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65章 一个二个三个.…别辩诉了,小李:瞪进去!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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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章 一个二个三个.…别辩诉了,小李:瞪进去![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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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室内。



苏白发现自己好像被李雪珍带偏了.…



望着李雪珍小脸上满是欢喜的表情,苏白深吸了口气,默念一句:“不能被带偏.…”



等待着庭审开庭。



开庭。



保市中院,对于高院和高检指定他们院,针对于这场案子的相关人员进行庭审。



保市中院,也有着一定的压力。



尤其是本场庭审,本就涉及到了很多司法系统内的相关人员。



还在网上掀起了那么大的舆论,有着相应的舆论压力。



不过嘛.…



既然被高检指定和认定提起公诉,那么他们保市中院,按照正常审理来就可以了。



至少在后续的话,不会牵引出来其他麻烦。



这一次的庭审,由于受到的社会舆论和社会影响力相对来说较大。



采用了公开审理。



庭审开始,庭审直播的弹幕上,出现了不少的声音。



“擦!这个案子一直在了解当中,本来以为这个案子会有大反转,但是没有想到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转!”



“好好好.…”



“这一次我一定要好好看看,这场移送判决针对于这些司法系统中的犯错人员,犯罪人员,怎么判!”



“赞同,我也想看,毕竟把一个人冤枉的这么狠,这不重判,我都觉得不合理!”



“+1+1.…想看看具体送进去几个人!”



.



….



关于本次庭审的声音有很多,主要是想要看庭审上是如何进行判决。



以及和小李有着相同的爱好者,想要知道这场庭审到底能送进去多少人。



.





在庭审场上。



针对于主要的人员进行判罚,这在保市中院已经进行过了多次的会议商讨。



审判台席位上。



审判长让检方一一陈述控告方席位的罪行。



由于庭审分不同场进行,所以这一次在庭审上只是控告了相关的主要人员,比如方一龙,关东风等.…



检方依照相关的证据事实和方一龙等人的主要口供。



进行了一一的陈述控告。



阅读起诉状以及控告罪行。推荐行期等长达半个小时。



在陈述完毕后。



方一龙等执法方的主要相关人员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为什么认罪认罚态度良好?



因为关于他们的证据确凿,并且有着事实依据。



就算是想要从侧面进行减刑都很不容易。



只能从认罪认罚的角度请法院方面能够酌情的考虑,给一个不轻不重的判决。



因为方一龙等人也清楚,如果是硬要跟法院方顶着干的话,法院方完全可以从重进行判决。



这也就导致了,在证据链完整,事实清楚,法律依据清晰的情况下。



一般来说律师都会告诉被告方当事人认罪认罚,从某一方面进行减刑辩护。



而不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旧选择做无罪辩护。



事实上,如果你告诉律师,还没有说具体什么情况,律师一口答应下来,可以做无罪辩护。



基本上.…



这个律师是骗子。



属于拿到律师费就跑的那种,甚至来说,硬要做无罪辩护,也有可能导致当事人被判处的更严重。



说白了。



这种律师属于拿钱不办事儿,甚至办坏事儿。



.



….



面对检方的指控,庭审场上大部分的被告方当事人都是认罪认罚。



当然.…



在此过程中,还有两人,做无罪辩护。



分别是关东风和老张。



两个人的主张很简单。



他们认为,他们在此过程中并不构成枉法裁判和玩忽职守。



主要原因是他们不知道证据属于非法证据,他们没有义务去排查非法证据。



他们只是根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检方提出了诉求进行一定的判决。



并且和方一龙之间没有着人情,或者是经济上的往来关系。



所以对于检方对他们两人提起的公诉行为并不认同。



甚至,关东风在庭审场上还表现的非常的抗议,质疑对他提起公诉的行为。



关东风沉着脸开口:“做无罪辩护是我主张的权利。”



“我不认为在审判的过程中,我有任何形式的枉法裁判和玩忽职守的行为!”



“玩法裁判和玩忽职守一般情况下指的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是我对待庭审没有用心,没有坚守自己的职责,从而导致了错误的判决。”



“可是,在针对于孟子义的案子上,我认为我判决的没有错误。”



“首先是执法方和检方提交上来的证据,所有证据都指向了孟子义。”



“并且在一审的时候,孟子义自己陈述了自己有罪,在二审上却翻供。”



“孟子义翻供,法院方虽然可以采纳,但是也可以不进行采纳,因为法院方不能够证明孟子义翻供是否属于事实。”



“在这种所有条件都指向孟子义的时候,我判决孟子义有罪,有没有什么问题?”



“压根就不存在什么问题。”



“所以我以此做无罪辩护,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我想本次的审判长也能够理解我当时坐在审判台上的感受。”



“鉴于这种情况下,我请求检方撤销对我的指控,或者是法院判处我无罪!”



“这就是我的陈述。”



“.….”



在陈述完以后,关东风还一脸严肃的认为自己无罪。



甚至坐在被告方席位上,有一种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感觉。



说白了.…



在身份角度上,还没有转换过来。



关东风对于自己的辩诉,相对来说还有些满意。



只是.…



庭审场上,没有人去惯着他。



检方从关东风的陈述以及做法中一一找举例进行论证。



可是关东风就是一副我不听的样子,我坐在被告方,但并不代表我有罪。



对于这种情况.…



苏白:.….



举手示意准备陈述。



陈述的只有一点,那就是关东风究竟有没有玩忽职守?



显然嘛!



在孟子义二审的庭审现场,苏白已经指出来了,相关的证据链不足和逻辑中存在的漏洞。



整个过程中,检方陈述的并不多。



但是在庭审上,关东风既没有询问检方的合理意见,也没有询问被告方当事人具体的事实情况。



甚至面对孟子义脱下自己的衣服,露出身上的伤痕,证明控告他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属于逼迫行为,想要进行翻供,却遭到了拒绝!



为什么被拒绝?



因为人家压根不想听你的,翻供人家只想对你进行判决,所以拒绝了伱翻供的行为。



最重要的还有哪一点?



还有在最高院驳回二审进行重审的时候,关东风的态度是什么?



关东风的态度就是不认为凶器是非法证据,说白了就是他不听,他就要依照他的想法去判。



这种显然非常的不符合逻辑。



因为在二审上,孟子义已经提出来了,当时他在一审口供的证据是属于非法证据,并且在二审过后验证了一审口供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



这一点已经说明了,在二审庭审场上,孟子义提出来的翻供行为是正确的。



好,你二审的时候拒绝也就算了。



可是在重审的时候,你凭什么不考虑这一点,依旧不去判定凶器物证的合法性?



就算你当庭不能进行判断,为什么不能休庭进行判定?



这完全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因为检方撤诉,苏白怀疑关东风很有可能维持二审的判决!



这种行为难道不叫玩忽职守?



这TM不叫玩忽职守,枉法裁判,那这叫什么?



这种人该不该送进去?



该!



还有.…关东风当时作为审判长,在庭审上的表现。



首先.…



没有完整的证据链进行判决,虽然说证据是由检方提供的,但是在庭审上面不采纳被告方的陈述,一味的相信检方,并且以不完整的证据链进行判决。



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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