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生 平行世界。 二零(22)年。 一个普普通通新型农村的楼房里,徐福贵静静的躺在床上,手里紧紧攥着一个碧绿色的珠子。 他浑身骨瘦如柴,黝黑的皮肤弥漫浓浓死气,双眼满是浑浊,眼看已经到生命大限。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徐福贵回光返照似的从床上起身,穿上一双老旧布鞋,一步一步艰难朝外面走去。 走出楼房,一条笔直的公路横穿整个村子,村子里的家家户户都新修了楼房,虽然依旧是农村,但生活质量却丝毫不下城市。 他虽然没有本事,但国家对他好,照顾他是个孤寡老人,出钱给他俢了一个楼房,每个月给他发钱,让他老年着实好好享受了一把。 发展的真快啊,哪像他以前,一直住的是茅草屋子,村里大多数人也都是土墙屋子。 徐福贵踏上公路,朝村西走去,终究是到生命大限,没走两步,整个人就气喘吁吁。 可执着的信念却支撑他一直走到村西的竹林,来到了五座坟头前。 “家珍,有庆,凤霞,二喜,苦根,我终于来了。” 看着这五口简陋的土坟,徐福贵苍老的面容上出现由衷的笑容。 他早年输光家产,从一个家缠万贯的少爷变成家徒四壁的穷人。 可这不是最糟糕的,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发生意外,让他一生都在后悔和遗憾中度过。 二儿子有庆从出生就开始吃苦,都怪他没本事,好不容易长到十多岁,结果有一次因为给校长献血,活活被医生抽血给抽死了! 大闺女凤霞打小乖巧懂事,长相随她妈,那叫一个漂亮,可惜小时候因为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 随后和心地善良的二喜结婚,算是找了个好男人,没想到因为产后大出血死去。 家珍因为儿子女儿先后死去,加上早年劳累过度,过后不久也死去。 女婿二喜在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活活砸死,一家人只剩下他和外孙。 可是他没本事,外孙长时间吃不到好东西,一次煮了豆子,外孙苦根一次吃了太多,活活被撑死了。 好好的一家人,跟着他不仅没有过一天的好日子,甚至先后死去。 更加讽刺的是,他居然还活了这么长时间,一辈子没病没痛,今年足足一百岁了! 有时候他都在想,是不是老天爷都觉得他的亲人太可怜,所以才可怜他,让他多活了这么些年。 “咳咳......” 徐福贵躺在家珍的坟头,眼睛几乎都快要睁不开,死亡近在咫尺,但他心里没有半分害怕,反而充满了期待和释然。 孤寡老人的生活,他已经过够了。 “家珍,我来了,别怪我这么久才来找你们,下辈子,我们还做夫妻......” 恍惚中,徐福贵闪过这么一个念头,随后意识彻底陷入昏暗。 而就在他死亡的刹那,他手中的碧绿色珠子却幽幽一闪。 ...... ...... 一九(45)年。 “我重生了!?” 一间破旧的茅草屋里,徐福贵狠狠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感受到真实的痛感,不可思议的说道。 打量周围,茅草屋不大,阳光透过屋顶的缝隙在泥土地面落下光斑,墙壁是用最简单的木板隔开。 房间里家当很少,只有一张不大的竹片床,一张小桌子,角落零零散散放着一些工具,鼻尖淡淡传来一股茅草味道。 这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熟悉的让他热泪盈眶,轻轻用双手抚摸粗糙的竹床,又忍不住站起来,贪婪的打量这个茅草屋。 他没想到,世间居然真的会发生这等离奇的事,一个死去的人,能够重生到过去! 这是老天爷开眼了? 激动了好一会儿,徐福贵突然神色一动,擦掉脸上的鼻涕泪水,闭上眼睛集中精神感受脑海中的异样。 足足过了好一会儿,他双眼里才露出明悟的神色。 他重生过来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起因居然是他偶然在山林里捡的一颗碧绿色珠子。 这颗碧绿色珠子的来历已经不得而知,跟随他一起重生,现在待在他的识海里面。 碧绿色珠子似乎已经失去了灵性,只留下一个自带的空间,徐福贵心头一动,将意识集中到这片空间中,来到了珠子里面。 空间不大不小,大概也就百平左右,高度无法测量,除此之外,这个珠子便没有其他任何功能,只能拿来当做一个储物空间。 可即便如此,徐福贵依旧被这惊喜砸的晕乎乎的,整个人乐的合不拢嘴。 他深知,这个世道的日子可不好过,动荡更是一茬又一茬,现在有了这个空间,加上自己知晓以后的历史大势,带着一家人好好生活应当是没问题的。 至于更大的志向,比如去做历史的弄潮儿什么的,他完全没有这个想法。 他一辈子也就是个普通的庄稼汉,就算运气好点儿重生了又怎么样,自身没有能力,一切都是枉然。 激动了好一会儿,徐福贵终于接受了现实,上辈子足足活了一百岁,再大的风浪他也见识过。 无论发生什么事,立足当下才是最重要的。 他将意识回归到现实,感受着这幅年轻又充满活力的身体,忍不住垫脚跳了跳,丝毫没有上辈子老去的无力和腐朽。 在年轻身体的滋润下,他古井无波的心境似乎也有些波动,整个人的心态显得更加年轻。 可一辈子的生活沉淀是无法抹去的,年轻的相貌上,带着和这个年龄不符合的沧桑,特别是一双黑色眸子,看起来相当老练。 徐福贵捏了捏拳头,用力挥舞两下,空中传来呼呼的风声。 走到床边,轻轻一抬,竹床便离地而起。 自己的力气也变大了许多,思维能力似乎也得到了提升,回忆各种事情相当容易,这大概也是重生的福利。 重新躺回硬邦邦的竹床上,抬头看着房顶的茅草,徐福贵开始回忆现在的时间点。 敏锐的思维能力让他很快得知了现在家里的情况,他刚刚输光家产,被迫从祖宅搬到这里的茅草屋。 家珍肚子里的孩子已经足足八个月大了,徐母还没有犯病,凤霞耳聪目明。 更关键的是,上辈子被他活活气死的徐父,此刻也还好好的...... 第二章 初见家人 上一世,徐父是在上厕所的时候绊倒摔死的,可是老人家上了一辈子的厕所,怎么单单就这时候出了意外? 想必是因为他这个不争气的儿子输光了家产,心里接受不了,活活被气死。 一念及此,徐福贵心里满是愧疚,酸涩涌上鼻尖。 不过,心里也有庆幸,虽然失去了家产,但好歹保住了命。 他可知道,这些家产现在是香馍馍。 一百多亩地可不是个小数字,他上辈子去县城的足球馆看过,这么大的一个足球场,也就十亩地多点儿。 一百多亩地,那就是十多个足球场!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重生回来后,总是喜欢想以前的事情。 他再次看了看这个茅草屋,不由自主轻笑起来,这辈子,可千万不能重蹈上辈子的遗憾。 “爹!” 一道响亮清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紧接着木门被推开,进来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女孩。 女孩长的很精致,身上虽然穿着粗布衣裳,但皮肤白白嫩嫩,特别是一双眼睛,像是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 头上扎着两根冲天羊角辫,带着天真烂漫的笑容,嘴角还有一个可爱的小酒窝。 这便是他的大女儿,凤霞,徐凤霞! “爹,你醒啦?”凤霞仰头,脸上笑容更甚,将手里的一朵野花举起,“爹,这是什么花?” 徐福贵压住鼻尖的酸涩,他已经不知道有多久没有听到自家女儿的声音了。 “凤霞......过来,让爹好好看看你。” 徐福贵蹲下身,擦了擦凤霞脏兮兮的脸蛋,又揉了揉她的肩膀。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可爱的孩子,居然会在一次发烧中变成聋哑人。 说起来也是他的责任,他没有当好这个爹,被南方军队拉去做了壮丁,留下妻子一个人照顾一双儿女。 “爹,你声音咋沙了?” 凤霞歪头,伸手搂着他的脖子,“爹,你都好久没有抱我了。” 徐福贵前几年迷上了赌博,对女儿没什么关心,难得闺女还认他。 “好,爹抱,凤霞......是爹对不起你们。” 说着,轻松将凤霞抱起,闺女不轻,前几年吃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身体营养没少过。 要是照着前世被酒色掏空的身体,说不定还真抱不了多久。 还好重生后身体素质大大提升,别说凤霞了,就是一百多斤的东西,抱起来也是轻轻松松。 “爹,你病是不是好了?” 凤霞脑袋搭在他的肩上,享受问道。 “嗯,爹的病好了,爹现在浑身都是力气,就想去干活,挣钱给我家凤霞买糖吃。” “咯咯咯,我等着爹的糖。” “凤霞。” “?” “你可要一直好好的,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凤霞歪了歪头,咧嘴一笑,嘴角的酒窝很是明显,“那我天天给爹说话。” “你们爷俩说啥呢,哎呀凤霞,快下来,你爹发着烧呢,哪有力气抱你。”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进屋子,看见这一幕,连忙呵斥道。 此时的家珍,刚刚从少姑奶奶变成普通百姓,皮肤细嫩白皙,手上没有一个茧子,头发也是梳的整整齐齐,正是最美貌的年纪。 可她似乎已经适应了普通百姓的身份,身上的旗袍换成了粗布衣裳,腰上还拴着围裙,手里拿着锅铲。 “福贵,你没事吧,我看看还烧不烧。” 家珍走过来,看着直勾勾盯着她的福贵,有些担心的用手在他额头上贴了贴。 “烧终于退了,福贵,你可千万不能再胡思乱想了,这个家以后还得靠你,家产输了就输了,只要咱们一家人好好的就行了。” 徐福贵反手握着她修长白嫩的手,“对,只要咱们一家人好好的就行。” 家珍脸蛋一红,轻声道:“那你以后可再不能去赌了。” “不赌了,再赌我就叫爹把我这双手给砍了。” “不许瞎说,赶快呸呸呸!” 福贵笑了笑,一手抱着凤霞,一手轻轻将家珍搂向自己怀里,“家珍,以前我是个混蛋玩意儿,辛苦你了。” 家珍不适的挣扎了一下,听到这话,奇怪问道:“福贵,我咋感觉你烧退了后,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徐福贵摇摇头,没有说什么。 虽然家珍是自己最亲近的人,但是重生的事情他不打算说出来。 举头三尺有神明,重生这种事情烂在自己肚子里就好,没必要让其他人知道。 家珍也没多想,心里甚至还有些高兴,自家男人在大起大落后,似乎终于醒悟了。 “好了,快放开,大白天的,让娘看见了笑话。” 家珍挣脱他的怀抱,让凤霞快下来,出去洗手准备吃饭。 福贵跟着走出屋子,出门就是一片茂盛的绿草地,旁边还有两座紧挨着的茅草屋,连个院子都没有。 院子里,一位满头银发的老妇人正在劈柴。 徐福贵连忙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斧头,“娘,我来吧,您去歇着。” 徐母愣了一下,旋即高兴道:“福贵,你好了?算了,你还是好好歇着,先把身子养好。” “妈,你放心吧,我没事了,你去歇着就行,以后这些事儿,都交给我。” 徐母欣慰的点点头,一扭一扭的走开了些,她裹过小脚,加上年龄大了,走路不利索。 而且大半辈子都在徐家当夫人,从来没干过这种粗活。 这两天搬来茅草屋子,儿子受不了打击发烧躺在床上,家里的顶梁柱要出去借粮,儿媳妇肚子大了不能干活,家里家外只能她操持。 就这两天,她的头发就全白了,多半是愁的,愁自己儿子挺不过去,也愁未来的日子。 不过还好,福贵总算是醒过来了,还知道主动干活...... 第三章 来顺和长根 天色已是黄昏,血色夕阳靠在山巅,将漫天云霞染成红色。 徐母坐在门槛上,轻轻锤着自己的膝盖,嘴角带着笑容,满心欢喜打量自己的儿子。 “福贵,你可当心点儿,别劈着自己的脚咯,你以前没干过活,不知道怎么使力气。” “还有,这斧子不是我们的,是借隔壁孙家的,可不好给人家砍坏了。” 徐福贵应了一声,腰腹用力,将手里的斧头甩出一个好看的弧度,脚踩着的木柴立马被劈成两截,整个过程流畅不已。 一边劈柴,一边打量绝美的黄昏,或许是心里高兴,他也有闲情欣赏周围的景色。 不像上辈子,自从家人一个接一个离开,他对周围的关注便越来越少,日子也越发麻木。 “福贵,你啥时候学的劈柴?” 徐福贵手上动作不停,再次拿出一块木柴压在脚下,“这有啥学不学的,以前看别人劈过,人家咋劈的我就咋学。” 徐母高兴的拍腿,“好,我家福贵是个干活的好手。” 说话间,徐福贵又劈了两根柴,徐母连忙道:“福贵,慢点儿,你慢点儿,刚退烧呢,干活可不能太猛了,身子吃不消。” “没事儿,娘,我身子好着呢。” 重生后,身体素质大大增强,手中六斤的斧头像是没有重量一样,拿在手里轻飘飘的。 连续劈了好几块柴,连热身的效果都没有,显然体力也比上辈子好了很多。 现在的他,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力气。 “对了,娘,爹到哪里去了?” 徐福贵有些疑惑,上辈子,他们搬到茅草屋的第二天,徐父在蹲茅厕的时候意外摔倒去世。 可他的记忆力,如今是他们搬来茅草屋的第三天,但是徐父依旧好好的。 他猜测,这其中怕是因为自己发烧躺在床上昏迷的原因,导致徐父不得不重新挑起一家之主的担子,不敢轻易死去。 或许从他发烧重生的那一刻开始,蝴蝶效应已经开始扇动翅膀。 “你爹呀,你爹出去了,说是借点儿粮食回来,唉,我们吃啥都无所谓,就是苦了家珍,她肚子里还有你的孩子.......” 徐福贵沉默,旋即笑了笑,“放心吧娘,我会想办法的。” 刚刚重生,他脑子还有些乱,虽然不知道从何下手,但养活一家人,他还是有信心的。 徐母又说道:“还有长根和来顺,他们去山上找柴火去了,地上的这些木柴,全是他们扛回来的。” 徐福贵停下手中动作,抬起头,“长根,不,根叔和来顺没有走?” 长根是他家的雇工,和徐父一个岁数,一辈子都待在徐家,按理说他徐家该给他养老。 没想到他徐家一下没了家产,上辈子长根为了不拖累他们家,主动离开去外面当了乞丐,日子凄惨无比。 至于来顺,则是从小被徐家收养,在他身边当个随从,长的牛高马大,打架是一把好手。 上辈子同样被迫离开徐家,后来听当乞丐回来的长根说,来顺被骗子团伙活活打死了。 这两人,虽然没有徐家的血脉,但早就是他徐家的人,是徐家亏欠了他们。 如果有可能的话,徐福贵这辈子想把两人留下来。 徐母看着有些激动的儿子,摇了摇头,“对,你就该叫根叔,现在再不是以前了。” “你爹和他俩也说过,是我们徐家对不起他们,是去是留,任凭他们做主。” “可是长根和来顺说要等你病好了再走,他们放心不下你这个少爷。” 啪! 大腿粗的木柴被劈成两段,夕阳将徐富贵白皙的脸蛋映成红色,“是我们徐家对不起他们。” 这时,一道洪亮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少爷,您醒啦?!” 一道称呼,徐福贵陷入恍惚之中,他已经不知道多久没听到有人叫他少爷。 抬头一看,一个身形魁梧的汉子,肩上扛着一大捆木柴,脚步稳健跑过来。 木柴全是婴儿拳头粗细的树枝,整齐的用竹条捆绑在一起,看上去绝不下八十斤,但在他肩上似乎完全没有重量似的。 这光头汉子便是来顺,别看长相很粗犷,实则岁数很小,比他整整小五岁,刚刚成年。 他身后跟着一位驼背的老汉,老汉便是长根,连连叫来顺慢点儿,他跟不上脚步。 来到徐福贵跟前,来顺随手将木柴扔到地上,发自内心高兴道:“少爷,您醒啦。” 抬头看着眼前的魁梧汉子,脑海中逐渐模糊的身影再次变得清晰,他无声点点头,想起来顺前世的遭遇,心里不由得更加愧疚。 来顺不善言辞,见少爷沉默,也没多想,只是一个人傻笑。 长根气喘吁吁的跟上来,徐福贵连忙将他背上的枯草接下来,“根叔,苦了你了,这么大年纪还跟着我们受累。” 长根愣了一下,局促的搓了搓手,“少爷,你这,我是长根啊,这这这......” 徐福贵豁达道:“根叔,以前是我这个混小子不对,成天没大没小,你一直都是我的叔,就该这么叫。” “还有啊,以后我再不是少爷了,千万不要少爷少爷的叫我,叫我福贵就成。” 长根和来顺齐齐摇头,异口同声,“不,少爷一直是少爷,就算少爷没了家产,照样是我们的少爷,我们要一辈子跟着少爷!” 徐福贵脸色有些动容,劝道:“不管怎么样,以后别称呼我少爷,我们现在都是小老百姓,知道不。” 少爷这个称呼在这几年或许还比较吃香,但新兔国一旦成立,便会成为烫手山芋。 正好趁着这几年时间,如同前世一样,让人们对他们一家的地主印象淡化。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可是我不叫少爷叫什么?” “叫我贵哥就行。” 来顺脑子一根筋,闻言立马答应下来,傻笑着补充道:“那少爷,你可不能赶我走,根叔说等少爷醒了我们就要走,可是我不想离开少爷。” “来顺!”长根狠狠拍了一下他的手臂,黝黑的脸胀的紫红,“我不是交代过你不许说这些话嘛......” 第四章 做了龙二? 来顺委屈的眼眶都红了,低着头,“可是离开了少爷,我该咋活啊。” 长根张了张嘴,叹了一口气,沉默不语。 如果有选择,他也不想离开徐家。 相比较于来顺,他待在徐家的时间更长,一辈子早就扎在徐家了,他也早就把自己当成徐家的一份子。 正因为如此,在徐家输光家产后,其他雇工纷纷离去。 但他经过深思熟虑,最终还是决定等少爷好了以后,再离开徐家。 原因很简单,只是单纯为了不拖累徐家,毕竟他现在年老体衰,已经干不动活了,留在这里完全是负担。 至于来顺,虽然年轻力壮,但是饭量也大,一顿饭就够一个普通大汉吃两顿。 放在以前的徐家,这点儿饭量根本不算什么,但现在徐家落魄了,来顺便成了巨大的负担。 在山里找柴火的时候,长根就和来顺嘱咐过,等少爷好了他们就离开去城里讨生活。 以后要是想徐家了,就回村里来看看。 “少爷,我不想走,你放心,我能干活嘞,大不了以后我少吃点儿就行了。”来顺低着头,语气里带着一丝恳求。 徐福贵嘴角露出一抹微笑,一双眼睛明亮无比,嘴唇蠕动,铿锵有力的说道:“谁说我要赶你们走?就是你们想走,我也得用绳子拴着你们!” “不就是两口饭嘛,少爷虽然没了家产,照样能养得起你们!” “不走!来顺,根叔,你们谁也不能走!” 重活一世,徐福贵不想活得那么窝囊,这些亲人,他一个人都不想再丢掉。 长根和来顺的眼眶瞬间红润,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来顺,根叔,喝水吧。”家珍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两个装满白开水的粗陶碗。 “少奶奶,您歇着,我们自己来就好。”两人惶恐的接过去。 家珍嘴唇微抿,语气温和如春风,“别叫我少奶奶了。” 两人摇摇头,没有说话。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闷,徐福贵笑了笑,“来顺,你帮我把柴火抱到屋里去。” 来顺扫了一眼地上的木柴,伸手夺过他手里的斧头,“少爷,你去歇着吧,这些粗活哪儿能让你来干。” 长根将陶碗里的白开水一饮而尽,随后弯着身子,将木柴抱在怀里,一步一步朝屋子走去。 眼看徐母也要去抱木柴,徐福贵连忙阻止,让她歇着就好,他和长根一起抱木柴。 人多力量大,不多的木柴全部抱到了灶房里,只剩下来顺在卖力的劈木柴。 四下无事,走进灶房,掀开木制锅盖一看,里面煮了一锅的红薯,红薯中间还放着一个鸡蛋。 这便是今晚的吃食。 “福贵,我们再不是以前了,这红薯还是借隔壁孙家的,鸡蛋是给你煮的,给你补身子。”似乎是怕他嫌弃,家珍连忙解释道。 徐福贵将锅盖盖上,扫了眼家珍的大肚子,“我身子好着嘞,这鸡蛋还是给你,你大着肚子呢,可不能少了鸡蛋。” 家珍直愣愣的看着他,直把他看的浑身不自在,随后脸上笑成一朵花,“福贵,其实没了家产挺好的,以前你可不这么稀罕我。” 徐福贵避过她的眼神,“以前我真是个畜生。” 家珍温柔的看了他一眼,摸着自己的肚子,“只要我们一家人好好的,就够了,穷点儿就穷有点儿,穷也有穷的活法。” 徐福贵知道她是在开导自己,家珍永远这么温柔体贴,生怕他受不了当前的打击。 夜幕降临,徐福贵叫来顺别劈了,天黑看不见,小心斧头落到脚背上去。 天色变得黑麻麻一片,远方起伏的山峰只能看见模糊的轮廓。 他皱了皱眉头,转身道:“娘,我去村口看看,爹咋还没回来。” 徐母应了一声,略微担忧的嘱咐他路上小心。 来顺扔掉斧头,“少爷,我和你一起去。” 徐福贵踢了他一脚,“都说了别叫我少爷,叫我贵哥。”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傻笑两声,跟在少爷的后面,朝村口走去。 徐家村有六十多户人家,散布在两条穿插的泥土小路旁边,中间穿插一些土地。 整体说不上密集,也说不上分散,大部分人家都是土坯房。 他们的茅草屋坐落在村东,走到村口也足足花了好几分钟,一路上,徐家村的人们纷纷向他问号,一口一个少爷,语气一如既往的恭敬。 他们已经知道徐家输光了家产,但对他们来说,徐家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方土地的主人,即使现在落魄了,也不是他们这些穷苦百姓能比较的。 徐福贵一一回应,脸上带着苦笑,向大家解释,他现在已经不是少爷了,以后称呼他为福贵就好。 人们听见了,却只是摇头不语,徐福贵也不着急,这些事情并不是两三日能改变的,等以后时间久了,徐家地主的身份,自然会在他们心中淡化。 来到村口,一座硕大的宅子占据了大片土地。 白墙黑瓦,雕梁画栋,黑门朱匾,大门口甚至还蹲着两座石狮子。 这便是徐家以前的宅子,现在已经属于龙二,没过几年,在龙二得知自己的田产要分给村里人后,气急之下,一把火把宅子烧了个精光。 可惜了,好好的一座宅子,就这么没了。 “少爷,要不我去把龙二给做了,这宅子是少爷你的。”来顺恶狠狠的看着宅子,语气里带着一丝认真。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做个屁,你想蹲牢是不是?你可不许动啥歪脑筋。” 来顺不服气,“现在的官府又不管这些,他们就忙着打仗呢,才不会管死没死人。” 这一点,来顺倒是看得很通透,前不久樱花国投降,南方部队收服县城,可实际上根本不管事,搜刮了一番后,匆匆离开备战。 就连他们徐家村,也被搜刮了一番,每户人家都要求出三十斤粮食! 如果此时将龙二给做了,官府确实不会追究。 沉思片刻,徐福贵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没必要,做了龙二又如何,这徐家的偌大家产本身就是个烫手山芋。 别看龙二现在风光得意,等再过几年,就会因为恶霸地主的身份被枪毙...... 第五章 徐父 见来顺对徐家祖宅恋恋不舍,徐福贵撞了一下他的肩膀,“走了,这不是咱的家,看再多也没用。” 朝前走两步,没听到动静,转头一看,来顺竟还盯着宅子的方向。 他好笑道:“嘿,你小子,要不我去给龙二说一声,让他招你做个活计?” 来顺指着宅子,“不是啊少爷,你看那是不是老爷?” 顺着来顺手指的方向一看,一位穿着黑色丝绸长衫的老人缓缓从宅子的黑色大门走了出来,肩上还扛着一个布袋。 徐福贵连忙小跑上前,接过老人肩上的布袋,“爹,你咋去找龙二了?” 徐父抬起眼皮瞥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畜生,还算你有点儿良心,没一走了之。” 徐福贵低下头,鼻尖酸涩,“爹,我对不住你,我对不起徐家的祖宗。” 徐父面色稍缓,双手背在身后,迈步朝村里走去,“说这些话有求用,你这畜生,不把我气死不罢休。” “捅了这么大一个篓子,你倒好,说倒就倒了,可怜我这么一大把年纪,还得给你经营这个家。” “畜生,我可给你交代一句,我老了,已经干不动了,往后这徐家的担子,可得你扛起来。” 夜幕下,望着徐父微微佝偻的背影,徐福贵鼻尖酸涩更甚,“爹,我知晓了。” 徐父显然对他没什么信心,咳嗽一声,摆摆手,踱步走在乡间泥土路上。 来顺跟过来,不由分说夺过他手里的布袋,抗在自己肩上。 “老爷,这粮食从哪里借来的?”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借?五十斤精米,谁敢往外借?你老爷我把扳指拿去当了十个银元,买了这五十斤米回来。“ “这不当家不知道,这铜钱咋越发不值钱了,我还记得以前年轻时去米行,一斤米也就五六文钱。” “今天去县城一问,上好的精米居然得三十铜钱一斤,五十斤精米差不多花了我两个银元,呸,这狗日的世道!” 说着,徐父愤然的吐出一口浓痰。 “啊?老爷你把扳指给当了?”来顺不可思议的问道。 徐福贵低头没说话,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他徐家输光了田产和祖宅,但家里的一些首饰还是留下了一些。 即便是在这个战乱时代,这些贵重物品也能值不少钱。 可惜,上辈子他一直陷入输光家产的打击中走不出来,这些贵重物品全拿去当成银元,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坐吃山空,没过多久,家里彻底没钱没粮,他这才认命,学着种地。 如果上一世他早点儿醒悟,将这些贵重物品留起来,家里的日子也不会这么难过。 至少,凤霞和徐母生病发烧的时候,有钱去请郎中。 徐父瞥了他一眼,“畜生,这些钱你就别想了,赌场那地方,你胆敢再去一次,我就打断你的腿!” 徐福贵应了一声,“不会再去了,爹,你别气了,别为了我把身子气坏。” 徐父诧异的看了他一眼,“你这畜生居然还知道关心我?啧啧,当不了少爷,这是要当孝子?” 徐福贵悄悄翻了个白眼,“爹,你能不能别一口一个畜生的招呼,你这不是骂你自个嘛。” 徐父微微晃了晃头,“你就是个畜生,当初私塾先生说的没错,你长大了就是个二流子。” 徐福贵嘀咕了一句,“我这个小畜生还不是你教的好。” 徐父不气反笑,伸出两根手指头,“你说的没错,你这个小畜生是我这个老畜生教的,徐家祖祖辈辈,就出了我们爷俩两个畜生。” “不过我要比你好,我年轻时也赌,但我没把家产输光,输够了就不赌了。” “不像你个畜生,一赌就是一夜,心里没点儿算计,家产给人算计完了都不知道。” “输光了好哇,省的你这畜生出去乱逛,以后就安安心心在家里给我干活。” “家里的钱,你是一个子儿都别想拿到。” 徐父年轻时和他一个样子,吃喝嫖赌样样精通,原本徐家有两百多亩地,活生生给他赌输了一百多亩地。 徐家的丰厚家底,在他们爷俩的手里,算是折腾完了。 夜幕笼罩大地,一轮明亮圆月孤零零的挂在空中,清冷月光洒在泥土小路上,映出三道模糊的人影。 “他爹回来了,吃饭吧,就等你了。” 徐母一直在屋外等他们,见状直接招呼。 徐父嗯了一声,自顾自走进屋里,出来的时候,身上的黑色丝绸长衫已经换成了粗布衣裳。 “要我说,这衣裳穿着比丝绸还舒服些,丝绸衣裳穿在身上,滑溜溜的,像是口水一样。” 茅草屋里没有桌子,众人围着土坯灶台,一人端着一个粗陶碗,碗里放着两个红薯,徐父见没人说话,主动说了一句。 说完,见徐福贵正在剥鸡蛋,筷子一伸,精准敲在他手腕上。 “爹,你打我干啥?” 徐福贵缩了一下手,见鸡蛋要掉地上,顾不得烫,连忙接住。 徐母心疼的抓过他的手看了看,转头呵斥,“老东西,你平白无故打我儿子干啥?” 徐父冷哼一声,“畜生不配吃鸡蛋。” “老畜生才不配吃,我家富贵刚刚退烧,吃个鸡蛋咋了?” 徐母平常是个很温柔的人,特别是对自家的独苗儿子,算得上是宠溺,任何事情,不管对错,一律会为他撑腰。 徐福贵好笑的看了他们一眼,将剥好的鸡蛋放在家珍碗里,“爹,我这鸡蛋是给家珍剥的,娘,你也别着急,你儿子身子好着呢。” “这还差不多。”徐父不再吭声。 徐母看了一眼家珍,笑眯眯的说道:“吃吧家珍,福贵还是知道疼人,知道你该吃好的。” 家珍应了一声,小口小口的吃着鸡蛋,虽然身上穿着粗布衣裳,但是动作尽显大家规范。 不仅家珍,徐父,徐母照样如此,虽然吃的是白水煮的红薯,但动作并不粗鲁。 徐福贵却早把这些习惯丢了,咬了一大口红薯用力咀嚼,安慰闹腾的五脏庙,惹得徐父嫌弃的转身,眼不见心不烦...... 第六章 可不能骗凤霞 白水煮红薯,实在谈不上什么美味。 但徐福贵却吃的很香,特别是看着屋子里健在的一家人,心中无比充实。 哪像前世,虽然官府给他新修了楼房,每天米肉不间断,但怎么都没胃口。 吃完两个红薯,连半饱都没达到,没有抱怨,刚刚搬到茅草屋,家里的粮食本来就没多少。 就灶房的那袋子红薯,还是给隔壁孙家借的呢。 正想将粗陶碗放下的时候,徐母却将自己碗里的红薯放到他碗里,“福贵,你吃吧,我知道你没吃饱。” 徐福贵愣了一下,将红薯还了回去,“娘,你吃,我刚醒,还没啥胃口。” 说完,没有给徐母拒绝的机会,坐在灶火前,添了一根木柴,顺便取取暖。 九月中旬的秋季,晚风带着一丝丝凉意,他身上穿的不多,粗布汗衫并不保暖。 徐父放下碗筷,打了一个响亮的饱嗝,使劲锤了锤胸口,家珍连忙端了一碗水过去。 喝下水,徐父将红薯给咽下去,这才说道:“他娘,袋子里是五十斤精米,你看给放在啥地方。” “记住咯,这精米是特意给家珍买的,除了家珍,其他人都不许动。” “爹,我不吃。”家珍小声说了一句,语气相当固执。 徐母应了一声,拉着家珍的手,轻轻拍了拍。 徐父咳嗽一声,“没菜吃的话,就去隔壁家买一些,自己种肯定来不及了。” “老爷不用,今天去山上找柴火的时候,我们找了些菌子和香菇回来,好像还有些野菜,但不知道能不能吃。”长根插了一句。 “山上能有多少,最多吃个几天。” 徐父摆了摆手,脱掉布鞋,从里面拿出一张黄纸,打开以后,露出两个龙飞凤舞的毛笔字——租契。 “没了家产,但一家人的日子还得过下去,我回来的时候,找龙二租了五亩地,三亩旱地,两亩水田,福贵,来顺,这种地的活儿,就得你们干了,我是干不动了。” 徐福贵看着有些落寂的父亲,重重点点头。 来顺高兴道:“老爷,你这意思,我们不用走了?” 徐父将租契放在灶台上,“走哪里去?只要我们有口吃的,就绝对少不了你和长根,当然,你们要是想走,我们也不阻拦。” 来顺和长根连连摆手,对视一眼,纷纷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喜意。 家珍拿起租契看了看,皱起好看的眉头,“这龙二比我们还狠,居然要抽五成的粮食。” 徐父眯着眼睛,“外面的地主都是这样儿,抽五成,哪像我们徐家,一直都是抽四成。” 估计,这也是为什么,即使现在徐家没了家产,徐家村的百姓依旧对他们这么恭敬。 “畜生,你过来。”徐父招招手,徐母翻了个白眼,懒得多说。 徐福贵走到跟前,徐父掏出两块银元,想了想,又收回一块。 “这块银元你拿着,明天到县城去,买些土豆种和红薯种,再买些萝卜和白菜的种子。” “我老了,走不动了,这些事,只有你来干。” 看着徐父眼里的不信任,徐福贵默默接过银元。 语言是苍白的,不管他说再多,徐父也不会相信他真的改过自新,只能用行动慢慢来让他放心。 徐母问道:“福贵,你知道去哪儿买不?就在县城茶馆附近,要是不知道买多少,你就给店家说要多少亩的种子。” 说完,用力打了一下徐父的手臂,“你也是,福贵以前哪干过这些事,万一买错买多了咋办?” 徐福贵笑了笑,“娘,就算我不会,我可以问别人,你放心吧。” 他前世种了一辈子的地,对地里的各种活熟络的很。 徐父抚了抚黑白山羊胡须,“嗯,有点儿当家的样子,这事儿就这么着吧。” “少爷,明天我跟你一起去。”来顺立马说道。 徐父起身,“来顺,你就别去了,明天借把锄头,把地里给翻一翻。” 来顺埋下头,答应下来。 徐父迈步走出屋里,徐福贵连忙跟了出去,“爹,你去哪儿。” “去村口。” “我陪你。” 前世徐父就是去村口蹲坑,发生意外摔下来去世的。 “陪个屁,你还怕我掉粪缸里去?” 徐福贵老实点头,徐父当即弯着手指给了他一个爆栗,“畜生,你就使劲把我气死得了。” 徐福贵笑了,徐父还有心情打骂,说明心态还是不错的。 紧紧跟着老人的步伐,在月光的指引下来到村口,徐父也不避讳,直接蹲在缸沿上,哼哼唧唧。 徐福贵顺手撒了泡尿,受不了粪缸散发出来的味道,站在远处的一颗李子树下。 李子树上的果子全部被摘完了,随着秋风吹过,叶子也逐渐掉落,等待第二年的春天将它唤醒。 晚风袭过,缩了缩脖子,折下一根树枝,无聊的抽打树干。 徐父年纪大了,肠胃不行,蹲坑往往要蹲很久才能拉出来。 或许是蹲久了,老迈的双腿颤颤巍巍,仿佛随时要从缸沿上掉下来,看的徐福贵心惊胆战,忍不住问道: “爹,家里的木桶你咋不用,偏偏要来村口的粪缸。” 徐父轻轻哼一声,没有解释。 徐福贵也没有多问,抬头欣赏瓷盘似的明月,没有被工业大肆污染的时代,夜空似乎澄净许多。 “爷爷,你的腿又在动,是被风吹的吗?”凤霞不知什么时候跑来,蹲在徐父面前,天真问道。 徐父脸上堆起褶子,嗯了一声。 凤霞捏着鼻子跳起来,“臭死了,爷爷你也不嫌脏。” 说完,像只灵敏的小猫,一下蹿到徐福贵身前,张开双手,嘴角两个酒窝分明可爱。 将凤霞高高抱起,点了一下她的鼻尖,“又偷偷跑出来,也不怕看不见路摔到田里去。”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嘿嘿笑了声,“我闭着眼都能在村里走。”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温声道:“明天爹要去县城,凤霞有啥想买的没。” 凤霞歪了歪头,小嘴高高撅起,“爹,那你是不是又要好几天不回来?” 徐福贵心酸的摇摇头,“不会,家里有凤霞呢,爹要早点儿回来看我家凤霞。” “爹,你可不能骗凤霞......” 第七章 去县城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徐福贵便自然醒了。 猛的睁眼一看,家珍枕着他的胳膊熟睡,鼻尖依旧传来淡淡的茅草味道和淡淡的幽香。 他松了一口气,内心充满雀跃,埋在家珍脖间,深深吸了一口气。 他生怕昨天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所幸,他真的重生回来了! 没有打扰家珍和凤霞,他悄悄翻身起床,穿上布鞋,蹑手蹑脚走出茅草屋,看着东方天空翻着鱼肚白,吐出一口浊气。 清晨冷风一吹,残留的睡意尽数消散,捏了捏拳头,感受到年轻身体里充满的活力,白皙脸上露出发自内心的微笑。 如果不是怕吵到别人,他真想放声大叫,宣泄内心的兴奋。 转身走进灶房,来顺和长根两人正挤在灶房的木柴上,两人甚至连一床被子都没有。 没办法,茅草屋的条件有限,只有三座屋子,来顺和长根只能睡在灶房。 不过两人似乎不嫌弃,相拥取暖,嘴角还能看到口水。 这不是个办法,这两天还好,过段日子天气冷了,必须得有床和被子,不然身子迟早得给冻坏。 “少爷,你醒了。”长根睡眠轻,听到有动静就醒了。 徐福贵嗯了一声,掀开锅盖,拿起木瓢,将水缸里的水舀到锅里。 长根见状,立马翻身起来,将竹片和茅草塞到灶洞里,划燃火柴开始烧火。 两人不可避免发出一些动静,可来顺硬是没醒,长根笑骂了一句死猪。 盖上锅盖,徐福贵见水缸里没多少水了,便拿起木桶和担子,准备外出去担水。 “少爷,这些活哪儿能让你干,放在那儿,我让来顺去挑水。”长根劝道。 徐福贵脚步不停,不在意的笑道:“根叔,我再不是少爷了。” 长根看着他的背影,悄悄抹了一把眼泪。 徐家村地处南方,吃水不似北方吃井水,而是吃山泉水。 简单来说,便是在山上挖一条沟渠引水下来,每家每户用结实的楠竹连接在一起,将山泉水引到家里的水缸里,随时都有水喝。 可他们初到茅草屋,还没来得及将水引到家里,只能一桶一桶的挑到家里。 公鸡高亢的鸡鸣在徐家村此起彼伏,其中还夹杂着几声狗叫,尽管还未天亮,但村里已经有不少人离开被窝,屋顶的烟囱飘出缕缕炊烟。 和昨天类似,村里人看到挑着木桶的他后,眼神里先是闪过诧异,然后停下手里的活计,恭敬的喊了一声少爷。 不少在他家里做过雇工的人,更是想过来接过他肩上的担子,说是要帮他挑水。 徐福贵自然拒绝,再次嘱咐他们以后千万不要再喊他为少爷。 两个木桶装满水,加起来起码得有八十斤重,徐福贵走在泥土路上,感觉相当轻松,而且水桶平稳,没有洒出一滴水。 “徐家少爷不像是第一次干活,会使力气。”有人见着这一幕,顺嘴说了一句。 在农村,会干活和不会干活的人很容易识别出来,不会干活的人,不会用力气。 比如挑担子,换做一个城里人来挑,先不说挑的稳不稳,不消一会儿,肩膀便会被磨破,担子也会不听使唤。 但是会使力气的庄稼汉,往往能用更少的力气,挑起更重的担子,而且更加持久。 徐福贵也是经过无数汗水的实践,才成为一名合格的庄稼人。 来返好几趟,将水缸灌满以后,家珍和徐父徐母也起床了。 “嗯,不错。”徐父微微笑着表扬了一句。 “福贵,累着了吧,唉,你打小啥时候干过这等粗活。”徐母眼神里满是心疼。 家珍一言不发,嘴角带着温和笑容,一双漂亮的眸子欣喜的盯着他。 “少爷,以后挑水的活让我来干。”来顺似乎有些不好意思。 早上的吃食和昨晚一样,一人煮了一个红薯,出乎意料的是,没有一个人抱怨,众人吃的时候还不时盯着他看,似乎是看他能不能接受。 吃完红薯,肚子勉强垫了点儿东西,端来一盆热水洗了个脸,走进屋里,准备换一件干净衣裳去城里。 家珍紧随其后,费劲的弯腰帮她找衣服。 “家珍,我自己来吧,你好好歇着。” 家珍恍若未闻,找出他以前的白色丝绸长衫,眼神迟疑,明显想说些什么。 “咋穿这件,滑溜溜的,像是口水一样,我不穿。” “噗嗤......” 家珍掩嘴轻笑,“这可不像是一个少爷能说出的话。” “你都知道我不是少爷了,穿丝绸衣裳出去不是招人笑话嘛,换一件,换一件。” 家珍将丝绸长衫放在竹床上,重新找出一件干净的白色粗布衣裳给他换上。 老实说,徐福贵长得并不算差,乍一眼看上去似乎有些平平无奇,可他属于耐看型,越看越觉得有些帅。 洗了个脸,换上一身体面衣裳,皮肤白皙,手指修长,肩宽腿长,好像还是当年那个少爷,看的家珍有些恍惚。 当初她之所以愿意嫁来徐家,还不是因为徐福贵油嘴滑舌,长相深得人心。 徐福贵蹲下身,耳朵贴在家珍的肚子上,闭上眼睛细细倾听。 “咱儿子怎么没动静?” 家珍轻轻抚摸肚子,“还没生呢,你咋就知道是个儿子,万一又是个闺女呢。” 徐福贵嘿嘿一笑,“儿子,是儿子。” 家珍没有和他争论这些没有意义的问题,收起笑容,一边给他整理衣裳,吐气如兰,“福贵,你去了县城,可不能朝城北去了。” 城北是县城最繁华的地方,赌场和青楼都坐落在城北。 徐福贵听懂了她的意思,看着她红润的唇瓣,忍不住低头啄了一口,嬉笑道:“放心吧,赌场和青楼我再不去了。” “以前我是被迷了眼,家里有这么好的媳妇儿和闺女,居然还跑到外面鬼混。” 家珍白皙的脸蛋扑的一下就红了,捏起拳头轻轻锤了他一下,“大白天的也不害臊。” “那晚上就不害臊了?” 家珍转过身,声若蚊响,“行了,你快去县城吧,我在家等你回来。” 徐福贵摸着怀里的银元,嗯了一声,拿起竹床上的丝绸长衫,转身离去...... 第八章 有扒手! 云溪县,是南方的一个小县城,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别看云溪县城比不了省城,但是该有的设施一样不落。 青楼,赌场,茶馆,驿站,酒楼,车行,各行各业在这里百花齐放。 甚至还有大商人通过各种关系,在云溪县外面置办了几座不小的工厂。 徐家村附近便有一座工厂,听说是一家车厂,专门生产黄包车,三轮车什么的,销售渠道遍布全省。 再过四十多年,也就是九十年代后,云溪县城会迎来经济腾飞的时候,城市一直向外扩展,就连徐家村也因此成为了城乡结合部,吃了好大一波红利。 不过,这是好几十年以后的事了,现在的云溪县城,完全看不到后世发达现代的样子,野蛮与封建倒是能看见不少。 徐家村到云溪县城有十多里的土路,普通人大概要走两个半小时。 徐福贵得利于身体素质加强,体力更好,加快脚步,两个小时就走到了县城。 看着县城斑驳的城墙,他微微有些恍惚,后世可看不到这些物件的原本模样,为了城市发展,统统给拆除了。 摇摇头,不再多想,迈步走进县城,汇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糖葫芦,糖葫芦,三十五铜钱一串,又甜又酸的糖葫芦。” “刚出锅的烧饼,十个铜板就能来一个,法币也收,不要军票,不好吃不要钱。” “混沌,混沌,除了不收军票和人民币,其他钱都收,铜钱五十文一碗,法币一百一碗。” “让让,让让,黄包车来了......” 即便是在战乱时期,云溪县城依旧十分热闹,店家的招呼声不绝于耳。 而且几乎每家店铺的外面都斜插着青天白日旗,有些大型商铺里还悬挂着南方领袖像。 不知道谁做了横幅拉在空中,横幅上用繁体字写着欢迎南方部队收复失地什么什么的,每个进城的人都能看见。 踏在青石板的街道上,徐福贵不断打量周围,原本模糊的记忆逐渐变得清晰。 就在这时,他猛然被人撞了一下,低头一看,一个戴着瓜皮帽,扎着短粗辫子的普通男子低着头连连说对不住。 徐福贵不以为意,刚走两步,猛然瞪大眼睛,一摸怀里,刚换的衣裳被割了一道口子,捂热的银元不见了! 转头一看,那瓜皮男子急匆匆朝人群钻去。 “狗日的杂种,有扒手!”徐福贵大喊一声,盯着那顶瓜皮帽,赶紧追了上去。 周围的人见状,连忙闪开让出一条道,然后好整以暇的看戏。 徐福贵早已经在心里破口大骂,今天要是丢了这块银元,回去指不定家人怎么看他。 说不得又要怀疑他拿去赌场霍霍了。 一念及此,他脚步再次加快,顾不得冲撞别人,有人反应迟钝挡在他前面,他双手扒拉直接推开,留下路人气急败坏的咒骂声。 追了有好几分钟,扒手回头看了一眼,见甩不掉他,闪身钻进一个巷子里面。 徐福贵紧随其后,跑进去一看,扒手双手撑在膝盖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眼神里满是戏谑。 “小子,不就一块银元嘛,就当是破财免灾了。” 扒手从背后拿出一把小刀,挺直腰杆,挑衅说道。 徐福贵看了一眼他手里的刀,扫了一眼四周,随手拿起一根五米长的晾衣竹竿。 “孙子,你说你偷别人的不行吗,这块银元可是我的身家性命,多的我也不追究了,你放下银元,我们相安无事。” 长一寸强一寸,手里有五米长的竹竿,扒手有小刀又如何,根本近不了他的身。 扒手呸的一声吐了一口口水,“你狗日的才是我孙子。” 说着,刚逼近两步,徐福贵用力一刺,竿出如龙,精准的捅在他胸口上。 “啊!” 扒手发出一声惨叫,吃痛的捂着胸口,徐福贵得势不饶人,和扒手保持四米以上距离,手中竹竿挥出残影,不断落在扒手身上。 “别打了别打了,不就一块银元嘛,我还给你行了吧,爷,爷,别打了,再打就死人了。” 扒手欲哭无泪,这歹人的力气咋这么大,他感觉浑身的骨头都断了。 徐福贵将他手里的小刀打掉,竹竿一挑,泛着寒光的小刀便落到自己脚边。 扒手松了一口气,正准备找机会逃跑的时候,竹竿再次不要命的落了下来,啪啪啪的像是在炒豆子一样。 “你狗日的!老子的钱也敢偷,打不死你个杂种!” 徐福贵尽情发泄着心中的愤怒,对自己的狠手丝毫没有顾及,反正南方官府不管事,只要不打死人,一切都好说。 直到他额头冒出薄汗,他这才扔掉竹竿,捡起地上的小刀,一步一步朝地上的扒手走去。 扒手的瓜皮帽早就被打掉了,露出光洁的额头和脑后的短粗辫子,身上青一片红一片,嘴里不断叫唤。 “哟,还是个前清分子,这辫子还舍不得剪?莫不还是个旗人?”徐福贵嗤笑道,抓住他的辫子,撕拉一声,锋利的小刀将辫子割掉。 “我的辫子!”扒手大喊一声,随后眼神黯淡无光,“我大清......亡了。” 还真是个旗人。 没有理会这些有的没的,徐福贵蹲下身,在扒手身上搜刮起来。 不一会儿,他脸上便露出欣喜的神色。 这扒手估计干了不少坏事,除了他自己的一块银元,他还在扒手身上找到一个白色的荷包,一个银手镯。 荷包里面有三块银元,五个银角子,一千法币,甚至还有五百军票。 军票没用,是前几年樱花国侵犯时期发行的货币,现在樱花国都投降了,自然不被市场承认。 不过银元和法币还是能用,银元自然不用多说,从古至今一直能用,虽说这两年因为国外金银涌入,价值跌了不少,但依旧是人们最喜欢的货币。 法币是南方官府发行的货币,在刚刚发行的时候相当值钱,一百法币就能买两头黄牛。 可惜,法币贬值的速度一年比一年快,现在一百法币能买一碗混沌都不错了。 等再过两年,法币将会彻底无用,人们买一盒火柴都得抱着一大捆法币去买,彻底丧失了信用...... 第九章 采购 “不错,来趟县城,还能得笔意外之财。” 喜滋滋将钱装进荷包,正想放进怀里,看到衣裳上被小刀划破的口子,心中又是一阵怒火。 他就这么一件出门穿的体面衣裳,就算能补,多一个补丁也不好看。 地上躺着的扒手忽然感觉一阵寒意袭来,抬头一看,这凶人正恶狠狠的盯着他。 “爷,银元你都拿了,人你也打了,放过我吧。”他欲哭无泪。 徐福贵没忍住踢了他一脚,“胡麻子是你老大吧?” 扒手诧异的看了他一眼,犹豫一下,缓缓点头。 “要是你不服气,就找胡麻子帮你,告诉他我是徐福贵。” 说完,捡起地上的瓜皮帽,心情大好走出巷子。 胡麻子是云溪县城扒手团伙的头头,平常没事就喜欢在赌场瞎混,一来二去,两人也有点儿交情。 虽然他现在落魄了,但看在往日的交情上,胡麻子想必不会追究。 毕竟,是他手下的人没眼力劲。 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徐福贵闻着烧饼和混沌的味道,不由得有些意动。 吃了两顿的红薯,而且还没吃饱,肚子里没一点儿油水,他馋的不行。 可想着家里的亲人,他还是按耐住了心思,没道理自己一个人享受。 还是好好把家里的日子搞好,多的不说,至少吃穿上不要委屈了家人。 辨识了一下方向,正想朝城西走去,突然想到过去一条街就是老丈人家的米行,犹豫一下,还是掉头,选择绕路去城西。 想起以前对老丈人做的荒唐事,他现在真没脸去见老丈人。 忍着肚里五脏庙的闹腾,来到城西的种子店,试探性的问了一句,“掌柜的,军票收不收。” 掌柜放下算盘,想也不想的摇头,“不收,除了军票和人民币,其他都收,你要买点儿什么?” 抬头一看,眼神里闪过诧异,“这不是徐少爷嘛,你咋来我这地方了,往常不是都见你在城北嘛。” 赌场和青楼在城北。 徐福贵没想到自己在县城名头不小,这掌柜的居然识得自己,讪笑一声,大大方方的说道: “掌柜,你还不知道吧,我把家产全输给龙二了,以后再不是少爷了,以后叫我福贵就行了。” “啧,你这,你这......”掌柜砸吧了一下嘴,似乎是在替他惋惜。 “那你要点儿什么?你有多少军票,要是少的话,我能做主。” 徐福贵眼睛一亮,从荷包里拿出一千军票,掌柜松了一口气,“行,能收,你看要点儿什么,这个季节,怕只能买些秋红薯和秋土豆了。” 徐福贵不假思索,“我要一亩半的土豆种子,一亩的红薯种子,另外再买一些大白菜,香葱,大蒜,萝卜,辣椒......算算要多少钱钱,军票不够的话,我用法币和银元补。” 掌柜有些惊讶的笑道:“我还说给少爷说道说道该种些什么,不成想有人给少爷交代过了,行,我去给少爷拿。” 徐福贵没有解释,在掌柜的印象里,自己咋可能对地里的事儿这么了解。 要买啥作物,他昨晚就想清楚了,主食就是土豆和红薯,土豆可以种多一些,因为土豆的产量比红薯要多些。 蔬菜自然必不可少,大白菜和萝卜要多种一些,白菜成熟快,种子好的话,一个月就能上桌。 而且吃不完的话,也可以腌起来,保存许久。 老实说,现在种的话都有些迟了,最好八月份就种下去,但迟了也没办法。 掌柜将所有种子用黄皮纸包好,徐福贵将军票和法币全部拿给掌柜,又拿出三颗银角子。 法币不断贬值,能用的话就用掉。 掌柜找了他十个铜板,张嘴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 “掌柜的,谢了。”徐福贵真心实意说了一句,这场买卖,掌柜足足亏了一千军票。 “少爷,以后,还是不要去城北了。” “放心吧掌柜的,再不去赌了。” 走出种子店,一手提着种子,一手紧紧捂着怀里的荷包,生怕再被扒手偷去。 突然,他猛地拍了一下大腿,“我特娘咋没想到这茬!” 绕过人群走进隐蔽小巷,见四下无人,意念一动,种子和荷包出现在空间里。 徐福贵得意一笑,这下看哪个扒手还能偷自己的东西。 走出巷口,他继续在街上闲逛,趁着身上有钱,买些家里缺的东西。 菜刀,盐,辣椒,花生油,斧头,柴刀,锄头...... 中途还把自己的白色丝绸长衫拿到裁缝店,不断扯皮下,才让那人拿出四个银角买下。 走到云溪桥的时候,发现桥上有人在卖羊羔,打听价格,需八个银角,忍痛买下。 银角和铜钱是银元的辅币,一块银元值十个银角子或一千到一千三铜钱。 卖羊附近还有卖鸡和买鸭的,徐福贵大手一挥,又买了母鸡母鸭各两只,鸡崽鸭崽各十只。 这一番采购下来,身上的银元彻底花了个精光! 身上只剩五个银角,几十个铜板。 没办法,银元的价格一直在贬值,别看四块银元很多,但花起来真不经用。 不过徐福贵也不心疼,反正都是意外之财,花起来不心疼。 买了一个竹篮,将鸡鸭装在里面,怀里抱着羊羔,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准备离去。 “徐家少爷?” 一道狐疑的声音传来,徐福贵愣了两秒,这才反应过来是叫自己。 转头一看,一位穿着白色丝绸长衫,手拿纸扇,面白无须的青年男子提着长衫走了过来。 脑海中思索一番,徐福贵脸上露出笑容,“原来是王家少爷,近来无恙?” 王文昌收起扇子,嫌弃的看了怀里的羊羔,“堂堂一个少爷,咋弄成这个模样。” “再不是少爷了,比不得以前,现在只能每日讨生活。”徐福贵大大方方的说道。 王文昌是县城王家的人,王家垄断了县城的黄包车生意,还开了一家酒楼,据说家里的铜钱数都数不清。 王文昌自然是不差钱的主,以前和徐福贵一样喜欢在赌场厮混,两人也有点儿交情...... 第十章 赌友一场 王文昌打开纸扇,风骚的扇了两下,“耍牌嘛,有输有赢很正常,走,我给你五块银元当本钱,挣回你徐家的家业!” 徐福贵没有揣测他是什么意思,自顾自摇头,“不赌了不赌了,王少爷,我看,你以后还是少赌,我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王文昌脸上的笑容骤然消失,打量他寒酸的模样,若有所思的说了句,“这赌场的心真够狠的,以后真不赌了?” “不赌了。” “那以后准备做个啥。” “租了几亩地,当个庄稼汉,够个生活就成了。” 王文昌唏嘘道:“成天在地里滚爬,你能吃得消?” 徐福贵咧嘴一笑,挺直腰杆,“少爷肯定吃不消,但我现在已经不是少爷了。” 王文昌来回走了两步,犹豫了一声,说道:“要不我借你些本钱,看在县城做个什么生意?” 没有想象中的冷嘲热讽,也没有落井下石。 他徐家虽然落魄了,但以前的人脉和交情还在,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换做是徐福贵,也会给别人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 看到这一幕,徐福贵恨不得给前世的自己一个大巴掌。 上辈子这个时候,由于接受不了输光家产的打击,一直待在家里郁郁寡欢坐吃山空。 就算不得已来县城,见到熟人也会刻意避开,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的穷酸样儿。 当时要是想开一点儿,说不定还能向亲友借上一些钱,在城里做个什么买卖。 等到自己彻底接受了现实,已经好几年过去,新兔国成立,云溪县城的上层被洗刷一空,像是王文昌,自己都孤身难保,更别提能帮到他什么。 回过神来,仔细思索了一下王文昌的提议,不由得有些心动。 种地毕竟是一个水磨工夫,不可能第一天种下去,第二天就能收获。 如果能在县城找个活计的话,无疑是最好的。 这几年市场很自由,官府几乎不会插手,要是等新兔国成立,计划经济实行,做生意的人全部被打成投机倒把,就没这么好的机会了。 另外,上辈子一直在地里滚爬,到最后也没种出个什么名堂。 那时他才知道,要想把家里的日子搞红火,光凭种地是不行的,最多搞个温饱。 重活一世,虽然不去做历史的弄潮儿,但他也想尝试走除种田以外其他的路。 “想好没有?”王文昌微微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这些公子爷,别指望他们有太好的耐心。 徐福贵感激道:“谢过王少爷,不过这事儿我拿不定主意,能不能先回去和我爹商量商量?” 老爷子还健在,他可不敢瞎做主意,而且他上辈子没接触过做生意,一切都要从头学习。 这心里,实在是没底。 “随你,什么时候要钱了,就来府上找我,咱们赌友一场,帮一帮也无妨。” 说完,转身离去,身后两个随从亦步亦趋,看向他的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讽刺。 徐福贵假装看不见,他输光家产的事,早就在县城成了笑话,不知道被多少人家拿去当了反面教材。 本就是他活该居然沾上了赌字。 眯着眼睛看了下天色,日头正值当中,提了提竹篮,在鸡鸭叽叽喳喳的声音中,迈步准备回家。 路过卖糖葫芦的地方,想起凤霞两个可爱的酒窝,心里微微一笑,忍痛花了三十五个铜钱买了一串。 走出县城,青石板的街面立马变成了两架马车并行通过的泥土路。 离县城越远,土公路就越窄,路况越差,坑坑洼洼,从没人操心去修整修整。 拐过一座竹林,确定周围无人,意念一动,身上沉重的东西全部消失在空间里。 令他惊奇的是,羊羔,鸡鸭这些活物居然也能放在空间里面,只是在空间里面像是时空静止一样,一动不动,眼珠子都不转一下。 捏了捏肩膀,这下就轻松多了,转身走进茂密的竹林,解开腰带撒尿。 “嘿,这玩意儿还是这么大,不知道力气变大以后,是不是更加持久?” 撒了好大一泡尿,徐福贵得意的拴上裤腰带,吹着口哨,重新回到泥土路上。 路过一个河沟,打量好一会儿,愣是没有在里面发现鱼虾的痕迹,只能败兴而归。 路上,心中不断思索王文昌的提议。 如果真的要做买卖,那该做个什么生意。 他前世没有做过生意,但是他活得久,经历的事情也多,村里的年轻人也喜欢出去闯荡。 他们做生意,有的人成功了,一年下来当上了老板,但更多的还是亏本,老老实实上起了班。 可见,生意并不是想象中那么好做的,其间的细节,怕是不少。 当然,做生意困难肯定是有的,一一克服就好了,现在主要是,不知道该做什么生意。 今天去县城逛了一圈,看似繁华,但该有的生意都有了,他要是胡乱去插一脚,亏本是大概率的事。 而且,也不知道徐父会不会同意他去鼓捣这些,毕竟在他老子心中,自己这个儿子实在没什么好印象。 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就回到徐家村附近,在树林里将采购的东西全部拿出来,这才迈步走向村里。 “少爷,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地里干活的村里人看见了,握着锄头招呼了一声。 徐福贵微笑点头,“别叫少爷了,叫我福贵。” 这些都是他徐家以前的佃户,不过现在是龙二家的佃户了。 徐家村有六十多户人家,有一半都是佃户,在徐福贵爷爷那一辈,几乎徐家人所有人都是他徐家的佃户。 也就是徐父和他不断折腾,村里才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土地。 在村里人诧异的目光中回到家,来顺和长根去地里干活了,徐母坐在木柴上编草鞋。 “呀,福贵,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 凤霞听到动静,从屋里蹿出来,看着羊羔惊喜的跳了起来,“爹,这是给凤霞买的吗?” 徐福贵含笑点点头,将羊羔放在她脚边,“对,以后凤霞可要好好照顾它......” 第十一章 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我指定能照顾好它!”凤霞眯着眼睛,小手抚摸羊羔脑袋,嘴角的酒窝溢满了欢喜。 徐福贵看到这一幕,眼神恍惚,仿佛在她身上看到了有庆的影子。 自己的二儿子取名为有庆,从小就特别懂事,将家里的羊养的肥肥胖胖。 本来以为儿子可以顺利长大,没想到在十多岁的时候被医生抽血活活抽死。 那一段时间,他和家珍像是丢了魂一样,始终走不出来。 还好,那只是前世的事,就当是一场梦好了。 现在儿子还待在家珍肚子里,那些惨痛的意外,该避免就避免。 “爹,小羊是不是饿了?”凤霞仰头说道。 徐福贵回过神,“待会儿爹就去割草。” “我要和爹一起去,我想要喂小羊吃草。” “好。” 徐母走过来,一边帮他放下背上手里的东西,一边问道:“你咋买了这么多东西?”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过来,眼睛很尖,一眼就看到他衣裳上的口子,急声问道:“福贵,你衣裳咋啦?” “家珍,你别着急。”徐福贵笑了笑,将扒手的事情和盘托出,顺便解释自己为什么有钱买这么多东西。 家珍和徐母听完,后怕不已,连连说太险了太险了,难听的话纷纷朝不知名的扒手招呼去。 “福贵,下次要是遇到那杂种,可千万别去追了,钱丢了就丢了,人可千万不能出事,不然我们一家人该咋活呀。”徐母抹了一把眼泪,苦口婆心的说道。 家珍则摸着他衣裳的口子,小声道:“等会儿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在里面缝一个内包,保管扒手找不到。” 徐福贵点头答应下来,余光瞥到买来的母鸡想跑,当即一把抓住它的脖子,“娘,你看这些鸡鸭咋办?” 徐母擦掉眼泪,高兴道:“哎呀,这还真没有地方安置,先赶到灶房去吧,等会儿搭个棚子出来。” 将鸡鸭赶到灶房里关上,拿出买的糖葫芦,“凤霞,来,爹给你买的,拿去吃。” 凤霞恋恋不舍的离开羊羔,接过糖葫芦,一溜烟跑到家珍脚边,“娘,爹给我们买的糖葫芦。” 家珍帮她理了理头发,“你吃吧,娘不喜欢吃糖葫芦。” “糖葫芦这么好吃,又甜又酸,娘为什么不喜欢吃?” 家珍笑笑没有解释,端出两个红薯,徐福贵早就饿的不行,拿起来狼吞虎咽。 “福贵,你来屋一下。”家珍有些心疼的看着他。 “干啥?” 嘴里包着红薯,含糊不清的说道,不过还是跟着家珍走进屋里。 家珍拿出半碗白粥,“喝了吧,我给你留的。” 徐福贵摇头晃脑的说道:“不,爹说了,大米只能给你吃,你可不能饿着肚子。” 家珍固执的看着他,徐福贵挠了挠后脑勺,扬了扬手里的红薯,“我吃这个就能吃饱。” “能吃饱才怪,我一个女人家都吃不饱。”家珍话里带着一丝哭腔。 徐福贵走过去轻轻抱着她,“我买了花生油,晚上倒点儿在锅里,有油水,就能吃饱了。” “那你把粥给我喝了,我特意给你留的。” 徐福贵无奈,“那我们一人喝一半,可好?” “你喝一半,凤霞喝一半。”家珍表现的异常强势。 徐福贵将最后一口红薯咽下去,拍拍肚子,“饱了,我去把种子拿出来。” 说完,转身走出屋子,留在家珍原地跺脚。 今天是个艳阳天,将所有种子拿出来,均匀的摊在阳光下,晒一个下午,再拿温水浸泡一会儿,增加种子的活性,减少细菌。 “福贵,你还买了新的斧头?那你把孙家的斧头还回去吧。”徐母整理他买回来的东西,在屋里说了一句。 徐福贵答应一声,拎起昨天劈柴的斧子,绕过一块水田,来到了孙家。 孙家之前也是徐家的佃户,日子虽然过的苦巴巴,但是家里该有的物件啥都不缺。 老旧的土坯房,围了个土墙院子,院子里面还有一个鸡棚,鸡棚前面放着石碾和石舂。 院子没有大门,徐福贵直接走了进去,一位满头银发,七老八十的妇人坐在木凳上晒太阳,旁边还放着一根硬竹竿做的拐杖。 “大娘,我来还你家的斧子。” 大娘虽然看起来岁数不小,但眼神好像挺好使,拄着拐杖站起来,恭敬说道:“少爷。” 徐福贵走过去扶着她,“大娘,叫我福贵,我来还你家的斧子。” 大娘疑惑的看了他一眼,“啥铺子,我家没有铺子,少爷,你快坐。” 土坯房里走出一位戴着围裙的中年妇女,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赔笑,“少爷,这是我娘,她耳背,不太听得清旁人说话。”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将斧子递过去,“许伯娘,叫我福贵就行了,我再不是少爷了。” 前世他和孙家很熟悉,这一家人心地都很好,帮了他不少忙。 许开慧局促的搓了搓手,“我们不着急用。” 徐福贵笑了笑,“我今天去县城买了新斧子。” 许开慧这才接过斧子,然后让他坐,她去倒杯茶。 “不忙活,对了,孙大伯下地去了吗?” “对,地里去了,还有大娃子也去了。” 闲聊的时候,徐福贵发现屋门口有一大一小两个身影探着身子,悄悄的打量他。 许开会看见了,呵斥一声,不好意思的说道:“这是我家三小子和二闺女,二娃三娃,喊少爷。” “少爷!”两个穿着粗布衣裳,身材矮小的走出来,拉着一跤喊了一声。 “不是少爷,叫福贵哥就行了。” 没待一会儿,混了个熟脸,徐福贵便回去了。 回到家,凤霞跑过来,说小羊饿的直叫唤,缠着他去割羊草。 于是许福贵拿起镰刀,将凤霞抱起来骑在自己的脖子上,两人朝村西走去,那里有很多的猪蕨草,可以拿来当猪草和羊草。 “喔,割草去咯。” 凤霞抓着他的头发,兴奋的大吼大叫,声音清脆响亮,像是百灵鸟在鸣叫一样。 “凤霞。” “嗯?” “爹喜欢听你的声音......” 第十二章 胎死腹中 割了一个背篓的羊草回家,羊羔见了,立马低头咀嚼,看样子被饿的不轻,凤霞蹲在小羊旁边,轻轻抚摸羊头。 没有闲着,将新买的锄头磨了磨,来到地里找到来顺长根和徐父,和他们一起松土锄草。 来顺三人以前都没有怎么下地干过活,动作很笨拙,身上的衣服沾满了泥泞。 相反徐福贵,往手心吐了一口唾沫,不紧不慢的挖了起来,将每处土地都照顾了一遍,翻出的泥土排成一列,好看的很。 徐父锤了两下腰,瞥到这一幕,越发感觉有些看不懂自己这个不成器的儿子。 来顺没有考虑这么多,兴致勃勃的打听县城里的事,徐福贵将今天的经历一一说了出来。 徐父和长根听完,同样后怕不已,嘱咐他以后遇到这种事情,可千万不能逞能,钱丢了都是小事。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爹,要是我真丢了这块银元,你能相信是被扒手偷了去?” 徐父不自然的笑了笑,梗着脖子说道:“你是我儿子,我还能不信你咋的?反正在赌场里面,一块银元也顶不了什么事。” “少爷,那个扒手在哪儿,狗杂种真是胆大包天,是胡麻子的手下吧,找机会敲他几闷棍!”来顺捏着拳头说道,粗犷的脸上满是凶狠。 三亩旱地,真要松土,锄草,施肥,一个下午肯定远远不够。 毕竟三亩土地,加起来比三个篮球场还要大。 而且真正算得上劳动力的只有他和来顺,长根和徐父年龄大了,锄头也只有两把,干不了什么活儿,只能将地里的石子土块给捡出去。 临近天黑的时候,凤霞才跑了过来,大声喊道:“爹,爷爷,奶奶叫你们回去吃饭了。” 徐福贵看了看灰蒙蒙的天色,抹了把额头的汗水,看着地上的成果,微微露出笑容。 赤脚走到地埂上,捡起布鞋,将锄头抗在肩上,准备回家吃饭。 凤霞举着双手,徐福贵摇摇头,拍打了一下裤子,泥土顿时掉了下来,“爹身上脏的很,回去再抱。” “那我帮爹洗裤子。”凤霞亦步亦趋跟在他旁边,小手不断将裤腿上的泥土扣掉。 今晚除了家珍以外,其他人吃的照样是煮红薯,不过多了一道菜,香菇汤,汤里还能看见一点儿油花。 香菇是来顺和长根在山上找柴火的时候捡回来的,加了点儿今天买回来的花生油,便煮了这么一锅。 除此以外,家珍喝的粥也是香菇粥,闻起来很香,惹的凤霞不断去偷吃,众人也自当看不见。 徐福贵尝了一口香菇汤,除了花生油的香味和香菇的鲜味,感受最深的就是,太咸! 让他忍不住又喝了两口。 人不吃盐就没力气,这两天吃的都是白水红薯,没什么盐分,下午干活的时候,饿的那一个前胸贴后背。 这碗香菇汤来的相当及时,将红薯直接泡进汤里,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饥饿的时候,吃什么都是人间美味,包括其他人,嘴角都露出了享受的笑容。 “以前当老爷的时候,感觉大鱼大肉都没这么好吃。”徐父放下碗筷,惆怅的说了一句。 徐福贵走过去,一边给他捏肩膀,嬉笑道:“书上说了,人老了最好不要大鱼大肉胡吃海塞,吃清淡的更养生。” 徐父舒服的哼哼唧唧,劳累一天,浑身腰酸背痛,按摩来的正是时候,“去他娘的书上,人都老了,还不得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早死晚死有啥区别?” “都是你个畜生,要不是你,我现在还是个老爷,走到县城,人家都得叫我一声先生。” 徐福贵讪笑两句,“等再过几年,那些老爷先生都得被枪毙。” “你这畜生嘀咕啥呢,要说话就大点儿声儿。” “没啥,对了爹,我给你商量个事儿。”徐福贵改捏为锤。 徐父想也不想的说道:“没得商量。” 徐福贵猛的咳嗽两声,徐母骂道:“老东西,福贵和你说话呢,你以后要是走不动了,还不是得福贵伺候你?” 徐父无动如衷,“以后我要是真不行了,买瓶药直接就喝了,省的碍这畜生的眼。” “啪!”徐母收回巴掌,“不许说这不吉利的话。” 徐父无奈的揉了揉脑门,“亏你还是个妇道人家......福贵,你刚才说要商量什么?” 徐母瞪了他一眼,重新坐下去,借助灶火的灯光,继续编织草鞋。 徐福贵将今天遇到王文昌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其中加上了一些自己的见解。 没想到,徐父刚刚听完,直接摆摆手,“畜生,没商量的余地,你休想在我这儿拿一个子儿,行了,我先回屋了。” “老东西,你不洗脚洗脸了?”徐母在身后喊道。 “给我端到屋里来。” 看着徐父背影消失,徐福贵眨了眨眼睛,得,亏他还琢磨了一个下午,结果徐父直接一巴掌把萌芽给拍得稀碎。 说不失落肯定是不可能的,洗了个脚和脸,抱着凤霞和家珍回到屋里,准备睡觉。 家珍很贴心,将凤霞哄睡以后,小声道:“福贵,你真想做生意?” 徐福贵犹豫一下,点点头。 家珍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金手镯,“我这还有一个镯子......” 徐福贵接过镯子看了看,大晚上黑漆漆的,看不清楚,他不确定道:“这是刚过门的时候,我娘给你的吧,说戴上这个,以后你永远就是我徐家的媳妇儿。” 家珍轻轻嗯了一声,“你小点儿声,这个手镯我一直藏着呢,就怕你偷了拿去赌了。” 徐福贵将镯子还给她,他以前的确不是个玩意,自己没钱了,就去偷家珍和徐母的首饰,甚至连凤霞的长命锁也给偷了去。 “你想做什么生意?”家珍问道。 徐福贵摇头,说不知道。 “那你知道怎么做生意吗?” 徐福贵还是说不知道。 “那你会什么手艺吗?” 徐福贵这次的声音更小了,“我会种地,我小时候喜欢在地里玩儿,看别人种过。” 家珍没有再说话,但徐福贵自己也知道,做生意的计划,已经胎死腹中。 毕竟,连一门手艺都没有,谈何做什么生意,除了种地,他似乎什么都不会...... 第十三章 进山 接下来几天,徐福贵忙的是脚不沾地,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先是将水缸灌满,然后烧水磨刀。 早上吃两口红薯,带上一瓶水,拎着锄头就来到地里,到天黑的时候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 徐母和家珍没想到他这么能吃苦,每次回来看向他的眼里满是心疼,就连徐父对他的印象也有所改观。 没办法,这都九月份了,必须要和老天爷抢时间,将种子洒到地里去。 三亩地,要干的活实在是太多了,还好并不是他一个人在干活,来顺同样是一个精壮的劳动力。 早上他去挑水,来顺就去割羊草,地里的活来顺虽然不太会,但力气大。 在两人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将三亩旱地给翻了一遍,随后将种子洒进地里,简单浇水就可以了。 天公作美,种子刚播下去,第二天一早,徐福贵起床的时候,发现外面居然下起了蒙蒙细雨。 这场雨来的及时啊,不算大,正好可以把土壤润湿,让种子更好发芽。 当然,要是土壤中积水太多的话,也很容易出现烂种的情况。 不过徐福贵对自己锄的地很有信心,只要不是连续的暴雨,他的地里基本上不会有积水的情况。 “少爷,今天我们还下地吗?”来顺打了个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没想到种地会这么累。 徐福贵摇摇头,“先吃饭吧,看雨会不会下大。” 家珍挺着肚子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件外套,“天冷了也不知道多穿点儿,今天就在家里歇一歇。” 徐福贵穿上衣裳,看了眼还在熟睡的凤霞,走进灶房,挖了几碗玉米面,准备煮一锅玉米糊糊。 这可不是给鸡鸭吃的,而是他们自己吃的。 这玉米面还是隔壁陈家送过来的,拒绝不掉,只好收下了。 长根坐在灶火前帮他烧火,看着动作娴熟的少爷,悄悄笑了笑,现在的少爷,完全看不出之前的样子。 “福贵,你咋会煮饭的,以前可没见过你动过手。”家珍好奇道。 “看别人做过,照葫芦画瓢就行了呗。”他还是这套说辞,不然也解释不清楚。 徐母和徐父听到动静,陆陆续续起床,徐父的脸色有些难看,眉头一直紧皱。 “爹,你咋了?” 徐父没有吭声,徐母说了句,“还能咋的,腿疼,一下雨就疼,好多年的老毛病了。” 徐父坐在长根旁边,锤了锤双腿,“老寒腿了。” “老爷,我给你捏捏。”长根熟练的帮他缓解疼痛。 “种子都撒到地里去了?”徐父头也不抬的问道。 徐福贵应了一声,徐父又说道:“昨天王喜送了十个咸鸭蛋过来,你煮一个给家珍吃了吧。” “老爷,平白无故王喜为什么要给我们送鸭蛋?”来顺大大咧咧的问道。 徐父叹了一口气,“都是一个村的,哪家有难,别人都会帮衬点儿,日子还不就是这么过的。” “以前村里哪户人家出了事,我都会把他家的佃租免一年。” 长根与荣有焉,“当初王喜被牛顶了一下,直接在家里躺了一个月,老爷不仅免了他一年的佃租,还让我送了一斤腊肉和十个鸡蛋过去。” 来顺恍然大悟,“怪不得村里人这么尊敬您呐。” 徐福贵听到这些话,心里才有些明悟,原来老爹平日还做了不少善事。 怪不得前世村里人经常照顾他们家,特别是他被南方部队抓去当壮丁的那两年,要是没村里人的帮衬,家珍和孩子绝对挺不过去。 徐母走过来帮他打下手,看了一眼徐父,温声道:“你爹年轻时和你一个样,都是混账玩意儿,成年就往县城跑。” “老了走不动了,这才安心待在家里,村里有谁找他帮忙,一口就答应下来,当初你爷爷还骂他是个败家子呢。” 徐父得意的摇晃脑袋,“那可不,畜生,村里人现在还能叫你一声少爷,都是看在你老子我的面子上。” 聊着天,玉米糊糊也煮好了。 在二十一世纪,人们生活好了以后,玉米糊糊都是拿来当猪食。 不过徐福贵吃的却是很香,吃了好几天的红薯,总算是尝到点儿其他味儿了。 吃过早饭,徐母拿出两双草鞋递给他和来顺,这便是她这两天的成果。 来顺套在脚上走了两圈,乐呵的合不拢嘴,连连道谢夫人。 徐福贵也上脚试了试,大小很合适,穿起来肯定没有布鞋舒服,但架不住不要钱,起码能稍微保护一下双脚。 戴上草帽,拿起竹刀,家珍见他这幅打扮,连忙问他下雨还要去哪里。 “去山里砍楠竹,每天挑水也不是个事儿,用水都得省着用,趁着今天不用下田,我把山里的水给接到家里来。” 来顺一听,立马来了兴趣,“少爷,等我,我和你一起去。” 家里只有一把柴刀,还是他前两天去县城新买的,来顺直接去隔壁陈家借了一把柴刀。 “你知道我们的山头在哪里吧?别砍了别人家的竹子。”徐父不放心的嘱咐一句。 “知道,你放心吧。” 两人走进雨幕当中,身影不一会儿便消失不见。 “福贵变了好多。”徐母手扶着木门,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的说道。 家珍多情的看了一眼雨幕,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嘴角忍不住轻轻扬起,对未来的生活多了几分信心。 雨虽然下的不大,但两人刚走出村子,衣服便打湿了,脚上的草鞋也沾染上泥泞,来顺心疼的不断在路边草丛里涮。 徐家村坐落在山脚下,往村西走三百多米,便是一片茂盛的寿竹林。 这片毛竹林也是他们家的,里面埋着徐家的祖祖辈辈,是徐家的祖坟所在地。 绕过毛竹林,便是上山的泥土路,周围半人高的杂草被雨水压弯了腰,往地面滴落雨水。 下雨天的山路很滑,不过来顺从小在山里地里跑习惯了,这条山路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走上去。 徐福贵更不用说了,上辈子活了一百岁,这条山路也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两人如履平地,很快走进山里...... 第十四章 野鸡蛋 细蒙蒙的雨丝在空中结成长线,无声落在山林中,微风吹过,竹林轻轻摇摆,仿佛在欢迎雨水的滋润。 “啪!” 一声脆响传出,惊起一只白头鸟,一棵二十多米高的楠竹缓缓倒下,洒出大片雨水。 楠竹相较于其他竹子,不仅更粗更长,而且更结实耐用,成年人大腿粗的楠竹,劈成两半,将竹节打磨掉,连接在一起,便是当地最常用的引水方式。 徐福贵负责砍楠竹,来顺则将楠竹的枝丫给处理掉,一根楠竹很重,还好两人力气都不小,即便是在山林里,效率也很高。 连续砍了十多根楠竹,徐福贵便累的满头大汗,看了看磨起泡的双手,阵阵辣痛传递给神经。 将湿透的上衣脱掉,露出白皙的结实的皮肤,随手削了一根竹签,忍痛将泡全部刺破,坐在地上,一边喝水一边休息。 来顺坐在楠竹上,傻笑道:“少爷,你咋晒不黑?” 前几天艳阳天,他们在地里都是光着膀子干活,他的皮肤明显黑了不止一点儿,反观徐福贵,肤色并没什么变化。 “可能我天生就是当少爷的命。”徐福贵开了句玩笑。 他的皮肤只是不容易晒黑,要是晒多了,照样会变成小麦色,然后逐渐变得黝黑。 来顺歇了一会儿,感觉有些尿急,走到一旁去撒尿,撒到一半,突然兴奋叫道:“少爷,前面有只野鸡!” 徐福贵眼睛一亮,动作麻利的像是猴猿,手扶着耸立的楠竹,迅速来到他旁边,定睛一看,一只浑身湿漉漉的野鸡刚刚消失在树丛里。 “来顺,快追!” 两人赶忙朝野鸡追了过去,这可是大自然的馈赠,他们可不想错过。 好几天没有吃肉,嘴巴都快淡出鸟来了。 野鸡毕竟是在山林里讨生活的,在山林里灵活穿梭,两人虽然兵分两路追赶,可依旧撵不上。 最后,野鸡直接窜进一大片比人还高的的蕨叶草丛里面,草丛里还生长着许多带刺的不知名草藤。 “咕咕......” 野鸡窜进草丛,反而不跑了,转头叫了两声,似乎在嘲笑他们一样。 “少爷,咋办?”来顺眼冒绿光,恨不得立刻把野鸡拔毛烤了。 可茂密的蕨叶草挡住了他们的去路,野鸡身形娇小能来去自如,他们两个大汉,根本就进不去。 徐福贵舔了一下嘴唇,从身后抽出柴刀,用力一挥,蕨叶草纷纷倒下。 来顺大笑两声,有样学样,两人直接开出一条路来。 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野鸡看到他们进来了,居然不跑了,反而咕咕的叫了起来,看样子想要将他们吓跑。 “好好好,狗杂种,就是这样不要跑,等老子过来。”来顺抹掉头上的杂草,手上柴刀快速飞舞。 直到两人到野鸡两米的地方,野鸡才不甘心的叫了两声,掉头逃跑。 来顺失望的叹了一口气,想将柴刀甩过去,又怕刀丢了没法给邻居家交代。 徐福贵有些不甘心,继续往前走了两步,突然眼前一亮,招手道:“来顺你看。” 来顺探头看了看,“好多鸡蛋!” 怪不得刚刚野鸡舍不得走,原来这是它老窝。 两人乐呵呵走过去,将周围全部搜刮一边,用衣服把鸡蛋包着回去。 野鸡蛋比家里的鸡蛋要小很多,但耐不住数量多啊,没有细数,但起码也有三十多个。 找到一处干燥的岩石底下,两人用火柴生了一堆火,直接埋了十个野鸡蛋进去。 待鸡蛋烤熟以后,一人五个,吃了个精光,好好安慰了一下五脏庙,剩下的鸡蛋则打包带回去。 吃完以后,两人浑身充满力气,拿起柴刀,继续砍楠竹,争取早点儿把山泉水引到家里。 山里不远处本身有一个山涧,不管天气有多旱,山涧里永远都有水。 因此徐家的先祖召集徐家村的人将山涧扩大,又清理掉周围的杂草石块,为徐家村找到了水源。 每户人家只需要想办法把山涧里的水引到自己家去就可以了。 也有人提议直接在山上凿出一条沟渠,将山泉水引到村里去,但这个工程太大,耗费的人力太多,迟迟没有下定决心实行。 在前世的时候,这条沟渠一直都停留在构想中,因为随着云溪县的发展,徐家村在二十一世纪初就吃上了自来水。 先不提自来水,那都是六十年以后的事,徐福贵算过,要想把山泉水引到自己家里去的话,起码得准备三十根楠竹。 一根楠竹对半劈开,可以形成至少三十米的长度,三十根楠竹,大概有一千米的长度,应该够用。 不过,这个工程可不小,徐福贵也没指望能一天完成,今天能砍出三十根楠竹就不错了。 楠竹搞定以后,还得在路上挖出安置楠竹的小道,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完成的。 中午时分,两人算好时间,包着野鸡蛋下山去吃饭。 刚刚来到毛竹林,就看到一个戴着斗笠的汉子吆喝着水牛从田里上来。 “陈五哥,放牛啊。”徐福贵笑着打了个招呼,随手将衣服搭在肩上。 陈运生抬头看了看,拉住水牛,恭敬的喊了声少爷。 陈运生便是他们的另一个邻居,刚刚三十岁,在家里排行老五,今早吃的玉米面便是他送来的。 “不叫少爷,叫我福贵就成了,多谢你送来的玉米面,以后有啥需要使力气的,尽管招呼我一声。” 陈运生搓了搓手,“少爷不嫌弃就好,对了,少爷这是去山里了?” “对,去山里砍了一些楠竹,准备吃水用。” “那你干脆从我家门口的楠竹里引过去就行了,省得再去费那些功夫,现成的多方便。” 徐福贵砸吧了两下嘴,“这多不好意思,你们辛辛苦苦引的水。” 陈运生不在意的摆摆手,“反正是不要钱的东西,再开个口子就行了,你再准备三四根楠竹,直接引到你们水缸里去就行了。” 徐福贵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村里很多人家都是一起引水吃,会省下很多力气。 “成,那又要麻烦五哥你了......” 第十五章 上一辈的隐情 毛毛细雨只下了一天,随后徐家村便被浓雾笼罩,刚好把土壤润湿。 第二天,没有下雨,也没有出太阳,空中堆着厚厚的云层,大风阵阵,温度又降了一些,短袖和汗衫已经穿不住了。 茅屋前,徐福贵赤裸着精壮的上身,扛着一根楠竹,从灶房后面伸进去搭在水缸上。 来顺在地上锤了一根木叉,楠竹刚好可以稳稳放在上面。 “五哥,楠竹搭好了。”来顺大喊一声。 陈运生应了一声,将自家楠竹里的水流一分为二,另一股清澈的水流当即汇入到另一端的崭新楠竹里。 水流快速流淌,顺利通过一截又一截的楠竹,汇入灶房的水缸里,发出哒哒哒的声响。 “五哥,麻烦你了。”徐福贵擦了把额头的汗水。 陈运生摆了摆手,“不说这些。” 回到屋里,家珍端出热水,好好洗了个脸,穿上粗布衣裳,环顾周围,问道:“咋没看到凤霞和根叔。” “凤霞找村里的小孩玩去了,根叔背着背篓去山里找菌子,他说雨后山里要冒出很多菌子。” 家珍说完,坐在竹床上,手里拿着针线继续纳千层底。 稍作休息,徐福贵靠在门上,嘱咐道:“家珍,别累着自己。” 家珍眉目含笑,“我看是你不要累着自己,干活也没个够。” “我一点儿也不累。” 走出房屋,来顺正拿着锄头,将屋子前面的杂草给锄去,准备围个院子出来,不然茅草屋显得孤零零的。 “少爷,你去歇着吧,这两天就没见你歇过。” “不干活我心里不自在。”回了一句,见地上有不少楠竹残料。 心里一动,拿出柴刀,找到一块完整的竹片,坐在木凳上,细细打磨。 不一会儿,一柄精致小巧的武士刀便出现在手中。 拿起来比划两下,咧嘴笑了笑,在刀柄处刻下两个小字——凤霞。 “给凤霞做的?”一旁的徐母含笑说道。 徐福贵嗯了一声,走过去捏了捏她的肩膀,“娘,别一直盯着手里的草鞋,以后眼神都不好使。” 徐母感受到自家儿子的关心,乐的合不拢嘴,点头答应,但手上的动作却丝毫不慢。 徐福贵无奈,起身去帮徐父打下手。 这两天徐父在家里也没闲着,将一根根楠竹打磨烧制,准备做一张竹床和竹桌出来。 天气逐渐寒冷,长根不能一直睡在地上,还是得有张床。 “爹,我咋不知道你还有这手艺。”竹床虽然比木床要简单不少,但其中的门道也不少,特别是凹槽的大小和位置,一定要精确。 不然竹床就算做了出来,睡在上面翻个身,总能感觉床在摇晃,并且发出咯吱的响声。 徐父得意的哼了一声,“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游手好闲无所事事?我会的东西多着呢,年轻时候啥没干过?” “那你会不会做生意?”徐福贵对王文昌的提议念念不忘。 徐父踹了他一脚,“没事就给我走远点儿,别碍事儿。” 徐母揭穿了他的伪装: “你爹会做个屁的生意,以前干不动那些荒唐事了以后,就琢磨着去县城做点儿生意,把输掉的田产给挣回来。” “没成想,就一个月,亏了好几百的银元,你爷爷气的直接跳起来打他,三令五申让他不准再瞎混。” “你爹这才老老实实守着徐家的祖业,平常没事就去看看,道自己地上走走,或者去看村里的热闹。” 徐父用力的将竹条敲进凹槽里,不满道:“你就知道揭我老底,平白让小辈看我笑话。” “咋?做了还不让别人说?” “我说不过你。”徐父在很多人面前都很强势,唯独在徐母面前表现的很弱势。 徐母得意的笑笑,“你爹一辈子都是这个样儿。” “对了福贵。”徐母突然说道,“你看哪天有时间,陪我去一趟桂花村。” 徐福贵愣了一下,“娘,你是要回娘家看看?” 在他的印象里,不管是前世还是今世,徐母都很少回娘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徐母点头,徐父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嘀咕道:“人家都不认你是刘家的人,还回去干啥。” 徐母没有搭理他,“福贵,你看你啥时候有时间?” “随时都可以,地里没啥活儿,过几天再去看看就行了。” “行,那就明天去吧。”徐母说完就把头低下,专门编织手里的草鞋,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娘和桂花村,应该有一些他不知道的隐情。 徐福贵想到,怪不得他对目前娘家那边的人完全没印象,好像从小就没看到过一样。 懒得多想,这些事情无关紧要,自己家里都还有一大堆事呢,没心思再操心别的。 “爹,爹!”凤霞从外面跑了回来,老远就听到她清脆响亮的叫声。 “慢点儿,摔你一个跟头。”话音刚落,凤霞刚好踩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身上沾染泥泞,变成一个泥孩子。 凤霞不以为意的爬起来,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裳,笑眯了眼睛道:“爹,你可不能打我。” 徐福贵哭笑不得的将她脸上的泥巴擦掉,“玩什么去了,一身的泥巴,叫你娘给你换身干的,衣裳丢在那儿,我得空给你洗了。” 凤霞拉着她的大手,一边朝屋里走去,一边问道:“爹,他们为什么说我不是小姐了。” 徐福贵摸了摸她的头发,“因为家产被你爹输光了。” 家珍噗嗤笑了一声,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亏你还有脸说出来。” “我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凤霞,,爹问你,你想当小姐吗?” 凤霞拨浪鼓似的摇头,“我才不想当小姐,当小姐就不能每天看见爹了,以前爹一出门就是好几天不回来。” 家珍闻言,戏谑的看着他,徐福贵讪笑两声,不知道该说什么。 给家珍换好干净的衣裳,脏衣服全部扔到外面,徐福贵拿出小巧的武士刀。 凤霞欢喜的接过去,毫无章法的瞎比划几下,小嘴嘟起自动配音,“刷!刷!刷!” 徐福贵含笑看着这一幕,转头,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突然在村里响了起来...... 第十六章 老丈人来了 平静的徐家村突然响起了一阵敲锣打鼓的声响。 王喜走出家门一看,十多个人敲锣打鼓,护送着一顶披红戴绿的轿子,轿子上还贴了一个囍字。 轿子旁边,一位穿着青色丝绸长衫,戴着一顶地主帽的人脸色铁青,走路气势汹汹。 “这是谁家的喜事?”王喜大声问了一句。 陈礼平脚步顿了顿,提起长衫,大声回道:“我家的喜事。” 锣鼓队跟着他朝村里走去,王喜和其他人对视一眼,问道:“这是谁啊,你们认识不?” “不认识啊,看上去是个人物。” “我见过,好像是县城陈记米行的老板,对了,徐家少爷的老丈人不就是他吗?” “走走走,跟过去看看。” 村里人纷纷放下手里的活计,跟着锣鼓队来到了徐家的茅草屋前。 陈礼平皱着眉头看着眼前破旧的茅草屋,心里的怒火再次腾升,他不能接受自己的宝贝闺女居然住在这等地方。 “礼平兄,你怎么来了,快进来。” 徐父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竹片,局促的在衣裳上擦了擦手,心里不禁咯噔一声。 陈礼平摆了摆手,“今天我是来接家珍回去的。” 徐父弯腰,带着丝祈求的语气,“陈老板,求求你让家珍留下吧,我们保证委屈不了他。” 陈礼平脸色铁青,指着茅草屋,“不委屈家珍,让她住在这这种地方,还不叫委屈他?” 徐父说不出话来,连连叹气。 “爹。”家珍走出茅草屋叫了声,徐福贵扶着她的手。 “畜生,你怎么不向我请安了?”陈礼平大步走过来,一巴掌直接招呼了上去。 “哎哟亲家,有话好好说,咱们别动手。”徐母走过来,心疼说道。 家珍挡在他面前,徐福贵轻轻把她推开,低头认错道:“爹打得好。” 他确实对老丈人干了不少荒唐事,至今想起来都觉得羞愧。 每次他从赌场出来,都会让青楼的女子背着自己回家,不仅被街上行人指指点点,经过陈记米行的时候,他还会脱下帽子,故意大声喊道:“岳父,近来无恙?” 着实让陈礼平丢了不少脸,旁人都在笑话他有这么个二流子女婿。 最荒唐的还是南方部队进程收复失地的时候,陈礼平作为云溪县城商会的会长,组织大家在城门口欢迎部队。 结果在众目睽睽之下,骑着青楼女子的他故意走了过去,让陈礼平误以为部队来了,连忙低头行礼,惹得周围哄堂大笑。 事后听说那一次,陈礼平直接被气吐血了! 徐福贵自己回想起来,也不知道那时的自己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居然能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情。 “呸,你不配叫我爹!”陈礼平往一旁吐出一口浓痰。 随手他指着身后的轿子和箱子,“看好咯,当初你娶家珍的嫁妆,一分不少我给你退回来,从此以后,家珍再不是你徐家的媳妇!” “爹!我不走。”家珍固执说道,即便是生气,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 “亲家,行行好,让家珍留下吧,福贵不能没有家珍啊。”徐母卑微的抹着眼泪。 陈礼平没有理会徐母,手指着徐福贵,对家珍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不走?这畜生给你灌迷魂汤了?” “这畜生以前仗着自己是个少爷,在县城咋鬼混的你不知道啊,我就知道,他早晚有一天要把徐家的家产败完。” “现在好了,家产没了,少爷当不成了,我看他以后养活自己都难,你还跟着他干什么?” “唉,当初也是爹不好,没好好打听这畜生的德行,让你这些年遭了这么多罪。” “家珍,听话,跟着爹回去,你要是不想再嫁人,爹养你一辈子,要是再找的话,咱就招个上门女婿。” 家珍看着语重心长的父亲,眼睛也忍不住红润,“可是爹,不管福贵是啥样,我嫁给了他,不管好与歹,这辈子我都认定他了,再说了,福贵已经变好了,他答应我以后不赌了!” 陈礼平气的嘴皮子直哆嗦,“你,你,简直是糊涂,你是想要气死我啊?” “陈老板,徐家少爷真的已经变了,你去看看外面那几亩地,全是少爷自己种的,要不你再给他一个机会?”王喜忍不住帮腔。 “对啊对啊,这两天我们都看着少爷了,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村里其他人也纷纷帮腔。 都是一个村的人,他们可不是光看热闹的。 徐母感动的眼泪直掉,不断弯腰说谢过各位了。 陈礼平眉头紧皱,见人多势众,只能压下心中的不满。 他眼珠子转了转,看了看家珍的大肚子,准备换个说辞,“那行,这事儿咱们以后再说,但你至少也回娘家住一段时间吧。” “别的不说,你肚子里还有孩子呢,可不敢亏了身子,你留在这里,爹实在是不放心。” “再说了,你要是跟我回去,他们徐家也能轻松一点儿,省出些粮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家珍有些意动,转头看向福贵,看到自家男人轻轻点头。 “那我进屋收拾收拾衣裳。” 家珍拉着徐福贵走进屋里,“福贵,你真舍得我回去?” 徐福贵轻轻搂着她的腰,“你爹说的没错,我们家就只有几个鸡蛋,连肉都吃不上一口,你回娘家,至少能把身子养好,安安心心的把孩子生下来。” “你就不怕我去了就回不来?”家珍狡黠的笑了笑。 徐福贵摇摇头,“你指定会回来,就算你不回来,我也要去找你,求着你回来。” 家珍很高兴的咧嘴笑了笑,找出他昨天砍楠竹时划破的衣服,“这件衣裳也给我装上吧,我回去有时间帮你缝上。” “嗯。” “对了,凤霞我也想带走。” “当然好,闺女留在这里也是苦了她,跟着你至少能吃好点儿,穿好点儿。” 家珍提着包裹,仰头看着他,红润嘴唇蠕动,“那我走了?” 徐福贵低头,轻轻亲了亲她的唇瓣,“家珍,我会来找你的,等你回来,我一定不让你过苦日子......” 第十七章 相差不大 “呼呼......” 阵阵大风吹刮着竹林,发出沙沙声响,空中的白云一层又一层连绵开来,将阳光遮了个严严实实。 家珍套上仅剩的一件水白色丝绸长袖,戴上金手镯,提着包裹走出竹门。 陈礼平欣慰的笑了笑,让轿夫把轿子放下来,亲自掀开轿帘,方便家珍坐上去。 等家珍回了县城,他准备好好的和自家闺女说一说,千万不能再回这个糟糕的徐家了。 “凤霞,走,和娘去姥爷家玩儿。”家珍招了招素白修长的手,凤霞拿着武士刀跑了过去。 “娘,姥爷家是什么样子?” 陈礼平看着乖巧可爱的凤霞,亲自把她抱起来放在轿子里,“姥爷家很大很宽敞,什么吃的什么玩的都有。” 家珍紧随其后坐进轿子,轿夫得到陈礼平的眼神,大喊一声,“起轿!” 四个轿夫齐齐使力,披红戴绿的轿子便稳稳的抬了起来。 陈礼平大手一挥,“吹,给我使劲的吹,回去我重重有赏!” 敲锣打鼓的声音顿时再次在徐家村响起,陈礼平看也不看身后一眼,提着长衫,大步离去。 “福贵,家珍是你的女人,她指定会回来的。”徐母安慰说道,自己的泪水却怎么都止不住。 徐福贵拍了拍她的背,“放心吧娘,家珍肯定会回来,我知道。” 前世的时候家珍同样被陈礼平接回了娘家,那段时间他心里真的空落落的,每天干啥都没劲。 但家珍最后还是回来了,带着他的儿子徐有庆一起回来的。 所以徐福贵很有信心,家珍只是回娘家探了个亲,最后一定会回来的。 只不过,看着轿子消失在眼前,他这心里,依旧有些空荡荡,忍不住开始思念起来。 徐父咳嗽一声,落寂的转身回屋,他再不是以前的地主老爷了。 以往陈礼平见了他,都会恭敬的喊了一声徐先生,现在连正眼都不瞧他。 村里众人见热闹结束,正准备离去时,徐母叫住了他们,让他们留下喝口水。 大家知道徐家的情况,这里这么多人,就是喝口水,怕是碗都不够,于是纷纷摆手。 大部分人还真心实意的说如果缺什么东西,就尽管来拿,地里的菜也随便他们摘,不用费钱去城里买。 随后,众人便一哄而散,各回各家,忙活自己的事情。 徐福贵将徐母扶进屋里休息,出来四处看了看,想找点儿什么事情来做,但脑袋空空的,不知道该做什么。 “少爷。”来顺握着锄头,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声,他已经清理了一大片空地出来。 杂草全部堆在一起,等晒干以后可以拿来引火。 “鸡鸭还没放出来,放出来让它们透透气吧,我去地里看看。”徐福贵勉强笑了笑,拿起锄头,迈步朝地里走去。 来顺在身后叹了一口气,将灶房里的鸡鸭放出来自己寻食,然后拿出柴刀,准备在院子先搭个简单的竹鹏。 天天和鸡鸭睡在一起,他实在是忍不了了。 徐福贵走到地里,种子才种下去两天,看不出有什么动静,虽然下过雨,但地里的杂草生长没这么快。 他往手心里吐了口唾沫,准备将地埂给打理一下,除一除杂草,坑坑洼洼的地方给锄平。 但锄了一会儿,他脑袋里就忍不住浮现出家珍的身影,怎么也挥之不去。 入了神,连旁边来了人竟然都不知道。 “福贵,忙着呢。” 回过神来,看着眼前彪头大耳,手里拿着茶杯的肥胖男人,微微恍神。 “咋了?不认得我了?”龙二咧开嘴笑了笑,大金门牙很是显眼。 这人便是龙二,让他输光家产的男人,过个几年,也是代替他被枪毙的男人 徐福贵对他,也不知道是怨恨还是感激。 “龙老爷。”他还是恭敬的喊了一声。 龙二大大方方接受了这个称呼,咧开嘴喝了口茶,和善道:“我来看看自己的地,这是你种的?没想到你还有这本事,肯定有个好收成。” 徐福贵看着他时刻笑眯眯的样子,知道他不是和善,而是想让人看到他镶的金牙。 他握住锄头,点头,没有多说。 龙二走了两步,又问,“刚才家珍被她爹接回去了?” 他再次点头。 龙二砸吧了两下嘴,似乎只是一问,他看着脚下的地,突然说道:“这地锄的是好,就是没有粪水,你说这种子咋能生的好?” 说着,他拍了拍脑袋,“看我这记性,你家现在应该没有粪水吧,福贵,看我们一场交情,我家里的粪水你随便用。” 徐福贵露出笑容,“好啊。” 他正愁没有办法给地里施肥。 龙二好笑的摇摇头,“你小子和以前真不一样了,行了,我走了,有时间来家里玩牌喝茶,不赌钱。” 徐福贵没有当真,看着他慢悠悠走在地埂上,左看看有看看,像是在巡视自己的江山一样。 地里的佃户见了,握住锄头恭敬的喊了声龙老爷,龙二咧开嘴笑了笑,和善的和他们搭话。 将田埂清理了一遍,回到家,徐母正在煮红薯粥,里面加了大米进去,灶房里充斥阵阵米香,让他直咽口水。 “饿了吧,待会儿多吃点儿,你根叔找了不少菌子回来,晚上放点花生油炒一炒,煮个汤。” “娘,你要啥时候去桂花村,我陪你去。” 徐母垂下眼帘,“家珍都走了,还去桂花村干嘛?” 看着自家儿子迷糊的眼神,徐母淡淡笑了笑,“你也知道我娘家在桂花村,本来想回去借点儿粮食,让家珍吃好点儿。” 徐福贵恍然的点点头,好奇问道:“娘,我咋不记得你回过娘家。” 徐母叹了一口气,“桂花村不认你娘咯?”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你那个不省心的爹,当时看上我,非要娶我回家,你姥爷舅舅他们知道他的德行,一直不同意。” “后来我嫁给了你爹,你姥爷和舅舅知道以后,一气之下就和我断绝了联系,这么多年,一直没来往过。” 徐福贵感觉有些怪异,自己的人生历程,好像和徐父相差不大...... 第十八章 给家珍买烤鸭 接下来半个月,徐福贵刻意将自己变得忙碌,先去龙二家里挑粪水给地里施肥。 然后用楠竹在茅草屋前围了个小院,来顺在小院里面搭了个鸡棚。 院子围好以后,他和来顺拿上柴刀,去山里找柴火,准备在鸡棚里堆一个柴垛出来。 徐家村地处南方,冬天很少会下雪,但温度很低,平常会烧火取暖,需要储存不少木柴。 一番忙碌下来,每天晚上吃完饭,稍微洗漱一下,倒头就睡。 可半夜他总会醒来,躺在冰凉的竹床上,心里总是空荡荡的,鼻尖少了那股淡淡的幽香。 睡不着,他在黑暗里睁着眼睛凝视黑漆漆的屋顶,心里想着家珍的一颦一笑。 想的多了,他又在想要不要找个什么机会去城里看看家珍生活的好不好。 大概是好的吧,老丈人虽然不待见他,但对家珍却是额外宠爱。 “轰隆隆......” 这天夜里,雷公突然咆哮,夜空中掠过道道闪电,不消片刻,倾盆大雨便落了下来。 雨水渗过茅草,从屋顶滴滴答答的落下,刚好落到竹床上。 睡梦中的徐福贵被雨水拍醒,连忙起身找来一个木盆接住雨水。 不过随着雨势越来越大,不止是竹床上面,屋子的其他地方也开始漏雨。 家里就只有一个木盆,三个木桶,徐父屋里和灶房也在漏水,徐福贵就只得到一个木盆,勉强接住竹床上方的雨水。 “还好家珍和凤霞回娘家了,不然跟着我遭这个罪。”听着外面的哗哗雨声,他心里不由庆幸道。 半躺在竹床上,双手枕着脑袋,完全没了睡意,心里迫切的想要改变家里的条件。 总不能等凤霞回来了,还跟着他睡竹床,吃红薯吧? 哪怕家珍不嫌弃,他自己心里也过意不去。 想了半天,他苦恼的砸吧两下嘴,始终没个头绪。 第二天早上,雨水依旧滴滴答答的下着,茅草屋的泥土地面早就被雨水浸湿,一踩就是一个脚印。 徐父啃完红薯,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用手抹去鼻涕,走出房屋,看到坐在屋檐下发呆的儿子,顿了顿脚步,折身回到屋里。 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两块银元,“福贵,去城里买斤盐回来,顺便再去王氏酒楼买只烤鸭,家珍喜欢吃。” 徐福贵愣了愣,接过银元,“爹,外面下着雨呢。” 徐父踹了他一脚,“屁大点儿雨,反正下雨在家闲着也是闲着。”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身上突然来了力气,走进屋里换上唯一一身干净体面的衣裳。 被扒手小刀划破的那道口子已经被家珍补好了,完全看不出被划破的痕迹。 衣服腋窝下面还缝了一个内包,徐福贵将两块银元放在里面,实则悄悄放在空间,戴上草帽,和徐母说了一声,直接冲进了雨幕中。 “这孩子......”徐母好笑的摇摇头,手里拿着针线继续纳千层布鞋。 刚出院子,他看着泥泞的小路,直接将布鞋脱掉,挽起裤腿,赤脚踏在泥土小路上。 浓雾笼罩山林,徐福贵不一会儿便出了徐家村,脚步轻快,冷风呼啸,但他的心却热腾腾的。 来到县城外面,没有慌着进城,走下土公路,在云溪河把双脚洗干净,又使劲把水渍甩掉,穿上布鞋,这才走进城里。 大概是因为下雨的原因,青石板的街道上并没有什么人,店铺老板愁眉苦脸看着外面的雨水,偶尔吆喝一声,希望能有一个客人。 径直来到王氏酒楼,花了半块银元,也就是五个银角子买了半只烤鸭,把他心疼的直滴血。 以前当少爷的时候,他出去买东西从来不问价钱,随手一抛就是几块银元,根本不把银角和铜钱放在眼里。 现在真想把以前的自己好好揍一顿,不知道便宜了别人多少钱。 王氏酒楼的烤鸭虽然贵,但味道确实不错,徐福贵用油皮纸包在手里,香气直往他鼻子里钻。 穿越过来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一直没尝到点儿肉味,此刻恨不得直接咬下一大块烤肉好好咀嚼! 还是二十一世纪的人舒服,经常念叨肉吃多了,喜欢吃素菜。 但他们一旦尝试一下,两天不吃肉,绝对会馋的不得了。 “不行,这是给家珍和凤霞买的。” 徐福贵吞了口口水,用油皮纸将烤鸭包好,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喊声叫住了他。 “徐家少爷。” 转头一看,王文昌手里拿着折扇,悠哉悠哉从楼上下来。 “王少爷。”徐福贵恭敬的打了个招呼。 王文昌摆摆头,“不要这么客气,来了我的地盘也不来找我,买的烤鸭?这些下人怎么这么没眼力见,连我朋友的钱都要收。” 王氏酒楼的掌柜听了,连忙还了一块银元回来,嘴里不断说对不住。 徐福贵高兴的收下银元,这倒好,不仅白得了半只烤鸭,还赚了五个银角。 王家少爷,着实能处! “福贵。”王文昌收起折扇,想勾住他的肩膀,发觉他衣服湿透以后,嫌弃的收回手。 “我上次给你说的事情怎么样?兄弟对你够意思吧,你落难了还能想着你,以后我要是出事了,你可不能见死不救。”他戏谑道。 “王少爷开玩笑了,你们家在这县城哪儿会出什么事,哪辆黄包车不听你的吩咐?” 说完,徐福贵心里咯噔一声,不对,在他印象里,王家风光的时间也就这两年。 等新兔国成立,一化三改进行的时候,王家便会被打成剥削资本主义,家产全被抄了。 王文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大笑点头,豪气顿生,“那是,在云溪这地界,还没谁能抢走我王家的生意。” 徐母勉强笑了笑,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吧,他沉吟一声,“王少爷,我倒是想做个生意赚点儿小钱,但这不是什么都不会嘛,白白把你的钱亏了就不好了。” 王文昌听了也不失望,“行吧,随你,不和你说了,我去青楼走一圈,我请你?” 徐福贵拨浪鼓似的摇头,“青楼我也不去了,王少爷玩高兴......” 第十九章 比姥爷买的更好吃 从王氏酒楼走出来,突然发现外面的雨势变小了许多,蒙蒙毛雨混杂在白雾之中,将云溪县城笼罩起来。 青石板街道的坑洼处留下一个个浑浊的水坑,一股淡淡的臭味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飘了过来,让徐福贵微微皱了皱眉头。 “少爷,去哪儿?要坐黄包车吗?”一位戴着草帽的车夫走了过来,赔笑问道。 徐福贵伸开双手,自嘲道:“你看我这个样子,像是坐得起黄包车的样儿吗?” 车夫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去,自顾自道:“如今这世道,越来越难活了。” 徐福贵对这话深以为然,别看云溪县城一片风平浪静的样子,平常顶多有一些扒手在县城晃荡。 但随着南方率先撕破谈判好的协定,这片大地上将会将会再起波澜。 云溪县城虽然不是战场所在地,但因为其交通位置,会有多支部队从这里经过,加上南方部队征粮征兵的影响,县城的生活将会越来越难受。 前世,徐福贵便是被一支路过的部队抓走当壮丁,去拉大炮。 “滴答!” 一滴雨水从房檐掉落在他脸上,回过神来,他抹去脸上的雨水,心里暗暗提醒自己,等南方部队进城那段时间,能不来城里尽量不来城里。 战场上枪林弹雨,前世自己运气好,在战场上待了几年,九死一生,最后居然平安回来了。 但回来的时候,凤霞因为一场高烧变成聋哑人,徐母也郁郁寡欢。 摇摇头,不再多想,既然已经知道以后的人生剧本,那他一定要尽量去避免,改变前世一家人的结果。 改变历史大势不容易,但改变他一家人的小势,应该不会影响什么。 云溪县城虽然比不得省城,但想从王氏酒楼走到城东,还是得花不少时间。 所有有钱的人出门,一般都是选择坐黄包车,包括以前的徐福贵,出行要么是轿子,要么是黄包车,要么就是青楼女子。 老丈人陈礼平在县城的地位不低,毕竟是商会的会长,虽然不是最有钱的,但掌握着米行,影响力更大。 他的府邸坐落在繁华的城东,院子三进三出,大门朱红色,府前同样有两座石狮子。 来到陈府前,徐福贵在附近犹豫半饷,始终不敢敲响陈府的大门。 三番两次鼓起勇气,但刚靠近两座石狮子,又立马折身返回。 想了想,他干脆又走到正街上,悄悄去陈记最大的米行看了看。 陈礼平恰好在里面打算盘,他松了一口气,不在家就好。 高兴的来到陈府,轻轻拿起铜环敲响了大门。 “谁啊。”一个下人打开门,认清他,露出怪异的表情,“徐家少爷?” 徐福贵搓了搓手,点点头,“我来找家珍。” 下人双手抱胸,斜着眼看他,“我家老爷吩咐了,不准让你进去。” 徐福贵低头,“求求你了,行行好。” 下人眼神更加不屑,“不行就是不行,你快滚吧,别来烦我家小姐,县城的人谁没笑话你?你把我家小姐害的还不够惨吗?废物!” 说完,正想关门,一道清脆响亮的声音突然响起,“不准欺负我爹!” 凤霞从后面跑过来,用力将下人推开,双手张开护在他的面前,眼睛鼓起来,厉声道:“不许你说我爹!” “凤霞。”徐福贵瞬间咧嘴笑了,居然在自己闺女身上体会到了安全感。 “爹,你别怕,我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凤霞一本正经道。 下人有些不知所措,“小姐,你这,要是让老爷知道了就不好了,快跟我进来。” 凤霞瞪着他,“我才不是什么小姐,我不要当小姐,我只要爹!” 说完,她脸上居然滑过两道泪水,转身抱着徐福贵的大腿,“爹,我好想你。” 徐福贵心脏像是被人狠狠攥住了一样,将凤霞抱起来,轻轻拍打她的后背,“爹在呢,爹在呢。” 家珍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她穿着水红色的旗袍,头发用银色簪子盘起来,不施粉黛,但好像天生自带美颜,俏眉小嘴,一双杏眼更是水汪汪的。 虽然挺着肚子,依旧能让人感觉到一股大家闺秀的气质。 家珍看了眼相拥的父女,三言两语将下人支开,扶着腰走了过来。 “家珍。”徐福贵痴痴笑了笑,“这身衣裳真适合你。” 家珍抿了抿嘴,手里拿着丝巾,细声细语,“我一直在等你。” “所以我来了。” 家珍高兴的咧嘴笑了,露出两排整齐的洁白牙齿,“进来说吧。” 来到堂屋,坐在太师椅上,家珍看了眼他湿透的衣裳,叫来下人,找了件陈礼平的干净衣裳让他换上,还倒了一杯热茶。 “下雨了不知道啊,感冒了咋办,爹娘就指望你照顾呢。” 她亲手拿着丝绸衣裳,“凤霞,下来,让你爹把衣服换了。” 凤霞摇头,搂着脖子,“我不,我就要爹抱。” 徐福贵呵呵笑了笑,“凤霞,让爹先把衣裳换了,别把你衣服搞湿了。” 凤霞穿的是白色锦衣,脸蛋洗的干干净净,头发扎成羊角辫,任谁看了都要夸两句漂亮姑娘。 “换上吧,放心,这衣裳是我爹以前年轻时候的,早就没穿了。”家珍把衣裳递过来。 徐福贵当着她的面把湿透了的衣裳脱掉,时隔半个月,他浑身的肌肉更加精干,皮肤也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 家珍害羞的看了两眼,低下头,又忍不住看了两眼。 “终究穿不惯这丝绸衣裳。”徐福贵别扭的动了动身子,小心拿出油皮纸包着的烤鸭,“呐,特意给你和凤霞买的。” “哇,烤鸭!”凤霞高兴的叫了一声,坐在徐福贵的腿上,伸手就要去拿。 家珍眼里满是心疼,“你咋舍得花这个钱,我们要吃自己买就是了,反正我爹有钱,凤霞你也是,这两天你姥爷给你吃的还少吗?” 凤霞撕了一块鸭肉放在徐福贵嘴边,转头认真道:“可这是爹给我买的,比姥爷买的更好吃......” 第二十章 我永远都是你女人 徐福贵忍不住揉了揉凤霞的小脸,这丫头实在太会说话了,让他的心都为之融化。 家珍好笑的摇摇头,嘴角一直带着淡淡的笑意,询问最近家里的情况。 徐福贵将这段时间家里干的活细细说了一遍,家珍看着他神采飞扬眉飞色舞,嘴角的笑意更浓,静静凝听,心情格外美好。 徐福贵喝了一口茶,见家珍没动烤鸭,便将鸭腿撕下,送到她嘴边。 家珍张口,用洁白的牙齿把鸭腿咬住,含糊不清的说道:“够了,带回去让爹娘也尝尝。” 凤霞也没吃多少,捣蒜似的点头,“对,爷爷奶奶还没吃呢。”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 他们才二十多岁,还有大把岁月好活,特别是他,上辈子干了那么多活,居然还能当个百岁老人。 但是徐父徐母不一样,已经接近六十岁,该吃些好的享受享受。 家珍用丝巾擦了擦嘴,在烤鸭上撕下一大块肉,递在他嘴边。 烤鸭的香气钻进鼻尖,徐福贵咽了口口水,摇摇头,“我在路上吃过了,你吃。” 家珍不说话,又递了递鸭肉,水汪汪的杏眼里满是不信。 徐福贵舔了下嘴唇,探头咬住鸭肉,不小心吸到家珍素白如葱的手指,两人齐齐打了个激灵,家珍更是脖子到脸变得羞红一片。 “咯咯咯......娘,你的脸好红,是不是和变色龙一样?” 徐福贵咳嗽两声,细细咀嚼嘴里的鸭肉,迟迟不愿咽下去。 “咱的儿子还有一个月就生了吧?”徐福贵问道。 家珍轻轻点头,“大概冬月能生下来,然后我年后回来。” 徐福贵点点头,“不着急,先把身子养好,家里,唉,条件确实不好。” 此刻,他对改善家里生活条件的愿望迫切无比,家珍不能跟着他一起吃苦! 家珍抚摸着自己的肚子,眼里满是慈爱,抬头问道:“你想好给我们孩子取什么名字了吗?” 徐福贵笑了笑,“你读书多,你来取。” 家珍当初可是在县城夜校毕业的,是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琴棋书画,算得上样样精通。 不像他,就读过几年的私塾,而且都是读着玩的,也就能识字,不算个文盲。 而且他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小时候私塾先生让他念一段书时,他很高兴的站起来,拿着本线装的《千字文》,对私塾先生说: “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 他记得很清楚,年过花甲的私塾先生气的脸色铁青,胡须都快吹起来了,对徐父说:“你家少爷长大了准能当个二流子。” 私塾先生说的没错,他不仅当了二流子,还把徐家的家业给败光了,成为整个云溪县城的笑话。 家珍沉吟一声,突然笑着道:“叫不赌,徐不赌。” 徐福贵也笑了,这些话家珍上辈子就说过,再听到一次,感觉莫名的高兴。 “好,就叫不赌,不赌好!”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等生下来再说吧,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呢,我倒想是个儿子。” “那就肯定是个儿子。”徐福贵肯定道。 家珍捂嘴笑了笑,“你就知道哄我开心。” 徐福贵咧嘴笑了笑,感觉待的时间不短了,起身道:“家珍,那我先回去了,下次我还来看你。” “爹,你急什么,凤霞不想你走。”凤霞急了,紧紧搂着他的脖子。 家珍抿了抿嘴,“其实我爹挺好的,你也别怪他。” 徐福贵摆摆手,发自内心说道:“我知道咱爹好,是我以前太荒唐了,没脸见他。” 至少,在没有一番成就之前,他总感觉在老丈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也没办法让老丈人放心把家珍交给他。 家珍善解人意,虽然他没有说,但也知道他的心思,认真道:“福贵,不管穷还是福,我永远都是你女人。” 徐福贵笑了,重重点头,“我这辈子,也只认你。” “好了,我真该走了。” 凤霞噘着小嘴亲了他一口,撒娇道:“爹,那你带我一起回去好不好?” 徐福贵心都要融化了,但还是摇摇头,“你就在姥爷家玩儿,过段时间和娘一起回来,爹把家给你们整好一点儿。” 凤霞失落的低头,徐福贵调侃道:“咋?不喜欢和娘待在一起。” 凤霞快速摇头,“才没有,我就想和爹娘待在一起。” 福贵温柔的看了他一眼,看了眼外面的天色,“我真得走了。” 家珍好笑点头,徐福贵正想转身离去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锦袍的半大小子突然跑了进来。 “姐,我回来了,咦,你是谁?” 家珍介绍道:“福贵,这是我弟弟,以前结婚的时候你见过的,家明,这是你姐夫。” 陈家明恍然的点点头,“原来你就是我姐夫,败光了家产的徐家少爷?” 徐福贵尴尬的点头。 “家明,好好说话。”陈家珍瞪了他一眼。 陈家明缩了缩脖子,嘿嘿笑道:“姐夫,看你人模人样的,不像是外面那些鬼混的啊。” 冲着他这声姐夫,徐福贵喜笑颜开,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小子,都这么大了,有时间来姐夫家,姐夫带你去打野鸡。” 陈家明眼前一亮,“姐夫,你家在哪里?我还从没去打过野鸡。” “徐家村,叫你姐以后带你来吧,行了,我该走了,不然一会儿你爹回来准得揍我。” 陈家明大笑一声,心直口快道:“姐夫,你这人真有意思。” 徐福贵疑惑的看了他一眼,他怎么就有意思了? 摇摇头,没有多想,拿起烤鸭,问他吃不吃,陈家明很给面子吃了一块。 徐福贵正想离开,突然想起自己空间里还有一把从扒手那里得来的小刀。 假装在怀里摸了一下,从空间里拿出小刀递给他,“初次见面,姐夫也没什么好东西给你,这把刀送给你防身。” 男孩子对这种玩意儿是没法拒绝的。 陈家明眼前一亮,高兴接过去,大声喊道:“谢谢姐夫。” “行了,我走了。” 徐福贵赶忙走出陈府,没过一会儿,陈礼平便回来了,从下人得知他来过,当即大声骂了一顿空气,并嘱咐下人,以后绝对不能再给那畜生开门...... 第二十一章 卤味生意 时间已经是十月份,一场来自北方的寒潮,不仅下了一场大雨,气温更是明显下降。 云溪县城仿佛没有秋天一样,夏天刚刚消失,便能闻到冬天的气息。 徐福贵从陈家出来,身上穿着陈礼平的单薄衣裳,冷风一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不过他的心情很是不错,丢失的力气仿佛再次找了回来,心中回忆刚才见面的点点滴滴。 手里的烤鸭已经冷了,他来到一处隐蔽的巷子,将烤鸭放进了空间里面,顺便在巷子里撒了泡尿。 “喂,干嘛呢!什么人啊这是,这里是撒尿的地方吗?哪儿有在别人家门口撒尿的,你叫什么名字?” 一个膀大腰圆的妇女刚好提着菜篮回家,看到有人在自家院墙外面撒尿,立马叉腰呵斥。 徐福贵不要脸的拴上裤腰带,嘿嘿笑了两声,转身走出巷子。 妇女拿他没有办法,对着他的背影吐了一口口水,咒骂两句,也就不了了之。 徐福贵也想找个厕所撒尿,但这时候的云溪县城,根本就没有公共厕所,尿急都是找个隐蔽地方自己解决。 哼着小曲走在青石板街道上,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但白雾越发浓厚,将云溪县笼罩的严严实实。 徐福贵紧了紧衣裳,突然想到自己还没买盐,来到杂货店,买了两斤雪花盐。 买完以后,手里剩的钱还有不少,恰巧旁边有个猪肉摊子,他眼珠子转了转,走了过去。 “猪肉怎么卖?” 屠户见有生意上门,连忙起身,堆着笑脸道:“都是新鲜杀的猪肉,肥肉八十铜钱一斤,瘦肉六十铜钱一斤,你看要多少?” 徐福贵咂舌,摆摆手,“算了,太贵了,我还不如吃羊肉。” 在他们这里,养羊的人比养猪的要多不少,所以反而羊肉比猪肉便宜不少。“ 见他要走,屠户连忙说道:“这样,肥肉七十五铜钱一斤,瘦肉五十五铜钱,怎么样?真的不能再少了。” 徐福贵心里十分纠结,不断在猪肉摊子上扫视,突然看到了猪大肠和猪肾,不由得想起前世吃过的卤味。 在六十多年后,徐家村也发展起来,虽然说是一个村,但已经算得上一个小镇了。 有户人家做起了卤味生意,推着一辆小车在村里售卖,当时徐福贵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便去尝了个新鲜。 没成想从此便迷上了卤味,隔三差五就去买来吃,和卤味老板混熟以后,逐渐也就知道卤味是怎么做的。 对啊! 徐福贵使劲拍了一下手,差点儿兴奋的跳起来。 他会做卤味啊! 前世那户人家的卤味生意能做的那么好,没道理他不行。 主要是,在他的印象里,云溪县城好像还没有人搞这玩意儿。 他好像找到了一条发家的财路! “你到底买不买?”屠户看着他,不耐烦的说道,刚刚突然拍手,还吓了他一跳。 “我不买了。” 徐福贵咧嘴一笑,匆匆离开,他要确认县城到底有没有人搞卤味,如果没有的话,他一定要好好把握这个机会。 卤味在古代其实就已经有了,经过不断发展,到如今已经相当成熟,其中川卤最为受欢迎。 当然,由于佐料的原因,可能这个时代的味道和二十一世纪有所差别,但无伤大雅。 花了好大功夫在整座县城转了一圈,累的气喘吁吁,但精神十分高昂。 真的没人搞卤味! 他回到猪肉摊,指着那猪肠问道:“多少钱?” 屠户眼神怪异的看了看他,“你说这猪大场子?你不会要拿来自己吃吧?” 徐福贵无语的抿了抿嘴,“你就说多少钱,便宜的话我就给你买了。” 屠户眼珠子转了转,双手抱胸,“这样,你给我买五斤,不,六斤肥肉,这猪大肠我免费送给你。” 徐福贵眯了眯眼睛,手指移动指着猪肾,“这玩意儿也送。” 屠户摇头,“那不行,好多人都喜欢吃这玩意儿,平常卖都得卖一个银角,心肺倒是能给你。” 徐福贵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 屠户当即高兴的拿起刀,割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一称,六斤七两。 “你看?” 看着屠户笑眯眯的眼神,徐福贵翻了个白眼,“那就六斤七两。” “好嘞,六斤七两,我算算,八十铜钱以前,六八四十八......” 徐福贵打断他,“不是七十五铜钱一斤吗?” 屠户干咳一声,“呵呵,对,七十五铜钱一斤,差点儿给忘了。” “七十五铜钱一斤,我算算啊......” 屠户先是口算半饷,然后又开始掰手指头,算了好几遍,这才终于给算了出来。 徐福贵拿出银元给他,待他找回铜钱以后,提着猪肉和猪大肠,踩着欢快的步子朝米行走去。 米行不仅卖米,还卖各种佐料,他准备回去尝试一下,看看卤出来的味道好不好。 当然单单米行肯定是买不齐的,还有很多佐料要去药店买。 其实卤味很简单,卤汁自己在家就能配置,花椒,甘草,小茴香,葱,辣椒,姜,酱油,八角等等。 而且卤汁是可以重复利用的,时间越久的卤汁,卤出来的味道也就越好,不过需要时刻添加一些佐料保持卤汁的味道。 徐福贵买了不少佐料,准备多调配些卤汁,为摆摊做好准备。 卖卤味的成本也低,不需要商铺,投入的资金也好,所以徐福贵并没有去找王文昌帮忙。 还好今天的烤鸭没花钱,王氏酒楼的掌柜还多还给他半块银元,不然买这些东西还真不够。 再次将身上的钱花了个七七八八,心里却充满了激情,恨不得立刻回到家尝试。 赚到钱以后,他一定要每天都有肉吃! 抬头看了看天色,云雾笼罩,已经很晚了,估计回到家都已经天黑。 不敢再耽搁,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县城,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将所有东西统统放在了空间里面。 随后脱掉布鞋,加快脚步,一边吹着口哨,唱着杂乱的曲子,赤脚走在泥泞路上...... 第二十二章 走夜路 在县城待了一整天,路上紧赶慢赶,半路上,天色还是黑尽了。 下雨天,加上起了这么大的雾,天黑的早。 老实说,徐福贵心里有些瘆得慌。 浓雾笼罩山林,周围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微风吹拂,竹林发出沙沙声,好像有不干净的东西在里面穿梭一样。 他紧张的咽了一口口水,总感觉身后或是路旁的山林有什么东西,猛然转头,又什么都没有。 孤寂,寒冷和黑暗将他紧紧包围,世界仿佛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似的。 还好,他走的时候往空间里放了一盒火柴,在天黑尽前就用干竹和树枝做了一个火把。 由于没有煤油,火把燃烧的并不持久,需要时刻寻找新的燃烧物,但至少给他提供了火光和温暖。 手里的火把,就是他心里最大的安慰。 徐福贵深深呼出一口气,小声念道:“世界上是没有鬼的,我们要相信科学,身正不怕影子斜,恶鬼还需恶人磨......” 借助火把的光亮,继续赶路,不时在路上捡一些干竹,让火把时刻燃烧。 每走一会儿,他就会停下来辨识自己到哪个地方,每当看到熟悉的标志物,心里便会踏实一些。 一个人走夜路,真的相当刺激。 拐过一道弯,又是一个陡峭的上坡路,往上走两步,他瞳孔突然缩了缩,一阵凉意包括全身。 前方一个亮点微微闪烁,好像在逐渐向他靠近! 不是好像,真的在向他靠近! 随着距离的缩短,亮点也变成了火光,火光后面还有一张若隐若现的人脸。 徐福贵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心里想自己不会真的遇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少爷?” 这时,一道不确定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徐福贵愣了愣,问道:“来顺?” “少爷!” 来顺惊喜的喊了一声,加快脚步走过来,不料泥路太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一跤。 徐福贵彻底松了口气,突然想到什么,趁着夜黑来顺看不见,赶紧将空间里的肥肉,烤鸭,以及大包小包的佐料拿出来放在身上。 来顺从地上爬起来,走过来高兴道:“少爷,你咋这么晚才回来,夫人可担心死你了,一直念叨。” 徐福贵笑了笑,“快,帮我拿点儿,太沉了。” “买了这么多东西,还有肉!烤鸭!”来顺惊喜的喊了一声,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走,回去吧。” 有来顺一起作伴,他心里的紧张和害怕全然消失不见,走路的步子也迈的更大。 等两人走进村里的时候,徐家村已经彻底陷入安静,人们显然早已睡觉。 毕竟没有娱乐手段,也舍不得点煤油灯,干脆天黑就睡觉,不像后世还能熬个夜。 回到茅草屋,徐母过来仔细打量两眼,见他没事,这才松了一口气,“福贵,走一天累了吧,我给你热了红薯粥。” 徐父坐回板凳,看了眼他和来顺手里的东西,“畜生,你当还是以前的少爷呢?我给你两块银元,你就给我霍霍光了?” 他一阵心疼,这可是两块银元,他们家虽说还有点儿首饰当家底,但也花不了几回两块银元。 “别理你爹,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衣裳是哪来的?”徐母端来一碗红薯粥。 “哦,家珍给的,说是老丈人年轻时候的。”徐福贵疲惫的坐在板凳上,察觉粥不烫,便直接喝了一大口。 “慢点儿,别噎着,见着家珍了?” “见到了,她说年后就回来。” 徐母笑了,看向地上的东西,“买了这么多东西?这肉好啊,就是瘦肉太多了,炼不出多少猪油,这些杂七杂八的是什么,咋还有大肠,这玩意我可不吃......” 徐福贵狼吞虎咽喝了一大碗粥,舒服的打了个饱嗝,指了指油皮纸,“这还有烤鸭呢,家珍和凤霞舍不得吃多少,让我拿回来也给你们尝尝。” 徐父难得笑了一次,扶着自己的山羊白须道:“还是家珍好。” 说完嫌弃的看着他,“不知道家珍怎么瞎了眼看上你这畜生。” “那我当初怎么瞎了眼看上你这老东西?上梁不正下梁歪,子不教父之过,都是你这个当爹的错。” 徐母不允许有人说她儿子。 徐父不服气的哼了一声,懒得多争论。 徐母将烤鸭拿出来切成小块,招呼来顺和长根吃,来顺和长根虽然馋,但尝了一块就不愿在吃了。 “福贵,你吃。”徐母自己一块都没吃。 徐福贵摇摇头,“娘,你们吃吧,我和家珍他们吃了半只了,实在吃不下了。” “娘不傻,咋可能还吃不下烤鸭。” 说白了,还是烤鸭太少了,要是烤鸭管够的话,每个人都能吃个饱,就不用谦让了。 “那我留着,明天煮粥的时候剁碎放进去,大家都能吃点儿。”徐母将烤鸭仔细放好。 “福贵,那些大包小包的是什么?”徐母问道。 徐福贵干咳一声,一本正经的对徐父道:“爹,我要去县城做生意!” 徐父抬了抬眼皮,“我没钱。” “爹,就算你不同意,我也要去做生意,不用你出钱,我已经买好东西了,就是地上那些。” 徐父见他不是开玩笑,便问道:“你想做个什么生意?” “卖卤味。” 徐父也是有见识的,闻言挺直腰背,用怀疑的神色看着他,“你会做卤味?” 徐福贵面不红心不跳的说道:“以前在赌场的时候,有人输了银子给我,没钱,就把祖传的卤味方子给我了。” “方子呢?” “被我扔了,但我脑子里记得住。” “你特娘的说的全是狗屁。” 徐母轻轻拍了他一下,“商量就商量,骂我干什么?” 徐父用手指着他,“这畜生就是在想当然,看了个方子就能去做生意?你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卤味出来?就算做出来能好吃?就算勉强过得去,你舍得下面子在街边吆喝?就算你不要脸,你知道该定什么价?该怎么还价?” 徐福贵指着猪大肠,信心十足,“我明天卤给你看......” 第二十三章 卤鸡蛋 第二天一早,徐福贵便兴致勃勃的起床,将每样佐料称好重量放在锅里,加入水,先是大火猛烧,然后转小火慢熬。 徐福贵弯着腰看着颜色逐渐变深的锅里,用手扇风闻了闻,满意的点点头。 前世和卤味老板学了以后,他自己在家里鼓捣了不少次,味道虽然比不上卤味老板,但有了经验后,味道逐渐越来越正。 后来卤味老板和他投缘,几杯酒下去,甚至还把辣酱配方给说了出来。 有时候,卤味不仅要卤的好吃,如果辣酱好的话,会让卤味更上一层楼。 甚至有些人就是冲着卤味的辣酱来的,半碗辣酱配上白米饭,可以吃下足足三大碗。 “根叔,你帮我看着锅里。” 长根应了一声,走过来小心翼翼的看着。 “来顺,过来和我把大肠给清理出来,娘,上次不是还剩了一些野鸡蛋吗,你先帮我煮熟。” 他蹲在地上,拿出木盆和来顺一起在院子里清洗大肠,这玩意儿确实臭,他都是呼气出吸气少,尽量避免站在风口。 “福贵,你这是在干啥?大肠吧这是,你们喜欢吃这玩意儿,下次我给你们送一截过来。” 陈运生从门前路过,手里拿着鞭子吆喝水牛,身上还背着一套工具。 最近有个好消息便是,在潜移默化下,徐家村的众人逐渐不再叫他为少爷。 “五哥,去哪家做事?不忙就进来坐坐。” 陈运生平时除了种地以外,前几年还去拜师学了门杀猪宰羊的手艺。 平时要是没人找他做事,他就种田,要是有哪家要杀猪杀羊,他便去跑一趟,转手卖到县城,能挣不少钱。 当然,有些大户人家不是杀来卖的,但哪怕是自家杀来吃,也会给屠户一笔辛苦费。 所以别看杀猪匠这个生意有些不上台面,但其实收入在农村来说,算是相当不错了。 当然,这个活也累,一只猪,杀完放完血也有两百斤左右,光靠人力在乡间小路可不好行走。更别说扛到十多里外的县城去了。 还好陈运生家里有一头水牛,平时不仅拿来耕田犁地,还要帮他驮重物。 所以陈运生对这头水牛可宝贝的很,平时伺候的好好的,别人笑话说水牛才是他女人,他反而大大方方的笑了笑,没有否认。 闲话不多说,陈运生好像时间很充裕,走进楠竹围成的院子,“我们这地方没啥人吃大肠,猪下水很少有人吃。” “平常我拿来也不好买,你们要是喜欢吃,我以后给你们拿过来,正好我不知道咋处理。” 徐福贵手上动作没停,笑着回道:“五哥,我正准备给你说呢,以后要是有猪下水那些东西,统统给我留着,我拿钱买。” 陈运生故意不高兴道:“买什么买,都是没人要的东西。” 来顺插了一嘴,“我家少爷可是要弄来卖钱的。“ 陈运生笑了笑,脸上满是不信。 来顺是个一根筋,见他不信,便将卤味的事情给说了一下。 “卤味?这是个什么东西?”陈运生不解问道。 虽然卤味在这片大地上流传已久,但云溪县城一直以来没出现过这玩意儿,普通百姓很少知道有这玩意。 陈运生不知道,属实正常。 徐福贵将木盆里的水倒掉,“五哥,等会儿卤好了我给你送过来尝尝,绝对好吃。” 陈运生也没拒绝,“成,我先走了,龙老爷叫我去杀猪,好像他要自己吃。” 来顺沉默,这头猪估计还是他徐家以前养的,龙二直接捡了个现成。 将大肠清洗了许多遍,依旧有股淡淡的臭味,无可避免,还要放在锅里焯遍水才成。 坐在屋檐下休息了一会儿,起身去锅里看了看,卤味的颜色已经差不多了,一股浓郁的独特香味充斥在灶房里,甚至向外扩散。 “好香啊,这味道......”来顺咽了口口水。 徐福贵用筷子尝了尝,味道比前世差了一些,毕竟工具和佐料少了一些,但无关紧要,不影响最根本的味道。 拿出煮好的二十个野鸡蛋,一一轻轻敲碎放进锅里,以免卤的时候被煮爆。 大肠焯过水,处理好后也放进锅里,然后就等鸡蛋和大肠卤入味道就行了。 走出茅草屋,今天虽然没有下雨,但浓雾依旧没有消散,云随风动,粗布衣裳阻挡不了凉意。 “好香啊。” 一段时间后,孙家的两个孩子和陈家的一个孩子在附近玩的时候,追寻着这股奇妙的香气来到了他家的院子外面。 就连孙家的女主人许开慧和陈运生的媳妇儿竹芳也忍不住出来看了看。 徐福贵见了,招招手,让那些孩子们过来。 “少爷。”三个孩子你推我搡的走进院子,乖乖的叫了声少爷。 “叫一声贵哥,我就给你们吃好吃的。” 三个孩子对视一眼,在卤味香气的诱惑下,还是齐齐叫了声贵哥。 徐福贵大笑一声,走进屋里,见野鸡蛋已经入味了,捞了九个野鸡蛋出来,给了陈家孩子四个,孙家孩子五个。 “呐,烫,用衣裳包着,只能吃一个啊,给你们爹娘拿回去也尝尝。” 看着怀里奇怪的褐色鸡蛋,他们咽了一口口水,“谢谢贵哥。” 说完,一溜烟就回去了。 许开慧和朱芳听了自家孩子的话,先是大声呵斥了两句,然后隔着水田,和徐福贵聊了两句,说孩子不懂事。 徐福贵摆摆手,“都是邻居,你们平时也挺照顾我们的,几个卤蛋而已,尝个味儿。” 他们同样不懂什么是卤蛋,但尝了一口气,纷纷眼前一亮,舍不得再吃,不顾孩子幽怨的眼神,给他留下半个,剩下的全部收起来藏着。 徐福贵见这一幕,心里松了一口气,转身将剩下的十个鸡蛋捞出来,顺便看了看大肠。 大肠这玩意需要很长时间入味,倒是不着急。 家里现在五个人,正好一人两个鸡蛋。 “这玩意儿能吃吗?”徐父看着褐色的鸡蛋,虽然香气让他直咽口水,但还是嘴硬道。 下一秒,他尝了一口,顿时眼睛一亮,忍不住眯着眼睛细细品尝...... 第二十四章 成功了! 徐父意犹未尽将两个卤鸡蛋吃完,睁开眼睛,看见大家都在看着他,干咳一声,“不就是多了点儿盐味儿嘛,只能说过得去吧。” 徐母轻笑两声,“那你看福贵这生意,做还是不能做?” “肯定能做,这卤鸡蛋这么好吃!”来顺回味着口中的味道,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此刻他已经有些后悔了,不该把两个鸡蛋全部吃完的,至少留一个中午下红薯吃。 吃过这等美味,再吃那红薯,简直比杀了他还难受。 不过,锅里面好像还卤了一截大肠! 换做以前,他绝对不会吃猪下水这种东西的,先不说臭不臭,光是心里那一关就过不去。 但是现在初次尝了卤味,他觉得如果大肠卤过的话,似乎也不是不能接受。 再说大肠是自己亲手清洗的,干不干净他还能不知道吗。 长根没有说话,但也不断点头,嘴角满是笑意,默默到灶前去烧火。 长根平常在家里很少说话,一直都是在默默做事,割羊草,喂鸡喂鸭,烧火,扫地,虽然不能做太多重力活,但一直在竭尽全力创造自己的价值。 徐父沉吟一声,终于松口,说道:“能卖倒是能卖,但是不知道城里那些人能不能接受。” “这么好吃,凭啥不接受?”来顺问道。 徐父瞥了他一眼,“一根筋的玩意儿,你老爷我见多识广,自然知道卤味这东西,但是其他人不知道。” “换做是你,如果大街上突然来了个叫嚣卖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你会不会去买?” 来顺歪头想了想,咧嘴笑道:“如果是以前,我和少爷肯定会去尝个鲜,以前我和少爷可是把县城所有地方给逛了个遍,就剩县太爷那地方不敢去。” 徐父双指并拢敲了一下他的光头,“我说的是普通人,他们可没这么多钱霍霍。” “那我不知道了,反正现在要是我去县城的话,肯定不会买。”来顺老实道,他理解不到换位思考什么的。 徐福贵沉默,他已经理解到老爹的意思了,卤味虽然传承已久,但是云溪县城这种小地方,底层百姓没几个人听说过,更别提有人吃过了,算是一种新鲜事物。 如此有一个好处和一个坏处,好处是这片市场一片空白,完全没有竞争力。 坏处就是不知道人们能不能接受卤味这种新鲜事物,接受的速度快不快。 不过,这个味道并不是不能解决,他直接照葫芦画瓢就行了。 前世那个卤味老板在外面学了手艺回来,一开始就是打着免费试吃的幌子。 人们试吃以后,味道确实不错,名声自然传了出去,生意越来越火爆。 这个时代的人更是如此,对免费的东西是无法拒绝的。 他将这个想法提出来以后,来顺先是一脸肉疼,“自己都舍不得吃呢,还免费给别人。” 徐父好歹是个地主,见识和一般人不在一个层面上,仔细思考一下后,点点头表示同意。 刚刚的卤鸡蛋他尝了,结果嘴巴更馋,心里挂念着锅里的猪大肠。 连他都如此,其他人试吃以后,自然会生出购买的心思。 而且云溪县城有钱人不少,他们或多或少听说过卤味这种东西,有钱购买的客户应当不少。 如此一来,卤味这门生意,似乎确实有搞头。 “那你准备卤些什么东西?定什么价格?” 徐福贵昨晚就想过这些了,“猪头羊头,猪羊的下水货,这些都是便宜货,另外再卤些鸡蛋鸭蛋。” “卤菜的话,山里能找到菌子和香菇就卤一卤,没有的话就算了。” 他咧嘴一笑,继续说道:“而且这锅卤水能一直用,味道会越来越好。” “价格呢,怎么定。” “卤肉翻三倍,卤菜翻两倍。”徐福贵说道,前世的卤味也是这个价格。 来顺倒吸一口凉气,他是亲眼看着自家少爷卤的,成本也就那些,这要是卖出去,利润可不少。 徐父起身,走回自己屋里,出来的时候,手上拿着六块银元,“这是家里最后的家当,你自己看着折腾吧。” 徐福贵接过银元,开玩笑道:“爹,我记得你不是还有两颗金豆子嘛。” 徐父眼睛一瞪,“畜生,你想也别想,这是传家的东西,还有家珍的金镯子你也别想。” 这两颗金豆子和金镯子,真的是徐家最后的家底了。 非不必要,绝对不能动用。 不管什么时代,黄金的价值绝对是最坚挺的。 徐父也纳闷,他的两颗金豆子除了徐母以外,没人知道,这兔崽子是怎么发现的。 他下意识将怀疑的眼光看着徐母。 “哼,慈母多败儿。” 徐母一脸懵,她虽然溺爱自家儿子,但也知道自家儿子的本性,可从没给他说过这事儿。 徐福贵笑着摆摆手,还给徐父三块银元,“我瞎猜的,我用不了六块银元,三块就够了。” 说话间,大肠终于已经卤入味,捞起来切了一盘,照样一人尝了一块。 彻底没有大肠的异味,香气扑鼻,口感弹滑,很有嚼劲,众人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吃的大肠。 随后徐母就舍不得吃了,说是留着中午再吃,干吃卤味实在太奢侈了。 而那一锅卤水,自然也成了众人眼里的宝贝,徐母吩咐他去县城的时候,再买一口新锅回来,专门煮卤味。 徐福贵应了一声,叫上徐父和来顺,准备做一个卤味摊子。 为了赶速度,直接将家里仅存的一张木桌进行改造,上面安装了一个竹鹏,挂上麻布,可以用来遮雨遮尘遮蚊虫。 中午时分,他看到陈运生回家,端起仅存的猪大肠走过去让他尝了尝。 陈运生的反应和来顺他们没有什么两样,一开始对这黄褐色的大肠有些怀疑,勉强尝了一口后,眼睛瞬间一亮,不断夸赞。 “五哥,以后你要是去杀猪,就把猪下水,羊下水,猪头羊头什么的给我留着,我按市场的价钱买。” 陈运生得知他要去县城做卤味生意,没有拒绝,直接答应了下来,将刚刚带回来的猪下水卖给了他,哪怕是按市场价,依旧便宜的很...... 第二十五章 怪不得要被枪毙 光在陈运生那里买肯定是不够的,毕竟他不是每天都在杀猪或是杀羊。 所以徐福贵拜托陈运生帮自己收猪羊的脑袋和各种下水,反正猪羊身上最便宜的东西,他都要! 万物皆可卤,卤水的味道重,一律把你原本的味道给变了,只留下纯正的卤味。 “五哥,价格我还是照市场价给你买,你自己去收成什么价,我不关心。”徐福贵笑眯眯说了句。 陈运生知会了他的意味,大笑一声,“好,以后这几个村但凡有人杀猪杀羊,下火货和猪头羊头都是你的!” 他们屠户也是有自己的圈子的,他们的竞争关系虽然也有,但不像县城里那么严重。 因为农村的熟人关系更加严重,人们想要杀猪买肉,都是找与自己关系更亲近的杀猪匠。 如此一来,杀猪匠买卖的顾客比价固定,基本上没有什么波动,自己人缘好,熟人多,生意自然就好。 而且都是周围这几个村子的人,你来我往都认识,说不定还沾亲带故,所以杀猪匠都认识。 由陈运生出面来收购卤货,再合适不过,还能让人家也跟着赚点儿钱。 邻里邻居的,之前陈运生也帮了他们不少忙。 从陈运生家里出来,徐福贵又来到了隔壁孙家。 正好,孙家男人孙道堂从地里回来,看见他来屋里了,连忙起身少爷少爷的招呼。 陈运生家里也种田,但田地都是自家的,不像孙道堂,以前是徐家的佃户,现在是龙二家的佃户,日子过的很是艰难。 所以陈运生很容易改口,从少爷叫成了福贵,接近四十岁的孙道堂却习惯成自然,牛高马大的一个人,居然有些驼背。 徐福贵随意坐在木凳上,“孙伯,你这不是埋汰我嘛,都说了我不是少爷了。” 孙伯不知所措的挠挠后脑勺,“还是少爷,还是少爷。” 无奈的摇摇头,没有强求,问道:“孙伯,卤鸡蛋大娃二娃给你留了没有?” 孙道堂点点头,舔了一口嘴唇,“尝了,可好吃,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蛋,听说是卤的?也不知道是个咋回事儿,少爷不愧是少爷,见识就是多。” 说着,他看了一眼自家的大娃,下定了决心,“大娃也到岁数了,该想个办法送去城里学校,让他见识见识学校。” “对了少爷,还没给你倒水,你看我这。” 徐福贵连忙起身按住他,让他不要忙活,他又不是客,就当是邻居互相串门。 “孙伯,许婶,我还想拜托你们一件事儿呢。” “少爷你说。”孙道堂和许开慧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徐福贵给他们说了一下自己准备去县城开个卤味摊子,孙道堂和许开慧不懂这些,但话里话外都是支持。 “我准备卤些鸡蛋鸭蛋去卖,所以想让你们帮忙去村里买些鸡蛋鸭蛋,对了,一般鸡蛋鸭蛋是个什么价钱?” 许开慧道:“一般鸡蛋就八个铜钱九个铜钱的样子,鸭蛋贵一点儿,起码也要九个铜钱。” 徐福贵当即道:“那你们帮我收,我给你们买,鸡蛋统统九个铜钱一个,鸭蛋十铜钱一个!” “你们收的是什么价,我不管。” 孙道堂和许开慧对视一眼,眼里满是意动,搓了搓手,不好意思道:“这这,这哪是少爷请我们帮忙,这不是少爷在帮我们的忙嘛。” “不过少爷,这光是咱们村的鸡蛋鸭蛋就不少,你确定用得了这么多?” “要不,先把我家里的拿去试试水?” 徐福贵想了想,答应下来,他以前没做过生意,还是先少卤一些拿去看看市场认不认可。 而且卤味摊子他也不准备做大,赚的钱差不多就行了,而且等新兔国成立前一段时间,他会把生意停下。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先趁着这两天,赚点儿钱改善一下家里的生活。 “少爷,我家里还有二十个鸡蛋和鸭蛋,你看够了不?” 许开慧将家里所有的存货全部拿了出来,徐福贵计算一番,一共是三百八十个铜钱,他拿了四个银角子出来,孙道堂乐呵呵的找回他二十个铜钱。 将鸡蛋和鸭蛋放回家,徐父和来顺还在鼓捣卤味摊子,体力活就由来顺干,技巧活由经验老道的徐父来做。 长根也没闲着,将他带回来的猪下水泡在木盆里仔细清洗,一点儿也不嫌脏,反而嘴上还带着笑意。 这些老人,就喜欢在家里有事情干,不然心里就发慌。 徐福贵放好鸡蛋和鸭蛋,又到陈运生家,买了他家十个鸡蛋和鸭蛋,一共凑了六十个蛋,让徐母帮忙分三次给煮熟。 “这么多,卖的完吗,这么好的鸭蛋。”徐母看着这么多的蛋,不由多问了一句。 徐福贵嬉笑一声,“卖不完我们就自己吃。” 徐母呸了一声,“我可舍不得下这个嘴,卖不完就给凤霞和家珍送去,还有你老丈人,唉......” 外面的徐父听见了,立即嚷嚷道:“瞧瞧你说的是什么话,还把卖完的给她们送去,事情想的也不周到。” 徐福贵转头回道:“爹,我明天会各留五个蛋出来,你别操心了。” 徐母也不生气,反而笑容满面,“对,是得给他们留起来,不能自家人还尝不到口新鲜的。” 很快灶火添了两根木柴,灶火熊熊燃烧,众人热火朝天干起活来。 徐福贵看着灶火琢磨了一会儿,明天就卖那六十个蛋,外加一些猪下水,总感觉差了点儿什么。 不行,还是得去搞个猪头。 没有猪头,还算是什么卤味。 他起身,走出茅草屋,踩着草鞋朝村口走去。 来到龙二家,让下人帮忙通报一声,他来到了正堂里面。 正堂相当宽敞,实木结构,花岗岩地板,太师椅,茶几,包括朝南的墙壁上还有一副南方领袖的画像。 青天白日的彩旗插在两旁。 怪不得以后要被枪毙! 徐福贵心里暗暗嘀咕了一句,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是南方部队里的人,自己家里居然也搞了这么一套...... 第二十六章 龙二送猪头 正堂里。 膘肥体壮的龙二穿着一身黑色锦袍,手里拿着青瓷茶杯,咧嘴笑着,一颗大金门牙很是显眼。 “是福贵啊,找我有什么事儿?坐吧。”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和善,总能让人产生落差感。 徐福贵摇摇头,“不坐了龙老爷,这次是想请您帮个忙。” 龙二用杯盖顺了一下青瓷杯里的热气,发出清脆叮的一声,“福贵啊,按理说我们交情一场,你有难,我肯定要帮。” “可俗话又说的好,帮急不帮穷,你要是想借钱的话,就不必开口了,再说了,你徐家虽然落魄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底应该还有不少。” 徐福贵深深叹了一口气,一脸愁苦相,“哪里还有什么家产,家里吃的红薯还是给村里人借的。” 龙二眼里无动于衷,嘴上倒是说的好听,“我心里也很想帮你,但我实在无能为力。” 徐福贵在心里悄悄翻了个白眼,“龙老爷,我不是来借钱的,这不是听说你杀了一头猪嘛,想来买个猪头,给我老父亲补补身子。” 龙二放下茶杯,戏谑的看着他,“你不是都说家里只能吃红薯了嘛,有钱去买大米不好?买猪头干嘛,全是毛不说,肉还没几块。” 徐福贵不想多说,拱拱手道:“我爹一辈子就喜欢吃肉,是我这个畜生害了他,还希望龙老爷成全。” 龙二懒洋洋的挥了挥手,“行了,看在我们交情一场的份儿,也不说什么钱不钱了,猪头送给你也无妨。” 徐福贵大喜,眼神瞬间真诚的许多,“龙老爷果然心善,以后定会长命百岁!” 龙二笑了一声,仔细打量他一眼,完全无法想象,赌场里阔气的徐家少爷居然变成了这幅模样,着实让人忍俊不禁。 也算是平淡日子的一些乐趣。 “不过,福贵!” 龙二突然淡然道:“我对你也算仁义至尽了,你小子可有些不知道好歹。” 徐福贵眨眨眼睛,“不知龙老爷说的是.....?” “我府里的粪水,你可没少来挑,当初我也就是那么随口一说,没想到你还当真了。” 说起这个,龙二也是无语的紧,当初他只是想讽刺一嘴,没成想这小子打蛇上棍,真的不在乎面子,每天都来霍霍他家的粪水。 别看城里人嫌弃这玩意儿,农村的庄稼汉可稀罕的不得了,地里田里就靠着这些粪水来施肥。 不是自家的不心疼,徐福贵都快把他家的粪坑挑空了,惹得下人一直抱怨。 这些下人家里也是有地的,平常这些粪水都是让自家挑了去,没想到这段时间白白便宜了徐家。 徐福贵讪笑一声,“正好地里也浇完了,以后就不来麻烦龙老爷了。” 龙二挥挥手,不想在这个话题多说,平白落了层次。 “福贵,平常得闲了就来府里坐坐,我邀些人一起耍耍牌和骰子,小打小闹图个乐子,不然成天在这一亩三分地待着也闲得慌。” “还是不了,赌这个字,我是万万不敢再沾了,不然我爹肯定会被我活活气死。” 龙二大笑一声,让下人去给他提猪头。 下人的眼里满是羡慕,看着徐福贵眼里还有些埋怨。 这些油水,本来该是他们的,结果被龙二随手打发了出去。 龙二不在乎这三瓜两枣,但是他们在乎啊。 徐福贵也没想到,龙二居然这么大方,一整个猪头,说送就送了。 不过,相比较他徐家一百多亩地的庞大家产一个猪头也算不得什么。 拎着猪头回到家,众人看着他手里硕大的猪头,纷纷惊讶问了一声,得知事情的缘由后,纷纷笑了起来。 白得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长根正好将猪下水清洗干净,现在又立刻将猪头接了过来,坐在板凳上,乐呵呵的准备继续清洗。 “根叔,放在哪儿我来吧,你别累着自己了。”徐福贵道。 长根笑呵呵的摇头,“这有啥累不累的,一直坐着呢,少爷你放心,我先用火烧一烧,保管打整干净。” 走进灶房,徐母指着剩下的几个鸭蛋,“福贵,我还是觉得太多了,留了十个鸭蛋出来,给做成咸鸭蛋,你不知道,家珍和凤霞可爱吃这个。” 徐福贵想起了前世,别人给送了几个咸鸭蛋过来,凤霞和家珍视若珍宝,一个鸡蛋能分三次,足足吃一整天! 他不禁微微红了红眼眶,这一世,总不能再让自己的妻子儿女,连咸鸭蛋都吃不上。 “娘,我知道凤霞和家珍喜欢吃,等赚钱了我多收些鸭蛋,给她们多做点儿。” 徐母抚摸了一下他变成小麦色的脸,“我家福贵越来越是个男人了,娘啊,就算现在死了也放心了。” “娘,你咋说这种不吉利的话,赶快呸呸呸。” “哈哈,好,呸呸呸。” 要卤的东西着实不算少,更别说费时间最长的猪头了。 锅就那么一口,只能一样一样慢慢卤,搞得屋前屋后全是卤味的香气,陈家孙家的孩子不断在周围晃荡咽口水,两家的大人连忙呵斥让他们去别处玩儿。 卤汁一直沸腾,肉眼可见越来越少,这时候徐福贵就会往里面加水,再加上其他的佐料。 还好买了两斤雪花盐,不然还真的不够。 就这,明天去县城的时候,还得多买几斤盐回来。 “福贵,就算以后做了生意,地里可不能荒废了,这才是我们的根。”徐父坐好卤味小摊后,语重心长的说道。 徐福贵回道:“爹,你放心吧,县城也就上午热闹,下午就散场了,我肯定要赶回家照顾地里。” 徐母有些心疼,“那你不是太累了,又要跑几十里来回做生意,回来还要去地里忙。” 徐福贵高兴道:“忙点儿才好,心里踏实,再说了,有来顺和我一起呢。” 来顺咧开嘴,“就是,还有我呢,少爷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徐父嗯了一声,“对,来顺必须跟着你去县城,有个人能互相照应,不然这生意肯定做不下去......” 第二十七章 妙不可言 南方官府不管事,市场一片自由,但滋生的大量问题同样很多。 对他们小摊小贩来说,最直接的便是云溪县城的社团势力对他们进行干扰,比如收保护费什么的。 有来顺这个莽汉在,能避免很多骚扰。 临近傍晚的时候,所有卤味全部准备好,散发出阵阵香气,惹的众人不断咽口水。 徐福贵切下一个猪耳朵,展示出自己高超的刀工,将猪耳朵切成了均匀的小块。 随后加入辣酱,香葱进行搅拌,色香味俱全,这个时代很少能吃到口感这么爆炸的食物。 徐父有些看不透自己的儿子,难不成自己的儿子还是个天才? 卤味配方只是看了几眼就能记住,第一次调卤汁便如此成功,仿佛不是第一次做。 关键那手刀工,以前他可从来没有下过厨房,怎么会如此犀利。 想不通,只能归纳为天赋异禀。 或许自家的荒唐儿子在县城的时候,不止在赌场青楼鬼混,还去干了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事。 “福贵,给龙老爷也送点儿过去吧。”徐父突然说了一句。 徐福贵沉默,然后点点头,“好,我给他端一碗过去。” 卤味的生意肯定是瞒不住的,这猪头还是龙二随手送给他们的,如今龙二在徐家村的话语权可不少。 要是人家诚心为难,他们家在徐家村的生活也不好过。 所以给龙二送一份卤好的猪耳朵过去,算得上是讨好,也是为了以后在徐家村更好的生活。 打着火把来到龙二府里,让下人帮忙通报一声。 “福贵,你怎么又来了。”最近每次看见他都没好事,龙二的语气都有些不耐烦。 “家里做了点儿卤味,端过来让龙老爷品鉴一下,看能不能去县城做个小生意。” 龙二以前是走南闯北的江湖人,听他南腔北调的口音便能感觉出来,所以他见识很丰富,听他这么说,当即提起了好奇心。 一边让下人拿一副筷子来,一边道:“我以前在省城的时候,吃过一次卤肉,吃的是卤牛肉,那个味道,一辈子都难忘。” “我在云溪县也逛过,没人卖这玩意儿,没想到你徐家,居然还藏着这份手艺。” 说完,夹起一块裹满辣椒和香葱的猪耳朵放进嘴里,用大金牙细细咀嚼,眯着眼睛感受其中的味道。 “不错,虽然比不上省城的那家,但在云溪县城做个小生意,还是绰绰有余,你家以后的日子,好过了。” 睁开眼睛,龙二笑着说了一句,继续夹着碗里的猪耳朵。 “你也不必失落,省城那家毕竟是老字号,用的还是牛肉,比不上也正常。”一边吃,他还一边安慰。 徐福贵当然不失望,他一个半路出家的和尚,哪儿能和人家老字号比较。 不一会儿,龙二将半只猪耳朵全部吃完,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巴。 “福贵,不错,难得你还念着我们的交情,有点儿好的都往我这里送。” “我在县城有点儿薄面,要是有人找你麻烦,提一嘴我名字试一试。” 徐福贵眼里闪过喜色,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龙老爷喜欢吃什么,我卤好给你送过来。” 龙二很高兴他的识趣,他的名字也不是白用的,当即道:“我不忌口,什么都能吃,你隔三差五送点儿过来就行了,我拿钱买。” “龙老爷见外了,就这么点儿钱,哪儿还谈得上钱不钱的。” 龙二这人,好像还是挺不错的。 当然,夺了他徐家祖祖辈辈的家产,依旧可恶该死。 从龙二府里出来,回到家里,他烧热水准备好好的洗个澡,迎接明天的开张大吉。 为此徐父还特意算了下日子,说明天就是个普通日子,不坏也不好。 徐福贵不讲究这些,说只要不是坏日子就行了,他做的也不是什么大的买卖。 屋里没有皂角,而且也没有专门的澡房,只能光着身子在院子里洗。 不过大晚上的,别人也看不见,徐母也早早进屋睡了。 徐福贵将滚烫的热水浇在身上,然后使劲将死皮给搓掉,洗完以后,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通透无比。 但是穿越过来接近一个月的时间, 而且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依旧得不到释放,因为家珍大着肚子,把有庆生下来以后还要做月子。 一想到这茬,他不可避免有些郁闷。 憋着实在难受啊,特别有时候在城里看到那些花枝招展的青楼女子路过,不可避免一阵躁动。 男儿本性,向来如此。 但自己释放......咳咳,要是被家里人发现,那才尴尬的无地自容。 洗完澡,擦干身子回到冰冷的竹床上,躺下久久睡不着。 竹床上面垫了一张草席,草席上是一床不知道多久的旧棉絮,棉絮的颜色都变成黑色的了,但好歹能垫一垫。 想了许久,先是想了一会儿女人,后来又想明天去县城卖卤味的细节,不知道什么时候,疲惫涌上心头,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他突然起床一看,顿时老脸一红。 第二天一早六点,徐福贵和来顺便起床了。 外面的天色一片黑暗,距离天亮还有好一会儿时间,整个徐家村一片宁静。 两人简单吃了昨晚剩下的红薯粥,将卤货放在做好的木桌摊子上,徐福贵带上几个银角和铜钱,两人一起抬着摊子朝外面走去。 木桌加上卤货,重量可不轻,两人正是想着带着摊子赶路,速度会很慢,索性早点儿出发,免得错过县城最热闹的时候。 等会儿县城散场的时候,这个摊子就不带走了,看到时候给放在什么地方...... 第二十八章 开张 云雾消散,天朗气清,连续多日的阴云天气终于结束。 一轮红日自东方冉冉升起,散发出耀眼的光辉,夺彩炫目,火红的朝霞更是美轮美奂。 徐福贵擦了把脸上的汗水,哪怕他身体素质再强,抬着一张沉重的桌子行走在乡间泥土路上,任谁也遭不住。 而且他们这里算不上是平原,有很多上坡下坡路,一不小心就是人仰马翻,精神力必须高度集中。 即便有来顺,两人也是累的气喘吁吁,生怕把卤货给掉地上。 要是没有来顺的话,其实徐福贵自己一个人很好解决,直接把所有东西放在空间里就好。 经过艰难的长途跋涉后,他们总算来到通往县城的土公路上,这里相对来说,路况要好得多。 在两人的不懈努力下,花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县城。 “少爷,我们在哪儿卖?”来顺的光头汗水直直淌下来,叉着腰兴致勃勃的打量周围。 他已经许久没来县城了,自从徐家破产以后。 “去王氏酒楼附近。” 王氏酒楼的地位位置很好,周围人来人往,哪个阶层的都有,绝对是一个做生意的好地方。 而且有王文昌的关系,王氏酒楼想必不会在意,还能借王氏这个名头避避灾祸。 在王氏酒楼大门旁的街道上支起卤味摊子,或许是时间尚早的原因,周围来往的行人并不是好多。 “福贵,你先看着,价格记住了吧?” 来顺点点头。 “我先去给酒楼打个招呼。” 说着,他拿出家里唯一一把菜刀,犹豫一下,还是切了半个猪耳朵,用辣酱和香葱给拌好,随后又装了一个卤鸡蛋和一个卤鸭蛋。 王氏酒楼里面也冷冷清清的,显然没到营业时间,只有下人在里面打扫卫生,整理食材。 “掌柜的,王少爷在吗?”徐福贵走过去恭敬问道。 掌柜显然认识他,笑着拱手回道:“徐少爷,不巧了,我家少爷昨晚去青楼了,现在还没回来。” 徐福贵也不失望,将手里的卤肉递过去,说了一下自己在外面卖卤味的事情。 掌柜走到外面看了下位置,见没有挡住大门,甚至距离大门还有好一段距离,完全不会影响来往的客人,便欣然同意。 “这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你帮忙拿去尝尝,要是觉得还行,以后吃我摊子上的卤味,不收您钱。” 掌柜笑呵呵接过去,打开油皮纸看了看,一股扑鼻的卤香,葱香,辣椒香迎面而来,让他忍不住分泌出大量口水。 好歹也是一个大酒楼的掌柜,没有立马吃,放在桌子上,“放心吧,以后尽管在外面卖,不算什么大事。” 徐福贵高兴的应了一声,搓了搓手,不好意思的继续道:“掌柜的,你千万别嫌我啰嗦,我还想求你一件事。” 掌柜的看他态度好,加上是自家少爷的朋友,便抬抬手示意他继续说。 “就是我那个卤味摊子,以后能不能看放在你们这里,我实在没找到个地处,我能出个租金。” 掌柜还以为是什么事儿,不在意的摆摆手,“没问题,不过正堂不能放,客人觉得不好看,就放在后厨怎么样。” “行行行,掌柜的你心可真善。” 恭维两句,没有过多纠缠,走出酒楼,掌柜这才从桌子的竹筒里抽出一双筷子,夹起一块猪耳朵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嗯......味道不错。” 从王氏酒楼出来,和来顺说了一声,他又去另一条街买了一袋子油皮纸,好用来包装。 一切准备就绪,这时街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周围铺子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互不相让。 徐福贵心里也有些激动,没想到自己也成为了其中一员。 他拿起菜刀,拿出剩下的半块猪耳朵,飞快切了起来,这次切的猪耳朵更薄,就比蝉翼厚那么一点儿。 同样加上自己的辣酱和香葱,搅拌好以后摊在一块油皮纸上面。 然后拿出昨天削好的竹签,在每块猪耳朵上面插了一根。 “卖卤味了,卖卤味了啊,好吃又美味的卤味,前三十人可以免费品尝,免费的啊,绝对免费,不收一个铜板。” 气沉丹田,浑厚的声音通过口腔传递出去,一下便盖住了周围店铺的吆喝声。 很多人第一次摆摊会拉不下脸面,不想叫喊,但徐福贵早就把脸皮丢干净了,吆喝的越来越大声。 来顺见状,也学着叫喊,他的声音本来就大,两人加在一起,比两个音响还给力。 吆喝的效果很好,来往的路人只要路过这条街,必然会听到他们的嗓音,免费两个字更是直击心灵。 免费的东西,不要白不要。 很快,一个穿着粗布衣裳,肩上挑着落卜白菜土豆的庄稼汉走了过来,问道:“你们这卖的是什么?真的免费?” 徐福贵见不少人在注意这边的动静,便将早已准备好的说辞托盘而出,“我这卖的是卤味,卤味这玩意儿可大有来头。” “卤味源自川省,距今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传统美食之一。” “据说是李冰在修建都江堰水利工程时,挖出了井盐,自此人们开始用井盐加工食物,经过长年的发展,逐渐演变成今天的川卤。” “李冰知道是谁吧,不知道没关系,知道他是一个古代的名人就行了,这卤味,就和他有关系。” 众人听了,没啥感觉,只知道这卤味很早就有了,是用来吃的。 “那到底是不是免费的。”那庄稼汉有些不耐烦的问道。 徐福贵也不生气,点点头,指着那油皮纸上的猪耳朵,“这是我卤好的猪耳朵,前三十个人可以免费拿一根竹签去尝尝。” “那我尝了要不要买?”庄稼汉谨慎道。 他不信这个世上有人这么好心,将好好的肉白送出去,他的心态也代表了大部分人。 徐福贵咧嘴一笑,大方道:“说了免费就肯定免费,你买不买是你自己的事儿,难道我还能逼你买不成。” “不过我们先说好了,一人只能拿一根竹签,多了可不行。”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睁大眼睛道:“对,多拿可不行,谁要多拿,我剁了谁的手......” 第二十九章 生意火爆 来顺天生光头,长得五大三粗牛高马大,不禁让人觉得凶神恶煞,众人忍不住后退两步。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转头堆着笑容道:“各位,尝尝吧,第一天开张,图个喜庆,以后可没这么好的事儿了。” 庄稼汉闻着空中传来的卤香,咽了咽口水,试探拿起一根竹签,一边打量来顺的脸色。 将猪耳朵放进嘴里,浓重的卤香和辣椒的香气顿时充满口腔,猪耳朵的口感更是让他咀嚼,脸上充满了享受的表情。 “嗯,好吃,好吃,太好吃了。”庄稼汉只会用好吃来形容,吃完以后,下意识还想去拿竹签。 就这么一小块,刚刚尝到个味道,完全不够吃,可刚刚伸手,来顺便握住他的手腕,一字一句道:“说了,一人只能拿一根竹签。” 庄稼汉讪笑,收回手,问道:“那你这卤味是怎么卖的?” 徐福贵和善回道:“猪耳朵一百五十铜钱一斤,猪头肉一百三十铜钱一斤,心肺那些便宜,一百铜钱一斤,卤鸡蛋二十铜钱一个,卤鸭蛋二十五铜钱一个......” 庄稼汉听完,咂舌不已,连忙摆摆手,一句话没说,挑着自己的菜离开,在不远处摆了一个菜摊。 其他人闻言也惊讶不已,这价格也太贵了,有这钱还不如去买两斤猪肉。 徐福贵也不着急,穷的买不起,贵的不在乎,不穷不富,真想吃的话,隔三差五咬咬牙也能买一回。 哪怕是后世,物质生活如此富裕,普通家庭照样不会天天吃卤味,没这么奢侈。 “好吃的卤味,免费品尝了啊,免费品尝。” 其他人虽然觉得贵,但还是纷纷上前,拿起免费的猪耳朵送进嘴里,反应和那庄稼汉没什么两样。 “嗯,好吃,确实好吃,原来这就是卤味,可惜,卖的实在太贵了。” “不贵,我们费了不少成本,不然哪儿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说实话,我们也就赚个辛苦钱。”徐福贵笑容满面回道。 大部分人都是来贪便宜的,吃完就恋恋不舍的走了,还有几个人更是问,“明天还有免费的没有?” 徐福贵犹豫一下,点点头,“有,刚开张,连续三天都可以免费品尝。” 不过明天不会有猪耳朵这么好的卤味了,最多给你们切点儿心肺。 这些人闻言顿时笑了,“好,那我明天再来。” 当然,云溪县城这么多人,还是有不少有家底的,尝了以后,点点头,直接将猪耳朵买完了。 这些人穿的衣服也明显好上一个档次,看向周围那些贪小便宜的人,隐隐约约有些鄙视。 “要不要辣子?” “要,多放点儿,你这辣子做的香。” “你把辣子给我单独装起来,家里有小孩吃不了辣。” “好咧!” 徐福贵动作搞的很快,刀法犀利,一边切肉还能一边叫卖,没有冷落任何一个人。 猪耳朵没有了,其他人只能选猪头肉,心肺较少有人买,大部分人对这玩意比较膈应。 开了头以后,陆陆续续有人来问价格,大部分人摇摇头走了,有钱的直接买肉,有点儿小钱的,也会买一个两个卤蛋来尝尝。 来顺帮着他打下手,见桌子抽屉里的铜钱银角越来越多,乐呵的合不拢嘴。 而且随着时间推移,街上越来越热闹,生意也越来越好。 特别是能来王氏酒楼吃饭的,都是不差钱的,他们只要尝过一块,大部分都会购买。 爆了,生意彻底爆了! 徐福贵忙的脚不沾地,脸都快笑僵了。 他没想到,第一天开张,生意就如此火爆。 这个地理位置选的好哇,蹭着王氏酒楼的客流,他带来的一整个猪头没一会儿就卖完了,卤蛋也没剩几个,心肺倒是还剩下一半。 当然,主要还是他卤货的味道好,能得到顾客的承认,不然位置再好也没用。 这还是第一天,大家对卤味还不太熟悉,以后的生意绝对会越来越好的。 “少爷,明天我们可得多准备些。”来顺高兴道。 徐福贵点点头,这点儿卤货,根本就不够卖。 临近中午的时候,几个卤蛋也全部卖完,抽屉里面满是铜钱,两人疲惫的眼里满是喜色。 “福贵,生意不错啊。” 王氏酒楼的掌柜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双手插进袖筒,笑眯眯的说道。 “托您的福。” “还有没有猪耳朵,味道真不错。”掌柜的说道,刚才没忍住吃完了,现在才想起应该给家里的孩子买点儿回去,他们保管喜欢。 “对不住啊掌柜的,给卖完了,就剩这么点儿心肺,明天我还来,专门给你留一只。” 掌柜闻言,走过来看了下心肺,“这玩意儿,卤了能吃吗。” 徐福贵手中菜刀高高落下,切下一块心肺,在碗里沾了一点儿辣椒,“看个人喜好,要不您尝尝?” 掌柜拿起一根牙签,试探性吃了一口,微微点头,“行,把剩下的给我打包起来吧。” “好嘞。” “福贵,不是我说,你这卖的也太少了。” “明天多备点儿。” “呵呵,我看你们徐家又要发达起来咯,过不了多久又是少爷。” 徐家以前的人脉和资源还在,一心想把卤味做大的话,还是不难,垄断市场也相当简单。 但徐福贵完全没这个想法,笑着回道:“守着这个摊子就够了,赚点儿米钱,家里还种着地呢,没多的心思。” “种地?这卤味卖的好好的,正经人谁还种地?” 闲聊的功夫,用油皮纸装好剩下的心肺,拿给了掌柜。 这下,带来的卤货彻底卖完了,徐福贵和来顺也不再吆喝,准备坐下来好好歇会儿。 两人没发现,不远处,一伙流里流气的人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们。 “老大,我盯他们一个上午了,是新来的,卖的什么卤味,没听说过,不过价格很贵,但卖的很好。” “怎么样,这两人不懂规矩,要不要去教教他们?” “你看清楚,他们在王氏酒楼前摆的摊子,说不定是王家照顾的人。” “万一他们狐假虎威呢,再说了,王家又怎么样,在云溪县,谁不给我们董老大一个面子......” 第三十章 事端 这群人商量半饷,最终还是站在最中间的三角眼老大发话了,“走,先去探探,如果不是王氏酒楼的人,他今天赚多少,让他吐出来多少。” 一伙人朝卤味摊子逼近,徐福贵和来顺第一时间发现,立马站了起来。 来顺更是鼓着眼睛,捏着拳头,“少爷,你往后站点儿,我就知道这群杂种没啥好事儿。” “喂,你们是哪儿来的?懂不懂规矩?”三角眼叫嚣道。 徐福贵拦住来顺,抱着不惹事的想法,谨慎问道:“各位,有何贵干,我和王氏酒楼的掌柜还算认识。” 这些二流子对视一眼,似乎有些犹豫,三角眼的语气稍微好了一点儿,“你和周掌柜是什么关系?” 徐福贵摇摇头,沉稳道:“没什么关系,只是认识,承慧他给面子,让我在这里做个活计。” 三角眼便是他们的老大,看着后面小弟询问的眼神,走过来打量他两眼,双手抱胸,“就算你和周掌柜认识,可该有的规矩总不能少吧?” 徐福贵和他们对视两秒,面无表情道:“那......该怎么个规矩法。” 三角眼嘴角露出莫名的笑容,装模作样走了两圈,“规矩很简单,每天一半的收入,保管没人来麻烦你们。” 说完,挑衅似的吐了一口浓痰在徐福贵脚边。 来顺见状,铜铃大眼里满是怒意,大步向前,“去你娘的狗杂种,你知道我家少爷是谁吗!” 说完,沙包大的拳头直接落在三角眼脸上,巨大的力量使他倒飞出去落在地上躺着。 “啊!” 三角眼捂着眼睛躺在青石板街上,惨痛大叫,理智随之丢在脑后,“上,给我打死他们,出事了我负责!” 身后的五六个小弟立即冲了过去,来顺浑然不惧,一手街头拳脚灵活的施展开来,专朝这些人的下三路招呼去。 猴子偷桃,仙人指路,一个个招式狠辣无比,前几个人一着不慎,躺在地上露出痛苦面具。 徐福贵无奈,他本来还打算好好商量的,尽量和气生财。 但来顺都已经上了,总不好让他孤军奋战,将手里的菜刀一扔,大步冲过去,直接踢倒一个想偷袭的人。 两人仗着牛高马大的身体和高人一等的力气,两个人就把这五六个人放倒一地。 周围的路人自动给他们留出场地,惊讶的看着这一幕。 这群在街头横行的恶霸,居然被两个新人给收拾了! 徐福贵往旁边吐了一口口水,甩了一下手,蹲在三角眼面前,“今天对不住哥几个了,咱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 三角眼吐出一口血水,正想抬出自己背景的时候,又听到他说道:“龙二你应该认识,我们也不是没有人撑腰,不然也不敢在这地界混。” 龙二的名头在江湖上似乎特别好用,三角眼脸色立马变了,最终不甘心的说道:“有人你早说啊,非得动手打一顿。” 徐福贵笑着将他扶起来,三角眼不想在这地方多待,一句话没说,带着兄弟们就走了。 今天的事儿就这么栽了,但白白挨了顿打,他心里也不舒服,回去准备好好调查一下。 如果卖卤味的这两人真是龙二照顾的人,那他无话可说。 毕竟有着王氏酒楼和龙二一起当后台,他们没必要为了这么点儿钱驳人家面子。 但如果他们是狐假虎威,那就别怪他们心狠手辣。 “少爷,你没事吧?”来顺憨厚笑了笑。 徐福贵摇摇头,火力都被来顺吸引走了,他一拳都没挨上。 来顺是真的猛,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霸气,一人便压制住他们这么多人。 而且来顺没有正规学过武功,全是从小跟着他打架打多了,自然有自己的经验。 要是去军队磨炼一下,说不定真能闯出个名堂。 “你呢,没事吧?” 来顺摇摇头,将自己结实的胸膛拍的砰砰作响,“这群杂种,打在身上不痛不痒。” “简直是莽汉。”徐父好笑的摇摇头。 来顺嘿嘿笑了笑,下一秒担心道:“少爷,他们不会再来吧。” 来顺虽然一根筋,但是并不傻,他们虽然能对付这几个人,但是他们如果来报复,他们还真的干不过。“ 别的不说,他们每天纠结几个人往这里一站,哪里还有人敢来买卤味。 “应该不会吧。”徐福贵不确定的说道,他不知道龙二的名头到底有没有用。 如果没办法的话,他就只能舍下脸皮去找一找王文昌,他是王家的少爷,随便说一句话,江湖上的人会给他这个面子。 今天在这里站了一个上午,都没有遇到王文昌,估计还沉浸在青楼的温柔乡里。 两人很快把这个小插曲放在脑后,将卤味摊子清洗干净,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走出王氏酒楼,徐福贵实在饿的不行,买了两个烧饼,两人一人一个啃着。 云溪县城最热闹的时候便是上午,中午的时候除了面馆酒楼茶馆,街上没没几个人。 徐福贵买了一把崭新的菜刀,又买了一口新锅,五斤雪花盐。 路过肉摊的时候,买了半只猪头,半张羊板油,看到街上有卖海带的,他同样买了一捆回去。 将东西全部拿给来顺,他拿着一个油皮纸,朝陈府走去。 “少爷,我也想看看凤霞。”来顺追了上来。 两人一起来到陈府,陈家明正带着凤霞在门前的石狮子旁边玩儿,见了他以后,立马高兴喊道。 “爹!” “姐夫!” 徐福贵连忙将食指放在嘴前,“嘘......小点儿声,家明,你爹在家没?” 陈家明看了眼大门,点点头。 徐福贵惋惜的叹了一口气,将油皮纸递给他们,“我做个卤味摊子来卖,特意给你们留点儿尝尝。” 里面是切好的半只猪耳朵,还有卤蛋,以及特意切出来的猪香嘴。 陈家明显然知道卤味是什么,打开一看,当即说了声好香。 “爹!”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甜甜喊了一声,转身喊了声顺叔。 来顺笑呵呵的点头,喊了声小姐。 徐福贵和凤霞说了一会儿话,见家珍还没出来,不敢多待,和来顺准备回去了。 “凤霞,以后爹每天都在王氏酒楼前卖卤味,爹有时间就来看你......” 第三十一章 惠及他人 “少爷,小姐长的可真漂亮。”路上,来顺扛着铁锅,笑着说道。 徐福贵心情不错,戏谑道:“来顺,你也老大不小了,啥时候让媒婆联系个姑娘,你也生个和凤霞一样漂亮的出来。” 来顺拨浪鼓似的摇头,“我才不要离开少爷。” “憨货,你算是我的亲兄弟,结了婚,照样是一家人。” 来顺怀疑的看着他,“少爷,我脑袋不灵光,你可别忽悠我。”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我忽悠你干嘛,难道你不想有个女人晚上给你暖被窝?” 来顺羞涩的低头,“想......” “这不就是了,这人啊,到一定岁数,就得结婚生子,当然也不一定。” 徐福贵想起了二十世纪,他们村里有些年轻人便十分抗拒结婚,说什么只要不结婚,生活就没有压力,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想有个女人来管着自己。 徐福贵也能理解他们的想法,二十一世纪物质生活的确富裕,但感情和他们这个时代完全不一样。 如果他是那些年轻人,如果遇不到家珍这样的姑娘,他估计真的不会结婚,免得让自己的生活变得麻木。 来顺傻笑一声,“少爷,那你以后可得给我找一个漂亮的,至少不能比陈五哥的媳妇儿差。” “好哇你小子,居然看别人的女人。” “我可没有,少爷你别瞎说。” “说说,你看上五姐什么了?我以后好给你找个更好的。” 来顺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她屁股大,而且前面也大......” “哦......” 徐福贵拖了个长音,“原来你小子喜欢丰满的,好,我以后给你找个一只手包不完的那种!” 没有了卤味摊子的负担,两人身上虽然拿着东西,但脚程很快。 从土公路走下分叉乡间小路,见周围无人,两人来到一个竹林后面。 先好好的撒了一泡尿,然后从怀里掏出所有铜钱和银角,不过没有银元。 先把十三个银角单独拿出来,然后两人开始数有多少个铜钱。 铜钱照样很好数,一般五个一串或者十个一串,很少有二十个一串。 数完以后,两人眼里露出惊喜的目光,银角一共十三个,铜钱有一千五百多个,抹去领头,就算一千五百个。 自己有一个银角和大概一百铜钱的本钱,除去以后,今天自己的收入一共是两千两百个铜钱! 当然,鸡蛋,鸭蛋,猪头,猪心肺,还有卤汁,同样是需要铜钱购买。 但这些材料钱,加在一起,最多也就一千多一点儿铜钱。 也就是说,他们今天的销售额是两千两百个铜钱,抛去本钱,纯收入有一千多点儿,差不多有一半的利润。 这两千两百铜钱,至少有一千一百铜钱是今天纯赚的。 换算出来,差不多就是......一个银元?! 这已经不少了,银元虽然有所贬值,但照样值不少钱,市场里交易,银元已经算是比较大的数值。 比如今天的卤味生意,没有一个人拿银元出来,最大也就是银角。 “少爷,我们赚了一千多铜钱。”来顺愣愣道,随后便是狂喜,站起来来回走,又看看地上的钱。 徐福贵也高兴的捧着钱,沉甸甸的感觉,真好! 将钱收好,他意气风发的挥手,“回家!” 回到家以后,两人第一时间向徐父徐母还有长根汇报了今天的收入。 徐母高兴的红了眼眶,摸着徐福贵的脸,“我儿子果然有出息。” 徐父难得咧开嘴笑了笑,嘴里不断嘀咕些什么,徐福贵别的没有听清楚,只听清楚畜生这两个字。 至于长根,虽然没有说话,但眼神里同样充满了喜色。 一天赚一个银元,照这个趋势下去,说不定很快就能把这茅草屋推倒,建一座冬暖夏凉的土坯房。 甚至还能给家里添点儿像样的家具,先不说把徐家的家业挣回来,至少生活水平先赶上徐家村的平均线。 “福贵,来顺,你们还没吃饭了吧,我给你们端出来。” 徐福贵将猪头的骨头拿出来,上面的卤肉已经卖光了,不过这骨头他还是舍不得丢。 “这骨头拿来怎么吃,汤都没法炖。”徐母为难道。 “丢给那些鸡鸭。”长根笑着接了过去,闻着上面的卤味,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 徐福贵抿了抿嘴,既然卤味生意能做,那以后家里的吃食必须得往上提一提了。 而且他能看出来,家里人对卤味同样喜爱,以后卤好以后,也可以往桌子上端盘菜。 吃完饭,陈运生和孙道堂齐齐来到了院子喊他。 陈运生:“福贵,我上午去跑了几个村,这两天杀猪的人还不多,等要过年那段时间,猪头和猪下水肯定多,我只收到了两个羊头,还有些羊下水。” “不过你放心,我和那些杀猪匠都打过招呼了,以后他们的什么猪头羊头,全都会给我留着。” 孙道堂则说道:“我找了周围几个邻居,买了四十个鸡蛋和三十多个鸭蛋,我不敢买多了。” 徐福贵按照昨天商量好的价格买了下来,说道:“五哥,这些下水和猪头羊头,你有多少给我收多少。” “孙伯,以后鸡蛋和鸭蛋,每天各自收五十个就差不多了,多几个少几个没关系。” 两人当然笑着答应下来,询问今天生意怎么样,徐福贵说卖的挺好,他们听了也十分高兴。 生意好,说明他们两人还能接着去帮他收卤味的材料,能转上一手差价。 就比如孙道堂,五十个鸡蛋和五十个鸭蛋,就算每个蛋只赚一个铜钱的差价,也能赚一百个铜钱。 别小看这一百个铜钱,在他们农村,在地里干活只能得到粮食,很难得到货真价实的钱财。 除非去给别人帮工,或者砍柴挑菜去城里卖,能不能得到一百铜钱还难说呢。 有了徐福贵这个稳定生意,他们两个邻居也能喝到不少汤,对徐福贵不可避免更加亲近。 而且不止他们,农村每家每户几乎都会有鸡蛋鸭蛋,转手一卖,同样也能得到一份收入。 这对徐家村众人来说,同样是一件喜闻乐见的好事...... 第三十二章 给家珍送去 陈运生和孙道堂留下卤货的材料,怀里揣着铜钱,乐呵呵的回家。 长根第一时间将那些下水货装进木盆里,撸起袖子准备认真清洗。 徐母则拉上徐父,将鸡蛋鸭蛋搬进屋里,昨天她已经煮过一遍,没什么难度。 徐福贵自然也不会闲着,把猪头羊头拿出来,先用稻草火烧一烧,然后用力清洗。 刚吃过饭,一家人便齐齐忙活,不过脸上都是笑盈盈的。 虽然卤货多了不少,但人多力量大,清洗干净后,徐福贵一边制作卤味,一边教徐父徐母怎么操作。 卤汁都是准备好的,卤的时候只要看着点儿锅里面就行,其实很简单。 肉类需要卤的时间不少,特别是猪头羊头,徐福贵干守着也没意思,让徐父徐母代替就行了。 至于他,他得去地里看看,算算时间,白菜应该都要成熟了。 “福贵,你去哪。”徐母见他拿着背篓和锄头,问道。 “我去地里看看。” 徐母走过来,“你不在家里看着啊,这么多东西,我们又不知道怎么搞。” “娘,我刚刚不是和你们说了嘛,看着锅里就行了,再说了,要真不知道咋办,站在院门口喊我一声就行了。” “少爷,我和你一起去。”来顺起身道。 徐福贵摆摆手,“你去山上找柴火,以后要煮卤味,柴火烧的可多。” 来顺应了声,拿起柴刀就往山上走,长根紧随其后,说是找些引火的回来。 徐福贵来到地里,下过一场大雨,几天没来,平整的地里又长出不少杂草。 不过,值得高兴的是,白菜几乎要成熟了,徐福贵蹲下看了看,脸上不由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萝卜生长期比白菜长许多,还需要细细照料。 “明天给家珍他们带一颗白菜去,让她也尝尝。” 徐福贵笑着说了一句,蹲下神,开始将地里的杂草一一拔去。 他的眼睛很尖,手上动作更是利索,双手一起用,杂草连根带茎被拔了出来。 三亩地着实不少,饶是以他的体力,拔完半亩地,也不得不休息休息。 坐在田埂上,拿出水喝了喝,抹了把头上的汗水。 “福贵,累了吧。”旁边挨着地里的王喜握着拳头,笑嘻嘻的说道。 王喜以前也是他们家的佃户,现在是龙二的佃户,之前还送了几个咸鸭蛋过来,给家珍补身子。 徐福贵笑着点点头,锤了锤自己的腰,“这地里的活可真磨人。” “那可不是,你要是不使劲种,地里的粮食也不会给你使劲出,要不要抽卷旱烟?解乏的。” 王喜拿出烟丝,卷好以后递了过来。 徐福贵摇摇头,“以前抽过,劲太大,我服不住。” 王喜也没强求,自己点上以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吐出一团青烟,舒服的闭上眼睛。 徐福贵大笑一声,指着他说道:“王喜,你这模样,真像青楼里那些抽福寿膏的人。” 王喜用手揩了一下鼻涕,又往地里吐了一口口水,“狗屁,我可不敢和那些人比,人家都是有钱的主。” “不过说起来,我还真没见过福寿膏是啥样,福贵,你见识多,和我说说呗?” 徐福贵也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干活有人聊天也能打发时间,于是一边锄草一边道: “什么福寿膏,只不过是那些瘾君子安慰自己的话,不就是烟土嘛,吃了不仅不能福寿,反而还会折寿。” “我告诉你,你知道我为什么在青楼和赌场待这么久,从来不碰这玩意儿吗?” 他得意的笑了笑,“我虽然混账,但也知道好歹,福寿膏这东西,比毒药还厉害,一旦沾上,完全就戒不掉了。” “只能眼巴巴把银子送出去,求着别人给自己抽福寿膏,最后变成人不人鬼不贵的样子。” “你别看他们在青楼里欲死欲仙风光一片的样子,实际上,这群人走出去以后,连顿饭都舍不得吃,就想拿钱去买这玩意儿。” “而且听说,沾上福寿膏的人,很难生出孩子,就算生出的孩子,也有问题!” 王喜砸吧了一下嘴,“这玩意儿这么害人,为啥他们还要去碰,这官府也不管管。” 徐福贵切了一声,“只要碰过两回,就戒不掉了,至于官府,呵呵,南方官府那德行,算了,这些话我们不说,免得多生事端。” 王喜听得兴起,搓了搓手,“福贵,你给我说道说道,青楼是个啥样儿?” 王喜的岁数比他大个几岁,但还算是个年轻人。 徐福贵戏谑的看了他一眼,咳嗽一声,“怎么,你也想去见识见识?” 王喜连忙摆手,“我哪有这个本事,就是好奇,随便问问。” 徐福贵大笑一声,也没吊他胃口,将青楼的事情说了一些出来,其中的内容自然夹杂不少付费,王喜听的是欲罢不能。 聊着天,时间过的飞快,天色暗下来的时候,徐福贵砍了两颗白菜放进背篓,准备回家。 “福贵,你口才真好,下次我们还聊。”王喜笑嘻嘻的在背后说道。 徐福贵朝背后挥挥手,“你可别给其他人说,我在村里还要脸。” “哈哈,村里人谁不知道你以前啥样。” 王喜看着他的背影消失,赶忙扔下锄头,来到一旁的竹林里。 确定周围无人,解开裤腰带,回想着刚才徐福贵讲述的青楼内容,开始寻找快乐。 正到兴起的时候,一声大喊突然传来,“王喜,跑哪儿去了,回来吃饭!” 王喜被吓的一个哆嗦,晦气的吐了口口水,拴上裤腰带,“来了来了。” 臭娘们,今晚让你洗个澡,必须好好收拾你。 徐福贵回到家,一股卤味的香气扑鼻而来,掀开锅盖看了看,全部都已经卤好了。 他全部捞起来进行冷却,然后拿出白菜,说地里的白菜已经可以吃了。 “这么快就能吃了,长得这么水灵,明天给家珍送一颗过去,让她也尝尝。”徐母的想法和他不谋而合。 晚上的菜很简单,开水煮白菜,徐福贵切了一盘卤心肺端上桌,丰盛的晚餐让众人吃了个肚皮滚圆...... 第三十三章 家珍来探望 云溪县城。 陈府。 陈礼平吃过精心制作的八宝粥,用白色毛巾擦了擦嘴巴,随后起身坐在躺椅上。 一位下人拿着把锋利的修胡刀,先将热毛巾敷在他的脸上,然后用刮胡刀小心翼翼的修整。 陈礼平虽然已经年过五十,但不得不说长的确实帅,否则家珍也不会这么漂亮。 修整好胡须,陈礼平拿起青瓷茶杯喝了口热茶,起身走到里屋,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换上一件黑色带绒的长袍。 “姥爷!” 清脆响亮的声音在外面响起,陈礼平严肃的脸瞬间换上菊花笑脸,看见凤霞跑了进来,双手张开将她抱了起来。 “哎哟喂,我的乖孙女,变天了不知道啊,你们也是,小姐要是受寒了,你们的月钱都得给我扣完。” 后一句话是对那些下人说道。 凤霞将衣服的领子翻开,“姥爷,你别怪他们,你看,我的衣服有毛毛,可热乎了。” 陈礼平宠溺的看着她,“中午想吃什么,姥爷让下人给你们买。” 家珍挺着大肚子走了进来,甜甜的喊了一声爹。 陈礼平应了一声,关心道:“家珍,你可得当心点儿,特别是进门出门的时候,别踢着门槛摔一跤。” 家珍轻轻点头,“放心吧爹,我身子好着呢。” “姥爷,我想去王氏酒楼吃烤鸭,好不好?”凤霞搂着他的脖子撒娇道。 陈礼平笑呵呵的点头,“行,我等会儿叫下人给你们买回来。” 凤霞摇头,“不要,我想自己去酒楼吃,在酒楼吃才有感觉。” 陈礼平耐心劝道:“凤霞,现在外面乱的很,咱不出门,乖。” 家珍睁着水汪汪的杏仁大眼,“爹,我也想去出去走走,成天待在屋里,都快闷死了。” 陈礼平严肃道:“家珍,你可不能开玩笑,你肚子的孩子都九个月大了,我敢放心让你出去?” 家珍走过去,轻轻捏着他的肩膀,“人家郎中都说了,适当出去走走,有利于胎儿发育。” 陈礼平摇头,“不行,街上人来人往,万一谁撞着你咋办?” “让舅舅陪我们一起去就好了呀。”凤霞说道。 陈礼平笑骂道:“你舅舅那个不成器的东西,做事慌慌张张,能看好你们才怪。 凤霞哼了一声,双手收了回来,脑袋一偏,明确表示自己不高兴了。 陈礼平见状,心一下就软了,捏着她的小脸,“我的乖孙女,要不你等姥爷空了,我再带你们去玩?” “算了,我不去了,姥爷你放我下来。”凤霞嘟着嘴说道。 陈礼平苦笑,想了想,无奈点头。“好好好,姥爷让你们去行了吧,不过得把家里的下人带上。” 凤霞立马笑了,重新搂着他的脖子,甜甜道:“谢谢姥爷,我就知道姥爷最好了。” 陈礼平逗了她一会儿,见时间不早了,便放她下来,急匆匆出了家门,去米行做事。 凤霞和家珍对视一眼,高兴的鼓了一下掌,“可以去见爹咯!” “姐,是不是可以出去玩了?”陈家明在外面探了个脑袋出来。 家珍敲了一下他的脑门,“出去你可不许乱跑,不然找不见你,爹肯定要生气。” “放心吧,我跟着你们一起去看看姐夫,对了,姐你什么时候回姐夫家,我还想和姐夫去打野鸡呢。” “你姐夫可没有这个闲工夫,还陪你去打野鸡,他忙的很。” “我不管,反正姐夫答应我了。” 随后,家珍叫下人拿上一个大包裹,牵着凤霞的手一起走出陈府。 “黄包车。” 车夫已经在门前等着了,见状连忙恭敬的把家珍和凤霞请到车里,陈家明也上了另一辆黄包车。 “走吧。” 车夫拉着黄包车,又快又稳的朝王氏酒楼跑去。 至于拿着大包裹的下人,只能跟在后面跑步。 来到王氏酒楼,两人一下车,就听到熟悉的声音从一处人堆中传了出来。 “卖卤味了,卖卤味了啊,好吃又美味的卤味,前三十人可以免费品尝,免费的啊,绝对免费,不收一个铜板。” “爹的声音!”凤霞高兴的跳起来,想透过人群看到里面的场景。 “娘,你看,我没骗你吧,爹给我说了,他以后会在这里卖卤味,还说得空了会来看我。” “姐夫生意挺不错呀。”陈家明啧啧说道。 凤霞仰着脑袋道:“那可不是,昨天我爹拿来的卤味你又不是没吃。” 陈家明咽了口口水,“确实好吃,生意不好才怪了,姐,我们现在干嘛?姐夫好像没空。” 家珍看了眼人挤人的卤味摊子,嘴角露出一抹笑意,“先去酒楼吧,不打扰他。” 来到酒楼二楼,找到一个靠窗的包间,这个位置刚好可以看见卤味摊子的所有情况。 家珍随便要了一只烤鸭和一壶茶水,就看见凤霞站在板凳上,要去爬窗户。 连忙将她拉住,“凤霞,你可当心点儿,别摔下去了。” 凤霞摇头,透过木窗兴致勃勃的看着下面,“娘,你看,爹笑的好高兴。” 家珍一直盯着那道身影,嘴角情不自禁露出笑意,“能赚钱,当然高兴。” 随后她便皱了皱眉头,“就是不知道照顾自己,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多穿点儿衣裳。” “可是爹好像还出汗水了。”凤霞眼睛很尖。 家珍有些心疼,她知道家里的情况,福贵现在不仅要做生意,家里还有足足三亩地,怕是忙的脚不沾地。 “姐夫不像是是别人说的败家子啊,看起来挺能干得。”陈家明喝了一口茶,随口道。 家珍点了点头,“变化确实挺大的。” 她同样感觉有些梦幻,一个人,在短短的时间里,怎么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以前的徐家少爷,五谷不分,十指不沾阳春水,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 结果现在不仅有模有样做起了生意,而且口舌伶俐,把这些顾客招待的舒舒服服,甚至还有来有回的砍价,神态和动作十分老道。 或许,这就是不破不立,失去了少爷的身份,成了一个大人...... 第三十四章 大方的老丈人 整个上午,家珍就这么静静坐在二楼的包间里,看着下方忙碌的身影。 陈家明吃了小半只烤鸭,实在是吃不动了,闲的无聊,先先一步离开,说中午的时候再回来。 到了中午的时候,卤味卖的七七八八,福贵和来顺坐在地上休息,家珍这才带着凤霞,让下人拿着包裹走下去。 徐福贵正在和来顺讲以前听到的荤故事,“县太爷去省城很多天,回来后和他的姨太太做那种事,做完以后,姨太太搂着他说:”每次你从省城回来,我都感觉换了一个人。” “为了这句话,县太爷一晚上没睡着,还在想是不是在夸他。” 来顺懵懂的看着他,“然后呢?” 徐福贵双手一摊,“讲完了。”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那到底什么意思,少爷你就直接给我说吧,我想不明白。” 徐福贵大笑一声,一道温柔而又熟悉的声音传来,“呸,不要脸。” 他立马像是被电流击中一样,一下便从地上坐起来,看见身后挺着大肚子的精致丽人,局促的拍了拍衣裳,但身上的油污却怎么都擦不掉。 “少奶奶,您来了。”来顺站起来,高兴道。 家珍微笑点头,将食盒拿出来,“你们饿了吧,来吃吧。” 食盒里面是她在王氏酒楼点的饭菜,除了剩下的烤鸭外,其余还有几道招牌菜,散发着阵阵热气和香味。 来顺征询了一下自家少爷的意见。 “你看我干什么,家珍叫你吃,你就吃呗,不是早就嚷嚷着饿了吗?” 来顺这才接过食盒,傻笑道:“我等着和少爷一起吃。” 家珍向前走了两步,相用手里的丝巾擦一擦徐福贵脸上的汗水。 “别,我随便擦擦就行了,这么好的丝巾别弄脏了。”徐福贵说道。 家珍皱了皱好看的眉头,轻声道:“过来。” 徐福贵不敢拒绝,家珍轻轻擦了擦他的脸,抿嘴道:“也没带水出来,嘴巴都干了,还有,天冷了不知道啊,也不知道多穿点儿。” 徐福贵笑笑,他也想多穿点儿,但想着反正都是干粗活,把好好的衣服搞脏了就不好了。 就像他身上穿的衣裳,上面满是油污,看起来脏兮兮的。 “早知道你要来,我就穿身好看的衣服。”徐福贵嘀咕道。 家珍好笑的看了他两眼,踮起脚尖将他额头上的辣椒擦去,“怎么,还见不得人了?” 凤霞见两人忽视了自己,插在两人中间,张开双手,“爹!” 徐福贵退后两步,摇摇头,“爹身上脏,不抱。” 凤霞一瞬间就委屈了,只听见他说了不抱两个字,眼眶飞速泛红,泪水在里面打转。 徐福贵心疼的蹲下身,安慰道:“等爹把衣裳换了好不好?换了再抱你。” “爹,你是不是不喜欢凤霞?” 徐福贵又心疼又好笑,“爹咋会不喜欢凤霞,你看,爹还给凤霞留了鸡蛋呢,卤好的鸡蛋,像不像是凤霞的眼睛?” 凤霞噗嗤就笑了,接过鸡蛋,“凤霞的眼睛才没有这么难看。” 家珍让下人把包裹递过来,“福贵,这些东西你带回去,有些是爹娘和长根的,你可别搞错了。” 徐福贵接过包裹,很沉,“里面是什么东西?” “没什么,变天了,买了几块洋布,给爹娘做的厚衣裳和被子,你也有。” 徐福贵咧嘴笑了,“家珍,还是你想的周到,不过你可别老是往外跑,大着肚子呢,我们家里都挺好的。” 家珍轻轻哼了一声,“和我爹说话一个模样,行了,把衣裳穿上,先吃饭吧,看你饿的肚皮都凹进去了。” 徐福贵拍了拍结实的腹肌,“确实饿了,衣裳等回去再换,我现在不冷。” “这么冷的天,你就穿一件单衣裳,咋会不冷。” “真不冷,不然我也不会出汗水了。” 家珍拿他没办法,让他跟着自己到二楼的包间去,食盒里的给爹娘带回去吃。 “家明本来也过来了,待不住,出去玩去了,一直念叨着要和你去打野鸡。” 徐福贵扶着她上楼梯,“天冷了,野鸡不好打,麻雀倒是挺好套。” “你和他一个样儿,就喜欢玩这些。” 坐在包间里,徐福贵和来顺拿起碗筷,将热腾腾的菜夹到大米饭上面,往嘴里大口大口刨着,像是没吃过饭一样。 家珍端了一杯茶给他,眼神有些心疼,这是饿成什么样了。 “家珍,凤霞,你们也吃啊。”福贵含糊不清的说道。 家珍轻轻点头,给他夹了一块肘子肉,让他慢点儿别噎着。 往肚子里垫了点儿吃食后,徐福贵这才放慢动作,打听家珍最近在干什么。 家珍说平时在家里没事,就给凤霞和肚子里的孩子做衣裳。 其实她也想给福贵做,但是陈礼平看见了会不高兴,所以只能去买现成的洋布衣裳。 但是,外面做好的,哪有自己亲手做的合身舒服? “生意怎么样?”家珍关心问道。 来顺咧嘴一笑,抢先道:“少奶奶,生意可好了,昨天赚了有一个银元,今天更多,虽然没有两个银元,但也差不多了。” 家珍也高兴,露出一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嘱咐道:“那你们也别累着自己了,身子累坏了可不值当。” 吃饱喝足,徐福贵本想打个饱嗝,想到这里不是家里,便生生忍住了。 晃眼看到凤霞脖子上的物件,好奇问道:“长命锁?还是金的,老丈人送的?” 凤霞捣蒜似的点头,“姥爷人可好了。” 徐福贵砸吧了两下嘴,“老丈人还真舍得,凤霞,你平时可得藏好了,不然给人抢了去。” 聊了一会儿天,家珍见时间差不多了,怕陈礼平担心她,便准备回去。 徐福贵将她送到黄包车上,将家里带来的白菜拿给下人,然后嘱咐车夫慢点儿稳点儿。 “爹,我和娘还来看你。”凤霞坐在黄包车里,使劲的挥着手。 县城已经散场,街上没几个人来往,徐福贵买了三十斤米,和来顺一起回家。 他实在是不想吃红薯了,香喷喷的大米饭才是他的最爱...... 第三十五章 白寡妇 “少爷,那个县太爷和姨太太的故事到底什么意思?”路上,肩上扛着大包裹的来顺嚷嚷问道。 徐福贵随手折下一根草放进嘴里,“还能有什么意思,姨太太不是都已经说了嘛,每次都换了个人。” “换了个人?”来顺嘀咕两句,突然抬起头来,“哈哈哈,我明白了,姨太太在外面偷人了!” 笑了一会儿,来顺突然正色道:“不行,以后我的媳妇儿得天天守着,万一她也换了个人咋办?” “还能咋办,休了再找一个呗。” 来顺摇头,“根叔说了,要了女人,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徐福贵咬着青草,“算了,以后给你找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就行了。” “嘿嘿,这个好。” “对了,不仅要乖巧懂事,还得找屁股大能生儿子,前面也大的那种。” 来顺不好意思的低头,眼里已经有些憧憬了。 回到村,村口的李子树下面,村里的孩子正聚在一起玩儿,其中便包括陈家和孙家的三个孩子。 这群孩子一看见他俩,眼睛顿时就亮了,特别是陈家和孙家的三个孩子。 闹腾的声音瞬间消失,也没有多的动作,就这么眼巴巴的看着他。 徐福贵哑然失笑,今天正好还剩几个卤蛋和一点儿心肺,他想了想,拿了三个卤蛋出来扬了扬,大声道:“小崽子们,该叫我什么?” “贵叔!” “贵哥!” “少爷!” 这些小孩子都是人精,闻言立马大声喊了出来,徐福贵立即指着其中几个孩子,“刚刚你们叫我什么,叫错了啊。” 那几个叫少爷的立马改口,叫贵叔或是贵哥。 徐福贵笑呵呵的把其中最大的几个孩子叫过来,将三个卤蛋交到他们手上,让他们分给其他孩子。 “谢谢贵哥。” “谢谢贵叔。” 在孩子们的欢迎声中,徐福贵和来顺走进村里,迎面就碰到了顶着两个黑眼圈,无精打采的王喜。 “你这是咋了?王喜。”来顺问了句。 王喜看了一眼徐福贵,想起昨晚的事情,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没啥,就是昨晚没睡好。”王喜随意摆了摆手,打起精神问道:“福贵,听说你在收鸡蛋鸭蛋是不是?” 徐福贵点点头,“对,我们刚才就去县城卖卤味,你要是想卖的话,你就去找孙伯,我叫他帮忙给我收。” 王喜搓了搓手,“那鱼你要不要?什么鱼都有,花鲢,草鱼......” 他家里挖了一口不小的鱼塘,里面养了不少鱼。 他倒是想拿去县城卖了换些钱,但无奈交通运输是个大问题,不说费时费力,每次还没送到县城,鱼就先死了。 他自己吃也舍不得,倒不是舍不得鱼,而是舍不得放油和其他的佐料,他们家里也不富裕。 当然,他鱼塘里的鱼也没喂的有多好,顶多平常割点儿草甩进去,普遍也就几斤大小。 徐福贵摇摇头,“不收,我总不能卤鱼吧?” 王喜有些失望,“不能卤鱼吗?我还以为猪下水都能卤,鱼肯定也能卤。” 徐福贵摇摇头,他从来没见过有人卤鱼,自己也没兴趣尝试。 “那我能拿鱼给你换点儿卤味吗,刚刚从你家路过,那味道,从来没闻到有这么香的东西。” 徐福贵这下点头了,“行啊,也别说什么换不换的了,晚上来端一盘卤味回去,和媳妇儿孩子一起尝尝。” 王喜之前送了一袋玉米面过来,他还记得,礼尚往来该是如此。 王喜却拒绝了,“哪有白吃白喝的道理,我等会儿就给你挑一条大的鱼送过来。” 和王喜分别,徐福贵突然想要不要自家也挖个鱼塘出来,在里面放些鱼苗。 他们这地方的水质好,平时河里沟里都能看到鱼,自己养鱼不需要太讲究,随便丢点儿草就能活,以后自己吃鱼也方便。 但仔细琢磨,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实在是没时间,光是地里的活都没时间操心,没别的精力去挖个鱼塘。 想着这些有的没的,来顺的胳膊突然碰了碰他,“少爷,你看。”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妇挽起裤腿踩在水田里,不知道在干什么。 她和别的农村妇女看起来很不一样,光是皮肤就白了许多,而且即便穿着宽大的粗布衣裳,也能隐隐约约看到她前面和后面的规模之大。 刚好她弯着腰,后方浑圆挺翘,牢牢吸引男人的目光。 这人徐福贵认识,在徐家村是个著名的寡妇,带着一双双胞胎女孩,在村里的日子不比他徐家好哪里去。 徐福贵看了一眼就收回目光,调侃道:“你是不是就喜欢这样式的?” 来顺问答不一,“我可没说喜欢她,人家可是个寡妇,我可不想听村里人闲话。” 农村淳朴,但风言风语也多,特别是一些老婆子,就喜欢说三道四。 比如身材诱人的白寡妇,据他前世所知,是一个很勤快老实的妇人,没见和别的男的多说话,但村里总有一些说她不守妇道的话,简直莫名其妙。 当然,背地里几个男子聚在一起的时候,不可避免会讨论到白寡妇,言里言外都有些渴望。 但也仅限于此,真没谁敢付诸行动,寡妇也不是好招惹的,万一人家破罐子破摔闹起来,双方家庭都得受影响。 “行了,回去了。” 来顺不舍的多了两眼,真的浑圆挺翘,不知道摸上去是什么滋味,肯定很舒服。 心里正幻想的时候,那白寡妇似乎是察觉到有人在看她,居然转过了头,和他两来了个对视。 “日!” 徐福贵骂了一声,掉头就走,来顺更是尴尬的脸都红了,落荒而逃。 白寡妇看着两人消失的背影,没什么表情,这种情况也不是第一次了...... 第三十六章 包裹里的东西 白寡妇将裤腿往下放了一截,遮住白皙的肌肤,叹了一口气,继续寻找着鸭子。 她刚刚清点家禽,发现少了一只鸭子,这可把她给急坏了。 孙道堂和她沾了点儿亲戚关系,今天带着许开慧一起来家里,给她说了收购鸡蛋和鸭蛋的事情,顺带提了一句徐家的卤味生意。 徐家做什么生意她并不是很关心,但是孙道堂说以后会长期收鸡蛋鸭蛋的事情,让她非常上心。 家里没有男人,婆家因此怪罪于她,和她断绝了关系,生的两个双胞胎女儿也不认。 至于娘家,她是四二年豫省大饥荒九死一生逃出来的,根本就没有娘家。 所以她只能肩负起家庭的重担,操持家里家外所有的活儿,如此也只能勉强有一口吃食,饿肚子是常事,更不要妄想有什么收入。 特别是上次樱花国投降,南方部队进城,顺便收了一下粮食,彻底把家底给掏空。 孙道堂的到来,无疑给了她一个机会,能让家里有一个收入。 哪怕收入很有限,她也十分珍惜。 结果现在少了只鸭子,还是一只能下蛋的母鸭,可把她给着急的不行,连忙出来寻找。 找了好久,才看到这只鸭子躲在水田最里面,这才下田去查看。 来到水田最里面,她惊讶发现,原来这里还有一窝鸭蛋,怪不得这只鸭子最近老是不回家,原来在外面筑起了窝。 白巧燕将衣服的下摆掀起来,露出白皙的肌肤,伸手将所有鸭蛋放在衣服兜里。 “嘎嘎。”鸭子不满的叫了两声。 白巧燕拍了一下它的脑袋,“走吧,跟我回家,今晚给你加点儿玉米。” 说着,将这处窝彻底捣毁,防止母鸭将蛋生在外面。 回到家,将鸭蛋放在米缸里,来到院子清洗脚上的泥泞。 外面路过的庄稼汉,热情的打了一声招呼,眼神有意无意落在她洁白的脚丫上。 白巧燕不咸不淡的回了个招呼,她不反感这些目光,男人的德行她都知道。 再说了,有时候半夜的时候,她同样会有些难受,忍不住夹紧双腿,这乃是人之常情。 “娘,娘......” 两道轻柔的女声响起,随之进来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看上去不过五六岁左右。 女孩脸上脏兮兮的,手上衣服上满是泥沙,不过眼神却十分清澈,像是黑色的星空般,闪闪发亮。 “大双,小双,又把衣服搞那么脏。”白巧燕看着自己的这对双胞胎闺女,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蹲下身帮她们拍去身上的泥沙。 “娘,你看我们带了啥回来。” 两人张开手心,里面各自放着一块蛋皮,凑近还能闻到一股卤香。 “娘,这是贵叔给我们的,可好吃了,你快尝尝。” “贵叔?哪个贵叔?” “就是少爷啊,不过他不让我们叫他少爷,让我们叫他贵叔,叫了他就给我们吃卤蛋,真的好吃,好吃的不得了,娘,你快尝尝。” 闻着鼻尖的卤香,白巧燕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摇摇头,“娘不爱吃蛋,你们吃吧。” “娘骗人,蛋蛋这么好吃,怎么可能有人不喜欢吃蛋。” “就是,娘可不许骗我们小娃娃。” “娘,你就尝尝吧,贵叔拿了三个卤蛋出来,一人分了点儿,大家都说好吃呢。” 白巧燕问道:“你们那群孩子都有?” “对啊,不过有些没去村头玩,就没分给他们。” 白巧燕点头,两个姐妹又劝,她这才尝了一小块。 “怎么样,好不好吃?”大双小双期待问道。 白巧燕不舍的咽下去,“好吃,原来这就是卤味,怎么做的,这也太好吃了。” 大双小双用力点头,“就是,我们都觉得特别好吃,其他人还说了,以后吃完中午饭就去村口等着贵叔。” 白巧燕皱眉,“没道理,吃一次就行了,哪有天天要的,让别人笑话。” “可是别人也会去,我们要是不去,不就是吃不到了?”大双小双委屈巴巴的说道。 白巧燕沉默些许,无奈道:“算了,随你们吧,不过可不能缠着别人要,知道不?” 大双小双高兴点头。 “行了,去玩吧,我去地里了。”白巧燕笑着摸了摸她们的脑袋。 ...... 另一边。 徐福贵和来顺回到家,陈运生和孙道堂还是老样子,像是商量好的一样,一起来到院子,将收来的卤货材料拿给他。 徐福贵收下以后,来到屋里,将食盒给打开,“爹,娘,根叔,这是家珍让我带回来的。” 徐母探头看了看,笑眯了眼睛,“家珍这孩子心里永远想着我们,福贵,你娶了个好女人。” 徐福贵笑着点头,“能娶到家珍,是我上辈子当牛做马换来的。” “少爷,你们吃了没。”长根一边问,一边把那些猪下水划拉到自己面前的木盆里。 “吃过了,家珍请我们在王氏酒楼吃的,吃的可饱了。” 徐福贵满足说道,重生回来,还是第一次吃的这么好,差点儿没把肚子给胀破。 徐母盖上食盒,“那就留着晚上再吃,我们早就吃过了,这个大包裹里是啥,不会也是家珍给带回来的吧。” “是,就是少奶奶让我和少爷带回来的,说是老爷和夫人你买的衣裳被子。” 徐母叹了一口气,“真是为难家珍了,还要让她来接济我们。” 打开包裹,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后,众人顿时吃了一惊。 里面的东西可不少,一共有三床厚被子,看样子每间屋子都准备了一床。 除此以外,每个人都有一件洋布厚衣裳,包裹最下面还有一袋二十斤的米和一块腊肉,甚至还有五块银元。 怪不得包裹这么重,原来里面塞了这么多东西。 徐福贵笑呵呵的提起米袋,“娘,以后就别吃红薯了,我们天天吃大米饭好不好?” 徐母拍了一下他的脑袋,“还大米饭,想的倒是挺美,这些大米等家珍回来再吃,先把那些红薯玉米面吃完再说。” 将衣裳被子收起来,众人撸起袖子,开始处理卤货...... 第三十七章 父女争论 一辆黄包车停在陈府前,车夫小心翼翼把车给放下,恭敬道:“少奶奶,小姐,到了。” 家珍拉着凤霞的手走下来,轻轻说了声多谢,车夫从下人手里接过铜钱,嘴角满是笑容。 “娘,我们明天还去看爹好不好?”凤霞蹦蹦跳跳的走进大门,老远都能听到她清脆的笑声。 家珍笑笑没说话,怎么可能每天都出去,她爹又不是傻子。 两人说说笑笑走进堂屋,看见眼前负手而立背对着她们的身影,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陈礼平脸色铁青,眼睛微眯,浑身散发出生人勿进的寒冷。 “姥爷!”凤霞叫了一声,高兴的跑过去张开手。 陈礼平脸色稍缓,将她抱了起来,不咸不淡问道:“你们去哪儿玩了?” 凤霞是个小机灵鬼,只是乐呵呵的笑着,像是听不懂一样,没有回答。 家珍上前几步,将手里的白菜和油皮纸放在桌上,一如既往的温柔道:“爹,王氏酒楼前新开了一家卤味,味道还不错,我给你带了些回来。” “卤味?”陈礼平气急反笑,“你可真是爹的好女儿啊,还说是想散散心,结果就是想去和那个畜生见面?还用我给你的银元,给他送了这么多东西过去!” 凤霞搂着他的脖子,“姥爷,你别怪娘,是我闹着要娘带我去的。” 家珍仰头,直言直语,“我去见我丈夫,有何不可?” 陈礼平愣在原地,深深的看了眼她,面无表情坐在太师椅上,喝了口茶,忍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家珍意识到自己语气有些冲,走过去坐在桌子另一边,“爹,是你小时候教育我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是爹错了,爹应该教你,应该嫁人,而不是嫁给畜生。” 家珍深深吸了几口气,情绪激动下,突然感觉肚子有点痛,精致的脸蛋露出痛苦的神情。 “家珍,你没事吧,郎中,郎中呢,还有接生婆,都给我叫过来。”陈礼平着急道。 “不用,我没事。”家珍缓了口气,努力让自己心平气和,肚子里的孩子也随之平静,不再闹腾。 家珍温柔的抚摸着肚子,“这孩子,以后肯定稀罕我。” 陈礼平松了口气,忍不住说道:“家珍,你到底图那畜生什么?你难道想跟着遭一辈子罪。” “日子过的苦先不说,关键是他对你不好啊,还不如一刀两断,长痛不如短痛。” 家珍点点头,“爹,你说的没错,以前的福贵,比你说的还要荒唐,我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 “还能因为什么,说他长的顺眼,还会哄你开心,把你给骗走了呗。”陈礼平气愤的嘀咕一句。 “所以你趁早离开那畜生。” “不要,我要我爹!”凤霞大声吼了一句。 家珍看了她一眼,笑着道:“你看吧,凤霞会愿不愿意,她可喜欢她爹了,我也不想让凤霞难受。” “再说了,福贵把家产输光以后,已经知道稀罕人了,也知道当家里的顶梁柱。” “爹,你说我好不容易花了这么多年时间,让他从一个二流子变成一个好丈夫,为什么要这时候离开?” “我可不想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让别人占了这个便宜。” 陈礼平愣住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仔细琢磨自家闺女说的话,好像的确有几分道理,但他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那他以前干的那些荒唐事,你就这么原谅他?”陈礼平不甘心问道。 家珍轻快道:“当然不会,以后家里家外的话,都得他干,别想过少爷的生活。” 陈礼平无语,“家珍,你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心软,还是爹的错,当初不该同意这门婚事。” 家珍摇摇头,“爹,没你想的那么糟,其实福贵没沉下心来的时候,我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但是现在,我觉得在他身边,很踏实,真的......很踏实。” 见到自家闺女这幅模样,陈礼平知道自己的愿望是落空了,再次叹了一口气。 “爹,一个人总会变的,要不你试着去接受一下福贵?” 陈礼平拂袖,“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这辈子都原谅不了这畜生。” 徐福贵对他干的荒唐事,至今让他血压上升,不知道被其他人笑话了多少。 家珍把油皮纸打开,让下人拿来一双筷子,“爹,尝尝吧。” “这就是那畜生卖的卤味?哼,估计干不了几天,就得把家底全部亏掉。”陈礼平摆摆手不打算吃。 云溪县城就这么大,发生点儿什么事,很快就可以传遍,徐福贵的卤味摊子,也逐渐流传开来。 陈礼平也是看到自家掌柜吃的卤味,好奇询问之下,这才知道事情的原委。 凤霞用筷子夹起卤肉送到他嘴边,撒娇道:“姥爷,你就尝尝吧,我爹做的可好吃了,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我不吃。”陈礼平偏头。 “吃嘛,姥爷,求求你了。” 陈礼平绷不住了,脸上露出笑容,还是张嘴含住了卤肉。 “怎么样?”凤霞期待问道。 “一般般吧。”陈礼平心口不一道。 “再吃一块。”凤霞又要喂。 陈礼平笑呵呵的把筷子拿过去,“姥爷自己来,姥爷自己来。” 吃了两口,陈礼平便不再吃了,卤肉味道虽然确实好,但是他也不是没见过世面。 “这白菜也是福贵亲手种出来的,晚上给吃了吧。”家珍眼角含笑。 陈礼平起身,“随你,我去休息会儿,你弟弟呢?我不是叫他陪着你吗?又跑哪儿鬼混去了?” 他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对徐福贵的成见依旧在。 这不是一天半月能改变的。 “家明应当是去找他朋友去了。” 陈礼平走后,凤霞这才深深呼出一口气,“姥爷生气的时候好吓人,我都不敢说话了。” 家珍摸了摸她的脑袋,心情有些不错。 “娘,我们现在去哪儿?” 家珍眼珠子转了转,想起福贵的卤味摊子,笑了笑,“我们找个木匠来,给你爹做个东西......” 第三十八章 新的卤味摊子 “咕咕......” 天还不亮的时候,山林里传来不知名动物的叫声,在生物钟的催促下,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好困。 他使劲拍了拍自己的脸,一鼓作气从床上起来,冰冷的空气一刺激,睡意消散大半,赶紧将家珍给他买的衣裳给穿上。 天气,越来越冷了。 他疲惫的打了个哈欠,这段时间可把他忙活的够呛,每天走三十里的路来回县城做生意,回来以后又得处理新的卤货。 赶紧将卤货放进锅里,就得赶紧拿着锄头去地里忙活。 地里忙活完还不够,有时还得去山里找柴火,最近家里木柴消耗的很快。 最近一段时间,很多时候都是天黑尽了,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 不过虽然疲惫,但他心里却相当充实,每次看着身体健康的一家人围着桌子吃饭,一切的辛苦都值了。 还好家里有来顺这个强壮的劳动力,别的不说,在山上找柴火,每次回来都扛着近百斤的柴火,劈柴更是一劈一个准。 点燃煤油灯,徐福贵打着哈欠,来到灶房,发现长根已经睡醒,正在灶火前烧火,锅里噗噗冒着热气,里面蒸着昨晚剩下的饭菜。 “根叔,你去多睡会儿,我自己来就行了。”徐福贵挨着他坐下,伸出双手烤火。 长根憨厚的笑了笑,“年纪大了,睡不着,少爷你够累了,我闲着也是闲着。” “根叔,你可千万别这么说,我就没见你什么时候闲过。” “少爷,这两天买卖好吗?” 徐福贵摇摇头,“天冷了,没前几天卖的好。” 天气越冷,卤味便越不好卖,冬春便是卤味的淡季。 当然,只是相对来说卖的没那么好,其实生意还是可以,徐福贵卖的分量和之前差不多,卖不完也没关系,可以留着第二天继续卖,或者自己家里吃。 就算自己家里吃不完,也可以拿去送给村里的孩子和邻居。 所以现在只要他和来顺出现在村里,就会受到孩子们的热情欢迎,其他村里人也会亲热的和他打招呼。 两人闲聊着,一旁的来顺丝毫不受影响,扯着呼噜睡的无比香甜。 饭菜蒸好以后,长根将来顺叫起来,两人先将锅底的热水倒进盆里洗了个舒服的热水脸。 至于刷牙,暂时没这个条件,只能沿用以前的办法,用盐水来漱一漱口。 长根在锅里蒸了两个卤蛋,两人放进碗里,混着大米饭一起吃,昨晚吃的是炒白菜,虽然简单,但吃的同样很满足。 “根叔,我们走了。” 两人点燃火把,踩着草鞋,不顾脚底板传来的阵阵寒气,身上背着卤货和调料,走进了夜幕中。 “少爷,小姐和少奶奶许久都没来了。”来顺打了个哈欠,“我好想小姐。” “你少奶奶还大着肚子,哪儿能每天出来。” “也是哈。”来顺傻笑两声。 没走一会儿,天便蒙蒙亮了起来,两人将火把熄灭,缩着脖子走在山林小路之中。 这鬼天气,实在是太冷了,关键他们也没有御寒的办法。 家珍送给他们的衣服虽然暖和,但大家都舍不得穿,这么好的衣裳,搞脏搞破就太可惜了。 但这么冻下去也不是办法,今天收了摊,去看看棉花和洋布是咋卖的,叫娘做几身棉衣出来。 洋布相比较于本地的粗布来说,不仅更便宜,而且质量更好,颜色也更鲜艳。 毕竟前者是工厂生产出来的,后者是自己家里搞出来的,不在一个档次很正常。 现在土布已经没多少活路了,市场里面全是洋布,甚至有很多人家都不再去生产土布。 原因很简单,土布费时费力,有那个功夫,去县城打零工赚的钱都能买更多的洋布。 来到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街上的店铺零零散散有些在开门,行人来往稀疏,显然时间还比较早。 来到王氏酒楼前,徐福贵一抬头,便看见一对熟悉的身影笑吟吟的看着他。 “家珍,凤霞,大早上的你们怎么在这儿?凤霞你也是,你娘肚子里还有孩子呢。”他既是高兴又是着急。 这都十月份底了,下个月就是冬月,上一世有庆就是这时候出生的,家珍现在可千万别出什么意外。 凤霞噘着嘴,“爹,你凶我干嘛?” “爹不是凶你,爹不是说让你照顾好娘吗?” “哼,爹就是凶我。”凤霞不高兴的转过头,小手攥着衣角。 家珍并不生气,他知道福贵是因为在乎她才会这样,换做以前,哪里会想的这么周到。 “福贵,你看凤霞给你做了个啥?” 福贵朝旁边看了看,他一来就发现了一块深绿色帆布将一个东西盖的严严实实,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家珍挥了挥手,让下人把把帆布掀开,一个通体由原木打造的卤味摊子静静坐在青石板的路上。 摊子不大,但站下三四个人绰绰有余,里面同样有抽屉,还特意在摊子上划分出几个格子,可以放不同种类的卤味。 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摊子前面还有一块红木牌匾,上面写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徐记卤味。 甚至每样卤味的价格都标注在了摊子前面,比之前他们那个粗制滥造的卤味摊子好了不知道多少。 来顺高兴的张大嘴巴,走过去不断抚摸,脑袋里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 凤霞转过头,发现了什么,走过去拉着他的手,“爹,你怎么哭了。” 徐福贵揉了揉眼眶,将她抱了起来,“爹没哭,爹就是没睡好。” 凤霞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也没多想,咯咯问道:“爹,那你喜不喜欢我和娘给你准备的礼物?” 徐福贵点头,笑的无比高兴,“喜欢,爹喜欢的不得了。” 家珍同样高兴的笑了,这个卤味摊子虽然是请木匠打造的,但设计思路却是她提出来的,包括牌匾,格子,还有遮尘遮蚊的纱布,甚至还可以避雨。 当然,这个卤味摊子重量不轻,毕竟通体都是原木打造的,但摊子下面有四个木轮,移动还算比较省力...... 第三十九章 风流王文昌 得了新的卤味摊子,徐福贵相当高兴,但还是不忘说道:“家珍,你平常可得多个心,大着肚子呢,不能粗心大意。” 家珍无奈点头,“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你不用操心我。” “我不操心你,难道还操心别的女人?” 家珍哼了一声,幽怨的看着他,“你以前不就是喜欢操心别的女人嘛?” 徐福贵讪笑两声,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说,他以前就是个混蛋玩意儿。 和来顺一起将卤味摆放在摊子上,与以前相比,这个摊子看起来正规多了,而且也更加干净卫生,顾客的观感也会好上一截。 “家珍,这是孙伯给我们送的干香菇,我给卤了一些带过来,特意让你和凤霞尝尝。” 家珍接了过去,打开看了一眼,“我拿回去和我爹一起吃。” 大早上的没什么生意,徐福贵将刚刚扯下来的帆布垫在地上,一屁股坐了下去,然后拍拍自己的背,示意她坐这儿。 家珍翻了个好看的白眼,“你也不害臊,我可不想浸猪笼。” 说着,她打开摊子下面的柜门,里面居然也是真空的,还放着两张木板凳,家珍拿出一个,自己扶着腰慢慢坐了下去。 这时,她才发现福贵和来顺脚上穿的是草鞋,抿了抿嘴,“福贵,明天收摊以后来家里一趟吧。” 徐福贵眼睛一亮,“老丈人叫我去的?” 家珍掩嘴噗嗤笑了一声,“想什么呢,我爹咋可能请你去家里,我是想让你去拿布鞋,你看你脚都冻紫了。” 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不在意的说道:“娘给我做了布鞋,但那些泥巴路咋敢穿,一趟就给穿没了,还是草鞋好,怎么糟蹋都不心疼。” “不行,脚上不热乎,身上穿的衣服再多也没用。” “其他人还不是这么穿的。”徐福贵嘀咕了一句。 家珍无奈,伸出葱白的手指点了一下他额头,“你这人现在咋这么能吃苦?你到底还是不是福贵了?” 徐福贵享受的笑了笑,“我当然是福贵,能吃苦的福贵。” “那你明天还是得来拿,我给爹娘他们也做的有,里面塞了棉花,热乎的很嘞。” 说着,家珍将脖子上的白色围巾取下来,作势要给他戴上,“穿这么点儿,也不怕感冒,连凤霞都知道多穿点儿。” 徐福贵没有接,转移话题,好奇问道:“老丈人能让你随便出来看我?” 凤霞插了一嘴,“姥爷当然不高兴,但他说不过我娘,也管不住我们。” 徐福贵沉默,随后叹了一口气,“家珍,你还是要对爹好些,他老人家为我们操了不少心。” “你送我的这些东西,爹肯定也知道,我们不能自己骗自己。” “哼,这还要你说,我当然知道孝敬我爹,反倒是你,别再气他就行了。” “我指定不会了,我还想多孝敬他,可惜我现在没本事。” 老丈人可比他厉害多了,不仅掌握着县城绝大部分的米粮,还是云溪县城商会的会长。 家珍笑笑,问家里的红薯和土豆成熟了没有。 徐福贵点点头,“差不多了,正准备这两天就开挖,娘还在坛子里做了一些盐白菜,她说你喜欢吃这个,对了,还有咸鸭蛋。” “咸鸭蛋,凤霞最喜欢吃咸鸭蛋了!”凤霞高兴说道。 家珍还想说什么,却突然来了一位客人,徐福贵连忙从地上起来,堆起笑容推销。 有这位客人开了一个头,生意也逐渐好了起来,但肉眼可见没有以前那么忙碌。 “家珍,你带着凤霞先回去吧,天怪冷的,别吹着了。”徐福贵抽空说了声。 家珍点头,下人赶忙为她招来一辆黄包车,她带着凤霞离开。 “福贵,生意兴隆啊。” 临近中午的时候,王文昌突然出现在王氏酒楼外面,尽管是大冷天,他手上依旧拿着一把折扇,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脸上的黑眼圈很明显,眼神有些低迷,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徐福贵意味莫名的笑了笑,拱了拱手,“王少爷又是一夜春宵,简直令人心生羡慕。” 王文昌舔了舔嘴唇,似乎是在回味昨晚的滋味,打开折扇摇头晃脑道:“福贵,你听我细细道来,青楼新来的一批女子......” 王文昌也不把他当外人,把昨天青楼女子的美好一一叙说出来,听的徐福贵和来顺口干舌燥。 王文昌说完以后,闭着眼睛,“极品,简直是极品,明晚,我还得去尝试一番,体会不同的乐趣。” 来顺心直口快,“为什么今晚不去?” 王文昌扶了扶自己的腰,“今晚有要事,女人哪有事业重要。” 来顺恍然的点点头。 王文昌将折扇交给身旁的下人,靠近卤味摊子打量起来,“福贵,你这摊子也换了,不错不错,徐记卤味,以后也做成个老字号,没有猪耳朵了?” 徐福贵摇头,“没了,猪耳朵最好卖,最先卖完。” 王文昌惋惜的摇摇头,让下人把一副猪肾一副羊肾拿出来,“帮我拿回去卤了,看看这玩意卤出来是个啥味道。” 徐福贵接过去,拍着胸脯说没问题。 王文昌现场拿起一个卤鸡蛋剥开吃了,点点头,又拿起一个卤鸭蛋,挥挥手便进了酒楼。 “少爷,这王家少爷还挺有意思的。”来顺说道。 “确实有意思。” 将卤味卖了个七七八八,两人将剩余不多的卤味打包起来,一起把摊子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 徐福贵将刚才扯下来的帆布仔细叠放,准备一起带走。 这帆布也不便宜,还是防水的,他可不舍得便宜了别人。 没有着急离开县城,他按照徐母昨晚的交代,将家里需要的东西一一买齐,然后去买了不少棉花。 一通花销下来,今天赚的钱又全部花了出去。 来顺看的心疼无比,不过徐福贵觉得倒是挺好的,银元赚来就是花的,存起来当然好,但是提升家里的生活水平更重要。 买好东西,两人再次大包小包的走出县城,得赶紧回去吃口饭,将地里的红薯土豆挖出来...... 第四十章 好消息 两人刚出城门,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便从远处传了出来,其间还伴随着卡车的轰鸣声。 “谁家的喜事,这么大场面。”有路人疑惑的说了一句,将路中间让了出来。 徐福贵和来顺跟随他们的脚步站在路旁,遥遥看着一辆军绿色的卡车冒着黑烟使了过来。 卡车的车斗里站着锣鼓队,卖命的用力吹着打着,声音震天价响,像是要把老天吼个窟窿出来。 眼见到县城了,卡车上的一人拿出铁皮喇叭,兴高采烈的大声喊道:“好消息好消息,雾城商谈结束,南北方共识达成,我们的和平终于到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战火停息,战火停息,和平到来了。” “好消息好消息......” 卡车突突突的从他们面前驶过,铁皮大喇叭的声音也随之传到县城里面,引起人们的诧异。 雾城商谈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些是上层的博弈,只听到战火没了,顿时高兴的喜极而泣。 随着大喇叭的声音,整个县城的人们都欢呼起来,人们跟在卡车后面,不断欢呼,跟着大喇叭的声音称赞。 这片大地,已经遭遇战争太久了,死的人更是不计其数,有些人,更是一出生就在战火里面,结束的时候,战火却还在燃烧。 百姓,苦战争久矣。 “少爷,战争结束了。”哪怕是一根筋的来顺,听到这个消息,也不由得咧嘴笑了起来。 “卡车上坐的好像是县太爷,你看,真的是县太爷,他还把脑袋伸出来了。”来顺又补充了一句,忍不住上前走两步,看着人们站在街上欢呼。 看了一会儿,他转过头,脸上的笑容变成疑惑,“少爷,你怎么不高兴?” 徐福贵从热闹的人们身上收回眼神,摇摇头,“没什么,我们回家吧。” 这次的所谓什么商谈,只不过是一个笑话罢了。 和平,只不过是那些坏人抛出来的烟雾弹。 原本心情很不错的徐福贵,心情突然变得糟糕,他看着脚下这片土地,突然有些心疼。 战火,又要烧起来了。 不过,这把火必须要烧,不破不立,只有新兔的成立,才能让这片古老的大地焕发出新的生机。 他已经迫不及待想成为新兔的一份子。 可惜,还得要好几年的时间。 “走吧,回家。”见来顺还不走,他不轻不重的踹了他一脚。 虽然这个和平是烟雾弹,但至少半年内是太平的,半年以后,他就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因为,半年以后,战火烧起来,他得尽量离远一点,避免被拉去当了壮丁。 两人继续赶路,不一会儿便将县城的热闹丢在身后。 回到徐家村的村口,不出意料,一大群孩子围着李子树玩耍,看到他们以后,眼睛顿时一亮,大声的喊着贵叔和贵哥。 不过这些孩子明显被家里大人教育过,此时努力装作是在村口玩耍,没有一个人主动开口讨要。 徐福贵眼珠子转了转,问道:“你们想吃卤味吗?”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纷纷咽了一口口水,最后还是最大的那几个孩子挠了挠后脑勺,口是心非的摇摇头,“贵哥,我们不饿。” “就是,我们不饿,饿的时候就想吃了。”其他孩子纷纷附和。 徐福贵大笑两声,清点了一下剩下的卤味,“你们帮贵哥把地里的红薯土豆挖出来,我就把这些卤味全给你们好不好?” 卤味买卖占据了他不少时间和精力,那三亩地的活儿他实在没多余时间干。 反正这群娃娃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到他地里去锻炼锻炼身子。 孩子们闻言,顿时高兴点头,再不用矜持,答应的比谁都快。 “走,跟我回家。”徐福贵大手一挥,身后跟着一大群孩子,像是孩子王一样。 等到家的时候,徐父徐母当即吃了一惊,咋有这么多孩子跟着回来。 徐福贵解释了一下缘由,徐母笑骂一句,“你也不怕他们爹娘来找你。” 徐父更是骂道:“畜生,你狠得下心叫这群娃娃去帮你干活?老子在村里还要不要脸了?” 不待徐福贵说话,孩子们立马你一句我一句的给他帮腔: “不是贵哥叫我们干的,是我们自己想要干活。” “徐老爷,你别怪贵叔,贵叔对我们最好了,经常给我们吃的。” “不能叫老爷了,要叫爷爷,我们真的是自己想干活。” 徐父哭笑不得的看着这群孩子,摸了摸前面几个的脑袋,“家里自己的活都干不完呢,还来帮这畜生干活,小心回去挨爹的板子。” “我才不怕我爹呢!”一个眼角有痣的八九岁孩子抹了把鼻涕,他是王喜家的孩子,此刻叫嚣说道,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徐福贵简单刨了两口饭,便带着孩子们去地里干活,徐父和长根便留在家里清洗卤货,等他回来直接卤就好。 他们家里只有一把锄头,来顺去隔壁借了一把,两人只需要负责把红薯和土豆给挖出来就行。 其余孩子便将一个个红薯和土豆翻出来,将上面的泥土搓掉,放在背篓里面背回去。 人多力量大,一个孩子或许干的孩子很少,但这里的孩子这么多,徐福贵和来顺的速度完全跟不上他们。 所以这些孩子干的也不着急,一个个笑嘻嘻,甚至还有功夫打闹。 村里其他人经过的时候,看见这一幕,打听清楚原由后,都笑的不行。 有些孩子的爹娘路过,看见家里不干活的孩子跑去别人家干活,气的大骂一句,但笑一声过后也没多说什么。 甚至临走前还说道:“福贵,我们都知道你家里忙,要是地里的活干不完,你就说一声,我们村里这么多人,一人搭把手就干完了。” 两亩地的土豆,一亩地的红薯,一个下午肯定是干不完的,他和来顺光是挖,起码都要挖五天,毕竟只有下午这一会儿有时间...... 第四十一章 来顺取名 地里的活起码要干五个下午,所以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便叫住了孩子们,将今天剩的卤味全部拿了出来。 除了鸡蛋和鸭蛋外,还有剩下的心肺,这可是肉食! 徐福贵还往里面加了辣酱,味道香的很。 “洗手去。”看到孩子们手上全是泥土,徐福贵让他们先去院子的水缸边洗手。 洗完以后,徐福贵让他们站成一排,每个人都分到了一些卤蛋和心肺,孩子们小口小口的吃了起来,生怕一吃完就没了。 “贵叔,我们明天还来帮你,好不好?”一个孩子吃完以后,鼓起勇气问道,其他孩子也是期望的看着他。 徐福贵大笑两声,大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贵叔还巴不得你们来,有人免费给我干活我还能不乐意?” 孩子们立马就笑了,徐福贵让他们赶紧回家,别耽误了家里的晚饭。 这时,徐福贵余光突然看到来顺拉着白家两个双胞胎姐妹,一人拿了一个卤蛋,没让其他孩子看见。 这憨货,不会看上那白寡妇了吧。 “你倒是个机灵的,让孩子们给你干活,想的出来,也不怕村里人笑话你。”徐母点了一下他的额头。 徐福贵咧嘴笑笑,不以为意,笑就笑呗,他又不吃亏。 再说徐家村的人都挺好的,别人有难都会帮扶一二,不像其他村里,见不得别人好。 “听说家珍给你做了个卤味摊子?”徐父突然问了句。 徐福贵点点头,估计是来顺说的。 徐父轻轻点头,叹了一口气,再次嘱咐道:“以后你要是敢对家珍不好,老子打断你的腿。” 徐母难得没有反驳,反而认同的点点头。 徐福贵笑了,“爹,你这话说的,难不成家珍不送我卤味摊子,我就不对她好了?男人对自己女人好,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徐母再次点头,“就是,还是福贵说的对,难道家珍不做卤味摊子,我们就不对她好?” 徐父愣了,手指并拢敲了一下他脑门,“老子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你别编排老子。” 徐福贵大笑一声,正想去拿碗筷,徐母却拿出了十个卤蛋,还有一截卤大肠,用大碗装在了一起递给他。 “胡家儿媳妇儿今天生了,你把这给端过去,你知道胡家是哪儿吧,别给端错了。” 徐福贵接过碗,“我知道,来顺,你去不去。” 来顺立马跑了过去,“去啊,我知道胡家在哪儿,胡兴旺那小子命好,娶的媳妇儿挺漂亮。 两人走出院子,徐福贵似笑非笑爱的看着他,“来顺,你老实给我说,你是不是看上白寡妇了?” 来顺笑容一滞,拨浪鼓似的摆头,“少爷,你可别瞎说,我咋可能看上一个寡妇。” “那你咋给大双和小双开小灶?” “我这不是瞧他们可怜嘛,连个爹都没有,不知道家里得多苦。” “要不你去当她们的爹,白捡一对双胞胎闺女,还得一个漂亮女人,你赚大了。” 来顺眨眨眼睛,“好像真的很赚。” 徐福贵大笑指着他,“来顺,看你表面长大憨厚老实,心里居然打人家一个寡妇的主意,也不怕村里的唾沫淹死你。” 来顺的黑脸瞬间胀的通红,“少爷,你,你,我没打白寡妇主意,我只是,哎呀。” 徐福贵见他语无伦次,不在意的摆摆手,“行了行了,谁说寡妇不可以嫁人了,但你真的喜欢?白寡妇好像三十岁了吧,比你整整大一轮还多两岁。” 差不多十二岁!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瓮声瓮气的说道:“其实好像也不是喜欢,我就是觉得她长的好看。” “哦~”徐福贵拉了一个长音,“你小子见色起意是吧,就是看人家寡妇漂亮,不过你别说,白寡妇身材确实好,村里好多男的都惦记。” 男儿本色,人之常情。 来顺回忆着白寡妇的样貌,不由有些躁动。 “改天我给你去探探白寡妇的口风,看她有没有再嫁的心思。”徐福贵随口道,换做个年轻人,肯定拉不下脸说这种事儿,可他不在乎。 白寡妇唯一的缺点就是年龄大了点儿,还带着一对女儿,但只要来顺不在乎就行。 来顺闻言却是连忙摆手,“算了吧,少爷,我就是看白寡妇长得漂亮,没别的意思。” 徐福贵哦了一声,“那我给你找个年轻漂亮的,行吧?” 来顺嘿嘿笑了笑,“我不挑,少爷你看着办吧。”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看样子对白寡妇真没感觉。 也是,哪个男的不喜欢年轻漂亮的,少妇虽然好,但是驾驭不住。 来到胡家,已经是傍晚了,天边黑麻麻一片,二十多岁的胡兴旺出来招待他们。 胡家的兄弟姊妹很多,胡兴旺是最小的一个儿子,身材高高大大,对人很热情,也很客气。 手里的卤蛋和大肠来回拉扯好几次,胡兴旺这才接了过来,然后邀请他到家里去吃饭。 “不吃了,家里煮的有,对了,孩子叫啥,闺女还是少爷?” 胡兴旺咧嘴笑笑,“还是你们说话讲究,是个男娃。” “取的啥名?” 胡兴旺摇摇头,突然眼睛一亮,“还没拿主意,福贵,你上过私塾,要不你帮我取个名?” 徐福贵讪笑一声,摆摆手,“我狗屁文化都没有,要是家珍在家里还差不多。” 来顺突然插了一句,“要不叫和平?今天县城里好多人嚷嚷和平,我觉得叫起来好听。” “和平......”胡兴旺念叨了两句,嘴上的笑容越来越甚,连忙走进去和家人商量。 过了一会儿,他高兴出来,“好,来顺,他们都说你憨,我看你脑袋灵光的很,听你的,我儿子就叫和平,胡和平。” 来顺闻言,顿时傻呵呵的笑了起来,他一个大字不识的大老粗,居然给别人取了个名字 这事儿,够他吹嘘许久。 再次拒绝胡兴旺请他们留下吃饭的请求,两人穿着草鞋,踩在泥土路上。 回到家,徐母已经把香喷喷的白米饭端上桌,还有热气腾腾的炒土豆丝,土豆丝里面还加了卤水调味,众人吃的是肚皮滚圆...... 第四十二章 收粮 “卤味,卤味,老字号的卤味,好吃的卤味。” 徐福贵穿着一身黑色的大褂,戴着从扒手那里得来的瓜皮帽,搓着手,扯着嗓子不断叫喊,但来往的行人大多缩着脖子,双手插进袖筒,行走匆匆,偶尔才会有人来询问一下。 “猪耳朵咋卖?”一个人哈着冷气走过来问问。 徐福贵犹豫一声,说道:“平常都是卖一百五十铜钱一斤,今天天冷,想早点儿收摊回家,一百四十五一斤,可行?” 那人面露纠结,“一百四十五,有些贵了,拿回去能不能蒸热来吃?” “那当然行啊,不过口感没吃冷的好,看个人喜好。” “这么冷的天,不吃口热乎的心窝咋热起来,冷的可吃不进嘴里。” 徐福贵见他要走,连忙道:“一百四十铜钱一斤可行?最低成本价了,要是天再冷些,我可能就不卖了。” 那人顿住脚步,从手里拿出一沓法币,“法币行不?” 徐福贵有些不情愿,但还是点点头,“行,我这里什么钱都收,除了军票,不过法币的话价钱就少不了。” “嘿,你这人,咋还嫌弃法币了,现在已经和平了,我们这里属于南方,说不定哪天法币就取代铜钱银元。” 这人虽然话是这么说,但还是用法币买了一斤猪耳朵,足足花了接近两千法币。 没办法,法币贬值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人们也越发不信任。 想要得到法币容易,但想花出去就难了,很多地方都不收法币。 徐福贵也不想收法币,就算收了,当天也得花出去。 不然说不定过两天来县城,法币要是又贬值了,他就凭空亏了一笔钱。 “哈哈,福贵,你这两天生意咋不行了?”旁边包子铺康师傅说道。 徐福贵砸吧一下嘴,“康大哥,我这生意就这样,勉强赚个油钱就行了,也不求多的,不像你这包子,一年四季生意都好。” “那是,福贵,人家康包子祖祖辈辈都是卖包子的,是真正的老字号,不像你,开张还没一个月,就嚷嚷自己是老字号了。” 另一边,一位身材矮小精壮汉子笑声说道,他是做豆腐买卖的,三家几乎相邻,一来二去便熟悉了。 “李豆腐,说的好像你不是祖传的手艺一样,咱这县城谁家不知道你的豆腐最好吃?”康师傅说道。 徐福贵拿出板凳坐在摊子后面,长长叹了一口气,“不行,我这摊子也得传给我儿子,再让我儿子传给孙子,以后谁还不是个老字号了。” 康师傅哈哈大笑,李豆腐点燃一根旱烟,打趣说道:“福贵,你记得你就一个闺女,哪来的儿子?” “家珍肚子里呢?” “你咋知道是儿子,万一是个闺女呢?” “肯定是个儿子,要不我们赌过一场?” 康师傅指着他,“福贵,你这小子还是死性不改,我还以为你真的不赌了呢。” 徐福贵哑然,摆摆手,“你们算求了,反正家珍肚子里的肯定是个儿子,没几天就能出来。” 如今已经十月份末,再过两天便进入冬月,不出意外的话,家珍临盆的日子就在冬月中旬左右。 “好好好,是儿子行了吧?”李豆腐说着,递过来一根旱烟。 徐福贵摆摆手,“抽不惯这玩意儿。” 李豆腐正想说什么,突然被不远处的喧嚣吸引了注意。 “收税!以后每个做买卖的都要收税,每半个月交一次。”县太爷的官兵出现在街上,大声吆喝,身上还穿着黄皮衣裳。 “咋又要收税了,县太爷收一份,那些帮派收一份,现在部队也要收一份,这日子,可怎么过。” 李豆腐小声抱怨了一句,等官兵到前的时候,他又连忙堆起笑容,“官爷。” 官兵肩上背着一把步枪,瞥了他一眼,淡淡道:“你这摊子每天盈利多少?我告诉你,可不许少报,不然蹲大牢了可别怪我不提醒你。” 李豆腐讪笑一下,老老实实说道:“我这就是个豆腐摊子,买卖不大,一天能挣个三百铜钱便是极限了。” 官兵闻言,眼神更是不屑,“每半个月交两块银元,知道没有?” 李豆腐倒吸一口凉气,正想诉苦,看见官兵不耐烦的表情,识趣闭上了嘴。 官兵伸出手,“拿钱吧。” 李豆腐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官爷,我身上没有两块银元,明天我再补上可行?” 官兵一脚踹在他身上,李豆腐直接被踢倒在地,“麻蛋,什么玩意儿,部队的钱你也敢欠?记住了,明天,要是钱不够,县城的牢房有你一个位置。” 说完,径直来到徐福贵的摊子前,戏谑道:“徐家少爷,最近混的不错?” 徐福贵不认识这人,但他在县城的知名度不小,被他认识也正常,搓了搓,恭敬道:“长官好。” 官兵大笑一声,“我是个狗屁的长官,行了,看在你以前是个少爷的份上,不为难你,你这摊子每天盈利多少?” 徐福贵脸不红心不跳,微微低头,“比豆腐摊子多不了多少,每天约莫在五百铜钱左右。” 官兵沉吟一声,正想说话的时候,王氏酒楼的掌柜突然走了出来,和他寒暄两声,然后说道:“福贵是我家少爷以前的朋友,现在也时常请他在酒楼吃饭。” 官兵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旋即道:“行吧,日后半个月交两块银元,不为难吧?” “不为难,不为难。”徐福贵连忙道。 官兵走后,徐福贵向掌柜道谢,并送了半只猪耳朵出去,掌柜不以为意,看了一眼清冷的王氏酒楼,叹了一口气,“如今这生意越发不好做了。” “掌柜,你说这是个啥世道,不是说已经和平了吗,咋还收这么多税。”李豆腐揉着胸膛,痛苦说道。 掌故摇摇头,“谁知道呢。” 徐福贵沉默不语,南方估计是在准备战争了,他们这些人,都是被压榨的对象。 下午回到村里,徐父说部队的人来征粮,每家每户至少都要出三十斤大米,大家大户出的更多,这种情况,肯定不会只出现在云溪县城。 百姓,怨声载道...... 第四十三章 有庆出生 眨眼已是冬月。 一场来自北方的寒潮席卷南方,云溪县城也被波及,先是连续下了两天的寒雨,随后便是刺骨的寒风,寒意逼人。 但尽管如此,山林遍野依旧是一片绿色,不似北方,冬天会变成光秃秃一片,叶子也会枯黄。 陈府。 东厢房的一间屋里,家珍躺在床上,痛苦的闭着眼睛,咬牙使出自己最大的力气。 三个接生婆在屋里不断忙活,热水不间断从外面送了进来,火盆在屋里熊熊燃烧。 屋子外面的院子里,陈礼平抱着凤霞,着急的来回踱步,转的陈家明脑袋都昏了。 “爹,你着个啥急,姐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陈家明忍不住说道。 陈礼平瞪他一眼,“没良心的东西,生孩子这种事能大意吗?。” “可里面有三个......”看着老爹不善的眼神,陈家明识趣闭上了嘴。 “姥爷,你冷不冷?”凤霞贴心的摸了摸他的脸。 陈礼平温柔的摇摇头,“姥爷不冷,凤霞你冷不冷,要不去屋里烤火?” 凤霞摇头,“不,我要等娘出来。” “好,咱们一起等,姥爷叫人给你拿点心过来吃。” 他不仅让下人拿来了点心,还吩咐下人端来几张太师椅,在周围烧了一个火盆,抵御寒冷的空气。 陈礼平在外面足足等了几个小时,终于,一声嘹亮的婴儿哭声传出房屋,他立刻坐了起来,满怀期望看着房屋木门。 “老爷,生了,生了,是个少爷,哭声大着呢。”一个媒婆从屋里出来,大声说道。 “家珍没事吧?”陈礼平上前两步问道。 媒婆摇摇头,“小姐的身子好着嘞,生完孩子一点儿事没有。” 陈礼平这才高兴的咧开嘴,右手握拳锤着左手手心,“那就好,那就好,哈哈哈哈,今天是我陈家的大喜事,府里所有人,每人看赏一个银角,十斤大米!” “谢谢老爷!” 周围的下人闻言,止不住脸上的喜色,恭敬的说道。 “孩子呢?”陈礼平看着屋里。 “擦身子,给他裹衣服呢。”媒婆说道。 陈礼平点头,“对,这天可冷,可不能冻到我大孙子呢,叫他们把火盆烧大一点儿。” 母子平安,院子里的太师椅和火盆撤去后,媒婆也抱着襁褓走出来。 “哎哟,快到屋里去,院子里风大,你自己抱着就行。”陈礼平不敢接过去,他不会抱孩子,怕把孩子抱疼。 来到另一间房,里面同样烧着火盆,凤霞探头看了一眼,咯咯笑道:“姥爷,弟弟长的好丑啊,又黑,还皱巴巴的,眼睛都睁不开。” 陈礼平大笑一声,“等过个把月就好看了,哪家的孩子刚生出来都丑。” “老爷,还没取名字呢。”媒婆说道。 陈礼平沉吟一声,摆摆手,“等会儿家珍醒了,让家珍自己取吧。” 等家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煤油灯的灯光照亮房屋,火盆在床前熊熊燃烧,两个下人时刻在床前守护。 “小姐,你醒了,想要吃点儿什么?” “喝粥就行,孩子呢?” 刚说完,就看见自己旁边睡着一个安静的婴儿,长的皱巴巴的,眉宇间和某个人很是相似,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 家珍一下就笑了,疲惫的脸上带着慈爱,打量着这个折磨自己足足十个月的小家伙,感觉怎么都看不够。 “家珍,你醒了。”陈礼平抱着凤霞进来,身旁下人端着青菜瘦肉粥,粥里面还有切碎的白鸡蛋。 家珍半躺在床上,接过热粥,“爹,你还没睡?” 陈礼平摇摇头,“睡不着,你没事吧?” “我好着嘞,又不是第一次生孩子。” 陈礼平笑呵呵的看着新生婴儿,“家珍,娶个名字吧,是个男孩儿。” “不赌,我听娘以前说过,叫不赌。”凤霞响亮说道。 陈礼平闻言,顿时哈哈大笑,“这个名字好,不赌好啊,一个赌字害死人。” 家珍也笑了,凤霞的记忆还挺好,当初只是随口开了句玩笑,没成想她就听了进去。 “爹,你给取个名字吧,我不知道取啥名。”家珍其实想过很多名字,男孩女孩都有,但自己始终下不了决定。 陈礼平也没拒绝,他之前就想过了,此时直接说道:“我看要不叫有庆,以后我们也不图他有多大本事,天天高高兴兴欢欢喜喜就行了。” “有庆,有庆。”家珍念叨了两句,感觉格外顺口,便当即点头,“好,就叫有庆,徐有庆!” 陈礼平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下一秒消失不见,面无表情道:“徐有庆?姓徐?” “弟弟当然姓徐,凤霞也姓徐。”凤霞理所当然说道。 陈礼平没说话,直勾勾的盯着家珍。 家珍抿嘴笑笑,一如既往的温柔,细声细语道:“爹,有庆当然姓徐,咱家还有家明,他以后肯定要传宗接代。” 陈礼平眼神有些落寂,挥挥手,“算了,随你吧,你永远这么犟,认定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爹,不管怎么说,有庆和凤霞都有我陈家的一份血脉。” 陈礼平叹了一口气,“我还打算不让你回徐家去,看来也拦不住你。” 家珍没有说话,她同样也为难。 陈礼平看了她一眼,“就算要走,至少等有庆大一些吧,徐家的人,我不放心,我不想委屈了凤霞和有庆。” 家珍笑了,俏皮道:“爹,就算你现在让我走,我都不走。” “你这孩子,你待一辈子爹都不会赶你走,爹巴不得希望你一辈子不走,当初你娘走的时候,最挂念的便是你。” 陈母几年前就去世了,在家珍结婚后不久,说到这个话题,两人都有些悲伤。 “行了,你吃完了好好休息,凤霞,你可要乖乖睡觉,照顾好你娘。” “姥爷,你放心吧,我肯定能照顾好娘。” 陈礼平捏了捏她的小脸,负手走出房屋,回到屋里,却久久睡不着,心里有些想念陈母了。 家珍将粥喝了个精光,擦了擦嘴,含笑看着身旁的婴儿,“福贵,你猜中了,真的是个男孩儿,有庆,也不知道这个名字你喜不喜欢......” 第四十四章 艰难的世道 “卤味,好吃的卤味,拿回家就能吃,方便利索,今天特价购买,一律少十个铜板。” 街上,徐福贵和来顺扯着嗓子高兴叫卖,脸上肉眼可见的喜事。 康包子擦了擦手,将蒸笼的盖子盖上,“福贵,咋感觉你这么高兴?遇到啥好事儿了?” 徐福贵嘿嘿笑了一声,得意道:“康大哥,我有儿子了。” 康包子伸出手指点了点他,“怪不得呢,红光满面,大好事啊,叫啥名。” “有庆,徐有庆。” “好名字,一听不像是个庄稼汉,以后说不定要去讲武堂嘞。” 徐福贵大笑一声,“狗屁讲武堂,等我儿子长大,肯定没有战争,不用去军校了,去读北大还差不多。” “北大是什么学校?” “BJ大学啊,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最好的大学,以前叫京师大学堂。” 康包子砸吧了两下嘴,“啧,有志气,要是你家有庆真能读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我就把我闺女嫁给他。” “哈哈哈,说好了啊。”两人当然都是开玩笑的,徐福贵对自己一双儿女没什么要求,过的高高兴兴,中途不夭折就行了。 重活一世,他现在很容易知足,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就够了,没必要去追求自己的事业。 毕竟世道太混乱,枪打出头鸟,他前世见过很多大人物都被历史的车轮碾碎,被冤枉了都没办法。 闲话不多说,或许是因为降价的原因,今天的生意稍微好了一些,一次性来了好几波客人。 忙完以后,他搓了下手掌,向右边看了看,问道:“康大哥,李大哥今天咋没来。” 康包子摇摇头,将手里的馒头递给客人,“谁知道呢,最近愁眉苦脸的,可能遇到事儿了。” 两人正谈论着,李豆腐却推着他的豆腐摊子走了过来,眼神有些憔悴。 “李大哥。”徐福贵走过去帮他把豆腐摊子支棱起来,然后笑着说道:“我有儿子了,以后我这徐记卤味也是老字号咯。” 李豆腐勉强笑了笑,“恭喜啊,喜得贵子。” 徐福贵收起笑容,“李大哥,你咋了,愁眉苦脸的。” 李豆腐摇摇头,说道:“福贵,康包子,以后我就不来县城卖豆腐了。” 两人惊讶的看着他,“为什么?” 李豆腐自嘲的笑了笑,指着街上零零散散的行人,“还能因为什么,做不下去了呗,我这生意比不得你们,赚的也不多。” “好不容易赚了点儿,全叫部队和县太爷给我拿走了,那些青皮混混还要来收一份,我连成本钱都收不回来。” “所以啊,这县城待着没啥意思,以后不来了。” 徐福贵和康包子沉默,李豆腐说的是事实,他们两人也能明显感觉到,最近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 他们两人还好,卤味价钱贵,顾客本来就不是那些穷苦的庄稼汉,大多都是县城本地,家里起码是小康级别的,所以波动不是很大,只是受到季节影响而已。 而康包子的包子铺,受众顾客很广,哪怕是穷苦的百姓,想到家里的孩子,也会咬咬牙买一个解解馋。 有钱人同样会吃包子,所以他们两家的生意受到一些影响,但问题不大。 但豆腐生意,相对来说就没这么好运,卖的价钱不可能太贵,被压榨多了,自然生活不下去。 “李大哥,那你以后就不卖豆腐了?你做的豆腐那么好吃。”来顺惋惜道。 李豆腐摆摆手,“那倒不是,我只是不在县城卖了,以后就走山淌水,去其他的村子卖。” “累是累了点儿,赚的钱也少了些,但起码没人来让我交税交保护费什么的。” 来顺嘀咕道:“你们说这是啥世道,不是说和平已经来了嘛,日子还越来越苦了,每个月都要拿三十斤大米出来,他咋不直接抢?” 众人沉默,这个问题谁也不想回答,不然被有心人听了去,说不定一家人都要遭遇牢狱之灾。 这世道,太过艰难。 “好了,不说这个,福贵,康包子,你们走的时候我给你们拿两块豆腐,以后发达了可别忘了我。” 徐福贵笑笑,“李大哥,你要来我们徐家村卖豆腐不,来了村里你随便打听,记得来家里坐坐。” “徐家村,没去过,太远了,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来,以后再说吧。” 中午的时候,卤味卖的七七八八,只剩下两三斤的心肺和几个卤蛋。 除此以外还有一斤猪头肉,十个卤蛋,五六片海带,是他特意留给家珍凤霞的,用两个油皮纸袋子装好。 将卤味打包好,剩下的油皮纸,调料都放在柜子里,两人将摊子抬到王氏酒楼的后厨里。 “少爷,你要去看看少奶奶不?” 徐福贵双手插进袖筒,“当然得去,走,我们先去看看老丈人在不在米行。” 来到县城最大的米行外面,偷偷摸摸朝里面看了一会儿,没看到陈礼平的身影。 “少爷,陈老爷好像不在里面,你说他是不是在家里呢。” 徐福给舔了一下嘴唇,抽了一下鼻子,转身朝陈府走去,“管他娘的,老子去看自己女人,还怕他不成,大不了就干一架!” 来顺眼皮跳了跳,兴奋的跟上去,“少爷,等等我。” 路上,徐福贵买了一只老母鸡,想了想,又忍痛买了半斤价格不菲的茶叶,今天赚的钱都不够刚刚那半斤茶叶。 大步来到陈府前面,徐福贵躲在石狮子后面,咽了口口水,试探性的朝里面打量两眼。 “少爷,你不是不怕嘛,去和陈老爷干一架呀。”来顺兴奋道。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没脑子的憨货,以后你要是结婚了,你敢和你老丈人干一架?” 来顺瓮声瓮气道:“要是以后我老丈人不讲道理,我就得和他干一架。”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探出脑袋看了看木门大开的陈府,心里不断琢磨等会儿遇到老丈人该怎么说。 “少爷。”来顺又喊了声,小心翼翼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徐福贵不耐烦的转过头,一睁眼,整个人顿时愣在原地,陈礼平背着双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爹......” 第四十五章 孩子王 “爹,近来无恙?” 徐福贵大脑宕机了一下,下意识脱口而出,说完立马就后悔了。 果不其然,陈礼平立马火冒三丈,想起他以前干的那些荒唐事,骂道:“畜生,你还有脸向我请安?你把我的脸丢的还不够干净吗?” 徐福贵不敢反驳,低头小声道:“爹,是我对不住你,你怎么说我都认。” 陈礼平气的捏紧拳头,“别叫我爹,我不是你爹,我也没你这么畜生的儿子。” “好的,爹。”徐福贵老实道。 陈礼平气急反笑,用干枯的手指指着他,“你怎么这么不要面皮,都说了不要叫我爹。” 徐福贵抬起头,示意了一下手里的东西,“爹,我给你买了茶叶,卤味是我自己做的,你应该也知道,老母鸡是买来给家珍补身子的。” 陈礼平看也不看,厌恶道:“假模假样,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现在知道家珍的好了?我告诉你,迟了,有庆你也别想认,他是我陈家的人。” “拿着你的这些东西,给我滚,我这里不欢迎你。” 陈礼平话说的很难听,来顺气的额头青筋直冒,要是换一个人,他肯定要动拳头了。 徐福贵却不生气,他也没资格生气,要是自己换做是陈礼平,有这么个女婿,绝对不是光动嘴皮子。 暗地里直接让他意外消失,反正这个世道也乱,死个人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他将东西放在地上,恭敬说道:“爹,我下次再来看你,我娘给有庆做了衣裳,还给您做了一双布鞋。” 说完,拉着来顺转身离去,陈礼平后面喊道:“把你这些东西给我拿走,回来给我拿走!” 见他们两头也不回,陈礼平牙疼似的说道:“这人怎么就不要脸一样,说的话全当耳旁风。” 说完,看着地上的东西,又看看徐福贵的背影,眼皮低垂,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又是在寒风中步行两个多小时,两人全身冰冷回到徐家村,村口依旧聚集着村里的孩子。 “大双,小双,你们在外面干啥,这么冷的天,鼻子都吊起来了。”来顺笑呵呵的说道。 “来顺叔,贵叔。”大双小双甜甜喊了一声,其他孩子同样喊了一声。 “今天可没有活给你们干了,回家去干自己的活儿吧。”徐福贵笑着拿出几个卤蛋递给他们。 剩下的心肺就算了,他也有自己的私心,心肺还是留给家里人自己吃。 大双小双高兴的把卤蛋接过去,三下五除二将卤蛋给分外,然后亦步亦趋的跟在他们两后面。 “你们跟着干啥,还不够?”徐福贵有些不高兴,想教育他们懂得知足。 大双使劲摇摇头,“不是,我们就是觉得跟着你好玩,不想吃卤味。” “跟着我有什么好玩的?”徐福贵嘀咕道。 小双笑眯了眼睛,“因为贵叔你什么都知道,特别是孙猴子,可好听了。” “鬼故事也好听,每次听了晚上都不敢把头伸出去,但是还想听。” “而且贵叔什么东西都会做,好厉害,我也想要一个风车。” 其他孩子附和道。 徐福贵听完,哑然失笑,他怎么不知不觉成了孩子王,平时带着这些孩子帮自己干活,热热闹闹的,他便讲了一些耳熟能详的故事。 遇到什么东西,随手做成一个玩具,他自己也是个喜欢玩儿的。 徐福贵挥挥手,“行了,我知道了,等我有时间再带你们玩儿,下午我没空,要和你们来顺叔去山里。” “贵叔,去山里干啥?”这些孩子穷追不舍。 “肯定是找柴火,难不成去找女人啊?” 孩子们哄堂大笑,不再纠缠,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回到家里,徐福贵第一时间大声道:“爹,娘,家珍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听说有七斤多呢。” 徐母正用他买回来的棉花和洋布做冬天的棉服,闻言立马放下针线,“真的?真的生了?” 徐父也放下手里的猪大肠,静静听着。 来顺笑着补充道:“夫人,少奶奶真的生了,还是陈老爷给取的名字,叫有庆。” 徐母高兴的笑了笑,旋即又问:“孩子姓什么?” “嘿,姓啥又不重要,反正流的是我徐家的血,是我徐福贵的儿子。” 徐母拍了他一下,“别给我嬉皮笑脸的,到底姓啥。” “姓徐,你高兴了吧?” 徐母眼睛笑成了一条缝,“姓徐好,我徐家有后了,对得起列祖列宗,家珍也快要回来了,说不定还能一起过年。” 徐福贵摇头,“这可不一定,家珍说可能要年后才回来。” 徐母也不介意,反而安慰他,“不管什么时候回来,总归是要回来的,让家珍多在亲家那里待几天也好。” “福贵,你去看望家珍了没?”徐父插嘴道。 “去了,还看到老丈人了。” “亲家说啥没?”徐母插嘴。 徐福贵笑笑,“没说话,就是脸色不好看,我给买了一只老母鸡,还给他买了茶叶,送了卤味。” “让你进家门了?”徐父狐疑看着他。 徐福贵抽了下鼻子,倒了碗白开水吹了吹,“没有。” 徐父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笑容,徐母将锅里热着的饭菜端出来,“福贵,你也别生你岳父的气,谁不心疼自家的孩子。” 徐福贵走过去捏了捏他的肩膀,“娘,我知道,我咋会不高兴长辈,根叔呢,咋没看到他。” “哦,水没来,他去看看哪里断了。” 和来顺吃完饭,打了个饱嗝,坐在灶火前烤了一下火,全身逐渐暖和起来。 “福贵,长根,反正红薯和土豆都挖完了,你们两去睡会儿吧,卤味我和你爹会煮,你们这段时间累的不轻。” 徐福贵打了个哈欠,用肩膀撞了撞来顺,“去睡会儿吧,我去山里找捆柴火回来。” 来顺闻言立马起身,“我也要去,睡觉没啥意思。” 于是两人拿起柴刀,穿着草鞋朝山里走去,身上顺便带了一盒火柴,去山上烧火取暖...... 第四十六章 找柴火 来到山里,徐福贵低头看了一眼穿着草鞋的双脚,已经被冻的青紫,上面黑漆漆的,自己看了都嫌弃。 他嘿嘿笑了笑,他上辈子差不多也是这个模样,甚至更加不堪,毕竟现在身上还穿着粗布大褂,还是挺保暖的。 不过,手脚冰凉不可避免,特别是脚,只有晚上烫完脚以后才是热乎干净的。 “少爷,你看。”来顺从怀里拿出好几个洗干净的小土豆,甚至还用油皮纸带了一小包干辣椒。 徐福贵眼睛一亮,拎起柴刀,“先把火给生起来。” 在附近找了不少晒干的竹竿,砍成一米长短后堆在一起,将楠竹的干竹叶放在下面用火柴点燃。 干竹叶一点燃就飞速燃烧,温度传递上去,干竹也随之被引燃。 来顺见状,将找来的树枝放在了干竹上面。 树枝虽然不容易点燃,但燃烧的时间更加持久,而且留下的灰烬温度散的不会很快。 火势变大,噼里啪啦的声音从火堆里发出,徐福贵和来顺将手放在上面,享受的烤火。 这段时间确实累的挺惨,从早到晚几乎没啥空闲的时间,天不亮起床去县城叫卖,回来后要煮新的卤味,还要照顾地里。 还好有村里的小孩帮忙干活,昨天将地里所有的红薯和土豆都挖了回去,以后地里就没啥活了。 这时候,正是农村空闲的时候。 烤了一会儿火,徐福贵打了一个哈欠,暖和的火光居然有点儿让他困意上涌。 “不管了,先睡会儿。” 徐福贵拿起柴刀,将周围的干草砍了一捆放在火堆旁,确认火堆不会将干草引燃。 然后拿了几根粗木棒放在火堆上,双手抱胸,躺在火堆上闭上眼睛,来顺同样如此。 寒风吹拂大地,鸟雀在山林嬉戏,火光映照在他们脸上,不一会儿,来顺的呼噜声便响了起来。 这一觉,睡的是天昏地暗香甜无比,好长时间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午觉。 要不是火堆熄灭,冷风袭来,他还不忍心醒来。 看了眼来顺,这家伙皮糙肉厚,火堆熄了也不影响他睡觉,呼噜声震天价响。 将干竹和竹叶重新放进火堆,划燃一根火柴,火堆被迅速点燃,火堆重新燃烧,释放出熊熊暖意。 抬头看了眼天色,这一觉睡的,完全失去了时间的概念,只知道还没有天黑。 将来顺带来的土豆埋在火堆里面,拎起柴刀,他往远处走了走,开始砍柴。 他找的都是成人手臂大小的树枝,砍了以后扛回去,放在院子里晒,晒干了就成了木柴。 “啪!” 砍树的声音将来顺惊醒,他揉了揉眼睛,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同样拿起柴刀,看了眼少爷砍柴的方向,打了个哈欠,选择了朝山上走去。 徐福贵瞥了瞥,来顺不一会儿便不见了身影。 山里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自然便成了路。 宽窄几乎只容一人通过,右边紧贴山坡,左边便是茂盛的树丛,一不小心就可能摔下去。 对于那些城里人来说,这些路可能看着心都要颤抖,但对于从小在山里长大的来顺来说,不说如履平地,至少不会放缓速度。 他们徐家的山上,有水桐树,这种树木是非常耐烧,而且晒干以后,烧起来的烟雾并不大,很适合取暖用。 这些水桐木一半是野生的,一半是徐家先人砍伐后重新栽种的,平时不会怎么管理,和野生的几乎差不多。 水桐树的树干很粗,而且有很多向上延伸的树枝,一棵树砍回去就能烧许久。 来顺到达这片树林后,往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沫,正想动手砍的时候,突然耳朵一动,眼神看向徐家地界之外的地方。 那个方向,好像隐约一声声女子的哭咽声。 来顺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凝心静气,瞬间头皮发麻,将柴刀紧紧攥在手里。 “这大白天的,不会让我碰见不干净的东西了?” 来顺说了声,忍不住向后退后两步,呼吸声也不由得变重。 在他们村里,几乎每一处地方都能和脏东西扯上关系,也不知道是人们太闲了编造出来的,还是真的有人亲眼看到过。 特别是这种山上,说是不知道吊死了多少人,她们的鬼魂都在山林里穿梭,整日哭泣。 此刻,来顺心中便不由得回想起村里人说的这些鬼故事,心里越发瘆得慌。 但好奇心同时不可避免冒了出来,让他想要过去一探究竟。 他眼珠子转了转,转头朝山下跑去,回到刚刚火堆的位置,压制住声音喊道:“少爷,少爷,你快上来。” 徐福贵停下动作,期待的看着他,“又发现野鸡了?” 来顺摇头,“不是,你上来就知道了。” 徐福贵将手里的树枝放在地上,拿起柴刀,不紧不慢朝他走去。 有人陪着后,来顺的胆子立马就来了,走在前面带路,来到了水桐树林的位置。 “少爷,你听,是不是有女人的哭声?” 徐福贵重生回来后视力听力比普通人要强很多,都不用他说,一来就听见了,而且听的很清楚。 “你娘的,叫我来就是听女人哭的?”徐福贵骂了一句。 这小子肯定是怕遇见鬼,所以拉着他一起来看看。 大白天的,一个大男人还怕啥,又不是黑漆漆的晚上。 这世上有个屁的鬼,就算有鬼也没啥好怕的,有些人比鬼还可怕! 他上辈子足足活了一百岁,压根就不相信这世界上有鬼,反倒是见过不少类似恶鬼的人,特别是起风的那段时间,什么牛头鬼怪都冒了出来。 来顺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嘿嘿笑道:“少爷,走,我们去看看哪家的姑娘在哭,大白天平白吓人。” “走吧,说不定是你小子的姻缘来了。” 徐福贵迈步,来顺跑到他前面,“少爷,我去探路,要是真有鬼,让他吸我的阳气,你赶快跑。” “切,要是有只女鬼,咱哥俩直接把她给办了,让她知道什么是人心险恶......” 第四十七章 白寡妇的遭遇 寂静的山林里,伤心尖利的哭声显得无比突兀,寒风一吹,两人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来顺,要不我们回去了吧。”徐福贵说道。 他虽然不怕,但就怕个万一。 再说了,他早就过了好奇心重的年龄。 “少爷,你回去吧,我去看看。” 没办法,两人继续一前一后朝哭声的地方走去。 走出一片茂盛的沙树,哭声越发响亮,徐福贵定睛一看,心里顿时松了口气,旋即便是满满的好奇心。 哭声并不是什么脏东西发出来的,而是真的有人在哭,而且这人他俩还认识,正是白寡妇。 白巧燕此刻灰头土脸,头发上挂着杂草,衣服也是乱糟糟的,脑袋埋在膝盖里面痛苦。 徐福贵第一时间朝周围看去,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身影。 “少爷,是白寡妇。”来顺突然有些激动的说道。 徐福贵瞥了他一眼,这小子在激动个啥,这荒山野林的,要是他不在,不会发生点儿啥吧? 白巧燕心有所感的转过头,两个大汉立马印入眼帘,吓的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前面的衣服也跟着颤了颤,看的来顺眼珠子都直了。 “巧燕姐,我们两听到有人哭,害怕出事,就过来看看,没成想是你。”徐福贵招呼了一句。 来顺有些不好意思开口,憨厚的摸了摸自己的光头。 白巧燕看清他们后,松了一口气,站起来拍了拍衣裳,强忍住抽泣,“少爷,来顺,让你们看笑话了。” 徐福贵瞥了眼她脏兮兮的衣服,问道:“巧燕姐,你没事吧,遇到啥事儿给我们说,都是一个村里的。” 白巧燕摇摇头,没有说话。 徐福贵没有多管闲事的心思,点点头,就想转身离开,来顺恋恋不舍的跟上。 白巧燕将裤腿掀起来,白皙的皮肤上,一条红色的刮痕十分显眼,另一条腿的脚踝则肿了一个大包。 她擦掉泪水,将裤腿放下去,想去寻找柴刀,刚迈一步,两条腿传来的疼痛顿时让她失去平衡,跌倒在一旁的山坡下面。 还好,山上到处都是掉下来的树叶和竹叶,堆了厚厚一层,加上生长的杂草,摔下去并不是很疼。 并且大冷天的,也不怕杂草里面突然蹿出一条蛇。 但双腿的疼痛感还是让她忍不住倒吸一口冷气,稍微移动便是剧烈的疼痛。 “巧燕姐,你没事吧。”来顺听到动静,跑过来关心道。 白巧燕摇摇头,“没事,来顺,你们忙自己的去吧,我歇一会儿就好。” 来顺大大咧咧的说道:“巧燕姐,没啥不好意思的,都是一个村的,总不能见死不救,你先上来吧。” 说着,他双腿一蹬,猛得跳到山坡下面。 站在白巧燕面前,来顺却有些无从下手,他是有色心没色胆,很害怕和女人发生肢体接触。 “巧燕姐,你自己能走吗,不能走的话让来顺背你上来算了,你也别想太多,就当他是个孩子。” 白巧燕看了看五大三粗的来顺,抿了抿嘴,谁家的孩子长成这样? 徐福贵看她没说话,当她默认,便说道:“来顺愣着干嘛,先把巧燕姐背上来啊。” “哦,哦哦。” 来顺回过神来,心里默念自己是帮忙,壮起胆子蹲下身,小心翼翼将白巧燕放在自己背上。 一股柔软像是电流一样,从后背入全身,双手搂着大腿,来顺忍不住心猿意马,心脏怦怦直跳。 白巧燕闭上眼睛,感受多年未接近的男子气味,浑身不自在。 但感受着来顺宽厚的身躯,莫名感觉有一种安心,想到这段时间的糟心事,差点儿又要忍不住泪水。 来到山坡上,来顺将白巧燕放在地上,不敢有丝毫多余的动作。 “来顺,少爷,让你们看笑话了。”白巧燕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徐福贵摆摆手,“不要这样叫,叫我福贵就行了,你这是摔了一跤?” 他指着她小腿上的伤痕。 白巧燕点点头,“刚刚劈柴的时候滑倒了,摔了几个跟头,还好没啥大事。” “摔个跤,咋还哭的这么大声?”来顺一根筋的嘀咕一句。 徐福贵拍了一下他的光头,“你他娘的可真会说话。” 白巧燕犹豫一下,还是决定将事情的原委说出来,她实在不想一个人憋在心里。 龙二成了徐家村的地主后,在外人面前都挺和善,但白巧燕却知道,这人心眼子全是黑的。 前段时间她在地里干活,龙二路过的时候看周围无人,便肆无忌惮的打量她。 被她发现以后,龙二直接笑眯眯的说道:“白寡妇,看你一个人也挺可怜的,老爷我心善,你明年的地租少交两成,如何?” 天底下没有白捡的好事,她自然摇头拒绝,龙二的笑容一下就消失了,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说道:“明年的地,你还想不想种了?” 当时周围有人路过,龙二也没多说,转身离开了,但后来多次来骚扰她,眼神更是毫不掩饰。 甚至有一次晚上的时候房门突然被敲响,吓的她整夜都睡不着觉。 带着两个女儿,生活本来就已经够艰难,现在还被龙二威逼,心里的委屈简直无以言表。 今天找柴火的时候摔跤只是一个导火索,大声哭泣发泄心中的委屈,没成想让他们给听见了。 听完以后,徐福贵和来顺对视一眼,来顺咒骂道:“狗娘养的龙二,生孩子没屁眼的东西,祸害了我们徐家不够,还要祸害村里的人,老天爷怎么不降道雷把他劈死?” 徐福贵没说话,龙二这人确实罪该万死,但他不想多生事端。 他对白巧燕的确有些同情,但仅限于此,他帮不上什么忙,龙二这种恶人,以后新兔自然会收拾他。 “先下山吧,村里这么多人看着呢,肯定不会让龙二胡来,巧燕姐你放心吧。”徐福贵象征性的安慰一句。 白巧燕点点头,说出来以后,她心里也舒服多了,她同样不指望有人能帮到自己。 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来顺小心将她背起来,平稳有力的朝山下走去...... 第四十八章 地租 来到山脚,白巧燕主动道:“来顺,放姐下来吧,我自己慢慢走回去。” 她想避嫌,倒不是怕自己被议论,主要是避免给来顺带来非议。 来顺哦了一声,小心翼翼的蹲下身,把她放在地上,站起来后,悄悄搓了搓手。 “你们先走吧,我歇一会儿自己能回去,今天耽误你们了。”白寡妇笑着说道,似乎刚刚悲伤大哭的人不是她一样。 “嗯,那我们先回去了,以后有事就支一声,都是一个村的。” 徐福贵象征性的说了一句,带着恋恋不舍的来顺转身离去。 刚刚走进村里,来顺看了身后,一本正经的说道:“少爷,我喜欢白寡妇。” 徐福贵眼角抽了抽,“咋?就因为背了她一下,就喜欢上她了?” 来顺点头,不好意思的挠挠光头,“我就是喜欢她,她太可怜了,当了寡妇还要被欺负。” 徐福贵将嘴里的草吐掉,双手夹在腋窝下,继续往家里走去,“那你接下来打算咋办,要不今晚就去白寡妇家说清楚?” 来顺跟在他后面,“晚上去不太好吧,吓到她咋办?” “你猜白天去会不会吓到她?” 来顺说不出话来,问道:“少爷,那你说我该不该去给白寡妇说?” 徐福贵耸耸肩,“不知道,我就是怕委屈了你。” “你说你一个牛高马大的壮小伙,去找一个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寡妇干啥,村里那些年轻漂亮的你不喜欢?” 来顺低头,小声道:“年轻漂亮的我也喜欢,可是,可是。” 他说不出话来。 徐福贵摆摆手,“行了,这事儿不是说定就能定的,慢慢琢磨,等过一段时间,你要是真喜欢白寡妇,再去接触也不迟。” 来顺闷声道:“等再过一段时间,怕是白寡妇都成了龙二的姨太太。” “这不是好事嘛,有龙二在,她和大双小双日子绝对会好过许多。” “少爷,你咋能说这种话,龙二是啥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心窝子全是黑的,白寡妇跟了他能得好?” 徐福贵讪笑,没说话,这几年倒是能得好,但等到开天辟地的时候,估计下场会很凄惨。 不过上一世他记得白寡妇确实是当了龙二的姨太太,龙二被枪毙后,她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其他地方,后来就没了消息。 当时徐福贵也不关心,他自己家里还一堆事儿呢,他和白寡妇又没啥交情。 他管不了别人的死活。 但来顺显然不这么想,“少爷,你倒是想个法子呀,总不能真叫龙二得逞吧?巧燕姐这么好一个人,被糟蹋了多可惜。” 徐福贵翻了个白眼,“能想个啥法子?人家一个地主,我们就是穷百姓,咋给人家作对?” 龙二狠声道:“今晚我们摸黑直接把他给做了,新仇旧恨一起报!” “报个屁,龙二有枪你不知道?他带的两个随从一看就是杀过人的,我们两能干得过他们?” 就算干得多,徐福贵也不想龙二现在出事。 有龙二这个恶霸地主顶在前面,他徐家才会被人们渐渐淡忘。 等到新兔开天辟地的时候,他们家的成分才能划成雇农。 上一世同样如此,当时工作人员是根据走访调查和村干部的意见来划成分的,根据每户人家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来顺一瞬间像是焉了的茄子,“那我们就这么光看着?不管巧燕姐?” 徐福贵无语,这一根筋是真看上白寡妇了? 念着来顺,他也好好想了想,突然灵光一闪,说道:“要说这事儿就不该我们哥俩出面,直接让村里人都知道不就行了。” “我就不信龙二敢顶着村里的议论把巧燕姐给强娶回去。” 来顺拍了一下大腿,“这个办法好,但是我们咋传,不会坏了人家的名声吧?” “不会,就平常聊天的时候说出去就行了,村里传话的速度你又不是不知道,只要有一个人知道了,第二天全村里就都知道了。” 有了解决办法,来顺这才高兴的笑了起来。 回到茅草屋,由于送白巧燕下山,没有留在山里找柴火,所以天色还没黑下来。 徐母见他们没扛着柴回来,随口问了句,徐福贵顺便把白巧燕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出来。 “唉,苦命的孩子。”徐母叹了一口气,没有多说什么。 “去,滚开点儿。”徐福贵将脚边的鸡鸭吆喝开,将火夹在灶洞里铲了火灰出来,覆盖在鸡屎鸡鸭上,然后用扫帚给扫干净。 “好好的一个院子,被你们弄的到处都是屎。”看着这些鸡鸭,他笑着说道。 来到鸡棚,看了眼里面的小羊,当初的小羊羔已经长大了不少,安安静静的待在自己的位置,不吵也不闹。 看了眼羊草还多,不准备去割,走进屋里帮忙煮卤味。 徐母切了半个猪耳朵,拿了几个卤蛋,还有其他一些卤菜,用油皮纸包好。 “给龙老爷送去吧。”她说道。 接过油皮纸,迈着长腿朝村口走去。 在县城做卤味生意,目前还需要依靠龙二的名头,防止那些青皮混混来収刮。 给龙二送一些卤味,也不是什么大事。 来到阔气的宅子前,下人一见是他,都不用通报,直接让他自己进去。 轻车熟路来到堂屋,里面传来一阵赌博的叫喝声,走进一看,龙二和其他几个人满面红光,面前的桌子堆满了银钱。 “福贵来了,坐,玩两把?”龙二见了他,笑眯眯说道,脸上的横肉一颤一颤。 “不了,龙老爷,新卤的猪耳朵,你尝尝。”他将手里的油皮纸递了过去。 龙二满意的点点头,“不错,正好耍牌耍饿了,多拿几双筷子来,大家一起吃。” 徐福贵正想离去,龙二叫住他,语重心长的说道: “福贵,听说地里有收成了?这地租是不是该交上来了?虽然不多,但是不能坏了规矩,不然村里其他人怎么想?” 徐福贵愣了愣,点点头,“成,是我想的不周到,那老爷是要铜钱还是直接要地里的收成?” “我要红薯和土豆有什么用,直接换成铜钱吧......” 第四十九章 谁都想当地主 走在回家的泥土路上,一双脚被冻的像是冰块一样,徐福贵心里满是肉疼。 老子辛辛苦苦种的地,一半的收获都得交出去! 龙二...... 你特娘是真的该死啊! 徐福贵咬牙切齿,只能在心里不断回忆龙二被枪毙时绝望的模样。 回到家,徐母正在准备晚上的吃食,长根在烧火,来顺帮忙打下手。 “爹,我给你说个事。” 将龙二收租的事情说了一遍,徐父听完以后,长长叹了一口气,“风水轮流转,收了一辈子的地租,临到老了,居然要给别人交租。” 他有些心疼的看了一眼堆在墙角的红薯和土豆,“粮食就不卖了,叫你娘拿些铜钱,明天给龙二,龙老爷送过去吧。” 家里的钱,都在徐母身上,徐福贵每次从县城回来,都把银元和铜钱拿给了徐母。 倒不是说徐母掌控欲强,只是他自己不会管钱,见到什么东西都想买,也不会砍价。 当然,他自己身上有做生意的本钱,需要用钱的时候,徐母不会多问。 收租的事情,便这么确定下来。 徐父看着灶洞里的火光,捂着嘴咳嗽两声,突然说道:“福贵,你过来。” 徐福贵走过去坐在他身边,拍了拍他的后背,大大咧咧的说道:“爹,你儿子听着呢。” “你这畜生。”徐父笑骂一声,然后收起笑容,认真问道:“你有没有胆子把生意做大?” 徐福贵眨了下眼睛,“爹,你这是啥意思?” 徐父又咳嗽了一声,吐出一口浓痰,“想要挣回徐家的家业,光靠种地肯定是不行的,我徐家的先祖也不是靠种地打拼出这偌大的家业。” “既然你做了卤味生意,干脆咱就做大,当不了地主,当大老板也成。” “爹虽然不是地主了,但留下的人脉还在,想把卤味生意做大,不是很难,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子。” “爹老了,没这个心气,也没这个本事,你娘说的对,我天生就不是个做生意的料。”徐父坦然道。 徐福贵看着意气风发的徐父,微微有些恍然,自从家产输光以后,徐父便再没这么有力气的说过话。 可见,丢掉徐家的家业,像是一根刺扎在他心中,一直在流血。 如果有机会,他肯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将徐家的家业挣回来。 卤味生意,便是这个机会。 徐福贵沉默,他不得不承认,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徐家尽管落魄了,但只要有个机会,便能很快爬起来。 有徐父的人脉和资源,想将卤味生意做大,绝对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等卤味生意挣到足够的本钱,便可以去开拓其他生意,不管是继续经商还是购买土地,都能大赚。 但是,徐福贵摇了摇头,“爹,我没这个本事,也不想做大。” 徐福贵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经营一个卤味摊子就已经够吃力了,多余的他真的无能为力。 哪怕做生意可以慢慢学习,但生意做大并不是一个好事,不然等着被新兔清算吧。 平稳度过这几年,等社会稳定以后,再慢慢寻求发展。 最好的出路是去当个工人,最好是大单位里的工人,这才是最稳定,也是最安全的。 “为什么不想??徐父气的胡子都吹起来了,不可思议的瞪眼问道。 徐福贵说不出话来,总不能把几年后的事说出来吧,估计徐父不但不会信,还会怀疑他得了癔症。 徐父恨铁不成钢的看着他,“福贵,你还小你不懂,爹的那些人脉关系,短时间别人可能还念着旧情,帮我们两手。” “要是时间久了,别人都不会多看我们两眼。” 徐福贵无奈点头,“爹,我知道这个理,但是我有自己的消息,钱多了不是好事。” 徐父气极反笑,“不管是哪个世道,有钱永远都没错,你那些狐朋狗友的话也信?他们最见不得身边人富裕起来。” “不是那些狐朋狗友,是我北方的朋友,而且再说了,你儿子真没本事去做大生意,就这么个卤味摊子都忙的脚不沾地。” 徐父冷哼一声,转过头去,“畜生,别挨着我,滚开。” 徐福贵默默起身,帮徐母择菜。 今晚吃的是中午的剩饭,洗干净的红薯不削皮切成条放在米饭表面,蒸熟以后混合当主食。 除此以外还有一菜一汤,炒的土豆丝,煮了一碗花菜汤,里面加了点儿花生油,算得上是不错的食物。 不像之前,别说菜了,连白米饭都没有,天天都是红薯。 饭菜端上桌,徐父草草吃了两口,弯着腰咳嗽两声,一如既往的说道:“我去外面走走。” 徐福贵大口将碗里的饭刨到口里,含糊不清起身道:“爹,我陪你。” “不用每次都陪我,你老子我没老到这个地步。” “嘿嘿,我也想出去走走。” “福贵,吃饱了再出去走,就吃一碗咋够。”徐母说道。 徐父踩着布鞋,双手负在身后,姿态像是一个地主老爷,尽管身上穿着粗糙的黑大褂。 “娘,你们慢慢吃。” 徐福贵拿起瓜皮帽子放在头上,追了出去。 徐父虽然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但徐福贵还是不放心,生怕他心里藏着事,一不小心发生什么意外。 傍晚的徐家村,是一天最热闹的时候,鸡叫狗叫,大人的呵斥声,缕缕炊烟从烟囱里悠悠升起,好一副农家烟火。 两人路过别人家院子前师,村里人大多热情的打了声招呼,邀请他们进来吃完饭。 虽然是客套话,但依旧能感受到他们的淳朴。 “福贵。”走在前面的徐父突然发声。 “嗯?” “村里人都不叫我老爷了。” 徐福贵笑了笑,“你又不是老爷了。” 徐父深深的叹了口气,“是啊,我不是老爷了,你也不是少爷了。” 徐福贵反而很高兴,“当少爷有啥好的。” 徐父怪异的看了他一眼,“你怕不是得癔症了,谁不想当老爷少爷?” 确实,在新兔没有成立前,没人会觉得有钱是件坏事,谁都讨厌地主,谁都想当地主...... 第五十章 扩大生意? “爹,你就认命吧,你儿子我一辈子就这样了,挣回徐家家业的事情交给我儿子就行了。” 徐父听了不生气,打量了他两眼,“你绝对是我的种,说的话和我以前一模一样,我对你爷爷也是这么说的。” “结果,我的儿子不仅没有挣回徐家的家业,还把剩下的家业给折腾完了。” 说着,他伸出两根干枯的手指,自嘲说道:“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随后他又将两根手指变成三根手指,“等你儿子长大,说不定徐家就会出第三个败家子,可惜已经没有家业拿给他败了。” 徐福贵拨浪鼓似的摇头,掷地有声道:“我儿子才不会像你儿子一样窝囊,他以后肯定是个有本事的。” 徐父哑然失笑,负着双手走在泥土小路上,徐福贵手里拿着煤油灯帮他照明。 来到村口,或许是天气冷的原因,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寒风萧瑟,两人不禁打了个寒颤。 “爹,你为啥就要到这里来蹲坑,不怕屁股冻硬?家里的马桶又不是不能用,再说了,你以前好歹是个老爷,在村口蹲坑,简直就是粗鄙。”徐福贵再次抱怨。 “嘿,我早就不是老爷了,想咋蹲坑就咋蹲坑,老子没求着你跟着,怕冷就滚回家去,我一个人蹲还顺畅些。” 徐福贵将瓜皮帽往下拉了拉,双手插进衣服腋窝处,蹲在不远处的李子树下面,静静看着黑麻麻的天色。 一阵大风吹过,天上的云层好似被吹散了一样,西方天空居然露出了最后的夕阳,染红了半边红霞。 徐福贵在脑子里搜寻许久,想找出两句诗来形容,但绞尽脑汁,愣是没相处半个词。 “什么破晚霞,还美成这样。”最终,他只能如此说了一句。 旁边的徐父突然发出一声吃力的叫声,叫声响亮无比,怕是村里其他人都能听见,难听的很。 徐福贵的注意力被吸引回来,看了眼徐父,“爹。” “嗯?” “你可不要在心里藏事。” 徐父愣了一下,“藏什么事?把我那几颗金豆子给藏好还差不多。” 徐福贵咧嘴一笑,“我怕我把你给气死了。” 徐父抓起旁边一块石头扔过来,“你这畜生就咒我死吧,死了你好清净是吧。” “我可不想死,我的宝贝孙儿还没见着呢,我以后还得给有庆闹腾媳妇儿。” “对咯,爹,你就该这么想。” 漫天红霞不一会儿便消失,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徐福贵闲着无聊,干脆在附近找了些干草和树枝,用煤油灯生了一堆火,手伸过去烤火。 “畜生,你真不打算把卤味生意扩大?” 徐福贵摇摇头,“没这本事。” 他点点头,“我明天和你们一起去县城。” “去县城干嘛?” “老子去县城还要一五一十和你汇报?” 徐福贵撇撇嘴,徐父拿出竹片在屁股上刮了刮,“明天去和那些老朋友联系联系,也不知道他们还看不看得上我。” 徐福贵哦了一声,嫌弃的看着他手里的竹片,“爹,家里不是有草纸嘛,你咋还用这竹片片。” 这些竹片很小,也不长,打磨的很光滑,是穷苦人家用来擦屁股的,毕竟不要钱。 但这玩意儿徐福贵从小就用不惯,一来是硌屁股,二来是感觉擦不干净。 草纸虽然没有洁白的卫生纸用着舒服,但至少比竹片要好的多,价钱也不贵。 徐父将裤腰带栓上,正眼都不瞧他,吐了一口浓痰,慢悠悠朝家里走去。 徐福贵无奈,解开裤腰带,往火堆上浇了一泡尿,提着煤油灯跟了上去。 回到家,来顺和长根已经睡了,床边还放着一个火盆,徐母坐在屋里等他们回来。 “福贵,布鞋做好了,这是家珍的,这是凤霞的,这是你岳父的,还有你家明的,不知道码子合不合适,明天给他们带过去吧。”徐母将四双布鞋拿出来。 徐福贵先是将木门紧紧关上,坐在火盆前烤了烤手,接过布鞋摸了摸,“娘,你这手艺还是这么好,家珍的针线活也是你教的吧。” 徐母笑道:“那可不是,家珍心灵手巧,没学两天就会了。” 烤了一会儿,起身去看了看卤味,然后拿出一个木桶,将铁锅里剩下的热水倒进去,开始舒舒服服的烫脚。 第二天,徐父一大早就起床,跟着他们一起到县城去。 徐父虽然才五十多岁,但一直有咳嗽的毛病,走两步便会大口喘气,胸膛像是个风箱一样。 走到一半,徐福贵干脆把卤味拿给来顺,自己蹲下身将徐父给背了起来。 徐父当然不乐意,想要下来自己走,但徐福贵就是不放他下来,过了一会儿便安心的待在他背上。 徐父看了看他的侧脸,突然说道:“脸黑了不少,肌肉也壮实,更像个男人了。” 来到县城,徐父没有忙着去拜访老朋友,而是坐在卤味摊子旁边,看他们贩卖。 值得一提的是,王氏酒楼的周掌柜路过的时候,看见徐父以后,作揖恭敬的喊了一声徐老先生。 徐父摆摆手,“不要这样叫,不是先生了。” 周掌柜摇摇头,寒暄两句,邀请他进去坐,徐父拒绝,说是和别人定了时间,现在该去了。 把卤味卖的七七八八,时间已经来到了中午,徐父恰巧也拜访完朋友回来,脸上没有表情。 “福贵,你确定不把生意扩大?那些老伙计还给了我几分面子。”他如是说道。 徐福贵摇摇头,别说扩大生意了,待过个两三年,他准备往外说生意做不下去,将卤味摊子给撤了,专心回家种地。 三人来到陈府,徐父不进去了,说是没脸见亲家,想法和徐福贵差不多。 徐福贵脸皮厚,屁颠屁颠敲响了大门。 “我家老爷说了,不让你进去。”下人打开门,一见是他,脸色立马冷了下来。 徐福贵也不在意,将布鞋拿出来,“我不进去,劳烦你帮我把东西转交给家珍行吗?” 下人正要开口说话,一道声音却突然传了出来,“姐夫,你来了,快进来吧,别管我爹那老古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