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恋爱系统,名额太有限了啊! 洪武二十五年,春。 北平府,宛平县。 暖和晴日,碧空万里。 一望无尽的土地,与天际分割开来,散发的泥土的芬芳...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嗡嗡的蜜蜂,酝酿着一庭的春意。 处处都能看到忙碌的汉子,挽着裤脚,在稻田里忙碌着。 万物复苏的季节,也是播种的季节。 “土里刨食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田野中,一名青年挥洒着汗水,拿着锄头,正在田里忙碌着。 青年看年龄二十有一,皮肤呈现的是小麦色,这是在长时间劳作,享受日光浴的结果,看起来显得十分健康。 仔细看来,这青年与周边的农汉略显不同,剑眉星目,眼神深邃。 略显黝黑的皮肤也不能掩饰青年的帅气。 青年种田的手法并不熟练,显然从事农活并没有多长时间。 不过这样的体力劳动,却是让他练出了优美的肌肉线条,精力充沛,有使不完的劲。 当然.....这种一眼望到头的日子,让李逍的日子过得无聊而又显得苦闷。 “上辈子在大城市当加班狗,一身职业病,加班到深夜...” “老想着解甲归田,回归田园,享受粗茶淡饭的田园生活。” “可真让人日复一日的过这种日子,顶不住啊...” 劳作的李逍一边干活,一边抱怨道。 没错,李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而是来自后世。 可能是上天听到了李逍的抱怨.... 一场意外,醉酒....让他穿越到明朝。 穿越到了明朝的一家农户同名同姓的儿子身上,成为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起初,李逍还是能够接受的。 因为这里是明朝洪武时期。 在历史时间线中,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太平时期,没有什么大的战乱。 若是非要说有战争的话,那就是六年后的“靖难”。 不过这场战役四年就结束了。 因为是内战,也不会有老百姓被屠城这种事情,对于一個农民来讲,也不会有什么大的危险。 正所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重活一世的李逍,就打算在这里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当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奇怪的是,此人也叫李逍,长相完全一样。 仿佛是自己穿越到了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自己,算是身穿。 就如此。 穿越后,李逍回归田园,享受粗茶淡饭! 可穿越来到这里一年,李逍就发现自己天真了.... 当新鲜劲过去后,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让李逍显得十分煎熬。 没有电脑、手机、wifi、肥宅水、游戏、电影、网文.... 太阳落山、黄昏的时候,在村口大树下听大爷大婶讲一些荤段子成为了唯一的娱乐。 这种生活,李逍也根本也融入不进去啊。 缺少知识,如井底之蛙的农民们,永远是幸福的。 他们只要有口饭吃,老婆孩子热炕头,就能开心的过一辈子。 由俭入奢容易,入奢入检难! 而李逍的思想早就见过了花花世界,根本无法适应这简单而又枯燥的生活。 这就是叶公好龙吧,想要回归田园的李逍,终于尝到了苦果。 好在,李逍是穿越者。 有系统! 可问题是,李逍这个系统有些炒蛋! 【甜蜜恋爱系统:绑定一名女子后激活。所有甜蜜恋爱举动,都能奖励积分,积分能够在系统商城购物!】 【注:绑定女子身份越高,积分奖励获得翻倍!绑定后不可替换,更改!】 当李逍看到自己系统后,属实有些牙疼。 别人的系统都是称王称霸,自己怎么就觉醒了恋爱系统这玩意? 不过,每天都会刷新的系统商城中奖励倒是不错。 其中有一项,是李逍的终极目标!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回归:可以使宿主回归到穿越前的时代。消耗积分1000万。】 【二、书法精通:提升书法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三、骑射精通:提升骑射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当前积分:0(宿主赶紧绑定,激活系统吧!)】 甜蜜恋爱系统,只能绑定一个女子,不可解绑,不可换人。 身份越高,获得的奖励越多。 所以,李逍对于绑定的对象,十分慎重。 这是自己唯一的本钱,可不能瞎几把浪费了。 这也就是李逍二十一岁,还没有娶妻的缘故。 倒不是家里穷娶不上媳妇。 这里不是未来,女子不需要多少彩礼,门当户对差不多就行。 而且李逍生的俊俏,好多家的姑娘都愿意嫁过来,还有富商女儿看中,派人前来提亲。 但也止步于此了。 不是李逍眼界高,只是若是这样就妥协,猴年马月才能集齐一千万积分,回归穿越前的世界啊? “可这样,高不成低不就也不是个事啊...” “上次富商的女儿我偷偷看了,长得还挺不错,知书达理,温婉秀气。” “要不....将就一下??” 李逍很快又摇了摇头,否决了自己的想法: “不行,这是明朝,商人虽然有钱,但身份地位还不如农民。” “这样的话,我还不如直接娶个村里的姑娘呢。” “上次那个小翠长得还行,屁股大好生养....” 想到这,李逍又纠结了。 “可我等了这么久,难道就要妥协么?那之前不是白等?” 就这样,李逍陷入了纠结之中。 没办法....系统只能绑定一个女子,名额太紧张了! 若是不限名额,自己早就取上三妻四妾,哪里还需要这么慎重? “李逍,忙着呢?” 就在李逍思绪之际,一道声音让他思绪回归。 循声望去,发现是同村的,因为家里兄弟多,游手好闲,整日到处闲逛。 “小志,风尘仆仆的,从哪里回来啊?” 李逍笑着打了个招呼。 “刚从城里回来,今天去城里,可真是遇到了新鲜事。” 李雄志说道。 李雄志年龄比李逍小一岁,两人关系算是不错。 “啥新鲜事啊,说来听听?”李逍道。 李雄志赶忙蹲在田边,神秘兮兮的说:“咱们北平的王爷,你知道是谁吗?” 李逍笑道:“当然知道,当今的燕王殿下嘛。” 李逍前世是做媒体工作的,对历史还算了解。 “可不是嘛。” 李雄志眯着眼睛道:“你猜我今天看到了什么?燕王殿下在城里张贴王榜,公开招婿!” 闻言,李逍猛地一惊,眼睛绽放精光! 公开招婿? 燕王朱棣的女儿,那就是郡主啊....身份无比的尊贵! 根据历史进程,要不了几年,那就升级成为了公主! 女子在古代,公主不就是最高的身份吗? 最高身份,绝对能触发恋爱积分百倍暴击! 自己苦等许久的机会,似乎来了!! 看到李逍的反应,李雄志也似乎早就有所预料。 “不过,李逍你也别高兴的太早....” “王榜在那贴了好几天了,根本没人敢揭!” 第二章 朱高煦和朱高炽起争执! “此言何意啊?” 李逍略显疑惑的问道。 按理说,燕王朱棣王爷的身份,这高贵的身份就不用多说了。 虽然排行老四,可是战功赫赫,已有藩王之首的迹象,坐镇边疆重镇,是大明的万里长城! 朱棣公开招女婿,怕是无数人挤破脑袋也想成为朱棣的女婿。 怎么会无人敢揭榜?难道是要求过高? 不对.... 朱棣身为王爷,又怎么可能公开招婿呢? 抱着疑惑,李逍问道:“小志,这燕王招婿,是不是要求很高?” 李雄志笑着摇头道: “非但要求不高,简直是没有要求。” “王榜上白纸黑字写着清楚。” “只要求未娶妻,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岁,四肢健全就可以了。” “燕王这次昭告天下,无论是何身份,都不介意。” 朱棣那是什么身份? 招女婿什么身份都不嫌弃? 李逍顿时感觉李雄志这小子,是不是在耍他。 他皱眉道:“你小子,皮痒了是不是,你哥我也敢忽悠?” “哥,我哪敢骗你啊。” 李雄志急忙说:“千真万确啊,我亲眼所见!” 李逍没好气道:“燕王招婿,怕是门槛都被踏破了,怎么可能没人去呢?你这不是糊弄鬼?” 李雄志道:“哥啊,我说的全都是真的,之所以无人敢去,是有其他缘故....” 李逍皱眉:“什么缘故?” 李雄志道:“朱棣是给大女儿永安郡主招婿,这个永安郡主三年前一场大火毁容....听人讲相貌极其丑陋啊...” 李逍微微一愣。 原来是这个缘故,永安郡主这是被毁容了... 但不应该啊? 即便是被毁容了,那也是郡主! 要求这么低的话,总会人会尝试一下。 “你说没人敢揭王榜,不应该...” “就算是被毁容了,那也是燕王之女,当朝郡主!” “娶来当老婆,也算是皇亲国戚,天潢贵胄了!” “怎么会没有一个人敢去?” 李逍好奇问道。 “哥,我当时也纳闷呢。” 李雄志解释道:“后来啊,我听说有之前还真有不少人尝试。结果看到郡主本人以后,吓得一大跳,你猜怎么着....” 李逍大概知道什么意思了:“怎么?” 李雄志接着道:“永安郡主有個弟弟叫朱高煦,脾气爆的很。看到对方对姐姐流露出异样的眼神,当场就被打个半死,丢了出去....” 这么一说,李逍明白了。 朱棣的女儿虽然被毁容,但那也是郡主,身份高贵,不是随便什么想要高攀的人就能攀得上的。 朱棣是想要找到一个能真心对她女好的,所以不计身份的招婿。 如果第一关就过不了,自然就被排除了。 说实话,李逍心动了。 普通的郡主他是绝对娶不到的,但这....这是个大机会啊! 沉默良久,李逍问道:“小志啊,伱怎么不试一试呢?可以不用努力了啊。” 李雄志急忙摇头道:“我...还是算了,无福消受!就算真娶了郡主,就别想娶第二房小妾了,一辈子面对一个毁容的女人....我还是想当个正常的男人...” 随后,他又看向李逍,道:“李逍,我劝你别动心思了,听说先前几个尝试的人,看到郡主的容貌后,现在还有心理阴影呢,听说都吓得不举了....” “啊,知道了....” 李逍摆摆手。 此时,他的脑海里思绪万千,哪里还听得进去别人说话。 就如此。 日落西山,霞光洒下。 忙活完一天农活的李逍回到家。 坐在门前,李逍一个人吃着糙米饭,青菜也没什么油水。 穿越来半年多,这个世界的父母就双亡了,李逍也落得一个孤家寡人。 守着一亩三分田,在古代,没有好的稻种、化肥,粮食的产量极其有限。 还要上税,一年到头别说钱财了,粮食都存不了多少。 日子过得十分清贫、苦逼! “眼前摆在我面前,有两个选择....” “娶一个村里姑娘,平平淡淡过完一生。” “或是.....取一个丑八怪郡主,轰轰烈烈的过一生,还有机会回到未来!” 思考良久后,李逍眼睛突然精光一闪,做出了抉择! 这样的日子,他是一天也不想过了! “机不再失,失不再来。” “等待了这么久,不能错过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明天就去北平府北平城!” 李逍心中决断。 ... ... 翌日。 北平城。 俯瞰而视,位于北平城最中心有一座气派府邸。 府邸占地千亩,殿宇林肆,甬路相衔,雕甍绣槛,山石点缀,花团锦簇,好一副恢弘气派景象。 这便是大明朝的万里长城燕王朱棣的府邸——燕王府! 府邸主殿之中,有三人正在商谈事宜。 正是燕王朱棣,和世子朱高炽和次子朱高煦。 朱棣身穿蟒袍,端坐于上座,孔武有力,面相英武不凡。 常年的征战令其身上有一股莫名气质,不怒而自威。 身材臃肿的朱高炽,和英姿飒爽的朱高煦,分别坐在左右两旁。 “老二,都快一个月了,还没帮凝云筛选出合适的夫婿么?” 谈完一些杂事后,朱棣的目光落在了朱高煦的身上。 帮大儿女招婿一事,是交给了朱高煦去办。 朱高煦和朱凝云年龄最为相近,关系也最为好,从小一起玩到大。 朱棣很放心的将此事交给他。 此时的朱高煦十六岁,年轻气盛,已经是人高马大,长相跟朱棣多有神似。 虽是次子,却是深得朱棣喜欢。 他皱眉摇头道:“说起来让人生气,放榜一个月,来的都是一些沽名钓誉、不劳而获之辈,我是一个都看不中。决不能让姐姐嫁这般人。” 朱棣微微摇头。 想起大女儿,不由心中叹息一声。 自从女儿出事后,朱棣是无比自责。 转眼,大女儿都十八岁了,还没有自己的幸福。 一直躲在深闺,整日以泪洗面, 其他几个女儿早就出嫁了,唯独自己的大女儿自己最为放心不下。 可女儿如今这般模样,又有谁愿意娶呢。 因此才出此下策,贴榜招婿。 朱高炽抱怨道:“我说老二啊,我听说来的几个青年才俊,都被你打得下不了床,这样下去,谁还敢来啊?” 朱高煦撇了一眼世子,随后不屑道: “大哥,话不能这么说。” “我若不这样做,还不知道有多少苍蝇、蚊子不知好歹的人想要咱家的荣华富贵。” “必须要喝退一批别有用心的人,不能让姐姐受委屈!” 永安郡主朱凝云是徐妙云所生,跟朱高煦同父同母,姐弟情深。 因此朱高煦在招婿一事上格外慎重。 必须要先过他这一关。 朱高炽揉了揉肚子,苦笑道:“对啊,人倒是吓走了,一个都不敢来了。” “难不成随便来一个阿猫阿狗...”朱高煦正要发作。 朱棣开口打断道:“好了,别吵了,老二说的有理。” “虽然凝云如今毁容,但也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咱朱家大门,必要慎重。” “不要求门当户对,但一定要对凝云好...就按老二说的来吧。” 听到父亲赞同他的意见,朱高煦扬了扬眉毛,神气得很。 他看到大哥吃瘪,心中更是得意万分。 “报——府前有人求见,手上拿的招婿告示。” 就在这时,一名下人前来通报。 此言一出, 父子三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 朱高煦赶忙起身,微微躬身:“父亲,我去见见。” 燕王朱棣微微点头。 朱高煦转身,便朝着门外走去。 一个月过去了,总算还有人来.... 但不管怎么样,要求还是不会降低的! 第三章 开局揭王榜!朱高煦的考验! “兄弟,胆子大啊,这王榜你都敢揭。” “小兄弟,劝你再考虑考虑啊,别被富贵遮蔽了双眼。” “听说那燕王府的次子朱高煦厉害得很,好几个人都被打的下不了床...” 北平城中,当李逍揭开王榜后,周围就有不少民众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他。 毕竟娶一个丑八怪,纵然有荣华富贵,却也失去了做男人的乐趣。 而且那朱高煦也不是好惹的,搞不好就得罪了燕王府。 想要得富贵后娶妾? 想都别想! 谁不知道在燕地,朱棣是说一不二的。 要是敢娶妾,燕王朱棣绝对会要他脑袋。 只能一辈子守着丑八怪过一生,简直是男人的悲哀。 可李逍根本不管这些风凉话,揭了王榜后,便打听燕王府的位置,朝着燕王府走去。 没错,李逍经过昨晚一系列的思想斗争,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于是乎天没亮,便赶到了北平府。 守城门的侍卫一听是来揭王榜的,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二话不说就把他放了进去。 “这就是未来明朝的都城北平啊。” “现在紫禁城还没有建立起来....” 李逍看着几百年前的北京,不由感叹万分。 谁能想到,几年之后,燕王便会成为传说中的永乐大帝。 若是真能娶上郡主,自己就会成为明朝的驸马了。 想到有机会到传说中的朱棣,李逍心中还是有些激动的。 不多时。 李逍便来到了燕王府门口。 燕王府大门真是气派,四扇大门足有十丈之宽,门口的两座威严石狮子宣示着这里是北平权势最大的府邸! 说明来意后,侍卫不敢怠慢,立刻就前去禀报。 没一会,大门咯吱一声打开。 从里面走出来一个英俊的少年郎,此人正是朱高煦。 “你就是揭王榜的人?” 朱高煦打量了李逍一番,第一印象还不错。 皮肤黝黑,相貌也英俊,跟自己有的一拼。 最主要的是看起来忠厚老实,给人一种亲切感。 “正是。” 李逍赶忙拱手。 朱高煦询问道:“叫什么?哪儿人?做什么的” 李逍不敢怠慢,赶忙回道:“在下李逍,北平府宛平县人氏....眼下在家务农。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朱高煦看着李逍,道:“吾乃燕王次子朱高煦,先跟我来吧!” 说完,他便转身进入府邸。 虽然一眼就看出来,这個青年应该是没什么身世背景。 可这次招婿,本来就没有打算找门当户对,只需要真心对郡主好的人选。 “是。” 李逍拱了拱手,便跟随其后。 府邸内楼房众多,恢弘气派,雕梁画栋,有山有水,道路都是白砖堆砌,还能看到八角凉亭位于风景极好之处。 第一次见到这样府邸,李逍不由惊讶万分。 跟自己那土房屋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了。 这便是未来的汉王朱高煦..那个黄焖鸡么....长得的确是英武不俗。 李逍跟随在朱高煦身后,兜兜转转便来一处殿宇之中。 “请坐吧。” “来人,沏茶。” 朱高煦吩咐,随后自顾自的坐在了上座,李逍找了张凳子坐下。 很快侍女便端来茶水,摆放。 “不急,先喝口茶。” 朱高煦端起茶杯,目光也不看李逍。 “是,王子。” 李逍不卑不亢,端起茶杯开始品茶。 不得不说,好茶,入口回甘,唇齿留香。 两人就这样默默喝茶,略显沉默。 看来想要娶郡主没有那么容易,必须要过朱高煦这一关....也是,堂堂郡主,又怎么可能随便嫁给一个乡野之人呢? 李逍喝茶之际,朱高煦一只在偷偷打量对方。 这种帝王之家的人,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从言行举动先打量一下。 李逍给朱高煦的感觉,感觉还不错。 一介农夫,没有什么大本事,但是面相和善,就不知道能不能禁住后面的考验了。 “对了,你今年多大年龄?” 半晌之后,朱高煦突然发问。 “在下今年二十有一,再过一月,便是二十二了。” 李逍如实回道。 闻言,朱高煦略显吃惊:“二十二怎还未娶妻?” 一般来说,这种农户之家,男子十七八岁就娶妻生子了。 李逍早有准备,道:“因为父母身体不好,需要照料,因此终身大事一直耽误,一年前父母去世,因守孝又耽搁了。” “想不到你还是一个至孝之人。” 朱高煦对李逍的好感又多了一份。 “谢王子夸赞,本分之事罢了。”李逍道。 朱高煦微微一笑,挥手道:“喝茶,来人,上茶。” 就如此。 这茶水一喝便是半个时辰,喝的李逍都想上厕所了。 半个时辰后。 一名下人匆忙进入大厅,在朱高煦身边,附耳说道: “查到了....此人名为李逍,是北平府辖下,宛平县,大树口村人,世代为农。” “此人今年二十一岁,父母在去年双双病逝,现在家里就一人。” “尚未娶妻生子,家世清白....” 原来朱高煦在这等着,就是等人查探李逍的籍贯去了。 这种事情必须要查清楚,避免有娶妻生子的人抛妻弃子,追求富贵的败类。 “父母双亡,时代为农,家世清白....” 朱高煦微微点头,对于这样的家世背景,还算满意。 毕竟自己姐姐毁容,已经不考虑家世背景,反正没有燕王府的权势大,只求一个对她好的人。 而这种无牵无挂之人,能少很多麻烦。 当然了,前提是能经得住考验.... 忽然之间,朱高煦的脸色大变,猛地站了起来,盯着李逍道:“好你个李逍,一个山野村夫也想高攀我们燕王府,说,伱有什么目的?” 这就是朱高煦的考验么....李逍微微一愣。 对方是王爷的儿子,身份高贵,从小练习骑射武艺,长得英勇。 普通人被这么一呵斥,绝对能被吓到。 但李逍昨晚就做好了心里准备,想好了各种应对方法。 加上他两世为人,心理素质还可以,很快回过神来。 李逍平静说道:“王子,此言差矣。” 朱高煦哼了一声,道:“难道我说的不对么?” “当然不对!”李逍否决。 朱高煦瞪了瞪眼睛,没想到这个小子这么硬气? 居然敢反驳自己,比先前几个吓傻的人强不知道多少。 朱高煦问道:“哪里不对?” 李逍朝着天拱了拱手,尊敬道: “洪武十八年,当今圣上曾说过: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 “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农业为本,农民又怎么能被成为‘山野村夫’呢?” “这样的称谓,简直是与圣上的理念大为相悖,是为大不敬!” 此言一出。 朱高煦登时就愣住了。 这小子....有点东西啊? 这真是一个农夫嘴里说出来的话么? 第四章 对不起,这不是我要找的人! “你....究竟是何人??” 此刻,轮到朱高煦惊讶了。 自己本打算给对方一个下马威,没想到被对方反将一军。 他平时不爱读书,不知道爷爷朱元璋有没有说过这句话。 但自己的爷爷,的确是以农为本! 因为爷爷就是农民出生! 自己说农民是山村野夫,的确有些忤逆爷爷的意思。 可这些话....怎么可能从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嘴里说出来? “在下就是一介农民。” 李逍拱手,依旧不卑不亢。 朱高煦皱眉:“说谎,你一个农民,怎懂得这么多?” 李逍笑道:“在下平时务农,闲暇之际,喜欢借村里的一名先生的书籍翻阅,因此也就懂得多了一些。” 这倒是说的实话,毕竟没什么娱乐活动,只能看看书解闷了。 加上自己本来就了解一些明朝历史,提前准备之下,倒是把朱高煦一下子唬住了。 “你一個农民不好好务农,读这些书作甚。” 朱高煦有些不服气,哼了一声:“看来也不过是沽名钓誉之辈,读这些书,恐怕就是为了一朝一日有机会攀龙附凤吧。” 李逍摇头笑道:“非也,读书能开阔眼界,让人内心平静,明智,扩充人生,思想的维度,并非为了攀龙附凤。” 一听这话,朱高煦感觉此人跟他的教书先生一样,尽说一些让他听不懂的话。 他懒得废话,道:“好了,不说这些有的没的,你就老实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娶永安郡主?” 看来这就是最终考验了...只要能够应付过去,应该就差不多了。 李逍喝了口茶,平静道: “诚如在下刚才所言,在下喜欢读书,学习知识,这无意中提高了在下的思想维度。” “因此....村中的姑娘思想不在一个维度。” “故而在下想要寻找可以琴瑟和鸣,能在精神上共鸣的女子相伴一生!” 朱高煦皱眉道:“说人话,我听不懂。” 好吧....是我高估你了,李逍换了种说法:“在下娶妻不看相貌,而是喜欢有涵养,有书香气息,喜好读书的女人。” 之所以这么说,李逍也是早就准备好的。 李逍知道,这个时代女人读书者甚少。 但燕王妃徐妙云是女诸生,读书万卷,通古博今。 她的女儿永安郡主,大概率也是如此。 而这个借口,合情合理! 李逍这么一说,朱高煦懂了。 这个叫李逍的,想要找一个喜欢读书的姑娘,但是村里面找不到,所以....王爷家的女儿肯定是读书的嘛。 而且,他找老婆,不看相貌,看才华! 自己的姐姐,就是才貌双绝!! 可惜经过那件事之后,现在容貌被毁,只剩下才华了。 可以....不错! 朱高煦一下子就觉得眼前这小子有戏! 找了这么久,终于找到一个不是为了钱财地位而来的。 而是为了才华而来! 但是,他并未表露,而是道:“让伱失望了,永安郡主从小喜欢女红花绣,琴棋书画倒是略通一些,但并不喜欢读书。” 啊这.... 听到这话,李逍顿时无语,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但现在已经骑虎难下了,李逍只好拱手道: “那...抱歉了,在下告辞。” 话毕,李逍头也不回,毅然决然的转身离开。 直到李逍走远,眼看就要走出朱高煦的视线。 朱高煦这才确认,这小子不是装的。 他是真要走啊! 念及至此,朱高煦刚忙两三步跑了过去,大喊道:“兄台慢走!” “还有何事?”李逍转头。 心中瞬间懂了,原来还是考验啊! 真有你的朱高煦.... 这家伙并没有历史中说的那般无智,还是有点心机的。 “实不相瞒,我姐姐从小就喜好读书。” 朱高煦抱歉笑道:“你知道的,我老朱家可不是随便人都能进来,刚才是考验你,对不住了。” “啊...” 李逍故作惊讶:“原来是这样啊...王子虽然长相英武,像是武人,但心思...” 朱高煦急忙道:“心思如何?” 李逍夸赞道:“王子虽外看像是武人,却心如细发,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这一发彩虹屁发过去,让朱高煦瞬间有些飘飘然了。 说的好啊!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瞧瞧这话说得,真有水平,说的不就是我么? 谁还说我只会武艺? 看到没,这才是真正识货的人。 朱高煦瞬间对李逍的好感又上升不少! “哈哈哈...” 朱高煦大笑,随后挥手道:“走,带你去见我的姐姐,永安郡主朱凝云。” “是。”李逍拱手。 就如此。 李逍跟着朱高煦,兜兜转转,又来到一处殿宇。 一进入其中。 李逍就看到一位身材妙曼的女子,端坐在大厅右侧的座椅上。 衣着尽显雍容华贵,头上的挂着金色莲花步摇,仅从身材和服饰来看,这绝对是一个美人。 可相貌却是....极其丑陋。 脸上被烫伤的疤痕如蛛网般在脸上蔓延,皮肤组织缺失,肉色血红。 烫伤连同手背蔓延全身,不过被衣物遮挡,但是暴露的位置都能看到烫伤的痕迹。 “这就是我的大姐,朱凝云。” “姐,这位是李逍,弟弟刚才交谈过来,还算不错。” 一进门,朱高煦就相互介绍。 同时他的余光一直在打量李逍。 如果对方被吓到的话....那么之前所谓的不看相貌,都是假话。 很多人过不了这一关,被朱高煦狠狠给打了一顿。 “见过永安郡主。”李逍急忙躬身,表现的极为平静,面孔上没有一丝恐惧、嫌弃之色。 因为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李逍很是平静的,目视眼前的女子。 紧接着,系统提示在耳边响起。 【当前女子姓名:张翠翠,十六岁。当前身份:燕王府侍女;当前身份倍率:3倍。】 【是否与其绑定?(注:绑定后系统激活,且无法更换。)】 李逍:“????” 张翠翠? 侍女? 不是郡主朱凝云么? 李逍有些牙疼,随后就猜到原因。 特么的,还有一道考验啊! 李逍默默否决了眼前这个绑定人选。 所以....我现在该如何表现? 如果现在就表现得不在乎相貌,前去跪舔,是不是就会被认为,别有心机,为了财富地位而来? 所以..... 李逍眉头一皱计上心来。 他看向眼前的张翠翠,微微一礼,随后道: “郡主,在下李逍。今年二十有一,之所以尚未娶妻,是因为迟迟未找到心灵共鸣的知音。” “在下认为,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听闻郡主知书达理,通读古今,因而心生向往,您在选择在下,在下同样能选择您。” “恕在下冒昧,能否出一对子,若是您能答上来....”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惊呆了。 没想到这个小子,居然反过来选郡主了? “放肆!” 朱高煦大声道:“你什么身份,敢跟郡主这么说话?” “永安郡主”微微一愣,随后目光看向屋内一处,随后又转过来,看向李逍:“你出吧。” 见到“郡主”发话,朱高煦哼了一声,挥了挥衣袖,没有多说什么。 李逍点头,随后朗声道:“他乡逢七夕,惆怅佳期又一年,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年年今夜......请郡主对下联。” “.......” 良久。“永安郡主”摇头道:“本郡主对...对不出来....” 听到这话,李逍微微一躬。 “抱歉了。” “在下告辞。” 说完,头也不回,便转身离开。 而此刻。 屋内。 北面白玉屏风后的一女子,一直注视着这一切。 女子眼神深邃,宛如星河荡漾。 只可惜,她的容貌与外面的侍女一般,被火焰烧毁。 但仅从那绝世眼神中便能看到,此女在毁容前,一定是如飘逸的云朵,盛开的花朵一样美丽。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这世间....真的有男子,不注重女子的容貌么....” 真正的朱凝云呆呆的看着这一切,心中念道。 第五章 还有考验?一步作诗! 此时,李逍头也不回的往外走着。 因为他清楚的知道,眼前这个叫张翠翠的侍女,根本就不是永安郡主朱凝云。 如果表现出被丑陋的面貌给惊吓到,或者前去跪舔,都会被怀疑真实目的。 这种只为才华,不为荣华富贵的行为,才能骗过对方。 没错。 这就是朱高煦的终极考验了。 这个扮演郡主的侍女,当年和郡主一样遭遇劫难。 朱高煦不可能让自己姐姐跟白菜一样,随意给人挑选,肯定要经过层层筛选才行。 当看到侍女对不出对子....李逍转身离开后,朱高煦有些急了。 经过这一番考验,朱高煦觉得这个青年还真不错。 当然了,最终还要看看自己的姐姐朱凝云同不同意。 自从朱凝云毁容后,她从此不愿意见人,日渐消瘦。 朱高煦这個当弟弟的,可真是愁死了。 他希望有个好人,能够陪伴姐姐。 好说歹说,才说动姐姐,找一个能对自己好的人,相伴一生。 可找了几年了,都找不到。 这才出下策....公开招婿。 眼前这个青年,算是几年来第一个,闯到最后一关的人。 关键是....这个人还喜欢读书,简直是跟自己姐姐情投意合...啊不,兴趣相投么? 念及至此, 朱高煦急忙跑向屏风后,焦急问道:“大姐,这个人你觉得如何?我觉的可以!” 屏风后,是一位身材极其妙曼的女子,不过看不清容貌。 她的脸用斗笠白纱挡住了。 朱凝云眼神落寞,朱唇轻动,声音如珠落玉盘般好听:“此人...倒是有趣,可是我早打算这辈子不嫁人了....” 刚才她已经偷偷观察到了李逍,相貌英俊,皮肤小麦色,还挺合眼缘。 其实,这样的人倒是一抓一大把。 只是刚才李逍说出的那句话,让她有些灵魂颤动。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她知道别人背地里怎么说她,说她是丑八怪...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朱凝云还是第一次听这样的话,她最在意的就是自己容貌消散。 李逍的话语,仿佛是冬日里的暖阳般温暖。 让她极为触动。 “姐,我不希望你就这样孤独一生。” 朱高煦焦急道:“姐,别错过了,弟弟希望你能过上幸福的日子。这个李逍我刚才已经考验了许久,属实不错。” 朱凝云想了又想,最终还是摇头。 对方的确不错,可当真的一辈子对着这个丑八怪,他真的能不在意么? 一年可以,两年呢?三年呢? 谁能保证他能一辈子不在意? 又或者说....进入王府,获得权势地位.... 他又会不会改变初心呢? 太多太多顾虑。 “不了....” 凝云郡主咬了咬牙,转身离开。 “姐!别再作茧自缚了!弟弟虽然读书少,但也知道机不再失失不再来的道理,若是错过了,也许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人出现,会后悔终生。” 朱高煦再次劝道:“就当弟弟求求你,你先稳住他...接触一下,若是真不合适...再说嘛。” 朱凝云想走,可朱高煦不让,就这样挡住她的去路。 这么多年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的,若是错过,岂不是可惜? 姐姐今年已经十八了,过了嫁人的年龄,其他妹妹早就嫁人了。 他可不想看道姐姐就一辈子孤独终老。 “高煦,你干嘛,让开。” “不让,伱不答应,我就不让!” “你...你这不是耍无赖么!” “我今天就耍无赖了,姐...你给自己一个机会!又不是一定要你嫁给这个李逍,先接触一下嘛...” 朱高煦发挥自己死皮赖脸的功夫。 “先接触一下....” 见弟弟如此执着,朱凝云无奈低下头....也许自己可以给自己一个机会.... 那个对子.... “他乡逢七夕,惆怅佳期又一年,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年年今夜;” 想到这个对子,朱凝云不由伤感。 这个上联,这样的美好憧憬,又何尝不是她想要的。 惆怅佳期又一年....仿佛感慨年华逝去。 自己的年华.....不正如此? 寸寸死去,如死水一般,毫无波澜..... 朱凝云转身,朝着屏风外看去。 看到这, 朱高煦知道自己的劝说起作用了,不由笑了起来。 “离人伤两地,缱绻柔情直半载,待梦里水乡,偷取浮生,日日良宵。” 妙曼的声音,从屏风传去。 说话的是永安郡主,出声代表着她勇敢的迈出了那一步。 正在离开李逍骤然停住脚步。 “离人伤两地,缱绻柔情直半载,待梦里水乡,偷取浮生,日日良宵。” 永安郡主朱凝云,用自己的下联,诉说了一个少女的忧愁。 如同她的苦难,诉说她的故事,随着容颜逝去,独自伤悲。 待梦里水乡,偷取浮生,日日良宵。 是她心底的希翼。 她才十八岁啊....也渴望.....拥有爱情! 李逍停下脚步,看向屏风的位置。 他知道,他通过了最终的考验... “好对,好对啊!” 朱高煦笑着从屋内走出,笑道:“李逍,郡主给的下联,如何?” 李逍皱眉:“声音是屏风后传来的,这是....” 朱高煦尴尬笑道:“不好意思李逍兄弟,刚才也是考验。怎么样,我姐这才华,不错吧?” 李逍无奈笑道:“的确不错,可是这考验也太多了吧,还有么?”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道:“没了,真没了!我保证!” 李逍笑而不语,转身朝着屏风走去,随后躬身道: “郡主给出的下联,对仗工整,韵律优美,将我的上联瞬间压下去了,女子能有这般才华,在下佩服,佩服!” “阁下过奖了。” 屏风内传来声音,声音宛如月上仙女般缥缈动听: “本郡主从小喜欢阅览书籍,是因为家中藏书众多。而你身处乡村之地,却也能喜好读书逸致,让人钦佩。” 李逍赶忙躬身:“郡主过奖了。” 朱凝云在屏风后接着说道:“刚才公子出一对子考验,那本郡主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可否?” 啊这....这么记仇的么....李逍有些牙疼。 让自己提前准备还好。 对对子,不是自己的长项啊。 但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无法拒绝,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李逍拱手:“请郡主不吝赐教。” 沉默片刻,屏风后的永安郡主朱凝云又道: “答应的这么痛快.....看来阁下才华横溢,对对子十分拿手,不过对子始终落了下乘,不如本郡主出题,你题诗一首?” 永安郡主是本是担心对方提前准备。 对方回答的这么迅速。 现在一看,倒也不是。 索性用诗词来考考,是否真的有才华? 这男子因为才华而来,她觉得必定好好考一考,是否属实。 作诗? 李逍瞬间大喜,这可真是太好了。 对对子咱不擅长,抄诗..啊不,作诗咱可是绝对在行的! 而另外一边的朱高煦则是愣住了。 让人现场作诗?? 见状,朱高煦小声道:“姐,难度是不是过高了?” 李逍怕朱高煦搅了好事,赶忙道:“不高不高,就题诗。” 朱高煦又愣住了,好家伙,我给你帮忙你,你倒好...这不是自讨苦吃么? 你一个农民还能现场作诗不成? 朱凝云想了想,道:“临近春闹,科举在即,阁下就以科举、人才为题,题一首诗吧。” 话音落下,朱高煦登时就愣住了。 这也太难了吧! 然而他刚用同情的目光看向李逍....李逍作答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李逍思考了不到几秒钟,走了一步,便给出了作答。 古有曹植七步作诗,今有李逍一步作诗! 话音落下.... 整个屋内,落针可闻! 第六章 朱高煦认定了这个姐夫!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此诗一出,满座皆惊。 太震撼了,没想到眼前这个农户身份的人,居然会作诗? 作诗也就罢了.... 题目刚一出,他便能在三秒钟内作答出来,简直是张嘴就来啊! 而且..... 作的诗这也太好了吧! 此时此刻, 永安郡主朱凝云的眼中,满是惊讶之色! 眼前这个李逍,当真是才华横溢。 这绝不是提前准备的。 因为刚才的题目,是她临时起意,随意出的。 她身为郡主,从小接触达官显贵,贵家公子,可她常常看不上眼,鲜有人是真的有真才实学。 朱凝云的心中,一瞬间对李逍产生了好感。 难道...这是上天赐予我的福报么... 可如今我的相貌... 朱凝云略微心动,可想到自己的容貌,反而更加担忧... 她缓缓从屏风中走出,终于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李逍看到一名身穿襦裙的女子走出,不由也微微一愣。 眼前的姑娘身材姣好,只不过全身包裹的严实,用白色的斗笠垂下来的白纱挡住了容颜。 李逍知道,这白纱之下的相貌定然是被火焰损毁。 可仅仅是看身形,也能看出来,在未毁容之前,她的相貌一定是如月下仙子一般。 “李...李逍,你当真是倾慕...我的才华而来么?” 朱凝云出声。 她还是在担心,对方是别有用心。 若是如此,她宁远孤独终老。 “是,在下农户出生,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一直未娶妻。” “所谓琴瑟和鸣,是在下的向往。” 李逍如此说道。 自己并没有什么长处,只能用诗词博取郡主芳心。 毕竟自己系统是“恋爱甜蜜系统”,并不是娶了郡主就行,而是要有甜蜜举动的。 想要有甜蜜举动,那就要打破郡主这颗冰冷的心,让她真的爱上自己。 “你不后悔吗?” 朱凝云再次出声,她的眼神盯着眼前的李逍。 如果对方有一丝犹豫,她宁愿转身就走。 话音落下。 一道光幕浮现在李逍的眼前。 【当前女子姓名:朱凝云,十八岁。当前身份:永安郡主—燕王朱棣长女;当前身份倍率:50倍。】 【是否与其绑定?(注:绑定后系统激活,且无法更换。)】 五十倍!!! 李逍顿时就露出了喜色。 也就是说, 绑定后,他和郡主做出的甜蜜举动获得积分,都将暴击五十倍! 果然是郡主无误了! 之前,李逍碰到的女子,没有一個超过三倍的。 但李逍并没有直接绑定,万一事情有变,那就不好了.... 李逍躬身:“谈何后悔?在下欢喜还来不及。” 永安郡主朱凝云一直看着李逍,对方并没有任何嫌弃之色,反而看到了一丝出自内心的喜悦表情。 这种表情,似乎不是装的... 这世间,居然还真有不重容貌的男子么.... 也许是...她没有看到自己的容貌。 朱凝云默默的看向李逍。 房间里显得无比安静。 良久。 朱凝云再次问道:“你真的不后悔么?” 李逍神色笃定道:“绝不后悔。” 朱凝云微微一愣,随后看向朱高煦,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全听父亲安排。” 话毕,她转身进了内屋,身影消失不见。 这话是说给朱高煦听的,意思就是她这一关已经过了。 朱高煦点头,随后走向李逍道:“李逍兄弟,你暂且府内住下,此事我还需向父王汇报。” “是,煦王子。”李逍拱手。 “客气客气。” 朱高煦露出笑容,挥手道:“来人啊,给这位贵客带去上房休息。” 就如此。 李逍暂时被安排到了一间豪华的房间之中。 朱高煦和永安郡主那边似乎已经搞定。 当然不可能说直接就成亲了啊,肯定是要汇报给燕王朱棣的。 “应该没问题了。” 李逍躺在豪华大床上,环顾四周的布置,当真是比自己那个农舍好上千倍万倍。 “公子,热水已经放好了,请沐浴更衣。” 两名长相姣好的侍女走了过来。 “好。” 李逍走进浴室,发现侍女也一同进来了,还准备给他宽衣。 特么的,这是考验吧? 李逍神色严峻,果断拒绝:“你们两个就出去,我是个粗人,自己洗就好。” “是,公子。” 两名侍女捂嘴轻笑,退了出去。 侍女退出房间,果然就来到了朱高煦面前汇报:“那公子将我们屏退....” 朱高煦满意的点了点头:“嗯,不错....” 接着, 朱高煦便准备去父亲那里禀告此事。 正走着,又一名下人前来禀告。 “少爷,又来一人前来应婿。” “什么?又来了?” 朱高煦皱了皱眉,还是朝着门外走去:“带我去看看。” 本来今天这个李逍已经很是满意了,不过又来另一个,看看也无妨。 不多时。 朱高煦便来到府邸门外,看到一个嘴角有颗痣的年轻人。 长相跟刚才的李逍,差的不知一分半点。 朱高煦这人有些以貌取人,顿时有些看不上,道:“叫啥?哪里人,干啥的?” 青年毕恭毕敬,拱手道:“在下张合,北平府梧林人士,家父梧林知县,在下乃现如今是举人,即将赴京赶考,必定能金榜题名啊。” “附京赶考?” 朱高煦皱了皱眉,道:“举人啊,颇有才华啊....既如此,你以科举、人才为题,给我作一首诗来听听。” 闻言,这个年轻人愣住了。 考验? 哪有现场作诗的? 这不是难为人么? 他支支吾吾半天,憋了一首:“科举无终极,文章有定功。 寒窗又苦读,我必定成功!” 一首打油诗,青年想糊弄一下。 “啥玩意啊。” 朱高煦等了半天没想到等了这个玩意,他虽然不喜读书,却也知道这诗句糙的很。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跟这句根本没法比嘛! “滚蛋!”朱高煦也懒得废话,挥手便走。 “王子....家父梧林知县张如,在下又是举人....” 青年想要挽留一下。 意思是说,我可是官宦世家,又是举人,娶伱家一个丑八怪,应该没问题的吧? 我可是考虑了好久才下定决心啊。 朱高煦一听这话,瞬间不乐意了。 他抬手便打,又一脚踹得对方在地上滚了几圈。 “让你滚还废话?别说你父亲是知县,就算你是知县老子一样打你!” “哎呦....救命....疼...” 朱高煦从小练武,下手没个轻重,三下两除二就把这青年打得爬不起来了。 “一看就是沽名钓誉之徒,跟那李逍没法比。” 经过这么一对比。 朱高煦越发的觉得,刚才的李逍简直最合适不过了.... 这个姐夫,我朱高煦认定了! 第七章 一家人商量!姚广孝出场! “父王,今天这个李逍,当真是不错。” “我看大姐并没有先前那样排斥,也许能试一试?” 夜晚,朱高煦在大厅中,跟燕王朱棣汇报今日之事。 他将今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详细阐述。 当听到最后一首诗的时候,朱棣猛地站了起来,同样露出惊讶神色的,还有燕王妃徐妙云。 “李杜诗篇万口传,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朱棣略显震撼,道:“没有弄错?这是一个农户能作出来的诗句??” 这首诗恢宏霸气,意气风发,豪情万丈。 令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种田的汉子能做出这样的诗句?? 燕王妃徐妙云也呢喃道:“好诗啊....难怪凝云这次并未排斥,这丫头从小就喜好诗词,碰到这样的青年才俊,岂能不暗生情愫?” 旋即,徐妙云又问道:“高煦,这当真只是一個农户?” 一旁的世子朱高炽也问道:“老二,此人有此才华,怎可能是一个农户?你有没有查清楚此人的底细?” 话音落下,屋内的几人都看向朱高煦。 朱高煦昂了昂胸脯道: “他刚进府,我便差人去查了,世代为农,身世清白。” “可他作出这首诗,我便觉得有些蹊跷。” “一个农户,如何有这般才华?” “待将这个李逍安顿好后,我快马加鞭,亲自去了宛平县。” “让知县亲自领着我去了大树口村,问了个一清二楚。” 朱高煦一下午,都在忙活这事。 这并非小事,关乎到姐姐的幸福。 若真是别有用心,那这李逍还当真有些可怕,不过好在调查后,发现并无不妥,就是一个农户。 朱棣端坐,心中居然生了一丝期盼。 如果家世清白,这样的人倒是能入的了他的眼。 毕竟女子容貌尽毁,寻得一老实人家能真心待她,朱棣是打心底一百个高兴,也能弥补当年自己疏忽的过错了。 朱棣喝了口茶,道:“如何?” 朱高煦道:“孩儿亲自去村里打听,李逍真真确确世代为农,父母半年前病逝,家里有三亩田地,连他的房子和田地,孩儿都亲自看了一眼。量那知县和里长,也不敢隐瞒实情。” 朱棣一喜,微微点头道:“时代为农,父母也不在了....又有些才华,倒是不错。可这才华,从何而来?” 朱高煦接着答道:“李逍务农每每闲暇之际,便会去村里一户叫李博的夫子家中借阅书籍。这李博是村里唯一的秀才,曾在县里私塾当夫子,现在年迈在家,孩儿也亲自去问话,的确如此。” 闻言,朱棣哈哈一笑:“一个农户喜好读书倒是少见,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既然凝云不排斥,倒是良婿!就这么定了!” 徐妙云撇了朱棣一眼,没好气道:“你都未见过,还不知人如何,就随意点鸳鸯谱?还不知凝云是否真的入眼。” 朱棣笑道:“王妃啊,当时你我大婚之前,不也是没有见过面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我们做主。凝云的情况你也知道...不好找夫婿,总不能让姑娘熬成婆吧,其他闺女都成亲了,怎忍心她孤苦?” “那能一样吗?” 徐妙云柳眉倒竖:“就是因为凝云的情况,所以更需要小心,否则凝云怕是.....” 这话的意思很明了,凝云如今很是敏感,脆弱,万一被人辜负,可能对世间再无留恋了。 “这倒也是。” 朱棣点点头,又看向朱高煦:“老二,你实话实说,这个李逍为人如何?” 朱高煦想了想,实话实说: “父王,孩儿一面之缘来看,面相倒是老实忠厚,反正孩儿觉得不错。” “当然了,人心隔肚皮,不能以我一家之言来断定。” “父王阅人无数,不如亲自见一面?” 朱高煦还是给李逍说了不少好话。 今天李逍那一句“心有猛虎,细嗅蔷薇”让朱高煦飘飘然,对这个可能成为未来的姐夫,颇有好感。 不过,他也不敢太过武断,毕竟世事无绝对,万一以后出了问题,他就成了罪人了。 让父王掌一眼,自己可就没有任何责任了。 “亲自见一面么...” 朱棣心生一计,微微颔首:“也行.....对了,大师近日不是在府内居住么,明天让他给那个年轻人摸摸骨...” 朱棣口中的大师名为姚广孝,精通儒释道三教。 洪武十五年,姚广孝被高皇帝朱元璋挑选,以“臣奉白帽著王”结识燕王朱棣,主持北平庆寿寺。 姚广孝与朱棣私交甚好,常常会来燕王府与朱棣手谈,品茶,聊天下事。 近日刚好在府中暂住,刚好可以看一看这个年轻人。 “高煦,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事情办妥了,本王重赏。” 朱棣心情愉悦,挥了挥手道,他对朱高煦今日说的几个考验,都颇为满意。 “孩儿这就去办。” 朱高煦面露喜色,拱了拱手退了出去。 “那孩儿也告退了。” 朱高炽也微微拱手,肥胖的身躯无法大幅度躬身。 朱棣挥了挥手,并未多说什么。 从对两人的态度来看,显然能看出来,朱棣对朱高煦更为喜欢的。 两人退出后,朱棣看向徐妙云,笑道:“王妃,这安排可还满意?” 徐妙云安之若素,道:“咱女儿的终身大事,马虎不得,还有....髙炽是世子,伱老是板着个脸干么....” .... .... 不多时。 朱高煦便来到了姚广孝的住处,轻轻敲门。 “请进。” 屋内,是一个穿着玄黑布衣的和尚,面容清秀,留有黑白相间的长须,手中捻着念珠,正在念诵佛经。 “是煦王子啊。” 姚广孝笑颜逐开,客气说道:“深夜造访,怕是有重要的事吧。” 朱高煦恭敬一礼,道:“大师,是这样的....” 朱高煦仔细,将父王的安排说出,就是想让大师帮忙看看人。 “王爷所托,老衲必定办妥。” 姚广孝微微点头。 “对了大师,在下还有一事相求....” 朱高煦拿出一张宣纸:“还请麻烦大师帮我提字。” 说着,便开始帮忙磨墨了,这做派完全不给拒接的机会。 姚广孝是书法大家,书法飘逸洒脱,不拘一格,朱高煦早就想求一幅字了。 “那老衲就献丑了。” 姚广孝摇头笑道:“煦王子想提什么字?” 朱高煦道:“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姚广孝微微一愣,随即拿起毛笔书写,字迹行如流水,古雅匀劲,法度严正,瘦硬通神,悠然有静穆之气。 “谢大师赐字。” 朱高煦拿起一看,欣喜若狂,当真是大师出手,不同凡响。 “大师,下先行告退。” 朱高煦小心翼翼端起宣纸告退,打算让人裱起来摆放在自己。 姚广孝看着朱高煦离去的身影,眯着眼睛盘着手中的佛珠,良久才楠楠开口: “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此子,未来恐......” 第八章 情窦初开的永安郡主 天已黑尽,月光如水,挥洒大地。 燕王府永安阁也就是永安郡主的住处,朱凝云身着一身浅粉色的素锦百褶裙,趴在窗台,静静看着窗外的月色。 十八岁的少女,正是情窦初开。 只可惜三年前的一场大火,夺走了容貌,尘封了她的心。 从那以后,她几乎没有离开这永安阁,哪怕是家人也不愿意相见。 房间里没有一面镜子,她不想让任何人看到她不堪的容貌。 起初那一年,她都不知是如何熬过来的,几次想要轻生,最后都被救了下来。 无论她如何,家人始终不曾放弃她。 这个世界还有温暖,自己只有坚强起来,才能让家人安心。 抱着如此想法,渐渐的,朱凝云才放弃轻生的想法,好好活着,每日就在这高墙之下弹琴作画,看书写字。 今日...那名为李逍的青年,倒是让人眼目一亮。 可她看到我的容颜后,会不会被吓到呢... 朱凝云黛眉微蹙,心生忧虑。 原本静如止水的生活,因为今日见到李逍之后,便有些波澜。 “郡主,今日那李逍,属实不错呢。” 说话的是张翠翠,也就是今日假扮郡主的侍女。 她用丝巾挡住面容,倒是看不出来什么。 张翠翠十一岁便进了府,是永安郡主的贴身侍女。 当年一场大火,仅有永安郡主与这侍女险里逃生。 同样,她的容貌也被毁了,原本府内是打算将贴身侍女换掉,以免朱凝云触景生情。 可那段时间朱凝云欲要轻生,不愿意见任何人,脾气暴躁,将前来服侍的侍女都呵斥走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共同死里逃生,唯有张翠翠能与其见面。 从那以后,张翠翠便成了唯一一个服侍永安郡主的丫鬟。 永安郡主也将她当做妹妹看待。 “翠翠,你说....若是她看到我的容颜,会不会心生厌恶呢?” 朱凝云担忧的说道。 这世间,她也就只能跟张翠翠推心置腹,说一些闺房密语。 张翠翠想了想道:“郡主,今日那那青年见我,眼神中并未流露出厌恶之色,也许...他真的是不一样。” 朱凝云也有同感,不过还是不确信的问道:“当真?” 她的心太敏感了,她恐惧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那样的目光如刀子一样刀刀刺入心窝。 原本公开招婿这种行为,她本就非常抵触和排斥。 可耐不住家里人希望她能找到归属的期盼。 当然了,她心中也有一丝丝不切实际的希翼,这个年龄的少女,都会对未来充满幻想。 “真的郡主,这么多年来,我能感受到他人的目光,那青年郎的目光中,我没有感受到异样。” 张翠翠如实回答,又打趣道:“郡主,我都有些羡慕你了....” 倒也是实话,李逍相貌英俊,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颇为健康强壮... 朱凝云捂嘴笑道:“你喜欢,那让给你好啦。” 张翠翠道:“那李逍也看不上我啊,他看上的是郡主您的才华...” 白天,张翠翠对子回答不上来,李逍转头就走。 主要是这一举动,让永安郡主放下了心中戒备。 张翠翠说完,就发现自己说错话了:“郡主,你又拿奴婢开玩笑了,奴婢哪敢啊。” “哈哈哈...” 朱凝云清脆笑道:“跟你开玩笑的,不过...翠翠,若是伱遇到喜欢的郎君....我便让父王给你赐婚。” 两人的关系极好,不是姐妹胜似姐妹。 也因为如此,永安郡主这些年来的心情恢复的极好。 张翠翠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郡主,我才不要嫁人,这辈子我就服侍你就心满意足了。” 闻言,朱凝云这才回过神来,张翠翠跟自己一样,容貌尽毁,想找到如意郎君也是很难的。 这样一想,她又联想到自己,叹气道:“看今天的情形,那李逍通过了高煦的考验,我看高煦也挺上心,父王那边怕是要同意了。” “好事啊。”张翠翠露出喜色:“我看今天那姑爷挺好,看面相不像是坏人,张口便能作诗,才华横溢。” “什么姑爷,翠翠....你瞎说什么呢。” 朱凝云不由脸色一红。 “啊...”张翠翠急忙改口:“对了,还没成亲呢,等成亲了不就是姑爷了么...” “你这丫头!”朱凝云有些没好气。 “郡主...”张翠翠收敛起笑容,认认真真说道:“说真的,白天见过的那個李逍,真的和以前见过的公子不一样。” 张翠翠说的是真心话。 这些年来,私底下有来提亲的公子,有的是官员子弟,有的是书香世家的子弟。 加上公开招婿的这段时间,张翠翠明里暗里代替永安郡主见过不少,多多少少都能看到他们身上的一些企图。 即便是他们极力掩饰,可眼神不会骗人,她们的眼底深处藏着轻蔑,他们把郡主当做自己攀登的工具。 可张翠翠今日在李逍的眼中,看到了真诚。 真诚永远是必杀技! “嗯...”朱凝云微微颔首,回想起今日的那青年,喃喃道:“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他的确很不一样...” 张翠翠道:“对啊郡主,好好把握机会,我看你常常看的诗集不是有这么一句诗么....有花就折...” 朱凝云无奈笑道:“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对对。”张翠翠笑道:“就是这句。” 朱凝云知道翠翠是为她好,点头道:“知道啦。婚姻大事,父母之言,我就全权听父王安排吧....” 张翠翠道:“王爷可是最疼你了,绝对会好好帮你把脉的,您就放一百个心吧...夜深了,郡主休息吧。” “嗯。” 经过这么一聊天,朱凝云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一番梳洗,躺上床后,却又心事重重,辗转反侧,无法入眠。 “不管如何....万事都要踏出第一步,若是我当真看走了眼,就算成亲,我不理他便是了....” ... ... 翌日清晨。 李逍一大早便了起床,神清气爽。 昨天洗了个澡后,李逍便在这豪华大床上呼呼大睡,不知道多舒服。 床是梨花木的,木香闻起来舒服,带有催眠功效,被褥是丝绸包裹蚕丝的,质感跟自己原本家里,简直是天差地别。 “看来...并不是古代的生活苦,只是古代穷人生活苦罢了...” 屋内的丫鬟,见李逍起床,立刻端来洗漱用品。 洗脸还算正常,刷牙就...一言难尽。 “对了,牙刷似乎就是明朝明孝宗朱佑樘发明的,若是能与郡主成亲,有条件的话,也许我能提前弄出来?” 李逍突然这般想到。 刷完牙后,他便走出屋子。 王府内风景极好,空气清新,李逍在外面活动了一下身姿。 府内不少打扫卫生的仆人,偷偷的朝这边看过来。 面对这些异样的目光,李逍毫不在意,心里早就做好准备了。 不得不说李逍的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 昨晚李逍睡得不知道多香,熟不知上到朱棣,徐妙云、朱高炽、朱高煦等人,下到仆人们...整个王府都被他牵动了心弦。 这时,燕王次子朱高煦走了过来,挥手大声道: “李逍兄弟,锻炼着呢?巧了,走,一起去活动一下?” 第九章 练武吃瘪?原来他也有缺点 为了姐姐朱凝云的幸福,朱高煦这个当弟弟的,算是操碎了心。 他一大早就起了床,在李逍住的屋子外面晃悠。 他也不好打扰对方,等看到李逍出门后,便走去交谈。 “煦王子,早啊。” 李逍也笑着打了个招呼,道:“能与王子一同锻炼,在下求之不得。” 这个朱高煦可是熟人啊,李逍知道此人的未来。 汉王朱高煦,未来朱棣发动靖难之役的功臣之一,他几次冒着生命危险,挽救朱棣于险境。 可以这样说,没有朱高煦,可能朱棣也走不到最后。 朱棣曾几次拍着他的肩膀说:“世子多病,汝当勉之。” 可最后,皇位并没要落在他头上,心生不平,造反失败,被侄子朱瞻基用大鼎盖住焚烧而死,成为了黄焖鸡.... 历史上对朱高煦的评价是凶横、淫荒、狡黠、险狼、跋扈... “看来,史书都是后人所写,也不一定为真。” 李逍现在看他,并没有记载的那般,反而觉得很好相处。 而且,朱高煦看起来跟永安郡主关系极好,李逍自然是要好好与之相处的。 “走,去演武场跑两圈。” 朱高煦热情的挥手。 不多时。 两人便来到了王府之中一处小型演武场。 演武场差不多有足球场那么大,里面有跑马道,箭靶,武器架上摆满着各种武器和弓箭。 朱高煦和李逍两人,在跑道上跑了几圈。 几圈下来大汗淋漓,活络筋骨。 不过显然能看出来,李逍跟朱高煦的体格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对方都没怎么喘。 “可以啊李逍兄弟,看来平时没少锻炼。” 朱高煦又有些满意了,虽然不如自己,可比普通人强壮不少,至少比自己那個大哥朱高炽强上好几倍。 “王子过奖了,在下就是庄稼汉子,平日里种庄家,有两把力气,不过跟王子比起来,还是差远了。”李逍笑道。 穿越而来这具身体就挺健康,加上以种田为生的农民,体质不至于差到哪里去。 起码比上辈子加班累出来的身体强多了。 这点李逍还是很满意的。 “会射箭吗?”朱高煦问道。 “跑两圈还行...”李逍尴尬笑道:“射箭是真不会啊...” 朱高煦自己挑了一把四石弓,又挑了一把一石弓丢给了李逍。 “来,我教你。” “恭敬不如从命。” ... ... 演武场的东南面。 正好是永安阁,位于三楼便能清楚的看到演武场上的动静。 朱高煦邀请李逍来演武场,除了一个目的外,另外也是想给姐姐能看到李逍,多了解一下。 总不能带着见面吧,那多尴尬? “郡主,快来瞧瞧,那李逍公子跟着煦王子在演武场...” 发现动静后,张翠翠便拉着永安郡主来到了三楼。 朱凝云本不愿意,可耐不住张翠翠的劝说,再说这永安阁也没有别的侍女,没外人,索性也就去了。 来到三楼,刚好就看到朱高煦和李逍两人在演武场上跑步。 “郡主你瞧,这李逍公子的身体也格外好,居然能跟煦王子跑这么多圈....”张翠翠惊讶喊道。 要知道,这演武场一圈下来是五百步,五圈下来是两千五百步,普通人一口气根本跑不了那么久。 那朱高煦从小练武,吃的是上好精肉,细粮,磨炼身体。 别说五圈,就算十圈也不在话下。 而李逍也能一口气跑五圈,可以见的身体素质还是不错的。 在古代女子的心中,夫君身体是格外重要的,充满气血的男子更有魅力。 “看来这煦王子和李逍公子一见如故,说说笑笑的,我可听说别的人碰到煦王子都敬而远之呢。” “好像的确如此。” 朱凝云不由心中高兴。 朱高煦的秉性他是很清楚的,脾气暴躁,朋友不多,可一旦成为朋友,那是格外讲义气。 弟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愿意与李逍这样身份的人接触。 不过,从目前两人相处情景来看,高煦并没有伪装,他倒是真心和这个李逍相处。 不对啊....李逍是有些才气,可自己的弟弟是个粗人,不喜欢文绉绉的文人? 抱着疑惑之色,朱凝云继续看去。 看着看着,他不由噗嗤一声笑出来。 昨日一见,李逍在朱凝云的印象中,是一个农民,一个有趣的农民,喜好读书,有些才华的农民。 她贵为郡主,从小接触的都是达官显贵,这样阶层的普通人还是第一次遇到。 因而昨天李逍那一首诗,属实把他震撼到了。 都说人不可貌相,民间常常隐藏着这种不露相的高人。 甚至觉得,也许李逍文武双全呢... 不过现在李逍拉弓箭,那笨拙,吃瘪的样子....朱凝云反而欣慰许多。 经过那件事后,朱凝云的内心十分敏感,脆弱... 若是李逍处处透着好,朱凝云会有自行惭愧的感觉。 而李逍在射箭上吃瘪,就给她一种感觉,他是个普通人,也是跟我一样的人,也是会有缺点的... 十全十美的人会给人距离感,有缺点的普通人才容易平易相处,这是一种心理。 “我还以为这李逍在武艺上也会给人惊喜呢,想不到是不通武艺啊....”张翠翠嘟囔道。 朱凝云撇了她一眼,黛眉微蹙:“走了,走了,还看呢....昨天还说要服侍我一辈子,今天就盯着男人不撒眼...害不害臊。” “这不是看看未来的姑爷么...” “翠翠,讨打啊你...” “嘻嘻...郡主...再看一眼就走....” “罚你抄书...” “啊....郡主,奴婢错了...” ... ... 演武场。 正练习射箭的李逍,虎口都有些崩裂了。 这一石弓是演武场最弱的弓,都有六十多斤的力道。 没有练习拉弓力量和技巧训练,想要将箭矢顺利的射出去,那是真不容易。 “特么的...有点难啊!” 李逍甩了甩手,一不小心吐了一句国粹。 意识到自己失言了,李逍赶忙住口,看向朱高煦道:“见笑了见笑了。” “唉,无妨无妨。” 朱高煦毫不在意的摆摆手,道:“咱们男人之间说话,没必要文绉绉的,注意这注意那的,跟我大哥那样我不喜欢...” “李逍兄弟,你知道不,就是因为你刚跟我见面,就敢反驳我,伱是真的勇,我就喜欢你这个性子!” “有话直说,爽快。不像有些人,知道我的身份后,说话唯唯诺诺的,不痛快,没意思。” 朱高煦不喜读书,喜欢跟王府中一干武将厮混,还偷偷跟着他们去北方的草原打仗。 武将们都是糙汉子,张口闭口脏话就来了。 久而久之,朱高煦反而乐于跟这样的人打交道。 原来是这个缘故,看来自己还是阴差阳错博得了朱高煦的好感....李逍心中暗道。 “李逍兄弟,这骑马射箭并非一朝一夕就能练成的,慢慢来不用急,有机会我带你草原上打瓦剌,那才是男人干的事情。” 话毕,朱高煦话锋一转,说出目的: “走,今天,我带你去见识见识一个高人。” 第十章 姚广孝摸骨,半个皇帝命? “高人?” 李逍好奇问道:“什么高人?” “走,去了你就知道了,大师看人很准的。” 朱高煦哈哈一笑,坦诚说道: “实话跟你说吧,你的事情基本上妥了。” “我对我姐了解得很,昨日她说全凭父亲作主,就代表并不排斥你。” “今日不过是走个过场,给你看看生辰八字啥的。” 朱高煦这算是掏心窝的把话说出来。 大师那里看一看,没问题的话,父王几乎就会认定了这个女婿。 想到自己姐姐能找到这么一个有些才华,又有些老实,没有目的,只仰慕姐姐才华的男子,朱高煦心底还是蛮开心的。 不过...这话落在李逍耳朵里,就有些感觉不妙了。 虽说不相信封建迷信,但历史记载传的十分玄乎。 那些高人往往还真有些本事。 比如袁天罡的推背图,预测了唐朝后面重要事件; 刘伯温的烧饼歌,就暗中预测了大明未来的走向... 但现在明朝的刘伯温现在应该已经没了...还有什么高人.... 李逍脑海闪现出一個人的名字! 燕王谋臣, 黑衣妖僧姚广孝! 完犊子了....该不会发现我穿越者的身份吧?? 封建迷信不可信,横扫一切牛鬼蛇神.... 李逍在心中默默的安慰自己。 不多时。 朱高煦便领着李逍来到了姚广孝的住处。 这一处房屋,是专门招待贵客的,雕梁画栋,附近有花有草,显得各外清净。 入了屋,就看到一位穿着黑衣盘坐在大厅,面前摆着一幅围棋,正在自顾自的下棋。 “见过大师。”朱高煦拱手,又看向李逍,介绍道:“李逍兄弟,这位是庆寿寺主持,姚广孝姚大师。” “见过大师。” 李逍也跟着走了过去,尊敬一礼。 不愧是传说中的妖僧,这摆坐的逼格满满啊....李逍暗道。 姚广孝抬头瞧了一眼,指向茶台,道:“来了,坐吧。” 说着,他便转向茶台,用早煮好的山泉水开始煮茶。 姚广孝对茶道十分讲究,各种茶具应有尽有,步骤也极为繁琐,等了茶水三沸之后,浓郁的茶香飘散开来。 姚广孝将茶水,倒入精致的小茶盏中,端了过去。 “老衲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好东西招待阁外,这是自己平日在山上种的茶,来,请品。” 李逍赶忙微微躬身,双手端起茶盏。 茶盏底部竟有一朵白色莲花,花瓣重重叠起,栩栩如生,如立体的莲花一般。 这工艺...不得不说,古代人的智慧还真不可小觑。 这茶盏一看就是高档货,逼格满满! 吹了吹茶汤,李逍小尝一口,浓郁的香气直入心扉,这应该是红茶。 李逍当即夸赞道: “好茶,条索紧细,色泽乌润,这应该是红茶。” “此茶入口生津回甘、舌底鸣泉,香气醇厚、纯正。” “不单茶好,恐怕没有大师刚才的煮茶步骤,也无法煮出如此浓郁的香气。” “大师对茶道的造诣之高,令在下佩服至极。” 上一世李逍是做媒体的,曾经写过几篇关于茶广告的软文,多少还是能说一些。 朱高煦只喜欢喝酒,但也附和了一句:“好茶!香!” 闻言,姚广孝略显惊讶,道:“这是老衲闲来无事种的茶树,不值一提,真没想到李逍小兄弟对茶道也颇有见解。” 李逍笑道:“见解谈不上,就是我那同村的李夫子喜欢品茶,我便多了解了一些。” 姚广孝暗暗点头。 他知道李逍是农户的身份,世代务农,昨日便能张口作诗,今日表现来看,说话得体,还懂一些茶道。 通过一夫子就能学到这么多东西。 只能说,此人天生聪慧,只不过是生在了农户之家。 姚广孝是个奇人,通儒释道三教。 儒教宣扬有教无类。佛道讲究众生平等。 因此他看一个人是不在乎出身,只在乎是否有慧根的。 这李逍给他的第一印象,就是机敏灵活,是身有慧根之人。 这样的人虽然出身普通,但往往大有可为,遇到机会便可一跃成龙。 姚广孝的目光落在了李逍的手上,笑道: “小兄弟手掌厚实,肥沃,这样的手掌被有厚积薄发的福运相,听闻你二十有二,还未娶妻,看来是福运将至。” 一听这话,朱高煦也看向李逍的手,还真是肉肉的,“咦,还真是啊,这么说李逍兄弟还真跟我们朱家有缘分。” 说完,他又看向自己的手。 手大是大,但都是骨架,皮肤有上青筋暴起。 虽然看起来有力,但显得没什么肉。 跟李逍的手掌一比,的确是大不相同。 李逍手肉多,是厚积薄发之相,不知道我这个是什么.... 他看向姚广孝问道:“大师,帮我看看我这手,是个什么相?” 姚广孝笑而不语,并未正面回答:“煦王子皇室血脉,身份尊贵,天潢贵胄,老衲不敢妄言。” 朱高煦将手缩回,并未多说什么。 他知道这个老头不给皇室血脉看相算命,就算是自己父王让他看,姚广孝都不会看的。 姚广孝笑意连连,眯着眼睛看着李逍,发现从面相来看,也是福人天相。 虽然身份低下,倒是燕王府的良婿了。 他看向李逍,笑道:“老衲师从子阳真人,曾习得摸骨之术,可否伸出手来,让老衲摸骨断运,看看小兄弟的福运。” 看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这怕是燕王朱棣的意思吧....李逍点头:“那就有劳大师了。” 话毕,挽起袖子,将手伸了出去。 姚广孝也挽起袖子,右手抓住李逍的胳膊。 左手开始从李逍手骨处摸起,慢慢往下挪移,直到手掌,每一根手指... 姚广孝闭上了眼睛,不停地摸索,脑袋微微左摇右晃,像那么回事。 要不是知道此人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姚广孝,李逍绝对认为这是个老玻璃了。 摸骨差不多持续了一刻钟。 姚广孝的面色平静,从中看不出任何端倪,是好是坏... 但此时,姚广孝的心中,已经掀起惊涛骇浪,轩然大波!!! 因为姚广孝竟然摸出了一种不可思议的结果。 眼前的男子....的确是福人天相,福运连连... 更不可思议的是,姚广孝摸出了一道难以想象,不可言喻的命格! 这个年轻人,未来若干年后....竟然有半个皇帝命! 第十一章 朱棣大喜!选良辰吉日,成亲! 姚广孝面色平静如水。 但谁也想不到,此时他的内心有多么震撼! 这个年轻人,有半个皇帝命?? 是自己算错了? 念及至此,姚广孝又从上往下摸了一次。 再次确认,自己没有算错! 姚广孝的心底顿时泛起了疑惑。 他暗自平整呼吸,在心中捋一捋情况。 这个年轻人半個皇帝命没错的话.... 有两种可能。 一种是打下了大明的半边江山。 这显然不可能,如今的天下稳如泰山。 退一步说,就算天下乱了,还有二十四路藩王。 怎么也不可能轮到一个姓李的外姓人手中。 姚广孝很快排除了这一可能。 那么...就是另外一种可能了。 此人的未来,与某一人....共享江山! 成为异姓王! 他一个农户,如何能成为异姓王.... 如今这天下,谁人能有夺取天下的可能? 唯有燕王殿下!!! 姚广孝很快捋清了思路和步骤。 迎娶郡主,成为郡马。 跟随燕王殿下,起兵,造反,夺得天下! 当岳丈朱棣成为...圣上,立下汗马功劳的女婿,自然就成为异姓王!! 嘶..... 太震撼了!! 姚广孝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但很快他心中又欣喜若狂! 没错,姚广孝内心狂喜! 埋藏他内心深处,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个秘密,是姚广孝一生所追求的东西。 如果能够实现,死而无憾!! 那就是他想用毕生所学,实践一种无用之术:屠龙术! 说白了,就是造反! 那可是大逆不道,灭九族的行为。 可恰恰是姚广孝所追求的毕生事业! 朝闻道夕死可矣! 所以....当初跟随燕王殿下是对的,他是对的人! 姚广孝思绪已经飘到了九霄云外,开始琢磨造反的问题,不知不觉中,手掌多用了一分力。 “大师,大师....力有点大...” 李逍有些尴尬,这个光头捏着他的手不放,这是闹哪样啊? 姚广孝这才回过神来,赶忙将手缩回,双手合十道:“老衲失态了,属实是....小兄弟的命格太特殊了。” 闻言,李逍微微一征,心说不会真摸出一些不该摸出来的东西吧? 这个时代的人可是十分封建迷信的。 万一说自己是异类,搞不好会被烧死? 朱高煦也担忧问道:“大师,命格咋啦?” 姚广孝露出喜色:“好命格!福运绵延万里,这是有大福运之人啊!老衲还是第一次见鸿运如山一样的命格。而且这福运之浓厚,会给周边的人带来极大的鸿运!” 姚广孝算是明里暗里,云里暗里,竟说一些大实话了。 此人半个皇帝命,简直是带着燕王一家飞黄腾达,不是给周边人带来鸿运,又是什么? 燕王殿下公开招婿真是一步好棋,妙棋! 招来了贵人,招来了皇位! 姚广孝哈哈大笑,一脸吐出三个好字:“好!好!好啊!” 一是真情流露,二是顺水推舟,表明自己的态度。 这样一来,这女婿,朱棣定然是要定了! 而自己的屠龙术,也能得到施展... 而此时,朱高煦整个人懵了,大师平日十分淡薄,何曾见过如此失态? 李逍兄弟....是大福运之人? 会给周边的人带来极大的好运!! 自己是第一个与李逍结交之人,岂不是自己鸿运最大?? 我就说嘛,我朱高煦的眼光怎么会差呢? 我这看人的水平,没得说吧! 他看向李逍,拉着李逍的手,大喜道:“李逍兄弟...啊不,未来姐夫,我就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看你第一眼就有眼缘!” 此时的李逍也是处于懵逼状态。 没想到姚广孝对自己评价这么高? 这是发现了什么? 李逍有些不知所措了,尴尬笑道:“煦王子,那个....” 朱高煦立马打断,“未来姐夫,叫煦王子生分了,你比我大,又是未来的姐夫,叫我高煦就好。” 说着,他朝着姚广孝一礼:“大师,我先行告退。” 随后就匆匆忙忙拉着李逍离开。 朱高煦的心里藏不住事,眼下只想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家里所有人。 他先是将李逍带回原来的住处,“未来姐夫,你现在这里暂住,待会来找你,我先去报喜。” 说完,又看向仆人们,厉声道:“给我好好招待未来的姑爷,招待不周,我打断你们的腿。” 说完,就一溜烟的跑了。 啊这.... 李逍有些牙疼,这转变太过巨大,他一时间都有些反应不过来... 好在...事情似乎是妥了? .... .... 另外一边。 姚广孝的住处。 待朱高煦和李逍离开后,朱棣缓缓从后厅走了出来。 他心中自然是惊喜,不过也有一丝疑惑。 这姚广孝从这样评价一人...此人当真如此之贵? “大师,你刚才所言都是真的?”朱棣问道。 姚广孝双手合十,笃定道: “燕王殿下,出家人不打诳语。李逍福人天相,鸿运如山,殿下招婿算是找对人了,此人能为燕王府带来极大的好运。” 一听这话,朱棣哈哈大笑:“他娘的,这高煦还真是本王的好儿子,给本王招来这样一人,还能给全府带来好运!” 朱棣欣喜无比,本是想给女儿找一个贴心人陪伴他,不但找到了,还找到这么一个人,怎么能不开心呢? 想到最近自己的确有运气不济,处处触霉头。 他带着燕军三卫,孤身入漠北,为父皇和大哥肃清漠北,劝降乃儿不花两万兵马,换来的却是被父皇冷落。 朝中又不断有人弹劾自己,说自己坐镇边疆,拥兵自重,肆意妄为,要削他兵权。 朝廷不太平,封地也不太平。 多地灾荒,粮食欠收,想要调粮却阻碍重重。 如果这个女婿能够为他带来好运,简直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朱棣又问道:“对了,这个李逍,待我女儿如何?” 这点姚广孝倒是从摸骨摸到了,实话实说:“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好!大好!” 朱棣大喜,看向姚广孝道:“还请大师帮本王择一良辰吉日,举行大婚,昭告天下!” 姚广孝双十合十:“是,殿下。” ... ... 燕王府主殿。 朱高煦匆匆忙忙的走了进去,寻找朱棣的声音,走路带风,边走边大声道::“父王,父王...” 屋内,燕王妃徐妙云与世子朱高炽正在商谈,两人皆是微微一愣。 徐妙云看了过去,奇怪道:“高煦,什么事情这么着急?伱父王一大早就出门了。” “母妃,好事,大好事啊!” 人是朱高煦带进来选中的,他像是功臣般的抬头挺胸道: “咱家招婿,是真招来一乘龙快婿!整个燕王府都要鸿运当头啊!” 第十二章 燕王府的乘龙快婿! 乘龙快婿? 整个燕王府都要鸿运当头? 燕王妃惊喜站起来,朝着朱高煦走去,问道:“高煦,何出此言?” 她心中隐隐已经有些高兴。 既然高煦说出乘龙快婿,那大师给的评价定然是很高的。 自己的女儿凝云,一直是她心里头一块放不下的石头,一直牵动她的心。 如今这块石头,总算是要放下了。 可整个燕王府都要鸿运当头是怎么回事? 一旁的世子朱高炽也是面露喜色,几步走来,肚子上的肥肉上下摆动,“老二,快说说看。” 朱凝云同样是朱高炽的亲妹妹,他也时刻关注着妹妹的婚姻大事。 “老二,喝口水,别着急慢慢说。” 朱高炽端了杯茶给朱高煦,盯着他不放。 朱高煦喝了口茶,这才平缓了一下心情,激动道:“你们知道大师给李逍多大的评价吗?” “福运绵延万里,大福运之人!鸿运如山一样的命格。而且这福运之浓厚,会给周边的人,乃至燕王府带来极大的鸿运!” 朱高煦将姚广孝的评价,一字不落的阐述出来。 话音落下。 房间瞬间安静,落针可闻! 这可是姚广孝啊,认识姚广孝的人,谁不知道他有些鬼神莫测的本事,是能聆听天音之人! 大师竟然给出如此高的评价,可以说不是空穴来风! 这评价...也太夸张了? 福运之人也就罢了,居然还能给身边的人带来鸿运? 整个燕王府也会带来好运! 这简直就是吉祥物啊! 燕王妃高兴得无以复加,女儿嫁给这么一個人,简直是上天恩赐! 她脸上洋溢着笑容,闭上眼睛祈祷,感谢天赐良缘。 良久她看向朱高煦,欣慰道:“高煦,招婿一事由你操心,帮凝云把关,你这次算是立了大功了。” 因朱棣每次都偏袒、偏向次子朱高煦的缘故,徐妙云则每次都会偏袒世子朱高炽。 徐妙云认为,世子才是这未来一家的主心骨。 所以朱高煦很少能得到燕王妃徐妙云的夸赞和肯定。 这一句夸赞,让朱高煦感激涕零! 多少年了,母妃终于夸了我一次! 朱高炽也夸赞道:“老二,可以啊,幸亏有你咱家才能招到这样的女婿。” “分内之事,分内之事,哈哈...” 朱高煦哈哈笑着,心道这李逍果然能给他带来好运,恐怕父王的赏赐也不会少的! “对了,父王呢?” 朱高煦左顾右盼寻找身影,想把这一好消息告诉父王。 徐妙云小声道:“你父王还不知道啊,他想看看那个年轻人,定然又拉不开脸面,肯定是在那大师的内屋暗中打量...” 这么一说,朱高煦明白了,感情父王早就知道了啊。 “那行,母亲,我去把这好消息告诉大姐...” 朱高煦报完喜,又跑了,朝着永安阁跑去。 “慢点,哎,你这孩子...” 看着他远去的声音,徐妙云无奈摇了摇头。 这两个儿子,一个稳重,一个急躁,性格差太多了。 她看向朱高炽道:“伱父王定然已经决定亲事,这段时间,李逍在我们府内,好好照料,莫怠慢了人家。” 朱高炽拱手道:“是,母妃,凝云能找到属于她的幸福,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孩儿又怎会轻待呢?” 徐妙云点头。 心中楠楠道:“总算了却一桩心事了,希望这个李逍,能让凝云这孩子得到幸福....” ... ... 永安阁。 “姐,姐,妥了!!” 人未到声音就来了。 朱高煦快步进入永安阁,找到了永安郡主朱凝云。 “高煦,什么事这么急躁,什么妥了?” 朱凝云依旧是一幅斗笠白纱遮住面容。 “当然是你的婚事妥了,那个李逍啊,真不错!” 朱高煦大呼小叫。 朱凝云毕竟是未出嫁的少女,见弟弟大呼小叫的公开谈论她的婚事,没好气道:“高煦小点声,父亲还未开口,你是想让全府上下的人全部知道是么?” “嗨....全府上下估计现在也知道的差不多了。” 朱高煦大笑道:“你这婚事妥了!父王现在恐怕都在给你挑选良辰吉日了。” 朱凝云:“????” 她还不明白发生什么,这么快的么? 这才多久啊? 见朱凝云一脸疑惑,朱高煦嘿嘿笑道:“姐啊,这次弟弟真是给你挑了个好夫君,说吧姐,打算怎么感激弟弟我?” “赏你一套书籍,回去慢慢看吧!整天到处厮混,没个正行。” 见朱高煦嬉皮笑脸的,朱凝云拿出了杀手锏。 “赏我一套...” 朱高煦苦笑道:“姐,你就饶了我吧....对了,跟你说正事!” 接着,朱高煦又将刚才的言论重复了一遍。 听着听着,朱凝云的眼眸都瞪得大了一些。 福人天相,鸿运如山? 能给身边的人,乃至整个燕王府带来鸿运? 这下连朱凝云都蒙了,大师居然给出这样的评价? 良久,朱凝云都回不过神来... 这也.... 朱高煦哈哈一笑,一拍手,道:“姐,你就说弟弟这事干的漂不漂亮?我就觉得李逍一见如故,感情这都是上天的旨意啊。” 这样堂而广之的谈论婚事,朱凝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你是说...父王答应了?” “这还用想么?必然是认定了这门亲事。” 朱高煦肯定道:“姐,你就等着嫁人吧。” 朱凝云:“.....” 这样一来,怕是整个府邸都要轰动吧? 朱凝云也没想到这个突然出现的人,会引起轩然大波....难道真的是上天所赐? “我都没打算嫁人呢...” 朱凝云心中还是有些许期盼的,毕竟这个李逍面相平易近人,还有些英俊,有些才华.... 她本来打算就这样安安静静的嫁给一个人,不管过得好不好,都不在让家人为她操心。 如今闹出这么一出,她都有些怪不好意思的。 这都哪跟哪啊... 弄得人尽皆知,皆大欢喜了? 也就是说....嫁给他,还能给燕王府带来好运... 古代女子三从四德,朱凝云还是心中还是腼腆委婉的。 她不由在心中,给自己下了个台阶。 ....这些年来,也没为家里做些什么.... 如果自己嫁给这个人,能为了家人带来好运吧,那也算为家族出一份力吧.... 嗯,就是这样.... “姐,就这么定了呗...一切都是天意啊。” 朱高煦在一旁,期盼的看着。 “既然...一切都是天意...我都听家里安排。” 朱凝云微微颔首。 “妥了!” 朱高煦高兴的一拍手,招呼都没打,一溜烟的跑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看着朱高煦欣喜若狂,离去的背影,朱凝云笑着摇了摇头。 本打算一辈子一个人过,可.... 既然家里人都希望自己幸福,就算做做样子,也要做给他们看,不能让他们再为自己操心了。 朱凝云来到了窗台,看着远方的的风景。 春季的暖阳照耀在一湖绿水上,鸳鸯成双成对在湖水划过... 她的脑海里,不由回想昨日见过的那个男子的容貌。 他....会对我好么.... 第十三章 这规矩,能破一破么? “真是好运,姚广孝真是给我帮了个大忙!” “这姚广孝摸骨,究竟摸到了什么东西?” 李逍背躺在大床上,回想这几日发生的事情。 自从被姚广孝摸骨以后,服侍他的下人看他的眼神都变了。 而自己在这燕王府,可以说是畅通无阻,想去哪就去哪。 穿越之前,李逍看的赘婿小说可不少,那情节... 想想就酸爽! 赘婿入府,就是被全府的人瞧不起的存在,就连下人都要白两眼,背地里吐口唾沫,tui,废物! 自己这农户嫁给郡主,不是小说中妥妥的赘婿身份么? 可实际上,所有人对自己都恭恭敬敬,甚至还主动贴上来示好。 朱高煦就不说了,整天往这里跑。 带他参观燕王府,把城里最好的裁缝铺的裁缝叫来给他量身定制衣物,教他练武,忙里忙外的,怪不好意思的... 世子朱高炽和燕王三子朱高燧,也时不时的过来嘘寒问暖。 燕王妃徐妙云也时不时差人送吃的,穿的,用的... 这是什么待遇? 感觉整个燕王府的人都在捧着自己... 也就是说...我现在能软饭硬吃了? “不行,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 “我李逍牙口不好,吃不下软饭,绝不当赘婿!” 李逍心中已有决断,自己是有系统的人,怎么真当赘婿呢? 等待时机成熟,自己要独自开府! “接下来的目标就是攻略永安郡主了...” “并不是说成亲了,就万事大吉。” “我必须要永安郡主朱凝云真正的爱上我,这样才能产生甜蜜积分。” 李逍起身,来到书桌前,开始在纸上打草稿,写写画画。 毛笔沾上墨水,画圈.... 这是李逍思考问题的习惯,能放松身心。 攻略永安郡主,产生甜蜜积分。 也就是要谈恋爱了。 可这是古代啊,古代似乎没有谈恋爱一说? 古代的习俗都是父母定好了就成亲。 哪怕入洞房之前,夫妻双方可能都没见过对方。 顶多是成亲之前,看一眼画像... 画像....可想而知,那是人画的。 未来的照片都能骗人,画像那能靠谱么? 所以古代的人往往成亲后,少数人有惊喜,大部分人会失望。 所以才会有三妻四妾的存在.... 所以说,我现在就不能按照古代人的思路去想事情。 谈恋爱,还得看我这个穿越者! 结婚前,必须见面。 必须先恋爱! 再说了... 以我现在在燕王府的这個地位.... 应该没人会阻拦我吧? 捋清楚思路后,李逍接着往下想。 男女之间第一次见面,应该注意什么呢? 第一次见面,不能聊得太深入,适可而止,聊聊兴趣爱好...应该就差不多了! 那么问题来了... 以什么由头来约郡主呢? 女子第一次被约,肯定会有不好意思的心理。 那么,就不能是以恋爱为由头,必须要放下她的戒备...给她一个不好拒绝,心里能给自己下台阶的理由。 有了! 李逍灵机一动! 郡主不是喜好诗词,喜好读书么,我请她给我补习...啊不,是指点不懂之处,她就不好拒绝了。 没错,只是帮忙指点一下书籍上的不懂之处! 她没有理由拒绝啊? 然后,把她请到我这里来.... 等她指点我完后,我便开口...留她吃饭.... 再亲自为她下厨,做几个拿手小菜.... 我一个农民,下下厨不过分吧? 李逍一拍手,完美! 我真特么是个泡妞高手啊! 说干就干。 李逍先是在这屋内找了一本书,尼玛全是文言文,看的是真累,我全不懂..... 当然了,不能露怯。 李逍用笔点了一处,等下要问的文章。 对,就是这一篇文章不懂... 接着,李逍又吩咐下人,准备好他说的食材,切好,备着。 做的好不好吃不重要,重要的是心意! 做完这些后。 李逍整理了一下容貌,又缕了一遍思路。 确定没问题后,便出门了。 刚一出门。 李逍就碰到前来找他的朱高煦。 朱高煦扬手,热情打招呼道:“未来姐夫,巧了,准备去哪?我给你带路。” 李逍笑道:“那个....我准备去找你姐。” 朱高煦:“????” 嗯? 成亲之前是能见面的吗?? 这下把朱高煦也搞蒙了。 这是一种深入骨髓的习俗,几千年来如此。 男女双方成亲前,是不见面的。 首先是古代对女子的贞洁特别的在意,而且古代的女子都特别的保守。 另外一种说法是结婚之前见面的话,不吉利。 朱高煦只好强颜欢笑道: “未来姐夫,你是不是搞错了。” “按照规矩,成亲之前是不能见面的啊...” “我先前给你见面,也只是让你见见假冒的侍女,那是考验,不作数的。” 李逍摊了摊手道:“你都喊我未来姐夫了,我见见我未来媳妇,有问题吗?” “这么一说...倒是没问题。” 朱高煦越想越不对劲:“可...我大哥成亲的时候,也没见过新娘啊。” “咳咳...” 李逍清了清嗓子,仰头道:“这规矩...能破一破么?听说我鸿运当头,应该没事吧?” 对啊。 李逍不是一般人,他可是鸿运如山! 那这规矩,对他就不顶用了。 他突然想到自己父王当年.... “父王当年被圣上下旨赐婚,就跑去母妃家退婚去了,就见过面,现在不也好好的么!” “规矩,就是用来打破的!” 朱高煦大笑道:“未来姐夫,去吧,我支持伱!不过...你去找我姐干嘛?” “有一处文章不懂,求而不解,心痒难耐,想请你姐指点一下我。”李逍解释道。 “原来是这样。” 朱高煦瞬间懂了。 未来姐夫果然喜好读书,真是对我姐的才华仰慕啊! “那我就不耽搁你的好事了...未来姐夫,那个...我先走了!” “对了,我帮你屏退这一路上的下人。” “没人知道这事,你就安心去吧。” 朱高煦为了姐姐的幸福,立马转身去扫除障碍去了。 果然。 接下来李逍朝着永安阁走去,一路上一个人都没有。 这样确实方便了好多,等下请来郡主,也不会有什么流言蜚语了。 真是好弟弟啊! 有事是真帮忙! 第十四章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这样。 李逍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了永安阁,自己未来媳妇的住处。 永安阁的大门紧闭,看样子平日里应该是出门极少。 “咚咚咚——” 李逍走向前去,敲了敲屋门。 “咯吱”一声,房门打开。 开门的是一个戴着白色面纱的侍女,正是那天冒充郡主的张翠翠。 “你怎么来了?”张翠翠显然有些惊讶。 “那个...我是来求见郡主的。”李逍露出和善的表情。 张翠翠伸出头来,左看右看,看到附近没人之后,才小声道:“李公子,您还未举办大婚呢,双方...是不能见面的。” 李逍道:“我是有事相求。” 张翠翠道:“啥事?” 李逍诚恳道:“我最近在钻研《论语》,可我学问有限,有很多不解之处,思来想去,只有向郡主请教了。” “这....” 张翠翠其实还是挺喜欢李逍的,又听说跟他靠近有好运,自然亲近了许多。 她想了想道:“你等着,我去跟郡主通报一声。” 说完,将门又关上了。 张翠翠蹬蹬蹬的上了楼,朱凝云正在写字,她轻手轻脚过去问道:“郡主,有人求见。” “不见,翠翠,不是跟你说过了么,除了家人,我都不见的。” 朱凝云继续书写,并未抬头停下手中的笔。 若是家人,翠翠应该就直接放进来了。 只有外人才会通报。 张翠翠轻声道:“郡主,是你家人。” 朱凝云有些疑惑,道:“那你怎么不请进来?” 张翠翠道:“这个家人有些特殊,现在还不是家人?” 她停下手中的毛笔,看向张翠翠,问道:“什么?” 张翠翠咯咯笑道:“是你未来的夫君....李逍公子。” 她说的没毛病,的确是家人,但暂时还不是家人。 啊这... 朱凝云显然没做好什么心理准备。 未来的夫君突然造访,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 她脸都红了,看到张翠翠道:“好伱個翠翠,话不一口气说完,成心拿我打趣。” 张翠翠求饶道:“郡主我错了...现在人就在外面等着呢,是见还是不见啊。” 朱凝云是个十分传统的女子,摇头道:“成亲之前,怎么能见面呢?你下去回绝他吧。” 张翠翠道:“他说是有篇文章不懂,让你帮忙指点指点。” 真是为了我的才华而来呢....朱凝云虽然心中有些小窃喜,不过还是故作强硬道:“那也不行,请他回吧,待成亲之后指点也不迟。” 这几日,父王和母妃,都来找过自己。 家中已经商议过,认定了这门亲事。 也就是说未来的夫君,就是李逍公子了。 这几日,朱凝云的心情也逐日渐好,慢慢接受了自己要成亲的事实。 当然了,规矩还是规矩,不能打破的。 再说真的现在就见面,朱凝云有些不好意思.... “是。” 张翠翠微微一礼,便又下了楼去。 楼下。 李逍等了许久,门终于又开了。 “我家郡主说请回吧,成亲之前不宜见面,等成亲之后再指点不尺。”张翠翠回绝道。 “那个,你家郡主....作何反应?小声告诉我不要紧...” 李逍笑着说道,说着从口袋偷偷摸出了两粒金豆子递了过去。 正所谓要想搞定一个女人,必须先搞定她身边的闺蜜。 这些天,李逍也打听到一些情况。 永安郡主三年来不外出,不见人。 只有一个侍女跟她关系靠近,就是这个张翠翠了。 用现代的话来说,这张翠翠就是自己未来媳妇的闺中密友,俗称闺蜜。 搞好关系,准没错,说不定能说说好话。 至于这金豆豆.... 是朱高煦硬要塞给他一把,不要都不行,给了就跑。 他还说了,这金豆豆打点给下人,开心不得了,绝对好使。 李逍也是无奈收了一把金豆豆.... 收到金豆豆的张翠翠,果然十分开心。 当然了,她作为郡主的唯一贴身侍女,平日里也收到不少赏赐。 主要是,她也觉得李逍不错,为郡主高兴。 张翠翠将金豆子收入囊中,小声道:“那个,我能看出来,郡主还是有些开心的,不过成亲之前的确不能见面,郡主也不好违背。” “是这样啊...” 李逍喜上眉梢,看来郡主当日对自己的印象还不错。 起码没有反感,这很有利。 李逍最担心的就是郡主毁容后,已经万念俱灰,心如铁石。 是因为家里的压力,必须要择一人而嫁,才会嫁人。 这样的话,那就难办了,很难让她爱上自己。 现在看来,自己的顾虑是多余的。 追女孩嘛....最重要的是死皮赖脸...啊不,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就是一块石头,我也给你化开! 想到这,李逍看向张翠翠道:“你回去告诉郡主,他若是不见我,我就一直在这等着,直到她见我为止。” “啊...你这....” 张翠翠有些惊讶,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执着的人,同时,心中却也浮现出一丝羡慕... “帮忙原话告诉郡主就好。”李逍笑道。 “那好...” 张翠翠只好又关上门,朝着楼上走去。 “郡主,那李逍公子说,你若是不答应帮他指点,他就一直在楼下等着,直到你下来为止。” 张翠翠看向朱凝云道。 “这....这不是无赖么...怎么跟高煦一样。” 朱凝云如此说道。 不过女人都是口是心非,听到这话,她也不知道为何,心里莫名有些开心,又有些慌乱... “我觉得这叫真诚,这样的男人多难得啊。” 收了金豆豆,张翠翠也不知不觉的帮李逍说好话。 “就你话多。”朱凝云啐了一口。 “那...郡主是见还是不见啊?” “不见,让他等着吧。” 朱凝云一介女子,自然是抹不开脸面,她倒要看看这个未来夫君能等多久... 就如此。 李逍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时间。 旭日东升的时候,他就在这里。 太阳快落山了,他还在。 虽说周边的下人都被朱高煦给屏退了,但渐渐的这件事情还是传了出去。 很快,燕王朱棣那边就得到了消息。 这个未来女婿,在自己闺女门口,不吃不喝,等了一天.... 第十五章 复读机朱高燧:大姐不出来,我就陪你等! 燕王府,主屋。 忙碌了一天的朱棣回到府中。 一家人在府中吃着晚饭,正商谈良辰吉日,以及筹办婚礼的事情。 随后,朱棣就就听到下人传来关于李逍的消息。 饭桌上,朱棣好奇道:“听说...这个李逍...在永安阁门前等了一天?” 朱高煦点点头:“是啊爹,我早上就知道这件事,不过没想到姐姐不肯见他,这李逍真就等了一天。” 闻言,朱棣回想到那天。 他跟姚广孝打听闺女婚姻情况,姚广孝说: 相濡以沫,白头偕老! 加上今天发生的事情,朱棣不由会心一笑: “想不到还是个情种,这样本王倒是放心了,不过这凝云也是...人家等一天了,也不说请进去坐坐。” 一旁的徐妙云道:“女儿不见也是对的,成亲之前双方是不得见面.....” 说完,她微微一愣,看向朱棣...回想起来自己成亲前,这朱棣来她家里退婚的事情。 往事浮现,不由柳眉倒竖。 “吃饭,哈哈,吃饭。” 朱棣自然是知道夫人想起了什么,赶忙打着哈哈。 一旁的朱高煦哪壶不开提哪壶,道:“见一见也没什么啊,当初父王成亲前,不也跟母妃见过面了么,听说还差点打起来了...” 此言一出。 整个饭桌的人顿时都沉默了。 只能听到朱高炽扒饭的声音。 朱高炽倒是聪明,就硬吃饭,装傻充愣什么都听不到... 朱高炽的夫人张氏,赶忙用肘子推了推埋头造饭的朱大胖。 这时候,该世子表现表现了,说说话,缓解尴尬。 “今天这鸡腿真好吃,香...大家开动啊,愣着干么?” 朱高炽吃的满嘴流油,抬头招呼了一声,说完又埋头造饭。 一旁的张氏看的牙痒痒的,这货真是半天蹦不出一個屁来。 “咳咳咳....” 突然,徐妙云咳嗽了几声,赶忙捂嘴,又咳得厉害。 朱棣赶忙凑过去,亲亲拍着她的背,亲切道:“王妃,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北平的庸医不行,过几日我向父皇请旨,派京城的御医来。” 朱棣就藩后,一家人便从南京搬来北平城。 南方和北方的温度环境相差很大,徐妙云一时间没有适应,便落下了个咳嗽的毛病,时好时坏。 请了大夫看了许多次也不见好。 好在只是咳嗽,身体倒是无大碍。 “王妃...还能吃饭么?” 朱棣亲切的拍着徐妙云的后背。 徐妙云盯了他一眼,起身道:“饱了。” 朱棣赶忙起身跟随:“我陪夫人...” 说着,搀扶着徐妙云准备离开。 朱高煦道:“爹,不吃了么?” 朱棣没好气道:“饱了。” 朱高煦追问道:“那大姐能不能见李逍啊?” 他对这事,挺上心的。 朱棣瞪了他一眼:“能不能见,你不知道么?” 说完就走。 生怕这小子乱说,又让徐妙云回想起成亲前那件事。 朱棣曾经退过徐妙云的婚,后来才知道,徐妙云是他的真爱,因此是谈这事就色变... “我知道么...??” 朱高煦后知后觉:“懂了!能见面的,爹就见过!” 想到这,他放下筷子,朝着永安阁跑去。 跟屁虫朱高燧赶忙也跟了过去:“二哥,等等我...” 转眼,一家人都散了。 “咦?大家都走了?” 朱高炽看着桌上的菜:“一桌子菜可就都归我了啊。” 张氏白了他一眼:“吃吃吃,就知道吃,吃不死你....” 朱高炽乐呵呵的笑着,一边夹筷子一边道: “唯有美食不可辜负啊!” ... ... 永安阁。 李逍依旧执着的站着,足足等了一天。 夕阳只剩下了半个余辉。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逝,即将入夜。 “郡主,那李逍不吃不喝等了一天了。” 张翠翠瞧了瞧楼下一直等待的李逍,道:“这样下去,可是要坏身体的,要不...郡主就见见他?” 有一个男子为她等了一天。 朱凝云心中又窃喜,又有些过意不去。 她问道:“那李逍,当真等了一天,没离开过?” 张翠翠点头道:“可不是呢,我都看了一天了,他哪也没去,就一直在外面等着,都没吃过饭,怕是饿坏了吧。” 不能让人家一直等下去....朱凝云赶忙道:“你快去将人请进来,下碗热面条给他垫垫肚子。” “好嘞。” 张翠翠欣喜。 然而。 就在这时。 一句响亮的嗓音炸响。 声音中气十足,怕是能传很远! “姐!你就见见李逍吧,人家等了一天,饿坏了!” 这是朱高煦的声音,浑厚洪亮。 很快,像是回音,再次传来一道声音: “姐!你就见见李逍吧,人家等了一天,饿坏了!” 这是燕王三子,朱高燧的声音,尖锐一些。 跟复读机一样,他将朱高煦的话,重复了一遍。 朱高燧在家排行老三,今年才十二岁,他喜欢跟着朱高煦厮混,俨然一个小跟屁虫。 “姐!父王说了,可以见面!” 朱高煦又大喊道。 “姐!父王说了,可以见面!” 朱高燧再次重复。 这两兄弟的嗓门都大,怕是整个燕王府都能听到了。 张翠翠顿时愣住了,小声道:“郡主,还请人家进来么...” 朱凝云无奈:“暂时先别请进来,等等吧...” 张翠翠:“嗯....” 楼下。 李逍无语,自己等的好好的。 天黑了,等了一整天,结果.... 原本,他这么等,女人是心软的,绝对会软下心来,让他进去。 不出意外的话,差不多在天黑前就有戏。 可还是出意外了。 朱高煦和朱高燧这两兄弟一喊,怕是全府上下都听到了。 这时候,还未出嫁的郡主就会有顾忌,拉不开脸面... “高煦、高遂啊,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 李逍苦笑道:“就让我一个人在这默默的等吧,伱们先回去休息。” 朱高煦拍拍胸脯,道:“那不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姐不出来,我陪你等!” 朱高燧也拍拍胸脯,摸了摸鼻涕道:“那不行,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姐不出来,我陪你等!” 李逍:“.....” …… (ps:还喜欢本书的话,求点月票,推荐票,谢谢读者老爷了) 第十六章 绑定!系统激活!李逍乐麻了! 李逍那个暴汗啊! 这兄弟两,真不错! 难怪未来,连造反都搞在一起.... 李逍把朱高煦拉到一边,小声道:“说实话,你在这里,你姐也不好意思出来啊...” 朱高煦想了想,好像的确是这么回事。 自己的姐姐三年都没怎么见人,突然见一个外人,还是未来的夫君,的确是不好意思... “好像...是这么个回事...” 朱高煦想明白了,拉着朱高燧:“那行,我们就先走了。” 朱高燧:“那行,我们就先走了。” 两人在李逍的劝说下,终于是走了。 李逍松了一口气。 他看着房门紧闭的永安阁,心中思忖,是接着等...还是回家? 特么的,是真顶不住了,饿的头昏。 又等了一個时辰,这下天真的黑了。 “第一次见面,的确不宜在天黑。” “有些不合适了...毕竟是郡主...” 李逍有些蛋疼,准备离开。 就在李逍打算离开的时候,房门咯吱一声打开。 张翠翠端着一碗面从里面走来。 “快吃碗面条吧,不要饿坏了。” 李逍急忙问道:“那个...郡主愿意见我了?” 张翠翠嘻嘻笑道:“把这面吃完,我就告诉你。” 呃....好吧... 李逍接过面条,三下五除二就给干光了。 没办法,是真饿啊! 张翠翠笑着说:“好吃吗?” 李逍把面汤都喝的一干二净,摸了摸嘴上的油:“好吃!” 鸡蛋瘦肉面,的确很好吃。 张翠翠又道:“这是郡主亲自去为你下得厨。” 因为永安阁只有一个侍女,朱凝云偶尔也会下下厨,权当解闷,反正也没有外人能看到。 “难怪味道这么好!” 一听这话,李逍把碗上最后一根面都夹进了嘴巴。 张翠翠将空碗拿了回来,“郡主说,天色已晚,明日再来。” 说完,便回了屋内,关了门。 “果然,有戏!” 李逍心中暗喜。 一个女人为男人下厨,这代表着什么? 意味着对方已经有些在意他了。 李逍回味刚才面的味道,真可以... 而且,身份高贵的郡主,愿意下厨做饭... 估计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她希望过平淡,普通人夫妻的那种生活... “看来,今日的举动是对的。” “而且,这个郡主也很合乎我的择偶标准。” “散发着传统中华女性的魅力...未来这样的女子,可是很少了...” 李逍满意的点点头,看了永安阁一眼,旋即转身离开。 很快,身影消失在夜色当中。 ... 永安阁三楼,窗台。 永安郡主朱凝云问道:“他走了么?” 表面上装作不在乎,其实内心比谁都紧张....张翠翠将头从窗台缩了回来,嘻嘻道:“走啦,走啦,走之前还瞧了一眼,恋恋不舍呢...” 朱凝云微微颔首,又拉着张翠翠来衣物间,问道:“你说我明天穿什么衣服与他见面好?” 张翠翠挑了一件淡肉红撒花褙子,问道:“郡主,这件吧?” 朱凝云看了看颜色,摇摇头道:“太粉了,会不会显得有些妩媚?” 张翠翠又挑了一件水绿绣金蓝缎领褙子,“这件咋样?” 朱凝云思虑一番,又摇头:“绣了金边,显得太端庄贵重了。” 张翠翠又选了一套石青刻丝灰绒披风。 “不行,显得有距离感...” “那这件...” “这件太...” “.....” 夜晚。 用花瓣沐浴后,散发着淡淡花香的朱凝云裹在被窝里,看着天花板发呆。 一想到明日见面,朱凝云不由微微紧张起来,睡不着了。 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可发现还是睡不着。 我怎么会这样呢... 我可是大明朝的郡主呀,燕王朱棣的长女。 而他只是农户。 该紧张的...应该是他吧.... 该睡不着觉的,应该是他吧... .... .... 另外一边。 李逍一夜呼呼大睡,睡得格外香甜。 第二天一大早。 李逍起了床,洗漱了一番,整理了一下仪表便出门了。 来到永安阁楼下,李逍再次敲门。 “李逍公子,早啊,我就去通报。” “好嘞。” 张翠翠开了门,这次门没关上,她便直接蹬蹬蹬的上楼。 想到马上就要见到自己未来的媳妇,李逍突然也有些微微紧张起来... 看来每个时代的女子,出门都会耽搁一会。 差不多等了一刻钟。 李逍透过大门,就看到从楼梯处,娉娉婷婷走下来一位身材妙曼的女子。 正是永安郡主朱凝云。 她一袭烟青儒裙,袖口上净是花纹交杂着。 稀薄的丝线中却绣着慢慢的樱花郁郁而绽,雅致却不失烟火之气。 虽然朱凝云头上戴着斗笠白色面纱遮住了容颜,仅从衣着和走路的步伐,便能感到其气质,古典美女的气息。 李逍不由有些看呆了。 这时,耳边出现悦耳的声音。 【当前女子姓名:朱凝云,十八岁。当前身份:永安郡主—燕王朱棣长女;当前身份倍率:50倍。】 【是否与其绑定?(注:绑定后系统激活,且无法更换。)】 “绑定!” 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李逍这次没有任何犹豫,心中对系统暗道。 【叮!绑定成功!】 悦耳的声音响起,这么长时间,系统可算是激活了。 【甜蜜恋爱系统正式激活,永久唯一绑定者:朱凝云。当前甜蜜积分倍率:50倍。】 【新手大礼包正在赠送中....】 【新手大礼包:全属性点+3;999K黄金‘真情永久情侣戒指’一对(戒指已自动雕刻彼此姓名);获得永久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绑定者在你眼中和感知中,永远是风华正茂的容颜);】 【叮!全属性点已自动加点。】 【叮!999K纯金‘真情永久情侣戒指’已存入系统仓库,可随时提取。】 【叮!情人眼里出西施buff,已自动生效!】 【奖励发放完毕,祝伱们琴瑟和鸣,幸福一生!】 嘶.... 李逍在心底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这奖励...也太丰厚了!!! 特别是最后一个buff,太给力了! 与此同时,全身都起了一股暖流。 身体的气血、体力、灵活度、脑海清晰....都提升不少,这是增加属性点的结果。 “李逍公子,听说你读书,文章上有些不解之处,要我帮忙给你看下,是吗?” 朱凝云出声,声音清脆动听,如黄玲鸟一般悦耳。 “郡主气质出尘,初次见面刚才是在下失礼了。” 李逍回过神来,赶忙微微一躬。 旋即,他深情的看向了朱凝云,这个将要伴随自己一生的妻子。 他的心中....已经乐麻了.... 第十七章 自古套路得人心,唯有真诚最动人! 最是真诚动人心! 李逍的真诚目光投射过来,让朱凝云心中的担忧和戒备又放下许多。 “李逍公子,不知是那篇文章不懂?” 朱凝云温和道:“小女才疏学浅,不一定能够给与你指点的。” “郡主谦虚了。” 李逍赶忙躬手道:“在下只是农户,虽喜读书,但书籍涉及甚少,远不如郡主。” “郡主之才指点一二,对在下都是莫大的提升和荣幸。” “书籍在眼下在下的住处,若是郡主不嫌弃,还请移步...” 一次见面,大家都相敬如宾。 说话十分得体,生怕有不到之处。 这也是情侣之间的常态了。 “那...李逍公子,请带路吧。” 朱凝云轻声道。 “请。” 李逍绅士般的示意。 不得不说,李逍的平易近人的面相,加上刚才温柔的对话,都让人心中舒坦,没有芥蒂。 “嗯。” 朱凝云轻声呢咛,随后走出永安阁。 一路上,李逍又找了些话题。 随便谈谈今日的天气,府内的风景之类的。 主要是放松气氛,拉近距离。 虽然两人的婚事已定,但这还是第一次见面。 李逍心中也美滋滋的,有些欢喜。 这个是郡主啊,燕王朱棣的长女! 人又传统,身材和相貌都是举世无双。 而且,李逍能感觉到,朱凝云是一个善良的姑娘。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这就话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李逍是真的赞同这句话。 在几百年后的未来,网上的无数网红,都是很漂亮。 可关了抖音,根本分不出来谁是谁。 也不知道他们美丽的容貌后,内心是否如相貌一样美丽呢? 朱凝云这样又传统,又有才华内涵,又善良的好姑娘。 自己绝不能辜负她! 虽然在外人眼里,郡主容貌尽毁。 可李逍有buff啊,能永远看到最美丽一面的朱凝云。 乐麻了好么? 而且,自己有系统! 指不定某一天,就刷新出来灵丹妙药,能真正帮她恢复容貌。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8,当前好感度:58;(当好感度达到99,意味着绑定者与你,产生了至死不渝的爱情。将获得超级情侣大礼包一份。当好感度达到100,将获得终极情侣大礼包一份)】 【叮!你与朱凝云闲聊融洽,获得甜蜜积分:1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分。】 “闲聊都有分?” 李逍正与朱凝云聊着最近的天气情况。 突然眼前透明面板传来消息。 “看来之前做的还不错,凝云对我的好感,已经有58了!” “还有这五十倍的暴击,果然恐怖!” “可怜的10分,一下子就变成了500分!” “还好之前没有退而求次,娶一个村里姑娘...” 李逍心里美滋滋的。 一路上。 李逍尝试和朱凝云聊天,对方也是有所回应。 倒是周边的下人们,远远的惊讶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永安郡主竟然跟一個男子,同路而行? 多少年没见过的新鲜事了! 在他们的印象中,永安郡主几乎都不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这可是个爆炸新闻啊。 不过很快就有人搞清楚了,一同走路的是燕王未来女婿。 那个能给燕王府带来好运的男人? 哦,那没事了... 不多时。 李逍就带着朱凝云来到自己的住处。 其实,还是燕王府的地盘人家的房子,算是借花献佛吧。 “郡主,要不咱们去书房?我那书籍在书房放着。” “好。”朱凝云欣然点头。 在李逍的指引下,带着朱凝云来到了书房。 自古套路得人心,唯有真诚最动人! 李逍还是设计了一些套路的。 若是直接邀请郡主来这里,还去书房,怕是被人误会。 成亲之前,郡主也绝不会来的。 可李逍的理由是,来看书,来指点我。 这就不一样了,这是个正当理由。 郡主对李逍有一些好感的情况下,没理由拒绝。 来到书房,李逍将一本《论语》拿了出来,故作愁容道:“这书...太难了,很多地方我都不懂,还请郡主指教。” 说着,李逍又搬来两把椅子:“请坐。” 朱凝云微微点头,随后坐下,李逍也趁机坐了下来。 “郡主,我在门口守着,就不打扰你们了。” 一旁的丫鬟张翠翠很是懂事,立马溜了出去,朱凝心想喊都来不及。 张翠翠还把书房的门给带上了... 李逍在心里默默的给她点了个赞。 这事办的漂亮,回头再赏赐你金豆豆! 这丫头...回去好好说说她...朱凝云心道。 突然独处一室,她又有些紧张了.. 不过李逍不会让这紧张的情绪蔓延下去。 赶忙将论语打开,指向了其中一篇文章,道:“这篇文章,我不是很懂。” 这叫注意力转移法。 朱凝心目光落下,看了一看,这是《论语·学而篇》。 纸张上写的: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 子曰:.....】 整篇文章,洋洋洒洒六百余字。 朱凝云早就看过此书,便从头开始认真讲解。 她指向书中的字,十分认真的开始讲解: “李逍公子,伱看,这句话的意思是...学后经常用所学的知识经常温习,不是很愉快吗....有志同道合的人从远方来....” 李逍假装认真的听着...其实心思在想一些其他的东西.... 他注意到,朱凝云的手背上的皮肤如羊脂玉一般娇嫩。 芊芊细指,如柔荑妙曼.... 也就是说,在buff的加持下,朱凝云所有的一切,恐怕连皮肤触感,在他的感官中,都是风华正茂的状态。 李逍已经开始有些期待看到,她那被斗笠白纱遮挡下的容颜了。 “李逍公子...” 朱凝云突然意识到对方似乎在看她的手,急忙将手缩了回去。 面容可以遮挡,可手无法遮挡。 她的手不好看,已经被火焰烫伤了... 而李逍的目光已经悄然落在了书上,仿佛并没有注意到她的手。 虽然想告诉她,自己不在乎她的容貌,能接纳他的一切。 但李逍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才第一次见面,不宜谈论对方最介意的东西,能跟自己走到这里,怕是凝云已经用尽勇气了。 以后有的是机会! 李逍赶忙转变话题,脸上带着亲和笑容:“太感激了,郡主这么一说,受益匪浅,我差点就理解错了书上的意思啊!幸好幸好!” 李逍拍了拍胸脯,故作后怕的说道。 “你...” 朱凝云疑惑道:“你理解成了什么?” 李逍尴尬一笑,指向其中一句: “还好你给我讲解,差点理解错了。” “比如这句,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我一开始还以为是说...” “孔子说:君子下手不重,则无法立起威信来.....” 此言一出。 画面突然像是静止了一般... 这是什么神级理解啊? 朱凝云从小端重。 这种脑回路的搞笑解读,令人猝不及防。 她“噗嗤”的笑出了声。 朱凝云发出清脆的笑声,笑个不停:“...哈哈....你这....理解的也太歪了吧....” 第十八章 朱凝云的笑声!朱高煦泪崩! “那这句呢?你理解成什么呢?”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我理解成,父母还在,你跑不远,跑了也有方法把你抓回来!” “噗嗤...哈哈哈....太有意思了...这句呢?” “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不说话,用怪力殴打对方,打到神志不清...” “哈哈哈哈哈.....” “这句,这句....” ... 房间内,不断传来欢声笑语。 郡主那爽朗的笑声,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房间外的丫鬟张翠翠听到这声音,仍不住眼眶发红... 三年多了,郡主从来没有笑得这么开心过。 郡主....太好了...您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不知不觉中,张翠翠已经潸然泪下。 就在这时候。 朱高煦从外面走了进来,听下人将人在书房,赶忙走到了书房,准备找李逍和自己的姐姐。 “姐,未来姐夫,在哪....” 朱高煦刚想大喊,就看到正在抹眼泪的丫鬟张翠翠,正准备问问发生了什么,怎么就哭了? “嘘...” 张翠翠赶忙示意小声点。 朱高煦小声道:“什么情况?” 张翠翠指了指房门。 见状,朱高煦轻手轻脚,将耳朵靠近房门,偷听。 紧接着,他便不断听到,自己的姐姐朱凝云不断传来的笑声。 “哈哈哈哈....这也太有意思...笑死我了....” “咯咯咯....” 听着听着,朱高煦的眼眸越瞪越大,简直是不敢置信。 自己的姐姐三年前遭遇不幸之后,便郁郁寡欢,不见笑容。 为了让姐姐能够开心一些,他尝试过逗姐姐开心,比如说讲故事,讲笑话,可都没什么效果。 可今天....姐姐竟然笑的这么开心... 朱高煦眼眶也不由发红,眼泪蹦了出来。 太好了,太好了,姐姐...她笑了.... 朱高煦不想打扰他们,悄悄的离开。 离开房屋后,朱高煦的眼泪更是绷不住了,一边走一边落泪。 他的脑海,往日姐弟两,小时候的身影浮现.... “弟弟,我扶着你走路....哎呦,呜呜呜....弟弟摔了....” “弟弟,你喜欢吃鱼,这是我特意留给你的....” “弟弟,今天在大本堂不好好学,又被爷爷打了吧...伱过来,我来教你...” “高煦啊,你以后想跟父王一样当将军吗?那可不能只练武艺,只会成为莽夫,来,姐教你学孙子兵法,以后大有用处的。” “高煦....姐姐...姐姐要走了,希望你以后能好好的,替我孝敬父王和母妃...好么....” “姐!你不要走,我不准!我不准!我不允许!弟弟养你一辈子,照顾你一辈子!” “.......” 昔日姐弟两的画面,一帧帧的浮现在朱高煦的脑海。 姐姐几欲轻生,差点永远离开了这世间。 那时候他每日就守在姐姐身旁,不敢闭眼,生怕后悔终生! 可现在....姐姐笑了...她笑了... 朱高煦哭了,喜极而泣。 他不想看到别人看到他哭。 一边朝着自己屋子走,一边低头抹眼泪。 “老二,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哭什么?” 燕王朱棣正朝着府外走,刚好就碰到正在抹眼泪的朱高煦。 朱高煦抬头一看,吓了一大跳,是自己的父王。 他赶忙拱手道:“父王,孩儿没哭,孩儿是太高兴了...高兴的哭了...” 朱棣问道:“高兴得哭了?何出此言?” 朱高煦缓和一下情绪后,道:“大姐她,大姐她笑了,笑的很是开心,我这个当弟弟的,开心!” 闻言,朱棣面色一改,也是喜上眉梢:“凝云她笑了,太好了,如何笑的?” 女儿这么多年都是以泪洗面。 如今能笑的开心,朱棣心里不知道有多激动! 朱高煦道:“大姐和李逍见面了,两人在书房,说是谈论书籍学识,也不知道李逍说了什么,惹得大姐很是欢快,笑个不停。” “好!好啊!哈哈!” 朱棣瞬间大喜:“本王现在要出府办一些事情,你先去把这消息告诉母妃,让她也开心开心。” 朱高煦拱手。 “是,父王!” 朱棣颔首,转身而走,背地里,眼眶也不由发红。 凝云....真的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 ... 书房。 朱凝云笑的有些累了。 她看向李逍道:“李逍公子,其实....这些都是你故意编的,惹我欢喜的吧。” 朱凝云已经隐隐有所察觉。 若是一条理解错了也就罢了。 李逍说了这么多条都错了,恐怕是提前编排好的,逗她开心。 当然了,朱凝云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不过李逍自然不会承认,笑着道:“郡主误会了,我是真这样以为的,我听说,孔子身长九尺六寸,是也不是?” 朱凝云颔首:“传言的确如此。” 李逍又道:“我又听闻,孔子门下弟子三千,是也不是?” 朱凝云疑惑点头:“是啊,孔子门下弟子弟子三千,贤者七十二。” 李逍哈哈一笑道:“那就没错了,孔子身高九尺六寸,那可是大汉啊。” “又有三千弟子,这势力可不一般。” “而孔子在的时候是春秋礼仪。” “孔子不在的时候,就成了春秋争霸。” “在下就猜测,这孔子是文武双全,所以写的文章...也就朝着哪方面理解了。” 这么一说,合情合理。 朱凝云又噗嗤的笑了出声:“好像有几分道理啊,因而你就理解偏了?” 李逍遗憾点头,“还好有郡主,才让在下走回正途。” 朱凝云微微一笑:“哈哈...好吧。”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当前好感度:59。】 【叮!你与朱凝云完成一场幽默谈话,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2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000分。】 【当前甜蜜积分:1500分。】 李逍乐麻了。 积分真是唰唰上涨啊! “李逍公子,不过这些话,可不兴往外说。” 朱凝云担忧道:“若是被那些儒生听到了,可是要说你对圣人大不敬,指不定要闹出什么乱子来。” 李逍赶忙点头道:“郡主,所以我只敢偷偷让你指点我啊...毕竟,咱两这关系,你也不会让我难堪的...对吧...” 李逍乘机撩了一句骚。 撩骚要循序渐进... 一听这话,朱凝云羞的不行,轻声呢咛:“嗯...” 她感觉怪不好意思的,赶忙起身:“那个...今日就到此吧,我先告辞...” 第十九章 雪花白盐!鸡精!李逍的厨艺! 李逍起身恭送郡主。 途中,他一看外面的天色,不经意道: “咦,中午了,怕是等郡主回去,准备饭菜要花些时间。” “在下前日刚刚研究了一道菜,郡主索性留下帮我点评一下此菜如何,我好做出调整。” 说话是一门艺术。 若是直接问要不要留下来吃饭,郡主定然会碍于脸面回绝。 可若是说帮忙点评一下饭菜,那就不一样了。 而且李逍给出的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朱凝云迟疑片刻,问道:“李逍公子,还会下厨?” 古代男子是不下厨的,下厨是会被鄙视的。 李逍开始博同情,道:“哎,原本也不会,可一年前,我父母病逝,家中只有我一男丁,不下厨也没办法啊。” 朱凝云是很善良的一个人,想起自己遭遇不测后,还有家人不断给自己温暖。 可眼前这个男子,孤苦伶仃....无父无母.... 跟他相比,自己真的太幸福了。 朱凝云又如何好回绝他,让他难受呢? 一旁的张翠翠再次助攻:“是啊郡主,等我们回去做饭,怕是要等很久,不如就留下来吃吧。” 这么一说,等于是又有个台阶下了。 “那...那我们就留下来尝尝公子的手艺了。” 朱凝云点头应许。 “好!昨天的面条太好吃了,我早就想还这份恩情了!” “那二位就在此稍等片刻,很快就好!” 李逍领着主仆二人,在餐厅等候。 自己则转身去了厨房。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64。】 “这好感度已经64了,说明朱凝云已经有些微微喜欢我了! “好像好感度达到99,会获得大礼包!” “也不知道情侣大礼包里面有什么好东西。” 李逍一边走着,一边调出系统商城,总算有积分可以购物了!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雪花白盐一袋(500克),消耗积分100。】 【二、太太乐鸡精一袋(200克),消耗积分200。】 【三、属性小礼包一份,消耗积分1000。】 “真是瞌睡来了送枕头,刚想做饭,就给我来白盐和鸡精!” 李逍大手一挥,将商城直接给清空了。 1500分瞬间就花了1300分,不过李逍倒是不心疼,未来的日子还长,随便刷一刷分就来了。 现在的要任是让朱凝云彻底爱上自己。 买的商品,就直接进入了系统仓库,想要的时候能直接拿出来。 李逍倒是对那個属性小礼包很好奇,率先使用属性小礼包。 【属性小礼包使用成功,获得:力量+1】 一股暖流自丹田起,流向四肢百骸,浑身无比舒畅。 感觉持续了十秒,就消失了。 李逍能隐隐感觉,自己的体魄强壮了些许。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9(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无】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白盐、味精。】 “自己的三维属性已经超过了普通人,是因为新手大礼包获得了全属性+3的效果!” 属性得到全面提升后,李逍能感觉到相比之前精力充沛,感觉有使不完的力气。 脑子反应也灵活了许多。 许多记忆中的知识,只需要微微一想,就能从脑海里整理出来。 力量属性,应该是涉及体力、精力、力量、抵抗力、恢复能力等。 敏捷属性,应该是涉及神经反应速度,身体的灵活性。 智力属性,涉及记忆能力、思维速度,考虑范围,不过应该不会变聪明,受思维模式影响,就算智力加到顶也比不过那些智者。 打个比方。 就算自己智力加到一百,也写不出孔子那样的传世文章。 但是只要有一个公式,懂得原理,自己能拥有快速解题之类的效果。 “属性小礼包是好东西啊,以后只要有就得买下来。” “在古代,有强大的体魄,才能遇事不慌。” “比如说遇到山贼之类的,我特么直接一挑五!” 李逍在心中暗道。 很快,李逍来到了厨房。 今日出门的时候,他便吩咐下人准备好了食材。 李逍来到明朝之后,本以为古代是啥也没有.... 可来到王府之后,才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一切的原因是因为....贫穷。 厨房里,油盐酱醋,应有尽有,这些东西早就被发明出来了。 这些天,王府的人可是招待的十分到位的。 什么好吃的都往他这里送,下人都是用尽心思弄好吃的。 有许多种菜系.... 不过,这些菜味道虽然不错,但是李逍能感觉到到一丝苦涩,其中的缘故,就是白盐不纯。 习惯了上辈子的精细白盐,更加深有感触。 “好了,让凝云尝尝我的手艺。” “怕是这一勺白盐,加上一勺鸡精,就能横扫明朝大部分的厨子吧!” 接下来。 就是李逍展现厨艺的时刻。 一顿操作猛如虎。 先用蒜头爆出香味,随后下入食材... 一口气做了四道家常菜。 胡萝卜炒肉,清蒸鲈鱼,韭菜炒蛋、最后炖了一罐鸡汤。 三菜一汤,标配! 鸡汤是提前炖着的... 李逍最后撒上了白盐和鸡精。 鸡精主要成分是味精,味精即谷氨酸钠,对于古代人的味蕾,绝对是降维打击。 只要一点点,清水变鲜汤! “久等了,久等了。” 李逍赶忙将让人将饭菜端上了桌。 自己亲自给郡主盛上了一碗白米饭。 “好香啊...这是你做的?” 朱凝云显然有些惊讶,没想到李逍还有这手艺。 只看卖相,李逍这几道菜卖相都不错,李逍最后还撒上了葱花,看起来色香味俱全。 “开动吧,别饿了。” “嗯。” 即便是吃饭,她也没将白纱斗笠取下。 朱凝云拿起筷子,先是夹了一块清蒸鲈鱼放入口中。 入口即化,味道鲜美。 这也...太好吃了... 朱凝云心中惊讶万分。 她为郡主,清蒸鲈鱼这道菜自然是吃过的。 可眼下这道清蒸鲈鱼,味道竟然如此鲜美,比府内最好的厨子烧的都好吃不少。 关键是...好像没有一丝丝苦涩的味道。 只剩下鱼的鲜嫩,还有香浓的蒜香味...鲜甜可口.... 他...竟然能做出如此美食来... 第二十章 第一次约会圆满结束! 古人吃饭,是不宜说话的。 李逍就这样,默默陪着朱凝云一同吃饭。 第一次约会么,往往是从吃饭开始...然后在看个电影啥的... 哦,这是古代,没有电影。 那没事了... 主要是一起吃饭,能再次拉进双方的距离。 这也是李逍的目的。 能看出来,朱凝云是十分喜欢李逍做出来的饭菜,吃个不停。 不过,还是要淑女一些。 一个人吃,朱凝云有些怪不好意思的,看向张翠翠道:“翠翠,你也饿坏了吧,一同坐下吃吧。” 张翠翠虽然是郡主的侍女,但其实郡主早就把她当唯一的朋友看待了。 “是,郡主。” 张翠翠看郡主食欲如此之好,早就有些眼馋了,馋的口水就快流出来了.... 她缓缓坐下,三人同桌一起吃饭。 “这...也太好吃了....” 张翠翠尝了几口菜后,嘴里还在吃着饭菜,就忍不住说道。 “过奖,过奖了。”李逍谦虚道。 朱凝云看了一张翠翠一眼,好歹也淑女一些啊。 “啊对对...食不言寝不语...” 张翠翠意识到自己失态了,赶忙低头吃饭,太香甜了,太好吃了...还有这鸡汤....太好喝了.... 鸡汤张翠翠喝了三碗。 朱凝云或是因为食量少,或是碍于面子,喝了一碗就放下碗筷。 一顿饭吃完后,三菜一汤全部干光! “谢逍公子款待,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吃完饭后,朱凝云也觉得没有什么理由继续留下来,便起身告辞。 “郡主,我送你。” 李逍敢忙起身相送。 今日第一次约会,点到为止就好,也不宜继续留人家太久。 “郡主,慢走,若是在下还有不懂之处,届时还烦请郡主能不吝赐教。” “嗯。” 朱凝云微微颔首,随后转身离去。 直到送到门前许远,李逍才停住脚步。 目送对方身影消失,这才转身回屋。 ... 一路走着。 朱凝云白纱斗笠遮挡住的面容下,一直洋溢着微笑。 刚才的相处,甚是愉悦,轻松,没有太大的压力。 李逍身上像是有一种魔力,总让她能十分轻松的面对,忘掉戒备和烦恼。 而且,他还很有趣... 有趣的灵魂么,说的是他自己吧... 他还会做饭...味道一绝。 若是能每日都能吃到他做的饭菜,那该是件多么好的事情呢... 朱凝云的脑海里,不由回想刚才相处的一幕幕。 李逍的谈吐,言语...还有相貌... 最重要的是,他....是自己未来的夫君.... “郡主,郡主...到了。” 张翠翠喊了几声,才将朱凝云从思绪中惊醒。 “我说我的好郡主啊,这才刚分别多久,你就恋恋不舍啦?” 张翠翠笑道。 “好啊你,嘲笑我是吧。” 朱凝云没好气道:“刚才在书房,你怎么忍心丢下我一個人走啦?” 我可不想被讨人嫌.....张翠翠嘻嘻笑道:“还不是为了给郡主创造时机。” “你伱...” 凝云羞愧难当,抬手要打:“好你个翠翠,寻我开心。” 张翠翠赶忙嬉笑着逃入屋里。 两人在屋内嬉戏,一个追,一个逃。 “郡主我错啦...再也不敢啦...” “你说该不该罚你。” “罚,罚,我认罚...” “那就罚你,教我如何绣香囊...” “噢!翠翠懂了,你这是要...” “要你多嘴,哼!” ... ... 【你亲自为心上人下厨,且献上美味饭菜,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2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000分。】 【当前积分:1200分。】 房间里,李逍浏览了一下刚才的得分记录,发现自己又得了一千分。 这分也太好赚了,就吃个饭,就来了一千分。 当然了,这是因为五十倍暴击的效果。 如果是绑定普通村里姑娘,只有2倍暴击,也就只有可怜的40分。 高下立判,云泥之别! “太好了,幸好我慎重没有随意绑定,才有这次机会。” “不然这系统算是白瞎了。” 李逍为自己的选择感到庆幸。 不过,摆在眼前的还有一个问题。 现在双方的婚事算是定了。 问题来了。 自己一穷二白,身无长物,无立椎之地。 怎么娶郡主,是个大问题啊。 别说古代了。 就算是未来的现代,娶老婆也要准备彩礼、房子吧。 燕王朱棣有三个儿子,五个女儿。 府内只能看到三个儿子,和永安郡主。 至于其他的四个女儿,早都嫁出去了,去夫君家住去了。 听说其他四个女儿都嫁的不错,一个嫁给富阳侯李让,两个嫁给西宁侯宋晟的儿子,一个嫁给西平侯沐英的儿子。 自己总不能跟永安郡主成亲后,还住在燕王府吧? 什么都不要,就带一个光人成亲,那就是入赘,被称为赘婿。 将来生的儿子,是要姓朱的。 这点,李逍是无法接受。 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如果一辈子被当赘婿.... 对得起死去的父母吗? 脸面上过不去啊! 人要脸,树要皮。 李逍是个男人,又怎么可能不在意这些呢? 娶郡主,不得八抬大轿啊? 不说下重金聘礼,起码要有个住所,容身之处。 “所以说...要搞钱,起码在北平城搞一套府邸才行。” 李逍摸了摸衣服,摊开右手,是一把金豆子。 这是朱高煦硬塞给自己的。 以前没有机会,没有条件,但现在有本金了。 颠了下重量,差不多有八两的样子。 现在的金银比例是一比五。 也就是说,自己现在有四十两白银的本钱! 别小看这四十两白银。 当真来到明朝后,李逍发现,古代的金银并不多,并不和电视剧上演的一样,吃个饭能丢出个大银元宝出去。 四十两白银也不少了,一两白银,能买三百多斤大米、八十斤猪肉、二十五只大肥鸡。 正八品的官员,一年明面上的俸禄也就是六石,折合银两也是四十两银子。 北平城中,普通的院子,五六十两就能买一套。 当然了,想要豪宅,大院子价钱就高了。 “钱生钱,钱生钱,凭借我这穿越者的知识。” “想办法,把这把金豆子,给翻一翻倍数。” “这是燕王府的长女,我可不能空手娶走,怎么也要给朱棣献上一份厚重的大礼吧?” 想到这,李逍将金豆子好好的藏入衣服兜里。 随后,便出府去转转,看看有没有啥赚钱门路。 ... 另外一边。 此时燕王妃正在和燕王朱棣。 商谈永安郡主的婚礼之事。 第二十一章 商量定亲事宜!择日成婚! 古人结婚是大事,有个具体的程序。 更别说是燕王府的婚事了,一举一动都关乎着皇家脸面。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经媒人撮合,认为门当户对,互换“庚贴“(年龄、生辰八字)压于灶君神像前净茶杯底,以测神意。 因为公开招婿比较特殊,媒人和互换“庚贴“这一步就省略了。 然后就是男方父母,上女家门求婚,下聘礼。 因为李逍父母双亡,这一步又省略了。 之后的纳吉,就是双方父母定盟,完聘,返礼...也都要省略。 这些流程,总的来说就是定亲,是双方父母的事情。 定完亲后,便是在良辰吉日成婚。 男方家带着迎亲队伍,抬着花轿,来女方家赢取新娘。 随后去男方家,拜堂,摆上酒席,最后就是入洞房,一场婚事就算结束了。 但是.... 李逍家里是既没有高堂,也没有家人,只有一个破草屋... 女儿总不能这样嫁出去,总不能跟着住破草屋吧? 因为李逍家里情况特殊,无父无母,又是个农户,没有钱财.... 所以燕王妃觉得,这個婚事要好好琢磨琢磨。 “要不...让李逍入赘咱家?” 燕王府徐妙云提议道。 她心中倒是想着,把女儿永远留在身边,怕她吃苦。 “那怎么行,本王是招女婿,不是招赘婿。” 朱棣摇头道:“这多少有些侮辱人家的意思,我看那李逍对女儿挺上心的,若是让他心生芥蒂,对咱女儿不好,岂不是本末倒置?” 徐妙云想了想也是,男人是要面子的。 虽然李逍是个农户,身份不高,但行为举止,大方得体,还有些才华,恐怕不愿意当赘婿。 朱棣微微皱眉,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道: “不如这样,本王赏赐他金银钱财,再赏他一处宅子,婚事我们王府来操办,不能让女儿委屈。” “不妥。”徐妙云道。 “有何不妥?”朱棣问。 “这些日子以来,我能看到凝云是真的开心,他是对那李逍心有所属了。” 徐妙云分析道:“凝云认为,李逍是喜欢她的才华。这是众所周知。如果你给他钱财,那李逍是接,还是不接?” “若是接了钱财,女儿会不会认为,那李逍最终还是为了钱财而来呢?心生厌恶呢?” “若是不接钱财,定是那李逍认为咱家是施舍,不愿意要,跟咱家不是又起了芥蒂么?” 朱棣一听,大为赞同的道:“王妃说的极是啊,是本王欠缺考虑了。” 他笑着看向徐妙云:“王妃怕是已经有妙计了吧。” 徐妙云笑道:“不如这样,婚事王府照办。先定亲,无论那李逍给多少聘礼,哪怕是一文钱的铜板,我们返过去的嫁妆,多给些就是了。” 这多给的,自然就是朱棣刚才说的钱财、住宅了。 只不过是换了种方式给过去,既不让李逍面子上不好看,又能让女儿不受委屈,跟着吃苦。 “好办法啊。王妃真是本王的贤内助。” 朱棣欣喜道。 朱棣打开书册,开始盘算自己的产业。 看看给多少出去好,不能让女儿委屈了。 朱棣的五个女儿,唯有永安郡主朱凝云是徐妙云所生。 因此,最疼爱的也是这个大女儿。 加上先前因为疏忽,府内起火,女儿才会遭受劫难,朱棣打算好好弥补一番。 盘算了一番后,朱棣看向徐妙云道:“爱妃,你看...大女儿是咱的心头肉,流云山庄有良田两千亩,就给女儿当嫁妆好了。” 王爷是有自己的田亩,这是圣上朱元璋的赏赐,朱棣作为四子,守护边疆重镇,田亩自然不会少的。 闻言,徐妙云笑着点头:“自然可以,就给凝云吧。” 朱棣接着道:“再给一套四进门的宅子,加上千金如何?” “嗯。”徐妙云点头,又道:“不过,给的钱再多,始终是会坐吃山空...” “还是爱妃想的周到。” 朱棣沉思一番,又道:“情况特殊,我向父皇给请旨给女婿李逍请一个爵位,再想办法给他谋一个差事如何?” 徐妙云笑颜逐开:“那是再好不过了。” “就这么办!” 朱棣一拍桌案。 “明日本王去找大师问问,看看日子有没有看好。” “早些把婚事办妥了,本王这颗心...才放下了啊...” 翌日。 因为姚广孝回了寺庙。 朱棣亲自出了趟门,去庆寿寺。 姚广孝也给出了良辰吉日。 正月二十四。 也就是半月后,就是定亲之日。 一般定亲,三月后或六月后成婚最合时宜,不过具体日子,姚广孝说还要算一算。 回了燕王府,朱棣便把事宜告诉了朱高煦,让其转达。 因为这些事情是父母双方洽谈的。 朱棣一个老岳丈跟还没过门的女婿谈论此事属实有些不妥。 朱高煦接到吩咐后,便马不停蹄的去找李逍去了。 这些日子,朱高煦得到了不少赏赐,心里美滋滋的。 这李逍果然是自己的福星,带来好运。 因此跟李逍的关系,日渐渐好,看起来比跟大哥朱高炽的关系还亲上不少。 ... ... 朱高煦很快就找到了李逍,说明原委。 “正月二十四定亲?” 李逍盘算了一下,半月后啊。 “是啊,父王让我告知你的。” 朱高煦笑着道。 李逍点点头。 通过记忆,古代的定亲李逍是懂得一些。 聘礼要用木箱扛到女方家中,这是做给别人看的,当天会有很多贵客到访,太寒碜了,丢面。 李逍还算是个要面子的人,自己绝不能空着手啊。 华夏是一个人情社会,古代更是如此。 自己空着手,怕是岳父朱棣脸上也没光吧? 那自己未来的妻子朱凝云,也会没面子吧?那不行! 看来,半个月就要赚到自己的第一桶金,时间略显紧迫。 见李逍阴晴不定,朱高煦知道对方在琢磨什么。 对方没钱,没房,没地... 但这些朱高煦都不在乎。 他只在乎,这个李逍对他姐姐好,这就够了! 于是乎,朱高煦小声道:“未来姐夫,我跟你透个底,父王准备返礼一处山庄、一套府邸....” 这些都是朱高煦私下从燕王妃那里打听到的。 反手就给透露了... 闻言,李逍惊讶了,朱棣这么看重自己的么? 说真的,李逍有些感动到了,心里有些暖烘烘的。 人都是相互的。 人家对你好,怎么也要还回去啊! 对方返这么厚重的礼,自己不可能真带个铜板去下聘礼吧? 想到这。 李逍下定了决心,看向朱高煦,笑道: “高煦啊,我想跟你合伙做桩生意,有没有兴趣?” 第二十二章 一桩大生意!给岳丈准备的大礼! “什么大生意?” 朱高煦登时就好奇起来了。 李逍笑而不语,左右一瞧,随后神秘兮兮的说:“一桩大生意,很大很大,能让整个燕王府都富庶数倍!” 一听这话,朱高煦倒吸一口凉气。 能让整个燕王府都富庶数倍? 这样一来,自己岂不是又给燕王府立了大功,父王又要高看自己几眼了。 若是其他人说这话,朱高煦信都不信,直接让其滚蛋。 可这话是从谁的嘴巴里说出来的? 李逍啊! 这可是李逍啊! 一个让大师都失态的人! 一個能给身边人带来好运,一个能提升燕王府运势的人! 朱高煦大喜道:“干!未来姐夫,这究竟是什么生意?” 李逍神秘兮兮的道:“暂时保密。” 他心中盘算的这个生意,若是做成了,自己倒是拿不下来。 唯有燕王才能把持这样的生意! 索性顺水推舟,给岳丈当聘礼,自己哪怕是一成商股,将来也都是十分可观的收入。 还没娶自己的姐姐,就事事想着燕王府...这才是燕王府的女婿啊......朱高煦心中大为欣喜。 朱高煦道。“姐夫请说,有什么我能帮上忙的么?” 李逍小声道:“我需要你帮忙打听打听,这北平府境内,有没有盐矿山....” 朱高煦一愣,随后奇怪道:“盐矿山....姐夫,你这是想要做食盐的买卖啊?” 李逍微微点头:“事成之前,不要声张。” 明代的盐法继承宋元之制,建立了灶户制度,而管理盐业生产。 灶户生产的盐全部由朝廷收买处理,朝廷收来的盐,一部分通过户口食盐法,运到各州道县,按户口派卖,计口征收钞米,这是官卖制度; 一部分则通过开中法,与商人交换粮食马匹等,由商人输送粮草等供应边镇军饷,政府偿以盐引,派场支盐,自行运销在指定的地区,这就是“通商制”。 而李逍的打算就是,制盐,然后卖给朝廷的盐运司。 剩下的,自己就不用操心了,那是朝廷的事情。 当然了,盐是大生意。 里面有盐商,各方势力把控,十分复杂。 也只有背靠燕王,才能做成这样的生意。 听说燕王府的产业中,也有制盐这一项,只不过产量较少就是了。 古代制作盐的方法十分拙劣,主要是井矿盐和晒盐法。 产粮低,而且品质也很差,跟未来的盐矿法白盐没得比。 “可是...” 朱高煦有些为难:“姐夫,这盐矿山的确能产盐,可那都是毒盐啊,吃了是会死人的。” 李逍笑道:“你按照我说的做就是....绝不会是毒盐的,山人自有妙计。” 其实矿盐往往会比海盐显得更加精细一些,杂质也会更少一些。 矿盐是所有盐当中纯度最高、无污染的健康食盐。 未来的雪花白盐,大部分都是从盐矿中提取的。 不过需要提取技术,若是未将矿石里面的杂质提取出来,的确是有毒。 听到李逍的肯定。 朱高煦信了,不信不行。 再说了,试一试,又没什么。 “那行。”朱高煦点头道:“此事就包在我身上,我去打听打听,姐夫你要不要一同去?” 李逍摇头:“我还有些事情...今日还没见你姐...”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矿盐提取法:提供详细步骤,溶解、沉淀、过滤、蒸发、结晶,能制作出上好的雪花白盐。(自动匹配当前朝代最优化方法。)消耗积分3000分。】 【二、可口可乐一瓶。消耗积分50分。】 【三、冷酸灵牙膏一管。消耗积分100。】 【当前积分:1200分。】 昨日,李逍在北平城转了一转,并没有发现什么商机。 今日早上一起床,当系统商城刷新后,李逍就已经有所打算。 当然了,为了得到这盐矿提取法,李逍今日必须要再刷1800分才行。 “哈哈,那行,你去见我姐,这件事我一个人就能搞定。” 见李逍对自己姐姐这么上心,朱高煦也不好让他一起。 “麻烦伱了,到时候好处少不了你。” 李逍已经能想象到,岳父得到消息后的表情了。 而且...几年后的靖难,可是要花大量的钱财。 这样算来....女婿我可是给你未雨绸缪啊。 虽然靖难结局已定,李逍不介意给“靖难之役”提提速。 自己的夫人,也可以早日成为公主,刷分就更快了! 见李逍有所担忧,朱高煦哈哈一笑道:“谈什么好处,小事一桩!” 李逍点头。 就如此。 朱高煦跟朱高燧出了府,打听盐矿山的事情去了。 而李逍,则朝着永安阁走去。 有了第一次见面,第二次见面就会好约一些。 而且,自己在这燕王府,可算是畅通无阻。 不多时。 李逍便到了永安阁下,敲门,张翠翠很快就迎了出来。 “翠翠啊,你家郡主在吗?” 张翠翠嘻嘻笑道:“在啊,今日又打算将我家郡主拐到哪去?” “什么叫拐,你这话说的...” 李逍道:“是这样的,我那住处书房的几本书籍都看完了,我想请郡主带我一同看书,有什么问题也能及时问嘛。” 李逍又提了一个请求:一同看书,及时询问。 李逍将谈恋爱,分为三个阶段:萌芽期、发展期、甜蜜期。 男女在萌芽期的时候。 约会就不能漫无目的的闲逛。 而是要提出具体的目的和目标,且不能太露骨,要是一些普通的事情。 女孩子一般不会拒绝这样的请求的。 到了发展期,两人彼此都有所了解,就能晚上相约,漫无目的在湖边散步,都是没问题的。 如果是甜蜜期,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想黏在一起,无论去什么地方都会感到幸福。 就算是黏在一起发呆,那都是幸福的。 谈恋爱,要循序渐进,不能一口吃个胖子。 果然,当张翠翠上去通报没多久后。 朱凝云就下了楼。 这次见面,她没有那么拘束,朝着李逍款款一笑: “李逍公子,我带你去府内的藏书阁吧,近些日子我屋子里的书也看完了,刚好过去取些书籍来。” 李逍赶忙绅士一礼,“这是在下的荣幸。” 第二十三章 朱棣让出恋爱场所 王府之中,阁楼重重。 燕王府占地千亩,里面的风景,如景区一样优美。 绕过曲折的小路,走过路过一处湖泊,走过一道拱桥,再穿过一处花园,便来到了燕王府的藏书阁。 府内藏书阁十分气派,足有三层,里面藏书千万。 藏书阁就在燕王府主屋旁边不远处。 朱棣虽然骁勇善战,但平日里也喜欢读书,都是徐妙云的影响。 否则日后也不会想着打造永乐大典这样的千古奇书了。 今日闲来无事,打算陪徐妙云去藏书阁看看书,两人刚出门,就看到闺女和准女婿进入了藏书阁。 于是乎,两人很有默契的后退一步,没有过去打扰。 “爱妃,你看这二人,竟跟我们相似,一同去藏书阁读书啊。” 朱棣甚是欣慰。 人往往有种奇妙的错觉。 那就是对方如果动作、举动跟自己相似,就会觉得这人有自己的风范,莫名起亲近的感觉。 燕王妃徐妙云面上也露着笑容:“真好,凝云能找到跟自己兴趣相投的夫君...” 朱棣笑道:“那咱们还进去吗?” 徐妙云撇了他一眼:“进去打扰他们吗?我们两进去,他们还能在藏书阁待么?” “那好,那今日就陪夫人喝茶。” 朱棣示好的道,眼里满是爱意。 徐妙云点头道:“索性...去那金凤鸾首饰铺,提前定制一些金银首饰,那婚礼礼服也要找裁缝定制,还有陪嫁的物件,都要准备。” “爱妃,这都是你们女人的事情.......走,去瞧瞧。” 朱棣原本想要拒绝,可看到徐妙云的眼神,立马改口。 徐妙云捂嘴一笑,挽着燕王朱棣就出了府邸。 两人的感情可见一斑! 不过,两人虽然相亲相爱,倒是难得有闲暇时间。 朱棣作为戍边藩王,在北平要与各路地方官员接洽融合,公务繁忙。 同时燕王府还属于小型宫廷机构。 内部设有审理所、典膳所、奉伺所、纪善所、良医所、典仪所、工正所等类似宫廷管理的机构。 燕王府内部事务需要管理的地方就很多,朱棣还要与地方官应酬,因此他根本忙不过来。 而徐妙云的贤惠之处,就体现出来了。 她把燕王府内部机构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 大到王府机构制度管理,小到给孩子找老师以及王府仓库收支等琐事,她都一人操持的有条不紊。 男主外,女主内。 一家人过得十分温馨,常常围桌而坐,共进膳食。 如果未来不发生“那件事情”,恐怕燕王也会流传一段佳话,被称为难得的贤王。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 .... .... 藏书阁内。 李逍看到满满当当的书柜,简直叹为观止。 家藏万卷,学富五车都无法形容里面的场面,用车起码得拉一百车才能将书籍全部拉走。 未来的丈母娘徐妙云真不愧被称为女诸生,恐怕这藏书阁就是她一手打造出来的吧。 李逍这般想着,万分感叹。 成功的男人,往往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 有徐妙云这样的女人,难怪未来的朱棣能成大事。 而徐妙云死后,朱棣悲痛万分,打破常理,穿着丧服纪念妻子。 葬礼的隆重也是明朝之最。 徐妙云开了先河,葬入了明朝十三皇陵跟朱棣葬在一起,享受祭祀。 而这位历史上传奇的皇后,就是自己的丈母娘! 李逍思绪回归,看着满堂的书籍,笑道: “书也太多,眼花缭乱,我都不知道该看哪本了。” 朱凝云笑着一边帮忙挑选,一边道:“李世民曾说过,以铜为鉴可以正冠,以史为鉴可知兴衰,读史使人明智,先从史书开始读吧。” 她一连挑选了好几本,《三国志》《梁书》《史记》之类的....挑选的十分认真。 “原来认真的姑娘,这么可爱的么...” 李逍的眼眸中,充满着爱意。 虽然一开始是系统的缘故,他毅然决然揭了告示,来迎娶郡主。 可渐渐的,李逍在心底,开始发自内心的开始喜欢上眼前这个姑娘了。 李逍能感受到....她知书达理、温柔善良、水灵秀气... 最主要的是,朱凝云的相貌....如仙女下凡一般! 就在朱凝云刚踮起脚尖,拿书柜上的一本书,那斗笠垂下来的白纱飘动了一下,李逍偷偷看到了一半的侧颜。 虽然只是一刹那,但李逍已经能感受到自己未来的妻子有多么美丽。 似乎是...鹅蛋脸,肤若凝脂,呵气如兰,后世见过的那些明星,网红美女,根本无法与其相比! 这还仅仅是一半的侧颜,就让李逍遐想非非。 李逍已经开始期待,掀开她白纱,见到凝云容貌的一天。 朱凝云似乎感受到有一道炙热的目光盯着她,她回头看去,两人四目相对。 她有些害羞,赶忙将手上的书拿了过来,摆放在桌子上。 “先就给你挑这些,太多了,你也看不完呢。” “好,我看这里挺安静的,不如就坐在这里一同看书吧。我若有不懂之处,可随时指教。” “嗯。” 藏书阁内摆放有楠木嵌螺钿云腿细牙桌,以供读书。 桌上还摆放有精致的绿釉狻猊香炉。 朱凝云点上了凝神的熏香,乖巧的坐在了李逍的对面。 房间内静悄悄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李逍已经开始认真读书了,挑出一本,仔细的翻阅。 没错,李逍是认真的在看。 毕竟来藏书阁这样的地方,该认真就要认真起来,否则就会显得轻浮。 两人面对面坐着,渐渐地,只剩下“沙沙沙”翻阅纸张的声音。 时间滴滴答答的过去。 李逍倒是真看进去了,看的无比认真。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史书,不像后世,有许多书籍都遗失了。 李逍大学学的是文科,看文言文并不算吃力,最难受的是... 古文特么没有标点符号,而且是竖着看,从右往左,因为没有标点符号,还要花心思看看这句话是哪里开始断开.... 这样一来,李逍看着看着,时而就皱眉,看到有趣的地方,又舒展笑容。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此时的朱凝云哪有心思看书啊? 未来的夫君,就坐在自己面前,她总想偷偷瞄一眼。 当看到李逍如此认真的时候,她心里竟然莫名产生了一丝爱慕之意。 “凝云,你这样盯着人家看,太不淑女了。” 朱凝云心里暗暗对自己说,觉得自己变化好大呀。 “可是....我有白纱挡着容貌,他应该不知道我在看他吧....” “他应该不知道吧....” 朱凝云脸上微微发烫,不动神色,又偷偷看了一眼... 而李逍那边,系统又传来悦耳的声音。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3,当前好感度:67。】 【叮!伱与朱凝云一同看书,对方时不时的偷瞄你,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6200分。】 坐着看书都能刷分! 李逍乐麻了。 凝云还在偷偷看我呢... 该是....快爱上我了吧... 第二十四章 再别,云桥! 人一旦认真起来。 时间就会过得特别快,而且感觉不到饥饿。 不过张翠翠很是懂事,中午在家里做好了饭菜,送到了藏书阁。 两人在藏书阁用完膳后,也没有离开,而是继续读书。 谁也不想停止,这温馨的一刻。 直到太阳西下,李逍才伸了个懒腰,提议今日暂且先回家去。 朱凝云又乖巧的“嗯”了一声,跟随在李逍旁边。 走的时候,李逍带了几本书回去,凝云选的书,李逍自然是也帮他端在手里。 这样一来,就能将凝云送回永安阁了。 两人原路返回。 但步伐不约而同的,都很缓慢。 显然是...相互都舍不得分离啦。 走慢些,就能在一起长一些,哪怕只是在一起走路。 李逍自然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待走到一处风景极其优美之处,开始找话题。 “府邸内的风景,可真美啊,凝云....这湖,叫什么?” 李逍的脚步停在了一处小湖边。 夕阳的光辉,洒落在湖水之上,微风吹过,波光粼粼,荡漾出一抹如蛋黄般的色彩,倒映在湖面上。 这样的美好的景色,便是话题,能多聊一聊。 李逍这次没有喊郡主,而是喊凝云。 好感度已经达到了67了,已经可以尝试了拉进双方的距离。 继续喊郡主的话,反而显得太生分了,有些距离感。 男生嘛,要主动...要脸皮厚才行.... 听到对方喊自己凝云,朱凝云感觉自己脸色发烫。 她的声音如嗡嗡蜜蜂一般小:“这是小春湖。” 她还有些不好意思被这样称呼。 但李逍知道,自己只需要多说几次,对方就会默认,习惯。 李逍指向那座小桥,又问道:“凝云,这桥呢?” 朱凝云细致荏弱道:“我刚出生的时候,那桥刚建,因此父王给它取名为云桥。” 两人的脚步越来越慢,许久才走过了桥,面前是一处八角凉亭,就在湖边。 “云桥,云桥,还真是如此,你看这湖泊如天上的云朵,而这桥,宛如云朵间的虹桥。” 李逍含情脉脉看向朱凝云,道:“云桥这名字真好听,跟你的名字一样好听。” 不容朱凝云回答,也不容易她拒绝,李逍轻轻拉住朱凝云的手臂,走向八角凉亭,旋即立马放手。 “凝云,我想观赏一下这里的风景...可能你日日在此,已经习惯了。可我看这里的风景,简直是美不胜收。” 说完,李逍自顾自的坐在了凉亭内,目光却也不看朱凝云,而是投向远方的湖水。 至于郡主什么反应...嘿嘿...让她自行体会去吧。 这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朱凝云整个人脑海里都是懵的,一片空白。 脸上火辣辣的,心中如小鹿乱撞。 不知道该怎么办,该怎么说。 好在眼前这個男人,似乎....也是不经意间的举动,他在看着远方的风景,这才让朱凝云的尴尬好了些许。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当前好感度:69。】 【叮!你们第一次发生了肌肤接触,双方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11200分。】 某个恋爱专家说过,不经意间接触女孩,可以化解尴尬。 而女性也会因为双方的第一次肢体接触,产生一些情感上的碰撞,让她对你有心跳的感觉。 男孩子主动一点,坏一点,准没错。 唯唯诺诺,是追不到老婆的。 不过,这些方法若是用在一个女人身上,那就是真诚。 如果用在多个女人身上.....那就是渣男了。 方法在于人用,做人还是要心思单纯的。 但此时不宜继续开口说话,李逍就这样默默的看着风景。 许久,朱凝云都不知道如何是好... 但很快,她也慢慢平复了心情。 默默的站在旁边,陪着李逍看着风景。 看着远方的夕阳,秋水与长天一色。 府内的风景,今日似乎....变得不一样了... 好美... ... ... 与此同时。 朱棣和徐妙云从府外回来。 可把朱棣累坏了,陪着徐妙云给女儿定了一天的嫁妆,金银首饰、成婚的礼服等等... 平日里,府内的事情都是徐妙云操办。 今天朱棣陪着跑了一天,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夫人,平日里在府中要操劳这么多事情,不由心疼。 朱棣挽着徐妙云的手,如普通夫妻一般恩爱,朝着主屋走去。 徐妙云是朱棣一生所爱,他在徐妙云面前,没有一丝王爷的架子。 “咦,夫人伱看,那不是女儿么?” 朱棣拉着徐妙云,偷偷的藏在了树后面,偷瞄。 徐妙云小声道:“王爷,咱这样偷看,合适么?” 朱棣笑道:“怎么不合适,咱们小心点,不被发现,谁知道啊?你不想听听女儿与那李逍说些什么么?” 朱棣常常带着徐妙云在那八角凉亭,挽着手说一些情话。 看到闺女和李逍也在那里,又有些觉得,这女婿跟自己很像。 很是好奇他们聊些什么。 “那就...小心一些。” 徐妙云宛然一笑,并未拒绝......她也想听,也想看看女婿的模样..... 谁能想到在燕王府,燕王和燕王妃两人竟跟做贼一样,蹑手蹑脚朝着八角凉亭挪移... ... ... 八角凉亭处。 两人并肩而战,默默的感受一湖春水。 李逍感觉气氛已经酝酿的差不多了。 有那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了。 “凝云,此情此景,我只想吟诗一首。” 李逍刚说出口,就感觉自己说的有些尬。 不知道为何,朱凝云也噗嗤一笑,捂嘴笑道:“你说,我听着。” 她从小喜好诗词,最喜好读的就是名家诗集。 但并未作出什么诗词来。 诗词一道,靠的是天赋。 她的眼中,李逍是农户出声,因而读书甚少,却是有天赋的。 这一点,十分吸引她。 “再别云桥。” 李逍出声,看着远方小桥流水。 朱凝云一下就屏住了呼吸,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一下子就感觉到有种淡淡忧伤韵意传来... 很快,李逍的声音继续。 朱凝云的惊讶之色,也更重了,美眸微瞪,眸子如星河闪动。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第二十五章 白话诗也能这么好听么?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边的云彩。” 朱凝云惊讶了,这是她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诗句。 这...是诗句么? 古诗讲究平仄规律及押韵,句子讲究工整,辞藻讲究优美。 而李逍的四句,短长短长,是不一致的。 每句唯有最后落尾一字押韵了。 这完全不符合作诗的规律。 这诗句有些像白话... 一般诗句太过白话,就会被评为落了下乘,称为打油诗。 可李逍这诗句传来,落入朱凝云的耳中,却令她体会到了不一样的诗词之美。 仿佛诗人,正尽情的抒发自己的情感,诉说衷肠。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声音继续传来,宛如构成了一幅画面。 一幅有情感的画面。 而朱凝心,仿佛置身其中,面前的风景栩栩如生。 她的心头,也跟着诗句一起感受这意境。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春湖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当听到这一段,朱凝云更加惊讶了。 这竟是李逍的即兴之作。 诗中所阐述的风景,正是面前的小春湖。 这是一首抒情的诗句。 以景抒发心中的感慨。 他将春湖的柔波,比作温馨的生活。 似乎寓意着,在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中。 李逍愿意将自己比作水草。 这就是他么,而自己,也希翼这样的生活... 朱凝心屏住呼吸,继续听着。 远方,正在偷听的朱棣和徐妙云,也不由静止住了。 用白话说出来的诗句,竟然这般优美。 白话诗,这是白话诗啊... 谁言白话不能作出好诗来?咱女婿就可以! 徐妙云更是万分惊喜。 这是她第一次偷偷看见女婿的面容,面容亲和,皮肤微黑,显得健康硕壮,阳光帅气。 他的才华,更是横溢,用一首白话诗,构建出一幅优美的画面,诉说自己心中的情感! 这就是自己的女婿么... 凝云若是嫁给这样的男人,未来应该不会受苦吧... ... “那树萌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听到这一段,朱凝云越发的惊喜。 这白话诗本以为还会稍微工整一些,现在看来,是完全不管诗句的工整,只管诉说心中所想。 作古诗会因为工整押韵,牺牲一些东西。 而这白话诗完全没有这些顾虑,只说一段故事,一段哀愁。 语言轻盈柔和,虚实相间,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将清泉比作天上彩虹,透着不可言喻的意境,以及往昔生活的憧憬。 对啊...这首诗叫,再别云桥。 自己即将出嫁,等离开燕王府,便是离开了这座陪伴自己十来年的云桥... 淡淡的忧愁之意,浮在朱凝云的心头。 李逍的诗句,她已经完全代入进去了。 感受这份依依惜别的深情。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波澜里放歌。” 诗句能震撼人心,引起共鸣。 再次念起这首现代诗,李逍也仿佛置身其中,他用极有磁性的声音,继续朗诵。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云桥。” 此时此刻。 朱凝云的充满着爱慕目光,已经落在了李逍的身上。 她察觉到李逍这首诗,似乎是为她所作。 仿佛是帮自己诉说自己的哀愁。 她这些年来,从不出门,不见任何人。 永远躲在深闺,心中的郁结无处安放,她也想出去走走,看看,看看蓝天白云,看看世间美好。 可她不敢,也不能。 唯有深夜,才会偷偷的从永安阁走出。 夜深无人之处。 常常,她便坐在这凉亭,走在这云桥,看着漫天的星河。 心中无数的忧愁,无处诉说,埋在心中。 她很想大声喊出声来,可她不敢... 那些她诉说衷肠的对象,都无法给与她任何回应。 夏虫是沉默的,云桥也是沉默的。 悄悄是离别的笙箫... 李逍继续朗诵着,声音变得柔和,轻盈: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地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 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下来。 感受诗词之美... 最后一段。 首尾呼应,完美落笔。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诗句念完。 世界仿佛都静止了一般。 许久,才能听到沙沙的风声。 朱凝云的眸子,已经微微泛红。 这首诗,太美了。 虽然是用白话作的诗句,但能感受到一幅湖面的色彩。 夕阳映照的“金柳”,波光里荡漾的“艳影”,水底软泥上的“青荇”,潭中倒影的“彩虹”,无不在组成一幅优美的画面。 虽说诗句并不工整,可却韵律自然和谐。 读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 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 最后的悄悄地、轻轻地,轻盈感扑面而来。 再就是诗句的结构,也是很美的。 最后一段诗句,首尾呼应。 还是第一次见到过这种诗词。 良久,朱凝云看向李逍,轻声问道:“好诗...可是我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诗句,这是什么诗....” 李逍笑了笑道:“这是白话诗,独此一家。用更多的词语,更朴素的语言,以诗的形势,传达更多的感情。” 白话诗竟然能这么好听...不,只有他的白话诗才能这么好听.....朱凝云心中十分惊讶。 “这首诗,太好了...” “谢谢你,为我作诗,这首...再别云桥。” 朱凝云鼓起勇气,目视着眼前的男子。 这是他第一次为自己写诗,还是一首特殊的白话诗,她已经迫不及待的回家,将诗词抄录下来,永远留着。 李逍同样也目视着她:“我可以为你作一辈子。” 话音刚落,李逍赶忙改口。 “郡主,天色已晚,我送你回。” “嗯。” ..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74。】 【叮!你第一次给爱的人献上诗词,对方感触良多,对你产生情愫。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16200】 一天的时间,在享受美好恋爱过程的同时,刷了一万多分。 李逍简直乐麻了。 太幸福了,太美好了... ... 远方,树后。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朱棣眼中满是震惊。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 “白话诗,居然这么好听?” 第二十六章 芳心暗许,情愫已开!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波澜里放歌。” 此时此刻, 朱棣完全曾经沉浸在这诗词之美中。 一首特别的白话诗。 他脑海里突然回想起在南京时,儿子朱高煦作的白话诗,还被父皇打了一顿。 “吾乃朱高煦。” “力能扛鼎乎。” “风萧萧,易水寒。” “高煦打人不用拳。” 想起自己儿子作得白话诗,这他娘的相差甚远啊.... 一旁的徐妙云也是赞赏连连:“这李逍,当真是有才华,用白话作诗,还能这么优美,我看凝云已经芳心暗许了吧。” 刚才徐妙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自己女儿身上。 她能感受到,女儿的一举一动,都有爱慕在其中。 特别是,最后女儿的目光,已经在李逍的身上,挪不开了。 同时,她的心中也泛起了一丝担忧,道: “王爷,我看这李逍追求女子,很有一套啊。” “女儿三年来,郁郁寡欢。前日,他便能引得女儿大笑不止。” “今日一首白话诗,又能让她心生忧愁,产生爱意。” “且这李逍举止得体,温馨浪漫,进退有度,游刃有余,简直是情场老手....” “这样的人,怎么会二十二,还未娶妻呢?” 这真的是一个农户么? 说他是流连青楼的才子也不为过,太懂女人的心思了。 女儿简直被李逍此人,拿捏的死死的。 朱棣笑着道:“爱妃不用担忧,高煦查探了,并无不妥。” “李逍一介农户,之所以没有娶妻,是为了照顾父母,父母过世又守孝一年,才耽搁了。” “咱燕王府公开招婿,也不过一月有余,他又怎么可能提前知晓,准备这一刻呢?” “一切都是天意啊,而且姚大师也说过,他跟女儿是恩爱夫妻,白头偕老。” 朱棣这么一说,徐妙云安心了许多。 也对,一介农户根本不可能知道燕王府会招婿。 一切都是天意。 “这么说,这李逍还是个至孝之人。” 徐妙云欣然点头。 “嗯,没错,他的确是至孝之人,只不过子欲养而亲不在,以后入了我们燕王府,我们得好生待人家才是。” 朱棣笑道:“至于你刚才所言的情场老手,在本王看来,不过是真情流露罢了,李逍还是至诚之人。咱闺女敏感脆弱,定然是感受到了那真诚,才会敞开心扉。” 除此之外, 李逍还被姚广孝给与鸿运如山的命格。 这么一商谈,这李逍俨然已经就是燕王府的乘龙快婿了。 “至孝、至诚、鸿运如山!” 徐妙云欣慰道:“都说男人看男人才看的准确。” “王爷这么说,妙云安心了...” “李逍父母早亡,以后咱们就是他的父母....好生待他....” ... ... 永安阁。 天色已经蒙蒙黑了。 待李逍将朱凝云送回。 又贴心的帮她把书册放好,这才躬身告辞,没有多做逗留。 别说这是古代了,就算是现代,也不能第二次见面,就留宿女子家中啊。 当然了...酒吧认识的女子除外... 朱凝云去了永安阁三楼,恋恋不舍的目送李逍走远。 才回到闺房之中。 李逍离去不久,坐在床边的朱凝云,脑海里却都是今天发生的点点滴滴,挥之不去。 两人在藏书阁安静的看书,李逍那....认真的模样。 明明什么都没做。 可即便是坐在一起,都能让人很是愿意呢... 两人在湖畔,他为自己作的一首白话诗。 再别云桥。 多么优美的诗句啊。 “对了,将此诗,抄录下来。” “翠翠,快快给我研墨。” 朱凝云来到书桌,铺好宣纸,随后开始在宣纸上书写: 再别云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湖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 ... 整首诗写完,朱凝云是越看越欢喜。 “这是...诗?” 张翠翠惊讶的看着宣纸上的内容。 “嗯,白话诗。是李逍公子所作。” 朱凝云问问颔首。 “这白话诗....竟然这么好听。” 张翠翠欣喜道:“这李逍公子之才,真是令人惊讶。” “对了。” 朱凝云问道:“你觉得李逍公子为人如何?” 张翠翠想了想道:“颇有才华,长相也英俊,简直是郡主的良配。” 朱凝云小心将宣纸卷了起来,放入了卷筒保管,随后小声问道:“你说我们之间...现在是那种感情么....” 张翠翠揶揄道:“哪种?” 朱凝云有些不好意思,犹豫一番,还是说出口:“就是...男女之间的感情。” 闺中密语总要有人诉说,张翠翠服侍永安郡主多年,她对这个丫鬟还是推心置腹的。 “嘻嘻...” 张翠翠道:“郡主,人家又为你做饭,又为你写诗,这不是男女之情是什么?” 她羡慕的看向郡主,道:“翠翠真是羡慕死你了,若是我能找到夫君能有李逍一半的好,最梦都能笑出声来。” 朱凝云急忙道:“他哪里好了?” “这还不好啊,打着灯笼都难找。” 张翠翠撒娇道:“昨日那饭菜的味道,我现在还怀念呢,什么时候带翠翠去蹭饭吃啊。” “伱啊,就知道吃。” “带我去嘛,去嘛...” 张翠翠一撒娇。 朱凝云倒是回想起来那饭菜的味道,令人流连忘返。 “也行,下次找机会,我将这香囊送与李逍公子,他为我写诗,我也要有所表示才行。” 朱凝云拿出香囊问道:“翠翠,你看我这香囊做的可还行?” 张翠翠看了过去,香囊的做工,属实一般...郡主的心思都用在了读书上,这女红差了些。 “郡主这....要不咱...重新做一個?” “我也这般觉得....” ... ... “打开积分商城。” 回到住处,李逍洗漱一番后,便迫不及待的进入房间,将房门紧闭。 一年来,李逍每日看着系统的各种商品,都只能望洋兴叹。 今日终于是体验了一把当富翁的感觉。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矿盐提取法:提供详细步骤,溶解、沉淀、过滤、蒸发、结晶,能制作出上好的雪花白盐。(自动匹配当前朝代最优化方法。)消耗积分3000分。】 【二、可口可乐一瓶。消耗积分50分。】 【三、冷酸灵牙膏一管。消耗积分100。】 “清空商城!” 李逍瞧着二郎腿,淡淡说道。 第二十七章 姐夫真是天纵奇才! 当富翁的感觉真好。 李逍花了3150积分,扫空了积分商城。 个人仓库中多了一本《矿盐提取法》书册,还有一只牙膏和一瓶可乐。 经研究, 东西从个人仓库拿出来后,便无法放进去了。 属于单向通道,唯有领取作用。 所以这仓库的东西,若是暂时用不上的东西,没必要领取出来。 心念一动,李逍将可口阔乐提取了出来。 “好久没有喝可乐了啊...” “这触感,是上辈子的感觉...” 拧开瓶盖,李逍“吨吨吨”的喝了起来。 这感觉,仿佛自己似乎还在未来的年代。 透心凉,心飞扬。 太爽了! “嗝——” 一口气喝了一半,李逍打了个嗝。 酸爽! 虽说不利健康,但偶尔喝一喝还是没事的。 接下来,李逍又将《矿盐提取法》从仓库拿了出来。 仔细翻阅了一下。 上面每一步的步骤都记载的格外详细,还用图画标注示意。 李逍现在的智力有7,超过平均值5。 这记忆力和思维能力大涨之下,很快就将这其中的原理弄清楚了,且记在脑海之中。 “现在就差盐矿山了。” “只要有盐矿,凭着这矿盐提取法,就能提出雪花白盐。” “雪花白盐,对于这個年代的粗盐相比,怕是降维打击了!”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缺盐矿山了。 当然了,北平地区应该是有盐矿山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买到。 李逍将制盐需要的材料,写在了纸上。 “等高煦回来,再让他帮忙去添置这些东西...” 转眼。 第二日一大早。 李逍睁开双眼,从床上起来。 下人们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小笼包、油条、豆浆,这几样,李逍已经连续吃了几天了,好吃! 不得不说燕王府内的厨子手艺还是高超。 包出来的包子,蓬松,肉馅鲜甜,比未来早餐店好吃多了。 油条也是如此。 一边吃着早餐,一边看着今日的积分商城刷出来的物品。 每日的物品都不一样,每天都有惊喜。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射箭技艺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二、属性小礼包一份。消耗积分1000。】 【三、阿莫西林一板。消耗积分1000。】 “清空商城。” 李逍直接选择清空。 属性小礼包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是每天能刷到的。 每一点属性点提升都很明显。 射箭技艺在古代也是很有用的,加到一定程度,自己也许能辕门射戟,成为一代名将? “阿莫西林这可是好东西啊,这是抗生素,保命的东西!” 古代的中医的确能治病,效果也很不错。 但很多炎症、病毒性、感染之类的,还是这种抗生素效果更快,更明显。 古代攻城打仗的时候,守城士兵拿着粪水涂抹的弓箭攻击敌方,俗称“沾金汁”,就是利用细菌和病毒。 这种箭矢,一旦中箭。 哪怕不是重要部位,也会发生细菌感染。 面对这种伤患,中医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但是如果有抗生素,那就不一样了,能面对许多种突发情况。 “以后有这种药,都直接买下来,准备着准没错。” 李逍心道。 【叮!射箭熟练度提升,当前熟练度:初级箭法】 【叮!属性小礼包已使用:获得力量+1。】 【叮!阿莫西林已存入个人仓库,可随时提取。】 李逍感觉内一暖,又是上次的感觉。 浑身暖洋洋的,持续了十秒才消失。 随后,脑海里也多出了许多射箭的技巧。 并不是突兀的出现,而是自然而然的出现在脑海,仿佛自己练了二年的射箭技巧,有了射箭技巧和肌肉记忆。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10(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无】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冷酸灵牙膏、阿莫西林。】 “力量已经达到了10,远超普通人的平均值了。” 李逍前所未有的感觉自己力量十分充沛。 能轻易举起一百斤的东西。 踏踏踏踏—— 李逍刚吃完饭,朱高煦就大步走了过来。 “姐夫,昨天忙活了一天,已经打听到了盐矿山的消息了。” 朱高煦对李逍的称呼,已经从未来姐夫,变成了姐夫,迟早的事嘛。 “不急不急,高煦,来,吃过了吗?” “还没呢,早上一起来,就赶过来了。” 朱高煦也不客气,坐下来拿起小笼包就吃了起来,三下两除二就干了一笼包子。 他边吃边道:“北平城出了城不远,西南面三十里东安县地界,有个庄子叫大东庄。” “那里有两座盐矿山,归属权是一个叫张氏的大户手上。” “地契是元朝就流传下来的,到了咱明朝并没有收走,那玩意也不两个钱。” 朱高煦打听的还挺仔细的。 两人吃完早饭后,时日还早。 便约着一同去演武场去练练,这是朱高煦的晨练习惯。 不多时。 两人就来到了演武场。 先是跑了两圈。 这次李逍完全能跟上朱高煦的跑步的步伐了,也没怎么喘气。 这就是力量属性提升的效果,体质和体能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 “姐夫,我教你射箭。” “好嘞。” 连续射出几箭后,朱高煦惊讶了。 此时姐夫已经能拉开一石弓,轻松的把箭射到二十步的靶子红心。 都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可这提升的也太快了。 自己当年练箭术,也没有这么夸张的进步啊? “姐夫....你先前真没练过箭术??” 朱高煦惊讶的问道。 “没啊,第一次还是跟你一起练得呢。” 李逍笑道:“这几日每日跟随你练,还是有点进步的吧?” “何止是有进步,简直是进展神速啊!” 朱高煦万分惊讶:“姐夫,你简直就是天纵奇才!” 不佩服不行,几日时间就能有这样的进步。 难怪姐夫,在乡野之地,也能习得这般才华,能够吟诗作对! 这就是天赋啊,没想到在武道一途,也有这样的天赋。 虽然对方跟自己还差得愿。 但说实话,朱高煦有些羡慕了。 “姐夫,原本以为你不能上战场,这样看来,用不了多久,伱就能跟我一同叱咤草原了!” 朱高煦想着,如果能跟姐夫一同征战,那也是幸事一件! “不敢当,我这跟你还差得远呢。” 李逍笑着打哈哈。 又练了一会,朱高煦彻底折服,这姐夫的箭术已经有两年的水平了,不服不行! “那个,今日就到这里,带我去大东庄吧。” “咱把盐矿山买下来...” “对了高煦你有钱么?先借点我...” 李逍担心自己那点银子不够。 “看!” 朱高煦从胸口掏出一钱袋子,“有的是,谈什么借啊,拿去便是,就当入股。” “成,走!” 就如此。 两人离开了朝着府邸外走去。 永安阁三楼。 偷偷注视这一切的朱凝云。 眸子里满是惊讶之色... 李逍他....竟然进步如此神速! 第二十八章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 朱高煦和李逍朝着府外的方向走去。 途中,李逍的耳边就传来一道声音。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当前好感度:75。】 “哈哈...凝云在永安阁默默注视着我呢。” “好感度已经达到75了,这已经达到恋爱间男女的萌芽期了。” “不过...看来这好感度似乎越到后面越难加啊。” 李逍面露喜色。 脑海盘算着如何把好感度提升到99,领取大礼包。 不对,我不能带着这么强的功利心。 爱情这个东西,是不可琢磨,不可算计的。 爱情是相互的情愿,情感的眷恋... 只要我真心对她好,又何必纠结这一时的事情呢? 李逍很快心中摆正了姿态。 “姐夫,想什么呢这么开心?” 这时候,府内的下人,牵了两匹马来马出来。 “啊?” 李逍回过神来,笑道:“我在想盐矿山的事情呢,这件事情搞定了,咱们燕王府必定能再上一层。” 说话是一门艺术。 李逍将燕王府,说成咱们燕王府。 朱高煦听在耳朵里,感觉十分舒服,都是自家人儿的感觉。 “嘿嘿,姐夫,那都得靠你啊。” 说完,朱高煦又担忧的道:“可是那盐矿山都是毒盐啊,不然朝廷早就将那盐矿山给收走了,那里轮得上那个乡绅。” “是不是有毒,等我们将盐做出来,就知道了。” 李逍自信满满的道。 朱高煦又牵了一匹马出来,道:“姐夫,这匹马给你骑,咱们快马加鞭,今日就能到达,将事情办妥。” 这是一匹好马,毛发黝黑发亮,眼睛有神! “骑马....” 李逍愣了愣:“我不会啊。” 上辈子倒是去马场骑过马,不过是牵着走两圈而已。 “很简单的,骑上去就行..” “我试试。” 燕王府大门前,有上马石,不过李逍直接踏着马鞍的踏板,轻轻一跃就上了马。 毕竟现在他的力量和敏捷都很高。 上了马,李逍问道:“怎么让它走啊?” 朱高煦耐心说道:“双脚夹马的肚子,挥一挥马绳。” “我试试。” 李逍双腿一夹,马果然就走了起来。 “怎么提速啊?” 李逍又问。 朱高煦坏坏一笑。 拿着马鞭抽了一下马屁股,马一下就猛地跑起来。 好在李逍身手敏捷,力量也很高,没有一下子被甩出去。 被抽了一鞭子的马跑得飞快,李逍感觉世界都在倒退,耳边风呼呼作响。 “驾!” 朱高煦哈哈一笑,骑着马走到了前方,大笑道:“姐夫,跟着我,马上就会了!” “好你个朱高煦,你这是想害死我啊!特娘的.....你不怕伱姐姐守寡么!” 李逍十分无语。 只能尝试用马绳控制马的方向,跟着朱高煦的马。 朱高煦的做法。 无疑是一脚把不会游泳的人,一脚踢到河里面让他扑腾。 这样的后果有两個。 一个就是很快学会游泳。 另外一个就是喝两口水,沉到水底... 朱高煦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觉得姐夫简直是天纵奇才。 既然能几天就将箭术练得这么好,骑个马不在话下吧? 肯定是第一种。 果然。 李逍害怕被甩出去,死死抓着缰绳,尝试控制方向。 “让一让,让一让!” 李逍一边骑着马,一边朝着路人大喊。 路边的人纷纷躲避,正想破口大骂,一看前面的朱高煦,纷纷闭了嘴。 在北平城,燕王朱棣的儿子,谁敢惹啊? “咦,感觉骑马没有这么难啊...” 李逍很快就掌握了骑马的要领,不能说很厉害,但至少能驾驭方向,自己也不会被甩下来。 当然这也多亏了他超越常人的体质和反应速度,才能这么快适应。 “姐夫,你果然是天纵奇才,这么快就能学会骑马了。” 朱高煦的马术十分了得,轻松自如的控制马降了速度,跟李逍并肩。 “没这点本事,能当你姐夫吗?” 李逍也心安理得的接受天纵奇才的称赞。 被这样认为也好,因为自己将来肯定会有更多的技能傍身。 天纵奇才嘛,学习快也是正常。 “姐夫,那你想跟上我的步伐,还得要苦练苦练啊。” 朱高煦哈哈一笑,他很是喜欢李逍这个性格。 就如此。 两人骑着马一路狂奔。 出了城门,都不用检查。 守城的将士,远远的就让开道路,直接放行。 废话,燕王次子朱高煦那能拦着么?? 直到中午。 两人来到赶到了大东庄。 这个村庄还是蛮大的,四处都是农田。 再然后,东南方向不远处,李逍就看到了两座大盐山了。 整个山有些类似雪山,呈现出白色的,整座山光秃秃的没有草木,毕竟是盐碱之地,也长不出植物。 这种盐矿山,大多由远古时代的海水或湖水干涸后形成。 “没错了,那就是盐矿山,咱把他买下来!” 李逍目绽精光。 两人进了庄子,很快就找到了一家大户,府邸规模很大,有百来间屋子,占地接近三十亩。 所谓的大户,也就是乡绅阶级。 乡绅阶层是封建社会一种特有的阶层。 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 他们近似于官而异于官,近似于民又在民之上。 在当地极有话语权。 正所谓皇权不下乡,中枢的指令到县衙这就停止了。 再往下,就没有朝廷的机构。 县衙想要每年正常剿上税收,还要依靠这些乡绅的合作才行。 两人说明了来意,很快就进入张氏大院,见到了张家的主事人。 一个年迈的老头,差不多六十来岁,名叫张茂金。 “你们想买矿山?” 张茂金举着拐杖笑着迎接二人。 他一看两人的衣着,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定然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子弟。 这矿山的确是祖上传下来的产业。 虽说祖业不能随意变卖,但这盐矿山是毫无作用,若是能卖个价钱,也倒是不错。 李逍笑道。“张老,没错,我们是打算买下你手中的盐矿山。” 张茂金有些诧异,问道:“不知二位,买这盐矿山所谓何用?” 李逍如实回答:“制盐贩卖。” 一听这话,张茂金笑了。 真是不知好歹啊,这盐矿山用来制盐,那不是谋财害命吗? 看来这两个富家子弟的脑袋,也不太灵光... 这矿山反正留着无用,就是一堆有毒的石头,不如就卖了。 不过,这老头也不是省油的灯,笑着道: “我这矿山,可不便宜啊....” 李逍开门见山:“多少银两能卖?” 张茂金道:“你打算银两钱买?” 李逍想了想,伸出五个手指头。 五百两,买两矿山,应该....够吧? 张茂金的心理价位是二十两,一听这话,当即道:“五十两,成交!” 李逍:“????” 第二十九章 矿山到手,准备开工! 真是意外之喜。 谁能想到,五十两就能买两座矿山! 还是盐矿山! 这尼玛太惊喜了。 不过,李逍故作肉痛的道:“能不能少点?” 张茂金举着拐杖的手有些颤抖,急道:“小伙子,你自个出的价格,怎么就反悔的这么快?” 李逍念念叨叨道:“谁能想到您答应的这么痛快啊...” 一听这话,张茂金也觉得自己大意了。 应该先推诿一番,最后以五十两的价格成交。 谁叫对方出的价格这么高,一时间自己也有些兴奋。 一旁的朱高煦嚷嚷道:“什么破山,要五十两,依我看十两都嫌多。” 朱高煦倒是说的真心话。 因为这矿山的盐有毒,矿石也不能当石料,实在是不值一文。 要不是相信姐夫说能有大用,白送他都不要。 “怎么就叫破山呢?” 张茂金皱眉道:“这可是祖上传来的家业,你们嫌贵,还请回吧。” 同时,他的余光,一直偷偷注视在两人的身上。 若是要走,他便松松口,便宜十两... 毕竟他原本的心理价位,就是二十两。 李逍也不喜欢还价,几两几两的没意思,咬了咬牙道:“行吧行吧,五十两就五十两。” 朱高煦也是有钱的主,不在乎这些银两,挽着手没多说什么。 “小兄弟真是慧眼如炬啊,我这盐矿山可是好山...” 张茂金一边说着漂亮话,心里面一边想着,这两可真是两傻子,花五十两买些无用之物,真是傻子。 那盐矿山要是真能做出盐来,我会五十两卖给你们? 张茂金突然想到,若是这两傻子,真的用盐矿山的盐毒死了人,会不会牵连自己?让自己吃官司? 必须要签一份协议。 不过先要把买卖合约给签了,免得把人家吓坏了。 想到这。 他赶忙拿出地契和合约,道:“咱们先签合约吧,先说好了...我只要现银...” 朱高煦掏出一袋银两拍在桌上。 张茂金立马拿起小秤,秤了五十两没错,随后咧嘴一笑。 “那咱们先签白契吧。” 张茂金急忙拟契约,地契上写了坐落地点、四至边界...等等。 很快,双方就签好了白契。 未经官府验证而订立的契据叫做白契。 还需要在县衙的户房,办理办理过户过税,登记入册,盖上印章,便成了红契,受律法保护。 签完白契后,事情落定,张茂金又笑着拿出一张纸,道: “咱们私下也定个契约...丑话所在前头,盐矿山是我卖给你们的,从现在开始跟我无关了,出了事情我可不负责。” 老头精明得很,先签契约在提此事,怕把别人吓到。 不过李逍也不在乎,看了下契约后,觉得没问题。 上面的内容,就是将老头撇的干净,若是做出的盐毒死了人,他不负责。 李逍大手一挥道:“那是自然,没问题,签!” “爽快!” 张茂金乐麻了。 这五十两银子,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就如此。 双方又去了趟县衙。 这老头是当地的乡绅,在县衙户房有人,事情办得格外流畅。 很快就给地契盖上了印章,落款是李逍的名字。 “成交了!小兄弟爽快人啊,告辞啊。” 县衙外,老头美滋滋的走了。 “姐夫,感觉价格给高了,这破山估计他就没打算卖五十两。” 朱高煦倒是没在意这些银两。 只不过对方这么开心,有些令他不悦。 “无妨,无妨。咱们可是赚了啊。” 李逍笑道:“五十两买两座山,这买卖划算!” “那,接下来,咱们干什么?” “自然去矿山看看,那可是咱们的。” 很快, 两人又骑着马,来到了刚买下的矿山。 矿山离大东庄,差不多有五里地。 这座两座矿山连在一起,占地接近千亩。 看样子够开采一百多年的了。 转了一圈后,李逍心里大概有眉目了。 李逍掏出一张纸递了过去: “高煦,你差人去购置这些东西,直接拉到矿山附近。” “另外喊一些工匠,在这个位置做一個厂房,就是这样....” 李逍仔细的将事情安排给了朱高煦。 有这么好的弟弟,不用白不用。 朱高煦无官无职,闲着也是闲着。 “这事儿就包在我的身上了。”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又问道:“那姐夫,你干什么?” “我先回老家一趟,矿山这边的事儿得有人盯着,我那边有个信得过的朋友,喊过来帮忙。” “行,那就这么办。” 就如此。 两人分道扬镳。 李逍骑着马,一路奔驰,朝着老家大树口村奔去。 直到天色黑尽,才走到家中。 “已经有些时日没回这里了...世事无常啊...” 李逍有些感慨。 这些日子的变化特别大,自己从农民转眼就攀上了燕王府。 “逍哥!天啊,这是好马啊!” 正在村口晃荡的李雄志正准备去偷偷摸鱼。 结果就看到了一人骑着马朝着村口走来。 定睛一看,正是几日不见人影的李逍! 身上的衣服也换了,还骑着高头大马! 这气派,啧啧啧! 在古代,马匹可不便宜,跟汽车一样。 特别是李逍的黑马。 是燕王府的上等好马,妥妥的兰博基尼级别的跑车。 “小志,真巧啊,正找伱。” “去拿些上好的草料和黄豆来我家,帮我喂马。” “马儿跑了一天,饿了。” 说着,李逍一扬马绳,马匹撕鸣一声。 朝着自己老宅子跑去。 看着李逍离去的背影,李雄志羡慕的不行。 “不会...真让他娶上郡主了吧?” “这也...太气派了!” “这条大腿,我必须抱好了...” 念及至此,李雄志也赶忙回到家中。 弄了一些好的草料和黄豆,屁颠屁颠的去了李逍的家。 “逍哥,你这马真好啊....” 李雄志来到李逍门前,仔细的将草料伴着黄豆喂给马儿吃。 “这算什么。” 李逍笑了笑,在茅草屋里,给父母的灵牌上了柱香。 “爹,娘,孩儿出息了。” “现在还有有幢大买卖,等赚了大钱,再回来看您二老...” 李逍躬了躬身,将香火插在了香炉上。 屋子外的李雄志耳朵一直竖着呢。 听到有大生意,整个人都精神了。 他毕恭毕敬的走了进来,道: “逍哥...那啥,有啥大买卖,带上弟弟。” “咱们从小玩到大的,您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啊....” “你不在的这段日子,有人打你田地的主意,可都被我给呵斥退了。” 李逍略显惊讶:“你还帮了我这忙?” “可不是嘛!” 李雄志义愤填膺的道:“就老李头家里的老大,田挨着你,发现你不在,想偷偷划进来几分田,被我看到了,我当场就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三十章 李逍回村,朱凝云忧心不已! “可不是嘛!” 李雄志义愤填膺的道:“就隔壁老姜头家里大儿子,家里田挨着你的家的田,这些日子发现你不在,想偷偷划进来一些,被我看到了,我当场就把他骂了个狗血淋头。” 李逍点点头:“不错,不错。小志,我没看错你啊,够兄弟。”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 农民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样淳朴,反而喜欢窝里横。 村里常常有勾心斗角的事情。 无非是为了一分地或者是一点水源,两家人就能争得个面红耳赤,大打出手,锄头都敢往脑袋里招呼。 这些小事,找官府都不受理的,得先让乡绅来调解。 这时候,谁家的男丁多,拳头大,谁就是老大。 李逍家里只有一个男丁,父母身体又不好。 家里人老实,人丁又少。 穿越来的时候,家里的田地都被占的差不多了,只剩下三亩地。 父母死后,村里更多人就打着李逍那三亩三分田的主意了。 不过李逍毕竟是個穿越者,不是吃素的。 略施伎俩,拉拢一批人,打压一批人,这才守住了这三亩三分田。 这个游手好闲的李雄志,是被李逍给拉拢的人。 一直逍哥上,逍哥下的。 这个李雄志说老实吧,也算老实芭蕉的。 说不老实吧,他又有些不安分,整天游手好闲看不上种田,但又谋不到其他赚钱的行当。 李逍这次回来,就是想招他帮忙管理盐山的事务。 不需要什么能力,只需要对他忠心就行。 此时,李雄志搓了搓手,小心翼翼的找了个凳子坐着,仰头看向李逍,道:“逍哥,这些日子...你是什么个情况啊...门口那马...” 李逍微微一笑,道:“门口那马,燕王府的。” 嘶... 李雄志倒吸一口凉气。 燕王府的马啊!! 燕王府那是什么地位的? 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啊! 地地道道的农民,可能一辈子见过最大的官儿,也就是知县。 很多人这辈子甚至连知县都没见着,顶多见个收税的胥吏。 燕王那是什么级别? 藩王,坐镇一方! 怕是知县老爷,在他们眼中就是个苍蝇。 “听说前段时间,有人来村子里调查你,看来是真的了。逍哥真的攀上了燕王府啊...” 李雄志羡慕的道。 “前段时间有人调查我?”李逍好奇问道。 “可不是嘛,那县衙老爷亲自来咱们村,招待那上面来的大官儿,那可是毕恭毕敬的,肯定是燕王府上面来的人。” 李雄志如实道。 李逍点点头。 估计是朱高煦刚跟自己接触的时候,就开始调查了。 不过没关系,自己的身世干干净净,就是一介农户。 李雄志道:“那...逍哥如今是...” 李逍并不否认,开口道:“没错,过段时间我就是郡马了,燕王朱棣的女婿。” 李雄志整个人都呆住了。 整个人陷入震撼当中。 李逍的身份,那现在自己真的是高攀不上。 这转眼就成了皇亲国戚了啊! 李逍笑了笑,道:“小志,这段时间我不在,有人想打我田地的主意,你却帮我,干得不错。” “只要逍哥一句话。” “我李雄志就是上刀山,下火海,那也是在所不....” 李雄志立马开始表忠心,李逍懒得听,挥挥手打断。 “行了行了,是不是讲义气,我李逍看得出来。” 话锋一转道:“我这次回来,除了来祭奠一下父母,另外就是谋了一桩生意,想找个趁手的帮手...” “我啊。” 李雄志猛地站起来,拍拍胸脯道: “我啊逍哥,这样的好差事,一定要带带兄弟啊,我李雄志虽然没有什么能耐,但逍哥一句话,风里来雨里去,眉头都不皱一下。” 李逍略作考虑:“伱...行吗?” 李雄志道:“逍哥,你试试我,我准行!” 也只有这个小志靠谱一些.....李逍哈哈一笑:“好,那就你了,我就欣赏你这份自信的样子。” 李逍早就选好了人选。 虽然自己正村里与好几个人关系不错。 但关键是,小志这个人心眼少,人机灵,而且....认几个字,不至于大字都不识一个。 “谢逍哥,逍哥我一定会好好干的。” 李雄志十分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 “那啥,明天一大早帮我马喂好,你先回去吧,我要休息了。” 李逍挥了挥手。 “是,逍哥,保准让你的马儿吃的饱饱的。” 李雄志拱了拱手:“那我就先回去了,不打扰逍哥您。” “等等。” 李逍招了招手:“明天还帮我做一件事情,在村里传出消息,谁要是敢打我田的主意...就算一分田,我李逍也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虽然现在李逍看不上这些田地了。 可毕竟是父母留下来的,一分都不能少。 “逍哥,这事包在我身上,谁要是打你田地的主意,先从我李雄志的尸体上踏过去。” 李雄志信誓旦旦的说道。 “行,去吧。” “好嘞哥。” .... .... 翌日。 燕王府。 春日的阳光挥洒,黄玲鸟在枝头吱吱吱的歌唱,颤抖的树枝将昨夜的露珠从树叶上抖露下来。 晶莹剔透,宛如水晶。 早早的,永安郡主朱凝云便起了床,在窗旁遥望着。 “不知...今日李逍的武艺,是否又会所增长呢...” 只可惜,等待了许久,也没有看到李逍的身影,倒是看到了弟弟朱高煦惯例在演武场锻炼。 “今日,他怎么不在?” 朱凝云又等了许久,直到朱高煦离去,也没看到李逍。 “郡主,奴婢方才去库房拿一些食材,听闻李逍公子昨天出府,一夜未归。” 张翠翠端来早膳,如此说道。 现在李逍在燕王府可是个名人。 他的一举一动,下人们都会闲聊。 “他....走了?” 朱凝云心中一凛,十分忧虑,该不会不回来了吧? 她现在日日想见到李逍,哪怕是远远看一眼,也十分开心。 当李逍突然消失不见,朱凝云心里空落落的。 “也许,是回老家了?” 张翠翠急忙道:“郡主可别胡思乱想,我看那李逍喜欢郡主,喜欢得紧,怎么可能...” “嗯...翠翠,今日还是秀香囊吧。” “好嘞!” 三十一章 永安郡主的心意! 时间虽然跟往日一般没有变化。 可对于永安郡主来说。 不知为何,今日的时间过得很慢。 直至傍晚,夕阳落山。 也没听到李逍回府的消息。 张翠翠自然就充当打听消息的角色,时不时的就会去门前问一嘴,问一问李逍没有回燕王府。 “没回来嘛?” 门一响,朱凝云急急忙忙的问道。 见翠翠摇了摇头,她又低眉绣着香囊去了。 “郡主的手艺见涨,这香囊越来越有模样。” 张翠翠急忙安慰。 “可他若是走了,我这香囊送给谁呢...” 朱凝云轻声呢咛。 “可不兴说。” 张翠翠道:“那李逍又不是入赘的赘婿,不在府中居住也合情合理啊...” “哎呀...” 正说着话。 朱凝云心不在焉,一不小心将绣花针刺破了手指头。 张翠翠急忙看了眼,心疼道:“郡主不用担心,我看那李逍对郡主一片痴心,要不...我去问问煦王子?” “那怎么行,我一女子怎么能因为他一日没回府邸,就问这些问题。” 朱凝云摇摇头,随后又问道:“你说李逍会不会觉得,一个男子在女子家府中居住,有些寄人篱下的感觉才会...” 张翠翠摇摇头:“我看那李逍公子,行事坦荡,不拘小节,应该不会有这般想法吧...” 朱凝云想了想。 起身去翻自己的首饰盒,似乎在找些什么东西。 “郡主您这是?” 张翠翠看到郡主心情不悦,她也很是难受。 “我听说半月后定亲,母妃打算返过去一些嫁妆。” “可那李逍只是一介农户,又没钱财...” “男人都需要脸面的....定然是怕定亲的时候拿不出像样的聘礼来,丢了脸面,才为此事着急。” 朱凝云手上都是一些金银首饰,和这些年积攒下来的银钱、银票,看向张翠翠道: “要不,你去找到李逍,将这些钱财给予他,当做聘礼...” 张翠翠有些哭笑不得:“郡主你这...还没嫁出去呢,就胳膊肘往外拐,哪有女子给男子钱,下聘礼娶自己的道理啊?” “翠翠,你又笑话我不是?”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燕王之女,定亲那天定然会有亲朋好友、达官显贵来道贺的...” “李逍定然会担忧此事....” 朱凝云认真的道。 她虽然不问世事,但也知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 男人出门在外,脸面很重要。 “翠翠只是个丫鬟,也没成过亲,那里懂得这些呀...” 张翠翠转念一想,道:“郡主,可那李逍公子会不会不收啊?” 听到这话,朱凝云也担忧起来:“翠翠倒是提醒我了。” 思绪片刻,她又走向桌案, 写下一句诗词: “君当做磐石,妾当做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这首诗句,出自汉朝。 名为《孔雀东南飞》。 是以一对恩爱夫妻的悲剧,控诉封建礼教、家长统治和门阀观念的罪恶。 表达了青年男女要求婚姻爱情自主的合理愿望。 这就话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在一起,无论面对什么困难,都会一同面对,不分彼此。 也算朱凝云,暗中表达自己的心意。 她将纸张折好,递给了张翠翠,道: “翠翠,你找到李逍先委婉打听一下。” “若是他不愿意与我成亲,只是逃避燕王府,伱就当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我也会请求父王不要治他得罪。” “若是他真是为聘礼之事忙碌,你就将这些银钱给他,把这首诗给他,他会明白我的心意的。” 张翠翠接过纸张,塞入怀中,道: “郡主,您多虑了,李逍怎么可能不愿与你成亲呢?多半是因为其他事情吧,您放心,今日李逍若是还没回府,我明日就去办。” “嗯...” 直到深夜,今晚李逍依旧没有回府。 夜,静如止水。 可有个深情女子,却为某個男子辗转反侧... ... ... 大树口村。 村子里的坟山上。 李逍拿着锄头忙碌了整整一天,在父母的坟头除草,平整。 把墓碑百米开外都弄的整洁,干净。 重活一世。 虽然只有一年的相处,但毕竟也是这个世界的亲生父母。 不能为他们做些别的,但也不能让墓碑前杂草丛生。 无论是后世,还是现在,李逍都是一个孝顺的人。 “爹,娘,有时间再来看你们。” 李逍对着墓碑躬身祭拜了一下,随后朝着山下走去。 “逍哥,逍哥,事情都办妥了。” 李雄志早就在不远处等候着。 李逍一动身,他就凑了过来。 是个会来事儿的人。 “村里面人怎么说?”李逍问道。 “我直接跟村里面的人说,李逍现在可是大人物了。” “谁要是敢动李逍家田地的主意,我李雄志第一个跟他拼命。” “他们看到了你那匹好马,知道你现在身份不一般了,绝不敢起什么心思的。” 李雄志如实汇报。 “干得不错。” 李逍笑着点点头。 其实这也算个考验吧,看这家伙听不听话。 村子里的人都姓李,他这样传话,其实还挺得罪人的。 很显然,李雄志经受住了考验。 至于这三亩地,李逍还真不在乎。 “这三亩地,我自然不会再去种了,荒着也是荒着。” “你二哥李雄宏,家不是孩子多么,有七八个孩子,生活也不容易。” “你这些年也没赚到什么钱,给你二哥添了不少麻烦。” “这样,这三亩地借给你二哥先拿去种,收成我一分不要。” “逢年过节的,让他帮忙把我父母坟前的杂草除一下,烧几张纸钱,就当作回报。” 既然这个小志经受住了考验,李逍还是要给一些甜头给他。 让外人知道。 跟着自己混,好处少不了。 收买人心,要有手段,对方才能死心塌地跟着。 听到这话, 李雄志果然感激涕零:“逍哥,这...这怎么好意思呢。” 三亩良田,可不是小数目啊。 “让你拿着哪里这么多废话?” 李逍沉声道:“我不让别人打主意,是要让大家知道,我李逍的东西,谁也不能动。我想给谁,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逍哥!有你这句话,就算你以让我杀人放火,我李雄志绝不皱一下眉头。” 李雄志无比感激,已经彻底被折服了。 而且,他已经感觉到眼前这个男人,已经发生了天大的变化。 俨然有上位者的威严。 跟着逍哥混,准没错! 看来我李雄志,要咸鱼翻身了... 就如此。 李逍顺利收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小弟,为自己办事。 回到老屋中。 李逍这才想起来,今日的积分商城还没有打开。 定然又有好货了.... “打开积分商城。” 三十二章 张翠翠找来,郡主的心意!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雪碧一罐。消耗积分50。】 【二、雪碧一罐。消耗积分50。】 【三、黑人牙膏一管。消耗积分100。】 “卧槽,都是什么臭鱼烂虾。” 李逍有些无奈,这系统刷新物品,全凭随机。 不过他还是把商城给清空了,反正也花不了几个积分。 “我两日没有回府,也不知道凝云会不会担忧我呢...” 李逍这般想着,心中竟然也有些想念她了。 是爱情的味道... “事情忙完了,明日就回燕王府吧...” 劳碌了一天,李逍有觉得有些疲劳。 这一睡, 就睡到了第二天日晒四竿。 阳光从李逍老屋的破旧窗户射入,李逍依旧在呼呼大睡。 “笃笃笃——” 这时候,房门突然敲响了。 “逍哥,逍哥在家吗?” 李逍一听是李雄志的声音,懒得搭理,没好气道:“睡觉,不要吵我。” “逍哥,弟弟哪敢打扰您啊,是...有个姑娘找您。” 门外传来谦卑的声音。 原来是李雄志在村口溜达,刚好碰到前来问路的张翠翠,他一看张翠翠的衣着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丫鬟。 一打听,原来是找李逍的,李雄志不敢怠慢立马将人带了过来。 “姑娘?” 李逍赶忙从床上爬起来,将门打开。 门外站的,正是郡主的丫鬟张翠翠。 “翠翠,你怎么来了?” 李逍有些惊讶,对方居然找到了这里。 “那个...郡主有些话让我我问你。” 张翠翠说着,又瞧了一眼李雄志。 果然是攀上了郡主,成为了郡马爷,跟着逍哥发达了啊.....李雄志很是识趣的退了出去:“人我给你带到了,逍哥,弟弟我就先走了。” 李逍微微颔首。 旋即把张翠翠迎了进来。 “家里贫寒,见笑了。” 李逍拉了张凳子请人家坐下,随后问道:“是我没回府,郡主担心么....” 张翠翠连忙笑着点头:“是啊,郡主担心你出了什么意外,差我来找你,我也不知道去哪儿找,就去了你老家这村子,一问伱还真在呢。” 看来凝云已经彻底对我上心了,她也开始主动了....李逍心中一喜。 “那你现在放心了吧,回去复命吧。”李逍笑道。 张翠翠瞧了一眼四周的环境,李逍果然如郡主说的一般,穷的只剩下一间茅屋了。 不过,这些郡主都不在意。 她只喜欢这個人,要确定他不是逃婚... 念及至此,张翠翠委婉问道:“不知此次李逍公子回家中,所为何事...就是翠翠我随便一问,公子莫要多心。” “是郡主让你问的吧。”李逍哈哈一笑。 “并非...”张翠翠急忙想掩饰。 “解释就是掩饰。” 李逍笑道:“你回去跟郡主说,我李逍这辈子,非她不娶!请她勿要担心。” 话音落下。 张翠翠大为惊喜,连连点头。 “我此次回老家,在父母的坟前祭奠一番,第一次离家这么远,顺便拿一些东西。” 李逍指了指桌上的一些纸张,道:“那些是我这些年写的一些随笔,放在这里怕被虫蛀了。” 这些随笔,其实是一些白话文小说。 穿越而来的时候,李逍便慢慢的把前世一些小说,通过回忆,记录在了纸上。 想着有朝一日,能够通过这些文字换来一些钱财丰裕生活。 不过后来发现没这么简单,渐渐的也就作罢了。 “李逍公子这般说,翠翠放心了。” 张翠翠深呼一口气。 其他刚才她也十分紧张,还真怕是李逍想要逃婚。 郡主这些年郁郁不乐,好不容易从阴影中走出一些,又遇到了幸福。 若是这幸福突然离去,怕是她以后再也不会提成亲之事了。 张翠翠又想到自己有事情要办,又悄声打听到:“半月之后,是李逍公子与我家郡主定亲之日,公子应当知晓吧?” “正月二十四嘛,记在心里呢。”李逍笑道。 “公子...” 说着,张翠翠从身上掏出一摞银票,每张都是面额二百两,尽有尽有十来张,怕是有三四千两白银。 这是郡主将自己的金银首饰给典当了,随后又把这些年积累的钱财全部拿了出来。 “李逍公子,我家郡主担忧你定亲之日拿不出钱财来,这些是我郡主这些年存的银两,你拿着当做聘礼。” 张翠翠将银票递给李逍说道。 一听这话。 李逍顿时产生了感动之意。 自己未来的媳妇也太好了吧。 这还没过门成亲呢,就想着自己。 等于是在未来的时代,丈母娘要五十万的彩礼,结果女儿私下偷偷把彩礼给出了。 这不比那些扶弟魔,强上一百倍,一千倍? 这样好的女人,哪里去找啊??? 不过,李逍自然不会要这钱的。 他揶揄道:“你家郡主怕我拿不出钱财来,丢了她面子?” “不不不,郡主就担心你会这样想。” 张翠翠急忙将郡主写的亲笔诗句的纸张拿出来,递给李逍:“郡主说,你看了此诗,就明白她的心意了。” “还给我写了诗?我瞧瞧。” 李逍将纸张接过来,展开一看。 上面的字迹如纳兰吐芬,水灵秀气。 一看便是女子的字迹,煞是好看。 见字如闻其人,这一手好字让李逍惊叹不已。 上面的内容,更是让他心头一暖。 [君当做磐石,妾当做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这是出自《孔雀东南分》。 诗句的意思,正是她想要跟李逍表达的心意。 我们既然即将要结为夫妻,那么就应该不分彼此,不分你我,同进同退。 爱情是依托的,相互经营的。 李逍给出去的爱意,每次都能得到回馈。 说实话,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此了。 遥想上一世,自己追求的那几个女孩子,竟然把他当做备胎,当做舔狗,送出去的礼物认为是理所当然。 真所谓世道变化,人心不古啊! 李逍已经感受到了郡主的心意,不过这银两他是断不能收。 一旦收了,凝云不在意不假,可外人怎么看? 自己不能被外人给看扁了。 “翠翠,这银两我不要,你拿回去。” “你跟凝云说,我李逍这辈子非她不娶,在下虽是一介农夫,但绝不会是无能之辈,一定会在定亲之日,做的漂漂亮亮的。” 李逍毅然决然的将银票推了回去。 这一举动,令张翠翠对李逍的看法,再次拔高! 不过,她却担忧,这样回去复命,郡主会不会难受呢? 李逍看出了对方的担忧。 他也怕郡主误会,拒绝她的心意,让她难受。 “这样,翠翠,我也写一首诗,你帮忙传给郡主。” 三十三章 今生今世,非君不嫁! 李逍走到桌前。 沉思片刻,最终还是用一首白话诗,来表达自己的心意。 没办法,自己穿越的是明朝。 唐朝诗词盛世,那些诗词都不能拿来用了。 体现不出水平是吧? 磨墨,提笔,落笔。 [致橡树]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决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 [......] 李逍书写的格式,是现代人的格式。 带标点符号的那种。 毕竟写的是白话文,不打标点符号,李逍总感觉怪怪的。 古代不打标点符号,写文言文的原因是,洛阳纸贵。 纸张贵重啊! 哪有空间给标点符号? 一个字包含好几个字的意思,就是为了节省空间。 其实到了明朝,造纸术的水平提升了不少,纸张也没有以前那么贵重了。 但这种习惯还是保留了下来。 “翠翠,麻烦你将这首诗带给郡主。” 李逍将诗句递给了张翠翠,另外又摸出一粒金豆豆。 “李逍公子,这使不得啊,传达信件,是奴婢的分内之事。” 张翠翠收了纸张,却不收金豆豆。 能看到郡主得到幸福,她就万分开心,不想要李逍的钱财。 毕竟对方也没几个钱,这金豆豆他认识,估计是朱高煦给的。 “让伱接着你就接着,我李逍虽然现在没钱,但钱财对我来说,欲要取之,如探囊取物。” 李逍不是说大话。 盐山已经买到了,等白盐制作起来,钱还会少么? 张翠翠不好拒接,只好收了下来。 “那李逍公子,奴婢先行告退。” 张翠翠顺利完成任务,心情甚好,只想快点回府禀告。 李逍将她送到马车处,才留步。 “本来打算今天回府的,不过....丫鬟一找我,我就回府,有些不妥啊。索性就再晾凝云一天,欲情故纵....” 李逍这般想着,又转身回了老宅。 去整理屋内一些要带走的物件去了。 .... .... 直至傍晚。 张翠翠坐着马车回到了燕王府。 永安阁处。 朱凝云远远的在窗台,就看到丫鬟张翠翠朝着这边走来。 她心中一紧,又紧张又害怕。 急忙下去开门,将张翠翠迎了进来。 今日一整天,朱凝云都魂不守舍,茶不思,饭不香。 也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明感觉李逍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可心里总是患得患失,担忧万分。 “翠翠,今日事情办得如何?” 待进入房间后,两人刚坐下,朱凝云就忍不住问道。 完全失去了往日宁静的姿态。 “郡主,莫要着急,奴婢喝口水,缓口气...乡下路不好走,一路都快把我抖得散架了...” 张翠翠忙活一天的确是很疲劳。 而且她身子骨在火灾之后,也差了许多。 “好好,你缓口气,我给你倒水。” 朱凝云顾不上郡主的风范了,提起茶壶。 张翠翠急忙抢了过来:“郡主,可使不得,折煞奴婢了,还是奴婢自己来吧。” 她自顾自的倒了杯水,喝了口水后,咧嘴一笑道: “郡主,今日我寻到李逍的老家,李逍公子果然在那里,一找便找着了。” 朱凝云担忧问道:“逍公子...去老家所为何事?” 张翠翠嘻嘻笑道:“还叫逍公子呢?不应该改口为夫君吗?” 见张翠翠绵绵笑容,又这般说话,朱凝云心中顿时舒缓,这才故作生气道:“没個正行,还未成亲怎能称夫君,快说...你这丫头,真让人着急。” 张翠翠也不敢继续调皮了,认真说道: “那李逍去老家,是祭奠父母去了,说是第一次出远门,同时也跟父母说一说即将要成亲的事情。” “原来如此...” 朱凝云彻底安心了。 一扫之前的担忧,换来的全是欣喜。 李逍的父母离世,去祭奠父母便体现出了李逍的孝心。 百善孝为先,自己果然没看错他,他也是个心地善良之人。 再然后....李逍还跟离世的父母,诉说自己要成亲的事情....这样的话,让朱凝心心中暖烘烘的... 为子女者,凡事多与父母商量,这是孝顺之道。 对方父母离世,却也不忘告知一声,自己在他的心目中,已经..... 同时,朱凝云也为李逍忧伤,子欲养而亲不待。 要是他父母在多好啊,我们便能一同孝敬他的父母... 朱凝云心思流转,对李逍的爱意又多了一分。 这时,张翠翠接着道:“郡主,我本想委婉打探,没成想李逍一眼便看出是你让我问话,你知他如何说?” “如何?”朱凝云问道。 “他说...咳咳....” 张翠翠咳嗽两声,站起身来,学习李逍的说话姿态,压着嗓音道:“你回去告知郡主,让她莫要担忧,我李逍今生今世,非她不娶!” 话音落下。 房间瞬间安静。 话语在房间不断回响,也断在朱凝云的脑海回响。 朱凝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似晴天霹雳当头一击。 这句话,像寒冬腊月里的火炭一般,令人顿觉周身热呼呼的。 她从未听过这样的话, 这样的誓言。 誓言! 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是美好的,无法抵抗的! 更何况是经历了磨难的朱凝云。 一个很少与外界接触的女子。 虽然未亲口从李逍口中听得,但依旧让她心中如波澜的湖水,许久无法平静。 今生今世,非我不娶! 朱凝云心爱意荡漾,心道...我也...今生今世,非君不嫁.... “郡主?郡主?” 许久。 直到听到翠翠的呼喊,朱凝云才回过神来。 她发现,自己失态了,急忙转移话题掩饰:“对了,逍公子可有收下我送去的银钱?” 张翠翠摇摇头:“这倒没有。” 是不是我自作主张了....朱凝云担忧道: “翠翠,我白日就在想,虽然我心意如此,可李逍若是误会,那该如何是好啊...李逍当时作何反应?” 其实,白日里,朱凝云一直在担忧此事。 虽说写了一首诗表明了心意。 但...自己是不是擅作主张了一些,会不会伤了李逍的尊严。 张翠翠嘻嘻笑道:“郡主安心,您的心意,逍公子收到了,逍公子也有心意呢。” 闻言,朱凝云美眸微张。 第三十四章 致橡树!朱凝云沦陷了! 今日的夜晚格外宁静。 窗外已经如墨染一般,天空月牙悬挂,繁星点点。 朱凝云的心思,也如同这夜色一样,变得宁静多了,再也没百日的忧虑。 “你说,李逍也有心意?是何?” 朱凝云看向张翠翠问道。 张翠翠并未直接拿出纸张,而是先说道:“白日里,得知李逍公子非郡主不娶后,奴婢心情大好,也便提了此事,并将郡主您的信件给予。” “郡主猜猜,李逍公子怎么说?”她反问道。 朱凝云沉思片刻,猜道:“他没有收下银钱...也许是不在乎外界的流言蜚语了,是吗?” “郡主猜错了。” 张翠翠嘻嘻道:“那李逍公子的话,说出来真的挺有魄力的,让人刮目相看。” 朱凝云道:“如何说?” 张翠翠又学习李逍的姿态,压低嗓音:“我李逍这辈子非她不娶,在下虽是一介农夫,但绝不会是无能之辈,一定会在定亲之日,做的漂漂亮亮的。” 她学的还算认真,尽量还原当时的场景。 说完后,张翠翠笑道:“当时听了这话,我觉得李逍公子这人真不错,虽然一穷二白,但竟如此自信,太自信了!” 朱凝云点点头。 虽然她从未想过要求自己的夫君有这样那样的条件。 可眼下自己的未婚夫,不但颇有些小才华,还会做饭,又如此自信,当真是让人惊喜。 “对了。” 张翠翠拿出纸张,递了过去:“李逍公子担心拒绝你,怕你误会,回了你一首诗,说是你看了就明白他的心意了。” 闻言, 朱凝云连忙结果纸张,在桌前坐下,缓缓展开,生怕弄坏了。 看到纸张的内容,她眼睛一亮,又是一首白话诗。 “哈哈哈....他的字怎么这么奇怪...” 看到歪歪扭扭的毛笔字,朱凝云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心说等他回府,我定要好好教他写字才行。 李逍的毛笔字不好看,但歪歪扭扭的字,反而显得真诚无比。 但是诗的内容....朱凝云很快进将身心全部沉入其中。 [致橡树] [如果我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伱的高枝炫耀自己。] 看到这,朱凝心整个人为之一怔。 “爱”这个字,让她感觉到周身暖烘烘的。 “如果我爱你...绝不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朱凝云喃喃的将诗句念了出来。 他在告诉我,如果他爱我,绝不会用我的地位,炫耀自己。 所以李逍才拒绝了我的银两...他是在告诉我,他不是为了燕王府的权势而来。 朱凝云心中不由升起许多感动,接着往下看去... [我若果爱你——] [决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朱凝云的眼眸越来越大,她太震撼了。 白话诗....也能写的这么抒情的么。 仿佛...宋朝的千古第一才女李清照,她的诗词便是蕴含无数的情感,而这白话诗,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两处如果,两处不止,将李逍的心意阐述出来,炙热而又真切。 他是将橡木,比作爱情么...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朱凝心感受到了那炽烈而又火热的话语,是那样平凡,却有力量。 将我们...比作橡树与木棉树,跟和叶紧紧相连。 李逍竟然能用白话,阐述了“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意境。 朱凝云为李逍的才华感到佩服! 同时心中却又的喜欢又多了几分...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相互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也像戟。] [我有我的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诗句中的情意,仿佛现在的相处,双方相敬如宾,所作所为,生怕对方误会对方。 她感受到,对方似乎是走到自己的内心深处。 铜枝铁干。 正是这些年,朱凝云给自己包裹的保护伞,不见任何人,不像任何人敞开心扉。 这比喻,也太生动了—— 如刀,如箭,如戟! 而对方,用木棉树开的红色花朵,来证明自己的行为,用火炬点亮,融化那颗冰冻的心。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坚贞就在这里:] [爱——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 [足下的土地。] —— 一字一字。 朱凝云拿着宣纸,反复将诗句看了即便。 直至她眼眸发红,灵魂深处都颤栗起来。 她仿佛和李逍产生了共鸣,两人所有想说的一切,想的一切,都包含在这首诗当中。 这首...白话诗! 朱凝云感觉她找到了对的人,找到了她心目的那个他。 李逍写的诗词....跟朱凝云内心深处的想法。 不谋而合,产生共鸣! 在这一刻,绽放爱的花火! 爱一個人,就要爱他的一切,全部。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夜,静如止水。 朱凝云这一夜,睡得格外安心。 睡梦中她咧嘴一些。 也不知道, 梦到了些什么... ... ...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80。】 【叮!你与朱凝云互换诗句,传递心意,对方已经深深被你的才华折服,且在心中认定了你。获得甜蜜积分:3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5000分。】 【当前积分:25250。】 正在房间洗脚的李逍,突然就听到耳边传来一道悦耳的声音。 李逍会心一笑。 为爱人写诗,果然是最浪漫的事情! 凝云...今晚应该能梦到我吧... 第三十五章 软饭硬吃....真爽! 翌日清晨。 李逍从床上爬起。 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商场有没有好货。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心相印卫生抽纸一包(6小包)。消耗积分200。】 【二、英雄牌钢笔一支。消耗积分500。】 【三、软毛牙刷一对。消耗积分100。】 “清空商城!” 这次李逍倒是有些惊喜了。 不为别的,就为擦屁股这点事,李逍在古代是朕特么不习惯。 擦屁股用什么? 卫生纸是没有的... 只能用厕筹,也就是竹子做成的棍子。 据说这玩意,是当年唐朝,去西天取经的唐僧带回来的方法,也就是印度人传过来的方法。 具体真假,反正李逍也不知道。 不过这玩意硌屁股是真的,李逍好一阵才习惯这手法,一不小心就会菊花残,满地伤... 古代的纸张贵啊,所以用这玩意。 但到了明朝,纸张才没有那么贵重,达官显贵都用草纸擦屁股。 先前的李逍倒是想用草纸来着。 后来他发现,这三亩地的收成,一年不吃不喝也擦不起一个屁股... 也就这段时间,在燕王府里能用草纸擦屁股。 不过...那草纸也跟后世的卫生纸没得比,摩擦力太大... “看来这玩意,可以扔了...” 李逍默默的将口袋里,从燕王府茅房的草纸拿了出来... 今天的收获,还有牙刷和钢笔。 钢笔是没法用了,没有墨水,只能等有墨水后才能用。 不过牙刷倒是和先前买的牙膏搭配上了。 自己终于能刷牙了... “有些东西需要配套使用。” “这商城每次都单个刷出来,这不是玩我么!” 李逍忍不住吐槽一句。 “对了,也不知道朱高煦那边事情办得如何。” “两天过去,应该差不多了吧。” 将东西收拾好后,背上包裹,骑着黑马正准备离开。 随后,他便看到了李雄志。 也不知道这小子从哪里钻了出来,背着包裹,走了过来。 应该是早就等着,就等李逍出现。 “逍哥,您先走,弟弟去哪里找您啊?” 李雄志嘿嘿笑道。 李逍骑在马上,道:“去了北平城,到燕王府门前等着,让侍卫通报一声。” 说实话,李逍对这个李雄志还蛮满意的,做事主动。 这两日不用他多说,李雄志很是识趣的将屋外的马匹喂好,也不来骚扰他。 自己要走,也不用提醒,早就等着。 除了忠心外,李逍就是看中了这一点。 要是推一步走一步的呆瓜,那自己就要劳神了。 吩咐完后,李逍便一抖马绳,绝尘而去。 “好嘞,逍哥,您慢走。” 李雄志目送远去,旋即抖了抖肩上的包裹,也上路了。 “啧啧啧,逍哥果然不同凡响了,气派啊!” “那可是燕王府啊,哈哈,没想到有朝一日,我李雄志也有今天,也能去见见世面了。” 就如此。 李雄志美滋滋的朝着燕王府走去。 而李逍则是先回了趟燕王府,到了燕王府,已经是中午。 燕王府的侍卫一看到李逍,立刻将马拉走,热情的请了进去。 “高煦今日在府内吗?” 李逍看向门前的侍卫问道。 燕王府内,燕王妃徐妙云早就交代过下人,对李逍不可说些轻言轻语,要尊重对待。 加上传言靠近李逍能沾上好运。 大家哪里还敢轻视他,巴结都来不及。 而侍卫又知道李逍与高煦王子交情极好,不敢隐瞒,道:“煦王子一大早便出了门,还未回来。” “嗯....将马儿喂饱,等下我还要出趟门。” 李逍对着下人吩咐,一点都不见外,跟自己家一样。 他是打算吃個午饭,将带来的东西放到燕王府后,去矿山那边看一看情况。 “好的,李逍公子。” 侍卫点头道。 “麻烦了。” 李逍客气一句,便朝着自己住处走去。 一切理所当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李逍是燕王的儿子呢。 不得不说, 软饭硬吃的感觉....还挺爽! 李逍走后。 侍卫立马去安排。 “那个...你去喂马。” “你去永安阁跟郡主通报一声,李逍公子回了。” “是。” .... .... 不多时。 李逍回来的消息便传播出去。 得益于古代人比较封建迷信的缘故。 好像大家都蛮开心的。 仿佛李逍在这燕王府,大家都能沾上些光。 府内朱棣的侧妃们、包括燕王儿媳张氏...等人,也纷纷琢磨送点什么与其交好。 永安阁。 燕王妃徐妙云今日特来与女儿闲聊。 等她来了永安阁,便发现女儿的变化太大了。 笑着将自己迎了进去,还主动拉着自己的手,聊聊家常。 看到这一幕,徐妙云的心中无比欣慰。 女儿总算走出了阴影之中。 之前的几年里,女儿一直呆在闺房,不愿见人。 燕王妃常常与其谈心,想令她能开心一些,只不过并没有什么起到效果。 而李逍三日的时间,就能让女儿敞开心扉,令人意想不到。 徐妙云心道,真是女大不中留,不过女儿能找到自己的归宿,真是上天给朱家带来的礼物。 “母妃...你看,这是李逍公子所作的白话诗。” 谈到兴奋之处,朱凝云拉着母亲,欣喜的将自己摘抄的白话诗拿了出来,笑道:“母妃您也喜欢诗词,觉得如何?” 映入眼帘的是哪天在湖畔,李逍所吟的《再别云桥》。 其实,这首白话诗,那天徐妙云和朱棣已经偷听过来。 不过徐妙云自不会表露,而是认真认真的看了一遍。 再次观摩,徐妙云再一次肯定了这作品,大为赞赏道: “真没想到,这李逍有如此才华。” “诗句语言轻盈柔和,形式精巧圆熟。” “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 “白话能作出这么优美的诗句,真是别树一格,独此一家。” 听到母亲给出如此评价,朱凝云心中美滋滋的。 李逍不止是对自己好得到认可,其他方面也得到了认可。 都说得到父母祝福的婚姻和爱情,是最美好的。 朱凝云感觉就像自己的夫君,得到了父母的认可那般,幸福徜徉在心间。 看到女儿那幸福的模样,燕王妃打心底为她高兴。 她欣慰笑道:“凝云,你三句话离不开李逍,你跟母亲说说,那李逍哪里讨得你喜欢?” 第三十六章 永安郡主的三道劫难! “哪里好....女儿不知...” 这个问题,让朱凝云的脸红了,她不好意思跟母亲说这些。 徐妙云亲昵的拉着它的手,轻轻抚摸她的手背。 即便是被火焰烧得伤痕累累也不嫌弃。 这是她的女儿,亲生骨肉。 这次,朱凝云没有抽回手,而是任由母亲抚摸。 她想到李逍了,李逍的父母都不在,想要享受这份温情都无法得到,自己要好好珍惜.... 见朱凝云似乎没有往日如刺猬一样包裹自己,徐妙云轻声道道:“咱们母女间有什么不能说的,李逍是我的女婿,母亲想多了解女婿一些,看看他是不是对你真的好。” “当然是真的。” 朱凝云脱口而出,旋即意识到自己有些激动了,这才轻声道:“母妃...我能看出李逍对我的真情实意...他...的确很好。” 徐妙云春风满面道:“哪里好,说给母妃听听。” “那女儿说,您可不要笑话我。” 朱凝云这才娓娓道来:“李逍虽然读书不多,却喜好读书,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诗词天赋属实了得,第一次见面,女儿随意出题,便能说出‘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样的诗来。” 听到这,徐妙云也是佩服的点头。 江山代有人才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这样的好句,是多少才子,想破脑袋都想不出来的。 诗词一道,跟读书多少没关系,靠的是天赋。 李逍这孩子,是真的有天赋,只可惜生在了农家.... 好在现在来了燕王府,他若有才华,可尽情施展。 徐妙云婉婉一笑道:“这点属实不错,比你父亲强多了,你父亲起初只知道打打杀杀,还是我逼他读书,他才读书。” “不兴这么说父亲...” 朱凝云忙道:“父亲之才,这天下鲜有人能与其比肩。” 徐妙云道:“还有呢,快说给为母听听。” 朱凝云接着说道:“除此之外,武艺一途,也是天分绝高!起初都不知如何拉开弓,几日练习的功夫,便能上手,轻易射中三十步开外靶子红心。” “这点我倒是知道。” 徐妙云自点头道:“你弟弟高煦早就在我面前赞不绝口,说李逍天纵之才,几日练得射箭,须臾习得骑马。还说要拉着他,跟着你父王,一同去草原打仗呢。” “高煦也真是的.....” 朱凝云噗嗤一笑,越说越起劲:“李逍还会下厨,饭菜味道一绝,比咱们府内名厨还好上不少。” “这我倒是不知道。” 徐妙云大为惊讶:“做菜比咱府内厨子还好吃?没有骗母亲吧?” 朱凝云道:“母妃,千真万确。” 徐妙云笑着说道:“那有机会,可要尝尝了。” 看着朱凝云洋溢着幸福,徐妙云忍不住问道:“凝云....那李逍对你是真情实意,对吗?” 这句话...话里有话。 徐妙云不好直接开口,只能委婉问道。 在他看来,李逍的确是个人才。 可纵然有千般好,可徐妙云一定要确认一点。 那就是这个人,对否对女儿真心。 “母妃,您跟我来....” 母妃这是还有所担忧呢.....朱凝云将燕王妃请到书房,她从将书桌下面的暗盒拿了出来。 从暗盒中,拿出一精致木盒,小心翼翼打开。 如此举动,定然将此物极为重视。 里面是一张宣纸。 朱凝云小心将宣纸打开,道:“母妃,这是李逍写给女儿的,您看看...” 她相信,母亲看了这首诗后,一定能明白李逍是对自己真心的。 “哦,让母妃瞧瞧。” 说着,徐妙云坐在了书桌前,目光落喜下,整個人都惊了。 字迹扭扭歪歪,还有一些符号...不过这符号倒是挺有意思的,将话语分割开来,通俗易懂多了。 紧接着,徐妙云就呆住了。 他被其中的内容,震撼的无以复加。 这是....用白话文写的诗词? 毫不粗鄙,反而十分优美,丝毫不比李清照的诗词美感意境差。 [致橡树] [如果我爱伱——]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 看到末尾,徐妙云简直被震撼到了... 这是一首情诗,一首写给凝云的情诗。 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李逍对女儿的浓浓爱意。 以橡树为对象表达了爱情的热烈、诚挚和坚贞。 通过拟物化的艺术手法,用木棉树的内心独白,坦诚,开朗地直抒诗人的心灵世界,热情而坦诚地歌唱自己的爱情观。 徐妙云感受到了那份真诚! 不,没有这份真诚,也根本不可能作出这样的诗句来! 良久。 徐妙云从惊叹中回过神来,她慈爱的看着凝云,深舒了一口气:“凝云,母亲这次彻底放心了。” 徐妙云无比感慨。 凝云她....总算是度过了第二道劫难,走出火灾的阴影。 否则这样继续心情抑郁,日夜憔悴,身体迟早会病倒的。 其实,藏在徐妙云心底深处有一幢事情。 任何人都不知道的辛秘往事。 关于...朱凝云的三道劫难! 当年她生朱凝云的时候,出了一些意外。 九月怀胎的婴儿,只六月就提前问世,早产! 只有巴掌大小的凝云,吃不进奶水,命悬一线。 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婴儿活不长。 徐妙云不忍放弃这个孩子,找到了姚广孝测命解运。 姚广孝以不为皇室血脉看相为由拒绝。 但在徐妙云苦苦恳求之下,最终动了恻隐之心,破例给朱凝云测命看相。 看完相,姚广孝皱眉告之。 说凝云命运坎坷,一生要经历“三难”。 每一难都是历尽坎坷,很难渡过去。 可若是渡过三难,此后必有天大福报。 姚广孝说唯有第一难有破解之法,之后两难,只能靠自己渡过。 第一难的破解之法,便是取名字的时候,从父或母的名字中取一字。 但同时,也会夺走被取之人的一半福报。 所以要十分慎重! 这件事,徐妙云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在古代,子女取名忌讳用父母的字。 但徐妙云力排众议,回去后给女儿取名为朱凝云,取了自己一个“云”字。 果然,取名后,朱凝云便渡过了第一难,活了下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 徐妙云用自己一半的福报,换得了这个孩子的性命。 永安郡主的“永安”二字,便是徐妙云请圣上亲笔赐下。 希望能她永保平安。 如今, 女儿显然也度过了第二道劫难,走出了心里阴影。 但徐妙云又隐隐担忧,心中默念。 “凝云,希望你能顺利的渡过第三道劫难...” “为娘愿用一生的福报,换取你的平安...” 第三十七章 朱棣的忧心之事! 燕王妃徐妙云与女儿交谈许久。 整个过程十分愉悦,徐妙云看到女儿如此钟意这个李逍,很是欣慰的离开了。 徐妙云朝着主屋走去。 刚好迎面就碰到了行走略显匆忙的丫鬟张翠翠。 与燕王妃碰个正着,张翠翠忙躬身一礼道:“见过燕王妃。” “翠翠。” 徐妙云笑问道:“这急急忙忙的,是有什么事情吗?” 张翠翠不敢隐瞒,道:“那個....是郡主让我留意公子动向,李逍刚才回府,我正要禀报郡主。” “哦,这两日李逍出了府,是去哪了?”徐妙云问。 “回王妃,李逍是去老家祭奠父母去了。”张翠翠如实道。 “嗯,去吧。” “是,王妃。” 徐妙云挥了挥手,张翠翠急忙逃了。 想不到这李逍还真是孝顺之人.... 希望他们成亲后,夫妻二人能够同舟共济,渡过凝云的第三道劫难... 燕王妃这般想着,心中对这个未来女婿也是越发的满意。 不多时。 便回到了主屋,徐妙云准备处理一些事务,定亲那天的事务,也要着手提前准备了。 路过书房,徐妙云看到房间内朱棣正愁眉苦脸,便走了进去。 “王爷,什么事情如此苦恼?” 徐妙云关切问道,为朱棣沏了杯茶。 平日里,朱棣常常有苦恼之事,也会与燕王妃商量。 不过朱棣现在苦恼的是军粮之事,就算告之王妃,也只能令其徒增苦恼罢了。 “哎,的确是有些烦心事...” 朱棣摆摆手道:“不提也罢,此事只能我再上奏父皇...” 他看向徐妙云,拉着她的手,亲昵道:“对了,今日你去凝云那,如何?” 徐妙云笑颜逐开,道:“凝云那儿,我算是彻底放心了。” 接下来,徐妙云将女儿那边的事情,一一禀告给朱棣。 朱棣听完之后,不由大喜: “好啊,本王这一步棋算是走对了,实乃天赐良缘。” “高煦也跟我说过,李逍此人很是有天资,绝非庸才。” “日后咱们给他安排些差事,也不会被流言所道也。” 朱棣本是担心将来女儿夫妻二人坐吃山空,因而想要安排差事立功,好安排爵位。 可若只是个庸才,难免被人诟病。 “我看李逍武艺天赋极高,不如就安排他到张玉的麾下去,让其磨练一番,当个武官,建功立业,我好请旨父王赐下爵位。” 朱棣眯着眼睛琢磨着。 “不可!” 徐妙云立马否决,认真道:“王爷你每次战必亲躬,冲锋在前,你知道我在家中有多么担心么?决不能让女儿受这样的苦。” “再说了,刀剑无眼,在战场上万一...我是说万一有什么损伤,女儿如何是好?” “我老朱家就没有孬种...”朱棣正欲要再说,却被徐妙云的眼神给怼回去了。 徐妙云没好气道:“他姓李,李逍的李,不是李世民的李。” “啊对...夫人说的及是。” 朱棣连忙改口:“此事不提,不提...那就推举当个文官吧。” 说实话,朱棣心中有些可惜。 可惜了女婿那武艺的天赋了。 “只不过,当文官的话...难免被朝廷那帮人诟病,说我们在北平与当地官员交情过好,甚至安排女婿从官,言官会在朝上弹劾我。” 朱棣念念道。 徐妙云黛眉微蹙道:“就不能当个布衣么?” 朱棣摇头:“只是布衣,我也不好让父皇赐下爵位,我们能保他们一世安稳...” 在明朝,士农工商都不安稳,只有爵位才是铁饭碗。 还能代代相传的铁饭碗。 自己的其他几个女儿,嫁出去的都是将来有爵位的。 大女儿不能让她受苦, 朱棣自然是想要给这个布衣女婿谋一个爵位。 但爵位不能平白无头的赏赐下来。 就算父皇想赐下,也起码要有些说辞。 徐妙云道:“待成亲后再说吧,不急这一时,总之让女婿跟你去战场打仗,我绝不同意。” 朱棣老实点头。 “对了,王爷,你为何事发愁?”徐妙云又问。 朱棣想了想,索性就说了: “北平是边疆重镇,驻有十七卫兵马戍边,共计十万将士,这其中消耗的粮草数额巨大。” “每年的粮草供给,是东南之地运粮供养,加上我们北平粮草上交的粮食,勉强足够。” “可去年秋,北平多地欠收.....这军粮就有了缺口。” 朱棣叹了口气,接着道:“我向父皇请旨运粮,可那江浙几府的粮食几乎供养了整个北方边防之地,也没有多余的配额。” “父皇欲要行开中之法,补齐缺额的粮草....可今年朝中盐库紧缺,所以....” “大哥回旨的意思是,让北平自行开中法。” 在明朝,盐是受朝廷把控的,采取户口食盐法。 所谓户口食盐法,便是朝廷施行食盐配给,百姓交盐税。 也就是用强制性摊派食盐的方法,获取了食盐销售的利益。 而所谓的开中之法,就是朝廷把盐实行通商制。 即由商人运送粮草到边区或其他指定地区,与政府交换支给食盐的凭证,前往指定的盐场取盐,运往指定地区售卖。 “让我们北平自行开中之法...” 徐妙云微微蹙眉道:“可我们北平之地的食盐产量,只够自产自销,哪来多余的盐?” “问题就出在这里。”朱棣道:“现在大哥已经给出了法子,可这法子如何实施啊?” “不行,我得给大哥再书信一封,请他想想办法。” 如今朱元璋几乎将朝中政务之事,交给了这个太子朱标。 说着,朱棣欲要写信给大哥朱标求助。 “等等...” 徐妙云道:“大哥已经赐下旨意了,他定然也有难处。” “夫人难道有好的法子?” 朱棣急忙问道,夫人似乎每次都能想到妙招。 “王爷,公招招婿,不正是您的妙招么?” 徐妙云婉婉一笑,点拨道。 一听这话,朱棣神色一怔,旋即狂喜。 自己招婿不就招来了一个好女婿么?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这呢?” 朱棣大喜道:“是个法子,让盐运司公开收盐,也许能激发民间造盐的热潮.....” 在明朝,商人是不能卖盐的,贩卖私盐抓到是要砍头。 但是却能造盐卖给朝廷,朝廷再卖给百姓,获取其中的利益。 转念一想,朱棣又担忧道:“可这...来得及吗?” 徐妙云笑道:“先试一试...不成再想想法子。” “王妃说的是,真是本王的贤内助啊。” 朱棣连忙起身朝门外走去:“本王现在就去盐运司,让其发布告示!” 第三十八章 高煦,你确定不要吗? “吃饱喝足了,该去盐场瞧一瞧了。” 李逍吃完午饭,将东西放下,随后便出了门。 到了府外。 下人已经将马匹给准备好了。 “逍公子,您的马。” “谢了。” 李逍满意的点头,随后一跃上马,绝尘而去。 虽然没有系统熟练度加持,但李逍骑马倒是熟练了起来。 主要是力量、敏捷、智力属性超过常人,学起来也快。 一个半时辰后。 李逍就来到了盐矿山,此时山脚下盐场已经初具规模了。 自己安排朱高煦做的几处砖瓦厂房,已经有工匠在动工了,做了一半。 至于购买的那些制盐的工具,也都一一摆放整齐。 朱高煦正忙碌着,有序指挥着这些人。 不得不说,朱高煦的组织能力还是挺强的,不愧是上过战场的人,而且他人高马大,面相威严,别人看一眼都会心生怯意。 “高煦,这几天辛苦你了,干得不错。” 李逍了过去,拍了拍朱高煦的肩膀。 “姐夫,你来了啊。” 朱高煦惊喜道:“这点小事不在话下,我已经喊工匠快马加鞭,明日就能完工,后日咱就可以开工了。” “咦?”朱高煦奇怪道:“姐夫,你好像高了一些。” 李逍属性提升后,他也发现自己似乎二次发育了,又高了几分,现在身高差不多一米八的样子了,跟朱高煦一样高了。 “高了么?是你记错了吧,哈哈。” 李逍连忙转移话题:“一起花了多少银两了?” 记错了么....朱高煦挠了挠头道:“没多少银两,这些工具、材料还有工匠费加起来,也不过五十两不到。” “算五十两,加上先前买盐矿山的五十两,一共一百两。” 李逍道:“高煦,你可算帮了我大忙,一百两算你入股,这盐场的利润,伱分一成利。” 朱高煦哈哈一笑道:“姐夫,你这就见外了,这一百两算什么,谈钱就见外了,这盐场的获利都归你,弟弟我不要,权当帮忙。” 一百两对于朱高煦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这些日子朱棣赏赐下来的东西,都不止这么些。 而且朱高煦觉得,这造盐之事...悬.... 姐夫不过是农户,应该不懂这些,搞不好会失败。 再说了,一成利能有多少? 不过无所谓,人情是帮到了。 “不要?高煦?你确定不要一成利吗?”李逍笑着问道。 “真不要姐夫,这点小忙,不是弟弟我应该的么?”朱高煦哈哈笑道。 “那行...你啥时候反悔,随时可以说哈。” 李逍是个讲情义的人,不能让朱高煦白帮忙。 “行,都听姐夫的。” 朱高煦不以为意的道。 ... 接下来的时间。 李逍在盐场视察了一圈,跟自己想的没什么出入。 盐场就在盐矿山附近不远处,就是几个大砖瓦房。 每個房间都是其中制盐的一个步骤。 就跟工厂的流水线一样。 盐矿从山上运下来,进入第一个厂房,粉碎... 在然后就会被运到第二个厂房,进行卤煮,分离杂质。 在进入第三个厂房沉淀、过滤。 后面就是煮盐...结晶.... 分工明确,效率高,已经算是一个简陋版的工厂了。 当然了,李逍也不用担心制作方法流传出去。 因为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卤煮的配方,在他的手上。 “这些都没问题。” “接下来就是招纳人手了。” “这里离大东村比较近,索性就去大东庄招纳人手。” 李逍提议道。 现在是明初洪武年间,元朝的土地都被洗礼了一片。 基本家家户户都有农田。 农户春忙后,家里人多的人,便会外出寻一些活计给家里增加一些收入,基本上不会有人会饿死。 在元朝的时候,土地基本上归地主所有。 大部分弄明都是佃户,见到田主还要行主仆之礼。 不过现在是明朝,朱元璋曾下诏规定:“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 所以说,就算是不小心沦落成佃户,也只是上下级的关系。 因而李逍感觉穿越到明朝还算不错,农户的身份没有那么卑微。 两人一路来到了大东庄。 打听一番后,找到了这里的里长。 明朝的朝廷机构到达县,就停止了,而下面基层的管理组织称之为里甲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由110户人家编为1里,1里之中挑选丁粮(税粮)最多的10人为里长,10名里长以10年为一个周期轮流应役。 其余100户人家编为10甲,1甲共有10户人家组成。 甲长也是周期轮流应役。 里长等于是未来的村书记,甲长是村主任。 不过是劳役,属于义务劳动。 编造的鱼鳞册中,就是按照这里甲制度编造,如鱼鳞一般。 以现代人的眼光,李逍觉得这里面的弊端很多。 不过这不关自己的事情,自己只需要把自己日子过好就行。 很快,两人就找到了里长,一个朴实的中年汉子。 “你就是这一片的里长?”朱高煦问道。 对方一看朱高煦的穿着和相貌,就不敢惹,连忙躬身道:“是是...不知两位大人有何贵干?” 朱高煦直接问:“你去别人家帮活,干一天活,赚几个钱?” 那汉子憨憨一笑:“乡里乡亲的,逢喜事、盖房子啥的,相互帮忙不收钱,管饭就成。” “.....”朱高煦一阵无语。 李逍笑着开口道:“是这样的,在下想问的是,你们去城里大户人家帮工的话,干一天工,是个什么工钱?” “哦,你问这个啊。”汉子笑道:“一般是50个钱,不过这是农闲的时候,现在农忙得70个钱。” 李逍心中盘算了一下。 1两银子折换成铜钱是1000钱。 也就说2两银子,能招一个人干一个月。 自己预计需要人手50人。一个月的成本就是100两。 主要就是人工成本,矿山已经买下来了,工具损耗也忽略不计。 而自己昨夜私下盘算,现在的规模一个月能产50000斤盐。 明朝盐归国家把控,朝廷定价,明码标价2钱银子一斤。 私盐便宜很多1钱银子一斤,但是容易掉脑袋... 按照这个算法。 自己这雪花白盐的质量,一斤卖1两银子,不算贵吧? 按照一两的售卖价格... 一个月50000斤盐的产量,就是5万两白银啊! 在明朝一个月赚五万两白银是个什么体验? “艹,我若是能直接卖盐,就赚翻了。” 李逍心中吐槽。 第三十九章 卖盐真是暴利啊! 一个月50000斤盐的产量,按照官盐卖价就是10000两白银。 即便是官方售卖价格的算法。 李逍可不能这么算。 朝廷卖盐,大部分的收入都进入了自己的荷包。 自己要是往荷包装,怕是岳丈朱棣都保不了自己,朱元璋跳起来砍自己的脑袋。 听说朱棣私下也有些产业,其中就是制盐,也是卖给朝廷的盐运司,自己还能比岳丈更牛逼吗? 所以说,自己的一月产量五万斤白盐卖给盐运司。 估计到手也就一千两的样子。 扣出人工费一个月一百两银子。落到手才九百两。 不过即便如此一年也是万两白银的收入,而且后期还能扩大产能.... “咦...不对啊,我操哪门子的心?” “盐这种高利润的东西,是我能把握住的吗? “还不是献给岳丈当聘礼的!” 李逍摇了摇头,让自己不胡思乱想。 岳丈有了这笔收入,靖难之役快速推进,老婆早日成公主,自己多刷分才是正途。 公主应该是百倍暴击,刷分速度直接提升一百倍! 思绪回归,李逍看向眼前的里长道: “这样,还麻烦你跟村里家家户户跑一趟,知会一声。” “那边的盐矿山下的盐场招工,一天70个钱。” “朝九晚五,来长期干的,短期不要。” 一听这话,里长直接惊呆了。 长期? 一天70钱? 这样的好事哪里找啊? 那大家还不是打破头想要去。 家里兄弟多的,去干活,无非是在家务农的人辛苦一些。 自己家里就有三個儿子,到现在还没成亲呢,不就是因为穷么,也好让他们赚些钱取媳妇。 里长欣喜了好一阵,才问道:“能干多久?” 反正不用我给买保险....李逍笑道:“干一辈子都没问题。” 这下,里长更欣喜了,居然能干一辈子!! 他又问道:“大人,您刚才说的朝九晚五...是啥意思?俺读书少,听不懂你们文人的话。” 一旁朱高煦也愣了愣,他也听不懂....难道我也没文化? “朝九晚五....” 李逍一拍脑袋,道:“搞错了,是巳时初来上工,申时末下工,每天干四个时辰。期间管一顿饭,不要钱。” 里长整个人都呆住了。 每天只用干四个时辰,还管一顿饭!! 这么好的活计,哪里找啊? “不会是骗俺们的吧?” 里长抱着疑惑问道。 “你看我们像骗人的人吗?” 朱高煦瞪了他一眼:“让你去就去,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 里长吓了一大跳:“是是是,俺保证把事情做好。” 李逍笑道:“那个,你知会一声,有需要的,明天直接来矿场来,我们也会把把关,不是什么人都要的,主要要身体强壮的汉子,女人不要。” “好。俺这就去说。” 里长躬了躬身,连忙走了,心道还是这个人好说话一些。 不像另外一个人,太凶了。 事情还算顺利。 办完这些后,李逍便和朱高煦,骑着马打道回府。 路上,李逍问道:“高煦啊,还需要问你要一百两银子做前期工钱。” 朱高煦拍了拍胸脯,毫不犹豫的道:“没问题,等下就给伱。” 李逍:“那一成利,真的给你留着的。” 朱高煦:“不要,咱们自家人,谈钱伤感情。” “真不要?” “不要!” “哦...” .... .... 燕王府。 天已懵了的黑了。 赶了一天路李雄志,总算到了燕王府。 李雄志将李逍的田亩给他二哥,说他也要出去闯荡了,段时间不回家。 他二哥便给了李雄志一些银两。 为了快点赶到北平,一路上将银两花了一半,坐了马车才能在天黑前赶到。 来了燕王府,他整个人差点没被吓傻。 这么气派的府邸,他还是第一次见。 门前地面平坦,跟广场似的。 两座高大威武的大狮子,看着就吓人。 虽然心中有些胆怯,不过他还是故作镇定的找到了侍卫。 说是李逍同村朋友,来投靠李逍的。 没想到侍卫态度特别的好。 还告诉他李逍今日出了府,还没回来。 李雄志就打算在府外等着,没想到侍卫热情的拿了把凳子,让他在外面坐着等。 这可把李雄志给震撼到了。 感情李逍在燕王府已经混的这么好了? 等了半个时辰,他便听到了马蹄声。 随后看到了李逍和一个青年骑着高头大马过来。 “小志。” 李逍跟他打了个招呼,跳下了马,立马有下人来牵马。 “逍哥,我来了。”李雄志立马走了过来。 “李雄志,这是燕王次子,高煦王子。”李逍又介绍道:“高煦,这是我同村的朋友,过来给我帮忙的,人挺机灵的。” 朱高煦笑着颔首。 “见过煦王子。” 李雄志又赶忙行礼,同时心中更震撼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王子啊,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大的人物! 这关系也处的太好了吧,我的天哪,发达了! 朱高煦笑道:“姐夫的朋友,那就是我高煦的朋友,在北平有什么事情,知会一声。” “是是,煦王子。” 李雄志简直是受宠若惊,感觉人生看到了希望。 这下彻底翻身了!!! 煦王子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足以见得逍哥的地位。 虽然是客套话,但能让一个王子说出这样的客套话,李雄志爽的头皮发麻。 这就是奴性,大人物的一句话,就能让下面的人肝脑涂地。 李雄志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 李逍丢了一枚金豆豆过去,道:“小志,你今天去客栈投宿一晚,明日一早,在这府门前等着。” “好嘞逍哥。” 李雄志欣喜的接过一看。 竟然是金子,金灿灿的真好看,这辈子第一次见! 他目送李逍和朱高煦进府,才转身离开。 许久,才从震撼中回过神来。 “逍哥果然是人中之龙啊,在村子里我就发现了...” “难怪有不少富商派媒人去逍哥家提亲!” “好好跟着逍哥混...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在这北平买套房子了,光宗耀祖了吧....” ... ... 李逍和朱高煦在府内走着。 正说说笑笑。 突然蹦出来一个人影,大喊道:“我已经盯着你们好久了......好啊!好啊!你们干大事不带我,我要禀告父王!” 定睛一看,是朱高燧。 朱高煦大怒,一脚踢过去,骂道:“你他娘的小点声,找打!” 朱高燧年龄小,身材又瘦小,一脚就被踢翻了。 不过他甚是倔强,拍拍屁股就站了起来,道:“二哥,你不带我去干大事,打死我我也要告诉父王!” 朱高煦威胁道:“信不信我现在就打死你!” 李逍:“........” 第四十章 选武器都是爱心的形状! 朱高燧的脾气有些倔。 而朱高煦的脾气不但倔,还很火爆。 两人当即扭打在了一起。 不过显然朱高燧不是朱高煦的对手,三下两除二就被打得爬不起来。 “好了好了,别打了。你们别打了。都是兄弟,伤和气。” 李逍立马做和事佬,将两人拉开。 要是因为自己一个外人,弄得兄弟感情破裂,那可真是罪人了。 “这样.....高燧,你跟我们一起干,不过此事要保密。” 李逍看向朱高燧说道。 一听李逍松了口,朱高燧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脚印,昂头道:“我朱高燧嘴巴比墙还严实,绝不可能透露任何一点秘密。” 一旁的朱高煦想了想,道:“这倒是真的。” “那行。”李逍道:“明日我们带你一同去,主要的工作是维护秩序。” “好!” 朱高燧咧嘴一笑,有种阴谋得逞的感觉。 就如此。 李逍回到了住处。 一天总算忙碌完了。 不得不说,还是燕王府住的舒坦。 一回到住处,下人们就备好了热水,倒入浴室里的大木桶。 在里面泡热水澡太酸爽了。 放松神经,活络气血,对身体有极大的好处。 反观,自己之前在村子里。 洗澡? 那可真是个奢侈的事情。 夏天还好。 到了冬天,村里的百姓,一个月洗一次都是常有的事情,有的人一個冬天也不会洗一个澡。 平日里干完农活,累得一身汗,浑身黏糊糊的,别提多难受了。 即便如此,就算李逍讲究卫生,也只能半个月洗个澡。 没办法,想要洗澡要自己烧水。 烧水就要买木材。 你以为当农民靠山吃山,能随便砍树? 不不不。 山里的木材可不是随便能砍的,一切山林水泽收归国有,那都是朝廷的东西。 村里的樵夫,每年都是要上木头税的。 所以说,就算洗澡也算奢侈的事情。 而且到了冬天格外的冷,不但要烧水,还要用火炭将屋子暖起来,洗一次澡花费一点也不少。 这也就是为什么,李逍种了一年田,一文钱都没存下来。 光是生活,就用尽了全部的力气! 要不是身体好,没什么大病,指不定得个感冒发烧,看不起郎中就,那就真嘎了。 洗完澡,便美美的睡了个觉。 ... 转眼第二天。 一大早,李逍起了床,洗漱。 有了牙刷,牙膏,李逍总算刷了在大明第一个牙。 “咕噜咕噜....” “噗!” 漱完口,整个口气都清新了,嘴巴终于感觉舒服了。 “我怕是这世界上,第一个用牙膏牙刷刷牙的人吧?” 李逍这般想着,刷完牙后,一边吃着早饭一边浏览积分商城。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属性小礼包。消耗积分1000。】 【二、马术精通熟练度。消耗积分500。】 【三、海底捞火锅底料一份。消耗积分500。】 【当前积分:25250】 “清空商城。” 李逍现在积分富裕,今天刷新的东西倒都是不错。 属性小礼包就不用说了,必买,性价比最高。 马术精通也很不错,在古代骑马是很重要的。 至于海底捞火锅底料,这是改善生活的好东西! 【叮!属性小礼包自动使用成功,获得力量+1】 【马术精通熟练度自动使用成功,当前为:初级马术。】 【其他商品,已自动存入个人仓库。】 还是丹田暖流,暖全身,力量增加一分。 脑海里,也自动添加了许多骑马的经验、要领、肌肉记忆,自然而然出现,仿佛李逍已经骑了两年马了。 “打开属性面板。” 【宿主:李逍】 【力量:11(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30。)】 【敏捷:8(普通人平均值5;一流猛将20。)】 【智力:7(普通人平均值5)】 【当前技能:初级马术、初级箭术】 【当前buff:情人眼里出西施;】 【物品仓库:真情永久情侣戒指、牙刷、黑人牙膏*1、雪碧*2、心相印卫生纸一包、海底捞火锅底料。】 “不错,力量已经11了,迟早有一天,能成为猛将!” 李逍虽然并不想去打仗。 可有猛将的实力防身,那也是不错的。 而且随着力量的增加,身体的气血、抵抗力也变得好起来。 只要不乱吃东西,基本上不会得什么大病。 吃完早膳后。 按照惯例,便是去演武场练习一番。 毕竟自己这一身的武力不断增加,总要炼给人看看。 让别人误会,这是我辛苦努力练出来的,不是加点来的。 最重要的是。 自己在练武场,还能被远处的朱凝云看到。 “她已经几日没见我,该想我了吧?” 当李逍来到了演武场。 朱高煦已经在跑圈了,腿上还绑了几个沙包。 不得不说,朱高煦对连武艺这一块,是绝对的自律。 难怪武艺这么好! “早,高煦。” “姐夫,早啊。” 李逍也跟了过去,开始跑圈。 ... 远方的永安阁三楼。 当张翠翠看到李逍出现后,连忙呼喊:“郡主,来了,来了,李逍来练武了。” “翠翠,小点声。” 朱凝云小碎步走来,看到李逍,面色一喜,随后坐在窗边,静静的看着。 看着她的那个他,在演武场挥洒汗水的模样... .... 演武场。 跑了半个时辰后,两人停下。 “姐夫,你的体力日渐变好啊,看来是府内的伙食,将你气血调节好了,潜力也就激发出来了。” 朱高煦指了指兵器架道:“高煦我索性将我的本事,都传授给伱,练练兵器吧,挑一样。” “好。” 李逍点头,随后走向兵器架,兵器架上十八班兵器都有,李逍最后挑了一把剑。 朱高煦略显惊讶:“姐夫,你要练剑?” 李逍笑道:“不行么?剑多帅啊!” 朱高煦不以为然道:“剑不适合战场,真男人应该玩戟!” 说着,他拿出了一把戟出来,挥舞的如旋转的螺旋桨,猎猎作响,十分威风! “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 李逍补充道:“你姐喜欢诗词,尤其喜欢李白,李白光是含‘剑’的诗词,便有四十首。” 朱高煦用力点头。 心中无比开心。 他懂了,姐夫对姐姐是真爱啊!! 连选把武器都是爱心的形状。 李逍笑问道:“高煦,你喜欢什么兵器?” 朱高煦道:“我喜欢李世民和项羽。一个善用箭,一个善用戟,因此我只用弓箭和戟!” “......” 李逍心中默然,造反,原来从小就有预兆了啊! 第四十一章 用剑的男子最帅了! “那我可就没法教你了,我不会剑法。” 朱高煦又问道:“真的不考虑考虑练戟吗?” 李逍刚想说话,突然远方传来了一道声音。 “我会剑法,我来教姐夫。” 走来的,是朱高燧,笑嘻嘻的。 朱棣的三个儿子,除了老大,另外两个都是从小习武。 “那行,就麻烦高燧教我好了。”李逍笑道。 朱高煦皱了皱眉,心中臭骂,老三啊,你是来跟我抢好运的吧? 谁不知道在李逍身边,能得到好运? 看来最近父王常常夸赞自己,赏赐自己,这小子是眼馋了... 不过,朱高煦也不好多说什么。 毕竟是自己小老弟。 朱高燧很是得意,从兵器架上拿了两把剑,示意李逍也拿剑,他要开始教了。 “为何拿两把剑?”李逍好奇道。 朱高燧道:“我这套剑法名为君子剑,是持双剑。” “君子剑?” “对。”朱高燧点头:“君子剑法出自刘备,属实厉害。” “......” 原来是玄德兄传下来的剑法,不过李逍不喜欢拿双剑。 “双剑...我不通武艺,还是先从一把剑开始练吧。” “也行。” 就如此。 演武场三个人,两個舞剑,一个使戟。 哼哼哈哈之声,不绝于耳。 没一会,朱棣出府路过,看到这一幕,甚是欣慰。 以前朱棣也尝尝晨练,冬练三九,夏练三伏。 不过现在事务繁忙,也就渐渐疏忽了。 “这李逍和家人相处很是融洽啊。” 朱棣心道:“高煦和高燧将来都能成为战场上的好手...李逍虽然练的晚,但天赋好,岂不是本王又多了一个得力干将?....不对,夫人已经严令禁止了让李逍上战场,还是作罢...” 朱棣暗道可惜,扬长而去。 ... 永安阁楼上。 朱凝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李逍的身上。 好帅... 跟李逍想的不差,朱凝云果真是喜欢使剑的男子。 剑,飘逸、灵动...帅气! 给女子一种无限瞎想。 加上诗词的加持,魅力更甚。 铸成星斗生光焰,化作龙蛇会屈盘。 丰城一剑阅千秋,跃跃寒光射斗牛。 气寒西北何人剑,声满东南几处箫。 这些诗词,都是写剑的,仗剑天涯...多么浪漫.... 每个时代的女子都是一样。 在后世,学校中的篮球场,打篮球的男生,就是会比趴在带着眼镜看书的男子跟加吸引女生。 当然了,李逍虽然使剑现在,还有些笨拙。 但情人眼里出西施,现在李逍做什么,朱凝云都觉得好看。 而且,她在想...凭借李逍的天资,怕是用不了多久,就能使得一手好剑吧? “郡主,好看吗?” “好帅....小翠,你又讨打了...” ... ... 晨练一个时辰结束。 三人便一同出府了。 府邸外,李雄志早就在等候着。 不过他还不会骑马,商量一番后,朱高煦发话,让朱高燧骑马带着李雄志。 朱高燧虽然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可二哥发话,他也不敢不听。 不然二哥不带自己玩了怎么办? 就如此。 等四人来到了矿场,这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乌压压一片,差不多围了一百来号人。 都是大东庄子里的青年。 昨夜,李逍交代的那个里长一家一家的跑,整个村子的人都跑到了。 大家得知有这样的好事,一大早就跑过来了。 更有甚者,天没亮就到这里等着。 不过他们等了许久,都不见人,人群有些骚动。 “我说老陈,你该不是忽悠我们的吧,主顾呢?” “对啊,主顾呢?这都快中午了,都没看见人来。” “老陈,你这就不地道了,咱们一个村的人,可不兴骗人啊。” 这些等不到人的村民们,纷纷对着指责那个姓陈的里长。 陈里长也是急的满头大汗。 要是被放鸽子了,那他真是有理说不清。 他急的说不出话来,左顾右盼。 突然之间, 看到远方从马匹下来的几个人,正在朝着这边方向走。 他仿佛看到了救星,总算松了口气。 “来了,主顾来了。” 话音落下, 村民们朝着老陈指的方向看去。 随后,人群如潮水一般朝着李逍等人涌去。 “站住,都给我站住,保持距离!” 不用李逍多说,朱高煦大嗓门咆哮一声,人群立刻止住。 别看朱高煦才十六岁,长得人高马大,身材魁梧。 已经有些许美髯胡,面色严厉,这些老百姓不敢靠近。 唱黑脸的是朱高煦,李逍负责唱白脸。 他笑着走了出来,朗声道: “各位乡亲们,让大家久等了,陈里长说的话,都是属实。” “感谢大家的捧场,欢迎各位加入盐场工作。” “这边每天工钱70钱,包一顿午饭。” “第一批招工,只要五十人,年轻力壮者优先。” “短期工不要,要长期工,我们会一一过目挑选。” “现在,还劳请大家,按照先来后到的秩序排好队。” “咱们一个一个来。” 话音落下。 老百姓们个个都露出了喜色。 是真的! 一天其实70钱,长期干,还包一顿饭,这也太好了。 老百姓土里刨食,交了赋税,一年到头也没有多少钱结余。 有了这份工作,就可以大大改善生活,平日里也能多吃吃荤腥了。 “大人,这是俺的两个儿子,你看能不能....” 陈里长把自己的两个儿子带了过来。 显然是想开后门,毕竟人额有限,在场可是有一百多号人呢。 “伱这事办的不错。” 李逍挥手道:“这是你们村的人,你去维护一下秩序,让他们排好队。” “是是。” 陈里长立马领会意思,转身一边将两个儿子塞在最前面两个,随后指了一个空地,对着乡亲们大喊道: “好了乡亲们,来这里排个队。” 李雄志知道该自己发挥作用了。 不用李逍交代,立马站在了最前面,挥手大喊道: “来这里排队,竖着排,不准插队,插队直接剔除资格!” 有人张罗组织。 很快。 一百多号人,就老老实实的将队伍排列起来。 带队伍排好后,李逍便开始充当面试官的角色,选人。 “多大?” “二十五,有的是力气,能抗一石米。” “能长期干吗?” “能,俺家六个兄弟,人多田不够种哩。” “行,就你了,去那边站着。” “谢谢主顾。” ... 一个时辰后。 工人挑选的工作进行到了末尾。 眼看只剩下五六个名额。 后面的人开始发生骚动了... 第四十二章 矿场顺利开工! “凭什么啊,明明是我先来的,你怎么跑我前面去了?” “我天不亮就来的,干你娘,你他妈想干嘛?” “把你的位置让出来!” “凭什么让你...你敢打俺?伱找死!” “敢打俺三哥,你活腻歪了!艹!干他!” “你敢动俺大哥,别你为就你家兄弟多!” ... 别看是一个村子的。 打起来是真打。 毕竟这是真金白银,没选上就错过了这次机会。 谁也不愿意吃亏。 打架的原因很简单。 五十个人选已经选了四十五个。 剩下五個位置,排在后面的人眼看名额不多了,就动起了歪心思,想插队。 前面的人也不让啊。 因为是一个村子的,不少人都是兄弟伍的。 正所谓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两个人一打起来,那就是兄弟跟兄弟之间干仗。 七八个人扭打在一起,你来我往,难舍难分,差点就用动锄头了。 场面一下子有些难以控制。 在农村,因为一点水源,多占了一分地,往往就能打得你死我活的。 矿场还没开工,就打死了人,那可不是什么好事,搞不好要黄。 李逍赶忙使了个眼色,这时候就该朱高煦出马了。 朱高煦刚想动,没成想朱高燧就一马当先冲在了前面。 “你们干什么,给老子住手!” 朱高燧跑了过去,一脚一个,连续将几个人踢翻在地。 别看朱高燧年龄小,但他可是燕王朱棣的儿子。 虎父焉有犬子? 他从小吃的喝的,都是好东西,又练武艺。 几下子就打翻了几个人。 “是他想插队,俺才打他的。” 一个青年爬起来,一看是主顾的人,便解释道。 “胡扯,明明是俺先来的,排队的时候你小子混到前面去了。” 另外一个人也不服气的大喊。 “别给老子扯犊子,你,你,你,还有你,都给老子滚蛋。” 朱高燧可不兴听他们解释。 直接点了几个打架的人,让他们滚蛋。 “你年纪轻轻,说话要讲道理啊。” “年纪轻轻,怎么就自称老子,俺都能生出你这个小娃子。” “是啊,就算是主顾的人,也要讲理啊。” 一听要他们走人,这几个人有些急了。 朱高燧脸色一冷,皱眉道:“让你们滚蛋,没听明白吗?” 被如此指着鼻子骂,那几个人有些丢面子,其中一个人耍横道:“我们要是不走,你能拿我们怎么办?” “狂妄!” 朱高燧大声呵斥。 旋即“锵”的一声,直接将腰间的两把剑抽了出来。 用剑指着那人的脑门:“你知道老子是谁吗?再敢说一句,老子让你人头落地!” 朱高燧很不爽! 自己说的话,这些平民还敢犟嘴? 不见见血,真是不拿自己当回事了? 宝剑散发这凛冽寒光,谁也不敢打赌,这剑会不会砍向他们。 而且.... 那少年双手的两把剑,显然是上等精铁打的好货。 一看就是权贵子弟家的,谁敢惹啊? 万一有什么背景,不是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能对抗的。 “算了算了,走吧。” “走了走了...” “惹不起,我们还躲不起么。” 那几个人只好讪讪离去。 别看老百姓窝里横。 没有组织的情况下,碰到厉害的人物就软了。 朱高燧身上穿着锦衣华服,一看不是普通人家。 这些百姓哪里敢惹啊? 听闻有些人运气不好,不小心得罪了某个侯爵家的家奴,最后都沦落个家破人亡的地步。 虽然这些权贵被当今圣上杀了一大批。 可百姓们对这些权势,依旧是畏之如虎! “哼。” 见事情消下去了,朱高燧哼了一声。 很是满意的转身回到了李逍身边。 他感觉自己还是有用的,没白来,耍了一回威风! “谁再敢闹事,别说我们不讲情面,老老实实的排队。” 这时候,李雄志也走了出来,指着这些村民吆喝道。 这小子也算机灵。 知道这些大人物不会常来。 而自己要长期管理这个场子,趁机借势,树立一些威信。 这点李逍倒是看在眼里,觉得李雄志自己没看错,挺靠谱的。 果然,那些村名显然将李雄志也当成雇主一边的人,老实多了。 不多时。 五十个人总算招满了。 那些没轮到机会的村民们,一脸失落。 李逍走了出来,大声道:“今日招工就此结束,这次没轮上的不用灰心,我们马上就会有第二批招工。” 安抚了一下,村民们这才纷纷离去,期待着下次招工。 五十个人招到。 接下来,李逍让李雄志,分别将这些人登记入册。 随后根据工种安排,分别分配到了制盐工序的各个环节,还分出三个人负责中午的伙食问题。 接下来,便开始培训。 朱高煦购买的工具都很齐全,采矿石的工具,竹篓等等;粉碎岩矿石的器具;煮盐、结晶等工具.... 直接现场开始分别培训。 李逍把流程给了李雄志一份。 让他也在一旁,将所有的步骤都给学会。 好在这些都不难。 李雄志有了流程图,又现场经历了一遍,也学了个差不多了。 当然了,最关键的卤水配方,还是在李逍的手中。 “逍哥,以前真没看出来,您还有这本事啊。” “弟弟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李雄志彻底佩服了,这方法似乎像那么回事。 “哼哼。” 朱高煦得意笑道:“姐夫天纵奇才,岂是凡夫俗子能随意看透的,也亏我慧眼识珠,才能看清姐夫这般人才。” 朱高燧也道:“二哥说得对,二哥慧眼如炬!” 李逍:“.......” 接下来就是培训。 忙活了一整天的时间,培训的差不多了。 个别人不懂,李雄志有流程图,也能教导一下。 而工匠的厂房建筑,也彻底建好了。 李逍又让工匠明日继续建造一些居住房,给李雄志居住。 后续还会给李雄志配备一些护卫,让他们长期住在这里监工,另外防止偷盗的问题。 弄完这一切后,已经是深夜。 李逍安排李雄志去了陈里长家借宿几晚,解决住宿问题。 明日就可以开工。 夜已深。 李逍、朱高煦、朱高燧三人,也懒得回府 商量一番后,便在附近县城找了家酒家投宿一晚。 三人点了一壶酒,上了几个好菜。 吃喝一番后,便各自回房睡觉。 朱高燧显得特别兴奋,他还是第一次在外过夜,并不觉的条件差,反而觉得有意思。 转眼。 第二日。 三人再次回到矿场。 矿场已经正式开工了! 第四十三章 官府发布公示,公开收盐! 想要制作出盐来。 第一步就是开采原材料,采矿。 李逍安排的是二十个采矿工,占了大头。 李逍来的时候发现。 采矿工纷纷听到命令,拿着矿镐开始采矿。 而其他步骤的一些人则是闲着。 流水线只留在最前头,后面的人摸鱼呢! 付了工钱,能让人闲着吗? “小志,你过来。” 李逍招了招手,吩咐道:“后面那些人虽然定了岗位,但临时也可以调配一下。” “现在让其他人帮忙采矿,差不多的时候各自回岗。” “你是这里的负责人,现场的情况要灵活一些,不要太呆板。” 李雄志还是第一次从事这样管理事情,李逍不介意培养一番。 “逍哥说的是啊,我现在就去办。” 李雄志应了一声,立马吩咐去了。 接下来, 李逍带着朱高煦和朱高燧二人,去了卤水房。 “高煦啊,你昨晚不是问我,为何我不担心别人将这制盐法学了去吗?” 李逍笑道:“其实这制盐法,最关键的一步,就在配备这特制卤水配方,用来分离等离子,其他步骤学了去,也制不出盐来。” 一听这话。 朱高煦明白了。 “原来如此啊,最关键的一步配方,还是掌握在咱们的手里,这我就放心了。” 朱高煦大笑道:“还是姐夫高啊!” 听到这样的秘密,朱高燧仿佛有种进了核心圈的感觉。 他盯着这卤水,冷笑道:“这个秘密,除了我们三人,谁要知道了...” 说着,他用手在脖子划一划。 意思就是杀人灭口。 李逍:“......” 怎么感觉这货这么阴险呢? ... 半个时辰后。 三人就将卤水给弄好了,足够第一批盐所用。 李逍跟李雄志吩咐一声后,便打道回府。 按照时间,这第一批盐做出来,怕是要三四天的样子。 这边一切都理顺了,也不用一直干耗着。 需要回燕王府,和自己的郡主老婆亲密亲密,刷刷分了。 就如此。 三人骑着马,离开了矿场。 奔驰在回府的路上。 ... ... 大东庄,张家大院。 卖给矿山李逍的张茂金,自然也是听到了最近他们弄得动静。 “家主,听说矿场那边开工了,村里不少村民都去了那边务工。” 一個黑衣青年汇报道,是张茂金的小儿子。 张茂金捋了捋发白的山羊胡,不屑笑道:“一群纨绔子弟胡闹罢了,理会他们干嘛?” 黑衣青年担忧道:“你说那盐矿山...会不会真弄出盐来啊?那咱不就亏大了?” “你脑子被驴给踢了啊?” 张茂金拿着拐杖蹬了几下,骂道:“那块地是前朝留下来的,要是能弄出盐来,朝廷会留给咱?说话不动动脑子。” 黑衣青年尴尬笑道:“爹,我这不是担心嘛,您这样说,儿子就放心了。” “那块破地一点用处都没有,木头都没一根,也种不了粮食。” 张茂金得意一笑:“要不是你爹高明,也卖不了五十两银子,白白捡来的五十两,哪里来这么好的事?” 黑衣青年笑着应和:“是啊,矿山那一群傻子,亏了五十两不说,听说还请了五十个村民干活,这不亏得裤衩都没得穿。” 张茂金语重心长的道:“所以啊,老六,凡事要多动脑子,不懂的事情,咱不参合,就不会亏钱。没这份心思,如何守得住祖上传下来的家业。” “是是是,爹教训的是。” 黑衣青年连连点头。 就在这时,屋子里又走了了一个中年模样的人,是张家的老二。 “二哥,伱好像有心事啊?”老六问道。 “今天的确有些怪事。”老二说道。 说完,他看向张茂金道:“爹,你说这事怪不怪....” 张茂金道:“什么怪事?不要扭扭捏捏,直说。” 老二点了点头,道:“今日我去县衙办事,发现县衙门口的告示栏居然贴了一张告示。” “上面写着,北平府境内现在公开招纳盐户,只要能造出盐来,就直接颁发盐户许可证。” “而且,现在收盐的价格比以往又上涨了三成。” 话音落下。 张茂金和他的小儿子眉头都皱了起来。 张家老二接着道:“怪就怪在这里,咱们家盐山刚卖,朝廷的告示就下来了,紧接着那边盐场也开工了,这也衔接的太好了吧....你说那买盐矿山的小子...该不会有什么门路?” 张茂金皱眉说道:“能有什么门路,瞎猫碰到死耗子罢了,那盐矿山能造出盐来,我这辈子的饭白吃咯。” 同时,他心里也犯了一丝嘀咕。 毕竟是活了六十年的老狐狸,多少还是有一些奇怪。 他招了招手:“老六,你这样...暗中跟村里去盐场干活的村民私下打听打听.....” 张家老六点头:“爹,放心吧,儿子知道了...” .... .... 李逍再次回了燕王府。 已经是下午。 府内有些改变,挺喜庆的,处处张灯结彩,挂着红灯笼。 一打听才知道,明日就是上元节,也就是元宵节。 “已经正月十五了啊。” “离正月二十四定亲,只剩下九日。” “加快进度的话,应该能在定亲之前,把盐矿山弄好,给岳父当聘礼。” 回到了住处,李逍感觉有些乏了,躺在床上盘算了一番。 “对了,今日办事匆忙,积分商城还没看呢。” 李逍突然想到这事。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精装费列罗巧克力一盒。消耗积分1500分。】 【二、人血白蛋白输液一小瓶,能大幅改善身体抵抗力,延年益寿。消耗积分5000分。】 【三、54寸华威智能电视机一台(内含千万片源)。消耗积分80000分。】 【当前积分:23250分】 “我去,今天运气真好,连电视机都给刷出来了!” 看到积分商场的物品,李逍望洋兴叹道:“可惜我买不起啊!” 说实话,李逍挺想要这台电视机的。 古代娱乐活动实在是少。 有台电视机。 看看电影、电视剧、动漫,喝着可乐,岂不是太爽! 不过积分不够....只能等下次机会了。 看来积分还是太少了啊! “购买巧克力和人血白蛋白。” 李逍犹豫了一番,还是将其他两样给买了。 笃笃笃——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一名下人前来禀报:“逍先生,门外张翠翠说要见您。” 闻言,李逍赶忙从床上跳了下来。 看来,几日没有与凝云见面,对方也有点想念自己了。 虽然说不是故意欲情故纵,但显然这一招... 效果还蛮明显... 第四十四章 这也太甜了吧!沁人心扉!(加更!) “翠翠,你怎么来了。” 李逍来到屋外,将张翠翠迎了进来。 他看了周围一眼,其他下人,很是识趣的纷纷走开。 “逍公子,你这几日老不在府中,也找不到你人,干啥去了?”张翠翠笑着问道。 “保密!”李逍神秘一笑。 说着,他小声问道:“翠翠,私下问问,这几日我不在,郡主有没有念叨我?” 出门之前,朱凝云就千叮万嘱,不要透露她这几日的状况。 不过,张翠翠收了李逍的金子,又很认可这个姑爷,转眼就将永安郡主给出卖了。 她小声道:“可别说是我说的。” 李逍笑着点头:“绝对不说是你说的。” 张翠翠这才安心,道:“你这几日不在,郡主茶不思饭不香,虽然她不说,但翠翠知道,他肯定是心里念着你。” “我心里...何尝不是念着她呢...” 李逍楠楠道,心中暖烘烘的。 爱情是相互的,双方相互吸引,相互爱慕。 李逍绝不玩那种渣男的套路。 对方对自己好,就吊着别人胃口。 绝不! 更何况,凝云还是一个心里很敏感的姑娘。 李逍心中早就打算,要一辈子对这个姑娘好,决不能辜负她,让她受到一丝委屈。 “逍公子,这是郡主...亲自为伱做的。” 听到李逍所言,张翠翠心里一百個羡慕,将香囊拿了出来。 这香囊是永安郡主,花费了好几日,一针一线都是亲手秀出来的。 “好漂亮。” 李逍将香囊接过来。 香囊精致上面是红绳挂着,下面一颗珍珠连接着红色线髯,煞是好看! 香囊之上,绣着是湖泊和连接的一座桥,凉亭之中两人的背影。 正是李逍那次念诵“再别云桥”的场景。 慢慢的都是心意。 李逍感觉有一涌甜蜜之泉,在心中徜徉。 整个身体内部产生的感觉,就像是乍暖的春天和泛滥的河水,每一根神经都在活跃、都在歌唱。 是爱情的味道! 甜,甜入心扉! 哪怕是上一世,也从未有女子送过李逍这样的礼物。 香囊上散发淡淡的香味,让人心旷神怡。 一时间。 李逍都有些舍不得将这香囊放在外面,怕其中的香味散去。 在古代,女子送男子香囊,意味着什么? 香囊一般是亲手所作,又属于贴身之物。 意思就是表示一直会陪伴在身边的意思。 女子是腼腆的,所以用香囊表达自己的爱意。 “你回去告诉郡主,这礼物我太喜欢了。” 说着,李逍将香囊挂在了腰间。 同时他心中有些懊恼,自己似乎没准备什么礼物啊.... 新手礼包送的那戒指是打算成亲那天送的,比较有仪式感... 咦,对了,刚才不是有盒巧克力吗? “翠翠,其实我早也给郡主准备了礼物,你稍等。” 李逍起身朝着房间走去。 其实去不去都无所谓,主要是自己跟变戏法一样变出一盒巧克力,把人家小姑娘吓到。 回了房间,李逍将巧克力从仓库提取出来。 再次走出,将巧克力递给了张翠翠。 说实话,系统还挺贴心的。 这盒费列罗巧克力,包装盒是爱心的形状。 因为是超金装,外盒是黑木制的,上面盖的是玻璃打造的盖子。 还好,若是塑料的,李逍还有些不好解释这玩意... 透过透明玻璃,里面罗列的是一颗颗,金灿灿纸张包裹的巧克力,圆形的。 “这....这是何物?” 张翠翠惊呆了,她根本认不出眼前的物件。 按理说自己是燕王府的丫鬟,见过的东西也不少,但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巧克力,一种糖果,用来吃的。” 李逍解释道,免得送过去,凝云搞不清楚用处。 “巧克力?” 张翠翠更加糊涂了:“糖果...是跟红糖一样的东西吗?” “没错,就是糖,能吃的。” 李逍叮嘱道:“记住,拿回去让郡主打开吃掉,不能放久了,会坏掉的。” “哦....” 张翠翠端着小心翼翼拿着巧克力起身:“那逍公子,翠翠就先回永安阁了。” “慢些走。” 李逍又补充了一句:“记住啊...别留太久了会坏掉的,要吃掉...” .... .... 永安阁。 朱凝云远远的就看到翠翠走了回来。 将她迎了近来,问道:“香囊...逍公子收了吗?” 张翠翠道:“收了,收了,不但收了啊,那李逍公子让我告诉郡主,他太喜欢这礼物了,说这些日子心里都想着你呢,还送来了礼物。” 听到对方收了香囊,朱凝云心里甜滋滋的。 “礼物?” 她足以到翠翠手中一盒包装精美的东西,煞是好看。 “这是何物?” “这是巧克力。” 张翠翠小心翼翼的将巧克力放在了桌上,生怕摔坏了。 放好之后才舒了口气。 接着,两人就坐在桌前,打量这眼前的物件。 很是惊喜,也很是疑惑。 “巧克力是什么?”朱凝云问道。 “我也不知道...” 张翠翠皱眉道:“说是一种糖果,对了,逍公子还万般叮嘱,说一定要吃掉,别留太久,会坏的。” “糖果?” 原本朱凝云还有些舍不得破坏这么好看的东西。 不过听到李逍说一定要吃掉,她这才尝试打开盒子。 打开盒子,里面是一颗颗金灿灿的东西。 朱凝云拿起一颗,研究了一番,剥开巧克力的外包装纸。 映入眼帘的,是一颗黑不溜秋的圆形物件,有些类似丹炉练出来的丹药。 “这...这玩意能吃么...不会有毒吧....郡主你....” 看到这玩意,张翠翠有些惊呆了,很快便开始缭乱,因为郡主想都没想,就咬了一口。 这玩意,要是吃坏肚子可怎么办? 她担忧的看着郡主,对方却是露出欣喜之色,整个人都怔住了。 也怪不得朱凝云。 这样的巧克力,对于古代人来说,简直就是降维打击。 明朝是有糖的,但是极为贵重。 即便是家境不错的家庭,偶尔才能吃上一回红糖。 一百斤红糖才能熬制出一斤的白糖霜就更不用说了,也只有权贵士族才能吃得起。 朱凝云自然是吃过糖霜的。 可那玩意金贵的很,也不常吃。 可即便是糖霜,跟未来的白糖,甜味也是相差好几个档次。 更别说这巧克力了! 一股极为香浓,醇厚的芳香,在口腔中弥漫,味蕾中绽放。 超甜,甜入心扉,回味无穷! 第一次尝到巧克力味道的朱凝云,仿佛如蜜蜂,沐浴在阳光下的花海,尽情吸取花蕊的甜水,她的脸上流露出无限的喜悦。 “好好吃,好甜....” 朱凝云不由说道。 由于巧克力在大脑中释放复合胺的缘故,她的心情无比的愉悦。 “翠翠,你也快尝尝,这世上没有比这更甜的东西了...” 第四十五章 和丈母娘一起吃汤圆!(上) 因为巧克力太好吃,太美味。 朱凝云很是想翠翠跟她一同分享这样的快乐。 “有这么夸张吗?” 张翠翠将信将疑的拿起一颗,剥开糖纸随后尝了一个。 “哇...” 尝了一口后。 她眼睛都亮了,这也...太好吃了吧! “嘻嘻,没骗你吧。” 朱凝云嘻嘻笑着,感觉太幸福了。 李逍总是能给她许多惊喜,不,应该是处处都有惊喜。 她总感觉自己是在做梦,每次早晨起来,她又知道这不是梦。 “郡主,奴婢还想....” “再给你一颗吧...” 朱凝云也不是小气的人,又给了张翠翠一颗。 自己又捻起一颗再次品尝这味道。 女人的幸福有时候,其实也很简单。 一颗糖果,就能让她们回味许久。 两人默默的又吃完一颗巧克力,张翠翠还想吃,可是她还是懂得分寸的,没有再开口。 朱凝云也想再吃一颗,不过她有些舍不得。 一共才十颗,已经吃了四颗,还是留着慢慢吃吧... 对了......还要给一颗母妃尝尝。 母妃也喜欢甜食,一定会很开心吧? 对了...大哥也喜欢甜食... 夜光如华。 今夜,不知道是巧克力有缓解压力,消除紧张的缘故。 还是李逍送出巧克力心意的缘故。 朱凝云睡得格外香甜。 ... ... 另外一边。 李逍的耳边传来一道悦耳的声音。 不过,他此时已经抱着香囊,闻着那淡淡的清香。 幸福进入了梦乡....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2,当前好感度:82。】 【叮!你与朱凝云第一次互换礼物,双方都感受到对方的爱意,十分甜蜜。获得甜蜜积分:2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10000分。】 【当前积分:26750分。】 声音并没有惊醒他。 睡梦中的李逍,也不知道梦到了什么。 咧嘴笑了起来... ... ... 翌日。 朱凝云起床,感觉整个人神清气爽。 她还能回味昨晚的甜味。 不是梦,一切都是真实。 她十分安心,又甜蜜的抿嘴一笑。 这时,张翠翠走了过来,禀报道: “郡主,李逍来了,说今天是上元节,特意为您煮了元宵送来....他说...他没有亲人,上元节想跟您一同吃元宵感受节日的氛围....” “啊?” 朱凝云顿时脸红了起来。 虽然上次跟李逍一同用过膳。 但这次...李逍要来永安阁内一同用膳... 她一时间心中如小鹿乱撞,心乱如麻。 在古代, 还未成亲,甚至还未定亲... 女子的闺房岂能是说进就进。 传出去,那不羞死人了... 可李逍又如此可怜... 上元节是团圆的日子。 如元宵一样,意味着团团圆圆,阖家欢乐。 这个日子,家人们都会聚一聚,热闹一番。 可他却举目无亲,连兄弟姐妹都没有,一個人孤苦伶仃... 只要不进入自己的闺房...应当没事吧? 朱凝云还是很少离开府邸,又与其他女子缺少交流,涉世未深。 看不出这是套路说辞。 最终,善良的朱凝云咬了咬牙,轻声道:“让他进来吧...” 张翠翠点头:“好,那我去将他带进来。” “等等。” “郡主?” 朱凝云急急忙忙去衣帽间,边走边道:“等一刻钟,我梳妆打扮一番...” 张翠翠捂嘴一笑:“好!我的好郡主~” ... ... 永安阁外。 翠翠传话后,李逍安心的等待。 不得不说。 今日李逍的运气格外的好。 早上一起来,李逍便发现自己多了一万积分。 是昨晚互送礼物所得。 打开商城后,发现商场出乎意料的人性化。 今日刷新出来的东西,都与上元节有关。 【今日系统商城刷新物品:】 【一、思念牌花仙子系列桂花汤圆(五百克)。消耗积分200分。】 【二、祥云状手提灯笼一对(带绚丽LED灯光)。消耗积分:500分。】 【三、‘万里江山图’烟花。(10888发;可编辑四个字,呈现在落幕烟花画面上)。消耗积分5000分。】 当李逍看到这些后,喜不胜喜。 当场就清空了商城。 打算给自己的心上人,过一次难以忘怀的上元节。 一刻钟后。 张翠翠走了下来,挥手道:“进来吧,郡主在二楼等你。” “好嘞。” 李逍提着食盒,朝着二楼走去。 张翠翠嘻嘻一笑,心说今天又能吃到好东西了,刚准备关门。 燕王妃也提着食盒,走了过来。 “见过王妃。” 她赶忙躬身一礼。 徐妙云道:“今日上元节,本妃做了一些元宵过来,郡主可有起来?” 一听这话,张翠翠整个人都不好了。 以往元宵节,郡主也不曾出去见人。 但今日郡主的心情转好,见王妃也多了些。 王妃真是来的太巧了...跟逍公子碰上了... “郡主她....” 张翠翠支支吾吾,不知道如何开口。 “郡主怎么了?” 徐妙云问道。 “她....” 张翠翠还是不敢说出口,郡主正在跟李逍一同进早膳。 恐怕是李逍已经进去了吧....徐妙云也是绝世聪明,见这丫鬟支支吾吾的样子,便猜出来了。 这李逍倒是上心啊... 赶得早不如赶得巧,索性今日也见见这个未来女婿吧。 “郡主在几楼?” “二...二楼...王妃,我去让郡主准备一下...” 说完,张翠翠打算通风报信先。 “不用了,我直接过去吧。” 徐妙云笑了笑,提着食盒走了进去。 “是..王妃....” 张翠翠闭上了眼睛,郡主啊,自求多福吧... .... .... “凝云,元宵节快乐!” 李逍来了二楼,落落大方的将食盒放在了桌面上。 用一首词当开场白:“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 这首词,出自宋朝的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写的就是上元节的景象。 朱凝云显然惊醒打扮了一番,身着一身浅粉色的素锦百褶裙,袖口边际绣了几朵娇艳的金盏花、领口是乳白色的,用粉线镶边。 下摆用白色的丝线勾出了几朵玉兰花,外披一层白色薄纱。 恰到好处的服饰,素雅中带着一丝尊贵,将妙曼身材完美衬托,让人心旷神怡。 朱凝云坐在桌前,微微一笑,示意他坐下。 旋即开口,声音轻灵动听: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有些像是夫唱妇随。 李逍正准备将最后一句给说完。 突然,楼梯间传来一道女子的声音,也极是好听:“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待诗句念完,身影也徐徐浮现。 正是徐妙云,手中还端着食盒,道:“今日上元节,母妃特地给你带来元宵,共同用膳....这位是....” 朱凝云像是做亏心事被人发现了一样,紧张的站了起来:“母妃...” 而李逍的屁股就跟坐到了炭火一样,刚接触到凳子,立马就弹了起来,惊讶的看着眼前衣着华贵的女子。 这是.... 丈母娘??? 第四十六章 和丈母娘一起吃汤圆!(中) 李逍顿时就陷入了尴尬之中。 啊....这...... 这么巧的么,自己送元宵,燕王妃也来送元宵。 明明自己昨日问张翠翠,说郡主过节也不见人的... “母妃。” 朱凝云也有些慌乱,忙介绍到:“这位是李逍公子。” 说完,又看向李逍:“逍公子,这是我的母妃,燕王妃。” “草民李逍,见过燕王妃。” 李逍连忙双手抱拳,尊敬的躬身一礼。 说实话, 还真整的有些微微紧张了。 不过决不能露怯,李逍尽量保持镇定。 主要是事发突然,整理好情绪后,心情就平复了一些。 徐妙云微微颔首。 走了过来,将食盒放在桌上,随后坐了下去。 她看向李逍:“你就是李逍?” “正是草民。” 李逍拱手。 “近日来,凝云的心情开朗了许多,多亏了你,说起来本妃还要谢谢你。” 徐妙云出声,看看对方如何作答。 “感谢不敢当,这些日子,承蒙王府的款待,要说感谢,李逍应该感谢王妃。” 李逍用真诚动人:“李逍身份地位低微,承蒙不弃,王府不计身份招婿,李逍才能遇到这一生想要相依托付之人。 “郡主性行温良、端庄淑睿,通古博今。” “乃少见的奇女子,无不吸引着我。” “李逍家境贫寒,身无长物,唯有以真诚待之。” “今日,既然见到王妃,李逍我在此立言——” “愿以一生长伴郡主左右,无论贫穷贵贱,生死相依,不离不弃。行到水穷,坐看云起。” 李逍懒得废话,他知道燕王妃是想暗中考验他一番。 真诚是必杀技,李逍现在也没有什么资本。 索性直接放大招。 被父母祝福的爱情,才是最美好的。 用真情实意来打动丈母娘,让丈母娘对自己彻底安心! 而且...这一番话,是说给丈母娘听的。 也是说给凝云听的。 果不其然,徐妙云眼眸深处闪烁惊喜。 这个女婿,说话的神情全是真诚二字,透着对女儿的爱意。 一旁的朱凝云何尝不是? 她听到李逍在自己母亲面前,发誓,说肺腑之言。 这种感觉,比李逍直接跟她说这些,效果强上百倍千倍,令人信服。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5,当前好感度:87。】 “嗯,看来你对凝云,的确真情实意。” 徐妙云笑着挥手:“一同坐下吧,今日是上元节,听说你家中仅有伱一人,以后把这里当家吧。” “谢燕王妃。” 李逍一礼,缓缓坐下。 三人围桌而坐,无人言语,气氛略显尴尬。 毕竟....这场面也算千年一见了。 女儿还没定亲。 丈母娘就跟女儿,还有未来的女婿坐一张桌子吃饭。 虽然这在未来是一件极为稀疏平常的事情... 可毕竟现在还是明朝。 不过徐妙云也算奇女子,毫不在意这些。 看气氛有些尴尬,她一指桌面食盒,道:“咱们先吃元宵吧。” “是,母妃。” 朱凝云看向桌面,又愣住了。 摆在桌面上,是两个食盒。 一份是李逍的,一份是母妃的。 该吃哪一份?? 吃母妃的,岂不是...伤了逍公子的心,人家孤苦伶仃,想要感受节日的气氛,特意做好了元宵,一大早送过来... 可吃李逍的...母妃心里会不会难受? 女儿还没出嫁,就胳膊肘子往外拐? 没等朱凝云犹豫。 李逍就已经伸出手来。 “凝云,我来盛吧。” 李逍直接略过自己那盒,将燕王妃那盒打开。 里面是煮好的元宵。 所谓的元宵,其实和汤圆差不多,南北的做法有些不同。 但主要是糯米面与黑芝麻、豆沙作馅制成。 李逍盛了三碗。 先是递给了燕王妃,随后是凝云,最后在自己面前放了一碗。 这个过程中,徐妙云一直在打量着李逍。 这孩子,挺机灵的,心思细腻,并不是不通人情世故的呆子。 倒是和凝云这样善良,心思纯洁能够互补。 “吃吧,不然待会凉了可不好吃了。” 徐妙云知道自己不动筷,他们也不会开动的,便率先吃了起来。 “嗯,好吃。” 李逍一边夸赞一边大快朵颐。 “喜欢吃就多吃些,还有许多。” 徐妙云笑道。 见氛围逐渐融洽,朱凝云很是欣喜,看向母亲道:“母妃,您的手艺还是那么好。” “有啥好吃的?我也来尝尝。” 正在三人吃元宵之际,一道声音传来。 原来是朱高煦找李逍晨练,在住处没找到人后,便找到了这里来。 “母妃,您也在这。” 一上楼,朱高煦微微一愣,随后也坐了下来。 徐妙云只好挥手道:“今日元宵节,一同坐下吃吧。” 朱高煦坐了下来,道:“元宵?我尝尝。” 都是自家人,朱高煦也不客气,便自己动起手来。 不过,他盛的元宵,是从李逍带来的食盒取出来的。 不知者不怪,朱高煦也不知道这其中的猫腻。 当他拿起汤勺,将元宵送入口中。 旋即,整個人猛地站了起来! 没错.....朱高煦直接惊讶的站了起来! 他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汤圆。 这也不奇怪,李逍带来的汤圆是从系统买的,来自后世。 经过几百年改良的糯米粉,软弱可口,绝非现在的糯米可比。 另外就是馅料了,馅料中有桂花,还有豆沙...里面掺了白糖! 最关键的就是白糖了! 明的甜食,主要来自水果,可又哪有白糖的甜度? “这也太好吃了!我还是第一次吃到如此好吃的元宵。” “大哥要是吃到这种元宵,怕是又要胖了。” 朱高煦不可置信的又坐了下来,把一整碗给吃了。 其他人则是呆呆的看着这货... 随后,他又看向桌面,想在盛一碗。 “咦?这还有一份元宵呢?” 朱高煦心想,也许这份更好吃也说不定。 他又盛了一碗,尝了一口。 吃的刚好就是徐妙云亲手做的那份。 “咦...这份就不太行,跟这份元宵差远了,没得比。” 朱高煦砸吧砸吧嘴,摇头说道。 话音落下, 整个屋子里的人都沉默了。 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特别是徐妙云,脸色有些不太好看... “你们愣着干嘛?吃啊,吃这份,这份好吃!” 朱高煦丝毫不客气, 又将刚盛的那碗元宵推在一旁,看也不看。 又重新从桌上拿一新碗,盛了李逍的那份,吃了起来。 “嗯,就是这个味,还是这元宵好吃!” 朱高煦满意的点头,如是说道。 徐妙云:“......” 朱凝云:“......” 李逍:“......” 第四十七章 和丈母娘一起吃汤圆!(下) 食不言寝不语。 刚好形容现在的场面。 朱凝云和李逍二人低着头,默默的吃着元宵... 徐妙云则是静静的看着自己这个孝顺儿子。 “高煦啊。” “在呢母妃。” “帮母妃也盛一碗。” 徐妙云倒是听女儿说,这李逍的确有些厨艺。 可元宵的做法固定,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 而且....朱高煦本就对吃食,不太感兴趣,而是一门心思放在武艺和打仗上。 如此,朱高煦的反应也太反常了一些,真有这么好吃么? “好嘞母妃。” 朱高煦不明所以,又盛了一碗递给了燕王妃。 徐妙云接了过来,轻轻尝了一口,旋即整个眼睛就亮起来了。 这果然其中的差异很大。 李逍的这碗汤圆,软糯的不像话,入口即化,香浓的桂花、芝麻的香味在口腔绽放,最后就是甜入心扉的甜味。 徐妙云本就喜欢甜食,常常品尝糕点。 可这么甜的元宵,已经是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 这....怎么会怎么甜...这是原材料发生了变化,其中究竟掺杂了什么才能诞生出如此甜味? 徐妙云想了半天也想不到。 他抬头瞧了一眼李逍,心说这孩子还真是个奇人。 “母妃,您的手艺见长啊,以后母妃可要多给孩儿尝尝您包的元宵。” 朱高煦现在还以为这是燕王妃做的元宵。 徐妙云也不生气,笑道:“这可不是母妃做的,这是李逍做的。” “啊?” 朱高煦一愣,随后看向另外一份:“那这份是....” “这份才是母妃亲手做的。” 徐妙云饶有兴致的看着朱高煦。 “啊这....” 朱高煦呆了,自己刚才这不是当面责备母妃的意思吗? 他眼咕噜一转,急忙改口道:“其实吧...这份有些太甜了,有些腻,仔细回味,还是母妃这份更加可口。” 说着,他不动声色将刚才束之高阁的那碗汤圆拿了回来... 低头吃汤圆.... “好了,别装了。” 徐妙云也是哭笑不得:“李逍这份,的确比母妃做的好吃。” 说完,他看向李逍:“李逍,这些厨艺,是你从何学来?” 这次,徐妙云是真的相信李逍的厨艺高超了。 “王妃过誉了。” 李逍急忙谦虚道:“这些是在下自己琢磨的。” 徐妙云问道:“可否告知,这其中高度的甜味是从何而来?” 李逍微微一愣。 好家伙,碰上钉子了,这问题还真不好回答。 这么甜的东西味道,是出自白糖,这是工业化的产物。 白糖虽然在未来的中国很是普及。 但说实话,世界上还有很多落后国家,根本做不出白糖。 自己也不可能在明朝...弄出来白糖... 咦,不对...自己有可能弄出来,毕竟有系统! 既然丈母娘问了....那只能如实回答... 念及至此,李逍拱手道:“回王妃,这汤圆里放了白糖,所以甜度很高。” 徐妙云道:“白糖粉?可白糖粉也没有这么甜。” “并非白糖粉。” 李逍解释道:“而是白糖,白糖粉是从红糖熬制出来的,而白糖是另外一种糖。” 燕王妃愈发的感兴趣:“这白糖,你从何而得?” 李逍道:“回王妃...这是李逍私下自己研究出来的,主要是从甘蔗和甜菜中提取而来...” 听到这,徐妙云不敢置信的问道:“你自己研究出来的?” “那可不。” 朱高煦大笑道:“姐夫真是神通广大,别说糖了,还能提出....” 他突然意识到‘盐’的事情要保密,赶忙住口了。 改口道:“姐夫的兴趣爱好广泛,对许多事情都有涉猎。” 姐夫? 朱高煦张口就来,称谓也忘记改了。 倒是让徐妙云眉头微皱,一旁的朱凝云更是羞愧难当。 这么多人在场....朱凝云横不得找個地缝钻进去。 高煦啊高煦,你这也认的太快了吧,还没成亲呢! 徐妙云倒是没有追究这件事情,而是看向李逍,更加的惊讶了:“李逍,你又给本妃惊喜了,你倒是有鲁班之风。” “惭愧,惭愧啊,瞎琢磨的。” 李逍也是略显尴尬。 “伱这白糖,可能批量生产?” 徐妙云惊喜问道。 若是能批量生产,这便是门大生意。 别看燕王府财大气粗,每年的花费也绝不小,脸面上的打点,平日里的开销,支出的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她管控燕王府的账目,自然对这方面多为着重。 未来朱棣靖难,靠的就是徐妙云在背后的多年筹备积蓄的财富。 系统还没刷出来这样的东西,李逍可不敢答应。 忙拱手道:“惭愧,目前的研究,只能少量制作,无法批量生产....若是有成果了,我必定第一时间告之王妃。” “好,如此甚好!” 徐妙云欣喜点头,今天真是收获了一桩惊喜。 大师所言果然不假,这李逍的确是能给燕王府带来好运的人。 若是出了能大量制造白糖的法子,凭借燕王府经营这白糖,便能获利颇多。 “咳...咳咳...” 徐妙云突然咳嗽起来。 可能是因为太过高兴扯动气管,令她咳嗽不止。 “母妃...” 朱凝云忙过去,轻轻拍着母亲的后背,令她好受些。 良久,徐妙云才止住咳嗽。 她看向李逍,叹气道:“老毛病,见笑了。” 好像....给丈母娘献殷情的机会到了.....李逍关切的问道:“王妃,不知你这咳嗽...从何时起,可否详细讲讲?” 一听这话,朱高煦的眼睛蹬的溜圆。 难道自己这姐夫...还能看病? 离谱! 若是如此,姐夫简直是多才多艺,啥都会啊! 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多面手? 朱凝云忧心忡忡,一边轻抚母亲的后背,一边代替母亲回道: “逍公子,母妃他自从从金陵来到了北平,就犯下这毛病了,每每天寒,就会咳嗽不止....看了许多大夫,也不见好...” 闻言,李逍思绪流转。 历史上徐皇后是病逝的,具体什么病也没有记载。 不过从现在看来,应该是因为改变了居住环境,冷气入肺,得了肺炎,肺里面有炎症。 当然了,李逍也不敢确定是不是肺炎,他不是大夫。 但自己这里有阿莫西林,吃一吃说不定能治好。 就算不是肺炎,治不好也没什么坏处.... 索性死马当作活马医... “王妃,您体内可能是有些炎症。” 说着,李逍从身上摸出一药瓶来:“这是治疗炎症的药物,说不定能让你的病情好转。” 话音落下。 满桌人都惊讶住了。 这李逍....还懂医术! 第四十八章 眼神,是骗不了人的 这药,李逍在怀中摸索了半天才摸出来。 主要是药盒和包装不好解释来源。 他将阿莫西林的包装给拆开了,放在一小瓷瓶之中,这才符合明朝药物存放的方式。 徐妙云将信将疑的接过小瓷瓶,旋即问道:“李逍你还懂医术?” 李逍谦虚道:“略懂略懂。” 接着叮嘱道:“一日三次,每次两粒,就水吞服,连续一周。” 所谓久病成良医。 上一世的李逍也时常生病,有些小炎症之类的。 都是自己吃一些消炎药就好转了。 朱高煦惊讶道:“姐夫,你还会些什么,都说出来吧!” 李逍尴尬笑道:“就这些了...” 朱高煦道:“弟弟读书少,你可别骗我。” 李逍:“真没了....” “行吧...”朱高煦点头。 随后道:“元宵也吃了,走,姐夫,咱们去演武场走一走,消消食。然后再练练。” 李逍正愁没有借口离开,赶忙道:“也行...” 说完,看向王妃和凝云二人。 燕王妃笑道:“去吧去吧,用完膳先走走,别着急运动。” “知道了母妃。” 朱高煦笑着起身,拉着李逍要走。 李逍赶忙躬身一礼:“那王妃,李逍先行告退。” 徐妙云微微颔首。 李逍便跟着朱高煦一溜烟走了。 出了永安阁,李逍总算是松了气口气,轻松多了。 “姐夫啊,你现在越来越神秘莫测了...” 朱高煦一边走一边说着:“可不要让大哥知道你有这手艺啊,不然他准天天去你那蹭饭....” “大哥是髙炽世子吧...说来听听...” “大哥啊,大哥他最爱吃....” “那凝云呢,能跟我所说她小时候的事情吗?” “那我可给伱说道说道了,凝云从小跟我....” 就如此。 两人在演武场走路消食,谈论着王府之中的事情。 李逍对燕王府和朱凝云的了解,也越来越多。 ... ... 永安阁。 待两个男人走后。 徐妙云才打量着手中的瓷瓶。 将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些小药丸,不知用什么材质包裹,椭圆形,外皮是白蓝相间。 “这药....形状好生奇怪。” 徐妙云又见到了没见过的东西。 在古代,一般郎中开的药都是煎服的中药,或者是圆形的药丸。 李逍的阿莫西林胶囊的形状,的确算得上是奇形怪状了。 “母妃,李逍公子送的东西都很是奇特。” 说着,她起身将昨日李逍送给她的费列罗巧克力拿了出来。 拿出一颗,将糖纸拨开,笑着道:“母妃,你猜猜看,这是何物?” “这.....” 徐妙云盯着这一大坨黑色圆球,皱眉道:“这才是药丸吧...不过这药丸也太大了...一口吞的下么....” 朱凝云噗嗤一笑,随后道:“母妃,猜错了,这是糖果,是用来吃的,不是药丸...母妃,您尝尝。” “吃食?” 徐妙云略显惊讶,随后接了过来,尝了一口。 浓郁的咖啡豆香味,在口腔绽放,入口即化,软糯醇甜,回味无穷。 “这也....太好吃了。” 徐妙云喜欢吃甜食,但这甜食给她带来的震撼,无以复加。 “母妃,您喜欢吃,都给您。” “这是李逍送你的吧?” “嗯。” 朱凝云微微点头。 “还是你自己留着吃,母妃怎么好意思呢。” 徐妙云回味道:“这李逍还真是奇人啊,哪里来的这么多稀奇古怪的玩意....” 她看着手中的小瓷瓶。 心道这是未来女婿的心意,试一试也未尝不可... 心中已经决定,不管怎么样,还是要试试。 徐妙云又看向女儿,欣慰道:“凝云,今日一见,母妃为你感到高兴,把你交给他,我很放心。这李逍...母妃很满意...而且他很爱你。” 一听这话,朱凝云眼眸闪烁,激动问道:“母妃,真的吗?” “母妃是过来人。” 徐妙云亲昵的握着女儿的手道: “眼神是不会骗人的,在他的眼里,我看到了满是对你的爱意。他所做的一切,乃至给母亲这药丸治病,也都是令你能够开心。” 徐妙云心里明亮的跟镜子一样。 她识人无数,又岂会看不出来,李逍是真的爱上了自己的女儿。 “母妃....” 不知为何,朱凝云眼眶泛红,流出眼泪来。 她依偎在母亲的怀里。 她感觉自己太幸福,不知如何表达。 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 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第一次感到如此美妙的体验,这就是...爱情的滋味么.... “母妃...您说这是不是做梦。” “我好怕梦醒了,一切还是原来的模样。” “我好怕...” 朱凝云还是那么敏感,脑子里总是胡思乱想。 “孩子,这不是梦,都是真的。” 燕王妃心疼的抚摸着自己的女儿,轻声道:“你上辈子做了许多善事,这都是上辈子修来的福缘,缘分如此,好好珍惜。” “嗯。” 朱凝云用力点头。 “对了,不久后你便要嫁为人妇,你这些年你极少与人交流,母妃也要教你一些为妻之道。” “夫妻应共患难,男主外,女主内。你平日里学学算学,操持一个家不容易,以后帮助夫君管控财物,分忧解难。” “嗯,母妃,女儿知道了。” “在外头,无论如何,一定要给足男人面子,不能责备,折了他的面子,有什么话家里头说...” “嗯。” “夫妻拌嘴常有的事,床头吵,床尾和。有些时候不能无理取闹,将关系弄得太僵,适当给对方一个台阶下。” “嗯。” “以后生了子女,要好生教导。龙生九子各有不同,有好有坏,有乖巧的,有不听话的,不能只宠爱一個,更不能厚此薄彼...” “嗯...” 朱凝云静静听着。 母妃每说一条,她都牢牢记在心中。 一定要好好珍惜,做一个如母亲一样的好妻子、好母亲。 她心中如此想着... ... ... 演武场。 李逍二人走了许久,期间,朱高燧也跟了过来。 三人一同练武,大汗淋漓。 李逍突然问道:“对了高煦,上元节这北平的晚上应该很热闹吧?” 朱高煦笑道:“可不,那可是相当热闹啊!” 李逍本就打算给朱凝云一个难忘的上元节,便问道: “说来听听?” 第四十九章 密谋大事! “北平的上元节,那可是热闹非凡。” 朱高煦侃侃而谈: “上元节的时候,白日里的城墙上向百姓开放,大家结伴在城墙上走一走。” “姐妹元宵结伴游,金吾不禁登城头。走出深闺祛百病,胜到岳阳万丈楼。” “说的正是上城头,祛百病。” “晚上,就更热闹了,上元节的晚上没有宵禁。” “赏花灯、猜灯谜、耍龙灯、高跷、秧歌、什不闲、耍坛子、耍狮子、放灯....眼花撩乱,还有打铁花、绚丽的烟花。” “最有意思的就属猜灯谜了,还有诗会了,届时会有城中许多才子,才女汇聚,热闹非凡。” 一旁的朱高燧道:“是啊,你每次都盯着才女看,可惜二哥你猜不来灯谜,没人看你。” 朱高煦瞪了他一眼:“要你多嘴!” 李逍:“......” 说完这些,朱高煦叹了口气:“哎,可惜了,每次这样的节日,姐姐都不会出来热闹,总是待在家形单影只...” 朱高燧也叹了口气。 他们都是徐妙云所生,自然是跟同父同母的永安郡主最为要好。 “不如...” 李逍提议道:“今日,我们一同出去游玩,就去你说的城墙上。” 朱高煦眼睛一瞪:“你是说....带上大姐?” “对!” 李逍点头道:“伱姐肯定也想出去,只是她有所顾忌,我们要让她彻底开心,便要去见见外面的世界,而不是总是呆在家中。” “好!我第一个赞成!” 朱高煦兴奋道。 “我第二个赞成!” 朱高燧附和道。 “可是...” 朱高煦担忧道:“大姐估计不会同意...” “我有个计划...” 李逍蹲了下来,招了招手。 另外二人也蹲了下来,三人围成一個圈。 “你们听我的吩咐行事...今日给你们大姐,过一个终生难忘的上元节。” “我们先......然后.....” ... 很快,李逍将计划全盘托出。 两人纷纷点头同意。 李逍将他们带到自己住处,从房间搬出来一个大家伙,交给了朱高煦,让他安排人提前布置下去。 “这是什么?” 朱高煦看到眼前的大纸盒子,有些好奇。 “这是烟花,绝对是最炫的烟花,最后的落幕,放给你姐看的。”李逍解释道。 “烟花?哪里来的?” “我...我做的。” 朱高煦大惊失色:“姐夫,还说你没有其他才能,连烟花都会做了!” 李逍尴尬一笑:“旁门左道,不值一提...低调,低调...” 明朝是有烟花的,民间的工匠能制造出来。 而李逍这烟花名为万里江山图,10888发。 说是最炫的烟花也不为过,绝对是独树一帜。 最特别的是,在烟花最后一幕,能编辑四个字。 李逍想也没想,将四个字设置为:我爱凝云。 这是划时代的技术,绝对能惊艳众人。 他已经能脑补到,当自己未来的妻子,看到漫天绚丽的花火,呈现的字幕浪漫一幕,感动到哭,依偎在自己怀里的画面。 想着想着,李逍都觉得美好、浪漫,不由嘴角上扬... “姐夫,你偷笑什么?” “我笑了么?” “笑了。” “少废话...干活!” “哦...” ... ... 一切准备就绪后。 开始行动。 朱高煦听从指令,率先去了永安阁。 发现母妃不在后,便安心的邀请姐姐去骑马。 没错,骑马。 理由是今日是元宵节,骑马踏青,踏走霉运。 地点自然是在自家演武场。 “可我不会骑马呀...” 朱凝云本想拒绝,可挨不过朱高煦的哀求,说是牵着走两圈也行,便还是去了。 来到演武场后,朱凝云看到李逍,就知道是弟弟的主意。 不过她现在已经心属李逍,有些小窃喜。 朱凝云轻声说:“逍公子...我,我不会骑马。” 李逍笑着将马牵了过来,绅士一礼,伸出右手:“你坐着就好,我牵着你走,驱除霉运,今年一年都有好运。” 在外面,不能驳了夫君的面子...这是母妃教导我的....这句话,让朱凝云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台阶。 她鼓起勇气,伸出左手,搭在了李逍的手上。 脸发烫,有些害羞... 不过好在有白纱遮住了。 好嫩、好光滑、好软襦...这是李逍的触感。 他都舍不得分开了。 不过还是忍住内心的冲动,运力将凝云推上了马。 不经意牵了手的过程中,双方都有触电的感觉!! 【叮!你与朱凝云不经意间进行了第二次亲密接触,双方爱意荡漾。获得甜蜜积分:6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3000分。】 李逍心里美滋滋的,又握了美人的手,又得了积分。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爽的事情了么? “凝云...今日你母妃见我...印象还行吗?” 朱凝云在马上,李逍在马下牵着马绳,在这演武场走着。 李逍则是趁机与她闲谈。 感情是谈出来的。 至于谈什么... 重要么? 朱凝云还是第一次骑上了马,马下又有心上人为他牵马。 李逍那健硕的臂膀,给她无限安心。 马上宽阔的视野,让她心情变得无比愉悦。 “母妃对你的印象很不错呢,你今日与母妃说的那番话,是真心的吗?”她问道。 “当然是真的。” 李逍举起右手发誓道:“我李逍今日所言若是有半分虚假,天打五雷轰,出门被马车撞死,喝水被噎死,不得好死...” 在后世,虽然大部分女人都知道誓言不可靠。 可真当对方发誓言的时候,一定是会选择相信的。 因为女人是感性的... “好了好了。” 朱凝云急忙打断他:“我知道你的心意了,以后不兴发这么毒的誓言了...” “只要我能做到誓言中的事情,又有何惧?” “那也不行!” “行,那我都听夫人的。” 李逍聊了句骚。 朱凝云脸一红:“...还没成亲呢,不能这么称呼...” 她怕李逍有乱说话,连忙转移话题道:“对了逍公子,过段时间我教你写字吧,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母妃说你的字有些不好看...” 当女子主动找话题的时候,并留下下次见面的理由,证明女子已经对你倾心了。 而这时候,男孩子绝对不能把话题聊死。 而是要将话题延续下去。 李逍叹了口气:“哎,家里穷,买不起纸笔,所以字有些难看了,你猜我都是怎么练字的?” 朱凝云想了想,摇头道:“怎么练的?我猜不出来。” “我就拿跟树杈,在沙地上写,沙地陡峭,横不平,竖不直,你说这能练好字么?” “哈哈哈...你还挺有办法的呢...其实你的字,也不是那么难看,比高煦好啦。” “嘿嘿,这叫没有条件,创造条件,有一次我在练字,不知不觉中....” “哈哈...笑死我了...” “还有一次,你猜怎么着,我....” 两人有说有笑。 虽然聊一些没营养的东西,但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远方朱高煦看着姐夫和姐姐聊得如此开心。 都忘记了正事。 “二哥,还干不干啊?”朱高燧道。 “擦,你不提醒我,我都忘了,不忍心打断他们啊...” 朱高煦想了想道:“不过,还是按计划行事吧...应该没什么问题,毕竟刚才演戏了两遍,而且李逍有福运在身。” 他颠了颠手中的石子。 瞄好准头。 运力, 将石子当暗器使。 咻—— 石子朝着马匹急射而去... 第五十章 抱着我,绝不会让你受伤! 没错。 这就是三人的密谋... 朱凝云不愿意出府,是因为心中有一道坎过不去。 她害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所以她一直将自己锁在这高墙深宅之中。 锁住了她的人,更是困住了她的心。 她不应该只在这井底打转,外面美好的世界,也需要去看看。 但若是直接提出,怕是绝不会同意的。 李逍索性就打算制造一些小意外,直接让她迈出这一步! 那就是让马儿受惊,李逍为了控制马儿,骑上马,但马儿依旧不受控制,跑出了府.... 当然,这个方法有一些危险。 所以刚才三人在其他地方,偷偷的试验了一下。 朱高燧扮演郡主,李逍牵着马,让马受惊后,控制住,骑上马。 然而李逍发现并不难。 凭借超越常人的力量和神经反应速度,他能够轻松应对。 加上拥有初级骑术,操作起来更是得心用手。 演习了三次,都成功了,非常顺利。 朱高煦和朱高燧两人,惊讶的发现,这姐夫当真是厉害。 反应速度和身体各方面素质绝对没话说,才同意了这样的举措。 此时此刻。 李逍正在牵着马,跟凝云有说有笑的聊着。 突然之间,他耳朵一动。 听到风中石子高速移动的声音。 听到声音后,他就已经做好准备了。 突然! “聿聿——” 白马屁股挨了一石子,吃痛受惊,猛地啼叫一声,开始狂奔。 “怎么回事?逍公子...” 朱凝云显然也吓了一跳。 马儿突然就弹了一下,随后开始狂奔起来。 “没事,有我!” “畜生,给我停住。” 李逍一拉马绳,不过没有用力。 不然凭借他的力量,还真能将马拉停。 于是,李逍牵着马绳,跟着马狂奔。 “凝云,坐着别动,马儿受惊了。” 李逍一边跑一边道。 “我...我害怕....” 朱凝云吓得花容失色,闭上了眼睛。 “别怕,有我!” 李逍声音洪亮的说道,随后左脚用力一蹬猛,直接跳到了马背上,坐在了凝云的身后,顺势用左手将她整个身子抱住。 “这畜生不听使唤了,停不下来。” “凝云,别怕!有我!我不会让你受一丝伤害的。” 李逍抱得更紧了一些,两人完全贴在了一起。 他气血阳刚,说话吐得热气,都吹在了朱凝云的耳边。 “嗯...有你在,我不怕了....” 朱凝云闭着眼睛,不敢目视前方,任由对方抱住自己。 她感觉有一个温暖而强壮的身体,将她牢牢包裹住,紧绷的神经不由的舒驰了许多。 紧接着,她感觉一股暖流,是李逍说话的热气吹在了她的耳边,不知道为何,整個身子的跟触电一样酥,麻... 羞死了,朱凝云你...你怎么能这样不害燥... 朱凝云现在整个人都有些不知所措,她是第一次,跟心上人贴的如此之近,整个背部都感觉暖烘烘的。 可她既不敢动弹,又不敢抗拒。 理智告诉她,要矜持,要委婉。 可这种温暖的感觉,又让她不想分开。 原来,跟自己喜欢的人靠在一起,是这种感觉么... 李逍何尝不是如此呢。 抱着自己喜欢的人,宛如女神般的郡主,现在就在自己怀里。 盈盈一握的腰肢,被他的手臂抱住。 他能感觉到对方的温度,软糯的触感。 都说女人如水,当真如此啊。 整个前身跟凝云贴在一起,那感觉太美妙了... 以至于,李逍不由有些燥热。 “李逍,理智!理智下来!” 李逍强迫自己不胡思乱想,驾驭着马儿朝着府外奔去... ... “天哪,这也太浪漫了吧!姐夫是高手啊!” 朱高煦看到这一幕,不由惊呆。 他看向朱高燧道:“老三,有空...你也学学我这弹石子的功夫。” 朱高燧不解:“学这干啥?” 朱高煦道:“下次我学你姐夫,教小妹妹骑马,伱懂的。” 朱高燧:“.......” “对了二哥。”朱高燧道:“咱还追吗?” 朱高煦一拍脑袋:“差点把这忘了,还愣着干嘛,追啊!” 说着,他率先骑马,一边骑马一边大喊道:“老三,不好了,大姐的马受惊了,快去拦!” 朱高燧:“好!” 很快。 朱高煦和朱高燧二人,就骑马冲在了李逍前头。 “让一让,让一让,马儿受惊了,别不长眼挡着路。” 他们二人骑着马,冲在前面开道。 出了燕王府沿着朱雀大道,就能直接来到城墙。 这朱雀大道宽达十仗,可同时并肩走十两马车。 不过今日是上元节,街上的人比平日里多上不少,不开道容易撞着人。 撞到人不要紧,吓到大姐就不好了。 “各位让一让,让个道出来。” 街上巡逻的士兵一看是二位王子,也纷纷屏退百姓。 就这样。 李逍一路畅通无阻,直接奔驰到城墙下。 北平城是边疆重镇,整座城市便是抵御外侵防御性建筑。 上城墙不但有士兵的普通楼梯,也有登城马道。 所谓的登城马道,是古代守城骑兵在上下城墙时专修的坡道,比楼梯更为平滑的斜度,方便马儿上城墙。 有朱高煦和朱高燧在前方暗中指挥安排。 李逍自然是直接骑着马,登上了登城马道,直接上了城墙。 很快,李逍便来到城墙之上,这里已经有不少百姓,在城墙上观赏风景。 “吁——” 李逍找了一出人少,风景又好的地方,一拉马绳,将马拉停。 【叮!朱凝云对你的好感+1,当前好感度:83。】 【叮!你与朱凝云共乘一骑,策马奔腾,双方心情十分愉悦。获得甜蜜积分:100分。触发50倍暴击,获得甜蜜积分:5000分。】 【当前积分:29050分。】 ... “总算把这畜生拉停了。” 李逍这才将抱着凝云的手放开,静静的坐着。 “凝云,是我不好...让你受惊了。” 李逍轻声抱歉。 “没事....有你在,我不怕。” 有些受惊的缘故,也有些不好意思的情绪。 朱凝云依然闭着眼睛,睫毛微颤。 “花气袭人知骤暖,鹊声穿树喜新晴....真没想到,从此处向外看去,风景竟如此优美。” 李逍看着远方的风景感慨,随后道:“凝云,看那边的风景,多美!” 这里是... 朱凝云颤颤的睁开了双眼,骑在马上视野更加开阔。 她睁开眼帘,入眼的一望无际的天空,碧蓝如洗。 朵朵浮云成片缥缈朦胧,遮挡住了半边的太阳,透着橙色的光彩。 大地与天空划出一条线,鸟儿在树林间穿梭,飞翔,叽叽喳喳。 这里是...府外... 微风拂面,阳光暖人。 再次感受到外面的世界,空气,天空、阳光、白云,所有一切... 一时间, 她紧绷多年的神经骤然舒展开来。 心弦产生了一种甜丝丝幸福的颤动。 她看着这一切,如痴如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