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176 林渊和他的新坐骑   花脸阎罗[1/2页]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76 林渊和他的新坐骑[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笔趣阁小说网] http://m.xbiqugexsw.la/最快更新!无广告!

“快跑!”



“我来殿后。”



林渊出现在大厦楼顶的时候,正是下方监兵招呼着执明和陵光逃跑的时候。



云层当中,大黑天的眉头一紧。



想跑?



那可不能让他们跑了!



将监兵,执明,陵光三人杀了,用他们血祭,至少能够让他的诡蜮与现实世界融合到百分之六七十的程度。



要是让这三个人跑了,那岂不是徒增很多麻烦。



此时,下方的执明和陵光在略做思量之后,就选择了听从监兵的吩咐,选择了逃跑。



毕竟,刚刚监兵挨了一巴掌之后,被拍到地下的场面还历历在目。



既然,监兵让他们俩逃跑,这就说明,暗中偷袭的邪祟不可力敌。



执明和陵光对视一眼,然后,齐齐的朝着避难所的方向开始逃跑。



他们俩也清楚,监兵化作白虎之后,战斗力比他们强的多。



非要留下,不过是拖后腿而已。



只有他们逃跑之后,监兵才好脱身。



看到执明和陵光想要逃跑,大黑天不乐意了。



这要是让他们跑了,今天自己白忙乎了。



想到此处,大黑天不做犹豫,左右双手一起挥动,两只巨大的能量佛掌印,一左一右的朝着执明和陵光打了过去。



草里蹲人.......



不对,应该是云里蹲人这种事情,其实就是打个出其不意。



第一次好用,这第二次,可就没第一次好用了。



监兵已经挨了这从天而降的一掌了,因此,执明和陵光两人已经有所防备了。



他们逃跑的时候,都时刻的防备着。



感受到从天而降的磅礴能量之后,执明和陵光的反应也很快,他们纷纷闪避,躲开了大黑天的偷袭。



有了监兵的前车之鉴之后,执明和陵光肯定不会去硬抗佛掌印。



这一掌直接给监兵打出了白虎形态,他们可不敢去冒这个险。



此时,大厦顶层的林渊也抓到了机会。



就是这个时候。



技能后摇。



大黑天接连两掌拍出去的这个空隙,那就是林渊偷袭的绝佳时机。



只见,林渊双脚用力一蹬,天台之上的水泥地面开始迅速龟裂,露出了其中纵横交错的钢筋。



这大厦可不是什么豆腐渣工程,之所以这样,完全是林渊的力气实在太大了。



而后,就看到林渊如同一枚出膛的炮弹一样,直接从天台之上飞了出去。



林渊的手中握着的是钟馗斩诡剑,剑锋之上,那是锋锐的猩红色光芒。



陡然之间,盘膝坐在云端的大黑天,有了一种脊背发寒,如芒在背的感觉。



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他扭头朝着身后看去。



当看到身后持剑偷袭的林渊之后,他的瞳孔猛然收缩。



林渊这一剑直奔他后心而来,这一剑要是扎上了,那就能够让他知道,什么叫做透心凉,心飞扬。



林渊的速度如同出膛的炮弹,这条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这个时候,大黑天想要反击也已经来不及了。



来不及反应,但是,大黑天的身上出于本能,爆发出了磅礴的力量,想要将林渊往下压。



这股气势袭来,但是,让林渊上升的势头迟缓了下来。



“艹!”



“够不着了!”林渊额头冒出了冷汗。



大黑天身上的气势迸发出来,林渊如同坠入了沼泽,泥潭一样,整个人陷在其中,上升的势头开始迟缓,甚至是开始下落了。



这个时候,林渊距离大黑天的距离,大概只有十几米了。



要前功尽弃了吗?



老子处心积虑谋划的偷袭,居然要无功而返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偷袭,林渊可是专业的。



要是这都能让他反应过来,林渊岂不是白偷袭了。



林渊不甘心,这能让他躲过偷袭吗?



陡然间,林渊灵机一动,将乾坤伞召唤出来。



乾坤伞的落点,正好是林渊的脚下。



林渊双脚又是用力一踏,乾坤伞径直下坠,而林渊有了这次借力之后,整个人再次如同炮弹一样上升起来。



十几米的距离,转瞬即至。



不过,原本瞄向大黑天后心的钟馗斩杀诡剑,似乎是有些偏移了。



钟馗斩杀诡剑现在瞄准的位置,是大黑天的屁股,而且,是他的屁股中间。



“噗嗤!”



一声奇怪的声音响起钟馗斩诡剑似乎是刺入了什么奇怪的地方,总之整个过程十分的滑润。



林渊的动作也很快,在钟馗斩诡剑刺入大黑天的体内之后,林渊双手借力,迅速的攀爬到了大黑天的身上。



“啊!”



被刺中了重要部位之后,大黑天口中发出是嘶吼声。



这嘶吼声当中,蕴含的声音是愤怒,是痛苦,是羞愤。



他大黑天在诡异世界,那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降临到这个弱小的世界之后,本以为是嘎嘎乱杀,成就一方事业。



然后,成为世尊座下最靓的仔。



不曾想,出师不利啊!



第一次出手,居然被人爆了......



176 林渊和他的新坐骑[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