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632章 黑手实验室   陈三生姬千月[1/2页]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632章 黑手实验室[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笔趣阁小说网] http://m.xbiqugexsw.la/最快更新!无广告!

在地藏菩萨派出的接应者找到我们,并将我们带回“小净土”时,已经是数日之后。



当我们把任务完成的消息,告知迦叶佛陀和不动明王等人的时候。



整个“燃灯会”基地,都爆发出了一阵压抑的欢呼。



这是他们在这无尽的黑暗中,取得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胜利”。



它虽然微小,却意义非凡。它证明了,即便是强大如“黑手”,也并非无懈可击。



它证明了,他们的反抗,是有意义的。



迦叶佛陀亲自为我疗伤,他用纯净的佛光,滋润着我受损的经脉。



“你做得很好。”他看着我,眼中满是赞许:“以身做饵,行雷霆一击。你不仅有慈悲之心,更有了金刚之骨。你的‘琉璃龙佛心’,在这一次的死战中,才算是真正地稳固了下来。”



我能感觉到,在我恢复之后,我的力量,又精进了一分。那是经历过生死考验后的沉淀。



然而,在我疗伤,回忆着与欢喜罗汉战斗的每一个细节时,一个被我忽略的画面,却突然从脑海深处浮现出来。



在我用万佛朝宗,与欢喜罗汉正面抗衡的那一瞬间,我透过他漆黑的眼眸,看到了他灵魂的最深处。



那里,没有佛性,没有魔念,只有一片绝对的虚无。



而在那片虚无的中央,镶嵌着一枚极其微小的、如同碎钻般的……黑色晶体。



那晶体,散发着一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冰冷而纯粹的“指令”气息。



欢喜罗汉的一切愤怒,一切攻击,都源自于那枚晶体的驱动。



他不是被污染了……他是被……“操控”了!



一个寒意彻骨的念头,在我心中升起。



《裂魂经》,或许不仅仅是一种精神瘟疫。它更像是一个“操作系统”,而那些堕落的佛陀菩萨,都只是被安装了这个系统的“终端”。



真正的敌人,那个发号施令的“黑手”,我们甚至连它的影子都还没摸到。



我们的战斗,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我将这个发现,告诉了张凡前辈和已经苏醒的青萝。



张凡前辈听完,沉默了许久,才缓缓说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事情就更麻烦了。这意味着,我们面对的,可能不是一个疯狂的魔王,而是一个……拥有着无法想象计算力的,冷酷的‘程序员’。”



“我们毁掉的,或许只是它的一条‘生产线’。而它,随时可以编写出新的程序,建立新的工厂。”



青萝的眼中,也满是凝重:“那我们……该怎么做?”



我看着自己手心,那里的琉璃金光正在缓缓恢复。



“如果它是一个系统,那它就一定有‘源代码’,有‘核心’。”



我的声音不大,但却充满了前所未有的兴奋:“我们的任务,不仅仅是搞破坏了。我们必须找到更多关于这些‘黑色晶体’的线索,我们要一层一层地剥开它的伪装,直到……找到那个藏在幕后的‘黑手’本身!”



窗外,是“小净土”中永恒的柔和光芒。而窗外更远的地方,是无尽的、被黑暗笼罩的佛国地狱。



我们的路,还很长。



在小净土的日子里,我们除了养伤和商议对策,也从地藏菩萨和其他燃灯会成员那里,了解了更多关于无量法界和黑手的信息。



这些信息,让我们对这场浩劫的认知更加深刻,也更加感到绝望。



黑手的渗透是缓慢而恐怖的。它没有直接的杀戮和破坏,而是从“心”入手,散播《裂魂经》的种子。



“《裂魂经》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并非单纯的魔功,而是对佛法的极致扭曲。”



迦叶佛陀曾这样对我们说,他的声音中充满了无尽的悲哀:“它利用了众生对力量的渴望,对永恒的执着,将佛门‘清净’的理念,扭曲为‘绝对掌控’;将‘慈悲’,扭曲为‘冷酷无情’;将‘放下’,扭曲为‘彻底虚无’。”



他告诉我们,最初,一些佛门大能为了追求更高的境界,或是为了应对法界中的一些灾厄,开始尝试接触《裂魂经》。



他们认为,这只是魔道的一种法门,只要心性坚定,便可驾驭。然而,他们错了。



《裂魂经》如同最致命的毒药,无色无味,一旦沾染,便会深入骨髓,腐蚀灵魂。它不是简单地将佛陀魔化,而是将他们内在的“佛性”与“魔性”彻底分离,再将“魔性”无限放大,而“佛性”则被抽离,用于滋养黑手。”



“那些我们见到的堕落佛陀,他们的狂暴和扭曲,正是这种“佛性”被抽离后,只剩下被无限放大的“执念”和“欲望”的表现。



地藏菩萨补充道:“被《裂魂经》彻底侵蚀的佛陀,他们的本体会形成我们所看到的那些‘战争兵器’。而他们被抽离的佛性,则被黑手收集起来,用于制造那种黑色的晶体。那晶体,正是驱动这些兵器的‘核心’。”



这个解释,彻底证实了我的猜测。



黑手并非简单的破坏者,而是一个冷酷的“收割者”。



它收割佛性,制造战争机器,以佛国为养料,发展壮大自身。



第1632章 黑手实验室[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