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97章 致命质问,嚣张?来,我啪啪打你脸!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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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致命质问,嚣张?来,我啪啪打你脸![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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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相关的办案人员的指控,依照的是客观的事实条件。



客观的事实条件为什么不能进行指控?



没有太刻意的去注意孙石岩的目光,苏白继续陈述:



“根据被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证人的直接口供为什么不能形成证据链?”



“再有一点,证人的说法来源是什么?”



“证人的说法来源是基于客观的事实来进行判定的。”



“先来陈述一下现在的相关证据问题。”



“现在的直接证据有——吴昊与张燕发生过关系。”



“那么在控告的公诉罪——吴昊强迫张燕发生关系。”



“现在缺少的是哪一环的证据?”



“现在缺少的是吴昊有没有对张燕进行过强迫的行为!”



“有没有?”



“在吴昊的陈述中,肯定是没有的。”



“因为吴昊是犯罪嫌疑人,他的陈述不一定是对的。”



“究竟有没有,那需要从客观的事实进行出发!”



“也就是证据!”



“在上一次的质证当中,无论是张燕遗留下的证物,亦或者是其当年的朋友马雪的口供。”



“都已经表明了——张燕是被吴昊强迫的。”



“当然,对于这一点,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了反驳,反驳的意见是——”



“张燕遗留下的物证,可能是由其主观,而进行描述的。”



“存在着不确定的因素。”



“好!”



“笔记上面记载的的确存在着主观因素,不能确定吴昊是不是强迫行为。”



“再来看第二点。”



“马雪的证人证言,表示当时的张燕不喜欢吴昊,进而表现出了不可能主动愿意跟吴昊发生关系。”



“这一点同样被被告委托律师进行反驳。”



“当然,被告委托律师陈述的是马雪作为证人,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不具有客观事实。”



“可是在补充的证据当中——”



“耿浩和方明作为该案件的负责人,他们两个没有任何的主观,因为他们和受害人张燕并没有任何的关联。”



“全是凭借着对于案件的调查和案件的审查。”



“确认了吴昊和张燕发生关系是存在强迫的行为。”



“张燕的笔记和马雪的证人证言,作为间接性证据,存在着主观性,可以不被采纳。”



“可是依据客观事实而进行判定的间接证据为什么不能够被采纳?”



“我并不能够理解被告人委托律师所说的证据链和直接证据的关系。”



“因为这个案件已经存在了发生关系的既定事实。”



“吴昊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的成立。”



“只需要通过间接或直接的证据来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的行为这一点!”



“以上的三个间接证据,都已经证明了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的行为是强迫行为。”



“尤其是第三点,是根据客观事实而定。”



“不存在被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主观行为。”



“所以我不理解为什么被告方委托律师,答辩所在的重点在哪里.…”



“是直接抛开间接证据不论吗?”



重点?



客观与主观?



孙石岩在苏白进行答辩的时候,一直在记录着关键的信息。



这一次苏白的陈述观点主要是以客观的间接证据来进行论述。



也就是以耿浩等人的口供,来对吴昊进行控告。



因为耿浩作为相关的办案人员,所掌握的证据和事实依据都具有客观性。



这个案件的关键点有几点——



第一是否发生了关系,第二是否是强迫行为。



第一点确认无误,的确发生了关系,这一点有着直接的证据。



可是是不是强迫行为?



是不是强迫行为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



就比如说——



在当时张燕遭受到了吴昊的强迫,并且确认自己身上有被殴打或者是其他被强迫的行为。



第一时间报案,保存证据。



这样一来,无论是否有当事人的口供,依照着身上被殴打和被强迫的证据。



那么就可以判定其的确有强迫行为。



但吴昊的这个案子并不存在这个情况。



现在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苏白通过三个间接证据——



两个主观证据,一个客观证据来想要证明,吴昊与张燕发生关系是强迫行为。



话说回来.…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的口供作为间接证据,是否可以判定吴昊有罪呢?



要知道.…



吴昊已经进行了翻供。



耿浩和方明两个人,依照的是吴昊没有进行翻供之前的调查。



所以这一点也是这个案子的关键点.…



在这一次庭审当中.…他不知道审判长会不会认定翻供。



可是…



在沉思过后,孙石岩抛出了自己的观点:



“在本案当中,所有的客观证据和主观证据。”



“甚至来说,所有的间接证据——”



“都不能够真正的判定是不是吴昊和张燕发生,强迫的行为。”



“就按照控告方委托律师所陈述的——”



“办案人员的口供,是基于客观的事实。”



“可是这客观的事实来自于哪?”



“是不是来自于办案过程当中的情况?”



“办案当中也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并且案件只是进行到了立案阶段,当时的相关证据都没有经过物证。”



“从这一点来说的话,这个客观的事实,是不是也存在着不确定性?”



面对孙石岩的反驳,苏白反口质问:



“被告委托律师的陈述都是基于不确定性而定的。”



“可是在这个案子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必要条件。”



“那就是吴昊的父亲吴业,联系了耿浩,想要通过私下的关系,来帮助吴昊逃脱刑事责任。”



“吴业为什么要联系耿浩?”



“他为什么要出50万,想要让张燕撤案?”



“吴昊没有犯罪,完全不需要出50万的金额,要求张燕进行撤案。”



“或者说——完全可以控告张燕诬告。”



“干嘛那么大费周章的联系耿浩?”



苏白在询问完后,目光落在了孙石岩的身上。



这个案子.…



说白了。



再补充完相关性的证据后,吴昊已经不可能翻或者是逃脱法律的制裁。



现在的被告委托律师是依照着这个案子是个旧案。



有一些证据不好进行直接证明,所以一直抓住这一点进行反驳。



可是通过多数的间接性证据和合理的法定情景。



现在已经能够判定,吴昊的犯罪事实!



对方也可以进行反驳,但是看法院采不采纳就完事了!



审判长又不是只听诉讼答辩。



只要有证据,审判长是完全可以依照证据和法定的情理,进行判决的!



一旁,李雪珍望着沉默的孙石岩,小脸上写着欢喜,刚才不还是很嚣张吗?



怎么不说话了?



被啪啪打脸了吧?.



….



被告委托律师席位上。



面对着苏白的最后反问,孙石岩不能进行解释。



他心里面清楚,吴业这50万是用来干嘛。



如果他一旦进行解释,那么后面很有可能会被提起伪证公诉。



所以面对反问孙石岩只能沉默,将目光落在吴昊的身上。



吴昊:.….



不是,孙律师你继续辩解啊!



你看着我干嘛?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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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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