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宰相东阁假郎君 大业,天狩二十五年,十二月,大雪纷飞。 京城中有一条幽静的巷子,时人都称之为乌衣巷。 只因偌大的巷子,只住了一户人家——当朝宰相宅邸。 这位宰相喜着乌衣,当年身负天下望六十载,天子数次征辟不就,古稀之年,方才一袭乌衣, 一驾牛车,孤身入京。 一朝登临天子堂,宰执天下,权倾朝野。 人称,乌衣宰相。 上有所效,下有所好,老相爷喜着乌衣,家中上下人等也尽都穿乌衣。 乌衣巷之名便由此而来。 只是,这条往日进出皆为乌衣的巷子,此时却是一片裹素缀白。 相府内外尽都挂起了白布、白灯笼。 往来经过的百姓,大多都自觉地朝相府或揖手、或叩拜。 进出家丁婢仆,也个个都素衣白帽。 在相府之中,有一处极偏僻的小院,院中十分清简,只有一间不大的厢房。 经过这里的家丁婢仆,都有意无意地避开这里。 小声地谈论。 有人叹息:“咱们这位小东阁怕是没几天好日子了。” 有人不屑啐道:“什么小东阁?不过是一个小乞儿罢了,也不知几辈子修来的福分,竟被老相爷捡了回来,在相府里当了十八年的‘假少爷’,就算现在立时死了,那也是值当了的。” “唉,说来咱们老相爷也真是个好人,一个小乞儿罢了,竟然也待他这般亲善,视如己出。” 有人又嫉又喜道:“你以为这是什么好事?就算是假子,也是宰相假子,享了不该享的福,那就要遭报应的。” “如今老相爷没……去了,这报应不就来了?” 有人神神秘秘道:“我听说,老相爷临终前嘱咐,要将五老爷的恩荫让他袭了去,这天大的福分,他一个小乞儿哪里受得住?不得遭天打雷劈了?” “老相爷五个儿子用命换来的恩荫,哪一个不是早早就被各房分了去?容得他占了?这不?老相爷才去没多久,听说大老爷就要将他‘嫁’给净明宫宫主之女。” 听闻此言便有家丁露出艳羡之色:“那不是又让他捡了大便宜?这叫什么报应?那可是净明宫,国朝第一仙家,还是宫主之女,就算入赘也赚大了不是?” “呃……”那人怔了怔,旋即悻悻道:“还真是捡了个大便宜……” 像是要找回面子似的,他又道:“不过这小乞儿到底是贱种,狗肉上不得席面,端的不是个东西,做的事太下作,丢尽我们相府脸面。” 众人果然好奇不已,纷纷追问:“如何说法?” “听说,我也是听说啊,老相爷吊丧之期,大老爷请净明宫宫主前来为老相爷灵前诵经,净明宫宫主虽因要事不能亲自前来,却派来了那位女少宫主,” “那位少宫主在后宅焚香沐浴,为诵经做准备之时,这小乞儿竟然色胆包天闯了进去,想要行不轨之事!” “嘶!竟有此事?” “果真色胆包天!” “不会吧?大老爷虽不让他守灵,但他毕竟受老相爷养育之恩多年,怎能在此时……他虽然平日愚钝不堪,却还算得老实憨朴,怎做得出此等丧心病狂之事?” “且咱人这位小东阁,可是京城有名的‘美人’,怕不是那位少宫主,是看上了咱这位小东阁,才想趁着他失去了靠山,纳入闺中吧?” “呸!小浪蹄子,往日就常暗窥那小乞儿流涎,我还不知道你想什么?你当人人都如你这般?” “你知道什么?有些人看似憨实,实则肚中不知藏了多少阴私龌龊,尤其是这等出身下贱之人。” “虽然他人品低劣,但到底是男女大防,事关名节,那位少宫主让他看了去,哪里还能再嫁他人?大老爷豁出脸面,去向净明宫主求了个宽宥,提了这么个法子,净明宫主也只好捏着鼻子,要了这个上门的郎君了。” “小乞儿着实不当人子!” “大老爷仁义啊!” “啧啧……” 众婢仆或感慨、或同情、或幸灾乐祸,小小的相府一角,竟尽显世情人性、众生各相。 话语声隐隐传进了院中,并没有过于避忌,显然众人都习以为常,没人当成一回事。 院中厢房。 有一个布衣少年,长得十分俊秀,对院外纷纷仿若充耳不闻,正在端坐案前,一笔一划,一丝不苟地书写着。 只是在外面议论声越来越大时,才朝窗外看了一眼,目中隐约有几分哀色。 那些人的话他早已习惯,但老相爷的去世,他却没那么容易放下。 他叫沈仙,也叫王诩,两世为人。 如今是一个寄人篱下的孤儿。 他本不过是一个乞儿。 自幼无亲无靠,不过三四岁的孩童,就被遗弃街头,幸得一个乞儿将他拾了去,带着他乞食 为生。 十八年前,与今日一般,大雪纷飞。 他们衣不蔽体,食不充饥,乞儿撑不下去了,在街头昏死过去,再也没有醒来。 这在大业并不少见,就算是京城,路边冻死饿死一二人的景象,沈仙也不是没见过。 他那时懵懂无知,只是守着乞儿的尸体,摇晃着,想把他摇醒。 若非遇上了当时一袭乌衣、孤身进京的老相爷,将他捡上了牛车,要不了几天,乞儿身边便要多一具小乞儿的尸体。 之后老相爷便将他收养在身边。 左右不过是让下人多备一口饭而已,对老人来说,是不值一提的事。 被当朝宰相这等人物收养,听起来是鱼跃龙门,一朝登上九重天了。 初时也确实不错,老相爷带他回家后,对他十分关切,给了他一个“王诩”的名字,还让他与府中少爷小姐们同进同出、一起读书,空闲之时,还时常亲自考较他学问。 只可惜,也许是底子太差,也或许天生是个愚钝的,学问做得不怎么样,老相爷也不斥责,只是时常耳提面命、谆谆教诲,视如己出。 老相爷也从不避人,常与外人说起,沈仙就是他儿子。 老相爷是文人魁首,身负天下望六十余载,年逾古稀才被当今天子征辟为相,极为信重,权倾朝野,唯独没有儿子。 早年倒是有五子一女。 五个儿子倒有三个都是儒将——是被老相爷亲自送上战场。 当年与犬戎一战,三子皆殁于沙场,两子先后出使犬戎,都客死异国。 五子皆亡,唯余一女,却失踪多年。 幸运的是,五子皆为老相爷留下不少孙子孙女。 别人都道老相爷是念着死去的儿子们了,才将他养在身边。 于是他也就成了老相爷唯一的“儿子”,人称“小东阁”。 在大业,宰相待客之地,被尊为“东阁”。 久而久之,宰相之子,便被人尊称为“东阁郎君”。 只可惜,他只是个“假子”…… 第2章 内藏锦秀小乞儿 叫他“小东阁”的,多是揶揄、取笑之意,并没有几人当真。 王家是望姓高门。 什么是望姓?什么是高门? 天下门第有九品,王家位列一品。 天下一十九望姓,王氏位列第八。 大业有句连三岁小儿都知道的俗话:天下一十九,天家列二十! 就这么说吧,即使是位列一十九的尤氏,当今天子若想娶尤氏女,恐怕尤氏也不愿! 就这样的门第,如何愿意将尊贵的“王”姓冠在一个小乞儿头上? 更何况,老相爷还有孙儿、曾孙,都不少。 原本就因为老相爷偏爱一个外人,还是个低贱的小乞儿,王家多有不满,王家各房,上上下下,几乎都觉他碍眼,明里暗里,没少针对他。 十八年来,积下的怨隙真是数也数不清了。 他们宁愿用一种嘲笑、讥讽的口吻,“尊称”他“小东阁”,也绝不愿叫他“王诩”。 老相爷在时,还能护着他。 但不久之前,老相爷因推行新政之事,触动多方利益,被旧党攻讦,当今天子为势所迫,不得不贬谪老相爷,叫停了已经推行十八年的新政。 当年天子征辟,一袭乌衣进京,为的就是革除蔽政,荡平祸乱,还天下百姓朗朗乾坤。 一十八年君臣相得,一十八年呕心沥血,一朝尽丧! 老相爷崖岸卓绝,刚烈贞直,又是耄耋高年,如何受得这般? 当时便心气难平,一口血吐出,金殿染碧! 自此缠绵病榻两月有余,终究是没有挺过去,于半年前撒手尘寰。 而“王诩”,许是因此事打击太大,他昏迷了过去,再醒来,竟觉醒了前世宿慧! 在他觉醒的宿世记忆中,他叫沈仙,却是生于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那是一个小乞儿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无论如何也不敢想的煌煌盛世。 老实说,他直到现在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是觉醒了前世宿慧。 正如宿世记忆中的一句话:庄周梦蝶,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 不过现在老相爷已去,沈仙……他更愿意将自己当成刚刚觉醒的“沈仙”,他想有个根。 老相爷不在,“王诩”这个不被人承认的名字,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了。 因为王家族老与各房反对,小乞儿“王诩”并没有能录入王家族谱,无根无凭。 也正因此,老相爷临终之前,对他放心不下,特别将他叫到床前,握着他的手,嘱咐王家人。 在他去后,老相爷的遗荫,自然由如今的王家之主,长房长孙的大老爷继承。 老相爷其余五个死去的儿子,也各有恩荫留下,只因老相爷不答应,至今未袭,如今也都让各房分了。 独独留下五子恩荫,嘱咐王家人让沈仙袭了。 老相爷聪明一世,却在临终之时太过心系于他,犯了糊涂。 别说沈仙没有经过广邀宾客、按礼正名,录入族谱的程序,就算有,对王家来说,在外人眼里,王家的东西,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一个乞儿来继承。 如今王家九房中,老相爷最小的一个孙子都是四十多岁,大老爷更是年近六旬,身居高位。 对王家来说,沈仙一个假子,叫他一声“小东阁”,哪怕只是是取笑,也足以折他二十年寿。 让一个小乞儿骑到这些大人物头顶,也是令王家各房不满的祸根之一。 而且听说老相爷五子的恩荫,是从五品的文华殿大学士。 只论品级,对宰相门第,望姓高族的王家来说,还算不上多了不得。 或许也因此,老相爷以为自己的子孙不至于如此薄情寡义、胸怀全无,舍不得区区一个五品闲散官品。 结果不言而喻,王家人并不如他所想。 王家家大业大,枝繁叶茂,亲朋故旧无数,一个萝卜一个坑。 文华殿大学士虽只从五品,还是为恩荫赏赐专设的虚衔,却是天子近臣,东宫行走,十分清贵。 如何能旁落? 更何况是让给一个乞儿? 于是,在老相爷吊丧之期,他就被人引到了净明宫少宫主沐浴之处。 当他踏进那个小院的那一刻,就立刻被人当场摁住,连所谓的少宫主都没见着,就被栽了个“欲行不轨”的罪名。 数日之后,大老爷便忽然要他入赘净明宫,与净明宫主之女成婚。 因为不承认他是王家人,连孝期都不让他守,月底就要将他送走完婚。 若不是怕人说闲话,老相爷头半年的丧期必须要满,恐怕几个月前他已经“嫁人”,然后死得不明不白了。 苏醒前的沈仙,并不像传闻中那般,是个愚钝不堪的朽木。 苏醒后的沈仙,更不蠢。 他只是藏拙,因为不曾拥有,才格外珍贵,他真的将王家人当成亲人,很珍惜他们每一个人。 他们希望自己愚笨,那他就愚笨,他们希望他不争,那他就不争。 所以在有人蒙骗他去小院时,他一点都没有怀疑。 事后,他很快就想明白了其中关节。 除了不愿让他占了王家恩荫外,老相爷一走,王家恐怕要面临旧党清算,大老爷要找外援。 而净明宫是大业道门之首,在大业立国之初,立下大功,其教义“飞仙度人,净明忠孝”。 一个将“忠孝”写进教义的仙家,哪个君王不喜? 所以净明宫被太祖御笔钦封——“仙家之最正者”,被大业历代君王所倚重。 说一句“与国同休”并不夸张。 传至今日,虽显势微,却仍是庞然大物。 沈仙在之后得知,那净明宫主之女,似乎在修炼什么邪法,需要什么助力,必须要找一人与其成婚。 他虽然不懂修行,但宿世记忆之中却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一想,这不就是要他去当炉鼎吗? 两下相合,他这个原本不受待见的“假子”,便成了一着妙棋。 王家将他“嫁”到净明宫,既能将他打发了,又引得强援,还得了名声——为一个不相干的乞儿都能舍下身段去求人,不是仁义是什么? 净明宫也得了想要的炉鼎,同样得了王家这个好姻亲。 双赢。 尤其是王家,都赢麻了。 至于沈仙死不死…… 一个在待其恩重如山的养父灵期,做出下作之事,声名狼藉、忘恩负义的乞儿,即使死了,难道还会有人说什么? 只有一点,他终究是老相爷养子,还有老相爷临终遗言在。 王家再急,也不能背上个不孝的罪名,老相爷才走,就违背他的遗言。 如此种种,沈仙遭受的算计,也就顺理成章了。 能有这般妙算的,除了那个深得老相爷长子庙算无双之道真传,城府如渊的大老爷外,沈仙想不出第二人来。 他虽抱朴守拙,却内藏锦秀,傲而不显。 苏醒宿慧之后,这份傲气不减反增,心中更生出了在那个光怪陆离的巍巍盛世中养出的一种莫名的志气。 这种没来由的、奇怪的志气,令他平日的敬畏之心日益淡薄,敢与天比高。 哪怕没有“炉鼎”这一层,他也绝不愿如此屈辱地“嫁”与一个女子。 想到这里,沈仙目中愁容反而敛去,闪过一丝决然之色。 若是没有“联姻”这一层,他要走,王家绝对欢送。 但如今,却不是他想走就能走的了。 面对王家与净明宫这两个庞然大物,他连一丝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如果真等到月底“出嫁”之期,进了净明宫,更是刀下之俎,再无转寰余地。 绝不能再拖…… 沈仙目光重新落到案上,看了刚写一眼的文字,轻叹了一声,又移到手中的玉笔之上。 他的生机,就系于它了…… 第3章 前圣遗教,字里有神,磨得文心可雕龙 这支玉笔,也同样跟了他两世。 他敢肯定,自己“觉醒宿慧”,与它脱不了干系。 在他觉醒宿慧后,也同时发现这支玉笔中内藏乾坤。 每当他入梦之时,都会出现在一个很大的藏书室中。 那里入眼都是书,浩如烟海。 书海中心,有一张古朴几案,一张灰旧蒲团。 案上有一支玉笔、装在墨匣中的半截墨条、一方石砚、两卷空白竹简,文房四士兼备。 还有一盏书灯,其形为一鹤独立,口衔一朵云,云上托着灯油、灯芯,宛如日隐云中。 鹤衔云,云托日,精美无比,恰好照亮案几方圆尺寸之地,在灯光之外,书海隐于昏昏暗暗之中。 他第一次入梦时,案上除了文房四士,还有一张书简铺开,上面已经写满了字。 虽然在他看过之后,就化为尘烟消失,再也没有出现过。 上面的字,却早已经刻在他心里。 开端写了三行字: “老氏藏书,太史秉笔。” “先王圣化,布于方册;夫子风采,溢于格言;仙人炼形不死,述于文字。” “老氏证圣于此,吾亦证于前圣遗教。” 之后还有一篇奇怪的文字。 “似守非守,有意无意,不即不离,如在元胎,呼吸氤氲,妙不可言……” “念念不断,纯一无杂,临命终时,心作妙观,定见妙相,得实相之理……” 像是某种经文,似道非道,似佛非佛。 沈仙在无间中发现了这篇文字的一些奥妙。 这是一篇心法,或许可以称呼为“观想法”。 用这支玉笔写出的文字……有神! 此神非传说里九天之上缥缈无凭之神,而是一点灵性、一丝精神内蕴。 这一点神灵,无所不通,变化无极,神妙无方。 而这篇观想心法,便是观想文字中神灵的途径。 简而言之,只要是他用这支玉笔写下的文字,就可以通过这篇心法观想文字中所记人物、 所述情景、所蕴意境,最后……得到文字中所记述的某种能力。 就比如,他若是以这玉笔乾坤中的四宝,为某个传奇人物立传,他便有可能从中观想,得到这位传奇人物的某种能力 几可谓化虚为实、凭空造化,十分神奇。 却有前提条件。 他半年来常常不眠不休,才摸索出观想文中神灵的几处关窍。 其一,自然是那支玉笔。 其二,文心——梦中书阁之中的案几上,墨匣中盛装的墨条,就是“文心”。 书阁内藏书浩如烟海,经史子籍,志怪传奇,无所不包。 经过他这半年来的尝试,发现他每读一本,匣中的墨条,就会长上一分。 读万卷书,通今博古,明智晓理,修身养心,是为文心。 磨得文心可雕龙。 这墨应该就是他的“文心”所显外相。 其三,情思——案几上的竹简,便是“情思”。 文以载道,世间文字,都源出人之思、发乎人之情。 经历得越多、感受越真切,自然文章就写得越好,这样的文字,所蕴“神灵”也就更加浓郁、强烈。 他观想起来,成功率也就越大。 如同“文心”墨一般,案上的竹简,就是“情思”所化,他的阅历每有增长,情思就越发积厚,案上竹简便会随之增添。 综其总总,不外如他那宿世记忆中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脱去胸中尘浊,自然丘壑内营。 恰如其分。 笔为太史笔,墨是文心墨,简即情思简,至于那篇心法……沈仙将其唤作“雕龙心法”——取文心雕龙之意,虽不恰当,他却很喜欢。 想要观想字中神灵,获得文中所载能力,笔、墨、简、法四者,缺一不可。 沈仙在第一次发现玉笔中奥妙之时,便已经想过如何从王家这个吃人的泥潭中脱身。 老相爷待他恩重如山,若相爷在,无论王家如何待他,他都甘之如饴,唾面自干。 但如今老相爷已逝,王家又欲害他性命,他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该走了…… “尔等好大的胆!” 就在沈仙盘算着自己的脱身计划时,院外传来一声稚嫩的怒斥。 “相爷丧期尚在,尔等竟敢在此言笑?欺我王家没有家法吗?” “三少爷!奴婢错了!” “三少爷,饶了奴吧!” “滚!再撞本少爷手里,定惩不饶!” 一阵吵嚷后,院门被人砸响:“小叔爷!开门啊!开门啊!” 听到这个声音,沈仙孤寂凄清的眸中,出现了一丝温度。 扬声道:“进来吧。” “小叔爷!” 来人进了院门,便挥手把身后一干仆婢都打发远了,然后紧闭院门,快步走进厢房。 叫了一声,很自然地脱下披着的毛皮大氅,抖了抖上面的雪,挂到了墙上的楎叉上。 此人约摸十五六岁,长相俊秀,尚有稚色。 身上虽与沈仙一般穿着乌衣,但哪怕是这衣上的一根丝线,都能换沈仙身上穿的上百套。 看着仍怒气冲冲的少年,沈仙笑道:“无咎,何必与他们置气?” 王无咎,王家四房,四老爷的三子。 也是这王家之中,除了老相爷之外,唯二真正把他当亲人的其中之一,另一个,是七房的一个妹妹。 原本他以为还有一个,只不过那个……却是当日骗他进净明宫少宫主沐浴之地的人…… 净明宫少宫主修行需要找人成婚之事,便是王无咎从长房探来的。 “这帮子长舌的狗奴,竟敢私下诋毁主子,我早晚要把他们都发卖了!” 王无咎仍然愤愤不平。 忽然打了个冷颤,四处一看,清简的厢房中,寒气袭人,更怒了:“恶奴欺主!竟然连炭火也不给小叔爷备着!” “小叔爷,你等着,看本少爷不打死那帮狗恶奴!” 沈仙拉住怒而转身的王无咎,只是莞尔一笑:“行了,早已习惯了,满京城也只有你将我当成王家的主子了。” 说着从手边拿过一只杯子,倒了杯热茶放到他面前:“先去去寒。” 这小子出生高门望族,锦衣玉食,身上难免有些纨绔习气,撇开他常常欺行霸市、调戏小娘子、出入烟花之地的事实不谈……其本质,还是好的…… 尤其是与他一块儿长大,感情甚笃,自小就一直很维护他。 王家其他房的子女欺负他时,也总会第一个站出来,没少和他们扭打得鼻青脸肿。 这一次,若不是在他门前,那几个嚼舌根的仆婢,恐怕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哪怕现在不发作,怕是过不了几天,他在王家就再也看不到那几个仆婢了。 沈仙虽明知如此,但他如今自身难保,而且他不干落井下石的事,却也不会去做以德报怨之事。 宿世记忆中有位圣人说得好: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如是而已。 圣人毕竟是圣人,智慧通透,当效楷模。 且说王无咎,他虽纨绔,却无愧是王家人,是个聪慧的。 当初探得他被算计的“真相”,若非知道莽撞戳破,反而会令事情更加复杂,从而害了沈仙, 恐怕已经闹开来了。 “嘿嘿!还是小叔爷心疼我。” 王无咎见状,当即露出笑脸,拖了张凳子坐到他对面,捧起杯子就咕噜。 “哈~” 呼出一口热气,将杯子放下,站起来朝窗外探了探头,才凑过来压低声音说道:“小叔爷,你让我打听的事儿,我打听清楚了。” 第4章 五蕴皆浊圣僧罗汉,法理金刀证见千佛 “京兆府传出来的消息,那个妖僧是五台山大贤劫寺的弃徒,法名五浊,偷了大贤劫寺的《千佛劫经》,已经被大贤劫寺追杀了十多年,也不知道为何会突然现身京城。” “大贤劫寺?” 沈仙意外道:“这些和尚这么厉害?一个弃徒都能有这等道行神通?” 之所以说起这个“妖僧”,是因为关系到他的脱身计划。 事情还得从几个月前说起。 当时,当今天子的亲叔叔,无忧王过六十大寿,在府中大摆宴席。 听说,宴到中途,无忧王夹起一道佳肴,一个肉丸子。 方要送进口中中,肉丸子突地挣脱玉箸,滚落地上,竟然迎风变成了一个僧人。 四座大惊。 这僧人自称欲修缮佛寺,张口便向无忧王化缘两万贯。 无忧王素有贤德善名,礼佛敬佛,被肉丸变出僧人吓了一跳,但他到底是大业亲王,见识不凡,很快镇定下来,也不怪僧人无礼,更没有立刻驱赶他。 僧人的本事反让他高看一眼,便答应了僧人,当即让人去取钱。 却不取金银之物,而是结结实实地抬出了两万贯钱,堆积于庭院中,像几座小山一样。 对僧人说,能取走多少,便让他带走多少。 无忧王本是想戏耍一番僧人,好叫他知道惊吓当朝王公,实在无礼。 至于修缮佛寺,若当真是善德名寺,这两万贯钱照样布施了,也并无不可。 原以为那僧人会乖乖赔礼,哪知那僧人对无忧王道了声谢,便自怀中掏出一卷经卷,望空一抛,经卷顿时化为金桥。 僧人朝空中高声呼道:“善王德高,布施万贯,塑我佛金身,尔等还不来搬运,更待何时?” 顿时便有一尊尊浑身灿若金铸的力士自云间坠落,从金桥之上鱼贯行来,搬起铜钱,又从金 桥之上鱼贯而去。 不多时,僧人称一声佛号,再道一声谢,大袖一拂,就与许多金身力士、万贯钱财与金桥一道化金虹而去。 无忧王大惊,旋即并没有因失去两万贯巨款而心痛大怒,反而欣喜不已。 只道是遇着了大德圣僧、在世罗汉,四处与人感叹,每每提及,都遗憾对方来去匆匆,没能当面聆听圣僧佛法。 肉丸变人,天降力士,罗汉驾虹……诸般奇异,传扬出去,顿时京城人人称奇,直到传到一人耳中——京兆府尹伍尧臣。 此人名声,沈仙也如雷贯耳。 老相爷门生故旧满天下,此人便是老相爷门生。 素来是文人清流,刚正不阿,主张儒法为国之正统。 最恶鬼神外道异术,一听说这事,便断定那是妖僧以妖术惑人,骗取钱财。 当即下令张榜拿人。 各府衙门人手尽出,最后还真将人拿下了。 一番审问,便以惊王犯驾、诈取万贯、妖术惑世等数罪并罚,将僧人判了个斩立决。 因为无忧王的宣传,满京城都听说了这“圣僧罗汉”的神通本事。 押赴刑场的那一天,法场外里三圈外三圈围满了人,都为睁睹“圣僧罗汉”。 还真有不少百姓信了“圣僧罗汉”之说,跪在法场外连连叩首哭喊,说什么杀了“圣僧罗汉”,是要遭报应的! 就连无忧王也亲自赶来,说自己没有被骗,要伍尧臣放人。 当日,沈仙被王无咎这个喜欢满京城晃荡的一起拉了出去,也在现场看热闹。 伍尧臣那人倒是刚硬,顶着无忧王就是一通绵里藏刀的教育,说他身为亲王,不学正道,反 假求外道邪异,有伤体统,有伤国体。 直把无忧王气得七窍生烟,却拿他毫无办法。 伍尧臣说得兴起,还站到高台上,化身京城第一大喷子,上到无忧王,下到平民百姓, 都被他喷了一遍,几乎个个都被他喷得脑袋都缩到胸里,抬不起来。 最后还是拦不住,下令刽子手一刀砍了和尚。 诡异的事却发生了。 “哈哈!” 刽子手手起刀落,和尚人头落地,滚到地上,摇晃了几下,竟忽然咧嘴大笑了起来。 紧接着搭在刀台上的无头尸,又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摸索着朝人头走了过去,将头捡起, 抱在怀中,人头口齿张合道:“吾道成矣!” “法理金刀,断吾前因,了我尘劫,证见千佛,就在今日!” “哈哈哈哈!” 转向无忧王:“多谢殿下布施,为吾塑金身,功德无量,他日当有好报。” 旋即又转向伍尧臣:“谤佛毁佛之人,当堕恶道,在劫难逃,在劫难逃……哈哈哈哈!” 大笑声中,便抱起人头朝脖颈断口处一按,只听吧唧吧唧的血肉血浆摩擦之声,又闻咔咔轻响声,扭动了几下,竟然重新接了回去! “佛法无边,金桥度我!”随即便见他甩出一卷金卷,于空中化为金桥。 重续断首的僧人,跃上金桥,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么踏着金桥化虹而去。 只惊得围观百姓纷纷跪地叩拜不已,直呼“圣僧临凡,罗汉降世”。 沈仙回忆当初的诡异情景,王无咎这边说道:“和尚嘛,不就是靠嘴吃饭?唬人罢了!虽看 那妖僧看似神通广大,说不定,也就是用的什么障眼法,哪来什么道行?” “伍尧臣那人我虽不喜,但他有句话却说得对,若当真是什么大德圣僧,道行高深,他要钱 作甚?还一开口就两万贯,穷疯了他!老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王无咎破口大骂,好像那和尚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沈仙有理由怀疑他是眼红那两万贯钱。 骂了一阵,又道:“不过那大贤劫寺倒应该是有些本事的,如今仙家之中,也就这么寥寥几 家有些门道,这大贤劫寺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宫里的秘闻,还是我让九妹进宫去求柔嘉公主,偷偷看了天藻阁中的秘卷才知道的,也就是小叔爷你,换了别人,可没这面子,” 他笑着邀功似地道,他口中九妹,就是另一个与他亲善的人,七房的九小姐。 相较于王无咎的纨绔,九妹才是一个不显山、不露水,比他藏得还深的……奇女子。 沈仙想要脱身,并没那么容易,需要做的准备很多,早从几个月前他就在暗中筹谋。 但凭他的尴尬身份,很多事情根本做不到,只能寄托在有点不靠谱的王无咎身上。 一是信得过他,绝不会出卖自己。 二便是因他知道九妹必定会暗中相助。 “可惜,那天藻阁中的秘卷除了天子外,向不轻易示人,也没办法带出来,只好记下转述给小叔爷你了。” “那秘卷上记着一件太祖皇帝时的秘事……” 第5章 龙马崩山难裂金身,万劫难侵寿享八百 “据那那秘卷上所载,大贤劫寺的《千佛劫经》十分厉害,能令修行之人得见千佛,有千佛庇佑,万劫难侵,不俱刀斧加身,水火之害,” “而且是当世仅有的几家,真正能得长生之法,当年他们那有个老祖宗,叫什么饮光圣僧的,就是修成了这东西,寿有八百,这不老王八吗?吹牛!” 王无咎表现得很不屑,啐了一口才道:“不过倒是确曾因此,被太祖‘请’去,请教长生之法,这秃厮大胆,不但不从,反而还当面斥责太祖太贪。” “秘卷上记了那和尚的原话:为人君者,怎能长生?天数皆有定,天子本已是至尊至贵,尽极穷,若再进分毫,定遭天遣!陛下贪矣甚!” “太祖是何等人物?岂能容他狂言?便道:世人皆传你道行甚深,刀剑不侵,水火不害,金刚不坏,不死亦不灭,朕却不信!” “当时便让人将他四肢首脑用铁锁都锁了,要将他五马分尸!” 王无咎啧啧称奇:“啧,说来竟比那日的妖僧还厉害,小叔爷你猜怎么着?” 他卖了个关子,可没等沈仙说话,就自己忍不住拍手道:“太祖爷用了五匹价值连城,号称有崩山裂石之力的的龙血宝马,全都累得口吐血沫,四蹄都站不稳,也奈何不得那老和尚半分!别说分尸,连皮毛都未伤分毫!” “太祖皇帝不信邪,又加了五匹,如是反复,直到动用了五百匹龙血宝马,才将他分了尸!” 王无咎说得激动,一拍大腿,两眼放光:“嘿!这老和尚果然厉害,五百匹龙血宝马将他碎尸万段,竟然都没能要了他的命,碎尸反倒自己一个个跑回来,又重新续了回去!” “自此,太祖方才敬服他神通了得,便熄了杀心,将他放了,不过那和尚估计也怕了,从此就龟缩五台山中,再不敢现身世间,后来听说又活了近二百年,寿尽坐化之时,已寿八百春秋。” 王无咎摩挲着颔下:“若此事是真,那五浊妖僧是偷了大贤劫寺的《千佛劫经》才跑出来的,没准还真学到了饮光老和尚的几分本事,未必就都是障眼之法……” “小叔爷?小叔爷?” 王无咎说着,却看到沈仙两眼怔怔,神思不属,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哦?” 沈仙回过神来:“没什么。” 他是听到了王无咎所说的“寿八百春秋”才走神。 他常读野史杂记,常见其中提起古时有超凡入圣之流,青春常驻,岁久不死。 也曾于宿世记忆中,见得古书记述:上古有真人,提挈天地,呼吸阴阳,能寿敝天地,无有终时。 也只当成志怪戏说,荒诞不经,不足为信。 岂有人能长生不死?更何况永无终了,与天地同寿? 如今听无咎这一说,倒是有些动摇。 世间,当真有人能活这么久? 虽然以前没少听王无咎与他说些妖魔鬼怪的传闻,在京城之中就有一个“仙家之最正者”的净明宫,却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谁能超凡入圣,长生久视…… “小叔爷,你是不是在担心月底的婚事?” 王无咎看他神情,却误会了。 “大伯他们也真是太过分了,爷爷刚刚驾鹤,他们就这么迫不及待!” 王无咎满脸愤恨,他最恨的是自己无能为力,一边是自己最喜爱的小叔爷,一边是素来威重的大伯,自己见了就如老鼠见猫一般,说话都捋不直舌头,别说做其他的了。 “要不然,我去求求我爹……” 话说到一半,他就说不下去了。 他爹的德性,他清楚,小叔爷也清楚,他们父子都是一个德性,在大伯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 沈仙笑道:“不是,你不必担心,我自有打算。” 王无咎不满:“什么打算?连我都不能说?” 沈仙摇摇头:“说了就不灵了。” 心下却在盘算。 他必须要尽快。 净明宫早在数月前,就已经下了聘礼聘书。 若按照大业的法礼,沈仙已经是那位素未谋面的少宫主的“未过门”夫婿,只等老相爷丧期一过,便上门“迎娶”。 说是大婚,却也不过是因为“嫁娶”双方,都非一般人家。 实际上,“入赘”之事,无论贫富贵贱,都以之为耻,绝不可能大操大办。 关起门来,双方把礼一过,把要嫁出门的郎婿拿红盖头一盖,塞进轿里,不声不响地就抬走了,连喜乐都得免了,生怕人瞧见一般。 但以王家的脸面,“小东阁”的婚事,纵使是“入赘”,却也定是要操办一二的。 请上些相熟的,大宴一番,也算有个见证的,当众把事给办了,把名份定死了。 王家大老爷这番算计,算的便是这个“名份”,岂能当真关起门来偷偷办了? 如此一来,沈仙这个“小东阁”,在大业之中,一辈子再也休想抬不起头来。 他再是留恋这个“家”,也断难容忍。 幸运的是,如今他并非完全没有抗争的余地。 当初发现玉笔内藏乾坤时,便是因为他无意间从中获得了一桩本事。 也是在那时起,他便开始计划离开王家,只是那时终究还是有些不舍。 而且,尽管王家人并不许他在灵前老相爷守孝——那是王家血脉才有的资格。 但沈仙也想用自己的方式送老相爷最后一程,直到守孝期满为止。 现在大老爷下了这么一着棋,他再想走,却没那么容易了。 倒不是全然没办法,在他们眼里,自己不过是个愚钝不堪的小乞儿,除了等闲出不了王府,倒不会对他太费心思。 以他得到的那桩本事,想离开王府,不是难事。 难的是怎么躲过王府与净明宫之后的搜捕。 至少以他对大老爷的了解,他很难不留丝毫破绽地逃离,只要留下一丝蛛丝马迹,大老爷九成九能将他抓回来。 尤其是那日在法场,看到和尚断头重生、驾虹而去的一幕,他惊悚之余,更是如坠冰窟…… 第6章 梦入长安万象包罗,鱼龙曼延百法千幻 王家人除了老相爷,几乎都以他为耻,别说让他仗王家的势到处招摇,他往日里连从王府出去都要招来一阵喝叱责骂,或是冷嘲热讽。 渐渐的,他也不喜欢出府了,几乎都窝在他那小小的院了里。 外面的事,京城里的趣闻,几乎都靠王无咎给他说起,能有多少见识? 法场那一幕,震醒了他。 一个妖僧尚且有如此手段,堂堂一品门第、天下第八望的王氏,又当如何? 惊醒之后,同样也是因那妖僧的出现,让他有了更万全的算计。 沈仙忽地问道:“无咎,月底……那日,宾客中可有京兆府尹伍大人?” 王无咎想了想道:“伍尧臣?他虽然与大伯等人交情泛泛,却是祖父门生,你是祖父义子, 于情于理,他都应该要来的。” 沈仙闻言,心中已有计较。 这位号称刚正不阿的京兆府尹,也同样是他这局中的一子。 当下便道:“无咎,大婚之日,还有不到一月了,剩下的时间,恐怕每日都要劳烦你了。” 王无咎脸一下就垮了下来。 “小叔爷,你不会又让我扮成你吧?” 沈仙笑道:“那你帮不帮?” 王无咎虽然不情愿,却不可能拒绝,无奈一挺胸:“那还用说?来吧!” 看着仿佛慷慨就义一般的纨绔,沈仙笑了笑,回身从床榻下暗格里取出了一只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些瓶瓶罐罐,还有两张薄如蝉翼的物事。 在他脸上一阵捣鼓,片刻功夫,王无咎就在他手里变成了他自己的模样,一般无二。 紧接着在自己脸上如法炮制,很快就将自己变成了王无咎的模样。 这便是他发现玉笔奥妙时,所得的本事,之一。 当日,他第一次入梦,于书阁中观阅一部奇书,内中所载,是宿世记中,一代王朝,盛世华彩。 其名为“汉”,天威远播,京城长安,虎踞龙盘,天子居其中,曾于宫城之中大举盛典。 彼时,长安宫城之中,公卿如云,万国来使,有钧天广乐,有百戏华彩。 其中以一种唤作“鱼龙曼延”之戏法为最。 有鱼龙变化之妙,有百丈巨兽之雄,谓之鱼龙曼延。 能现赢洲蓬莱仙山妙景,能口吐剑丸飞腾,能攀索直上青云,能发风霜雪雨天威,能驱熊罴虎豹百兽为戏,能令大鱼变巨龙,能凭空变化百丈巨兽,吞刀吐火,画地成川…… 等等百戏纷呈,光怪陆离,似无所不能,包罗万象,玄奇之极。 使那长安宫城之中,一时如仙家胜景,极乐妙境,恍然不似人间。 初看之时,沈仙惊叹不已,向往之极。 此后梦醒,接连数日,竟都难以忘怀,心心念念,时常想象自己身入那大汉盛世,亲历盛典,亲眼看一看那鱼龙曼延奇术。 后来实在是心痒难耐,便将梦中奇书中所见,与自己多日所思所想,写下了一篇志怪传奇, 以文寄情,将自己写进了故事里,经历了那个盛世之中的华彩盛会。 竟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天夜里,他趴在自己写下的故事上睡着了,然后做了一个梦…… 他……果真梦入长安。 真的如他的故事一般,在梦中经历了那个盛会。 心神激荡不已,醒来之后,意犹未尽,然后他便发现,他竟学会了那包罗万象的奇伟幻术——鱼龙曼延百法千幻! 在那个“大汉”之中,兵锋强盛,通商西域,威服匈奴,始有万邦来拜,也带来了诸般异术奇技,与中原技艺百家融汇,遂有了种种江湖奇技、幻术戏法,包罗万象的鱼龙曼延便是其中巅峰。 虽只是障眼之法、古彩百戏,却繁浩无比,人皮面具便是其中之一,他自然不可能于一夜佳梦之间便全都学会。 即使只所得其中一二,却也足以让他离开王府…… 鱼龙曼延百法千幻之术,其中所涉,与宿世记忆中所谓的“魔术”有相似之处,却远远非彼所能及。 其中有诸多关窍处,不是一人就能施展得出来,需要提前做许多繁杂的准备。 所以在学会之后,他便先让王无咎暗中搜罗材料,费尽心力,方才制成了两张人皮面具,时常与王无咎交换身份,方便自己亲自出去布置一切。 直到近日,种种布局,都几乎完备,只欠东风。 五浊妖僧之事,便是他等的那东风,也是这局棋中的关键一着。 所以他早就已经让王无咎去打听对方的底细。 即便是早见过许多次,王无咎仍然惊叹不已。 一张薄薄的的“人皮”,便让人像是换了一颗头一般,就算他自己,都难以分辨,遑论他人? “小叔爷,你这江湖奇术真是巧夺天工,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算了,问你也不会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把这奇术教给我?” 王无咎对于沈仙从哪里学来的这易容术十分好奇,毕竟在他的印象里,小叔爷成日大门不迈二门不出,就窝在这小院里,比大姑娘都安静,上哪里去学这等江湖异术? 不过他这也不是第一次问,总问不出结果来,也就罢了,反正他知道这位小叔爷绝不像其他人所以为的那般,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乞儿。 那些鼠目寸光之辈,哪里知道小叔爷的本事?哼! 他倒是对这门异术垂涎已久,每次都要磨着沈仙教他。 “等你什么时候能有些耐性再说不迟。” 沈仙随口敷衍。 鱼龙曼延百法千幻包罗万象,不是一朝一夕可成,哪怕只是易容术,也需要极高的定性。 以王无咎的性子,几乎不可能。 “行了,我走了。” “记住了,每日晨昏定省之前,我都会赶回来,其余时间,你千万不要乱跑,就待在房中。” 沈仙郑重地再三叮嘱。 王家规矩大,晚辈早晚都要给长辈请安,半点怠慢不得。 连他这个受人嫌弃的假子也不例外,老相爷虽去,却还有老太君在世,所以他的时间并不算多。 王无咎犹豫了下,忽然道:“小叔爷,你该不会是想要逃……要离开王家吧?” 第7章 假子叩门言如利刀 王无咎犹豫了下,忽然道:“小叔爷,你该不会是想要逃……要离开王家吧?” 见沈仙有些意外的神情,又连忙道:“小叔爷,你放心,如果你真的想走,我一定会帮你的!” 沈仙虽然不说,但王无咎其实早就猜到,以沈仙现在的境况,逃离王家,是他唯一的活路。 所以,尽管心下不愿亦不舍,他也一样故作不知,尽心尽力地帮助沈仙。 沈仙沉默半晌,忽然笑道:“你想太多了,这里是我的家,我要走就走,要回就回,何来‘逃’之说?” 家……这个字对他来说,是一种奢望。 王无咎一脸怀疑:“真的?那净明宫那个女魔头……” 自从知道净明宫要沈仙入赘,是为了修炼“邪功”,他就将净明宫的人都当成了魔头,尤其是那个臭不要脸的女魔头。 沈仙摇头笑道:“不必担心,我自有办法。” 王无咎顿时眉开眼笑,一点怀疑都没有,拍着胸脯道:“放心吧小叔爷,你这里有这么多好看的,我可舍不得走,上回孙猴子艺成回山,正吊着我胃口呢,下面的小叔爷你写出来没有?” 沈仙朝窗前指了指:“案上呢,老规矩,只能在房里看,不许带出去,也不许和他人提及。” “晓得了晓得了!”王无咎不耐地挥了挥手,便迫不及待地坐到了窗前,拿起案上的书稿。 “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 “嚯!小叔爷,这句写得提气啊!那些个没造化的烂棺材,还敢看不起小叔爷你?就这一句,他们谁写得出来?” 沈仙一愣,一时竟听不懂他的话:“烂棺材?” 王无咎头也不回道:“棺材最大的造化是什么?不就是装人吗?都烂了还没能装个把人,不就是没造化?没装人的棺材,可不就是目(木)中无人?一双狗眼,认不出真人来!” 沈仙:“……” 有时候他真的很佩服这位三少爷的脑回路…… 难道他不知道“目中无他”的人里面,也包括自己父母吗……? 看着转眼就已经沉迷书稿的三少爷,沈仙暗叹一声“憨子欢乐多”,便换上了他的华贵衣服,出了小院,一路毫无阻碍地离了王府。 那些书稿是最初是他发现玉笔乾坤后,尝试着能不能从宿世记忆中那些能翻天倒海、上天入地的神话中“盗取”本领。 若他能有那只孙猴子一般的本事,又岂会如现这般成为任人摆弄的棋子? 结果显而易见,他“抄录”了很多文章,神话志怪,野史杂谈,尝试观想,都没有成功。 但沈仙仍然没有放弃,将读书写字当成了自己的修行,一日不缀。 久而久之,书稿积累得多了,让王无咎发现,他就更喜欢往这里钻。 能让他耐得住性子不露出破绽,沈仙也乐得如此, 言归正传。 却说沈仙离了王府,径直去了金玉坊——这是京城最负盛名的烟花之地,其中勾栏瓦舍遍地、青楼楚馆林立。 沈仙找了个王无咎常去的,开了个雅间,进去之后,叫了个美人共饮,几巡酒后,便醉熏熏睡倒。 恍恍惚惚间,他又一次来到那笔中乾坤。 坐在书海之中,案几之前,沈仙看了一眼边上墨匣中已经“长”出一截小指般长短的文心墨条,伸手拿起,在砚上磨了起来。 磨得一层薄薄的墨,便取来案上剩下的最后一卷情思竹简,执起玉笔,蘸墨,落笔: 时有善王无忧,宴乐大寿…… 金盘玉盏,珍馐异膳,欢歌燕舞…… …… 一直写到妖僧被斩,捧断头重续,架虹桥飞遁。 沈仙在头前写下《妖僧传》三字,就放下了笔。 来回默诵数次,不由满意一笑,同时脑中不由自主流淌着那篇《雕龙心法》…… “似守非守,有意无意,不即不离,如在元胎,呼吸氤氲,妙不可言……” “念念不断,纯一无杂,临命终时,心作妙观,定见妙相,得实相之理……” 渐至恍恍惚惚之间,沈仙只觉自己仿佛回到了那日的法场。 而他自己,却仿佛变成了那被押在刑台之上的妖僧,能感知妖僧此时的喜怒哀乐。 金刀临头,竟不觉有半分恐惧,反而充满了喜悦。 随着“噗哧”声一轻响,利刃划过脖颈,他清晰地感觉到那片森冷磨擦过每一丝肉。 痛! 痛如骨髓! 但“他”的满腔喜悦,仍不减分毫。 那一刀砍的似乎不是“他”的头,而是为他劈开了一座暗不见天日牢笼,灵魂深处,仿佛有 物豁然洞开,光明照进。 隐隐约约之间,“他”似乎看见一尊难以言喻的存在,浩大、庄严、慈悲,注视着“他”。 “他”心中欢喜满溢而出,化为阵阵大笑之声…… “哈哈!” “吾道成矣!” “法理金刀,断吾前因,了我尘劫,证见千佛,就在今日!” 在那震耳欲聋的大笑声中,沈仙猛地抬起头,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头颈……他醒了。 眼中有几分迷茫与不可思议:“我……成了?” 半年以来,他每日读书不倦,也曾积累了一些文心墨与情思简,尝试过不止一次,但都失败了。 这次本也只是到了最后关头,诸事都几成定局,便想放手一试,成自可喜、败亦无妨,并未 抱多少希望,反而是一次便成…… 如此轻而易举,令他有种不真实之感。 眼角忽然瞥见窗外有灯光烛影摇曳,心中暗道不好,他这一梦,竟就耽误了这么多时间,已经入夜。 也顾不得想太多,匆匆换去王无咎那身华贵的衣物,还有那张脸皮。 再出来之时,就成了一个头戴毡帽,虽面目如旧,却看起来和周围来往瓢客没有什么区别,毫不起眼的人物。 径直来到了东城,京城中百官署衙,几乎都聚集此处。 京兆府自然亦在其中。 此时,京兆府内,府尹伍尧臣正埋头公务。 忽有公人进来禀报:“府尹大人,外间有一人求见。” 伍尧臣头也不抬:“何人?” 公人道:“只说是姓沈,道有要事求见府尹。” 伍尧臣这时终于抬头,却是皱眉不悦:“既不知何人,你如何来搅扰老夫?不见。” 他身为京兆府尹,权位极重,自然少不得来拜门子的,若都一一见了,他也不用做事了。 “府尹恕罪,那人还留了句话,小的不敢做主,故而斗胆搅扰府尹。” “什么话?” “那人道:昔为田舍郎,今登天子堂,玉汝成功名,恩深逾海山,人去政又息,冷眼坐旁观,背义兼负恩,鲜耻不知惭?” 公人面露惶恐,学着那人的口吻,一五一十地复述。 “嗯?” 第8章 我有宝刀一柄,以赠府尊 伍尧臣怎听不出话中之意,是骂他对老相爷忘恩负义,寡廉鲜耻? 第一反应却不是怒,而是疑惑。 谁敢这么干?谁会这么干? 敢做的人有,京城之中达官显贵众多,倒有不少不卖他这位京兆府尹面子的,但没道理,没必要,没有理由。 老相爷去后,曾数次上门,都被他言辞推托、有意疏离的王家便是其一,但王家如今当家之人是王慎,此人行事缜密,城府甚深,喜怒不显,断不会做这等幼稚之事。 会这么干的人,也有,他是老相爷门生,是其革新弊政的一柄利刃,近年晋升极速,眼红者不少,得罪的人也不少,暗地里常有攻讦。 但他们没胆子,没魄力,当面摆明车马,也没这等言辞如刀,字字直戮人心的毒辣舌头。 伍尧臣稍一思虑,便道:“让他进来。” 半晌,便见公人领着一个头戴毡帽,帽沿低垂,半遮住脸的人。 “在下沈仙,见过府尊。” 沈仙径直拿下毡帽,露出清秀俊逸的面庞,朝伍尧臣一礼笑道:“还请府尊恕罪,在下人微言轻,若不出此下策,先声夺人,恐怕见不得府尊。” “沈仙?” 伍尧臣从案后站起,他此时当真是惊了,脱口而出:“相爷收留的那位乞儿?” 旋即回过味来,心下后悔,想要赔罪,却又顾忌自己府尹之尊,礼法尊卑,断无尊长对小辈折腰的道理,便只好面淡淡说了一句:“本府一时失言,小东阁不必在意。” 话锋一转,略过此事,开门见山道:“既求见本府,却不知所为何来?” 沈仙慨然一笑:“市井小人戏言尔,小东阁之称,在下万万不敢当。” 伍尧臣面皮微微一抽。 这小子真不愧有一条毒辣舌头,能说出那等如刀之讽,叫一声“小东阁”,他就得回骂一句“市井小人”。 伍尧臣虽听出他的暗讽之意,却也自恃尊长身份,并无意与一小辈计较。 淡然一笑道:“世人皆传,小东阁出身低贱,愚钝不堪造就,本府虽从不信出身之说,但今日得见,方知世人传言之谬甚矣。” 他饶有深意看着沈仙:“小东阁真是藏得好深呐。” 称呼依旧,却是表明自己光明磊落,反倒是沈仙自己妄自菲薄、枉做小人。 沈仙听出其意,暗骂老头小气,却也只是一笑,并不接话,直言此来目的道:“沈仙此来,是求府尊搭救性命。” 短暂的言语交锋,伍尧臣心中惊异已过,撩起后摆坐了下来,毫不见异色,抚须道:“你当知晓,恩相在世时,便从不许后辈子弟打着他的名头,占他人半点便宜,” “纵使一针一毫,也决不许私相受授,往来请托之事,更是一概不准。” “如今恩相方去,你便来寻本府请托,未免不孝。” 他对沈仙说的“搭救”也不问为什么,更没有半点意外、好奇。 沈仙从始至终就没指望着这位京兆府尹会看在老相爷的面子上,一上来就对他奉为上宾,有求必应。 对伍尧臣的反应,他同样不意外。 直入主题道:“听闻府尊大人近来欲整顿京兆,却苦于京兆之地,权贵遍地,公卿如云,府尊大人虽是一府之尊,天子脚下,却也不过区区虚名,欲行此事,不说是难如登天,也是寸步难行。” “仙有宝刀一柄,以赠府尊,有此宝刀,府尊大人披荆斩棘,梳理不法,必定所向披靡。” “呵呵。” 沈仙的大话,没有让伍尧臣纳头便拜,只招来他一声轻笑,虽无讥讽之意,却显然是不以为意。 伍尧臣正色道:“沈仙,恩相予我恩重如山,你是恩相养子,按理,你我也算有些渊源,本府也有责教你为人之道。” “你且听好了,圣贤曰:君思不出位,耻其言而过其行。” “你可知何意?这些事,还轮不到你一小小孺子思虑,说大话空话容易,要有与其相匹配之行却难,言不可过其实,你记住了。” 简而言之:没本事,别瞎吹牛,丢人。 沈仙不怒反笑,这老头儿记仇呢。 不等他答话,又听伍尧臣开口道:“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辈份论,你虽是非晚辈,但你亦非王家子,王家收容你十八年,于你虽无长幼名份,却有长幼之实。” “为人者,断不可不孝不悌,你且好自为之吧。” 这话一出,就已说明他对沈仙所求之事早已料到。 伍尧臣说完,便挥了挥手,低下头去,拿起一卷公文,显然是送客之意。 沈仙笑了笑:“府尊刚正之士,纯直君子,不欲用此偏锋,却自有人贪其利刃,必欲用之。” “王家大婚之日,府尊当见分晓,望府尊早有准备,朝野大乱之时,不至于无措失据,波及京城百姓。” 说完转身便走。 片刻,公人来报:“府尹,他走了。” 公人微微犹豫,还是忍不住问道:“府尹,那人便是老相爷传说中的养子?府尹大人您为何……?” 伍尧臣抬起头:“怎么?你也以为本府不念旧情,忘恩负义?” 公人知他脾性,也不惧,笑道:“府尹为人之正,天下皆知,怎会如此?” 伍尧臣目光闪烁,没有为他解疑的意思,手抚长须:“连老夫在内,所有人都走眼了,这位小东阁……” 旋即又摇了摇头:“到底还是稚嫩了些,既知藏拙,何不就此安分守拙,虽是一时屈身折腰,却尚可换来一世安乐,如此锋芒展露,怕是难有善终……” 沈仙虽然展露出不同于传言的谈吐,但伍尧臣并不信他能改变什么。 “你替老夫安排,王家与净明宫结姻之期,老夫要去道贺。” 伍尧臣吩咐道。 沈仙想做什么,伍尧臣并没有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即便沈仙谈吐之间,展示了几分出人意表的才华,却不过小道,小孩子把戏,上不得台面,也于事无补。 在他看来,一个出身卑微入的假子,入赘净明宫,未尝不是最好的出路,这也是老相爷许多门生故旧的想法,否则又岂容王家胡来? 但终究是恩相养子,他可以不在意沈仙的小孩子把戏,但对方找上门来,他却不能当真视若无睹,多的做不了,却总要保他一命。 他既到场道贺,既可为那孺子托托底,不致有不忍言之事,同样的,也是表明了立场,这桩姻亲,他是认可的,也能就此断了此子心中念想。 第9章 良辰美景星落如雨,仙山飞虹真龙显世 从京兆府离开的沈仙,并没有受人冷遇、被人拒绝的沮丧。 这本就在他的意料之中。 伍尧臣此人,他亦有所闻。 这等人,非言语可动摇。 他的依仗,只有老相爷的面子,而他要做的,也只是来告诉伍尧臣,有这么一件事。 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堂堂正正,发自肺腑。 他的目的,从来就不是要逃。 他要王慎……王家大老爷心甘情愿地让他离开。 所以他要用一把“刀”,把自己这颗“棋子”换出来。 他所谋的,从头到尾,都只是一场交易。 说来也无奈,他唯一能拿来交易的,就是自己的性命。 所以,他不想让王家太痛快。 所以,他要找一个制约这把“刀”的人。 所以,他来了。 沈仙重新戴上帽子,一路行至南城平乐坊——京城东四南北合共一千四百余坊市,南城最贫亦最贱。 内中乞者遍地,更有遍布地底的“鬼洞”,最是藏污纳垢之所。 当年他便是在平乐坊被老相爷捡了回去。 也只有这等受王卿贵戚厌弃、唯恐避之不及的腌臜污秽之地,才有他施为的余地。 一如往常,他一钻进平乐坊,便如鱼儿入了水,没有泛起一丝涟漪,无声无息,自在无羁。 直到傍晚,近了请安时辰,才又重新出现,到了金玉馆,换了一副面目,又径自回到王府。 第二日清晨,去给老夫人请了安,便又以同样的方式潜了出去。 如是反复,大老爷与净明宫所定的“迎亲”之日,倏忽即至。 日正当头,王府之前,就已经陆续迎来许多客人。 直至傍晚,乌衣巷中,依旧车马如龙。 说是“清简”一些,但以王家的门第,除非闭门谢客,否则又怎清简得下来? 除却王家所请,还有许多不请自来者。 即便进不了王府大门,也要在乌衣巷外凑热闹。 一时间,倒像是逢了佳节,小半个京城都沸腾热闹了起来。 而今日的正主之一,要来“迎娶”相府假子的净明宫少主,此时也总算到了。 随行者个个高冠羽衣,结驷连骑,前呼后拥,簇着中间一驾由十六匹龙血宝驹拉着的华丽罗伞。 罗伞下轻纱曼曼,看不清人影。 即便如此,仍然是观者如市,填街塞巷。 王府大老爷王慎已率领王府众人大开中门,亲至门前相迎。 一番寒喧,诸多繁杂仪程自然少不得。 这些仪程正礼,却与被“迎娶”的赘婿毫不相干。 作为赘婿,只需要安安静静地坐着。 等外面的大人物们兴尽了,再被人抬着从偏门送出去,从头到尾,连人都不必见。 这便是大业的赘婿。 宴至中场,宾客尽欢。 连向来不假颜色的大老爷此时面上也略带一丝酡红。 今日之后,王家引得强援,不仅可以缓上一口气,也许他家的门第还有望在他手上抬上一抬。 “轰!” “轰隆隆!” 四面八方,都突闻“轰隆”之声大作。 旋即便有焰光四射。 无论王家内外,抑或是乌衣巷外的围观之众,都目睹了突有一道道夺目之极的焰火蜿蜒扭曲着冲天而起,宛如条条赤龙升天。 然后便听“轰”的一声声巨响,在夜空中炸出一片片火花,霎时间只照得乌衣巷上空亮如明昼。 点点焰光,宛如星火坠地,纷落如雨,璀璨之极。 “哗——!” 众人惊震哗然。 此时正值正月,年节未尽,天子布恩,暂撤宵禁,家家户户都还在欢庆年节。 突如其来的焰火,顿时像是点燃了京城一般。 百姓们只以为是朝廷恩德,或是哪家权贵庆贺佳节的盛大仪式。 焰光之中,照出许多百姓面上惊喜赞叹之色。 听说王府那位“假子”今日“出门”,未准这就是王府安排的庆贺之仪。 即使是公卿贵胄,此时都暗叹不已。 这怕是将天水山烈火宫的道士请了来? 王家就是王家,果然大手笔,为一区区假子,竟也值得如此排场。 这等烟火,即使是京城中见多识广,奢靡惯了的公卿贵胄,也没人见过的。 倒是听说,业都之左,秦州之中,有天水山,山上有烈火宫,宫中道士善弄丹火,能招天雷。 如此壮观焰景,除了他们,还能有谁做得到? “哈哈哈哈!” 便在此时,忽然听得一阵狂笑…… “王宗伯,真是仁义之心啊,下官佩服,佩服!” 王家之中,宾客都从中堂内走到偌大的庭院中,仰头看着漫天星火如雨。 许多作客官员都纷纷朝大老爷王慎赞道。 大老爷王慎官居礼部侍郎,有小宗伯之称,虽只正四品,但礼部尚书之位空缺,老相爷又刚去,天子为了示恩,近日必定会有恩旨加封。 王慎进位尚书,不过旬日之内。 得了老相爷的遗泽,再加上今日之后,净明攻将为臂助,即使有旧党攻讦,他王慎入阁之日, 也许并不会太久。 雪中送炭世间少,锦上添花无厌多。 王慎一边应付,面上不显,心中却是生起不安。 “轰隆!” 一声闷雷炸响。 众人忽微觉湿意。 原来漫天星火明灭之中,竟又下起了烟雨蒙蒙。 水火交融,如此手段,这定是天水山烈火宫道士无疑了。 “哗——!” 突然,满城哗然之声炸响,竟然盖过了那“雷声”。 只因空中出现了异象。 漫天烟火、迷蒙烟雨,仿佛水火交融,天空竟有云雾渐起,片刻间连成一片,滚滚涌动。 风卷云涌之间,突有黑影耸立,待几道焰火炸开,照出黑影。 竟是几座巍峨巨岳,参差绵延,竟将京城上空大半都遮了。 云雾汹涌,愈发滚得急了。 仿佛水流瀑布一般,自几座巨岳之上流泄而下,弥漫开来。 一时京城上空,宛如仙境仙山临凡。 忽又闻虎豹之声,猿啸阵阵,仙山之中,兽影翻腾,于云间飞踏。 更有昂然咆哮,奇异震耳,宛若传说之中的龙吟之声。 云间有百丈巨影蜿蜒翻涌,引得满城惊呼。 “龙!” “是龙!” 世间能见真龙者寥寥无几,但闻真龙之名者极众,大都视之为天生神圣。 “仙山临凡!” “真龙显世!” 顿时便有无数百姓纷纷叩拜…… 第10章 罗汉摄人头 百丈长的庞然巨物,如此神异的吟吼,除了传说中的真龙还能是什么? 如王府中一众公侯卿贵,见识非寻常小民可比。 但如此景象,却也知定是有仙家到来。 只是能有这等气象排场的,天底下也是寥寥无几,而且都只在传说之中,从不履凡尘,鲜少为人所知。 难不成当真是那等仙家亲临不成? 那又是为何? 王氏门第虽高,可为区区一个假子入赘,是万万不至于惊动这等仙家的。 “哈哈哈哈!” 便在此时,忽然听得一阵狂笑。 仿佛那天上汹涌的风云一般,滚滚排空而来。 令众人脚底都只觉一阵颤动。 绵延仙山之间,云雾滚滚之间,突有一道七彩虹桥飞架。 云间传来一声龙吟般的咆哮,宛若真龙般的百丈巨影翻转急落,便见一道人影从其上飞落虹桥。 竟就这般踏虹而来。 “伍尧臣!” “汝报来也!” “哈哈哈哈!” 来人狂笑不绝,声震于天。 “五浊妖僧?!” 众人一听,便想到了数月前妖僧大闹无忧王府和法场之事。 果真来找伍尧臣寻仇来了? 这又如何可能?这妖僧哪里来那么神通手段? 王府中,一面貌清癯,约摸只四五旬,须眉间已现斑白,却隐有刚正凌厉之意的老者,正是京兆府尹,伍尧臣。 眼中透出凌厉目光,从人群中几步踏出。 “此地为王府嘉宴,你莫要逞凶!斩你者乃是我伍某人,一人做事一人当,错过今夜此地,伍某便与你说个分休,断不逃避!” “哼!” 王府大老爷忽地发出冷哼,面色铁青,唯独半点不见惧色。 “伍大人何出此言?” “妖僧连京城重地也敢擅闯,以妖术惑民,人人得而诛之,我王家岂有退避之理?” 言罢,也不待他人反应,便见果毅刚厉之色,大袖一摆:“来人!” 堂堂宰相府邸,天下第三望族,岂能没有对会江湖武道高手、仙家奇诡异术的手段? “区区左道妖僧,竟也敢来王府撒野?” 无论他愿与不愿,此时此刻,王府都断然不可能退让半步,否则王氏脸皮无存! 此时府中已两列身着明光铁甲的相府护卫兵卒自两侧偏门鱼贯而出,围在王府之外。 令得众公侯卿贵都是暗自心惊不已。 大业律令,不许私蓄兵丁。 但这点对于各地望族门阀来说,几乎形同虚设。 京城天子脚下,虽无人敢如此大胆,但相府的精兵,却是老相爷在时,天子御赐。 许是天子也心中有愧,老相爷去后,并没有下旨收回。 “布破罡箭阵!” 这些身穿明光铁甲的相府护卫,都是货真价实的天子亲兵。 也只有老相爷这等人物,才有可能得天子亲赐亲兵护卫左右。 个个都腰佩宝剑,背负强弓劲矢。 王慎一声令下,百十个精兵便纷纷飞跃而起。 借着一座座高阁明楼屋顶着力借力,每次跃起都腾空数丈有余,不过几下,便腾起十数丈。 张弓搭箭,便朝空中虹桥射去。 只听“砰砰”劲响连绵,霎时间箭矢破空,呼啸成群。 其中一个统领模样的,射出的箭更是炸出一朵朵云气,厉啸震空。 滚滚云雾,顿时被这百矢千蝗洞穿,片片湮灭。 如此威势,便当真是铜墙铁壁当前,恐怕也能顷刻间被射出一个大窟窿来。 遑论血肉之躯? 无论官民贵贱,此人都为这箭阵杀伐之势所惊,脸色发白。 下一刻,却是心肝都跳到了嗓子眼里。 “哈哈哈哈!” 只见那箭雨射过,虹桥与桥上人影都安然无恙,连皮毛都没伤着。 阵阵狂笑声传来。 “区区凡铁,岂能伤吾?” “伍尧臣,贫僧乃罗汉临凡,你胆敢冒犯亵渎,今夜便是报应临头之时!” “贫僧慈悲为怀,也不要你性命,且与你个报应,让你今世难安!” “哈哈哈!” 狂笑声中,众人忽见有一只数丈方圆的大手,自仙山之中探出,朝王府隔空一摄,竟是从中 摄出一道黑影。 众人揉了揉眼,竟见是一道人影,被那大手提在空中。 “听闻当朝宰相乃当世圣人,儒法通天!” “你伍尧臣拜在门下,深受大恩,素来最是敬重,可惜宰相已逝,贫僧无法领教圣人之法, 今夜既是宰相义子大婚之日,贫僧便取他性命!” “伍尧臣,记住了,此小儿是因你而死!你那恩师义子是为你而死!” “哈哈哈哈!” 众人在狂笑声中纷纷色变。 即使是王慎等王家众人,也是个个大惊。 他们虽不在意沈仙死活,可他万万不能在此时此刻死了! “妖僧敢尔!” 王慎怒喝,刚要有所动作,却已经晚了。 那漆黑大手提着黑影,当空一扭,一颗圆滚滚物事便从人影脖颈上咕噜滚落。 “啊——!” 与此同时,有耳目灵敏之辈已听到从王府后院隐隐传来一声尖叫。 “啊!” 这时,前院中,众人也纷纷惊呼不已。 王家众人一时呆怔。 “哈哈哈哈!” “贫僧去也!” 只听雷声轰鸣,焰光大作,风云涌动。 金虹乍敛,虹桥上人影也杳然无踪。 云中龙影翻涌,也渐隐没其中。 几座仙山最后才消隐虚空不见。 漫天焰光星火亦随之熄去…… 一时只剩下烟雨蒙蒙,众人微感湿意。 几疑方才一切,都仿佛梦中。 人前的伍尧臣亦是神色微变,想起那日少年侃侃而谈的俊逸身姿…… 一个假子,死便死了,但绝不能死在今日,此时。 一瞬间,他便想到了“小东阁”死在此时此地的后果。 正如那日少年所说,这是一把“宝刀利刃”! 王家得了这把“宝刀”,还不大杀特杀? 难不成……果真是他的筹谋? 不可能! 那少年若有这般神通,能驱使妖僧五浊,又何须来求他? 伍尧臣念头一闪,又断然否定。 片刻,忽有一个乌衣仆婢面带焦色,疾步来到中堂前庭院。 “老爷!” “不好了!” 王慎心中一突,顿生不安:“怎么?” 仆婢小脸煞白,神色惊恐,口齿打结,半晌才断断续续地说明白…… 第11章 身首异处,人亡棋毁 原来却是在刚才她奉王夫人之命,与几个仆婢去小院“劝”沈仙换上吉服。 只是沈仙无论如何不肯穿,来回好几次,惹得王夫人都大怒,亲自来“劝”。 好不容易劝得他答应,说要更衣,她们便先行回避。 王夫人怕他生事,亲自守在院前不走。 过不多久,便见这星火烟雨、仙山异兽的奇景纷呈,后来便突见一只漆黑大手望空探下,从小院屋顶没入。 便听一声惨叫。 她们顾不上害怕,闯了进去。 竟见房中,大红的喜袍覆在桌上,一颗黑乎乎的物事端正地摆在上面。 待她们看清之后,顿时尖叫起来,有几个当场吓昏。 桌上所摆之物,赫然正是今夜的“郎婿”,沈仙的……人头! 鲜血喷射,将本就大红的喜袍,染得愈发猩红触目。 一具无头尸身,便倒在一旁…… “夫人受了惊吓,这会儿正在房中歇息,已经请了郎中……” “嘶~” 庭院中的达官显贵们,原本还沉浸在那五浊妖僧大闹相府的胆大包天、与手段通天,此时惊疑未定,又听着仆婢断断续续的惊惶之语,都倒吸了口凉气。 这岂非与他们方才所见一般无二? 刚才那只数丈大小的手掌,摄来的黑影,果然是那位传闻里的“小东阁”,当真是生生将这位“小东阁”的人头给拧下来了?! 不由纷纷看向王家当家之人。 伍尧臣也是身形微微一摇。 完了……那少年……当真死了? 尽管他不认为那少年能有如此谋算,但他如今还真希望是沈仙所为,可是人都死了,难不成,还有人会拿自己的命来算计? 命都没了,纵然算赢了,又能如何? 出乎众人意料,王慎神色阴沉,略有惊怒之色,但唯独不见意外、慌乱。 只当他是山崩于前而色不改,都暗赞不愧是老相爷之后,养气功夫不同寻常,其心思城府之深,也令人心下暗惊。 半晌,王慎才轻吸了一口气,沉声道:“诸位,今日妖僧狂悖猖獗,乱我王家喜宴,王慎在这里给诸位同僚陪个不是。” 众人纷纷连道不敢。 王慎又道:“诸位请自便,恕王慎暂且失陪。” 说着,便与王家几位老爷快步往后院行去。 众人知道他是要去做什么,虽有心跟去瞧个究竟,却也不好在此时上去凑热闹。 在场之人大都是心思玲珑之辈,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王家颜面无光,他们也不好再留。 尤其是妖僧报复的“罪魁祸首”伍尧臣,他虽自问无愧,但闹成这样,也是心有戚戚。 虽心中无论如何也不信,却仍不免怀疑。 这少年……当真就这般死了? 他不信,所以并没有如旁人一般留在原地,或是借故告辞,推开了王家众仆,大步跟了上去,定要瞧个明白。 余下一众净明道人面面相觑,不知是走是留,这亲是接还是不接? 难不成接一具尸体回去?还是没了头的? 还有那位自宴席开始,便一直待在王家一座僻静小院中,始终未曾露面的净明宫少宫主,未婚的郎婿被人扭去了头颅,她竟还坐得住? 却说王家一行人浩浩荡荡,赶到沈仙所住小院,小院也容不下这般多人,只有王慎和几位老爷走了进去,其余人被拦在外面,都惊疑不定地朝里伸头。 “小叔爷!” 王无咎这时才听闻消息,从别处赶来,也不顾阻拦,从人群中扑出,冲进小院。 院中,众人都神色难看地站着,中间停着一具身首分离的尸体。 王无咎冲进来一看,果然正是沈仙尸身! “啊!” 王无咎痛呼一声,竟是一口血吐了出来来。 “我儿!” 一个华贵的中年妇人惊呼,慌忙让人扶住,连声呼喊。 王慎却是眉头一皱,斥道:“成何体统?来人,将三少爷带下去。” 自然无人敢违抗,将王无咎连拖带架给带了出去。 其余几房的老爷看着无头尸,都吞咽着,看向王慎:“大哥……这小乞……他、他……” 正说着,忽有仆婢来报:“大老爷,伍大人与净明宫的人来了。” 王慎目光闪烁,摆手道:“好了,都回前院去,谁也再休提此事。” 又吩咐众仆:“让人看住此地,无论是谁,都不得靠近。” “是!” …… 深夜。 王慎独坐厅堂,神色变幻。 刚刚应付了伍尧臣与净明宫的道人,算是暂时安抚了下来。 除了伍尧臣的反应有些异常,净明宫那边倒是不难应付。 双方本就是利益相连,一拍即合,一颗棋子的生死本无人在意。 只是这颗棋子“死”的时机太过关键。 哪怕是早一夜或晚一夜,都无关紧要,偏偏就在今夜。 王慎目光明灭不定。 他想起了昨夜,沈仙突然来求见他,与他所说的话:“大老爷,若我能让王家,能让大老爷,得到想要的,大老爷能不能容我?” 王慎当时神色深沉依旧,不见半点喜怒,只说了一句话:“明日便是‘出门’的日子了,好生准备,莫要多想。” 这话的意思,便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将沈仙当一回事。 他此时说的话,也只当是无知小儿的梦呓,听都没兴趣听,又怎么可能放在心上? 即便说了,又能如何? 箭在弦上,又岂是一个小儿能改变的? 不过,王慎人如其名,为人最是谨慎深沉,即便是对一个完全不放在眼中的弃子,他也一样没有完全忽视。 沈仙如此反常的举动,也令他有了防备。 今夜王府内外,都早让人布置得精密周全,天子亲赐精兵也是其中之一。 只是他万万没有料到,事情会是如此发展。 今夜之事,才让他猛然惊觉,沈仙昨夜所说的话,或许……并非是无的放矢。 让王慎想不明白的是,这小儿究竟是如何让那五浊妖僧如此配合他?抑或是……这真的只是一个巧合? 王慎很快否决了后者。 别人或许会因为对一个小乞儿的蔑视而认为是巧合,但他不会,他一向惯于作最坏的打算。 王慎心念电闪间,忽闻外间隐有吵闹之声。 眉头微皱::“外面何事吵扰?” 第12章 善存之道,乞儿之谋 有仆人快步来禀:“大老爷,是外面有个小乞儿吵着说要见老爷,小的这就赶他走!” 小乞儿…… 王慎心中一跳,将仆人叫回。 “慢着!” “让他进来。” 仆人一怔:“大老爷……” “嗯?” “是!” 仆人不敢再迟疑,连忙出去,不多时,便将一个脏兮兮、只有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孩带了进来。 “是你要见老夫?” 小乞儿被王府的气派所惊,有些无措,眼珠子却不大安分地四下乱瞟。 王慎开口,他才收回目光,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有人让我把这封信给你?” 王慎接过仆人传过来的信封,扫了一眼,目光微闪,也没有急着拆开,说道:“可还有他事?” 小乞儿摇摇头。 王慎挥手:“带他下去,到账房领一两赏银。” “是,大老爷。” 待仆人带着小乞儿离开,王慎才拆开信封。 “大老爷尊鉴:昨夜得蒙惠见……仙愚见……” “净明虽势微,底蕴仍存,王氏本势大难掉,若引此强援,必难见容于天子,父相遭贬,不无其意……” “仙窃以为,欲争一世之安,必明进退之机,岂争一时之胜乎?新旧之争,胜败不论,皆自取其祸。” “天子之术,首在于衡,王氏、旧党鹬蚌之争,恰如左膀右臂,长短皆同,非有轩轾,不分胜败,福祸相依,方为善存之道……” “今妖僧五浊猖獗,是福非祸……” “仙虽人轻位卑,实为父相养子,父相身负天下望,恩德布于宇内,圣明达于四夷,儒林共钦,文士皆仰,名份所依,大义景从,” “今日仙虽死,实乃以区区一断首,呈利刀于手掌,置鱼肉于案俎,正得其时……” “王氏得此利刀,大索天下,追捕妖僧,天下众望所归,仕林景从响和,大势汹汹,锋芒赫赫,此必触旧党大忌,亦必令旧党大惮……” “大争必有大易,大易必有大机缘……” “挟此利刀锋芒,王氏予取予求,是进是退,皆在一念之间……” “若依仙之言……” “还望薄葬仙之残躯,棺不可封,土不必夯……” “自此一别两宽,天涯陌路……” “冒昧奉烦,惟望幸许,倘蒙慨允,没齿不忘。” 半晌。 看完信,王慎手掌一攥,便揉成团,握在手心中,双手拢进袖里,眼皮低垂,不见喜怒。 心中却已经是思绪翻涌。 真是……好精深的算计…… 他当真能做到…… 王慎又想起昨夜沈仙找他说的话,心中思潮涌动,有着难以抑制的震惊。 信中所写,是今夜之事,也是今夜之后,王家如何从中获利的诸般应对之策。 五浊妖僧刺杀老相爷养子,犯下众怒,无论朝野,都不会也没有理由阻拦王家“索拿”凶手,连天子都会默许。 大义在手,师出有名,借题发挥……届时,王氏能从中斩获多少……实难计数。 桩桩件件,头头尾尾,事无巨细,竟都与他心中所料所思,丝毫不差。 照此施为,不说能令王家更进一步,至少应付旧党攻讦,重获天子器重,并非难事。 效果绝不比与净明宫“联姻”差,甚至两者根本无法相比。 在为“小东阁”复仇的大势中,王家能收获多少朋党臂助?岂是一个净明宫可比? 如此种种,其实在五浊妖僧“斩杀”沈仙时,王慎便第一时间作出料算,一步算十步,早已决定要如何利用此事,让王家从中得到最大利益。 而他心中所想,竟在这信中被写得一清二楚,甚至还有些他都没有想到,虽是略显稚嫩,却足以给他启发。 令王慎心中略有疑虑的,此子若当真有如此谋算,以往为何从来不显山露水,任人欺凌? 亦或是……此子学后有高人指点? 若是有高人指点倒还罢了,但若此子当真有如此谋算、如此手段,王慎不信他对王家往日所做所为没有半点怨气,既看穿了自己的死局,还会不惜“身死”给王家递上如此一把宝刀? 必定还有后着…… 这一封信,倒是来得恰如其时。 退一步说,即便王慎没有看透此事背后隐藏的良机,看到了这封信,他也必定要全盘照做。 这是堂堂正正的阳谋…… 小乞儿? 好一个愚钝不堪造就的小乞儿…… 王慎嘴角不由勾出一丝讥讽。 王家……包括他在内,所有人都走眼了…… 即便心中并不相邻那小乞儿能有这般本事,但王慎依然还是将这万一的可能性算了进来,姑且就当作是他的手笔来应对。 至于其背后是否有人,亦是定要查个分明。 王慎睁开眼,遥看厅外。 祖父啊……您果真是儒法通天,圣心通明,天下间,谁也比不过您啊…… 想起昔日,祖父在世时,对那小乞儿令人难以理解的慈爱、偏心,恐怕不仅是祖父有仁义之心,还是深爱其才啊…… 一向刚愎果决的王慎,此时真相未明,竟已不由有些动摇,甚至有一丝他也不愿承认的后悔。 若他能有这样一个儿子,他亦会百般疼爱,定不让其受半点委屈…… 观一斑而窥全豹。 不管今夜之事与那小儿有没有关系,但仅于此事之后的谋算之上,若当真是此子所为,王家上下,除他之外,无一人能及。 若有此子留在王家,将来即便他退了,有此子在,或许能再保王家五十年不衰…… 罢了。 若当真是你,老夫便成全你又如何? 我王氏望族高第,岂无容人之量?区区乞儿,纵心有怨隙又如何?既有谋算,当知王家才是他最大的依靠。 王慎目光收缩,朝厅外叫道:“都进来吧。” “将他……将东阁小心运回景山,葬在……老相爷坟茔之侧,也让老相爷于魂归处续享天伦吧。” 早已经站在厅外,等待他做出决定众人,此时听闻他的吩咐,尤其是他嘴里的称呼,都惊愣不已。 难道大老爷承认那小乞儿的身份了? 却听大老爷目光一厉,扫视众人,又开口道:“薄葬即可,棺不可封死,土不可夯实,不必大动干戈,不许人靠近,更不许走漏半点消息。” “是!” 众人心下又释然,虽不解这吩咐的用意,但若当真是认了,那其身后事便万万不可能这般随意敷衍。 看来是想多了,大老爷不过是一时仁心善念,让那小乞儿与老相爷相伴罢了。 毕竟也养了十八年,人都死了,也不好再计较太多,让他死后与老相爷毗邻作伴,沾一沾老相爷的阴德福分,倒也不为过。 众人领命而去。 只余王慎于厅中静坐,目光幽幽。 良久,又从袖中取出信纸,从头再阅。 片刻后,置于案上,仔细抚平,折叠端正,纳于怀中。 若非受人驱使,谋我王家,那一切便如你所愿,老夫倒要瞧瞧,你究竟能有何等造化? 王慎自始自终,就没有认为沈仙已死,哪怕他亲眼看到了沈仙的残缺尸身。 他之前的吩咐,便都是依着沈仙信中所请。 只有那一句“葬于老相爷坟茔之侧”是他自己的意思。 沈仙信中的意思,却是让人将他葬于城外孤山野冈之中,以示与王家一刀两断,再无瓜葛之意。 只是沈仙的“算无遗漏”,终究还是算漏了一点人性。 王慎虽然刚愎果决,从不低头。 此时却正因他的“算无遗漏”,而留下一丝余地,保留那最后一丝情分…… 第13章 景山诡坟,断头重生 七日后。 深夜。 京城西郊,景山。 这座山,天下闻名。 除去其本身便是座名山胜地,更因为这里就是王氏祖坟。 王氏祖籍京兆,只是老相爷当年讲学天下,数十年间脚步遍及四海八荒,古稀之时,才受召回返。 整座景山,方圆百里,都是王氏私产。 于景山自上而下,埋葬了王氏历代先人。 老相爷王善怀,是千年以降,最近“圣”之人,素有亚圣之称,自然葬在最顶。 此时,老相爷简朴的坟茔之侧,已经垒起了一堆新土包。 正值月黑风高,树影婆娑,夜枭啸唳。 一个黑影熟稔地躲过了守山人的视线,闯入其中,直达山顶。 看到土包,便扑了过去,用双手刨起土来。 直刨得手指指甲开裂,血肉模糊,也仿若不觉。 终于,剩下他看到土包微微耸动。 顿时大喜,手脚并用,加快了速度。 不多时,内中棺木露了出来。 棺盖一阵阵颤动,似乎有东西正在从里面向上拱,妄图从埋葬它的棺里爬出来。 黑影也帮着使劲,用尽全力将棺盖推翻。 “砰!” 一声闷响,一只手掌从棺材里伸了出来,搭在棺木上。 继而是第二只手掌,然后是…… 一截没有头颅的躯干,从中坐起。 身上有浮土簌簌滑落。 露出脖颈上一截平整的切面。 猩红的血沾着漆黑的土,血腥又阴森。 黑影被吓得一屁股坐倒。 片刻才缓过神来,颤颤巍巍地道:“小、小叔爷?我是无咎啊,你你你、你别吓我啊!” 正是趁夜摸黑上山的王无咎。 “我的头……我的头……” 断断续续、幽幽泣泣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无头尸双手摸摸索索,在棺里刨了了许久。 王无咎反应过来,连忙手脚并用又爬了过去,忍着害怕,将棺里的人头给捧起,闭着眼睛塞到了无头尸怀中。 正是一颗头颅,口齿一下下张合着,正在幽幽叫唤着“我的头”…… 双手终于抱到了头颅,摸摸索索地将头颅放到了脖颈上,使劲往里摁,还扭了扭。 这景象诡异之极。 看将旁边的王无咎给看傻了。 头颅被他这么一摁一扭,竟然还真的装上了。 若仔细一看,断口处有无数细密的肉芽如春草抽发,扭曲纠缠,弥合着断口。 不过短短数息功夫,断口处便完全如初,只余一道微微泛红的印子。 扭了扭脖子,晃了晃脑袋,安稳如初。 “小、小叔爷?” 王无咎小心翼翼试探着道。 沈仙重续断头,许是血流未通,神智一时有些迷茫。 呆怔了良久,眼中才有清明渐复。 “无咎?” 一看到王无咎,沈仙就知道,他成功了。 这是他从笔中乾坤得到鱼龙曼延百法千幻之后,就开始谋划了半年的局。 平乐坊是他自小厮混的地方,即便他进了相府十八年,也没和那边完全断了联系。 坊中的乞丐,十八年几乎都或多或少受过他的接济,其中有几个,与他更是有生死交情。 鱼龙曼延百法千幻,得以实施,也全赖坊中难以数尽的乞丐。 什么五浊妖僧,什么真龙现世、仙山临凡,都是以鱼龙曼延之术制造出来的障眼法、幻术罢了。 他如今学得的鱼龙变化之术,并不算精深,只是利用水火之物,制造声光之景。 却已经足够营造出一副“仙家临凡”的景象来。 控制水火之物的乞儿们分散各方,遍布乌衣巷外各个角落。 幻景现于百丈高空,相隔甚远,大业并无此等制造焰火之法,不曾见过如此盛彩,很难看出破绽。 纵使有怀疑,最后也会在他这个“小东阁”被妖僧摄首断头的冲击之下烟消。 从头至尾,一切都是假的,只有他断头是真的。 他本来的计划中,只是嫁祸五浊妖僧之后,在城外乱葬岗寻一具无头尸,将尸体与小院都以烈火焚烬,从而假死脱身,死无对证。 只是他在最后关头,于观想《妖僧传》中,得到了这断头重续之术,圆上他的布局中最大的破绽。 实际上,沈仙的布局并不是为了逃。 而是为了与王慎做交易。 他的死,就是递给王家一把刀,一把可以大杀四方的刀。 他这位“小东阁”,活着的时候,自然是没有半点用处的,受人白眼的乞儿假子。 但死了的“小东阁”,却又完全不一样了。 而且偏偏在这样的一个时机,老相爷刚刚才驾鹤半年不到,还是受了不公而去。 无论是天子、百官、各地世家,都心中有愧。 更有老相爷遍布天下的故吏门生,心中都憋着一口气。 他这个小东阁虽是假子,却也是相爷唯一的“子”。 无论是谁,在这个时候动了他,都必定会招来塌天大祸,天下共伐之! 王家视他为眼中钉,王慎都只敢将他“嫁”出,不敢明着用强,何况他人? 毕竟在他人眼里,他一个假子,能入赘净明宫,也算个好归宿。 在这样的时机,“小东阁”死了,死在一个妖僧的手上,这就是一个让天下人泄愤的口子。 王家作为“苦主”,也就拿到了一把可以无往而不利的刀。 只要有这把宝刀相比,他“嫁不嫁”净明宫并不重要了。 这把刀,换的是他的自由。 “大婚”前一晚,他就找王慎交了底,只是当时这位掌控一切的大老爷并不以为意。 沈仙大可以一走了之,但他对大老爷太了解了,即便他的布局看似完美无缺,毫无破绽,那位大老爷也一定能看穿,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沈仙不想在逃亡中度过余生,所以他选择赌。 即便心有不甘,但这桩交易,他一定要做,否则他即便逃了,也躲不过王氏这个天下第八望族的天罗地网。 沈仙长舒一口气,看向王无咎。 他知道,自己赌赢了。 景山是王家世代祖坟,岂是轻易能闯进来的? 没有大老爷的暗中纵放,怎么可能让他直入山顶,老相爷的坟茔前? “小、小叔爷?” 边上,王无咎终于壮起胆子,趴在棺材上,又好奇又兴奋又害怕:“你真的是小叔爷?不会是什么山精妖怪吧?” 在“大婚”之前,沈仙嘱咐他,看到他“死”时,一定不要露出破绽,然后在他死后第七天,子时之前,务必前来挖坟开棺。 原来他不解,直到看到沈仙断头尸,他才猛然回过味来,原来小叔爷早就算计好了,甚至五浊妖僧来袭,都是他的手笔。 要不然哪里这么巧?小叔爷让他打听了那妖僧,结果妖僧就来了? 王无忌越想越兴奋,要知道,这几天京城里最热闹的事,就是那一夜的传闻,上至天子公卿,下至百姓庶民,都闻风而动。 不愧是小叔爷! 安坐深院,搅动风云!满京城都被他耍得团团转! 就连他知道一些内情都如此,当时他吐的那口血,可不是装的,是真的以为沈仙死了。 他在不安之中,好不容易忍到了第七天夜里,就摸上了景山。 “小叔爷,你快告诉我,你怎么做到的!” 第14章 大道如青天,明珠照山河 沈仙闻言微微一笑,摸了摸脖颈,也有些不可思议。 说起来,他也是幸运。 竟然在这样的时机,碰到了五浊妖僧这件事,偏偏这个妖僧还身负异术,竟能断头重生。 换了任何其他的本事,他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令王家与当时众人遭受如此直观的冲击,也就无法轻易取信于人。 其实什么数丈大手摄人,那都是水火之术制造出的声光之景罢了。 他的断头倒是真的,还是他自己亲自砍的。 断头重续…… “人之三宝,存续之根。性命二字,大道之行。” 这是他得到的“断头重续”之术中,最根本的总领纲要。 若是普通江湖异术,绝对不可能有这样的精微妙理。 因为“断头重续”之术,实则是出自大贤劫寺的《千佛劫经》。 沈仙也只从这续头术中,窥得了只字残句。 《千佛劫经》中有一种能炼三宝、存性命的妙法,是真正的大道法门。 只是那妖僧五浊似乎炼岔了,将好好的大道法门,炼成了这续头诡术。 虽然神奇诡异之极,却终究是入了左道。 此术虽神妙,但代价着实不小。 以此术施为,能令他断首三日,神意不断,性命不绝,七日之内,能断首重合,生机再续,消耗的却是自身的精气神三宝。 只施展这一次,沈仙本来就有些削瘦的身形,此时变得更是骨立形销,仿佛风一吹就倒,任 谁看了都知道是个不长命的病殃子。 若无意外,他怕是至少要养上三年五载,才能恢复一些元气。 可惜的是他只得到了续头诡术,没有得到五浊妖僧自那部经书中盗得的真正根本,炼三宝、修性命之法。 他耗去的性命根本,怕是补不回来了。 简而言之,这一次就至少折他十年寿。 沈仙心中暗叹,却并无后悔之意,十年寿命,换来一朝自由…… 十八年东阁假子,十八年荣华羞辱。 今日,都结束了。 一场盛大的烟火,为小东阁送行,为沈仙接风。 从今而后,小东阁已死,他是沈仙,也只是沈仙…… 虽无后悔…… 轻松? 在一个本就不属于他的位置上坐了十八年,压在身上的包袱重如山岳。 如今一朝得脱,自然轻松。 不甘? 他本只是想有个栖身的家,有相依取暖的亲人。 为什么这么简单的期望都成了奢望?为什么他们就是不愿给? 他不贪恋王家荣华,但如此灰溜溜地离开,他确实心有不甘…… 朝着京城方向,遥望一眼,沈仙这回没有满足他的好奇心,收回心神,说道:“无咎,我要离开京城了。” 王无咎闻言,竟没有闹,反而沉默下来。 半晌才道:“小叔爷,京城里现在因为你的死,闹得乱哄哄的一团糟,你确实不能再露面了。” 沈仙现在若露面,无论是哪边,都会恨上他。 王无咎虽然纨绔,毕竟长于高门,这点事还是能看清楚的。 沈仙笑道:“你也不用如此,咱们也不是永别了,我还会回来的。” 王无咎却只当他是安慰自己的话语。 人都死了,还怎么回来? 真死也好,假死也罢,那些大人物需要他是死人,那沈仙就只能是死人。 王无咎虽然对沈仙有着盲目的崇拜,却还不可能认为他能违逆那些大人物们的意志。 为了不让小叔爷难过,他也顺势抹了两滴泪,才从怀中掏出一个钱囊来,献宝道:“小叔爷,这是我平日里偷偷攒下的,连我娘都不知道,你拿着!” 沈仙打开一看,竟是一把黄豆大小的金豆子,怕是有上百颗。 王家虽然富贵,但老相爷在世时管得严,日常一应用度都不会差,配得上宰相之家,但要花钱,却都是有数的。 能攒下这么多金豆子,这小子怕是偷偷卖了家里不少东西。 面皮微微抽动:“你就不怕被打死……” “嗐,小叔爷你又不是不知道,祖父驾鹤之后,还有谁能管住那些人的手?” “狗被锁的时间长了,一旦松开,还不撒了欢地变本加厉找补回来?” “我要是不早点下手,还轮得着我吗?” 王无咎满不在乎地说道,丝毫不在意他自己也是被锁的“狗”。 沈仙已经无言以对。 “小叔爷,马车我已经备好了,就在山下。” 王无咎得意道:“怎么样?我这料事机先也不比小叔爷差吧?” “啊,是是。”沈仙莞尔一笑,无奈地点头敷衍。 沈仙回过身,正肃衣冠,朝着老相爷坟前叩拜。 “相爷,诩……沈仙这就要走了,他日……我定会光明正大地回来,堂堂正正地为相爷守孝三年。” 他终究还是在老相爷面前以沈仙自居。 没能送老相爷最后程,甚至没能到他灵前守上一夜,是沈仙心中的遗憾和羞愧,也是他的心结。 有朝一日,他总要弥补。 觉醒宿世之后,沈仙一改往日的优柔拘谨,行事果决,毫不拖泥带水。 礼尽之后,便起身离去。 下了景山,走到了山路与官道交界处,一辆不起眼的马车就停在这里,看起来和坊市市里车行租赁的并没什么差别,王无咎还是挺细心。 上了马车,王无咎便主动接过缰绳,做起了车夫。 夜色之中,一路直行。 沈仙方脱大难,身心俱疲,闭目不语,王无咎似乎也知道,并没有烦他, 直到前方天际与山林相交处,出现一抹鱼肚白。 月未隐,日渐出 天亮了。 沈仙才睁开眼:“无咎,你回去吧。” “吁~” 王无咎停下马车,忍不住道:“小叔爷,你要离开我不拦着,但总得告诉我你要去哪里吧?” 沈仙坐在车舆上,看着前方官道宽阔笔直,仿佛直通青天。 头顶天上昏暗,云间孤月若隐若现。 天际一抹金弧,照映云霞灿烂。 也照得他两眼有些难以直视,不由以手搭额,稍作遮掩,嘴上笑道:“大道如青天,八荒任我行。” “啊?” 王无咎挠了挠头,有点茫然,不过有一点他是知道了,小叔爷并不想告诉他,那便不问吧。 “那……小叔爷,我走了?” 沈仙笑道:“婆婆妈妈,不似丈夫。” “小叔爷!你别小看人!我王无咎也是七尺男儿汉!” “你走便走,我才不伤心!” 王无咎脸色通红地重重一哼,跳下车扭头就走。 “别偷偷哭鼻子就行。” 沈仙看着他背影远去,才笑着自语了一句。 旋即靠在马车上,再次远眺天边那一抹灿烂的金弧。 只是这片刻间,越发圆润了,仿佛一颗金珠在渐渐从天际冒头。 沈仙仿佛沉浸在那灿烂的天地奇景中,嘴角含笑,喃喃念道:“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他也不继续前行,就这么靠着,双眼微阖,仿佛假寐。 过了约摸盏茶的功夫。 隐约有马蹄声在靠近。 很轻,却很清晰,似乎就在不远。 假寐中的沈仙睁开眼,笑道:“九妹,你来了?” 一匹赤如胭脂,神骏之极的红马从官道后缓缓行来。 骑在神骏红马上的,却是一位宛如绿柳般的女子,一身绿色衣裙,秀美轻柔,即便披着一件厚厚的绿绒大氅,却仍旧仿佛一阵轻风,便能将她吹动。 “你怎知我要来?” 女子的声音与她身形一样轻柔。 第15章 有女令姜,银台采风 “你身子弱,本不该来。” 沈仙没有回答,只是叹道:“但我知道,我拦不住你。” 绿衣女子骑着红马,来到马车边上:“既然知道我会跟来,那你应该猜到我为什么要来?” 沈仙从车上下来,伸出手,女子也很自然地将纤纤玉手搭了上来,让沈仙扶着她下马。 “王府上下,能猜到我没有死的,除了大老爷,怕也只有你了。” “九妹,你也来送我吗?” 这女子,正是四房的那位九妹妹,王令姜。 “明知故问。” 王令姜柔柔地刺了他一句,从袖中掏出一个锦囊:“你不就是在等我吗?” “这是什么?” 沈仙接过锦囊,径直打开,里面是一块玉质的腰牌,正面刻着“银台”二字,反而刻着一个“風”。 微露诧异:“银台司?” 王令姜道:“你的算计虽然精妙,但能看透的人也并不是没有,何况你还自己故意露出破绽?” 她秀眸轻轻剜了他一眼,似乎责怪他做事不干净。 沈仙笑了笑,旋即轻声道:“对不住了,九妹。” 他似乎是在为令她担忧而道歉,但王令姜知道不是。 她知道这半年以来,沈仙一直在谋划着什么,虽然不知具体,但她一直在暗中相助,多少也了解一些。 那一夜变故,她就豁然醒悟,想通了沈仙的目的——他要走。 他算计的不仅是王家、京城权贵,连她也算计在内,确切地说,是算计她身后的柔嘉公主,当今天子最疼爱的胞妹。 他的“人头”,是让王家放他离去的交易,伍尧臣是制约王家助力,柔嘉公主……才是沈仙真正要谋算的,用来平衡各方,保全他自己的底牌。 如果没有柔嘉公主,就算王家如他所愿,遵守“交易”,也保不住有其他人想要浑水摸鱼。 沈仙一介假子,与柔嘉公主毫无瓜葛,天上地下,根本够不着。 但与他亲近的王令姜,却与柔嘉公主关系莫逆,这就是沈仙的算计。 尽管猜到了事实,王令姜却没有责怪之意,反而露出几分愧意:“小叔爷,你离开京城后,恐怕暂且不能再用‘王诩’之名了。” “我与柔嘉公主虽情同姐妹,但此事牵涉天子、朝堂,她也不方便出面,这块牌子,她已经尽力了,也是她唯一能做的。” “小叔爷,这段时间,你怕是要受些苦,你放心,我会尽快……让你从王家这个旋涡中真正挣脱身来,为你正名。” “银台司,采风吏……” 沈仙早已决定复归宿世之名,并没有在意能不能用“王诩”这个名字,闻言只是晃了晃手中玉牌,轻轻拍了拍她头上云髻: “虽是小吏,却是个清贵的职司,我本以为,要从此流落江湖,东躲XZ,有了这个身份,市井坊间,谁见了我不都要奉为座上客?哪里有什么苦?” 银台司,大业朝廷一个很特殊的官署,掌管天下奏状案牍,各州各地方官员上奏朝廷的奏疏、汇报当地治政大小诸事的文卷,都要归流于此。 不仅如此,司中还有一个特殊的职司,散布天下,游走各地,采集风土民情,汇总入京,以供朝廷了解民间,通常也为史官修史提供便利。 这便是“采风吏”。 虽不是官,却也是十分受人尊重的清贵职司,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得的。 相传此职司渊源十分古老,是古时一种名为“采诗官”的存在发展而来。 采诗官以采风作诗为名,游历天下,搜集民间百姓疾苦与呼声,编纂成诗,以诗词歌赋,上陈民情,下布教化。 所以“采诗官”个个文采风流,才气出众。 发展到如今,几经易变,就成了“采风吏”。 看似由“官”变“吏”,但职司却没怎么变,且更完善了许多。 “观民风,知得失,察盛衰”,下流上通——这就是采风吏。 唯一从不曾改变的,就是这个职司的要求,也是世人对采风吏的固有认知——非文采风流,才气出众者不可居之。 沈仙虽然从一开始就在打柔嘉公主的主意,却从没想过那位殿下竟然会如此便宜他。 毕竟他一向是以“愚钝不堪造就”闻名京师,别说文采了,在别人眼里他这个小乞儿能识字就已经是奇迹。 不由道:“九妹,难道是你求来的?” 王令姜摇摇头:“我与殿下虽然情同姐妹,但这件事牵联多广,你难道不知?我怎好开口为难她?” 沈仙诧异:“那怎么……” 王令姜嘴角带笑:“或许是殿下早就看穿了你,知道你虽传闻不堪,却是内藏锦秀,早已对你青眼有加呢?” 沈仙叹道:“若果真如此,我倒是真是受宠若惊,只不过若我是殿下,定要赏你几板子,都说你二人情同姐妹,背过了人,你就这般将姐妹卖了?” 他知道其中定有曲折,不过九妹不说,他也不追问。 王令姜眨着长长的睫毛,透出一股清澈的无辜:“胡说什么呢?我说的是对你的才华青眼有加,你以为我说什么?” 沈仙莞尔一笑:“你平时若也能这般古灵精怪,多些人趣,不要那般冷冰冰的,我走之后,便能放心多了。” 天下人人都知道王氏有五良八俊。 世人公认,老相爷已经故去五子皆为世之贤良,名将王佐。 如今的九个孙子,有八个都是当世俊贤人杰。 却不知道,王氏之中,真正得老相爷一身儒学真传的,却是一介女流——就是眼前这位九妹。 王令姜于人前从来是一副弱柳扶风的病美人模样。 虽是模样不俗,却向来不为人注意,沈仙却知道,她的一身儒学,几不亚于当世名士大儒,甚至很可能已经有儒法神通内蕴。 沈仙在小时候与她相识时,就常听她嚷嚷,谁言女子不如男? 还说他日长大了,定要让世人知晓,巾帼亦不让须眉! 她就是要成为大业第一个女官,还要和祖爷爷一样,成为一代名相。 如此种种,便知其为人十分争强好胜。 第16章 辑柔尔颜,柔嘉其则 王令姜曾在无意间发现他并不像传闻一样愚钝,而是内藏锦绣,便时常与他攀比,扬言定要胜过他。 文章诗词,唇枪舌剑,斗来斗去,看似各有胜负,其实沈仙还稍落下风,但他们倒是感情越斗越好。 后来长大了,也不知道为什么,沈仙怀疑她是跟自己学的,学会了藏拙,不再锋芒外露。 古语有云,慧极必伤。 放在王令姜身上,再恰如其分不过。 沈仙时常担心她身体本就娇弱,又心思太重,会伤了自己。 王令姜绽放笑颜:“你不是说过,他日一定会为我寻来灵丹,治好我这先天体虚之疾?我等着你带着灵丹回来。” 沈仙微微恍惚,他似乎是吹过这种牛…… 那是在小时候了,没想到她竟记了这么久。 “好,那在此之前,你照顾好自己,等我带着灵丹回来。” 王令姜笑了笑,便开口将心中种种关切与伤感都化作口中絮絮不绝的叮咛:“你这采风吏的职司,是归于秦州银台所辖,” “你离京之后,便到秦州去,秦州的银台御史韦玄诚是曾祖父门生,曾数次登门造访,你也知晓,” “此人为人刚正不阿,你在他手底下,大老爷即便找到你,想做点什么,韦玄诚也不会搭理,只要你依法理行事,官面上的人事,大抵为难不了你。” 沈仙笑道:“还是九妹想得周到,我却没有想这般周全。” 王令姜莞尔:“我可不信。” 她心知对他来说,京兆已不是久留之地,心中不舍,却仍开口催促道: “你快走吧,这匹龙血宝马性太烈,我身子弱,不好再骑回去,你骑着走吧。” 沈仙看了一眼那赤如胭脂的红马,在她骑着这马出现时,他就猜到了,只是摇头道:“不必了,这马太显眼,还有这马车,你都一并带回去吧。” 王令姜知道他脾性,闻言也不再劝,点点头。 “走了。” 沈仙再次拍了拍她的云髻,径直转身前行,再不回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天际那道金弧已经完全变成了一轮红日,沈仙的身影已经隐入了绿林掩映中,再也看不到。 王令姜才喃喃自语道:“小叔爷,虽然大伯所为,我不便置喙,但有一点我要感谢他……” “至少他让你这把藏锋于鞘中的稀世宝刃……露了锋芒,宝刀露了锋芒,便再也藏不住了。” “你之才,不下于我,不该被王氏埋没的……” “咯咯……不害臊,夸人便夸人,哪里有人还这般顺道儿夸自己个儿的?” 忽然,她头顶上传来一阵环佩叮当之声。 旋即便有轻风徐徐,阵阵吹过。 天上的云烟舒展,仿佛洞开了一条云径,一辆车驾,被一只巨大的青鸟拖着,竟然从空中飞了下来。 那车架上悬着金玉之饰,环佩风铃,风云舒卷之间,发出清脆宛如仙乐般的曼妙之音。 青冥浩荡,云烟万里,鸾驾飞腾,环佩叮当,争如仙人下凡。 车驾停于王令姜身前,薄纱飘飞,露出一个若隐若现,却如天人神女般的身影。 驾车的是两个云裳华鬓、衣锦饰玉的女子,放在民间,已经是难得的美人,而如今却只是驾车的仆婢。 两个美人仆婢挽起纱帘,露出车中神女真容。 “你二人先驾着马车回返京城罢,处置妥当。” 神女嘱咐两个驾车的美婢,将王无咎留下的马车处理了。 一开口,声音轻软,如绵絮包裹人心,又痒又柔,令人陶醉其中,身魂都微微颤栗。 不用多言,美婢也知晓该如何行事。 待二人将车与那匹龙血马都带走后,神女才朝王令姜嗔道:“好你个王令姜,你那个小叔爷说得不错,背着人就把姐妹给卖了,着实不当人子。” 王令姜毫不见外地踏上了鸾驾,笑道:“若非被我说中了,还有什么能劳动堂堂大业第一美人,柔嘉公主鸾驾亲临?” 原来这天人神女一般的人儿,竟就是大业天子胞妹,柔嘉公主。 先帝亲封:辑柔尔颜,柔嘉其则——谓之:和颜悦色笑吟吟,温婉良善天下则。 一如其名,世人皆知,柔嘉公主既柔且美,更兼聪慧性善,待人接物,似乎永远都是和颜悦色。 知书达礼,足为天下女子楷模准则。 柔嘉公主被她取笑,也不羞恼,大大方方,柔柔一笑:“我只是有些好奇,这位被你时时刻刻挂在嘴上的‘小叔爷’,都听得我耳朵起了茧子,却究竟是何等风采。” 王令姜侧过脸,嘴角微微一勾:“如今看过了,怎样?” 柔嘉公主伸出一指纤纤如玉葱,轻点朱唇:“嗯……长相嘛,倒是和传闻中一般,是个‘美人’,气度从容,纵王孙公子之中,也是极出众的,我见犹怜,” “也难怪净明宫那位欲补全净明‘四美’之道,京城冠盖如云,多少才俊,她都不选,却偏偏选中了他。” 王令姜轻声失笑,玉指划了划脸颊:“真不害臊,原来咱们公主殿下也会有为美色所动的时候?” 柔嘉公大方笑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之常情,无分男女,又何须遮掩?” “至于你说的才情绝世,有治世之才……” 柔嘉公主摇摇头:“治世之才我可没见过,且不去说,手段确有几分,只是假死脱身这着棋虽妙,却到底取巧,若非借了你的光,他怕是要在洪流之下粉身碎骨。” “也就是你,若换作他人,本宫才不理会。” 柔嘉公主琼鼻微皱,现出几分小女儿姿态。 然后又道:“还有净明宫那位,可不是像本宫这般好糊弄,她虽醉心大道,心无旁骛,却是个眼里不揉沙的,” “你那小叔爷这一着‘死’无对证,虽令五浊妖僧百口难辩,却也只能是对他人而言,净明宫那位,恐怕不会善罢干休,必定要亲手擒住那五浊妖僧,亲口问清楚,再亲自手刃了这个‘杀夫仇人’,至死方休,” “那五浊妖僧虽然有些神通,但他本就被大贤劫寺逼得东躲XZ,再加上一个净明宫,可未必能担得住,” “除非你的小叔爷能‘死而复生’,但那时,却是与你那小叔爷不死不休了。” 王令姜不以为然:“那又如何?成王败寇,她要如何自去便是,我王令姜也不是没有半点手段,她若不以势压人,与小叔爷公平斗上一斗,却也未必斗得过,” 她又不悦地强调道:“还有,他不是借了我的光,是借了大势,你公主殿下的性子,天下皆知,熟知人性,小叔爷,拿捏人心,步步妙算,无一不应,” “你纵然明知如此,还不是要乖乖照做?此乃堂堂正道,磊落阳谋,如何就不是手段?” “古来成大事者,哪一个不是因势利导,涓溪汇海,聚小势成大势,席卷天下?” 柔嘉公主朱唇微撅:“你可是立志成为古往今来,开天辟地第一女相的当世大才,牙尖嘴利,我不与你争。” 旋即美目中露出几分意外诧色:“不过,且不谈其他,你这位小叔爷出口成章的才情,含光和尘的心胸,倒是令我高看几分。” 说着便将她方才于云间听到的吟诵出口:“我有明珠一颗,久被尘劳关锁。今朝尘尽光生,照破山河万朵。” 饶是她已数次默诵,此时吟来,仍不禁回味:“如此锦秀之词、豁达心胸,该是出自哪位佛门大德高僧才是,他年纪轻轻,怎的能作出如此佳句?” 她忽然看着王令姜怀疑道:“该不是老相爷在世时所作吧?” 第17章 天地浩浩,前路渺渺 王令姜眼皮微微一翻,反问道:“太爷爷是这样的人吗?” 柔嘉公主也只是这么一说,其实早已信了是那个“美人”所作。 是啊,老相爷不是这样的人。 这几句虽尽显胸怀,却到底是“尘尽”方有“光生”,挣开牢笼,方见天地。 老相爷一生入世,从不以红尘为枷,只以生民为己任,自然就无所谓牢笼。 他不是明珠,他是天上的日头,普照八荒,泽被四海。 他自己若是不愿,这世上也没有人与事能锁住他。 他的文章道理,天下奉行。 只可惜,他的道理太大太大了,大到自己也承受不住。 王令姜笑道:“你动心了?要不然,待他日我为小叔爷正名之后,你做我小叔奶奶?” “好你个王令姜,我好心好意帮你,你却是这般报答我?你小叔爷说得没错,你就不是个好人。” “哟,这么快就夫唱妇随了?” “好哇,你还说!” 长空万里,青鸟腾空,鸾驾乘云。 风徐云漫之间,声声笑语,环佩叮当,仿佛有仙女于云间嬉笑…… …… 京城。 净明宫。 有一座偌大的宫阁,处处装饰华美,哪怕是最不走眼的角落,都有着精致巧妙的布置。 一个身穿素白道服的女子,盘坐在一尊香炉之前。 如湖水一般的明眸中,透着几丝疑惑之色,自语道:“当真死了吗?” 净明宫号称“仙家之最正者”,如今在“仙家”之中,远称不上第一,但终究是传承久远。 她得净明衣钵,见识自非寻常可比。 这世上,并非没有有肉身续断之术。 只是有那等奇术传承的,天下已屈指可数,能修炼成功的,那更是凤毛麟角。 那个王氏假子……就凭他? 女子轻轻摇头,她不是轻视谁,只不过太过有违常理,根本不可能。 那夜出现的“五浊妖僧”,也有些蹊跷。 仙山龙影,百兽鸣啸,金虹飞架……倒是看着热闹,在真正的“仙家”眼中,未免有些虚了。 虽然九成是假的,但能营造出如此景象,也非寻常手段。 到底是什么人? “最好是真的死了……否则……我倒要瞧瞧,竟是宁‘死’也不愿与我成婚的人,是不是当真如此傲骨铮铮……” …… 如今京城之中,如这女子一般心有怀疑的不在少数,但连她都瞧不出破绽,其他人能瞧出的更少了。 上至天子,下至平民,即便有心疑者,在当夜惊动整个京城的奇景之下,也不得不信。 …… 独自一人走在路上的沈仙,并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讨论自己,不过他知道肯定很多就是了。 那都已无关紧要。 京城,这个地方,他短时间内是不会再靠近了,待他再回来时,必定是另一番景象,如今又 何必多想? 实际上,他也顾不上去想太多。 天地浩渺,他本有些茫然,只想远离京城,却不知该去向何处…… 去秦州……他根本没出过门,认不得路啊…… 不过,此刻倒是不需要想太多,刚才走得潇洒,可走了没多远,他就感觉喘不上气来。 幸运的是,他在路上碰到了一支押镖的队伍,一问知道镖队离开京兆,就是要到西边的秦州去。 顿时大喜,便用一块碎银子为代价,托求对方带着他一起上路。 王无咎给的那袋金豆子,他顺手便让王令姜拿了回去,只要了些碎银子和铜板。 王无咎一番好意,却到底不解世情。 他孤身一人,出门在外,手无缚鸡之力,腰缠万贯,纯粹是找死, 在大业,几钱银子就是寻常百姓三两个月的收入,作为顺路带着他一个人的代价,倒是绰绰有余,除了吃要自己花钱,行住都与镖队一起,也不需担忧遇上剪径截道的,倒是解了他燃眉之急。 一路走走停停,速度也不算慢,却走了将两月有余,才走出了京兆,进入秦州地界。 镖局刚入秦州境内,在官道上就将他放下了,因为沈仙付不起更远的路费。 他又得再次独自一人上路。 沈仙没出过远门,更别说如今已离开京兆之地,哪里认得路? 只能循着官道直行,走到哪里算哪里,只要遇上城镇就停下。 官道人来往公人不少,之前跟着镖队,免了盘查,此时却是没了。 他虽与大老爷达成默契,却难保对方没有别的心思,小心无大错。 于是好几次为了躲避盘查,沈仙就渐渐偏离了官道,走进了一处密林之中,他身体虚弱,走得十分艰难。 只想先寻一个地方暂时落脚,要不然,他断头都没死,却有可能活活累死。 他需要休养,恢复元气。 同时……好好读书——他总感觉,续头之术还有未尽之意,或许他真能从中观想出炼三宝、 修性命之术,把耗损的寿元补回。 只不过他读的书还不够多,文心、情思还远远不够。 休息了片刻,待气喘匀,长长出了一口浊气,强忍身心疲惫,撑起身子,继续上路。 走走停停,又走过一个白昼。 他估摸着以这样的速度,再走十天半月的,也走不出这林子。 环顾四周,都是荒山野林。 沈仙不由暗叹,只得又坐到路旁一株树下休憩。 “快离开……” “快离开……” 沈仙靠在一株树下,坐了一会儿,一不小心就眯了过去。 隐隐约约间,听到有人似乎在驱赶他。 猛然惊醒,举目四顾,四周黑幽幽一片,不见人影,亦无人声,只有沙沙的枝叶婆娑声,还有隐隐约约的虫鸣。 “是梦吗?” “离开……” “快离开……” 正当他疑惑时,那个若隐若现、宛如老叟的苍老声音又在耳边响起了。 沈仙一惊,忽然若有所觉一般,抬头看去。 这是一株老槐树。 枝干蜿蜒扭曲,主干却有一个大窟窿,内中几乎是空心的,只剩下半圈树皮支撑着整颗树,状极怪异。 更怪的是,如此一棵树,能活下来已是奇怪,但如今寒冬腊月,这棵树却依然枝繁叶茂。 头顶繁茂的枝叶在沙沙摇动,积雪簌簌掉落。 夜里虽是极冷,可此时似乎并没有起风吧? 第18章 鬼神不可测,读书可通神 沈仙想起以往常听王无咎讲的许多精怪山魅传奇,还有宿世记忆中种种光怪陆离。 难不成……不由心下大奇,却无半分惧怕。 “是你在说话?”沈仙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想要触摸老槐树,却又心有忌惮。 “咦?” 那苍老声音发出一声诧异。 “看来书生是个腹有诗书的真君子。” 沈仙面露好奇之色:“当真是你在说话?” 苍老声音道:“既已听闻,何须置疑?” 沈仙上下打量老槐树,看到一枝虬结老枝在上下沙沙晃动,仿佛在与他打招呼,不由啧啧称奇,旋即醒悟过来,朝老槐树揖了一礼:“在下初次见得……老丈这般山中精灵,难免惊异,老丈勿怪。” “哦……呵……呵” 耳边传来苍劲缓慢的笑声:“说甚精灵,书生想说的是山精鬼怪吧?到底是读书人,难脱迂腐,老树我便是山精,有甚忌讳?” 沈仙不以为意,哑然一笑:“老丈怎知在下是读书人?” 他身上穿着的与平民百姓无异,粗布短衣,与一般读书人的穿着大相径庭。 苍劲之声道:“若非胸中有书卷气,心中磊落,书生区区肉体凡胎,怎能灵觉清明,听得老树言语?察觉老树所在?” “真有这般说法?” 沈仙不由想起昔日他初闻鬼神传奇,心下好奇之极,便去问老相爷:这世上果真有鬼神? 老相爷没有说有,也没有说无,只是沉吟片刻,然后跟他说了一句话:君子立世,当尽一己之力,致力人世间之事,对鬼神之事敬而远之便可。 当时他年岁尚幼,不大明白,后来长大了些,又听闻老相爷一些事迹,尤其是有一年,大业两大水脉金沙河与青沧江突然泛滥成灾,多地大涝。 这两条江河,是天下水脉源流,养育了无数生灵,但是每年都要泛滥数次,连年水灾,各地治水多年,年年治,仍是年年泛滥。 直至老相爷上任三载之后,忽然孤身前往禹州,那里有金沙江水患最为恶劣所在。 听闻老相爷站在江边一座黄土崖上,有百丈洪涛扑天盖地,却始终不近他身,全都如有灵性般,绕过黄土崖。 老相爷在那里站了一天一夜,便飘然离去,又到了夏州,那里同样有青沧江最凶恶的水段。 一样是在江边站了一天一夜,便就离去。 说来也奇,自老相爷去后,两大水脉竟然就此消停,除了偶尔有些地方起些风浪,至今都没有大肆泛滥成灾过。 有人曾好奇,前往金沙、清沧江查看,才发现老相爷当初所立之地,各自留下了四个字。 金沙河黄土崖上,写着:海晏河清。 青沧江岸边有一巨石,上书:水靖民安。 这八个字,仿佛有着无穷神力,死死地镇压着两大水脉。 随着时间推移,真相渐明,朝廷将老相爷的功绩通告天下,沈仙才与其他人一般,恍然大悟。 老相爷当真如世人所传,早已“神而明之,几通圣矣”,虽手无缚鸡之力,亦从不言鬼神,却是鬼神辟易,诸邪莫敢近。 区区八个字,镇得两大水脉之主,也是两大水脉连年泛滥的罪魁祸首,金沙、青沧两位龙君十数年不敢动弹。 那时候,沈仙才明白,老相爷当初和自己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只可惜,他怕是要辜负老相爷教诲,做不到那般智仁、无私、坦荡,自然也不可能如老相爷一般,一介肉体凡胎,却神明臻圣。 正如老相爷当年教诲,读书人,不需言鬼神,只要通智达仁、心清神明,亦能鬼神辟易,诸邪莫侵。 或许这便是他宿世记忆中,那方世界的圣人教诲:养胸中一点浩然气。 这就是读书人的“神通”。 老槐所说的书卷气、灵觉清明,大抵也是这般了吧? 心思一转,沈仙又想到玉笔乾坤之内,最初所见的书简上几行字: “老氏藏书,太史秉笔。” “先王圣化,布于方册;夫子风采,溢于格言;仙人炼形不死,述于文字。” “老氏证圣于此,吾亦证于前圣遗教。” 半年以来,他也渐渐琢磨出这几句话的一点大意,所谓“方册”、“格言”、“文字”,其实都可以归于两个字——读书。 读书可通神。 无论“先王”、“夫子”、“仙人”,其道皆不离“文字”。 “老氏”证圣于此,那位自称“吾”的亦证于此,所谓“前圣遗教”,就是“老氏”所留的文字吧? 这些圣贤之道,皆不离文字。 而他所得的“雕龙心法”、文心墨、情思简等等,种种神妙,本质上,其实也是源于文字。 “证于前圣遗教”,就是读书,读这些文字。 他怀疑,留下这只玉笔和那篇心法等等神妙之物的人,就是那位“太史”。 种种神妙神通,其实也是一条读书“证圣”的道路,只是他觉得,这与老相爷的神明自圣,大抵还是不太一样的。 “书生?书生?” 苍老的声音在耳边唤了几声,将悠然神往的沈仙唤了回来。 似乎是能看见他双目复归清明,老槐树道:“书生,你可莫要在此发憶症,快快离去吧。” 沈仙想起最初听闻老槐的声音,不由道:“老丈,你为何连番驱我?可是在下在此搅扰了老丈?”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这深山老林,也非老朽独有,驱你作甚?” 老槐道:“老朽让你走,是救你性命。” 沈仙疑惑:“此话何解?” 老槐慢悠悠道:“今夜,此地有喜。” “有喜?” 沈仙更疑惑了:“不知是谁人有喜?既有喜事,又怎会无端害我?” 老槐道:“人自然是不会,只是谁说办喜事的,就非要是人吗?” “不是人?” 沈仙一惊:“难道鬼神亦有婚丧嫁娶?” “哦……呵……呵……”老槐发出苍劲的声音道:“你这书生倒也眼高,老朽在此地数百年,” “名士大儒,倒也见过些,于鬼神之事,最多不过敬而远之,绝口不提怪力乱神,如你这般开口便是鬼神,对鬼神毫无敬畏之心者,尚是第一次见,书生可知鬼神莫测,不可擅言之?” 第19章 一言之恩 沈仙闻言,倒并无不满,虚心求教道:“许是在下无知,故而无畏,可否劳老丈指点一二?” “也无甚指点,你只需谨记,举头三尺有神明,莫要轻易宣之于口,记住了。” 老槐树叹了一声,又道:“你这书生倒是有趣,向来读书生都心高气傲,自命不凡,目空一切,最好说教,你怎的还反向我这老树求教?” 沈仙笑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读书识字,不正为‘求知’二字?正如今日得见老丈,有此一句‘举头三尺有神明’赐教,在下便已可受用一生。”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老槐喃喃重复了好几遍沈仙的话,繁茂的枝叶沙沙舞动,似乎在咀嚼着什么珍馐美味,情性浓时,手舞足蹈一般。 沈仙也是求知如渴之人,时常读书有所得时,也时常是欢欣不知所以。 但是如此求知若渴,因他随口一句言语而如饥似渴、反复咀嚼的,竟然是一株老槐树,着实令他心中有怪异之感。 大千世间,果真无奇不有。 难怪圣人会说有教无类。 惊诧之际,却也不去打扰老槐,只是笑望着静立原地。 过了一会儿,老槐才发出苍劲笑声:“哦……呵……呵……” “想不到,老朽痴活几百载,倒是先让你这小书生教诲了,一言之恩,老朽铭记了。” 沈仙感受到老槐的喜悦,亦是感同身受,说道:“在下随口之言,若能帮到老丈,再荣幸不过,倒不必挂怀。” 老槐诧道:“你怎不问我所得?你可知,圣贤之书,有教化万灵之功,只言片语,便有可能点化顽石,如此金玉良言,你怎的这般轻易就说予我听?” 老槐只道沈仙这句话,是从哪位当世大贤那里学来的。 毕竟这小书生太年轻,历世不深,这般真知真言,如何说得出来? 知老槐误会,沈仙也不解释,这也确是先贤之言,只不过先贤不存于此,而在他那宿世记忆中。 沈仙笑道:“圣人教化,本就有教无类,若能化育万物,那是再好不过,若能令顽石点头,想来亦是圣人期盼,多多益善。” “正如老丈这般,虽是……山中精灵,远离尘世,亦读圣人诗书,知圣人之礼,若天下生灵皆如此,岂不可喜可贺?” 老槐叹道:“我曾经听人说:君子温润如玉。” “百般思索,不解其意,却是因为老朽数百年来,未曾见得真正的君子,今日,终是见到了。” “君子如玉,说得便是书生你这般人吧?” 沈仙摇头道:“老丈赞誉实愧不敢当,蒙家中长辈谆谆教诲,君子之道,在下亦是孜孜以求。” 老槐赞了一句,似乎便没有继续交谈的意思,摇了摇树枝,似乎在挥手催促:“书生啊,耽误了这许久,你该走了。” 沈仙听出老槐话中劝告之意,虽不知原由,但老槐已是再三示警,他若再不听劝,就有些不知好歹了。 当下也不再多问:“既如此,那在下便暂且告辞了,今日得遇老丈,实是一大幸事,他日在下若有机会,定会再回返此地,拜会老丈。” 老槐道:“那倒不必了,这等荒山野地,书生少来为妙。” 又道:“老朽痴活多年,没有别的本事,倒是见的人与事多了,得了些门道,” “临别赠书生一言,书生顶上厄气如烟散逸,额前红光如霞绵长,看来书生方才逃过大难,却不消忧心,只须禀持如今日这般温润如玉,求知不倦的君子之心,他日必定是福运绵绵,遇难呈祥。” 沈仙闻言肃然,正襟揖手一拜:“多谢老丈指点。” 这老槐果然神异。 “朝南去,出了林子,再走一个时辰,就是官道,顺着官道往前,有一城,名十里驿,但有一点,书生万万不可在那十里驿停留,务必走快些,子时之前,务必要绕过十里驿。” “沙、沙……” 虬结的老枝在晃动,似乎在驱他快快离去,又似是在与他道别。 沈仙一拜起身,点点头,转身离去。 这株老槐也不知活了多少年,方才成精,虽是口称鬼神莫测,但老槐自身怕也与鬼神无异吧? 也不知有多少神异,想来不会无的放矢。 沈仙不知,在他离开后许久,将近子时,老槐树上忽有一道道纹路蜿蜒扭曲,渐渐变成一个 仿佛苍老人脸般的轮廓。 “唉……” 那如百岁老人一般褶皱干瘪的嘴缓缓开合,发出长长叹息:“罢了,一言之恩,老朽今日便报了吧。” “沙、沙……” 老槐繁茂的枝叶轻轻摆动。 寒冬腊月之中,这老槐树非但枝繁叶茂,此时竟还忽然长出一枚枚花苞,迎着凌寒顷刻绽放…… 霎那之间,老槐枝头便挂满了素白中晕染着一层浅黄的花朵,芬芳四溢,于冬日积雪之中,平添了一角春色。 忽然平地一阵怪风起,将刚刚绽放的满树芬芳春意都吹落,一片片素白浅黄的花瓣随风漫空飞旋。 一片银装素裹之中,花雨纷纷,曼妙起舞,美不胜收。 “书生,一言之恩,送你十里锦秀,一路坦途,他朝自步青云路。” 苍劲的叹息声回荡在深林之中。 漫空花雨飞旋,竟如同一只只彩蝶,随风起舞。 翩翩跹跹,朝着南边,沈仙方才离去的方向飞去。 与此同时,已经走远了的沈仙,此时已出了那片老林,一路朝南去。 老槐让他朝南走,子时前要绕过十里驿,恐怕是按照普通人的速度估算,应当没问题。 但他本就体弱,如今刚施了断头重续之术,元气大伤,能走路已属不易,却又怎走得快? 正累得气喘吁吁之时,忽然抬眼瞧见前方隐隐约约可见片淡淡红光在摇曳,似是灯火人家,却又有些不大像。 他虽是胆色过人,且心中信重老槐,但毕竟是初见精怪之流,这夜黑风高,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若是再碰见什么山鬼精怪,岂不是乌呼哀哉? 总不能精怪个个都如老槐一般行高德厚吧? 第20章 十里锦绣,十里红烛 正自心中发毛,忽觉一股清香扑鼻,袭上心头,令他神为之一振,意为之一清。 “沙、沙……” 隐约有风吹拂的声音,沈仙抬头的刹那,便已置身一片花雨之中。 翩翩跹跹,如若飞蝶,素白浅黄,清香袭人,撩人耳目。 漫天花雨缭绕着他纷飞舞动,绵延开去,很快,他眼前就仿佛多出了一条鲜花铺就的锦绣之路,似在迎送他前行。 “书生,一言之恩,送你十里锦秀,一路坦途,他朝自步青云路……” 隐隐约约间,他似乎听到了老槐那苍劲的声音在耳边萦绕。 十里锦秀…… 青云路…… 沈仙看着漫漫花雨缤纷,铺就锦绣坦途,美得夺目,美得醉人。 心中喜悦欢欣之余,却若有所思,隐隐间有股莫名的不安。 却不知不安源自何处。 是因为老槐的话,还有此刻的锦绣坦途,担忧前路有凶险? “去罢,去罢,往南走,莫回头……” 老槐隐约苍劲的声音,又在耳边悠悠回响。 沈仙深吸一口气,循着锦绣花途,步履跄踉地前行。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走在这锦绣花途之中,闻着那袭袭清香,非但不觉劳累,竟是越走越精神,越走越有力气。 从脚步跄踉艰难,到最后竟是健步如飞,脚步落下,全然不觉沉重,似踏云腾空般。 从所未有的轻松和快意。 沈仙不由大笑:“哈哈,果然是十里锦绣,平步青云!” “老丈,多谢了!” 沈仙朝北边长身遥遥一拜,便轻快地踏着花途,仿佛与花蝶共舞。 根本不觉时间流逝,等他回过神来,周身花雨已经不见。 只是一恍神的功夫,他竟就走过了那十里锦绣。 随着他走过十里坦途,漫天纷舞的花瓣,像是完成了使命一般,竟都纷纷飘落,触地便腐。 沈仙张了张口,怅然若失。 旋即便注意到走过的身后。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出了林子,走在了平坦的官道上。 后边,有一条蜿蜒的小路。 眺目看去,小路另一头,便是深林。 林中,隐隐约约,看到一座似乎是城镇般的轮廓。 蜿蜒的小路便自其中绵延而来。 小路两旁,竟都插满了红蜡烛,幽幽的烛火摇动着,透着淡淡的红,透着……几分邪异。 方才十里锦绣铺路,将这些都遮了过去,他竟没有察觉,此时锦绣尽散,他才得以窥见。 果然是有古怪…… 他此时回头看着那林中小镇,都觉得有几分诡异,断然不宜久留。 老丈,多谢了。 心中再次默默道了声谢,沈仙快步前行。 “当当……” 走出没多远,沈仙忽闻几声清亮的铜锣声。 “锣声一响拜四方,江湖规矩你莫毁!” “当当……!” “锣声二响朋友帮,取了好礼你莫悔!” “当当……!” “锣声三响路通畅,长风万里平安回!” 每声锣响后,都紧跟着一声高喊。 沈仙本来被铜锣声惊得心中一跳,听到这喊声,倒是放下心来。 他之前便是跟着镖队一起来到这秦州,对江湖上镖客走镖的口号也已略知一二。 这应该也是一个镖队。 很快,他就看到了人,证实了他的猜测。 一行人马,押着几辆车,走在道上。 人人都挟刀挎剑。 前后都有人扛着几杆旗,旗幡上正反各书“长风”、“镖”的字样。 前头还有几个骑着马的。 “停!” 对方似乎也看到了他。 前方领头的是一个约有三十上下的男子,腰县长剑,身高七尺有余,生得昂藏英伟与沈仙想象中的江湖豪杰之士十分吻合。 他勒停座下马,举手挥停。 整个镖队顿时如临大敌。 夜半子时,孤身一人,就算是在官道上,也不会有人认为是什么正经人, “前方何人挡路?” “我等乃是京城长风镖局,押镖行经此地,出门在外,江湖义气当先,有难八方来助,朋友若有难处,只管言道,我等力所能及,绝不推辞,若是求财,我等也有盘缠备下,” “只望朋友取了去,给我等让一让前路。” 走江湖趟镖的最不想遇到挡路的。 一般遇上这样的人,正如此人所说,江湖义气当先,有难八方来助。 其实也就是个江湖贯口,就是要解囊买平安。 也难怪对方忌惮提防,尤其是在此时此刻。 深身敢孤身一人到这荒郊野外的,本就不可能是什么寻常人物,他们若非成群结队,又是经常走这条路,已经十分熟悉,也不敢此时上路。 沈仙虽没什么江湖经验,但看对方架势,也大概能猜出些他们的心思来。 连忙拱手道:“在下乃采风人,沈仙,只因急于投店赶路,误入林中,一时迷了方向,这才错过了时辰,诸位大侠千万不要误会。” 说着,还将九妹给的那块玉牌取了出来。 “采风人?” 领头的眉头微皱,似有疑色,目中隐泛精光,扫过沈仙,也不知是否错觉,竟令他肌肤微微森麻。 又朝他手中玉牌扫过,似在辨认,片刻才忽地神情放松,从马上下来,远远抱拳道:“原来是风君先生,适才失礼,我们都是粗人,先生莫怪。” 对上而言,采风吏只是游各地,采集民风民情的小吏。 而从古时至今,对民间而言,无论采诗官还是采风吏,都如同一股清风,遍吹天下,是高洁文人,诚诚君子,因此,自古便被尊称为“风君子”。 风君先生的称谓,也就自此而来。 沈仙对他的态度并不意外。 采风吏虽非官员,却向来是才高之士方可居之,而且职司多与百姓呼声相关,下流上通,几乎可以说是民间疾苦上达朝廷的唯一途径,常常扮演着为民请命的角色,才高德厚,自然受人敬重。 “这就是传说中的风君子?我看着也没什么出奇嘛。” 领头的英伟男子正与沈仙说话,其余几骑上,还有两男一女。 其中的女子系着根大麻花辫,撇了撇嘴低声道。 边上有一个怀抱长刀的男子毫不留情地戳穿了她:“没什么出奇你就擦擦口水……” 第21章 逢林莫入,夜入诡城 麻花辫子一惊,手忙脚乱地就去嘴角。 却忽然发现不对,朝男子怒目而视:“你骗我!” 男子冷笑道:“眼珠子都恨不得贴上去了,还装什么?” 麻花辫子恼羞成怒:“你懂什么?他长得好看我看两眼怎么了?再说了,好看归好看,男人好看有什么用?越好看的男人越没用,我哪里说错了?” 男子翻了个白眼:“行行行,你说得都对。” 麻花辫子仍不肯罢休,嘴里絮叨着,努力想要证明自己的观点:“你看他刚才看到咱们的样子,都差点吓傻了。” 男子嗤道:“你也不想想,这小子敢深更半夜走在这种荒山野岭,而且还全须全尾的,能没点本事?” 麻花辫子仍然不服气:“他身上明明没有练武的痕迹!” “你当这世上只有练武才叫本事?你别看这些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有些名士大儒,可神异得紧,” “我们走镖趟江湖的,碰上山贼土匪倒还罢了,真若遇上那些山精鬼怪,咱们拿命去搏也未必有用,他们却能一句话便能令邪祟退避。” “哪里有那么神?那咱们还辛辛苦苦练什么武?” 麻花辫子撇嘴不屑:“再说了,就算是真的,你也说了是名士大儒,你看他哪点像了?” 边上另一个腰悬双鞭的男子附和道:“我倒觉得南雁说得对,那些读书有成的名士大儒,确实身有神异,可哪个不是上了年纪的老先生?这小子才多大?读书哪有这么容易?” “风君子敢孤身一人走南闯北,还是赖了那块采风玉牌,有朝廷威慑,不足为奇。” 大麻花辫子见有人附和,顿时乐了:“就是就是!” “好了,闭嘴。” 这时,前面的英伟男子停下与沈仙交谈,回过头来轻叱了一声。 麻花辫子捂上了嘴,等男子回过头,却又朝他吐了吐舌头。 英伟男子没理会她:“风君先生,夜里赶路,还是小心为上。” 他虽是说得关切,其实却是不想与沈仙多做纠缠。 正如他所说,深夜荒郊,还是小心为妙。 对于沈仙来说更是如此。 闻言心下便是一松。 点了点头,便与男子道了声告辞,便让到一旁,让镖队先过。 镖队缓缓行过,沈仙看了几眼,正要转身离去,却看到他们竟从官道上拐了出去,要走那条插满红烛的林间小道。 想起方才的诡异,和老槐的警示,不由叫了一声: “我听说,行走江湖,逢林莫入,诸位大侠为何有官道不走,偏要走这林间小道?” “咯咯~”英伟男子等人回头,那麻花辫子先发出了一阵银铃似的笑声,似乎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事。 抢着叫道:“你这个采风人真有点名不符实,连这都不知道?不会是哪家的公子哥,拿了块牌子出来玩吧?” “寻常自然是逢林莫入,可在此时此地,就非得走这条路了。” 沈仙一听便知这其中另一曲折,自己怕是闹了笑话,不过,他还是更相信老槐,忍不住再提醒一句:“要不诸位大侠还是小心些为好,走这大路官道安全些?” “嘿,你这人……” 那英伟男子打断柳眉竖起的麻花辫子,朝沈仙抱拳道:“多谢先生提醒,但我等此趟镖,正是要押送到前方十里驿。” 说罢,便挥手指挥着镖队走进了小道中。 沈仙张了张嘴,欲言又止,对方都这般说法,他即便再有心也没办法。 只好暗叹了一声,转身离去,只盼是一场虚惊吧。 很快将那镖队抛在脑后,坚持着走了二里地,便看到了一座城镇已经近在眼前,心下大喜,当下就朝前小跑过去。 不过等他看清之后,脚步又慢了下来。 他本以为,已经这么晚了,城门应该关了才是,他至少要在城外等上几个时辰。 可现在却看到城门洞开,内中隐有灯光透出。 “怎的这么晚上进城?打哪儿来的?” 一个兵卒似乎听到声响,已经从门洞里走了出来。 沈仙张了张嘴,虽觉奇怪,有心退却,却也来不及了,只好问道:“官差大哥,怎的城中没有宵禁吗?如此深夜,竟还城门大开?” 兵卒奇怪地扫了他一眼:“这等偏僻小地,何来宵禁?又非那天子脚下,京城业都。” “更何况这里地界南来北往的多了,出门在外的,谁顾得上什么白天黑夜?还不是走到哪儿算哪?这要关了城,你让他些客商旅人上哪里去?” 沈仙闻言,也觉有理。 他果然是没有出过门,没什么见识,以为各地都与京城一般,宵禁森严。 便拱手道:“原来如此,多谢指教。” 兵卒摆摆手,又伸出手道:“过所呢?” 沈仙目光微微闪动。 大业不许百姓随意迁地,过所便是路证。 有了这东西,才能在大业畅通无阻。 沈仙是假死出逃,自然没有。 不过…… 他从怀掏中九妹给他的那块采风吏的玉牌,递了过去。 兵卒接过看了一眼,神色一怔,原本漫不经心还有些不耐烦的态度顿时变换,目中带上了几分敬重,双手奉还玉牌:“原来是风君先生。” 只从先前的镖队、此时的兵卒态度来看,就知道九妹给他的牌子有多大份量。 对沈仙来说,采风吏的身份,最大的好处不是这个职司地位如何受人敬重,恰恰就是凭着这块采风玉牌,可以畅通天下无阻。 “风君先生,可是要在城中下榻暂歇?驿馆就在不远,俺们领你去。” 守门的兵卒十分热情,听到是采风吏,有几个都围了上来。 不过沈仙却不敢接受。 虽然大多数人定以为他死了,王家大老爷似乎也默认了与他的“交易”,沈仙却不大相信那位大老爷会就此对他不管不顾。 而且,他的“死讯”,未必能瞒得了多久。 他不知道自己能隐藏多久,总之能小心一些是一些。 以王氏的势力,朝廷驿馆这种地方,就是现成的眼线,那是万万去不得的。 “多谢了,在下已有去处,不敢劳烦几位大哥。” 在几个兵卒有些遗憾的目光之下,沈仙独自走入了城中。 不知是因为深夜,夜黑雾大,还是有别的原因,总之沈仙下意识地忽略了,并没有抬头去,城头上,几个字在夜雾中若隐若现:十里驿 第22章 正月十五,社君迎亲 在沈仙进入城中的同时。 深林之中,方才送了沈仙“十里锦绣”的老槐树,却正在发生着诡异的变化…… 满树的槐花倾刻绽放、凋谢之后,它那一树繁茂的绿叶,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枯黄,转眼就一张张从枝头上飘落。 一落地,也如同那些花瓣一般,顷刻便腐。 短短片刻之间,满树繁茂的枝叶,就秃了五成,变得稀疏。 与其他因寒冬落叶的树木相比,还多了几分腐朽的气息。 …… 沈仙一走进城中,就感觉似乎有哪里不对。 四处张望。 家家户户都熄灯闭门,城中处处昏暗。 他本就是走的夜路,此时更已过子时,这倒也不足为奇。 只是每家每户墙根墙角处,都撒着许多面饼、盐巴之类的物事,有些怪异。 沈仙皱眉了皱眉,不得其解,便朝着前面隐约的灯光走去。 那应该是客店悬挂的灯。 不多时,沈仙便看到了两个在夜风中轻轻晃动的灯笼,灯笼前后,各书两个大字,左为“君、子”,右为“客、店”。 君子客店? 沈仙有些意外。 深林里遇了一个老槐树精,读圣人书,晓圣人礼。 这里进了个小镇,连个客栈都叫“君子”。 他还从不知道,这秦州地界文风竟如此之盛? “店家,可有住的地方?” 稍做感叹,沈仙便走到门前。 即便是已过夜半子时,大门仍敞开着,里边有个伙计倚着柜台在打盹。 “哟,有有有,客官里边请!” 伙计被他叫醒,揉了揉眼,连忙跑了出来,热情地将他迎了进去。 “伙计,能否打听打听,我一路行来,便见许多人家墙根处都撒了许多面饼之物,这是为何?” 走进店中,沈仙忍不住将疑惑问了出来。 小二笑道:“客官是京城里来的贵人吧?” 沈仙目光微闪:“何以见得?” 小二呵呵一笑:“秦州三面都是大山,寻常人根本翻不过去,客官你这细皮嫩肉的,可不像吃苦的人。” “只有西边是京兆之地,客官若非京城里来的贵人,怎会不知道,正月十五,社君迎亲?” “社君迎亲?” 沈仙还真是没有听说过,不由好奇:“社君是何人?他迎亲与这城中人家何干?” 伙计脸色微变:“诶,客官可莫要冲撞社君!” “客官既然要住店,便不必心急了,明日客官到这镇中四处转一转,那就都知道了,不过,小的还是要多嘴,提醒一句,万万不可对社君不敬啊!” “客官,这里就是您的房间了,若没有别的吩咐,小的便下去了,小的便在堂中,有事只管招呼小的。” 不知道是有什么顾忌,伙计也没有为他解惑,只是将他带到楼上一个客房后,提醒了一句,便匆匆离去。 沈仙看着他匆匆离去,摇了摇头,推开门走了进去,一股太阳晒过布帛的清香隐隐扑鼻,打量了一圈,虽然清简,倒是干净。 他本就元气大伤,一路坚持过来,若是没有老槐帮了一把,送他十里锦绣,他怕是走不到这里。 就算如此,他也已身心俱疲,一闻到那股清香,倦意便不可抑制地袭来,顾不上想太多,和衣便躺到了榻上,沾枕即睡。 恍恍惚惚间,他又来到了玉笔乾坤之中。 沈仙已经习惯,每夜入睡,都来到这里。 他在这里读书,从来不会觉得疲惫。 仅此一点,哪怕没有那篇雕龙心法和那文房四宝,也足令他满足。 因为他能几乎多出一倍的时间,用来读书。 人生百年,须臾即过。 如果有可能,他想读遍天下的书。 只不过,宿世记忆中,有位圣贤说得好: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 有限的人生,又怎么可能求遍天下真知? 如今他至少多出了一倍时间,怎能不喜? 只可惜,他能看到这里的藏书浩如烟海,但他能取出来读的,只有寥寥几本。 因为只有那盏鹿鹤衔云灯的灯光所照之处,他才能到达、触碰。 在灯光之外,就像有一层无形的屏障,令他无法越雷池半步。 而此时,灯光所照,除了那张案几,也只有靠近案几的一个书架一角,照出了三本书。 一部《西京杂记》,就是这本书,记述了那个“大汉”盛世,华彩盛宴,令他梦入其中,观想出《鱼龙曼延百法千幻》 一部《西游释厄》,一本《历代传奇记》,都是神怪传奇,江湖草莽,亦写的精彩纷呈,韵味十足,着实堪称奇书。 虽只三部书,但沈仙半年以来,反复读了不知多少遍,从不知厌倦,每一次看都有所得,爱不释卷。 除此之外,那复苏的宿世记忆,也是一个等待他挖掘的巨大宝藏。 在大业,不仅是修行秘典被各大门派秘而不宣,经史书籍也向来为世家门阀、高族望姓世代把持。 寻常人想要观得只字片语,那是难如登天。 即便是当今天子,富有天下,但若想要观看哪家的经典,那也是极难的。 可在那宿世记忆之中的世界,人们想看什么书,都却可以轻易得到,无穷无尽的知识就明晃晃地摆在那里,任人予取予求,多少人却对此弃如蔽履,着实令他羡慕又心疼不已。 老相爷在时,他还能顶着王氏子弟的厌恶嫌弃目光,厚着脸皮读些王氏藏书,老相爷去后,他再想触碰,那是万万不可能了。 他对书籍的渴求,无比强烈。 幸运的是,两世为人,他都不是过目不忘的奇才,但在这玉笔乾坤之中,他能记起曾经看过的每一个细节。 有玉笔乾坤相助,只要时间足够,他能记起那一世看过的所有书籍,虽只是那方世中的沧海一粟,却已经是他难以想象的宝藏了。 沈仙走到案前,随手将放在一边的《妖僧传》拿了过来。 这是他自己写的,自然再熟悉不过。 从头到尾,从尾到头,又反复读了许多遍。 这一次,却没能如初次成文之时那般入梦。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仙叹了一口气,卷起书简,放到一旁。 看来,他想要从这里得到《千佛劫经》,是不大可能了,至少短时间内没什么希望。 趁着还没脱离入梦,沈仙起身走到灯光边缘,弯腰从书架角落上取出了其中一卷书,《西游释厄》。 回到案几前坐下…… 第23章 风调雨顺 夜间进入玉笔乾坤反复研读四本书、回忆宿世记忆中的“藏书”,白日醒来,就将回忆的“藏书”抄录下来,继续反复研读。 这就是他这半年来的日常,从未变更,已成定习。 这卷西游记,是四卷书中他读的最多的一卷,除了因为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卷外,也是因为他认为,有笔墨纸砚四宝、雕龙心法、鹤鹿衔云灯珠玉在前,这里所见的一切,包括藏书,定然也别有神异。 至少,他已经从那卷《西京杂记》中得到了鱼龙蔓延百变千幻。 所以他对这部《西游释厄》更是抱着无比的憧憬,哪怕他已经尝试过无数次都失败了。 就着微弱的灯光,沈仙释开书卷,一句一字地咀嚼起来,很快沉浸其中,神情喜悦欢欣,似乎在咀嚼着珍馐美味。 沉浸书中,沈仙并没有发现,门外有人影晃动,然后便是一阵轻微的脚步声远去…… 隐隐约约传来一阵怪异的吱吱声,夹杂着人语声:就是个书生……俊美……通禀社君…… …… 不知不觉间,待沈仙回过神来,已经睁开双眼,入眼便是清简的客房。 天光自窗缝照入。 入梦看了一夜的书,一觉醒来,沈仙反而精神熠熠,不仅如此,本因元气巨耗而愈感虚弱的身体,此时竟有一丝丝恢复的迹象。 沈仙觉得,这怕是因为昨夜老槐树送他的十里锦绣,那并不仅是为他指路那么简单。 于此同时,阵阵嘈杂的声音传入耳中,令他眉头微皱。 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发现吵嚷声中似乎隐隐透着喜悦欢庆。 不由想到了昨晚进了城镇看所见景象,还有店伙计说的“正月十五,社君迎亲”。 算算日子,今日正是正月十五,或许今日是当地的什么节日习俗?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本来便是个特殊的日子。 不过,就他昨晚所见,却与京城百姓庆贺元宵佳节截然不同。 好奇心起,便起身稍微整理了衣物,走出客房。 “哟,客官起得早啊,可要用些早食?” 下了楼来,还是昨晚的伙计,见了他便热情地招呼。 沈仙点点头:“多谢了,可有简单可口些的吃食?随意上两道便可。” “得咧,客官稍待。” 伙计把抹布往肘间一搭,便去准备。 沈仙来到门口临街的一张桌前坐下,朝外边好奇张望。 街上人来人往,几乎每家每户,都在往门前搬着东西,撒在墙角墙根之下。 有扔面饼的,有撒米的,有撒盐的,还有抱着一个小罐放到地上的。 沈仙闻到街上飘来一股浓厚的油香味,猜测应该就是那些小罐中飘出的,那里面是香油。 “客官,您请慢用!” 很快,伙计捧着两样吃食放到了面前。 就是普通的面饼,和一碗稀粥。 虽简章,却有一股粮食的清香味,令沈仙精神一振。 喉头滚了滚,忍住冲动,叫住伙计,指着街上的情景道:“伙计,这是在做什么?” 伙计扫了一眼,笑道:“客官,这是在拜社君,保佑风调雨顺啊。” 沈仙再次听闻“社君”之名,心中更是好奇。 “正月十五,不该是元宵佳节?难道此地另有习俗?” 伙计道:“元宵佳节自是不错,拜社君也正是在这元宵佳节。” 沈仙道:“伙计,在下初来贵地,并不晓此地风俗,可否见告,这社君,是何方神圣?” 伙计道:“社君便是社君嘛,咱们这里年年风调雨顺,年年丰收,全赖了这位神仙。” “城外十里,便有社君庙,客官待用了早食,不妨也去拜一拜,社君定会保佑客官诸事畅顺。” 伙计很殷勤,似乎很希望沈仙去拜拜那“社君”。 沈仙点点头:“哦,多谢见告。” 便不再多问,待伙计离去,看了眼外间忙碌景象,便欲低头享用早食。 拜神? 他对民间风俗信仰并不觉有何不妥,但他受老相爷影响,只拜天地君亲师,鬼神之流,自是敬而远之。 解了心中疑惑,沈仙便不再探究。 “嗯?” 不过很快他心中又生疑惑。 看了看盘子里的食物,又转头看看外面街道上、墙角根。 怎么跟撒在地上的那些东西似乎是一样的? 这城里的百姓生活都如此富足,竟将如此精贵的粮食都随意撒地上? 摇了摇头,所谓入乡随俗,虽有不满,却也管不得他人。 将就用了早食后,便又径自回房,找伙计要来纸墨等物,又如往常一般,抄录宿世记忆中的藏书,很快沉浸其中,不觉外物。 外间的节日喜庆嘈杂,丝毫不能扰他半分。 “笃、笃……” 也不知过了多久,几下敲门声将他惊醒。 回过神来,沈仙顿觉一阵饥肠辘辘、腰背酸痛。 这是过了多久了? 转头朝窗外看去,不由一怔。 原来不知不觉间,夜色已临。 应该是店里的伙计给他送饭来了。 不由将笔搁下,起身开门。 “笃、笃……” 才走两步,忽然又响起敲门声。 就是这两声敲门声,让沈仙停下了脚步。 他觉出了几分不对劲 以他的了解,那个店伙计是个风风火火的急性子。 真要是他,怕是匆匆地敲几下门,就要扯开嗓子嚷,不大可能会这般耐心缓慢地敲门。 “是谁?” 沈仙双手拢入袖中,不着痕迹地问道。 “客官,夜了,可要用晚膳?” 门口传来伙计的声音。 沈仙微怔。 难道是他过于谨慎,想多了? 提起的心虽然稍稍放下了些,但他还是没有完全放松警惕,双手依然笼在袖中。 隔着门道:“不必了,太晚了,我要睡了。” 门外传来伙计的声音:“好咧,那客官安歇。” “嗒、嗒、嗒……” 沈仙听着门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心中那口气又松了一些。 走到窗边,朝外边扫视了数遍,只见镇中寂静,偶有灯烛隐现,并无异常。 便将窗关上,在房中来回走了几步。 从踏过十里锦绣之后,他总有些不安之感。 如今进入了这座城镇中,这种不安之外,更多了一丝诡谲。 虽然尚未发现什么不对,但他还是觉得此地不宜久留。 只是他今日忆录书籍,忘了身处何地,也忘了时间,此刻却是太晚了。 思虑片刻,便翻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一些物事,开始在房中做了些布置。 然后才回到榻上,和衣就寝。 打算过了今晚,明日早早便离开此地。 又是一夜入梦…… 半夜,正如往日一般,入梦于玉笔乾坤中勤读的沈仙,忽被窸窸窣窣的声音,将他惊醒。 然后便听到耳边传来细小的声音…… 第24章 精怪盗书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 “林、烝、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 似有人在诵读经书,声音虽细微,像是怕惊醒了正在梦中酣睡中的他,却是抑扬顿挫,一丝不苟。 这不是他今日才开始忆录的一部书么? 什么人? 竟然半夜潜入他房间来,却在这里读书? “嘤嘤嘤……” “姐姐,这写的是什么啊?狗屁不通的,我看这人就是乱写一通,他根本不是什么读书人。” “都赖那个店伙计,瞎说一通,说什么有读书人投店,害得咱们白白偷跑这一趟。” 一个怪异不似人语的声音传入他耳中,奇怪的是,沈仙竟能听懂这阵怪异声音的意思。 “锦儿,住口,小心吵醒了人,咱们不能让人见。” 边上又响起了另一个人语声音,沈仙认出,是那个细小的读书声。 “嘤嘤嘤~” 怪异的声音再度响起,听在沈仙耳里,却像是一个正在得意洋洋炫耀自己的小女孩:“怕什么,这小子中了我迷烟,早就睡死过去了,就算我拿刀子扎他,他也醒不过来。” 我中了迷烟? 沈仙心中一惊。 难怪方才他在玉笔乾坤中觉着精神有些疲惫,那是以往从没有过的。 不过,这个声音看来也没有料到,他能醒来这么快。 沈仙自己也有些奇怪。 或许是这个声音自己出了差错。 也或许,是如老槐树所说的,他是读书读出了些名堂来,已经开始有了些神异之处。 沈仙思虑之间,小心翼翼地扯开一丝眼角,用余光扫过声音来处。 在透过窗缝投入房中的月光映射下,桌案上隐约有两团影子。 确实是两“团”。 因为最大的那“团”,只比拳头大上一些,另一“团”,只有半掌大小。 看轮廓,倒像是某种形体很小的动物。 “锦儿,咱们偷看他的经书,已是无奈之举,实为不该,你即便不念恩德,也不可无礼。” 人语声再起,竟是从其中那团较大的影子传来。 让沈仙啧啧称奇。 竟然又是精怪之流? 他本以为偷偷潜进他房中读书的,是哪一个雅贼,可没想到竟不是人。 不仅求知似渴,竟还懂礼仪恩义。 “嘤嘤~什么经书?狗屁不通的东西,连仙窟里的奶娃涂鸦都比他强。” 那人语声正肃道:“锦儿,你道行尚浅,读书还少,不知此经博大浩瀚之处。” “嘤嘤~姐姐,你不是在逗弄锦儿吗?” 沈仙只见那团大些的黑影晃了晃,似乎在摇头:“虽只寥寥三两页,但我已从中受益匪浅。” “锦儿,你可记得,以往我们偷……潜入他人书阁之中,翻阅书籍,最大的难处是什么?” “最大的难处?姐姐的遁地神通如此神异,纵是仙家正宗,名门大派,也少有能及,那些高门大户虽然将书藏得严实,想拦住姐姐你却也不容易,那自然不是偷书了,那是什么?” 那“姐姐”用人语说道:“你怎忘了?你我当年目不识丁,虽然一心向学,却哪里来的机会?若非机缘巧合,在遇着了陈夫子,不以你我为异类,教文授字,这才有了今日道行,” “可惜我得陈夫子教诲时日太短,终究只是粗通文墨,真正的儒门精深学问,却不曾学到,多少次偷……翻阅书籍,却是以管窥天,以郄视文,难解其中真意,只得空手而回,徒劳往返。” “姐姐”的声音中充满惋惜之声,旋即又透着几分激动:“那书生写的这经书,却分明是儒门经书秘典,辞道真解,连诸多古辞雅言,此经中都有解,” “只这寥寥几页,此前你我偷……抄来的那几部经书,我便已有诸多难解之处豁然而通,若能得全,以后我们也许再不怕看不懂经书了。” “嘤嘤嘤~” “锦儿不懂,不过姐姐既说有用,那便算这人立了功,我便不捉弄他了,咱们将这几页纸和他一起带走便是,届时也不怕他不将经书都交出来!” “不可!” “姐姐”不悦道:“不行,锦儿,你随我读了这几年书,难道还不懂恩义?” “锦儿”不以为意:“我当然懂了,不过咱们又没吃他的喝他的,这人对咱们有什么恩嘛?既然没有恩,咱们又对他讲什么义?” 姐姐责道:“偷看他的书,已是不对,虽事出无奈,却是咱们欠他的,此为其一。” “经书贵重,岂是些许吃喝之物可比?咱们姐妹得观如此富贵经文,此恩比天大,此为其二。” “有此一欠一恩,咱们就不能负了,你记住了!” 说到这里,语声变得有些严厉。 沈仙听得心中啧啧称奇。 分明是精怪之流,竟然如此嗜书如命,只是听闻书生住店,便深夜潜入,偷书窃文。 还口口声声圣人教诲,儒门学问,一口一个恩义。 只这两句“恩义”之说,便把多少谓之万灵之长的人都比了下去了。 “啊?有这么严重吗?好吧好吧,姐姐你说是就是,那咱们报答了他便是。” 那“锦儿”虽有些不情不愿,却还是个顺从的:“姐姐,他迷神术,咱们帮他解了,不就是报答了吗?” “既然报答了,这些书就归咱们了!” “你……” 那“姐姐”虽觉得不该,但到底像是抵受不住这些写着富贵经文的书页不舍,斥责的话也没说出口。 “锦儿”得了“姐姐”的默认,顿时高兴得蹦了几下。 然后从案上一蹦而起,落到沈仙榻上。 沈仙急忙收敛气息,合上眼缝。 旋即只闻到缕缕异香,便觉有些昏昏欲睡的神志为之一清。 过不多时,房中安静了下来。 沈仙小心地张开一道眼缝,便见案上已经空空如也。 不仅那两团黑影已不见,他那几页书稿似也果真被带走了。 那几页书稿是他自宿世记忆中忆录的一部书,名为《尔雅》,也是彼世圣人遗教。 只因此书是一部辞书,里面全都是一些文字古辞释意。 以往老相爷还在世时,他在王氏藏书中看过一些经书,不过大多语言晦涩,文辞难通,难以啃读。 但他发现此书竟能解得许多古辞秘文,实在是一部读书必备之宝,所以便想将之忆录下来,随意翻阅。 虽然对读书人来说是一部宝书,但也不是什么修行秘书,圣人教诲,也不必秘而不宣。 区区几页书罢了,沈仙还不是很在意。 他在意的是,那两团黑影所说的话…… 第25章 红烛鼠影 是店伙计跟什么人透露了他的行踪,他还中了什么迷神术? 沈仙坐了起来,想起睡前来敲门的店伙计,还有入梦时似隐约听闻的脚步声。 思虑之间,忽然发现案上还有一张纸条。 取了过来,便见上面歪歪扭扭地写了几个字:此地不宜久留,速离! 沈仙也顾不得许多,连忙起身,先走到窗口、门边,从缝隙里仔细打量了一会儿,打算觑机尽快离开。 自进城以来,看似一切平和安宁,白日里也见百姓安居乐业,却总透着一股令他无法言说的怪异。 那两团黑影可不可信无关紧要,他相信的是自己的判断。 再三确认之后,沈仙轻轻打开门,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走道里黑洞洞,静悄悄,不见几丝光,也听不见半点声息。 尽管沈仙极力放轻脚步,都能听到自己轻微的着地声,走不了几步,连自己的心跳声似乎都传进了耳中。 “嘻嘻……” “吱吱……” 经过一个房间,不见灯光,却听见里面传来嬉笑声。 声音有些怪异,还夹杂着几声尖锐的吱吱声。 沈仙起初有些疑惑,旋即便想到了什么,脸上微微一红,加快了前行的步伐。 宿世记忆虽然信息庞杂,是个巨大宝藏,却也正因为太过庞杂,好坏掺半,像现在他脑子里想的东西就很不好。 简直有伤风化,有违圣人之教。 明明从未有过如此经历,偏偏脑子里的信息却是无比清晰,令沈仙一时间有些慌乱。 匆匆下了楼,便想离开客店。 忽然听到一阵低微的细语声,从后院传来,还夹杂着一阵阵怪异的金石摩擦声。 沈仙不由想起那些志怪杂语之中描述的,有行商旅客夜入黑店,半夜里店中磨刀嚯嚯向行客的情景…… 饶是他胆魄过人,也不由咽了咽口水。 “书生……” “……娘……看上……” “你小心……其余……” 沈仙本想就此离开,但风中飘来的细语声,令他脚步一顿。 据他今日观察,这店中应该只住了他一个书生。 深吸了一口气,便朝后院缓缓摸去。 找了个角度,小心地瞥了一眼,后院仍是黑呼呼一片,并没有人。 但两扇窗中,透出暗红的幽幽烛光,将两道影子投射在窗纸上。 “嚓……嚓……” “吱……吱……” 沈仙看了这一幕,顿时浑身发凉,寒毛倒竖。 因为那投射在窗纸上的影子,根本不是人形,尖嘴大耳,一条细长弯曲的尾巴……倒像是两只硕大的……老鼠! 两根长长的尖锐门牙,甚至清晰地投射到了窗上。 他以为那怪异的金石摩擦声是磨刀,实际上却是这两只像是老鼠般的影子正不知道拿着什么东西,像是磨刀一般磨着门牙。 “……看仔细点,那书生若出了意外,你我都没好下场!吱吱~” “吱~就算不能碰那书生,那些行商中还有几个精壮的,总能让我挑上一两个吧?” 两个声音虽都十分尖锐,但明显一个较粗,一个较细。 十有八九是一公一母。 那公的听起来虽然变了些许,但倒是还有几分像是那个店伙计。 沈仙不由更是寒毛直竖。 原来那个看起来和善机灵的店伙计,竟然不是人? 他当即便没了听下去的欲望,只想快速逃离此地。 慢慢摸到了店门,用最轻的动作打开门。 出了门后,才松了一口气,忽然抬头看到两个散发幽暗红光的灯笼。 “君、子、客、店……” “君子……子君……” 沈仙深吸一口气,顿时明白。 这哪里在是君子客店?明明是子君客店。 子者,鼠也。 君……是哪个君? 转过头,却是登时浑身寒毛炸起。 因为他看到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原本黑夜里,家家户户都熄了灯,街道上昏暗几不见五指。 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亮起了幽幽的红色烛光。 那幽暗的红色烛光,是从每家每户的门窗缝里透出来的。 和方才在客店后院中见的一模一样。 更可怕的是,每家每户的窗纸、门纸上,都投射出一个个影子…… 硕大的鼠影! 这些硕大暗红的鼠影,每一个都捧着一根烛影,似乎对着客店这边……确切地说,是都在盯着他看…… 火苗摇曳中,这些硕大鼠影也随之扭曲、晃动。 令沈仙浑身发冷。 正于此时,突然后背一紧,被人拉了一下,顿时趔趄着被拉回了客店里。 等他回过头时,却不见有人,刚刚发冷的后背,登时更是寒毛炸起,头皮发麻。 “喂,傻书生,你看什么呢?我们在这!” 脆生生的稚嫩声音,宛若婴儿一般。 沈仙循声低头,却见一大一小两团小小的生物,正顿在他脚尖前。 借着那幽暗的红色烛光,他好不容易看清这是什么东西。 小的是一只雪白绒毛的鼠儿,正瞪眼中绿豆般的小眼看着他,叉着小小的爪子,方才稚嫩如婴的声音便是它? 大的那团,竟然是一只浑身银白色皮毛的貂儿,背上有一线金色,自鼻尖延至尾尖,蹲立在桌上,两只爪子正抱着几页卷起来的纸,分明就是他忆录的书稿。 沈仙一惊,是之前摸入他房中窃书的那两只精怪? 小白鼠儿见他忘来,一爪叉腰,一爪指着他,转头看向银貂:“姐姐,我说吧?这人傻呼呼的,怎么可能是读书人?” 一只貂儿,一只鼠儿,会说话,还姐妹相称,就算沈仙之前已经听到它们窃书时的一番对话,此时亲眼目睹、亲耳听闻,仍然觉得新奇不已。 那被唤作“姐姐”的银貂儿比白鼠儿稳重得多,闻言瞪了它一眼,旋即朝向沈仙,双爪放在腰间,竟如女子一般福了福:“公子请莫怪,小锦儿还不识礼数,多有冒犯,万望海涵。” “……” 沈仙张了张嘴。 好知礼的一只貂儿。 正要说话,却听它又道:“公子且莫多问,请快快回房,否则恐有祸患。” 沈仙闻言,没有犹豫,便点头答应,蹑起脚尖快步上楼回房。 不是他轻易信“人”,而是街上那一幕实在吓人。 他若就这么走出去,恐怕逃不出城,就不知会遭遇什么可怕的事…… 第26章 莫出门 “嘻嘻……” “吱吱~” 再次回到楼上,他又听到那种怪异的嬉笑声。 这次不止是他隔壁那个房间,好几个房间都传出了类似的声音。 “公子,莫多看,只作不知。” 肩头微沉,细微的声音钻入他耳中。 却原来是一貂一鼠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他肩上,银貂儿正趴在他耳边低声细语。 沈仙如今身在“鼠窟”,也只能相信它。 再次回到房中,沈仙这口气也松不下来。 有些惊疑地问道:“两位究竟……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他本想问对方究竟是什么东西,话到嘴边,想到那貂儿如此知礼,他这么问,怕是不好,便转了个话头。 那只小白鼠抢着道:“这里当然是十里驿。” “十里驿?!” 沈仙一惊,他不是已经越过十里驿了吗? 老槐送他的十里锦绣坦途,明明将他送了过去,他也明明看到那座叫十里驿的小城,被他抛在了身后。 之后走了数里地才到了这里…… 虽只是初见,但老槐在他心里的印象,就是个性纯高洁的敦厚长者,该不会骗他。 再者,以老槐的手段,若真要对他做什么,哪里还用得着骗他? “公子,你就待在此处,千万莫要踏出此门了,若是让它们看到了,恐怕公子要遭毒手。” 银貂儿抱着几页书稿,从他肩上跃下,小声说道:“我与小锦儿明日自会想法子送公子出城,只是、只是……” 它嗫嚅道:“还请公子宽宥,这是公子的书稿,奴不问自取,实是不该。” 沈仙此时心神稍定,方才不过是初遇这般奇诡之事,一时震动。 他心性到底不凡,虽身处诡地,却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当下竟还能露出笑容。 饶有兴趣地对银貂儿道:“你们方才已经从我房中将书稿拿走,又解了我身上中的邪术,你我也算两不相欠了,为何又去而复返呢?” 银貂听出他话中意思,知道他并没有中迷神术,目中闪过一丝惊异,便低下头,似乎不敢看他般:“公子见谅,奴爱书成痴,一见到书,便难以自抑,这才偷、偷……” 它似乎以为沈仙要向它问罪,毕竟是如此富贵的经书,便十分不安地将怀里的书稿推了出来,依依不舍道: “公子要怪罪奴,亦是理所应当,这书稿……” 沈仙伸出两根手指,推了回去,笑道:“这书稿你先帮我保管着吧,反正也是出自我手,看与不看,都无分别。” 银貂惊讶地抬起头,双眼明亮,充满惊喜,又惊奇。 喜的是它还能看到这宝书,沈仙虽说让它保管,但话中之意它岂能不知? 奇的是它以为沈仙所说的“出自我手”,是指这书是他所作的,更是不可思议。 他才多少年岁?便能写出这等渊博之书,这学识该有多广博,才华得有多惊人啊? “呀!” 这时,一旁的白鼠儿才后知后觉地惊叫道:“你刚才不是中了迷神术吗?怎么知道的?哦!你刚才装睡!” 惊讶之后,又回过神来:“不对!你这人肉体凡胎,中了迷神术,怎么能醒过来的?” 沈仙闻言,只是笑了笑。 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心里大概有些猜测。 虽不知迷神术是什么,想来是什么邪异妖术。 但或许便是如老槐所说的,他读书已经小有所成,虽是肉体凡胎,却心思敏锐,灵觉清明,能感无形,亦能令邪崇辟易也说不定。 不过,这些话也不必说出来。 这一貂一鼠,虽看起来像是良善之辈,但身处奇诡之境,到底还是小心为要。 终不好将自己的底随意透出。 那小白鼠儿似乎确实心思极为单纯,自己要问的事,出口便忘,见沈仙不答,也不在意:“哎呀,不管你是怎么醒来的,总之你要听姐姐的话。” “要不然,像旁边那些客商一般,被人给挑了去,我们可救不了你。” “挑了去?是什么人?又挑什么?” 沈仙疑惑。 心里却不由自主便想起一去一回时,都听到的那些房中传出的怪异嬉笑声。 小白鼠儿道:“你说是人也行,都没分别。” “挑的什么?自然是挑你们这些不知死活,好好的大路不走,偏生要闯进这十里驿来的笨人。” “他……它们究竟是什么?挑这些人,要用来做什么?” 沈仙心中满是疑问,此时都问了出来:“还有,我方才所见的那些……” “公子,实不相瞒,不是我与小锦儿不愿告知公子,只是现在不是时候,怕是来不及……” 银貂说着,毛绒绒的脸上,忽然显露出惊惧之色。 “公子,我们要先走了,公子切记,无论外边发生什么,都不要理会,不要走出此门,也不要相信你所见到的每一个‘人’” “过了明日,月升日落之时,奴姐妹定会来接公子出城,请公子相信奴,奴断不会加害公子!” 说着,也不等沈仙反应,便拉着白毛鼠儿,一跃而起,往地上一钻,竟然如同落入水中一般,直接没入其中不见踪影。 房中只剩下沈仙一人,他反而是更沉静下来。 双手拢进袖中,闭上了双眼,在房中静立了许久。 不要出门,不要相信见到的每一个人…… 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管如何,他身处险境是不争的事实。 银貂说的话,未必不可信。 但事关身家性命,他还是不可能只想着依赖他人之手。 他得想法子自救。 “嘻嘻……”“吱吱……” 隐约传来的怪异声音令他双耳不自禁动了动。 原本他以为这声音是那种有伤风化之事,但听了那小白鼠儿的话,似乎并非如此。 而且,在白天时,他便注意到自己住的这二楼,有五个房间。 其中三个房间中住的人,他都在用完早饭后回房时,见他们进出过。 他住的是最靠里的一个。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与他相邻的那个房间,住的是一个独身的中年男子,看穿着打扮,像是个江湖中人。 另外两个,都是三四个人一起住在一个房间。 看他们的模样,也不像是手头紧,大多时候,不是因为拮据,便只有行商的出门在外,才会这般抱团。 至于另外两个,一个在楼道当头,一个在他斜对面,一整天都没见人进出,可能是并没有人入住。 不管怎么样,他都没看到半个女子上楼。 但他连番听到的嬉笑声,虽然怪异,却明明是女子…… 小白鼠儿说的“被挑了去”究竟是什么意思? 第27章 神仙索 沈仙考虑再三,终究觉得不能这么坐以待毙。 不出房门?那便不出吧。 双手抽了出来,手上却已经多了一卷比小比指还细些的绳索。 还有一块径约三指,薄如纸片的镜子,竟似用琉璃制成。 沈仙将琉璃镜缠在绳索一端,来到门前,打开一条缝,观察了一会儿,依旧安静得令人害怕。 沈仙蹲了下来,将门开出一个刚好能让自己看到隔壁的缝隙。 将绳索一端卷在手里,轻轻一抖。 说来也奇,本来软趴趴的绳索,经他这一抖,竟骤然变得极有韧性。 又轻轻拉扯了几下,绳索竟如蛇一般慢慢扭动弯曲,伸了出去。 若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是他在推,而是一条蛇盘在他手里,向外蜿蜒挺着蛇躯。 这绳索,也是他鱼龙曼延百法千幻中的一门技艺,名为神仙索,真正练成,可以立在地上,向上蔓延数十丈。 人攀绳而上,依旧绳立不倒。 其中关窍,倒大半有这一根神仙索上。 他还练不成这等绝技,但这制绳之法却是晓得了,也费尽心力制得了几根,给了京城平乐坊的几个小乞丐,帮助他成功制造了京城那场鱼龙盛彩,只留了一根在手里。 如这般短距离以绳御物,倒不算难。 那面镜子同样也是出自百法千幻中的一种制作琉璃器的技艺,而且还是十分重要的一种辅助手段,类似所琉璃器他还制作了不少。 之前在京城那场盛大的鱼龙曼延,这琉璃器就是其中极关键一环。 这客店的房门与门槛间的缝隙几有两指宽,沈仙将琉璃镜用神仙索推了过去,一直延伸到几尺外的隔壁房门下,就悬在门缝之下。 果见镜中反射出幽暗的红色烛光。 自镜面中,隐隐看到房中一线之景。 沈仙不断操控神仙索暗红的烛光,终于,琉璃镜中照出一个幽黑人影,就仰躺在地上。 看身形,倒像是他白日里见过的那个独行江湖客。 身子微微地扭动着,就像是身上发痒,却又没抓没挠似的。 沈仙眉头微皱。 这是在做什么? 和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那阵嬉笑声和吱吱怪音又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吱吱~” “嘻嘻~” 突然,那阵声音又传了出来。 沈仙从镜中看到,那人影的胸腹,突地鼓起一个肉包。 肉包像是活物般,动来动去,一时在腹,一时在胸。 “噗!” 沈仙似乎听到了一声闷响。 那人影的肚脐之处,突然冒出一物,就像是从腹中钻出来似的。 房中太暗,他的琉璃镜也太小,究竟是什么,根本看不真切,只见一团拳头大小的模糊黑影,正在扭动着。 隐约竟像是一只……老鼠? “踏、踏……” 一阵脚步声传来。 沈仙心中一突,连忙将手中的神仙索一抖,便将琉璃镜拉了回来。 轻轻关上门,不敢再窥视,只是蹲在门后,侧倾听。 脚步声从楼下传来,很快就到了楼上,然后便听到门开关的声音,似乎是有人进了他斜对面的那个空房间。 等了许久,没听见别的动静。 沈仙才打开门缝,看看几眼,便又故伎重施,先后用琉璃镜自门缝下窥视其余几个房间。 不出意外,另两个有人的房间,和他隔壁一样,那些人都躺在了地上,怪异地扭动着。 沈仙并不敢多看,想来和先前那个并无区别。 倒是在其余两个以为没有人的房间,他竟看到了熟人。 长风镖局的人! 楼道当前那个房中,是镖队领头的英伟男子。 斜对面的房中,是扎着麻花辫的女子。 英伟男子正靠坐在墙角,一动不动,似不省人事,与其余几个房间中的人并无太大区别,只是看他胸前起伏均匀,似乎还在呼吸,并没有受害。 倒是那麻花辫,房中竟还有别的人。 是刚刚上楼的人? 离得太远,沈仙只能在琉璃镜中看到人影晃动,也听不到里面的声音。 于是将神仙索抽了回来,又从袖中掏出一物,他这袖兜就仿佛百宝袋一样,也不知装了多少东西。 是两个喇叭状的物事,分别系在神仙索两端,又伸了出去,贴到了那间房门上,另一端贴在自己耳上。 细微的声音传来:“……嘿嘿,果然是美人,那子鼠这次总算是干了一桩好差事。” “嘿嘿,还是个江湖女子,胭脂烈马,别有一番滋味,却哪能如此享用?自然要醒过来才有滋味儿,果真是异类,不解风情……” 这是个男子的声音,个中淫邪之意,即便是沈仙这种不通人事之人,也能听出来。 子鼠?差事? 沈仙心中念头电转。 他见到的影子果真是老鼠精? 一想起在店门口见到的满街红烛鼠影,想到这座城中的“百姓”,有可能全都是老鼠精…… 沈仙就不寒而栗。 同时又疑惑。 这个人又是谁?是他驱使在这些老鼠精害人? “刺啦~” 听筒中传来一阵撕扯声。 沈仙一惊,也顾不得想太多。 坐视这种事在自己眼前发生而无动于衷,断然不是他所为。 只是他知道自己的斤两,若此人当真能驱使鼠精害人,他这时候冲进去,怕也无济于事,只不过多了一个受害者罢了。 想起当头房间里那英伟男子应该还没有被害,便决定赌一把。 收起神仙索等物,小心地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丈余长的楼道,他走得惊心魂魄,仿佛临渊独行,战战兢兢。 终于来到那英伟男子房间。 看着躺靠在墙角的男子,沈仙连着吞咽了几口,生怕他肚中突然钻出一只老鼠。 念着要救人,他顾不得许多,走了过去,伸手探了探他的颈脉,确实只是昏迷之象。 他读的书多,虽然不通医术,但这点却还能判断出来。 摇了摇,却不见他醒转。 便左右看了看,发现窗边有一盏烛台,便取了过来,拿掉蜡烛。 拉起男子的手,咬了咬牙,当即用烛台上那尖锐的锥头狠狠地朝其中指指甲盖儿下扎了下去。 “哼!” 男子身子一颤,闷哼一声,果然醒转了过来。 双目睁开,便有精芒一闪,下一刻,一只手已经捏在了沈仙喉间。 沈仙双眼突起,他毫不怀疑,下一刻自己的脖子就要被这只手扭断。 第28章 迎亲会 好在在千钧一发之时,那已经捏到了他喉骨的手停了下来。 男子目中透了惊疑之色:“是你?” 沈仙捂着喉咙,沉闷地咳嗽了几下,脸色通红,艰难道:“左转第二个房间,你再不过去,你们镖队里的那位姑娘怕要遭不测了。” 男子神色一变,顾不得沈仙,身形一闪,便出了门。 沈仙想要再提醒一句都来不及,连忙也跟了出去。 这人武功极高,跟着他,总比自己一个人安全。 才到门口,却又小跑着回来将扔在地上的烛台又捡了回来,往袖中一揣。 等他出门,英伟男子已经寻到了那个房中,一阵打斗声传来。 那房中之人似乎竟也是个高手。 不过显然是英伟男子技高一筹,待沈仙来到门口便看到英伟男子三指如钩,捏住了那人喉间,与他方才一般无二。 “我是州府长史之子!你敢杀我!” 眼看英伟男子便要含怒将其捏死,那人怒瞪双目喝道。 州府长史? 沈仙心中一惊,不过他本以为英伟男子是个豪侠人物,盛怒之下必不会理会却,没想到他竟果然停下了动作,面露犹豫挣扎之色。 那人面露得意之色:“看来你还是个晓得轻重的,倒不似那些江湖匪汉,想来在江湖中有些名号,不如便跟随本公子左右,本公子保你前程,也不埋没了你这一身本事。” 他适才与男子交手只短短数息,知道他是个高手,竟起了招揽之意。 他自以为智珠在握,英伟男子必不敢杀他,更是本性展露,肆无忌惮起来:“你先替本公子将这小子杀了,将此间清理干净,待本公子与这胭脂烈马欢好之后,自然少不了你的好处。” 他朝沈仙看了一眼,目中一丝杀机毫不遮掩。 沈仙眉头微皱,有病? 他本不欲插手,但此人对他这股恨意杀机来得莫名其妙。 看此人穿着极其华贵,油头粉面,除了少了许多世代沉淀的贵气,多了许多浮华,与他在京城里见的那些纨绔并没多少区别。 这样的人,他再了解不过,最是睚眦必报。 那股针对他的恨意杀机不知从何而来,但他知道,若纵放此人,必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满京城的权贵包括天子,他都敢算计,一个州府长史之子……要不趁机杀了? 他毕竟没有经历多少事,对于杀人总有几分犹豫。 “咔嚓!” 正当他还在犹豫之时,只听一声脆响,那人脑袋一袋,突起的瞳孔中还残留着一丝错愕。 沈仙也愣了一下。 “你杀了他?” 英伟男子此时已经甩手将尸体扔到了一旁,紧张地扶起那麻花辫女子。 闻言回头道:“若因畏惧权贵,连辱我胞妹之人都不敢杀,那燕某岂不枉学了这一身武艺?” “再者,先生于我兄妹有救命之恩,自当为先生解后顾之忧。” 沈仙闻言,扫了一眼麻花辫子,原来这是他妹子?难怪。 同时心中暗赞,好一个通透的江湖大侠。 “先生,燕某那些兄弟尚生死不明,恕燕某不能久留。” 英伟男子说着,便背着自家妹子要走,却忽然回头:“先生,你先回房中,最好莫要出门。” “究竟怎么回事?” 沈仙不由停下脚步,满面疑惑。 英伟男子摇头不答。 沈仙皱眉。 “你先回房,不要再出来了。” “兄弟遭难,燕某此时心中已没了分寸,无暇顾及先生,还望先生见谅。” “不过,你也不必担心,今夜社君迎亲,群鼠同欢,在它们享用完之前,只要你不去打扰,也不要妄想走出这客店,就算惊动了它们,也不必担心会来找你麻烦,所以先生只管安心在此安歇一夜。” “先生放心,救命之恩,燕某绝不会忘,明日燕某若留得命在,一定会回来带先生出去。” “先生切记,白日便罢,夜里……千万莫出客店。” 说完,就背上了麻花辫,似乎怕沈仙将那长史之子杀了,微一犹豫,将他也提了起来,纵身一跃,便从窗口跳了出去。 沈仙即便有想法,也来不及了。 享用? 沈仙想到英伟男子的用词,心中阵阵发寒。 他虽不明具细,却能猜想一二。 看了外面一眼,虽不见有异,但经了这么一遭,该惊动的也早惊动了,他再待在房中也于事无补。 因此他也不打算再回去坐以待毙。 看了眼那具尸体,摇摇头便走了出去。 左右看了那几个房间一眼,从袖抓出了几包油纸包。 不一会儿,沈仙在楼上楼下地几乎走了个遍。 经过各个房舍时,都时不时听到一阵阵吱吱怪叫和嬉笑声,其中还偶尔夹杂着人语声。 “来快活……快来和鼠鼠快活……吱吱……” “好快活啊!” “好香的人皮子……” “人皮子……我要更多人皮子……” “待娘娘大婚之后,就会有更多的人皮子……” “多少年了,躲了多少年了,那人终于死了……” “再也不用躲了……” “昨夜来了一批武林中人,个个精壮,血气充足,一定更加快活!” “嘿嘿嘿……吱吱……” “楼上那书生是真俊啊,可惜是娘娘看上的……” “他似乎发现了咱们,要不要……” “理他作甚,他还能跑出驿城不成?他要乖乖侯着,还能安宁些时刻,要是不听话,不过多受些苦罢了……还是咱们先快活要紧……” “明晚便是娘娘吉时,待娘娘去吉时一过,更快活的日子就来了……” “听说那批武林中人有一个大个子,端的是气血如虎如熊,若能享用了他,顶得数十个人皮子……” “别想了,喜婆婆早看上了他……” “只待为娘娘接回‘郎婿’,便要享用……” “听说……附近几个县城都有官人过来参加咱们的迎亲大会……连州府也来了贵人……” “再过些时日,社君爷爷怕不是能取代秦州社神……” 沈仙布置完一切,回到楼上房间时,已经满身冷汗涔涔,气喘吁吁。 不仅是因为累的,更是因为听到的这些细碎之语。 虽是零零碎碎,沈仙却已经足以听出许多事来。 他算是明白,为什么银貂让他“不要出房门”,而英伟男子让他“夜里不要出客店”。 这些“东西”,正在干着所谓“快活”的勾当,若非不得已,恐怕都不会舍得停下来。 所以他们都没说错,也确实都是为他着想,只是银貂更细心,怕他被这些“东西”吓着,才让他躲在房中。 沈仙是真的吓着了。 不是因为妖怪,而是因为人…… 那些参加所谓迎亲大会的“官人”、“贵人”是谁…… 这些人,胆子也太大了,秦州可是毗邻京兆之地。 若不是他们胆大包天……那就更可怕了。 第29章 人鼠难辨 沈仙隐约猜得出来,这些东西所说的压了它们许多年的“那人”是谁,十有八九是老相爷。 而那个被“娘娘”看上的“郎婿”……就是他自己了。 沈仙回到房中,坐在榻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浊气。 心里反复默念着老相爷多次耳提面命的教诲:每临大事,必有静气,静而后安,安而后虑,虑而有所得…… 对,不错。 他还没有到绝境。 即便满城都是鼠精,他也必定还有一线生机,否则银貂与那燕姓镖头不会不约而同地说等明日再来救他。 生机……生机在何处…… 他能有什么依仗…… 重演一次断头重续? 别说他还有没有余力,就算再次拼着元气巨耗再行诡术,这些东西可不是人…… 只听“人皮子”三字,他就不敢确定这些东西会不会放过他的尸首。 鱼龙曼延百法千幻? 倒是有些东西能用上。 他刚才趁着这些东西快活不知窗外事时所做的布置,运气好,却最多也只能在这客店中弄个大动静。 他倒是能趁乱逃,可想到适才所见那满街的红烛鼠影,对于自己能否逃出这座驿城,他是半点把握也没有…… 事到如今,也只有等。 等明日,看那银貂和燕姓镖头究竟能做什么。 实在不行,也只剩下……一唬二吓三逃命了。 思虑及此,沈仙便躺回榻上,闭眼宁神。 与其在这里百爪挠心,整夜担惊受怕,他还不如入梦读书。 运气好,或许还能有所得。 运气不好,临死前多读几本书,也不亏。 他还真是说睡就睡,双目一闭,不过片刻,便入梦玉笔藏书之处。 泰山崩于前,依旧一夜静气勤读。 …… 沈仙入睡之际。 另一个房间中。 留在其中的自称长史之子的尸体,忽然一阵颤动。 胸腹间突起拳头大小的鼓包,一阵起伏滑行。 本已紧闭的口齿,突然以极诡异夸张的幅度张开。 一团青灰色、毛绒绒之物钻了出来,大耳尖嘴,贼兮兮地四处张望,一条黑色的秃尾自尸体鼻孔处钻出,弯曲甩动。 贼兮兮的目光朝沈仙房间的方向看了一眼,忽然一跃而起,顺着墙爬上了窗台,又钻了出去,转眼便不见了影子。 在这东西消失后不见,长史之了的尸体突然塌了下去。 像是内中没了血肉骨骼的支撑,瞬间只剩下一张薄薄的人皮摊在地上。 …… 沈仙醒过来时,睁开双眼,天已大亮。 窗外,传来街道上嘈杂的人声。 沈仙目中精神满溢,全不见经历了一夜诡事,身处极凶极险之境的模样。 “笃、笃……” 房门敲响。 “客官,您起了吗?” 店伙计的声音传来。 真是恰到好处的及时。 沈仙从榻上下来,打开了房门。 迎面便见店伙计热情依旧的笑容。 “小的给您打水来了,洗把脸吧。” 沈仙目光在他满是笑容的脸上停留了一瞬,旋即绽颜一笑:“有劳了。” “看您说的?这不都是应该的吗?” “要不说还是客官您这样的读书人知礼,知道心疼咱们底下这些苦命人。” 伙计端着水走了进来,边走边道。 沈仙站在门口看着他,心中满是惊叹。 若非昨夜他亲眼目睹,亲耳听到,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竟然是一个妖怪。 难不成,妖怪当真个个奸诈狡猾,都有如此城府? 不须什么妖邪异术,只凭这般狡诈,寻常人遇到了,哪有可能何遭得住? “伙计,我问你个事。” 沈仙走过来,拿起毛巾,在水盆里浸了浸,往脸上敷了敷,一边说道:“昨日你说社君迎亲,这亲迎了吗?” 伙计弯着腰在一旁耐心等待,闻言笑道:“那自然啊,客官也见到了,这家家户户都在为社君迎亲忙活,这可不能白忙活不是?” 沈仙洗完脸,又擦了擦手,拧干毛巾,搭了回去,转头道:“那不知这亲迎的是谁?又要迎往哪儿去啊?” 店伙计将用过的水盆抱起,笑道:“客官这话问得没道理,社君迎亲,那自然是要迎往社君庙,” “今年的亲,可是一门好亲,不过客官您是外乡人,小的便说了您也不知。” “但好教客官知道,昨夜是社君迎亲,今夜正月十六,便是娘娘吉时了。” 沈仙神色如常,全然一个好奇的过路人:“哦?这县城瞧着也不大,这喜庆日子倒是不少,连着两日都是好日子,不知这位娘娘又是哪位神仙?” 店伙计笑道:“客官,背地里议论仙家,那是不敬,还是少说为妙,还是那句话,客官您若想凑个热闹,待到了社君庙,自然就会知道了。” “那什么,客官,您要吃点什么?小的下去就顺道为您准备了,您是要在堂上吃,还是小的送上来给您?” 沈仙闻言点了点头,也不再追问,说道:“还是和昨日一样,就在堂上吧,稍等片刻我便下去。” “好嘞~” 沈仙目睹店伙计动作利索的背影,目中微光闪烁。 过了一会儿,他神态自若地下了楼。 在楼梯口边上的桌子,还看到了一个“人”。 是他隔壁的那个江湖汉子,正在吃着早食。 汉子还朝他点头笑了笑。 沈仙回了个笑,看着他又低头神色如常地吃了起来,心中阵阵发寒。 除了江湖汉,还有另外两个房间的行商,一样是如若无事一般,围着两张桌吃着早食。 沈仙将手拢在袖中,用指甲用力地掐着自己。 照旧来到门口处坐下,看着门外。 街上有叫贩夫在叫卖,有孩童在打闹,有人讨价还价,有人在闲话家常,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 全然一副安居乐业的市井之象。 愈是这样,沈仙就愈是背脊发寒。 他大约有些明白了何谓“人皮子”。 鼠套人皮,光明正大行走在太阳底下。 人套鼠皮,在夜色之下肆无忌惮。 这到底是鼠套上了人皮变成了人,还是人穿上了鼠皮变成了鼠…… 实在是难以分辨了…… 这世间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妖魔鬼怪? 平日里看似寻常的人中,又有多少是披着人皮的怪物…… “客官~老三样,面饼稀粥咸菜啊来嘞~” 店伙计这时已捧着早食麻利地摆上。 沈仙忍着满心的寒意,如常地端起碗。 热气腾腾的粥并没有能给他带来一丝暖意…… …… 城中。 一座香火鼎盛的庙中。 正殿上,立了一个丈余高的神龛,神龛中,立了一尊神像。 此时神像上缠满了灰青色的根须、藤蔓,像蛇一般蜿蜒缠缚,越缠越紧。 神像上也散发出淡淡的红光。 两者似在进行某种争斗。 正僵持不下,神龛之下的地面,突然塌陷…… 第30章 抱头鼠窜 更多的根须藤蔓从中涌射而出,顷刻间将神像缠得密不透风,猛地一拉,竟连带神龛一起,都拉进了塌陷的地洞中。 过了约摸盏茶功夫,十里之外,深林之中,平静的土地突然猛地爆裂,沙石四射。 数十道根须藤蔓缠着一座神龛从坑中飞出。 与此同时,红光大盛,缠成蛹一般的的根须藤蔓被炸得寸寸断裂。 漫天沙土落定,显出一株空心老槐,枝干佝偻扭曲。 一道道根须从地里钻出,如同灵蛇一般摇摆。 昏暗林中,传出一个尖锐的怪异声音:“老不死,你当真要与本君过不去?” 老槐苍劲的声音缓缓传出:“子鼠,你已经害了太多人了,上天有好生之德,满身血孽,他日定难逃报应临头。” “呸!” 黑暗中的怪异声音狠狠啐了一声:“老不死的,学什么不好学人去读书,读了满肚子酸腐臭水,报应?你倒报应个与我看看?” “那王善怀自诩亚圣,功德大不大?现在还不是冢中骨一副,烂肉一堆?” “哼,这老东西压了我等这许多年,现在终于死了,本君他日倒先要让他有个报应,将他从冢中挖出,挫骨扬灰,永世不得超生!” “你若再不识时务,别怪本君不客气了!” “唉……” 老槐叹了一口气:“老朽断不能让你害了那书生。” 神像怒道:“老不死的,那书生是你什么人?本君在此地数十年,也未见你多管闲事!” 老槐道:“萍水相逢罢了,只是受他一言之恩,老朽实不能坐视你加害于他。” “老朽放任你多年,如今想来,实在是罪孽……也罢,报恩与赎罪,就一并了了罢,子鼠,休怪老朽了……” “呸!若非你这老不死趁本君洞房之际偷袭,就凭你这残枝败叶,也想对付本君?你也配?有本事,敢在夜里与本君打吗!” 老槐却是不与它口角。 灵蛇一般的根须已经从地下不断钻出。 “老不死!老疯子!” “一言之恩?一言之恩你要与本君拼命!” “老疯子!” 神像发出尖锐狂怒的吼叫…… …… 子君客店。 沈仙刚“吃”完早食。 他没敢真吃,都顺着袖口流进了他的袖兜里。 再掰下半张饼藏进袖里,便起身出了客店。 “客官要出去啊?” 才走出门口,回头一看,店伙计便在他身后笑看着他。 沈仙笑了笑:“听你说得这么热闹,我也想去那社君庙瞧瞧。” 店伙计笑得越发灿烂:“那就对了,来我们这儿,不去社君庙拜一拜,可是错过大福份了!” 沈仙点点头:“行,你忙着,我去看看便回。” 走过了半条街,沈仙才微微回头,用余光看了眼客店。 那店伙计已经不在了。 去社君庙虽然有些自投罗网的风险,但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 找了个僻静角落,将袖兜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 回到街上。 他走得很慢。 即便什么都发现不了,摸一摸逃跑的路线也是好的。 就是可惜,他孤身上路,没法携带太多东西。 特制的两个袖兜也装不了太多。 否则,若是能再在这里来一场如上次京城一般的鱼龙盛彩,未必不能唬住这满城的老鼠。 “啊——!” 沈仙走了许久,忽然街道另一头传来一声尖锐的叫声,旋即便是一阵骚乱。 “喵~——!” 没过多久,沈仙便听到一声异常宏亮的叫声。 前方人群仿佛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纷纷惊恐四散,撞得两旁的店肆桌椅摊贩纷纷倾倒,一时间人仰马翻,一片混乱。 “喵!” 又是一声仿佛婴儿般的叫声,沈仙便见到那混乱的人群中跃出一团白影。 在地上一点,又飞身而起,绕着一根檐柱轻巧地攀沿而上,不过眨眼功夫,便跃上了一座楼的檐顶。 飞奔跳跃,像是一道白色的闪电般,在檐顶边上飞奔纵跃。 瞬息便到了沈仙头顶,经过他时,停了下来,绿宝石一般的眼眸,朝他投来了一道好奇的目光。 沈仙抬头便对上了那双绿宝石,才看清那竟是一只狸奴。 除了一根如墨色一般的尾巴,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 嘴里还衔着一只硕大的老鼠,吱吱地叫着、扭动着肥硕的身躯。 好俊一只狸奴! 狸奴见沈仙望来,却是将头一撇,高傲地昂起,以十分优雅的姿态扬长而需去。 再看那满街的“人”,却都是远远地看着,根本不敢去追。 好家伙,在这“鼠巢”之中光明正大地叼走一只鼠…… 沈仙看着早已经远去几不可见的白影,眼中闪过几丝微光。 他怎么没想到呢? 倒也难怪。 都知道老鼠怕狸奴,却不知道,成了精的老鼠,还是怕狸奴…… “不好了!” “不好了!” 就在这时,因那狸奴而起的混乱,方才稍止,突然又起一阵混乱。 “社君庙……社君庙!” “社君庙出事了,社君神像不见了!” 有“人”在街上狂奔而过,满脸惊恐,叫嚷着这个令满城色变的消息。 果然是令得“人人”惊恐。 摊贩也不卖东西了,连摊子都不收,拔腿就跑。 开店的也不做生意了,满街砰砰的声音,全都将门关了。 街上闲逛的、买东西的、玩闹的也都一窝蜂地跑了。 很快,偌大一条街上就空空如也。 所谓“抱头鼠窜”,不外如此,贴切得很。 沈仙张了张嘴,有些错愕。 旋即掉头快步往城门的方向走去。 远远看城门下,守城的兵丁依旧。 不仅如此,还有一队身着精良皮甲、手执利器的兵卒正通过门洞,往城里进发。 是因为那什么社君神像不见了? 沈仙立刻再次掉转头,快步离开。 看这模样,他想趁机离开,也不大可能。 这个城中,早已经人鼠难分,谁也说不准,那些兵丁到底是人是鼠…… 社君庙? 看来还真得去一趟。 店伙计很殷勤地给他指过路,过不多久,沈仙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那个所谓的社君庙前。 就在一条街上,占了大半条街道。 既不像佛寺,也不像道观,虽有些四不像,与他所想的阴森恐怖也不同,只在街口,便能看出这庙气派奢华之极。 倒与京中一些贵人家中所立的私庙、私祠,有些相似。 店伙计口中香火鼎盛的社君庙,此时已经空无一人。 沈仙缓缓步入其中,所见果真处处奢华。 第31章 鼠凭社贵 一草一木,都布置精巧。 门窗梁柱,也都雕琢精妙 一切用料都极为讲究。 越看沈仙越觉得这是某个高门望族所立的私庙。 一般的小门小户,没这般讲究,也没这等底蕴。 若非他在王家多年,也认不得这些东西。 更别谈山精野怪,如何造得出这等华庙? 沈仙耸了耸鼻尖,自入这庙中,便闻到一股异香。 抬头看到正殿前有一个半人高的硕大香炉,内中青黑色的香火袅袅。 微微皱眉,绕过这香炉,一路走入正殿。 旋即看到殿中正首,本该放置神像的位置,此时空空如也,原地只有一个数丈方圆的窟窿。 隐隐约约,竟还能听到风声丝丝呼啸。 走过去一看,看到其中不见底的幽暗,不由吸了一口气。 这到底有多深? “咦?” 忽然一声轻咦从沈仙身后传来。 沈仙回头一看,竟是燕姓镖头,还有那麻花辫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竟已经到了正殿门口。 “是你这书生?” 麻花辫神色微变:“你怎么在这里?来找死吗?还不快离开这里!” 沈仙看着嘴里虽凶,面上神情却是很紧张,倒像是为他着想。 “南雁!闭嘴!” 那英伟男子喝斥道:“这是你我兄妹的救命恩人,昨夜要不是风君先生,你我兄妹岂还有命在?” 麻花辫神色一白,男子早就告诉了他昨天晚上的事,一想到自己差点就被…… 不过仍是有些怀疑:“他?他这模样,都自身难保了……” “嗯?” 男子严厉的目光投来。 麻花辫顿时将话吞了回去,嗫嗫嚅嚅道:“好嘛,那、那谢谢你了……” 沈仙几乎听不到这声谢谢。 摇了摇头,没有在意这些,朝男子道:“燕大侠,二位怎会到此?” 麻花辫抢着道:“我和我哥是查到镖局的兄弟都被绑到了这妖怪庙里,才赶来搭救,你这书生不怕死么?怎么也敢跑这妖怪老巢来?” 燕姓镖头说道:“确实如此,本来白日里处处都是那些社鼠,我们兄妹不敢惊扰,便想等晚上群鼠回巢之时,再来救人,” “却不想这城中社鼠突然受惊,满城皆空,便赶来查看。” 沈仙奇道:“社鼠?” 麻花辫道:“就是那些老鼠精啊,这些老鼠精最喜暗窃居他人之处,偷附于各种生灵,” 她卖弄着道:“听说,很久之前,有只社鼠胆大包天,挖穿了社神庙的墙角,偷吃庙里百姓给社神祭祀的粮食三牲、香烛香油,” “时间一长,还啃空了社神像的肚子,偷了社神的香火,渐渐成了气候,所谓鼠凭社贵,所以就叫社鼠了。” 又横了沈仙一眼:“亏你还是读书人,连这都不知道?” 沈仙笑道:“依附宜灵寝陆梁,乘人切忌肆为殃。” 这话说的便是老鼠啃空了社神庙的墙角屋梁,窃居其中,以此庇身。 仗着人们对社神的敬畏,不敢对社神庙有一丝一毫的损坏,而胡作非为,肆无忌惮。 有所谓投鼠忌器者,大抵相似。 “倒是有所耳闻,我道这些鼠精是什么来路,原来如此,还要多谢燕姑娘解惑,” “想不到燕姑娘行走江湖,武艺高强,还有这般见识。” 麻花辫本来被他两句话念得满脑子问花,根本听不懂,只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又很害怕被沈仙看出她听不懂,正有些惊异之际,被沈仙这一夸夸得心花怒放,两腮微红。 却仍不想在沈仙面前示弱,昂着头道:“那是。” “诶不对,你怎么知道我姓燕?” 沈仙一笑:“你哥哥姓燕,那你该姓什么?” 麻花辫皱起眉头,似乎真的思考了起来。 沈仙看得更是哈哈一笑,反招来她怒目一瞪。 燕姓镖头无奈摇头:“先生勿怪,相见数面,燕某还未自报名号。” “在下燕西风,这是燕某胞妹,燕南雁。” 沈仙拱手道:“沈仙。” 互通姓名后,沈仙便开口拉回正题:“燕大侠,我也是看到城中之‘人’奔逃,似乎是这庙中发生了什么,便过来看看。” 他四处看道:“只是,我并未发现这庙中有人?” 麻花辫道:“你当然发现不了,这些社鼠掳来的人,都藏在鼠窟里,” “你这书生肉体凡胎,又不懂武艺,怎么能发现得了?” “鼠窟?” 沈仙面露讶色,令麻花辫终于彰显了一下存在感,顿时更得意起来。 “老鼠披了人皮,也还是老鼠,老鼠当然是住在洞里了,你真当它们都变成了人不成?” “你也不想想,就算受了惊吓,它们都逃了,又能逃到哪里去?能在短短时间内只剩下一座空城?” 沈仙顿时明悟。 原来如此。 那个窟窿…… 沈仙不由回头看向本应是放置神像的位置。 燕氏兄妹此时也发现了那个大窟窿。 “好大的洞!” 麻花辫跑过去看了一眼,顿时喜道:“哥!这里肯定就是老鼠窝!老范老高他们一定在里面!” 说着便想跳入其中,燕西风一把将她拉住,斥责道:“毛毛躁躁,我与你说过的话都忘记了?” 燕南雁嘟嚷道:“就是忘了嘛……” 燕西风道:“你与沈先生在这里待着,我先下去看看。” 燕南雁不情不愿:“哦。” 燕西风回过头来:“沈先生,有劳你照料舍妹了。” “多谢燕大侠。” 沈仙没有应,反道了声谢。 因为他知道这话其实是说给燕南雁听的,他手无缚鸡之力,怎么照顾别人?反过让燕南雁照顾他才是。 燕南雁虽然大大咧咧,却知道轻重,兄妹俩也有默契,一听便明白,横了沈仙一眼,看似不情不愿,却还是默认了。 燕西风紧了紧手中的剑,纵身跃进窟窿中,眨眼便被幽暗吞噬。 剩下沈仙与燕南雁二人,这麻花辫姑娘看着大咧咧,乍乍乎乎的,但其实竟是个虚架子。 燕西风一走,她就变得有点扭捏起来,甚至目光躲闪,不大敢看沈仙,一时间变得有点尴尬。 为了缓解气氛,沈仙也有些疑问,顺势便问了出来:“燕姑娘,沈某有一事不解,不知可否请教姑娘?” 燕南雁揪着衣角,强装着若无其事,沈仙的话却让她不满:“你叫我哥大侠,为什么叫我姑娘?” 沈仙失笑,旋即道:“燕女侠,还望不吝赐教。” “那还差不多。” 一声“燕女侠”,令燕南雁似乎便忘记了羞涩,重新恢复了那副模样,得意洋洋道:“这还差不多,你问吧。” 第32章 大业禁册 沈仙道:“我看二位似乎早就知道这十里驿有问题,但初见之时,为何贵镖局却反要往这驿城中赶?” 燕南雁撇嘴道:“看来你果然是外乡人,在秦州地界行商往来的老人,谁不知道,这十里驿方圆三百里,都是这些社鼠的庇护范围,” “秦州多山,地势奇险,山贼盗匪盘踞,山精鬼怪暗伏,尤其是这南山一带,如果没有社鼠庇护,就算是我们长风镖局,也很难全身而过。” 沈仙听着大奇:“鼠精庇护?” “你不知道,自然奇怪。” 燕南雁理所当然道:“在此之前,这十里驿确实是方圆三百里内的庇护之所,这条路我们长风镖局也走过数次,都是安然无恙,” “可谁想到这次,那些社鼠精竟然翻脸不认人,吃了咱们的贡品,竟然还暗算我们,将镖局的兄弟都掳了去!” 她说到这里变得愤恨无比:“等我们度过这一劫,一定要回去号召江湖群雄,来灭了这鼠窝!” 沈仙听她说得没头没尾,估计她也并不知道其中详细,也没再继续追问,在庙中四处转悠起来。 本是想着有枣没枣打三杆儿,没想到还真看出了些东西。 神龛神像虽不翼而飞,那张长达近丈的供桌却还在。 他之前发现这座庙虽然建造精巧、华美,用料也上乘,却只是寻常的木料石料,对普通百姓来说自然名贵,对那些高门而言却不值一提。 眼前这张供桌却不一样。 供桌原本蒙着一块淡土黄色的织绣锦布,沈仙本是随手掀开。 却见这供桌通体呈铁黑色,却有暗金色纹路遍布。 最奇妙的是,这些暗金色纹路,隐约勾勒出一个个八卦之形。 沈仙心中一动,仔细辨认,竟真看出了些端倪。 他曾在老相爷书房看过一部名为《大业禁册》,上面记载的都是在大业之中,禁止流通、甚至禁止任何人使用、拥有的物事。 其中就记载了一种名为“龙骨八卦木”的树木。 那是一种堪称奇珍之物。 此树无论枝干,都坚硬如铁,水火难侵,经年不腐。 无论是打造器具,还是用来建造宫阁,都是上好的木料。 因为天生的八卦纹路,曾被誉为“天人合一,道同树木”,亦因此曾有一段时期被道门追捧。 唯一的缺点,就是有种臭味儿,寻常人闻得久了,便会头昏目眩。 因此,虽然此树是上好的木料,却少有人用。 但,若照那部书上记载,这种臭味儿对于普通人而言是缺点,对这世间“不正之物”,却是上佳的补益。 书上所述此类,语焉不详,当初他看书的时候,有些不解。 此时他明白了,书上所说的“不正之物”,大抵便是鬼神妖魔之流了。 最重要的是,这龙骨八卦木,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 有意思的是,那部书便明确记载了这种树木便是因为这般作用,被朝廷明令禁止。 但是这种明明是明令禁止的东西,却又有个合法的产地——就是秦州。 具体在哪里,沈仙不知道,书上也没有记载。 还有一点,就是龙骨八卦木的最初源头。 别看它名字中有“八卦”二字,上面的纹路也是形似八卦,但它与道门并没什么关系,反倒是自佛门之中流传出来的。 这与他还有些渊源,因为其最初源头,就是大贤劫寺。 那部《禁册》上所载大都只是一带而过,语焉不详,难知具细。 不过沈仙却能确定一点。 朝廷,秦州州府,大贤劫寺…… 如果没有意外,天下间便只有这三个所在,有龙骨八卦木。 以此木之珍贵,即便其他地方或者人也有一些,却绝不可能有如此大、如此完整的一方奇木,也舍不得用来给一个不知哪路的毛神妖怪,制造这样一方供桌。 本因满城的人鼠不分而心寒不已的沈仙,此时寒意更加重了几分。 “喂,你闻什么呢?” “哎哟!~” 一旁的燕南雁见沈仙围着一张供桌转悠,还时不时凑过去闻,脸都快贴过去了。 好奇之下,也凑了过来,那股味道虽淡,却极其刁钻,远一些都闻不到,凑近了直冲鼻窍,钻心入肺,令人昏眩。 燕南雁一时不防,就被熏得两眼一黑,猛地向后仰,差点就滑倒,沈仙连忙伸手扶了一把。 燕南雁站稳之后,立时挣了开来,脸颊微红。 嘴里不示弱地叫道:“臭哄哄的,书生你有病啊,这么脏的东西你闻它干什么?” 沈仙随口笑道:“一时好奇,这桌上的纹路挺好看的。” “还真是,像八卦盘似的。” 燕南雁被这一打岔,转头就忘,双捏着鼻子凑过去好奇地看了看。 “嗖……” 一阵风声轻响。 沈仙便见人影从窟窿中一闪而出,紧接着燕西风身后背着一人,手里提着一人,出现在窟窿旁。 “哥!” “老范老高!” 燕南雁顿时忘了其他,冲过去帮着将两人扶下。 沈仙却见燕西风将人交给燕南雁照料后,站在一旁,神色有些黑沉。 不由走到旁边,低声问道:“燕大侠,可是出了贵局的兄弟……?” 燕西风沉声叹道:“瞒不过沈先生,镖局众兄弟大都还安好,只是有几个却已经被那些社鼠精挑走……” “燕兄节哀。” 燕西风摇头道:“倒不只是这事,燕某在下面鼠巢中,还发现了许多当地百姓和过往行商,那些社鼠精,怕是疯了……” 他面上露出难掩的惊色:“恐怕十里驿原本的百姓,包括周遭村镇,都让他们抓了来。” 沈仙也不由惊了。 这些社鼠精,如此猖狂,难道当真不怕朝廷雷霆之怒? 他看向那方供桌,心中顿时压上了一片阴影。 接下来之事,不必多说,沈仙帮着燕西风兄妹一起,将镖局的人都解救了出来。 他也跟着到了窟窿之下,看到了地下的鼠巢,一条条穴道在地下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宛若迷宫一般。 仅凭着这般错乱复杂的穴道,哪怕什么都没有,也足以困死人。 燕西风能如此轻易地找到人,是因为在这些纵横交错的穴道中,竟然还有一根根青绿色的树藤、根须蔓延,像是特意给他们指路一般。 沿着有树藤根须的穴道走,就必定能发现关押着人的巢穴。 沈仙看到这些藤须,顿时便想到了空心老槐。 心中顿时豁然。 原来如此…… 第33章 波诡云谲 沈仙虽未亲见,但这庙中神像失踪,满城惊窜,怕是与老槐脱不开干系。 此时忙于救人,沈仙也无暇顾及太多。 长风镖局的人都解救出来后,却遇到了难题。 他们找到那些被在鼠巢之中的百姓,其中大多数竟都在喃喃念叨着类似的话语: “社君保佑,社君保佑……” “儿啊,有社君保佑,咱们不怕……” “女儿啊,出去之后,明年社君迎亲,你就去侍奉社君,这样咱们家以后一定年年都丰收、人人无病无灾……” “妖魔鬼怪,遇上社君肯定都不会有好下场……” “都怪那些外乡人,肯定是他们惹怒了社君,才让咱们遭受这样的劫难……” “社君仁慈,待社君他老人家平息了怒火,一定会保佑咱们……” “等出去之后,一定要将那些外乡人都捆到社君神像之前,让他们赎罪!” 听得沈仙等人面面相觑,心底发寒。 他们不知道这些人究竟是还被蒙在鼓里,还是说根本就知道到底是谁将他们掳到了这里…… 无论如何,听到这些话语,他们是暂时不敢将这些人放出来的。 “沈先生,要不咱们还是先退出去吧?” 穴道之中,燕西风朝沈仙道。 沈仙点了点头。 其实这里本来也不是他作主,燕西风问一声不过是给他面子罢了,何况就算他能作主,也不敢真就将这些仿佛着了魔一般的百姓放出去。 他们险境未脱,让这些人出来,不定会生出什么乱子。 退出地下鼠窟,回到社君庙中。 沈仙见众人神色都是余悸未消,或是因自己方脱劫难,或是被那些百姓的痴癫所吓。 燕西风道:“沈先生,燕某与众兄弟先护送先生离开此城,至于这些百姓……就报予官府,让他们派人来处理吧。” 沈仙此时也没有别的办法,点点头,不过心里却蒙着一层阴影。 报官? 真的有用吗? 经这么一折腾,天色已经昏暗,行将入夜。 “燕大侠,昨夜你说夜里才是出城的时机,可是因为一到夜里,那些社鼠都会……” 燕西风道:“不错,夜里是它们快活之时,每当此时,天不塌下来,这些妖怪都不会理会,这是最好的机会。” “那我们现在……?” 燕西风道:“客店之中,有一公一母两只社鼠精,是社君最有力的爪牙,不将它们解决,我们很难逃离。” 他朝沈仙看来,露出几分为难之色:“沈先生,恐怕要委屈你再回到那里……” 沈仙想到早上那店伙计,对他离开客店完全没有半点担忧的模样,根本不怀疑燕西风的话。 也好。 与其匆忙逃跑,还不如回到客店中。 若有他在客店中的布置,或许还有可能能除去几只社鼠精。 燕西风对自己镖局的兄弟道:“老范、老高,我先送先生回客店,你带兄弟们先去城门附近潜伏,待我杀了客店中的两只社鼠精,会点火烧了那客店,届时城中必乱,城门守军定会分兵前去查看。” “你们若见客店起火,便趁机截杀,切记,绝不可放过一个!” “好。” 沈仙看了一眼,那老范、老高便是当初所见,怀抱长刀与腰悬双鞭的两个骑士。 不过与当初意气风发相较,此时却是脸色苍白,略显萎靡。 也不知道在鼠穴中受过什么折磨…… 当下长风镖局各自听燕西风安排行事,连燕南雁也不敢发出半点异议。 沈仙自然也不会拒绝他护送的好意。 临出社君庙前,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张供桌,忽然朝燕西风道:“燕大侠,能否借把匕首一用?” 燕西风一愣,却还是从怀里掏出把短匕:“自无不可。” 沈仙接过匕首,回到供桌旁,使尽了吃奶的劲儿,才削下指甲盖儿大小、薄薄的一片。 有点尴尬地回头道:“那个……能否再请帮个忙?” 殿中的镖局众人都是哄然一笑,倒无恶意,反冲散了一些原本沉重的气氛。 燕南雁嘴里嘀咕着“真没用”之类的,却还是走了过来。 “要多少?” 沈仙比划道:“这么长,这么宽便可,再劳驾姑娘给削下一些木屑。” 不得不说,人是一样的,却也是参差的。 供桌在他这里坚如金铁,在燕南雁那里却比豆腐强不了多少,三两下便削下来一块木片和一小撮木屑。 …… 回客店的路上。 沈仙忍不住问道:“燕大侠,听你适才所言,似乎另有隐情,那城门守军,并非社鼠精?而是……当真是朝廷军兵?” 他本以为那些军兵也是披着人皮的社鼠,没可从燕西风的话中,他却听出了畏惧。 不是对鼠精的畏惧,是对一个不可对抗的庞然大物的畏惧。 否则他不会说出“绝不过一个”这种话来。 燕西风摇头道:“不是朝廷军兵,是秦州军兵。” 沈仙张了张嘴,心中已经了然。 心道:看来,这秦州确实是波云诡谲,是只是一个秦州,抑或是京城之外,都是如此…… 随即暗暗摇头。 这些事,与他何干? 当今天子如此昏聩,有今日形势,岂非理所应当? 沈仙虽然从来没表现出来,但他对老相爷被罢黜之事,是心有怨恨的。 若非此事,老相爷虽已年逾耄耋,却是一生读书修身养气,精气神十足,绝不会轻易撒手。 这让他如何没有半点怨恨? 若有可能,他真想上金殿当面质问那天子一句:相爷究竟哪儿错了? 只可惜,如今的他是心有余,力不足,也没有足够的立场。 沈仙将这些念头都按在心底,转而问道:“燕大侠,你可有把握杀了客店的那两只社鼠?” 他本就有些担忧,果然见燕西风面露犹豫:“沈先生,实不相瞒,那两只社鼠虽厉害,但燕某若拼尽全力,亦有五六分把握能将之斩于剑下,只不过……先生放心便是,救命之恩,燕某定当竭力相报,我未死,先生就定会安然无恙。” 沈仙听出他话中之意,那鼠精似乎有什么令他忌惮之处。 暗暗叹息,便道:“燕大侠,若无把握,你便在店外暂候,店中若有火起,不必去管,若见鼠精逃出,尽力阻拦,莫让其离开客店就是。” 燕西风讶异地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一介文弱书生,凭什么说出这样的话来。 说话间,前方已经看见客店的灯笼。 “哎哟!” 走近客店,已见那店伙计正站在门口,迎着他就是满脸笑容:“客官,你可回来了,我这里刚要上门,这夜里不太平,早关门早歇息为好啊。” 丝毫没有半点异色,仿佛今日城里人人“鼠窜”,满城皆空之事并没有发生一样。 对燕西风这个从店里逃脱的上好“人皮子”,更是视若未睹一般。 第34章 书生儒雅 夜里不太平? 沈仙暗自冷笑一声。 他刚进城时,可已经是后半夜,依旧灯笼高挂,店门大开,现在倒要早歇息了? 看来对方今夜果真是要图穷匕现了,全然不顾破绽百出。 心念闪过,沈仙索性朝店伙点头一笑,便向燕西风手道:“燕大侠,多谢你护送我回来,时间不早,沈某便回去歇息了,大侠请自便。” 燕西风看了店伙计一眼,心中虽有疑惑,却还是拱手道:“好,燕某告辞。” 店伙计果然只满脸笑容地迎着沈仙进去,对燕西风一眼未看。 等沈仙被他引着上了楼,脚步一顿。 却原来这二楼早被人布置了一番。 走道上已经铺上红色的绸布,大红的灯笼高挂,幽幽的红光笼罩之下,他所住的房间门上贴着大大的“囍”字。 却没有半分喜庆之意,充满诡异气息,令人脊背发寒。 沈仙转头看了一眼店伙计,店伙计像是没看到眼前的景象,也没有看到沈仙的眼神一般。 朝前一引:“客官,夜了,小的送您回房歇息。” 沈仙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一瞬,忽然一笑:“好,有劳。” “吱呀……” 贴着“囍”字的房门被店伙计推开,侧身让了开来。 沈仙便见到房中景象。 红色灯笼,红色蜡烛,红色幔帐…… 入眼都是一片诡异的红色。 “客官,您早安歇,待到子夜,便是娘娘吉时,客官可万万不能错过哟……” 店伙计脸上的笑容格外灿烂,说话的声调变得格外诡异。 沈仙也笑得很灿烂:“好,这两天真是多谢你照顾了。” “呵呵呵……” “客官说哪儿的话?这是小的份内事。” 店伙计咧着嘴笑。 沈仙点点头,走入了房中。 才走几步,忽然转身。 笑道:“那个,我今天上街,看到了个有意思的吃食,觉着不错,便买了些回来,你也尝一个?也算是我答谢你的照顾了。” 店伙计显然也被他弄得怔了一下,下意识地愣道:“那怎么敢要客官的东西?” “哪儿有什么敢不敢的,一个小吃食罢了,吃一个吧。” 沈仙笑着从袖中掏出一物。 黑乎乎圆滚滚。 店伙计没见过这东西,不过下一刻神色一变,鼻头剧烈地耸动了几下。 竟闻到这上面有一股龙骨八卦木的味道。 顿时口涎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沈仙和颜悦色道:“吃吧。” “那就多谢客官了。” 沈仙低估了这东西对于店伙计致命的吸引力,本来还有点忐忑,但店伙计一把就抓了过去,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 在他看来,沈仙最多也就是在这东西里面加点料。 不过它们这类东西,鼻子极是灵敏,闻一闻便知道有没有加料,它也不担心沈仙能做什么。 沈仙温声笑道:“好吃吗?” 店伙计嘴巴动了下嗫了嗫,初时还是满脸享受,不过很快便眉头一皱,像是觉得有些怪异,想要吐出来。 沈仙面上温笑依旧,一只拳头却是直接捣了出去:“走你吧!” 店伙计见状,竟然还目带笑意,满是不屑与嘲弄,不躲不闪,任由沈仙打到了脸上。 下一刻…… “砰!” “吱——!” 一声爆响,一声尖锐短促的叫声。 店伙计顿时口鼻冒烟,七窍流血,两眼翻白,叭嗒一下软倒了下来。 双颊都被炸得血肉模糊。 沈仙也抱着手,脸色苍白。 他的右手同样也被炸得血肉模糊,他踉跄着倚着桌子坐了下来,钻心的疼痛,但他还是笑出了声来。 “呵呵呵……” 方才那颗黑球,其实便是鱼龙曼延百法千幻中的水火之术,其中之一——霹雳雷火丸。 当初在京城那场盛大的焰火,全赖此物。 不过要重现那等规模的焰火,却不是这么一颗小小的雷火丸可以为之。 这不过是他防身之用,为了携带方便,只能制成这般大小。 这东西,唬人是一等一,但真正威力……着实有些不尽如人意。 小了,也就是如方才那般了,想要人命也不是那么容易。 若非从他体内炸开,还是首脑这等要害,即便贴身爆炸,最多也只是伤及皮肉,要不了命。 倒是侥幸。 大了,用料难寻,也难携带,也增不了许多威力,若是听个响、看个热闹不罢了,真要用来伤人,着实划不来。 “嘤嘤~” 忽闻一声稚嫩叫声。 沈仙心中一惊,回过头,便见银貂与白鼠儿不知何时,已经站在窗台上。 正惊讶地看着他和地上的店伙计。 尤其是后者,一双绿豆小眼儿瞪得溜圆,反复地在他与店伙计之间来回,仿佛要确认自己没眼花一般。 不仅是因为沈仙竟然能杀了店伙计,更是因为他一个文弱书生,竟会在言笑之间暴起动手,还当真有手段。 这就是书生的儒雅? 笑着笑着翻脸就暴起杀人? “沈公子,你……” 银貂正说着,突然跳起,连蹦了几下,快得像一道银中带中金丝的闪电。 “吱吱~!” 店伙计被炸得血肉模糊的口中,突然有一团黑影射出。 却正好被跳过来银貂一口叼住,落到地上。 “吱吱~!” 竟是一只比两只拳头都大的灰毛老鼠,被银貂咬住脖颈,不住地尖叫扭动着。 灰毛老鼠只觉冤到家了。 它已经够奸滑了,却哪能想这个看着人畜无害的书生,脸上还带着温文尔雅的笑,转过脸来竟然就挥起了拳头。 更冤的是那颗黑球,它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东西会爆!它怎么就敢往嘴里塞? 不等它多委屈。 “嘤!” 此时白毛鼠儿见状,也蹦了过去,咧嘴呲出两根大板牙,发出一声稚嫩凶狠的声音就扑了过去。 别看这白毛鼠儿小,着实凶厉,霎时间那灰毛老鼠便被它两根大板牙撕得肠穿肚烂。 灰毛老鼠带着满肚子的懵和怨气,一命乌呼。 白毛鼠儿还转过身来,小爪叉腰,得意地看沈仙,似乎在说:我厉害吧?没我你就完蛋了! 沈仙看着它那两根带血的板牙,心中暗叹,倒不愧是精怪,虽看似稚嫩,天真烂漫,却仍不脱野性。 天性如此,倒不须他置喙。 银貂转身跃上桌子,急道:“公子,我们杀了喜公公,不能再久留了,快些,奴带你离开这十里驿。” 第35章 子时到,吉时到 喜公公? 沈仙看了眼地上,眨眼间变成了一张人皮的店伙计尸体,还有那只鼠尸,一时倒分不清到底是指哪个。 “好。” 他可没忘记,昨夜里在后院听到的声音,是一公一母。 如今公的死了,剩下那只母的岂会干休? “公子,冒犯了。” 银貂跳上了他的肩头,沈仙只见它捧着双爪,一阵嘻嘻碎语,似在念诵什么。 白毛鼠儿似知道它要做什么,也连忙毫不客气地蹦上了他肩头。 然后便觉周遭景色一变,似乎置身于一片浑浊黝黑不能见物的泥潭之中,只霎那之间,他便发现自己出现在了客店之前。 “嘤嘤,怎么样?错儿姐姐的遁地术厉害吧?” 沈仙深以为然地点头:“着实是厉害。” 再看银貂,这会儿却无半点得意之色,反倒是目带惊恐,看着街道一方。 顺着它的目光看去。 夜色朦胧,雾气隐隐。 几点红光在其中若隐若现。 一阵诡异的乐声从无到有,从远到近。 吹吹打打,高低长短,似泣似诉,似喜似悲, “子时到,吉时到~” “子抬轿,子坐轿~” “公子俏,娘子娇~” “娘子笑,公子壳~” 在一阵尖锐声音,唱着怪异的曲调,诡异的唱词中,一顶大红的轿子从夜雾中之中渐渐浮现、由远及近。 这大红的轿子也不见人抬,悬在空中,随着那诡异的唱曲唱词,上下左右微微晃荡。 随着轿子渐渐靠近,街道左右原本紧闭的门户、空空无人的居民房舍之中,不知何时,都亮起了幽幽的红色烛影。 门窗之上,投射出一只只硕大的鼠影。 与沈仙昨夜所见,一般无二,诡异阴森。 轿前,只见一个身穿大红袄子,涂脂抹粉的“老太婆”。 却哪里是个人? 分明是一只佝偻着身子、逾半人高的灰毛老鼠。 一手拄着一根鸠杖,一手挥舞着一方红帕。 在店外等候的燕西风,此时早就满脸凝重地手持长剑,一步一步地倒退,挡在沈仙身前。 也不知是那红轿、还是那个老太婆,似乎给他的压力极大。 老太婆一双倒三角眼满是笑意,看也没看挡在前面的燕西风,落到沈仙身上,笑嘻嘻道:“新郎官儿真是俊得很呐,老身无论看了几次,都是心痒痒得很呐。” 沈仙这时才看清,那红轿并非悬在空中,而是底下竟有四只大如磨盘的老鼠托着。 后边跟着两列吹吹打打打的,也是一只只穿着红袄的硕大老鼠。 他也顾不上惊奇。 那说话的“老太婆”,着实是令人难以直视。 涂得通红的两腮,红艳艳的干瘪尖嘴,说话之间,还有脂粉不断地从鼠脸上那层层褶皱之中簌簌滑落。 再加上那不断在自己身上扫视,不怀好意的目光。 饶是沈仙定力浑厚,也难抑胃中翻涌的酸意。 调笑了沈仙一阵,又转向他肩上的银貂儿:“好一个丫头,果然是养不熟的贱婢,让你来接新郎官儿,你倒好,想吃独食儿吧?” “嘤~喜婆婆?!” 小白鼠儿一声抑制不住的尖叫,沈仙竟从中听出几分“花容失色”来。 似乎那尖细声音的主人“喜婆婆”是个极为可怕的“人物”。 “喜婆婆,我们没有……我们这正要将这小子带走呢!您就来了,是吧姐姐?” 白鼠儿吞吞吐吐说完,却又一头钻进它刚刚“出卖”了的小子颈后头发里,露出半截圆滚滚、毛绒绒的屁股,瑟瑟发抖。 “嘎嘎嘎嘎……” 喜婆婆发出一阵尖锐怪笑:“小锦儿,你那点道行,在婆婆面前还不够看,想在婆婆面前撒谎啊,还早着呢。” 喜婆婆笑吟吟,目光却是一冷:“没用的东西,还不将新郎官儿迎上轿?” 白毛鼠儿回过神来,却是看向一旁的银白貂儿。 银白貂儿那毛绒绒的脸上竟然显出如人一般的犹豫之色:“喜婆婆……” 尖细的声音传来:“怎么?小金错儿,你想违逆婆婆?” 银白貂儿低下头:“金错儿不敢,只是、只是……” 尖细声音道:“只是你见此人长得俊美,春心泛滥,想要与娘娘抢新郎官儿不成?” “不,金错儿不敢,只是……只是金错儿发现此人身上另有宝物,本待想法子取来,好送予娘娘作为贺礼,是以才耽搁了些时间。” 沈仙:“……” 银貂的心思,他大抵能明白。 只是这老太婆,似乎将他当成了俎上鱼肉,随意揉捏。 不过听这意思,他是早就被盯上了,原本是想把他掳去,给那位什么“娘娘”当新郞官儿? 不由有些哭笑不得。 刚刚舍了性命“逃婚”出来,结果又要被抢婚,对方十有八九还不是人…… 都说红颜祸水,他堂堂须眉男儿,七尺丈夫,怎也总被人惦记?如今倒连老鼠都惦记上他了。 那喜婆婆哼了一声:“哼,最好是如此,好了,无论如何不能误了吉时,先将人带走。” “是。” 银白貂儿轻轻应了一声,旋即转身,看向沈仙。 背着那尖细声音的主人,竟朝他使了个眼色,微不可察地摇了摇头。 沈仙竟明白了它的意思,这是在让自己不要反抗,它会想办法助自己? “妖孽!” 燕西风却是怒喝:“有燕某在,岂容你害人?” 喜婆婆倒三角眼转到他身上,发出怪笑:“嘎嘎,漏网之鱼竟还敢在婆婆面前放肆?” 燕西风虽是凛然英伟,沈仙却从他握着剑柄、攥得发白的手,知道他其实并无把握。 便小声唤了声:“燕大侠,它便是店中另一只……?” 燕西风点了点头。 沈仙轻吸了一口气:“燕大侠,别忘了我说的话。” 燕西风看了他一眼,便想起之前回到客店前沈仙的交代,当即意会。 虽是不解,但还是选择相信沈仙。 当下,也不与喜婆婆逞口舌之快,长剑一抖,银花绽放。 登时人随剑走,飞射而出。 才到中途,燕西风手中一柄寒光闪闪的长剑半空在地上一点,,长剑瞬间被压成弧,身形霎时更加迅猛之极,射向那道佝偻的大红袄身影。 近十丈距离,竟是脚不沾地,眨眼即至。 “好胆!” 第36章 子为神,鼠为圣 “叮!” 在燕西风动手时,喜婆婆就一声尖喝,将手里的鸠杖脱手抛了出来。 竟然凌空正与燕西风手中长剑撞在一起,发出铿锵的金铁交击声。 与此同时,它手舞足蹈,嘴里快速地喃喃念诵:“子为神,鼠为圣,子鼠神圣威风逞!子为神,鼠为圣,子鼠神圣威风逞!” 鸠杖竟似被一只无形的手操控着般,凌空便与燕西风斗了起来。 即便沈仙不通武道,也能看出燕西风剑出如电,势猛如雷,大开大阖,定是十分高明的剑法。 而那根鸠杖却是如同孩童挥舞棍棒,毫无章法可言。 但就是这么毫无章法的一根鸠杖,却将燕西风的攻势尽数挡了下来。 无论燕西风如何辗转挪移、腾跃纵跳,身法如何高明,却始终摆脱不了那根无人把握的鸠杖。 反而那鸠杖还时不时觑准了时机,朝燕西风当头敲来。 好在他也是久经江湖磨砺,并未因急切而乱了心神,展开一身本事,与那鸠杖斗在一起。 一时间叮叮当当的声响不绝于耳。 “子鼠神圣威风逞,威风逞!” 就在沈仙心神紧绷地看着,那喜婆婆尖锐的喃喃念诵声忽地拔高。 尖嘴一张,缕缕青灰色的烟气自其中喷出。 “迷神术!” “小心!” 银貂看到这青灰烟气,顿时神色大变,惊声提醒。 那一缕缕青灰烟气如同一条条毒蛇一般,扭曲游动,择人而噬。 看似缓慢,却是眨眼便朝燕西风缠了上去。 “吸……” 燕西风似也觉察出这东西不好对付,万万触碰不得。 接连腾挪,眨眼间变幻了数个方位,那青灰烟气仍如附骨之蛆,摆脱不去。 沈仙见势不对。 燕西风虽看似暂时能与之僵持,但这红袄大老鼠诡异得紧,也不知还有什么手段。 加上周围群鼠环伺,实在不宜拖延。 他见那红袄大老鼠虽看似不屑,但燕西风的本事也出乎它意料,令它把心思都放在对付燕西风上,也无暇顾及他。 便脚步开始后移。 慢慢退了几步,那喜婆婆果真顾不上他,周遭的鼠影也不见有动静。 索性直接转身跑进客店之中。 喜婆婆虽顾不上他,却仍一直盯着他。 见状喝道:“金错儿,小锦儿!你两个将功折罪,便在此时!新郎官儿若跑了,社君定要将你两个剥皮抽筋扒骨!” “姐姐,这书生要逃啊!” “姐姐,你不是说读书人最讲什么仁德恩义,那大个子舍命护他,他就这么溜了,这是不是你说的忘恩负义啊?” 白毛鼠儿从沈仙头发里探出脑袋,一个劲说道。 丝毫没在意自己是正趴在沈仙耳边说的这番话。 看它神色,倒不似故意讥讽,而是真的在疑惑。 “姐姐,我们要不要把他抓了?你不是说过,忘恩负义的,都不是好人!” 银貂此时面带疑惑,目中亦稍显失望。 它对沈仙此时行为不解,同样也因此,之前对沈仙才华的敬重崇拜,都有些落空之感。 不过,它却没有听从喜婆婆话的意思。 说来话长,就这两几句话功夫,沈仙已经跑进了客店。 “嘎嘎……” 喜婆婆怪笑道:“你这江湖糙汉,当真蠢吗?那小子如此忘恩负义,弃你而去,你还为他拼命?” 燕西风却丝毫不因沈仙“忘恩负义,弃他而去”有半点动摇。 “哼,老妖婆,燕某行事,只问己心,” “沈先生对燕某有大恩,燕某自当舍命相报,若能用区区性命,换他安然逃脱,正是燕某所愿,你休得多言!” 不仅没有动摇,手下剑势更是迅猛凌厉,甚至放弃了招架防守,只以摆脱鸠杖、烟气,取敌性命为要。 果如他所言,当真是要以命相护,为沈仙争得逃命之机。 喜婆婆饶是鼠老成精,也被这说不通理的糙汉气得七窍生烟。 “好,好,好,都当婆婆好欺?” “嘎嘎嘎……” 喜婆婆朝客店方向发出尖锐怪笑:“小贱婢,婆婆早看你脑后有反骨。” “你以为,婆婆只会迷神术这等下等玩意儿?” 怪笑声中,只见它闭眼一阵喃喃念咒:“叽哩咕噜……咕噜叽哩……” “子为神,鼠为圣,子鼠神圣逞威风!” 咒语之中,喜婆婆七窍都冒出了青烟。 霎时间,成片成片的青灰烟雾涌出,弥漫周遭,燕西风纵是将剑舞得一片银光如幕,水泼不进,也挡不住这些烟雾侵蚀。 燕西风瞬间便被青雾缠上。 如龙矫蛟翻剑势,于此时毫无用处。 在喜婆婆阴恻恻怪笑中,青雾已经沿着他的剑,如同一道道细小的毒蛇一般,瞬间便缠到到了男子持剑的手上。 他吃过这老鼠精的亏,此番他们几近全军覆没,只逃出了他们兄妹俩,便大半是因为老鼠精的这种诡异手段。 此时再遭此厄,虽惊却不见惧色。 “哼,左道邪术,雕虫小技!” 燕西风轻蔑冷哼,眼中却有厉光闪过。 左手于腰间一抹,掌中已经多了一柄匕首。 寒芒乍现。 燕西风竟将手中匕首挥向了自己的持剑的右臂。 霎时便有血光迸射,一截手臂齐肘而断。 鲜血溅射,触碰到那一道道毒蛇般的灰烟,竟如水如热油一般,滋啦炸响。 “吱——啊!” 一声尖锐的惨唳响起。 “小畜牲!你怎么敢!” 这阳刚热血,分明给喜婆婆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沈仙此时已经跑到了客店二楼,听到惨叫,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正好看到这一幕。 心下骤然一惊。 看着燕西风他果决刚毅的神色,只是反手在断臂肩头点了几下,止住了喷涌而出的血,足尖一踢掉落的长剑,翻转入手。 毫不停留地朝暴怒惨嚎的喜婆婆杀去。 直让沈仙看得心惊魄动。 心中不由暗想:他该不会并非一时大意,着了那老妖婆的道儿,而是早就知道老妖婆怕什么,早存了此心,故意如此,以身为引,就是为了一举重创这老妖婆? 若当真是这般,如此魄力与决断,此人今日若是不死,他日定是个人物。 显然,就算沈仙什么都不懂,也看得出男子的热血虽给喜婆婆带来了重创,却也仅此而已,并不能奈何得了它。 如此举动,反倒是激怒了老妖婆。 “你找死!” 第37章 请神咒 明显被热血浇灭了许多的灰烟四处扭曲乱窜。 燕西风脚步腾挪间,剑随身走,宛如游龙一般。 一剑刺出,正中喜婆婆! 却听“砰”的一声,大红袄老鼠整个化为青雾。 燕西风看也不看,反手再刺另一空处,又是一篷青雾炸起。 “砰!”“砰!”“砰!” 一串爆炸声连绵。 每每寒光乍现,刺空之处,总有一篷青雾炸开。 好厉害。 沈仙扶着窗台,看着那男子断臂之后,仍凭一柄青锋,打得精怪不敢冒头。 以往听王无咎说起过不少江湖豪侠事迹,可终究不得亲见。 今日亲眼得见,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令人血气沸腾。 “嘤嘤~” “这小子都自身难保了还在这里看热闹,真是不知死活。” 沈仙正看得心怀激动,目不暇接,忽闻耳边传来一阵嘤嘤声。 白毛鼠儿在他肩头气急败坏地蹦跳着“那傻大个拼死给你断后,你要逃还不快逃,跑这里来看热闹?” 银貂扫了下方一眼,目中也闪过几分惊色,道:“公子,锦儿说得不错,事不宜迟,快逃吧。” 其实它并不希望沈仙是个忘恩负义之人,只是与之相比,它更不希望沈仙落入喜婆婆手里。 只当是报那几页书稿的恩德吧。 银貂心中暗叹。 嘴里道:“喜婆婆是积年的老妖,道行高深,那位壮士虽然武功高强,血肉之躯,却又怎敌喜婆婆的异术妙法?” “趁着喜婆婆无暇他顾,公子你赶紧逃吧。” 沈仙闻言却是不为所动,仍看着下方。 “嘤嘤~” 那白毛鼠见状,反倒是又气又急起来:“你还看什么?怀疑我和姐姐骗你不成?” “真以为那蛮汉能对付得了喜婆婆?他们整个镖队近百人,高手不少,尚且全军覆没,这两人如今不过是丧家之犬,垂死挣扎罢了!” “我和姐姐好心好意,回来救你,你倒好,怀疑起我们来了!” “姐姐,我们走,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不必管他死活。” 白毛鼠连珠似的一阵跳脚嘤嘤叫唤,根本不给沈仙开口的机会。 沈仙笑了笑,也不以为意。 他初出茅庐,涉世很浅,连人都没见过多少,便接连遇到这些只在民间传说之中的精怪。 倒觉精怪之中,也未必都是如人传说的一般只会害人吃人。 不是他初生牛犊,毫无畏惧之心。 这些老鼠精的目标是他,他逃了倒是干脆,却难保它再追来纠缠不休。 这样的精怪,他可没办法对付。 还不如趁着有个江湖高手在,觑机一劳永逸。 “叽哩咕噜……” 正想着,忽然,窗外传来一阵腔调怪异的尖细的声音。 只是听到这声音,沈仙竟然就有些精神恍惚。 桌上的银貂失声叫道:“不好,请神咒!公子快走!” “轰!” 随之而来的是如雷霆般的轰鸣,直入人心。 不,这一声雷霆本就是于人心中生发,外间除了那阵尖细怪笑外,并无其余声音。 燕西风那如游龙般的剑势,也早在这阵雷霆轰鸣起时,便嘎然而止,整个人如遭雷殛般倒飞而出。 一篷青色烟雾中,出现喜婆婆的身影。 但此时它的一张涂脂抹粉的脸皮,竟都诡异地出现了道道裂纹,狰狞无比,丝丝青灰烟雾自裂纹之中喷泄。 就好像这张鼠皮里放着一个硕大的香炉一般,诡异之极。 “嘎嘎嘎嘎……” 一阵怪笑声中,那红袄大老鼠身形突然一阵扭曲耸动,仿佛有什么东西,要将一层皮肉生生拱开,从里边钻出来。 “嗤……” 一阵撕裂轻响。 喜婆婆已经满是裂纹的脸皮,骤然从中撕开。 出乎意料,里面钻出来的不是什么令人无法直视的东西。 而是一双略显腊黄、却饱满的手从撕裂的脸皮撑了出来,抓着已经如破抹布一样的脸皮向两边一点一点地撑开。 随着这双手将口子越撕越大,也将一层老鼠皮肉越撑越大。 原先不过几尺高的大老鼠,此时已经变成了七八尺高。 一颗胖乎乎、满脸福态的人头,从老鼠皮肉中钻了出来。 跟着是身子、双腿、双脚…… 一个七八尺高,身披花绿袍服,头戴簪花帽,发如银丝,根根整齐,满脸福态,带着慈祥微笑,仿佛富家老太太的人,站在那里。 脚下,是被它如同衣服一般脱下,堆叠在地上的老鼠皮肉。 更令人心悸的是,这个富态老妪,是双脚悬空,站立在一团仿佛庙里香火冒出的袅袅青灰烟雾之上,微微起浮着。 沈仙瞧着,倒有几分像是社神庙里供奉的社神像。 尤其是这富态老妪瞧着虽是人模样,脸皮饱满却神态僵硬,不似血肉活人,瞧着倒像泥胎木塑。 一股若有若无的压迫力,压得沈仙有些喘不过气来,不由自主地就想要顶礼跪拜。 不过却只是一瞬,一股仿佛清澈溪流般的清凉,自心间流淌而出,令他霎时恢复清明,从这种压迫之中挣脱。 等他清醒过来,发现自己两膝已经不由自主地曲了几分。 心中惊悸的同时,疑惑一闪而过:那股清流是什么? “嘤~!” 白毛鼠尖叫一声,分明连毛都吓青了一层,小爪子抓着银貂就要跑:“姐姐,别管他了,咱们也快跑吧!” “嘎嘎嘎嘎……” 下方传来一阵尖细怪笑声。 “有幸见得真神,怎敢不拜?” “尔等全都留下吧,以血肉祭献神灵,示汝之诚。” 富态老妪面皮僵硬得仿佛泥胎木塑的神像,僵硬地口齿开合。 沈仙肩头上,银貂与白毛鼠都是浑身绒毛炸起,满眼恐惧。 银貂惊恐道:“这是社君本命大法请神咒,是多年收集社神庙中香火香油,浸炼出来的一张神皮,能变化多端,甚至能化身鬼审,没想到喜婆婆竟也炼成了此术!” 白毛鼠儿嘤嘤泣道:“嘤嘤~鬼神之力,非人力可抗,我们死定了……” “嘎嘎嘎嘎……” 怪笑声中,那富态老妪双目中绽放出青幽幽光芒。 蓦然化作一只十数丈方圆的青黑色大手,朝燕西风当头拍下。 燕西风神色大变,极力展开身法。 却无论如何也逃出大手的笼罩。 沈仙在楼上叫道:“燕大侠,进店来!” 燕西风听闻,没有半点犹豫,用最迅捷的身法,如蜻蜓点水般掠进店中。 第38章 神威如狱,万妖之首 大手径直抓来,其势虽缓,但仿佛真如银貂所说,这是“鬼神之力”,纵然是如燕西风这般武道精深之辈,仿佛也被其所慑,剑势都变得迟滞起来。 沈仙得那股清流所助,挣脱了神威束缚,此时虽是能动,却是手无缚鸡之力,又如何能对抗“鬼神”?连跑都跑不出去。 “嘤嘤!” “完了完了!这小子不仅不是好人,还是个傻子!” “姐姐,咱们快走吧!” 白毛鼠儿再也压不住对喜婆婆的恐惧,受不了沈仙的“愚蠢”,从他肩头上跃了下来。 银貂却仍在犹豫,急得它在地上又蹦又跳。 沈仙道:“金错儿,能否帮我一个忙?” 银貂一愣,犹豫了一瞬,就点头道:“公子请说。” 沈仙便侧首与它耳语了一阵。 “神威如狱,神恩如海。” “神要你死,尔等还不伏首待毙,怎敢劳本神大驾?” 富态老妪站立青灰云雾之上,面带僵硬的慈祥笑容。 十数丈方圆的绿色大手移动,眨眼便罩住了客店。 “神?” 楼上的沈仙抬头看着青黑大手,冷笑一声。 “区区穿墙跃梁的鼠辈,倚仗世人对鬼神之敬,窃了几分香火,当真以为能取代了神?” “纵然披了层皮,也没几分人模样,倒是不妖不鬼,不仑不类。” 仿佛是故意要激怒这自称神的喜婆婆,嘴里极尽刻薄之能事,只骇得白毛鼠儿浑身白毛炸起,颤抖不已。 沈仙的话,果然刺到了喜婆婆痛处一般。 富态的僵硬脸皮抽动着,似乎要显出表情,只是这层皮实在是太过僵硬坚韧,神情未见,倒是变得扭曲不似人脸,诡异之极。 “大胆!” “胆敢对神不敬!” “本神要亲自炮制你!” “神威如狱!” 一股恐怖的无形压迫汹涌而来,仿佛当真是神威降临。 白毛鼠儿倒是干脆,直接两眼翻白,四爪一蹬,直接倒地不起了,竟是吓昏了过去。 再看那富态老妪,如同一尊泥塑木雕,全身僵直地飞起,朝客店落来。 沈仙见状,心下不惊反喜,手里不知何时已经将桌上摆的红烛拿了起来,侧首道:“金错儿,劳烦你了。” 银貂还在为沈仙刚才请它帮忙之事有些愣神,闻言便将之压下。 也罢,就当是报恩了。 一个江湖武夫,尚且能舍命报恩义,它既自诩读圣贤书,欲求一条不同寻常精怪的路,又怎不能为之? 只盼此人并非真是那等忘恩负义之辈,即便当真如此,它此番尽力相助,也算报了恩德,不负了自己受了诸般苦难才学来的圣贤篇章。 “公子放心。” 银貂一点头,沈仙提起翻着白眼昏迷的白毛鼠儿,便将手中的烛火一倾。 点燃了他早前便在角落撒下的粉末。 银貂倒是谨记他的交代,火一点,立刻便驱动了遁地术。 一人一貂一鼠,瞬间消失在房中。 与此同时,喜婆婆变化的富态老妪,已经飞落沈仙所立的窗台前。 “轰隆!” 富态老妪本以为它亲自降临,几只手到擒来的蝼蚁,必定畏惧,拜倒求饶。 却没想到,沈仙虽没拜它,却给它准备了一朵璀璨盛开的“火花”迎接。 只听一声轰隆雷鸣,火光迸射。 几乎整个客店都在一瞬间笼罩在一片焰光之中。 几处关键所在,更是被这一阵“雷霆”给炸毁,致使半个客店都开始倒塌。 火光与倒塌的客店,瞬间将喜婆婆湮没。 与此同时,银貂已经带着沈仙和燕西风遁到了客店后院。 燕西风和银貂目瞪口呆地看着被火光湮没的半个客店和喜婆婆。 沈仙却顾不上去理会喜婆婆,他知道这点东西,绝对要不了那妖怪的命,甚至可能伤不了它的皮毛。 他在忙着点火。 昨夜他趁着那些社鼠精快活之时,在客店前厅、厢房与这后厨都撒下那些粉末、布置下了雷火球。 原本靠这些东西,即便这是个黑店,遇上的是江湖强盗,他也应能自保。 偏偏他遇上的是不能以常理计的妖怪。 想要逃过此劫,还是得靠哄骗吓唬那一套。 后院中,有五六个大水缸,里面满贮着客店的用水。 他在这些水缸下重点放置了几颗雷火球。 引火用的粉末一被点燃,几乎是瞬间便曼延开去。 “轰隆!” “轰隆隆!” “轰!”“轰!”“轰!” 又是一连串雷鸣之声,却与先前不同,接连有六道数丈长的焰舌冲天而起。 一时间,霹雳震响,烈焰火光,瞬间将后院都淹没。 几个水缸全被炸裂,火光璀璨,漫天水雾扬扬洒洒。 水火相交之际,人影一闪。 果然如沈仙所料,喜婆婆踩着青黑云雾,从前面的火光中飞了出来。 却是满身黑灰,面如黑炭,脸皮扭曲如恶鬼,再不见先前的富态慈祥,华贵雍容。 “小畜生!” “本神要你剥皮拆骨!永世不得超生!” 那雷霆一般的声响,着实是吓到了喜婆婆。 虽是伤不了它的皮毛,却是差点令它心神失守。 此时发现这火光只是动静极大,并没有多少威力,当即怒火冲天。 正要将那胆大包天,戏耍鬼神的小畜生拿住,好好炮制。 却在刚刚冒出头之际,又这被沈仙刚刚点爆的雷火焰光吓了一大跳。 这还没完,冲天火光,浓烟滚滚,水雾弥漫之中。 “昂——!” 只闻一声高亢吟啸,浓烟自焰光中滚滚冲天而起。 其间蓦然有金光迸射。 一道庞然黑影蜿蜒腾空而上。 一颗巨大的头颅,带着高亢的吟啸之声,自火光之中缓缓探出。 虽是模糊不清,庞然轮廓却清晰可见。 “吱——!” 一声惊恐至极的尖叫声响起。 喜婆婆着实被那火光中探出的头颅吓到了。 火光照映天穹,浓雾滚滚翻腾,一个庞然巨首自其中若隐若现。 一双鹿角冲天,两根长须飘舞,双目如炬。 与传说之中一般无二。 那是龙首! 龙,乃万妖之首,天生神圣。 真正的神威如狱! 不是喜婆婆这等自封的鬼神。 喜婆婆怎能不惊,怎能不惧? 第39章 蟠龙玉章,琉璃秘器 “嘤嘤,好吵啊,谁在吵?让不让人睡觉了?” “嘤——!” 一声稚嫩尖叫,原来是被沈仙揣到怀中的白毛鼠儿恰好在此时悠悠醒转,白眼翻黑,从衣襟处探出了一颗小脑袋,却正好看到这一幕。 顿时又喉咙又是一紧,两眼一翻,四爪一蹬,又晕了过去。 “……” 沈仙心中哭笑不得,面上却喜怒不显,严肃庄重。 他手里高举着一方印章,通体似宝石美玉所制,晶莹剔透,金光四射。 嘴里高声吟道:“狐神鼠社兮,薄社依墙。” “雷霆一发兮,其孰敢当。” “妖孽,你可识得此印?” 踩着青黑云雾的喜婆婆见了那庞然龙影,虽是惊吓之极,但见龙影模糊,又想起刚刚被这小畜生摆了一道,心有疑虑,正踌躇不定。。 此时听闻沈仙高吟,扭曲的鬼脸一滞,脖子伸长,想要看清那方玉印。 但待它看清之后,竟是又发出一声尖叫。 青黑云雾一卷,顿时化烟一缕气,嗖的一声直接钻入地中不见。 沈仙微微张了张嘴。 着实没想到这神通惊人的鼠精,竟如此胆小不禁吓。 他本来准备好的一番言辞,竟全然没了用武之地。 他却不知,不光是喜婆婆一眼被吓得亡魂大冒,头也不敢回地逃了。 龙影惊起一阵尖锐鼠叫,那满街的红烛鼠影,都在瞬间消失。 几只客店前几只抬着红轿的巨鼠,也早就甩下一顶轿子,不知踪影。 银貂和燕西风,此时都目瞪口呆地看着那漫天火光、翻滚烟雾之中见首不见尾的“神龙”。 白毛鼠儿看了一眼便又吓晕过去。 银貂虽没有如此不济,却也是紧紧缩在沈仙脑后,浑身皮毛炸起,瑟瑟发抖。 不是它没用,这是天性。 就像老鼠怕狸奴。 群兽之长,万妖之首,没有妖魔精怪不畏惧真龙! 莫说是它、喜婆婆,真龙面前,就是社君也不敢出口大气! 沈仙高举着那方印,等了许久,长长舒了一口气,手中的印放了下来。 说来也奇,手一攥住那方印。 半空中火光云烟之中翻腾蜿蜒的庞然龙影,骤然消失不见,那奇异高亢的吟啸之声,也嘎然而止。 “嘤?” 稚嫩的轻咦声从怀中传来。 “龙吟”消隐,白毛小鼠也不知道刚才是装晕,还是又醒了过来。 自沈仙衣襟中探出半只绿豆眼,用眼缝小心翼翼地瞄了一下。 见火光映射、浓雾滚滚之中,那恐怖的庞然巨物不知何时,已然不见。 “嘤嘤~” “龙、龙……怎么不见了?” 白毛鼠发出如婴儿般的声音,满是惊疑。 风声轻动,燕西风也走到了他身侧。 目透精芒,朝空中扫了一圈,旋即落到沈仙身上,目中亦是惊疑不定。 他不像白毛鼠,心思单纯。 沈仙连番古怪的举动,加上之前对他的叮嘱,都让他有足够的理由认为,那“真龙”与沈仙有关。 心中犹豫进退几番,才终于下定决心开口:“沈先生,方才那……可是应先生召唤而来?” 相见数次,燕西风虽然都是口称“先生”,但前后已不可同日语。 初时相遇,他称呼“风君先生”,充满防备与谨慎,拒之千里。 再次相见,因救命之恩,他口称“先生”,尊重非常,却全然出于报恩之心。 此时此刻的一声“先生”,却是多了几分敬和畏。 “嘤~嗝!” 听闻他所问,沈仙还没出声,臂弯里的白毛鼠就又被吓得一声尖叫未尽,就卡在了嗓子眼儿里,打了个嗝,震得自己浑身毫毛炸起。 旋即回过神来,挥着爪子“嘤嘤嘤”直叫唤。 “不可能~!不可能!” 燕西风目光朝白毛鼠儿看来。 他不知道沈先生身上怎么会带着一貂一鼠,奇人奇行,倒不足为奇。 也不知这白毛鼠儿此时手舞足蹈,吱吱叫唤是什么意思。 沈仙见他神色,心中一动。 肩头银貂已经像是看穿他心思般,小声在他耳边道:“公子,小锦儿喉中横骨未化,不能人语,只是随我读过书,能于音中传达些心意,” “只有修行有道,或是读书有成,心思纯正、灵觉清明,方能明了。” “这位燕大侠虽然武功高强,却不擅此道,应是听不懂锦儿说话的。” 沈仙闻言,这才明了。 原来这白毛鼠儿的话,一直只有他能听懂。 此时白毛鼠儿从沈仙怀里钻出,顺着手臂、腿一溜烟爬下了地。 “嘤嘤!姐姐,你不要跟这坏小子说这么多了,快点跑呀!龙、龙龙龙啊!” “锦儿闭嘴!” 银貂斥责了一声,也从沈仙肩上跳了下来,死死捂住它的嘴。 又强拉着它,爪子放在腰间,竟如那些大家闺中女子一般,朝沈仙弯腰深深一福。 “原来公子竟是圣人弟子,小妖与妹妹先前不知,对公子多有冒犯亵渎,还望公子海涵恕罪。” 一旁的燕西风见这银貂竟口吐人言,一举一动竟如此温婉,就算是人,这般知书识礼的女子也不是随处可见。 饶是已经见过喜婆婆这等老妖,也仍感好奇不已。 沈仙此时却是心中一跳,面上不动声色道:“你……此言,我实是不解,读书人,读圣贤书,都是圣人子弟,但又如何能当貂姑娘如此大礼?” 心里却在想,它知道那方印的来历? 白毛鼠再次叫唤:“嘤嘤~姐姐,你在说什么?他怎么可能是圣人弟子?” 银貂摇摇头,扯了它一把,朝沈仙手中拿着的那物事看去。 细声细语地说起了一桩传闻。 “传说,当年金沙青沧两大水脉连年泛滥,祸患沿岸,直至当今宰相,亚圣王公,亲至金沙河龙口崖、青沧江白玉峡,分别留下四字墨宝,镇压水脉。” “圣人墨宝,传闻蕴藏天地浩荡正气,岂是等闲?非止水脉得镇,自此水患平息,连金沙、青沧两位龙君,亦被死死镇压。” “故而不得不苦苦哀求王公,留一线余地。” “王公当世圣贤,仁义在胸,世间真龙本就难得,天地之灵,生而神圣,王公也忍毁其根基,便果真留了一线余地,放了两位龙君,同时却也各取了两位龙君一片龙鳞,铸成了一方蟠龙玉章。” “传说此章有王公一身正气文气内蕴,能制伏真龙,若他日有龙属胆敢再祸害人间,便能以此玉章镇之。” “天下间,能降伏真龙者,古往今来,唯圣人而已,即便是传说中的仙人,也未必有此通天之能。” “除圣人之外,便只有王公那一方蟠龙玉章……” 银貂说到这里,目光便落到了沈仙手掌上的那枚印上…… 第40章 圣人弟子 白毛鼠与燕西风也听得出神,此时也随着他目光落到沈仙手上,旋即脸上便满是惊异敬畏之色。 只因沈仙手里拿着的东西,晶莹剔透,便是一条张牙舞爪的玉龙,盘绕一方玉印之上。 一方蟠龙玉章! 见得几“人”目光,沈仙虽有些哭笑不得,却是暗算松了一口气。 知道银貂并不是看破了他的来历。 他心里清楚得很。 银貂所说的那枚蟠龙玉章,确实存在。 他曾经在老相爷的书房里见过几次。 他手里这方玉章,却不是那一枚,但也确实与那枚有关系。 是他当初照着老相爷书房里的那方蟠龙玉章之形所制。 当年他对那方玉章十分喜爱,曾问过老相爷那是什么东西,不过老相爷只是微微一笑,随意说道:不过是随手把玩之物罢了。 也未曾不许他拿来玩耍,以至于沈仙很长一段时间都只以为那不过是一枚寻常不过的石头块儿。 后来他将那印章拿出书房玩耍,让大老爷王慎撞见,狠狠斥责了一番,还是老相爷维护,才免于责罚。 也就是那时,他才第一次听到那枚印章的来历。 他才知道,那枚被自己当作孩童玩具一般把玩过许多次的玉章,竟然有这般来头。 那玉章上就刻着老相爷当年分别留在龙口崖、白玉峡的那八个字:海晏河清、水靖民安。 他手里这枚,却不是玉,更不是老相爷那枚龙鳞之质。 而是他自己用百法千幻中的手法炼制出来的琉璃。 谁能想到,这个小小的琉璃雕,就是鱼龙曼延百法千幻中,“鱼龙曼延”之术的真正秘密,是能变化巨鲸巨兽、百丈巨龙的真正奥妙所在? 鱼龙曼延百法千幻中,有诸般异术。 其中鱼龙曼延之术,最根本的奥妙,就是这种琉璃之器。 以琉璃制诸般异兽之形,不仅是外在之形,内中更有着极为复杂精密的纹路回环。 再以水火之术相辅,便能通过其中的秘纹,投射出庞然巨影,更能激发吟啸之声。 所谓水火之术,就是行雷吐焰之术,与行云布雾之术。 前者,主要便是霹雳雷炎丸,那他撒下的那种粉末,唤作“金光焰尘”。 后者,却是以二物为辅,制造、引导烟雾、水雾的各种手法,倒非具体某种物事。 看起来唬人,其实若是说穿了,并没有那么神奇。 只是这火与水,就是施展鱼龙曼延术的前提手段。 以霹雳雷火丸炸开院中水缸,就是为了布出漫天水雾。 水火齐备,才激发他手中这枚琉璃龙章,投射出龙形,发出龙吟。 时间仓促,还有行云之术他施展不出来。 这门奇术,焰光越盛,水雾越大,其形越大。 莫说百丈巨兽,若有足够的条件,事先妥善布置,便是千丈也可。 再加上行云之术,足以以假乱真。 当日在王府上空,他也用的这般手段,制造出了所谓的仙山飞虹,百兽奔腾,真龙现世。 只是那一场华彩,他准备了近半年,不可同日而语。 看着确实壮观,可真正说穿了,也只能说得上是匠心奇技,巧夺天工,而不是什么神通术法。 他只是觉得老相爷书房中那方印上的蟠龙,雕得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在制作琉璃龙之时,就参照了那方印。 当然,心中也未尝没有些别的想法。 没想到竟然这么巧,在这里碰上了一只银貂,竟然当真认得此物,一言点破了这方印的来历。 不过,银貂应该也不过是略有耳闻,并不是十分了解,否则不会将这枚琉璃印,错当成了那枚蟠龙玉印。 沈仙心中虽然清楚,但也不便解释。 只好含糊不清地道:“在下一介书生,却不敢妄居亚圣子弟,这方印章也并非什么蟠龙玉印,而是在下行走四方,一个保命的手段罢了。” 拉虎皮扯大旗这种事,他并不介意为之,但也得看是什么时候。 顶着老相爷名头招摇撞骗,他不愿为。 而且老相爷确实名震天下,却也正因此,更容易招惹是非。 若是他的身份泄露出去,他可能遭遇的凶险恐怕绝不止来自京城。 毕竟以老相爷的层次,也不知道暗中藏着多少敌人,他的敌人不敢对付老相爷,可如今老相爷不在,未必不会用他来迁怒泄愤。 不过显然他这番话并没有打消众人的误会。 不谈燕西风等人与银貂目中隐现的敬畏之色,一直乍乍乎乎、肆无忌惮,认定他是“坏小子”的白毛鼠,此时看向他的目光也都变得有些畏畏缩缩。 银貂正色道:“公子既如此说,那我等必定守口如瓶,绝不会将今夜之事泄漏出半个字。” 燕西风也郑重一拜:“沈先生请放心,我长生镖局近百条人命,都赖先生方才得活,就算粉身碎骨,也难报恩先生之恩,断不会传出只字片语。” 沈仙见状,知道误会更深了。 不过也罢。 鱼龙曼延百法千幻,每一样都是不传之秘,可若说穿了,对大多数人来说,也就只是匠人之术,看个热闹便罢,再唬不了人。 少传一点,对他没坏处。 现在他担心的是,那喜婆婆恐怕还会去而复返。 他召唤的“真龙”虽是能唬人一时,可等它回过味来,未必瞧不出破绽。 毕竟这“真龙”徒具其形,没有一丝半点的威力。 恐怕喜婆婆这么容易被吓走,除了“真龙”之形对精怪的威慑力外,恐怕也是如银貂一般,“认出”了他手中的这枚“蟠龙玉印”。 但是也不是没有可能半途回过味儿来,到时,他可真就没办法抵挡了。 当下便道:“几位,此地不宜久留,不如先离开此处,寻个安全所在再细说如何?” 燕西风明显闪过了一丝犹豫,似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抱拳道:“全凭先生吩咐。” 对他的话,一人一貂一鼠,都不会有异意。 尤其是那白毛鼠,此刻只敢缩在银貂身后,连头都埋了起来。 因为银貂的话吓到它了。 圣人弟子,那多吓人啊! 就算它只是一个刚刚生了灵智不久的精怪,却也听说那位亚圣公的威名。 它曾经亲眼见过,它视如神明的社君,提起过那位亚圣公,都浑身止不住地瑟瑟发抖。 说那人儒法通天,神而明之,号称三千来最近圣者。 圣心合天心,一言能惊鬼神。 亚圣公在朝十八年,除了那两位龙君曾经大兴水患,招来了那人,天下妖魔精怪,个个都循规蹈矩,足下无一敢越雷池半步,干犯大业律法,更别提兴风作浪,祸害人间。 也就是半年前,听闻那位当朝宰相亚圣公已逝,社君才敢冒出头来,在此之前,也只敢装神弄鬼,偷些香火,时不时还得给百姓一些好处。 在白毛鼠瑟瑟发抖之时。 忽然听闻一阵打杀之声传来。 燕西风神色微变。 “是老范老高他们!” 第41章 见猎心喜,化血秘咒 “先生,燕某先护送您出城!” 沈仙想起之前燕西风对长风镖局的交代。 估计是那边看到这里的火光,动起手来了。 心知燕西风心系兄弟,急着去帮忙,却仍不愿弃他不顾。 便道:“喜婆婆已去,有……金姑娘在,我不会有事,燕大侠不妨先去相助,以免另生意外。” 银貂也道:“燕大侠,我有遁地术,可以带着先生先出城,有你在,反而不便。” “既如此,请先生先行一步,燕某会尽快回返,护送先生!” 燕西风独臂倒持长剑,飞身而起,几下借力,便消失在夜色中。 “公子,我先带你离开。” 银貂并没有放松,喜婆婆虽去,但它知道得更多。 沈仙是社君的目标,而且不是为自己,是为了娘娘,以社君对娘娘的宠爱,沈仙手中的蟠龙玉印未必能让它畏难而退。 “有劳。” …… 银貂带着沈仙遁地离去,只剩下变成了残垣的客店,在烈火之中渐渐化作灰烬。 这十里驿城中,似乎也变得空荡荡。 只余客店之前,那一顶大红的轿子,孤伶伶地弃于原地。 风助火势,火助风势。 烈火熊熊,将黑色中那一抹红色,映照得更加鲜艳,红得发光、红得慑人。 狂风烈烈,吹得轿前帘挡飞舞,轿中情景,显露了出来,空荡荡。 风火交加,红帘飞舞之际,却忽然有一道人影,在其中乍隐乍现,似真似幻。 那人影身着一袭织金红嫁衣,头盖赤纱。 姣好的轮廓,曼妙的曲线,若隐若现。 赤纱头盖忽地被风火掀起,显露出一抹灰毛…… “吱吱……” 几声尖锐叫声,一只老鼠不知从何处窜出,钻进了轿中。 如同人一般对着轿中那乍隐乍现的人影伏地叩拜,“吱吱吱”的叫唤。 “哦?那个惹人作呕的蠢货的蠢货死了?” 宛如虚幻一般的人影,竟发出了人语声,声音竟十分悦耳动听。 “仗着有一个秦州长史的爹,便不知天高地厚,也是咎由自取。” “吱吱吱~” 那老鼠不敢抬头,伏地又一阵叫唤。 “嗯?” 赤纱微微晃动,似乎那人影因老鼠所说而惊异。 “相府假子?” 人影微微低头,仿佛自言自语:“相传亚圣假子为王氏所欺,那王慎于其祖丧期方过,便迫不及待要将那假子入赘净明宫,实则是为害其性命……” “可谁都没有想到,大喜之夜,那家子却为妖僧五浊所害……原来如此。” “难怪京兆王氏近来动作频频,那假子之死,反成其利刃,党同而伐异,无往而不利,王氏势力不仅未因亚圣公之逝而有折损,反倒有再进一步之势……” “好一个五良八贤,好一个王慎,如此算计,纵然那位亚相公已逝,那些名门高第,想要分食王氏,怕是妄想了。” 这人影自言自语一般,便将此事全盘当成那王氏之主,王慎所谋。 什么入赘净明宫,什么五浊妖僧,全都是障眼的烟幕罢了,那王慎要的,就是让那假子于众目睽睽之下,为人所害,如此他王氏才能借那位亚圣公余威,引动滔滔大势为己用。 若非机缘巧合,让那假子在这十里驿露了行踪,才让自己猜出几分端倪,这天下竟无一人能看破。 不对…… 人影忽然生出几分疑虑。 那王慎若当真如此心狠手辣,又为何要留那家子活口?还让他离开京城? 不由微微低头,朝那老鼠:“这消息……你可能确定?” “吱吱吱~” 老鼠一阵叫唤。 “那蠢物之言,岂能尽信?” “罢了,你将此事通知主人,请坊主务必查清此事……” 人影话音未落,却见那老鼠浑身一颤,状极惊恐:“吱吱吱~!” 人影嘴里让它去通知,却从红嫁衣中探出一只手来。 这只手纤细匀称,只看其形之美,便仿佛是世间一等等的大匠也难以雕琢。 只不过……这只形态极美的手,却是长满灰毛,令人望之生惧。 这只手探出,便将吱吱叫唤的老鼠抓在掌中,两指捻着老鼠头,轻轻一扭…… “吱!” 一声尖锐短促的叫声,老鼠便被其生生扭断了头。 鲜血喷洒而出,早已有备的人影另一只手轻轻一划,鲜血如被无形之力牵引,于虚空中划出一道诡异符咒。 灰毛芊指轻轻一点,血咒散入虚空。 做完这一切,将老里的无头鼠尸扔出轿外,坠入熊熊大火之中。 人影转头看着那燃烧的大火,喃喃自语:“蟠龙玉印,相府假子……真是意外之喜啊……有意思……” 声音虽轻微悦耳,却透出浓浓的欢喜之意。 见猎心喜。 那是猎人见到猎物的欢喜…… …… 京城。 金玉坊。 这个堪称京城销金窟的所在,有一座八角高楼,位于坊中央,唤作春露秋霜楼。 若说金玉坊是京城的销金窟,这里便是金玉坊的销金楼。 “坊主,秦州来消息了。” 一个侍者模样的人,匆匆来到楼中一处隐秘所在。 双手捧起一只金杯,杯中盛着腥红的浆液,对一个隐于帘后的人影跪地说道。 “子鹿姑娘以化血秘咒传来消息。” 那人影从帘后伸出一只手,修长的手指探入杯中,蘸进杯中,又收了回去。 帘后人影晃动,似将那蘸血的手指伸入口中舔食。 “有趣……” 此人诡异无比,竟是通过舔食血浆,就知晓了千里之外发生的事。 似在回味那血中味道,又似在消化那血中的信息。 沉默了片刻,才出声道:“去,持我拜帖去王府,就说我要登门拜访。” “是,坊主。” 侍者叩地一拜,跪着倒退了出去,关上了门,才敢起身离去。 屋内。 帘后人影发出轻笑之声:“呵呵……” “相府假子?若当真如此,便真是天助我也……” “王善怀……亚圣……真是好大的名头,京城皆传,这假子很得其宠爱,能得那老东西看重之人,当真会是个废物……?” “倒是要瞧瞧,你究竟继承了王善怀几分本事……” …… 第42章 邪法 秦州。 银貂身怀异术,遁地之法极为神妙。 在银貂遁术裹挟之下,沈仙终于走出了这座人鼠难分的诡异驿城。 却不止是他与银貂,身后还有燕西风等长风镖局一行数十人。 方才他有些不放心燕西风,出城之前想去远远看一眼。 结果还没看到城门,就看到燕西风带着长风镖局之人匆匆返回,见到他时,燕西风明显松了口气。 长风镖局久经江湖,个个身手不差,但那些守军也不弱,好在人数并不多,仗着人数仗势,花些时间也能解决,伤亡代价却是难免,绝不会这么快便能脱身。 据燕西风所说,长风镖局的人确实是看到火光,便路上截杀同样因客店动静而赶来的十里驿守军。 他赶去加入了战局,方才开始厮杀,却发生了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那些进退有据的守军,忽然齐齐口吐血沫,浑身颤抖,倒地抽搐。 身上突起一个个肉包游动不止,接着便有一只只老鼠从他们胸腹、口鼻等处,钻破血肉,爬了出来,四散乱窜,转眼不见踪影,只留下满地血肉破碎的守军尸体。 即便他们原本便打算将这些守军杀人灭口,看了这一幕,也被吓得在原地怔立了一会儿。 等燕西风回过神来,便带着长风镖局的人急匆匆地返回寻找沈仙,担心这一幕有可能是沈仙那里发生了什么变故。 沈仙与他们汇合后,也一样有所担忧。 一行人便匆匆上路,想要尽快远离这个诡异的是非之地,不敢耽搁。 “糟了!” 路上,一直在头前跳跃奔行带路的银貂忽然叫了一声,停了下来。 沈仙刚想发问,却觉有红光映入眼帘。 待定神一看,便见脚下不知何时,踏进了一条蜿蜒的羊肠小道。 小道两旁,遍插红烛,烛光幽幽,照得夜幕一片暗红,透露着诡异之色。 红烛小道! 沈仙一惊。 这分明是他先前踏过十里锦绣后,回头所见的那条诡异小道。 那不是应该在十里驿城北边? 他们出了城,便一直往南走。 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银貂回过头,露出惊惶之色,白毛鼠更是抱头嘤嘤直叫:“嘤嘤~!嘤嘤~!完了完了,是社君!” “快走!” 银貂似乎畏极惧极,扯着他衣衫下摆不住地叫道。 沈仙见它惧急的模样,也不好追问,快步前行。 社君…… 急行间,沈仙眉头轻皱,自从来到此地,这个名字就如阴魂般挥之不散。 如今,终于要现身了吗? 沈仙心中有种莫名之感,这一次,他是避不开了。 不由开口将心中积下的疑问问出口:“这个社君,究竟是个什么来历?这座十里驿城,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般模样?” 银貂露出犹豫之色,连白毛鼠这般乍乍乎乎的性子,此时也缩成了一团。 “社君?” 燕南雁听不懂白毛鼠的嘤嘤声,但沈仙一提社君,她便不屑道:“什么社君,我不是早告诉过你,这不过是那妖怪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叫法,一只大老鼠成精罢了,居然舔着脸自称什么社君……” 燕西风神色一变:“小妹!” 燕南雁竖眉道:“哥,都到咱们长风镖局被那妖怪害得这么惨,死了那么多兄弟,还怕它作甚?到了现在,你觉得这只臭老鼠还会放过咱们吗?” “你哥哥我什么时候怕过?” 燕西风闻言脸色一黯,这次长风镖局的人虽是救了出来,却仍是免不了有伤亡,那都是与他一起杀出来的兄弟,怎能不恨? 终究是担心自家妹妹祸从口出,叹了口气接过去道:“先生,正如舍妹先前在社君庙中所说,那鼠妖起初窃居社神庙,盘踞在十里驿多年,” “也不曾听闻有什么恶行,不仅如此,还时常庇护当地百姓,此妖道行不浅,能呼风唤雨,神通广大,” “百姓但有所求,常有灵应,久而久之,当地百姓便对其十分尊崇,以香火供奉,” “那鼠妖不仅是庇佑当地百姓,使风调雨顺,百事灵应,更庇护过往旅人客商,十里驿也因此成了方圆三百里之内,最为安全的一处所在,” “连年如此,也不知从何时起,这十里驿中的社神像,便成了社君像,社神庙也成了社君庙,” “先生可还记得你我初遇之时?燕某之所以深夜走镖,宁可夜入林中,便是急于赶到十里驿,以求庇护。” “秦州之地,虽与京兆毗邻,却是山地众多,地势险恶,多有匪盗盘踞,精怪潜伏,莫说是夜里,就算是白天,一旦离了城镇十里之外,那当真是五步一难,十步一险,” “若非知道社君庙能庇佑过往客商,我们也不敢轻易走这条路。” 一旁的燕南雁咬牙道:“哼!谁知道那鼠妖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都不过是欺世盗名,也不知道背地里在谋算着什么阴私,这一回倒是露出真正嘴脸来。” “趁我们在客店歇脚,将我们都迷倒,捉了去,若不是大哥带着我逃了出来,恐怕现在已经成了他们口中血食。” 燕西风神色微黯道:“说来也是在下不慎,将兄弟们带入险境……” 燕南雁道:“大哥,明明是妖魔祸害,要怪,也怪此地官府尸位素餐,坐视这鼠妖害人,与你有何关?” “哼,总有一日,我一定要为范大哥他们报仇,那鼠妖和那些坑害百姓的官府,我一个都不放过!” “小妹!” 燕西风厉声叱止,见他眼神严厉,燕南雁虽心有不服,却也愤愤闭上了嘴。 才朝沈仙道:“至于这十里驿是从什么时候变成这般模样,我们也不知,此前数次经过,这驿城还未如这般诡异。” “这些……奴倒是知晓一些……” 银貂在沈仙脚边小声道。 银貂道:“公子,你可知社君为何要捉你?” 沈仙想起了那顶红轿,心中仍有些哭笑不得,摇头道:“不知。” 对方是要迎他回去当什么新郞官儿,原以为只是巧合,看上他的容貌,听银貂的意思,似还有别的勾当。 “那社君也不知是从何处得来的一种诡邪法门,为了修炼邪法,每年都会挑选迎娶资质上佳之女子,” “起初还只是社君,后来社君底下的社鼠精越来越多,就不仅是社君修炼,它手下一众社鼠精只要立功,都能得其赏赐法门,” “公子也见了,如那喜婆婆,就是除社君之外,最成气候的,” “燕大侠的诸位兄弟,应该也是被掳回社君庙中,待娘娘吉时过后,便会供社君座下鼠妖挑选适宜之人完婚采补……” 第43章 天行健 “啊?” 燕南雁两眼瞪圆。 别说是她,沈仙和燕西风也都有些傻眼。 “完婚?采补?” 听到这些话,长风镖局的人都是脸色发白。 银貂点点头:“每年正月十五,社君庙都会在外择选适合之人,行采补之事,与其以社君之名收集来的香火香油,修行邪法,” “这便是十里驿‘社君迎亲’的习俗由来,我们也将之唤作迎亲大会。” “社君将此法传给麾下社鼠,说是与民同乐,这些社鼠不仅采补精气,更是连血肉都不会放过,” “经它们采补过的人,都只剩一张皮囊,这张皮囊,也不会弃之,被它们炼化为己用,公子您也见识过了,” “多年以来,这十里驿城中的居民百姓,表面上看起来,虽然并无异样,其实内里的血肉早就空了,一个个全都被社鼠取而代之。” 众人听得毛骨悚然。 燕南雁只觉汗毛倒竖:“这么说来,之前我们数次经过,就是在鼠穴里走过几遭了。” 燕西风也恍然道:“原来如此,那社君庇佑此地百姓,也算是有功德的,被方圆百里之地的百姓尊年年供奉香火,” “但我曾听闻,这位社君诸事皆好,却有个奇怪之处,便是每年都要大婚一次,传闻还要百姓挑选毓秀之女祭献,” “只因社君名声太好,当地百姓也有回护之意,外人都只是耳闻,不知真假,原来竟当真如此,还有这般内情。” 他与沈仙对视一眼,都想起了在社君庙下的鼠穴中,那些被掳来的百姓,仍对社君信仰崇敬之极,心中都再次发寒。 银貂点点头,扫了一眼周围的红烛,目中再现恐惧之色:“这十里红烛,便是社君迎亲之路,” “以往都只有社君娶亲之时,当地百姓,各家各户,都会自发为社君点亮一盏红烛,千家万户汇聚,便成了这十里红烛,” “但有人踏进这十里红烛之中,便再也走不出去……” “今年正好是社君为其女子鹿娘娘点灵之时,社君为了今日,已经准备多时,派出座下众妖,四处为娘娘挑选人中俊杰,与娘娘完婚,助娘娘点灵蜕化,” “子鹿娘娘十分得社君疼爱,为其挑选夫婿完婚,便是一等一的大事,必定要择选年轻俊杰,文才样貌,都定要上上之选……” 银貂说着,连同燕西风、燕南雁的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沈仙身上。 “……” 银貂道:“以公子才貌,莫说秦州,恐怕在人杰地灵、天下英才汇聚的京兆之地,亦是少有,恐怕在踏进秦州之时,便已经被社君选中,” “喜婆婆本是去社君派出的迎亲之人,带了喜轿去迎公子,昨夜公子一进城中,便被喜婆婆知晓,但不知为何,喜婆婆,似有事耽搁,便将我与锦儿派来,盯着公子的,待吉时一到,便迎回公子,与娘娘完婚……” 沈仙闻言顿时恍然。 难怪当初老槐说“此地有喜”,还再三催促他离开。 原来不仅是“此地有喜”,而且还是他自己“有喜”。 若非老槐送他十里,恐怕他连十里驿都没到,就已经落入了那社君之手。 而那喜婆婆被耽搁,八成也与老槐有关。 银貂说着,低下头来:“奴命不好,落入那社君之手,只能受其驱使,” “公子,奴虽受命在身,但除了窃公子书稿,并无其余不轨之心,从未想过害公子,” “公子若要怪罪,奴绝不敢推卸,只盼公子仁慈,放了锦儿,她初开灵智,虽不识礼数,却是性灵尚纯,未染污秽,实不该牵扯其中。” 沈仙摇头道:“若非二位,我如今怕已着了那喜婆婆的道儿,二位于我有恩,哪里来什么怪罪?” 见银貂欣喜欲言,他摆手道:“此事倒不必多做纠缠,我有一事不明,那社君既然庇佑一方百姓,想来也不是那乖穷凶极恶之辈,否则,它若要掳掠女子行采补之道,以其道行,又何必如此曲折?” “妖魔之属,心思狡诈,手段凶残……” 他正说着,忽觉银貂和白毛鼠神色有异,当即醒悟,忙道:“当然,妖怪也并非都是为害一方的禽兽之流,也有如两位这般的得山河灵秀、晓人间道理的精灵……” 银貂轻声道:“公子不必如此,妖魔精怪,确实比不得人,受天地所钟,先天性灵明澈,草木鱼虫,飞禽走兽,天生性灵蒙昧,只知茹毛饮血,” “也不知道多少世修来福德,得了机缘,方能受一点灵光,开窍明智,经百难历千劫,得那一点造化,也多是祸害人间之流,难成正道。” 这话似乎让白毛鼠十分不忿,挥舞着爪子嘤嘤地叫唤起来:“嘤嘤!天地何其不公,凭什么你们人就可坐享其成,天生就灵智自开,连修行都如此简单,窝在家中,读读书,念念经,坐坐禅便行。” “我们妖精却要经受那么多苦难,甚至连灵智都难开。” “天地何其不公!嘤!” 沈仙闻言,摇头道:“万物万灵,皆是天地育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并无高下。” “即便是人,也曾有懵懂如野兽,茹毛饮血之时,彼时,人何尝不是历经万千苦难?” “是先民沥血披肝、披荆斩棘,方才挣得一席生息之地,筑巢而居,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刀耕火种,方渐脱野性,” “圣贤结绳记事、造字作书,世有纪事,教化广施,代代积累,世世延绵,方才有了今日人族气象,此间苦难劫灾,又岂是我辈可以想象之万一?又岂不如禽鸟走兽之流?” “嘤……” 白毛鼠嗫嚅着嘴,有心辩驳,但它终究见识浅薄,连沈仙的话都听不大明白,十个字里倒有五六个不明其意,又如何能与沈仙辨? 它只隐隐觉得这人说的话大概、似乎、好像……很厉害? 但让它服软认输,那是万万不能。 索性双爪叉腰,瞪起一双绿豆眼:“总、总之,就是不公!” 沈仙也不与他计较,笑了笑朝银貂道:“姑娘虽是精怪,却是有造化的,也知道圣人言,应当明了在下之意,万万不可妄自菲薄,须当铭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银貂像是听到了大道纶音一般,小小的身子一颤,喃喃重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天行健……” 它仰起头,目中茫然又期盼地道:“公子……我只是一个小小精怪,即便他日造化临头,修得人身,也不过是区区一介女儿身,我也是君子吗?” 沈仙笑道:“君子便是君子,又哪里分什么男女?至于异类算不算……我的先生却没有教过,但我想,只要有持君子之心,禀君子之道,纵异类又何尝不可为君子?” 银貂茫然涣散的目光渐聚,欢欣喜悦之色满溢,与之前老槐树精听他一句无意之语时,如出一辙,但与老槐树饱经沧桑的厚重不同,它那欢喜之中,还闪烁着丝丝雀跃、坚定的光。 另一旁,燕南雁扯了扯边上的老范,满脸迷茫:“老范,他们在说什么?” 老范亦是满脸茫然地摇头。 “……” 燕西风脸皮微微抽动。 打架,他行。 这种文绉绉的东西,他比自家不学无术的妹妹好不到哪里去。 不过看到这两人这般模样,仍觉脸上无光。 “咳,平时让你好好读书,你偏不听,如今连话都听不明白了吧?” 燕西风朝他皱了皱鼻子,旋即带着一种怀疑的目光看着他:“哥,难道你听懂了?那你告诉我?” “咳!” 燕西风转过头:“先生,十里红烛既现,社君怕是马上便要来了,此地凶险,不宜久留,还是先离开这里吧。” 银貂回过神来,原本目中的光芒瞬息黯了下去,摇头道:“没用的,走不出去了。” “公子,走了这么久,难道没发现什么异常吗?” 第44章 高深莫测 沈仙朝四周一扫,片刻间,便神色微变:“我们一直在原地?” 银貂道:“社君娶亲,十里红烛,情丝欲锁,何人能逃?” 它幽幽说了一句,便抬头朝沈仙道:“公子,我用遁法送你离开此地吧。” 沈仙一怔:“送我?那你……” 银貂道:“我道行低微,破不得社君法术,若是侥幸,或能送公子一人离开,其余……” 像是知道沈仙会拒绝,抢着道:“公子仁慈,若是惦记我等,便在出去之后,便去州府渭城,请得州府社神前来降妖除魔,解救我等。” 一旁燕南雁等人张口想说什么,却又被燕西风摇头以眼神止住。 社神? 沈仙念头电闪。 社神,在大业是极特殊的存在。 有一部《大业风物志》,里面便有记述社神:先人尊天而亲地,谓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为社而祀之,以报功德,神灵生焉。 实际不仅是大业,历朝历代,人君登基,都会大封天下土地为社,受百姓万民香火。 得人君敕封,享万民香火,则社土灵神自生,便为社神,坐镇一方土地。 为朝廷佑一方水土,护一地百姓。 因此,这社神也算是在大业治下,是大业朝廷之外的一个极为特殊的体系,是唯一受大业朝廷驱使的鬼神。 大业能掌控天下,大业百姓不受众多妖魔精怪侵害,天下各地的社神居功至伟。 也因此,即便是老相爷这等不言鬼神的人物,也常跟他说“敬鬼神而远之”,先“敬”而后“远”。 那社君窃居社神庙,着实胆大包天,却也是奸滑无比。 沈仙知道银貂说的是事实,扭扭捏捏,于事无补。 他能狠下心来,将自己头颅都砍了,自然是个果决之人。 但让他弃同伴独自逃生,那也是万万不能。 何况无论是燕西风还是银貂,都对自己有救命之恩。 “嘤嘤嘤!” 一旁的白毛鼠此时却已急得蹦跳不止:“姐姐,你干嘛让他走?要从十里红烛送他走,可能会耗尽你的元丹……” “小锦儿!” 银貂低声喝止。 白毛鼠却不管不顾,蹦到沈仙跟前,仰头道: “喂,那个书生……不,书生公子,你不是有真龙护体吗?你再唤真龙出来帮我们好不好?就算是社君,也肯定不敢招惹真龙的!” “锦儿!” “公子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养性不修命,肉壳孱弱,纵然有真龙护体,也难保不出意外,再者,驱使真龙又岂是这般容易?你我都是精怪,难道不知人妖殊途,人受妖反噬之事,还少了吗?” “你我已经受了公子传道救命之恩,又怎能再多作奢求,坑害公子?” 银貂喝斥声中已经透出几分厉声,令白毛鼠微微缩起头,嘴里嘤嘤嗫嚅,显然不大服,却也不敢再说。 沈仙微微张口。 他原也有些奇怪,银貂既然误解他有蟠龙玉印在身,有真龙护体,怎么就不开口? 原来还有这般讲究。 这只银貂,虽是精怪之流,但心存圣人之学,难得的是还心地纯良,知恩知义。 可惜,他并没有什么真龙护体。 “呵呵呵……” 就在这时,忽然听闻一阵笑声,一个有些怪异的声音传来,仿佛小儿般尖细却故作宏亮。 “小金错儿,你倒是对本君了解得紧呐。” “本君倒是走了眼,身边有如此兰芝玉质,若是早早纳了你,本君怕是能省却三十年苦修之功。” “可惜,今夜的喜宴已定,否则本君便将你迎娶了。” “也罢,你随本君回去,错过今年,明年今日,本君必定再铺十里红烛,娶你过门。” “嘤!” 听到这个声音,白毛鼠尖叫一声,竟四爪一伸,整个直挺挺地倒了过去,又晕了过去…… “……” 沈仙面无表情,习以为常地弯腰将它捡了起来,塞进了怀中。 他这一动作,似乎便将那怪异声音的主人目光引了过来。 “你便是我儿的夫婿?” “果然是一表人才,肚子里也有些墨水。” “方才你说的话,说得很好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本君如此资质卓绝,修为通天,合该是天地正神,天老儿不将这正神之位拱手送给本君,还要本君自取,这天地可不就是不仁不公?” 沈仙听到这声音一时哑然。 这句话如何解且不说,这声音这副不懂装懂,还一副孺子可教的口吻,着实是……怪异。 听其话语,又自称“本君”,想来便是那位“社君”。 “听喜婆婆说,你有真龙护体?” “本君却是不信,真龙何等尊贵?岂是区区凡夫俗子能驱使?” “莫说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儿,即便是那姓王的老倌儿没有死,也没有这般本事,世间愚人以讹传讹,说什么那老倌八字镇水脉,龙君伏首,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 “那老倌儿当真有这般厉害,怎的自己倒落了个吐血而亡的下场?” “不过本君倒也好奇,你究竟是用的什么手段,将喜婆婆吓得落荒而逃?” “过了今夜,你与本君也算是一家人了,不必顾忌,有什么本事,只管使出来,耍得好了,本君重重有赏。” 那声音自说自话一般,说了一通话语,也不给他人说话的机会。 这口吻,就像将沈仙当成了杂耍卖艺的一般。 沈仙心头暗怒,不是因为对方的轻视,而是其言语间对老相爷的不敬。 他低头看了一眼银貂,想要确认这是不是社君。 银貂此时却是低垂着头,银白的皮毛微微颤抖,显然是怕极了。 沈仙心念电转。 这是真正的会吃人的妖魔,而不是如老槐、银貂这般通圣人教化、晓人性知仁义的精怪。 但凡他露了一丝怯,就真要任其宰割。 当下不动声色,往前走了两步,笑道:“你不信?” “……” 那声音似迟疑了一瞬,才从四面八方传来:“本君不信。” 这妖怪并没有十足把握…… 难怪,它说了这么一大通废话,也许它本身就是个好为人师的话痨,但也绝对是因为心有忌惮。 沈仙捕捉到了那一瞬间的迟疑,念头电闪而过。 心中尽管忐忑无比,面上却保持着淡定的笑容。 在长风镖局众人眼中,这位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竟显得有些“高深莫测”起来。 第45章 贯通三教,精擅百家 沈仙故作高深的模样,倒像是起了些作用,令那声音沉默了下来。 连银貂和燕西风兄妹等人也被他这番作派震住了,心中生起了一丝希望。 燕南雁这麻花辫姑娘早就已经有些按捺不住,只是出于对妖魔的恐惧,才压着性子。 现在见有势可仗,便壮起了几分胆子,呛啷一声,长剑出鞘:“妖怪!” “你杀我镖局这么多兄弟,今日便要与你不死不休!” 目带仇恨,环视四周,恨不得要立刻将那声音的主人找出来,将其手刃。 沈仙睫毛微微一颤。 暗暗叫苦,这姑娘怎的如此鲁莽…… “嗯?” 那声音沉默了片刻,又再度传来:“原来是那群走江湖的莽汉,想不到倒有些本事,竟能从本君的孩儿们手中逃脱……” “也罢,本君既然遇上,便赏尔等一个福分,亲自出手,将尔等带回去罢。” 它似乎找到了一个发飙的借口,也是一个试探沈仙是否有真龙护体的借口。 “儿郎们,尔等新郎新妇就在眼前,还不快快来迎回去?” “误了今夜吉时,可别怪本君不给尔等机会。” 那声音未落,沈仙等人便听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密集。 不过数息间,几人便见红烛道两旁的黑暗之中,出现了一点点绿幽幽的光,宛如点点鬼火。 待仔细一看,那哪里是什么鬼火? 分明是一双双眼睛。 就着红烛的诡异幽光,隐约能看到黑暗之中,一个个巨大的轮廓重重叠叠。 那分明是一只只蹲立起来几有半人高的巨鼠。 燕南雁原本仇恨的双目中现出一丝恐惧,慢慢地退回燕西风身后,双手紧紧揪着他的衣袖。 她或许不怕妖怪,但这些巨鼠却绝对是她的噩梦。 此时那不知道究竟有多少数量的巨鼠,在社君一声令下,窸窸窣窣地往这里快速移动。 眼见那一片黑绒绒的东西越来越近,她难以抑制地浑身汗毛倒竖。 长风镖局的一众高手都纷纷掣刀在手,紧张地手心直冒汗。。 他们虽见惯江湖厮杀,可这种东西,还是第一次面对。 “熊!” 人鼠之战一触即发之际,突闻一声火焰爆烈声。 却是沈仙突然双手一挥,便见一片金辉遍洒。 四周便突然有一道道火焰自小道两旁轰然腾起,且迅速绵延开去。 宛如两道火龙蜿蜒,又像是瞬间在小道两道升起两面火墙。 顿时将这昏暗的林道照得一片金红明亮。 沈仙本就长得俊美,此时被笼罩在这金红焰光之中,更衬托得如同神仙中人般。 众人惊疑不定,那些巨鼠似乎也被吓了一跳。 不过只是停滞了一瞬,又重新朝这里冲来。 沈仙双手再度扬起。 几颗黑球脱手飞出,落到道旁鼠群之中。 “轰隆!”“轰隆!”…… 接连几声爆响,仿佛雷霆轰鸣,电光乍现,夹杂着“吱吱”的怪叫惨嚎。 这突如其来的动静,终于令得群鼠畏惧,停了下来。 那社君似乎也被吓到了,沉默了片刻。 才发出那如孩童一般尖细的声音:“天水峰烈火宫的雷丸秘法?” 声音中惊疑不定,似乎还隐含着几分畏惧:“你怎么会道门雷法?!你不是读书人?你是烈火宫的道士!?” “……” 沈仙心中念头电闪。 这哪里是什么雷法? 不过是《鱼龙曼延百法千幻》中的“百法千幻”手法罢了。 方才洒出的金辉,名唤金光焰尘,就是他之前在客店引火之物。 与霹雳雷火球,同是施展鱼龙曼延的水火之术的辅助手段,同时也是“百法千幻”中极常用的障眼之法。 本来想要达到这种效果,定然要提前布置。 道旁的红烛,却恰恰给他提供了绝佳的条件。 这神棍他现在还真是不得不装了。 脸上依然带着“高深莫测”的笑容,甚至还将双手背负身后:“谁说读书人就不能修炼道法?” “不,不可能!” 那尖细声音似乎有些激动:“读书人怎能修炼道法?儒道岂能相通?不可能,不可能!” 沈仙“不屑”一笑:“读书人,自然是要多读书,若不能贯通三教典籍,精擅百家学问,还叫什么读书人?” “巧了,在下不才,不仅修炼道法,佛法也晓得些。” 是这样的吗? 包括社君在内,在场所有人、妖都被他这一番话唬住了。 连最初看不起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的燕南雁,也惊住了,回头向老范低声问道:“读书人真这么厉害?” 老范看着沈仙的模样,虽是惊讶,心中却有些怀疑,只是也不好在这时候说什么 “是吗?” 那社君却替他问出了心中疑惑。 似乎它也被沈仙这番话唬得有点举棋不定:“本君怎的从未听说过这番论调?” “三教九流,百家纷争,家家不同,道道殊异,岂有合流之理?你不怕变成傻子吗?” 社君之言,并非无的放矢。 三教九流,百家殊途。 也不是没有人想过数家同修,历来有无数前例证明,结果是非死即残,运气好也是变成傻子。 “熊!” 沈仙也不说话,只是双手又是一扬,火焰轰然升腾,将他整个人都笼罩在金红之光中。 头顶红光,恍然如神仙中人。 一物自袖中滑落掌中,举在身前。 顿时,银貂、燕氏兄妹与长风镖局等人都睁大着眼,又敬又畏地看着他。 因为他身后,有一尊数丈高的大佛,于金红焰光之中,缓缓浮现出来。 周身一身金红笼罩,身后一尊若有若无的佛陀金身显化。 隐隐约约间,还有阵阵梵音唱响。 若他再穿上一身僧衣,剃去头顶烦恼丝,便说他是佛门圣僧,在世罗汉,几人也绝无丝毫怀疑。 沈仙一手高举,一手朝道旁拍出。 只见其身后的金色佛像也随着他探出佛掌。 “轰!” 烈焰喷吐,落到一片巨鼠头上,燎起一阵阵皮毛焦香味。 骇得无数巨鼠吱吱乱叫,四处乱窜。 在众人惊骇的目光之下,只看到沈仙高举的手中,抓着一尊半个巴掌大小的淡金琉璃佛像。 却并没有人注意到,他手指十分灵活、不着痕迹地摆弄着琉璃金佛的手臂。 这竟是一个可以活动的机关琉璃佛像。 第46章 香火不散,鬼神有异 眼看焰粉将耗尽,沈仙不着痕迹地将佛像放下。 金红焰光渐熄,金色佛像于其中消隐。 沈仙“淡淡一笑”,缓声道:“我是读书人,于修行之道也不甚在意,唯好读书,通读百家经典,修得些道门雷法,炼得些佛门真宝。” “大道不可得,使些小术,降些小妖,倒还不在话下。” 这一番话,并未令人小瞧他,反而更让人难以揣摩。 众人眼里,此时沈仙的形象已经猛然拔高,如崇山不可度其高,大海不可测其深。 那社君也是惊着了,但也气坏了。 道门雷法,佛门真宝,你说炼就炼?这还叫不在意? 它恨啊…… 它的过往经历,令他见着道门雷法、见着惊才绝艳的天骄之辈,都会恨意冲天。 恨意迷心之下,它并没有看出什么破绽。 只以为沈仙手里的琉璃佛像,果真是一件佛门真宝。 沈仙自己却已经暗暗叫苦。 这已经是他压箱底的东西了,这老鼠精却还没有被吓跑的意思。 “……” 社君沉默了一会儿,旋即像是抓到了什么破绽,语带兴奋道:“你既有如此神通,先前为何还要那老不死的槐树精,耗损精元送你一程?” 沈仙心中一惊。 老槐? 是那十里锦绣? 沈仙按下心中惊震和担忧,不形于色:“你当沈某是尔等披毛戴角的走兽妖魔,茹毛饮血,残杀生灵,如家常便饭?” “稍得此便宜,便得意忘形,四处显耀,毫无敬畏之心。” “读书人,敬畏在心,仁义在怀,修道无为,贵生惜命,佛在红尘外,亦曰:普渡众生,三教皆有好生之德,” “我既通晓三教,自然不会处处显耀,我也不欲杀生,你我井水不犯河水,我亦听闻你名声,也算庇佑一方平安,” “你若让出道路,就此退去,再不得兴风作浪,戕害无辜,我便不与你为难。” 心念一转,又觉避让之意太过明显,又接上了一句:“他日若再听闻你作恶,定叫你在此红莲业火之下,身魂俱焚,灰飞烟灭,永不超生。” “熊!” 说着又是手一扬,金红之焰腾空,头顶佛像愈发凝实。 “……” 也不知那社君是否当真被沈仙这一阵虚张声势吓唬住了,鼠群没有继续朝几人扑来,只是依旧围在道旁,不安地躁动着。 林中只有阵阵枝叶摩挲声、和鼠群窻窣声,更显寂静…… 燕氏兄妹等长风镖局众人,与银貂此时都呆若木鸡、敬畏之极的模样,倒确实是被他唬住了,没有看穿他的把戏。 连心有怀疑的老范看着那尊佛像虚空悬坐,庄严威神,也忍不住收起几分怀疑,生起几分敬畏之心。 百法千幻的手法确实高明,大业从未流传。 所谓的“雷法”,世间也没有几人见过。 就算是那些传说中的仙家,传闻也有天水山烈火宫有雷法传承,是其中不传之秘,世间也没有几人真正见过。 于是乎,便有了此刻,在场无论人妖,一时都让沈仙唬住了。 佛门真宝,红莲业火? 虽然没有听说过,但看起来貌似很厉害的样子。 两人一貂震骇过后,都生出满心欢喜。 如此神通手段,恐怕即便是那社君也难以匹敌吧? 看着云淡风轻的沈仙,俨然一副当世高人的风采,再加上他俊朗的样貌,着实是令人心折。 燕西风心惊之余,瞥了自家小妹一眼。 看到她盯着沈仙的眼神,眼里闪动的光彩,心中已经暗自担忧。 “不可能……不可能……” “你肉壳如此孱弱,纵然儒法通天,又怎么可能驱使得动佛道真法……” “不可能……” 林中深处,传来了那孩童般的声音。 不再像之前那般四面八方都是声音,而且那声音似乎在缓缓靠近。 火烛照印之中,一道丈高的影子渐渐从黑暗之中现出真容…… “嘶~” 燕南雁情不自禁地吸了口凉气。 只因那影子是一尊神像。 高有二丈余,身涂金朱二色,头戴五梁冠。 面庞倒与喜婆婆后来变化的富态老妪有几分神似,都是那般僵硬、诡异。 相比喜婆婆,眼前这尊神像,却是更多了许多庄严威压。 让几人仿佛当真见到了鬼神,体会到了所谓的神威如狱。 沈仙也有一瞬,几乎双膝一软。 那是发自心底的恐惧、敬服。 只是一眼,就令人浑身僵硬冰冷,情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幸好,那股清流再度自心底流淌而出,令他瞬息间便摆脱了这股“神威”。 取而代之的,只有一种压抑的阴暗,还伴随着一阵阵隐隐约约的淡淡异香直钻入鼻。 那是……庙里的香火味道? 原来,这就是“神威”? 心中有所猜测的沈仙,对于“鬼神”的畏惧顿时减轻了几分。 只不过,他虽能摆脱所谓的“神威”,身后长风镖局众人却没那么容易。 除了小部分高手,其余的都纷纷伏地叩拜起来。 而此时,这尊身涂金朱之色衣冠的神像,一张涂满金粉、泥塑的脸庞上,竟带着远比真人都要生动的神情。 似哭似笑,似激动又似不甘,唇齿一上一下地张合:“不可能……不可能……” 似乎沈仙的贯通三教的“神通”,给它带来了极大的刺激,令它陷入了一种极其诡异的状态中。 那敷满金粉的脸上,变幻不定的神情,同样也让沈仙提心吊胆、胆战心惊。 看这样子,唬是唬到了,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刺中了它哪个痛点。 别刺激过头了,把这东西弄得发起疯来,不管不顾地对他们出手,那他这一番装神弄鬼就全白费了。 俗话说的好,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怕什么它就偏偏来什么。 这尊神像又哭又笑一阵,忽然变成一张凶厉之极的脸,不像是神,倒像是庙里的小鬼。 不好! 不能让它发飚! 沈仙霎时浑身寒毛倒竖,心念电闪,便有了决断,甩手便是两把金光焰尘洒出,同时还将两颗霹雳雷火球一同掷出。 “熊!”“熊!” 两道火龙也似的金红焰光,顺着两边红烛急速蔓延而出,瞬息便至神像两侧。 霹雳雷火丸也紧随而至。 “轰!”“轰!” 两声雷鸣,火光炸裂,神像两侧的泥土被炸得四射飞溅。 沈仙甩出雷火球后,又举起琉璃佛像,“正色”道:“你若执迷不悟,便别怪沈某手下不留情了。” 第47章 了结 “果然是雷丸秘法!你根本不是什么读书人!你就是烈火宫的牛鼻子!” “你是来找本君麻烦的!” “该死的牛鼻子!本君已经逃到了这里,为什么还是不放过本君!?啊?啊!” 神像突然原地弹起,像个活人一般跳着脚,发出暴怒的吼叫。 糟糕! 沈仙心中顿知不妙。 他怕是无意戳中了这东西某处痛脚。 逼它发疯了! “儿郎们!上!给本君上!” “将新郎新妇都迎回去!好生享用吧!” 神像暴怒地叫着,浑身散发出幽幽的红光。 “吱吱吱!” 本来因沈仙一番装腔作势,被几把焰尘和几颗雷火球的惊吓住的鼠群,又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开始躁动起来。 一双双幽绿光悬浮幽暗之中,择人欲噬。 黑影耸动,仿佛一股黑暗的大潮,开始朝着沈仙几人汹涌而来。 燕氏兄妹各自持剑防备,目光却是朝沈仙看来。 银貂也是一样,那眼神分明是在期待他再次出手。 沈仙却只能暗自叫苦。 他身上唯一有点杀伤力的,就只有雷火球。 但是这东西也就是动静大些,真论威力,砸出去最多也就炸伤点皮毛,连一只巨鼠都杀不死。 刚才他都不敢往实处扔,就是怕露了怯。 “书生……” “老朽再助你一臂……” 就在他无计可施之时,忽然耳边响起一道熟悉的苍老声音。 是老槐树! “不必多言,此妖鼠子鼠孙众多,老朽亦难压制于它,书生若想安然离去,还须先除鼠患……” 苍老的声音传来,沈仙也来不及多想。 便听“噗!”“噗!”接连声响。 一道道树藤突然自深林中射出。 同时地下也有无数根须破土钻出。 如同巨蟒一般扭动、横扫。 数息之间,便将小道两旁的红烛扫飞一片。 暗红烛光微敛。 四周森林却反而变得明亮了些。 原本的昏暗之中,现出一只只巨鼠,清晰可见。 几有半人高的硕大巨鼠,浑身黑毛。 一只挤着一只,密密麻麻,令人毛骨悚然。 而在这些黑毛巨鼠之间,矗立着一座被一根根树藤根须紧紧缠绕的神龛。 龛中本该是放置神像的位置此时空空如也,。 其后大约有十数丈,有一株佝偻扭曲的空心老槐树。 果真是老丈。 不过较之初遇时,老丈不仅变得凋败了许多,整棵树上每一根枝条都爬满了硕大的黑毛老鼠。 沈仙忽然只觉背后一凉。 难怪社君庙中神像不翼而飞,下面的鼠穴中还有树藤引路。 原来是老槐早在暗中相护。 若非是老槐,他怕是走不出十里驿城。 心思电转时,老槐树忽然大发神威,无数树藤根须齐出,也不知有多少。 只看其覆盖范围,恐怕他们脚下这片土地,至少几里之内,都是老槐树的根系。 那如黑潮般的鼠群一触即溃,巨鼠纷纷被扫飞。 “老不死的!又是你!” “你还敢坏本君好事!昨夜还未吃足教训吗?” 那神像暴怒不已,又原地弹跳了几下。 “儿郎们!” “都给本君出来!” “将这老不死给本君吃空了!” “老不死的,你昨夜耗费精元,强破本君十里香火,又将本君强困于此,被本君鼠子鼠孙噬空大半精元,已是强弩之末,本君倒要瞧瞧,你还有多少精元能与本君耗下去!” 在神像的暴怒声中,林间,山石下,草丛中,再次涌出一股股“黑潮”。 入眼之处,尽是巨鼠。 仿佛这一片森林早就被巨鼠挖空,处处都是鼠窟。 社君一声令下,全都涌了出来。 老槐树根须虽多,扫荡之下无可抵挡,沈仙几人周遭十数丈,都为之一清。 却抵不过巨鼠仿佛源源不尽的数量。 一只巨鼠被扫飞,便有十只巨鼠涌来,咬住着根须就爬了上来。 很快,老槐树那些根须之上,就爬满了巨鼠,抱着根须不断地啃噬。 “喀吱……喀吱……” 刺耳的啃噬、摩擦声密密麻麻,令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拖着一串串巨鼠,老槐的根须挥舞似乎也怪了下来。 但老槐树的根系庞大之极,覆盖方圆数里之地。 其数量也是庞大得难以想象。 虽然无法完全压制鼠群,鼠群却也暂时奈何不得它。 一时间,倒是陷入了僵局。 沈仙几人站在中间,被老槐死死护住,反倒像是成了局外人。 但却没有人因此而有半点松懈。 眼前的精怪之战,着实是令人提心吊胆。 那株老槐根系覆压方圆数里,如此威势,依然与鼠群僵持难下。 粗逾半尺的老根,其坚韧怕不下于铜铁,在群鼠的利齿之下,却撑不得一时半刻便被啃噬一空。 若是老槐败了,他们这几人怕不是要被啃得连骨头都不剩。 “书生……” 就在此时,老槐苍老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 “老朽欲将子鼠封困,待老朽织出牢笼,书生便以你手中雷球,将老朽点燃,一绝后患,也免得它日后再祸害他人……” 沈仙乍听还不解其意。 不过看着无数树藤根须挥舞,渐渐看出了些门道。 老槐在有意地将鼠群往那座怪庙驱赶、聚拢。 无数须藤交错穿插,隐隐间竟似在织出一张巨大的罗网。 心中一惊,不由想说些什么。 老槐似能感受他心意,声音适时响起。 “书生不必犹豫……” “说来惭愧,此子鼠精数十年前,便来到此地,窃了十里社神庙,与老朽毗邻,老朽向来喜静,也不欲管他人之事,常于昏昏之中虚度光阴,” “直至此妖欲噬老朽之根,夺老朽数百年养出的青木之精,老朽这才惊醒,却已为时已晚,此妖已盘踞数十年,早已窃得香火无数,养出无数鼠子鼠孙,” “老朽一念之差,也不知令多少人受了它的祸害……” “此为老朽之过,本应由老朽了结,只是老朽活得太久了,倒是越来越惜命……” “这子鼠精已成气候,老朽欲除之亦力有不及,除非……” “许是运数如此,今日受书生一言之恩,自当报答,便借此报恩之机,亦了了老朽这一桩冤孽,不枉矣……” “书生,切记,不可迟疑,切记,切记……” 老槐树似是怕沈仙心软,声音不断在沈仙心中回荡。 第48章 同归 在它述说之时,眼前局势便已有了变化。 不知不觉间,老槐已经用它的树藤与根须,织出了一张天罗地网,将怪庙、神像、鼠群,都罩在其中。 此时那社君似乎也发觉了不对。 “老不死的!你欲何为!?” “区区朽木残根,也妄想困住本君?简直不知所谓!” 那社君与老槐相邻数十年,对老槐知之甚深,知道这棵老树活得久,颇有些手段,口中虽是叫嚣着,却是半点不敢怠慢。 泥塑的神像脸上,一张口骤然大张,几乎将整张脸都覆了。 口中有缕缕青烟飘出,越来越多,眨眼间,便如点燃了一般,滚滚浓烟自其中喷涌而出。 并迅速地蔓延开来。 很快,便也将老槐根须织出的罗网笼罩的范围之中填满。 老槐那一道道粗大坚韧的根须,被青烟接触,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枯萎起来。 “嘎嘎嘎嘎!” “老不死!你真是越老越糊涂了,难道你忘了这数十年间,你那树心是如何空的吗?” “既然空心都不死,今日本君就让你连一片叶子都留不下,全都啃个精光!” 一只只巨鼠趁机再次扑上噬咬老槐。 黑色的鼠潮所过之处,地上连草根都剩不下,变得光秃秃一片。 老槐的根须罗网收笼的速度开始变慢。 但它似乎要将鼠群封困的决心十分坚定,虽然缓慢,但这张庞大的罗网却仍是在一点一点地缓慢收笼。 任由鼠群啃噬,却始终不断地有新根须从地里钻出。 只是纵然是沈仙什么都不懂,却也能看出老槐此时必然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本就较之初时满树繁茂枝叶,稀疏了许多的老槐树,此时变得更加凋败,枝叶都纷纷枯萎掉落,只不过是短短片刻,就几乎变成了一株枯树。 那社君初时还得意之极,只是渐渐便发现了不对。 无数道根须自地下钻出,倒卷而回,织出的庞大罗网已经合拢,形如一颗巨大的球形藤牢。 无数巨鼠在其中吱吱乱窜。连带着社君也被包裹其中。 “老不死!你要做什么?!” 老槐却没有理会他。 沈仙此时心中再度响起老槐声音:“书生,老朽本欲送你脱得一劫,不想错估了子鼠之能,反将你送入鼠巢,实在惭愧……” “好在为时未晚,快快动手吧……” “……” 沈仙闻言,顿时了然,为什么他明明踏出了十里红烛,又绕过了十里驿城,为什么又再次回到了这里。 估计是老槐送自己十里锦绣,并没有把自己送过十里驿,而是同样着了社君的道,令他不知不觉,又绕回了原地。 他之前以为远离了十里驿的那座城镇,根本就是十里驿。 只看城中百姓个个祭拜社君便知一二。 虽然如此,看着老槐树织出的巨大藤牢,沈仙有些迟疑。 他听出老槐话中似暗藏死志。 这一把火放了,老槐树怕是也活不下来,要与鼠群同归于尽。 “书生!” “君子去恶如去草,切莫妇人之仁,若纵放子鼠,今后不知多少人要因你今日一念之仁而葬送性命!” 老槐喝声在心底炸响。 沈仙亦非瞻前顾后者,但此刻要他亲手烧死老槐,也不可能没有半点犹豫。 尽管无论是为了保命,还是如老槐所说的为民除害,这都是当下唯一的出路。 理虽如此,情却难容。 就在他犹豫之时,从旁横窜出一根细藤,霎时间便卷走他手中攥着的几颗雷火球,又瞬间缩了回去。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前方老槐织出的庞大牢笼,便“熊”的一声被点燃。 也不知老槐使了什么手段,大火于霎那之间蔓延,不过眨眼的功夫,整个牢笼化为一个巨大的火球。 里面更烧成了一片火海。 无数吱吱惨叫顿时从其中传出,皮毛烧焦味瞬间弥森林。 “啊!” “竖子敢尔!” “老不死的!是你!你疯了吗!” 熊熊火海之中,传来社君气急败坏的声音,其中难掩恐惧之意。 这妖怪怕火! 老槐树与社君毗邻数十年,怕是早就知之甚深。 “老不死!不,老前辈!是本君不对,是我不对!不该蛀空你的树心,不该噬夺你的青木之精,你快快放开去路!我愿向老前辈赔罪,向老前辈赔罪啊!” 烈火熊熊,那社君终于不再叫嚣,大声地向老槐树求饶。 只不过老槐数百年道行,虽然性情高洁,却也有一果毅狠绝之心。 不动手便罢,一动手便再无转圜余地,又哪里会理会它? 大火越烧越烈,数里之地,已尽成火海。 老槐树似乎已经早有算计,在藤牢周围,径有十数丈方圆,早已经被鼠潮啃噬一空,全部是空荡荡的土地山石。 大火烧得再烈,却也越不过这十数丈的圈子,令这一片森林得以保全。 几人远远站着,看着火海焚烧了许久。 内中的鼠群惨叫声越来越少,渐趋于无。 那社君也从怒骂到求饶,再到歇斯底里的惨叫,最后再也听不到。 令几人惊心动魄之余,都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燕西风突然朝着火海之中冲了进去。 吓得燕南雁惊声尖叫:“大哥!” 就算是沈仙,此时也被吓了一跳。 不知燕西风为何突然闯进火海之中。 “哥!” 在燕南雁一声声哭喊之中,火海映红了夜空。 沈仙心道不好,连忙跑上前去。 果然,在她要不顾死活,冲进火海之前,抓住了燕南雁。 不过沈仙这样的文弱书生,又怎么可能抓得住一位江湖高手? 燕南雁此时心争如焚,只是下意识一甩手便直接将他甩了出去,差点没一屁股摔地上。 沈仙也顾不得其他,回头叫道:“金姑娘!” 银貂知他心意,这一声才叫出,它已经纵身一跃,坚硬的土地,在它面前就仿佛水一般,一头就扎了进去。 下一刻,便从燕南雁身前的地面跃出。 “燕姑娘,冷静些,燕大侠无事!” 燕南雁哪里肯听?直接便要跨过它。 银貂只好再度跃起,一头撞入她怀中,竟然将她撞了个趔趄,往后倒退了好几步才撞稳。 “你做什么!” 燕南雁大怒。 突然,火海之中飞出一个团火球。 火球滚落地上,接连滚出数丈远,火焰熄灭,现出燕西风已经被燎得焦黑狼狈的身影。 燕南雁大喜:“哥!” 沈仙见状,长出了一口气,也走了过去。 “先生。” 燕西风站了起来,将身上残余的火星拍灭,抹了一把漆黑的脸,带着几分喜色,伸出独臂,摊开手掌,掌心中正是一截碧绿之物。 此物二指粗细,似草木根茎,却通体晶莹剔透、碧绿如玉,不似凡品。 第49章 青木之精,社鼠之皮 银貂脱口惊呼:“青木之精!” 燕西风闻言面现欢喜之色:“果然是此物。” 银貂奇道:“你不知?” 燕西风摇摇头,朝沈仙道:“先生,燕某虽只一介武夫,但行走江湖多年,也常有耳闻,精怪之流,大多都是采日月精华,收取体内,洗炼躯壳,年月一久,灵智渐生,便成了精怪,” “采纳的日月精华,也与自身精气神融为一体,唤作元精,大多都是精怪身上某物,” “先生吩咐燕某取那老槐根茎,燕某便知是先生仁心,想要保那老槐一命,想到昔日见闻,便冒险一试,” “所幸,那株老槐被烈火烧成焦炭,其树心之中,却唯独遗下此物,烈火难侵,便取了来,果真便是。” 沈仙没有说话,转身朝看向仍在熊熊燃烧的火海。 心中涌起一股难言的情绪…… 滔天的热浪扑面而来,额前的几丝发梢都被燎得焦曲。 沈仙却不觉炎热。 他没有寒暑不侵之能,但老槐之死,却令他心中有些凄冷,连烈火炎热都觉。 这么一场大火,老槐一棵树,怕是断无幸理。 虽是老槐的选择,也是他自己的决断,却仍未免令人难以接受。 其实他与老槐不过初识,只见了两面。 只不过老槐的纯厚高洁、心怀圣人教诲,实在给他留下极深刻印象。 尤其今日之举,只不过为了他区区一言,便舍身相报,大仁大义,令人震动,且汗颜。 一株槐树,一个精怪,尚且如此。 而人自称万物之灵,却又有几个能与之相比? 圣人言:舍身取义。 他此生二十余年,却从没见过有人做到。 今日,竟有一株槐树,以身作则,让他看到了什么叫“舍身取义”。 只为了那所谓的,区区“一言之恩”…… 众人见他神情落寞,虽不知为何,却也没有打扰他。 良久,银貂才小声道:“公子,你与槐爷爷……?” 沈仙惊醒,回过神来,说道:“我与老丈虽是初识,却相谈甚欢,加上今日,老丈于我,已有两次救命之恩。” 老槐动则将“一言之恩”挂在嘴上,可实际上,到底还是沈仙受其恩义甚重。 沈仙摇摇头,似将心中凄冷甩了出去。 “金姑娘,你与老丈是……?” 银貂看了一眼火海,神情落寞道:“槐爷爷是这片南林中最受敬重的长者,我与小锦儿以往常在槐爷爷处玩闹,是槐爷爷教我,要读书识字,知恩晓礼,让我到人间去……” 它话语声越来越低,似乎有些说不下去。 不过沈仙也明白了。 原来它的知书晓礼,与老槐是一脉相承。 难怪了…… 过了片刻,银貂才看着他手里的道:“公子,我听说,草木之精,只要有一根尚存,便能再造生机,但我从来没有见过,倒是那些未成精之草木,确有此能。” “公子是圣人弟子,能人所不能,不知能否……” 沈仙叹了一口气:“我并非你们所以为的圣人弟子,方才的手段,也不过是一些障眼法罢了,我手无缚鸡之力,若没有你们,怕是早已经死了。” 银貂眼眸一黯。 它只道沈仙也不知。 至于他是否真的手无缚鸡之力,银貂并没有放在心上。 圣人之所以受世人尊崇,并非是因为能打,而是因为圣人是教化世人、传播道理的圣人。 那些读书人,向来不以筋骨为能,虽修身养性,却不炼肉壳,不修神通。 别说它并不是很信沈仙毫无神通,就算当真如此,以他的学识谈吐,也绝对是一位把书读通了、读出了道理的人。 所谓道理道理,大道之理,世间无论道、佛诸门,还是精怪妖魔,所求者,也不过是这“道理”二字。 儒门那些读书人之所以令世间人、妖都共敬,便是因为他们通晓道理,而并非是他们由悟通道理而自生的神异、神通手段。 不但是银貂,连燕氏兄妹也是一样的想法。 一看他们的神情,沈仙便知道自己白说了 他刚才的手段确实有些唬人,至少他没有听说过,大业有火药的存在。 不过,之前银貂所说的那枚“蟠龙玉印”,或许才是令他们深信不疑的根源。 罢了,随他们去吧。 “老丈于我有大恩,若当真有再造生机之法,纵然天涯海角,上天入地,我也定会竭尽全力寻来。” 说完,沈仙便不再说话。 就这么站在原地,看着烈火焚烧,直到大火渐熄,露出了里面的景象。 一片焦黑。 到处是烧焦的鼠尸。 浓郁的血肉焦香味在林中蔓延,扑鼻而入。 那座怪庙,也被火攻得只剩下几块焦炭。 庙后的老槐,更是早已变成了一堆灰烬。 离它不远,有一尊被烧得破裂只剩下半截的泥胚,半截泥胚断裂的腹腔处,还能看到一个烧焦的空洞,洞中有一堆灰烬,还有几块焦骨,还能隐隐辨认出是只不大的老鼠。 十有八九,便是那自称社君的鼠妖。 “公子,好像不大对……” 沈仙心中正唏嘘,忽闻银貂说道。 不由奇道:“怎么?” 银貂道:“公子,这社君本体乃一鼠妖,与那喜婆婆一般,不,应该是那喜婆婆与社君一般,其手段神通,都是传自社君,” “如变幻鬼神之法,便全赖那张浸泡于香火香油之中多年而炼就的社鼠皮,喜婆婆尚且如此,那社君更不在话下,” “我听闻,社君炼就的社鼠皮,能变化鬼神,较之喜婆婆只得一丝鬼神之威,社君却是真正有鬼神之力,若非是槐爷爷……” 它眸中闪过一丝后怕,才继续道:“此皮有鬼神之力,刀剑不伤,水火不侵,” “寻常凡火纵然能炼烧香火之气,烧死社君,却断然烧不了社君那张皮,莫说只是这半夜,纵然烧炼足七七之数,怕也难伤毫毛……” “公子,你看此地,可见那张皮?” 话才说完,便见燕南雁满脸好奇,迫不及待地就上前寻找。 长风镖局其余人也帮着在一堆堆焦尸炭烬之中寻找。 过了一会儿,燕南雁回来道:“鼠皮是有不少,都是被烧焦的,可没你说的什么水火不侵的。” 第50章 仙鹤衔云,照日引路 沈仙心中微沉,朝银貂道:“你的意思,是那社君未死?” 银貂摇摇头:“不,槐爷爷以身为引,该不会出此纰漏……” 它眼中闪过几分异色:“恐怕,是有‘人’藏匿暗中,顺手牵羊,取走了那张皮。” 燕南雁睁大眼道:“啊?不会吧?谁这么大胆?又能有这般本事,能让我们毫不察觉,便进入这火海取走一张皮?” 沈仙念头一转,便道:“是喜婆婆?” 银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恐怕是喜婆婆和子鹿娘娘。” 沈仙便想起之前社君要招他做自己女儿“新郎倌”,不由道:“社君之女?” 银貂道:“公子有所不知,社君极为宠爱子鹿娘娘,还没诞生,尚在胎中时,便以百姓香火香油为其洗炼神魂肉窍,因此子鹿娘娘天生便不同凡俗,” “旁的异类需要受点化开智,方才有灵光唤生,子鹿娘娘却是天生灵智,除却不能化形,已与妖无异。” “若真是娘娘……以其天生灵性,社君留下的那张社鼠皮,虽被烈火烧去了香火神性,其本质尚在,稍加时日,便能再复神异,届时得其中鬼神之力相助,我怕……” 银貂看向沈仙:“娘娘恐怕很快便能点灵化形,届时怕是会对公子不利。” 沈仙疑道:“若是如你所说,这位子鹿娘娘能睁睁看着其父被烧死,而无动于衷?” 燕南雁抢道:“这有什么奇怪的,那是妖魔鬼怪,又不是人,怎么会有人情人味儿?别说坐视父死,父子相食、血亲乱……唔唔!” 燕西风太了解自家妹妹,眼疾手快,死死捂住她的嘴,将她下面要说的话都捂了回去,气急不已。 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沈仙摇了摇头,对这姑娘也颇感无奈。 旋即便想到老槐所说,去恶如去草,果然不错。 留下恶根,将是无穷无尽的后患。 燕西风松开燕南雁,用眼神警告了她,方才正色道:“先生放心,先生对燕某兄妹有救命之恩,那妖怪若是敢来向公子寻仇,燕某必定舍命相护。” 他们虽然认定沈仙有不凡之处,但经历了刚刚的大战,也看出他至少也是不修性命,肉壳孱弱。 若是妖怪寻仇,光明正大也就罢了,就怕暗箭难防。 银貂道:“先生,不如趁着子鹿娘娘还未能点灵化形,先生不如先行赶到秦州州府,那里有州府社神坐镇,就算是社君尚在时,也不敢轻易靠近。” 唉…… 沈仙暗叹自己命苦。 秦州州府…… 也好,反正这本来也是自己此行目的。 既然有了决断,沈仙也不再去纠结,将诸多情绪都暂抛脑后。 回想到在书中看过的描述,不由心生向往:“也好,听闻渭城地处南山之中,其地奇峰众多,风光不与他处同,历朝历代,名胜之处多不胜数,既到秦州,岂能不至渭城?” 渭城,便是秦州州府。 旁边二人一貂闻言都不由面皮抽动。 暗道,果然是书呆……是读书人,都说这些读书人酸腐,果然是空穴来风,都什么时候了,居然还想着观光游玩? 众人不敢耽搁,寻了方向,便急匆匆上路。 “先生,此物还是由先生保管吧。” 路上,燕西风又将那截碧绿的青木之精递了过来。 沈仙看了一眼,心中暗叹,接了过来。 青木之精入手,他忽然一怔。 只因此时,他尚在清醒之中,便看到了入梦之时方能得见的玉笔乾坤。 他看到玉笔乾坤之中,案几之上,那盏鹤衔云日灯竟然动了…… 青铜所制的仙鹤,竟然舒展长颈,鹤喙轻啄,沈仙便觉手中一轻,那块青木之精竟不翼而飞。 下一刻,便看到一道碧绿出现在玉笔乾坤中,飞入那云灯之上。 沈仙一看,正是那截青木之精,顿时一惊。 不待他反应,青木之精竟于云盏之上,顷刻化为一汪碧绿灯油。 绿光大放。 案几上,忽然凭空多出一卷情思简。 这卷情思简与案上原有的有些许不同,隐泛青绿之色,似新木所制。 让沈仙惊奇不已。 他半年苦读,也没能积攒出一卷情思简来,这会儿竟眨眼就出现一卷? 与此同时,仙鹤舒展双翅,竟然飞了起来。 衔着绽放绿光的云灯,径直朝案后一书架飞落。 云灯照亮书架一角,正是他经常看的那几部书。 其中一部,被云灯一照,似有一道碧绿流光流过。 做完这一切,仙鹤又展翅飞回案上,再次变回那盏长颈弯曲,衔云静立的青铜灯。 玉笔乾坤中复归正常。 沈仙也再看不到。 又觉手中微沉,那截青木之精竟又回来了。 一切都没变,仿佛他看到的都是虚幻。 沈仙一头雾水,但悬着那颗心,总算是稍落。 这截青木之精,有可能是老槐复活的唯一希望,哪怕十分渺茫。 即便能给他带来好处,他也不想用老槐复生的唯一希望去换取。 “先生,先生?” 燕西风连唤几声,才让沈仙回过神来:“啊?” “先生,你在想什么呢?” 一旁燕南雁道:“刚才问你呢,咱们现在是先去报官,还是回去救人?” 报官?救人? 旋即沈仙就明白他们说的是什么,十里驿社君庙下的鼠穴中,还关着许多百姓。 便道:“报官就不必了吧?” 十里驿的鼠精这么多,这秦州的官员当真不知? 恐怕不仅是十里驿有社鼠,十里驿外的“社鼠”更是多得难以想象。 别到时候救人不成,反自投罗网。 燕南雁皱眉,明显不悦道:“那些百姓就不管了?你该不会是因为他们信奉那只老鼠,才不想管他们死活吧?” 若是这样,这个“圣人弟子”,就未免太让人失望了 她可是刚刚才对他有些改观的。 这姑娘行事风风火火,性子也直来直去,绕不来弯子,闻言就以为沈仙急于避难,要撒手不管。 沈仙笑道:“管自然是要管。” 他朝燕西风道:“燕大侠,能否请长风镖局的兄弟暂于此地逗留数日?” 燕南雁道:“那不行,谁知道这些老鼠是不是都死绝了?” 燕西风却是拦住她:“但凭先生吩咐。” “哥!” 燕南雁还待说话,一旁那老范拉了拉她:“行了,你哥的性子你不是不知道,他决定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 “真要出了什么事……” 他余光扫了一眼沈仙,小声道:“咱们也算还他个人情,以后也不必让他拿捏了。” 老范总觉得这个书生心思太深,而且来历不明,又手段神秘,跟他牵扯太深,对长风镖局来说,未必是件好事。 偏偏对方于镖局有救命之恩,这是无法抹灭的,若有机会还了,那是再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