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347章 无证据判决,司法环境不太好?   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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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7章 无证据判决,司法环境不太好?[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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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无证据判决,司法环境不太好?



按照一般的庭审流程是移交到执法机关进行立案。



而后立案确认了有犯罪的事实以及有相关的罪行。



进而移交给检察部门,也就是检方。



检方确认事实,如果认为本案有问题,那么这个案件,移交给法院进行审理。



如果认为本案证据不足或者是存在什么其他情况。



则驳回执法方的提出诉讼的请求,要求执法单位补充证据,取保候审或者是撤销立案。



无证据是什么意思?



无证据的意思就是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存在过错。



那凭什么要判决被告方败诉?



这一点,无论是从民事还是从刑事的角度都是这样。



就算是在民事诉讼当中运用了高度盖然性。



那也是在有一定的间接证据的情况下进行的相关判定。



无证据这就更牛了,相当于没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能够表明被告方有错。



那么是怎么判定被告方败诉的呢?



对于肖海博说的这个没有证据的案子,苏白很好奇。



开口说道:“这种无证据的判决,我的确没见过。”



“能不能详细说说?”



“嗯!”



“你等我一会儿,我现在就去你办公室,咱们两个见面聊。”



肖海博在经历过上一次被诬陷伪造证据后,恢复了相应的律师执照。



并且重回律所担任合伙人职务。



所在律所本身就和白君律师事务所相距不远,只隔了一个路口。



不到15分钟的时间,苏白办公室的门被敲响,肖海博推门走了进来。



一边推门进来,一边开口说道:



“这个案子电话里我说不清楚,还是当面和你说比较好。”



“毕竟,更能详细的了解一下案子的经过。”



“坐。”



苏白先让肖海博坐下来,然后慢慢陈述这个案子。



肖海博和苏白认识这么久了,两个人在平常都有着相互比较多的交流。



所以在交谈方面,肖海博也没有什么客气,直接开口:“苏律师。”



“这个案子的当事人,是我当初在老家上小学的一个小学同学,两家关系也比较好。”



“他之前在一所重点高中,担任课程老师和教导主任。”



“现在被学生诬告了.…不仅立案,现在一审判决也下来了,并且是以无证据进行判决。”



“伱也知道我对刑事这方面并不是太了解。”



“根据我的了解,现在的情况是这样.…”



肖海博一直在阐述,案件的起因和经过。



因为肖海博同样是律师,所以在阐述方面,阐述的比较清晰和客观。



苏白将整个案件进行了一定的总结。



总之就是肖海博的这名小学同学。



先前在一名重点高中担任老师和教导主任的职务。



却被三名学校女学生,指控其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猥亵和骚扰。



然后向执法部门进行了立案,并且被提起公诉。



由于涉及到了多名未成年人,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如果案件真实,涉及到的情况是,对多名未成年女性,进行骚扰和猥亵的情况。



尤其是在学校内,已经涉及到了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可是在肖海博的陈述当中,



他和这名小学同学一直有着联系,



这名小学同学的人品非常的不错。



不管是对同事还是对学生,都非常的关爱,只是在有些时候显得有些严苛。



在学校这么多年也没有存在过什么流言蜚语,更不存在猥亵和骚扰的可能性。



对于这一点,肖海博也知道,只是以个人的主观进行描述。



很有可能对于案件有着一定的错误判断和错误影响。



作为律师,他很清楚这一点。



没有证据,任何说辞都没有说服力。



尤其是在刑事案件当中。



于是直接将判决书的原照片,发给了苏白。



苏白详细的看着判决书中所判决的内容。



其中,着重看向判决书中的争议事实和理由。



以及判决认定事实和理由,所适用的法律和证据。



怎么说呢.…



从判决书中的相关争议事实以及相关法律的运用和证据来看。



不属于零证据。



但是属于,没有任何的直接证据或者是除了口供以外,不存在任何客观的事实。



等同于零客观证据。



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讲,这个判决都不应该成立。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只是基于口供的判定和判决。



不存在基本的事实条件和客观条件。



会极大的增加冤假错案的概率。



这也是为什么在法律上再三强调不要只注重于口供的原因。



在苏白看完判决书后,已经确定了,这个案子的判定的确有着非常大的问题。



肖海博在将所有的情况都一一表明后,然后又开口问道:



“苏律师.…”



“这个案子能接吗?”



苏白点头:“这个案子肯定可以接,没什么问题。”



这个案子在苏白看来,也算是比较特殊的案例了。



因为除了一些冤假错案之外。



苏白也很少遇到那种没有直接证据和客观事实就进行判决的案件。



这种案件判了,那么就是以后的“冤假错案。”



说不定还能成为经典案例,进入法律考试教材内,成为考试内容。



这种案子肯定要接!



表达出自己愿意委托这个刑事案件后,苏白又继续开口:



“什么时候能见一见委托人或者是委托人亲属?”



“明天。”



“这件事情我还是在前两天才知道的,今天我那个小学同学的妻子才找上我,让我能帮帮忙。”



“老家嘛,你也知道,各种人情,所以我就让她先不要着急,买一班明天到南都的高铁。”



“到时候见面了再说。”



“好的.…”



苏白点头。



针对这个案子的事情,商议完毕后,两人也没有过多的进行寒暄。



毕竟离得很近.…偶尔两个人还一起坐在办公室里喝茶。



没有过多寒暄的必要。



等到把肖海博送出办公室后,苏白揉了揉眉心。



这段时间.…案件还真的一个接着一个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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