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五虫神刀 红日三竿,一处院落之中。 厉朝峰听着客栈里的桌椅倒地声,心中叹息一声,把手伸进面前的水盆里,对身前的磨刀石上泼了泼水。 等磨刀石湿了些,厉朝峰也把手中的黑背蓝锋的短刀放在上面,开始在磨刀石上仔细的打磨着。 五年了啊,作为穿越者,他已经来到这个武侠世界五年了。 厉朝峰知道自己身处的是武侠世界,因为他听过很多熟悉的传闻。 比如李寻欢拒绝了天下第一美人林仙儿的求爱,远走关外,彻底让林仙儿的天下第一美人称号成了一个笑话。 比如燕南天因为追查义弟江枫之死,最终死在了恶人谷。 最近更是传出江湖上出现了一个轻功卓越的盗帅,叫做楚留香。 大旗门、青龙会、快活林、青衣楼,还有...魔教。 如同无数古龙世界被一只神秘大手捏住,不管不顾的强行揉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真实无比的世界。 最少厉朝峰没有看出这个世界有虚假的地方。 对于这些角色的之间关系会不会混乱或者还存在着某种关系,厉朝峰不清楚,因为五年来,他为了生活,一直在客栈里杀鸡宰鱼。 靠着从现代社会带过来见识,他用仅存的一点厨艺,成为了客栈里的一个厨师。 而原因,自然是五年前他就知道让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东西是什么。 他手中不停磨着的蓝黑短刀。 短刀刀身长约七寸半,只有手掌长短。 说是短刀,却更像匕首,只是它外形是一把刀,才叫它短刀。 短刀虽短,却也五脏俱全,刀身有纹,刀柄有印、刀颚有雕,刀背厚重。 除了刀鞘,可以说应有尽有。 在短刀入鞘的时候,它就是一件极为优美的工艺品。 当初厉朝峰开车路过旧货市场时顺手买了它,理由单纯因为它好看,那时候它还有鞘。 厉朝峰买它的时候,它还只有三寸,不管是材质还是重量,更加类似黑色石头,而不是铁器。 加上那精美异常的刀鞘,它真的很像现代铸模后再做旧的工艺品。 但就这是这把短刀,在厉朝峰睡前擦拭清理的时候,碰了碰它的刀尖,只是瞬间,厉朝峰的指尖就被石刀划破了。 然后厉朝峰就莫名其妙的来到新的世界,左手一个酒精喷壶,右手一把精美短刀,人也成为十岁的少年。 刀鞘没了,他,变成了一个孩子。 如果不是厉朝峰还穿着他的成人睡衣,他甚至会怀疑自己的现代经历才是一场梦。 武侠世界里的现代少年,什么力量都没有,而他的手上有一把看起来就很值钱的精美短刀。 还好,短刀虽然变成了真正的利器,却也没有变成什么宝石出来,不过是工艺比较好看而已。 只是随意的涂抹点灰尘,厉朝峰就让这把三寸小刀看起来像一个少年从家里带出来的玩具。 在这之后,厉朝峰不停的寻找回家的办法,最终也发现了手中短刀的特殊。 这把短刀可以吸收动物的血液,然后变得更强大。 而早在现代时厉朝峰就查过刀柄末端的刻印到底写的是什么。 五虫。 古人把所有动物分为“蠃鳞毛羽昆”五类,合称“五虫”。 禽类为“羽虫”,以凤凰为首领; 走兽类为“毛虫”,以麒麟为首领; 带有甲壳的虫类和水族为“昆虫”,以灵龟为首领; 鱼类及蜥蜴、蛇等具鳞的动物,还包括有翅的昆虫为“鳞虫”,以蛟龙为首领; 人类、蚯蚓、青蛙等裸露无毛无鳞的生物为“倮虫”,以圣人为首领。 五年里,厉朝峰用这把刀宰过鸡,杀过鱼,切过龟壳,剥过蛇皮,斩过蚯蚓。 随着厉朝峰宰杀牲畜的技术越发精进,这把刀也一点点从原来的三寸,变成了现在的七寸半,寒芒毕露,已然可以作为凶器使用的短刀。 而五虫的效果,也一一显现。 羽虫之血,让刀锋更锋锐,一刀两断,只是瞬息。 毛虫之血,让刀气更绵长,抽刀断水,断流不合。 甲虫之血,让刀身更厚重,骨碎肉融,不伤毛皮。 鳞虫之血,让刀尖更细致,千里江山一点红,终归去。 而倮虫之血,会让整把刀按比例变得更大,更长。 三寸变成七寸半,一部分靠蚯蚓和青蛙的体液,还有一部分,用的是厉朝峰自己的血。 可...最近一年里,厉朝峰也发现,靠着宰鸡杀鱼,甚至自己的血温养,这把刀也到达极限了。 但...这是一个古龙武侠大杂烩,连天子都隐身到厉朝峰不知道名字,只是叫天子。 而厉朝峰印象里,这种低武世界从来不会出现什么凤凰、麒麟、灵龟、蛟龙这种灵兽。 唯一可能出现的,只有...圣人! 或者说,人。 厉朝峰在磨刀,而五虫刀是一把神奇的刀,它从来不需要去磨,它只需要厉朝峰去杀。 杀虫杀兽,乃至杀人。 他只是在磨心,磨他那从现代社会里生出的良善之心。 “嗞嗞嗞~” 短刀不停的在磨刀石上摩擦着,随着客栈里的传来女孩的求救声,厉朝峰终于停下磨刀的动作。 在阳光下高高的举起了短刀,厉朝峰双眼迷离的欣赏着那闪着湛蓝光芒的短刀刀锋。 他知道,他心中的刀,已经磨好了。 或者说,他从来不需要磨,他只是放不下对现代习惯的依恋。 随着厉朝峰眨了眨眼,短刀瞬间变小,随后消失在手中。 不仅如此,厉朝峰浑身上下都没有短刀的任何痕迹。 这就是短刀的第二个特性,它可以变大变小,可以被厉朝峰藏进脑海里。 是的,脑海里,或者说意识里。 只要厉朝峰闭上双眼,他就能感觉到它悬停在自己意识里。 这是在短刀长到五寸的时候,厉朝峰发现的特质。 这是一把神奇的刀,而厉朝峰似乎变成了它的主人,随心所动。 或者说,厉朝峰自己已经变成了这把刀的刀鞘。 收刀入鞘,厉朝峰站起身来,此时他这副身体年龄仅仅十六岁,但一米八的身高足够让他从身高上看起来像一个大人。 略显紧身的古代衣服里突出着大块肌肉,让他的身形看起来极为魁梧和恐怖。 人以血养刀,刀以气养人。 他现在的身体是五虫刀之鞘,五虫刀得到了成长,他也一样。 以厉朝峰现在的身体素质,普通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羽虫护肤,毛虫养肌。 鳞虫强筋,甲虫健骨。 而倮虫之血几乎都来自厉朝峰自己,而这把短刀似乎没有永动机的潜质。 所以倮虫的效果,厉朝峰只觉得除了让自己身体更加协调外,其他方面毫无感觉。 现在的他还有两个问题。 第一,他不懂真气。 第二,他不会轻功。 是的,作为一个在现代社会里绝对意义上的巅峰人类,厉朝峰,不会任何武功。 第2章 鬼刀少年 已经被关上大门的四海客栈里,有四个只是一眼便能让人感觉到凶神恶煞的江湖人。 其中三个恶徒手持长刀守住门口,身上虽有些狼狈,却依旧在昂首屹立。 而三人不远处,那个被三人叫做大哥的人,正用力按住一个十三四岁,身形尚未长开的小姑娘,想要直接在大庭广众之下直接求欢。 “大爷...这青天白日的,咱们就不能等夜里吗,到时候我把女儿送进您房里就是。” 客栈老板娘风韵犹存,一身风姿能够吸引所有路过的客商瞪大双眼,可惜此时却不入那大哥的眼。 纵使她已经主动搔首弄姿,可惜还是阻止不了自己女儿被对方侵害。 此时的她已经毫无办法,几个奄奄一息的小二已经证明了这群恶徒的实力,只能用拖延的法子让自己的女儿脱离禽兽之手。 至于以后的事情,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三个手持长刀的恶徒此时见威胁尽除,倒也扛住长刀不敢杀伐,目光灼热的打量起老板娘的妖娆身姿。 此时那身材矮小,长相猥琐的家伙更是流着口水。 “哈哈哈,我们天门五虎弄这个还须等晚上,当然得白日里干这事才爽利啊。” 小丫头被大哥看上了,他们自然不敢抢,但面前的这个老板娘,却是能享用一番的。 左右看了一眼自己的两个兄弟,那遁地虎也是不客气。 “这半老徐娘,二哥便先来,等哥哥们爽利了,你们再来。” 座山虎和望海虎不仅不敢争抢,心中更没有色欲迷心,遁地虎说了,他们也开始警戒四周,客气回道。 “哥哥自便。”×2 老板娘看到这种情况,心中对自己那因为手痒跑去赌钱的混账玩意千骂万骂,却也知今日之事怕是无法幸免。 看着那矮汉色眯眯的靠近自己,不远处自己的女儿声音早已嘶哑,挣扎愈发无力,心中悲凉。 忽然她的肩头被人按住,那是一个浑厚的男子大手,心中一喜,以为良人归来。 转头看去,却发现是自家那个面门乳毛都没脱尽的少年厨子。 此时少年双眼直视着面前的四个恶徒,却是身无寸铁,赤手空拳。 而看到少年眼神中的决绝,老板娘心头一惊,连忙骂道。 “你出来干什么,大爷们还等着你做的饭呢!还不滚回去!” 可厉朝峰既然出来了,自然不会回去,低头看向靠近自己的矮汉子,拳头开始握紧。 少年的敌意很明显,然而遁地虎却是满心不屑。 这少年走进大堂时他就看到了,只是对方步伐沉重,一听就知道只是一个不通武功的普通人。 此时见到少年握拳,遁地虎更是哈哈大笑起来,指了指自己的头顶,冲着少年嚣张的比比划划。 “哟,这是要打人啊,来,朝这里打,躲一下,你虎爷爷就不算好汉!” “好啊!” 厉朝峰听到这话,嘴角拉扯出一抹微笑,既然对方找死,他也就不用考虑太多了。 不顾老板娘的拉扯,右拳作崩拳模样,食指突出一节,对着那只有自己胸口高的矮汉就扎了过去。 然而遁地虎只是嚣张,并不是傻,虽然他有真气护体,但脑袋被直接打还是会疼的,左手后方先至,顿时和厉朝峰拳头相遇。 遁地虎:“你小子还真敢打...啊!” 一声惨叫声响起,座山虎和望海虎全都擎住长刀,而他们的大哥朝天虎更是转头看向身后,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老板娘目瞪口呆,双手紧紧捂住嘴巴,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事情。 少年双眼圆瞪,双颊紧咬。 遁地虎则是右手握住左腕,却是左手已经齐腕断开。 所有人目光汇聚,少年却是展颜一笑,心中似乎放下了什么东西,只见他右手食指猛地一甩,遁地虎只觉得喉头发凉,鲜血喷出,应声倒地。 “二哥!”×2 “老二!” 三声呼唤出口,朝天虎已经抓住身边的金环大刀,只听一阵“叮叮当当”声响起,朝天虎心中有了些许安全感。 只见他满脸凶狠,抬腿就是重重一踢,将身前的桌子连带着桌子上的衣衫凌乱的小姑娘踢向高大少年,随后大喝一声。 “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也敢动手,给我上!” 座山虎和望海虎看到大哥已经出手,立刻脚下运气,双刀夹击,冲向面前的少年。 刀风拂面,厉朝峰脸上的细微毫毛也随风而动,让厉朝峰直接感知到了对方的攻击角度。 五虫刀,不仅提升了厉朝峰的身体素质,也提升了厉朝峰的感知力。 伸手停住飞来的桌子,厉朝峰只是一个撤身,躲开了座山虎的直劈,随后握紧桌子用力一甩,人桌两分。 人朝着望海虎的斜劈而来的刀锋而去,桌子则冲向了老板娘身后的墙壁。 望海虎刀锋迎胸而来,厉朝峰却是伸出手掌,竟直接用虎口握住了望海虎的刀锋,随后众人耳朵里也响起了极为剧烈的金铁摩擦之声。 “滋啦啦~” 用五虫刀挡住刀锋之后,厉朝峰右手紧握望海虎刀颚,左掌顺势一划,望海虎空门大开的胸口顿时出现一道长长的血口。 心脏在血口之中跳动着,随后血液如同潮水般喷射而出。 脚步一错,躲开不停喷射的血光,厉朝峰双手垂立身侧,目光看向剩下的两虎。 “咕噜~” 座山虎根本没有看清发生了什么,此时已经不敢动手,而朝天虎却是心胆俱裂。 这小子身无寸铁,用的到底是什么武功?为什么会这么诡异? 铁砂掌?金刚不坏? 武功...不,这是超能力。 比拥有一把坚不可摧还吹毛断发的宝刀还可怕事情是什么,是这把宝刀想出现在身体的什么部位就可以出现在身体什么部位。 拳尖,指尖,掌心,虎口,肘顶,甚至眉心。 厉朝峰不会武功,但武功只是让江湖人力气更大,防御更强,感知更细,但对他们的反应速度提升并不算太过分。 最少,厉朝峰是能跟上他们的反应速度的。 只要不是遇到了速度上的绝对碾压,厉朝峰,真的很强。 作为天门五虎之首,朝天虎心中虽然惊惧,却还能稳得住。 只见他提起金环大刀,越过座山虎,走到厉朝峰身前,眼神凶狠。 “小子,你是哪门哪派的?” “无门无派。” 朝天虎大喝:“好一个无门无派!” 握紧金环大刀,朝天虎一个横扫千军对着厉朝峰的胸腹径直斩来,厉朝峰也是一退,躲开大刀,却感觉胸腹间还是有利器滑过。 刀气吗? 朝天虎的刀气让厉朝峰的衣服出现了一道缝隙,透过缝隙看去,朝天虎看到了一道微不可见的血痕。 有点金刚不坏的意思,但也没有那么金刚不坏。 连刀气都不能防御,算什么金刚不坏。 心头大定,朝天虎在狭小的客栈里疯狂舞动大刀,叮叮当当声不绝于耳,而靠着强大感知之力,厉朝峰略显狼狈的左突右躲,不敢触及锋芒。 随着两人各自抓住一个机会,双方错身而过,一阵皮革被刀锋切割的声音在客栈里响起。 “咳,咳,咳。” 背后被大刀砍中,纵使厉朝峰卸了一点力道,他的后背依旧出现了一道深深的血痕,但也只是伤了皮肉,没有流血。 这是五虫刀给他的第二种能力,坚皮。 而在他身后,那嚣张跋扈的朝天虎左手作伸手状,手掌和眉心之中却是各有一个空洞。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朝天虎终于看清了那个杀死自己的少年用的是什么兵器。 “鬼...刀。” 随着朝天虎仰面倒地,座山虎吓得瘫坐在地面上,接着脑后一阵风起,就直接晕了过去。 “敢在老娘店里捣乱,也不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提着一个棒槌,气喘吁吁的老板娘看着满地尸体,再看那个衣服被劈了两刀,现在一半挂在身上的雄伟少年郎,转头对还在地上发呆的一个小二怒火冲天。 “还不起来给老娘清理干净,老娘真是瞎了眼了,养了你们这群废物。” 第3章 大侠江别鹤 客栈二楼。 老板娘心疼的看着厉朝峰后背上的长长血痕,伸手轻轻按了按,发现没有任何血迹流出,心中安定了少许。 “还好刀口偏了一些,不然你小子命就彻底没了。” 扫了眼厉朝峰插在腰带上的短刀,又是一个巴掌对着厉朝峰后腰拍了上去。 “被那种货色睡了,老娘又不掉二两肉,拼什么命啊!” 厉朝峰只是没有流血,此时忽然被打,伤口也被挤压,疼的那叫一个龇牙咧嘴。 刀口偏了? 当然不是,只是厉朝峰的皮肤韧性很强,才没有丢了性命。 至于短刀为什么插在腰带上,那自然是他用刀多在杀鸡宰鱼的时候,总不能和杀人一样来个短刀消失术。 老板娘倒是看出来厉朝峰身体和短刀都有些异常,不过人生有时候就得糊涂一些。 血痕也是需要上药的,老板娘拿着金疮药在厉朝峰后背血痕细细涂抹着,厉朝峰也趴在椅子上,神态轻松的说出一句。 “我要走了。” 听着这话,老板娘手上一停,随后又继续涂抹起来,一直到涂抹结束,才语气淡淡问了一句。 “待不住了?” “嗯。” 听着厉朝峰只是鼻尖哼哼的回答了自己的问题,老板娘立刻一个巴掌拍在厉朝峰脑后,臭骂起来。 “我家莹莹哪里不好了,你就这么看不上?还是说你的心被巷子里狐狸精勾走了。” 嗯,莹莹就是老板娘的女儿,也是刚刚那个差点被欺负的少女,今天才十三。 在这个时代,女孩十四岁就可以嫁人了,厉朝峰这五年做事沉稳细致,干活卖力,身材高大,年龄合适,当然是老板娘最满意的女婿人选。 可惜厉朝峰看似是一个十六岁少年,内心早就是一个成年人,第一次见到莹莹时,她才八岁。 这都不是好妹妹了,这几乎是好女儿。 别说亲手带了五年,就算他真的不在意这点,现在的莹莹他也喜欢不上。 连身材都没长开豆蔻少女,可不是他的菜。 虽然他身体年龄才十六,但他的心理年纪可不是十六。 想着这些,厉朝峰微微眯起眼睛并不回答,而老板娘看着闭眼装死的厉朝峰,心中也是叹了一口气。 好男儿志在远方,他家男人也出门闯过几年江湖的。 而她五年前捡来的孩子,也到了该回去的时候了。 是啊,能穿那么好衣裳的孩子,怎么可能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孩子。 想着这些,老板娘不再劝说,起身走向了床后,在厉朝峰诧异的眼神里打开了一个箱子。 箱子里整整齐齐的堆叠着一套衣服,老板娘看了一眼,点了点头,也就全都拿了出来。 “早知道莹莹勾不住你的心,这是你当年穿着的脏衣服,我给你改了改,你看看合不合身。” 人心都是肉做的,五年相处,厉朝峰不是没有感情,此时离开也是做了心理建设的。 不管是让五虫刀继续成长,还是想看看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回事,他都该去出去走走了。 但听到当年的衣服,厉朝峰抬头一看,脸色忽然一黑。 这不是他穿越前穿在身上的睡袍吗? 蓝黑配色,纯棉制造,七天无理由退款,快递三天到达。 而现在,它已经被改造成了双袖自带护腕,腰间串着一条夹丝腰带,倒是能看出是侠客外套。 但...这是睡袍啊。 “当年这身脏衣服我拿走后本来想扔的,可是一拿在手里就知道这种材质的衣服怕是富贵人家才会穿的。” “洗干净后老娘可是天天想着啥时候把它改改,给我家那混账玩意穿了,可想到这可能是你...最终还是给你留下了。” 虽说这个世界里已经有棉花了,但这种用现代工艺制作的纯棉睡衣浑然一体,可不是布料套棉料凑出来的长褂。 在这个时代里,这件睡袍的确算一个稀罕物件。 而当时的厉朝峰现代思维十足,老板娘把身上早就脏的不像话的睡袍收走的时候,他连看了都没看一眼。 而他的态度让老板娘十分确信,厉朝峰就是一个落难贵胄,迟早要回到枝头变凤凰的。 虽然过程不对,但老板娘猜的结果的确是对的。 厉朝峰只想要一个落脚点,而这个落脚点最好能让他杀鸡宰鱼。 当年不是老板娘“捡”的他,而是他选择了这家客栈打工,纯应聘的。 十岁的落魄少年就不能自己找工作了? 童工在这个时代是合法的。 一开始他只想当个杀鸡宰鱼的小伙计,但一次偷偷给小姑娘做好吃的时候被老板抓住了,然后变成了专门处理肉菜的厨师。 倒不是厉朝峰做的菜好吃到连古代御厨都自愧不如,不然这个客栈也不可能还是一个普通客栈,早就名满天下了。 实在是他脑子里的很多做菜窍门在这个时代都算不传之秘,可以传家的。 感恩王刚。 看着老板娘一脸的我知道你有血海深仇所以我不提你的伤心事,厉朝峰抿了抿嘴巴,最终没有解释这睡袍不是他爹留给自己的遗物。 五年前自己只有一米四,这件睡袍足足一米七,当然不能是自己的。 但想到自己未来要一直穿着一件大家都不知道是睡袍但的确是一件睡袍的侠客衣服去江湖上行侠仗义。 厉朝峰觉得,自己要不要找个借口把这衣服留在这里算了。 看到老爹的遗物就伤怀? 留一件东西让老板娘有个念想? 然而就在他内心纠结的时候,客栈外面忽然传来一个响亮的声音。 “某乃江南江别鹤,天门五虎光天化日下还敢行凶,还不出来受死!” 江别鹤??? 江别鹤!!! 江别鹤这个名字,厉朝峰当然熟悉,不熟悉就不是现代人了,可他不应该去当他的江南大侠吗? 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江南大侠江别鹤什么时候要追杀罪犯了? 而听到外面有大侠喊话,老板娘脸上没有一丝喜悦,看向满脸思绪的厉朝峰,提醒一句。 “这天门五虎是被路过的无名大侠顺手杀了,你可别自找麻烦。” 厉朝峰眨了眨眼,有些不明所以,老板娘却是一指点在厉朝峰眉心,满脸严肃的警告。 “这年头大侠杀强盗,强盗也杀大侠,你一个小萝卜头,有几条命能躲过坏人的惦记。” “没听过一句话吗,不怕人偷,就怕人惦记,这事你得听我的。” 就在老板娘还想继续提醒的时候,四海客栈外,江别鹤感觉到周围人的视线已经看过来了,再等下去自己就不够嫉恶如仇了,扬声长啸起来。 “既然你们不敢出来,那江某就自己进去了,哈哈哈哈哈。” 在江别鹤的大笑声里,他一点点的靠近客栈,感知着门内的气息,眼神微眯,对着客栈的大门就是重重一掌。 只听“轰”的一声,客栈两扇大门立刻飞出半丈,随后重重的落在地面上,而门外的江别鹤更是满脸嚣张和得意。 “想偷袭江某,你们还得再练...” 笑声瞬间戛然而止,江别鹤看着客栈里面的情况,一时之间竟然咬牙切齿起来。 大门没了,门里的景象自然一览无遗,三具尸体已被几个小二并行的排成一排,江别鹤只是用眼稍微一扫,就看清了三具尸体的模样,就是他追了半个月的天门三虎。 还有一虎,也已经被绑在了柱子上,已失去了意识。 难怪在门外只能感知到座山虎的呼吸声,合着天门四虎几乎死光了啊! 第4章 尔虞我诈 大侠是什么? 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就是大侠了? 不,大侠还得能杀强盗,不然就是一个很有钱又懂武功的富家翁。 想当江南大侠,江别鹤身上得有一些追凶杀恶的功绩。 天门五虎就是这种功绩。 而且江别鹤在找到天门五虎的时候,并没有直接杀光,虽然他能做到。 但能被大侠顺手杀死的废物,即使作恶多端,也只是运气好的跳梁小丑,算不得大侠的功绩。 不仅不能顺手杀,还得追着杀,追几个月然后才在“精疲力竭”之时杀死了所有凶犯,这才是扬名立万的正确方式。 不顾自身安危,只求人间正道,这是多么胸怀天下的大侠啊。 天门五虎可不仅仅是五个凶人,他们的合击技“天罗地网”在江湖上也是赫赫有名的。 朝天虎斩天,遁地虎斩地,座山虎斩前,望海虎斩中,断门虎斩后。 为了求稳,江别鹤不想对上天门五虎的合击技,五虎中的断门虎早被他暗中偷袭而死。 然后他驱赶着四虎朝着城镇而来,就是为了在大庭广众之下斩获人头,获得江湖威望。 而现在...居然死光了! 谁干的! 听着二楼一个略懂武功的女子正朝着楼下而来,江别鹤扫视了一圈,还是没有发现这群人里有能对付天门四虎的存在。 天门五虎合击之下,一流高手也要暂避锋芒,纵使没有了合击技,那朝天虎是江湖二流水平的顶尖高手。 而面前的这群人,虽然行走之间也是有些功夫,但只是三流甚至不入流的水平。 双拳握紧,江别鹤有些后悔刚才动静有些大了,要是现在能关上门,再弄出点动静,这天门四虎不管是谁杀死的,都会是他江别鹤杀的。 此时客栈老板娘终于下楼,也看见了一个俊朗青年,年纪轻轻就蓄起了八字胡,脸色却有些发青。 心知这大侠可能不是什么正经大侠,老板娘立刻泪眼粼粼的解释起来。 “江大侠您终于来了,这四个凶人刚才好一通闹腾,还好有路过的无名大侠出手,但那大侠居然杀完人直接走了,只留我一个不懂江湖事务的弱女子处理后事。” “还好有您这种大仁大义的大侠出现,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了。” 说完这话,客栈老板娘似乎还不够,泪水喷涌而出,外人看来的确是吓的不轻。 可她面对的演技比她精深一百倍的江别鹤,只是一眼,江别鹤就看出了这老板娘在演戏。 怕? 开客栈的还怕江湖厮杀,他们处理的江湖人尸体比江湖人杀的还多。 知道什么叫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吗? 看老板娘身姿妖娆的模样,这四海客栈绝对算不上什么良善人家,老板娘更不是什么无知妇孺。 那这个老板娘为什么要演戏,天门五虎穷凶极恶,杀了只会人人叫好,几乎没有任何后果。 不然他江别鹤也不会选他们作为自己的成名之阶。 虽说此时的江别鹤学有所成不久,但他对于江湖的理解,早在跟着江枫时就见微知著了。 不过这老板娘话里话外的意思他倒是听明白了,击杀这四个凶人的功劳没人认领,他想拿就拿。 成名阶梯还在,青年江别鹤心底倒是有些满意,只听他嘴角一笑,竟直接说道。 “倒不用太麻烦,天门五虎作恶多端,堪称人神共愤,我等正道中人,只需除恶务尽便是!” 此话出口,只见江别鹤指尖飞出一道真气,直接点在了毫无反抗之力的座山虎心口,座山虎顿时气息全无。 见座山虎彻底死去,江别鹤也是背起双手,仪态十足,打量了一下众人的面容,随后才谦让的拱了拱手。 “今日除恶之功,江某愧不敢受。” 谦让之后,青年江别鹤却是满脸苦恼起来。 “只是这天门五虎在江湖上也是凶名赫赫,既然死了,却也该通告江湖,若说是无名大侠杀了这等凶恶之徒...确实无法诉诸江湖,令人信服。” “还请老板娘说说那无名大侠去向,江某也好对江湖有一个交代。” 老板娘早在江别鹤杀了最后一虎时就心生警惕。 此时听到江别鹤先是谦让,后又苦恼,顿时明了对方不是不想要功劳,只是担心事情败露,他这个功劳领了不如不领。 击杀凶徒这种功劳以后有的是机会,但冒领功劳,他这大侠生涯就彻底完了。 只是想了一下,老板娘也是满脸忧愁起来。 “这无名大侠一看义薄云天,怕是对虚名毫不在意,恐怕不好找啊。” 随后老板娘也是叹息一声,语气无奈恳求着。 “还请江大侠做主,先将四个凶人的尸体带回去处理吧,我这种妇道人家只想每日过过安宁日子,对于江湖之事根本就不懂,以后也不想懂。” 老板娘话说的如同无知妇孺一般,江别鹤倒也没有选择直接信任对方会遵守承诺。 但这老板娘如此藏着掖着,他倒也没有点破,看来这声望是能拿到了,眼神微微眯起,思考一下后果,江别鹤心中有了思绪,点头笑了笑。 “那也只能如此,只是希望那无名大侠听到五虎死讯,愿意现身展露威名,也好震慑江湖上那些穷凶极恶的宵小之徒。” 话音未落,客栈二楼之上一个略带变声期沙哑的天真声音却是传了过来。 “哦,只要我有了威名,就可以阻止坏人做坏事吗?” 江别鹤一愣,抬头看去,是一个身穿蓝黑侠士衣装的披发少年正倚在二楼栏杆处,满脸含笑的盯着自己看。 厉朝峰最终还是出来认领了这个功劳。 这不是他想早日成名,然后扬名立万,只是楼下这个“大侠”,叫江别鹤。 一个名声在外的江南大侠能把自己十四岁未成年的儿子养成杀人魔,哪怕是所有武侠小说里,江别鹤也是坏的堪称别具一格。 岳不群都有人洗,但江别鹤没人洗。 因为他是真的坏。 老板娘送功劳给任何“大侠”,对方纵使怀疑老板娘目的不纯,但也是会提前找好借口,就算老板娘日后反口,那人也会说出一套冠冕堂皇的理由出来。 就像江别鹤现在编的这个理由就很不错。 但这个理由对于江别鹤来说,还不够。 他这种人不喜欢有人反口,因为这让自己这个未来大侠的名声受到质疑。 比起担心老板娘反口,他心中怕是早就做好了灭口的计划。 所以就算老板娘警告了厉朝峰,厉朝峰还是直接穿上了睡袍,随后走出来认领这本就属于自己的功劳。 听着厉朝峰的话语,江别鹤心头大惊,眼神疯狂转动起来,回忆着自己刚才有没有认下这个功劳。 安住心神,青年江别鹤脸皮微微紧张的看向楼上少年,满是期待确认起来。 “敢问少侠,这天门三虎果真是你所杀吗?” 厉朝峰却是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右手伸出食指,一把八寸长短的短刀在手指上不停旋转着,而此时他才缓缓回应。 “江大侠要不要比比尸体上伤痕,看看杀人的是不是这把刀?” 第5章 勾心斗角 伤痕自然不用比对,江别鹤只是一眼就能看出少年手指上的短刀的确是杀死天门三虎的凶器。 江别鹤唯一疑惑的是,少年是怎么用八寸短刀杀死三个江湖高手,其中一个还是二流顶尖高手。 一寸长,一寸强。 天门五虎刀法凌厉,朝天虎金环大刀更是长有三尺五寸,只靠武器长度,朝天虎就能直接压制住面前的少年。 最重要的是,少年刚才在二楼走动的步伐轻重来看,很明显是一个普通人。 难道对方是一个真正的高手,一个将自身伪装成普通人的高手。 这种人江别鹤不仅听过,还见过不少,他自己也能做到,但大多数时候没有必要。 又不是去当杀手,伪装普通人干嘛,走路还要故意加重脚步声,还得力道均衡,不嫌麻烦吗? 这些思绪没有影响江别鹤太久,他也很快拱手,先看向老板娘方向,后满脸抱歉对着厉朝峰问了起来。 “倒也不必如此麻烦,江某只是好奇为何少侠刚刚不现身,现在却又出现了。” 听到这个问题,厉朝峰的少年面容上显出不耐烦起来,语气里满是委屈。 “我出门前,家里人耳提面命、耳提面命、耳提面命的告诉我,不要出名、不要出名、不要出名。” “你出了名,得了好名声,别人会嫉妒你,然后害你,得了坏名声,别人不嫉妒你,但是要杀你,所以最好的保命办法就是,不要出名。” 说到这里,厉朝峰在二楼把手一摊,又是抱怨起来。 “我也是没办法,做个饭都能遇到奸淫妇孺的,终究杀了几个坏人,听着就挺出名。” “可家里的话也不能不听,所以挟恩以报,让老板娘替我遮掩过去,可刚处理一半,江大侠就来了。” 说到这里,厉朝峰双眼放光,对着江别鹤就满口称赞起来。 “我在楼上听到江大侠的话后,整个人犹如醍醐灌顶,瞬间就通透了。” “对吗,人做好事不仅仅是为了出名,还是为了震慑坏人,一旦这个世界所有好人不怕坏人了,都出来主持正义,那么坏人就会害怕,害怕了他们就不会做坏事。” 说到激动处,厉朝峰整个人站起身来,对着江别鹤就是一个点赞。 “做好事,就得出名!” “这就叫...震慑小小之辈。” 随着厉朝峰变声期沙哑的少年之声传遍整个客栈,别说老板娘这群熟悉厉朝峰性格的人了,就是江别鹤都差点惊住了。 这小子,戏能再假点吗? 这起承转合,这语气神态,的确很少年,但少年过了头啊。 你一个一米八的大汉,纵使面容看起来还年轻,但也不是十二三岁的少年啊。 但他也没有出言嘲讽,只是揉了揉额头,挤出低沉浑厚的声音提醒:“不是小小之辈,是宵小之辈。” 厉朝峰看着和自己印象里完全不同的江别鹤露出了一幅我看穿了但不能说出来的痛苦表情,却继续装傻充愣。 “啊,难道不是小人都有小心眼,所以叫小小之辈吗?” 听到“小心眼”三个字,江别鹤站直身体,稳定心神,长叹一口气后,才双手轻轻一拱,语气温和的对厉朝峰解释起来。 “少侠倒是误会了,这天门五虎进入江南后一路作恶多端,江某追了他们足有半个月,却也只杀了一虎。” “本来以江某之能,剩余四虎也难逃业报,不想他们居然反其道而行之,不入山林躲避,反而逃进了镇子,才让他们有了行凶的时机。” “刚才之事,只因江某看见四虎已死,心头喜悦,言语间变得不够仔细,怕是让少侠心生误会。 “但江某未曾有过半分冒功之想,还请少侠莫要多疑。” 江别鹤心思百转千回,但厉朝峰却没有接过话头,只是挠了挠耳朵,满脸疑惑。 “我怀疑什么了?” 看到厉朝峰满脸疑惑,江别鹤二度定了定心神,不再和少年纠缠,开始转移了话题。 “看来是江某多想了,对了,少侠刚才说做饭的意思是?” 听着这话,厉朝峰满脸尴尬,略显心虚。 “这个,出门在外,钱花光了,自然要找份生计。” “我家厨艺还算不错,便在客栈里当了半年厨子。” 但心虚不是一个少年会一直保持的心态,厉朝峰很快转变情绪,对着老板娘就得意的显摆起来。 “这半年里,四海客栈在我的手艺下,可是声名雀起,对吧,老板娘。” 老板娘听到厉朝峰说自己在这里只打了半年工,心中明了这小子对面前的“大侠”比自己警惕心更大,也是笑脸盈盈的接住了话头。 “那是自然...哎,没想到老娘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可惜了,好好的大厨,今天算是没了。” 老板娘说的可惜,但神态颇为洒脱,而厉朝峰也是点头应声。 “那是,小爷我从家里出来是闯荡江湖的,可不是真想干厨子,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今天...” 话音停顿,厉朝峰再次尴尬,转头看向江别鹤,讪讪道。 “对了,虽说震慑小小很好,但...杀了这天门五虎有钱拿吗?” 江别鹤一听这话,点头大笑,那声势磅礴,让在场众人都觉得果然洒脱。 “当然是有的,天门五虎霍乱江南,一路走来天怨人怒,那金四爷已经发了花红,只要少侠带上信物,自然会成为这万福万寿园的座上宾。” 厉朝峰当然没有被江别鹤骗过,但他听到万福万寿园这个字眼,心神微动,又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地点,面色不变,只是脸露疑惑。 “信物指的是?” 江别鹤扫视一圈,也是点头回答。 “自然是这五虎恶徒的尸身或头颅。” 听到这话,厉朝峰顿时站起身来,转头看向老板娘,语气急切。 “老板娘,这万福万寿园距离安南有多远?” 老板娘听到这话,想了一番,却是暗暗摇了摇头。 万福万寿园金四爷的名字她倒是听过,但具体方位她不清楚,唯一知道的是杭州一带,若是她去,也得在当地打听一番。 江湖之大,纵使是消息灵通的客栈老板,也是有很多事情是不清楚的。 而江别鹤却是笑着插话。 “从安南出发,快马加鞭的话,两个日夜便到,这半个月我追这五个凶徒之事,江湖倒是有不少人看见,此番倒可以同行,算是给江湖一个交代。” 快马加鞭两个日夜,快四百里路程了。 这个时代里,四百里路对于城镇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普通人而言,几乎是天涯海角了。 “这...” 老板娘正想阻拦,却听到厉朝峰已经站起身来,对着青年江别鹤就直接提议。 “那就宜早不宜迟,这些尸身再放下去可就臭不可闻了,到时候莫说花红赏金了,咱们两个怕是得被金四爷赶出来。” 江别鹤听到这话没有反对,他为了和四虎战斗,早就休息好了,此时是神采奕奕。 而二楼少年居然如此着急的让自己离开这里,江别鹤心中一动,对少年的杀意却是愈发旺盛。 这个少年,到底是从哪里看穿了自己在骗人呢? 江别鹤沉默,老板娘也是站出来打趣。 “你小子,就算再着急扬名立万,也得吃过饭再走啊。” 第6章 少年厨神 客栈厨房之中,少年绑着长马尾,手持厨刀,不过眨眼之间,一只瘦长鲤鱼剖腹去鳞,鱼肉翻开,裹上面粉,入锅油炸。 拿起一只肥鸡,又是几刀过去,鸡骨,鸡胸,鸡腿,鸡翅相互分离,调上佐料,各自腌制入味。 鱼起锅,浇上酱料,一道糖醋鲤鱼算是做好了。 鸡胸肉做椒麻水煮,随后又是一道三杯鸡,不过半柱香时间,三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立刻起锅装盘。 厨刀飞入刀架,把厨房还给二厨收拾,厉朝峰装了两碗米饭,端着三道精致菜肴就走入了前厅。 前厅之中,江别鹤如老僧入定般等待着少年,老板娘则指挥着小二将天门四虎的头颅腌制一下。 鼻尖闻到美食香味,江别鹤有些诧异的睁开双眼,很快就看到了盘中美食,一时之间有些愣神。 这少年居然真是一个厨子。 厨房里的动静自然瞒不过江别鹤的耳朵,他听的清清楚楚,这个少年做菜很利落,手很稳。 这三道菜的的确确是他亲手做的。 但江别鹤心中的警惕丝毫没有放松,不是害怕面前的少年,而是面前的这个少年一点都没有相信过自己。 哪怕对方觉得自己是一个贪慕虚名的伪君子,那也是一种相信。 相信,就可以欺骗。 相信,才可以欺骗。 就像一个人相信了一个杀人如麻的恶魔马上会来报复自己,他会担心会害怕,而那个恶魔早就自顾自离开了,直到一年半载后,才忽然杀出来,在对方诧异的眼神里杀了他。 这也是欺骗。 不仅你以为的好人会因为你的信任而骗你,坏人也能因为你相信他要一定会做某件坏事来骗你。 做好人要会骗人,做坏人也得会骗人,这就是江别鹤的处世之道。 只有能骗到对方,他才是优势的一方。 现在的江别鹤觉得自己很弱势,因为他看不穿面前的少年,而那个少年,似乎能看透自己。 他一点都不相信自己。 少年杀人的刀已经不见了,江别鹤也看不出他身上有刀。 但他看见过少年在二楼什么都没做,只是一个眨眼就把刀收了起来。 一把杀人的刀如果能在你的眼前忽然消失,那么它一定能在你的眼前忽然出现。 这个道理很多人不懂,但江别鹤懂,因为他自认是一个聪明人。 朝天虎的左手手掌被整个切开了,代表着朝天虎是正面对敌,而少年的刀很锋利,锋利到只要能砍中,朝天虎就死了。 哪怕他及时用手拦住了对方的刀。 小李飞刀很薄也很短,见过的人都死了,因为它只有柳叶大小,至多不过三寸,拿在手心里就能让人看不见。 而厉朝峰的刀,刀背厚有半寸,刀身长约八寸。 这不是一把可以随便藏起来的刀,哪怕它的长度只能叫匕首。 面前的这个少年,很危险。 美食上桌,江别鹤面露微笑,展臂伸手。 “客随主便,请。” 厉朝峰也不和对方客套,他肚子早就饿了,端碗吃饭,几筷子下去,将所有菜全都划拉几筷子,随着美食入口,才微笑对江别鹤问了起来。 “刚才听江大侠说起这万福万寿园,说的可是江南金四爷。” “便是金四爷发的花红。” 江别鹤见厉朝峰自己吃了饭菜,心知无毒,也就开始伸筷品尝。 鱼肉甜美,鸡肉滑嫩,椒麻酣畅。 一时之间,江别鹤居然有了过去吃的东西犹如猪食的错觉,连声赞道。 “厉少侠好厨艺,这种美食居然出现在这等小客栈里,确实屈才了。” 四海镇不大,四海客栈自然也不大,不过是官道附近,才聚了一些人气。 厉朝峰听到江别鹤称赞,脸上却是没有半分得意之色,叹息一声。 “人生在世,所求不过温饱,美食再美,也只能填填肚皮,江大侠客气了。” “厉少侠好见识!” 双方又是虚情假意的客套几句,很快碗干盘净,各自起身,而老板娘也准备好了厉朝峰出门的行李。 看出老板娘眼神里的挽留,厉朝峰却是气恼起来。 “这半年里,我又不是没教过二厨手艺,纵使我走了,你这客栈还能倒闭不成。” 四海客栈接待的是路过客商,厨师手艺什么的根本不重要,只要能填饱肚子,客商才不在乎吃得有多好。 老板娘知道厉朝峰心意已定,也是埋怨起来。 “那家伙笨手笨脚的,做的菜也就将将能吃了。” 感觉到身后的江别鹤开始看向两人,厉朝峰也是不再和老板娘多说什么,拿起包袱,径直出门。 天门四虎骑马而来,倒是不用走着去杭州。 大步走出门外,便看到一群人正在客栈门口喜笑颜开的看着自己,而江别鹤早就落后半步,未曾在人前现身。 “天门五虎就是你小子杀的啊!” “没想到四海客栈居然有一个高手!” “可惜以后吃不着好吃的了!” 这是四海镇的居民和路过的客商,只是很短时间里,他们就全都听说了客栈里发生的事情,恭贺说不上,只是惊奇。 而人群之中,那个烂赌鬼老板也是抱手笑看周围人的动静,脸上全是得意。 厉朝峰在客栈里呆了五年,他也偷偷观察了对方五年。 虽然老板娘一直想让厉朝峰当女婿,但他早就知道,这个小子是待不了多久的。 可惜他一身武功学自少林,不能擅自外传,不然早就收了这个徒弟了。 今天早间出门,本打算小赌一会儿就回家,结果赌到一半,就听到有人在客栈行凶,等他赶回来时,江别鹤都和厉朝峰见上面了。 此时他也从小二口里得知了事情经过。 只是瞬息之间,他也在镇子里宣传自家客栈的少年厨子是一个江湖高手,今日更是一举杀了作恶多端的天门五虎。 至于天门五虎是谁,四海镇居民不清楚,但少年厨子是谁,哪怕过路的客商,也是听过一些传闻的。 四海客栈这两年的菜越来越好吃,可是让一部分人嫉妒到心底发痒。 所以大家不管是想看热闹,还是真觉得可惜。 总之,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都围过来给厉朝峰送别了。 而击杀天门五虎的功劳自然也死死的焊在了厉朝峰的名字上。 老板心里很满意,虽然他不清楚这个江大侠到底是谁,但他这么操作,对方的小心思也该熄灭了。 毕竟,没好处的事情,谁会做呢? 第7章 凶光乍现 黑夜之中,林木森森,两匹骏马系在距离官道不远处的树干上,此时正不停拉扯着树皮,想要低头吃嘴边的青草。 树林之中,一团篝火逐渐熄灭,让周林木笼罩在月光之下。 等篝火的余温彻底消散,一直闭眼的江别鹤却是睁开了双眼,看着篝火对面的少年,听着少年沉沉的呼吸声,眼神之中隐隐露出凶光。 这个少年,对于江别鹤而言,很恐怖。 此时两人单独相处,而对方似乎没有防备,确实是杀他的好时机。 至于四海镇里的人已经知道了天门五虎为谁所杀,江别鹤不在乎。 只要能编出一个说的过去的理由,这个江湖没人会在意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到底是因为什么而死的。 玉郎江枫,温厚善良、仁爱果敢,为人乐善好施,能倾其所能帮助他人。 被自己这个书童买主求荣害死了全家后,不也只有江枫的义兄,天下第一大侠燕南天在追杀自己。 杀人这种事情,哪有什么后果。 这才是江湖,仁义廉耻,全是无用之物。 江别鹤从来不考虑能不能动手,他只是在考虑,自己能不能杀死对方。 随着体内真气开始运转,江别鹤正想出手,却见那少年猛地一个探手,对着身下就是一抓。 只听“吱吱”声响起,却是一只野狐狸想要偷吃少年包袱里的肉脯。 厉朝峰抓到了狐狸,也是打着哈欠起身,只是语气略显可惜。 “狐狸啊?看来江大侠是没有口福了。” 随手放过野狐狸,厉朝峰又满脸惊讶的问起来。 “对了,江大侠是想起夜吗?可是因为怕鬼不敢去,需要小弟陪同。” 厉朝峰的感知力很强,那是五虫刀赋予的能力,不仅能感知风雨潮湿,还能感知到周围的杀意。 这是动物与生俱来的本能。 江别鹤装睡睁眼,全都在厉朝峰的感知之中。 被厉朝峰点破,江别鹤也不继续起身,再次躺到干草之上,闭上双眼,语气温和的提醒。 “出门在外,需警惕一些,江某却是不敢睡死,可是扰了小兄弟清梦?” 江别鹤话很合理,厉朝峰没有继续说其他东西,只是打了一个哈欠。 “哈~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你怕鬼呢,既然没事,那我就继续睡了。” 随着厉朝峰再次陷入沉睡,树木之中再无声响,只留寒风阵阵吹拂,犹如鬼哭。 ----------------- 万福万寿园,金四爷满意的看着面前的几个头颅,等管家点头确认,也拱手对着面前的两人谢了谢。 “多谢二位少侠出手相助,这天门五虎进入江南之后,一路杀人放火,作恶多端,让江南百姓人心惶惶,现在大家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厉朝峰此时双眼紧紧盯着金四爷的面容,最终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江别鹤自己不熟悉也就算了,他年纪完全不对,江别鹤的样貌变化很大,这点是被燕南天确认过的。 可这金四爷,也是和自己脑海里各种记忆一一比对后。 他只能说,金四爷他也不认识,只是有些眼熟。 但眼熟这种情况,太多太多了,别说眼熟了,穿越前长得和演员一模一样的人他都见过。 此时听到金四爷感谢,厉朝峰也和江别鹤一起拱手回礼,江别鹤更是满脸谦虚。 “微末小辈岂敢居功,这天门五虎多为厉兄弟所杀,在下不过是恰逢其会罢了。” 听到江别鹤如此谦卑,金四爷却是没有认可,只是连连摆手。 “江少侠却是过谦了,这天门五虎之死我已知过程,若非江少侠先杀了那断门虎,使其五虎缺一,又尾随四人追了半月,让恶贼不能休息,厉少侠又怎能以一敌四,一举歼灭。” “此番杀贼厉少侠虽居首功,但江少侠也是功不可没。” 厉朝峰听着这话,只是笑而不语,江别鹤还想推让,金四爷却是不再多言,对着外面便是招呼一声。 “来人。” 随着两个奴仆各自捧出一个箱子,那金四爷也是对着面前二人解释起来。 “此番五虎伏诛,二位少侠都有出力,金某曾广告江湖,若是有人斩杀五虎,自有好礼相送,今日便是履诺之时。” 随着奴仆顺势打开箱子,里面也不是什么金银珠宝,只是两摞千两银票厚厚叠在一起,只是扫了一眼,怕是有几万两之多。 这些银票虽然不够惊世骇俗,但对于普通人而言,足可度过一生了。 老板娘给自己包袱里塞的也不过一张百两银票而已,其他的都是些散碎银子。 果然,江湖人都很豪爽,尤其是金四爷这种出身江湖的有钱人更豪爽。 看见有钱拿,厉朝峰也不客气,抓起一摞银票直接塞进胸口,而江别鹤看到厉朝峰拿了花红后,才抬头拱手拒绝。 “江某虽非出身豪门,却也小有家资,此番缉凶不过是想替江湖除几个祸害,维护人间正道,而一路追赶,也只杀了一虎,实在受之有愧,还请金四爷收回厚赐。” 金四爷听到这话,却是面色微怒,双眼圆瞪。 “江少侠是觉得金某给的钱太少了?” 江别鹤听着这话,连忙摇头否认,看金四爷依旧不打算放过,也是借坡下驴。 江别鹤:“这些银两当然不少,只是无功不受禄,别鹤实不敢受之,若金四爷非得履行承诺,不如替江某送给那些被五虎祸害过的苦命人吧。” 语气诚恳的说完这些,江别鹤已经满面悲切。 而一旁的厉朝峰听到后却是紧了紧胸口,似乎担心江别鹤将自己的花红也一起送人一般。 金四爷看着面前两个江湖人,青年面容的江别鹤一幅义薄云天的神态,而那少年面容的厉朝峰全是警惕的小人嘴脸。 一时之间对两人的诉求都有些疑惑。 但从他暗中得到的消息,天门四虎的确被厉朝峰以一人之力格杀当场,为此他还用身体承受了朝天虎的一刀朝天斩。 而江别鹤,别看他义薄云天,但金四爷不是江湖雏子,说是追杀半月,这江别鹤却是半点都没受累。 日出而追,日落而息,断门虎更是死的不明不白,不过是一个沽名钓誉之辈。 此时两人态度各异,见义勇为的见钱眼开,沽名钓誉的分文不取。 心中只是思考一番,金四爷便知两人貌合神离,却也没有拒绝江别鹤扬名之心。 作为江南的地头蛇,大侠多一些,百姓也能安心一些,百姓安心了,金家的产业才更安稳。 随后坐在椅子上金四爷一个拱手,也对江别鹤笑了起来。 “既然江大侠如此仁义,那金某也替那些受难百姓谢过了。” 对家仆点点头,收起了箱子,金四爷却对厉朝峰笑着提议。 “相请不如偶遇,再过半月便到了家祖生辰,两位不如在此地小住几日,也好和江湖同辈们交流一番,如何?” 听到这个邀请,厉朝峰顿时心痒痒起来,金家祖母宴席,那可是盗帅楚留香出过场的地方。 这当然不能错过啊! 厉朝峰眉开眼笑,连连点头应许。 而江别鹤更是脸色大喜,早已低身拱手。 “别鹤,恭敬不如从命。” 第8章 寿宴之上 金家寿宴,厉朝峰坐在角落里,手抓半只肥鸡,嘴里吃的是一嘴油腻。 眼光不停来回扫视寿宴全场,可惜不管他怎么找,也没闻出谁是楚留香。 不是说楚留香身上有香味吗?自己为什么找不到? 帅哥倒是不少,但都没自己帅。 “厉兄弟可是在找人?” 厉朝峰身旁是江别鹤,这几日他算是见过不少江南武林中人,靠着人情通达,倒是结交了不少江湖上的“朋友”。 反倒是厉朝峰,进了金家小院后也不出门,甚至连餐食都自己准备,杀鸡宰鱼,好不快活。 不过金四爷亲自尝过他做的饭菜后,便让管家满足了厉朝峰的要求,送了不少鸡鸭鱼鲜过去,甚至把小厨房让了出来。 只求一点,厉朝峰每日多做一份清淡饭菜,他会让人送到后院女眷处。 这种不关痛痒的要求,厉朝峰自然不会拒绝,现在的他,比起杀人,更需要杀鸡宰鱼。 五虫刀变长只是变长,倮虫之血并不能替代其他四虫之血,而一旦五虫刀变长,那么其他四虫之力也会稀释。 也就是说,厉朝峰必须继续杀鸡宰鱼,收集足够多的五虫之血才能保证五虫刀足够锋利和坚韧。 至于非得做饭,只是因为厉朝峰觉得杀鸡宰鱼后的鸡鸭鱼肉总不能浪费,他身上这出自现代的厨艺也能发扬光大。 而也因为他这奇葩的举动,现在的厉朝峰也被金四爷取了一个外号。 小厨神,厉朝峰。 初听这个称号的厉朝峰一脸无语,心中叹息。 一个只是看了一些美食短视频的现代人,靠着在厨房里胡乱鼓捣出来的现代家常菜,居然能被人叫厨神。 虽然还有一个小字,但这个“厨神”...真廉价。 随后半月,厉朝峰也是深居宅院,除了给自己做饭,就是每日看书赏花,倒也自由自在。 倒不是他不想锻炼身体,只是在江别鹤眼里,他是一个懂武功但喜欢伪装成普通人的少侠。 若是真练起了自己用来锻炼身体的各路王八拳,却是露了怯。 此时江别鹤呼唤自己,厉朝峰却是不想理他。 然而他不去招惹别人,桌上那些被江别鹤的大侠仪态征服的大侠少侠们却是看不过去,纷纷出言嘲讽。 “什么小厨神,不就是一个厨子吗?” “一个厨子居然敢如此目中无人,金四爷也是心胸广大,让你这种人上桌,也不怕丢了身份。” “对啊,金四爷居然让我们和一个厨子坐在一桌,莫不是瞧不起我们这群人吗?” “厨子就该在厨房里干活,居然跑出来吃酒,莫不是偷跑出来的,还不滚回去。” “我等非富即贵,居然被安排与你这种人坐一桌,实在令江湖不齿。” 这熟悉的语音,这熟悉的腔调。 厉朝峰心头一塞,他都这么低调了,怎么还能遇到需要装逼打脸的时候? 可惜厉朝峰不是一个喜欢装逼打脸的人,不然一定让这帮家伙知道,什么叫资格。 心中叹息一声,双眼扫视着一群大侠少侠,满脸笑意的提醒起来。 “这张桌一开始只有我一个人,是这位江大侠非得带着你们和我这个厨子挤一桌的,真要怪,你们也怪不到金四爷头上,应该怪这位江大侠啊。” 说完,厉朝峰还对江别鹤笑了笑。 “对吧,江别鹤,江大侠。” 江别鹤听到厉朝峰居然把仇恨往自己身上引,皮笑肉不笑起来,他这几天的确结交了一些少侠,但也知道了金四爷对他并不在意。 比起自己,金四爷更喜欢拉拢厉朝峰。 初见时,厉朝峰一身现代穿越者的孤傲气质,看人接物更是有些无礼,但在金四爷眼里,这些行为却是出身不错的表现。 而这个少年面对恶徒依旧会拔刀相助,纵使是少年意气居多,却是金四爷喜欢拉拢的人。 反而是江别鹤,一路小心,还满口仁义,在金四爷眼里不过是贪图更多的表现,邀请他只是顺带,等发现厉朝峰根本不在意江别鹤后,金四爷就直接放羊了。 这让十分精通人情世故江别鹤很不舒服,但江别鹤依旧保持着和厉朝峰的表面关系,偶尔还会去厉朝峰小院打个招呼,只因他觉得此举对他有利。 因为江别鹤不受金四爷重视,所以他是最后一批进入宴会厅的,位置也只是安排在角落里。 而厉朝峰进入宴会很早,却不喜欢和不认识的小人物交流,自顾自的找好角落,打算大吃一顿。 他的身体素质远超常人,但并没有违背能量守恒,吃的可比普通人多的多。 顺便他也想看看这个世界楚留香会不会是自己眼熟的人。 在厉朝峰打算把江别鹤的口碑和自己一起拉低的时候,厉朝峰对面,那个唯一和这群大侠少侠不同气质的莽汉,却是一边埋头啃着半只肥鸡,一边迎合着厉朝峰的话点起了头。 “对啊,对啊,小厨神说的有理。” 看到这个莽汉居然应和自己的话,厉朝峰脸上却是没有半点高兴。 宴席宴席,整个桌子的大侠少侠们都是来结朋交友的,谁真的冲着吃喝来的。 可厉朝峰真没想到,还就让他遇上了一个。 一桌美食,他只吃到了一半,另外一半,就被对面的莽汉包圆了。 一只肥鸡,他只能抢到一半,因为另外一半被莽汉抢走了。 最重要的是,整个桌子,或者说整个院子里,厉朝峰最讨厌的就是这个莽汉。 作为五虫刀的主人,厉朝峰的嗅觉极为灵敏,而这个莽汉,身上的味太冲了! 只要靠近这家伙,厉朝峰的心情就极度恶劣,所以他听到莽汉的话后,更是咬牙切齿的劝着。 “吃饭的时候别说话,小心噎死!” 明明自己站在了厉朝峰这边,反而被嘲讽,本该生气的莽汉却是一点不在意,顺手灌了一口桌子上的女儿红,大笑一声。 “好酒,哈哈哈!” 莽汉的豪迈举动让厉朝峰觉得自己有些小气,呆了一下后,心底摇了摇头,压低嗓音点醒桌上的大侠少侠们。 “多余的话我也不说了,我只提醒诸位,这是金家寿宴,且不说扰人寿宴会不会失了家教。” “纵使你们不在意家教,也得在意一下,一旦你们和我在这个地方闹腾起来,你,或者说你们背后的家族,能不能承担金家的怒火!” 金四爷坐拥半个江南,是绝对意义上的地头蛇,别说只能坐在角落的大侠少侠了,就是坐在中间位置的大侠们,也不能在这个寿宴里胡闹。 听到这话,周围的大侠少侠一时沉默,随后各自低头,再也不敢多说什么。 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情,嘲笑打压一个厨子对他们来说只是小事,但让金四爷觉得他们家教不好,就是大事。 用金家的威严镇住所有人,厉朝峰就看到了一道蹄膀上桌,立刻伸手,直接抓住了蹄膀大骨,同时咬牙怒视那和自己一般只想吃席的莽汉。 “你这家伙别自找麻烦,真闹起来,我不过丢个人,你怕是要被丢出去的。” 蹄膀只有一根骨头,厉朝峰抓了一头,而另外一头,正被对方的莽汉捏住手中。 莽汉听到这话,眼角挑起,对于厉朝峰的威胁毫不在意,语气斩钉截铁的解释起来。 “好酒配好肉,二十年的女儿红当然得配这种肉大汁多的蹄膀一起吃,才够味。” 第9章 不打不相识 一只蹄膀两人抢,而桌子是八仙桌,因为江别鹤喜欢交友,全都坐满了。 桌子上的其他六人对于两人的争抢举动全是满脸鄙夷,但也是早就习惯了。 他们来参与金家寿宴可不是为了吃席的,全都在结交江湖朋友。 而面前的两人,从一开始就在很认真的吃饭。 厉朝峰不是争强好胜的性格,但面对面前的莽汉,他不想让。 一开始他讨厌这家伙,一个嗅觉灵敏的超人,当然讨厌一身臭烘烘的家伙。 现在,他总觉得这莽汉乍一看有些演员脸,但细看却又完全没印象。 不过,先来个……不打不相识吧。 眯着眼,厉朝峰如同针尖如麦芒一般和莽汉四目相视。 厉朝峰是不想把事情闹大,扰了别人的寿宴,而莽汉也不想把事情闹大,现身人前。 两人虽然在对峙,却也没有发出声响,只是各自手指用力,如同斗牛一般,互不相让。 厉朝峰不想让,莽汉也从来不服输,只见莽汉捏住大骨,身子朝前伸了伸,低声警告。 “小子,老子被一个娘们追了一年多,风餐露宿的,好不容易吃一顿好的,你在金家好吃好喝的,还差一个蹄膀?” 厉朝峰看对方身体俯了过来,连忙朝后挪了挪,但手指依然捏住了蹄膀骨,也是低声反驳。 “老话说的好,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别说一个蹄膀,就是十个,小爷我也吃的完。” 低头扫视一眼桌子上的残羹冷炙,厉朝峰也是挑眉提醒。 “从刚才起,你就一个人吃了半桌酒菜,不管你之前怎么风餐露宿,也该吃够了!” 莽汉听着这话,气势汹汹的低吼。 “老子吃了半桌,你小子不也吃了半桌吗?” 说完这话,壮汉也是不解气,怒火中烧的说着。 “不仅如此,老子没上桌前,那些摆盘的糕点果脯,全被你吃了!老子可是一点没吃上,你吃的比我多。” 厉朝峰听到这话,挑起眉头,昂首低眼,但眼底里全是得意。 “你不能上桌是你倒霉,关小爷屁事。” 莽汉看到厉朝峰居然半点不愿意退步,开始目露凶光,语带威胁。 “真不让?” 厉朝峰还能被一个无名之辈吓住,也是低吼。 “让给狗也不让给你!” 就在此时,那莽汉忽然挑眉,示意厉朝峰看向身后。 “你身后有人!” “这种...” 厉朝峰本想说这种计策只能骗小孩子,但随着感知展开,他无奈松手,在莽汉得意的神色里看向身后几人。 寿宴主角金老太太,以及金四爷,当然,还有几个下人伺候着。 此时金四爷手牵金家祖母,伸手介绍起来。 “祖母,这便是这几日给你做餐食的小厨神。” 宴席很大,却也没有那么大。 厉朝峰这桌虽然在角落,本不会被人注意到,但他和莽汉争抢蹄膀的举动,却是让金四爷用眼角余光扫见了。 发现自己看好的小厨神居然坐在了角落,还和人起了争执,金四爷也不能失礼,想了过去半个月里小厨神做的事情,也带上祖母,一起见见这个小厨神。 厉朝峰此时也知道了金四爷让自己做的餐食是给谁做的,见自己满手油腻,抓起一旁的江别鹤衣角擦了擦,满脸喜色的对着金老太拱手恭贺。 “小可厉朝峰,见过金老祖母,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好,好,好。” 金老太虽然还能行动,却也是垂垂老矣,此时更是累的不行,但金四爷让她来,她自然也得看看。 毕竟,她才是这场寿宴的主人,上前和客人说说话,也是应有之义。 发现祖母的确有些累了,金四爷让下人让金家祖母回到位置,扫视了一眼周围诸人,却也不打招呼。 只是看着刚才和厉朝峰争抢蹄膀的莽汉,脸上露出一丝疑惑,对厉朝峰轻声问道。 “这位好汉可是小厨神的朋友?” 金四爷声音虽轻,在语气却是重如泰山。 将目光转向莽汉,莽汉却是没有抬头,只顾吃喝,似乎不知道金四爷问的就是自己。 厉朝峰虽然他很讨厌对方身上的臭味,却也不想让金四爷赶走他,毕竟这绝对是一个剧情人物,心中叹气,但也只是笑着糊弄。 “也算认识吧。” 金四爷感觉到厉朝峰有不追究的意思,也是威严的扫视一圈,随后才笑着忽视了莽汉,只是看着众人,语带威严。 “原来如此,刚才远远见两位争执,还以为有人要冲撞小厨神,若是这样,却是金家失礼了。” 客套一番,金四爷也不管那莽汉,语气开始和蔼起来。 “小厨神,我之前说的事情...” 金四爷话还没出口,厉朝峰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脸皮一拉,笑容全无,坐下身子就断然拒绝。 “不去,小爷我要闯荡江湖。” 金四爷看到厉朝峰上一秒还客客气气的和自己客套,下一秒就直接翻脸,也是长叹一口气,脸上满是可惜。 “那可是杭州城里最大的酒楼,很多人一辈子连门都进不去,现在直接送给你,也留不住你这个小厨神吗?” 听到这里,除了那个低头吃喝的莽汉不为所动外,其他的大侠少侠全都一惊,心道,还好刚才没有得罪小厨神,没想到金四爷如此重视此人。 而江别鹤,更是整个人低下头颅,完全不敢抬头,因为此时的他,眼神里全是嫉妒。 金四爷在这半月里几乎是无视了他,却对一个在自己眼里连武功都可能不会的厨子青眼有加。 这可是坐拥半个江南的金家四爷。 厉朝峰听到金四爷如此说话,立刻翻了个白眼,抬头看向金四爷,脸上全是笑意。 “送我?那我能卖掉吗?” “哈,哈哈哈。” 听到这种俏皮话,金四爷也大笑起来,他的确会送厉朝峰杭州最大的酒楼,但拿了他金四爷送出去的酒楼,厉朝峰就得一直在里面当大厨。 所谓杭州第一酒楼的地契,对于坐拥半个江南的金四爷而言,并不是什么难得之物。 难得是厉朝峰的厨艺,以及这种厨艺会带来的名望,却是金四爷比较喜欢的。 杭州第一酒楼,哪能比得上一句,天下第一酒楼,在江南! 虽说厉朝峰有些不识抬举,但金四爷并不厌恶,少年意气他也曾有过。 而厉朝峰也没有被他的好处迷住了眼睛。 他听懂了,然后拒绝了。 这种聪慧的少年,如果不是敌人,那么金四爷并不介意对方是否对自己卑躬屈膝。 金四爷,也是一个江湖人。 看到自己的笑声引来了周围人的目光,金四爷点了点头,不再劝说,只是对着身边下人低声吩咐。 “这张桌子要什么,就给什么。” 金四爷只是不想让厉朝峰觉得自己被忽视,可他客套话刚出口,还在低头猛吃的莽汉却是直接举手。 “小厨神要吃十个蹄膀!” 客套话只是客套话,厉朝峰虽然不对金四爷卑躬屈节,但也是知礼仪的,不然刚才他就不会对金老太满口恭贺,客套时的语气神态也是诚意十足。 “这...” 金四爷满脸疑惑,而厉朝峰眼神凶狠的看向莽汉,随后咬牙切齿起来,对着金四爷就是一句低吼。 “这人我根本不认识!四爷还是直接赶走比较好!” 第10章 深入虎穴 “哈哈哈。” 金四爷带着笑声离开了,虽然厉朝峰最后说了他不认识莽汉,但十个蹄膀还不值得金四爷穷根究底。 随着十个蹄膀陆续上桌,厉朝峰和莽汉再次比斗起来。 一口肉,一口酒,莽汉吃的是狼吞虎咽,然而他还要喝酒。 而厉朝峰从不喝酒,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并不喜欢喝酒,作为穿越者,他讨厌身体不受自己控制。 五个蹄髈下肚,厉朝峰咧嘴一笑,伸手抓住了最后一个蹄髈,而那莽汉虽然嘴里的还没吃完,却也是直接伸手,不让最后一个落入厉朝峰手中。 看那莽汉一边伸手,一边梗着脖子想要将嘴里的肉咽进肚子里,厉朝峰气极反笑。 “吃着嘴里的还看着碗里的,臭要饭的,不要脸也要讲个度。” “咕噜~” 莽汉也不回话,只是再次灌了一口美酒,随后喘了一口大气,才笑着回应。 “脸皮又不能吃又不能喝,要它干嘛?” 厉朝峰却是挑眉:“输了就是输了,该认就得认。” 他和莽汉从宴席开始就在争美食,此时也到了宴席尾声,他多占了一个蹄膀便是赢。 莽汉却是不服气:“小屁孩不喝酒,怎么能算赢。” 可看厉朝峰满脸不屑,莽汉又说起自己的理由。 “而且这十个蹄膀是我开口要的,分你五个,够仗义了。” 听莽汉如此无耻,厉朝峰哭笑不得,提醒起来。 “这是你替小厨神要的,敢问一句,你是小厨神吗?” 莽汉听到这话,也是一愣,随后笑了起来,无奈摇头。 “当然不是。” “那!还!不!松!手!” 这话祭出,厉朝峰手上开始加力,而那莽汉看着厉朝峰乳臭未干的面容,却也面露微笑,缓缓松手,不再争抢。 莽汉出手争抢这个蹄膀,核心理由在于他觉得这十个蹄膀,他最少得占一半,不然就亏了。 可厉朝峰说的也有理,这个是他替小厨神要的,本该都是厉朝峰的。 一把夺过蹄膀,厉朝峰回瞪一眼莽汉,只是几口便直接下肚。 等肉吃完,厉朝峰再次抓起江别鹤的衣摆擦了擦手,打了一个饱嗝,算是彻底收尾。 而江别鹤对自己的衣角再次被厉朝峰当成了擦手巾似乎毫无察觉,只是继续和周围的大侠少侠们说着江湖趣事。 一桌八个人,厉朝峰和莽汉一个世界,而另外六人,早就无视了两人的争抢。 金四爷的威望,还是可以震慑宵小的。 甚至在金四爷眼里,和厉朝峰的一桌人,连宵小都算不上。 宴席结束,宾客尽欢,江别鹤也紧跟在厉朝峰身边一起和金四爷你好我好的告了别。 虽说金四爷没有招揽到厉朝峰,却也没有介怀,只说日后闲暇之时,可以到江南一聚。 客套结束,江别鹤看着金家关上大门,才对着身旁的厉朝峰询问起来。 “厉兄弟既然想闯荡江湖,可有去处了?” 厉朝峰听着江别鹤的话,也是客套回应。 “随缘系马,自然是走到那闯到那,不知江大侠下一步去哪?” 江别鹤可惜起来:“多日不曾归家,小儿玉郎怕是想父亲了,却是不如厉兄弟如此自由自在。” 玉郎江枫,江玉郎,厉朝峰眼底闪过一丝嘲讽,江别鹤也是看的清清楚楚。 江别鹤要回家,厉朝峰自然不会去他家,两人关系本就是虚情假意,便也一个拱手。 “既然如此,江湖再见!” 江别鹤拱手:“江湖再见。” 各自上马,分道扬镳。 ------------- 胡铁花被高亚男追了两年多,好不容易混进金家寿宴,差点被发现,还好那个少年厨神替他遮掩了一下,同时让他吃了一个爽快。 本该就此离开,毕竟高亚男追的很紧,可刚到城门口,就看到一个少年策马扬鞭,径直出城。 少年他倒是认识,正是金四爷嘴里的小厨神,虽说少年还算有趣,但胡铁花现在正在逃亡,却也没有上前认识。 可就在他也要出城,去往另外一个方向的时候,却是耳尖微动,远远的看向了一个方向。 此时一个人影掠过半空,胡铁花眼神微微眯起,顿时看到对方身形。 那人...好像也是和他坐在一桌的人,好像姓江。 看那人飞身追击的方向,却是少年厨神出城的方位。 回想着少年厨神在宴席上的一举一动,胡铁花心中叹了一口气,口中抱怨着自己多管闲事的性子,但很快架起轻功,远远的跟在这两人身后。 一马两人,一路朝着北方前行。 很快入夜,胡铁花远远看到那少年骑马离开官道,随后三拐两拐,居然给他找到了一个山洞。 这...好像是一个老虎洞吧。 这少年还真是年纪不大,胆子太大,虎穴都敢直接闯。 胡铁花有心上前提醒,但却不想被那江姓大侠发现,只能先等着洞内情况,再做处理。 那少年身材高大,纵使遇到猛虎,也不会连逃出洞口都做不到。 随后只听几声凄厉的虎啸,胡铁花心道,这少年也是身负武艺,倒也不惧猛虎。 胡铁花看着不远处的江姓大侠,眼神微微眯起,少年厨神,还是对江湖险恶还是太不了解了。 人心,可比猛虎凶恶多了。 ----------- 看着前方的虎穴,江别鹤心头算计着厉朝峰的实力。 虽说两人从安南一路骑马,但江别鹤还是暗中对厉朝峰进行了各种试探,可不管他怎么试探,也没有发现厉朝峰身负真气。 只是知道了厉朝峰感知十分惊人,但江别鹤绝不相信,以自己的实力,连对方是否身负真气都察觉不出。 而现在的江别鹤,就想看看这厉朝峰到底是人是鬼,是魔是妖。 是人,他就杀了,是鬼,他就除了。 是魔,他就灭了,是妖,他就斩了。 是的,江别鹤就想杀了厉朝峰。 不仅是厉朝峰一路上都对他十分无礼,还因为厉朝峰对荣华富贵的轻视态度,让他嫉妒。 不过是因为出身好而已,一个没穷过的人,凭什么瞧不起荣华富贵。 更不要说他还暗暗嘲讽自己是臭要饭的! 真以为自己听不出来吗? 随着夜色更深,江别鹤戴上黑色面巾,耳中听着里面沉沉的呼吸声,全力运起脚下轻功,无声无息的朝着虎穴前进。 少年的感知很强,但感知再强,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是无济于事。 这个虎穴,便是厉朝峰给自己选的葬身之地。 ---------- 胡铁花睁开双眼,一直假寐的他察觉到江姓大侠已经行动,却没有直接出声提醒,而是运起轻功,亦步亦趋的跟上。 有些事情,总要亲身经历过,才会真正放在心上。 如果胡铁花无声无息的阻止了江别鹤的偷袭,的确让小厨神解除危机,但胡铁花可没有给一个小屁孩当保姆的意思。 所以啊,他想让小厨神理解了江湖的凶险后,才在关键时刻出手救人。 那江姓大侠颇为小心,胡铁花也不能跟的太紧,等那江姓大侠小心翼翼进入洞中,胡铁花也是赶紧赶上。 而江大侠刚刚进洞,居然加快了脚步,胡铁花心中一急,甚至不顾隐藏自身行迹,狂奔起来。 他只是想让少年厨神对于江湖险恶有一个了解,可不是真的想让少年厨神受到伤害。 就在他马上冲进虎穴之前,洞内也传来打斗之声。 听着有打斗声,胡铁花倒也心定了一下。 少年倒是有点警惕,没有彻底睡死。 正欲进洞出手相助,耳边响起一个巨大的惨叫声,一人跌倒在地。 胡铁花止步不前,随后摇头苦笑。 倒地是那江大侠,那少年...赢了个干净利落。 第11章 头角峥嵘 虎穴之中,黑巾蒙面的江别鹤痛苦护着脑袋,而他的脑袋上,正插着厉朝峰的五虫刀。 短刀齐柄插入脑壳之中,虽然只是从擦着脑浆过去的,但江别鹤知道,这种伤势,神仙难救。 现在的他还活着,只是因为这把短刀还没从他脑袋里拔出来。 而如何被厉朝峰的短刀插进脑袋里,说实话,江别鹤至今还不理解。 他走进洞穴后就看到了一具虎尸如同活物一般面朝自己,让他心头一惊。 但只是一眼,他就知道这只老虎早已死去,因为老虎的额头上插着江别鹤曾经见过的蓝黑短刀。 那可是江别鹤最担心也最畏惧的短刀,居然被厉朝峰大喇喇的插在了老虎头上。 他居然忘记把自己的兵器收起来,现在更是垫着外袍,直接睡在距离虎尸不远处的一块干燥的地面上。 也许是少年怕热,厉朝峰身上的衣服薄的甚至能看见一块块肌肉。 江别鹤看到这种情形,无语凝噎,他是真没想到自己还有被这种蠢货吓得需要夜袭才敢动手的时候。 见厉朝峰身上绝无可能藏住兵器后,江别鹤心中再无畏惧,脚下开始加速,他已经不担心惊动厉朝峰了。 一个没有真气的普通人,除非手上拥有神兵利器,否则不可能伤到他这个一流高手。 真气可比厉朝峰的坚皮能力有用多了。 而随着江别鹤加速,厉朝峰也从梦中惊醒,抬头就看到一个头戴黑巾的人冲着自己就过来来,稚嫩的面容上全都是惊慌失措。 也许是慌乱,也许是脑子不灵光,这少年居然直接伸出双手就想抓住一个一流高手的手腕。 江别鹤看的直想笑,因为真气不仅仅可以用来护身,还可以直接用来攻击敌人脏腑。 这个少年手无半分真气,居然想靠握住敌人的手腕,限制敌人行动来进行防御。 他以为江湖厮杀和街头打架一样吗? 抓住了对方双手,对方就不可能再伤害自己? 江别鹤没躲,他觉得自己已经赢定了,而比起直接杀死这个少年,他更喜欢听到猎物惨死前的哀嚎。 少年用双手抓住自己的双手,也代表着少年自己已经没有手了。 在少年握住了他的手腕,想要如街头斗殴般想给自己一个头槌的时候,江别鹤差点笑出了声,无上真气直接护住额头。 他倒要看看,是少年的头硬,还是自己的真气强横。 然后,他的脑壳上就插了一把短刀,和门口的虎尸几乎一模一样。 只不过虎尸插在了正中间,而他因为反应够快,插的地方稍微歪了一点。 他本该直接死的! 江别鹤整个人被头槌击中,倒在他身后的虎尸上,脑子里一片晕眩,全在回响着两句话。 他死定了!!! 好锋利的刀!!! 短刀插进自己脑壳的时候,如同刀切豆腐一般,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紧紧的抵住短刀刀柄,江别鹤双眼被泪花模糊了,但他不敢晃脑袋,甚至不敢乱动,因为他清楚,一旦乱动到让这把刀稍微松动起来,他就真死了。 死的不能再死的那种。 虽然全力挣扎,他也只能苟活一小会儿,但他...不想死。 厉朝峰看着紧紧抵住刀柄,连动都不敢动的江别鹤,心中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家伙终于被自己弄死了...马上。 揉了揉额头,厉朝峰对于真气的防御算是有了了解。 难怪江湖人杀普通人那么简单,合着真气能当铠甲用啊。 走上前,蹲下身子。 厉朝峰手指轻轻的搭在江别鹤的眼皮上,随手拂开对方眼皮上的泪花,看着对方眼睛里的恐惧和不理解,脸上的笑意愈发浓厚。 “没想到你这种人,也会怕死啊?” 死亡人人怕,更何况江别鹤这类自私自利的小人。 他只是觉得他人的死亡只是无关紧要甚至赏心悦目罢了。 江别鹤很想求饶,可惜求饶也没有办法让厉朝峰饶过他,因为他的死亡几乎是既定的、即将发生的事实。 哪怕厉朝峰能带他回到现代社会,这种脑壳里插进了一把刀的伤势,也是一个风险巨大的大手术。 这不是什么刀尖穿过颅骨然后被卡住,而是整个穿了过去,如果江别鹤现在转过身,厉朝峰甚至可以看见他脑袋后面冒出来的刀尖。 五虫刀就是这么锋利。 至于厉朝峰是怎么把五虫刀从虎头上收回来的,自然是因为他是五虫刀的主人。 不管多远距离,当他想要收回五虫刀的时候,它就会回到厉朝峰身上。 泪水被厉朝峰抹开后,时间又过了一会儿,江别鹤感觉到头上的短刀似乎被自己的汗水固定了,回了一点心神,随即看到厉朝峰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虽然厉朝峰刚才的问题江别鹤完全没听见。 但江别鹤知道,他还能活多久,是瞬间,还是再过几个时辰,甚至以后能插着这把刀继续过日子,看的只是厉朝峰的心情。 所以他很快安抚住心中对死亡的恐惧,紧紧捂住额头,单手拉下遮面用黑色面巾,也不问厉朝峰到底刚才用的是什么武功,语气真诚询问起来。 “厉兄弟是什么时候发现江某跟在身后的?” “你猜?” 厉朝峰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只是上下打量着江别鹤全身上下,随后无奈摇头,叹息起来。 这家伙全身上下,看起来不像有太多东西,最多只有一些银票而已。 听着厉朝峰叹息,江别鹤心胆俱裂,但还是坚持求教。 “厉兄弟可是想要什么东西,只要厉兄弟开口,江某纵使没有,也必然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厉朝峰脸皮一抽,随后笑了起来,语气轻蔑的提醒。 “一个死人,还能赴汤蹈火?” 听到厉朝峰的话,江别鹤也是笑着解释。 “厉兄弟有所不知,这刀插脑袋并非必死无疑,只要能固定好,还是能活不少时日的,只是弱点太明显,再也不能行走江湖罢了。” 厉朝峰倒是没有想到江别鹤求生欲望能如此强烈,倒是面露嘲弄,只是想了想,也是好奇的询问起来。 “以后的事情,咱们以后再说。” “但你想活下来,必然要带走我这把宝刀,你能不能赴汤蹈火我不清楚,可我清楚,你想活下去,我就直接丢了一把宝刀。” 说到这里,厉朝峰连连摇头,随后看着江别鹤神色不定的面孔,伸出手掌。 “所以...想带走宝刀的你,能给我什么东西?” “我身上的银两...” 江别鹤话没说完,厉朝峰就直接打断:“你死了,它们都是我的。” “我家中还有一些房屋地契...” 厉朝峰冷笑:“一个要为我赴汤蹈火的人,地契什么的,不该已经属于我了吗?你说对吧,江大侠?” “但我如果死了...” 江别鹤还想挣扎,可看着厉朝峰眼神愈发冷漠,却是没有继续,捂着脑袋,满脸无奈。 “那厉兄弟想要什么?还请明言。” 厉朝峰听到这话,也是满脸堆笑,直接伸手。 “当然是你脑子里的武功秘籍啊。” 第12章 江琴之名 武功秘籍? 这小子果然不会武功。 难怪刚才的动作全是街头斗殴的招式。 所以,自己脑袋上的这把刀到底是怎么回事? 江别鹤心思急转,可纵使他想破脑袋,也不可能猜到,居然有人能从眉心里射出一柄暗器。 但现在的江别鹤可没有让厉朝峰解释的余地,他只是讪笑道。 “那个...江某的武功虽是家传,但能入厉兄弟的眼也是荣幸之至,必会倾囊相授,只是武功传授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个...。” 听着江别鹤的言语,厉朝峰眉头皱起,但也只是提醒江别鹤。 “我要的只是秘籍,不是让你当我的师父,不要想多了。” 江别鹤听到这话,笑意更深,连忙摆手。 “江某岂敢有这种非分之想,只是江某武功属于家传,有一些奥秘是属于言传身教才能意会的,即使现在写给厉兄弟,怕是不能让厉兄弟满意。” “停!” 听着江别鹤还想讨价还价,厉朝峰仰天长叹,最终放弃了挣扎,抱怨一句。 “真是麻烦。” 随着厉朝峰脸色突变,他开始对着江别鹤的笑脸,满脸严肃,一字一句的说着。 “我要的秘籍,是一本让一个书童用几年时间就变成一个江湖高手的绝顶秘籍。” “我一直很好奇,它到底是什么样的秘籍,燕南天的嫁衣神功,或是神剑决?” “还是说,玉郎江枫死前有什么其他秘籍被你暗中拿走了?” 江别鹤听到燕南天和江枫的名字,整个人都僵住了,而接着他更是听到了厉朝峰更加冰冷的声音。 “现在,你该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了吗?” “玉郎江枫的书童,卖主求荣的...江琴!!!” 书童江琴之名一出,别说江别鹤这个本尊满脸惊惧了。 那一直躲在洞口偷听的胡铁花也是一个踉跄,直接踩断足底的枯枝,黑夜里响起一声极为清脆的“嘎吱”声。 听到这个声音,厉朝峰居然毫不惊讶,他只是痛苦的扶着额头,最终无奈的对着洞口喊了一句。 “一个臭要饭的居然连偷听这种事情都做不好,难怪天天混别人宴席,就是活该受穷!” “哈哈哈。” 胡铁花被叫破行藏,也是一点也不羞愧,大笑着从洞外走了进来。 一进洞,他就看见了背朝自己,身子靠在虎尸上的江别鹤用手护住脑袋,而那江别鹤的脑后冒出一个蓝黑色的刀尖。 看到刀尖,胡铁花心中也如江别鹤一个想法。 好快的刀。 然后就是。 这家伙死定了。 不过这次是江别鹤偷袭,厉朝峰反杀。 胡铁花再怎么喜欢多管闲事,也不会管这种自卫反击的闲事,看清洞内情形后,也是满脸奇异。 胡铁花好奇:“我不好奇你怎么发现我在洞外的,但我很好奇,你怎么知道洞外的人是我的?” 厉朝峰只是讨厌莽汉身上的臭味,但莽汉能因为江别鹤追击自己而出手相助,他倒也不讨厌这个人,打起了哑谜。 “你猜,猜对了,这位江大侠身上的所有银两就归你,省得你天天混宴席。” “这么好?” 胡铁花听到这话,顿时高兴的揉了揉鼻子,开始思考起来。 可左思右想,他依然不明白。 他被发现情有可原,不说刚才自己踩断了一根树枝,甚至之前他担心厉朝峰睡梦中忽然遇袭,还加快了速度。 若非当时的江别鹤全部注意力都在厉朝峰身上,江别鹤也会发现他身后有人。 而从厉朝峰睡着都能反杀江姓大侠的结果来看,他的感知必然不弱,所以自己有可能从开始就被厉朝峰发现了,只是他没有点破。 “我知道了,你在城门口看见了我,知道我跟了上来。” 可话刚出口,不等厉朝峰说出对错,胡铁花也自己摇头否定了。 “这不可能,我是在你跑了很远后才跟了上来,就算你耳目清晰,能听出我追你的轻功风声,也不可能知道那是我。” “除非...你早就认识我,但是你想耍我,所以装不认识我,对吧!” 胡铁花自以为猜到真相,也是转头看向厉朝峰,回忆着他可能是谁家子弟。 毕竟厉朝峰年纪小,如果是几年前相互见过,现在的自己的确有可能不认识。 厉朝峰翻了个白眼,随后摇头叹息。 “当然不对...算了,看来你是猜不出来了。” 随后厉朝峰指了指地上的江别鹤,给了一个提示。 “给你一个提示,我不仅知道你跟在我后面,也知道他跟在我后面,而且,我知道第一个进洞的人是他,而不是你。” 听到这话,胡铁花抱紧双臂,也是思考起来。 轻功身法的确会有差异,而江湖上比他轻功高的没有几个,小厨神也能在城门口看见自己。 这么多条件加在一起,小厨神因为认识自己的轻功身法猜到是自己,还算合理。 但江别鹤的轻功就只能说一般了,一流高手里,江别鹤的轻功是一点特点都没有。 金四爷刚刚替祖母举办了寿宴,现在的严州城里有不少一流高手,小厨神自然不可能靠着风声猜到身后的第二人是谁。 这些还好,胡铁花还能猜测这小厨神和江姓大侠之间因为其他恩怨而不死不休。 但刚刚进洞之前,这江大侠可是放轻了脚步,小厨神到底是怎么察觉那个人不是自己的呢? 想着想着,胡铁花头疼欲裂,最终还是放弃。 “哎!老子果然不会猜谜语,猜不出来!你直接说答案吧!” 厉朝峰见对方放弃,脸上却没有半分得意,回忆昨天宴席上的事情,脸上全是嫌弃。 “因为全天下,没有一个人,身上能有你这么臭!” 话说一半,厉朝峰深深的呼吸一口气,随后再次降低嗅觉灵敏度,随后骂咧起来。 “小爷就好奇了,你这家伙是有恐水症吗?到底有几年没洗澡了?” 听到这话,胡铁花连忙对着身子闻了两下,大笑起来。 “有味吗?哈哈哈,这是男人味,小屁孩懂什么。” 随后似乎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起来。 “所以你小子有狗鼻子,而这家伙...当时在宴会里你拿他的衣服擦手,除了擦油渍,还擦了点其他东西,对吧!” 听到这里,厉朝峰也是眯眼笑起来,没有在意“狗鼻子”三个字,反而点头赞许。 “倒也不蠢!” 是的,在宴会上,厉朝峰在江别鹤身上擦了点动物的混合味腺。 这混合味腺在常人鼻子里只有微腥,混合在汗水里更是微不可闻,但对于厉朝峰而言,那就是几里外都能闻见。 这种腥味是厉朝峰专门为江别鹤调制的,一旦江别鹤靠近自己,他就能知道是他。 这次分开,如果江别鹤放下屠刀,不去追杀厉朝峰,那么闻到江别鹤身上的腥味远离自己的厉朝峰,立刻会反身追击江别鹤。 两人相遇的结果从一开始就是你死我活。 厉朝峰可不想某一天回到四海客栈的时候,看见的只是残壁断垣。 唯一的区别就是,是江别鹤偷袭厉朝峰然后被反杀,还是厉朝峰靠着其他手段靠近江别鹤然后偷袭。 比起前者,后者太难操作了。 厉朝峰不懂武功,他唯一可能杀死江别鹤的办法只有出其不意。 江别鹤又不是傻狍子,被偷袭了,他还是会全力以赴的。 反而是勾引他来偷袭自己,在发现厉朝峰遇袭之后一没有武器,二没有真气,江别鹤自然会放下警惕,开始玩戏耍猎物的把戏。 而这,就有了让厉朝峰一击必杀的机会。 为了让江别鹤偷袭自己,厉朝峰在这几天里,一直强行装无知,疯狂刺激江别鹤的大侠尊严,哪怕这家伙看出来也不改。 就是让两人分开前的关系变成不死不休。 第13章 嫁衣神功 胡铁花被厉朝峰夸奖了,高兴的连连点头。 随后反应过来,这小厨神从一开始就知道江姓大侠会杀他,所以才会在对方衣服上涂上味道。 所以...这个虎穴并不是他随便选的,而是他早就定好的战斗之地。 果然,江湖上都是尔虞我诈。 哪怕面对的是一个少年,也不能掉以轻心。 心中叹了一口气,胡铁花也是看向了江别鹤。 不对,现在应该叫他,江琴。 江琴之名,江枫死前,无人知晓,江枫死后,无人不知。 玉郎江枫被自家书童出卖,全家身死,然后天下第一神剑燕南天更是被这个书童骗进恶人谷,最终身死。 这故事连远在安南杀鸡宰鱼的厉朝峰都听说了,更不要说胡铁花这种混迹江湖的浪子了。 他出身铁血大旗门,对于燕南天也是崇拜有加,听到江琴之名,也是一时心神不稳,维持不住高深轻功,才踩断了枯枝。 至于他为什么脚下有枯枝,自然是因为高手用来高来高去的轻功不是猫步,不是找空地的手段。 轻功,从来就是能让高手从普通人走不了的地方走过去,而不是高手们眼神很好,不会踩到枯枝。 胡铁花是真没想到,不过几年,这江琴不仅换了身份,还在江南一带当起了大侠,自己甚至曾和他同桌吃席。 江别鹤在听到厉朝峰说出江琴这个名字后,整个人也是有些恍惚,他完全不知道他哪里露出了破绽。 这些年里,他样貌已变化很大,为了让自己的样子变得不一样,他还特别的留了短须,就算是燕南天亲至,也未必能认出自己。 更何况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少年啊。 回想着和少年相见后的一举一动,江别鹤疑惑更大,但性命系于少年之手,江别鹤也没有争辩,只是苦笑。 “敢问厉兄弟是什么时候发现江某的身份的?” 厉朝峰环抱双臂,语气淡然:“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认出了你,我怎么会跳出来认领一个麻烦。” 江别鹤愣神,忽然大笑:“一开始...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吗。” 回想厉朝峰从一开始就不相信自己说的任何东西,全程对自己都说保持着警惕,而直到此时,江别鹤终于明白了原因。 谁相信一个卖主求荣的人说的话,而且他的主人还是江湖闻名的至善君子,玉郎江枫。 江别鹤一脸悔恨:“但江某还是不懂,江琴之名虽然江湖皆知,却少人知其相貌,厉兄弟又是怎么认出来的?” 厉朝峰自然不会解释自己只是听到了江别鹤的名字就知道他是谁,词句糊弄起来。 “嗬,你难道没听过,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厉朝峰在糊弄,胡铁花却是听的心头畅快,大声应和起来。 “说的好!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江琴恶贼,你今天遇到的事情,也算因果报应了。” “因果报应...因果报应,哈,哈哈,哈哈哈。” 听到因果报应四字,江琴先是一愣,随后捂住额头,大笑起来,笑声平息后,才双眼圆瞪的反驳起来。 “我江琴若是信什么因果报应,又怎么可能卖主求荣。” “不过是生来就运气差罢了!” 接着江琴更是抬头看向天空方向,满脸怨气。 “老天爷让我生来就运气差,我斗过了,然后输给了老天爷,如此而已。” 说完这话,头上插着一把利刃的江琴也是大口喘着粗气,还面色却是略显豪气。 听着江琴临死之际居然敢骂老天爷,胡铁花沉默,厉朝峰无语。 但凡这个世界真有什么老天爷,那这个老天爷肯定很残忍。 不是对江琴,而是对这个世界的普通人。 哪怕作为玉郎江枫的书童,江琴过的日子也比普通人好百倍千倍。 而这样,江琴依旧不满足,而他努力的方向,居然是和老天爷比残忍。 厉朝峰心中有些不舒服,所以他开始不希望江琴死的太舒服。 托着下巴,厉朝峰再次蹲在了江琴面前,似笑非笑,见江别鹤眼神出现了畏惧,才点明核心。 “既然你觉得老天爷看你不爽才让你这么倒霉,那我多问一句,你死在这里,是老天爷的问题吗?” 似乎担心江琴不理解,厉朝峰更是比划起来。 “你看啊,只要你心胸稍微宽大一点,愿意放过我一条小命,就不可能死在这个破洞里,所以你是被老天爷亲自派你来杀我的?” 厉朝峰话一出口,江别鹤一时沉默不语,而胡铁花更是懊悔的摇头,对于自己刚才的沉默有些不齿。 不过是一个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蠢货罢了,纵使临死前有了点豪迈气势,不还是一个卖主求荣的小人吗? 看到江琴气势彻底弱了下去,厉朝峰嘴角露出冷笑,再不关注对方想法,只是看向那浑身发臭的莽汉,心中好奇。 别看江别鹤被自己直接搞死,但江别鹤的实力在江湖上也是一流水平,而这个莽汉从城门口就一路尾随江别鹤,却能不被江别鹤察觉。 他的轻功,可见一斑。 所以问题来了...他是谁? 无名之辈? 古龙不是金庸,他写的各路大侠虽然也是主角,但很多都不属于天下无敌,所以古龙世界里的确有很多无名高手的。 就在厉朝峰想问问这个莽汉姓名的时候,江别鹤却忽然开口。 “我练的是燕南天的嫁衣神功。” “!!!” 厉朝峰听到这话,眼神微微眯起,心中产生一丝警惕,而胡铁花更是满脸惊奇。 武道禅宗,嫁衣神功。 仅仅八个字,就说明了嫁衣神功属于绝对意义上的神级功法。 而对胡铁花最重要的点,嫁衣神功本是铁血大旗门的功夫,只不过后来遗失江湖罢了。 看到莽汉似乎有些心动,厉朝峰却是语气严肃提醒两人。 “到了这个地步,你应该清楚一件事,我对于你身上有什么功夫,实际上并不在意。” 在场的三个人都不算蠢,如果厉朝峰不知道洞口有人,那么他点破江琴的身份还能说真心要什么高深秘籍。 但厉朝峰从一开始就知道洞口有人偷听,那么他点破江琴身份,只是为了让洞口那人告诉江湖一件事,江琴已死。 至于死在谁手里,只要洞口的人不想让厉朝峰知道他才是那个偷听的人,就不会说江琴被小厨神所杀。 什么嫁衣神功,别说江琴会不会写出来,就算他写出来了,厉朝峰也不敢练。 找死不是这么找的! 所以啊,如果不是胡铁花踩断枯枝,让厉朝峰的戏实在演不下去... 本来的剧情应该是,小厨神对江琴进行一番惨无人道的人格羞辱,最终江琴羞愤而死,嫁衣神功彻底失传。 江别鹤却是一脸得意:“你不在乎,但其他人会在乎,不是吗?” 莽汉听到嫁衣神功的恍惚神态让江别鹤很快活。 他快活的点在于,只要莽汉想要嫁衣神功,他就得阻止小厨神拔出自己头上的刀。 莽汉能从城门口跟到现在,他的轻功,必然在自己之上。 而厉朝峰,不懂轻功! 哈哈哈! 第14章 一念生死 厉朝峰和江别鹤的眼神朝着胡铁花扫来,让胡铁花也察觉了场中气氛的异样,只是简单一想,顿时明白了原委。 他被江琴当成了最后的救星。 对于救江琴,他当然一千个不愿意,但那可是嫁衣神功啊。 但凡站在身边的是老臭虫或者死公鸡,绝对能骗到手的。 可惜,小厨神和自己只有一面之缘,连姓名都未曾告知,双方本就没有信任。 叹息一声,正打算摇头拒绝,江别鹤急忙打断。 “嫁衣神功我可以先写给你...,而我唯一的要求是,你能让我魂归故里,只要你能让我活着回到家中,我还有一幢天大的好处送给你,这个好处绝对不在嫁衣神功之下。” 胡铁花听到这天下间居然有比嫁衣神功更好的好处,一时之间也好奇起来,看着厉朝峰满脸警惕,却是没有继续沉默。 胡铁花好奇:“哦,连嫁衣神功都比不上的好处,老胡我还真没听说过,说来听听。” “咳,咳。” 江别鹤此时却是咳了两声,他忽然感觉到额头的刀居然有了松动感,一时之间也是吓得不敢再动。 而厉朝峰自然是在考虑,他要不要现在就收回五虫刀,让江别鹤直接死在这里。 知人知面不知心,虽然这个莽汉是为了救自己而来,但谁能知道莽汉心里有没有其他心思。 老胡? 古龙世界姓胡的大侠,他倒是听过一个,而且和面前的莽汉特质有些契合。 但,他真是胡铁花吗? 随着咳嗽结束,江别鹤也是看着面前的厉朝峰得意的笑了笑,也终于开口。 “自然是虎头上...咳...唔。” 江别鹤话到嘴边,又是连忙停顿。 这次他清楚感觉到他额头上的短刀居然在缓缓震动,还是朝着厉朝峰的身体前进。 虽然从外表上看不出来,但在他仔细感知后,确定了这刀在朝着厉朝峰的方向运动。 如果不是短刀正被自己死死按住,他已经死了。 吞咽着口水,江别鹤微微转头,看向身下的虎尸。 一个巨大的空洞出现在虎头上,可那个位置本该插着一把和他头上的短刀一模一样的短刀。 不是两把短刀,而是一把短刀吗? 所以...厉朝峰的短刀,是可以遥控的? 所以...那把短刀之所以一开始插在虎头上,是为了告诉自己,他身上没有武器。 而现在...厉朝峰想让他死,只需要一个念头而已。 看到厉朝峰嘴角露出的细微笑容,江别鹤知道,自己猜对了。 自己头上的短刀,比他猜想的更加神奇。 厉朝峰一直掌控着自己的生死! 真是一把神奇的刀啊。 江别鹤知道,现在的自己生死皆在对方一念之间,也是不再着急,他只是看着厉朝峰,等待着对方想做什么。 他本来的计划是先写出“嫁衣神功修订版”,再告诉莽汉,厉朝峰的短刀如何锋利,而想要得到短刀,莽汉也许会杀掉厉朝峰,夺得宝刀。 纵使他要死了,他也是想报复的。 至于他最后会不会真的死掉,那就看莽汉对于嫁衣神功到底有多痴迷了。 江别鹤可没随身带着正版武功秘籍的习惯。 可江别鹤想出这个计划的时候,他以为厉朝峰有两把刀,虎头上的刀足够让莽汉高兴一段时间了。 但现在...江别鹤需要想到一个办法告诉莽汉,他脑袋上的短刀,是一柄神器。 他要厉朝峰死!!! 而结果确实如他所愿,不仅莽汉对于嫁衣神功很好奇,厉朝峰也一样。 只见厉朝峰对莽汉笑道:“既然他想先写出嫁衣神功,胡大侠是不是先看看真假,再决定要不要和我动手?” 胡铁花听到这话,心头一阵焦虑,他是对嫁衣神功心生向往,如果能看到半鳞一角,那自然是极好的。 但为了一本自己未必用得上的武功秘籍,让面前的少年对自己心生恶感,他有些不愿意。 这个少年从一开始都没打算要嫁衣神功,他只是想杀江琴,然后不想承担杀江琴的名声而已。 江湖上的好名声如果不能换来钱,实际上没有多少用处。 “算了...” 就在胡铁花打算拒绝的时候,江别鹤已经环视四周。 “厉兄弟应该带了纸笔吧?” 厉朝峰笑了,江别鹤果然很聪明,也点头确认。 “当然,毕竟,我一直就想让你写点东西。” 江别鹤此时心中再无求生欲望,因为现在的他只要说错一句话,他就死了,倒也豁达了不少,自嘲一句。 “哦,写什么东西,认罪书吗?” 听到认罪书三个字,厉朝峰愣了一下,他可从没有指望过江别鹤会自认其罪,但心念一转,也是眯起眼神,不确定的问道。 “你会写吗?” 江别鹤笑了,既定的死亡让他选择忘记了死亡的恐惧。 因为他记起了厉朝峰一直以来对自己的态度,他从来不相信自己。 “厉兄弟想让我写,我倒是能写一整本,只是...这位胡大侠怕是等不及了。” 厉朝峰的眼神转向胡铁花,因为在他心里,江别鹤的认罪书可比嫁衣神功值钱多了。 不对,准确的说,江别鹤写出来的任何东西都一文不值,它唯一可能换到的好处是...从燕南天手里兑换到真的嫁衣神功。 江湖上的所有人都以为燕南天已经死在了恶人谷,但厉朝峰却知道,燕南天没死,他只是还没活过来。 既然没死,那么拥有一本可以证明江琴死在自己手里的“嫁衣神功”,厉朝峰是不是可以从燕南天手里换到真的嫁衣神功。 燕南天对于神功秘籍可没有多少敝帚自珍的念头,神剑决传给路仲远,嫁衣神功传给玉郎江枫,他真的不怎么在乎神功秘籍是不是自己独有的。 这也是江别鹤直到现在还没有被厉朝峰弄死的原因。 可面前的莽汉打乱了厉朝峰的计划,就在他还想劝说的时候,胡铁花却是笑着回答了江琴的问题。 “我当然能等!” “江琴的认罪书足可告慰燕大侠的在天之灵,别说嫁衣神功,就是全天下所有神功都在他脑子里,我都等得起。” 胡铁花的语气斩钉截铁,让以诡诈为生的江别鹤脑子有些晕。 而厉朝峰则凝视着这个豪迈莽汉半响,忽然大笑了起来,语气断断续续。 “你确定,这家伙已经奄奄一息,未必撑的到写完自己的认罪书,到…时候,嫁衣神功可就彻底没了。” 胡铁花也是开怀大笑:“没了就没了,老子只是好奇被誉为武道禅宗的嫁衣神功到底有多神奇,却不是非看不可!” “但这江琴的认罪书,那是必须要读一读的,不读不足平心中那股子怒气!” 说完这话,胡铁花双眼圆瞪的看着倒地的江别鹤,满脸得意。 “快写吧,嫁衣神功我也许分辨不出真假,但你这认罪书,我却是能看出真伪的!” 第15章 死不瞑目 山洞之中,篝火再燃。 篝火旁,一个莽汉用力扭断一根虎腿,随后少年手持一把厨刀将腿上的虎肉切成大块状,串在一根树枝上,裹上脂肪,便架在篝火上烤制起来。 而不远处,一个头插利刃的短须青年,正坐在一块石头前,俯首写着自己的认罪书。 江别鹤当然不想写认罪书,但他不得不写,因为只有他写了,他才能把他知道的事情传达出去。 他要让那个害死他的厉朝峰,死在自己自以为是的傲慢里。 对于这点,江别鹤很自信。 而现在,厉朝峰终于知道了莽汉的姓名,和他猜的一样...胡铁花。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雁是姬冰雁,蝶是胡铁花。 而胡铁花现在的年纪,只有二十四五岁。 恩,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楚留香的剧情也没开始。 从包袱里掏出一个白色小喷壶,厉朝峰在胡铁花惊讶的目光里,一点点的将自制料酒喷洒到虎肉上。 随着香气四溢,很快的,一个虎肉大串正式完成。 “咕噜!” 仅仅闻着香气,胡铁花就觉得厉朝峰的“小厨神”称号实质名归,等他咬上一口,那口感,那味道,和他曾经吃过的大肉不可同日而语。 肉食动物的肉都不算好吃,不仅肉柴,腥味也重。 而厉朝峰身负五虫刀赋予的超人感知,自身的厨艺加上自制料酒,才处理的不错。 “你这手艺,金四爷别说送你一座酒楼了,就是十座,那也是不亏的!” 胡铁花吃的是满口流油,一边咽着虎肉,一边还不停夸着,而厉朝峰只是笑笑,又给胡铁花烤制几串后,便开始处理起虎尸来。 这个世界没有动物保护的观念,这老虎身上可是有不少值钱的东西的。 虎皮、虎骨、虎爪,虎胆、虎血、虎鞭。 总之,只要处理好,总有人会买的。 刚才找到虎穴,杀了老虎,厉朝峰就开始引诱江别鹤偷袭自己。 要是先处理虎尸,他就没有多少睡眠的时间,也就不会让江别鹤觉得厉朝峰睡的很沉。 现在时间充裕,也顺手赚点零花。 看厉朝峰手持一把剔骨刀,如庖丁解牛一般的将整具虎尸拆解完成,胡铁花也终于吃饱,摸着肚子可惜起来。 “要是现在有一坛美酒,人生就完美了。” 听到这话,厉朝峰似乎想到了什么,也是打开地上的包袱,随后掏出一坛子花雕来。 胡铁花一见,顿时口干舌燥,满脸惊喜。 “哇,你行走江湖还带着酒啊?” 厉朝峰这酒自然不是用来喝的,只听他解释道。 “这是我用来做菜的料酒,包袱得装虎皮虎骨,给你喝了,倒也能空些地方。” 厉朝峰行走江湖,当然不能如同胡铁花一般揣着银票走哪吃哪,他又不懂轻功,总要准备一些野外吃食的。 所以他的身边一直带着巨大的包袱,跑路的时候放马背上,下马后就放在身边。 包袱里不仅有换洗衣裳,还有肉干果脯,盐油酱料,虽然不够洒脱,却比胡铁花这种流浪式大侠吃的安稳,倒也不亏。 胡铁花只是随口问问,他可不管厉朝峰为什么带酒,料酒也是酒,厉朝峰话没说完,他已经打开酒坛,仰着脖子大口咕噜起来。 一口气将花雕喝完,胡铁花只觉胸中畅快,仰头赞叹。 “舒坦,这才是人生幸事。” 吃饱喝足,厉朝峰的虎皮也剥好晾了起来,胡铁花眼神转向身后,看着江琴还在持笔写着什么,略带怒气的提醒起来。 “一份认罪书而已,你是打算写到天荒地老吗?” 认罪书再长,不过百十字便可,可那江别鹤写了早已有数千字有余。 胡铁花不相信,一个作恶多端的人,临终悔悟还要写这么长的认罪书,心知对方有心拖延。 厉朝峰不管不顾,胡铁花却不想再等。 听着身后胡铁花开口,江别鹤却是毫不在意,笔下依旧龙飞凤舞,同时也解释一句。 “难道胡大侠不想看看这嫁衣神功到底有何玄妙之处吗?” “哟,一个卖主求荣的家伙也会这么好心?” 胡铁花听到江琴居然在写嫁衣神功,一时有些好笑,因为江琴之前的计划就是用嫁衣神功换取自己出手相助。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停住,然后整个人就变得极为乖巧。 知道场中发生了一些自己不明白的事情,胡铁花也不追根究底,他只是顺路管一次闲事而已,只要厉朝峰觉得没问题,他才不多话。 江别鹤心底发笑,继续写着他特制的嫁衣神功秘籍,但却是大义凛然的回答。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既然要死了,带着嫁衣神功去死对我也没有什么好处,对吗?” “而且,厉少侠都没有反对我继续写下去,胡大侠又何必着急。” 厉朝峰对于江别鹤的想法并不在意,他现在只是秋后的蚂蚱,根本蹦不起来。 现在的江别鹤,除了在写的东西上弄点阴暗手段,连行动都无法自如。 别看厉朝峰割肉削骨,但他大半心神依然在江别鹤身上,但凡对方有异动,五虫刀立刻能回到自己手里。 至于五虫刀会不会因为插在江别鹤脑袋上太久,导致神刀易主,把刀盘了五年的厉朝峰觉得,真要发生这种事情,那也算一个重大发现。 最少以后他的战斗方式会产生一点改变。 而江别鹤得到五虫刀是不是就直接变得天下无敌? 那厉朝峰只能说,五虫刀很强,但强在它能出其不意,而不是正面对敌。 杀了天门三虎,这把刀只长了半寸,现在也不过八寸,还是一把匕首。 而且这把刀可没有治疗能力,除非江别鹤不想活了才会拔出五虫刀来战斗。 随着江别鹤最后一笔落下,他看向厉朝峰的眼神隐隐有着得意之色。 只要胡铁花想看嫁衣神功到底写了什么,那么厉朝峰的秘密就绝对保不住。 一想到厉朝峰会死于自己的傲慢,江别鹤脸色更加得意。 而厉朝峰也看到江别鹤眼底的得意,但他只是笑着抬起右手,只是瞬息之间,插在江别鹤额头的短刀直接飞回了厉朝峰手中。 “你...怎么会...” 江别鹤看到此情此景,眼神也是瞪大,心中满是不甘。 他花了无数心力,甚至在嫁衣神功秘籍上写了暗语,就是为了避开厉朝峰的监视,偷偷告诉胡铁花,这把刀不仅锋利,还有神异之处。 而厉朝峰,居然在胡铁花面前表演了这种神异,那他刚才做的事情... 真就为写认罪书和嫁衣神功了! “噗!” 不甘心的江别鹤终于吐血,整个人倒地不起,脑袋上两个刀口里缓缓流出浆液,双眼怒睁,是死的不能再死! 第16章 神功有缺 厉朝峰收刀的姿势很帅,帅到胡铁花目瞪口呆。 把刀扔出去很容易,把刀收回来,还是不用真气的收回来,这...已经属于神仙手段了吧。 这个世界可没有御剑术,小李飞刀,那也是要用真气的。 咽了咽口水,胡铁花觉得自己今夜遇到的事情有点多,少年厨神反杀江琴他理解,虎穴狭窄,生死本就是一念之间。 厨艺...这个不用说,金四爷能亲口说送他一座酒楼,自然是极好。 但这把刀...神刀,到底是怎么回事。 想到厉朝峰在他面前表演收刀能力,他也直接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这把刀,是怎么回事?” 厉朝峰没有正面回答胡铁花的问题,他只是眯着眼睛看着江别鹤的尸体,脸上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你难道一点不好奇,这家伙刚才说的比嫁衣神功更好的好处是什么吗?” 胡铁花一呆,江琴诱惑自己的话大半被他用脑子过滤了,根本没有记住细节。 此时回想,再看到厉朝峰手中的短刀,立刻明悟。 “是这把刀?” 胡铁花开始在洞内走来走去,也自顾自的解释起来。 “所以...刚才他忽然住口,是你在控制这把刀,暗中警告他不能开口,对吧!” 厉朝峰:“不错,刚才他开口说话的时候,看的是我,而我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就是这把刀。” 胡铁花脚步一顿,却是疑惑的看向厉朝峰,神色有些警惕。 “既然你刚才阻止了江琴说出你的秘密,现在为什么又展示给我看。” 如果真的是神刀,那么厉朝峰更不该表演,最少不该在他面前展现,因为没有必要。 厉朝峰微笑:“秘密?什么秘密?” 转头看向江别鹤,厉朝峰也是开怀大笑了起来。 “那只是他以为这是一个我一定会拼死保守的秘密罢了。” 厉朝峰不是不懂江湖险恶,但他太清楚江别鹤了,这种人的心思,你拼命朝坏的方向想都没有他想的坏。 而且这种人还会把其他人想的和他一样坏。 厉朝峰对江别鹤阴暗心思的嘲讽没有让胡铁花放松警惕,他开始提醒对方。 “可这的确是一把能令天下人拼死争抢的神刀。” 厉朝峰:“我知道,可我也相信你没有抢这把刀的想法。” 胡铁花摇头:“理由?” 厉朝峰随手甩动着短刀,让它在自己的手指上飞快的盘旋着。 “因为你一旦得到这把刀,就知道这把刀根本没有嫁衣神功厉害。” “它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很锋利,锋利到可以穿过真气插入别人的脑壳里,然后,它可以被一种只有我知道的特殊手段收回来。” “既然你没有选择嫁衣神功,自然不会看上这把刀,哪怕你只要杀了我,就能得到这把刀。” 说到这里,厉朝峰眼神坚定的看向胡铁花,语气干净利落。 “但你不会,不是吗?” 胡铁花微微放下警惕之心,转头想到了一件事,却是摸着肚皮,哭笑不得起来。 “也是...但凡你要对付我,刚才吃肉喝酒的时候,有的是机会给我下毒。” 厉朝峰从小喷壶喷出什么东西,胡铁花根本不知道,他想下毒,自然是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下的。 用力拍拍肚皮,胡铁花也是高兴起来,随后欣然大笑。 “既然你小子愿意信我,那我也就信你!” 短刀停滞在厉朝峰两指之间,随后被厉朝峰插在腰间早就准备好的的刀鞘内,看了眼江别鹤的尸体,指了指石头上的嫁衣神功。 “这家伙写的嫁衣神功,你要不要看一眼?” 胡铁花转身看去,他当然想看看嫁衣神功。 但江琴心思诡谲,胡铁花也是心存疑虑,偏头看向厉朝峰,他有些好奇对方的态度。 “你相信这家伙写的是真的嫁衣神功?” 厉朝峰微笑:“如果只有我在这里,我自然一个字都不信的,但你的武功这么高,肯定被一本假到不能再假的神功秘籍骗到。” “虽然这一定是一本假的嫁衣神功,但假的地方怕是不多,最多不过颠字倒句罢了。” “如果江琴能靠自己的能力写出一本骗过你这种高手的神功秘籍,他也不需要卖主求荣才能飞黄腾达了。” 厉朝峰不懂武功,江别鹤就算不知道也该猜到了,所以他为厉朝峰写嫁衣神功,那是半个字都不能信。 但胡铁花轻功卓越,江别鹤就算要骗,也得先骗过胡铁花。 高深武功秘籍总要有武道真意在里面,而对厉朝峰而言,学这本嫁衣神功那是不可能。 但读这本嫁衣神功,然后理解里面的一些武道真意,却是可以的。 鸠摩智靠着段誉的假六脉神剑练出了指尖剑气,欧阳锋靠着假九阴真经练成了天下第一。 虽然金古体系不同,但世间道理总是相通的,秘籍虽假,武道真意还是有用的。 只不过囫囵吞枣有可能噎死而已。 胡铁花听到了厉朝峰言语里的认可,却是皱着眉头扫视着厉朝峰全身,接着摇了摇头,可惜起来。 “看来你真的不懂武功,到了我这个级别,却是最不该看这本假的不多的嫁衣神功了。” 厉朝峰一愣,对于自己不会武功这件事他的确没有过多遮掩,也遮掩不住,但胡铁花的话却让他有所不解。 见厉朝峰不解,胡铁花也仰头长叹。 “武道禅宗,嫁衣神功,所写所书必然是句句箴言,字字真意,像我这样的武人看了一个字,便会想看第二个字,直到看完。” “等记住了,自然心中瘙痒,忍不住练练看,等真练错了...也就改不了了。” “到时候是死是废,只看这江琴是否心存好意了。” 听到胡铁花如此解释,厉朝峰也理解了他的意思。 随后他径直走到那本江别鹤呕心沥血写出来的嫁衣神功秘籍附近,捡起石头上的纸张,拿在手中颠了颠,对满眼渴望的胡铁花嬉笑起来。 “你确定不看了?” 胡铁花也是闭上双眼,语气坚定。 “不看!” “扑吱!” 刚刚闭眼的胡铁花忽然听到纸张飞舞的声音,立刻睁开双眼,却看到无数纸张在半空飞舞,而厉朝峰正托着下巴看着天上的纸片,一副可惜的模样。 “现在不仅颠字倒句了,连页数都是乱的了。” 胡铁花虽坚守底线,却也是一个武道中人,此番看到武林至宝居然被厉朝峰瞬间扔的七零八碎,也是语气颤抖。 “你干了什么!” 话音未落,胡铁花已经飞身而起,就要在书页未乱之前将这本神功秘籍再次归拢。 看胡铁花居然想保护这本书,厉朝峰竟直接拔出腰间短刀,对着胡铁花就刺了过去。 胡铁花当然不会被厉朝峰街头把式般的短刀直刺威胁到生命,但虎穴狭窄,纵使轻功卓越,一时之间也是躲不开刀锋。 厉朝峰神刀锋利他也知道,此次战斗更不是生死厮杀,只得运气后退。 可他退了,厉朝峰却不管不顾,只是横冲直撞。 不过一会,胡铁花也被逼着退到洞口,此时纸张彻底四散而落,厉朝峰随手转刀,蓝黑短刀再度插进腰间刀鞘。 胡铁花看着纸张铺的是满地狼藉,而厉朝峰也满脸笑意,得意问道。 “现在...可以看了吗?” 第17章 游龙惊梦 “看什么,乱成这样,现在谁能分出那是头,那是尾。” 嫁衣神功字字珠玑,别说江别鹤在里面绝对搞了事情,就是他没乱搞,现在这秘籍,也只能看,不能学了。 胡铁花心底有火不能发,因为这些纸张厉朝峰自己都没看过一眼,自然不可能替他复原。 知道木已成舟,胡铁花看着厉朝峰眼底里的得意,却也是摇了摇头,心中已然豁达起来。 “行,我就帮你看看,这些武功真意是不是有些道理。” 说完胡铁花也开始笑了起来,因为他心底清楚,厉朝峰的选择才是对的。 江琴心思诡谲,他的嫁衣神功自然不能练,但他写不出能骗过胡铁花的神功,所以他写的嫁衣神功武道真意必然是嫁衣神功上本就存在的。 练武之人一旦看见一种自己没见过的武道真意,必然心痒难耐,想要验证。 而嫁衣神功上的行功法门,是最好也是最快的验证方式。 如果是顺序完整的嫁衣神功,那么胡铁花看过全本之后不可能忍住不练,但现在被厉朝峰扔的七零八落,别说练了,他连一半的行功路径都不知道,怎么练? 人体内有奇经八脉,正行逆行各有效果,一旦错漏,非死即残。 江别鹤只是改了几个行功路径,便可以让一本神功秘籍变成坑人武学,厉朝峰这是彻底毁了这本书。 所以他只能去研究那字字珠玑的武道真意,然后靠着自己本身就有的行功法门,一点点理解这种真意。 这很难,难度堪比靠着李白的《侠客行》顿悟出侠客岛的《太玄经》,却也是安全性十足。 胡铁花并不怪厉朝峰,因为厉朝峰的选择才是对的,他只是觉得可惜。 好好的一本神功秘籍,变成了一本诗词歌赋合集。 唯一的好处,大概是...这本诗词歌赋已经被前人验证过的武道神功了。 见厉朝峰让开了身子,胡铁花再次走入洞内,随手捡起一张纸,便直接读起来。 “欲用其利、先挫其锋...” 武道真意自然很吸引胡铁花,只是看了两眼,就双眼放光,沉迷其中,随后手臂挥舞,体内经脉已经跟着纸上写的路径行功运气, “先百会后...啊,下一页在哪?” 可惜一页纸上不过百十来字,多写几句真意,那经脉行功路线自然也就少了。 胡铁花正欲寻找,抬眼一看,却发现厉朝峰正把一张纸扔进篝火之中。 恩,那上面全是运功路线,对于厉朝峰而言,毫无意义。 胡铁花这种高手看到武道真意自然入迷,而厉朝峰这个对武功一窍不通的那是满脸迷茫,唐诗三百首都比它有意思。 最终他选择...先把没用的烧掉。 “你...” 胡铁花伸手握拳,却也只能叹息。 “算了。” 现在好了,彻底成诗歌大全了。 随着厉朝峰分门别类,将全是行功路线的的全部烧光,而胡铁花已经再次沉迷在前人的智慧之中。 此时的胡铁花以自身的行功法门结合残经断句复现路径,一旦感觉不对,立刻就会中止,倒也不担心会出现太大问题。 嫁衣神功,变成了嫁衣残卷。 随后几天,胡铁花也不离开虎穴,每日沉迷练功,试图理解着嫁衣残卷里的武道真意。 顺带手指导厉朝峰这个武道新人了解人体各种经脉穴位。 江湖中,武道传承是不能随便传授的,但一些公认的武学知识和技巧,胡铁花还是可以教给对武功一窍不通的厉朝峰的。 厉朝峰能忍住心中贪欲,不仅打乱了嫁衣神功的顺序,还烧掉了接近小半本嫁衣神功。 胡铁花虽然看着心疼,但也对厉朝峰的心性敬佩不已。 所以只要不涉及师门机密,胡铁花无所不教。 而厉朝峰也是顺手鞣制虎皮,同时用虎肉制作烤肉让胡铁花在虎穴里安心胡吃海喝,有时间还会骑马去城里给胡铁花买上两壶好酒。 至于江琴的认罪书,胡铁花则带着厉朝峰一起,在野外焚香点烛,祭奠了虽然没死,但在所有人眼里已经死了的天下第一大侠燕南天。 祭奠之后,认罪书也被厉朝峰认真收了起来,毕竟,这玩意在燕南天眼里,还是值得看上一眼的。 对于厉朝峰做的这件事,胡铁花没有阻拦,只当厉朝峰想要留在身上警醒自己,莫要行差踏错。 厉朝峰事情已经做完,现在更有胡铁花给自己作证,至于燕南天知道结果后,信与不信,愿不愿意教自己嫁衣神功,就全看天意了。 时光如水,两个月就一晃而过。 而胡铁花也逐渐对自身的武功有了更深的见解。 胡铁花的成名绝技名为蝴蝶穿花七十二式,取之与人厮杀之时整个人犹如蝴蝶般在敌人周围飞舞。 所以胡铁花的江湖雅号是花蝴蝶。 但人不是蝴蝶,也变不成蝴蝶,只是像而已。 而他之所以像蝴蝶,只是因为胡铁花战斗时,他体内可以有两个发力点。 犹如两颗铁球被一根很硬的弹簧系在一起,两个发力点能各自改变攻击方向,却被胡铁花的身体连接。 最终忽左忽右,化为一个翩翩起舞的蝴蝶。 而嫁衣神功,取意“可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 但实际却是“予人以嫁衣,留我以织机,待到出嫁时,一日着凤霞。” 真气如衣,别人都是日积丝,月累布,最终成就一件受用一生的嫁衣。 而嫁衣神功玩的是制衣,做完衣服就弃之如敝屐,也最好抛弃。 因为你不抛,衣服累积多了,会把织机压的动不起来。 完整版嫁衣神功大成后,真气连绵不绝,普通江湖人只有一件真气衣服,打烂了撕破了就得重新积累,而嫁衣神功拥有无数件衣服。 当然,胡铁花看的只是嫁衣残卷,所以他没有学会嫁衣神功,只是把嫁衣残卷上的武道真意融入了自身的武学之中。 嫁衣残卷里自然不会有造织机的技术,他只是理解了何为“资金流”。 一个人存钱时一般只有一个账户,多了没用,大部分人也不懂怎么开两个账户。 但胡铁花懂,所以他体内有两个发力点。 而嫁衣神功,不是存钱的功法,而是赚钱,甚至短时间赚到很多钱的功法。 但这些钱不能存,存的多了,钱庄扛不住。 所以资金流要足够稳固,稳固到钱庄里有足够的钱,用完后资金流还能源源不断的汇进来。 赚钱的方法自然在完整版嫁衣神功里,嫁衣残卷里却有一个“资金流”概念。 现在,这个资金流概念却被胡铁花这个拥有两个账户的人看懂了。 于是,本该是弹簧的身体变成了真气管道,本该拥有相同力道的两个铁球变得可以一大一小了。 而大球带动小球…… 虎穴之中,一条黑色游龙在洞中来回穿行,遇到阻碍居然能反角回游。 一会如“人”字,一会走“之”字。 此为,游龙惊梦。 “哈哈哈哈。” 游龙止步,一身脏兮兮黑衣的胡铁花仰天大笑,随后看向厉朝峰,却看到他正朝着洞外而去。 自己遇到喜事,朋友却不恭贺,胡铁花立刻抱怨。 “哎,我创了一门新的武功,你怎么不恭喜我啊!” “洞里的酒菜没有了,我去城里给你准备一桌好酒好菜,不比空口白话来的实在。” 厉朝峰声音远远传来,胡铁花立刻喜笑颜开,连忙大声提醒。 “记得要买多一点酒,还有,我不要酒楼的菜,要你亲手做的。” 厉朝峰远远招式,空气中传来他淡然的声音。 “听到了!” 第18章 江湖的一天 三个月后,秋高日爽。 官道之上,一匹黑色骏马被两队人马堵在了路中间,马背上是一个面容青涩的年轻人。 年轻人正是和胡铁花早已分别的厉朝峰,江湖本就是无数次的分离和重逢。 而和胡铁花分开后,厉朝峰也学会了轻功。 名为,游龙步。 这不是胡铁花的游龙惊梦决,虽然游龙惊梦决是胡铁花自创,但终归还是师门武功的变种。 尊师重道的胡铁花可不愿意违背江湖规矩,厉朝峰不拜师,他自然不能教。 但胡铁花既然自创了游龙惊梦决,便也可以剥离掉师门内功痕迹,给厉朝峰留下一本“游龙步”。 两个月相处,胡铁花也知道了厉朝峰的弱点。 攻击有利器在手,只要能接触,便能伤人。 防御上,胡铁花在和厉朝峰换手的时候就感觉到对方身体素质很强。 仅仅靠身体素质,厉朝峰已经算一个超级大力士,再加上胡铁花科普了经脉和穴位上的常识,也能主动避免要穴被敌人擒拿,足够日常争斗之用。 但他速度不行,不管是长途奔袭还是近身躲避,厉朝峰都不如武道中人。 游龙步补足了这个短板,有了游龙步,最少厉朝峰在江湖追杀中有了自保之力。 至于胡铁花为什么要帮厉朝峰补足短板,只是因为游龙惊梦能出现在他身上,大半靠的是嫁衣残卷。 而嫁衣残卷,从理论上来说,是厉朝峰的战利品。 江别鹤之死胡铁花可没有出过半分力,还差点搞砸了很多事。 结果厉朝峰什么都没有得到,而他胡铁花却悟出了绝顶武功。 自觉无功不受禄,胡铁花自然要在规矩内给厉朝峰足够的好处。 游龙步便是因此诞生,它只是轻功步法,不涉及胡铁花师门内功心法,却也是能够让人长途奔袭,近身腾挪的好手段。 而得到游龙步的厉朝峰在胡铁花离开后也每日练习,在彻底掌握后也开始朝着早就定好的目的地前进。 那就是……峨眉山。 江别鹤的出现让厉朝峰遇到了一次你死我活的危机,但同样让厉朝峰确定了绝代双骄的时间点。 以江别鹤的年纪,小鱼儿肯定没有走出恶人谷。 而小鱼儿没有走出恶人谷,代表着天地五绝呕心沥血创立的《五绝神功》,还默默无闻的躺在欧阳亭的地宫里。 厉朝峰记得小鱼儿逃出地宫的通道就在峨眉剑派的圣地神像后。 说是圣地,却只是一个有些香火的庙宇,峨眉剑派只是禁止在那里杀人罢了。 不然轩辕三光也不能大摇大摆在那里赌钱和杀人。 现在事情简单了,厉朝峰甚至不担心萧咪咪的威胁,因为萧咪咪只是把欧阳亭地宫当成了一个巨大坟墓,她根本不清楚身边有多少宝贝。 以厉朝峰的感知力,就算他把地宫里金银财宝全部搬空了,萧咪咪依旧能快乐的在地宫里当她的女王大人。 这就是厉朝峰敢烧伪劣版嫁衣神功的底气所在。 但朝着峨眉山前进的厉朝峰却没有如故事里一般一帆风顺,路走到一半,他就开始遇到了抢劫和偷窃。 抢包袱的,偷钱袋的,摸袖口的,割腰带的。 似乎全世界的小偷都盯上了厉朝峰的包袱和钱包,还有袖口。 厉朝峰抓住了几个人,只是他抓到了他们袖子,他们就割断袍子,握紧了他们的手腕,他们就斩断了手臂。 面对这种情况,厉朝峰最终没狠心去抓他们的头发。 然后厉朝峰就开始转向,本该一路向西的他开始想看看西北的大漠风光,而很巧的是,他的前方来了一波人。 而他的后面,在很早的时候,就跟着一波人。 现在这个时代,远游只能走官道,荒野山川倒是能走,但绝对没有厉朝峰的马快。 所以厉朝峰堵在前面的人的确是从前面过来的。 可他刚换了目的地。 看了官道两侧,那是极为浓密的山林,里面杂草丛生,别说马了,就是人进去,都只能顶着荆棘无脑冲。 纵使冲过了密林,也只能朝着山上冲然后翻山越岭,然后被别人在山的另一头堵住。 官道可以纵马,山林不行。 面皮上露出微笑,被堵住了前路的厉朝峰开口。 “大路很宽,不知道各位能不能让让。” 少年天真白皙的面容让堵在前面的人很受用,但他们没有让路,只是大笑着回应。 “让可以,但你得留下买路钱。” 厉朝峰有些无语,转头看向身后,发现后面的人马也把路堵死了。 “纵使是劫道,你们集结这么多人马,也该去抢那送镖的镖行,或者是前呼后拥的商队,再不济也该拦那种富贵人家的马车。” 厉朝峰语气越发无奈。 “而我,只是一个形单影只的路人,纵使被你们劫了财,够分吗?” 领头人摇头:“我们不要钱,虽然我知道你身上有金四爷给的几万两银票,但你的钱依旧是你的,我们想要的,是你的刀。” 厉朝峰眯了眯眼睛,现在他心底很生气,可他没有发火的对象。 他能发火的对象已经被他杀了。 金四爷知道自己身上有几万两,胡铁花和老板娘知道自己身上有一把神奇的刀。 但只有江别鹤知道,他身上既有几万两,也有一把神奇的刀。 人死了还能让自己不安生吗? 厉朝峰:“我这包袱里有三把刀,一把是用来剁骨剔骨的剔骨刀,一把是用来切肉的菜刀,还有一把是切姜蒜的匕首。” 说着他开始面露难色。 “不知道您要的是哪一把,如果三把都要,也是可以的,毕竟,你们不抢钱,到了前面的集市,我可以花钱再买三把。” 厉朝峰装糊涂,领头人却不糊涂,直言道。 “我们要的是你杀人的刀。” 听着这话,厉朝峰却是立刻满脸严肃,语气极为认真。 “我是一个厨子,我只喜欢给人做菜,但从来没有杀过人。” 领头人嘴角抽动,眼神里露出一丝杀意,因为厉朝峰这话有耍他的味道了,但还是展颜一笑。 “是吗?那天门五虎又是怎么死的。” 厉朝峰面露恍然,随后也是扫视了一圈,最终笑着摇头。 “哦,那是畜生,我是个厨子,对于杀畜生还是很熟悉的。” 畜生…… 众人沉默,厉朝峰在试图拒绝。 “原来您要的是我杀畜生的刀啊,那可不行,因为……” 声音停住,厉朝峰似乎想找出一个合适的拒绝理由,最终他放弃了,继续道。 “…那是我的命。” 说完这个理由,厉朝峰眼神犀利的看着领头人的面孔。 “你们可以抢走我的钱,但不能拿走我的命。” 领头人不以为意,只是眼神里满是威胁。 “那你也该听说过,如果青龙会想要你的命,你最好就自己送上门,而不是等我们自己来取。” 听到青龙会这个名字,厉朝峰面色冷峻起来。 因为他不熟悉青龙会。 第19章 纷争的一天 一年有十二个月,有三百六十五天。 青龙会有十二堂,有三百六十五个分坛。 三堂为一管,管分四季,一管有六制,为二十四节气。 再加一堂有三舵…… 总之,青龙会在古龙小说里属于一个组织架构庞大,覆盖范围极广,同时隐秘性极高,历史极为悠久的超大型组织。 所以厉朝峰对它最不了解。 因为他不懂,养这么多人,他们吃什么?喝什么?用处又是什么? 直了直身子,厉朝峰端正的坐在马匹上,苦恼之心跃于面皮。 “我听说过青龙会,也知道青龙会很强大,但我还是希望你们能明白,那把刀,是我的命。” 苦恼之后是难过。 “就算小孩子也明白一件事,如果有人要他的命,纵使是玉皇大帝亲自来了,也是不能给的。” 难过之后便是肯定。 “所以,我真的很想尊重你们,但命,还是不能给。” 厉朝峰话说的很有道理,姿态还有些低,而听着这些话,堵在他前后的青龙会众全都会心的笑了起来。 他们都属于青龙会,如果有人把青龙会比作玉皇大帝,那么不管是谁,都会开心的吧。 而领头人却没有笑意,他来这里是拿刀的,不是来听厉朝峰吹捧青龙会的,眼神冰冷,语气坚定。 “那不是命,只是一把刀,你也说了,丢了刀,不过是去集市上再买一把就好。” 看来是糊弄不过去了。 厉朝峰没有继续和领头人争辩。 飞身下马,他自顾自的牵着马走到路边,把马系在树干上。 等这些做完了,他转头看向那青龙会不知是坛主还是舵主总之应该不是堂主的领头人,苦笑。 “我这匹马你们应该不会抢吧?” 领头人气笑:“我们只要刀。” 厉朝峰很好奇,如果是江别鹤死前给自己埋的坑,那么五虫刀只是一把很锋利的刀,青龙会就算再想要,也不会比几万两银票更值钱。 因为好奇,所以他问了。 “未免我们之间发生误会,我想确认一下,你要的刀是什么模样?” 领头人:“八寸长短,蓝黑色,以及,可以藏在身上不被任何人发现。” 领头人很诚实,而厉朝峰再次确认了,这就是江别鹤给自己埋的坑。 因为不管是老板娘,还是胡铁花,他们看见刀的时候,都只有七寸左右。 厉朝峰给五虫刀配的刀鞘只能放进七寸的刀。 唯一看过八寸刀的人是江别鹤,因为刀只有足够长,藏起来之后才让人心生畏惧。 听出领头人的语气里似乎对于藏刀很在乎,厉朝峰微微摇头,试图改变他们的想法。 “如果是这个原因,你们应该去打造一把能藏在鱼腹中的剑,比如传说中的鱼肠。” 领头人摇头:“可惜很多人不喜欢吃鱼,甚至不喜欢吃任何可以藏东西的菜。” 厉朝峰惊了:“原来你们只是想要刀,还真是贪婪...。” 领头人不回答,他只是盯着厉朝峰,并不介意对方说自己贪婪。 转头看了一圈,厉朝峰看到身后人群中一个熟悉的断臂人,因为被抓住了手腕,就把自己手臂砍掉的狠家伙。 知道言语已经无用,厉朝峰叹气。 “为什么你们要这么固执呢?” 领头人:“你也很固执。” 此时厉朝峰已经走到了官道靠近密林的路边,看着山林,厉朝峰还是作出了警告。 “我是个厨子,我只喜欢别人高高兴兴的吃我做的饭,所以我不喜欢杀人,也不想杀人,但我会杀畜生,而拿人命不当回事的,就是畜生。” “可惜很多时候,人和牲畜没两样,我分不清也不想分,毕竟我没有杀人的想法,杀错了畜生还好,但杀错了人,我心里就会很难过。” 厉朝峰抬头看天,面色开始冷峻:“但这次我想分一下。” “出林为人,入林为畜,各位,珍重。” 这话说完,厉朝峰脚下已经动了,游龙步一出,整个人快速消失在森森山林之中。 青龙会众人看到厉朝峰只是一个眨眼就消失在浓密的山林里,也是全都骑马涌了上来,却被那领头人举手拦住。 穷寇莫追,逢林莫入。 “坛主,我们就这么放他走吗?” 领头人是青龙会坛主,叫做花如雨。 而这个青龙会分坛的名字是,十月二十一。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分坛,不是二月二龙抬头,也不是七月十五中元节,他们整体实力不够高,也不算强。 最高境界也就是花如雨,不过青年江别鹤差不多实力而已。 他们从某个渠道里得到消息,小厨神厉朝峰有一把材料很好的短刀,好到可以把望海虎的刀锋磨平了。 然后花如雨想看看,开始安排人去抢,去偷。 大街上,马路边,人群里,客栈中。 厉朝峰吃饭的时候他们偷过,厉朝峰洗澡的时候他们查过。 最终他们发现,厉朝峰身上没有刀。 所以青龙会分坛坛主花如雨明白了,这不是一把宝刀,而是“鱼肠”。 虽然他不是专诸,也没有想暗杀的吴王僚,但…… 这可是“鱼肠”。 他得到的消息是厉朝峰不会武功,而他们一路看到的厉朝峰,懂轻功,会拳脚,还算不错,但也只是不错。 花如雨不知道自己要不要和厉朝峰开战,因为青龙会大多时候不会往死里得罪江湖人。 但他还是想试试,看了一眼人群,随后看着面前的木兰山。 “他走不了,因为山后面那座城,也有我们的人。” 看会众安心了一些,花如雨点了十个人,其中便有两个青龙会刽子手,同时指出了关键。 “你们十个进去,看那个家伙是不是逃了,记住,不要分开太远,不要恋战。” 鱼肠属于专诸,那是刺客的代名词。 而刺客,在这种浓密山林里,可以杀很多人。 可十个人进了林子,只是不久,就传来了惨叫声,厮杀声,兵器断裂声,求饶声。 以及有人在山林里横冲直撞导致的枯枝断裂声。 随着一个个声音逐渐消失,浓密山林也再次安静下来。 十个人一起死在了林子里,没有一个人出来告诉花如雨,他们是怎么死的。 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山林很安静,如同猛虎张开的血盆大口,进去了就出不来。 花如雨面色如水,他知道事情难办了,因为他刚才说出了青龙会的名字。 没有说出青龙会,他们只是一群劫匪强盗,抢不到东西,跑就是了。 但说出来了,他就得维持住青龙会的威名。 青龙会要的东西,你最好自己送上门,因为他们肯定能拿到。 为了得到“鱼肠”,他们集结了整个分坛的人手,而现在死了会众,还有刽子手。 如果退了,这件事情自然瞒不住。 花如雨可以相信厉朝峰不会自找麻烦大肆宣扬自己的战绩,但他不相信他身后的会众会在事后不去多嘴多舌。 总有一种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嘴的,尤其是刚才死的人里面有他熟悉的人。 “我去吧。” 花如雨身后是他最后的朋友,也是十月二十一里数一数二的好手,邢轩。 可惜邢轩很勇敢,却不够聪明,因为他不清楚,他面对的是“鱼肠”。 那是一把独属于刺客的剑,或者刀。 “不,我们一起进去。” 花如雨定下心来,凝视着森林巨口,他知道他们会死很多人。 但,青龙会,会赢。 第20章 杀戮的一天 山林之中,五十来个二三流高手满脸紧张的扫视周围,他们分成几波在林间来回穿梭,不停的提着武器劈砍着面前的枯枝荆棘,硬生生的开出了五六条能通行两三人的通道。 本来密密麻麻的荆棘丛在他们持之以恒的劈砍下,被开辟了一块空地,而空地之上,花如雨和邢轩举着各自的兵器,扫视着全场。 他们没有持刀开路,只是在等待着可能的厮杀。 随着路被彻底打开,会众们也找到刚才十个人的尸体,花如雨在地上捡起一把断成两节的铁鞭,眼神微微眯起。 厉朝峰的刀,不仅坚硬,还很锋利。 作为青龙会坛主,花如雨很聪明,所以他知道,刺客最强的永远是他第一击,只要挡住了,刺客就会变得很弱小。 而事实确实如他所想,面对一个乌龟阵,在一处荆棘丛里仰头躺着的厉朝峰觉得很难受。 刚才十个人里只有两个一流,其他的不过二三流,厉朝峰内力虽然不强,但近身搏杀还是可以的,只是一击就杀死了人群里气势最强的那个人。 随后靠着强大感知,来回走位躲开了三两人围攻,消失在丛林里。 出现,消失,再出现,再消失,最终获得了胜利。 可他是真没想到,这群人能这么苟的,五六十人直接把浓密的丛林砍的如同康庄大道,自己现在出手,立刻被所有人围攻。 刚才最多三面遇敌,以厉朝峰的感知力,他可以朝第四个方向躲避。 而五六十个...所以他开始鼓动肺部,用他能发出的最大声音扬声嘲讽。 “诸位这是帮青龙会开了一个玄武分会吗?” 声音太大,所以不停在林子里回荡,纵使他们耳目再清明,却也察觉不到厉朝峰在哪。 花如雨听到这话,也是一愣,扫视一圈后,也是扬声大笑。 “阁下如此藏头露尾,我可不希望我的任何一个下属死在一定要死的死人前面。” 花如雨说的光明正大,而周围的青龙会成员听的理所应当。 青龙会会员从来不是好面子的人,他们只是需要青龙会的威严,来让自己做事干活的时候避免更多的麻烦,或者使用更少的力气。 比起担心丢面子,花如雨更担心总坛会因为他擅自行动造成了损失而进行惩罚。 林中再次响起厉朝峰的声音。 “面对五六十人的大阵,如果我直接现身,那不叫死人,叫蠢货。” “所以...江湖再见!” 远处官道上远远传来一声马嘶声,花如雨面色一暗,咬牙切齿的低吼道。 “那小子要跑,追。” 所有人开始朝着林外冲去,阵型开始被拉散,等轻功最好的那群人跑到官道上,却看看那匹被厉朝峰系在树上的马,依旧系在原地。 花如雨和邢轩连忙转头看向身后,却发现少了五六个手下。 虽然都不是好手,但这么多人在,厉朝峰是怎么无声无息的杀死的。 花如雨背后冒出一丝冷汗,他有些后悔,后悔自己不该在树林里和一个刺客战斗,他应该在城里,或者客栈里。 虽然那也会死上一些人,但终归,自己是能看见对方的身影的。 而现在...他居然连人都找不到。 这个小子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厉朝峰没有消失,五感强大的他浑身抹着绿色的苔藓,远远看去,和周围的树木草丛差不多颜色。 除了有些难闻外,这种东西是很好的伪装色。 迷彩而已,就是不够洒脱。 现在的他比起一个身负真气的大侠,更像一个藏身密林的绿色猛兽。 双眼凝视着不远处的人群,他在等着花如雨的抉择。 是继续,还是离开。 然而花如雨让他失望了,只听花如雨对着身后的一个下属就喊了一声。 “杀马!” 杀了马,厉朝峰除非想要靠着双腿翻山越岭,否则就只能留在这里和他们厮杀。 多余的马被杀,剩下的会众,也牵着各自的马进入了山林,一时间,林中不停回荡着马嘶声。 林子很密,但山头也不算太大,四五十人保持警惕往回走,再次寻找起来,而随着几声呼喊,花如雨也走到了一个角落里。 那是一个他刚刚死去的手下。 这个手下的兵器很完整,只是,他的脖子上被人用刀直接扎出一个小洞。 这是近身之后的暗杀。 可凭什么,他们这些人一路前行,这个手下就算轻功差一点,落后了一点,也不可能听不到身后的追杀,为什么不回身反击。 再查看一下,花如雨眼神眯了起来,这个伤势,是正面刺杀。 拉过一个下属,花如雨只是简单比划了两下,就让邢轩和身边的下属们惊出一身冷汗。 如果有一个人能忽然出现在自己的左前方给自己脖子上来一下,那么是个人都会害怕的。 这到底是什么武功,花如雨皱着眉头,随后耳中就听到了一声轻微的闷哼声。 “在那里!” 耳目聪敏的邢轩早就看了过去,却只看到一个绿色身影在山林间跳跃。 三步一丈,轨迹犹如游蛇在水,只是在林间三转两转,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他们身前,再次死去了一个认识的人。 他们为了这次行动,一共出动了六十四人,一个坛主,一个副坛主,两个刽子手,剩下六十个是普通会众。 而现在,他们前前后后已经死了近二十个人,两个刽子手更是死的不明不白。 铁鞭断了,另外一个刽子手的长刀也被削去了刀尖。 这么大的损失,别说花如雨这个坛主了,就是舵主堂主,也得给青龙会老大一个交代。 “鱼肠”,势在必得。 “追!” 花如雨再也不想着什么减少损失了,他现在只想一件事,杀了这个小厨神,然后把“鱼肠”送到青龙会老大手里。 只有这样,他才能将功赎罪。 乌龟阵解开了,随后开枝散叶。 此时躲在树上的厉朝峰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因为他比起一个武功卓越的大侠,更像一只凶猛的野兽。 他的嗅觉很灵敏,他的听觉很灵敏,他的视觉也很灵敏。 不要和一只野兽在山林里躲迷藏,因为它总会先发现你。 而比起野兽,厉朝峰还有属于人的智慧。 看着即将从树下穿过的一个青龙会众,厉朝峰微微一笑,五虫刀握紧,身形犹如一条毒蛇,疾驰而出。 头顶出现风声,纵使是三流水平的江湖人,也会感觉到,随着他一个抬头,就感觉头顶一凉,彻底失去意识。 周围的呼和声再次出现,而厉朝峰只是对着冲过来的花如雨露出一丝微笑,身形一转,隐没山林。 出现,消失,消失,出现。 厉朝峰出现了几次,就死了几个人,而不管他身边有几个人,一旦他想要消失,他就能很快消失。 邢轩距离他最近的一次,只有一棵树,厉朝峰手中的短刀更是已经插进了别人的脖子。 可邢轩一剑刺出,那本该在他左手的短刀却是忽然出现在右手,只是三两下碰撞,便切断了他引以为傲的宝剑。 看到人群汇聚,对方也不恋战,蛇行一般径直上了树梢,等邢轩架起轻功追上去时,就看到了眼前密密麻麻的绿色林盖。 人影是半点也看不见。 而花如雨,只是站在一块巨石上,拄着长刀,目光在所有会众身上扫视着。 还剩...三十个。 会众的脸上已经出现了畏惧,所有人有意无意的避开了那浓密的荆棘丛,因为有人因为太靠近荆棘,结果被忽然出现的短刀刺穿了头颅。 而有些人则记起了厉朝峰进入山林之前的警告。 出林为人,入林为畜。 他们...想出去。 小厨神只是个厨子,他只杀畜生。 第21章 成名的一天 “啊!” 又是一声惨叫,所有人木然的看向那个方向,还是熟悉的绿色人影,还是那七拐八弯的神奇身法,可再也没有想去追了。 追不上,还追他做什么。 人啊,一旦可以被别人杀死,就很容易死了。 邢轩去追了,山林里全是树木,只是追到半路,一个晃眼间,就失去了对方的身影。 绿色,到处都是绿色,而厉朝峰身上也是一堆深深浅浅的绿色。 迷彩之所以能成为山地之王,就是在于它能欺骗人的视觉,让人无意间忽视掉穿迷彩的人。 没有人会在山林之中无意识的注意一棵树,但他们会无意识的注意到一个人。 这是一个妖怪。 邢轩心头颤动,他此时也有些手足无措,因为他知道,他杀不死这个少年。 看到连邢轩都停下了搜索的脚步,花如雨也能闭上了双眼,随后对着森林里的厉朝峰喊道。 “你赢了,你的刀,不...你的命,我花如雨放弃了。” 随着花如雨的喊声,山林里,厉朝峰的声音也接踵而至。 “那就太好了,毕竟青龙会这种庞然大物,我还是很害怕的。” “是吗?那还真是我们的荣幸。” 花如雨很不想相信这句话,但他却不能不信。 因为这是只要他们不走,就能杀光他们所有人的人说出来的话。 邢轩听到花如雨认输,没有反驳,厉朝峰的身法很流利,力量也不错,纵使回到城中,只要不被堵在铁屋里,他依旧能够从容离开。 他们前呼后拥,只是在官道上堵住了他的马而已。 大侠未名时,亦有犬吠日。 输给一个高手,青龙会的惩罚虽然有,但不是必死无疑。 随着花如雨认输,所有人都汇聚到花如雨身边,而厉朝峰的身影也远远的出现在山坡上,对着他们点头微笑。 他看起来并不洒脱,一身青绿蓝混合的棉衣,头发上也是花花绿绿的,根本不像样子。 花如雨握紧了拳头,他想指挥邢轩和自己一齐冲上去,但他知道,冲上去了,也不过是看到一抹背影罢了。 而一个会众暗中抬起了胳膊,花如雨却是微微摇头。 这么远的距离,纵使是暗器,也不可能射中对方。 厉朝峰的感知比他们灵敏的多,这是他刚刚察觉到事情,否则他也不会认输。 在山林里抓一只油的滑手的野兽,只是痴人说梦。 随着花如雨一个拱手,远远对厉朝峰抱歉着。 “今日多有得罪,日后青龙会自有赔礼送上,只望小厨神对今日之事多多包涵。” 看花如雨的确放弃了,厉朝峰也是扬声提醒。 “赔礼我倒不需要,但你们依旧在林子里,我很不喜欢,因为代表我还要当一个畜生。” 听到这声畜生,会众们也是紧张起来,花如雨听厉朝峰居然把自己也形容成了一个畜生,微微一愣。 这次战斗不是人杀畜生,而是畜生之间的厮杀吗? 这个小厨神...有点意思。 哑然失笑,花如雨不再纠缠,只是一个挥手,便带着所有人都出了林子。 这,才是真正的认输。 “赔我一匹马,然后你们离开吧,我这边还得等一会儿,毕竟刚刚杀了这么多畜生,我也是很累的。” 厉朝峰疲惫的声音从山林里响起,花如雨看了一眼周围宠宠欲动的会众,却是连连摇头。 他看的出来,厉朝峰不是人累,而是心累。 这是一个完全不喜欢杀人的人,但你真逼上去了,他就会把自己当成畜生。 死了一半会众,花如雨也知道自己必然会受到惩罚,但输了就是输了,他算计了所有可能,也不觉得自己有赢的可能。 这是一个妖怪。 而那把刀,也不是“鱼肠”,而是毒蛇的毒液,猛虎的尖牙。 想要虎口拔牙,蛇口取毒,你必须先打赢猛虎,拿住蛇身。 花如雨毫不留念的带着所有人离开,厉朝峰也看了眼满地的尸体,忽然面露苦色。 装逼太过了,连尸体都没让他们一起带走。 看着满地尸体,作为一个现代人,不管是个人道德还是公共卫生,他都只能掩埋起来。 随后一个时辰,他给每一个被自己亲手杀死的人挖了一个坟冢,接着一一安葬。 日暮西山,厉朝峰走出山林,看到了一匹几无杂色的白马,白马上是他的包袱。 花如雨留了一匹最好的马给厉朝峰,可厉朝峰不喜欢白色,他喜欢黑色。 因为黑色...耐脏。 ------------------ 京城,金钱帮。 一个身材高大、瞳若猛虎的男人听着下属禀告的江湖传闻,点了点头,起身朝着一处暗室前进。 几个机关门被他一一打开,他很快走进了一个暗道,七拐八拐,他再次见到了阳光,也来到一个到处写满武林密辛的书房。 书房里,有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正在低头写着什么。 大汉看到书生,径直开口。 “百晓生,你对木兰山之战怎么看?” 书生就是百晓生,江湖上流传的《兵器谱》就他写的。 百晓生抬起头,他也听说了厉朝峰在木兰山上的战绩,此时也正在思考给他取一个有趣的称号。 听到大汉招呼,那百晓生也是抬起头来,灵光一闪,便笑着问道。 “哦,上官帮主看上了那头妖龙?” 上官金虹听到这个称号后,眼生杀气,满脸凶相的看向百晓生。 “妖龙?你居然给他取了这么大的名号,不怕他找你麻烦。” 而百晓生却没有回答,只是笑笑。 他敢编排江湖排名自然有自己的底气,这个底气就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 是的,这个世界的《兵器谱》之所以能在江湖上扬名,是上官金虹在保驾护航。 否则谁会承认一个江湖散人对各大高手的排名,哪怕对外宣称只对兵器进行排行,百晓生也不配。 天机老人的天机棒和李寻欢的小李飞刀可不是什么神兵利器,他们上榜完全是因为自身的战绩。 天机老人鬼神莫测,小李飞刀百发百中,因为这两个人上榜了,《兵器谱》才为人熟知。 纯粹蹭流量。 但天机老人行踪不定,李寻欢常年游戏人间,就算被蹭了流量,他们也不怎么在乎的。 平湖百晓生纵使是散人,也是很知名的散人。 但最不该出现在《兵器谱》上的,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 作为一帮之主,上官金虹势力很大,武功很强,人很骄傲。 但骄傲,不代表他愿意被人编排在天下第二的位置。 给一个强者颁奖,还是一个银奖,强者领不领情不说,得先看你这个人配不配。 路边的乞丐也能给天下富豪弄个排名,但他不配,富豪自然也不会认。 而百晓生之所以敢编排金钱帮帮主,只是因为《兵器谱》是金钱帮招揽江湖人士的橄榄枝。 《兵器谱》前五十人里,出自金钱帮的高手就占了十七个,剩下的要么形单影只的大侠,要么是逍遥人间的隐士,瞎子也看得出里面有猫腻。 见上官金虹对厉朝峰产生了兴趣,百晓生开始点评起来。 “木兰山上厉朝峰身如游龙,百十人不能围之,可真气不济,只是无牙之龙。” “游龙无牙,便也无力,得了尖牙,才算真龙。” “厉朝峰之刀能切金断玉,出手更是无迹可寻,可称妖刀,亦是他的利齿尖牙。” 见上官金虹听的入神,百晓生更加得意,摇头晃脑的卖弄着学识。 “上古之时,有三大妖刀,龙牙,虎翼,犬神。” “妖刀可名龙牙,则人号,妖龙!” 上官金虹听到这里,紧锁眉头,但也点头认可了百晓生的逻辑。 “那他会排在第几名?” 百晓生听着这问题,却是皱起眉头,看着上官金虹满脸严肃,心中有些犹豫,请教道。 “无牙之龙,不过济济无名之辈,有牙之龙,却已是人中翘楚,不知帮主想把他排在第几。” 上官金虹是有些想法,《兵器谱》排上去就会有人挑战,而他的《兵器谱》上有两个喜欢到处挑战的武道疯子。 “你觉得他能赢郭嵩阳或者吕凤先吗?” “肯定不行,妖龙真气不济,纵使可以接近两人,龙牙也可破真气,但他赢不了绝顶高手,因为他会比对方先死。” “既然如此...先放在第十位吧。” 作为这个世界的《兵器谱》主人,上官金虹做事一向干净利落。 百晓生一愣,提醒道:“东海玉箫一身邪气,排在第十已是极限了。” 上官金虹冷笑:“既然是妖龙,总该有些挑战,不是吗?” 第1章 故友相逢 三年后。 胡铁花带着老臭虫,两人三马朝着兰州前进,只因为老臭虫家的三个小姑娘被黑珍珠抓走了。 而去兰州,只是因为那儿住着一只死公鸡。 行到半路,他们看到一个繁华的城镇,城镇不大不小,但街上的人流却比一般小镇多了许多。 此时两人也走了许久,胡铁花也是高兴的呼喝起来。 “赶了一天路,我也饿了,咱们进城吃点东西!” 楚留香的三个红颜知己被劫,此时没有吃饭的兴致,他本该直接进入沙漠,却被胡铁花强行扭转方向,前往兰州。 但不管身上有再多事情,人总得吃饭,所以楚留香也下了马,牵着两匹马和胡铁花一前一后的走进了镇子。 刚进镇子不远,楚留香就看胡铁花双眼瞪大,猛地抽动鼻子,大笑一声。 “看来咱今天能喝好酒了!” 楚留香没有喝酒的兴致,但也是用鼻子吸了吸,空气中那醇厚的酒香,让他明白胡铁花所言不虚。 酒香再香,只要能闻见,便也不远。 胡铁花在前带路,只是三两个转弯,他们就看到了一栋颇为豪奢的酒楼。 名为,水云间。 酒楼人进人出,进去的满眼饥渴,出来的心满意得。 只是一眼,楚胡二人就知道这座酒楼生意极好。 靠近酒楼,胡铁花鼻子又是抽了两下,此时不仅有醇厚酒香,连些许菜香也是传了出来,双眼立刻瞪大,转头就得意对楚留香笑道。 “老臭虫,看来我今天能请你吃一顿大餐了!” 楚留香失笑,这种豪奢的酒楼,他倒是能请的起,但可胡铁花这种穷鬼可请不了几顿。 最后还得是他买单。 胡铁花说的自然不是谁买单,鼻子又是吸了两口,眉开眼笑起来,牵马来到门楼前打算系马,立刻被迎宾小厮着急的伸手拦住。 只因胡铁花一身脏衣服,就算看起来像武林中人,却不是酒楼的目标客户, “哎,谁让你乱闯的,出去,出去!” 见胡铁花被拦在门外,楚留香心中却是有些疑惑。 在酒楼前迎宾的常年迎来送往,必然能看出胡铁花是身负武功的江湖人。 而一个身负武功的人,就算看起来破破烂烂,一顿饭还是吃得起的。 此时胡铁花脸色有些难看,双眼怒视对方:“哦,你这是瞧不起人?” 迎宾小厮不是看不起胡铁花,只是老板规矩颇多,此时靠近胡铁花,居然直接掩住了鼻子,闷声说道。 “我们老板做生意不看贫贱,但绝对不接待味道太重的客人。” 说完之后,迎宾小厮还用手扇了扇,也是满脸无奈。 “就您这身味道,纵使能一掷千金,也是绝绝不能进入我们酒楼的。” “用我们老板的话来说,我们这里可不仅仅只接待您一个客人。” “而其他客人面对美食时,是绝对不希望闻到怪味的,您还是去其他地方吧。” 听到这话,胡铁花眼珠更亮,忽然低头闻了两下味道,随即低声骂了一句。 “小屁孩就是事多。” 此时楚留香也牵马上来,看着胡铁花因为体味被迎宾堵在门口,连连摇头,满脸可惜的说道。 “看来这顿大餐,我们是吃不上了。” 语气很可惜,脸色却是有些得意,毕竟,他也看不惯胡铁花不喜欢洗澡的习惯。 而楚留香眼里,纵使是胡铁花想发性子,也是没处发的。 只因这个地方并没有嫌贫爱富,算不得狗眼看人低,迎宾小厮也只是不想胡铁花影响了其他食客的食欲。 而结果也如楚留香猜测的那样,胡铁花只是搓了搓鼻子,便转头就走。 胡铁花这么简单的放弃让楚留香也是惊讶,对迎宾小厮抱歉的拱了拱手,牵上两匹马,紧紧跟了上去。 快步赶上后,楚留香就看到胡铁花绕着酒楼转了半圈,很快两人就来到了酒楼后面的巷子里,胡铁花就要找树把马系上,看来想直接闯进后厨。 此时天蓝云清,胡铁花就算轻功不错,但他不会隐身。 见胡铁花为了一点吃的就要放弃底线,楚留香连忙出言拦住。 “花疯子,别人只是正常做生意,你这样进去捣乱可就不地道了。” 胡铁花此时已经系好了马,听楚留香误会自己,却也只是豪言壮语。 “老子是这种人吗,我说今天请你吃大餐,就一定能请你吃大餐!” 只见他一个跳跃,楚留香来不及劝解第二句,已经进入后院,只是三两息时间,后院中就传来了胡铁花的呼唤声。 “老臭虫,大餐都快好了,还不进来!” 楚留香听着这话,也是愣了一下,随后摇头感叹,看来这酒楼老板和胡铁花是旧识。 轻身跃起,身形不动,楚留香直接飘入后院,却只看到胡铁花一个人坐在八仙桌前。 桌上只有三两盘凉菜,一二个冒着热气的素菜,说是大餐,却是一点肉味也无。 而不远处,满脸肃穆的仆役正抱出几坛美酒。 见到美酒出现,胡铁花却是等不及了,直接一个晃身,就从仆役手里接过一坛酒,一掌拍开,一股浓烈酒香开始飘出院子。 “哇!” 这股酒香别说胡铁花了,楚留香也被惊住,胡铁花这酒中饿鬼更是眼神迷离。 对着酒坛胡铁花开始畅饮,在他的咕噜声里,楚留香开始打量着这个酒楼后院。 很快,又是几个仆役现身,不停的上菜布菜,而主人却是一直未曾现身。 松鼠桂鱼,羊羔肉,五丝驼峰,姜葱捞鸡,东坡肉。 等胡铁花喝完一整坛浓香烈酒,看到桌上已经出现不少肉菜,心满意足的对着楚留香就吆喝起来。 “坐啊,这次的大餐可比我上次吃的要好!” 楚留香却是有礼仪的,只是摇头。 “主人未至,我还是稍微等等比较好。” 胡铁花也不解释,只是笑道。 “那你可有的等了,菜没上齐,这小子可是不会出来的。” 说完胡铁花也是大马金刀的坐下,拿起筷子细心品尝起来,赞叹之声连绵不绝。 再次打开一坛酒,只是一闻,就知这是酱香美酒。 一坛浓香,一坛酱香,此时八仙桌上,已经摆出了六坛酒,看来是一坛一味,坛坛不同。 胡铁花喝完的那坛浓香烈酒,仆役已然补上。 楚留香见胡铁花也不等主人上桌,就开始自顾吃喝,心知胡铁花与酒楼主人的关系不错。 找了位置坐下,扫视了一圈,也打开了一坛酒,只是一看,却是米白色的米酒。 倒了一碗,只是微微品了一下,顿时眼神明亮,心中赞叹,这个酒楼老板,确是酒中仙。 清香甜爽,绵软醇厚,不过如是。 随着各色菜肴堆满了桌子,胡铁花边喝边吃,吃完那些仆役便会补上新的,倒也痛快。 六坛酒楚留香也一一试过,清香,浓香,酱香,米酒,黄酒,果酒,一共六类,全是清爽透亮的美酒。 胡吃海喝之下,胡铁花也逐渐停下,打着饱嗝说道。 “老臭虫,今天这大餐,如何?” 楚留香对于胡铁花算是服气,他还在等主人,只是喝了几碗美酒而已,又怎么知道美食好坏。 当然,他虽然没有品尝,但只闻闻,也知道这大餐确实不错。 但他也是奇怪,这客人都吃饱了,主人家为什么还不现身。 莫不是有什么特殊癖好? 一股异香扑鼻的肉香传来,胡铁花一脸欢喜看着从后厨走来的马尾青年,得意的招呼道。 “老子就知道,饭菜里有这种香味的一定是你小子。” 厉朝峰见到胡铁花,表情没有半分高兴,反而是一脸嫌弃。 他手上是一个巨大且热气腾腾的白瓷坛子,单手托着却也不怕烫手。 青年怒视一眼胡铁花,开始骂骂咧咧起来。 “真就是祸害活千年,小爷我也是倒霉,居然欠了你这不要脸的家伙一个大人情。” 第2章 地宫宝藏 厉朝峰的确欠了胡铁花一个大人情。 青龙会的信息是江别鹤死前传出去的,如果没有游龙步,厉朝峰在木兰山能逃出性命已是万幸。 更不要说上了《兵器谱》,得了妖龙这个称号。 三年前,厉朝峰经历了木兰山一战,随后也就到了峨眉山。 只花了一点时间,他就找到峨眉剑派的所谓圣地,但只是一个小庙。 庙祝并不懂什么高深武功,小庙里供奉也只是一尊泥像菩萨,根本无人防守。 靠着强大感知,厉朝峰很快找到地宫入口,然后穿过暗道打开了木墙,进入了那个连萧咪咪都不知道地灵宫。 此时萧咪咪已经占了地宫几年,但她根本不知道,地宫之下还有地灵宫,所以厉朝峰面前根本没有任何阻拦。 地灵宫一共有八个方向,金、银、铜、铁、锡、木、石、土。 被石绞盘打开的坟墓上方才是萧咪咪所在,除非萧咪咪没事进堆着无数死人的坟墓里玩探宝,那么她就不可能发现厉朝峰。 木墙通着峨眉剑派的圣地,土墙后面是地灵宫自毁装置。 而金银铜铁锡五个绞盘后面,金绞盘是无数金银珠宝,银绞盘是欧阳亭的住处,铜绞盘是神兵利器,锡绞盘是各种神奇毒药。 而铁绞盘转动后,便是厉朝峰心心念念的《五绝神功》。 然后就是已化为白骨的天地五绝尸体,以及犹如生前的欧阳亭夫妻。 找到了宝藏,厉朝峰没有留在原地练功。 地灵宫隔壁就住着萧咪咪,就算萧咪咪在江玉郎挖地道之前根本没有进过地灵宫。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三年前的他面对萧咪咪这种早已成名的高手,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不要觉得萧咪咪很弱,她在小说里是因为不会游泳被淹死了,完全是剧情杀,可不是电视剧里被江小鱼和江玉郎联手杀死的。 而萧咪咪的出场,也是小鱼儿为了自救,满山扔财宝。 最后引来的无数江湖人争抢,萧咪咪是那场夺宝活动里,活到最后并抢到财宝的胜利者。 这样一个人,就算不是绝顶高手,也是一个心思诡诈到到极致的女人。 而厉朝峰见过胡铁花,也见过江别鹤,演员脸这种东西他是没看出来的。 所以他不能被电视剧误导,面对原著人物,该往强的方向猜就往强的地方猜。 厉朝峰选择了蚂蚁搬家,同时一网打尽。 《五绝神功》他要了,金银财宝他带走了,神兵利器他也拿走了,甚至连毒药他都打包了。 白天在客栈里休息,晚上钻地道,当时的他比起萧咪咪察觉,更担心峨眉剑派半夜跑来巡视他们的“圣地”。 蚂蚁搬家了一个月,厉朝峰也在峨眉山脚有了一处三进宅院,接着就是财宝入库,神兵进房,毒药分门别类,开始练习《五绝神功》。 反正不管小鱼儿未来会不会被萧咪咪骗进地宫,江玉郎应该不会去地宫了。 江别鹤还没有成为大侠,自然不会制造什么藏宝图,没有了藏宝图,江玉郎也不会往峨眉山跑。 没有江玉郎挖一年地道,小鱼儿真遇到萧咪咪,也不会发现地宫之下内有乾坤。 而搬空了欧阳亭地宫的厉朝峰开始变得有钱。 同时他有了麻烦,那就是他被百晓生写进了《兵器谱》。 妖刀龙牙,长八寸,切金断玉,如妖似邪,为妖龙厉朝峰所有。 木兰山一战,龙牙所遇兵刃无所不断,虽说妖龙自身不强,却因兵器之威,身法之诡,可排《兵器谱》第十位。 而原来的第十位东海玉箫顺延至第十一位。 厉朝峰听说自己被百晓生排进了《兵器谱》,还压了类似东邪黄药师一般的东海玉箫一头,恨的牙都快咬碎了。 但没办法,他找不到百晓生,自然也没办法让他把自己从《兵器谱》上拿掉。 有钱有名,厉朝峰似乎瞬间成了成功人士。 但刚刚才得到《五绝神功》的厉朝峰,心知自己只是一个小嘎啦。 青龙会虽组织庞大,绝顶高手却是不多,厉朝峰靠着地形优势,才将将获胜。 而花如雨退走的主要原因,在于损失太大,收益太小,不得不退。 花如雨和刑轩这种高手,只要小心一点,只防不攻,厉朝峰就不可能杀掉对方。 这点在他和刑轩短暂交锋后就知道了,他可没有放过刑轩的心思,只是计算了一下杀不了还会被缠住,才不和对方纠缠。 厉朝峰能杀一流高手的前提是,一流高手主动和他玩近身格杀,然后厉朝峰才有短刀乍现,一击必杀的可能。 而能上《兵器谱》的,就算是江湖散人,那都是能正面搏杀的人物。 而厉朝峰排进了《兵器谱》第十,盛名之下,再也没有偷袭的可能。 为了避免被《兵器谱》后面的人找到并挑战,峨眉山他是呆不下去了,青龙会见过自己,他们绝对不会替自己保密的。 所以他很快将峨眉山的宅子托给附近的牙行代管。 倒不是他喜欢这个宅子,只是他没有时间处理的金银珠宝和神兵利器都被他锁进箱子里,然后挖了一口枯井,在井里又开了一间密室,上下左右洒上厚厚的石灰。 接着,他把井又填上了。 这些宝藏会不会烂在地底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就算烂在土里,他也不会搬回地灵宫或者送人,至于会不会被人发现。 厉朝峰呵呵一笑,他就不信了,他这藏宝图也有人能破解。 因为这藏宝图就是一张地契,然后地契上的房子还被他租出去了。 厉朝峰制作了第一份藏宝图,所以他觉得,那些江湖上造真藏宝图的人,大概都是比较懒,或者比较好心。 懒的人不会把宝藏藏的太深。 而好心,自然是藏宝人担心自己死后,宝藏也跟着他一起消失。 厉朝峰没有这种担心。 蚂蚁搬家一个月,挖井填井一个月,江湖闻名的妖龙厉朝峰没有一点身在江湖的自觉。 处理好宝藏问题,厉朝峰很快带着银票和一些方便携带的宝贝远走西北。 西北大漠不比江南或者京都,江湖势力比较弱,厉朝峰虽然有名,但认识他的几乎不存在。 找到地方,便是隐姓埋名。 厉朝峰最终的选择是,买了一个酒楼,自己当了老板。 三年里,厉朝峰每日修习《五绝神功》,而见到全版《五绝神功》后,厉朝峰也知道了《五绝神功》的真面目。 《五绝神功》是“当代人杰”欧阳亭骗天地五绝创出的心血结晶。 因为出自五大高手之手,所以记载了各门各派最最隐秘的精华技巧,这些不光让使用者能极致的施展,更重要的每一招都有所变化,掺杂了其他门派的精髓。 最最重要的,是它在这些不同形态的招式过渡上,手法极为巧妙自然,一点也不生硬死板,看上去会让人觉得这所有武功本来就是一整套功法。 所以...它是一本锻练内力的武功。 以拳脚招式作谱,习练时按图行拳,体生内力,则为动功。 以奇经八脉为径,内观天地,打坐行功,搬运真气,为静功。 内力和真气一体两面,只分是否知其来去,不知为体内之力,知则为修真之气。 嗯,和胡铁花教给厉朝峰的游龙步差不多,游龙步是你练的多了,自然就有了内力,也就会轻功了。 厉朝峰的牙...有点难受。 第3章 《五绝神功》 《五绝神功》根本不是一本有完整修炼体系的神功,它是五个绝顶高手你一招我一式拼接出来的。 《五绝神功》不讲体内经脉,它只是让你跟随它的招式,日复一日的锻炼,招式提纯变精后引动内息,终而获得无上内力。 招式不够准确时引动真气不多,招式对了,内息自然而动,按照既定路径循环体内,最终内力充溢。 而有了内力,再结合早已熟悉的招式,移穴大法,移花接木这些神异手段也是随手可出。 神功之名,绝对无虚,真气累积速度之快,也足够恐怖。 如果是一般江湖人,那就是比嫁衣神功和明玉功还值得学习的神功。 但对于过度自信厉朝峰而言,它还不如一些名门正派的传派功法。 这玩意,就是一个电子计算器。 如果把真气理论比做数学知识,那名门大派教弟子,都是先教九九乘法表,然后再一元二次方程,函数,微积分。 一步步的,让弟子知道真气是怎么搬运,以及该怎么进步。 当然,小门小派只能教弟子死记硬背九九乘法表,函数那是不会的,或者干脆就只有拳脚内力在身。 而《五绝神功》不教九九乘法表或者微积分,它直接给你一台电子计算器,然后你按一个键它给出答案。 这个答案算的很快,也很正确,甚至你不需要背什么九九乘法表,就能知道三角函数问题的答案。 但你...可能不知道它为什么是正确的。 《五绝神功》用体内之力战斗,如果是近战招式,你甚至分不清这个招式到底到底是用肌肉之力带动的,还是经脉真气带动的。 虽然上限很高,但《五绝神功》有上限。 那就是你不可能比创立《五绝神功》的天地五绝的武功高太多。 三年时光过去,现在的厉朝峰已经足够强,但他依旧心虚,因为他以为天地五绝名气很大,现在想来,他们的名气多在《五绝神功》上面。 《五绝神功》最大的好处就是进步极快,但上限比不上完整版的嫁衣神功或者明玉功。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厉朝峰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想法,天地五绝也是燕南天成名之前的绝顶高手。 欧阳亭之所以想要弄出一本《五绝神功》,就是因为十几岁的燕南天让他感觉到了威胁。 《五绝神功》最少能让欧阳亭觉得自己能赢《神剑决》大成的燕南天,否则他也不会弄死天地五绝。 只要厉朝峰靠《五绝神功》变得比天地五绝更强,再加上五虫神刀,那也是能镇压江湖一代人的。 但厉朝峰还是觉得不爽,毕竟...他最想要必然是类似修真的内功心法,而不是这种只要天天打拳踢脚就能镇压江湖的武道神功。 在厉朝峰的眼里,靠拳脚运动累积内力的“动功”总是不如打坐观想运转周天的“静功”的。 此时他端着用内力烹饪出来的“超级无敌海景佛跳墙”,看着已经吃饱喝足的胡铁花,心中微微叹气。 胡铁花能靠嫁衣残卷研究出游龙惊梦,他不行,因为他依旧不懂真气在体内搬运的基本逻辑。 《五绝神功》也许是一个靠bug运行的神功,厉朝峰可不敢乱动,也不知道怎么动它。 看到熟悉的人,厉朝峰深呼一口气,放下佛跳墙。 胡铁花他认识,所以他早就猜到,胡铁花身边那长相帅气,身上还有郁金香花香的人是谁。 强盗中的大元帅,流氓中的佳公子。 盗帅,楚留香。 但厉朝峰没有和楚留香打招呼,因为没有必要,只是怒哼一声,对胡铁花咬牙切齿的问道。 “我很好奇,你难道不好奇,我花了半个时辰才做出来的菜,会是什么味道吗?” “啊?” 胡铁花此时才反应过来,这桌菜的确是厉朝峰亲自做出来的,但厉朝峰花费时间最长的,当然才是最好的。 而现在的他,因为过了三年苦日子,结果看见美食就完全忍不住,胡吃海喝之下,已经是半点都吃不下了。 摸着肚子,抽着鼻子闻着似有似无的香味,胡铁花脸色发苦,楚留香哑然失笑。 难怪胡铁花说在菜上齐之前见不到主人,看来这个酒楼的老板是一个做菜的厨师。 菜没做完,做菜的厨师当然上不了桌。 不过就算胡铁花胡吃海喝,桌上依旧还是满满一桌菜,倒是看不出被人吃过一遍了。 随着厉朝峰落座,楚留香也是自我介绍道。 “楚留香。” 厉朝峰点头:“厉朝峰。” 楚留香一愣,立刻想到一人,眼睛猛地眨了眨,努力维持住表情,也是直言询问。 “你就是《兵器谱》第十,妖刀龙牙之主,妖龙厉朝峰?” 天下也许有很多人都可以叫厉朝峰,但能和胡铁花成为朋友的厉朝峰,自然不会是普通人,而不算普通的厉朝峰,也只有一个。 厉朝峰脸色一黑,感概道:“我还是比较喜欢小厨神这个称号,比较平易近人。” 厨神再廉价,那也是人畜无害。 妖龙...他迟早要找百晓生算账的。 听出厉朝峰心底有怨气,楚留香微微一笑,江湖称号这种事情,如果你自己不取,那么别人就会替你取。 盗帅,花蝴蝶,都是江湖人听过他们的事迹,或者和他们打架后取的名号。 而妖龙,听着就有点令人恐惧。 但这些都不算大麻烦,最大的麻烦是,妖龙之名不是厉朝峰很厉害,而是因为他是妖刀龙牙的主人。 百晓生把他能进《兵器谱》的功劳全都记在了刀上,所以这个称号,是可以被人抢走的。 厉朝峰隐姓埋名的三年里,江湖人也满江湖找了他三年,不少人都以为他早就被谁暗中害死了。 那个能让一个普通人成为《兵器谱》第十的妖刀龙牙也许早就被藏起来了。 可谁都没有想到,他会在西北海城,悠哉悠哉的当着自己的厨子。 厉朝峰和楚留香不熟,但胡铁花和两人都很熟。 见场中气氛有些沉默,胡铁花也是打趣起来。 “没想到我创立的功夫,我自己没有变成龙,倒让你先成了一条妖龙。” 妖龙之名,一为妖刀龙牙,二是游龙步施展起来犹如龙蛇。 游龙惊梦,胡铁花也创立了三年,但他被那矮小女人勾着躲在西北小镇三年,江湖上也没人见过。 所以只有他真正发力,才是真正的身若游龙,天上地下,任他行走。 厉朝峰的游龙步,比起正版游龙惊梦,更像一条游蛇,因为过于规律。 听到胡铁花说自己创立了一门武功,楚留香有些惊讶,想到《兵器谱》上说厉朝峰身如游龙,在两人间来回看了两眼,对胡铁花问道。 “前几天见你救猫,可没发现你的武功进步神速。” “救猫又不是打架,我为什么要用高深武功。” 胡铁花见楚留香好奇,也是得意的说起虎穴中的经历,厉朝峰顺口在一旁补齐。 等江琴之死,嫁衣残卷一一说完,最终说出游龙惊梦和游龙步的关系,楚留香也是赞叹不已。 “没想到害死燕大侠的小人江琴,已在三年前就死在了虎穴之中,还真是人生无常。” 厉朝峰:“也是因为这家伙教了我游龙步,所以我才能在木兰山一战成名,否则...怕是也如那江琴一般,深埋荒山,无人知晓。” 厉朝峰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佛跳墙的盖子。 浓密的香味几乎穿透了楚留香完全不通透的鼻孔,让他觉得自己等着主人上桌这种行为,完全不亏。 楚留香只是有鼻窦炎,觉得鼻塞难受,然后练了一门不需要通过鼻孔呼吸的内功,可不是没有嗅觉。 胡铁花此时也看到最后一道菜到底是什么,看到满坛奇珍,惊呼起来。 “这么香?” 厉朝峰此时也介绍起来。 “鱼唇、鱼肚、鱼翅、鲍鱼、刺参、干贝、鸡、鸭、羊肘、火腿肉、猪蹄筋、花冬菇、冬笋等汇聚一坛,加入高汤和老酒,文火煨制三个时辰,便是佛跳墙,算是水云间的招牌。” “如果不是你来了,我可不会亲自做这道菜。” 听着这话,胡铁花嘴角流涎,哪怕已经吃饱喝足,还是拿小碗盛了满满一碗,小口喝起来。 楚留香也是赶紧跟上,喝着喝着,胡铁花却是一愣,转头问道。 “既然要三个时辰,你怎么半个时辰就端出来了,不会是知道是我,你偷工减料了吧?” 厉朝峰微微一笑,没有解释。 当然是因为这是“超级无敌海景佛跳墙”,佛跳墙用真气炖得烂软,滋味更好哦。 味浓而不重,酥脆而不焦。 第4章 人情来往 “花疯子,这么好的菜都堵不住你的嘴吗?” 楚留香也是好美食的,现在的他也觉得,厉朝峰的小厨神这个称号才是实至名归,金四爷才是慧眼识珠之人。 百晓生居然将厉朝峰的小厨神称号抹去了,实在是有眼无珠,不当人子。 至于佛跳墙做法,厉朝峰不说,楚留香自然也不会问。 美食在前,却也不是闲聊的时间,哪怕胡铁花,在佛跳墙面前也差点吃爆了肚皮。 “难怪你给它取名佛跳墙,果然是佛也会跳墙。” 佛跳墙这道菜是清朝才有的,此时却是厉朝峰独一份的菜谱,而他也没有改名字,依旧叫佛跳墙。 菜干盘净,厉朝峰也给两人上了茶水,三人也是休息闲聊起来。 楚留香回味着美食,察觉厉朝峰虽然做事很豪气,但从他出现后就一直摆着一副臭脸,而这个态度一看就是给胡铁花看的。 因为厉朝峰面对楚留香说话的时候,还是会努力微笑的。 胡铁花是一脸无所谓,而楚留香却调解起来。 “花疯子做事的确不着调,厉兄弟如此态度,可是被他戏耍过?” 厉朝峰听到这话,却是转头看向楚留香,先是大呼一口气,接着再次闭气养气,才对楚留香解释道。 “如果你有我这样一个什么味道都能闻出来的鼻子,你也会对这家伙嫌弃得想掐死他的。” 听到这话,胡铁花呵呵一笑,不以为意,和厉朝峰相处了两个月,他早就知道厉朝峰为什么会嫌弃他,而这并没有影响两人之间的关系。 而楚留香却是一呆,随后却是打开折扇,扇了扇风,接着长笑起来。 “没想到我这嗅觉一直不怎么样的鼻子,也有被人羡慕的时候。” 但他鼻子不灵不代表他没有嗅觉,也是和厉朝峰一起嫌弃起来。 “胡铁花,你是不是该洗个澡了?” 胡铁花也是一瞪眼:“凭什么?” 话一说完,他似乎想到了什么,转了转眼珠子,看着厉朝峰就满脸狡黠的说道。 “让我洗澡也容易,你跟我去一个地方,我保证马上去澡堂洗的干干净净的。” 听着这话,楚留香微微一愣。 倒不是花疯子忽然变了性子让他惊讶,只是他听出胡铁花在替他请人。 可这件事凶险异常,他能欠胡铁花和姬冰雁任何人情,却不愿意让胡铁花欠厉朝峰一个大人情。 人情这种东西,有些时候很容易还,就像胡铁花主动教了厉朝峰一门轻功助他逃出生天,算是间接救了他一命。 因为这个原因,厉朝峰再怎么讨厌胡铁花身上的味道,也得捏着鼻子请他吃饭,还得亲自下厨。 这种还人情的办法属于容易的,因为不管厉朝峰请胡铁花吃多少次饭,不过是浪费一点财物而已。 真正难还的,是让人替你拼命,因为他替你拼过了命,你以后也需要替他拼命。 楚留香并不了解厉朝峰,只是听过妖龙之名,所以他很不愿意胡铁花因为自己欠别人一条命。 而厉朝峰只是眨了眨眼,便笑了一下,点头说道。 “只要不是龙潭虎穴,可以。” 胡铁花却是直言不讳。 “就是龙潭虎穴。” 厉朝峰摇头,看了眼楚留香,脑海里过了一遍可能出现的事情,便再次点头。 “只要能活着回来,便算不得龙潭虎穴。” 一件事,哪怕是再危险的事情,只要不是自己主动找死,那必然是有活着回来的可能。 厉朝峰答应了,胡铁花嘿嘿一笑,心中得意。 至于死在了龙潭虎穴,那自然是没有后续。 胡铁花给楚留香找厉朝峰当帮手,楚留香却是不愿意。 “花疯子,此事凶险异常,又何必多一个人冒险呢?” 胡铁花得意:“那是因为你不知道这家伙的能耐。” 胡铁花带厉朝峰去沙漠,自然不是要厉朝峰帮忙打架。 在胡铁花心中的厉朝峰武功并不高,所以他开始对楚留香提问。 “刚才我跳进院子之后,就直接开口让你进来,而当时的院子里,已经摆好了桌子,上好了凉菜素菜,小二们已经在搬酒。” “老臭虫,你猜猜这是因为什么?” 楚留香微微一愣,看了一眼对他笑而不语的厉朝峰,摇扇猜测起来。 “也许是他早就知道我们来了。” 胡铁花摇头:“既然早就知道,为什么不提前摆好酒菜,非得等我进了院子才开始摆。” 见楚留香不明白,胡铁花也不打哑谜,看向厉朝峰,表情得意的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来了?” 厉朝峰看着胡铁花,脸色愈发嫌弃,但还是开始给楚留香解惑。 “这家伙身上臭不可闻,三年都没有洗澡,所以我三年前做出的一道菜还有残留味道留在他身上。” “而我确认是他,是你们靠近酒楼一里的时候,一里之外,我可分不清他是浑身恶臭的乞丐,还是三年不洗澡的胡铁花。” 说到这里,厉朝峰面色微微铁青,语气不悦的说道。 “至于这桌饭菜,是闻到这家伙朝我的方位直直冲过来后,才开始着手准备的。” “喂!你就不能说好听点吗!” 胡铁花心生不满,他为了美酒而来,结果到了附近,就闻到了似乎是厉朝峰制作的调料味,随后为了确认是不是厉朝峰,还冲进了后院。 厉朝峰倒好,直到自己朝他来了,他才决定给自己做饭吃。 而看他态度,如果自己没找到这里,他是绝对不会现身会见故友的。 这小子,还是这么不聪明! 听到这个解释,楚留香握紧折扇,眼中发亮,心中连连点头。 看老臭虫面露喜色,胡铁花也不管厉朝峰是不是想见自己,脸上洋洋得意起来。 狗鼻子,还是一个能说话的狗,自然是找人的最好帮手。 而厉朝峰之所以同意胡铁花的建议,也是想看看这个世界的顶级高手之间的争斗。 他已经学了三年的《五绝神功》,却对自己的实力到底多强不太清楚,更没有高手之间的战斗经验。 所以他很想知道,楚留香这种江湖高手,比起现在的自己而言,高出了多少。 如果可以,他也想看看,在实力上几乎碾压楚留香的石观音,到底有多强。 这对他以后的战斗有很大的好处。 而最大的好处是,这次进入大漠,他只是一个带路工具人,虽然有些危险,但有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在身边,他的安全有足够的保障。 利大于弊,厉朝峰没有反对的理由。 没有师门,只有一把五虫刀的厉朝峰,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提升实力,倒不是他想不到如何拜入一个师门,或者给自己找一个师父。 但就像他永远不会从胡铁花手上学到他的师门武功一样。 学了别人的武功,你就欠了别人的人情。 人情...是需要还的。 而有些人的人情,你永远还不清,也还不起。 第5章 朋友之义 无边无际的大漠边缘,一辆巨大的黑色马车正朝着边境小镇前进着。 马车前是一个全聋全哑全瞎的麻石脸车夫,还有一个皮肤黝黑的大汉。 聋哑瞎的麻石脸车夫自然是石陀。 而大汉则唤作小潘,今年已经四十三岁,但他依旧叫做小潘。 马车里,姬冰雁和胡铁花大眼瞪小眼,姬冰雁不想进沙漠,而他在听到胡铁花带着楚留香来找他的时候,他立刻就知道,这两个人要他进沙漠。 理由很简单,无话不谈的他们,早就分道扬镳了。 但他们的分道扬镳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却不是有了仇怨,老死不相往来。 姬冰雁是一个做事很有计划的人,而楚留香是一个好奇心害死猫的家伙,两人的性格完全是水火不容。 所以胡铁花知道姬冰雁在哪,也知道怎么找到楚留香。 但楚留香不知道姬冰雁在哪,姬冰雁有事也从来不找楚留香和胡铁花。 胡铁花虽然没有楚留香的好奇心,但他太喜欢多管闲事。 不想掺合楚留香的麻烦事的姬冰雁直接选择了装瘸,警告了楚留香两人沙漠到底有多危险,同时告诉了他们进入沙漠之前该准备些什么,而他可以帮他们准备。 姬冰雁和楚留香之间没有多少人情,他们只是朋友罢了。 事情本该到此结束,然而胡铁花抓走了他家里的两个美妾,姬冰雁也知道他装瘸这件事已经被识破了。 撒谎这种事情,纵使两边都心知肚明,但只要不说出来,那么还能继续当朋友。 可谎言一旦被戳破了,那么想要继续当朋友,姬冰雁就只能来了。 马车里空间很大,布置也很豪华,美酒佳肴应有尽有。 厉朝峰此时也是身穿青色皮裘,散发披襟,嘴里嚼着果脯,耳中听着车里的两人吵闹。 “小屁孩都知道讲义气,你这家伙连小屁孩都不如。” 听到小屁孩三个字,姬冰雁也看向马车里身形最高的青年,他已经知道这个青年人虽然看着高大,却也只有十九岁。 但十九岁,却已经算成人,而他们三人,此时也不过二十七八而已。 可他没有束发,只是偶尔嫌头发太长的时候会扎一个马尾,甚至对胡铁花说他是小屁孩也是毫不在乎。 这让姬冰雁很惊奇,因为小孩子总是希望别人对他的态度是一个大人,而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 更不要说,胡铁花说的小屁孩,此刻已经位列《兵器谱》第十位,是妖刀龙牙之主,妖龙厉朝峰。 《兵器谱》是百晓生排的,不列魔教,不列女子,对外宣传只是对江湖兵器的排名,却也是必须有实力才能在上面呆住。 因为在《兵器谱》上被确定位置后,就可以被后来者挑战,挑战获胜,便能取而代之。 妖龙上榜三年,的确没有听过他被谁挑战过,很多人都觉得他因为身上的妖刀死在江湖某个角落里。 姬冰雁很好奇,胡疯子到底在哪个犄角旮旮里捡到了这只妖龙。 但厉朝峰没有好奇,因为他认识姬冰雁,整个西北几乎没人不知道姬冰雁。 一个在沙漠里发了大财,然后回兰州的大财主。 这样一个大财主,自然能听到水云间的名字,也亲自去品尝过那里的绝妙美食。 所以一掷千金的他要求见见大老板,然后买下水云间。 厉朝峰自然只给了他两个字,不卖! 好不容易教出来的厨子,厉朝峰还连卖身契这破玩意都死死捏在手里,买水云间的地皮可以,酒楼是绝对不会卖的。 双方自然不欢而散,厉朝峰连面都没露就给他打发了。 所以姬冰雁只知道水云间的老板姓厉,却不知道面前的妖龙厉朝峰就是水云间的老板。 姬冰雁的眼光是很直接的好奇心,厉朝峰却是不在乎。 现在厉朝峰既不想管闲事,也不喜欢约束,所以他经常披头散发,偶尔绑个马尾。 当小屁孩不好吗? 成年人有多累他可清楚的很。 现在他刚刚熟悉《五绝神功》,对于正面战斗还没有多少自信,多管闲事这种事情,他可没有多少兴趣。 见厉朝峰并不在意胡铁花的无礼,姬冰雁点点头,态度随意的问道。 “既然是小屁孩,你们为什么还要带他去?” 胡铁花听着这话,只是笑笑,却不解释。 救人这件事是楚留香的事情,他找帮手只要楚留香认可就好,却不是要满天下宣扬厉朝峰的本事。 姬冰雁目光转向楚留香,楚留香解释:“他能帮我找人,只要被他看到了,就能找到。” 追踪寻人的本事吗? 姬冰雁眉头皱了起来,看着厉朝峰的目光却是满脸无奈,想了一下,还是问道。 “厉少侠进过沙漠吗?” 厉朝峰面色平淡:“没有。” “那厉少侠认识黑珍珠?” 厉朝峰挠了挠耳朵:“不认识。” 听到两个答案,姬冰雁一脸苦相。 追踪寻人不过三条路。 要么是能对人兽痕迹进行判断。 要么是对社会运转极为了解。 要么你熟悉那个要找的人日常生活习惯。 一个人说自己在沙漠找人,必然对沙漠很了解,可厉朝峰却表示自己没有进过沙漠,也不认识黑珍珠,那他凭什么找到人。 楚留香和胡铁花这两个混蛋,真敢带了一个小屁孩去沙漠里找死啊。 姬冰雁苦笑:“既然都没有,为什么觉得你能在沙漠里找到人。” 厉朝峰笑了笑:“因为沙漠里有风,有风,我就能找人。” 姬冰雁眼神一亮,有些惊讶的看向楚留香和胡铁花,而他们却对于厉朝峰的说法毫不动容。 看来是真的。 靠风找人,看来是五感惊人了。 这个本事如果是真的...,那在沙漠里太有用了了。 因为它不仅能用来找人,还可以用来找水。 沙漠里什么东西最贵重,自然是水最贵重。 眯着眼,心中微微点头。 姬冰雁没有追问厉朝峰为什么有这种本事,江湖人的本事,总是不能深究的。 只要楚留香和胡铁花觉得他可以做到,那么姬冰雁还是可以相信这两个和他从小长到大的朋友。 第6章 真相或谎言 大致理解了厉朝峰的本事,姬冰雁看向在胡吃海喝的胡铁花,对于对方的心大有些不舒服。 如果说楚留香一身都是喜欢自找麻烦的牛脾气,那胡铁花是习惯性多管闲事的刺头。 姬冰雁是真不想管这两个破玩意。 转头正在摇扇的楚留香,姬冰雁也是对楚留香提醒起来。 “明天我们到了老龙湾,你就把马寄存下来,我那里有伙计,你可以放心。” 楚留香忍不住道:“这匹马我必定是要带去。” 姬冰雁:“不行!” 楚留香:“为什么?” “这匹马太招摇,太惹眼,而且本为对方所有,我们带着这匹马走,简直无异于带着这块招牌,我们绝不能冒这个险。” 楚留香沉默,姬冰雁继续不依不饶的说了一堆楚留香早该算计到的东西。 “...” 听着姬冰雁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语气教训着楚留香,厉朝峰眨了眨眼,直接闭目养神起来。 姬冰雁让楚留香把黑珍珠放走的目的很简单,化明为暗。 黑珍珠的坐骑黑珍珠太稀有了,也太显眼了,只要进了沙漠,就有无数人能认出来。 所以这匹马不能带进沙漠,只能寄存。 但这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因为黑珍珠只是和楚留香开了一个玩笑,如果楚留香没有遇到胡铁花,这个玩笑甚至算得上无伤大雅。 大漠之王札木合的公子黑珍珠是一个女孩子,她喜欢上了楚留香,而楚留香的三个侍女实际上是主动跟着黑珍珠离开,为的就是让渣男楚留香心中着急一下。 如果不是姬冰雁自作聪明,他们本不需要遇到龟兹国的叛乱,也不会遇到石观音。 楚留香更不会被李玉函柳无眉夫妻逼的近乎死在了“拥翠山庄”。 如果不是最后一刻李观鱼因怒起身,楚留香就真死了。 但厉朝峰没有提醒,因为他想经历一些高手之间的战斗。 有楚留香胡铁花这种高手在他身边护法,他就算不敌,也不会死的很难看。 而他如果因为自作聪明最终死在了石观音手里,厉朝峰只能说,古龙武侠世界里本就没有多少安全的地方。 作为水云间的老板,他遇到过很多找麻烦的人,姬冰雁是最温和的那一类,当然,他也是最强的那一个。 马车沿着黄河朝银川前进,不过五六日,就到了老龙湾,姬冰雁说的没错,他在这里有自己的农庄。 楚留香眷念的和自己的马告别,而厉朝峰只是看了一眼,马上面色冷漠的转过头,接着寄存了自己从海城骑到兰州的那匹大黑马。 他对于牲畜,已经没有任何同理心,因为他觉得...他不配。 他连对人的同理心都主动封闭了,更何况牲畜。 姬冰雁一直观察着厉朝峰,也看到了他脸上瞬间出现的冷漠。 虽然楚留香和胡铁花很信任这头妖龙,但他还是有点不信任厉朝峰。 此时厉朝峰极为明显的冷漠,让他有些疑惑,也上前交谈起来。 “厉少侠是觉得楚留香太矫情了吗,但你也该知道,江湖行走,马是最重要的,所以江湖人总是喜欢马的。” 厉朝峰知道自己反应有些大了,脸色变得平和,也回应着姬冰雁的问题,只是语句不够温和。 “我知道马很重要,但我是一个厨子,如果我开始对马或者牛这类牲畜有了莫名其妙的情感,那么我手上会少了很多美食。” 说到这里,厉朝峰对着姬冰雁笑笑。 “马肉也是很好吃的。” 听到了两人的交谈,楚留香无语的看向厉朝峰。 他还在伤离别,结果身后的人居然讨论起他伤离别的对象好不好吃。 这还伤个屁的离别。 楚留香叹气:“两位说这些难道不能走远一些吗?” 厉朝峰笑了:“虽然老龙湾很大,但这个院子很小,以盗帅的听力,就算我们距离你是否足够远,也不会有太大区别。” 楚留香哀叹:“你本可以不说这些话?” 厉朝峰笑:“关于撒谎这件事,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还是不要做比较好。” 楚留香和姬冰雁愣了,因为厉朝峰的话很奇怪,奇怪到姬冰雁和楚留香这种这种见多识广的人都没有听过这种说法。 大部分人是不会把撒谎这件事分为必要和不必要的。 虽然很多朋友相处久了,对各自的习惯了解多了,也就知道了对方是不是在撒谎。 但他们从来不会说,他们的撒谎...是一种必要的自我选择。 实际上大部分朋友之间的谎言都是某一种情况下的逼不得已,就像厉朝峰本该在这个时候“逼不得已”的告诉楚留香,他实际上并不喜欢用马肉做菜,刚才只是逗他玩。 人生中有很多类似的“逼不得已”,而谎言也永远伴随着每一个人的一生。 但必要的谎言...楚留香两人很难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这个世界上有必须存在的谎言吗? 胡铁花已经跳出来,用力抓紧厉朝峰肩膀,满脸不舒服的打断了对话。 “都几年了,你这小屁孩怎么还这么人小鬼大,这么眼里容不下沙子,是想我们死在沙漠里吗!” 虽说胡铁花只和厉朝峰相处了不到三个月,但他也看出了厉朝峰行走坐卧看似洒脱,实际上他做饭时很认真,做事时也很认真。 说话时更加认真。 厉朝峰这个小孩,不喜欢说废话,他的每一句话实际上都是认真思考后才说出口的。 这种人撒谎或者不撒谎的时候,也早就做好了承担责任,以及接受后果的准备。 就像有文人选择一辈子不撒谎一样,他们也做好了因为说真话而死亡的准备。 厉朝峰和那些文人不同的是,他会撒谎,但他甚至会告诉别人,他在撒谎,而真相他永远都不会告诉你。 厉朝峰并不追求世界的真相,所以他会说谎。 但...他却如那群不怕死的文人一般愿意承担任何后果。 真相或者谎言,对于厉朝峰而言,只是他自己的选择,而不是畏惧某种后果的“逼不得已”。 虎穴之战时,胡铁花稍微自私一些,厉朝峰才是自己谎言的受害者。 因为他没有提前下毒。 这种习惯很不像一个少年,但那时的厉朝峰面容还稚嫩,所以胡铁花只能把他当成了一个自信到有些自大的小屁孩。 如果不是道理上说不过,胡铁花早就把厉朝峰性格扭转一百八十度了。 胡铁花是真的很好奇,这小破孩到底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年纪不大,嘴上的道理那么多。 但最后胡铁花还是认可了厉朝峰这个朋友,因为他说的很多道理,真的很有道理。 胡铁花如此认知厉朝峰,但厉朝峰这么做事却不是因为他的性格。 作为一个知道剧情的穿越者,只要不是天下无敌,最好不要乱说话。 毕竟,很多时候,知道剧情才是穿越者最大的优势。 厉朝峰没有改变剧情的冲动,除非剧情人物已经对自己产生了威胁。 比如江别鹤。 厉朝峰是真没有改变剧情的想法,可江别鹤太坏了,被这种人看到了背影,厉朝峰背脊都在发凉。 为了自身安全,必须弄死他! 第7章 沙漠小镇 沙漠边缘的一处小镇,小镇里只有三五户人家,他们守着一口水井艰难的活着。 姬冰雁烧掉了豪华马车,贱卖了所有马匹,用比买酒更贵的钱买了十几大羊皮袋清水。 而让姬冰雁主动贱卖马匹的瞎眼石陀,如麻石般的面孔直直的朝着厉朝峰。 一个爱动物,一个爱动物身上的肉,这两类人之间总是不对付的。 石陀能感觉到,那些喜欢和自己厮混的朋友们,对于前面的那个年轻人极为厌恶。 动物也有感觉,他们能感觉到厉朝峰打量食物时的目光。 而经过几天的相处,石陀感觉到,厉朝峰的气息比起人,更像一只凶恶的野兽,一只比他的动物朋友感知更强的野兽。 石陀心中很好奇,这样一个野兽,是怎么变成一个人的? 他想问点什么,可惜他是哑的。 他想比划一点意思,可惜他是瞎的。 他想听听这人的声音,可惜,他是聋的。 他只能靠感觉来分辨这个人。 厉朝峰感觉到了石陀隐隐的警惕,但他并不在意。 他不喜欢和畜生产生情感,但不代表他不喜欢喜欢动物的人。 他本是喜欢小动物的人,也曾经是个猫奴,所以现在的他能做马肉大餐,但他绝对不会做什么“龙虎斗”。 哎,就是双标! 现在的他之所以给自己立那么多规矩,只是因为他手里的五虫刀,需要五虫之血温养着成长。 其余四虫还好,但倮虫之血,来自人类。 他很难理所应当的接受自己要给无数人放血,只是为了温养一把可能会让自己回家的刀。 所以他把这个世界所有生灵分了类,人和畜生。 他永远不杀人。 但他杀畜生,而畜生,只分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轻视人命的畜生,自然也是畜生,只是不能吃而已。 哪怕为了回家,厉朝峰也不想让自己变成一只为所欲为的畜生。 而此时的厉朝峰,双手张开,用五虫刀赋予的超人五感,感知着空气里的湿气。 他面前已经有了沙漠的形状,但也是有湿气的,只不过这些微薄的水汽面对无穷无尽的沙海,微不足道罢了。 就在姬冰雁和胡铁花科普着为何自己要贱卖马匹而不是白送的时候,厉朝峰转头看向小镇方向。 那里有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小男孩,正一脸犹豫的盯着自己看。 哪怕只是三五户人家,也是有孩子的,只是长的很瘦弱,看起来就营养不良罢了。 这种小镇很少有人会经过,毕竟资源很少,除了有一口水井还值得停留外,其他的东西连路过的沙盗都不想去抢。 抢了东西,沙盗们可不愿意留在这个只有一口井的地方过苦日子,而这个地方的水井,还是需要人来照看的。 姬冰雁一直在清点骆驼,而厉朝峰自然不管这类事情,他是一个工具人,同时也是一个没有变成大侠的少侠。 所以他从在下马车后,就面朝沙漠,欣赏着沙漠风光。 小男孩的表情表示他有话说,但面对陌生人,他却不敢乱说话。 在资源稀少的地方,不管是谁,想要活下来,首先要学会的就是警惕。 厉朝峰对小男孩招了招手,让小男孩吓了一跳,连忙躲进屋子里,但很快他就再次出来,抿着嘴,一步步的往厉朝峰挪走步子。 等小男孩靠近自己,厉朝峰也是面色柔和,语气温柔的问着。 “你想说什么?” 厉朝峰的表情让小男孩放松了一丝警惕,但还是不自信的低下头,犹犹豫豫的说。 “阿嫲说不要看沙子,眼睛会瞎的。” 厉朝峰是外来人,外来人总是比他们这种小镇人知道的更多的,所以小男孩说完之后,就偷瞄着厉朝峰的表情。 倒不是想得到表扬,只是害怕对方嘲笑自己是一个无知的人。 看久了沙漠的确会瞎,因为沙漠和白雪一样,会反射阳光,所以小男孩的提醒的是对的。 厉朝峰看到小男孩不自信的表情,也是笑着称赞。 “的确,看久了沙漠,人就会瞎,你提醒的很及时。” “真的吗!” 小男孩高兴的跳了起来,因为他说对了一件事,对于孩子而言,说了一件别人也觉得对的事情,就已经很开心了。 开心的小男孩话也多了起来,也是追问起来。 “那阿嫲说沙漠里有沙漠之神,也是真的吗?” “这个...” 厉朝峰犹豫起来,转头看向沙漠,最终叹息一口气,神色认真的回答。 “是假的,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神明。” “啊...” 似乎觉得自己说错了话,小男孩气势再次弱了下去,眼睛看着地面,用微不可闻的声音反驳着厉朝峰。 “可阿嫲说,是我们惹沙漠之神发怒了,才收回了草场,让我们吃不饱饭。” 厉朝峰愣了愣,的确,明朝河套地区沙化很严重,而他们现在的小镇,在过去也是一片草原。 空气里的湿度告诉厉朝峰,这里...不该是一片沙漠。 厉朝峰沉默,小男孩也抬头看向这里最高的男人,虽然他觉得他说对了,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继续说下去。 忽然厉朝峰身后窜出一人,却是胡铁花看到厉朝峰正和一个小孩聊天,过来看看有没有事情。 看到小男孩似乎被吓到,胡铁花也是开口骂了起来。 “你小子,我们忙的要死,你却在这吓唬孩子。” 厉朝峰很高大,但很干净,胡铁花没有厉朝峰高,但也矮不了多少,加上他一身黑衣。 所以吓唬人的是胡铁花,不是厉朝峰。 小男孩看到胡铁花出现,拔腿就朝着小镇跑去。 然而他还没跑两步,耳中就传来那干净外来人的声音。 “你,想打败沙漠之神吗?” “!!!” 胡铁花目光惊讶盯着厉朝峰,小男孩也是转头看向厉朝峰,满脸惊恐。 沙漠之神从来没有被打败过,只有它好心的时候,才会放过你。 “小子,我只是随口说一句你眼里容不得沙子,你也不用记到现在吧。” 厉朝峰没有理睬胡铁花,他只是看着小男孩,在等着他的回答。 这个地方空气里有不少水汽,所以这里的沙漠可以治理,只要找到固沙的办法。 而厉朝峰的确记得这样一个办法。 龙国魔方,草方格。 一种不需要多少技术含量,却能够让降水量足够的地区,靠人力治理沙漠。 但它需要锲而不舍、坚韧不拔的精神和毅力。 厉朝峰没有这种毅力... 就算有,他也不会把时间用在这种事情上。 厉朝峰眼神坚定,小男孩只是看着对方的眼神,就本能的感到恐惧,但他并不理解厉朝峰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沙漠之神,也能战胜吗? “哇~” 小男孩最终还是受不住厉朝峰有些期待的眼神,哭着跑进了远处的房屋里。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他听到了什么,只是感觉,这是一件很重大,也很恐惧的事情。 看着小男孩哭着跑远,胡铁花心头一紧,对着厉朝峰就骂起来。 “你小子,吓唬人好玩吧!” 厉朝峰有些失望,毕竟他有改变世界想法的时候很少。 转头看向胡铁花,眨了眨眼睛,厉朝峰微笑了起来。 “胡铁花,我还是喜欢洗过澡的你,因为...闻起来不臭。” 第8章 人间赌局 黄昏时分,姬冰雁和楚留香从阴凉处走出,休息了很久的他们马上就要进入大沙漠了。 黄昏,才是进入沙漠最好的时候。 不冷,也不热。 而等他们在镇子里扫了一圈,却没有发现胡铁花的身影,对一直在和镇民交谈的小潘问了一句,顿时知道胡铁花好像正和厉朝峰打赌。 至于赌什么,小潘也是不太清楚,只是知道厉朝峰没事干,居然花银子买了十几捆谁都不在乎的麦草。 南方种稻,北方种麦,这个小镇身处沙漠边缘,却也是有麦草的。 而等他们找到两人时,就看到一处沙地里,胡铁花正用轻功快速的铺着麦草,而厉朝峰人影也在沙地上晃动,以同样的速度,正用一把木铲一点点的把麦草“种”进沙地里。 麦草中间被厉朝峰用力埋进了沙子里,两端露出地面,犹如草丛,四四方方的看起来倒是有一点田地的感觉。 而沙地周围,几个小萝卜头正满脸好奇的看着被厉朝峰分成一格格的麦草沙田。 “胡疯子,你是力气是太多了用不完是吧。” 姬冰雁本就是一个做事细致且有规划的人,不然他也不会自作聪明的放走了黑珍珠。 若是其他时候,胡铁花再怎么胡闹他也会熟视无睹,但他们马上要进沙漠,每一分力气都该用在合理的地方。 而现在,胡铁花和厉朝峰居然用轻功种地,现在更被灼热的太阳晒的皮肤出油,虽说江湖人这点体力消耗不算什么,但浪费体力,在沙漠里就是大忌。 所以姬冰雁开始发火,而且只对着胡铁花发火。 因为他和厉朝峰相处了十来天,早就知道,厉朝峰虽然年轻,却不是冲动的个性。 肯定是胡铁花在胡闹! 随着姬冰雁的声音传到两人的耳中,胡铁花也是发现自己居然真的相信了厉朝峰的胡言乱语。 但看厉朝峰依旧在种草,他也是把最后一点麦草按照厉朝峰的要求铺上。 一米乘一米,草方格。 轻身飞奔,胡铁花也是回到楚留香身边,看着远处依旧在认真“种草”的厉朝峰,解释道。 “这小子和我打赌,这些麦草只要种下去了,等我们回来的时候,它们依旧会存在,不会被沙子吹走。” 楚留香一直盯着远处的厉朝峰,看他施展轻功时毫不费力,对他的真气强度倒是有些惊奇。 江湖人士,除非搏命厮杀,很少显露真实实力,真气强弱没有个四五十招却也是看不分明。 毕竟...真气没有特效,就算离体真气,也是透明的。 而妖龙的名声大部分都在妖刀龙牙身上,现在看来,百晓生所言厉朝峰身法惊人,怕是不虚。 听到胡铁花说出如同小孩子过家家的赌局,楚留香有些哭笑不得,也是询问起来。 “既然是打赌,那赌注是什么?” 胡铁花也是得意的解释起来。 “我输了,只要有条件,最长半月必须洗一次澡,他输了,从此不用马肉做菜。” 楚留香哑然失笑,想了一下,也是点头。 “赌注上面倒也公平。” 让胡铁花洗澡那是千难万难,但厉朝峰对马肉也是肉食的一种,很坚持。 纵使楚留香胡铁花都展现了自己很喜欢马的态度,但他依旧不愿意改变想法,甚至会主动说出来。 他是一个厨子,在厨子眼里,畜生永远不算人。 所以这个赌局不管谁输了,都要改变自身的一个习惯。 楚留香不懂沙漠,所以觉得胡铁花只是在和厉朝峰胡闹。 但姬冰雁听完赌局的内容后,眼神里却是充满着惊恐,以及一丝丝期待。 听到楚留香说赌注很公平,姬冰雁直接开口。 “公平?一点不公平!” 姬冰雁的声音有些颤抖,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依旧解释起来。 “如果我们回来后,这些麦草还在地里,哪怕只留下了一半,我能打断胡铁花的两条腿,然后逼着他每天洗澡!” 姬冰雁的话语气很重,也很认真,似乎只要厉朝峰同意,他绝对会照做,哪怕胡铁花是他最好的朋友。 胡铁花被姬冰雁的话惊住,而楚留香也是先看了一眼姬冰雁的表情,再看了沙地里的草方格,开口询问。 “这些麦草如果过了一个月还在这里,代表着什么?” 姬冰雁:“代表着这片沙地再也不用担心被风吹着滚起来,然后变成一座可以淹没一切的沙丘。” 姬冰雁很了解沙漠,他也知道沙漠一直在扩张,而它扩张的方式,就是沙子被风吹成一道道沙丘,然后淹没干枯的荒原,最终形成一片新的沙漠。 但胡铁花有些没听懂,抱臂追问。 “所以呢?” 姬冰雁目光紧紧的盯着还在认真“种草”的厉朝峰,语气坚定。 “所以,只要有足够的麦草,他可以一点一滴,让我们面前这片沙漠,彻底消失!” 让沙漠,彻底消失... 楚留香沉默,胡铁花更是瞪大双眼,囔囔道。 “难怪那小子敢说...他能战胜,沙漠之神!” 楚留香苦笑:“眼里容不得一粒沙子的人,原来不仅仅容不下沙子,连沙漠都容不下吗?” 三人沉默,随着厉朝峰最后一铲落下,他也看向了远处的沙丘,点点头,朝着楚留香三人走去。 等四人汇合,姬冰雁略微有些紧张的问出了他最想确定的事情。 “这个法子,真的有用吗?” 厉朝峰虽看过草方格的视频,但他并没有认真研究过,只是看过。 而且这东西在厉朝峰看来,只对这个镇子有些用处,对姬冰雁却是没有多少利益。 只是姬冰雁关心的态度太明显,厉朝峰却不想给他浇一盆冷水,只是含糊的回答。 “嗯?我也不太清楚,这只是偶然从古书上看到的诀窍,所以...它只是一个赌局。” 姬冰雁听到这话,眼神里却是露出失望,随后也松了一口气。 对吗,一些麦草,怎么可能打败沙漠。 “不过...” 厉朝峰的不过让姬冰雁竖起耳朵,随后他也听到一句。 “这场赌局的结果还是值得期待的,但住在这里的人,却有可能把这些草拔出来拿去烧火,所以...” 厉朝峰说完还对胡铁花微笑了起来,因为他真的很不喜欢不洗澡的胡铁花。 姬冰雁听到这话,也是很快理解,扫视一圈,便对不远处的小潘招了招手。 “你去镇子里告诉所有人,这片沙地我买了,他们不要动,只要他们不动这些草,我回来的时候,会让他们得到很多好处。” 说完姬冰雁却是自己摇头否定了这个想法。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让这里的人不动这些草,他们不仅会动,还会主动的再次“种草”,让这些麦草看上去没有被人动过。 厉朝峰只是种了几亩草方格,只要利益够大,他们修复起来并不困难。 想到这里,姬冰雁也是叹了一口气,对着小潘就命令道。 “你留在这个镇子里,就说这些草是胡大爷和厉少侠的打的赌,谁输谁赢不重要,但这个赌局必须有头有尾,知道吗?” 随后姬冰雁也满脸豪气的对着周围人大笑了起来。 “因为我们既渴望胡大侠每半个月洗一次澡,也希望厉少侠从此以后不再杀马做菜。” 恩,江湖人的赌局,本就是如此任性且随意。 小潘眼睛发亮,这个任务很轻松,因为只是一场江湖人之间的赌斗。 江湖人的赌斗,很多时候就是如此随性且简单。 而这个赌局不涉及性命,只要遵守信誉就好。 姬冰雁带了两个人进入沙漠,石陀是因为他能够在聋哑瞎的情况在沙漠里活下来,小潘则是任何人他都能说上两句话。 一个了解沙漠的草木,一个人了解沙漠里的人。 找人两条路,他准备的很齐全。 而现在,姬冰雁选择留下小潘这个了解沙漠里的人,因为他能代替小潘,成为一个和沙漠人交流的人。 至于石陀,他的作用的确和厉朝峰冲突了,但厉朝峰不了解沙漠,姬冰雁也不了解厉朝峰。 姬冰雁希望厉朝峰赢,因为他希望这些草真的有用,而不是希望这些草在外力的帮助下留下来。 他必须知道真正的结果。 为此他亲手写了一份信留给小潘,如果他们五个人进入沙漠后回不来,就让他在一个月后把赌局结果和信一起带回兰州。 后面的事情,他的两个美妾会为他办妥的。 至于直接告诉周围人甚至直接告诉小潘这些草方格的用处,姬冰雁不想做。 因为这是一种足可令所有人欣喜若狂的希望。 而一旦希望破碎,就会迎来无穷无尽的失望,甚至绝望。 他可以接受失败后的绝望,但这里的人,接受不了。 第9章 清浊之分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沙漠之上,骄阳如火。 一个麻石脸瞎眼老头牵着一队骆驼走在沙漠上,他身后的骆驼上,是四个裹上头巾的青年。 其中面容最年轻,身材最高大的青年眼神怀念的看着无数沙漠风光,心思却回到了遥远的故乡。 是的,只有沙漠和海洋,才能引发厉朝峰的思乡之情。 因为它们的风光从古至今都是一样的。 看到厉朝峰眼神里有着缅怀,胡铁花却是有些好奇。 “蛇小鬼,你不是说你没进过沙漠吗?怎么看起来你见过沙漠一样。” 古代交通不便,很多生活在江南的人一生都没有见过沙漠,唯一听过的也许只是几句诗歌。 而厉朝峰看沙漠的眼神只有怀念,却没有惊叹,而胡铁花自然看的分明。 至于叫厉朝峰蛇小鬼,只是胡铁花希望厉朝峰能够融入群体,所以他很快给厉朝峰取了一个他觉得不错的外号。 老臭虫,死公鸡,蛇小鬼。 蛇对龙,人小鬼大,是为蛇小鬼。 厉朝峰没有反对胡铁花的外号,因为这只是一个只有胡铁花会叫的外号。 厉朝峰的确没有进过沙漠,但他看过网上各种视频,当然,他自然不能告诉胡铁花,自己是从视频里看过沙漠,只是笑着回答。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读过沙漠诗,自然可以在梦中看见这沙漠风光。” “切!” 听出厉朝峰糊弄自己,胡铁花却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虽然识字,却不喜欢读书,更不喜欢听人背书。 楚留香听着胡铁花和厉朝峰之间的交流,也是笑了笑,而姬冰雁此时也是看着远处的沙丘,语气深沉。 “厉少侠,你说麦草固沙之术是古书记录,不知能否背给我们听听。” “姬大侠,我刚刚已经说过了,这个东西效果不大,最多能让那个穷苦镇子不被沙土淹没,却是无法让沙漠消失的。” 厉朝峰面露苦笑,他是真没想到,姬冰雁不仅了解沙漠,还恐惧沙漠,因为他曾经差点死在了沙漠上。 沙漠,是他的梦魇。 如果不是为了楚留香和胡铁花的生命安全,他根本不会放弃兰州安逸的生活,再次进入沙漠。 而听到了厉朝峰有对付沙漠的办法,姬冰雁无数次想确认这个办法是行之有效的。 心中叹息一声,知道不编点东西,姬冰雁是不会放过自己的,厉朝峰也在脑海里思考了一下,随后开始编写背诵起来。 “天地之风不过清浊,清风如玉,浊风如泥,沙漠之风,却犹如混沌一般,清浊不分。” “只因沙漠之风中有微尘之沙,吹面如玉,实则为泥,因其不分清浊,是为混沌之属。” “想要破开混沌,需立草为规,画地为矩,则犹如盘古开天,清浊自分。” 说完之后,厉朝峰看着低头思考的姬冰雁,苦笑摇头,也再次解释。 “姬大侠,古书记录只是记录,在我看来,这古书所记最大功用,却是告诉了我等凡夫,这沙漠之风的本质。” 听到厉朝峰解经释义,姬冰雁也是抬头看向,耳中也听到厉朝峰的办法。 “沙漠的风里有细微的沙粒,所以它既不是混着泥沙的浊风,也不是什么都没有的清风,而想要治沙,就得让沙漠风里的沙粒和风分开。” 姬冰雁点头,随后也是继续追问。 “把麦草按规矩之法立在地面上,就能分开清浊吗?” 厉朝峰听到这话,也是点头,感觉着沙风迎面,脸色堆起笑意,看着远处的天空,开始解释。 “唔...姬大侠当知,我是一个厨子,所以我理解的分清浊,核心在于分,而不在清浊。” 姬冰雁低身求教:“愿闻其详。” 厉朝峰没有继续回答,转头追问胡铁花来。 “胡铁花,你觉得我给你的酒,为什么比其他酒楼的酒好喝?” 厉朝峰的酒的确和别人的酒不太一样,不说酒精度高低,只是看上去,厉朝峰的每一种酒都很清澈透亮。 此时胡铁花忽然被点,他只是一想,便知厉朝峰真正想问的区别是什么。 胡铁花咧牙:“自然是你的酒清冽,别人的酒浑浊呗。” 厉朝峰点头,随后继续对姬冰雁解释。 “的确如此,我能把酒变的更清,是因为我把酒中的浑浊之物全部去掉了。” “而这草方格之法,便是在过滤风中之微沙,只是它去掉的不是沙,而是风。” 胡铁花听到这话,却是奇异的插了一句。 “风也能去掉?” 厉朝峰哈哈大笑。 “既然要分清浊,你把浊气去掉,是分清浊,你把清气去掉,自然也是分清浊。” 姬冰雁低头思考,随即猛地抬头。 “去风留沙...您的意思是,那些草方格...主要作用是在偏转风向。” 厉朝峰微笑:“姬大侠所言极是,风随草动,但微沙却能不为草所动,自此,清浊自分。” 厉朝峰对草方格懂的不多,但万事不过道理,他都把草方格弄出来了,姬冰雁自然能自己看出道理来。 就在厉朝峰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忽然,他的鼻尖一动,却是眉头皱起,对着楚留香三人出声警告。 “一里外有人,最重要的...他们身上,有见血封喉的毒药味。” 一里外...毒药味。 听到这个距离,楚留香和姬冰雁面面相窥,而胡铁花早就知道厉朝峰能闻到几里外的味道,倒也不算惊讶,只是追问。 “见血封喉的毒药,蛇小鬼,你不是咋呼我们吧?” 厉朝峰却是白了对方一眼,转而对三人解释起来。 “一个厨子,如果连一个东西能不能吃坏肚子都分辨不出来,又怎么算是一个好厨子。” 三年前他得到了欧阳亭地灵宫里的毒药,对于江湖上毒药的味道,倒是闻了不少,自然知道毒药的味道是什么样的。 此时楚留香也不追问,只是转头看向姬冰雁,询问对方的意见。 “现在怎么办,是躲开,还是继续走这条路。” 姬冰雁眼神微微眯起,看着厉朝峰的背影,思考了一下,扬手对前面的石陀的右肩扔了一块细小石头,顺口对楚留香解释一句。 “我们先换个方向前进。” 说完之后,姬冰雁也是眯起眼神,笑着对厉朝峰拱手。 “还请厉少侠再看看,那些人是不是针对我们来的。” 厉朝峰微微点头,细细感知起来,不久之后,他也睁开了双眼,对着三人叹息说道。 “看来是躲不过去了,那几人在我们前面跑了两里路,现在还在我们前面一里路上等着我们。” 抬头看向天空,几头雄鹰在天空上轻轻掠过,厉朝峰眼神微微眯起,知道这个驼队是躲不过天上的眼睛的。 沙漠里可没什么遮挡物。 胡铁花脸色严肃:“你闻到了几个人?” 厉朝峰白了一眼:“我怎么知道有几个人,不是什么人都像你一样,身上有着浓烈味道的,一般身上都是汗味,不过人数应该不多,因为他们分的最散的时候,味道也就成了一条线而已。” “味道形成一条线,也就人按照一条线来移动,列队行走可不是沙漠人的习惯。” 听到这里,楚留香倒是安心不少,因为敌人最多不过三两人罢了。 楚留香此时更加关注是厉朝峰的本事。 心道:难怪花疯子宁愿欠大人情也得把他请来,看来这头妖龙,身上还真有如妖似邪般的本事。 胡铁花此时也是笑了起来,骂骂咧咧。 “只是三两人也敢挡路,还真是瞧不起我们这群人啊!” 第10章 疑信参半 既然躲不开,那就自然不躲。 随着五人继续前进,很快的厉朝峰就微微点头,竖起两根手指,意思是前面不远处有两个人。 随着驼队又走了一段路,胡铁花耳朵一动,也听到了微弱的呻吟声。 那是如同垂死之人将要发出的人生最后的呻吟。 如果不是厉朝峰早就提醒过胡铁花这两人早就等了他们很久,胡铁花绝对会烂好人的去救人,可现在...楚姬胡三人还是决定去看看。 毕竟,这是针对他们而来的埋伏,他们已经躲了一次,自然不会去躲第二次。 “蛇小鬼,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到底是谁那么在乎我们去哪。” 胡铁花喜欢太阳,但沙漠的太阳没人会喜欢,所以他很烦躁,此时有架可以打,立刻就要一个人上前。 然而姬冰雁却是一个仔细人,他们三个身负高深武学,而石陀在却是武功不高的人,一旦他们三人离开了,最危险反而不是他们,而是留在驼队的石陀。 姬冰雁双眼凝视声音的方向:“一齐去吧。” 驼队翻过沙丘,楚留香和姬冰雁都是神色冷峻,因为地上的确有两个赤身裸体的人,他们身上一看就没有任何可以藏东西的地方。 “蛇小鬼,你确定他们身上有剧毒?” 胡铁花三人转头看向厉朝峰,却看到厉朝峰指了指自己头发。 毒在头发里。 花疯子这人情没白欠。 厉朝峰在一里外就说前面有人,随后在半里外说有两个人,现在更是告诉他们,头发里有毒药。 这种嗅觉,不怪他讨厌不洗澡的胡铁花。 胡铁花看着地上浑身赤裸,几乎不成人样的两人,心有不忍。 但胡铁花只是善良,并不蠢,所以他很清楚,厉朝峰不会无的放矢,这两个人头发上一定有见血封喉的毒药。 也许...也许只是有人在他们头发上抹了毒药而已。 “我去看看。” 胡铁花走了上去,径直来到两人身边,也不管两人是否会反抗,直接朝着两人抓着的头发上摸了过去。 “!!!” 地上两人看似浑身赤裸,脸皮都被太阳晒的皮开肉绽,但实际上他们只是在头上套了一层人皮,是人皮看起来被太阳晒的皮开肉绽而已。 此时见胡铁花也不救人,出手就想抢自己的头发,心中一惊,连忙伸手如同将死之人要抓住什么一般想要抓住胡铁花的手。 然而胡铁花却是眼神发出一阵亮光,手掌微微一偏,就躲开了对方的抓取,就要抓住一人的头发。 见胡铁花马上要抓住自己的头发,两人知道计划已经失败,如兔子般一跃而起,一人对着胡铁花就射出了几道乌光,让胡铁花连忙侧身躲避。 而另外一人则是径直越过胡铁花,头上乌光犹如闪电射向骆驼上的水袋。 “叮!叮!叮!” 若是楚留香三人心无警惕,他们这手段确是能奏效一二,但连胡铁花都觉得厉朝峰所言非虚,楚留香和姬冰雁早就严阵以待了。 十几道乌光速度再快,也快不过守在驼队边的姬、楚二人,更不要说早就知道对方会用暗器的厉朝峰了。 姬冰雁和楚留香用手中兵器格飞了大半飞针,在他们身后的厉朝峰也拔出尺六短剑,电光火石之间格飞了最后的两道飞针。 驼队毫发无损,而胡铁花早就一手一个,用力握住了两人的脖颈,试图控制两人不再乱动。 两人没有完成既定任务,自知活下来也是生不如死,咬牙切齿的说出了最后的威胁。 “你们都会死的!别以为躲了这次,你们就能活下去!哈哈哈哈!” 随即一人猛地一动,直接借助胡铁花的力气扭断自己的脖子,另外一人大笑过后,嘴角流出一道黑血,彻底死去。 楚留香和姬冰雁自然惊呼起来。 “不好,这人嘴里也藏着毒药。” “啊!” 胡铁花低身看去,却发现自己手中的两人全都死去,他手中只是两具尸体罢了。 转头看向厉朝峰,胡铁花疑惑起来。 “蛇小鬼,你不是说他们是头发上有毒药吗,怎么嘴里也有?” 听着这话,厉朝峰白了一眼,没好气的答道。 “他们嘴里的毒药如果能被我闻见,那他们早就死了,还用得着等到现在。” “嘿嘿,也是。” 听着这个解释,胡铁花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转头对楚留香问了一句。 “老臭虫,你觉得这两人会是札木合的手下吗?” 楚留香皱眉:“先看看两人身上有什么吧。” 札木合有很多手下,但札木合并不需要畜养这种被抓之后就直接自杀的死士。 因为他是沙漠之王。 沙漠之王杀人,可以光明正大或者明目张胆的去杀,就算失败了,那就再安排人去杀,甚至要求别人亲自送上门给自己杀。 这才叫沙漠之王,可以残暴,但不能阴毒。 死士再怎么方便隐瞒真相,却会让占据一方的巨大势力变得蝇营狗苟起来,这是占据一方的王者所不能接受的。 胡铁花开始搜索两人身上的东西。 易容用的人皮被脱下,精妙的暗器针筒也被找出,楚留香脸色却是越发阴沉。 那暗器针筒精巧度还在“九天十地,天魔神针”之上,而在楚留香的印象里,全天下能有这种技术的不过三个人。 蜀中唐门掌门人,江南九曲堂朱老先生,以及,楚留香自己。 随着信息汇聚,姬冰雁却是眼神看着不远处的石陀,他从上了沙丘之后,瞎聋哑的他开始惊慌失措,甚至整个人都躲进了驼群里。 石陀一直很安静,因为他曾经华山七剑大师兄。 他也是从石观音手里唯一活下来的人,而他知道,纵使他的门派还在,也不是石观音的对手, 所以他在逃出生天后,从没有想着回到华山找其他人来帮助自己,反而全力避免被亲人发现。 为姬冰雁做事,只是因为他欠了姬冰雁一条人命。 如果某一天他觉得不需要还了,他就离开了。 这样的人一般是不会惊慌的,尤其是在他最熟悉的沙漠上。 而沙丘之下和沙丘之上的区别,不过是多了两个人。 灼热的空气让姬冰雁脑子有些不够清明。 再加上两个人穿的人皮眼睛上的伤势和石陀眼睛很相似,姬冰雁心中逐渐有了丝丝怀疑。 他本就是一个谨慎的人。 看了眼楚留香和胡铁花,最终看向厉朝峰,警惕的神情溢于言表。 “厉少侠可曾听说过石观音这个名字。” 姬冰雁毫不遮掩声音里的警惕,厉朝峰却只是淡淡点头,语气平淡的回答。 “我听过这个名字,但却从来不知道她是谁,只是听过她很漂亮,所以叫石观音。” 听到石观音这个名字,楚留香和胡铁花面面相窥,因为他们听过石观音这个名字。 然而他们记忆里,石观音不仅仅是美貌闻名天下。 她是江湖中公认的最美丽、最毒辣、最无情、武功却又最高的女人。 楚留香感觉到姬冰雁开始不信任厉朝峰。 的确,厉朝峰的强大嗅觉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但如果是这两个死士一直在配合厉朝峰,那么就不那么惊人了。 胡铁花也明白了姬冰雁的意思,怒气冲冲的骂了起来。 “你这头死公鸡,难道觉得我也是石观音的人吗?” 第11章 天空之眼 胡铁花当然不是石观音的人,但姬冰雁不信任妖龙厉朝峰。 因为在他加入队伍后,他能看出厉朝峰腰上缠着一条软鞭,也看见他背后斜插着尺六短剑,身边也一直带着一个包袱。 作为领队,姬冰雁甚至看过包袱里都有什么。 包袱里有三把厨刀,以及各种旅途必备的佐料和草药,当然,还有各种肉干和果脯。 所以姬冰雁没有看见...妖刀龙牙。 八寸短刀再怎么藏,日常坐卧,也是会有一些痕迹的。 而这些还属于可以解释的,毕竟谁也不能说厉朝峰不能换一件兵器,或者妖刀龙牙的确是传说中“鱼肠”。 但让姬冰雁最不安的是,厉朝峰太自信了,明明沙漠那么令人恐惧,厉朝峰一路上的状态却是在游山玩水。 似乎他要进入的不是什么火热水深的无尽沙海,反而是风光无限的江南水乡。 胡铁花信任厉朝峰,是因为厉朝峰三年前面对嫁衣神功也能熟视无睹,还杀了江琴。 姬冰雁不信任厉朝峰,是因为胡铁花经历的这件事发生在三年前。 三年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情,尤其是对厉朝峰这种不过二十的青年人而言,三年时间,足可改天换地。 更不要说,厉朝峰和胡铁花相遇的地方也在西北,只是没那么靠近沙漠而已。 太多巧合了。 石陀的反应让姬冰雁怀疑到石观音身上,而石观音最大的传说,就是她最擅长迷惑男人。 厉朝峰...是一个男人,还是一个没到二十,兴许还只能算男孩的男人。 姬冰雁不相信巧合,但厉朝峰如果知道了姬冰雁的想法,他也只能说。 这次相遇,的确是一个巧的不能再巧的巧合。 如果不是他《五绝神功》初成,想见识一下江湖绝顶高手之间对决。 这次事情最巧合的就是胡铁花偶然遇到了想要一个人进沙漠的楚留香。 而路上遇到一个熟悉的酒楼老板被请了一顿大餐这种事情,在江湖上算不上太巧。 因为姬冰雁对石观音恐惧之心,他开始怀疑巧合不是巧合。 但就算厉朝峰知道了他的怀疑,也不会演示自己的嗅觉超能力的确是真的。 他又不是玩杂耍的,需要让别人百分百相信自己的的确确有能力闻到几里外的味道。 看到场中气氛有些僵持,楚留香也是站了出来,对着姬冰雁问道。 “你在怀疑厉朝峰和石观音有勾结?” 姬冰雁点头:“难道你不怀疑?” 楚留香摇头:“不,因为我相信胡铁花,就像我相信你一样。” 转头看向已经吓得躲进驼队里的石陀,楚留香无奈笑了笑,却是提醒对方。 “如果你主动邀请一个人跟着你闯进龙潭虎穴,那你一定相信这个人身上有从龙潭虎穴里逃出来的本事。” 顺着楚留香的目光,姬冰雁看到了满脸惊慌的石陀,深呼一口气,安抚住心中对沙漠的恐惧,对着厉朝峰一脸歉意的抱歉起来。 “抱歉...我只是,有些被石陀吓到了。” 听到这个解释,再看姬冰雁眼底的恐惧,胡铁花和楚留香互相对视一眼,全都默默点头。 看来这石陀之所以全瞎全聋全哑,是因为石观音。 而地上的两个死人,是石观音的人。 厉朝峰不在意姬冰雁对自己的无礼,因为他这次来大漠,只是想看看石观音楚留香这群人到底有多强的。 最少也要知道,比他强了多少。 如果他真想帮楚留香,那他最应该做的是告诉姬冰雁不要放走黑珍珠,只要跟着黑珍珠,楚留香会很快的找到他的三个侍女和名为黑珍珠的大漠少主。 “没关系,我来这里只是胡铁花请我帮忙,就像...未来的我如果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也会请他给我帮忙。” 厉朝峰声音冰冷,似乎他来这里帮忙不是真心想帮忙,只是一场江湖人之间的交易,但胡铁花却是骂骂咧咧。 “蛇小鬼,这叫朋友之义!” 厉朝峰鼻子哼了一下,一脸嘲讽。 “胡铁花,如果你在海城没有洗澡,你在我眼里连故交都算不上,更不要说出手帮忙了。” “你我之间,只有你来找我帮忙,而我绝对不会去找你帮忙,这样的关系,算什么朋友。” 胡铁花听着这话,却是满肚子不服气,此时厉朝峰却是自顾自笑了起来,看向胡铁花,汇成一声叹气。 “不过吗...如果草方格的赌局最终是我赢了,那么我们也许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胡铁花和厉朝峰的争执让场中气氛终于缓和下来,楚留香看了眼姬冰雁,打断两人之间的胡搅蛮缠,对姬冰雁开口。 “现在我们要去哪里?” 因为厉朝峰的预警,驼队只损失了半袋清水,所以姬冰雁依旧可以照原计划前进,但姬冰雁只是摇了摇头,神色黯淡,但还是说出了现在的情况。 “在大漠上被石观音盯上的人,从来没有逃脱的。” 但低头一想,姬冰雁抬头看向厉朝峰,最终坚定了一丝信念,确认起厉朝峰的能力。 “如果厉少侠的本事是真的,那么...也许能做到。” 胡铁花听到姬冰雁还有些不相信厉朝峰,瞪大双眼,语含不悦。 “当然是真的...” 就在胡铁花想要给厉朝峰撑腰的时候,厉朝峰却是自己开口了。 “做不到。” “!!!” 胡铁花一愣,转头看着厉朝峰,语气里充满疑惑。 “什么意思?” “看天上。” 厉朝峰站在沙丘之上,微微仰头,示意胡铁花三人看向天空。 天空上一直翱翔着几只苍鹰,这在沙漠之上,很平常。 “那几只鹰,从早上到现在,一直在我们头顶盘旋,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太久,所以...做不到。” 视觉嗅觉听觉味觉触觉,厉朝峰的五感全都很敏锐。 他的视觉不比苍鹰近,他的嗅觉不比猎狗弱,他的听觉不比蝙蝠差,他的触觉不比鼹鼠低。 纵使是在无光的地底暗室,他也能用轻功全力奔跑。 三人得到厉朝峰的指引,也是抬头看去,然而目之所及,只能看到天空上有微微黑点,至于是鹰还是秃鹫,倒也看不分明。 但现在不是怀疑厉朝峰本事的时候,姬冰雁明白厉朝峰是在解释对方监视的手段,而他并没有解决这种手段的办法。 在沙漠里移动,想避开苍鹰监视很难,你的确可以找一个地方躲几天,等苍鹰目光转移再出来,但苍鹰飞的很快,只是一个眨眼,它们就能再回来。 除非姬冰雁直接把人带回去,否则他们就不可能避开苍鹰的视线。 楚留香苦笑,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缘故,有厉朝峰这种几里外就能发现敌人的鼻子,他的两个朋友一定可以安全回到中原。 只要离开了沙漠,那么苍鹰的眼神再尖利,也穿不过密密麻麻的丛林。 楚留香:“要不...” 姬冰雁直接打断:“继续前进!” 似乎觉着这个决定对厉朝峰有些无礼,姬冰雁也是对厉朝峰拱手。 “石观音危险之极,厉少侠如果不想以身犯险,我也是理解...。” 就在姬冰雁思考如何让厉朝峰觉得退出沙漠不算丢脸的时候,他却直接翻身上了骆驼,打起了大哈欠。 “哈...” 哈欠打完,厉朝峰却是一脸笑意的解释起来。 “姬大侠想的事情有点多,如果我真的怕了,自然会丢下你们自己离开。” “毕竟,我们之间,还算不上朋友。” 胡铁花听到这话,也是跨上骆驼,对厉朝峰怒目而视。 “蛇小鬼,你小子还真的一点情面都不给我留啊!” 厉朝峰笑了笑:“情面是自己挣的,在沙漠上,最好不要太要面子,会死人的。” 说到一半,厉朝峰转头看向远处低头沉思的姬冰雁,扬声长笑。 “我说的对吧,姬大侠。” 第12章 腐心剧毒 又一天过去,在驼背上一直安静的厉朝峰忽然睁开了双眼,对着身边三人警告道。 “前面有人,四人五马,速度很快,似乎后面有人追赶。” 姬冰雁眯眼凝视前方:“多远。” 厉朝峰也是心算了一下,点头确定。 “从风向来看,两里之外,不过三里。” 楚留香也在驼背上遗憾叹息。 “看来没躲过去啊。” 这一天,姬冰雁用了他能想到的所有手段去躲避天下的眼睛,但就像厉朝峰所说,大漠之上,根本没有躲避的地方,而他们人数虽然不多,但也不少。 驼队更是有十几匹骆驼,除非离开沙漠,否则根本避不开。 姬冰雁看了一圈,便让驼队停在一处还算有些阴影的沙丘下,而厉朝峰继续感知着。 “四个人...,死公鸡,你不会怕了吧。” 胡铁花却是满脸不屑,毕竟,他们三个人名动江湖的时候,别说四个,纵使是上百人,他们也不是没有遇到过。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他们三人组合,从来都是配合最默契的。 楚留香轻功高,胡铁花善缠斗,姬冰雁精谋算。 三人同在,纵使龙潭虎穴,也是能闯上一闯的。 更不要现在已经是十年后,楚留香变成了名满天下的“盗帅”,他胡铁花也已虫身化龙,纵使姬冰雁当了兰州员外,武功也许没有多少进步,他那脑子,却没有废掉。 楚留香却是摇头苦笑,再次提醒。 “花疯子,你没听到厉朝峰说的吗?这四个人是被赶过来的!” “就算后面跟着一百个...也是一样。” 胡铁花却只是笑笑,不以为意。 姬冰雁听出胡铁花言语间的自信,却是无奈叹气。 “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你居然如此自信了,可我这几年怎么没在江湖上听到你的名字。” “那是我低调。” 胡铁花的确很低调,因为他这几年不是躲敌人,而是躲女人。 他的武功进步了,但解决不了追着他跑的高亚男。 此时厉朝峰也是眨了眨眼,再次提醒。 “只有四个,后面没有出现人马。” 驼队已被石陀停在原地,听到厉朝峰的提醒,楚留香也开始分析起来。 “看来这四个人很特别。” 姬冰雁接话:“当然特别,被赶着走,说明他们的武功不强,而他们被赶到我们面前,说明他们不会靠武功拦住我们,而是他们身上有我们害怕或者在意的东西。” “可我们进入大漠,只在意...”胡铁花呆住,转而问道:“蛇小鬼,冲过来四个人里,有女人吗?” 楚留香听到这话,脸色大变,而厉朝峰却是摇了摇头,但还是细致的解释一句。 “如果有女人身上全是男人汗臭味的话,那我的确分辨不出来,不然就都是男人。” 厉朝峰知道前面的人可能是那彭家镖局安排押解极乐之星的人,但他不会说。 随着所有人都听到了马蹄声,又过了三两息时间,楚留香三人也终于看到了那朝着他们驼队冲过来的四人五马,脸色都是变了起来。 四人都是中原镖师的打扮,劲装佩刀,一眼过去,能感觉到他们的身手都不错。 此时四人满头黄沙,瞪大双眼,呼吸急促,脸上全是惊骇之色,整个人都贴在马背上,像是逃避什么可怕的追兵一样。 楚留香三人严阵以待,然而这四人却是双目癫狂,如同没有看见庞大驼队一般,径直越过驼队,直接朝后方冲了过去。 “蛇小鬼...” 早在做好厮杀准备的胡铁花愣了一下,看向驼背上厉朝峰,疑惑这是怎么回事。 “这四个人全都中了毒,现在身处幻觉之中。” 厉朝峰看的分明,这四人看似眼神看着前方,实则全都眼神涣散,根本没有目标。 楚留香皱眉,整个人快速飞出驼队,嘴里喊道:“我们救人!” 姬冰雁连忙出声:“这可能是敌人的计谋,还记得之前的两个人吗?” 胡铁花已经跟上,顺口解释:“既然之前我们没有救人,现在自然要选择救人,我说的对吧,老臭虫!” 此时沙漠之上,一身白衣的楚留香犹如一道白光,飞速前进。 而胡铁花一身黑衣,犹如一道黑色箭矢直冲而去。 不过三两息,黑白两道身影来到马匹身边,却只听五声马嘶,原来这五匹马早已脱力,此时纷纷倒地,而马背上的四人却没有被影响多少,只是就地一滚,随即跳了起来。 楚胡二人连忙止步,却看到四人依旧无视着他们,只对空中的尘沙开始砍杀起来。 看到四人的刀法,胡铁花也是皱眉提醒。 “他们挥舞的是五虎断门刀,这是彭家人。” 楚留香点头:“一人两个,点他们睡穴。” 楚留香刚刚察觉了,在直线上奔跑的速度上,胡铁花的轻功已经不在他之下了。 厉朝峰说四人身处幻觉之中,楚留香选择信任厉朝峰的判断,和胡铁花快速穿行在四人中间。 这四个人感觉到了楚留香两人的突袭,可他们眼里除了楚留香和胡铁花,还有无数的幻影。 如果他们面对一个楚留香还能作出防御,但无数的楚留香,他们根本分不清那个是真的,那个是假的。 楚留香和胡铁花也发觉了对方眼神来回偏移,哪怕自己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会转着身体疯狂的攻击四周。 看到四人几乎马上要脱力,楚留香和胡铁花也抓住机会,从背后点住四人睡穴,四人很快安静了下来。 此时姬冰雁也带着驼队赶到,见天上一只巨鹰正打算落下,也是飞出一块碎石直接击退。 见四人虽然沉沉睡了过去,但脸上还是惊恐无比,胡铁花看向厉朝峰,不安的问道。 “你确定他们是中毒而不是脱水?” 厉朝峰此时已经下马,开始翻开四人眼珠,只是看了几眼,也点头解释。 “眼神涣散,口角流蜒,对外界毫无所察,但身上还保有力气,应该是...罂粟之毒。” 胡铁花皱眉,虽说罂粟这种植物在这个时代并不是闻所未闻之物,但也不是广为流传。 姬冰雁点头,看着厉朝峰眉头紧皱,连忙追问。 “看来厉少侠对于此毒有所了解,敢问可有解法吗?” “...” 厉朝峰抬头看向姬冰雁,却是摇了摇头,似乎担心众人不解,仔细思考一番后,才开始解释。 “罂粟只有成瘾之患,一旦沾染,就有可能被人控制一生,想要解脱,只能靠自身意志,挣脱心中之痒。” “若是挣脱不了,便是日益消瘦,少食一日,便会有心肝俱挠之苦。” “这是他人救不了,只能靠自救的腐心剧毒。” 胡铁花惊讶:“这...怎么听起来好像我每天必须喝酒一样啊。” 厉朝峰却是猛地抬头,眼神狠厉得让胡铁花都吓了一跳,声音冰冷到连姬冰雁都觉得心声寒意。 “你一天不喝酒,不过是难受一天,一年不喝酒,也不过是难受一年,但我承诺一年之后让你泡在酒池里淹死,你也是能逼着自己忍上一年的。” 低头看向睡着的四人,厉朝峰继续解释。 “但他们不行。” “少了一天,他们若是坚持不住,便能把自己的心肝脾肺肾甚至自己亲人的心肝脾肺肾挖出来,只求换他从心痒中解脱。” 胡铁花震惊:“那他们不是死定了。” 厉朝峰先是沉默,然后才一字一句问道。 “胡铁花,你受过伤吗?” “当然。” “受伤之后,你的伤口痒吗?” 胡铁花一愣,认真答复:“痒。” 厉朝峰深呼一口气:“如果说皮肉之痒还只在你用心关注的时候才会察觉,但人从来不会忽视自己的心。” “腐心之毒一日不食,心就开始自我愈合,就如皮肉伤口会自然愈合一般,而这...就会痒,无时无刻的痒。” “忍得住,心可以恢复原貌,忍不住...便是苟延残喘,至死方休。” 楚留香、姬冰雁、胡铁花三人神色里终于有了一丝恐惧,因为他们明白了厉朝峰的意思。 皮肉之痒都有人忍不住抓挠,而心痒起来... 的确会让人抓心挠肝,痛不欲绝。 第13章 沙漠困局 沙丘之下,一个简易羊皮帐篷被支了起来,姬冰雁让石陀指挥骆驼围成一圈,看着帐篷方向,若有所思起来。 胡铁花已经把彭家四人搬进了帐篷,厉朝峰也在帐篷外用枯枝点起了一堆篝火,架起铁锅,准备烹饪一些流食。 楚留香缓缓走到姬冰雁身后,看着远处厉朝峰不停向铁锅里丢着撕碎的面馕和包里的一些佐料,轻声问道。 “现在你还怀疑厉朝峰吗?” 姬冰雁摇头:“如果之前那次埋伏还可以相互配合的话,这次他们的配合不可能这么默契。” 这次四人五马虽然是被人主动赶着过来的,但两里路程,这些马又是狂奔,速度是固定的。 姬冰雁只要稍微计算一下,就知道厉朝峰提醒他们时,的确就在两里左右。 用现代人的说法,厉朝峰想做到这种事情,手上得有手机这类即时通讯工具,他才能这么精准的说出距离远近。 古代当然没有即时通讯工具,纵使用暗号交流,那也得躲过姬冰雁和楚留香的耳目。 说完所有的想法后,姬冰雁也是叹了一口气,怀疑队友这种事情... 一旦出现,就很麻烦。 不过现在不是处理这种事的时候,因为他们身上有更大的麻烦。 他怀疑石观音彻底盯上了他们这群人。 而且...他们的队伍多了四个人。 楚留香看出姬冰雁有些悔意,但也只是拍了拍对方肩膀,随后走到厉朝峰身边,盯着铁锅里被搅成浆糊的面糊,虽然香味还行,但这口感。 楚留香脸色一黑:“小厨神,你这是打算做沙漠特色菜吗?” 厉朝峰看着煮的差不多了,抬头白了楚留香一眼,嫌弃的说道。 “你们继续吃馕,这是给彭家人准备的。” 虽然不知道彭家人之前遇到了什么,但现在他们怕是没有力气啃那硬到可以砸墙的馕,厉朝峰又是掰了些肉沫和细盐搅了进去,才对帐篷里吼起来。 “里面的人醒了吗?” 帐篷里,胡铁花按照厉朝峰的吩咐,将清水一点点滴在彭家四人嘴唇上,让四人不会渴死。 此时听到厉朝峰叫唤,也看到了四人中的大胡子缓缓睁开了双眼。 “醒了,醒了。” 胡铁花只想救人,对于如何救人却是毫无主意,厉朝峰从刚才就在指挥自己,见到人醒了,也是赶紧呼唤起来。 而那彭一虎醒后,却是猛地瞪大双眼,不停大喊着。 “恶魔...恶魔,成千成百的恶魔...杀...杀!” 边喊还打算强行起身。 此时厉朝峰和楚留香正好进入,厉朝峰双手端着铁锅,开口指挥。 “点穴,让这家伙别乱动。” “好勒!” 胡铁花得到命令,两指瞬间点出,让彭一虎再也不能乱动。厉朝峰点头,把铁锅放在一边让它自然冷却。 来到彭一虎身前,厉朝峰仔细打量着彭一虎的眼珠,随着手指在他眼前轻轻摆动,很快的,彭一虎的眼神也在手指的锚定下,逐渐从迷惘中回过了神。 “你们是...胡铁花?” 看着面前的三人,彭一虎很快认出了其中一人,却是胡铁花。 胡铁花和他父亲彭云有些交情,彭一虎也是见过的。 胡铁花见人终于清醒,也算放下了心,脸上充满笑容。 “你小子可算醒了,可累死胡大爷我了。” 厉朝峰此时却是打了一碗流食,直接递给了胡铁花。 “还得你受累,给他喂点吃的。” 厉朝峰可不想给人喂饭,还是男人,而且他又不是医生。 胡铁花接过糊糊,解开对方穴道,那彭一虎此时已经饿极,哪怕是看不出什么东西糊糊,他也能甘之如饴,也不用胡铁花来喂,自己端碗喝了起来。 随着三大碗糊糊下肚,彭一虎情绪终于稳定了,看向和自己一起进入沙漠的几个兄弟,也看到他们逐渐清醒,接着就开始发狂,连声大喊“恶魔”。 “噗!噗!噗!” 胡铁花轻车熟路,又是六指点出,接着如厉朝峰一般在他们眼前摆动手指,让他们眼珠渐渐稳定,恢复了神智。 所有人清醒,厉朝峰也给他们送上糊糊,彭一虎在胡铁花的询问下说了事情经过。 彭门五虎押镖前往龟兹国,半路就遇到了埋伏,随着水袋被毒刺扎穿,他们落入了将要渴死的境地,但也追着凶徒的步伐找到了一处水源。 饥渴之人看见水,自然不管不顾,可随后他们五人就开始看到各种幻象,也举刀和幻象厮杀起来。 一人被幻象杀死,他们也发现他们的手段对敌人毫无用处,开始纵马逃亡。 可越逃越渴,逐渐失去意识,等清醒过来时,就看到了胡铁花等人。 说着这些,彭一虎忽然想到自己还在押镖路上,满脸焦急的问道。 “诸位可曾见过我们的镖箱。” 彭一虎动作颇大,胡铁花连忙按住,随后宽慰起来。 “你的东西都在外面,我们没有打开过,等你休息好了我再带你去看。” 彭一虎知道的胡铁花侠肝义胆,再加上最珍贵的极乐之星还在自己肩头,倒是没有强行挣脱,也是点头道谢。 “那就多谢胡大侠了。” 这倒不是彭一虎信任胡铁花,只是现在的他浑身无力,又身处沙漠深处,胡铁花想要害他根本不需要虚情假意,只能先安下心。 彭一虎正打算再说些什么,忽然眉头一沉,脑袋一歪,竟直接睡了个过去。 不仅彭一虎,剩下的三人也摇摇晃晃,随后倒地不起。 胡铁花连忙扶住四人,看向厉朝峰,一脸紧张的问道。 “哎~蛇小鬼,这些家伙没事吧?” 厉朝峰看着锅已经空了,径直端了出去,同时解释起来。 “没事,我在糊糊里放了很多安神的佐料,等他们下次醒过来,身体大概就没事了。” 听着这话,胡铁花先是瞪大双眼,随后无奈笑笑,把四人摆好,和楚留香一起走出了帐篷。 此时姬冰雁还在思考明天的计划,见三人从帐篷里出来,却是皱起了眉头,最终叹气,对着三人招了招手。 “你们过来一下。” 楚留香和胡铁花对视一眼,他们和姬冰雁相交莫逆,姬冰雁的消息是好是坏,他们一眼就能看出。 而厉朝峰却是先把锅擦净收好,才跟着两人一起来到姬冰雁身前,直接问道。 “是水不够了吗?” 第14章 心结自开 沙漠里什么最珍贵,自然是水。 姬冰雁准备了很多水,也带着很多骆驼,但这些准备的前提,是他们的队伍里只有六个人。 小潘留在了镇子上,那就是五个人。 骆驼是沙漠生物,本就可以几天不喝水,即使他们一路走到札木合的大本营,姬冰雁准备的水也是足够的。 但现在不够了。 多了四个人且不说,彭一虎的马匹死了,货物怕是还不能扔,骆驼再怎么不需要喝水,背了重物后,还是要多喝水的。 姬冰雁在楚胡两人出手救人的时候就想到这件事,可思前想后,他还是觉得需要说出来。 因为,在他的计划里,剩下的这些水要省着喝了。 随着厉朝峰点破这件事,姬冰雁也是点头,楚留香和胡铁花都是面色一暗。 沙漠里少了水,那是要命的事情。 胡铁花:“死公鸡,虽然我们遇到了敌人,但东西根本没少,怎么可能缺水?” 姬冰雁瞪了一眼,示意胡铁花看向帐篷,怒道。 “要是能把这四个人扔在这里,你想在沙漠里洗澡都行。” 听到这话,胡铁花终于明白准备充分的姬冰雁为什么说缺水了,也是讪讪一笑。 楚姬胡三个人里,最不可能扔下彭一虎四人的就是他胡铁花,他自然不多说什么。 见胡铁花不再说话,姬冰雁也是看向远方,先大致确定方位后,才点头解释。 “我知道百里外有一处隐秘水源,但我们会偏离方向,而且...帐篷里的四个人未必愿意去那里。” 胡铁花却是不糊涂,眉头紧锁,却也哼了一声,断言道。 “人活下来就行,想来他们不会在这种时候犯糊涂。” 随着楚留香和厉朝峰点头,姬冰雁也是看着厉朝峰,伸手邀请。 “厉少侠可以和我来一下吗?” 胡铁花听到姬冰雁的邀请,也是怒气上头,立刻骂了一句。 “死公鸡,你是什么意思,你有什么话我和老臭虫还听不得了!” 楚留香笑笑,连拉带拽的带走了骂骂咧咧的胡铁花,而厉朝峰也跟着姬冰雁来到了沙丘后面。 而姬冰雁主动和厉朝峰单独交谈,第一句自然是道歉。 “姬某之前多有得罪,还请厉少侠不要放在心上。” 厉朝峰:“你只是担心我害你,却也不是想害我,无妨。” 姬冰雁点头,厉朝峰虽然年轻,但人还是成熟的,再次诚恳道歉之后,也是开始问起了他的想法。 “那厉少侠觉得,我们现在要往哪里走?” 厉朝峰先是疑惑的看向姬冰雁,只是略微思考,便苦笑摇头起来。 “我的确是第一次进沙漠,对于沙漠的了解皆在书本之中,再加上远超他人的五感,纵使离队独行,也不用担心自身安危,所以显得游刃有余,却不能给姬大侠多少建议。” 一路走来,厉朝峰一直说自己第一次进沙漠。 但草方格,罂粟之毒,以及救治彭家四子的手段,都代表着他对于沙漠中遇到的危机有自己的处理办法。 就像厉朝峰说的,进了沙漠,他靠自己的五感也能找到出路,不必求着姬冰雁或者石陀带路。 但他这手段只能用来求生,而这个队伍是要去救人的。 前进方向什么的,厉朝峰可是半分建议都给不出来,因为原著里楚留香根本没有去过黑珍珠所在之地。 他们被石观音半赶进了龟兹国,然后在龟兹叛乱尾声知道了黑珍珠抓人的真相。 听厉朝峰语气真诚,姬冰雁也是眉头紧锁,却听到厉朝峰已经开口。 “但如果你只是缺水,倒也不用去百里之外,只要愿意信我,今夜我便能给你弄一些清水的。” 姬冰雁一愣,随后也是端起手来,躬身谢道。 “那就多谢厉少侠了。” ------------- 一夜过去,楚留香睁开双眼,因为他听到了彭一虎四人已经起身,此时正围坐在熄灭的篝火前,大口吃着馕饼,然后端碗喝水。 和胡铁花一起走出帐篷,一眼就看到不远处的厉朝峰身旁有一锅清水,而铁锅之上,却是几柄刀剑,此时正滴着几滴露珠。 悬剑凝水,加上厉朝峰能够感知空气湿度和沙漠夜间温度极低,取水这件事对于厉朝峰而言,可说唾手可得。 姬冰雁昨夜守的是上半夜,此时早已起身,只是他一出帐篷,就第一次时间去清点驼队物资去了。 彭一虎见到楚留香两人走出帐篷,也是赶紧起身,对着两人就连忙拱手。 “彭一虎多谢三位出手相助,若非遇到三位大侠,我等却是有死无生。” 胡铁花也是回礼:“不必客气,不过只有我们三个人,可救不了你们,那家伙才是救你们的最大功臣。” 胡铁花说的是厉朝峰,若非厉朝峰提醒楚留香彭一虎四人深陷幻觉,楚留香也不会及时出手救人。 毕竟演戏这种事情,在这之前已经有人做过了。 而只要他们再谨慎一些,彭家四子才是有死无生。 彭一虎听到这话,却是一愣,随后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声询问。 “这...他不是厨子吗?” 他们四人醒来后就感觉饥渴难耐,而胡铁花三人却是还在入睡。 守着水锅的厉朝峰看到四人清醒,也直接给他们上了馕饼,送上清水,随后也说明了自己的身份,驼队里的厨子。 大侠什么的,那是不存在的。 而彭一虎听到这话,虽然也拱手谢过,却也无视了厉朝峰。 江湖人和普通人之间还是有着一些壁垒的。 虽说他不明白胡铁花三人为什么会带一个厨子进入沙漠,但谁知道是不是有人想路上吃点好的才带了厨子。 “厨子...” 胡铁花哑然失笑,接着就听到厉朝峰躺在沙地上开口。 “厨子就是厨子,而且我从没有出手救人,自然也不是他们的恩人。” 听厉朝峰对胡铁花的态度颇为无礼,彭一虎立刻明白刚才自己四人有些失礼,连忙起身,一齐拱手道歉,彭一虎更少询问起来。 “敢问少侠姓名...” “蛇小鬼,蛇是毒蛇的蛇,小是小人的小,鬼是鬼魅的鬼。” 厉朝峰连眼皮都没睁开,直接给了答案。 而他没有说出真实身份,只是因为彭一虎在原著里直接挂了,他不知道对方性情。 而他身上,一直有一个大麻烦,那就是“妖刀龙牙的传说”。 百晓生把妖刀龙牙宣传成可以让一个身手普通的江湖人进入《兵器谱》前十,彭一虎又不是楚留香或者姬冰雁,他凭什么信任。 毒蛇、小人、鬼魅。 彭一虎从未听过这种自我介绍,用询问的目光看向胡铁花,却已听到胡铁花哈哈大笑起来。 “对,他的确叫这个名字!” 已经在清点驼队的姬冰雁,听到厉朝峰说自己叫蛇小鬼,而胡铁花也替他遮掩,本还疑惑厉朝峰为什么用假名,他的名字难道有什么特殊... 妖刀龙牙! 姬冰雁终于记起厉朝峰的妖龙称号代表着什么,也明白他为什么要用假名了。 厉朝峰告诉了楚留香和姬冰雁他是谁只是因为信任胡铁花。 但作为妖刀龙牙之主,他本不该大肆宣扬自身存在的。 想到江湖人对于厉朝峰评价,姬冰雁心中苦笑起来。 他一直记得妖刀龙牙,也一直防着妖刀龙牙,但他忘了妖刀龙牙对江湖人有多大吸引力。 一直以来姬冰雁都在警惕厉朝峰害人,却从未想过,自己想要害厉朝峰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 因为只要他告诉石观音,厉朝峰就是妖龙,那石观音一定想看看妖刀龙牙到底有多神奇。 对方信任自己,自己却一直怀疑对方,姬冰雁在这个瞬间对自己极度失望。 辜恩背义,不过如此。 第15章 歧路亡羊 蛇小鬼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假的,但作为救命恩人,厉朝峰有权利不告诉彭一虎自己的真实身份。 彭一虎也不介怀,昨夜他们只是短暂清醒,说的也只是他们遇到的事情,现在身体恢复,也开始问起胡铁花为何进入沙漠。 接着彭一虎也听到楚留香和姬冰雁的名字,心中又多了一份安定。 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 早在十年前三人就是侠义中人,此时汇聚一起,自然不是为了害自己。 别说他肩上的极乐之星了,就是京城四宝之一的玉美人,盗帅也是得了手的,只不过玩够了就会还回去。 随着胡铁花讲述他们为何走进沙漠,清点好驼队物资的姬冰雁也走到厉朝峰身前,低身打量铁锅里的清水。 昨夜姬冰雁守的是上半夜,而厉朝峰是下半夜出来设置悬剑凝水的,双方倒是错过了。 此时姬冰雁好奇的打量着一切,刀剑是彭一虎和驼队里带的,铁锅也是如此。 但锅里清水,对清水最关心的姬冰雁很确定,这不是他带过来的。 羊皮袋里的水再怎么干净,也有一股微弱的腥味的。 厉朝峰打着哈欠坐起了身,看姬冰雁对清水很好奇,笑着解释。 “悬剑凝水,只要空气不是太干燥,应付一下还是可以的。” 听到这个解释,姬冰雁心底再次苦笑,不由得对厉朝峰赞叹一句。 “难怪厉...你小子从来没有害怕过沙漠,随手可以取水,再加上你这鼻子...,抓捕野兽自然不在话下,沙漠里倒是随意纵横。” 姬冰雁变得亲切,厉朝峰只是笑笑,随后却是面色冷峻,声音低沉而冷漠。 “从早上开始,天上一直有苍鹰监视,在一里外有二十骑左右的人马徘徊,只是不敢靠近。” 姬冰雁听到这话,也是眉头皱起。 看向在听胡铁花吹牛的彭一虎四人,姬冰雁压低声音。 “你觉得这群人是冲着我们来的,还是冲着彭一虎肩上的东西来的?” 厉朝峰微微睁眼,眼冒精光的提醒。 “准确的说,彭一虎是被他们送到我们手里的。” 姬冰雁眼神微动,随后却是微笑了起来,一脸感慨。 “看来我们被彻底小瞧了啊。” 厉朝峰惊讶抬头,姬冰雁什么时候这么自信了? 姬冰雁见厉朝峰疑惑,也是低声解释。 “厉...蛇小子,要不是担心那臭虫自找麻烦,你不会真以为石观音能对我们这些人做什么吗?” “尤其我们这边还有你这鼻子探路,别说石观音,就是玉皇大帝来了,我也能带你们逃出生天。” 姬冰雁心中最担心的问题说是一个,实际上却是两个。 一个是石观音的威胁。 另外一个...是楚留香的好奇心。 楚留香最大也是让姬冰雁最嫌弃的地方,就是他的好奇心。 只要楚留香被勾起了好奇心,那他们的麻烦就会接连不断,这是三人一起闯江湖时,姬冰雁已经确定以及肯定的结论。 是的,比起胡铁花这个莽夫,他更嫌弃楚留香这只臭虫。 明明可以有安全的路可以走,楚留香非得朝着更危险的地方前进,姬冰雁稳妥的计划无数次被楚留香改变,他当然嫌弃。 可惜...他是楚留香的生死之交。 现在敌人明显就是来找麻烦的,看来他们这些人是躲不过去了。 姬冰雁点头,心中开始算计着如何解除困境。 既然不能化明为暗,那就先来个知己知彼。 此时胡铁花也说起彭一虎四人所中之毒,彭一虎一听腐心之毒,脸色大惊,而胡铁花却是指着厉朝峰解释他之前的说法,彭一虎也是赶紧站起身来,快步来到厉朝峰身边,躬身问道。 “敢问...蛇少侠,这罂粟之毒,真的只要忍住心中之痒就能毫发无损吗?” 厉朝峰扫视了一眼彭一虎,想了一下,顺口解释。 “若是你们食用的时间长些,自然很难根除,但胡铁花也告诉你们了,心痒不过是恢复之痒,你们只是误食了一次,不过是皮毛之疾,到了现在你们身上都无异常,怕是已经恢复好了。” 听到厉朝峰这么解释,彭一虎算是彻底安心,但随后却是面露苦涩,对着姬冰雁就哭诉起来。 “姬大侠可否匀些骆驼清水给我们,我们虽然遇袭,却还是需要继续前进的。” “雇主所托的镖货必须按时到达龟兹国,若是不能,彭家怕是损失不起。” 彭家自然不会因为一趟镖破产,但彭家却能因为一趟镖而信誉破产。 开镖局的,最重要的是信誉,一旦没有了信誉,自然没有了生计。 彭家以五虎断门刀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但他们也是要吃饭的。 失了镖还好,彭一虎回去受点责罚,然后凑出钱财赔付对方损失。 但镖还在自己身上,结果彭家人送到一半,半路害怕的逃了回去,那以后就真的没人会托镖给他们了。 听到这话,姬冰雁眼神微眯,却是笑了起来。 “龟兹国吗?倒也顺路,不如同行。” 彭一虎听姬冰雁居然要跟着他们一起走,脸上喜色都快掩盖不住了,连忙拱手道谢。 “有三位...四位大侠同行,是彭某的福气。” 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江湖传闻武功是相差不多的。 而楚留香这十年更是变成了威名赫赫的盗帅。 有这三个人同行,彭一虎心知,除非楚留香看上了极乐之星,否则他身上的镖就丢不了。 而这群人如果真看上了极乐之星,他也保不住,不如先信任对方。 楚留香听到姬冰雁居然主动改变计划,摸了摸鼻子,对姬冰雁改了性子有些疑惑,但他也的确好奇。 厉朝峰靠着先知手段判断出来的结果,楚留香也是猜到了大半。 有人把彭一虎送到自己手里,想让自己替他或者她做些什么事情。 如果不是他还记得要去救红颜知己,现在的他,早就主动跳进陷阱里了。 但他并没有出声反对,因为姬冰雁已经定下了这件事,作为朋友,他没有反对的理由。 最最最重要的是,这是在邀请他。 黑珍珠是大漠少主。 龟兹国,也在大漠之上。 黑珍珠抓走他的红颜知己,实际上也是一种邀请。 所以楚留香怀疑,后面两次的邀请自己的人,也是黑珍珠。 转向去龟兹国,对于他找人这件事,本就不算走错方向。 随后半日,所有人开始收拾行装,厉朝峰也指挥着彭家四子割了些马肉带上,驼队再次起航。 而等驼队朝着龟兹国前进之后,厉朝峰也微微点头,示意他们身后的人马,不再围着他们乱转了。 驼队不缺水,二十骑虽然看起来多,那也是不够楚留香三个人打的。 第16章 观音盗宝 彭一虎说是去龟兹国,最后到达的却是距离龟兹国还有一段距离的绿洲。 绿洲很大,不仅大,厉朝峰还感知到了无数的水。 沙漠里有充足到能让人洗澡的水,仅仅是这片绿洲,就足够让人活下来,而这,却只是龟兹王临时落脚点。 绿洲中间是大片草地,草地中间拉起了一个巨大的帐篷,而彭一虎的镖送的也很顺利。 顺利到让厉朝峰感到惊讶,因为极乐之星这个龟兹王虚构出来的巨大宝藏,居然顺利的到了龟兹王手里。 不过想想也是,石观音并没有想过要抢走极乐之星,比起拿到极乐之星,她更希望龟兹王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说出极乐之星的秘密。 而如果面临绝境的龟兹王手上没有极乐之星,那么秘密...也许就只能深埋地下了。 龟兹王满脸欢喜看着彭一虎手里极乐之星,那璀璨的笑脸,若是厉朝峰不知底细,真以为这是多大的宝贝。 极乐之星的价值都比不上这龟兹王头上王冠上镶嵌的巨大绿宝石。 小心翼翼的接过极乐之星,龟兹王满意的点了点头,转头用一个极为精巧的宝盒装了起来,点点头,指示侍卫押着贴身侍女送入宝库。 高兴的龟兹王还随手赏赐了彭一虎一颗红宝石,接着看向彭一虎身后的六人。 彭家三子和姬冰雁自不必说,低头顺眉,一脸我不重要的模样,但厉朝峰却都是满脸好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而胡铁花...看着周围的胡女,眼神冒着精光,如同三年没闻过腥味的猫见到了无数条鱼一般,那是半点眼睛都挪不开。 楚留香吗...他跑了,说是兵分两路,先去看看周围的情况。 有厉朝峰预警,加上胡铁花和姬冰雁,楚留香根本不需要留在队伍里,他一个人更自由。 龟兹王好奇:“这几位...” 彭一虎连忙接话:“他们都是一路押镖的镖师...都是家族兄弟,第一次进沙漠没见过世面,却让国王见笑了。” 虽然押镖只有五虎,但变成了七虎也不算问题太大,龟兹王也不怀疑,只是笑着点头,不再多想。 绿洲帐篷中,除了龟兹国王和一众龟兹侍从外,还有五个汉人。 左边三人,是“龙游剑”吴家兄弟,以及威震两河的独行大盗司徒流星。 右边的绿衣人是以心狠手辣著称的“杀手无情”杜环,还有化名“王冲”的华山柳别飞。 彭一虎送镖到帐篷的时候,他们也在,吴家兄弟和杜环是眉头紧皱,眼神飘忽得相互交流着。 他们是龟兹叛军请来追杀龟兹王的,龟兹叛军也是说起过极乐之星的重要。 但这些都不是他们心中焦虑的原因,毕竟,极乐之星这种东西,和他们这种杀手没有多大关系。 他们更关心的是,彭家人怎么处理? 但实际上是他们想多了,镖已经送到,彭家人本该告辞,只是满头金发的龟兹国王在尽力挽留而已。 “小王平生最好的便是与武功才艺之士结交为友,彭家在江湖也是威名赫赫,此番更是助小王重获极乐之星,还请同座。” 说完,龟兹王也招呼侍女送上美酒羊肉,示意彭一虎几人坐下。 彭一虎不想留下,但胡铁花已经大喇喇的坐在了毛毯上,手甚至已经拍到了一个胡女的屁股上。 那噗噗软弹感,让胡铁花顿感舒适。 厉朝峰看着胡铁花调戏胡女,却是揉了揉鼻孔,封闭大部分嗅觉,也是顺手坐到了胡铁花身边。 淦...他出门没看黄历,在中原呆久了,有些忘记了狐臭在西域的普及度了。 也是受电视剧误导太严重,居然以为这个世界的龟兹人是汉人面孔,看这龟兹王的金色胡须就知道,这就是一群胡人。 这两个人都坐下了,彭一虎再推辞就有点不给面子了,只能拱手谢过,围着胡铁花纷纷找位置坐了下来。 坐下后,姬冰雁先是看了一眼厉朝峰,见他已经开始吃喝,才和众人一起吃喝起来。 龟兹王一边吃喝,一边还不停给彭一虎敬酒,口口声声都是感激之情,却是有些忽视了其他人。 “杀手无情”杜环却是紧紧盯着彭一虎,开口嘲讽起来。 “不过是几个送镖的镖师,国王此举是不是太抬举他们了。” 此话一出,彭一虎立刻警觉的看向杜环,眼神里没有多少畏惧。 彭家五虎,实力上都是一流高手,如果不是中毒,那群沙盗根本不可能杀死他一个兄弟。 二十骑沙盗就能正面砍死四个一流高手,虽然古龙世界很危险,但也没有这么危险。 彭一虎警觉的是杜环为什么对他们有敌意,彭家可不是杜环这种江湖匪类敢轻易得罪的存在。 龟兹王笑的满面春风,然后如同一个毫无心机的废物般开始宣扬极乐之星的重要性。 “哎,那是杜大侠不理解这极乐之星的重要性。” “只要有了极乐之星,小王便能回到龟兹,夺回王位,但其中奥妙,却是只有小王一人知晓,不能言明。” 吴青天此时也是顺杆开口。 “既然如此,那陛下是不是也给我等看看这宝物,也好开开眼界。” 吴家兄弟是杀手,但他们也好奇自己雇主嘴里极为重要“极乐之星”到底长什么样子。 彭一虎虽是当众送镖,但他还是知道遮掩的,只是龟兹王看到极乐之星就大呼小叫,一副东西到手天下无忧的架势,让他颇为不解。 此时吴青天想看,龟兹王更是捋着胡须犹豫起来,但很快也点头。 “诸位都是小王至交,彭家又是送宝之人,一起看看模样,也是无妨。” 随着龟兹王拍掌,那刚刚送出帐篷的宝盒不多时回到帐篷,龟兹王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却是直接瞪大了双眼。 只因盒子里再无极乐之星,只有一份简明扼要的书信留在其中。 “‘极乐之星’已归我手,若想复得,三日后正午,送黄金五千两,明珠五百粒,玉璧五十面,西行五十里后,自有人持‘极乐之星’与君交换,珠若不明,璧若有瑕,意若不诚,则‘极乐之星’一去永不复返矣。” 下面也没有具名,只是画了一个千手千眼的观音佛像。 第17章 花鸡蛇虫 龟兹王看着盒子里的书信,他并不理解石观音为什么要找自己麻烦,拿信的手指停顿了一下,但很快反应过来,他有些太淡定了。 “石观音,是石观音!” 只是瞬息之间,龟兹王开始双眼瞪大,声音开始颤抖,甚至厉朝峰能听出他心中冰凉感。 不愧是能骗过枕边人和亲生女儿的奥斯卡影帝啊! 不过石观音现在就出手偷走极乐之星是不是着急了一些? 有必要吗?半夜再偷不是一样,非得刚刚放进宝库,转手就拿走了。 靠着鼻子追踪极乐之星的厉朝峰很难理解这种单纯秀技术的操作。 转身想想,如果不是吴青天多嘴,龟兹王的确得到晚间才能发现极乐之星失踪的事情。 现在的剧情早就开始歪了,厉朝峰倒是清楚石观音的目的,但在楚留香出手救下彭家四子后,剧情就歪了一半,还有一半...是因为厉朝峰用鼻子保住了驼队里的清水。 厉朝峰对彭一虎说他心里根本没有想过救任何人,当然是真的。 进入沙漠后,他只当自己是一个侦查工具人,救人这件事是楚留香或者胡铁花干的。 看着龟兹王在那里表演惊慌失措,厉朝峰淡定的伸出牙筷,三两下将盘子里的烤羊排快速分解,接着一点点品尝起来,然后喝了一口新鲜的羊奶。 嗯,龟兹王请他喝酒,但他以年纪小直接拒绝了。 不喝酒的江湖人,龟兹王倒是第一次见,只当彭一虎带出来见见世面的小兄弟,倒也没有纠缠。 看着龟兹王爆了小鲜肉无数条街的演技,厉朝峰十分可惜手上没有可乐和爆米花,那才叫享受。 然而龟兹王的下一句话刚刚出口,厉朝峰的眼神就开始变了。 原来龟兹王开始觉得自己刚刚的举动有些丢人,转头大喝一声。 “刚才谁碰过盒子,都给我抓起来!” 送宝盒入库的贴身侍女很快被押解上前,颤颤巍巍的跪地求饶。 “陛下,这个盒子...我从未离开视线,放进宝库之后也是锁的很仔细...奴婢真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龟兹王却是满脸恨意,咬牙切齿的吼道。 “不知道!一句不知道就可以糊弄过去,一路上只有你接触过盒子,难道本王营地里有鬼不成!” “给我...给本王把她的手剁下来,本王要看看,她没有了手,还怎么偷东西!” 见龟兹王声音狠厉,但脸上全是色厉内荏的畏缩。 明明那盗宝之人是那石观音,却只敢把火气发在贴身侍女身上。 众人见到此情此景,都是眼底显出一丝轻蔑,却也没有出声阻拦。 因为心中一时怒火处置家奴什么的,太正常了。 杜环更是满脸可惜,毕竟,比起剁手,他更喜欢杀人。 胡铁花倒是想拦,却被姬冰雁暗中牵制,微微摇头阻止。 他们跟着彭一虎来到龟兹,只是想看看石观音到底有什么阴谋,但也不能多管闲事。 就在侍卫压住侍女打算辣手摧花之时,厉朝峰却是深呼一口气,看着龟兹王的目光逐渐不太友善。 只是一个弹指,手中牙筷立刻插入了侍卫手腕,这刀自然也就砍不下去了。 “!!!” 彭一虎惊得差点跳起来,胡铁花和姬冰雁也是看向厉朝峰,对他忽然出手有些不解。 此时厉朝峰满脸轻蔑的看向龟兹王,声音里也充满着被挑衅的怒气。 “国王这是打算试探我晕不晕血吗?若是如此,那我倒是能让这里的所有人都见见血。” “只是断手断脚,血却流的不多,断头才更好看。” 厉朝峰忽然出手,龟兹王心中也是吓了一跳,再听他话语,顿时明白自己演的太过,怕是让这彭家刚刚走江湖的青年感到了尊严受辱。 汉人对于当面见血这种事情还是比较介意的,好像叫什么...对,君子远庖厨。 龟兹王只是看着无能,实际却也是一个有心计的,记起汉人一直以来的习惯后,龟兹王略微整了整仪容,满脸肃穆的张嘴道歉。 “却是小王一时心急了,忘了诸位来自礼仪之邦,冒犯冒犯。” 随后龟兹王也是对着那捂着手腕的侍卫厉声下令。 “还不快点带下去,切莫要扰了诸位侠士的兴致。” 侍卫自然不敢违背国王命令,提起侍女就要带下去,此时厉朝峰只是眯眼看着龟兹王,心中也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完全没有那种好心侠士留下侍女或者主动为侍女求情的动作。 似乎他真的只是觉得被冒犯了,反而胡铁花已经张嘴了。 “女孩手看起来倒是不错,国王如果不介意,就留下来给我捏捏背怎么样?” 听到这话,厉朝峰白了一眼胡铁花,他动手,只是因为心底的厌恶情绪,胡铁花却是真心想救人。 龟兹王并不在意侍女的手被剁下来,见侍卫用眼神询问自己,也是默默点头许可。 随后龟兹王脸色一变,开始唉声叹气,忧愁满面。 抬头看去,却发现不仅他招募来的侠客对他熟视无睹,那刚刚认识的彭家“七子”也是半天不理人。 知道今天这事有些失误,龟兹王堆起笑容,开始询问起厉朝峰姓名。 “不知这位彭小哥乃是彭家的哪一位?” 龟兹王想问厉朝峰的名字,看的却是彭一虎,让彭一虎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因为他也不知道厉朝峰的名字,蛇小鬼这种假名此时自然是不能说出口的,龟兹王不仅是国王,还是彭家的金主。 厉朝峰已经淡定开口:“彭小蛇。” 吴青天脱口而出:“不应该是彭七虎吗?” 龟兹王也是一愣,因为他知道彭门七虎,此时正好七个人,那也该是虎,而不是蛇。 “当然不是。” 胡铁花此时也开始插话。 “我这兄弟叫彭小蛇,我叫彭五花,他叫彭六鸡,只是我们大哥叫彭一虎,而我们一共有七个,才叫的彭门七虎。” 说完胡铁花还一脸高兴的对彭一虎确定起来。 “对吧,大哥。” 救命恩人在胡闹,彭一虎还能怎么办,当然是点头同意啊。 小蛇就算了,但五花、六鸡...这算个屁的名字啊! 你们是在赌场里生出来的吗? 胡铁花名字说完,龟兹王一时间都觉得自己是不是装傻装过头了,被人当成了大傻子。 但龟兹王还没有表达意见,那一直被彭家人无视的杜环却再也忍不住了,大喝一声。 “藏头露尾!” 第18章 琵琶公主 杜环早看彭一虎七人不顺眼了,他和吴家兄弟是帮助龟兹叛军刺杀龟兹王的刺客。 结果彭一虎不仅安全穿越沙漠,还把极乐之星送了回来。 最重要的是,彭家人员整齐,七虎俱全。 这让他们的袭击计划产生了巨大的破绽。 最少在人数上,他们已经不占优势了。 七个彭家人,司徒流星,再加一个不知来历的王冲。 而他们总共只有七个刺客。 五虎断门刀在江湖上也名声赫赫。 别看杜环身着绿袍,一副江湖高人牛气轰天的架势,面对彭家七虎中任意一虎都未必能全身而退。 七个打九个,就算吴家兄弟已经得到了龟兹王信任,杜环在心底算计了一下,已经想放弃刺杀了。 彭家人能送来极乐之星,只要愿意留下,怕是能比吴家兄弟更容易得到龟兹王信任。 此时见厉朝峰前脚冲撞了龟兹王,胡铁花后脚把龟兹王当傻子玩,杜环只是心狠手辣,但却也是知道抓住机会的人。 挑拨离间这种事情,莽撞一点也能做到。 话刚出口,人已经飞出座位,厚厚的左掌更是朝着胡铁花胸口奔袭而来。 “好胆!” 先不说胡铁花如何反应,彭一虎已经怒目而视,胡铁花再怎么无礼,那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却不是任人攻击的。 此时面见一国君主,倒也不好出刀,人直接站到胡铁花身前,以掌为刀,直接使出一式旋风扫叶,就要将对方逼退。 然杜环的左掌只是虚招,此时见到彭一虎居然连兵器都不拔,也是咧嘴一笑。 左掌飞速一错,杜环手腕和彭一虎的手掌相互格在一起。 彭一虎心头一惊,正欲翻掌挣脱,杜环的右掌已经如毒蛇般从背后伸出,直击彭一虎胸口空门。 灯光招摇之下,那右掌上却是戴着五只黑黝黝的光环,看那光泽,涂抹的无疑是见血封喉的剧毒。 就在彭一虎命悬一线之际,本来在彭一虎身后看戏的胡铁花却是身躯一晃,整个人如游龙般在帐篷里划出一道黑色“人”字。 只是眨眼之间,他就来到了彭一虎身侧,对着杜环的身子就是一脚飞踢,嘴里还骂骂咧咧。 “敢伤我大哥,你算个什么东西!” 胡铁花话骂的粗俗,但他的轻功却让场中的武道中人都是一惊。 恩,除了厉朝峰,因为这招他也会,只是用起来比较死板,不如胡铁花灵动。 刚才若不是察觉胡铁花有起身的动作,他也动了起来。 姬冰雁都有些吃惊,他在沙漠里看见过胡铁花直线上的速度可比楚留香,但依旧没想到几年后的胡铁花,轻功居然能半路拐弯。 不对,半路拐弯不算惊奇,而是这种轻功乍停还不减速的技术,实在是匪夷所思。 而其他更是见都没见过这种能半路拐弯的超速身法,但全都心底清楚,这莽汉绝对不是彭家人。 但凡胡铁花是“彭门七虎”,那这“彭门七虎”早就改名“彭门七花”了。 杜环被胡铁花完全踢中,整个人几乎可以说是横着飞走的,不多时便撞破了帐篷,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外。 龟兹王有些惊讶,因为彭一虎只是押镖人,他的确有想招揽过来帮自己对付叛军里的江湖人的意思。 但在他眼中,彭一虎也只是一个普通江湖人。 多多益善而已。 可胡铁花这一脚,直接踢飞了他一直觉得很厉害的杜环,可以确定是绝顶高手了。 等等...刚才这莽汉自我介绍只介绍了三个人。 蛇、花、鸡。 也就是说,彭门七虎实际上只到了四虎,蛇、花、鸡都不是彭家人。 仔细打量一番七人面容,龟兹王确定了自己的猜测,那彭家四虎虽然也形貌有异,仔细看,也能看出相似之处的。 但蛇、花、鸡三人却是和其余四人毫无相似之处,他们之间也没有相似之处。 “父王,你们在这玩什么啊?” 就众人沉默之时,帐篷口却传来一声娇滴滴的女声,不多时也走入一个怀抱琵琶的少女。 面如桃花,眼波明媚,身着纱衣。 纱衣之下,玉臂纤足,若是看的细些,那若隐若现的腰肢更是令人口干舌燥。 少女自是龟兹国的琵琶公主。 本在沐浴的她想逗弄一下偷窥她的美男子,可惜刚刚走到帐篷外,就见到还算熟悉的绿袍大汉直接飞出帐篷。 心知帐篷里发生了一件不该发生的事情,琵琶公主也是端上琵琶,很快走进了帐篷里。 而她的身后,却跟着化名“刘向”的楚留香。 楚留香一进帐篷,就看到胡铁花七人,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 毕竟,他依旧是因为偷窥少女沐浴才被抓住的。 这次更尴尬,因为这次不算慌不择路,楚留香是打探周围情报时撞进去的,然后就忘记躲开了。 僵局被女儿打破,龟兹王立刻满脸喜色,伸手对着琵琶公主就介绍起来。 “女儿啊,你终于来了,还不见过彭家几位大侠!” 琵琶公主聪明过人,也是稳得住的,端着琵琶,先笑脸盈盈的环视一圈,然后才微微一福。 “龟兹国琵琶公主,见过诸位大侠。” 龟兹王也是得意的介绍起来。 “哈哈哈,诸位,这便是我的女儿琵琶公主了,不知各位觉得美不美。” 美自然是美的,但场中刚刚发生了一场近乎生死的斗殴事情,琵琶公主的美丑自然没有胡铁花三人的来历值得人关心。 王冲和司徒流星还好,不过是好奇。 但吴家兄弟,却是内心忧郁。 因为只是胡铁花一人的武功,就可以轻松对付他们两个人了。 轻功这玩意,快一分便是生死之差。 更不要说,还有一条蛇,一只鸡未曾显露身手。 反而是被所有人关注的胡铁花,正一脸猪相的看着琵琶公主,连连点头。 “美,太美了。” 龟兹国王想要缓和气氛的态度众人都感觉到了,各自放下心中疑惑,继续举杯欢宴。 至于杜环...龟兹王已经让侍从去看看有没有事情了。 龟兹王也注意到了门口的楚留香,一眼看去便知帅气,也满口夸赞。 “我的好女儿,这是你从哪里带回来的英俊男人,还不给我们介绍介绍。” 楚留香看着面前几乎一半人认识自己,选择主动开口。 “在下刘向,冒昧前来,还请多多海涵。” 刘向... 彭一虎眉角抽动,这帮人是隐姓埋名上瘾了是吧。 刘向,留香... 还好楚留香的名字很正常,最少比胡铁花取的名字正常的多! 转头看向身边的胡铁花,见胡铁花在装不认识楚留香,他也是跟着胡铁花一起对着楚留香点头,算是刚刚认识了面前的“刘向”。 此时场中气氛已经缓和,所有人耳边也传来一阵玉珠走盘的声音,那琵琶公主已经在拨弄琵琶,娇音轻语。 “既有美食在前,当有妙音在席,诸位大侠可愿一听。” “当听,当听!” 龟兹王连忙鼓掌呼和,所有人也很快落座,楚留香也是自然而然的坐到胡铁花不远处,眼神里略微好奇。 彭家只是送镖货的,送完了吃个饭也算合理,但吃到一半打了起来,就很不合理了。 可惜,胡铁花身后有美人揉肩,手上有美酒相伴,对于刚才的事情早已忘记了大半,楚留香疑惑的眼神被他无视。 姬冰雁才不会和楚留香挤眉弄眼。 第19章 龟兹叛局 宴席乱了一次,第二次就很难乱起来了,毕竟,胡铁花的游龙惊梦没人能认出来,厉朝峰三人还在藏头露尾,再加上又多了一个不知道来历的“刘向”。 甚至一瘸一拐的杜环回到宴席后,所有人也都视若无睹,只当无事发生。 谁都不认识谁,也就只能听听琵琶公主的琵琶妙音,然后看着胡姬跳舞,饮酒作乐。 宴席中,龟兹王忧心忡忡的说出了极乐之星的重要性,还提及了龟兹国叛乱一事。 当然,龟兹王也得意的说了,极乐之星只对他很重要,但其他人能卖出五千两黄金已是万幸。 所以石观音手里的极乐之星,肯定不会卖给其他人。 厉朝峰本来是看戏的,但龟兹王说的东西...太详细了一些,这演技飚的,厉朝峰都快听不下去了。 然而等龟兹王说起叛军之中的江湖人名号,厉朝峰的眉头却再也没有松开。 “八臂哪吒”无所谓,大概率是一个暗器手法不错的江湖人。 但,“神刀无敌”这个称号就很值得厉朝峰在意了。 不是记忆里人物,而是厉朝峰在这个世界打听到的传闻。 厉朝峰现在已经不是“四海客栈”的伙计了,而是闻名西北的“水云间”老板。 作为老板,他不需要在客人闲聊中偷听各类消息,他只需要去各地采购物资,而买卖这些东西的时候,自然而然的打听到更多事情。 比如金钱帮,比如神刀堂。 神刀堂在整个北疆,那是赫赫有名。 神刀堂堂主就是“神刀无敌”白天羽,也就是叶开的亲爹。 恩,这家伙还没被他的义弟马空群弄死,所以神刀堂依旧在“九边”赫赫有名,哪怕名动天下的金钱帮,也低了神刀堂一头。 神刀无敌,即指白天羽刀法无敌,也在指神刀堂,天下无敌。 而根据厉朝峰到处打听来的消息,神刀堂做的是军械生意,和边军不清不楚。 龟兹王说的模糊,他只是知道安得山身边江湖人自称“神刀无敌”,但厉朝峰却不能不记在心上。 因为他不清楚,叛军里的“神刀无敌”是因为来自神刀堂,才自觉没有人敢和他们为敌,所以满嘴的神刀无敌。 还是说...白天羽亲自来了。 这个世界的《兵器谱》第六可不是白天羽。 招募比自己更厉害的白天羽,上官金虹还不配,天机老人这种江湖顶级散人他也只敢放在自己上面,借借对方的名头给《兵器谱》撑撑场子。 不过想想也知道,大概率是某个不知死活的神刀堂弟子顶着神刀堂的威风作威作福。 天高皇帝远的,白天羽总不能追到龟兹砍死他。 厉朝峰虽然知道白天羽还活着,但他并没有和白天羽拉上关系。 他只是一个酒楼老板,而白天羽掌控着整个北疆的军械渠道,他拿头去结交。 告诉他他会被人刺杀? 开玩笑,白天羽一年遇到的刺杀比他如厕的次数还多。 提醒他他义弟马空群联合他的各路手下要弄死他? ...想找死就直接撞墙,方便快捷,不留后果。 厉朝峰一脸严肃的吃完了宴席,琵琶公主经常绕到他身边甜言软语,试图劝他饮酒,可惜厉朝峰不假辞色,连客套两句都欠奉。 喝酒是不可能喝酒的,这辈子都不喝,醉了的人,总是管不住自己意志的。 尤其是厉朝峰是个穿越者,而他面前是一堆在他脑海里的剧情人物。 厉朝峰试过自己的酒量,很不错,他现在这身体,千杯不醉那都是小意思。 但再不错,面对胡铁花这个酒鬼,意志也得松懈。 是的,让厉朝峰绝不碰酒的人,不是其他人,就是胡铁花。 一旦他碰了酒,胡铁花一定会和他来一场放歌纵酒,一醉方休。 到时候厉朝峰会做出什么后悔终身的事情,他自己都不知道。 宴席结束,龟兹王努力留下彭一虎七人,只说远来是客,当尽地主之谊,而楚留香已经和琵琶公主打的火热。 而厉朝峰继续思考着剧情崩坏的程度能有多大,自己留在这里的安全还能不能得到保障。 一路走来,他见识过了楚留香和胡铁花的轻功,也看到了彭家四子身处幻觉时施展的五虎断门刀刀法,刚才杜环和彭一虎的战斗他也见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彭一虎和杜环这种级别的江湖人,已经无法威胁到自己了。 而胡铁花那游龙一击,速度却在自己之上。 如果不是他身负游龙步,也对游龙惊梦足够了解,仅仅靠《五绝神功》里的轻功,骤然之间却是躲不开的胡铁花的突袭。 虽然说现在的胡铁花必然是绝顶高手的一员,但他头上还是压着几个他肯定赢不了的人。 比如石观音,比如水母阴姬,或者薛衣人...如果再加上天机老人这种不是同一本书的高级人物,那就是一个茫茫多。 还是不够无敌啊,他什么时候才能寂寞一下呢? 彭一虎只管喝酒吃肉,他倒是想走,押镖已经结束,他们留在这里只是在自找麻烦。 但胡铁花三人身上还挂着彭家的名头,楚留香更是半点没有离开的意思。 再加上龟兹王出手大方,彭一虎最终同意多留一日,只是让身边彭家三子多加小心。 能带着镖队走南闯北的人自然是有心计的,他们这次送镖,一路上有太多奇怪的地方了。 被引到那个水源后,他已经有所警醒,饥渴难耐的他是最后喝水的,也是喝的最少的那个。 所以他最先清醒,也是第一眼就看到了胡铁花。 虽然他认出了胡铁花,但胡铁花在江湖上也消失了小十年,过去的几年发生过什么,谁都不清楚。 若非厉朝峰下药,他根本不敢睡着。 后面的几天,彭一虎也是一直保持着警惕心,生怕楚留香忽然开口说自己根本不是楚留香。 楚留香是不会抢极乐之星,但谁说胡铁花身边的人一定就是楚留香呢? 直到极乐之星送到了龟兹王手里,彭一虎才真正放心下来,明白胡铁花四人纵使有什么计划,也和彭家无关了。 既然胡铁花对彭家没有阴谋,那么他们在沙漠里救了他们四人,就是真正的救命之恩。 江湖上,有仇必报,有恩必偿。 彭一虎没有戳破胡铁花假身份,甚至还主动维护胡铁花的胡言乱语。 虽然维护过程中又被胡铁花救了一次,但态度还是端正的。 彭一虎现在的想法当然是越早离开是非之地越好,但胡铁花三人明显没有想走的意思,而他也不能主动说出恩人的姓名,算是僵在这里了。 因为彭门七虎暂时还得聚在一起,只能留下,但也最多只留一天,再多彭一虎担心出现变故。 随着被龟兹王安排好各自休息的地方,姬冰雁和厉朝峰也汇聚在一起。 听着身后帐篷里的呻吟声,姬冰雁看着远处的王帐,轻声对厉朝峰询问。 “极乐之星真的丢了吗?” 厉朝峰的超人嗅觉只有胡铁花三人知晓,此时主动进入陷阱,自然隐瞒起来。 而极乐之星是金刚石,本不该有多少味道。 但姬冰雁知道,厉朝峰一定能闻到极乐之星的味道。 因为在不久之前,极乐之星是藏在彭一虎的肩头,和他的血肉裹在一起。 纵使彭一虎暗中擦拭过,但那上面还是会残留血腥味的。 “...” 厉朝峰听到这个问题,心中很忧郁,因为他的确能闻到极乐之星的味道,也知道它在哪里。 但他不知道该不该把剧情扭转到正确的道路上。 极乐之星在石观音身上...,而石观音,现在在伪装龟兹王的王妃。 所以他如果说出自己知道靠鼻子知道的事情,那这次观音盗宝就是龟兹王妃和龟兹王联合演了一场戏,让大家觉得极乐之星真的丢了。 然后...剧情就彻底回不去了。 楚留香是绝对不会跑去鬼船,看石观音身上有没有极乐之星的。 因为他会从厉朝峰口中得知“真相”。 既然有了“真相”,楚留香唯一会做的是找出黑珍珠的“阴谋”。 然后...他也许会提前发现极乐之星的宝藏是假的。 第20章 突生变故 如果楚留香发现极乐之星宝藏是假的,石观音会很开心,无花也会很开心。 但厉朝峰不开心。 石观音母子之所以还没有对龟兹王动手,只是被“极乐之星”宝藏迷住了眼睛而已。 如果发现了真相,他们会直接杀死龟兹王,然后回到龟兹国,做她的监国太后。 龟兹王太容易死了,厉朝峰可不愿意给龟兹王当什么护卫,更不想玩什么生死之战,他只是想看看高手之间的生死战斗会达到什么程度。 比起参战,他更愿意观战。 但厉朝峰只是思考了一瞬间,也告诉了他鼻子闻到的“真相”。 “极乐之星的确被人暗中拿走的,但那人还留在龟兹王身边,是一个女人。” 反正剧情早就不按原来的方向发展了,厉朝峰也就选择维持好自己的人设,人设做好了,楚留香三人才会认真保护自己的安全。 “龟兹王在演戏?” 姬冰雁很快就想到了厉朝峰想到的事情,所以他很疑惑,黑珍珠把他们引到龟兹国,到底想让楚留香做什么? 抢夺极乐之星,可极乐之星已经回到了龟兹王手里。 总不能是让他们帮忙光复龟兹王位吧? 那黑珍珠可真瞧得起楚留香。 武林高手面对大军,也是力所不能及的。 姬冰雁作出了消极计划。 “算了,想不出来,罢了,敌不动,我不动。” 厉朝峰认可,然后点头。 等帐篷里的声音平息,厉朝峰和姬冰雁一起走进帐篷,就看到了正在被侍女按摩,一脸享受的胡铁花。 两人衣衫有些凌乱,却是已经大战了一场。 侍女一看见厉朝峰进来,连忙停下按摩,磕头感激起来。 “玛依莎多谢公子今日出手。” 厉朝峰被人感谢救命之恩却没有半点高兴,眼神微微眯起,伸手指了指胡铁花,语气冷漠。 “我没想救你,真正救你的人是他。” 龟兹王让侍卫带她下去,可没有说放过她,没有胡铁花开口要人,龟兹侍卫依旧会执行国王的命令。 哪怕这是一件没有多少必要的事情,但因为是国王说的,就必须执行,这就是“君无戏言”。 胡铁花却是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却也看着厉朝峰稚嫩的面容,感慨起来。 “蛇小鬼,我刚才被死公鸡按得死死的,如果没有你,死公鸡可不让我找麻烦。” 厉朝峰没有接胡铁花的话,他只是坐回自己的位置,如姬冰雁所计划那般,等待着后续发展。 他今天的确冲动了,因为在龟兹王的大本营里阻止龟兹王处罚自己的侍女,是一种挑衅。 类比起来,就是别人在自己家里杀猪,你却忽然走进来,说猪也是一个生命,你怎么可以杀猪? 君王之权,生杀予夺,不过如此。 姬冰雁看着厉朝峰面色,无奈叹气,胡铁花多管闲事的性子他很了解,所以他提前按住了胡铁花。 但他真不知道,厉朝峰这个平日做事沉稳细致的年轻人,居然和胡铁花一样喜欢多管闲事。 不过仔细想想,在他们眼里这侍女受到的的确是无妄之灾,但也算是在用残缺之身平息主人怒火。 但在厉朝峰这个五感灵敏的人眼里,刚才帐篷里的一切,怕都是龟兹王早就计划好的事情,龟兹王只是把侍女当成了演戏用的道具。 难怪龟兹王没有发火,不过他们也暴露了胡铁花的高深武艺,被对方留在了大本营。 不过嘛,姬冰雁还是自信的,几年过去,胡疯子的功夫的确进步很多,楚留香已经是名满天下的盗帅,再加上厉朝峰超人般的五感。 只要楚留香不作死,他是真不知道自己这边会怎么输。 ---------------- 入夜时分,帐篷外忽然走进一个人,正是白日里和琵琶公主打的火热的楚留香。 他一进帐篷,就看到胡铁花满脸惬意抱着一个龟兹侍女呼呼大睡。 而厉朝峰连眼睛都没睁开,直接拉了拉身边姬冰雁,等他醒了,便继续睡了过去。 姬冰雁缓缓睁眼,有五感超人的厉朝峰在身边,他倒是不用守夜,只是不能睡的太死罢了。 看是楚留香,姬冰雁点点头,起身和他一起走到帐篷外,双方开始交换信息。 楚留香一直跟着琵琶公主厮混,也是探听到不少东西的。 比如龟兹王妃重病在床,一直和龟兹王分塌而睡,比如龟兹王膝下只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 “你是说,那极乐之星现在还在龟兹王身边?” 楚留香很惊讶,因为他刚刚从琵琶公主得到的消息是,极乐之星的确丢了,龟兹王现在正和群臣们商议该派谁去把极乐之星换回来。 “蛇小子确定的信息,应该无误。” 厉朝峰得到了三人组完全信任,姬冰雁不再怀疑他给出来的信息,更不要说这个信息很容易验证。 而楚留香,就是验证这个信息的最好人选。 楚留香:“厉...蛇小鬼能找出极乐之星的位置吗?” 姬冰雁凶狠瞪了一眼楚留香,他太了解楚留香,对方脑子里一定在想用什么方法可以偷走极乐之星。 作死之魂再次出现了啊! 但想了一下,姬冰雁叹了一口气,没有责怪楚留香作死搞乱了他的计划,反正这么多年他也没改过。 低头走进了帐篷,很快带着厉朝峰一起出来了。 听到楚留香要确定极乐之星的位置,厉朝峰挠了挠下巴,没有任何纠结的给出了他闻到的答案。 “位置倒是不难,因为极乐之星现在混合着女人的香气,而这个香气的主人,现在睡在龟兹王帐里。” “你说的是龟兹王妃?” 楚留香瞪大双眼,随后却也是笑了,女人身上的东西,他更有兴趣看看了。 对着姬冰雁点点头,楚留香很快消失,而姬冰雁深深叹了一口气,再次回到帐篷里休息起来。 至于厉朝峰,他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驼队方向,那里有石陀和王冲在相互交流,想了想他们将要做的事情,再想想自己能做的。 无奈摇头,也回到了帐篷之中。 --------- 朝阳初升,姬冰雁第一个睁开双眼,转头看向身边的厉朝峰,他却是依旧沉睡。 作为一个细致的人,姬冰雁做事从来都是先看看自己有什么,再考虑后续的计划是什么。 一夜过去,他们这群人又是身处在陌生的营地里,周围也全是陌生人,所以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需要清点驼队。 这个举动不仅是保证驼队里不会少了什么,更需要担心驼队里是不是多了什么。 比如...干粮里被人下毒。 他可不希望,等他带着驼队走到半路的时候,发现清水和食物全都不能吃或不能喝。 走到驼队附近,姬冰雁微微松了一口气,因为石陀还在守着驼队,只要他在,最少,普通人是不能靠近的。 但随后他的眼神就变了,因为他看到一匹骆驼上多了一个不该存在的东西。 那是一封信。 第21章 胡搅蛮缠 日上三竿,帐篷外传来了吵闹声,正商议着什么的胡铁花三人满脸严肃的对视一眼后,也很快走了出来。 而此时的草坪之上,彭一虎四兄弟正被一群龟兹侍卫围在中间,而彭一虎更是寒声问道。 “国王这是什么意思?” 在彭一虎面前的,正是昨夜还满面春风的龟兹王,此时的他皱着眉头说道。 “彭大侠,不是小王不愿意信你,只是我昨夜派人清点了整个营地,只有你家是新来之人,极乐之星事关重大,还请让我们好好检查一番。” 彭一虎脸色更冷,语气愈寒。 “检查?彭某还是不懂国王的意思?” 龟兹王也不知道怎么解释,因为这种事...只是他找茬的理由。 极乐之星丢了,龟兹王虽然知道那玩意不值钱,但是他必须要表达出找不回来誓不罢休的态度。 可他身边,武功还算不错的只有吴家兄弟,至于彭家四子...,虽然和吴家兄弟差不多,甚至更高。 可彭家四子是彭家人,山西彭家未必愿意掺和进龟兹国的事情里,他们只开镖局,没打算在大漠上发展什么势力。 彭一虎昨天就已经表示了想要离开的想法了,只是被龟兹王强留下来了。 那么问题来了,他带在身边的龟兹士兵连吴家兄弟都不如,还能让谁去石观音手里换回极乐之星? 楚留香武功在龟兹王眼里也还行,但他昨夜失踪了。 龟兹王身边武功最高的是琵琶公主,她能判断出楚留香的武功不比吴家兄弟差,却也不知道两人的武功天差地远。 而胡铁花昨天的惊鸿一击,却让龟兹人明白了,胡铁花才是所有人里武功最高的那个,也是龟兹王最应该“千方百计”抓住的“救命稻草”。 但龟兹王愿意求人,胡铁花未必愿意帮忙,总不能用一个龟兹侍女换一个绝顶高手出手,那绝顶高手也太廉价了点。 此番楚留香三人又没有遭遇过沙漠水源危机,若非误会了是黑珍珠引他来这里,那是想走就走,想留就留。 最后的策略,只能是软硬兼施。 彭一虎是送来了极乐之星,但极乐之星这不是丢了吗? 谁知道对方是不是前脚送货,后脚就安排人偷偷拿走了。 而胡铁花三人藏头露尾的举动也被放大,总之,彭家四子今天不把事情说清楚,那彭一虎几人就别想离开龟兹营地了。 胡搅蛮缠,这是“硬”。 而“软”。 龟兹王一见胡铁花的帐篷被推开,也不管自己是不是找麻烦,脸上春风再回,对着胡铁花三人就一脸关心。 “几位大侠昨夜睡得好吗?” “...” 现在谁都看出来了,这家伙想求人办事,但如果他们不同意,那刚才那些胡搅蛮缠的事情,就可能真的会发生。 然而姬冰雁一直在环视四周,他在找本该和琵琶公主厮混在一起的楚留香。 他的手里握着一封信,那封他早上从骆驼身上得到的信。 石观音的信。 “汝等之友已在我手,若想盗帅安然归来,当照王命行事,切莫多生枝节。” 同样也有一个千手千眼的观音佛像画在信上。 !!! 难怪那家伙一直没有回来交换信息。 楚臭虫又招惹了大麻烦!!! 信是后半夜出现的,也是石观音亲手挂在骆驼上的,然后被大早上清点物资的姬冰雁看见。 胡铁花此时也看到了琵琶公主身边失去了楚留香的身影,眉头紧锁。 这种关键时候,楚留香不可能不告而别,看来信上所言非虚! 楚留香的武功本是三人中最高的,胡铁花虽然进步了一些,但面对楚留香也不能说必胜。 但他却如同不知道楚留香被掳走一般,无视着石观音的指令,大声吼了起来。 “你这求人的方式,倒是挺特别的!” 龟兹王倒也不嫌尴尬,居然直接点头承认了。 “大侠眼睛真好,小王也是没有了任何办法,只能求大侠帮帮忙,可又担心小王这里也没什么值得大侠喜欢的,只能用这种办法了。” 胡铁花满脸呆滞,龟兹王如此委曲求全,也不知道该不该发脾气了。 而龟兹王此时也对着身边人挥了挥手,只见两个侍卫顿时抬着几个箱子走了出来,随后便直接打开了其中三个箱子。 箱子里,金光灿烂,明珠晶莹,美玉无瑕,一时间迷住了所有人的眼睛。 但胡铁花只是扫了一眼,眼神轻蔑,神色严厉,声音饱含怒气。 “你是想让我替你们去换回极乐之星?” 是的,箱子里便是石观音要求的财宝数量,黄金五千两,明珠五百粒,玉璧五十面。 龟兹王连连点头,随后又是拍了拍手掌,那另外三个箱子也被打开了。 却是一模一样的财物,黄金五千两,明珠五百粒,玉璧五十面。 等两个箱子全被打开,龟兹王才看厉朝峰的眼睛,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只要花大侠愿意带着三箱财货前往交易地点,那么等您带着极乐之星回来的时候,这第二批财货便属于你和你的同伴了。” 顺着龟兹王的目光,胡铁花转头看向身后的姬冰雁和厉朝峰,那是面面相窥,三脸疑惑。 这石观音抓走楚留香,难道是想要两倍赎金吗? 极乐之星很漂亮,但最多也就值五千两黄金。 玉观音提出的价格已经够高,而龟兹王为了夺回极乐之星,却愿意多花一倍的财货。 果然,人生在世,全靠演技。 知道底细的厉朝峰神色不动,和龟兹王相互对视,脑子里思考楚留香昨晚遇到石观音后,发生了什么事情。 以及龟兹王为什么要给胡铁花...不,自己这么高的出手费。 是的,龟兹王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觉得长的最年轻的厉朝峰是三人中的主导者。 厉朝峰不知道楚留香和姬冰雁之间暗中商量过什么,但他昨夜本就没有睡的多沉。 他能闻到极乐之星的味道,自然也可以闻到楚留香身上的花香。 自从胡铁花洗过澡后,他身边味道最大的就是楚留香了,不过花香厉朝峰还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昨夜楚留香夜入王帐,然后和石观音纠缠了一下,接着他就回到了自己的帐篷,完全不知道回到通知姬冰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而厉朝峰发现楚留香回到自己的住处后,自然也就睡了过去,只要没死,明天他自然就知道结果。 然而到了第二天,厉朝峰就从姬冰雁嘴里得知了楚留香被石观音抓走了。 !!! 第22章 盗帅探宝 厉朝峰只是五感超群,不代表他不需要休息,而他睡觉的时候,除非有人靠近帐篷,否则他自己是不会察觉远处发生什么了。 在这种人来人往的营地里,厉朝峰睡觉的时候总不能插一个超大范围的真眼。 所以他也不知道楚留香为什么失踪,以及什么时候失踪了。 而为什么五感如此强大的厉朝峰能闻到楚留香和石观音的方位却听不到楚留香和石观音的谈话。 自然是因为嗅觉嗅到的是信息素,而听觉听到的是声波。 信息素之间虽然会产生反应,但只要不是有人主动搅拌,那还是很容易分出来的。 而声波...不好意思,这个营地里全是人,大半夜的呼噜声足够让厉朝峰听不到任何信息。 就是空无一人的沙漠里,声波的传播距离也是有限制的,厉朝峰只是能听到一些常人听不到的超声波或者次声波罢了。 不过想想,厉朝峰也就放下心来,毕竟,此时的石观音应该没有杀死楚留香的想法,最多折磨两天,以楚留香的心计,逃出来还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大概! --------------- 楚留香的确被抓了。 因为龟兹王妃就是石观音。 不管是什么时候的楚留香都打不过石观音。 不仅打不过,他连二十招都走不过去。 因为他遇到的石观音,是一个秘密没有被戳破的石观音。 楚留香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弱点,也不知道怎么激怒对方的心绪。 昨夜楚留香本想先确定极乐之星的位置,为以后可能遇到的事情做准备。 黑珍珠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信息,但不代表他的作用会被一直无视,所以他需要得到更多信息。 这可不仅仅是盗宝,而是为了救人。 极乐之星,是现在唯一值得重视的线索。 一开始很顺利,楚留香轻功卓越,其他人根本无人发觉,但一进帐篷,他就被龟兹王妃点破了行藏。 然而楚留香没有离开,因为龟兹王妃点破他行藏后并没有大喊大叫,所以两人开始交谈。 交谈着一个男人为什么会半夜进入一个女人房间这种事情。 龟兹王妃容貌自然是不错的,楚留香对于女人的夸奖更是从不重复的。 石观音虽然带着龟兹王妃的人皮面具,面对楚留香的美男诱惑也是甘之如饴。 果然,没有人能抵抗她身体的魅力,哪怕流连花丛的盗帅楚留香也一样。 但随着她察觉楚留香暗中摸到了极乐之星,接着就如同害羞男孩般,躬身行礼,打算礼貌的离开龟兹王妃的房间。 她愣了一下,随后脸上显出一丝怒容,直接对正打算告辞的楚留香伸了伸手。 只是一刹那,楚留香胸前的所有要穴就全笼罩在她的指尖之上。 楚留香并没有背身,但就算是他还面对石观音,但骤然遇袭,他瞬间被石观音只用一只手直接擒住了。 石观音只用了一招,就让轻功无双的楚留香失去了所有反抗能力。 但石观音没有杀死楚留香,因为她很好奇,楚留香是怎么知道极乐之星在她身边的。 不是石观音,而是龟兹王妃。 因为楚留香或者“刘向”诱惑的是龟兹王妃,而不是石观音。 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第二个人知道极乐之星就在自己身上,因为她拿走极乐之星的时候,没有人看见,也没人能看见。 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畏惧的人只有神水宫里的水母阴姬而已。 因为好奇,石观音也穿着近乎透明的纱衣,倚坐在床榻上,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你为什么会猜到极乐之星在我身上呢?” 楚留香当然不会说出厉朝峰的秘密,他只是面色如常的解释着自己的猜测。 “龟兹王如此看重极乐之星,却对于保存极乐之星的地方如此漫不经心,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这颗极乐之星要么不那么重要,要么他早就安排好了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暗中带走了它。” “所谓的观音盗宝,只是一个障眼法,让所有人都以为极乐之星已经消失的障眼法。” “而这个营地里,能够得到这种信任的人,大概只有他的妻子,或者他的女儿,以及他自己。” “极乐之星被盗之时,国王未曾离开过王帐,公主又一直和我在一起,那结论就只有一个了...” 说到这里,楚留香眼神看着石观音,因为他的意思很明显,极乐之星只可能存在于龟兹王妃手中。 这个答案让石观音愣了愣,因为楚留香的推论的结果很对,但过程完全错误。 因为这次的确是观音盗宝,而龟兹王的确就是这么个大大咧咧的人。 龟兹王在石观音心中,唯一能值得称颂的,大概就是他到现在还能守住关于极乐之星的秘密而已。 机缘巧合? 还是楚留香隐瞒了什么关键线索? 石观音嘴角露出微笑,看向脸上也是一堆笑意,春风满面的楚留香,声音却如无力呻吟。 “既然你发现了龟兹王的秘密,你难道就不担心死在这里吗?” 楚留香一生之中遇到过很多次危机,他也享受这种危机感,面对死亡的威胁,他从来没有害怕过,也是笑着回应。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死在王妃手里,是刘向的福气。” 楚留香很帅,他的笑也很迷人,天下的女子一旦遇见,多半都会沉沦。 然而他遇到的是一个自恋的石观音,是一个只喜欢自己,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很恶心的石观音。 所以她出手了,不是一招,而是七招,但却是如同同时使出来的一般。 楚留香身体不能动,但他的眼睛能动,此时他瞪大了双眼。 他见过很多高手,也见过很多出招快的高手,但他见过的那些快刀快剑,都不如面前的龟兹王妃快。 不对,这种比喻实在过于羞辱面前的女人了。 因为那些以快闻名的高手,面对这个女人,慢的像老婆婆在绣花。 白皙的手掌出现在楚留香的双目之间,距离让楚留香死亡只是毫厘之间,却又瞬间停下了。 楚留香紧张的瞪着双眼,随后再次露出了微笑。 没死,人就能继续活下去。 楚留香开始找回自信,双眼认真的端详着石观音掌心的纹路,闻着对方掌心的体香,轻佻的说道。 “看来夫人并不想杀死刘某。” 石观音出手,自然不是想杀死毫无反抗之力的楚留香。 她听从无花的建议,用了各种手段把楚留香引来,是希望楚留香替她破解了极乐之星的秘密。 结果是楚留香做的很完美,完美到完全不符合无花给她定下的计划。 但计划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她笑了,收回手掌,双眼紧紧的看着楚留香,叹息道。 “楚留香,有人说过你不怕死吗?” 第23章 无名小卒 楚留香被点破行藏,倒也没有惊慌,只是笑了笑,也随口点破对方的身份。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石观音石夫人,居然就是龟兹国的王妃,这个事情说出去,怕是要惊掉所有人的大牙了。” 女人,武功还这么高的女人,江湖上本就没有多少,更不要说在沙漠上了。 石观音听到这里,脸色也是显出得意,然后轻描淡写的说出了真相。 “这可不仅仅会惊掉所有人的大牙,甚至会吓死一些人,比如说,龟兹王,或者,那个一直和你眉来眼去的龟兹公主。” 楚留香脸色一呆,上下打量了一眼石观音,心思急转,嘴上已经开始提问。 “你不是龟兹王妃?” “噗嗤。” 一声银铃笑声响起,石观音脸上的薄如蝉翼的淡黄色人皮面具被揭下,石观音终于显露真容,楚留香只是看了一眼,就再也转不过眼睛。 美,不能用言语形容的美。 “星眸”不及她眼神中的明亮,“春山”不能形容她秀眉间的婉约。 楚留香想微笑,但总觉得这个时候露出微笑,似乎有些冒犯面前的女子,所以他只是痴痴的看着石观音的面容。 最终所有情绪汇聚,深深的叹息了一口气。 石观音很享受楚留香痴痴的眼神,听到他的叹气,却是托着面庞,将脸凑近,软声问道。 “看到了我的脸,你是不是失望了。” 楚留香叹气:“若是知道面具之后的脸是如此模样,刚才在下纵使是死在夫人手里,也不会离开这张床榻的。” 刚才石观音可没有明确拒绝楚留香,甚至楚留香半摸上床,她也只是眼角含笑,似乎对于春风一度毫不介意。 只是楚留香并没有来一场风流艳遇的心思,在确定极乐之星位置后就打算离开,最终激怒了石观音。 哪怕她当时的容貌是龟兹王妃,但楚留香也看见了她万中无一的身姿。 感觉到了羞辱的石观音直接出手,将楚留香留在这里,最后露出了真容。 此时楚留香再次说出俏皮话,石观音依旧受用,但却也没有全盘相信。 毕竟,她刚才作为龟兹王妃,也听了不少楚留香嘴里的俏皮话。 女人啊,如果只听过男人对自己说的情话,肯定会觉得他眼里只有自己。 但如果她听过同一个男人对另外一个女人也说过情话,那就会思考,这个男人眼里的自己比另外一个女人是不是更美,更好。 会思考的女人,是很难全身心沉浸在男人情话里的。 然而楚留香可不是普通的流氓,他是一个能对无数女人说出无数完全符合她们形容词还能毫不重复的流氓佳公子。 一句连江湖上吹牛都没办法让人相信的话,立刻让石观音语笑嫣然起来。 随着石观音被楚留香逗笑,她也开始考虑后面的事情该怎么继续了。 无花让她安排人把楚留香引来,需要的是让楚留香破解极乐之星的秘密。 而这个秘密现在只在龟兹王一人心中,所以无花的计划是,让楚留香几人先得到龟兹王信任。 接着龟兹王千辛万苦的得到极乐之星,然后拜托楚留香三人带着极乐之星挖出龟兹王的祖传宝藏。 龟兹王只有一个人,他总不能靠自己挖掘宝藏。 而龟兹国发生了叛乱,龟兹王身边早就被她渗透得无人可用,只要她能安排人戳破楚留香和胡铁花的身份,再在龟兹王身边吹吹枕风,极乐之星的秘密自然手到擒来。 但现在...出现了意外。 完美的计划总是会出现意外。 楚留香提前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也知道了极乐之星她想什么拿走就什么时候拿走。 而无花也提醒过石观音,楚留香这个人,从来不会按计划行事。 只是嘛... 石观音笑了笑,看着一直在欣赏自己完美容颜的楚留香,语气逐渐平淡。 “如果让你选择,你是要我,还是要苏蓉蓉呢?” 楚留香脸色一暗,随后却是摇头苦笑。 “夫人还真是给了我一个困难的选择,因为作为一个男人,我当然是全都想要的。” “那你可真的很贪心。” 石观音得意的笑了起来,让楚留香目眩神迷,随后石观音也是继续追问。 “既然这样,你还想要极乐之星吗?” 面对这个选择,楚留香却是没有半点犹豫。 “极乐之星当然没有夫人重要。” “哈哈哈。” 石观音笑了,随即她也开始打量着楚留香的脸,柔软的手指在楚留香胸前轻轻划过,软言细语起来。 “可我想要极乐之星,我不仅想要极乐之星,我更想要...极乐之星里面的秘密,你...能帮我拿到吗?” “传闻中的...盗帅...楚留香。” 石观音温软绵柔的娇声在楚留香耳边微响,而楚留香第一次觉得盗帅的称号如此刺耳,不是这个称号不够强大,而是太强大了。 强大到让一个比自己强十倍二十倍的女人抓走了自己的红颜知己,然后逼自己去偷一件别人放在脑子里的东西。 楚留香苦笑:“夫人现在是龟兹王妃,连你都不知道的秘密,我又怎么会知道。” 石观音轻笑:“那已经是你的问题,而不是我的问题,对吗?” 黑珍珠带走了楚留香的三个侍女,这件事大漠上很多人知道。 但楚留香此时被阻断了信息,她甚至不需要撒谎,就能让楚留香误会是她抓走了他的三个侍女。 楚留香脸色愈发苦恼,而石观音只是抬眼看着楚留香,随后从床榻下拿出极乐之星,在手上随意把玩着,貌似无意的提了一句。 “对了,我好像忘记问了,你身边那个藏头露尾的小鬼,到底是什么人?” 厉朝峰名声很大,但再大也不过是《兵器谱》第十,本质上是一个不值得石观音关注的小人物。 但厉朝峰给自己取假名的态度实在过于随意,以至于谁都听出是假的,所以石观音很好奇。 哪怕化名“石陀”的皇甫高,石观音也是知道的,毕竟,他是从自己身边逃走的。 但厉朝峰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对方姓厉,是姬冰雁嘴里的“厉少侠”,是胡铁花嘴里的“小屁孩”。 问题来了,一个姓厉的小屁孩,为什么要藏头露尾? 藏头露尾就算了,还藏的如此理直气壮,连取个听起来合理的名字都不愿意。 石观音实际上并不关心厉朝峰到底是谁,但他落在了她的棋盘上,她总要清楚,这是一个“卒”,还是一只“车”。 楚留香沉默,厉朝峰的实力不重要,身份也不重要,他唯一重要的是...妖刀龙牙。 百晓生在《兵器谱》上宣传了三年,那是一把能让一个二三流高手晋升《兵器谱》第十的神兵利器。 而《兵器谱》,你可以把当成金钱帮的入职offer。 只要厉朝峰能带着妖刀龙牙安全的走进金钱帮,上官金虹绝对会欣然接纳他入帮,然后高兴的给他安排一个绝对有面子的职位。 不然《兵器谱》就真没啥人在乎了。 没好处,还一天天的被人找茬,日子还过不过了? 石观音当然不会抢上官金虹看上的人,但她也许会好奇厉朝峰身上的妖刀龙牙是什么样子。 深呼一口气,楚留香思前想后,还是说出了答案。 “他是《兵器谱》第十名,妖龙...厉朝峰。” 楚留香很想给厉朝峰找一个能躲过石观音好奇心的身份。 但左思右想,他还是觉得,比起让石观音继续好奇厉朝峰的身份,还是让石观音去好奇妖刀龙牙比较好。 毕竟,好奇妖刀龙牙的石观音,也许会先控制住厉朝峰,再来问妖刀龙牙到底被他藏在了哪里。 石观音听到这个答案,先是一愣,随后记起了厉朝峰到底是谁,接着便是哑然失笑。 “兵器谱...第十...,原来是那个被上官金虹看上的倒霉蛋吗?哈哈哈。” 居然...连个卒子都算不上。 听到“倒霉蛋”这个称呼,楚留香也是有些无奈,因为厉朝峰这个兵器谱第十,在江湖上的传闻,除了运气好能被上官金虹看中外,还有一个就是“倒霉蛋”。 可楚留香知道,重现江湖的厉朝峰,一身武功绝对配得上兵器谱第十了。 但他并不会提醒石观音,因为纵使厉朝峰变成了兵器谱第一,恐怕也不会让石观音在意多一点。 兵器谱第一...又不是天下第一。 第24章 世事无常 绿洲草地上,胡铁花和彭一虎依旧在和龟兹王对峙,因为他们不明白,龟兹王为什么给他们送这么大的礼。 石观音要求的赎金是黄金五千两,明珠五百粒,玉璧五十面。 赎金很高,但请人出手见证交易顺利完成,并不需要支付和赎金一样的价格。 哪怕只有十分之一,也是能让无数如同胡铁花一般的绝顶高手替他走上一趟的。 高手,也是要吃饭的。 前脚石观音送信说抓走了楚留香,后脚龟兹王送大礼请人帮忙? 别说胡铁花,就是知道剧情的厉朝峰也是丈二长的和尚,摸不着头脑。 胡铁花心存疑惑,所以他也开口问了。 “国王这么大方,却是让我受宠若惊,只是国王请人出手的费用,是不是高了一些?” 龟兹王大笑:“不高,不高,花大侠昨天展露的身手实在令人惊叹,而极乐之星必须万无一失,纵使再高一倍,小王也是出的起的。” 胡铁花愣了愣,随后也是笑了起来。 “这么好的事情,国王应该还有其他要求吧?” 龟兹王用眼光瞄着厉朝峰面容看了一眼,见对方没有怒气,也是点头回应。 “那是自然...我只希望你带回极乐之星前,你的两位同伴能留在这里等你回来。” “哈哈哈。” 听到这话,胡铁花仰头大笑起来,转头看向身后沉默不语的姬冰雁和厉朝峰,却是连连摇头,语气里饱含轻蔑。 “哎,虽然说我这个人向来没什么心肺,但也是听说过一句话,没吃进肚子里的肉,从来不算自己盘子里的肉。” “所以...你要如何让我相信,等我带回极乐之星后,你能放我们安全离开呢?” 龟兹王笑容更甚,因为这点他也早就算好了,见胡铁花语气有些松动,连忙说了出来。 “彭家的朋友可以和你一起离开营地,我会向他们再托一次镖,只要你能安全带回极乐之星,自然可以回到中原得到你想要的东西。” 托镖...除了起点和终点,想要收镖,还会有一个信物。 有了信物,镖才是你的,不然彭家人认错了人,送错了镖,损失算谁的。 江湖上可到处都是人皮面具的,彭家人总不能见到一个雇主,就对着他的脸皮撕扯一番吧。 龟兹王的计划很简单,彭一虎带钱离开,信物先放在自己身上,等胡铁花带回极乐之星,双方再进行交换。 所有人都愣了,因为他们也没有想到,龟兹王真打算用一倍的价格赎回极乐之星。 但...理由是什么? 没有人在意龟兹王是怎么发现胡铁花三个人和彭一虎四人不是一起的,因为只要不瞎,都看的出来胡铁花三人并不是彭家七虎。 不管是昨日的宴席座次,还是昨晚双方分开休息,都证明了一点。 更不要说,龟兹王已经知道一个消息,送镖的只有五虎,而不是七虎。 而让彭一虎送镖,更是阻断了龟兹王翻脸不认人的可能,因为龟兹王一旦得到了极乐之星,彭家就会打听到。 打听到了,胡铁花有没有信物,彭一虎都会把镖送给胡铁花的亲人朋友,因为这趟镖他不仅是一个镖师,同时还是一个公证人。 彭家在大沙漠里的确很弱,但五虎断门刀彭家,在山西那可是镇压一地的存在,别说龟兹这种边疆小国了,就是当朝天子进了山西,也不敢轻视彭家的声威。 能在古龙小说当无数次背景板,彭家绝顶高手也许是凤毛麟角,但一流高手,那是如过江之鲫。 五虎断门刀是彭家秘传的刀法,刚烈、威猛、霸道,“一刀断门,一刀断魂”,称霸江湖八十年,很少有过敌手。 彭门七虎,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一流高手。 几十年前彭天寿更是以掌中一柄刀横扫两河群豪,风头一时无两。 这样一个大家族,做人做事还极为低调内敛,他们说出来的话,自然没人敢说不信。 彭一虎暗中给胡铁花点点头,因为他也看不出龟兹王的这个计划里有什么阴谋诡计。 彭一虎敢押送极乐之星来龟兹,自然可以押送这趟镖回中原。 而这趟镖甚至比极乐之星更容易,因为没人会因为这点金银珠宝去得罪彭家,而回程的彭一虎,也开始了解沙漠。 所以胡铁花更疑惑了。 别说胡铁花了,连姬冰雁都疑惑不解,厉朝峰...自然皱起了眉头。 因为龟兹王的确可以不要极乐之星,但龟兹王也没多少违背承诺杀死胡铁花的可能。 极乐之星秘密不暴露,胡铁花就是打手,极乐之星秘密暴露了,胡铁花就是无关人员。 所以厉朝峰心中只有三个字,凭什么? 但如果厉朝峰知道真正的答案,他自己也许会抽自己一个耳光! 答案就是...龟兹王误会了厉朝峰的身份。 厉朝峰是什么人,《兵器谱》上赫赫有名的倒霉蛋,因为这个理由,他一直隐姓埋名的过日子。 但他本人却没有多少需要隐姓埋名的自觉,在海城开酒楼的时候还好,每天要么练功,要么亲自掌厨,顺便教教手下的厨子做菜。 自我介绍什么的,一声“厉老板”足够应付大部分场景。 而进了沙漠,楚留香姬冰雁自然是知道他的身份的,但彭家四子,厉朝峰却没有直接信任,直接化名蛇小鬼。 后来的“彭小蛇”也是如此,楚留香都知道取“刘向”这种正常点的名字混淆视听,但厉朝峰就是不愿意多动动脑子。 而这种极度傲慢的态度在龟兹王眼里,除了少年傲气还会有什么? 答案是...皇族贵气。 而让龟兹王确定这个猜测的还有两件事情,第一是胡铁花武功绝顶,但一直守在厉朝峰身边,隐隐保护着他的安全。 第二是姬冰雁吃饭之前,会不自觉的朝着厉朝峰看上两眼,等他动筷后才会跟着吃饭。 这是什么? 这是下人啊! 但胡铁花保护厉朝峰,是因为这次的龙潭虎穴是胡铁花请厉朝峰来的,他自觉有责任保护对方安全回到中原。 姬冰雁吃饭前看厉朝峰,是因为厉朝峰五感敏觉,如果饭菜有问题,那厉朝峰自然会提醒。 厉朝峰这个穿越者自带的对整个世界的傲慢感,加上胡铁花和姬冰雁的助攻,成功的让龟兹王以为厉朝峰是一个皇家子弟! 所以没有了婚礼,不是他不想听从王妃的建议,把自己丑陋的大女儿嫁给武功高强的胡铁花,他只是不敢。 他是龟兹王,但龟兹只是...小国。 用手段逼一个皇家护卫娶一个丑妇,那皇家护卫怕是要杀人的。 而琵琶公主,嫁给胡铁花太吃亏,因为皇家护卫不能留在龟兹,而龟兹王膝下无子,琵琶公主几乎是铁板钉钉的王位继承人,不可能离开龟兹。 而远嫁给“皇家子弟”,龟兹王就算愿意,琵琶公主却是有些不配了。 已经知道厉朝峰真面目的石观音,是差点在龟兹王面前笑出了声。 一个连小卒子都算不上的小人物,居然被龟兹王看成了“将”“帅”一般的大人物。 最重要的是,就算将来大家发现了胡铁花和姬冰雁的真实身份,只要厉朝峰的身份不暴露,他依旧可以是“皇家子弟”。 在厉朝峰不想说自己是谁前,没人敢点破他身份的“皇家子弟”。 世事发展有时候就是如此...千奇百怪。 石观音心中笑开了花,随后就以一种极为钦佩的语句让龟兹王完全相信了这件事,接着石观音抓走了还在考虑如何完成石观音任务的楚留香。 恩,楚留香一开始接了任务,然后石观音听到了龟兹王的脑洞后,自己想出了一个新的计划。 比起不受控制的楚留香,石观音当然更相信自己的计划。 所以现在的楚留香,只是一个人质。 第25章 营地遇袭 厉朝峰被龟兹王误会成了“皇族子弟”,这件事石观音知道。 但胡铁花三人不知道。 甚至楚留香忽然现身告诉所有人,石观音知道了厉朝峰的身份,他们都不可能知道。 所以面对龟兹王这么多好处的求援,胡铁花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下来。 小孩子都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这种事情, 因为不确定,胡铁花转头看向身后,那里有懂很多道理的厉朝峰,以及做事极有计划的姬冰雁。 姬冰雁眉头紧锁,仔细思考过后,却是对着胡铁花微微点了点头,而厉朝峰仔细思考后,摸了摸下巴,没有反对。 厉朝峰是觉得他和姬冰雁留在营地里,以两人的功夫,除非石观音亲自出手,否则危险性不高。 极乐之星最终还是要回到龟兹王手里的,在秘密暴露之前,石观音并没有留下极乐之星的想法,胡铁花也不会有多少生命危险。 至于楚留香,他永远在找死,厉朝峰可管不住他找死的步伐,姬冰雁更是早就不管他。 而姬冰雁,他心中已经有了计划,但这个计划,需要胡铁花接受这个任务。 现在的票数是二对一,胡铁花立刻对着龟兹王点头,大笑一声,便应承下了。 “既然国王想的如此周密,在下也就却之不恭了。” 看着厉朝峰三人的互动,龟兹王脸上的笑容更盛,伸手邀请所有人再次赴宴。 交易日期是三日后,地点距离这里也只是五十里,时间还早的很。 又是饮酒作乐的一天,龟兹王为了取信胡铁花,同意了彭一虎四人先带着镖货离开的请求。 但越是亲切接待,厉朝峰心中就越是疑惑。 这龟兹王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宴席的主角明明是胡铁花,为什么他的眼神一直朝自己身上看,他脑袋上又没写自己也是一个高手。 昨天的“弹指神通”,不过是出其不意的插进侍卫手腕而已,又不是多高明的功夫。 微微侧身躲了一下给自己倒羊奶,身上有微弱狐臭的胡女,再次自顾自的喝着羊奶,然后用牙筷精准夹起羊肉里最鲜美的部分。 厉朝峰感到龟兹王又在对自己暗暗点头,一头黑线。 石观音就该给这家伙直接下毒的! 等等...刚才的胡女,好像是琵琶公主。 转头一看,果然...一双珠眸遮住了厉朝峰的目光,泪眼婆娑,我见犹怜。 但厉朝峰只是嘴角抽动一下,也就权当没看见,甚至整个身体还后退了半分。 琵琶公主狐臭味不大,若是结合其美貌身姿,可有香妃之资。 但对于五感超人的厉朝峰而言,区别...真的很大。 此时宴席上,司徒流星和杜环已经消失,王冲虽然还在,但心思完全不在这里,不过多久就独自出了帐篷。 只有吴家兄弟还在和胡铁花客套。 日已落西山,酒也至半酣,一脸醉意的吴白云开始抱怨。 “彭家四子都走了,三位到此时还不愿意说出真实姓名吗?” 不怎么喝酒的吴青天也是附和:“难道要我兄弟只管三位叫花鸡蛇不成?那我兄弟岂不成了江湖笑话?” 两人的目光看向胡铁花三人,等着他们的应答。 龟兹王却是一点不好奇,只说江湖中人自由自在惯了,直说无妨。 龟兹王的态度让吴家兄弟皱眉,但吴家兄弟可不是为了龟兹王探听三人身份才主动开口。 胡铁花暴露出来的轻功闻所未闻,如果不能知道准确身份,他们不放心。 胡铁花却是不给两人面子,虽然吴家兄弟在江湖上还算有名,却也不是胡铁花需要给面子的人,只见他满脸得意的答复。 “花鸡蛇这名字挺不错的,我兄弟三人以后就都叫这个名字了。” “阁下这话,是不是太不把国王放在眼里了?” 吴家兄弟听到这话,却是抬头看向龟兹王,表露的意思很明白,这三人根本不值得信任。 可龟兹王却是一点都不介意胡铁花的无礼,只是抚掌劝和。 忽然帐篷后面走出一个明眸少女,拜倒在地,嘀嘀咕咕的说了几句龟兹语,却是让胡铁花等汉人全都听不明白。 厉朝峰也不理解他们的交谈,他是穿越者,不是上帝,不懂龟兹语。 而龟兹王听到这话,却是摸着胡子疑惑起来:“王妃也要出来坐坐吗?” 吴家兄弟也知道龟兹王妃身体有恙,不宜抛头露面,此时也没有什么喜事,自然都很好奇王妃为什么要出现。 而随着一阵香气传来,厉朝峰板起面容,眼神冷峻的看向帐篷门口,而姬冰雁也是满脸严肃,等待事情发展。 只有胡铁花,本在安慰琵琶公主的他,见到龟兹王妃后,看的眼睛瞪得有些大了,让琵琶公主对他手背很恨的扭了一把,径直回到了龟兹王身边。 “...” 胡铁花疼的甩手,耳边听到龟兹王妃和龟兹王叽里咕噜的说了什么,龟兹王也是一脸幸福的点头答应了下来,就对着所有人举杯。 “我家王妃身子有些好了,此时出门只想谢谢花大侠愿意出手帮忙,前来表表心意。” 石观音此时也指示着琵琶公主给她倒了半杯酒,遥遥对着厉朝峰举起了酒杯,字正腔圆的说道。 “多谢花大侠出手相助。” 听到这话,胡铁花也是直接举杯,表达不足挂齿的心态。 “王妃过奖,国王以礼相待,花某实在受之有愧。” 而厉朝峰此时也是双眼眯起,因为他感觉到,石观音的目光扫到了自己身上,但眼神里透露是不屑和戏谑。 抬头看去,石观音的眼神早已和胡铁花眉目传情起来,但厉朝峰确定,自己刚才的感觉没有任何问题。 石观音注意到了自己? 就在龟兹王一家和胡铁花打的火热,帐篷外的驼队忽然嘶鸣起来。 石陀最终被王冲说服,打算前往石观音的住处,替华山派复仇。 姬冰雁一直观察着周围的情况,此时也知道了是石陀离开,低声和胡铁花以及厉朝峰解释两句,也就不再多说。 随着杜环身上的毒药味也出现在帐篷外,厉朝峰知道一件事,龟兹叛军针对龟兹王的突袭,马上开始了。 这才对吗,穿越者遇到的剧情就该这样,继续... 觉得剧情逐渐回归的厉朝峰脸色忽然一暗,因为楚留香失踪了。 没有楚留香,黑猴孙空谁来对付? 暗中看向石观音,厉朝峰终于明白为什么她一定要现身了。 因为现在的龟兹王不能死!但她安排的杀手,是真会杀人的! 火光出现,帐篷外马嘶人喊,无数脚步奔腾。 龟兹王脸色大变,已经在指挥侍卫出门查看。 胡铁花被龟兹王从早上奉承到晚上,琵琶公主更是一直在他身边打转,眼波荡漾,眉目传情。 虽然不明白龟兹王为何这么奉承自己,但现在他也不想留在帐篷里当什么护卫,如一条黑龙般飞出帐篷。 姬冰雁此时扫了一眼帐篷内的情况,却是低声对着厉朝峰说了一句。 “走,我们也去看看。” 厉朝峰也不问缘由,立刻跟上,刚走到帐篷口,却已经听到龟兹王开口挽留。 “些许小事,蛇少侠还是以自身安全为重,且在帐篷里等待一二,等花大侠平息了战斗,再去看也不迟?” “!!!” 厉朝峰嘴角抽动,而他前面的姬冰雁也是一脸困惑,两人对于龟兹王今天的态度,都是满头雾水。 吴家兄弟亦是如此,他们也不知道龟兹王今天抽了什么风。 而场中唯一知道龟兹王想什么的大概只有龟兹王一家了。 而知道厉朝峰和姬冰雁为什么满脸困惑的,只有石观音一人。 纵使是透露了厉朝峰身份的楚留香,也不会理解龟兹王的脑洞为什么能开这么大的。 皇族子弟跑到沙漠旅游,脑子呢? 第26章 九现神龙 就在姬冰雁想着要怎么拒绝龟兹王的挽留,厉朝峰却是连忙拉住姬冰雁,让对方后退半步。 帐篷撕裂声在两人身边响起,姬冰雁脸色一寒,快速拔出腰间的判官笔。 厉朝峰也伸手抽出腰间的软鞭,对着身后就是一招“七煞夺命”。 而鞭法尽头是一只黝黑铁手,铁手之后,是睁着一双金光闪动的眼睛的“大猴子”。 黑猴,孙空! 与黑猴一同现身帐篷的,却是去而复返的“杀手无情”杜环。 孙空突袭厉朝峰,杜环的剧毒铁指环也朝着姬冰雁面门而去。 金鞭掠空,一时分出七道金光,孙空却是不敢大意,定睛看去,厉朝峰金鞭犹如一条金龙,心中大惊。 “九现神龙鬼见愁。” 孙空声音未落,金鞭如游蛇般绕开“黑猴”孙空的铁手,龙舌对着他胸前“云门穴”而去,让他连忙侧身躲避,连连后退,不敢接鞭。 九现神龙鬼见愁,龙嘴咬人刃剑如探囊取物,龙眼乃是霹雳火器,龙嘴可射出一十三口‘子午问心钉’,见血封喉。 在必要时,那一身龙鳞也都可以激射而出,孙空可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 孙空后退躲避,金鞭也不追击,“啪”的一声,金鞭反身回荡,又是一招“万里狂沙”。 鞭影在空中划出半面金光,龙首化为无数星辰,散射着点向和孙空一齐突袭而来的杜环。 此时姬冰雁的判官笔已经和杜环对上,厉朝峰的金鞭竟直接从姬冰雁头顶越过,犹如一道黄金宝盖覆盖在姬冰雁头上。 重重鞭影之中,九现神龙龙舌乍现,便要点中杜环胸前“天突穴”。 杜环也没有想到,他和孙空的突袭居然被一件兵器破解,此时躲闪不及,连忙仰身躲避龙舌,腰间却是一痛,却是被姬冰雁点中了穴道。 杜环身体被制,姬冰雁立刻顺手跟上,判官笔连点,杜环连声音都没有发出,就直接没了气息。 姬冰雁可没有不杀人的习惯,而杜环刚才突袭的目标也是他。 见厉朝峰撤回金鞭,和姬冰雁围攻杜环,孙空自然没有放过机会。 人随鞭走,黝黑铁手随影而来,却也只看到了一只巨大左掌出现在他的拳路上,居然想直接抓住他的手腕。 “来的好!” 孙空大喝一声,瞬间变拳为爪,就要撕破这巨大左掌。 然而那手掌遇到孙空的爪子后,气息却是忽然一变,居然瞬间黏住了对方真气,随后一拉一拽,孙空的利爪立刻朝着自己的胸口攻了过去。 移花接木! 孙空也算好手,自然不会被一招移花接木伤及身体,但也只能努力控制右爪真气,身形再次后退。 厉朝峰是真没想到,这两人躲了半天,先用调虎离山的手段调走了胡铁花,在听到龟兹王开口挽留自己和姬冰雁后,居然同时突袭自己和姬冰雁。 有病吧... “刺客...有刺客!” 龟兹王被“龟兹王妃”惊慌的拽了一下,已经倒地,而他整个人已经在惊慌大喊,猛地想到什么,连忙抬头看向身边,却只看到两道剑光从他刚刚站立的地方穿过。 “你们这是...” 吴家兄弟手持利剑,心中可惜。 二人见龟兹王的心神全在刚刚出现的刺客身上,也不拖延,直接动手。 刚才若非“龟兹王妃”惊慌失措中拉扯了一下龟兹王,刚才龟兹王的人头已经到手了。 可纵使如此,他们也可以继续完成任务,吴青天手持利剑,“八八六十四手龙游剑”骤起,如无数道银光朝着龟兹王而去。 龟兹王倒地,姬冰雁和厉朝峰在帐篷口被人拖住,现在龟兹王身边只有病体缠身的龟兹王妃和... 一把琵琶从吴青天身前掠过,“叮”的一声将对方宝剑撩起,随后倩影轻转,就挡在了龟兹王身前。 吴白云眼睛看向琵琶公主,也手持利剑,对着吴青天提醒:“这琵琶是铁的,这丫头武功不弱。” 转头看向身后,见孙空堵住了厉朝峰和姬冰雁前路,但杜环已经死去,顿时脸色一黑。 身在帐篷口的姬冰雁手握的判官笔,警戒的看向孙空,只是一眼,他便认出了对方。 “黑猴孙空?” 孙空本来还警惕厉朝峰使用鬼见愁攻击,此时听出有人认识自己,也是看了过去,一时也是呆住了。 “你是姬冰雁?” 接着一想,又是惊醒:“外面的那人是胡铁花!” 姬冰雁点头:“没想到几年不见,再见却成了敌人。” 孙空的确认识姬冰雁,但他认识姬冰雁的原因是他被楚留香放过了三次性命,环视半圈,孙空也是满脸紧张,语气有些畏惧。 “那家伙也在这里?” 孙空说的自然是楚留香,姬冰雁听到这话,眨了眨眼想了一下,接着却是摇了摇头。 楚留香昨天还在这里,但今天不在,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孙空心中松了一口气,他被楚留香放过了三次,也代表着他当了三次楚留香的敌人,这种人自然不算什么好人。 听出楚留香不在,孙空自信回归,转惊为笑。 “哦,既然那家伙不在,那...作为那家伙的朋友,我可以放过你一次。” 姬冰雁脸皮抽动,扫视四周,却是缓缓摇头:“如果我是你,现在想的应该是怎么逃走,而不是放我一命。” “哈哈哈。” 孙空大笑一声,但随后也是解释起来。 “的确,仅仅靠我们三个人,是不能拿你们怎么样的,但这次突袭,可不仅仅只有我们三个人。” 姬冰雁冷笑:“你觉得胡铁花解决不了外面的两个家伙?” 孙空摇头,随后叹气。 “如果知道花鸡蛇三个人是里面的花和鸡指的是你们两个人,我绝对不会同意现在就动手的。” 姬冰雁:“但你现在知道了,为什么还会觉得我需要你来放过?” 孙空看向四周,看着吴家兄弟一脸嘲讽:“因为我们这次来的不是六个,而是七个,还有一个正在路上,那个人才是我们中最强的一人。” “而这帮家伙见彭家人走了,就打算多分一份,所以才没有等他过来。” “而那个人,是比我还强十倍的存在。” 听到这话的吴白云却是满脸不服气,在孙空身后不爽的吼了起来。 “要不是你们不按计划行事,忽然出手,这两个家伙早就自己出去了,我们自然也得手了。” 他的确不爽,彭家离开后,唯一需要担心的胡铁花三人在他们眼里和龟兹王本不算和睦。 他们兄弟刚刚努力挑拨,不就是为了突袭之时,龟兹王不敢把三人留在身边吗。 虽然刚才龟兹王开口挽留了,但吴家兄弟看的清楚,姬冰雁二人实际是不想留在这里的。 因为孙空忽然出手,才让姬冰雁两人不得不留在了这里。 第27章 一招制敌 孙空听到身后吴白云抱怨,却是双眼含笑,表情毫不在意,反而对着吴家兄弟就嘲讽起来。 “我敢一打二,可你们好像不敢二打一啊?” 听到这话,姬冰雁眼神微动,因为帐篷很大,而他们和龟兹王的确隔了很远。 吴家兄弟面朝龟兹王,孙空一直拦在两人前面。 吴青天听到这话,也是慎了一下,马上示意吴白云就和琵琶公主对峙起来。 是啊,别管厉朝峰和姬冰雁有多强,他们的任务是杀了龟兹王。 只要龟兹王死了,厉朝峰和姬冰雁没仇没怨的,总不能追着他们杀。 孙空一边提醒吴家兄弟做正事,一边看向厉朝峰,只见九现神龙鬼见愁已经卷在他右臂之上,鞭头龙首在手,鞭尾如爪在肩。 而他的左手已经握着尺六短剑,一脸严肃的看着黑猴孙空的面容,神色里全是战意。 厉朝峰没有忘记自己进入沙漠的目的,他只是想看到一些绝顶高手之间的战斗。 而观察这些高手的战斗,能够准确判断自己的实力强弱。 厉朝峰的战斗经验太少,也没有师兄弟可以切磋,对于自己的实力,他不够清楚,所以他需要战斗经验。 杜环这种弱鸡不行,比武切磋放不开手脚,最好是那种可以不管不顾的生死之战的经验。 刚才的移花接木已经算是突然袭击,但黑猴孙空很快化解。 所以,这家伙的实力还算不错。 外面的两个家伙,胡铁花能很快解决,再等下去,琵琶公主怕是要把吴家兄弟解决了。 想要战斗经验的厉朝峰刚好遇到了他觉得十分适合战斗的对象。 姬冰雁绝对不会看着自己死在对方手里。 这种情况还不打一架,就有点过分了。 厉朝峰饱含战意的眼神孙空倒是看见了,但他脸上却是没有多少担忧。 为刚才他只是不知道厉朝峰会移花接木,力量用的太多,才导致被对方偏移了方向,却不代表厉朝峰真的能够伤到他。 “小鬼...不要以为你刚才击退了我,就真能和我打上一架。” 厉朝峰面色冷峻的提醒:“可你刚才的招式,却是真的想杀我?” 孙空面色一滞,随后微笑:“当然,江湖厮杀本就是你死我活。” 厉朝峰展颜一笑:“既然如此,我现在杀你,也不算无理取闹,对吧。” 孙空脸色冷了起来,铁手虚握,他知道,因为面前的小鬼,此战不可避免。 他本想靠着言语拖延一下,让吴家兄弟先杀了龟兹王,到时候纵使不敌两人联手,也能从容退去。 现在的孙空看着自信,实际上还是心虚的,楚留香和他能三战三胜,那和楚留香厮混在一起的姬冰雁自然不是什么弱鸡。 他连姬冰雁一个人都未必打得过,又怎么可能打赢两个人。 厉朝峰右手的九现神龙鬼见愁就已经足够吓人了。 姬冰雁看着孙空的表情,也打算提笔合战,却听到厉朝峰低喝一声。 “他是我的!” 姬冰雁一愣,而厉朝峰已如脱缰野马般向孙空冲去,左手剑犹如羚羊挂角般划过半空,却是一招峨眉剑派的“分花拂柳”。 孙空看的一怔,因为厉朝峰从刚才开始,用的招式就是门派各异。 七煞夺命是唐门鞭法,万里狂沙是大漠套路,移花接木更有移花宫移花接玉的奥妙。 此时又使出峨眉剑派招式,一时之间对于厉朝峰的来历极为不解。 但此时不是考虑对方来历的时候,孙空看的清楚,这家伙真打算和自己比生死的。 有本事等姬冰雁走了再比啊! “动手!” 孙空大喊一声,也不管吴家兄弟听不听得懂,整个人朝着厉朝峰冲去。 一式《太阳神抓》出手,此番却不是全力施为,反而留有后力。 移花接木这类招式从来都是对付一往无前招式的最好手段。 然而他一抓祭出,厉朝峰却是眉头一皱,短剑只是眨眼之间立刻变招,一式“周公吐哺”接踵而至。 “周公吐哺”一出,孙空的铁爪几乎和送到剑锋上一般无二,只是瞬间,短剑已经落在他的指节上。 孙空见到这招,心头大惊,不管不顾的连忙后跳,嘴里更在大喊。 “你怎么会长白剑法!” 然而就算他往后躲,短剑却是不依不饶的切了过去,孙空招式被克制,只能勉力抵抗,只见“滋”一声,孙空的手指立刻出现了一道切口,随后鲜血喷出。 是的,就算他勉力躲避,依旧断了两根手指,却是已经无力厮杀了。 一招伤了孙空,厉朝峰没有继续追击,只是一脸失望。 他以为孙空就算不强,最少也是能让自己产生点危机感的,毕竟在原著里也是被楚留香称赞过的高手,但现在看来...没啥意思。 要不...去试试中原一点红? 危险的想法在厉朝峰脑中一闪而过,很快消失。 他是来看人打架的,不是来试试自己到底有多厉害的。 短剑归鞘,此时耳边也传来了吴白云的惨叫声,再看吴青天,也是被琵琶颈刀伤了手腕。 琵琶公主的铁琵琶可以为盾,里面还藏着机关,琵琶细颈还是一件利器,打吴家兄弟这种只会套路的废物游刃有余。 因为两人齐上,琵琶公主以一敌二,终归没有全歼。 战斗结束,厉朝峰转头看向姬冰雁,表情略显失望。 “还以为能和这家伙好好打一架,结果...啧。” 姬冰雁哭笑不得,他还在好奇厉朝峰看见孙空后态度那么激烈,是不是遇到了仇家,结果真的只是想比试武功。 可他一出手就是克制类招式,打起来自然就是这样,要么对方被瞬间碾压,要么被对方瞬间碾压。 “投降,投降!” 孙空一招落败,吴白云被琵琶公主的暗器伤了面目,眼看着要毙命当场,眼见大势已去,自己手腕还有伤,吴青天立刻束手投降。 他已经听到门外传来胡铁花的大笑声,知道门外的两个同伴也是凶多吉少。 他们这次的突袭算是完败。 一进帐篷,胡铁花就看见了捂着手指的孙空,然后是手腕有伤的吴青天,当然,还有地上早已死了的杜环以及双手捂脸,刚刚死去的吴白云。 知道帐篷里的战斗也已经结束,胡铁花安心下来,对着孙空就嘲讽起来。 “哟,这不是黑猴孙空吗?怎么输的这么快?” 孙空白眼一翻,看着厉朝峰的眼神充满着好奇,因为长白剑法虽然闻名江湖,却也不是那么容易学到手的。 更不要说厉朝峰身上已经出现了好几个门派的武学。 不过孙空捂住断指,转着眼珠,只是想了一下,便也开口说道。 “胡铁花,只要你们三人愿意放我离开,我可以告诉你们最后一个刺客是谁?” 胡铁花一愣,和姬冰雁对视一眼,转头再看厉朝峰,胡铁花立刻双眼瞪大,吞咽着口水,语气里全是不敢置信。 “小鬼,你胳膊上的,难道是...” 此时姬冰雁也反应过来,淦,厉朝峰这小子,玩的挺花啊。 你怕人知道你是妖龙厉朝峰,是因为妖刀龙牙被人惦记,但你把九现神龙鬼见愁拿出来干嘛! 他们两个成名已久的大侠不要脸的跟着厉朝峰一起藏头露尾,不就是为了让厉朝峰回到中原后还可以继续隐姓埋名吗。 而且你小子功夫连黑猴孙空都能一招击败,你隐姓埋名个嘚啊。 现在的厉朝峰,别说到处宣传自己就是妖龙厉朝峰了,就算到处宣传自己是《兵器谱》第一,那也没有多少人会找死挑战他。 姬冰雁从刚才的比武判断,江湖上比厉朝峰功夫高的的确不少,但没有一个会在意自己的兵器谱排名。 金钱帮的offer很值钱,但也只是offer,到了姬冰雁这个级别,他才不在乎什么offer,全天下门派请他加入,他都未必会看上一眼。 他倒是知道厉朝峰腰间缠着软鞭,可不打架不比武的,他们也不好让厉朝峰把自身武器拿出来观摩,倒从来不知道他腰上的就是传说中的神兵。 比起九现神龙鬼见愁,妖刀龙牙算个嘚。 除了神秘莫测,以及上了所谓的百晓生《兵器谱》,妖刀龙牙连鬼见愁的一片龙鳞都比不上。 厉朝峰也知道自己身上的这条鞭子有多著名,看到胡铁花眼睛都瞪大了,笑着向胡铁花点头确定。 “恩,九现神龙鬼见愁。” “淦!” 第28章 未遇之敌 胡铁花爆出粗口,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讨论厉朝峰兵器来历的时候,转头看向孙空,脸上带着一丝嘲讽。 “嗬,六个人都无功而返,第七个人再厉害,难道比你们六个人加起来还厉害?” 孙空也笑了,看向已经束手就擒的吴青天,脸上略显轻蔑。 “胡铁花,你觉得他们五个比我如何?” 胡铁花认识孙空,也打了外面两个人,此时也是认可的点头。 “他们五个加起来都没有你一个人威胁大。” 孙空呵呵一笑,随即开始解释起来。 “可马上要来的那个人,比我强上十倍,所以...你还觉得我知道的信息,不值得你们放我一马吗?” 胡铁花呵呵一笑:“吹牛这种事情,我老胡做的可比你这只黑猴厉害,你连那人的名字都不说,就指望我们放人?” 转头看向龟兹王。 “不说我们愿不愿意,国王怕是不愿意吧。” 龟兹王此番遇刺,若非厉朝峰和姬冰雁出手,自觉有死无生,此时也不强行掌握主动,只是点头称许。 “此人乃是蛇少侠击败,是放是抓,胡大侠可自行决定。” “...蛇小鬼?” 胡铁花一愣,转头看向孙空那少了两指的铁手,转头看向姬冰雁,一脸惊怒。 “死公鸡,你让小鬼头一个人和黑猴打?” 胡铁花请厉朝峰来沙漠不是来打架的,实际上楚留香三人眼里,厉朝峰还只是一个有些功夫,但不够真正参战的小屁孩。 最多让他打一个助攻。 所以胡铁花在时,他会不自觉的保护厉朝峰,而胡铁花不在,他也觉得姬冰雁应该照顾一下厉朝峰。 黑猴孙空不是无名之辈,江湖厮杀通常也是生死只在瞬息之间,姬冰雁怎么都不该把黑猴孙空让给厉朝峰。 姬冰雁两眼一翻,直接无语。 “我倒想帮,但黑猴孙空连小鬼一招都没接住,我帮什么,摇旗呐喊吗?” “一招?” 外面放火的是两个人,还是孙空专门挑出来调走胡铁花这只老虎的两个人,轻功本就不错。 胡铁花以一追二,游龙惊梦再怎么能上天入地,也不能知道帐篷里发生了什么事情。 孙空看着胡铁花满脸惊讶,同时姬胡两人都只叫厉朝峰小鬼,也是扭曲着面容说道。 “胡铁花,你不要告诉我,你对这小鬼的来历也不清不楚。” 胡铁花摸了摸下巴,有些沉默。 他认识厉朝峰时,厉朝峰除了一把妖刀龙牙外,可以说身无长物,连穴位知识都是他手把手教的,只能算是一个力气很大的少年。 所以厉朝峰来历...他可以说很清楚。 毕竟,江湖人看出身一般看的是师承,而不是祖籍何方,生在何地。 而厉朝峰学的第一门武功,实际上是他胡铁花送的,只是没拜师而已。 从逻辑上来说,厉朝峰...勉勉强强算是大旗门出身。 可三年过去,胡铁花再怎么预测,也不可能觉得厉朝峰能一招击败黑猴孙空。 黑猴孙空是什么人,“长白猴群”唯一传人,白山黑水之间一把好手。 厉朝峰再怎么努力练功,满打满算,那也只学了三年武功。 三年前的厉朝峰,打一个朝天虎都费劲,当时如果不是酒楼狭窄,朝天虎金环大刀施展不开,谁生谁死都是两说。 而江别鹤,那是真能弄死厉朝峰的,如果不是一开始被厉朝峰装腔作势的唬住了,半路就能弄死他。 五绝神功...,厉朝峰觉得不够好,但天地间比它好的武功,只有嫁衣神功明玉功这种神级功法了。 甚至明玉功也只是比五绝神功上限高,但让一个人在三年间变成一流高手甚至半步绝顶这种事情,却不如五绝神功。 所以三年后的厉朝峰,和三年前的厉朝峰,实力是天差地别。 而胡铁花根本想不到一个不懂武功的人只用三年就能做到一招打败孙空,纵使厉朝峰瞒着自己学了嫁衣神功都不可能做到,可厉朝峰怎么做到的? 想不明白,胡铁花也不继续想,只是瞪大双眼,对着孙空说道。 “你管这小鬼头从哪里冒出来的,你还是说说第七个人到底是谁,不然你的小命怕是要丢在这里了。” 孙空看着胡铁花不打算透露厉朝峰来历,也是没有继续追问,脸色一肃,说出最后一人的身份。 “天下第一杀手,中原一点红!” “中原一点红!” 姬冰雁惊了,因为他听过中原一点红的名字,而厉朝峰也眉头皱起,思考起将要发生的事情。 黑猴孙空被自己一招击败,但属于他自己把手指伸到了自己剑上,而从他嘴里喊的话来看,五绝神功上的“周公吐哺”看来是长白剑法的变种。 厉朝峰的五绝神功是一本招式大全,核心要义在于招式变幻极为巧妙自然,杀伐起来,可以瞬间转换出克制敌人的招式,所以不怎么适合用来比武切磋。 而本来根本没有动手的黑猴孙空,实际上是被楚留香惊走的。 而中原一点红,是因为楚留香的原因才被无花骗进沙漠的。 但现在的情况是,楚留香被石观音抓走了。 楚留香没了,孙空就可以不给面子了,而中原一点红,怕是也不会解释他是因为楚留香才进了沙漠。 厉朝峰总不能弄死中原一点红。 算了,到时候看看胡铁花和姬冰雁的身份能不能让中原一点红停下行刺吧。 关于这点,厉朝峰没有自信,因为中原一点红,也是一个犟脾气。 现在无花用楚留香的名义让他刺杀一国君主,胡铁花和姬冰雁的名头...实际上并不影响中原一点红继续认为楚留香在帮人造反。 孙空看到所有人沉默,也是得意起来。 “胡铁花,这消息可以换我离开这里吗?” 胡铁花摸了摸鼻子,中原一点红的刺杀对于他和姬冰雁而言算不得多大威胁,厉朝峰几乎和他们同寝同食,加上他的鼻子,也没有多少危险。 甚至中原一点红刺杀的目标,也不是他们,而是和他们毫无关系的龟兹王。 胡铁花思索了一番,看那龟兹王端坐如佛,笑了一下,也不怀疑孙空拿假消息骗人,对着孙空问道。 “放了你,你不会再回来吧?” 孙空抽了抽嘴角,但他在江湖上名声也的确没什么信誉,只能没好气的解释。 “有你们在这里,我回来有用?” 中原一点红刺杀很厉害,但正面战斗也只能拖住一个人,孙空回来也只是让厉朝峰多切两根手指。 他才不想自找麻烦。 胡铁花点头,转头看向龟兹王,嘴里也解释一句。 “中原一点红算得上天下第一杀手,如果不是这猴子主动透露,骤然遇见,国王性命怕是不保。” 全程听着的龟兹王心头打颤,但还是点头谢道。 “一切照胡大侠心意,小王无所不从。” 龟兹王妃,也就是石观音微微皱眉,倒不是中原一点红可能会杀死龟兹王,那家伙本就是被无花骗进沙漠的,属于计划之中的事情。 而是本该是一个无名小卒的厉朝峰,现在...可以算的上一枚合格的棋子了。 恩,虽然实力还不算高,但...兵器谱前十实至名归。 就是那把龙牙好像不见了,但换成了九现神龙鬼见愁,依旧可以保下妖龙的名号。 微微想了一下,石观音开始用龟兹语对龟兹王耳语起来,龟兹王也是连连点头,随后也对着胡铁花端手道谢。 “小王有各位大侠相助,实在是荣幸之至。” 低头看向满地血迹和尸体,龟兹王也是对外面大叫起来。 “还不来人清理一下。” 第29章 惊鸿一瞥 帐篷再次被打扫干净,宴席也再次铺开,只是这次人数变得更少。 胡铁花、姬冰雁、厉朝峰。 龟兹王、琵琶公主、“龟兹王妃”。 吴青天已经被带下去了,他的命运只在龟兹王一念之间。 而孙空,在发誓不会回到叛军队伍后,胡铁花让出道路,让对方离开了营地。 此时龟兹王满口感激着胡铁花的出手,姬冰雁也在和厉朝峰低声交头接耳。 姬冰雁:“你小子武功这么高,为什么要藏头露尾,就算龟兹王不值得信任,那彭一虎总能知道你的姓名吧。” 厉朝峰尴尬一笑:“因为很麻烦,麻烦的不是我,是那些想要妖刀龙牙的废物们。” 姬冰雁疑惑:“???” 厉朝峰板起脸:“百晓生把我说的太废物,以至于只要我出现,就会有很多废物想要替代我,而这...让我会遇到很多麻烦。” 姬冰雁不明所以:“什么麻烦?” 厉朝峰叹气:“我是一个厨子,我只喜欢做菜,不喜欢杀人,而想要挡住那群废物前赴后继的找麻烦,就得杀人。” 抬眼看向石观音方向,厉朝峰继续低声解释:“所以,我的名声必须先高过妖刀龙牙,才能光明正大的行走江湖。” 胡铁花坐在两人身前,倒是能听到两人交谈,听厉朝峰这么解释,细想一下,也觉得有理,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再回忆过往,却是苦笑起来,因为他发现厉朝峰对于名声这些东西的确是不怎么在意的。 心中点头,算是理解了厉朝峰的想法。 江湖人注重名声,耻于藏头露尾,喜欢直来直去,最好直接一战成名,扬名立万。 厉朝峰这种连成名都算计来算计去,就不够江湖了。 但不够江湖,却也是江湖人。 厉朝峰这种对善几乎有些偏执的心性,才是胡铁花认可他的原因。 厉朝峰和姬冰雁耳语既然能进胡铁花耳中,自然被石观音听的清清楚楚,心中不免耻笑。 江湖威名,江湖威名,不杀人,又何来江湖威名。 就算厉朝峰不靠妖刀龙牙闻名江湖,但他成名路上,不也得躺上累累白骨。 否则,江湖人又怎么会畏惧他。 不过厉朝峰隐瞒自身来历的举动反而促进了她的谋划,此时自然不会点破。 石观音开始用龟兹语提醒龟兹王胡铁花和姬冰雁在江湖上的侠义名声,也说了两人在江湖上消失已久。 虽然是龟兹语说的,却也不是密语,如果翻译过来,却也都是实话。 但若结合龟兹王妃的语气停顿之处,这话反而在暗示龟兹王...胡铁花和姬冰雁前几年在江湖上消失,是成为大内侍卫。 听懂了暗示的龟兹王也是堆笑,对着厉朝峰三人就一脸敬佩起来。 “小王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居然被王妃提醒,才能想起二人大侠的名声,实在是愧不敢当,愧不敢当。” 随后他也双眼看向厉朝峰,有些期许的问出了他最想问的问题。 “只是...这位蛇少侠,还是不愿说出姓名吗?” 此时危机解除,石观音也不需要留在这里保护龟兹王,同时害怕厉朝峰忽然多嘴,也是猛地咳嗽两声打断了对话,虚弱的对着众人说道。 “诸位大侠,我病体未愈,也就不多陪了。” 说到一半,声音越发虚弱,转头看向龟兹王,也是有气无力的提醒。 “还请国王好好接待,也免他国说我龟兹不仅国小,还不知礼节。” 龟兹王虽有帝王心计,但对于龟兹王妃还是关心的,一听龟兹王妃如此虚弱,连忙让人送回王帐休憩,同时又再次好言接待。 孙空点破了胡铁花和姬冰雁身份,但却不知厉朝峰身份,龟兹王算来算去,加上石观音之前的龟兹语又误导了一番,却让龟兹王只敢对胡铁花和姬冰雁好礼相待。 而厉朝峰这个“皇家贵胄”,他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反正他龟兹国算是接待不起了。 食不厌精,烩不厌细,不喝酒不听曲,连他最最最最漂亮的琵琶公主都不能入眼,他还能接待啥。 把龟兹国送给他吗? 想到这里,龟兹王脸色阴沉一下,但马上吹捧起胡铁花几人的功夫来。 随着第二日宴席收尾,胡铁花三人也终于有了坐在一起讨论的时候,继续讨论着白日里楚留香失踪,以及夜间突袭发生过的事情。 胡铁花一人跑出帐篷,倒是不知道帐篷内发生的事情,和姬冰雁交换着各种信息,此时厉朝峰却是直接说出了他早该说出的警告。 “那个龟兹王妃...功夫很高。” 姬冰雁和胡铁花一愣,他们早看出琵琶公主功夫不错,但他们却没有看出龟兹王妃身上有什么功夫。 “刚才我听的很清楚,是剑声先起,龟兹王妃才拉开了龟兹王,让对方躲开了致命一击,而在这个过程中,龟兹王妃甚至没有让吴家兄弟发现她身负武功。” 姬冰雁皱眉:“吴家兄弟如此靠近龟兹王一家都没有看出端倪,你为什么能看的出来,我记得当时你是背朝龟兹王的吧。” 胡铁花此时直接看着姬冰雁,眼神里露出笑意,居然替厉朝峰给出了答案。 “因为脚步声。” 厉朝峰惊讶的看向胡铁花,转头对姬冰雁解释起来。 “是的,龟兹王妃表现的很慌乱,但再慌乱,她也不会觉得脚步声需要变乱,尤其是帐篷里铺满了毛毯,而天下间没人会听出毛毯上的声音差异。” 胡铁花得意:“但你可以听出差异。” 厉朝峰点了点头:“是的,我可以听出来,如果是慌乱,那么脚步声不可能不加重,因为人慌乱时会主动的寻找平衡,而她...脚步声一直很平稳。” “这种步伐,不可能是一个慌乱的人踩出来的。” 姬冰雁顿时理解了厉朝峰的意思,龟兹王妃在刚才的刺杀中从未有过惊慌,那么她刚才拉扯龟兹王的动作就是在救人。 而能在电光火石之间救人,还能自信不被吴家兄弟发现异样... 这龟兹王妃的功夫,高的惊人。 而姬冰雁也很快想到了昨夜楚留香一定进过龟兹王妃的营帐,和胡铁花对视一眼,神色里充满惊讶。 “龟兹王妃...是石观音!!!” 沙漠里的高手不多,高到离谱的女人更少,就像楚留香被制住后很快猜出对方是石观音一样,姬冰雁也能猜出真相。 但他随后也皱起了眉头...因为他猜到了石观音是龟兹王妃,对于他找出今天的真相依旧没有多少帮助。 胡铁花也是如此,只听他疑惑的向比自己脑子好一点的两人询问。 “极乐之星被石观音盗走,老臭虫也被石观音抓走,现在我们发现这龟兹王妃就是石观音,所以这石观音和龟兹王到底想让我们干嘛?” “难道就让我们陪他们演一场戏吗?” 姬冰雁低头思考起来,最终摇了摇头,表示猜不出来,转头看向厉朝峰。 厉朝峰无语的白了一眼。 “我第一次进沙漠,我怎么知道沙漠里的人想做什么。” 剧透到这个地步你们还猜不出答案,厉朝峰还能怎么办? 他倒是知道石观音的目的是什么,但他也不知道石观音想干嘛。 胡铁花此时也想起一件事,连忙抢过话头,对着厉朝峰就问道。 “蛇小鬼,你能跟着老臭虫味道找到他现在的位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