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221章 你们不要再打了啦~   英伦文豪[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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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你们不要再打了啦~[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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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日出时分,屋内的一切都沉浸在晨曦的微光中,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投射出金黄色的光芒,给整个房间带来生机。



“唔嗯……”



蒙森从睡梦中苏醒。



因为斯德哥尔摩的日出时间比柏林早,头脑还有点儿发晕。



他闭目养神,暗自思忖,



要调时差,那帮科学家应该都还没醒呢吧?



过了一阵,外面传来敲门声,



“先生?”



服务员在叫早。



这是蒙森昨天提的要求,担心自己睡过头。



他瓮声瓮气地说:“好了,知道了。”



服务员又问:“需要餐食吗?”



蒙森回答:“我自己去餐厅就可以了,不劳你帮忙。”



服务员应声后离开。



蒙森站到镜子前,慢腾腾地穿衣服,尽量保持衣服熨帖,使自己显得更有精气神,



今天,他要和陆时好好“聊聊”,



面对年轻人,形象和仪态上不能落了下风。



就这样又墨迹了不知多久,再次有敲门声响起,



“老师?”



这次是费里德里希·梅尼克,蒙森的学生。



蒙森过去开门,



“进。”



梅尼克刚踏过房门一步,看到老师身上的着装便不由得呆住。



只见蒙森穿一套棕色西装,因为时间久远,棕色被漂洗得浅了些,看着很像鸡屎黄。



最灾难的是,蒙森还带了一条红领带,



鲜红和鸡屎黄交相辉映,犹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此时的蒙森还在梳头,



他正试图压平乱蓬蓬的头发,



“弗里,你喜欢用什么头油啊?”



梅尼克一愣,



“司丹康。”



“啧……”



蒙森微微咋舌,心说自己还是跟得上潮流的,笑道:“哦,我用的也是斯丹康。”



梅尼克难受得像吃了一只苍蝇,



回头一定把司丹康扔了!



他问道:“老师,你今天为何如此盛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伱得了诺贝……咳咳咳……”



蒙森皱眉,



“怎么咳嗽了?瑞典这么冷,早叫你多穿一些,着凉了吧?”



梅尼克“嗯嗯啊啊”,硬生生把后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少说少错,



不说不错。



蒙森摇摇头,



“你还真是和以前一样,不善言辞。罢了,我们去餐厅吧。现在时间还早着,那些法国人、英国人的时差调整不好,应该都没起床,我们可以清静地用餐。”



两人一齐离开,前往餐厅。



出乎意料,餐厅里竟然异常嘈杂,



推开门,便能看到里面满是人,大概得有两百个。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睡眼惺忪。



蒙森迎面撞上了柏林大学的同僚埃米尔·费歇尔。



费歇尔的双眼周边带有明显的黑眼圈,像是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没有得到充分休息,



他的脸上少了平时的活力和神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郁和疲倦。



蒙森:???



“埃米尔?你肿么了?”



费歇尔正在思考人生,竟然没听见,



他用大勺往碗里舀汤,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双眼失神,心思根本不在食物上,



结果,洒了一手。



蒙森上前,



“埃米尔!”



费歇尔还是失魂落魄的样子,双眸空洞,看向蒙森:“为什么……为什么不把念完……”



简直像魔怔了。



蒙森扶住对方双肩,准备通过摇晃让其清醒过来。



这时,不远处传来议论,



“是普朗克!他可算来了!”



“啊?陆教授呢?没来吗?”



“我要看《朝闻道》!”



……



循声望去。



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普朗克正被团团围住。



有人说:“普朗克教授,你是读过《朝闻道》的,最后一章尾声到底如何?”



他话音刚落,就被旁人呵斥:



“你想被剧透!?”



“啊这……”



前者顿时无话可说。



于是,他们又寄希望于普朗克身上,投去满是希冀的目光。



普朗克看着科学家们丧尸一般围上来,顿时满身大汉。



就像一叶扁舟在海浪中,他被推搡着脚不沾地地“偏移”,只好提高音量喊道:“陆教授在花园!他正和百达翡丽的经理约瑟夫·菲利普先生聊天呢~”



就这么把陆时给卖了。



轰隆隆——



科学家们冲向大门,



蒙森和梅尼克也被人流裹挟着朝花园而去。



……



斯德哥尔摩大酒店,



花园。



天气寒冷,花园里的景色变得枯萎而萧条,



树木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叶子,风吹拂着枝丫,带走了它们最后的生机。



陆时和菲利普站在阳光下,



两人正在聊天。



菲利普的眼中满是感激,



“陆教授,之前的事情真是谢谢你了。那次冷餐会后,有很多与会的商人购买了百达翡丽时计,不过……”



他换上了苦恼的表情,



“大部分是座钟。”



陆时哈哈大笑,



“嗯,正常。”



座钟的主要功能除了看时间,还可以作为装饰摆在店铺中,



商人们买东西,多少还是有些功利心的。



菲利普说:“那次软广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广告。”



陆时摆摆手,



“不至于。”



他毕竟是穿越来的,见过大世面,



像什么“农夫山泉有点甜”、“恒源祥,羊羊羊”、“收礼只收脑白金”,那才算得上成功。



当然,能成功的也不全是这种洗脑的广告,



就比如希望工程,



那张黑白照片中小女孩的大眼睛,强烈的视觉冲击不但让人们记住深刻,而且还触发及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



有这么多例子在前,陆时不会妄断自己的广告“最成功”。



菲利普却觉得陆时是在谦虚,



他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能为百达翡丽想一个广告词吗?”



这段时间飙升的营业额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酒香也怕巷子深。



不只要产品好,营销还得跟上。



陆时诧异,



“怎么这么突然?”



菲利普回答:“我听了你的指点,准备了六块怀表,用以赠送这次的诺贝尔奖得主。”



陆时诧异,



“六块?”



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文学奖、和平奖,



加起来明明只有五个门类。



菲利普微笑,



“还有一个是给你的,诺贝尔奖的无冕之主。”



他递出了一个表盒。



陆时无语,



“这……”



菲利普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这块和别人的不一样,是金表。而且在表盖上,我们刻了你的名字首字母,‘L·S’。且背透处,我们还刻上了诺贝尔先生的侧面肖像。”



全世界仅此一块,



这东西的纪念意义非凡。



至于价格嘛……



陆时笑笑,看向对方。



只这一个眼神,菲利普便知道自己的小算盘背看破了。



以陆时现在的名望,写广告词的报价恐怕要从一千磅起报,



而百达翡丽的怀表就算再怎么值钱,也不可能卖出四位数的天价。



但菲利普从制表匠到商人,早就练成了厚脸皮,



“陆教授,拜托~”



说着,把表塞给陆时。



陆时倒也不反感,沉吟片刻,道:





‘没有人能真正拥有百达翡丽,只不过为下一代保管而已。’





菲利普震惊,



这广告词……



乍一听,他就觉得逼格拉满,



细细品味,这句话既展示了品牌的高贵,又表现出产品可以安度百年而历久弥新,完美表达了品牌传承的底色。



菲利普大声道:“实在是太贴切了!”



原本就是百达翡丽的广告文案,能不贴切吗?



陆时不过是借花献佛。



他拍拍对方的肩,



“你还没说完急着要广告词的具体原因呢~”



菲利普回过神,笑着说:“我准备在送给各诺贝尔奖得主的表盒里放一张礼品卡,上面加广告词,所以才……唔……”



身侧有凌乱的脚步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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