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16岁,是赛里斯军阀
灰羽的鸽子落在泥泞的路面上,它伸着脑袋,尖尖的红嘴在地面上翻腾着杂草和泥土。
蹦跶了半天,它落在了一面断裂的十字圆盾上,拨开黑泥,干枯臂骨下的阴暗中,正藏着一只倒霉的小虫。
鸽子得意地将虫子叼起,正要吞咽入腹,突然,它抬起了头,望着远方一动不动,灰黑瞳孔中倒映着被两边黝黑森林束成长线的天空。
静谧的森林仿佛被静止了时间一般。
微风拂过,它的脑袋悄然动了一下,接着它的双翅猛地张开,发疯似的扇动着。
“哚!”
一支飞斧裹挟着气流飞来,旋转着,正正好钉在它刚刚站立的地方,斧身颤动,还在发出细微的嗡嗡声。
羽毛飘落,躲过一劫的灰鸽惊恐地向密林中全速逃去。
“嗒嗒嗒”
急促的马蹄踏过雨后的浅水坑,溅起了一片泥水。
黝黑的战马上,是个头戴斯潘格莱姆头盔,身穿布鲁尼亚甲的大胡子骑士,他弓着身子,双眼赤红,焦急地挥动着马鞭。
伴着无数意思难明的撒克逊方言或唾骂,十来个身穿皮甲的撒克逊骑兵正紧紧跟在他的身后。
一个小巧精致的银发脑袋从骑士的腋下悄摸探出,向着身后望去。
“阿多尔!小心!”
听到身后划破空气的尖锐声音,中年骑士猛一拉缰绳,一支飞斧轮转着,就在阿多尔额头前不到半尺的距离飞过。
“啊!”阿多尔吓得立刻缩回了舅舅的怀中。
“没事吧?”
“没有。”阿多尔含着泪回道,“沃拉德舅舅,你怎么样了?”
“小伤,不算什么。”沃拉德忍着痛对阿多尔挤出了一个笑容,“天父保佑,他们的马不如我们快,我们一定能逃出去的。”
话音未落,又一柄飞斧袭来,精准地划过了沃拉德的肩膀,嵌入他的肩甲中,锋利的斧刃穿破了内层的锁子甲,划开了一道大口子。
瞬间,沃拉德的笑容便扭曲地跟哭一般难看。
“该死的,这群撒克逊蛮子!”沃拉德忍不住痛骂道。
阿多尔挠了挠洁白的额头:“但是舅舅,你不也是撒克逊人吗?”
沃拉德一时有些语塞,他回道:“我是天父正信……哎呀你长大了就懂了,我要加速了,抱紧。”
凭借着过人的马术,沃拉德闪避着巫师手指般的黑树枝,一点点拉开了与追兵的距离。
随着周围景色越来越熟悉,他的心情也越发高涨,他记得这里,下个路口,只要到达下个路口。
只要能到达那个地方……就能,就能……
沃拉德美好的愿景,在到达岔路口那一刻轰然坍塌。
岔路口前,五个撒克逊骑兵正守在那里,他们狞笑着,高高举起了手中的短标枪。
“嗖!嗖嗖!”
“阿多尔!”
“啊!”
“唏律律!”
两支短标枪穿过了大黑马的脖颈,大黑马发出了一声悲鸣,倾倒在了地上,滑出去好远。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沃拉德左手抱着阿多尔,乍然从马鞍上跃起,右手一把便抓住了头顶的一截树枝。
尽管树枝完全无法承受这样的惯性和拉力,在被拉成一个半圆形后陡然断裂,但沃拉德还是借着这一拉,减缓了不少落地时的冲击力。
沃拉德像是一只西瓜虫,将阿多尔死死保护在怀里,在地上滚动着。
“咚——”
沃拉德发出了一声惨叫,他撞上了一块大岩石,整个人的身体痛的弓起。
剧烈的撞击后,沃拉德已无法站起,不论他再怎么挣扎着,也都无济于事。
很快,那几个撒克逊蛮子骑兵跟了上来,他们挥动着手中的短斧和渔网,愤怒而又怜悯地注视着一老一小。
“滚开!你们这群异教徒!”沃拉德操起了久违的撒克逊方言,疯狂地叫骂道。
一个领头的撒克逊人冲了过来,他一把推开双手张开成“大”字挡在他面前的阿多尔,一脚踹在了沃拉德的脸上:“叛徒!神气什么!?你不过是法兰克人的狗!”
这个满脸伤疤的撒克逊瞪大了他的双眼,又一脚踹在了沃拉德的胸口,狂怒地骂道:“当年那个狗娘养的表子卡尔在砍断伊尔明苏神树时,我亲眼看到你就在他身旁,你是撒克逊人的叛徒!你……啊!”
伤疤脸霍地捂住了屁股,一把镶嵌着翠绿宝石的匕首正插在他的屁股上,银发的小萝莉含着泪还在试图扭动这把匕首。
“该死的小贱种!”
伤疤脸面色狰狞地转过身,右手一巴掌扇到了阿多尔的脸上,力道之大,几乎要把她扇飞起来,而她娇嫩如鸡蛋的脸庞上,肉眼可见地出现了一个红肿的掌印。
拔出了屁股上的匕首,伤疤脸往地上吐了一口青绿色的痰,脸红筋暴地向着被扇的七晕八素的阿多尔走去。
“住手!滚开!”沃拉德发出了绝望的叫喊声,“如果你敢对她做什么,查理会杀光所有的撒克逊人!”
亮银色的匕首在阳光的照射下闪耀着金色的光,随着匕首的急速下移,这团金光也跟着一起移动起来。
阿多尔挺直了身体,含着泪闭上了眼睛。
“你会下火狱的!你这个艹山羊的猪倌!”沃拉德扭动着残躯,绝望地大喊道。
“噔!”
“哼哼啊啊啊——”
沃拉德并没有等来那世界末日般的一幕,耳边反而传来了伤疤脸痛苦的嚎叫声,一支狼牙箭从密林中射出,精准地射穿了伤疤脸的手腕。
以这支箭为信号,无数声“噔噔”在密林中响起,数十只狼牙箭擦过山毛榉树皮和蛇草的血瘢叶,尖啸着向路中间的撒克逊人冲去。
“啊!”
“敌袭!敌——咳”
“我血流满地啊!”
刹那间,十数朵妖异的血花在撒克逊骑兵们身上绽放开,当场直接有八人被直接射死,听到身边同伴尸体的重重倒地声,撒克逊骑兵们才如梦初醒地举起了手中的圆盾,依靠着马匹向中间聚拢而去。
是谁?
沃拉德努力睁大了青肿的眼睛。
以三人为一组,密林的黑暗中,数十名黑发黑眼的士兵从树林中缓缓走出,他们头戴红缨兜鍪,下方用一条顿项牢牢地护住了脖子,披膊下一身黑里透红的长鳞铁甲直直垂到了膝盖,脚下则踏着乌皮六合靴。
这些士兵看上去很像阿瓦尔人,但脸型却偏向方形,面目比那些凶神恶煞的阿瓦尔人柔和了许多。
身穿链甲的伤疤脸感觉到了一阵不对劲。
他折断了狼牙箭,拔出箭头,躲在手下身后,向着那群士兵们用匈人语叫道:“我是维杜金德的侄子,比德的儿子,莱尔的长者(酋长)威兰德,这是我们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的战争,与阿瓦尔无关!”
回答他的是又一轮箭雨,伤疤脸迅速举盾,但他身后的几个同伴就没那么好运气了,一秒内,地上又倒下了三五具尸体,而剩下的人,几乎人人带伤。
一阵劲急的马蹄声后,十名玄甲骑兵在马儿们连续的气喘声中堵在了之前的岔路口。
没有人讲话,空气无比地沉默。
伤疤脸咽了一口口水,他和剩余的六名撒克逊人站到了一起,猛地,他高高举起了手中的长剑,咬着牙吼叫道:“为了沃登!我们将用他们的鲜血写下多纳尔之名!杀啊!”
“waaagh!”
“nya!”
在各式稀奇古怪的战吼声中,六名撒克逊人排成一列高举着战斧和十字圆盾向着黑甲兵士们冲去。
鲜血飞洒,枪戟舞动,顷刻间,最后一个冲锋的撒克逊人已然捂着喉咙跪倒在地。
居然都是精锐的步战骑士……不对,阿多尔睁大了眼睛,那个伤疤脸呢?
“唏——”骑着一头抢来的战马,伤疤脸左手持缰,右手举盾,突开了黑发甲士的包围,他伏在马上,向着来路逃去。
“糟了!”阿多尔忍不住叫道,那个地方只有一个甲士把守,但奇怪的是,其余的甲士并没有任何上前帮忙的意识,反而笑嘻嘻地驻足在原地观看。
阿多尔有些急了,她用拉丁语喊道:“他快逃了,你们不追击吗?”
然而没有人搭理她,她只能转而将目光投向最后一个甲士,这时,她突然发现了这名甲士的不同。
他差不多有一米八高,头盔两侧有仿若飞起的金翼,铜色的面甲下看不清他的眼睛,一把足有两米七八,柄与刀刃几乎同长的大刀正握在他的手中。
握住陌刀的刀柄,甲士身体微微晃动,而伤疤脸狰狞的面目则越来越近。
感受着大地的震动,陌刀甲士半蹲着身体,在战马错身的一瞬,阔步踏出,以腰为轴,整个人仿佛绷紧后松开的长弓,带动着长刀旋转起来。
刃尖划破空气产生了白色的气流,发出了鬼泣一般的尖啸声,鲜红的马血像是水银一般一团团从刀身两侧掠过,马头凌空飞出。
然而巨刀仍然去势不减,锋利的强刃撞击在伤疤脸的链甲上,炸出了一连串火星子。
令人牙酸的刺啦声于耳畔响起,在阿多尔惊骇莫名的神色中,伤疤脸硬生生被这一刀从马上砍到了地上。
“砰!”
巨刀从肩膀入,直插入前胸,脖子只剩下一层皮与身体相连,鲜红色的血液混合着马血将陌刀甲士的身体染了个半红。
乌头靴踏在粘稠的血土上,甲士将陌刀扛在了肩膀上,身后无头的战马犹自向前跑了两步,重重倒地。
扛着陌刀,这甲士走到了阿多尔和沃拉德的身前,沉默地注视着他们。
阿多尔的额头上留下了一滴汗珠,她强自支撑着双腿,挺着胸膛问道:“你是谁?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我叫冯森,十六岁,是赛里斯人。”冯森用拉丁语回道,他推起面甲,露出了一张有些稚嫩的脸,“不过,我们一般自称为唐人或者汉人。”
第二章 阿多尔特鲁德·加洛林
冯森仔细地审视着银发的萝莉,她大概一米二三,满头的银发披散开,一双眼睛仿如蓝色的水晶,嫩白的带着婴儿肥的脸蛋上,点缀着小巧精致的五官。
她披着一件拜占庭风格的紫红色披风,用黄玉胸针系住,内里穿着一件类似连衣裙的丝绸长外褂和罩衫,左脚则蹬着一只鹿皮靴子,右脚上的鞋不知所踪。
非富即贵!冯森给她打上了标签。
冯森看着这只银发的小萝莉,又回头看了看横尸一片的路面,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他们为什么要追杀你?”
阿多尔本来还在回忆着“赛里斯”这个好像在哪儿听过的单词,听到了冯森的问话,她细数了一下父王的敌人,发现没有赛里斯人后,才伶俐地答道:
“我叫阿多尔特鲁德,我的父亲是法兰克国王查理·加洛林,这群追杀我的人,是我父亲治下撒克逊人的叛军,如果你能将我带到我父亲那里,你将获得三堆与我等高的金币。”
查理!加洛林?!该不会是那个查理加洛林吧?冯森咽了一口唾沫,他看着这个小巧的萝莉:“那可真是一笔巨款。”
一个牙兵牵来一匹白马,拱手道:“节帅,马匹都收拢起来了,还有两个受伤的俘虏,怎么办?”
“带回去,待会儿审审他们。”
“喏!”
“那个穿铁甲的胡人不要用软担架,他胸骨断了,找个硬木板抬。”
“喏!”两个甲士迅速将两面盾牌拼在一起,将沃拉德抬了上去。
“喂。”冯森叫住了试图跟着沃拉德的阿多尔,“你说的黄金能折现成土地不?”
阿多尔瞪大了琥珀般的眼睛,有些发蒙,但还是回答道:“那得问我的父亲,他或许能给你一个男爵领,你愿意帮我回家吗?”
“也不是不行。”冯森摸了摸下巴,话语依旧模棱两可,“只是这男爵领有点小啊……额,那个谁,你会骑马吗?”
“阿多尔特鲁德,你可以叫我阿多尔。”银发的小萝莉不满地鼓起了嘴,“我会骑马,但这些马太高了,我骑不了。”
“好吧。”冯森翻身上马,在阿多尔的尖叫声中伸手一捞,将她抱上了自己的战马,“别乱动,小心掉下去。”
阿多尔靠在冯森的怀里,紧紧抓着马鞍的边缘,抬头看看冯森小麦色的脸,她的脸颊慢慢地红了起来。
一时间,兵士们的口哨声四起。
“节帅还是那么喜欢胡姬。”一旁的亲卫队正孙敬孝忍不住打趣道。
“放你娘的拐子屁,她才多大。”将阿多尔的身体扶正,冯森笑着回骂道,“这小娘可金贵的很,能换三千顷地。”
“节帅知道这胡姬的身份了?”
“当然,这可是一位货真价实的胡姬公主啊。”
冯森的心情忍不住有些激荡,这随手救下一个人,居然是查理大帝的女儿。
这公主的身份一眼顶真——在其他人看不见的克劳塞维茨引擎上,咵咵上涨的声望就是证明。
本来通过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地图,得知自己来到西欧时,冯森的心情是沉重的。
倒不是因为这第二次穿越,而是自己这一千三百来人的牙兵的去处。
冯森之前还在为这件事头疼,没想到要拉屎就来了芦荟汁,感谢大自然的馈赠,居然天降了一个法兰克公主,成功搭上了查理大帝的线,那么抱紧这条大腿也算个不错的选择。
倒不是冯森非要找个主子,而是唐军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的,也没有庞大的人口和文化传统做支撑,很难单独发展的。
冯森自认为是没这个单独发展的本事的。
一年前,父亲冯狄去世后,他接任靖难军节度使。
结果今年在镇压四镇之乱时,全程被卢龙节度使朱滔压着打,损兵折将。
最后更是被朱滔大军团团包围,杀得只剩一千多牙军战锋还在勉力支撑。
本都以为要被朱滔的叛军围歼了,没想到战至半途突然起了大雾,等雾气消散,眼前居然是一望无际的黑森林,再看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地图——
西欧!萨克森公国!
穿越一次不够,还要我穿越第二次吗?真不是我谦虚,我求求你们另请高明吧。
是的,在此之前,冯森不过是一个平庸的大学生,某天晚上导累了,眼睛一闭一睁,就穿越了。
这一世,他的投胎技术相当不错,投到了平卢镇靖难军节度使家中,成为了冯家独子,名字仍叫冯森。
这种投胎技术已经算是相当不错了。
但不幸的是,今年,也就是建中三年(782年)四镇之乱爆发。
好巧不巧,四镇之一的朱滔军主力就在靖难军隔壁。
冯森有些惆怅,如果他的第一战不是和朱滔打,会不会不一样呢?
要知道,朱滔是打败了田承嗣的猛人,而田承嗣可是在安史之乱中攻陷了洛阳的名将,一上来就和这批人打?
打不了,没这个能力晓得吧,冯森自己打仗的理念都还没搞懂呢。
唉,如果朱滔能像中世纪骑士决斗一样一对一就好了,在这方面,冯森是完全有信心给这老闭灯拿下。
在冯森十二岁左右时,他就靠着完成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成就成功获得了【刀剑大师】的特质。
冯森今年才十六岁,身高已然长到了一米八,打遍全军无敌手了,那些号称擒熊搏虎的肃慎人在他手上也基本走不过五招。
想到这,冯森再次唤出了自己的这个具象化的灵能能力【克劳塞维茨引擎】,一个半透明宣纸材质的画卷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一个前世著名的历史战略类游戏引擎,也就是“臭名昭著”的P社游戏的引擎。
不过与原版相比,冯森的这个是阉割版。
这个界面的主体是地图,但很可惜,只能显现出最粗略划分,其边界还是每年一次更新。
而界面的右上边,是一条边框,与原版不同,冯森这里只有威望和灵能两项资源。
【威望:514】
【灵能:114】
而左侧的人物面板上,什么谋略、外交等属性全没了,在名字下方,只剩下一行孤零零的特质:【刀剑大师】、【森林斗士】。
右侧则只有决议与成就树,之前冯森就是完成了【履险如夷】成就而获得了【刀剑大师】的特质。
【森林斗士】则是常年在白山黑水中和契丹人渤海人打出来的。
冯森长长叹了一口气。
现在想什么如果也没有用了,事已至此,还是借着查理曼的东风,给这群从小跟着自己忠心耿耿的牙兵们找个下处吧。
脑中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间,冯森这一行人已然穿过了丛林。
踏过青葱的草地,地势逐渐向上,来到了一处林中的土丘上,土丘顶已然填平,造出了一个千人级别的木寨营地。
说是木寨,但也不过一条壕沟和栅栏,以及几只拒马罢了。
潺潺流动的林中小溪旁,十几个穿着半臂褙子的牙兵正在提水,林间七八个牙兵骑士驱赶着上百匹战马寻食。
附近的树木被砍伐一空,做出了不少帐篷和木屋,诺大的营地中,马的数量几乎与人的数量平齐,为了这群马儿的饲料,冯森头疼的不行。
仅仅作为骑乘的那六七百驮马倒算了,那三百多战马可不是好伺候的主。
它们平时吃的都是拌了蛋清和大豆的精饲料,陡然一下换成了这边的牧草和干草,当天就因为腹泻死了两匹。
“到了。”冯森下马,托着阿多尔的腋下将她放下了马,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小脸红扑扑的。
她脸上的红晕在落地后便很快消散,阿多尔好奇地环顾着这座营地。
营地分为六个区域,各个区域之间都挖出了防火沟,一片一片的毡毛帐篷错落有致,整个营地呈圆形,将大营拱卫在中间。
身着短衣长衫的唐军士卒在营地间活动着,他们大多裹着帻头,踩着草鞋。
部分巡逻的士卒则全副武装,扛着长枪,挎着横刀,三人一组在营地中巡回着。
阿多尔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们都是你的士兵吗?”
拍了拍银发萝莉的脑袋,冯森笑道:“我是一位公爵之子,但是我在战争中被隔壁领主所击败,只能带领这些最忠心的手下逃出,作为雇佣军四处流浪。
至于这一千战士,还不到我曾经部下的五分之一。”
阿多尔掰着手指计算起来:“那你,那你得有五个千人队,你的父亲一定是一名强大的公爵。”
冯森笑了笑,没有说话。
“节帅——”一个小兵突然一路小跑着走了过来,“王司马和真慧大师有事找您商议。”
“正好。”冯森拍了拍阿多尔的背,“走吧,我带你去见一位‘虔诚’的传教士,就是他教的我拉丁语。”
第三章 得加钱
牵着阿多尔,冯森穿过层层叠叠的营帐,来到中央的主将大营前。
“贼厮鸟!看你耶耶的老拳!”
“直娘贼,某今日定要打死你个驴鸟!”
“小婢养的——”
“两位将军别打了。”
“咔——”
“韩将军息怒啊。”
还没等掀开门帘,里面一阵阵的声浪便传入了耳中,冯森无奈地长叹一口气,掀开了门帘。
营帐中的长木桌上,一名面黑如炭的小将正被一名身材高大的长髯老军死死压在桌面上。
那黑面小将也不是好惹的,他怒目圆瞪,双手盘绕顶着老军的肩膀,下面死命踢着老军的小腿。
老军虽然压在这黑面小将的身上,但也没落到多少好,他嘴角青肿,双手紧紧地锁着小将的脖子。
四五名军士一边拉扯一个,奋力地试图将两人拉开。
“张校尉,韩校尉,别打了别打了。”营帐的角落,一名身着襕衫圆领的高瘦儒生提着从桌子上抢下的笔墨,既想拉架又怕被误伤,只得喊道,“军中议事呢,这,这成何体统啊!真慧大师,您为何只是看着啊?”
“王司马,别劝了,一切自有缘法。”打架现场的不远处,一个戴着十字架吊坠,身穿道袍的胖光头,笑眯眯地敲了一下手中的木鱼,唱道:“阿门陀佛。”
地面上包头巾与襆头散落,桌上的纸笔蜡烛乱作一团,还有一只不知道是谁的草鞋正摆在桌子上。
望着军帐中的一片狼藉,冯森深吸了一口气,他捋起了袖子,将睁大了眼睛看着打架场面的阿多尔扭向另一个方向:“小孩子别看。”
一炷香后,鼻青脸肿的张校尉和韩校尉老老实实地乖乖坐回了桌子前,而其他人也依次安稳坐下。
冯森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左手边,是行军司马王郊和副使真慧大师,而右手边,则是刚刚打架的两个校尉张世成和韩士忠以及匆匆赶到的推官崔须陀。
“我知前路迷茫,诸位心中没有着落,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冯森活动着咔吧作响的手腕,“但要打去校场打,军中营帐可不是你们打闹的地方,而且粮草之事已有定论,你们再争都不会多出一份来,议事结束后,各自去领五军棍。”
“但是,您也打了啊。”黑面的张世成小声地嘟囔了一句。
“我这是在拉架,你还想再领五军棍吗?”
“不想不想。”张世成连连摇头摆手道。
“好,那开始议事。”冯森咳嗽了一声,看向了王郊,“王司马,有何事?”
王司马正襟危坐,从怀中掏出了一卷纸,平铺在桌面上:“前日派出了轻骑斥候回来了,这是周围的地图,正要问节帅下一步该如何?”
冯森和几位牙将都各自探头审视眼前的地图。
“东南有个小村子,不知道能买到多少补给。”
“买什么,抢就完了,都是些胡人还要跟他们讲仁义道德吗?”
“不可,咱们粮草一个村子补不了多少,你抢了一个,其余的见了我们便逃了,未来能得到的粮草更少。”
“此处山谷凶险,如果沿河往上的话,还是不要从这走。”
“诶,这西北边怎么缺了一大片啊?”韩士忠粗大的手指指着地图上的一处空白说道。
“斥候说此处有一个颇大的军寨,正在被人围攻,山道和关卡都有人把守,无法通行,我军斥候还与对方做过一场,杀了两个哨探,只可惜没带回俘虏,不过……”
王司马掏出一面军旗:“他们在现场发现了这个。”
“啊!”一声尖利的惊叫传来,众人循声望去,是一只踮着脚尖趴在桌沿的银发萝莉,她蹦跳着试图看清桌面上的东西。
“嗯?”韩士忠像拎小猫一样揪着阿多尔的后领把她提上了桌子,“这胡姬小娘从哪儿来的?节帅,您这是又从哪儿抓了一个胡姬来?”
“小心点,这可是个胡姬公主。”冯森从韩士忠手中接过了阿多尔,“价值三千顷地。”
没有理会听闻消息几人的窃窃私语,冯森把阿多尔放到了桌子上,虽然她胆子不小,但被几个人均一米八的凶恶大汉围在中间,她的脸色还是不免有些发白。
冯森拿起了那面军旗,军旗以蓝色打底,上面画了一座黄色的塔楼:“阿多尔,你认识这面旗帜吗?”
阿多尔点了点头:“这是狄奥多里克叔叔的旗帜,你们从哪儿弄来的?”
“东边过了这条河,有一个堡寨正在被围攻,是你这个叔叔的吗?”
“我不知道。”想了半天,阿多尔可怜巴巴地摇头道,“但是沃拉德舅舅知道,你们可以问他。”
冯森喊来了一个帐篷外的小军官,询问几句后,回复道:“他胸骨和小腿断裂,现在正在医师那里医治,等明天他醒了再说吧,到时候还要他指路带我们去找你父亲呢。”
“那狄奥多里克叔叔怎么办?”阿多尔小声地问道。
“我认识他吗?”冯森冷漠地回道。
“但是,但是,我的母亲还在狄奥多里克叔叔那里,上个月她生病了,在狄奥多里克叔叔的庄园养病,沃拉德舅舅率兵去驱赶索布人,都是我不好,非要……”说着说着,阿多尔的眼圈红了,泣不成声地说道,还夹杂着不少法兰克俚语方言,说的冯森一脑门问号。
“愿天父保佑你,我的小羊羔,别哭,别哭。”不知何时脱去了道袍,露出了里面大麦提神甫袍的真慧慈眉善目地走了过来,他温柔富有磁性的嗓音迅速安抚了阿多尔的情绪。
通过阿多尔断断续续的陈述,冯森这才搞清楚来龙去脉。
在圣人降世的第782年,吃饱了事没饭做的法兰克国王查理,逛该逛到了萨克森公国,来都来了,他顺便在里普河的源头召开了大会,警告撒克逊人别乱搞,否则就把它们真实一顿。
教训过不听话的撒克逊人,查理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而他的妃子格尔苏因达则因病留在了狄奥多里克的庄园里养病,阿多尔也跟着她的母亲留了下来。
因为闲着无聊,阿多尔就缠着来驱赶索布蛮族的舅舅沃拉德带她出去狩猎,好死不死,正好碰上了维杜金德的撒克逊叛军。
于是就有了之前的那一幕。
居然韦尔登大屠杀的时间点吗,冯森摸着下巴。
韦尔登大屠杀,查理大帝一生中最大的污点,被后世子孙奉为仁慈公正的国王,不知道为什么在韦尔登疯狂屠杀了4500名手无寸铁的撒克逊战俘。
要知道,查理曼并不是一个残暴滥杀的人,尽管这种杀降程度和白常之流相比,只能说小巫见大巫,但在人口稀少的西欧,已然不算是一个小数目,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如此愤怒到失去了理智呢?
等等,冯森一拍脑门,如果冯森他们没有来到世界,那么阿多尔必然会落到撒克逊人手中,根据后世的记载,她没有死,但落到死敌手中,必定受到了生不如死的折磨。
会不会是因为这件事,所以才会让查理曼如此愤怒?
而在艾因哈德的《查理大帝传》里,查理曼甚至试图修改遗嘱,给阿多尔母女留下更多的财产,会不会就是出于愧疚?
不过,撒克逊人死不死也不关冯森的事,他只要老老实实地护送这位阿多尔到查理曼身前,就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启动资金。
“所以,你们会去救我的母亲吗?”
“我的每一个士兵都是爹生娘养的,他们对我忠心耿耿,可以说是我的至亲骨肉啊。”
阿多尔委屈地说道,“所以,到底怎样你们才愿意出兵?”
“主不可以怒而兴军,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冯森顿了顿,重重地说道,“得加钱。”
第四章 向我看齐嗷,我要宣布个事儿
将阿多尔送往康德贞处照顾,冯森沉吟了一会儿,便吩咐几个属官把各自手下队正以上的将官都叫来,他要宣布个事儿。
很快,宽阔的营帐中就站了四十来位将官,他们各自里交头接耳,小声地说着话,直到冯森从帐篷后更衣出来才安静了些。
“节帅,找我等有何事啊?”
“自然是有要事得商量。”站在这群下级军官的面前,冯森问道,“诸位,可曾听说新入营中的那几个胡人?”
“听说了,还是个小胡姬呢?”一个大胡子的队正嘻嘻哈哈地笑道。
“那你们可知这小胡姬的身份?”
那大胡子一愣,摇头道:“咱又不会说她那鸟语,怎的知道?”
“这位胡姬,是一位欧罗巴国王的女儿,换句话说,这是一位公主。”说到这里,冯森话锋一转。
“我之前和你们说,玉皇大帝造福,让我等飞跃万里,逃脱险境,来到了这欧罗巴大陆,但却未曾和你们说起这里的情况,你们也和下面的兄弟们说说,省的兄弟们乱想。
除此以外,我便是要和尔等聊聊这以后该咋办。”
一个方脑袋的队正笑道:“节帅,咱们这批人不是从小跟着您长大,就是从小看着您长大。某不知道别的,就知道,跟着节帅走就完了,管他什么欧罗巴哈罗巴的。”
“那就权当陪我聊聊天了,自从父亲病重,我不得不操持军中杂务,又逢四镇,都好久没时间与诸位兄弟喝酒了。”冯森笑着招了招手,“来人,上菜上酒,哎,但是需适度,不可贪杯啊。”
“好好好!”那大胡子的队正鼓掌笑道,“自从君当上了节帅,我原当是看不起老兄弟了,还伤心了好一阵,如今看来,倒是我错怪了,来,我自罚一杯。”
“放你娘的屁,你就是嘴馋想喝酒了。”冯森笑着一脚就踢在了大胡子的屁股上。
帐篷中顿时欢声一片。
很快,辎重营的便上了酒食,说是酒,其实只是醪糟米酒罢了。
轻轻喝了一口酸甜的米酒,冯森盘腿坐在了这些老兄弟之间:“那咱们便先从这小公主阿多尔的国家说起如何?”
“好!”
“节帅你说便是。”
“这胡姬公主的国家叫法兰克,其人诸位也都见到了,与波斯人龟兹人类似。
其人面目长大,多须深目,鼻眉高耸,多有体臭,自称为法兰克人。
其人虽与波斯人粟特人形似,但并不同出一源,波斯人祖先乃是雅利安人,而法兰克人以及当地大多数蛮族都是日耳曼人的后裔。
诸位可以理解为,我们是唐人是汉人,但归根结底,还是尧舜的后代,是炎黄的后代。对于法兰克人,日耳曼就是他们的炎黄。”
“节帅,恕某直言,某没太听懂,您还是说说这个法兰克王国有多大吧?”
“好,那咱们就说说这法兰克王国,这个胡人王国大约有咱们大唐汉地的一半大,其国王名为查理,乃第二世君主。
其父正如司马氏篡魏,以宫相之身篡夺了王位,又大肆贿赂,并献出土地给这天父教会,让他们承认了王位。
虽然都叫法兰克王国,但却是两个王朝,一个叫墨洛温,一个叫加洛林,与其称之为法兰克王国,以咱们的习惯,应该叫加洛林帝国才对。”
“居然有半个汉地那么大,这都赶得上安西都护了,比那些西域小国大得多啊,嘶,可有中原富庶?”
冯森摇头笑道:“远不如矣,这些日耳曼人如前朝五胡乱华,皆是从北边迁徙而来的蛮族,自然不懂产业农耕。
诸君可知,这法兰克王国法度为何?宗周的分封制!
我之前和你们讲的东周列国还记得吧?这群人就处在这个时期,所以,领土内大多是一片蛮荒。”
“那倒也不错。”一名独眼的队正拍手笑道,“不如节帅也建个国,咱们也整个丞相将军当当。”
对面一名队正嗤笑道:“就你这独眼龙还想当丞相?”
而独眼的队正脸色立的凶狠了:“你在说甚?我看你是已有取死之道。”
“哦?你这驴鸟……”
“砰!”
冯森猛地拍了一下桌子。
“军帐之中,不得殴斗!”冯森眯着眼睛,“你们也想五军棍吗?”
镇压了脾气暴躁的武夫们,冯森继续说道:“想要建国,确是不易,虽然此地一片蛮荒,但却没有无主的土地。
欧罗巴诸国主要分为两股大的势力和无数小势力,这两股大势力分别是法兰克与东罗马。
而小势力,有北欧的维京人斯拉夫人,有阿瓦尔人马扎尔人,还有咱们现在这边的诸日耳曼部落。
如想要在此地建国,非得跟他们打一打交道,这其中咱们能欺负,且土地肥沃的,也只有本地的诸日耳曼部落了。”
“那法兰克人不都是日耳曼人,怎么还分出来了?不都是亲戚吗?”一个队正举手问道。
“商人和周人也都是炎黄子孙,不也打起来了?若要比喻,这东罗马人便是东晋,这批日耳曼人就是五胡,那五胡各自建了国,打起自己人来,不也狠的很吗?
说起来,这东罗马国与我国倒是早有渊源,早在汉朝时期便有交流,当年甘英出使,目的地就是此国。
此国人倒是与咱们唐人一般,黑发黑瞳,大汉称其为西秦,而本朝则称其为拂菻国。
其国历史悠远,文化开明昌盛,不输两汉,只是到了最后,被日耳曼人所入侵,夺了国。
其国土东侧之残部便于拜占庭地区,又建一国,当地人自称罗马,但其余人称之为拜占庭。”
“原来这罗马国就是《经行纪》里的拂菻国。”王司马喃喃地说道,“那这拜占庭倒还算是正统。”
“这正不正统可不是咱们定的,而是这天父教罗马教会定的。”冯森嚼了一口鹿肉说道。
“天父教?哎,那不就是真慧大师的那个,那个……”张世成一拍脑袋,一时记不起来这个词。
而真慧则笑着说道:“我所学名为景教,虽祖师与这天父教一致,但我已景释道合一,不再老宗派中了。”
王司马则皱起眉道:“为何这正不正统要靠天父教来说?”
“我之前说了,这法兰克王国如那西周一般分封,但同样,他正在制定礼乐。
咱们的礼乐是礼乐,他们的礼乐就是天父教。
他们这边的教士便如同咱们的儒生一般,都是地位崇高的读书人,但咱们读的是《论语》《春秋》,他们读的是《拜日经》《诸王纪》。”
韩士忠将一碗醪糟一饮而尽:“果然,这天下没有新鲜事。”
“而接下来我要说的,就是重点了,那就咱们的出路。”冯森掰着指头说道,“诸位,咱们这一千三百人,总不能一直就这样乱逛。
才来时,我告知此处距离家乡万里,军中差点哗变你们忘了吗?后来还逃了十来个。
下面的人要吃饭,要住大房子,咱们也要光宗耀祖,还得找个漂亮婆娘。
为了这点,咱们必须得找一块自己的地盘,这里的人虽然莽荒,但毕竟人更多,想要在此地立足,少不了他们的支持。”
大胡子队正将碗中的醪糟一口饮尽,笑道:“我当节帅要说些什么,无非就是找一家投靠就是,这事儿有什么好说的,全凭节帅做主。”
“是啊,干咱们这一行就是赌命,有一口吃的,就算一口,只要价钱合适,帮谁卖命不是卖呢?”
“我知道了,节帅的意思是想投奔这法兰克人?”韩士忠猛地一拍脑袋,“原来如此,今日那小公主倒是个好机会。”
“这小公主价值虽大,但也有限,我还有一个想法,但这个想法难免要兄弟们拿命去搏,咱们在此处,孤立无援,老兄弟死一个我都心疼啊。”
冯森叹了一口气:“劳烦诸位,都去各自队里探探口风,看看兄弟们什么意思,道理我刚刚都说过了,你们说要打,那就打!你们不想打,那咱们便安安稳稳地去领了这小公主的赏,也不是坏事。”
“喏!”队正们都知道这是正经军令,都正容回道。
第五章 一金币契约
月夜,森林中干枯的树枝像是女巫的手指,法兰克的王帐正矗立在交缠的黑色枯枝之下。
高耸的尖顶王座上,披着狼皮鞣制的柔软皮草,一个中年男子端坐在这把镶着绿翡翠与金银的豪华座椅上。
他左手扶着象征权力的咎瓦尤斯——传说用朗基努斯枪尖打造的黄金圣剑,右手则托着一只小巧的鹿皮靴。
男子有着一头银白色的头发,身高大约一米九,大眼圆鼻,天生一副活泼的神态。
但此刻,他却没能像往常一样开怀大笑,而是赤红着双眼,脸上写满了悲伤与愤怒。
营帐中,无论是阿尔昆或者阿斯托尔福都不敢说话,连马拉吉吉都死死闭住了嘴。
查理曼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营帐中只能听到他愈发粗咧的呼吸声。
“狄奥多里克!”查理曼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不仅葬送了二十位贵族和四名伯爵以及数千法兰克人的生命,甚至还葬送了我可怜的小女儿阿多尔特鲁德,你活该下火狱,狄奥多里克!”
没有人敢接话,王帐中一片沉默,最后还是宫廷主教阿尔昆站了出来。
踩在波斯风格的羊毛地毯上,阿尔昆硬着头皮说道:“我的陛下,实际上,贵族们的联军并不是狄奥多里克指挥的。
据逃出来的士兵说,伯爵们害怕功劳被狄奥多里克抢走,不等汇合,就擅自发动了进攻。狄奥多里克伯爵如今正在坚守桑特尔山以北的巴克德堡,我们需要及时出兵……”
“该死的!”查理曼猛地站起,抓住了身后椅子的靠背,足足三百斤重的椅子被他直接抡圆砸出。
木屑四射,飞溅的宝石和金粒在帐篷中四散而去,甚至砸倒了一旁的火炉,烧红的木炭在名贵的地毯上滚动着,火星子在空气中随风飘舞。
查理曼怒目圆瞪,咆哮的声音连在营地门口站岗的侍卫都能听见,“他夺走了我可怜的女儿的生命,难道我还要感谢他吗?”
阿尔昆抚摸着他的十字架吊坠:“天父保佑您,我的陛下,但是夺走阿多尔公主生命的,并非是狄奥多里克,而是撒克逊人。”
剧烈地喘息了一会儿,查理曼的神色终于逐渐缓和了下来,再抬头,他的脸上已经没了任何表情,无悲无喜。
从地上拿起了那只鹿皮靴,查理曼向着营帐外走去,在走到门口时,他突然说道:“最迟明天,我要见到一支不少于五千人的军团。”
“尊奉您的旨意。”阿尔昆和其他廷臣纷纷给这位悲伤的国王行礼送行。
等到查理曼离去后,阿尔昆与阿斯托尔福等人对视了一眼,无奈地苦笑着各自离去了。
…………
“阿嚏!”阿多尔打了一个喷嚏。
康德贞温柔地摸了摸阿多尔的小脑袋,绿色的瞳孔中带着几丝询问的目光。
康德贞就是韩士忠口中的另一个胡姬,她是由冯森使用决议【邀请医师】而邀请来的。
不过由于她出现的过程莫名其妙,所以韩士忠他们误解为是冯森从哪个粟特部族抢来的。
阿多尔对着这个胸脯柔软的波斯医娘很有好感,她憨笑着说道:“没事的,就是鼻子有些痒痒的。”
虽然康德贞听不懂,但还是能通过语气来判断阿多尔的话语。
握着马鞍的边缘,继续把头靠在这柔软的胸脯上,阿多尔的目光投向了还在喂马的冯森,娇声问道:“冯,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快了快了。”
在被阿多尔纠缠了一整天后,冯森最终还是答应了出兵。
明面上是他是被阿多尔的孝心所感动,最终以一个金币的契约接受雇佣,但这契约本质就是纯纯逗小孩玩的。
虽然冯森来自于因为吃饱了所以更加讲究道德礼仪的现代,但经过这个时代将近十六年的铁血熏陶,冯森的道德底线更加灵活起来。
对于他来说,有利则趋,无利则避,拿着公主找到查理曼就是一个大功,而那个格尔苏因达不过是个侍妃。
历史上只记载查理对其女儿的异常宠溺,可从没说过他对于妻子有多深的感情。
队正们探了一天的口风,大部分人的意思居然是全凭节帅做主,剩下的小部分人里,也是说要打占上风。
于是,冯森最终的决定是:过去看一眼。
如果能打,那就找那劳什子狄奥伯爵漫天要价,打不了掉头就跑。
反正冯森的牙军战锋人均配马率几乎百分之百,以目前的情报来看,那群撒克逊人还是以步兵为主的,八成是追不上冯森的靖难军。
另一个理由就是军中的后勤粮草匮乏,如果不能在这个狄奥多里克伯爵手中获得足够的补给,就只能纵兵抢掠了。
那冯森的道德底线又要往下掉一掉了。
阿多尔这两天得意洋洋的,还以为是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真情实感说服了冯森呢。
喂饱了战马,冯森开始检查起自己的装备。
他身穿一身窄袖圆领的白色戎服,黑纱丝绸的幞头系住了头发,而额头前则戴着一条红色的护额,外套一件轻便的皮甲。
腰间一把横刀挂在牛皮带上,圆盾则挂在马鞍上随时取用,步弓和箭囊各放在马匹的一侧,箭囊中二十四支长箭俱全,而马槊和陌刀等长兵器则由专人保管。
如果脸再白上两分,就是古装剧里最常见的白面小生,只不过冯森这个白面小生手里,可是真真正正流着不少血的。
翻身上了马,冯森喊来了王司马。
“斥候游骑派出去了吗?”
“派出去了。”
“各级将校军备都检查过了吗?”
“检查过了。”
“人头马匹可曾点清?”
“总共1315人,战马337匹,驮马915匹,毛驴35匹,此外还有2匹害病,无法驮重物,其余都已到齐。”
“好,张校尉,你率先锋营走最前面,后面是中军和辎重营,韩校尉,劳烦您押后坐镇。”
“喏!”两人同时抱拳行礼,回头各自骑着马领人向前军和后军走去。
看看天上初生的夏日烈阳,冯森长吸了一口气:“全军,出发!”
人头涌动,一千三百靖难军骑着马匹,赶着车驾,排成了整齐的队列,在斥候的指引下向前进发。
长长的马队在林间快速地行进着,作为牙军中最精锐的战锋,冯森手下的这支军队做到了铁甲披甲率七成,其余就算没有铁甲,也有皮甲。
在密林中行进非常危险,稍有不慎就会有被伏击的风险,冯森一行飞速加快了脚步。
待走了快半个时辰,冯森他们才出了这片密林。
走出狭窄的林间道路,眼前一切豁然开朗起来,钻石般的天空中,两只黑鹰盘旋着,发出清脆的呖叫。
向下望去,则是大片大片的苍绿丘陵和草地,肥沃而厚重的黑稠黏土上,鸢尾花轻轻摇摆着身体。
一只黑鹰低低地掠过草地,抓起了一只逃跑不及的灰兔,随着黑鹰向远处看去,无尽的平原在天地交接处画出了一条锋利的长线。
韩士忠下了马,用手捏起一把泥土,搓了搓,忍不住道:“这欧罗巴的泥土倒是和辽东那边挺像,水分大,还粘手。”
韩士忠是个菜园子,父母皆是菜农,只是恰逢安史之乱,官兵路过,韩士忠家里便只剩他一个了。
没多久,父母留下的财产就被同族吃了绝户,眼看要饿死,心一横,便去当了土匪,后来受了招安,便加入了靖难军,算是靖难军中的一名老将。
看着韩士忠手中的泥土,冯森问道:“这种土如何?好耕种吗?”
“难。”韩士忠摇摇头,“土质太黏,非重犁翻不开,种子容易被憋死,不过这种土肥,耕好了比普通田地出产更多。”
“老将军果然见识广博。”
“节帅谬赞。”
行军本来是一件相当无聊的事情,不过在这样美好的田园景色下,士卒们心中的烦躁反而消减了不少。
伴随着耳边的甲片的碰撞声,时间一点点过去,终于,在太阳刚刚到达桑特尔山巅的时候,冯森等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一处离水源不远的避风坡。
安排着扎好了营地,冯森便带着轻骑向巴克德堡跑去,他需要提前侦查好敌情。
第六章 都什么年代了还在签传统契约
带着七八个护卫从一处土丘爬上了山,冯森向着远处眺望,河谷滩涂纵横的青绿色沼泽地中,居然有一座灰扑扑的土丘。
高大的木寨竖立在土丘上,蓝底的方旗在劲风中猎猎作响,方旗下,七八个法兰克士兵把守在木墙上,他们穿着皮甲和蓝色的罩袍,带着八片铁片箍起来的日耳曼头盔。
实际上,在这个中世纪前中期的欧洲,绝大部分的城堡都只是这样排木插成的木质城寨,真正坚固的石质城堡得要到中世纪晚期甚至文艺复兴时期才会出现。
滩涂外,同样有一座营地,与其说是营地,不如说是贫民窟。
乱七八糟的帐篷和矮小的茅草屋堆叠在一起,冯森甚至看到两间茅草屋门对门地修在一起,屋子中的人出门时,甚至不得不侧着身体才能从小缝中挤出来。
密密麻麻蚂蚁一般的撒克逊武士们光着膀子,扛着战斧或长矛,在周围闲逛着,他们或是站在营帐前投矛取乐,或是坐在火堆前大口地喝着啤酒和莓果酒。
除了撒克逊武士,农兵们大多身穿暗红暗绿色的亚麻长衬衫,用麻绳系住,脚下踩着兽皮的靴子,更有甚者,是用两根布条将一块木板绑在脚底就算鞋了。
这群撒克逊农兵毛发旺盛,一眼望去,都是拖到胸口的棕红色长胡,他们有壮实的,也有削瘦的,但骨架子大都粗犷。
突然,一个帐篷倒塌的场景吸引了冯森的注意力。
在营地的一角,十几个红发的撒克逊人正在疯狂地互殴着,他们扯倒了旁边的帐篷,拼死挥着拳头,一个撒克逊农兵被砸到了头,晕倒在地,斗殴的武士们就在他的身上踩来踩去。
几个身着铁甲的撒克逊长者迅速赶到,他们野蛮地扯开了这群斗殴的武士,抓住了领头者狠狠抽起了鞭子。
在这个时代,盎撒民族的祖先还都是彻彻底底的野蛮人,他们居住在黑暗的森林中,基本就是茹毛饮血,过着与原始人差不太多的生活。
这一点,从这些撒克逊人的衣物和纪律性上就能看出七七八八。
估算了一下那破破烂烂的栅栏的高度,跟在冯森身旁的孙敬孝忍不住笑道:“这连奚族都不如,节帅,给我二百骑,我今晚一把火烧了他们。”
“别急,等过了今晚再说。”冯森扶着身边的杜松,指了指土丘上的那座木城堡,“价钱都还没谈好呢。”
城堡宅邸之中,银色的蜡烛架上盯着一根快要烧完的白色蜡烛。
如豆的火光下,狄奥多里克伯爵瘫坐在椅子上,握着橡木制成的杯子。
满满一杯蜜酒,他一口没动。
“阿多尔公主有消息了吗?”狄奥多里克再一次向着一旁的侍卫问道。
“还,还没有。”侍卫回答道,“撒克逊人的轻骑兵一直在外围巡逻,在这种情况下寻找公主,简直就是一道给赫拉克勒斯的试炼。”
“我的天父啊,您为什么要这样对您虔诚的信徒。”
昏暗的厅堂中,狄奥多里克忍不住悲泣道,“先是该死的盖洛不听我的命令擅自发动进攻,再是驴日的沃拉德偷偷带着阿多尔去狩猎,至今未回。
哦,我可爱的公主估计已然凶多吉少了。”
“也许您可以往好的方面看,说不定阿多尔公主已经被前来支援的弗里森伯爵或者哪个骑士救走了,那样反而比被这群撒克逊蛮子包围更安全。”
“但愿如此吧。”狄奥多里克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愿天父保佑他,也保佑我别被查理绞死。”
祝祷过了天父,狄奥多里克心中好受了一些,他拿起小刀切开一块猪腿,蘸了蘸旁边的黄油,哀叹了一声,吃了一口。
就这样,狄奥多里克每哀叹一声,便吃一口烤猪腿,很快便吃完了一整条猪腿。
就在等待仆人送上餐后的水果时,一个侍卫急匆匆地推开了大门走了进来,一进门他便大声呼喊道:“伯爵大人,有阿多尔公主的消息了。”
“噗!”
才到口蜜酒全数喷了出来,狄奥多里克连嘴都来不及擦,便碘着肚子如同一阵风一般,向着门口冲去。
在狄奥多里克伯爵宅邸的门前,正站着一个慈眉善目的阿瓦尔神父。
他穿着一身神甫专用的大麦提袍,胸前挂着十字坠,默默念诵着《日经》,和蔼而又虔诚,这神甫一眼顶真,就是他秃顶的脑袋上,为什么会有六个奇怪的疤痕?
“愿神保佑你,来自阿瓦尔的神甫。”狄奥多里克迫不及待地问道,“听说您带来了阿多尔公主的消息?”
“是的,阁下。”真慧眯着眼,从衣袍中取出了小刀和木片,“不过,我得纠正您一点——我是赛里斯人。”
狄奥多里克像是落水的人抓稻草一般一把抓住了木片,他仔细阅读上面的文字,又仔细查验过小刀。
“天父,感谢您,感谢您的恩赐!”狄奥多里克突然跪了下来,一边流泪一边唱起了走调的圣诗。
很快,他又站了起来,紧紧地握住真慧的手:“也感谢您,来自赛里斯的仁慈神甫,您不仅挽救公主的生命,也挽救了我的生命。”
“感谢天父的恩赐。”真慧不着痕迹地将自己的手从狄奥多里克油腻腻的大手抽了出来,“我们本来是想通过你来交还公主的,但是我发现您遭遇了一些困难,你的城堡正在被人围攻吗?”
“是的。”狄奥多里克不明所以。
“实际上,公主的聪明才智和真挚的感情感动了我们的主帅,他接受了公主殿下的雇佣,准备帮助您脱出险境。”
“哦,善良而又真诚的阿多尔。”狄奥多里克感动地捂住了心脏,“你们有多少军队?”
“一千二百人。”(作战部队,不包含辎重营)
“多少?”
“一千二。”
“额。”狄奥多里克斟酌着言辞,“我知道了你们雇佣兵首领的好意和决心,但是这群该死的叛军人数有五千人,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们,你们没有战胜他们的能力。
与之相比,公主的安全更加重要,我衷心地希望你们能待在原地不要走动,我无法承受再一次失去她的痛苦。天父保佑,一千二百人已经足以保障公主的安全了,您说呢?”
说完,狄奥多里克挤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希冀地看着真慧。
真慧也挂上了和蔼的笑容:“不行,公主殿下如此信任我们,与我们签订了契约,我们赛里斯人向来言必信行必果,况且天父也要求我们不能做一个不信者啊。”
狄奥多里克沉吟了一会儿,示意侍从关闭了大厅的门。
差不多有两个小时的时间,狄奥多里克城堡的大厅内充斥着各种辩论和争吵,墨水晃动声和灯架摇曳声交相辉映。
直到月上中天,真慧才带着两个斥候飞快地离开了城堡,回到了营地中。
“怎么样?”
“这是我们签订的契约。”
展开桌上的莎草纸,借着羊油灯的昏黄灯光,冯森仔细地阅读起来,但不久,他便皱起了眉头。
“对赌协议?”
“是的,如果明天我们决意要出战,那就需要先将公主交给他,让他来保护公主安全,他会拿一个男爵领以及八百德涅尔作为报酬,如果我们能取得胜利,则可以光荣地接回公主。
如果明天我们不出战,他可以将两座年收入六十德涅尔的庄园送给您作为私产,以支付您的出兵费用。”
随手将莎草纸扔回桌面,冯森笑了起来:“看来这位伯爵大人,并不信任我们的实力啊。”
“不然,他怎么会拿出一个男爵领和我们对赌呢?”真慧活动着噼啪作响的骨头,拿起桌子上的冷鹿肉,狠狠咬了一口。
“很好”冯森笑了起来,“那便战场上见真章吧。”
第七章 桑特尔山之战 上
“呜——”
建中3年,公元782年8月28日的早晨。
在巴克德堡东北方的青葱原野上,传来了不绝的马嘶声,一片片的烟尘从山坡后滚滚而来,伴随着的还有号角声鼓声和人的呼喊声。
夏末的萨克森已然带上了不少的凉意。
虽然冯森的靖难军尚未与撒克逊叛军正式交战,但双方的斥候早已在山林和田野间过起了招。
靖难军的斥候们稳稳占据了上风,但迫于对方人数,也不敢深入太多。
骑着马迅速赶到战场后,靖难军的士卒们纷纷开始披甲,而驮马则交予专人看管。
脚步声阵阵,在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里,900靖难军步卒排成了三个军阵。
其中左翼400人,而中军和右翼的军阵只有250人,300位玄甲骑兵立于左侧,时不时派出一支十二人的小队,与敌方的骑兵回战纠缠。
骑着飞鬃,冯森立在玄甲骑的最前列。
这些玄甲骑兵向来是由他亲自指挥,左翼的军阵由张世成指挥,而中军和右翼则分别由韩士忠与孙敬孝坐镇。
伴随着阵阵脚步声,营地中的撒克逊人才如梦中初醒一般飞快地开始穿衣结阵,两个撒克逊的酋长骑着马在营地中来回奔驰通知着。
“怎么了怎么了?”
“别推我,来,芬妮,亲一个,等等,你不是芬妮。”
“我是你哥哥!”
“但是昨晚……哦——我的沃登啊!”
喊叫与嘈杂的声音伴随着炊烟在撒克逊人的营地中升起。
而巴克德堡的木墙上,揉着眼屎的狄奥多里克伯爵被推到了女墙边。
眼前的一幕让他连眼屎都忘了丢掉,他惊恐地张大了嘴巴:“他们,他们居然真的敢,我的天呐,他们是被魔鬼附体了吗?”
“那现在该怎么办?”
“公主送来了吗?”
“送来了,不过送到后,那个老神父就走了。”
“抽二十个会骑马的,等会儿让西蒙德骑士他们凑够三十人去营救卡尔文神甫,听明白了吗?”
“我马上去通知。”
广阔的平原上,三个肃杀的军阵已然列队完成。
“咚咚咚咚——”
在鼓声和锣声的敲击下,左翼中军和右翼的甲士们或是举起步矟或是拿起盾牌,整齐划一地在地面上顿了三下:
“杀!”
“杀!”
“杀!”
一千名甲士共同发出的整齐呼喊声居然比那些还在慌乱集结的撒克逊人要大。
伴随着吼叫,三个军阵在鼓声和锣声的指引下,开始了进军。
在撒克逊人的营地中,维金杜尔挥舞着手中的棍子,将一个个才睡醒的撒克逊武士从床上驱赶起来。
“别睡了,你这个猪猡,该死的法兰克人来了!”
“起来!鼻涕虫!法兰克的军队来了!”
“维金杜尔酋长!”一个金发的撒克逊武士从营门外冲了进来,“法兰克人开始进军了!”
“为什么会这么快?富尔森这个白痴,他告诉我那些阿瓦尔佣兵距离咱们的营地还有半天的路程,除非他们夜晚行军,否则为什么会这么快到达!”维金杜尔咬牙切齿地骂道。
“但是,维金杜尔酋长。”报信的撒克逊武士说道,“刚刚富尔森酋长说,对面只有不到一千人。”
“你还信他的鬼话吗?”
“但是,所有的探子都这么说……”
“……带我去哨塔。”
站在一处高高的哨塔上,维金杜尔疑惑地皱起了眉头:“居然真的只有九个百人队,不过他们身上都穿着黑色的皮甲,还是要小心一点。”
“那现在……”
“让醒着的人先组成盾阵吧。”
很快,在唐军的对面,由两千余撒克逊武士拿起了圆盾和标枪,在各自首领的指挥下,组成了五个歪歪扭扭的盾墙。
这些撒克逊叛军,名为武士,实际上大部分都是农兵。
他们戴着两边从耳边垂下的棕灰色弗吉尼亚帽,上身穿着毛料长上衣,下身则光溜溜一片,只有脚上还系着绑袜子的皮绳。
这些农民大多数都只是手持圆盾,拿着砍树的短斧,而那些真正的撒克逊勇士大多身穿衬衫链子甲,头戴尖顶盔,手中除了盾牌,还有长长的维京战斧。
这些农民在伏击盖洛和阿达尔吉斯的贵族部队时见了血,平时也基本都有战斗和狩猎的经验。
有赖于欧洲密集的森林和发达的牧畜业,他们大多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真要打起来,也算是一股不俗的战斗力。
这两千六七百人按照部族和家族分成了五个战阵,有的人多,有的人少。
他们拿出了北欧日耳曼民族最常用的盾墙战术,圆盾一个接一个连在一起,形成了一道道木质的长墙。
“嘟,嘟嘟——”
伴随着号角声,唐军出现在撒克逊叛军的视野中。
作为一支藩镇中最精锐的部队,牙兵可以称作是镇中的模范军,在同时期的士卒们需要每四五十步停下整理队形时,他们能在百步左右才需要再次停下整理。
尘土飞扬,两边的撒克逊骑兵与玄甲骑兵在战场的边缘来回冲杀着,而冯森则带着玄甲骑的主力,不远不近地跟在一侧。
“一百五十步。”几个有经验的靖难军老军默数着,在走的最快的左翼,相对面的撒克逊战阵,架着他们的盾牌长墙,向着左翼军冲来。
“一百二十步。”张世成举起了手,百十步,百五步,最后当撒克逊人走过百步这个界限时,张世成狠狠地挥手叫道:“射!”
军阵中,除了前排的刀盾手,后排的步矟兵和陌刀手都放下了长武器,摘下了腰间的擘张弩和步弓。
“噔噔噔。”
再一次,恶魔般的弓弦作响声在战场上响起,三百多只狼牙箭如同在天空中化成了一朵薄薄的黑雾。
“哚”
“哚哚,哚”
箭雨只堪堪射倒了两人,这也正常,百步只是射程范围,而非有效范围,这一箭只是为了定位和干扰敌人。
回头瞥了一眼,撒克逊的士兵们冷笑了一声,继续向前冲去。
足足六百人组成的三层战阵继续向着左翼的军阵冲去,第一、二层是手持萨克斯刀或短斧的圆盾兵,第三层都是枪矛兵和战斧兵,最后则跟着几个举着蜘蛛网一样战旗的旗手。
在这个时代,撒克逊人大多都是使用标枪加飞斧作为远程武器,由于制弓的技术低劣且成本较高,大部分撒克逊人并不习惯使用长弓等武器。
“七十步!”
“噔噔噔!”
步弓再一次发威,三百支箭矢在撒克逊人的军帐中爆出了一朵朵血花,一轮箭雨后,起码有二三十名撒克逊人捂着胸口和咽喉缓缓倒下。
这一波箭雨战果颇丰,但也反而激发了撒克逊士兵心中的血气。
他们发出了各式意义不明的愤怒战吼,以怒火来驱逐心中的恐惧,一些中箭的撒克逊人更是不管不顾,任由箭头在肌肉间摩擦,继续跟着盾墙发起了冲锋。
“三十步!”
三十步的距离,是标枪和飞斧的最大射程,但却是弓箭的最高伤害射程。
“嗡——”
这一次,撒克逊人甚至能听见长箭破空的声音。
在撒克逊武士的叫喊声中,第一排的圆盾兵齐齐蹲下,竖起圆盾,第二排的圆盾兵则将圆盾斜架在第一排圆盾兵的上边沿,第三排的士兵们也同样蹲下。
这是撒克逊盾墙战术中对付弓箭射击非常有效的手段,但可惜的是,由于在场的大部分是未经训练的农兵,他们无法做到像精锐小股撒克逊武士一样反应迅速。
“噗!”
“啪!”
无数狼牙箭如同一道黑色的梳子刮过了撒克逊人的军阵。
长箭穿过了他们的盾牌和甲胄缝隙,一蓬又一蓬热血在他们的躯干箭头甚至头颅上炸开。
在这个瞬间,原先震耳欲聋的战吼猛然一滞,他们茫然地抬起头,耳边全是同伴的哀嚎和斧盾落地的撞击声。
在他们的身边,倒下了至少六七十个同伴,若是死了倒罢了,但受伤者痛苦的嚎叫却在一下一下痛击着他们的心脏。
此刻,左翼的靖难军军阵已然收起了步弓,端平了步矟。
“杀——”
震天的喊杀声配合着轰隆的鼓声,左翼的军阵在张世成的带领一步步向着冲锋而来的撒克逊军阵反冲去。
第八章 桑特尔山之战 下
不得不说,撒克逊人的战斗意志真是不赖,短短一炷香的时间里连续减员十分之一,士气虽然低落,但仍能支撑他们继续发动进攻。
撒克逊人的盾阵排前,每隔一段距离都有一个撒克逊全甲武士,他们大多身着链甲和尖顶维京盔,手持圆盾和武装剑。
这些人站在盾阵的最前方,一方面方便指挥队伍观察敌情,另一方面,他们也是突破敌人阵型的尖刀。
传统的日耳曼民族间的战争,大多都是盾阵前进,标枪射击,盾墙互推,枪矛戳刺,最后骑兵冲击(视情况而定)。
现在,已经虽然在标枪射击这个环节输了一阵,但己方盾阵和兵力仍旧高于对方,优势在我。
这是大多数阵前武士的想法。
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他们的计划毫无意外地被打破了。
步矟,长达三米有余的双层步矟出现在了他们的视野中。
歪日,不讲武德啊,怎么会有这么长的长枪啊?大部分的武士们都开始怒骂起来。
在盾墙互推环节,双方的士兵会操起斧头对砍和盾击,而身后的枪矛手则越过圆盾互相戳刺,但撒克逊的枪矛长度大多是两米以内的短矛,在不讲理的步矟下,他们甚至连靠近对方都做不到。
接战的瞬间,撒克逊眼前上百把步矟突然晃动起来,靖难军的甲士们迈着小碎步,抖动着手中的大枪。
白蜡杆制成的矟杆柔韧而有弹性,锋利的矛尖伸出而又收回,长杆是蛇身,而矛尖是蛇牙。
抖动的步矟快速而高频地荡开了撒克逊的枪矛,长枪一攮一送再抽回,便有一个撒克逊人受伤或倒地。
撒克逊的圆盾手们死死地顶着步矟的敲击拼命向前推击移动,甚至有几个精锐的撒克逊武士靠近了唐军的阵前。
但令人绝望的是,他们手中的武装剑和枪矛根本破不了唐军的盾牌和双层甲。
由于他们的圆盾并非罗马军团的那种大盾,只要手一脱力或是角度不对,盾牌就会被精锐的唐军士兵用铁骨朵钩开砸开,而第二层的步矟或陌刀则会迅速劈刺。
交战的区域犬牙交错,飞斧与箭矢带着破空声在军阵的上空飞行着,鲜红的血液散发出了腥臭的铁锈味。
迈着整齐而缓慢的小碎步,整个左翼的军阵缓缓向前移动,倒在地上来不及退走的撒克逊农兵则在最前排盾兵的横刀挥砍下掉了脑袋。
最先逃离的,是一个左臂被完整砍下的农兵,他涕泪横流地向后冲去,接下来,每向前三四步都会有一两个农兵甚至武士逃离,这一队撒克逊人已然到达了崩溃的边缘。
来自布伦瑞克的酋长富尔森早就发现了这一点,他率领着麾下的四百人迅速靠近,试图支援。
“滚开,懦夫!”
挥刀砍下了一个逃兵的头颅,富尔森看着大团脱离盾阵的前方军阵,心中焦急无比。
“你们这群该死的懦夫,不要挡路!”砍杀着阻碍前进的逃兵,富尔森心急如焚,现在这个军阵随时有可能崩溃,每一秒都弥足珍贵。
只要富尔森这支队伍能够顶上,后续的支援便会源源不断,维金杜尔正在集结士兵,这群人只有四百人,耗也被耗死了。
“咚,咚咚。”
忽然,一颗小石子弹到了富尔森的脚面上,这是?看着地面上震动的石子,富尔森猛然抬起了头,望向右侧。
一伙玄甲骑兵不知何时冒了出来,沉默地对着富尔森的军阵发起了进攻。
“该死的,盾墙,长枪,把盾……”
“嗖!”
一支长箭穿过了富尔森长大的嘴巴,从后脑突出,他无神地张着眼睛,向后倒去。
收起了长弓,冯森夹紧了身下的飞鬃,腰腹扭动,高高举起一把长柄屈刀。
二百玄甲骑组成的锋矢阵,以冯森为矢尖正正的扎入了撒克逊援军的军阵中。
马蹄铁踏过被撞到的撒克逊人,冯森面甲之下露出了一个残忍的笑容,屈刀带着马速陡然砍出,顺滑地如同热刀切黄油。
一连三颗人头高高飞起,胸腔中的热血如喷泉将人头顶飞了出去,他们的惨白的脸上带着无穷的迷茫与惊恐。
而在他的身后,沉默的玄甲骑们或是端平了马槊或是举起了横刀。
从半空中看去,锋矢的两侧无数鲜红的颜色炸开,滚落在青绿色的草地上。
空气中,绿草的清香味与热血的铁腥味混合在一起。
待冯森一来一回两次冲过了支援的撒克逊军队,背后只剩下绝望的惨嚎声与崩溃的撒克逊士兵们。
崩溃的不止有支援的撒克逊士兵,还有正在与左翼军纠缠的撒克逊士兵。
连锁反应一般,当有人惊恐地高喊着:“富尔森大酋长死了!富尔森大酋长死了!”的时候,溃退就开始了。
冯森率领的玄甲骑开始追击逃跑的士兵,不让他们重新集结,而左翼军阵则在张世成的带领下,转向中军。
在行进时,左翼军阵是百步一整军,中军是五十步一整军,右翼则是三十步一整军。
三个军阵实际是形成了一种斜阵,配合冯森的作为锤头的重骑兵,这就形成了亚历山大大帝以及唐太宗李世民最熟悉的砧锤战术。
其本质先集中一部分精锐兵力,先和敌军接战,攻破敌军一阵后,迅速转向,配合骑兵背冲或侧冲,夹击剩下的敌人,在时间和空间上最大化利用兵力。
由于速度较慢,此时中军与撒克逊人接战不久,不过由于兵力上远小于对方,这一部分的唐军其实只是守势——直到冯森的玄甲骑和左翼的到来。
冯森的玄甲骑分成两部,一部和对方骑兵纠缠已经干扰对方集结,另一部则负责冲击和打乱敌方阵线。
伴随着两面步矟的捅刺和一波波箭雨,撒克逊人中间五六百人的战阵终于开始松散和绷不住了。
农兵们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恐惧,他们发泄般尖叫着,扔掉了武器,便开始奔逃。
一旦有了第一个,撒克逊士兵的心理防线便开始逐渐崩溃,第二个第三个,在从众心理的暗示下,更多的士兵开始逃跑,这也意味着他们严密的队形出现了漏洞。
于是,马蹄声响起。
撒克逊军阵中再次飞起了鲜血与人头。
如法炮制,右翼军面对的两个五百人盾阵也被合击攻破。
这样,真正在战场上站立的撒克逊士兵只剩下了一千多,但他们行进支援的速度犹如龟速。
奔逃的溃兵阻挡了行进,打击了士气,而来回射箭掠阵的玄甲骑又让他们不得不每走十几步都得停下防御和重整队形。
冯森的作战计划几乎完美地实行了。
借着全员骑马的高机动力,快速赶到战场,趁兵力没有完全集结,逼着对方葫芦娃救爷爷,当士兵数量无法对他们进行合围时,余下的工作便只剩下一次突击了。
或许,连突击都不用了。
因为冯森看到剩下的那一千多撒克逊人居然在几个武士的呼喊下,缓缓后退。
他们在逃跑。
就这样,巴克德堡之战,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迅速结束。
冯森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让他们逃了。
“全员上马!”冯森大笑高叫道,“跪地不杀,追击一里。”
“狄奥多里克叔叔,你看,他们赢了,他们赢了!”虽然看不懂战场的形势,但阿多尔起码能看出谁在追杀谁。
她欢呼雀跃着,脸上挂满了笑容。
狄奥多里克没有回答,他的脸色涨的通红,双手的手指几乎要插到木墙里。
“卡尔文,你这个老骗子,你欺骗了一位虔诚正信的感情和家产!”狄奥多里克咬着牙说道。
而当看到冯森的军队全员骑马追击敌军时,狄奥多里克几乎要昏厥过去,他颓唐地坐在地上。
“我真傻,真的,我怎么能真的相信了十岁的孩子可以说动一支唯利是图的雇佣军?我怎么能相信那个巧言舌辩的老神父?完了,全完了。”
狄奥多里克感觉自己简直是鬼迷了心窍,他怎么会在迷迷蒙蒙中在契约上签下了名字呢?
该死的,谁会想到一支雇佣军居然能聚集起三百骑士和九百步战骑士?!这样的配置足以支撑起一个军团的骨架!
第九章 桑特尔山之战 完
当断裂的圆盾与枪矛撒遍了这片绿野,这场厮杀的收尾工作濒临尾声。
大部分的撒克逊士兵都没能逃掉,冯森一行人像是渤海人围猎一样,驱赶着撒克逊人的残兵,消耗着他们的体力。
借着马匹的优势,靖难军的甲士们不断地放着箭,从两边包抄驱赶,而那试图撤退的一千多撒克逊士兵则由撤退变成了溃退,最终变成了逃跑。
在一片宽阔的河流前,冯森终于停止了追击。
最终渡河逃走了撒克逊士兵,估计都不满一千人,剩下的要么是体力耗尽而累倒,要么是试图反击被围攻射杀。
早上九点钟的太阳,正是最红火热烈的时候,水波如同舞姬舞动的水袖,但却绣上了金丝的纹边。
回头看着一路杀来的甲士们,他们脸上的汗珠也反射着太阳的金芒,冯森调转马头,向着他们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横刀。
刹那间,欢呼声和叫好声此起彼伏。
大丈夫当如是,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他自豪地回望着士兵们。
有这样一支强军,天下之大,何处不可去,何事不可为?
或许我并不需要查理曼,或许那顶王冠甚至是皇冠,我也能自取之!
无穷的豪情在胸膛中起伏激荡,在这个时刻,冯森感觉自己快要爆了,驾着飞鬃,只听得马蹄声哒哒响了七下,他望着河水轻声吟道:
“今天追敌到河边,感觉河水波浪宽。烟光万顷细细叠,卧槽冰火两重天。”
“好!”旁边的张世成猛然拊掌笑道,“此诗看似咏河,实则咏情,用词清新而又淡雅,颇有贺氏遗风。”
“什么贺氏遗风。”韩士忠不满地摸着胡子,“依老夫看来,远超贺氏矣。”
“韩校尉知道贺氏是谁吗?”清点战利品的一般路过王司马突然好奇地问道。
“知道啊,一个诗人。”
“我是说他的名字。”
“不是叫贺氏吗?”
“好了好了,走吧走吧。”冯森感觉自己吟诗的热情和争霸的豪情已经随着宽宽的波浪流走了。
在鸣金收兵的途中,冯森突然感觉许久未动的克劳塞维茨引擎居然出了新的提示:
【巴克德之战】
【酣畅大胜】
【在巴克德堡,你的军队以屈屈千数击败了四千撒克逊人大军,在场的撒克逊人和法兰克人都能作证——这是一支恶魔般的军队!】
【你的传说开始在萨克森流传,每月威望+1】
这属实是给了冯森一个大大的惊喜,原来打胜仗还会有奖励的吗?
冯森本来还想着,这每月2点威望,要达到【邀请武士】或【邀请工匠】等决议的威望要求得等到什么时候,他用【邀请医师】招来了粟特医娘康德贞就花了整整100威望。
没想到啊没想到,只要打胜仗就能赚威望,那以后得多打打。
等到冯森等人将俘虏驱赶到原来的营地时,狄奥多里克伯爵已然笑意盎然地等在了营地前。
在他的左手边,阿多尔骑着一匹温驯的小母马得意洋洋地昂着脑袋,而右手边,则是一个坐在马车上的贵妇人。
她一头自然卷的金色长发,面色苍白,看上去久病才愈,但眼睛却炯炯有神。
这妇人身穿一件紫灰色的罗马兜头斗篷,内里则是一件修身的蓝色长裙,微妙的弧形被长裙纤毫毕现的展露了出来。
伴着身边的真慧大师,冯森还没说话,便听见那妇人双手提裙,双膝微微下蹲,俯首道:
“感谢您,来自东方的贵族,您救了我唯一的女儿一命。”
“都是天父的恩赐。”冯森回道。
“也是您的仁慈,如果以后您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全力来帮助您。”格尔苏因达真心实意地说道。
“不用如此,这都是我该做的,谁也不会忍心看到一位美丽的公主遭受这些蛮族的侮辱。”
“想必您一定是狄奥多里克伯爵了。”目光一转,看向中间这个有些中年发福的男子,冯森的神色变得玩味起来。
狄奥多里克用手帕擦了擦头上汗,回道:“是的,感谢您的营救,拯救了我们的性命,并且镇压了撒克逊人的叛乱。”
“撒克逊人的叛乱只有这五千人吗?”冯森有些好奇,难不成查理曼就是从这五千人中俘虏了四千五百人吗?这个比率有点不正常啊。
“不不不,并非如此。”狄奥多里克赶紧摇头道,“还有三千撒克逊精锐武士以及一千诺斯人和丹人的雇佣军,不过他们没有管我们,只是留下这五千撒克逊农兵,便分兵北上去不莱梅了。”
“丹人?诺斯人?”冯森挠了挠脑袋,“他们是怎么掺和进来的?”
“叛军领袖维杜金德和丹麦国王希弗是表兄弟,他从他那借来了了几百精锐丹人武士,又雇佣了一伙诺斯强盗。”狄奥多里克一边回答着,一边观察冯森的神色,“不需要担心,卡尔国王的军队很快就会平定他们的。”
“激战了一上午,我看您也累了,城堡内已然将庆功宴准备好了,我诚挚地邀请您来参加这次答谢的宴席。”格尔苏因达缓步走了上来,她的声音低沉,但但却有一种百灵鸟一般的婉转,“还未请教您的全名?”
“冯森,按照你们的说法,应当是洛山·冯。”洛山是冯森的字,“但是庆功宴请不要在城堡中举行了,就在外面吧,我希望与我的士兵们待在一起。”
“但是……”
“没什么但是的,我和我的士兵都需要休整,你们不需要对我太过感激,救援巴克德是受阿多尔公主所托,我一向秉承的都是公正的原则。”
冯森停住了话头,然后慢悠悠地看着狄奥多里克伯爵说道,“所谓公正,就是一分钱一分货,公平交易,童叟无欺,我既然接受了公主的雇佣,就一定要做到。”
“您是一个高尚的人,冯森阁下。”格尔苏因达有些感动地说道。
她知道了女儿的一金币契约,在她看来,这就是出于公义的战斗,但这个善良的青年却不愿意承受他们的谢意。
狄奥多里克的脸色却苍白起来,高尚个屁啊,哪有什么高尚,只不过是因为有人在负重前行罢了。
由于庆功宴要改换地点且人数变多,狄奥多里克不得不将宴席推迟到晚间,而靖难军也正好需要休整和补充补给。
军帐中。
将各个营帐都安排好,冯森用护心镜扇着风,进入了中军大帐,王司马手下的几个文士正在整理文字。
“王司马,都统计出来了吗?”
王司马点点头,抽出了一张白纸,对比着上面的阿拉伯数字说道:“本战我军以一千二破五千,共用时一个半时辰。
我军合计战死4人,轻伤121人,重伤7人,都已安排至辎重营,由康娘子看护医治。
敌军合计战死577人,轻伤725人,重伤159人,逃跑1000人以上,受降俘虏1215人,其中青壮男子占九成以上。”
“重伤俘虏不用医治了,给他们一个痛快,战死甲士尸体就近立碑,等会儿我亲自去招魂。”冯森沉吟了一会儿又说道,“让真慧和尚去找那胡人伯爵要些药材和铁匠,受损的兵器和甲胄也要维护。
至于那些尸体尽早焚烧掩埋,以防发生瘟疫。
等会你去催催外面那几个,尽快把轮班表弄出来,夜晚放哨的士卒可以提前去城堡中饮酒作乐。
对了,让那群王八蛋不要去强迫女俘虏,我已经让那个胡人伯爵去寻了一些没甚疾病的流莺农妇来,该付钱就付,不要白嫖……”
就这样,冯森说,王司马记,陆陆续续讲了十几条,从饮食到兵器,从天气到人心,几乎是面面俱到。
冯森有时候感觉自己简直就是个保姆,士卒们仿佛幼儿园没毕业的孩子,再怎么面面俱到,他们也总能给自己来点新花样。
可能就是这群人太有本事了吧,有本事的人总是有个性一点,更何况是天生掌握着武力的武夫?
冯森有时候真的能与那群北宋的士大夫感同身受,不受控制的武夫简直是火药桶,不仅炸伤别人,也会炸伤自己。
武德太过于充沛也不是好事啊。
第十章 查理的妃子润不润?
待到天色暗沉,睡足了半个下午的冯森终于从帐篷中走出。
火红的夕阳将天边的云霞染成了渐变的紫红色,从冯森的视角看去,无尽的平原延伸到远方,在尽头矗立着几座与天空融为一体的矮山。
来到营帐中,一些撒克逊俘虏正在士卒们的监视下挖着坑道埋着帐篷。
这座撒克逊人的营地本来是一座法兰克移民的小村庄,不过此刻这里已然见不到多少法兰克农民,他们都被撒克逊人杀光了。
但是村庄中的房屋却保留了下来,走过被马粪牛粪浸染了多年的土路,沿着低矮的篱笆,冯森闲庭漫步地在村庄中走着。
来到欧罗巴这么长时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此处的人文风貌,自然要仔细考察一番。
这个村庄的人数不会太多,大约在五十人以上,百人以下。
沿着一条长直路,左边是歪歪扭扭的泥屋,而右边则是农田和牧场。
法兰克老农的房屋基本都是木结构,冯森能清楚地看见两截木柱之间,还有木条和稻草束缚住了泥墙。
这些房屋的外壁并不高,大约在人的肩膀左右,进去时必须弯腰低头,稻草堆成的人字长顶覆盖在土黄色的墙壁上,于中央汇合。
法兰克人的屋子是没有功能性房间的说法的,在房屋就是一整个的大屋子,屋子的中央是用鹅卵石围成的青灰色地炉,还能看到木柴燃烧后的黑色。
而屋的内侧则是牛栏,是的,这时的法兰克人会将牲畜牵入家中,住在同一屋檐下,而没有专门的畜栏。
在房屋的一角,是整个屋子中最贵重的家具,床。
这张床很大,当夜间入眠时,一家七八口都要睡在一张床上,而身边就是老牛的哞哞叫声和恼人的跳蚤。
从村头走到了村尾,在村外的广场上,军中的校尉已然在此处等待。
在这处平整干净的平地上,一团团篝火已然升起,几乎每团篝火上都架着一只烤猪烤羊或烤鹿,身着粗衣的侍女和厨师在篝火前穿行着,为甲士们递上麦酒或果酒。
一滴蜂蜜水沿着似枣红色的香脆猪皮流下,跟着流下的,还有张世成嘴中的口水,除了这些烤猪,还有烧制的鸡鸭。
冯森知道这群人吃不惯当地的鸡肉做法,便提前通知了狄奥多里克,要自己来处理,辎重营的厨子们拿出了铁锅,做了烧鸡和汤。
反正冯森是不会去喝他们那个苹果炖汤的。
不知道为什么,这边的人特别喜欢拿水果做熟食,真是奇了怪了。
在广场的正中央,狄奥多里克伯爵、格尔苏因达等人已然早早等在了盖着白布的长桌边。
“冯,这里!”
阿多尔在处境安全之后,完全解放了她继承自父亲的活泼性格。
她此刻身着一件水蓝色的带着波浪褶皱的小裙子,三两步跑上来,拽着冯森的胳膊,邀请他落座。
“抱歉来迟了,今天太累了。”冯森熟练地用拉丁语与说着,但很可惜,只有狄奥多里克和格尔苏因达会说拉丁语,大部分时候,其余的小贵族都只是听着。
“尊贵的客人往往最后才到。”狄奥多里克笑着举起了酒杯,“感谢天父的恩赐。”
“感谢天父的恩赐。”在场的所有人齐齐念了一句,晚宴便正式开始。
木制或陶制的餐盘被侍女们走马观花一般端上。
带着血水烤牛排上撒着不知名的绿色香料,利斧劈开了木桶,流出了带着木屑的紫红色葡萄酒,奶油蘑菇浓汤中胡椒末上下起伏,狄奥多里克用小刀划开了烤乳猪的背部,取出了其中软嫩的苹果。
当然除了这些,还有铁锅炒出的红烧肉以及鸡汤,带着姜末的奶茶被摆在了葡萄酒杯旁边,而水晶般的蒸饺更是深得格尔苏因达的喜爱。
嚼着细嫩的鳕鱼肉,冯森将几片熏火腿拌在汤饼中,蘸了蘸黄油和蜂蜜,一口吞下,咸香配合着浓郁的奶香,层次分明。
而阿多尔最喜欢的却是靖难军厨师这边做出的桂花糕和糯米糕。
在广场上,其余的士兵们也在大快朵颐,他们恶狠狠地啃着羊腿,一筐又一筐胡饼和面包被士卒们无底洞一般的肚子吞了下去。
不过就谨慎考虑,冯森下了命令,每个人最多喝三杯,多吃饭少喝酒。
大杯大杯的葡萄酒和麦酒灌入肚子,在场的贵族们脸色大都红润起来,很快,一个当地的小贵族脱下了鞋子,开始跳起了舞蹈。
而一旁的吟游诗人则弹起了雷贝琴,开始为冯森今天的战记现编歌词。
很快,军中几个喝多了的十将也站了出来,配合着琴声跳起了胡旋之舞。
一个高瘦的贵族举着杯子,大声的号唱着,他撑着桌子,嘴里吸着汤饼,双脚不断地在地上弹跳着,最后他甚至站到了桌子上,打着节拍唱起歌来。
“阁下家乡的美食确实令人耳目一新。”坐在冯森身边,格尔苏因达的脸也有了几分醉后的红晕,“不知赛里斯距此处究竟有多远。”
冯森笑道:“其距离大约相当于两次亚历山大东征。”
“居然有这么远吗?”狄奥多里克也忍不住说道,“那你们来到这里朝圣必然受了不少磨难。”
“其实并没有。”冯森打了个酒嗝,他喝了一口奶茶压了压,“一年前,我的父亲将公爵之位传给我时,正巧隔壁的四位公爵一齐发动了叛乱。
我率军帮助皇帝平叛,一时不慎,输给了叛军,我当时被十万大军包围,身边只有一千余人……”
说到这里,冯森突然压低了声音,十分神秘地说:“当时我已经接近绝望,这是天父对我不信教的惩罚,于是我向他祈祷,如果我能脱困,必然要改信天父教。
誓言话语刚落,我身边便起了一层灰雾,将大军牢牢挡在了外面……”
“我的天呐……”狄奥多里克忍不住叫道,“这是叹息之雾,救世主以塞亚被宙斯的追兵追杀时,是天父的叹息化成了浓雾,阻隔了宙斯的士兵。”
“这,这真是奇迹。”格尔苏因达又抿了一口酒。
“是的,但不仅仅是如此,在浓雾中,伸手不见五指,我便带领着士兵茫然前行,突然,我看到了一个白胡子的老者。
他伸手向前一指,我便继续向他指的方向前进,没多久,浓雾散去,我们便来到了此地……”冯森一本正经且虔诚地说道,“虽然我不知道此处是何处,但脑海中晨钟暮鼓一般的声音告诉我,这里是救世主以塞亚降生之地——欧罗巴!”
“神的旨意!”狄奥多里克高高举起了酒杯,“致我们目睹奇迹的皈依者,冯。”
冯森轻轻与他碰了一下杯,一口饮尽了杯中的葡萄酒。
“那么您现在皈依正信了吗?”格尔苏因达问道。
冯森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我原先准备去罗马,以求得一位德高望重的神甫的洗礼,不过,一方面由于我后勤不足,另一方面则是阿多尔的委托,我不得不暂时停留。”
“原来如此。”格尔苏因达右手捏起一块牛肉塞入了嘴中,这个时候可没有叉子,所有人吃饭都是用手和小刀的。
“那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征战,我的士兵们都有点累了。”冯森看向那群围着篝火跳舞的牙兵们,“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获得一块属于我自己的土地来安置他们。”
“这可需要一块不小的领土。”
“是啊,所以我们可能还需要再继续征战一段时间,去当雇佣兵,或者向东开拓,从异教徒手中夺取土地,说到这,我还得感谢一下我们的利珀伯爵狄奥多里克。”
冯森向着狄奥多里克举了举手中的酒杯。
“为了酬谢我的出兵,他将他名下的一个男爵领赠送给了我,起码能先安置一部分残疾的士兵。”
狄奥多里克大义凛然地与冯森碰了碰杯:“我无法容忍帮助我的人一无所获。”
不知道为什么,狄奥多里克的手有些颤抖。
格尔苏因达突然止住了话头,仿佛不经意地笑道,“你有没有兴趣,成为法兰克王国的一员呢?这可比东征容易多了。”
“赛里斯有一句古言:君择臣,臣亦择君。”冯森端坐了身体,“我到底愿不愿意为法兰克王国效忠?恐怕只有我和查理国王见过才知道。”
格尔苏因达她温柔的目光上下打量着冯森熊罴般的身材,突然她拍了一下手,如小女孩一般调皮地说道:
“你信不信,查理见到你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第十一章 摔♂跤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清澈的溪流前,高耸的王帐中,肩膀上架着阿多尔的查理曼向冯森伸出了手。
而在王帐内,抬头看着身高比他还高出一截的查理曼,冯森感觉有点麻。
这个人前一秒还是一副把女儿架在肩膀上的傻爸爸形象,下一秒便见猎心喜一般地来到了冯森面前,不顾狄奥多里克的行礼,大声向冯森邀着战:
“好勇士,来,来试试手!”
一炷香前,冯森还在营帐中跟着本地神甫一起学习日耳曼语。
当听到查理曼已然赶到时,冯森忍不住有一种奇怪的忐忑感,这可是真正在历史教科书上看见的人物。
当真正面临时,冯森心中的期待感和史诗感是无可避免的。
不过见了真人,冯森实际上有些失望的感觉,如果去除查理那一身华贵的袍服,这个不断用胡子扎女儿的人嬉闹的人,简直就是一个憨憨的傻大个。
不过这也符合查理在冯森心中的印象,他本来就是个感性大于理性的热血帝王,冯森准备投靠他也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拜占庭式的阴谋他可玩不来。
不过当冯森麻完,他反而有些跃跃欲试起来,他想看看这个戎马一生,仅有一败的帝王到底身手如何。
要知道,他可是先在北边击败了四千撒克逊主力后,才挥师南下来解围的,这种速度和战斗力,让冯森不禁有些好奇。
“这样是否有点……”
“放心,我是个大度的人。”
“但是殿下,为什么要打呢?”
“两个战士之间的角斗,还需要理由吗?”查理咧着他的大嘴,如同黑色刺猬的胡髭颤动着,“况且,格尔不是说你要我给你一个效忠的理由吗?这个就是理由——
在你面前,是天父光芒笼罩下,从比利牛斯山脉到易北河,这片土地上最强的战士!臣服我,只要你能对我忠心,我会给你带来荣耀与尊贵!”
“那我期待您给出这个理由。”
“哈哈哈哈。”查理笑着将阿多尔放到了地上,“我喜欢你,小子。”
“祝你好运,冯,不要输给爸爸。”阿多尔马上给冯森加油打气道。
而查理立马摆出了一副伤心欲绝的抹眼泪表情:“我的天父啊,我最最可爱的阿多尔居然要给爸爸的对手打气了。”
“行行行,爸爸你太强了。”阿多尔则没好气地回道。
“感谢可爱的阿多尔的祝福。”查理脱去了蓝色的长绒披风,露出了长外褂下的壮实肌肉,“我现在无坚不摧!”
很快,国王的侍从和冯森的将士们在这片场地上围出了一个大圈。
冯森手拿一根前端裹着白布的长棍,而查理则拿着一把长长的木剑。
没有任何吹哨或者提醒,两人便自发地开始了对峙。
他们缓慢地移动着步伐,突然,所有人都丢失了两人的影子。
“砰!”
长棍和长剑狠狠撞在了一起,一圈白灰从剑体和长棍上落下。
抓着长棍的尾端,冯森手臂上的肌肉条条鼓起,歘的一声,长棍猛然弯成一个弓型,然后迅速弹出。
棍尖破空声穿过了查理的耳侧,他歪着头,手中的巨大木剑轻若无物,擦着冯森的棍身便向其脖颈斩去。
脚趾绷紧,冯森咬着牙,小腿上鼓起的肌肉撑破了胫衣,力道在肌肉与筋腱中传动着,直到冯森的手臂。
“嗡——”
仰身闪避的同时,长棍再次成了弯月形,向着查理的肩膀横扫而去。
查理双手持剑,在棍身即将触碰到他肩膀的时候,他身体仿佛带上了残影。
他先是向一侧扭身,用强剑身和护手格住了长棍,双手带着棍身举高的同时,查理迈着步伐快速推进,弱剑身带着剑尖沿着长棍下压,狠狠冲着冯森的脑门刺去。
冯森感觉手中长棍的反馈像是撞上石墩子,一抬头,迎面便是突刺来愈发靠近的剑尖。
脚下灰尘四起,冯森握住了长棍的尾端,摇动起来。
长棍旋转抖动着,在长剑到达脑门的前一刻,成功绞住了查理的长剑。
两道巨力在剑棍间传导着噬咬着,周围的人甚至能听见纤维断裂的“嘎吱”声。
“啪!”
两把武器同时炸开,无数的木屑四溅出去,查理的长剑断裂成两截,而冯森的长棍则像花朵一样整个爆开。
扔去了长剑,查理当先一拳砸来,冯森迅速出手,用角觝之术锁住查理的手臂。
而查理的另一只手则一把拽住了冯森的肩膀,而冯森也默契地收手,伸手抵住了对方的肩膀。
两人绕着圈推动着,两只脚时而踢出,时而钩绊,但渐渐的,冯森的脸色开始变红,额角也留下了汗珠。
这傻大个不仅力气大,动作也快的离谱,就算有了【刀剑大师】的支持,冯森的落败也已然是时间问题。
“咄!”查理一脚跺下,整个人身体往下一沉,双手幻影般伸出抱住了冯森的大腿。
糟了!冯森连忙身体向前倾斜,两腿向后伸去,同时借力压住查理。
但已然来不及了。
一股巨力从左侧大腿处传来,冯森拼命的保持平衡,但查理的另一只脚已经预先绊住了冯森的右腿。
一瞬间,天地颠倒,冯森仰面摔在了地上。
“芜湖!”查理高高举起了双手挥动拳头,欢呼道,“我果然是最吊的!”
从地上站起,冯森不自觉地笑了起来,虽然输了,但他也不气恼,反而有一种酣畅淋漓的战斗快感。
转过身,查理伸手帮冯森拍去了草叶,“你多大了?”
“十六岁,殿下。”
“十六岁?”查理眼睛瞪的如同牛眼,看向了旁边的阿尔昆,“这特么是十六岁?”
“我确实是十六岁。”冯森无奈地说道,“没人信,我父都不信,我八岁就跟我母一样高,十二岁跟我父一样高,十六就这样了。”
“哈哈哈,好!好小子!”查理摸着胡子笑道,“怎么样,你愿意成为我的勇士了吗?我给的理由如何?”
“没有比这更完美的理由了。”冯森缓缓俯首行礼道,“我愿意成为您的勇士。”
“好!”查理鼓掌大声叫道,“虽然我的阿多尔差点遭受了魔鬼的虐待,但却为我带来了一名新的勇士以及他强大的卫队,或许这就是天父的赐福。
阿斯托尔福,来陪这位新勇士说说话。冯森,这是阿斯托尔福,我的勇士,来自不列颠的麦西亚,以后你们就是同僚了。”
哦?冯森眼睛一亮,阿福要来了吗?
阿斯托尔福,这位更是重量级,他可是传说中的查理曼十二勇士之一。
所谓的十二勇士,在历史上并没有这个说法,是文学作品和传说中进行的描述和重构,但现在看来,居然真有这个人,或者说真有这个原型。
伴随查理对狄奥多里克“你还没下火狱呢?”的亲切问候声,阿斯托尔福缓步从两侧的臣子中走出。
他没有粉色的头发,也没穿女装,这个来自不列颠的勇士大约有一米七五高,头发整齐的梳理着,不过他柔美的面庞确实有些男女不分的意思。
“你好,阁下。”阿斯托尔福笑着向冯森躬身行礼道,“我对您以一千军队打败五千敌军的事迹非常感兴趣,您是否有时间和我说一说呢?”
“当然有时间。”冯森笑着说道。
“不如我们去现场说吧。”阿斯托尔福掀开了门帘,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冯森顺势走出,将狄奥多里克抱住查理大腿的哭嚎声也关在了里面。
骑着马,伴着身侧的阿斯托尔福,冯森两人来到了先前的战场。
带着阿福逛了一圈战场,又带他参观了一遍营帐和士兵,最后更是将几位将官和真慧喊来吃了一顿晚饭,阿福这才告别离去。
骑在马上,阿福回头看了一眼赛里斯人的营帐,黑发黑瞳的赛里斯人与野蛮的阿瓦尔人完全不同,虽然他们是相同的肤色和头发,但相对而言,赛里斯人的行为和性格都让他想到了另一群人。
那些居住在拜占庭和意大利的拉丁人,那些罗马人的后裔。
第十二章 暴烈好斗的赛里斯
星空低垂,璀璨的星光几乎要扑倒在地上,连路边的草枝都反射出淡淡的白色荧光。
在桑特尔山的山脚下,靖难军营地的另一边,由赶来的法兰克军队搭建的营帐正伫立着。
与唐军的营帐相比,法兰克军队的驻扎方式更加懒散和不整齐,东一片西一片,不过巡逻的卫士和外围的岗哨设置,却比撒克逊人好的多。
骑着马来到了查理的王帐前,向两个把守在门口的长斧兵点了点头,阿斯托尔福走进了营帐之中。
营帐中,银色烛台上,蜡烛放出橘黄色的光芒。
坐在一张普通的松木座椅上,查理正愁眉苦脸地在蜡板上练习着写字,而阿尔昆则拿着一本拉丁词书,给查理报着听写。
是的,被誉为欧洲之父的查理大帝,被称作战神的查理大帝,被称为“新大卫王”的查理曼是个大丈育。
他终身不会写字,或者说努力了大半辈子,都没能学会写字。
这可不是他不勤奋,晚年的查理大帝甚至会把蜡板和笔放在枕头下面,每当失眠,就会掏出来写上两笔,但可惜的是,直到去世,查理也没能学会写拉丁文。
虽然查理大帝不识字,但会读书,他几乎每天都会找人给他大声地朗读书籍,并且和他的老师阿尔昆讨论知识。
以当时的平均水平看来,他对于天文有着不俗的研究,对于律法的知识也有见解,查理时代很多的律法都是他亲自研究的。
阿斯托尔福进入营帐中,并没有打扰努力学习的查理,而是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等待查理完成他的剩下的练习。
差不多等了有半个小时,查理总算是练完了。
将笔搁置在一边,查理啃了一口烤肉,说道:“怎么样?都查清楚了吗?”
“基本查清楚了。”阿斯托尔福优雅地躬身回复道,“利珀伯爵说的基本没错,这支赛里斯的军队确实以一千二打败了五千撒克逊军队。”
“怎么打败的?赛里斯人很能打吗?”查理好奇地问道。
阿福摇摇头:“并不是,虽然撒克逊人在数量上有优势,但是这支赛里斯军队的士兵质量极高,其中光骑士都有三百人,剩下的步兵大都是披甲的重步兵,其使用的战术也只是普通的马其顿砧锤战术。”
查理摸了摸脑袋:“但我记得盾墙战术是克制马其顿长枪方阵的,长枪方阵大多数时候只对无甲的轻步兵有奇效吧?”
“确实是这样,但这群赛里斯人却有些不同。
赛里斯重步兵们技艺不凡,他们不仅会使用长枪长刀和铁锤,还会射箭和骑马,有些甚至能骑射。”阿福从后腰摘下一把冯森赠送的柘木长弓,“他们的枪阵,一旦近身,就会转为近身战。”
查理接过这把长弓,随手就拉成了半月型,然后就是令人血压飙升的空放。
“根据在场士兵的说法,这群赛里斯人非常擅长弓箭,在行军时放箭,接战时放箭,甚至追击时还在放箭。”
“这点倒是和阿瓦尔人挺像。”
查理好奇地捏起一只箭,三指拉弓,弓成满月,只听噌的一声,黑羽箭便穿透了帐篷,飞射而出。
“啊!”
与破空声同时响起的,还有巡逻路过士卒的惨叫声。
“这倒是个好东西,以前怎么没想过这玩意儿还挺有用。”查理眼睛一亮,“咱们也得来一个,回头得狠狠给那群伊比利亚的萨拉森人一个教训!”
阿尔昆用手指轻敲着膝盖,突然问道:“阿斯托尔福阁下,他们的来历查出来了吗?”
“查过了。”阿斯托尔福点点头,“我派人前往了他们所说的降临地点,也叫人去探访了当地的村落。
村民说当天确实有雾。
按照现场的痕迹来看,他们的确是突然出现的,没有行军的痕迹,也没有补给后勤的痕迹,他们的辎重顶多携带五天的量,如果要不被村民们发现地过来,除非他们能飞,且带了一杯永远喝不尽的酒。”
“难道真是天父降临,将一支生力军送给了我?”查理目光中闪了一下,问道,“否则,这么多技艺精熟且兵甲足备的战士足够掏空一个小王国……除非他们来自于天国!”
“看看他们那黑发黑眼。”阿尔昆不屑的说道,“说他们来自于火狱还差不多。”
“但是拉丁人也是黑发黑眼,阿尔昆主教,他们帮助了我,为什么你会对他们有这么大的敌意?”查理轻轻拍了拍阿尔昆的肩膀。
阿尔昆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于所谓“叹息之墙”的说法,他总是有一股莫名其妙的愤怒。
在沉默了一会儿后,阿尔昆才轻声说道:“我害怕他们是一支阿瓦尔人的军队,在未来,或许他们会背叛,就像,萨拉戈萨的寇罗和巴斯克人一样。”
帐篷中突然安静了起来,那场导致了罗兰去世的战争,是所有人心中的痛处。
最终还是阿斯托尔福打破了沉默:“其实,这群人并不像阿瓦尔人,他们更像是拉丁人。
我见过的阿瓦尔人大多身材矮粗,但这群赛里斯人大多身高不低于五英尺十英寸(一米七五),可想而知,赛里斯人肯定比阿瓦尔人要高得多。
和阿瓦尔人相比,他们的身上没有羊膻味,外表洁净,服饰典雅整齐,唯一相像的地方,就是爱使用弓箭和暴烈好斗了。”
这就是阿福以偏概全了,唐朝的平均身高固然不低,但也不到一米七,之所以靖难军人均一米七五,是因为没有一米七五,你根本进不了牙兵。
至于暴烈好斗,这大唐的厮杀汉不暴烈好斗就奇怪了,不暴烈好斗,我看你是没有资格和我们一起当这个武人哦。
“国王查理殿下,您有想好怎么安排他们吗?”
“当然。”查理眼神中带着笑,手指轻轻划过桌面,“他们,这群赛里斯人,本着天父不言而喻的教导,救了我的女儿,并且带着这么一支强大的队伍向我效忠。
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我决定册封冯为伯爵,正好那几个本地的撒克逊伯爵都叛乱了,空出了不少位置,至于封地嘛,就在不莱梅旁边吧。
明天,我就会亲自为他洗礼,带领他皈依正信,我很喜欢这个年轻人,只要他能忠心于我,只要他能皈依天父,就算他是阿瓦尔人又如何?”
说到这里,查理欢乐的眼神变了,他握紧了椅子的扶手:“不莱梅的教区之前才被该死的撒克逊人捣毁,如果起义再次发生,他们正好也能起到戍卫不莱梅的效果。”
“这一次希望撒克逊人能消停的久一点。”阿斯托尔福叹息道。
查理不屑地说道:“这群该死的异教徒,他们是亚玛力人,是摩押人,他们居住的地方是耶利哥城!人质,宣誓,我能试过的都试过了……”
椅子的扶手在查理的紧握下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刺耳声音:“但是他们永远学不会忠诚,永远只会想着背叛,我饶恕了他们的生命,册封他们的土地,带着他们信仰正信,引导他们的灵魂前往天国。
他们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了以塞亚的选民!也许,也许只有鲜血,才能让他们幡然醒悟了!”
“不!殿下!”阿尔昆和阿斯托尔福几乎是同时变了脸色。
“并非所有撒克逊人都是背叛者,殿下,保护了公主是沃拉德阁下就是撒克逊人,而忠贞的格尔苏因达夫人也是撒克逊人,连您最爱的小公主都有一半的撒克逊血统不是吗?”阿斯托尔福诚恳地说道。
阿尔昆接过了话头,继续说道:“殿下,我想提醒您,对于正信的信仰无法用刀剑去获取,唯有发自真心的信仰,才是纯粹的,我无法容忍用刀剑获取来的信民!”
很快,营帐中的讨论,便逐渐从对赛里斯军队的处置,变成了对撒克逊战俘处置的讨论上。
第十三章 短鼻子纪尧姆
另一边,在冯森的中军营帐中,狄奥多里克、冯森与真慧正坐在一张桌子前,进行着谈判。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能给出这个男爵领。”冯森一巴掌拍在了那张羊皮纸上,眼神逐渐危险起来。
狄奥多里克点点头,回复道:“是的,所有法兰克人的领土都属于国王殿下,我们只有代其管理的资格,只要查理殿下想,他可以随时废除我的伯爵之位。
不过,除非是有什么大的过错,否则,陛下是绝不会轻易废除爵位,并且能够将爵位代代相传的。
所以,我才会同意将男爵领赠送给你。
意思是,我与你签署一份密契,当我还是利珀伯爵时,你的鲁尔男爵之位可以代代相传,但是,现在由于我在战争中的失败,我虽然保住了爵位,但失去了封地,殿下任命我为王室巡查使,需要前往巴伐利亚巡查。
我已经没有领地了。”
“也许,我们能将这份契约带到查理殿下面前,让他来帮我们裁判。”真慧大师温和地唱了一声天父尊号。
“别别别!”狄奥多里克马上摇头道,“如果让陛下知道,不是我说动的您发动进攻,恐怕我要连爵位都没有了。”
是的,不管是查理还是阿尔昆,他们都不认为小阿多尔,能凭爱与勇气说动唐军,为了尽力推脱战败的责任,狄奥多里克把发掘冯森战力,劝说冯森出战的功劳全揽到了他自己的头上。
这事一旦曝光,加上私自交易男爵领和不忠的谎言,狄奥多里克就不是丢掉利珀伯爵之位这么简单了。
当时为什么会那么冲动呢?狄奥多里克后悔无比,他要是早知道就不会这么晚知道啊。
他签署对赌协议时的想法是,如果唐军出战,必然全灭,就能把拯救阿多尔公主的功劳攥在手里,这是最好的结果。
为了达成这一目标,勾引唐军出战,狄奥多里克鬼使神差地写下了关于鲁尔男爵领这个报酬,但没想到的是,唐军居然赢了,而且是大胜全歼!
这样,击退敌军的功劳不是自己的,营救公主的功劳依旧不是自己的,功过相抵的愿望彻底流产了。
要知道,在原定的时间线中,狄奥多里克的确带着附近的援军击败了撒克逊人,功过相抵,没收到什么处罚。
狄奥多里克两手一摊,无奈地说道:“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要么,你们等我什么时候重新获得了封地,我再转让给你们,要么我把利珀伯爵领我所有的庄园私产都赠送给你,以作补偿。”
“如果是第一种,我们需要等值的欠债利息……”真慧大师的话说到一半,却突然被冯森打断了。
“等等,你说的男爵领,叫鲁尔?”
“额,是的,有什么问题吗?”
“位置?”
“在鲁尔河与利珀河之间。”
我超!鲁尔区!拥有大量优质煤炭的鲁尔区!被称为欧洲工业心脏的鲁尔区!
几秒内,冯森便下了判断。
“介于你说的情况,我有一个提议。”冯森掏出了一张羊皮纸,“你的庄园我可以不要,未来再转让,我等不了那么久,我知道你是查理殿下的亲戚,在宫廷中人脉不少,我只要一样东西——鲁尔所有矿产的独家开采权。”
“什么?!”狄奥多里克惊喜地瞪大了眼睛,但又狐疑地问道,“这该不会又有什么陷阱吧?”
“那我找殿下来裁判。”
“好好好,我同意,我同意。这样,我在鲁尔地区还有五个庄园和地产,我愿意都赠送给你作为补偿。”
“一言为定。”冯森和狄奥多里克击了一下掌。
告别了冯森,狄奥多里克骑着马回到了自家的城堡中。
穿过拱形的门廊,狄奥多里克一屁股坐在了用柔软的天鹅绒制成的坐垫上,他拿起瓶葡萄酒,倒入了杯子中一饮而尽。
“爸爸!”一个棕色头发,如石雕般高耸鼻梁的少年缓步走来向着狄奥多里克张开了双臂,“我还以为我再也见不到您了!”
狄奥多里克脸上的皱纹瞬间舒展开了,他站起身,用力地拥抱了一下自己的儿子:“哦,我的威廉,你来找我做什么?”
“爸爸,我们是要离开了吗?”
“是的。”狄奥多里克放下了酒杯,“我可能需要前往巴伐利亚,你就跟着你的母亲回勃艮第吧。”
“那我还能去利珀河边的那个宅邸狩猎吗?”
“恐怕不能了,我已经将那个庄园送给了别人,除非他们邀请,否则我们很难再去了。”
“好吧。”威廉点点头,情绪有些低落,“或许我可以在欧坦的老家狩猎。”
这时,一个身穿白衣的中年妇人走了过来:“你去找你老比克他们去玩,我和你爸爸有话说。”
威廉亲吻了一下母亲和父亲的双颊,狄奥多里克有些羞愧地拍了拍他的后背:“去玩吧,我给你弄来了一头漂亮的战马,就在老比克哪里。”
这时,老比克也出现在了大厅门口,他躬着身子,脸上堆满了笑:“少爷,马已经牵到门口了。”
毕竟是少年人,威廉的情绪来到快,去的也快,在他小跑着离开后,大厅的大门轰然关闭。
“怎么样?他们要什么了?他们要走了所有的庄园吗?”伯爵夫人迫不及待地问道。
狄奥多里克摇摇头:“并没有,只是鲁尔男爵领的所有矿产的开采权而已,此外,我在鲁尔男爵领的几处庄园和房产也送给他了。”
“你还能决定鲁尔男爵领的开采权?”
“并不能,所以我要写信给我的哥哥,央求他帮我。”
“我的天呐,你还要去找他吗?上次他辱骂我是来自勃艮第乡下的表子!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人!”
“那只是酒后失言罢了。”
“那这样就算了,但是他对你,也是当成小丑戏弄,我记得他们把你丢进了啤酒桶里,你差点被淹死!”
“当时我们都太年轻了……”
“但他却从没道过歉!”
“你无法要求一个公爵,给一个伯爵道歉!他身上流淌着法兰克王室的血!”狄奥多里克忍不住大声叫道。
“你也流着法兰克王室的血!”
“但我是私生子!”
沉默中,伯爵夫人重重地坐到了椅子上,用手帕抹起了眼泪。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其实,如果按照那份契约的约定,只是当你还是利珀伯爵时生效,它从没讨论过当你并不是时会如何,为什么不借此机会赖掉呢?
他们也是对查理说出于公义,但实际是受你的契约诱惑,如果说出去,他们也会受到影响,和镇压叛军的功劳相比,区区的男爵领,他们会知道如何割舍的。”
狄奥多里克给自己的妻子倒了一杯葡萄酒,抚了抚她的背:“也许,卡尔文神甫欺骗了我,隐瞒了他们的实力,但是他们确实履行了承诺……我无法容忍自己成为一个不信的人。
我背着私生子的骂名背了一辈子,这是对我父亲私通的惩罚,但我希望,看在我对天父的虔诚和善举上,我们的威廉能够在天父的保佑下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不过狄奥多里克应该也不会想到,他的威廉,得到了一个好的不得了的结果。
在未来,他会是法兰克的名将,不仅成为了阿基坦的公爵,还数次抵御了来自伊比利亚的萨拉森人的进攻。
公元801年,威廉发动了对萨拉森人的反攻,夺取了巴塞罗那的大片领土,重新征服了伊比利亚的土地,不过,他最为人所熟知的,是在一次惊险的战斗中被敌人削去了鼻尖,于是就有了在诸多武功歌中鼎鼎有名的短鼻子纪尧姆。
由于他的威名与成就,纪尧姆(威廉)·德·盖隆在1066年封圣。
作为他的父亲,狄奥多里克被记载了下来,成为了同时代中欧坦家族唯一有记录的人。
第十四章 韦尔登大图图
没有在桑特尔停留多久,查理便带着他的近卫军和冯森的唐军,向着北边行进。
大约行进了有两天,查理一行人终于到达了预订的地点——在威悉河和阿勒尔河的交界处,有一处镇子,叫做韦尔登。
日耳曼民族大部分一开始都没有城镇的概念,他们城镇的原型都是每年召开集会时的一处固定场所,然后开久了,随着时间推移,就逐渐变成了城镇。
所以在日耳曼人的想法中,城镇不仅仅是交易和居住的地方,更重要的是它召开集会的功能。
韦尔登就是这样一处城镇,它有着撒克逊城镇特有的风格,在外圈的一层歪歪扭扭的山毛榉木墙后,是分成了四块区域的镇子。
在韦尔登的广场上,曾经的图腾柱都已倒塌,只坐落着一座新建成不久的教堂。
冯森伸手在教堂围墙上抚摸着,他甚至感觉焦黑色的火烧痕迹在隐隐发烫。
“这座教堂被捣毁过两次,第一次,是九年前的弗里茨拉尔暴乱,第二次,是六年前的艾瑞斯堡暴乱。”阿斯托尔福同样下了马,他抚摸着焦黑的墙壁,“无论多少次,他终究是站在了这里,并且皈依了无数迷途的羊羔。”
冯森抬头,看向教堂屋顶上被雨水淋湿的十字架,透过浑浊的阳光,他能看到一条金色的木纤维丝,正挂在十字架上,随风飘扬。
“在今天的集会结束后,法兰克国王查理殿下就会在这里为你洗礼,并且嘉奖你的功劳,传播你的荣耀。”阿斯托尔福跺了跺脚,将靴子上粘着的污泥震下。
“我非常期待。”
经过这几天的交流,阿斯托尔福和冯森逐渐熟络起来,有赖于阿斯托尔福的高情商和冯森极其广博的见识(贴吧知乎民科),两人越聊越投机,很快就成了交好的朋友。
参观过教堂,两人便继续往前,出了小镇。
中午刚刚下过一阵雨,潮湿的空气中带着牛粪的气味,绿色的苔藓爬满了两边的低矮栅栏,一头老黄牛正将脑袋架在栅栏上,发出哞哞的叫声。
在这个栅栏的拐角处往前,便到达了阿勒尔河边预先确定的集会现场,原先潮湿的草地上,被铺上了一层毡布,遮雨的油布棚子下,的几十条棕木的长凳规整地摆放着。
长凳上,已经有不少撒克逊贵族落座,他们瞪着或蓝或绿的眼睛,交头接耳,坐立不安。
这些撒克逊贵族,大部分都是在战败后投降,宣誓效忠再受封的。
与嘈杂声音同时传来的,还有一股子把鲱鱼放到粪坑里腌制,再用金汁儿煮成鱼汤后撒入玛莎拉的气味,嗯~这气味,嗨害嗨。
还没走出去五步,冯森差点窒息。
在集会现场,有一个专门的小贵族站在门口,用洪亮的嗓音,报出每个来人的姓名、籍贯和爵位,冯森和阿福自然也不会例外。
“来自麦西亚,国王殿前勇士,弗里斯兰的王国巡查使,打败了巨人的麦西亚王子阿斯托尔福,到——”
“来自赛里斯,国王殿前勇士,赛里斯帝国燕王朝王室后裔,以一千士兵打败八千撒克逊军队的靖难公爵之子洛山·森·冯,到——”
这个小贵族报出的祝词都是事先询问当事人后写好的,而冯森为了给脸上贴金,硬是把自己的祖宗扯成了北燕文成帝冯跋,给自己弄了个尊贵的血脉——反正他们又不能去赛里斯查证,还不是全凭冯森自己扯。
在侍者的指引下,找到一处靠前的长凳坐好,冯森便开始了等待。
很快,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查理趾高气扬地进了集会的现场,如同凯旋式一般,在他身后,跟着无数垂头丧气,被绳索困住了手脚的撒克逊战俘。
这些战俘有3500人,其中2000人是查理自己的战俘,1000人是冯森挑选奴隶后剩下的战俘,还有500人则是撒克逊贵族们供出的叛徒。
在一片众人起身行礼的空档,冯森快速地扫了一眼高坐的查理,他好像昨天熬了夜,双眼赤红。
重新落了座,身边的阿斯托尔福神色却忧心忡忡起来,他不断地画着十字,向天父祈祷。
“我的臣民们,我是法兰克天选的国王,所有法兰克人的共主,所有天父教信徒的牧人——查理!”
骑在马上,查理用近乎吼的声音嘶喊道,而在他的身边,一个个士兵踢击着战俘们的腿弯,逼迫他们跪倒在地。
“七天前,我听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一个令我伤心无比的消息,撒克逊人再一次反叛了!”查理挥舞着马鞭,“是的,再一次,他们违背了对我的宣誓效忠。”
为了配合查理的宣言,其余撒克逊的贵族们大声对着战俘们喝骂起来,他们吐痰,发出鄙夷的“吁”声,更有甚者从怀中掏出了石头乃至小刀,向战俘们砸去。
很快就有几个战俘被砸破了脑袋,他们怒视着围观的贵族们,鲜血在泥地上流淌。
“我,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神选的王卡尔,我尝试了无数种方法,也饶恕了他们无数次。”查理咬牙切齿地喊道,“看看吧,他们哪个不是我先前册封的贵族,哪个不在我的面前受洗!他们背叛了,我的心要碎了!你们的宣誓呢?你们的忠诚呢?告诉我!
在维杜金德的带领下,他们捣毁了位于不莱梅的教堂,不仅杀死了足足四位伯爵以及多达二十位贵族。这其中包括我的王室总管阿达尔吉斯,治安官盖洛,甚至差点包括我的女儿。
如果没有沃拉德伯爵以及来自东方赛里斯的冯,我的女儿阿多尔特鲁德险些惨遭毒手!
你们这群该死的异教徒,就是这么对待我的仁慈的吗?”
查理的声调逐渐冷峻下来,他简洁而有力地叙述着他们的罪证,声音愈发寒冷。
等等,这个流向不太对啊,不是说是因为阿多尔的原因才让查理如此愤怒的吗?阿多尔已经救回来了啊!冯森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难不成,阿多尔的生命,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不对,不管阿多尔如何,他都会屠杀这些撒克逊人,这是并不是愤怒的结果,而是预订好的计划!
这是他理性思考后的结果,不因个人意志转移的决定。
冯森抬起头,看着查理高大的身影,他第一次感觉书上的查理和眼前这个查理出现了偏差。
“《日经》中,以色列的贤王大卫王,在击败了摩押人后,将俘虏押到了野外,处死了三分之二,因为他们魔鬼般的灵魂无法被拯救!”查理用无比冷静的姿态轻轻指向了战俘们,“他们也一样。”
与查理声音同时落下的,除了头颅坠地时的撞击声,还有撒克逊贵族们的惊呼声,以及阿斯托尔福的叹息声。
无数的雪亮的斧头高举,再重重落下,在场的贵族们,尤其是撒克逊贵族们脸色苍白,甚至颤抖起来。
天空中再次飘起了雨,一线一线的雨水将天空切割成无数块,血水混杂着雨水,汇集成了无数条红色的小溪,流入了阿勒尔河中。
侍从们来回搬运着尸体,在会场的一侧,已然挖好了一个大坑。
整整三千五百个人头,三千五百具无头尸体,倒在了事先挖好的巨大坑洞中,几个侍从正一铲一铲填着土壤。
当现场的贵族们在迷蒙细雨中散去,而冯森与阿福却没走,他们顶着细雨,来到坑前,阿斯托尔福站在墓坑前,脸上的表情似是沉痛似是迷茫。
将一支白色的花朵扔入了墓坑,阿斯托尔福默默念起了《日经》。
当他再次抬头时,脸上的沉重的表情已然消失,仿如从未出现过:“我们去教堂吧,洗礼的仪式都已经准备好了,别迟到了。”
两人骑在马上,却再没了之前一路走一路聊的兴致。
第十五章 假意忠诚,日后悔过
“以塞亚,我们的救主与元首,感谢你!在你和众位见证人面前,为这些聆听您的福音的迷途羔羊受洗!”
宽阔的教堂中,查理陶醉地举起手中的权杖,他将权杖蘸了蘸圣水,悬在了冯森额头上方。
“追求受洗的羊羔啊,你可以向前走,随着以塞亚渡海,最后得到应得的荣耀。你们这时也可以回去,没有做好准备与最终决定的人,你们现在可以回去。
现在,来自东方赛里斯的虔诚羊羔,你准备好进入天父的世界了吗?”
“准备好了。”
“你愿意遵守信徒应有的操守吗?”
“我愿意。”
查理面带笑容,用权杖点了点冯森的额头,几滴圣水从冯森的两鬓流了下来。
“起来吧,我的孩子,从今日起,我将会是你的教父。”查理轻轻抚摸着冯森的脑袋,“作为你的教父,我将赐予你教名——安东尼,从今日起,你便叫洛山·安东尼·冯!”
安东尼?冯森仔细咂摸着这个名字,他好像在哪儿听过,洛山安东尼,洛山安东尼……洛山安?安洛山?!
不不不,这怎么可能呢?我冯森可是虔诚的信徒和大大的忠臣啊!
是的,当忠臣,是冯森新的目标,他万般的豪情已然被染红的阿勒尔河冲走了,当他发现查理在屠杀战俘时,并不是出于愤怒而是冷静思考后的结果时,他就知道上了贼船了。
这哪是光武帝,这是曹操啊,说起来,这查理的父亲矮子丕平还就是那个法兰克宫相,对上了,一切都对上了!龙生龙,凤生凤,曹操的儿子会斩首示众啊。
当初冯森选择查理,就是看在他后世温和豪爽的名声上。
冯森曾经看到过一则资料,有一次,查理和一个教士一起进餐,看着那个教士对着烤肉祈祷了半天,都祈祷凉了,才割下一小块给自己,查理看着冷掉的肉勃然大怒,说:你还不如自己全吃喽!(史实)
但就算如此,查理也没拿他如何。
早年间跟着查理混的重臣,基本都得到了不错的结果,就像狄奥多里克的儿子威廉,他起家就是在父亲战死后,查理特地给他封了图卢兹伯爵这块肥地。
但现在一看,好家伙,这不像好人呐!
冯森也是有着一个最后的道德底线的,比如汉人的身份,比如一些信仰问题等,这其中有一些会给这时的西欧君主产生极大矛盾。
他本想着,这个查理是个相对感性的人,要是有了什么矛盾,只要说说情,可能会受到惩罚,但至少命不会丢,也不会有什么大事。
但现在一看,这不还是个冷血君主吗?我的豪迈帝王呢?型月你个骗子,刻板印象害死人啊!
如今上了贼船,也不好下了。
在对比了一番各自的实力后,冯森最终还是可耻的怂了,或者说暂时性怂了。
他现在只有一个目标——在查理曼在世时,当一个大大的忠臣!
谁说藩镇一定会造反,我安洛山就不会!我就是要让后世的人看看,藩镇,也可以很忠诚嘛。
“起来吧,我的孩子。”查理扶着冯森的肩膀,看着这个高大勇猛的教子,他突然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当时他十六岁,只比教子矮一点点。
如果这是我亲生的孩子该多好啊,查理心中莫名其妙蹦出了这句话,他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弓腰驼背的矮小少年的影子。
眨了眨眼,将这一丝情绪抛开,查理再次微笑将冯森拉到了阶梯前:“诸位见证人,今天,除了是安东尼的受洗仪式外,还是他的册封仪式。”
此时尚处于中世纪早期,还没有后世那么多繁琐的册封礼仪,大部分的册封仪式,都是仅仅在教堂中随便说两句了算。
在教堂神甫的示意下,众人一齐唱起了圣歌,这其中有撒克逊贵族,也有移民来的法兰克贵族,在教堂的一角,还站着几名唐军的将官。
“蒙天父的恩典,见证了天父神迹的赛里斯贵族,靖难公爵之子,洛山·安东尼·冯,在这次的战争中功勋卓著。
他接受了神的感召,遵从了自古以来就存在的真理——这真理颠扑不破地指出了一点:天父的信徒之间,要像爱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互爱。
来自赛里斯的冯,他以绝大的勇气,以少击多,率领一千军队,打败了五千敌军,镇压了此次叛乱,为了表彰他的功勋,我,法兰克人的王,地球的掌控者,神的信民,册封其为汉堡伯爵,并授予其三年的免税权!”
查理将剑搭在了冯森的肩上,他收起了笑容,面容逐渐变得严肃。
“安东尼,你可愿成为神的信徒,民众的牧人?”
“愿意。”除非这个神不好用。
“安东尼,你可愿成为我的封臣,对我永远忠诚?”
“愿意。”除非你要杀我。
“安东尼,这是在以塞亚的注视下发起的誓言,如果违背或撒谎,你的灵魂在死后必将无法登上天堂,同时我也会为了履行天父的荣耀,将你绞死。”查理的目光更加尖锐了,“所以我再问一遍,你的誓言是否属实?”
“属实!”冯森斩钉截铁地说道,他的誓言句句属实,就是一半说出了口,一半在心里默默发誓罢了。
“好!哈哈哈哈。”查理收起了长剑,他抱住了冯森,亲吻着他的额头,“我的孩子,我相信你的誓言。”
配合着查理的话语,身周的圣歌也停滞了下来,查理搂着冯森的肩膀:“今天是值得欢庆的一天,天父得到了一位新的信徒,我们也得到了一个新的兄弟,我惩罚了邪恶的异教徒,也得到了一位忠诚且勇敢的猛士。
我想一次盛大的宴席,将会是这完美一天最完美的结尾。”
将身上的披风和长剑放下,查理伸了个懒腰,他扫视了一圈现场的贵族们:“我的宫廷御厨们,前几天才买下了来自埃及的白糖和印度的香料,只是数量稀少,所以,先到先得哦!”
说完这句话,查理在众人完全没反应过来时,猛地冲教堂门口冲了出去,一边大笑着,一边朝着广场处狂奔。
众人面面相觑,几个好热闹的贵族也大步奔跑着追了上去。
“怎么样?”阿斯托尔福走到了冯森的身边,问道,“感觉如何?”
“感觉,也就那样。”冯森微笑着回答道,不过在他的心里,却没有表面上那么平静。
【完成成就:伯爵野望】
【要求:获得一处伯爵领地。】
【奖励:获得一个地图外工坊,为期六十个月。】
地图外工坊?这个在游戏中,是指地图中无法显示的工厂,外国或民间的工厂,但在现实世界中,这是否意味着:一个虚空工坊?
就在冯森准备仔细研究一下这个地图外工坊时,他感觉到他的衣摆正在被人拉动着,回头一看,一只白嫩嫩的小手正拽着他的衣服。
“阿多尔公主?你找我?”
阿多尔重重点了点头,却没了之前的活泼伶俐劲,只是在原地扭扭捏捏地站着,在她身后,帕拉丁伯爵沃拉德微笑着站着,经过几天的恢复,他终于苏醒过来,甚至能拄着拐杖走路了。
“感谢您的搭救,如果不是您,我和阿多尔可能就要死在那座森林里了。”
“这是我该做的,天父不会如此对待他虔诚的信徒。”
“我主持的行宫在弗里斯兰,欢迎您任何时候的拜访。”
“在安定下来后,我回去拜访的。”
说完了话,沃拉德一瘸一拐地离开了,偌大的教堂里只剩下阿多尔和冯森两人。
阿多尔突然小声地说了一句话,冯森没有听清,便弯下腰,贴近了耳朵问道:“公主殿下,你在说什么?”
阿多尔在冯森靠近的一刹那,猛地凑近了脑袋在冯森的脸上亲了一下,就在冯森还在发蒙时,她已然飞速地讲一个圆圆的东西塞到了冯森手里,然后捂着脸,风一样逃离了。
这是个啥?
冯森摊开了手掌。
手掌中,是一个金灿灿的金币,闪耀着不一样的光辉。
这枚金币上印着小公主阿多尔的头像,而在金币的背面,用拉丁语刻着一行小字。
“致我最亲爱的骑士,冯。”
第十六章 汉堡是汉人的堡
洁净的蓝空长远的如同一匹洗练的丝绸,枯黑中带着几丝绿意的森林覆盖在这片平整的土地上。
木屐踏碎了枯黑的树叶,露出半截青铁色的路标石,石面上有几个模糊不清的如尼文字——这些如尼文字的意思是汉(Ham),在古萨克森语代指阿尔斯特河畔的土地。
冯森根本不认识这个如尼文字,不过不莱梅派来的教士虽然也不认识,但他记住这块石块,他知道这代表他们已经到达了汉堡或者叫汉马堡。
不过,汉堡这个称呼是在神圣罗马帝国时代设立,现在这里只是被称作汉,而查理口中的汉堡实际指的是汉地上的一个城堡,就像巴德克堡一样。
在长长的马队后,一些本地的撒克逊战俘露出了既欣喜又悲伤的神色。
“尊敬的汉堡伯爵阁下,我们到了。”这个年轻的下级教士指着前方,恭敬地说,“再翻过前面那座小丘,我们便到达了您的封地,汉。”
“好,那就麻烦你再为我们带一段路了。”
“我的荣幸,阁下。”
“兄弟们,再坚持一会儿,过了那座小丘咱们就到地方了。”转过头,冯森向着身后的靖难军士卒们喊道。
“喏——”
距离冯森伯爵册封仪式,已然过去了八天的时间,拿到了狄奥多里克的八百德涅尔后,冯森在一阵采买,终于上了路,开始前往他在欧罗巴的第一个家——汉堡。
如今冯森的财产不可谓不豪华,除了一千二百名奴隶之外,在之前的战争和赏赐中,他获得了三十头牛,二百只羊,一百头猪,一百来匹驮马,三十多匹战马。
除此之外,他还购买了足量的麦种,并且从国王殿下哪里借来了七八个木匠、石匠和铁匠,本来查理还想赠送几个懂得农耕的奴隶给他,但是被冯森婉拒了。
哎我就告诉你了,我们唐人别的什么都可能缺,就是不缺会种地的。
不过,这群牙兵虽然会种地,但让他们一直老老实实种地却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为什么当牙兵啊?不就是因为来钱快,有保障,而且吃香的喝辣的吗?
在冯森这一千多牙兵群体中,估计只有三分之一能安下心来种地,其余的,那可都不是啥好鸟啊。
所以,这群牙兵虽然战斗力高,但工资也高,维护费用更高,那么这个根据地的发展就是重中之重了。
长长的马队翻过前面的小丘,一片广阔而平坦的土地豁然展开在冯森的眼前。
墨绿色的土地上阡陌纵横,来自易北河带着水汽的风吹动着麦田的香浪,在麦田与麦田间的土路上,贯叶金丝桃活泼地挑动着身体,诱惑着来往的路人。
清澈的阿尔斯特河贯穿这片富饶的定居点,一道仅供三人并肩的木桥上,穿着长衬衫和布裙的农夫农妇提着陶罐或是顶着木盆缓步行走着。
通往木质堡寨的大路边,洒落着简陋的茅屋,它们稀稀拉拉,若隐若现地在麦浪中神出鬼没。
法兰克农夫们牵着马儿,带着笑容和愁容,轻轻抚摸着沉甸甸的麦穗,计算着收获的日期。
“请问,请问是不莱梅的阿勒教士吗?你们是什么人?从何而来?”
沙哑粗犷的声音将冯森的视线从远方吸引到近前。
一个高壮的八字胡男人从林子间钻了出来,他说着带着浓重撒克逊口音法兰克语,他手里拿着弓箭,腰间别着短斧,一声麻布衣裳,还戴着一顶软顶的毡帽。
“啊,伯爵阁下,请容许我介绍一下,这是汉堡的巡林官,也是税务官,同时也是法兰克自由民的代表之一——奥利安·菲里普茨。”阿勒教士连忙骑着马上前,用拉丁语向冯森介绍道。
“啊!是我失礼了。”那个男人赶紧躬身行礼,用一口蹩脚的拉丁语说道,“原来是尊贵的伯爵阁下。”
“奥利安,这是你们汉堡的新任伯爵,在桑特尔山下大破五千叛军的勇士,洛山·安东尼·冯。”
“那,那尼克拉伯爵呢?”
“他背叛了国王殿下,被殿下亲手斩下了头颅。这位就是来顶替他的新伯爵,你的新领主。”阿勒教士从袋子中掏出了国王文书和封地状扔给了这位巡林官。
“抱歉,我实在太震惊了。”奥利安拆开了文书,仔细检查过蜡印,这才走到了冯森的马前,半跪下来,亲吻着冯森的手背,“向您献上我的效忠,我的领主大人。”
如果这一系列行为是由一位美少女做的就好了,为什么别人穿越到处都是娘化美少女,到我这怎么全变大叔了呢?
冯森不动声色地擦了擦手背上的口水:“你叫奥利安?”
“是的,领主大人。”
“怎么说,你对这里很懂哦。”
“没有人比我更懂汉堡。”奥利安伸出了十根手指,自豪地说,“我在这里生活了十年!这里还不是法兰克王国的领土时,我就居住在汉了。”
“不错,你会骑马吗?”
“会!”
“嗯,好,阿勒教士,麻烦你带着他们去汉堡先行安置。”冯森对阿勒吩咐道,“奥利安,带我逛逛这里。”
“尊奉您的意思,领主大人。”
一行人沿着山坡缓缓向下行进,而冯森和奥利安以及三名亲卫则驾马离开了队伍。
“领主大人,您看,从易北河那边到这里都是汉堡的领土。”带着冯森走上了一处可以俯瞰整个领地的高地,奥利安指着下面广阔的平原说道。
“只有这么小吗?”冯森皱起了眉毛,按道理这边的一个伯爵领相当于中世纪英格兰的一个郡,大小从一千平方公里到八千平方公里不等。
但眼前的这个,只有顶多两万顷地,也就是二百平方公里不到,不过单单这两万顷地,有易北河还有阿尔斯特河两条河流,水系纵横,倒是一片肥沃土地。
“当然不是,但您实际的领土是无法测算的。”
“为什么?”
“因为在每个法兰克王国的统治者之间,还居住着大量的撒克逊本地部落和丹人以及文德人(斯拉夫人)的定居点,大多数领土都只有一个模糊的划分,也就是说我们根本管不着他们,虽然他们生活在我们的领土中。”奥利安无奈地苦笑道。
“那我们能管到多少呢?”
“嗯,在汉堡这片区域里,有五个村子,总共八百多人,其中有一半是您的农奴,田地有五千多亩,还有两个庄园,原本是上一代伯爵的财产,现在也归您了。”奥利安指着两处在林子边的村落,“每个庄园大概五六十人,种植了苹果、梨和黑莓,林子里还有一个大蜂巢,也是您的财产,每年可以取一次蜂蜜。
除此以外,在东北和易北河对面还有七八个法兰克人村庄和定居点,不到三百人,也能收税,然后在阿伦斯有十来个宣誓效忠的撒克逊村庄,但是除了上一任伯爵,别人基本收不上来税。”
“哦?他们大概有多少人?”
“他们?单论斯托马恩部落的话,他们差不多有八九千人,在东北还有一些撒克逊村庄和丹人村庄,但是不知道有多少人。”
“嗯……好了,感谢你的讲述,我们回去吧,我想亲自去村子里走走。”
一拉缰绳,冯森与随从们再次下山,向着不远处的一个木质的堡寨奔去。
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冯森便回到了靖难军的营地。
他下了马,而唐军士卒们大都收拾好了行礼,正挠着脑袋,站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有些不知所措。
他们征战和行军的时间太久了,神经绷的太紧了,时间一长,都忘记了自己身处异国他乡,但现在安定了下来,众人反而都有些不适应。
“节帅!”
“节帅!”
士卒们见到了冯森,都笑着给他行了礼,跟着他自发来到了营地的中央。
冯森先前还想着那些撒克逊村庄的事情,但见到这些唐军士卒们迷茫的围成了圈,他才想起了什么一样笑了出来:“干嘛?看着我干什么?看看外面,那些土地看到没,都是你们的了,每人百亩,先到先得,还看?快去圈啊!那已经是你们的土地了!”
士卒们先是一阵沉默,接着每个人的眼睛都逐渐亮了起来,在一阵沉寂后,欢呼声雪崩爆发,一群群靖难军士卒便像蜜蜂出了巢一般,涌出了营地。
骑着马匹的唐军士卒,挥舞着绳索和马鞭,在下午的淡淡阳光下,兴奋地欢呼着在平整的原野上飞奔起来。
第十七章 就从这开屎吧
把王司马等人推出去维持秩序,自己又亲自上阵组织分田后,冯森开始检视起自家的城堡。
这个时代的西欧,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城堡的定义,而是一种名为丘顶—堡场(Motte-and-bailey)的玩意儿。
其大致的构造相当简单,挖一圈壕沟,然后用壕沟里的土堆成一个三米高的土丘,土丘上建一个宅邸,然后绕着宅邸紧密地插一圈木头,再留个门就好了,这个部分叫做丘顶。
而堡场则是丘顶下方壕沟围起来的区域,这个区域相对来说简单一点,建一些马厩和民房,沿着壕沟插一圈木栅栏就算完了,这个叫做堡场。
整个城堡大概能容纳一百到两百人,只是大多数时候,这里的常驻人口只有五六十。
在一座这样的城堡内,一般只会生活着领主,领主的家属,仆从,管家,洗衣妇,驻堡教士以及前来服役的骑士等。
这种结构的堡垒与中原的城池相比非常小,如果说有什么能与之相比的话,应该就是乡绅的坞堡或者军队临时修筑的军寨。
而冯森眼前的这座城堡大差不差,只不过堡场稍微大了一点而已。
“老孙,走,看看咱们的新家。”招呼着老部下孙敬孝和新部下奥利安,冯森沿着木质的阶梯,从堡场内向着夜晚休息的宅邸走去。
此时的整个城堡空无一人,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仆从在看守,上一任伯爵的拥簇们大多逃离了,留下基本都是些不受重视的仆从。
抬头看看城堡主楼,大约十来米高,分两层,全木结构,外观仿佛一个放大版的火路墩,就是那种长城上放狼烟的塔楼。
在仆从和奥利安的带领下,冯森打开了城堡主楼的门,一进入便是一间宽广的大厅,大厅的中央摆着一只橡木桌子,六根支柱撑起了二楼。
从一楼往二楼看,能看到两扇巨大的窗户和窗台,城堡内昏暗的光源主要就是从这来的。
踩着吱呀作响的楼梯上了二楼,这里与一楼的石地板不同,这一层使用了木地板,还铺上了一层灯芯草,而且还有一股草药的味道,应该是拿来驱虫的。
二楼的面积比一楼小了一半,因为它并未是完全封闭的,站在二楼的扶手边,冯森就能俯视整个大厅。
在二楼的一个角落,是一张硕大的四柱床,在床的周围,分别摆放着衣柜与箱子,不过从现场的凌乱程度来看,大部分值钱的玩意儿都已经被卷走了。
这城堡作为军事据点来看,算是不错的,但就居住条件来看,实在是要命,不说摆在大厅中央的围炉的火灾威胁和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性,就这个四柱床上的跳蚤,冯森都无法接受。
之前和那些高级贵族在一起时倒还好,现在遇到了低级贵族,那个跳蚤跳的就跟立体机动装置一样,到处飞,和他们在一起待了几天,冯森感觉自己已经快被跳蚤兵长砍烂后颈脖了。
决不能在这住。
冯森本来想吩咐这些仆从,让他们找几个洗衣妇来,但由于他的法兰克语依旧说的吭吭哧哧的,只能让奥利安来转告。
看来这法兰克语的学习需要提上日程了。
至于能不能学会?如果单纯自己学的话,冯森觉得没有五六年都过不去,他学习不行,但他会使用克劳塞维茨引擎作弊啊。
【决议:学习语言】
【你需要一名通晓相关语言的老师(你没有)】
【耗费10点灵能开始学习,每天耗费1点灵能,根据老师的水平,每天进度增加0.5~1.5】
冯森就取个平均数吧,就算每天进度1,三个月也足以让他通晓需要学习的语言了,时间有限,他必须得在这段时间内多学一点。
这样的话,他好不容易攒的114灵能点又只剩14点了,真是伤脑筋啊。
“阿勒教士。”
“我在,伯爵阁下。”
“我需要一名懂得法兰克语,撒克逊语和拉丁语的老师,你能帮我去寻找一下吗?”
“嗯……”阿勒摸着他地中海的脑袋,“如果只是懂其中一个的话,倒好找些,要三个都懂……我去不莱梅的教区问问吧,说不定有人会。”
“好。”冯森点点头,“那我们出去吧,这里太昏暗了,我住不习惯,回头需要改造一番才行。”
汉堡距离不莱梅差不多有一百来公里,骑马的话大概要个三四天,走路的话大概要七八天。
回到了军营中,冯森掏出了一张白纸,铺在了桌面上,开始整理思绪,这是他从另一个世界带来的习惯,把思考过程在纸上表达出来。
提起毛笔,冯森在题头写下了两个字“搞钱”。
蓄养这么多的士兵,而且是精锐士兵,不管是武器保养,马匹饲养甚至是薪资哪个都需要一大笔钱。
尽管冯森在这次的镇压叛乱的限时活动中大赚了一笔,但坐吃山空,这些钱和粮草用不了多久。
那么钱从何来呢?
冯森想了想,先在钱上牵出一个箭头,指向了一个“工”,但紧接着,他又在“工”字旁边写下了“商”和“农”。
这个“工”可不是工厂的工,而是工坊的工,如果想要富裕繁荣,制造业的发展是绝对的基石。
那么什么工坊比较符合现在的情况且比较赚钱呢?
冯森在“工”字下方写下了“陶瓷”和“酒”,陶瓷自然不用说,用过了光洁温润的瓷器,就再也回不去毛孔粗糙的陶器了,酒那更不用说,在这个普遍低度酒的世界里,这玩意儿是暴利。
有了产品,销售渠道也很重要,这就需要“商”了。
东西造出来了,卖给谁呢?这种事,向来是谁有油水捞谁,首先,北边的斯拉夫大兄弟穷的一批,捞不出油水,但是诺斯人却拥有琥珀、铜矿与优质的渔场,这是客户一。
其次,查理曼有钱,在冯森心中的中世纪福布斯排行榜中,他排前三,可以从他身上捞,但他毕竟是自己上司,捞狠了也不好。
那就指望着前二捞吧,这前二便是拜占庭帝国和阿拔斯王朝,这两个东西贸易中的巨头,几乎瓜分了丝绸之路带来的巨大收益。
阿拔斯王朝还是太远了,拜占庭算是最佳人选。
商人从哪儿来倒是个问题,但这个可以先不管,冯森提笔在“商”字边上写下“法兰克”“拜占庭”和“诺斯”三个词。
这些固然重要,却都不是现在能着手实施的,现在最先考虑的应该是农的问题啊。
饭都吃不饱,每天为了生产供己所需的粮食都成问题,哪来的人口打工呢?农业是工商业最重要的基石。
实际上,从阿勒尔河到汉堡的这段时间里,冯森一直在四处探访询问路过的村庄和城镇,最后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这里的农业水平大致相当于中原的东周。
小麦亩产种一收三,亩产60斤,刨去麦种,只余40斤,大麦差不多,亩产90斤,刨去麦种,只余60斤,这种离谱的水平是冯森万万没有想到的。
知道你不行,没想到不行到这个程度啊。
要知道,这可不是罗马帝国后期的天灾疫病频繁啊,这是公元8世纪啊,这个时代全球气温普遍上升,吐蕃的高原都能种粮食你敢信?
在这个时代的欧洲,气温普遍上升了一摄氏度,连冰岛甚至格陵兰岛都出现了大批可耕种的农田,况且相对干燥,对于大部分都是湿土的西欧来说更是重大利好——土壤太湿润是非常影响耕种和收成的。
这要是罗马还在,亩产都至少两倍,但现在呢?
而造成一后果的原因就在于农耕技术的落后,罗马被毁灭之后,大量技术失传,日耳曼人不得不重走文明之路,一步步重新积攒农业技术。
表面上看,是西方农耕落后东方一千年,但实际上,是日耳曼蛮子的农业技术落后东方一千年,罗马人的农耕技术虽然不如东方,但还是比较先进的,没有落后太多。
“铁制农具”“牛耕”“重犁-曲辕犁”“粪肥合成肥”“垄耕种植法”
冯森依次在纸上写下了这几个词,想来想去,他最终在粪肥上打了个钩:“就从这个开屎吧。”
第十八章 想不出来章节名,你们自己脑补吧
安置了一大窝子嗷嗷叫的士卒后,冯森又给这群王八犊子放了一天假,士卒们放假了,他却不得休息,花了一整天跑遍了整个汉堡侦查了一遍地形,又得写计划忙到了后半夜。
冯森才少有地睡了一个黑甜长觉,一口气睡到了第二天中午才起床,而这已经是来到汉堡的第三天了。
摆脱了一连半年多的行军与死战,有了自己的根据地,冯森心情轻松了不少,他也懒得穿什么戎服了,扎了个幞头,随便披了一件灰地细纹织锦缎半臂,露出了胸口的鬼头夜叉纹身,再穿个连裆裤,就大摇大摆出了营帐。
今日日光正烈,刺的人眼珠子生疼,迎着阳光,冯森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叫上几个护卫,冯森开始在自家的军营中闲逛起来。
军营虽大,但却不见有多少人,按照先前冯森的安排,两个营的士卒继续休息,另外两个营负责外出打猎和看管战俘劳作。
此时已经是晚夏,太阳虽炽,但凉风却袭袭,既温暖又凉爽,算是最舒服的时候。
不过,这天气现在虽好,未来却不一定,这里毕竟是西北欧,要知道,威尼斯与哈尔滨纬度相同,而萨克森这一带还在更北边。
汉堡距离海边不远,冬日气温也不会低于零度,但住帐篷肯定会非常冷,而且不管到了哪儿,衣食住行都是最重要的,既然老城堡住不了,新屋子肯定就需要搬上来了。
这一点冯森和王司马吩咐过了,出了军营,在不远处的一块空地上,三四十个炉窑正有模有样的搭建了起来。
那些撒克逊奴隶满手的泥巴,努力地一层一层搭建这砖窑,不得不说,韦尔登大屠杀的威慑真的有效果,至少对这些死里逃生的战俘效果超群。
冯森先前和他们说过,他们需要为靖难军当三年的奴隶,三年后,每年都将他们中最努力的三分之一转为佃农,获得自由。
此时,这一千一百多奴隶(路上由于感染和疾病死了一百多)分为两组,一组三百人为建筑组,负责搭建房子,二组八百人为开荒组,负责开田。
站在高地上,不远处的森林边,撒克逊的大汉们手持砍人砍树两用斧,用力地劈砍着身边的云杉与松树。
稍近一点的阿尔斯特河旁,工蚁一般的撒克逊奴隶们正拿着粗木头,或者干脆用手挖着黑色的黏土,然后运送到上方的几个坑里。
这时会有专人将这些黏土踩紧踩实,本来还有一道调水和成稠泥的步骤,不过这里的泥土水分多,基本就省略了。
这些稠泥会被放置到一个个木质的四方框架中,加入陶粉作为熟料,然后用粗木棒敲打成填满木框,再用草线把木框刮平,就是一块砖坯。
这些砖坯将会被放置到草棚下阴干,等凝固后再堆叠到火塘边烘干和二次烘烤完全干燥凝固。
接下来的工作就要交给砖窑了。
开荒组的任务就是拿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木棍和小刀,去割除杂草和灌木,为未来的正式垦荒做准备。
于是,在阿尔斯特河到汉堡城堡的这一段原野上,密密麻麻的人群像是蚂蚁般移动着,热火朝天地劳作。
在一团团的撒克逊奴隶之间,身着白衣红护额的唐军甲士们或骑着马匹,或手拿鞭子,监视驱使着撒克逊奴隶们。
这可是向来宁静的汉堡少见的一景,不少农民新奇地驻足观看,观察着他们。
“奥利安,这些跟着新伯爵大人来的士兵是拉丁人吗?”一个带着红色帽子的农夫手肘撑在篱笆上,好奇地问道。
奥利安扛着一头染血的猞猁,手搭凉棚,靠在篱笆上,也在向着那边遥遥观看:“不是,他们自称是赛里斯人……他们也叫自己汉人。”
“汉(Ham)人?我在这住了五年了,他们才来三天不到,我才应该叫汉人。”一个白胡子的胖老头牵着毛驴,站在奥利安身边,有些羡慕地说道,“不过他们人人都有一匹好马,啧啧啧,这大马,多漂亮,可比汉诺威的肥驴子好多了。”
此时的汉诺威马还没有接受过血统改良,大部分时候都是作为挽马和驮马,而唐军士兵们的战马基本都是高大修长的大宛马焉耆马,驮马基本都是蒙古马女真马,而冯森的飞鬃更是汗血混血马。
“这位伯爵大人似乎比较高傲?”那个红帽子的农夫犯着嘀咕,“他来到这三天了,都没有召集我们这些自由民觐见。”
“这位伯爵大人军人出身,可能对这些不太懂,况且他不怎么会说法兰克语,只会说拉丁语和赛里斯语,交流上也很困难。”
“我的天呐!”那个白胡子的老头忍不住叫道,“那以后我再和隔壁村的奥斯打起来时,我该如何向他申诉我的辩护词?他该怎么给出公正的审判呢?”
“你从来不满意伯爵的审判,老伯爵的审判也没见你服气过。”
“但我真的一直是占理的哪一方!”
“得了吧。”那个红帽子的人高声嘲笑道,“我们这边都有一个谚语了,叫老汉斯认错,魔鬼都能皈依天父。”
“该死的,你们怎么能如此污蔑一个虔诚的信徒,说好的互爱呢?”老汉斯跳着脚骂道。
“别担心,老汉斯,我们的领主大人已经托人去不莱梅邀请老师了,一位会说法兰克语的老师。”
奥利安拍了拍老汉斯的肩,突然,他的眼角瞟到似乎有两骑骑兵正飞速赶来,其中一人正是他的领主大人。
“伯爵大人过来了,放精神点。”
虽然刚刚还在吐槽这位文盲伯爵,但等冯森真正赶到时,他们又飞快地整理了自身的衣服服饰,恭敬地等在了原地。
很快,冯森便拉着马缰停在了
“奥利安,你这是才狩猎回来吗?”
“是的,我的领主,我用捕兽夹猎到了一只猞猁,您看,多么柔软的绒毛,我会在晚些时候把皮毛送过去的。”
“不用,我有过冬的衣服,你自己留着吧。这几位是?”
“啊,这几位是自由民们的代表,请原谅他们的心急,他们在询问我何时能得到您光荣的接见。”
“天父保佑,很荣幸能见到您,领主大人。我是老汉斯,巴巴罗村的代表。”老汉斯操着一口夹杂着法兰克方言的拉丁语,磕磕巴巴向着冯森行了一礼。
在中世纪,但凡是上级封建主,下级的人都会称呼为领主大人,唯有同级或互不统属时,才会称之为某某伯爵阁下,某某国王殿下。
让冯森欣慰的是,他没有上来亲手。
“正好,奥利安。我就是要来和你说这件事的,你去召集一下自由民,每个村子选出六个自由民代表,今天晚上晚饭后到城堡集合,要满18岁的成年有产男子。”
第十九章 献屎令
中世纪的城堡有很多的组成部分,在丘顶下的堡场,安置着许多其他的建筑,就汉堡来看,这里有酒窖、铁匠作坊、谷仓、马厩,以及供给骑士和不重要的客人的次要居所。
不过,领主们最主要的居住地点和活动地点,还得是在城堡主楼,也就是丘顶上的二层宅邸。
这间宅邸中有大厅,有卧室,还有地下监牢,而仆从们甚至领主本人都会直接在地上铺点稻草睡在大厅。
是的,领主和仆从甚至狗一起睡在大厅,最多用帷幔隔开,这是因为木质的主楼防寒性不高,一到寒冷的冬天,所有人都冻的瑟瑟发抖。
每个人都需要大厅中的壁炉或围炉,但是春夏等不怎么寒冷的季节,领主们大多睡在二楼的床上。
大厅是城堡中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它除了居住功能和社交功能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功能——集会与审判。
坐在垒高的黑木主座上,冯森一边等待着自由民代表们陆陆续续地进入大厅,一边百无聊赖地查看着之前的【地图外工坊】。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摸索这个新的功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确实是一个虚空工坊,只需要冯森选取一个物品,它就能开始生产和打造,甚至不需要任何投入。
但是,它同样有限制,第一,它无法制作超越当先时代科技的物品,第二,它无法制作不能在附近采集到制作所需资源的物品,还有一点,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它在生产军用器材时,生产速度慢的出奇。
冯森曾经尝试将其生产物品改为凤翅兜鍪山纹甲,结果发现它的产出量是:每年一领。
当冯森将生产物品改为镰刀时,居然是一天十把,一年三千六百把,这耗铁量比山文甲高了三个量级好吧!
思来想去,冯森最终决定,全部生产锄头等农具算了,养这一千多大爷已经挺困难的了,他暂时没有扩军的想法。
“领主大人,人都已经到齐了。”阿勒教士轻声呼唤着似乎在打盹的冯森。
“好。”冯森抬起头,扫视着下方的人群,总共三十位自由民代表,其中有老有少,他们穿着平日里最干净整洁的衣服,搓着手泥,交头接耳地围聚在一起。
贫穷的自由民代表们小心翼翼地走着路,生怕把裤子上的泥土,抖落到这精美的半狮半鹫盛饰式茛苕叶长蔓花环羊毛地毯上。
另一个年纪不大的自由民则好奇地侧着头,试图去看冯森低着头的脸,然后被老汉斯一把抓住脖领子拉了回来。
不过,大部分的自由民就算没有战战兢兢,也都是一副拘谨恭敬的样子。
“晚上好,我的臣民们,愿天父保佑你们!”冯森用才学的几句法兰克语说道。
“晚上好,领主大人,天父保佑,希望我们没有打扰到您的睡眠。”
而奥利安和阿勒分别向冯森翻译。
“哈。”冯森笑了笑,“好,大家都坐吧,我看你们都渴了,厨房已经为你们准备了一桶啤酒来解渴,也方便我们谈论接下来的事情。”
听到奥利安翻译说有啤酒,几乎所有的自由民们都兴奋起来,有点甚至直接站起身,大声赞颂着领主大人的慷慨。
阿勒教士拍了拍手,大声呵斥道:“坐下!这里不是你们撒欢的地方。”
待到自由民们都乖乖巧巧地坐好后,冯森才继续说道:“我是赛里斯人,我只会拉丁语,所以我无法直接与你们交流。
但是不要紧,我已经向不莱梅主教发去了信件,托他帮我找到一位法兰克语老师,别担心,我很快就能与你们面对面交流了。”
“您是一位仁慈且好学的领主,我的大人。”一位代表恭敬地行礼道。
“不用吹捧我,这是作为法兰克王国大忠臣最基本的要求!”冯森坐直了身子,继续说道,“我把你们召集来,第一是为了与我的臣民见见面,但我的城堡中装不下太多人,所以就邀请了你们。
第二是为了向你们述说我们的来历,和一些我的基本的规矩。
第三是为了颁布一项法令,要和你们探讨一下。
那么我们就从第一点开始。”
说着冯森站起了身,从身后拖出一个啤酒桶,一斧子劈开顶层的木盖,他舀了一杯啤酒:“来,从你开始,对就是你,报上你的姓名,年龄,家庭,居住地与职业。”
被指到的那个自由民吞咽了一口口水,迟疑着走了上来。
“我,我叫蒂莫,31岁,家里有我的妻子和两个小孩,我住在巴巴罗村,是一名农夫。”
“好,阿勒教士,你记下了吗?”
“记下了。”
“这是你的酒,别打翻了,我的朋友。”
见到有人已经喝上了,其他人再也忍不住了,纷纷走上前,自报家门后领走了属于他的那一杯酒。
待到最后一名代表已然领走了他的那一份啤酒后,冯森笑着举起了酒杯:“干杯!喝完了可以再满一杯。”
“干杯!”自由民们举起了啤酒咕噜咕噜大口吞咽着。
不过,冯森并没有喝多少,这种跟特么醋一样酸的啤酒,他是喝不惯的。
“诸位,第一件事办完,我以及对你们有了不少了解,但同样的,我也希望你们能对我有些了解。”
“我的名字,是洛山·安东尼·冯。”几杯啤酒下肚,在场的自由民代表们都放开了不少,不再拘束,而是开始直视着冯森的脸,听着他的讲述。
“我的家乡在赛里斯,其距离比从这里到不莱梅要长千倍万倍,在我的故乡,似乎是冥冥中自有安排,我的故乡叫做汉(Han),与这里的名字几乎是一样的。
而我之所以来到这里,是因为天父的旨意,在来到这里之前,我正在被敌军围攻,危在旦夕,但是一场大雾后,我在一个白胡子老人的指引下,来到了此处。
我想那名老人必然是一位先知,而我是一个目睹了神迹的人,让一千个人飞跃万里,我想除了天父,没人能做到这样的伟绩,
于是,当我发现,一个可怜的女孩在被异教徒追杀时,我愤然出手,打败了他们,而这个可怜的小羊羔,就是法兰克国王查理的女儿阿多尔特鲁德。”
“我的天呐。”
“居然是叹息之雾。”
“要是我也能……”
“在此之后,这位可怜的公主告诉我,五千异教徒的大军正在围攻她母亲所在的城堡,出于信徒间互爱的信条,我决定,帮助他们,哪怕我只有一千人。
天父造福,我奇迹般地打败了敌军,斩杀了对方的首领,得到了国王的赏识,加上我营救公主的功劳,国王殿下决定——为我洗礼并册封我为汉堡伯爵,或者说汉伯爵。
这就是我的经历。”
“看来您的确受到了神的眷顾。”戴着他心爱红帽子的威廉忍不住羡慕地说道。
“神爱世人,却不会无缘无故地眷顾某个人。”冯森一副悲天悯人的圣洁表情,“我想,他让我来到这里,必然有我的使命,但我一直不知道这个使命是什么……直到昨天晚上。”
说道这里,冯森加重了音调,流畅而富有韵律的拉丁语,虽然自由民们没有能听懂的,但依旧感觉到了神秘而庄严的气氛。
“昨天晚上,我再一次梦到了那个先知,他告诉我说,用圣水撒过肮脏的粪便,就能为信仰天父的臣民带来丰收的粮食!”冯森的眼神愈发锐利。
“从这时起,我已然知道了我的使命——要让饥饿的信民吃饱,要感化邪恶的异教徒,要将天父的福音传给无知的人们,将他们变成我们的兄弟——
我要让这个天父之国再次伟大!
哪怕被污蔑为魔鬼,哪怕会破坏我的名誉,我也在所不惜,所以,我要推行新的法令,那就是这份《献屎令》!”
第二十章 把你们的大粪都给我交出来!
《献屎令》这个法令名字看上去高大上,但在实行上却非常简单,就是要求村民们每天有时间就去捡点屎,每公斤大粪作价一个木筹,十个木筹换一杯啤酒,五十个木筹换一把镰刀。
除此之外,主路上不得倾倒大粪,违者收取罚金,马屁股后头要放一个草兜子,用来盛屎,马粪也能换木筹。
这些大粪,不管是腥还是臭,到冯森手里都是……咳咳,肥料。
除了《献屎令》外,其余的税法税率都不变,之前怎么来现在就怎么来,没啥区别。
月色如水,城堡的大门轰然洞开,喝的醉醺醺的自由民代表们,一步深一步浅,勾肩搭背地向着老家走去。
这些自由民能够被推举前往城堡,必然是在一个自由民小圈子里有一定的影响力或知名度,于是,伴随着他们的回归,这道法令和法令背后的故事也旋即在自由民中传播开来。
实际上,一开始部分人认为,这只是新伯爵的梦中噫语罢了,拿屎换啤酒?怎么可能呢?别是领主大人喝多了逗乐子。
不过,三天后当第一个不信邪的自由民拿着木筹换来的小镰刀回到村落时,自由民们都震惊了。
卧槽,屎真的能换东西的!而且听奥利安说,《献屎令》只实行半年,往后就没有了。
现在距离收割还有一段距离,正是农闲的时候,谁不想要一把闪闪发亮的小镰刀呢?
于是,在汉堡的田野间,无数的孩子和农妇开始四处捡拾牛粪、鸽子粪和其他乱七八糟的排泄物,每天的马桶也不乱倒了,而是攒够一公斤送到城堡去换木筹。
一有野屎,便是一群人蜂拥而至。
但随着存量屎逐渐减少,而增量屎却又不见多,自由民开始内卷起来。
一周内,冯森接到了十起甚至九起关于屎的案子,其中包括半路抢屎,去邻居家偷屎,两伙村民为了一大坨野牛粪大打出手等等。
部分村民甚至每天啥事不干就喝水,喝完了马上尿,快速卡bug攒木筹换镰刀,不过后来这一招用的人多了,冯森就停止了对尿的兑换。
为了防止事态恶化,冯森不得不再次增加法令,表示自己或自己牲畜拉的屎归自己。在野外拉的屎,如果没有及时收集,需要两人以上见证,宣誓对这坨屎的主权,否则就是先到先得。
一套组合拳下来,外加收获的时节就要到了,村民也逐渐转移了注意力,只有一些孩子在做这些事了。
这些事虽然闹心,但效果却是非常好的,不仅乡村的土路间各种粪便少了很多,还让冯森将周边的粪一扫而空。
得到了崭新锋利镰刀的村民们也能加快收获的效率,同样增强了冯森的实力,可谓是双赢。
而且通过这个法令,村民对冯森的信任也大大提高了,相当于一次徒木立信,你想想,给我大粪的人,我都给他一把小镰刀,那向我效忠的人,未来就是几个亿啦!
站在正在发酵的粪堆前,冯森用手捂住了口鼻,强烈的粪臭味让他几乎要吐出来。
这些粪堆大概两米宽,八米长,一人多高,这样的粪堆在这片远离居住区的小洼地前排成了整整齐齐的三四排。
新鲜的大粪是不能直接去施肥的,那样会烧苗,这些大粪需要经过一系列工序的处理,才能够真正地用于施肥。
冯森为未来的播种和开荒,准备了两种肥料,一个是土硫肥,一个是有机肥。
土硫肥的制法比较简单,尿五十公斤,熟石膏五公斤,再用二十五公斤的水混合稀释,然后放入土窑中密封十天即可施肥,这种肥制取速度快,用来开荒时施肥。
冯森面前这个是有机肥的粪堆,即是将人畜粪便、秸秆、落叶和沼泽中的淤泥混合在一起,撒入草木灰,再堆放,最后在表层涂上盖上一层茅草涂上泥巴。
粪堆中有机肥会在细菌的作用下发酵,每个月翻堆一次,三个月就能投入使用,这是为来年开春播种准备的。
实际上,非常有意思的一点是,在罗马时代,罗马的农民是对肥料有着相当程度的理解的,他们甚至将肥料分为绿肥、粪肥等等种类,而且还总结出了所有肥料中,鸽子粪是效果最好的。
但到了中世纪,除了在一些罗马曾经的核心领土上,还有不少残存的罗马化贵族世家在使用粪肥,大部分的领主都没有施肥的理念,尤其在西欧和北欧。
自从476年西罗马灭亡后,日耳曼人大量进入高卢和意大利,哥特人、伦巴第人、巴伐利亚人、图林根人,他们在这片被凯撒倾注了大量心血的土地上自由奔驰。
这群日耳曼人是那么的野蛮却又那么的自信,丝毫没有五胡乱华时期胡人的学习精神,不仅大量珍贵的历史书籍和前人哲思没能流传下来,连罗马时期的先进科技也完全遗失了。
相当于,罗马走过的科技树与文明之路,他们又要再走一遍,还有可能会走歪。
回归正题,冯森捏着鼻子向韩纲询问道:“这里的粪肥有多少,能支撑明年的播种吗?”
韩纲是韩士忠的长子,由于老韩出身菜农世家,所以这片农业的东西,冯森都是让他们俩监管。
韩家祖籍山东,韩纲是个典型的山东高瘦小子,他面皮白净,浓眉星目,就是太瘦了,有些尖嘴猴腮的:“节帅,这里的粪肥大概有个四万斤,弄成土肥的话,差不多有十六万斤,其实最好每亩要施两千斤肥,这数量确实不够。
不过这里土地肥力确实不错,到处都是适合开田的平地黑土,以目前土肥的增速来看,给每亩施500斤是最适合的,来年能播种大约2000到3000亩土地。”
“哎呦,那这不够吃啊。”冯森无奈地抓着头皮,现在他身上也有跳蚤了,现在的仓库里的存粮和农民上缴的赋税根本养不起靖难军和那些战俘。
尤其是靖难军,他们可是天天练武操练的,一天两斤米饭或麦粥不在话下,这还要配肉和蔬菜呢。
冯森可算是知道为什么中世纪每次大战出动的兵力都只有区区一两万了。
就这个粮食出产水平,牧畜业再发达,也养不动太多常备军队啊,怪不得后来的那些神圣罗马帝国的小邦国都不养军队,而是战时临时雇佣了——养不起啊。
“麻烦你们父子俩努努力,尽量把明年的亩产堆到种一收五,也就是亩产一百以上吧。”
“必当竭尽全力。”韩纲向着冯森作了一个长揖回道。
“好了,那你再照看一下,我去看看窑炉那边的情况。”翻身上了一头驮马,冯森向着河边赶去。
他现在每天的生活就是,早上四处巡视,下午出门打猎,锻炼武艺,晚上则拉着阿勒和将校们一起学习法兰克语。
这伯爵领不大,烂摊子却多,加上各种乱七八糟的事务,冯森每每感觉到焦头烂额,王司马要管建筑和统筹,崔须陀要管士兵,真慧这个老骗子又去不莱梅进修了最新版本的《日经》了。
用他的话说就是:“我倒要看看这群异端又搞出了什么新名堂。”
本以为教会分配的驻堡神甫阿勒教士是个文化人,能帮帮忙,没想到他除了会拉丁语外,几乎一无是处——他甚至不认识拉丁文,只会背一小段《日经》中的经文。
不过这倒也寻常,在这个时代,人们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教士也一样,一些乡村教士甚至没看过《日经》全文,就敢去传教祝祷了。
吃饭都成问题,哪有那么多时间学习知识,更何况,在这个时代,知识是奢侈品,因为承载知识的文字实在太贵,一本羊皮纸的《日经》甚至能换一座葡萄庄园!
这么说来,造纸术也得提上日程了,冯森他们自己携带的白纸也不多了。
“好烦啊。”冯森烦躁地用马鞭抽着身边的杂草,“如果治理领地也能像打打杀杀一样简单就好了。”
“领主大人,领主大人!”
正在这时,冯森突的听见了阿勒的叫声,他扭头看去,却见是年纪轻轻就地中海的阿勒气喘吁吁地骑着头小毛驴赶来。
“怎么了?”
“天父保佑,我的领主大人,您要的法兰克语和撒克逊语的老师来了。”
第二十一章 嘿嘿修女香香的软软的嘿嘿
自从进入九月,汉堡的天气在一场场小雨后,逐渐变得凉爽,不过,夏末的鸣蝉只能发出有气无力的惨白色叫声,仿佛在歌咏它仅剩的生命,也许一天,也许一秒。
阴沉的浓云中,阳光像利箭一样刺破了两三个洞,但时不时又会被其他淡灰色的阴云给掩盖。
高高的绿色谷坡上,冯森与阿勒骑着马等待着。
在绿色谷坡上,是一条长长的细沙硬土铺就的黄灰小路,它从山林中延伸到冯森的脚下,又向远处的汉堡延伸去。
一辆四轮的马车从森林中缓缓驶出,滚滚转动的车轮轧过了地上的沙土与石子,左右摇晃着。
很快,马车便在冯森等人面前停下。
车帘掀开,一个身着灰色袍子的白发老者在马夫的帮扶下下了车,他大概有六七十的样子,白发苍苍,但却将天灵盖那一块的头发全部剃光,露出了一个锃光瓦亮的脑门。
“下午好,尊敬的汉堡伯爵阁下。”老者哼哼吃吃地说了一段拉丁语。
你这拉丁语水平,是怎么想到要给我上课的?不过也不怪,这个时候的人大部分都没啥文化。
“下午好,来自不莱梅的老者,我已经为您准备好了了房间,您想什么时候开课请和我说,我会为您安排时间。”毕竟是未来的老师,冯森客客气气地回道。
“天父保佑,您真是一个谦逊而又和蔼的人。”
“我们汉人向来尊重老师,尊重有知识的人。”
“哦,那我想你是搞错了。”老者笑着摇头道,“我是不莱梅教堂的司铎菲尔茨,我只是负责与您面见,并送来真正的老师。”
菲尔茨说着掀开了身后的马车的帘子。
一条修长紧实的大腿从马车中伸出,轻轻踏在了地面上,在隐隐的弧线在宽松的套头圆袍中若隐若现。
担当她需要下车时,由于身体的伸展,依旧能看清她从小腿到臀部优美的曲线,以及小腿腕处如雪的白色。
冯森睁大了眼睛,知道自己这副样子颇有一种老色鬼的表现,他有些犹豫到底要避开目光还是继续……
玛德,抬起了头,冯森一拍大腿,那不涩涩还是人吗?看!我不要脸,我就是看,于是他的目光就沿着身体的曲线一路向上扫描。
这黑色的修女炮虽然宽松,但好在面料柔软,流水般的布料在修女光滑的身体上流动着,形成了一层层起此彼伏的黑色海浪,一座足以撞沉泰坦尼克号的冰峰也在着海浪中上下起伏着。
下了马车,冯森才能看见她的全身。
白色的束带束缚着黑色的云波巾,一条银色的十字架项链穿过她细长的脖颈夹在了胸前。
这束带和云波巾牢牢地系在修女的头上,将她白金色的头发藏在了藏黑色之后,她面带优雅的微笑,浓密的睫毛扇动着,一双灰色的眼睛虔诚而又纯洁地直视着冯森的脸。
随着修女的走近,冯森甚至能闻到她头发上洋甘菊的气味,若有若无,她大概有三十岁,身材高挑,脸庞却仿如用水彩画出的一般,模糊但又鲜艳。
“天父保佑您,来自赛里斯的汉堡伯爵阁下。”流利而富有韵律的拉丁语传入了冯森耳中,“我是吉塞拉,是埃尔斯多夫修道院的嬷嬷,也是教授您法兰克语与撒克逊语的老师。”
嬷嬷?这是嬷嬷?套你猴子的,这样的嬷嬷给我来一打好吗?
“下午好,吉塞拉嬷嬷。”冯森微笑着向她点点头,“我确实没有想到来教导我语言的,居然是,是一个一个……”
“一个老修女是吗?”吉塞拉眯着她好看的灰色眼睛笑道,“您觉得一个女人没有能力担任教导您的老师吗?”
“当然不是。”冯森正色道,“天母雅典娜在旧神中,也是以智慧而闻名,为了供奉天母而设立的修道院中的修女,自然也能承继天母的智慧。”
“您是一个智慧人,伯爵阁下。”吉塞拉轻轻掩住嘴巴笑道,“但我想问你一件事,学法兰克语就算了,您为什么还想学撒克逊语呢?”
因为这俩玩意儿同属日耳曼的语系,只不过区分成了方言罢了,其区别大概就和东北话与山东话类似,搂草打兔子,一道学了呗。
“因为我想,这片土地上,还有很多迷途的羔羊,他们也需要聆听天父的福音,所以,为了向他们传播福音,我希望能先与他们交流。”冯森大义凛然地说道。
吉塞拉先是有些惊讶,随后低着头轻笑了两声:“大部分的法兰克的领主都不把他们领地上的撒克逊人看做是同族。”
“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一样的,居住在汉(Ham),就是汉人。”
吉塞拉并没有发觉两个词发音的不同,她眼神突然迷离起来,陷入了一阵走神般的思索中。
“吉塞拉嬷嬷?”见她半天没反应,冯森皱着眉疑惑地问了一句。
“愿天父原谅我,我走神了,抱歉。”吉塞拉马上恢复过来,优雅地向着冯森道了一声歉。
冯森摇头笑道:“没事,嗯,我看这天快要下雨了,这荒郊野外的,不如咱们去屋子里说吧,我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新建的房屋。”
“那就麻烦您带路了。”菲尔茨司铎颤颤巍巍地向着冯森点头说道。
“天父保佑您。”吉塞拉也回到了车上,不过她没有像菲尔茨一样假寐,而是卷起了车窗的帘子,饶有兴味地观察着这处不大的聚居地。
随着车轮的吱呀声,一处由麦田和溪流组成的定居点出现在吉塞拉眼中,这里和她十年前见过的完全不一样了。
与别处常见的法兰克定居点不同的是,这处聚居地异常地干净,道路的两边青葱一片,常见的各种人畜粪便都不见了,空气中唯有青蓝矢车菊淡雅的香味。
这里的人简直如同住在古代的罗马人一样讲卫生,所有牲畜的屁股上都专门放置了草兜子,防止牲畜随地大小便,一些村民和儿童自发地背着背篓,在田间清理这野兽的粪便。
“上一次您过来时,是这样的吗?”吉塞拉惊奇地向着菲尔茨问道。
但菲尔茨比她都惊讶,他望着窗外的景色,喃喃地道:“我上次到这来的时候,道路上全是粪便堆积成的泥沼……他是怎么让这些村民老老实实地清理路面的?”
如果冯森能听到菲尔茨的话,他肯定要说道,这些村民可一点也不老实,往尿里倒水,向大粪里混泥土,甚至偷偷在大粪里放石头,要不是冯森狠狠罚了那几个作弊的自由民一大笔钱,可能还要更离谱一点。
随着马车缓缓驶过,一行人来到了阿尔斯特河的对面,冯森选定的亲自选定的唐人村。
在这片广阔的原野上,数十个砖窑正在冒出滚滚的浓烟和火光,每个砖窑边都有三四个撒克逊奴隶在操持。
他们站在木质的架子上,探着头从窑顶地缝隙中观察着内里的火光,要保证每个砖块都被烧红烧透,否则这样的砖块是无法防水的。
烧砖时,当砖块如同金银般颤动融化时,就需要迅速封闭三个出烟口,并缓缓向其中倒入河水用以转釉,这样就能烧制出最优秀的青条砖。
如果火力少一分,砖块便缺乏光泽;若少三分,就变成了“嫩火砖”,一遭风雨,容易松散脱落,化回泥土。
相反,如果在烧制时火力多一分,砖面就会出现裂纹,要是多三分,砖形就会缩小开裂,根本砌不了墙。
对火候的把控尤为重要,这就不是靠学能学会的,只能看经验,不过,这群撒克逊里倒是有几个聪明的,把火贼准,已经升级奴隶百户队长了。
一车一车的砖坯和柴火运进去,不断地灼烧着,而另一批砖窑,则是一群撒克逊人一车一车地将烧好的青条砖、灰砖和瓦片从砖窑中运出。
很快,一行人便在一个中式的小院旁停下,吉塞拉也下了车,打量着这个自己未来的家。
第二十二章 这样的嬷嬷来十个!
展现在吉塞拉面前的,是一间一进的二合院,占地约三百平米,全都是使用的正经青条砖铺就,只是才建成不久,里面不免有些湿气。
这些二合院中房屋一水的黑瓦灰墙,围墙上是人字形的红色瓦片。
屋顶的形制则是最简单的硬山顶,在正脊的两端的正吻上原先是啥都没有的,但冯森充分发挥了创造力,在原先安吻兽的地方,各放了几个天使泥像。
在屋脊的正中,则高高竖起了一个十字架。
这场景乍一看真是相当的魔幻。
“这要是放在别处,足以充当一处小教堂。”菲尔茨忍不住说道。
“你们可以尽情地在这里传教。”除非你们懂汉语,但就算你们懂汉语也没用,到时候功利主义有神论会教你们做人。
而此时,吉塞拉身后,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小修女也下了车,她吃力地将包裹从车上拖下来,张着嘴看着这间大房子。
“吉塞拉嬷嬷,我们以后就住这吗?”
“是的。”
“好嘢,这样我就能一个人睡了,和希伦他们睡一起,又热又吵。”
“这可不是一个修女应有的态度,米娅。”吉塞拉严厉地说道,“你是发过神贫誓愿的,要时刻保持内心的纯洁,就如同天母雅典娜一样。”
“对不起,嬷嬷。”
“罚你背诵《日经》第三节第十二段五十遍,去。”
“好的。”米娅垂头丧气地到了一个墙角边,大声地背诵起《日经》来。
“抱歉,让你们见笑了。”
“不会,她只是个孩子,出现错误在所难免的。”
“请进吧。”
踩在坚实的地面,吉塞拉进入了这间小院,在院子的中央还栽了一棵胡桃树,被一个土台围在了中央。
青绿色的胡桃树叶有些发蔫,几棵天蓝色的菊苣在树根与土台的夹缝间顽强地探出了脑袋。
扫了扫土台上的灰尘,吉塞拉坐了上去:“这里确实是一个非常幽静的地方。”
几个仆从将吉塞拉的行李从外面搬到了里间,冯森跟在他们身后也进入了小院中:“两位,这间房屋由两间平房制成,每间都有火炕,用以在冬天御寒。”
“感谢您的用心,伯爵阁下。”吉塞拉对这间屋子还是非常满意的,之前她居住的修道院,虽然比这个要大很多,但夏天闷热,冬天阴冷,住起来很不舒服。
“您什么时候有时间呢?学习语言是一个需要自律和漫长努力的过程。”吉塞拉嬷嬷缓声道,“所以我建议您最好每两天来学习一次,并且时间固定,否则我并不能保证您一定能学会。”
“那是当然,我每天上午都有时间,我会每天都来的。”冯森同样微笑着回应道。
“但愿如此,我可能需要去收拾一下行礼,需要离开一会儿,正好菲尔茨司铎有事要对您说。”说着,吉塞拉就拽着米娅的手进入其中一间朝阳的平房。
菲尔茨司铎在院子里走了一圈,啧啧称奇了一番后,来到了冯森的面前:“汉堡伯爵阁下,正如吉塞拉嬷嬷所说,我的确有一些事想要找您商讨。”
冯森正想说话,却感觉手背猛地一凉,他抬起头,一滴雨水正正好飘落到他的脸上。
低下头,正视着菲尔茨,冯森向他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下雨了,我们还是去屋子里面说吧。”
汉堡虽然是内陆,但由于其靠近海洋,所以一直是温带海洋性气候。
由于全年的盛行西风,大量的暖流和水汽从大海来到了汉堡,暖流在冬天与北方的寒流相撞,就会产生大量的雨水。
汉堡一年四季的温度都不低于0度,最高温度也不会超过25度,而每年平均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下雨。
不过汉堡的雨都是以小雨为主,几乎看不到雷雨天气,换句话说,这个纬度比哈尔滨都高的地方,居然四季如春,冬暖夏凉。
除了森林沼泽太多外,单论气候而言,确实是有天府之国的潜质。
来到了室内,这里的家具不多,那几个木匠最近在冯森的指导下全力制造重犁和曲辕犁,没有太多功夫来弄这个家具,所以只是在火炕上铺了一层稻草和厚毛皮,然后放一个小桌板完事。
冯森关上方格窗又关上了门,自己一屁股坐到了火炕上,桌子的一边,他指了指小桌子的对面:“菲尔茨司铎,请坐吧,新建不久,还比较简陋。”
“在我看来,只要心中能住着天父,泥屋都比金碧辉煌的大殿要可贵。”菲尔茨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以您的行为来看,您是一名虔诚的信徒。”
这可不是闲话,在这个时代,尤其是在这个时代,诸多蛮族改信天父教的人数不多,甚至在法兰克王国国内还有不少的马尔克公社没有改信天父教。
目前所谓法兰克人只是一个部族联合的名字,要等到克洛维大帝从部落联合酋长成为君王才改变了这一过程,而在法兰克王国内部,仍然存在大量的其他民族。
如弗里斯兰地区的撒克逊人,格尔苏因达就来自于哪里,还有伦巴第人、图林根人,未来还会有斯拉夫人,他们并非全部都是天父教的信徒,那种狂热的宗教氛围要到中世纪盛期才有。
所以,天父教还没有后世那样的显赫名声,尤其这是个战乱频发的年代,很多人无法理解天父教的世界观,往往对孱弱的教士无比鄙视。
就从撒克逊人多次烧毁教堂,侮辱教士就可见一斑。
只不过冯森并不知道这一点,他还以为天父教在这个时代仍然是后世那个霸主呢,加上经过训练的世家礼仪和语气,菲尔茨对他有好感很正常。
菲尔茨见过很多异族,也遭受过很多异族的不理解与鄙夷,而像冯森这样态度的确是少数,也难怪他认为冯森是一个虔诚者。
拖鞋上炕,菲尔茨学着冯森的样子盘腿而坐。
冯森拿出茶壶,给菲尔茨倒了一杯红莓果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教士是不允许喝酒的,但是他们可以喝红莓果酒,因为这是《日经》中说过的以塞亚的血,是被允许饮用的。
冯森抿了一口红莓果酒,问道:“我的一名朋友,也是教士,叫卡尔文,最近在不莱梅进修,他现在如何了?”
“卡尔文……哦,原来那是您的朋友啊。”菲尔茨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我听说过他,他经常在田间为信徒治病和祷告,在农夫中威望不低,他偶尔也回来参加辩论,很受年轻教士们的欢迎。”
“那就好。”
“汉堡伯爵阁下,其实我这次来,除了送来吉塞拉嬷嬷之外,还有一件要紧事。由于不莱梅的教区被焚毁,保护我们的围墙和军队都来不及重建,我们害怕土匪和海盗的侵扰——实际上,我们的一个村子已经被丹人的土匪劫掠了。
而不莱梅教区的主教听说您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所以希望您能借我们一些士兵,如果没有他们的保护,这样的冬天就太难过了。”
说完,菲尔茨希冀地看向冯森,虽然冯森有戍卫不莱梅的职责,但两者路途并不近,况且汉堡也需要他来保护。
如果他不给,说自己的领地也被土匪劫掠,或者“不小心”来晚了,那不莱梅损失的收入,尤其主教老爷们的生命这一块谁来补啊?
“原来是借兵吗?当然可以啊,只是士兵的伙食费和住宿……”
“全由我们来负责。”
“那我可要提前说好了,我的每个士兵都是身穿重甲并且配备了双马的精锐,他们的伙食和马匹饲料可不是小数目。”
“额。”菲尔茨的额头冒出了一些冷汗,他在心中快速地计算这,最后说道,“我们能够承担,一百五十个士兵,请您借给我们这个数目就行。”
“好,一言为定。”冯森裂开了嘴笑道,正愁着每粮过冬呢,这下一口气分出去一百多张嘴和三百匹马的口粮,喜死了。
“不过,我的士兵们都不懂你们的语言,正好,卡尔文神甫就在不莱梅,就让他来统领这支军队吧。”
“感谢您的慷慨。”菲尔茨真诚地在胸口画了一个十字,“天父会保佑您的。”
第二十三章 奴隶与开荒
“醒一醒,醒一醒,要上工了。”小阿尔文感觉自己的脸被一只粗糙的大手扇着,发出啪啪的声音。
小阿尔文睁开了眼,眼前是他的父亲阿尔文。
“要上工了吗?太阳升起来了?”小阿尔文挣扎着睁开眼,正看见父亲匆匆忙忙地用一块长布把脚裹住,再将木屐上的绳子牢牢卡在了指头缝里。
这是冯森统一配发的人字拖木屐。
“快起来,小阿尔文,大麦粥就要被抢光了!”阿尔文用一根树枝插在了束好的发髻上,他见到小阿尔文还在发蒙,一巴掌狠狠拍在了他的头上。
“你聋了吗?我叫你起床!”
“好,好的。”
“把头发系好,我昨天才见到隔壁的埃塞尔忘记扎头发,还被那些赛里斯人毒打。”
“不扎头发会怎样?”
“奥斯博上次就被燎到了头发。”
“那他烧成光头了吗?”
“没有,他整张脸的皮都被烧皱了起来,眼睛也看不清了,那几个恶魔就把他带走了,让他自生自灭了。”
“那他能活下来吗?”
阿尔文转过了身,他用手掐住了小阿尔文的两颊,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没有人,在瞎了眼的情况下,能在全是野猪和狼的森林里活下来,没有人,所以,把你的头发系好,快点走,小畜生。”
穿上了木鞋,小阿尔文裹着身上的亚麻罩头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被父亲拽着手臂向前拖动,一路上,黑发黑眼的士兵在人群中穿梭着,整理着队伍,他们面孔方正,看上去却极为凶狠。
小阿尔文打了个寒颤,他环顾四周,身边的战俘们大都麻木地移动着,他们的身上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这个天气逐渐转冷的十月,这样的衣服撑不了多久。
如果当初伯爵的叛军路过时,父亲没有自告奋勇地去参军会怎么样呢?也许他们还守着村子里那几亩田,老老实实地种地和狩猎。
小阿尔文怀念家里的那两只羊,他们摸起来软绵绵的,也暖和。
“该死的!你个懒虫!”就在小阿尔文走神的时候,一个巨力从脸上传来,接着密密麻麻的疼痛感就涌了上来,甚至传遍了全身。
他几乎被这一巴掌扇飞了出去。
“看看你干的好事,现在我们只有燕麦粥和麸皮了。”阿尔文揪起了他的领子,正要一巴掌闪过去。
突然,一道黑影闪过。
“啪”的一声,黑色的马鞭重重落在了阿尔文的脸上,一条清晰可见的红色肿痕在他的脸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起。
“嗷吼吼吼——”阿尔文捂着脸倒在了地上,蜷缩成一团。
“不得互殴!”一名唐军甲士冷漠地收回了鞭子,用生疏的撒克逊语说道,其实他只会这一两句,毕竟在一起两个月了,多少耳濡目染了一点。
下了马,唐军甲士拽着小阿尔文的领子,把他从地上拎起,仔细辨认了一下他的伤势和牙口。
想了想,他从怀里掏出了半块炊饼,递给了小阿尔文,这炊饼还带着点点温热,小阿尔文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炊饼,还是没忍住诱惑,接了过来,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这唐军甲士牵着马在附近巡视,没人敢抢小阿尔文的炊饼。
大口大口地嚼着炊饼,小阿尔文突然觉得头上的发髻也没什么不好,干活的时候也不会粘到眼睛里,而且还会有人送炊饼。
这炊饼和这是欧洲的麦饼是不一样的,它经过了少量的发酵,所以在小阿尔文吃起来,有一种特别的甜味。
一个炊饼下肚,小阿尔文还在回味呢,马鞭就腾的抽在了他的背上,他回头望去,依然是之前那个士兵。
“干活!”
小阿尔文感觉头上的发髻有些发痒起来。
发痒归发痒,活还是要干的。
在各个十户的带领下,所有人都分成了十人一组,各自奔着窑炉和原野而去。
原先荒芜的土地上,此刻除了一座座造型方正的硬山顶的中式房屋,还有被无数田垄划分成一块块的田地。
奴隶大军在田垄前开始分流,部分前往了河边开始烧制砖块,另一部分则转向田垄开始了开荒。
小阿尔文沿着砂石铺成道路,本以为会像往常一样前往窑炉,但在十户的带领下,他们却是向着田垄的方向去的。
这,这是怎么回事?
小阿尔文有些发蒙,而阿尔文则碘着脸凑到了十户面前:“那个,哈姆十户,今天的路好像不对啊。”
“今天去耕田,不去烧炉子了。”
“我们昨天还在烧炉,为什么今天就要去田里了?”和开荒的劳累相比,烧炉子倒是个简单点的活计。
“叫你去,你就去,哪那么多废话,主人叫我们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哈姆用手扶了扶有些松散的发髻,“还跟着我干什么?想吃鞭子吗?”
看着父亲敢怒不敢言地退回来,小阿尔文有些想笑,不过他憋住了,否则还要挨一顿打。
“咚咚咚!”一阵剧烈的声响在身后响起,小阿尔文赶紧跟着众人一齐退向路边,三个唐军玄甲骑兵骑在几匹查理赏赐的安达卢西亚马上,旁若无人地奔驰过。
而他们骑马奔过的沙尘,基本也被这一行人吃全了,吐了两口口水,小阿尔文抹了一把脸,忍不住低声叹了一句:“多么强大……”
下了地,阿尔文被分配了一个小桶,让他去特定的地方施肥,而那些成年人则是一人一把锄头,开始了艰难的开荒工作。
在开荒流程中,第一个环节是专门用来去除杂草的,那就是烧荒。
田地的四周挖出防火坑,秋天天气干燥,一把火烧过去,剩下的草木灰正好肥地。
这烧荒倒是能把草木烧没,但却烧不了藏在湿土里的草根,这个时候就需要奴隶们拿起锄头把这些草根一一地挖出。
在挖的过程中还得把大块的石头也给运出来,一些凝结的土块也得打碎和草木灰混合在一起。
除此以外,还得要平整土地,原野上可不是规规矩矩的平地,有小土包也有洼地,需要挖高补低,把地给填平。
这一切完成后,再去挖土方,在田地间堆出田埂,这一块田地的初步开荒就完成了,这些田地静置一段时间后,再叫来牛马耕队,重新深耕一遍,把内里的深土也给翻出来,晒一晒,拾掇拾掇。
之前,冯森特地叫那群木匠制作了曲辕犁和萨克森轮犁,曲辕犁自然不必介绍,萨克森轮犁虽然鲜有耳闻,但它在未来会是德意志垦殖运动中的关键农具。
由于罗马时代,人们居住的地中海南欧沿岸,土质较软较轻,所以可以用一种三根木头组合的罗马轻犁来耕作,这种犁甚至可以用人来拉。
在西欧北欧这一带,还是蛮族的领土,这里空气潮湿,土壤属于湿性的黏土和腐殖土,罗马轻犁耕不动,最后似乎是阿瓦尔人“发明”了重犁,使得这片土地得以开拓。
之所以说是“发明”,一是并不确定是不是他们发明的,二是也许他们只是技术的携带者,就像阿瓦尔人把马镫和高桥马鞍从东亚带到了西欧一样。
这种萨克森轮犁耕的深,使用的竖直犁刀在耕种粘性较大的土壤时颇具优势,但其他方面,尤其是灵活性和效率上,轮犁基本就是被曲辕犁吊打。
所以,虽然曲辕犁制造复杂了一点,但冯森还是列装了曲辕犁。
小阿尔文跟在一头老牛后面,手中提着小桶和水瓢,每走出几步就从小桶中撒一瓢土硫肥,这活计可比在河边扛泥轻省多了。
太阳渐渐西垂,小阿尔文不知不觉间,已经干了一整天,但他却没有感觉到有多劳累,而阿尔文则一副要死的样子,他撑着腰,尿出来的尿都带着淡红色,话都说不动了。
父子俩走在回家的路上,两人都揉着肚子,一言不发,今天的粥麸皮又多了一些,餐桌上的各类野菜块茎也换成橡子和松子粉末和野菜捏成的团。
走在路上,夕阳的晚霞将两人的影子一前一后地连接在一起,俩人一句话都不说,直到小阿尔文的脚踢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
小阿尔文低头之前,他从未想过那是一只手,一只带着血色的苍白的手,那根沾满了血液的手指指向北方,像一根高高挺立的白杨。
“啊——”
第二十四章 我就不装什么正人君子了
打着旋的寒风卷下了枯树上最后一片落叶。
冯森的靴子踩在焦黑的地面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还未烧完的房屋仍带着隐隐的余火。
放眼望去,是一片漆黑的世界,地面是黑的,树是黑的,连散落的人骨都是黑的。
张世成一脚踢飞了一个骷髅头,骷髅头划过一道曲线,在火狱般的世界里滚动着,直到撞在了一面维京圆盾上。
在维京圆盾旁竖着一个柱子,一个人正如同站立一般,附着在这柱子上,他的额头上被人用小刀划出了一个十字,长钉从他的嘴里插入,将其死死地定在了柱子上。
他的脑壳被长斧砍掉了一半,两只乌鸦分别站在他的肩膀和身后柱子上,用灰色的鸟喙痛饮着腐烂的灰色脑浆。
“这是阿尔教士,虽然我们很讨厌他,但是……”那个送信的信使在两个士兵的搀扶下向着冯森走来,“但是他确实是个好人,但愿他的灵魂能进入你们说的那个天国。”
从地上捡起一把弯曲的长剑和红白相间的圆盾,冯森挽了个剑花,问道:“为什么他们要来袭击你们?”
“不知道。”信使面色中布满了哀痛与愁苦,“也许是因为安乌斯酋长改信了天父教?我不知道。”
冯森沉吟了起来,在短短三天内,五个改信的撒克逊村落和三个法兰克村落被焚毁,大量的资源和财富被掳掠走,而这些都发生在他的领土中。
这个信使就是一个侥幸逃出来的村民,他向冯森报告了这一消息,请求将丹人战火下的难民们迁到汉堡附近,请求冯森的保护。
“你知道他们有哪些人吗?”蹲在地上,查看着模糊不清的脚印,冯森抬头向着那信使问道。
信使眼中迸射出了仇恨的火光:“我知道,我永远记得——丹人的拉格纳罗伯爵,一群文德人,还有,还有北边挪威来的诺斯人!他们甚至在我们的土地上定居!”
“你想复仇?”冯森蹲在了地上,捻起了一抹焦土。
年轻的信使顿时卡了壳,他嗫喏着:“我们的人手太少,武器太差,不是他们的对手……”
“这种事情之前发生过吗?”
“没有。”
“你们似乎一点防备都没有?”
“他们就像是从天而降。”
“阿成,他说那群土匪是从天而降。”冯森笑着对张世成叫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次去料理那个室韦部族,他们也这么说。”
张世成不屑地轻笑了一声,走到了长柱前,他先是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位倒霉的教士,接着伸手从他的嘴巴里用力拔出了那枚长钉。
两只漆黑的乌鸦哇哇地飞起,羽毛散落,而那具尸体也软趴趴地倒在了地上。
“叮——”张世成听到了一个金属物体撞击到石头上的声音
突然,一个小物件从他身上落到了地上,张世成低头看去,却是一把银色的钥匙。
“节帅,你看这个。”
“这是从哪里找到的?”冯森从他手中接过了这个一指来长的钥匙,圆粗的钥匙被人折成了L形。
张世成指了指地上的尸体:“这教士看着弱不禁风的,居然能把这么粗的铁钥匙掰弯。”
“那个谁,你认得这个吗?”由于克劳塞维茨引擎的帮助,冯森的撒克逊语已经说的有模有样了。
信使接过了钥匙,眯着眼努力回忆着,猛地,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神色一瞬间激动起来,他话都来不及说,便吃力地拄着拐杖,向着一个地方跑去。
一行人跟在信使的身后,他七弯八绕地来到了一间只剩下了残存木框架的屋子边,焦黑的木头上还燃着一团未熄灭的火焰。
扔掉了拐杖,他一瘸一拐地来到了一个只剩半截的台阶前,他奋力揭开了台阶上,露出了覆盖着木盖和锁的地窖入口,他拼命敲打着台阶:“奥斯伯特,小威廉,你们在里面吗?有人吗?”
说完,他将耳朵紧紧地贴在了上,大气都不敢喘。
“有人。”
“我们在里面。”
几个虚弱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从木板的缝隙中传出,那信使想打开地窖,但钥匙已经坏了,他只能把求助的目光看向冯森等人。
冯森扭了扭脖子,从旁边的张世成手中接过了大斧:“你们都让一让,我要砸门了。”
一阵奚奚索索的声音后,冯森问道:“你都让开了吗?”
“让开了。”
冯森高高举起了斧头,斧面映射着一面映射着火光,一面映射着焦土,随着斧头幻影般下移,火光和焦土几乎要融合在一起。
“砰!”
剧烈的爆炸声响起,木屑四处飞散,冯森又踹了两脚,成功把木盖踹了开来,地窖中,大约有十七八个孩子,他们大多年龄不超过十二岁。
由于三天没见太阳,所有人都眯着眼睛,而在角落里,几个孩子已然饿晕了过去,而水缸里的水已经一点都不剩了。
“阿成,叫他们烧几壶热水,然后把炊饼和干饼泡进去,听到了吗?”
“喏。”
“孙队正,你去汉堡把康德贞接来,让她看看这群孩子的情况。”
“喏。”
很快,这座被烧为平地的村落里,居然有了几分生气。
孩子裹着兽皮,围着篝火,大口大口地吞咽这糊糊,大多数孩子都睡了过去,只有两个领头还在强撑着没有倒。
“所以,是阿尔教士把你们藏到了地窖里?”
“嗯。”高个子的威廉回道,他似乎想说话,但又住了嘴,看向了那个信使。
信使摸着威廉的脑袋,缓声道:“别害怕,这是我们的领主,他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矮个子的威廉放下了碗,向信使招了招手,冯森挥了挥手示意让他去听。
一阵耳语后,信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他仿佛了失了魂一般,呆呆地坐着。
“喂,喂!”张世成揪住了信使的领子晃了晃,“小子,节帅问你话呢?他们说什么了?”
虽然听不懂汉语,但信使也基本能从语气里听出他是什么意思。
他咽了口口水说道:“矮个子威廉告诉我,他们看到了荷尔施泰因部落的约特。
他们和丹人混在一起,夺走了我们所有的粮食和牛羊,是他们给丹人带的路,沃登啊,为什么!为什么……”
说到一半,年轻的信使捂住了脸,大声地哭泣起来。
“叔叔,别哭了,等我们长大了,我们一定会报仇的。”高个子的威廉咬着牙恶狠狠地说道。
“哦?”冯森来了兴趣,“你们准备怎么报仇?”
“杀光他们的人,夺走他们的牛羊,XX他们的妻女,烧毁他们的房屋和田地!”矮个子的威廉口中话语虽狠,但眼中却泛起了泪光,“等我们长大了,就召集斯托马恩的部落一起,为父亲,为阿达,为阿尔教士报仇!”
“那假如等你们长大了,仇人都老死了怎么办?”
“那,那就找他的儿子复仇。”
“假如他没有儿子呢?假如斯托马恩的人不愿意帮你们呢?假如你们还没长大就被狼啥的吃了呢?”
不管个子高矮,两个威廉一起卡了壳。
冯森哈哈大笑道:“迟到的正义,是正义吗?”
“你,你能帮我们复仇吗?我们愿意做。”高个子威廉发现了冯森话语后的意思。
“当然可以,这对我来说太简单了,不过,这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你们必须成为我的义子,改信我的姓,说我的话,并且在未来,为我卖命!如何?”
“义子?”
“就是养子,不仅是你们,所有幸存的孩子都一样。”
两个威廉对视了一眼,他们同时站起,向着冯森深深弯下了腰。
“好好好。”冯森鼓掌笑道,“从今天起,高个子的威廉,你叫冯一,矮个子的,你叫冯二,从今天起,你们就都是兄弟了。”
“节帅,你们到底在说啥啊?”由于听不懂撒克逊语,张世成只能在边上抓耳挠腮。
冯森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这群土匪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种地不如抢劫来钱快,我们也得抢!”
“那,那抢谁?”
“谁有粮抢谁。”
“那谁有粮?”
“孬子,谁抢的多,谁就有粮!”冯森拍了一下张世成的脑袋,“跟兄弟们知会一声,北上打草谷喽。”
第二十五章 阿尔比恩
“吉塞拉,不要忘了你是个撒克逊人!”盘坐在炕上,阿尔比恩扶着小桌板,半个身子都越过了桌子。
吉塞拉双腿并拢,侧坐着,她用饱满的食指在饱满的胸前画了一个十字:“天父保佑,在神的福音下,没有撒克逊人与法兰克人之分,只有天父的羔羊。”
阿尔比恩压低了声音:“你已经被这个狗屁天父给骗了,他们宣扬天国和火狱,他们说发现了以塞亚的圣赛巴安身中数十箭而不死,但实际上,只需要一箭就能送那些满嘴大话的教士归西!”
“阿比!”吉塞拉灰色的眼睛里首次出现了寒意,她扭动着腰肢,绷紧的衣料将她丰美的身材展露无疑,“作为你的朋友,我劝你早日皈依,你这样侮辱圣人,死后会进入火狱的。”
“那就进好了,奥丁会杀光火狱里的魔鬼,将我拯救出来,就像他杀光了冰巨人一样!”
“滚出去!”吉塞拉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她瞪着眼睛,姣好的面容上布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不向教会举报你的行踪,这已经是我最后的底线了!希望你不要让我们连朋友都没得做!”
“好吧好吧,咱们各退一步,你不要劝我放弃抵抗该死的卡尔,而我也不再侮辱你的天父,如何?咱们就正常地叙叙旧。”阿尔比恩举起了双手,投降道。
吉塞拉的胸口急促地起伏了一阵,才说道:“我和你没什么旧可叙的。”
“没旧的可以叙,那新的呢?”阿尔比恩把玩着手中的杯子,“比如这个新来的阿瓦尔人的伯爵?这个杀死了上千撒克逊人的刽子手?
我听说,你和他关系不错,每天都会在这张大床上幽会?”
“他是赛里斯人,而且他并非一个刽子手,他出战完全基于对天父的崇敬和爱戴。”吉塞拉忍不住辩解道,“他是一个虔诚且自律的信徒,很少饮酒,每天都在学习,刻苦且努力。一个内心肮脏的人,是无法理解内心纯洁的人是什么样的!”
“我不理解,我只知道你急了,你急着为他辩解,为你的小情人辩解。”
“天父保佑,他才十六岁!”
“所以我说是小情人。”
“出去!”吉塞拉涨红了脸,她指着门外,“我不希望我要说第二次。”
“好吧好吧,我投降。”阿尔比恩再次举旗投降,“我知道他十六岁,我只是非常嫉妒他,嫉妒他每天都和你在一起,却无法欣赏你的美,而我能,吉塞拉。”
“美对于我来说是身外之物。”
“那你为何不赤身果体?”
“我是神的仆从,我在进入修道院时曾发下誓愿,终身不嫁!”
“哦,又来了。”阿尔比恩满脸地无奈,“每次我和你说这个你总是用你见了鬼的天父做挡箭牌,我爱你,吉塞拉,我们的婚姻经过了你的父亲和兄长的祝福。”
“是啊,在我不在的情况下,你和谁结的婚?空气吗?还是羊皮纸上的画像?”
“多么恶毒的语言,这才像你啊,吉塞拉!”
“我只是道出了事实,然后,这是最后一次,滚出去!”
“吉塞拉。”阿尔比恩从炕上下到地面,他削瘦的脸上绷紧了肌肉,“我希望你能明白,我是不会屈从于那个鼻涕虫卡尔的,我和你的父亲已经联系了丹人和北边的撒克逊部落,这个冬天我们在收集粮食和召集人手,等明年夏天,就再次发动起义。
到那时,可能会非常混乱,希望你能保护好你自己,等我赶走了法兰克人,我就来娶你,如果你非要信这个天父,那我们就在奥丁和天父前各举办一次婚礼吧。”
“出!去!”
随着阿尔比恩的离开,屋子里安静下来,吉塞拉一个人坐在炕上,双手不断揉搓着衣角,心中无比地烦躁。
“咚咚!”
一阵敲门声传来,吉塞拉陡然一惊,她以为是阿尔比恩遇惹了麻烦,连忙走到了大门前,抬起了门栓,但迎面走进来的,却不是阿尔比恩,而是冯森。
他的身后还跟着七八个满身脏污的小孩,冯森将身上的横刀卸下,拿起了桌子上的茶壶,将里面的清水一饮而尽。
吉塞拉伸手摸了摸一个小男孩的脑袋:“他们是?”
这些随着冯森一起涌进来的孩子,正睁着纯净的大眼睛,对着吉塞拉看。
“不知道为什么,丹人和本地的撒克逊部落袭击了改信天父教的村落。”冯森打了个饱嗝,“这些是幸存下来的孩子。”
“我的天呐。”吉塞拉捂住了嘴巴,她心中隐隐有一个不祥的预感,不过她还是强压住了,“您准备怎么处理他们。”
“我准备收他们做养子。”冯森笑着摸了摸一个孩子的脑袋,“他们都是好孩子。”
“您真是一个仁慈且善良的人。”吉塞拉先是一愣,看了看眼前这个抚摸着孩子头颅的大男孩,他才十六岁,再想想之前的阿尔比恩,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我……”
“不过如你所见,我才十六岁。”冯森快速地打断吉塞拉的话,“我撒克逊语说的一般,也不会带小孩,况且我还有些事要做,未来几天可能不在汉堡,所以我需要你来帮我照顾他们一段时间。”
“你,你要去做什么?”
“我常说,居住在汉,就是汉人,我的心中,所有的汉人都是我的子民。”冯森顺手捏了一把路过的米娅水嫩嫩的脸,看着她不高兴地跺脚,他反而笑了起来,“就像天父的福音之下,没有法兰克与撒克逊之别,我需要为我的子民讨回公道,哪怕他是撒克逊人。”
吉塞拉的身体有些发抖:“丹人非常强大。”
“这不是出于我的私欲,而是出于公义,出于传播天父福音的正义。”冯森斩钉截铁地回道,“我必须出战!”
当然了,顺便也会抢那么一点点钱粮,就像十字军一样。
“你还有事吗?哦对了,有一位英勇信徒的葬礼需要您来主持,他的事迹你可以问问这些孩子,我没时间多说,我需要去开军事廷议了,再见。”
“等一等。”吉塞拉叫住了半只脚跨出门槛的冯森,冯森疑惑地回头,却见吉塞拉整个人扑了上来,她紧紧拥抱了一下冯森。
冯森感觉自己像是抱住了一团软绵绵的果冻,吉塞拉吐气幽兰,她在冯森的耳边低声祝福道:“天父保佑您。”
“天父也保佑你,吉塞拉嬷嬷,我真得走了,再见。”
“再见。”
冯森骑在马上,直到到了城堡的大厅前,才恍然大悟一般,他搓了搓手指,一股洋甘菊的清香还在指尖缭绕,这是吉塞拉与冯森的第一次肢体接触。
这女人是发了什么疯,怎么之前还淡然如水的,今天就这么热情了,我也没做啥啊,真是搞不懂,冯森摇了摇头,要是女人能像砍人那么简单就好了。
冯森一脚踹开了大厅的门:“兄弟们,这次抢劫不封刀!”
第二十六章 劫掠丹麦
本来冯森还在为冬粮发愁,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袭击倒是给他指了一条明路——没粮了怎么办?抢啊!
你看丹麦人没粮了,抢一抢不列颠,不就有粮了。
同理可得,我没粮了,抢一抢丹麦,不就有粮了?
如果是在老家,那都不要动刀子,骑着马过去溜一圈,那些小部族就会乖乖地把粮草和牛羊献上来。
这是这些小部族祖上留下的惨痛教训——主动给还能多留一些。
此次虽然是打草谷,但冯森也没有轻视的意思,无论大仗小仗,最重要的就是庙算,也就是战前的军议。
昏暗的城堡大厅内,几个侍女小心翼翼地捧着各色物什,给两边的柱子上点起了火把,而最中央的橡木桌上,银色的烛台还竖着三根粗面蜡。
在火把燃烧的松脂味中,坐在首位的冯森首先开口说道:
“这次我们北上,首先要明白一点,我们不是去抢劫的,我们是去为天父信徒讨公道的!明白我什么意思吧?”
“明白,就是‘敌寇’犯边呗,何况他们这次还真犯边了。”韩士忠大大咧咧地笑道。
王司马却皱起了眉头:“我们初来乍到,不识地理舆情,这可不比辽东,咱们世代镇守,周边都摸透了,谨慎一些为好。”
“这个简单。”冯森从怀中掏出了一个布帛,围坐在橡木桌子前的将官们纷纷围拢了上去,却见布帛上正画着一幅地图。
王司马小心翼翼地铺平了这张布帛,待看清后,他愕然看向了冯森:“这该不会是?”
“对,就是日德兰半岛和吕贝克的地图。”
张世成惊讶地接过地图,指着地图上精确到每条河每座山,同样讶然:“居然能这么详细?节帅,你这是从哪儿弄来的?”
“玉皇大帝给我的。”
这是冯森对着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地图画出来的,虽然与谷歌地图之类的无法相比,但主要的地形都已标注出来了。
“光看图,你们也许看不懂,我来给你们说说吧。”冯森指着这个三面环海的半岛说道,“这个半岛叫做日德兰半岛,上面的小国叫丹麦,其人名为丹人。
其祖先来源于更北方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而那上面居住的人叫诺斯人,但实际上,两者属于同一族,其区别嘛,诺斯人就是生番,而丹人就是熟番,明白了吧?
再看这日德兰半岛,你们发现了什么没有?”
韩士忠在眯着眼睛在地图上扫视了一番,他一拍脑袋:“这可是个驱马骑射的好地方啊!”
“看来韩叔还是目光敏锐啊。”冯森舔了舔嘴唇,他的手指不断地在布帛上滑动着,“你们看,从汉堡到日德兰半岛的最北端,只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小山,其余的地方则是一大片的平原,而到了接近海湾尤其是西部和这边的中部才会有谷地与沼泽。
所以我们要给这一次的劫掠定下一个基调,那就是从东北上,从吕贝克一路抢到石勒苏益格,然后走西南线返回。
这片路线上的地区一马平川,连座矮山都没有,平的和白井……咳嗯,和一百八十度一样,方便咱们快速窜访。
这个区域明面归丹麦,但由于是三国边境,属于三不管地带,可以尽情发挥。
但凡这个区域内的部族,无论是撒克逊、丹人还是诺斯人,全都抢。
不过,注意,我们的目标是什么?”
“杀人!”
“呸,你个杀坯!是抢粮食!这么多战俘要不要吃饭,你们这群饭桶要不要吃饭?”冯森啐了一口,“抢粮食,少死人,什么给信徒报仇那都是次要的,是凶手要抢,不是凶手也要抢,最重要是粮!”
“还得抢点娘们。”张世成又添了一句,“哪怕纳个胡人姬妾都行,先把老祖宗血脉传下去再说,不然死了都没人进香。”
“行,那就也抢点娘们。”冯森敲了敲桌子,“不过,咱们出动的兵力毕竟是少数,我们就分别定一个数量限制和时间限制,以防丹人聚起大军围剿。
这样吧,从抢掠第一个村子开始,以十五天为限,抢出过冬的口粮就立刻停止如何?”
“节帅高见!”
“那便如此实行吧,你们都各自操练起来。”
“喏。”
众人从城堡中散去,厮杀汉们回家睡觉了,冯森却不能睡。
想要前往吕贝克,就必须从欧波里特王国借道,他需要给现任的欧波里特王子维茨劳斯发封信,让他们拉兄弟一把,好处大大地有。
欧波里特人其实就是说文德语(索布语)的西斯拉夫人,毛子的远亲,他们也信仰天父教,和法兰克王国是盟友。
在今年的撒克逊叛乱中,欧波里特人也伸出了援手,攻陷了撒克逊叛军的重要据点——马格德堡,否则,这场叛乱也不会这么快平定。
这群老哥还是挺靠谱的。
除此以外,周围的斯托马恩部落和一些撒克逊小氏族一个部落出一点人,随军待命,负责搬运粮草和辅兵。
同时,他们也是见证者,见证冯森对子民的慈悲心肠后,也得见到他对敌人的血辣手段。
在十一月初,寒风使得奴隶们接二连三地病倒时,冯森终于完成了对欧波里特王子的对接。
而各个撒克逊部落的观察团,则由韩士忠带兵一个个地去周边部落上门,诚心诚意好言相“劝”,囚……求了他们好久才同意的。
当然,也有不听话的,没有关系,韩士忠会带人守在那个部落门口,和张世成三班倒地敲锣打鼓吊嗓子唱歌,不让人睡觉。
急眼了敢动手?那就太好了,直接绑架,流程都省了。
这些军事被迫考察团成员大多数都是部落酋长或祭司的子孙,一方面作为人质,防止他们偷家,另一方面冯森也需要他们作为未来控制乡村的一只大手。
这些考察团的少爷们大约有一百人,被冯森编成了两个队,选了几个撒克逊语说的不错的唐军士卒做教官,进行了为期十天的整训。
他们将会作为辅兵,随同出征。
经过了三四天的行军之后,冯森带着四百唐军与一百辅兵来到了欧波里特王国的边界。
广袤的平原上,寒风阵阵,冯森与奥利安两人站在一处山坡上,身后是七八个轻骑。
冯森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团纹锦绣对虎窄袖圆领袍,外套一件白狼皮的坎肩,身上还有一件防雨的兜帽斗篷,他挺直着身子,默然地坐在马上。
这时,不远的平原上,十来个骑兵聚团冲来,他们先是驻足围观,叫人通报过后,双方才下了马,到了一处橡树边各拉了一个小马扎坐下。
“抱歉,我父亲在围攻马格德堡时受了伤,现在都不能下床,只能由我来交接了。”德罗兹科是维茨劳斯王子的儿子,虽然他是西斯拉夫人,但他的法兰克语说的比冯森好多了。
说起来,斯拉夫那边的风俗好奇怪,王子不是真的国王的儿子,只是一个贵族头衔或者说贵族身份,甚至国王的爹也可以叫王子。
“没事,感谢你们能借道给我,否则,我都不知道该怎么为我的子民讨回公道。”冯森笑着将一个木盒子递了过去,“我们赛里斯人有个习惯,会给初次见面的朋友带一份礼物,就是见面礼。”
德罗兹科打开了木盒子,一套精美而光滑的瓷器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冯森从中原带来的一套三件粗瓷碗碟,不过不论粗不粗,在还在用木碗木杯的斯拉夫人来说,这都已经算是精美的过分的礼物了。
“感谢你的礼物,我的母亲一定会非常喜欢。”德罗兹科笑着合上了木盒子,“不知道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
“我们需要从你这里借道,所以希望你们能帮助我们把守后路,帮着转运战利品和物资,作为回报,我可以给您提供百分之五的战利品。”
“其实我们也讨厌那群丹人,他们在秋天也劫掠了我们的村庄,无数信徒惨死,您完全不需要给我们任何回报,教训一顿那群该死的丹人就是最大的回报,更何况这是一场‘圣战’,如果我再在其中牟利,哪怕是仁慈的天父也不会原谅我的。”
“好吧。”冯森可不客气,这时的人也没有客气的习惯和经济基础,民风淳朴,说不要那就是真不要,“合作愉快。”
德罗兹科与冯森击了一下掌:“合作愉快。”
踩在马镫桑冯森上了马,广阔渺远的灰色的天空下,寒风卷起了他的斗篷,在身后猎猎地飘扬。
冯森站在队伍的最前列,举起了右手,眼神中闪着精光,他横刀凌空劈下,向着北方:“狂猎,开始了!靖难军,出发!”
第二十七章 试水推快结束了我好急啊
阴惨的云鳞,在寒风的推动下缓缓前行,透过了云层而变得惨白的光线,给万物披上了憔悴的轻纱。
空气仿佛布上了一层细霜,白花花的,再活泼的生气都穿不透这薄纱。
枯黑的树林中,乌鸦绝望地嚎叫着,直到一支长箭穿透了他的脖颈,才彻底掐死了这恼人的叫声。
居住在这里的丹人们丝毫没感觉到异常。
布满砂石的浅滩上,斯泰因光着脚踩在柔软的硌人的石子上,寒意沿着小腿一路向上攀爬,钻入了斯泰因的耳膜中,冲入了他的大脑。
他打了个寒战,不过对于一个纯血的丹人小子来说,这点温度不算什么,在明年的成年礼仪式上,他必须要在冰冷的海水中游至少两英里,这样才算得上是一个丹人男子汉。
传说中的贝奥武夫甚至能在大海中游过并杀死海蛇,游泳对于丹人武士们来说是必修课。
斯泰因很喜欢游泳,小的时候,他之前的父亲常常带着他来这里游泳,只是在他的母亲和父亲离婚并改嫁后,父亲就再也没带他来过这里。
家里广阔的土地上长满了杂草,唯有几个不中用的老奴在劳作,在拉策湖旁的这个聚居地中,老斯泰因备受鄙视,连带着小斯泰因也常遭同龄人嘲讽。
每当受到欺负时,小斯泰因就会到拉策湖旁游泳,沉浸在水中,仿佛一切都会离他远去。
在冰凉拉策湖水中适应了一会儿,斯泰因一个猛子扎了下去,憋了好长一口气,水下是一个蔚蓝而混沌的世界。
斯泰因在想,如果当时老斯泰因选择将那个弗里斯兰人的婴儿穿在长枪上,会不会就不会被同船的人嘲笑成“娘娘腔”了呢?会不会外公就不会逼迫母亲和父亲离婚了呢?
应该不会,斯泰因知道母亲和老斯泰因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明明他还在壮年,却不愿再随船劫掠,好像真的变成了娘娘腔一样。
斯泰因从水里钻了出来,不远处,拉策聚居地已然升起了炊烟,几个新捉来的撒克逊奴隶被系在奔驰的马屁股后面,在地面拖出了一条长长的血迹,他们已经发不出任何一丝声音。
几个丹人妇女和少女坐在倒翻过来的渔船边,专心致志地缝制着渔网,村子门口的长杆上,试图逃跑的撒克逊奴隶的头颅正随着南方来的寒风轻轻摇荡。
斯泰因再次钻入了冰冷的湖水中,今年是个丰收的年份,那个有一半丹人血统的贵族,带着村落的武士们劫掠数十个聚居地,没有人想象得到他们到底获得了多少战利品,又从那个大贵族手中得到了多少赏赐。
但从他们指缝中漏出的一点点,都足以使斯泰因的村落吃得顶饱。
斯泰因浮出水面,村外那几个骑着马拖着人跑的丹人青年已然不见了踪影,兴许是回家吃饭了,真是的,马怎么还停留在原地,这么粗心,小心马跑了。
我也得吃饭了,斯泰因向着村庄游去,明年,等明年,当我成为一名英勇的丹人武士后,我也要……
“啊——”尖利的叫声在斯泰因的耳旁响起,斯泰因愣住了,当他逐渐接近岸边时,他才终于听清了村庄边发出的种种噪声。
那不是村中的人们在嘈杂在做饭的声音,而是怒吼与呼救。
是有人在袭击吗?斯泰因赶紧向着岸边加速游去,随着他愈发靠近湖岸,耳边的叫喊声愈发清晰,空气中的血腥味也愈发浓重。
广阔的湖面上,不知道为什么,斯泰因迟疑着停住了游动,他明明可以继续向那边游去,但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尖叫——千万别去。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难不成我的血脉中真的流淌着懦夫的血?
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岸边。
等等,那是,那是乌尔夫!斯泰因眼睛亮了起来,那是村里最英勇的武士,他曾经单人狩猎过一头熊!
斯泰因欢快地张开了双臂,向着乌尔夫的方向游去。
“噔!”
“嗖——”
“噗!”
“啊——”
斯泰因茫然地从水中抬起了头,这是他此生永远无法忘怀的场景:
昏暗的天色下,拉策最强大的勇士,被一支长箭洞穿了膝盖,身上长着黑色鳞片的邪恶巨人,骑着有着如同斯瓦迪尔法利的巨马,在沙滩上飞驰而过。
他高举着手中长直的大刀,侧过了腰身,长刀轻而易举地切断了乌尔夫的脊椎,他无头的尸体缓缓跪倒在地,鲜红的血液像喷泉一样流到了湖水中。
斯泰因甚至能感觉到湖水中热热的血液,那是死亡的气息。
那个巨人骑士冲过去没多久,转了个身,再次骑着马驱驰起来,他擎出马槊,轻巧地挑起了乌尔夫的头颅,就像乌尔夫曾经这样挑起那些婴儿一样。
似乎是眼角的余光瞟到了湖水中的身影,那骑士拉住了缰绳,停下了马。
他面向斯泰因,手中马槊红缨被凝结的鲜血粘到了一块。
斯泰因颤抖起来,这个骑士有着一张鲜红色的脸,他的鼻子仿佛鸟喙一般翘起,倒吊的眼中没有眼珠,只有一片漆黑,四只獠牙一上一下从嘴中伸出,表情无比凶恶但却又无比威严。
在凝视了他许久后,那个巨人骑士便离开了。
斯泰因遥望着远方的村庄,大火熊熊燃烧着,房屋,广场,议事大厅,全部都在火焰燃烧的噼啪声中倒塌下来。
夜幕降临,斯泰因终于在月色的笼罩下小心翼翼地走上了浅滩,他从死去的乌尔夫身上扒下衣服,披在了自己身上。
在冰冷的湖水中,斯泰因泡了整整三个小时,他一脚深一脚浅,仅凭着剩余的意识向村中走去。
赤脚踩在还有余温的草地上,斯泰因行尸走肉般漫游着,来到了村子的中央,巨大的阴影遮住了天上的月光。
斯泰因跪在地上,捂住脸痛哭起来。
在村落的中央,无数的成年男子的人头规律地堆叠在一起,每一层的缝隙间都用泥土填平来放置第二层的人头。
一层一层的人头堆叠上去,便形成了京观,而京观的最顶端的人头,正是老斯泰因。
斯泰因忽然想起了父亲说的那些话,那些在他看来,是为自己辩解的懦夫才会说的话——“命运永远公平,他不会允许强买强卖,他为一切都标注好了价格,只是有些你看得到,有些你看不到。”
“也许正因如此,他才会派出巨人来惩罚我们……”斯泰因跌坐在地上,整个人软倒了下去,他喃喃地说道,“正因如此,奥丁才会派出巨人来惩罚我们!”
…………
“咱们这次有多少收获?”
“马十五匹,牛三十九头,羊二百多只,还有差不多十来车粮食,与两箱珠宝金银首饰等。”
“多弄点牲畜,粮食难带。”
“但是总不能不吃粮啊。”
“吃肉也能吃饱,以后你们就把麦子啥的当菜吧。”无情地打发了张世成,冯森又看向身边的向导,“别尔夫什卡,下一个地点是哪里?”
瘦骨嶙峋的别尔夫什卡指向了西北的方向道:“那里还有一个村庄。”
别尔夫什卡本名哈夫丹,是一个斯拉夫人丹人混血儿,他曾经侍奉过上一代国王的弟弟,由于一些阴私事变,他侍奉的主人死亡,他被驱逐出了丹麦。
欧波里特国王之子德罗兹科招揽了他,于是,哈夫丹带着仇恨回到了这片土地。
三口两口将炊饼吞到肚子里,冯森拍拍手,站起了身:“吃完了没,没吃完赶紧吃,今晚还有一个村子,在西北,咱们去那里过夜!”
第二十八章 盾女!
歪曲的黄牙摩擦着,揉碎了口中的牛肉肌腱,血水顺着牙齿间的缝隙流出,落到了桌板上。
维杜金德面无表情咀嚼着半熟的牛肉,大厅中空空荡荡的,唯有他咀嚼的声音,和切开牛肉纤维时的撕裂声。
“嗒嗒嗒”
脚步声在空荡荡的走廊中响起,大厅的门轰然洞开,外界的寒风一脚踹开了大门,维杜金德的两鬓的头发随着这股狂风向后飘起。
阿尔比恩摘下了皮革制的尖顶红帽子,甩了甩上面的雨水,一屁股坐到了维杜金德的对面。
维杜金德将一杯啤酒推了过去,阿尔比恩迟疑了半秒,接过酒杯便是一通牛饮,将整整一大杯的酒尽数喝光才放下了杯子。
“怎么样了?”
“还是没有抓住他们的踪迹。”阿尔比恩低着头,“目前我们所知道的已经有十二个村庄被洗劫了,他们似乎会在洗劫后进行审讯,假如有人参加过劫掠,就会杀光所有成年男性,并筑起人头金字塔。”
“有幸存者吗?”
“有,我们找到了不少,但是他们有的说是撒克逊人,有的说是法兰克人,还有的说是冰巨人,为首的骑着染血的巨马,说这是奥丁派出来的狂猎军团。”
“冰巨人这个说法有多少人知道?为什么我今天出去巡视时听到有人在谈论这个?”
“抱歉领主大人,我的手下口风不严。”
“哈哈。”维杜金德突然发出了一声奇怪的笑声,这笑声藏在脖子里,像是沙哑的闷雷,轰隆隆的,“你知道吕贝克的丹人们怎么说吗?他们称呼那群袭击者为奥丁之鞭,是来惩罚我们的。”
仿佛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维杜金德拍着大腿,捂着肚子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
一开始这笑声还很小,但随着维杜金德的脸与阿尔比恩越来越近,笑声越来越大,他将脸探过了桌子,他的脸与阿尔比恩的距离只剩下不到两公分。
“砰!”
维杜金德猛地抓住了阿尔比恩的半张脸,一把摁到了桌子上的菜汤里,陶碗瞬间碎裂,油腻的奶酪和肉汁糊住了阿尔比恩的半张脸。
肉汁、浓汤沿着阿尔比恩的鼻孔和耳洞灌了进去,阿尔比恩下意识地挣扎着,一把短刀擦着阿尔比恩的脖子陡然扎下。
瞬间,阿尔比恩双腿绷直,整个人趴在桌面上,一动都不敢动了。
“阿比,你是我的女婿,也是我未来的继承人。我希望你知道一点,那就是我们如今的处境。
自从那些阿瓦尔佣兵击溃了维金杜尔以后,我们的势力再也无法延伸到利珀河以南,而那群该死的文德人则袭击了我们的马格德堡,夺走了我们的武器与物资。
斯托马恩部落的撒克逊人都是软骨头,他们被表子养的卡尔吓坏了,不可能再支持我们,现如今,我们唯一的地盘就是这里了。
本来今年夏天趁着卡尔南下意大利,兵力分散,是最好的起兵时机,但是桑特尔该死的维金杜尔战败,以及马格德堡战败,明年春天,已经是最后的时机,那群被韦尔登大屠杀激怒的撒克逊人会跟我们一起揭竿而起。
在卡尔聚集起足够兵力之前,捣毁不莱梅,将法兰克人赶回威悉河对面,然后拒河而守,这是唯一能维持局面的方式了。
卑鄙的法兰克人收买了部落酋长,帮助他们兼并土地,使得大量部落民变为农奴,这些失去土地的人,他们一定会追随我们。
但是,他们的战力太差了,差到能被兵力少于自己四倍的敌人击垮——我们最需要的是一支精锐部队作为剑锋。
这支部队的兵源,就是吕贝克,在这里,强壮的野蛮的丹人、诺斯人、撒克逊人,他们是最好的兵源。
从五天前开始,每天,每天都有人告诉我,那群袭击者屠戮了这个村庄那个村庄,掠走了妇孺,这被劫掠的十二个村庄,能够为我提供近百个善战的武士。
我将我所有的财产,几十年的积蓄与西格弗雷德的资助拿了出来,全部都用来赏赐武装了这些武士,现在,你告诉我,武士们被杀了,财产被劫了,你却捉拿不到凶手!
阿比,我们不能再失败了,西格弗雷德和卡尔达成了密约,如果这次我们失败,就无法再逃亡丹麦了。
这是最后一次机会,阿比,最后一次。”
面部扭曲狰狞着,维杜金德却笑的如同夏日鲜花般灿烂,他用手掐住了阿尔比恩的下颚,将他的脸拉近到眼前:“阿比,我的阿比,如果你任何进展都没有,你是怎么敢回来的呢?嗯?”
“他们,他们太快了。”半张脸上沾满了肉汤,还插着一块碎陶片,阿尔比恩只能用半张嘴发出模糊的声音,“有时候他们甚至会一天劫掠三四个村庄,而且他们对我们这边非常熟悉,我们需要更多的马匹,大人。”
沉默了片刻,维杜金德松开了阿尔比恩,他从桌子上拔出了小刀,继续切起了牛肉:“我再给你三百匹马,并且把拉格纳罗派给你,抓住那群袭击者,你只有七天的时间。”
“是。”
…………
冰冷的河水稍微地有些刺骨,好像是被寒冷的天气所影响,连河水都湛蓝地如同青花瓷上的釉色。
几只小鱼从阿尔沃的指尖游走,她猛地伸手去抓,却没有抓住,阿尔沃气恼地举起了一个棒子,狠狠砸在了水面上。
水花四溅,甚至有几滴冰冷的水滴溅射到了芬纳的眼睛里。
“安分点,你这个小冰巨人!”芬纳用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水,忍不住骂道。
阿尔沃扔掉了木棍,闷闷不乐地坐在了泥地上,吕贝克清晨的森林中弥散着迷蒙的灰雾。
“芬纳,你觉得我能成为一名盾女吗?”
“能的。”芬纳一边用力捶打着衣服,一边不耐烦地回答道,“你这么高这么能打,跟个巨人一样,我是瓦尔基里也会选择你成为盾女的。”
阿尔沃摘下了她的金织锦头带,这头带上无数个小长方形,这些小长方形组成了曲折的波浪,这是她的父亲南下劫掠时抢来的。
摘下了发带,阿尔沃一头蓬松的金色长发流水般散落下来,她的眉毛毛茸茸的,下面装着一个清亮呼灵的大眼睛,一条淡红色的涂料从左耳起到右耳止,这是丹人最时尚的“眼妆”。
一根用皮革束起来的小辫子正垂在她的脸侧,轻轻地摇晃。
对着平静的水面照了照,阿尔沃晃了晃脑袋,露出被长发遮掩的容貌:“他们说我太漂亮了,不够凶狠,也不够壮实,或许我该在脸上划上两道伤疤?”
“如果你觉得有用的话,你就划吧。”芬纳用力将衣服中的水分挤出,冰冷的河水一滴一滴落在了青石板上。
阿尔沃从芬纳的手中接过了半干的衣服,只见她轻轻一挤,衣服中的水分便全部涌了出来。
“小心点,别又把衣服弄坏了。”
“放心,我有分寸。”
抚摸着妹妹光滑的脸庞,芬纳叹了一口气:“阿尔沃,你不用划破脸庞,他们是嫉妒你。”
“或许这样做,我能得到他们的尊重?”
“不可能的,我的妹妹,我们和国王永远是敌人,西格弗雷德不会让你得到任何善待与荣耀的。”芬纳用发环重新将阿尔沃的头发束好,她从背后抱着妹妹。
“自从他们合伙谋杀了父亲,我们就是永远的敌人,那群驱逐我们的,憎恶我们的背叛者,当初如果不是祖母,我们早就在某一天被他们放火烧死了。”
“那我就把他们全部杀光来复仇。”
“哼,你一个人能抵抗一支军队吗?如果你想要复仇,就去北边的斯堪的纳维亚吧,那里虽然寒冷,但也出产最强大的勇士。”芬纳拍着阿尔沃的肩膀,“你是一个完美的盾女,他们会喜欢你的,找一个强大的丈夫,组建一个足够强大的军队,然后回来,这才是复仇最好的方式。”
将衣物收拾好,姐妹两人向着村庄走去,但走着走着,她们停下了脚步。
浓重的不似寻常的黑色烟柱在村庄中升起,几只漆黑的乌鸦在烟柱间来回飞舞。
阿尔沃与芬纳对视了一眼,迅速地躲到了一旁的丛林中,不久,一群身着黑红色鳞甲的骑士出现在她们的视野中,在他们身后,无数妇孺被一根长绳栓起。
她们眼圈泛红,悲泣地走着,她们的身后是一群牛羊和马匹,几个撒克逊人穿着乱七八糟的维京式盔甲,在道路的两边驱赶着人群和牲畜。
“阿瓦尔人?!”阿尔沃瞪着眼睛问道。
芬纳立刻压低了声音,按住了阿尔沃的背:“小声点,笨蛋。”
但是为时已晚。
“谁!?”
第二十九章 公主奴隶
“所以说,这两个人就是你要找的那两个人?”
“是的,我的大人。”站在两个少女的身侧,别尔夫什卡战战兢兢地述说着,“她们是老国王的弟弟瓦里奥的女儿,也就是现任丹麦国王的姑姑。”
在四面敞开的棚子下方,冯森大马金刀地坐在小马扎上,眯着眼睛扫视着面前的两个女子。
灰色头发的那个大约二十五六岁,金色头发的那个估计不到二十岁,但肯定比冯森年纪大。
她们被束缚住了手脚,强压这跪在了地上。
“阿成。”冯森双手环抱在胸前,用下巴指了指那两个少女,问道,“你说她们两个打败十个士兵?”
张世成额头处有一处青肿:“准确来说,是那个高个子的,她杀死了两个撒克逊辅兵,又打伤了六个,伤者甚至还包括两个军中弟兄,要不是我及时赶到,差点被她抢了一匹马逃走了。”
冯森身体前倾,手肘撑在了两边的大腿上,仔细地观察着这两个丹人少女,她们的嘴中都被塞入了碎布条,灰发的少女只是低着头,而金发的那个则边挣扎,边怒视着冯森。
“为什么说她们是国王的姑姑?”
“现任的丹麦国王西格弗雷德,是上一任丹麦国王的儿子的表侄,但是由于王子不育,就将西格弗雷德收为养子。
只是老国王死后,新王在正式登基前两天落了水,感染了风寒,当场去世,最后由西格弗雷德继承了王位。”
“哦?”冯森从果盘里拿起一个苹果,啃了一口,“你们丹麦如何继承?别尔夫什卡。”
“按照丹麦的传统,继承国王的人将得到一切,不过其他王子大多在国王在世时就拥有了自己的地产。”
北欧的诺斯人丹麦人看似落后,但却比西欧南欧更早确立了长子继承制。
“那么按照你的说法,如果继任的王子尚未继承便死去,其王位如何传承?”
“按理来说,一般是长子继承,并且男性优先,阁下。”
“长子继承在先还是男性优先在先?”
“我们首先考虑由长子继承,如果长子中没有男性,也会选择女性。”
“你们如何定义长子的继承顺序?按岁数还是辈分?”
“这,我们并没有考虑。”
冯森几口将苹果吞咽到肚子里,从小马扎上站起,居高临下地俯视着姐妹俩。
从刀鞘里抽出横刀,在别尔夫什卡哀求的眼神中,冯森将横刀刀尖放到了芬纳的下巴上,轻轻一抬,这个眼中饱含泪水的削瘦少女就仰起了头。
“她叫什么名字?”
“芬纳,她叫芬纳,阁下。”别尔夫什卡赶紧走了上来,“阁下,对于您士兵的赔偿,我愿意出,请您放过她们,就当是我这次向导的酬劳了,看在天父的份上,求您了。”
说到最后,别尔夫什卡差点流出泪来。
冯森从芬纳嘴里扯出了碎布团:“你叫芬纳?”
“是的,大人。”芬纳小心翼翼地用撒克逊语回道,“我和我的妹妹先前并不知道哈夫丹叔叔是您的向导,否则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向你们进攻的。”
冯森没有搭理她,继续走到了阿尔沃面前,他正想扯掉她嘴中的布团,芬纳却叫了起来:“阁下,请原谅我的失礼,我的妹妹阿尔沃是个野蛮人,她不会说撒克逊语或法兰克语,为了防止她冲撞到您,我非常不建议您这么做。”
“哦?”冯森仿佛没有听到般,在芬纳带着一丝绝望的眼神中,扯掉了阿尔沃嘴中的布团。
“一把米诺!哈比下!哎呀米……唔唔”
冯森重新把碎布团塞回到了阿尔沃的嘴巴里,他看向芬纳:“把我的话翻译给她听,告诉她,我给你们一个机会,你要是能打赢我,我就放你们走。你要是输了,你们两个都会成为我的奴隶。”
“阁下……”别尔夫什卡惊叫出了声。
张世成用长刀磕了一下地面:“没有杀她们已经很好了。”
经过了芬纳的翻译,阿尔沃高高扬起了下巴,像一头孤狼一般死死地盯着冯森的脸。
来到了棚子外,两个士兵为阿尔沃割开了手腕上的绳子,阿尔沃活动了一下手腕,对着冯森做出了一个割喉的动作。
冯森将一根木棍和一面盾牌扔给她,自己则仅仅取了一根稍长一点的木棍。
阿尔沃左手持盾,右手握棍,向着冯森张开了双臂,露出了胸口和腰腹,她挑衅地对着冯森吐了一口痰。
而冯森只是微微侧过身体,似笑非笑地盯着阿尔沃。
阿尔沃右脚重重点地,整个人猛地冲出去,她左手的圆盾斜着举起,向着冯森的脑袋重重砸去。
一盾砸过,冯森轻巧地向后躲开,但阿尔沃却没有回身防御,借着盾击前冲的惯性,阿尔沃身体陡然加速向右旋转,衣摆如花朵般绽放开。
在旋转中,盾牌护住了身侧,阿尔沃右手绕过头顶,木棍倒垂在脑后,有一瞬间她甚至背对着冯森。
在身体的带动下,阿尔沃正手倒持了木棍,木棍以阿尔沃的身体为圆心转动着,划过一道弧线向着冯森的脑袋砸去。
冯森身体在一瞬间倾斜,轻松躲过了阿尔沃的回旋击,但这一下没成功,阿尔沃却还有后着。
挥空的木棍在半空中画了一个8字,在阿尔沃身体摆正的同时,从另一个方向急速冲着冯森的脑袋砍去。
冯森身体压低,在木棍到来的瞬间,手中长棍顺势撅起,用长棍接近手的强剑身格挡住了阿尔沃,同时忽然向前踏去,借着强剑身的优势力矩,在格挡的同时推进刺向阿尔沃的喉咙。
但阿尔沃速度太快了,她矫健的身形幻影般移动,后退了两步,并借此机会用盾牌磕开了冯森的长棍,并将力道引到了一边。
冯森手腕翻转,长棍像是长了眼一般向阿尔沃移动的空口递去。
为了避开这一刺,阿尔沃身体几乎要倒在地面上,但接着向后快速移动的惯性和重心的转移,她奇迹般又站稳了身体。
冯森可不会放过这种机会,他甩起长棍,一棍便向着阿尔沃的脑袋砸去,阿尔沃再次后退了,但却没有完全后退。
在后退的同时,在长棍擦过额头落下的瞬间,她的身体非人一般弯成了V字形,有那么一小会儿,她的下半身在向后移动,上半身却向前探去。
圆盾竖起,阿尔沃面色狰狞,边缘包铁的圆盾向着空门大开的冯森脑袋上狠狠砸去,如果是常人的话,这一下恐怕要红白溅射了,但可惜的是,有时候一力顶十会——冯森硬生生一脚踢开了圆盾。
阿尔沃完全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就被左手盾牌上的巨力荡的失去了平衡,她想举起右手的棍子格挡,但已经晚了。
“砰。”
棍子狠狠砸在了阿尔沃的额头上,阿尔沃身体僵直地倒在了地上,晕倒了过去,在她失去意识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冯森的略带轻松的笑语。
“从现在起,你们两个就是我的奴隶了。”
话音刚落,别尔夫什卡便直直地倒在了草地上。
“卧槽,别尔夫什卡!快把康娘子请来!”
第三十章 这是第三十章
手持圆盾,阿尔沃骑着马匹守卫在冯森的身侧,冷着眼观看着这群可怖的士兵在村庄中烧杀抢掠。
将视线放到近处,阿尔沃扭头看向冯森,冯森居然也在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阿尔沃赌气一般撇过了头。
此时的阿尔沃按照丹人奴隶的习俗,剪断了头发,只留到耳后一点点,脖子上也带了一个黑色的皮革项圈。
阿尔沃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她输了,那个赛里斯人却愿意将自己这个奴隶任命为盾女,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姐姐和哈夫丹叔叔居然很高兴。
其实一开始,哈夫丹叔叔是强烈反对的,阿尔沃看得出来,直到昨天晚上那个冯将哈夫丹叔叔与姐姐芬纳进了帐篷,聊了半晚上后,就变了态度。
他们不仅鞍前马后地给那个巨人一般的男子出谋划策,还绞尽脑汁地帮助他骗开村寨的大门。
阿尔沃不知道他们到底达成了什么契约,不过她也不愿意再想,虽然变成了奴隶了,但是成为盾女了,好嘢!
站在一处高坡上,冯森扫视着下方混乱的村庄。
尽管这是一个撒克逊的村庄,但那些撒克逊的辅兵们却丝毫没有手软,该烧该杀都一样来,甚至比唐军将士更凶残——战利品也会分他们一份呢。
那些高大强壮的或者敢于反抗的男人,一律斩首了事,而稍微瘦弱矮小一点的则砍去右手大拇指,带回去当奴隶。
虽然手下那几个杀胚天天叫嚣着杀光杀光,但冯森还是坚守了自己的本心,他自认为是一个善良仁慈且尊重生命的人,怎么能随便杀人呢?
冯森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正义使者的人设,四十个村庄七八个京观,这正义执行的差不多了,更何况筑京观很累的,都影响他窜访了。
再说了,冯森确实是在执行正义,他剿的都是土匪,你普通村民家里放个武器甲胄干什么?你还说不是土匪!?
那普通村民你长那么壮干什么?还说不是土匪!?
虽然你家里没武器也不壮,那你家里怎么那么多贵重物品?还说不是土匪!
不过,就算是土匪,仁善的冯森也愿意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砍掉大拇指,到我的领土上赎罪去吧。
“节帅,我们抓到那个约特了,好小子,藏在了马粪里,我们差点没发现。”张世成骑着马兴奋地赶来,他马屁股背后还系着一根绳子,将一名强壮的撒克逊武士半走半拽地拖了过来。
“你叫约特?”冯森调转马头,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为什么要帮着丹人劫掠自己的部族?”
“呸!”两条腿鲜血淋漓的约特向着冯森吐出一口唾沫,他赤红着双眼,“他们才不是我们撒克逊人,他们是法兰克人,是法兰克人的狗!”
“不,他们不是法兰克人,他们住在汉堡的土地上,他们是汉人。”冯森下了马,对着一旁的撒克逊辅兵喊道,“去,把冯一冯二叫来。”
当冯一冯二将约特绑在树上,一边痛哭一边嘶吼着不断用小刀戳刺割肉时,冯森叫来了张世成。
“阿成,到目前为止,我们劫掠多少个村子了?”
张世成挠了挠脑袋:“除去那些和别尔夫什卡达成密契的小部落,大概有小四十个吧,如果说过冬的口粮早就够了,咱们还继续吗?”
“附近有发现追击的敌军的痕迹吗?”
“发现了,他们离的不远。”
“你带人去探一探,如果人数不多,咱们就继续。”冯森伸了个懒腰。
这群丹人和撒克逊人不知道为什么屯了那么多粮草和牲畜,冯森本来只是准备打个秋风就算了,丹人也穷,他不可能过于深入。
捞不到多少东西,待久了还可能和正规军打一仗,不划算,不如让他们再攒一攒,以后再来,进行可持续性地竭泽而渔。
只是现在一看,好家伙,兵器甲胄奢侈品,牛羊牲畜马匹,但凡村子里有那么一两个能打的武士,屋子里一堆这种东西。
那这一趟的性质就变了,攻破一个村庄的产出绝对比投入高,那还等什么?多捞啊!
冯森觉得,有了这么一笔收入,计划中的百户制度就可以提前安排起来了,启动资源就是这些粮草。
所谓的百户制度,其实就是与蒙古人的千户改制以及明朝改土归流类似,或者说一个思路。
以当地的撒克逊传统,一个部族的酋长传承,并非是长子继承,甚至不是父死子继,当然前一任酋长的意见也很重要,但是绝对达不到钦定的程度。
当一个酋长死去的时候,诸位位高权重的长老或小首领就会开始进行选举,来自古老日耳曼的部落传统,让这一行为天然具有正当性,祖宗之法不可变嘛。
长老们会举行集会,从酋长的亲戚和儿子中,投票选出他们认为最贤能或者说最强大的,在著名游戏十字军之王中,这种继承方法就被具化为撒克逊继承制。
而冯森的百户计划是,首先,培养一批强力的带路党,这群带路党未来不一定能继承父亲的酋长之位,但通过冯森的赏赐与冯森武力的强力支持,他们绝对会成为部族中的强力人物。
这带路党种子,就是那一百个军事被迫考察团成员,冯森将会授予他们百户的爵位,并授予他们技术,加强他们的实力,让他们成为村子里的重量级人物,帮助他们武力或者和平夺权。
在未来,冯森将会逐步用虚封的百户来替代酋长之位,只是区别是,百户是可以长子世袭的,但酋长要各个长老投票。
人都是有私心的,相比而言,儿子绝对比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更亲,辛苦打拼了大半辈子,结果一死家业瞬间给了别人,谁受的了呢?
当然,百户制最大的作用是打破部落隔阂,这个时代的人们是没有民族概念的,所谓的撒克逊人,不过是三个大的说类似方言且血缘较近的部落联盟罢了。
传统的撒克逊部落作战时以村落为单位,氏族血缘为纽带,换句话说就是邦联形式,经常出现打仗不听指挥,大家互不统属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以个人小村落的利益为先,顺风仗还好,一打逆风仗常常就是我军败了,然后一呼而散——打仗要死人的,死多了自己氏族的战士,就要被其他氏族吞并了。
桑特尔山就是个明显的战例——关系近的氏族在一起组建军阵,没人缘的氏族自己单氏族成阵,互相不听指挥,见势不妙立刻逃跑,结果被各个击破。
百户制就是为了打破血缘统属关系,把所有村民按户数和田地进行调配,打压大部族,加强小部族,甚至将一个村的百户封到另一个村里去,或者一个村封两个百户。
冯森要将这些撒克逊人打散,然后才能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注意,百户之上有千户,这个千户,由冯森本人钦定,基本就是从下属的百户里面选,千户可是有权裁决部落矛盾和分配战利品的哦。
你看,你作为一个百户,死多了部众,别的部落没法吞并你,甚至千户为了加强自己的实力,还会想方设法给你补齐,甚至作战勇猛的话,能当千户,甚至入朝为官,现在该听谁的,该讨好谁就一目了然了吧。
而这一切的开始,就是要加强这些带路党,说句不好听的,大多数时候感情在利益面前,不值一提。
所以为了拉拢这批带路党,穷的掉渣的冯森需要一笔资助,一笔来自维杜金德的天使投资。
这投资啊,不是坐在家里自己就能来的,要自己争取,可不能畏前畏后的。
第三十一章 带路可耻但有用
朔风在头顶上呼啸着,卷起了无数枯黄的杂草,冯森的四百人的军队经过了劫掠,已然做到了一人双马。
这一次,他们没有去进攻吕贝克附近的村镇,他们已经有了防备,不好劫了,在别尔夫什卡、芬纳以及一些其他战俘的带路下,冯森转进了两天,没有攻打任何村镇,而是快速机动到了一个富饶的海港城镇——基尔。
实际上,有一件非常反常识的事,那就是丹麦其实不冷,反而四季分明,雪都很少下,他的土地平坦且并不贫瘠,丹麦其实是一个未开发的大粮仓。
在未来,丹麦是一个粮食出口国,每年都出口三分之二的农产品,其中包括小麦、黄油、猪肉、牛肉等等,农业和牧畜业发达,有“欧洲厨房”之称,其耕地面积占到国土的百分之六十以上。
基尔则是如今丹麦南部,未来德意志北部的一个海港城镇,汉萨同盟的重要城市,尤其是基尔运河的开通更是让它赚的盆满钵满。
好地盘啊!冯森忍不住感叹,想到这,他又回头看了一眼一脸懵的阿尔沃,怎么老一副憨憨的样子,望之不似人君。
基尔虽然未来很牛,但现在这里只是个千人出头的小城镇,当然这是对于来自中原,来自未来的冯森来说。
和周围那些一两百的定居点相比,基尔算是相当大的定居点了。
冯森高高举起了手中的横刀,向着基尔猛然挥下,两队唐军骑兵从身后的军阵中杀出,向着这个定居点冲去。
这个定居点似乎是听说了“奥丁之鞭”的传闻,每天都有人在各个险要路口巡逻,不过他们也逃不掉,那层篱笆也挡不住冯森。
不过基尔的丹人和诺斯人武士们并不打算逃跑,由于远离冯森的抢掠区,他们对靖难军并不像那片地区一样害怕和防备。
在村子前的空地上,一片一片的黑灰色的泥土裸露着,覆盖着灰白色的披着白霜的岩石。
在一片慌乱的叫喊声中,二百多个维京战士在几个战士首领的带领下,排成了紧密的三列,盾牌一个架一个地鼎立在原野之上。
“吼——”维京战士们发出了战吼。
“还整的挺正式。”站在一处高坡上,冯森向下望去。
在一处平坦的大平原前,没有任何的灌木丛森林或沼泽之类的有利地形,他们也来不及制造拒马一类的阻挡物,居然就这么大大咧咧地站在了平原之上。
和之前他们劫掠的村庄不同,这里的人们显然更加富庶,披甲率甚至达到了四成,尽管大多数都是皮甲。
“呜——”一阵苍茫的号角声响起,在张世成的带领下,骑兵们开始加速,铁蹄重重地踏在地面上,溅起了无数灰尘。
尽管对面大多属于轻甲单位,张世成也并没有直捅捅地撞上去。
先是匀速到达战场后,唐军骑兵们开始加速,当达到阵前五十步时,他们开始减速,而维京战士们也抵住了盾墙,伸出了枪矛。
猜想中的冲击并没有到来,当靖难军轻骑临近维京盾阵的时候,整齐冲锋的阵型居然猛然一拐,在维京人的猝不及防中分成了两股,刮过了盾阵的两侧。
靖难军的轻骑抽出了短标枪,将手指插入了缠绳的指套中,飞驰而过的瞬间,四十多杆标枪在缠绳的旋转加速下钻入了维京战士们的军阵中。
至少有七八个维京战士当成倒地,兵器碰撞,就当维京人再次收缩队形的时候,又一声长鸣的号角声传来。
“噔——噔噔噔——”
在他们身后,无数弓弦弹动之声陡然响起,羽箭如一张渔网,向着维京人的后阵盖去。
“转——”老道的维京战士们纷纷绝望的大叫道,但其他的维京战士们则慌张失措起来,他笨拙地转身,与他人相撞,或是被撞倒在地,或是被特制的铲子头破甲重箭击穿了皮甲或铁甲。
趁此机会,唐军的骑兵们抽出了马刀和长枪,在战马的嘶鸣声中,重新冲了回去。
马刀与长枪在维京战士们之间来回飞舞着,血液在空气中划过一道又一道鲜红的长线。
不得不说,维京战士们虽然原始,但士气是真的高,非得这两队唐军骑兵来回冲杀了好几次,甚至出动了撒克逊人组成的投射轻步兵,才将其打溃。
而冯森这边的唐军将士,居然少见的有三个骑兵折损,他们被维京战士的飞斧劈中了脑袋,当场死亡。
虽然心疼,但冯森知道这毕竟是兵家常事,没有办法。
解决了列阵的维京战士,基尔港便只剩下了普通的居民与妇孺老弱。
铁蹄践踏下,无数的房屋被推倒,无数的大门被踹开,居民们或是发出惨嚎或是拼死决杀,但在这群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武的职业武夫面前,他们的反抗简直如同木柴上的最后一缕烟火,转瞬即逝。
丹人们四散奔逃着,只要他们不反抗或者没穿什么精致的衣物,唐军将士们便任由他们去了。
骑着飞鬃,冯森来到了村庄前,冰冷的寒风给这刚刚凝结的血土敷上了一层淡红的白霜,马蹄铁踩在这些血霜上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天空灰沉。
尸体横七竖八地躺了一片,一队撒克逊辅兵们挖着坑,开始焚烧尸体,防止出现疫病。
而其他的撒克逊步兵则去了城镇中,配合着几队唐军骑兵开始了劫掠,浓重的血腥气与呛鼻的烟味混合在一起,分外恶心。
在另一边,别尔夫什卡、阿尔沃和芬恩熟练地编排着丹人奴隶,甚至亲自上阵帮他们疗伤,这群丹麦奴隶在未来将会成为冯森的丹麦重步兵营。
不要以为丹麦人不会给别人效忠,只要手段得当,给杀父仇人效忠都是常事,这个时代,连民族的概念都还没出现,人们在如何认知敌我上,基本就是,同信即同族,异教则异族。
偌大的定居点中,追杀和撕扯屡见不鲜,不过唐军虽然要劫掠,可非必要不会虐杀,需要杀的则干净了断地一刀干掉。
冯森可不能让他们养成滥杀虐杀的习惯,这种习惯一旦养成,任何人在他们眼里都与牲畜无疑了。
一支人如牲畜的部队是什么样子的呢?看看秦宗权的食人军和血肉磨盘就知道了,这种军队看似嗜血,实际上战斗力烂的掉渣,冯森可不能让自己的军队也染上这个毛病。
由于定居点不小,这次的扫荡持续了整整半个下午,就在冯森睡完午觉起床的时候,一名轻骑带来了一个让他精神一振的消息——二十里外的一处森林中,他们发现了丹人联军的痕迹。
“大概有多少人?”
“一组斥候说总共有将近一千人,七成的人都骑马。一组斥候说有一千二百人,八成的人骑马。”张世成坐在军帐中的桌子前,向冯森报告道。
而冯森也将这个信息转成了撒克逊语,告知了别尔夫什卡等人。
“伯爵阁下,我个人猜测,其实不管是有多少人骑马,丹人的骑兵部队都不会超过五分之一。”别尔夫什卡谨慎地斟酌着言辞,“丹人的部队并非没有骑兵,但他们大多是不善骑战,这些骑兵往往只是骑马步兵,为了快速机动才骑的马。
丹人的军队在出击时,同样会派出真正的轻骑兵来侦查,但也只是起到侦查的作用。如果不是那群撒克逊骑兵,我甚至可以认为丹人联军中,全是骑马步兵。
丹人的骑兵唯有在对方没有骑兵时才会出击,换句话说,在打击无马部队时,丹人才会骑马作战。在面对有马部队时,丹人的骑兵往往只有保护两翼的作用。”
听着别尔夫什卡的解释,丹人的部队的大致情况便已经一目了然了,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带路可耻但有用啊。
第三十二章 哎,怎么没动?
阿尔比恩与拉格纳罗骑着马在人群中呼喊着,收拢着队伍。
周围的森林中矮坡上,甚至远方的丘陵上,丹人们的侦查骑兵已然与唐军的轻骑斥候缠斗起来。
森林中时不时飞出一把飞斧或射出一支流矢,临死前的惨叫与通报消息的口哨声在在耳边起此彼伏。
前军的骑兵飞速下马,将马匹牵到一边由专人保管,而后军的步兵也小跑着来到前方,与前军的骑兵汇合,他们迅速集结,并组成了一个一千人的军阵。
与之前撒克逊那种分成好几波各自组成盾墙不同,这一千人紧紧靠在一起,组成了一道二百多米的长的三层盾阵。
他们可与那些撒克逊农兵不同,这是在血水中打拼出来的精锐战士,披甲率可达五成以上。
这群维京战士的圆盾上都挂着一条皮带,可以挎在脖子上,有了脖子这个第二借力点,这意味他们的圆盾可以制作的更大更厚。
二百个撒克逊的雇佣骑兵在两翼来回奔驰,他们是来自东欧大草原的斯拉夫雇佣骑兵,听说甚至曾经与法兰克的骑兵们对峙过。
阿尔比恩望着远处缓缓到来的几组唐军的骑兵斥候,缓声对拉格纳罗说道:“这群人,我们基本都弄明白了,他们就是那伙击败了维金杜尔的阿瓦尔雇佣军,不过他们那时有一千多人,现在只有四百人,就这四百人,他们抢掠了我们五十多个村庄和城镇,夺走了无数勇士的生命。”
“这是个可怕的敌人。”拉格纳罗缓缓地说道,“我们并不比他们强,如果对方不接战,我们是没有办法发挥出兵力优势的。”
“只要有一些斩获即可,能驱赶走他们就行,否则你我都不好交差。”
独眼的拉格纳罗点了点头,他下了马,走到了队伍的前列。
拉格纳罗用斧头敲击着圆盾,与之前的狡诈理性不同,此刻,他换了一副嘴脸,一副大大咧咧的豪横嘴脸:“伙计们,你们害怕那些怪物吗?”
“怕个卵子!”一个丹人武士叫道。
拉格纳罗哈哈大笑:“对,怕个卵子,我原先还以为真是奥丁下凡惩罚我们呢,但刚刚我亲自侦查,我一看,哦,原来是撒克逊和阿瓦尔人,一伙一百多人,一伙一百五十多人。
他们就是仗着马快,这不好用。我说我们这个有用,我们这个是奥丁庇护——奥丁怎么可能惩罚出海用勇武夺得荣耀的战士呢?奥丁庇护是讲勇劲儿的,他们二百骑兵又如何,四百骑兵都掰不动咱们的盾阵!
你看看他们,为什么不在吕贝克地区劫掠,到我们这来了?不就是因为他们只打得过小部落呗,还传的神乎其神,什么奥丁之鞭啦,怎么可能呢?今天,咱们就要打破他们的神话!
英灵殿的武士们!奥丁正在注视着我们!把这群人的人头剁下来给维杜金德大人看看,看看谁才是第一勇士!”
“把他们的头盖骨弄来倒酒!”一个维京战士呼喊道。
“哈哈哈哈哈。”
“奥丁在上,此战必胜!”
日头偏西,一整天未出现的太阳,居然在浓重的晚霞中露出了半张脸,阳光制成的笔刷蘸满了各种颜色,在蓝空中在灰云中肆意泼洒厚涂着。
淡淡的红光让地面上横流的血液仿佛血色的翡翠。
一只牛皮兽毛靴踩在了干脆的凝固的黑血上,空气中焚烧后的黑烟仍在萦绕。
在阿尔比恩与拉格纳罗的带领下,一千多维京人组成的大阵向着基尔整齐地前行着。
“来了!”一个维京战士大喊道。
绕过了山丘,三队骑兵排成了三个锥形阵,向着丹人的队伍冲去,为首的正是张世成。
“盾墙!”
第一排武士瞬间蹲下,将盾牌护住了下半身,第二排武士则将圆盾架在了第一排武士的圆盾上沿,挡住上半身,后排的武士则将盾牌高高举起,挡住头顶。
他们的速度可比那群撒克逊农兵快多了,而他们手中的圆盾也厚多了。
“嗖——嗖嗖——”
无数只轻箭划破长空落入了这群维京战士的军阵中,但很可惜,百分之九十的飞箭都没有射中,只有寥寥数支长箭穿过了盾牌的缝隙,击倒了几个倒霉蛋。
“换重箭!”向着那群撒克逊人喊出一句模糊的撒克逊语,张世成也不管他们听没听懂便拿起了马槊,带着五十个靖难军骑兵冲向了维京人的骑兵。
虽然各种影视剧刻板印象中,维京人总是一副步兵的形象,但实际上,他们也有骑兵,但只是侦查骑兵,他们没有自己的冲击骑兵。
这些雇来的冲击骑兵祖籍是潘诺尼亚草原,后来被阿瓦尔人赶出了家乡,但是作为匈人帝国的遗民的传统却没丢,他们几乎就是坐在马背上长大的。
一百个撒克逊轻骑绕着长长的盾墙来回策马奔驰,不断地袭扰射箭,而张世成则带着靖难骑兵,与这些雇佣骑兵缠斗起来。
座下的黑马打了个响鼻,而斯拉夫骑兵首领则眯起了眼睛,紧紧地盯着冲来的唐军骑兵。
高高举起骑枪,斯拉夫骑兵们也开始了冲锋。
骑在起伏不定的马背上,张世成冲在了锥型的最前角,他将马槊夹在右臂腋下,右手平握住马槊的后端,而左手则反握住马槊稍前一点的位置。
高大的骏马在秋后枯脆的碎草断叶上踩踏着,冲锋的怒吼与腥臭的马粪味混杂在一起,竟然有几分类似火焰的气息。
斯拉夫雇佣骑兵们如同举标枪一般,右手高举反握骑枪,左手持着小盾,向着唐军骑兵冲去。
那骑兵首领是打老了仗的,对于如何骑兵作战他太熟了,像对面张世成这种,他一看就知道是新手,你这么双手正反拿,是新手最常见的错误。
因为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是反作用力,但他也知道,推别人自己一样会后退,这么拿骑枪,百分百会被推下马匹的。
在他的印象里,在轻骑兵的冲击对战中,最常见的就是8字型环绕对冲。
双方右手握枪,左手拿小盾,接战时,左手小盾推开甚至握住骑枪,然后右手那拿的骑枪要如闪电般刺出,捅破敌人的咽喉。
这就是他们这伙斯拉夫骑兵能纵横草原的最经典战术,他们每个人都久经训练,能够在电光火石的那一刹那抓住时机,推开对方的长枪,捅出自己的长枪。
牧草在震颤,海风燃烧着阳光,仿佛也在震颤,两伙骑兵近了,更近了,双方都已然能看清对方的脸,一张张狰狞且凶狠的脸。
“杀!”
两伙骑兵撞到了一起,兵器的叮当作响声与血肉被划破的噗啦声此起彼伏。
来了!斯拉夫骑兵死死地盯着那个冲在最前方,拿着奇怪长枪的骑兵领袖。
强风穿过,两人交错,已然开始交战。
电光火石间,骑兵首领自信满满地推出了小盾,不出所料,重重地砸在了张世成的槊杆上,接下来就是……
哎,怎么没动?
“噗——”
闪着寒光的槊锋精准地扎入了那骑兵首领的脖子里,鲜血沿着锋刃两边咕嘟咕嘟地冒了出来。
张世成侧身,马槊便弯成了一个半月形,在他巧妙地一绕一收之下,马槊迅速归位,甩开了尸体。
从马上摔落,仰面躺在地上,这位经验丰富的骑兵首领茫然地望着天空,他不明白也想不到——时代,已经变了。
中式特有的双手夹枪冲锋动作,其优势便在于能够利用腰腹的力量来抵挡冲击,并且具有一定的骑兵格斗能力,能够通过腰腹的扭动,闪躲的同时转变强弱杆身,格挡敌军反刺敌军。
那为什么张世成这么用,不会被反作用力从马背上推下来呢?
第三十三章 版本什么时候更新了?
那为什么张世成这么用,不会被反作用力从马背上推下来呢?
一是因为马槊杆子轻韧性好,在刺中的瞬间马槊顺着方向向后摆动,能卸去很多力道,第二是因为张世成的马配备了高桥马鞍和铁质马镫。
实际上,这个时代,铁制双马镫和高桥马鞍已经出现,只是流传不广。
这位惨死的骑兵首领天天在基辅罗斯之类蛮荒之地待着,和东斯拉夫人厮混,错过了骑兵战术的版本更新。
现在已经是重装骑兵的版本了。
实在是吃了没有互联网的亏啊,信息太闭塞了。
在先进的骑兵装具的加成下,一次骑兵对冲过去,斯拉夫轻骑瞬间便倒下了十分之一。
但在肾上腺素和毛子血统的激励下,斯拉夫骑兵们不仅没有害怕,反而愤怒起来,他们不管不顾,再次发动冲锋,第三次发动冲锋,第四次,第五次……直到他们心中的愤怒转变成了害怕。
信念不能真的变成刀剑。
在损失了三分之一的士兵后,斯拉夫人们不管阿尔比恩和拉格纳罗的怒吼,飞速地逃离了战场。
靖难军这边进展顺利,撒克逊骑兵那边就拉了胯了。
冯森交给他们的任务仅仅是在维京盾墙周围不断放箭,然后反复假装冲击就行,尽管他三令五申,不允许过于靠近军阵,但仍然有部分撒克逊轻骑不听指挥,热血上头,靠近了盾墙。
于是当靖难军结束这边的战事时,撒克逊骑兵们已然被飞斧和标枪干倒了二十多个,正在崩溃的边缘。
当张世成这边吹响了约定的号角时,按理来说,应该一边射击一边缓缓撤退的撒克逊骑兵们争先恐后逃离了,从逐步撤退变成了溃败。
“伙计们!他们逃了!奥丁在上,杀啊——”望着那群逃跑的敌军,拉格纳罗大喜过望,他挥动着手中的斧头,向着敌军追击而去。
在拉格纳罗的带领下,整个盾墙军阵都开始奔跑起来,从坚守转为了猪突。
奥丁在上,我们赢了!拉格纳罗带领着手下的士兵,疯狂地奔跑着,至于是不是假装败退,他还看不出来吗?
那群萨克逊人把盔甲武器都扔了,只为跑的快一点,没有队形,四散奔逃,这就是逃跑啊。
至于那些阿瓦尔骑兵,拉格纳罗一开始还有些怀疑,直到那群阿瓦尔骑兵害怕到开始往地上扔珠宝来防止他们追击的时候,这一丝怀疑也随之化为乌有了。
拉格纳罗的眼睛已经钻入了那些印着各式头像的金币银币以及无数的珍珠宝石中了。
长长的原野上,撒欢的维京战士们有的甚至骑上了马追击敌军,有的则已经停下拾捡满地的珠宝。
他们欢呼着雀跃着,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一切都符合拉格纳罗和阿尔比恩对于胜利的想象,直到地面上的青草逐渐颤动起来
寒冷的朔风从黑色马铠的两边划过,地面上的碎石子跳跃舞动着,石子们是围着篝火唱跳的舞者,富有韵律且渐渐响亮。
拉格纳罗停下了脚步,身周无数追击的维京战士越过了他,继续向前追击,身周流水般的维京战士划过了拉格纳罗,他望着侧后方。
那是什么?那个黑点?拉格纳罗仔细看去,一个孤零零的黑甲骑兵绕过了土丘出现在他的视野中,是这群乌合之众的援兵吗?为什么只有一个?
“轰隆隆。”
杂乱的马蹄声愈发响亮,拉格纳罗汗毛倒竖。
“别跑了,快回来,结阵!结阵!”
绕过了灰黄色镀了金红边的土丘,二百个全身覆甲,人马俱铠的玄甲骑兵涌了出来,黑色的洪水在灰天黄地之间奔涌着,大地被纯黑的笔锋一分为二。
马匹发出了响亮的嘶吼声,而玄甲骑兵们则伏下了身体,开始了冲锋。
“敌袭——”
丹麦的维京战士们纷纷抬起头,茫然地遥望着土坡后绕出的重骑兵们。
“盾墙!”不知是谁喊出了一声凄厉的尖叫,维京战士们才如梦初醒,开始慌乱地试图聚集起来。
由于骑兵部被冯森的靖难骑兵干碎,他们已经失去了在四周探视的眼睛。
从队伍的最前端到队伍的最后端,广阔的原野上在两三里的范围内,零零散散地分散着维京战士们。
他们有的看到了靖难军的重骑兵,正在向后狂奔,有的还以为在追击敌军,仍在向前猪突,更多的则是停留在原地,趴在地上,在泥土中寻找金币和首饰,甚至为了一件珠宝开始了抢夺争执。
寒风将飞鬃的尾巴吹得乱丝飞舞,冯森重新拉下了他的金色面甲,整个人伏在马上,双手持屈刀,身体规律地随着马匹起伏着。
在他的身侧,阿尔沃手持圆盾,头上戴着一顶维京式的鼻甲眼罩锥型盔,她手拿一把铁骨朵,掩护在冯森的左侧。
披着马铠,从马铠的缝隙中,飞鬃的眼睛是淡淡的血红色。
冯森举起了月牙状的屈刀,在马速的加持下,屈刀在空气的撞击中发出了簌簌的声音,屈刀上吊着的骨哨则发出了尖锐的蜂鸣声。
黑色的洪水撞在了松散的维京人身上,甫一接敌便有七八个维京战士被直接撞飞了出去,他们在地面上滚动着,脊椎和脖颈已然折断,有不少在巨大冲击力之下,整个胸口都向里凹了进去。
一位侥幸未死的维京战士挣扎着试图起身,他撑着地面,咬着牙,当他直起上半身的时候,粗重的马蹄便迎面踏了下来。
他的耳鼻口中同时喷出了血液,身上的血管一一爆开,血液像滋水枪一样喷了出来。
越过这个维京战士,冯森的屈刀在人群中舞动着,血液化成长虹一路追着刀尖在脖颈和胸腹间奔跑。
圆盾伸出,“砰”的一声,飞斧砸在了阿尔沃手中的圆盾上,抽出飞斧,原路掷回,飞斧旋转着,扣着盾牌的边缘飞了进去,从额头到下巴,斧刃没入了一半。
为冯森挡下飞斧,阿尔沃转手铁骨朵砸出,眼前挡路的维京武士没戴头盔,整个天灵盖便像开花一般炸开。
阿尔沃畅快地驾着马匹,她的头发丝在耳侧飞扬着,半张脸上覆满了血块和碎肉,但她没有恶心,而是豪爽地开怀大笑。
重骑兵是兵种之王!
当步兵面对重骑兵时,唯一的方法就只有重甲与长枪方阵,连唐朝吊打一切的精锐多功能重步兵也只能肉身抗线,以血肉之躯减缓马速,然后让后排的陌刀手收人头。
就算重骑兵冲不动重步兵方阵,那干脆就不接战,直接跑了,你两条腿又跑不过我四条腿,步兵根本无法扩大战果。
哪怕是在不得不重骑兵冲击重步兵的情况,不计伤亡,重步兵方阵也不是冲不开,经典战例就是马里格纳诺会战,宪政骑兵猪突瑞士枪戟阵,一波一波硬突,还真给他突赢了。
而冯森现在所采用的战术就是简化版的蒙兀儿战法,或者说曼古歹战术,其基本战术思想就是先拿弓箭袭扰,扰的对方受不了了,再假装溃逃,诱惑敌军追击,拉扯敌军阵型。
然后当敌军阵型出现脱节或超出后方部队支援范围的时候,就派出阵型整齐的重骑兵,进行分割打击。
分散的步兵在重装的骑兵面前,简直就是甘蔗地里一根根待砍的甘蔗。
冯森之所以要简化曼古歹战法,就是预料到了撒克逊大兄弟们会不守纪律,临阵拉胯,把佯败弄成了真败,不过就目前看来,反倒有奇效。
此战能胜利,与其说是曼古歹战术的胜利,不如说是大撒币战术的胜利,对于组织度和纪律性都比较差的军队来说,大撒币可以说是最强的初见杀战术。
黑色的洪水在大地上来回奔腾着,而一小团一小团的维京战士们无数次想要靠拢,都被冯森敏锐的发觉,接着便是骑着奔马将他们冲散。
红阳渐渐沉入海面,冯森的马蹄踏在叮当作响的金币上,砍下了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维京武士的头颅。
当他回首时,满山遍野都是逃跑的维京战士们,大地尸横遍野。
看着身边不断冲锋追杀的靖难军将士时,他知道,这场战斗已然结束了。
第三十四章 赛后小结
【基尔之战】
【史诗大捷】
【在基尔湾,你的军队以曼古歹战术,奇迹般的以三百人击败了一千二百精锐维京战士,这一次的入侵给丹人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尽管他们仍没有畏惧你,但你的威名足以让他们在对阵时愈发小心!】
【你的传说开始在丹麦流传,每月威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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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就:入侵维京】
【要求:对维京人发起一次成功的入侵,要求击杀数超过两千,夺得双倍于军队的粮食与财产,并且全身而退。】
【奖励:一件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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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公主】
【你获得了两名神话血脉(齐格鲁德)高贵异教徒,灵能+200,每月灵能+2】
骑在马匹上,冯森凝视着克劳塞维茨引擎上的数据,陷入了沉思。
【基尔之战】倒还在他的预料之中,之前的桑特尔山之战,由于双方单兵素质和武器装备相距极大,就算是以少胜多,克劳塞维茨引擎也只是认为总体实力是远胜对方的。
而这一仗以双方的物质条件来说,冯森还是处在下风的。
不过这一仗,他依旧凭着更加优秀的战术和统筹,成功打赢了三倍于己的敌人,成功威望再+1倒也不错。
第二个则是这个成就【入侵维京】,本来冯森一开始是不准备完成这个成就的,但是由于收入远超想象,冯森多劫了一点点,他就干脆顺手完成了这个成就。
冯森打开成就面板,这个名为成就,但实际有点像欧陆风云中的任务树或者钢铁雄心中的国策树。
面板上,密密麻麻的节点被一条条金色的长线连接,无数的光点在金线间传递着。
这些成就看着多,但一些成就之间其实是互斥的,比如【皇帝的宠臣】和【太后的面首】,一个要求成为查理曼的十二勇士之一,一个要求成为拜占庭太后伊琳娜的面首。
两者之间有一个红色的感叹号,完成了一件,另一件就不能完成,所以可完成的成就,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多。
除了一些单个彩蛋成就(如之前那个【入侵维京】,还有【教宗改信】【逆三角贸易】之类的),就是一些通用成就树。
如爵位线的【伯爵野望】【公爵征服】等层层递进的线,也有【主导本地贸易】【主导本国贸易】的商业线,他们给的奖励有时候很好,有时候又不如上一个成就,颇有一种,不是你要什么,而是我有什么的感觉。
不过这些的任务的奖励好歹有迹可循,而【入侵维京】就让冯森有些摸不着头脑了,一件宝物?这又是个啥玩意儿啊?
讲句实话,虽然冯森自己能借着克劳塞维茨引擎弄出来一大堆的“神迹”,但实际上,这里仍旧是一个无魔或者低魔(?)的世界,一件宝物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呢?
而且宝物呢?这都结束战事四天了,宝物呢?怎么还没到货啊!
摇摇头,冯森把目光看向了最重要的提示框,十几年来,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增长灵能的选项,要知道,灵能能够解锁的决议,如引荐贵女、邀请名将/名臣等全都是要大几百的灵能。
冯森这学习个语言,都花去了全部积攒的灵能点,没想到这【丹麦公主】送灵能点,一送就是+2!
那是否意味着,获取抓一个公主当奴隶等于灵能+1,那也不对啊,之前抓过阿多尔啊,怎么她没有灵能+1呢?而且作为法兰克那么大一个王国(查理现在还没加冕),含金量不比丹麦高多了?
等等,冯森想到了一个恐怖的可能,一种格尔苏因达胆大包天的可能——查理曼,不会绿了吧?
不不不,这个猜想太离谱了,应该还是那个神话血脉的缘故。
齐格鲁德,其实就是齐格弗雷德的原型,也就是尼伯龙根里面的齐格飞,那个杀死了邪龙法芙娜的英雄,解救了女武神布伦希尔德的那个诺斯英雄。
想到这里,冯森忍不住看向身后的咿咿呀呀学着撒克逊语的阿尔沃,这个铁憨憨居然是齐格鲁德的后裔?,啧,那我该到哪儿去找那么多的神话血脉的后裔啊。
“小心!”
“大虫?”
“娘的,是个大罴,有渔网吗?”
正在思考间,冯森却听到了前方一阵的聒噪声,他皱了皱眉,一挥马鞭,向着前军奔去。
穿过了零零散散的奴隶和车队,冯森来到了最前方,二十来个唐军甲士将一头硕大的白熊围在了中间,他们时不时捅出一枪,一见白熊有作势要扑的迹象,便猛地后退。
这白熊起码有两米多,但却不是北极熊,而是极为罕见的白化病棕熊,它以一种奇怪的站姿站在路中央,旁边的树下,一个唐军甲士胸腹破裂,倒在地面上,嗓子如同破了皮的风箱,气若游丝。
这白熊双眼赤红,似乎是受了什么刺激,尽管它多次被唐军甲士刺伤,甚至被带着倒钩倒刺的渔网死死纠缠,它也不愿意趴下作战,而是死死地站立着。
冯森眯起了眼睛。
他下了马,走到了那濒死的甲士面前,轻轻握住了他的手,那甲士也紧紧握着他的手,看着冯森但却说不出话。
“放心,我知道你的名字,我会找个孤儿给你承继香火的。”
那将士的手松开了,他重重倒在了地上。
没死在敌军手里,反倒死在了畜生手中,冯森伸出手合上了那甲士的眼睛。
转过身,冯森摘下了腰间的一石长弓,三指捏住弓弦,在嘎吱嘎吱声中,弓成满月,天光照在破甲的铲子头重箭上。
“噔!”
羽箭在空气中全力飞驰着,它穿过了落下的树叶,穿过了一个唐军士兵的衣袖,穿过了渔网上的网线。
刀子一般的锋刃一层一层地切开了白熊的熊眼,灰白色的浓浆从白熊的眼眶中爆开,箭矢旋转着,在白熊的眼中脑中搅动着。
“吼——”
白熊发出了痛苦的嚎叫声,但还没等它叫完,连续两只羽箭再次如流星般飞袭而来,一支划破它的另一只眼,一支穿透了它的鼻子。
发出震耳的狂叫声,白熊疯狂地挥动着熊掌,将周围的唐军甲士逼得步步后退。
“让开!”手持一把武装剑,冯森大跨步地奔跑着,灰尘溅起,他一脚踏在了一块大岩石上,怒目圆瞪,整个人猛然跃起。
冯森落到了那头大熊的背上,由于一只眼瞎了,一只眼受伤,白熊完全没发现冯森的靠近。
“死!”
长剑沿着巨熊的后脖子深深地插入,围绕着插入的武装剑,无数的黑色血液鲜花绽放一样喷涌而出,冯森又一脚踏在大熊的后背,拔出武装剑就地一滚,躲开了熊掌的横扫。
被长枪捅刺,被渔网纠缠,被箭矢射瞎了眼睛,在大量失血和体力不支的情况,冯森的一剑对于白熊来说是最后一根稻草,它摇晃了两秒,重重倒在了地面。
就在冯森想要离去的时候,一抹寒光闪过他的眼睛。
“那,那是什么?”一名撒克逊辅兵忍不住叫道。
一截剑尖破开了白熊的肚皮,出现在众人的眼前,冯森缓步走了过去,用横刀划开了白熊的肚皮。
在它的胃中,还有尚未消化完毕的血肉和碎布片,但最主要的还是一把单手剑。
它有着白金色的护手,坚硬的剑柄上包裹着一层黑色的皮革,剑长大约一米左右,剑身上镶嵌着三颗宝石,而剑柄的后端则镶嵌着一颗水晶。
看来这把剑就是【入侵维京】的奖励了。
冯森感到不值,如果可以,如果非要士兵的身死来换取的话,他宁愿折断此剑。
【克拉伦特】
【莫德雷德的圣剑,伪装的圣剑,上级领主好感度+20,每月灵能+5】
“好嘢!”
高举克拉伦特,冯森欢呼着跳了起来。
第三十五章 凯旋式!
西历782年十一月底,汉堡比以往热闹了许多。
不仅仅是本地的法兰克人,还有撒克逊人都站在篱笆边焦急地等待着,他们的心情实际上是无比复杂的。
之前冯森走的时候,还特地问了剩余的法兰克人和萨克逊人,有没有兴趣和他一起去讨回公道的,但他们的回答基本都是拒绝。
那可是最凶恶的异教徒——丹人!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自从领主大人去报复丹人的五天后,就有第一批战利品被欧波里特人运回了汉堡的老家。
成群的牛羊马匹,一车一车的小麦干鱼,甲胄头盔,毛皮布匹,珍珠翡翠,甚至是用车装的金银财宝,以及上百名丹人的或撒克逊人的奴隶。
这样的盛景,每隔三四天都会出现一次,留守的王司马不得不紧急修建了兽栏和仓库来放置这些战利品。
至于多出来的奴隶,和原先的奴隶挤一挤吧。
伊奥帕酋长和艾萨酋长带着撒克逊的酋长们守在篱笆的左侧,而奥利安与老汉斯则带着法兰克的村长自由民们守在篱笆的右侧。
他们翘首以盼,等待着伯爵阁下的出现。
“来了!”一个骑在高高松树上的撒克逊猎人忽然指着前方大喊道。
“哒哒哒”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四名唐军的玄甲骑兵举着绣着火纹唐和靖难节度冯的旗帜奔驰而来,他们挥动着手中的棍子,驱赶着阻碍大军行走的路人并开始维持秩序。
没过多久,在一阵叫喊声中,一队撒克逊辅兵走在了最前面,他们虽然菜但是趾高气扬。
“看,伊奥帕,你看!”艾萨突然指着其中一个撒克逊辅兵喊道。
伊奥帕凝神看去,瞬间便有些呆滞。
那是他的小儿子迪克,家里最懒惰最穷也是最懦弱的成员,之前冯森找他要人,他二话不说就把这个家族的蛀虫踢了出去,但现在那个人,真的是迪克吗?
迪克坐在一头纯黑色的冰岛马身上,张扬地向曾经的同乡们挥手致意,此刻,他身穿一件少了半截袖套的锁子甲,内衬一件狼皮坎肩,头上戴了一顶四面铆接圆顶的维京护目盔,背上还背着一把长斧。
在马匹的两侧,各挂了一面盾牌,马屁股后头左边是一个小壶,里面装满了麦芽酒,右边则是一个麻袋,里面塞满了毛皮、烛台、匕首、锅碗瓢盆和银币。
这批战利品如此之重,以至于以耐力著称的冰岛马都有些扛不住,抗议般打起了响鼻。
呼喊声和招呼声在围观的撒克逊人与撒克逊辅兵之间此起彼伏。
跟在撒克逊辅兵身后的,是四百多丹人和撒克逊人的奴隶,他们推着一车一车的战利品,麻袋中漏出的麦子落到地上,甚至都不会有人去捡。
“哞——”
“咩,咩咩。”
大批大批的牲畜出现在了汉堡臣民们的眼前,经过几天的长途跋涉,它们大多都饿瘦了,只能可怜巴巴地发出祈求的叫声。
马匹和牛羊被奴隶与撒克逊辅兵驱赶着,麻木地向前走着,奴隶们低着头,偶尔看向两边的汉堡民众,眼神中充满了仇恨和悲伤。
接着就是冯森带领的靖难军了,他的身边左侧是阿尔沃,右侧是芬纳,身后的汉人骑兵们排成整整齐齐的四人一行,跟在后面,他们与出发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依旧沉默,依旧强壮。
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身后的袋子中,装的不是毛皮和锅碗瓢盆,而是金银指环,翡翠项链与蓝绿宝石。
走在最前列,冯森看着两边的臣民们,突然笑了起来,他从口袋中抓起一把银币,在众人的惊呼中向着两边的臣民们砸去:“欢呼吧!我们的圣战,胜利了!”
与此同时,他的身后,七八个唐军士兵各自抓起了一把银币,向着臣民们扔掷过去,闪着光的银币仿佛下雨般从天空落下,在臣民们的欢呼和争相抢夺中,冯森哈哈大笑。
在胜利的荣耀和银币的光辉下,有的臣民甚至对着冯森顶礼膜拜起来。
大撒币战术,真的有用啊,这银币雨看着吓人,但顶多不过一百枚银币还掺杂着不少铜币,与此次劫掠所得相比,实在是不值一提。
伊奥帕迅速踩住一个圆滚滚的金色指环,他谨慎地四周环视了一圈,发现没人发觉之后,才借着整理衣服的动作迅速拿起了那枚指环。
这指环应该是某位唐军士兵的袋子里不慎滚落的,金灿灿地雕刻着精美的纹饰。
“嘿,嘿,艾萨。”伊奥帕踢了踢了艾萨,向他展示了手中的戒指。
艾萨先是一愣,随后便瞪大了眼睛:“这是从哪里来的?”
“我捡的,别在外面乱说。”伊奥帕拉低了声音,“你不是认识北海的商人吗?帮我把它卖出去,有你一份的。”
“好好好。”艾萨大喜过望,“让我看看。”
“二位!”
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的两人同时一个激灵,他们僵硬地转身,却见到是一个撒克逊的农奴监工,同样是撒克逊人。
“怎么了?”
“你们是斯托马恩部派来的代表?”
“是的,我们斯托马恩部一共派来了二十多位酋长还有三十多个信使来拜访汉堡伯爵阁下。”
“好,领主大人正要见你们,你们各自整理一下,我带你们去见伯爵阁下。”
将戒指偷偷塞入了随身携带的皮革袋子中,伊奥帕呼喊着将那些信使和酋长都召集了过来,随着那个奴隶监工向着“唐人村”走去。
所谓的唐人村,实际上是冯森规划设定好的一片新城区,它位于阿尔斯特河的北岸,易北河东岸。
河边的一处类似三角洲的地区,将会成为未来的工业区,能够借助水力发展各种工商业。
而阿尔斯特河更北部一点的地方,将会是农业区,也是这些撒克逊奴隶居住的地方,而农业区南部近城堡的区域则是靖难军的驻地。
伊奥帕等人跟在撒克逊监工的身后,走过跨越阿尔斯特河的长木桥,来到河的北岸,经过三个多月的发展,这里与河对岸的几个法兰克村庄已截然不同。
统一形式统一规划的唐式风格的平房矗立在一片平地上,他们整整齐齐以方正形式排列着,灰墙黑瓦,屋檐上竖立着天使和十字架。
走在用河沙铺就的土路上,伊奥帕瞪大了眼睛四处查看着,他用手摸了摸墙上的灰砖,这可比老家里的砖房坚固多了,就是不知道暖不暖和。
“这些墙砖都是使用的普通灰泥砖,粘合也只是用粘土,真正烧制的比较好的青砖都拿去盖领主大人的新城堡了。”那个奴隶监工有些自豪地说道,“听领主大人说,等明年水泥工坊搭建完成后,会另造新房,让士兵们都搬去青砖屋子里居住。”
“那,那这些房子怎么办呢?”
“听那几个主人近从的奴隶说,一个是赐给有功的士兵,比如这次那些辅兵,一个是送给大赦释放的奴隶,比如两年后的我。”那个监工敲了敲屋子的外墙,“走吧,领主大人的屋子才叫漂亮呢。”
跟在监工后面,伊奥帕探头探脑地四处打量着,一些束起了头发的撒克逊奴隶正在道路两侧做着苦工,他们基本都穿上了厚一点的衣物,内里垫上碎布条、鼠毛兔毛和扯成丝的鼠尾草,倒也能御寒。
跟在那监工身后,伊奥帕首先见到的便是一间高大的宅邸,这宅子呈正方形,两边的围墙上,涂满了白灰,黑色的瓦片在围墙上铺成了人字形。
这一个一进的院子,占地一亩多,而且尚没有修完,在冯森的规划中,这个宅子应该是个三进的院子,以这个三进的院子拓展出去,形成一个更大的冯府和新的汉邑。
信使和随从们被挡在外面,唯有那些酋长有资格从大门进入这间三合的小院。
在院子中央的天井内,冯森脱去了厚实的甲胄,只是穿着一件袄子和连裆裤,懒散地坐在一张太师椅上。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看样子刚刚洗过澡。
“你叫伊奥帕?”
“是的,伯爵阁下。”伊奥帕恭恭敬敬地低头回应,尽管半年前,他甚至不愿来汉堡见一面这个新伯爵。
冯森把玩着手中的酒杯,他轻轻抿了一口葡萄酒,微笑着看向伊奥帕,慢吞吞地说道:“你的村子还有另外八个村子,原本你们会将每年的大麦与牛羊缴纳一部分给之前的尼古拉伯爵,但是今年秋天,我的库房里空空如也,没见到半头牛羊……”
“阁下,今年……”
“砰!”冯森手中的酒杯狠狠砸在了地面上,碎片四分五裂地散开,“来人,把他们全都给我杀了。”
在冯森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两边的房间里窜出了二十多个重甲的大汉,在这群酋长信使尚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便被死死地摁在了地上,搜走了武器。
一阵天旋地转后,刀斧已然抵到了酋长们的脖子上。
第三十六章 酋长永不为奴!
膝盖重重地压在伊奥帕的背上,他的双手被反剪,脑袋被覆盖着臂甲的粗手死死摁在地上。
他依旧没有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新伯爵明明给那些撒克逊酋长们的子嗣各种赏赐,这不是在示好吗?为什么,为什么又要……沃登啊,难道我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了吗?
伊奥帕颤抖着,他试图挣扎了两下,但却没有动弹。
“你个阿瓦尔艹马的猪倌!你竟敢这样对我们!”旁边安特酋长却没有伊奥帕那么安分,而是疯狂地挣扎着,他呲着牙,狰狞地看向冯森,“你敢杀我吗?你敢杀我们吗?杀了我们,斯托马恩的酋长们就会一起起义,为我们复……”
下一秒,黑色的靴子如同鞭子一般抽在了安特的太阳穴上,打断了他的话。
趴在安特的旁边,伊奥帕距离他只有一米多的距离,他能清晰地看到,在冯森踢出的那一刹那,安特的左眼密密麻麻的血丝凭空在眼白中爬动起来。
当安特的头颅重重地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右半边脸已经凹陷下去,在眼眶的挤压下,右眼已经不堪重负,生生地从眼眶里掉了出来,在地面上弹动了两下,落到了伊奥帕的面前。
靴子踩在安特的脖子上,冯森黑色的靴子轻轻一压,一阵令人牙酸的咔吱声响起,安特便彻底没了声息。
“他有派辅兵来参加此次征讨吗?”
“有,不过已经死了。”
“给他儿子立个忠烈牌,从战俘给他选个孤儿为他继承香火,王司马,你到外面说,安特酋长意图谋反,刺杀汉堡伯爵,被其他酋长一同制服,已然伏诛,阿成,你带二百骑兵,把他们村子灭了,男的全部杀光,女的带回来给那些老奴隶为妻。”
“喏”王司马与张世成同时拱手道了一声喏,便各自离去。
重新坐回到椅子上,冯森对着酋长们笑道:“在回家之前,我就和我的士兵们说:别着急卸甲,也许还得再打一仗,我今天坐在这里,是抱着将诸位和诸位的族人全部杀光的心思,恐怕其他酋长们想不到,我一回来还没休息,便要鱼死网破地对他们下手吧。”
“您需要什么?我们愿意缴纳双倍的小麦和牛羊。”由于被按在地面上,这位酋长说话有些含糊不清。
冯森缓缓走到了他面前:“我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你们如此不尊重我?你们甚至不愿意称呼我一声——领主大人。”
“领主大人!”艾萨酋长高声叫道,“我们已经认识到了我们的错误,我们愿意缴纳罚金或血钱。”
在查理曼时代,伯爵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就是臣民们缴纳的罚金,根据当时的法律,伯爵可以从当地罚金中获取三分之一,而血钱,即杀人犯罪后的赎罪钱,不过这个比较模糊,既可以算罚金,也可以不算。
“放开他。”压在艾萨酋长背上的两个士兵放开了他。
冯森将艾萨从地上扶起,拍了拍他身上的灰尘:“别害怕,我的子民,虽然你是撒克逊的部落,但你居住在汉的领土上,同样是我的臣民。”
艾萨咽了一口口水,躬身行礼道:“感谢您的仁慈。”
“来,坐。”冯森热情地将艾萨酋长拉到了旁边的椅子上坐下,亲自给他倒了一杯酒。
看着艾萨诚惶诚恐地小口抿着葡萄酒,冯森重新坐回太师椅上,似笑非笑地翘着二郎腿:“我是一个尊重生命且爱好和平的人,在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仁慈的。
我只对两种人愤怒,一个是异教徒,一个是非汉人。成为神的信徒,代表你臣服于天父。成为汉人,代表你臣服于我,臣服于法兰克王国,在这两种情况下,我们是兄弟姐妹。”
“领主大人,成为天父的正信我们都懂,但是不知道这个汉人是什么意思呢?”艾萨小心地问道。
冯森笑了起来,指了指自己头上的头发:“看看我的头发,把头发这样扎起来,穿我们这样的服饰,我就算你是汉人,你们是撒克逊汉人,我们是纯血汉人。
在汉堡,只要是汉人,都不用缴纳其他赋税,而上级汉人,甚至不用缴税,只需要服兵役,但是但凡有非汉人,要缴纳多一笔非汉者税。”
“领主大人,我想成为汉人。”伊奥帕马上大叫道。
“我很高兴你能称呼我为领主大人,不过成为汉人我希望你们能多考虑考虑。”冯森挥了挥手,几个甲士便放开了伊奥帕。
那些酋长见到此景大喜过望,马上纷纷叫喊道:“领主大人,我想成为汉人,领主大人,我要改信天父。”
在冯森的点头示意下,士兵们纷纷放开了那些酋长。
不过对于他们的话,冯森反而是有些嗤之以鼻的,这群蛮夷,就像查理曼说的一样,永远不懂得什么是诺言和效忠。
“别急,我的朋友们。”冯森继续喝了一口葡萄酒,“我懂得你们急切的心情,不过,我向来相信,在刀剑的威逼下,任何的假装宣誓都是可以被原谅的,换句话说,在刀剑下,你们可以随意地撒谎来保住生命。”
“我们会信守承诺的,领主大人。”
“我,我现在就扎头发。”
“我知道你们很急,但是先别急。”冯森用小刀敲了敲酒杯,“言行的感化胜过刀剑的威逼。
所以,我希望你们以及这个名单上的九十五个村庄和氏族的酋长,在这个冬天来到汉堡,我们会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冬令营,亲身体验汉人正信的生活,然后再由你们决定到底要不要当汉人或天父信徒如何?”
“这个期间?”
“包食宿。”
“那我一定来。”
“那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冯森笑了起来,他可从未指望这群人真的能遵守承诺,他只是希望能让这些酋长暂时离开他们的大本营,让百户们有机会去抢占他们的权力罢了。
而对于酋长们来说,又不是要他们的命,也不强制改信,权衡之下,也不至于翻脸,到汉堡白住两个月又如何?
“好啊!”冯森一鼓掌笑了起来,“不过我们汉人有个习惯,就是定下约定后,要喝血酒,也就是歃血为盟。”
此时,两个靖难军甲士将一桶酒端了过来,冯森用小刀在木桶上凿出一个大缺口,接着他指了指安特酋长的身上:“血,请各位自取吧。”
原先热闹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在冯森愈发危险的笑容中,伊奥帕率先走了出去,抽出了放在胸口吃饭用的小刀,在安特酋长的胸口戳了一个洞。
将鲜血滴入酒杯中,伊奥帕走到了冯森的面前,将酒举过头顶,半跪了下去:“愿天父保佑您,领主大人。”
说着,他便将淡红色的松子酒一饮而尽。
随后,每一个酋长都走上前去,在尸体上留下刀痕,滴入鲜血,以伊奥帕同样的动作向着冯森敬酒。
“很好,我为各位酋长准备好了住所,我不胜酒力,要休息一会儿,你们先去安顿吧。”
冯森伸了个懒腰,从太师椅上站起,他拍了拍伊奥帕的肩膀,笑道:“安特酋长的尸体,也麻烦你们处理一下,希望你们能做出一个正确的选择。”
第三十七章 地发酒疯防空壕发挥法发解放就事论事计算机
吕贝克的二层城堡中,来自波罗的海的海风沿着二楼的窗台吹入,吹动着门廊两边的布帘,咸湿的海味与房间里的焦炭味混杂在一起,反而有些清新的感觉。
这是一间大约有一百多平米的大厅,与冯森的汉堡相比,这间城堡一层采用了石制房屋,而二层则是木质房屋,从外观上看,反而有点像唐式建筑的台基。
维杜金德坐在长方形桌子的前端,而他的左手边,坐着少了半条腿的拉格纳罗,右手边则是来自弗里斯兰的艾拉德,曾经的弗里斯兰国王布博之子。
几名侍者为他们倒了麦芽酒,就俏没声的退出了大厅,合上了大门。
“索布人和维莱蒂人的首领还没来?”
“他们离得太远,也许要下个月才能到。”
粗大的手指上,戴着五个金戒指,维杜金德摇晃着木杯中的酒:“我不是一个天父信徒,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和虚伪的客套,我就直说了,我今天要谈的,是刀的问题。”
头发花白的艾拉德清了清沙哑的嗓子:“我听说,您的领地和拉拢的武士在今年的冬天遭到了劫掠?”
“是的,卑鄙的法兰克人雇佣了一伙阿瓦尔人,他们行动如风,不敢与我的勇士们正面交战。”维杜金德微笑着抿了一口麦芽酒,“不过他们并没有伤害到我的核心力量,只敢在外围劫掠罢了,并且我的手下阿尔比恩已然驱逐了他们,跳蚤一般的小丑罢了。”
拉格纳罗的嘴角抽了抽。
“我将二位叫来,是为了什么,二位心中应该清楚。”维杜金德的神色逐渐严肃,“艾拉德王子,你的父亲在五十年前被残忍的法兰克人杀死,你还没有忘吧?”
“当然没有。”艾拉德的眼角竖了起来,“当时我才九岁,便亲眼见证了法兰克人的残暴,他们砸碎了我们的神像,活活烧死了我们的祭司,强迫我们缴纳所谓的什一税……
该死的,我们卖一只小猪他们要收税,我们收一斛麦子他们也要收税,我打了一捆柴,他们都要抽走一根。”
“全是屎,这群教士!”说到这,艾拉德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他们宣称所有的东西都是天父创造的,所有的东西都要给神十分之一,这样的神未免也太贪婪了!我们的神,只需要每年祭祀一次即可,但什一税却是每三个月,甚至每个月都要交一次!”
“如果没有查理曼,这群教士只是两只脚的羊羔。”维杜金德不紧不慢地给下了一个定论,“撒克逊有一句古谚语,说,共同的敌人,能让陌生人变为朋友。我想我们都有一个叫做法兰克的敌人,这个敌人无比强大,我的朋友。
事实证明,我们单独的力量绝不足以支撑我们击败法兰克,但是如果我们能结盟,我们就能超越法兰克!”
维杜金德抓住了艾拉德的手腕,这副真诚的面庞,好像他就是一个充满了正义的王子一般:“弗里斯兰人沉寂太久了。”
艾拉德却挣开了他的手:“之所以沉寂,是因为还不到时候。”
“那什么时候才算是时候?”维杜金德拉着椅子坐到了艾拉德的对面,膝盖对膝盖地拉着艾拉德的手,“查理曼比以往更强大了,他征服了伦巴第,他征服了弗里斯兰,他征服了大半个萨克森,他甚至即将去征服伊比利亚,报巴斯克人的仇!”
维杜金德的声音越来越尖利,他从椅子上站起,一只脚踏在桌子上,指着窗外挥舞着双手:“该死的法兰克人卑鄙而又人多势众,他们收买酋长,压迫我们撒克逊人,让法兰克人甚至阿瓦尔人在我们的头上拉屎撒尿!沃登怎么会允许他的战士受到这样的屈辱?
我们等不了了,我们的部民们在刀剑的威压下,不得不改信天父教,不得不学习法兰克语,每一天过去,都是他们愈强,而我们愈弱。
在这样下去,有谁还记得萨克森大酋长维杜金德,有谁还记得弗里斯兰国王布博?
我之所以不停的起义和叛乱,就是为了让撒克逊人记住我,让他们知道萨克森公国曾经是一个只属于撒克逊人的地方,如果我不再起义,那等到下一代,有谁还知道萨克森曾是撒克逊人所独有的家园呢?”
说到这里,维杜金德的声音缓和了下来,他再次坐下,将脸凑得极近,声音中充满了悲戚:“艾拉德啊,我的朋友,你的部民中,还有多少记得曾经的国王布博和曾经的王国弗里斯兰呢?”
艾拉德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他低下了头,有那么一段时间,大厅里鸦雀无声,直到他再次抬起头:“你能拉拢多少人?”
“索布人早就想进入法兰克的领土劫掠了,而由于欧波里特人攻占了马格德堡,维莱蒂人已经勃然大怒,他们会帮我们在东南方牵制欧波里特王国和当地的法兰克军队。”
维杜金德指了指自己:“韦尔登大屠杀激怒了撒克逊的贵族,我能保证,在东伐利亚(伊斯特法利亚)部落,至少六成以上的酋长愿意支持我们,在昂格利亚有三成的酋长愿意出兵。
我本人在吕贝克和石勒苏益格附近招募训练了两千名武士,还雇佣了五百来自基辅罗斯的斯拉夫骑兵。
除此以外,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诺斯人将会派出一千五百人的维京战士,他们将乘船沿易北河南下,报复汉堡对基尔的劫掠行为,如果您愿意加入我们,那么从弗里斯兰,我们甚至能威胁到法兰克的核心区域。
我相信,查理曼是没有办法长出四手四脚的。”
“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
“四月。”
“太早了,部民们是不会愿意随我出征的。”
“那你给我一个时间。”
“六月。”
“六月初,在六月五日之前。”
“好,劳沃斯河以东的弗里斯兰酋长们,我基本都能动员出来,以西的可能就不会有那么多了。”
“不论多少,每一份力量都弥足珍贵。”
拉格纳罗一瘸一拐地关上了窗户,重新坐回到桌子边,他看向自从与艾拉德宣誓结盟后便一直沉寂的表哥,问道:“那群阿瓦尔人,你准备怎么处理?”
“是赛里斯人。”维杜金德用手指敲击着太阳穴,“尽管他们与阿瓦尔人很像,但他们并不是阿瓦尔人。”
“那这次叛乱……”
“这是个大隐患,我倒不怕他们想击败我们,怕的是他从后路截咱们的粮道,他们的速度太快了,咱们没有那么好的骑手。”维杜金德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阿尔比恩醒了吗?”
拉格纳罗摇摇头:“还没有,自从被那个盾女一盾牌敲到脑袋,他到现在都还没醒过来。”
维杜金德叹了一口气:“算了,你去安排一下,我想见见自己的女儿。”
第三十八章 薄皮大馅十八个褶的汉堡包
汉堡难得地迎来了冬日里的第一个晴天,这样的晴天,同样也是开集市的好日子,但今天,本来有自己集市场所的撒克逊人们,都聚集到了他们眼中法兰克人的地盘——汉堡。
原先这个人烟稀少的城镇,此刻却是摩肩擦踵,来自汉诺威的商人,来自施塔德或者不莱梅的斯托马恩部落,甚至是北海的商贩和罗斯的奴隶贩子。
这些都是艾萨酋长、欧波里特王子德罗兹科以及奥利安等人的手笔,大家都知道领主大人从丹麦王国狠狠捞了一笔,有大量的战利品和奴隶需要出售,便纷纷赶来。
除此以外,凑热闹的村民,赶来的撒克逊酋长们,吟游诗人与巡游的教士,寻找客户的雇佣兵与流浪武士,今天都齐齐来到了汉堡。
两队唐军士兵配合着两队撒克逊奴兵在汉堡的周围巡查着,维护秩序,而几个撒克逊或者法兰克农奴则推出了一个小推车,高声叫卖起来。
迪克依旧骚包地穿着他的锁子甲,牵着有些低矮的冰岛马,行走在汉堡的土路上,在不远处的空地上,各式各样的帐篷竖立着,一些商旅和流浪武士在其中进进出出。
“迪克,那是什么?”迪克看向女伴指的方向,却发现是一个法兰克农奴和一个撒克逊农奴正推着小推车在卖……白面包?
这白面包看起来软软的,不过拳头大,奇特的是,在这面包的上端有着许多如同衣服褶皱一般的花纹,看上去就一副吃不起的样子。
看看身边的女伴,迪克咬了咬牙:“走,去看看,买两个来尝尝。”
牵着马匹,头上戴着黑纱幞头,周围的那些路人便为迪克纷纷让开了道路,这两天已经有不少挑衅的流浪武士,死在戴着这种黑色帽子的人手下了。
看着周围的人畏惧又羡慕的表情,迪克趾高气扬地昂起了头,原先他在村子都是人嫌狗厌的存在,到哪儿都是一副鄙夷的样子,但现在,哼哼,三十年阿尔斯特河东,三十年阿尔斯特河西,莫欺少年穷啊。
虽然迪克为此付出了半个脚掌、一只耳朵和差点失血而死的代价,但面临眼前的这一切,他感觉那些都值了。
“这是什么?”
“大爷,这个叫汉堡包。”那个撒克逊农奴马上用流利的撒克逊语回道,“之所以叫这名字,是因为这是咱们汉堡特质的面包,又松又软,里面还有肉馅呢。”
旁边的法兰克农奴也用生疏的撒克逊语补了一句:“领主大人吃了都说好。”
“给我来两个。”
“您戴着幞头,按照规矩给您优惠,两个汉堡包是半个德涅尔,找您这个木筹,村口有犹太货币兑换商,在今天之内,您可以随时用这根木筹去兑换您认可的货币,兑换的费用已经包含货物里了,您不需再付任何钱。”
将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和一枚略小一点的丹麦银币递了过去,迪克有些肉痛地接过了“汉堡包”,真是贵啊,要知道,半个德涅尔能买三条半面包了。
但这个到了手里,却只有拳头大。
拉着女伴,迪克一口咬下了包子,松软的包子皮被香甜的洋葱羊肉馅浸软,汁水爆炸般在嘴中散开,咸香的味道在唇齿间荡漾,不得不说,这味道确实比普通白面包好吃太多了。
还没等迪克细细品尝,一道清脆的钟声和哨声响起,迪克一个激灵,三口两口便吃掉了包子,拉着女伴上了马。
“怎么了?”
“召集钟,三声钟响未到,要抽鞭子的,咱们快些。”
在靠近阿尔斯特河的一处稍高一点的土丘上,搭建了一个木台,而在木台下,三面各有条凳和座椅,头顶也搭着棚子,四周则用矮篱笆围起
这是冯森召开庆功大典的场所,让女伴牵马在外面稍等,迪克整理了一下幞头和身上的锁子甲,把衣服都捯饬整齐了,才堪堪进入撒克逊辅兵们的座位区域。
此刻,已经有不少撒克逊辅兵到来,他们相互拱手打着招呼,在几个小吏的安排下,各自坐了下去。
三声钟响,除了寥寥几个倒霉蛋被关在了外面,在场有座的人基本都到齐了,他们有各部落的酋长,有撒克逊的辅兵,有当地的自由民,还有部分雇佣兵和流浪的武士。
除此之外,在篱笆外,还有不少无法进入的闲杂人等,他们骑在树上,踩在篱笆上,将整个会场里外三圈包围了起来,嘈杂地等待着冯森的出场。
很快,身穿一袭白袍,戴着十字架吊坠的冯森便站了出来,先是一番友好致辞后,冯森非常直接了当地进入了主题:
“……在此次的反击中,不少撒克逊义士出于对我们救主的崇敬,也参与了进来,所以,我决定,赋予他们‘撒克逊汉人’的身份,从今以后,其子嗣都可被称为汉人!
同时,为了表彰他们的功绩,我决定授予他们‘百户’的称号,这个称号意味着,他可以拥有最多一百户的臣民,这些臣民将会是赎身的奴隶,在未来,我们将从战俘中挑选,帮他们补齐一百户,并且父死子继。
除此以外,每位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的撒克逊士兵,我赐予他们‘义从’的军职,每位义从都可以得到,一匹马,两个奴隶,汉堡的一间房屋,十只羊,十只鸡鸭,两只猪,一套农具,以及春秋两件军服。
我的勇士们,请上前领取你们的腰牌和抹额。”
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迪克昂首挺胸地上了木台,浑身激动而又颤抖地等待着,百户,可以父死子继的百户,爷也是贵族了!
当初,当初听说要跟随新领主去征讨丹麦人的时候,迪克无比地害怕和愤怒,他从未想过老爹会那么无情,将自己推出去送死。
但他也从未想过,那些传说中无比可怕的丹人在他们,不,是我们靖难军的铁蹄下,居然那么脆弱。
被逼着训练和站军姿,被逼着每天准时起床,一举一动都要符合标准,动辄便是教头的打骂。
甚至在一开始行军时,唐军骑马走,要撒克逊人用脚走跟上来,迪克有时候在梦里都能梦到那个可怕的场景。
每天晚上到了营地,两脚都是血淋淋的,必须拿小刀把水泡挑破,累的不行还不能睡觉,得先打一双草鞋再睡,一双草鞋顶多用一天就烂了。
迪克那个时候整个人都麻木了,上官说干什么就干什么,最后上官叫他们去冲击一个五十人的维京方阵,他们也就那么直直地冲上去了,直到迪克亲手杀了一个,他才反应过来。
不过一切都值得了,三十天的行军和战斗,换来了一个子孙无忧,前程似锦。
接过灰色的军服,几个唐军高级将领一一为他们戴上土黄色抹额,给迪克戴抹额的正是冯森。
“你叫迪克?”
“啊……是,节帅,我叫迪克。”迪克完全没想到冯森居然记得他的名字,感激地回道。
冯森拍了拍他的肩膀:“好名字,小伙子好好干,干好了以后让你当千户。”
千户?统领一千户?!迪克如梦似幻地下了木台,心中如同海潮一般。
“赏赐百户,是今天的第一件事,这第二件,就是一道律令,诸位也知道《萨克森法》已经颁布了,撒克逊人杀人不再能以缴纳血钱的方式来赎罪,而是直接处以死刑。
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法令,充分发扬伟大的查理国王的意志,我决定出台《非汉者法》或者叫《非臣民法》。
首先我要解释一下什么叫汉人,居住在汉(Ham)地上,效忠于我,效忠于法兰克王国的人,叫做汉人。
所有居住在汉地却不是汉人的人,则是非汉人,他们并不拥有土地,而是寄居于此,所以,在原本的税收上,我们还要再征收一笔非汉税,这是一笔对于非王国臣民却居住在王国土地上的人所征收的税。”
冯森停了一下,给了下面的臣民们一点缓冲的时间,又继续说道:“成为汉人,并不需要你改信,那是教士们的事情。
我要求的,只是简简单单地将头发如同我这样束起,我会派人四处巡查,如果有人没有扎出这种发髻,他和他左右三户都要缴纳非汉者税。
换句话说,汉人和法兰克人都是法兰克王国所承认的官方臣民,但你们却不是,如果你们想要被公平地对待,那就成为汉人或法兰克人吧。
《萨克森法》是对撒克逊人的严刑酷法,不过它对于其他族裔都是很仁慈的,天父保佑,我们有一个仁慈的王。
当然,刀剑带不来对天父的虔诚,我是不会逼你们的,还请诸位回去后,好好想一想吧。”
第三十九章 唐军托我给您带个话
换了身舒服的衣服,冯森从房间里来到了院子中。
寒风卷着乌云,但却没有下雨,只是一股子阴冷,在院子的中央摆着一个火盆和一个小茶几,王司马和韩士忠正等在火盆前烤着火。
坐到主位,冯森舒展了一下肩膀:“这段时间,劳烦韩叔多出去逛逛,一是要趁那些酋长不在家,多给百户们撑撑腰,二是新法发布,估计有不少撒克逊部落要聒噪,也得多镇压镇压。”
“喏。”
冯森又看向王司马:“王司马,都统计出来了吗?”
王司马点点头,拿出了一张火星工坊产出的白纸:“这一次出征的收获,前后共有六百人轮换前往丹麦,战死三十五人,轻伤一百一十人,重伤无法上阵者六十七人。”
冯森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这趟虽然收获颇丰,但老弟兄死的还是有点多啊。”
别小看这老弟兄的战斗力,当年太平天国之所以一开始那么能打,就是因为召了一大批打了土客百年战争的老兵,每个都身经百战,根本就不是印象中的农民农兵。
老弟兄死光后,太平天国战斗力一拉再拉,虽然也有在两淮招的的士兵,但比起之前那种强悍的战斗力和逆天的战果来说,还是仿若两人。
得尽快把仆从军培养起来了,这小规模作战倒还好,到了大规模作战,这点本钱输光了,那可就真寄了。
“斩获呢?”
“此次获得马七百匹,牛一千一百头,羊五千多只,猪一千八百多头,鸡鸭无算,大约过万只,还有差不多十五六车金银首饰、毛皮、日用品以及各式武器盔甲,以及粮草大豆无算。
战俘有一千一百人,七成是妇女和小孩,三成是成年男子,这三百成年男子大多数被斩去了右手大拇指,干不了精细活,只能做耕田一类的苦工。
其中未斩去大拇指的,有三名铁匠,两名皮匠,十名木匠,十名石匠和一名酿酒师,还有他们各自的家人。”
“那些妇孺,让下面的老弟兄都去挑一挑,一人一个,挑剩下的再让百户们挑一挑,最后让法兰克自由民挑一挑,还有剩下的就发配给今年脱离奴籍的撒克逊奴隶吧。”
“喏。”
“开田情况如何?”
“从九月到十二月初,我们一共开田四千亩,如今天气变冷,土壤变硬,而且冬衣不足,奴隶们无法在外面劳作,所以开田工作暂止。”
“四千亩啊?”冯森揉着太阳穴,有点头疼,“还是太慢了,四千亩怎么分的?”
“按您的要求,老兄弟里受伤的,残疾的先分,每人先给十亩,找两个奴隶和一头牛先耕着。”
“不错,给那些混蛋多许点金银女人吧,省的他们又要叫屈不公……我说的工坊那边怎么样了?”
这回轮到王司马揉太阳穴了:“节帅,这边石灰硫磺倒是不少,但是我们找遍了汉堡和不莱梅,硬是没有找到高岭土,我们已经和那些各地的商旅说过了,有一个巴伐利亚的商旅说他们那边好像有类似的……”
冯森开始怀念起砍人的生活了,至少那时不用这么头疼,高岭土可不是简简单单造个瓷器那么简单,对于冯森来说,高岭土最大的用处是制造耐火砖。
没有可以扛过1500摄氏度以上的耐火材料,上哪儿发展炼铁炼钢等重工业(对于中世纪来说)呢?
“不行就等等吧,你回头再问问有没有石墨,嗯……那些撒克逊奴隶最近一直闲着吗?”
“我现在安排给他们自己给自己造茅草屋,不然老是有人受寒生病,如果不是康医娘,今年奴隶因风寒能死个两三百。”
“好,等他们把房子造好,你去找一些心灵手巧的撒克逊人,男女皆可,一月前,尝试着弄一下简单的小作坊。
我给三个方向,一是是酱油、豆豉、酒醋等酿造工艺,二是扇子、伞等扎制工艺,三是刺绣麻织等纺织工艺。”
虽然陶瓷和钢铁等作坊开不起来,不还有这种相对轻一点工艺手段嘛。
第一个就是酱油和醋这些调味料,要知道,如今的欧洲调味料稀缺,香料和胡椒甚至能能与同等重量的黄金等价,可想而知,廉价的调味品有多稀缺。
另一个就是穿越者们最经典的酒了,不过冯森并不准备弄太多酒,他缺少能够酿酒的原材料,而粮食肯定要首先供应的,所以这个暂且搁置。
酱油和醋的目标用户是对中层小贵族,那么后两个方向则是瞄准了大贵族。
这个时代的人们娱乐手段和精神生活是相当贫瘠的,虽然查理曼弄了个加洛林文艺复兴,但很多时候由于科技和文化的落后,经常会出现想炫富不知道怎么炫,虽然是国王公爵,活的还和地主老财似的。
而冯森的伞和扇子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产物。
你以为伞是拿来遮雨的?不不不,此时的欧洲由于大西洋暖流,经常会形成锋面雨,可以简单理解为斜着吹甚至横着吹的小雨,伞的实用性很有可能并不比斗篷高。
这个伞的作用是遮阳。
此时,不仅中原以白为美,欧洲这边也是以白为美,伞便具有实用性,别人在大太阳地下晒着,你打个伞,伞上面还有来自赛里斯画家精美的画作,立马就与众不同了。
扇子也是同理,别人拿个树叶扇风,你拿个羽毛折扇,再用羽毛扇遮住半张脸,犹抱琵琶半遮面,不要小瞧遮住下半边脸带来的颜值提升啊!
而刺绣也是同理,虽然没有了蚕丝了,但有别的材料改良嘛,这边没有蚕也无法养蚕,所以呢绒制衣坊也得建立起来。
看着王司马一一地在白纸下记下,冯森摸着脑袋笑道:“我不善民政,就拜托王司马多多操持了。”
“节帅言重了,分内事罢了,只是节帅,这制伞制扇子倒不难,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酿醋和酿酱油,辎重营的那几个小子也会,只是这刺绣裁衣等织工的活,咱们一群大老爷们,谁都没见过啊。”
“这事儿我来想办法,你先去把这个框架搭起来再说吧,啊,还有一件事。”
让王司马靠近,冯森在他的耳边轻声说道:“你去找几个丹麦的战俘,让他们给维杜金德传个话,就说如果……”
冯森的声音越来越小,而王司马的面色则越来越凝重,过了几秒,王司马迟疑地点了点头,便离开了小院。
坐在太师椅上,冯森摸着下巴,思考了好一会儿,拍了拍手,叫旁边的一个仆从将外间的康德贞叫来。
还有几天才到冬至,此时正是白天最短晚上最长的时候,除了几个在冯妇门口忠心耿耿的甲士,没人发现当康德贞离开时,还带着两个三四十岁的陌生女工。
第四十章 儿童教育得紧抓
随着庆功大典的结束,百户们牵着羊马回了乡下,而冯森也卖出了一部分牛羊和驽马换取了不少粮食,能够度过一个不愁吃喝的冬天。
有了大量外界资金注入和战利品的输入,整个汉堡仿佛按下了加速键,开始了飞快的建设活动。
属于农奴们的泥屋在西边的一块地区上拔地而起,但他们可不是乱建的啊,他们是有备而来,一栋房子多大在什么位置都是规定好了的,一切按照军营来处置。
绝大多数的撒克逊农奴们都穿上了垫了羊毛的冬衣,虽然还是有点冷,却不至于再受风寒,这样他们便能帮着那几个皮匠鞣制皮革,这活儿可比开田要轻松多了。
随着人口的增多和城镇规模的扩大,冯森的人手变得越来越短缺,经常都是身兼数职,冯森更是上午巡视工坊,接见酋长,下午出门去各个部落探访。
在如此高强度的工作下,冯森也不得不开始设立常驻机构来管辖。
他将目前的汉堡设置为四个坊,一个是由酋长和士兵居住的忠勇坊,一个是农奴居住的安良坊,还有一个专门由工匠和工坊组成的兴业坊,以及河对岸法兰克人居住的乐平坊。
每个坊设里正一名管理民政,宣读命令,配三名弓手负责坊内治安,当然,忠勇坊除外。
乐平坊的里正由倔强的老汉斯担任,这下他终于对裁决服气了——那就是他自己做的裁决。
奥利安由于其机灵的表现,被王司马收为了徒弟,或者说共轭师徒,白天奥利安跟着王司马学数算、管理和汉语,晚上王司马则跟着奥利安学习法兰克语。
这个冬天,冯森也没有让靖难军的士兵们闲下来,而是决定紧抓将士们的文化水平,所有的队正和大小校官,全部来给我学法兰克语和兵法战例。
这群丘八能当上军官,其实有时候根本就是靠着勇武升上来的,也许他能带五十个人冲锋陷阵,但却无法带五百个人长途跋涉行军打仗。
如果不在这种当打之年把理论空缺给补上,他们的上升空间就太小了,换句话说,顶了天了就是个勇将,永远成不了独当一面的高级将领。
成人教育搞了,冯森干脆把儿童教育一块搞了。
那些十一二岁大的战俘小孩也别去做童工了,全部都来上学,学汉语和法兰克语。
注意,这群孩子可没有单独的宿舍区域,都是和忠勇坊的老兵们混住一起,全部军事化管理。
什么素质教育,什么快乐教育,这群丘八一概不会,就会军事化管理,每天五点喊他们起床,集体出去跑步,在食堂吃完朝食,去学堂背书。
中午补个觉,下午上一下午体育,学习弓箭、刀枪、骑马和队列,晚上准时回家还要洗袜子洗衣服。
在学堂里,没有名字,只有编号,从冯一到冯二百五,每天点名,迟到的直接抽五棍。
每周有一次小比,每月还有一次大比,双方结阵互斗,或单打独斗,或考验语言,输的打三棍,赢的赏半天假和一个肉包子。
他们一周最快乐的时光,估计就只有周日时能到吉塞拉嬷嬷那里休息祷告,还有汉堡伯爵阁下带他们去踏青,亲自给他们讲解《三国演义》了。
忠勇坊隔壁就是兴业坊,这几间作坊搭建的倒是像模像样,不过暂未开工,也不知道内部情况如何。
汉堡内部如火如荼,汉堡外面也是风风火火。
冯森每隔几天就出去巡逻可不是白巡的,那是给百户们撑腰的和镇压骚乱的,到了一处村子先露一下肌肉,第一个就先问百户义从们的封建义务——把村子里的能当兵的都给我叫出来看看。
叫出来的人多的百户还好,叫得少了,冯森马上就要大发雷霆扮白脸,甚至亲自上门强拉壮丁,要将不听话的村民打为奴隶,而百户则要扮红脸,誓死不从,然后劝诫不听话的村民。
最后大棒打完,冯森再给他们弄几只鸡鸭羊的当胡萝卜,一套下来,基本都能搞定百分之八十的情况。
当然也有百分之二十,完全处理不了的复杂情况或者没有派出子弟甚至不愿接受百户的顽固村落。
在这期间,冯森遇到了五起乃至四起这样的事件。
面对村民们的抵抗和骚乱,冯森没有使用怀柔的手段,他也不需要怀柔,老子比你强,还跟你怀柔,那老子不白强了吗?
直接一通初见、西奈、余者收为奴隶结束,这些奴隶除非是工匠,否则他就会就近找几个百户,大家把人分分算了。
当然,这些百户里也有胳膊肘往内拐的,冯森暂且不理会,等之后再慢慢料理。
在帮助百户撑腰的同时,还有人口的调配工作。
比如一个村子的耕地不多,但人口却很多,那就把村子里最穷的一户人家迁到另一个村落,而给那个村落的酋长或长老补偿一头牛。
正好另一个村子人口不多,但耕地却富余,那么就把这户迁走的人家迁到当地百户下管理,最大程度利用资源。
这一套以前是不可能的,因为原先他们是氏族制,一个村子的基本都有血缘关系。
这样的话,就算投奔了别的村子,很可能不被接纳,到头来还不如老家过的好。
不过有了当地百户这个地头蛇,事情就不一样了。
部分在老部落受到欺压的村民们或者活的不如意的穷鬼开始用脚投票,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都和隔壁村百户说好了,鸡蛋我都收了。
有着冯森作为强大背景的百户们根本不怂,只要不超过一百户上限,来多少收多少,冬天的口粮伯爵老爷报,明年还会教着开荒种地,岂不美哉?
在冯森一套操作下,绝大部分的百户基本都成了村子里的二号人物,甚至直接变成一号人物。
天天在冯森的城堡里住着,每天出去打猎喝酒学汉语的酋长们一点都没有反应过来——出来度个假,特么家被偷了。
杂乱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直到大小部落都消停了不少,他才得着机会,休息了两天。
“伯爵阁下,那群斯拉夫奴隶贩子把上次预订的奴隶带来了,那个奴隶贩子头领还说给您带来了一个惊喜。”奥利安突然从敞开的大门里探出头了。
此刻,在吉塞拉的小院里,聚集了二十多个七八岁大的孩子,他们围在冯森和阿尔沃的身边,看着两人下棋。
阿尔沃别的时候总一副笨蛋美人的样子,结果在下这个丹麦棋的时候,反而吊打冯森,冯森眼看要输了,正好逮着机会马上起身:“带我去看看。”
“还没下完呢!”阿尔沃鼓着脸叫道。
芬纳拉住了阿尔沃伸出的手,微笑道:“我来陪你下。”
来到外间,那个来自罗斯的斯拉夫奴隶贩子正点头哈腰地站在门边,迎接着冯森的到来。
“伟大强壮而又……”
“哎,行了行了,有事说事。”
那奴隶贩子吃了挂落倒也不恼,而是满面春风地指了指身后的一群奴隶。
冯森乍一眼看去,本以为这只是一群普普通通的奴隶,但很快,他便皱起了眉,这群人虽然都像是金发碧眼的日耳曼人种,但其面目肤色几乎与汉人无异。
应该是黄白混血,冯森心中明了,只是这些人从哪儿弄来的?
“大人,他们是卡累利阿人,祖上都是黑发黑眼,与您类似。”
冯森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乌拉尔人的后裔,当年为蒙古人种的乌拉尔人从乌拉尔山脉迁徙到欧洲,横扫了大半个北欧,所以现在芬兰那边很多人都拥有黄种人基因,虽然占比极少。
这些芬兰人后来血统渐渐混杂,逐渐变成了欧罗巴显白人种,但基因上与冯森这些中原人相比,居然还算是近亲。
最主要的是,芬兰人目前尚未彻底变成欧罗巴显白人种,其女性反而比那群丹人女奴更符合丘八们的标准。
“不错。”冯森点点头,“这有多少个卡累利阿奴隶?”
“二百个,我们愿意给您打八折,就当是我们送上的新年礼物。”
冯森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居然已经到了新年了。
“奥利安!来挑选一下,那些残疾或有疾病的不要,价格你来和他谈。”
将奥利安和奴隶贩子留在原地,冯森又回到了小院中,此时,芬纳已经在冯森的残局上将阿尔沃杀的片甲不留,一片哀鸣了。
看着阴沉沉的天空,冯森忍不住有些感慨,不知不觉间已经是半年过去了,公元783年,终于要来了。
第四十一章 维杜金德
天空以铜青为底色,灰暗的云团不断在天空中飘过,又被地平线上涌出的其他云团追赶填补。
静谧的风带着点点的土腥味,雨后湿润的气息盘绕在这条乡间的小路上,马夫一甩鞭子,拉车的夏尔马打了个清脆的响鼻,不紧不慢地快走了两步。
靠在马车的栏杆上,维杜金德遥望远方若隐若现的城镇,眯起了眼睛,仿佛在思考什么又仿佛只是在养神。
“还有多久到汉堡?”
“快了,您看那个画了一个圆面包加上五道杠的牌子了吗?这说明我们距离汉堡只剩下最后五里的距离了。”
维杜金德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车轮轧在落叶上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随着马车的行驶,整个汉堡的全貌也逐渐展现在维杜金德眼前。
维杜金德在马车上站起身,踩在座位上,仔细地观察着这个不大的城镇。
远方的灰绿树林中,猪倌们骑着正宗大肥猪,用长长的棍子驱赶着黑猪们在林间觅食,松子橡果是他们主要的食物。
此时似乎是放养归来的时间,一团一团的猪群在土路上漫步行走着,哼哼唧唧的发出厌人的叫声。
几只立在篱笆旁睡觉的马儿似乎是被吵醒地,他们不满地用前蹄刨着地面,长长的马唇不断抖动着,两排黄黄牙齿上下碰撞,发出啪啪的声音。
清梦被扰,马儿干脆就不睡了,他们纷纷站起,在这片休耕的广阔草地上奔驰着。
上千匹马儿在这座占地四百亩的牧场中前后追逐,十来个马夫和骑士大声地训斥着不听话的马儿,引导着马群在草地上活动奔跑。
与让马夫们伤透脑筋的马相比,雪白的羊群反而可爱了许多,他们像是从天空落到地面的雪白云朵,悠闲地啃食青草或者咀嚼着饲料。
一个小羊挤过了栅栏,来到了外面,歪着头,好奇地观望着路过的维杜金德,不过没多久,它就在几只牧羊犬的吠叫下,委屈地又原路挤回了牧场中。
重新坐回座位上,维杜金德仿佛是感叹又仿佛是回忆般对身边的近从说道:“我的家乡曾经也是这副样子,但现在那里已经被法兰克人占据,我再也回不去了。”
离开了畜牧养殖的区域,维杜金德的前方是农耕区。
黑褐色的田野,被一圈一圈的水渠环绕包裹,成群的麻雀与鸽子在田间追逐寻找,希冀泥土间能有遗落的麦粒。
但可惜的是,田间只有短粗的麦茬,麻雀们只能悻悻离开。
近处的田野一片连一片,杂乱无章,而远处的田野则不同,每一片农田都是规规矩矩的正方形,大小几乎一致,每处田地间都有用于行走了的田垄和道路。
在模糊的空气后,维杜金德还能看到十来个人影,他们不知道是丹人苦工还是撒克逊苦工,在这样寒冷的天气,仍然要为田地挖出水渠和排水沟。
整齐田野与杂乱田野的交界处,是一条清澈的河流,河流的对面则是一个个灰色黑色的方正房屋,静谧庄严,有一种纯真且规律的美。
房屋之间,尽是梳着中式发髻的行人,其中还有些能够佩戴幞头的小吏和小贵族。
“维杜金德酋长,咱们现在?”
“你去问问,修女吉塞拉嬷嬷住在哪里。”
推开了大门,冯森揉着腰从吉塞拉嬷嬷的房间里出来,这新木匠的椅子不知道怎么做的,贼膈人。
乘上了马,冯森向着兴业坊骑去。
今天是元旦的前一天,道路两旁的篱笆或者树枝上,已然挂起了扎制作坊的最新产品——红灯笼。
不过由于欧洲这边没有石蜡虫,也没有适合石蜡虫生长的环境,所以冯森所采用的蜡烛是这边最普遍的灯芯草蜡烛。
灯芯草蜡烛本质是将灯芯草剥皮晒干,然后浸入动物油脂后多次风干,就形成了人们印象中歪歪扭扭的中世纪白蜡烛,虽然它是由动物油脂制成的。
这些灯笼质量水平倒是差不多,毕竟冯森一开始就是使用的流水线制作,品控比单人制造要好上不少。
漫步在用砾石铺就的路面上,冯森四处打量着,原先新年将近,只是忠勇坊拉出许多红布和红灯笼庆祝,但不知道是为了讨好冯森还是怎的,其他三个坊也挂起了红布。
冯森之前甚至看到了十几头堪称精神污染的红毛山羊,那毛还是用血染的,被他责令给洗了。
走过安良坊与几个点头哈腰的监工打了声招呼,冯森拐过一棵橡树,来到了兴业坊之前。
兴业坊在阿尔斯特河的进入易北河的河口,一方面方便排污,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利用水力。
此时,兴业坊的工坊已然早早开始制作较为简单的豆豉,冯森穿过带着点点干霉菌味道的大院,来到了里间。
屋子里间堆积着不少木盆,荡漾的水波下,黄色的大豆随着水波轻轻起舞,这些大豆要放在水中浸泡三天,然后放入蒸笼中蒸熟蒸透。
这些蒸过的豆子将被平铺到一个个树枝编成了浅筐中,要铺至少三寸后,表面在覆上一层灯芯草,待长出黄色菌丝后再进行清洗浸泡晾干,得到豆曲。
剩下的事情就和腌泡菜差不多,拌入豆汁和盐,然后反复密封和晾干三次,即可得到成品豆豉。
这期间需要大量的盐,如果不是冯森用牛羊和奴隶与欧波里特人换来了大量的盐的话,这豆豉不一定能做的出来。
这个时候豆豉,作为调味品,里面可没有辣椒胡椒什么的,其调味功能并不如那些宫廷香料突出,所以这个产品的目标用户其实是中下层贵族和商旅。
豆豉是非常便于保存的,而且其中包含了大量的盐,甚至可以代替盐的存在,和一股子腥臭味的咸鱼比起来,豆豉绝对是物超所值。
打开了一罐豆豉,冯森捏起了两颗,咬了一口,一股子奇特的咸味与淡淡的苦味在口中徘徊,其中甚至有着微不可闻的蛋白质的香味。
相对于豆豉,酱油的制造时间太长,目前还没有成品。
正当冯森准备按照日常前往扎制工坊看一看时,却见到王司马面色沉重地从一个角落冲了出来。
“怎么了?”
王司马将冯森拉到了一个角落,小声地说道:“维杜金德来了,他要见你。”
第四十二章 我是大忠臣!
坐在一艘停在阿尔斯特河湾中央的小船上,维杜金德正襟危坐,等待着冯森的到来。
维杜金德要来找冯森谈判,这并非是懦弱或者害怕,而是出于理性思考后的结果。
在外人看来,维杜金德一向喜怒无常,但维杜金德本人却没有他人想象中那么疯狂。
在他看来,只要能达成目的,就算冯森是他的杀父仇人,他都能跪下来给冯森磕头,只要能达成目的,就算是父母儿女,他都能轻易出卖。
其实,他已经出卖过两次,否则他也不会大过年的,被亲生女儿拒之门外。
维杜金德甚至有些焦急地搓着手,春末的那一场起义对于他来说太重要了,这是他最后一次机会。
这一次一旦失败,等待他的要么是砍头,要么是被迫改信然后孤独终老在修道院了。
尽管冯森让他愤怒,夺走了他的财产,削弱了他的实力,但本质上双方没有不死不休的结构性矛盾,让一让又何妨?
不得不说,在这场与查理曼对峙的大棋中,冯森是一个占据了重要位置的棋子。
如果双方为敌,维杜金德固然能派重兵捣毁冯森的汉堡,但靖难军强大的机动力和战斗力,足以让维杜金德后方不稳,两面失守。
对于两人来说,这种情况只能是两败俱伤,很显然,冯森也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两人已然心照不宣地互相派出了信使,希望能够商谈。
不过,冯森怎么也没想到,维杜金德会这么大胆,直接肉身跑到他的地盘上来闲逛。
天色逐渐转暗,终于在迷迷蒙蒙的暮色中,出现一个散发着红光的灯笼,它挂在另一艘小船的船头。
冯森站在船头,他扶着腰带,背后跟着王司马,正向着维杜金德的方向缓缓驶来。
冰冷的河风中,大红灯笼如同一点闪烁的星光,在迷蒙的暮色中来回摇晃,提供着最后一点光芒与热量。
维杜金德稳稳坐在船上面对着冯森,面对着这个让他不得不低头的男人。
“看来您就是那位传说中的维杜金德了。”冯森满面春风地面对着这个满脸大胡子,头发花白的男人说道。
维杜金德面容肃穆,他没有接话,而是从船上站起了身。
他与冯山相距大概一米左右的距离,两边的船员都尽力维持着小船不要碰撞。
“我明年要起兵,这应该是个广为人知的秘密了,我想你也应该知道。”维杜金德没有任何开场白和客套,单刀直入地问出了这个问题,“我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让你不来捣乱。”
“我是一个大忠臣。”冯森斩钉截铁地说道。
“那你的意思是,绝不合作?”
“从原则上来讲,我是不可能与你合作的,但是,我本人是一个爱好和平和尊重生命的人,所以我总是尽量地避免战争。”
你特么尊重了个屁啊,维杜金德想起了那些村庄中甚至让人不敢靠近的京观,不过这些话,他肯定不会说出来,只是问道:“所以你愿意合作?”
“我是一个忠臣,你要我对付的是我所效忠的君主,我曾经在他面前宣誓,永远向他效忠,而他也待我不薄啊。”冯森正气凛然挥了挥手,接着压低了声音说道,“得加钱。”
思考了片刻,维杜金德报出了一个数字。
冯森摇了摇头。
维杜金德咬了咬牙,再次报出一个数字。
冯森继续摇了摇头。
“沃登在上,你简直贪婪地像一头巨龙!”维杜金德忍不住骂道。
冯森却不以为意地笑道:“要求一位忠臣善意地欺骗他的君主,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那我把我的女儿吉塞拉嫁给你。”
“这顶多算个添头。”
维杜金德的表情凶狠起来,他狼一样的吊眼直视着冯森的眼睛:“我劝你不要得寸进尺,要知道,如果我们都开战的话,你的汉堡必将被我们夷为平地,我是带着诚意来谈的。”
“那你就别想有一车粮食从后方运到前线。”冯森丝毫不惧地回道。
“所以我说,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局面,为了解决这样的事情,我向你派出信使,希望得到合作。
而我相信你也希望得到合作,不然你也不会向我派出信使,但是从你的态度看来,你似乎并没有什么诚意?”
“那是因为我知道,不管是你还是我,我们都不相信承诺,唯有利益的绑定可以将我们牢牢结合在一起。”
“我们能有共同利益?”维杜金德不由地失笑。
“当然可以有。”冯森的笑容在灯笼的红光中若隐若现,“如果你想把法兰克人赶过威悉河的话,那么不莱梅和汉堡必然是你前进路上两枚最坚固的钉子,如果你想继续前进,这两颗钉子必须拔除。
只不过不莱梅没有办法向你发动反击,没有威胁,而我们汉堡却有办法向你发动反击,并且威胁很大而已。
假如你攻陷了不莱梅,却没有攻陷汉堡,而我又没有向你发起反击或者救援不莱梅的话,你想想看,查理国王会怎么看我?
我作为一个忠臣的清名就全部都毁了呀!
所以我有一个小小的提议。
上次你们捣毁不莱梅的时候,只是捣毁了外面的农田和城镇,却没有真正的进入到不莱梅的城堡之中。
所以不莱梅历年积攒的财富和书籍全部都藏在了教堂里,并没有被劫走。
这是一笔足以支付让我不出兵代价的财富。”
冯森顿了顿,他观察着维杜金德的表情,饶是维杜金德见多识广,在听懂了冯森话语背后的含义后,他此刻也有些发懵。
“我在想假如,假如啊,有那么一只维京的劫掠者攻入了不莱梅的城堡中,而我,又在救援不莱梅的途中和这支维京队伍发生了冲突。
虽然我的军队夺回了一小部分的财产,但是我本人身受重伤,同时也为了保护不莱梅幸存的教士们,只能凭借汉堡坚固的城墙,坚壁清野,力抗敌军。
这样我得到了一个不出兵的理由,而你则得到了一部分军费,是不是就皆大欢喜了呢?”
维杜金德缓了好久的劲儿才反应过来,他缓缓的说道:“不莱梅的堡垒并不是那么好进的。
我当时率领了3000士兵也没能攻入他们的城堡,只是攻陷了外围的房屋和外层的堡场,他们城堡内层用的是石材,除了精锐部队,还有农兵守城,我们根本无法攻入。”
冯森咳嗽的两声缓缓说道:“实际上,我有一个教士朋友,他此刻正在不莱梅进修,他掌握着不莱梅大约三分之一的精锐兵力。”
你特么真的是忠臣吗?我看你这样子假如我不出现,你特么是不是就要自己假扮维京船队去劫掠了呀?
维杜金德终于忍不住了,他问道:“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策划这件事情的?”
冯森瞪大的眼睛:“你可不要凭空污人清白。”
缓了缓心神,维杜金德敲击了一会儿船帮:“好,那假如我们成功攻破了……”
“可别乱说。”冯森打断了维杜金德的话,“是你自己而不是我们。”
“行行行。”维杜金德不耐烦的说,“假如我攻破了不莱梅,我能够从中得到多少战利品呢?”
“我七你三,不要觉得吃了亏,这包含了我不出兵的费用,也包含了你‘自己’攻破不莱梅的费用,其次,那些跟你去劫掠的维京人,我还要他们的人头。”
“你要杀了他们,为什么?”
冯森似笑非笑地说道:“我爱好和平,有时候为了和平,我们不得不付出一些武力和血腥。
就比如说这些维京人,杀了他们,我能够有战功和查理交差,你那边也能少一点人来分战利品。
最重要的是,我们就有了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把柄,你掌握了我劫掠不莱梅的把柄,而我掌握了你背叛了你的丹人士兵和支持者的把柄,这样,我们不就有了信任的基础了吗?”
思虑良久,维杜金德抬头看向冯森,重重点了点头:“一言为定。”
隔着起伏的河水,冯森伸出手,与维杜金德的手重重握在了一起:“一言为定。”
第四十三章 让加洛林再次伟大!
寒冷而浓郁的江夜,水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黑雾,一点微小的红光在这浓郁黑暗的包裹中,上下起伏着。
身体随着小船一同摇晃着,冯森裹紧了身上的狼皮坎肩。
黑暗的水被黑暗的天笼罩着,上下左右全部都是浓郁的黑色,整个小船仿佛悬浮在一片黑暗的混沌之中。
真冷啊,冯森自言自语地说道。
实际上,一年前,他还在辽东的时候,那边的天气比这里要冷得多。
但是那时他的身边有着熟悉的面孔,有着父亲,有着那些从小陪他长大的侍女、仆从和亲人,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全部都不在了。
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呢?是被朱滔抓起来了?甚至灭门了?还是逃出去了?
望着前路散不去的黑暗,冯森无比真切地希望是后者。
小船缓缓向前,沿着阿尔斯特河行驶,随着小船的前进,两边的灯光越来越繁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当红色的灯光照在他的身上,冯森没有之前那么冷了。
无数红色的光芒逐渐在两边的树梢上或者篱笆上亮起,红色的群星落到了地面上,汇集成的荧光的海洋。
终于,冯森感觉到他不是在一个黑暗的混沌的世界中前行了。
冰冷的河水冲刷着岸边的淤泥,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油烟味,翘首望去,每家每户的门前都挂了一个红灯笼,唐军士兵们用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颜料,染红了木板,求着王司马在上面题了一幅对联,悬挂在家门前。
当地的法兰克人不知怎么的听说了这件事,他们认为那些对联上对神的颂歌,能够保佑他们来年获得一个好收成。
在迷信这方面,当时的全世界人民都一个样。
于是,法兰克人也求着王司马能给他们来几个,在接近新年的几天里,木工工坊的最主要的工作居然是制作灯笼和桃符。
唐军的老兵们罕见地为撒克逊和丹人少年们制作了玩具——几节镂空了中心的小木筒。
孩子们敲击着空心木筒,也仿佛发出故乡新年里扔爆竹烧爆竹的声音。
唐军老兵看着孩子们欢笑着玩着敲竹,也跟着哈哈大笑,但是笑着笑着,眼中又突然迸出了几滴泪来。
也许这些丘八无法写出豪爽或者是婉妙的诗词,但他们心中的思乡之情,却远比那些词人们要浓烈许多。
他们贬黜再远也不过路八千,但是靖难军这些人可是路两万啊。
在阿尔斯特河岸旁的一处空地上,摆满了一百来张歪歪扭扭地的桌子,每个桌子上都架着一头烤乳猪。
空地的旁边搭了一个棚子,七八个唐人厨师和十来个法兰克厨师,以及三十多个仆人,正紧张而忙碌地为今晚的年夜饭准备着。
棚子中搭着三五个土黄色半人高的炉子。
炉子上架着一口口炒锅,唐人的厨师将麦芽酒和酱油倒入了炒锅中,又将去好毛的鸭子片成了碎块丢入,拨旺了火焰开始爆炒,这是一道冯森发明的啤酒鸭。
在冯森上岸的河口边,仆从端着用大木盆盛着的猪大肠,运到河边来清洗,他们将猪肠中的肥油一一摘除,并将内外翻转。
将大肠放到铁锅中炖熟,然后用牙签串起,切成一个个的小块,唐人大厨们将大肠扔入铁锅中,依次烹入酱油、醋和料油,煸炒一阵后,又洒上了蜂蜜,最后再洒上一些当地的鹰嘴豆粉作为点缀。
法兰克厨师那边只是架起了七八个烤炉,他们将乳猪的内脏,一一的掏了出去,交给了唐人厨师来处理。
将苹果梨子稍微蒸个半分钟,法兰克厨师们将其填入了猪腹中,并且用木签或者绳子捆起,把铁钩钩在猪嘴上,放入大火炉中烘烤着。
此时应约而来的客人们已陆陆续续到场,他们有各地的各村落的酋长,也有当地法兰克人的头面人物,还有来自欧波里特的信使和商旅,以及最重要的,靖难军的将士们。
行走在宴席间,冯森换上了一副如沐春风的笑容,和那些酋长以及本地的自由民拱手致礼,这些酋长和法兰克自由民也学会了唐人的拱手礼,以同样的姿势还礼祝贺。
冯森熟练地使用撒克逊语、法兰克语以及汉语,与这些人交谈应酬,但他的内心却在思考另一件事,那就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冯森本人已经制定了一个短期计划,这份计划书从他上任汉堡开始,一直修修改改到现在,终于得到了《汉堡三年开发计划(不能再改了你们是有选择困难症吗这就是最终版)》
这个计划是由他、王司马以及远在不莱梅的真慧大师一起构想的。
这份计划书的内容很简单,分成两条线,分别是农业与工商业。
第一条农业线,三年后的最终目标是在耕地面积上做到良田十万亩,其中军田要至少四万亩,民田至少六万亩;而产量上要做到种一收十,即小麦净亩产一百八,大麦净亩产二百七十。
第二条工商业线,三年后的最终目标是在贸易上主导汉堡、不莱梅、欧波里特和吕贝克这一线的贸易。
在工业上,根据当地情况,要建立出年产量过百吨土高炉作坊,并且建立一条农具与武器盔甲的流水生产线。同时,类似低技术含量的轻工业,如扎制、纺织、木工等产业,可以交由乡村和小贵族管理。
当然,如果能顺利找到高岭土,那么水泥的制造也能提上流程,但无奈的是,到目前为止,冯森仍然没有找到类似土壤的消息。
这高岭土感觉也不是罕见的玩意儿,怎么到了欧洲来,反倒变得稀有起来了呢?
缺了这高岭土,陶瓷烧不出来,高炉搭不起来,钢铁没法弄来,兵器造不出来,这样下去,这忠臣啥时候是个头啊?
冯森说自己忠,那就肯定是忠,不仅要忠于查理曼,也要忠于法兰克王国,虽然查理曼自己不知道,但冯森却知道未来的情形。
查理曼在世时倒还好,他一去世传位给了路易一世,这败家子儿把偌大的帝国一分为三,结果也二世而亡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冯森毅然决然地决定要早做准备,发展工商业,发展农业,加强自身实力,等到国家危难之际便决然出山!
他要统一全法兰克,让加洛林再次伟大,然后必然是位极人臣,封王拜相,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咳咳。
这才是忠臣应该做的啊!
这样想着,冯森带着礼貌性地微笑一路走过,踏着砂石铺平的地面,来到了最前方的主位。
“阿门陀佛,节度好久未见。”
“真慧大和尚!”冯森先是一愣,久违地露出了真心的笑容,“我还以为你不会回来了呢。”
“哈哈哈哈。”真慧大笑了几声,“是天父和缘法叫我来。”
此刻,真慧穿着大麦提袍,头上长出了一圈细细的头发,之所以说是一圈,是因为真慧给自己剃了个圣保罗式也就是地中海式的发型。
在一圈头发中央,七个硕大的戒疤明晃晃的。
冯森奇道:“你为何又点了一个戒疤。”
“戒疤代表了我对天父的虔诚,我和他们说,这是我在烛台前日日夜夜为天父与以塞亚祈祷时,烛油落到头上时,留下的痕迹,是天父对我虔诚的赞赏。”真慧双手合十在胸前画了一个十字,“点七个,代表着七美德,如今不莱梅的僧侣们将其看做是虔诚的证明,现在大家都点戒疤。”
“你真是个巧舌如簧的妖僧。”
“哈哈哈,节度大人过誉,我只是尝试将这边的异端感化为正信罢了。”
见到冯森到来,大家纷纷站起迎接这位少年节度,冯森见来的人差不多齐了,也不磨蹭或者废话,敲了敲铃铛,直接了当地开始新年的祝词。
“诸位,过了今夜便是新的一年,按照我的律令,大家能够从圣诞节休息到三王来朝节,不论农民还是奴隶。”冯森举起了酒,“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遭遇了战乱、侵袭和离散,但新的一年,天父保佑,让我们祝福我们新的一年,能够摆脱疾病、摆脱饥荒、摆脱战乱,度过安稳而和平的一年。
为了庆祝新年的到来,在场的我的臣民们啊,开怀畅饮吧!”
冯森话音落下,吟游诗人便熟练地吹奏起了鲁特琴,浑厚的音色在耳旁盘绕,热气腾腾的各色炒菜带着油香和肉香为沁入心脾。
汤饼上铺上薄薄的羊肉,甩了一大勺豆豉,猪油和酱油,亮晶晶颤巍巍的红烧肉被捆在一起端上了盘子,经过了勾芡和蒜泥的炒肝配上羊肉馅的汉堡包,嘿,那叫一个地道,我们汉堡人起床就这么一出。
而法兰克大厨也不肯让步,用香甜的鹰嘴豆泥拌上都能拉丝的奶酪,点缀上几颗红樱桃,人头大的猪肘子更是烤的外脆里嫩,一股子橡木香和果香气。
“喝!都给我喝!”
“汉堡包还有吗?”
“嗯,我还能喝。”
“大!大!大!”
碗碟堆叠,汁水乱飞,酒气熏天,耳边全是划拳和骰子声,甚至有人围出了一片区域,放入了两只大公鸡。
“红羽冠,撅它呀,撅它呀!”
“哼哼啊啊啊。”
“快快快,你说的,三个查理通宝。”
坐在桌子边,看着被自己划拳逼得连喝了十几杯的阿尔沃,冯森乐不可支,他总算是报了丹麦棋连跪十五把的仇。
而真慧大师一手拎着猪肘子,一手握着大羊腿,脸上全是油腻子,韩士忠的花白胡子上沾上了肉汁,但他仍然在不停地嚼着羊肉和散丹。
“别吃多了,后面还有大的!”冯森的酒喝的也有点多,他哈哈大笑着,高高举起了酒杯,躲过了伸手抢酒的阿尔沃,满饮了一大杯。
喝多了酒的阿尔沃整个人斜倒在了冯森的怀里,光滑柔软的面庞摩擦着他的下巴,她嘿嘿笑着,想把酒倒入嘴里,却全部倒到了冯森的衣襟上。
阿尔沃的脸现在整个成了淡淡的粉红色,两眼眼神涣散,只是不断地嘿嘿笑着,手舞足蹈,要不是冯森钳着她,她估计早就把桌子掀翻了。
(………………)
此刻,真慧和王司马吃饱了,正一唱一和地对起了酒令诗词,为了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冯森赶忙也叫道:“行酒令么?什么令?”
“节度也要玩吗?行的是月。”真慧撬开了一块牛骨,吸着骨髓笑道。
“好!我来!”冯森将一大杯酒饮下,咳嗽了一声,大声吟道:
“老子这一年,像条丧家犬。
耶耶墓碑朽,老娘未曾见。
我思门前柳,如猪想猪圈。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好!”韩士忠立刻像大猩猩捶胸一般鼓起了掌,“我思门前柳,如猪想猪圈,节度说出了我的心声啊。”
而王司马也笑道:“好,好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为了此句当浮一大白,请!”
“请!”
巨大的嘈杂声,伴随着乐器声,喝多了的张世成浑身燥热不堪,他一拍桌子,下了场,他如同陀螺般旋转起来,衣摆有节奏地舞动着。
他麾下的几个士兵一见此景,连肘子都不啃了,迅速加入了舞场,跟着主将一块跳起胡旋舞来,几个唐军将士搬出了军中的鼓和钹,开始一边唱一边敲。
喝多了红莓果酒的真慧大师立刻来了兴致,他不知从哪儿摸出了一只排箫,吹奏起来,而王司马立刻拿出了箜篌相和。
很快,上百名唐人士兵加入进来,跳起了踏歌舞,在当地人目瞪口呆的眼神中,他们排成了整齐的队形,双腿交叉不断跺着地面,他们左右手来回举高,肩膀抖动着。
而吟游诗人也被这股子氛围感染,弹起了快节奏的舞曲。
当冯森被阿尔沃拖着加入蹦迪后,其余的喝多的大小贵族和自由民们也都忍不住了,他们脱去了碍事的外衣袍子,舞动着双手,跳起了当地的踢踏舞。
而真慧更是如同迪厅的DJ一般,加快了排箫的吹奏。
拉着阿尔沃的手,冯森与身边的人一齐舞动着,他突然想起前年的今日,老爹冯狄不顾伤病,带病上场跳舞。
冯森抬头望向天上的明月,也许这里不是家乡,也许这里可以变为家乡。
第四十四章 他心里有我
蜂蜡制成的长烛上燃烧着明澄澄橘黄色的光。
茛苕花叶卷纹的大理石柱,层叠在飞檐托饰下,天鹅绒和铜片制成了禽鸟野兽,翡翠金绣的拜占庭草木刺绣布帘挂在了四柱床的两边。
空旷的房间中,阿多尔和欧波里特公主柳德米拉一同趴在天鹅绒制成的大床上,她们的身边摆放着刺绣,而房间的一角则摆放着织机。
在对公主的培养上,法兰克与大唐几乎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大唐的公主,可能更加放肆了那么一点点。
“所以,你喜欢上了那个赛里斯人?”柳德米拉灰白色的头发散开,在腰背屁股上呈一个扇形展开。
阿多尔摇晃着白色的小脚丫,有些羞涩地点了点头,她将脸埋在天鹅绒的枕头里,不让柳德米拉看到她滚烫的脸颊。
“为什么呢?那些萨拉森人总是一股子臭味,你不觉得很臭吗?”
“不臭啊。”阿多尔抬起头认真地说道,“和沃拉德舅舅或者狄奥多里克叔叔甚至父王比起来,冯森身上一点臭味都没有,反而有一股淡淡的香味。”
“难道赛里斯人天生就是香的吗?或许他用了什么香料?”
“我偷看过他洗澡,他什么香料都没有用。”
“你偷看了他洗澡?”柳德米拉眼珠子都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
阿多尔马上捂住了她的嘴:“小点声,可别被父王听到了。”
柳德米拉咽了一口口水:“那你看到什么了?”
阿多尔压低了声音,在柳德米拉的耳畔低声叙述了起来,伴随着阿多尔的话语,一股粉红色逐渐从柳德米拉的耳朵尖传到了耳朵根。
“我的天呐,别说了别说了。”柳德米拉反应极慢地捂住了耳朵,不让阿多尔魔鬼般的赢邪话语传入耳朵,“你从哪儿知道这些事的?”
“我听那几个侍女说的,她们以为我睡着了,其实我藏在门后面一直在听他们说话。”阿多尔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那你准备求国王殿下把你嫁给他?”
“我还没想好……”阿多尔继续把半张脸埋在枕头里,闷着声音说道,“也许他并不喜欢我,我给他寄了三四封信,他一封都没有回我。”
“国王陛下,汉堡伯爵又来信了。”
正在听着意大利学者朗诵书籍的查理抬起了头,笑道,“安东尼倒是喜欢写信,不过我也喜欢听他的信,他总是能把国土上的事情说的简单却又不失详细。”
一名衣着朴素的年轻学者咏叹调一般说道:“这说明您的教子爱戴您,国王陛下。”
“他像一个急于得到大人承认的孩子。”查理靠在柔软的靠背上,笑道,“迪奥多尔夫,你念给我听。”
“是的,殿下。”年轻的学者打开了莎草纸做的信,站到了落地彩窗前,借着外边的春光,对着信念到:
“……自我反击丹麦人以来,丹人的袭击变得少之又少,面对冥顽不灵的异教徒,恐怕只有天父能让他们低头,而我的任务是送他们去见天父……”
“……上次您说的各地的叛乱问题,实际上,赛里斯曾经有学者提出过解决办法,即‘以教士驾驭骑士,充实边疆,架空内部’,这个办法实在太复杂,无法在信中详细解释……”
“……我预计维杜金德将会于明年再次起兵,汉堡倒无妨,主要是不莱梅教堂,请您多加防范……”
“……最后,随信赠送了两种来自赛里斯的调味品,豆豉和酱油,以及赠与阿多尔公主的羽毛折扇、遮阳伞和风筝。”
“豆豉?是赛里斯的香料吗?”查理好奇地问道,“达洛斯,你和后厨说一声,把这些加到炖肉里,我尝尝。”
“遵命,殿下。”
将信件放到一旁,查理展开粉色的羽毛折扇看了看,失笑一声,放到了一边。
“迪奥多尔夫、阿斯托尔福,关于汉堡伯爵对维杜金德的猜测,你们怎么看?”
迪奥多尔夫沉静地说道:“汉堡伯爵毕竟身处萨克森叛乱的第一线,从之前的丹麦战役和桑特尔山之战也能看出其军事才能,我还是比较相信他的判断的。
只是不莱梅固若金汤,我想更应该加强守备的是汉堡和马格德堡。”
查理没有表态,而是看向了一旁沉默着的阿尔昆:“阿尔昆教士,我记得您曾经见过维杜金德的女儿吉塞拉?”
“是的,殿下。”阿尔昆站起来身,躬身行礼后说道,“她是一个虔诚的修女,她的父亲一次逃亡中,将她和她的母亲遗弃在乱军中,后面又有一次,则是为了活命将女儿和妻子送给了拦路的土匪。
天父保佑,吉塞拉嬷嬷那时还小,在土匪们对她没有兴趣,将其卖给了一名自由民,后来那个自由民将她献给了埃斯多夫修道院,天父降福,让她成为了一名虔诚的修女。”
“啊,我听过他。”查理揉了揉额角,“她是安东尼的语言老师,她教会了安东尼法兰克语和撒克逊语。”
“是的,殿下,从她的叙述中,我认为维杜金德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魔鬼和人渣,这种异教徒,正如汉堡伯爵冯阁下所说——该送他们去见天父。”阿尔昆斩钉截铁地说道。
查理看向一旁的阿斯托尔福:“阿福,我们能投入的兵力有多少?”
“算上您的近卫军,差不多一万五千人,其中包含三千名骑兵,一万名步兵和两千个辅兵,但如果您愿意,我们也能将军队扩充到三万人,不过那就要启动卫国后备军并且召集封臣和教士了。”阿斯托尔福朗声回答道。
在早期的法兰克王国中,原始的马尔克公社尚未完全解体,所有自由民的义务就是参战。
显然,这并不代表着每一次的战争,自由民们都得出战,因为在大多数时候,自由民需要亲自下田劳作,很多自由民因为需要参军而荒废生产导致饥荒和破产。
所以,查理的征兵对象,往往是那些拥有三到四户奴隶佃农,因而享有一定经济保障的人,他们需要自付开销承担军事义务。
其他人虽然可以免除兵役,但也必须共同汇集资源以供给战士,比如假如有四位自耕农,他们其中的一人必须应征入伍,但是其他人得为其提供装备和食物。
除了自耕农,查理的征兵还包括封臣和教士,是的,包括教士。
在克吕尼改革之前,很多主教并不听从教宗的话,而是听从其封建主的话。
一些地方上的修道院和教堂,他们基本上只听从查理的话,甚至是作为查理本人的王室私产而存在。
这个时候,各个地方的教会独立性很高,他们将安提阿、亚历山大、君士坦丁堡、耶路撒冷和罗马天父教会的主教称呼为papa(教宗),只是对他作为五大主教特殊地位的尊称,其本质和中原将某个位高权重的人称呼为“某某公”是一样的。
换句话说,这群教士除了身份是神权封臣外,和其他伯爵或者封建主没多大区别,只要查理想,他们也要上战场(虽然大公议会禁止)。
按照后世学者沃纳的推测,法兰克的巅峰兵力,可以达到十三万五千人,不过这得是极端情况下的理论兵力,真正能动员的,估计也就在三五万。
此时,不管是法兰克还是拜占庭,人口都不过一千万,就这情况,就这生产力,让他们拿出十万以上的兵力,实在困难。
但饶是如此,拜占庭也愣是保持了十五万人的军队规模,虽然在后来的法兰克拜占庭之战中,被查理用不到五万人打的狗血淋头。
这一仗,尽管双方都没出全力,只是点到为止就不打啦,但也能看出很多问题。
“我上次说,让那些有十二户以上佃农和奴隶的人,需要自带一把弓和十二支箭,都实施了吗?”
“实行了,不过他们都反应说没什么用,而且我看过了他们的弓箭,无论的射程和威力都比不上您上次弄坏的那张赛里斯弓。”阿斯托尔福躬身回复道。
“哈哈哈。”查理曼尴尬地干笑了两声,“精良的武器往往脆弱,确实是我没有料想到……
咳,这样,迪奥多尔夫,你给安东尼回信,就说让他不要轻举妄动,时刻注意维杜金德的情况,然后等夏天的时候,带两个会制弓的工匠来,也顺道说说他那个‘教士驾驭骑士’的方法。”
“遵命,殿下。”
“来人,把这些小玩意儿给阿多尔送过去,阿尔昆,接着迪奥多尔夫的段落,继续给我念念《列王纪》。”
那个仆从捧着折扇和风筝离开的书房,穿过长长的走廊,向着阿多尔的房间走去,她先是向门口的两个侍卫问了一声好,接着才进入了阿多尔的房间中。
此时,阿多尔面带微笑地刺着刺绣,而柳德米拉则用织机织着布,仿佛她们从刚才便是如此。
和两位公主说明了东西和来意后,仆从便弯着腰离开了。
阿多尔展开了手中的羽毛折扇,脸上的笑容再也藏不住了,她献宝一般把折扇递到了柳德米拉面前:“你看,他心里有我。”
第四十五章 冯洛山啊冯洛山,你怎么能如此堕落!
暖春微微还有些寒意,但已然不见白霜了。
一条熊皮大被盖在阿尔沃雪白的肚皮上,她大大咧咧露出油腻腻的肌肤,两条弹性而紧实的大腿呈○型摊开在床上。
温暖的火炕还带着点点余温,冯森仰面躺着,左手边是紧紧缠着他的阿尔沃,右边则是半个身子蜷缩在他怀里的芬纳。
温柔乡是英雄冢啊,冯森有些无奈地叹气,自从三个月前那次大宴,他喝多了,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也是这副场景。
这俩人本就是冯森的奴隶,不论要干什么都合理合法,变成侍妾也是正常的事。
本来不过是一次意外,冯森本来想就当没发生,该干啥干啥,只是无奈阿尔沃这个丫头简直跟小兽一般,有兽性没人性,她觉得什么事舒服什么事让她高兴,她就干什么。
于是,每天晚上甚至白天,阿尔沃都会出现在冯森的房间里,兴致勃勃地盯着他,甚至众目睽睽之下脱光了躺在冯森的床上。
看到阿尔沃这么热情,冯森什么事都不干好像也不好,恰巧冬天寒冷,大多数生产建设活动都要停止,他多了许多空闲时间,便每天解囊相助,把小丫头打发了,别让她来打扰自己。
久而久之,冯森干脆摆了,直接让阿尔沃和芬纳住了进来,每天忙到五更才睡,日上三竿才起,如果不是每天要和酋长们出去围猎,他恐怕要髀肉渐生了。
把芬纳的大腿从肚子上搬开,再将手从阿尔沃的滑腻肌肤下拔出,冯森伸了个懒腰,换上了一件毡衣褂子,外套一件窄袖戎服便出了门。
冯森合上了里屋的大门,他看了看外面明媚的春光,瞧了瞧里面糜烂的场景,忍不住告诫自己:“冯洛山啊冯洛山,你怎么能如此堕落!先前订下的救国计划你都忘了吗?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打定了主意,冯森骑上马,向着不远处的田地走去。
广阔无垠的大农场上,撒克逊奴隶们按照教导,努力地在田地中耕耘着,几只饲养的家犬在田野中奔跑,驱赶着试图偷食的鸟雀。
棕黑的田垄上长着细细的绿草,韩士忠的儿子韩纲正蹲在一个曲辕犁跟前,费力地教着两个奴隶队长如何使用这副犁。
元旦大宴上,除了免费的宴席外,居住在安良坊的撒克逊奴隶们也得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礼物——新年,大赦。
总共有七十多位奴隶十户、队长和监工被赦为佃户,不仅被赠送了一块宅基地,每年种得的粮食也只需上交六成,剩下的四成都是自己的,而且他们是官佃,也就是受雇于冯森本人的佃户。
给伯爵阁下当佃户,这福分能小了去?这不比那些给普通士兵当佃户的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赦为佃户,不仅能留有财产,还能娶媳妇,甚至能上战场,听那些消息灵通的说,斩首一级即可升为府兵义从,成了府兵义从,那更不得了,还能脱奴籍,当百户,甚至转汉籍哩。
每每想到这里,这些撒克逊佃农便挺起了胸膛,鞭子也抽得更有力了。
骑在一头汉诺威小母马身上,冯森一路向着马场走去,飞鬃作为汗血宝马后裔,从冬天结束到现在都在配种,没时间来驮他。
道路两边,经过了半年多的开垦,曾经的荒野此刻已然尽数是良田,看到田地里一排排整齐的麦苗,冯森忍不住感叹,说汉人的天赋技能是种田真不是乱说。
当一个汉人看到一片田地的时候,哪怕再没常识的,大多数的第一反应是将田地弄成一排一排地种。
虽然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这么种就舒服了。
但殊不知,这个种植方法欧洲要到十七世纪才明白过来。
实际上,什么曲辕犁,什么粪肥,什么水车,在这个农业发明面前就都是弟弟,直至现在,这个发明仍在使用,那就是垄耕种植法。
垄耕种植法,说起来也简单,就是将田地划分为垄和沟,农作物成排种植在垄上。
为什么春秋末期战国前期人口会快速增长?就是因为采用了垄耕种植法,他们有了剩余的食物,对荒地的开发有了前期投入,且绝对能回本。
在这种情况下,随着人口的变多,无主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资源的开发跟不上人口增长速度,反应在经济政治上,就是憋说了,直接开打吧!
为什么这么种能快速增产?原因很简单,这个就是微型版的中世纪两圃制,用土堆起来的垄是耕地,挖出来的沟是休耕地。
第二年,将田重新耕一遍,原先的垄成了沟,原先的沟成了垄,然后这样一年一换,虽然每年都在种庄稼,但实际上每亩土地在小范围地轮耕,保证了地力。
除此以外,沟方便行走和除草,不会踩伤庄稼,其次,每个垄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这样不会互相抢夺资源养分,也便于通风。
然后,在灌溉时,由于沟垄的存在,不会由于水分积压导致根部腐烂。
在人工效率和生长效率上,简直将在落后生产力条件下的田地利用到了极致。
而此时欧洲的农业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抛开拜占庭不谈,光西欧这一带,此时大部分采用的是两圃制,甚至连更加先进的三圃制都只是在高卢地区的一些旧罗马贵族世家中使用。
两圃制就是轮耕,而三圃制则是加上了一块牧区,即两块耕地,一块休耕。
两块耕地中,一块种冬小麦用以收获作为食物,一块种大豆燕麦用以肥地,休耕地则放牧牛羊,同时牛羊粪便也能肥地,然后来年轮换。
实际上,这个三圃制并不是特别差,因为它也能放牧牛羊,尤其是在西欧的气候条件下,算是一个不错的种植制度。
无奈方向是对的,但西欧的农民有点不拘小节,其具体表现是:
什么沟垄?什么水利?什么粪肥?什么三圃?老子直接把麦种倒到土里边,然后撒泡尿,大喊三声:“天父保佑!”,有事没事过来除除草,这就算完了。
所以,当看到旁边的法兰克农民这么种地时,在场的汉人们无不血压飙升,最后都尽量不去那边,眼不见心不烦。
冯森也无意纠正法兰克农民们的种植,等明年他这边的土地大丰收的时候,就该法兰克的农民们来求咱们了。
当然,除了对种植方法的改进外,冯森还改进了牛耕和马耕手段。
首先是牛耕,自古以来,不管是中原还是欧洲,对使用牛马耕地的尝试就从未停止过,马儿倒还好,但牛由于其难以驯养,在欧洲这边大多数都是作为奶牛和食物而存在。
当然牛耕并不是没有,只是比较少罢了,因为虽然是野化了的驯化家牛,但重新驯服却相当困难。
于是,冯森拿出了一个驯服牛的神器——牛鼻环。
这个牛鼻环可不是说串在牛鼻上,牛立刻好感度拉满就能乖乖去耕地,牛不是混字母圈的,穿了鼻环痛,它也会反抗。
所以穿了牛鼻环后,照样还是要先驯,然后才能投入使用,牛鼻环只是加速了这一过程罢了。
经过一个冬天,欧洲家牛们终于差不多被驯服了,它们发出哞哞的叫声,顶着身上的挽具,开始了中原远亲一般的春耕生活。
相比于牛耕,西欧这边的马耕问题同样不小。
这个问题就是他们马耕的挽具是系在马的脖子上的,不知道谁想的,马儿们简直要跳起来囸他吗。
你纤夫拉船把绳子系脖子上啊?
所以冯森改进了挽具,换成了肩胸受力的马具,大大减少了马匹的损耗,增加了马耕的效率。
不过农业弄起来了,畜牧业也得搞,中原那边由于气候条件和地理因素,想搞畜牧业并不划算,肯定没有这边简单。
况且此时欧洲的土地条件和人口确实不如中原,也学着中原玩全农耕并不现实,不能一味模仿,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从未来发展来看,畜牧业必然是这边农业情况下不可或缺的一环。
那么畜牧业也得提上日程了,冯森摸着胡子想到,回头得委托商人买点牧草种子和苜宿种子了,正好那些秸秆能拿去配合着做青贮。
正当冯森思考着以后的时候,王司马突然骑着马飞奔而来,他向冯森递过一封莎草纸的信。
冯森展开信,默读了一会儿,
轻轻笑了一声,冯森将信撕碎,他向王司马点点头:“去通知真慧大和尚吧,有的忙了。”
第四十六章 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开尔文主祭。”
一个身穿朴素灰色袍子的地中海年轻人从一个拐角后走出,见到路过的真慧,他眼睛一亮,立刻高喊道。
“啊,原来是你,费利克斯。”真慧转过头,亲昵为费利克斯拍去了肩膀上的树叶,“哈,我想你来找我,一定是因为昨天的那个问题吧?”
“是的。”名为费利克斯的侍从僧有些羞愧地说道,“我还是没能想出答案,是我对天父不够虔诚。”
真慧轻轻扯住费利克斯的手臂,将其拉到了碧萝长廊的凳子上。
“我的朋友,你学习得非常刻苦而虔诚,你之所以想不到,是因为你看的书太过于集中了,一方面你要从正文经典中学习天父的伟大,另一方面,你也要从其他书籍中侧面认识到天父。
就比如说我遇到的那个异教徒提的问题:天父能否创造一个祂举不起来的石头?”
“天父是全能的,能造万物,但若全能,怎么可能存在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如果这样的石头不存在,那不就证明天父无法造……哦,太亵渎了,我无法往下说。”
“哈哈。”真慧发出了一声温和的笑声,“我的朋友,费利克斯,你要知道,这完完全全是一道异教徒拿来诡辩的问题,假如你传教时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你要该如何反驳呢?
其实,你可以发现所谓【举不起来的石头】这一前提条件本身就默认天父不全能,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诡辩:循环论证。
为什么天父不全能?因为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
为什么天父无法创造举不起来的石头?因为天父不全能。
但是,如果天父全能,怎么可能存在举不起来的石头呢?但是他们却巧妙地假定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存在了,这就是他们邪恶的逻辑。”
费利克斯眼皮子一颤,随即像便秘十年的患者突然畅通一般,愁苦的表情像是被狂风卷去的乌云一般,几秒内迅速飘散。
“这,这真是太好了。”费利克斯惊喜地说,“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
“在不莱梅教堂后方的图书馆内,有一本拉丁语的小册子,叫《前分析篇》,作者为亚里士……”真慧轻柔的话语说到一半,一个有些刺耳的沙哑声音打断了他的话。
“听听,听听,你居然在天父面前谈逻辑。”一个身着黑色长袍的中年神甫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看来赛里斯并不是一块智慧虔诚的土地啊。”
他长着一张蜡黄色的脸,两边的颧骨高高凸起,眼睛却很大,他皮笑肉不笑地对着真慧讥讽道:“开尔文主祭,赛里斯的教会是不是对天父的理解似乎出了点偏差啊。”
“马罗维努斯牧师。”费利克斯立即站起行礼。
而真慧面带笑容地站起,向这位牧师点了点头:“赛里斯距离罗马太远,我的确无法得知最新的对经文的解读,我也许出了点偏差,不知道马罗维努斯牧师有什么见解呢?”
马罗维努斯没有理会真慧,而是走到费利克斯面前,肃容说道:“费利克斯侍从僧,你要知道,天父,创造了一切,这个一切指的是所有,其中就包括逻辑和精神。
你如何在天父面前谈逻辑?天父超越了逻辑,假如你站在天父面前,且天父愿意回应你,你祈求创造一个天父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可以创造。
你若问这个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就会将其举起来,因为祂能举起祂举不起来的石头,天父无所不能!逻辑永远无法束缚祂,祂远远高于逻辑!
这就是写在经书上的东西,你毋需再去看任何其他书籍。”
“知,知道了。”望着一脸狰狞且狂热,几乎要把口水喷到他脸上的牧师,费利克斯畏畏缩缩地点了点头。
“开尔文神甫,你怎么看?”马罗维努斯讥笑着漫步到了真慧的面前。
真慧仍然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您的说法确实更有说服力,只是我更愿意和什么都不懂的农民们这么说,因为这样更好理解。
而对于我们的侍从僧,我总是愿意避免用揣测天父的方式来教导他们,就像戒律中所说的,不要试探和揣测神,我一直在谈逻辑,而您却一直在谈天父。”
马罗维努斯先是一愣,接着他牙齿发出了两声细不可闻的磕牙声,他后槽牙的帮子悄然鼓起:“但您所谓的逻辑,确实来自所谓古希腊异教徒的东西,这样也能叙述天父?”
“马罗维努斯牧师,我想您眼中一定住着一个异端,否则您为何看谁都是异端?”真慧将几卷莎草纸夹在腋下,笑着向马罗维努斯致了一个礼便离去了,只留下马罗维努斯在原地无能狂怒。
真慧夹着几卷莎草纸,穿过十字形的教堂小花园,来到了自己的房间前,他正要掏出钥匙,动作却一变,他眼神四处扫视了一番,不动声色地从钥匙孔中抽出一截树叶细枝。
他若无其事插入钥匙,扭动门锁,打开门走了进去。
穿过马赛克彩窗的五彩阳光逐渐暗淡,树影在百色的霞光中愈发模糊,人影幢幢中,真慧穿着一件黑色的兜帽斗篷出了门。
安静的教堂走廊上,唯有真慧脚步的摩擦声,他左转右转,摘了几朵花,向着教堂的墓园走去。
一路上,一切都那么安静,好像所有人都消失了一般。
来到墓园中,真慧走到一处墓碑前停下,墓碑上写着“大耳朵马丁之墓”,此时的普通平民还大多只有名没有姓,甚至祖孙三代都用同一个名字。
实际上,连查理本人都用的是他祖父的名字,而查理的大儿子丕平用的查理父亲宫相丕平的名字。
一个带着软毡帽的男人满脸沉痛地来到了真慧旁边的墓碑前,跪在地上,认真地祈祷和忏悔着。
“亲爱的芬妮,我即将远行前往汉诺威,也许我能在五月二十五日回来,再次来看你。”
“我的朋友,死亡并不是最终的旅途,所有人受福而忏悔的人都能在末日后重生。”仿佛是无意中听到了这个男人的陈述,真慧轻声安慰起他来。
“会在夜晚重生吗?”
“那时,将没有白天与夜晚之分。”
这位失去了女儿的悲伤父亲似乎好受了点,他沉痛而尊敬地对真慧行了一个礼节,便离去了。
真慧待在墓碑前,似乎在为死去的马丁祈福,又像是在沉思,站了大约有三十分钟后,他长叹了一口气,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夜晚的风带上了几分威悉河的湿气,这股子夜风吹动了墓园中柏树,发出的簌簌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教士从树后走出,他疑惑地看了眼离去的真慧,又走到了那个没有刻着名字的墓碑前,他挠了挠头。
这里明明埋葬着一位从因落水而溺死的神甫,由于是从上游飘下来的,不知道他的姓名,所以没有写名字,这是他亲自收殓的尸体,什么时候变成“芬妮”了?
真是奇怪啊,年轻教士皱起了眉头。
第四十七章 少年兵
建中四年,西元783年四月下旬。
“呜——”
带着微微一丝寒意的清晨,在汉堡小学堂校区上空,已然回荡起了厚重的号角声,同时,这也是唐军战时所用的号角。
阿尔文几乎是从床上弹了起来,在这间泥砖宿舍的大炕上,睡着十个各族的孩子,他们有的是法兰克人,有的是撒克逊人,有的是丹人,甚至有卡累利阿人。
“冯九五,起床了。”
“兄弟们,起床了!起床了!”
作为火长,阿尔文一边穿着衣服,一边不断地推搡着剩下的几个孩子,由于语言不通,阿尔文只能用汉语叫他们。
“起了起了。”这些孩子们互相帮助着穿着衣服,换上了统一的麻衣,用布条扎好了头发,检查过腰间的木牌,便涌出了房间,排成两列五排共十人的小队。
喊着嘹亮的口号,阿尔文带着身后的九个少年兵向着校场跑去。
由于教师匮乏,冯森是派了几个个性相对温和的老兵,来管理这群孩子,与其说他们是老师,不如说是教官。
这群人懂什么班级管理,全部按军队里来了算,这里二百五十个孩子正好分为五个大队,每队五火,一火十人,每火设火长一人,每队设队正一人,队副一人,旗手一人。
自从父亲因病去世后,阿尔文不知怎的就时来运转,成功被挑选进入了汉堡小学堂,在课堂和校场上有着亮眼表现的阿尔文很快就被任命为火长。
迎着春日的暖阳,阿尔文高高挺起了胸膛,此刻十一岁的他比去年高了半个头,原先削瘦干枯的脸庞也逐渐鼓了起来,同时鼓起的,还有的手臂上大腿上的肌肉。
在第三声号角声结束后,整个校场中已然站满了少年兵们,当然,还是有迟到的,隔壁丙三火因为一个赖床的家伙,迟到了一分钟。
丙队的队正、丙三火全火都被拉到了一旁哭爹喊娘地抽起了棍子,一人五棍,一棍一条痕,一掌一掴血。
在各自队正的带领下,少年兵们排起整齐的队形,开始沿着阿尔斯特河开始了每日的跑操,而他们跑操时也不能闲着,而是喊起了中文号子。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所有人步伐整齐地踏在地面上,仿佛是一个声音,而阿尔文感觉那些声音就是自己,自己就是那些声音,“个十百千万,东南西北中。弓步轻重骑,敌我走跑停……”
作为汉堡小学堂的第一批学生,少年兵在第一年首重常识和汉语,他们需要学习至少八百个汉语,并且能简单交流。
不要觉得这很难,这群少年兵就住在忠勇坊,忠勇坊可是一个汉语环境啊,他们的一火以内大多数都语言不通,必须用汉语来交流。
更何况,他们一天要花三四个小时来刻意地学习汉语,要求能够简单交流并不困难。
在语言上,阿尔文可以说是天赋异禀,汉堡小学堂开学三个月,当别人还在一二三四五的时候,阿尔文已然开始学习更高级的切音读法,如只因切鸡。
在别人各自练习时,阿尔文和其他几个人会一起学习更高级的汉语甚至汉字。
这让阿尔文充满了期待,他期待长大,好早早披上战甲,他想骑上黑色的战马,他想成为义从,甚至成为府兵牙兵!
每次想到这,阿尔文都激动地睡不着觉,但清醒后又有些泄气。
自己一头棕色头发和绿色眼睛,但府兵牙兵们都是黑发黑眼,而那些该死的卡累利阿人,只要头发颜色深一点,几乎看不出来他们是卡累利阿人。
尽管教官们总说一视同仁,但实际上,他们总是对卡累利阿人更亲近些……这群该死的卡累利阿人!
阿尔文有时候真是恨的牙痒痒,我怎么不是赛里斯人呢?我要是赛里斯人,我会是这个吊样?
跑完了操,众人满身大汗,在校场旁的建的一个草棚子内,身宽体胖的撒克逊大娘费力地给每个少年兵都倒了一桶热水和一条毛巾,用以擦拭身体。
擦过了身体的少年兵回到校场,开始了今天的汉语课程。
相比于在冬天,必须冯森亲自来上课不同,这些孩子的汉语基础已经不错了,能够听懂这些老兵的课了。
但说实话,他们也没什么上课手段,就是每天念课文,背句子,到点了,就把靖难军那群老兵拉进来,一对一对话对练,搞得这群孩子一水的河北山东辽东方言。
这么闹闹腾腾一上午过去,阿尔文已然饿得饥肠辘辘,他带着九个同伙,排成整齐的队列等待着领饭。
阿尔文端着盘子到了几个撒克逊大娘面前,只见大娘先是一海碗洋葱丝大麦粥扣下,那麦粥上面撒着点点野菜和豆豉,然后是一大杯牛奶和两个猪肉馅的汉堡包。
汉堡包虽然只有两个,但麦粥管够,无限续杯。
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群小子也是一样,就没有一个只吃一碗的,吃的慢了,说不定就没了。
咬仇人似的啃了一口汉堡包,阿尔文拿起筷子将豆豉野菜一搅和,秃噜秃噜地喝进了肚子,连喝三大碗才停。
阿尔文放下碗,长舒了一口气,吃饱啊,这可是他长久以来一直未曾实现过的梦想,从小到大,他就从来没吃饱过,但现在却不一样了,居然每天都能吃饱。
这样的生活,不论是死去的父亲,还是曾经的村落,都是未曾给过他的,唯一的遗憾就是母亲死了。
虽然她已经走十年了,他仍然记得母亲对他很好。
就地打了个地铺,所有少年兵们在树荫下草棚中睡起了午觉,直到中午的号角声再次响起。
阿尔文迅速跳起,将周围几个同伴喊醒,开始了紧张的准备工作。
正常来说,他们下午应该是连续四节体育课,分别是骑马、射箭、刀剑和军阵。
今天是五月初一,对于少年兵们来说,这可是个大日子,因为这是军阵大比的日子。
扎紧了腰间的腰带,阿尔文看向对面的甲二火,看向那个卡累利阿火长,他端起短枪,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站在高台上,冯森撑在扶手,一边听王司马报告,一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下方的少年兵。
广阔的校场上,一火火少年兵排成整齐的队列,有的持盾,有的持长棍,有点持短木剑。
他们化成了一个个方形的阵列,互相冲击推搡着,硕大的棍子敲在对面身上,能砸出一块肉眼可见的青肿,短短一刻钟,已经有七八人被打晕甚至打断了手臂。
他们发出了稚嫩的战吼与咆哮声,阵型不断变化,发动着冲击与反冲击,几乎是人人带血。
“王司马,你觉得这批人里有多少能进入军中?”
“一半吧,剩下的人正好当老师。”王司马念完了从真慧那里收到的信,也看向下面的少年兵们,“别看他们现在凶,有些人天生不适合战场。”
冯森展开了手中的信,笑道:“不如我们带他们去不莱梅见见市面如何?”
第四十八章 罕见地怒吼
查理位于明登的行宫占地约8400平米,差不多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而这座行宫中不仅要住近百名仆人,还包括查理的学者团和近从侍卫。
这座行宫是一座典型的西哥特建筑,穿过马蹄形的拱门,是一个长方形连接后殿,在屋顶和墙壁间,镶嵌着茛苕藤蔓的科林斯柱,支撑着拜占庭式的圆顶。
是大理石制的尖细柱镶嵌在方石墙上,装饰着双头狮鹫、蝎尾狮与郁金香的浮雕或纹饰。
穿过厚厚的浮雕墙走廊,便是来自不列颠的学者阿尔昆的房间。
这个房间被一个硕大的书架分成两个部分,书架后是阿尔昆睡觉和起居的地方,而书架前则是他工作的地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阿尔昆也算是在居家办公。
坐在斜面的写字台后头,阿尔昆放下了手中的羽毛笔,直起身,审视着这个从北方来的教士。
阿尔昆没有剃那种地中海式的发型,他圆润的头顶上,附着一层黄白色的发茬,面容严肃,脸上满是皱纹。
“这可是一项严重的指控。”阿尔昆锐利的目光逼视着这个来自不莱梅的教士,“如果这是诬告,我相信你应该很能明白其惩罚。”
马罗维努斯挺直了身体说道:“我并不是指控,而是合理地猜测和提醒,毕竟如果开尔文主祭并不是忠诚于查理殿下,这将是一场难以忍受的亵渎。”
阿尔昆轻轻叹了一口气,从椅子上站起,他斜靠在写字台上:“我想问你,你是否有证据?或者你怀疑的根据是什么?”
“他是一个异端,他的赛里斯教会是阿里乌斯派的余孽!”
“你是怎么得知的?”
“他第一次来不莱梅的时候,和我们讨论经义的时候,我就发现了!他以为他隐藏的很好,但实际上,我能听出来,他就是可恶的异端。”
“也就是说,你怀疑他只是因为经义上的分歧?”阿尔昆皱起了眉头,他对于马罗维努斯的印象一向不好,他虽然在经义上见解极深,却不是一个善于传教的人。
换句话说,这应该是一个在修道院里皓首穷经的修士,他不该进入主持实务的教堂来。
“不止,不止。”马罗维努斯絮絮叨叨地说道,“我们不莱梅花了十年才慢慢建立起我们的教育体系,但是他却带歪了那些年轻人,教导他们学习古希腊古罗马甚至赛里斯的哲学,要知道,哲学是神学的婢女……”
“如果仅仅是这些,我想我不再有听下去的必要了。”阿尔昆用比正常大了三分的声音打断了马罗维努斯的话。
看着马罗维努斯的脸逐渐由愣神转为羞恼又转为愤怒,阿尔昆重新坐到了写字台前:“出去的时候,记得把门关上。”
“等等,我有切实的证据!”看着两边围上来的侍卫,马罗维努斯慌乱地叫道,“我有一名学徒曾见到开尔文主祭在无名墓碑前为人祈祷,而他经过调查,那个拜祭无名碑的人实际是一名来自汉堡的撒克逊商旅,碑里的人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出去!”阿尔昆罕见地怒吼道。
马罗维努斯满脸不忿地被侍卫架了出去。
阿尔昆揉了揉额角,感觉到一阵头疼。
查理本来计划在今年南下意大利或者再次前往伊比利亚,但是这次的782年的撒克逊大叛乱让他改变了主意——他甚至在明登的行宫里住了有小半年,就为了再次起兵,彻底打垮维杜金德的起义军。
为此,查理甚至鸽了三月场的集会,在法兰克人的传统中,三月场的集会中,大小伯爵和公爵以及各种封臣都会到场,大家一起商讨法律和明年的战争。
但今年由于查理远离核心区域,三月场的伯爵集会没开,反而是举办了五月场的集会。
在五月场聚会上,查理召集了派出的王室使节、巡查钦差和附近法兰克贵族,商讨七月出兵的问题。
各地的征兵工作,粮草的运送与资源的准备,一切都已经在计划中,王室的密探已然得知维杜金德的大本营在吕贝克。
按照查理原先的计划,那就是速战速决,出其不意越过易北河(之前从没越过易北河),直捣黄龙。
那么作为顶在撒克逊叛乱第一线的汉堡和不莱梅,绝不能有闪失。
少了汉堡,失去了对起义军的哨塔,少了不莱梅,那么昂格利亚几乎就是一片糜烂。
所以哪怕再有什么阴谋诡计,也得等到这次出征结束后再说。
虽然安东尼伯爵和开尔文神甫两人清清白白,且和撒克逊人丹人都有仇恨,但阿尔昆却常常对他们疑罪从有,他自己偶尔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太狭隘了,也许这样会伤害一名虔诚信徒和忠诚伯爵的?
但阿尔昆的直觉告诉他,这两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拿起了手中的笔,阿尔昆却再也写不下一个字,他卷起了这张写至一半的年鉴,整理了一下衣服,准备找马拉吉吉聊聊这件事。
推开了房间的门,阿尔昆一抬头,便是一愣,因为马拉吉吉和其子保罗正伸手要去推门。
“你们这是?”
“我这边有点事,想和你说说。”
“请进,我正好也有事要说。”
三人在房间中坐下,马拉吉吉展开了手中的莎草纸,递给了阿尔昆:“最近新任的利珀伯爵上任了,是热拉尔家族的贝贡,巴黎伯爵杰拉德之子。
我怀疑这是欧坦家族与热拉尔家族联手的征兆,因为欧坦家族在其上任后,几乎以无偿的价格购买了四千亩贫瘠的土地,并赠送给了汉堡伯爵冯。
欧坦家族声称这是为了答谢汉堡伯爵冯救了家族成员狄奥多里克而赠与他的。”
“你的意思是?”阿尔昆仔细阅读起了莎草纸上的拉丁文字,“你觉得这几个家族搭上了线?”
马拉吉吉摇摇头:“虽然汉堡伯爵冯有着赛里斯王室血统,但毕竟距离遥远,人们无法查证,而不管是欧坦家族还是热拉尔家族,应该都不至于上杆子地讨好他,他们应该私下里达成了什么交易。
土地应该只是一个幌子,我查过了,那些土地不是山地就是在无法耕种的荒原,应该只是拉近关系的小礼物。”
“你知道他们达成了什么交易吗?”
“这才是我最困惑的,殿下都是个仁慈的人,不管他们达成了什么交易,只要不是和异教徒相关,只要缴足罚款,殿下总是会赦免,所以大家总是心有灵犀。
但他们这样遮遮掩掩的保密,我反而感觉不对。
于是我派出了密探去汉堡调查,除了冯本人天天拿刀剑逼人改信外,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
阿尔昆心头不知怎的直跳,他想了想,最终还是将马罗维努斯的报告告诉了他们。
“不会是汉堡伯爵想改投维杜金德吧?”保罗摸着脑袋问道。
“慎言!”马拉吉吉马上喝道。
阿尔昆站起身,在房间了来回走了好几圈,才说道:“保罗,你能帮我一个忙吗?我信不过别人。”
“当然可以,您是我的教父。”
“我给你五十个侍从骑兵,你到威悉河附近守着,监视不莱梅,但决不能过易北河,一旦不莱梅出了什么事,一定要及时汇报,明白吗?”
“明白!”
第四十九章 that's why I 悲愤!
法兰克王国783年五月,不莱梅下了一场小雨。
位于易北河支流的威悉河旁,就是一座1000平米左右的大教堂,当然,这是教堂的主体部分,在教堂周围,还有供客人居住的小屋、讨论经义的小花园和仓库。
大教堂的基台是一个高达3米的石包夯土的底座,走过三十三级方石台阶,便是大教堂的门口。
教堂主体被一条壕沟与建立在底座四周的一圈石质围墙包围,背靠威悉河,两面环水,只有一面能正常进攻,但就这一面,由于教堂的地形,还是得仰攻。
一只木底的靴子踩在了方石板上,溅起了几滴昨夜的春雨。
马罗维努斯心中满是悲愤。
马罗维努斯从未想到,曾经对他那么器重和亲爱的阿尔昆会这样对自己,看看,看看他做了什么——他叫来了两个侍卫把自己从行宫中扔了出去!
天父啊!从小到大,马罗维努斯从未受到过这样的耻辱!
三十年威悉河东,三十年威悉河西,阿尔昆,开尔文,你们都给我等着,等我当上了大主教,等我成为了罗马教宗,到那时候,就该我叫人来将你们驱逐了!
踩着一级级的长梯,穿过教堂巴西利卡式的长廊,马罗维努斯走进了他平常抄书和研读的写字房中,七八个侍从僧也在其中,他们一一站起与他行礼,但他却像没看见似的一路疾走着。
到了位置前坐下,他整个人又突然安静下来,过了四五秒,他拿起一旁的杯子,猛灌了一大口水才停下他疯狂跳动的心脏。
“我交代你的事,怎么样了?”马罗维努斯拦住一个侍从僧,面色凶狠地问道。
那黑衣的侍从僧脸色有些发白,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开尔文神甫还是和以前一样,每天白天就下乡传教和主持法律,晚上就和僧侣们讨论经义,没找到什么把柄。”
“该死的!”马罗维努斯一把揪过了年轻侍从僧的耳朵,对着他的耳眼子吼道,“你个该死的弗里斯兰人,你不配成为天父的信徒,混蛋!去给我把拜日经第十二段抄写五十遍!”
那黑衣侍从僧屈辱地离开了,出了门,他左右看了看,脸上浮现出憎恨的神色,随即向着开尔文的房间跑去。
“波鲁拉!波鲁拉呢?”马罗维努斯继续向着剩下的几个侍从僧喊道。
一个侍从僧颤颤巍巍地站起:“波鲁拉他,他还在外面,不知道在干什么?”
闻言,马罗维努斯先是一呆,随后深吸了一大口气,缓缓吐出:“抱歉,我的朋友们,我最近心情有些急躁,请见谅。”
安定下心神,重新坐回到椅子上,马罗维努斯提起羽毛笔,想继续抄写拜日经,但没写两个字,他又放下了笔。
马罗维努斯并不是不知道自己刚刚太过火了,只是,他控制不住自己。
在那个开尔文神甫到来之前,自己是不莱梅大教堂的明星,是最年轻的长老,才四十二岁,不仅在经义上颇受教士们敬重,也非常虔诚,除了不太擅长主持乡村法庭外,几乎没有缺点。
当年,马罗维努斯听说,不莱梅的大主教暗地里说他身体不好,如果得了什么病,他宁愿返回家乡罗马涅,而不是待在这个又冷又湿的地方。
到时候,大主教将向查理殿下举荐马罗维努斯为下一任大主教。
那是一年冬天,马罗维努斯还记得感染了风寒的大主教拍着他的肩膀说:“我身体多病,你要努力啊!”
这不是钦定是什么?我亲耳听到的!
可自从半年前那场撒克逊大叛乱后,一切都变了,自从那个赛里斯教士开尔文来到不莱梅,一切都变了。
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开尔文的经义水平就从原先的粗糙超越了绝大多数教士,教士们都喜欢幽默温和的开尔文,讨厌严肃古板的马罗维努斯,尤其是年轻的侍从僧,他们几乎全部成了开尔文的拥趸。
不仅如此,这个真名为真慧的神甫,还掌握着一支强大的武力,来自他的领主汉堡伯爵冯。
天父啊,为什么我就没有这样强力的领主盟友?
于是,在小半年的时间里,开尔文带着这支军队,亲自剿灭了七支土匪,并组建了乡村的民团和哨塔,几乎以一己之力安定周边的治安环境。
他将战利品公平且合理地分配给了士兵和农人,还时不时到不莱梅教区的乡下传教,顺带也会调解纠纷,主持审判,同时还能医治疾病,为人祈福。
于是,在以菲尔茨为首的几个长老的推动下,开尔文快速当上了主祭。
真慧的声望越来越高,这样下去,恐怕等老主教去世,自己也成不了新主教,最重要的是,开尔文还比自己小三岁!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马罗维努斯简直是妒火中烧。
本来他只是暗暗地给真慧使绊子,以正常新来者的想法来说,不应该是忍气吞声,害怕给同僚留下不好的印象吗?
但这个开尔文真是智慧太低了,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挑明了,还要拉着他去大主教主持公道,逼得马罗维努斯不得不低头。
这开尔文也不知道会什么魔法,这种情况下,大家不都应该觉得新人不友好,需要敬而远之吗?
结果呢,反而更多人喜欢他,马罗维努斯每次经过开尔文的房间,里面挤满了听课的侍从僧,表达感激的农民,前来捐献的商旅还有讨论经义的其他主祭。
回到自己的房间,空空荡荡,大猫小猫三两只。
凭什么啊!
马罗维努斯双手死死地捏着斜面写字台上的木板,眼神凶恶,几乎是恨不得要杀人的模样。
“马罗维努斯长老?”一个声音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马罗维努斯一抬头,却见是他最信任的侍从僧波鲁拉,“怎么样?交代给你办的事情如何了?”
“长老,咱们能去后面谈吗?”波鲁拉压低了声音,侧身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我发现了开尔文主祭一个天大的秘密。”
“哦?”马罗维努斯的眼神瞬间亮了,他探头看了看那几个仍在抄写的侍从僧,向波鲁拉点了点头,前往了书架后面的起居室。
躲在书架后头,马罗维努斯透过书卷空隙瞧了一眼外边的侍从僧学徒,便压低声音问道:“什么秘密?有证据吗?”
弯下腰,波鲁拉从怀里取出了一张羊皮纸,低声说道:“这是城外一个农民从一具尸体身上弄下来的,那具尸体应该是夜宿的时候,被群狼给吃了,但身上的东西基本都完好无损。
那个农民找到了这封信,不不不,应该说密约……”
波鲁拉将那卷羊皮纸递给马罗维努斯,而马罗维努斯迫不及待地展开了纸卷,他越看越心惊,也越看越高兴,最后,他合上了纸卷,整个人仿佛升华了一般。
擦了擦眼角的泪水,马罗维努斯小心翼翼地收起了羊皮纸:
“开尔文啊开尔文,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死!”
第五十章 给章节想名字比写正文都难
不得不说,法兰克人在带来战乱的同时,也带来了文明与技术。
从马格德堡掳掠来的法兰克铁匠在丹人武士的看守下,老老实实地打造着兵器与甲胄,重锤落下,砸出无数飘散的火星。
几个石匠指挥着奴隶操纵滑轮组,将切割完成的石料吊到土堆的上方,几个法兰克奴隶咬着牙,他们的肩上满是麻绳勒出的血痕。
鲜血浸透的麻绳,一滴一滴地和着汗水,掉落在地上。
招募自丹麦、诺斯甚至更北边的普鲁士的武士们,如同饿鬼一样大块大块地吞咽着雪白的鱼肉和鲜嫩的羊肉,整个吕贝克已然变成了一座大军营。
在军营的中央位置,是一座二层的城堡,也是萨克森公爵维杜金德的家。
至于为什么萨克森的公爵要跑到丹麦的土地上建立城堡,那就是一个久远而悲伤的故事了。
很多人都好奇,如果萨克森公爵不在他的土地上,那他还是萨克森公爵吗?
而维杜金德往往会坦然一笑,说:“我觉得我是,我没有变成流浪贵族,我只是没地当了。”
然后他就会将提出问题的人放到篝火上活活烤杀。
维杜金德并不认为自己是一个嗜杀疯狂的变态,只是对手太强大,未来太灰暗,他要集中所有力量才能与敌一战。
维杜金德需要强权,需要集中一切的强权,为此,他不得不变成一个恐怖的人,一个抛妻弃女的人,一个永远不能露出哪怕一丝软弱与关怀的人。
有时候,维杜金德自己都在想,到底是因为为了反抗,他变成了残虐的人,还是正因为他是一个这样的人,才能凝聚起反抗的力量?
春天的海风带着奔腾的水汽在吕贝克的城堡中四处游荡着,拨动着窗帘和门窗,逼迫他们发出咔吱咔吱的声音。
咔吱声配合着脚步声越来越近,在一声朽木扭动的碎裂声中,维杜金德满脸疲倦地推开了房间的门。
窗台的窗板被卸下,清凉的海风让维杜金德神色一振。
在长桌上,终于醒来的阿尔比恩正艰难地将左手放到桌面上,压住盘子,而右手拿着一把匕首,尝试切割盘子中的牛肉或是扎起一枚鹰嘴豆。
听到开门的声音,他歪歪扭扭地站起,试图向维杜金德行礼。
维杜金德随意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坐下。
从旁边的箱子中取出一瓶葡萄酒,维杜金德亲自给阿尔比恩倒了一杯,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恢复的怎么样了?”维杜金德陌然地问道。
阿尔比恩苦笑着向维杜金德展示了一下自己萎缩的左手,艰难地伸出一根中指,又艰难地收回。
“目前只有中指还能动。”阿尔比恩咳嗽了一声。
那天在战场上,他虽然躲过了冯森的屈刀,却没能躲过阿尔沃的盾击,钢铁制成的盾突重重砸在了阿尔比恩的头盔上,将他砸下了马。
没人知道阿尔比恩的脑袋到底撞到了什么,阿尔比恩自己都不知道,他只知道当继续靠近的盾牌逼近时,他无处闪躲,被活生生砸下了马。
当他醒来时,仆从告诉他,他已然昏迷四个月了,但如果仅仅如此,倒也算了,只是当他醒来时,他发现他如果不依靠拐杖,几乎无法站立。
哪怕站在最坚实的土地上,在他的感官中,自己仍然仿佛站在狂风暴雨的甲板上,不受控制地左歪右倒,刚醒来的那几天,他每天都呕的只能吐出清水。
同时,他的左半边脸莫名地垮了下来,像一坨吊在脸上的肉,要不是有脸皮兜着,恐怕就要直接落到地上,曾经英俊的面庞,变得如同歪脸一般恶心。
不知道是那一盾击的后遗症,还是昏迷时没有照顾好,阿尔比恩的左手也萎缩了。
尽管经过了两周的复健,他已经能控制一根中指,但恐怕他的左手再也握不稳马缰,但尽管如此,阿尔比恩在经过恢复后,仍旧快速投入了起义军的准备工作,帮着整理后勤和账目。
那次的失败,除了几个不长眼色的,也没有人再提。
“阿比。”维杜金德从来都不是一个讲客套的人,他拉出座椅坐下,盯着阿尔比恩说道,“我准备在今年的六月再次起兵。”
“这是当然,否则影响春耕,那些人是绝不愿意出征的。”阿尔比恩含混地说道。
维杜金德看着阿尔比恩的脸,莫名有些愧疚:“这一次,你待在吕贝克,帮我管理后勤,假如我失败了,你就逃去丹麦,别再想着反叛了。”
“法兰克人是不会消磨我作为撒克逊人的心的。”阿尔比恩挣扎着露出了一个微笑,“您是我的岳父,同时,我战败了,您也没有怪罪我,而是继续让我这个废物做起义军的二把手,我非常感激您。
啊对了,如果六月要起义的话,咱们一定要保密,甚至放出假消息,然后突袭汉堡。汉堡那边必须要先拔掉,否则,不论是进攻马格德堡还是不莱梅,咱们的粮草都运不过去。”
汉堡的位置很奇特,它在水路上位于易北河中游,能卡住运粮船向下游的马格德堡前进,而他的陆路上与欧波里特一起卡住了陆军的行军路线。
“汉堡那边不用考虑了。”维杜金德抿了一口葡萄酒,右手垂在桌面下方,扶住了腰间的斧子,眼睛锁定在阿尔比恩的脸上,“我和冯签订了密约,将吉塞拉改嫁给了他,换取了他在战时不出兵。”
阿尔比恩像是被无形的冰块给冻住了,他愣了一会儿,拿起匕首,艰难地叉起一块牛肉塞到嘴里。
“我会签下离婚契约书的。”
维杜金德没有说话,而是继续盯着他,盯了一会儿,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他绕过桌子,走到了阿尔比恩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别担心,汉堡伯爵不会得到任何继承权,而你,阿比,我将把你收为养子,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阿尔比恩点点头,苦涩又无奈地说:“不用担心我,爸爸,我能接受,吉塞拉本来就并不喜欢我。”
维杜金德居然少有地冒出了几分亏欠感,他点点头,便转身离去了。
“爸爸,假如,我是说假如,假如咱们成功赶走了法兰克人,您想怎么处置汉堡伯爵?”
维杜金德的脚步顿了顿,但没有回答,而是仿如没听到一般,离开了房间。
看到维杜金德离开,阿尔比恩轻笑了一声。
海风将布帘吹得哗啦哗啦响,配合着匕首和盘子之间刺耳的摩擦声,阿尔比恩继续切起了牛肉。
他用萎缩的手压住了盘子,但这一次,他是那么地用力,满是皱纹的黄黑色左手在油与血水的盘子中和弄着,摩擦着。
他的右手颤抖着,食指压住匕首的刀背,切下一块又一块牛肉,弄的满手满袖都是油脂和血水。
“呲。”匕首不小心切到了阿尔比恩的食指上,切开了一个大口子,黑红色的血液流到了盘子里,阿尔比恩不管不顾,继续切割着牛肉。
将盘子中的牛肉全部切成拇指大小的块,阿尔比恩叉起一块牛肉放入嘴中,他咀嚼着,铁锈味的红色液体从他歪斜的嘴角留下。
他的牙齿被血水弄到一片通红,分不出来,分不出来那到底是他手指上的血,还是牛肉中的血,抑或是从牙根处渗出来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