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壮哉!李奥瑞克
第一章:壮哉!李奥瑞克
秋风萧瑟,李奥瑞克手持长枪站在岗位上,脑中思考着各种杂事。
我算是倒霉,还算是幸运呢?
这是李奥瑞克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十年,十年前,他在熬夜看书的时候突然感觉头晕目眩,一眨眼,自己就穿越了。他也从大三的学生变成了一个十岁的少年,名为:李奥瑞克。名字跟骷髅王重名这事儿暂且放下不表,直接说重点。
他现在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超能力……或者直接说是外挂也行。他每次意外死亡,他就能进入一个名为“真理图书馆”的地方,然后得到一本藏着“真理”的典籍。一条命换一本真理,十分划算。
所以,他必须一直作死。
李奥瑞克现在的处境有些麻烦,甚至可以说,到了命运的十字路口。
他三个月前加入北伐军,因为他悍不畏死勇敢战斗,荣升为了侍卫长。现在他正站在将军的大帐前面守门。此时将军的大帐之中,传来了众人的争吵声,还夹杂着怒吼。
大人们心情不好,这也是理所当然。因为阿卡德将军的北伐军酣战三个月,却未能突破眼前的要塞。
野狼城,蛮族边疆的一座雄城,东临三叉戟河,西临谷地群山,守望着广袤北方平原,可以说是绝对的战略要地,北伐能否成功——或者说能否开始,就在于能否打下这座城。
“砰!”帐篷里传来了拍桌子的声音,又传来拳头的闷响和人的惨叫声,似乎是打了起来——这也不稀奇,议会的文人都能上演全武行,那武将们开会也免不了动手。
周围的士兵都朝着大帐投去了担忧的目光,不过李奥瑞克并不着急,心想:让他们再吵一会。
离我登场还差点火候。
……
阿卡德·谢尔双手按在桌子上,粗重的喘息着。
这是个骨架宽大的老人,假如只是看他那披风下背影,你会感觉他是个强壮威武的武将,但若是从正面看,就能看到他深陷的眼窝、苍老的面容、还有皮包骨的巨大手掌。
“经过刚才的讨论,看来诸位已经放弃攻城了?”老人阴沉着脸说道。
此时有个老兵小声说:“我们恐怕打不下野狼城。”
阿卡德将军没有说话。
接着,有个老兵说:“确实,我们本来是要奇袭野狼城的,但是……不知为何走漏了风声,这奇袭就奇不成了,敌人部队回防,听斥候回报,现在城里的军队跟我们差不多,甚至可能比我们多上一两千人,自古以来,攻城方没个三五倍的兵力,就很难破城,我们现在不仅没有人数优势,还有劣势,而且我们的攻城器也不够精良,这个……”
“说完了吗?”将军瞪着他说道。
“说完了。”那人后退了两步,脚后跟撞到椅子腿,发出一声刺耳噪音。
又有一个金发的男人叫道:“阿卡德,你不能这么一意孤行!”那家伙穿着比所有人都华丽的盔甲,腰间佩着剑鞘镂空的宝剑,战靴上镶嵌着亮闪闪的金链子,就仿佛生怕敌人看不到他似的。
“米兰爵爷,你有何高见啊?”
那个男人一脸傲慢,说:“没有这样打仗的!这是让我们的人去送死,我看《攻坚论》里说,攻城战应该……”
“我也看过那本书,上面说若想攻城,攻城方需要十倍粮草、十倍兵马、十倍时间。”
“对啊!”
“但我们没有这些东西,米兰爵士,我们的人两倍都不到,粮草还够半个月,时间更是紧迫。”
米兰爵士质问道:“那我们为什么要北伐?阿卡德将军,你要对此负责!你要对所有牺牲者的性命负责!”
这时候老人忽然说道:“我们的民族叫做埃索达卡,这个词翻译成现代语言,就是‘高原人’。”
“那你们知道,我们的民族叫高原人吗?”
那几个年轻人都面面相觑,只有督军希雅神情一变,表情痛苦。
老将军继续说:“因为我们两百年前住在北方的高原上。”
“但后来野人、蛮族和魔族挥军南下,我们打不过,只有往南逃窜。于是现在高原人住在南方的河谷里、沼泽里还有丛林之中——对了,你们谁得过湿疹,或者是身上有湿疹?举起手来。”
所有人都举起了手。
老人点了点头,说:“这是南方才会有的病,潮湿的水汽侵蚀了我们的血肉,所以才起疹子。”
“我们的身体不适应这里!”
“我的灵与肉,还在渴望北方的高原!当你站在凛风之下,你身上的每一个毛孔就都会快活的呼吸,你身上所有的‘湿病’都会和丢进炭火里的雪一样迅速消失。”
“而现在是我们收复失地的最好时机!”老人狠狠一拍桌子,怒吼道。
“此时蛮王索斯达里尔和冰魔开战,主力全在北方,我们如果能拿下这座边境之城,那么我们就拿下了乱世的入场券!接下来我们就可以用野狼城做跳板,进军北方!如果拿不下野狼城,那么我们就只能继续在沼泽里苟且偷生,而且一旦蛮王索斯达里尔腾出手来,他就会再次挥师南下!”
米兰爵士叫道:“可是蛮王说了,只要我们年年进贡,就不会打我们。”
老人骂道:“蠢货!那是因为蛮王之前要对付北方和西方的威胁,腾不出手来远征我们!等他平定了魔族、地下人还有其他反抗者,那他还会需要我们的纳贡吗?不!他会直接拿走我们的土地,把我们变成兽栏里的奴隶——五年前他就在训练适合沼泽作战的狼骑士了,为什么?为了来我们的土地观光旅游吗?”
“那么我再问一次,诸位有什么良策吗?”老人沉声说道。
这次大家各抒己见,米兰爵士说可以等待援军,但立刻就被众人否定,因为敌人的援军来得更快;参谋说可以到城下骂阵,刺激敌人的将领出来单挑,这倒算个办法,但敌人的将领是神勇无敌的“熊爪”哈伦,北伐军中没有他的一合之将……
众人一筹莫展,阿卡德将军也不禁叹气,自言自语道:“看来只有明天我亲自率兵攻打城墙了。”
若主将亲自带人攻城,军队肯定会士气高昂,然而这也意味着主将会陷入危险境地。若是阿卡德再年轻三十岁,或许还行得通,那时候的他是王国首屈一指的猛将,能拉“巨人长弓”,能穿着重甲奔跑,还能跟巨牙兽角力。但现在只要一阵寒冷的秋风,他就能膝盖酸痛、腿肚子打颤,这种情况下让他去冲锋陷阵就是送死。
北伐军主将一死,那这场仗就彻底输了。
老将军也很清楚这件事情,但他别无选择——要么胜利,要么死亡,哪怕战死沙场,也好过老了之后还要当亡国奴。
这便是我最好的归宿了,他心想。
就在这时候,门口传来了一个声音。
忽然,帐篷门口传来了一个年轻有力的声音。
“将军,请容我斗胆献策,助您破城。”
众人朝着门口望去,只见一个侍卫站在那里,相貌英俊,表情毅然。
“你是谁?”阿卡德问道。
“您新任命的侍卫,李奥瑞克。”他欠身行礼,再次说道:“请听一下我的计谋,诸位大人。”
第二章:请不要妨碍我作死
第二章:请不要妨碍我作死
阿卡德将军打量着这个年轻人。他没有华丽的战铠,也没有散发着魔力的武器,从头到脚的装扮,都只是个普通的侍卫。只是他那坚定的眼睛中透露着一股怪异的光,那是睿智?还是疯狂?抑或是其他什么?阿卡德将军只记得李奥瑞克是个新兵,因为作战勇猛所以提拔为了侍卫,除此之外一概不知。
阿卡德沉吟着,只因他从这个年轻侍卫身上感受到什么东西,但是旁人却没有这种感觉。傲慢的米兰爵士瞪大眼睛,说:“这没你说话的份,滚出去!”
李奥瑞克并不恼怒,只是平静的说道:“我既然敢说话,就是因为我的智慧在各位之上——尤其是你,你这个谢顶金毛!”
狂妄、傲慢、甚至是作死!一个没有功勋和爵位的士兵,贸然闯入主帅的帐篷,还说这种话,简直是不要命了。
但话说回来,米兰爵士确实是严重谢顶,只是他平时戴着帽子,没人看出来罢了。
“我要杀了你!”爵士愤然拔剑。
“慢着!”老将军抓住了他的胳膊,老人虽然看似消瘦,但那双大手仍然如铁钳一般有力。米兰爵士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的胳膊纹丝不动,便涨红了脸,“哼!”了一声然后收起武器。
老人看着李奥瑞克笑了出来,他将那巨大的手掌放在李奥瑞克的肩膀上,说:“孩子,你说你智慧在我们之上,那你最好展示一下,不然我们这些老家伙可不会高兴。”老人说着轻轻一捏李奥瑞克的肩头,李奥瑞克顿时感到骨头一阵疼痛。
众人的目光都汇集到了李奥瑞克身上,充满敌意的眼神仿佛锐利的针。
李奥瑞克说道:“我手上有一个魔法卷轴,是我前些年在一个云游术士手中买来的,这卷轴能让一个人变成空气,持续三分钟,用这个东西就能穿越城墙。”
魔法师是稀罕物,而只有大魔法师才能制作卷轴,因此这东西就更为稀罕了。当代的大魔法师一共就三位,两位是精灵,一个是魔族,这些人整天忙着“探究真理”,哪有空印卷轴?所以众人都没见过。
米兰爵士冷笑,说:“肯定是假的。”
李奥瑞克立刻说道:“那要是真的你去死么?谢顶金毛!”
米兰爵士脸一黑,骂道:“要是假的你去死吗?小杂毛!”
“我死!”李奥瑞克用一副‘吔屎啦你’的表情说道。
米兰爵士涨红了脸,伸手就去拔剑,然而将军再度按住了他,说:“先让这位年轻人说完。”将军一辈子南征北战,见过许多亡命徒,但也没见过李奥瑞克这么横的,加上这个小伙子器宇轩昂,相貌英俊,老人就对他更加好奇了。
“行!”米兰爵士收回武器,嘀咕道:“妈的,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能耐。”
于是李奥瑞克继续说道:“野狼城三面陆地,但东边却靠着河流。正因为有河流做天然的护城河,所以敌人在东侧的防御和侦查都相对松懈,而且这里的城门也和其他三面不同,这里由于是水道,所以是铁索控制的吊门,只要能斩断铁索,城门就会立刻打开。用这个卷轴可以送一人进城,这个人只要斩断铁索,那么……”
这时忽然有人说道:“不行,这太理想化了。”
那是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利落干脆,不输男子。众人不禁朝着那个声音看去,在那里有一位身穿银色战袍的女将。
这是希雅·雷奎,现任督军,北伐军的二把手。
希雅她身上有许多值得关注的点,例如身材高挑,五官棱角分明,容貌美丽却又杀气腾腾……但无论人们从那个角度去欣赏她的美貌,最后视线总会落到希雅那双大长腿上。
那实在是太显眼了——督军希雅那双腿比例匀称,修长笔直,她的腿不像是贵族小姐那么纤细,也不像农妇般粗壮,那是介于胖与瘦之间的丰腴。而且,骑马的人本该双腿结实,就和大理石一般坚硬,但古怪的是,她的腿却是柔软的。希雅的左边大腿牢牢捆着一个腿环,上面用来放置利器,那腿环咬进她柔软的肌肤内,凹陷在里边。
无论耗费多少笔墨来描述这双腿都不为过。著名的吟游诗人“寡妇之敌·兰瑟”在见过希雅的双腿之后,就曾赞叹道:我不知世上最痛苦的死法是什么,但我晓得,世界上最美妙的死法,一定是让希雅的大腿把我给夹死!
但话又说回来,北伐军中没人敢碰她,一来因为她是沃尔夫公爵之女,二来是她是一流的剑士,她精通单手剑与大剑,能一人抵挡五个男人,还曾以步对骑并砍下了狼骑士长官的头颅。迄今为止她也没有谈婚论嫁,或者有过什么绯闻……
咳,言归正传。
将军问道:“希雅,你怎么想?”
希雅说道:“第一,我们不知道这卷轴是否有效?”
李奥瑞克说:“你可以找军队里边的学者鉴定,肯定有效。”
希雅看也不看他,继续说:“第二,就算卷轴有效,那要用什么斩断吊门的铁索呢?”
李奥瑞克说:“我知道将军有一把宝剑,是当年北疆之王留下来的圣遗物,这武器削铁如泥,必能斩断铁索。”
阿卡德将军笑了起来,他将左手放在自己腰间的剑柄上,说:“确实,我这把剑别说铁索,就是龙骨也能斩断。”
希雅皱起眉头,瞪着李奥瑞克说道:“那你难道让阿卡德将军去砍铁索?”
李奥瑞克一耸肩,说:“那当然不行,将军太老了……”
“那你去啊?”她大声质问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说:“废话!我不去谁去?”
“哎?”希雅那双美丽的眼睛眨了眨,似乎没意识到这个回答。
但将军却笑了起来——其他人都太年轻了,没能看懂李奥瑞克的所作所为,而这睿智的老人却早就意识到了一件事情:李奥瑞克,这家伙从进门那一刻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希雅愣了一下,旋即诘问道:“你这个蠢货,现实打仗可跟吟游诗人的故事不一样,你以为自己做了这样的事情还能活下来吗?就算你侥幸打开城门,也瞬间就会被乱刀砍死!你等不到我们的增援,你明白吗?”这次她的语气软了许多,比起愤怒的质问,更像是在劝说一个不懂事的年轻人。
李奥瑞克点头,然后他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然后“啪!”一下将杯子狠狠摔碎在地上,惊得众人头皮发麻。
“督军大人,我虽然从军只有半年,但也杀过人见过血,不然将军怎么会提拔我当守营侍卫呢?”
“呃……”希雅愣了一下,同时李奥瑞克继续说道:“是,我的资历不如在场的各位,但我的勇气却不输任何人。刚才将军在帐篷里说的话,我在门口听得一清二楚,我知道,现在高原人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了。野狼城破,我们的民族还能继续生存,将来孩子们或许还能收复故土,重回北方高原;若是败了,我们就会亡国灭种。”
李奥瑞克低下头,看着地上粉碎的杯子,面色沉重的说道:“所以对于军人来说,我没得选,不是吗?如果我能破城,那么高原人的孩子还能活下来;如果我逃跑了,那么到头来我还是会死,而且会死得很耻辱!”他握紧拳头,“诸位大人,你们说呢?”
众人沉默,阿卡德将军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感叹道:“果然,高原人是不缺勇士的,有你这样的年轻人,那未来就是光明的。”
此时米兰爵士涨红了脸,说:“他……他肯定是个骗子!将军你要是把剑给了他,那他肯定会拿着您的剑去投敌!不要相信他。”
“不,他说的都是真的。”阿卡德说。
“将军?”米兰爵士望向阿卡德。
阿卡德将军对大家说道:“首先,他手中的卷轴是真的,我可以担保。”老人见过真的魔法卷轴,也晓得这种魔法。
“那这也不能说他就是……”
“其次,我亲眼见过他战斗的样子,他十分勇敢。”将军回想着李奥瑞克先前和他一起攻打城寨时候的场面,他记得这个年轻人打仗非常不要命,就仿佛跟自己有仇一样。这么勇敢的人,怎么会在关键时刻叛变呢?老人打仗这么久,自认为看人还是很准的。
“那……我战斗还很勇敢呢。”米兰爵士低声说道。
将军笑了,说:“所以你也不会叛变对不对?”
“这……”爵士哑口无言了。
接着将军解下了自己的佩剑,交给李奥瑞克,说:“孩子,我老了,不配使这么好的剑了,现在我将他交给你。”老人看着这个年轻人,眼神慈祥的就像是看着自己的儿孙,“这是北疆王的圣遗物,名为‘巨人屠夫’,那个男人曾用它先后斩杀了三个寒冰巨人,奠定了北境的五十年的和平……拿着他,北疆之王的勇气将与你同在。”
“慢着!”希雅突然叫道。
“希雅?”
希雅走上前来,握住“巨人屠夫”的剑鞘,说:“让我来。”
希雅望着李奥瑞克的脸,李奥瑞克看到她的眼圈红了。
希雅说:“这次的任务只有一次机会,让我来吧。”
不是,姐姐你别拦着我作死……李奥瑞克这句话差点说出口来,他干咳了一声,说道:“呃,希雅小姐,这个事情……”
“我意已决。”希雅打断了李奥瑞克的话。接着,她继续说道:“我相信你的勇气,但是,李奥瑞克,你要知道这件事情不光是有勇气就行了,还需要实力,让我执行任务的话,成功率会更高。因为我是这里剑法最高明的人。”希雅撩起斗篷,露出系在腰间的剑来。
“也不见得。”李奥瑞克学着她的样子将手放在武器上。
“啊?”
“我在剑法上也有些心得,要不咱俩练练?”李奥瑞克着拿手一指帐篷外。
希雅顿时笑了——开玩笑,你怎么可能打得过我?我可是希雅·雷奎,高原人首屈一指的女剑士!
“我敬佩你的勇气,但这份傲慢我并不欣赏。”希雅冷哼一声,拿手一指外面,“走,让我教教你高原人该怎么用剑。”
……
五分钟后……
“怎么会这样?”
希雅跪趴在草地上,脸上满是黑线。
她输了。
希雅从五岁开始学剑,用剑比别人用刀叉还熟练;她十三岁在皇家比武大会上一战成名,击败了著名的“绿剑”斯派克。然后她十五岁从军,靠着手上的绝活战胜了数不尽的强敌。她天生手腕灵巧,反应迅速,而且在剑法上悟性极高,二十三岁的她精通“刺剑术”“斗剑术”和“砍杀术”三种剑法,这使得她无论是步战还是骑战都所向无敌。
但她今天输给这个“无名小卒”了。
希雅实在是难以接受这个现实。
这个名叫李奥瑞克的男人有两个非常厉害地方:第一,他使用的剑术十分古怪,希雅从没见过类似的流派,甚至连将军也没听说过;第二,他攻势非常凶猛,就像是不怕死一样,若非两人穿着护甲,刚才那几招估计就要出人命了。
总而言之,李奥瑞克证实了他自己说的话——希雅,你不见得是剑术最厉害的。
李奥瑞克收起武器,行了一礼,说:“承让了,希雅小姐。”
希雅愣了几秒,只得接受自己战败的事实。她还了一礼,说:“没有,是阁下技高一筹。”
李奥瑞克说道:“那既然如此,就由我来担任这个斩断铁锁的角色吧……”
“等等!”
“又怎么了啊?”李奥瑞克多少有点不耐烦,姐们儿你不是输给我了吗,还想咋滴啊?
希雅朝着将军又行了一礼,毅然决然的说道:“阿卡德将军!我还是想执行这个任务,可以吗?”
老将军也皱眉头了,说:“希雅,你想干什么?”
希雅激动的说道:“李奥瑞克比我年轻,剑术比我高明,比我有胆识,最重要的是,他也对国家一样忠诚!总的来说……他各个方面都比我要强,既然如此,那就让我来替他牺牲吧!”
将军大为震撼:“啊,这……”
李奥瑞克也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所以说别妨碍我作死啊,女人!
这时候李奥瑞克灵光一闪。
“希雅小姐!”李奥瑞克高声说道,“我敬佩你伟大的献身精神,也感谢你对我寄予厚望,但是你忽略了一件事情。”
“我忽略了什么?”
李奥瑞克说:“未来太遥远,我们只看当下——如今你是督军,或者说是这里的副将,而我是只普通侍卫。我如果死了,对军队没有什么影响;但你要是死了,麻烦可就大了。”
李奥瑞克这话确实在理,希雅一时间找不到反驳。
“所以让我来吧,希雅小姐,你的战场不在这里。”
“你……”
希雅哽咽了。
她从未见过这么高尚的人。此时在希雅的视角中,这个年轻人的眼睛如同星光一样璀璨,身躯如同山峦一般伟岸。
而且还英俊又年轻!啊,他看上去也就刚刚二十岁,这这这……太戳我了。
希雅喜欢比自己小的男孩子,当然,这是个秘密。
可一想到这么棒的小男生马上就要慷慨赴死了,希雅小姐就觉得心如刀绞。
第三章:我还能抢救一下
第三章:我还能抢救一下
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地方了,当晚,将军命令火头兵单开小灶,给李奥瑞克准备的当前条件最好的餐食,又送上一瓶美酒。李奥瑞克说不喝酒,怕误了事情,但老将军执意要和他喝一杯。
阿卡德说:“即使你再勇敢,做这种事情的时候也会紧张,喝一杯,助恐惧之魔不再侵扰你的灵魂。”
“是,将军。”
于是李奥瑞克与将军干杯。
老将看着这个年轻人,心中不由得感叹:这种傲骨,这种勇气,老人只在一个人身上见过。那人便是米兰爵士的祖父,也是当年他效忠的将军,圣骑士凯亚·布兰德,也称“有仇必报布兰德”。
这样的年轻人,未来一定是大有可为吧?
可惜他就要死了。
想到这里,即使是见惯了生死的老将军,也觉得眼角发酸。
希雅也走了过来,她行了一礼,说:“李奥瑞克,不论你成败如何,今夜之后高原人都会赞颂你的名字,国王也会为你追封爵位……”她咬了下嘴唇,“所有人都会记住你的,也包括我。”说完这话之后,希雅便迅速转身,以免李奥瑞克看到她的眼泪。
接着两位修女走来,白袍的叫伊芙,黑袍的叫菲特,她俩一个负责救命,一个负责收尸。白袍修女伊芙哭着握住了李奥瑞克的双手,说:“对不起,大人,对不起!”
李奥瑞克看着眼前的修女,伊芙小姐今年19岁,有着白皙的肌肤和一双温柔的眼睛,即使是哭起来也十分美丽,所以李奥瑞克忍不住多看了几秒钟,才道出自己的疑惑,他说:“修女,为什么要和我道歉?”
“因为我救不了你的命!”她抽泣着,“我曾在七神面前发誓,要竭尽全力救下每个人的性命,可是……可是当我找到你的时候,你恐怕走早已死在蛮族的刀下了!我为你做不了任何事情,我,我,呜呜呜呜呜……”
这女孩有圣母的心肠,医术也高明,军中没人不喜欢她。李奥瑞克看她哭的难受,就安慰她说:“也不好说,那个什么,摩门经上有一段怎么说的来着?哦,说是:‘英雄西摩为他人而死,感动七神,便死而复生’?万一我也能感动神灵呢?”
修女呜咽者,说:“但是,但是……西摩是神的孩子,才能死而复生啊,您是凡人,只怕……”
“那你便为我祈祷吧,伊芙。”李奥瑞克说。
这小妞已经够瘦了,再绝食的话,非得死我前头。
这时候黑袍的修女拍了拍伊芙的肩膀,然后将她拨开,自己站到了李奥瑞克面前。
黑袍的菲特也很美丽,但她那张脸却总是充满了性冷淡似的冷漠。毕竟,她是专门负责打扫战场的“送葬者”。
两人四目相对,
“待到胜利,我会为你收尸。”她面无表情的说道。
“谢谢你。”
黑袍修女看着他沉默了几秒,说:“不管你死相有多惨,我也会将其拼接缝合,还你一个体面的葬礼。”
站在角落里的米兰爵士嘀咕道:“真是一群蠢货,尤其是那个侍卫,他这是白白送命。”此时他帽子下面的头皮瘙痒起来,他悄悄挠了挠,说:“希雅也就罢了,怎么伊芙这孩子也那么崇拜他?老子受伤的时候,都不见她这么哭的……”
米兰爵士很酸,但转念一想,那家伙活不过今晚了,我嫉妒一个死鬼做什么?
李奥瑞克的“遗体送别仪式”到此结束,临走前,他跟老将军确认道:“将军,兵马备好,一定要抓住机会。”
“放心!”老将军自信的说道,“如果城门都开了,我还攻不下这座城,那我这几十年的仗,也就白打了。”
“我相信您。”李奥瑞克拿出了魔法卷轴,准备行动。这时候将军伸出手,说:“等下!”
李奥瑞克说:“将军有何吩咐?”
将军说道:“你……你成家了吗?”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现在给我介绍姑娘也太晚了吧?”
“呃,我不是这个意思,虽然说我确实有个待嫁的孙女……”老头尴尬的笑了笑,“我是想说,你这么好的年轻人,若是无后,着实可惜了。若你有后人,告诉我他姓名住址,我可以为他谋个好差事。”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笑道:“多谢将军了,但我还不一定死呢,万一我跑得快呢,是不是?”
大家都只当他说笑,众人也只好跟着惨笑,但许多人笑着笑着就哭了。
夜枭啼叫,是出发的时候了。
“再见了,战友们。”李奥瑞克朝大家行了一礼,然后撕开卷轴,消失在了夜空中。
……
黑夜如墨,月光似纱。
绰号“狼牙”的古温将军正在城墙上巡视。那是个精瘦的汉子,长着狭长的眼睛和棱角分明耳朵面孔。今晚狼牙将军不知为何睡不着觉,此时他在城墙上徘徊着,心中有些莫名的焦虑。
“高原人今天怎么不攻城了?”
野狼城的城墙固若金汤,守军兵强马壮,粮草充足,实在是没什么可以担忧的。可他今天就是觉得有些不安。他就这样从西墙来到南墙,再来到东边。
到底是什么让我这样不安?
忽然,一阵狂风吹过!
这阵风让狼牙将军不寒而栗,那是什么?
这时他听见了脚下传来了清脆的金属响声,“咔!”听到这声音的那一刻,这位将军感觉心头骤然一缩——那是闸门的声音!接着,铁索剧烈旋转,在索盘上摩擦出了火花,东边的闸门轰然落下。
“砰!”
这一刻,城门的守军才反应过来。城墙下面传来一片惊呼声,接着是喊杀声和骂声。狼牙将军从城墙往下俯瞰,就见一个黑色的剑士在人群中砍杀,那人剑法极其精湛,手起刀落间,身边就会多一具尸体。
“高原人的间谍?他是怎么混进来的!”
狼牙古温有种可怕的猜想——难道是那阵风?不,这不可能,高原人又不会魔法!
“给我弄死他,弓箭手,长枪兵,都他妈愣着干嘛,弄死他……”
话说到一半,突然东方喊杀声震天,一小队精锐骑兵犹如离弦之箭一般,射向了大开的城门!
“关门,关门!”
来不及了,这支利箭刺入了门中,也刺入了野狼城的心脏。
……
诚如老将军阿卡德所说的,如果连城门大破的野狼城都攻不下,他这辈子的仗就算白打了。
那一夜,野狼城东门突然大开,大批高原人的精锐鱼贯而入,闯进城中大开杀戒,许多敌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被乱刀砍死。城内守军随之大乱,借此机会,阿卡德将军下令全军出击,从四面全力攻城,于是,南北西三面城墙接连告破。督军希雅身先士卒,爬上城墙连斩十八人,又生擒了敌人副将“狼牙将·古温”。随后,围攻三月的野狼城终于告破,整场战斗仅持续两小时,高原人仅有零星伤亡,击毙、俘虏敌军共计一万两千人,缴获武器粮草无数。
自此,在沼泽苟且了两百与年的高原人重新踏足中土腹地,雄踞野狼城,虎视北方群雄。史称“屠狼战役”。
……
战斗结束了。
三个月的攻城战让将士们都感到精疲力尽,北伐军一度士气低下到准备放弃攻城。然而今天他们创造了奇迹,攻下了这座城池,命运的大起大落让这些将士们兴奋到了极点,即使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们,也未曾品尝过如此美妙的胜利。
将军已经搬出野狼城仓库内的库存物资犒赏三军,许多活下来的士兵此时正坐在野狼城中央的场地上饮酒唱歌。那个米兰爵士站在人群中央,眉飞色舞的吹嘘着自己的光荣事迹,他在战斗中指挥一小队人马攻破了防御最薄弱的北门,然后还抢下了东北角的箭楼。接着他又说起这场战斗的意义,什么“高原人复仇从此开始”“我们就是这个时代的传奇”讲得天花乱坠。
换做平时人们或许会讨厌这油头粉面的小丑,但现在是胜利时刻,怎么吹牛都不为过。
此刻众人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唯独希雅小姐心里想着其他事情。
“到底在哪呢……”她喃喃道。
她在东门附近徘徊着,寻找着那个男人。
东门的战场仍然一片混乱,到处都是武器和盔甲,遍地都是死尸。黑袍修女和她的兄弟姐妹们正在为死去的士兵收尸,白袍修女则在搬运伤员。希雅漫步在一片狼藉之中,心里紧张又害怕——她希望赶紧找到李奥瑞克,找到这位英雄,然而,她又担心自己看到他的那一刻,便像个孩子般放声大哭。
此时一位士兵来到她面前,说:“督军,我们找到‘巨人屠夫’了。”那士兵说着呈上那把宝剑。
“巨人屠夫”,那是将军的佩剑,李奥瑞克临行前,阿卡德将军将此剑赠予他,好让他有趁手的兵刃来斩断城门的铁索。此时剑找到了,却不见人,希雅脸色一变,问道:“你在哪找到的?”
“在一个俘虏身上。”
“那俘虏怎么说?”
“他说……”士兵沉吟着。
“快说!”
“他说那个斩断铁索的人先是中了两箭,然后被长矛贯穿了身体,钉在城墙上。”士兵伸手一指,说:“就是那边。”
希雅朝着士兵所指的地方走去,她看到那里有一堆蛮族的尸体,这些人都穿着黑色大氅和铜黄色甲胄,手持战斧或长矛。希雅想起来,李奥瑞克为了掩人耳目,当时也是穿了这样一身衣服。
她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希雅靠着蛮力搬开那些沉重的尸体,一个个辨认那些人的脸。终于,她在蛮族尸体的最底下,找到了那个男人。
正如士兵所报告的那样,他身中两剑,胸腔被长矛贯穿,留下了一个黑红的窟窿。
最让希雅心碎的是,这个男人到死的时候还保持着战斗的姿态,他那只手高高举起,紧紧握拳,僵在空中;他愤怒的睁大眼睛,尽管那双眼睛已经失去了神采。
“黑袍修女!我找到李奥瑞克的遗体了。”希雅说道。
“是,大人。”
黑袍修女飞速赶来,身后还跟着两个戴面具的强壮男子。她指挥两个男子放下担架,然后跪在地上,伸手去抚李奥瑞克的眼皮。
就在这时候,菲特那张总是面无表情的脸,突然露出了惊惧的表情。她说:“希雅小姐,这可能超出我业务范围了。”
“什么意思?”
“他似乎,还活着……”黑袍修女瞪大眼睛说道。
他活着?
活着?
活……
希雅看着李奥瑞克胸口的伤势,心想:这么重的伤,怎么可能活下来?
这时候她看到李奥瑞克的眼珠动了一下,开口说道:“我或许……还能抢救一下……”
“军医——!”希雅用她出生以来最大的嗓门喊道。
原来不是死不瞑目,是根本没死啊。
……
李奥瑞克从病床上睁开了眼睛。他看到头顶是木制天花板而非帐篷的帆布,便心想道:啊,看来城攻下来了,我们现在应该是在野狼城内。
他转动眼珠,屋里只有其他人,只有白袍修女伊芙坐在床前。小修女打着瞌睡,脑袋如蜻蜓点水,手上拿着一个削到一半的苹果。
李奥瑞克心想:这孩子多半是累坏了,记得她说要守夜祈祷,打完仗还要跟着救治伤员,估计几天都没好好睡过。
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便没有叫她。
毕竟,这也不是李奥瑞克第一次接触死亡了。
李奥瑞克第一次死是十岁那年,他失足阳台坠下,摔到了脑袋,然后便陷入休克。所有来的医生都为他判了死刑,家人也准备为他办丧事了,然而,李奥瑞克却在三天后奇迹一般的醒来了。
他很难形容自己昏迷的这段时间都看到了什么,他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十分离奇的梦。
他先是梦见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身体,飘上天空,他低头能看到自己的尸体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
接着,李奥瑞克觉得自己的灵魂卷入了一场风暴之中,他的感知和意识开始扭曲,思想也逐渐混沌……等他再次将自己零碎的意识组合起来的时候,他——或者说他的灵魂,来到了一个不可名状、不可描述、不可理解的怪异之地。
在这个地方,他能感知到时间与空间的总和,能看到过去与未来的一切,但他却无法理解这一切,只要稍加思考,他就会头痛欲裂,而且心中萌生出巨大的恐惧来。
接着,他看到一扇大门缓缓敞开。
“门”只是李奥瑞克对这一事物的理解,并非他真的看到了门。或者说,是“门”这一概念涌入了他的脑海。
他的灵魂被一种莫名的力量吸引着走进门中。
门内是一个没有边际的巨大空间,这里飘浮亿万光辉球体,色彩绚烂美丽,就如同孩童吹出来的肥皂气泡。在那众多“泡泡”的中央,有一个山峦一般巨大的石头基座,在那上面有一个古朴的王座,王座之上,有一位被光环绕的漆黑巨人。
那巨人说:“迷途的灵魂,你怎么会来到这里的?”他讲的不是人类的语言,可是李奥瑞克却能听懂。
李奥瑞克回答:“我大概是摔死了,便到这里来了,这是哪?天堂吗?”
巨人回答:“这里既是冥府,也是天堂,只取决于你的所知所想。”
漆黑的巨人从王座上站起来,就如同一个有实体的影子。
“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人类,既然你献祭了自己的生命,那你就可以拿走如生命一般宝贵的东西。”
李奥瑞克说道:“什么东西和生命一样宝贵?总不能是爱情吧?”
“是真理!”
巨人张开双臂,整个空间中的“彩色泡泡”都闪烁了起来,这夺目的光彩足以杀死一万个癫痫患者,足以让正常人发狂……接着每一个“泡泡”里边都出现了一本书,这个巨大的空间,俨然就变成了一个大图书馆。
“献祭一条性命,窥探一次真理。”巨人说,“拿取你想要的书吧。”
这什么意思?让我用性命换一本书?李奥瑞克看着周围那片书海,这里边似乎什么书都有,无论是禁忌的魔法书,还是深奥的哲学,或者是医学、武学、神学……以及其他各种各样的社科类书记,他只是扫了一眼,就头晕眼花了。
第四章:刘 xia 皇叔
第四章:刘(xia)皇叔
巨人说:“我提醒你,你的灵魂承受不了太多知识,太贪婪的话,你就会精神崩溃。”
李奥瑞克定了定心神,问道:“但我不是死了么?我死了的话,这些美妙的真理对我还有什么用呢?”
黑色的巨人说:“你不知道有多少人宁可去死,也要看真理一眼呢!”
李奥瑞克说:“那我想活下来!告诉我,能让活下来的真理是什么?”
“死灵魔法、快速愈合、复苏术、神术、身体修复……任君挑选。”
于是李奥瑞克朝着那个装着“快速愈合术”的泡泡伸出了手,他触碰那个泡泡的一瞬间,那本书就化作一道光飞进了他的身体,接着脑海中便出现了巨量的信息……随着一阵天昏地暗的眩晕感,李奥瑞克突然顿悟了,他就仿佛是把整本书融会贯通了一样,所有的知识都出现在了脑海里。
如此美妙!真理竟然是如此美妙!这是他头一次用这种方法咀嚼知识。他在一瞬间学习到了普通人穷其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魔法,这种感觉实在太爽。
李奥瑞克不禁问那个巨人说:“假如我再死一次,还能到这里来吗?”
巨人笑道:“迷途的灵魂,你太贪婪了,真理又不是花草,怎能任你观看?下次你再献祭自己性命,你的灵魂就会前往天堂或者地狱,届时便会后悔莫及!”
后来,李奥瑞克便苏醒了,并且拥有了名为“快速愈合术”的魔法——复苏术比起魔法来说,更像是一种“被动技能”。领取了这种魔法之后,李奥瑞克的身体自我修复能力就会大幅度上升,小伤口几分钟就能愈合,大伤口也会快速的止血和结痂。随着他对这个魔法反复练习,他甚至可以收放自如,控制伤口的愈合。
不过李奥瑞克也一直记着巨人的警告:别太贪婪,不然你会后悔莫及!
但是,霉运有一就有二,在这个人均寿命三十岁的时代,英年早逝可是太正常不过了。两年后,姑妈用发霉的肉做了馅饼投喂给李奥瑞克,导致他食物中毒,再次昏迷。
还是那种感觉,还是那个地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迷途的灵魂,你怎么会……不是,怎么又是你啊?”巨人疑惑道。
“我也不知道啊,先生。”李奥瑞克摊手。
巨人沉吟少许,说:“算了,是就是吧,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灵魂,去寻找你的真理吧。”
太深奥的东西李奥瑞克不敢碰,怕自己的神智撑不住,直接精神时常。他想来想去,就挑了一个实用的,这一次他选择的魔法是:内脏修复术。
李奥瑞克这时候还没有作死的觉悟,仍旧担心自己的性命安危,他觉得:真理最好,但也要有命享受才行。快速愈合术能治疗外伤,但是在修复脏器损伤的时候收效甚微,姨妈的致命毒饼弄不好会给我搞出什么肾衰竭来,保险起见,还是来这个吧。
“我选内脏修复术了!”
“好,走吧,别再回来了!”
几小时后,李奥瑞克在快速愈合和内脏修复术两个魔法的效果下,成功起死回生,然后回到了人间。
这时候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心想:是不是我只要陷入濒死,就能通往那个“真理之门”呢?
真理的甜美在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个品尝过禁果的人来说,世间再无哪件事情,能如品尝真理一般美味了。
但是自杀风险太大了,李奥瑞克有些犹豫。就在这时候,一头横冲出路口的马车又帮了他。
然后,还是熟悉的味道。
“您又死啦?”
“啊,不好意思,我又死了。”
这回李奥瑞克给巨人也整不会了,他说:“你死几次其实都跟我没关系,但你每次死了之后,为什么都会到我这里来呢?这是怎么回事啊,冥府那边的人在干什么啊,有没有好好工作啊?”
巨人十分烦躁的说道。
“喂?冥府负责人吗?对对对,有个灵魂总是跑到我这边来,你给查一下……什么?查无此人?这怎么回事……”巨人似乎在打电话。
“邪门了!”
过了几分钟,巨人挂掉电话,说:“不知道为什么,冥府那边查不到你,所以你这个家伙只要一死,就会错误的进入另一条时空隧道,然后又因为某种原因飘到我这里来……”
李奥瑞克心想:大概因为我是穿越者,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这边的天堂没有他灵魂的ip,所以他每次都会以卡bug一样的方式,进入那个“真理之门”。
“那我这次还能看一眼真理吗?”
巨人叹气,说:“我是不想给你看的,但是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这是规矩,所以……”巨人很不情愿的做了个“请”的手势。
李奥瑞克又挑了一本“骨骼再生术”,有了这个,他的肌肉、内脏和骨骼就都能快速复原,只要不是化成灰烬,就基本死不掉了。
“多谢,我走了!”
“等等!”巨人叫道,“你这次回去之后,该不会立刻自杀吧?”
“您怎么知道我的想法?”
“我可是这里的图书管理员,我知晓一切真理,怎么会猜不透你的想法?”巨人冷哼了一声,旋即挠了挠头,说:“但这样是不行的,你这样利用宇宙的错误来谋取自己的利益,这种事情……历史上并无先例,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允许你这样做,我的那位主人也没说过要怎么对付这种情况,所以怎么办呢……”
突然巨人打了个响指,道:“这样,我们各退一步!”
“各退一步?”
“你下次来,我依旧会给你一次触摸真理的机会,但是,自杀不行!”
“自杀不行?那我买凶杀我呢?”
“也不行,只要是你主观意愿上想死,不管用什么方式,我都不会让你拿这里的书。但如果你真的那么倒霉,接二连三的去世,那我也只好让你看一看真理的面容——毕竟,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宇宙的法则就是这样,谁也不能更改。”巨人的语气有些无奈。
“得嘞!”
自那以后,李奥瑞克就在作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
时间回到现在。
由于限制了主观上的自杀,加上他的体质越来越强,所以李奥瑞克触碰死亡越来越困难。经过许多次实践,迄今为止他成功靠着“作死”进入了真理之门七次。前三次分别是伤口愈合、内脏修复和骨骼再生,后面四次包括:知觉掌控、剑术大全、大陆语言解析和秘术魔法。
李奥瑞克现阶段只能选用一些比较简单实用的知识,太复杂的学不会,太偏门的用不上。这四个技能在当下都有一定价值。知觉掌控主要是用来屏蔽痛觉,提高作死时候的用户体验;剑术是基本战斗能力,万金油技能;大陆语言解析包含了蛮族、魔族、高原人、精灵、兽人等等国家和民族的语言,在这个没有通用语的世界观下,也是万金油技能;秘术魔法包含隐身术、穿墙、丢烟雾弹或者变色龙之类的隐秘魔法,是拿来跑路的,避免被敌人反复鞭尸从而真的丧命,也可以追他摆脱被封印或者是坐牢的悲惨命运。
这次李奥瑞克借着敌人的手杀死了自己,整个过程合情合理,不存在主观上的自杀行为,所以他成功进入了真理之门,从巨人手中拿到了新鲜热乎的“真理”。
真理学的越多,悟性就越强,此时李奥瑞克不再满足于最初级的知识,开始寻找更深奥的东西。这个巨大的图书馆越往深处走,里边的东西就越是深奥,他在走了许久之后,寻到一本封面很有趣的书。
《色孽的教导》
这本书的封面非常的不可名状,如果描述出来,那么这个世界很可能就会因为某种更高维度的打击而消失,所以我们就不说了吧。
不过李奥瑞克作为一个生理健全三观正常而且没开过荤的年轻男性,不由得对这本书产生了兴趣。他以批判的眼光看着此书,以做研究的心态,询问那位图书管理员,说:“请问这是什么书?”
黑色的巨人瞅了一眼,说:“这个啊?封面不写着了吗,色孽的教导!”
“那……内容呢?”
“就是色孽的教导啊!”
“是色孽教导我?”
“当然是你化身色孽的恶魔教导别人啊!你想什么呢?你是M吗?”黑色巨人的语气很
我化身色孽教导别人?李奥瑞克挠了挠头,说:“呃,那这本书算是什么书?工具书?社科书?魔法书?还是别的什么……比如娱乐消遣类?”
巨人回答说:“这个属于攻击类魔法。”
“攻击魔法?”
听到这里李奥瑞克竖起了耳朵。
若只是普通的小皇叔,李奥瑞克断然没有兴趣……也不是说没有兴趣,是他不愿意浪费这么宝贵的机会来拿一本小皇叔,要想看小皇书,至少也得等他将这里翻遍了再说啊。
但是攻击魔法就另说了,李奥瑞克非常需要攻击魔法!他现在有保命、逃生、交涉、物理攻击等技能了,就缺一个ap输出。李奥瑞克上辈子作为一个喜欢“水桶号”的玩家,希望将所有属性都加满,各种技能都点上一些。
又是攻击魔法,又是小皇叔,这可太妙了!李奥瑞克眉头一挑,然后朝着那本书伸出了罪恶的手。
第五章:我必须作死
第五章:我必须作死
但说实话,看完这书之后,李奥瑞克有点后悔。
这书内容有点水。
《色孽的教导》
类别:攻击魔法
效果:短时间内让施法者化身成名为“色孽”的恶魔,然后对某一敌人进行一次随机的残酷处刑。
这本书的实际效果其实也就这么一条,而后面的都是“处刑方式”。换句话说,只有第一页是技能书,后面全都是花里胡哨的技能特效。如果只是追求实用的话,那么只学第一页就够了。
但李奥瑞克这种“量子速读法”只要决定看,就肯定会看完整本书。所以那一大堆花里胡哨的技能特效也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像是什么“铁处女”“木马之刑”“针刺蜘蛛网”等等阴间的活儿都让他学到了。
行吧,也不亏,反正我只是想要一个强力的单体攻击魔法。花里胡哨一点也没坏处,也许还能震慑敌人呢?
此时他身上的伤势已经恢复的七七八八,但是他不想暴露自己身体的特殊之处,不然会引起许多麻烦。
不过他肚子有点饿了。
“咳、咳咳咳!”李奥瑞克假装咳嗽了几声。
“啊!”伊芙顿时犹如触电一般弹了起来,手上的苹果直接飞了起来,然后落在李奥瑞克的身上。
李奥瑞克伤口已经愈合,他不觉得疼,但是为了掩盖自己快速恢复的事情,他还是象征性的叫了一声。
“啊。”
听到他的“惨叫”,伊芙顿时吓得脸色煞白,连忙说道:“怎么样?有没有事?伤口有没有裂开?”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先给我弄点吃的。”
“呃,大人,您没有什么不适的地方吗?”
“身上基本不疼了,只是很虚弱,可能是因为我流血太多……”他根本dio事没有,“如果能吃到伊芙小姐亲手烹饪的美味料理的话,我或许能好很多。”
“我这就去准备!”伊芙说着冲出门去,一边走一边兴奋地喊道:“希雅!李奥瑞克醒啦,他醒啦……啊!”伊芙一声惊呼,然后李奥瑞克听到了重重摔倒的声音。
所以这小姑娘到底行不行啊?
紧接着,军队里的干部们纷纷过来探望李奥瑞克,不过大家怕影响他休息,都没有停留太久。接着伊芙端着热汤回来,一勺一勺的喂给李奥瑞克喝。就在李奥瑞克刚喝完汤的时候,将军推门而入,说:“李奥瑞克,能吃东西啦?看来状态不错啊!”
“托您的福!”
老人此时脸色红润,笑声爽朗,比起攻城前那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仿佛年轻了十岁。想来也是,野狼城一破,后面的事情就都好办了,将军肯定高兴。
伊芙端着盘子离开,临走前叮嘱将军不要探望太久。随后阿卡德将军坐在李奥瑞克床前,说:“你在歇息几天,回头等你能动了,我派人送你回花岗岩港好好修养。”
花岗岩港,那是离这里最近的高原人城市,位于落月河的中流,从野狼城顺利而下,就能到达那座港口。
将军说:“我已经给国王写了信,报告了你的英雄事迹,相信回去之后必有重赏,另外军方也会给你一大笔钱。”
啥?送我走?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将军,我为什么要回去?仗打完了吗?”
将军愣了一下,说:“仗是没打完,但你这个样子,没法跟着作战了吧?我寻思让你回去休养一阵,过个两三年等身体恢复了,再来战场上骑马杀敌……”
李奥瑞克说:“大可不必!我觉得再有一个月我就能上阵杀敌了。”
阿卡德将军说:“你这伤势……”老人说到这里一顿,心想:普通人的话,这种伤势确实要恢复个两三年,甚至一辈子都好不了。但他显然不是普通人啊!这家伙能顶着这么重的伤活下来,那么他一个月康复,或许也有可能。
想到这里阿卡德改口了,笑道:“是个男子汉!可惜你不能喝酒,不然老头我要敬你一杯了。这样吧,若你真能恢复,并且能通过白袍修女的检查,那我就让你重回军队,并且将你晋升为第二军团的百夫长,等你在位置上历练一段时间之后呢,我在为你另谋差事。”
在高原人军队来说,这晋升速度算是坐火箭了!百夫长管理百人,一般都是先从士兵坐起,然后可能会转为先锋、士兵长、或者是调入精锐军团,再往上是五十夫长,然后才是百夫长。李奥瑞克算是直接蹦了三级。而且将军还许诺了一个“未来可期”,就是说在百夫长的岗位上磨炼一段时间之后,或许就能继续升职,成为军团指挥。
北伐军以阿卡德将军为统帅,督军希雅为副将,下面就是若干军团长。一般一个军团长率领五百人左右,其中有比较多的,像是统领“血矛军团”的蒙斯麾下就有一千人,像是带着贵族子弟军的米兰爵士,麾下仅有八十九人,换句话说还不如百夫长管的人多。
李奥瑞克说:“那我想去‘神佑武士团’任职,可以吗?”
将军愣了一下,说:“你大难不死,算是老兵了。”
“是。”
“一般没有老兵会愿意去这个军团的。”将军面色凝重的说道。
神佑武士团,那是军团中的敢死队,一直以来都是战损最高的一个军团。参与这个军团的人大多是狂热的七神信徒,能靠信仰战胜死亡的恐惧;抑或是对国家绝对忠诚的骑士,愿意牺牲性命来换取胜利。但大多数都是满头热血的新兵蛋子,他们没见过死亡,自然也不知道死亡的恐怖,这才莽了进来。
李奥瑞克当然也是知道这件事情的,但对于他来说,越危险的战斗,就越容易让他触摸死亡,从而进入真理之门。只是,他不能跟将军说:我是为了作死才加入神佑武士的!
他想了想,说:“我觉得总得有人去做,攻坚也好,冲锋也罢,总要有人去做的。既然如此,就应该让我来,因为我有高明的剑法和过人的胆识——至少在同龄人中是这样的。”
将军笑道:“不必谦虚,孩子,即使是算上我们这些‘老年人’,你的能力也是出类拔萃的。只是我没想到,你明明见识了死亡的可怕,却还敢直面死亡。这种勇气……很了不起啊!”
“将军过奖了。”李奥瑞克说道。
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旋即语气一转,严肃的说道:“年轻人有勇气是好事,不过英年早逝就不好了!李奥瑞克啊,实不相瞒,我很欣赏你的才能,有意栽培你给予重任,所以呢,我不能让你去神佑武士团,你还是留在我自己的‘银盾亲卫队’学一学战争的艺术吧。”
啥?
银盾军团战损全军最低,里边也没多少战斗的士兵,基本就是负责防御工事、侦查、后勤等等方面,一般是当预备队用的。
您把我留在这么安全的地方,那我还怎么作死啊?
不行不行,我必须得莽到神佑武士团里!
李奥瑞克突然从床上坐了起来,说:“将军!”
“停!”将军轻轻将他按了回去,“你别激动啊,伤口崩了怎么办?”
李奥瑞克激动地说道:“不是,将军,我必须去神佑武士团。”
阿卡德将军抱起胳膊,皱眉说道:“怎么着?瞧不上我的军团吗?”
李奥瑞克说道:实不相瞒,我与蛮族有血仇!”
“血仇?”
“对,我爸爸就是死在这些蛮族之手!”
实际上穿越之后的李奥瑞克根本没有父母,他是个被抛弃的孤儿,让邻居养大的。
所以,对不起了,素未谋面的爸爸,您活该!
“啊,果然是这样。”将军点了点头,“难怪你那么恨这些敌人。”
李奥瑞克尽量让自己看上去杀气逼人,他恶狠狠凶巴巴的说道:“是的,当年我在我父亲坟前发誓,必要亲手杀够一百个蛮族,不然誓不为人。将军,要想亲手杀敌必上前线,没有比神佑武士团更适合我的地方了!”
确实,神佑武士团虽然战损率高,但是杀敌率也是最高,突出一个血少输出高,人均刀头舔血狂战士。
“这样啊……”将军点了点头,“既然有这层原因,那我也无法强留你,只能说……唉,我不阻拦你兑现诺言,但是,李奥瑞克,我希望你能活长一点,这个时代需要你这样优秀的年轻人啊!”
“多谢将军。”李奥瑞克无法起床,只好点头行礼。
“那好,我走了。”将军说道。
老人说着朝门口走去,他伸手去拧门把手,可奇怪的是,拧了两下之后那门却没开。老人喃喃道:“怎么,是卡住了么……”忽然间,那门把手散发出了一阵刺眼的红光,随着一声巨响,阿卡德将军的身体就凭空飞了起来。
“啊!”
老人一声惨叫,狠狠摔在地上。
接着诡异的一幕出现了,那扇门上竟然浮现了一张人脸!
第六章:让你尝尝色孽的教导
第六章:让你尝尝色孽的教导
阿卡德将军惊呼道:“这是什么魔法?”同时他站起身来,拔出腰间佩剑。
门上的面孔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同时下面又出现了人的轮廓,接着,门板仿佛变成了某种粘稠液体,一个女人从这液体中钻了出来。
她有着一头热烈的火红色长发,身材十分夸张,那丰满又妖娆的曲线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看到的。身上穿的那点布片很难算是衣服,穿了比没穿还色。浅褐色的光滑皮肤上纹了充满了明示意味的刺青;耳朵和舌头上都打着环;网袜勒进肉里;高跟靴尖细的鞋跟,撑着她小巧的足跟。
而且这家伙显然不是人类,因为她长着蝙蝠的翅膀和一条末端是爱心的粉色尾巴。翅膀和尾巴上面打了许多孔,上面挂着如同耳环似的装饰。
李奥瑞克心想:是魅魔,没跑了。也只有这种生物才能穿的这么羞耻走在大街上。
这个世界也是有魅魔的,这种生物就如同传说中的那样,靠着吸取人类的精气为食,当然了,并不是跟皇叔里的完全一样,要吃那种一人才有几克的液体才能活,人家也是可以正常吃饭的。
阿卡德将军自然也是认识这个家伙的,魅魔数量稀少,但人均精锐,一般在军中都是担任刺杀、侦查、特务等角色。此时这家伙突然出现在将军的面前,肯定不是来给将军庆功的,他肯定是……
“有刺客!”将军一声大喊,立刻拔出了剑来。
魅魔发出一阵刺耳笑声,说:“没用的,我已经封印了这个小房间,就算是两头比蒙兽在这交配,外面也听不见的。”说罢,魅魔也拔出了武器,那是一把形状如同乌贼脑袋的奇怪短剑,让人浮想联翩。
两人短兵相接,打在一起。
李奥瑞克看着这一幕,不禁想到:这个世界虽然有许多扯淡的地方,但画风其实颇为硬核,偏向于指环王那种传统奇幻。这里的法师好像就没学过火球术似的,人均甘道夫式加点,打起架来拿剑上去莽。魔法全都很复杂,需要长时间吟唱或者准备很多道具什么的,不太适合打架的时候用。
阿卡德虽然年轻的时候厉害,但年纪大了,筋骨自然会退化。两人拼了几招之后,老将军就开始大喘气。不过老人的战斗意志很高,他一剑逼退魅魔,叫道:“我不会让你伤害他的,贱人!”
听到这话魅魔先是一愣,旋即笑的花枝招展,大灯乱晃。
“人家虽然也是给更喜欢这个小帅哥啦~”她用很嗲的声音说道,“但是呢,这次的任务是你这个老头子!”她说着一剑刺向了将军。
这一下又快又准,老人试图用剑荡开,却慢了半拍,被一剑捅了肩膀。
“啊~~~!见血了呢!”
老头还没吭声,那魅魔就十分碧池的叫了起来,仿佛被捅的人是她一样。
此时李奥瑞克躺在床上,觉得自己应该装死。一方面是因为他现在重伤在床,按道理也动不了,就算能动,也打不过这个疯婆娘;另一方面是,这个魅魔多半真能杀了他,彻彻底底的那种。
李奥瑞克虽然有三种复活术护体,但是魅魔杀人的方式,恰好处于他这三中复活术的保护之外。吸干精气而死算什么啊?好像什么也不算。
李奥瑞克只有在濒死的时候才能进去真理的图书馆,要是真死了那就进不去了,或者说进去了也复活不了。因此,作死必须适度,玩脱了可就麻烦了。
于是李奥瑞克选择装死。
魅魔倒也没有注意李奥瑞克,对她来说,那个躺在床上的小帅哥没有任何威胁,等她把这个糟老头子宰了,那这个孩子不就随便她……嘿嘿嘿。
“看剑!”阿卡德将军一剑刺伤了魅魔的大腿。
“啊~好疼!”魅魔叫道。
这家伙不管是砍到了人还是被人砍到,都会发出很糟糕的叫声,听的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伤口都要裂开了。
此时,李奥瑞克注意到阿卡德将军身上冒出了一圈银光,而且他手上那把“巨人屠夫”也在闪闪发光。
哦,原来是将军激活了圣遗物的力量,难怪局势突然逆转了。圣遗物,顾名思义,就是圣人的遗物。在这个世界里,那些传说中的大佬死后,他们常用的武器、装甲、器皿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就都会突然获得某种魔力,成为圣遗物。据说是因为寄托了他们的思念,从而成为了某种特殊的存在……
“去死吧,老头!”魅魔一记侧踢,狠狠击中了阿卡德将军的侧肋,老人一声痛呼然后倒了下去。
看来即使有圣遗物的力量,阿卡德将军也不是对手啊。李奥瑞克心想:我不能在装死了,不然将军非得让这个魅魔榨干。
此时李奥瑞克顾不上隐藏身份了,救人要紧,等打败了魅魔,再跟将军口胡吧!
于是李奥瑞克悄悄施展起了自己新学的魔法,希望能够奏效……
而在另一边,魅魔已经把k阿卡德将军按在地上摩擦了。
“我说了我不喜欢老头!”她用高跟鞋踩着老人的后背,金属鞋跟犹如匕首一般扎进了阿卡德将军的肉里,老人痛得牙关紧咬。
魅魔用鞋跟狠狠碾压阿卡德将军的血肉,说:“老家伙总是软趴趴的,而且又稀又少,一点营养也没有,即使是贫民窟里的魅魔也不会吃你们。我建议男人超过五十岁就可以埋了,把资源都留给年轻结实又梆硬的壮小伙不好吗……”她说着望向了躺在病床上的李奥瑞克。
这时候老将军和魅魔都惊恐的发现:李奥瑞克消失了。
魅魔一声惊叫,说:“他去哪了?这里都是我的封印,他不可能逃跑啊!”
阿卡德将军却笑了,心想:做得好,李奥瑞克!这小子多半是藏了隐身卷轴,总之不管你怎么做的,做得好!
去呼叫援兵,或者自己活下来也行!
不要死啊,年轻人!
想到这里,阿卡德身上来了力气,他猛然拔出了自己的腰间短刀,反手一刀刺中了魅魔的小腿!
“啊!好疼~”魅魔的叫声比上次更加愉悦。
“你去死吧!”阿拉德手上用力,想要一刀挑短这家伙的脚筋。但没想到的是,魅魔那根尾巴突然伸了过来。
魔族与人不一样,他们浑身都是武器,她的尾巴卷住老人的胳膊,顿时爆出一团火花。阿卡德将军的右手仿佛被一股电流击中,顿时失去了直觉。
接着魅魔拔出了插在腿上的匕首,她将那沾血的小刀拿到嘴边,伸出猩红长舌舔舐着自己的血。
“太轻了啊。”她露出了意犹未尽的表情,“太轻了,老头,魅魔对痛苦的耐受力可比人类强太多了,这点小伤,只会让我小爽一下,甚至没法勾起我的兴致。要想征服魅魔啊……”
她将刀朝着老人的脖子狠狠刺下!
“你还得再粗暴点才行啊!”
这时候魅魔背后传来了一个声音:“那你看我够粗暴吗?”
魅魔猛然回头,顿时瞪大眼睛。
“这是……”
这位名叫普希拉的魅魔,已经活了210岁,但在她漫长的人生中,却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画面。
一个雌雄同体的巨人站在她面前,这巨人身高三米,有三对手臂和黑色骸骨翅膀,在这恐怖的身躯上,是一张唯美至极的脸,二者对比之下十分怪异。
深红色光芒包裹着巨人的身躯,贪婪又魅惑的脸上散发着古怪的神性……
魅魔知道祂是谁!
这魔神有一千种名字:贪欲之魔、欢愉之主、魅惑女王、极乐者、苦乐僧、堕落深渊之主……但在这些名字中,最常用的一个仍是“色孽”,祂是魅魔、梦魇、欲魔和刑魔的创造者,是一切欲望的终点,亦是所有魅魔崇拜的至高之王!
“色孽?不,为什么您会在这……”
那魔神开口道:“当然是对你这丢人的魅魔进行教导了。”
“教导?您……啊!”
话未说完,十几根腕足便缠住了魅魔的身体,将她绑起来吊到半空。接着,色孽的教导开始了。其场面之残忍,尺度之大,着实不可名状。即使是这位身经百战的百岁魅魔,也在魔神之威下连连惨叫,并且摆出了剪刀手翻白眼吐舌头的禁忌三连。
阿卡德将军活了七十年,也没见过这么离谱的,老人瞠目结舌,同时悄悄的缩到了房间一角——这显然已经不是我能插手的战斗了!不过这是怎么回事呢?魔族内讧了吗?
将军肯定想不到,这色孽是李奥瑞克变得。刚才李奥瑞克先是施展了先前他潜入野狼城时候施展的“隐秘魔法”,然后在隐身状态下就开始吟唱这个复杂的“色孽的教导”。
这一波啊,这一波就是无敌披风+影魔摇大!
这个“色孽的教导”技能吟唱时间长,容易被打断,打断了还会反噬,而且费蓝多……但这么多副作用,是有道理的,这个魔法的单体效果真的厉害,高伤害+持续控制,还得精神攻击效果,而且画面好看,可以说是物有所值。
此时这个等级不低的魅魔小姐就已经被教导的不要不要的了。
李奥瑞克也没想到这魔法用起来的实际效果这么好,可惜他现在魔力不多,坚持不了太久,不然真想把那整本书上的活儿都拿出来用用。
但对于魅魔来讲,她应该庆幸,还好李奥瑞克的魔力不太多!不然她肯定会没命的。这个色孽的教导虽然特效花哨,但本质上说,仍是一种强力的单体攻击魔法。
片刻之后,处刑结束了。
被折磨到欲生欲死的魅魔以十分耻辱的姿势躺在地上,每隔几秒就抽搐一下。
用尽了魔力的李奥瑞克也卸下化身,被迫恢复了真容。
“李奥瑞克?”将军低声喃喃,“这怎么回事啊?”
而那个魅魔就算再傻,也该知道刚才给她强制补课的人,并非色孽本尊了。
此时魅魔气喘吁吁的说道:“你……你是谁?你为什么会用色孽的魔法?”
李奥瑞克不能也不会跟她说实话,就眉头一挑:“你怎么知道我不是色孽呢?”
“你……”魅魔有点吃不准“不可能!我能嗅到你人类的气味。”
李奥瑞克摊手,继续忽悠说:“那我问你,人类怎么会用色孽的魔法?”
这话给魅魔小姐问住了。
“不,不可能,你别想骗我!你肯定是人类!”
魅魔小姐的脸和眼圈都红了——如果是真的被色孽大人教导也就罢了,但我居然上了一个人类的当!啊啊啊啊啊!这样一想好丢人!
“你给我记住!”魅魔留下一句标准的反派台词之后,就化作一团红烟消失了。
片刻之后红烟散去,将军问道:“这家伙跑了吗?”
李奥瑞克拿起地上的半截魅魔尾巴,说:“嗯,应该是跑了,魔族一向生命力顽强,而且保命手段繁多。对了,将军您的伤势怎么样?呃,将军?”
将军拿着剑,一脸严肃的说道:“我没事,但是你,李奥瑞克,我需要一个解释。”
此时显然已经穿帮,李奥瑞克连忙解释道:“那个,阿卡德将军您先冷静,我是没有恶意的。”
将军点了点头,说:“你救了我,我可以相信你没有恶意,但我想知道,身受重伤的你为什么能够突然下床?还能战斗,还召唤了恶魔?李奥瑞克,你到底是谁,你有什么企图?”
坏了,这要怎么圆啊?李奥瑞克一个劲的挠头,说:“将军,这个很难解释,呃,或者说,我解释不了。”
“解释不了?”
“对对对,解释不了,实在是有难言之隐!”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请您看在我击退魔族杀手和攻破城门这两件事上,不要追究此事,就当无事发生吧,拜托您!”
李奥瑞克此时的想法就是:道理不够,诚意来凑,虽然我身份古怪死不了还能召唤恶魔,但我毕竟是破城功臣,还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但凡是个正常人,也不会把我给扬了吧?
李奥瑞克在赌将军的仁义,而阿卡德将军却陷入了沉思——他在想另一件事。
阿卡德将军忽然说道:“过来,让我看看你的脸。”
第七章:您又懂了?
第七章:您又懂了?
看我的脸?
啊?我有什么可看的?老头你不会是魅魔上身然后急于我的英俊美貌吧?
但是看将军严肃的样子,也不像是李奥瑞克想的那样。于是他走过去,说:“请看。”
阿卡德将军对着李奥瑞克的面相端详了一番,点了点头,说:“从你的面骨构造来看,确实高原人的血脉。”
“从你战斗的样子来看,你也确实是忠诚的。”
阿卡德将军背着手,在房间中来回溜达。
忽然他停了下来,说:“一个能召唤恶魔的,忠诚的高原人,我知道了!”
李奥瑞克一愣——您知道什么了啊您知道了?
将军问他说:“李奥瑞克,你姓什么?”
李奥瑞克说:“我没有姓氏。”
这是实话,李奥瑞克是个弃婴,是孤儿,爸妈都没有哪里来的姓氏?
然而阿卡德将军却如捡到鬼了一样激动的叫道:“你没有姓?”
“啊,没有。”怎么着?您要认我当干儿子?
将军笑了,说:“我猜你不是没有姓,而是你的姓不能说!”
蛤?
李奥瑞克有点懵逼,但他也没有否认的必要,所以就不置可否。不说话。
将军却似乎将他的沉默当做了默认,说:“我听闻……两百年前在高原人即将溃败的时候,有一位英雄想要力挽狂澜。这人叫米克洛斯·安德鲁,是一位大魔法师。他将自己的灵魂献祭给了恶魔……”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等等,您在说啥?
将军接着说道:“但实际上,安德鲁大师并未被恶魔侵蚀,他是天纵奇才,早在召唤恶魔的那一刻,他就用强大的精神力压制住了恶魔的力量,并且与之签订了契约。换句话说,恶魔只不过是安德鲁的狗。”
“然而人们不相信他。当安德鲁大师用恶魔的力量击败恶魔之后,高原人的王便恐惧起来,害怕安德鲁也会变成恶魔开伤害他,夺走他的帝国。加之教会那些迂腐老人对黑魔法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最终,他们决定用一杯毒酒杀死安德鲁。”
将军叹了口气,继续说道:“万幸大师早有警觉,没有喝下那杯酒,但这件事情也让他心灰意冷。安德鲁大师心想:这些愚蠢又卑鄙的家伙,还有保护的必要吗?”
“于是,安德鲁离开了,后来他一生都远离尘世的纷争,沉浸在探究真理之中。”
“高原人最后的希望也消失了,被我们从前的王,亲手掐灭了。后来魔族再次冲破封印向南进军的时候,我们就节节败退,后来连蛮族都打不过了,只能逃到南边的沼泽里苟且偷生。”
这故事确实很让人心痛,但这和我什么关系呢?李奥瑞克此时的表情,俨然一个恰瓜群众。
就在这时候剧情的转折点来了!
老将军眼中精光闪烁,道“但有野史传说,安德鲁其实有一个私生子!”
这俨然就是再说,李奥瑞克,别装了,我知道你是他儿子!
这……这一招我要怎么接啊!李奥瑞克再一次愣住了,作死他是一流的,但这种场面他可没有经验。
此时阿卡德将军把那双大手放在了李奥瑞克肩头,热泪盈眶,说:“放心吧,安德鲁的后裔。”
“我不会犯下先辈的错误,让你流血又流泪!”
李奥瑞克心想:艹了,敢情他替我把剧情给圆上了,但是这样骗人不太好吧?阿卡德将军这么好的人,我不忍心骗他啊。
李奥瑞克说:“阿卡德将军您误会了,我可不是什么恶魔巫师的后裔……”
“我懂我懂。”老人连连点头,“你就是你,李奥瑞克,你不是恶魔也不会用黑魔法,你仍旧是那个攻破了野狼城城门的英雄。”
不是,这怎么越描越黑了啊?
“不是,那个,我真不是黑魔法巫师……”
行吧,话已至此,我在推辞下去就是却之不恭,那我只能被迫受您一拜了!
于是,这次的风波就此平息,只是在阿卡德将军眼中,李奥瑞克又多了一个“恶魔巫师私生子”的第二身份。
……
魅魔普希拉一瘸一拐的回到了她的宅邸。
“啊~!”
一进门,她就两腿一软跪倒在红色的地毯上。这番教导实在是太严厉了,即使是她这种身经百战的老手,也完全的遭不住。
她感觉完完全全的脱水了,就像是个风干的老茄子。
补水!
水,是生命之源,施法也好、战斗也罢,抑或是保持美貌,都需要大量的水。她拿起桌上的葡萄汁吨吨吨吨吨一通豪饮,这才感觉自己活过来。
接着她去了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让身体恢复过来。色孽的教导给她造成了心里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她需要休息。普希拉躺在床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然而,她在梦中又一次看到了色孽,看到了那些可怕刑具。她试图反抗但是立刻就被绳子缠住手脚,接着,她便坠入了色孽的极乐地狱。
梦里的感受和先前现实中的一样真实,普希拉的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只剩下一个最纯粹的念头:超市我!
一直到床头的水晶球嘀嘀作响,她才从这场不可描述的噩梦中醒来。
好渴。
明明刚喝了那么多水的。
接着她发现自己的床单湿透了——该死,这怎么回事啊?我这是上瘾了吗?
她浑身酥软无力的爬向水晶球,轻轻拍了一下,水晶球上便浮现出来了清晰的画面。看到画面中那张脸,普希拉顿时吓得清醒了,说:“拜见公主殿下!”
水晶球内是一张绝美的脸,她有着瓷白色的肌肤和立体的五官,明眸皓齿,气质高贵。那是是魔族的公主克菈菈,普希拉宣誓效忠的主人。
公主看到普希拉这副样子,不禁疑惑:“嗯?怎么回事啊,你发烧了吗?”
普希拉连忙擦掉脸上的汗,然后讪笑道:“没事,刚刚睡醒有些热,请问殿下有什么吩咐?”
公主说道:“没事,我就是问问你那件事情怎么样了?”
“呃,对不起,我失败了。”
克菈菈公主微微皱眉,说:“怎么回事?”
普希拉不敢隐瞒,就将事情一一的说了。克菈菈听完之后说道:“敌人不可能是魔神色孽,充其量就是个厉害的的魔法师。哼!魔族居然有在魔法上吃瘪的一天,看来我族真是大不如前了,魔力衰弱的厉害。”
克菈菈公主说到这里回头望去,普希拉可以透过水晶球看到她身后的东西,在那里有一个半透明的巨型卵蛋。在那里边沉睡着一位魔女,离得太远,普希拉看不清那魔女的样子,只能看到无数根连着管子的针头插进蛋壳,扎在魔女的身体里。那些针管闪着蓝色的光芒,时刻不停地将魔力从这位魔女体内抽出,然后输送到一个巨大的容器之中。
接着克菈菈冷笑起来,说:“不过也没关系,等到我们打开了灭世魔女的封印,那么我族的魔力就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那时候啊,不管是那些乱臣贼子,还是我那个受诅咒的父王,全都得死!”
“好了,这次我也不责罚你了,你继续养伤吧,回来我派别人去做这件事情。”
“殿下,等等!”
“怎么了?”
“那个……我还想再去一次,让我稍微休息几天就好,然后我会再去试试。”
公主殿下一脸怀疑的看着她,说:“你?可你失败过一次了,敌人显然是心理有点变态的,再失败的话,就会被那个魔法师调//教成了MZ了吧?”
听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普希拉不禁咽了口唾沫。
“不,不会的,我会一雪前耻。”魅魔普希拉说道。
克菈菈公主点了点头,说:“那好,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但这次如果失败的话,你也就不用回来了。”
“是,殿下。”
水晶球上的画面消失了。
对,我要让他看看我的厉害。
魅魔小姐心里这样想着,然后不由自主的夹紧了双腿。
……
高原人的北伐军攻破了野狼城后,并未急着继续往北推进战线。阿卡德将军判断说,蛮族的人肯定不甘心就这样放弃野狼城,多半要集结部队进行反扑,我们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把这座城池变成一座坚不可摧的要塞。
所以这几天大家都忙着修补城墙,加固防御工事,以应对接下来的战斗。
这两天斥候传来了许多消息,说是北方打成了一锅粥,中土地区的蛮族联军一边跟魔族打,一边又内战,十位蛮王你打我我打你,十分热闹;又说魔族这次并未派出主力军队,只是派了以“剑妖”诺珊迪为统帅的一支精锐军团,大约五千人左右,他们一手黄金,一手大棒,在本就不太团结的蛮族中间兴风作浪,搞得一片混乱。
阿卡德将军说道:“现在高原人的年轻人总是将魔族想象成为吃人的妖魔鬼怪,将他们和怪物划等号,这是错误的。魔族本质上和人类没有区别,只是他们拥有更强大的魔法、更锋利的武器、更多的黄金,以及我们难以理解的文明形态。”
魔族行事怪诞,大家也不晓得这些家伙到底要干嘛。就拿前两天魅魔刺杀将军来说,其实这事就挺怪的,高原人捅了蛮族的屁股,却来了一个魔族的刺客?这不合理啊,魔族和蛮子们在打仗,敌人的敌人是朋友,魔族这时候不该来对付我们才对。
不过这些事情和李奥瑞克暂时没关系,他只要继续躺着养伤就行了。
又过了一周,李奥瑞克觉得自己有必要下床走走,虽说他这个伤情按常理来说要卧床三个月,但是小李他有点待不住了。
这小修女做的饭也太淡了!
我能理解你做病号饭给我吃些清淡的,但也不能天天喝汤吧?李奥瑞克在穿越之前是个“大陆北方网友”,高纬度地区嘛,普遍就喜欢吃高热量的东西。本来高原人也是高纬度民族,饮食习惯跟他上辈子的比较接近,可是高原人被怼到南边沼泽两百年了,这饮食习惯也就越来越清淡。伊芙这妹子本来就口味清淡,然后为了照顾病号的身体又在做饭的时候淡上加淡,放你妈粗盐的时候就跟吃了回扣的厨房大妈一样,都是一粒一粒数着放,这哪遭得住啊?
所以李奥瑞克就趁着伊芙不在,悄悄溜了出去,自己打点野食,或者到火头兵那里蹭个饭。李奥瑞克跟火头兵们的关系很不错。一方面是他为了维持这个“不死之身”,每天要吃更多的东西;另一方面是,他馋!李奥瑞克虽然能耐受痛苦、疲劳、寂寞等诸多苦难,但唯独受不了饥饿。在这个“面包能打铁、牛肉掺牛粪”的地方,他每天都在想念上辈子的美食,晚上一做梦就是两个相声演员搁那报菜名,所以为了提升自己的伙食质量,他把发的军饷全买饭了,剩下的就贿赂火头兵给他悄悄开小灶。
此时是下午一点,大家吃过中饭,厨子们正在收拾厨房,灶兴许还没熄火,是偷食的绝佳时机。李奥瑞克悄悄溜进后厨房,就见到里边有个不算头二百斤、算头三百来斤的胖哥哥正在扒拉剩饭,呼哧呼哧犹如猪吃泔水。
李奥瑞克上去一拍他的肩膀,说:“老肥,又他妈偷嘴!”
胖子吓了一跳,说:“哦!妈的,李,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督军来了。”
老肥,也叫胖哥哥,其真名叫劳森·菲尔德,李奥瑞克将他名和姓合一当做外号,叫做老肥。这家伙是火头兵的管事,也是整个军队里边最胖的人,没有之一。这位兄台不管行军多苦多累,身上的肉也是一两都不掉,就算掉了一两,吃顿饭也立马能补回来。这种吃啥都胖的超能力放在现代没什么用,但在那个经常饿肚子年代却能救命,所以劳克不觉得自己身材有什么问题,还以自身的肥膘为荣。
李奥瑞克刚一参军就和他混熟了,然后经常跟着他蹭饭开小灶。此时老肥问他说:“我说李啊,你怎么能下床了?我听人们说,你让蛮子戳穿肚皮,肠子都掏出来了!”
“肠子都还在,而且里边一点油水都没有,老肥,你灶还热着吧?别浪费柴火,锅架上啊!”
“妈的,我就知道你找我来没有别的,好,你等会啊……”
老肥起了锅,切了几块鲜肉来煎,然后又热了几个剩菜。肥哥虽然看着笨拙,但做饭的时候手脚麻利,不一会就整出来个“四菜一汤”。两人一边吃,李奥瑞克一边讲述自己攻城时候的事情。
这时候门突然开了,偷吃的两人吓了一跳,一抬头,却见是两个熟面孔。原来又是两个火头兵,这两人叫道:“劳森,你又偷嘴……哎,怎么李奥瑞克也在啊?”
老肥朝那两个兄弟招手,说:“哎哎哎,你们俩快来,庆功宴剩了好多香肠跟啤酒都吃不完呢,一块吃点别浪费了,明天还做新的呢。哦,李奥瑞克也是偷跑出来的,正跟我讲故事……这伙计可他妈牛逼了,你们也正好听听……”
于是那两人也加入了聚餐会。李奥瑞克穿越前听过一句话,叫“厨子不偷,五谷不收”,尽管北伐军的军纪很严格,但还是管不住这帮兄弟。
四个人在厨房地上铺了张布,就席地而坐,把门一锁然后吃吃喝喝。一开始大家还比较收敛,但是后来喝了些马尿——哦,马尿,那是野狼城库存的蛮族“马头人酒”,高原人戏称为“马尿酒”——然后大家就都嚣张了起来,唱歌、大笑、拍手、骂街……
就在这时候,“砰!”大门被人一脚踹开!坐在地上的四人立刻转头,见到一双穿着军靴的大长腿。
“是希雅!”大家头也不抬的说道。是的,整个北伐军都有这个看腿识人的能力。
此时督军希雅站在门口,一脸黑线。
“你们在干嘛?”
第八章:前有情人,但是没有马
第八章:前有情人,但是没有马
此时众人都不敢说话,一个火头兵悄悄戳了下劳恩,示意他这个负责人说点啥。这胖哥哥只好一脸堆笑,说:“呃,我们是在处理剩饭剩菜……”
“别来这套!”希雅看上去十分生气,指着他们劈头盖脸的说道:“你们难道不知道军规吗?你们作为负责粮草的重要后勤部队,居然监守自盗!这种行为十分可耻,十分恶劣,我要把你们给……嗯?李奥瑞克你怎么在这?”
一开始李奥瑞克坐在胖哥哥身后,所以希雅没第一时间看到他。这会儿胖哥哥怂了,不禁往后缩就将后面的李奥瑞克给暴露了。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有些尴尬的站了起来,说:“如你所见,我们在打扫剩饭剩菜……”
“你怎么也……”希雅看到他之后,脸上的愠怒也就消失了,接着她嗔怪道:“你怎么不好好养伤,跑到这里来胡闹?”
“我没有……”
“真是不让人省心!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这才十来天吧?就下床乱跑乱吃东西,万一伤口裂开了可怎么办啊?真是的,快跟我回去!”
希雅很生气,但是一点也不凶。
胖哥哥和那两个火头兄弟看不懂了——不是,督军这是怎么了啊?这举手投足散发出来女友力是怎么回事?督军大人不一向是个铁面无私的人吗?怎么一见到李奥瑞克,就成这样了?
李奥瑞克说了几句道歉的话,然后便站了起来,希雅拉起他的手就往外走,此时三个火头兵算是松了口气,督军大人只要出了这个门,这事儿大概率就过去了。
“等等!”希雅在门口停下,“你们偷吃军粮的事情还没解决呢!”
完蛋,胖哥哥心想,督军大人一向严格,像这种事是要吃鞭子的,我这身肉不知道能抗几下打。
希雅先是看了一眼李奥瑞克,沉吟了一下,说:“你……念你是初犯,加上你还在养伤,这回就算了。”说罢话音一转,对着那三个人说道:“但你们可是惯犯!”
胖哥哥瞪大眼睛,叫道:“他也是惯犯啊!”
希雅脸一红,叫道:“闭嘴!谁是惯犯我看不出来吗?”
完蛋,督军这是铁了心要护犊子了。
“你们三人要按照军法处置……”
这时候李奥瑞克站了出来,说:“等等,希雅大人,这次事情是因我而起,是我要求大家给我开小灶的。要罚的话,罚我!”
李奥瑞克的想法是这样的:不出来顶事不行了,如果真把胖哥哥等人打了,那以后我还怎么吃饭啊?
而且最重要的是,希雅肯定不会打他——艹,没有老子,野狼城都打不下来,现在我吃几根城里的香肠怎么了?
今天爷为了这顿饭,就要刚一回!
而且事情的发展也正如李奥瑞克预料的那样,希雅被迫放过了所有人,只是严肃的警告道:“看在刚刚打了胜仗的份上,我就饶了你们这次,但是下不为例!假如再让我逮到,必定打到你们皮开肉绽!”
三人千恩万谢,连忙去收拾厨房了。接着希雅抓起李奥瑞克的手腕,说:“好了,你快跟我走,”
“去哪?”
“伊芙看你丢了,哭得差点晕过去,咱俩先去找她。”
“啊,哦。”
两人回到李奥瑞克的“住院部”,刚一进走廊就听见小修女的哭声。
“啊呜呜呜呜……李奥瑞克大人到底去哪了啊!”
“都是我不好,我就该一整天都陪着他的,他明明受了这么重的伤……”
“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就只能以死谢罪了!”
希雅和李奥瑞克连忙推开门,就见到伊芙,而黑袍修女菲特则在一旁安慰着她。
菲特冷冰冰的瞪了李奥瑞克一眼,说:“呦,回来啦?”
“啊。”
正在哭鼻子的伊芙见到李奥瑞克归来,顿时“拔地而起”!她跑过来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到哪去了?有没有受伤?身体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请让我检查一下!”
李奥瑞克看到她这么关心自己,心里有点愧疚了——他不管穿越之前还是穿越之后,都是个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天煞孤星,所以他就没意识到会有人在乎他。若是能意识到,他也不会背着伊芙偷偷溜出去了。
“我没事……”他正要安慰伊芙两句,就看那小修女突然冲上来,一把撩起了他的上衣。李奥瑞克吓得叫了出来,说:“你干嘛?”
“来,体检,裤子也请脱掉!”伊芙的语气不容置疑。
这小修女虽然平时柔柔弱弱的还爱哭鼻子,但是在业务能力上十分认真负责,是个纯粹到发光的白衣天使。只是在场的人除了她和李奥瑞克以外,还有希雅和菲特在。
希雅连忙转身捂住眼睛,说:“我我我……我什么都没看到。”
李奥瑞克则赶忙抓住了伊芙的手,严肃的说道:“伊芙,我下半身没受伤。”
“但我担心有并发症什么的……”她用指尖轻轻触碰李奥瑞克的胸膛,旋即惊呼道:“怎么……愈合的这么好?呃,完全看不出来您受过伤,胸口这个地方不是昨天才结痂吗?这这这……”
李奥瑞克不想暴露自己的秘密,连忙穿上衣服,说:“啊,但我还有点虚弱……咳咳咳!”说着往床上一躺。虽然他演技浮夸,但伊芙也足够好骗,一听他不舒服,立刻说道:“那好,请您休息吧,希雅大人,菲特,我们走吧。”
于是三人依次离开了房间。黑袍修女菲特是最后一个离开的,走的时候留给了李奥瑞克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看得他心头一紧。
这女人是不是察觉到什么了啊?
李奥瑞克不希望自己的事情暴露,不死之身还有窥探真理的事情都是他的底牌,这种力量一旦暴露,一定会引起别人的觊觎。如今世道大乱,人心难测,他确实不怕死,但万一有什么黑魔法师把他关起来拿他做实验呢?这不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了吗。
总之藏一手没坏处。
……
又过了一阵子,经过李奥瑞克的强烈申请和伊芙的批准,他终于能像个正常人一样下床了。这段时间李奥瑞克憋得浑身难受,一下床就像个放了暑假的鸡一样在城里乱跑。
此时城里已经恢复了秩序。将军让城中居民暂时回到家中,或是招募人手进行修筑城墙。同时,蛮族的战俘已经一波一波押运回了高原人的沼泽,这些家伙在战争时期会充当奴隶,包吃包住并且有少量的工钱,干满四个工期之后就能获得自由。
这种政策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先进文明,因为一般来说,战俘都是就地坑杀的。阿卡德将军对待战俘使用怀柔政策,也是为了接下来的仗更好打。
阿卡德将军认为,虽然传说中蛮族嗜血好战,但那是因为先前蛮子是住在鸟不拉屎的北境荒原,在那地方不凶一点活不下来;现在蛮族在中土这块宝地待了两百年,许多人马都不会骑,战斗意志也不会如从前那么悍勇。而且,人往往是在山穷水尽的时候才会爆发出最强的战斗力(比如明天就是论文死线的毕业生),只要有活路,人们就不会拼命(安啦,还有一个礼拜才交稿子呢)。
李奥瑞克也很赞同将军的做法,仁者无敌嘛。打仗是要恩威并施,光打仗不会怀柔是不行的,不过光他妈怀柔当然也不行,容易养出来白眼狼。
总之这事儿他不操心,这会他就在大街小巷上转悠,参观野狼城这座边境雄城。此地虽然经过一波战火洗礼,但是周围的建筑没有太多损毁,甚至有些酒馆什么的又开始营业了。李奥瑞克要了一杯酒,坐在街边,一边喝着一边思考未来的人生——主要是思考下一步怎么作死。
以脑袋为参照物的话,就是超过50%的损毁程度,就可能会死了。
另一方面是,那个图书管理员说,参杂了主观成分的作死不行。但是在李奥瑞克这段时间的实操来看,这个尺度也很微妙。像是表演空中飞人那种,肯定是不行的,但如果有人趁他不注意将他推下去,却是可以的。可是,这要求李奥瑞克不能提前知道此事,如果他知道了有人要杀他,还故意上去送人头,这也不可以。
所以能否靠着作死进入大图书馆,其实还有一点运气的成分在。
“李奥瑞克!”有人喊他的名字。
李奥瑞克抬起头,就见希雅骑着一匹白色的高脚马缓缓朝她走来,身后还跟着几个士兵。李奥瑞克将酒杯藏在身后,站起来行礼,说:“希雅大人!”
希雅点了点头,笑着问他说:“我看你又精神了许多啊,伤好了吗?”
“可以说是痊愈了吧。”
希雅说道:“我在街上巡逻,要一起来吗?
“呃,但我不擅长骑马。”这是实话,在参军之前,李奥瑞克几乎没骑过马。南方沼泽这地方的马超级贵,主要是因为沼泽几乎没有马场,自己不产马;而蛮族垄断了北方的优质草场,以至于马价高到飞起。
买不起马的李奥瑞克,自然也没有骑马的经验。
“那你来骑我的?”
希雅稍稍往前挪了挪屁股,让出一段位置来,说:“我这匹马叫墨崔迪,是从一伙悍匪手中缴获的良驹,很乖的!”那马儿就如同听懂了一样,打了个响鼻。李奥瑞克下意识的望向那批白马,那家伙却露出了十分屑的表情,就仿佛在说:看你马呢?
李奥瑞克立马就火了——艹了,小爷今天非得骑你一回!
“我骑!”李奥瑞克说道。
“来,抓住我的手。”希雅朝他伸出了手。
李奥瑞克很绅士的握住了希雅的手,但希雅却用力抓住了他,说:“踩着马镫上来,我教你骑马。”
“好耶!”
希雅的手总是拿剑,硬邦邦的,不过李奥瑞克蛮喜欢她这种英气勃发的美。何况希雅小姐的主要看点不是手,而是那双大长腿!那双不瘦不胖匀称修长的大腿!
希雅说:“首先我来示范,你只要抱着我腰坐好就行了。”
“哎?这个……可以吗?”
“哎呀,军队里边没有那么多规矩,又不是贵族沙龙。”
“那我恭敬不如从命!”李奥瑞克立马抱了上去。
希雅小姐的手虽然硬,但是腰却出人意料的保留着柔软,抱在怀里手感极好,既不全是臃肿的肥肉,也不至于硬的咯手,软硬适中,让人忍不住想更加深入的了解。
希雅此时身体一僵,心想:这是什么感觉?怎么好像有一股电流,从腰间钻到脑袋里了。啊,手突然没有力气了……不行不行不行!我在想什么啊?她晃了晃有些眩晕的脑袋,让自己的意识重新清醒起来。
李奥瑞克只是扶着我的腰而起,我怎么这么敏感?
“希雅,怎么不说话了?”李奥瑞克问道。
“啊,没事,我们继续骑马,首先是握住缰绳……”
接着,希雅带着李奥瑞克往前走,一边慢慢溜达,一边教给他一些骑马的要领。其实骑马不难,主要是克服了心里的恐惧就行。
“一会你来拿缰绳试一下?”
“哦,好的!”
此时李奥瑞克心想:这位马先生,我不光骑你,我还抱着你主人呢!你他妈生气吗?你生气不生气?李奥瑞克回想起那匹马嘚瑟的样子,就开心的嘴角上扬。
就在这时候,那匹马突然一声咆哮,然后前腿立了起来!
“啊!”
第九章:墨崔迪拿下第一滴血
第九章:墨崔迪拿下第一滴血
“墨崔迪!你怎么回事……啊!”
那匹马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李奥瑞克的挑衅,竟然发狂了。它一声嘶鸣就飞奔出去,然后开始上蹿下跳。不管是希雅还是李奥瑞克都没见过这种情况,这家伙就跟疯了一样的想把上面两人甩下去。不管希雅怎么抓缰绳怎么操作都不管用。周围的士兵也纷纷上来帮忙,但墨崔迪这匹公马是魔族的混血高脚马,个头大力量强,浑身腱子肉,就像一头怪兽,谁也不敢近身。
希雅的马术不错,而且踩着马鞍,还能勉强维持;然而李奥瑞克却是不行了,几个回合之后,他就被摔下了马,只见李奥瑞克在空中转体后空翻720°,然后脑壳狠狠地撞在了地上。
“李奥瑞克!”
……
等到李奥瑞克再次睁眼的时候,他看到了熟悉的一幕。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真理之门!”
“我他妈中大奖!”
他兴奋地呼喊道。
是的,他来到了真理图书馆,刚才那一摔直接进把他搞到濒死了。
天地良心啊!李奥瑞克这回是真的没想到自己会死!没有任何一点主观作死的成分,他真的只是想骑一下那个挑衅他的马而已,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意外死亡。这对于别人来说是倒大霉,对他来说真就是中大奖。
“你又来啦?”黑色巨人叹出一口白色的烟,“这回怎么死的?”
李奥瑞克得意的说道:“骑马摔死了。”
“那你可真废物啊。”巨人说道。
李奥瑞克并不生气,反正我只要来了,就能白嫖你的“真理”,你要过嘴瘾就尽管过,我只管看书。
“哈,这我也没想到啊,我的身体都这么强悍了,居然还能骑马摔到濒死!”
“这不巧了吗?哪怕你是天神下凡,也能被肉丸子噎死……”巨人摇了摇头,说:“那什么,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你去选择自己的真理吧。”
“好!”
李奥瑞克十分激动的走进了图书馆——这种感觉以前都还没有过,以前来图书馆,感觉像是工作拿工资那样理所当然,这回他心中满是白嫖的喜悦。太爽了!我喜欢这种感觉。
那么这次我要拿取什么真理呢?
李奥瑞克挑选真理的思路比较稳健,都是拿一些好用的、容易学的,不要浪费了这么宝贵的机会。不过他现在的学习能力比一开始强,所以可以继续往里走,寻找更深奥的真理典籍。
由于这次入场太突然了,李奥瑞克完全没想好要拿什么书。他就一直往里走,走着走着,突然听见那个巨人说道:“别往里走了,再里边是二级图书馆,需要通过门卫的考验才能进去了。”
李奥瑞克驻足,说:“门卫?”
“抬头。”
李奥瑞克抬头,看到一扇大门以不合常理的方式开在自己头顶,就仿佛一个天窗。在那“天窗”中,坐着一位十分魁梧的铠甲骑士,他的身体被七根长矛钉在地上,看样子是一具尸体。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说:“那门卫还活着吗?”
巨人说:“在这里所有东西都没有生死的概念。”
也对,我也是个死鬼来着。
然后巨人接着说道:“若你想要窥探二级图书馆的真理,就要先击败这个门卫。”
李奥瑞克朝着那家伙望去,只见那个门卫虽然如尸体一般悄无声息,但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莫名的威严,李奥瑞克不由得心生畏惧。可是,他此时又看到了门卫身后的光景——在第二图书馆那敞开的大门后,有着比第一图书馆更加密集的无数光球,那些泡泡一般的光球看上去比一级图书馆的更加绚丽多彩,里边也一定承载着更为美妙的真理。
李奥瑞克心中既有对“门卫”的恐惧,又充满对真理的渴望。他心想:通常来说,这门卫作为第一个boss肯定不会太厉害,但魂系例外。
那么,这个世界魂不魂啊?
李奥瑞克觉得还是有点魂的,就冲他还没碰到第一个剧情boss之前就死了快十回,这难度就离谱。
但他也不可能不战而逃。他就问道:“图书管理员先生,能透露一些这个门卫的情报吗?”
图书管理员用那漆黑的食指指向一个方向,说:“那里有一个蓝色泡泡,里边便是门卫的情报。”
“但我要浪费一次窥探真理的机会?”
那位黑色巨人说道:“是的,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
李奥瑞克咽了口唾沫,心想:入场券确实很诱人,但让我用一个技能点来换?这有点心疼啊。嗯……这个boss的情报,无非就是招式啦、习惯啦、还有一些其他的什么东西,比如弱点、难点什么的。这个其实只要死得多,就全都知道了。
所以李奥瑞克问道:“我能先试着跟门卫打一打吗?”
巨人说道:“当然!你可以打一打试试,那边有个武器架,上面的东西随便拿。然后站在那个石板上,你就会传送到门卫面前了。”
李奥瑞克挑了把趁手的剑,然后准备去跟这位门卫练练,可就在走上石板的那一刹那,他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就问道:“图书管理员先生,我还有一个问题。”
“说。”
李奥瑞克说道:“我要是被门卫砍死了,那怎么算?”
图书管理员笑道:“那就死呗!”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能复活吗?”
图书管理员说道:“复活?瞧不起谁呢!灵魂的死亡,代表着彻底的死亡,你将回归虚无,永远消失在所有的时空和平行宇宙中。”
我艹,死了就删档啊?
李奥瑞克连忙一个后跳跟那块石板拉开了距离!显然,我还太弱了,还不足以挑战这个boss——我还没有资格!
“算了,我还是先学点简单的真理好了。”他转头走向图书馆的“入门区。”
“那真可惜呢。”巨人摊手。
李奥瑞克没管他,继续寻找自己需要的真理。他心想:我还是选个能用上的技能吧。这时候,一本《马术应用》从李奥瑞克的视线中闪过。他立刻驻足,心想:对啊!骑马!我现在是个士兵,哦,马上就是百夫长了。那我作为麾下有一百人的长官,不会骑马可不行。
但转念一想,骑马这种事情还用特意浪费一次“窥探真理”的机会来学吗?回头弄个普通的马,然后让希雅教我不就好了。比起骑马来说……哦?
就在那本《马术应用》下面,还有一本书,这本书的标题吸引了李奥瑞克的注意。
《动物交流》
嗯,就它了!
……
李奥瑞克苏醒了。
不远处传来了伊芙十分愤怒的骂声:“我都说了多少遍!他只是刚刚能下床而已啊!”
“你们这些家伙打仗都把脑袋打傻了吗?居然让这么重的伤员去骑马?”
“而且还让他摔下来,磕到了脑袋?天呐,他本来就有伤,你们知道我刚看见他那个伤口的时候我有多害怕吗?这么大这么粗的一根,就从中间插进去了,这能活下来就是七神保佑。你们居然……哎呀!外伤是好了,可还有内伤呢?他的心脏、肺、肝、胃、肠子……这些也长好了吗?你们又没看到!”
李奥瑞克悄悄朝门口望去,就看门口那里,修女伊芙将督军希雅劈头盖脸一顿骂。希雅像个犯错的小学生一样低着头——尽管低下头来她也比伊芙高好多。
这光景可罕见。但此时这白袍修女气势逼人,莫说是督军,就是换做将军,估计也要被她骂一个狗血淋头。
接着他又听到那个秃顶的米兰爵士在一旁说风凉话。
“啊,又受伤啦?怎么就这么晦气……啊不不不,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依我看这李奥瑞克虽有些能耐,但这命啊不太好……”
“你他妈闭嘴!”希雅一边挨骂一边抽空子输出旁边的米兰爵士,“你命倒是好,怎么脑袋上头发越来越少?”
“这这这……这不挨着,你不能人身攻击。”
这时候听到伊芙忽然说:
“李奥瑞克大人还不醒来,看这样子是脑子摔坏了,这不死也要变痴呆,唉,我发过誓要好好保护他的!怎么接二连三的出事啊,我好没用,呜呜呜呜呜……”
要光是骂也就罢了,但这姑娘一哭起来可就麻烦,希雅和旁人也都手忙脚乱的安慰,又时不时朝着李奥瑞克房间里探头。
屋里只有李奥瑞克自己。这个世界医术不发达,魔法也拉胯,对于李奥瑞克这种需要抢救的伤员,也只能让他静静躺着。
他此时感觉了一下自己的状态,嗯,非常好,头脑只是有些轻微的晕眩感,估计再过几分钟就能恢复了。
于是他喊道:“伊芙,希雅,我没事。”
伊芙和希雅两人同时抢进门来,然后撞在一起。这时候就体现出希雅的力量优势了,小小一只的伊芙直接被她撞的飞起来,然后摔在脸盆架上,洒了一身的水。
“啊呜呜呜呜……”伊芙哭的好大声。
第十章:给爷整个小母马
第十章:给爷整个小母马
希雅直接死机了——伊芙哭的好大声,李奥瑞克也醒了,她不知道该先顾哪一边,或者先跟谁道歉,然后她愤怒的抽了自己一记耳光,看那痛苦的表情,就差跪下来说一句“我是傻逼”了。
伊芙这时候爬了起来,说道:“先让我看一下李奥瑞克大人的状态。”
“哦,好。”希雅连忙后退。
接着伊芙十分小心翼翼的检查了李奥瑞克的身体,憋了半天,说道:“呃,您怎么能醒啊?”
李奥瑞克疑惑的歪头,“那我得死才对吗?”
“不是不是不是!”伊芙连忙摆手,“我可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啊,您这下摔得很厉害,按理说不该这么快恢复的……但是您能醒过来真是太好了,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呢呜呜呜呜……”伊芙说着说着又哭了起来。
作死换取真理这个外挂确实不错,就是总容易让身边的人担心。李奥瑞克笑着安慰了她两句,然后注意到了旁边的希雅脸色很难看——想来也是,是她邀请李奥瑞克骑马的,骑得还是她的马,她甚至还说了“这匹马很温顺”这种FLAG发言。希雅现在十分自责,就恨不得把自己跟那匹疯马绑在一块然后跳下山崖。
李奥瑞克笑道:“我没事的,希雅……”
“您不用安慰我,我已经想过了,如果您要是醒不过来了,我就立马给您偿命……”
“停!”李奥瑞克未来作死的时候多着呢,如果这姐姐每次都这么暴躁的话,那她早晚要死在李奥瑞克前面。
李奥瑞克说道:“希雅你听我说,这件事情呢,主要责任不在你,而在那匹马。”
“哎?”希雅一愣,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奥瑞克继续说道:“你看啊,这事情真的不怪你,是那个马非要搞我们。你不能拿马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对不对?咱俩都是受害者啊。”
这逻辑也不算太自恰,但也算是一番安慰人的说辞。希雅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但那是我的马,我觉得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奥瑞克说:“哎呀,就算你有,那主要责任也是在马对不对啊?”
希雅点了点头,说:“嗯,对,我现在就去宰了那个畜生!”说着就往外走。
希雅为人爽朗又热情,但也爱上头,这时候在气头上,说杀马就真会杀。李奥瑞克连忙叫住了她,跟她说:“畜生不听话就好好管教,咱们军队本来就少马,你这马又是良种,杀了太可惜了。就算不骑,拿下来当种马也是好的。”
他这样一说才把希雅劝住了。确实,堂堂一个北伐军居然没有骑兵团,没有正式的骑兵。只配了一些矮脚马和劣等混血马给斥候们,剩下极少数的好马都给将领们充门面了。希雅这匹白马比将军的都好,算是北伐军马王,杀了太可惜了。
希雅冷静了一下,也意识到这马不能杀。
李奥瑞克看希雅和伊芙的情绪都平复了,觉得没事了,便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到他坐起来,伊芙一惊,说:“您现在应该卧床休息!”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只是轻微的脑震荡而已,我没事的。”
伊芙说道:“可我觉得您不是普通脑震荡……”她本想说您是脑死亡起步,但又觉得这样不太礼貌,所以没开口。
李奥瑞克害怕小修女又让他卧床休息一个月,就连忙说道:“哎呀,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清楚,我现在头不疼眼不花的,你要相信我的作死……啊不不不,我的生命力!”
李奥瑞克说着起床穿鞋,然后站起来往外走。伊芙拉住他,说:“难道您还想出去吗?”
李奥瑞克说:“是的,我要出去办事。”
伊芙问道:“什么事这么要紧?”
“我要去骑马。”李奥瑞克说。
伊芙和希雅对视了一样,
一人抱腰一人抱腿,将李奥瑞克就控制住了。
“不!许!去!”伊芙大叫道。
希雅也快要哭出来了,说:“对啊!李奥瑞克大人!您冷静一下啊!以后骑马的机会多得是,为什么非挑这一会儿呢!”
李奥瑞克说:“我真没事,我就是觉得刚才从马上掉下来有点丢人,但我并不是完全不会骑马,让我再试试。”李奥瑞克新学的技能,这会儿心里痒痒,想去练练手。
希雅说:“那你骑个别的马好吗?”
“不,我就要骑你的马!”
希雅拔出剑来,说:“我这就把那畜生宰了!今晚就让后厨把它炖了给您加餐行不行?”
伊芙也求他说:“不要再去了,万一再摔了,那七神来了也救不了你!”
此时一直没说话的米兰爵士狞笑,说:“对!你他妈真是作死!这回再摔了就是活该!七神不会救你,伊芙也不会救你的……”
伊芙连忙说:“不,我会救的!多少次我都会救的!”
“哎?”米兰爵士露出了一副“怎么这样啊?”的表情。
众人“盛情难却”,李奥瑞克也只得笑纳,承诺说明天再去骑马。象征性的休息了一晚上之后,第二天,李奥瑞克又找到了希雅,说:“我来骑你的马。”
听到这话,希雅差点从马上摔下来。她说:“我说李奥瑞克,咱们军队虽然马不多,但是也有几百匹各式各样的马让你骑。再不行的话,有拉货的水牛你也可以骑一下,那牲口十分温顺,正好给你练手,我去和后勤部说,一定给你安排妥当。”
“但我就要你这个。”
“为什么呢?”希雅皱眉。
“那当然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我要是连这么个玩意儿都征服不了,那我以后还拿什么跟敌人打仗啊?”
这话听起来虽然是义正言辞,但是希雅可不敢让他上马,说:“那你也可以先拿别的练练,我这个马的性子……不太温顺,实在是不合适初学者啊。”
希雅态度强硬,但毕竟是出于好意关心他,李奥瑞克也不能不识抬举。他心想:要不还是算了?下回再骑这个牲口?
而正当他寻思着要不要拿别的马试试手的时候,那匹马竟然朝着李奥瑞克啐了一口浓的!
“艹!”李奥瑞克还好反应快,一个大后跳加翻滚躲开了这一招,接着那匹马打了个响鼻,然后嚣张的朝他呲牙。
“拱火是吧?”李奥瑞克叫道。
这时候希雅也疑惑了——似乎这一人一马的状态不太对劲啊?
李奥瑞克今天本就是憋着一肚子火来的,这马接二连三的挑衅,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就说道:“希雅,我今天必须骑这个家伙,对了,咱们交易一下吧。”
“交易?什么交易?”
李奥瑞克拿手一拍腰间剑柄,说:“你要让我骑,我可以把自己的剑术传授给你,怎么样?”
“这……”希雅那双冰蓝色的眼睛骤然一凝,精巧的双眉锁在了一起。
希雅是真的心动了。当初她剑法输给了李奥瑞克的时候,其实就对李奥瑞克所用的剑法充满了兴趣。希雅感觉自己的力气、速度和经验都不输给李奥瑞克,甚至某些方面还在他之上。然而,在招式这一块她吃了大亏,李奥瑞克要么能预判她的剑招,从而抢占先机;要么就是攻势凶猛、角度离奇,让她无从招架。当时希雅就心想,如果能和他学几招,那必定终身受用。
可是教我剑术?这是随便能教的吗?希雅是个比较传统的高原人,在高原人的规矩里边,拜师学艺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尤其是武艺上的教授,那更是充满了宗教意味的神圣性。高原人的武术大多是父子相传、军队教授或者是七神教团内部交流。
高原人对待武艺传授这样严格,传说是因为两百年前的一次背叛。那时候高原人的马术、剑术和神术是三大绝技,不管是蛮子还是魔族都很害怕。结果有些魔族就伪装成高原人的样子来偷师学艺,高原人并不知情,就倾囊相授,然后结果可想而知,三年后魔族就表演了一个“用你的魔法对付你!”,重创了高原人的北境戎卫团。
言归正传。所以像是李奥瑞克和希雅这种关系,一般是不会传授武艺的。传授武艺,那必须极其亲密,极其信赖的关系才行呀!
希雅难以置信的问道:“你不是开玩笑吧?”
李奥瑞克说道:“你看我像是爱开玩笑的人吗?”
确实,从李奥瑞克近期的莽夫表现来说,他只要说了,就一定会作——是做。
他真要教我几招?希雅想到这件事情,心里喜悦又激动,一方面是能学到厉害的剑法,另一方面是……李奥瑞克竟然这么信任我?
希雅比李奥瑞克年长两岁,所以在她眼里李奥瑞克还是个美少年——一个英俊、勇敢而且充满了人格魅力的美少年。她下意识的朝着李奥瑞克的脸望去,正好两人的视线就对上了。希雅当即呆住,脸色肉眼可见的变红了。
糟糕,我在想什么啊!
“那个,你是要能指点我几招,我必定感激不尽。不过这个马……”她还是有些担心。
李奥瑞克说:“放心,我不会立刻就骑的,上回估计是突然上去惊到它了。这次我会先和马沟通一下,拉近一下关系。”
希雅好奇的问道:“你还会相马?”
“听人讲过一点技巧。”李奥瑞克说。
“嗯,行。”于是希雅下了马,然后她悄悄跟那匹就墨崔迪的马嘀咕道:“我的好宝贝,你听话点,伺候好他回头给你加餐,拜托你拜托你!”她又一抓马鬃,说:“要是出了岔子,别怪我翻脸不认马!”
马打了个响鼻,表情十分敷衍。
李奥瑞克从希雅手里接过缰绳,脸上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说:“这样,我先牵着它走两圈,希雅,你别跟着,我要跟它一对一的交流一下。”
“呃,好吧,那你小心啊。”
李奥瑞克说:“放心,等我决定骑它的时候,会先通知你的。”
希雅松了口气,说:“那行,你去吧。”
于是李奥瑞克牵走了这匹名叫墨崔迪的叼马。一人一马也不说话,默默走了一段路,来到了一块比较僻静的地方。李奥瑞克此时开启了动物交流,以马语说道:“我说,墨崔迪,我要跟你谈谈。”
那马一惊,瞪大眼睛看着李奥瑞克,就仿佛是在说:你说你马呢?
“你没听错,我懂马语,我们可以交流。”李奥瑞克继续说道。
墨崔迪怪叫了几声,然而那声音在李奥瑞克听来,便是完整的句子。
马说:“你想干哈?”
李奥瑞克说:“我要骑你。”
那个马说道:“你给爷整个小母马骑,我立马让你骑。”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这哪有小母马啊?再说了你是魔族混血的高脚马,其他的马都太小了,体型上也不合适啊。”
墨崔迪呲牙一笑,“不怕,我就喜欢尺寸小的。”
“您可真刑啊!但我们不兴这一套,别想了,没有!”
“那给我整个别的什么牲口也行,人也可以啊,总见你们骑我,就不能换换姿势。”
“别想了不可能!提点别的要求吧,比如胡萝卜行吗?”
马不屑的打了个响鼻,说:“那我摆烂了。”说着往地上一趴,不动弹了。
艹,这动物交流不管用啊!
第十一章:摆烂了是吧?
第十一章:摆烂了是吧?
人摆烂有救,马摆烂无敌。他妈的一个牲口摆烂,我能怎么办?
李奥瑞克威胁这个马,就说:“你可想好了,你是马!马不让人骑,对于人来说你就失去了主要价值,那么,你就剩下一个作用了,那就是吃肉——你不想被我宰了炖成马肉羹吧?”
那马躺在地上做自由泳动作,嚣张的笑道:“你他妈宰啊!老子是北伐军马王,稀有高脚马,血统七成纯的,找遍整个沼泽地都没有第二个!你知道我值多少钱吗?你宰了,你赔得起吗?”
李奥瑞克抱起胳膊,笑道:“哦吼!巧了啊,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百夫长李奥瑞克,攻破野狼城的头一等功臣,等我回了沼泽地国王就要给我加官进爵;全军上下的姑娘都暗恋我,那老将军恨不得把他孙女都嫁给我——那我问你,马兄,假如咱俩必须有一个下锅,你猜猜是你还是我?”
墨崔迪表情一僵,沉默了几秒,说:“你撒谎,我不信。”
李奥瑞克眉头一扬,说:“你也不想想,我要是普通的小兵,难道能从督军手里借走她的爱马?”
马的智慧终究不如人,墨崔迪被李奥瑞克半真半假的瞎话给唬住了,它从地上爬了起来,说:“那这样,李奥瑞克大人,我之前确实是失礼了,我先给您道歉。”墨崔迪说着低下了头。
“这就对了嘛!来,让我骑一会咱们就当做无事发生……”
“等下!”墨崔迪后退一步。
李奥瑞克问道:“又怎么了?”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有句古代的谏言,叫做‘忠臣不是二主!’。我是希雅大人的坐骑,发誓一辈子只效忠她一个,所以我才把你甩下来的。”
李奥瑞克指着它骂道:“别扯这一套,你这个牲口!那希雅都命令你伺候我了,你没听见吗?”
马一脸无辜,道:“我听不懂人话!”
艹!
这时候墨崔迪说:“不如咱俩各退一步,我们也做个交易。”
“你说说看。”
墨崔迪说:“我可以让你骑,而且乖乖听话,保证让你出尽风头,甚至我能教你最正确的马术——你看,马教你马术,这不比人教你马术好使?”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有点意思,那你的条件呢?”
“我要骑小母马。”墨崔迪说。
艹了,希雅要是知道自己屁股底下是这么个牲口,非得把自己腿锯了。
李奥瑞克说道:“我说马兄,我不是说了吗?你太高大了,这里没有合适的小母马。而且我不会允许你做这种事情的,这太刑了。”
“我知道哪里有!我可以带你去。”墨崔迪一脸兴奋,那眼中贪婪的光芒,无限接近于看见窑子的老嫖客。
“哦?哪里有?”
墨崔迪说:“野狼城西北三十里外有一个山谷,里边有一个天然马场,我当年就是从那跑出来的。”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心想:马场?
这事儿可有意思了。
……
希雅后悔了。
李奥瑞克牵着马离开她视线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
剑术指导有那么重要吗?能有他的生命安全重要吗?再说了,万一李奥瑞克摔死了,那我还找谁学剑术啊?
希雅坐在酒馆的台阶上,一手托腮,隔一会就叹一口气。
这时候米兰爵士从她后面的酒馆里走了出来,手上还端着一杯啤酒。他打了个酒嗝,对台阶上的希雅说道:“喝点?”
希雅一皱眉头,说:“你不知道军队平时禁酒吗?”
“害,现在又不打仗,我悄悄喝点不碍事。”
“倒了!”希雅说道。
“倒就倒。”米兰爵士将剩下的半杯啤酒朝着街角一只睡觉的猫咪泼去,小猫被吓了一跳,嗷呜一声便逃走了。
这个泼皮,这种人怎么打仗?希雅心想道。
米兰爵士这家伙是贵族子弟军的团长,而贵族是北伐军的金主,所以希雅也不能拿这个秃顶男人怎么样,最多就是口头上责罚一下罢了。
接着米兰爵士往她身边一坐,说:“那谁,李奥瑞克呢?”
“请离我远点,你一身酒气。”
米兰爵士很识趣的挪了半个身位,说:“我就这么不招人待见?”
“爵士,要想让人喜欢,就要做到自尊自强自律,你这三个哪样也没做到,很难有人喜欢你。”
米兰爵士脸一板,说:“李奥瑞克现在倒是人见人爱,但我也不觉得他有什么厉害,他连马都不会骑呢!不如让他到我家开的马术学校去待几个月,包他到时候骑术和我一样精湛……嗯?那是什么?”
就在这时候,米兰爵士看到街道街头有一团烟雾。接着,他听见了马蹄声。此时爵士心里有种很糟糕的预感。
这时候希雅站了起来,兴奋地说道:“李奥瑞克!”
只见李奥瑞克骑着那匹高脚马一路飞奔而来,动作犹如一个老练的骑手,完全看不出来他是刚刚学会骑马。看到这一幕的米兰爵士皱了皱眉头,然后十分识趣的溜了。
李奥瑞克来到希雅面前,道:“希雅,可以了,我学会骑马了。”
“啊?那……那可真是太好了。”希雅望向她的爱马墨崔迪,墨崔迪一脸温顺,完全不像一开始那么嚣张。希雅心想:不知道李奥瑞克是用了什么办法驯服这匹马,但能安全归来就好。
李奥瑞克朝着希雅一招手,说:“来,这回我带你!”
“好啊!”希雅说着走了上来。
一看这阵势,他屁股底下的墨崔迪便不乐意了,叫道:“干嘛?还想两人一起骑我?你就够沉了,而且希雅身上穿着盔甲呢,可沉了!”
李奥瑞克一拍它脖子,说:“你他妈还想不想要小母马了?”
为了小母马,墨崔迪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李奥瑞克跟墨崔迪用马语交流惯了,就忘记了自己再说马语这个事情。而此时在希雅的视角就是:先是马怪叫了几声,然后李奥瑞克用更怪的声音叫了起来,接着墨崔迪就不叫了,然后李奥瑞克很满意的摸了摸墨崔迪的毛。
希雅看不懂,但是大受震撼!
“来啊!”李奥瑞克朝着希雅伸出了手。
“哦!”希雅抓住李奥瑞克的手,然后翻身上马。
两人骑着马在野狼城的街道上漫步。这骏马(有待商议)配美人的感觉,就如同上辈子开豪车把妹,感觉非常爽。李奥瑞克以巡逻的名义逛了半天,后来还是伊芙将他活捉,然后训了一通,这才作罢。
晚上,李奥瑞克吃过饭后又在外面散步。他现在既是名义的伤兵,又是名义百夫长,所以他也不用参加晚上的训练,属于官方钦定街溜子,爱去哪去哪,只要不让伊芙抓到就行。走了一会他忽然想起自己和希雅还有约定,就前往希雅的办公室找人。
希雅和其他军队将领的办公室都设在了原先的伯爵府。这地方是野狼城伯爵休斯的私宅,上下两层,装潢华丽,院里还有花园喷泉,俨然像个小宫殿。
当时,阿卡德将军看到这个华丽宅邸之后就嗤之以鼻,说:“这蛮子真是被中土的富饶惯坏了!他妈的,住的比我们讲究十倍!这外城里边不修城堡要塞,搞个花园别墅,这简直是瞧不起我们。”
当时休斯伯爵根本没想到这群被赶到了沼泽地的高原人还能北伐,更没想到高原人能攻破野狼城的外墙,所以内部一点也没设防。这种傲慢的操作自然也给他的失败埋下了伏笔。要不然,若是这家伙在外城破了之后死守要塞,那这一战的胜负还是个未知数。
如今这奢华的伯爵府成了北伐军的临时司令部,大家就在里边居住和办公。他在门卫那刷脸进门,然后朝着希雅的办公室走去。人还在走廊里,他便听到了希雅的声音:“把这份报告重做,我要知道我们第二仓库的粮草损耗到底有多少;然后你去找后勤负责人,问他上一次我要的军需品补给怎么还没发下来?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告诉我,我想办法解决……”
希雅应该是这个军团最忙的人了。李奥瑞克记得,《冰与火之歌》里边有句话叫“国王吃席,宰相拉屎”,就是说一把手好干,二把手难当。希雅作为军队的二把手,每天都有处理不完的事务。将军虽然也会跟着分摊一点,但老爷子毕竟年事已高,主要还是希雅来扛着。
李奥瑞克来到门口,见希雅正好叫人给油灯续油,看这意思,今晚她是要开启仙人办公模式了。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希雅大人!”
“啊,李奥瑞克?你怎么来了?”看到他之后,希雅的眼睛顿时一亮。
第十二章:希雅·雷奎的社会性死亡
第十二章:希雅·雷奎的社会性死亡
李奥瑞克说:“不是说要一起练习剑术吗?”
“今晚就开始吗?”
希雅那因为疲惫而灰暗的脸焕发出了神采,可是她很快又低下了头,说:“可我还有工作。”
李奥瑞克说:“那练武也是工作的一环啊,咱们是上阵打仗的,还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重要?再说了,这些活凭什么都让你干啊?这里边应该有不少是后勤长官、参谋长还有各大团长的活儿吧?”
希雅苦笑,说:“他们让我帮忙,我也不能拒绝,毕竟我是督军,而且能者多劳嘛。”
李奥瑞克活过两辈子,就很懂这套职场pua的套路。他说:“督军这职位是管人管纪律的,可不是当苦力的,那是谁的工作就该谁做,你这么惯着他们,一来是把他们养废了,二来你自己也累坏了,到头来对军队大局也不利啊,是不是?”
确实是这个道理,希雅为人正直又单纯,在这方面有些一根筋,但是她也不傻,李奥瑞克这么一说她就想明白了。于是希雅一抬手,说:“对,那谁,杰森,你把这摞文件送到米兰爵士那去,让他批了,最迟明晚我要检查的;哦,这些也还给后勤部,让他们自己弄去,他们问起来的话就说我去练剑了。”
于是工作量肉眼可见的减少了,眼看着桌上的文件变少,希雅也送了一口气,感觉肩头都变的轻松起来了。
“那咱们走?”李奥瑞克拿大拇指朝着外面一指。
“那你等一下,我去换个衣服!我会很快的!”
希雅一手遮脸飞奔出了办公室。
啊,换衣服?
这种跟男朋友突然约会的节奏是怎么回事?
然而事实却让李奥瑞克失望了,希雅只是脱了盔甲,然后换上了练剑用的皮甲防护服而已,并无什么看点。
看来我的处男生涯还没到头啊,他心想。
两人拿着木剑来到了伯爵府的后院。这里有一片平整的夯土地,旁边还摆着武器架,看来原先就是拿来练武的地方。希雅和李奥瑞克各拿一把木剑,然后李奥瑞克提议道:“我觉得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不如我们先打几个回合,然后再来分析招式。”
“好呀!”希雅说着活动了一下肩膀,一脸兴奋的说道:“那你可小心了,兴许我还要扳回一局呢,老师!”
“那我拭目以待……嗯?”
李奥瑞克突然发现希雅的脸色变的很难看——那神情就仿佛是流血buff期的女孩子突然想起来自己没带止血道具一样。
“怎么了?”李奥瑞克问道。
“呃,没事,我们开始吧!”
说着希雅就摆出了进攻的架势。既然如此,李奥瑞克也只好迎战,而将刚才的疑惑抛到脑后。
希雅上了一天班,但是打起架来还是生龙活虎。看得出来白天都是脑力劳动,晚上打一架,反而是放松了。李奥瑞克实战经验不如希雅,但是他掌握了剑术的真理,境界比希雅高了不止一星半点,所以仍旧可以轻松拿捏。
打了几个回合,李奥瑞克停下来问道:“希雅,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我们可以明天再练。”
“啊……没事,不是不舒服,是……”她欲言又止,旋即说道:“我们继续吧!”
好怪啊。
两人继续比划,又打了几招之后,李奥瑞克将希雅的剑法彻底摸透了,意识到她下盘的防守存在弱点。就在希雅一记直刺的时候,李奥瑞克大叫一声:“有破绽!”说着一剑刺向了希雅的大腿。
“咔!”
也许是那防护服太久了,又或许是李奥瑞克这招力气太大,木剑划在了皮甲防护服上,竟让将希雅大腿的皮甲划开了一个大口子。
“啊!”
那一瞬间,透过那皮甲的裂口,李奥瑞克仿佛窥探到了真理!
他看到了希雅藏在衣服里边的大长腿……还有裹在大腿上面的蕾丝边吊带黑丝袜。
“啊,这……”李奥瑞克僵住了。
“啊,这!”希雅丢掉武器,手忙脚乱的捂住了自己的“伤口”。
场面变的十分尴尬。
希雅愣了几秒,连忙说道:“你听我解释,李奥瑞克!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呃,我懂的,大家都有些奇怪的XP嘛,正常,再说这也还没到很奇怪的程度……”
“不是啦!你听我解释!”希雅涨红了脸,“真不是那样,这是因为,因为……”
李奥瑞克说:“不用勉强。”
“不是你听我说,这个是因为……”她突然哽咽了,“就是,因为,我,我们,缴获了,一些……呜呜呜呜哇——!”
希雅此刻伊芙附体,哭得泣不成声,那用来洗清误会的台词,也被丢人的眼泪噎了回去。
李奥瑞克决定先让她缓缓,至于缘由什么的不着急解释。再说了,李奥瑞克也不在意原因,反正他看了就是看了。
不过丝袜这东西还真是个奇迹的发明,黑色丝袜加上美腿,那效果就是1+1>2。这个时代还没有尼龙这种材料,所以裤袜或者丝袜都是用棉布、亚麻或者羊毛织成,一次缺少弹性,必须要拿吊带提着,不然会往下掉。这种丝袜保留着这个东西最质朴的古典美,性感的同时,也更为优雅。
总之就是好!我他妈吹爆!
过了一会,希雅逐渐平复了心态——希雅本就不是那么爱哭的人,只是刚才这一波突如其来的“社会性死亡”实在是把她这个只会舞刀弄枪的女人给整不会了,一着急就哭了出来。
“那个,我……”她哽咽了一下,然后清了清嗓子,说:“不是因为我想做什么所以才这样穿的。”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问道:“难道有人胁迫你?”
希雅摇头,非常小声的说道:“呃,其实是我自愿的。”
第十三章:来,让我好好看看
第十三章:来,让我好好看看
自愿的?
“那你这话前后矛盾了啊。”李奥瑞克说道。
“就是,就是……”希雅也不像是能言善辩的人,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又急得满脸通红。李奥瑞克怕她再哭出来了,就说:“没事的,这件小事不会影响你的声誉,我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希雅点了点头,说:“嗯,还好是你发现的……啊不对,我就不该这么做的。”
接下来,希雅告诉了李奥瑞克“为什么我里边会穿这个”的来龙去脉。
其实这事情非常简单。
北伐军攻破野狼城之后,自然要在城里搞一波钱的。阿卡德将军的军纪严明,不许屠城,放过了平民百姓,但是那些贵族的财产自然就成了北伐军的战利品。然后因为野狼伯爵好色成性,所以伯爵府里边又有不少女眷,有女眷就会有各种首饰和衣服。
金银首饰还好说,但那些衣服、布匹、绸缎之类的,大家都不太懂,不知道该怎么估值。干脆就将这件事情就交给了希雅来办——毕竟希雅是个女孩子嘛,又是贵族的女儿,肯定比我们这些大老粗懂这个。
但实际上希雅也不太懂,她从小就跟着父亲学武,后来又早早的来了军队,根本就没见过这些东西。不过,女人爱美恐怕是天性,希雅看着这么多漂亮衣服,眼珠子就拔不出来了。按照军规,她先是将充公的部分规划好了,然后又叫来了伊芙和菲特两个修女,一起挑选喜欢的衣服。
其中,然后希雅最喜欢的,就是这双蕾丝边的黑色吊带袜。
此时希雅十分后悔的说道:“我真的没穿过这个啊,见都没见过,一开始我甚至不知道该怎么穿,你看,它这么薄这么光滑,这怎么会是袜子呢?倒像是贵妇的丝巾。后来我叫来了原先伯爵府的女仆,才知道这是什么。呃,我想反正也是我的东西了,穿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然后我就……”
“忘了脱下来?”李奥瑞克问道。
“呃……”希雅沉吟着。
李奥瑞克眉头一扬,说:“是没舍得脱?”
她默默点头。
确实,李奥瑞克能理解希雅这个想法。毕竟她长了这么好一双腿,不好好打扮一下也太可惜了。而且李奥瑞克刚才只是匆匆一瞥,却也感受到了希雅身体的美丽。她作为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怎么可能不去追求美丽?这是天经地义的。
没啥大不了的,李奥瑞克心想。
就在这时候,希雅忽然说道:“我是个下流的女人。”
“哎?”李奥瑞克望向了希雅。
希雅脸色灰暗,说:“你不这样认为吗?”
李奥瑞克说:“不,我还想问:你为什么会这样想?”
“我是个士兵,不是个女人,我去穿那些贵族小姐的衣服,只会让人笑话,不是吗?”她坐在地上,左手拿着木剑,右手放在衣服裂开的大腿上。
这都是哪门子的封建思想……哦,这就是封建时代啊?那没事了。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女人和士兵这两家事情其实不冲突,你穿上盔甲可以拿剑打仗,脱了盔甲也可以换上晚礼服、珠宝和任何一种颜色的丝袜,哦,还有高跟鞋。”
希雅一愣,“哎?我倒没想过那么多……”
李奥瑞克尴尬的干咳,连忙转移话题说:“总之,你应该有自由追求美的权力。”
李奥瑞克这句话,恰好戳中了希雅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希雅·雷奎,公爵的女儿,自从她展示出了剑法的天赋之后就被当做男人那样培养。对于她来说,武艺最重要,其次是兵法,再然后还有信仰和忠诚……总之,穿衣打扮、追求美丽什么的,一直都和她无关。
甚至父亲为了让她具备和男子一样的武勇,刻意的引导她去厌恶那些普通女孩,去用鄙视的目光看待那些美丽的东西。因此对于希雅来说,从小到大追求美丽都是一种错误。
但这种事情其实是违背希雅本人意愿的,甚至是违背天性的。所以她在刻意憎恶“美丽”的同时,却也不知不觉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如今李奥瑞克这句话触动了她的心房,她心想:真的吗?我真有追求美丽的权力吗?我脱下铠甲之后,真的可以穿上裙子吗?
这个念头逐渐化作冲动,让她现在就想回到那间承载战利品的房间,然后换上那些贵族小姐的裙子,打扮成最美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她脑海中闪过了父亲的怒吼。
“是谁让你穿裙子的?谁教你的!?”
“看看你那丢人的样子!”
“若是在让我看到你穿这种露腿裙子,我就打断你的腿!”
九岁那年,希雅头一次尝试女孩子穿的衣服,却被父亲狠狠的责骂、羞辱。这件事情成为了她一直以来的心灵创伤。
她一手捂着头,说:“不,还是算了,我害怕被人看着。”
“你怕别人看?”李奥瑞克疑惑。
“对,尤其是害怕别人看着我的腿。”希雅很紧张的说道,“如果我穿上好看的衣服,然后跟贵族小姐一样打扮的花枝招展的话……一定会有许多人对我品头论足。我害怕变成那样。”
我害怕丢人。
李奥瑞克挠头,说:“你居然因为自己有一双漂亮的腿而自卑?我真是想不明白了,那如果未来战场上有人盯着你的腿看,那你要怎么办?总不能跑吧。”
希雅哑然无语。
李奥瑞克恨铁不成钢的说道:“你要习惯别被人注视才行,你是军队的领袖,是督军,未来就是将军!这样可怎么行?哦,不如进行脱敏疗法吧。”
“脱敏疗法?”希雅歪头,大大的眼睛里都是大大的疑惑。
李奥瑞克说:“对,脱敏疗法!举个例子啊……呃,就是说,假如你讨厌鱼腥味,那就先一点一点吃,然后逐渐增加摄入量,直到你完全适应。对于你社恐这个事情,我们也可以脱敏!”
希雅问道:“那我要怎么做?”
李奥瑞克一脸认真地说道:“就先从适应我的目光开始吧。”
“哎?”希雅眨了眨眼睛。
李奥瑞克拍了拍地面,说:“来,把腿伸出来,手别挡着。”
“哎哎哎哎哎——!”希雅顿时整个人缩成一团,“不行不行不行不行!我还穿着那个东西呢!至少也要等我换个衣服……”
李奥瑞克义正言辞,说道:“那效果不就不好了吗?你现在是最羞耻的时候,如果战胜了这一关,那你的病就能好很多——快,手拿开。”
“不行不行不行!这也太羞耻了,咱们能从简单的一点的开始吗?比如让我先穿上一条完整的皮甲护腿什么的……”
李奥瑞克皱眉,说:“希雅,你冷静一下,冷静下来思考一下!你的恐惧、羞耻和焦虑是从何而来的?”
“这个……”
李奥瑞克说:“你仔细想想,为什么我看到你的腿你就会这么抗拒?为什么?难道我的目光有毒?难道我看你一眼你就会掉块肉?我的目光难道能比战场上的刀枪更危险吗?你再怕什么?”
听到这话,希雅陷入了沉思。对啊,我在怕什么?我甚至敢顶着箭雨和热油去爬城墙,我为什么会害怕别人的目光呢?
李奥瑞克趁热打铁,说:“希雅!难道你还不信任我吗?难道你觉得我会伤害你,还是说我会泄露你的秘密?我,李奥瑞克可以跟你发誓,这件事情只有我俩知道,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
信任吗?
希雅看着手上的木剑,心想:李奥瑞克说的对啊。我难道还不信任他吗?他可是十分信任我的!他甚至连剑术都教给我了,传授剑术可比互看底裤更加隐私,他都这么信任我了,我怎么能怀疑他呢?
虽然两人相处时间不长,但他们之间有过生死的羁绊,这种信任让希雅战胜了心里最后的恐惧,也失去了最后一点智商。她伸出右腿,说:“请吧,李奥瑞克。”
“好。”
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注视和持续的沉默。
李奥瑞克得以近距离欣赏这个吟游诗人传说中的美腿,说实在的,上辈子看了那么多瑟图的他,也见过不少大长腿,但是还真没有哪个比得上希雅。最重要的是,那些都是图,而这个是真的。
希雅一开始还算镇定,但渐渐地,她感觉自己头皮发麻。而且明明天气不热,却浑身都在出汗。
好羞耻好羞耻好羞耻好羞耻……她在心里默念,感觉眼睛在冒金星,她下意识的就将身体缩了起来。
“希雅!”李奥瑞克如一个严厉的教练一般说道,“不要放弃,在坚持一分钟!”
“是,师父!”
又过了几秒钟,希雅身上逐渐出现了一种奇妙的感觉。说不太清楚,但是浑身发软,仿佛骨头都变得酥酥麻麻的。她喘息着,心想:这种感觉好奇怪,怎么让人有一点……上瘾?真是怪了。她的呼吸越来越粗重,红晕从脸上一直蔓延到耳根。
“停!”李奥瑞克忽然叫道。
“啊,可以了吗?”希雅愣了几秒后回答道。
“感觉如何?”
“啊……”希雅脑海中回忆着那种奇妙的感觉,“很难描述吧。”就是有点酥麻还有点痒。
“慢慢来,今天只是第一课而已。”
“是,师父……哎?不是说好了学剑的吗?”希雅眨了眨那双大眼睛,忽然感觉自己今晚血亏——剑没学到,被打了一顿,还让人看了大腿,亏的离谱。
明明说好是传授剑道的,却改成传授耻度了,这件事情也是李奥瑞克没想到的。
李奥瑞克就说:“啊,今天有点晚了,咱们就当热热身,明天吧明天。先回去休息好了。”说着站起来外走。
“等等!”希雅叫住了他。
“怎么了?”
“我现在穿成这个样子回不去的!”希雅指着自己的大腿欲哭无泪。
李奥瑞克看了看周围,说:“黑灯瞎火的没人看得见,而且你穿的是黑丝,算保护色。”
“李奥瑞克!”希雅嗔怒道,“你再这样明天我就罚你去跑操!”
“开玩笑的,那这样,我走前面给你挡着?”
“挡得住吗?要不你先去给我拿件衣服?”
“放心啦,这会大家都睡了,你……”
李奥瑞克话说到一半,突然间一个巨大的黑影飞奔而来!李奥瑞克顿时拔剑,道:“什么东西!”
就听那黑影一声怪叫,分明是在说:
“你他妈什么时候带我去找小母马?”
第十四章:前有情人,而且有马
第十四章:前有情人,而且有马
转天早上,李奥瑞克去阿卡德将军申请出城侦查。
他一进门,就看到阿卡德将军唉声叹气。李奥瑞克很少见到老人这样,何况这还是刚攻下野狼城,正应是踌躇满志的时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让老将军这么犯愁?
将军看到李奥瑞克来了,便放下手中的文件,一脸疲倦的抬起头来,说:“李,什么事儿啊?”
李奥瑞克没有急着说自己的事情,而是问道:“将军,怎么了?出事了?”
阿卡德说道:“这事说出来恐怕你也帮不上忙。”
李奥瑞克行了一礼,说:“末将愿为您分忧。”
阿卡德说:“我们现在缺少的东西太多了,本来攻下野狼城就能得到补给,但没想到这城中只有口粮,却没有什么我想要的箭矢和战马。只能说上一任的城主沉迷享乐,把自己的家底都耗尽了也不知情。”
李奥瑞克默默点头。他确实帮不上忙,不过李奥瑞克将这事放心里了。
这时候李奥瑞克说道:“将军,我要出城侦查一番。”
将军疑惑道:“你怎么突然想要出城侦查?你发现什么情报了吗?”
李奥瑞克也不能说自己是去找小母马的,只好说:“之前我听俘虏们说话,听说这周围有一处自然形成的喷泉,下面可能是地下河,我想侦测一下水文情况,兴许未来会用得上。”
将军点头,说:“水泉对于打仗确实是很关键,假如敌人攻城的话,必定会就近取水,我们是应该对周围的水文环境做些调查。不过你伤刚好,就又跑到外面去?我派几个人跟着去吧?”
李奥瑞克说:“不,就我自己去吧,这一带有敌人的巡逻兵,人多了引人注目,我自己反而安全点。您别担心,希雅将她的马借我了,打不过我还能跑。”
“那行,你去吧。”
将军亲眼见过李奥瑞克是怎么降服魅魔的,在将军眼里这家伙是英雄后裔,本领高强,所以他对李奥瑞克很放心。
……
当天,李奥瑞克就骑着墨崔迪去找小母马了。
出了城,往北就是一片开阔平原,脚下的路都很好走,那墨崔迪也撒欢起来,带着李奥瑞克一路狂奔。李奥瑞克从来没有这么纵马驰骋过,还是非常爽的,虽然这马不如汽车那么快,但是胜在敞篷,非常凉快。
说实话穿越过来的这些年里边,李奥瑞克的心情一直有些忧虑。脱离了现代社会之后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极大的增加了他的生活难度。一开始的时候,喝水、洗衣服、做饭、上厕所、出行……生活的所有部分都很艰难,与简陋的封建时代相比,现代工业化社会相比之下就是天堂。
不过住久了之后也能习惯,一人一马一剑,虽然画风不太对,李奥瑞克却也有种纵剑江湖的快乐。他情不自禁的想要高歌一曲。
“Mylittlepony~Mylittlepony~Ahhhhhh~”
他身下的墨崔迪问道:“你在唱啥?怎么跟马叫一样?”
李奥瑞克说:“彩虹小马的片头曲。”
马哥哥说:“嗯,好听,你教教我我也要学。”
于是李奥瑞克将这首歌交给了墨崔迪,一人一马在苍凉的原野上一起高歌。这场面多少有点病,但是在这无聊的旅途中,唱歌是最好的解闷方式了。
此时他俩路过一片干草地,墨崔迪说饿了,想停下来加个餐。李奥瑞克也正好休息,没想到墨崔迪吃了几口就吐得满地渣子,骂骂咧咧的说:“艹,这什么草这么难吃,这么硬,还一股子酸味,跟死老鼠似得。”
李奥瑞克将那草拔起来看了一眼,看起来像是黄色的草,但放在手里的感觉倒像是树杈子。这异界的动植物跟地球的画风一样,但物种完全不同,李奥瑞克也不知道这又硬又干的植物是什么东西。放眼望去这一带都是这样的东西,有些长得茂盛的都有一臂高了。
于是两人继续上路,过了一会,李奥瑞克走烦了,就问道:“还多久啊?”
“小半天吧。”
李奥瑞克会马语,两人还能聊聊天,也不觉得闷。只是骑马久了会有点累,李奥瑞克说:“要不咱歇歇吧?”
墨崔迪骂道:“我他妈都没说累,你个人还累了?”
李奥瑞克说:“你真不累?”
墨崔迪沉吟少许,道:“本来是累的,但一想到前头有小母马,我就不累了。”
太真实了。
后来又走了一段路,来到了长满嫩草的湖畔。两人决定下来休息一会,墨崔迪可以吃点喝点,李奥瑞克也能活动下自己僵硬的身体。
墨崔迪大口吃草,李奥瑞克也拿下行囊里的干粮吃了起来。一人一马边吃边聊,聊起以前的经历来。墨崔迪说自己小时候是被人拿一捆甜甘草给拐走了,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成了人类的坐骑。墨崔迪对于被人骑这个事儿,看法比较现实,它说:“传统的野马们认为被人类骑是个耻辱的事儿,说什么,我们是大自然的宠儿,怎么能做人类的奴隶呢?但要我说的话,根本不是这回事,它们就是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他妈的给人类当狗……啊不不不,是当马多爽啊!吃最好的草料,喝干净的水,而且最重要的是,能睡个安稳觉,不用担心外面的野兽,也不怕刮风下雨。至于自由什么的,只要跟对了主子,照样可以走南闯北,开阔眼界。我往北跑过雪山、往南去过丛林,我在稻田里撒过野,在城市里创过人!这种经历谁还能有啊?”
墨崔迪一努嘴,“就这里边。”
李奥瑞克问道:“这地方看着就阴间,这里能有马场吗?”
墨崔迪不屑的说道:“人类觉得这地方晦气,担心这里有妖魔鬼怪,都不愿意来。实际上都是放屁!这里什么也没有,最多有几头老狼,还不够我尥蹶子的。不过呢,人类不来也好,这就成了野马的乐园……”
两人边说边走,他们穿越茂密森林,又走了一段野兽小径,最终在墨崔迪这个老司机的带领下,来到了真正的马场。
“哇!”李奥瑞克不禁惊叹起来,自穿越以来,他都没见过这么美丽的景色。
出了森林眼前豁然开朗,那是一片广阔的绿色青草地,春天嫩草仿佛能掐出水来,在青草中央有一个大湖,许多野马在湖边饮水。这些野马都很强壮高大,比沼泽地出产的那些小马漂亮的多。
李奥瑞克决定在湖边露营。他来到湖边,见到夕阳铺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湖水随着南风而荡漾,鸟群在空中盘旋,透过清澈的湖水能看到一条条肥美的大鱼在悠闲的游动。李奥瑞克心想:这一条大鱼要是拿来煮火锅或者烤鱼,在店里要卖个一二百,够四个人吃。妈的,野生的湖鱼能长这么大,数量这么多,难怪将军总说中土之地富饶肥沃呢。
此时李奥瑞克的肚子饿得咕咕作响。有这么肥的鱼谁还想吃干粮?李奥瑞克摸出剑来,想抓一条鱼吃。
刚要抓鱼,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这一带可能有蛮族的巡逻兵,若是升起炊烟,恐怕会被敌人发现,于是就把剑放回去了。
但是转念一想,发现就发现啊,我怕什么的!万一运气好来一帮人把我宰了,我兴许还能去真理之门那里加个技能呢!于是又把剑拔了出来。
忽然他又想到:哎不对,我要是死在这里地方了,可没有人给我收尸,而且都说蛮族残暴,遇到心理变态的人会蹂躏尸体,还将脑袋砍下来然后做京观。这种程度的“重伤”,我不一定扛得住啊。于是又把剑收了。
这时候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你干嘛呢?”
“啊?”
墨崔迪说道:“我搁那看你撸那个剑柄,你这么饥渴么?要不一会找到了小母马,咱俩可以一块来,你前我后。”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别别别,人马殊途,而且从前面来是几个意思啊?用马嘴不太好吧?”
墨崔迪说:“吼吼!你不知道,这儿的小母马可来劲了!别说是跟人,就是跟狮子也能来,只是跟狮子来的代价比较大,除非想不开,不然没人去。”
李奥瑞克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决定抓个鱼吃。为了维持不死之身,李奥瑞克的身体比常人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光靠干粮和肉干虽然也能活,但是会浑身无力拿不动剑。为了保险起见,李奥瑞克提前准备了跑路用的符文魔法,以便不时之需。
富贵险中求!如果连这点险都不敢冒,那我还拿什么去探究真理?那第二图书馆的大门,我要什么时候才能敲开?
李奥瑞克把心一横,说:“生火,抓鱼!”
这湖里的鱼蠢得很,又不怕人,李奥瑞克拿剑一戳便是一条。此时他肚子饿得咕咕叫了,赶紧那匕首切了,然后穿起来烤。那大鱼肥美肉多,撒了一把粗盐就十分美味了。只是吃久了之后,会觉得有些淡,需要点辣椒麻椒香油耗油之类的东西才好。
受限于生产力和运输落后,这个世界的香料都十分昂贵,黑胡椒就是其中代表,这玩意的价格最高的时候直逼黄金。李奥瑞克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很贫穷,稍微靠着穿越者的智慧赚了点钱之后,又都拿来“追求真理”了,所以根本没钱买这些昂贵的香料来做火锅什么的。
妈的,等国王的赏钱下来了,我必他妈吃爆!他一边这样想着,一边又咬了一大口鱼肉下来。
李奥瑞克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远处那些饮水的野马就在好奇的观察他。这些野马似乎没见过人,对他很好奇。李奥瑞克看那些野马的品种和墨崔迪有点像,就问道:“墨崔迪,这些马你认识吗?”
墨崔迪说:“我离开马群的时候太小了,也不记得家里人的长相。”
“哦,那你能不能跟这些马套套关系?”
墨崔迪摇了摇头,说:“啊,我的朋友,这件事情可不好办。我离开野马群体太久了,早就忘记了这边的风土马情,说实话,我对于骑小母马这事儿还有点害臊呢!我是该先拿马尿滋她一脸呢,还是该直接就上呢?我有点拿捏不定。”
李奥瑞克心想:墨崔迪不行,那回头我去和野马交涉吧。光是眼前喝水的野马就有三四十匹,整个地方的马群加起来肯定少不了。如果都能弄回去加以训练,那我们不就有骑兵团了吗?
高原人实在是太渴望骑兵了。
两百年前高原人还在北境称王称霸的时候,靠得就是驰骋沙场的强壮骑兵,所以积累了厚重的骑士文化。后来高原人被迫南迁之后,这套象征着“祖宗的法”骑士文化也跟着南迁了。到现在为止,高原人也保留着比较靠谱的训马术、骑术、骑士兵法、骑士崇拜等等相关的东西……唯独没有马。
沼泽本土的马实在是太他吗蠢了,骑出去就矮人家一头,坐在上面的人个子要是高点,脚能耷拉到地上。而且这牲口吃得多、跑得慢、胆子小,高原人曾经试着养过沼泽的“小矮脚马”当坐骑,但后来发现行不动,就全宰了吃肉了。你还别说,这牲口产肉还不错,而且味道也还行,现在高原人的餐馆里有一道菜叫“骑士之耻”,就是用矮脚马做的炖肉。
李奥瑞克正寻思着怎么把马带回去,就在这时候,他看到树林的另一方出现了一小队蛮族的骑兵。
哦?还真钓上来了啊。
李奥瑞克将手放在了武器上。
第十五章:墨崔迪拿下二血
第十五章:墨崔迪拿下二血
这队蛮族骑兵一共三人,为首的是一个高头大马的黑甲骑士,看上去异常强壮,它骑的马也很高大,看上去不输墨崔迪;旁边还跟着两个黑衣骑士,这两人体型稍逊一筹,穿的是皮甲,也没有戴头盔。另外三个人还牵着三匹马,
这是一个标准的蛮族三人侦查小队。李奥瑞克刚进北伐军的时候就上过课了,了解过蛮族是怎么打仗的。这些人一般在决定攻城掠地之前,先会派出大量的骑兵分散出去,一方面是打探情报,另一方面是搜集资源。此时李奥瑞克遇到的这一队,应该就是这种情况。
“墨崔迪,你去找小母马吧。”
“啊?现在吗?这天都要黑了啊。”
李奥瑞克说:“我们说好了就出来一天,你今晚不找,就只能明天白天找,今天找能骑两回,等明天就只能骑一回了,明白吗?”
“人类果然是狡猾!好,我走了!”墨崔迪赶紧跑了。
目送墨崔迪离开之后,李奥瑞克便将心思放在了那三个蛮族骑兵身上。
李奥瑞克需要作死才能进入真理之地,而不是自杀,因此不能上去送人头。
李奥瑞克晃了晃脑袋,在心里对自己说道:我是要杀死这些敌人,而不是上去送命。我必须全力以赴的战斗,将敌人斩尽杀绝。
有了强烈上的主观意愿,才能赋予这场战斗真实的意义。
“来吧,希望你们三个够我砍的!”
那些蛮族骑士显然就是奔着李奥瑞克的炊烟而来,三个骑士高呼着冲向李奥瑞克,其中一个弯弓搭箭,“嗖!”箭矢飞向李奥瑞克的身体。他想躲但是来不及,被箭矢射中了腹部。他故意大叫道:“好疼!”实际上他早已屏蔽了自己的八成的痛觉,这一箭毫无感觉。
敌人见他这样子顿时大笑,其中一个拿马刀缠头巾的骑士快马加鞭,发出“呜略略略略略路”的怪叫声,托着大刀李奥瑞克冲来。
来了!就拿你开刀。
就在那人的刀即将扫过李奥瑞克身体的时候,他突然一记翻滚躲过了马刀,灵活的不像是一个受了伤的人。接着他反手一刀劈开马腿,那马一声嘶鸣摔倒在地,上面的骑手也狠狠摔进了灌木丛,李奥瑞克一个箭步上去就将那人宰了,每给他任何反击的机会。
那两个骑士随后杀到,重甲的骑士挥舞着长枪朝他挑来,那家伙武器长速度快,通常来说没地方可以闪躲。这时候李奥瑞克灵机一动,用剑挑起了一块烧红的炭火丢了过去,动物天性怕火,重甲骑士的马感受到高温,便主动避开了,斜冲向了灌木丛。
前面的骑士一让,就将后面那个穿皮甲的让了出来,那人一咬牙,拿着马刀朝李奥瑞克劈来。李奥瑞克学过剑术通解,一看他拿剑的姿势,就知道他下一招要怎么出。这家伙的刀会从右侧劈来,于是李奥瑞克就闪到他的左边,侧身躲开战马的冲撞,然后“咔!”一剑劈中那人的右脚。这一剑直接挑断了那个骑士的脚筋,留下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皮甲的骑士一声惨叫,也从马上滚了下来。
自此,敌人一死一残,只剩下那个穿黑甲的骑士还能战斗了。
此时黑甲骑士从马上下来,拎着巨大的双手剑走向李奥瑞克。这家伙在马上的时候,李奥瑞克就感觉到他身材魁梧,下了马之后这种感觉更甚。此人身高至少两米,比175cm的李奥瑞克高出了一大截;他的肩膀非常宽,上面稳稳当当站个人不成问题;他的腿脚粗大,胳膊结实,比他的坐骑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个黑色骑士全身都是盔甲,也看不见脸,每走一步都会地动山摇。
这个时代盔甲很昂贵,这种全身甲就更是天价,一般只有军队中的绝对精锐和将领才能穿。那这家伙应该身份不低了。
可能是因为李奥瑞克刚才的1v3过于离谱,这位穿着黑色铠甲的骑士十分谨慎;李奥瑞克本质“好好打不送人头”的原则,自然也要谨慎,于是两人就周旋起来。趁着这个机会,李奥瑞克将腹部上的箭直接拿手拔了,由于体质自带麻药,他眉头都不皱一下。然后他将那血淋淋箭头拿起来,用蛮族语说道:“不畏伤痛的勇士,是不可战胜的。”说着还舔了一口上面的鲜血。
李奥瑞克说的这句话是蛮族部落里边的谚语,他样做就是为了吓唬对方,打仗靠勇气,谁怂谁是狗!果然,就在李奥瑞克这波吓唬之后,那个骑士的身体猛的一僵,虽然看不到表情,但李奥瑞克认为自己的恐吓是有效的。
抓住这个机会,他冲了上去。
敌人的大剑很笨重,但杀伤力也极强,绝对不可力敌。李奥瑞克先是虚晃一招骗敌人出手,然后迅速侧闪,一剑刺向了敌人的腰眼。这地方位于腿甲和上身铠甲的中间,一般是盔甲缝合处,比较脆弱。
然而这一剑竟然没能击穿敌人的护甲,而且剑刺上去的手感也不对劲,不像是钢铁,也不知道这家伙的盔甲是拿什么做的。紧接着那骑士一剑挥来,这一下的速度远超出了李奥瑞克的预料,他只能拿手中的剑来格挡,“砰!”他直接让那门板一般的大剑给掀翻了。巨剑抡起来和钝器没什么两样,不管是武器格挡、盾牌还有铠甲,该死一样得死。
李奥瑞克打了个滚立刻站起,心中激动又兴奋:遇到强敌了,好耶!这家伙多半能杀了我……
啊不对不对,不能有这种送人头想法。我还是要杀了他,对,我一定要赢!
坚定了决心的李奥瑞克再次和那个骑士开始了第二回合。
骑士满身都是铠甲,李奥瑞克虽然剑术占优,但是力量和装备上差了太多。连续打了几个回合之后就落了下风,不过,他一时半刻也奈何不了李奥瑞克,毕竟李奥瑞克真打不过还可以跑,一个穿重甲一个布衣,一个拿着门板另一个拿单手剑,速度上来说李奥瑞克有优势的。
就在李奥瑞克寻思着怎么战胜这个家伙的时候,他身后突然传来了一声兴奋地马叫。
“李奥瑞克,我骑到小母马了!我不再是处男了!”
“啊?”
李奥瑞克一回头,就见树林中冲出来一匹发狂的大白马,这他妈的不是墨崔迪吗?
“停下!”
墨崔迪本想在李奥瑞克面前停下,但是脚底下的地面有些湿,马蹄一打滑呢,脚下刹车没刹住,“砰!”一头撞在了李奥瑞克的后腰上,李奥瑞克一声惨叫往前飞去。
那黑甲骑士正愁没人给他提供输出空间呢,当即大剑横劈下来,“咔!”砍在了李奥瑞克的腰上。
李奥瑞克顿时就变成了李奥/瑞克。
“啊啊啊啊啊,对不起,李奥瑞克!”
那阵惊恐的马叫,是他最后听见的声音。
第十六章,上:灭世魔女卡珊德拉
第十六章,上:灭世魔女卡珊德拉
【ps:上一章后半部分修改了,然后合并到这里了】
李奥瑞克睁开眼睛,真理之门矗立在眼前。
然而李奥瑞克到达真理图书馆之后,第一个念头就是:我觉得我应该将墨崔迪从希雅手里要过来。
这傻逼马一个礼拜弄死我两回了,还都是意外死亡。
如果它继续跟着希雅,那姐姐早晚要被它给创死。
但我要是把它带在身边,那不嫖疯了?
接着李奥瑞克来到了真理图书馆。里边的巨人听到有人来了,便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怎么又是你啊?你又死啦?”
“啊,管理员,我又来了。”
黑色的巨人点了点头,说:“这回想要点什么?”
“我先看看。”
李奥瑞克说着往里走去,他心想:等我醒来之后肯定还要再和那个蛮子打一架,我要弄个能打赢它的东西。我的剑估计会被他当做战利品收走,也就是说,我要赤手空拳的战斗……真理图书馆里确实有许多厉害的战斗魔法,但李奥瑞克的精神力有限,前不久学了一个色孽教导已经让他感觉头痛欲裂了,短时间内如果继续学那些开挂一样的东西,那他肯定就会精神崩溃。而且魔法都有吟唱时间,还有很长的CD,不太实用,像是色孽的教导这技能用一回就冷却时间一个月。现在根本使不出来。
他溜达了一圈,却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技能。魔法大多需要施法材料和吟唱时间,然而敌人近在咫尺,他很可能刚一动弹就被秒了,
李奥瑞克瞅了一眼二层的大门,看到那个身上插满长矛的守卫还在大门口杵着,他咽了口唾沫,心想:以后一定要想办法到二层去,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真理。
就在这时候,他忽然看到一个留着银色长发的年轻女人飘浮在空中。
她身穿一袭银灰色的长袍,交叠着双腿躺在星空之上,就像一轮新月。其容貌如油画中的人物一样高贵,皮肤光洁无暇仿佛白瓷,狭长的睫毛微微闪动,散着银光。
此时她手中捧着一本书,正聚精会神的看着,似乎没注意到李奥瑞克在看她。
“这谁啊?”李奥瑞克问那巨人。
巨人还未答话,那女人便开口说道:“询问他人不如来直接问我。”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请问阁下尊姓大名呢?”
银发的女人合上书,伸出一根细长的手指,说:“我乃万千星辰的主宰,魔族至高之女王,死亡的先知者,洞察真理的审判者,古老之地的公主,纯粹之圣洁者,人称灭世的魔女,卡珊德拉·艾格。”
“哦。”李奥瑞克点了点头。
卡珊德拉说道:“既知我名,为何不跪下行礼?”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说:“不好意思,我没听过。”
卡珊德拉那张高傲的脸上浮现阴霾,说:“想来你孤陋寡闻,没听过我的名字也不奇怪,你……”她凝视着李奥瑞克的脸沉吟了几秒,忽然笑了,说:“那么,你愿意为我做事吗?”
这话题也太挑脱了,上一句还在打招呼,下一句就开始招聘员工了?不过李奥瑞克也很好奇,就问道:“为你做事对我有什么好处吗?”
卡珊德拉说道:“当然,短期来看,我可以把自己的知识分享给你,赐你更强的力量;长远来看,若我能抵达真理的尽头,那你也将跟着沾光。”
哦?分我知识?李奥瑞克来了兴趣,问道:“图书管理员,我从她这里获得知识,会消耗掉我的入场券吗?”
巨人说道:“不论是从哪里得到真理,都会让你离开此地。”
“那这不就没意义了吗?跟你学和我自学也没区别,我还不如自己找书看呢。”李奥瑞克朝着卡珊德拉无奈的一摊手。
这位魔女小姐瞪了一眼那个巨人,冷哼一声,说:
“等会,我去和它打一架。”
卡珊德拉说着化作一道流星,射向了那个巨人。
李奥瑞克瞠目结舌——蛤?不是吧?居然敢挑战管理员,这么强的嘛?
……
三十秒后,卡珊德拉被揍得一脸血回来了。
“我似乎低估了家伙的力量。”她说。
“那不明摆着吗?”李奥瑞克说。
“但我明明是最强的人类。”她很不甘心的说道。
“噗!”李奥瑞克赶忙别过头去。
“我真的是人间最强的灭世魔女卡珊德拉!”她那瓷白的脸蛋涨红了,“你不要不相信!”
“好好好,我知道你是人间最强了,疼不疼啊?要不要我帮你治疗一下?”
她把头一昂,高傲的说道:“哼!我可是灭世的魔女卡珊德拉,这点小伤……”
这时候李奥瑞克轻轻戳了一下她淤青的手臂。
“啊疼疼疼!”魔女小姐飞了起来。
“看着就疼啊,所以我还是帮你弄一下吧。”
“你学过医疗魔法吗?”
“一点点。”
李奥瑞克的身体复苏看似是被动技能,但实际上是一种持续生效的buff,他可以将这种buff变成“光环”,对周围的人生效。只不过效果会大打折扣,既不能断肢再续,也不能内脏修复,仅仅可以用来止痛、止血和消毒,效果就和伊芙的手艺差不多。这个技能很鸡肋还费蓝,所以李奥瑞克平时不用,没想到这次用上了。
随着复苏之力,卡珊德拉的身上的伤口逐渐止血,疼痛也减少了许多。她板着那张高贵圣洁的脸,说:“我的治疗魔法也很厉害,只是我本体被乱臣贼子们封印了,所以魔力使不出来。”
“嗯嗯嗯,我信。”李奥瑞克说道。
卡珊德拉沉吟了一会,说:“那你还能不能给我做事啊?”这次卡珊德拉的语气中多了一丝带着别扭的请求意味。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讲道理的话,老板给不了工钱,那员工肯定不能做事啊。”不然不成舔狗了么?虽然你很可爱,但是我不能白白出卖劳动力啊。
卡珊德拉面色凝重的沉思起来,忽然她打了个不太响的响指,说:“虽然我不能给你知识,但我可以给你推荐图书!我在这里待的时间肯定比你长。”
“你待多久了?”
卡珊德拉竭力掩饰着自己的得意之情,说:“我来了三回!第一回三天,第二回两个月,这次我打算待半年!这个位面的人类还没有谁能像我一样三次进入真理之地,没人比我更懂这里。”
李奥瑞克就默默的看着她,不说话。
“哦,看你的样子大概是第一次来的,找不到心仪的书?嗯,你说说你的需求,我来帮你找吧。”
李奥瑞克以前找书都是找那位图书管理员的,可是那家伙总是摸鱼,不太靠谱,或许找这位“人间最强的灭世魔女”好一点。李奥瑞克此时恰好需要指导,就说:“我要一本很能打的书,不要吟唱时间不需要施法材料,即时生效的,有吗?”
魔女小姐一脸嫌弃的看着李奥瑞克,说:“真是野蛮!明明都进入真理之地了,却还在寻找肉体的力量……那你看这本行吗?”她说着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给李奥瑞克。
“哦,这个可以啊!”李奥瑞克一看那书,便兴奋的说道:“我非得把那几个蛮子揍得和魔女小姐一样惨,才不枉费您的恩情!”他说着还竖起了大拇指。
“你这个无礼之徒!”
“拜拜您嘞!”李奥瑞克溜了。
“啊,消失了……”
魔女小姐看着李奥瑞克消失的地方眨了眨眼睛,喃喃自语道:“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呢。”
要是我知道他的真名,一定要狠狠的诅咒他!
哼!
……
天色已晚。剩下的两位蛮族战士就地扎营,决定在这里歇息一晚上。穿黑甲的战士先是拿木柴生了火,然后又点了青色狼烟。这样一来他们的同伴就能发现他们,并且赶来救援。
而贡斯乔夫则自己处理了伤口,草草包扎了一下,然后吃了些止痛的麻药。伤口疼得厉害,不过等一会药剂生效了,他就能安心睡一晚上。等明天早上的时候,其他蛮族的巡逻队应该就会循着狼烟发现他们,然后将他抬走。
光是麻药不足以抚慰伤痛,他又喝了半袋烈酒,随着刀子一般的烈酒划过喉咙,他感觉脑子立刻变的混沌起来,想必过会就能睡着。
此时贡斯乔夫喃喃道:“今天碰到硬茬了。”
一个看似普通的沼泽人,竟然以一敌三,弄死了一个,还弄伤了一个,贡斯乔夫也是个从北打到南的老战士了,也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人。
此刻,贡斯乔夫看着自己断裂的右脚叹了口气,心想:我这只脚算了废了,估计后半辈子都骑不了马,也不能打仗。不能掠夺和战斗,那做人还有什么意思?难道让我去种地?妈的!一辈子种地然后老死在病床上,这也太丢人了。
“托拉!”他大喊道。
“干嘛?”那个强壮的黑甲战士回过头来,他的声音粗糙沙哑,听上去仿佛是一头野兽。
“那个沼泽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名叫托拉的黑甲巨汉说道:“挺年轻的,剑术很不错,而且他的马不一般,应该是个沼泽人的头目。”
此时托拉正拿手摸着墨崔迪的脑袋,另一手牵着缰绳。面对这个比自己还高的大汉,墨崔迪十分温顺,像个小绵羊。
“行吧,这趟也随有点收获,至少得了一匹好马……”他说着打了个哈欠,“我要睡了,你放哨吧。”
“好。”
于是在麻药的作用下,贡斯乔夫昏昏沉沉的睡去了。
长夜漫漫,前来支援的友军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托拉一个人坐在篝火旁觉得很无聊。忽然,他想起那个蛮族同伴的尸体还未处理。
蛮族的生死观念和高原人不同,葬礼也普遍非常简陋,往往就是随便挖个坑把人一埋就结束了,甚至就干脆往哪个没人的地方一扔罢了,对待那些老死在床上的家伙尤是如此。不过,像是这种战死沙场的,多少还能得到同伴一些敬意,何况托拉也不是纯粹的蛮族,他觉得暴尸荒野太惨点了。
还是把它埋了吧,省得让狼吃掉。
至于李奥瑞克的尸体他就不管了,敌人嘛,让狼吃掉就吃掉呗,活该的!
于是托拉就拿着铲子去挖坑。
此时深更半夜,周围一片漆黑,远方的野狼在嚎叫,风好似女人的哭声。这深山老林的,本来就阴间,托拉还要掩埋尸体,纵然他是个勇敢的战士,心里也多少会有些害怕的。他不禁想到:听说人死的时候如果有冤屈或者怨恨,就会化为厉鬼出来害人,这位兄弟该不会也变成鬼吧?
托拉联想起这位蛮族士兵的死相,心说这家伙是被阴死的,肯定有很多怨念啊!
要不我还是先念个超度的咒语吧,免得这位老兄心里有怨念,不肯投胎。
于是他将尸体放进坑里,然后便开始念咒祈祷。超度死者的咒语几乎在每个民族里都有,而且由于这个时代人太容易死了,所以每天各大庙宇、教堂,都会高强度循环播放镇魂曲。哪怕不会念,听也听会了。而且这东西其实就是给活人一个心理安慰,念好念坏也没关系的。
于是托拉开始念咒。
然而这不念还好,越念心里越发毛。一来是超度亡魂的咒语多少都沾点阴间成分,二来是一旦开始念咒,其实就是在潜意识里相信世界上有鬼这件事情。既然如此,那肯定是越念越害怕。
托拉的盔甲虽然厚重,武器也够锋利,但是面对这种超自然的恐惧,再厚的盔甲也不顶用啊。
就在这时候,他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一声惨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那是同伴的叫声!
“贡斯乔夫!”
他猛然回头,就见贡斯乔夫的身体上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那一刻,托拉吓得浑身冰冷,感觉血都凉了。若是往常也许他提着武器就莽上去了,然而经过刚才那一波“气氛烘托”他着实没有直接战斗的勇气。
“谁?”他声音颤抖的问道。
那给黑影不说话,就缓缓朝他走来。托拉的腿肚子在发抖,他缓缓后退,心想:这周围除了我们以外,应该没有别人才对呀!难道是那个……不,不可能,那家伙让我腰斩了啊!
他虽然心里想着不可能,但是目光却不禁望向了李奥瑞克尸体的位置。
托拉顿时倒吸凉气!
没了!尸体没了,只剩下一地的血!
那么大一死人搁这放着呢,刚才还在这呢!
难道说……
这时候,篝火的光芒照亮了那个黑影的脸。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托拉如娘们一般尖叫!
我艹我艹上帝尊主佛爷长生天先祖之灵天父地母!这家伙怎么活了啊!
托拉掉头就跑!
李奥瑞克也是一愣,托拉在上一次战斗给他的印象是个悍勇的莽夫,他是做好了全力以赴的战斗准备才来的——怎么这家伙突然怂了啊?
我新学的技能还没来得及用呢!
李奥瑞克也不知道对方为什么怂,但敌人既然跑了,那我就追呗?
于是两人一个跑一个追,绕着湖开始跑圈。要说这个重甲骑士的体力还是不错的,穿着这么厚的盔甲,跑了这么远的圈,居然还能保持一个稳定速度。李奥瑞克愣是追不上他。
但是李奥瑞克有个很疑惑的地方:阁下为什么不骑马跑啊?李奥瑞克不骑马是因为找不到墨崔迪,而这家伙自己的马就在旁边,竟然“三过马门而不入”,急的那马直叫唤,都快喊出“王负剑”来了。对方这弱智一般的操作让李奥瑞克大为震撼!
话说回来,墨崔迪那个傻逼跑哪去了啊?好马儿你快出来,我想骑你。
就在这时候,墨崔迪横着冲了出来!这家伙大叫一声“李奥瑞克,我来助你!”然后直奔着托拉创了上去。托拉一心逃命,拿会注意到从侧面冲出来一匹野马?于是墨崔迪“砰”的一下踹在托拉的腰上,那黑甲骑士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
妈的,这傻缺总算创对人了!李奥瑞克赶忙跑了上去,他骑在那个黑甲骑士身上,拿匕首卡进了他脖子的盔甲缝合线,说:“别动,再动我就杀了你!”
李奥瑞克看这个骑士穿着一身好盔甲,又带着好马,估计身份不低,可以抓活的。不过没想到这家伙完全没有抵抗,直接被我吓到瘫痪了!我新学的技能都没机会用啊。
此时,那个名叫托拉的骑士喘着粗气,说:“你……你是人还是鬼?”
李奥瑞克说:“关你姬芭事?是人是鬼哪个都能弄死你。”
“哦。”
一想到这件事情,托拉反而释然了,对哈,管他是人是鬼呢?反正我都活不了。啊哈哈哈哈哈……
“不不不不不,请放过我!我还年轻我不想死!”
李奥瑞克说:“你先把头盔摘了。”
“好的好的,呃……不好。”
“不好?”李奥瑞克手中的刀子稍稍用力,“好不好?”
“好好好!”托拉秒怂。
接着他去拆自己那个扣得比防盗门还严实的头盔。
从刚才开始李奥瑞克就很好奇这家伙的长相了,这人从一出场到现在,就没有摘下头盔,甚至连面甲都没掀起来过。李奥瑞克脑补这家伙的脸,应该是跟李逵有八分相似,剩下两分是绿皮兽人。
然而,他摘下头盔的那一刻,李奥瑞克立刻就懵逼了。
“你他妈逗我呢?”
第十六章,下:你就是歌姬吧?
第十六章,下:你就是歌姬吧?
藏在头盔内的,是一张少女的精致小脸,她看上去也就是十四五岁,还未发育完全。她有着祖母绿的眼瞳和金色的细麻花辫,还有一双精灵的尖耳朵,表情惊恐中带着害羞,看上去十分可爱。
“呃,请不要这样盯着我看好吗……有点害羞。”摘下头盔的那一刻,托拉的声线也从粗犷的大汉变成了娇柔少女。
李奥瑞克有点怀疑现实了,他说:“等会啊,你他妈是怎么穿上这个铠甲的?你这么一张精致漂亮的小脸蛋,难道身高有两米,肩上能跑马?”
那精灵少女面色一喜,说:“哎?我的脸很精致吗?”
“回答我的问题!”李奥瑞克的刀说着往前一顶。
“哇哇哇!别别别,要流血了!”精灵少女连忙说道,“那个,这怎么解释呢……”
李奥瑞克眉头一挑,说:“别解释了,直接把上面的盔甲脱下来让我看看。”
那少女呼吸一顿,惊叫道:“啊?可是我里边没有穿……”
李奥瑞克狞笑起来,“那你把下身的铠甲也顺便脱一下吧!”
“哎!?”
刀架在脖子上,她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于是只能乖乖的脱下铠甲。她先是拆了上衣的几个扣子,然后又伸手去够腰间的机关……
“够,够不到!”
确实,重甲骑士穿脱铠甲非常麻烦,一般都是有个侍从伺候着。更何况她现在被李奥瑞克骑在身上,实在是不方便。
精灵少女请求道:“那个,人类先生,能请你帮帮忙吗?我后腰有个扣子不太好弄……”
李奥瑞克一手抓着她的脖子,一手拿着刀,也腾不出手来。要是放下了刀,这家伙突然反击那可怎么办?李奥瑞克灵机一动,说:“哦,墨崔迪!你来帮忙。”
墨崔迪走了过来,问道:“干嘛?”
“墨崔迪,我把她扶起来,然后你来帮她弄开那开扣子。”
“我又没有手!”
“你不是有牙吗?快点!”
在一般人的视角来看,就是李奥瑞克突然学起了马叫,然后那匹马也跟着叫。然而这位精灵少女有一些魔法和巫术方面的常识,她知道这是兽语术!精灵少女很惊讶的看着这一幕,她心想:这个男人在和动物交流?他是德鲁伊吗?不是说只有高等精灵才能当德鲁伊,而且听公主说,现在整个村子里也只有一位德鲁伊了。这个人类怎么懂马语啊?
等等,他真是人类吗?
想到李奥瑞克起死回生的事情,她心里对此产生了怀疑:这个男人……似乎不是人啊!
过了一会,在墨崔迪的帮助下,李奥瑞克成功除去了精灵少女的盔甲。然而……
“你这不是有穿吗?”李奥瑞克十分生气的说道,“明明穿的很挺严实呢!”
“我是说里边没穿出门的衣服啦!”只剩单衣的少女抱着膝盖小声嘀咕道,“这是居家服,我今天出来的时候比较着急,里边忘记换衣服了。”
没意思。
除去甲胄和武器的精灵少女对李奥瑞克没有太大威胁了,于是李奥瑞克就换了个姿势,坐在她旁边,拿刀顶着她的腰子。
李奥瑞克看这少女也就十五六岁,而且身高最多155cm就不能再多了,除非踩高跷才能穿上这个两米多高的盔甲。他就问道:“你到底是怎么操作的?”
“是这样的,我其实是个傀儡师,我能操控骑士傀儡来为我战斗。”
李奥瑞克倒是听过这种魔法,说:“但是傀儡师不都是躲在暗处,然后远程操控吗?”
少女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说:“我也想远程操控啊,但是我……太菜了。”
“啊?”
她低着头,两根手指绕来绕去,小声说道:“我的魔力波动比较不稳定嘛,超过一米就操控不动了,索性就把自己放在傀儡里边然后操作。不过呢,我的魔力总量还有魔力精密度都还不错,所以操控的傀儡很厉害,哎嘿!”
也就是说,从傀儡师转制为高达机师了!?
李奥瑞克摸了摸下巴,心想:这个事情还蛮有意思的啊,人在盔甲里边通过魔法操作盔甲,如果这个小姑娘再厉害一点,是不是可以开高达啊?
李奥瑞克寻思着要怎么样处置这个小妞,可以带回去审问,然后让敌人为她花钱赎身。按照规矩,谁抓回来的俘虏,谁就能拿走赎金的七成,剩下的三成归军队。不管在哪,穿重甲的骑士都是身价不菲的,李奥瑞克心想:不如拿她换钱吧,挣点钱花花。
他开口问道:“我说,你这个俘虏值钱吗?蛮族领主会拿多少钱换你?”
这话其实就跟问西瓜老板:“你这瓜包甜吗?”是一样的,对方肯定说甜,这就是一句废话。俘虏肯定要吹高自己的身价,不然不就被撕票了吗?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塞拉维小姐居然说:“那个……可能他不会赎我。”
“啊?你看起来还挺值钱的呢。”
“对不起,混血精灵属于临时雇佣兵,跟蛮族战士不是一个系统的,我们只有一点军饷,没有其他福利保障。”
“这也忒寒颤了!不就是临时工吗?”
看来这家伙不值钱,那带回去也没用啊。
“那你知道什么有用的情报吗?”李奥瑞克再次询问西瓜甜不甜?
然后这个小妞再次说道:“不知道。”
“真不知道?”
“真不知道!”她脑袋瓜子摇的像是拨浪鼓。
李奥瑞克怒道:“那我可就撕票了啊!”
“啊别别别!那个,我虽然不值钱也不知道什么情报,但我……我……我不想死,呜呜呜呜呜……”她哭了出来。
放了她也不是不行,但这买卖做的太亏了吧?
忽然,李奥瑞克灵机一动,心想:不,我要放虎归山!这样一来她不就会找我寻仇了吗?我他妈怎么忘了,我要作死啊!寻仇这个事情和买凶杀人又不一样了,买凶杀人那是固定时间地点人物的“变相自杀”,但是仇家寻仇的时间地点什么的全都是随机的,也许突然拿天出来一泥头车“咔!”把我给创死了,那肯定算是意外死亡。
于是李奥瑞克明示道:“你想不想找我报仇啊?”
那精灵一愣,连忙摇头,说:“不想不想不想!只要您放我活着回去,我必定天天为您祈祷,祝您长命百岁!”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您可别!”
“我一定会的!”
“万万使不得!”
……
李奥瑞克一番软磨硬泡,也没能让这小姑娘对他产生报仇的想法。他心想:不行,我要换换思路,比如说……侮辱她一下?
李奥瑞克觉得这个思路可行,然后就顺着这个往下想:首先侮辱不能太粗暴,那样的话她会对我产生心理阴影,别说寻仇了,兴许以后见到我就跑了。而且碍于现代人的法律观念和他的个人XP,李奥瑞克对这个平到能让水平仪都相形见绌的小丫头片子没有任何想法。
总之要控制好尺度,让她恨我但是不能怕我。
李奥瑞克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说:“我先问你几个事情。”
“只要你不杀我,怎么都好说。”
李奥瑞克说道:“你们家里的一把手叫什么?”
“呃,你是说我们的女王?混血精灵的女王,莎妮菈·戴安蒙德。”
“二把手呢?”
“老摄政王兼职学士塔长老的艾德·李文,又叫不灭者艾德。”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行,你们精灵投靠蛮族是他们的意思?”
“是的吧。”
“还有你,你叫啥?”
精灵少女说道:“我化名托拉,实际叫……呃,塞拉维。”
好,这就行了。
接着李奥瑞克清了清嗓子,忽然换上了精灵语,说道:“那你给精灵女王带个话呗?”
精灵语?真名叫塞拉维的精灵少女一下就愣住了,心想:怎么这家伙又会精灵语了?而且,他说的还是高等精灵语!
等等,我高等精灵语那一科挂了啊!我听不懂的!
李奥瑞克用一次性命换取到了关于语言的真理他几乎通晓这个大陆上所有的语言,即使是冷门的偏门的方言也不例外。他现在脑子里有完整的高等精灵语和其他精灵语,李奥瑞克了解的高等精灵语是逼格很高的一种语言,既然要侮辱人,就该用他们最高贵的语言去讲最狠的脏话,这样才有效果。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首先,精灵女王,你听好啊。”
“你们明明是高贵的精灵,却和蛮族勾结在一起,精灵堕落至此,可以说是脸都不要了!”
“那蛮族是什么叼东西啊?连字都不会写,吃饭吃生的,啊,还有兽人、哥布林以及一大堆的妖魔鬼怪,这些个东西混在一块才是蛮族。蛮族是干什么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精灵不是号称高人一等吗?怎么跟蛮子同流合污了?”
“你们图什么?啊?图个什么呢?”
“都是几百岁上千岁的人了,到老了却脸丢尽了!”
“这次跟蛮族谄媚,下回是不是就要跪魔族了呢?何止是丢人现眼,简直就是丧权辱国!我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精灵。但凡你们还有一丁点精灵的骄傲,现在就该就地自杀,快别活了,死去吧!”
这番话塞拉维听了个一知半解,大约能感觉到李奥瑞克是在骂她还有骂这些精灵。不过高等精灵语太优雅太高尚了,她也很难确定这些是骂人的话。
一番话说完之后,李奥瑞克总觉得这样不够味,太文明了一点,不够狠。李奥瑞克又是灵机一动,有了!
他清了清嗓子,说:“精灵女王啊……”
“你就是歌姬吧!”
“你记住我说的话嗷,我就在野狼城大道骂你,就在这等你!你过来,耳根子给你薅一地!”
“精灵女王,你看你领那几个贵物。还有你,人不人鬼不鬼的就你还要抓我,嗷。在野狼城大街别让我看到你,看到你王冠必须给你拽掉必须打你脸!”
“我告诉你啊,精灵女王,到野狼城了,指定没有你好果子吃啊,你记住了啊!”
“还有那啥不灭者艾德嗷!你看你丫那操行长那一出,你和这个叫塞拉维的小妞,你俩好像俩傻懒子!你记住,你俩是海尔兄弟啊就是那个舒克和贝塔,你什么都不是,你记住!”
“你就是个弟中之弟!”
“弟中之弟!”李奥瑞克说着倒竖小指。
接着李奥瑞克问塞拉维说:“塞拉维,你都记着了吗?”
“呃,大致记得。”
“重复一遍?”
塞拉维根据记忆尝试着复述李奥瑞克刚才说的,虽然她高等精灵语挂科了,但是毕竟学过一点,还是能勉强复述的。李奥瑞克一边听一边纠正,然后让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全文背诵,直到她能够非常流利将所有内容说出来。
“行了,你走吧!”李奥瑞克用普通的精灵语说道,
“哎?我可以走了吗?”
“对,走吧!”李奥瑞克摆了摆手,故意愤怒的说道:“滚吧!你们这些不要脸的精灵。”
塞拉维也顾不上问他怎么回事,连自己的铠甲也不要了,赶忙就去骑马。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说道:“等等!”
“大人,您还有什么吩咐?”
李奥瑞克说道:“你记住了,我叫李奥瑞克,人在野狼城,你们这些精灵若还有半点自尊心,就该来找我雪耻!听得懂嘛?呸!”他狠狠朝她那个方向啐了一口唾沫。
“嗯嗯嗯,我会告诉女王的。”塞拉维赶忙骑马走了。
看她的身影消失在了丛林之中,李奥瑞克心想:嗯,只要她能把话带到就好。这精灵小妞虽然一副没皮没脸的样子,但是女王肯定是有自尊心的,要是听见我这么挑衅,一定会派人把我给杀了!这样我就可以……嘿嘿嘿……
行了,精灵小妞的事情就告一段落,接下来嘛……
“墨崔迪,你他妈过来!”李奥瑞克怒吼道。
第十七章:您就是俄狄浦斯本斯?
第十七章:您就是俄狄浦斯本斯?
“墨崔迪,过来!”李奥瑞克怒吼道。
“来咯!”那傻马颠儿颠儿的溜达了过来。
李奥瑞克上去就给了墨崔迪一巴掌!
墨崔迪一愣,生气的说道:“我帮你打架,你还打我?”
“我就该打死你!”李奥瑞克骂道,“你早干什么去了?我追那小贱人追了少说半小时,你就在旁边看戏吗?”
“我害怕呀!”墨崔迪理直气壮的说道,“你他妈肠子流一地,然后自个又接上了,这谁看了不害怕呀?我虽然是个勇敢的小马驹,但是战胜恐惧也是需要时间的呀。”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那我刚才一睁眼就看你搁那跟敌人点头哈腰,温顺的像养了十年的老狗,不是说好了忠臣不事二主吗?你就是个马中吕布,艹!”
墨崔迪一脸傻笑,说:“哎呀呀,这个又是另一回事,我当你死透了,可不就‘良马择人而骑’了吗?那个黑大壮比我还高,一拳头就能把我给lou死,我能怎么办?我害怕啊!”
艹了,简直是马中之屑,要不是看你能把我创死,我必把你剁了炖肉!
接着墨崔迪忽然说:“对了,你打算给我多少好处?”
这话问地真是驴唇不对马嘴,李奥瑞克纳闷的说:“我给你好处?我凭什么给你好处啊?”
墨崔迪呲着大板牙笑道:“我看到你起死回生了,这个不能告诉别人吧?我现在可有你的秘密了!说吧,你要给我多少封口费?”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封口费?你他妈是不是傻?你要有本事,你就去跟希雅和将军说呀,我看看你能说几个单词?”
墨崔迪气得嗷嗷叫:“我这就去学人话!你马辣个币!”
此时李奥瑞克注意到地上还烧着蓝色狼烟,以前将军给他们培训的时候说过,这是蛮族摇人用的烟。李奥瑞克赶紧把烟给灭了,然后又点了一个绿色的烟,表示:此地安全。
接着他打扫了战场,将两具尸体全都丢进湖里喂鱼,然后又带着墨崔迪换了一个干净又隐蔽的地方重新露营。现在大约是凌晨两三点,离天亮还有些距离,能睡一会。李奥瑞克刚刚身体复原消耗了大量体力,他睡前吃了好多干粮和剩下的烤鱼,然后才躺了下来。
这一夜睡得也不太踏实,第二天早上一出太阳,李奥瑞克便醒了,他到湖边洗漱一番,又将昨晚剩下的东西吃干抹净。此时那条能喂饱四个人的大鱼,让李奥瑞克一人吃的只剩下骨头了。
李奥瑞克说道:“墨崔迪,咱们去找马群,然后你给我介绍一下那里的马呗?”
墨崔迪笑道:“哦,果然你也馋小母马了吧?”
李奥瑞克说道:“不是不是,我是想看看能不能将这些马带回去,我们现在缺少战马……”
“狡猾的人类!”墨崔迪一脸惊怒。
“……而且多带一点马回去,你也就能在家里开后宫了,你看好不好啊?”
“人类真狡猾啊。”墨崔迪笑的露出了大板牙。
于是一人一马迎着朝阳前进了。
经过昨晚的试炼,墨崔迪已经成了马中老司机,对一块轻车熟路,过了没多久他就带着李奥瑞克找到了一片野马。这群野马大约有二三十匹,看起来健康高大,应该和墨崔迪是同一个品种的。李奥瑞克很满意,心想:这些马儿的素质一看就比沼泽地里那些矮脚马强多了,拉回去到我们军队里那就是人均马王,这些马儿要是武装成战马,那他妈的不就重振高原人雄风了?而且我又立了一个大功,等打完仗之后,国王最差也得封我个男爵什么的当当。等有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再加上我的“真理”,我这生活质量就能逐渐向上辈子的现代社会看齐了!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兴奋了起来,喊道:“墨崔迪,能不能说服这些马儿跟我们走,就看你了……墨崔迪?”
侧面传来了一阵怪异的马叫声,李奥瑞克朝那边望去,顿时骂道:“艹你妈的,墨崔迪,你干嘛呢?”
李奥瑞克一抬眼,就看到这个墨崔迪这个大牲口正朝着一匹漂亮的小母马走去,眼神发直,马脸上挂着贱笑。
李奥瑞克骂道:“你这个牲口!等你把这些马都带回去了,你想怎么样都行!”
“哎呀,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今天先让我爽够……”墨崔迪打了个响鼻就跑了上去,开始跟那匹白马耳鬓厮磨,越来越亲近。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注意到不远处跑来了一批高大的黑马。这马年纪看着比墨崔迪大一点,但是十分强壮,比所有的母马都要高出来一些。
这老马的样子杀气腾腾,看这样子,它就是直奔着墨崔迪来的,李奥瑞克估计这回有好戏看了。老马走到跟前,突然愣住了,然后喊道:“小毛?”
一听到这个名字,墨崔迪立刻转过头去,惊讶的说道:“爸爸?”
小毛是墨崔迪的小名,已经许多年没有人或者马叫过了。
墨崔迪激动地说道:“爸爸?您还认识我?”
老马说:“是啊,孩子,你长大了。”
“是呢,爸爸!”
“所以,你在干嘛?”
墨崔迪骄傲的说道:“哦,如您所见,我长大了!您看,我在做我们家族的传统……”
墨崔迪的爸爸眨了眨眼,用冷静的、冷漠的、乃至是无感情的声音,
“你正在挑战马王的权威。”
“啊?这话怎么讲?”
墨崔迪愣住了。
“来决斗吧,我的儿子!”马王扬起了他的前蹄。
哈?什么玩意儿?李奥瑞克被这个剧情发展搞懵逼了。
听到父亲的召唤,墨崔迪也跑了回来,说:“什么,您要跟我决斗?为什么?”
墨崔迪的父亲说道:“为什么?你还有脸问我为什么!你既然敢犯下这种罪孽,难道不敢直视我的怒火?”
马这个东西其实是特别好斗的,尤其是受不了同类的挑衅。冲锋的时候,赛马的时候,这些马脑子里想的无外乎就是“爷跑死你个傻逼!”“哈哈哈哈跑不过爷吧?”“你他妈敢超我?给爷死!”之类的东西。
所以当听到父辈的挑衅的时候,墨崔迪那本就没有多少理智的马脑袋直接就炸了,它打了个响鼻,把蹄子扬了起来,说:“老逼头子,我给你脸了是吧?我非把你脑壳子踹烂!”
说着两匹马就干了起来。
李奥瑞克也是一头雾水,但他知道,父子不会无缘无故的自相残杀。
难道是因为那些母马么?
……
马和马的战斗非常野蛮粗暴,想来也是,牲口打架肯定是粗暴的。它们主要的攻击手段就是蹄子,扬起来踢你,侧踢,尥蹶子……那老马作为这里的马王确实很厉害,但墨崔迪却是上过战场的战马,打架更胜一筹。而且墨崔迪这家伙由于是军队中的宝贝,所以吃最好的草料喝最干净的水,还有水果蔬菜当零食,甚至有马倌给他检查身体,保养的很好,体格远比风餐露宿的野马强壮。最重要的是,墨崔迪这家伙有马蹄铁!相当于多了个武器,于是乎,墨崔迪这家伙怼的它爹一脸血,其暴力程度,即使是带孝子阿尔塞斯见了也会自叹不如。
墨崔迪这会是打上头了,抓住了老父亲一个破绽,骂道:“超你妈的老逼头子,给爷死!”说着一大脚就踹了上去。
“砰!”
这一脚尥蹶子力量十足,然后正中老马的脑壳,里边穿来了“砰!”的一声闷响。李奥瑞克心说这骨头肯定碎了。接着就看老马应声而倒。
胜负已分!墨崔迪得意的说道:“我就说你打不过我的……爸爸?”
“孩子……你……赢了……”
“你有资格……继承我的一切了。”
只见那老马口吐鲜血,身体在地上抽搐着,没抽几下就不动了。
“爸爸——!”墨崔迪仰天长啸,“不,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面对这样的悲剧,李奥瑞克却很难严肃起来。他看了看墨崔迪父子,还有那些小母马,心想:马哥虽然不是人,但也是真的狗,简直就是马中俄狄浦斯。
他走上前去,说:“没事,墨崔迪,别难过了……”
墨崔迪躺在地上嚎叫着,说:“别管我,让我死!让我死,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李奥瑞克就劝它,说:“哎呀,你别哭了,你又不是故意杀了你爸,那不是他老人家自己想不开非要跟你干吗?再说……呃,你是马!你不能拿人类的伦理道德来约束自己,这马不再乎族内通婚的,生出来的血统也许还更好呢……”
墨崔迪哭道:“你别劝我,我是有良心的好马!做出这种事情来,我只有死才能恕罪啊!啊啊啊啊啊啊——!”
李奥瑞克心说我劝不管用啊!这家伙怎么这样倔的。
就在这时候,那群母马围了上来。
墨崔迪看着众多母马,说:“干嘛?”
那匹漂亮的白马说道:“孩子,你现在是新的马王了。”众马说着跪了下来。
这些马群的结构和狮子差不多,都是一个最强壮的公马带着一群母马,可一旦公马被其他公马弄(neng)死了,那么其他的母马就会立刻叛变,变成别人的后宫。
所以从墨崔迪弄死了它爹那一刻起,它就是马王了!
墨崔迪抽了抽鼻子,说:“马王?马王是啥?”
那匹白色的母马说:“马王就是我们的领袖……”
墨崔迪大惊失色,说:“我不能霸占你们!我不能一错再错!”
众多母马温顺的低下头来,说:“……因此我们会侍奉您,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
墨崔迪一下支棱起来了,说:“好耶!我要当马王!”
总之,墨崔迪现在继承了父亲的位置,成了新的马王!真是可喜可贺。
李奥瑞克对墨崔迪说:“你现在是马王了,那你能把这些马给我带回去吗?”
众马簇拥下的墨崔迪把脸一横,说:“你,怎么跟马王说话呢?放尊重点!”
李奥瑞克立刻拔剑,说:“想死是吧?”
“别别别,大人,我开玩笑的,”墨崔迪连忙赔笑,“那什么,你不就是想要这些母马么?好办,回头让她们跟着我回野马城,不过说好了啊,吃住什么的你们得全包,还要有胡萝卜,不能亏待了她们。”
李奥瑞克说:“这都好办,高原人现在看见战马就跟看见祖宗一样,别说胡萝卜,你要吃肉都能安排。”
李奥瑞克此时问道:“假如战胜了马王就能拥有马群,那么一匹公马,能不能拥有许多马群呢?”
“可以的。”墨崔迪的母亲说道,“公马只要够强,就能拥有一切。”
听到这话,李奥瑞克眼前一亮,旋即笑道:“那你想不想当后宫王啊,墨崔迪?”
ps:这一章先前因为审核问题给下架了,现在重新上架需要补充一些紫薯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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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从未听过如此优美的语言
第十八章:从未听过如此优美的语言
混血精灵的女王坐在王座之上,一脸不耐烦的看着眼下的蛮族使者。她慵懒的斜靠在扶手上,用戴着白丝手套的左手托着脸颊,沉默着,似乎是在思考用什么样办法才能弄死眼前这个臭虫。
蛮族图卡鲁部落的使者站在她面前的青色地毯上。这使者穿金戴银,身上的珠宝首饰比女王的还多还大,只是他长得粗鲁又油滑,哪怕首饰再美,看起来也像是个暴发户。此时这位使者用力干咳一声,一脸傲慢的说道:“女王陛下!”他声音高亢到刺耳,“我必须提醒您,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我的主人快要失去耐心,请您尽快给我答复。”
女王眉头紧皱,说:“这个……使者大人,我是很想回应您大王的请求,可是吧……”女王挠头,“我们的战士已经被卡斯蒂罗米部落——也就是铁弓部落的人召走了,而且走的时候还带走了许多的粮草,我们现在实在是拿不出人来帮你打仗。”
那个使者瞪大眼睛,说:“这事情我当然知道!但据我所知,你们这个小王国的人口大约在两万左右,混血精灵又全民皆兵,铁弓部落借了三千人,应该还有一万七,我们再调遣个三五千的怎么了?”
我真想杀了这个无礼之徒!女王说:“不是这样的,就算是全民皆兵,也不是说有多少人口,就能出多少兵源。假如按照人类标准——即十个农民养活一个士兵的比例来算,两万人口的精灵,甚至挤不出两千个士兵。不过我们跟你们人类不一样,一个士兵只要五个人作为后备就行了,所以两万的人口,能出三四千个士兵。所以……”
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脱产士兵是很花钱的,这种事情打过仗的人都知道。
信使摸了摸嘴唇上的小胡子,说:“所以什么呢?”
“所以您应该知道,我们拿不出更多的人支援你们的战斗了。剩下的人要照料圣树、果林、牧场,还要生产防具兵器,以及做他们该做的事情。最后一点士兵,我们要留下了防守我们的家园。”
信使点了点头,说:“这些我当然知道,难道女王会认为图卡鲁人不会打仗吗?”
女王皱眉,说:“既然你知道打仗是怎么回事,那你这就是纯心刁难了,对吗?”
信使笑了笑并未回答,而是说道:“女王陛下,你要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天父、地母与百族王正在全力以赴抵挡魔族的进攻,而在这个时候,卑鄙的沼泽人却趁机拿下了野狼城。这些沼泽人是泥鳅和蛤蟆杂交出来的杂种,它们贪婪无度,龌龊无耻,接下来他们一定会在野狼城积蓄力量然后伺机北上。一但这些家伙打过来,那么首当其冲的可就是您的王国啊,女王陛下!”
说到这里,信使恶狠狠的道:“女王将兵马留着守护自己的森林,显然是不明智的;还不如和我们一起联合起来,夺回野狼城,然后中土才能免于被战火毁于一旦。”
女王问道:“也就是说,你们蛮族不仅要拿走我的常备军,还要连御林军都要借走?那我身边岂不是一个能拿剑的人都没有了吗?你觉得,这可能吗?”
信使冷笑道:“这有什么不可能的?女王陛下,当初百族王奥罗之所以能允许你们这些杂种……哦,失礼了,是混血精灵继续在我们身上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其中一条就是要你们交出军队权力,随时听候我们差遣。当然了,我们也不是强盗,相对的,伟大的天父联军会保护你们的安全。那么,现在到了你履行契约的时候了,怎么着,你要违约吗?”
精灵女王一时哑然,混血精灵虽然在力量和魔法上都胜过人类,但却数量太少,不得不服从于这片土地上的部落蛮王。自从二百年前高原人的中土神圣卫国联军战败之后,混血精灵就一直是这种惨状。
那信使贪婪的目光在女王的身上扫来扫去,让女王感觉很不舒服。确实,精灵女王的美丽人尽皆知,但凡是来到这类的人,都会被她的魅力吸引。即使是最有礼貌的绅士,也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她那丝绸群下那比丝绸还光滑的肌肤,会看她美丽如艺术品一般的容颜。但是这家伙的目光,却仿佛要把女王的衣服扒干净一样。这让她不舒服、也让她感到耻辱——居然连一个信使都能亵渎精灵女王的神圣了,换做两百年前,我早就砍下他的脑袋。
就在女王无计可施的时候,一个精灵信使来到她旁边,耳语道:“陛下,您妹妹回来了。”
“塞拉维?”女王脸色先是惊喜,旋即愤怒,说:“这个不让人省心的孩子,她还知道回来?好,带我去找她。”
女王站起身来,说:“图卡鲁的信使,失陪一下,我有要事处理。剩下的我们今晚在谈。”
信使装模作样的行礼,说:“好的,女王,但别让我等太久,我们的王没有太多耐心。”
女王从王座上站了起来,旋即走向了自己的寝宫。
塞拉维·葛莉卡是女王罗米拉·葛莉卡的小妹妹,是个年纪只有十五岁的小鬼。对于人均寿命二百岁的混血精灵来说,十五岁的孩子真的太小了,在姐姐眼里,塞拉维才刚刚学会走路。
但是塞拉维这家伙却不这么认为。
她性子野的很,完全不像是个精灵。在混血精灵们普遍追求高等精灵那份优雅的时候,塞拉维却在追求自己人类血液中的野性和好动。在这种力量的趋势下,她自学了傀儡术,然后混进了军队之中,跑到蛮族军队里去打仗,说是要测试一下自己的新作品,看看效果怎么样。
姐姐得知此事之后差点疯了,到处去找也找不到,还好她自己回来了。
“塞拉维!”女王大步流星的冲进寝宫,就看到那小妮子正坐在桌子前面大口大口的吃甜饼喝果汁,大概是饿坏了。
“姐姐!”塞拉维顿时放下食物立正站好。
女王说:“你先吃,吃完了我在教训你。”
“那个,您先来吧,不然我吃着也不放心。”
“行。”
女王一把揪住了塞拉维的耳朵。
“啊疼疼疼!”
精灵的听力比人类更好,耳朵更大,那耳朵上面的痛觉神经也就更敏锐。所以这一下真的是超级痛,塞拉维疼得流眼泪。
“跪下!”女王说道。
混血精灵皇室的家教是十分严厉的。塞拉维就地跪下,女王皱了下眉头,然后朝着旁边的女仆打了个手势,女仆拿来垫子让塞拉维来垫膝盖。
接着女王换上了高等精灵的语言,说:“塞拉维,我们的祖先有句古话,叫做……”
“等等!”塞拉维突然挺起了腰,“姐姐,我突然想起了有个很重要的事情和你说,教训我的事情能不能延后一下?”
“什么事情啊?”
塞拉维说道:“我……我肯定遇到了一个活的高等精灵。”
“什么?活的高等精灵?”女王瞪大了眼睛,“这不可能!”
纯血的高等精灵应该早就消失了才对啊,怎么会让她碰到呢?纯血精灵不是早在二百年前,就在终末之战中跟魔王同归于尽了吗?而且离开了黄金树的纯血精灵根本就不可能活下来啊。
“真的!他能说一口十分流利的高等精灵语呢!”塞拉维很认真的说道。
什么?流利的高等精灵语言?
“你没听错?”
“真的真的!”
听到这话,女王陷入了沉思——从常识来看,其他种族是学不来高等精灵的语言的。这不光是因为这种语言生僻、小众、晦涩难懂但又十分精妙优雅,还因为高等精灵的喉舌结构非常独特,所以这些语言之中有许多发音其他人是发不出来的。别说是人类,就算是混血精灵,许多人也无法完整的说出一段高等精灵绕口令。
若是这个家伙真的能够使用高等精灵语言,那他很大概率就是真货了!
高等精灵的出现对于女王来说,绝不是“好耶,我发现了濒危物种!”那么简单。混血精灵与高等精灵的关系,在人类看来好像主人和奴隶,不过对于精灵来说,这说一种基于人格平等的宣誓效忠,所以他们更愿意拿骑士和公主来像比喻自己和纯血精灵的关系。如果还有活的高等精灵,就意味着混血精灵要尽快找到他们,并且为他们宣誓效忠,就如同信徒朝圣神灵那样。
女王先是让左右侍从退下,等到房间里只剩下她和妹妹两人之后,她问道:“你到底在外面遇到了什么?一一说给我听,塞拉维!”
“好的姐姐!”
于是塞拉维就将遇到李奥瑞克的各种事情都一一说了。
精灵女王戏一边听一边想到:死而复生的人类士兵,还能讲高等精灵语,能和动物沟通。这完完全全符合一个生命系大德鲁伊的设定啊!传说高等精灵里边那些宗师级别的大德鲁伊就有这些能力:首先他们生命力极其顽强,断肢可以再生,脑袋掉了也能接上;其次他们精通所有动物的语言,是森林伙伴之友;至于会将高等精灵语言那更正常不过了,
此时塞拉维说道:“那位可能是高等精灵的大人,还让我给您带个话,他是这样说的……”
接着塞拉维就学着李奥瑞克的语气,开始重复李奥瑞克说的话。
女王听了两句就皱起眉头,心想:坏了,我也不懂高等精灵语言啊!
女王在这门外语上的造诣其实比塞拉维高不了多少,只不过她会说一些听起来逼格很高的古代语言,所以能拿来撞壁用。说实在的,这门语言已然到了失传的边缘,整个混血精灵王国就没几个人会了。
女王打了个响指说:“来人!”
“在。”一位穿着白色纱袍的女仆出现了。
女王说道:“去问问老摄政王现在方不方便?我想去拜访,有事请教。”
“是。”
老摄政王,即不死的艾德,一位活了二百七十岁的混血精灵,其人经历了人魔战争、蛮族崛起、最终之战等诸多历史事件,可以说是混血精灵中的活化石。
艾德的宅邸就住在女王寝宫的楼下,女仆速去速回,说:“启禀陛下,老摄政王今天精神良好,说随时可以为您效劳。”
“好,我们去见她。”
女王罗米拉带着公主塞拉维两人下楼,穿越回旋走廊和旋转楼梯,两人来到了老摄政王的树门前。面对这个老前辈,年轻的女王做足了礼数,她说:“尊敬的艾德,您的后辈罗米拉·葛莉卡有事求见。”
里边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他说:“陛下无需多礼,请进吧。”
两人走进老人的房中,只见老人坐在一把柔软的椅子上,椅子下面铺着肥沃的土壤,他的双脚上长着根茎似得物质,与地板连在一起,深深扎在里边。
这是精灵的宿命,当一个精灵的寿命将至,他的双脚就会在土壤上生根,然后逐渐从腿开始树木化。最终,他的身体会彻底变成一株植物,从而与森林融为一体。
能以这种方式结束生命,是所有精灵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或者精灵都熬不到自然死亡的这一天,大部分时候他们会死于疾病、战火还有其他意外事件。
不死的艾德说道:“恕老夫以扎根于土壤,不能行礼。”老人皮肤褶皱的就像是老树皮。
女王笑道:“老摄政王您可别这么说,我们都是您看着长起来的小女孩,虽然我现在成了女王,但我们之间也不该有这么多礼仪。”
老人点了点头,道:“那陛下来找老夫是有什么事情吗?”
“有的,有一段高等精灵的口述要您翻译一下。”
老摄政王是整个东南混血精灵王国里边最为博学的人,其他人都比不上他。在语言这一块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毕竟混血精灵的各种语言教科书就是他编写的。
老人眉头微微一扬,说:“高等精灵的口述?有意思,你们……啊,我还是不问了。”
女王不打算瞒着这位老人,便说道:“似乎是我的好妹妹遇到了一位流落在外的高等精灵。”
“哈!”老人哑然失笑,他摇了摇头,说:“哪还有高等精灵啊!塞拉维,你肯定是看错了,多半是其他部落的混血精灵过来哄骗你的,也罢,你说说看。”
于是塞拉维先是说了李奥瑞克前面那一段,她尽量模仿李奥瑞克的语气和神态,但是有一些很拗口的词她实在是说不来,像是这种时候她会加以解释。
老摄政王一开始的时候还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后来越听表情越凝重,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儿。到后来整个人都绷紧了,说:“他真这么说?”
“嗯。”
老人连连叹气,说:“造孽!”
女王问道:“啊,殿下为什么这么说?”
老摄政王艾德说道:“这个啊,这位高等精灵用了十分尖锐的措辞,在讽刺我们投靠蛮族、丢弃自我信仰的事情。”
“这……”女王哑然。
老人又是叹了口气,说道:“陛下,我当然知道与蛮族同流合污是因为形势需要,可是,这确实是有辱精灵的尊严。如今让一个高等精灵说出来,我更是无地自容……啊,请问,这倒是怎么回事?”
女王想了想,说:“要不您先把所有内容都翻译完?”
塞拉维也说道:“嗯嗯嗯,后面还有一段呢,我还没说完。”
老人问道:“为什么不说了?”
塞拉维说:“后面的……似乎更加粗暴一些。”
老人说道:“无妨,说出来让我听听吧,让我听听这位大人还有什么警世之言。”
于是塞拉维清了清嗓子,说道:“精灵女王啊……”
“你就是歌姬吧!”
“你记住我说的话嗷,我就在野狼城大道骂你,就在这等你!你过来,耳根子给你薅一地!”
“精灵女王,你看你领那几个贵物。还有你,人不人鬼不鬼的就你还要抓我,嗷。在野狼城大街别让我看到你,看到你王冠必须给你拽掉必须打你脸!”
“我告诉你啊,精灵女王,到野狼城了,指定没有你好果子吃啊,你记住了啊!”
“还有那啥不灭者艾德嗷!你看你丫那操行长那一出,你和这个叫塞拉维的小妞,你俩好像俩傻懒子!你记住,你俩是海尔兄弟啊就是那个舒克和贝塔,你什么都不是,你记住!”
“你就是个弟中之弟!”
“弟中之弟!”塞拉维说着倒竖小指。
听完这番优雅文明的高等精灵语之后,老人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女王问道:“呃,艾德殿下?”
老人摇了摇头,没说话,脸色十分阴沉。
塞拉维看着老人的表情有些害怕,说:“呃,艾德爷爷,您怎么了?”
老人长叹一声,说:“这个人说后半段话吧,我没有完全听懂,因为他里边用了一些十分恶毒的、只会在黑魔法里边出现的词语。而且这番话语之中充满了愤怒。”
黑魔法?女王和塞拉维两人面面相觑。
老人说:“所以这已经不是讽刺或者侮辱了,这是诅咒!其恶毒的程度,几乎超出了这门语言的上限。”
“恐怕……是因为这位大人对我们大失所望吧。”老人喃喃道。
“失望,乃至心死,才会这样说吧。”说到这里,摄政王艾德老泪纵横,“混血精灵虽然是混血,但也是精灵!何至于堕落至此啊!”他哭着说道。
看到老人这样哭泣,女王和塞拉维也十分伤心,却又不知道怎么劝他。确实,精灵族自从两百年前那场大败之后,就混的一天不如一天,纯血精灵已经灭族就不说了;混血精灵也是硕大一块版图一份为四,然后又被蛮族逐步蚕食,一点一点赶到了犄角旮旯。土地少了,人口也就减少,甚至连黄金树都要丢了。
此时老人十分激动地说道:“高等精灵应该灭绝了两百年,怎么会突然复活呢?这人除了带来一段口信以外,还有什么情报?女王陛下,请务必告诉我!侍奉高等精灵就是侍奉真理的化身,而侍奉真理乃是所有精灵生来的使命!我虽然是快入土了,但我使命仍未消除,甚至说,我的使命从来没有尽到义务!告诉我,陛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王就从未见过老摄政王这么激动地样子,她说:“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妹妹在外面遇到了一个会死而复生的怪人……”接着她将之前塞拉维告诉她的事情,又给老摄政王重复了一遍。
老摄政王听完之后眼神立刻变了,里边就仿佛有有一团火在烧。他说:“不死之身,动物交流,再加上这么流利的高等精灵语言,不必说了,他肯定就是流落在外的高等精灵。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能在没有黄金树庇佑的地方生存,但他一定是高等精灵。”
女王问道:“您确定吗?就凭这三点?”
老人说道:“我当然确定了,因为不光是这三点,孩子们啊,有一件事情你们都不知道。那就是完全掌握高等精灵语言的人,多半是洞悉了真理的人。因为高等精灵语不仅仅是一种语言,还是使用精灵的魔法基础,精灵的魔法基础就是‘有魔力的语言’,或者说言出法随。当初为了避免外人窃走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祖先在语言中埋设了诅咒,一旦某个人学习高等精灵的语言超过某个阈值,那么他就会受到神智上的攻击,如果他的意志力不够坚定,就会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疯。”
塞拉维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问道:“那我读书的时候头疼,其实是因为这门语言本身有问题?”
老人慈祥的笑了,他伸出干瘪的大手摸了摸塞拉维的小脑瓜子,说:“孩子,那只是因为你蠢。”
“哦。”
塞拉维不说话了。
艾德继续说道:“这个人有极强的生命力,又能讲流利的高等精灵语言,还能和动物沟通,哦,他的剑术还很厉害,从这些特征来我可以确信,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高等精灵!甚至他有可能去过真理之门。”
女王惊呼道:“真理之门?那东西真的存在吗?”
塞拉维问道:“真理之门,啥啊?”
精灵女王酝酿了一下感情,说道:“在遥远的彼岸,有一个真理之地,无数前辈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到那里一探究竟。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到那里去,只知道去那里是九死一生的。但只有有人成功归来,他必定会得到全知全能者的一次启迪,从而成为某个领域的大师。当年的十位长老,都曾经去过那个地方一次,而大祭祀去过两次,传说中的英雄赫尔墨卡去过三次……”
老人说道:“是的,追逐真理的影子,是每一个精灵的永恒使命,也是我们生存的意义。”
混血精灵是高等精灵创造出来的仆从种族,实际上,就是捍卫真理的种族,他们永远是“真理”的仆人。
塞拉维一想到李奥瑞克可能是去过真理之地的高等精灵,忽然就觉得这个人在她心中的形象变化了。一开始她只是恐惧这个男人,但现在她却充满了好奇。这个击败我的人到底是谁?难道真的是高等精灵的后裔吗?
此时那老人痛心疾首的说道:“然而我们背叛了真理,也背叛了高等精灵,背叛了我们自己!还有什么能洗刷我们的耻辱吗?我们已经是叛徒了,我们的名字,会被黑色墨水、倒着写在黄金树的枯枝上!永远被后人唾弃。”
说到这里,那老人再次伤心的哭了起来。女王也不禁动容,但比起老人的悲伤来说,她更多的是无奈。她也不想跟烧杀抢掠的蛮族同流合污,她也想重新像两百年前的先祖一样为了正义而战斗,但是,精灵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精灵了。
洗刷耻辱?这挥手塞拉维忽然说:“哦,我差点忘了,最后他还说了一句!”
“那位大人说什么?”
塞拉维说:“你记住了,我叫李奥瑞克,人在野狼城,你们这些不要脸的精灵若想雪耻,就来这里找我。”
“她说这话的意思难道是……”女王皱紧了眉头,目光十分凝重。
“那还用问吗?这位高等精灵,想重组神圣中土联军——就如同两百年的精灵英雄赫尔墨卡一样!”老人同样目光凝重,但那凝重之中,比女王又多了一分杀气。
“所以,陛下,我们要雪耻吗?”他沉声问道,
第十九章:还没有马呢?
第十九章:还没有马呢?
李奥瑞克已经离开三天三夜了,希雅站在城墙上望眼欲穿。
不是说好了只去一天一夜吗?怎么这么久还不回来?
希雅不断的劝自己说:以李奥瑞克的能力,哪怕是遇到危险的事情,也能轻松摆平的。可是想归想,她没法让自己不去担心这个男人的安危。自从那天晚上的练剑之后,希雅就对这个男人产生了一种十分复杂的感情。有崇拜、有敬畏、有感激、还有非常多的羞耻,但这不是那种抗拒的羞耻,而是一想到这种“羞耻”,她就会有种莫名的快//感。
总之,她现在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所以你千万不要出事啊!
等他这次回来之后,说什么也不能放他出去了,一定要把他好好的保护在要塞里,不如就把他调遣到我身边当个文职吧?相信他也能干好的。
正在希雅胡思乱想的时候,她看到伊芙也爬上了城墙。两人视线触碰的那一刹那,希雅就别开了目光,说:“啊,伊,伊芙,你也来,呃……”
伊芙点了点头,说:“我刚刚为他祈祷来着。”
“七神会保佑他的。”希雅苦笑。
伊芙点头不语,那少女的目光十分哀伤,就如同等待着丈夫打仗回家的少女。
此时所有高级将领齐聚一堂,众人坐在一条长桌的两侧,阿卡德将军的位置在中间,左手边是各大军团长,右手边则是以希雅为代表的军中各个部门的负责人和幕僚。
阿卡德的北伐军是由十个军团组成的联军,由将军管理军团长,军团长管理军团。同时,直接隶属于将军的各位部长又对军团起到辅助、监督和调配等作用。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将军和部长们进行决策,然后直接将命令下放,军团长们执行。
希雅心想:今天阿卡德将军叫所有人都来开会,想必是有大事了。
此时将军还未到场,众人有说有笑的聊着天。大家刚刚打下野狼城不久,此时都是雄心壮志,都想着未来要大展宏图,一会说要扫荡中土,一会说要手刃蛮王,时不时发出阵阵爆笑声。
众所周知,野狼城是中土之地南疆的大门,这座要塞西临山地,东靠河流,是绝对的战略要地。高原人只要打下野狼城,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中土平原,这里无险可守,土地肥的流油,是一片“撒下种子长出金子”的土地。比起沼泽地那种恶劣的环境,着实让人心生向往。
就在这时候将军来了。
随着阿卡德将军落座,众人全都安静了下来。接着将军开口说道:“诸位可能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但我不得不在这里给大家泼上一桶凉水。”
“拿下野狼城只是战争的开始。”
“我们拿下的不仅是胜利,还是一颗炸弹。”
将军拿起桌上的文件,他戴上眼镜,沉吟少许,说:“最近的斥候回报说,北方的各大部落正在迅速集结兵力,举旗子的是图卡鲁部落,其部落武士“赤目的哈兰”为联军统帅。他召集了下属的至少十二个小部落,还有附庸种族,例如半兽人、鱼人、半魔、混血精灵等等。虽然这些附庸种族并未明确表态,但我们决不能无视他们的威胁。”
听到这话,众人先前的喜悦褪去了,换上的是一张张严肃的面孔。
将军说:“这支军队即使保守估计,也有十万人。”
勇士团的军团长问道:“我们现在有多少兵?算上先前从望北城增援来的。”
“大约三万。”
那团长摸了摸下巴,说:“哦,还不错,守城的话三万对十万,可以一战。”
将军摇了摇头,说:“但是敌人还有蛮兵。”
蛮兵是高原人对所有非人类士兵的统称,包括但不限于兽人、鸟人、混血精灵、巨人、草药人、矮人、魔人等等。这些蛮兵虽然数量不多,但往往战斗力强大,根据品种不同,一打二,一打三,一打十都是常态。
“以及魔法师。”将军继续说,“而且这只是先头部队,敌人拥有比我们的强上许多倍的后勤能力和动员能力,以蛮族现在的人口,如果给他们一年半载的时间,他们还能再征召十万人入伍。”
“那就有点多了啊。”
听到这个消息,众人议论纷纷。将军干咳一声示意人们安静,然后继续说道:“各位要是有什么良策,可以大声说出来我们一起讨论,来,请畅所欲言。”
阿卡德将军虽然年老,但是思想却不僵化,是个能听取众人意见的智者。然而面对这种紧张的形势,谁也拿不出一个好主意来。
众人沉默了片刻之后,米兰爵士说道:“敌人大约什么时候攻城?”
将军说:“我估计快的话还有一个月天,最晚也不超过三个月。”
米兰爵士喃喃道:“一个月,足够我们加固城防,囤积粮草,但是……”
希雅说:“但是无法形成质变。”
如果说有个一两年的时间,那么北伐军或许可以逐渐占领周边的城镇和乡村,从而扩大人口、筹集军费、增加兵源,从而量变引起质变。但是一个月太短,甚至不够牲畜下一波崽的。
希雅说:“也许我们可以主动出击,现在敌人的军队还在集结,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能扫荡各大部落,必定可以重创敌人……”
铁骑团的团长格罗温说道:“那需要骑兵,但我们没有马。”
格罗温,那是个留着大胡子的男人,孔武有力,眼睛里总是冒着凶光,就好像人均欠他二百块钱一样。
此时他一说这话,众人便朝他望去,许多人摇头苦笑,或是投去了可怜的目光。
铁骑团的军旗是骑士,名字也代表骑士,然后不管是将领还是小兵也都多多少少学过一些骑术。仓库里也有骑士盔甲和长枪,怎么看都是个正儿八经的骑兵团。
可唯独没有马。
虽然我们几乎没有马,但是高原人的光荣传统不能丢啊!这是高原人们的普遍想法,所以,才有了这个军团。
总之这个军团就是个笑话。
希雅叹气,说:“是啊,没有马,如果有马的话,那我们早就扫荡中土了。”
野狼城以北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了,这一片平原无险可守,谁掌握了骑兵,谁就掌握了战机。只要有马,那么高原人就能迅速扫荡那些连城墙都没有的松散部落,快速占领这片土地。
但是没有马。
拥有自己的战马是所有高原人战士的梦想,希雅也曾想象过自己统帅一支骑兵团的样子。但是,除了墨崔迪以外她就找不到第二匹这么好的战马了。
米兰爵士说道:“不过我之前联系到了沼泽的一批马商,这些人是做港口贸易的,他们能从北方走海运弄来战马,现在手里还有个三百来匹,品种都很优秀……”
此时希雅问道:“你说的该不会是你家港口上面那个‘白金号’商船吧?”
“你别打岔!”米兰爵士接着和说道,“我跟他们关系比较好,人家愿意出低价卖给我们,我以前看过,那些马的质量可真不错啊……”
将军面无表情的说道:“说多少钱吧。”
米兰爵士搓着手笑道:“不多,300金币一匹。”
这数字就他妈离谱,一个士兵一年的军饷,也才10来个金币。你一匹马就相当于30个人?那不就是养活10匹马相当于300人,买100匹就是扩军3000?这还不算后续的费用什么的。会场众人一片嘘声,那铁骑团团长更是一拍桌子,骂道:“他妈的300个金币一匹,你怎么不去抢劫?那些三流战马值这个钱吗?还有,你和你们家从里边吃了多少回扣?”
米兰爵士说道:“怎么是三流战马呢?绝对是一流的!”
铁骑团的团长说道:“你当我没见过你们家港口那些战马?那他妈的也叫一流战马?都是北方人看不上的三流货,蛮子不屑于骑的老弱病残!然后高价卖给我们充数。”
米兰爵士瞪大眼睛,高声道:“第一,这次的货是我们家族为了北伐胜利而准备的,没有你说的那么不堪!第二,就算是这批货再烂,也比沼泽地里边的马要强!”
米兰爵士这话虽然不中听,却让铁骑团长哑口无言。确实,沼泽地本土出产的战马太他吗烂了,北方草场上随便拿个三流的马来,也比这边的好。
此时将军说道:“米兰爵士啊,你为军队着想搞来了战马,这是个好事,我先代表北伐军感谢你。”
米兰爵士一脸堆笑,说:“将军不必,就说您要买多少吧?如果全买的话,还可以优惠。”
阿卡德将军说:“但很遗憾,你也知道我们的军费到了捉襟见肘的程度,除非你……”
米兰爵士说:“要不我可以跟他们商量一下,再优惠一点?”
“除非30金币一匹,不然我们不会买,也买不起。”将军摊手,一脸无辜。
米兰爵士脸一黑,说:“将军!这买卖可以没法做了,我知道北伐军现在困难,但是成本在那摆着呢,这可是跨越半个大陆运过来的啊!你当我不想让你们好吗?你当我不想让你们打胜仗吗?但是贵族也得赚钱对不对,如果贵族们赚不到钱了,那还有哪个贵族愿意跟我们打仗呢?”
将军点了点头,说道:“我听说过打仗赚钱的,但一般来说,是赚敌人身上的钱对吧?你们这些家伙只想赚自己人的钱,那我只能迫不得已的问一句,你们到底是哪边的?”
“您要这么想,我也没办法!”米兰爵士一摊手,不说话了。
希雅此刻心想:我真想宰了这个畜生!
将军其实也有此意,阿卡德将军一向认为士兵不在多而在精,所以他的军中从不养废物。不过,米兰爵士这个人确实有他存在的价值。他虽然贪婪、狡猾、虚伪、好大喜功、自私自利……但他确实能搞到别人搞不到东西。就拿战马来说,虽然米兰爵士开价离谱,但除了他之外,再无第二个人能搞到这东西了。战马、魔法卷轴、圣遗物还有其他珍惜物资往往有价无市,这种时候米兰爵士这种“奸商”确实有些用。
而且若是换一个供货商,谁能保证一定比他好呢?天底下的商人都一个德行,将军被从小坑到大,他可太懂了。
根据情报来看,离这里最近的马场也有五百里远,而且那里还不是专门训练战马的地方。以现在高原人的军队实力,五百里外已经是鞭长莫及。他们还没在野狼城站稳脚跟,如果摊子铺太大,那就无疑是找死了。
然而在这个时代,骑兵又是战争中绕不开的一个词。你不整骑兵,就只能放弃肥沃广袤的中土平原,要么就只能十里一扎寨,步兵缓步推进,但这也不现实,金钱和时间都不允许。
会议陷入了沉默。
憋屈!真的憋屈!明明打下了野狼城这座传说中的雄城,明明眼前就是梦寐以求的中土之地了,但是却要被人家关在城里吊起来打!
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也无意义,只会消耗大家的精力和意志罢了。于是将军摆了摆手,说:“我们讨论下一话题吧……嗯?”
将军朝着门外望去,喃喃道:“外面发生什么事情了,怎么这么吵啊?”
第二十章:前方有马
第二十章:前方有马
其他人也注意到了,会议室外面传来了一阵阵脚步声、呐喊声、兴奋的叫声,隐约能听到什么“去城墙”“马”“李奥瑞克”之类的。
“李奥瑞克?”希雅侧目。
将军喊道:“来人!外面怎么了?”
此时恰好一个传令兵匆忙跑了进来,他气喘吁吁地说道:“李奥瑞克,马,马,好多的马!”
将军皱着眉头,道:“什么东西?你说清楚!”
那个人喘了几口粗气,咽下唾沫,说:“报告将军!百夫长李奥瑞克回来了,还带来了几百匹好马!”
将军拍案而起,“他人呢!”
“就在城墙下面!”
“走,去找他!”
……
城墙之上,人头攒动。守城的将士都来城墙上凑热闹。就是野狼城攻破的那一天,城墙上也没有过这么多人。
城墙之下,八百匹混血良驹整齐列队,仿佛列队的军人一般。李奥瑞克骑着“后宫马王”墨崔迪站在最前面,表情有些疲倦。
看你妈呢,不认识小爷啊?怎么还不开门?
倒不是说城中守军有意刁难,而是李奥瑞克刚刚带着八百匹马浩浩荡荡的跑过来,马蹄卷着风沙,气势十足,那城墙上的守军远远看着还以为是蛮族的骑兵来了,吓得连忙关了城门。然而这城门关上容易,要想再开就需要将军的命令了,所以这才一直把李奥瑞克锁在外面。
此时众人站在城墙之上,对着下面的李奥瑞克品头论足。城墙上的守将是认识这位“破城英雄”的,他赔笑道:“李奥瑞克!你等下啊,将军马上就来,将军不来我不能开门的。”
“行吧。”李奥瑞克从马上下来。
就在这时候,阿卡德将军的身影出现在了城墙上。
“您瞧我进的来吗?”李奥瑞克指着那个禁闭的城门道。
将军这才注意到城门关了,他连忙说道:“你们怎么把他关外面了,快快快!赶紧开门!”
于是李奥瑞克这才进了城门,随着他和墨崔迪往前走。他俩一进来,身后那些马儿也就跟着进城了。马儿们列成两个纵队,步伐整齐,一声不响。城门上的人则开始计数:“二,四,六,八……”
希雅说道:“这少说也要有五百匹吧?”
将军说:“不,我估计六七百。”老人说着嘴角就情不自禁的往上扬,“都是好马!都是好马!”
随着马队进城,士兵们如同夹道欢迎凯旋的将士一般来到了道路两边,近距离观瞧这些马儿。即使是离得这么近,也没有一匹马乱动或者是叫唤,它们沉默的行军,纪律十分严明。
毕竟,来这里之前李奥瑞克就用兽语术给大家打过招呼了,又让墨崔迪以新马王的身份立下了规矩,所以这些马儿才这样听话。
铁骑团的团长用力的点了点头,说:“这些马的素质可真好,肯定是受过训练的!”他说这话的两眼放光,
米兰爵士看了看这些马儿,疑惑道:“怎么都是母马啊?”
铁骑团的团长冷哼一声,说:“母马?这些母马也比我们自己的公马强了!你看看这些家伙一个个的,这么高这么壮,还一身腱子肉,我都恨不得娶一匹回家当老婆!”众人纷纷大笑。
高原人士兵看到这一幕都十分激动。许多高原人从小就会听大人讲起两百年前的英雄事迹,知道两百年前的他们有天下无敌的骑士团,他们能在辽阔的中土平原上驰骋,左手用剑斩杀强盗、野兽和恶魔,右手用经书传播七神的福音。又说他们古代的英雄大多为骑士,魔法师也要骑马。
骑士相关的文化产品在这“骑士断绝”的两百年里却异常的繁荣,有说法是因为民众和贵族都怀念两百年前的强盛帝国,也有说法是因为遗留的骑士阶级想要巩固自己的地位,但无论如何,人民渴望骑士、骑士渴望战马这件事情是绝对的。
总之,高原人对马的喜爱,已经到了一个狂热的地步。就如同那几年的天朝军迷渴望航母和五代机一样,只有了这种战争兵器,心里才能踏实,才能和最强的敌人掰手腕。
此时,这些高原人士兵每过去两匹马他们就会欢呼一下,齐声喊着:“122!124!126!”来计数。有些人甚至看着看着就哭了,哭得泣不成声。
李奥瑞克是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轰动的,要知道能这样,当时他就在那周围多留几天了。墨崔迪说,不光是那片马场有马群,周围还有一些地方有野马分布。不过,墨崔迪一个马开八百的后宫,身体是真的遭不住,三天下来瘦了好几斤,李奥瑞克怕它暴毙,就赶紧带着八百匹马回城了。
大约过了半小时,马群在城中央的“狩猎者广场”集结完毕了。
狩猎者广场这个地方是以前蛮族战士用来陈列战利品的。秋季打猎比赛的时候,好猎人们都会尽情展示自己的身手,到深山老林里去寻找珍奇猎物,等收货之后他们就将猎物摆放到这个“狩猎者广场”上来,供贵族们评点然后购买,最终决出这一年的“狩猎之王”。接着城主会封赏此人一大笔钱,并且将他的名字刻在广场中央的“猎人图腾”上。又或者是游骑兵们打了秋风之后,也会把从南边掠夺来到钱财和俘虏拿到这里来展示,评选这一次的狩猎之王——在蛮族看来,奸淫掳掠和上山打猎没什么不同,毕竟在他们的语言里,“打猎”和“抢劫”是同一个单词,都叫“割罗”。
如今,这个象征着蛮族荣耀和力量的地方,用来给李奥瑞克展示他的战马了。
八百战马整齐的在广场站好,李奥瑞克下了马,朝着将军行礼,说:“将军,我回来了。”
阿卡德将军早就乐开了花,他拍着李奥瑞克的肩膀说道:“小伙子,这些个大牲口是怎么回事啊?莫非是七神开眼,派来助我们收复故土的?除此之外,我想不出第二个原因了。”
李奥瑞克解释说:“这个说来话长,不过我可以保证这些马儿都很听话,而且素质也好,咱们拿来打仗不成问题的。”
将军知道李奥瑞克的“秘密”,将军心想:李奥瑞克既然恶魔巫师安德鲁的后裔,那他做出什么事来都不奇怪。只是他用的魔法可能不方便公布,既然如此,我就别在公开场合问了。
于是阿卡德将军没接着问,忽然,他想起一件事情来,只见他脸上的笑容稍作收敛,有些担忧的问道:“对了,这些马按照市价来说,都不便宜吧?”
李奥瑞克一愣,问道:“怎么着,您想把这些好马都卖了?”
将军连忙摆手,表示我就是把我老婆孩子打包卖了,也不会卖这些马啊!只是你李奥瑞克带来这么多马,按道理说这些马就是你的财产,难道你不收点钱什么的?
钱是个好东西,多少都不嫌多,然而李奥瑞克觉得,高原人正是“王国兴废在此一举”的时候,这时候要钱不就是发国难财吗?何况北伐军穷得底掉,也就是刚拿野狼城回了点血,能有多少钱啊?
真想赚钱,等到打下中土平原,那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现在把北伐军的韭菜连根拔了,相当于杀鸡取卵,以后就赚不到了。
于是他摆了摆手,说:“只要将军善待这些马儿,就不枉我和墨崔迪一片苦心。”
此时将军点了点头,说:“北伐军若能光复故土,那阁下必定名留青史,李奥瑞克,我会将这件事情上报国王的。”
“您看着安排就行。”李奥瑞克带战马回来只是举手之劳,真没想引起这么大轰动。
这时候又有个穿铠甲的大胡子男人走了过来,他说道:“我是格罗温!铁骑团的团长,李奥瑞克,我来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有了这些马儿,铁骑团才算是名副其实!”他说着行了一礼。
“团长不必客气,这是我分内之事,团长只需多杀几个敌人,就算是报答我了。”李奥瑞克还礼。
“这才是军人该有的样子!”格罗温是个心直口快的人,他狠狠瞪了一眼米兰爵士,说:“不想某些爵士!”
米兰爵士脸一黑,也不说话。
将军看到这一幕,忽然说道:“米兰爵士,新来了八百匹战马需要马棚和优质粮草,这个事情你能办吗?”
格罗温一听到将军这话立刻脸一黑,说:“怎么还让他弄啊?”
将军打了个手势,示意格罗温不要说话。旋即问向米兰爵士,说:“可以吗?”
米兰爵士先是一愣,然后用力点头,说:“好,就就给我吧!”
李奥瑞克由于不知道之前的剧情,所以一头雾水,其实不光是他,其他人也没弄懂将军的用意。将军也没有解释,这事就此作罢。然而在一周之后,米兰爵士竟然十分反常的搞来了优质粮草,还迅速建好了马棚,而且那实惠的报价,让后勤长官一度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于这件事情众说纷纭,有说是米兰爵士终于良心发现开始做好事了,也有说他是为了跟李奥瑞克斗气才这么做的,还有人说是将军私下和他达成了某种不可搞人的交易……但无论如何,马棚和粮草都有了。接着希雅又派人修了新的水车和水渠,从上流的三叉戟河引水过来喂马。
过了几天,李奥瑞克语重心长的说道:“要不把你阉了吧,听说阉割之后的马儿会更加强壮有力寿命更长……”
“怎么不把你阉了呢!”如马肉干一样墨崔迪叫道,“我还能战,别拦着我!”
最后为了它的身体健康着想,李奥瑞克和希雅一同决定,将墨崔迪关禁闭了。
李奥瑞克对于训马的事情没什么兴趣,就交给希雅和铁器团的格罗温去操办这件事情。说实话他觉得搞来骑兵对现在的战局帮助也不大,听说蛮族正在集结兵力反扑,试图夺回野狼城。那我们接下来就是守城战了,骑兵在攻城和守城的时候似乎没什么用啊……
李奥瑞克这几天就忙自己的事情,比如温习学到的真理,锻炼武艺,继续教希雅剑术什么的,哦,还有定期找伊芙体检。现在伊芙盯他盯的非常紧,都快成为他的私人医师了。小修女表示如果不盯紧点,说不定哪天又跑了。
期间他去看了一眼战马的训练情况,总体来说高原人训马还是很专业的,这事不用了李奥瑞克操心。将军专门在城南圈了一块地方拿来做跑马场来训练骑兵,到现在为止,城中有马这件事情还是军事机密。
李奥瑞克也拿马语和这些墨崔迪的后宫成员交流过,大家对新生活比较满意,母马们表示:让马骑也是骑,让人骑也是骑,人还轻一点,挺好。再说了这地方吃喝不愁还有马棚可以睡,比野外好多了,至少不用担心豺狼虎豹的威胁。
有几匹母马训练的不错,没过两天就能使用了。希雅正好在城里巡逻需要马,就和李奥瑞克一人要了一匹。两人骑着马在城里散步,希雅感叹说:“八百骑兵啊,李奥瑞克,你搞来了八百个骑兵。”
李奥瑞克说:“是啊,这样一来铁骑团就名副其实了。”
听到这话,希雅脸色并不高兴,反而叹了口气——是啊,有铁骑团那样的骑兵预备役,这些好马儿就和我无缘了。
希雅·雷奎做梦都想统领一支骑士团——试问谁不想呢?骑士是高原人的梦想,骑士团长更是所有士兵梦寐以求的位置。将军都不见得有骑士团的团长威风。雷奎公爵若是知道他女儿成了骑士团长,一定会笑闪了腰。
不过想归想,现在这些马儿基本都划给了铁骑团。希雅只分到了一支十人的侦查骑兵,行吧,聊胜于无了。
两人一边巡逻一边聊天,就这么过了一阵子。
晚上,李奥瑞克回到自己的私人病房里吃伊芙单独给他烹饪的病号饭——是的,虽然他现在身体健康,但是在伊芙眼里他就是伤员,而且这个小妮子一旦说你有伤,那你就算是当面给她表演个铁人三项,她也不会认为你是健康人。
“李奥瑞克,你,必须,好好休息!好好吃饭!”她每天都会十分严厉的提醒李奥瑞克。
此时,李奥瑞克一边吃饭一边思考接下来该怎么作死这件事情,忽然外面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请进。”
房门缓缓打开,门口出现了一个李奥瑞克意想不到的面孔。
那是铁骑团的团长格罗温。
李奥瑞克站起来,说道:“格罗温团长,您怎么来了?请坐。”
格罗温却站在门口不动,也不说话。
“团长?”
“呃……”直到那脸憋成了猪肝色,格罗温才说道:“我有个难言之隐想和阁下商量一下!”
“难言之隐?”李奥瑞克眨了眨眼睛,“这种事儿找我没用,你找大夫啊!”
第二十一章:人生三大错觉
第二十一章:人生三大错觉
格罗温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尴尬的说道:“这个找大夫不管用……”
李奥瑞克心想:哦,也对,伊芙那小姑娘肯定治不了男科疾病,就算能治格罗温这个叔叔辈的人也不好意思去啊。可是,你找我就管用了吗?
李奥瑞克说道:“您要实在没人可说,那跟我说说也可以,但我话说在前面,这事儿我多半帮不上忙。”
铁骑团的团长叹了口气,说:“你愿意听就行。”
接着他在桌边坐下,说:“是关于先前那些战马的事情……”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蛤?不是关于你杏功能障碍的事儿啊?马的事儿叫什么难言之隐!
接着格罗温将军就讲述起了关于自己的那个“难言之隐”。
其实这事情挺简单的,李奥瑞克为北伐军找来了八百战马,接下来将军就要为这些战马分配骑士。那么这些宝贝到底归谁呢?各大军团长都想要,可以说是为了这些马打破了头。血矛团的团长说,我们军团实力雄厚,人数众多,给我们准没错;勇士团的则说,应该我们来,我们的战士骁勇善战,而且擅长用长枪,适合转型为骑兵;那神佑武士团的团长却不答应了,说,李奥瑞克要来我们团么?既然他是我们团的人,那他找来的马,总得有我们的份吧?
就这样争吵了一番,众团长越说越上头,几乎要打起来了。就在这时候铁骑团的格罗温出来了,说:“各位,我们团的战士虽然不是最能打的,但绝对是最擅长骑马的。铁骑团自建立军团的那一刻,就是按照骑兵团的规格在运作,只是一直以来没有马。”
“假设军团是个人的话,那铁骑团就是个残疾人,我们少一条腿。”
“而这八百匹马就是我们的另一条腿!”他激动地说道。
“这些马给你们,相当于是让一个健康人拿上了一把利剑。”
“但给我们的话,那就是给瘸子接上了腿!我们团就算是个正常军团了啊!”
“将军!当初到底为什么组建了铁骑团,您还记得吧!”说到这里格罗温热泪盈眶,其中一半是演的,一半是真情流露。
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说:“是,我当然记得。那个,各位团长,并非我偏爱铁骑团,而是从客观来看,这匹战马对铁骑团的战斗力提升最大,也只有他们这些骑兵预备役最能发挥这些优质战马的力量。我也能理解各位想要骑兵的心情,毕竟高原人都是爱马的。大家也不必着急,我们现在有了马场、种马和母马,再过个三年左右,大家就能骑到我们自家的马了……”
总之在将军的帮助下,格罗温要来了这八百匹战马。当天晚上他兴奋地多吃了四个面包两套烤肉卷饼还有一大碗汤,军团里的将士也来给他庆功,说团长英明神武,要来了八百战马,这下我们团可就发达了!
这一下铁骑团成了名副其实的“骑士团”,脚夫变骑兵,人间地位直线上升,从四等人一跃特等人。骑兵也更容易建功立业,以后加官进爵发财致富娶公主当驸马……简直是做梦都要笑醒。
转天一早,格罗温十分兴奋就开始挑选骑士、训练战马。然而过了没几天格罗温就发现了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
他的军团消化不掉这八百匹马!
此时,格罗温痛心疾首的向李奥瑞克说道:“四百个骑兵啊,才四百个!我明明有八百战马,却只能组建四百人的骑兵团。那剩下的四百战马怎么办?我总不能退回去吧?若是退给将军,那就是打他老人家的脸,也是辜负他对我的期望;若是再分给其他军团,那我自己也会颜面扫地,所以……”
李奥瑞克皱眉,说:“所以你想让我接盘?”
“呃,不能这么说,只是我和将军都认为你适合带兵,何况这马本来就是你找到的,让你率领一支骑兵团很合适。所以,李奥瑞克你意下如何?”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我考虑一下,今天太晚了,明天我自己去和将军说吧。”
格罗温站了起来,说:“行行行,哎,李奥瑞克,你可千万别和别人说这件事情啊,我这……怪丢人的。”
“嗯嗯嗯,放心吧。”
……
第二天一早李奥瑞克找到将军,和他说起这件事情来。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说:“李奥瑞克啊,我确实有让你去组建骑兵团的想法,其中人力财力你别担心,我会从国王派来的援军中拨给你的。”
李奥瑞克则说:“对不起,将军,我这次恐怕要辜负您的期望了。”
将军问道:“你不愿意做吗?”
李奥瑞克说:“我还是要加入神佑武士团。”
我他妈才不当骑兵长呢!高原人的骑兵最金贵,死了一个骑兵,将军就会跟死了妈一样心疼,所以骑兵战损率肯定最低。我必须得去那个最能作死的神佑武士团啊!别想把这个骑兵团给我。
将军说道:“你确定吗?统领骑兵团可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你可以再想想。”
“我就要加入神佑武士团!”李奥瑞克说道。
将军用手指敲打着桌子,露出沉思状,说:“那这剩下的四百战马……也得有人骑才行啊。”
将军显然也不想将战马交给其他军团,他考量的东西比铁骑团的团长更多:一来是作为主帅不能出尔反尔,反反复复;二来是如果分配不公,会破坏各大军团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将军其实也在忌惮这些军团长。有的军团已经很强大了,如果手里再有骑兵,那力量就有可能超出将军的掌控……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说道:“要不我推荐一个人选?”
“谁?”
“希雅就不错。”李奥瑞克说道。
将军问道:“你为什么推荐她?”
因为我不认识别人啊!
当然不能这么说,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道:“因为现在的希雅大材小用了,我觉得她作为雷奎公爵之女,必定受过良好教育,然后她还是这里的第一剑士,算是文武双全了。这么厉害的人,就整天干杂活?我觉得让她带骑士团没问题啊。”
将军喃喃道:“但希雅如果去带骑士团了,她原先的工作可就没人能做了啊……”
李奥瑞克想起之前的事情来,说:“希雅本来也没有多少工作,只是她把军团长们的活儿都给干了。您只要让那些偷奸耍滑的人好好上班,做好自己的工作,那么即使希雅跳槽了,这里也不会出现真空地带的。而且希雅不算是任何一个军团的人,让她带兵,也能堵住那些军团长的嘴。”
“有道理啊。”将军点了点头,旋即看着李奥瑞克的脸,说:“李奥瑞克,你真不考虑到我身边来做个差事吗?就非要去第一线战斗?”
李奥瑞克行了一个军礼,说:“对我来说,没有比上阵杀敌更重要的了。”
……
大概李奥瑞克走后没多久,希雅就来到了将军的办公室。
希雅问道:“阿卡德将军,您找我什么事情?”
将军直接开门见山的问道:“希雅,现在多出来四百骑兵,你愿意带吗?”
希雅听到这话不禁眼睛放光,说:“我?为什么让我来带啊?”
将军摆了摆手,说:“其中缘由你就不要问了,就是问你愿不愿意带这四百个骑兵?”
希雅连连点头,说:“愿意!怎么能不愿意呢?高原人哪个不想当骑士啊。”说到这里她忽然想起了那位找来八百战马的功臣来,说:“将军,那您问过李奥瑞克没有?”
将军笑了,说:“本来我是想让他带的,但是他推荐让你来。”
“是来李奥瑞克推荐我来的啊……”
哦……李奥瑞克他明明自己可以当骑士团的团长,可是他却选择将这个荣誉让给我?难道是因为……他那天看出来了我的心思?
希雅回想起两人一起骑马的事情,她记得自己在那一瞬间确实流露出了一丝落寞的神情,但她很快就转移了话题。难道李奥瑞克注意到了我的脸上这么细微的变化吗?若真是那样,就意味着他时时刻刻都在关注着我!
他对我这么上心,那四舍五入一下的话……
他喜欢我!?
犯了人生三大错觉的希雅小姐立刻激动到脸都红了,说:“将军,请稍等一下,我要去找一下李奥瑞克!”说着行了一礼,便飞奔出了办公室。
将军一手撑着脑袋,感叹道:“年轻真好啊……”
此时的李奥瑞克正在自己房间里看小说,这个世界真是没有什么娱乐内容,也只剩下读书这么一件事情能填补他空虚的精神了。有句话叫“国家不幸诗家幸”,国仇家恨的时候诗人或者文学家最容易慷慨悲歌,整点流传千古的名著出来。从纬度来看,高原人作为一个被从俄罗斯赶到东南亚的苦逼民族,可以说是不幸到了极点,因此在这两百年来也出了不少的文学家或者诗人。
李奥瑞克手中此时拿着一本名叫《青色高塔的幻梦》,讲述的是一位少女在梦中被梦魇寄生引发的一些奇幻故事。李奥瑞克亲切的将这本书称之为《青楼梦》。
此时正看到关键时刻,那“梦魇”正解下裤腰带欲图不轨,希雅突然推开了门,喊道:“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看小黄书心虚,立刻吓了一跳,等他看清来的人是希雅之后,便松了一口气,说:“希雅?你怎么来了?”
“我是为了骑士团的事情而来。”希雅看上去很激动,她喘息着,连脖子都红了。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拉了一把椅子让她坐下,说:“怎么?你也不想干?”
希雅连忙说道:“不是!我是觉得不能这样受你的恩惠,李奥瑞克,你教我剑法我还没有来得及感谢过你,现在你又……”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
李奥瑞克说道:“又怎么了?”
“又将这个本该属于你的荣誉送给了我。”她低声说道。
希雅揉捏着衣角,表情很不安,她说:“我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欠你人情。”
李奥瑞克笑了,说:“这怎么算是欠人情呢,我只是在正确的时候,向将军提了正确的建议罢了。”
希雅摇了摇头,说:“不,没有人会放着骑士团的团长不做,而去选择当神佑武士团的百夫长。”
李奥瑞克说:“我说了我是为了能够亲手上阵杀敌……”
“不,如果为了上阵杀敌的话,那不是更应该当骑士吗?骑士一次冲锋敌人的步兵就会成片倒下,率领骑兵团的话你能杀更多人!李奥瑞克,你的理由站不住脚。”
李奥瑞克一惊——我的理由站不住脚?什么意思?
希雅此时看上去真的很激动,激动到让李奥瑞克开始怀疑她有其他的想法。李奥瑞克顺着这个思路思考了下去,他心想:我的理由站不住脚,就是说明希雅怀疑我加入神佑武士团的动机了!难道说希雅发现了什么?啊,看来是我最近起死回生的次数太多了,让大家产生怀疑了!不好不好,这可怎么办……
李奥瑞克绝对不能暴露他的秘密,不然接下来的麻烦事就多了。
这种时候需要找个理由填塞过去,但是我该怎么说呢?李奥瑞克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借口来了。
此时希雅见他不说话,便诘问道:“对吧?你根本就不是为了上阵杀敌而放弃这个骑士团团长的位置,所以你……”她沉吟着。
坏了,这是要逼宫了吗?这怎么办?李奥瑞克实在想不出借口,只得把心一横,说:“希雅,这个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你,你能懂吗?”我艹,我在说什么啊,怎么想个没谈过恋爱的高中生……哦,我本来就没谈过恋爱啊,那没事儿了。
希雅则在想:什么?他说不知道怎么开口?还问我能不能懂?
不能开口的秘密?到底是什么事情,才能让他不能对我开口呢。明明他对我这么好,明明他一再的恩惠于我,到底是什么事情……
马萨卡!
他果然是喜欢我吧!?
希雅的脸“腾”一下红了,她用白皙修长的左手捂住嘴巴,眼神紧张又兴奋。
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也是愣了,心想:咋了?该不会是喜欢我吧?不太可能的!李奥瑞克,这就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的“她喜欢我!”不要犯这种小处男才会犯错误了,因为你是老处男了!
此时,希雅很认真的说道:“好,我懂了,我不会辜负你的心意,李奥瑞克……”她沉吟了一下,然后小心翼翼的问道:“等到打完这场仗之后,你愿不愿意跟我去一趟黑岩领啊?”
Ps:黑岩领,即雷奎公爵的封地。
李奥瑞克想也不想的说道:“行啊!我听说黑岩领的猎场有好多鹿,都跟傻狍子一样蠢,回头带我去玩呗?”
要说打猎,那李奥瑞克可在行了,打猎技能跟他学的真理无关,纯粹是他自己练出来的本领。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家里穷的吃不到肉,又恰好家里有猎弓长矛,于是他就自己上山逮兔子抓野味,这样练就了一身本领。这黑岩领的鹿肉是沼泽一带的名吃,李奥瑞克还真想去看看。听说那边还有个大湖,里边盛产肉多刺少的歪嘴鱼,到时候我白天打猎晚上钓鱼,岂不美哉?
总之,沉迷于打猎的他,并未听出希雅的“暗示”。
然而,听到李奥瑞克的答复,希雅一下就兴奋了,说:“那你是答应了?好啊!我们约好了啊!父亲大人一定会喜欢你的。”
“嗯嗯嗯。”你爸爸也喜欢打猎么?
“那好,好!我,呃,我走了?”
“慢走。”李奥瑞克点头。
然后希雅便逃也似得离开了李奥瑞克的房间,这一路上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的,心脏砰砰跳,一直过了好久她才缓过来。
“爸爸,你的女儿,终于要变成大人了。”她喃喃道。
第二十二章:小儿止啼的乌鸦王
第二十二章:小儿止啼的乌鸦王
野狼城北,图卡鲁部落,蛮王大帐——
乌鸦王查里丹盘腿坐在柔软的卧榻之上,左手撵着细长的烟袋,右手捧着一本发黄的古书,脸上的表情像个入定老僧。
十几位来自不同部落或者国家的使者跪坐在他下面,各自表情严肃。
查理丹开口道:“说吧,一袋烟的时间给我说完。”
他的声音听上去很古怪,明明不怎么用力,却能穿透人的耳膜,让人心生敬畏。
第一个使者来自于查理丹麾下的附庸部落,这个部落名叫“哈图”,两百年前靠着在苦寒之地中土豆和狩猎为生,后来跟着“至高天王”的联军南下,最终在肥沃的中土平原站住了脚跟。他们不再打猎,靠种植水稻为生,部落的酋长也住进了温暖的城堡。
哈图的使者是个穿着白袍的英俊青年,身材细长,他行了一礼,说:“我族愿意配合大王出兵,出骑兵两百,步兵一千,辎重粮草一百车。”
查理丹抽了一口烟,闭着眼睛盘算了下,说:“还算有良心,赏。”
于是一位穿着透明纱衣的侍女从门外走来,手中捧着一个大托盘,里边有温热的烈酒,整个的烤猪肘,一把餐刀,一袋金币,还有一个项圈。
使者乐开了花,他先拿餐刀切了一块肉吃,又端起酒杯敬了乌鸦王一杯,然后将金币揣进口袋,将项圈套在那美丽侍女的脖子上,如同牵着羊那样走了。
“下一个。”乌鸦王磕了磕烟袋。
第二位使者是个半魔人,他长着人类的面貌和身躯,头上却有犄角,獠牙呲出嘴巴。他站起来如机器般鞠一个利索的躬,快速说道:“巫王出巫师三人,步兵两百,黑亚钢剑五十把。”
乌鸦王睁开一只眼,说:“你们的良心坏了,罚!”
于是从外面来了一个粗手粗脚的老妈子,端着一个盘子,上面有一大碗粪水。半魔人一咬牙,将那碗粪水当着众人的面喝了,旋即打了一个恶臭的饱嗝,众信使故作夸张的大笑。半魔人行礼三次,然后告退。
“下一个。”乌鸦王说。
下一个信使是个脸上涂抹着油彩的女人,她来自“塔卡慕思部落”,意思就是“林野之山猫”。族人生活在西北林野,位于两大蛮族部落的交界处,占据着交通要道,比较富有。
那个女人行了一礼,说:“乌鸦王,我们的王出士兵一千,弓箭手五百,还有黄金……”
不等那女人说完,乌鸦王就高声说道:“你们的良心臭了!”
他平时说话的声音就够刺耳,大声说话的时候就更加渗人,那嗓子就真如食腐乌鸦一样,让人头皮发麻。
女人连忙辩解道:“不,王,请听我们解释!这些年的收成实在太差,王国本就入不敷出,加上‘至高王’与魔族开战的时候也对我们征兵收粮,我们的土地上真的没有……”
“闭嘴。”乌鸦王说。
女使者噤若寒蝉。
接着乌鸦王站了起来,他坐着的时候还不明显,一站起来众人便被他那魁梧的身姿震慑了。乌鸦王身高接近两米,皮肉精瘦,骨架结实高大,但是肩膀却很窄;他手脚细长,尤其是双臂竟然比腿还长,一双巨大的手就像是兽爪,每根手指都像匕首一样长、指甲如刀刃一样锋利。
他用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看着眼前的信使,说:“你们领地有多少人口,多少收入还有多大的土地,我都很清楚。我其实大可以列一个单子让你们的去执行,单子上写多少,你们就必须上供给我多少。但我没有这么做!”
他披上黑色的大氅,就像一只黑色的怪鸟。
“我给你们自由选择的权力,良心好的,就有赏;良心差一点的,也无妨;但像是你们这样的啊……”他突然像是捕食猎物的猛禽一样俯身,贴着那女人的脸低吼道,“良心坏透了,臭的像是鸟屎!”
女人吓得摔倒在地,接着她赶忙跪在地上磕头,“大王开恩!我们是真的没有东西了,不是故意隐瞒……”
此时乌鸦王瞟了她的指甲一眼,说:“我听说山猫的爪子很锐利啊。”
“呃?”
“来人,取钢针来。”
听到钢针这个词,那信使多半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她顿时哭了,哀嚎着求饶。然而没有用,外面的女仆已经端着装满钢针的盘子走上来了。
乌鸦王说:“将这些钢针插到指甲里吧。”
使者惊恐的瞪大眼睛,说:“不,不要!求求你们,不要!”
“快点动手。”乌鸦王将手放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五指连心,但相比之下还是性命更重要。因此使者只好伸出双手,说:“请吧。”说着闭紧双眼,咬紧牙关。
然而等了许久,手指却也没传来任何感觉。她怀着一点侥幸心理的睁开眼睛,问道:“乌鸦王,您……”难道大发慈悲了?
乌鸦王笑了,说:“你要自己来。”
“哎?”
乌鸦王指着托盘上的钢针,笑眯眯的说道:“对,你要自己将这些钢针插入你的指甲中,所有指甲——快点,我没耐心了。”他拍了拍刀柄。
接下来的惨状,着实难以拿文字描述了。那信使的惨叫声传出两条街,小孩听了不敢哭泣,恶犬听了夹起尾巴。
片刻之后,信使抬起了鲜血淋淋的双手,说:“乌,乌鸦王,我做完了。”
乌鸦王摇了摇头,一脸遗憾。
信使的惊恐之中带着愤怒,说:“您还不打算放过我吗!?”
乌鸦王说:“我说所有指甲。”
“所有指甲?”信使看着自己十根手指一脸疑惑。
乌鸦王笑道:“难道你脚上不长指甲吗?”
那一刻,信使面如死灰。
接下来的场面,即使是上过战场的老兵也会不忍直视。信使用受伤的双手继续完成惩罚的后半部分,她已经无力惨叫,只是一声声的低吼。
乌鸦王却在笑,说:“聪明的人会先插脚趾甲,然后才是手的!在座的各位,要记住这个小窍门,万一以后用得上呢?哈,哈哈哈哈哈……”
在场的所有人都脸色煞白,就跟死人一样。
“回去告诉你们的王,回去对着镜子好好看看自己的良心,若是脏了就洗一洗,若是坏了就修一修,若是他不知道怎么用,我也可以去帮他修理修理——七天之内给我修好,别浪费我的时间。”
“是,我的王!”
“走吧。”
最后,那个山猫族的信使是爬着出去的。
乌鸦王点了点头,说:“下一位。”
这次上来的是一个戴着连衣帽的混血精灵少女,她嘴唇发抖,脸色发青,显然是被吓坏了。
“说话呀?”乌鸦王说。
“五,五千……”
“啥?”
那少女说:“五千步兵!两千弓手!一千骑兵!还有一千盔甲!五车草药!呃,金币,一万。”
乌鸦王瞪大了眼睛,惊讶的问道:“你的良心……是怎么长的啊?”
少女说:“啊?您……是觉得不够吗?”
乌鸦王摆了摆手,说:“不不不!非常好!如果每个部落都跟你们混血精灵一样善良大方,那我们早就把魔族赶回老家了,哦,孩子,你叫什么啊?”
少女摘下连衣帽,露出精致美丽的容颜。她说:“我叫塞拉维。”
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说:“很好,告诉你家女王……”
“乌鸦王,我还没说完!”
乌鸦王说:“怎么了?”
“那个,东西不能立刻送来。”
“哦?”乌鸦王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原来你们的良心是写在支票上,说说看,多久能让我看到呢?”
塞拉维说:“大约两个月的调配时间吧。”
“哦,两个月啊……”乌鸦王摸着下巴喃喃道,“可是一个月后我们就要进攻野狼城了,线头部队已经开拔,两个月才来……”
塞拉维连忙说道:“两个月,两个月一定来!只是我们调配资源什么的需要时间,而且,不瞒您说,混血精灵内部也不是很团结,我姐姐需要一点时间来说服那些顽固派的人,比如老摄政王什么的……”
“你们内部的事情跟我没关系,你自己处理,不过你说你姐姐?哦,我想起来了,你是精灵女王的妹妹是吧,哦,小公主啊?都长这么大啦?”乌鸦王用他那巨大的手抚摸塞拉维的头,虽然他语气和神态此时都像个和蔼长辈,但是塞拉维仍旧觉得他是想把自己的脑袋扭下来。
“是,是的。”
“行吧,看在小公主亲自跑一趟的份上,我就姑且相信你们一回,毕竟攻城战也不是一个月能见分晓,围城的中途也是要不停补充援军的……不赏不罚,下去吧!”
“多谢大王!”塞拉维连忙跑出了这个阴森的可怖的房间。
她一直跑一直跑,一直来到了城堡外面,这才敢大喘一口气。
姐姐!我做到了!两个月的时间,我拖下来了!
接着就看你和摄政王爷爷怎么做了。
……
“乌鸦在天上盘旋,这是不详的征兆。”阿卡德将军喃喃道。
此时将军与两位军团长在城墙上巡视,斥候回报说,敌人的巡逻队越来越多,也离野狼城越来越近。最近有好几个出去侦查的斥候被敌人的巡逻兵发现了,让人一路追杀回城,还有的直接被蛮族的游骑兵射杀在外。
将军跟这些蛮族打了一辈子仗,很清楚他们打仗的思路。此时将军说道:“估计再有个十来天,蛮族的主力部队就要到了,然后就会开始扎营,修造攻城器,准备攻打野狼城。”
一旁的勇士团团长问道:“敌人真有十万大军么?”
在这个人口凋零的时候,十万是个十分恐怖的数字了。高原人全国的军队算上民兵也难有十万人。
在这几天里,敌人也已在周边散播谣言,说是不出半月,就有会百族联盟的十万大军压境,野狼城凶多吉少。
将军沉吟少许,说道:“十万大军攻城并不可怕,我们有三万人,又是防守方,纵使来个二十万人我们也不怕的。”
两位团长没打过这么大规模的战役,对视一眼,都没说话。此时这位老将解释道:“你们看,野狼城的城墙并不宽,展不开太多的兵马,纵然带了这么多人也施展不开,那样的话十万人也只能发挥一两万人的作用。而且这一带缺少能打造攻城器的树木,敌人不好强攻。野狼城的城防本就结实,这一个月来我们又加固了好几轮,要想攻下来必定会付出极大地代价……”将军说到这里欲言又止。
两个军团长对视了一眼,然后勇士团的团长问道:“将军您有什么顾虑吗?”
将军说道:“打仗靠的是勇气,但我在士兵眼中看到了恐惧。高原人苟活在沼泽的这两百年里,心中积累的恐惧和仇恨一样多,甚至恐惧会更多。每年蛮族越过野狼城来我们的土地上打秋风,我们嘴上说着‘血债血偿!’,但事实上,我们面对那风驰电掣的马贼毫无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将农民尽可能多的送进城镇,靠着城墙来抵挡这些家伙。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有许许多多的人民死在了马贼的屠刀之下……我们的领土不到敌人的十分之一,人口也是一样。你说,我们的人怎么可能不恐惧敌人呢?”
勇士团的团长一愣,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呢?”
阿卡德将军说:“我们需要一场正面的胜利才能让士兵心中的恐惧消除,这样一来,当他们看到巨人、半兽人和魔人那魁梧身躯的时候才不会腿肚子发抖;看到黑钢弯刀的时候才不会吓尿裤子。”将军停在城墙边,两手撑着城垛眺望远方,他沉吟了许久,说:
“我打算策划一场进攻。”
“进攻?”旁边血矛军团的团长诧异的皱起眉头,说:“我们不是防守方吗?怎么进攻?”
将军说:“攻守交换在战争里是常事。”
“可我们要守城啊……”血矛团长还是没听懂将军的意思。
阿卡德将军深吸一口气,那双老迈的眼睛中冒出鹰一般锐利的光,说:“我想趁着敌人没有站稳脚跟,开启城门,然后派一位勇士率领敢死队上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若此人能大胜归来,我军必定士气大阵,接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情况,将士们也不会自乱阵脚。”
将军说着望向了勇士团的团长。
勇士团团长,那是个以武勇著称的男人。他相貌就和两百年前那些高原人一样孔武有力,一脸横肉,浑身肌肉厚实。可是当他听懂将军的暗示的时候,神色却有些变了,说:“呃,让我带人冲不是不行,我当然愿意冲在第一线来赢得胜利,但这着实鲁莽了一些。将军,我们去了,恐怕回不来。我很难和士兵们解释这个行为啊,不如让神佑武士团的人去吧!他们信仰更坚定,作战也更勇猛一些。”
将军点头不语,而血矛的团长则冷笑,说:“神佑武士团的人兴许敢去,但是去了也一定回不来。”
勇士团长问他说:“那你去?”
“我的士兵都是弓箭手和训练有素的步兵,适合防守。”血矛的团长摸了摸胡子,说:“我们新组建的骑兵队呢?为什么不让他们去?让格罗温去,或者让希雅去,都可以啊!”
而将军却沉默了。
“算了,此事确实不妥,从长计议吧。”老人说着往城墙下走去。
两位团长对视一眼,都感觉到将军似乎不太对劲,但是又说不出原因。
夕阳西下,预示着一天又过去了,名为“战争”的恶魔又逼近了一步;那乌鸦在空中盘旋不散,就仿佛是预见到了这里将出现可口的尸体一般。
……
所有人都能感觉到战争越来越近了。
米兰爵士正在率领手下人进行焦土政策,他要将周围所有的平民赶进城,将资源集中,剩下带不走就全部烧掉,一点东西也不能给敌人留下。米兰爵士这种恶人,执行这种“苛政”在合适不过。战争时期一切围绕着胜利而进行,阿卡德将军虽然心中怀有仁慈,但也不得不下达这种命令。
“大不了胜利了,再来补偿我们的人民吧。”老人无奈的说道。
希雅和格罗温在野狼城南的郊外训练骑兵,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骑士团已经像模像样了。一方面是战马都很听话——有李奥瑞克私底下做翻译工作,那马是真能听懂人话;另一方面,这些士兵本就是骑士团预备役,功课早就预习过了,上手都非常快。
后勤补给顺着水路从南方一船一船的运往野狼城,高原人这一仗以小博大,必须要倾全国之力才有胜利的机会。野狼港口的工人一箱箱的卸货,累到吐白沫。
但即使是全力以赴的准备迎战,恐惧的阴云还是在城中弥漫开来了。这场仗不光是两万对十万这么简单,还意味着高原人与蛮族时隔二百年,再一次正面对抗!上一次是在二百年前,那时候高原人还雄踞大陆中土,霸占南北江山,然而他们却败给了蛮族,败给了那个人口、财富、土地、科技……全都不如自己的蛮族联军。
如今攻守之势逆转,两方的实力却也已经逆转了。高原人能否战胜这个心中的梦魇?能否完成时隔二百年的复仇?还是说,他们又将和祖先一样耻辱的战败,然后被赶到更南边的热带群岛、去和猴子们做邻居?
将军不知道答案,士兵们更不知道。
……
今天中午,阿卡德将军麾下一干将领在城墙上巡视,将军预计到这几天敌人就会攻城了。
此时就看一个骑马的斥候飞奔向了城门,那人肩膀上还插着两根箭矢。将军连忙说道:“快让他进来!”
传令兵立刻下去接应,片刻之后回报说:““将军,将军!斥候报告说,蛮族的先头部队到十里外!已经准备扎营。”
“先头部队情况如何?”
“至少两万人,主要是图卡鲁族人的骑兵、射手和蛮兵,辎重补给充足,举的是乌鸦王的旗帜!”
哦,乌鸦王啊。
这事儿麻烦了。
乌鸦王,是当今十位蛮王之一,图卡鲁一族的领袖。其实图卡鲁族的王不是他,而是名为“莉莉安”的年轻女王。用高于人的说法,乌鸦王相当于莉莉安赐封的公爵。然而这个“公爵”靠着自己强大的实力,俨然成为了图卡鲁的真王。他架空了那个年轻的女王,掌握了军权的政权,在他的统治下,图卡鲁一族远比任何时候都要强大。
乌鸦王认为,乌鸦是最聪明的鸟,也是最狡猾的鸟,因此他便用这个鸟儿为自己命名。此人就如乌鸦一样卑鄙、阴险、狡诈……即使是把他丢到魔族之中,他的恶毒也是出类拔萃。相对的,他十分有政治手腕,一手金钱一手大棒,将封地里边的附庸们治得服服帖帖;而且他也是一位强大的战士,阿卡德虽然没有和他交过手,但也知道他的威名。
总之,乌鸦王来了,就意味着这场仗绝对是硬仗。
乌鸦王凶名远扬,放在高原人那算是小儿止啼级别的狠角色。这种家伙就算是高原人的小兵也有耳闻,而且士兵们听到的消息经过口耳相传会更加夸张,什么乌鸦王三头六臂,乌鸦王是半人半兽,乌鸦王麾下有一支恶魔组成的不死军团……各种或真或假的谣言侵蚀着士兵们的精神。
北伐军里老兵居多,这些老油条还好,心里知道谣言多半失真。但是,这里也有不少新兵。这些新兵大多是国王派来的援军,是从各地征集来的小年轻,或者是没见过大场面的领主护卫什么的。这些人几乎是头一次上战场,没有参与过攻城战的胜利,在他们心中乌鸦王就是天神下凡,蛮族勇士就是天上来的战士,是不可战胜的。
将军在沉默,其他人也没有说话,乌鸦仍在天空上盘旋。此时一名士兵竟然悄悄溜出了队伍,旁边一人抓住了他,说:“你干什么?”
那人惨叫:“我不要打仗了,我要回家!”说着便哭了起来,“我才不要送死呢!让我走!现在走还来得及。”
话音未落,一道剑光闪过,血光崩现!那人一声惨叫倒在了地上。
督军希雅轻轻一甩手中的剑,几滴血珠飞溅,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接着她喝道:
“怯战者斩!后退者斩!弃剑者斩!”
希雅虽然看着美丽又温柔,但她是督军,如果没有杀伐之心,是当不了这个职位的。
死了这只鸡,剩下的猴儿也安分了一些。此时将军朝着地上啐了一口,然后恶狠狠的说道:“连他妈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呢,就出来逃兵了?我打了一辈子仗,也没见过像你们一样的懦夫!”
将军的羞辱反而激发了士兵们的荣誉感,新兵就是容易上头,恐惧也是、勇敢也是,过了那个劲儿立刻就没了。
此时士气虽然稳定了一点,但还是不算好。只怕一会真的打起来了,还是会出现大规模的溃败。敌人兵力充足多半会四面围城,将军在的那一面还好,其他方向的城墙可就不好说了。
将军此时问那传令兵说:“还有其他信息吗?”
传令兵说:“敌人先头部队的步兵居多,有少量的轻骑兵,然后就是一车一车的货物。再往后才是主力部队,骑兵、兽人、巨人还有攻城器……非常多。斥候说他只是匆匆看了一眼,但估计巨人有十几个,然后其他附庸种族也有一两万,有巫师还有一些没见过的野兽。”
“妈的,直接上来扎营,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啊。”将军冷笑。十万对两万,而且蛮族士兵比将军这边的更加骁勇善战,乌鸦王自然会傲慢起来了。
但人家就是狂了,你又有什么办法呢?难道说高原人还敢开城门出去把敌人打一顿吗?不可能的,也就是缩在城里,才能维持一下生活这样子。
李奥瑞克此时就在将军身边,他也感觉到了这城里的氛围不对劲。李奥瑞克还不算是将领,因此更了解基层,明显这士气低下,士兵们一个个怂的都跟狗一样。大家一到晚上就是互相倾诉焦虑,什么蛮族人那么多我们怎么打?蛮族士兵那么厉害,我们怎么办?那蛮族听说会阉掉俘虏的家伙事儿……如果不是发泄焦虑,那就是直接摆烂,就阴沉着脸不说话,或者干脆喝大酒吃大肉,逃避现实。
李奥瑞克心想:这样下去这场仗肯定是打不赢啊!都不用什么战略战术,敌人只要大军压境——就队伍往那一摆,再加个BGM什么的,这帮兄弟立马就G了。
虽然说战败了他也有机会脱身,但如果能赢,那最好还是赢吧?毕竟高原人要是打赢了,李奥瑞克也能跟着加官进爵。何况这些蛮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着实有点反人类,出于朴素的正义感,李奥瑞克也不希望蛮族赢。
那有什么办法能打败这个“小儿止啼”的乌鸦王吗?
小儿止啼?
李奥瑞克灵感大成功!
嗯,这个点子或许可以!
第二十三章:我就是辽神在世
第二十三章:我就是辽神在世
这是个大胆的战术,也是个只有穿越者才能想到的战术。
说起“小儿止啼”,就不得不说这个典故的来源。
三国时期的名将张辽,五子良将之首的辽神。
张辽最著名的一战,大概就是逍遥津之战。这一战中辽神八百骑兵力破孙权十万大军,从此以后张辽有了“威震江东,小儿止啼”之名,而孙权也喜提“孙十万”之称号。
那么这仗是怎么打的呢?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当时曹操带着主力部队去锤刘皇叔了,刘皇叔遭不住,就赶紧跟当时还不是孙十万的孙权说,孙哥,曹操想上我,我有点盯不住,这样,荆州我还你半个,然后你去捅他腚眼子好不好啊?
就是让孙权去打合肥。
要知道孙权对合肥这块地方觊觎已久了,对于孙权来说,合肥是他未来北上的最好选择,属于不能不打的关键之地——就是roshan坑,就是大小龙!现在曹操主力不在,刘备还用荆州求我去打,有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那孙大将军怎能不打呢?
打,打他妈的!
孙权点了十万精兵强将,还带着蒋钦吕蒙甘宁凌统等大将,一举拿下合肥!
合肥此时的守将就是张辽,麾下还有七千士兵。
讲道理的话,这七千对十万,横竖也打不过啊!F2+A也赢了。
对,七千对十万是打不过。
但是八百对十万就打过了!
因为他是辽神!
当时张辽一寻思,七千对十万,我军士气底下,唯有折其盛势,以安众心!辽神想必是看出来了孙权仗着十万大军就不把我当人了,傲慢的很,我不如率领八百骑兵出去杀他个措手不及,这一仗若是打赢了,那么我军必定士气大振!
于是转天清晨,张辽大开城门,带着八百个死士冲了出去,杀的孙十万妈都不认识。这一战辽神自己就杀了几十个兵卒,然后先杀陈武,又追死了宋谦和徐盛,吓得孙权爬上个小土坡逃命,张辽一边大喊自己名字,一边在敌阵中冲杀,就仿佛是一辆在决赛圈里狂按喇叭还原地飘移的狂暴吉普车。
东吴大军半晌才回过味儿来,心说不对啊!不是我十万你八百么,怎么这仗打的像是你十万我八百一样?于是众人包围张辽,想将其围杀。然而辽神看出了包围圈不稳,就左右冲杀,轻松的突围跑了。这时候更他妈离谱的事情来了,辽神跑了之后,还有些许士兵被围,情急之下有人喊道:“将军弃我乎?”辽神一看不能卖队友啊,愣是杀了个回马枪,然后把大伙救出来了。
张辽装了逼人还跑了,而起还带着兄弟们一起跑了,这一战打完之后城中守兵士气大振,而孙权的士气就完蛋了——十万打八百都能输,这还玩屁啊?张辽该不会是个神仙吧?后来孙权围城十来天也没打下来,然后粮草补给跟不上,就灰溜溜的撤了。临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让大部队先走,主将留下来断后,于是让张辽怼了腚眼子,猛将们为了掩护他差点战死,还害得凌统游泳逃命。
自此以后,辽神在江东就有了小儿止啼的名号。
这一段是有正史记载的,那话怎么说的?现实比小说还夸张,因为小说还需要遵循逻辑呢,但现实不需要。
此时此刻,情况不就和逍遥津之战一样么?敌人十万大军,我们才三万,也是士气低下,敌人傲慢轻敌。而且我们手里的骑兵刚好八百,现在相当于就缺一个辽神了啊!
“将军!”李奥瑞克上前一步说道:“我有一个想法。”
将军转头过来,“说!”
李奥瑞克说道:“敌人傲慢轻敌,我军士气底下,这时候我们十分需要一场胜仗来稳定军心。我愿率领着八百骑兵出城迎敌,杀敌、斩将、夺旗!”
此话一出,全场便传来了一片惊叹声——这要多么强大的勇气,才能说出这番话来?在场将士无不惊讶,甚至有人认为这是鲁莽,是送死。
在李奥瑞克看来这种“守城方不按套路出牌”的骑兵守城法是辽神开创,再后来南北朝时期也成了正常操作,算是奇招,但不算惊艳。可是,这个世界并没有辽神!也没有如他一般的猛将。所以阅遍战争史,也找不到“守城方先出八百骑兵突袭,然后大胜归来”的例子。
何况这里的士兵打仗大多是为了混口饭吃,谁他妈的愿意跟你去送死啊?
所以经过一开始的惊叹声之后,军团里就传来了反对的声音——可以说一半以上的军团长都在反对这种鲁莽的送死战术。而军团长的意见基本可以代表士兵们的意见了,这些士兵一个个都阴沉着脸不说话,别说士气振奋了,一个个都吓得不行。
只有勇士团和血矛团的两个团长没有说话。因为他们联想起了之前将军在城墙上对他们说的话。他们两不约而同的想到:李奥瑞克的这个战术,不是和阿卡德将军那时候的战术如出一辙么?这家伙居然跟将军想到一块去了?该说他是鲁莽呢,还是说他境界更高呢?
将军则露出了十分复杂的表情,说:“李奥瑞克,你是说拿八百个骑兵出去杀一圈然后再回来?好,这个战术很好很大胆,但那可是八百对十万,进去了还怎么出来呢?”
李奥瑞克感觉这老头的语气不对劲,仿佛是故意引导他往下说一样。他想了想,就说道:“我有四个理由。”
老人点了点头,道:“都说说看。”
李奥瑞克说道:“首先,从刚才斥候报告的阵型来看,乌鸦王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越是强大就越容易傲慢,乌鸦王恐怕也不例外。其次,乌鸦王军人虽多,但是前排大多是步兵,而且阵型分散,我军是重骑兵和轻骑兵混编,又是一水的魔族混血马,又是在平原上作战!这种地方战马冲起来,就靠他们的松散阵型绝对拦不住的!另外蛮族虽然精通骑兵战斗,但是却没有以步兵对骑兵的经验,更不擅长结步兵阵,用骑兵冲他们的步兵,正是打在了他们的软肋上。而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知道我有骑兵啊!”
李奥瑞克说得上头,他两眼放光,激动地说道:“将军将骑兵的事情捂的这么严实,不正好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么?”
这番话说完之后,即使是那些最为反对这个战术的将领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战术是有一定可行性的。而将军也是一副十分欣慰的表情看着李奥瑞克,心想:这孩子确实是有勇有谋,或许等我拿不动剑的那一天,他可以接我的班啊。
“将军,如何?”
“嗯……”阿卡德将军望着北方的蛮族大军,说:“确实有一定的可行空间,那么……铁骑团团长格罗温啊,你是否愿意带领八百骑兵完成这个任务呢?”
格罗温早就猜到将军要让他委以重任,毕竟他是骑兵团的团长嘛。他此时上前行了一个军礼,说:“是,将军!不过八百骑兵……都我来带么?”
现在格罗温麾下只有四百,还有四百归希雅。要说执行这个任务,应该是希雅和格罗温一起上的。
将军点头,说:“嗯,就让你……”
“将军!”此时李奥瑞克和希雅异口同声的喊道。
阿卡德将军望向这两人,说:“哦?你们很积极嘛。不过这次的任务我已经拿定主意……”
希雅上前一步,说:“将军,临阵换将是忌讳啊,那四百个骑兵一直是我带的,现在突然交给格罗温团长……我并非信不过格罗温的能力,只是我担心士兵们会变不习惯。”
李奥瑞克也是上前一步,着急的说:“将军,我虽然没带过骑兵,但我本人很能打!再说了马是我找来的,计策是我提的,凭什么不让我上啊!”
希雅的道理还算是道理,李奥瑞克就有点胡搅蛮缠。不过将军没有立刻回答他们俩,而是朝着两人一招手,说:“跟我来。”
两人不明所以,然后跟着将军往前走了个几十米,来到城墙上一片比较空旷的地方。此时将军跟他们两人说道:“希雅,首先啊,你绝对不能去。”
“为什么?”
老人一脸无奈的说道:“我就直说了吧,因为你是雷奎大公的女儿。”
希雅皱起眉头,说:“为什么我是雷奎公爵的女儿我就不能去了?”
“因为你不能死,懂吗!”老人瞪大眼睛,气愤的说道,“你这孩子真是搞不清状况,我为什么以前让你当督军,不给你管理军团,你不明白吗?你可以去打仗,但你不能去冒险。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将军没有再说下去。
希雅一脸的难以置信,说:“将军!我来军队之前立过生死状,也对着七神发过誓,说我不怕死亡,只怕失败。这件事情我父亲和你你都知道啊!”
老人说道:“但你父亲不想你死,你明白吗?”
“我当然明白……”
“不,你的‘明白’和我说的‘明白’不一样,我怎么跟你说呢……”阿卡德将军的表情就像是吃了一碗变质的酸豆角,他想了很久才说道:“孩子,你家三个孩子,长兄已经战死了;二哥也因为伤病生不出孩子;那么只剩下你了,然后我们的国王半年前通过了一条法令,就是说贵族没有儿子的时候,女子也能世袭爵位……说到这里你明白了吗?”
“我……”希雅愣住了,她从不知道二哥的事情,也没考虑过什么继承爵位的事情。
“但是,如果没有这条法令,那么爵位本该是你叔叔的,或者是他的儿子,新的法令让一些贵族能够保住自己的家业,却也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你父亲跟我说,女子世袭爵位必定不能服众,但若她上过战场则另说,因为贵族贪婪却也胆小,没人敢反抗真正杀过人的女公爵。”
“所以,希雅,你其实是来镀金的。”老人说出了这个让希雅难以接受事实。
所以你现在告诉她,你其实是你爸爸派来镀金的富二代?等你镀金抛光什么的差不多了,你就可以回去继承家业了?这不就相当于说,你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是个笑话吗?
搁我我也受不了啊。
希雅的表情紧绷着,感觉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她用带着一丝沙哑的声音问将军说:“那您为什么要给我带领骑兵团啊?”
将军露出了悲伤的表情,说:“这确实是我欠考虑,当初让你带骑士们,其实也是因为骑士团比较安全一点。毕竟在我最初的战术体系中,骑士主要都是拿来打顺风仗的。”
希雅像个石雕一样,仿佛浑身的热血都不再流动了。
将军上前一步,说:“孩子,你还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成为贵族之后你会有更多的机会建功立业。”接着将军拿手摸了摸李奥瑞克头,语重心长的说道:“你也是一样,李奥瑞克,别急着去送死啊!”
我他妈能不急吗?
“将军!”
李奥瑞克咔嚓一下拔出了剑!
“有话好说!”将军吓得往后一缩。
李奥瑞克却是将剑架在了自己脖子上!接着他义愤填庸的说道:“将军!我等将士为国而战,早就将生死存亡置之脑后!我来这里就为的是什么?就是趁着还有命在,多杀几个蛮子,为国争光建功立业!这一战对于我来说,是荣誉之战,也是生死存亡之战!我必须去!您要是不让我去,我这命留着也没什么用了!”
要是别人拿自杀威胁将军,那阿卡德将军肯定不会在乎——有本事你就砍啊!我不信你下得了手!但是李奥瑞克不一样,他在阿卡德将军眼中就是彻头彻尾的不要命,连孤身一人开城门那种事情都办得出来,那他难道不敢抹脖子吗?所以将军有点慌了,说:“李奥瑞克,这事可以商量,你把刀放下,我命令你把刀放下!”
“您不让我去,我绝不收刀!”
“你!”
没想到的时候,希雅也把剑拔了出来,然后往自己脖子上一横,然后学张三爷那样说道:“将军!我也一样!”
我艹你别学我啊!我脑袋掉了还能长,你死了可就死了!
李奥瑞克赶紧用眼神示意希雅:你他妈是不是傻?快把剑放下!
然而希雅却露出了同仇敌忾的目光,还朝他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好兄弟,我们一起扛!
艹了,这脑子确实不适合当公爵啊!
将军气得跺脚,说:“你们这两个小畜生!李奥瑞克,你就非得作死吗?以你现在的成就,只要熬上两年资历我就能封你当军团长,再往后还有更大上升空间。”将军就差将“你来当将军,我不干了”这句话说出来了。
李奥瑞克铁了心要去作死,说什么也不管用,就把脸一横,也不说话。
将军又和希雅说道:“希雅!你如果死了,我不光跟雷奎公爵没法交代,而且公爵也会断掉给我的援助,你明白吗?整个北伐军人吃马嚼本来就不够,如果再断了这条补给线,那仗真就没法打了。而且你明明可以回去当公爵的,以后当了公爵,你就有自己的军队,想打仗一样可以打啊!”
希雅说道:“将军!我最讨厌就就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你让我当公爵,还不如一刀杀了我呢。”
阿卡德将军露出了“艹了,不讲道理了是吧?”的表情,说:“你俩非得去吗?”
李奥瑞克说:“嗯!”
将军伸手按下他俩拿剑的胳膊,说:“那能不能活着回来?”
“能!”两人齐声回答。
将军看着两人的脸,许久之后叹了口气,说:“好吧,那记住了,你们俩务必活着回来,一来是你们对我很重要,我不想你们两个有着大好前程的年轻人死了;另一方面你们这一战是为了振奋士气,若是主将死了,那士气不光振奋不了,反而要继续下降了,明白吗?”
“是,将军!”
“好,好吧,我拿你们这些年轻人也没办法。”
将军解下了自己的武器,说:“李奥瑞克,上次你拿着我的剑创造了奇迹,这次我还把他给你。”
李奥瑞克没有伸手去接,而是说道:“将军,这次我又不是去砍铁索……”
“这次比进城砍铁索更难,拿着!”
“是,将军。”
李奥瑞克双手接过了那把名为“巨人屠夫”的武器。
就这样,将军答应了两人的要求,派希雅、李奥瑞克还有格罗温三人一起出阵,以格罗温为主将,李奥瑞克和希雅为副将,总共率领八百骑兵突袭蛮族大营,杀敌、劫营、斩将、夺旗!李奥瑞克建议明天凌晨时分出发,就赶着敌人最困的时候进攻,希雅和格罗温也赞同他的意见。
当晚是个不眠之夜。三位将领和八百骑兵聚集在城北的大营,格罗温拿着沙盘一遍一遍的推演战局,期间跟将军时而讨论,时而争吵,时而大笑;希雅则在鼓舞士气,她叫火头兵准备了一顿大餐来为八百勇士践行,然后跟大家一起喝酒吃肉,齐声咏唱七神诗歌以驱散心中的恐惧;白袍修女伊芙为每个人倒酒,并用圣水擦抹他们的额头,以赐予祝福;黑袍修女在这种时候闭门不出,并且要在门上加一把大锁,意为“将死神锁在门里”;其他的军团长也都纷纷出面,为这些勇士献上祝福,或者是送了一些优质的武器盔甲——这八百骑士并无统一的铠甲和武器,轻重混编,但是经过一轮加强,也勉强算是八百重骑兵了。
李奥瑞克则让墨崔迪去安抚马心,说:“墨崔迪,我们会尽量减少战损,但是打仗总会有伤亡,你的这些好老婆们可能要少一点了……”
“那敢情好!”墨崔迪笑道,“最好死一半,不然我就要让它们给玩死了。”
艹,你什么东西啊!
“不过你放心,”墨崔迪又说道,“我们这些马本来就好斗,一说上战场,这些娘们比我还兴奋呢!所以你别担心大家的心理状态,没问题的。”
“那就好了。”
凌晨四点,大军准备出发,等到打更人敲响打钟,那么城门就会打开,然后八百铁骑就将如箭矢一般射向敌人的大营。
临行之前,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一件事情,他对希雅和格罗温说道:“二位,借一步说话。”
第二十四章:不要救,要学会卖队友
第二十四章:不要救,要学会卖队友
希雅和格罗温看他神神秘秘的,都很好奇。两人跟着李奥瑞克来到城墙的阴影下,希雅问道:“有什么事情非得现在说?马上就要出发了。”
李奥瑞克说道:“必须现在说,希雅,格罗温,你们听着,这一趟虽然理论上能赢,但毕竟是八百对十万,敌人又是著名的乌鸦王,可谓十分凶险。”
格罗温笑道:“妈的,老子既然赶来,那就是没怕死!凶险就凶险呗,杀一个不亏,杀两个血赚!”他说着打了个酒嗝,看他那大红脸,想必是喝了不少酒来为自己壮胆。
希雅也说道:“是啊,我们不害怕。”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我们这一战不是为了杀几个敌人就算成功了,我们最重要的目的是鼓舞城中守军的士气。你们想必也看到了,城里这两三万人一个个都怂得要死,如果这样下去这城会不攻自破的。那么既然是鼓舞士气,我们就必须凯旋——凯旋懂吗?就是高高兴兴、完完整整、漂漂亮亮的回来。”
希雅和格罗温对视了一眼,问道:“李奥瑞克,你什么意思?”
“首先我们的战损不能太大,另一个就是,我们三个最好活下来,最多死一个。”李奥瑞克说道,“我们的战术是从三个方向突进,造成一个‘我们人很多’的假象来给敌人看,我们三人到时候分开作战,打完就跑,不要恋战!更不要去救队友。我们只能趁着敌人措手不及的时候沾点便宜,一旦十万大军回过神来,形成了包围圈,我们就必死无疑!所以,看到别人被包围了一定要跑,这种局面只要进去救就是送死,明白吗?”
格罗温点头不语,希雅却是面如死灰,她说:“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你别多想。”李奥瑞克说道,“我只是打个预防针……啊不,提前铺垫一下,以免一会打起来了出岔子。记住了,你俩必须想办法活来的,如果主将都死了,那还算什么凯旋?不相当于送人头吗?”
希雅问道:“那你呢?”
“我肯定死不了,别担心!”
格罗温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假如你们遇到危险我绝对不救。”
李奥瑞克问希雅说:“那你呢?”
希雅没说话。
“希雅!”
李奥瑞克急需希雅给他一个准信,不然他当自爆咔车的时候这女人很可能就去救,结果就是李奥瑞克屁事没有,敌人的泥头车反而把希雅给创死了。
“我,我不能保证。”她咬着嘴唇,美丽的蓝眼睛里微微泛红,“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你死在我面前啊,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十分生气的说道:“希雅,你如果进来救我,也只会跟着送命而已。将军之前那番话虽然不中听,但道理是对的,如果你死了对整个北伐军影响太大,绝对不划算。而且还有就是,你必须活下来!三个将领死一个的话,士兵们还能接受,但如果死两个那就说不过去了啊!希雅!”
“我,我知道,如果你遇到危险,我不会管的。”她低下了头。
李奥瑞克还是不太放心,就说:“发誓!”
“那我发誓……”
希雅应该是有宗教信仰的,于是李奥瑞克狠狠说道:“我要你对着七神发誓!”
希雅忍不住哭了出来,说:“一定要这样吗,李奥瑞克!我们前今天才说好,我要带你回去见我父亲……”
李奥瑞克说:“哎呦,打猎钓鱼什么的怎么都好!那个……”
嗯?
李奥瑞克虽然有点迟钝,但不是弱智。
希雅说的“见我父亲”是不是意味着见家长啊?
啥?我俩还没谈恋爱呢,就直接见家长?这顺序错了吧?
不过现在醒悟过来也还不晚!假如说希雅真有这个意思的话,我就更不能让她死了啊!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希雅希雅希雅!你要相信我,约定好的事情我绝对不会食言,所以我也绝对不会死在战场上的,我就算遇到再危险的情况我也能脱身,你就相信我的能耐吧,好不好?”
希雅点了点头,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李奥瑞克说道:“好,那你千万不要来救我,不然妨碍了我的操作,我反而会有危险,懂吗?”
话已至此,希雅也只得说道:“好,我对七神发誓,不管你遇到什么危险,我……我也不会去救你。”
李奥瑞克长出一口气,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下来了。
此时格罗温看着李奥瑞克,说:“我知道,你这样的英雄是不会死的,希雅,你也别担心他了。我看李奥瑞克是个能成大事的人,他自己会把持分寸,不会倒在这种地方的。”
“嗯。”希雅点了点头,她望着李奥瑞克的脸,表情也渐渐放松了下来。
李奥瑞克说:“另外,我们之中真有谁战死沙场了,到时候也别说他死了,就说……那人突围了,只不过是朝着东北方向前进的,所以没能回城,免得动摇军心,这是咱们三人的秘密,千万不可以告诉别人。”
格罗温说:“可是骑兵们都看着呢!”
“打仗这么乱,谁能看得清?只要你我一口咬死,大家就不会起疑。”
“好的,知道了。”
此时城堡上面敲响了钟声,守门大将一声令下,士兵们拉开了城门绞盘。巨大的城门缓缓升起,清冷的晚风迎面而来,带着一股湿润的青草芬芳。此时正是中土平原上播种的季节,那肥沃的土地上又一次孕育了新芽,供养起了无数生命。
城墙上的将军喃喃自语道:“二百年了,我们的骑兵已经二百年没有踏足过这片土地了。”
一旁的勇士团长说:“是啊,这也是历史上头一次有一支高原人的骑兵朝着北方进攻。”
高原人渴望那片沃土已经二百年之久,二百年,四五代人,历史的风沙已让从前的家园成了诗歌中的意象,还有几人真的见过高原人的故土呢?
这时候铁骑团的格罗温高举长枪,大声喊道:“目标是……”
蛮族营地吗?不!
格罗温呼吸到了青泥的芳香,那是故土的味道,是家园的味道。二百年前背井离乡的祖先们仿佛在这一刻出现在了他的身旁,用古代语言倾诉着亡国奴的悔恨与悲伤。
我们不是在攻打蛮族的土地。
我们是在回家!
“目标是……高原人的故土!”
“收复失地,光复家园!”
“铁骑团,进军!”
随着格罗温团长悲愤的怒吼,铁骑团化作三股箭头朝着蛮族大营进去。骑兵们统一身穿黑袍,犹如一条静默的黑色巨龙。
“敬礼!”将军高声说道。
城墙上众将士整齐行礼,目送这化身黑龙的八百勇士遁入了黑暗。直到他们消失在视野尽头,城墙上的人仍旧一动不动。
“去创造奇迹吧,年轻人们。”阿卡德将军喃喃道,“这是属于你们的时代了。”
高原人以八百骑兵夜袭蛮族十万联军大营。
这一战无论胜败,必然会载入史册之中。
格罗温、希雅、还有李奥瑞克。
第二十五章:装完哔还跑了
第二十五章:装完哔还跑了
乌鸦王今夜不知为何失眠了。这不是个好兆头,因为他很少睡不着觉,只有当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才会失眠。
他坐在卧榻上闭目养神,心想道:十万对三万,优势在我。三天后大军集结完毕,攻城也好围城也罢,都是随我调度;盟友和附庸们也都听话的很,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半点反对的声音;那高原人自古以来胆小如鼠,只要占据了城池肯定就会闭门不出,何况他们也没有骑兵,所以不用担心……那我还在担忧什么?
乌鸦王睁开眼,看着夜色入神。
自从魔族和蛮族划山而治、各占一方之后,已经有两百余年了。这期间两方小冲突虽有,但是没有真正打起来过。蛮族要休养生息,舔舐伤口,天王也要对付内部那些不听话的乱臣贼子,没有精力继续和魔族开战;魔族同样需要休养生息,并且维护位于“世界尽头”的封印,所以两方一直没有开战。
但是这种情况在两年前改变了,魔族的王“索罗凯斯”似乎认为自己积蓄了足够强大的力量,是时候统一大陆了。于是他挥剑向南,从世界尽头出兵,攻打蛮族位于高原地的“贾革慕斯要塞”。
当代的十族天王“龙王布林”是个年轻有为的明君,即使是心高气傲如乌鸦王也由衷的佩服他。此人有雄才大略,而且骁勇善战,早些年他就表示看魔族不顺眼,早晚要穿越“白岭高原”然后和那不可一世的魔王一较高下。没想到还没等他动手,魔族就先打过来了,于是布林当即率兵出征,蛮族和魔族的全面战争也就开始了。
但是战争一直在北方,从来没有波及到乌鸦王的领地。他也就是这些年多上缴一些粮食和兵马,帮助布林打仗罢了。可是没想到高原人居然敢趁机捅他的腚眼子!真是反了天了!当年这群高原人从高原一路输到平原,又从平原输到沼泽,居然还不吸取教训,赶来冒犯蛮族勇士!看来光是将他们放逐到沼泽还不行,必须要把他们彻底屠杀干净,才能以绝后患。
就在这时候,突然远方传来了一阵似有若无的喊杀声。
十万大军,十里连营,乌鸦王坐镇中央距离外部太远了,也听不真切。他穿上靴子来到账外,问道:“怎么回事?”
侍卫说:“传令兵去问了,大概是哪里的士兵喝多了酒,打起来了吧。”
“荒唐!”乌鸦王一撇嘴,心想:这些杂种真是欠管教,回头派几个半魔人去教训他们。
“嗯?”
乌鸦王竖起耳朵,听到西边也传来了声响。
怎么后面也传来了动静了,不对劲啊!还能有两伙醉汉同时斗殴吗,哪有这么巧的。
他大声喊道:“传令兵呢?斥候!怎么回事?”
就在这时候一个传令兵骑马来报,远远地喊道:“大王,不好了,劫营!”
“什么?”乌鸦王瞪大眼睛,“高原人敢劫营?”
“是,大王,来了一拨重骑兵,正在营里横冲直撞!”那人飞身下马,喘着粗气,脸上的汗珠在火把照耀下散着油光。
乌鸦王脸上一拧,说:“敌人有多少?”
“晚上看不真切,但不会太多。”
“立刻让野猪旗和暴风旗的将士顶上去,包围他们,一个也不能放走!”乌鸦王恶狠狠的说道,“高原人疯了,赶来劫我的营!”
同时乌鸦王心想:不过他们哪里来的骑兵啊?不是说高原人连马都没有吗,怎么突然出来骑兵团了。要知道他们有骑兵,我也不会把营地扎这么靠前。
罢了,一点骑兵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就在这时候,又有一个半人马的传令兵飞奔过来,说:“乌鸦王,敌人的骑兵从西南方向打进来了!”乌鸦王还没说话,又来了一个矮人骑着扁足兽跑了过来,大吼道:“乌鸦王,东南来了一拨高原人骑兵,怎么办!”
三路出击?妈的,你才有多少兵马,敢他妈的三路出击打我?
这是不把我放在眼里啊?
“让狮子旗带着半兽人西南迎敌……”
乌鸦王的命令下到一半,就见南方、东南和西南三个方向的火光冲天而起。这回也不用传令兵报告了,乌鸦王自己也能猜到这是怎么回事。
“传我的令。”他沉声说道。
“让乌鸦旗的将士随我迎敌!”
“我要亲自宰了这帮狗杂种!”
……
爽了,我就没打过这么爽的仗啊!
铁骑团的格罗温看着各处熊熊燃烧火焰,脸上笑开了花。
三路骑兵从三个方向突进,几乎没受到任何阻拦,诚如李奥瑞克所说的那样,敌人完全没有料到高原人赶在夜间劫营,都是措手不及。格罗温团长冲进来的时候,看到许多敌人睡眼惺忪的从帐篷里钻出来,都没来得及穿盔甲,甚至他还看到哨兵们在喝酒吃肉,完全没有战斗的准备。
于是四百铁骑在营地里横冲直撞,将那些毫无准备的敌人尽数斩杀。就算有小股力量试图抵抗,也立刻被重骑兵碾成了渣渣。这李奥瑞克找来的战马,一水的是魔兽混血高脚马,放在蛮族那里也是一流的良驹,这些马块头大力量强,而且十分好斗,看着就像是吃肉长大的一样。至少格罗温当骑士这么多年,没见过打仗时候会主动张嘴咬人的马!
战马强壮,战士士气高昂,再加上夜间偷袭敌营,占了天时地利人和,这仗简直不知道怎么输。当时李奥瑞克说的三个任务:劫营、杀敌、斩将、夺旗!一上来就完成了俩。一轮冲锋就就杀了上百人,格罗温挥舞着骑士长枪,又冲又挑又砸,亲手斩杀了十三个蛮族士兵。
一通砍杀之后,格罗温命令骑士们就地放火,一把大火将蛮族前哨营地付之一炬。
“继续冲,把前面的营地也烧了!”
前方敌人溃逃,格罗温如入无人之境,他此时不禁想到:李奥瑞克真是神了,搞来了骑兵不说,还制定了这么牛逼的计划,这国王封他个小伯爵什么的都不过分了。
就在这时候有一位骑士喊道:“团长,敌人从东边来了!”
格罗温拿眼一看,果然见到一队人马从东而来。为首的几个骑兵手持火把,身后跟着拿长矛的步兵,看样子是朝他们来的。格罗温见敌人人数不多,又大多是步兵,就想要上去迎战,但是转念一想,李奥瑞克当时说过“不要恋战”,如果时间拖太久敌人的大部队包围上来,可就走不掉了。
敌人越来越近,格罗温是真的很想宰了这帮蛮子,但是为了顾全大局,他心想:还是撤了吧,免得被敌人包围。
忽然间又有一个士兵喊道:“将军,是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
他顺着敌人的方向望去,看到敌军的屁股后面还有几十个骑兵,其中一个高举火把喊道:“前面的格罗温团长吗?别让这些家伙跑了!”
格罗温惊呼掉:“快,兄弟们,夹击他们!”
原来这些蛮族士兵不是来包围格罗温的,而是被李奥瑞克的骑兵团一路追杀至此。格罗温赶忙迎上,堵住了敌人的退路。这一小波蛮兵撤退的时候本来还保持着自己的阵型,估计是想着去跟大部队合流,没想到却遇到了敌人。蛮族的士兵彻底慌了,格罗温一冲过来,众人立刻做鸟兽散,然后骑兵们又是一通乱杀。
蛮族士兵们一散开,就把中间的那个蛮族将领暴露出来了。这家伙也是作死,所有人里边就他穿了个漂亮的金甲紫袍,简直就是在脑门上写了四个大字:快来干我!
格罗温瞄准了他就冲了过去。
此时那位蛮族将领看到前方出现了高原人的骑兵,不禁发出了绝望的喊声:“我他妈怎么在自家营地里被包围了?”
跑没处跑,就只能死战,那人怒吼一声,抄起马刀朝格罗温团长冲来。格罗温大笑着迎上,骑士长枪抡起来就是一记大力横扫。
格罗温的长枪沉重无锋,比起刺枪更像一个大铁棍子,专门对付重甲和盾牌,敌人的将领躲不开了,就拿个小皮盾来挡。问题这也不是玩黑魂,你小皮盾还能弹刀是怎么着?于是“砰”的一声,连人带盾摔下马去,然后直接就被马蹄子踩碎了脑袋。
旋即李奥瑞克与格罗温碰头,格罗温看到李奥瑞克浑身浴血,马上还插着敌人的战旗,就问道:“李奥瑞克,你不是在我东边么?怎么过来的?
李奥瑞克说道:“东边的阵地让我杀穿了。”
“哈?你说啥?”格罗温怀疑自己听错了。
李奥瑞克耸肩,说:“确实是杀穿了,这乌鸦王的先头部队,全都是其他种族的附庸,军纪散漫、人心不齐,我们一冲出来就全他妈吓死了,将军比小兵跑得快,人比马跑得快!但我不敢深追,就往西来与你会和。”
“嗯,做得好!”
“不过……也差不多了。”李奥瑞克朝着北方眺望,说:“这么长时间,乌鸦王也该反应过来了,我们该考虑撤退了。”
杀敌、斩将、劫营、夺旗四个任务都已经完成了,是时候撤退了。就在两人命令麾下将士往外撤,就听见北方喊杀声冲天,果然是敌人的大部队正在朝这里增援。他们看到无数火把闪烁,听见纷乱的马蹄声敲击着大地,还有一阵阵古怪的野兽叫声。
“是兽人们来了,快跑!”格罗温惊呼道。
兽人?李奥瑞克对此早有耳闻。当初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李奥瑞克还以为蛮族就是历史中的北方游牧民族,但后来他发现,所谓的“蛮族”除去主要的构成外,还包含了各种奇幻画风的种族。巨人、矮人、精灵、地精、兽人、半兽人、林妖、巨魔、鱼人、蜥蜴人、鸟人……这些东西都算是蛮族。
李奥瑞克与格罗温两人赶忙朝着南边跑去,一边跑,一边就听到后面的追兵越来越近。想必是乌鸦王带来了极好的骑兵,即使是他们屁股下面这个带着魔族血统的高脚马,也不见得是对手。
世界上最爽的事,恐怕就是装完逼还跑了,所以众将士十分兴奋,快马加鞭的往回跑。而就在众人跑出蛮族大营的时候,李奥瑞克忽然回头说道:“怎么没看到希雅?”
格罗温一边跑一边说道:“大概是早撤了吧!”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朝着西边望去,说:“不对,西边有喊杀声,希雅还在战斗,她没撤出来。”
格罗温脸色一变,说:“你想干嘛?李奥瑞克我提醒你,你可别做傻事!”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道:“团长,带着我的骑兵回城,我去去就来。”说着朝那边跑去。
“你他妈作死吗?之前不是你自己说的,谁出了事儿都不要救的?”
“放心,我有分寸!”李奥瑞克说着就走了。
若是换做别人,格罗温绝对不会相信他的,但是李奥瑞克接二连三的创造奇迹,在格罗温眼中就像是神一样。因此听到他这么自信的说出“我有分寸”的时候,格罗温团长也不禁想到:或许他真有什么妙招吧,算了,让他去,没人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其他人随我回城!”格罗温命令道。
说罢,他又看了一眼李奥瑞克的背影,喃喃道:“你一定给自己想好退路了吧,李奥瑞克?”
第二十六章:巨人屠夫名副其实
第二十六章:巨人屠夫名副其实
黎明将至,东方鱼肚白,李奥瑞克一人一马冲向西边战场。
这一趟不是为了作死,而是为了救老婆。
李奥瑞克活了两辈子,也没有那个姑娘跟他说过“一起见家长吧?”这种话。处男之力熊熊燃烧的他,顾不上想别的了。他现在脑子里只有希雅,以及她那双穿着吊带黑丝的大长腿。
他喃喃道:“等打完了仗,我就跟她回老家结婚!”
多立几个flag有利于他快速去世,所以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这种晦气的话。
此时他屁股底下的墨崔迪忽然说道:“我说咱这是去干嘛啊?我看别的马都撤了,怎么就咱俩反向撤退?”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还没跟墨崔迪解释,他就说:“也没什么的,就是去救希雅,助她突围。”
“哦。”墨崔迪没有再问。
李奥瑞克还生怕这吊毛贪生怕死不肯跟他去,没想到这么痛快。李奥瑞克不禁问道:“你不怕吗?”
“怕什么?”
“怕死。”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道:“瞧不起谁呢?我墨崔迪好马一条,脑袋掉了盘子大个疤,有什么可怕的?再说了,实在不行了,我就跪地求饶,我这么贵的马,他们也舍不得杀啊。”
墨崔迪总是在二爷和吕布之间反复横跳,李奥瑞克也见怪不怪,不过这家伙关键时刻不拉胯就行。李奥瑞克说:“那行,你看情况,该诈降就诈降,我死不了。”
墨崔迪说道:“放心,我知道的,对了,这次回去给我整点炸土豆条吃吧?我上回偷了一口吃,还他妈挺香。”
“艹了,你是哪来的海鸥!行行行,都给你安排上。”
北方的喊杀声越来越近,希雅应该就在前面了。
“准备战斗了,墨崔迪!”
“等等,这么多人啊!”看着前面那重重包围的人山人海,墨崔迪慌了,“我知道你是个不死之身,但这么多人,累也累死你了!”
“我还有个绝招没用呢!”李奥瑞克说着双手合十,手背上出现了几条红色的纹路,这些红色纹路顺着他的胳膊往后延伸,闪烁着诡异的光芒,随着红色纹路延伸,李奥瑞克的肌肉开始膨胀,身躯逐渐变大。
墨崔迪似乎感觉到了背上的人不对劲,他说:“我说老哥你怎么回事啊?我怎么觉得你突然重了好几十斤呢?”
“错觉罢了。”李奥瑞克说。
这就是李奥瑞克的秘密武器。
李奥瑞克当时湖边对战那个精灵傀儡师的时候,让墨崔迪踹进了真理图书馆。那时候卡珊德拉推荐了好几款能助他战胜傀儡师的魔法,比如《金属软化》《超声波》《精神震荡》等等……
然而,李奥瑞克从里边挑了一个最莽夫的。
一款可靠、简单又实用的战斗魔法:潜能激发。
这种魔法还有许多种名字,比如请神上身、嗜血术、无畏术等等……而李奥瑞克直接触摸到了这种buff魔法的本质,在施展这个魔法之后,他能够最大限度激发自己自己的心肺功能、新陈代谢和肌肉力量,他的肾上腺素会飙升,甚至他的肺部能够吸收空气中的隐藏的魔法元素,来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
在接下来的15分钟里,他会勇猛无敌,各项属性大幅度上涨,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透支生命力,接下来的三到五天会出现贫血、呕吐、心悸、头晕等一系列症状,如果用多了还会造成不可逆的身体损伤……但是李奥瑞克不在乎这个啊,反正他回血超级快的,副作用可以无视。
而且这个技能的效果跟施法者生命力呈正相关,李奥瑞克用出来的潜能激发,恐怕会十分超模。
Buff直接拉满!接下来的十五分钟,老子就是天神下凡!
……
希雅一剑斩断了对面骑士的长枪,然后又一剑劈开了旁边士兵的脸。那人的鲜血飞溅在她的黑色战袍上,惨叫声让人头皮发麻。
希雅环顾四周,到处都是穿着大氅和铁甲的蛮族战士,而她身边的高原人骑士却越来越少。毫无疑问,希雅已经陷入了敌人的包围圈。从战旗来看,这支军队似乎是乌鸦王的近卫军,大概是蛮族中的精锐。
希雅本来和李奥瑞克、格罗温两人一样,顺利突入了蛮族营地,并且一顿横冲直撞杀了许多蛮子,还放了一把大火。然而,她突入的这个营地和乌鸦王的大帐距离最近,乌鸦王直奔她来。希雅当时来不及撤退,就被乌鸦王的军队抄了后路。
那些士兵跟其他士兵打扮的就不一样,人均铁甲,戴着尖顶头盔,手持宽刃大刀和铁盾牌,还有些人拿着锋利长矛,从他们的阵法和进攻队形来看是训练有素。这和希雅之前了解的蛮族士兵不同,蛮族一向是武勇过人,厉害的武士一个人能当三个用,但是他们组织性纪律性差,尤其是不擅长步兵团战。可是这伙人极大地颠覆了希雅对蛮族的印象,也让她对乌鸦王这个敌人心生敬畏。
骑兵们冲了几次,敌人的战阵却纹丝不动,希雅这时候就知道自己踢到铁板了。连忙率领骑兵们朝着其他方向突围,然而此时敌人的士兵围绕着乌鸦王的旗帜迅速集结,就连当时那些被希雅冲散的士兵也重新聚集起来。显然乌鸦王亲自出兵这件事情振奋了蛮兵的士气,一时间敌军将希雅的骑兵团重重包围。
此时,希雅的二百来人只剩下不到一半,但是敌人却越杀越多。高原人的骑士团一开始靠着气势猛冲猛打,呈现出无敌之势,但是冲了几波没冲出去,此时大家心里都慌了。打仗靠得是勇气,一旦失去了勇气,战斗力也就随之消失了。
包围圈越来越小,骑士们一个个倒下,看着黑压压的敌军希雅也心生绝望——看来今天是要死在这里了。啊,也不知道李奥瑞克和格罗温有没有逃出来,两人有没有完成任务……
希雅倒是不怕死的,对于希雅来说,只要能完成任务,那么就算是死也没什么可怕。唯一遗憾的是,她不能带那个男人回家了。希雅与他相处的时间不长,那她却被这个年轻人身上的高尚品质打动了,从前接近她的男人要么是为了她公爵之女的身份,要么就是为了她那双腿,唯独李奥瑞克身上满是纯粹的善意。
希雅此时一记侧劈切开了一个红兽人的脖子,那怪物有两米高,浑身肌肉结实,长着巨大的手掌。刀刃划过兽人的脖子,鲜血喷起好高。希雅想起这一招也是李奥瑞克教她的,脑海中便浮现起了那个男人的音容笑貌。
我好想再看他一眼,哪怕是只看一眼!
就在这时,希雅隐约有个熟悉的声音喊道:“希雅!这边!”
希雅朝着那边眺望,她的视线穿过兽人、蛮族、骑兵、鸟人的重重包围,看到黑袍白马的李奥瑞克正在朝着她跑来。
他是来救我的?
“不,回去!”她尖叫道,“你不该来这里的!”
“跟我一起突围,希雅!”他吼道。
他只有一个人!怎么只有他一个人啊!格罗温和其他骑士呢?那些贪生怕死的懦夫怎么不跟着他啊!而且你不是说过了吗,千万不要来救那些被围困的战友,那你现在又在做什么啊,李奥瑞克!
你这不是白白送死吗?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谁都没有想到。
就见李奥瑞克左手拿剑,右手持枪,在敌人中大开杀戒!他就如虎入羊群一般,凡是敢迎战的,都被他一枪挑了;凡是敢偷袭他的,都被他一刀杀了;还有那些想跑的,也都在骑士长枪的横扫下如麦子一般成片得到跌倒。
他如战神一般所向披靡,那支巨大的沉重的骑士长枪,在李奥瑞克手上竟然比缝衣针还灵巧,而且最不可思议的是,他是单手持枪!戳、挑、扫、刺……所有的动作都是靠一只右手完成。
那可是专门为了破甲而打造的长枪!差不多就是个实心的大铁棒子,希雅哪怕双手挥舞那柄长枪,来上几下之后也会觉得肌肉酸痛。李奥瑞克是怎么能单手挥舞还收放自如的?他居然有这么大的力量?
此时敌人的注意力全部被李奥瑞克吸引了,希雅这边的压力一下就小了好多。她高喊道:“战士们,跟我突围!”
绝处逢生让骑士团爆发出了强大的战斗力,众人跟随着希雅一起朝着李奥瑞克所在的方向发起了一轮冲锋。
此时,后方的乌鸦王看着李奥瑞克喃喃道:“高原人里竟然有这样的猛将?稀奇了——奇奥拉!让他看看你的力量!”
“嗷——!”乌鸦王身后传来了一声咆哮,那个本来坐在地上的怪物站了起来。
希雅就看到一个三米多高的巨汉拔地而起!他浑身呈现出怪异的青紫色,肌肉巨大的扭曲,像是一个个的瘤子。他长相也是奇丑无比额头肿胀,两眼一大一小,巨大的嘴巴中刺出来长短不一的獠牙。这样的敌人别说是与之战斗,便是对视一眼都会感到十分恐惧。
那是乌鸦王麾下的混血兽人奇奥拉,30%的魔族血统夺走了他的智慧,却也让他比一般的兽人更为可怕。
奇奥拉一声咆哮,前方的蛮族士兵纷纷让出路来,以免被这怪物踩死在脚下。众多蛮兵高呼它的名字,还向那三米多高的巨大兽人投去崇拜的目光。奇奥拉就是士兵们心中的战神,蛮兵们纷纷想到:奇奥拉来了,这些高原人完蛋了!
只见奇奥拉直奔李奥瑞克而去,那巨大的双脚走在地上,一步相当于人类五步,大地也跟着咚咚作响。
那怪物用兽人语朝着李奥瑞克咆哮道:“Waaaaaaaagh——!”
希雅听见李奥瑞克也用一种不可名状的语言怒吼:“WO-CAO-NI-MA!”
接着李奥瑞克就朝着狂兽人发起了冲锋。然而李奥瑞克连人带马也才到这怪物的胸口,那兽人的胳膊比李奥瑞克的大腿……不,甚至比墨崔迪的大腿还粗!那家伙还穿着结实的重甲背心,胸膛就像是一堵铁墙,李奥瑞克要拿什么跟他打?
蛮兵们纷纷呐喊:“奇奥拉!奇奥拉!奇奥拉!”
李奥瑞克用骑士长枪狠狠刺向那个狂兽人的胸膛,对方伸出用巨大的手掌去接,那双手上戴着铁手套,仿佛两口大锅。而相比之下李奥瑞克的骑枪就像一根铅笔,轻轻一掰就断了。
那双大手轻易的接下来李奥瑞克这一击,狂兽人的身体纹丝不动。接着他左手攥着枪,右手朝着李奥瑞克抓来。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突然双手拿枪,只见眼中精光爆射,皮肤上的青筋也变得如蚯蚓一般。
“给爷死!”
随着李奥瑞克一声怒吼,那柄骑枪跟兽人的铁掌之间摩擦出了刺眼的火花,接着骑枪挣开了兽人的无情铁手,然后“砰!”一下刺中对方的胸膛。骑枪打在胸甲上,发出的巨响就像是敲钟。狂兽人被这股巨力戳得一声痛呼,竟然后退了一步。
希雅兴奋地大叫:“好!”
同时乌鸦王眼神骤然缩紧,大声说道:“还愣着干嘛,乱刀砍死他!”
蛮族士兵们畏惧狂兽人的力量因此自发的退开了,乌鸦王这么一喊,众人才赶忙围了上去。李奥瑞克见状,心想:必须立刻分胜负了!不然等他们围上来了,我必死无疑。
这一刻,李奥瑞克丢了骑枪,突然从马鞍中抽出双脚,然后蹲在马鞍上用力一蹬,“砰!”便跳起来。众人眼看着李奥瑞克的身体化作一道弧线,朝着狂兽人的脸飞去。
狂兽人的身体披着重甲,脑袋上也戴着铁盔,几乎全身没有弱点。但这家伙没有戴面甲,唯一的要害就那张脸!
狂兽人似乎也意识到了危险,他连忙拿右手盖在自己脸上。本来兽人那铁锅一样的大手是刀枪不入的,然而李奥瑞克手中的武器是将军给他的圣遗物,是高原人最锋利的宝剑“巨人屠夫”。那武器瞬间就劈开了巨人的手掌,接着刺入了颅骨之中。
“嗷嗷嗷嗷嗷嗷嗷——!”狂兽人大声惨叫。
这一幕将蛮兵们都吓坏了,本来扑上来围杀李奥瑞克的士兵全都惊恐的往后退去。
然而这一剑却没能杀死那狂暴的兽人,这家伙生命力十分顽强,他抬起另一只拳头来,朝着李奥瑞克狠狠打去。这时候李奥瑞克双手攥紧了剑,然后全身的重力压在上面,就像是拉摇杆那样垂直的往下一拉。“咔!”剑锋顺着狂兽人的面骨往下劈开,如劈柴一般,从额头一直到胸口,划开了一道鲜红的裂口。
鲜血喷涌,狂兽人巨大的身躯如山一般倒了下来。
“轰!”
狂兽人的体重算上盔甲只怕有两三千斤,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倒在地上,士兵们脚下的土地也跟着一震,尘土跟着飞起好高。
李奥瑞克一脚踩着狂兽人的尸体,然后拿剑挑出了狂兽人那鹅蛋一般的大眼珠子,串在剑上高高举起。火光照在那鲜血淋漓的巨眼上,闪烁起诡异的光芒。
李奥瑞克高喊道:“我是高原人李奥瑞克!你们的兽人让我杀了,还有哪个来与我一战?”
这一幕吓得在场蛮兵全都瑟瑟发抖,十万大军竟然无一人敢动。
那时候的人是迷信的,尤其是这些蛮兵,他们相信武力,也相信世间真有万人敌的战神存在。在那之前,狂兽人奇奥拉就是这些士兵心中的战神——奇奥拉能一拳打死公牛,一脚踩死猛虎,一个人的力气能比五十个壮汉,从军十年未尝一败!这不是战神还是什么?许多蛮兵当他是神灵化身,打仗之前向他供奉酒肉,以求胜利归来。
可是,这位活的战神却被高原人一刀杀了!干净麻利的一刀杀了。这件事情在蛮族战士们心中造成了极大震撼,堪称信仰崩塌。
此时乌鸦王嘶吼起来,说:“你们这群懦夫,杂种,长蛆的老鼠!你们再怕什么,上去砍了他啊!上啊!”
士兵们有几个碍于他的淫威,试图向李奥瑞克攻击,可是李奥瑞克一声怒吼,那些人就会吓得抱头鼠窜。然后乌鸦王再怎么喊,也没人敢动了。
李奥瑞克冷笑了一声,说:“走吧,希雅!”
听到李奥瑞克的呼唤,希雅才猛然回过神来,“哦,好!”
骑士团在希雅的率领下离开了蛮族的营地。
在这期间,李奥瑞克一直踩在狂兽人的尸体之上,拿着宝剑一动不动,就像是神庙里那威严的战神像。凡是有哪个蛮兵欲图不轨,李奥瑞克便将目光抛过去,那人就会吓到肝颤,恨不得把武器藏到身后再跪下求饶。其实他的buff效果早已结束,但余威也足以震慑宵小。
就这样,一直等到最后一个骑兵安全撤出,李奥瑞克才骑上墨崔迪离开了蛮族大营。
此时已然是天光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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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呦,自个回来啦?
第二十七章:呦,自个回来啦?
李奥瑞克与骑士团众人今晚的壮举,几乎颠覆了一直以来高原人打仗的观念,也创造了新的历史。
此战过后,乌鸦王的联军中就出现了一个传说。有一位白马黑袍的高原骑士,他是七神之子,他的身躯是拿铜水洗练过,刀枪不入;肌肉用天神之锤锻造过,力大无穷。他率领八百铁骑夜袭乌鸦王十万联军,以一己之力冲破乌鸦王亲卫队的大阵,摧枯拉朽,所向披靡,他一剑斩杀战神之子奇奥拉,踩着尸体怒吼,一人吓退十万大军,然后带着高原人扬长而去……
这故事越传越邪乎,到后来什么“李奥瑞克三头六臂”、“李奥瑞克身高三米”、“李奥瑞克是魔神转世”之类的都出来了。
乌鸦王后来下了死命令,不管是哪个部落的人,再散播这种谣言就当场处决,连带他的长官也要受鞭刑五十,这才逐渐平息了关于李奥瑞克的神话。
而对于高原人来说,这一战怎么吹都不过分了。
那天凌晨李奥瑞克等人离开野狼城之后,阿卡德将军和众军团长就没有下城墙。一方面是夜袭敌阵最多小半天,等到天亮他们就该回来了,如果天亮回不来,那基本可以宣告作战失败;另一方面是,如果不再这里等着,那大家还能去干什么呢?难道去睡觉?也睡不着啊。
这一战关系到后续守城战的胜败,往大了说,也关乎所有人、乃至整个民族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场的将士们或许参军各有目的,有人为钱,有人为了荣誉,甚至有人就是为了合法杀人,但无论是谁,都先是忠于自己祖国才会来参加北伐军的。国家存亡在此一举,所有人都紧张到了极点。
在这一片漆黑的夜晚,众人望眼欲穿,这么远的距离,又是晚上,靠着肉眼可看不到蛮族营地的情况,好在军团里是有几个望远镜的,那是“船精”们贩卖的稀罕货,也只有靠着南港的高原人才能买得到。
“看,有烟,蛮族营地好像着火了!”一位侦察兵大声叫道。
“在哪呢!”将军连忙来到望远镜前面观看,几个军团长连忙围了上来然后在将军后面排队。
将军顺着那个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了火光和黑烟,而且还不止一处。老人顿时笑得合不拢嘴,大声说:“蛮子的大营起火了!好,他们干的好啊!”
北城墙上顿时一片欢呼声,欢呼声从北城墙开始蔓延,过了一分钟东、西城墙的守军也跟着欢呼,最后是南边的,欢呼声响彻野狼城。
勇士团的团长奥德罗大笑,说:“蛮子营地着火了,这场仗就赢了一大半啊!”
铁锤团的团长“粗臂·石恩”则大声说:“蛮子也吃回瘪了!最好把攻城器都他妈烧了,看这帮家伙拿什么砸我们的城墙。”
这时候不知道是谁喊道:“骑士团万岁,李奥瑞克万岁!”
接着士兵们自发的喊了起来,说:“骑士团万岁,李奥瑞克万岁!”这喝彩声持续了好几拨,将军摸着胡子露出了欣慰笑容,旋即脸上又忽然挂上了沉重的担忧——年轻人能够建功立业是他乐意看到的,但是,前提是这些年轻人能活着回来。
此时血矛团的布洛泽也沉声说:“放完火就该回来了吧?可别恋战啊,这些年轻人。”
阿卡德将军说:“他们有分寸的,何况还有格罗温看着呢。”
又过了一会,大约早上五点多,天蒙蒙亮的时候,格罗温带着一部分骑兵归来了。
众人远远的望去,只见骑兵团还剩下了一半多,顿时兴奋地喊叫起来,说:“回来了回来了!哦,看呐!”
守军对这次作战的要求并不高,放了火就算成功,剩下的只要骑兵团能回来一半就行了。众人不管那么多,纷纷高声欢呼,庆祝勇士们归来。接着守门大将打开城门,赶忙放这些英雄进来。
格罗温带着众人进城,迎接第二轮欢呼声,有人摇晃火把,有人拍手庆祝,格罗温只是朝着大家挥手致意,脸上却无太多笑容。
阿卡德将军此时也注意到了,人群没有李奥瑞克和希雅的身影。
接着格罗温将军命令骑士们都去休整,伊芙也安排了人手给受伤的人包扎疗伤,不过这些骑士大多平安归来,受伤的是极少数。格罗温自己则登上城墙,他朝着将军行了一礼,说:“将军,骑士团幸不辱命,杀敌五百,斩将两员,火烧蛮族军营三处,另外缴获军旗三面!分别是鱼人部海龙旗、半兽人獠牙旗、山猫利爪旗,请将军过目。”
说着三个格罗温的亲兵抬着军旗过来了,那军旗还连着半截折断的旗杆,旗子上沾了血。
军旗象征着军队的魂魄,缴获军旗对于战斗来说,有着极大的象征意义,能够鼓舞我军士气,挫败敌人锐气。
高原人以前从来没有缴获过军旗,自己倒是被蛮族缴获过,后来那个丢了旗帜的军团没过半年也就解散了,两者之间多少有些联系。
这次缴获了敌人的军旗,而且是一次缴获了三面,在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别说全军的将士没见过,将军也没见过这么完整的战利品。众人围着军旗,那笑容就如同一群老父亲看着襁褓中婴儿一样,笑得合不拢嘴。
此时格罗温说道:“这其中两面军旗都是李奥瑞克所斩,还有一面是我麾下骑士的“米卢斯·塔兰”所缴获。”
将军听到李奥瑞克的名字先是目光一怔,旋即强颜欢笑的说道:“好,重赏他们!”
格罗温沉吟少许,说:“李奥瑞克和希雅两人大概是从东北方向突围了,进入了河谷地带,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
这番说辞是格罗温、希雅还有李奥瑞克提前商量好的——假如说有谁牺牲了,那么活下来的人就要说这人是朝着其他方向逃跑了,不能说这人死了,以免影响军队士气。
此时众人听到格罗温的说法都送了一口气,有人说:“哦,突围了就好,他们马儿跑得快,肯定能安全逃脱。”
白袍修女伊芙朝着北方跪下来祈祷,“祝愿他们能够平安归来。”
也有些人将信将疑,但他们很识趣,也没多嘴问一句“真的突围了吗?”之类的话。
阿卡德将军点了点头,表情不悲不喜,其实他心里早就痛如刀割。
老人什么都明白——什么反向突围!反向,不就意味着朝敌人的主力方向突围吗?要是连南边都突围不成,那东北方向突围就更是送死了。
说什么突围,这肯定是他们提前约好的说辞!就是为了稳定军心。
阿卡德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冷血无情,杀伐果决,但他老了之后反而多愁善感起来。尤其是一想到两个年纪和自己儿孙相同的孩子就这么死了,他那颗本就不太健康的心脏,就会更加剧烈的疼痛。
阿卡德为两人的牺牲而痛心,但是仗还要打,也就只能跟着演下去。
老人大声说:“好,李奥瑞克和希雅都是一等一的战士,他俩同心协力定能取胜!我们就为他们祈祷吧,各位,蛮族吃了个大亏,想必这一两天不会组织攻城了,大家都去养精蓄锐吧。等他们过一阵子攻城的时候,我们才有力气作战。”
众人称是,然后纷纷离开了城墙。这些团长们也大多是识趣的,没有深究李奥瑞克和希雅的事情,默认了两人掉队这件事。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看懂将军的良苦用心。
伊芙赤脚踩着小板凳,扒在城垛上,焦急的望着北方,就像是个盼着丈夫归来的小媳妇。
一些将领看到她这样,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只能装作没看见。但米兰爵士看到伊芙那翘首以盼的样子,不禁动容,说:“伊芙,城墙上风大,回去吧。”
“不,我要等他。”小修女说道。
米兰爵士心想:伊芙似乎不明白这些弯弯绕的东西,也对,她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女,除了治病救人以外,那颗纯粹的心里就没有任何东西了。
米兰爵士想了想,说:“你在这等也是浪费时间,这……你回去吧,要不睡一觉再来?”
伊芙转过头来,气鼓鼓的瞪着米兰爵士,说:“他们的马这么快,绕一圈回来又能花多少时间?战斗这么激烈,万一回来了没人给他疗伤可怎么办?将军给我下过令,让我在这半年里全权负责李奥瑞克大人的身体健康,这是我的任务。”说完这话之后她立刻转身,又继续朝着北方眺望。
米兰爵士心里又疼又酸,说:“万一,我是说万一,他们可能回不来……”
“啪!”
勇士团的奥德罗一巴掌拍在了米兰爵士脑瓜子上。从刚才他就留了个心眼,盯着这傻逼别瞎说话,没想到他还真的说了,真是愚不可及!你要是捅破这层窗户纸,那大家的良苦用心不就白费了吗?
奥德罗骂道:“你他妈少说两句能死?”
“我……”米兰爵士理亏,却又嘴硬,“那本来就是啊,这,不能让伊芙她一直在等下去……”
“闭嘴!”
奥德罗拽着米兰爵士的胳膊,拖着他走下了城墙。待周围人都走了之后,伊芙的眼眶却湿润了——她怎么会不明白情况呢?她单纯善良不代表她傻,她能察言观色,也能看出气氛的变化,她心里早就意识到:李奥瑞克和希雅恐怕回不来了。
但这和她继续等下去,并没有关系。
伊芙愿意等,只要李奥瑞克和希雅没有确认阵亡,只要他俩还一丝回来的可能性,那伊芙就愿意一直等下去。
这男人的肚子里就仿佛是装着一个图书馆,他讲过三个东方国家争霸的历史风云,讲过从乞丐到皇帝的传奇,也讲过魔法学院的奇幻故事和名为薪王的悲壮史诗。
伊芙几乎没看过医术以外的术,更没读过小说,教会规矩森严,怎么会允许她浪费时间读那些杂书呢?她一下子就被那光怪陆离的世界吸引了,听到酣处,她感觉自己的脑海仿佛在绽放烟花。
而且,李奥瑞克不光知道许多故事,他自身也像是书本一样神秘又迷人。他从哪里学的剑术?他哪里来的符文魔法?他这么年轻,怎么做到文武双全?为什么他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几岁,但是眼睛里的光芒却和我父亲一样深沉又老成?
伊芙曾经崇拜着自己的父亲,如神灵一般崇拜着,只是后来出了一些事情,她才被迫改变了信仰,成为以神为父的七神修女。
这让伊芙对李奥瑞克产生了一系列复杂的情感。
至于希雅,就更不必说了,她们俩如姐妹一般亲。
此时黑色修女菲特也登上了城墙,她径直走到伊芙身后,然后轻轻为她披上一件白色披风。
“啊,菲特,谢谢。”
黑色修女菲特点了点头,然后倚靠在了城墙上。菲特没带头巾,散着头发,黑色的长发随着北风飞舞,她穿的很单薄,紧身的单衣紧紧贴在身上。
伊芙看到这一幕不禁说道:“你怎么穿这么少?会感冒的。”
菲特说:“我没那么娇弱。”
“那我也没有。”伊芙说着脱下身上的斗篷然后披在她身上。
菲特叹了口气,然后敞开宽大的披风,将伊芙裹进了自己怀里。两个女孩同穿一件披风,站在城墙上面。菲特比伊芙要高上快一头,她便将伊芙搂进自己怀里。
菲特给人的印象一直是个冷冰冰的送葬者,但她的怀中却柔软又温暖。此时伊芙小声说道:“这样我就看不见外面了。”
菲特说:“我来帮你看。”
“那……假如他们回来了,你要告诉我。”
“嗯。”
两人抱在一起过了几分钟,伊芙渐渐抽泣了起来。菲特也没说话,只是把她抱得更紧了。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他们两个啊……”伊芙哽咽着说道,“他俩都是那么好的人,而且又年轻,我,我不能接受,如果非要死的话,也该是让我这样的人……”
“啪!”菲特给了她一记耳光。
菲特那张脸罕见的有了表情,她认真的看着伊芙的脸,说:“你比这世界上九成九的人有用,伊芙,不要说这种话。李奥瑞克和希雅的事情,你没有半点责任,而且你就算是从城墙上跳下去,也无法让死人复生,别拿别人过错惩罚你自己,伊芙。”
伊芙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擦了擦眼泪,小声说道:“菲特,我们下去吧,我想去病房视察伤员。”
黑袍的菲特说道:“好,我就不陪你一起了,我怕那些家伙看到我就吓死了。”
伊芙破涕为笑,说:“不会啦!你穿我的衣服跟我去好了。”
“你的衣服尺寸也太小了……”
两人就这样说着走下城墙,临走前,黑袍的菲特回头眺望北方的地平线。她心想道:你们这些家伙也真会给我添麻烦,死在那么远的地方,我都没法给你们收尸了。
她看到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排小黑点,紧接着侦察兵大声喊道:“北方出现了骑兵,是我们的的人!”
菲特眨了眨眼,喃喃道:
“呦,自个回来了啊?”
ps:上架前每天稳定四千字+,我不太喜欢两千字一章节,感觉剧情说不完,所以都是四千一章的。我个人习惯是章节长一点,剧情反而比较连贯,不会太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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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蒂薇丝公主不拘小节
第二十八章:蒂薇丝公主不拘小节
李奥瑞克劫营七天后,高原人首都,望北城,国王皇宫——
穿着一袭华美长袍的蒂薇丝公主正迈着公主的“皇室步伐”,优雅、端庄、缓慢的在走廊上行进。皇室有皇室的生活方式,必须要于平民甚至是与贵族区分开来。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蒂薇丝公主殿下举手投足都有一套礼仪,只要是在外面,就必须遵守。
她如孔雀一般昂着头,浑身挂的珠宝闪闪发光,活像个移动的珠宝行当。那夸张的长裙子拖在地上,需要两个仆人从后面提着公主才能行走。这裙子后面长,前面短,就是为了露出她那笔直洁白、戴着蕾丝腿环的双腿,还有脚上那个珠光宝气的高跟鞋。
公主即使是在皇宫里行走,也是前呼后拥,她身后跟着四个仆人,两个提着裙子,两个备用;前面两个阉过的带刀侍卫,最前面是执掌礼仪规矩的“戒尺嬷嬷”。看这样子她就仿佛是要去打仗,要么也是参加什么国家级别的重要仪式。
但实际上她只是去上个厕所。
此时嬷嬷撩开帘子请她进去,两个女仆进去伺候,其余人都回避,片刻后蒂薇丝公主从里边出来,问道:“几点了?”
“回禀殿下,九点半了,下面您该去见国王陛下。”
蒂薇丝点了点头,说:“好,带我去换衣服。”
这身衣服是给仆人和贵族们看的,而面见老国王不能这样穿,又另有一套衣服。公主换了一身相对来说更加简约的白色裙装,又将身上的七件金首饰换成银的……仆人们手脚麻利,几分钟便帮她完成换装。
随后公主来到了国王的房间。
老国王今年六十五岁,在这个时代已算高寿,他耳聋眼花,脑子也不清醒,一身的毛病。其实老国王自幼身体就不好,他是早产儿,先天不足,能长大已是奇迹。这也导致他一直没有留下什么子嗣,三十岁的时候生了一个儿子,可那儿子如他一般身体虚弱,没多久就病死了;到四十岁的时候,又生了一个女儿,这女儿就是蒂薇丝公主。
万幸这女孩不光身体健康,而且聪明伶俐,各方面都不输男儿。国王便将她当做继承人那样培养,蒂薇丝倒也争气,没几年就接过了这份重任,后来国王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便将一切政务都交给她了,自己只是偶尔过问两句。
如今,二十五岁的蒂薇丝名义上是公主,但实际上已是这个国家的女王。因为她有一双翡翠色的眼眸,美丽的容颜又如珠宝般光彩夺目,所以人们也称她为“翡翠公主”,或者“碧玉公主”。
此时蒂薇丝公主一边跟父亲念叨着最近一些趣事,一边脑海中回忆着早朝上的一些政务,偶尔会在手掌写写画画。蒂薇丝公主博闻强记,又有一心二用的能力,在处理各种复杂事物上面得心应手。
此时父亲渐渐合上眼睛,身体渐渐歪在堆满软垫的长凳,看那均匀的呼吸他似乎是睡着了。
老国王有严重的失眠,只能靠着浓到呛人的熏香和烈酒才能睡上一阵子。然而那些东西用多了又会对身体有害,也不敢常用,因此老国王大多数时候都在被失眠折磨。
今天父王难得有些睡意,蒂薇丝喜出望外,她轻轻拿开双手,又悄无声息将一个柔软的垫子推到父王脖子下面,让他保持一个更加舒服的姿势入眠。老国王吧唧了两下嘴,似乎睡得很香。
“噔噔噔噔噔!”走廊上突然传来了沉重的奔跑声音。
随着这阵奔跑声,老国王那刚刚闭上的眼睛又一下睁开了。
蒂薇丝顿时火冒三丈——这又是哪个大胆狂徒在寝宫喧哗?
“国王陛下,公主殿下,捷报,前线捷报!”
蒂薇丝公主本要发怒,但听见那人说的话,却又立刻压下了怒气。
老国王皱起眉头,用沙哑的声音问道:“外面嚷嚷什么?”
公主说:“我听到是捷报。”
老国王那浑浊的眼仁一下闪烁出光芒,他两手颤抖着撑在扶手上,用力支撑身体坐直,说:“来,让他进来!”
“进来!”蒂薇丝公主喊道。
那使者穿着战甲,风尘仆仆的闯进来,浑身散发着一股土腥味。他行了礼,说:“见过国王陛下!见过公主殿下!愿二位……”
老国王伸手指着他道:“别废话!什么捷报?”
那人拿起一卷羊皮纸写成的信,念道:“前线捷报,我军于二月下旬奇袭野狼城……”
“不要铺垫,直接念重点!”老国王激动到脸颊通红,下巴上耷拉的干皮随着他的动作而颤抖。公主连忙安抚他说:“父王不要激动……”
老国王推开蒂薇丝公主的手,叫道:“我没事,快,继续念!”
“是!”信使跳过了前面的部分,直接挑中间的快速念道,“……蛮族十万大军妄想夺回野狼城,百夫长李奥瑞克出奇谋夜袭敌阵。当晚,以铁骑团长格罗温为主将,百夫长李奥瑞克,督军希雅为副将,三人率领八百铁器夜袭蛮族大营……”
老国王叫道:“等等,他们哪来的骑兵?!”
使者说:“信前面提到了,说是百夫长李奥瑞克找来的战马。”
国王连连点头,说:“哦,一会再完整的给我念一遍,先说完,然后呢?”
使者说道:“当晚三人各自率领一队骑兵,突袭敌人左、中、右三处军营。蛮族联军措手不及,被杀得丢盔弃甲,落荒而逃,仅第一轮冲锋就斩杀蛮兵百余人。”
“好……”
国王好字还没说完,信使继续兴奋地说道:“随后放了三把大火,把蛮族的营地和攻城器都付之一炬。”
“好!”老国王激动的拿手一拍桌子,“砰!”蒂薇丝公主吓了一跳,倒不是因为声音太大,而是她没想到父王有这么大的力气。
“慢点说。”蒂薇丝公主怕老国王过于激动,身体扛不住。
信使默默点头,继续说道:“随后百夫长李奥瑞克与团长格罗温两人先行撤出,督军希雅的部队却被蛮族乌鸦王的增援包围,未能按计划撤离。”
乌鸦王可谓臭名昭著,远在沼泽地的国王也知道这个家伙。他点了点头,面色凝重了起来,说:“又是乌鸦王,二十年前他曾经率领着一群马贼冲出野狼城,南下打秋风,屠了两个村子,还一把火烧了青泥镇,阿卡德带着三千精锐去捉拿他却连根毛都没抓到。到现在想起这家伙来我也会觉得……咳咳咳咳!”老国王痛苦的咳嗽起来。
“父王,喝点茶水。”蒂薇丝递上了一杯温热的红茶。
老国王喝了一点,道:“继续说。”
“是,陛下。”信使继续说道,“随后李奥瑞克发觉希雅未能撤出,便将自己的两百骑兵交由格罗温,并让他带人回城,然后自己一人杀回去营救督军希雅。
“这……”
国王和公主对视了一眼,都没说话。
信使继续念道:“李奥瑞克一人冲破敌人防线,击杀蛮兵五十,又在乱军之中斩杀了蛮族大将狂兽人奇奥拉。蛮兵以为战神下凡,皆畏战不敢前,于是李奥瑞克率领剩余的骑士安全撤出蛮族大营,后续无一伤亡……”
信使念着念着,声音越来越小,自己都觉得没底气了。
而国王和公主也听傻了,国王摇了摇头,说:“捷报虽好,但这也太离谱了。他一个人,冲进蛮族的十万大军里边,杀了五十个,还弄死一个狂兽人大将,然后带着骑兵团就这么走了?我虽然没亲自带过兵,但并不是蠢货,北伐军是不是觉得我老糊涂了,就瞎写一些东西来骗我?”
蒂薇丝公主也皱起眉头,问道:“这里边真没有水分吗?都当真?”
信使想了想,说:“呃,应该不会有的,因为这里阿卡德将军亲手写的,还有希雅督军做担保。哦,对了,还有一件战利品,只是这东西有些脏,怕惊到了公主殿下。”
“什么东西?”
“狂兽人奇奥拉的眼珠子。”
国王顿时皱起眉头,说:“那东西就别……”同时公主却兴奋地叫道:“拿上来!”
接着父女二人对视了一眼,蒂薇丝公主一脸尴尬的说道:“那个,父王,我想的是啊,我……早晚要长大的,可能要去打仗,或者要去刑场主持仪式,就是这些东西,我早晚要看的,所以嘛……”
老人目光复杂的看着自己女儿,然后点了点头,说:“那就拿上来吧。”
接着信使转身离开,没多会儿就捧着一个大木盒子走了过来,说:“请国王陛下、公主殿下过目。”
那盒子可真大,国王本以为拿个装戒指的小盒就够了,可这盒子却像个珠宝盒那么大。
“打开。”
“是。”
信使打开盒子,一股腥味扑面而来,老国王与蒂薇丝公主朝着那颗眼睛望去,顿时呼吸都静止了。公主还好,老国王吓的直抚胸脯,说:“这么大的眼睛?这是什么牲口的?”
信使说:“回禀陛下,这是狂兽人奇奥拉的左眼,据说狂兽人奇奥拉身高三米有余,脑袋比最健壮的公牛还大。”
国王点了点头,移开了目光。而公主说:“拿个大一点的夹子来。”
“是,殿下。”
信使取了夹子来,蒂薇丝公主提起长裙走向那个盒子,用夹子架起那颗巨眼。老国王低呼一声,说:“蒂薇丝,你要干什么?”
“我要看看这东西是不是真货。”
那颗眼珠做了些防腐处理,但有着一定程度的腐烂。蒂薇丝仔细端详着那东西,然后说:“这道裂痕应该就是李奥瑞克留下的。”然后她点了点头,将那颗比鹅蛋还大的巨眼放回箱中。
她回头行礼,说:“父王,这不是任何野兽的眼睛,我可以确定这是真货。”
“那就是真的啊……”国王点了点头,又重复了一遍,“是真的啊。”
老国王面无表情的看着前方,就像是一尊雕像。这老人心中思绪万千,却无法拿言语和神态表达。公主招了招手,示意信使可以离开了。又过了半晌,老国王忽然说道:“要怎么赏他?”
“您指谁?”
“李奥瑞克!我已经连续三次在捷报里听见李奥瑞克的名字,哦,当然其他人也要赏,不过他们的功绩都可以参照惯例来封赏,可是他……历史上也找不到这种先例。如果这次北伐军能挫败乌鸦王,那我少说也要封他一个伯爵,分封百里土地,但是王国的土地早就分封的差不多了,若是继续从皇室的土地裂土封王,那以后留给你的土地就更少了啊,女儿。”
蒂薇丝笑道:“怎么会没有地可以封呢?北伐军就是去开疆扩土的,占领了新的土地,不就有地方可以分封给了他们了吗?等他们打下来了野狼城,方圆百里就都是我们的国土了,北伐军将士自己打下来的土地,就分封给他们自己嘛!谁打下来的就归谁,很公平。”
“哦,是,是的!”老国王的脸上绽放出了笑容,“我真是老糊涂了,只想着能够打几场胜仗就算是胜利,却忘记了北伐军的目的。啊,孩子,你可能不明白这些年来高原人有多畏惧蛮族,我们被打得太惨了啊。”
蒂薇丝当然知道这些事情,她从小就活在蛮族的阴影之中,每年秋天蛮族兵强马壮的时候就会越过野狼城来沼泽地打秋风,奸//淫掳掠,无恶不作。蒂薇丝听得最多的战报,就是哪里的村子又被烧了,拿座城市又被抢了,又或者是剿匪的军队被剿了之类的。在对抗蛮族的战争中,高原人几乎就没有赢过,别说是正面歼灭或者击溃敌军,每年只要能守住城就算胜利了。
国王忽然说道:“孩子,给我弄些东西吃。”
“是,父王!”
蒂薇丝连忙叫人去安排——老国王一直食欲不振,已经很久没主动提出来要吃东西了。
随后国王吃了些果子,一份煎饼,一小碗鱼子鸡蛋羹,又喝了两小杯酒。他一边吃一边重新阅览战报,时不时会放声大笑。过了一会,国王在蒂薇丝的搀扶下回房,他躺在床上,没过几分钟就开始轻轻打鼾。蒂薇丝垫着脚尖上前看了一眼,见父亲睡得如婴儿一般香甜。
谢天谢地!蒂薇丝眼睛一酸,心想:父亲有多久没这么睡过了?这几年来他每天都睡不到两个小时,不就是因为时刻挂念着北方的战事吗?
看来胜利是最好的良药,前线捷报比医生都好用。
看到父亲身体好转,蒂薇丝的心情也好了起来。她在长廊中慢慢走着,窗外传来了鸟儿的歌唱,蒂薇丝公主也不禁哼起小调。
四月的春风已然有些湿热了,公主拿起手帕擦了擦汗,然后她在走廊里越来越快,到最后几乎是小跑起来。仆人们也匆匆跟着,那嬷嬷喊道:“殿下,注意您的仪态!”
公主没理她,推开自己房间的门然后就闯了进去。
嬷嬷叹了口气,叫其他人留在门外,只带了两个最亲近的女仆进屋,然后反手就锁上了大门。
而与此同时,公主殿下已经把自己扒得只剩下一条内裤了。
华丽的衣服团成一团丢在地上,老嬷嬷捡起一件来抖了抖,说:“殿下,这衣服会坏的。”
几乎赤裸的蒂薇丝公主倚靠在沙发上,说:“没事,反正这衣服也该扔了,它都穿三遍了,不是吗,嬷嬷?”
“是。”公主的衣服最多穿三次,穿过三次就要丢弃,若是让人看到一件衣服穿了四次,便是失礼。也怕会让人心中怀疑,王室是不是没钱了,不然怎么会不给公主殿下新衣服穿?
蒂薇丝此时甩掉高跟鞋,将酸胀闷热的双脚放到桌子上透气,又不知从哪掏出一把锋利小刀来挑开打结的头绳,她甩了甩头,让长发散开,看上像是茂盛野草,发量十足。
“水,大杯,加冰。”她跟一旁的女仆招手。
“是,殿下。”女仆递来一个喝扎啤的大木杯,公主抱起来“吨吨吨吨吨”的一同豪饮,然后打了个嗝。
“这鬼天气能他妈把人热死,难怪蛮子都拿‘沼泽人’这个词当脏话来用,这地方真不是人待的。”
蒂薇丝说着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然后将自己身上最后一块布料也脱了,赤身裸体的走向了窗户,左手掀开窗帘,右手推开窗户,一股凉风灌了进来,包裹住了她每一寸肌肤。
“啊,爽到翻白眼……”她感叹道。
“殿下使不得!”本来在整理衣服的嬷嬷尖叫着跑了过来,连忙制止了她的豪放行为。嬷嬷一把关上窗户,又拉好窗帘,说:“莫说是公主,就算是寻常人家的姑娘也不能这样啊!这要是让人看见了……”
“哎呀没事,我的窗户是对着后山的,那地方是私人领地……”
嬷嬷都快哭了,叫道:“那也使不得啊!万一让人看见了,我要掉脑袋的!”
蒂薇丝抱着胳膊笑道:“你掉脑袋?哼!要是那样的话,我立刻就去裸奔!”接着她拍打着老嬷嬷的肩膀放声大笑。
戒尺嬷嬷看着公主那气质高贵的绝美容颜,再看看她让蛮族都自叹不如的粗鲁姿态,不禁长叹一口气——这孩子怎么就长成这样了啊,难道是我管教不严?
话说公主小时候并不是这样的,在十岁之前她都是个乖巧的女孩,而且她很怕戒尺嬷嬷,只要嬷嬷一瞪眼睛,都不用把戒尺拿出来,公主就会乖乖听话了。
为什么长大了就不怕呢?
因为嬷嬷打不过她了!
大公主身体健康,吃得多长得快,下手又没轻重,自从她发现自己的力量比嬷嬷更大之后,她就狂了——公主报仇十年不晚,我要把那些年受过的欺负全还回来!
虽然律法规定,戒尺嬷嬷有体罚公主的权力,但是律法里边可没有说“假如公主还手”嬷嬷该怎么做啊!打不过就是打不过,还能怎么办?难道嬷嬷还能去摇人吗?那她也摇不过公主啊。
戒尺嬷嬷也就是从那时候起,感受到了命途多舛,后来,公主的礼仪课就越来越完蛋,最终就成了这个德行。好在她识大体,分得清家里外头,不然嬷嬷可就真没法做了。
此时嬷嬷板着脸对她说道:“如果有人看到您这么粗鲁,一定会对您、对皇室都大失所望。”
“那我还求之不得呢!”她拿起那种老头才会用的大蒲扇来扇风,说:“皇族总他妈的弄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有个屁用,大把的精力都消耗在这上面,不如多看几个奏折,或者去练练骑马射箭。”
戒尺嬷嬷瞪大眼睛,说:“骑马射箭?那可不是淑女该做的事情。”
公主抄起一根泡在糖水里的嫩黄瓜咬了一大口,她一边咀嚼着,一边冷笑道:“瞧着吧,等我当了女皇,就把这些繁文缛节全他妈废了!谁敢反对,我就让她滚蛋。”
戒尺嬷嬷沉默无语,脸拉的几乎要垂到地上去。
大公主用半根黄瓜指着那些人,说:“你们这些家伙也别不服气!我是个讲道理的人,我问你们,高原王族的必生夙愿是什么?”
“光复故土。”三人齐声回答。
“那我多整几套衣服首饰,画上漂漂亮亮的妆,能把蛮族们给美死么?”
嬷嬷与女仆都沉默不语。
“这不就得了?整天在繁文缛节上浪费时间和金钱,不如多干点实事!像是什么贵族沙龙啊,春游赛马啊,都是浪费时间!对了,六月份公爵太太邀我去她家住几天,取消掉吧,我另有安排。”
公主说:“去野狼城,慰问一下野狼城的将士,尤其是见见那个叫李奥瑞克的男人,我对他很有兴趣。”
三个仆人的表情都欲哭无泪,说:“您可别开玩笑……”
“我说真的。”
嬷嬷央求道:“您不能去啊,那里太危险了。”
公主问道:“你说了算数吗?”
嬷嬷把脸一横,叫道:“您父王也不会答应!”
“那我就偷偷去啊,你傻吗?”蒂薇丝公主笑眯眯的说道。
第二十九章:打完仗就回老家结婚
第二十九章:打完仗就回老家结婚
熟悉的病床,熟悉的天花板。
李奥瑞克面无表情的躺在床上。作为本次战斗最大的功臣,他本以为迎接着自己的会是美酒、烤肉和欢呼,但是没想到庆功宴还没开始,伊芙就把他抓了。
“伊芙,我没事的,这回我真的没受伤。”
“还说没事!你看看你流了多少血!”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自己屏蔽了大部分的痛觉,他适当解除了一点屏蔽,立刻觉得浑身剧痛。原来是他冲锋陷阵的时候没少被敌人砍,但是仗着嗜血术和痛觉屏蔽的buff效果,他完全无视了这些伤。
伊芙连忙将他送上担架,然后找了一间VIP中P的病房让他住进去了——毕竟,他这个出血量真的有点吓人,昆汀的电影也就这个程度了。
而且,接下来的几天里嗜血术的副作用开始显现,李奥瑞克也确实不好过。他干脆就给了自己放了个假,在床上好好休息一阵子。
这一仗总体来说是十分成功的,八百对十万,杀了个三进三出,不光当了回辽神,还致敬了一回“长坂坡上一声吼,吓退曹操百万兵”的张三爷。
唯一遗憾的是,这一次他没有死成,少了一个技能点。
其实没死成也好,因为要是当时被砍死了,那希雅就凶多吉少了。这么算来,不管是那种结果他都有得赚。
李奥瑞克管这个叫做:作死的风险对冲。
既要考虑到作死的可能性和成功率,也要考虑到作死失败之后退路或者是隐藏收益。像这次就是,显然就是隐藏收益比作死收益还大。
此战过后,北伐军士气高昂,没人再害怕什么十万大军——先前厨子老肥和几个好朋友来慰问李奥瑞克,就说:“我跟李奥瑞克兄弟合砍十万大军!有我的好兄弟在,咱们还有什么可怕的?”
而且劫营已经过了一周,但乌鸦王的兵马还是原地不动,没有任何准备攻城的迹象。想来也是,一方面是一把大火烧了许多攻城器,另一方面这场仗挫了锐气,估计乌鸦王需要用一段时间来调整士兵们的状态了。
这样一来,振奋我军士气和挫败敌人士气的任务目标就都达成了。假如乌鸦王是孙十万,那估计再过十来天他就要退兵了。
今天中午,缠着绷带的希雅来到了李奥瑞克病房探望他。
希雅·雷奎,她跟李奥瑞克这种“被迫装病”不一样,她是真的受伤了。当时希雅被围困在蛮族大营,后背上中了两刀,大腿上还被长矛戳中,万幸有盔甲防护,不然命可能都没了。此时希雅坐在轮椅上,黑色的修女在后面推着她。
“希雅!”李奥瑞克看到她又惊又喜,“你不是……还在养伤?”
“嗯,不过我悄悄跑出来了,多亏了菲特帮忙。”
黑袍的菲特耸肩,面无表情的说:“今天伊芙去探望其他伤兵了,你俩有大约一小时的时间。”说完这话她便去外面守门了。
李奥瑞克心里不禁自责:淦,早知道我就先去看看她了。
此时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两人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希雅有些羞涩的低下头,说:“你别这样看着我,我会有些……不好意思。”
李奥瑞克笑道:“我怎么看着你了?”
希雅此时穿着一件白色的病号服,头发梳成单马尾,脱下盔甲的她,此时看上去像个温柔的邻家姐姐。希雅脸红,说:“我就是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不太好看。”她“bia”一下用手遮住了脸,只从指缝中露出一只眼睛来,小心翼翼的望着李奥瑞克。
糟了,好可爱!
得想想办法把这女人娶回家。
李奥瑞克干咳了一声,说:“希雅,之前我是怎么教你的?你要适应别人的目光。”
“呃……”希雅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其实,她已经能适应别人的目光了。归功于李奥瑞克的调//教,平时她在军队中巡逻的时候哪怕有人盯着她看她也不会在意,即使是便装出行也不会觉得不自在,只是,她唯独在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会觉得害羞。
不,还不仅仅是害羞,还有一种莫名的快啊感,怎么说呢,就仿佛那个男人的视线是有实体的物质一样。他看希雅什么地方,希雅就会感觉到皮肤上有股酥酥麻麻的感觉,这感觉着实奇妙,也让她难以直视眼前这个男人。
怎么回事啊,怎么感觉自己像是没穿衣服一样?
李奥瑞克此时则在想:希雅怎么一直夹着大腿啊?想上厕所?
“李奥瑞克!我有事情想跟你说。”她忽然说道。
“嗯,我听着呢。”
“你应该能知道。”希雅支支吾吾说道。
我能知道个屁啊?“啊?什么意思?”
“我是说……关于未来的事情。”
“打仗的事?”李奥瑞克问道。
“不是啦!是关于你和我!”希雅忍不住叫道,“你难道忘了要跟我回家的事情吗?我,我给我父亲写信了,希望他能够答应。”她越说声音越小。
所以……这是打完仗就回老家结婚的节奏?
好耶!
我要跟希雅结婚然后每天过没羞没臊的生活,再生好多孩子,“追求真理”什么的可以往边上靠了,真理在那也跑不了,等我追到了妹子再去追你嗷!
忽然李奥瑞克想起来一件事情。
“希雅,首先,我问你一下啊,我去你家,应该不光是为了打猎吧?”
您这是什么比喻啊!不过我喜欢。
李奥瑞克说:“可是,我现在只是个平民,令尊他……”
希雅眼睛放光的说道:“放心!你这么厉害的人,肯定能成为一方的领主!”
“那要是成不了呢?”
“我们就私奔。”
“啊?”
希雅十分认真的说道:“真的,李奥瑞克,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
说到这里她四下看看,然后又沉吟一会,才小声说道:
“我可能是个没有原则的女人,李奥瑞克,我以前觉得自己的使命就是像男人一样打仗,我要去追逐荣誉、建功立业……但我现在不这样想了。假如真的让我二选一的话,我现在只想带你离开这里,远离一切的纷争,避开所有的危险,找一个最偏僻的地方,盖一栋小房子,开一片地,种一些粮食。再做一把猎弓、一把鱼竿,我们就能生活了,然后我就可以跟你天天在一起。我虽然是贵族出身,但其实比农妇还能干,到时候你什么都不用做,我自己就能养活咱们两个……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不过要真走到这一步的话,呃,或许也挺好。你……你会乐意吧?”
说到这里她小心翼翼的望着李奥瑞克,然后又连忙说道:“真的!即使是私奔,我也不会让你吃苦受罪的,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不会做的我可以学,你只要陪着我就好了。我……我很需要你,你在我身边,我就能安心了。”她说到这里,就像是要哭了一样。
李奥瑞克眨了眨眼,心想:这就是爱情吗?快来个尿黄的滋我一下,快点!
李奥瑞克想了想,对她说道:“希雅,不用这么悲观,爱情和胜利并不冲突。”
“可是……”
“相信我。”
李奥瑞克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旋即说道:“将来我会光明正大的去见你父亲,然后再带着他光明正大的踏上高原人的故土!”
“我听你说,你父亲不是这辈子都想看看北国的雪吗?”
“到时候我要让令尊看个够。”
……
自劫营之后,又过了十天。
李奥瑞克本来期待着乌鸦王会在十天左右的时候退兵,或者是象征性的打一打就得了,就跟孙十万一样。然而,这乌鸦王毕竟不是孙十万,此刻乌鸦王整顿好了蛮族联军,然后向着野狼城发起了攻击。
此时阿卡德将军屹立在城墙之上,身后是北伐军的众将士。
众人极目远眺,能看到敌人的军队正缓缓朝这边推进。
许多士兵一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人。只见黑压压人海朝着城墙进发,从左到右绵延数里。那人头攒动的样子,就像是连续不断的黑色海浪。云梯、投石车、床弩、巨人以及四足龙在人群中缓缓推进,即使是隔着这么远望去,也能感受到那些庞然大物的可怕。
蛮族的十万大军,那是实打实的十万人,是不算仆从、侍从、苦力、纤夫、妓//女、医生还有厨子等人的,那是十万个手持马刀的蛮兵,十万个嗜血的恶魔。
“呼,呼,哈——!”蛮兵们齐声呐喊,声势浩大,震耳欲聋。
随着蛮兵们渐渐逼近,人们都紧张到了极点。米兰爵士喃喃道:“这就是十万人啊……”神佑武士团的斯特尔说道:“不,只是两三万人左右,乌鸦王不可能一次性就投入所有的士兵,而且一面城墙也摆不下十万人,剩下的人在其他三面。”
就在大约距离城墙六百步的地方,蛮族大军停止不动了。接着,步兵们立正,骑士们下马,一尊巨大的纸扎神像从后方缓缓推出。一位带着野兽面具的祭祀点燃了那个纸扎的神像,然后开始在神像下面跳舞。旋即所有人都跪在地上,然后吟唱高原人听不懂的经文。
米兰爵士问道:“他们在干什么?”
“祈祷。”
“祈祷什么?”
“祈祷了,蛮兵就不怕死了。”
听到这话,米兰爵士脸色悒悒的问道:“那我们也该祈祷吧?”
“向谁祈祷呢?”
“七神?”
“七神不是高原人的神,我们的军队中一半人不信七神。”
米兰爵士皱起眉头,说:“那高原人原本的神呢?”
“被我们亲手杀了。”斯特尔说道。
此时蛮族的祈祷了结束,士兵们重新拿起武器,骑兵重新骑上战马。接着,大军朝着野狼城推进。不知为何,咏诵完经文之后,这只蛮族大军看上去的气质就和之前不一样了。假如说之前只是凶暴残忍,那么这支军队现在看上去就平添了一份悍不畏死的绝然。
阿卡德将军似乎是察觉到了人们的恐惧,此时他高声说道:“士兵们!我们已经拿下了一场胜利,接下来我们要再战再胜!骑士团的战士们已经给我们立下了榜样,现在,也让他们看看你们的勇气!”
同时其他地方的军团长也用这番话来鼓舞士兵们。先前的作战会议上阿卡德将军就和大家说过了,如果士兵们怯战,就将这番话搬出来鼓舞士气。
这番话提醒了士兵们,蛮族也没什么可怕的,我们八百个人都敢劫十万人的营,现在难道三万个人还不敢打了?这番话极大的鼓舞了士气,那场奇迹般的胜利在人们心中分量很足,人们一想起八百勇士和李奥瑞克,心中的恐惧便驱散了许多。
位于瞭望塔上的侦察兵大喊:“投石机!”
接着下面的传令兵跟着喊道:“投石机!”
城墙上的人继续传话:“投石机!”
一瞬间时间,“投石机”这个信号从哨塔上传遍了城墙。将军喊道:“卧倒,寻找掩体!”
接着,无数燃烧着火焰的巨大石块从天上呼啸而来。“轰!”先前瞭望塔首当其冲被巨石击中,先前那个喊话的士兵尖叫着从塔楼上摔了下来。接着石块击中城墙、飞入城中,人们纷纷躲避到墙下,燃烧的流弹炸裂开来,碎石飞溅。
城墙下面的“风行团”的团长扯着脖子喊道:“水!西北楼梯,跟我去灭火!”他提起两桶水就跑了起来,身后跟着数个赤膊的强壮工兵,跟着他飞奔往西北处灭火。同时“铁锤团”的人也扛着木板跟了上去,立刻修补损坏的楼梯。
敌人趁着这波火力压制开始迅速推进,黑压压的大军已经清晰可见,步兵们顶着巨大的圆盾牌前进,整齐的就像是一面移动的城墙。同时后面的强壮劳工们推着和城墙一样高、比瞭望塔还粗壮的云梯车前进,那车里塞满了蛮族的士兵。
高原人提前在城外的地上摆了测距用的石头,瞭望塔上的士兵观察着敌人的距离。
此时另一个瞭望塔上的士兵大声喊道:“五百步!”
“准备!”阿卡德将军高声喊道。
第三十章:我是七神的私生子
第三十章:我是七神的私生子
“五百步!”
“准备!”阿卡德将军高声喊道。
城墙下方的投石车纷纷上弹,工兵手持利刃,随时斩断绳子。
“四百步!”
“射击!”
高原人的反击也开始了,巨大的石块飞向蛮族大军。“轰!”巨石落在人群中,立刻有一大片人砸成肉酱。
然而死亡却没有拖延住蛮兵们的脚步,燃烧的巨石就像是落入大海的火花,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好强,阿卡德将军心想,这就是乌鸦王的军队吗?
此时一发流弹从老人面前飞过,他纹丝不动,任由那石块落在自己身边。
“报告距离!”将军吼道。
此时第二个瞭望塔也被敌人的攻城器击毁了,一个勇士爬上城垛,说:“大约三百……”一块不知从哪飞来的流弹击中了他的脑袋,头颅如西瓜一般裂开。
将军表情毅然,说道:“移动投石车准备!瞄准攻城塔!”
“移动投石车准备!瞄准攻城塔!”传令兵们迅速将口令传到城墙的各个地方。
“二百五十步!”侦察兵说。
“射击!”
移动投石车开火了。相比起威力更强大、距离更远的固定投石车,这些投石车装了轮子,更加灵活,牺牲了射程和火力但也更加精准。高原人四人一组操控移动投石车,两个人推和装弹,一个人瞄准和测距,最后一个人开火。
移动投石机寻找着最合适的角度进行射击,随着射手敲下机关,石块呼啸而出。只见那石块在空中画出了一个美丽的弧线,然后正中敌人的云梯车。“轰!”云梯车被砸出一个大窟窿,接着从另一个角度又飞来一块石头,再次击中了云梯车的底盘。于是云梯车随之崩塌,里边的大叫着逃命,却来不及钻出车外,跟着车体一起砸在人群之中。
看到这一幕,投石机操纵员和城墙上的人大声欢呼起来。
此时后方的乌鸦王脸色一黑,抬起手指来说道:“别让那些东西碰我的云梯!乌鸦们,去毁了那些投石机。”
就看数百只黑色的乌鸦人腾空而起,这些怪物有人的身躯和乌鸦的翅膀,手持弓弩、腰间佩刀,脚上抓着燃烧弹。这些乌鸦人迅速升空,然后朝着城墙袭来。
就连阿卡德将军都没亲眼见过这东西。他顿时脸色一黑,喊道:“弓箭手,把那些家伙射下来!”
身边的射手尝试了几下之后,发现箭矢根本就够不到那些家伙。
“不行,他们太高了!”人们绝望的喊道。
接着乌鸦人来到了移动投石机的上空,将爪子上面的燃烧弹倾泻而下!一时间城墙上变成了一片火海,移动投石机这一波就损坏了一半,剩下的投石机也无法继续在城墙上射击。接着那些乌鸦人还不撤退,竟然怪叫着俯冲了下来,靠着锋利的爪子抓起了逃跑的士兵,然后直接甩下城墙。
高原人的士兵们从未见过这种怪物,一时间士气大跌,纷纷逃跑。将军知道在这样下去肯定不行,他只得提前拿出自己准备的武器了。
“叫流星团的人来处理这些怪物!”
“是!”
传令兵将军令传下,不一会数百个手持暗金色强弩的高大战士出现在了城墙上,这些人拿出弩来用脚给弩箭上弹,此时乌鸦人们看到这一幕,急忙尖叫起来通知同伴撤退,于是乌鸦人迅速升空。
有人喊道:“糟了,他们要跑!”
将军却说:“没事,都得留下。”
这时候流星团的人扣下了扳机。“嗖!”一片弩箭飞上天空,这些暗金色弩箭的射程远比弓箭更远,甚至比一般的弩箭还要远,许多只乌鸦人被箭矢射穿了身体,惨叫着跌落下来。
士兵们再度欢呼,城墙上士气大振。
然而阿卡德将军却高兴不起来。
……
剩余的乌鸦士兵回到了乌鸦王身边,向他报告说:“王,敌人有一种射程很远的弩箭,我们损失了一些人。”
乌鸦王点了点头,说:“让我看看。”
有个大腿中箭的人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说:“大王请看。”
“好。”乌鸦王一把扯出了那根插在他腿上的箭矢,乌鸦兵痛得脸都变色了,却也不敢叫出来。接着乌鸦王打量着那根沾着鲜血和碎肉的箭矢,说:“哦,是地精弩。”
那个乌鸦王的长官问道:“地精弩?大王,什么是地精弩?”
乌鸦王说:“蠢货!地精弩就是地精造的弩。”
乌鸦长官问道:“地精那么蠢,还能造这么好的弩箭?我们军队里的地精还没有半兽人聪明。”
“这个世界的地精大约分为三支,大地精、洞穴地精和海地精,前两种都是蠢货,但最后一个尤为聪明。高原人有港口,估计是从海地精那里买的。”
“他们有地精弩,那就是说也会有地精弩炮,兴许还有屠龙枪。”乌鸦王摸着下巴说道,“那好,让巨人们先别上去了,不然成了活靶子。”
……
敌人已经来到了城墙下面,而阿卡德将军看着远处那些纹丝不动的巨人,不禁叹了口气。
这就是使用地精弩的代价。将军本来想把这些“地精科技”留到最关键时刻再用,比如说敌人巨人登场的时候。他藏了几台厉害的床弩,那射程和威力都远大于人类手上的武器,即使巨人穿着铠甲,这床弩也足以把那些怪物开膛破肚。巨人是战场上的大杀器,也相当于一面移动的要塞,是蛮兵士气所系,一旦巨人倒了,那么胜利的天平就会向我军倾斜。
然而敌人猜到了阿卡德将军有床弩,那么就不会轻易派出巨人了。
没办法,如果不把“地精手弩”搬出来,那么光是鸟人就足以把这些士兵打到溃败。
这还是有李奥瑞克奇袭的前提下,打成这样,如果没有之前那场奇胜,真不知道这场仗该怎么打。
敌人离城墙只剩下五十步距离,运兵车正在缓缓逼近。高原人的弓箭手们将箭矢倾泻而出,箭雨铺天盖地的落下。蛮族士兵齐声呐喊,然后举起盾牌,箭雨落在盾牌上,就像是树枝敲打沥青。
此时敌人剩下的的云梯车朝着城墙扑来,阿卡德将军高喊道:“准备!”
一波手持燃烧弹和油瓶的士兵迅速列队站好,敌人的箭矢和飞石落在人群之中,碎石乱飞,许多人惊呼着逃跑。
将军一剑斩掉旁边的逃兵,怒吼道:“保持队形!后退者斩!”逃兵们这才重组阵型,这时候敌人的云梯车撞上城墙,众人感觉脚下一晃。接着敌人云梯的顶端放下了吊板,形成一座连接着城墙的木板桥。无数蛮族士兵从云梯里边鱼贯而出,就在这时候,阿卡德将军高喊道:“射击!”
守军奋力抛出手中的燃烧弹和石油,木制的云梯瞬间就燃起了熊熊烈焰。蛮族士兵被那烈焰吞噬,惨叫着摔下云梯,空气中弥漫着人肉的焦香。
有个强壮的半兽人竟然顶着火焰怒吼着冲上城墙,瞬间就被长枪兵戳成了刺猬。还有几个蜥蜴人挂在城墙边缘奋力往上爬,阿卡德将军连挥三刀,连续斩断三只手。
此时他一抬头,就见一堆强壮的兽人推着攻城锤扑向了城门。那些兽人每一个都有两米多高,看上去就像是一群两足行走的公牛。那铁头的攻城锤一旦击中城门,用不了几下就会让城门崩裂。
“倒油!”
提前准备好的士兵将一桶一桶的热油泼洒下去,接着丢出燃烧弹,顿时攻城车也让烈火淹没了。兽人在火焰中惨叫,然而这些怪物竟然没有后退,身上着了火却还在操控攻城锤撞击城门!
“轰!”大门发出了一声巨响。
这帮怪物!看到这种画面,阿卡德将军心中的斗志都产生了一丝动摇。这帮兽人被烈火烧到眼珠子都融化了,却还在奋力撞击城门,前面的人倒下了,后面的人就会立刻顶上。这些家伙完全不怕死的,也不怕痛,我要怎么才能打赢这样的军队?
将军在忧虑,而士兵们在恐惧,城门在攻城锤下轰轰作响,门后那些沙袋、原木和砖头发出稀里哗啦的声音。神佑武士团的团长已经和敢死队的兄弟们站在门口,一旦敌人攻入城门,那这些武士会不惜一切代价将敌人击退。
“轰!轰!轰!”大门摇摇欲坠。
门前已经一片火海,然而裹着湿毯子的兽人还在前仆后继的冲撞城门。将军估计在这样下去城门就要破了,他喊道:“堵住城门!”
就在这时候,奇迹突然发生了,攻城锤的架子恐怕是受不了火焰的高温,竟“轰”一下垮塌下来。巨大的攻城锤砸中了旁边的兽人力士,一个人的脑袋被砸成肉饼,另一个人的肩膀被砸得粉碎。巨大的攻城器拦在城门前面,仿佛一个路障,挡住了后面的援军。
将军松了一口气,心想:这次运气站在我这一边。
但恐怕没有下次了。
……
李奥瑞克正迅速地穿戴盔甲。本来说好了,这场战斗没他这个伤兵什么事情的。但是外面打得这么热闹,他心里痒痒,也想去看看。他打算去城墙上走两圈,哦,要是运气不好被流弹爆头什么,或者让人家从后面一刀砍死,那真是再好不过。
“李奥瑞克!”门口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伊芙?”李奥瑞克的表情就跟上课玩手机被抓的学生一样,“你不是在前线救人吗?”
“我回来取纱布。”
伊芙说着朝李奥瑞克走来,她打量了一下李奥瑞克这一身铠甲,叫道:“李奥瑞克!你要干什么?”
李奥瑞克说:“敌人都来,我当然要上去送……啊不不不,我是要上阵去杀敌啊!”
“可你不是伤员吗?哪有伤员上战场的,前线还有许多健康的士兵呢!你给我待着!”伊芙十分激动地说道。
李奥瑞克说道:“你不明白!我跟别人不一样。”
伊芙说道:“我当然知道你跟别人不一样啊!所以你的性命才尤其宝贵,现在可以这样说,整个北伐军除了将军以外,你的性命最重要了。”
“我也没有那么重要……”
“李奥瑞克啊!你怎么一点都不把自己的性命当回事呢?”小修女急得眼圈都红了,“你不可能每次都运气好,然后死里逃生啊!”
李奥瑞克认真的说道:“相信我,伊芙,我绝对不会死的。”
“我不信!”
李奥瑞克心想:我要怎么才能让这个固执的修女相信我死不了呢……等等,修女?
李奥瑞克灵光一闪,他有办法了。
“伊芙,你知道蛮族现在怎么称呼我吗?”
“他们叫我‘七神之子’。”
“七神……之子?”伊芙愣住了。
李奥瑞克说道:“对,经文不是说过吗,英雄西摩为他人而死,感动七神,便死而复生。我本来想装一下的,但现在我摊牌了,我就是西摩本摩!所以我死不了。”
“您开什么玩笑……”
李奥瑞克也觉得自己这个说法有点扯淡,但他现在只能继续演下去,于是肃然说道:“你觉得我像是在开玩笑嘛?”
伊芙望着李奥瑞克的眼睛,脑中闪过了种种画面——这个男人孤身一人夺下野狼城,然后在尸山尸海中死而复生,然后他变魔术一般找到了马群,组建了高原人梦寐以求的骑兵团,又用八百骑兵团完成了夜袭敌营、乱军从中取敌将首级、一声怒吼吓退十万蛮兵这种只能出现在神话里边的事情……
如果别人说自己是神话中的七神之子,那伊芙只会当他看玩笑,说不定还要斥责他“亵渎神明”。然而李奥瑞克这么说,却由不得她不信。
“真的?”伊芙眼神发直,“你真的是七神的私生子,死而复生的英雄西摩?”
李奥瑞克连连点头,“啊对对对,你总算相信了?相信了就不要再管我了,忙你的去吧。”李奥瑞克说着走了出去。
“啊……”
走掉了。
伊芙愣在原地,傻掉了。
在高原人的七神教里,修女就是献身给神的女人。放在远古蛮荒时期,那么每年神灵索要祭品的时候,这些修女就要去当祭品的。虽然现在已经不是活人献祭的时代,但在教义上、经文上还有许多的神话故事中,修女,就是用来侍奉神灵的。她们的使命就是不惜一切的去侍奉神灵,辅助祂们完成造就人间天国的宏图伟业。
所以……我该怎么侍奉他啊?
伊芙看了一眼自己平坦的胸部,然后脸“腾”的一下红了。
第三十一章:你是傻X中的男子汉
第三十一章:你是傻X中的男子汉
斯特尔一刀砍翻了面前的蛮兵,又踹翻了一架飞梯。
身为神佑武士团的团长,他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兵了,他想过这场仗会很难打,但却没有想过这么难。蛮族士兵的素质之强大超乎他的想象,这些家伙看似是乌合之众,实则训练有素,作战凶猛,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怕死。
神佑武士团本来就是以“悍不畏死”著称,然而敌人竟然比他们还勇敢,这件事情让斯特尔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他不明白这些蛮子为什么如此凶猛,是他们有坚定的信仰?还是他们生来就如野兽一般的嗜血?
“决不能让一个人爬上城墙!”他高喊道。
此时,蛮兵们正扛着一架一架的飞梯试图攻城。那些梯子轻便窄小,蛮兵一人背着一个梯子还能跑的飞快。一个看不见就会有几十个梯子铺满城墙的边缘,然后,蛮兵就会顺势而上。
尽管守城方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有地利的优势,但架不住敌人太多了,速度也太快——斯特尔眼看着一群裹着湿布衣的武士嘴里叼着大刀,手脚并用的爬上飞梯,他们动作飞快,仿佛是在梯子上奔跑!
云梯车,飞梯,还有神出鬼没的乌鸦人给了城墙巨大的压力,士兵们顾此失彼,刚推倒一座飞梯,就看到一辆云梯车搭上城墙;刚用长矛和燃烧弹毁掉一辆车,天上的乌鸦人就会俯冲下收割人头……而且在这期间,敌人的还在持续不停倾泻火力,投石车、燃烧的箭矢、还有从天而降的燃烧弹,虽然还没有一个蛮兵攻上城墙,但是城墙上面已然成了人间炼狱。
斯特尔感到了深深的担忧——他看到了混乱,十足的混乱,他看到负责灭火和运送弹药的风行团在城墙上推梯子,看到修补工事的工匠在操控投石机,看到拿着长矛的人在戳天上的乌鸦人,看到有人东奔西跑,仿佛无头苍蝇。
士兵们确实在奋力作战,但是已然乱了套。这种混乱对于守城方非常不利的,守城军队本来是一个系统,就像是一台精密的机器,每个齿轮各司其职才能让这台机器最高效率运转,现在这副样子,崩溃就是早晚的事。
果然,不远处的库房着了火,然后却没有人救,原来打水的人去帮着抬伤兵了;然后士兵们手里的燃烧弹马上用完了,却没有人送来第二波补给,勇士团的团长在咆哮着质问风行团,风行团的团长却不知所踪;接着有个蛮兵抓住空缺一齐登上城墙,好在斯特尔手疾眼快,一刀将其杀了,然而那个地方本该是勇士团负责的。
乱了,全都乱了!
混乱的加剧会让这个系统快速的陷入崩溃,这种时候,必须有一支军队站出来,修复这个混乱的系统。
这时阿卡德将军一声怒吼:“亲卫队何在!”
接着一直在城墙下待命的阿卡德亲卫队站了出来。
北伐军每个军团都有特定的职务,例如勇士团正面步战,血矛擅长负责对付骑兵和结阵防守,鹰眼团主要是弓箭手,风行团负责后勤运输等等。然而阿卡德将军的亲卫队并无特定的职务,也不精通任何领域,但他们什么都会一些。他们会操控投石机,只是打得不太准;他们上阵搏命,但武艺不如勇士团的高强;他们也能救助伤兵,只是手法粗暴,可能会加速伤员解脱痛苦……但是在这种时候,这支万能预备队就像是一支万能的止血贴一般堵住了北伐军的伤口,修复了这个濒临崩溃的系统。
亲卫队迅速化整为零,扑向了每个需要他们的地方。一时间城墙上的混乱情况有所缓解,各位团长赶忙命令自己的人回到岗位,这台机器又逐渐恢复了一开始的状态。
可就在这时候,南城墙上竟然传来了蛮族号角声!阿卡德将军猛然转头望去,只见一面青绿色的野兽旗帜在城墙上飘舞!
“南城墙……已经沦陷了?”
阿卡德将军的心脏仿佛是让人扎了一刀,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
李奥瑞克牵着墨崔迪走出马棚,那叼毛马打了个响鼻,问道:“老板,今儿咱们干谁去啊?”
“老板?”李奥瑞克问道,“你不应该叫我主人吗?”
先前李奥瑞克跟希雅谈过了,将墨崔迪要了过来,现在墨崔迪是李奥瑞克的“私家马”了。
墨崔迪说:“我的主人只有希雅一个,你只能是老板,这叫忠臣不是二主!”
“行吧,我也挺喜欢老板这个称呼的。”李奥瑞克耸肩。
李奥瑞克说着翻身上马,他摸了摸身上的铠甲,又确认了一下武器的情况,然后说道:“往西去。”
“得嘞!”墨崔迪一声驴叫,抬起蹄子就跑。
这时候李奥瑞克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道:“李奥瑞克大人,您要去哪?”
李奥瑞克轻轻一拽缰绳让墨崔迪停下,然后转过来,看到战地医院门口站着一个拄拐的伤兵。这人他似乎见过,应该是那天晚上跟他一起夜袭敌营的骑兵之一。
“你是……”
“我叫比尔格!”他大声说道,眼睛里散发着看见偶像时的光芒。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我要去支援城防。”
“为什么不带我们一起去?”比尔格瞪大眼睛说道。
老兄,你这腿还瘸呢,我带你去干嘛啊?我是去送人头的,你别跟着一起啊,难道你有亡语效果吗?
李奥瑞克忽然想起自己现在是百夫长了,于是干咳了一声,说:“伤兵比尔格,我命令你,立刻回去养伤!”
那人一愣,说:“呃,我愿意听您的话,但您似乎无权命令我?”
李奥瑞克也是一愣,“啊?为什么不听我的?”
“因为我其实也是百夫长。”那人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艹,好尴尬!
这家伙一脸杂鱼样,怎么也是百夫长啊?
接着比尔格说道:“李奥瑞克大人,您要是想支援城防,那就带我一起去。”
李奥瑞克说道:“你一个瘸子去了不是送死吗!”
比尔格激动地说道:“我能骑马,也能挥剑,还能坐在城垛上往下丢石头,只要我的性命能换掉一个敌人我就够本,两个就赚到!”
接着比尔格身后又出来几个伤兵,大喊道:“我们也要去!”这一喊,楼上的窗户也跟着开了,许多人挤在窗口喊道:“李奥瑞克,带我们一起!”
接着,医院门口站满了一群精神焕发的残疾人,估计有五十来个。这些人有瘸腿的,有胳膊打石膏的,还有脑袋上缠着纱布的……
妈的,伊芙要是看到这一幕,非得把我宰了。
李奥瑞克骂道:“都他妈回去,你们作死吗?”
“对,我们作死!”人们纷纷喊道。有个粗鲁的大汉拿刀子顶着自己喉结,说:“李奥瑞克大人要是不让我们去,我现在就死!”
艹了,这都跟谁学的……哦,可能是跟我学的,那没事了。
李奥瑞克叹了口气,然后大声说道:“好吧,那就一起来!”
……
南边城墙上的战斗十分惨烈。
米兰爵士那金色的披风已经破破烂烂了,上面缠着黑色的污泥和红色的血浆,他时常拿来炫耀的盔甲上也被砸得凹陷了进去,胳膊上的臂甲裂开一个大口子,鲜血顺着裂缝流淌下来。
米兰爵士从没这么狼狈过,他此时不禁想到:早知道这么难,就不参加什么北伐军了!
一块巨石落在米兰爵士脚边,“轰!”碎石飞溅,米兰爵士也摔倒在地。他在尘土中挣扎着站起身,就感觉眼前一片模糊,原来是锋利的石片划破了他的额头,鲜血流进眼中。
那块石头如果再稍微歪一点,我的脑袋就要开花了,他心想道。
想到这里,一股前所未有的恐惧在他心中弥漫,恐惧让米兰爵士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待在原地,瞪大眼睛看着周围的一切——他看到一个狼人手持双刀到处杀人,转眼就砍掉了三个脑袋;他看到一个强壮的高原人被蛮兵一刀斩断胳膊,然后发出刺耳的嚎叫;他看到一个瘦小的男人抱着强壮的蛮兵跳下城墙……而他就像个旁观者一样,只是看着,仿佛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直到格罗温一刀砍死了后面那个打算偷袭他的士兵,米兰爵士在清醒过来。
“你他妈在看哪呢?”格罗温骂道,“脑袋坏了吗?”
“啊,不,我……”米兰爵士不知道该说什么。
格罗温吼道:“要么战斗,要么滚!”说罢格罗温便重回战场杀敌。
米兰爵士知道自己应该战斗,但是他的手在发抖,他知道自己应该勇敢起来,可是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想法,他心想:打不赢的,敌人已经攻上城墙了!我们本来就比敌人弱,也就是依托着城墙还能与之一战,现在敌人攻上了城墙,我们还拿什么打?
又一个扛着战旗的蛮兵攀上了城墙,他将旗子插在地上,然后从怀里掏出号角用力吹奏。蛮兵们听见号角声,看到战旗,作战更加凶猛了,而城墙上守军却逐渐收缩防线,露出越来越多的缺口。
米兰爵士惊恐的喊道:“将军呢?将军怎么还不派人来支援?”
格罗温回答说:“将军那边肯定也腾不出手啊!我们只能靠自己。”
米兰爵士望向将军的北城墙,只见那边燃起了熊熊大火,城内也是浓烟四起,天空上的石块和箭矢全都是蛮族丢来的,却不见高原人的投石车还击。越来越多的蛮兵爬上城墙,嚎叫着朝他们杀来……他身边的战士在一个个倒下,在蛮兵的黑钢屠刀之下,贵族、骑士还是平民都没有区别,死亡面前众生平等,米兰爵士也不例外。
“我们都会死的!”他哭喊道。
他趔趄着奔跑了起来,却不知道该跑向何处,到处都是敌人,他本想跑下城墙,却发现楼梯正是最激烈的战场。他只能往前跑,跑向敌人更少的地方。可是这样一跑,米兰爵士脆弱的后背就暴露了出来,一个蛮兵注意到了他那闪闪发光的金袍子,便提着刀追了上来。
米兰爵士感受到了后面有人,他惊呼着回头,就见大刀朝着自己头顶劈来。他像个娘们一般尖叫,就眼睁睁看着那把刀披在他的头上。
“砰!”
马刀砸中了他的铁盔,却没能劈开那厚实的护甲。米兰爵士这一身衣服都是绝顶好的防具,若是寻常人早就被劈开了脑袋。然而这股巨力也震得他一阵眩晕,米兰爵士站不起来了,他跪在地上说道:“饶命!”
然而蛮族人听不懂高原人的语言,或许就算是听懂了,那蛮子也不打算放过他。
屠刀再一次落下,米兰爵士意识到自己再怎么求饶也没用了,他几乎是本能的从地上捡起一把刀来,就横在了面前。“砰!”蛮子的马刀落在米兰爵士的刀背上,米兰爵士双手持刀格挡,而对方则将全身的力量压在刀上。
上午的阳光落在刀刃上,反射出渗人的寒光;蛮兵凶恶的面孔如厉鬼一般让人畏惧;米兰爵士感觉自己的力量要用尽了,下一刻,刀锋就会劈在他的脸上,让他离开这个丑陋的人间。
他几乎要被这种绝望逼疯了。
忽然,一个巨大的影子从头顶飞过。米兰爵士和那个蛮兵全都惊讶的抬起了头。
那是一匹马。
一匹白色的高脚马!
是墨崔迪载着李奥瑞克跳上了城墙!
那一刻,剽悍的战马与威武的骑士融为了一体,他挡住了刺眼的阳光,像是踩着天空在奔跑。
米兰爵士的世界仿佛静止了,那一幕就像是副油画一样印在了他的脑海之中。
接着,李奥瑞克的马刀劈开了那个蛮兵的脑袋。
此时在他身后,又有几十名骑兵陆续跑上了城墙。米兰爵士瞪大眼睛看着这支突然出现的奇兵,这些人几乎个个挂彩,要么胳膊缠绷带,要么腿上打石膏。
这不是那些负伤的八百勇士么?他们怎么来了!
李奥瑞克横刀立马,高声说道:“扫清城墙!”
接着李奥瑞克带着这些骑兵在城墙上开始了冲锋,米兰爵士还是第一次见到骑兵这么用的,也就是野狼城的城墙足够宽,才能容下战马奔跑。骑兵团的突然出现杀得蛮族措手不及,这些蛮子为了登上城墙大多是轻装上阵,他们没有长矛、盾牌和铠甲,根本就无法对付骑兵的冲锋!
只见李奥瑞克手起刀落,像死神一般收割着蛮兵的脑袋,他一边冲锋一边高呼自己的真名,那些蛮兵听到“李奥瑞克”这个名字,顿时吓得抱头鼠窜。蛮兵不怕死,但他们害怕强者。在蛮族的信仰里,强悍的武士会被人们神化,然后自发的进行崇拜。许多部落崇拜的神灵都是古代的英雄,甚至有一些部落崇拜活着的战士。蛮兵崇拜“战神”十分狂热,不输给任何邪教徒。
而李奥瑞克无疑是蛮子心中的“战神”,没人敢对抗战神,甚至没有人敢看他的眼睛。
李奥瑞克和这几十名骑兵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将城墙上这堆混杂在一起的乱麻通通剪碎了。格罗温团长抓住这个机会,大声命令道:“士兵们,把那些梯子推倒!夺回城墙!”
李奥瑞克在前面冲锋开路,步兵们就紧随其后,他们先是乱刀砍死那些慌不择路的蛮子,然后又推翻飞梯,斩断蛮族的军旗,然后又在云梯车上放火……很快,城墙上出现了大片的空白安全地带。
就这样,他们从城墙的中段一直杀到西边瞭望塔,然后李奥瑞克说道:“停!后队变前队,掉头!”骑兵团们原地停下,然后操控着战马在狭窄的空间里踱着小碎步掉头。
步兵们自觉分开,给骑兵们让出路来。
“冲!”
随着李奥瑞克一声令下,骑兵团又从西杀到东,就这样,南段城墙的危机总算是化解了。士兵们纷纷欢呼起来,高呼李奥瑞克的名字。然而他们越是呼唤,米兰爵士就越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发烫——我他妈的在干嘛啊?
此时骑士们从米兰爵士旁边走过,他抬起头,恰好和李奥瑞克四目相对。他看到李奥瑞克的眼神仿佛是在看垃圾。这让爵士心中冒起一股邪火,他不假思索的喊道:“李奥瑞克,你们早晚会死的!”
李奥瑞克停了下来,骑士团也停了下来,士兵们也都望向他,仿佛天空上的风都停了。格罗温脸一黑,快步朝着米兰爵士走来,同时悄无声息的拔出了他的马刀——一个扰乱军心的逃兵,没有活着的价值!哪怕他是贵族的儿子。
“等等!”李奥瑞克喊住了格罗温。
接着李奥瑞克看着米兰爵士,说:“我没时间和你讲太多废话——听好!”
米兰爵士站了起来,惊惶道:“你要干嘛?”
“米兰爵士!”李奥瑞克突然大声喊道,“我从认识你的第一天,就觉得你是个纯傻逼了!但我从没有瞧不起你,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为什么?”
“据我所知,你是自愿参加北伐军的,爵士,在这之前你本可以继承家族最富饶的港口,但你选择当一名战士。”
“你很勇敢。”
爵士哑然——勇敢?我配吗?他现在只想着活命了,早就将参军的意义抛之脑后。现在李奥瑞克这番话让他想起了自己为什么参加北伐军,哦,是的,我想证明自己的剑术和马术,我还想为家族争光,我杀了那些四处掠夺的蛮子来为我的好妹妹报仇!我本该是个英雄,可是我他妈现在成了一条狗!
米兰爵士感觉眼睛一酸,泪水也绷不住了。
李奥瑞克此时说道:“你就算是傻逼,也该是傻逼中的男子汉。”
“别把你最后一点荣誉也丢了,爵士!”他怒吼道。
李奥瑞克说着便调转马头往前走去。
然而李奥瑞克的话语却在这个懦夫的脑海里回荡不休。
米兰爵士心想:我或许不能像那个英雄一样闪闪发光,但我至少该做个男子汉。
突然,他好像想通了什么似得,“扑通”跪下来,高喊道:“李奥瑞克!借我一匹马,让我一起去吧!”
接着,米兰爵士那颗傲慢的头颅“砰”一下磕在地上,眼泪穿过眉毛流进石砖的缝隙,待他抬起头的时候,额头上多了两道向上的血污,滑稽又丑陋。
李奥瑞克没有理会。
“求求你了!”他大喊着,又一次狠狠的磕头。
李奥瑞克停下来,扫了一眼自己的骑兵兄弟,他看到有个士兵已经重伤到无法骑马,就问那人说:“你叫什么名字?”
“阿曼斯。”那伤兵回答。
“阿曼斯,你做得很好了,现在我命令你回去疗伤,把你的马借给这位爵士。
阿曼斯瞪了一眼米兰爵士,鄙夷的说道:“我的马不借逃兵。”
米兰爵士脸色憋得通红,却说不出半句话来。
李奥瑞克沉吟少许,说:“那假如我为他做担保呢?”
“这……”阿曼斯愣住了。
米兰爵士也是一样。
……
最终米兰爵士骑上了阿曼斯的战马,跟着李奥瑞克一起前往了北城墙。
ps:我知道各位铁汁们嫌我一天一更太少,但我一章至少4000,本章有5768字,相当于其他书更新三章了。
真的在写了.jpg
再多了就挤不出来了啊!我希望保质保量,质在前,量在后,书的质量是第一位的。
我太菜了,写太快了容易崩,各位请多担待吧。
不过一个月15w字肯定有,按照刺猬猫“一章2000”字来算,一天就是2.5章。
等我变强了之后,也许还会加量吧。
谢谢各位的支持。
读者群:470779514
第三十二章:李奥瑞克煮酒论英雄
第三十二章:李奥瑞克煮酒论英雄
李奥瑞克的突然出现逆转了本来颓败的局势,骑兵在狭窄的城墙上,就如同泥头车钻地道一样,谁他妈的不服就直接创死!李奥瑞克心想:以后我要是组骑兵团,就叫“泥头车团”得了。
另一方面是,随着李奥瑞克的登场,高原人士气大振,而蛮族却军心动摇。他当初斩杀狂兽人的那一幕实在是太惊悚了,在蛮族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就算是乌鸦王将这事情压了下去,士兵们也无法驱逐心中的恐惧。
而且,李奥瑞克今天的表现也符合“战神化身”这个设定。别说是蛮子了,现在就连高原人看他的时候,都给他戴上了某种神圣的光环。
李奥瑞克感觉到:冷兵器时代的战争,非常强调勇气或者说士气。一旦你怂,你就会变成万人捶的破鼓,众人推的墙;但如果你勇,你就能勇冠三军,你就是吕布在世,你越勇别人越怕你,别人越怕你就显得你越厉害,然后形成一个正面循环。
总之,蛮族第一天的攻城无功而返。
这一天下来蛮族伤亡惨重,城墙下的尸体堆积成山,攻城器也毁了不少,尤其是云梯车。这东西需要耗费大量木材,造一台也不容易,而这一带大多是平原,没有什么木材,估计乌鸦王要心疼一阵子了。
高原人这边也有些伤亡,不过尚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比较麻烦的是北城墙裂开了一个口子,铁锤军团的人连夜加固,希望这里不要出事。
傍晚,李奥瑞克又去老肥那里加餐了。修复身体消耗了太多体能,一般的军粮他根本就吃不饱。厨子老肥也早有预料似得,早早就给他准备了一锅炖肉、两大杯新打的黑啤酒还有许多面包和酸菜。
李奥瑞克一边吃肉,一边拿面包沾着肉汤吃,然后在拿啤酒将吃食冲下肚子。老肥则在一旁发出了所有的胖子都会有的灵魂质问:“你他妈吃这么多,怎么就不胖呢?”
李奥瑞克笑了,咽下一口麦香浓郁的热面包,说:“你不是以你那身肉为荣吗?怎么,也想减肥了?”
那胖哥哥说道:“倒也不是,我就是有点嫉妒,你看看军队里那几个漂亮妹妹全都围着你转,唉,胖哥哥我也是一表人才,怎么就没人喜欢呢?”
您长得就跟洋葱骑士一样,很难有人喜欢吧?
话虽如此,但老肥确实是个很好的人,他内心善良待人宽厚,做饭的手艺又好,李奥瑞克非常喜欢这位兄弟。
老肥叹了口气,说:“算了,美色和美食不可兼得,我就选后者吧。”老肥用大勺子舀了一勺炖肉,连汤带肉的吃了下去。
就在这时候,门忽然开了。老肥吓的一阵咳嗽,连忙说:“我可没偷吃……啊?米兰爵士?”
米兰爵士,他一手拎着玻璃酒瓶,一手缠着绷带,看上去醉醺醺的。
“喝点?”他摇晃着酒瓶说道。
胖哥哥爱酒,隔着老远就嗅出了味道来,叫道:“我艹,迪兰斯之夜?好酒啊!”
米兰爵士得意的说道:“那是!老子能跟你这泥腿子喝一样的酒吗?”
胖哥哥脸色一僵,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话,就只得苦笑。米兰爵士却也是一愣,脸上竟然有些彷徨,他挠了挠头,说:“呃,我也不是那个意思,你别忘心里去……那个,一块喝点?”
爵士说着拿来一个玻璃杯,给老肥斟满了。
米兰爵士为人傲慢这是人尽皆知的,怎么今天知道认错了?老肥愣了,眨了眨眼睛,也不敢接他递来的酒。米兰爵士就友好的拍了拍老肥的肩膀,然后将酒放在了他面前的桌上。
李奥瑞克也觉得怪异,问道:“爵爷,您这是怎么了?喝大了?”
米兰爵士在旁边坐下来,叹了口气,说:“那个……李奥瑞克,你也喝点?”
“行啊。”也不知道这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米兰爵士说着又从怀里掏出两个精致的银色酒杯,说:“好酒当然要配好杯子。”他给自己和李奥瑞克都倒满了,说:“来,一起喝一杯。”
这时候胖哥哥忽然站了起来,表情有些尴尬的说道:“那你们聊,我先出去劈点柴火。”
米兰爵士是军团长又是贵族,老肥是个平头火夫,两人地位差了太多,他是没资格跟爵士一起喝酒的。
“老肥,你坐。”李奥瑞克朝他招手说道,“爵士说了一起喝。”
“呃……”老肥不知道该不该坐下。
米兰爵士也点了点头,说:“我不知道你在这,不然我就多带一个银杯子了。”
于是三人坐在桌上,一起举起了酒杯。米兰爵士开口说道:
“我提议,第一杯敬牺牲的战士。”
“好!”
三人举杯共饮,李奥瑞克和老肥都不禁赞叹那酒的美味。
“那第二杯为了胜利!”李奥瑞克说道。
三人又喝了一杯。
“第三杯……敬你,李奥瑞克。”这回米兰爵士也没碰杯,就一口闷了下去。
接着爵士打了个酒嗝,说:“李奥瑞克,我为我从前所有的愚蠢行为感到愧疚,我向你道歉。”
“我接受你的道歉。”
米兰爵士愚蠢、短视、贪婪、自私……但他没有大奸大恶,而且他勇敢的战斗了,李奥瑞克见到了他杀敌的样子,不说勇猛无畏,但也算得上勇敢。李奥瑞克认为,若一个人能迎着敌人的屠刀勇敢战斗,哪怕他再坏、再讨厌,李奥瑞克都会给他基本的尊重——对战士的尊重。
米兰爵士点了点头,说:“我还有一件事情想问你。”
“请讲。”
“你为什么信任我?”米兰爵士问道,“你应该看到我那丢人的样子了,我几乎是个逃兵,我甚至卑贱到跪在蛮子脚下,为什么,为什么你还会那样做?”他那声音仿佛要哭出来一样。
烛火在摇曳,李奥瑞克在沉默。并非他不愿意回答,而是他也不知道原因,那一刻他只是一时冲动,就相信了这个让他讨厌的人。李奥瑞克扪心自问——为什么呢?因我是个单纯的傻瓜,还是说我像圣母一样同情心按斤卖?不,都不是,我……
三人都不说话,老肥闷头喝酒,李奥瑞克脑中闪过米兰爵士之前那各种让人厌恶的行为来。忽然,他找到了答案。
“我曾经看到过你眼睛中的嫉妒,在我攻破城门的时候,在我组建骑兵的时候,在我从蛮族大营活着回来的时候……包括今天白天那一次。米兰爵士,你嫉妒我。”
米兰爵士那张被酒精熏红的脸更红了,他大声说道:“是啊,我当然嫉妒你!你是这么闪闪发光,你做什么都行,你还这么年轻……衬托的其他人都像是侏儒、麻风病人和痴呆泥腿子!我,我可不是个蠢货,我来这里之前,在所有贵族子弟里力气最大,使剑最好,我还能射箭呢!我曾经一箭射下来两只鸽子,两只!”他竖起两根手指,就仿佛那鸽子肉还串在他的指头上,“我还读过许多兵法……但这一切有什么用呢?在李奥瑞克大人的光环面前,我再怎么努力都像是小丑一样可笑啦,那我还不如去做些烂人该做的事情……”他抄起大酒瓶子灌了起来,旋即他眼框飙泪,鼻涕口水也淌出来,那张脸就仿佛是个漏酒的竹筛。
“我就是这么丢人,就这么废物,可我也不想啊!我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追上你?我不知道啊!”
李奥瑞克知道这种感觉,他能理解——他将其称为“凡人的怒火”,上辈子他也是一样的普通人。
李奥瑞克说:“所以你觉得我为什么会相信你?”
米兰爵士声音沙哑的问道:“因为你想看我的笑话?”
李奥瑞克摇头,说:“因为我觉得我应该给想当英雄的人一个机会。”
米兰爵士愣住了,眼睛睁大就像是金鱼;老肥也放下了酒杯,脸上的肥肉激动地颤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米兰爵士的表情逐渐变得扭曲,痛苦,十分的痛苦,就像是个把宠物养死了的孩子。
他用哀求的语气说:“但我当不了英雄啊!李奥瑞克,你看我虽然跟着骑士们战斗,但其实我一个蛮子都没杀,我马术太笨,骑马时候的剑法也烂,我只能大喊大叫,装成很勇敢的样子……我做不到你那么厉害。”
李奥瑞克点了点头。他虽然年纪看上去比米兰爵士小,但他两世为人,其实活的时间比米兰爵士多,思想也更为成熟。他想了想,说:“爵士,你说的不错,但英雄不是你想的那样。”
“什么意思?”
李奥瑞克打了个响指,说:“我举个例子啊,我说一个英雄,你一定想不到。”
“谁?”
李奥瑞克一把搂住旁边的胖哥哥,说:“我看老肥就挺英雄的,至少是个八分的英雄。”
米兰爵士一脸“你他妈逗我”的表情,老肥也不好意思的笑了,浑身肥肉乱颤,说:“李奥,你别说笑,我算什么英雄?”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问道:“我问你三件事情。”
“你说。”
李奥瑞克说:“老肥,你做菜缺斤少两过么?”
老肥拍着肚皮说道:“那肯定没有啊!”
“那好,你做的东西好吃吗?”
老肥骂道:“他妈的,好不好吃你不知道吗?”
“最后,你做的东西干净卫生吗?”
老肥气笑了,“你吃那么多,也没见你死啊!”
李奥瑞克一摊手,说:“那就对了,我看老肥就是个英雄。”
米兰爵士问道:“厨子也算英雄?”
李奥瑞克笑了起来,说:“那当然算了,因为他把厨子能做的事情都做到最好了,不是吗?”
米兰爵士和老肥似乎还不明白,李奥瑞克就进一步解释道:“他一个火头兵,除此之外,还能更加英雄吗?难道你让他拿上菜刀,骑着猪,到战场上去杀掉敌人的将军才算是英雄?米兰爵士,你认为英雄的标准就是大出风头,是开疆扩土、攻城略地、甚至是屠龙那样的壮举,但这个世界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如果人人都去追求功名利禄,那么其他事情不就没人做了吗?那样的话,英雄不英雄的还有什么意义?”
“我再说白一点吧,所谓的英雄啊,就是先接受自己,与自己和解,然后在自己拥有的条件上做到最好,你要先接受你自己的一切,然后你可以问问你自己:我是什么样的英雄?”
米兰爵士听完这话,表情露出了一抹哀伤,说:“那岂不是说,许多人一生里不管怎么努力,也无法做真正的英雄了吗?像是老肥这位伙计,他做的再好,也就是厨子,但厨子是……是下等人。”
“这确实是让人绝望。”李奥瑞克点了点头,“正因如此,那些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的人,才算是真的英雄。”
“有人生来双腿畸形,那他只要能撑着拐杖走路,我们便说他是英雄;有人生来就是痴呆,那他只要能找到一份糊口的工作,就很了不起。但一个大学士的儿子,至少也要和他父亲一样博学,我们才会说他‘没有辱没家族的徽章’;若是国王的太子,那他要做的事情就更加困难了。”
“米兰爵士,我们都要学会认识自己,判断自己的上限,然后奋力去攀登。如果这个世界有神,那祂在一开始就为我们每个人筑造了一座高塔。每个人力气不一样大,所以这些的高塔也都不一样高,但只要能攀到顶峰,你就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是个英雄。’。”
米兰爵士默默点头,说:“我懂了。”
“谢谢你,李奥瑞克,我再敬你一杯。”
最后一杯酒下肚,那男人眼中的傲慢和偏执尽数褪去了,清澈的像是少年。
Ps:这段守城戏告一段落了,剧透一下,魅魔小姐下章会出场。
另外,明天上架咯!
悬赏!以及上架感言
悬赏!以及上架感言
惯例的上架卖惨环节。
其实也没什么想说的,都在酒(书)里了(笑)。
我会尽量把自己的思想、情感和XP毫无保留的写进书里。看过书的人,就仿佛是透视了作者的灵魂。那么看到这里的读者,我们已经算是有了一个神交的关系了。
不玩梗不开玩笑,这里严肃一点来说。文学是个好东西,能把千里之外的人瞬间拉近距离,让作家宣泄心中的情绪,让读者听见他的呐喊。我写了很久的书,从坚定到迷茫再到坚定,越发认为自己选择这条路是正确的。逐渐能赚钱糊口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我能让许许多多人听见我心中的声音。
一想到每个收藏或者订阅后面,都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就让我激动不已。上学的时候,当着全班五十个人发言,就足以让人发抖;若是在全校数千人前露面,更会让人紧张不已。那现在看到我这本书的人有五位数,这难道不让人兴奋吗?
我讨厌把人数据化,就如同我讨厌把文学公式化(虽然这很难避免)。好在,在这个赛博朋克的魔幻时代,我还能以这本书为媒介,感受到你我之间的联系。
单纯作为一个作家来说,这一刻,我很幸福。
谢谢你们的支持。
接下来是悬赏:
以每章节4000字为准——
20000书币=1章节
200刀片=1章节
300月票=1章节
2000推荐=1章节
悬赏时间持续到下周五,即4月22日。
截止4.15日10点,本书数据如下:
月票1043,推荐票9154,打赏16392,刀片336
每次加更会在章节后面计数(悬赏章1,悬赏章2,悬赏章3……),悬赏结束后本书会再次统计数据,并计算总共需要加更的次数,加了多少,欠了多少,读者一目了然,以免出现“悬赏欺诈”。
再次谢谢你的支持。
今天10:40分更新第一个章节。
第三十三章:魅魔普希拉的复仇
第三十三章:魅魔普希拉的复仇
乌鸦王连着强攻了野狼城七天,然而那座城市仍旧屹立不倒。在这期间,乌鸦王损失十分惨重,每天都丢下上千尸体,攻城器更是一片片的化为灰烬。各大联军的领袖也有了意见,说,这样下去就是白白送死啊,虽然我们愿意为了乌鸦王肝脑涂地,但是也不能这样糟蹋人命。
乌鸦王也没有想到敌人的抵抗会这么强烈,毕竟之前的高原人全都是懦夫,别说是抵抗,基本上见了蛮族勇士就要投降。蛮兵这些年来杀了太多高原人以及其他边缘种族,并掠夺他们的财富、牲畜和女人,这使得蛮族人产生了一种固有的印象——高原人就是沼泽里的老鼠,我刀都拔出来了,你们为什么不投降?
乌鸦王认为,这都是那天晚上的劫营给了高原人勇气。那个男人,那个叫李奥瑞克的家伙,他成了人们心中的战神,他夺走了蛮族勇士的气魄,又点燃了高原人的斗志,使得胜利天平前所未有的逆转了。
乌鸦王眼睁睁的看着,最近这几场仗,只要是蛮兵攻上了城墙,或者取得了一点优势,那么李奥瑞克就会登场。他会高呼自己的名字然后带头冲锋,接着,高原人就会和喝了烈酒一样发狂,悍不畏死的战斗,而蛮族勇士就会吓的抱头鼠窜,甚至是直接跳下城墙摔死——是的,他们宁可从城墙上摔死,也不敢直面这个可怕的男人。
乌鸦王怀疑,下回李奥瑞克都不用出面,只要把他的画儿往墙上一挂,我手底下这些懦夫就会吓尿裤子了。
幕僚和部落领袖们恳求乌鸦王,派巨人出来攻城,若是再不用这些杀手锏,他们一定会败北的。然而乌鸦王虽然吃了亏,头脑却很清醒,从之前的情报来看,阿卡德那个老头大概率是有“地精弩炮”的,那种弩炮能刺穿巨人的铠甲,然后箭矢会在他们体内炸开花。这种东西是巨人克星,除非先把这些弩炮砸了,或者知道他们布置的位置,不然乌鸦王绝不会派出巨人。
从战术层面来说,巨人是一把双刃剑。巨人固然能扩大优势甚至是扭转战局,但如果巨人倒了,那么我军的士气就会溃败。迄今为止还没见过那支蛮族军队在损失了巨人战士之后,还能打胜仗的。
而且,乌鸦王没有太多时间了。北方的战事比他预想的要麻烦,天王已经派了使者来各大部落征兵,乌鸦王必须赶紧把南边的祸患解决掉,然后投身到对付“古代恶魔王”的战争之中。
那我该怎么办呢?
此刻,乌鸦王将帐里的闲人都驱走了,独自坐在榻上抽烟,他已经许久没遇到这么棘手的事情了。每次,乌鸦王抽不完一袋烟就能想出办法来,可这次他已经抽了第三袋,却还是一筹莫展。
时至午夜,乌鸦王磕了磕烟袋,喃喃道:“李奥瑞克……必须除掉这个人。”
这时候他忽然嗅到一股香艳的味道。
“普希拉,你来了怎么也不打招呼?”他说。
魅魔普希拉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乌鸦王背后,笑吟吟的说道:“乌鸦王,我这不是在和你打招呼吗?”
乌鸦王说:“你拿身上的骚味和我行礼?”
魅魔走到他面前,说:“您可别这么说,有的是人喜欢我身上的味道呢,我可是纯血的魅魔,我的体液、头发、指甲、穿过的衣服、甚至是鞋袜放到拍卖会上都会被人抢购一空。”
乌鸦王狞笑,说:“那你值几个钱?”
普希拉脸上的笑容弥漫出一丝寒意,说:“只怕你买不起,蛮子。”
乌鸦王大笑了起来,说:“对,坏良心的东西,我现在是买不起你,我买不起任何一个魔族,但是战争年代物价波动大,兴许哪天你就需要打折大酬宾了,那时候我肯定带着兄弟们闯一闯你的洞府,凑一凑热闹。”
普希拉眉头微微一挑,说:“哦!我少说也有三个洞府供你们游玩,里边还有不限量的美酒和香料,但以你们的能耐,没个一二百人可不够看的,不然的话啊,只怕连我窖里的木塞子都弄不开呢!”魅魔说着在一旁的桌上坐下,然后将那裹着网袜的丰满大腿翘了起来。
这贱人,我早晚要整死她!乌鸦王咬牙切齿的想到。
“那么,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乌鸦王转移了话题。
魅魔普希拉说:“也没什么,我是看您攻不下城,心里郁闷,这才来为您分忧。”
“你?哼!”听到这话乌鸦王气就不打一处来。他用烟袋敲了敲桌子,说:“你还有脸说这个话?当初你要是能把阿卡德那老头杀了,还会有后面这些事情吗?”
魅魔却也来脾气了,她用刺耳的尖嗓子“呦!”了一声,然后讥讽道:“还埋怨起我来了?当时你们搞情报的人是怎么说的,说整个北伐军里就没有一个魔法师,结果可好,我到那之后就被人家阴了,养了这么久的伤才好。我不怪你就得了,还埋怨我啦?那是不是以后到了我的洞府里,你自个喝吐了,也要埋怨我的酒咸呢?”
这件事情两人都有责任,乌鸦王也不好反驳,就说:“你这丧良心的婊子,那件事情姑且放下,另说你们家的公主让你来帮我打仗,可你办成过一件事情吗?事情做不成也就罢了,而且自打你来了之后,后勤部报告说,最近裤子的消耗量大幅增加,你有什么头绪吗?”
魅魔皱眉,说:“关我什么事啊!他们自己蚌埠住也赖我咯?裤子不够就缝新的,脏了就洗,再不行就光屁股打仗!我可从来没碰过你那些大头兵,怎么还怪到我头上来了……”
“所以你到底想怎么帮我分忧?”乌鸦王将话题强行拉回正轨。
魅魔说道:“简单啊,你们打不过仗,不就是因为有李奥瑞克那个家伙吗?我去把他杀了,不就得了?”
“你能杀得了他?”乌鸦王将信将疑的摸着下巴。
魅魔狞笑道:“当然,要是杀不了他,我就不回来了。”
……
今天蛮族没有攻城,累了一周的战士们也终于得以休息。
李奥瑞克则在跟希雅讲最近的战斗。
希雅一手托腮,眼睛闪闪发光看着他吹牛逼,虽然她一直没说话,但那眼神里边满满都是:我老公好厉害!我好喜欢他!我好崇拜他!
李奥瑞克从一开始的有点腼腆,渐渐说的眉飞色舞。李奥瑞克不是爱炫耀的人,但是在希雅面前他忍不住。
李奥瑞克有时候会想自己和希雅之间的事情,感觉他俩之间的感情有点莫名其妙,也像是水到渠成。李奥瑞克没谈过恋爱,他脑海中的爱情应该是按部就班的,一定要先暗恋,再暧昧,接着告白,开始约会进行互相了解,一垒二垒本垒。但实际上是,他们一起战斗,一起养伤,然后很自然的就在一起了。
在这期间,希雅也没有考验他、没有要求他做什么、没有莫名其妙的发脾气、更没有整小仙女那套来PUA他,就很单纯的喜欢他。显然,希雅的爱情观念十分朴素,爱上你了,就认定你了,不会试探你、猜测你、或者让你猜她的心思,就将自己的心灵毫无保留的给了你。
如今希雅看他的眼神,就像是爱怜与崇拜融成的一江春水,就是妻子在看着丈夫。
这姑娘的观念和李奥瑞克截然不同,自从她鼓起勇气说出:“你愿意去我家吗?”的那一刻起,她就把二胎叫什么名都想好了。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没有恋爱的观念,大部分人一生只谈一次恋爱,那个人就是他的妻子(或丈夫)。
李奥瑞克此时讲到第七天的守城战,说敌人这次动用了大量的弓箭手,箭矢如雨一般落下,李奥瑞克抢过敌人的盾牌挡在头顶才避免自己被戳成刺猬。他说的兴奋,只觉得自己机智勇敢,一时间却未注意到希雅有多紧张。直到他见希雅表情紧绷,这才意识到自己或许说的太过,便笑着解释道:“不过是一些箭而已,杀不死我的。”
希雅说:“我相信你能化险为夷,但我肯定会怕。”她朝着李奥瑞克的脸伸出左手,然后却又僵在半空。
“干嘛?”李奥瑞克眨了眨眼。
“不干嘛。”她飞速将手收回被子里。
回过味儿来的李奥瑞克一把将她的手又抓了出来,然后紧紧握住。接着,希雅的脸腾一下红了,小声说:“那个,李奥瑞克,不行!你……你还没见过我父亲呢,至少要得到他的口头允许……”
“我也没打算干啥啊。”李奥瑞克说。
“哎?”希雅的表情和刚才的李奥瑞克如出一辙。
“你在想什么?跟我说说。”
“呃……不,没什么。”她害羞的低下了头。
不行,欺负希雅真是太好玩了,明明长了个大姐姐的脸,却比伊芙还要单纯可爱。
这时候门忽然开了,伊芙推着餐车走了进来,两人连忙松开了手。
“吃饭啦!”小修女很高兴的样子。
她将病号饭端给李奥瑞克和希雅,口中还哼唱着家乡的小调。
“你今天看起来心情不错?”
伊芙点了点头,说:“将军说,蛮族士气大伤,这几天都不会来攻城了,伤兵们的状态也都不错,我今天可以稍微休息一小会。哦,今天的饭很丰盛哦,你们俩现在可以吃普通的食物了,需要补充营养。”
餐盘上面有菜有肉还有蘑菇汤,虽然不比老肥做的“肥肥快乐餐”诱人,但是卖相上也不差了。希雅和李奥瑞克接过餐盘开始用餐,伊芙行礼告退,转身出去给其他人送饭。
希雅一边吃一边面色凝重了起来,说:“李奥瑞克,我有个事情想跟你说,那个,你别生气好吗?”
李奥瑞克放下勺子,问道:“什么事这么严肃啊?说吧,我不会生气的。”
希雅表情很尴尬,说:“那个,我其实不会做饭。”
“啊?”李奥瑞克一愣。
“你说好了不生气的!”她连忙说道。
李奥瑞克摇了摇头,说:“不是,我不是在生气,我只是不明白,你不会做饭就不会呗?这是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吗?你不会做,以后我可以做,或者我们可以雇个厨子。”
希雅挠了挠红彤彤的脸颊,说:“可是妻子应该会做饭,还要缝补衣服,呃,可能还需要会纳鞋底、洗衣服、带小孩什么的……可这些我都不会,我只会使剑……”
听到这离谱的发言,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不是可以雇人吗?你是公爵的女儿,如果打胜仗的话,我也会有封地和附庸,仆人还是雇得起的。”
希雅说:“可是雇的人做事,总归没有自己的女人贴心啊,平时就不用外面那些粗手粗脚的仆人,都有自己的女人来伺候,比如说,将来你要是忙了一天,晚上想吃个夜宵怎么办?让下人做,那他弄的干净吗?符合你口味吗?万一他不用心,拿了不新鲜的食材怎么办呢?终究还是夫人们来弄才放心吧?”
“夫人们?”李奥瑞克捕捉到了那个复数词。
希雅说道:“对啊,以后家里肯定人多,这些事情不用我操心。假如我们能光复故土,那你最少封个伯爵,伯爵的话不都是有一堆夫人前呼后拥的吗?”
说到这里希雅忽然笑了起来,她一拍手掌,说道:“对了!以后就把家务事都交给她们去做吧,最好把那些什么贵妇沙龙、招待客人、出账入账、管理仆人什么的破事也丢给她们,咱们俩就可以出去玩啦!我们可以去猎野猪、钓鱼、抓狐狸什么的……我可不想和现在一样,天天坐在办公室里看文件了。”说到这里希雅苦笑了起来。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一件事情——高原人不是一夫一妻制的。
高原人很久以前名义上是一夫一妻制,后来被蛮族碾到沼泽了,就痛定思痛,要搞“师夷长技以制夷”这一套,结果好玩意儿没学到,就学会了一个讨小老婆。现在这种陋习发展了二百来年,已经成了高原人自己的传统,不足为奇了。
此时他望向希雅的眼睛,只见那姑娘看着他的眼神里没有技巧,全是感情。李奥瑞克有种莫名的预感,现在的希雅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哪怕是死。
那一瞬间,他不光是体会到了幸福,还觉得心头一紧——这种状态对希雅来说太危险了。
李奥瑞克总会冒险的,他最害怕的就是希雅不了然情况,然后跟着他一起送命。此时他按住希雅的肩膀,十分认真地说道:“希雅,你听我说,我们的未来是一片光明的,但是呢,接下来还会有许多危险的战斗,在这期间你一定要保护好你自己,我要你发誓,将来哪怕你看到我死在你面前……”
希雅用食指抵住他的嘴唇,皱起眉头,斥道:“不许说这种话!”
“好,我不说,那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别冲动去做傻事,你看我虽然经常作死,但我死不了的!”说到这里他灵光一闪,“你还记得我第一次潜入野狼城的时候吗?那时候我用了一个能够隐身的魔法卷轴,其实那种保命的道具我还有富余的,真到危急时刻我可以拿出来用,我保命的手段太多了,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杀得死我。”他尽量说得自信,以求让希雅安心。
“真的?”希雅歪头。
“嗯嗯嗯,真的,我肯定不会骗你的。”
“嗯,那我相信你。”由于被爱情夺去了智商,希雅勉强算是信了他的鬼话。
“这就对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我死不了……”
说到这里,李奥瑞克忽然一阵头晕,怎么了?昨晚没休息好吗?
与此同时,希雅忽然说道:“怎么天黑了……李奥瑞克,我……我看不见你了!”
“希雅?”
李奥瑞克也觉得眼前发黑,接着,周围的一切天旋地转,他猛然站了起来,就感觉自己的手脚都不听使唤了,接着他听见希雅惊恐的喊道:“李奥瑞克!你在哪?我看不到你了,我害怕,你在哪!”
“希雅?希雅你怎么了?我……”
就在这时候,他的意识犹如琴弦一般崩断了。
“砰!”
李奥瑞克摔倒在地,不省人事。
ps:再发一次悬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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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你可欠了我一个大大的人情哦! 悬赏1
第三十四章:你可欠了我一个大大的人情哦!
李奥瑞克在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来到了真理图书馆的大门前。
虽然说能来到这个地方是好事儿,但他这次真搞不懂是怎么死的。好像就是吃了饭,然后他和希雅就晕倒了,难道饭里有毒?
等等,希雅?
李奥瑞克的脑子一下就炸了——我只有濒死的时候才能进入真理图书馆,假如我是中毒濒死了,那么希雅现在肯定也不行了!我过会就能活过来,但是希雅可不行啊!
卧槽我刚到手的大长腿小媳妇,你坚持住啊!
李奥瑞克疯了一样冲进了真理图书馆,大声喊道:“管理员,有没有什么万能的解毒剂之类的?”
那黑色的巨人说:“万能的解毒剂?这里没有那种知识。”
李奥瑞克问道:“啥?就没有个什么化学百科全书什么的吗,或者是毒理学的书之类的。”
巨人说:“这个图书馆的知识储备,不会超过你那个世界的上限,至少第一层的真理都是如此。因此,符合你需求的,大概有这几本《草药学详解》和《炼金术毒性辨识》,哦,还有这个《驱魔圣书》。”
这三本书对应的是天然草药、化学药品、还有诅咒,可到底哪个能救希雅的命啊?李奥瑞克说:“我能全拿走吗?”
黑色巨人说:“那肯定不行啊!”
“能不能先欠着,下次再付?”
巨人大笑起来,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失必有一得,你怎么可以用一份祭品,换取两份真理呢?”
不能浪费时间,希雅时刻都会丧命!想到这里,李奥瑞克握紧了拳头,想要一拳锤爆这家伙的狗头,然后抢了书就跑。可是他忽然想起了卡珊德拉和巨人的战斗的场景,灭世魔女卡珊德拉拥有强大的魔法和精神力,但在这个邪神化身面前依旧是个臭妹妹,被打的一脸血。李奥瑞克显然也不是对手。
那怎么办呢?我只能从三本书里挑一个,然后碰运气了!可如果我挑错了,那希雅不就……
怎么办?我甚至还没被她的大长腿夹过呢!怎么能就这样失去她?
就在这时候,李奥瑞克头顶响起了一个声音。
“哦吼,看来你遇到麻烦了啊?”
他抬起头,就见那位银发白袍的魔女飘在空中,一脸的笑意。
李奥瑞克惊呼,“卡珊德拉小姐?你还在这里呢?”
“哦,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她眼睛一亮。
废话你说了这么多遍谁能忘啊?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了,李奥瑞克问她说:“我确实是遇到麻烦了,希雅中了剧毒,我要去救她的命!但我不知道该选什么书才好……”
“救命啊?细说!”
听到“救命”一词,卡珊德拉脸上的戏谑瞬间褪去了,她迅速降落在了李奥瑞克面前,语速极快的说道:“先把她的症状告诉我!”
李奥瑞克说道:“就是,呃,饭后大约五分钟,眼前发黑,眩晕,呃,失明!发病很快,不到一分钟就失去意识了。”
卡珊德拉皱起眉头,问道:“没了?还有吗?有没有呕吐、腹泻、腹痛、抽筋、呼吸困难、心跳加速、胸闷、皮肤发麻、发冷以及强烈的濒死感什么的?”
“没有,都没有。”
卡珊德拉轻轻用手指揉捏着浅蓝色的下唇,思考了五秒钟,说:“仓鼠草毒……”
李奥瑞克惊呼,“你确定?”
“还可能是蓝凌毒、马粪草、灰种、恶魔草、烂眼睛和针孢蘑菇!”
“到底是哪个?”
“这些都算草药,你去拿《草药学详解》!快点的!”
“好好好!”
李奥瑞克连忙从巨人手里接过《草药学详解》,他脑海中几乎出现了这片大陆上所有的草药与毒药,那一瞬间他便理解了一切,说:“是针孢蘑菇混合了恶魔草,可是……”
李奥瑞克整个人僵住了,他喉头蠕动着,却说不出话。卡珊德拉皱起眉头,问道:“你怎么傻了?说话呀!”
李奥瑞克面如死灰,说:“这种毒可以解,但是需要七种药材,我根本没地方弄啊!这种毒最多十五分钟就会毒发身亡,可是这些药材至少也得好几个月才能凑齐……”
希雅没救了。
这种巨大的挫败感击中了李奥瑞克的心脏,之前的一切胜利,一切的荣誉,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毫无意义。我连自己的喜欢的女人都拯救不了,那弄这些还有什么用啊?
就在这时候,卡珊德拉说道:“告诉我需要什么药材。”
嗯?难道她还有办法吗?李奥瑞克就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的落水者一样,以相声贯口一般的语速说道:“一小片牛皮、两颗牛栏菇、一勺绿色魔晶粉、一小勺露水、一小勺圣灰、血孢、还有魔犬之牙!”
魔女的眼睛快速的闪动,就像是机器高速运转时候的显示灯,几秒种后她大声说:“好办!都好办!我说你记着。
“好!”
卡珊德拉说道:“牛皮略过,牛栏菇一般在牛栏朝南的土里会有,如果找不到就把牛都杀了,然后从它们瘤胃的反刍物里找一种灰色胶状物!”
“绿色魔晶粉去找经历过火灾的树,被雷劈过的最好,树皮刮下来手臂这么长,用山羊的血浸泡30秒后,捣碎了拿筛子筛,就能得到粗制的绿魔晶粉。”
“露水去找修女们要!这些娘们周一做早课的时候都会收集露水来供奉神灵。”
“圣灰比较麻烦,你要找一个圣遗物拿大火来烤,出来的烟是银白色的,把用光滑的器皿放在烟上面熏,然后刮下来的银白色粉末就能当圣灰用。”
“血孢就是鸡冠血,找个公鸡来杀了就有。”
“至于魔犬的牙,我现在就教你怎么召唤恶魔!然后你自己去拔它的牙。”
蛤?召唤恶魔?现场拔牙?这也可以的吗?
但现在没时间怀疑了,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快,我要怎么做?”
卡珊德拉说道:“先画魔法阵,然后是咒语和仪式,我演示一遍你来看……”
卡珊德拉麻利的咬破食指,用鲜血在地上画了一个五芒星法阵,李奥瑞克一看就懵了,这法阵好复杂!不光是要画的标准,还要写好多麻烦的符文咒语,看一遍完全背不下来啊!这题超纲了,老师!
接着卡珊德拉又开始吟唱咒语,同时双手结印。在这个世界里越是厉害的魔法,流程就越是复杂,一个简单的“生水术”尚且需要七个程序,更何况是这种听起来就厉害的恶魔召唤仪式?
卡珊德拉的咒语夹杂了恶魔语、兽语和人类古代的语言,并且还需要念出特殊的音调、还要踩着节拍。最他妈的要命的是,一边念一边还需要结印。这操作难度又超纲了啊,老师!
希雅最多还能坚持十分钟,让我十分钟学会这个,我怎么不去考清华呢?
卡珊德拉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件事情,她停下来,喃喃道:“不行,以你们这凡人的智慧肯定学不会我的宏深大法,那怎么办呢……有了!”她习惯性的打了个响指,用的却是刚刚咬破的那只手,她拇指上长长的银色美甲恰好划过伤口,掀起一块皮来,痛得她疯狂甩手,倒吸凉气。
接着她喊道:“管理员先生!我能把自己窥探真理的权力转让给他吗?我想让他拿一本初等恶魔召唤术。”
李奥瑞克惊了!我艹,魔女小姐这么够意思啊?义薄云天,简直就是关公在世。
有一得必有一失,有意识必有一得——李奥瑞克不知道魔女小姐是失去了什么东西才换来这一张门票的,但参考他自己每次都要死一回这个代价,魔女小姐一定是付出了很宝贵的东西才能进来。然后,她居然就这样将机会转让给我一个萍水相逢的人了?她为了什么?为了救另一个陌生人的性命?还是为了收买我的心?
那好,我被你收买了!你赢了,灭世的魔女卡珊德拉,你成功吸引我的注意了。
真的,哪怕她另有企图,但这一刻,魔女小姐身上散发的光环简直是刺眼。
图书管理员挠了挠头,说:“可是没有这样的先例啊。”
卡珊德拉竖起中指就骂道:“那你就开个先例吧,我操你妈!快点的,不然我把你骨灰扬了。卡珊德拉说到做到的!”她仿佛比李奥瑞克都着急。
李奥瑞克也喊道:“你不是说有一得必有一失,有意识必有一得?那卡珊德拉失去了自己的门票,自然就该得到些补偿对吧,而且我俩都同意这件事情……”李奥瑞克望向卡珊德拉,她挑眉一笑,说:“对,我自愿的。”
巨人懵逼了,挠了挠头,说:“我要问一下自己的上司,等会啊。”
巨人说着便消失了。
在巨人离开的这段时间里,李奥瑞克和卡珊德拉两人都紧张的等待着,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每拖一秒,希雅就危险一分。等了一会,卡珊德拉一咬牙,说:“我数十个数,他再不回来,我们就偷书。”
艹了,这魔女小姐是真的胆肥,李奥瑞克说:“行!”
虽说偷书风险很大,但是人命关天,也管不得那么多了。
魔女小姐开始最后十秒的倒计时,李奥瑞克也绷紧了神经,说实话对于这事儿他还是很矛盾的,自古以来偷书都没有好下场,若是偷了何家的书,要被吊着打;若是偷了丁举人的,要被打折腿;若是偷了邪神的,不得被打到san值狂跌,狂呼发糖?虽说读书人的事情不能叫偷,但该挨的打,是一点都不会少的。
可是再拖下去,希雅就没命了啊!我还没试过黑丝长腿的威力呢,这哪行啊……
卡珊德拉说道:“动手!”
“好!”李奥瑞克说着伸出了罪恶的右手。
就在这时候,头顶响起了一声闷响,接着传来了图书管理员的声音,“我问过那位大人了,他说可以……等等,你干嘛呢?”
“我做做准备活动。”李奥瑞克活动了一下僵住的右手。
巨人冷笑了几声,说:“拿吧。”
“好嘞!”
于是李奥瑞克拿到了《初等恶魔召唤术》,虽然说这个图书馆里也有更厉害的召唤魔法,但李奥瑞克的精神力还不足以学习这么厉害的书籍,如果强行学习会精神崩溃。
真理瞬间涌入他的脑海!这一次的《初等恶魔召唤术》比之前任何一本都要深奥和复杂,李奥瑞克就觉得脑子一阵剧痛,天旋地转,感觉十分恶心。魔女小姐则在一旁说起风凉话来:“啧啧啧,我还以为你很厉害呢,原来精神力这么弱啊,回去多修行修行,或者弄几件法师的圣遗物傍身也好。”
李奥瑞克没空和她斗嘴,专心致志的吸收知识,果然,在他脑海里呈现出了十几种恶魔的召唤方法,其中就有“恶魔猎犬”这一物种。法阵、咒语还有咒印都烂熟于心,他随时都能完美的施展这种魔法。
时不我待!李奥瑞克连忙朝着外面跑去,此时就听到魔女小姐喊道:“喂喂喂!你这次可是欠了我一个大人情啊!将来我让你替我做事,你可不许推辞。”
李奥瑞克头也不回的说道:“好,李奥瑞克有恩必报!”
卡珊德拉目送李奥瑞克离开了真理图书馆,旋即点了点头,自言自语道:“哦?李奥瑞克么?总算知道你叫什么了。”
这时候她背后传来一股莫名的推力,将她送出去好几米。卡珊德拉一回头,就见身后多了一只迷雾构成的黑色手掌。
卡珊德拉朝着巨人叫道:“你干嘛啊?”
“你也该走了!”巨人说。
“推什么嘛,我自己会走!”
巨人无奈的说道:“我是怕你又赖在这里。”
“哼,什么嘛,一点人情味也没有。”
“下次不来了!”
魔女小姐甩着宽大的袖子,也气鼓鼓的走出了大门。
……
Ps:回答一下之前读者的问题嗷,本文是后宫,没跑的;然后字数大概在200w以上完结,看情况吧,应该只多不少。中途跑路什么的倒不至于,毕竟还得拿这本书维持生活。嗯,总之就这些,谢谢你们的支持。
第三十五章:地狱狗头人
第三十五章:地狱狗头人
“希雅和李奥瑞克的情况怎么样了?”
即使是敌人登上城墙的那一刻,将军都没有这么着急。
“将军大人,我已经为他们催吐、放血、还有用了解毒的草药,可是……他们的脉搏和呼吸都越来越微弱了,我……七神保佑,我真没有办法了。”伊芙欲哭无泪的说道。
此时伊芙手里捧着一个空碗,周围还放着一堆草药,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古怪味道。
“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愿七神保佑他们。”伊芙开始祈祷。
将军叹了口气,心想:如果希雅和李奥瑞克醒不过来,那后面的事情就麻烦了。
非常麻烦。
阿卡德将军很清楚的认识到:现在北伐军的战绩完全是建立在李奥瑞克一个人的武勇之上的,甚至他这个主帅的号召力,都不见得有李奥瑞克大。换句话说,整个军队的军心、甚至是军魂都系于他一个人身上了。希雅虽然不具备李奥瑞克那么强大的号召力,但她作为督军、又是参加了夜袭敌营的勇士,同样也有着稳定军心的作用。
所以这种时候如果他俩有个三长两短,那后面的仗就会非常难打。
得知这两人出事了之后,阿卡德将军就立刻封锁了这栋楼,以免消息外传。现在知道李奥瑞克和希雅中毒的,只有作为第一目击者伊芙,还有将军和他的两个亲信。
假设李奥瑞克和希雅真的死了,他也必须隐瞒消息,不然让军中士兵得知“战神”被毒死了,那么军队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士气就完蛋了。士兵们会想:敌人连李奥瑞克和希雅都能毒杀,那杀死其他人不也是轻而易举?那这场仗还能打赢吗?打不赢的,胜利是不存在的。
而就在阿卡德将军打算“连夜购入大量咸鱼然后秘不发丧”的时候,李奥瑞克突然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他醒了!”伊芙惊呼道。
李奥瑞克咳出几口带血的痰液,然后用沙哑的嗓子说道:“将军,伊芙,你们在这里正好,现在按照我说的给我准备药材,我要救希雅的命!”
现在来不及解释了,阿卡德将军和伊芙也没细问,“好,你说!我们听着呢。”
“我需要这些东西……”
李奥瑞克就将卡珊德拉跟他说的东西复述给了将军和伊芙,这些药材许多都是两人闻所未闻的,但好在有详细的制作流程。将军立刻带人去办了,伊芙则亲自去取露水。
“东西房门口就行,然后别让任何人进来!”李奥瑞克朝那两人喊道。
“好!”将军说。
接下来,李奥瑞克开始准备魔法阵。李奥瑞克早就将恶魔犬的召唤魔法铭记于心,他迅速切开手指,以鲜血画下魔法阵和符文,结印,然后开始念咒语……
魔法阵闪闪发光,空气中弥漫出了一股血腥味,接着李奥瑞克听见了一阵犬类的低吼。那声音仿佛直接炸响在他脑子里一样,非常的诡异。接着,整个房间突然间一片漆黑,空气就仿佛让墨水淹没了一样。在这片漆黑之中,只剩下那个红色的魔法阵还在闪光。
旋即,六只猩红的眼睛出现在了黑暗之中。
李奥瑞克高声呼唤它的名字:“Κέρβερος,听从我的召唤!我乃你现是的主人李奥瑞克,我以自己的鲜血做你的食粮,你必服从于我,Κέρβερος!”
那其实就是刻耳柏洛斯,希腊神话里边的地狱三头犬。初等恶魔召唤术中介绍了这种生物,说是这一类恶魔隐藏在不同于曲线时空的角状时空里,能穿越不同的未免,回应人的召唤。许多神话传说、小说游戏的原型都可能是这种生物,例如希腊神话的三头犬、庭达罗斯的猎犬、以及某种会给后台角色上流血buff还卡空气墙的粪狗什么的。这些东西,都有可能是“恶魔犬”的投影或者化身。
随着恶魔猎犬的现身,李奥瑞克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他意识到那是这条狗子在吞噬他的血肉,不过没什么关系,他很快就能恢复的。
接着,房间重新亮了起来,一只如公牛般强壮的三头猎犬出现在了房间中央。此物通体黝黑,身上带着一股烧焦的臭味,嘴巴里长着尖锐的犬牙。此时那三个头同时说道:“人类,你为何召唤我?”
李奥瑞克说:“我要拔你一颗牙。”
“哈,拔牙?”
三只狗头的表情全都凝固了。
表情如下:
李奥瑞克说:“对,快点,我要用你的牙救人!”说着从伊芙的医疗箱里拿出了一个老虎钳。
看到那钳子,三只狗都吓得嗷嗷叫,直往后缩。李奥瑞克一伸手,那家伙便张嘴要咬人,李奥瑞克吼道:“你是我契约的仆人,你不能违抗我!”
三狗表情一愣,此时中间的狗说道:“那这样,你别拔我的,你拔它的。”说着朝左边那个脑袋一努嘴。
左狗顿时就急了,说道:“艹尼玛怎么不拔你的呢?”
中狗说:“我的牙是吃饭用的啊!”
左狗说:“我的牙也不是吃屎用的啊!”
忽然右狗说道:“哎哎哎,要不你俩打一架,谁输了就拔谁。”
中狗骂道:“艹,我俩凭什么打啊!”
左狗说:“对啊,为嘛不把你打一顿呢?”
三只狗头吵了起来,敢情这地狱三头犬每个脑袋都有自己的独立思维,与其说是一条狗长了三个脑袋,不如说三条狗共用一个身体。问题是李奥瑞克没时间看狗打架,他说:“中间的,就你吧,放心我麻利的很,不疼的!”说着就要强行拔牙。
中狗嗷呜惨叫,这时候三条狗突然起了同仇敌忾之情,说:“妈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人类!跟他干!”
“对啊,跟他干!”
“干!”
三狗一声怒吼,朝着李奥瑞克扑来,李奥瑞克也是一惊,心想:这跟魔法书上说的不一样啊,书里说,这些恶魔和主人的灵魂绑定的,因为他们是以主人的鲜血为食的,召唤的那一刻就建立了必须服从的魔法契约,绝对不会违抗我的命令,怎么我一说拔牙就翻脸了?
来不及多想,李奥瑞克对着狗头就是一记老拳,砰!中间的狗子哀嚎一声,旋即又扑上来了。
他忽然想到,召唤术里边有一条补充说明,说是“恶魔的种类虽然固定,但召唤出来的个体却是随机的。”就是说你招一条狗,可能是京巴,也可以能哈士奇,或者藏獒。然后又说“越强大的恶魔也越难掌控,有时候需要施法者加以调//教,才能彻底让恶魔服从。”
那就只好打一架了!
李奥瑞克的“潜能激发”刚好转完cd,他直接就开了buff,上去把那个狗子一顿暴揍。三头犬虽然厉害,但是比起开了buff的李奥瑞克来说还是差了一点。打了几个回合过后,中间的狗子急了眼,说:“人类,你逼我的!”
右狗说:“变身吧?”
左狗说:“变!”
变身?怎么着,这boss残血了还有第二形态咯?
狗子变身了,但是这造型就你妈离谱,怎么说呢,离谱到很难拿文字描述,直接上个图吧。
就像是这样↓
身子就是这样的肌肉猛男造型,不过脑袋有三个。然后这大牲口抡着王八拳就把李奥瑞克给揍了,先是一拳把他从屋里怼到门上,又砰一下把门干碎了,两人滚作一团打出门外。
此时伊芙刚好拿着其他药品跑回来,隔着老远就看到李奥瑞克和一个不可名状的大牲口滚在一起,伊芙吓坏了,说:“这这这……这是我能看的吗?”
李奥瑞克听见伊芙的声音,心想:坏了,暴露了,这怎么大家解释啊?
打斗声引来了更多人围观,许多士兵、侍卫什么的都闻声而来,阿卡德将军也来了,将军见多识广,立刻叫道:“这是地狱犬吗?李奥瑞克,这什么情况?你不是在给希雅调药吗?”
这怎么解释啊?李奥瑞克灵机一动,说:“我是在驱逐希雅身体里的恶魔!”
这话倒是挺有道理的。这个时代的人缺少现代医学的熏陶,比较迷信,许多人就认为生病了是邪魔入侵(也确实真有这种事情,毕竟是奇幻世界),所以李奥瑞克这么一说,众人也就信了。
将军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帮你驱魔呢?”
“揍它啊,艹!”此时李奥瑞克用力掐着狗脖子,憋得脸色通红。
哦,原来是物理驱魔啊。
众人一拥而上,将这人头狗一顿暴打。
话说这狗子也他妈真能打,李奥瑞克本来以为,自己靠着“潜能激发”就能制服这家伙的。没想到这狗力大无穷,李奥瑞克使出浑身的力量来愣是掰不过它。但是常言说得好,好虎架不住群狼,好狗架不住人多,十几条大汉拳打脚踢,这狗子终于受不了,连连哀嚎表示自己投降。
“好好好,牙齿给你,给你!”
“早这样不就完了吗?”李奥瑞克说着拿过老虎钳来,这时候狗子惊呼一声,说:“别拔了,都在地上呢!”
李奥瑞克一低头,就见地上有三颗血淋淋的犬牙。原来是刚才打的激烈,将这家伙的牙齿直接打断了。
“好!大家可以散了,多谢帮忙。”李奥瑞克一手牵着狗,另一手拿着所有药物进了屋。进去之后他按照《草药学详解》里边的方子将药配了,然后将药给希雅灌……灌、灌、灌不进去啊这个!
艹,那电视剧里边不都是把药灌进嘴巴,然后一仰脖子就咽进去了吗?可是这希雅完全昏迷,根本就没有吞咽功能,这喂进去多少,就顺着嘴角流出来多少,这怎么办啊?难道说……
“对不住了!”
李奥瑞克含住一大口药液,然后嘴对嘴的给希雅喂了进去——希雅,真不是我占你便宜,这是为了救命。而且咱俩这个关系,以后我别说亲吻,就是舔你你能不答应吗?啊,这回就先这样,你别怪我……
然而药水还是进不去。
艹了,怎么还是喂不进去啊?
这时候伊芙推开一条门缝,问道:“李奥瑞克大人,您在干嘛?”
李奥瑞克将宝贵的药液吐在碗里,然后说道:“我在给希雅喂药,但是喂不进去啊!”
“我来!”伊芙说着就走了进来。
李奥瑞克心想:啊?难道我能看到橘里橘气的美少女强吻御姐的画面了吗?
然而,伊芙却没跟他一样把那药液含进嘴里,而是从百宝箱里取出了一根细长的管子,看起来像是橡胶做的。
嗯?这个世界居然有橡胶制品?李奥瑞克倒是记得在沼泽地东南的雨林里有橡胶树,似乎还有人拿它做鞋子和皮球,然而他没想到白衣修女有这东西的医疗器械。
接着伊芙将希雅尽量平卧,然后将那根细长的管子缓缓送入希雅的鼻孔。
哦,插胃管啊!李奥瑞克很惊讶,她对伊芙的医术概念一直停留在赤脚大夫兼跳大神的那种水平上,没想到白袍修女这么有本事。这小姑娘才十七岁,真的很了不起。
伊芙精神十分集中,就像是拉满弓瞄准猎物的猎人。她将管子一点点送入希雅的体内,李奥瑞克在一旁看着,就觉得浑身不舒服,不过希雅现在也没有意识,应该没有痛苦。当管子完全进入之后,伊芙将管子另一端浸入水中,确保没有气泡流出(有气泡就是插到气管了!),然后再通过这根管子进行输药……
此时李奥瑞克旁边“地狱狗头人”已经恢复了狗形态,它呜咽了一声,说:“这是什么酷刑?好可怕!”李奥瑞克白了它一眼,说:“你要是以后不听话,也这么对你。”
三个狗头都露出了惊恐表情,连忙表示以后一定效忠李奥瑞克,李哥永远是我的好大哥。
……
药液起效的非常快,没多久希雅就醒了。
“啊……我这是,喝醉酒了吗?嗓子还有,鼻子,都好疼。”她用手挠了挠脖子,想必是很不舒服。李奥瑞克问道:“还有什么不舒服的的地方吗?”
希雅摇了摇头,说:“我就是做个奇怪的梦,我梦见你……”她望着李奥瑞克,然后脸腾地一下红了。
“蛤?你梦见什么了?”难道是我偷偷亲小嘴被发现了?
希雅沉吟少许,“呃,我梦见你和一头十分强壮的狗在摔跤,而且是三个头的,就,就挺奇怪的。”她一边比划着一边说道。
李奥瑞克拿手一指趴在他脚边的地狱犬,说:“是这样的狗吗?”
“对对对,就是……哎?”
希雅迷茫了。
“所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她问道。
“我们应该是……被下毒了。”李奥瑞克说。
第三十六章:魅魔小姐,这事咱可还没完呢! 悬赏2
第三十六章:魅魔小姐,这事咱可还没完呢!(悬赏2)
希雅救回来了,可以说是皆大欢喜。至于怎么救回来的,大家也没有深究,将军也让人们统一口径,就说“希雅被恶魔附体,李奥瑞克暴揍恶魔,夺回了她的灵魂”,这些视李奥瑞克为战神的士兵们,对将军的话深信不疑。
然而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这件事情可远远没有结束,他必须知道,到底是谁要害死他和他老婆。将军对此也高度重视,在这个节骨眼上下毒,肯定是有敌人的奸细潜了进来。当晚就全城戒严,挨家挨户的排查,还派了最细心的侦察兵来调查此事。
不过,大家查了一番也没查出任何线索来。就仿佛这个敌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了药,然后又用同样的方式溜走了。神出鬼没,不留痕迹,这让李奥瑞克联想起了一个人。
“那个魅魔。”
记得在刚打下野狼城的时候,这个魅魔就曾经刺杀将军未遂。当时她就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进来了,然后又十分离奇的消失了,整个过程没留下了任何能追踪的线索。这家伙虽然是魔族,但显然和蛮族是一伙的。估计是乌鸦王看到这几天攻城攻不下来,就让她故技重施,来暗杀李奥瑞克。只要李奥瑞克死了,那么城内军心动摇,接下来就容易了。希雅可能只是顺带的,主要的目标是李奥瑞克。
将军跟李奥瑞克的意见一致,表示肯定是那个婊子,正面打不过,就来玩阴的,他奶奶的!别让我捉到,捉到了非得把她变成马赛克!
但是话说回来了,就算知道是魅魔,又能怎么样呢?上哪儿去找她啊?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李奥瑞克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来。他来到自己的房间,割破手指在空中画了个圈,然后李奥瑞克拍了下手,说:“三儿,出来!”
他脚下出现一圈五芒星光环,那只恶魔三头犬从中出现了。
恶魔以主人的灵魂和肉体为食,一般人不能多次召唤,也不能让恶魔在现世停留太久。但是李奥瑞克的身体比较强悍,所以几乎可以如宠物一般携带在身边,平时就让它隐身,必要的时候就召唤出来。
只可惜李奥瑞克现在的精神力这一属性太低了,不能再召唤其他恶魔,不然他左牵黄右擎苍,前呼后拥的炸街岂不爽到爆?
李奥瑞克问那狗说:“三儿,我有事需要你帮忙。”
“三儿”是李奥瑞克给地狱三头犬的小名,毕竟之前那个什么“刻耳柏洛斯”啥的太拗口了。只不过“三儿”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像老北京跑堂的,什么“三儿”啊、“六子(ze)”啊之类的,听起来很接地气。
接地气也挺好,冥府的看门狗嘛,接不了地府就接接地气吧。
狗子一听要帮忙,三个脑袋立刻齐刷刷的往后一缩,中间的那个说道:“这回要什么零件?”
李奥瑞克笑道:“不是要零件,是问你帮忙,我听书里说过,你这家伙鼻子很灵吧?”
一听这话,狗子的眼睛就亮了,说:“狗鼻子当然灵啊,尤其是它!”说着中狗和左狗朝着右边一努嘴。
右狗得意的点了点头,说:“对,我的鼻子最好了。”
李奥瑞克十分好奇的问道:“难道说你们三个人的嗅觉还不一样?”
右狗说:“人?我们是狗。”
“啊,我看你们有智慧能说话,就当你们是人……对了,你们也别担心我以后会亏待你们,上回拔牙是迫不得已,我先给三位道个歉。”李奥瑞克说着鞠了一躬。
狗子受宠若惊,三个脑袋抢着说道:“以前的老板可没有这么客气,嗷,我们还是头一次见到人给狗道歉的。”
李奥瑞克与这家伙未来会长期合作,关系当然要搞好一点的,他说:“我这人赏罚分明,三位只要为我用心做事,我不会亏待你们的。我对你们,对我的坐骑,还有未来的其他伙伴、朋友都会一视同仁……”
李奥瑞克跟这些狗子套了套近乎,这狗子虽然看着凶恶,但实际上心思单纯,一听李奥瑞克这么客气,脸上也挂不住,连连说道:“好大哥,你只要好好对我们,喂足鲜血和灵魂,那我们肯定出力干活儿,哦,你自己的血要是不够了,用别人的也行,我们是不挑的。”
“好的好的……”
扯远了,言归正传,李奥瑞克就问三儿,说:“三儿,你能不能给我闻一闻那个魅魔的味道,然后找一找线索?”
右狗咧嘴笑道:“魅魔?那好办,魅魔这种东西最骚了,隔着他妈的一条河我都能闻见那个臭味。好大哥,您瞧着吧!”
于是李奥瑞克牵着狗子在走廊里寻找魅魔的气味——狗子的身份已经让李奥瑞克洗白了,他让将军发出通告,就说李奥瑞克降服了希雅体内的恶魔,现在这条恶魔犬成了他的家畜,如此,李奥瑞克带着狗出街,也不会有士兵起疑。
右狗一边闻一边说道:“对,是魅魔的味儿,继续往前。”
一人三狗从病房走到厨房,又从厨房来到外面的庭院,这时候黑袍修女菲特迎面走来。李奥瑞克和她打了个照面,两人点头致意一下便错过去了。李奥瑞克虽然跟白衣修女很熟,但跟黑衣的菲特仍是个点头之交的程度。
忽然那狗子停了下来,它回头朝着黑袍修女的方向嗅了嗅,说:“那个修女身上有一股怪味。”
菲特?
李奥瑞克警觉起来了,笑声问道:“怪味?跟魅魔有关系吗?”
“不是魅魔,但很奇怪,就像是……亡灵的味道。”
李奥瑞克笑道:“那是正常的,菲特就是专门负责打扫战场和回收尸体的,还有超度亡灵什么的……”
狗子说道:“不,超度亡灵的人身上不是这个味道的,她身上的味道更像是……呃,死灵法师身上的臭味。”
死灵法师?菲特和死灵法师能有什么关系?李奥瑞克暗自记下此事,打算回来去找伊芙问一问。她俩走的很久,或许会知道。
不过当务之急不是这个,是找到那魅魔的藏身之处。李奥瑞克带着狗继续往前走,走了一段路,忽然狗子停在一口老井旁边,说:“气味从这里边来的,但是井口太小,我进不去。”
那井口不大,三儿比牛都壮,而且仨脑袋,确实是钻不进去的,不过供人进出没问题。
难道说魅魔是从这口井里钻进来的?我还以为是什么空间魔法呢,这四舍五入不就是钻下水道,也太丢份了吧?
正好旁边有个巡逻兵,李奥瑞克就叫住他,说:“你!过来。”
那人一见是李奥瑞克,连忙跑过来行礼,说:“长官,请指示。”
李奥瑞克问他:“这井平时有人用吗,先前有没有看到什么异象?”
巡逻兵说道:“这个啊,听当地的居民说,这井不出水的,是一口死井了。至于异象什么的,倒是没见过。”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这样,你去后勤那边取个油灯、铃铛和绳子来,我要下井调查,先前的杀手可能就是从这里来的。”
“是!”一听这话,那士兵连忙跑去了后勤部。没过多久,他就拿着油灯、绳子和铃铛来了,李奥瑞克将那铃铛绑在绳子上,又将绳子绑在腰上。他跟那个巡逻兵说:“我要下去调查,你拿着绳子,如果听到我摇铃铛你就把我拉上来。”
“是!”巡逻兵握紧了绳子,旋即他又叫了两个人来帮忙,怕自己拽不动。三儿的三个脑袋也在后面咬着绳子,生怕李奥瑞克这位好大哥出事了。
于是李奥瑞克便潜入了这口枯井。
说实话,这里边的环境还挺阴森的——井口不大,阳光照不进多少,李奥瑞克下潜了几米周围就一片漆黑,只能靠着油灯的光芒照亮。而且这井底有一股腐败的味道,他拿灯光一扫,看到下面有一片淤泥,里边有腐败的老鼠尸体,烂木头,还有些蠕动的蛆虫。
魅魔会从这么脏的地方走吗?李奥瑞克回忆着那个女人精致的样子,他心想:那家伙来杀人都不忘做个美甲,她会愿意钻这种比粪坑还脏的地方?不可能的。
于是李奥瑞克转变思维,朝着其他地方寻找线索。忽然,他看到墙壁上有一条狭长的裂缝,他附耳过去,能听到风的声音。
哦,别有洞天啊!
那条裂缝刚好能容下一人侧身通行,而且拿灯一照,能看到里边越来越宽敞。李奥瑞克挤进裂缝,往里走了一小段路,然后便豁然开朗。他没继续往前,而是先摇铃铛回到地面,跟大家通报情况,以免上面的人担心。接着,他用反召唤术将狗子收进次元空间,等一会到了宽敞的地方再召唤出来。
接着李奥瑞克二次下井,然后顺着那条通道一直往里走。等地方足够宽了,他就把狗子召了出来。狗子一出场,立刻三个脑袋都竖了起来,说:“没错了,味儿越来越浓了。”
狗子前面走,李奥瑞克后面跟着,走了一段路,忽然看到前面有一大片蜘蛛网拦住了去路。上面还趴着几只粉色的蜘蛛,拳头那么大,看着很渗人。
狗子是地狱生物,自然是不怕的,说:“主人,我来!都是嘎嘣脆!”说着就张开三张大嘴要去咬那些蜘蛛。这时候李奥瑞克一把拽住狗链子,说:“别!这种蜘蛛很奇怪,肯定不是野生的,估计是魅魔留在这里守门。如果我们贸然攻击这些东西,魅魔可能会有所察觉。”
狗子停下来,说:“哦,还是主人聪明……那怎么办呢?蜘蛛网这么小的窟窿眼,我们也钻不过去啊。”
李奥瑞克说:“我有办法。”
他说着拿出了一张魔法卷轴。
这是上次夜袭敌营时候李奥瑞克准备的“秘术魔法卷轴”,这东西先前他偷袭城门的时候也用过,能在短时间内将自己的身体变成空气,从而进行渗透潜入或者逃命。
李奥瑞克先将狗子用反召唤送回异次元,然后自己撕了卷轴,化作一道气流穿越过了蜘蛛网,确定周围没有危险之后,又将狗子重新招了出来。一人一狗就以这种方式,神不知鬼不觉的通过了魅魔的防线。
“看见光了!”狗子兴奋地叫道。
李奥瑞克快步前进,走了不多久,就从这个隧道里钻了出来。李奥瑞克来到了一处廖无人烟的荒郊野岭,他回头望去,发现自己已经出了野狼城,甚至穿过了蛮族大军的防线。
啊?我们走了这么远嘛?
还是说这隧道有问题?
“三儿,魅魔就藏在这吗?”李奥瑞克四下看了看,只有一片灌木杂草,“这地方连条狗都没有……哦,狗是有的。”
“我再找找。”
右狗趴在地上闻了闻,说:“这里气味确实很浓,骚得很,啊!别是那贱人搁这撒尿圈地盘了吧?那可就坏了。”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魅魔又不是狗!”
中狗呲牙笑道:“也可以是狗的,就看主人怎么调//教了。”
艹了,你这家伙怎么跟墨崔迪一样上道啊,我这身边都是一帮什么牲口?
这时候左狗说道:“来,换我听听。”左狗说着一歪身子,把脑袋贴在地上。这一下重心偏离,姿势失衡,中狗和右狗连忙喊道:“别别别,倒了倒了!”
李奥瑞克纳闷:这仨脑袋到底是谁操控身体啊?
“配合一下啊!你们这俩只傻狗!”狗子以妖娆的姿势维持住平衡,然后左狗听了一阵子,说:“哦,我听见了,大概在地底下五十米深的地方有人说话。”
“耳朵这么好?”
左狗笑道:“是啊!我的特长就是听力好,就跟右边的兄弟嗅觉好一样。”
李奥瑞克心想:左边的听力好,右边的嗅觉好,那中间的呢?难道是视觉好吗?
“这边!”三儿这时候朝着西北方向跑去,它来到一棵老树的下面开始刨土,没多会就挖出一个青铜的暗门。李奥瑞克跟狗子一起将门打开,只见那下面是一条通往地下的幽深隧道,里边有一股淫靡的香味,楼梯上铺着地毯,墙上还挂着小粉灯。
“就是这里……阿嚏!”三个狗头一起打了个喷嚏,吸着鼻涕说道:“魅魔肯定在这了,骚的呛鼻子!”
是么?
李奥瑞克摩拳擦掌,悄悄的走了进去。
第三十七章:惹不起,惹不起! 抱拳
宽敞的房间,大大的软床,粉色的小灯,靡靡的熏香。
魅魔普希拉在床上摆成一个“大”字,表情犹如丧偶没多久的小寡妇。
“呜呜呜呜……”她抽泣了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啊,我不是都把那个叫李奥瑞克的人杀了吗?”
“为什么……我还是忘不了他……”
尽管李奥瑞克死了,但是普希拉身上那个“色孽教导”的后遗症还是没有消失,不光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渴望李奥瑞克。普希拉知道这种想法是不对,也知道这是一种诅咒,但她无法对抗自己的欲望。
有个诗人曾经说过:“魅魔,从欲望中诞生,也从欲望中毁灭。”普希拉现在就是如此。
如今普希拉只要睡着,就会做那种让人欲罢不能的噩梦。
于是,她越来越嗜睡,只有在梦中她才能见到色孽的化身,才能一次次的坠入极乐地狱。普希拉喝了一口水,旋即又回到了床上。
她喃喃自语道:“暗杀任务已经完成,公主殿下没有新的安排,乌鸦王也没联系我……那今天放假?”
放假就意味着自由,自由就意味着做什么都行。然而普希拉的生活只剩下一件事情了,那就是睡觉。
她调了一杯烈酒饮下,然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魅魔和梦魇是近亲,而梦魇一天24小时里有25小时都在睡觉,所以魅魔也可以像梦魇一样长时间的休眠。
普希拉的意识迅速飘走了,接着她又看到她信仰的神灵,还看到了那个她又爱又恨的男人。
对,李奥瑞克。
普希拉起初只是幻想着“色孽大人”,但渐渐地,她发现直接使用这个人类做配菜的效果会更好。这是为什么呢?或许,是因为人类的身份比较低贱吧,越是被低贱的人践踏蹂躏,越能激发起她心底那扭曲、变态的欲望。
“李奥瑞克大人,啊~!”她忍不住叫了出来。
……
此时李奥瑞克在魅魔的地下宅邸里蹑手蹑脚的走着……
“李奥瑞克大人,啊~!”
忽然,听见有人喊他名字,李奥瑞克顿时吓了一跳,心想:难道我暴露了吗?
然而,那家伙的第二句话,让李奥瑞克直接掉san了。
“大人,我想做您的MZ!”
艹,什么东西!?
狗子吓得直缩脖子,说:“主人,要不还是回吧?这一听就是个惹不起啊。”
是是是,确实惹不起。
李奥瑞克不知道魅魔这唱的是哪一出,他心里闪过许多种想法:难道说敌人发现我了,然后用这种方式嘲讽我?不不不,嘲讽的话不会说“我想做您的MZ”这种话吧?那难道是勾引我?那这味儿也太冲了!我口味没有这么重啊,舔一舔希雅的大腿已经是极限了……
过了一会,里边没声音了,这时候左狗将脑袋贴在地板上,说:“我听见轻微的鼾声了,呼吸均匀,魅魔在睡觉。”
李奥瑞克问道:“那她刚才叫唤什么?”
狗子说:“刚才她是在说梦话呢。”
卧槽那就更奇怪了啊!
“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主人!我们上吧!”狗子跃跃欲试。
李奥瑞克一寻思——行吧,来都来了,还能空手而归吗?我李奥瑞克大好男儿,也不会害怕一个惹不起的。
于是,李奥瑞克悄悄地摸进了宅邸的卧房门口,然后看到了那个在床上扭动着、而且口中还喊着他名字的魅魔普希拉。此时的魅魔普希拉身上没有那些繁复的装饰品,只是穿了一件透明的丝绸睡衣,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艹了,可是爷完全不觉得涩,而且还有点害怕!
狗子问道:“动手?”
“嗯,你按住她的腿,我按住上面,抓活的!”
就在李奥瑞克正要动手的时候,普希拉床头的水晶球忽然发出了一阵清脆的响声。
“叮铃铃铃——!”
上辈子的经验告诉李奥瑞克,这水晶球应该是魅魔的家里的电话。他拦下狗子,说:“等等!先观望一下。”
李奥瑞克就在门口悄悄看着,铃声又响了几下之后,魅魔被吵醒了,她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然后轻轻一拍水晶球,说:“公主殿下?”
公主殿下?李奥瑞克听见这个词便微微皱起眉头,心想:魅魔普希拉所说的公主会是谁呢?应该是魔族的公主吧?战报上倒是提过魔族有一位公主的事情,说是叫克菈菈,但其他的就不得而知了。
估计能搞到些厉害的情报了。
水晶球里隐约浮现出一张人脸,接着有个里边有个清脆的女孩声音说道:“普希拉,野狼城的事情怎么样了?”
魅魔伸了个懒腰,说:“李奥瑞克死了,毒死了。”
里边那个“公主殿下”说:“你确定?尸体呢?”
“我下完毒就走了,没法留下来看尸体啊,不过我那种毒几乎是无解的,中了之后必死无疑。从最近的情报来看,李奥瑞克也没有再露面过,估计是高原人将他的死讯隐藏起来了,怕影响士气。”
果然是这个贱人做的,李奥瑞克不禁硬了起来——指拳头。
水晶球里边的公主说道:“死了就好。这样的话,我们就高枕无忧了。”
魅魔又问道:“殿下,灭世魔女封印的进度怎么样了?”
“卡珊德拉的封印……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破解。不过,我已经摸到了一些规律,只要能破解这个封印,我就能得到魔女的力量!”克菈菈公主冷笑起来,“届时,我就会让我的父亲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力量!当年的耻辱,我会加倍奉还!”
李奥瑞克心想:敢情这公主也是阿尔塞斯——怎么人均阿尔塞斯啊?
而且她还提到了灭世魔女·卡珊德拉,这不是就是我在真理图书馆里见到的那个银发魔女?这公主和卡珊德拉有什么关系啊?还说要打破封印?
看来这里边的水挺深啊。
接着那公主和魅魔闲聊起来,两人说起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普希拉啊,你平时也要注意自身的修为,按照你的天赋,完全可以继续晋升的,到时候你的魔力和精神力都会提升的。”
魅魔叹了口气,说:“殿下,不是我不努力,而是魅魔这个种族本来就难突破,我已经卡在‘高等魅魔’这么久了,估计是没有希望了……唉,这太难了啊。”
魅魔无奈说道:“谢谢殿下好意,但我不是魔力不够,而是差了一点火候,就是缺少那种灵光一闪的感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或许只有等魔神开恩了……”
就在李奥瑞克打算继续窃听情报的时候,忽然,一根羽毛飘了过来。那大概是魅魔的羽毛被上掉下来的毛,不偏不倚的,就飘到了狗子的嘴边。狗子本来正聚精会神的看着,忽然被羽毛一扫鼻子,顿时打了一个大喷嚏!
“阿嚏!”
坏了,这傻狗!
魅魔顿时警觉,“谁!”说着就从床头抄起了短剑。
看来是藏不住了。
“狗子,上!”
“哦!”
李奥瑞克跟三儿一起冲上了上去,魅魔看到这一幕吓得头皮发麻——李奥瑞克?他不是死了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有那条狗,那不是守护冥府的三头地狱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一个死去的亡灵+守卫冥府的恶犬=?
普希拉那聪明的小脑袋瓜子飞速旋转,然后得出了答案:是亡灵索命!是李奥瑞克死去的亡魂带着地狱犬来找我复仇了!
普希拉不愧是个老魅魔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清楚的判断了形势。她当即丢掉短剑,抄起一个倒逆的十字架来,双手握住端在胸前,神色郑重的吟唱起了驱魔的咒语:
“地狱的恶鬼,回到你的王国去,不要在人间的土地逗留,冥府的追魂使者啊,将他带走……”
“啪!”李奥瑞克一巴掌甩在魅魔脸上,“你说你马呢?”
魅魔被抽成陀螺,转着圈倒在床铺上,心想:不对啊!怎么亡灵还会物理攻击的?
这好大的怨念!居然能形成实体!
魅魔再一次爬了起来,说:“冥府的使者啊……”
“啪!”李奥瑞克又给了她左脸一巴掌。
“啊!”魅魔再次倒地。
水晶球里的克菈菈公主一手捂住了眼睛,表示没眼看了。
接着,李奥瑞克将魅魔按倒在了那张柔软的大床上,然后用匕首抵住了她的脖子。
“别动,动一下就把你鲨了!”
打了个酱油的狗子在一旁狂啸,说:“动一下就把你鲨了!”
魅魔普希拉的脑筋也转过弯来了,惊呼道:“原来你不是亡灵啊?”
李奥瑞克也惊呼一声,道:“原来你不是傻逼啊?”
场面十分尴尬,魅魔因为羞耻而脸色通红,各种念头在她脑中旋转:逃生魔法需要结印,我手被压着用不了;我力气也没有他大,用蛮力挣脱不开,那……
忽然她看到了李奥瑞克的眼睛。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她忽然心跳加速——啊,就是这种看垃圾一样的眼神!冰凉的刀刃贴着我火热的肌肤,李奥瑞克大人压在我的身上,而我只穿了一件透明的睡衣,这不就是梦里面的场景么?没有想到梦想成真了,啊……
“卧槽你不要露出这么恶心的表情好不好啊!”李奥瑞克看着魅魔的一脸痴态不禁头皮发麻,“作为人//质,能不能严肃点?”
“呃,好的。”
接着,李奥瑞克检查了一下魅魔的身体,确保她身上没有隐藏武器,不管是里边还是外面,也都没有隐藏的魔法符文。然后李奥瑞克用下井时候的绳子将她捆住,说:“三儿,你看着她,我要调查一下这里的情况。”
“好嘞!”
接着,李奥瑞克在魅魔家里翻箱倒柜,希望能找到一些有用的情报。然而,魅魔的家里就仿佛是个晴趣店柜台,各种不可名状之物足够拍一年的电影还不重样,正经的情报却一份没有。
李奥瑞克翻了一圈也没什么收获,就在这时候,魅魔忽然脸色一变,发出了吃到苍蝇一般的惨叫声。
“你怎么了?”李奥瑞克问道。
只见魅魔面如死灰,说:“那个,李奥瑞克,我有件事情想问你。”
“说。”
“你是从什么时候来的?”
李奥瑞克想了想,说:“挺早的,从你喊我名字开始吧。”
魅魔的脸色惨白,“喊你名字?”
李奥瑞克笑而不语,这时狗子中间的脑袋突然捏着嗓子叫道:“啊,李奥瑞克大人,我要做您的MZ,啊——!”接着左狗和右狗发出一阵爆笑。
魅魔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了,眼眸失去高光。
片刻之后——
“咕,杀了我!”
“杀了我,我不活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魅魔在床上剧烈挣扎,狗子几乎按不住她。
李奥瑞克说:“话说你一个魅魔,耻度竟然这么低吗?”
“呜,呜呜呜呜呜……”此时的普希拉只会哭,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水晶球里边传来了一声刺耳的声音。
“你这卑鄙的人类,放开普希拉!”
那是个男人的声音,李奥瑞克朝着那边望去,水晶球里边的克拉拉公主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男人。
那是一位半魔人,头上长角,有着青色的脸和一头墨绿色的长发。
李奥瑞克望着那个头顶青青草原的兄弟,说:“你谁啊?”
水晶球里的男人一脸傲慢的回答道:“你不配知道我的尊名。”
“哦,那我不问了。”李奥瑞克懒得搭理这家伙。此时他已经搜完了整个房间,没找到什么有用的材料,接着他打算将这个魅魔带回野狼城,然后再慢慢拷问。
李奥瑞克将那魅魔绑在了狗子身上,然后往外走。这时水晶球里边那个绿毛大哥吼了起来,说:“你这没毛的老鼠!你要把普希拉带到哪里去?如果你敢动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的心肝都剜出来泡酒!再把你家里的人也都剁去手脚,男的喂狗,女的拿去做巨魔的人肉壶!”
那人声音着实刺耳,李奥瑞克被他搞上火了,说:“还他妈威胁我?好啊,我就喜欢被人威胁,爷今天就当一回带恶人了!有本事你来弄死我啊。”
说着李奥瑞克解开了魅魔身上的绳子,然后将他按在了地上。魅魔不知道李奥瑞克要干嘛,但肯定不是好事。此时魅魔大声叫道:“赫仑你这弱智,你少说两句行不行啊!?”
水晶球里绿毛的男人立刻露出舔狗姿态,说:“对不起普希拉,我是担心你才这样说的,那个……要不这样吧,人类,我愿意出钱赎她,你开个价吧。”
李奥瑞克冷笑,说:“不,我不需要钱,我只想让你来找我报仇。”李奥瑞克说着卷起了袖子,露出自己手臂上的符文,接着他开始默念咒语。
只见他手臂上那些符文开始扭动,闪烁着粉紫色的妖光,而且周身开始散发红光。接着,一个双性一体的恶魔渐渐浮现在了空气之中。
“不——!”魅魔尖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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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修改了这章的一些内容,剧情上没有大的变化,不过凝练了一下文字和语言,提升了读者阅读体验。
刺猬猫这个vip章节修改起来真的麻烦,字数不能少于一开始的内容,以至于我删了一段废话之后,这章节就发不上了来,还得加紫薯布丁。不过各位读者老爷不用担心,少量的字数补丁不会让你们因此多付钱的。
刺猬猫是满500字才算书币,调整个一二百字不影响单章价格。
第三十八章:黄毛竟是我自己 悬赏3
看到色孽降临,她顿时哭喊起来:“不,不不不不不不不……李奥瑞克大人!请不要这样,至少不要在这里!赫仑和公主殿下还都看着呢!”
“不要啊啊啊啊啊啊啊——!”
哭,只能让李奥瑞克更兴奋而已。魔神的利爪已经抓住了普希拉的身体,精神力构成的触手狠狠捆住了她的灵魂。接着,灵与肉的双重苦难降临在了魅魔普希拉的身上。她放声惨叫,声音中却又夹杂着苦闷和愉悦。
“不,不可以,不可以的,不可以让公主殿下看到我这么丢人的样子啊!”她哭着说道。
此时,水晶球里那个绿毛男人裂眦嚼齿,悲愤至极的叫道:“你怎么能这么残忍!你怎么可以这样对待普希拉!”
李奥瑞克笑了,说:“残忍?那给我们下毒就不残忍了?拜托,撒泡尿照照您那碧莲,魔族都干过什么缺德事,你们自己不知道吗?”
“我一定要杀了你,一定要!”
“好!”李奥瑞克鼓起掌来,“绿毛哥,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可一定要弄死我,最好是将这件事情当做你的人生目标和座右铭,写在桌上,刻在墙上,要么弄个纹身写脑门也行。”
绿色的男人咬牙切齿,恨不得从屏幕里跳出来给李奥瑞克一拳。这时候魔族的公主克菈菈推开了那位绿毛哥,然后来到镜头前。她看了一眼李奥瑞克后面那个翻白眼吐舌头的普希拉,说:“人类,你听我说,你善待我们的俘虏,我们也会善待你们的人,但如果你这样对待普希拉,那将来你们的士兵落到我们手上,我也会狠狠地折磨他们,但我们本可以避免互相伤害的,不是吗?我请求你放过普希拉,不要虐待她,给她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将来我也会这样对待你们的人,我以公主的名誉保证!”
李奥瑞克打量着屏幕里的那个公主,这位魔族的公主看上去娇小玲珑,五官精致小巧,看上去蛮青涩,跟色//气的普希拉没法比。而且这公主一听声音就胸很平,李奥瑞克没有太大兴趣。
不过她这番话说的还算得体,所以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不愧是公主殿下,总算说出句人话来,就比那个绿毛哥强多了。”
魅魔的教导持续时间刚好结束,李奥瑞克就卖了个顺水人情,说:“好,我停下来了。”
“谢谢您。”那位魔族的公主说道。
此时魅魔已经在色孽的强力教导下失去了意识,大字躺在床上,翻白眼傻笑着,时不时抽搐一下。那个绿毛大哥挤到屏幕前面哭喊道:“普希拉!我的普希拉!呜呜呜呜呜呜……”
李奥瑞克此时有一种自己变成了黄毛的错觉——不,也可能不是错觉。
李奥瑞克没理他,直接将那个被玩坏掉的魅魔捆在了狗子身上。绿色头发的男人吼道:“你要干什么?你要把她带到哪里去?”
李奥瑞克笑道:“你觉得呢?”
那个绿色的赫仑说道:“你不能放过她吗?她已经这么惨了!”
李奥瑞克被他这弱智发言气得笑了,说:“这个魅魔差点害死我和我的女人,你觉得我会轻易放过她?”
“你要是敢杀了她,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
“我肯定不杀她,我怎么会舍得杀好看又好玩的魅魔呢?”李奥瑞克笑着说道。忽然,他脸色一寒,沉声道:
“但我保证,等下次再见到她的时候,你会认不出她。”
“人类,你等着,我一定会杀了你!一定杀了你!”绿毛哥无能狂怒。
然后李奥瑞克跟水晶球里边的道别,说:“好了二位,我要走了,要想来报仇的话随时可以找我,我叫李奥瑞克,现在住在野狼城的城主宅邸二楼207号,记住了啊,二楼207,可别走错了。”
此时克菈菈公主说道:“你到底是谁?”
“啊?”
克菈菈严肃的说道:“李奥瑞克,你用的魔法是‘色孽神术’里边的一种,而地狱犬召唤术的流派又属于深渊领主一派,为什么你一个人类,会这么多魔族的法术!?你……果然是我父王派来的人吧?”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道:“你说你马呢?你说我是你爸爸还差不多。”
“哎?父王?”克菈菈陷入了沉思。
李奥瑞克没叼她,牵着狗就走了,留下来克菈菈自己在风中凌乱。
水晶球那边的克菈菈心想:他说他是我爸爸?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认真的?
魔族,或者说这些异界的人,是不会将“我是你爸爸”这种话视作挑衅或者玩笑的。毕竟魔族也没有德云社,也不讲伦理哏。所以李奥瑞克这随口一说,让克菈菈公主产生了许多奇怪的联想。
首先,克菈菈公主和她的老父亲早就撕破脸了,现在父亲在“世界尽头”的魔族皇城;而克菈菈搬到了中土的地下城“幽灵陵寝”。人称“千面魔王”的索罗凯斯是个极度心狠手辣的人,这家伙为了弄死自己的“孝顺闺女”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索罗凯斯号称千面魔王,就是因为他曾经从真理之地的邪神手中获取了“化身魔法”的力量。他人在寝宫中,就能派出九十九个化身前往世界各地。这些化身形态各异,力量也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精神全都和索罗凯斯连在一起,化身的眼睛就是索罗凯斯的眼,化身的手就是索罗凯斯的手。
那么,这个能使用色孽神术和恶魔召唤术的“人类”,是不是我父亲的化身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一切就都能解释通了!为什么高原人阵营能够出现这么一个会魔法的家伙?为什么被蛮族按在地上摩擦了二百年的高原人突然奋起,攻下了野狼城?为什么李奥瑞克会使用神术?为什么从不失手的普希拉却一再失败……
答案只有一个:这家伙就是我爸爸的化身,它就是来背刺我的!
可恶!我居然早没有想到,以至于他直接讲出来羞辱我!
真是丢人现眼!
此时,一旁那位绿毛大哥说道:“公主殿下,我要去杀了那个男人,救出普希拉!”
克菈菈望向那个绿色头发男人,这家伙脸上还挂着泪痕,脑袋上的头发也乱得像是鸡窝,看上去就滑稽。
“你?”
公主心想:就你?怕不是要白给啊。
九头蛇之子赫仑既不聪明也不智慧,而且性格傲慢,十分狂妄,克菈菈不是很喜欢这个手下。然而,赫仑的战斗力还是不错的,还很听话,所以公主才把他留在身边。
赫仑似乎是感觉到了公主对他的不信任,便单膝下跪,大声说:“公主殿下,请相信我!我一定会完成任务,若是完不成,我提头来见!”
就你脑袋多是吧?克菈菈白了他一眼。
不过,让他去试试也行,若是成了,自然血赚,若是不成,也可以打探出一些情报,试试李奥瑞克的深浅。
克菈菈说:“好,那你去吧,你需要什么东西就尽管我,我会尽量满足。”
“是!”说罢,赫仑摇身一变,化作一条青绿色的巨蟒,悄无声息的游了出去。
看着赫仑消失在黑暗之中,克菈菈公主狠狠握拳,心想道:等着吧,父亲!
我绝不会屈服于你的淫威之下!
我要终结你的那昏庸又懦弱的统治,然后重塑魔族荣光!
……
李奥瑞克将魅魔活捉回来之后,便开始对她进行审问,魅魔看着也不像是什么铁骨铮铮的样子,面对这个“色孽化身”的恐吓,她很快就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
李奥瑞克将这些情报整理好了,然后拿给了阿卡德将军。
将军拿着笔记,目光凝重的看了看,说:“那个魅魔就说了这些吗?”
“嗯,我审讯过了,就说了这么多。”
将军说道:“那行,可以再审一审,但是不要上太严酷的刑,魅魔算是魔族的高级将领,以后也需要拿来交换俘虏。”
“是,将军。”
现在得到的军事情报有以下几个。
首先是乌鸦王的部队情况,乌鸦王号称十万大军,那是一点水分都没有的。这些蛮子做事风格都很实在,说多少就多少,而且全是实打实的作战人员。因此要是把随军后勤和其他干杂活的人都算上,这个数字还要增加好多。
另一方面,乌鸦王的军队有着源源不断的补给,不管是后勤补给还是兵源补给。这家伙从各个效忠他的部落里边调集了援军,依托着肥沃的中土平原又有吃不完的粮食,可以说是非常富有,十分土豪。
听说过一阵子混血精灵还会派来五千人进行增援,混血精灵人均精锐,还擅长魔法,乌鸦王到时候就会如虎添翼。
第二点,就是乌鸦王的战略,听普希拉说,乌鸦王已经放弃了速胜,而是改为围城,打持久战。未来他可能会撤走一部分军队,以避免持续的粮草消耗,但只要他留下来个四、五万人,俺么高原人就无法出城一战。毕竟高原人满打满算才三万,而且单兵实力还不如蛮兵。
其实将军一开始不怕打消耗战,因为野狼城里补给充足,至少半年内吃喝不愁。甚至阿卡德想过就这样耗死敌人的十万大军。
可是乌鸦王太有钱了,两边比着烧钱也烧不过啊,这对于将军来说不是个好消息。
最后,关于“魔族的魅魔为什么会帮乌鸦王打仗”这件事情也有了答案。
大概是号称“千面魔王”的老恶魔王索罗凯斯跟他的孝顺闺女“克菈菈公主”闹翻了,公主勾结了蛮子要扬了她的老父亲,加上蛮子们本来就想跟魔族干一架,于是蛮族和魔族才开始了战争。也就是说,魔族分为了“老魔王派”和“公主派”,然后公主派又和蛮族联合在了一起。
高原人捅了蛮子的屁股,而公主克菈菈作为蛮族的盟友,自然要表示表示,这才派了一个魅魔来千里送……啊不是,来刺杀阿卡德将军和李奥瑞克。
这形式就复杂起来了,对于高原人来说,蛮族和魔族都是敌人,但这并不意味着高原人要同时和两大势力开战。将军只负责制定战术,但是这件事情涉及到了大的战略方针和政治问题,究竟要怎么决策,只能让老国王或者蒂薇丝殿下决定。
“算了,我们也不用考虑那么多。”将军对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道:“我们只要负责打胜仗就行了,至于打谁,那是国王的事情了。”
老人说着望向窗外,喃喃道:“乌鸦王的耐心,也该用尽了吧。”
……
此时的蛮族大营——
乌鸦王敲了敲烟袋,烟灰磕在桌子上,留下一个黑印。身旁的侍卫赶忙拿着抹布过来将其擦掉,然后迅速退开。
乌鸦王又点上一锅烟丝,一脸的不耐烦。
太久了。
魅魔普希拉已经三天没有消息了,按计划来说,她早就该传来捷报才对。既然这么久都不联系,就只能说明那个废物魅魔又一次失手了。
这件事情让乌鸦王很恼火。
“魅魔,果然还是该做奴隶。”
在这之前,乌鸦王本来是很信任魔族的,蛮族的战士尊重强者,魔族曾经在战争中正面击败过蛮族的勇士,既然如此,乌鸦王也会给他们相应的尊重。然而,这家伙一而再的失手,让乌鸦王失去了耐心,也失去了对这些盟友的信心。
他从卧榻上站起来,拎着烟袋朝外走去。
这时候他忽然听见了毒蛇吐信的声音。
乌鸦王“刷”一下拔出刀,看也不看就朝着那里砍去。
“砰!”一条青绿色的巨蟒咬住了他的武器,乌鸦王一惊,心想:为什么我的帐篷里会有蟒蛇?
接着那家伙身上冒出一阵绿色烟雾,摇身一变,化作了一个绿色头发的魔族男子。乌鸦王收起刀,寒声道:“你们魔族的人不知道什么是礼貌吗?若你想见我,就该到外面找传令兵,卸下武器,然后让侍卫带你进来。这次我砍你嘴,下次兴许就要砍你头了!”
那人一脸漫不经心的摊手,说:“我就是想试试蛮族主帅的身手罢了,我贵为九头蛇的子嗣,是不会和废物一起做事的。”
哦,又是魔族派来的盟友啊?这么看来,那个魅魔确实是失败了。
乌鸦王微微一抬眉头,说:“请问阁下尊姓大名,又有何贵干呢?”
傲慢无礼的人他见得多了,但只要这人有用,乌鸦王就能忍他。既然是王,就要有容人的肚量——至少在他有用的时候容忍他,用完了再杀也不迟。
那人也不行礼,就说:“我是赫仑·哈德森,九头蛇之子。”他有着青绿色的头发,竖起的金色眼眸,看上去就像是蛇的眼睛。
接着他说道:“我要你尽快攻打野狼城,以便给我提供机会。”
乌鸦王瞥了他一眼,说:“为什么?”
赫仑说:“我要去趁机救普希拉,还要刺杀李奥瑞克。”
普希拉?哦,那个魅魔啊,这贱人不光任务失败了,而且还被李奥瑞克给抓了?嗤嗤,这家伙恐怕要被调//教成MZ了吧?乌鸦王不怀好意的想到。
“不过,怎么你也要刺杀李奥瑞克啊?蛇人,你有什么本领?”乌鸦王说着抽了一口烟袋,然后将烟雾吐到了他脸上。
赫仑眼睛都不眨一下,说:“我自有办法。”
行,还挺神秘啊?
乌鸦王说:“但凭你这么一句话,就让我派出十万大军攻城给你作掩护?你觉得可能吗?”
赫仑脸一黑,说:“你不相信我的力量?”
乌鸦王说道:“你得拿出些让人信服的手段吧?这样吧,我麾下有一位勇士叫帕罗西,你要是能打败他,我就……”
“好!”
这蛇人真是个急性子,乌鸦王话还没说完就冲出去了。
我还没告诉他帕罗西的在哪个营吧?乌鸦王看着撩起帘子心想道。
然而,没过半分钟,蛇人就回来了,说:“这样行了吧?”说着“啪叽!”一下,将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丢在了地上!
乌鸦王一惊,心想:他这么快就把帕罗西杀了?那人可是一等一的好手,怎么会……
乌鸦王这时候眨了眨眼,说:
“阁下……你杀错人了吧?”
“啊?”
“这他妈是我的侍卫长!”乌鸦王拍着桌子骂道,“敢情你就挑个近的杀呗?”
赫仑抱起胳膊,说:“哼!他拦着我的去路,我就把他杀了!怎么样?我的武艺够不够?”
乌鸦王心想:侍卫长的武艺也算厉害,蛇人既然能把他杀了,那本领不会差。
只是这家伙脑子不太好啊!这种人怎么能委以重任呢?
乌鸦王沉吟少许,忽然想到一件事情:这蛇人或许不靠谱,但他身后还有克菈菈公主和整个魔族啊。
想到这里,乌鸦王说道:“武艺是过关了,但光凭这个,还不足以让我为你出兵打仗,我还有一个要求……”
“说!”
“我还想要你们的一件东西。”他竖起了锋利指甲的细长手指,阴森的笑了起来。
第三十九章:热爱学习普希拉
“你到底想要什么?”蛇人问道。
乌鸦王说道:“我想要你们公主殿下的‘熔岩大炮’。”
熔岩大炮,那是地下城特产的大杀器,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火器。再结实的城墙也扛不住它一发炮弹,如果抗住了,那就再来一发。然而这资源属于失传的“地下城科技”,让克菈菈公主垄断了,全世界只有她有实物和生产技术。
赫仑对乌鸦王这贪婪的要求嗤之以鼻,说:“开什么玩笑?熔岩大炮怎么能给你……”说到一半赫仑忽然捂住了左边的耳朵,旋即表情变得凝重起来,口中还喃喃道:“真的?公主殿下,真要这么做吗?”
片刻之后,赫仑叹了口气,说:“熔岩大炮半个月后送来,到时候不要让我们失望,人类。”
乌鸦王笑道:“那当然,我会好好利用这些武器的。”
赫仑点了点头,化作一条青色蟒蛇,然后遁地而走。乌鸦王也点了点头,说:“那么,半个月后就要见分晓了。”
……
从攻城到现在,乌鸦王已围城两周了,阿卡德将军估计这种情况还会持续下去,因此他规划了物资的使用方案,也做好了节衣缩食的准备。
现阶段没有什么破局的办法,只能干耗着。士兵们从最初的神经紧绷,逐渐心态放平,甚至是有些怠惰了。城中的生活也逐渐正常化,商铺继续营业,只是商品又少价格又高;酒馆和餐厅也都开张,酒馆一杯啤酒要十八个铜板,还推出了老鼠肉套餐。
李奥瑞克现在从真理之地获得的技能一共有11个,他此时坐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冥想,盘点自己的技能树,看看自己这段时间的收获。
先是三个保命技能:伤口愈合、内脏修复、骨骼再生。
然后是用来屏蔽痛觉的“知觉掌控”,以及拿来跑路用的秘术魔法。
剑术大全——这个是拿来打架的。
大陆语言解析——会外语比较好就业,艺多不压身嘛。
色孽的教导——这个是很好用的单体攻击,就是准备过程比较慢,不能瞬发。但是可以配合“秘术魔法”的隐身术使用,达成“影魔隐身摇大”的效果。
动物交流——这个是为了降服墨崔迪那个牲口才被迫加点,不过拐回来了八百战马,不亏。
潜能激发——这个是最实用的大招,但是持续时间有限,十五分钟内如果不能结束战斗就会萎了。而且一段时间内还会有副作用,所以要慎用。
草药学详解——是为了给希雅解毒才学的技能,有一定潜力。
还有初等恶魔召唤术——这个算是白嫖中的白嫖,全仗着义薄云天的魔女卡珊德拉大人!让我救了希雅性命,还白赚了一个超级好用的技能,或者说一条超级好用的狗子。
而且初等恶魔召唤术这个技能还有很大拓展的空间,从技能介绍来看,只要我精神力够高,那么就能继续召唤新的恶魔。
精神力越多,就能学习更多种类的魔法,同时增加使用次数,还能理解更深奥的知识。
通俗易懂的解释一下,精神力=蓝条+技能槽+san值
精神力不足严重限制了李奥瑞克的上限,《初等恶魔召唤术》作为一本召唤恶魔的百科大全,能召唤的恶魔多达三位数,如果李奥瑞克精神力足够多,那他就直接化身阿克蒙德,抬手一个门就能拉出一支燃烧军团来。可是他现在的精神力只够招一只狗子,再多就要精神崩溃了。
而且,精神力不足,不光是限制了魔法的使用,还影响到他未来加技能点。上回进入真理图书馆学习技能的时候,李奥瑞克就遇到了这个问题。当时他连吃两本技能书,就觉得头痛欲裂,恶心想吐,一旁的魔女小姐也吐槽说他精神力不够用了,再这样下去他就会精神崩溃,敲出GG。
想到这里李奥瑞克就犯愁,精神力这个东西跟别的不一样,很难通过努力来成长。精神力强弱基本是天注定,然后年纪越大,精神力越强。除此之外,冥想打坐和使用魔法也能增加一些,但也是杯水车薪。
哦,据说有些圣遗物也能增加精神力,可是圣遗物这东西可遇不可求的,不能指望这个。
总之,当务之急应该是提升精神力——这是李奥瑞克为自己定下的小目标。
为此,他要尽可能的使用魔法,最近乌鸦王不攻城,他也不用天天存着魔法来备战。李奥瑞克所有魔法中,最能提升精神力的就是“色孽的教导”,而“色孽的教导”属于必须取对象的魔法卡,就是说呢,不能空放,一定要有个目标才行。
而整个野狼城只有一个人,能够有此殊荣了。
“狗子,跟我去一趟地牢。”李奥瑞克站了起来,对趴在脚边的三儿说道。
“好嘞!”
于是一人一犬来到地牢,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天。
狗子说:“主人好雅兴啊,隔三差五就要整一回,这魅魔真那么好吗?我怎么瞧不出来。”
李奥瑞克笑道:“你是狗,审美不一样的,肯定瞧不出人类的美丽。不过呢,我下来找她也不是为了娱乐,我并没有那方面的爱好,我只是为了练习魔法而已。”
狗子惊呼道:“哦,原来是修行啊!不过这修行的办法也够辛苦了,主人,您够累的吧?”
李奥瑞克笑道:“害,我再累能有魅魔累吗?为了她,我可以再多吃一点苦——另外你小点声,别让魅魔听见了。”
“哦,好的。”
说着地底监牢的最深处,隔着很远就看到了那个“大字躺”的魅魔小姐。
由于魅魔普希拉非常配合工作,李奥瑞克稍一审她,就开始喷射式吐情报,所以李奥瑞克倒是没有难为这个魅魔。
他就是偶尔下来拿这家伙刷刷经验,增进一下自己的精神力罢了。
此时李奥瑞克朝她招手说道:“普希拉小姐,身体恢复的怎么样啊?”
“李奥瑞克大人,您怎么又来了?”
普希拉垂死病中惊坐起,一脸的恐惧。
李奥瑞克笑道:“啊,我就是下来看看你,怎么样?吃的好吗,睡的香吗?”
“呃,托您的福,还算可以。”
“哦,那咱们今天也要上课哦!”李奥瑞克卷起袖子,露出了里边的符文咒语。
“我真的不行了!求求您了,放过我吧!”魅魔小姐欲哭无泪的说道,“要不您直接把我杀了也行!”
李奥瑞克,他到底是个什么崽//种啊?有事没事就来“教导”我一番,再这样下去,我真要坏掉了!
李奥瑞克身上的符文亮起红光,说:“拜托,你可是魅魔啊,这点苦都吃不了?”
“不不不不不!没有,我真不行了!一滴都没有了!”
李奥瑞克说道:“哎呦,别客气了,我发誓你很快就会爱上学习的快乐——狗子,给我盯梢,别让外人进来。”
“好嘞!”
开整!
李奥瑞克吟唱咒语,身上的符文光芒闪烁,空气中凭空出现了大团红雾,双性一体的魔神幻影从里边走了出来……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呜呜呜呜呜呜……”魅魔发出了崩溃的笑声。
就这样,李奥瑞克给普希拉上了一节大课,这节课内容充实、知识饱满、方式新颖、生动立体,让普希拉感受到了灵与肉的升华,她十分感动,那泪水顺着大腿流的稀里哗啦。
下课收工!
李奥瑞克心满意足说:“普希拉小姐,我希望你热爱学习,好好上课,这样才能变成一个厉害的魅魔嘛,对不对?学习的过程自然是辛苦的,但果实一定是甜蜜的啊!好了,过一阵子我会再来的——哦,三儿!你留下来打扫一下课堂吧。”
“好的,主人。”
李奥瑞克走了,留下了狗子打扫卫生。普希拉毕竟是魅魔,就算是她现在身无一物,魔力完全被榨干,也不能让普通的狱卒接触她——万一被魅惑了呢?所以打扫卫生啦、送饭送水啦,这些事情都是狗子来做。毕竟狗子跟魅魔有生殖隔离,而且讲道理的话,普希拉应该没有这么重口味。
魅魔继续大字躺,狗子则叼着抹布擦地。三儿有三个脑袋,打扫卫生这件事情也是轮班来,今天轮到左狗擦地,中狗和右狗就闲着。此时右狗就跟普希拉说:“魅魔,你还活着么?”
“啊啊啊……就快死了……”普希拉还是一个抽搐翻白眼的状态。
三儿说:“我是想单独跟你聊聊,毕竟咱们俩都是恶魔嘛,而且等级差不多。”
三儿这是客气话,其实它这种纯血地狱犬的等级是比魅魔高一些。按照魔族等级来论,魅魔这一种族确实身份卑微,除非突破“高等魅魔”,并晋升到“鲜血王妃”这一级别。魅魔才能剔除自己血液内的混沌杂质,变成高贵的纯血恶魔。普希拉一直就卡在这个边缘差一口气上不去,长老说她体内的杂质很顽固,无论用什么办法都清不掉的。
高等恶魔都这么客气了,那么普希拉也不能不识抬举。于是她的眼珠子翻了回来,说:“请先给我点水好吗?”她声音很沙哑,“我又要脱水了。”
“好。”
三儿给普希拉弄了一大杯清水来喝。普希拉一口气喝了大半杯,喝完之后她站了起来,先是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囚服,又用剩下的水抹了抹头发和脏兮兮的脸。
普希拉虽然浑身脏兮兮的,但是稍一摆弄,就仿佛变了个人——乱发、赤脚、伤疤、还有迷离又悲伤的眼神,娇柔可怜的样子惹人怜惜。
但狗子不屌这一套的,犬类的审美跟人不一样,魅魔打扮的再精致好看,它的第四个脑袋也不会有任何反应。
此时普希拉行了一礼,说:“阁下怎么称呼?”
三儿说:“你就叫我赛尔(三儿)吧,这是我主人给我起的名字。”
“好,赛尔,你想跟同为恶魔的我说什么?”
三儿右边的狗头说:“这个事情啊,你还是要想开一点的,你这么固执下去也不会有结果。好吧,我明说了,我是来劝你也效忠李奥瑞克大人的。”
魅魔现在处于贤者时间,因此比较冷静,抱着胳膊说道:“我为什么要效忠我的敌人?”
右狗皱眉,说:“我是可怜你才给你指一条明路,你不要不识抬举。”
魅魔冷笑,说:“软硬兼施的套路我见得多了,你骗不了我。赛尔,你倒是说说,我凭什么效忠他?”
此时三儿中间的狗头说道:“第一,你已经把各种情报都供出来了,你觉得你家主人还能放过你吗?克菈菈最恨叛徒,这件事情不管是人间、地下城还是我们魔界,都是人尽皆知的。”
“然后呢?”
听到这话,普希拉十分愤怒的说道:“他都要把我折磨死了,还说不亏待我?如果李奥瑞克但凡有一点招降我的念头,也不该这样给我高强度上课吧?”
狗子想了想,说:“主人这样必定是有深意的,只是我猜不到罢了。”
深意?能有什么深意?
普希拉不屑的冷哼一声,说:“地狱犬赛尔,多谢你的好意,但我还是决定效忠高贵的克菈菈公主!魅魔虽然血统低贱,但也不会向卑微的人类低头,呸!”
狗子的三个头一起摇了摇,说:“那你好自为之吧。”说罢便离开了。
等狗子走了之后,普希拉静静的找了个角落坐下来。
不,不行!那个男人这样对待我,我要是还投降的话,也太丢脸了!低等恶魔也有低等恶魔的骄傲啊!我决不能轻易妥协,至少也要他跪下来求我,我才会松口……
她就这样坚持着,坚持着,忽然,她感觉腹部有一股奇特的热流涌动了起来。
“怎么回事?”
第四十章:李奥瑞克大人此举果然有深意 悬赏4
这种感觉非常奇特,就好像是小腹那里多了一个冒着热水的小喷泉,这股热流顺着腹部朝着周围扩散,很快就到达了她的腹腔和四肢,她本来有些冰冷的身子一下子就暖了起来。接着,热流涌上脑海,她感觉自己的脑子里仿佛在放烟花!
一时间,无数种色彩出现在她脑海之中,然后是歌声、呢喃声、还有环绕着她灵魂的音乐声。普希拉的肉体坐在地上,却感觉自己的灵魂正在天空中狂舞。
魅魔一生之中也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太美妙了!就仿佛是触摸到了宇宙的真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的身体到底是……啊!
“难道说!”她惊呼起来。
普希拉猛然想起了这种感觉——在大约一百年前的时候,她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
就是在她晋升为高等魅魔的那个夜晚!
那一晚,她自认为精神力的修行到了瓶颈,便请求长老为她主持晋升的仪式。接着她遵从长老之意,将自己的身体钉在倒逆的十字架上,让凌厉的寒风洗涤她血脉中的混沌杂质。就这样不吃不喝的过了三天,她终于晋升了。
在那一瞬间,她就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热流从小腹涌出,一直顶到天灵盖,然后脑子里放烟花。只不过,那一次的感觉仅有这次的十分之一……
所以,这个是……
“啊啊啊啊啊啊——!”
普希拉突然大声尖叫。
她的身体开始散发暗红色的光芒,接着她一阵反胃,吐出了大量黑色的液体,十分腥臭刺鼻,但随着这些腌臜之物离开身体,她感觉瞬间变得神清气爽,就仿佛是从里到外都被清洗了一遍似得。
旋即,她的胸前、小腹、还有右眼下方都出现了暗红色的魔法纹路,就像是刺青。这些刺青显现之后,她立刻感觉自己体内的魔力充盈了起来,她情不自禁的大口呼吸,贪婪的吞噬着空间中的魔法元素。
没呼吸几下,她的骨头就开始剧痛,她浑身咯咯作响,那是骨骼开始了二次增长,她的胸膛变得更加挺拔,身姿更加妩媚,四肢更加协调;而且她的骨密度也增加了,她的肉体强度随之上涨。
接下来,她的内脏和肌肉也开始了二次生长,率先发育的就是心和肺,心肺的进化让她更加贪婪的呼吸,巨量的氧气摄入又进一步促进了她体内的变化。她的血液循环系统开始飞速运转,新陈代谢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提升,她的皮肤焕发光泽、如丝绸一般光滑,她的头发瞬间增长了三指,披上了一头妩媚的红色长发。
然后,她后背的肌肉密度开始增加,同时后背的皮肤骤然撕裂,鲜血喷涌,两根巨大的骨刺破体而出,那骨刺突出体外之后立刻展开分支,迅速变成了一对骨质翅膀。鲜血淋淋的翅膀又以极快的速度产生了翼膜,最终化作了她的第二对翅膀。这对新翅膀和先前那装饰性的翅膀不同,它更大也更有力,配合着新的身体,足以让普希拉飞上天空。
到此,魅魔普希拉的晋升蜕变完全结束了。她睁开双眼,眸子已然如红宝石一般美丽。
我!升!级!了!
此时的普希拉完全变了一个人,她本就傲人的身材变得更有杀伤力了,无论是魅惑力、武力还是魔力,都上升了一个级别。此时的她不再是高等魅魔,而是传说中的“鲜血王妃”。
她的体内已经没有一丝杂质,称得上是个高贵的纯血恶魔。她可以修行更复杂的魔法,可以领悟更高深的经文,甚至隐约可以窥见真理的倒影!
她心中无比兴奋——这二百年来,历史上有记载的“鲜血王妃”仅有十人,现在要加上我“普希拉”的名字了!
晋升鲜血王妃意味着荣耀、财富,实现个人价值,光宗耀祖……普希拉认为自己肯定是在做梦,但是伤口的疼痛又无时不刻提醒着她,这是现实。
普希拉这一刻意气风发,觉得自己天下无敌,她恨不得立刻将李奥瑞克抓来,也让他尝尝自己的痛苦。
普希拉抓住铁栏杆,以她现在的力量,稍稍用力就把栏杆掰弯了。接着她走了出来,自言自语道:“老师,该我给你上上课了……”
等等,上课?
普希拉忽然停下了。
她有许多个念头闪过了她的脑海,其中一个就是——我为什么会突然晋升啊?
要知道普希拉卡在升级线上卡了五十多年了,就连最博学的长老的也给她判了死刑,说:“你体内的杂质十分顽固,不管怎么清洗也无济于事,除非魔神开恩,不然你很难再进一步了。”
普希拉尝试过许多种办法了,比如说近乎自虐的训练,比如各种冥想,比如学习超出自己能力魔法……但一切都无济于事,到后来她也就断了这个念想。
那么,我为什么会在这个地牢之中突然晋升呢?
难道是因为我在这里承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对于所有恶魔来说,晋升之路就是苦修的朝圣之路,越是痛苦越能激发身体的潜能,也越容易触摸到真理。这么说来,确实有一些道理。
那李奥瑞克是故意让我晋升的?不可能吧……
不可能吗?
就在刚才,那只名叫“赛尔”的地狱犬和她说过:主人这样必定是有深意的,只是我猜不到罢了。
那深意难道指的是,帮助我晋升?不不不,这不可能吧?普希拉是有脑子的,她不相信李奥瑞克会帮她,这一切最多就是巧合罢了。
但这时候她又想起一件事情来,先前李奥瑞克和狗子下楼的时候在聊天,魅魔的耳朵比较好,隐约听到了李奥瑞克和地狱犬的对话。
她似乎听见那两人说:
“哦,原来是修行啊!不过这修行的办法也够辛苦了,主人,您够累的吧?”
“害,我再累能有魅魔累吗?为了她,我可以再多吃一点苦……”
起先她没在意,以为就是两人随意聊天,现在猛然回想起来,她不禁整个人都呆住了。
原来是修行?
我再累能有魅魔累吗?
为了她,我可以再吃一点苦?
普希拉捂住了嘴巴,不然她怕自己会喊出来。
开什么玩笑啊?李奥瑞克大人榨干自己的魔力,就是为了帮助我修行?还说为了我可以再吃一点苦?我听错了吧?他怎么可以对我这么好?我们不是敌人吗?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普希拉你不要自己忽悠自己啊!他是敌人,这一切要么是巧合,要么就是他的阴谋诡计……李奥瑞克怎么可能帮我!我可是要杀他的人杀手啊!
普希拉急得挠头,弄乱了刚长出来的美丽长发。
她越想约觉得离谱,可是也觉得自己越来越接近真相了。
可是这个真相也太令她崩溃了,她无法接受事实啊!
普希拉在昏暗的监牢里徘徊着,整个地下三层只有她一个犯人,这里是李奥瑞克为她准备的vip包厢。
普希拉赤脚踩在粗糙的地砖上,眼神迷茫又混沌,晋升的喜悦也都被冲淡了。
“色孽的教导……教导……”
她喃喃自语着。
“这名字难道也是巧合吗?”
“对,是巧合。”
她继续在黑暗中徘徊,继续自言自语,就仿佛是在说服那个固执的自己。
“那么,他每次都讲这种刑罚称之为‘上课’,这也是巧合吗?”
“是……是的,这也是巧合。”
“那他为什么要不停的给我上课呢?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施虐之心?那他为什么不用其他的刑具折磨我呢?甚至在狱卒想要对我动粗的时候,他还以‘善待俘虏’这种借口阻拦住了。”
她脑中回忆着李奥瑞克和自己说的每一句话——
“普希拉小姐,身体恢复的怎么样啊?”
“吃的好吗,睡的香吗?”
“我发誓你很快就会爱上学习的快乐……”
“普希拉小姐,我希望你热爱学习,好好上课,这样才能变成一个厉害的魅魔嘛,对不对?学习的过程自然是辛苦的,但果实一定是甜蜜的啊!好了,过一阵子我会再来的……”
普希拉想着想着就哭了出来。
他好温柔!我怎么一开始没发现呢?
此时普希拉不知不觉的又回到了自己的牢房前面,她身子一晃,靠在了栏杆上。
“我真是个傻瓜呢,哈哈哈哈……”她苦笑着。
李奥瑞克大人如此用心良苦,我竟然没发现!
我一次次的伤害他,但他却对我这么好?不惜掏空自己的魔力,也要助我晋升为“鲜血王妃”,他,他到底是为了什么?
难道他真的是色孽的化身,是来拯救我们这些苦难信徒的!?难道是我多年的祷告起效了,魔神真的开恩了?
不管他是什么,我这一次不能再辜负他了!她攥着拳头想到。
就这样,普希拉回到牢房之中,然后又把栏杆给掰回去了。
然后她乖巧的跪坐在铁窗前,等待着她的“老师”驾临于此。
……
过了两天,李奥瑞克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又来牢房里练级。
李奥瑞克牵着狗子来到地牢,一人一狗走下楼梯。他边走边问道:“三儿,你说那个魅魔吃得住吗?万一我这课程太严格,她遭不住了可怎么办啊?那我不就损失了一个好学生?”
此时狗子两个脑袋在睡觉,耷拉着如同死狗,唯一醒着的就是那个嗅觉灵敏的左狗,它回答道:“哎呀,魅魔再怎么说也是恶魔,生命力很顽强的,主人你别担心了。”
“那行吧。”
两人说着来到了地下监牢,李奥瑞克一抬头就看到普希拉跪坐在栅栏前面,面对着他。
嗯?怎么这回不“大字躺”了?
“老师好。”普希拉行了一个五体投地的大礼。
啊?
对方这么客气,李奥瑞克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下手了,他挠了挠脸,说:“呃,你好,我们今天也该上课了。”
“老师,我想我已经毕业了,您看!”普希拉得意的展示着自己小翅膀,就像是个展示自己满分试卷的小女孩。
李奥瑞克不知道该说啥好,但普希拉脸上那笑容分明就是在说:快夸我!快快快,快夸我呀!
“呃,做得好?”李奥瑞克试探性竖起大拇指。
“都是您教导的好!”
“啊↘↗?”
李奥瑞克整个人还是懵逼的。这时候狗子突然六只眼睛都亮了起来,惊呼道:“魅魔,你晋升成鲜血王妃了?”
“是的,多亏了老师教导!”
“我艹!”
狗子一个脑袋对着魅魔无能狂吠,一个脑袋呜咽,还有一个脑袋往李奥瑞克身体后面藏。然后三狗对视一眼,似乎统一了意见,一齐藏到了李奥瑞克身后,只露出三双惊恐眼睛看着眼前的魅魔。
鲜血王妃?
李奥瑞克听过这个名字。初等恶魔召唤术的倒数第二页上就有介绍到这种恶魔,说是“高等魅魔”的晋级版(顺便吐槽一下这个名字,明明叫高等魅魔,但却是‘初等恶魔’,也不知道起名的人当时吃错什么药了)。
“鲜血王妃”属于初等恶魔里边的扛把子级别,基本上可以吊打全体初等恶魔,甚至遇到中级的也能打一打。历史上有记载的“鲜血王妃”一共就十来个,然后“鲜血王妃”上面还有一个级别叫“苦难女王”,历史上好像就一人。
哦,难怪狗子这么害怕呢!原来是等级压制了。
李奥瑞克这会儿也慌了,心想:可是她怎么突然升级了啊?这家伙不会来找我报仇吧?李奥瑞克倒是不怕这魅魔把他杀了,他是担心这个魅魔大开杀戒,伤害他身边的人。
李奥瑞克十分紧张的看着普希拉,说:“普希拉,你……真的晋升了?”
“是呀是呀!”她兴奋地站了起来,“您看我的翅膀。”
她一边说着,一边扭动着身体。李奥瑞克的眼睛都看直了——这魅魔晋升的不光是等级,还有CUP啊!囚服立马小一号,完全遮不住了,啊不行不行别晃了,我的眼睛有先天性的乳糖不耐受,再看的话要吐了。
李奥瑞克赶紧转移视线望向普希拉那对翅膀,哦,还真是多了一对翅膀了!从两翼变成了四翼,是不是再晋升一次就要变成六翼天使了?一个魅魔晋升却长翅膀?好怪啊。
哦,这双腿也好棒,甚至能跟希雅的较量一下了。
普希拉脸上的笑容天真无邪,完全没有一丝敌意,李奥瑞克不禁想到:这魅魔一直叫我“老师”,而且看上去也不像是要找我报仇的。她说这一切是我的功劳,难道说我这种高强度上课,还真教出来一个魅魔状元?不不不,不可能吧?要是这种教学方式也能晋升,那窑子里边应该人均初等恶魔啊……
这时候普希拉又跪了下来,十分真诚地说道:“老师,我有个不情之请。”
“啊?你要干嘛?”
普希拉抬起头来,说:“我想和您签订魔法契约——注入灵魂的那种。”
第四十一章:不,你听我解释! 上
李奥瑞克真真是懵逼了,说:“魔法契约,还注入灵魂,你想干嘛?”
普希拉说道:“老师对我的大恩大德,我无以为报;先前我还试图伤害老师和您的朋友,这令我羞愧不已。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用我这‘鲜血王妃’的力量来侍奉您!我会对您献上绝对的忠诚。”
蛤?为什么啊!这到底是什么斯德哥尔摩魅魔啊?
李奥瑞克疑惑道:“你为什么突然侍奉我啊,再说了,你不是还要侍奉克菈菈公主吗?”李奥瑞克可不想再养一匹吕布了。
“老师,我和您签约,是为了报答您的恩德。如果不是您的教导,我绝对无法晋升为鲜血王妃,对于我这种早已失去晋升希望的魅魔来说,一旦晋升了,我的魔力、寿命、还有精神境界都会得到飞跃,这对我来说不亚于是再次出生。您拯救了我的灵魂,老师!”她再次行礼。
然后普希拉面色凝重的说道:“至于克菈菈殿下的事情,我也想过,我觉得克菈菈大人和老师之间有和解的可能性,因此我愿意充当这个调停的中间人。”
嗯……本着远交近攻的原则,高原人不可能同时和所有敌人开战,也就是说,高原人和魔族存在结盟的可能性,至少也要签订个互不侵犯什么的。那么如果我签下了普希拉,或许就有了和“魔族公主阵营”谈判的机会,嗯,这件事情确有必要。
“还有就是,假如签灵魂契约的话,我还可以为您增加精神力!”
“嗯?精神力?”
关键词捕捉!
“细说。”李奥瑞克道。
普希拉解释说:“精神力和灵魂绑定的,但如果我能和老师签下灵魂契约,那么我就能把自己的一部分精神力转让给老师了,晋升之后我的精神力增加了许多,我甚至都不知道该拿来做什么用,因为我手头也没有合适的魔法能学。因此就给老师好了,只是量不大,希望您不要嫌弃。”
精神力一到手,李奥瑞克就又能学新技能了,这让李奥瑞克动心了。
但是他转念一想,这魅魔差点要了希雅的性命,还两次试图暗杀他,如果就这么把她洗白——别说洗白,就算是收下当狗,也有些不太合适。
普希拉看他一直不说话,就问道:“您同意了吗?”
“稍等下。”李奥瑞克在脑中回忆着魔法契约的事情。
恶魔契约这一块的内容都在《初等恶魔召唤术》的附录里写着。李奥瑞克将整个契约的条款一一看了,这种契约能够以魔力约束普希拉的灵魂,同时在魔族文化中,具备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效应。只要签了,李奥瑞克就不必担心这家伙再当二五仔。
另外这个契约跟狗子那份用的是同一款,也就是说,签完之后,魅魔就会变成李奥瑞克的一个召唤兽。
那这么一算,我现在手下的兄弟就有了:马中吕布、筋肉猛狗和这位斯德哥尔摩魅魔。
艹了,这是一群什么牛马啊!
然而,普希拉的身份仍然犯下重罪的敌方间谍,李奥瑞克若是就这样把她放出来,以后也只能悄悄拿出来用。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奥瑞克说道:“普希拉,我相信你对我的忠诚,但是其他人恐怕不信,毕竟你之前做的事情十分过分。”
普希拉说:“是,我知道,那我该怎样赎罪呢?那个……您想让我用什么姿势……啊不是,用什么方式偿还罪孽?”她一脸的跃跃欲试。
这家伙脑子里就没点别的东西了吗?
李奥瑞克说:“那是以后的事情了,现在我们可以先把契约签了,自此以后你就是跟我签约的恶魔,就跟狗子一样。”
“啊,跟狗一样吗?”她说着咽了口唾沫。
“你别多想啊!”李奥瑞克连忙说道,“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我是个三观健全XP正常的大好男儿,一般不会整这种play的,呃,一般情况下。”
“嗯嗯嗯。”她连连点头。
李奥瑞克干咳一声,正色道:“总之,就算签了契约,你也是我的囚犯,最多让你当我的狗……不是,你没有羞耻心的吗?别这么一脸期待的看着我啊!你这个碧池!”
李奥瑞克叹了口气,“算了算了,写契约吧。”
“是,主人。”她很自觉的改口了。
恶魔签约都要用鲜血的,普希拉伸出手指,盯着指肚三秒钟,然后用力咬了下去。
“好疼。”
咬了,但是还没咬破。
就在她闭上眼睛准备咬第二口的时候,李奥瑞克说:“我来吧。”他说着拿小刀在指尖一划,鲜血便流了出来。
“啊,主人好帅。”普希拉一脸花痴相。
“啊?”李奥瑞克无法理解这有什么帅的。
接着他竖起手指在空气中画下符文,普希拉惊讶的说道:“老师,您会写恶魔的契约吗?”
“嗯。”李奥瑞克彪血的手指在空中龙飞凤舞,倒不是他想装哔,而是他如果写慢了,那伤口就要愈合了。
普希拉眨了眨眼睛,说:“啊,不愧是主人,还是用魔族古文写的,您果然是魔神化身吧?”
李奥瑞克笑而不语——《初等恶魔召唤术》附录上面的契约版本太旧了,是好几千年前的,那肯定是魔族古文啊!不过没关系,只要能生效就行了。
契约写完了,此时空气中浮着一张鲜血组成的符文契约,接下来只要魅魔普希拉签字,这个契约就生效了。
李奥瑞克说:“签字吧……你干嘛?”
只见普希拉摆出了经典的“大字躺”,说:“嗯,您请用吧。”
“啊?用什么?”
魅魔坐起来,说:“难道主人更喜欢做被动的那一方吗?也好呀,请您躺下来吧。”
李奥瑞克吓得往后缩,说:“不是,你们魅魔的魔法契约到底是怎么样的?不是签字吗?”
“呃,签字之前还有一步,就是收纳祭品——这个是近几年的新法案。就是主人将自己的灵魂、鲜血或者其他体液什么的交给恶魔吃掉,契约就成了。然后呢,主人就要通过自己的灵与肉来喂养恶魔,恶魔也要效忠主人……不过您放心,我只是象征性的拿一点点,也不会经常找您要的……”普希拉一脸娇羞的看着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皱起眉头,说:“你要拿我什么东西?”
普希拉满脸羞红,“讨厌,主人您明知故问。”
“哦……”
难道说我的处男生涯到此为止了?李奥瑞克思考着这个严肃的问题,不不不,虽然处男身份不值钱,但也是我保留了两辈子的珍贵之物,不能就这样交给一个惹不起。
我要把最好的留给希雅!
“要来吗?老师。”普希拉吮//吸起了自己的手指。
犇子和脑子针锋相对,李奥瑞克经过一份深思熟虑,说道:“不行,普希拉,我有个很喜欢的人。”
惹不起虽然好用,但李奥瑞克跟希雅约好了要一起回家,总不能在这个时候吃独食,那太不道德了。要想吃,也得等结了婚之后光明正大的吃,或者是带着家人们一起吃。
“没关系啊,我不介意破坏您的感情与婚姻,魅魔就是干这个的。”普希拉大言不惭的说道。
“不是,你要点脸!”
普希拉耸肩,说:“主人,咱们只是走个流程,不用那么走心的,来嘛来嘛!您躺着我自己动。”
李奥瑞克连连摆手,说:“不不不,我的处男之身是留给希雅的,除了希雅谁也不行,只有她能夺走我的处男,明白吗?”
说到这里的时候,普希拉突然不动了,她眼神也僵住了,直勾勾的望着李奥瑞克身后。
“嗯?怎么了?”
“主人!”狗子忽然一声惊叫。
“干嘛?”
“回,回头!回头!”
回头?
李奥瑞克回过头去,就见希雅正站在后面望着他,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啊……”
李奥瑞克感觉自己的人生很可能就到此为止了。
“狗子!你怎么盯梢的?”他怒道。
“冤枉!那右狗睡觉了,听力是它负责的,我鼻子好,但是耳朵聋啊!”
艹!这个废物!
气氛不太对,魅魔很知趣的缩到了牢笼里边,而李奥瑞克则朝着希雅走去,说:“那个,你怎么来了?”
希雅面无表情的说道:“你最近总是来探望这个魅魔,来这里的次数比来看我还多,我担心你……被她魅惑了,所以……”
“呃……”李奥瑞克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们出去说,好吧?这里怪黑的。”
希雅点头不语。
李奥瑞克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地面的,仿佛只是一眨眼,太阳就出现在了头顶。
“主人,我先撤了。”狗子很识趣的溜了。
现在只剩下李奥瑞克与希雅两人了。
李奥瑞克生理上的死亡经历了好多次,但社会性死亡还是头一回。他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来缓解这尴尬的气氛,又或者说是做点什么来挽回自己的颜面——比如寻找时光机,或者尝试着再穿越一回什么的。
乌鸦从天上飞过,发出刺耳的叫声;远处的士兵们在放声大笑;一个瘸腿的商人从他们身边走过,看了他们一眼便拄着拐快步离开。
李奥瑞克开口说道:“希雅,我……并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呃……”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场面实在是太尴尬了。
两人的目光触碰在一起,希雅的脸瞬间就红了,她沉吟少许,说:“我需要……一个人待一会,对不起!”她说罢便快步离开了此地。
李奥瑞克心想:糟了,我完全没有恋爱的经验啊,这种时候应该怎么办呢?早知道就拿一本《恋爱宝典》之类的东西了。
接下来的两天,李奥瑞克一直试图打破僵局,然而希雅要么是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要么就是在城墙和阵地巡逻,李奥瑞克只要想见她,她就会找借口离开。两人只要目光对上,她就会脸红,然后迅速逃开。
这让李奥瑞克心烦意乱,希雅一向是个爱恨分明的爽快人,从来没有这样模凌两可的时候,看起来她似乎是受了很大刺激啊!想来也是,我这种爽哥震惊级别的“处男发言”和普希拉的“惹不起发言”属于同一级别吧?可以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希雅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哪见过这种阵仗?要是有个痴女对我说“我的处女是留给李奥瑞克大人的!”那我恐怕也会……嘿嘿嘿,我就笑纳了。啊不对!希雅又不是我,她现在多半还很害怕吧。
所以我到底要怎么办啊?处男之神,救救我!
或许是处男之神真的听到了李奥瑞克的祈祷,这天晚上,希雅出现在了李奥瑞克门前。
“李奥瑞克,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那女孩拎着一瓶红酒,满身的酒气。
第四十一章:不,你听我解释! 下 悬赏5
“希雅?”
李奥瑞克打量着她。
希雅一头乱发披在肩上。她眼睛湿润,神情迷离,呼吸间都带着葡萄酒的味道。她是喝了多少?我记得希雅从不酗酒啊?李奥瑞克还记得,在先前的庆功宴上,希雅还曾说自己“不胜酒力”呢。
所以这是怎么了?
“我能进去吗?”她问李奥瑞克。
“当然。”李奥瑞克将希雅请进自己的房间,接着去给她拿椅子。然而希雅却直接坐在了他的床铺上。
这行为可不像是淑女所为,李奥瑞克不禁望向了这个单纯、可爱、又容易害羞的女孩。
希雅此时没穿铠甲,她上身穿着修身的米白色制服,一条束腰勒住柔软的腰肢,胸口的布料紧紧绷着。下面穿着浅色的长裤,裤腿塞进马靴里,显得双腿修长。这身衣服随时可以套上盔甲作战,但不穿盔甲的时候,也足够吸引目光。
此时希雅摇晃着酒瓶里的紫红色,眼神迷离的看着酒瓶,那酒还有半瓶。
李奥瑞克心想:如果希雅只是喝了半瓶,不至于醉成这样,也许她来之前喝了不少。
“希雅,你怎么了?”李奥瑞克坐在椅子上,低声问道,“有什么事情,讲出来。”
希雅看了他一眼,没说话,然后端起酒瓶来开始灌酒。李奥瑞克一把抢过酒瓶,说:“你喝得够多了!”
希雅顿时急了,说:“那是我的酒,还给我!”
“不,现在是我的酒了。”李奥瑞克将那剩下半瓶酒一口闷了。嗯,入口酸甜,后劲辛辣,是很好的酒,但度数不低。
猛的灌下半瓶红酒,李奥瑞克也很快就上头了。
他坐在希雅旁边,问道:“你明明喝不了酒的,为什么要这么折腾自己啊?”
希雅还是沉默,李奥瑞克终归还是恼了,吼道:“说话!”
希雅吓得一哆嗦,终于开口道:
“我……”
“我不敢。”
“我不敢面对你。”
李奥瑞克有些尴尬的愣住了,心想:确实,换我是希雅,我也不敢见这种超级处男。
希雅继续说道:“父亲说,酒会增加人的勇气,我先前还不信,但现在是信了……嗝!”醉醺醺的希雅打了个酒嗝,声音不大,很是可爱,她匆忙捂住嘴巴,却又打了个一个。
“嗝!”
李奥瑞克忍俊不禁,希雅顿时叫道:“不许笑!我很认真的。”
李奥瑞克忍住笑意,说道:“那你现在有勇气和我说了吗?”
“还没有。”希雅一脸严肃进行了怂逼发言。
“那你……”
“但我马上就会鼓起勇气!”她认真的说道。
说着,她不知道又从哪里掏出一个小酒壶来,吨吨吨的豪饮。李奥瑞克连忙阻止,但是已经晚了,那酒让希雅喝下去半壶。他拿过酒壶来一闻,这酒味道冲鼻子,显然比先前的酒更烈。
“希雅!你……你还好吗?”李奥瑞克问道。
“咕!”她打嗝的声音都变了,“啊?我……我非常好哦!啊哈哈哈……”她傻笑起来。
如果先前她还有哪怕一成的理智,那这一次她是彻底的醉了。
喝了酒的希雅和原先的希雅完全不是一个人,她坐在李奥瑞克的床上,身体摇摇晃晃,还不禁哼起船工的小调。“我好像在坐船哦!哈哈哈……”她一边笑着,身子一边歪到。李奥瑞克下意识的拿手一扶,希雅就倒进了他怀里。
李奥瑞克看到她眼皮打架,担心她就这么睡着了,于是轻轻拍了拍希雅的脸,说:“希雅?”
“你谁啊?”希雅猛的睁开眼,然后从他怀里窜了出来。
“是我啊!你仔细看看!”
“哦……李奥瑞克啊。”
希雅先是一脸傻笑,然后突然嘴角一撇,就哭了起来。
“呜呜呜……李奥瑞克,呜呜呜……”
李奥瑞克也搞不懂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能轻声安慰她,然后弄了些水让她喝。过了几分钟,希雅似乎好了一点,她哽咽着,对李奥瑞克说道:“那个……我其实是来和你道歉的。”
“道歉?道什么歉?”
希雅说:“我这两天一直不敢去见你,也不敢和你说话,对不起。”
李奥瑞克苦笑道:“没事,我也没往心里去。”
两人沉默了少许,这时候希雅忽然说道:“那天在地下监牢里,我听到你说……”
咕!
李奥瑞克立刻连脚趾都扣紧了。
所以说……还是来了吗!?
好在希雅没有复读李奥瑞克当时的处男发言,她继续说道:“我看你最近总去魅魔那里,也不知道改什么,我担心你被魅惑,所以就去看看,没想到……”
李奥瑞克连连摆手,说:“不不不不不,我可没有被魅惑!你听我解释!”
“没想到听见你说这样的话。”希雅说,“说要把处男留给我……什么的。”她说着低下了头。
“呃!”
李奥瑞克脸上汗如雨下,如果这种气氛再持续个几分钟,他或许会脱水而亡。
然而,希雅的下一句话——就仿佛是在苦涩黑咖啡里加了两大勺糖那样,让气氛一下转变的味道。
“我很感动。”她十分认真的说道。
“啊?”李奥瑞克望向希雅的脸,见她的表情几乎要哭出来了。
“我很感动,只是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才一直回避你。”这时候希雅握住了李奥瑞克的手,说:“李奥瑞克,我只听过女孩为男人守节,却没有听过哪个男人会为妻子这样做,我,我我我……我嘴很笨,不知道怎么表达,但是我真的,真的,真的很感动!”她说到最后声音都哽咽了起来。
可以了啊,你不要再说了啊!我艹艹艹艹艹!
李奥瑞克现在只想死——彻底的那种死。
“你能为了我抵挡住魅魔的诱惑,还为了我保持自身的纯洁,我……”
说到这里,希雅的神情忽然一变,就像是做了什么重大决定似得,说:“干脆,就在这里用掉吧。”
李奥瑞克歪头,“哎?用什么?”
“你留给我的东西。”
李奥瑞克从未见过这种场面,他也说不清自己是激动、紧张、还是害怕,他说:“不是,希雅,我,你,这个……啊,我们不是要先见家长吗?你别冲动啊!”
“这不是一时冲动,我已经想好了!”
李奥瑞克被她一把推倒在床上。
希雅激动地说道:“这确实不符合规矩,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留给我东西,被那个魅魔抢走!如果我爸爸怪罪,就让他怪罪好了!责任我来承担。”
李奥瑞克感动的湿了——指眼睛。
接着,希雅一件一件的,卸下了女士的武装,动作僵硬又用力,仿佛是在脱铠甲。最终,露出里边紧紧包裹着双腿的黑色吊带袜。
“我觉得……你可能会喜欢这个,所以就穿来了。”
说着,她抬起右脚踩在床边,微微弓起脚背,那条腿妙曼的曲线就仿佛是通往天堂的阶梯,李奥瑞克的视线顺着她的足尖滑过脚背,又攀上小腿,越过膝盖,爬上光滑的大腿……最终看见她带着娇羞笑意的双眼。
“那你还真懂我。”李奥瑞克点头,然后用力吞下一口唾沫。
李奥瑞克是个有脑子的男人,他上面的脑子告诉他,这件事情不太合适。
然而,他的另一个的脑子并不这样认为。
……
第二天早上,希雅的酒醒了。
阳光、床铺、酒瓶。
鼾声、汗味、男人。
希雅惊恐的捂住了嘴。
这怎么回事!?
她坐在床上愣了半分钟,感觉脑袋昏昏沉沉又很痛,完全想不起昨天的事情来。
这时候李奥瑞克睁开了眼睛,说:“早啊,希雅。”
希雅瞪着他,尖叫道说:“你为什么在我床上?”
李奥瑞克笑道:“我给你一个整理语言的机会,你再想想。”
希雅又想了想,然后决定大声尖叫。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唔!”她及时捂住了嘴。
“想起来了?”
“嗯嗯嗯嗯嗯!我都想起来了!”她用被子包裹住自己的身体,表情惊恐的就像是只没断奶的小猫。
“对不起!”
希雅裹着被子土下座。
“我居然做了这种畜生不如的事情,对不起,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摆了摆手,说:“不是,我不亏的……呃,也不用道歉啦,这不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吗?”
希雅从被子的山洞里露出半张脸来,紧张的说道:“可是可是……好像是我强迫你来着,军法里边这种罪行要剁掉那个地方来着,啊,我好像本来就没有,那他们该不会剁你的吧?”
李奥瑞克哑然失笑,说:“什么逻辑啊?不会的不会的,没有这种事情啦,你别胡思乱想。”
“可是……”希雅忽然一低头,问道:“我为什么穿着这个?”
“什么?”
“这个!”
她从被子的缝隙里小心翼翼的伸出一只脚来,指着上面的黑色吊带袜说道:“是……是你让我穿的吗,李奥瑞克?”
李奥瑞克歪头,说:“不是你昨晚上自己穿上去的吗?”
“我?我自己?”希雅一脸三观崩坏的样子,“我只是喝了点酒,又不是中了魔法,怎么会做这种事情……我不要脸的吗?”
李奥瑞克摊手,说:“别紧张,你这样没事,反正咱们也不算外人。”
希雅脸红了,低声说道:“我确实不把你当外人,但这样还是会不好意思啦,那个,你闭一下眼睛,我把这个换掉……”
“好。”
李奥瑞克闭眼,没过几秒,他却又听到了希雅的叫声。
“怎么里边还有一条!而且颜色还不一样。”
李奥瑞克说:“这事儿得问你自己,毕竟我看到你这么做时候,也挺惊讶的。”
“蛤?又不是穿盔甲,这种东西为什么还要穿两条啊。”她看着里边那条白丝感到十分困惑。我只是喝了酒,但智商应该没有下降吧?
过了一会希雅说道:“好了,睁开眼吧。”
“嗯。”李奥瑞克睁开眼,看希雅已经穿好了衣服。那双袜子被她团成了球,塞在口袋里。
此时的希雅还是十分紧张,她四下看了看这一片狼藉的屋子:空酒瓶、各种衣服、靴子、打碎的水杯……她说:“不行,我要把这里打扫干净,不然让别人看到的话就糟了。”
她说着撩起被子,但出乎意料的是,竟然还有新发现。
“李奥瑞克!”她的语气就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我再问你一个事情,请你千万不要笑。”
“你说。”李奥瑞克已经快要憋不住笑了,毕竟,他没有和断片。
希雅的表情就像是见了鬼一样,她睁大眼睛,十分紧张的问道:“吊带袜我能理解,两条也无所谓了,但是,为什么床上还会有缰绳呢?”
“你忘了你昨晚说的话了吗?”
“我昨晚说什么了?”希雅感觉脖子有些痒,下意识的伸手挠了挠。
嗯?
我脖子上怎么有个红印?
发现自己脖子上有一圈红色的印记,她猛然想起了昨晚的事情。
话说那时候已是后半夜,但两个体力旺盛的人仍不尽兴,他们几乎尝试了一切能尝试的。忽然远方传来了马儿的叫声,原来是骑兵夜间巡逻。此刻,希雅望着窗外,她那个让酒精操控大脑中产生了一个奇妙的想法。
她对李奥瑞克说……
“李奥瑞克,我要你像墨崔迪对待它的小马那样对我——你当时是这么说的,希雅。”李奥瑞克无情复读。
希雅一脸惊恐,说:“然后你就把缰绳拿来了?”
李奥瑞克则是满脸“抱歉”,笑道:“是你自己去拿的,其实你还拿了马鞭,让我拦住了,那个鞭子太硬,我怕你受不了。”
希雅的表情已经在崩溃的边缘,说:“我当时穿衣服了吧?”
李奥瑞克说:“我给你穿的——放心,夜深人静,没人看到。”
“哦,那还好……”
“不,一点也不好。”
“我的人生,可能已经结束了。”
“我是雷奎家族的耻辱。”
同样是社死,但希雅表现的就比较克制。
她一言不发,不哭不闹,十分安静的找到了一根绳子,然后套在了房梁上……
“你给我下来!”
李奥瑞克对她使用了一个十分温柔的抱摔,然后将她按在床上。
希雅哭道:“对不起,我现在就要离开这美丽的人世间,对不起了李奥瑞克,我无法陪你走到最后了,我就到此为止了。”
李奥瑞克安慰她说:“放心啦!这件事情只有我们俩知道,只是我们的秘密而已。我们是什么关系啦?你想想,都要见家长了,稍微玩玩骑马游戏怎么了?”
“你别提骑马!”
“哦哦哦,不提不提……”
希雅本来也不是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李奥瑞克稍一宽慰,她就渐渐平息下来了。随后两人穿好衣服,一起打扫卫生,将房间收拾的干干净净。等一切都妥当了,希雅对李奥瑞克说道:
“虽然这话有点无耻,但是,我还想问一句,呃……”
“说,没事。”
“但是你会负责的吧?李奥瑞克!”她十分紧张的说道。
居然是说这个啊?李奥瑞克顿时笑了,说:“那当然了。”
希雅拉着他的手指,欲哭无泪的说道:“如果这种事情被别人知道的话,我一定会去死的,我一定会的!而且,我也不可能再嫁别人,我只能把自己全都给你,那个……所以,以后,你不会变心吧?”
她这话问得莫名其妙的,李奥瑞克哑然失笑:“那怎么会呢?”
“你要是抛弃我的话,我除了哭,一点办法都没有啊!我又没有你厉害,也打不过你,还没有你聪明……求求你不要变心好吗?”
“我不会的啊!”
“那,那你也不会觉得我是个变//态就不要我吧?”
“不会的不会的……”
“真的不会吧?”
“不会的啊!”
“拉钩!”她像个小孩子一样伸出了小指。
“好。”李奥瑞克跟她拉钩。
约定完毕,希雅望着李奥瑞克眼睛,小声说道:
“太好了。”
“真的太好了。”
“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李奥瑞克!”
“呜呜呜呜呜……”
然后,她扑进李奥瑞克怀里,放肆的哭了起来。
此时此刻,希雅那颗悬了两天的心,终于放下来了。
第四十二章:时代变了,大人
第四十二章:时代变了,大人
今天阳光明媚!李奥瑞克走在街上,身子飘飘,感觉仿佛在腾云驾雾。
处男之神,谢谢你回应了我的祈祷!泥头车,谢谢你送我穿越!希雅,尤其是谢谢你!
李奥瑞克此时的状态,就如JoshuaBarkman笔下的那只兔子。
李奥瑞兔↓
(图片被审核下架了T-T)
他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有点没出息,是丢人的“前处男行为”,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心情。脱离处男!对于李奥瑞克来说,这是一泡憋了两辈子的怒气,是刻在灵魂深处的诅咒。
我李奥瑞克大好男儿,凭什么一直是处男?
终于,终于,他终于从这个身份毕业了,而且不是随随便便毕业的,他有一个极好的老师,还考了一个很好的成绩。希雅·雷奎,军队的二把手,公爵的女儿,吟游诗人笔下的传奇!我,得到她了!
李奥瑞克此时溜达到了食堂旁边,嗅到屋里飘来的香味,便朝着窗户里边喊道:“老肥!老肥在吗?我要加餐。”
窗户里马上就探出一张肥脸来,“我的好大哥!你都说了是开小灶,就别那么大声啊!”
“没事没事,赶紧的,你大哥我饿了。”李奥瑞克体力消耗比别人大好多,每天吃三顿根本就不解决问题。
老肥赶紧招呼李奥瑞克进屋,然后给他热饭。早饭还有剩的蘑菇汤和啤酒,面包冷了需要再烤,然后再切点火腿夹着吃。老肥一边弄着,一边和李奥瑞克说道:“我说兄弟,你都这么厉害了,能不能跟将军或者督军申请‘小灶许可证’?以后你就能合规合法的来我这吃饭,我也不用提心吊胆了。”
李奥瑞克喝了一口汤,说:“那行啊,回头我跟希雅说。不过希雅能给我开许可,却不一定会给你也开……”
“害!我还用开许可?”老肥捏起一片火腿送进嘴巴,嚣张的咀嚼着,说:“我这不是想吃就吃?再说了我是厨子!我做的饭,还不让我尝尝咸淡?”
李奥瑞克笑骂道:“你他妈尝个咸淡,能尝出二百多斤肉来?”
老肥大笑,拿起汤勺喝了一大口,道:“我这不是舌头不好使么!不多尝两下,怎么能准呢?”
“舌头不好使还干厨子?”
老肥笑道:“妈的,瘸子还能拉车呢,我舌头不好使,就不能当厨子了么?”说罢又喝了一口。
李奥瑞克其实跟这位胖哥哥在一起的时候最放松,老肥跟李奥瑞克认识的最近,关系也最铁,他心想:其实我底下的兄弟,除了“马中吕布”“筋肉猛狗”“斯德哥尔魔”以外,还应该加一个“偷嘴厨子”。嗯……而且老肥的地位比那三个还要高一个级别,毕竟只有他是人。话说我以后要是封了贵族,就把老肥弄到我家里去,别让他天天在军营里吃亏了,看给这孩子饿的,下巴都只剩四层了!
老肥用他那“麻木不仁”的舌头反复品尝肉汤、火腿、烤饼和熏肉,没多久就尝进去半盘菜还搭进去俩饼。李奥瑞克看他这吃法都害怕,说:“不是,老肥,你也稍微控制一下,吃这么多身体受不了啊。”
老肥不以为然,说:“害!只听说过饿死的,没听过胖死的!吃就得了。”
也对,这个时候不比现代,大多数人都是忍饥挨饿,营养不良,能吃饱就是善莫大焉,哪还有人会去减肥?可是老肥这体重多少是超标了,李奥瑞克想了想,就换了一个说法劝他,道:“老肥啊,那你这么吃……啊不是,这么尝下去,就不怕数量对不上?回头被希雅发现了,又少不了一顿毒打。”
老肥把那肥脸一横,理直气壮的说:“打可以挨,嘴不能停!只要我吃的够多,那流的血也都能长回来。再说了,你不跟督军大人关系好么?我的好兄弟,到时候你可要保我啊……”
话没说完,厨房大门就“砰”一声开了,只见穿着军服的希雅就站在门口,脸色阴沉无比。
老肥顿时像个肥兔子一般蹦起来,“兄弟救我!”说着缩到李奥瑞克身后。
而希雅却不理会老肥,她径直走到李奥瑞克面前,嗔怪道:“你怎么走了也不跟我说一声啊?我好担心你。”
李奥瑞克连忙说道:“冤枉!我不是说了要去花园散散步吗?”
希雅微微皱起眉头,说:“可是这都过多久了!人家去花园里找你也找不到,城墙上和街上也没有,急都急死了!”她抓起李奥瑞克的双手,紧紧握着,就生怕他走丢了似得,“现在是特殊时期,城里这么乱,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人家?李奥瑞克背后的老肥露出了困惑的表情,心想:督军刚才说什么?“人家”?这还是那个看到我偷吃一口猪肉,把我吊起来打成红烧肉的严厉督军吗?而且她这样子,看上去好奇怪啊。
李奥瑞克此时连连点头,说:“没问题,下次我会告诉你的,何况我也出不了事情,你看,我每次都能逢凶化吉……”
希雅将食指轻轻放在李奥瑞克的嘴唇上,说:“不行!不可以这样想,运气会越用越薄的。”
“嗯。”
老肥此时从李奥瑞克身后走出来了,他缩到房角那,远远的看着那两人。不知为何,这两人身上散发着一圈刺眼的光滑,让老肥不敢直视。
妈的,我的食欲都消退了!
老肥把脸一扁,酸的就仿佛是炒菜时候把醋当成了酒,还倒了大半瓶。
他心中暗骂道:你不是我熟悉的李奥瑞克了,你肯定是背叛了处男之神,艹你妈!
“厨师长!”希雅突然叫道。
“是!”老肥吓得立正,浑身的肥肉跟着上下抖动。
希雅此时朝着老肥走来,说:“劳森·菲尔德!我三令五申不能开小灶,更不能偷吃,你这是怎么回事啊?现在是饭点吗?”
老肥汗如雨下,连忙朝着李奥瑞克使眼色,李奥瑞克抱着胳膊笑道:“这个啊,老肥就是尝尝咸淡。”
希雅疑惑的瞪了他一眼,说:“尝尝咸淡能尝出一身肥肉来?”
李奥瑞克憋着笑,说::“舌头麻,多尝几回。”
希雅问道:“舌头麻还当厨师?”
李奥瑞克看了一眼老肥,然后眉头一挑,说:“那瘸子还能拉车呢!”
老肥欲哭无泪,叫道:“我的好兄弟!你不能恩将仇报啊!你这不是要搞死我吗?”
李奥瑞克大笑起来,然后一把搂住胖哥哥的肩膀,说:“希雅,行了行了,我来这偷嘴也不是一两回了,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力气大,体力好,所以吃得多,不多吃点东西,就没有战斗力的。”
希雅其实也知道,她点了点头,有些为难的说道:“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军规毕竟是军规……”
除去床上的事儿以外,希雅办事还是比较刻板的。在她看来规矩就是规矩,不能随便破坏的,哪怕是李奥瑞克也不行。
李奥瑞克笑道:“你真是死脑筋,你有权利特批这个事情吧?你直接给我特批一下,不就好了吗?”
希雅说道:“呃,军规里没说啊,像是这种特殊情况,应该只能将军特批。”
李奥瑞克说:“但我记得你有一个‘如将军无法到场,督军可以代为审批命令’的权力对吧?”
“嗯。”
李奥瑞克咔嚓一下把门锁上了,然后又拿椅子卡住门把手,说:“行了,将军肯定进不来了,你批吧!”
这操作把希雅看愣了,“这个……这可以吗?”
李奥瑞克笑道:“如将军无法到场,督军可以代为审批命令!军规上写的啊。来吧——多大点事儿啊?”
“那行吧……”
就这样希雅给了李奥瑞克开小灶的权力,以后他就能光明正大的找老肥加餐了。对此老肥也很高兴,一方面是少了一顿毒打,另一方面是,李奥瑞克加餐,他肯定得跟着喝汤吧?老肥表示:我要是不先尝尝咸淡,那万一把我的好兄弟齁死了可怎么办?
除此之外,李奥瑞克还给老肥申请了一份津贴,加餐就意味着额外劳动,既然劳动,就必须给钱。老肥喜出望外的收下五个银币和一袋铜板,说这钱要攒着,回头买酒来跟好兄弟们一起喝。
随后李奥瑞克和希雅离开了厨房。
李奥瑞克在前面走着,希雅就寸步不离的跟在他身后,自从昨晚两人玩了骑马游戏之后,希雅就变得好粘人,总是像个小动物似得跟着他。
不过,伊芙会盯着他,还会拿个小本子记着他的行程,非常严格,有时候的还会像个苦口婆心的老母亲一样劝他从良,时间久了李奥瑞克自然会有压力。
但是希雅完全不会给他压力,就像个小狗狗一样跟在他屁股后面,不会对他指手画脚,每次李奥瑞克回头看她,她就会露出一脸幸福的傻笑,这让李奥瑞克也跟着开心起来。
希雅有的时候会试图跟他并排行走,然后来牵他的手,但只有周围有人,她又会立刻和李奥瑞克拉开距离。他们俩现在还是地下恋情,希雅毕竟是公爵的女儿,在这个时代,未婚的女孩和年轻男子勾勾搭搭的有伤风化,现在要是太暧昧了,容易引起风言风语,以后见了岳父大人,面子上也会过不去。
所以,两人在外面都比较克制,尽量保持“督军”和“下属”的关系。
希雅忽然说道:“等打完仗,我们去野狼城郊外骑马吧?”
李奥瑞克停下脚步望着她,用疑惑的语气问道:“骑马?骑什么马?”
“啊?就是骑马……”希雅愣了愣,然后脸“腾”一下红了,说:“我是说骑普通的马啦!”
李奥瑞克一脸无辜的摊手,“我也没指骑别的马啊。”
“坏东西。”她小声嘀咕道。
李奥瑞克笑了笑,然后望向西面的城墙,心想:郊外骑马啊,其实就跟自驾游差不多。哦,我可以带希雅去墨崔迪的马场郊游,那地方就不错,依山傍水好风光,湖里的大鱼肉多刺少。到时候我跟希雅骑着马,套个小车,就可以去露营了。军营里有各种野战物资,露营的工具都是现成的。
狗子能当猎犬,魅魔似乎也会飞,到时候我左牵黄,右擎苍,带着老婆去郊游,饿了就吃,累了就睡,睡醒了还可以接着睡,岂不妙哉?
李奥瑞克越想越高兴,恨不得立刻就飞出城墙,带着老婆去外面浪。
忽然,城墙处传来了军号的声音。
两人立刻竖起耳朵,希雅说:“是集结号,蛮族又来攻城了!”
“走!”
两人迅速前往领主宅邸后院的马棚,此时,希雅的亲兵已经为两人准备了盔甲,在马棚旁待命。两人迅速穿上盔甲,然后就直奔城墙。
李奥瑞克直接骑着墨崔迪跑上楼梯,希雅跟着他后面。到了西城墙上,就见将军正表情严肃的站在望远镜前面,观察着外面的情况。
希雅上前问道:“将军,情况如何?”
阿卡德将军只说了一个字。
“怪。”
“怪?”
“蛮族阵势很奇怪。”
老人伸手指着西方,李奥瑞克和希雅朝着那边望去,并未看到想象中的“大军压境”。只是隐隐约约看到一些部队在集结,似乎也没有过来的意思。
希雅疑惑道:“太远了,这么远的距离,投石车都打不到。”
将军说道:“嗯,超出了投石车最远射程两百步左右,阵型也不像是要攻城,也没有云梯车,我也看不懂他们在搞什么名堂。”将军又拿望远镜看了一眼,说:“但我发现他们好像有一种新武器,但我从来没见过这种东西,你们谁见多识广,过来瞧瞧?”将军说着将望远镜递了过来。
勇士团的奥德罗离他最近,就拿过望远镜来看了看,说:“我不认识。”他将珍贵的望远镜递给下一个人,这时候布洛泽接过来,他也看了看,说:“没见过,看着就像是水管。”
然后希雅接过望远镜看了一眼,也是很困惑的说道:“我也没见过,那个,李奥瑞克,你来看看?”
“嗯。”李奥瑞克拿过望远镜,就看了一眼,顿时感觉心头“咯噔”一下,紧接着头皮发麻。
因为他是认识那东西。
那是大炮!
而且,还他妈的非常大!
操了,这个世界什么时候有大炮的?
这个世界的发展轨迹和李奥瑞克上辈子的世界不太一样,可能是因为有魔法的缘故,这里的人迟迟没有发展出像样的火器。李奥瑞克就从没听说过大炮、火枪之类的东西。所以蛮族突然拉出来两门大炮,直接把李奥瑞克给搞蒙了。最要命的是,这东西看上去就很吓人。
这东西有两人多高,需要四匹马一起拉才能移动,炮弹是诡异的红色,而且上面似乎还纹着某种魔法纹路?由于望远镜的清晰度不太高,李奥瑞克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但他确信,那玩意儿的威力绝对会很吓人。
李奥瑞克还看到乌鸦王就亲自站在这大炮的旁边,想来他是极其重视这武器了。
现在该怎么办?野狼城的城墙虽然能承受投石机的轮番轰炸,但不意味着能抗住这种大杀器啊!操//你妈的,大炮,难道野狼城也又要变成伊斯坦布尔了吗?
这时候李奥瑞克感觉到有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头。
“李奥瑞克,看出什么名堂来了吗?”将军看着他的脸问道,“我看你脸色不太好,那东西很难对付吗?”
李奥瑞克说:“将军,我们先从城墙上下来吧!那东西很厉害。”
一听这话,没见过世面的团长们都嚷嚷起来,奥德罗说:“能有多厉害?还能直接把城墙干塌了不成?”另一旁的斯特尔也摇头说道:“如果我们都从城墙上撤下来,那士兵们就更没有勇气守城了,不行不行!”格罗温则说:“对啊,将领都跑了,士兵们肯定也会跟着跑,士气这东西啊,摧毁容易,重建就难了……”
“各位,我没开玩笑,你们听我说……”
李奥瑞克尝试着将大家劝下城墙,然而这就好像你没法向没见过飞机的古代人,解释人能坐着一种机械大鸟飞跃太平洋一样,人家不信就是不信,何况团长们说的话也有一番道理,如果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见,团长们就都溜了,那士兵们会怎么想?
就在李奥瑞克尝试着解释大炮原理来说服大家的时候,城外忽然传来了一声巨响。
“轰!”
那一刻,李奥瑞克用自己喉咙能发出来的最大音量吼道:
“卧倒!”
“轰——!”
炮弹击中了城墙,众人就觉得脚下的城墙剧烈一晃,那动静仿佛是马车过沟,小船过浪。阿卡德将军连忙让众人后撤,然而,一股冲天而起的黑烟,就将所有人都淹没了。等那黑烟稍稍散去,铁锤团的石恩连忙爬上城垛探头往下看,接着他大喊道:“七神在上,城墙裂了个大口子!”
城墙之上鸦雀无声。
果然,事实是最好的老师,这回没有人再怀疑李奥瑞克所说的话了。
第四十三章:流干最后一滴血 悬赏6
此时,乌鸦王站在“熔岩大炮”的前面,看着野狼城冒起的黑烟,表情很是惬意。
妈的,有这么好的武器,早不给老子拿出来用!早点给我用,我早就拿下这座城了。说不定还能一路反推回高原人的老家,彻底灭了这群狗杂种。
熔岩大炮是魔族公主克菈菈的杀手锏,藏的很深,很少有人见过,确切来说见过的都死了。这玩意儿射程是固定投石车的两倍,射出去的弹丸还能爆炸、燃烧,乌鸦王小刀拉屁股,真是开了眼儿。
可惜魔族就他妈给了两台炮,真抠门啊!
不过蛮族不会操控这种武器,这东西从上弹药、瞄准、校对、点火都有一套专业流程,非得专业人士来操控,不然打不到目标不说,还容易炸膛。此时蛇人赫仑正亲自操控大炮对野狼城进行射击。
不过这东西虽然威力大,但是装填速度是真的慢,看那炮手又是擦,又是捅,弄个炮管子,活像是婊子伺候嫖客,让乌鸦王很着急。
乌鸦王掏了掏耳朵,说:“什么时候能轰开城墙啊?”
“十五分钟吧。”
乌鸦王说:“哦,那等你轰开了城墙我就攻城。”
蛇人说:“魔药炮弹数量有限,而且炮膛也禁不住这样持续射击,十分钟后停止射击,到时候你必须攻城。”
哦,原来是个铁枪软蛋,看着硬气却不持久。也罢,我再拿投石机轰一波,城墙横竖也开了。
乌鸦王嘬了一口烟袋,说:“这炮回头再给我弄几台来吧?”
蛇人说道:“不可能,这两台也是借给你的,用完了我就要拉回去,人类不配使用魔族的武器。”
搞武器垄断是吧?乌鸦王冷笑了起来,心想:早晚我要搞到这东西!到时候也让你们尝尝这自己家大炮的厉害。
乌鸦王忽然说道:“对了,蛇人,城破之后你跟着攻城吗?还是在外面看着?我先说好了,我这个人赏罚分明,虽然你不是我的部下,但你要是立了功,我一样有赏的。”
“那就是你的事情了,我的目标只有李奥瑞克。”蛇人面无表情的望着城墙方向,又一发炮弹击中城墙,魔弹轰然炸裂,黑烟滚滚。
乌鸦王说:“哦,李奥瑞克啊,那你是不是还要顺便救下那个魅魔呢?”
乌鸦王故意戳他的痛处。蛇人的面目立刻扭曲了,他问乌鸦王,说:“你想干嘛?”
乌鸦王干笑了几声,说:“我就是祝你马到成功罢了。”
“哼!”蛇人把脸一甩,继续朝着野狼城的方向眺望。
普希拉,我一定会把你从李奥瑞克的魔掌里救出来的!
一定要等着我啊,普希拉!
赫仑狠狠地攥紧了拳头。
……
炮火从天空飞过,士兵们一片哀嚎。
这炮弹的威力完全超出了士兵们对于武器的了解,即使是最大尺寸的投石车也没有这种威力、这种声响、这种射程。李奥瑞克来的路上他听见有人在议论,说“蛮族搞到了一条龙,那条龙正在远处对着城墙喷火”,还有人说蛮族搞到了上古时代的魔法,那魔法能召唤天外的星星,掉下来砸碎我们的城墙。
阿卡德将军让团长们暂时撤下,但他自己却留在了城墙上,那老人笔挺的腰背像是旗杆,而他也确实是北伐军的旗帜。他在城墙上大步行走,仿佛一头猛兽,他还大声发号施令,稳定士兵们的情绪。
正因为有阿卡德将军在,士兵们还维持着心中勇气,若是这个老人面对炮弹也落荒而逃,那他们就将溃不成军。
城墙上冒着滚滚浓烟,还有一股刺鼻的化学品味道。
李奥瑞克此时心想:艹了,就你妈离谱,蛮子的大炮这么厉害?这威力足够把大理石王轰出去280光年了。而且这还不是普通的射石炮,还他妈会爆炸,这不成榴弹炮了吗?
“砰!”又一发炮弹落在不远处的城墙上,整个城墙剧烈震动了一下,这比先前投石机的东西大上十倍。
阿卡德将军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好在扶住了城垛。
李奥瑞克喊道:“将军,您那里太危险了!到城墙阶梯来吧。”
阿卡德将军低头对他说道:“我知道危险!但如果我离开城墙,那么其他士兵也该逃之夭夭了,你看到了,他们很害怕。”将军指着西边的山坡,说:“妈的,这大炮的射程太远了!实在是太远了。”
其他团长也纷纷喊道:“对啊!哪有将军在前面挡刀,兵卒在后面龟缩的?您要是不下来,我们就上去了!”还有许多士兵也跟着喊了起来,说:“我们不害怕!将军,您下来吧!”
“你们这群蠢驴!好吧,我下来。”
将军这才从上面撤了下来。
大家站在城墙阶梯上,随时准备迎敌。此时又一颗炮弹击中城墙,碎石乱飞,火焰四溅,众人都感觉到脚下的石头台阶震动起来。大家谁也没见过这阵仗,一时间都说不出话。铁锤团的团长侧身看了一眼城墙,瓮声瓮气的说道:“这墙前几天刚修好的,只怕遭不住这么轰。”
众人无语,都等着将军决策。然而将军眉头紧锁,也拿不定主意。
此时的格罗温吼道:“我带骑兵冲出去毁了那些炮!”他激动的红头涨脸,一把大胡子都翘了起来。
将军说:“这是送死,这不是夜袭敌营那次,敌人早有准备。”
格罗温说道:“那我们就等着城墙这样被轰开吗?”
将军沉默不语,而风行团的菲利普乐观的说道:“万一过会就停火了呢?这么大威力的炮,肯定无法一直发射的。”
格罗温说:“那要是他们一直射呢?”
菲利普耸肩摊手。
铁锤团的石恩狠狠一跺脚,说:“你们讨论吧,我要带人去抢修城墙!”粗臂的石恩拔出大锤,招呼着手下人往墙上走,这时候一颗炮弹落在他们头顶,“轰!”掉下来碎石和飞灰糊了石恩一脸。他拿手一抹,竟然还带着血,这时候城墙上面传来了一阵惊恐的叫声。原来是有个士兵恰好被炮弹击中,瞬间就炸成了肉块,石恩脸上的血就是这么来的。
这一幕让抢修城墙的工程兵们吓得面如土色,石恩愤怒的骂道:“你们这群懦夫!炮弹又不一定落到你头上!怕什么!”他说得勇敢,然而李奥瑞克从后面看到,石恩团长那粗壮的腿肚子也在发抖。
这不怪他们,这种武器威力达到了冷兵器时代的天花板,这些人完全理解不了炮弹为什么会这么厉害——别说这个,许多人甚至都没见过普通的射石炮,更别说这种接近“榴弹炮”的东西了。这就跟蛮族会因为狂兽人战败而信仰崩塌一样,人们在过于强大的力量前,会产生基于迷信的恐惧,假如这一战败了,那李奥瑞克有理由相信,高原人会出现“火炮神”的传说,甚至是修建一座“大炮庙”来祈求平安。
面对这种超模的武器,再想振奋士气是不可能了,必须要换一种思路。
李奥瑞克的大脑飞速运转这,他思考着学到的真理,还有回忆着上辈子的记忆,回忆着各种历史书或者小说里边的片段,试图找出一种能够破局的办法来。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李奥瑞克说:“我认为城墙大概率会沦陷,我们要提前做好打巷战的准备。”
“巷战?”
在场的人,哪怕是阿卡德将军都没有听说过这个词。毕竟,冷兵器时代几乎不存在这种战术。
李奥瑞克解释道:“利用城市的街道、建筑等等作为掩体进行作战,就是将城市的建筑当做第二面城墙。野狼城内的地形很复杂,如果敌人把大炮拉进城市,那样我们或许就有了击毁大炮的可能性。而且巷战的时候……”
血矛团的布洛泽露出了惊恐的表情,说道:“城墙破了,战斗就输了,我从没听说过什么巷战的说法。李奥瑞克,你认真的吗?”
李奥瑞克说:“自古以来也没有这种能轰开城墙大炮!既然外部环境变了,但古代的兵法也就要随之变化了……我知道这很冒险,但除此之外,我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布洛泽说:“那还不如集中兵力防守城墙。”
李奥瑞克说:“那样的话城墙一破,守军就会溃败,不如分给我一些人,提前为巷战做准备。”
布洛泽摇头,说:“从古至今就没有这样打仗的。”
“但时代一直都在变化,我们或许就踩在变革的转角上。”
李奥瑞克读过历史,知道时代的变革有多么可怕,当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时候,那股力量足以粉碎一切最坚固的城墙要塞。坚不可摧的君士坦丁堡也会在大炮下沦陷,纵然呼唤上一千年,大理石王也无法如闪电般归来了。
可是别人不知道,这不怪他们,人都有历史的局限性,毕竟他们没穿越过。
“我不赞同。”布洛泽说。
勇士团的奥德罗也说道:“反正我会死守城墙,绝对不能放弃这里。”
神佑武士团的斯特尔说:“我也不同意!我会把我宝贵的战士放在城墙的缺口处,誓死挡住敌人!”
只有米兰爵士沉吟着,然后说:“我觉得两种战术……并不冲突,我想试试巷战。”
奥德罗用手指狠狠一戳米兰爵士的胸口,说:“因为你不敢上城墙,你这个懦夫!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当了逃兵……”
“我……”米兰爵士涨红了脸,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都闭嘴!”将军呵斥道。
奥德罗冷哼一声,然后转过头去,就仿佛身后有一堆恶臭的老鼠尸体那样。
就在这时,天空上的阳光忽然消失了,接着就是一声闷雷。
“轰——!”
冰凉的雨滴落在了众人头上。现在刚好是梅雨季节,野狼城的雨水会连绵不断,下雨是正常现象。但在这种时候,雨水让本就压抑的气氛更添阴霾。
“下雨,不吉利啊。”米兰爵士也喃喃道。
阿卡德说:“是啊,下雨就不能用燃烧弹了,这对于防守方来说很不利啊……”
这时,又一发炮弹落在城墙下面的壕沟里,泥土如浪花一般飞溅,烟雾和雨幕混在一起,气味腥臭刺鼻。显然敌人的武器不受影响。
李奥瑞克这时候说道:“将军,您怎么想?”
将军确实有力排众议的勇气和魄力,但他也要权衡利弊。老人也没听过巷战这种战术,他思考着,绞尽脑汁的思考着,因为他的这个决策关乎所有人的性命,也关乎全体高原人的生死存亡。
老人站在雨幕之中,雨水让他的头发黏在额头上,打了一辈子仗的阿卡德将军也没遇到过这么棘手的情况。他仰起头,雨水顺着他消瘦的下巴流淌,天空上那黑压压的乌云仿佛是一张盖在他头顶的大手……雨越下越大,那只手也离他越来越近,蒙住他的眼睛,摁住他的喉咙。
这时候,祖先给了他回答。
腰间的“巨人屠夫”震颤起来,那是承载着北境末代帝王“塔戈瑟斯”灵魂碎片的圣遗物。阿卡德将手放在上面,感觉那武器正在发热。
他顿时一惊。
你在渴望什么?
北境之王,你在渴望什么?
难道你在渴望敌人的鲜血吗?
金色的电光如利刃一般劈开了天空,“轰!”雷声震耳欲聋。那道雷电仿佛劈中了阿卡德将军的灵魂,让他那颗老迈的心脏,再次奋力的搏动,他的热血涌上心头,灌满四肢,冲上天灵盖,霎时间所有的迷茫和彷徨都消失了,将军的心中只剩下死战到底的决绝。
既然是死战,那就要拼尽最后一滴血!
“李奥瑞克!”
“在!”
“我准许你打巷战。”将军说。
李奥瑞克赶忙行礼,说:“谢将军!”
然而将军的第二句话让李奥瑞克顿时一愣。
“巷战是你提出来的战术,那就由你来指挥吧。”
“我指挥?”我只是个百夫长,我能指挥谁啊?
李奥瑞克本来是想,名义上让希雅来指挥,但战术设计由他完成。希雅是二把手,应该说话比他有分量。
就在这时候,将军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怀疑耳朵的话:“我将格罗温的铁骑团、米兰爵士的贵族子弟兵团、还有风行团交给你来指挥,督军希雅和她的卫兵也交给你了。”
李奥瑞克惊了,心想:一下子给了我三个军团,甚至连希雅这个二把手都归我管了?将军的意思难道是……
此时血矛团的斯特尔大声说道:“将军,我不是怀疑他,但李奥瑞克现在只是个百夫长,你让他直接就指挥三个军团,这不合适……”
老人怒吼道:“我打了一辈子仗,该怎么做我自己清楚,轮不到你们来说三道四!”
“但他太年轻了。”奥德罗说。
阿卡德将军横眉立目,用响亮的声音说道:“年轻?老子十七岁就当了团长,十九岁当了副将军,二十一岁便率领联军平叛!李奥瑞克比那时候的我只强不弱,我能带,他也能带!”
将军这番话压下了所有人的意见。李奥瑞克顿时萌生出来了一种“天降大任”的使命感,他其实早有预感将军要培养他做接班人,但他没想到这一天来的会这么快。
忽然,李奥瑞克想起了一件事情,他惊恐的瞪大眼睛,问道:“将军,那您呢?”
将军看着他那生锈的剑鞘和褪色的手套,忽然笑了,说:“时间是风,人是树叶。”
“树叶会随风飘动,但离开树枝就会死。”
“我是上个时代的遗老,我的灵魂也会留在那里。”
“我会坚守城墙到最后一刻,给你足够的争取时间。”
“将军?”李奥瑞克愣住了。
“你们呢?”老人的视线扫过那些跟他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团长们。
“勇士团永远追随您!”奥德罗大喊。
“血矛也是!”
“铁锤也一样!”
“鹰眼永远忠诚!”
“神佑武士们愿意为您流血!”
……
老将们与将军留在城墙上。李奥瑞克则带着格罗温、米兰爵士还有菲利普三人走下了楼梯。又一发炮弹落在城墙上,但这一次没有一人动摇。
“李奥瑞克!”将军的吼声几乎盖过了炮火轰鸣。
“将军?”李奥瑞克回过头去,见那老人白发在风中飘舞,却目光炯炯,仿佛一头老去的雄狮。
阿卡德将军大声说道:“如果我死了,你,就是北伐军的新统帅!”
“各位,听明白了吗!”
“将军!”
众团长纷纷跪下,许多人泣不成声。
然后,阿卡德将腰间的“巨人屠夫”丢了过来,这时候他第三次将宝剑交给李奥瑞克。
“这次用完之后,就不用还我了。”老人笑道。
第四十四章:领先两个时代
李奥瑞克等人骑着马来到城市的街道上,风行团、贵族子弟兵团还有铁骑团三大军团集结于此,等候李奥瑞克的指示。
对于巷战,李奥瑞克有很清楚的认识。
其实,冷兵器时代打巷战是个愚蠢至极的下下策,就这么说吧,如果巷战能有用,那为什么古代几乎没有巷战出现呢?古代那些名将又不傻。
巷战是一种基于热兵器(严肃!)的战争模式,是游击战、运动战在城市里的体现。简单来说,就是靠着城市地形进行各种突袭、包抄、迂回、偷袭……再靠着打出一打多的歼灭战效果。
然而冷兵器时代你就算是偷袭了敌人后背也没什么用,要是在斯大林格勒,你可以一梭子波波沙可以突突掉好几个纳//粹鬼子,问题是在野狼城,你能刀死几个人?可能别人一回头就把你给刀了。
而且士兵的士气、组织性、体力消耗都是大问题,再加上有骑兵和步兵战阵的存在,让巷战更不可能实现。总之巷战难打,也打不赢,最简单的逻辑就是:有城墙你都打不赢,巷战怎么可能打赢?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城墙破了,战争就结束了。
此时,比起城墙战来说,巷战优势只有两个:第一,能打敌人一个出其不意,毕竟这个时代的人都不知道巷战这回事;第二,就是避免被敌人的大炮轰个稀巴烂。除非敌人把大炮运进城,但李奥瑞克估计敌人不敢,若是敌人敢那么做,他就敢亲自冲上去把大炮都砸烂。
所以李奥瑞克选择巷战是无奈之举,城墙被攻破只是时间问题,在那之后北伐军若是不想投降,就只能巷战,就必须打巷战。提前准备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何况,冷兵器时代也有人打赢过巷战。戚继光抗击倭寇的战斗就可以视为巷战的胜利,元末明初陈友谅和老朱家争天下,六十万大军攻打洪都的时候,朱文正也在城门大破之后,打出过类似于巷战的操作,然后四万人顶住了六十万人的进攻,坚守洪都85天。
李奥瑞克心想:既然有历史证明了这套路走得通,那这就意味着我也有成功的可能。逍遥津我都能复刻,别的难道就不行了么?
野狼城的城市地形规划的比较方正,正前方是空无一人、门房禁闭的主干道,主干道又分出去三条大街连接着街区以及小路,在街道的尽头是中央广场,再往后是领主宅邸,领主宅邸东边是名为“狼湖”的人工湖,跟外面的水道连在一起。
李奥瑞克在心里盘算了一下地形,然后下令道:“风行团!”
“在!”菲利普高声回应。
“速去仓库,把所有的弓弩、燃烧弹、拒马、木刺、钉板都拿出来!油烧热,粪水、沥青也都灌好,把这里当城墙来守!让你的人拿着弓弩、燃烧弹和沥青进入城镇两侧的建筑,在建筑的窗户之间搭木板,打通建筑物,然后再用沙袋堵住一楼的门,派长矛兵把守,然后你们就在这些建筑物里打游击。兵力适当分散,多利用弩弓等远程武器,战术总纲就一句话: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是!”菲利普一听这战术,一下子就兴奋起来,眼睛呼呼的冒光。他算是军中的怪才,总是突发奇想,剑走偏锋,然而就连他也从未听说过这样的战术。他心想:既然我都想不到,那蛮子肯定也想不到!这一仗有意思了。
“最后那句话给我背一遍。”
菲利普眼睛一转,说:“敌进我退,敌退我追,敌驻我扰,敌疲我打!”
“行,别忘了。”李奥瑞克满意的点了点头。好在野狼城的弩箭还够用,弥补了一些热兵器上的不足。
“铁骑团!”
“在!”格罗温上前一步。
李奥瑞克说道:“先让你的人在主干道街道上安装拒马、挖壕沟、铺地钉,然后把床弩、投石机等重型兵器搬运到中央的领主宅邸,那里的地势高可以控制整条街道。记住,以街道为城墙,以领主宅邸为要塞!哦,记得把八百骑兵藏到领主庭院,城墙破了之后,你就带骑兵去救阿卡德将军以及其他团长,然后让他们走西北的‘集市大道’。”
“这……”格罗温被这闻所未闻的战术听愣了。
“听清楚了没有!”李奥瑞克朝着那个比他大二十岁的男人吼道。
“是!”格罗温大声回答。
李奥瑞克又喊道:“督军希雅!”
“在!”希雅声音嘹亮。
李奥瑞克说:“安排人去守领主宅邸,我不在的时候,就以你的命令为准,安排人操控床弩和投石机,地精床弩要留着对付巨人,轻易别拿出来用。另外组织一个预备队,哪边需要支援你就去哪边。”
“是!”
“三儿!”
狗子上前一步:“来了老大!”
“你也加入预备队,听希雅调遣。”
“是!”
李奥瑞克接着说道:“墨崔迪!你去……”
吕布兄一脸问号,“???”
李奥瑞克这才想起来自己说的是人话,这傻逼听不懂,他走过去,以马语附耳说道:“你也去领主庭院,安抚那些母马的情绪,做思想工作,别让她们见了火就跑。还有,如有必要,你要尽量带着希雅脱险——我将自己女人托付给你了,行不行?”
墨崔迪打了个响鼻,说:“我是义薄云天的好马,你放心吧!”
墨崔迪这傻逼有着“吕布关羽二象性”,但愿它今天能当一回二爷。
这时候唯一没得到任务米兰爵士说:“长官,我呢?”
李奥瑞克望向他,看到米兰爵士指着自己的脸,那表情分明就是在说:兄弟,狗和马都发落了,怎么还不给我排命令啊?我还不如牲口吗?
“米兰爵士!”李奥瑞克大声喊道。
“在!”
“你的任务尤为关键!你要讲所有的民房和商铺里边搜集大件的家具、摆设、垃圾、以及一切坚硬的东西,全都搬到街上来!不管用什么办法也要做到,越多越好!”
米兰爵士一脸懵逼,这也叫关键任务?
“长官,请问您要这些垃圾做什么?”
“我要筑街垒。”李奥瑞克回答道。
乌鸦王,你领先一个时代,我就只能领先两个时代了。
……
一小时之后,蛮族兵临城下。这一次的阵仗比上次更甚,而高原人的城墙已经摇摇欲坠。
将军伸出手去接着雨水,说:“下雨……不是好兆头啊。”
此刻神佑武士团和勇士团的人蹲守在城墙后面,敌人从哪里涌进来,他们就会去哪里堵上;铁锤团的人准备好了木板、石块、沙袋和大锤,随时准备抢修城墙和防御工事;鹰眼团、血矛团跟将军一起站在城墙上,就像是以前那样坚守城墙;将军的亲卫队也随时待命,哪里需要就支援哪里。
接着,投石车的石块飞向城墙,蛮族的大军也随之前进。
重甲盾牌的步兵在前,长矛兵随后,阵型里边还有好多冲车。这次蛮兵没有多少云梯,却冲车却有十几台。硕大的木车架着一根包裹着铁皮的原木大摆锤,上面蒙着还在滴水的湿布,然后有许多蒙着眼睛的强壮牲口拉着车往前走。
将军脸一黑,心想:现在的城墙踹一脚都会掉渣,更别说抵挡这些大家伙了!
看来敌人是铁了心要捣毁城墙!
将军连忙下令让投石机对射,试图摧毁那些冲车,然而投石车准头太差,难以集中目标。于是将军又让投石机装上碎火石,抛进人群之中,最大程度杀伤敌人。可是,那石块落在人群中立刻石沉大海,激不起水花,蛮兵们这样就踩着战友的尸体前进,像是一股无情的黑色浪潮。
燃烧弹、热油、弓弩还有投石车……阿卡德将所有的东西都拿了出来,也不足以绊住这只大军的脚步。很快蛮族兵临城下,此时几个绿色的“沼泽蛙人”爬上了冲车。这些令人作呕的混血亚种举起了绿色的“亚龙长号”,然后他们大口吸气,胸膛如气球般膨胀起来。
“嗡——!”
蛙人将全部的气力都注入号角之中,那响声怪异、刺耳、仿佛魔鬼的尖啸。城墙上的士兵都被这声音震慑住了,心里升腾起莫名的恐惧。接着冲车狠狠撞上城墙,“轰!”众人脚下的石砖摇晃,那感觉竟然像是在坐船。
阿卡德高呼道:“放!”士兵们朝着城墙下丢去燃烧弹与油,然而就在这时候,敌人投石机一波齐射轰在了城墙上。碎石飞溅,泥沙冲天而起,城墙上的士兵们纷纷匍匐在地,还有人下意识的掉头逃跑。有人踢翻了油桶,还有好几颗燃烧弹掉在人们脚边……但无论是墙上的火,还是墙下的火,都被雨水迅速浇灭了。
该死,如果不是这场大雨,或许我们还能撑再久一点。
这时候冲车撞上了城墙。
“轰!”
随着一声巨响,那遍体鳞伤的城墙终于撑不住了,在阿卡德脚下不远处,直接出现了一个五米宽的大洞。接着众多冲车疯狂撞击城墙,一瞬间那厚重的城墙就被轰开了许多口子,士兵们将城墙上面的燃烧弹和热油一股脑的倾泻下去,然而面对黑压压的蛮族大军,一切都是徒劳了。
城下喊杀声震天,蛮族的先锋涌入了城墙的缺口,勇士团和神佑武士团的战士顿时迎了上去,与敌人开始短兵相接。另有蛮兵趁机将飞梯架上城墙,如猴子一般迅速攀爬。城墙上面也开始了白刃战。
此时鹰眼团的海特惊慌的喊道:“将军,敌人上来了!我们怎么办?”
阿卡德将军拔出马刀,冲上去劈开了一个蛮兵的脑袋,顿时血光崩裂。
老人一甩刀上的血珠,狠狠说道:
“就这么办!”
……
城门的血战持续了一个中午,这期间高原人在城破之后依然拼死奋战,将军阿卡德亲自上阵,率领众团长死守城墙。
面对数量倍于自己的蛮兵,这些高原人爆发出了难以置信的力量和勇气。他们给了攻入城墙内的蛮兵当头一棒。拿着长矛的血矛团与弯刀塔盾的勇士团结成了战阵,仿佛第二道城墙似得,将蛮兵硬生生从城墙的缺口里的顶了出来。鹰眼团的一位神射手一箭射入了蛮兵将领哈德兰的眼眶,将领当场阵亡。
蛮兵没想到城墙内还会有这么顽强的抵抗,第一波竟然没有冲进去,还丢下了不少尸体。乌鸦王连忙命令冲车和投石机打开更多缺口,还让弓箭手往前推进阵线,用吊射的方式朝着城内洒下箭雨,以增加守军的压力。
随后蛮兵组织了第二波进攻,这次更多人冲进城墙之内,也撕开了勇士团的防线,然而阿卡德将军亲自冲进敌阵杀敌,那老将竟然比年轻人还武勇,亲自斩杀七个蛮兵,还怒吼着冲向城墙,试图夺回阵地。在他的鼓舞下,将军亲卫团、神佑武士团、甚至是负责后勤的铁锤团都冲了上来与敌人死战,竟然第二次将蛮兵推出城外。
这股勇气让乌鸦王也倍感震撼,这种事情前所未见,高原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悍勇无畏?
那就尽管挣扎吧!因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勇气都是徒劳。乌鸦王的大军无论是数量、装备和人员素质都有绝对优势。当人均两米、身着重甲的半兽人们涌入城墙之后,高原人的防线终于溃败了。将军的呼喊、团长们的怒吼、士兵们的鲜血……一切努力都无意义了。大雨冲走了一切,腥臭的血水在街道上横流。
终于,乌鸦王的大旗插在了南城墙上,一面,两面,三面……接着蛮王长号也在城墙上奏响了。
“赢了!”乌鸦王大笑起来,周围的将领也跟着高声欢呼。
乌鸦王心想:高原人还真顽强,城墙都破了,还能坚持这么久。
在乌鸦王和其他将领的认知里,城墙一破守军就会溃败乃是常识。他们还真没见过城破了还能抵挡这么久的。但这有什么用呢?一个从高原逃到沼泽的民族,根本就不配打胜仗。
只是,乌鸦王有一件事情不明白:他没有看到李奥瑞克的身影,前线也没有报告说看到这个男人。
这不可能!守城战这么激烈,李奥瑞克怎么可能不出来呢?而且也没看到他的骑兵团。这家伙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乌鸦王想不通了。
但是城墙已破,高原人的三大主力军团“勇士团”“血矛团”“神佑武士团”也损失惨重,李奥瑞克就算是在城内,难道还能掀起什么浪花来吗?
难道他跑了?不,他敢八百人偷袭十万人,就必是不怕死的疯子,这种人怎么可能抛弃将军当逃兵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乌鸦王虽是蛮族勇士,却不是莽夫,他知道这座城里藏着某个阴谋,他知道这场战斗还远未结束。
稍加思虑之后,乌鸦王走出大帐,说:“各个部落的勇士们,进城去吧!让我们收割胜利的果实,痛饮他们的鲜血!”
蛮族的联军将领们纷纷迎了上来——兽人、鱼人、沼泽人、山民、乌鸦人、半魔人、还有各个蛮族的小部落……大约二三十人。乌鸦王张开双臂,说:“野狼城已破,为了犒赏各位有良心的好朋友,我决定让大家先进城,出力最多的部落先进,第二多的随后,等大家都进去了,我们图卡鲁部落的人再去。”
许多人一听这话眼睛就亮了,纷纷问道:“当真?”还有人连忙行礼说:“多谢大王!”
现在野狼城破已成定局,先进去就意味着先掠夺,这刮地皮的事情是刮一层少一层,谁先抢到就归谁。往常都是乌鸦王先进去挑肉吃,剩下的汤大家喝,没想到乌鸦王今天大发慈悲了,大家肯定高兴啊。
众人高呼乌鸦王万岁,但也有少数的人在交头接耳,大概是心中怀疑。但随着第一支掠夺的军队朝着城中进发,后面的人也就顾不上怀疑了。
“对了,赫仑……嗯?那个绿毛蛇人呢?”乌鸦王问近卫士兵。
近卫说:“回禀大王,我们也没看到,他就突然消失了。”
估计是急着进城救他的小魅魔吧?乌鸦王冷笑,真他妈的是个冤种,估计你那姘头早就让李奥瑞克玩烂了。
想到这里,他心情更加惬意了。
我今天不光要看到李奥瑞克和高原人的死相,我还能看到那蛇人痛不欲生得到样子!
啊,痛快!
乌鸦王敲了敲烟袋锅子,又狠狠嘬了一大口。
ps:悬赏已经还完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先让我存一下稿子,等下个月还会开悬赏加更的!
群号:470779514
第四十五章:乌鸦王,你有事儿是真怂啊! 悬赏7
“长官,敌人进城了!”风行团的菲利普边跑边喊。
李奥瑞克看到菲利普狂奔的姿态,不由得心中感叹:这位团长跑的可真快,他身体细长的像个竹竿,长了一双大长腿,一步顶别人两步;别人跑步他散步,别人骑马他跑步,不愧是“风行团”的老大,他这一跑起来,仿佛画面都在掉帧。
李奥瑞克此时站在中央广场的教堂房顶,朝着大街俯瞰——野狼城的中央大道筑起了三重街垒,柴火、柜子、床铺、桌椅、板凳、甚至是门板都弄来了,米兰爵士办这种事很麻利。街垒虽然不如城墙那样坚固,却可以绊住敌人的脚步,不至于让敌人的骑兵如履平地。
同时街垒前面也摆了绊马钉、拒马绳、壕沟等等陷阱,这些都是格罗温铁骑团布置的。格罗温的这个骑士团受过良好训练,对骑兵非常了解,所以也知道怎么克制骑兵。
最后,风行团的人也在建筑物里藏好了,就等着敌人冲进来。先前阿卡德将军为了守城,搞来了很多箭矢,而且还有地精弩这个秘密武器,使得李奥瑞克远程火力充足。
“格罗温,去派人接应城墙部队!”
“是!”
格罗温率领四百骑兵朝着城墙进发,另一方面是把敌人引过来。
那现在网已经张开了,就等着鱼了。
……
巨魔部落是第一个冲进野狼城进行掠夺的。
这一次出征野狼城,巨魔部落“良心大大的好”,派了精兵三千五,粮草十车,弓弩、箭矢、标枪、战斧、飞梯等物资四车,还派出了巨魔大将“斧头脸”沙曼。
“斧头脸”沙曼是个极其凶恶的巨魔,他浑身黑紫色,身高一米八,浑身一条一条的肌肉,手脚充满爆发力。额头上有一块凹进头骨的伤口,非常可怕。
据说他某一年作战的时候,脑门中了敌人的飞斧,头骨都崩飞了。敌人以为他失去了作战能力,就上来补刀,没想到沙曼拔出脸上的斧头,嗷嗷大叫着砍死了四个人。这一战后沙曼声名大噪,自此也有了“斧头脸”的绰号。
斧头脸暴虐残忍,又阴险狡猾,哪怕是乌鸦王也敬他三分。此时,这家伙看到了还在顽强抵抗的阿卡德亲卫队,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老头,心想:这是敌人的领袖!要是能把他宰了,乌鸦王必有重赏!他顿时用巨魔语喊道:“杀了那个老头,我要拿他的脑壳当尿壶!”
巨魔战士立刻接管战场,这些似人非人的紫皮生物非常能打,他们手脚灵活,反应迅速,尤其是擅长短兵相接的战斗。他们一冲进来便疯狂挥舞手斧在人群中劈砍,很快就撕开了一个口子。
阿卡德将军虽然厉害,但毕竟是个老人,他打了这么久早就力竭了,只能眼睁睁看着巨魔的战斧屠杀自己的士兵。此时亲卫队已经不剩几人,侍卫长说:“将军快走!去找李奥瑞克!”然而敌人将他们包围的水泄不通,阿卡德想走也走不掉。
就在这时,格罗温的援军到了,骑兵团高呼着号子进场,立刻在蛮族的包围圈里撕开了一个口子。“将军,走!”格罗温大声喊道,阿卡德将军等人立刻跟上,在骑兵的掩护下撤退。
巨魔虽强,但毕竟是轻装上阵的步兵,见到重骑兵还是要避其锋芒。然而眼看着高原人骑兵就这样把阿卡德带走了,斧头脸咽不下这口气。
“追!”斧头脸沙曼喊道。
巨魔跟着他们的领袖冲进了城中,他们一路追着骑兵往前走,路上遇到散兵或者平民就直接杀了,看到好东西就顺便那在身上,每个巨魔都背着一个斧头袋子。袋子里是飞斧,飞斧用完了正好装战利品。
他们一路追一路杀,很快就绕过集市,来到西北的集市大道上,这一刻,巨魔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这他妈是什么东西?”
城墙都拦不住我们,难道一堆破木头还能顶用吗?
巨魔们哈哈大笑,然后迎着那座垃圾组成的壁垒冲了过去。
就在这时,街垒后突然出现了一列高原人的弓弩手!斧头脸倒是猜到了敌人会用弓弩射击,他大喊道:“举盾!”
巨魔士兵右手战斧,左手木盾,他们半蹲身子那木盾保护面前的区域,箭矢一根根的扎在盾牌上,几乎没伤到什么人。然而就在巨魔们打算趁机冲锋的时候,那些弓弩手立刻撤下去,然后一队新的弓弩手冲上壁垒,又是一轮齐射。
巨魔们没有预料敌人火力这么猛,出现了许多死伤。
紧接着,那些射击完的弓弩手再次撤下,又换上第三排射手……斧头脸看出来了,高原人将弩手摆成了三排,三排人射手轮流装填、瞄准、齐射,以至于火力持续不停。他们完全冲不上去,硬顶着火力冲锋实在是愚蠢,巨魔不怕死,但脑子也没进水,他下令军团先撤下来,然后再想办法。
就在巨魔思考对策的时候,又一队蛮族士兵来了。
这次来的是骑兵。为首的一人是个高头大马的骑士,他缠着麻布头巾,身穿灰色锁子甲,手上的马刀闪闪发光。他朝着巨魔喊道:“他妈的,站在这干什么呢?别挡路!”
众多巨魔纷纷用巨魔语叫骂起来,此时“斧头脸”抬头一看,心想:哦,是水牛部落的人。
水牛部落也是游牧民,主要生计就是放牧,其中以放牛为主,不过他们也有不错的骑兵。
这一支骑兵部队全都穿着锁子甲,一手马刀一手铁盾,身材健硕、腰背挺直,看上去挺威风的。斧头脸退后一步,拿紫黑色的手一指前方,说:“水牛部落的大将军,你们看那边!”
那位“水牛骑士”朝着前面望去,说:“这是什么?垃圾堆?”
斧头脸说:“前面有敌人的弓弩埋伏,我们要等增援。”
水牛骑士大笑,说:“一群懦夫!几把弹弓就吓破了胆,你们是麻雀吗?我来!”
水牛部落的骑兵们刚刚击溃了西城墙的守军,现在士气正旺,杀上了头哪还管什么街垒和弓弩?何况他们手里还拿着结实的大盾,往前一顶,然后这么一冲,那高原人不就完蛋了么?先前乌鸦王跟大家说了:
杀一个团长,赏金币五百,香料五包,盔甲十套,美女十人,封地一顷。
杀了阿卡德将军,赏金币一千,美女十人,娈童五个,香料十包,盔甲二十,封百户侯。
若是能杀了李奥瑞克的,赏金币三千,营中美女任选,香料一袋,盔甲五十,牛羊五十,封千户侯!
这笔钱对于富可敌国的乌鸦王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小部落的人来讲,那就是一笔巨款。此时在水牛部落的骑兵们看来,那高原人的脑袋都不是脑袋了,而是顶在脖子上的金瓜。
骑兵们嚎叫着冲向街垒,他们左手马刀,右手圆盾,毫不畏惧前面的弓弩。高原人的弓弩手也不射击了,就眼睁睁看着他们冲过来。
那位骑士长官大笑,喊道:“这群懦夫吓破了胆!”他说着一马当先冲了上去。
就在这时候,街垒前面的地面突然凹陷下去了!整整一排骑士摔得人仰马翻。原来那地面上早已挖出了壕沟,只是拿帆布和泥土盖住了,外面看不出来罢了。
第一排骑士就这样摔倒在壕沟里,后面的人也刹不住车,能跨过去的就跨过去,跨不过去的就踩过去,一时间惨叫声、咒骂声和怒吼声交织在了一起。
第二排骑士越过壕沟,街垒已经近在咫尺,他们纷纷扬起马刀准备劈开那些弓弩手的脑袋。可是突然他们的战马不听话了,几乎所有的马儿都在一瞬间发出惨叫,然后扬起了马蹄,骑士们大声惊呼,然后纷纷摔下马来。
一摔下马,他们立刻明白了原因,原来地面上铺满了绊马钉!许多人被扎的哀嚎起来。
战马托着穿铠甲骑士,份量十分沉,所以纵然有马蹄铁的保护,绊马钉还是深深刺入了马蹄之中,就这样第二排骑兵也都倒下了。
两排骑兵倒在地上彻底挡住了道路,后面的骑兵不得不原地刹车。骑士长这时候也意识到情况不妙,难怪那些巨魔停下来了啊,看来高原人并没有放弃抵抗,他们是在城里埋伏我们!
高原人还没有失去战斗力,那个叫李奥瑞克的家伙也没露面,我们这样的小部落可不能当这个出头鸟!这太蠢了。
“撤!”他大喊道。
于是水牛部落的游骑兵们在丢下了几十具尸体和战马之后,灰溜溜的掉头了。
本来,骑兵们是可以有序撤退的,但他们却忘了,背后就是敌人的弓弩。所以他们刚一掉头,高原人的弓弩手就窜上了街垒,风行团的菲利普一声令下,弓弩手便开始居高临下的射击。
密密麻麻的箭雨飞向骑士们的后背,水牛部落的骑士们赶紧将盾牌背在背上,就像是乌龟壳那样来保护自己。然而人能靠“乌龟壳”保命,他们的马却不行,几乎所有的战马屁股上都扎了箭矢,有的马儿吃痛,就发疯似得乱跑,结果就撞到了旁边的骑士,然后那被撞的马也受惊了,又冲撞了其他战马……还有的马被射中了大腿,直接就摔倒在地,连带着骑手也摔地上。
而且,骑兵冲锋是有惯性的,第三排骑士决定后撤的时候,第四排、第五排、第六排……还在加速冲锋呢!这就好像是在高速公路上开着车,前面的车突然来了个原地180°大回旋,后面的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就算反应过来,也来不及掉头了。
于是第三排骑士和后面的友军也撞了个人仰马翻,转眼间人和马躺了一地,四百多骑兵就这样折损了一半,这场面实在是丑陋至极。
就连旁边的巨魔都不禁骂道:“一群蠢货!骑兵冲锋哪有中途掉头的,既然冲了,就冲到死啊!”
斧头脸看了个笑话,脸上哈哈笑,但他心里却高兴不起来。显然高原人有备而来,这场仗没有那么好打啊!
这时候,第三个部落的军队来了。
“你们在这干嘛呢,表演马戏吗?”斧头脸身后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
斧头脸转头,看到一个长着野猪獠牙的白色巨汉,他穿着一身皮甲,右手拎着镶嵌铆钉的原木大棒,左手拿着一面大铁盾。这家伙身高至少两米,肥头大耳,手臂上面长着钢丝一般的硬毛。
那是兽人部落的将领,“疯猪”山姆,以力量著称的勇士。
斧头脸拿手一指前面的街垒,说:“你看。”
疯猪的脸皱成一团,旋即哈哈大笑,说:“这他妈是什么东西?垃圾站?”旋即他了一眼地上哀嚎的游骑兵们,说道:“这些小骑士又是被谁打倒的,他妈的,城墙都破了,城里还能有抵抗吗?”
斧头脸说:“水牛部落没能攻下那个垃圾站,敌人埋伏了弓弩手和许多陷阱……”
疯猪朝着地上啐了一口,说道:“真他妈的是一群孬种,连屠城都要我教吗?”他说着抓起地上一个受了重伤的骑兵,然后张开了血盆大口。
那人惨叫起来,“你要干嘛!怪物,放开我!”
疯猪一口咬下了那人的半个脑袋!连骨带肉的大口咀嚼起来,嘎吱嘎吱。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吓得脸色惨白,他们倒是听说过疯猪食人成性的传言,但没有亲眼见过。水牛部落的骑士长吼道:“你这个疯子,别以为你是友军我就不敢动你!“
疯猪的嘴角流淌着鲜血,他笑了笑,说:“别生气嘛,反正那人也没用了,不如让我吃了。放心,我是文明人,不随便吃人的。”
接着,就如同拿管子吸果汁一样,疯猪从那尸体的脖子里嘬了一大口鲜血。
“噗!”
他将鲜血喷到自己的盾牌上,然后拿原木大棒敲打巨盾,口中高呼:“嘎鲁——!”那是兽人语“食物”的意思。接着疯猪举着大盾,朝高原人的街垒推进。众多白色的野猪兽人紧随其后,他们虽然没有疯猪那样强壮,却也都十分魁梧,所有人都有一个极其结实的大盾,这盾牌足以让他们抵挡一切箭矢的攻击了。
“哼!哼!哼!”野猪兽人们低吼着往前推进,他们不像战马那样狂奔,但一步一个脚印,就仿佛一堵移动的城墙。这些怪物手里的大盾比寻常人家的门板还大,他们身上还穿着煮过的硬皮甲,皮甲下面又长着粗糙的角质,两层护甲加起来,防御力不亚于一般的锁子甲。
弓弩手一轮齐射,然而箭矢钉在大盾上,未能伤及兽人分毫。疯猪的战士们就这样跨过了骑士们的尸体,越过壕沟,又小心翼翼的趟过了绊马钉。现在,这些家伙距离街垒只剩下不到十米了!
疯猪咆哮着扬起了大棒,高呼道:“杀光这些老鼠,我要嚼碎他们的骨头!”
突然!侧面飞来一支箭矢,刺进了疯猪那结实的皮肤之中。疯猪痛得嚎叫起来,吼道:“谁!”
就在这时令蛮兵们惊悚的一幕出现了,街垒两侧的建筑物上突然出现了无数弓弩手。
窗户里、楼顶上、烟囱上、隔板上……所有能藏人的地方站着高原人的弓弩手。他们要么手中端着上弦的弩箭,要么拉满了百步长弓。
接着,箭矢从着两侧的建筑上飞出,兽人们的大盾能挡住前面,却挡不住两侧,箭矢从三个方向飞来,野猪兽人们顿时伤亡惨重。
远处观战的斧头脸这才发现,街垒和两侧的建筑,就仿佛是一个U形的口袋,一旦进去的话,就会被高原人从三个方向夹击。
斧头脸此时恶狠狠的骂道:“操你妈的乌鸦王,难怪让我们先进城呢!”
“等我出去一定宰了这个牲口!”
一波齐射之后,兽人部队损失惨重,只剩下零星几个士兵,那疯猪也变成了豪猪,浑身都插着箭矢。然而,那怪物皮糙肉厚,弩箭也刺不穿他的皮肉。
而且流血反而激发了疯猪的凶性,他一声怒吼冲向街垒,扬起了手中的大棒狠狠砸下。
“砰!”木板落在家具堆成的街垒上,接着那怪物疯狂挥舞木棒,硬生生在街垒上砸出一个缺口。就在这时,三个拿着长枪的士兵窜上街垒,朝着那个兽人的脑袋就刺了下去。没想到的是,疯猪力大无穷,一挥棒子就将那三根长枪扫断,枪兵更是被震裂虎口,鲜血直流。
此时疯猪一声大吼,说:“谁敢杀我?”
话音未落,街垒正上方就有人回答道:“我从没听过这么过分的要求!”
“我满足你!”
说罢,一道黑影从街垒上飞了下来。
第四十六章:是绿色的冤种!
疯猪连忙举盾格挡,但那人动作实在太快,他像个鬼魅一样落在疯猪脚边,身子骤然一缩,然后“刷”一刀劈中了疯猪的小腿。
“咔!”疯猪的腿犹如案板上的胡萝卜一样,整齐的被切断了。他那巨大的身体顿时失去平衡跌倒在地。
这怎么可能?疯猪躺在地上也无法相信这件事情,因为他穿着硬皮军靴,军靴里边是皮甲护腿,护腿里边是他最为自信的角质皮层,角质下面还有厚厚的脂肪与肌肉……普通的武器甚至连他第一层护甲都砍不透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但是那个剑士没有给疯猪思考的时间,他一剑劈开了疯猪的脑袋,就这样轻描淡写的了结掉了他的性命。
疯猪死了,从额头被劈开,
这一幕让所有的蛮兵心头一颤!因为疯猪那死相就和狂兽人奇奥拉如出一辙!但凡经历过的人,都会想起了那个诡异的夜晚,都会想到那个一直没有露面的男人。
是他,李奥瑞克!他终于还是出现了!
剩下的都是残兵败将,本来士气就低落,此时更是被李奥瑞克吓破了胆。
此时李奥瑞克踩在疯猪的尸体上,大雨滂沱,让蛮兵看不清他的面容。此时他轻轻一甩武器,血珠飞溅,在雨幕下抛出一把朱红。
时间仿佛静止了一样,蛮兵们既不敢向前,也不敢后退,明明隔壁街道就在激烈战斗,但仿佛这一切都与他们无关一样。
这时候李奥瑞克一手扯住疯猪的脑袋,一手拿剑割了下去,那武器真是削铁如泥,十分轻松的就将疯猪那颗大头从脖子上取了下来。
接着,他单手拎着疯猪脸上的獠牙,摆出了一个投掷的姿势。
“走你!”
疯猪的脑袋画出一条红色的抛物线,从街垒上面一直飞到了街道尽头,然后再地上滚了几圈,停在蛮兵脚下。鲜血在水洼中散开,仿佛一个红色的小池塘。
斧头脸心想:疯猪的脑袋少说也有二十斤,这人好大的力气,竟让能抛出这么远?难怪他能一刀杀了狂兽人!
蛮兵们也都被这一幕吓傻了,巨魔们往斧头脸身后缩,幸存的野猪兽人一脸紧张的举盾倒退,游骑兵们攥着缰绳,连马都瞪大了眼睛。
此时,就听到李奥瑞克大声说道:
“这是我送给乌鸦王的礼物。”
“告诉他,要想得到野狼城,就亲自来见我!”
“你们这些鼠辈,还不配弄脏我的剑!”
“滚!”
他居然敢叫我们滚!?
好耶!
众蛮兵如蒙大赦,拔腿就跑。
李奥瑞克的人头虽然值钱,但再值钱,也不如自己的脑袋值钱啊!斧头脸一边跑一边在心里骂乌鸦王:乌鸦王这丧良心的家伙,他明知道高原人设了陷阱还让我们来送死,如果让我抓到,我一定要让他尝尝我的斧头!
斧头脸跑到一半,忽然旁边有人叫住了他,说:
“巨魔,你在跑什么?”
巨魔停下来看着那人——嗯?这绿毛是谁啊?
那是一个留着绿色头发、脸上长着蛇鳞的怪异男子。斧头脸想了想——哦,蛇人!就是乌鸦王身边那个魔族。
斧头脸,说:“李奥瑞克出现了,我们要去找援军!”
“李奥瑞克?”那男人竖着金色的瞳孔里顿时寒光闪烁,“他在哪?”
斧头脸说:“就那边!但你可别自己去,我们要去找援军。”他故意这样说道。
蛇人发出一阵低沉沙哑的笑声,说:“不必找了!我就是援军。”
“你就是?你带了多少人?”
蛇人傲慢的笑了,说:“难道我自己还不够吗?巨魔,你们这些蛮子根本就不懂魔族的力量。”
说罢他便化作一条青色的巨蟒,遁入地下,消失不见了。
……
李奥瑞克目送蛮兵撤走,然后又回到街垒下方。接着,驻守街垒的士兵们爆发出了阵阵欢呼声。
包括李奥瑞克在内,谁也没想到巷战的效果这么好。起初,这些士兵虽然信任李奥瑞克,但他们对于这种闻所未闻的战术还是持着怀疑态度,但现在看着蛮兵抱头鼠窜,大家立刻来了信心。
但现在还不是庆祝的时候。
李奥瑞克此时大声喊道:“清理战场!重整防线!”
趁着敌人撤退,士兵们纷纷跑下街垒来。他们要为抵御下一次的进攻做准备。
人们先是上去补刀,将那些还没死透的敌人杀了,然后从尸体上拿走武器和盾牌,蛮族的护甲更结实,武器更锋利,有许多人就地更换了装备。
接着是回收箭矢,高原人的箭矢库存虽多,但这东西毕竟是消耗品,能省着用就省着用。刚才这一波大家比较激动,进行了饱和式射击,浪费了许多箭矢,现在赶紧拿回来。箭矢这东西能多用就多用,脏箭头还更容易让敌人破伤风呢。
还有人搬运尸体、清理壕沟。壕沟里堆满了摔倒的马儿,有些是折了马腿,还有些只是受惊了,这些战马非常沉重,不是人能搬得出来的,于是李奥瑞克走过去用马语和这些战马交流,让能动的马自己往外爬。士兵们对于李奥瑞克能和马交流这件事情很好奇,但此时也顾不上询问缘由——就当他是传说中的精灵德鲁伊吧!反正他是我们的老大,越厉害越好!
最后再铺上一层绊马钉,整个防线就清理完了。不得不说,风行团的人干活是真麻利!这个团的士兵要么长手长脚跑的快,要么就是身材矮小灵敏迅捷,阿卡德将军给风行团的定位就是:物资调度、灭火救灾、侦查传令、紧急支援等等。总的来说,就是突出一个“快”字。
李奥瑞克要的就是这种效果,要是拖拖拉拉的,等蛮族第二波进攻过来,那么一切就都晚了。他们之所以能挡住这波攻击,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出奇制胜,蛮兵打破了城墙,自认为胜券在握,相当于是锅开了就等着吃肉,哪料到肉里还有“街垒”这种硬骨头?一口下去,顿时被崩掉了牙。
李奥瑞克预感,蛮族的第二波攻击一定会更加凶猛,他必须做好准备。
忽然间,街道巷子里传来了一阵喊杀声,李奥瑞克问道:“怎么回事?”站在建筑物顶端的侦察兵迅速传令过来,说:“铁锤团的人正在被半兽人围攻!”
“走,去救他们!”
李奥瑞克说着从街垒上纵身一跃,抓住了旁边酒馆凸出来的一段屋檐,然后两臂往上一撑,身体便跃上屋顶。其他风行团的战士也跟着一起上来了,只见在酒馆和民房的小巷子里边,正有一场战斗。
巷子两头都是蛮兵,二十来个铁锤团的战士被堵截在巷子里,拿着锋利的铁锹自卫,铁锤团的团长正挥舞着长柄战锤在人群中乱杀,“粗臂”石恩虽不如兽人强壮,但在人类中也是首屈一指的壮汉。就看他那大锤狠狠敲中了一个蛮兵的脑袋,那人的戴着铁盔的脑袋顿时凹陷进去,脑浆沾满了战锤。
然而铁锤团的人太少,敌人是他们的三倍还多,而且这些人似乎还保护着一辆移动投石车。李奥瑞克心想:我艹!石恩团长你可以啊,自己跑出来不说,居然把投石车也带出来了!
“射箭!”
箭矢迎头飞下,毫无准备的蛮兵们顿时倒下了一大片。一波箭雨之后,李奥瑞克一抬手,示意停止射击,接着他从二楼跳下,高呼着自己的名字,冲入了敌阵之中。
经过一轮箭雨的洗礼,剩下的蛮兵满打满算也就五十人,十万大军面对李奥瑞克都没个敢吭声的,这五十个人见了他立刻吓得魂飞魄散。倒是有几个胆大的人,还象征性的抵抗了一下,然后通通被李奥瑞克斩了,剩下的人顿时做鸟兽散,眨眼间就不见踪影。
“团长!”李奥瑞克拍了拍石恩那宽厚的肩膀,说:“受伤了吗?”
石恩说道:“我没事,但我们团就剩这些人了。”他扫了一眼剩下的战士,脸色变得像是黑铁一样。
现在不是伤感的时候,李奥瑞克点了点头,说:“走,去我那里!”
说罢,李奥瑞克带众人来到了街垒前面。
石恩的铁锤团负责北伐军一切的军械维护、建造还有工事的修建,总结下来就是一个字“锤!”但凡能用到锤子的活计,都归他管。
此人是城防的专业人士,所以带他来街垒的时候,李奥瑞克心里有点虚的,毕竟这防御工事的卖相不太好看。
没想到的是,这位团长却是个识货的,他一看到李奥瑞克的防线立刻眼睛就亮了,即使是隔着大雨,李奥瑞克都能看到他眼睛中兴奋地光芒。
“天才!真他妈的是天才,拿这么简陋的东西建造了防线,三个方向多角度无死角的射击,骑兵、步兵都冲不进来,妈的,这是你一中午搞出来的东西?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哦,这里应该在加个箭楼,这样就能威慑敌人的攻城器了,啊,这边的建筑要再加固一下,我手里正好还有一些材料,兄弟们!干活了!”
不等李奥瑞克安排人物,石恩团长就带着剩下的工兵跑进了防御工事里边,就地取材来加固建筑,抢修之前损毁的防御工事。
李奥瑞克心想:要是放在现代,这哥们怕不是个塔防玩家啊。
李奥瑞克这时候忽然想起了那台机器,说:“对了,团长,这投石机还能用吧?”
石恩喊道:“那当然!我们拼命抢回来的,牛逼吧!”
李奥瑞克连忙说:“快快快,放到街垒后面!”有了这个家伙,李奥瑞克就具备了一定的远程火力,说不能这玩意儿能有起效。
风行团的众人七手八脚的来搬运投石机,但是那台移动投石机太重了,街垒又崎岖不平,推是推不上去的。于是众人决定抬过去,但是前脚刚一攀登街垒,脚下的家具就垮拉一下塌了,不光投石机没上去,还有个人扭到了脚。
看到这一幕,石恩团长愤怒的骂道:“一群蠢货,我来!”
只见一手锤子,一手榔头,咔咔咔几下就把投石机拆成一堆零件,说:“运零件过去,我们现场组装!”众人赶忙抱着零件翻过街垒,然后石恩带着几个熟练的工兵,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些零件拼好了,变魔术一般敲出来一辆完整的移动投石车。
李奥瑞克心想:这团长有两下子啊!是个人才。
其实不光是他,北伐军汇聚了高原人军队里精锐,个个都是人才。现在散落在城市里的部队还有许多,李奥瑞克要将这些人尽可能的整合起来,再次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防线
李奥瑞克对菲利普说:“菲利普,吹集结号!让士兵们都到这里来!三儿,你去告诉米兰和格罗温,让他们那边也吹集结号!”
“是,长官!”
随着李奥瑞克一声令下,号手爬上街垒的顶端,奋力吹响军号。没多会儿狗子也将消息带到,隔壁两个街区也响起了军号声。
接着,李奥瑞克顺着梯子爬上广场教堂的顶端,这里可以俯瞰全场。
集结号声响彻全城,高原人残余的军团听见了号声,立刻朝着三大街垒汇聚。
由于城墙破了,蛮兵们普遍认为战斗已经结束,现在敌人大多忙着在城里烧杀抢掠,相当于是几万人洋洋洒洒的散落在城市中,都很分散。蛮族的士兵都是各个部落凑调出来的联军,除了乌鸦王本部的人是正规军,剩下的都是散兵游勇,他们眼里只有金币、牲口和女人,就算是看到了街垒,也不敢贸然上前进攻。
这样一来就给了高原人重新组织防线的时间,高原人的部队单兵素质虽然不如敌人,但胜在纪律严明,三条主干道的街垒防线迅速吸纳了城墙上撤下来的部队,变得更加坚固。
李奥瑞克已经准备好了应对敌人的第二波进攻,就在这时候,格罗温带着一小队骑兵狂奔而来。
只得格罗温高声喊道:“李奥瑞克,将军救下来了!”
“好!”李奥瑞克喊道。
格罗温自己骑着一匹马,旁边还牵着一批,阿卡德将军就捆在马背上,似乎是受了伤,失去了意识。接着格罗温在街垒后面驻足,说:“但是将军受了重伤!他需要军医!”
李奥瑞克喊道:“伊芙!”
中央广场的教堂早已改建成了战地医院,伊芙就在那里边,也就是李奥瑞克正下方待命。一听这话,小修女立刻跑了出来,身后还跟着两个抬担架的壮嬷嬷。
伊芙一看到将军的伤势立刻惊呼起来,“天呐!快快快!直接抬进红布隔间,给我准备热水、绷带、针线……”说着便把阿卡德将军送了进去。
格罗温见将军送进了医院也就放心了,他跟李奥瑞克说道:“李奥瑞克,我要回到自己的阵地……李奥瑞克小心!”他突然大喊。
什么?李奥瑞克一回头,就见一把明晃晃的利刃朝着自己刺来,李奥瑞克连忙抽出“巨人屠夫”迎了上去。
“乒!”两把武器一碰,顿时绽放出了耀眼的火花,在雨幕之中这火光显得尤为刺眼。
那一刻,李奥瑞克感觉虎口酸麻,就意识到这次碰的是个硬茬。他定睛一看,顿时惊呼:“是你?”
那是他在水晶球里见到的魔族,李奥瑞克暂且称他为:绿毛冤种。
“你还认得我啊?”那个绿色头发的蛇人脸色狰狞,说:“李奥瑞克,普希拉在哪!”
普希拉?哦,这家伙是找我的魅魔来的。妈的,真真是个不得豪斯的舔狗啊。
此时拿长矛的士兵们将蛇人团团围住,等待着李奥瑞克的命令。蛇人却一脸从容,他望向李奥瑞克,说:“李奥瑞克,普希拉在哪?”
李奥瑞克冷笑,说:“你找那个魅魔啊?呵!”
“你笑什么?”
李奥瑞克说:“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你朝思暮想的那个小魅魔,早就变成我的形状了!”
“你说什么!?”
蛇人赫仑的表情骤然间扭曲了,眼睛变成了血红色。
……
ps:悬赏还完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然后下个月,五一还会加更一下。总之谢谢各位!
第四十七章:对不起,我已经是那位大人的形状了
李奥瑞克这句嘲讽打在了蛇人的七寸上,那家伙顿时疯了一样朝着李奥瑞克杀来。众多士兵看到李奥瑞克跟蛇人打起来了,赶紧上来帮忙。现在的局面大概是蛇人1vs100,多半是要被乱刀砍死的。
然而这家伙既然敢以身犯险,就是有备而来。眼看着长矛就要戳到后背了,他身上突然发出了一阵怪异的声响,就像是响尾蛇摇动尾巴的声音,“沙沙沙……”随着这声音,土地上竟然钻出来数百条毒蛇,这些蛇长着红色的眼睛,最小的也有一米长,最大的有两三米,身子比人的大腿还粗。密密麻麻的蛇群让人头皮发麻。万幸的是士兵们都住在沼泽地,这些年也没少见蛇,知道怎么应对,人们赶紧抄起长矛和铁锹来对付蛇群。
士兵们被毒蛇拦路,无法过来帮忙,那现在就是李奥瑞克和蛇人进行单挑了。
李奥瑞克连着接了他几招,就感觉这家伙力量大,速度快,绝非之前任何一个敌人能比的。想必接下来是一场恶战了。
这时候蛇人一记突刺将李奥瑞克逼退,然后两人就像是有默契一样拉开了距离。
此刻,李奥瑞克与蛇人站在雨幕之中,相隔十步,却谁也不敢贸然出招。两人此时不约而同的想到:这家伙这么厉害?
可是没想到李奥瑞克不光能跟他一较高下,甚至剑法还在他之上。赫仑要不是仗着身体优势,还不一定打得过他。
此时大雨滂沱,两人感觉自己仿佛站在瀑布下面,头发粘在额头上,滴下来的雨水弄湿了眼睛。
李奥瑞克的想法也是一样——艹了,你这么能打,为什么当舔狗啊!真他妈贱啊。
他谨慎的观察着面前的敌人,这个蛇人身高大约一米六多一点,在人均一米九的蛮族里边,可以说是“鸡立鹤群”。然而李奥瑞克不会因为他矮就看不起他,刚才那几下李奥瑞克已经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力气,他绝不会小看此人。
蛇人有竖起的金色眼眸,脸上长着零零散散的鳞片,穿了一身青绿色的披风,里边只有些软皮甲。深入乱军从中却不穿重甲,突出一个艺高人胆大。他手中武器是一把S形的细剑,刚才这把剑和巨人屠夫碰了一下,居然没有断,也没有卷刃,那就说明这把剑非常厉害,至少在强度上达到了圣遗物级别。除此之外,这家伙还能用毒,还能召唤毒蛇,可能他还藏了其他的绝活,我必须小心一点。
两人此时都不敢贸然动手了。
李奥瑞克心想:难道我要提前开大招对付他?可是潜能激发是我留着对付乌鸦王的,在这里开了,我后面可就萎了啊。
然而,蛇人能拖,李奥瑞克却不能等——毒蛇越来越多,这些家伙如潮水一般涌出,不光逼退了枪兵们,甚至还爬上了街垒和建筑,吓得弓弩手们到处乱窜。远方传来了蛮族的号角,敌人即将发起总攻!李奥瑞克必须速战速决,不然防线腹背受敌,崩塌就只是时间问题了。
李奥瑞克大声说道:“格罗温,菲利普,蛇人交给我对付!你们继续防守街垒。”
“是!”
交代完这事之后,李奥瑞克朝着蛇人杀了上去。
两人第二次短兵相接,这一回李奥瑞克先出招,潜能激发他要留着对付乌鸦王和巨人,不过他手上的“巨人屠夫”也能开buff,当时阿卡德将军就用“巨人屠夫”的buff跟魅魔打了个有来有回。李奥瑞克相当于是变不了超级赛亚人,但是可以开个二倍界王拳将就一下。
第二次交手之后,蛇人明显感觉到李奥瑞克的力量变强了,他看到李奥瑞克手中的武器闪烁着奇特的红光,那红光顺着剑刃一直蔓延到他的手臂上。而且他每次挥刀空气中都会产生若有若无的红色幻影,让蛇人看的眼花缭乱。
在这股力量的加持下,蛇人被打得节节败退,他一个后撤不及时,被李奥瑞克的剑锋划伤了大腿,绿色的血液瞬间涌出,顺着裤腿往下流淌。蛇人脸色一狞,说:“你逼我的!”他先是呼唤了毒蛇逼退了李奥瑞克,趁着李奥瑞克屠蛇的工夫,他一甩手中那把S形的银剑,武器上闪烁起了美丽的光芒。
接着,蛇人的皮肤也变成了银色,皮肤散发着鳞片的光泽,仿佛一条修炼成精的白蛇。唯独剩下那一头绿毛,明晃晃绿油油的,很是扎眼。
此时李奥瑞克也将身边的毒蛇尽数斩断,两人再次开始了近身白刃战。这蛇人变身之后立马变厉害了,主要体现在他的身体变得十分柔软,真就和蛇一样,他瞬间下腰、能身体对折、脊椎扭转240°、手臂和手腕也能扭出骨折一般的姿势来。这家伙变得“骨骼惊奇”之后,招式也变得离奇了起来。
蛇人因为身体柔软至极,总是能从不可思议的角度攻击。而且这家伙扭起来就像根意大利面,李奥瑞克的攻击都会被他以奇怪的姿势躲开。
李奥瑞克心想:艹,这蛇人的剑也很厉害啊,这玩意儿也妥妥是个圣遗物,只是不知道是哪个古代圣人留下来的。难道是路飞吗?
两人又打了几个回合,还是难解难分。李奥瑞克急了,骂道:“艹你妈的,真逼我用大招是吧?”
开启“潜能激发”确实能打败这个面条人,但是李奥瑞克的理智却在告诉他:兄弟!你现在十五分钟真男人,但是后面可就萎了!乌鸦王来了你怎么办啊?
就在李奥瑞克无比纠结的时候,忽然间那个蛇人停止了攻击,然后对着李奥瑞克露出了十分兴奋的、充满情欲的神态,看上去很恶心。
艹,怎么气氛突然g//ay起来了!?这家伙想干嘛啊?
就在这时候,那蛇人大声叫道:“普希拉,你来了!”
普希拉?李奥瑞克一回头,才见到魅魔就站在他身后。普希拉穿着一件宽大的黑色修道袍,不知道是哪里搞来的。她摘下帽子,露出那张妩媚的面容,普希拉朝着李奥瑞克微微一笑,说:“主人,这里交给我。”
哦?
交给你?
李奥瑞克自觉后退,然后对着普希拉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普希拉朝着蛇人走去,那蛇人顿时张开双臂,就仿佛是要拥抱普希拉一样迎了上去。
“啊,我的普希拉!”他用魔族的语言动情呼喊道。
普希拉看到这一幕,加快脚步走向那蛇人的怀抱,然后就在两人即将碰上的时候,她抡起右臂朝着蛇人就是一记耳光。
“啪!”
耳光清脆响亮,蛇人被抽的原地打转。他站定之后惊讶的问道:“普希拉?你为什么打我?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可以改!”
我艹这发言也太舔了,收收味儿!李奥瑞克简直没眼看了。
普希拉气得又是给了他一记耳光,说:“你这个纯纯的贵物!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
由于两人是用魔族语言对话,所以围观的士兵们也听不懂是怎么回事,只是看到魅魔两巴掌把这个蛇人抽成了陀螺。不过李奥瑞克精通大陆上所有的语言,所以能不用字幕啃生肉。
此时那蛇人十分委屈的说道:“普希拉!我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你,你怎么这样对我?”
魅魔气得脸都红了,说:“放你妈的屁!你这套卖惨的手段骗骗那些没长毛的小丫头片子也就罢了,还想来骗老娘?你冒个屁的生命危险,你现在来的就是个蛇蜕!现在真身还在地下城的祭坛里头吧?”
那蛇人被普希拉一语戳破了心思,就尬笑起来,说:“那我对你也是一片真心啊!”
没想到他一说这话,普希拉就更加生气了,魅魔骂道:“闭嘴,你这条虚伪又卑鄙的蛆!你要是一片对我真心,能同时舔九个姑娘吗?你他妈要是只舔我一个也就罢了,我至少敬你是个专一的情种,不说跟你交往,也会拿你当个人,可你算个什么东西?对整个学校的漂亮姑娘进行了饱和式的跪舔,舔到哪个是哪个,你什么东西啊,你!”
说到这里那蛇人打断道:“我再怎么说也是九头蛇一脉的直系后裔,多娶几个女人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再说了,所有姑娘里边我最喜欢你啊,普希拉!我为你花钱最多,出力最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你甚至都不让我抱你一下,你良心不会痛吗?九头蛇的王子这样追求一个魅魔,已经是给足了你面子,你也不能太过分吧?”
普希拉冷笑起来,说:“我求着你献殷勤了吗?我收过你的一枚铜板,还是一件礼物?你烧自家钱,关我什么事?更何况,我现在从里到外,都是李奥瑞克大人的形状了,早已容不下他人了。”说着朝李奥瑞克抛了个媚眼。
李奥瑞克顿时一惊——大庭广众的,这个女人在说什么啊!他怕有绯闻传到希雅耳朵里,连忙解释道:“别乱说啊!外边可以有,但里边我真没碰过啊!”
普希拉侧目,说:“我是指我的心灵,李奥瑞克大人又是指什么啊?”
“呃……没什么。”
蛇人愤怒的说道,“我追求你这么久,都没得到你,他到底有什么好,能让你这么死心塌地?”
而赫仑彻底失去了耐心,他怒吼了一声,说:“那我干脆就把他杀了,这样你只能爱我一个人了!”他说着朝李奥瑞克一剑刺来。
李奥瑞克正在旁边看戏,突然见那寒芒飞向自己额头,顿时在心里说道:艹!要打你们打啊!我还以为舔狗觉醒了,怎么到头来还是个冤种!
李奥瑞克连忙挥剑格挡,然而,普希拉却先一步朝着蛇人的后背挥出了剑。
普希拉的剑是一把形状如乌贼一样的怪异兵器,她一甩那武器,剑尖的那个三角形突然和剑身分离,连带着从剑里抻出来了一条脊椎形状的锯齿铁链,那东西在空中打了个转,便如活的一样朝着蛇人飞去。蛇人感觉到背后有人偷袭,连忙朝着侧面一记飞扑。然而普希拉的武器却如同有生命一般,在空中自动转弯,再次朝着那蛇人飞去。
“这什么东西!”
蛇人恼了,他也不顾那铁链上有锯齿,就一把抓住,接着身上冒出绿色的毒液,尤其是手上最多。这毒液先是腐蚀了武器上的锯齿,然后又顺着铁链一直往前蔓延,就仿佛是一条绿色的毒蛇。这时普希拉的右手冒出了暗金色的光芒,那道光顺着铁链前进,金光一碰到毒液,液体立刻就嘶嘶的蒸发成了白烟。
由于那蛇人这时候浑身冒毒,李奥瑞克也不敢上前,就在后面OB。在李奥瑞克看来,这一幕颇像是武侠小说里两个高手比拼内力,有种魅魔十八掌vs星宿老绿的感觉,十分让人迷惑。
此时蛇人惊呼起来,说:“你也能将魔力实体化?普希拉,你,你是不是晋升了?”
“是呢,我晋升了,多亏了李奥瑞克大人的调//教呢!”普希拉扭动着身体,猩红的舌头滑过饱满的嘴唇。
不要用这么暧昧的说法啊!呃,虽然也没错就是了。
这话让蛇人二次破防了,他吼道:“李奥瑞克是怎么调//教你的!?”
普希拉笑了,说:“你想知道吗?那下次让你在旁边看好了,只许看不许碰哦!怎么样?”
普希拉说这话本想让蛇人破大防,却没想到,那蛇人却不说话了。
看到这一幕,李奥瑞克不禁心里骂娘:你别不说话啊!正常逻辑来说,你应该会很生气才对吧?怎么表情似乎还有点期待的样子?
还好这俩人都是用魔族语言对话的,不然让周围的士兵听见了,这事情真的很难收场。
普希拉愣了一下,似乎也明白过来了这是怎么回事,她皱起眉头,“你好恶心啊,给老娘死!”她说着加大力度,手上金光暴涨,这一刻一阵大风吹过,普希拉的袍子也扬了起来,李奥瑞克在那一瞬间看到她袍子里边穿着死眠少女同款长裤,以及大腿和小腹上的显眼刺青。
与此同时,蛇人的毒液瞬间化作白烟消失了,接着金光击中了蛇人的双手。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蛇人身上爆出了一片噼里啪啦的火花。
蛇人犹如烧焦的木炭一样倒在地上,他口中冒着黑烟,用力咳嗽了几声,说:“我不明白……普希拉,他到底有什么好!你为什么不选我,而是跟一个卑贱的高原人在一起?”
“你一定要知道吗?”
“我要知道。”
普希拉面无表情的说出了那句诛心之言,道:“你太软了。”
“啊?”
普希拉说:“其他的事情或许可以谈,但是你太软了,太软了,懂吗?没有任何魅魔会和一个软趴趴的而且是用泄殖腔的男人在一起的。”
这……原来是这样啊?李奥瑞克很难共情。
蛇人最后一道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了,他嚎叫着说道:“那你就给我死吧!”只见他的身体突然间膨胀了起来。
这是要自爆啊!
这种Boss最后的命运多半是自爆,李奥瑞克看到这一幕就知道他要炸了。然而普希拉没玩过游戏也没看过动画,自然猜不到这蛇人想做什么,还搁那一脸疑惑的看着。
“卧倒!”
“啊?”
李奥瑞克想也不想,飞奔到普希拉面前,就将她扑倒在地。也就在那一瞬间,蛇人的身体爆炸了。腥臭的毒液飞溅而出,场面堪比求生之路里边的Boomer爆炸,十分下饭。
李奥瑞克把普希拉完全保护在身下,毒液浸湿了他整个后背。那强烈的腐蚀性物质立刻就烧焦了他的披风,融化了他的盔甲,灼烧着他的皮肉……他赶紧屏蔽掉了自己的痛觉。
普希拉也被这突如其来的爆炸吓傻了,愣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她连忙问道:“主人?主人!你怎么样?”
“我没事。”李奥瑞克说着从她身上爬了起来,
“真的?可是……”普希拉忽然看到血水和组织液顺着李奥瑞克的后背流淌下来,随着雨水的冲刷,在地上形成了一片红色水洼。
普希拉赶紧绕到李奥瑞克身后,这一看,她顿时吓得脸色煞白——只见李奥瑞克的后背已经一片血肉模糊,甚至能看到白骨了。
普希拉一手捂住了嘴,惊恐的瞪大眼睛,“主人!您,您的后背……”
“啊,我,应该……没什么事吧……”李奥瑞克说着就感觉自己眼前发黑,脑袋一歪,便失去了意识。
“主人——!”
普希拉的哭喊声瞬间就让大雨淹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