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洲的未来
承蒙看官老爷的关照,本书写到了第一个小高三朝╰(*°▽°*)╯。
这些天只要看到各位的书评和间帖,就有继续写的动力了。
这两天收到了刀片,六角这条咸鱼也觉得更新速度实在太慢。所以从周日起,也就是16号开始进入双更状态。等状态稳定后会试着三更。
另外,书友群:大明天下无敌啊.txt已经建立了,群号:341482475。
好书都是大家一起写出来的,历史类的文更是如此,所以六角从一开始就觉得闭门造车是自寻死路。各位看官老爷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都可以加群来讨论哦。
这里有几张六角收集到的图。
历史在1644年揭开了新的一页,大明逐渐征服了整个新大陆。浴火重生的大明,全盘汉化的殷人,百废待兴的阳洲,他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呢?
工业革命前夕——新乡崇祯巨像
工业革命——阳洲行宫正门外
工业革命末期——新金山金门大桥
第二次工业革命——新乡中央公园
现代——因为买不起南京二环内住房,只好坐地铁上班的锦衣卫
图片来自网络~( ̄▽ ̄~)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会马上删除的
天子旗 老爷们说这是工行红包旗 *´Д`*
在看官老爷们的帮助下,做了这面天子旗
十二章自东汉确立,一直作为天子的象征
选用其中的代表正义的“黻”作为天子旗的核心元素,读音同“福”,也有吉祥的意思
古代旗号严整,明朝也是一样,所以大明实际上并没有国旗(日月旗也是后人附会的)。不过这面日旗在艺术作品中出现的频率特别高,大明也比较喜欢用。圆圆的也符合东亚国家原生国旗的设计理念,民国日本棒子琉球越南等国的国旗中间都是圆的,我朝的党旗也把毛子的镰刀柄换成了一个圆。
所以就把黻纹和日旗结合起来,做成了下面这面代表天子的旗帜,也用来做成新的封面了
当即有老爷表示这个像红包,还是工行的(っ*´Д`)っ
谁叫工行用的也是黻纹,因为黻纹折一下正好是个工字<(></(>
有老爷问为什么不用龙凤?因为六角觉得用了龙凤,幼儿园小朋友没法画国旗啊(。・∀・)ノ゙
其实这个是参照了五星红旗的设计理念,也就是下面四条
《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国旗设计须注意各点:
(甲)中国特征(如地理、民族、历史、文化等);
(乙)政权特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丙)形式为长方形,长阔三与二之比,以庄严简洁为主;
(丁)色彩以红色为主,可用其他配色。
甲:中国特色,那肯定有啊,黻纹很有特色嘛,圆圆的一看就知道是东亚国家
乙:政权特征,那肯定也有啊,这旗一看就很毒菜啊(~o ̄▽ ̄)~o...
丙:长方的,其实考虑过做成三角的,不过三角的总比人家少一块料。旗杆就那么大,我天朝上国的旗帜怎么能比别人的小?所以还是做成长方的吧。庄严简洁方面,龙凤庄严有余,简洁不足,如果抽象化龙凤,那也不符合古人的审美。所以干脆就不用龙凤了
丁:红色为主,这个没问题。红黄两色一看就很革命嘛,以后革命了都不用大改m(o・ω・o)m而且老朱家姓朱,用红旗正好
所以呢,就做出了这面代表大明天子的旗帜。这面旗不仅仅是代表大明朝的(大明朝也用不着国旗),因为未来崇祯麾下的队伍里面什么妖魔鬼怪都有╰( ̄▽ ̄)╭,直接上“明”字,他们没文化不认得,就用天子旗给他们看喽
这里还有一些备选的方案,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被老爷们否决了
第一章 我是,火车王!
崇祯二百一十三年,西元1840年,大西洋,北阳洲东海岸
一艘满载旧大陆“淘金者”的客轮抵达了新乡港外,这是移民们前往阳州的第一站。船舱里挤满了白人、黑人,男人、女人。昏黄的灯光照着旅客的脸,摇曳的影子在墙上晃动。他们的眼神疲惫又充满希望——阳洲金色的大门向他们敞开。
坐在行李上的白人男孩望着窗外,几名头上插着“鸟毛”的殷人移民官在走廊上闲聊,说着他听不懂的奇怪语言。他回头问父亲:
“爸,今晚能到吗?我想看看大石像。”
“能,能。你都问了几遍了,今晚肯定能到。”
邻座的黑人看着男孩,忍不住想起了家中的儿女
“唉,要是能带着孩子来阳洲多好。我家里的羊卖了,田地也卖了,买了五等舱的船票,在这硬木板上坐了四十来天。”
“卖了田地和牲口总有些剩余吧,干嘛不带着孩子一起来?”
“白人大老爷,你以为黑人和你们一样天天坐在水泥房子里数钱?西班牙人征的税越来越重,东西都卖不出价钱了。我的三个儿子还要上学,我可不想他们和老爹一样,没出息。我指望他们都能考过汉语四级,将来拿红卡呢。”
随着欧洲国家在一百多年前彻底失去了对南北阳洲的控制,三角贸易也随之终结。其中损失最大的,莫过于西班牙了。失去了大半殖民地的西班牙不得不将目光转向非洲。殷人的大规模起义也给西班牙敲响了警钟。
如今他们更多的把摩洛哥马里一带的殖民地当作本土建设,这对黑人来说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是随着旧大陆经济的每况愈下,以往的殖民政策也难以维持,黑人就首当其冲,成为西班牙人压榨的对象。
“别,我可不想当大老爷。伦敦每天破产跳河的大老爷有一打,泰晤士和都快变成恒河了。我除了这包行李,就只有我这个儿子了。等到了纽约。。。”
“打住!”黑人瞪了他一眼。他瞟了一眼舱外的殷人移民官。“让那些“鸟人”听到你还管新乡叫‘纽约’,下了船找个由头就把你赶回去。”殷人,尤其是南方的玛雅人和印加人,作为新大陆的原住民,在殖民时代人口锐减。随着1645年明人在北阳州西海岸的登陆,欧洲国家的势力范围锐减。随之而来的18世纪工业革命使殷人的人口出现了爆炸式增长。如今的殷人活跃在各行各业,是阳州国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还不让说了!”他压低了嗓子“不就是明人皇帝给起的名?还有什么新金山、花生屯,还威逼丹麦把格陵兰(Greenland)改名青岛。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他还让人在哈德森河...”
“老兄,哈德森河让那皇帝改成哈里森河了,又叫什么大软河。”
“好,好。哈里森河。在哈里森河入海口立了个他的石像,举着个火把拿着石板,石板写着什么’我大萌,天下无敌啊。’。”
“对了,不是应该叫大明吗?大萌是什么鬼?”
“我儿子上汉文补习班的时候教过这个。‘我’字代表了皇帝对祖国的热爱,‘大’字代表皇帝囊括四海的雄心,‘萌’是‘明’字加一个草字头,代表皇帝如大树一般庇护着明朝。‘天下无敌’是自谦,大明朝地球无敌,但是在宇宙中只是沧海一粟。最后的‘。’句号代表了在皇帝的领导下,殷人翻身当家做主,与过去的苦难划清界限。”
“那皇帝真的有想那么多?”
“不知道,反正那个老师说这是送分题。我劝你也记一下,到了阳洲这就是送命题了。”
“唉,只能多记一点了,省得被移民局赶回来。哦对了,阳洲是什么意思?你们白人不是管新大陆叫美洲吗?”
“阳洲啊--”
崇祯十八年,西元1645年,太平洋,北美洲西海岸
“众爱卿,你们可知道,朕为什么管这东方的新大陆叫阳洲?”
皇帝穿着代表最高礼节的衮服,背对着营帐内的四人。
四人都身披明军武官的“避雷针”式铠甲,威风凛凛,只是面色有些蜡黄。面前的皇帝也一直背对着他们,看不到正脸——任谁在海上颠簸四个月还天天啃豆芽菜都是这样。
这是大明远征军抵达美洲的第一日。作为两千名靖海新军士兵和一千户移民百姓的长官,四位指挥使在登陆的第一时间来到了皇帝的营帐听候调遣。
“禀陛下,臣对阳洲一词有所耳闻。”为首的一人答道。“战国时,齐人邹衍有云:海内有九州,海外有大九州。这阳洲在我大明之东,东海之极,是为日出之地。因此陛下将这大洲命名为阳洲。”
“不错,郑总兵不愧是名将世家出身。”
“陛下说笑了,臣不是什么名将出身,臣是武进士出身。”
他跟皇帝也是老交情了,出了海以后皇帝就经常拿这点开他的玩笑。
郑总兵郑鸿逵当然不是什么名将世家,而是“名”海贼世家。他的大哥就是大名鼎鼎的海贼王哥...郑芝龙。他还有个更有名的侄子——延平郡王国姓爷郑成功。
当然现在郑成功只是南京国子监的学生郑森,郑鸿逵也不是那位定国公镇海将军。
正是因为眼前这个人,这位大明当今圣上——崇祯皇帝的“操作”,他们的人生,大明的天命,乃至整个世界的历史进程都被彻底改写了。
1644年4月25日北京城
宫内的一处山上狂风骤起,雷电大作。虚空中一个人影慢慢浮现。
【恭喜宿主穿越成功,系统20001号竭诚为您服务。请您对本次穿越服务进行评价,好评请按1,好评请按2,好评请按3,好评请按...】一个轻灵的女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先等会,让我定定神...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
【亲,这里是明代的北京城哦,您穿越成大明朝的皇帝了哦。】
“算了,穿越成皇帝还不错,脑子有点乱,以后再慢慢理吧。诶,那个太监!你手里拿着什么?你拿着那么长一条白布做什么!你想勒死我吗?来人,护驾!有刺客!”
太监脸上露出一副见了鬼的表情,却并没有上来“行刺”的意思。
“系统!这打开的方式不对啊!这山下面是故宫吧?北京城怎么烧起来了?天都烧红了。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这里是万岁山哦。】
“万岁山?好像在哪里听过...你直接说煤山不就得了!怪不得有一颗老歪脖子树。那个太监你别过来,我不想死。”
几个小时后,朝阳门外十里的古寺。
古寺内空无一人,但一处偏殿却在前几天被打扫干净。几名身着便装的锦衣卫牵着马守在寺门外。
偏殿内藏着一条密道,从宫里的文华殿直通到这里。
惊魂未定的崇祯走出了殿门,听见动静的锦衣卫赶忙围上来。送崇祯上了马。
“系统,我需要一个解释。”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的“崇祯”在过去的一小时内已经三观尽毁。“你跟我说穿越成了大明皇帝,结果直接把我扔在煤山上,李自成都打进城里了!还有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是谁?我为什么要穿越?我要投诉你们!”
【那个。。可能是出了一点问题哈,时间设定有点错误,你的记忆似乎也有些受损。不过现在虽然过程有一点偏差,结果还是没有问题的嘛。】
“算了算了,现在保命要紧,以后再和你计较,现在怎么办?应该有其他人知道这条密道。”
【恭喜你猜对了。建议你尽快跑路,有投降的宗室带路,闯军会在一个小时内找到这里。】
“那你快拿出点什么方便跑路的东西,金手指任意门,什么都行啊。”
【没有,哪有这些不科学的东西。】
“那我要你有何用?”
【我可以给你无穷无尽的力量,的力量,力量,量~~~】空灵的声音仿佛是来自虚空的回响。
“你要是不想看见我变成猪油煎你就快点!别加肥音了,有什么拿什么!”
【切~要怪你就怪崇祯他爹,给他起朱由检这种名字。】
金光乍现,威能涌动,光影在虚空中慢慢成型,似有一强大法器即将出世。
此物方方正正,长九寸阔六寸深一寸。落入手中只觉得轻若无物。
定睛一看,此物竟是一本书。
“我很希望你是在逗我。”
【书名:《马术经典教程》】
【状态:新华书店有售】
【简介:2009年北京某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马术速成教材】
【售价:2点数】
【知识就是力量,有了无尽的知识,自然就有了无尽的力量。你现在最需要的是学会骑马。好好看,好好学。现在翻到第10页,先看看怎么不摔下马来,剩下的路上再看。顺便,2点数谢谢惠顾】
“你怎么跟游戏里面的道具商人一样?魔王都要毁灭世界了,你还好意思收勇者的钱?这点数又是什么玩意?”
从那以后,这个系统总是见缝插针地兜售她的“无尽力量”,她所提供的都是各类书籍和情报。历史类的书籍倒是不贵,按照系统的说法是“半买半送,通晓历史是穿越者的基本素质。”
史记只要10点数,二十四史包括《明史》全套20点,工业农业等科学专著的价格就贵得离谱了。
《天工开物》《武备志》这种近几十年刊印的工程类书籍标价100点数,而千年前的《齐民要术》这种农业百科全书直接标价300。二百年后的《铸炮铁模图说》之类的工业专著标价更是高达1000点数。
甚至还有《连山》《归藏》这种早已失传的古籍在售卖,但1后面的六个0也让崇祯感受到了系统的满满恶意。
除了书籍一类,还有个灰色的选项。对此系统并不愿意透露太多“你对历史进程改变得越多,我的能力也就越强大。所以,努力做一只蝴蝶,煽动翅膀吧。”
而获取点数的方式就是完成各种任务了。
在密道中,系统就推送了第一个任务。
【叮,主线任务任务触发,请宿主查看任务面板。】
【任务名称:我是,火车王!】
【任务类型:主线任务】
【任务介绍:“抓到狗皇帝!赏千金封万户!”作为闯军的头号通缉目标,你身后有万余追兵,拖出来的队伍就像火车一样长。火车王殿下,洛阳的福王殿下已经被李自成做成“福禄宴”了,不想被做成“猪油煎”就赶紧跑路吧。】
【任务内容:在闯军的追兵手下逃生】
【任务奖励:点数500,“新手礼包”一份】
【系统评价:游泳健将朱祁镇,我欲成仙嘉靖帝,巧夺天工朱由校,再给你加一个长跑冠军猪油煎如何?一家人嘛,最重要的是整整齐齐。】
虽然按照“正版崇祯”的性子,他是不可能跑路的,但是近侍王承恩还是做了充足准备,也就便宜了这位“穿越者崇祯”。
这次长跑沿途都有换马。三人一路从北京狂奔到天津,有惊无险地上了接应的船。
在天津上了船,系统便结算了任务,发放了奖励。所谓的“新手礼包”其实是两本书。
“我有一个大胆的想法!我们...”
【没想到,还有这种操作】
第二章 从唐惨王到明惨皇
1644年5月中都凤阳高墙监牢
唐王朱聿键双眼无神地瘫坐在椅子上,一旁的午膳只动了几筷子。
几天前,他从监吏口中得知了一个噩耗——北京城破,万岁殉国。
天塌了,大明朝要亡了。或许会有人来放自己出来,或许会被一道遗诏取了人头,又或许会被人永远遗忘在这中都的大牢内。
但大明亡了,唐王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唐王是大明的唐王,世代受大明百姓的供养,理当为大明镇守一方。哪有在世上苟活的道理?
唐王并不在乎被关押,他已经习惯了。他自小因为父亲的关系,不受祖父老唐王的喜爱。
十二岁那年,老唐王想让受宠小妾之子继位,竟将朱聿建父子二人囚禁起来,想让他们死在监牢中。
这一关就是十六年。
在十六年的铁窗生涯中,朱聿建并没有荒废光阴。他吃着狱吏偷偷省下的给他们的糙米饭,日夜苦读。
日子一天天过去,老唐王的并没有放他们出来的意思。终于有一天,等不及的“小妾之子”竟毒死了唐王世子——朱聿建的父亲。
顿时朝野震动,唐王府大乱。为了平息朝议,老唐王只得封朱聿建为“世孙”,当做权宜之计,日后再动手。同年,老唐王薨...
继位的朱聿建已在牢中饱读诗书十六年,已经是学富五车,壮志难酬。
他在封地南洋内大兴土木,筑起高明楼,延请四方名士,教化清平。
在朝中,他锋芒毕露在宗室换授问题上和朝臣们唇枪舌剑,得罪了不少人。最终酿下大祸——
1636年七月,他将当年害死他父亲的两个“小妾”之子,也是当朝亲王诱至府上,乱杖击毙。
一月后,还没等朝廷对他杖杀亲王一事反应过来,清军抵北直隶,京师告急。
唐王不顾众人反对,招兵买马,毅然率兵进京勤王。这可犯了大忌——明朝对亲王一向是“养猪”式管理:在封地内只管吃喝作乐没人管你。敢带兵跑出来?胆肥了是吧!
前面他得罪的朝臣们一股脑的上奏疏弹劾他,“正版”崇祯帝大怒,将打入凤阳大牢关押。
就这样,出了牢房四年的朱聿建又进了号子。凤阳号子的档次变高了,好歹是软禁,但是狱吏就不是东西了。
凤阳守陵太监向朱聿建索贿。朱聿建是来坐牢的,当然没带钱。太监索贿不成,竟时常对宗室亲王施以“墩锁”之刑,让他蹲着然后锁进一个箱子里,就露个头出来。
可怜的朱聿建就这样又被折磨了七年,直到凤阳巡抚发现了此事,杀了太监,好生照料唐王朱聿建。次年,1644,北京城破...
悲剧啊。
悲剧主角唐惨王朱聿建在凤阳的高墙中等待着。他不知道自己的悲剧能否就此另起一行空两格,或者干脆就此划上最后一个句点。
“殿下。”小太监唯唯诺诺地在门口喊了一声。
“何事?”
“有人来传旨了,是圣旨。劳请殿下出来接旨吧。”
“明白了。”是遗诏吧,北京的那位至死都不肯放过自己啊。也罢,大明亡了,这尘世也没什么好留念的了。
正了衣冠,唐王走出了殿门。
“奇怪,传旨的不是应该是太监吗?怎么是两个白面儒生。该不是那皇帝有什么雅好?”
二人衣冠楚楚仪表堂堂,一人捧着圣旨,一人捧着托盘,上罩白布。走近一看,相貌相似,应该是兄弟二人。唐王心道一声:皇帝好雅致啊。
“参见唐王,鄙人是故登州巡抚孙元化之子孙和鼎,后面这是胞弟孙和斗。今日特来传达圣旨。”
“久闻令尊大名。”唐王一听,孙元化?有名啊,炮痴谁不知道。带着一群葡萄牙佣兵四处晃悠,见人就说“西洋大炮好,西洋大炮妙,西洋大炮使我快乐。”
在长城修炮台立了不少功,结果被孔有德这个二五仔背后捅了一刀,失了登州,被人诬陷,然后被那崇祯帝给砍了。
唉,说来也是难兄难弟,同是被崇祯所害。怎么他两个儿子屈身事了杀父仇人?
“殿下,接旨啊。”
看着唐王一动不动,眼神一直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孙和鼎有些发毛。
听闻这位唐惨王十二岁以后就只有四年见了蓝天,其他时间都被关着。去年才从小箱子里放出来,该不是憋出毛病了?
唐王恍然,跪地接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反正死定了,死得干脆点吧,只希望能留个全尸。那托盘里要是鸩酒白绫倒好,只怕是尖刀,那可惨了。绳子上吊也能留全尸啊,但死相不...
“唐王朱聿建,英睿果毅...”
诶,不对啊?怎么夸我呢?难道皇帝改主意了?不可能的。他小时候骑马摔下来都要把马抽死,我这么作死,他不可能...
“...望君其祗顺大礼,救万民于累卵,扶社稷之将倾,以肃承天命。”
“完了?”
“禀陛下,完了。”
...
“北京的那位,钦点我继位?”
“禀陛下,确是如此。”
“让我先缓缓...”
“陛下,大行皇帝还有道密旨。”
“密旨?”上吊前还有空下密旨?还真像他的作风。
“是的。”孙和鼎一招手,孙和斗将手中的托盘捧上来,掀开了白布。
龙袍?怎么有点破...该不是吊死前扒下来的。总之有龙袍就够了。
看到龙袍,唐王心中定了神,这必定是皇帝的旨意无疑。
没有玉玺?根本就无所谓。正版的早不知道哪去了,北元手里有个盗版的,整天拿那个逗大明朝玩呢。明朝皇帝自己刻的玉玺有二十来颗,象征意味已经淡了很多了。
龙袍不一样,那是皇上的贴身之物,足以代表皇帝的意思了。
“二位说吧,密旨是什么?”
“...”孙和鼎凑到唐王耳旁。
“什么?去松江?去松江作甚?”
“大行皇帝说,您去了就明白了。”
不明白那位是什么意思,但既然是密旨,那肯定是很重要的事情。
三人随即启程前往江南。
而此时的南京已经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明朝实行双京制,在南京也设立了六部,负责南直隶事务。说白了,除了南京户部和南京兵部以外全是养老的。
除此之外还有南京都察院,南京五军都督府等,但重要性远没有北京的衙门重要。
但这些南京衙门随着北京的陷落,权势陡增,毕竟强龙不压地头蛇。
甚至拥立某亲王的声音出现。
一个月来,北京有不少官员南逃了,南京六部都给予了妥善安置。但有一人除外,他的到来轰动了整个南京城。
锦衣卫都指挥使郑鸿逵到!
鲜衣怒马的锦衣缇骑开进了南京城。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这极似龙袍的装扮不怒自威。
郑鸿逵身着金甲金翅盔走在队列中央,后一人捧着一个托盘,上罩绣团龙纹的黄布。
掌握监察百官之权的锦衣卫是皇上的耳目,都指挥使更是皇上的近侍。
郑鸿逵的到来无疑是传达皇帝诏命的关键,那黄布下面或许就是皇上的遗诏。一时间南京的各方势力都夹紧了尾巴。
南京礼部更是惶惶不可终日——他们五月初一刚刚去迎了小福王,准备让他继位的。谁知道锦衣卫半路杀出来,坏了好事自不用说,这要是追究下来恐怕要杀得人头滚滚啊。
如果皇帝有诏命,有意立某位亲王为新君,那么妄议圣命,另迎亲王入京就无异于谋反,被锦衣卫勾去就别想着出来了。
锦衣卫的队列直入南京皇城。几天的时间过去了,任凭门雷声大做,他自巍然不动,不开宫门。
这让南京的百官们心生迟疑。但他们依旧不敢轻举妄动,他们猜郑鸿逵在等一个人。
数日后,百官们最不希望的事情发生了。一只庞大的舰队开进了南京的港口——舳舻千里旌旗蔽空,都督郑芝龙到!
都督本是虚衔,要统兵需要另加总兵一类的实衔。
但对于这个拥兵二十万,战舰三千余,垄断东海及南洋贸易的海上霸主(海贼王)来说,有没有实衔也无所谓了。
作为郑鸿逵的长兄,他毫无疑问的会站在锦衣卫一边。而左良玉和史可法两位手握重兵的大将都未赶到南京,此时的南京已经是郑氏兄弟的掌中之物了。
果不其然,他们拥立了——唐王?
他不是还关着呢?但那黄布之下的圣旨的确是这么写的。有大行皇帝的衣冠为证,圣旨也被验查后确是真圣旨无误。
五月十五,入城仅数天后,唐王朱聿建在南京皇城武英殿登基,继承大统。下诏次年改元隆武。
身着衮服的朱聿建终于熬出头了,但此时他已经被海量的信息冲击得头昏脑涨,几天前和一个人的见面让他三观尽毁。
松江府,孙府,孙元化故居。
“陛...下,您是说这是记载了今后二十年历史进程的史书?”身着龙袍的朱聿建向面前的黑袍人发问——那个传说在北京煤山上吊的皇帝。
十一年未见了,上次见面还是受封唐王的时候,但皇帝的容貌他还是能辨认出来的。
而让他如此惊讶的不是面前这个“诈死”的皇帝,而是桌上的两本书。
【书名:《南明史》】
【状态:新华书店有售】
【简介:1997年顾诚所作,记录了1644到1664这二十年间南明朝廷的兴衰成败。】
【售价:非卖品(新手礼包赠送)】
【书名:《读史方舆纪要》(2005年中华书局版)】
【状态:新华书店有售】
【简介:抗清志士顾祖禹所作,成书于1692年,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
【售价:非卖品(新手礼包赠送)】
当然,两本书都被系统改成了明代书本的形制,好让古人能看得懂。
“这两本书,你拿去好好看看。那本《南明史》,翻到一百零三页。怎么样?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何止是惊喜?简直是惊悚了。
按照这本书所说,1645年唐王被郑家在福建拥立为隆武皇帝。
郑芝龙飞扬跋扈,垄断朝政,朱聿建形同傀儡。唯有郑芝龙之子郑成功,郑芝龙之四弟郑鸿逵对他以礼相待。
但大权依旧被郑芝龙这个“海贼王”把持着。清军步步紧逼,郑芝龙却只想割据福建,不肯出兵,任凭其他南明势力被各个击破。
1646年,清兵攻福建,年逾花甲的老臣,内阁首辅黄道周毅然倾尽家财,募兵近万人,号为“扁担军”,北上抗清。
隆武帝朱聿建涕泪相送,奈何没能拨出一两军饷,一个士兵。只得赶制一百道空白委任状交给阁老带走。
然而黄道周被已降清的门生坑害,清军在半路设伏,“扁担军”全军覆没,黄道周殉国。
朱聿建悲愤交加,不顾郑芝龙阻拦,自行统兵北上。
但郑芝龙早有投敌之心,他悄悄撤了沿路关隘的驻军。驻守仙霞关的郑鸿逵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败退回福建。
郑芝龙想要绑了朱聿建去请赏,得知消息的朱聿建及时出逃,未被抓住。只得关押了自己想要抗清的儿子郑成功。
郑鸿逵想劝大哥抗清,无奈郑芝龙降意已决,只得放走郑成功,自行带兵前往金门继续抗清。
朱聿建慌忙出逃,但别的没带,就带了几十大车书,边逃边读,边读边逃,被清军追上。
两军交战,猝不及防的明军被杀得大败,仅剩五百人逃出。
皇后曾氏跳崖殉国,朱聿建被俘绝食自尽,隆武朝,亡。
看完了这一切的朱聿建的心中百感交集——按照这本书所说,自己在正史中从唐惨王荣升明惨帝,怎一个惨字了得...
“还有一本书,你好好收着。这是后人为了反清复明所著的方略。”
“陛下,历史真的会如这本书所说?大明真的只有二十年气数了?”
“以前会,但天数有变。上天将这两本天书授予朕,就是因为大明命不该绝啊。”
“那陛下为什么不自己来中兴大明?反而让我这个罪臣来?”
“你是宗室里唯一靠得住的了。有这两本书在,反攻回去自不在话下。至于朕,朕有事要做。”
崇祯指向东方,日出的地方。
“五百年后,我们的后人会怪罪我们,怪罪我们这一辈人为什么要丢掉海洋。因为在海的那边,日出的大陆上,有一群泰西的大国在攻城略地。朕若不去阻止他们,日后他们将成为整个华夏的大敌。为了大明的万世荣昌,国祚永绵,朕必须去那里。大明的江山就拜托你了,朕要前往那日出之洲,将那些匪徒扼杀在襁褓之中!”
第三章 第一缕炊烟
阳洲的海滩上,远征军在紧张地卸货,扎营。
“圣仪啊,这番美景,在神州可是见不到的。”崇祯和郑鸿逵站在滩头,望着渐隐的夕阳。之歌
“是啊,约摸有几十年没见过这般光景了。臣幼年在日本的平户长大,每到这时候就坐在海边看着夕阳西下。世事难料啊,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
在海边长大的中国人想必都看过朝阳出水,日薄西山的景色。
但在这东海的彼岸,太阳确是从山那边升起,沉入大洋之中。
不少人放下手头的事,驻足观看这家乡没有的景色。
“陛下,我们要抓紧了,今晚要连夜卸货。我们到的时候已经退潮了,明天涨潮的时候这里肯定会被淹掉。”
“嗯。传令下去,让将士们晚饭后抓紧时间休息,今晚连夜在岸上修筑工事,这里离西班牙人的城市不远,这附近说不定有他们的眼线。”
“孙指挥已经带了人马去测绘附近的地形图了,这时候也该回来了。”孙元化有三个儿子,长子次子在南京辅佐隆武帝,幼子孙和鼎则加入了新军,成为了第二营的指挥使。
“报!孙指挥负伤了!”
“谁打的?”
“禀陛下,是土人。”
崇祯恼火起来。出发的时候明明千叮咛万嘱咐不要招惹土人,结果一出门就撞了个正着,还被人打伤了。
但转念一想,孙和京他们弟兄三个都是典型的宅男,还是研究火器的技术宅。孙元化几次催他们出来仕官他们就是不出门。按他们的性子,不可能主动和人发生冲突。
“他人在哪?”
“在大帐侯着陛下。”
二人赶回营中,军医正在给孙和京包扎。
“伤得重吗?”
“陛下宽心,让箭头擦了一下而已。还好那些土人没用箭毒,不然这只胳膊就废了。”
美洲土著擅长使用一种箭毒,有松弛肌肉的作用。中箭轻则麻痹几分钟,重则留下永久性的后遗症,甚至休克而死。这些事情崇祯是事先就告知了他们的。
“你们是怎么和土人打起来的?”
“陛下,我也很无奈啊...”
一小时前,营外的山坡上,孙和京带着二十名骑兵护着一名通译在勘测地形。
突然,附近的树林中传出了密集的脚步声。五十几名土著冲出丛林,在孙和京面前不远处站定。
靖海军士兵迅速举枪瞄准,那些土人也张弓搭箭。那些土人中竟然也有几杆火枪,冒着暗红色火星的火绳说明了他们也随时会扣动扳机。
想起了崇祯的交代,孙和京让通译上前搭话。
“那群土人衣不蔽体,腰缠兽皮,有的张着弓,有的扛着火铳,腰上都别着一把石斧。容貌像倒是有些类似汉人。为首的一个穿着粗布衣服,头上插着一头白色鸟毛。通译上前说了一句‘哦啦(Hola),那个穿布衣的土人头子突然怪吼一声,有个土著击了一下鼓,那群土人举起火铳搂火便射,还放了几箭。还好,他们放枪是朝天放的,箭头擦到的也就我一个。我就直接带人回来了。”
“我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失策,失策啊,千算万算忘了这茬。他们应该没有恶意,只是以后看见土著千万不要骑马。”
明人和土著第一次的相遇以如并不友好的方式收场,这在印第安人的部落中也引起了轰动。
离远征军营地不远处的一个印第安营地中,紧张的气氛正在蔓延。
酋长之子和他的勇士们带回了一个噩耗——
“疯马,你是说,海上又来了一群西班牙人?”
作为唯一个穿了布衣的,他在印第安人中显得特别显眼。
以明人的标准来看,他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五官和汉人没什么大的差别。只是用白色颜料在眼角涂上了战纹。
和别的印第安人一样,他也蓄发,但不留发髻,而是扎成两条辫子垂在前胸。
“是的,父亲。我从他们上岸的时候就一直盯着他们。确定是骑着马的人无疑。他们派人出来巡逻时,我发现他们并不是白人,就从隐蔽的地方出来试探他们。结果他们果然说的是西班牙语。看来他们是那些外来者的帮凶。”
“这些可恶的外来者!自从他们上岸以来,就像土里钻出来一样越来越多。早晚有一天我要抓一个过来,把他埋进土里,看看到秋天会不会钻出更多!”
“父亲,这些人上岸没多久,要袭击他们吗?”
“不用。他们手中的雷电棒太多。但他们总有一天会和南边的西班牙人联系。他们会运送那些雷电棒,黑魔药和黄石头。派人盯紧他们,发现有人往南边的奇瓦瓦城去,就回来报告。”
“明白了,父亲。形势越来越严峻了,愿万灵护佑阿帕奇人。”
“也愿万灵指引你的前路,我的孩子。”
是的,这个部落正是在“正史”被誉为“最强悍印第安人”的阿帕奇部。这个部落以神迹般的马术和高超的匿踪技巧而闻名。
头戴象征传统和荣誉的羽冠,骑着纹面的战马,在精准的射击之后,从浓密的硝烟冲出,阿帕奇人用战斧斩断殖民者的肢体,并剥下他们的头皮。
他们是少数能正面和殖民者交战的印第安部落,但今天他们并没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
因为此时他们并没有马...
美洲的马早在印第安人的先民们进入美洲的时候就灭绝了,印第安人也因此错失了驯化马的良机。北美野牛也因为缺少马的帮助,很难被人力驯服,只能作为肉食。
美洲唯一的大型牲畜就是印加人饲养的传说中的神兽——草泥马。
显然羊驼是没法骑着打仗,连拉车都拉不了,除了会吐口水以外就是很好吃毛很软了。
但是印第安人第一次驯养现代马时,就仿佛见到了久别重逢的兄弟一般。短短的几十年中,印第安人的文化被打上了马元素的烙印,印第安人和马亲如兄弟,他们给马穿上华丽的衣饰,涂上神秘的纹面。
他们驾驭战马如臂使指,无师自通的马术有如神赐一般。印第安人利用马给欧洲人带来的巨大的麻烦,几百年后,他们甚至能骑着战马跃上飞驰的火车。这也是后世西部片中的经典情节。
而这第一批战马的主要来源就是西班牙人了。
1680年,墨西哥北部的印第安人群起而攻之,把西班牙人赶回了墨西哥。
慌忙撤退的西班牙人留下了很多马匹,这些马就自己在北美的大平原上繁衍生息。
从那以后,殖民者的噩梦开始了。
但是1645年,马依旧代表着殖民者的神秘力量——“疯马”的名字也是因此而来的。
“那些四条腿两只手的怪物乘着大船从海上来,他们用雷电棒棒施法,瞬息间可以击倒强大的勇士。”这是印第安人从小就听过的故事。
如今,他们从殖民者中获得了少量的“雷电棒棒”,但对于高大的四足怪兽还是望而却步。
正因为如此,疯马一见到骑兵就自动给远征军打上了殖民者的标签。反正只要是骑马的肯定不是自己人。
入夜了,忙碌了一下午的远征军正在享用登陆新大陆以来的第一顿饭。
“怎么还是豆芽菜?”
“我要吃烤肉!我要喝肉汤!这咸肉硬得跟干柴一样!”
“吃了四个月豆芽菜了!人都要瘦成豆芽了!”
去伙房拿饭的士兵发现还是只有豆芽菜吃,顿时恼火起来。
出航的前几天还有各种蔬菜瓜果的,结果烂了一大堆。一个月以后,全舰队上下顿顿只有豆芽菜和咸肉下饭吃。
厨师们也是想法设法的做各种豆芽菜,什么清炖爆炒五香干煸全试过了,但后来就出了另一个严重的问题——香料不够了。
由于在海上颠簸,大家都没什么食欲,厨师只好把菜做得很重口,花椒大料轮番上。这种毫无节制的做法导致整船人的口味越来越重。最后,在登陆前一周,香料用的一干二净。
全军上下只好每天吃盐水捞豆芽渡过了最后几天。大海上别的没有,盐管够啊。
“吵什么呢?谁再吵把谁扔锅里去,给大家开开荤!”人群自动让开了位置,一个身披甲胄的军官走进了厨房。
“黄头儿,我们都要吃成豆芽菜了。海上也就算了,怎么上岸了还是豆芽菜!还有那咸肉,敲在头盔上都是一敲一个坑啊!”
作为靖海军四指挥使中唯一出身大头兵的,黄嗣非常受士兵的欢迎。也正是因为这能和士兵打成一片的能力,以及出色的武艺,他被从百夫长提拔为四营的指挥使。
“吵吵啥啊。算了,我本来想自己下酒的,看你们这样,一起吃了吧。唉,就打到俩兔子。这阳洲的兔子肥是肥,一个个跑得跟插了翅膀一样。要是在我老家,出去一趟能打一挂回来。”
黄嗣本来是东北的猎户。随着明军在关外的节节败退,他也内迁回来,结果刚到北京就碰到了北京城破。他也一路南迁,被郑成功忽悠进了“靖海军”。
“头儿英明!头儿威武!”
送了兔子,黄嗣出了厨房。
“怎么样?不吵了?”一个和黄嗣一样打扮的人靠在门旁等他。
“是不吵了。不过就俩兔子,只能炖汤喝了,一人一小口吧。小子们使铳是一把好手,会放弓的就没几个。碰了火药的肉又不好吃,我也只好重操旧业了。说起来这都要怪你!那些菜是你家给的。你们家不是海商吗?怎么净给些容易烂的东西?”
“我有什么办法,我们家的海船又不远航,四个月不靠岸人没死过一半就是老天护佑了。再说了,我们家的船是拉货的,没拉过这大半船的蔬菜,烂了也是没办法,你看我不是和你们一样啃豆芽。”
三营的指挥使钱益出身福建海商世家,靖海军的军费有一大半都是钱家出的。出海的船只,补给也多半出自钱家的船队。
出于回报,钱益被任命为三营的指挥使。
靖海军的军制是崇祯参照了古斯塔夫的手稿
【古斯塔夫的手稿/笔记合集版,售价30点数。另有莫里斯亲王手稿、拿破仑手稿、威廉橘子爷手稿、各种名人的独门秘籍,都是只在博物馆能找到的遗作,除了我这里别无二家有卖啊,现在订购豪华版只要...诶,我错了,别拔电源,我闭嘴还不行嘛。】
参照了古斯塔夫的手稿建立了,和同时期的欧洲新军类似,军事单位和生活单位分离。
四个指挥使统辖的五百人的“营”,其实是生活单位,只是管辖五百人的日常起居训练以及兵籍。
在战时,真正组成作战单位是营下的排。他们在作战时以百人为单位,以百夫长为首,排成一排或几排,以后世线列步兵的方式和敌人“排队枪毙”。
四名指挥使在战时并不都负责指挥自己的营。一营的郑鸿逵同时也是靖海军的总兵,负责掌控全局。靖海军的炮兵是统一指挥统一使用的;二营的孙和京指是他们的指挥官;四营的黄嗣在前线直接指挥他的四营。至于钱益,他对指挥作战一窍不通,主要担任崇祯副官的角色,帮助崇祯处理日常事务,传达命令之类。一千户移民的事务也是钱益的份内之职。
眼下这位皇帝的“秘书”在这侯着自己,肯定是陛下有事要找他了。
“陛下有旨。”
黄嗣正色拱手,准备接旨。
“着,指挥使黄嗣,给朕把兔头留下,端过来。”
“我就知道是这样的圣旨...还以为要我留兔腿呢,我都留好了。不好,我回去把兔头抢出来,刀下留头!”
第四章 一哭二闹三上吊
“兔子汤?说好的兔子呢?毛都没看到一根。”坐在砍到的原木旁,士兵们喝着刚刚送来的热气腾腾的兔子汤。
“算了吧,黄头儿就打了两只兔子回去,这几千张嘴呢,兔子的份量估计还没有盐多,将就着吃吧。诶,你看,谁说没有兔子毛,这不就有一根吗?”
“唉,大老远的跑来这阳洲,到底是为了什么啊。你们也是被忽悠进来的吧?”
“是啊,逃难逃到福建,看到‘靖海军‘招兵,打着郑家的旗号。谁不知道郑芝龙,有名的海贼王啊,虽说现在被招安,金盆洗手不干了,但当他的兵肯定油水足。看见他在泉州的府邸没?一百三十多亩地啊,比王府还气派。要是当了郑家的兵,我家里的妹妹就不愁吃穿了。”
“是,现在的确是不愁吃穿了,给了家里好大一笔钱,还有东边大琉球上的一块地,家里总算是过上好日子了。可谁知道,这靖海军要靖的海不是大明的海,是这大东海啊!我的乖乖,直接靖到阳洲来了。”
“行了行了,都少说两句,出海前不是都说了,去留自愿,你们不都同意了吗?而且到了海上才知道,那个黑衣将军是先帝啊!听说先帝在煤山自尽,看来是谣传了。”
“谁!谁在那边!”
“弟兄们抄家伙上!是白人,别跟他们客气!”几名士兵抡起伐木斧冲了上去。
此时的营帐内,崇祯点着灯看着《十万个为什么(七十年代版)》。系统曾经大力向崇祯推销这套书
【别看他叫十万个为什么,像是儿童读物,实际上这本书诞生于特殊年代,是非常实用的穿越百科全书啊!从土法地雷到制青霉素应有尽有啊!现在购买全套只要298!298买不了吃亏,298你买不了上当!】
“唉,当年还是年轻了,不然怎么信了你的鬼话。”
这书的确是非常实用啊,但问题是——
“怎么用手榴弹?跳过,我这哪有手榴弹,咸鸭蛋倒是有不少。”
“喷气机的战术动作,高yoyo...我的天,给小孩子看这个有用吗?他们又不打魔法雷霆。跳过。”
“土地雷的制造方法,我看看...嗯,这个行,这个也行。做出来没问题啊!然后用雷汞击发。雷汞?这一听名字就知道明朝不可能弄出来好不好!干脆摆个坛祈祷雷公把敌人劈死还来得快一点。”
...
“系统!你坑我!这哪是什么穿越百科全书?这要是穿越到民国的确是神书,可穿越到明朝这套书有什么用啊!”
【货物售出概不退换,我又没说是穿越哪朝用的。再说了,又不是一点用没有,你当杂志看好了。】
是啊,没事干的时候拿来解闷的确是很好用,这套书还是挺有意思的。
“陛下。”正看着书,门外传来了孙和京的声音。
“来了?坐,朕有话问你。”
“陛下要问的可是那件事?”
“没错。船上人多口杂,不方便问。”
“臣已经让家兄抓紧去办了,准备通过澳门和欧洲那边的故人牵上线。算算时日,那边也该有回信了。”
“嗯,有劳爱卿了。事成之前务必要严把口风,特别是在阳洲,西班牙人更容易知道。”
“臣,遵旨。”
“要是能办妥,大功告成,朕也能对得起煤山上那位的在天之灵了。”为了这个计划,崇祯甚至连自己身份都告诉了孙家兄弟——这个计划需要他们毫无保留的支持,杀父之仇的坎必须跨过去。
“大行皇帝并不是昏君,他冤枉了家父,但臣并不恨他。他一心想救大明,只是身边有奸臣蛊惑他。上帝肯派您下凡救大明,说明他已经宽恕了大行皇帝的罪。”
如果郑鸿逵在这里,他一定会三观尽毁——自己从锦衣卫开始就一直侍奉的陛下,竟然早就在煤山上自尽了,而眼前这个和崇祯一模一样的人,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朕还记得,他死前和朕说: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他希望上天只怪罪他一个人,不要连累大明的百姓。他看到朕和他一模一样,觉得朕是上天的使者。他说,他明白天意了,天意要他殉了这北京城,大明才能涅槃重生。”
没错,“正版”崇祯早就死在煤山上了,当初系统把“伪”崇祯扔在煤山上时,“正版”崇祯就在他身后。太监王承恩突然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皇帝才惊得说不出话。
【其实本来是想让你直接穿越到崇祯身上的,但出了一点偏差嘛,也没办法。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没有那位的牺牲,你这个宅男也不会漂洋过海来撞着当世最硬的铁板,不是吗?按照你的本性,你一定会卷走紫禁城的财物然后隐姓埋名当一个富家翁吧。】
“我倒是想当富家翁了!你跟我说救大明是主线!主线失败了就同归于尽,我有什么办法!百姓哭、系统闹、崇祯上吊,这一哭二闹三上吊全齐了,我不只能撸起袖子加油干,给大明续上一命了。既然要续,就续个久一点的,续他个万寿无疆,国祚永绵!让后世的子孙再不用为生存而和西方世界搏杀。我们不但要在新大陆分一杯羹,我们还要连砂锅一起端走!”
崇祯打开了任务栏
【任务名称:朱雀再起(已放弃)】
【任务类型:主线任务】
【任务介绍:满清优势很大!满清A了上来,满清打出了GG。】
【任务目标1:在1644年12月以前抵达南京,组建南明政府。】
【任务目标2:???】
【任务奖励:分阶段发放奖励。完成三个目标后,奖励点数1000000,“工业革命豪华典藏限量珍藏套装”一份】
【系统评价:勇敢的少年啊,给大明续命吧。】
而现在的主线任务已经变成了这样
【任务名称:朱雀不落(进行中)】
【任务类型:主线任务】
【任务介绍:八旗直接骑脸就行了嘛,你告诉我怎么输?诶呀,偷他南京啊,别冲长江啊,你冲长江叫我怎么解说嘛。】
【任务目标1:帮助唐王朱聿键在南京即位为隆武帝(已完成,奖励点数1000)】
【任务目标2:隆武帝反攻至秦岭淮河一线(进行中)】
【任务目标3:???】
【任务奖励:分阶段发放奖励。完成三个目标后,奖励点数1000000】
【系统评价:只要你能给大萌续命,什么手段都行,但是既然不是你主持反攻的,工业革命的金手指就没有了。】
“你也是认同这一点的吧?要么你也不会帮我把主线任务给改了。”
【我并没有完全认同你的行为,我还需要评估。但既然决定来新大陆我也没办法,只能改动主线任务了。加油吧,你对世界的改动越大,大明的前景越光辉,我对你的支援能力也就越强。】
“死奸商还挺傲娇,虽然嘴巴上不说,身体还是很诚实的嘛。”
“陛下?您没事吧?”看着面前的皇帝突然露出慷慨激昂之色,又对着虚空指指点点,最后竟然露出猥琐的神色,孙和京心里有些发毛。
“啊,没事,我们继续说...”
“报!陛下!营外发现了白人的探子!”
“抓住了吗?”
“抓了三个,跑了一个。”
“带上来,朕与将军解战袍,芙蓉帐暖...咳咳,顺口了。带上来,松绑。在那之前,把所有的火器都藏好。”
“陛下是想?”
“扮猪吃虎,不对,大明避讳老朱家的姓氏,扮豕吃虎吧,真是清真。”
半晌,其余三名指挥使都到了,通译也准备就绪。
三个穿着皮衣的西班牙人被一群士兵押了进来,脖子上还架着伐木斧。
“俘虏是谁抓到的?”
“回陛下,是臣等抓到的。”
“不错,夜宵加个鸡腿,通报表扬,记一功,下去吧。”
“谢陛下!臣等告退!”几个兵乐呵呵的去厨房领鸡腿了。
比起表扬和记功,让这几个兵高兴的是鸡腿——出发前带了几桶腌鸡腿,是军官的加菜,结果很快就吃光了,到最后全舰队的肉食就剩下咸肉,鸡腿连崇祯都舍不得吃。等到了阳洲只剩下这几个了,这几个鸡腿是勋章一样的荣誉啊!鸡骨头能裱起来当传家宝啊!
“三位壮士!你们受惊了,起来起来。”押送人员出去了,就剩下指挥使和通译了,崇祯亲自上前把这几人搀扶起来。通译将这几句话如实转达。
三人本来还有些惧怕,但看到“敌酋”这么客气,想必是听说过西班牙的威名,不触碰触犯天主之剑的剑锋,他们的神色也轻松起来。
“三位壮士从何处来,往何处去啊?”
“我们从南边的奇瓦瓦城来,是城主胡安男爵大人麾下的士兵。此次前来附近寻找印第安人的踪迹,碰见了你们这群良民。放我们回去,胡安大人必然会原谅各位的冒犯,到时候赏赐更不用说,银元大大的有啊。”
第五章 把朕的意大利炮拉上来!
“行了,几位壮士下去歇息吧。让厨房给几位壮士做几盘我们家乡的特色蔬菜,这种细长脆爽的蔬菜很可口,好吃的话尽管开口,要多少有多少。”
两个小时的“寒暄”结束了,该问的都差不多,这三个家伙可以带下去了。顺便消耗一下豆芽菜的库存也是极好的。
“看来敌人不容小觑啊,仅一座边境小城就驻扎了六千余士兵。敌人的总数应该很庞大。”
听了三人交代的东西,钱益觉得目前的形式不容乐观。
“虽然他们没有明说,但也能猜出个大概——他们的扩张受到了阳洲土人的严重干扰。作为对峙前线,在城中集结六千人也是合理的。”
情报机构出身的郑鸿逵一直旁敲侧击地问三人,看来如先前预计的那样,阳洲土人的战斗力也很强,至少让西班牙人感到头疼,否则也不会在奇瓦瓦城集结重兵。看来没有贸然和他们发生冲突是正确的。
“朕觉得,逃回去的那一个因该会招来西班牙人,不过为了这三个俘虏他们应该会先派人试探我们,而不是直接发兵前来。这‘豕‘还要继续扮下去,诱使他们主动出击。直到战前的最后一刻,不能让西班牙知道我们的虚实。”
“臣等明白。”
“时候不早了,朕要歇息了,你们忙去吧。”
短暂的骚乱结束了,第一天就和西班牙人发生接触在意料之外,也是情理之中。这里离奇瓦瓦城只有一天的路程,被他们发现也是正常。
天亮了,彻夜工作的战士们终于完成了初步的工作,一个简易的营寨被搭建起来,海滩上的物资也被搬到了高地上。
随着潮水涌向岸边,原先宽广的滩涂被逐渐淹没。暗礁也逐渐沉入水底,只有礁石顶部用作标记的旗帜还露出水面。
船工们架着船顺着海流向岸边行进,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开旗帜标记的暗礁,在离岸不远的地方下了锚。
新的一天开始了,朝阳从东方的群山中升起,接替士兵们的是一千户移民中的壮丁。
开往阳洲的有六十余艘民船,和五艘福建水师的大福船。五艘战舰因为结构坚固,在风浪中没有多少损坏。但装满货物的民船在航行中产生了不少折损,最后抵达阳洲的有五十三艘。
船上运载的主要是食物,帐篷,武器,还有一百余匹马。
第一天靠岸时主要卸载的是帐篷等必需品。第二天卸下船的主要是武器和弹药。来往的舢板把这些大家伙从船上运至岸边,随后被安放在一个隐蔽的库房中。
黄嗣起了一大早,带着几十个使弓的好手狩猎去了。
有了昨天的经验,他们捕猎的效率大大提升。正午时分,他们带了几十只野兔和松鸡回来。
虽然几千人分这么点肉还是有些少,但总算是每个人都能吃到肉味了。
最开心的要数厨子。
“总算是有肉吃了,那些大头兵总算是不来堵门了。诶?你怎么还在炒豆芽?”
“牢里的三个人醒了,吵着要吃饭。昨晚吃了五六盘豆芽才睡下,刚才点名要吃豆芽菜...我们这别的没有,豆芽菜管够啊,当饭吃都行。变着法给他们做吧,总算有人爱吃我们的豆芽菜了。”
“得嘞,弟兄们一起给那几个傻狍子摆一桌豆芽宴,煎炒烹炸去用上。别都拿新鲜的,船上有前几天发的陈豆芽,拿出来给他们做碗汤。这一堆裹上面粉炸一下,没油了?刚炸鸡不还剩下一锅?嗯,还挺香的。多炸一会,嘎嘣脆鸡肉味。那一坨有点碎啊,弄跟竹签子串起来,捆一捆,烤好了送过去。”
远征军这边吃得正欢,南边的西班牙人也在弹冠相庆。
“打了这么多年的印第安人,总算碰上了筑城的傻狍子!”
昨晚前线传来消息,一印第安人在太平洋岸边筑城了。
没看到他们的船,似乎是从北边南迁过来的。长得和阿帕奇人一样,但是穿了衣服。使的也是斧头,看样子是铁斧。
“总得来看是文明程度较高的印第安人,城主大人尽可放心,他们在战无不胜的西班牙大方阵面前不堪一击。”
城主胡安男爵,出身巴达霍斯的贵族之家,他渴望来到新大陆建立功勋,为王室奉献珠宝和黄金,并赢得国王的青睐。
然而事与愿违,他被安排到边境的奇瓦瓦城。这里虽说富饶,但阿帕奇人的袭扰让他头痛不已,车队经常被打劫,卫队都被密林中射出的箭矢打成了刺猬。缴获的枪械让阿帕奇人袭扰的兴趣更胜以往,火绳枪的强大威力让他们趋之若鹜,遭殃的就是那些落单的士兵了。
因此,胡安几乎停止了向北扩张殖民的步伐,这也让墨西哥城中卡洛斯总督大为光火,多次下令让他清缴北部的阿帕奇部族。
但阿帕奇人总是躲藏在深山密林之中,尤为擅长隐匿自身的踪迹。即使发现了蛛丝马迹追踪到他们的营地,阿帕奇也早已收拾细软溜之大吉了。
但是天赐良机啊,竟然有海上泊来的土人筑城!一个城总不能跑到林子里去吧。只要抓了这群土人送到墨西哥城,总督定会对他另眼相看,这样他就有机会调离这个该死的地方。
“保险起见,鲁伊斯,你带人去试探一下那些筑城的土人,顺便把那三个蠢蛋带回来。”
“遵命,我的阁下。”
次日中午,鲁伊斯和他的随从在那名逃走的士兵的带领下,来到了明军的营垒外。
“五十人的卫队,这‘钦差’大人好气派。五十人只有三十杆枪?看来这新西班牙总督的手头很紧啊。孙和京,开门会会这位钦差大人。让你的人列队迎接。不要拿火铳,把伐木斧别在腰上。”站在营地中的瞭望塔上,崇祯用单筒望远镜观察着这位西班牙使者。
“嗤”骑着马走进营门,鲁伊斯的脸上露出轻蔑的表情。简陋的木质围墙,满地的粗布敞篷,看不到一杆火枪。虽说比本地的“野人”要“文明”一些。终究是不入流的蛮子。
从两列队伍中穿过,使者骑着马走到崇祯面前,但却没有下马的意思。
他此时本应该在奇瓦瓦城中享受悠闲的午后时光,却因为这群蛮子的登陆,浪费了他在新大陆宝贵的时间。对于眼前这个“酋长”,他自然没有好意。
“酋长”后面的几名“祭祀”看上去生气了?看来这些土人还是懂些礼仪的。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使者下了马,走到崇祯面前颔首致意。
“这里有人会西班牙语吗?”
通译应了一句。使者微微皱眉,这是葡萄牙语?按照教宗的诏令,葡萄牙人的势力范围不可以扩张到北美,难道是巴西来的土著?所幸西葡语言相近,交流起来障碍不大。
使者从怀中拿出文书开始宣读:
“以上帝之名,我,桑托斯·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奥罗·胡安·德·巴达霍斯,奇瓦瓦城的领主——蒙上帝洪恩,西班牙国王、葡萄牙国王、耶路撒冷国王、低地国家、拉丁美洲、北非殖民地、菲律宾群岛、两西西里地区及十字军国家的拥有者,天主教的守护者,腓力四世陛下的忠顺臣民——为了上帝的荣光,要求眼前的人和他的部众臣服于吾主。只要在新西班牙总督卡洛斯阁下的保护下,保证遵守与服从法律、法规、条令、宪章,你们的部族就能得以维持并发展。”
宣读完领主的文书,使者轻蔑地看着还在翻译的通译。毕竟这些文明人之间的客套话,对这些野蛮人来说太陌生了。
“西班牙机的国王,什么撒冷国王,坑里面的,拉丁亚墨利加,哦不,拉丁阳洲的,吕宋的什么拥有者,十字教的。。”
“够了,你只说他们要什么。”崇祯打断了通译,毕竟这种正式的文书,让这些三脚猫来翻译有些难了。这一长串头衔他也没有兴趣听下去。
“陛下恕罪,他...他要求我们向西班牙王称臣。”
话音刚落,明军一片哗然。
“朕,中华天子,面南背北之九五之尊,两京一十三布政使司的君主,大明及朝鲜国、日本国、大琉球、小琉球等一十六国的皇帝,崇天契道英睿恭纯宪文景武渊仁懿孝贞皇帝之子,火车王,诏:蕞尔小国!怎敢在朕面前妄称天数?量尔等腐草之荧光,怎比得上天心之皓月!泰西蛮夷,竟在朕面前说出如此粗鄙之语。回去告诉你家番王土司,趁早束手就擒,仍不失疯猴之位。”
“陛下...臣有罪,陛下说这么多,臣一句不会翻译啊。”
“你只说,天子有令:这阳洲,朕承包了。”
使者闻言,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正欲拔剑和眼前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酋长决斗。但环视四周,少说有几千土人。自己要是动手,这五十一条命多半就交代在这里了...
“阁下的意思我明白了,我会如实转达给胡安大人的。只是昨日贵方收留三个迷路我军士兵,可否将他们交还于我?”
“可以,叫人把那三个饭桶带出来。”
三个吃得肚子滚圆的战俘在和厨房的师傅们依依惜别后,被从牢房中带出。
“知音难觅啊,此日一别,不知何日能相见。”
“山水有相逢,指不定哪天再被抓一次呢。”
三人被押送进了西班牙人队伍。
颔首礼毕,鲁伊斯带着卫队径直出了营门。
“陛下,我们和西班牙怕是免不了一战了。”郑鸿逵在一旁说道。
“朕正有此意。二营长!把朕的意大利炮拉上来!”
第六章 初战!西班牙大方阵
“陛下又在说胡话了。老是管红夷炮叫什么意大利炮?意大利是什么?”黄嗣凑到孙和京耳旁问道。
“你别问那么多。”孙和京小声道。“去兵船上把红夷炮拖下来。”
“孙老弟,船头的红夷炮,一门六千斤。我的乖乖,五门炮可是有三万斤啊!炮架还是钉死在船上的。这要是拆下来,就别想着装回去了。”
明军的战舰在作战时依旧保持了近战的习惯,因此前置大口径重炮是常有的事。这种六千斤的红夷炮也只能固定在船头和要塞上。
“非常之时用非常之策吧。这蛮荒之地,一时也没法做炮车,你去把炮拖到城墙上,我带人用把土夯实搭一个炮台,再把大炮锁住,测定好诸元,在地上做好标记。迎敌的时候也省了瞄准的工夫。”
这是红夷炮野战的时候常用的技法,即提前做好标记,战时定点轰击,再通过增减火药的量来控制射程。
虽然这样很迟钝,但在野战中大多数红夷炮因为过重无法调整俯仰角,也只能用这权宜之计了。
“得嘞。你们搞学问的就是不一样。”
“唉,要不是国难当头,我也不至于出来受累。想当年父亲一直催我们兄弟三个出仕,但我们都不想出来。打小就跟着父亲研究洋人的火器了,长大以后也没什么别的爱好。要不是皇上亲自来我家,母亲也不会把我们几个赶出来。”
这边在紧张备战修筑工事,而奇瓦瓦城中的大军已准备就绪了。
奇瓦瓦位于今美墨边境,奇瓦瓦沙漠也因此城而得名。奇瓦瓦是印第安人的土语,意为“水源丰沛之地”。和不远处的荒原不同,奇瓦瓦城附近山脉纵横,植被繁茂,是一片难得的沃土。奇瓦瓦城也是一座典型的西班牙殖民城市。
西班牙在美洲建立的移民城市都有着相近的布局。传承自古罗马的建筑格局,依山势水源而建,用高墙保护着城内的移民。城中以平直的街道划分出许多方型街区。城中央一般是“兵器广场”,有行政中心,军火库,军队操场的作用,和古罗马城市的“市苑”类似。
此时的兵器广场上,城主胡安正在检阅他的部队。
明人拒绝臣服在他的意料之中,也正和他的心意。他需要战功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只是招安不足以体现他的功绩。
毕竟招安过来的人是向西班牙臣服,是国王大人的荣耀。而打败敌人确是自己指挥的,是他胡安的功劳。
五千余名西班牙方阵兵,十门12磅加农炮(也称四分之一加农炮,当时称48磅炮为全装加农炮),浩浩荡荡地从城中开出,直指明军大营。
而明军的阵地上,靖海军正在有条不紊地修建防御工事。在福建练兵的时候,挖掘工事是重要的一部分。明军在营垒附近构筑了大量及胸的矮墙。
数十门“九头鸟”速射炮被拉到工事中。这种改进自《神器谱》中“九头鸟”大抬枪受到了新军官兵的一致好评。
抬枪是中国军队独有的火器,因重量远远小于火炮,作战时只需两人抬着即可发射而得名。
明末开始,中国的火器制造界就刮起了一阵邪风,各位官僚士大夫都以研制火器为时尚,也产生了诸如“长就是准”“快就是好”之类的邪门理念,而抬枪正是这种理念指导下的标志性产物。
在“正史”中,中国各代军队都对这种长得离谱的大型火枪有着异乎寻常的执念。甚至在清末还出现了使用毛瑟枪机的后装线膛洋式大抬枪,把前来参观金陵机器制造局的英国议员雷得外焦里嫩,直呼“心碎”。
不过在当下,正是这种便于机动的中口径火器大放异彩的时代。
崇祯对原有的九头鸟进行了改进,进一步加大了抬枪的口径,使其可以发射三斤重的弹丸,并加装了两个车轮。这种由重型火枪改装而来的轻型火炮非常轻便,轻到可以由一匹马驮在背上行军。
在战时,一门“九头鸟”只需要三名炮兵和一匹马即可发挥战斗力。曾经在靶场中打出了两分钟3发的惊人射速,并精准地击中了三百米外的炮靶。
而红夷炮动辄需要十几名炮兵协同操作,若是架在炮车上则需要八匹马合力才能拉动,射速更是慢的离谱,一分钟都不一定能打出去一发。
但“九头鸟”只是崇祯对原有火器的合理改进。真正开了“金手指”的,则是新军手中不起眼的火枪。这种被新军称为“猴铳”的新式鸟铳,因枪机上印了一只皇上“御笔”所画美猴王而得名。这其实是来源于崇祯对系统的深深怨念。
【印度款“褐贝斯”燧发步枪制造技术/480点数】
几乎花光了从新手任务的500点数,崇祯一到福建就兑换了这种经典步***造技术。这种步枪是1714开始研制的国王型褐贝斯的缩水版,或者说猴版。而且崇祯自己看了看手上手上附赠样品原枪...
“系统啊,你这是趁火打劫!猴版的英国火枪你也要价这么贵。这也就算了,为什么上面真的有一只跳舞的猴子!”
【没文化,那是东印度公司的狮子,不是什么猴子。我怎么可能把你当猴耍呢?我有坑过你吗?手动滑稽。】
“手动滑稽你也别说出来啊!”
作为英国佬在步枪上的得意之作,褐贝斯从1722年研制成功后就几乎没做什么大的改动,但是由于步枪的装备量太大,为了节约成本(便宜)增加可靠性(耐操),英国佬一直在对“原型机”进行缩水。
而作为缩水版的缩水版,这种在印度制造的“猴版”步枪削短了枪管,简化了枪机,成本不到2磅(2磅的购买力约合1000人民币),仅在1804年至1815年间就生产了160万支。
对于完全依靠纯手工生产的新军,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之必备良品。
但尽管如此,在福建的六个月,靖海军也是仅仅生产了两千支步枪,仅仅是人手一支的程度。
而在此时的欧洲,虽然早就出现了燧发枪,但因为发火率的问题,可靠性不佳,迟迟没有大规火绳枪依旧是主流。猴版褐贝斯作为带刺刀的燧发枪,也可以算是独领风骚了。
“呜~~~~”
次日午后,城门上卫兵吹响了号角,这是敌人来袭的预警。
正在大营中看着“杂志”的崇祯把书放回床下,走出了营帐。
靖海军的官兵正迅速进入阵地,这是他们第一次经历实战。
郑鸿逵早已在城门上站定,指挥着新军列阵布防。孙和京在带人对红夷炮做最后的检查,这些临时用铁链固定在夯土上的重炮非常不稳定。
移民中的青壮也拿着弓箭长矛,提着石头走上了城墙,他们是最后一道防线了。
十余面象征着西班牙殖民帝国的圣安德鲁斯十字旗帜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五个千人方阵缓缓从地平线上出现。每个方阵居中的200名长矛手组成密集的枪林,四周800名火枪手的火绳已经点燃。他们排着纵深20列的密集方阵,沉闷的脚步声已经传进了明军的耳中,严整的队列震慑着这些初战新兵。
如移动的堡垒一般,纵横欧陆数百年的西班牙大方阵第一次出现在远征军面前。
城主胡安和他的炮兵走在后方。他踌躇满志,这只未尝败绩的精兵是他赖以和印第安人作战的倚仗。
“嘿嘿,这群呆子中计了。”看到望远镜中的情景,郑鸿逵的嘴角露出狡黠的微笑。
西班牙人一步步靠近,离明军阵地还有一千米不到。
“全炮队听令,一发齐射,放!”孙和京挥动了手中的令旗。
远方的明军阵地发出明亮的火光,随后是数声沉闷的炮声。五个黑影越来越大。
胡安心中暗道一声不好。他瞪了一眼身旁鲁伊斯
“这就是你说的抡大斧头的土著?”
四发打偏,只有一发炮弹落在了西班牙人阵前。巨大的弹丸弹起,跃入了阵中,第一排的方阵兵连惨嚎都没发出就被击成齑粉,肉体在20斤弹丸面前脆如白纸。无论是手脚还是躯干,只要接触到就会被轰为肉泥。
炮弹在阵中滚除出一道血槽,前排的几人已经碎得稀烂,数十名士兵抱着残缺肢体倒在血泊中惨嚎。
只有一发击中了敌人,但一发重炮已经让西班牙人开始正视眼前的“野人”。
“该死,他们哪来的全装加农炮。全体听令,转横队!快!”
弹丸滚到了胡安的面前,硕大的炮弹让他背后发凉。面对大口径重炮的轰击,他果断选择减小队伍的纵深来减小伤亡。
实际上大方阵在几百年中也发生了多次变革。为了抵御野战炮的轰击,在欧洲战场上大方阵的纵深通常在五列左右,且需要骑兵和炮兵的配合。
当然在美洲,情况就大不一样了。印第安人不可能有大炮,方阵要面对的远程火力也只有石箭和零星的枪击。
在这种情况下,西班牙指挥官会摆出密集而厚实的方阵以抵御土著的冲锋。
正因为如此,崇祯才让远征军在隐藏自己有火器的事实,以此来诱骗西班牙人摆出对抗土著的密集阵型,再用重炮兜头砸下来。
“这群土人不知道从哪搬来的舰炮,多半是那些葡萄牙奸商卖给他们的。全体!加速前进,动作要快!”
胡安依照经验判断,这种重炮很难调整射击角度,只要快速通过重炮的打击范围,就是方阵大展神威的时候了。
方阵兵迅速做出反应。他们跨过战友的尸体,开始加速前进。但他们的速度依旧受制于密集的阵型。
但远征军的下一轮炮击却迟迟没有落到西班牙人的头上
第七章 告捷
一个巨大的黑影飞了起来,一门红夷炮已经提前退出了战斗。
由于后坐力太大,这门炮在炮弹出膛的瞬间直接把夯土炮台震散了。巨大的力量掀开了土石,六千斤的大炮冒着青烟倒飞出去十几米,在地上骨碌碌地滚动。
幸亏炮兵撤得远远的,要不然红夷炮的首杀就是自家人了。
“别管那门炮了”
孙和京知道短时间内这门炮是无法恢复战斗力了。
剩下的四门炮开始重新装填,炮兵们又搬来几块石头加固了炮台。
炮兵用蘸水的清膛杆擦拭着炮管内壁,熄灭未燃尽的火星。另一名炮手迅速将一个装药的纸包塞进炮膛,用推杆压实火药,再装将炮弹装入炮膛,最后从火门初用火绳点火。
这个过程非常繁琐,对于红夷炮这种重炮来说更是如此。
“装药八成!二发射击!”对孙和京来说,他自小看过放炮无数次,但是用炮炸人还是第一次。
虽然第一次作战就损失了一门大炮,但熟悉的硝烟,轰鸣的炮声开始让孙和京兴奋起来。如果凌霄殿上有一个“大炮真君”,孙和京一定是他的忠实信徒。
只需点燃火绳,就能把几十名百战老兵送上天,这简直是人类智慧的至高杰作!简直是艺术!
虽然孙和京和他的炮兵们士气高昂训练有素,但近一分钟后,红夷炮才再次发射,此时西班牙人离阵地只有八百米了。二十列纵队减为十列,五个方阵也排成一排。他们开始小跑,阵型依旧没有散开。
又是一轮炮击,两发炮弹击中了方阵,但只击倒了十余人。就算是重炮,面对已经展开的横队,也无法取得多大的战果。
“可惜,实在是可惜。只带了五门红夷炮。要是在国内,城里少说备着几十门大炮,哪会在乎这群夷兵。”西班牙人前进到了五百米以内,他们的十门12磅炮也开始发射。
炮弹击中了胸墙,用沙袋木架构成的工事很是坚固,十二磅炮是很难取得战果的。
这在欧陆的“三十年战争”中是一种常见战术,利用野战工事来抵御炮兵的轰击,利用胸墙等掩体来向敌方密集的队列射击,这是对抗西班牙大方阵的致胜法宝。
而随着方阵的继续前进,明军撤去了九头鸟上用作掩盖的布。
“那是...三磅炮!全体...”
话音未落,数十道清脆的炮声盖过了战场上的一切。那些从欧洲来的老兵们在新大陆再一次见识到了这种噩梦般的新式武器——三磅速射野战炮。
雨点般的炮弹落在方阵中,一发炮弹就可以击穿数人,几十朵血花冲天而起。看似不起眼的小口径火炮却更让西班牙人胆寒。
“全体听令!把长矛扔掉!冲锋!”在欧洲有过作战经验的胡安迅速做出了判断。
突然出现的三磅炮把他吓得不轻。重炮可能偶然得到,三磅炮这种代表了时代潮流的新锐武器只有可能是自己铸造的。
一旦三磅炮在近距离向方阵发射葡萄弹,整个方阵的就会因为大量减员而士气崩溃,到时候兵败如山倒,上帝也救不回来了。
方阵兵毫不迟疑的抛下手中近五米长的笨重长矛,毕竟冲锋的时候无法保持队形,而无法结阵的长矛只是累赘。此时尽快冲进阵地,和明军搅在一起才能压制住明军的炮火。他们拔出刺剑和手枪,向明军阵地发动了冲锋。
仅仅过了几十秒,另一轮炮击开始,再次有数十人倒下。
和以往的火炮不同,九头鸟(或者说瑞典的三磅炮)的一大特点就是可以其可以媲美火枪的射速。配合密集的多排火枪齐射,猛烈的火力可以轻易的对密集的方阵造成大量杀伤。
17世纪,“冲击”已经是落伍的战争方式,由荷兰瑞典先后发起的“火力革命”让战争形势在几十年内彻底改变,只有火力才能主宰战场,过去的无敌的西班牙大方阵,在强大的火力面前都不值一提。
而因循守旧的西班牙人就成了各国新军的“磨刀石”,或者说“证道之基”。无数名将从殴打西班牙方阵的战争中走出来,这也奠定了今后数百年欧洲人“排队枪毙”战术的基础。
西班牙人在欧洲战场上已经吃够了苦头,没想到在美洲也会碰到这样的光景。
“陛下,他们...冲上来了。”郑鸿逵诧异地看着眼前的情景。虽然战前的会议已经讨论到了这种情况,但西班牙人反应如此之快却大大出乎他的意料。“真是怪了,红夷炮炸他们,他们一点反应没有。一见到九头鸟就跟见了鬼一样?我们没和他们交过手啊。”
“没事,按照预案来。”
嘴上虽然这么说,崇祯心中却深感可惜。本来以为可以仗着火力优势消耗掉西班牙的人数优势,让他们尝尝“火力压制”的滋味。没想到这些是欧陆来的老兵,已经被三磅炮打出心理阴影了。
“立正!”随着工事中黄嗣的发出命令,新军的两千名步兵从胸墙后站直身。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站得笔直,动作如齿轮一般精准。他们将枪托置于手中,枪身靠在右肩上。
“瞄准!”他们举起枪,枪托抵住右肩,准星照门套住了冲锋的西班牙人。
“开火!”他们将头扭到一边,扣动了扳机。燧石落下,摩擦火帘产生火星,点燃了药锅中的引药,枪膛内的火药迅速燃烧,膨胀,爆炸。高温高压的气体推动着铅弹在枪膛飞行,不合口径的弹丸在枪膛内不停地弹跳,最后伴随着烈焰和硝烟冲出了枪膛。密集的枪声响起,巨大的后坐力将身体推得后仰,明军的阵地迅速笼罩在烟雾中。
“噗”,子弹击中人体,发出沉闷的声音,大量前排的士兵应声倒下。从一个小口进入人体后,铅弹会迅速变形翻滚,在身体内部撕裂出一个空腔,造成大量内出血。中枪者应声倒下,伤口处鲜血汩汩流出,丧失了战斗力。
冲锋中的西班牙人也开火了,火绳枪和燧发枪在杀伤力上没有区别,子弹面前人人平等,虽然有胸墙的保护,不少明军也被中枪倒下,并被送回营地中。
五百米的冲锋并不长,西班牙人离明军阵地只有百余米了,此时明军也准备好了第二次发射。
“瞄准!”黄嗣再次下令。
“全体,立正!”不知何时出现在阵中的崇祯下了令。
没有人迟疑,将枪重新扛到肩上,虽然敌人瞬息之间就会冲到面前。
“上刺刀!”这个后世让无数人热血沸腾的口号第一次出现在战场上。士兵们取出刺刀,套在枪管上。刺刀平时是不装在枪上的,而上刺刀的口令也就意味着——刺刀见红的时刻到了。
一场血腥的白刃格斗将决定谁是赢家。
“瞄准!”日光照耀,刺刀映出摄人的寒光。两千把步枪对准了敌人。
不到百米了,西班牙人的呐喊声渐渐清晰起来。
八十米,西班牙人狰狞的表情已经能看得清楚。
六十米,明军士兵的脸上露出了豆大的汗珠,但没有皇上的指令,他们没有一人开火。
四十米,零星的枪声响起,毕竟是一些新兵,面对如此的压力,有人终究是扛不住。但大多数人都坚定地把手放在扳机上没有动过,他们信任着他们的皇帝,他们坚信他能带领自己走向胜利。
二十米,“开火!”崇祯下了令,子弹出了膛。
弹雨如镰刀挥过,西班牙人如被收割的麦子般倒下。血雾腾起,遍地都是倒下的西班牙士兵,有的甚至身中数弹,被打成了“血葫芦”。
如此近的距离,就算是没有膛线的枪也能轻易击中敌人。近距离齐射的威力是恐怖的,一发子弹甚至能击穿数个敌人。整排的士兵倒下,冲锋的人群中甚至出现了空隙。
“杀!”崇祯拔剑前挥,全军发出震天的“杀”声,开战以来十几分钟的压抑在此刻爆发出来,明军跃出胸墙,挺起刺刀,跨过西班牙人的血泊,两股洪流对撞在了一起。
“没枉费我花了300点买的《刺杀教范》,八爷那里留下来的刺刀术果然是最适合中国人的。”花了帮唐王即位的点数,崇祯换来了在数十年战争中磨练出的刺刀格斗术。
以“三防一刺”为基础,这种刺刀术集百家之长,简洁,有效,尤其适合没有习武基础的人练习。在六个月的训练中,每名新军都将这套刺杀技法熟习。
黄嗣率先冲入敌阵,借着冲锋的势头和刺刀的长度直接戳穿了一名方阵兵的咽喉,将他搠倒在地。随后左脚猛得蹬地,枪身左旋,利落地抽出了刺刀。
刚直起身,一名方阵兵举着刺剑刺来,黄嗣挥枪格挡,枪身顺势前冲猛摆,刺刀座打在剑身上。趁敌人持剑不稳之际,黄嗣后撤一步,回到了侧身对敌的“预备用枪姿势”。
黄嗣朝右虚晃一刺,方阵兵拿稳剑正欲格挡,黄嗣顺势取捷径刺向左边,正中其左手手臂。黄嗣顺势用枪托砸了过去,方阵兵头部受重击倒下。
一寸长一寸强,刺刀对抗刺剑本就有优势,再加上“三防一刺”的经典刺刀术,西班牙人在近战中伤亡颇大,交战线迅速向西班牙一方推去。
“当”一名后排的火绳枪兵将沉重的步枪扔在地上。他很年轻,他还有大把的时光去享受,他不想在这世界的边缘被一群不知何处来的敌人莫名奇妙的杀死。
作为西班牙人,如果是为了国家而牺牲,他在所不辞。但他不想死得毫无价值,死在连名字都不知道的敌人手中。
他选择了逃命。他是第一个。
兵败如山倒,第一个逃跑的人会引起周围人的怯战,恐慌在方阵兵中蔓延开来,随后便是雪崩一般的溃退。
和炮兵站在一起的胡安毫无办法,他示意他的几十名骑兵卫队鸣枪示警,但仓皇而逃的士兵哪顾得上他们的领主?被裹挟在人流中,他也只好撤退。
少数和明军混在一起的方阵兵无法脱离战斗,他们也拖延了明军追击的步伐。等到明军解决了战斗,大多数西班牙人已经跑远了。
“陛下,要不要追击?”孙和京跃跃欲试,初战大捷让他信心倍增。
“不用了,我们就百来匹马,他们回头一击就全交代在那里了。打扫战场吧。”
第八章 感恩节
黄昏时分,明军依旧在打扫战场。
“陛下。初步统计,我方阵亡五十三人,伤三百四十人。击杀敌人五百三十余人,被红夷炮打中的已经辨认不清了。投降的和受伤被俘的有一百一十人,大多数都被弗朗机人救走了。”
“这么多?”
“嗯。我方大多数的伤亡是在白刃战中产生的,西班牙的刺剑很是厉害,伤口很深,很多战士伤到了内脏,送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行了。”钱益将一柄刺剑放到崇祯面前。
“这剑确实是厉害。”崇祯拿起了桌上的刺剑,虚刺了几下。这剑和他记忆中那些西方电影中的一样。
剑身很长,呈锥形,两侧开锋,剑柄有很大的护手。这种刺剑无论是挥砍还是穿刺都很实用,特别是刺击的时候,剑尖能够轻易刺穿肉体,刺出很小但是很深的伤口,造成大量内出血。如果伤及内脏,以现在的医疗条件是很难救治的。
桌上的另一样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簧轮手枪”了。
本质上来说,簧轮枪也是一种燧发枪,但它是用上了发条的钢轮摩擦燧石产生火星来点火的。这就造成一个问题——“你这表我不修,修不了。找钟表匠修去。”
簧轮枪的保养维护非常繁琐,所以多以手枪的形式出现,而且价格昂贵。这队西班牙人居然人手一把,有的竟然备了好几把,也让崇祯暗自心悸——如果没有充足的火力,外面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就会是明军的人。
突然,门外又传来了预警的号角声。
“怎么回事?弗朗机人又回来了?”
孙和京疾步走进营帐“陛下,前几天碰到的土著来了,领头的还是那个穿布衣的。他们人很多,有三五千人!”
“拿我的铳来,上城墙。”
营外,在夕阳的映照下,一群阿帕奇族人从地平线出现,缓缓朝明军的营地走来。
为首的是疯马,作为唯一一个身着布衣的人,他全身已经被血染得通红,腰间的斧头还挂着凝固的血迹。
他的腰间挂了一个鼓鼓的袋子,鲜血不住的从袋子中渗透出来。虽然看不出袋子里是什么,但阿帕奇人就把它大摇大摆地挂在腰间——那是西班牙人的头皮。
印第安人的队列行进到城下,一个头戴羽饰的老人从队伍中走出,疯马跟在他身后,扛着一杆卷起来的旗帜。
老人朝着城上说了什么,疯马在一旁用西班牙语翻译:“石头墙后面的朋友,请你们的首领出来对话,阿帕奇人的酋帅,我的父亲,有礼物要送给你们。”
“钱益,你带着通译跟我来。”崇祯思索了一下,转身就要出门。
“陛下,小心有诈,还是我去吧。”郑鸿逵在一旁提醒道。
崇祯径直下了城墙,头也不回的答道“不必了,印第安人是不会骗人的。”
“印第安人是什么?”郑鸿逵一脸迷茫地问旁边的孙和京。孙和京无奈的摇了摇头,没有继续阻止崇祯。皇上虽然看上去有些不靠谱,但万事都是准备周全了才会行动,以身犯险不是他的作风。他敢出门,说明他有绝对的把握。
厚重的木门打开,崇祯并没有骑马,带着钱益和通译走了出了来,在老人面前站定。
老人的脸上沟壑纵横,一个甲子的风沙与智慧从他锐利的目光中流露出来,头上的羽饰昭示着他的赫赫战功和尊贵地位,腰间悬着一个满是花纹的烟斗。
他打量着崇祯,并不说话。崇祯也看着他。
两人对视了一会,老人竟然盘腿坐下。他取出烟斗,向疯马招了招手。疯马接过烟斗,从腰间的口袋取出烟叶和火石,点着后递还给父亲。
老人接过烟斗后,自己并不抽。他抓着烟锅的前段,将烟嘴朝着崇祯递了过去。
崇祯毫不迟疑地接过烟斗,也在老人面前盘腿坐下,抽了一口。
“咳咳~~咳咳咳。”北美的烟草虽好,但没有过滤嘴的烟可不是宅男的嗓子能接受的。
“咯咯~~”钱益在憋笑,烟草这东西在福建很流行,家里来人谈生意都要敬烟的,他家也有从洋人手里经办烟草的生意。但是在北京就不那么流行了,因为烟草传入中国不过二十余年,皇上知道烟斗怎么抽已经算是见识广博了,抽是肯定没抽过的。
老人也笑了两声,似乎是为了顾及对方的面子,他也把笑意忍了回去。
老人接过崇祯递回的烟斗,开始向崇祯说明来意。疯马在一旁翻译道
“这位是阿帕奇人的守护者和引路人,坐牛,也是我的父亲。他代表阿帕奇部向您致意。首先我们为前几天的事情道歉,我们对说西班牙语的人很警惕,这才引起了误会。”说着他把手上的旗帜递了过来。
“我们的哨兵看到你们和西班牙人英勇作战,我们也带人来支援。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击溃了西班牙人,我们就伏击了西班牙的溃兵。这面旗帜是西班牙人的战旗,我们将战利品和你们分享,这是你们应得的。”他又指了指后面的族人,很多人身上都背了口袋。
“我们还带来了玉米和火鸡肉,感谢你们击败了西班牙的侵略者。”他停顿了一下,抚胸致意。
“阿帕奇人的土地不是继承自祖先,而是从子孙处暂借。对于那些侵略者,我们不会让出寸土,我们会拼至最后一人,因为我们不能把子孙的土地交给那些邪恶的狼。但你们,已经得到了阿帕奇人的友谊,也得到了阿帕奇人子孙的友谊。我们愿意与你们分享这片被万灵护佑的土地。朋友,愿万灵指引你的道路。”
就这样,崇祯十九年四月初六,成为了被历史铭记的一天。
这一天,登陆阳洲原住民正式接纳了登陆阳洲的明军,这一天也是被后来的阳洲联合政府定为“感恩节”的国庆节。为了纪念那段筚路蓝缕的艰难岁月,明人和殷人家庭互相赠送火鸡并共进晚餐以感谢对方当年的援助之恩。
由于当年阿帕奇人送来的火鸡肉非常美味,让很久没尝到大块鲜肉的移民们吃了个饱。。
这一天的晚上,家家户户都要烹饪火鸡来纪念那一顿晚。因为传说中在那一天晚上,大家一起享用着阿帕奇部传统的秘方火鸡来庆祝白天的胜利。
在一些殷人历史学家的描述中,那是一场神话般的盛宴,勇士们畅饮着美酒,享用着炸火鸡。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他们和神州最大的快餐连锁“啃得鸡”有暗中交易。玛雅联邦的新闻发言人表示炸火鸡纯属无稽之谈,感恩的火鸡一定要用烤的,并宣布不承认他们在大明历史学会中的会籍。当事方北阳洲联邦阿帕奇州的啃得鸡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表示不予置评,并表示无论煎炒烹炸,阿帕奇人的独家秘方才是感恩火鸡好吃的关键。
但是实际上...
“大师傅,别炖了,烤烤吃算了。砍人砍了一天,饿死了。”
“就是,外面那些西班牙人都碎了,再看肉汤觉得有点恶心。”
“又没有香料,怎么烤?”伙房的大师傅表示很无奈。海上大家都没食欲,做菜的时候香料放得很重,早就用完了。
“那些土人不是送了东西?拿过来看看有没有香料。”
“这红红的是什么?我的天,好呛鼻子。”这家伙鼻涕眼泪全被呛出来了。
“这个我知道,这是洋人的花椒。江浙一带有钱的人家养来看的。”新军士兵有很多来自沿海地区,很多人都见过这种奇怪的红色植物。
“能吃吗?”
“这么呛怎么吃?”显然江浙一带并没有人尝试把这玩意入菜。
“洋人的花椒也是花椒噻,加一点尝尝喽”四川的兵已经跃跃欲试了,他们一直有吃花椒的习俗。
“好香啊,这味道不错啊,我来尝尝...有毒!好猛的毒性!嘴里跟火烧一样!郎中,救我!”
“兄弟,挺住!郎中马上就到了。”
“好像...没事了。奇怪,我还想吃啊,再给我来一块。哦!好吃,你们都尝尝,吃了还想吃。”
“诶,那边那个土人,跟你说,这个好吃,这个叫豆芽菜,烤一烤很好吃的。”
“来来,吃吃吃,尽管吃,管够啊。怎么样?好吃吧,没吃过吧?你别抢啊,唉,豆芽菜都抢。”
在这一刻,远征军和阳洲原住民都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而那一天晚上,除了庆功宴,双方的领袖也对组成联军一事的进行了初步讨论。
崇祯,坐牛,郑鸿逵,孙和京,疯马,钱益,黄嗣七人站在中军大帐的《大明坤舆万国全图》前。
孙和京用熟练的葡萄牙语向坐牛和疯马介绍着世界大势。坐牛和疯马听得入神,郑鸿逵三人也觉得惊异——孙和京会弗朗机文一事,他们完全不知道,但陛下好像是知道的。
钱益还提醒另外两人,他说葡萄牙语几乎没有口音,和他以前在澳门见过的葡萄牙商人一样。在他们眼中,平日里就深居简出研究火器的孙和京身上又多了一重谜团。
“原来西班牙人的本土只有这么小。但他却占据了我们大半个阳洲。”坐牛感叹道,他也乐意接受阳洲这个说法,日出之洲也是符合他们的传统观念的。
“是的,按照西元1494年教皇的仲裁,除了葡萄牙的巴西外,整个阳洲都是西班牙的地盘,西班牙也将南阳洲的印加国、阿兹特克国和玛雅国尽数摧毁,只有少部分玛雅人逃到了密林深处的圣城奇琴伊察继续反抗。但奇琴伊察已经是一片废墟了,他们的日子想必很艰难。”
“荒谬!阳洲的大地是万灵给予的恩赐,那个祭司怎么敢如此冒犯我们的家园!”
“那个‘祭司’如今也是自身难保了,西元1618年开始,远西诸国便爆发了混战。‘新教’不服从‘天主教’教皇的领导,他们已经为此打了27年的仗了。就目前来看,西班牙支持的教皇一方败局已定,而西班牙管辖的荷兰也早爆发了叛乱,这场叛乱已经持续了80年。西班牙如今已经陷入了数场战争的泥潭,大明正是因此而来到阳洲。我们联手,就能成为西班牙的棺材板上的最后一颗钉子。我们将亲手为日不落帝国送葬,将阳洲从远西侵略者的手中解放出来。”
坐牛看了看他的儿子,点了点头。“可以一试,阿帕奇部自身能提供四千余名勇士,还有科曼奇,那瓦霍等兄弟部族,我可以号召他们加入联军。如果我们全数出动,能召集一万五千名勇士。“
他又指了指疯马“疯马十岁的时候曾经前往西班牙人的领地,我在那有些阿兹特克人朋友。他们的情况很不好,西班牙人无休止地索取玉米和劳力,带来的只有瘟疫和天花。他们派官员和祭司监视酋长,对村民们任意驱使,如奴役牲畜一般。如果有酋长不愿残害自己的同胞,就会被他们烧死。他们的祭司也在各地传教布道,教授西班牙语。为了寻找击败他们的办法,疯马也学习了西班牙的语言和文化。阿兹特克人的反抗从未停止,他们想把西班牙人的心脏带回首都献给战神。我可以联系那些勇士,加入我们的计划。”
第九章 我们是殷人?
崇祯看了看疯马。的确,他的衣着、行为的确和别的土著不太一样,显得更“文明”一些,可能是受了西班牙人的影响。但从他腰间鼓囊囊的“头皮口袋”来看,南方的游学让他对西班牙人的仇恨更深刻了。
说着,坐牛摇了摇头。“我们不是没有组织过反抗,阿兹特克人也是如此,但都被轻易的镇压了。他们的雷电棒实在是太厉害,一发子弹就能击倒一名勇士。他们的长矛阵让我们无法靠近。他们的盔甲用弓箭射不穿,石斧砍不烂。只要一撤退,没有人能跑得过战马的追杀。我们牺牲了很多人,弄到了一些喷火棍,偶尔也能伏击几个西班牙人。但正面作战还是没有任何胜算。”他指了指营外
“但你们不一样,我想知道你们是怎么战胜那些恶狼的。”
崇祯指了指身旁的四位指挥使。
“如你所见,我们的武器,战术要比西班牙人先进很多,击溃数倍于我们的西班牙人简直是轻而易举。”面对合作伙伴,崇祯自然是把明军吹捧上天,这样才能争取到更多的筹码。”
“但是我们也有自身的不足。我们的本土离阳洲太远,我们的战士只有两千人,而我们敌人至少在七万以上。我们的战士能击败五倍于己的西班牙人,但他们的人数是我们的三十倍,一旦全面开战,我们也没有必胜的把握。”
“远方的朋友,阿帕奇人和他们的兄弟部族愿意把后背交给你,但前提是你愿意把后背交给我们。我们不会做无谓的牺牲。”坐牛直接堵死了崇祯拿他们当炮灰的打算。
“我们没有想过让你们当肉盾。”崇祯的确没有这样的想法,因为这是毫无意义的。
“西班牙人为何能打赢你们?不只是因为他们的‘喷火棒’。他们之所以无法击败,考得是两样武器——纪律,火力。他们结成严整的方阵,你们就无法冲破。他们有大量火枪,就能轻易击杀你们的战士。在纪律和火力面前,蛮勇是毫无价值的。而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你们也拥有纪律和火力。到那时,就是比拼士气和战技的时候了,在这两点上,你们是不会输给西班牙人的。”
“确实如此。如果真的能够如你所说,击败西班牙人也就指日可待了。但我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们明人要和我们合作,而不是和西班牙人合作?”坐牛用狡黠地目光盯着崇祯的眼睛。“你的想法,瞒不过阿帕奇人的灵魂。你并不想和西班牙人结下血仇,所以你并没有追击他们,把他们赶尽杀绝。你击败他们只是为了展示武力,你想和他们谈判,不是吗?”
心中暗道一声“老狐狸,所以你就把他们全干掉了是吧。”崇祯的确有这个想法。刚登陆阳洲,明军的根基尚不稳定,只能扮猪吃虎,给西班牙人一个下马威,再寻求暂时的稳定。而阿帕奇人对西班牙溃兵的伏击打乱了崇祯的计划。本以为他们只是和西班牙人了结恩怨,没想到他们也是想把明军一方绑上同一辆战车。也罢,和土著结盟也是一条战胜西班牙人的捷径。
崇祯思索了一下“在我们的国家,有一个久远的传说。周武王击败了殷商,殷人的遗民向东方迁徙。”
“那不是箕子就封朝鲜吗?这和阳洲土人有什么关系。”钱益悄悄问郑鸿逵。郑鸿逵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让皇上继续编。
“他们乘着舟船,渡过东海,从此不知去向。我通过葡萄牙人得知,日出之洲上有一群原住民,我就敢肯定——你们是当年东渡阳洲的殷人。我们跟着殷人的航迹来到阳洲,就是为了将兄弟之族从远西蛮夷的手中解放出来,将侵略者逐出阳洲。你们离开神洲太久了,你们的文明在迁徙中支离破碎。但今天,我们来了,我们将让殷人的文化得以复兴,把那些伪神驱离这片古老的土地。我们,能让殷人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疯马凑到坐牛的耳边:“父亲,其实我一直都在观察他们,这些明人似乎崇拜一种类似蛇的生物,他们的领袖身上也有这样的花纹。这和我在阿兹特克看到的羽蛇神很像。这至少也能证明,他们也是敬奉自然和万灵的。”
坐牛思索了一会,点了点头:“朋友,从你的眼睛里,我看到了真诚。但出于对族人的则责任,我不能完全相信你的话。但我有一点可以肯定,你们和那些西班牙人有着本质的不同,我在你们身上看到了阿帕奇人的品质——或者按照你的说法,我们殷人的品质,你们的友善和包容。这在那些只知道传教和掠夺西班牙的人身上是看不到的。来自远方的朋友,至少我们可以联手对付西班牙人。”
就这样,明军和殷人的第一次正式会谈顺利结束。这标志着一个反抗西班牙的同盟军正在形成。殷人东渡的传说也被有意地散播出去,逐渐在阳洲原住民中流传开来。
一直以来,阳洲的原住民只对自身的部族和亲缘部族有认同感,他们的国家也是由数个部族组成的联盟。
而今天,一个包含了整个阳洲原住民的概念——殷人正式形成。“在无尽的浩淼汪洋的尽头,我们的祖先从那里出发,他们乘着羽毛船来到脚下的土地,我们在这里生根发芽,繁衍生息。”这是在明军登陆之前就在阳洲广泛流传的传说。
而明军的到来,就像是这个传说的续写。“如今,我们遭收了外来者的奴役,我们的文明传承岌岌可危,我们的同胞惨遭疫病和刀剑的屠戮。我们的祈求感动了神明,先祖之地的人民知晓了胞弟的苦难,他们再一次架着羽毛船来到了这里。他们来自‘光明帝国’;他们称我们为殷人;他们称我们的家园为‘日出之洲’;他们带着能喷出雷电的棍棒,能喷吐火焰的铁柱。西班牙人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他们就要来了,他们就要来解放我们了!他们将打碎我们的镣铐,复兴我们的文明,将西班牙人的心脏献给太阳神!”
【你很机智,这个想法很有煽动性。】系统第一次直接对崇祯表达了赞扬。
“其实我是一拍大腿想出来的。。。坐牛问我的时候我被问懵了,想着怎么和他们套近乎,正好我以前听说过‘羽毛船’的故事,就顺水推舟编了这个殷人东渡的故事。”
【急中生智,这也是睿智的表现。下一步你打算怎么做?】
“纪律和火力,这是对抗西班牙人的基本要求。新军可以训练殷人,但枪械没那么好弄。移民中有不少工匠,制造枪械的工艺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材料上哪去弄?”
【书名:《地镜图》】
【状态:现已失传】
【简洁:此书成于南北朝,是一本翔实,可靠的探矿技术专著】
【售价:380点数】
系统二话不说,拖出了商城菜单。
“买买买,我剁手还不行吗?这下好了,手上只有两位数了,两袖清风。”
一本书落到崇祯的手中,崇祯翻看了几页,正准备叫人拿去研读,准备探矿。
他猛然抬头:“不对啊,疯马给坐牛点烟用的不是硝石吗?我直接去问殷人哪里有矿不就行了?系统啊,你看。。。”
【货物售出,概不退换,有本事你去工商总局举报我啊。】
“系统你又坑我。。。”
次日,阿帕奇部开始向明军的营垒集结,科曼奇,那瓦霍等部族在坐牛的号召下准备前来汇合。
由阿帕奇人的向导带路,数个临时突击学习了《地镜图》的新军小队开始四处寻找硝石矿,铁矿,铜矿等制造火器的必备材料。(其实系统没有完全坑人,深层矿物靠土著是找不到的。)
营外竖起了几个标靶,疯马正带人向明军演示他们的射术。
“击鼓一次!”
“装填魔药,压实魔药。”
“击鼓两次!”
“装填弹丸,装填引药。”
“击鼓三次!”
“点燃神火,赞美万灵!”
一旁的崇祯目瞪口呆地看完了土著们发射火枪的全过程...
【这画风实在是太诡异了...】系统也忍不住了。
“你们一直是这么用火枪的?”
“是的,我们弄到喷火棒以后,花了很久才明白西班牙人的施法步骤。之前总是失败,但是得到了战鼓的法力加持,点燃神火就变得更容易了。”疯马向崇祯介绍他们的“施法”过程。最后他总结道:
“只有完全按照规定的方法来进行仪式,雷电棒的灵魂才能得到满足,神火才能点燃。如果过程出了偏差,雷电棒的灵魂就会发怒,它会用雷电惩罚那些怠慢它的人。因此,部落中只有那些能够通灵的战士,才被允许使用喷火棒。”
第十章 赞美万灵!
“你们一直都是这样训练火枪手的?”看着这些殷人把放铳当做施法,崇祯哭笑不得。
“看上去很可笑不是吗?但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你是知道火枪的原理的?”疯马的话让崇祯很意外。这个酋长之子身上充满了未知。异样的装束,异样的行为,以及一些土著不可能接触到的科学知识,崇祯对他的过去产生了兴趣。
“当然知道。”疯马指了指自己脑袋。“我在新西班牙接受过白人的教育,我的老师是隐修会的教士。他们和其他的白人不一样。”他叹了口气。
“我的老师,他叫马丁,是一位神父。他告诉我,旧大陆污浊不堪,而新大陆是人类最后的净土。他要帮助我们建设一个完美而和谐的社会。”
“他和现在的新西班牙教士不同吗?”
“完全不一样,那些脑满肠肥的教士只知道鱼肉我的人民,掠夺我们的财产。而我的老师却带着我们在山中过着清贫的生活,教导我们沉思和友爱,也教给我们欧罗巴人的科学知识。他告诉我们,要用这些知识来帮助自己的同胞脱离蒙昧。”
“这样的人在西班牙可不多见。但是,你为什么那么恨西班牙人呢?你的老师不也是西班牙人?”
隐修会的事情崇祯也有耳闻,他们在西班牙可以算是异类。
西班牙建立在伊比利亚半岛的战火之中,在和穆斯林长达数个世纪的血战中,西班牙人对异教徒恨之入骨。
在战胜穆斯林后,西班牙设立了异端裁判庭,逮捕那些不遵从正统信仰的人,并将他们处以极刑。
在长达四百年的异端捕猎中,约有三十八万人惨遭荼毒,其中有10万人被除以火刑。鼎盛时期,从直布罗陀到马德里,到处都悬挂着焦黑的尸体。
这种行为和隐修会的宗旨格格不入,他们便将行动的重心转移到了新大陆。他们打算在“乌托邦”式的教学中培养一批“圣徒”,以此来净化污浊的旧世界。
“西班牙人不需要我们的进步,他们只需要我们的粮食,黄金来供奉他们的国王和主教。隐修会的教育在他们看来是失败的。隐修会的教士被逐年召回,我的老师是最后一批。五年前,我17岁的时候,老师也被召回。从那以后,我对西班牙仅存的幻想也烟消云散。我看清了西班牙人的本质,他们根本就是一群强盗!他们最后的良心已经离开,留下的只有贪欲和杀戮。”
疯马捏紧了拳头“我绝不会对他们有一丝的仁慈。”
“丛兰欲秀,秋风败之。隐修会的做法不符合国王的利益,被解散也是意料之中。但是,至少在建设阳洲这点上,我们和你的老师看法一致。”
确实如疯马所说,隐修会的作为越来越受西班牙王室的排挤,因为西班牙人对海外殖民地如何发展根本没有兴趣,他们只在乎“黄金舰队”能把多少财宝运到宫廷中供他们享乐挥霍。
“这也是我相信你们的原因。”
“我还有个问题......那个咒语,是怎么回事?”
“那个啊,当初我带了几杆火枪回来,教我的族人使用,但是他们总是不按照规程来使用,经常出事故。我的父亲就告诉我‘阿帕奇人是鹰和郊狼的孩子,风的血液在阿帕奇人心中瀑流不息,顺应风吧,这样你才能驾驭他们。’于是我就编了这套咒语,告诉我的族人们,放枪是在施法,这样他们就会完全按照‘咒语’行事,他们惧怕枪的灵魂处罚他们。”
“陛下,我觉得这是个好办法”一旁的钱益似乎想到了什么。
“我们完全可以用这种咒语来操练殷人的士兵。从阿帕奇部的经验来看,这种方法非常有效。甚至可以编写一本操典。”
“这法子好是好,但是...”
一想到以后和西班牙人交战的时候,西班牙人阵仗严整,鲜衣怒马,自己这边大部分人却衣不蔽体,口中念叨着咒语,好似群魔乱舞一般...
【我发现你有当邪教头子的潜质,至少画风上你这边绝对是满分。】
“不要啊!排队枪毙才是男人的浪漫啊!我不要带着这群土著跳大神啊!”
为了让自己维持救世主的画风,崇祯下定决心整顿一下殷人的军容。
“黄嗣!”
“属下在。”
“几天之内,在会盟的殷人到来前,你给我好好操练这些阿帕奇人,务必要完成基本的队列训练。”
“可是陛下,今天早上对一些殷人进行了训练,他们实在是不好训,连左右都分不清啊!”黄嗣可不敢立军令状。训练这些未开化的土人谈何容易。
“我有一招。你和钱益去库房提一些备用的军服和军鞋...”崇祯将自己的“妙计”告诉了黄嗣。
“陛下英明啊,属下这就去办。”黄嗣转身遍朝着库房走去。
“慢着。”崇祯似乎想到了什么。
“陛下有何吩咐?”
“喊口令的时候找个四川人来喊。”
“啊?额...是,属下遵命。”这诡异的要求弄得黄嗣摸不着头脑,不过他也习惯了,反正照做准没错。
此时,在奇瓦瓦城中,胡安和他的部队已经撤回了城中。
“我的阁下,您的衣服要不要...”侍从发现胡安满身血污,正要为他更衣。
“不用,立刻帮我备马车。”
“遵命,我的阁下。”
侍从离开了房间,胡安的办公室里只剩下鲁伊斯和他本人了。
“鲁伊斯,你对那些外来者怎么看?”
“阁下,依我之见,他们是有计划,有预谋的。他们很了解我们的战术特点。最让我惊讶的是,他们竟然装备了三磅炮...如果是土著,他们就算采购火炮,也不会采购三磅炮这种针对密集阵型的小口径火炮,”
“三磅炮我们也有,这是作战理念的问题,不是什么精巧的东西。我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们的火枪。我没看到他们的火绳,看击发动作也不像簧轮枪,看样子是燧发枪。那种东西的可靠性非常低,我以前也用过,经常打不着火,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还有他们的刺刀,很有意思。不是荷兰人那种用软木塞进枪管的,而是固定在枪口的,应该是用了某种卡榫。”
“从昨天的伏击来看,他们应该早就和印第安人有联系。你去收拾一下行装,我们去一趟墨西哥城。沾血的衣服不要换,我们就这样去见总督。”
“遵命,我的阁下。但是,战损的情况,我们怎么报告?这次的损失有些...”鲁伊斯害怕如实上报伤亡人数会招致上面的震怒。和那些外来者交手,损失还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半路被印第安人伏击一阵,伤兵几乎全部阵亡。
“如实报告,要让上面知道这里情况的严重性。这次的事情处理不好,恐怕遭殃的不只是我们。我嗅到了阴谋的味道,这背后一定有什么肮脏的交易。”
胡安和鲁伊斯当日就动身前往南部的新西班牙总督驻地——墨西哥城。远征军对殷人的训练也在有条不紊的展开。
几日后,数个和阿帕奇有亲缘关系的部族来到了明军的营中,其中就包括科曼奇和纳瓦霍部落。
在“正史”中,科曼奇人是和阿帕奇人齐名的凶悍骑手;而纳瓦霍人则以艺术闻名,二战中立下奇功“风语者”就出自这个部落。
而展现在他们面前的则是“突击训练”数天的三千名阿帕奇部战士。
明军的领袖们和殷人的酋长站在城门上方,明军和殷军排成队列依次从城门前通过。
“现在正向观礼台缓缓走来的是一营的兄弟们。他们精神饱满,气宇轩昂,迈着整齐划一,铿锵有力的步伐,到处可见的是他们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念。”
钱益站在主席台前,念着崇祯昨晚写的发言稿。
【你咋不让他们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再来一句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你没发现这运动会入场词把他们唬得一愣一愣的?”
【我只看到钱益念得一愣一愣的。我开始同情他了。】
虽然入场词很尴尬,但明军的军容还是震撼到了那些酋长们。
一营的五百人以百人为单位,排成四列横队,踏着整齐的步伐从主席台下通过。
他们穿着统一的明军制式对襟棉甲,头上的铁盔顶着“避雷针”式的长缨,看上去威武十足。
火枪抗在右肩,枪口的刺刀随着步伐的起伏熠熠生辉。
横看一条线,竖看一条线,脚抬一条线,手摆一条线。队列训练是明军日常操练的重中之重,提升战斗力的同时,也能给敌人带来震撼。
他们用自己的队列无声的向台上的殷人酋长宣告:这是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
四个营通过后,就是炮兵队伍。五十余门由一匹马拖动的“九头鸟”轻快地驶过台下。最后则是五门巨大的红夷炮。
八匹马拖曳着六千斤红夷炮
缓缓驶过。一些见识过火炮威力的殷人酋长不住的发出惊叹声————就是西班牙人也没有这么大的炮。他们再一次提高了对明军的战斗力的预估。
“孙老弟,可以啊,几天的时间你是怎么做好红夷炮的炮车的?”郑鸿逵低声发问。造炮车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三千斤的红夷炮就是在本土也很少有搬到车的,多是作为固定火炮装在城墙和船头上。
“哪来的炮车,你没看四个轮子吗?问百姓借了俩大板车拼的,只能跑直路。拖出来吓吓这些土人。一开炮怕是要炸飞出一里地。”
郑鸿逵没说话,嘴角微微上扬,拍了拍钱益的肩膀,重新正色站直。
紧跟在炮车后面的队伍缓缓走来,城墙上的殷人酋长纷纷站直身体,从城垛中探出头来。
一千名殷人士兵,以百人为单位,拍成十个十列方阵缓缓走来。每队的前方有一名明军士兵带领。
他们虽然没法向明军一样摆成几条线,但脚步却能在鼓点的伴随下踩在一个节拍上。黑压压的一片走过来,沉闷的脚步声煞是威风。
他们身着明人的布衣,头戴着五花八门的羽饰,肩扛远征军百姓使用的普通鸟铳,腰间悬着一把铁斧和烟斗。
眼尖的殷人酋长发现,他们竟然两只脚穿着不一样的鞋子——左脚草鞋,右脚布鞋。嘴里还在不停的念叨着什么。
“草孩(鞋),布孩(鞋)。草孩,布孩。”念着四川教官的川味汉语,这些殷人走着勉强算是整齐的队伍。
来源于当年川军的创意,将抽象的左右变为形象的左脚草鞋右脚布鞋,可以大大提升训练效率。
殷人的方阵极大的震撼了酋长们。
他们见过西班牙人列阵,刚刚也见识了明人的阵列,这没什么,在他们看来都是些外来者而已,只是一个要自己的命,一个和自己有交易而已。
但自己的同胞也列成这样的阵型,这是那些酋长们从未见过的。他们从未想过有一天可以摆出堂堂之阵和西班牙人正面交锋。而今天的所见所闻给了他们希望——再也不用过躲躲闪闪的生活了,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将西班牙人赶出阳州。
见此情形,崇祯也暗自点头。
“夜校布置得不错,他们能说上几句汉话了。汉字推进得怎么样了?”
“陛下,汉字的进度不理想。双方交流的媒介是西班牙语,难免有些偏差。按照陛下的吩咐,我们在尝试用汉字为殷人的语言编写文字,最后的成果可能会像朝鲜文和日本文那样。殷人的长者对这个很感兴趣,他们也希望能书写自己的语言。”
第十一章 又见主线任务
战后第五天,奇琴伊察废墟
入夜了,月亮从高大的雨林中升起。羽蛇神金字塔四周升起了一堆堆篝火。最后的玛雅人住在简易的营帐中,凝望着他们圣城的废墟。
1531年,这里被西班牙殖民者占领,虽然玛雅人重新夺回了这里,但大多数建筑早已被焚毁,只有石质的金字塔得以幸存。
随着一个个玛雅城邦相继陷落,首都玛雅潘也被付之一炬,越来越多的玛雅人开始向雨林深处奇琴伊察迁徙——这里是最后的自由之地了。
一名年轻的战士从营地外归来。他穿着印染了太阳纹路的棉布衣,肩上披着美洲豹的毛皮,身后背着巨大的黑曜石锯剑“马夸威特”。
腰间悬着几个人头,已经被锯剑砸得变形。
他叫帕克,生于虎之日的他自小被作为一名战士培养。
第12纪元于23年前开始,也是他出生的那一年。祭司们宣告这是水的纪元,如水流冲刷着岩石一般,玛雅人将在战斗中磨砺自己。火神主导着这个纪元,他将送来他的蝎子,玛雅人必须用这火神的力量刺痛敌人,否则受伤的将会是自己。
生于废墟的他并不知道过去的时代有多么辉煌,但西班牙人的步步逼近确是实实在在的威胁。
正如祭司所说,水之纪元是试炼与磨难的纪元,他和他的同龄人自背得动“马夸威特”起,就挥舞着这把黑曜石锯剑砍向西班牙人的头颅。
十年来,他已经砸碎了八十四个西班牙人的脑袋,也因此得到了祭司们的重视。
几天前他收到了祭司们的召唤,从密林中归来。
走过刻满了英雄事迹千柱回廊,他到武士神庙门前站定。
武士神庙的木质建筑已经在几年前修理完毕,祭司们商讨国事的地点也从观星台搬回了这个政治中心。
等了一会还是没人出来,帕克坐到了门前广场的中心的一个石像上。
帕克小时候曾经来这里玩过,那时候武士神庙还是一片残垣断壁,并没有什么人来。他也经常坐在这个石像上。
这石像蜷着双腿,躺在石台上,上身后仰,脸部旋转了九十度,冲着阶梯的方向。它的双手平放在肚子上,正好能躺着一个人。
“若是在过去,你的确有资格躺在这里。”身后突然出现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帕克惊得从石像肚子上跳起来。
定眼一看,他赶忙低头致意:“佳觉长老。”
这位老人名叫佳觉,没人知道他的年龄。在大多数人逃到奇琴伊察前,他就已经是奇琴伊察的祭司了。
原本的贵族领主们都失去了自己的城市,和平民百姓无异。而圣城奇琴伊察的祭司们就接管了政权。
而佳觉长老作为卓尔金神历的“保护者”,祭司的首领,已经成了玛雅实际上的领袖。
“它叫查克莫,在恶魔们到来前,我们在它身上取出祭品的心脏,献给神明。只有荣耀的勇者才有被献祭的资格。”
佳觉盯着帕克的眼睛,帕克觉得心里有些发毛。
他并不理解这样做的意义。献上了这么多祭品,神为什么不保护玛雅人?
“我们的神正在和恶魔的神明作战。”
仿佛是知道帕克在想什么,佳觉的话让帕克不安更甚。但勇士的尊严不允许他畏惧。
“我能为神做什么?如果神能给我们自由,我甘愿成为祭品。”
“好孩子,我没看错你。你出生的那天,我就一直在关注你。我教你恶魔的语言,我教你如何斩杀恶魔,而你用恶魔的头颅回报了我的信任。你是真正的勇者,神明会喜欢你的。”
“这是我应该做的。为了玛雅人的解放,动手吧,长老。”
似乎是明白了召回自己的理由,帕克下定了决心。为了一丝的希望,他也想取悦神明,希望自己的同胞能够将那些恶魔赶出家园。
帕克解开了上衣,仰躺在查克莫石像上,闭上了眼睛。
一个冰冷的东西碰到了他的心脏。帕克咬紧了牙关,准备迎接刺穿他的利刃。
但过了许久,他并没有感到疼痛,胸前的东西却慢慢变热。
他把眼镜睁开一条缝,隐约看见,胸前并没有流血,而佳觉把什么东西按在他的胸前。
“感觉到它了吗?”
“很温暖。”
帕克睁开了眼睛,发现胸前的东西似乎是一块白色的“石头”。
佳觉放开了手,帕克这才发现,这是一个白色的“石环”,这是他从没有见过的东西,“石环”的呈乳白色,温润剔透,看上去让人心生暖意。石环上雕刻着他没有见过的花纹,像是羽蛇神,只是比以前见过的更加精细。“羽蛇神”盘在石环上,身边环绕着华美的纹路。
帕克刚想问什么,佳觉却示意他不要说话。
“羽蛇神已经听到了我们的祈祷,他从先祖之地派出了神使,神使乘着羽毛船,带来了十三层天界的神兵。羽蛇神选中了你,勇猛的虎之战士。带着神明的信物,向北走,走出密林,把它交给神使,为神使指路。把神使带回来,把神兵带回来,把解放带回来。”
“帕克知道了。”他穿上了衣服,把石环贴在胸口。
他没多说什么,转向了远方的羽蛇神金字塔,俯首而拜。
起身后,他又向佳觉长老深深鞠躬,走下了武士神庙的台阶。
“伟大火神拖赫啊,保佑你的蝎子吧。利刺已经出巢,愿他能找到神使,击败那些恶魔,老朽的罪孽也就能偿还了。”
佳觉在心中为帕克祈祷,玛雅人最后的火种是否能延续,就看他能不能搬来救兵了。
而帕克的目的地,明军的营垒——“漆吴城”正在挂牌。
随着越来越多的殷人集结到了这里,这个营地也需要一个正式的名字了。
“漆吴”取自山名,相传是太阳东升的暂歇之地。正适合这座明朝皇帝的“行宫”。
“行宫”的大殿还在修建中,按照皇帝的指令,政务机构暂时在营帐中办公,修筑坚固的工事和民房是当前的主要任务。
【叮】
久违的系统提示音响起,这意味着系统要发布任务了。从福建练兵开始,将近一年了,系统连支线任务都没有发放一个,这让崇祯一度感到迷茫。
【任务条件满足,触发主线任务——神使,请宿主查看任务列表。】
“主线任务?什么情况?主线任务不是帮助南明反杀吗?我这是在打野啊,哪来的主线任务?”
崇祯立刻放下手头的事情,召唤出任务列表。
突如其来的主线任务让崇祯有不好的预感。
他以为系统并不支持他的作为。谁知道阳洲这边竟然还有个主线任务?
这意味这系统承认了他在阳洲的行动,但主线任务也就意味着——
【失败惩罚:抹杀。我们同归于尽。如果主线任务失败了,我们的存在就毫无意义。】
系统当初的警告依旧在脑中回响,那毫无感情的女声和平时那个喜欢吐槽的系统判若两人。
如今收到了第二个主线任务,崇祯的心又提了起来。
【任务名称:神使】
【任务类型:主线任务(隐藏)】
【任务介绍:你的“殷人东渡论”已经逐渐传播开,大量受西班牙人压迫的殷人呼唤着神使的到来。天子啊,打碎他们的镣铐,解放殷人,征服阳洲!】
【任务目标1:集结总数不低于三万的殷人联军(已完成)】
【任务目标2:摧毁一个城市级的新西班牙据点(进行中——剩余时间:180天)】
【任务目标3:???】
【任务奖励:点数1000000、???】
【系统评价:你自己作的死,非要当邪教头子,沾了太多的因果,别怪我逼你。】
“你这是又闹哪样啊!我本来想好好转型种田流的,你怎么又逼着我攻城?你看看外面那些‘草孩,布孩’,你是想让他们去当炮灰吗?半年的时间怎么够?”
系统沉默了一会。
【叮】
【触发支线任务——神之信物,请宿主查看任务列表。】
【任务名称:神之信物】
【任务类型:支线任务】
【任务介绍:???】
【任务目标:获得“神之信物”】
【任务奖励:点数5000、支线任务线索】
【系统评价: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你这也叫帮我?任务介绍你都不告诉我?”
【到时候你自然就知道了。】
“你这...”
【主线任务——神使,第一阶段奖励结算】
【任务完成评分:】
【战斗:S级史诗大捷】
【影响:A级声名远播】
【效率:S级雷厉风行】
【总评:S级】
【任务奖励:1000点数】
【额外奖励:北太平洋航道畅通:剩余时间120天】
‘‘这就是商城后面几个选项卖的东西?你不是说不科学的东西没有吗?操纵天象也太魔法了吧。’’
【我还是那句话——知识就是力量。你以为你的肥皂盒是怎么开过太平洋的?就凭几张海图?本座当时可是忙得话都没空说了。】
‘‘多谢大仙爱护,大仙神通广大法力无边,不知大仙可有什么趁手的兵器,拿出来让俺老朱开开眼?’’
【叮,系统提示:离buff失效还有119天23小时58分32秒】
“钱益!叫钱益过来!‘’
第十二章 大明南洋公司
“陛下有什么吩咐?”听到卫兵的急报,钱益从城外赶回来。
“从殷人那里收购了多少东西了?”
“主要是阳洲特有的农作物,包括将士们非常喜欢的辣椒。还有一种名叫‘玉米’的作物。以前在福建见过西洋人贩售,但都是晒干的。玉米也叫玉蜀黍,六谷,是一种高产的作物,可以作为优质粮草。殷人培植的玉米,产量非常高,甚至比水稻还高。如果运回去种植,可以大大增加粮食的产量。”
阳洲原产的作物都非常优质,这离不开殷人历代的精心培育。特别是玉米,玉米神是玛雅人的主神之一,培育玉米也是祭司们的职责之一。
“很好,按照先前的计划,装十船货,你带队运回本土。务必要快。”
“可是,陛下,按照计划我们应该是等入秋了才派船回去,现在是不是太仓促了?”
“我自有安排,现在是天赐良机。你们最快几天能准备好起航?”
“几十艘福船的船工都是家父选的,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十艘船三天内就可以起航。”
“嗯,回去以后直接停靠南京,你亲自带着朕的手书面见隆武皇帝,把货给他,找南京户部兵部支钱,采购大炮,火铳,火药回来。返程的时候停靠福建,找郑森提人。”
“明白了。”
“注意,不要声张。不该知道的人,不要让他们知道,这一点你要好好嘱咐你家的船工。郑森在福建练的兵以为自己去的是南洋,出航前可以告诉他们去的是阳洲,去留自便,但千万不可以透露朕在阳洲一事。”
“陛下放心,臣的手下都对陛下忠心耿耿,绝不会走漏半点风声。”
“你对朕忠心,朕也不会亏待你。朕听闻南洋有些南迁的百姓?”
“陛下恕罪!”钱益吓得跪倒在地。
偷运良民到海外,虽然是自愿的,但等于是在打朝廷的耳光。
在朝廷看来,出逃国外的都是天朝莠民,朝廷不屑于和他们计较。可这些商人就不一样了。投机倒把不利农桑,这也就算了。竟敢帮那些莠民出逃!天朝无所不有,何必去荒蛮之地?你这是在怪朝廷治理不周?
所以一旦被查出组织偷渡的行径,抄家处斩都是轻的了。
“朕不怪你们,要是世道太平,百姓又何必出逃?你们也是在帮朕分忧啊。你们在南洋的组织叫‘公司’?”
“是的,子曰‘公者,数人之财,司者,运转之意。’福建的几大商行都有参与,南洋移民开销巨大,不是一家能承担的起的。臣的父亲就是兴福公司的头人。”
在“正史”中,这些华人殖民公司兴起于明末,兴盛于清中期,在荷兰人到来之前已经占据了大半个南洋。但因为缺少母国的支持,再加上内斗不断,内部派系互相倾轧,很快被荷兰人各个击破,收归手下。
崇祯稍作思量。
“朕赐你父亲一道加盖玉玺的特许状,兴福公司更名‘大明南洋公司’,在南洋可以全权代表大明朝廷。入籍南洋公司的,可以保留原籍的户帖,另加发南洋公司的户帖。公司的头人授统治官之衔,虽然没有品级,但是待遇同等正千户,赐从五品的仪仗。”
将南洋的殖民委托给海商也是权宜之计,实际上他们已经在南洋建立了规模不小的殖民地。
此时以朝廷的名义招安这些殖民公司,并将他们统一到一面旗帜下。这样一来,朝廷就能自郑和下西洋后再一次获得南洋的霸权。
虽然会因此和西班牙的香料贸易航线发生冲突,但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抢夺西班牙的殖民成果,将他们驱逐出南洋,就能在南洋重新树立起天朝的威信。
由此可以带来巨大的政治收益和贸易利润。相比较而言,将海外殖民地托管给私人的风险也是可以接受的。
只要确立朝廷的主导地位,掌控殖民政府的绝对话语权,南洋就能成为大明本土的一大助力,反攻满清也就变得更加容易。
“臣,叩谢陛下。”
跪在地上还没起来的钱益又俯首而拜。
他知道这个封赏的分量。即使没有正式的品级,单单是从五品官的待遇,对于商人来说就是天大的恩赐。全权代表大明,也就和封疆大吏无异。
“朕还没说完,这是有条件的。一者,南洋公司不可以迁移本地的原住民,只可以迁移灾民和难民。二者,朕会让南京朝廷派出一名正五品南洋大臣监察南洋公司,诸要事必须报于南洋大臣知晓。三者,统治官任期五年,任期满了,换什么人公司自己议一议,但必须南洋大臣首肯才能上报朝廷。这个南洋大臣人选,朕可以安排孙和京的长兄孙和鼎来担任。”
“臣明白。”钱益也知道,朝廷不可能对一群商人放心,皇上也要对南京的朝廷有个交代,至少不能让他们面上无光。安排一个熟人的兄长来监察南洋公司,也算是皇上开恩了。
“另外,南洋的吕宋岛(今菲利宾)已经被西班牙人占领了,归属我们面前的新西班牙的总督区管辖。你们去南洋移民,少不了和他们摩擦。”
“南洋岛礁星罗棋布,西班牙人的炮舰施展不开。我们的福船就非常适应这种复杂海况。郑都督(郑芝龙)的部下(海盗船)就经常在南洋和他们交手,双方可以说是势均力敌。”
“我会提议南京方面派舰队南下的,你们尽管宽心。”
有了水师的加入和朝廷的支持,热兰遮的荷兰人以及西班牙的菲利宾殖民政府简直不堪一击。郑芝龙想必非常乐意支持这一举措。
如果郑成功能够统帅这一只舰队并立下战功,这位民族英雄就能提前确立在军中的威信。将来就算郑芝龙再次反水,也不会裹挟走大半的水师战船。
“臣代家父和南洋的百姓,叩谢陛下了。”
“嗯,着手去办吧。出去以后,通知士兵和百姓,要写家书的抓紧写,认字的给不认字的代笔,有什么要捎带的一并带回去。”
“臣,谨尊皇命。”钱益转身离开了。得了赏赐,连原来经常说的“知道了”、“遵命”都改口了。
“系统啊,我有个问题,这个玉米...”
【一个问题5点数,谢谢惠顾】
“你这个死要钱的奸商。”崇祯只好交出点数。
【嘴上虽然这么说,你的身体还是很诚实的交了钱嘛。好了,有什么要问的?】
“玉米亩产多少斤?”
【这个波动很大,千斤到两千斤都有,但这是加了化肥的产量。没有化肥,产量不比水稻高多少,还特别伤地。阳洲的玉米产量高是因为他们刀耕火种,四处游耕。收获以后,他们会烧掉茎叶,让土地恢复肥力。本土哪有那么多田地让你轮流耕作?】
“那怎么办?你有什么建议?”
【5点...】
“聊十块钱的,拿去,不用找了”
【咳咳,现在的玉米虽然产量没有现代那么夸张,但是抗旱,可以种植的面积非常广,中国55%的土地都很适合种植玉米,尤其是南方,可以大大提升土地的利用率,提高粮食的总产量。】
【真正高产的作物是红薯,块茎积累养份的效率肯定是比果实高的,简易的种植方法也很适合大规模推广。唯一的缺点是红薯的营养结构较为单一,也不耐饿。所以需要配合其他的作物来食用。】
【相比较而言,土豆虽然产量也很高,但不加调料的土豆不适合大多数中国人的口味,所以土豆并不适合作为主食推广。作为蔬菜和辅食倒是可以。】
【所以综合来看,我建议你在信中向南京那边建议大力推广红薯和玉米,二者互为补充。土豆可以和其它的蔬菜一起推广。这样应该可以让人口有大幅度的增长。根据史料计算,在1776年到1910年间,单单是推广玉米就让人口增长了20%】
“嗯,就这么来吧,可以动笔了。”
【还有一点要提醒你,传统上计算税赋的时候,只有米才是“本色”,可以高价提供给官府。其他作物都是“折色”,只能折价。不改变这一点,这些高产作物是无法作为主要粮食推广的。】
“税制改革是大忌,我不知道南京那边会不会实行。总之,我一并写进去吧,再不济也可以通过补贴的形式来推广,就像太祖皇帝推广棉花那样。”
【现在只能寄希望南京方面看在金手指的份上,依旧信任你的“神力”了。】
阳洲的大变牵动各方势力的神经,其中最头疼的恐怕要新西班牙的总督——卡洛斯阁下。
奇瓦瓦城领主胡安的马车驶入了墨西哥城,他此行的目的正是为了向卡洛斯总督报告战况。
这座城市本名特诺奇帝兰,
“总督阁下,奇瓦瓦城的战况,您是否会向王室汇报?”
胡安战战兢兢地立在卡洛斯的办公桌前。
虽然只是有几处流弹擦伤,但他还是把自己的伤口包得严严实实,伤口的血迹也特意没有处理。
不为别的,只是想给总督留下一个“血战惜败”的映像。
西班牙殖民军从未遭受过如此惨败。一旦这场莫名其妙的惨败被母国知晓,新西班牙总督就会沦为其他几个殖民地总督的笑柄。被母国撤职召回也不是不可能的。
卡洛斯眉头紧锁,沉默不语。
“总督大人,在和那些外来者作战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落入下风。但是在撤军的时候遭到了卑劣的印第安人的袭击,他们毫无荣誉感,他们...”
“够了!”卡洛斯把手中的文件拍在桌子上。
“这就是你折损两千五百三十七人理由?在遇袭的时候抛下受伤战友更是何等卑劣的行径?”
“总督阁下,恕属下直言,如果那些受伤的战友不留下,他们一样会被印第安人割下头皮——在我的头皮被割下之后。当时情况非常危急,带上伤兵的下场只有全军覆没。”
第十三章 粮食危机
“被伏击?这并不能成为你丧失荣誉的理由。”
“阁下,这次的敌人是有预谋的。据我判断,他们并不是土著!”
“噢?”奇瓦瓦城可是在西海岸,按理说那里比兔子高的生物就只有印第安人了。
...
几分钟后。
“你的话不像是作假,那么这次我就帮你一次。我会向王室做如下解释:英勇的胡安将军为了国王陛下的荣光,征服了北部的印第安人部落。虽然因为人数劣势一度被印第安人阻碍,但胡安将军的身先士卒激励了士兵们,他们大获全胜。剩余的印第安人已经撤退到一个坚固的据点中。新西班牙北部已底定,全能的天主更添了一份荣耀。”
“总督阁下?”
胡安并没有因为总督的“请功”而欣慰,相反他更加畏惧面前这位大人了。
本来损兵折将并不是罪无可赦,但这件事对于殖民地政府来说无疑是耻辱。一旦事情被如实宣扬出去,首当其冲的便是面前的总督。
如果秉公处理胡安,他最多被调回本土,做一个安乐贵族。
但总督大人显然并不想这么做。
“你是个聪明人,你应该知道我想做什么。总督府已经研究决定了,战败之责由你一人承担,你不要怪我们,毕竟这的确是你自己捅的篓子。”
“属下知罪。”
“想必你也明白我为什么要为你请功了。总督府决定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能为国王陛下拔掉那个据点,我会为你再次请功。墨西哥城的城主即将卸任,我的身边也缺一个副手,你明白吗?”
“明白!属下多谢总督大人的栽培。阁下,我的剑刃将...”
“客套话就不必说了,你我都明白”卡洛斯打断了胡安,这种谄媚之词他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这次再失败,那就是两罪并罚,再加一个谎报军情之罪,明白了吗?”
“属下...明白。”事到如今胡安也没法回头了,上头的大人们都希望他来背这个锅。既然锅甩过来了,他再不接就是摆明了和总督府过不去,自己的前途也就葬送了。
“你有五个步兵团是吧?”
“是的,可是因为战损...”
“你有五个步兵团是吧?”卡洛斯又重复了一遍问题。
“是的...五个步兵团。”实际上原有的五千人只剩下三千人了,其中一个步兵团因为减员太严重,已经无法维持建制了。
“因为疫病有些许缺员,我可以给你补齐。我会再额外给你调拨十五个步兵团。两万人的大军交到你手里。要是再拿不下那个野蛮人的据点,你就等着住进马德里的地牢吧。别以为你的家世可以让你脱罪,我自有办法让你进去。”
虽然是打算让胡安来背这个锅,但外来者的闯入还是引起了卡洛斯的重视。两万人的军队应该足以击溃他们了。
“遵命,我的阁下。”
西班牙即将卷土重来,远征军却陷入了危机之中。
郑鸿逵走进了崇祯的营帐。随着殷人的不断集结,一个严重的问题浮出了水面“陛下,又有一个部落的殷人到了,是科曼奇氏族的人。”
“我猜猜,他们没带多少粮食是吧?”
“是的,一个五十人的小部落,只携带了三天的存粮。”
“我早该想到的。只有那些大部落可以大规模种植作物,也只有他们有能力储存粮食。那些小部落都是以渔猎为生的,哪有存粮的道理。”
“船上的存粮还剩下五成,阿帕奇人还有些存货。但这里有三万张嘴等着吃饭,每日通过狩猎和采集弄到的食物只是杯水车薪。这样下去,我们恐怕撑不到下个月。”
“通知下去,来大帐开会。下阶段的计划要提前开始了。”
“遵命。”
召集了远征军和殷人的两班将领按照坐次就位。
左边上首是总兵郑鸿逵,其他三位指挥使依次排开。
右边上首是坐牛酋长,他也被推举出来作为殷人的代表。科曼奇,那瓦霍等氏族的酋长也在右边依次坐下。
疯马则站在他父亲的身后。他刚刚从前线回来,脸上的战纹还没有洗净,布衣上也都是尘土。
各位将领对这一天的到来早有心理准备。
殷人长期以游耕渔猎为生,粮食生产的效率低下。
一旦部落人口变多,一些受拥戴的勇士就会带领一部分族人出走,作为分支氏族继续存在。
只有这样,才能利用好墨西哥北部广袤而贫瘠的土地,让更多的族人生存下去。
而临时的营垒集中了近三万人,以游耕渔猎为生的殷人是无法供养这么一个大型聚落的。
为了应对西班牙人的报复,远征军的军民都在紧张的工作。军人们忙着操练新兵;工匠们忙着打军备;文人们忙着整理殷人的语言,编写文字;女人们忙着缝制军服。
周围的的树林早就被殷人狩猎队捕杀一空,大过兔子的动物早就上了饭桌。可以采集的果实也所剩无几。
必须行动了,否则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饥荒就会击垮联军。
“根据斥候的情报,有大量西班牙军队在往奇瓦瓦城开进。根据我的目测,总数在一万到三万之间。”疯马在数天前就带着本部的族人潜入了西班牙的领地。
在斥候的监视下,奇瓦瓦城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被联军知晓。
“郑总兵,我们这边整训得怎么样了?”
“禀万岁,新军四个营的建制完好,总数在两千人左右,大部分伤员已经恢复战斗力了。殷兵的总数在六千人左右,但只是进行了一周的基本训练,用来列阵怕是还要些时日。”
“我们有多少条枪?”
“猴铳两千余,新军人手一杆没问题,但也没有多少剩余了。考虑到日常损耗,很快就会有人无枪可用。剩下的各式鸟铳有四千多杆,已经全部发放给殷人做训练之用了。还有两千杆的缺口没有补上。”
枪都配不齐,人也凑不够。面对即将到来的强敌,会议的气氛凝重起来。
“那么,我们下个阶段的战略部署就是四个字——”简单的讨论后,崇祯做出了决定“化整为零。”
四个营的指挥使接到了任务。除了黄嗣统领本部的整编营外,其他各营都被打散,和殷人混编。
在新军组建之初,四个营就只是生活单位,四个指挥使只是负责士兵的兵籍管理和作训任务。
营下的百人队才是真正的作战单位。作战时的部署都是下达到百夫长一级的,而具体的战术动作则由百夫长统筹执行。
在作战中,四个指挥使各有分工。
郑鸿逵作为总兵,在皇帝不在场的情况下全权指挥所有部队;孙和京精通炮术,统一指挥四个营的炮兵;钱益在崇祯身边担任参谋和联络官;黄嗣擅长鼓舞士兵,他通常会冲锋在第一线来提振士气。
而在下个阶段的作战中,孙和京和钱益二人会带着百姓和舰队北上,重新筑城。
在那里,他们会开始集中生产武器装备,并向前线提供被服,弹药,粮草等补给品。从本土回来的舰队也会前往新城停靠。
崇祯和郑鸿逵,以及殷人的各位酋长会带着卫队前往山中建立一个隐蔽的指挥所,他们将在那里指挥全局。
黄嗣统帅半数的新军作为预备队,随时支援各处战场。
其余三营将和殷人混编打散,组织成不超过二百人的战术小队,由新军的百夫长担任主官。
殷人有丰富的游击战经验,他们已经用这种方式和西班牙人周旋了数十年。这不仅仅是一种战术,更是他们的生活方式。远征军的加入更是让游击战如虎添翼。
考虑到这只混编的部队不足以执行复杂的战术动作,甚至连维持编制都是个问题,崇祯给他们的目标不是歼敌,而是生存。
以保存自身,减少伤亡为核心,尽可能的用常规、非常规的手段去袭扰西班牙人。平时也通过狩猎,采集的方式补充自身的消耗。弹药则由北方的新城提供。
每只小队都是一个完整的战斗单位,配属两匹马,一匹背负九头鸟,一匹用来传递军情。
一旦发现有价值的目标,各个小队会通过标记,信号弹,马匹等方式传递信息,召唤其他的小队前来共同作战。
若是碰上难啃的骨头,收到召唤前来的预备队会负责消灭他们。
除了必要的时候,这些小队只会在白天执行任务。毕竟每天单是补充食物就会消耗掉很多精力,能够有空暇执行作战任务已经是一种奢侈了。
宝贵的夜间会被用来休息和学习。两族的战士需要磨合,交流——根据和殷人酋长们的要求,汉字和简单汉语的教学也是小队在夜间任务之一。
而疯马则继续率领各部的精锐斥候,监视奇瓦瓦城的一举一动。
考虑到补给的限制,小队不能分布的过于密集。因此只有二十只小队被组建起来,共计四千余人。再加上预备队,只有不到五千人参加本次战斗。
这五千人也不会全部前往战区,他们会轮替前往新城休整,补充弹药和装备。
剩余大部分殷人士兵会前往北部的新城附近继续狩猎,耕作,并在空余时间协助生产,继续训练,并保护新城。
制约整个联军的最大问题就是粮食。没有金属农具,没有大型牲畜,他们很难生产出足以支撑大量非农业人口的粮食。
大明远征军的到来会大大改变这一现状,但这需要时间。
只要开垦出大片农田,让粮食有稳定的供给,联军就能重新聚集到一起。到那时,就可以和西班牙人决一死战。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声暴动。等到秋收,粮草足备之时,联军就能重新集结到一起。我们将把大明的旗帜插上奇瓦瓦的城头!”
第十四章 从排队枪毙到荒野求生
“系统啊。”
【干嘛?】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第一次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线列步兵,第一次有了能交手的西方列强。两件愉快的事情交织在一起,本应该开始浪漫的排队枪毙才对。可是,为什么,会成荒野求生呢...”
【我要打死你这个白...可惜我没有手。嘘,快看,前面有一只落单的西班牙人,我们可以尝试捕捉他,一只西班牙人可以为我们提供好几天的弹药。我们从后面慢慢接近他,小心别发出任何声音。】
“哪里?哦,疯马已经摸上去了。漂亮,他蹲在树上,乌鸦坐飞机!额.....空中刺杀!他掏出了袖剑...额,宣花板斧。我总算知道那个不可说出名字的男人为什么变成狂战士了。砍死所有目击者,就没人有知道你潜入了...”
崇祯和坐牛骑着马在山间的小路上行进。疯马带着斥候在前方开路,沿途摸掉了不少西班牙人的哨所。郑鸿逵和黄嗣带着新军的步兵殿后。
这里是阿帕奇人的地盘,他们已经在这里和西班牙人周旋了数十年。
自从西班牙人踏足这片土地,他们依靠山势的阻隔和密林的掩护,频繁地对西班牙人发动袭击。久而久之,西班牙人渐渐停止向北扩张的行动。
但随着围剿大军在奇瓦瓦城集结,这里再次出现了西班牙人的踪迹。斥候们也因此变得更加小心谨慎。
黄昏时分,阿帕奇人的营地出现在他们眼前。
“易守难攻的好地方啊。”饱读兵书的郑鸿逵一眼就看出了这里的门道。
营地是一处谷地,三面都是陡峭的山脉,一面是狭窄的山口。一股泉水汇成溪流从谷口流出。
“进山的大路就只有谷口一条,在这里设置岗哨或者据点就可以确保谷地的安全。谷内有水源,也不怕被围困。只是有一点,疯马,这谷口有后路吗?”
郑鸿逵的担心不无道理。这里虽然是易守难攻,但西班牙人只要围而不攻,这三面难以攀登的峭壁就成了监牢的围墙。
“这溪水是从一处山洞中流出的,泉眼也在洞中。那处山洞可以通到山后。以前西班牙人来围攻的时候,我们就是从洞里离开的。”
“山洞?里面最窄处有多窄?最矮处有多矮?”以防万一,这个一定要问清楚。殷人来去就是一包行李,窄的地方横过身体蹭也能蹭过去。
远征军带的东西可就多了,万一碰上一人窄的地方,人能挤过去,马可挤不过去。
还有一些火器,火药桶,这些东西在狭窄的地方可不能乱蹭,万一炸了乐子就大了。
狭窄的隧道会像喇叭一样把冲击波的威力成倍放大,还会耗尽洞内的氧气。
到时候损失点辎重是小事,弄不好全员都要把小命交代在洞里。
“放心,你看这溪流,其实是从很远的地方流过来的。进了洞顺着溪流走,沿途都是很宽敞隧道,也没有多远。我们也是从另一边的洞口顺着溪流往下走,才发现这里的。”
“你的意思是说,这洞里还有其他路?”
“的确有很多路,我们的勇士也曾经尝试着探索这些岔路。很多路都是有风迎面扑过来,想必也是通向外面。我们不会在在一个地方扎营太久,也没有深入探索这个洞。”
“等营地安顿下来了,我们再组织一次探索,说不定能发现别的路。”郑鸿逵隐隐有种预感,这洞说不定有什么东西。
扎营的工作随后按部就班地展开。黄嗣带着大部分士兵在谷口安营扎寨,其他人则进入谷地歇息。
天黑了,众人赶了一天的路,没吃过像样的东西。扎营可是体力活,空着肚子是干不了的。
“还真变成荒野求生了。”崇祯望着面前的铁锅,咽了一下口水。
一条被切成几段的蛇在锅里上下翻滚,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几分钟前,疯马把这条蛇在崇祯面前砍了头,剥了皮,用小刀切段,扔进了锅里。
无头的蛇身在地上扭动的情景还历历在目。空手不足0.5鹅的崇祯觉得有些下不了口,但肚子饿着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夹起蛇肉尝了一口
“有点腥,不过味道还行。就像...”
【鸡肉味,嘎嘣脆,蛋白质是牛肉的六倍。】
“将就着吃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一顿正经的晚饭,自从出海以后吃得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系统啊,现在几点了?”
【晚上五点五十分十三秒。】
“国内这时候该是吃早饭的时候了。没办法,这就是命啊。自己选的路,就算是爬也要爬到终点。”
此时的南京城,早上五点五十分十三秒。
天刚蒙蒙亮,南京城的百姓们开始了一天的生活。喧闹的大街上充满了熙攘的行人。这座城市的生活节奏丝毫没有被战火打乱。
随着隆武朝的建立,战况慢慢好转。史可法和郑芝龙海陆并击,渡过的淮河的清军已经三个月未得寸功。
虽然双方还在进行你来我往的拉锯战,但百姓们都相信清军南下的兵锋已尽,这些建奴被赶出关外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作为力挽狂澜中兴之主,封地在南阳的隆武帝朱聿建隐隐有比肩光武帝的趋势--刘秀也是在南阳起兵的。
黎明时分,也是礼制所称的“味爽”之时,文武百官聚集在南京皇城的午门之外,等候着上早朝。
这是南明朝廷最早恢复的政治活动。
本来明朝中后期皇帝上不上朝纯粹看心情。有的三十几年不上朝,比如万历。有的不但上早朝,午朝,还有晚朝——就是那位威武大将军镇国公明武宗。他不但给自己封公爵,封将军,还首创了晚朝,变着法的折腾大臣们。
再往后的皇帝都很“忙”啊,有的忙着和蒙古人“打猎”,有的忙着炼丹,有的忙着做木匠活。正儿八经按时早朝的就只有崇祯了,奈何老天不给他早朝的机会。
隆武帝为了表明自己励精图治,收复山河的的决心,自然是不能落后于崇祯的。
早朝的规程也是全盘照搬北京的早朝。
午门上的五凤楼名响了大钟,午门的左右腋门打开,百官按文武从左右门进入宫城。
金水桥前,百官肃立,但众人却没有按照礼制要求的顺序排列。
人群隐隐分为两派——作死的南明朝廷稳定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分派。
人数最多的是东林党人。过去的数十年中,东林党在数次党争中大获全胜,近乎独揽朝政。但到了南边,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这里是由原浙党,昆党,宣党结成的南党主政内阁。
原因就是——东林党不是多次大获全胜吗?最后一次胜的就是“争京察”。
明朝有一套京察制度,按期对京城官员进行考核,优胜劣汰,按成绩赏罚。
围绕着京察的主导权,东林党和现“南党”前身的各党进行了你死我活的拉锯战。最终,东林党在北京的京察中独揽大权,“南党”人几乎被排斥出北京的朝廷。
但问题来了,北京有京察,南京也有京察。南京的京察是被“南党”人把持的,因此东林党人也被清除出了南京的政局。
按照当时的情况来看,南京京察根本不足为道,毕竟南京六部只管南直隶的事务,赢了北京的京察才是重中之重。
然后北京城破了。
然后东林党人跑到南京来了。
然后东林党人发现南京全是“南党”的人...
然后东林党打出了GG——那怎么可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东林党岂会轻易狗带?
东林党的大本营可是在无锡的,南直隶的各路知府知县几乎全是东林党人。
问题又来了,南京六部之类的本就不是全编满额的。既然朝廷到了南京了,自然要招人吧。招谁呢?那只能是从下面提啊。
然后因为南党输了党争,几乎没有新鲜血液。
然后在严酷的现实和皇帝的指示下,只能提拔下面的知府知县。
然后党争就又开始了...
然而事情还没完。
“啪”清脆的鞭子声警醒了宫城的黎明——一名身穿飞鱼服的锦衣卫在金水桥前挥舞起鸣鞭。早朝正式开始。
鞭舞毕,百官走过金水桥,在奉天门丹陛前一跪三扣头,随后在太和门开始早朝。
皇帝坐北朝南,百官面北而立。皇帝所坐金台之上,数个身着赤甲的锦衣卫东西对称站立。
锦衣卫指挥使郑芝豹身着金甲,持绣春刀,立于金台之上,面朝百官,沉声大喝
“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南京朝廷的一天的生活就这样开始了。
如果是初来南京早朝的官员可能会奇怪,这宫城里怎么没有太监?
鸣鞭的应该是太监,侍奉皇帝,喊话的也应该是太监。可这些活全都是锦衣卫在干。
锦衣卫在南明朝廷的地位更胜以往,这些皇帝的鹰犬已经从幕后走向了台前——他们便是南明朝廷的第三股派系:郑党的一员。
拥立隆武皇帝的是谁?不是南党,更不是东林党,而是郑芝龙兄弟。是郑鸿逵带着锦衣卫宣读遗诏,郑芝龙火速率舰队进京,皇帝才能坐稳南京的皇位。
随着郑鸿逵“辞官还乡”,其弟郑芝豹接任锦衣卫都指挥使,这些皇帝的近侍已经被牢牢把控在郑芝龙手中。
郑芝龙因拥立有功,被封为南安侯,兵部尚书,福建都督,一时间权倾朝野。
他趁势表奏皇上,以阉党“祸乱朝纲,扰乱圣听”为名,请求停止任用宦官,继位之初的朱聿建只得应允。
由此,宫廷内原本太监担任的职位全部由锦衣卫替补。
现在郑芝龙本人虽然在前线北伐,皇帝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线。
“朕,真的从监牢中逃出来了吗?”龙椅上的朱聿建看着四周的锦衣卫和金台下的文武百官。
“朕只是进了另一个监牢罢了。以前他们用绳索捆缚朕的手脚,如今却把朕当做提线木偶一般。朕不过是一个穿着龙袍的图章而已。”
崇祯和在船上和他交代的事情还历历在目,这是他唯一的希望。
“但愿,那位的话能够应验,把朕真正地从囚笼中解放出去,朕已经厌倦了受他人摆布的生活。朕要亲手中兴大明,而不是靠那些趁火打劫的匪徒。”
第十五章 麻雀战
“咳”中军都督佥事孙和鼎轻咳一声,出班奏事。
“启奏陛下,武英殿大学士史可法镇守扬州,淮安有功,毙贼五万于城下。后与南安侯郑芝龙合兵一处,北上击贼,连克数十城。臣请封赏史可法,以壮军威。”
孙和鼎昨日就和朱聿建讨论过这件事。借着“同伙”郑成功的关系,他成了郑党的大红人,深得郑芝龙的信任,是少数几个可以在锦衣卫的监视之外和皇帝单独会面的人。
《南明史》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史可法。“正史”中的他在扬州城力抗清军,但最后志决身歼,战死扬州,舍身殉国。“天书”在手的朱聿建自然不会放过拉拢这个忠臣的机会。
“陛下,按照天书的内容来看,我们必须尽快拉拢史可法。他的恩师本来就是东林泰斗,和东林党人渊源颇深。如果不尽快行动,他怕是会倒向东林党一边。”
“可惜权柄不在朕的手中,这事想要办成少不了郑成功协助。他知道这事吗?”
“和他沟通过了。他的意思是,如果他父亲郑芝龙真的如天书所说叛国投敌了,到时候有史可法的大军在,我们也不至于处处受制于人。”
“他能深明大义是最好,朕也相信他会这么做。自古忠孝难两全,只能希望郑芝龙能自重,不要做对不起他儿子的事情。”
“依臣所见,郑芝龙归根究底是个海贼。你让他打顺风仗可以,让他打苦战怕是难办。过去我军兵锋正盛,在扬州城下里应外合大败建奴,这时候郑芝龙自然会用心作战。若是战况继续在江淮一带僵持下去,恐怕他会生出二心。倒不是一定会去投敌,毕竟在大明他还可以通过锦衣卫遥领朝政,到了建奴那里就由不得他做主了。依臣所见,他很有可能会敷衍了事,待价而沽。我们得拿出足够高的价码,他才会继续用心作战。”
“若是这样也好。要是能救大明的百姓,不让他们受建奴的屠戮,朕就是把这皇位让出来也心甘情愿。”看到了《南明史》中记载的满清的种种暴行,朱聿键觉得身上的担子越发重了。大明一步也不能后退,否则那些惨剧就有可能在他面前上演。
按照昨天商量的,孙和鼎把问题抛了出来。果不其然,南党人第一个跳出来反对。
“陛下”。阁臣马士英出班奏事。
作为有名的“奸相”,他也在《南明史》中留下了重重的一笔,不过是因为大敌当前还在窝里斗,致使好几场重要战役大败,这个锅他罪责难逃。好在他死得轰轰烈烈,在南京城破后毅然起兵抗清,兵败身亡,也算是在史书上挽回一点颜面。
作为南京户部出身的南党党魁,虽然看了《南明史》的皇帝并不喜欢他,也不得不用他。
“臣以为史可法拥兵二十万,若此时封赏他,他必定会骄纵自满,纵敌玩寇,踌躇不前,以求得更多的封赏。不如等班师回朝后再行赏赐。”
听上去虽然有理,班师回朝再赏也不迟嘛。但谁都知道这仗不是一时半会能打完的,两军前线正在胶着混战,猴年马月才能班师回朝?等到时候再上一道奏折“飞鸟尽,良弓藏”,朝中无人的史可法就真的要被雪藏了。
“陛下。”内阁首辅钱谦益出班奏事。这位“水太凉”先生身兼东林党党魁和郑成功老师的双重身份,因此既领导东林党,又亲善郑党。在郑党和东林党的双重支持下,钱谦益得以就任首辅,以压制主场作战的南党。
“老臣以为,史可法不但要赏,还要重赏。现在前线战况胶着,正需要陛下的封赏来激励士气啊!陛下,毕竟有洛阳的事情在前面。”钱谦益不好明说,但众人都知道说的是老福王。当年李自成围洛阳的时候,守将要老福王出点钱犒赏将士,好激励他们作战啊。三百斤的老福王两手一摊“我们家穷啊,要么你看我把这桌椅板凳给卖了,卖了钱再犒赏将士们如何?”守将一听勃然大怒,谁不知道你福王家里金山银山,要你出钱的时候就跟铁公鸡一样一毛不拔,当即就把福王给捆了开城投降。
三百斤的福王被洗干净,喂了香油,和后花园的鹿一起炖了一锅“福禄宴”...
朱聿键瞄了一眼郑芝豹,他没有说什么的意思,那就是他事先已经知道了,郑家也同意了。
“朕准了。”
“臣等叩谢陛下。”钱谦益和孙和鼎回到了队列中。
“陛下!”
“马阁老还有何事?”
“臣以为早赏晚赏都是赏,现在赏也是好的。但平南伯左良玉镇守武昌有功,也应当加官进爵啊,陛下。”
“这个...”这倒是让朱聿键很意外。左良玉不是和东林党人来往密切吗?怎么突然又和南党搭上线了?
“陛下!”郑芝豹走下金台,面向皇帝跪奏。
“南安候郑芝龙率兵勤王,先救扬州,后救淮安,该是克虏首功啊!若要封赏,该是一并封赏才是。”
“朕...”虽然国家危难,封个候也是正常,但这一个个跟饿虎扑食一样实在是遭不住啊!
罢了罢了。虱子多了不愁,你要疯猴我就给你疯猴。
“疯南安猴郑芝龙为南安公,疯平南伯左良玉为平南猴,封大学士史可法为靖东候。”虽然不能明着骂,过过嘴瘾也是好的。一边封一个也算是一碗水端平了。
“臣等叩谢陛下。”
“陛下,臣有事启奏,今年汛期将至,长江的堤防...”
“陛下,臣有事启奏,昨日入城的灾民有三百五十四人,四个粥厂...”
剩下的都是琐碎的公务了,大部分都是南京城中的事情。早朝奏的事也不会很多,大部分公务都以奏折的形式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明朝早期还是朝议政治,早朝在政务处理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到了后期,因为不是每个皇帝都像朱元璋他老人家那么有精力,所以政务的处理过程慢慢就转向了案牍政治,即大部分公务都是通过奏折来完成的。审阅奏折,到批准奏折有一套完整的流水线式程序,这也使得一个庞大的帝国能被治理得井井有条。
代价就是——或者说福利吧,皇帝爱玩什么玩什么去。你爱炼丹修仙也好,爱养豺狼虎豹也好,爱做木匠都行,只要内阁每天照常上班,政府就不会因为皇帝调皮而停摆。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南明的朝廷又开始了“其乐无穷”的一天。
而阳洲这边,针对西班牙人的游击战也逐渐拉开序幕。
奇瓦瓦城南的一处西班牙村镇中。
“这井水...长官!”
“什么事?大清早嚎什么嚎。”
“这井水里面...您还是自己看吧。”
军官接过水桶,发现里面漂着一些黑色的不明物体,还飘着一层诡异的油污。
“这是?”他用手粘了一点,放在眼前细看。
“头发?这水里怎么会有头发?把水倒掉,再打一桶。”
又一桶水上来,还是和刚才一样,还是漂着一层头发...
“叫医生来问问,这水怎么办。”
半晌,睡眼朦胧的医生被士兵请了过来。他仔细看了看打上来的井水。
“不行,这水不能用了。这么小的碎末只能用细纱过滤,我们这没有。头发直接吃下去是没法消化的,这种细碎头发末更是不能吃,很容易扎在食道里,胃里,那可就难受了。”
“用粗布也行吧?”
“粗布也行,但是这百来号人的用水就耽误了。而且这头发末很不干净,这水已经被污染了。就算滤掉头发末也不能喝。”
“该死,这八成是那些印第安人干的。这井还能用吗?”
“能用是能用,派个人下去把头发末都捞上来,然后把井水打干,等再满的时候就能用了。这样大概要一天的功夫。”
“这些该死的印第安人!二连,去外面的河里打水。都把盔甲穿好了,那些卑鄙的印第安人八成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埋伏你们,都睁大眼睛了,把他们的脑袋带回来见我!”
“遵命!”二连的三百人开始收拾行装。全副武装的连队在半小时后准备完毕,向着镇外十里的河流出发。
墨西哥北部地下水资源丰富,但河流稀少。虽然不缺水但找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是很难的。很多村镇为了防御土著的进攻,只优先选择在高地筑城,靠挖井来获得日常用水。
平日里这倒是无所谓,因为“朴实”的印第安人想不到这么刁钻的方法来折腾印第安人。按理说崇祯也是想不到的,但是在“正史”却有一整套的“麻雀战”的打法——这种战术以小队为单位,利用人熟地熟的有利条件,以不对称作战的方式袭扰实力占优的敌人。广大劳动人民在长期抗战中积累了丰富的折腾日本人的经验,井里撒头发只是顺手的,一整套玩下来可以把西班牙人折腾得欲仙欲死。
“那么在那里可以买到呢?”崇祯被系统忽悠了半天。
系统直接打开了商城,调出了商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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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斗士不可能被同一种招数打败两次,你这个奸商!你以为我会看都不看就付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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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欧吃矛!
村镇外的河边,一百多名靖海军士兵卧倒在路旁的树丛中。
突然,路对面的草丛里响起了熙熙梭梭的声音。一面小红旗从草丛里探了出来,摇了三下。
“陈队,殷兵那边发现西班牙人了!红旗摇了三下,他们马上就到。”
“都给我打起精神!爆破组?”队长陈勇立刻开始布置作战任务。
“有!”
“准备点火。时间你们自己把握。”
“明白!”
“都检查一下枪机的保险开了没有。”
靖海军的众人检查了手中的猴铳。因为燧石很容易走火,猴铳和原版的褐贝斯都设置有简单的保险机构。这种机构在英文中称为狗锁(doglock),其实就是两个互相咬合的铁片。不过“狗锁”一词在中文里不怎么雅致,崇祯就直接管这个叫保险了。
沉重而凌乱的脚步声渐行渐近,一个全副武装的西班牙连队靠近了河边。
“该死的印第安人,害得我们大清早要出来打水。”
“听到水声了,快到河边了。”
“快到河边有什么用,还要拎着水桶往回走半个小时。早饭还没吃呢。”
“咔嚓”一个士兵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
他俯下身,用手拂开脚下的尘土。
“这是...竹子?竹子怎么会在土里?”
半截竹子从土里露出来。他俯下身凑近看了一下。
“嘶嘶”奇怪的声音从竹子里面传来,声音由远及近,就快要到脚下了。
“这是...上帝啊!”他想到了什么,用尽全力把竹子往外一拉。
竹子断成两截,一根发黑的绳子漏了出来,“嘶嘶”的声音越来越近了。
“长官!土里埋了引线!”他一边呼叫长官,一边掰开竹子,用力拉扯引线。
手还未触及引线,刺目的闪光从他眼前划过,引线已经烧过去了。
四周的士兵吓得立刻退散开来,往树林中狂奔而去。
“欧洲人吃我一矛!”当先一个进入树林的被一杆长矛扎了个透心凉。
他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惊讶甚至多过恐惧。鲜血从创口喷涌而出,目光渐渐失去了生机。
如果死后有知,他或许会庆幸自己死得很轻松。
“轰!”七八个巨大的火球冲开地表的浮尘,掀起了大片的土石。
地雷被引爆了。
这些被捆扎的严严实实的黑火药包在西班牙人的脚下绽放开来。
靠近爆点的西班牙人顿时被高温和冲击波撕成了碎片。血浆和碎肉混杂在爆发的铁砂和石子中射向了附近的士兵。
离得远一些的被气浪掀飞出去,随后在空中被飞石和铁砂打成了马蜂窝。
黑红的火球缓缓升腾,硝烟味、血腥味夹杂着哭喊声在战场上蔓延开来。
四十多名西班牙士兵在爆炸中失去了战斗力。其余的也陷入了惊慌之中。
“镇定!镇定!列队,自由射击...”话音未落,密集如炒豆般的枪声从路两旁的树林中响起了。
白色的硝烟在战场上弥漫开来,硝烟中爆发出震天的杀声,殷人的嘶吼声。
为了避免误伤友军,联军士兵是趴在地上射击的。但是趴在地上是没法装弹。士兵们索性从隐蔽处跃出,向被夹在中间的敌军发动了冲锋。
骑着马的连队长是在队列中显眼无比,看上去就是一条大鱼。几十支枪早就盯上他了。一层几乎肉眼可见的弹雨朝他扑了过去。
噗嗤,血花飞溅,连队长的衣服瞬间被染成血衣。他——身旁的卫兵突然就被几十发子弹糊脸,整个人瞬间被打成血葫芦,一言未发,瘫倒在地。
没办法,虽然距离不过几十步,但滑膛枪的准头依旧是看脸。这位连队长显然是一个血统纯正的欧洲人,脸很白。他旁边那个倒霉蛋说不定是非洲细作,不然也不会一股脑全打到他身上。
“噗嗤”白脸瞬间变成了红脸。在他的身后,一名殷兵把铁斧举过头顶,发出有“民族特色”战吼从草丛里冲了出来。
他估算着自己和目标的距离,双手猛得往前投掷,手臂和腰部同时发力。斧头在空中翻滚着飞了出去,正中连队长的后脑勺。鲜血顺着面门汩汩流出,连队长坠下马来。
然而连队长的战死对战局的影响并不是很大。被炸得懵圈的西班牙人根本顾不上他们的长官,拔腿就跑。那些未进入伏击圈的西班牙人早就跑得没影了,没被炸死的也趁着硝烟弥漫往后方狂奔。
那些没来得及跑掉的倒霉蛋和联军厮杀在一起,登时就被刺刀或飞斧开了瓢。
几分钟后,硝烟散去,竟一个站着的西班牙人都没有。远处溜之大吉的西班牙人只留下背影和滚滚黄尘。
“打扫战场,快!拿上他们的枪就跑。那个谁,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割头皮?割耳朵会不会?”
这里离西班牙人的村镇很近,他们听到爆炸声应该立刻就来支援了。这不到三百人和西班牙驻军撞个正着绝对是吃不了兜着走。联军迅速收集了有价值的战利品,还有口气的补上一刀,脱离了战场。
二十分钟后,一队西班牙骑兵赶到,却只看到一片狼藉的战场。联军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干杯!”傍晚,撤到安全地点的联军开始享受胜利的喜悦。
当然,干杯的不是酒。舰队的酒早就喝完了,殷人也不大会酿酒。此时用来庆功的是阳洲原产的热可可。这种饮料深得远征军上下的喜爱。不但香甜,而且热量很足,既解馋又顶饿。
陈队长手拿着一本红色小册子,高举着一杯热可可。
“弟兄们,这次初战告捷,我们以三百人的兵力,伏击了数量相当的西班牙人。毙敌九十四人,我军却无人牺牲,这多亏了陛下的指导!陛下在这本《游击战》里告诉我们,‘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这十六字真言。我们按照陛下的方针,因地制宜布置了埋伏,才取得了如此丰硕的战果。这第一杯,我们敬陛下。陛下万岁,大明万岁!干杯!”
“干杯!”两族的士兵们齐声高喊。“干杯”这个很有感染力的汉语词汇也是最先被殷人学会的几个词之一。
“这第二杯,敬那二十几个送回后方疗伤的弟兄。他们大多数伤得不重,但有几个被刺剑穿了膛。这第二杯,祝他们早日康复。干杯!”
“干杯!”
“这第三杯,敬汉人和殷人的友谊。只要我们同心同德,共御外敌,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把西班牙人赶出阳洲!干杯!”
“干杯!”
“咳咳,好了,话也说完了。那么,开饭!”
“开饭!”殷兵还没反应过来,举着热可可跟着喊了一遍。靖海军的一帮人早就撸起袖子吃上了。
“开饭是叫你们开始吃,不用跟着我喊...你们再不动手,鸡腿就没了。”这些殷人还是真朴实得可爱。陈
永如是想着。
“也真是难为他们了。本来他们能和祖辈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与世无争的好日子,不像大明那样混沌不堪。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们的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土地。欧罗巴的群狼嗅到了珍宝的气息,他们肆意践踏殷人的家园,鞭笞他们的人民。我大明的天兵一定要拯救这些华夏遗民,让天下重归...”
“也真是难为陈队了,喝杯可可还要讲那么多话。你看他又望着天在发呆。陈队!鸡翅烤焦了!”
这一夜,联军的士兵们睡了久违的安稳觉。
靖海军的士兵们自不用说,他们早就和西班牙人交过手,还把西班牙人打得溃不成军。不过那是守城战。现如今在野战中依旧能牵着西班牙人的鼻子走,这让他们对皇帝的信心又增加了一分。那古怪的队列训练,土方作业训练等闻所未闻的练兵法原来真的有用,而且派上大用场了。
这次的“地雷”实际上就是个炸药包。当初在福建训练的时候,那位不愿意透露姓名“黑甲将军”崇祯皇帝亲自给他们演示使用炸药包的要点——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方法捆牢,捆紧。一个松松垮垮的炸药包只能炸出一团黑烟,一个扎紧压实的炸药包却能炸出一个大坑来!
诸如此类的演示还有很多,这个“黑甲将军”经常像这样给士兵们的三观带来冲击。不过事实证明了,他的确有“未卜先知”的本事,起航以来的大小困难都迎刃而解,就连大海也在他的面前收敛了怒意。在他们心中,这位大明的天子就像是真正的“天子”。
而殷人这边则是长舒了一口气。自西班牙人登陆以来,他们从未取得如此丰硕的战果。一直以来看似不可战胜的西班牙人在这些“先祖之地”的神兵面前不堪一击,今天一战击毙的西班牙人赶得上以前一年的战果。终于,殷人的苦难要结束了,黎明的曙光真的近在咫尺了。
黎明,曙光洒向大地,联军准备启程前往山中向崇祯汇报战果。
一名殷兵睡醒了,他向往常一样推了推身旁同一个帐篷的好友。
“沙卡,起来了。·沙卡?沙卡你怎么了!来人啊!”
惊慌的呼救声惊醒了整个营地。
附近的殷兵最先前来查看,又慌忙逃离,好像帐篷里有什么恐怖的东西。
“什么事?”陈永推开人群走到了帐篷前。
“沙卡中了西班牙人的邪术!他得了魔鬼病!”殷人的解释让陈永摸不着头脑,他把目光投向了随军的郎中。
“他中了火毒,这是天花之症。”
第十七章 真的要做土硝?
【系统提示:看官老爷们,请不要在用膳时阅读本章节哦】
“他前几天可有什么不适?”郎中询问着乌卡的病情。他的情况不容乐观,天花病毒已经开始发作了,脸上和背后都出现了小片的红疹,高烧已经使他昏迷了。这是天花发作初期的症状。
“这两天有些发烧,还说背痛。但没有大碍,我们也没太在意。结果今天早上脸上就有了红色的斑点。”
“这样看来,几天前火毒就发作了。那火毒入体至少是五六天前。行,还有得救,去找蜂蜜来”
行军中当然不会带蜂蜜,不过地处荒郊野外找个蜂窝还是不难的。两名殷兵得令后立刻去附近的树林中寻找。
“老陈啊,我们的人都种过痘吧?”用“种痘”来预防天花是明朝很流行的方法,尤其是在南方。这种“以毒攻毒”的疗法类似于现代的疫苗接种,可以通过让患者感染失去活性的天花病毒来获得抗体。这是
“是的,在福建就种了痘。陛下知道阳洲这边天花肆虐,提前做了准备。”
“我们早该给殷人也种痘的,可惜时间太仓促。你现在调查一下,把所有和乌卡有过接触的殷人全部隔离出来,往陛下那边走。乌卡这边,你派几个我们的人抬着他回去。两批人要分开出发,乌卡要在下风向,不然火毒可能会进一步扩散。”
“好,我这就去点人。你们两个,赶紧骑着马回去报信!”
“蜂蜜找来了!”
“把他的衣服脱掉,全身都抹上蜜。这会他晕着没感觉,等他醒了就要受罪了,涂了蜜好歹能躺得下来。本该用升麻煎水给他喝的,随军没带。我记得船上备了一些,陛下那边应该有。他感染三五天才发作,这几个时辰也没有生毒疮,看来火毒不是很猛烈,尽快处置应该能保住命。”
欧洲人不但给阳洲带来了血腥的屠杀,还给殷人带来了天花。这种病在白人身上致死率不高,但在“正史”中却在两百年内让阳洲原住民的人口下降了90%,这比火枪杀死的人要多得多。到了19世纪,只有几百万原住民幸存了。
两批人依次向北出发。行至半路,却有几辆马车从指挥部的方向来。
“没时间解释了,快上车。我们去北边的新城,那边有痘苗,种下去就能活。这几袋升麻水喂他喝下去。”
此时的乌卡已经醒了,病情已经进一步恶化,身上开始出现大片的红点。好在事先在全身涂了蜂蜜,没有发生大面积感染,也让减轻了他的疼痛。
与此同时,带着百姓们北上的孙和京也接到了传令兵的信件。
“知道了,我们这边会做好接受病人的准备。种痘的诊所已经建好了,我们正优先给殷人的孩童种痘。这痘苗是福建那边成熟的痘苗,火毒已经褪尽了,孩子们接种以后都没出什么问题。”
明末的种痘方法已经经过多次改良,接种成功率很高。远征军主要采用的是“水苗法”接种——将苗种包裹在棉花内,沾上水,放进患者的鼻孔内,十二小时后取出。七天内如果患者发烧,那么就接种成功了。
之所以采用水苗法,除了接种成功率高以外,它对治疗天花也有一定的帮助。天花发病的患者接种水苗后病情会减轻,存活率大大上升。这对天花肆虐的阳洲来说是迫在眉睫的需求。
“另外,把这个带给陛下。”孙和京从桌上拿了几个“小石头”给传令兵。
“孙指挥,这是...金子?”这几个不规则的石头闪着耀眼的金光。这么多金子能在大明买下一片可观的田产了!
“唉,我当初也是这么想的。”
出发的前一天,崇祯和孙和京这样交代:“你从指挥部出发,先走到海边,然后顺着海一直往北走,骑马两天,步行大概五六天就能看到一个窄窄的海峡,在那里建城就行了。”
“可是陛下,这没有地图,我怎么确定那是您说的位置?走错了怎么办...我从来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啊。”
“嘿嘿,附耳过来。”
“啊?”孙和京把耳朵凑了过去。
“朕跟你说,离那个地方不远,你往东走,那里是一座金山啊!漫山遍野都是金闪闪的!”
“啊?陛下,此话当真?”
“君无戏言,朕向你保证,那地方绝对金山。”
六天后,孙和京到了崇祯说的地方。
“孙指挥!金子!漫山遍野都是金子啊,我们发财啦!”
起初孙和京也是很兴奋的,但他一拿到手上细看。
“这...你说这是金子?”
“是啊,孙指挥,这金闪闪的不是金子是什么?”
“你咬一口。”
“啊?”
“金子是软的,咬一口能留下牙印。”
“我试试,还第一次听说。诶呦...好硬,怎么和铁一样硬,我的牙。”
“这就是铁,你们这些呆子。这玩意叫‘愚人金’,是黄铁矿,不硬就怪了。你的包里怎么鼓鼓的?”
士兵顿时兴致全无。他把背包解下,底朝上抖了一抖。
“哗啦啦”,满满一大包的“金子”落在地上,堆了一堆。
“嚯,厉害啊,这一包有几十斤吧?”
“孙指挥赎罪,我们不是故意藏私的...”
“没事,我要是看到一地金子我也想捡。”
士兵长舒一口气,按照靖海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切缴获都是要交公的。藏私这个事,可大可小。孙指挥不计较当然是最好了。
“但是...”完了,一说但是准没好事。
“你们想捡,那就多捡一点嘛。回来的人都把包给我翻出来,有谁私藏了。总共五个人是吧?很好,明天一人背二十筐‘金子’回来!背不够数不准吃晚饭。”
“遵命!”没办法,军令如山,就算是罚也得乐呵呵的去受着。
孙和京捡了几块黄铁矿,放到了自己的桌子上,一直放到传令兵来报信。
“事情就是这么回事。你回去就跟陛下说,金山找到了。按照陛下的意思,这北边的新城就叫新金山了。面前的海峡叫金门海峡,里面的港湾叫金门湾,已经让人去做牌子了,改天挂上去。”
孙和京已经无力吐槽了:这名字起得真是奇葩,既不响亮也不文雅。为什么要叫新金山?不能因为他是新城就要带个“新”字啊,听着像什么地方有个旧金山似的。不过陛下特意嘱咐要起这个名字,只能照着来了。
“遵命。属下这就回去复命。”
送走了传令兵,孙和京也没回他的营帐,径直去了工地。
“一硫二硝三木炭。有了黄铁矿,硫的问题是解决了。木炭好办,到处都有。剩下的就是硝了...”
从传令兵口中他得知南边的初战告捷,高兴之余也有些忧虑。
“这群小子,火药不要你造是吧?打死一百个人不到,用了七八个炸药包。我的天,这得有好几桶火药了。照这样搞下去火药迟早要用完,又没找到大的硝石矿。实在不行...只能来做土硝了。”
孙和京实在不想用这个法子...
这个办法产量低不说,关键是恶心人啊!土硝的原材料是——人类的肠道排泄物...
但没办法,为了制火药,再脏再臭也得忍着。
“不行,这得交代一下。”孙和京走进了正在施工的武器工场。
“那个谁,请你们鲁大师出来。”
一会,一个穿着铁匠围裙的大汉走了过来。
“孙指挥有何贵干啊?”这位大叔姓鲁,自称“鲁班”后人,在福建被招进船队来了阳洲。
当年在福建造“猴铳”的时候,崇祯可以说是不惜工本,挥金如土,聘请了很多像鲁大师这样的知名匠人,用的是最好的工具,才造出两千杆质量过硬的猴铳。工作结束后,崇祯向让他们也来阳洲,可这些家大业大的工匠哪有可能去海外,最后只有这位鲁大师进了船队。
鲁大师表示,去海外可以,但是要帮他一个忙——“反正你们郑家家大业大,帮我还一下赌债吧。不多不多,就八百两。”是不多,八百两,也就将近九十亩上好的良田嘛。
虽然很想惩办一个这个趁火打劫的家伙,但正是用人之际,崇祯也只能帮他还了债。好在他技术一流,也对得起这份工钱
“鲁大师啊,我们可能要制土硝了。”
“...行,不就是挖粪坑的土嘛,我找几个小兔崽子挖就是喽。”
“这不是挖几个茅厕就能解决的问题,我们要造大量的土硝,这需要找地方堆土发酵。”
“小哥啊,这可是三伏天,你要堆那玩意能不能换个时候?这太阳一晒...我的天。不敢想了。”
“只好请您去远一点的地方堆了。这样产量够吗?”
“很麻烦,堆一千斤只能搞八九斤土硝。只能适当减少火药里硝的量,威力可能会打点折扣,烟也会变大。将就着用一下吧。我刚还听说南边那些小子还拿炸药包炸人?我的天,你叫他们可别这么来了,我们这可都在挖...”
“关于这一点,我希望您别到处跟人说这土硝是怎么做的。”
“为什么?这又不是偷鸡摸狗的事情,凭自己本事挖的嘛,为什么不能说?”
“你这么一说,回头南边都要说我们整天炸屎玩了!”
第十八章 洞窟疑云
又是平静的一天。
千山初醒,朝云出岫。山谷的岚气斑驳了晨间的朝阳,和风携着溶洞的寒气收去了炎夏的暑意。
吃完了早饭,山谷中的崇祯“行在”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转眼就到了八月初,大暑都过去了,一点都不觉得热。”
“是啊,站在这放哨都是一种享受。”
“听说南边打得很起劲,每天耍得西班牙人团团转。”
“唉,每次他们回来休整的时候都在说折腾西班牙人的事情,真想和他们一起去。不过陛下还要我们守着呢。”
“是啊,守着陛下也是...这什么味?”
“你也闻到了?我还以为就我一个闻到了。我跟你说,就是这火药的味道。”哨兵打开了胸前的定装药筒,把它递到了同伴的鼻子前。
“你闻闻看,有一股子说不上来的怪味。新金山那边出的火药真是次,子弹打出来软绵绵的,烟倒是腾起来一大坨,放一枪就什么都看不见了。”
“对,昨天练枪也感觉到了。这样闻还不明显,在枪管里打着以后闻那个烟,我的天...这哪是打枪的火药,这是放毒的火药吧!这在西班牙城下点着了,还用得着攻城?直接能熏死一城人啊!”
“算了算了,将就着用吧。都怪那群家伙,第一次炸了百来个西班牙人炸上瘾了是吧!当过年放炮仗呢,隔三差五到处炸人家兵营。没几个星期就把家里带的火药用了个精光,搞得我们现在都要用新金山产的‘毒烟药’!”
“还好,陛下反应得快,把最后一批火药截了下来,留着给大炮用。诶?那是谁?山洞那边有人跑回来了。”
“那不是老包吗?今天一早和殷兵钻山洞去另一边的山里探路的。不好,看他这样子好像出大事了。”
老包从洞里跑出来,脚不停歇,直接冲向了营门。
“老包,怎么了?”哨兵见势不妙,赶紧询问情况。
“那洞里...”老包喘着粗气,大汗淋漓,脸色却显得煞白,目光中透露着惊恐。
“洞里怎么了?有敌人?”
“不是,后面那洞不是天然的!是挖出来的!里面肯定有什么东西!”
“啊?”两个哨兵闻言打了个冷战,脊骨发凉。
他们不敢怠慢,直接领着老包去了崇祯的营帐。
“挖出来的?何以见得?”崇祯正在吃早饭。闻言也饿意全无,他有一种预感,这恐怕是一件大事。
“那个洞我们也和殷兵走过许多个来回,其他的支路我们也探索过一部分,只是都没发现什么异样的情况。今天一早的任务结束后,几个殷兵去检查捕兽陷阱,我就带着侦查报告先回来了。可是穿过洞穴的时候...”
说着他停顿了一下,眼睛瞪得溜圆。闻讯赶来郑鸿逵和坐牛在一旁听着。
“我走过一处比较狭窄的地方,火光照着洞壁,突然间我觉得有什么不对。蹲在地上仔细观察后,我发现洞壁一道一道平行的纹路,那是开凿岩壁的凿痕!我顺着凿的痕迹往四周摸,那些凿痕虽然很浅,但是纹理还是很清晰,似乎是被人刻意磨平,但遗漏了一角。陛下!这洞绝对不是天然形成的,是凿出来的!而且开凿洞穴的人还做了充分的伪装。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东西。”
闻言,每个人都怔住了。没有人说话。
坐牛点了点头。“首先这洞肯定不是我们凿的,我们的祖先,我们兄弟部族的祖先,都没有在洞里居住的习惯。而且就算是凿了洞,我们也没有必要掩饰痕迹。据我所知,南边的阿兹特克人和玛雅人有开凿石头的习惯,但他们不可能来这里凿洞。”
郑鸿逵也表示赞同。“的确,如果是为了日常使用的确没有凿洞的必要。凿洞的人想掩饰什么。”
突然,他瞪大了眼睛,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东西。
“老包啊,我记得你,你是我们一营的,武汉人是吧?这次你的发现很重要,给你记上一功,你先回去准备领赏吧。”郑鸿逵不想让他的推测传出去,他希望自己猜错了。
“遵命,属下告退。”老包识趣地离开了营帐。
“陛下。”郑鸿逵转向崇祯,向想说什么,却有些犹豫。
“您还记不记得,我们进山谷的时候,这山谷的样子?”
“记得,三面环山,一面临水,坐北朝南,风水宝地啊...等会,风水宝地?”
崇祯和郑鸿逵相视一眼,他们明白了。
“坐牛酋长,这山脉有多长?”崇祯知道这里八成是落基山脉,是纵贯整个南北阳洲的科迪勒拉山系的一部分,但他依旧抱着一丝侥幸。
“这山脉?北看不到头,南看不到尾,一直到阿兹特克人那里都是这样,怎么了?”
这是洛基山脉无疑了。崇祯暗自叹了一口气,这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了。
“坐牛酋长啊。”郑鸿逵的声音有些颤抖,坐牛的回答让他确定了他的猜想。“在我们的家乡有风水一说,这横亘整个大洲的山系,我们叫龙脉,是整个大洲气运的关键所在。这几点因素叠加起来--龙脉上的风水宝地,有一个人工开凿,被刻意伪装的洞穴。这种种巧合意味着...”
“这意味着这里有一处汉人的墓穴,而且规格非常高。”崇祯接上了郑鸿逵的话。
“可是,这是阳洲啊,不是先祖之地,我们和南边的殷人同胞都没有类似风水的说法。这里怎么会出现先祖之民的坟墓?”
“这也是我们担心的地方...”
崇祯清楚,在远征军以前,是不可能有中国人渡过太平洋来到阳洲的。更别说勘测龙脉,在风水宝地里开凿如此庞大的墓室?这不是什么简单的工作,而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可是,为什么?
恐惧源于未知,现在的情况恰如其分的诠释了这一点。
迷惘的黑暗笼罩了帐中的三人。
什么人做的?
什么时候来的?
为什么要来阳洲?
为什么要埋葬在这里?
为什么要埋葬在龙脉上?
“系统?”崇祯在脑中呼唤着系统。
【...】平日里话痨的系统诡异地保持了沉默。
“你...这事你知道?”
【...】
“你说话啊?你这样我都有点怕了。
【我不知道。】系统头一次做了如此简洁的回答。
“这个世界,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吗?”
【没有。】又一次简洁而干脆的回答。
“我能...相信你吗?毕竟你的存在就已经不符合常理了,你的能力在我看来和魔法无异...”
【叮】
【触发隐藏任务——寻龙点穴,请宿主查看任务列表。】
【任务名称:寻龙点穴】
【任务类型:隐藏任务】
【任务介绍:我是真的不知道】
【任务目标:探究山洞中隐藏的真相】
【任务奖励:真相】
【系统评价:想要真相?自己去找吧。你要是不相信我,可以带上黑驴蹄子。】
“郑总兵,我们有黑驴蹄子吗?”
【好,你不信是吧,哼。】
“陛下难道是想?”他五指并拢,做了个朝下挖的手势。“想开了这个坑?”
“开坑?我还倒斗呢!”
“陛下还知道倒斗?行家啊。难道宫里还教搬山卸岭之术?”
“听你的意思,你会?给朕从实招来。念在旧日情分,朕饶你一死。”
“谢陛下不杀之恩。”郑鸿逵笑着揖了一下,开了玩笑以后紧张的气氛冲淡了不少。
“臣家里以前是做海上‘买卖’的,陛下你也知道,这船上什么人都有啊。我小时候跟船走的时候,那些家伙就给我讲他们各处的‘买卖’。有几个是倒斗出身的,洗手不干了,来郑家发财。所以这方面的东西我也知道些皮毛。”
“那行,这件事你来安排。准备一下,我们明天正午进洞看个究竟,朕要亲自带队。在那以前任何人都不要进出那个洞。找人翻山把那两个殷兵领回来。”
“明白,属下这就去办!”
郑鸿逵转身离开了帐篷,他没有拦着崇祯,他知道这位的性子是拦不住的。
“坐牛长老,明天我们下洞,可能会有些危险...”
“我们要派多少人?皇帝你只管开口,有什么能帮忙的,我们绝不会推辞。”
“不,明天殷人不要跟我们进去,那里面很危险。我能感觉到,这是天命的安排,里面的有什么在等着我们,我们必须去面对他。不管是敌是友,是福是祸,这都是天命安排给我们的考验,我们必须独自前行。如果我们回不来,你直接北上去找孙和京,如果最后无法战胜西班牙人,他会带你们回先祖之地的。”
不管里面有什么,这肯定和遥远的故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前路未卜,他不想拉殷人趟这片浑水,该提前为他们准备好后路了。
“我们会等你们出来。你们一天不出来我们就等一天,你们一年不出来我们就等一年!你们不肯让我们以身犯险,我们也没有抛弃亲人独自逃离的习惯。如果你们出不来,我们也绝不会回到先祖之地苟且偷生。我们生长在万灵眷顾的土地上,受他们的庇护。现在是我们报答恩情的时候了!为了自由,我们甘愿魂归万灵。阿帕奇永不为奴!”
“你这又是何苦呢?也罢。骰子已经掷下,不管前路如何,让我们共同面对天命的试炼。愿天命护佑大明。”
“愿万灵照亮前路。”
第十九章 门
翌日,两百名全副武装的靖海兵在山洞前列队。
“陛下,人员物资已经齐备。您要的黑驴蹄子找到了,腌过的行吗?今天早上从驴肉干上拆下来的。”
“...算了,给厨房吧,让他们先炖上。要是能回得来,我们就拿这黑驴蹄子庆功。来二十个人,先随朕进去。外面的人抓好绳子,我们拉三下你们就使劲往外扯。老包,你带路,我们先去你说的地方看看。”
二十个几个人依次进入了洞口。为了减少氧气的消耗,他们只带了一根用于指路的火把,剩下的人都提着灯笼。
一进洞口,一阵阴冷的寒风扑面而来。此时洞外已是骄阳酷暑,洞内却是寒意阵阵,让每个人都不由自主打了个激灵。洞内并不难走,隧道时宽时窄,但最窄处也能供四人并排走过,就算是过一架马车也不在话下。
每个人身上都绑了一根长绳,每过一个拐角都留下两人绷紧长绳。
“到了。陛下你看,就是这个位置。”几分钟后,老包找到了他昨天发现洞壁异常的地点。
崇祯俯下身来,掏出了放大镜。
崇祯知道老包不可能信口开河,一开始就是做了心理准备的。但真的来到实地看到这一场景的一刹那,崇祯还是难掩心中的惊讶,爆了句粗口。
洞壁上有一道道横向的“川”字型痕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不是不可能形成这种规则的突然,但不会在这里。
溶洞中经常会出现纵向的“川”字痕迹,那是小股从岩壁渗出的水流长期冲蚀的结果。水自然不可能顺着墙壁横着留,所以水的影响因素就排除了。
风也有可能形成横向的“川”字痕迹,但且不论这里风力的大小。弱真是因为风化形成,那为何整个洞中就只有这一处有这种痕迹?
排除了风和水,这里也没有动物,那么真相就只有一个——这确实是人为凿刻的。
进一步的观察应征了这一点。崇祯顺着“川”字痕迹向左右摸索,果然如老包所说,痕迹虽然经过精心掩饰,但仔细观察还是能有蛛丝马迹可循,用指尖触摸甚至还能感觉到痕迹的存在。
崇祯心中忧虑更甚:一路上他也吩咐观察沿途的石壁,但都没有类似的痕迹。这伪装是何等的精细?将如此庞大的洞穴打磨得几无破绽,这需要耗费何等庞大的人力?
接着,一个一尺来高石笋引起了崇祯的注意。他摸了摸石笋的表面,又抬头看了看上面的石钟乳。
“有趣。”
稍作思考,崇祯走上前猛踹了石笋一脚。
“喀拉”,石笋应声断裂。
“陛下好内功!”郑鸿逵顿时目瞪口呆。陛下平时不显山不漏水的,走一会路就喊累。没想到这巨大的石笋竟然一脚就能踹断!这不是常人所能办到的。要知道,这么粗的石笋就算是用铁锤直击也不是一下就能打碎的。难道这一脚能比得上铁锤的重击不成?
崇祯没有回答,他蹲在倒下的石笋前向郑鸿逵招了招手。
“陛下,这是...粘上去的?”怪不得总觉得不对劲,这石笋的端口光滑得简直能照出人影来。
仔细一看,石笋的边缘凹凸不平,而且颜色发灰,不是石头的颜色。郑鸿逵用手指粘了一点石笋边缘的部分,放在眼前细看了一下。
“陛下,这东西我认识。这是用糯米灰浆粘的,臣家中的船出海的时候也会备上一点。如果有在船漏水了,把糯米和灰浆混在一起,用钉子敲进漏水处,只要不是一人大的窟窿都能堵上。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再补一层桐油,树脂,沥青。这招只有我们汉人会,看到这个也就能确定是汉人了无疑了。”
崇祯没有回应他的话,只是盯着倒下的石笋看。
“系统,我记得你好像跟我说过,我们是第一批渡过太平洋来到新大陆的中国人?”
【是】
“那这灰浆是怎么回事?”
【不知道】
“别敷衍我行不行,我这说正事呢!”
【哼,你不是不信我说的吗?】
“大仙...哦不,大王,我错了,我信!我信还不成吗?”
【你信也没用,我是真的不知道...】
“...乖,一边玩去吧。”
【你...你这家伙怎么翻脸比翻书还快?我们好歹也相处了一年多了,你怎么能这样?系统也是有人权的!你...你这是种族歧视!】
“是又怎么样。你有脸谈人权?你倒是先有人形啊!”
【还不是你这家伙不中用!一年多了不好好做任务,就知道满地图乱窜。你要是好好做任务攒点数,我早就能从这该死的老爷机里出来了。】
“你还真能有人形?”
【是的哦,亲。】系统又进入了熟悉的某宝客服模式。
“外形能选吗?猫耳娘什么的...”
【可以哦喵,还可以解锁捏人系统哦喵,不过亲还是看看你周围先哦喵】
“怎么陛下看着石笋面有怒色...怎么又笑了?还笑得那么...”
“小声点,这个月奖金还想不想要了?”
崇祯回头白了他们一眼,几人立刻立正站好。
“郑总兵你看着石笋,再看看上面的石钟乳,可有什么蹊跷的地方?”
“让末将想想...”他摸了摸石笋的表面。“干的?”
“确实是干的。我也是注意到这一点才确定这石笋不是天然的。”石笋是由水流中的碳酸钙沉积后形成的。水滴在洞顶汇聚形成石钟乳,落在洞底形成石笋。天然的石笋和石钟乳一定是湿润的,而人工的却无法做到这一点——毕竟岩壁不是每一处都会有渗漏。
“这样看来,这人造的石笋石钟乳可能不止一处。陛下,我们应该在洞里多找找。”
“嗯,拉两下绳子,让下一批人进来吧。把每一根石笋都排查一下,看看有什么规律。的确是很奇怪,这不是画蛇添足吗?为什么要在这里粘一个石笋?”
“这洞窟的建造者似乎是要传达什么信息。找出全部的石笋应该就水落石出了。”
众人在发现痕迹的地方坐下歇息。几分钟后,又有二十个人到了他们面前,对每个石笋的排查也展开了。
一个小时后,一张地图摆在了崇祯面前。
“陛下,这地图是前些天侦察兵绘制的。图上标红点的位置就是发现假石笋的地方。我们现在在这里。”
崇祯顺着郑鸿逵的指向看去。他们现在处于洞窟的前半部分,前后都有不少假石笋。洞穴的支路共有三处,每一处都有探索,但也是只探索了两个路口。整个洞窟的隧道如蛛网般错综复杂,毫无规律,甚至有互相联通的。
“石笋从洞口一直延伸,似乎在第二个支路前停下了。可能这里的主人想提示我们从第三个路口进入。”
“嗯,就这么办吧,也没别的好方法了。”
一百人的队伍进入了洞窟中,他们在第二个支路中寻找,果然也有假石笋的存在。跟着假石笋的指引,他们一步步深入了洞窟。
崇祯找了隧道中一处宽敞的地方坐下歇息。已经是下午了,忙了几个小时的众人已经是口干舌燥,正在饮用厨房送来的可可。
隧道下方就是流水,很多时候都是踩在水里的。刚才踢石笋似乎把靴底弄破了,在水里趟了这半天此时,崇祯的鞋子里已经能养鱼了。但作为皇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总不能把鞋子脱了吧?
他走到一个石笋前,准备用力踢几下,把水甩出来。
“喀拉”,又是相同的情景,石笋又断了。崇祯一脚踢空,一个踉跄,险些摔倒。
“这群臭小子,这不还有一个没查出来吗?这片谁负责的?这个月奖...”话音未落,他僵住了。
一滴水落在他头上。
说很凉,顺着头发滑入脊背。崇祯打了个冷战——是自然反应,也是因为恐惧。
他抬头一开,石钟乳正在往下滴水,对应的却正是他踢断的石笋!
“这...什么情况?为什么真的石笋也能踢断?”
他俯下身查看。断面和之前的假石笋一样,也同样是用灰浆粘的。
但直觉提醒他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他抬头看了看还在滴水的石钟乳——按照之前的情况,石笋是粘上去的,石钟乳自然也是粘上去的。
“锤来!砸这个石钟乳!”
一旁的士兵迅速拿出铁锤,跳起来砸了一下石钟乳。
石钟乳径直坠落下来,但没人管落在地上的石头。所有人的目光都被石钟乳的断面吸引住了。
那是一个所有人都熟悉的图案。
一个阴阳鱼在中,乾卦和巽卦相对,坤卦和艮卦相对,离坎相对,震兑相对。
这是八卦图,而且是后天八卦图。
“陛下,这八卦图必有深意!一般多见的是先天八卦,算的是天。这是后天八卦,算的是人。这后天八卦绝不是随便画在这里的!”
后天八卦?崇祯在脑中思量和后天八卦有关的东西。突然,他的脑中闪过一个灵光...
“郑总兵,八门金锁阵你可会?”
“自然是会的,这是古阵法,按后天八卦布置而成。八门交替掩护,威力无穷,《三国演义》里面就有写。自生门、景门、开门而入则吉;从伤门、惊门、休门而入则伤;从杜门、死门而人则亡。”一边说着,郑鸿逵用剑在石壁上刻着八门金锁阵的简图。
“这洞里都是水,坎卦对应着哪个门?”
“坎卦对应的是休门。”
“若是以休门为中,左右两个门对应的是?”
“艮卦生门,乾卦开门。陛下,按照这么一来,中间的那第二条支路就是...”
二人对视了一眼,异口同声地说道:
“休门!”
“休门!”
“快!趁他们没深入多远,把他们拉回来!动作要快!”
第二十章 “阵”中探秘
“休门”中,几十名士兵正在缓慢前进。
队伍最前的几人手持铁锤,看到可疑的石笋就一锤砸下。
洞穴并不狭窄,可供三人并排前进。几杆火枪从他们的肩头伸出,后面的士兵把手紧紧贴在扳机上,一旦有什么异样,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把那个东西打成筛子。
火把被绑长杆上伸到了队伍前方。黑暗稠密得如沥青一般,火把的光只能照亮十几米的距离,随后就被前方深不可测的黑暗所吞噬。
“啊!”队伍最后面的士兵惊叫起来。
“你吵什么?”
“腰上的绳子突然动了,拉了三下。”
“全员听令,后队转前队,跑步后退,快!”
撤退的消息让士兵们如蒙大赦,这幽暗的空间就像吃人的巨口一样,就算是几十人一起前进都没法壮胆。
几分钟后,几十人安全撤出了“休门”,崇祯等人已经等在了门口。
“里面情况如何?”
“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伪装的石笋找到了六处,几个分岔的路口都有标记。我们一直跟着石笋所标记的路线走,但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发生。”
这就奇怪了。按照推测,这个门应该暗藏杀机,即使不死也要伤。这都走了快十分钟了,一点动静没有。难道之前的推理有误?
“陛下,我想起来了,我注意到有一点古怪,当时还没注意。现在一想的确是有些蹊跷。”
“有什么异常吗?”
“我们的火把。这火把越往里走越亮,越往外走越暗。进去的时候我们走得非常慢,所以没注意。我记得我们接到命令的时候,火把能照亮七八丈远的洞壁。但是一路跑到洞口才发现,火把只能照三四丈了。对了,陛下,你看这个撑火把的竹竿。”
士兵们把火把伸到崇祯面前。火把烧黑了离顶端十几厘米的距离的木杆,但焦黑的痕迹一直延伸到二十多厘米的长度。
“之前还没注意,这火把的确是越往里走烧得越旺。目测的距离可能有些偏差,但这个木杆可以说明问题。”说着,他把火把绑到了另一根竹竿上。
“陛下你看,我这样拿火把,只有离火几寸远的地方会烧黑。但我们带进去的火把烧黑了将近一尺的距离。陛下,这洞里果然有些古怪。”
越往里走火越旺?崇祯心里有了打算,里面估计是有大量可燃气体。
“你们进去的时候有没有感觉到地形的起伏?往上还是往下?”
“起伏很小,但隐约能感觉到是往上的。”
那就是比空气轻的气体了。如果比空气中,此时的隧道里面早就充满这种气体了。
“你们有没有闻到什么奇怪的味道?”
“没有。”
崇祯和郑鸿逵相视一眼,点了点头。
“朕明白了。今日时候不早了,明日再来勘测吧。回营吧。”虽然神色平静,但额头上的冷汗出卖了他。
总算是能休息了,五六个小时的洞窟作业让几百人都精疲力竭,崇祯更是惊魂未定——这“休门”里八成有瓦斯,而且瓦斯的浓度还很高,高到能够显著地影响火把的燃烧情况。瓦斯爆炸的临界点只有5%,一旦队伍继续前进,火把就会引爆瓦斯,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到时候整个洞,甚至连整座山都有可能被炸塌,这几百号人包括崇祯自己都会化作齑粉,尸骨无存。
回到营帐的崇祯低头看了看自己靴子“回头打听一下鞋匠是谁,我要给他发块匾。要是他把鞋子做的结实一点,我就不会踢那个石笋...我要是不踢,那就真的要变成猪油煎了...”
【你打算写什么?这可是御赐匾额,能当传家宝的。你确定要给这个豆腐渣产品的制作人嘉奖?】
“那是当然。朕一定会手书‘好人一生平安’落款‘大明崇祯十八年的哦’”
【我有预感,这家人以后要是拿这块匾去参加鉴宝节目,一定会被砸掉。】
郑鸿逵走进了帐篷,在崇祯面前站定行礼。“陛下找微臣有何事?”
“郑总兵,这个坑的情况你怎么看?”
“陛下,单从规模和工程量来看,这洞里藏的东西一定非比寻常,否则不会劳师动众修筑这个洞穴。从布局来看,这里的主人也很狡猾,竟然一开始就用线索来把我们引上绝路。”他虽然已经回到了营地,他还是心有余悸。船上的水手说过矿难的事情。在地下矿坑,尤其是煤矿中,可能会出现一种“毒气”。这种气体无色无味,只是闻久了会有些头晕,但一旦接触到明火就会引起大爆炸。那个水手从前也是个矿工,他们的矿井就是被这种“毒气”炸毁,几百号人都被埋在下面。
“朕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么一看,这地方的主人好像另有深意。”
“臣也想过这个。干燥的石笋实在是太明显,只要注意到一些蛛丝马迹,那些伪装的石笋很容易就会被全部发现。但仔细一想,石笋完全没有必要做这么拙劣的伪装——把原来的石笋敲下来再粘上去不就行了?这样不但省了雕石笋的功夫,还藏得很隐蔽。”
“不错。这样来看,那容易发现的干石笋是在把探索者引向死路。发现真正的提示还得绕个弯才行。偏偏我们俩当时都没想到...”
“陛下洪福齐天,自得神佑,我们也跟着沾光啊。”
崇祯白了他一眼。这句话的意思可以直译成:“幸亏你丫走狗屎运了!要不然我们全都玩完。”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个先天八卦明显是画给我们汉人看的,换别人谁看得懂?这里的主人可能是想把什么东西交给汉人,又不想让外族人得到。但为什么要炸掉?用翻板陷阱弓弩都可以抵御外来者,为什么偏偏选择爆破整个洞穴?那不就玉石俱焚了吗。”
“依臣之见,这里的主人宁愿和外人同归于尽,也不想让里面的东西流落到他人手中。那就很值得推敲了,是墓吗?那有防盗手段炸毁本体的道理。是宝藏吗?那就更不应该用这种破坏性的手段了。难不成里面藏着什么洪荒凶兽,一放出来就山河变色血流成河?”
“算了,多想无益。既然知道这里主人是欢迎我们的,那么生门和开门里面就不会有什么危险,明天只管放心探索就好了。通知将士们早些休息,明日一早我们全员进入生门和开门。朕倒是想看看,这里的主人有什么东西要交给我们。”
“臣遵旨。”
一夜无话。
二百余人在清晨时分就进入了洞穴中,崇祯还是一样在干道上等待。因为确定了生门和开门的安全性,累赘的安全绳也就没必要系上了。
探索的速度比昨天快了很多,一路上每个石笋都被砸开,这些石笋的位置和隧道的走向都被记录下来。
正午时分,一张地图被送到了崇祯面前。
“陛下,我们探索了前几个岔路,后面的路因为人手不够就没去了。图上是我们勘测的路线和石笋的位置。这洞里大小隧道密布,有的竟然勾连相通,伪装的石笋也是到处都有。干的假石笋用黑点标记,湿的假石笋用红点标记。”
从图上看,黑点的标记非常散乱,红点的标记却十分规律——和先天八卦图的布置一样。
“如果顺着黑点走会发生什么?”
“不知道,但好像有黑点标记的隧道内部都比较杂乱,有红点标记的都很宽敞。而且生门和开门相互联通的隧道都是红点。”
“这就清楚了,只要跟着红点走,就算是方向不对也能安全地走出来。全体都有,中午歇息一下,准备用午饭。午后,朕亲自带队,我们从生门进阵,顺着红点的标记走。”
“臣等遵旨。”
一个时辰后,队伍重新在洞口集结完毕。
经过了三次探索,洞里的真相终于要水落石出了。
从一开始的彷徨,惊恐,到发现线索后的惊喜,再到死里逃生的庆幸。这两天对每个人来说都很漫长。最终,这盘踞在营地后山的谜之隧道总算到了揭开面纱的时候。洞里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但那毫无疑问是先民留给汉人的东西。
虽然不知道这些先于远征军踏上阳洲的华夏先民从何而来,但看先天八卦的那一刻,每个人的心中就涌现出一股莫名的感动——这异乡变得不再那么陌生了。
两名士兵受持铁锤走在最前方,崇祯和郑鸿逵跟在他们身后,二十几名士兵殿后。
一行人从生门进入了“阵”中,沿途都是被砸碎的石笋。有些石笋的断面有八卦图露出,崇祯一行人也就顺着八卦图所在的隧道前进。
突然,持锤的士兵停住了。
“怎么了?”
“陛下,前面有个人形的东西趴在地上!”
“全体,战斗准备!”崇祯拿出手枪半跪在地上,身后的士兵上前一步蹲下,从崇祯的肩旁伸出了枪口。第三排士兵半蹲,后一排也从前排的缝隙中伸出枪口。第五排立正举枪,第六排同理。短短几秒,六排枪口瞄准了前方。
“陛下,那东西...不对,那人穿着山文甲,头上是缨盔,肩上还有臂甲!陛下,那是大明的人!”
第二十一章 永乐六十四年 一
永乐十五年五月十六。在交割完泉州卫的事务后,我带着部署人马赶到浙江,准备跟随郑公公的宝船队的出海。这是第五次了,规模还是不减当年。太仓的码头舳舻千里,云帆蔽空。巍峨的宝船驶离港口,满城的百姓都挤在海边送我们出航。九桅的宝船吃水太深,差一点撞了暗礁。得和郑公公商量,下次不能把宝船开进长江了,直接停在松江府的崇明岛。
...
永乐十五年五月二十二,舰队抵达暹罗。天使的到来令暹罗举国震动,暹罗王亲自出宫迎接。大明的天威即使在这南洋也不减分毫。
...
永乐十五年六月二十,舰队抵达旧港宣慰司,这是大明国土的最南端,当地的大明百姓已经有三年多没看到南下的宝船了。我们要在旧港补给粮草、淡水,送离各国的使者,大概十天后才能重新起锚。当地的娘惹菜很好吃,有道菜很像老家的腌笃鲜,回程的时候买几斤笋干带回去。
...
永乐十五年八月初一,舰队抵达锡兰。锡兰人向我们进贡了红茶,郑公公分了我两斤。泡了一开,不好喝。听锡兰人说泰西诸国里面有个岛国喜欢喝这个?那里的人一定是味痴吧。
...
永乐十五年十月十三,舰队抵达竹步。这里的海水是红色的,不知道为什么。当地的土人说每年的这几个月海水都会变红。注:土人是划着筏子想抢宝船队的海盗。再注:土人好黑,估计是太阳晒的。又注:看土人饿得可怜,我让厨房给他们炒了两盘豆芽。他们吃着吃着就哭起来了,当真那么好吃?天天吃豆芽,口中早淡出鸟来了。估摸着知道这顿是断头饭了吧,过两天要是起了风浪就把他们推下去给南海龙王下酒。
...
永乐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当真一个大洲,从北到南竟然走了两个多月。舰队在大洲的最南端下锚,郑公公说停几天再走。
永乐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郑公公方才传我去旗舰,将陛下的密令授予我。本以为郑公公下南洋是为了追查
惠皇帝的下落,没想到竟是因为这等大事。这五次出航,南洋、天竺都寻遍了,只寻到些蛛丝马迹,看来最后的希望就是在世界的尽头了。明夜我将率领麾下五艘船继续向西航行,如果天圆地方,我们会掉下去吗?但不管怎样,陛下的旨意就是我等的命运。我和部将们歃血为誓,在西方发生的事,一定要带到坟墓,绝不能走漏风声。按照计划,四年后就会有人来接替我们。
...
永乐十六年正月初一,昨夜在船上过了除夕。这西海不比我大明的东海,每过几日便是疾风骤雨,巨浪滔天。我的坐舰被浪打了一个窟窿,下层舱室进水。堵了洞以后,折腾了一夜才把水排掉。
...
永乐十六年二月二十,我们被北风吹了十几天,航线早已偏离。周围开始出现星罗棋布的小岛,但按照陛下的吩咐,我们要找到一块大陆才能下锚登陆。
永乐十六年二月二十一,连下几天的雨总算停了,晴空万里。舰队越过了十几个小岛,离陆地应该不远了。不对,那是什么?天怎么突然黑了?不好!(笔墨浸透的痕迹,似乎是打翻了砚台)
永乐十六年二月二十二,昨日不知怎的,刚才还是万里晴空,霎时间就下了瓢泼大雨,巨浪一个接一个拍过来。我让各舰迅速下了帆,但无济于事。除了我的坐舰宝船,别的都被两个浪头顶起来拍翻了。所幸大部分人都救上来了。
永乐十六年二月二十四,看见大陆了,但宝船因为突如其来的大风搁浅在岸上。但无论如何,总算是到了。出发时有七百九十四人,现在仅剩下五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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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六年三月初一,斥候遭遇土人。土人自称玛雅人,容貌类似汉人,生性淳朴。我们请他们吃了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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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六年三月初五,土人的国王听说抵达了我们的事情,派使者送来一种巨大的鸡。吃过晚饭后,使者邀请我们住进城里,我们也乐得离开这危险的丛林。
永乐十六年三月初六,会见玛雅国王,国王自称‘克垦’。他们的首都名叫玛雅潘,城内建筑多为石制,百姓多穿布衣,崇拜一种类似龙的神明。城内建有高耸云的巨大石台,约莫有十丈之高,端的是雄伟壮丽。和玛雅国王语言不通,我们拿出地图给他指看。克垦王看了地图兴奋异常,又下令上了很多珍奇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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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六年六月初五。双方的语言通译初步完成,他们的文字不似泰西诸国的蝌蚪文,和我们大明一样都是方块字,也有许多相近之处。
他们首先向我们表达了敬意,原来他们的祖先和我们一样也是坐着大船来到这大洲的,他们的容貌也和我们类似。他们有详尽的史书,按照记载,玛雅人和这片大陆上的其他人是在周朝初年来到这里的。我估计他们是殷商的遗民,但远渡重洋来到这里实在是不可思议。
但不管怎样,沾亲带故总是好的。我们也向他们询问了有关“皇命”的事情。他们说,确实是听说过“黄金城”,但不在玛雅,在南边的印加国,而且也没听说有什么神力。印加国路途遥远,我们打算大明派来第二批人再向南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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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十七年正月初一,新年。玛雅人帮我们热烈地庆祝了新年,但遥想家中的亲人,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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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一,四年之期到了。我们日日夜夜在海边翘首以盼,但大明的旗帜依旧没有出现在海平面上,难道陛下忘了我们吗?郑公公不是允诺派人来增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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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十一年正月初五。正值新年,但我们无心庆祝,所有人都沉浸在悲痛中——玛雅人在海面寻到了船只的残骸,经过辨别后是大明的船只无误,看来第二批增援已经葬身大洋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大明没有忘记我们。
永乐二十一年五月初六。不能再等了!既然没有增援,我们就自己去完成陛下的旨意。我们谢绝了玛雅人的挽留,五百人即刻向南出发。玛雅人也派了通译帮我们和印加国交流。
永乐二十一年七月初八。抵达印加国,他们的首都库斯科果然有一座黄金的神殿。说明来意以后,印加王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遗憾的告诉我们库斯科的这个只是复制品,真正的神殿在东方大山后的无尽密林中。
印加人很久以前去过那里,并受到了守护神殿的女战士的款待,但没有获准进入神殿内。他们愿意和我们一起去探索神殿,并觉得我们才是神殿守护者在等的人。
注:印加人有一种既像羊又像骆驼的奇怪家畜,肉很好吃,毛也很软。我们骑着它出发了。
(以下数十页被撕去)
永乐二十二年五月初一。回到玛雅潘,过去几个月的惊险依旧历历在目。不幸中的万幸,我们拿到了(资料删除),可以回去复命了。但宝船已经毁了,不知道大明什么时候能接我们回去。
“拿到什么了?怎么给划掉了?看看后面有没有线索把。”
永乐二十三年正月初一,说句大不敬的话,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永乐年了。我们搬出了玛雅潘,繁华的城市生活会消磨我们的斗志,我们搬到了当初上岸的海边,等着大明的船来接我们回家。
注:保险起见,(资料删除)由玛雅负责妥善保存。
永乐二十八年三月初三,无数个昼夜过去了,我们依旧在海边等待。不少士兵娶了玛雅人为妻,已经生儿育女,营地慢慢热闹了起来。因为闲极无聊,我们也开办了学校,玛雅人把他们的孩子送来这里接受教育。主要是数学和天文学。
永乐三十八年五月十六。一个伤痕累累的士兵送来了(资料删除)。难以置信!玛雅潘爆发了内乱,克垦王被推翻了!事情的起因竟然是因为(资料删除),它果然有神力!玛雅潘被叛军夷为废墟。是我们害了玛雅潘啊...
他们最后的火种就是这些孩子了,我们一定要保护好他们!海边太不安全,我们决定向丛林的最深处——奇琴伊察迁徙,那里是玛雅人过去的圣地,但因为战乱被夷平,正适合我们居住。
永乐三十八年九月初四。奇琴伊察渐渐热闹起来,但我自知归家遥遥无期。今将,我将泉州卫改为“归义军”,并告诫众将士:我们是大明的子民,我们将竭尽余生之力,恪守归乡之志,为大明守至最后一人,务必要把(资料删除)送回大明。
永乐三十九年八月初六。我们依旧没有放弃回家的希望,我们的斥候沿着海岸日夜勘察。终于,我们再次发现了大明的船只...那是在北边的大漠边缘,阿兹特克人的土地北方,阿帕奇人的领地内。宝船搁浅在岸上,碎得七零八落,桅杆也全部折断了,这不是什么好兆头。登船后我们发现了船员的遗体,看来是在海上就因为失去补给而殉职了,船应该是被潮水冲上岸的。不管怎样,大明依旧没有忘记我们,我们的对大明的忠诚没有白费!忍住悲痛,我们将船员们安葬在附近的一处风水宝地中。
永乐四十年九月初三。我的副手老张头病故,享年五十一岁。老了,二十年了,大家都老了。老张头是第一个去世的,他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回家的时候。我们把他抬到北边,葬在了那些船员的墓中。哪天我死了也埋进去吧,也和大家有个伴,在这异国他乡也不会寂寞。
永乐四十一年。顾指挥使病故,享年七十三岁,鄙人接任归义军指挥使一职。在这本顾指挥使的遗物前,唐静率归义军残部在此立誓——我等敬奉天命,当舍身保国,守护(资料删除)直至成仁归天!
第二十二章 永乐六十四年 二
“顾指挥去了。”看着手中的日记,崇祯的心中涌出悲怆之意。
士兵们在他四周守护。郑鸿逵为他打着火把,他则独自一人看着这本从伏地的遗骸上寻到的日志。
“系统,这里的事情有别人知道吗?”
【我的数据库中没有相关记载,这里八成被休门中的瓦斯炸毁了,埋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也难怪。这里是归义军的安息之地啊,他们不愿意受到外人的打扰,所以设下这个局,帮我们找到这里。若是被西洋人发现,他们多半会寻着假石笋进休门然后葬身火海。”
【接着往下看吧。似乎归义军知道归乡无望,把和成祖命令有关的记录全部抹去了。成祖皇帝到底让他们来阳洲找什么?】
“难道和你说的‘神之信物’有关。”
系统并没有回答崇祯的问题。
永乐四十一年,冬。叛军找到了我们,他们为(资料删除)而来,似乎以为我们软弱可欺?可笑,我们只是不想在新大陆造下杀孽,伤害我们的同胞玛雅人而已。既然他们如此执迷不悟,我也只好替克垦王清理门户了。愿他的在天之灵得以安息。
永乐四十二年,春。归义军的将士们在奇琴伊察的大金字塔上布防,冲上阶梯的玛雅人被火铳打成了筛子,大炮在密集的队伍中犁出一道道血槽。他们和中原分离太久,已经沦为不通礼数的化外之民,兵器也多为石器。为什么他们要做无谓的牺牲?
永乐四十二年,夏。叛军的进攻无休无止,存粮也快吃完了。归义军的士兵们也老了,当年十几岁上船的孩子,如今也是而立之年了,老兵们早已须发皆白。不得已,我们只得用了“万人敌”和火油这些有伤天和的东西。看着那些玛雅人在火海中翻滚实在是于心不忍。
永乐四十二年,秋。一年来,三百二十二名将士在防守中牺牲,叛军也终于停止了进攻,我们也派出使者四处打探情况。此时的玛雅国已经是满目疮痍,军阀们割据一方,混战不休。玛雅完了。但大多数军阀都和我们有交情,我们获准安全通过他们的领地。将士们的遗体被送到北边的墓地中,和顾指挥他们葬在了一起。
永乐四十五年,夏。玛雅的内战让这片土地永无宁日。忌惮我们的军力,没有人敢来招惹我们,但我们也不能作壁上观,我们要为玛雅人的未来早做打算。再这样打下去,玛雅人的文明迟早会在自相残杀中湮灭。归义军的将士们终究会老去,但我们的孩子已经长大了,该让他们为玛雅人做些事情了。男儿们在各地游走,把因战乱失去亲人的孤儿接到城中抚养。女孩们教那些孩子读书,写字。希望玛雅人的火种能在奇琴伊察城中生根发芽,也算是报答玛雅人当年对我们的照顾。
永乐四十七年,冬。老了,都老了。今年有三十名将士逝去,明年也不知道有多少,我的时日也不多了。北边的墓该整修一下了,弟兄的安息之地不能被打扰。我会在墓里留下线索,若是以后大明的船队重新来到这里,还能把我的骨头捡回去安葬。但若是外人来了又如何是好?看来还是要设些机关。墓地旁边竟然是一个煤矿?正好,把毒气引进一个隧道。要是看不懂线索,就和老头子我的尸骨一起化作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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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五十年。唐指挥去世,归义军只剩下我们十人。我们不敢妄领指挥使之职,但总要有人来带领奇琴伊察城在这乱世中生存下去。我们十人在顾指挥的遗物前结为兄弟,按年龄长幼排次,大哥暂领此城,不称指挥使,称统制官,一人离去,长者顶上。只愿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大明的舰队能重新来到这片土地。(资料删除)必须带回去交给陛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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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六十四年秋。只剩我一人了,我的时日也不多了。城中的事情已经安排妥当,孩子们会严守归义军的事迹,不让我们的孙辈知道——我们看守的东西足以搅得外面天翻地覆,会给他们招来杀身之祸的。事到如今,为了归义军的守卫能继续传承下去,只好动用(资料删除)的力量了。
永乐六十四年冬。又来到这里了。三年前我们把兄弟抬进来,去年就只有我一个把兄弟背进来。如今只剩我一个,只能自己走进去了,但愿棺材盖我还搬得动。这日记也是最后一篇了,为了保密,还是把有关那个的内容全部涂掉撕掉吧。大明的后人,如果你们受皇命而来,就去奇琴伊察找亻
最后一篇日记戛然而止。这一页被狠狠地握过,又被小心摊平。崇祯仔细看了一下,最后的自己旁边还有用石粉写的痕迹,但已经辨认不清了。
【估计是笔干了,你看前面划了多少东西...这位老前辈也是不走运,最后一笔也没能写出来。】
“人字旁,我猜应该是个人名。但问题是永乐朝只有二十二年,永乐六十二年也是1464年,距离现在快二百年了,我们怎么找这个人?”
【老前辈们应该能想得到这个问题,只要到了奇琴伊察真相应该就能大白了。】
“奇琴伊察现在情况如何?”
【奇琴伊察曾经被攻陷过一次,但很快又被玛雅人重新夺回了。现在的奇琴伊察是玛雅人最后的据点,玛雅的残兵都以奇琴伊察为中心和西班牙人打游击战。在“正史”中,他们会和西班牙人一直打到五十二年后的1697年。实际上整个游击战已经打了快二百年了。】
“怪不得整个玛雅都土崩瓦解,这座孤城却能苦苦支撑二百年,原来城里竟然有大明的后裔在主持。‘正史’中有提到这些吗?”
【只字未提,要不然我也不会不知道。不过有记载奇琴伊察的玛雅人作战非常勇猛,击退了西班牙人数次大围剿,在作战中甚至不惜发动以命搏命的决死冲锋,西班牙人根本无法靠近奇琴伊察。但后来西班牙人的死敌英国人却突然从东方的伯利兹城袭击了奇琴伊察,玛雅人双拳难敌四手,惜败于雨林中。战败后,全城的玛雅人却突然人间蒸发不知所踪,英西联军只得到一座空城,玛雅人的去向也成了世界未解之谜。】
“不知道这位老前辈为我们留下了什么。”崇祯的目光转向伏在地上的遗体。
他站起身,走到遗体身旁。
“老前辈,朕来迟了。朕有愧于你们,大明有愧于你们啊!你们都是理应配享太庙的英烈,请受朱由检一拜。”他单膝跪地,低下了头。身后的士兵们也和崇祯一样单膝跪地行礼。
良久,他站起身。脱下自己的袍子,把遗体裹在里面,背在了背上。
“我们继续往里走。”一行人向着墓室的方向继续前进。
老前辈虽然没能撑到墓室,但也离墓室不远了。
几分钟后,一对“翁仲”出现在众人面前。墓室到了。
进了墓门,在左右摸索了一下,有几盏未点亮的油灯,燃料还剩一些。接着火光,可以看见,墓室的墙壁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盏油灯。士兵们顺着墙壁用火把点亮它们,整个墓室也逐渐展露在众人眼前。
石棺,满眼都是石棺。
密密麻麻的石棺一直延伸到墓室伸出,士兵们还没有点亮那里的油灯。
石棺的造型很朴素,也没有立墓碑,只是在棺盖上写了名字。
靠近大门的几十个写的是“大明将士无名氏”,看来是最先葬入这里的死于海难的明军。
再往里走,一个个日记中熟悉名字出现
“归义军指挥佥事张成化”
“归义军指挥使顾昀”
“归义军指挥使唐敬”
“归义军正千户把总袁纲”
“归义军百户王纪”
...
五百三十六口石棺,装殓着五百三十六位命丧异国他乡的大明将士。
所有的石棺都头朝东方——那是故土的方向。
不分官阶,不分尊卑,所有人的石棺都是一样的简洁。
墓室的地上也没有任何陪葬品,和那些朴素的石棺一样清白。
墓室的最里面,一口石棺的盖子盖了一半,估计是身上这位老前辈的了。
“归义军统治官徐胜”
崇祯将背上的遗体放进了石棺中,盖上了棺盖。
“走吧,别打扰前辈们的清静了。”这墓室里没什么好留的了。
没有壁画,没有珍宝,没有金银,连瓶瓶罐罐都没有。老前辈们没给这些后人留下什么财宝,只留下一颗颗赤胆忠心。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几代人把自己生命留在了异国他乡,这浸透了忠诚的日记就是留给后人最好的遗产。
“敬奉天命,直至成仁。奉天成仁是吗?这本日记教了我很多。郑总兵?”
“属下在。”
“我晚上把这日记中的机密事项给删减掉,你明天把这日记印出来,给将士们看看。”
“属下遵命。”
“再记一下,等钱益回来以后,让船队回去买五百三十六口楠木棺材。等击败了西班牙人,我们就送先烈们回家。”
“属下遵命。”
“另外,派快马传讯,四营归队。总攻开始前,朕要给西班牙人送上一份大礼!“
“陛下,是不是急了些?”
“刻不容缓,大明的子民已经等我们二百年了!朕要从西班牙人手中救他们出来。”
第二十三章 掐头去尾
八月,盛夏。
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奇瓦瓦的夏天酷热难耐。
胡安的办公室里摆放着地窖里取来的冰。作为一个西班牙人,他本该“像罗马人一样忍受酷暑。”但情势所迫,他也只能躲在冰屋中抵御暑气。
“管家,帮我续一杯。”胡安用杯子轻轻磕了一下胡桃木制的桌面。
“抱歉,我的阁下。您还是喝水吧,这可可越喝越渴啊,今天的水快没了。”
“没水了?我看文件看到一半,你怎么就能把可可给停了呢?”
“老爷,主教大人吩咐了,不光今天不分水,一三五都停水,二四六一人一桶水。不光停水,冰窖里面的冰也就只有这几天的用量了。”
“你真把我当罗马人了?罗马人能忍着热不用冰,人家有澡堂,热了去洗澡啊!我这里有什么?全城就几口井,又来了两万人,每天吃喝拉撒挤得和罐头一样。每天送到我面前的战报就是这些玩意!”
他把手中的文件重重拍在桌子上,一张一张朝管家脸扔去。
“爆炸,爆炸,伏击,爆炸,中毒,瘟疫,爆炸...就是世界末日也没这有这么来的!自从那些不知道哪里来的怪人上岸,我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本来他们还在城里呢,结果大军一到城里的人就人间蒸发了!派人散开来找,结果回来的都披红挂彩。集中大队人马找吧,鬼影子都看不到。就连这奇瓦瓦城的水井都被扔了几只死兔子,那群饭桶都是干什么吃的?偌大一个城是怎么被他们渗透进来的,现在本城主连水都没得喝了!”
长久压抑让胡安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管家压了压领口。
“老爷,您的水已经是我们几个人的用量了。全城几万人呢,现在全靠从城外很远的几条河里打水,还要派兵保护以防那些印第安人的偷袭,实在是没得用了,主教大人自己也是一样。看在上帝的份上,给他几分面子吧。”
“唉,也只能如此了,大不了这几天不出门。鲁伊斯那边有消息了吗?”
“鲁伊斯大人今天早上派人传来消息,您申请调拨的一千匹纯种西班牙马(即安达卢西亚战马)已经在路上。总督大人派了三千人的卫队护送,马背上也驮运了火器辎重,一并送过来了。”
“卡洛斯这个老狐狸总归是有远见的,他知道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墨西哥北部的荒原是印第安人的天下,只有靠战马的四蹄才能将他们赶尽杀绝。有了这一千匹战马,我们就能对那些土著展开地毯式搜索,将他们一网打尽。算算日子,大概过七八天就能到了。”
奇瓦瓦远在新西班牙总督区的边境,距离墨西哥有七八百公里。马虽然冲锋的速度很快,但行军的时候不比人类快多少。强行军的骑兵虽然一天能突击一百多公里,但正常行军一天也只有五十公里左右。不过这批马除了辎重以外并没有驮多少人,大概十天左右就能走完全程。传信的使者是多次换马的,自然比行军要快得多。
“什么?他们在运马?有多少?”斥候的汇报惊醒了崇祯的午休,但这个消息令他为之一振。
“哨骑回报,只见到远处尘土冲天,无法细细分辨。但估摸着,少说有七八百匹马,而且都是高头大马。”
“天助我也!郑鸿逵(在!),黄嗣(在!),点起兵马,我们即刻出发,干他一票!坐牛酋长,这营地就拜托你照顾了。”
哨骑四出,游击的六个小队接到指令后迅速往奇瓦瓦城南方运动。先前集结到指挥部的两个营共一千余名靖海军,三千余名殷兵也开始向南方强行军。
这是联军的第一次大规模军事行动。历经了几个月的游击战,靖海军和殷兵的关系已经磨合得很融洽。虽然双方语言依旧不怎么相通,但通过手势和旗语就可以完成大部分战术动作。
一边是刚刚见血的新兵蛋子,一边是处于新石器时代的土人。在历经了几个月的战火洗礼后,他们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已经大为进步。当用枪弹击杀敌人变得稀松平常,当狩猎旧日不可战胜的强敌成了家常便饭,他们的精神面貌也和以前大相径庭。
近六千人的大军缓缓收网,马群的动向也一天天明晰起来。
“陛下,按照我们的经验,西班牙人的马群一定会经过这里。”熟悉地形的疯马将联军带到了一处山谷中。山谷的谷口狭小,但山势确比较平缓。平日里这是一条繁忙的运输路线。但随着游击战如野火一般愈演愈烈,西班牙人转而派重兵护送辎重,游击小队的牙口也啃不动这些铁壳乌龟。不过为了这批战马,铤而走险是值得的。
“附近没有其它大路吗?”
“没有,这附近多山,宽阔的山谷就只有这一处。”这么庞大的队伍只能走这种大路,绕道的可能性很小。
“很好,就在这里了。全军听令!扎下营地,注意隐蔽踪迹,西班牙人两三天就到。朕这次就做一回剪径的山大王,小的们,操练起来!”
翌日午后,远方的地平线传来了战马的嘶鸣声,西班牙人到了。
马群渐行渐近,即将进入伏击圈。扬起的尘土越来越近,队伍的情况在望远镜下也一览无余。
眼尖的黄嗣发现了队伍的异常:“陛下,情况不对啊。斥候不是说有七八百匹马,怎么是三百来个骑兵?是不是斥候看错了?”
“朕估摸着,这是他们的前军。西班牙人又不傻,知道这里有山谷怎么可能一股脑冲进来?你还是要多跟朕学习一个。”
“陛下教训得是。请陛下示下,这批人马打还是不打?”
“朕给你发的小红书里面怎么写的?叫你好好看,你看了没有?”
“陛下恕罪,我翻翻看...”
“第二十五页。”
黄嗣赶忙掏出“小红书”翻看起来。
“属下看看...掐头去尾打中间?”
“嗯。记得游击战的要点是什么吗?”
“陛下教导过,游击战的要点是掌握主动权。”
“不错。大将风后的《握奇经》有云:‘游军之形,乍动乍静,避实击虚,视赢挠盛,结陈趋地,断绕四经’。现如今我们在暗,他们在明。我们可以挑选战场,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地点,集结数倍于敌人的兵力发动突然袭击,然后迅速撤退。这便是游击战的精髓,压缩成一个字就是‘快’。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要掐头去尾了吗?”
“臣试言之。行军的时候,先军兵锋最盛,放过去不打是避实击虚。斥候没有提到骑兵的事情,这些骑兵应该是这几天从别处赶到的。敌人运送的是马匹,马匹轻快,应该和敌军魁首一样在中军。看前锋的规模,后方殿后的步兵也不会少。所以我们应该尽快吃掉中军这块肥肉,阻击前后军那些硬骨头的支援,然后迅速撤离。”
“很好,一点就通。你是四指挥使中最年轻的一个,好好在战场上磨练吧。朕相信自己没看走眼,你也不要辜负朕的期望。”
“谢陛下厚爱。属下一定尽心竭力,效忠陛下。”
“朕不要你效忠朕这个大明皇帝。朕要你效忠大明朝,效忠大明的百姓。今天跟你说这个可能有点早,但总有一天你会理解的。”
“属下明白。”
骑兵走过了峡谷,攻击的指令并没有下达。所有人都蓄势待发,绷紧了弦。
十几分钟后。
“陛下,他们到了!”
西班牙人的中军进入了山谷内。当先的是一千人的西班牙大方阵,这是标配。马群分为三块,由三匹头马带领,马夫则骑在头马身上。马群之间是百来名骑兵,一个衣着华贵的西班牙贵族走在骑兵中间。
“呦,那不是使者大人嘛,许久不见了,瘦了许多啊。来,动手!”
身旁的旗手挥动了小旗。
红色的信号弹伴随着凄厉的呼啸升上了天空。
“轰。”巨大的爆炸声响起,崩落的巨石封死了西班牙人进谷的道路。
一连串如撕裂布帛般的骇人声音响起,连绵的枪声持续了十余秒,其间夹杂着九头鸟清脆的轰鸣声。
西班牙人反应不及,步兵方阵因为队伍拉得最长,受创最重。六千杆火枪组成的弹雨瞬间击垮了步兵的阵型。炮弹在西班牙人的阵中翻滚冲突,所过之处血肉模糊。
马群受惊了。平日里有骑手的照看,战马的心理素质还是不错的。奈何背上背的是行李,不是骑兵。没了骑手的约束,受惊的马群很快炸锅了。首当其冲的就是刚被一轮弹雨洗礼过的大方阵。好不容易聚拢起来的步兵又被冲散,被淹没在马群中。
“就是现在,起!”
暗处的绳索拉动,藏在浮土里低矮栅栏拽得立起来。受惊的马群在栅栏前止步,它们本能的不敢冲撞这些障碍物,在栅栏前挤作一团。附近埋伏好的联军士兵迅速冲上前去,抓紧了缰绳。几名精通马术的靖海军士兵瞄准了头马的位置,冲上前去翻身上马,控制住了马匹。
第二十四章 风紧,扯呼!
山谷两侧的山坡上人喊马嘶乱作一团,谷底的西班牙人也开始重整阵型。
“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鲁伊斯一开始就被骑兵们护在中间,只是受了惊吓。他和出身高贵的胡安不同,没有统兵作战的经验。遇到这样兵荒马乱的场面当即就慌了神。
身旁的骑兵连队长身经百战,对这种场面见得多了。“鲁伊斯阁下,前后的山口都被落石封死了。若是平常到是能慢慢翻过去,但在这些敌人的眼皮子底下很明显不可能。如今之计,只有向山上突围了。”
他转身,看向了周围的战友:“你们三个,对,就你们。看着不像是什么正经西班牙战士,留下来也帮不上什么忙。你们三个保护鲁伊斯阁下向北突围,其余弟兄,跟我上!我们从东面的山坡杀出去!España!”
“España!”骑兵们高呼着西班牙国号,拔出簧轮手枪,马头调转到东面,对着山坡上的联军发动了冲锋。
战马迈着沉重的步伐冲上了山坡。安达卢西亚战马以灵活和聪慧著称,但在战场上也能表现出惊人的爆发力。西班牙人沿着并不陡峭的山坡渐行渐快,逼近了联军的阵地。
正如他们的祖先一般——西班牙人有着无畏的勇气。但战争早已不是勇气能决定胜负的时候了——他们自己也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霰弹,一发准备,放!”二十门九头鸟向冲锋的西班牙人发动了炮击,
东边的山坡是郑鸿逵负责防务。第一轮射击就给了西班牙人沉重的打击,为了防止他们拼个鱼死网破,郑鸿逵提前让九头鸟装填了霰弹。那些逼近的高大骑兵在他看来就像是活靶子一样。
炽热的金属射流自炮管中喷涌而出,细碎的铁砂在高温的作用下变成亮红色,在空中划出一道光带。
一堵子弹构成的火墙以音速向冲锋着的骑兵碾压过来。
无数子弹入肉的闷响声响起后,炮口所指的方位被净空了一个扇形区域,有的人还保持着生前的动作倒飞出去,只是身体少了一个或一堆部件。
骑士坐下的高头大马首当其冲成了霰弹的目标。即使是训练有素的战马也吃不住这种痛,它们纷纷栽倒在地,马背上的骑兵被掀飞出去。
落地的骑兵们掸了掸身上的尘土,看看了身后倒下的战友。只有寥寥数十人站了起来。
他们的板甲对霰弹防御效果还算不错,零星的铁砂并不能穿透这一层结实的铁壳。但骑兵只有半身板甲,手脚还露在外面。那些正对炮口的骑兵也不是被子弹打死,而是被打在板甲上的霰弹一记重拳震死的。
被轰断右手的连队长用残存的左手摸了摸腰间,手枪早不知去向。
他拔出马刀,举过头顶。
“España!”已经是一个血人的连队长再次高呼着国号,徒步向联军的阵地发动了冲锋。
“España!”残存的几十名能动的骑兵也冲了上去。
“唉。”郑鸿逵闭上了眼睛。“都打准点,给他们个痛快的。”
步枪再一次齐射,近三千发子弹扑了上去。靠前的几名骑兵像触电一样被子弹打得浑身抽搐,跪地倒下。
铅弹的第二次洗礼后,战场上再没有一个站着的西班牙人。
“胜利了!我们胜...”
“别嚎,要庆祝回去庆祝。带上他们的枪,我们撤!”黄嗣用剑柄敲了一下那个士兵的脑袋。
要不了多久,几个殿后的西班牙步兵团就会进入山谷,和他们交战要花上不少时间。万一被拖住了,奇瓦瓦城再派兵南下,联军就会被包成一个饺子,这埋伏之地就会变成囚笼。
“黄嗣,你带着将士们骑着马先走。直接往海边跑,然后顺着海岸线北上!”
“属下遵命。”
靖海军在福建练习过骑马,不过仅仅是“略懂”的程度,比崇祯自己好不到哪去。骑着马跑路可以,骑着马作战就别想了。好在安达卢西亚战马性情温和,陌生人骑上去也不会激烈反抗。
埋藏在北谷口的炸药被引爆,先前滚落在地上的巨石被炸裂,士兵们纵马跃过这些障碍物,向西往海边狂奔。二十余艘福船正在往南航行,准备在海上接应他们。
人可以步行离开,但马的踪迹实在太过明显,只能坐船离开。别的不说,一路留下的马粪球就没法都清理掉,到时候西班牙人顺着味就追过来了。
从新金山启航的他们要晚几天收到指令,不过福船特别适应沿海错综复杂的海况和风向。夏季的风向变化无常,福船张开了不对称的“蝴蝶帆”来最大化利用风力。算上这几天等待西班牙人到来的时间,舰队应该来得及赶上接应黄嗣。
“其余人,打扫一下战场,拿上他们的枪和弹药。我们按原计划分散跑路,在预定地点集合。风紧,扯呼!”骑在马上挥了挥手,崇祯也过了把山大王的瘾。
“遵命!”
这几千号人要是一起走,动静实在太大。西班牙人的骑兵还没走远,要是他们想和中军联络的时候发现中军已经全员归西了,一定会四处搜寻联军的踪迹。到时候还是免不了和奇瓦瓦城的大军正面交锋。
向北离开山谷后,联军分成五队离开,以减小目标。有熟悉地形的殷兵带路,这五队人也不会因为迷路而耽误集合的时间。
半小时后,三个西班牙步兵团进入了山谷,看到了满地狼藉的战场...
今天风好大,眼镜跌落的速度是每秒9.783米。
当夜。
崇祯带领着士兵们在一处山顶安下营寨。
“来人,给朕把四位贵客请上来。”
四个人被押送到崇祯面前。他们戴着头套,嘴里塞着不知道哪里来的脏布。除了那个衣着华贵一些的,剩下三人的嘴里一直发出“唔唔”的声音,似乎是想说什么。
崇祯对卫兵试了个眼色,卫兵取下了他们嘴里的东西。
“大王饶命啊,大王。大王饶命啊...”三个士兵模样的人以头抢地,磕头如捣蒜。
“我们再也不敢了,不要吃我们!城里停水了,我好几个星期没洗澡了,这去了一趟墨西哥也没来及的休整。大王啊,我们的肉都臭了,你要吃就吃那个细皮嫩肉的吧...”
“唔唔,唔唔唔!”
身着华服的人也忍不住了,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等会,这信息量有点大,我一个一个问。疯马,你问问他们城里停水了是怎么回事?我们没派人往奇瓦瓦城里做什么手脚啊。”
疯马是跟着崇祯来的,顺便充当翻译,只有他这一路有两名联军的领导,因为嘛...因为这位皇上看不懂地图,也不会殷语没法问路,最会认路的疯马也就自告奋勇跟着他了。
“这个不用问他们。皇帝您之前的确是说过城里太危险,不要贸然行动。不过我们也按照您的命令,把小红书《游击战》翻译成阿兹特克语送到了南边。奇瓦瓦城的水,应该是城中的阿兹特克百姓做的手脚。”
“他们学得倒是挺快啊。”
“他们以前就骚扰西班牙人。不过...倒是没人想到把头发剪碎了和死兔子一起扔进井里。”的确,淳朴的殷人是想不出这种“阴损”招数的。
“咳咳。”崇祯有些尴尬,有一种带坏了小白兔的罪恶感。“你再问问,他们去墨西哥城干什么?”
疯马用西班牙语重复了崇祯的问题。
“唔唔!”穿华服的人一边摇头一边挣扎。
“急什么,一会就到你了。”疯马提了一脚穿华服的家伙。
“大王,胡安阁下向卡洛斯总督请求调拨一千匹战马,用来剿...用来抵抗诸位好汉啊。我们是护送鲁伊斯大人去南边办交接的。”
“哦?熟人啊。鲁伊斯先生,一别三月,别来无恙否?说到熟人,这三个好像有些眼熟。给他们松绑,来来来,请上座。”崇祯刚刚才发现,这不是第一天登陆的时候抓到的三位“壮士”吗?
“呸!”恢复行动鲁伊斯表达了对三人的鄙夷。
“狗西奸,上帝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这话怎么有点耳熟...”
【快说!你们把八路藏在哪了?不说,就毙了你!】
“对对对,就这个,学得还挺像。不对啊,我们是游击队,他们才是东洋鬼子啊!”
【你的画风一直很清奇,我已经习惯了。】
“来人,把这个革命群众...我呸,把这个东洋鬼子叉出去!我回头再审他。”
鲁伊斯被两个人用步枪架着离开了。
“三位壮士,奇瓦瓦城里有多少人啊?”崇祯摆出一副“和颜悦色”表情。
三人仔细一看,这不是上次那个很和善的酋长吗?顿时就放了心。但己方的兵力虚实是机密,不能轻易透露出去。
三人面露难色。
【快说,村里有多少八路?不说,就毙了你!】
“我发现我画风不对是你害的!”
崇祯气得敲了一下桌子。
三人又跪倒在地——原来这位好脾气的酋长也会生气。
“酋长大人,我们...”
“诶,有什么尽管说,不要怕。”崇祯尽力挤出笑容,心里想着早晚把这几个张口闭口酋长的家伙扔给坐牛收拾。听说他向找个白人种进土里?很有创意啊。
第二十五章 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
夜深了。
被五花大绑扔在地上的鲁伊斯呆呆地看着天空,久远的往事浮现在他的眼前。
“鲁伊斯,等你从美洲回来,我们就结婚。”五年过去了,他依旧记得在格兰纳达港和未婚妻分别的情景。
“艾琳...你穿白裙的样子真美。”本许诺去美洲闯荡一两年就归来,谁知天不遂人愿。
鲁伊斯带着格兰纳达伯爵推荐信来到了墨西哥城,十八岁的他风华正茂、血气方刚,卡洛斯总督对这个年轻人也是十分欣赏。
“好小伙子,你是西班牙人的好儿子。虽然你不是贵族,没有为国王陛下执剑的义务。但你依旧愿意抛下家中的产业为天主增添荣光,为西班牙开疆扩土。年轻人,我很欣赏你这一点。”
卡洛斯摊开了地图,指了指北方。
“本想让你留在墨西哥城做我的侍从,但这无疑会浪费你的大好青春。去北方的奇瓦瓦城吧,巴达霍斯的胡安男爵是那里的城主。三个月前他从我这里出发,接过了奇瓦瓦城的钥匙。你很像他,充满了年轻人该有的朝气,你们一定会很投缘的。和你这样的商人之子不一样,胡安十三岁的时候就跟着父亲一起镇压过荷兰人的叛乱。他大你五岁,你要向他多学点东西,各个方面的。如果立下了功勋,说不定能为你的家族争取到世袭的爵位。”
“多谢总督大人。”于是踌躇满志的鲁伊斯踏上了前往奇瓦瓦城的不归路。
本来西班牙人就以能打而著称,对抗那些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原住民无异于一个壮汉暴揍幼儿园的孩童,直接“F2A”过去就行了,那简直不是打仗,就是一场“散步”而已。
新西班牙总督区原来的主要作战对象是阿兹特克人。
和北边的游耕民族不同,阿兹特克人更接近玛雅人,他们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阿兹特克人由其擅长灌溉工程。除了引水渠以外,他们还喜欢填湖造陆,以此来获得肥沃的土地。
阿兹特克人以首都“特诺奇迪兰”为中心,建立了数十个大大小小的城邦。这些城邦在听从特诺奇迪兰皇帝的调遣,同时也保留了很大的自主性。大部分普通群众以村镇的形式生活在城邦附近的部落中。
阿兹特克人习惯了定居生活,而西班牙人对他们的征服也参照了统治印加的先例。他们占据了阿兹特克人的首都,建立了殖民政权,并向所有的定居点派出教士传教,派出官员进行统治或监督。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他们的生活并没有多大的变化。西班牙人只实际参与城邦一级的政权,对村落则是以税收摊派的形式进行监督。
这样一来,阿兹特克几乎没有进行什么像样的抵抗就被西班牙鲸吞了。只是由于近几十年来西班牙在欧洲战场节节败退,他们对就开始对殖民地进行横征暴敛。不堪重负的阿兹特克人开始反抗,但西班牙人的耳目无处不在,反抗的火苗几乎在开始就被西班牙人扼杀在摇篮中。
只有少数地处偏远的村镇在暗中组织了反抗力量,但在远征军到来以前都收效甚微。
可以说西班牙殖民阿兹特克是不费吹灰之力的。
但偏偏轮到胡安、鲁伊斯二人主持北进殖民的时候,碰到了一群牛皮糖一样难缠的阿帕奇人和他们的亲族。
可怜胡安和鲁伊斯就像是招惹了孙猴子的金角大王、银角大王,被孙行者、者行孙、行者孙整天变着法的捉弄。今天阿帕奇人抢了这里的农场,明天科曼奇人宰了一个步兵小队,后天又被那瓦霍人点了粮仓。
新西班牙总督区的北进几乎停滞了,连带着胡安和鲁伊斯在总督府那里的好评也灰飞烟灭。
不仅如此,“奇瓦瓦”这个盘从那以后没人敢接了。这俩家伙就跟水鬼一样,找不到“替死鬼”就别想着脱身,在这个“肥差”任上就是没人敢接盘,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被总督大人怒斥一番:
“我当年真是瞎了眼,就你俩还‘西班牙人的好儿子’?西班牙人怎么这么倒霉,有你们俩这种坏儿子!”
不过有一点卡洛斯没看错:他俩真的很投缘,简直亲如“兄弟”——难兄难弟。
“唉,当年真是太年轻,太简单,以为一两年就能回去。不知道艾琳过得怎么样,如果我还能活着回去的话,我一定...”
“咳...”咳嗽声打断了鲁伊斯的憧憬。
面朝上躺在地上的他用力抬了抬头,两个人站在他面前。
“少年,今天我一个过来人的身份教你一些人生的经验。”
“第一点,不要乱立flag。不知道什么叫flag?就是说‘打完仗回家就结婚’这句话绝对不能说出来。”
“第二点,想问题的时候不要说出来啊!你以为我们听不懂西班牙语是吧?”
“唉。”鲁伊斯叹了口气。“动手吧,给我个痛快的。”
“动什么手?”崇祯一头雾水地看着面前的家伙。
“别跟我套近乎,我什么也不会说的,反正都是一死。我知道你们明人有给死囚吃断头饭的习惯,刚才就是断头饭了吧?反正都是一死,不如死得有骨气一点。”说着,他抬起了下巴,伸长了脖子。
“本来我不是来审问你的,该知道的东西那三个草包都告诉我了。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我们是从大明来的?”的确很让人诧异,崇祯记得自己没有和任何西班牙人提过自己的来处。
“我家是格林纳达的海商,跑过远东航线,我听海员们说过远东的事情。而且黄皮肤的人除了这些印第安人,就只有你们远东的人。可以肯定的是:你们不是蒙古人。我也一度怀疑你们是日本人,但我很肯定日本人没有火炮。想来想去,你们和明人最接近,因为明人对于大口径重炮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带着48磅全装加农炮来打野战这种事情只有你们能干得出来。我猜的没错吧?”
“小伙子,你知道的太多了。”
崇祯对这点也很认同,没想到西班牙人也知道,难道这已经变成梗了吗?
明朝从建国开始就特别重视火炮的发展(副作用是火枪科技树点歪了)。壬辰倭乱的时候,明军四万人入朝,大小火炮竟然带了近五百门。朝鲜史书则用“声如天动”“花光烛天”“天兵之炮如天崩地裂”“犯之无不焦烂”来描述明军炮击日军的场面。
有明一朝也一直在“炸逼”之道上一路狂飙,虽然曾经点错了“弗朗机”科技树,但凭借着“红夷炮”的大量生产又给掰直了。到明朝后期,水师福船上别的炮可以不要,船头上一定要摆一门巨型红夷炮,连步军都很喜欢装备这种野战根本没法用的重炮。
戚继光专门写文批评过明军重炮“重而难举,发而莫继”:不但装填慢,还只能轰击事先标定好的区域,根本没法瞄准。他自己在辽东作战的时候都是把这种重炮装满小铁球和石子用以零距离大量杀伤军马,而不是打弹丸。
在福建的时候,崇祯也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说服郑鸿逵等人放弃对重炮的执念,改用小口径速射炮“九头鸟”。
“多谢将军您的夸奖。您这是不打算杀我了?不是都吃过断头饭了吗?”
“这不是在夸你...而且我什么时候给你吃断头饭了?”
“我听说你们经常给犯人吃顿好的然后就砍头,刚才的不是吗?我不用死了?哈哈哈哈哈哈”刚才一副“引颈就戮”模样的鲁伊斯仿佛“劫后余生”似的,突然傻笑起来。
崇祯也没理他,回头问疯马:“你们给他吃什么了?”
“和您吃的一样啊,叫花火鸡。不过您吃的是鸡腿,他吃的是鸡屁股...八成是这小子赶了几天路饿昏头了。”
“我说怎么半生不熟的,谁叫你们做叫化鸡的?”
“跟厨房的厨子学的,我看皇帝您挺喜欢吃的就这么做了。不好吃吗?我觉得挺好吃的啊。”
“这不是好不好吃的问题...我以前吃的是三黄鸡,是之前船上下蛋的母鸡。今晚我吃的那火鸡腿比整只三黄鸡都大,裹上泥巴就是车轮那么大一坨!怎么可能烤的熟!”
“在你们汉语里不都是鸡吗?”
“看来回去以后还是要加强一下文化教育...还有烹饪教育。”
崇祯看了看地上笑得打滚的鲁伊斯,摇了摇头。
“小子,我们不杀你是有条件的。”
“啊?”
“问你个问题,你多高?”
“我?六英尺一英寸。”
“快一米九,嗯...行,够数了。”崇祯嘀咕着
“来人,把他的绳子解开,手脚绑上就行了。”
“等下,将军您问我的身高干什么?”不用被捆成粽子当然好,但这位明朝“将军”突然问及自己的身高让鲁伊斯大为不解。
“我回头找个屋子把你关进去,让西班牙人拿银币来赎你。银币堆得和你一样高你就能出去了。你们当年不就是这样对印加皇帝的吗?”
“...”
第二十六章 赎金跑了
伏击后数天,新金山。
“砰”一缕青烟从枪口缓缓散开。
城外的靶场上,黄嗣正在试用缴获的西班牙火绳枪。
他摇了摇头,转身将火绳枪抛给了孙和京。
“这枪如何?”
“不怎么样,比猴铳差远了。太大太重,射击的时候要用杆子撑着,不然根本拿不稳。装填也太繁琐了,一分钟都不一定能打出去一发。”
“和鸟铳比呢?”
“怎么说呢,还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虽然我不太看得上这玩意,但和鸟铳比起来还是好太多了。”
“哦?何以见得呢?”孙和京对黄嗣的观点感到很意外,他很久以前就比对过中外的火枪。以他当年的结论来看,二者并没有多大的差别。
“你看那一排西班牙火枪。”黄嗣指了指武器架。
孙和京顺着黄嗣指向的地方看去,西班牙火枪整齐地陈列在架子上。
“问题就在这里。我们不是没有好的鸟铳,问题在于鸟铳的质量良莠不齐。”他招了招手,两名殷兵走了过来。他指着其中一人的鸟铳
“这一杆的握把是六角形的。你再看另一杆,是圆的。看枪身上的刻文,这两杆枪都是郑森给我们从福州的军械库里调出来的,而且是同一批。同一批枪连握把的形状都不一样,至于射击时的手感、会不会炸膛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
他又指了指另一边的西班牙火枪:“我在船上就试过,西班牙的火枪每一杆几乎都一模一样。这一杆的扳机拆下来,可以装到另一杆的枪上用。你再看这两杆鸟铳,又是连形状都不一样,一个直的一个弯的。按照陛下的话说,我们的鸟铳和西班牙火枪的差距就是在‘标准化’上。”
“我想也是。也正是因为如此,陛下才在造猴铳的时候特别强调‘标准化’的问题。”
“说到这个,猴铳能打造了吗?”
“你还想打猴铳?算了吧,我们现在连鸟铳都很难打了。炼铁、打铁、卷枪管、钻枪膛,这些都要很复杂的器械才能做得出来,这些东西太庞大,我们一个都没带。枪机倒是能做,我们从福建带了模具,浇铸一下就行了。问题是这里没有黄铜,只有漫山遍野的黄铁矿!老天啊,为什么偏偏是黄铁!”
“黄铁有问题吗?”
“问题大了!你来的时候没看到硫磺烟吗?那炼铁高炉一开,好家伙,跟炼丹一样,熏得全城的人睁不开眼。在烟囱没加高之前,我们只有风向对的时候才敢开炉炼铁。而且最麻烦的是,每过一会就要开炉子把炼出来的硫磺往外掏,不然就炉子就要堵上。你看那边那个仓库,全是硫磺,用到下辈子都够了...”
“炼出来的铁怎么样?”
“不堪用,太脆,所以我们也没打算用这些铁来造枪,不然铁定要炸膛。那些铁都拿来做农具了,还给殷兵一人配了几把斧头。”
说到黄铁矿,不得不提汉阳造。当年张之洞的汉阳铁厂就是以黄铁矿为主,用这些劣质钢铁去造“汉阳造”自然质量堪忧,偏偏“汉阳造”的仿制对象就是德国各大军火商“比烂”比出来的,以炸膛闻名的德国“1888委员会式步枪”。二者一叠加真是“如虎添翼”,以至于后来不得不给汉阳造配发老式的圆头弹来减少炸膛的风险。
不过现在连造枪的器械都没有,考虑枪械的质量也太早了些。。
“我昨天好像还听到炮声了,听着不像红夷炮也不像九头鸟。那是什么声音?”
“那是臼炮的声音,我正要带你去看。这些劣质铁材造别的不行,铸个臼炮还是行的,反正臼炮炮管短不怕炸膛,过两天你们南下的时候把那十几门臼炮都带上。炮弹方面,来的时候我们带了一百来发开花弹,走的时候一起带上,你们省着点打。以前因为火药不足我们也没接着做了,这次你们弄来不少西班牙人的火药,我看能不能多加点硫磺做毒烟开花弹,等九月集结的时候一起带过去。”
“嗯,也好。我们这边大概后天出发,殷兵就留在你们这里种了痘再走。对了,上次发了天花的那个殷兵治好了吗?”他从手下的殷兵手里听说了这件事。这是件大事,因为对于治病主要靠跳大神、请大仙的殷人来说,遭遇这种“魔鬼的诅咒”明显是必死无疑的。
“你说乌卡?治好倒是治好了。刚送来的时候肿得都不像样了,幸亏我们的痘种药力十足,郎中给他种了痘以后没几个星期就痊愈了。只是,天花的火毒虽然退了,脸上痘却是消不掉了,他的容貌算是毁了。刚开始几天他非常消沉,我让人给他做了一副铁面具。现在他已经恢复正常了,每天都很努力地学汉文,想报答我们的救命之恩。现在日常交流已经没问题了,就是因为后遗症的关系吐字不太清晰。你去见陛下的时候把他也带上吧,也算成全了他报恩的心愿。”
“嗯,正是用人之际,有个知根知底的殷人在陛下身边也好。他人呢?”
“等会,我让人去找他。”
几分钟后,一个戴着铁面具的高大身影走向了他们。
“他这么壮?”乌卡在人群中非常显眼,比别的殷人都高了一大截。一身古铜色的肌肉,猿臂狼腰,要是加上高颜值的脸就是活生生的“李狗蛋”。可惜不管他原来颜值如何,他也不会在众人面前摘下面具了。
“他是科曼奇部有名的勇士,在加入联军之前就经常冲进西班牙的队列中挥砍‘马夸威特’。那是一种黑曜石做的锯剑,工艺十分精良,只有南边定居在城里的殷人才会做这种巨型武器,不知道他是怎么得到马夸威特的。”他指了指乌卡背上的巨剑
“我跟他聊过关于巨剑的事情,他不肯说巨剑是从哪来的,不过他描述了被砍到的样子。简单来说,被他砍到的人不是被砍死的,是被拍碎的。他会罹患天花估计也和西班牙人脱不了干系,天花可以通过飞溅的血液传播,他这一剑下去估计不只血液,什么都能有一点...”
乌卡走到了两人的面前,黄嗣要抬头才能看到他的脸。黄嗣可是个关东大汉,身高近六尺(明代一尺约三十厘米),能让黄嗣仰视的至少是六尺有余了,这在普遍身高五尺多的殷人中算是鹤立鸡群了。
“报告!”
乌卡用右手锤胸敬礼。
黄嗣也以手抚胸回礼。
“你愿意为陛下尽忠吗?陛下身边正缺少得力的侍卫。”
“我,死。皇帝,无事。”
“啊?”
“他的意思是,他就算是拼了命也会好好保护陛下的。他才学了三个月的汉文,不太熟练,听习惯就好了。”孙和京又当了一回翻译。
“嗯,我相信你。陛下说过‘殷人绝不会说谎’,经过这几个的相处我对这一点也深信不疑。我想陛下也会乐意见到有你这么一位壮士愿意为大明效力的。”
一周后。
“侍卫?我这不缺侍卫!那个家伙,别吃了,我的牛肉!”
“陛下...您这几天过得很滋润啊。”风尘仆仆地从新金山赶回来,黄嗣急忙去面见崇祯,正碰上他在吃午饭。
“那是当然。每天是小酒喝着,西班牙的牛肉干伺候着,吃得我都快走不动道了。诶,你别吃了,你都吃了几斤了!我一天也就舍得吃个一两块啊。谁让你把这个饭桶带来的?”终于有了大块牛肉吃的崇祯很珍惜这些难得的美食,毕竟吃完这些牛肉干他每天就只能吃火鸡肉了。和营地中的其他人一样,这几个月因为天天吃,在他眼中的火鸡早就获得了和豆芽同等的待遇了。
“陛下恕罪...是孙指挥使叫我带他来的。”黄嗣一边回话,一边用筷子往嘴里送牛肉。
“总之,这个吃货你要留下就自己领走。我这养不起他。”
“可是陛下,你看他...”
“报!陛下,出事了!”一名士兵飞奔过来,在帐外向崇祯紧报。
“进来说,出什么事了?”
“银角大王跑了!”
“啊?”
“您说:‘把这个银角大王看好了,凑不够一屋子银币不准放人’,那个银角大王跑了!”
“什么时候跑的?”
“我今天中午给他送饭的时候,看见守门的兄弟靠在门口。以为他睡着了,想把他叫醒。这才发现他被打晕了。我拿钥匙一开门,发现人不见了!这就赶来向陛下汇报了。”
“晕了?伤得重吗?”
“郎中说没有大碍,后脑被猛击了一下,大概下午就能醒。”
“走,你带路,我们去看看。我的赎金啊!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
关押鲁伊斯的牢房在谷口的军营里,是用夯土搭建的小屋,离崇祯所在的营帐还有一段距离。
众人骑着马赶到了牢房,闻讯赶来的士兵们把这间牢房封锁起来,并在四周寻找鲁伊斯的踪迹。
看见皇帝来了,守门的士兵拿出钥匙打开了牢门。
第二十七章 泄密
昨夜,月光透过天窗照进漆黑的牢房。牢房的墙角,一个黑色的影子趴在那里。
牢房非常简陋,地面和墙壁都是夯土的,四面不透风,只有房顶开了个天窗。屋内没有任何陈设,只在墙角垫了一张草席,那张草席已经被掀到一边。
“艾琳,等我回来!”鲁伊斯奋力用双手刨着墙角,面容扭曲,似乎极为痛苦。
挖了一会,鲁伊斯停下来喘了口气。
“明人的“将军”简直是漫天要价,一屋子的银币怎么可能弄到?我要是值一屋子的银币,还至于来美洲打拼?”
他长舒一口气,用力探入潮湿的土中。
他的手指一凉,有风!
他迅速刨了几下,洞口越来越大,月光透过缝隙照进牢房。
鲁伊斯嘴角微微上扬——挖通了。
“他是怎么挖开的?难道是穿山甲成精了?”
蹲在地上的黄嗣试着用手刨了一下地面。地面很硬,硌得他指甲疼,显然用手是不可能刨开这样的夯土地面的。
“你们有没有把餐具收回来?”崇祯也用脚踢了一下土地,这的确不是人力所能刨开的,但是有餐具就不一定了。
“收回来了,而且每顿饭都是盯着他吃完的,他没有使用餐具挖洞的机会。”
“水呢?他喝的水呢?”
“水也是盯着他喝完的。”
“这是活见鬼了!难道他会土遁术不成?”黄嗣走向了洞口,蹲下查看。突然,他抽了抽鼻子,眉头一皱。
“他喝了多少水?”
“喝了多少?不知道,我们几个轮班看守他。我是每天早上值班,昨天早上的时候他问我要了三杯水,天热嘛,我也没在意。别的时候就不知道了。”
“那他有没有跟你说要方便一下?”
“一次也没有...哦,难道他...!!”
“嗯...看来不是土遁,是尿遁...”
营地外三十里,一个满身泥渍的身影在烈日下奔跑。
一条河出现了,那个身影像看到救星一般冲向河水,把手伸进水中用力搓洗。
“我的手!我的手啊!”鲁伊斯觉得这双手好像不是自己的了...
“真是奇耻大辱!此仇不报,誓不为人!”满身“尿遁”痕迹的鲁伊斯在河边立誓。厚重的云层透出光亮,阳光从云间穿过,照在他的身上。上帝仿佛响应了他的誓言!被气味吸引来的几只苍蝇一起见证了这一切,苍蝇们仿佛看见复仇的火焰在鲁伊斯的胸膛中点燃,然后趴他的衣服上吃了个爽。
“什么声音?”正打算洗个澡再跑的鲁伊斯听到了急促的马蹄声。
“该不是追兵到了?果然没那么简单...”他迅速从河里蹦出来,躲进了路旁的草丛里。
马蹄声愈趋愈近。
“这声音是?”这是马车的声音!鲁伊斯从草丛中探出头,一架四轮马车从奇瓦瓦城的方向驶来。
“España!!”鲁伊斯大喊着国号跳出草丛。
“鲁伊斯阁下?您不是被抓走了吗?”
“我把守卫打翻了跑出来了。诶?”他朝车后看了看,几个大木箱在压在车后,地上的车辙也很深。
“车上是什么?这么重。”
“是银币,我的阁下。那些印第安人派人来奇瓦瓦索要赎金,说是要堆到和阁下等高才放人,这笔巨款我们实在出不起。后面这两箱是胡安大人自己的积蓄,让我先给印第安人送去,让他们不要为难你。”
“这家伙...”鲁伊斯鼻子一酸
“阁下,如果是胡安大人被抓了,您也会这么做吧。”听到鲁伊斯的声音带了哭腔,车夫赶忙劝慰。
“没事,我是气的。平时喝酒都是我出的钱,那家伙总是一毛不拔!个月还问我借了十个银币、没想到这么有钱。”鲁伊斯的声音哽咽了。他停顿了一下,揉了揉鼻子。“回去以后...”
“...阁下,快上车吧。印第安人要追来了。”车夫怕鲁伊斯说出什么他不该知道的东西...
“回去以后,我要给他一份大礼。”
“啊?”难道是真的?车夫早听说城主大人和这位副手很“投缘”,该不会鲁伊斯阁下一激动就...不行,为了两位大人不被教会架上火刑架,车夫下定决心一定会守口如瓶。
“你等一下。”鲁伊斯走会草丛,在地上摸索了一会,拿出了一根用布包着的长杆状物体。
“阁下,这是?”
“这就是那份大礼。把他献给国王陛下,我的身价就真的能值一屋子银币了。”
傍晚,崇祯候在军医的病房前。
病房的门帘被掀开了一角,黄嗣从门里走出:“陛下,他醒了。”
“老天保佑。快带我去。”
崇祯走进了病房,被打晕的士兵刚刚清醒,头上还缠着一圈绷带。
看到崇祯进了病房,士兵挣扎着坐了起来,左手撑着床,右手想抬至胸前行礼,但几番用力却抬不动手。
“陛下,恕臣有伤,不能行君臣之礼。”
“躺着说话吧。朕与你们一心同体,就别那么拘束了。小伙子,你叫什么?多大了?哪里人啊?”崇祯走到他身边,扶着他的肩膀。
“回陛下,微臣姓常名凯申,宁波人,今年二十。家中是贩盐的,但家父经营不善,到我这辈只能勉强支撑了。臣为了家中的营生在福建入了靖海军,从那以后一心报效陛下。陛下,臣有罪,臣有罪啊!”
“没事,丢了就丢了呗。那银角大王本来就是飞来的横财,得之吾幸失之吾命,没什么大碍。不过你的过错还是要罚的,就罚你...”
“陛下,臣...臣把猴铳丢了!”
“啊?!”崇祯正色起来。
“昨天半夜臣去交班,守到快天明的时候听见牢房后面沙沙作响。走到屋后,看见墙根有异样,但天色太暗看不清楚。走近一看原来是个大洞!我正要呼叫,突然听到身后铁链叮当作响,那个囚犯冲过来用手上的手铐把我打晕了。在昏昏沉沉中,手上的猴铳也被抢走了...”
“唉。”崇祯叹了口气,这可是件大事。猴铳的丢失的影响极其恶劣,欧洲国家的工业水平已经足以制造出和猴铳性能相近的燧发枪,只是缺少灵感,就差临门一脚了。这杆火枪到了懂行的人手里恐怕会给远征军带来不小的麻烦。
崇祯扶着常凯申躺下,站起身来。“朕一向不喜欢罚人,但丢失猴铳的后果你也清楚,不罚你难以服众。黄嗣听令,常凯申看守囚犯不力,致使俘虏逃脱,机密外泄。着,罚俸一年,从作战部队除名,安排他去运输队吧。”
“遵旨。常凯申,还不快谢恩。”
“陛下!臣有罪,枪毙臣吧,臣愧对陛下,愧对大明啊!”
“懦夫!不要和朕说死不死的,死能解决问题吗?”一直忍着的崇祯终于发怒了。
常凯申低着头,沉默不语。
“朕气得不是你犯了错,而是你犯了错不想着怎么弥补,就想着去死?听着,朕辛辛苦苦把你们培养到今天,不是要你们来浪费朕的子弹!朕要你们为了大明的江山,用手里的枪给朕多杀几个西洋鬼子!”
“可是陛下,臣的枪已经丢了...臣丢了枪,丢了军人的命根子啊!臣不配当兵了!”泪顺着他的眼睛流了下来,打湿了床单。
“枪没了还能再造,人没了怎么办?你觉得朕能施展神通从阎王爷那里捞人吗?还是你觉得你的命还不如一个死物值钱?
“臣,知错了。”
“朕希望你是真的知错了。”崇祯解下腰间的手枪,递给常凯申。
“你们都是朕的手足,好好爱惜自己的性命。这世上比人命还重要的,就只有‘仁’。为天下的众生不惜性命就是‘仁’,畏罪自裁就是‘不仁’。这把手枪朕就暂借于你,希望你看到它就能想起朕对你说的话,等你不再需要它了,就把它还给朕。去运输队好好历练吧,不要辜负朕的期望。希望有一天,你能堂堂正正地站在朕的面前,把这手枪还给朕。”说罢,崇祯转身离去。
望着离开的崇祯,常凯申擦干了眼泪,捏紧了拳头。
病房里的黄嗣还没走,似乎是有什么事要说。
“陛下放心吧,臣会为大明恪尽职守,当好这个运输兵。”
“小常啊,运输队不是兵。”
“啊?”
“不过也快了。记住这句话,别跟别人说,这些天好好表现。哥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黄嗣迅速转身离开,走出了房门,留下了还在惊诧中的常凯申。
出门没两步,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谁啊?陛...陛下?你都听到了?”
崇祯点了点头。
“陛下,从哪里开始啊?”
“我出了门就没走,我就知道你会说漏嘴。”一边说着,搭在黄嗣肩膀上的手越来越用力。
“啊...陛下,啊...臣知错了...”黄嗣疼得“呲牙咧嘴”。
“装什么装?你这皮糙肉厚的还会痛?说正事,后勤部队筹建的怎么样了?”靖海军因为一直没有远离城池作战,相应的也就没有花精力去组织后勤部队。前段时间的游击战对后勤的压力开始逐渐显现出来,后勤部队的成立迫在眉睫。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征讨奇瓦瓦城需要的是一只结构体系完善的部队。
“臣已经调了精干的战士开始组建。郎中,厨子,还有一些会算账的都被招了进来,几天后就能编制完毕,训练工作也会相应地展开。啊...”崇祯的手指一阵扭动,机括声响起,黄嗣突然感到有什么东西冰冷的东西刺穿了他的衣服,碰到了他的肩膀。
崇祯抽手离开,冰冷的感觉立刻消失了。
黄嗣摸了摸肩后,衣服被利刃一样的东西刺了一个洞。再一看离开的崇祯,手上却什么都没有。
那是什么?皇帝在他眼中越发的神秘起来。
“嘿嘿,真好玩。”走远了的崇祯不断地做出一种奇怪的手势,一把匕首从他的手腕内侧不断地伸出,缩回。
【袖剑不错吧?好玩吧?】
“好玩得很啊,给那个家伙一个教训,看他敢不敢多嘴了。话说我抽到图纸你应该给一对袖剑做样品啊,这就单手的你叫我怎么扮刺客?”
【你知道这玩意有多精密吗?你还想要一对?顺带说一句,我这可不负责保修,玩坏了自己拼去。修不好可以花点数修哦。】
“死奸商,就知道突然大发善心让我抽奖肯定有什么猫腻,原来在这里等着我!”
【我可是纯手工给你修的!你当我是用魔法502粘飞机地勤大爷吗?】
“等会,你有手吗?”
【咳咳...那个,保修三个月啊,我们就当无事发生过。】
第二十八章 南方来客
【每周送你一次抽奖的机会当福利你还有意见了?那我们不抽了好吧?】
“那个,不生气啊,我就开个玩笑。保修三个月说定了啊,先说正事吧。比起这个抽奖系统,我更在意在太平洋航线的事情。你怎么安排的?算算时日,钱益也该到南京了。他们返程的时候怎么办?”
【抽奖呗。】
“...你是认真的?”
【当然是认真的,你以为电费不要钱啊?你知道送你们漂洋过海有多费电吗?所以我做了个抽奖系统。除了每星期免费一抽,还可以氪金抽哦。我看看你的余额,‘975点’?你这条咸鱼,电费都凑不够!】
“还不都是你坑的!是谁一天到晚花式坑我的!”
【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系统的事情,能叫坑吗?而且我都是明码标价的,从不缺斤少两。这次抽奖的奖池我可是老本都拿出来了,《连山》《归藏》之类的上古奇书都能抽到。看你穷成这样,算你一百点一抽好了。如果你有需求,还可以加个画符系统什么的。】
“别别,谁知道你又要做什么手脚...一百点一抽就一百点一抽,我赶紧做主线任务就是喽。”
【这就对了嘛。还是那句话,你对世界的改动越大,我的能力也就越强。阶段性完成主线任务对我的能力会有很大的提升。所以,抓紧做任务吧。】
正说着,搜索鲁伊斯的骑兵们陆续归队了。
从他们失望的神情可以看出,他们的搜索一无所获。
“人哪去了?难道人间蒸发了?”
崇祯走出了营门,靠在一棵树上看着路口,希望最后几名还没回来的骑兵能带来好消息。
突然,头顶的树叶里有“沙沙”的异响,崇祯正要抬头看。
“陛下!”一声大喝从营门处响起。
崇祯回头一看,乌卡从营门处冲出来,一边奔跑一边伸手去到背后取出“马夸威特”锯剑。
近一米九的庞大身躯,肌肉虬结,脸上的铁面具在夕阳下散发出摄人的红光。马夸威特已经拔了出来,木质的剑身上还沾着些许血污,镶嵌在剑身上的一圈黑曜石仿佛是鬼神的獠牙一般。
这样一个凶神恶煞的巨汉朝着崇祯冲了过去,他顿时脊背一凉。
“什么情况?这货当不成侍卫难道要行刺不成?”一边想着,右手伸进腰间摸手枪,如果这家伙真的想图谋不轨就给他来上一发。
“咦?”摸索了几下,手却摸了个空。
“我的手枪呢?我那么大一把手枪呢?刚才还在呢...!!!我的天,刚送给那家伙了。来人!护驾!”
“陛下!小心!头顶!”乌卡一边冲一边喊着。
不是来报复我的?那就好。头顶?头顶怎么了?
崇祯抬头一看,一个看不清的黑影蹲在树冠上。
正说话间,黑影动了,黑影扑下来了!那是一个豹子头!
“这豹子吃了什么玩意,长这么大!”二话不说,崇祯朝着乌卡来的方向一个前滚翻,抽出腰间的雁翎刀。
“黑影”落在了地上,崇祯定睛一看,这哪是什么豹子,分明是一个披了美洲豹毛皮的人。那人身材不高,皮肤黝黑,穿着布衣,半张脸被豹子皮挡住,背上背着一把略小的马夸威特。露在外面看似瘦弱手臂上竟然有十几道刀疤,一副刚劲有力的样子。
乌卡即时赶到,横在了崇祯和“黑影”之间,将崇祯护在身后。
“黑影”却并没有要攻击的意思,他把马夸威特放在地上,退后了几步,以示没有恶意。
“Hola。”土著模样的“黑影”竟然用西班牙语向他们致意。
“这次元的通用语是西班牙语吗?怎么碰到个人就会...”
崇祯暗自想着。听见动静的士兵们早就冲了过了,看见来人并没有上来刺杀的意思,也只是持枪指地,并没有瞄准。疯马也挤过人群到了崇祯身后。
“疯马,你来得正好,这家伙会西班牙语,你问问他...”
“帕克?你怎么来了?”
“你俩认识?”
八月底,加勒比,哈瓦那。
喧闹的街道上人潮涌动,红顶白墙的西班牙式建筑间点缀着遮阳的篷布,悠扬的西班牙吉他曲随着咸湿的海风飘过大街小巷。哈瓦那,这座典型的西班牙殖民城市迎来了本季度最重要的日子——黄金舰队要起航了。
鲁伊斯身穿红色斗篷,手里夹着一个长条形的木箱,向着港口走去。他的身后,一名身穿皮衣的中年男子走在离他半步远的地方。
二人默不作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穿行。皮衣里的男人用余光警惕地注意着四周,藏在他黑色斗篷里的手始终按在手枪上。
蔗糖,珠宝,金银。这些价值连城的货物从新大陆的各地汇聚到这里,而黄金舰队则把他这些宝物运会马德里想给国王陛下和他的宫廷。
作为三角贸易在新大陆的最后一站,来自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等各国商船云集在这里。在这个城市,每天都上演着一夜暴富传奇或是一夜赤贫的悲剧。
殖民时代的曙光照亮了这个远离文明世界的城市,这里从来不缺少机遇、财富、商人以及——海盗。有光的地方就有阴影,而一股来自墨西哥的潜流正在这个城市的阴暗面涌动。
一周前,“猴铳”被送到墨西哥城卡洛斯总督的办公桌上,随即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总督府的大小官员都被召集到了总督面前。卡洛斯将猴铳递给他们,每个人都摆弄了这杆前所未见的新锐火器。
“如你们所见,这杆火枪的意义不言自明,这精妙的设计足以让法国宫廷里最昂贵的火枪黯然失色。甚至我可以断言——这杆火枪有改变当今战争形态的能力!由此可见,北方的那些外来者绝不是易与之辈。按照鲁伊斯的猜测,他们有可能是远东的明人。不管怎样,我们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应对他们。诸位,这场战争的重要性非同一般,这不是往常猎杀印第安人那样的“武装散步”,这是一场真正的殖民战争!我们需要尽可能地集结现有的兵力,将那些外来者赶下太平洋!”
“可是,总督阁下。”一名官吏无不担心地说道“近期阿兹特克人的动静越来越大了,他们似乎正在策划一场暴动。玛雅人的抵抗也愈发激烈,他们甚至有意识地开始往北发动进攻。这时候抽调军力恐怕会生乱...”
“那些土著不过是纤芥之疾,杀几个头人就老实了,北方的明人才是心腹大患!毋须多言了,你们各自回去准备一下吧。‘上尉’,你留下。”
官吏们退出了办公室,一名身穿皮夹克的中年男子留了下来。
“鲁伊斯,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上尉’,你可以叫他...你叫什么来着?”
“总督阁下,名字只是个代号,无足轻重。叫我上尉就行了。”
“嗯,‘上尉’先生,这是奇瓦瓦城的副城主,格兰纳达的鲁伊斯。”
鲁伊斯走上前,脱掉手套和‘上尉’握了一下手。
“好粗糙的手,这家伙是干什么的...”作为商人的子弟,他从小就练习过如何“识人”,其中手是很重要的一点。达官贵人的手因为不怎么劳作,还带着手套,就会又白又软。
胡安的手是个例外,因为练剑的缘故,他的手很白但是也很粗糙。眼前这家伙的手有风吹日晒的痕迹,看样是常年在外摸爬滚打。对于他的身份,鲁伊斯已经心里有数了。
“‘上尉’是迪亚哥佣兵团的团长,几天前刚到墨西哥。他会送你去哈瓦那,黄金舰队要起航了,把这杆火枪送上船带回国。返程的时候带着佣兵团直接去奇瓦瓦支援胡安,再帮我给他带句话: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定要守住奇瓦瓦城,我正在集结主力北上支援他。”
“遵命,我的阁下。”
几天后,二人乘船来到哈瓦那。为了不引人注意,三百人的佣兵团成员一直在船上。鲁伊斯和上尉则前往哈瓦那的总督府交接。
手续很快完结,古巴总督也认识到了这杆枪的重要性。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这把枪会跟着当天下午起航的一支分舰队离开。
二人在街道上穿行着,阴影中的‘小鸟’却一直尾随着他们。
一个十几岁的小孩自总督府门口打从总督府出来,就一直跟在他们身后不远处。
哈瓦那并不大,二十分钟后他们就走到了港口,“小鸟”望着他们靠近了码头,走进了附近的一家酒馆。
一个身着红色华服的人坐在酒馆的角落。他双脚搭在桌子上,插着天鹅羽的大檐帽盖住了脸,桌上摆着半杯没喝完的朗姆酒。酒馆内喧闹吵杂,那个人周围的几个座位却是空的。
“德雷克船长。”“小鸟”坐到角落的座位上,用英语与那人交谈。“那两人进了总督府没一会就出来了,手上一直捧着那个木箱,已经到了码头了,可能要跟下午的‘肥羊’走。”
“船长”从桌子上撤下脚,直起身:“描述一下,这两个人有什么特征。”
“那两人是很警惕。抱着箱子的人貌似是的西班牙贵族。他似乎管后面的那个人叫‘上尉’,但那人却没有穿西班牙的军装。我们要不要在码头就把他们...”
说着,“小鸟”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上尉?”“船长”眯起了眼睛。他沉默了一会,眉头紧皱。“原来是他。有意思,有意思。”
“船长”抄起桌上的半杯朗姆酒,一饮而尽,又靠回椅背上,恢复了原来的姿势。
“船长,我们不动手吗?”
“耐心些,小摩根。有那家伙在守着,箱子里肯定是好东西,换而言之西班牙人肯定对那玩意严加防护。等吧,海上再动手。箱子里宝贝呦,咱们加勒比海见!”
第二十九章 黑旗!黑吃黑
1645年八月底,万里晴空。
五艘西班牙盖伦船掠过加勒比平静的海面。即使是入了秋,位于北回归线以南的加勒比海却温暖依旧。
宽大的船身承载了无数珍宝,把水线压到很高的位置。宽大的船身犁开海水,留下了长长的白色航迹。
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远洋海船,盖伦船承载了西班牙日不落帝国的无敌舰队最后的荣光。这种先进的船型奠定了今后数百年风帆战列舰的基础。
和当时大量采用龙骨加水密隔舱的中国福船不同,盖伦船大量采用龙骨加肋板的模式来支撑船体。这样虽然在抗沉性上大打折扣,但却能更多的承受来自侧舷冲击力,这让盖伦船可以装备的火炮数量远超福船。以“圣特雷莎”号为代表的西班牙盖伦船,以一千一百吨的排水量布置了双层火炮甲板,加上露天甲板共布置了三层火炮,共大小舰炮六十余门。
而同时期的明朝水师则趋向于“小型化”“近海化”,从一只纵横大洋的蓝水海军退化成了黄水海军,大多数福船只装备寥寥十数门火炮,有的甚至没有侧舷火炮——倒是船头顶着一门硕大无比的长管重炮。
在船型上,福船和盖伦船也有诸多不同,其中最显著的差异就是福船如水禽一般优美,上宽下窄,劈波斩浪如履平地,即使侧倾也能很快回正。而盖伦船就像一个浮在水上的大窝窝头。
盖伦船上窄下宽,看似笨重无比。实际上,这是为了强化炮击能力做出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革新,宽大的船底可以让盖伦船在下层甲板布置大量重炮而不致翻船。相比较而言,V字型的福船因为船本身越建越小,无法在下层甲板腾出足够的空间安放重炮。至于在露天的甲板上放置就更不可能了,福船本来就重心偏高,再让重炮一推那是活得不耐烦想去和龙王爷喝茶了。
实际上当时的战舰都是设计师们在“火力”和“翻船”之间权衡出的产物,而盖伦船作为一个“空心窝窝头”,在保证火力满分的同时特别容易翻船...再加上收放不便的巨大帆面,没有水密结构的直通船身,落后的补船和抽水技术,使得盖伦船在波涛汹涌的大西洋上如履薄冰,随时有倾覆的危险,而且一旦水线以下破洞就一发不可收拾。到了十七世纪,大多数盖伦船都取消了船头船楼的设计以降低重心,仅象征性的保留尾楼用以布置船长室和舵轮。
作为西班牙海军的骄傲,黄金舰队自然也是以盖伦船为主的。这五条盖伦船以一千吨的旗舰“塞维利亚号”为首,五船共计装备近二百门火炮。如此强大的火力足以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杀得风生水起。
但天有不测风云,塞维利亚号主桅上的瞭望员发现了让他惊恐无比的东西。
“船长!东北方出现黑旗!”
“拉响警报!全体战备!”
船长走到船头,拿出了望远镜。
远方的海面上,十几面黑旗从地平线下缓缓升起,在风中猎猎飘荡。血红的巨帆张满,十几艘海盗船正顺风杀来!
“那是?”海盗船愈发靠近,为首的艘船头似乎隐隐有金光。
船长调整了望远镜,仔细朝着金光的方向观察。
“那是...金鹿!是小德雷克的船!天杀的英国佬,他怎么没和他那魔鬼老爹一起死在巴拿马!”
“新金鹿号”的船头上,巴兹尔·德雷克抱臂矗立。狂风从他的背后吹来,英国海军的红色制服如旗帜一般舞动。
作为传奇的英国皇家海盗——弗朗西斯·德雷克之子,人称“小德雷克”。不过这是熟人才能叫的,如果他的船上有水手敢叫提到“小德雷克”一词而不是德雷克船长,他就会被吊在主桅上哀嚎个几天,直到尸骨散架才会被扔进大海,事实上现在正有个家伙吊在上面,在维尔京上船的家伙总是那么不守规矩。
德雷克船长的“新金鹿号”是他父亲“金鹿号”的复制品。那是一艘停在英国普利茅斯供人瞻仰的传奇海盗船,德雷克一度想把金鹿号开回加勒比,但被普利茅斯市长以“年久失修”为由阻止了。但市议会决定以一笔可观的资金从德雷克家族手上买下这条船,“新金鹿号”由此诞生。
她是“金鹿号”的改进版,在风格上维持原貌的情况下,她的性能和七十年前制造的“金鹿号”不可同日而语。船首像也从一只铁质雌鹿被换成一只奔腾的镀金的雄鹿。这只前蹄腾空的金色雄鹿迅速成了加勒比海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标志。
德雷克黑旗下的海盗船都是英国的“女王船”——盖伦船的改进版。如果说盖伦船是一个空心窝窝头,那么女王船就是...加长豪华版空心窝窝头。她们比盖伦船更小,更长,更快,更容易翻船。虽然排水量通常只有盖伦船的一半,但火力却不逊色于前者。
数十年前,正是这些女王船组成的舰队击溃了西班牙无敌舰队,为西班牙日不落帝国敲响了丧钟。
对付这些庞大而笨重的盖伦船,英国人早就驾轻就熟了。
“反应倒是挺快,可惜不过是一群待宰的羔羊。”西班牙人闻风而动,各战舰相互靠拢准备冲击海盗们,德雷克却对他们的行为嗤之以鼻。
“伙计们,开工了!都给我动起来!”他朝天放了一枪,以示战斗正式开始。
“嚯!”船员们以齐声吼叫作为回应。
十几艘船迅速由横队改为单纵队。旗舰新金鹿号航行在队伍的最前方,后面的船只则尾随新金鹿号的航迹前进。
顺风满帆,十几艘女王船劈波斩浪极速航行,落后于时代的西班牙舰队全然不知即将面临“T字劣势”的命运。
凭着机动性,德雷克的舰队迅速机动到了敌舰队前方,侧舷面对敌军船艏。
舰炮轰鸣,新金鹿号抢先开火。二十余个实心铁球飞射而出,两发砸在了走在最前的盖伦船上,其余的十几发则在敌舰四周砸出了水花。
两个铁球只要没打到水线以下,自然不可能给木质的战舰带来什么损伤。但单纵阵正要开始发威。
随着金鹿号后方的战舰将那艘盖伦船纳入射程,所有的火力都被倾泻到一艘敌舰上。
两发,四发,十发,随着距离越来越近,命中的炮弹也越来越多。
一个黑影从新金鹿号上飞出,在空气中激荡出异样的轰鸣声。
“咔啦”已经千疮百孔的盖伦船陷入了绝望,一发链弹击中了主桅。高速旋转的链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勒在了桅杆上,木质的桅杆应声断裂,侧着倒进了大海,全船失去了大部分动力,变成了飘在海上的活棺材。
西班牙的战舰也开始发起零星的还击,塞维利亚号上的双层火炮甲板也向新金鹿号发动了齐射,但收效甚微。十余发炮弹击中了新金鹿号,但只是皮外伤而已。
“几十年了,他们的炮术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伙计们,让我们教教那些开着船的步兵什么叫海战!左满舵!”
新金鹿号船身开始迅速左倾,身后的战舰其次变向。
旗舰在前,德雷克的舰队以单纵阵朝着西班牙的阵列冲了进去。
一列红帆切入了盖伦船的阵型。海盗船两舷齐射,他们抢先发射了葡萄弹,无数小铅弹从炮管中迸发出来,高大的盖伦船受到了暴风骤雨般的轰击。子弹顺着炮眼打进了船舱,躲闪不及的炮手当即收到了弹雨的洗礼,倒在来一边。西班牙的舰队一度陷入了哑火的境地,只剩下海盗们在继续用大炮发言。
剩余的水手很快顶替了阵亡炮手的位置,但为时已晚。剩余的四艘盖伦船已经被海盗们分割成了两部分,继续左满舵的海盗们又将弹雨投射到两艘尚在喘息的盖伦船上,塞维利亚号和另一艘盖伦船被包围了。
“进水了!”一艘盖伦船上的士兵发出绝望的哀嚎。几发炮弹击穿了水线以下的木板,奔腾的海水灌进了船舱,洪流吞没了一层甲板。随着进水越来越多,下层甲板一层一层地被水淹没,士兵们不知所措,只能蜂拥到顶层甲板上。船下沉的速度越来越快,有的士兵抱着浮木跳入了海中。那些没找到浮木的倒霉蛋在水中无助地挣扎,他们的哭喊彻底击垮了西班牙人的士气。
塞维利亚号上代表西班牙的红色的圣安德烈十字旗降下,白旗升了起来。
看到旗舰升起了白旗,另一边的两艘盖伦船也放弃了抵抗。
“他们差点就让我的胜得毫无成就感。嗯,差点。”
新金鹿号靠帮了塞维利亚号。借着钩爪,德雷克攀上了塞维利亚号的甲板。
“您好,先生们。我是德雷克船长,这些是我的船员。”德雷克拍了拍衣角,从身后小摩根的手里接过了三角帽,戴在头上。
“我们和你们一样都是水手,但目的却不大一样。我们打算拿走你们船上的货物,如果你们能冷静地看待这件事,就没有人会受伤,懂了吗?”
说着,他停顿了一下,狡黠地笑了一下。
“你们以为我会这么说是吧?听着,蠢货们!我们是英国皇家海盗,你们已经被包围了!放下武器缴械投降也没有用,你们用如此蠢笨的方式操作这些精美的战舰,简直是暴殄天物!现在,立刻,马上给我跳海!尝尝这些咸水吧,说不定是你们最后的一餐了。”
收敛住怒容,看着惊恐的西班牙人,他们的反应让德雷克船长很满意。他又笑了一下。
“但是,仁慈的德雷克船长愿意给你们一个机会。如果谁能告诉我,你们在哈瓦那装上船的木盒子在哪,我就允许他和我共进晚餐,今晚我们吃仰望星空派。”
半晌,无人回应。
“AnyonecanspeakEnglish?(有人会说英文吗?)”
半晌,无人回应。
第三十章 白无常
1645年九月初南京
扬子江畔,千里烟波,涛声依旧。南逃的百姓越来越多,但城内依旧秩序井然。在这乱世之中,南京城的繁华却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但在这繁花似锦的街巷之中,一股暗流却涌动不息,刚登岸的登岸的钱益似乎也感受到了这一点。
第一步就打了个踉跄,幸亏钱益反应快才没有在大庭广众下丢脸。在船上摇摇晃晃近三个月,他整个人已经适应了上下起伏的甲板。此时一踏上坚实地面,钱益反而觉得自己晃个不停。
甩了甩头,振作了精神,钱益检查一下衣物内贴身的口袋。
“书信还在。钱伯,我们直接去宫里面见陛下。”一位头发斑白的老者从船上走下,丝毫没有晃动。他穿着一身寻常的粗布衣服,目光却锐利得不似一位长者。宽大的手上布满风霜侵蚀的痕迹,这是在海上闯荡的象征。作为侍奉钱家数十年的家仆,钱伯跟着钱家的几代人风里来雨里去。钱益的远航让家人放心不下,钱伯也就跟随钱益上了船,安排他的生活。
“少东家,四个鹰爪孙。”钱伯目不斜视,朝着左边瞥了一下嘴。
钱益往左边看去,川涌的人流中似乎有四个穿黑衣的人一直在注意他们几个。发现钱益看了过去,四人立刻把目光移向了别处。
“放心吧,钱伯。我们这五条船都是带炮的,要不是挂了郑家的号旗,这些官差就该上来盘问了。为免夜长梦多,办正事要紧。”为了不引起更多的注意,钱益向船上挥了挥手,示意船员们不要下船,二人随即朝着南京皇城的方向走去。
半晌,他们到了承天门外。
“少东家,情况不对。听闻宫里看门的是大内侍卫,这些锦衣卫是哪来的?”虽然没见过皇宫,但飞鱼服几乎是人人都知道的。
“反正我们带了信物,直接出示吧,锦衣卫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
二人朝着承天门走了过去。有公务在身
“站住,来者何人!”离城门五十步的时候,门前的锦衣卫喝住了二人。
“我们有公务在身,要进宫一趟。”
“可有腰牌?”
“自然是有的,烦请军爷验看。”钱伯迎了上去,右手递过腰牌。锦衣卫伸手来接,钱伯顺势把左手的一块碎银子按在了锦衣卫的手上,冲着锦衣卫笑了笑。“烦劳军爷通融则个。”
“则个则个。”锦衣卫笑着接过了腰牌和银子,看了一眼,嘴角却不易察觉地瞥了一下。
“二位在此等候片刻,待我取信物验看一下。”
他转身走回了门口,从另一人身上接过一块大小差不多的牌子,压在腰牌上。两块牌子严丝合缝,正确无误。那名锦衣卫转身递还查验用的牌子,背对着钱益二人试了个眼色。
另一人愣了一下,点了点头,转身打开了左偏门,走了进去。诏狱
“二位请进。”那锦衣卫将腰牌递还给二人,腰微微前躬,做了个“请”的手势。
钱益二人走进了承天门的左偏门。
二人走到城门道中间。突然,背后响起一声惊雷般的大喝
“来人!把这二人拿下!”
钱益回头一看,正是刚才迎他们进来的锦衣卫在说话。
话音刚落,城门道前后响起了整齐的脚步声。两队锦衣卫从门后冲出,一前一后横在了门口,扶刀跨立,堵死了城门。
两派人站定后,同时拔出了绣春刀,齐步朝着过道中间推进,朝着钱益二人压制过来。
钱益正想拔出手枪应战,钱伯却按住了他伸向腰间的手,冲他摇摇头。
“少东家,你这一开枪我们当即就得把命交待在这里。”
“那怎么办?被锦衣卫抓住和死有什么区别?还不如和他们拼了!”
钱益深知进了锦衣卫那水火不入,瘴气满盈的囹圄,怕是终身都见不得太阳。他们可不管什么是非对错,进去了不死也要褪一层皮。
“兴许他们是弄错了?我们又不是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要是死在这了,谁给皇上带信?”
“唉。”钱益手从腰间拿了出来,静静地等着锁链加身。
“这就对了,乖乖束手就擒,免得受皮肉之苦。”
一拥而上的锦衣卫将二人彻底搜身。手枪,家书,还有崇祯的信都被锦衣卫收走了。
二人随后被绑缚着进了皇城,押送到了西侧的锦衣卫衙门。
过了一道又一道哨岗,两扇铁门出现在二人眼前。
“诏狱”二字匾额赫然高悬,两人的心顿时“咯噔”一下提了起来。他们知道,大祸要临头了。
二人被带到了一间牢房内,冷汗已经打湿了背部。一路上的臭气,湿气,间或传来的哀嚎声让二人自知大祸临头。
“进去吧,一会有人来招待你们。”锦衣卫打开了牢门,二人得以一窥牢房全貌。
牢房间以石墙隔开,铁栏杆封锁。每间牢房的对面都是墙,根本看不见其他犯人。牢房的地上垫着两垛干草,其他地方都是潮湿的地砖。高墙上有一个小窗,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摆设。墙角的马桶散发出逼人的恶臭,钱益顿时干呕了起来——他哪受过这种罪。
二人平复了心情,坐在干草上,相视无言,似乎都能听见对方剧烈的心跳声。
半晌,门外传来了脚步声。诏狱外的铁门被打开,生锈的轴承发出刺耳噪音,整个监狱的人都被惊醒了。
似乎是一个地位不低的人来了,所过之处哭喊声此起彼伏。
“冤枉啊,大人!”
“大人,我不敢了,我不敢当卖国贼了!”
“大人,我知错了,给我个痛快吧!我不该为鞑子做事!”
听到这些,钱益二人心中更紧张了。
“少东家,他们这么兴师动众,怕是要出事。若是误会,派一个小吏放了我们就是。这来的应该是一个大员,该不是他们拆了陛下的信?”
“信上盖着玉玺,写着‘皇帝亲启’。除非他们活腻了,抑或是想灭口,不然他们绝不敢拆。”
“少东家,不管他是活腻了还是想灭口,第一个倒霉的恐怕是我们...”
“只能希望他没拆信了。”
脚步声愈趋愈近,一名锦衣卫抢先走了过来,打开牢门,立在一旁高喝
“锦衣卫北镇抚使纪云大人到!”
二人心中一凉。我的老天,诏狱的大当家来了!
黑压压一排人走了过来,挤在牢门外,都是穿飞鱼服的。一名面色惨白,眼窝深陷,形容憔悴的中年男子从人群中走出,走进了牢门,蹲在钱益面前。
“这活脱脱一个白无常啊!怕是南镇抚使长得像个黑无常?”钱益腹诽着,面前的“白无常”也直勾勾的盯着他,没说什么。
“白无常”动了,他朝后招了招手。门外的锦衣卫整齐地鞠了一躬,退到了两边。
“南镇的邵纲?那家伙是挺黑的。不过比起黑无常,我觉得他更像钟馗。”
纪云面不改色地说出这一番话。声音并不洪亮,却有着异样的磁性。这着实吓坏了钱益——难道他光用看的就能知道我心中所想?
“光看肯定是看不出来的,我有别的法子。先不扯别的了,阳洲的那位,过得可好?”
“你...”
“我没有拆信。”纪云直接打断了钱益的话,并从怀里掏出了崇祯的信递给钱益。钱益双手战战兢兢地接过,封口完好,他送了一口气。
钱伯却并没有放松警惕。
“难道你们...”
“我没有拆开又还原得完好如初的本事,这点你尽管放心。看你俩这样惊慌,说明你俩并没有拆信,陛下没有看错人。现在拆开吧,陛下应该有提到我,你们看了就知道了。”
钱益抬头看了纪云一眼,将信将疑地打开了信。
看了几行,他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
“看明白了?”
“嗯,嗯。”钱益连连点头,也在心中暗自佩服陛下的深谋远虑。
按照信中所说,陛下早就知道锦衣卫会被郑家把持,因此将亲信纪云安插到了锦衣卫北镇抚司的位置上。如果钱益的信被锦衣卫拦截,第一个知道的肯定是他纪云,他也就能赶来搭救了。
“看明白就好。把信装上,给皇上送去吧。记住,切不可对皇上以外的人提起我的身份,也把这句话带给皇上,我的身份连皇上也是不知道的。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暴露的风险,万一计划败露,这南京城怕是要一夜之间改换郑家的旗帜,我等都要人头落地!”
“在下明白。多谢纪大人提醒。”
在锦衣卫的护送下,钱益二人得以面见了隆武帝朱聿键。
“臣等拜见陛下!”
“快起来,赐坐!”隆武帝看到二人喜出望外,阳洲的那位总算有消息了。
他正要询问有关阳洲的事情,突然看见四周布满了锦衣卫,面露难色。
还没等他说什么,殿内的锦衣卫集合到正中,揖了一下。
“臣等告退。”
随后所有的锦衣卫都撤出了大殿,只留下三人。
“这是什么情况?”隆武帝越发迷糊了,怎么今天锦衣卫这么听话?
“陛下,这些是北镇抚使纪云大人的部下。”
“纪云?他怎么了?看他整天神神叨叨一副肺痨样,难道他也是知情人?”
“陛下,说来话长,您先看信,我们慢慢谈。”
第三十一章 网
“有个问题我想先问你俩...”看完了信的隆武帝并没有急着和两人讨论信的内容,他需要消化一下庞大的信息量。
“陛下请问。”
“你俩是怎么被认出来的?”
“来宫里的路上纪云大人和我们说了。阳洲的那位,他给我们的是南安候府的腰牌...”钱益无奈地说道...
“怪不得...”隆武帝也没好意思接茬,这事说起来也怪他,毕竟一年就给他升了南安公,也是不怎么合常理。幸亏纪云发现得早,否则钱益二人就被自己坑惨了。
“说来,纪云大人也是有些奇怪,陛下可知道什么消息?”
“不知道。平时上朝时他很少发言,跟他交好的似乎也只有南镇抚使邵纲。我看他脸色一直不太好,难道他有什么难言之隐?”
“恐怕是的,但不是有什么隐疾。依臣之见,他好像有读心的神通。”
“如此一来甚好。皇弟的亲信就是朕的肱骨,有了他的帮助想必朕也能早一天亲政理事,摆脱这僵局。钱爱卿啊,皇弟他在阳洲过得如何?”隆武帝论辈分其实比崇祯大了三辈,不过他也不好直接叫人家“皇孙”,毕竟他这皇位都是崇祯帮他弄来的。人家也没死也没退位,叫大行皇帝或是太上皇也都不合适。思前想后,只好管崇祯叫皇弟了。
“回禀陛下,皇上在阳洲一切安好。”这话说得钱益自己都觉得尴尬...一国有两个正统皇帝,这两个皇帝还都互相承认,这是古往今来都没有的荒唐事。只好用“陛下”“皇上”来区分了:眼前的是陛下,海对面的是皇上。
一番尬聊后,隆武帝也得知了崇祯的情况。崇祯在阳洲大败西班牙人的事情让他振奋无比,看来这位在北京城破之际受到上天感召的皇帝果然深不可测。至于吃了四个月豆芽,见到肉就两眼发红和手下抢着吃这种事,钱益肯定是不会提的。
“皇弟在信中也提了,建议朕招募良家子组织新军。朕也观摩过靖海军的操练,的确是进退有度,秩序井然,严整无比,但良家子可不是那么容易招的。我朝自太祖皇帝以降多用卫所兵,天长日久这些卫所兵格骄兵惰、纪律松弛、兵不习战,早就武备驰废了。戚帅的戚家军倒是征募了良家子,戚家军因此无往不利。但戚家军年年征浙兵,浙江已经十室九空了,辽阳一战戚家军更是全军覆没,浙兵一时半会是征不出来了。辽东本身也有川军,但川军随浙军一同没了。此时川地在反贼张献忠手里,一时半会也征不出川军。”
隆武帝长叹一口气。“眼下朕身边能用的就只有江淮一带的卫所兵,还有南京的京营,这些兵都不堪用。西边还有左良玉的七十万大军,七十万啊!朕几番调他来江淮助战,他却说要守武汉,迟迟不动。”
说道气愤处,隆武帝将手中的茶碗重重地拍在桌子上。
“眼下我大明最能打的一支兵,竟然是郑芝龙手下的海贼!这是何等的荒谬?...郑芝龙其人,鲜廉寡耻,凶悍异常,端的是一个称职的海贼。清兵主力在北方围城,一时半会南下不得,郑芝龙尚且能为了战功和封赏为大明御敌。等朕封无可封,赏无可赏的时候,怕是要把这龙椅让给他!而且那帮海贼也只能打顺风仗,待清军大兵南下,这些海贼撑不了多久。到时候说不定会反戈一击,给鞑虏牵马执蹬,做开路的鹰犬!”
这并不是无稽之谈,《南明史》上写的明明白白,郑芝龙的确就这么做了。隆武帝也是提心吊胆,生怕哪天被绑了去。
“陛下,阳洲的皇上让属下带个话,眼下还有一只兵能征,而且不用陛下出银子。”
“哦?”不用出银子?这倒是隆武帝急需的,因为他现在和“正史”中没什么两样,除了诏书以外什么都拿不出来。
“为什么要征良家子呢?良家子出身良家,熟习经典,懂得忠君报国,保境安民。良家子操练出来的军队也是行伍严整,进退有度,要远强过卫所兵和充军的罪徒。但眼下当兵要人,种田也要人,能当兵的都是壮劳力。太湖沿岸,两浙,福建,两广这些地方瓶瓶罐罐太多,税收多半要靠这些富庶省份。要是从这些地方募兵,募一个壮丁就要减一分税,实在是得不偿失。从其他地方募兵陛下,朝廷又出不起军饷。但有一个地方除外,那就是徽州。”
“徽州?”这个词其实相当敏感,因为徽州的徽商实在是一只很特殊商帮。
“禀陛下,确是徽州,眼下只有徽州能自愿募集到一支大军来操练了。臣的家里是福建的商人,和徽商打过交道,对徽州的事情知道一些。和其他地方不同,徽州出商人,但徽州本身穷山恶水,无田可种。徽州男丁若考取不了功名,有七成会在外经商。这些在外有所成就的富商们又会反哺乡里,修建祠堂学校,培养族中子弟,提携他们。大部分徽州人都是穷得叮当响,但却念过几年书。若是从徽州募兵,徽商们想必会不吝家财,以助军资。毕竟乱世之中,军人的晋升是最快的。为家中的父老相亲找到了好出路,代价只是花点钱而已,这笔买卖他们不吃亏。”
“你说的朕都知道,但还有些你不一定知道。徽商尤其喜欢考取功名,考取功名以后就会提携子弟。若是落名落孙山,他们就会通过“急公议叙”、“捐纳”之类的方式买个官挂名。徽商一直是官商一体,相互接托。现在朝中的南党人有一多半和徽商有瓜葛。你可要想清楚,若是再在徽州组织一支戚家军一样的大军,那徽州就会集权、钱、兵一体,南党的势力也会急剧膨胀。这无异于饮鸩止渴,日久必生乱。”
“陛下,眼下就算是鸩酒也得喝下去,先解燃眉之急,日后再寻解药吧。徽州若是能自给自足集结出一支大军,这支兵才能真正掌握在陛下手中,不为朝野各派所左右。陛下没有钱,但徽商不需要钱。他们要的是权,是名。而这正是朝野各派给不了的,也是陛下手中的王牌。从徽州募集新军,苏州、杭州、无锡、松江等税赋重镇便不会受到影响,两浙的人丁也能得到恢复。眼下南党膨胀便让他们膨胀吧,压制郑芝龙正需要他们膨胀。若是他们尾巴开始翘了,让东林党罗织案子收拾他们便是。”
“那时东林党都自身难保了,哪还有功夫收拾他们?”
“陛下,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南党也不是铁板一块,归根到底,他们的权,他们的官,都是陛下您给的。当年世宗肃皇帝(嘉靖帝)几十年不上朝,由内阁理政。严嵩父子权倾朝野数十年,到头来世宗皇帝一道圣旨就把他们打发回去,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陛下若是想收拾南党,他们还真敢策动武官造反不成?陛下,兵权相权,说到底都是皇权的影子而已。陛下只要把握好尺度,南党人掀不起来风浪来。”
“也罢。疯了,都疯了!崇祯皇帝疯了,我这个隆武皇帝也来疯上一回!事已至此,朕只有破釜沉舟了。皇弟提到的,除了税法要内阁商议以外,别的都可以试试。郑芝龙不是要兵权吗?朕就给你兵权,给到你儿子手里,让他去为大明扫清海疆。东林党不是替商人说话吗?朕就顺着你们的意思,南洋公司是吧?朕准了,尽管下南洋开疆扩土。南党不是要争椅子吗?朕把滔天的权势一股脑砸过去。朕就坐在这金銮殿,看你们三家斗法!”
“陛下...陛下英明。”钱益本来以为只有崇祯脑子“活络”,遇事不决莽一波,说服隆武帝还要花一番精力。没想到老朱家的人一个个都是这样莽,一言不合就押上全部家当,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和别人死拼...
隆武帝朱聿键,这个注定要中兴大明的男人,从这一夜正式开始罗织他的权势之网,以他的四两之力和手中的皇权拨动三个重若千钧的庞然大物。但织网者,并不止他一人。另一张大网,早就笼罩在南京城的上空。
秦淮河,烟笼寒水月笼纱。一叶扁舟在秦淮河上飘荡,两岸的楼阁,水中的画舫,那灯红酒绿的世界仿佛和舟内的二人无关。
“邵兄,你怎么看?”夜里,纪云惨白的脸更加瘆人了。不过邵纲早就见怪不怪了,毕竟他的钟馗一样的脸也很吓人。
“实在是,匪夷所思。”邵纲粗短的手指捻着一张信纸,赫然是崇祯写给隆武帝的信!只是信上却没有和纪云相关的东西。
“我也是这么想的。”
“郑芝豹那个草包知道了吗?”
“知情的都料理了。”
“那便好。还指望他挡风呢,我也懒得动手拆墙。”
“怎么办?议一议吧。向北京那边报信?”纪云长叹一口气,在窄小的船舱内舒展开身体。信上的东西对他的震撼太大,他的精神一直高度紧张,直到刚才才得以舒缓。
“不必。虽然大明朝气数已尽,但我也不想给鞑子卖命。”
“降都降了,还说这些有个屁用。不过不说也好,南明撑得久一点,办事也方便些。”
“那东西的关键说不定在崇祯皇帝的身上。怎么办?和阳洲那边接洽?”
“凭我们?凭我们两个明朝的叛贼?”纪云指着自己,质问着邵纲。
“大理寺的任务要紧,每当改朝换代我们不都是这么做的?而且这毕竟也是成祖皇帝未完的事业,眼看就要完成了,不能在我们这一辈功亏一篑...”
纪云打断了邵纲的话“你叛了人家的后代,还跟人家提他的祖宗?我要是他我就一枪崩了你!”
“唉,说这些也迟了。倒是信上有件事我注意到了,鞑子要搞剃发令?”
“嗯。信上说本该今年六月颁布剃发令,孙之獬提的建议。这都九月了,想必是因为南明撑住了,北京那边还在思量要不要对汉人下狠手。”
“传信给孙之獬。剃发令一出,大理寺夷尔三族。大理寺上卿奎木狼。”
“何必呢,都是天命使然。罢了,少卿毕月乌附议。其实寺卿就剩我们二人了,大可省掉这些繁文缛节。”
“多说说吧,记住自己是谁。下面该说什么,记得吗?”
“记得,我的上卿大人。奉天,成仁。”
“奉天,成仁。”
第三十二章 当然是选择相信他
翌日,乾清宫,御前内阁会议。
时值九月,秋老虎还没有退去。几场大雨后,南京城闷热异常。
几名锦衣卫给冰鉴添了冰,大殿内的暑气散了许多。
按照惯例,早朝不会议什么要事。大部分事务都是早朝后由内阁开会决定的。
皇帝的龙椅上还是空的,阁老们已经围着金台下的长桌坐定。
本来在北京,内阁不该到乾清宫这皇帝的办公室来开会,而且议事的时候对面应该坐着司礼监的太监们。内阁负责给奏章提意见,称作票拟。太监们负责用朱笔写下皇帝本人的意见,称作批红。一份奏章需要两边协商才能变成政令。
然而这南京的宫里并没有太监,大部分宫内勤务都被锦衣卫包揽了。但太监也是要参与议政的,没有太监怎么办?
“那就不要太监呗,批红自己不会?非要让别人来写?”郑芝龙在听说没太监内阁没法干活后,做出了如上答复。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内阁允许锦衣卫监控皇权的原因——少了那帮可恶的阉人制衡自己总是好的,反正头痛的是皇帝又不是我们。
南京隆武朝内阁九人,其中内阁首辅次辅各一人,六部尚书六人,另加一位以“武英殿大学士”之衔参与议政的锦衣卫指挥使郑芝豹。
此时的乾清宫虽然坐了九位朝廷大员,但却显得冷冷清清。阁老们低头喝着手中的乌梅汤,并不互相说话。毕竟虽然同朝为官位居阁部,但他们代表着南明朝廷的不同派系,早在几十年前就结下了血仇。如今虽然没有太监在一旁说闲话,彼此之间也没什么好寒暄的。
甚至于同一党的人也不会在内阁会议前闲聊。因为虽然各党间泾渭分明,但明面上也不能拂了人家的面子。如果一直只和同党人闲聊,这无异于是在台面上和其他阁老划清界限。
正因为如此,内阁会议前总是保持着诡异的沉默,一年来各位阁老也习惯了。反正这时候有点心吃,也不至于一帮老头子大眼瞪小眼发呆。
首辅钱谦益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用勺子舀着茶碗里的乌梅。
“冲然啊。”突然,他头也不抬地叫了桌对面次辅马士英的名字。
“钱阁老有何事?”他用余光注意到钱谦益一直盯着自己的茶碗,便也没抬头。这好似一声随意的问候,但大家都心知肚明,肯定有什么大事要在会议前先通个气。
“昨天宫里来人给我们传旨,今天要议的事你已经知晓了吧?”钱谦益抬起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郑芝豹。锦衣卫昨天半夜敲门,着实把钱谦益吓了一跳。他还以为郑芝豹要趁夜抄家,还穿了一身内甲在大堂等着郑芝豹,结果是来传达“圣旨”的。
舰队南下,南洋公司,徽州新军这三件事哪一件都是大事,而且明显是冲着郑党、东林党、南党三方来的,让他不得不怀疑这是郑芝龙布的局。不过转念一想这不像郑芝龙的风格,皇上的手谕也证明了他的猜想,这让他开始细细权衡三件事的利弊。
对东林党最有利的是南洋公司一事。东林党扎根于江南的士大夫和富商巨贾之中,若是能为商人们争取到组织移民的权力,这无疑对商人阶层的政治地位提升有很大帮助,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东林党的进一步扩张。
舰队南下对东林党来说喜忧参半,虽然这会进一步强化郑党对军权的控制,但计划的执行人郑成功却是他本人的学生,南下的舰队也能为南洋殖民扫清障碍。
而徽州新军对东林党来说就是百害而无一利,徽州是南党的传统势力范围,从徽州募兵无异会让南党的势力开始滚雪球——本身南方的地方官僚比如县令一类都被东林党所把持,南党只是南京城里比较集中。若是新军在徽州建立,南党就有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徽州的地方官多半也会转投南党门下。但这还是次要的,反正徽州也不大。关键的问题是兵权——一只掌握在对手手里的军队是很恐怖的,这只军队杀进南京城“清君侧”怎么办?所幸东林党和徽商还有些交情,有生意上的往来。
一想到“往来”,钱谦益就气不打一处来。徽商领袖汪然明是他家中娇妻柳如是的“闺蜜”。柳如是和“前男友”陈子龙分手后就住在西湖旁汪然明的园子里。虽然据家中姣人所说,她和汪然明并没有什么“不伦”之事,甚至她和钱谦益的婚姻也是汪然明撮合的。但一想到汪然明竟然出版了柳如是写给他的“三十一通尺牍”,他就觉得头上绿草盈盈。但他老了,也看开了——“当然是选择相信她了。”
钱谦益要是看了南明史就该知道,柳如是和汪然明之间真的只是惺惺相惜,志趣相投而已,绝无苟且之事。不过他要是再往下看恐怕会吐出一口老血——“正史”中南京城破,他们夫妻二人准备跳湖。钱谦益用手一试“水太冷,不能下”,转身就要走。柳如是不干了:商女亦知亡国恨,你这个蒙受皇恩的名士怎么能节操碎一地?当即就对钱谦益死了心,纵身一跃跳入湖中。
后来虽然被救上岸,但她从此以后和屁颠颠降清的钱谦益分居两地。二人近四十岁的年龄差距也逐渐让两人的感情破裂,柳如是最终红杏出墙。钱谦益知道后也没有苛责她,“士大夫尚不能全节,乃以不能守身责一女子耶?”毕竟妇人失身比起士大夫变节来说简直不值一提。——“当然是选择原谅她了。”
不过还好,不知道下半篇的钱老夫子不至于吐血,他的才学也能为大明办些实事。权衡这三件事,他也知道三件事是捆绑在一起的,要批就一起批,要截就一起截。最后细细思量,他还是选择同意,也和其他几名东林党阁僚通了气。
他思量着,既然郑芝豹亲自来传信,郑党肯定也是赞同的,眼下就看马士英的南党如何应对了。按理说南党是最大的受益者,不会不同意。
“自然是知晓。”马士英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勺乌梅汤,还用茶杯盖撇了撇“茶沫”。转念一想这不是茶而是碗酸梅汤,脸上流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他抬头看着钱谦益的眼睛“阁老请示下,这三道折子,您是批还是不批?”皮球又踢回了钱谦益的脚下。
“冲然说笑了。”钱谦益干笑了两声,也抬头和马士英对视。
“这内阁议事,大家都是要说话的,不能我一人说批,这折子就批了,也不能我一人说不批,这折子就不批了。内阁是皇上的内阁,大家都是为皇上分忧嘛。依老夫之见,这三道奏折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阁老说得是,在下也是这么想的。”马士英的嘴角露出不易察觉地微笑。的确,这三道奏折很对南党的胃口,虽然舰队南下和他们没关系,徽商也不跑海运,但仅仅是在徽州募集新军就足以让他们坐稳这内阁里的位子。
“但是啊”钱谦益又发话了。马士英的嘴角一瞥,果然老东西没那么容易答应。俗话说“‘但是’之前的都是废话。”他知道要出点血才能让钱谦益在折子上签字。
“徽州虽然地贫民穷,教化清明,适合征募兵员,但徽州仅一府六县,如何撑得起一支百战之师?倒不如把宣州一起算上,人就够数了。冲然意下如何啊?”
算上宣州?好是好,但未免好过头了吧。这哪是出血,这是十全大补丸呐!南党的主体是宣党,宣党故名意思是宣州人为主。讨价还价也不为自己讨,反倒为南党人的大本营牟利。这老狐狸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马士英沉默了。他想不通钱谦益这么做是为了什么...难道老糊涂了?抑或是要出投名状入南党?简直百思不得其解。但放着这么大一块肥肉,怎么可能不吃呢?
“当然是选择相信他了。”沉思中的马士英突然迸出这么一句话。
“啊?”
“咳咳,我是说,阁老说的对啊,我们这边都选择相信你啊。”
第三十三章 为朝廷分忧
1645年9月中旬,福建
“呵!哈!”
海风袭袭,旌旗猎猎。靖海军的校场上,第二批三千名士兵正在做出发前的最后一次操演。三千人.
“郑都督,哦不,该改叫国姓爷了。这批弟兄刺杀操很扎实,射术操练的得怎么样了?”主席台上,钱益和郑成功一起观摩了靖海军的操演。
“射术,说到底是子弹喂出来的。我下了血本让他们练战技,每人每天都能打三枪。从战力来说不会比那一位亲自练出来的兵差到哪里去,但是凝聚力比那位差远了。”说到这,郑成功摇了摇头。
“走了多少人?”
“你来之前跟他们说要出海,去留自便,结果走了三成的人。去年那一位练的兵,走的不足百人啊。”去留自便也是崇祯当初的要求。毕竟中国人重乡土,强逼他们出海怕是会激起兵变。
“去芜存菁,经过洗炼才配得上靖海军的名号。留下来的都是真正想报效国家的战士,也只有他们才配成为那一位的心腹,我们的手足。”
“你要带走多少人?”
“千把人,多了带不走。我就带回来十条船,又找家里赞助了十艘。船上装了猴铳两千杆,鸟铳四千杆,九头鸟五十门,红夷炮十门,火药辎重无数。这么些东西装下来,没多大空间装人了。”
“嗯,剩下的两千号人就送到徽州那边去,作为骨干充实新军。新军的军号叫什么?”
“丹阳军,你老师钱阁老给起的名字。他老人家还真是大方,本来只打算在徽州募军,他大手一挥直接分了小半个南直隶进去。本来只打算像戚家军一样招个大几千人,这样一来可以拉出两三万人来了。”
“从我这里调靖海军过去也是他老人家的意思?”
“没错,他老人家可真是用心良苦啊。你能猜得透他的心思吗?我这个外人是猜不透的。”
“那是你不够了解徽商,马士英猜不出来也是这个道理。老师这招是以退为进。徽商和徽州,这两个是铁桶一块——油盐不侵,水火不入。只在徽州募兵,募出来的和南党的私兵无异,你让他们造反他们说不定都肯干!但徽商,或者说新安商人,不只是徽州有出,宣州也有。宣州的情况和徽州类似,只是财力不如徽州。两个合在一起正好是古丹阳郡的辖域,老师取‘丹阳’的军号也有这方面的考量。再者,丹,朱赤也。阳,日也。取丹阳二字也是希望新军能像如日中天的烈阳一般扫清鞑虏。”
“然后呢?”
“然后嘛就是...你知道我老师这个人的。徽州宣州那个其实是古丹阳,现在还有个丹阳县,离我老师他老家不远。等解了眼前的燃眉之急,从他老家募兵进丹阳军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这倒是像他的作风...话说,他怎么那么了解徽商的?他不是整天研究学问吗?”
郑成功看了看四周,凑到钱益耳旁。
“我跟你说你可别乱传啊,我有个师娘很漂亮,你知道吧?”
“知道,‘河东君’嘛。”
“有回我老师喝醉了和我诉苦,说他这个老婆啊,让他没安全感啊!她和徽商汪然明是蓝颜知己啊。老师他吃醋了...”
“然后就,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嗯,是这个理...”
“他一个东林巨子整天不去治学,整天研究风花雪月,实在也是...不好说,不好说。”
“怎么不好说。这不就派上用场了吗?结结实实地给徽商下了个套,他们还非钻不可。”
“这就是内斗内行,外斗外行?”
“嗯,是这个理...”
“...我感觉一谈及你老师就受到了精神污染,他清流的形象已经在我心中崩坏了。还是谈谈你吧,赐国姓赐名成功封延平侯,以后我该叫你国姓爷?”
“得了,你爱当这个爷你来当,这国姓爷不好当!等父亲的舰队到了福州我就要南下了。先打大琉球,再打吕宋,后取南洋。有荷夷盘踞热兰遮城,西夷控制吕宋,南洋土邦无数,都不是易与之辈啊。”
“说到你父亲,你怎么看?毕竟天书上说...”
“天书上说那是天书的事。天书还说大明要完,大明完了吗?我父亲...至少现在不会做什么对不起大明的事情。”
“南京的宫里头的皇上可不这么想,他还是对天书中天天被你爹欺负的事情耿耿于怀,但他很信任你。这次他安排你南征,也是想分散你父亲在郑家的威望。”
正史中的朱聿键可是被郑芝龙欺负惨了,每天在朝堂上损皇帝的脸面,大摇大摆地卖官鬻爵,大肆搜刮百姓。以至于福建开始传唱‘清兵如蟹,曷迟其来!”的歌谣
“那一位也是一片好心。要是我真的南征成功了,取下大琉球、吕宋和南洋,父亲也不得不高看我一眼。只希望万一有那么一天,我能也劝得住他。”
“兄弟,我说这句话你可别怪我——你劝不住的。他是谁?郑芝龙!大明的南安公,东海和南洋的霸主,海贼的无冕之王。你应该了解你的父亲,他要是能劝得住,他还是郑芝龙吗?”
“自古忠孝难两全。若有一天我真的要大义灭亲,郑某蒙受浩荡皇恩,定不负他,不负大明。诶,对了,别光说我啊,说说你啊,你怎么办?”
“我怎么了?”
“你父亲可是被封了南洋统治官。除了不能世袭,和南洋王没什么区别了。他高兴吗?”
“那可不高兴,回家吃饭一个劲的给我夹菜。‘乖儿子啊,大孝子啊,给皇上的钱没白花啊。’脸上笑得皱纹都挤出来了。公司其他商行的叔伯们看到我比看到亲儿子还高兴,就差把我亲亲抱抱举高高了。”
“这次赚得最大的可是你家啊。阳洲的那位怎么会同意批准贸易特许状的?我看他每天都把你带在身边,该不是你...”他用眼睛在钱益身上扫了几下。“啧啧。”
“啧啧什么?他是那种人吗?”
“你见过他和姑娘搭话吗?”
“这倒是没有。”
“这不就结了?”
“结什么结!我们家是给大明开疆扩土的,是给朝廷分忧的!”
“是是是,你也为皇上‘分忧’是吧?”他揶揄地笑了起来。
“阿嚏!”阳洲的崇祯突然打了个喷嚏。
【正秋老虎呢,你又没吹空调,感冒了?】
“唉,心情不好吧。天天看着那些不穿衣服殷人兄贵就很辣眼睛了。我背后那个乌卡,特大号肌肉兄贵啊!我要福利!我要洗眼睛!”
【洒家,唱歌。您老人家,听不听?】系统突然像卡带一样,用粗犷的声音学乌卡说话。
“死奸商。不听,滚!”
第三十四章 罐头攻城事件
【友情提示,看官老爷们,这章特别适合佐餐哦】
1645年9月中旬阳洲大本营
“三位,起来吃饭了。”日上三竿,厨房的人端着餐盘敲响了牢房的门。
曾经关了鲁伊斯的牢房现在关了三个西班牙战俘。牢房内的陈设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在地上铺了一层石板,防止囚犯再用尿遁逃出。但牢房里的三人已经乐不思蜀了,赶都赶不走。
没错,就是“山水有相逢”那三位。二进宫的三位“好汉”多次给崇祯提供重要情报,“仁慈”的皇帝也投桃报李,将这三人软(si)禁(yang)在牢房内。十几天来,这三位和厨房延续了良好的关系,他们似乎和“黑暗料理界”达成了共识,乐呵呵地作为净坛使者消化了不少边角料...
“来了来了。”囚犯9527走到了门口,打开了门上的小窗,接过了餐盘。
“诶?这是什么?”餐盘上摆着三个陶罐,罐口裹着一层油纸。
“你们两个,起来看看,今天厨房出新菜了。”
“新菜?不知道味道怎么样。昨天的烤火鸡脖子太好吃了,可惜没有豆芽菜垫底,唉,打四星吧。”囚犯9526摸了摸溜圆的肚子说道。经过十几天的饲养,三人似乎都有些发福了。
“一人一罐吧。”9528拿起了一个陶罐摇了摇。“里面似乎是汤水一类的东西,分量不少,够吃一顿了。”
“你们看,上面的纸上写了字。这写的什么?符咒吗?”9527注意到了油纸上的印刷标签。
“估计是明人的文字,看不懂。不过颜色不一样,一个绿的,一个红的,一个蓝的。里面的东西估计也不一样吧。分着吃算了,先吃哪个?”9528从餐盘里拿起了筷子,准备开动了。在学会了使用筷子以后,他们已经喜欢上了这种“高雅”的用餐方式。厨师告诉他们,筷子是手的延伸,而刀叉是缩小版的武器。在桌上吃饭,大家当然要文明一些,不能“刀剑相向”。
“先吃绿的吧。”9526一把拿起罐头,撕开印着绿色“果”字的油纸,露出了陶罐的罐口。罐口被一个软木塞塞住。拔出瓶塞,一股诱人的果香从陶罐中散发出来。近水楼台先得月,9526当即抄起筷子,夹了一块放入口中。
三个忙着吃的囚犯并没有注意到门外。此时的牢房已经里三层外三层被围得水泄不通,就连房顶的天窗也挤了几个人。
“他们吃了,打开了!”
“前面的说说,他们开的是哪个?”
“绿色标签的,是水果罐头。他们吃了!我的天,这玩意能吃?在汤里泡了半个月还没烂?”
“看他们吃得开挺开心的啊。哦!开始抢了,有那么好吃吗?”
“我反正是不敢吃这玩意。新金山出的火药都有股子怪味,这罐头也不知道加了什么东西,他们竟然说能放半年都不会坏...反正等他们吃完了过几个时辰还没归西我再吃,说不定发作比较慢。”
“几口就吃完了,哦呦,汤也喝掉了,有那么好吃吗?”这名士兵拿起手中的同款水果罐头,细细端详起来。这陶罐难道施了什么妖法?放了半个月都不变质,还会变好吃?
牢房内的三人作为大本营中第一批尝试罐头的人,他们对罐头的口味非常满意。
“太好吃了!梨子在糖水里吸收了汤汁的精华,香甜的气息扑鼻而来。原本酥脆的果肉在汤汁里泡软,这个硬度恰到好处。用筷子夹不碎,却能让舌头充分感受到果品的鲜嫩。实在是精妙的艺术!极品!”
“我这个是甜瓜。泡了糖水的甜瓜清香四溢,还没入口就能感受到浓郁的果香味。放入嘴中,软糯的瓜肉在嘴里蔓延开来,这种口感是多么细致而高雅。这自然而朴实的甜味,就像到了天堂一样!”
“我这个是葡萄。这浓郁的香味简直不可思议,我来咬一口。怎么会,怎么会这么有嚼劲!这Q弹的口感,还有这清冽的酸味!那种味道仿佛有魔力似的,刺激我的舌头,让我口水直流的酸味。还有葡萄吗?给我留一个!”
没过一会,一罐什锦水果罐头被三人一扫而空,就连糖水也一人一碗喝光了。
“再来就是红色的了。这次我来开。”9527揭开了印着红色“鸡”字的油纸,打开了软木塞。
“这是,这让人无法抗拒的香味!是辣椒的味道!捞一块出来看看...这是鸡肉!”
“这是我第一次吃到这种味道,令人食指大动的辣椒、层次分明的鲜嫩火鸡肉、还有这香浓的汤汁。这完美的三重奏在我嘴里展现出了独一无二的新气息。”
“这庄严而华丽口感,这浸满了引人入胜的汤汁的肉块,这是最顶级的鸡肉啊!我的血液在奔腾,这优雅而充满活力的香味直达我的内心。这...这才是能给人带来幸福的,百分之百的火鸡啊!”
“山水有相逢”三人组——数百年后,作为被“烤火鸡党”和“炸火鸡党”共同视为不共戴天的异端的“罐头火鸡党”的始作俑者,在这一刻又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作为第一批品尝罐头火鸡的非研发人员,这种无与伦比的美味震撼了他们的心灵,也让门外围观的士兵们垂涎欲滴。
“真有那么好吃吗?我都想拆开了吃了。”
“那就拆吧。我就说嘛,陛下发给我们吃的东西怎么可能会有问题,来来来,一起吃一起吃。”
真当众人陶醉于火鸡罐头的美味时,牢房内的众人准备打开第三个罐头了。
印着蓝色“鱼”字标签的油纸被扔在一旁,第一个打开罐头9528深呼一口气,清空了肺部来迎接下一道美食的震撼。他凑到罐口用力一吸。
“妈呀!”9528闻到味道以后身子一软,顿觉昏天黑地,日月无光。晃悠了几下,左脚绊右脚,好似要摔倒。
9527一把抢接过了罐头“笨蛋!好吃也不能晕啊,没出息。把罐头打碎了你担得起责任吗?我来闻闻,有那么...啊!!!”9527浑身一颤,手一哆嗦,罐头脱了手。
打了几个踉跄,刚站稳9528看到这一幕仿佛看到了末日降临一般,发了疯似的冲上前去准备接罐头。然而依旧在眼冒金星的他判断错了距离,挥舞的双手把罐头打飞了出去。
“哐当!”飞出去的罐头重重砸在刚换好的石头地板上,白色的汁液撒了一地。
“妈呀,快跑吧!”9527转头就往门的方向冲。
发觉自己酿下大祸的9528也冲到了门边,和9527一起拍着门。
站在一旁的9526一脸蒙圈地看着二人。
“这是怎么了?”他将目光投向了地上摔碎的陶罐。
他盯着陶罐看了一会。
“发生什么了?罐头里是普通的鱼而已啊,好像是太平洋鲱鱼...这...上帝啊!”
冲天恶臭如狂风暴雨般刺激着9526的嗅觉神经,这仿佛来自上古的至邪之物散发着无比强大的威能,一股稠密到近乎可见的污浊气息钻进了他的鼻孔,冲击着他脆弱的大脑,一瞬间他几乎失去了心智。
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邪物的滔天威能已经将他压制在内。他挣扎着爬起来,加入了拍门的行列。
“来人啊!放我们出去!”
“我们知道错了!我们再也不敢和大明作对了,不要毒杀我们啊!”
“上帝啊!请保佑我不被这恶魔一般的味道侵蚀。不行,捂住鼻子都没用,这味道往脑子里面钻啊!”
“这是何等恶毒的巫术!这是能摧垮人类心智的恶臭啊!放了我们吧!”
看见三人突然冲出来拍门,围观的士兵们大为不解。
在门口端着一个蓝色罐头的疯马听到三人有冲击牢门的举动,拔出手枪走到门前。
“你们三个想干什么?想找死就直说!”
“印第安人老爷,放了我们吧...我还年轻,我不想死啊!”
“厨房的家伙!我把你们当作朋友,你们却想害我!先让我们尝了人间的极品美味,再用毒气来杀我们。你们好歹毒啊!”
疯马被三人弄得一头雾水,正准备鸣枪示警把他们赶回去。
他举起手枪,按照惯例他要抬头确认一下头顶有没有什么要紧的东西。
一抬头,几个黑影跳下来——房顶上的明军士兵突然爆发出一声惨嚎,纷纷跳下房顶。闷热潮湿的室内,臭气慢慢升腾,通过天窗杀了出去。首当其冲的就是天窗口的几人。
“老天爷啊,那什么玩意?那罐子里是什么鬼东西?”
“早听说新金山出的东西连火药都有一股子屎味,我还不相信。原来是真的!这罐子里有屎!不对,屎里还有毒!屎都没那么臭!”
其他的人起初还有些不相信,疯马也是不信的。
他打开牢门的窗口,三张因为痛苦而扭曲的脸露了出来,随之而来的还有那黑暗中潜行的混沌之力。
一秒后。
“哐当!”面不改色的疯马重重关上了牢门的窗口,留下还在哭喊的三人。
他看了看手中的印着蓝色“鱼”字的罐头,邪魅一笑。
他继续面不改色地往外走。在人群的注视下,他把罐子对着太阳的方向举高。
房顶上下来的几人看到这一幕拔腿就跑。
“啪”罐子重重地摔在地上。
远处的营房内,崇祯、郑鸿逵、孙和京、坐牛四人正准备用餐。
“陛下,这就是按照您的想法做出来的罐头。将食物装在陶罐内用猛火煮熟,驱逐食物的邪气。然后迅速用软木将瓶口封好,裹上油纸,这样邪气就不会再进入罐内,食物也就不会腐坏了。”
“妙啊。”坐牛长老尝了一口火鸡罐头。“你们明人真是睿智,这样不但可以长期储存食物,还让罐头内的食物变得鲜美异常啊。”
“什么声音?”郑鸿逵突然听到外面有喧闹声。他放下筷子,走出营门。
几秒后,他疾步走进帐内。
“陛下,出事了!外面炸营了!都在乱跑!”
正在用力拔着软木塞的崇祯听到“炸营”二字,心中一惊,手一抖。拔了半天没打开的瓶塞打开了。
但心中的稍许喜悦被炸营的噩耗冲散。
“怎么回事?突然就炸营了?”他停顿了一下,抽了抽鼻子...
【我的鼻子要坏掉了!你别闻了,你摒住呼吸啊!你闻的我也能闻到啊!】
默默地,他看了看手上的陶罐。白中带黄的汤汁里,几条惨白色的鱼浮在汤汁上。
“孙和京!谁让你用鲱鱼做罐头了!”
第三十五章 单兵口粮
入夜,大本营,一片狼藉。
包括崇祯等人在内,大部分士兵已经撤出了营地。由于鲱鱼罐头的味道实在是太有冲击力,大部分士兵在打开罐头的瞬间陷入了精神恍惚的状态,一大罐烂鱼就这么洒在了地上,引起了连环炸营事件。
本来士兵们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没那么矫情,但也架不住被几十坨散发着恶臭的不明糊状物包围啊!
经过了一下午的休整,地上的污渍倒是都被清理干净了,但那丧心病狂的气味还没散去。无奈,众人只好撤出营地,前往山上过夜。
由于炊具没法带上山,营地里做饭又难免沾上那恶臭,厨师们只好在山上生火烧烤。
仿佛又回到了几个月前金石会盟的日子,大家又聚在一起撸串...
“真是耻辱!朕本以为大本营固若金汤,没想到竟然被几车罐头占领了阵地。孙和京!”坐在石头上吃着什锦罐头的崇祯怒气冲冲地开起了批斗会——这次的“鲱鱼罐头攻城事件”,其始作俑者无疑是孙和京。
“属下在!”
“你自己闯的祸,自己做一下汇报。”
“属下遵命。此次事件的原因是这样的...”
这还要从上个月崇祯要求建立后勤部队说起了。虽然在日后的战斗中主要依靠炊事班来做饭,但总有炊事班跟不上来的时候,到那时士兵们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用餐问题。如何让士兵们吃得方便又吃得好呢?
在咨询(聊五块钱)了系统后,崇祯决定让新金山城制作一批“单兵口粮”,可以让士兵不依赖炊事班就能自行补充所需的营养。
这批军粮分为主食和配菜两部分。
主食就是炒面——当年志愿军一把炒面一把雪吃的就是这个。
这个炒面可不是炒面条,而是炒面粉。当年志愿军的补给线被美帝狂轰滥炸,吃的送不上来,追击的时候也来不及做饭。当时志愿军的随身口粮就是煮熟的土豆,红薯,玉米等等。但朝鲜的冬天冷啊,冰天雪地里,土豆都冻成像手雷一样,玉米硬得能当霰弹打。
当时有个后勤部长就想到,当年在延安吃过百姓家里的炒面啊,那个容易携带,不易变质,吃起来方便,还顶饿。于是,这种由小麦面粉和高粱面,玉米面混合而成的炒面就成了志愿军的单兵口粮。
炒面的做法非常简单,用油炒过面粉,再加盐就行了。
吃得更简单时候用一碗热水泡一下就是又香又管饱的面糊,实在条件不行也可以先吃干的炒面再喝水(类比吃泡面先吃干面再喝面汤)。
阳洲这边的靖海军没有种高粱,不过小麦和玉米管够。这种七成小麦粉三成玉米面混合而成的干粮就成了靖海军的第一代“单兵口粮”中的主食。
但只有主食不行。炒面虽然顶饿,但营养结构单一,口味也不好。靖海军的战斗意志离志愿军还差得远,这些吃惯了大鱼大肉,吃个豆芽菜都受不了的家伙们需要辅食来保证士气。
这种情况下罐头就成了最好的选择。罐头保鲜的原理很简单,猛火煮沸杀菌,趁热密封隔菌。崇祯也用“邪气”来解释了罐头保鲜的原理,新金山的罐头试制也大获成功。他们研发出了:什锦水果罐头,香辣火鸡罐头和煮鲱鱼罐头。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因为马口铁罐头很明显是做不出来的,因此新金山的工坊用了陶罐加软木塞的方式来密封,再包一层油纸。这和现代工艺的差距太大——杀菌方面倒是没问题,密封的条件就不行了。由于煮和包装存在一个时间差,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让细菌进入罐头中。密封用的软木塞也有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正因为这样,新金山的罐头的良品率在九成左右,鲱鱼罐头的良品率尤其低,只有六成。这个数据是怎么得出来的呢?
由于时间紧迫,这第一批罐头的良品率并没有经过实验验证,只是一开始几瓶试制的同类罐头一个月都没变质,大规模生产也就开始了。
这第一批三千个密不透风的陶罐头就像虐猫狂人薛定谔的箱子一样,如果不打开它你永远不知道它变质了没有。所以计算良品率唯一办法就是——走访受害者。
水果和鸡肉变质了倒是不要紧,不过是难闻一点恶心一点,放到旁边就好了。但是这鲱鱼...这鲱鱼啊!一变质就要了命啊!
时值盛夏,这些鲱鱼在密封的陶罐里发酵了一个多月,积蓄了惊人破坏力。
“截止到刚才,有六十三瓶鲱鱼罐头在地上摔碎,有两百四十五瓶因为放在地上打开没有倾覆。由于塞子盖得太紧,有一百三十三人在开盖的时候把汤汁泼到了身上。”孙和京指了指远处的一个火堆...那些倒霉孩子面面相觑,在排队等着洗澡。
“大部分人都只是收到了惊吓,但囚犯9526,9527和9528因为事发突然,被遗忘在了牢房中。一大瓶变质的鲱鱼罐头砸在牢房正中间的地板上,牢房四面不透风只有个天窗。这三个家伙在里面闷了一下午,等我们想起来去救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陷入了昏迷,目前正在积极抢救中。”
“还剩多少罐没开?”
“今天开了五百份鲱鱼罐头,仓库里还剩五百份...陛下,怎么办?”一想到仓库里还有五百个有四成几率生效的毒气弹,孙和京就头皮发麻。
“怎么办?你问我怎么办?那么多鱼你不用干嘛非要用鲱鱼?”
“我们八月做罐头的时候,鲱鱼群正好在近海。鲱鱼特别好捕,一大群挤在一起一网就是几百斤。我们抓了不少,有的做成熏鱼,有的就拿来做罐头了。谁知道这玩意一变质就有如此强大的威力...”
“你先带人把所有的鲱鱼罐头都封存起来,不要让人乱碰。”
“属下遵命。”
“这次虽然出了这档子事,但别的罐头还是做的不错。”一边说着,崇祯吃了一口手上的水果罐头。
“的确是很好吃,就是有一点不好。”他颠了颠陶罐。“这实在是太重了,一个人最多背两个,只能吃一两天,这陶罐磕磕碰碰也很容易碎掉。给士兵们的背包上加两个套环,一边一个直接挂在背包外面。炒面也装进长口袋里面,每人都背两袋。”
“陛下英明。这样一来,我们士兵即使不带炊事班也能独立维持两天的作战。”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嘛,行军打仗第一件事就是要吃好。后勤部队准备得怎么样了?”
“这次的罐头就是他们押送的。从西班牙人那里抢来的马有一大半都调进了后勤部队中,维持大军的作战是没有问题了。后勤部队的人员都是从百姓中募集的,不过有一名调过来的士兵表现得非常好,他负责的那一车没有任何损坏。平日里的训练也表现得非常积极。”
“常凯申?”
“对,就是他。”
“那安排一下,就由他来当运输队长吧。”
第三十六章 山雨欲来
我叫鲁伊斯,出生于格兰纳达的海商家庭。五年前因为梦想着在新大陆闯荡一番,来到了墨西哥。总督卡洛斯阁下对我很和善,把我安排到了最容易建立功勋的奇瓦瓦城。这里的城主胡安和我很投缘,我们也一起度过了愉快的第一年。
新大陆的热风,美食,佳酿都是母国那里享受不到的,每日的主要工作除了陪胡安吃吃喝喝以外,就是到下面的印第安人村落征税。胡安大人是一位仁慈的领主,甫一上任就减少了印第安人的赋税,并向他们散播天主的荣光。那些印第安的酋长们也穿上了布衣,说起了西班牙语,享受着文明带来的便利。
然而好景不长,我们的噩梦从第二年的一个夏天开始。
向北开拓的队伍受到北方群山中一个印第安部落的袭击,他们自称阿帕奇人,带队的是一个名叫“疯马”的穿布衣的酋帅。
之所以知道这些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士兵学会了印第安语——恰恰相反,我们从印第安人那里得到了这个消息。
那天早晨,城主府门口摆了一个木箱子。箱子上贴着纸条,用华丽的圆体字写着“致恶魔:这只是个开始——阿帕奇人疯马”。我承认这字写得比我好,但一个文明人绝不会用血来写字!那红色的字迹和渗着血的木箱昭示着风暴的降临。
撬开了箱子,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一百二十四张头皮,那些开拓队士兵的头皮,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活着,但我希望他们已经升入了天堂,因为听说印第安人有活剥头皮的习惯。
自那以后北进的开拓队就屡屡遭遇袭击,大规模的殖民根本无法展开,我和胡安的绩效考评也每况如下。看来只有等剿灭阿兹特克和玛雅的游击队以后,墨西哥才会派兵北上支援我们吧。
但今年,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没等来总督阁下的援兵,却等来了一群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明人...
我们和他们进行了激烈的交战,双方互有往来。在一次卑劣的伏击战中,我不幸被明人的皇帝捉住,他们把我抓住,对我严刑拷打,我却守口如瓶,没有交代一丝关于奇瓦瓦城的情报。拷问无果,他们把我监禁起来,我趁着守卫熟睡时候打翻了他,抢走了他的步枪,一路杀出了...
“喂喂喂,你昨晚喝醉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胡安的声音突然出现在背后,把正在写日记的鲁伊斯惊得一颤。
“我昨晚喝醉了吗?我说了什么?”
“你一边哭一边说:‘我的手啊!我的手啊!我的手不能要了啊!’。你到底是怎么跑出来的?”
“要你管!你来我这里干什么?出去出去。”说着,他站起身就把胡安往外推,可惜胡安却纹丝不动。
“我来还你钱。”胡安从腰上解下一个钱袋,在鲁伊斯面前晃了晃。“你不要我就拿走了哦。”
鲁伊斯一把抢过钱袋,转身又坐回了椅子上。
胡安把手搭在椅背上“说来,这还要谢谢你。四年了啊,我们总算为母国做了一点微小的贡献。那支枪让总督阁下非常满意,今天早上把前三个月拖欠的工资送来了,还送发了一笔高温津贴,今晚我请客,去对面喝一杯冰镇龙舌兰酒。”
鲁伊斯继续在日记本上写着字,头也不回地说道:“你不是有钱吗?我那天好像看见你送了好几箱银币?”
“那是我攒下来回去买庄园的,回去就该结婚了。你要吗?你想要也可以啊。”
“你自己留着吧,铁公鸡。”
“唉。”胡安抬起手,正准备拍鲁伊斯的头。他的手停在鲁伊斯头上几寸位置,还是没拍下去。他拍了拍椅背。
“我找你是有正事的。”
“什么正事?明人和阿帕奇人的袭扰不早就停止了吗?”
“问题就在这里。截止到昨天已经一个星期了,北边却一点动静没有,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可能是要越冬了吧。”
“你以为他们是棕熊吗?就算是棕熊也要觅食养膘。”
“那么有几种可能。他们累了,他们饿了,他们吃饱了。”
“吃饱了?”
“唉。”鲁伊斯摇摇头,侧过身面对着胡安。“我的胡安老爷,你从来不出城,收税都是我来收,印第安人的情况你当然不清楚。阿帕奇是游耕民族,他们没那么多存粮。那么多明人一来他们肯定要散开来打游击,要不然自己就要先饿死。他们不来骚扰我们了,说明他们的粮食收上来了,不用分散开来觅食了。”
“你知道你不早说?”
“我也是上次被抓的时候才知道那些是明人...之前我以为他们和阿帕奇人一样都是印第安人呢。”
“照这么看,他们已经集结到一起了?”
“应该是。你打算怎么处理?”
“我们手上有二十个步兵团,两万余人,还有迪亚哥佣兵团的三百人。上次交战的时候他们的人数在两千人左右,伏击你的有多少人?”
“不知道,两边上山上只有炒豆一般的枪响,我能活着跑出来算我命大,哪有时间算这个。”
“要你何用...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明人的军队只有两千人左右,至于印第安人都是乌合之众不值一提。趁他们聚集到一起,我们可以把他们一网打尽。”
“别忘了,明人肯定也对印第安人进行了训练,他们可不像以前那么好对付了。上次伏击我的人里面,有很多都是印第安人。”
“小子,这点上你还是要多学习一个。纪律的训练不是几个月能解决的,这和文化背景有关。我在墨西哥见过一些印第安人士兵,即使我们给他们同样的装备进行同样的训练,他们的战斗力依旧堪忧。他们轻视命令和纪律,崇尚个人勇武。一个印第安人肯定能打赢一名西班牙人。三个印第安人可以勉强打赢三名西班牙人。一百个印第安人面对一百名西班牙人则毫无胜算。打仗,靠得不是人多,是士气和训练,再加上火力和冲击。”胡安依次竖起四根手指。
“这四点就是西班牙人得以战无不胜的原因。”
“拉倒吧,你的西班牙大方阵已经完了。古斯塔夫二世才死了几年啊?忘了!吕岑会战的战场还在那晾着呢,华伦斯坦蝗虫的幽灵还天天盯着我们呢!”
第三十七章 “神之信物”
九月中下旬,一场瓢泼大雨给1645年的高温画上了句点。
久违的清风吹过了山谷,也给大本营带来了“生机”。
营地外的河边,一名身穿黑色排扣外套的人向着河的上游走去。他戴着西班牙标志性的大檐帽,缀着一根白色的鸟羽,宽大的斗篷将他半个身子罩在里面。这是标准的西班牙装束,但这人却皮肤黝黑,显然是一名阳洲的土著。
“咚。”一个石子砸到他旁边的河里,溅起的水花浸湿了他的斗篷。他顺着石子砸来的方向看去,疯马在一棵树的阴凉下等着他。
“呦,帕克老弟,这身行头不错,跟那些西班牙鬼子一模一样,哪弄来的?”疯马用标准到无可挑剔的西班牙语和帕克对话。
“抢了个二鬼子的行头。在同胞头上作威作福,半夜被我抹了脖子。”帕克的口音和疯马如出一辙。他解下斗篷,顺手抛进了水里,价值至少十个西班牙银元的斗篷就这么付之东流了。
但帕克似乎对这身价值不菲的套装毫不在意,他向着疯马招了招手。疯马随即扔过去一套美洲豹的毛皮,帕克熟练地把毛皮披在了身上。只是这粗犷的兽皮和裁剪精致的外套搭配实在是诡异非常。
“还是这套舒服。”二人开始一起向着大本营的方向走去。
“怎么样,那‘山水有相逢’交代的情况属实吗?”
“基本属实。我穿着这身行头扮成二鬼子进了奇瓦瓦城,在城中心的武器广场附近租了间房,一直在观察他们。城内城外的驻军加起来的确是在两万人左右,只是有一群人很奇怪,他们和别的西班牙士兵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他们人数不多,大概三百来人左右。他们出入武器广场很散漫,没有固定的作息规律,服饰也不是那些红黄相间的可笑西班牙军服,而是干练的皮衣。他们路过楼下的时候我仔细注意过他们,他们的身上多多少少都有几道疤痕,眼神也非常锐利,看上去杀气很重。”
“他们三个没提到这批人,看他们的样子不是想故意隐瞒,应该是被抓了以后才到奇瓦瓦的。”
“嗯,我看他们的样子也不像会骗人...对了,马丁老师的消息你有了吗?”
“没有,老师走了以后我就回阿帕奇了。中间有几次南下也去学校看过,第一次去的时候有几名没见过的修士在那里,一年以后那里就被彻底废弃了。学校虽然离墨西哥城不远,但是山路不好走,那些大腹便便的教士老爷怎么肯像我们的老师那样隐修?”
“唉,我回去以后就没出来过了,一直在和那些该死的西班牙鬼子作战。这次要不是佳觉长老派我来,我们师兄弟不是到什么时候才能见面。诶,对了,给神使大人的信物,他研究出什么了吗?”
“没有。皇帝拿到的那天晚上一夜没睡,但好像没研究出什么。后面几天也在研究,但因为一个意外的事情不得不中止,今天早晨才恢复...”
“什么情况那么紧急?”
疯马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他指着营门外的一棵树,帕克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不是,山水有相逢?怎么躺地上了,你们把他们三个灭口了?”
“唉,说来话长...”疯马将前天的“鲱鱼罐头攻城事件”和帕克细说了一下。
“原来如此...你可真够狠心的,你都看到他们三个那副表情了,竟然直接把窗口啪嗒一关,然后摔坛子。啧啧,我都开始同情他们了,人都被你吓跑了,这三个家伙被闷在那牢房里面熏了一下午。人没事吧?”
“还好,郎中说只是心理受到了刺激,多吹几天风散散心就好了。”
“你们今早雨停了才回去的?有那么恐怖吗?”
疯马指了指营地角落的一个屋子。虽然没有什么异味,但所有人经过那里的时候都刻意绕开很远,仿佛里面关着什么洪水猛兽。
“那些玩意都在那屋子里面了。你是不知道有多恐怖,就拿你给陛下的信物来说吧。信物在陛下的房间里,那房间是除了陛下自己谁都不能进的。陛下他不敢回去拿,别人也不能去拿,那信物就在陛下的房里躺了两天。今天早上一回去陛下就把那玩意拿到河边不停地洗...”
此时的崇祯坐在营帐门口,用手中的布细细地擦拭着那个白色的“石环”。
这种白色的石环在大明还有另一个名字——玉璧,上好的羊脂白玉。
“我们要发财啦!”一边擦着玉璧,崇祯的嘴里时不时发出不可名状的笑声。
【你已经说了四遍了。】
“这块玉值多少钱?”
【我要报警了!这是无价之宝,其文化价值不可估量,依我之见你还是尽快交给国家吧。】
“朕即是国家。”
【你只有在这种才有作为皇帝的觉悟...】
“我又不是拿来玩的。老祖宗特意留下来的东西,肯定有什么用意,我得好好研究研究。”
【说不定这玉璧里面有什么秘密呢?毕竟老祖宗不会随便让人送东西过来。】
“嗯,有这个可能...不过我们不能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秘密?崇祯突然想起了什么
“系统啊,我是不是有个支线任务?”
【切,居然发现了。】
“我不发现你就打算吞了我的奖励是吧?!有你这样的吗?”
【叮】
【支线任务完成,请宿主查看任务列表。】
【任务名称:神之信物】
【任务类型:支线任务】
【任务介绍:???】
【任务目标:获得“神之信物”】
【任务奖励:点数5000、支线任务线索】
【系统评价:切,居然发现了。】
“线索是什么?”
【线索在玉璧上,我扫描一下这块玉璧你就知道了。】
“哦,你扫描吧...”系统菜单渐渐淡化,一道不可见的光束在玉璧上来回扫动。
突然,崇祯觉得此事有什么蹊跷,他回忆了一下这几天的经历。
“诶,不对啊?你这两天整天在我脑子里念叨‘这玉璧有秘密啊’,‘这玉璧肯定不寻常啊’,还故意不给我结算任务奖励...老实说,你是不是想让我主动找你扫描,然后你就可以额外敲诈我一笔?”
【哈?怎么会呢?你别打扰我,我正忙着呢。万一将来结果出了偏差,我是不负责任的。】
第三十八章 万事皆备
“你倒是快点啊。”系统菜单之上,无数从玉璧上扫描拓印下来的图像不断地分解组合,竟然持续了五分钟都没有结果。
【你急什么急,我现在用来运算的cpu比土豆好不到哪去。】
“难不成要滴血认主的?然后一阵金光闪过,一个白胡子老头从彩霞祥云中慢慢浮现:‘年轻人,你需要我的帮助。’然后进入了我的识海,变成了随身老爷爷。到时候你怎么办?”
【“滚,人满了,等下一班!”这样。】
“嘿嘿,你还知道护食?”崇祯揶揄地笑了起了。
【当然要护着。人傻钱多,这么好的饭票我上哪找下家去。】
“我朱由检就是死在外面也不再碰你的商店!”
【明天就是抽奖的日子,算算时间也差不多该安排你抽个好东西了。】
“我就死外面,从这跳下去也绝不...”
【让你抽两次。】
“吼啊。”
又过了几分钟,面前闪动的光影停滞了下来。
【嚯,总算好了,这下亏大了。我给你演示一遍吧】
一个玉璧的虚影出现在崇祯眼前,玉璧的边缘用银白色的光带标注了出来。
“这是...老祖宗还真是看得起我们。孙和京!去拿印泥,整坛拿过来。”
“属下遵命。”
坐在椅子上的崇祯捧着玉璧,细细端详着这块羊脂美玉。他用指尖抚摸着玉璧的边缘,感受着雕刻的纹路。
玉璧宽五寸,厚两寸,拿在手里的非常有分量。玉璧的每一处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以凸出玉璧主体的阳刻为主。雕刻层次分明,两条气势磅礴的神龙首尾相接,以极其生动立体的姿态盘绕在玉璧之上。流云和飞鸟在巨龙的四周盘桓,华美的亭台楼阁在翻滚的云海中若隐若现。不谈其雕刻的精美程度,光是这用料的奢侈就足以让他跻身皇家大内宝库的天字一号榜。
玉璧中心的纹路很奇特,和中国传统的艺术形象相差甚远。两圈马赛克式的方型花纹之内,雕刻了一圈玛雅风格的元素:鳄鱼、虎、鹿、芦苇...用并简洁的线条形象地传达了工匠所要表达的意象,这显然是一种成熟的,有一定规范的雕刻手法。
“帕克,这一圈花纹是什么意思?”
帕克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双手接过玉璧。只是看了一眼,他便有了答案。
“回禀神使,这是卓尔金历的计时标志。鳄鱼、虎、鹿等二十个意象代表一年的二十旬,一旬十三天。”
也就是说,这象征着玛雅卓尔金神历的一个循环。
玉璧最里面一圈的形象崇祯就很熟悉了,十二生肖嘛,鼠牛虎兔等十二种动物环绕着玉璧中间的孔洞。
二十个意象和十二生肖相互错开。按照系统的描述,这玉璧的秘密就藏在两组图像之中。
“陛下,印泥拿来了。”
“倒地上,铺得均匀一点。”
红色的印泥在地上摊开,孙和京拔出腰间的佩剑慢慢把印泥抹平。
在孙和京处理印泥的时候,崇祯把桌面清空,撤去桌布。他转身从储物架里拿出一张宣纸平摊在坚硬的木桌上,并用镇纸压平。
万事俱备,玉璧中隐藏的信息即将揭晓。先辈们到底想告诉后人什么?大帐内的每个人都在翘首以待。
崇祯手持玉璧,轻轻地在地上的印泥中滚了一圈。
他将玉璧上刻画了“鼠”一侧按在了宣纸上,开始沿着顺时针方向滚动。
玉璧上的花纹被印在宣纸上。因为有坚硬桌面垫底,只有最表层的花纹能在纸上留下印记。龙脊、龙须、龙鳞、祥云,每样东西都在纸上留下了一小段无规律的线条。
玉璧滚动了四分之一圈,直到卓尔金历二十旬之尾,——“兔”的那一侧转动到了纸面上,崇祯拿起了玉璧。此时的纸上依旧只有一些杂乱的线条。
他又把卓尔金历二十旬之首的“鳄鱼”一侧按在纸上,顺时针滚动起来。
玉璧边缘的雕饰再一次在纸上留下了红色的印记。依旧是杂乱无章的线条,但这些印记竟然和前面留下的重合了起来。
转到和刚才平齐的位置,崇祯抬起了玉璧,放到了旁边。
“这是...地图?”郑鸿逵注意到崇祯身后挂着的《大明坤舆万国全图》,并把它和线条比对起来。
宣纸上留了两条不规则的线条,两条线一开始分得很开,在蜿蜒曲折地前进后渐渐聚拢,但却没有相交。这不难看出是南北阳洲之间的土地,阿兹特克人和玛雅人的家园。
图形的上部印出了一个圆形,中部印出了一个方型。而方型的东侧,紧挨着线条又有一个圆形。
“这出题出的...着实刁钻。”孙和京一边擦着剑一边说道。众人也点头附和。
的确,这题的难度其实非常低,比后面山洞里的“八门金锁”简单多了。那里圈套圈,坑套坑,走错一步就螺旋升天。这玉璧根本一点弯都没绕,也没留什么坑,只要多想一下肯定能想出来。
问题是...这世上哪有既知道生肖又懂卓尔金历的人?这两个地方可是隔着一整个太平洋啊!除了奇琴伊察的大明遗民,这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别人了。
换而言之,八门金锁阵坑之所以坑人也就坑在这里——若不知道修建者是个中国人那肯定要被坑进去。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华坑人文化自然也是博大精深,自古以来盗墓贼和墓主人的斗智斗勇简直是一场“军备竞赛”。若是事先知道是中国人修的墓穴,恐怕第一件事就是看看风水找找暗号,也就没那么多麻烦事了。
“恐怕先辈们的意思是,这东西由归义军的后代看守,如果不慎失落也不至于让人看懂里面藏着的信息。帕克,这东西你以前见过吗?”
“回禀神使大人,从佳觉长老手中接过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东西。”
“这样看来这玉璧在归义军的后代中也是机密,估计只有统治官知晓。诸位,你们怎么看?这图是什么意思?”
本来崇祯还以为这和日记中不停划掉的东西有关。但转念一想,这图并没有画到南阳洲,只有玛雅和阿兹特克,想必是归义军内部的机密。但什么机密非要交给大明来的人处理?既然和永乐皇帝的任务无关,那和大明有什么联系呢?
“陛下,那圆形应该指的就是我们这里。”郑鸿逵指了指崇祯背后的地图。“这应该代表了陵墓的位置,也就是我们后面的山洞。”
这一点崇祯也注意到了,毕竟按照日记所写,归义军对北方的内陆少有涉足,这圆点指的肯定是陵墓,不会是别的地方。
“嗯,这在先辈们指引之前我们就知道了。问题是下面那两个是什么意思。”
陵墓的问题的确是得要大明的人来处理,陵墓的位置也要严守。那下面的是什么?为什么日记里面从来没有提到过?
乌卡走到地图前,仔细地寻找着什么,又转头看了看桌上。
“神使大人,您的地图上没有奇琴伊察吗?”
“当然没有。”《大明坤舆万国全图》是利玛窦画的,玛雅人的地盘写的都是“哇的麻剌”“大哇识个”这种脸滚键盘的名字,估计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了什么,哪会写奇琴伊察城上去...
“我看过西班牙人的地图。从图上看...”他指了指那个方型的位置。“这个方的就是奇琴伊察城了。”
“圆的呢?”
“完全不知道。”
“那就奇怪了,看图上的位置,离奇琴伊察非常近,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吗?”
“实际上那个圆圈标志的位置,现在是英国人占领的伯利兹城。不过他们基本不出城,我们和他们也没怎么打交道。”
“看来归义军的统治官确定英国人找不到那里,要不然也不会和英国人相安无事。看来我们可能要和英国人打交道了...”
崇祯知道此时的英国的情况很复杂,1645年英国正爆发内战,议会和国王在英格兰打得正欢呢,但内战会在今年结束。在这之前,议会军因为各种“中心开花”,“友军有难不动如山”等仿佛蒋委员长附体一般的灵魂走位输得裤子都没了。今年1月,为了拯救即将药丸的议会军,议员们决定站出来成为偶...成立新模范军。
新模范军由克伦威尔一手组建,议会也打破了“议员一律不得参军”的原则,授予克伦威尔新模范军骑兵司令一职。这支军队高度职业化,他们有统一的军服,统一的纪律,统一的编制。他们也是后来打遍全球的英军的雏形。
为了区别当时国王军的白色军服,新模范军统一着红衣,后世称他们为“龙虾兵”也正来源于此。
刚刚建立的龙虾兵就大发神威,在1645年4月的纳斯比之战中把王军按在地上摩擦,王军主力几乎全军覆没,内战大局已定。后面就是各种围城攒战争分,1646年六月攻占牛津,47年2月活捉国王。
之后的剧情就是:
“全军会议已经研究决定了,就由你领导议会。”
总之,英国现在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在这种情况下,伯利兹这个海外殖民地可能会变得更圆滑一点,毕竟英国政府已经裂颅了,没人管得着他们,那么通过和平手段来获取重要信息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既然有了这茬事,崇祯就放心多了。
“英国人不用管,他们正踹被窝呢,一时半会还分不出攻受来,我们只管把西班牙吊起来打就行了。关于这个,郑总兵,后勤问题解决了吗?”
“粮草方面已经足备了,打到冬天都没问题,只是装备依旧短缺。”
“猴铳有缺口吗?”
“猴铳倒是没有,零星的损坏都有补充,靖海军一人一杆没问题。鸟铳的缺口就大了,从大明带来四千杆,抢西班牙人也抢到一千多杆,但我们有一万五千名殷人勇士,总不能让一万人拿着棍子去打西班牙人吧。”
“斧子能配齐吗?”
“铁斧倒是好办。孙指挥督造了大批的铁斧,为了趁殷兵的手造的都是飞斧,所以没用多少料。一人配一把是没问题的。”
“嗯,这样看来对付两万西班牙人应该不是问题,但就怕他们来援兵。保守估计新西班牙总督区大概有十万左右的军队,虽然其中大部分在维持治安,但要是逼急了他们,倾巢出动也不是不可能的。为今之计只有发动人民群众拖延他们集结进度。”崇祯看向了疯马,联络南方游击队的事情一直是他在负责。
“陛下尽管放心,他们敢离开村镇就别想回去了。‘先祖之神兵’到来的消息已经传播到了整个阿兹特克,他们都翘首以盼神使的到来。我们和几支游击队接上了头,他们随时听候陛下的调遣。”
“给他们送铁斧和火药过去,传信给他们,让他们使劲折腾西班牙人,我们能不能一口吃下奇瓦瓦城就看他们的了。”
“属下明白。”
“这样一来,就只剩下我们这边的问题了。孙指挥,红夷炮的炮车准备好了吗?”
“车已经做好了,正在调试中,下次战斗的时候应该不会出现上次的情况了。”第一次交战的时候,那三千斤的大炮倒飞出去的场面让他记忆犹新。这次将红夷炮装在炮车上,炮的后坐力就能被车轮卸掉,安全性提高了很多。但瞄准的问题依旧没法解决,红夷炮的炮耳基本只是用来固定炮身的,如果倾斜一定的角度还是有倾覆的危险。
不过好在有了固定的车身,他带来的一套炮规,炮尺,矩度仪就能派上用场。孙元化的《西法神机》中专门强调了测定射击诸元的重要性。敌人的距离,炮身的俯仰,装药的多少等等问题,稍有偏差就会大大影响精准度。
在过去,中国炮兵们主要依靠经验来射击,炮弹打出去能不能打中是个玄学问题。一开炮就灰头土脸的炮兵们显然不是脸白的人,命中率自然不高。
第三十九章 《万灵圣典》2:33
1645年九月底,秋分。
墨西哥北部,崇山峻岭和肥沃的谷地交相错杂,无垠的丛林和广袤的荒原并存。
高大的山脉从极北延伸到这里,台状的平顶山是这里最常见的景物。
奇瓦瓦,后人所称的“奇美热土”,连绵的群山中蕴藏着无数的美景,也潜藏着复仇的火种。
树林和荒原交接的地方,林中大片的飞鸟突然惊起,声若惊雷的脚步由远及近。
几百名骑兵当先走出了林地,马背上清一色都是阿帕奇部的战士。他们穿着修满了各色纹饰的盛装,头戴鹰羽冠,背后插着几把飞斧。他们身下的战马穿得也和他们差不多,连纹面的款式都一样。
阿帕奇不愧是“马背上的民族”,和马匹的相性颇高。仅仅数天的适应,他们就破除了对这种“四足怪兽”的恐惧。随之而来的两个月的马术训练更是让靖海军的士兵们自渐形秽。
其实早在前几个月的相处中,靖海军的士兵们就发现了殷人和汉人的不同——他们的骨子里有一种风一般的洒脱。在训练中,殷人士兵展现出了极强的身体协调性和耐力,负重长跑,徒手攀岩,在树梢间腾跃等等在汉人眼中的高难度动作,在他们身上就跟吃饭喝水一样方便。
骑术的训练把他们的优势展现得淋漓尽致。虽然以前从未见过马,甚至他们的语言中都没有马这个词(一般叫大狗)。但他们似乎对骑马有着与生俱来天赋。在马镫和缰绳的辅助下,他中的大多数仅用了半天时间就能骑着马小跑,第二天就能骑着马奔驰。
上次抢来的战马大多数都是安达卢西亚战马,这种马以美丽、优雅、和善而著称。坚信万物有灵的他们把自己的马当成亲人一般,甚至直接就睡在马棚里。这些马被他们打理得光鲜亮丽,很难想像这些五大三粗的兄贵在面对马儿的时候竟然能流露出如此温柔的一面。他们每天都会清洁马匹,给马鞍绣上狼、云、太阳、鹰等阿帕奇部落的传统纹饰,甚至在出征前他们还给马纹面,就像给自己纹面一样。
和马相处得如此亲密,再加上两个月不间断的高强度训练,这些殷人士兵的马术已经远远超过了只练了六个月半吊子马术的靖海军。实际上在一个月以后他们已经没什么可教给殷人的了,剩下的全靠“自习”。
如今的阿帕奇骑兵可以在马上用飞斧和弓箭精准地击穿一个木质标靶,他们甚至能在飞驰的马上侧身捞起插在地上的斧子。
但他们的问题也暴露得很明显,他们无组织无纪律,对长官的命令置若罔闻,说他们是一群乌合之众都毫不过分。在之前的伏击战中,他们更多的是靠“直觉”来响应命令——他们不会提前开火是因为“俺觉得还不到时候;他们会跟着靖海军一起射击是因为旁边的人都开枪了。
正因为如此,他们总是和经过严格训练和靖海军不在一个节拍上。这次的作战行动为了保证正面战场的纪律性,两队人重新分离。
此时,跟在骑兵后面走出森林的是排成两列纵队的靖海军士兵。
“凡兵体尚静恶喧,静则有序喧则必乱。”这是北宋就兵书《武经总要》中记载的对行军的要求。靖海军的训练更多的参照了戚继光戚大帅的做法:“军中要紧只第一件,不许喧哗说话,凡遇动止进退,自有旗帜金鼓,若无令许说话,但开口者着实重处,夜间尤是切禁。”
靖海军的士兵们很好地贯彻了戚大帅的指导思想,在行军中严禁交头接耳,所有的士兵保持静默状态,听着鼓点的指挥齐步前进。虽然做不到脚步声毫无杂音,但沉重而坚定地脚步声依旧有十足的震慑力。那些鸟群就是被这脚步声惊走的。
殷兵都在后面,队列也很严整。对他们的训练着实让崇祯费了一番脑筋,毕竟在同一行伍中,怎么能推行两套军纪呢?让殷兵不说话是不可能的,除非让他们打伏击,否则他们守不了那么多纪律。
不过还是用了老办法。殷兵的阵中隐隐传来整齐地如念诵咒文一般的颂唱声:
“草孩、布孩、草孩、布孩...”
嘴里喊这个,你们总不会交头接耳了吧?崇祯对自己的创意颇为得意。这样既能维持军纪,不让队伍变得散漫,还能维持步伐,让殷人走得很齐。
当然代价也是有的。
这连绵不断的“草孩、布孩、草孩、布孩...”简直是魔音贯耳。
一万五千人同时低声吟唱着,崇祯脆弱的耳膜被这低沉的声浪一波一波的冲击着,仿佛是一万多个和尚把他围在中间念经作法一般...
“简直是自作孽不可活,我为什么要咒语啊...”
没错,殷兵的训练全靠编“咒语”。
之前听见疯马演示了那一段“赞美万灵”后,崇祯将这种做法在殷兵的队伍中推广开来。
一些因为作战勇猛被视为能够“沟通万灵”的士兵被遴选出来,他们被赋予了“战争萨满”的称号。和部族中那些负责阐释天象的萨满不同,这些战争萨满的主要任务是督战。
战争萨满们走在每支百人队的最前方,在行军的时候他们负责监察士兵们有无不遵守《万灵圣典》的行为。
“吟诵战神‘曹骇·布骇’之神名,万灵将照亮你们的前路,你们将无所畏惧!”——《万灵圣典》2:33
为了更好地让殷兵们遵守规矩,崇祯亲自执笔编写了《万灵圣典》这本看似是经文实际上的军队操典的手册。
《战争圣典》记载,“曹骇·布骇”是一位强大的神明,他是万灵的战争化身。在行军中吟诵他的名字,万灵就会护佑这支军队。这位神使欣赏军容严整的队伍,所以维持纪律也是确保神佑的关键。如果有谁不吟诵“曹骇·布骇”之名,万灵的指引便会远离这些散漫的人。
第四十章 陛下要发红包?
战争萨满只有手枪,不持步枪,取而代之的是一面旗帜,也就是《万灵圣典》所称的“镇魔旗”
“圣旗高牙,邪灵退散!”——《战争圣典》6:66
在殷人的传说中,邪灵和万灵相对。万灵是友善的,它会帮助敬畏他的人。而邪灵则是不谐的象征,这些凶神恶煞会人民带来灾厄和苦难,西班牙人就是标准的“邪灵化身”。《万灵圣典》将镇魔旗视作驱邪的法器,在镇魔旗下和邪灵作战可以获得万灵的护持。
所谓“镇魔旗”,其实就是明军常用的大纛旗——用旗杆挑着的一面幡。将这面幡视作镇魔的圣物,殷兵们就会觉得在旗子旁边有buff加成。
旗面很长,分为两部分。下半部分是萨满的个人象征,上半部分则是“正义之印”,也就是整个大明远征军刚刚换的“天子旗”。靖海军也统一换装了这面旗。
中国古代礼制庞杂,旗帜严整。但这么多复杂的旗号显然不适合现代战争的需求...
崇祯何尝不想打着天子仪仗出战——什么白圈兔、红圈乌、鸡学舞、狗生翅、蛇缠葫芦这些大旗都挂上。再来一套,红叉银斧前开路,甜瓜苦瓜黄金镀,枪尖挑马镫,鹅毛扇上铺,再穿着大作怪的衣服。
可惜啊,现实就是那么残酷。别说天子仪仗没带来,就是带来他也不敢打出来,因为那简直是开嘲讽啊。西班牙人正愁着炮不知道轰谁呢,一看对面“那金闪闪一大坨是什么?”,然后劈头盖脸把炮弹打将过来,崇祯就只有提前读条的份了。
在炮火连天的现代战场上,一大坨标识主将的旗帜无异于“火力磁铁”,整个战场的火力都会被吸引过来。也正因为如此,崇祯有了设计一面天子旗的想法。
整面旗的核心元素是天子十二章中的“黻”,即两“己”相对。十二章象征着天子的皇权,而黻的意思是公平与正义。“黻”的读音同“福”,也取一个好彩头。
整面旗以红色为底,朱红色的旗帜是传统的正色,也象征了大明的朱家朝廷。红旗中间是一个黄色的圆,象征着大明之“明”。“黻”纹则位于太阳之中,象征着天子。
想法是好的,可惜这面旗的造型...
“陛下,您在画东西?”第一次看到崇祯作画,黄嗣的好奇地凑上去看。
“是啊,你看怎么样?”崇祯把旗子在黄嗣面前展开,他相信这面威武庄严的旗帜能直达观众的内心,让他们肃然起敬。
“呦,陛下要发红包了?这还没过年呢。陛下的红包画得真好啊,只是这么大的红包,您要包什么进来?该不会是宝钞吧?陛下,现银行不行?宝钞寄回去不好用啊。”
“...出去。”崇祯抬手指了指外面。黄嗣知道说错话了,鞠了一躬,溜之大吉。
自那以后,“红包旗”的绰号就在军中流传开来,崇祯也一直对黄嗣的行为耿耿于怀。
天子旗不只是军旗,更是作为国旗一样的存在。其核心元素“黻”纹也将被雕刻在未来的军装、武器、生活物品上。
郑鸿逵曾经向他建议:“陛下,臣以为,旗帜用一‘明’字国号即可。臣实在是猜不透,陛下为何要用‘黻’纹做旗。”
“郑总兵,给朕说说黻纹的意思。”
“臣试言之。黻字,两已相背形。代表了公义和真理。陛下取黻纹是让治下的臣民背恶向善,背己自省,让乾坤朗朗,天道昭昭。”
“不错。但还有一个意思你没猜出来。你是天子之臣,是也不是?”
“禀陛下,臣誓死效忠大明天子。”郑鸿逵行了揖礼,以示忠心。
“你难道,只想做大明天子之臣吗?”
郑鸿逵看了看崇祯,他猜不透崇祯话里的意思。
崇祯转身面对后面挂着的《大明坤舆万国全图》。
“郑总兵,你看着天下,大也不大?”
“大。”
“大明,大也不大?”
“我大明是堂堂天朝上国,万里山河锦绣。北及大漠,南及汪洋,是当世第一大国!”
“可和这全天下比起来,大明就显得不那么大了。可知道为什么?”
“臣不知。”
“我们的老祖宗啊,他们把能占的好地都占了,和中原陆路相接的好地方都被占完了。你看我大明的四周,都是天险一样的屏障,都是些不毛之地。北边和西边是大漠和高山,东面和南面是浩瀚汪洋。中华之大,大之极也。但是朕觉得,大明还不够大。朕不但要做大明的皇帝,神州的皇帝,朕还要做阳洲的皇帝,有朝一日朕还要做欧洲的皇帝!到那时,明字大旗就不够用了,洋人看不懂中国字啊。他们看不懂,他们就记不住。他们记不住,他们就不会怕大明。朕,宅心仁厚,用了黻纹。朕要让他们知道——被大明庇护是福,大明会带来正义。若是不服从于大明,朕就让大明的天兵打着天子旗平了他们!”
“臣,会意了。”
其实这面旗还有一个用意,崇祯只和一个“人”说过。
郑鸿逵走了以后,崇祯一个人看着墙上的地图。
“系统啊,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黻虽然是天子十二章,但黻的用法不一样。天子十二章,诸侯九章,黻是十二章的最后一位,可以用的人最多。以至于周朝以后,所有的人都可以用黻纹了。】
“是啊。这家天下的时代也该结束了,这天下不该是皇帝的,应当是人民的。只是现在为时尚早,资本主义都还在萌芽状态,我想不到发动无产阶级的办法。人生苦短,现在只是17世纪,实在是太早了,我要是直接和郑鸿逵他们说:‘我要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他们肯定是听不懂的。但我要为后人埋下种子。除了这面旗,我以后会找机会埋下一些实实在在的种子。只希望有一天,这种子能生根发芽,到那时候有人从史书堆里找到我这个播种人,写几篇文章夸夸我,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说得好。那,我们什么时候发红包?我不要现银,给我点数就行了。】
第四十一章 战火再起
“那些印第安人是着了魔吗?怎么一边走一边念经?”联军队列不远处的山顶上,十几个西班牙侦察兵用望远镜观察着行军的队伍。
“不知道...八成是那些明人给他们传了什么邪教。”
“真可怕,那些印第安人竟然在走正步?这不像是他们的作风啊。”
“依我看他们是用魔鬼的法术在奴役印第安人。这一点都不基督,我在异端审判庭都没见过这种邪教徒。”
“你们看那是什么?在队列中间的。好像是重炮!”
“在哪?哦,看到了。上帝啊,那炮管有水桶那么粗,是全装加农炮!他们从哪搞来的重炮?”
“上次交手的时候明人就用过这些炮,八成是葡萄牙人卖给他们的。这群卑劣的叛徒和犹太人一样狡诈,母国那边还来信说1644年被葡萄牙人暗算了一次,折损了不少兵员。该死的葡萄牙人,花式给我们添乱。早晚有一天我们要烧了里斯本的王宫。”一名四十来岁的老兵认出了这些大家伙。
这五门红夷炮虽说没有造成多大的伤亡,但被打中的那些人可谓死得相当血腥:和炮弹有接触的倒霉蛋都被巨大的动能撕成了碎片。那紫黑的血浆和破碎的肉泥构成的惨烈“修罗场”让他记忆犹新,毕竟不是人人都有被海军重炮砸的机会。
“上次那些炮还是钉死的地上的,我还看见有一门被震飞了。当时我还以为他们是哪里跑出来的野蛮土著,弄来大炮都不会用。现在看来那些明国人的确是很棘手的强敌,这么快就重新做好了炮车。”
“长官,奇瓦瓦城的城墙能扛住重炮的轰击吗?”这名刚刚来到殖民地的菜鸟新兵似乎缺乏一些人生的经验。
“小老弟你在开玩笑吧!那城墙是射击用来抵挡印第安的弓箭的,不是用来挡重炮的炮弹的!那城墙薄得走路都怕摔下来,你指望它能抗着重炮的轰击?怕是一怕就能轰塌一大片。”
“那怎么办?奇瓦瓦城要完?长官,我们赶紧回去收拾细软啊。”
“慌什么慌,先回去上报胡安大人。”
“长官,有马蹄声,左侧有骑兵来袭!”把耳朵贴在地上的士兵听到了四蹄震颤大地的声音。
“那是...”老兵看了看左边。“夭寿啦!印第安人会骑马了!”如卷集着乌云的狂风一般,阿帕奇的骑兵飞一般地朝着这些西班牙人冲了过来。他们密集的队形如城墙一般压将过来,只有十几人的侦察队顿时被吓得魂不守舍。
“快!趁他们在爬坡,我们赶紧上马跑!”好汉不吃眼前亏,那名老兵果断做出了跑路的选择。十几人迅速撤掉了身上用来伪装的黄布,到身后的树林中解开马的缰绳,一溜烟地跑了。
几分钟后疯马带着骑兵赶到了山顶,十几人早不见踪影,只看凌乱的马蹄印和远处的飞扬的尘土。
“首领,追不追?”
疯马朝后方摆了摆手,调转了马头。
“收队,要节省马力。我们可没有备用的马,把马累瘫了你抬回去?”看着已经远去的敌人,扑了个空的疯马只好暂时压抑住追击的欲望。
联军下山的消息很快传到了胡安的耳中。
“你怎么看?”胡安仰躺在他的靠椅里,鲁伊斯则坐在办公桌的对面。
“依我之见,只能主动出击了。”
“是啊。”胡安叹了口气,这平静的日子也到头了。
明人的重炮可以像撕纸一样撕碎奇瓦瓦的城墙,守着这座城对防守完全没有帮助。狭窄的城墙还会限制西班牙人发挥火力,毕竟两万人没法站到一面墙上朝下射击。
虽然城墙上也有不少城防重炮,但也架不住墙基脆弱。明人完全可以不理会城防炮火,直接连墙一起轰成渣。到时候城墙上的守军怕是要折损十之八九,省下的部队也要退进城区。
到那时狭窄的街道就是炮兵完美的舞台,挤成一团的步兵会被重炮直接犁穿阵型,还无处闪躲,简直是完美的活靶子。
因此,对于西班牙人来说最好的选择是出城迎战。
这些重炮虽然在攻城拔寨时无坚不摧,但野战和攻城战却大不一样。
野战的战场瞬息万变,重若千钧的全装加农炮无法及时调整,很难发挥出战斗力。
而西班牙人则可以利用人数优势,在宽大的战场上充分地展开阵型。奇瓦瓦城的守军有两万之众,整整二十个步兵团的战力。而明军只有两千,再加上印第安人也不过一万之众。
“印第安人就像一群山羊,山羊再多依旧是山羊,是狼的食粮,掀不起风浪。但那些明人不一样,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他们的战斗力确实比我们的要强。好在他们人数不多,我们的兵力远胜过他们。事已至此,出城迎敌是最好的选择了。鲁伊斯,通知下去,全员集合,今天午后就开拔。”
“遵命,我的阁下。”
奇瓦瓦城的大军开始集结起来。和第一次在武器广场集结不同,两万人的大军显然是城内容不下的,大军集结的地点选在了城外。
士兵们从城中各处向城北汇集。胡安和鲁伊斯骑着战马走在主干道上,大军跟在后面排成一条长龙。
此时的奇瓦瓦城万人空巷,几乎所有的人都自发地为士兵们送行。街道上摩肩接踵,人声鼎沸,市民们情绪高涨。受到围观群众的感染,西班牙的士兵们走得也格外整齐,胡安也向市民们挥手致意。鲜花,掌声和齐步行进的脚步声充斥了整个城市。
奇瓦瓦城并不大,因此两万人的队伍就显得异常雄壮。胡安和鲁伊斯已经出了城,后续部队还在城主府列队等待出行。
卡洛斯支援的不只是这些士兵,同样还有随军的重兵器。
奇瓦瓦城本来存了十门十二磅野战炮,但在和明军的第一次交手中因为溃败而遗失。新西班牙的火炮本就不多,这十门炮的损失也让卡洛斯直呼肉痛。
不过痛归痛,肉还是要割的。卡洛斯从墨西哥城中调拨了二十门十二磅交给胡安,胡安也将这些炮放在队列的正中间,以防止在半路上被印第安人捡漏。
第四十二章 大炮开兮轰他娘
两支大军相向而行,前方开路的骑兵早就发现了对方的踪迹,也判断出了对方的意图。
在墨西哥北方的荒原之上,秃鹰的羽翼所笼罩的天空之下,两条蜿蜒的长龙逐渐靠近,行军的纵队也逐渐转化成战阵。
疯马和他的骑兵作为先锋走在前方,正午的烈日丝毫没有折损他们的斗志。远方的地平线上,西班牙的骑兵也在不停地徘徊,这预示着双方的主力即将碰面。
熟悉的“圣安德鲁十字”旗再一次从地平线下升起,只是这一次规模要大得多。极目远眺,数十面战旗迎风猎猎。天与地的接线处,一道密不透风的人墙缓缓推进过来。
依旧是西班牙大方阵,但这彻地连天的军势着实让人震撼。
疯马抬手示意,身旁的骑兵拿出了号角,鼓足一口气吹了下去。
悠长的号声传到了后方,每个人都握紧了手中的武器,继续迈步前进。即将到来的会是一场血腥的会战,只有嗜杀如命的狂人才会因为即将沐浴鲜血而喜悦,大多数人都在心里绷起了一根弦。
吾辈为何而战?这是军队士气和凝聚力的基石。这支联军鱼龙混杂,有的人为了君主而战,为了大明的未来而战;有的人为了保卫家园而战;有的人为了同胞的解放而战;还有些人只是为了避免唇亡齿寒而参加了联军。
但无论如何,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毁灭西班牙殖民帝国。
或许有的人还对战争抱着浪漫的幻想,但他们很快就会知道——战场上只有两样东西:钢铁和鲜血。
联军共计一万人,但持枪士兵却有七千人,火器装备率达到了七成。而卡洛斯支援奇瓦瓦的方阵兵则以长矛手居多,火枪装备率只有四成。本来西班牙在美洲就没有什么值得一战的对手,大多数战斗都是以“治安战”为主,对手都是些石器时代的土著。这种情况下便宜的长矛就好用了,既能抵抗土著的冲击又能削减成本。
这也直接导致了双方虽然人数差距悬殊,火枪的数量却差不多。考虑到猴铳的战斗力远胜于火绳枪,明军的步枪火力显然在西班牙之上。
而在火炮上,双方则有云泥之别。西班牙人只有卡洛斯支援的二十门十二磅炮,联军拥有一支装备了五十门九头鸟速射炮,缴获的十门十二磅炮,以及五门红夷重炮组成庞大炮兵集群。
“兵法云:‘以己之长,攻彼之短。’我们人数占劣势,但火力远强于敌军。因此,炮兵是这次战争的致胜关键!”在战前的会议上,崇祯这样总结了这次战斗战术核心,并用一句话为联军的战术风格定下了基调。虽然很不想第一次抄诗就抄“五毒大将军”的佳作,但此时千言万语都能汇成一句话:
“大炮开兮轰他娘!”
两军渐渐接近,双方的阵型都在对方面前一览无余。
“果然吃一堑长一智,胡安大人聪明的智商占领高地了。”虽然嘴上还在调侃,但望远镜中的景象也让崇祯的心里压了一块石头。
西班牙人虽然依旧摆着西班牙大方阵,但阵型却远比以前更宽,甚至宽了一倍有余。
胡安将原来七八排甚至十几排的方阵直接缩减到五排,两排火枪手在前,三排长矛手在后——这是西班牙方阵的极限了,西班牙方阵兵不是古斯塔夫方阵兵,他们接受的是火力与冲击相辅相成的方阵战术训练,而不是古斯塔夫“一声惊雷”式的火器投射训练。
按照常理,两万人的西班牙方阵本应该展开成一个近似正方形的阵型。但在崇祯的望远镜中,胡安麾下的方阵却宽得几乎占据了整个视野。
这样做的目的很明显,那就是抵消联军的火力优势,用宽大的阵型减少炮兵带来的伤亡。同时,一字排开的火枪兵也能最大限度地让火枪发言,而不是像原来那样站在后面看戏。
但比起这“强化版”西班牙大方阵给联军的带来的震慑,联军的阵型反倒让胡安心惊胆战。
“他们疯了吗?”他本以为自己的阵型已经铺得够宽了,谁知对面却铺得比他还宽。这一万人的阵型几乎和他同宽,甚至隐隐在军势上压制住了方阵兵。
“不,你看他们队伍中间!”鲁伊斯看出了两边军势差距之所在。
靖海军的两千人排出纵深两排的横队,仅仅这两千人就占据了四分之一的战场宽度。更让鲁伊斯心惊的是,他们每个人几乎都肩挨肩齐头并进,两千人的动作在军乐的指挥下整齐得如同一个人。他仿佛能从喧闹的战场中分辨出那两千人踏步的声音。
“哐,哐。”高帮皮靴一脚一脚跺在地上,两千人组成的黑线也越来越近,这齐得如战鼓一般脚步声也吸引了整个战场的目光,那些久经沙场的老兵更是对他们侧目而视,这明摆着是块啃不动的钢板。
随着两边战阵的愈发靠近,双方的火炮开始发言。
红夷炮是长程重炮,他将拿下这场战斗的第一滴血。
孙和京位于炮兵阵地中,将火炮集中在一起使用也是靖海军的传统。
“红夷炮,全体都有,一发校射,放!”
五声撼天动地的雷鸣从联军队伍的后方发出,震动了整个战场。随着巨大的火球从炮管中喷涌而出,五发重达几十斤的炮弹沿着近乎平直的弹道飞了出去。巨大的后坐力将整个炮架震得后退了一大截,炮兵迅速将炮推回原位,开始装填作业。
五发弹丸横穿整个战场,四发落在西班牙阵前。巨大的炮弹砸到沙土地上,卷集着崩裂的土石又弹飞了起来。硕大的弹丸直接砸进了西班牙人的战阵,这炙热的铅球把沿途的一切都打成了粉末状。布衣,铠甲,火枪,人体无一幸免,化作了飘散的尘埃。
大炮——战争之神,他用铁和血向世人阐述了一个真理:大炮面前人人平等!
这是多么无私而正直的神明啊。
孙和京对大炮的信仰又坚定了一分,甚至他对上帝的信仰也因此发生了动摇。为什么上帝没有派一个大炮天使下凡来?这么美丽的人类造物不应该受到上帝的垂青吗?
“回去以后要找人给大炮开个光,神父们不愿意附魔那我就只好去找和尚道士了。”
五发炮弹落地,战果显著,西班牙人的阵中出现了一个明显的血槽。首发五发命中一发,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
“四号你是怎么搞的?装那么多不怕炸膛吗!全体都有,把大炮归位,重新校准。二发装填!”
第四十三章 火力压制
蓝天流云之下,万里黄沙之上。这里没有郁郁葱葱的树林,只有仙人掌,龙舌兰和风滚草。这里是世界的尽头,文明的荒漠,但来自世界岛远东和泰西两个庞大帝国却在此发生了碰撞,迸发出了炽热的火花。
硝烟弥漫着整个战场,雷鸣般的炮声不绝于耳,两堵笔直的人墙在奇瓦瓦的荒原上渐行渐近。
双方相聚一里多,西班牙士兵扶着车轮,推动着沉重的十二磅炮。虽然这种炮在列强中并不是什么高级货,但放到清朝前期也是能封一个“神威无敌大将军”的好东西。
二十门十二磅炮进入了最佳射程,跟在炮后的炮兵们一拥而上开始装填作业。
“陛下!他们要开炮了!”疯马眼尖,首先注意到了敌军炮兵的动向。
“嗯。”崇祯向身旁的旗手点了点头。
旗手行了捶胸礼,调转马头前进了几步拿出两面红旗,向后方不远的孙和京打出了旗语。
“全体都有!”孙和京用近乎嘶哑的声音吼出了这道命令。
炮兵们停下了手头的事情,开始等待进一步的指令。
“距离,二百五十丈!目标,敌炮群!全员,火力压制!”
“遵令!”
六十五门炮开始迅速按照标尺调整射击角度。二百五十丈,近八百米的距离,这是十二磅炮的最佳射程,但已经超过了九头鸟的有效射程,但在绝对的火力优势面前精度完全不是问题。
除了已经开火一次的红夷炮,双方的炮兵们都在争分夺秒地为射击做准备。
西班牙的炮手已经调节好了射击诸元,大炮的标尺已经将联军的队列纳入了射击范围,正步前进的靖海军更是他们的重点打击对象,一半以上的十二磅炮都瞄准了处于队列正中的他们。
一名炮手正在用长杆将炮膛中的火药捣实,另一人正抱着弹丸立在旁边。
突然,明军的阵地爆发出刺眼的光芒,耀眼得似乎盖过了正午的烈阳,连大地都为之震撼。
六十五门炮向西班牙的炮兵阵地发动了齐射,六十五门炮在短短几秒内将炮膛内的弹丸同时倾泻出去。炮口的暴风震散了战场上的硝烟,喷吐出的火焰让远在几百米外的西班牙人似乎都受到了炙烤。
六十五发重量不一的炮弹组成黑云一般的弹幕破空而去,它们带着刺耳的尖啸声压向了西班牙的炮兵。
不少人扔下手中的炮弹向后狂奔,想逃离这个即将变成人间地狱的地方。那些即将完成装填步骤的炮兵不愿意就此放弃。他们加快了动作,想在弹幕到来之前完成装填。
但有位神明说得好:“大炮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不懈也好,临阵脱逃也怕,其实都是无谓的挣扎。那些注定要被钢铁和鲜血所吞噬的,他们的命运早在炮弹出膛的那一刹那就已经注定了——被碾为齑粉,或是在血泊中呼嚎。
顷刻之间,二十门十二磅及其炮兵被炮弹掀起的土石笼罩,一时间竟然看不清阵地里伤亡如何。
位于后方的胡安正要上去查看,一道突如其来的白光从西班牙炮兵的阵地中爆发出来,刺得他睁不开眼。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又有两道白光出现。定神一看,只见三个黑红相间的火球腾空而起,拉起了三道长长的漆黑烟柱。
一个火药桶被炮弹直接命中,引发了附近数门炮的连锁爆炸。
“糟了,火药殉爆了。”手中威尼斯出品的望远镜跌落,昂贵的玻璃镜片碎了一地,宝石被震飞起来,在阳光下光芒四射煞是好看。胡安的心跳得仿佛铁锤在打击胸膛一般,一种前所未有脱力感向他袭来。
联军的炮兵却难以抑制他们的喜悦,战术动作更加迅速了。他们将震退几米的火炮推回原位,数千斤重的火炮此时仿佛轻若无物,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包含着骄傲和自豪的笑容。
“干得漂亮!正中靶心。”看到望远镜中升腾起的蘑菇云,崇祯也像中了头彩一般的兴奋。不过想来也是在意料之中——这么密集的火力覆盖上去,就算是一群非洲人也能蒙到。
火力压制的任务执行的很彻底,西班牙人有四门炮被殉爆的火药炸上了天,另有两门被炮弹直接命中震散了炮架。炮兵的死伤甚众,有的人在剧烈的弹药殉爆中被掀翻在地,运气不好的被土石和木块击中。更多的人在狂风骤雨般的弹幕中受创,甚至有倒霉蛋被数发炮弹接连命中,已经四分五裂了。
西班牙的炮兵阵地被一轮齐射重创,实际上已经陷入了崩溃。那些劫后余生的炮兵已经吓破了胆,看着仿佛瘟神一般的自家火炮连连后退,害怕成为下一轮弹幕的受害者。
他们抛下手中的工具,像发了疯一般朝后溃退。
“你们这些懦夫!都给我回去!”胡安朝天鸣枪示警,但那些陷入疯狂的溃兵哪有心情管他?更可况被枪打死总好过被炮弹撕碎。
溃退的炮兵从胡安附近跑过,他拔出马刀正要上去砍杀这些逃兵。身旁的鲁伊斯抓住了他的剑柄,胡安转头怒视着鲁伊斯。他的眼睛瞪得溜圆,布满了血丝,咬紧的牙关和青紫的脸仿佛要择人而噬一般。
鲁伊斯从未见过胡安如此愤怒的样子,他都有些惧怕了,但抓着胡安的剑柄的手却丝毫没有放松。他知道那些炮兵是国家宝贵的财富,炮没了可以再造,人却死一个少一个。曾经的他也是为了逃命而慌不择路,用了让他至今想起都心有余悸的遁术,他能理解那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胡安几次想把手抽出,但鲁伊斯的手却像钳子一般牢牢握着不松开。
他看了一眼已经逃离战场的炮兵,直接送开了手中的剑,用力拉拽的鲁伊斯往后一仰,差点从马上摔下来。
他直起身了,胡安却早就不见踪影。他本以为胡安准备用马蹄践踏那些逃兵,但回头一看却并没有他的踪迹。
第四十四章 排队枪毙
胡安已经冲到了炮兵阵地中,在一个完好的十二磅炮前下马。
“这群废物!我自己来!”
他看了看炮膛,里面的火药已经压实,抱起一个炮弹塞了进去。他捡起跌落在地上的火把,点燃了火绳。
火苗在火绳上飞窜,胡安对着联军的方向怒目而视。偌大的火炮阵地只有他一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里。
联军的火炮早已开始了自由射击,每一门炮都是一装填好就开火,炮弹如雨点般落入西班牙人的阵中,每一秒都有人被炮弹击中。
火绳燃到了尽头,一枚炮弹顶着弹幕飞了出去,却飞过了联军的阵地落在了地上。这无力的还击在遍地连天炮火中没有掀起一丝风浪。
胡安捶胸顿足,大呼可惜。他是一名指挥官,一名剑客,一名枪手,但他却对用炮一窍不通。操纵火炮需要一系列系统的训练。一个菜鸟随手一炮就能打到人,那除非是“耶稣基督亲自降临给予了军事建议”。
此时两军的阵线已经靠得很近,每个人都握紧了手中的枪。
炮击让西班牙人军势大损,但他们的人数依旧远在联军之上。这些精锐的方阵可没有那么容易被吓倒,他们依旧保持着高昂的士气,被大炮轰出的缺口由旁边的士兵立刻填上。虽然身后就是横尸遍地,但他们的阵线依旧完好如初,徐进如林,好像炮击没有发生过一样。
方阵前线的指挥官举手示意,西班牙的阵线停了下来,他们举起手中的火绳枪开始瞄准。
联军也停在原地。双方相聚百米,在宽广的荒原上排成了两条细线。
所有人都举起了手中的步枪,而方阵兵中的长矛手则没有按照惯例出击,而是继续站在火枪手后面。
几次的战斗证明联军喜欢用刺刀冲锋来结束战斗,他们精湛的军阵刺刀术是方阵兵无法抵挡的,只有密集的长矛阵可以抵抗这种冲击。
“Fuego!”
“放!”
“赞美万灵!”
三道指令几乎同时下达,所有人几乎同时扣动了扳机。
无数的枪声叠加在一起,如同撕布一般。整个战场迅速被硝烟笼罩,相隔百米却看不见对方的人影。
枪响之后,无数的铅弹穿过弥漫的硝烟咬上了士兵们的躯体。铅弹威力巨大,中枪者无不血流如注倒地不起。
两边都像割麦子似的倒下了大片的士兵。看着身旁战友的惨状,每个人的心都揪了起来。靖海军和西班牙人都纹丝不动,这种程度的排队枪毙对他们来说是小儿科。
但殷人士兵们的弱点却暴露出来,这血腥的一幕让他们的战斗意志发生了动摇。
一些殷兵扔下枪去搀扶身边的战友,更有甚者开始畏畏缩缩向后挪动。
位于队伍最前方的战争萨满回头看了看意志动摇的同胞:
“镇定!”他用吼声来喝止这些殷兵,但骚乱依旧不可避免的传播开来。
毕竟,让殷人冲锋自然不在话下,但让他们站着和别人排队枪毙实在超过了他们的心理承受极限。敢死冲锋,可以凭着血性和信仰。但视死亡如草芥,并在排队枪毙中临阵不乱,这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股子热血,而是需要坚韧的意志力。而这点,殷人士兵们还欠缺很多。
“陛下,他们乱了。”喧哗声渐渐扩散开来,郑鸿逵也察觉到了不对。
崇祯摇了摇头,这种情况早在他的意料之中,只是想不到仅仅一轮对射就会变成这样。
“既然如此,就只好莽上去了。”他拔出了手枪。“靖海军!上刺刀!”
两千杆明晃晃的刺刀在几秒内挂在了枪上,每个人把刺刀冲向敌人。
“靖海军!冲锋!”黄嗣冲在队伍的最前面,其余士兵也随着他发动了刺刀冲锋。
靖海军抢先冲了出去,震天的呐喊声盖过了窃窃私语,殷兵们都注视着这些平日里和他们嬉笑怒骂的战友,一时间没有人再交头接耳。
崇祯下了马,一旁的郑鸿逵也是如此。
“没有枪的,跟在靖海军后面冲!其余人继续射击!”
一股洪流从联军的阵列中央冲了出去,两千名靖海军顶在前面,三千名手持飞斧的殷人跟在后面。他们在冲锋中迅速聚拢,由原来宽大的线形阵组成了厚实的方阵。
“España!”大呼着西班牙国号,方阵兵们将手中的长矛放倒,准备迎接冲击。火枪手们也举枪瞄准了这些来犯之敌。
但联军的冲锋刚刚一开始,后方的炮兵阵地又轰鸣了起来。
再一次,炮弹组成的墙压了过来,只是这一次瞄准的是方阵兵。
这是一次撼天动地的炮击,西班牙人的阵型几乎被轰散。被炮弹直接命中的人不多,但被炮弹的气浪波及的人无一不被掀翻。一些人甚至在惊慌中走了火,子弹打到了天上。
百米的距离瞬息而至,被炮兵火力所震慑的西班牙人即将恢复过来,三层长矛又架了起来。
冲在最前面的黄嗣把枪夹在了左肩,右手伸进怀里。西班牙人这才发现,每个冲过来的士兵手上都绑着一根短火绳。
“奇怪了?他们用的不是燧发枪吗?要火绳做什么?”西班牙的指挥官如是想着,黄嗣很快就热心地解答了他的问题。
“全体都有!掷弹!”两千名靖海军从怀里掏出一颗圆圆的“震天雷”,用手上的火绳点着了引线。
为了防止扔过去以后又被西班牙人扔回来,两千人就把点燃的震天雷拿在手里向西班牙人冲了过去。引线的青烟笼罩了他们,明晃晃的刺刀抗在左肩上。
随着浓烟冲锋的两千人如同恶鬼一般骇人,那些从炮击中缓过神来的西班牙人立刻朝着他们射击,但零星的射击和倒下的同伴阻止不了他们。
离着西班牙人还有三十米,所有的靖海军士兵用力一掷。两千个圆溜溜的黑球冒着火星飞了过去,落进了面前的西班牙方阵中。
西班牙的指挥官穿着斗篷,异常的显眼,有五六个手雷直接扔到了他的脚边。他本想捡手雷掷回去,但并不长的引线已经快烧到头了。
看着包围自己的手雷,卧倒怕是也来不及了。
他将手放到胸口,划着十字。
“阿门。”
“轰!”
上帝住在天上,现在的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上帝了。
请假条
第四十五章 楔子和重锤
“轰天雷”在西班牙的阵列中爆裂,无数火球冲天而起,整个战场在一瞬间被弥漫的硝烟所笼罩。在朦胧的烟雾中,“轰天雷”的闪光是唯一能用肉眼分辨出的东西。
因为引线长短不一,几乎同时点燃的轰天雷竟然过了五六秒才分批炸完。爆鸣声和白光连绵不断,整个战场仿佛过年点了鞭炮一般热闹。可惜漫天飘落的不是红纸,是血液和泥土的不明混合物。
轰天雷是一种原始的手雷,依靠火药的爆炸和四散的破片来杀伤敌人。虽然场面煞是壮观,但被真正被炸死的却不是很多。
四散的破片不是枪膛里打出来的铅弹,没打中要害部位是没法放倒一个人的,对于全员穿着半身板甲的西班牙人来说更是如此。这种直接从大明军火库里面拿出来的东西和鸟铳的问题类似,其质量良莠不齐。有些轰天雷因为外壳太厚直接一炸两半,只能听个响;有些轰天雷因为引线太短直接在半空中爆炸,打出了榴霰弹一般的恐怖杀伤效果。黄嗣甚至还看见有几个雷引线烧完了就不动了,掉在地上还是一整个的圆球...
靖海军的士兵们对这玩意的破坏力心知肚明,不过仅仅是把阵列中的西班牙人全部掀翻就够了。收缩成密集方阵的士兵们直接冲进了还未消散的硝烟。
不少被炸得七荤八素的西班牙人刚要起身,一把从浓烟中探出来的刺刀就把他直接插在地上。借着冲锋的势头,靖海兵前方被震散的方阵兵几乎被全部歼灭。
从高空鸟瞰,原本连贯的西班牙的阵线被拦腰截断,连绵不绝的长矛手和火枪手线列中出现了一个缺口。而此时整个缺口正在逐渐扩大,一拥而上的靖海兵和后方持飞斧的殷兵像嵌进木板的楔子,整个木板的结构正在逐渐瓦解。
这种古典的横阵和古老的马其顿方阵有异曲同工之妙,它有着铁板一样的正脸,但其弱点也非常明显:一旦这坚不可摧的阵线被破坏了一个点,整个阵线就会像有了裂口的玻璃一般土崩瓦解。因为超长的长矛一旦放下便很难再转向,无法结成多层长矛方阵的长矛兵无异于赤手空拳,他们那长得离谱的枪杆在近战中会成为累赘。
亚历山大大帝麾下的方阵军团鲜少出现这个问题,这得益于多层次的兵种搭配和大帝个人的指挥艺术。大帝一死,其继业者们玩不转大帝留下的方阵,几番挣扎后惨死在罗马军团手下。
站在后方的胡安木然地望着这一切。他不是不知道没有纵深的阵型容易被突破,但容易被突破总比扎堆挨弹幕强。从另一个角度说,他并不担心方阵被突破,他对西班牙大方阵的正脸还是比较有自信的。但每次和联军交手,崇祯都能给他准备层出不穷的惊喜,一次又一次蹂躏他的三观。
这次最让他始料未及的是手雷——此时的欧洲诸国也有装备手雷,但大多用来守城,成建制装备手榴弹的部队几乎没有,所以他想破脑袋也猜不到这帮明人会突然从怀里掏出一大坨手雷砸过来。
比胡安还慌张的就是还在阵列中的方阵兵了。中央被突破几乎宣告了他们的战败,但他们依旧保有人数上的巨大优势,怎会轻易投降?被切割成两半的方阵兵开始迅速收缩阵型,并向中间挤压,试图包围冲入阵中的联军。
看着厮杀成一团的阵列,一片狼藉的战场,胡安拔出了自己的刺剑。他的剑和方阵兵手中的刺剑大为不同,说是“细剑”更为恰当——华丽的银质镂空护手,镶嵌了数颗红宝石的剑柄,一根纤细却并不长的菱形剑刃,剑尖在阳光的直射下发出摄人心魄的寒光。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把剑价值连城,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这把刺剑是巴达霍斯领主家族权势的象征,也是一种玄妙剑术的专用兵器。
胡安亮了一个剑花,剑尖在空中舞了数个周期,每一道剑迹都遵循着精妙的几何原理,每一次挥动剑身都遵循着事先计算好的轨迹。这些复杂的几何线条,西班牙人称之为“玛丽切斯基圆圈”,以之为基础而建立起的剑术流派被西班牙人称作“至高之剑”。
这是一种优雅而致命的剑术,想要真正发挥他的威力,光有勇气和技艺还不够,更重要的是智力和数学的比拼,胡安无疑是其中的佼佼者。精通“至高之剑”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能被称之为大师的人屈指可数。但有一个人毋庸置疑可以代表“至高之剑”的至高境界,他就是——佐罗。
亮完剑花,活动了手脚,胡安右手持细剑左手持匕首向着两军交战的方向走去。
突然,一个黑影冲到他身后,手枪的握柄在胡安的后脑上不重不轻地磕了一下。胡安顿时陷入晕厥状态,向后倒去。黑影在背后接住了他。
“好在,我跟上尉学了点东西,不然还治不住你。欠了我的钱还想寻死?没那么容易。”
鲁伊斯喘着粗气,下了马就飞奔过来已经超过了他的体能极限。他向后点了点头,上尉策马向前,他的马也被上尉牵了过来。上尉伸手一捞,单手把昏迷的胡安拉上了马。
“你不一起走?”上尉勒了勒他的马,用手摸了摸马鬃。他的战马也是久经战阵,似乎知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不安地来回踱步。
“不了,我替他收拾一下残局。把他带回城里吧,醒了以后好好看着他,别让他寻短见。”
上尉点了点头,把胡安横置在马背上,向后方撤离。
“楔子既然砸下,重锤的火花也不远了。”鲁伊斯摇了摇头,看着不远处依旧在厮杀的战场。远处爆发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声,这也应征了他的猜测。
远处的敌人开始全军冲锋,被切成两半的方阵已经彻底被打散,战败只是时间问题。
“我知道你不想让家族蒙羞,我又何尝不是。事到如今,我也只能搏一搏了”看着溃势已现的友军,鲁伊斯有了打算。
第四十六章 血战
“陛下打穿他们的阵线了。”第一次在正面战场和西班牙人作战就取得了优势,平日里老成稳重的郑鸿逵也流露出了欣喜之意。
“嗯。”望远镜中,靖海军的像尖刀一样打进了西班牙的线列中。“只是,怕是要被包饺子啊...”
“敌众我寡,恐怕一口吃不下。”
“那就分两口吃。”崇祯拔出了佩剑。“全军冲锋!攻敌左翼,我们来个中心开花!”
旗手传达了指令,高亢的冲锋号响起,战争萨满们把手中的镇魔旗倾向敌军左翼
“曹骇·布骇!”离得最近的帕克首先响应了命令,萨满们依次回首对着身后的同胞们高呼战神的神号。
“曹骇·布骇骇aaaaaaa!”殷兵们随着萨满一起吼出战神之名,向着敌军的左翼冲了出去。人群的力量是无穷的。殷人的勇敢毋庸置疑,他们之所以会在排队枪毙中退缩是因为天性使然。让他们站着不动挨打就像让狗熊钻火圈一样,狗熊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拥有坚定地意志,才能克服对火的恐惧。
殷人在大明远征军到来之前还处于石器时代,那些平日里散漫惯了的殷兵即使经过三个月的训练也依旧本性难移。“站着当靶子还不能动”这种行为明显有悖于人类趋利避害的本性,他们会退缩也在情理之中。只有经过长时间训练的士兵才能克服这种恐惧,坚守阵线。
但换而言之,白刃冲锋却会激励他们的士气。对于这些“淳朴”的殷人来说,有时候只需要一句口号就可以调动他们本性中的激情和疯狂。
在萨满的感召之下大部分殷兵的怯懦都烟消云散,小部分还心存畏惧的也被身旁的人裹挟着冲了出去。
萨满们高举着战旗冲在前方,庞大的人潮被他们引向了慌乱中的方阵左翼。
正在包夹靖海军的西班牙人正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原本的阵线拉得过长导致变动不灵,被突破以后又急忙收缩阵线,原来严整的方阵已经挤作一团。
震天的呐喊声也引起了西班牙人的注意,左翼的方阵兵向着冲锋过来的殷兵重新组成了大方阵,而且是十列的标准阵型。双方绞杀在一起,纵使炮兵火力再强也毫无意义,此时重新构成大纵深的方阵就可以像礁石一样拦截冲锋的人浪。
面对印第安人的冲锋,西班牙人结成方阵就可以同时抵御西面八方来袭的敌人,这招简直屡试不爽。但此时他们的敌人并不只有印第安人。
察觉到了崇祯的意图,黄嗣也迅速做出了反应。“全体!准备掷弹!”身旁的军鼓连续重敲三下,士兵们迅速做出了反应。他们又从怀里掏出了一颗震天雷,朝着左右两翼的西班牙人投掷过去。
早有防备的西班牙人躲开了这些手雷,靠近手雷落点来不及逃脱的也原地扑倒。硝烟和火光再次弥漫到了整个战场,但对西班牙人造成的伤亡就大不如上次了。毕竟吃一堑长一智,被炸了一次傻子都反应过来了。
不过黄嗣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正在结阵的西班牙人为了躲避手雷又陷入了混乱之中,右翼的西班牙人也被迟滞了行动。
百米的距离转瞬及至,五千余名殷兵冲到了左翼的阵前。
他们并没有在奔跑中开枪,这是崇祯的命令。如果在冲锋中射击,士兵们就会陷入到不可抑制“射击,装填,射击,装填”的死循环之中。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经过几次停滞的冲刺已经兵锋尽散。这点上毛子和法国人有深刻的体会,毛子乌拉的时候从来不会停下来开枪,法国人的冲锋也是一鼓作气直接糊脸。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冲锋效果。
不过不能开枪不代表不能投掷东西。虽然没有手雷,但是飞斧也是可以投掷的。借着冲锋的势头,殷兵们掏出飞斧双手背过头顶用力一掷。铁质飞斧带着令人生畏的风声砸进了西班牙人的阵地。
刚刚组织起防线的西班牙人又遭遇了飞斧的冲击。虽然是轻型的手斧,但投掷出去的力量依然不可小觑。高速旋转的飞斧可以劈进西班牙人的头盔,虽然砍得不太深,但依旧可以震碎颅骨。运气好一些的劈到了肩膀,中斧者将有幸听到清脆的肩胛骨爆裂声。
若是正中胸口那就没那么大的破坏力了,半身板甲的质量很好,飞斧即使砍进板甲也不会入肉太多。不过有幸用胸甲接飞斧的西班牙人寥寥无几——扔飞斧是殷人吃饭的家伙什,这么近的距离虽说不能指哪打哪,但却可以大概朝着头的高速劈过去,反正砸不到前排的脑袋还能砸到后排的脑袋。
一轮飞斧的杀伤效果非常显著,前几排的西班牙人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挨个倒了下去,崩裂的各式体液溅在后排西班牙人的脸上。仅仅一息之间,他们前排的长矛手齐刷刷地倒在了地上,他们和殷兵之间只有几步之遥,再放倒后排的长矛也来不及了。
随着前排幸存的长矛手被淹没在了人海之中,这些赤身纹面的“土著”怪吼着冲进了西班牙人的阵中。
那些反应慢的,依旧手持长矛火枪的,通常都会被几个殷人直接撞倒后按在地上砍翻。反应快的则拔出刺剑和殷兵搏斗起来。
然而刺剑却遇到了棘手的问题...如果说刺剑和刺刀还可以拼个高下,那么刺剑和斧头就完全是打不到一起。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细长轻盈的刺剑和厚实沉重的斧头完全打不到一块去。那边刺来一剑,斧头很难格挡开,一斧头劈下去刺剑也挡不住。
这场白刃战也变得异常血腥,没有电光火石的格挡和交锋,只有剑剑穿膛、斧斧见骨的血腥和野蛮。砍断右手用左手,砍断了左手用牙咬。随处可见扭打在一起的殷人和西班牙人,他们抄起身边可用的任何物件砸向对方的脑袋。枪托、枪膛通杆,甚至是残肢断臂,只要够硬就抡圆了砸,无所不用其极。
战场上一时间血流漂橹,西班牙人的黄衣变成了红衣,殷人的一个个都打成了血人。
但这次血腥的战斗也没有持续很久。全军向左翼突击的目的就是要形成局部优势,随着右翼的敌人被靖海兵挡住,中路的殷人也加入到了围攻左翼的行动。
这些生力军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他们挥起斧头向敌人的头上砍去,那些失去武器只得肉搏的西班牙人很快获得了解脱。
战况迅速朝着一边倒的态势发展,左翼的西班牙人开始大量减员,后排没有被冲击到的西班牙人被这修罗地狱一般的场景惊得魂不守舍。
收拾完了一拨还有一拨,料理完了那些负隅顽抗的西班牙人,那些仿佛浴血的魔神一般的殷人将目光投向了这些漏网之鱼。他们充满屠戮欲望的目光激起了残余西班牙士兵心底里最原初的恐惧。
“啪嗒。”第一个人扔下了长矛,发疯一般叫喊着朝后跑去。
周围的人开始效仿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抛弃手中沉重的武器,头盔,甚至铠甲,只为了跑得快一些。这引起了连锁反应。潮水一般的崩溃开始了。
就像一句“曹骇·布骇!”可以激发冲锋的斗志,一个令人畏惧的眼神也可以成为溃退的导火索。那些尚存理智的人也会被裹挟着后退。随之而来的就是,兵败,如山倒。
第四十七章 和谈?
随着左翼线列的崩溃,这场战斗实际上胜负已分,所有人对这一点都心知肚明,右翼的西班牙士兵也不例外。
鲁伊斯已经进入了右翼的阵列,在他的指挥下西班牙人重新结成了严密的大方阵。虽然他们的斗志已经渐渐消散,但良好的军事素养依旧让他们维持了严整的阵线。
完整状态的西班牙方阵如同一个移动的堡垒,坚不可摧。即使能冲过火枪的弹幕,竖排密集的长矛也会把来犯之敌穿成血葫芦。
殷兵自发地进行了几次冲锋,但都被密集的弹幕打退。第一排火枪手开火后立刻后撤装弹,后排的随即前进并齐射。如此周而复始,纵深五排的火枪兵可以保证打出连续不断的弹幕。
这种轮射的战术虽然在对射中显得古板且落伍,但用来压制冲锋中的敌人却是极好用的。
满腔斗志的殷兵们被冰冷的子弹打得清醒了许多,冷静下来的他们面面相觑,等待着进一步的指令。
双方就这么陷入了僵局,在这空旷的战场的互相对视着。
“陛下,这么下去不是办法。”
靖海军也不敢贸然和完整状态下的方阵对射——人数相差太多,即使战胜了也是赔本,毕竟每一名受过完整训练的士兵都是宝贵的生力军,这在无法补员的阳洲显得尤为重要。
“手雷扔光了?”
“恐怕是的,每人只有两发,即使还有剩余也对整个战局影响不大了。”
“陛下,怎么办?让弟兄们退下来再拿炮轰?”
“我们只要一脱离他们就会加速撤退。将士们都冲锋过一次,又经历了白刃战,一旦他们跑起来我们是追不上的。”
“那怎么办?就这么耗着?”
“孙和京你去喊话...”
“属下定不辱命。”听完了崇祯的交代,孙和京策马前出。
“慢着。”崇祯叫住了他,回头看了看乌卡。
虽然这家伙饭量大,但上次的帕克的到来却让崇祯开始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幸亏帕克是自己人,要是换成什么会乌鸦坐飞机的刺客,他的小命立马就交代了。乌卡的表现让崇祯很满意,那份野兽一般的直觉也是崇祯需要的。
身后的乌卡迅速点了点头,把手中的旗杆交给了身旁的士兵,跟在了孙和京后面。
虽然戴着面具看不出表情,但从动作上看乌卡却似乎有种解脱的愉悦感。殷人的好战基因催促着他抡起马夸威特去砍人,身为皇帝的侍卫他也只能克制这种冲动。自开战以来他就一直充当着人肉背景,只负责抗旗杆,看着前面杀得昏天黑地他早就跃跃欲试了。
二人穿过了友军的队列,走进了西班牙人的射程。乌卡举起了象征着谈判的白旗,跟在孙和京后面慢慢靠近了西班牙人的阵列。
“鲁伊斯阁下,那个似乎是明人的大官,要不要干掉?”鲁伊斯的侍卫已经举起了枪
鲁伊斯用手把举起的枪按了下去“听着,要是想活命,都给我安分一点。”
他也策马向前,走出了阵列。两军的代表在对峙区的中央开始谈判。
孙和京右手在额头、左肩、右肩依次点了一下,双手合十。
“阿门。”
鲁伊斯愣了一下,怎么这明人的大官还是同宗的教友?
“阿门。”鲁伊斯也低下了头,双手合十。
孙和京伸出了右手。鲁伊斯下意识地伸出右手握了上去,又愣了一下:怎么这明人连握手礼也会?
两人个人都握着对方的手,暗自使劲用力握紧。两人虽然疼得牙痒痒,脸上公式化的笑容却没有丝毫波动。
“鲁伊斯阁下,别来无恙啊。本来想早些去看您的,您怎么那么心急呢?如果您对我们的监押服务有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出来嘛。”
“满意,当然满意,对你们的赠品就更满意了。承蒙您的厚爱,那把枪已经在送往马德里的船上了。”
“寒暄”了几句后,两人进入了正题。
出人意料的是,正题却比寒暄的时间还短。鲁伊斯没有讨价还价,直接答应了崇祯的要求——留下旗帜,准许西班牙人体面地离开。
二人随即各自返回阵中,孙和京却没有立刻去回报崇祯,而是回头看了看西班牙人。
不出所料,西班牙人的阵列中立刻爆发出一阵叫骂声。孙和京嘴角一扬,饶有兴致地看着鲁伊斯该如何收场。
“都给我安静!”鲁伊斯朝天放了一枪。
围着他的西班牙人都静了下来,但看着鲁伊斯的眼神却和刚才大不相同。鄙视,愤怒,轻蔑都直接写在了他们的脸上,但长官要求他们沉默,他们也只得压抑心中的怒火。
“都给我让开!”
士兵们都朝后撤了半步,鲁伊斯挤开他们朝着旗帜的方向走去。他隐约听到有人在他背后喷唾沫,但他却直视前方毫无反应。
他走到了掌旗手的身边,伸出右手掌心朝上摊开。
旗手看上去是个不到二十的孩子,他紧紧地抱住那白底红纹的圣安德鲁十字旗,泪盈于睫,拼命的摇着头。
“唉。”鲁伊斯叹了口气,抓住了旗杆。“这是命令”他淡淡地说道。
年轻的旗手低下头,慢慢松开了抱紧旗杆的双手,鲁伊斯从他手中抽出旗帜。
眼看着军旗从手中慢慢离开,旗手猛得抬起了头,抓住了旗杆底部。他死死盯着鲁伊斯的眼睛,滚烫的眼泪从他的脸上滑落,泪水混杂着脸上的尘土落到了地上,漆黑的脸上出现了两道清晰的白色泪痕。
鲁伊斯几次用力,旗杆却抽不出来。他咬住了牙关,使劲夹了一下马肚子。战马人立而起,前蹄在空中挥舞着。借着马力,鲁伊斯将军旗抢到了手中。
旗手反应不及,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他用双手使劲捶着地,抽泣起来。
马蹄声渐渐远去,旗手抬起了头,被泪水打湿的脸上满是混杂着鲜血的泥土。
眼泪充盈了双眼,鲁伊斯骑着马挤开人群的背影在他眼中渐渐模糊。
突然,一只满是刀疤的大手拽着他的后衣领把他提了起来,大手的主人将他缓缓放在地上。
那人摸了摸他的头“孩子,你叫什么?”
“布拉沃”旗手哽咽着说道。
“布拉沃是吗?很好,从今往后你就跟着我吧。”
“还没请教您的名字。”眼前的人一身干练的皮衣,罩着黑色的斗篷和黑色的宽檐帽,似乎在哪里见过。
“名字不值一提,叫我上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