是白解释,还要浪费口水呢。 “小锦,你先拿着这些东西回家去。咱们的木炭今天已经用完了,我再去村里找人买点儿。”叶氏将背篓交给女儿。虽说里面装着不少东西,但李锦书还是能背得动的。 “小心这些哈,慢慢走!”叶氏拿着竹筐去买木炭,临走前还不忘转头叮嘱女儿一句。 “我知道了!”李锦书背着背篓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越往村尾走,路就开始慢慢变成了上坡。李锦书走得比较慢,眼睛还不忘左看一眼右瞟一眼。眼见马上就是分岔路,往左边转上去再走一段上坡路就到家了,可她却在这时候发现了右边那条小路上似乎发生了什么事。 村里一群孩子围在一起,不知在干什么。隔着一段距离,李锦书只能听到他们在吵嚷着,言语间传出“扫把星”、“索命鬼”之类的字眼。 之前天天被李氏这样骂,李锦书再听见这样的话立刻就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她找了个位置放下背篓,然后快步向那群孩子走去。 走得越近,她听见的骂声也就越发清楚。有些话李锦书听着都觉得恶毒,实在难以想象这样的话是出自小孩子之口。 “你们在干什么呢?”她厉声喝道。 小孩儿们被突如其来的吼声吓了一跳,顿时都住了嘴转身朝李锦书望去。也就是这个间隙,锦书才看见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孩子正被这群熊孩子围在中间。 大约是李锦书冷着脸的样子看上去颇为吓人,所以孩子们不敢再停留,愣了两秒之后便四散着跑开了,只剩下那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还蹲在那儿。她又走近了几步,才看清那孩子手里似乎拿着什么东西正在往嘴里塞。 拿东西黑乎乎的,一看就不像是能吃的。于是李锦书连忙跑过去,手忙脚乱地去抢他手里的东西:“你在吃什么?你快吐出来!” 然而那孩子非但没有停下手里的动作,反而越发加快了进食的速度。李锦书急得不行,连忙用手想把他吃进嘴里的东西掏出来。 “你快吐出来!这个不能吃!” 那孩子挣扎不过,便猛一抬头,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瞪着李锦书。 李锦书被那眼神吓了一跳。当她回过神来的时候,那孩子已经将手里的东西全部吞下肚了。由此可以看出,这孩子大约是被饿狠了。 李锦书眼睛一转,立刻想到了什么:“你把你刚才吃的东西吐出来,我重新给你拿吃的。” 那孩子似乎并不相信她的话,只直勾勾地盯着她却并没有动作。见此李锦书连忙往回跑,从背篓里拿了三个包子出来。这还是叶氏刚才买多了,她们没吃完剩下的。。 她跑回去的时候那孩子还未离开,只是已经从地上站起来了。在看到李锦书手里那三个包子的时候,那孩子立刻两眼放光,像是许久未曾进食的饿狼一般。 第二十七章 身世可怜 饿肚子的感觉李锦书不幸经历过,就是在她刚穿越到这醒过来的时候。不得不说,那感觉可真不好受。所以她现在看到那孩子的目光就特别感同身受。 “这个给你吃。”李锦书跑到他面前,将手里的三个包子递过去。 那孩子警惕地看了李锦书一眼,终究还是没抵住腹中饥饿。只犹豫了两秒钟后,他便一把抢过包子开始往嘴里塞。 李锦书生怕他噎着,可又不敢做其他动作,只能出声安慰道:“你别急,慢慢吃,要是不够不再给你找吃的。”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三个大包子便从男孩儿的嘴里消失了。等他吃完了包子,这才发现李锦书还站在一旁没有离开。他抬头看向李锦书,眼里有警惕有疑惑。 “你肚子还饿吗?”见他不说话,李锦书便主动开口道。然而男孩儿依旧没有回应,他只是直直地站着。 “我叫李锦书,你叫什么名字?”李锦书翻看了以往的记忆,印象中并没有关于这个孩子的记忆。或许他不是清水村的?她这样想道。 她等了许久,期盼对方能有所反应,然而那孩子的反应却让李锦书觉得有些失望。最终她还是放弃了,打算离开这儿回家。 临走前,李锦书又顿了一下。思考片刻后,她转身对男孩儿说道:“下一次你要是肚子饿的话,可千万别去吃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可以来找我,从前面那条岔路口上去就是我家了。” 男孩儿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但是在李锦书离开的时候,他望着对方的背影若有所思。 这边李锦书前脚刚到家放下东西,叶氏紧跟着就提着一筐木炭回来了。母女俩清点了一下今天的收获:除去成本以外,今天卖螺蛳净赚了一百七十六文。 这在普通百姓家来看,已经是不菲的收入了。李锦书抱着钱袋乐呵的时候,意外想起了方才碰到的那个孩子。 她忍不住询问叶氏:“娘,我刚才回来碰到了一个脏兮兮的小孩儿。我看他穿着破衣裳还被村里其他孩子欺负,就把我们刚才吃剩的包子都给他了。我问他话他也不答我,你知道他是谁吗?” 叶氏思索了片刻,回答道:“你说的那个孩子应该是赵回吧!” 提起这个名字,叶氏立刻陷入了回忆之中…… “他家原本住在旁边的永平村,他爹因为婚事和家里闹翻了,所以搬到了咱们村。不过两年前他爹娘外出发生意外双双去世,这孩子的爷爷奶奶也不认他,他娘那边又没什么亲戚朋友,他就一个人在咱们村待着。家里的田地财产都被他奶奶占了,他就住在村尾那个旧祠堂里面,日子过得也很是可怜。” 俗套的剧情,可李锦书听完了心中仍然生出了一阵无名的怒火。怪不得平时没见过他呢。试想一下,一个无家可归的小孩子,每天肯定都在想办法让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所以哪里有时间像普通孩子一样玩耍呢? 这个世界不公平的地方实在太多了,然而不是每一个“李锦书”都能这么好运,遇上她这样的异世来客。。 李锦书的身世已经够可怜的了,她不想再看到第二个和自己一样的孩子。她在心里暗自决定:以后若是有机会,一定要帮那个赵回一把才行! 第二十八章 抢生意 这事儿只是一个小插曲,因此李锦书并未过分关注,而是继续专心搞自己的生意。半个月的时间下来,母女俩卖的螺蛳也成了明阳镇一道有名的小吃。 每当赶集的日子,她们总会按时背着螺蛳出现在摊位上,每回也都能引来众人哄抢。然而就像是李锦书预料的那样,渐渐的镇上也开始出现第二家卖螺蛳的摊位。尽管母女俩做的螺蛳味道确实不错,但每回有限的数量还是没办法供应所有客人,因此不少人便退而求其次换了一家买。 有了第二家就有第三家,眼见每次卖螺蛳的时间开始慢慢变长之后,李锦书就意识到了螺蛳生意恐怕只能到此为止了。 “娘,马上要到中午了,再过一会儿还没人来我们就回去吧!” “也只能如此了。”叶氏看了一眼锅里还剩下的螺蛳,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段时间她们母女靠卖螺蛳赚了不少钱,若要叶氏就这样放弃这个生意,她还真的有些舍不得。不过眼下的情况,也是李锦书早就预料到的,她心中虽然遗憾倒也没有过分消沉。 等了一会儿,只有一位客人来买了一包。眼看马上就到了正午了,母女俩决定收拾东西回家,不卖了。 李锦书懒得走路,每次来去都是坐车。叶氏心疼女儿,心里倒没有在乎这点儿小钱。然而今天是赶集的日子,搭车的时候两人难免又碰到了同村的人。 还未上车,李锦书就看见了坐在最里面有个眼熟的人,而且看对方面前的背篓里那些熟悉的工具,她立刻就明白了一切。 “周婶子,你也来赶集呢。”李锦书笑了笑,很快就把自己的目光从背篓上收了回来。 周素兰的脸上显露出两分尴尬,不过她自己还在极力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她看了看才上车的母女俩,十分不走心地打着招呼:“是小锦啊,还有叶妹子,你们现在才回去呢。” “是啊。”李锦书并未打算和她深聊,所以到此便终止了谈话。 其实她们的螺蛳生意红火起来之后,清水村的人便听说了这事儿。加上这螺蛳生意实在是一本万利,加工螺蛳也不是什么难事儿,所以想在其中分一杯羹的人可不少。 不过村里人都知道叶柳青母女俩的日子不好过,所以稍微有点儿同情心的,也只是在脑子里盘算了一下这事儿,并未付诸行动。 但据李锦书所知,这位周素兰周婶子可不是那种轻易会散发同情心的。她这人在村里本就是个泼辣的,和左邻右舍的关系都不怎么样,而且极为喜欢占小便宜。更何况这周素兰嫁了个丈夫也是个不争气的,天天好吃懒做,所以一家人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 因此,在周素兰听说了叶氏母女俩卖螺蛳的事之后,立刻就开始效仿起来。村里有几个平时和叶氏关系不怎么亲近的,也都跟着周素兰开始干起卖螺蛳的生意来。 李锦书倒没有站出来谴责她们的做法。一来这事儿并不是什么秘密,要想效仿确实很简单,二来她们娘俩挣了钱若是不给别人一个捡漏的机会,少不了会引来别人的嫉妒,到时候在村里还怎么生活下去呢?? 反正现在她们也不打算再继续做螺蛳生意了,所以就更没必要为这事儿撕破脸了。 第二十九章 暂时歇业 牛车一路摇摇晃晃终于到了清水村,李锦书还是像往常一样,礼貌地同车上同行的众人告别,而后才帮着叶氏拿起东西往家里走。 母女俩一回到家便清点了一下这一个月来的收入,这么一清点李锦书才发现收获不小。刨去做生意的成本,还有平时的日常开支,她们这一个月竟然存了有四两银子。 四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在明阳镇这样的地方,一个普通百姓一家的生活开支,一年也不过四五两银子。可李锦书不过是花了一个月的时间,便赚了旁人一年才能赚到的钱。若这事儿叫村里的人知道了,估计眼红的人可不少。 好在叶氏也不是那种喜欢张扬的人,所以母女俩也只是在家里暗自高兴一番罢了。 四两银子,若是放到明年开春,在村里买一块地建几间茅草屋肯定是没问题的。不过相较于不怎么牢固的茅屋,李锦书还是更喜欢安全一些的大瓦房,所以她打算继续存钱。至少在明年开春之前,她们娘俩能修得起大瓦房才行。 “娘,现在螺蛳的生意也赚不了多少钱,咱们从今天起干脆就不做了。”李锦书捧着饭碗,脑子里已经开始谋划起了新的生财之道。 叶氏听了,点点头道:“嗯!地里的玉米也能收了,正好趁这几天把玉米收回来。免得在地里被山上的野物糟蹋了。” 她这么一说,李锦书才想起分家时得来的那三亩地。这段时间她一直专心做生意,倒是把庄稼的事忘到一边去了。 “那咱们明天就去吧!” 叶氏再一次点头,表示自己也是这个意思。 吃过午饭,李锦书便留在家里收拾碗筷。叶氏则是提着小火炉,去张大爷家还东西去了。这一个月,可多亏了这个小火炉,所以感谢是必要的,因此她还带去了谢礼。 当然,若是一些贵重的东西,张家人肯定也不会收。所以母女俩商量了一下,只是买了些鸡蛋、点心,又称了几斤肉。这些东西,放在整个明阳镇都算得上重礼了。不过前有借房暂住的恩情,后有各方帮衬的大恩,仅仅是送这点儿东西可还不上这些情分。 收拾完厨房,外面正是艳阳高照的时候。叶氏还没有回来,李锦书回头看到案板上的小锅,这才猛然想起里面还剩的螺蛳,午饭的时候也忘了拿出来吃了。 不知怎么的,她一下子又记起了之前碰到的赵回。虽说上次她对赵回说了,有困难就来找自己,但是这一个月以来,对方却一直没有出现过。 反正眼下闲着也是闲着。李锦书便拿了家里的大碗,将锅里剩下的螺蛳装起来,又从柜子里拿了三个大饼,匆匆跑出门去了。 尽管大饼是冷的,不过这可是叶氏昨晚烙的,里面的馅儿也是实打实的肉馅儿。李锦书一个人吃两个就能吃撑,所以拿三个想来对方应该是够吃了。 村尾的旧祠堂离李锦书家并不远。从屋前的小坡下去,再沿着岔路口往上次的竹林走,几分钟就能到。。 看着眼前破旧的祠堂,连大门都已经坏了,墙壁四处都是破洞,住在这儿也只能说勉强有个容身的地方。李锦书望了望周围,并没有看到赵回的人,所以便主动抬脚走了进去。 第三十章 幸好 祠堂比较大,因此被分成了好几个空间。不过李锦书入眼只能看见乱七八糟的杂物,房顶上破烂的窟窿,以及厚厚的灰尘。 这地方,就算是找个下脚的地方都难,更不要说住人了。她难以想象,每晚在这样的地方入睡是个什么感受。不过眼下可不是感叹的时候,所以李锦书连忙开始在屋里搜索起赵回的身影来。 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她只能出声喊道:“赵回!你在吗?赵回!” 没有人回应。或许是没在这儿吧!李锦书这样想着。 不过她也不能一直在这儿等着吧!所以放眼看了一下,便将手里的东西放到了面前的旧桌案上。想了想,她又跑出去摘了几片油桐叶回来,将东西盖住,免得沾了灰尘。而后才放心地离开了旧祠堂。 李锦书回家的时候,叶氏也已经回来了。 “去哪儿了?”叶氏一边搜罗着家里的脏衣服,一边回头问道。 “给赵回送了点儿吃的。”李锦书并没有隐瞒。说着也开始帮母亲收拾起来。 叶氏顿了一下,叹了口气之后才继续说道:“那孩子也可怜,咱们现在日子好过了,能帮一点儿是一点儿吧!” 李锦书也是这个意思。母女俩收拾完屋子,又去河边把衣服洗了。忙忙碌碌一下午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天色渐渐暗下来,叶氏也开始忙活晚饭了。李锦书没啥事儿可干,便打算去旧祠堂看看赵回回来没有。 “那边儿暗得很,你把灯提上!”看女儿打了个招呼就往外跑,叶氏连忙从厨房探出头喊道。 “没事儿!我马上就回来!”李锦书一边喊着人已经不见影儿了。 天还没完全暗下去,但是竹林太过茂密,所以遮挡了大部分的光线。不过适应了之后,李锦书还是能看清路。她走得比较快,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旧祠堂外面。 作为一个现代无神论青年,对于夜晚的黑暗李锦书并没有多少恐惧。她先是站在外面喊了一声,发现还是没有人回应之后才走了进去。下午端来的碗还原样放在桌案上,想来赵回应该一直都没有回来。 李锦书觉得有些纳闷儿。按说这么晚了,赵回除了回这儿还能去哪儿呢? 不过她也没有多想。正打算返回的时候,突然听到祠堂里面的房间传出一声响动。 突如其来的动静,要说不吓人那是不可能的。然而李锦书定了定神后便大着胆子往里面走去,打算一探究竟。 里面的房间黑乎乎的,几乎看不清房间里有什么。李锦书仔细查看着,一边出声问道:“赵回,是你吗?你在这儿吗?” “唔~”一道细细的呻吟声从房间的角落传来。虽然对方没有回应李锦书的问话,但是这儿除了赵回应该就没有别人了吧! 李锦书摸索着来到墙角,果然摸到了一个人。然而入手的热度却把她吓了一跳。 “赵回!你醒醒!”李锦书连忙晃动了一下他的身体,然而对方还是没有回应。 没办法,李锦书只能匆忙跑回家,喊来叶柳青帮忙。 母女俩提着油灯跑到旧祠堂,等找到人的时候,两人这才看清赵回的现状。 还是那身破烂的衣裳,凌乱的头发和脏兮兮的脸,只是这一次李锦书看到他的腿上多了一块淤青。伸手去拉他的时候,叶氏才注意到赵回的衣服都是湿的。 “小锦,快去你张大爷家,让你张大叔帮忙去请个大夫来!”叶氏虽说是个女人,但好歹是个成年人,劲儿也不算小,所以立刻将人背了起来打算带回家。。 李锦书应了一声,转身就往村里跑。 第三十一章 收留 这边,叶氏好不容易将人背回家里,那边李锦书就带着刘翠过来了。 “刘嫂子,你怎么来啦?”叶氏连忙招呼人进去,又是请人坐又是倒水的。 “我看小锦急匆匆地来找自力,还以为是你出什么事儿了,所以忙着来看看。”刘翠坐下后又继续说道,“听说是赵家那个小子出事了?” “是啊。小锦看他一个人挺可怜的,所以去给他送了点儿吃的,没想到在祠堂的后屋里发现他晕倒了。都这样儿了总不能见死不救吧!我只能把人带回来了。” 两个大人一边说着一边进了里屋,借着油灯的光亮看清了躺在床上的人。情况确实不妙。刘翠见状也跟着皱起眉头来。 “自力已经去隔壁村儿请大夫了,我让他去找李哥搭车过去的,应该一会儿就到了。” 李锦书倒没有闲着,回来之后便立刻进了厨房,打算生火烧一点儿热水。赵回浑身脏兮兮的,虽说她们母女俩不至于嫌弃,可大夫来了总是不好的。所以总得要帮他清洗一下才是。 当然,这事儿就用不着锦书了。尽管乡下人家没有那么多规矩,但赵回好歹是个男孩子,所以清洗身体的事儿自然就交给了两个大人。 幸好叶氏还留了几件李运昌生前的衣裳,本来是打算做个念想的,现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拿出来暂时给赵回穿上了。 张自力去得很快。大约过了四五十分钟的样子,院子外便传来动静。李锦书去开门,来者果然是张自力和他请来大夫。 大夫是个上了年纪的白胡子老头,手里还提着一个旧药箱。他就住在隔壁永平村,因为离得近,所以平日里周边几个村的村民都会去找他看病。 老大夫虽然上了年纪,但从动作就可以看出他的医术还是不错的。一番诊治下来,他很快就摸清了病因。 “这孩子应该是受了凉,又没有及时吃药,所以才发烧的。今晚你们得守着把他的体温降下来,要不恐怕会把脑子都烧坏的。”大夫说完后从药箱里拿了两包药出来。这还是他出门时匆忙备的,幸好能用上。否则再去镇上抓药,一来一去不知还要耽搁多少时间。 李锦书接过药就进了厨房。她们家没有熬药用的药罐子,便只能将就着用煮饭的锅熬了。好在灶里还有火,所以大大缩短了时间。 屋子里,大夫又拿了一瓶药膏出来:“看他那腿上的淤青,估计是在哪儿磕的,用这个抹上几天就没事儿了。” 叶氏接过药瓶谢过大夫,又结了诊费和药钱后,才转头对张自力说道:“张哥,还要麻烦你跑一趟,把大夫送回去。” 张自力摆摆手:“没啥麻烦的。” 两人出门的时候,叶氏猛然记起了什么。她又转身进屋里抓了几个铜板出来,小跑着追上张自力:“让你跑一趟已经很不好意思了,这车费你拿着!” 张自力本想拒绝,然而拗不过叶氏的动作。他一个大男人,又是有家室的,总不好和叶氏过分纠缠,所以最后也只能收下了。 处理完一切,刘翠也离开了。叶氏把熬好的药喂赵回喝下,又坐在一旁小心看顾着,不断地帮他换着额头上的毛巾。。 李锦书已经有些发困,不过家里只有一张床,现在上面躺着赵回,她就只能在床尾寻个角落趴一会儿了。 第三十二章 收玉米 夜晚就这样静悄悄地过去了。后半夜,赵回的烧终于退下去了,叶氏也松了口气。母女俩以相同的姿势趴在床边休息,直到外面传来鸡鸣声,一丝亮光从窗户透进来,李锦书才伸了个懒腰从睡梦中醒过来。 趴着睡了一晚上,后颈实在不舒服。在她活动脑袋的时候,叶氏也挣开了迷蒙的眼睛。床头柜子上的油灯早已熄灭,灯里的油也所剩无几。叶氏伸手探了探赵回的额头,发现他体温恢复了正常,这才起身出去。 母女俩合作着做好了早饭——玉米粥配大饼,吃完饭后叶氏便打算去田里收玉米。这事儿也是母女俩昨天商量好的。虽说屋子里还躺着一个赵回,不过既然他已经没有大碍,那家里的活儿自然也不能落下。 “你在家守着吧!若是他醒了,你就把粥给他热一热。”叶氏并没有打算让女儿去田里遭罪。 不过李锦书想了想,摇头说道:“看他那样子一时半会儿也醒不过来。娘,我先去田里帮你收两回玉米回来。” 正是农忙的时候,也没什么好矫情的。母女俩便带着背篓和镰刀,一起出了门。 因为占地位置不怎么好,所以她们家那一亩玉米果然比不上旁人。且不说那明显长得比别家小的玉米棒子,就看那玉米杆的高度就能比出个优劣。 然而李锦书和叶氏可不会嫌弃这些小玉米。毕竟也是口粮啊,好歹能换点儿钱呢,不要白不要。 这段时间正是收玉米的时节,所以村里人一大早便在田间地头忙活开了。叶柳青母女俩比不得村里那些壮劳力,所以掰玉米的速度要慢许多。 李锦书背着个小背篓,将掰下来的玉米放进自己的背篓,装满之后才倒进田埂上的大背篓里。母女俩协同合作,装了大半背篓玉米之后,叶氏便将这些玉米背回家。李锦书则留下来,用刀把田里的玉米杆子砍断…… 来来回回忙活了近一个时辰,母女俩的额头上都沁出了汗。叶氏心疼女儿,便主动开口说道:“装满这一背篓,咱们就先回家去休息一会儿吧!” 李锦书也没有异议。 家门前已经堆了一大堆玉米,但这不过是个开头罢了。李锦书放下背篓,进屋先灌了两碗白开水。家里没有扇子,她只能晃动着手掌来给自己降温。 叶氏没忘记屋里还有个人,所以先进去查看了一下赵回的情况。没想到她一进去就看到赵回一脸疑惑地坐在床上。 “孩子,你醒啦!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的?”叶氏的语调很轻柔,让人生不出半点防备。赵回也是一样。 李锦书听到声音也进了里屋,一进去便对上了赵回投过来的目光。 “你没事儿吧?我娘问你呢,你怎么不出声?”她微微皱眉,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这种性格孩子相处。 赵回不知在想什么,只是摇摇头表示自己没事儿。叶氏见此也不逼他,叮嘱李锦书将人照看好之后便进了厨房给他热粥。 “你叫赵回是吧?”李锦书走到床前,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等了许久,赵回依然没有回应。她有些气馁,忍不住抱怨道:“跟个闷葫芦似的,嘴巴都不张一下。”。 “你要是没事儿了,就起来吃饭吧!”她已经放弃和这人交流了,说完后便走了出去。 第三十三章 跟着我们 叶氏热好饭端过来,赵回也已经从床上下来了。 “你应该早就饿了吧!先过来吃点儿东西。”叶氏帮他摆好碗筷,招呼他坐过去。 在看到桌上的吃食时,赵回其实早就忍不住了。不过比起第一次遇见李锦书时的狼吞虎咽,这一次他的举止明显要斯文得多。当然,吃东西的速度还是不见慢。 母女俩也没有盯着人家吃饭的习惯。所以在赵回动筷子的时候,她们就到外面去了。门前那一堆玉米还没有收拾呢,还得把它的外壳撕下来,摊到院坝里晒干才行。 撕玉米的声音从屋外传来。赵回一边吃着东西一边静静听着,不知不觉间手上的速度便放慢了不少。 屋外,母女俩却在小声讨论着。 “娘,等他的病好了,是不是还得回那个破祠堂去啊?” “他无父无母,家里的长辈也不管他,除此之外还能去哪儿呢?” 李锦书沉吟片刻,小声说道:“要不……就让他在我们家住下来吧!” 叶氏剥玉米的手顿了一下,又听女儿继续说道:“反正他一个人也吃不了多少粮食。看他身体还挺健康的,以后跟着我们帮忙分担点活儿,我们也不亏嘛。” 她生怕叶氏不愿意,所以才提出了这么一个说法。谁知叶氏听了却递给她一个无奈的眼神:“咱们若真要收留他,也不能是对人有所图啊。更何况,这事儿还得他自己愿意才行。” 叶氏都这样说了,话里的意思明显就是同意了女儿的建议。她从小过的便是苦日子,若不是遇上李运昌,遇上了清水村里好心的村民,她如何能过上今天这样的日子呢?所以叶氏对外人还是存了很大的善意。 母女俩的谈话结束,李锦书无意间转头,就看见了站在门口的赵回。也不知道他偷听了多久。 叶氏也注意到了…… “孩子,吃完了吗?够不够?锅里还有,不够就再去盛点儿。” 这一次,赵回终于开口了:“够了,谢谢!” 李锦书一听就乐了:“原来你会说话啊,我还以为你不会说话呢。” 叶氏用眼神“警告”着女儿,一边转头对赵回说道:“够了就去把厨房那碗药喝了吧!你昨天受了凉,得喝两天的药病才能好全。” 李锦书瘪瘪嘴,不等赵回有所动作,她就先一步进了厨房把药碗端出来:“呐!给你。” 赵回看了看面前黑乎乎的药水,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一口气喝光了。 三人都不说话,气氛一时间变得有些尴尬。好在叶氏找准机会开口说道:“孩子,你的事我听说了一些,你要是没有地方可去,以后就在我们家住下吧!虽说我们家的条件算不上好,但养活你一个还是不成问题的。” 母女俩看着赵回,等他点头。然而他却没有像李锦书预料中的那样果断,过了好一会儿也没有开口,更没有直接点头。 “喂!我娘问你话呢,你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倒是开个口啊。” 赵回低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这时李锦书才发现他的耳朵好像变红了,大约是不好意思?或是太过激动?? 李锦书算是明白了。这孩子就是性格太别扭了,不能好好地将自己心里的想法表达出来。于是她“擅自做主”道:“你要是不说话那就算是同意了。行了!以后你就跟着我们了!” 第三十四章 赚钱新路子 收留赵回这事儿就算是定下来了。对于叶氏来说这不算什么难事,对于李锦书而言,多养活一口人更加不是什么难事。 赵回的病还没好全,叶氏便让他留在家里休息。地里的玉米才收了这一点儿,她打算继续去地里忙活。李锦书也跟着去了,母女俩一直忙到中午,这才一起回家来。 才刚走进院子,李锦书就看到了坐在门前正在剥玉米的赵回。他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不少,虽说母女俩让他好好休息,不过他却并没有心安理得地躺在床上。 因为家里只有一张床,所以下午叶氏便去村里找人做了张简易的单人床。她还特意去镇上买了新的棉被,留下李锦书和赵回两人在家剥玉米。 相处几天时间下来,李锦书算是有点儿了解赵回这小孩儿了。大约是因为这两年日子过得不好,所以身材有些瘦小,但整个人收拾干净了,除了皮肤有点儿黑实际上还是长得很好看的。这小子干起活儿来也很卖力气,唯一的缺点就是不怎么喜欢说话。 家里那一亩地的玉米这几天也收完了。剩下的就是把收回来的玉米晒干、脱粒再储藏,这活儿干起来也不算轻松。好在家里现在多了个人,好歹能分担一点儿。 时间慢慢溜走,转眼就走到了夏天的尾巴。近半个月的时间没有下雨了,外面的空气都泛着热意。不过这也不完全是坏事儿,毕竟晒粮食可少不了太阳。玉米收完了,一时间家里人都闲了下来。 分家时拢共就得了三亩地,眼下只等那两亩水稻成熟,除此以外也就没啥活儿了。近一个月的时间没有做螺蛳生意,家里没有了进项,李锦书总是有些发愁的。 要做点儿其他的发明创造她也想不出,所以暂时只能把注意力放在研究吃食上。毕竟是人就离不开衣食住行嘛,为了吃的总是有人愿意花钱的。 然而仔细一想,空间里的辣椒和花椒还没有成熟,之前抽空种下去的蔬菜也还没有长成,弄点儿什么来吃还真成了问题…… 不过,烦恼的间隙,李锦书可没忘了那一亩空出来的地。虽说空间里的蔬菜还没成熟,但是等能吃了的时候总是要拿出来的,所以她得提前给这些突然冒出来的蔬菜找点儿理由。 “娘,河边儿那一亩地空着也是空着,咱们种点儿蔬菜吧!反正蔬菜的成熟期短,赶在入冬之前还能换点儿银子呢。”吃饭的时候李锦书提议道。 叶氏琢磨了一下,点头道:“也是。现在螺蛳的生意不做了,咱们可不能坐吃山空。”更何况娘俩还想着来年修几间新房子呢。这新房子少说也得花十几两银子,总要提前打算一下才行。 母女俩都是说干就干的性子。中午刚提起这事儿,下午叶氏便打算去把地整理出来。赵回闷不吭声,扛着锄头跟着叶氏一起出了门。李锦书自然就抢过了买种子的活儿。 反正她空间里的种子取之不尽,所以何必让叶氏去浪费钱财呢?当然,叶氏对这事儿自然一无所知,因此临出门的时候,她还是给锦书拿了钱的。 怀揣着银子,李锦书搭车来了明阳镇。不过她可没去种子店,而是转身进了粮店。家里的米没多少了,她正好带点儿回去。 打算回家的时候,又想起该给赵回买身衣裳。虽然他才住下来的时候,叶氏也给他添了两套,但是这孩子干活儿太实诚,有一套衣服都磨破了。。 带着新衣裳和粮食,李锦书搭上了回村的车。快要到家的时候,她才闭眼控制自己的意识,从空间里取出来几包提前准备好的蔬菜种子。 第三十五章 种菜 这时候叶氏和赵回已经从地里回来了。李锦书带着东西回去的时候,她正在忙活晚饭。看到女儿买的东西,叶氏倒没有表现出什么不满。 “小回!快出来看看,你妹妹给你买了身新衣裳,你拿进去试试看合不合身。”叶氏笑着将新衣服塞到赵回怀里,又接了女儿手里的米面,转身走进厨房。 赵回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新衣裳,脸上没什么表情,只闷闷地看了李锦书一眼,低声说道:“谢谢。” 李锦书被他这个别扭劲儿逗笑了。看着他转身走进里屋的背影,忍不住啧了几声。 种菜这件事儿明显要比收玉米轻松不少。叶氏负责锄地,李锦书负责种,赵回则负责浇水。撒种子是最简单的,相比之下浇水就要辛苦一点儿了。 虽然清水河就在田坡下面,但是提着水桶上上下下到底是要费些力气的。李锦书的动作很麻利,不一会儿就种完了一块地,而赵回浇水的速度就要慢一些了。 看着阳光之下,赵回那满头的汗水。李锦书良心发现,主动走过去打算帮忙分担一下提水的活儿。 “你休息一会儿吧!我去提两桶。”说着她就伸手去拿已经空了的水桶。 然而赵回的动作比她还要快,抢在她之前把桶提在手上:“我去,你休息。” 看着对方逃似的速度,李锦书有些疑惑,忍不住自言自语道:“这孩子想什么呢?满头大汗的,还跑这么快,不累吗?” 且不管赵回究竟在想什么,反正一家人忙了一天,总算是搞定了半亩田。本来打算第二天去种剩下的半亩田,谁知道半夜竟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这雨一直持续了三天。虽然这点儿雨不至于影响大家干活儿速度,但是叶氏担心两个孩子淋了雨生病,所以还是在家休息了三天。 等第四天的时候,雨终于停了。天放晴了,同时李锦书也感受到气温似乎也没那么高了。叶氏原本还担心地里的菜种子被雨水影响没办法发芽,谁知到了地里一看,半边田居然都冒出了绿油油的小苗。 再仔细一检查,撒下去的种子居然都发芽了,这成活率简直惊人。 “小锦,你这是在哪儿买的种子?”叶氏十分惊喜,所以顺嘴问了一句。 好在李锦书脑子转得快,也装出一副惊喜的样子,回答道:“就在镇上一个路边小摊买的。那小贩说他这种子好得很,我一开始还觉得他在骗人呢,没想到这种子真这么好。” 村里路过的村民,看了这半田绿油油的小苗,也忍不住赞叹道:“柳青妹子,你这种的是什么啊?长得这么好!” “没啥,就是些蔬菜。” “哪儿买的种子啊?我也去买两包。” 李锦书抢答道:“镇上一个街边小摊买的。那个小贩好像是路过明阳镇,婶子你下次去买不一定能找着人。” 妇人脸上露出几分遗憾:“这样啊……” 叶氏见此开始打圆场:“没事儿,小锦买得多,这半块田种完了还有剩的,我就把剩的种子分你。” 妇人听她这么一说才露出满意的微笑,扛着锄头走开了。。 剩下的半亩田同样花了一天的时间。虽说有些辛苦,但看着这一亩刚种下去的菜,锦书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第三十六章 爆米花 之后几天,天气一直阴晴不定的。早上还出了太阳,到了中午就是一阵雨。如此反反复复,其余的事也没法儿干。 叶氏去镇上接了些绣活儿回来做,算是挣点儿钱补贴家用,也算是为了打发时间。李锦书知道长时间绣东西对眼睛不好,本来不同意她做的,但是最终还是被叶氏说服了。 怎么说她也是个成年人,所以也就没有再多言。没事儿可做,李锦书干脆钻进厨房研究吃的。家里最多的就是玉米,因此她就开始打起了玉米的主意。 在现代,吃鲜玉米的人很多,但是吃干玉米的人却没有多少。好在把玉米磨成粉,还是能做出不少美食,所以研究这个也不算太为难李锦书。 不过做来做去,她也只能做出个窝窝头、玉米馒头、玉米发糕之类的东西。这些夏国人都会做,所以根本算不上新鲜,要想拿出去卖钱也卖不了多少。 就在这愁眉不展的时候,李锦书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一种现代小零食——爆米花。这种甜味儿的膨化食品可是现代人的最爱,而且做起来也不难。 不过……她也知道,似乎做爆米花需要用到的玉米粒不是普通的玉米粒,不晓得这夏国的玉米能不能行。 虽然不确定,但总是要试一试才能弄清楚嘛。李锦书准备好材料就开始干起来。 她以前工作之余,总是喜欢做一些吃的打发时间,所以也做过爆米花。这儿没有黄油,她就用菜油代替。按照自己从前的经验开始制作。 第一次没有把控好油温,所以没有成功把玉米爆成花。但是有几粒玉米开了个雪白的小口,这让李锦书看到了希望。 反复试了几次之后,她找到了最佳温度,总算是成功把玉米变成了玉米花。然而放糖的时间没有把控好,所以最后出锅的爆米花有点糊了,看上去也黑黑的,吃起来也带了点儿苦味。 不过爆米花的味道还是有的,李锦书当即就兴奋地跳了起来。 最后一次尝试,她终于成功地做出了爆米花。比起现代的爆米花,味道上还是有一丝细微的差别,但吃起来的口感倒是一模一样。 没想到用夏国的玉米,居然成功做出了现代的爆米花。李锦书高兴地端着这些膨化食品让叶氏和赵回品尝。叶氏尝了一颗,忍不住连连点头。赵回也难得开口说道:“好吃。” 李锦书看着面前这一碗爆米花,仿佛已经看到了白花花的银子,整个人笑得都合不拢嘴了。新的生意就这么定下来了。 因为之前卖螺蛳的事,母女俩已经成了镇上的“名人”了。虽然不至于到家喻户晓的地步,但只要她们把摊点往菜市场这么一摆,自然就会引来不少客人。 爆米花就算不加热也不会影响味道,所以李锦书干脆就在家把东西做好了,这才背到镇上去卖。趁赶集的时候,母女俩加上赵回一人背了一大袋,坐车赶到明阳镇卖爆米花。 明阳镇的人以前哪见过这种小吃啊,听说是玉米做的,所以尝了之后立刻就要掏钱买。 镇上的玉米卖三文钱一斤,而一斤玉米就能做十五份爆米花,因此李锦书给爆米花的定价也就两文钱一包。膨化的一包爆米花看起来很多,所以旁人买起来也不觉得吃亏。。 除去玉米、油、糖的成本,这生意简直稳赚不赔! 第三十七章 见不得好 接着上一次卖螺蛳的火爆程度,爆米花再上新台阶。最主要的是,爆米花能成功模仿的几率比较低,所以目前为止,镇上还是只有李锦书一家卖这个的。 爆米花吃起来十分香甜、酥脆,所以不光小孩子喜欢吃,镇上的大人们有事儿没事儿也都喜欢买上一包尝尝。原本李锦书只打算在赶集的时候卖,见此,她便将售卖的时间改成了一天一次。 一开始叶氏还跟着李锦书一起,接连几天下来之后,她干脆就放手让两个孩子去做,自己则留在家里照看一下地里的菜,忙活忙活家里的杂活儿。 近一个月的时间渐渐过去,天气也慢慢开始往秋天过渡。一天最热的时候也就中午,早上和傍晚开始泛凉了。 地里的蔬菜长势很不错。茄子和辣椒苗已经长得很高了,番茄和大白菜也不遑多让。夏国没有辣椒和番茄,所以一开始它们长出来的时候,叶氏还以为是杂草呢。 李锦书只能编了个谎话:“那小贩说这个番茄结的果子酸酸甜甜的,有一股特殊的清香味,能做菜还能当水果吃。他还说这个辣椒能用来做调料,说不定我们到时候能用这个做点儿新的吃食出来呢。” 叶氏听了也没有起疑心。女儿在做吃的这方面的天赋她已经感受到了,所以隐隐已经有些期待这些“新蔬菜”能给家里多带来一点收入。 这一日,李锦书带着赵回像往天一样上镇上去卖爆米花。正好今天是半个月一次的大集,来赶集的人会很多,所以头天晚上她特意多做了一些爆米花。 俩人现在对外以兄妹相称,加上村里人都知道赵回的身世,所以暗地里都在说叶氏心肠好。两人搭车的时候,自然就碰上了同村的人。 赵回不怎么说话,倒是李锦书笑着同众人打招呼。 “刘婶儿、李婶儿、秀梅姐,你们也去赶集啊。”这三人与锦书最为熟悉,所以一上车她就冲三人笑开了。 坐在最里面的李红柳抢话道:“这不是小锦嘛,这么早就去镇上做生意啊?” “是啊。这不趁着这段时间还暖和,能挣一点儿是一点儿嘛。”锦书不怎么想和李红柳多说,便转头看向李春兰和张秀梅母女。 “李婶儿、春兰姐,昨晚刚做好的爆米花,你们尝尝。”说着又转头看向刘翠,“刘婶儿你也尝尝。” 毕竟是人家拿来赚钱的东西,这边三人也只是意思着抓了一小把。倒是李红柳一点儿都不客气,两只手伸过来捧了一大捧。李锦书也没生气,笑着将口袋重新系好。 现在村里人都知道叶氏母女俩在卖爆米花的事。可惜这玩意儿不像螺蛳那么好复制,就算大家都知道这生意赚钱,然而也没谁有那个本事从中分一杯羹。 好在镇上卖螺蛳的人虽然多起来了,但好歹算是个生意,因此李红柳虽然眼红,可到底也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然而李全福一家可就没那么容易想通了。叶柳青和李锦书还没分出去的时候,在李家除了做点儿杂活也没啥贡献。然而一分家,这母女俩又是卖螺蛳又是卖爆米花的,挣的钱一把一把往口袋装。在李家人看来,母女俩分明就是故意的。。 看得到银子花不到,李家人心里简直就像猫抓似的难受。虽然这段时间没来惹麻烦,但这口气憋着迟早都是要发作的。 第三十八章 占便宜 马车晃晃悠悠赶到明阳镇,李锦书和赵回轻车熟路地背着东西赶到摊位。 两人刚打开袋子,还没开始吆喝呢,就有不少人围上来买了。你一包我一包,一大袋爆米花很快就见了底。好在旁边还有一袋,赵回便转身去提过来。 正在他拆袋的时候,面前买爆米花的人群突然被人挤开。赵回才刚把袋子打开,前面便伸出一双手想要从袋子里抓爆米花。 他反应很快,立刻将袋子往自己面前一拉。李锦书顺着那只手望去,这一看正好看见一张熟脸。 “这不是奶奶和大伯母嘛,二位这是想干什么呀?”李锦书笑着,那笑意却未达眼底。 “还知道我是你奶奶啊,你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李相莲可是摆足了长辈的架子,直接拿鼻孔对着锦书。孙巧月也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眼睛直直地盯着那袋爆米花。 旁边的人本来就对这插队的二人没什么好感,再一看两人的行为,一听老太太的语气,顿时就更加讨厌这两人了。 “老太太,你这有话就好好说话,没事儿骂人家小姑娘干啥?”旁边有看不下去的人插嘴说道。 谁知李相莲转头就冲别人翻了个白眼:“我教训我自己孙女,关你们什么事儿?多管闲事!” “您还知道我是您孙女啊?”李锦书讽刺地扯了扯嘴角,“当初我重病快死的时候,你连个大夫都不愿意给我请,那时候我看您可没把我当孙女。” 旁人一听顿时议论起来。当然,这议论的内容,对于李相莲来说可算不上好听。 孙巧月见此连忙开口,试图挽回:“瞧你这孩子说的。当初那事儿都是误会,你亲奶奶还能这么对你对你啊。倒是你这么不懂事,分家之后连长辈都没来看望过。” 李锦书做生意的时候向来是笑脸迎人,碰到熟客或是带着孩子的,还会多给人包点儿。对待旁边小摊的大人,她也十分有礼貌,因此给大家都留下了不错的印象。所以就算孙巧月这么说,众人也不怎么相信她的话。 只是议论的声音渐渐小下来,显然是大家想要听一听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李锦书也懒得和她们在这个话题上多纠缠,直接开门见山地说道:“我为什么没上门,大伯母就别揣着明白装糊涂了,毕竟说破了丢脸的也不是我。您二位想做什么就直说吧!我忙得很,没空跟你们绕弯子。” 这两人突然冒出来,为了什么,李锦书已经猜到了。不过想要在她手里占到便宜,这两人明显是打错主意了。 李相莲似乎也不想多废话,所以在和大儿媳交换了一个眼神之后,她开口说道:“以前看你们娘俩日子不好过,所以我们两个老的也没有让你们照顾过。现在你们日子好过了,每个月是不是该拿点儿钱出来孝敬孝敬长辈啊!” 她倒是直接,找的理由看起来也算合情合理。然而真相如何大家心知肚明,所以李锦书听完直接气笑了。。 “您打的倒是好主意啊。分家的时候,除了三亩地,连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没分给我们。要不是村里的叔伯婶娘照顾,我和我娘早就饿死、病死了。现在我们日子好过了,你们就想来分一杯羹?奶奶,你怕是打错主意了!” 第三十九章 想得美 “你这孩子怎么能这么说话呢?你奶奶当时那不是没办法嘛,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那么一大家子人,分了家之后我们的日子也不好过啊。就算当初咱们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你作为晚辈,怎么能记长辈的仇呢?” 孙巧月这一番话算是给李锦书扣了个大帽子。夏国从古至今最崇尚孝道,若真让她扣上个不孝的骂名,那以后在明阳镇,李锦书母女俩可就要成为人人唾弃的存在了。 不过李锦书可没被她吓到,正欲开口的时候,一旁站了许久的赵回先忍不住了。他猛地往前跨了一步,伸手就打算去抓孙巧月的衣领。好在李锦书先一步把人拉住,否则今天这事儿还真就成了他们俩理亏了。 “你站一边儿去,别添乱。”她一边小声在赵回耳边嘀咕,一边冲他使眼色。 赵回咬了咬牙,目露凶光,可最终还是听锦书的往后退了两步。 孙巧月那肯放过这样的好机会啊,连忙出声嚷嚷:“哎呀!你们俩还想动手打人啊。李锦书,你胆子可不小啊,敢撺掇了外人殴打长辈!” 李相莲见此也哭号开了:“我这是做的什么孽啊!竟然养出了这么一个白眼狼。运昌啊,我的儿!你走得早,你这好女儿竟然要打死我这个老太婆,我们李家怎么出了这么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啊……” “您好意思说这话,不怕我爹真的在天有灵,晚上从坟地里爬出来啊?”这时候李锦书也顾不上什么礼节问题了。 不过她这句话一出口倒还真把李相莲唬到了。到底是他们做长辈的对不起叶柳青母女,更何况古代人都比较迷信,所以她还真就不敢再继续嚷嚷了。 旁人一瞧这情况哪里还有不明白的。众人顿时都站到了锦书这边儿,开始声讨起李相莲和孙巧月来。 “奶奶,我现在愿意叫您一声,那都是看在我已故的爹的面子上。至于我和我娘当初在李家过的都是什么日子,你们一家心里应该很有数,我也不想在这儿挑明了,让我爹死都不得安宁。分家的时候,我们可都是当着里正的面儿说好的。从此以后,我们母女与李家再无半点瓜葛,两家互不干涉。您要是忘记了,我可以请里正去衙门作证,咱们当着县太爷的面好好说道说道,看看究竟谁对谁错。” 李家祖上都是农户出身,听到县太爷的名号就被震住了,哪儿还敢真的上衙门啊。更何况这回本来就是她们没事儿找事,上了衙门还不得挨板子…… 李相莲带着孙巧月灰溜溜地挤了出去,逃似的消失在了菜市场。两人狼狈的背影引来众人嗤笑。很快,一切恢复原样,李锦书继续卖东西,大家也该干嘛干嘛去了。 赵回刚才被锦书数落了两句,眼下更加不愿出声,整个人黑着个脸只顾忙着装爆米花。李锦书当然看出了端倪,所以趁着间隙拐了拐他的手臂。 “你黑着脸干嘛?生气啦?” 赵回不出声,连看都没有看锦书一眼。 “对不起嘛,我刚才不是故意的。”方才也是情急之下不得已,不过李锦书自认作为一个大人不能和一个孩子计较,所以该低头时就低头。。 赵回又沉默了半晌才嘟囔了几个字:“我没生气。” 第四十章 收水稻 李锦书瘪瘪嘴,见他不再生气也就没有继续说什么。两人卖完了爆米花,这才一起背着背篓搭车回家。路上她还不忘叮嘱赵回,千万不要把镇上发生的事告诉叶氏,免得她听了担心。 赵回闷不吭声,点点头表示回应。 好在李相莲在街上没能从锦书这儿占到便宜,回家后也没去找叶柳青的麻烦,所以叶氏对这些一无所知。 这两天艳阳高照,天气十分不错,村里人也开始忙着收水稻。锦书家那两亩地的水稻虽然不是很多,但总不可能就这样让它烂在地里。可是他们家就两个孩子一个大人,其中有两个还是女的,要想单独完成这收水稻的大工程就有些困难了。 好在村里人多,这个时节哪怕是在外上工的都会回来收粮食,所以请两个人帮忙也不难。他们一家人商量了一下,打算请张家的张自力、张自生两兄弟帮忙。 虽然张家的田地也多,但是他们家最先开始收稻子,加上人也多,所以眼下已经快把田里的水稻收完了。等再过一天,上门去请张家人帮忙就没问题了。 村民相互之间帮忙干活儿很常见,主人家也不需要掏什么工钱,只是要准备两顿饭便足够了。 自从离开李家之后,母女俩便经常得到人家的帮助。叶氏的意思是,正好趁这次收水稻的机会,请张家全家人来家里做客。李锦书没什么意见,赵回自然更不可能反对。 于是叶氏决定第二天去街上采购一些食材回来,把家里缺的农具也一起买回来。下午的时候她再上张家去请人,早点儿把水稻收回来,免得天气变了到时候谷子晒不干就要霉烂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仨就上街去了。锦书和赵回去卖爆米花,叶氏就去买东西。等她这边采购完了,那边兄妹俩也收摊儿了。三人干脆就在镇上吃了午饭,再搭车回清水村。 等下午时间不早了,叶氏就出门请人去了。本来看大家都挺忙,加上自家并没有多少地,所以她只打算请张家两兄弟帮忙的。谁知道从张家出来,叶氏就碰上了李春兰家的张贵,还有周春桃家的赵义。 两人一听说叶柳青在请人收水稻,当即就表示自己正好明天有空,能去搭把手。帮忙的人多两个当然是好的,叶氏也没有推辞,立刻就答应了。 张贵愿意搭把手那是因为自家媳妇儿和叶氏关系好,而赵义两口子平时和叶氏极少说话。不过他们夫妻俩都是老实本分的,和村里人处得都挺好,一家人家庭和睦。此刻赵义也是出于同乡情谊,毕竟人是群居动物,自己说不定什么时候也会碰上需要人帮忙的情况呢。 叶氏回家便将这事儿同女儿说了,同时也将明天准备的请客计划改变了一下。本来打算中午请张家人一并过来的,不过看这情况,恐怕要把请客的时间挪到晚上了。 好在买菜的时候多买了点儿,要不明天恐怕还得跑一趟。 这边,他们正在讨论明天要准备什么菜,不想院子外突然传来一道喊声:“二嫂!你在家吗?” 这声音李锦书并不是很熟悉,不过叶氏显然已经知道来者是谁了。她迅速走出去,抬头就看到站在院子外边儿一身深蓝色衣裳的年轻人。。 李锦书也跟着跑出去,看到对方的脸才想起对方的身份——李家三儿子,李运志。 第四十一章 小叔回来了 李运志的出现让母女二人都有些意外。按说这时候他不是应该在县里上学嘛,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小弟,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叶氏连忙请他进屋坐,眉间除了几分意外还有几分高兴。 李锦书想了想,也开口同他打招呼道:“小叔好。” 李运志点点头,跟着娘俩进了屋。才一踏进门就看到了坐在板凳上的赵回,李运志脸上立刻显露出疑惑的神色:“二嫂,这孩子是……” “这是赵回,我看他一个人可怜,便收留了他,就当多个儿子了。”叶柳青半开玩笑道。 赵回的事清水村的人都知道,所以她只这么一说李运志便了解了。这事儿毕竟跟他没多大关系,所以他也没有提出什么异议,便顺着位置落了坐。 李锦书看赵回跟个闷葫芦似的,忍不住拍了拍他的手臂说道:“这是我小叔,你也得叫叔叔,知道吧!” 赵回看了李运志一眼,又迅速收回自己的目光,低头闷声喊道:“叔叔。” 李运志忍不住笑了,伸手拍了拍李锦书的脑袋:“人小鬼大。” 李锦书对这个小叔并没有什么不好记忆,所以任由对方拍头,她还不忘回一个灿烂的微笑。记忆里李家人对叶氏母女都不好,唯有这个李运志从未对她们说过什么重话,而且他对叶氏这个二嫂向来很是恭敬。 李相莲那老两口子一直很宠这个小儿子,所以只要是李运志在家,他们对李锦书娘俩的态度也会有所缓和。这也是李锦书在李家为数不多的温暖的记忆。 “你不是在县里的书院读书嘛,怎么突然回来了?”叶氏一边给他倒茶一边问道。 “正值秋收,书院放了七天假。我吃完午饭才从县里回来,刚刚才到。一到家我就听大嫂说你和小锦搬出来了,所以来看看你们。” 叶氏如实说道:“我们搬出来得有两个月了,你在书院一直没回家,不知道也很正常。” 李运志喝了一口茶,接着放下茶杯问道:“怎么突然要搬出来?” 他这一问叶氏便沉默了。若是如实相告,又怕他同李家人生了嫌隙,可若是撒谎也不知该如何说道,所以她干脆就不开口。 李运志见此心里已经猜到了七八分原因。他一直知道爹娘不怎么喜欢二嫂和小锦,二哥去世之后这种不喜欢几乎就摆到了明面上,虽然自己在家的时候他们表现得没那么明显,可自己走后是个什么情况他又怎么知道呢。 他清楚叶氏的性子向来懂得隐忍,若是到了连她都隐忍不下去的地步,那可见自己爹娘做的事儿究竟有多过分。这样一想,她们母女搬出来也是好事儿。 于是,李运志便不再追问,转而问道:“听说爹给你们分了三亩地。这两天到处的庄稼都熟了,你们地里的粮食打算什么时候收啊?正好这两天我也在家,可以帮帮忙。” “哪用得着你帮忙,你还是好好在家读书才是正事。”叶氏连连摇头,“我已经在村里请好人了,田也不多,明天一天就能忙完。” 李运志也不同她争执,两人又聊了一会儿他才告辞。 他走的时候太阳也快从西边的山头落下去了。叶氏煮好晚饭,一家人吃完饭后,又开始一起准备好明天要用的东西。等天完全黑透了,他们仨才洗漱好睡下。。 明天可有的忙,必须得早睡才能养好精神…… 第四十二章 秋收 外面的天才蒙蒙亮,叶氏便摸索着起床了。 乡下人干活儿,从来就没有等天亮的说法。等她简单收拾了一下再去田里,请来帮忙的人也都陆陆续续来了。大家各自都带上了镰刀,到了便开始干起活儿来。 今天不需要锦书去田里帮忙,所以做饭的事儿自然就落到了她头上。好在昨晚休息前,该准备的都准备好了,她只需要动手熬点儿粥再摊一些饼子。 这事儿李锦书做得相当熟练。面糊是昨晚就调好的,里面加了鸡蛋和肉碎,煎的时候油也是放足了的,所以才下锅就能闻到诱人的香味。粥在炉子上熬着,等煎饼摊好粥也就熬得差不多了。 另一边,有了几个大男人帮忙,叶氏自然没啥好担心的。不过就在众人刚动手的时候,没想到李运志也拿着镰刀来了。叶氏见此也就不再拒绝,只是向他投去一个感激的微笑。 割下来的水稻还需得拉到村里的晒谷场去脱粒。叶柳青家没有牛车、驴车之类的,便只能靠人背。赵回主动接过了这个活儿,在田间和晒谷场之间来回奔走,却也没有喊一声累。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周围人忙碌的身影也能看清了,大家都在趁着好天气抢收粮食。忙碌间大家还不忘闲聊几句,谈谈你家田里庄稼的长势,说说我家田里的收成。一时间,田间地头倒变得热闹了几分。 等太阳从山东头探出个头,各家各户送早饭的人也都顺着田埂走来了。五六个人的饭,单用篮子提根本装不下,李锦书便装进了家里的小背篓,小心翼翼地从家里背过来。 叶氏老远看到女儿的身影,便招呼着大家休息。不用主人家多说什么,几人就主动从田坡下去,到河边洗了洗手再回来。 “哟~咱们小锦可真能干!”张贵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笑着调侃道。 “贵叔,你这是笑话我呢。”在叶氏的帮助下,锦书把背篓立在了田埂上,这才手脚麻利地拿出碗筷端出鸡蛋饼,接着又帮大家盛粥。 “叔,早上没弄啥好吃的,你们只能将就一下咯。” 赵义从盆里夹了一个鸡蛋饼咬了一口,顿时忍不住睁大了眼睛赞叹道:“小锦这手艺不错啊,比你婶子还厉害。” 李锦书笑了笑:“您要是喜欢就多吃几个,反正我准备得多。” 听了这话众人顿时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乡下人没那么多讲究,大家各自端了碗夹了饼,或站着或坐在田埂上就开始吃起来。 “娘,赵回去哪儿了?”李锦书四处张望了一下,没看到赵回的身影。 “背稻子去晒谷场了,应该马上就回来了。”叶氏也端了一碗粥慢慢喝着。 母女俩话音刚落,锦书就看到了从木桥那头走过来的赵回。她忙低头帮他盛好粥,端着碗冲他喊道:“赵回,吃饭了!快点儿!” 赵回虽然没有回应,但抬头看见锦书的身影后立刻就加快了脚步。他匆忙从河边跑回来,放下背篓接过锦书手里的碗。大人们边吃边聊着,就他一个人安安静静地不吭声。 李锦书看了忍不住叹了口气,正想同这孩子搭句话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声音:“张哥,吃着呢。”。 正在吃饭的众人立刻回头,这就看见一身粗布衣衫的年轻人正从田坡下上来。 第四十三章 秋收(2) “这不是立强兄弟嘛。”张自生立刻笑着冲来人打招呼,“你吃了没啊?” “还没呢,我媳妇儿应该马上就送来了。”周立强说话之间已经走了上来。 热乎乎的鸡蛋饼散发着香味,引得他在路过的时候忍不住驻足观望:“柳青嫂子这是做了什么好吃的,怎么这么香啊?” 几乎同时,李锦书已经在脑海中搜索到了关于周立强的记忆——里正的三儿子。她抬头顺着自家田埂往不远处望去,正巧看到那边在干活的几人,不就是里正还有他大儿子嘛。 想到这里,李锦书的脑瓜立刻就开始转了起来。还不等叶氏开口,她就抢先喊道:“周三叔,这是我早上刚摊的鸡蛋饼,你拿几个过去尝尝吧!” 周立强推辞道:“不用不用,这怎么好意思呢……”可他的眼睛却十分诚实地盯着盆里的饼子,似乎还咽了口口水。 李锦书哪里会给他拒绝的机会,忙走过去从盆里拿了几个饼子出来:“你就拿着吧!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你可别看是我做的就嫌弃啊。” 周立强自然没法再说什么,只好在衣服上擦了擦手,接过锦书手里的鸡蛋饼。又和其他人说了两句话之后,他才拿着饼子往自家田里走去。 李锦书看着他把饼子递给里正还有他大哥,远远瞧见他们又往这边看了两眼,便立刻露出一个微笑。在这村儿里,里正是相当有地位的,同他们一家打好关系总是不会错的。 时间不等人,大家连吃饭的速度都不自觉地加快了。一盆油饼子被吃得一干二净,李锦书收拾好东西后也回了家。期间她往田里送了两次茶水,剩下的时间便都是在家准备午饭。 大约是早饭吃得饱,所以大家干起活儿来也特别卖力。眼看太阳一点点爬到正当空,虽说众人没表现出疲累的意思,可叶氏还是招呼着大家暂时休息一会儿。 农忙的时候午饭时间都比较晚,但这个时候也要开始准备起来了。叶氏一边给大家倒水喝,一边看了看从田坡下走上来的赵回。 “小回,别忙了。回去看看妹妹在煮饭了没有,你也去帮帮忙。” 秋天的太阳虽然比不上盛夏,可到底还是有几分厉害。赵回闷声干活儿没喊累,但叶氏总担心他年纪小身体扛不住,所以正好找个借口让他回家歇一会儿。 赵回点点头,放下背篓往家走去。这边几个大人看着他走远的背影,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孩子是个懂事儿的,可惜爹娘死得太早,这几年就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张自生说道。 赵义跟着点点头:“是啊。这么懂事一个孩子,也不知他那爷爷奶奶是怎么想的。” 张自力一口气喝完碗里的茶,长长地舒了口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啊!多亏嫂子心善,要不这孩子以后是个什么结果就难说了。” 大家闲话了几句便将这个话题抛到脑后,接着拿起镰刀干起活儿来。。 两亩地的水稻还剩下不到一半,张贵和张自生干脆接过了背稻穗的活儿,留下李运志、赵义、张自力和叶柳青在田里继续割稻子。 第四十四章 秋收(3) 赵回跑回家的时候李锦书正在厨房里忙。他一点儿动静也没有就突然出现在厨房门口,可把李锦书吓了一跳。 “你是鬼吗?走路用飘的?”她拍拍胸口替自己顺气。 赵回面无表情坐到灶前开始烧火:“青姨让我回来帮你煮饭。” 李锦书看他这个闷葫芦的样子,实在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看你那满头大汗的样子。这儿不用你帮忙,你先去打盆水洗一洗吧!” “哦!”赵回十分听话,放下火钳就出去了。 对于李锦书来说,煮一顿饭简直易如反掌。食材都是昨天备好的,饭她也已经在炉子上闷好了,只等锅里的鸡炖好了盛起来就可以炒菜了。 今天的午饭十分丰盛:主食是杂粮米饭加馒头,菜有土豆炖鸡、蒜苗五花肉加一个酱香排骨,另外还有炒丝瓜、炒青菜和一个鸡蛋汤。每一样菜锦书都做得很大份,特别是土豆炖鸡,可是炖了一整只鸡呢。 这样的菜色别说是农忙的时候,普通人家就算是过年也不一定能吃上啊。等几样荤菜出锅后,李锦书便抬头冲外面的赵回喊道:“赵回,去地里喊我娘他们回来吃饭啦!” “哦!”赵回在厨房门口探了探头,这才转身离开。 在地里忙了一上午,赵回去的时候叶氏也正打算请众人回去吃饭。几个大男人才刚到院外,就闻到了厨房里传来的香味儿,硬是生生逼得几个男人咽了几口口水。 赵回主动进屋子里擦桌子,又跑进厨房端菜端饭。这边叶氏招呼大家洗了个脸,落座的时候菜也正好上齐了。 “忙了一上午,辛苦你们了,赶紧动筷子吧!” 都是同村的,众人也没有客气。张自力拿起筷子就先夹了一筷子蒜苗五花肉,这才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就忍不住连连点头:“嫂子你别说,小锦这手艺真是绝了,肯定是跟你学的。” “哪儿有这么夸张,你这是看她小给她面子呢。”叶氏嘴里说着谦虚的话,可脸上的笑意却完全止不住。 旁边几人一听也忙不迭地开始动手,尝了一口之后,大家都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夸赞的话不绝于耳,李锦书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知是因为锦书做的饭太好吃了,还是因为大家真的肚子饿了,一顿饭下来几乎就没什么剩下的了。幸好做饭的时候她多做了些,要不然中午这一顿恐怕还不够。 主人家准备了如此丰盛的饭菜,他们几个干起活儿来自然更加尽心尽力。吃完午饭简单休息了一会儿后,大家又匆忙下地去了。这一忙就忙到了下午四五点钟的样子。 将田里的稻穗全部割完,再背到晒谷场用大石碾子脱粒,最后把里面的碎稻叶清理干净,这才装好背回来。晒干这一步就得在自家院儿里进行了。 村里人去别人家帮忙,向来没有吃晚饭的打算,加上叶氏是个寡妇,大晚上的也不方便。所以他们帮忙把谷子背回来之后,便各自打招呼离开了。 说好了晚上要请张家人吃饭,所以张自生走之前叶氏便同他说了一声。张自生连忙表示不用麻烦,可是最终拗不过叶柳青的盛情,到底还是点头答应了。 太阳从西山头沉下去,张家人也从竹林下面上来了。厨房里有李锦书忙活,叶氏干脆就去招呼客人。。 张大爷还没进门,就听他说道:“你看你们还这么麻烦,乡里乡亲的帮个忙多正常,你还非得要请我们吃饭。” 第四十五章 小叔走了 “瞧您说的,您一家帮了我们这么多,这恩情岂是一顿饭就能还得清的。” 叶氏笑着将人请进屋,又和张家两个媳妇儿聊了两句。张自力那一儿一女生得很活泼,张自生的女儿却十分文静。三个孩子跟着大人来做客总是显得有些拘束,这时候叶氏立刻端了爆米花出来“收买人心”。不一会儿他们就玩儿开了。 晚餐比午饭还要丰盛一些,摆了满满一大桌子。张大爷直说太破费,可脸上的笑容却越发慈祥了。家里的桌子小了点儿,大家便挤了挤围坐在一起。叶氏拿出昨天去镇上打的酒,给几个男人都斟上,一大桌人便开开心心地吃起来了。 这一顿饭吃了一个多时辰,吃饱喝足后时间不也早了。张家人带着孩子回去了,而叶氏和李锦书还得收拾残局。 等把厨房收拾干净再洗漱完,时间至少也是十点过了。忙碌了一天把水稻收回来,田里的活儿算是暂时告一段落。这一晚,他们三人睡得很熟,一直到第二天天大亮了才起床。 收回来的谷子还得晒干才能贮藏。幸好接下来的几天都是晴天,所以倒也没出什么意外情况。这几天,叶氏在家照看粮食,李锦书和赵回则是继续去镇上卖爆米花。 叶氏是个闲不下来的,看那一亩地的蔬菜长得好,干脆趁空闲把空着的那两亩地也犁出来种菜。不过这事儿她做不了,便只能请村里有牛的张贵帮忙。 请人帮忙自然少不了煮两顿饭。她还想着上次收稻子的时候,没请李春兰母女俩来做客,所以这一次干脆一起把这事儿办了。 明天李运志就得回书院了,叶氏想了想,还是让锦书去了一趟李家把人叫来。 “二嫂,这么晚了你找我什么事儿啊?”李运志还以为是叶柳青遇上了什么麻烦,所以来的时候表情很是严肃。 “没什么事儿。”叶氏笑了笑,“这不是知道你明天就要走了,所以让你来拿点儿东西。”她说着便转身进屋取了两块银子出来,在油灯的照映下把钱塞到李运志手里。 二两银子,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已经不是个小数目了,李运志哪儿敢接啊。他连忙推拒道:“不行,这钱我不能要。你拿着给小锦用。” “拿着!”叶氏态度强硬,“你二哥不在了,我这个做嫂子的也没什么用,能为你做的也只有这一点儿了。” “二嫂你怎么能这么说呢?”或许是想起了已逝的兄弟,李运志眼中流露出几分伤痛,“你的心意小弟心领了。这几年你在我们家也没过什么好日子,有时候想起来我都觉得对不起二哥。现在看你和小锦日子好过了些,我就已经很高兴了,又怎么能拿你的钱呢?” “你别想这么多,好好在书院读书。你二哥在世的时候,就属你们两兄弟关系最好,现在他不在了,我这个做嫂子也会支持你的。我们娘俩和家里是有矛盾,但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你就把钱拿着,在城里该用就用,可别亏待了自己。” 李锦书也在一旁帮腔道:“小叔,我娘说的一点儿都没错。而且我在镇上买爆米花也存了点儿钱,你就把这些银子拿着吧,要不然我娘也不安心啊。”。 李运志的目光在母女两人之间来回了几次,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把银子收下了。叶氏又叮嘱了他几句,这才让他回家去。 第四十六章 新点子 李运志被李锦书叫出去,李家人自然是知道的。所以他前脚刚走,李家人跟着就开始猜测起来。不过还不等他们猜出个一二,李运志便回来了。 小儿子刚踏进房门,李全福就忍不住问道:“那白眼狼将你叫去做什么?” 李运志听了他对锦书称呼忍不住皱眉:“爹,我说了多少次了,锦书也是你孙女,那是我二哥亲闺女,你怎么能这么说她呢。” 李相莲看父子之间的氛围不对,立刻插话道:“运志,怎么能这么和你爹说话呢?你爹还不是关心你嘛。你倒是说说,她们叫你去干什么?” 李运志十分心累,将怀里那二两银子掏出来,又把刚才发生的一切一五一十地重复了一遍。李相莲看着那二两银子顿时就精神了。 “还算她们有点儿良心,吃了我们家这么多年的饭总算没白吃。”她一边说着一边把儿子塞回小儿子手里,“既然给你你就拿着,你在县城里读书,少不了用钱的地方。” “娘,你们以后对二嫂也不要再那么过分了。我二哥要是在天有灵,见到……”李运志的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李相莲敷衍着岔开了话题。 一旁坐着的李运生和孙巧月夫妻俩眼红地看着那二两银子,说不嫉妒那是假的。明明都是亲兄弟,为什么叶柳青给老三拿钱就不给他们拿呢?这一点他们说什么也想不通。 然而不管他们一家心里有什么想法,叶氏和李锦书都无从得知。 之后两天,淅淅沥沥地下了两场雨。村里各家的活儿都忙完了,大家也难得偷个闲在家歇息。 爆米花生意也没法儿做,李锦书干脆赖在家里不出门了。一场秋雨一场寒,两场雨过后气温明显下降了不少。 早上起床,被冷空气一激,李锦书没忍住打了个喷嚏。叶氏看了看外面的落叶,觉得是该给一家人添几套衣服了。 爆米花的生意依旧兴旺,李锦书打算再干一个月就暂停。反正田里的蔬菜也快长成了,到时候就得忙蔬菜的事儿了。不过究竟要怎么处理这些蔬菜,一时间还真没什么好主意。毕竟数量多少大家都有目共睹,虽然空间里种的已经能收获了,但到时候拿太多出来肯定也会引起别人怀疑的啊。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暂时不外供,可是内部消化的话又要怎么做呢? 这一天,李锦书看着地里种植的辣椒和番茄,心里突然就来了主意:“反正现在天气也渐渐冷了,要不到时候搞个串!” 反正再过一段时间辣椒也成熟了,正好拿来实验一下,看夏国百姓能不能接受这个口味。虽说花椒还没种出来,不过到时候改良一下,应该是没问题的…… 一想起这个,李锦书就开始在家里研究起来了。她计划到时候锅底就准备两种口味,一种用辣椒一种用番茄,免得到时候有人接受不了辣。 不过,要想做这个生意,再去街边摆摊儿显然是不现实的。如果可以的话,李锦书更想在镇上租一个店面,不用很大。。 心里虽然有了这个想法,不过她并没有打算马上就和叶氏说。等到时候李锦书把东西做出来了,用事实才更容易说服她嘛。眼下她还是要先顾好自己的爆米花生意才行。 第四十七章 好日子 就这样,又是半个月时间过去了。田里种的第一茬蔬菜终于成熟了。 矮矮的茄子树上挂着一个个穿紫袍的茄子,白菜看起来也是“白白胖胖”的十分讨喜。一个个红彤彤圆滚滚的番茄挂在枝上,让人看得垂涎欲滴,锦书都忍不住顺手摘了一个啃起来。只是辣椒还未全部红透,半青半红的藏在辣椒树之间。 为了防止这些蔬菜被山里的动物糟蹋,叶氏一早便请了做了竹篱笆。不过偶尔还是有小动物翻过篱笆跑进来偷吃,所以赵回便主动承担了守护蔬菜的任务。 说来也怪,这些蔬菜几乎从未被施过肥,更别说洒农药了,然而它们就是长势喜人,而且一个虫子都不生。李锦书想来想去,觉得大约是因为这些种子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吧! 发现它们成熟的时候,李锦书便迫不及待地摘了一些回去,当天中午就做了肉沫茄子、番茄炒鸡蛋和辣椒炒肉。叶氏从来没吃过这些菜,不过对于女儿还是相当有信心的,所以拿筷子夹菜的时候更是一点儿犹豫都没有。 赵回就不用说了。反正他是从来不挑嘴的,一直都是锦书做什么他吃什么。 然而两人的反应有些出乎锦书的预料。叶氏吃完后眼睛瞪得老大,直言这些菜和最开始的炒田螺不相上下,就连赵回都难得开口说好。 他们俩接受新事物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搞得李锦书都有些不太敢相信他们的反应。不过她对自己的厨艺还是有信心的,因此表现得相对而言要淡定许多。 “娘,你觉得我们把这些菜拿出去卖怎么样?”趁此机会李锦书打算和叶氏商量一下开店的事。 “当然可以啊,这些菜我以前都没有见过,说不定在夏国都还是独一份儿呢,卖出去绝对会受欢迎的。”叶氏笑得合不拢嘴。她现在似乎也在无意中被女儿影响,有点儿掉进钱眼儿里了。 “那……咱们在镇上开个小铺子怎么样?”李锦书紧紧盯着叶氏的表情,生怕她不同意。 谁知叶氏连考虑的意思都没有,看了看女儿一眼就直接答应道:“好啊,你想怎么做,娘都支持你。” 说服叶氏比想象中来得更轻松,锦书一时间竟有些反应不过来…… “娘,你这么容易就答应啦,难道不怕到时候这些菜卖出去?” “怕什么,不是还有你嘛。”在叶氏眼里,女儿俨然成了无所不能的小精灵,“娘相信你。就算到时候失败了也没关系嘛,反正咱们一家人一直在一起就好了,大不了从头再来!” 处于思想落后的封建社会,难得有人会像叶氏这么开明。和几个月前懦弱、隐忍的叶氏相比,李锦书突然发现她确实改变了不少。至少她笑的时候多了,说话的语气也不再那么唯唯诺诺…… 这样的改变是李锦书乐意看到了,所以她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然而在把目光落到一旁的赵回身上后,李锦书又生出几分无奈:这孩子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在一起住了这么久了,还是像个闷葫芦。。 “娘,你放心,女儿我以后一定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等攒够了钱,明年你想修个什么样的房子咱们就修个什么样的,咱们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穿什么穿什么!” 第四十八章 开店 开店的计划就这么提上日程了,李锦书首先要做的便是在镇上找一个合适的店面。 然而明阳镇就这么一个地方,要想找到合适的店面实在不容易。没办法,李锦书只能去镇上的牙行碰碰运气。在走了两家之后,她终于物色到了两家还算不错的铺子。 其中一家位于菜市场内,店面的大小级占地位置都十分合适,可惜这铺子只卖不租,而且要价还不低。李锦书总不能把手里的钱全都砸进去吧!所以最终她只能遗憾地摆摆手。 另一家铺子在一个三岔路口,位置不错但是面积要小许多。在看了图纸之后,母女俩都有些犹豫。但锦书认真考虑了一下,决定先去实地看看再说。 牙行的伙计仍旧不死心,指了指第一家铺子的图纸,试图说服叶氏:“我觉得没有比这间更合适的了。这么大的铺子光线又好,而且来往的人也多,虽然贵了点但绝对是划算的!要不您再考虑一下,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李锦书在一旁尴尬地扯扯嘴角。要是她有钱买,根本就不用这么纠结了。 叶氏看了女儿一眼,微笑着说道:“我们家大事都是我女儿做主,就听她的,去看看那家小点儿的铺子吧!” 伙计觉得很是遗憾,可人家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他再强求也没意思了,便只能带着他们去了第二家铺子。 第二家铺子位于明阳镇主街的一处三岔路口,若是把店开在这儿倒是完全不用担心客流量的问题。铺子的右边是一家杂货店,左边是一家成衣店,虽然地方小了点,但李锦书发现这家铺子外面竟然还有一块空地。 在看到空地之后,她就有些心动了。 “小哥,店铺外面这块空地我们能使用吗?” 伙计连忙回答道:“没问题。以前这儿开的是一家包子铺,老板就在这外面搭了个棚子卖包子,你要是需要也可以搭个棚子。” 李锦书听完后心里已经有了租的想法,不过她倒没有立刻就做决定,而是继续问道:“我们可以进铺子里面看看吗?” “当然可以!”伙计拿出随身携带的钥匙迅速打开房门。 铺子里面确实不大,整个屋子称长方形,除开里面的后厨位置,剩下的最多只能摆三四张桌子。不过李锦书估算了一下,若是把门口那片空地利用起来,还能摆上四五张桌子,这样算起来就正好适合。 之前的犹豫全部一扫而光,李锦书当即拿定了主意:“小哥,就这间了,先租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离过年也不远了,到时候铺子的生意肯定要暂停。而且李锦书目前确实没有更多的银子来付租金,六两银子已经不少了。 伙计倒没表现出什么不满,笑着说道:“好嘞,那咱们现在就回去把文书签了?” 李锦书点点头,母女俩跟着伙计回了牙行。等办完手续交了银子,伙计才把店铺的钥匙交给锦书。 李锦书拿着钥匙,嘴角忍不住往上翘:“娘,咱们以后也算是有家产的人了。”。 叶氏无奈地点点女儿的脑袋:“别光顾着高兴,咱们得快点把铺子收拾出来,还要把东西添置齐才能开张呢。” 第四十九章 准备 等兴奋的劲头过了,李锦书才意识到开店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店铺开张之前,她们得找人把铺子重新装修一下,桌椅板凳什么的也要买齐,厨房需要的东西也要备好…… 要做的事实在太多了,李锦书只能一件件慢慢来。 首先就是装修了。娘俩现在没什么钱,所以李锦书并没有在这个上面花大功夫,只是找人修补了一下墙壁、屋顶,再把整个铺子里里外外打扫干净。为了不让墙面看起来太单调,李锦书还特意用树枝、松果之类的东西做了些手工饰品挂上去,这样客人走进来一看倒也觉得颇有意思。 桌椅都是买来的,整个铺子看起来焕然一新。先不说到时候锦书做出来的吃食味道如何,旁人光是看这干净整洁的铺面就更愿意踏足。 忙忙碌碌好几天,准备工作才终于完成。叶氏请人看了日子,决定在两天后正式开始营业。李锦书虽然对这种迷信行为不怎么感冒,不过也并没有提出异议。 空下来的这两天时间,锦书便开始在家实验起锅底来。这事儿相对而言就要轻松多了。叶氏看她在厨房里忙活,忍不住问道:“小锦,我们这店里究竟要卖什么东西啊?” 李锦书一拍脑袋:居然把这茬儿忘了。虽然叶氏和赵回已经尝过了新蔬菜,不过自始至终锦书都没和他们说过开店的具体内容,要不是叶氏问起来,恐怕等到开店的时候她都不会记起来。 “我打算在店里卖串串香。” “串串香是什么?”叶氏一脸疑惑,她还从未听过什么食物叫这个名字的。 于是,李锦书便简单解释了一下:“说白了就是把蔬菜和肉放进烧开的汤里面煮熟了吃。我们把不同的蔬菜和肉用长长的竹签串起来,客人喜欢吃什么就拿什么,现煮现吃十分方便。而且我还准备了辣椒和番茄两种锅底,喜欢吃什么味道也能自己选择……”唯一有点遗憾的就是没法做鸳鸯锅,要不肯定会更受欢迎。 叶氏听完顿时恍然大悟,不过她同时也想到了另一件事儿:“那岂不是要提前准备好竹签?” 李锦书猛然惊醒:我居然把最重要的东西忘了。还好离开店还有两天,现在准备竹签也来得及。 “娘,幸好你提醒我,要不到时候咱们就不能按时开业了。” “你呀就是忙昏了头,忘了也正常。” 李锦书拍拍自己的脑袋,又继续说道:“娘,我们需要的竹签数量还挺多的,光靠咱们三个恐怕来不及,要不咱们在村里请人帮忙吧!” “行,我一会儿就去找人。” “我看……找张家两位叔叔或者张贵叔吧!竹签要得多,咱们可以按数量给他们付钱。” 总是让别人白帮忙也不行,李锦书想得周全,叶氏也点点头。 吃过饭之后叶氏便出门找人去了。她先去了张家,可惜张家两兄弟都去镇上做工了。没办法,叶氏只能去找张贵。 李春兰正准备去洗衣服呢,刚把脏衣服找出来就看见叶氏站在了院门口。 “叶妹子,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坐。” 叶氏走进去也不啰嗦,直接把自己准备开店要请人做竹签的事说了。。 李春兰顿时就笑了:“这是好事啊,你张哥正愁这两天闲下来没事儿做呢。”说着她转头看了丈夫一眼:“看,我叶妹子多仗义。” 第五十章 开张 张贵心里也高兴,毕竟这会儿大多数人都闲着,就算是去镇上找活儿也不一定能找得到。更何况做竹签是个简单活儿,要不是叶柳青和李锦书想着他,这钱也到不了他的口袋。 “没问题,这事儿就交给我了。” 叶氏当然十分放心,不过该说的她还是要提前说清楚。比如这竹签要多长多粗,还有工钱怎么算之类的。 “钱我就按竹签的数量给你算,一百根竹签十文钱。你先做个五百根吧!还有,其中两百根得在竹签头上点上红漆……” 竹子在村里随处可见,张贵只需要花点儿力气就行,所以这活儿简直是赚到家了。他笑着连连点头:“放心,你来找我就算是信得过我,我保证跟你做好!” 多的话叶氏也不用说,坐了一会儿之后便放心地离开了。回家之后,李锦书已经把两种锅底鼓捣出来了,一家人晚上便尝了一下这“串串香”的味道。 当然,失望是绝对不可能的,叶氏和赵回都吃得饱饱的。李锦书见此就更加自信了。 开业的头一天,李锦书带着叶氏和赵回在家备菜,同时也要准备好锅底需要的调料。这些东西总不能等客人点了之后才开始做吧,要不也太耽搁时间了。 李锦书做了两大桶调料,一桶辣味的一桶清淡的番茄口味的,打算到时候拉到店里去,需要了就舀两勺再直接放汤就行了。汤她计划用大骨、和剩下的鸡架、鱼骨来熬,这样就算是清淡的番茄锅底也会变得十分鲜美。 穿串用的肉和菜都是当天买的,或是从地里现摘的。家里种的蔬菜种类有限,母女俩干脆商量着就在村里找人买了一些,鸡也是在村民们那儿买的,鱼则是赵回从河里捉的。 一切准备就绪,终于到了开业这天。 外面天都还没有亮,李锦书便租了村里唯一一辆牛车,拉着在家里准备好的调料以及食材从清水村出发了。到了镇上,叶柳青和赵回忙着把桌凳搭好又简单打扫了一遍,而李锦书则忙着熬汤。 等到太阳升起,一切都收拾好之后,李锦书三人站到了店外。叶氏提前备好了鞭炮,赵回正好在此时点燃引线。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之后,李锦书揭开了刻着店名的牌匾上的红布。 “十里飘香食肆”几个大字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听见鞭炮声的街坊纷纷凑过来看热闹,路过的行人也忍不住停下脚步。 “各位叔伯婶娘,今天是小店开业的日子,欢迎各位到小店来坐一坐。”李锦书嘴巴甜得很,加上长相乖巧,首先就赢得了众人的喜爱。 “开业前三天,只要是来就餐的客人,小店将免费赠送爆米花一份。另外,前十位就餐的客人还能享受半价优惠。”作为一个拥有现代灵魂的古代人,这些常见的促销手段李锦书再熟悉不过了。 她这么一喊,围观的人里面有不少都开始往店里挤。虽然大家都是冲着半价以及爆米花去的,但是进店之后才发现环境似乎还挺不错的,而且架子上摆着的串也让他们倍觉新鲜。。 有人忍不住立刻就开始询问起来,李锦书则是不慌不忙地简单介绍了一下如何点餐如何吃。听完后众人一片了然,顿时都寻了位置坐下开始选择锅底,有的则走到架子前开始自觉取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