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回 “龙生龙,虎生虎,狸花猫的儿子会捉老鼠。” “所以再问你一次,你真的不选择降生到一个大富大贵的家庭中去,或者成为某个领域佼佼者的孩子吗?” 李乘欢坚定地说:“不,我还要做我爸爸妈妈的孩子!” 系统沉默了一下,又再次问道:“你还可以选择世界上最好的天赋,比如最强的协调性,最高的智商天赋,最好的音乐天赋,等等等等。” 李乘欢问:“让我重新做父母的孩子,能拥有那些天赋吗?” “当然不行,天赋源于遗传……根据测算,你母亲能遗传给你的体育天赋只排在所有人类的前2%,而你父亲的各项天赋仅仅略高于平均值,只有记忆力在所有人类的前5%。” “而在系统提供的套餐里,你可以选择成为乔丹的私生子,继承顶级篮球天赋,成为菲尔普斯的私生子,继承顶级游泳天赋,又或者是成为雷布斯的私生子,成为超级富二代,再或者成为周杰伦的私生子……” “那我不要了!”李乘欢打断了系统的话:“我只想做我父母的孩子!” 他不在乎父母能带给他什么天赋,他只在乎自己重生以后,还是不是他们的孩子。 父母给他的基因本身就很优秀,何必需要什么金手指外挂? 况且,天赋也好,财富也好,都比不上让在乎的人一生平安喜乐。 系统沉默了良久,“是否确认?” 李乘欢认真地说:“确认!” 在得到了李乘欢的确认后,系统空间就沉寂下去了。 随后,李乘欢的眼皮子越来越重,意识也逐渐模糊,沉沉睡去。 …… 李乘欢出生在一个西部小县城里,父亲是一个美术老师,而母亲则是一个篮球运动员,身高178的篮球运动员。 他们家在县城有一套住房,老房子拆迁时还赔了两套门面,爷爷奶奶在单位处于半退休的状态,外公外婆则住在乡下,老人们身体健硕,无灾无病,虽然说不上大富大贵,但在这样的小地方也要算是让人羡慕的小康家庭。 而李乘欢婴儿时期,所有人都说他的样子长得好,脸继承了他母亲的优点,五官端正俊气,皮肤虽然说不上白皙,但也十分干净,而体型上更继承了母亲的优点,手长脚长,很多人说,将来长大了一定是个身材挺拔的大帅哥。 他父母更是盘算着,等他再大一点,再生个妹妹。 只是你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到底哪个先来。 三岁生日那天,一场突如其来的火灾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给毁了。 火是从楼下烧起来的,煤气罐泄露。 那天他刚睡着,母亲舒兰仅仅趁着他睡下的时间去小区门口买了个菜,火已经将整个楼层吞没。 而他被救出来的时候,全身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 在救治期间,医院多次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断言他活不了多久。 母亲舒兰自责不已,一度陷入了抑郁。 而父亲李临岸更是一夜白了头发,一个坚强的男人,没有多久整个人都垮了。 但是李乘欢却靠着旺盛的生命力,硬生生挺了过来,堪称医学奇迹。 只是虽然暂时保住了生命,他的一切也都被这把火改变了。 幼小的他,被烧得面目全非,五官只有眼睛还算正常,四肢上,手指脚趾甚至被烧得粘在一起。 烧伤有三关要闯,保命,保身体机能,保外形。 命虽然保住了,但是后续还有漫长的恢复期,他的四肢几乎被烧得溶在了一起,最终只有一根手指的机能被保住了,而外形更不必多说,几乎被完全毁容。 后面的大多数时间,他都是在病床上度过的。 因为烧伤带来了严重的并发症,并且几乎夺走了他的散热系统和免疫能力。 有重度烧伤病史的人感冒发烧时,由于其免疫系统已经受损,因此更容易出现高烧不退的情况,皮肤屏障功能受损,使得细菌和病毒更容易侵入体内,从而引发感染。 之后的很长时间,他的记忆里吃得最多的东西是药,待过最多的地方是病床,看到最多的人是护士,闻到最多的气味是消毒水。 童年在疼痛中度过,没有一个正常的朋友,记忆中没有任何玩乐的瞬间。 漫长的恢复期,但他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希望。 因为,他的母亲舒兰和几乎一刻不离地陪伴着他。 父亲因为还要肩负着养育她们娘两的责任,但每次下班都会陪在他们身边。 他想,他至少享受了亲人的陪伴。 每天舒兰都会耐心地跟他聊天,或者拿一本书慢慢地读给他听。 再后来大了一些,因为身体的残缺,他没有正常上过一天学,母亲舒兰就在有限的条件里,教他读书认字,等他完全可以自己读书。 虽然身体长久痛苦,李乘欢却觉得幸福。 当然,也有心灵痛苦的时候,他常常能够看到母亲温柔地跟他聊完天,却偷偷地背过身去,身子微微颤抖,抹一抹眼泪。 李乘欢知道,自己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是沉重的打击。 为了给他治病,家里前前后后花掉了近百万,积蓄基本用光。 他是累赘,他明白。 有时候,他甚至想一死了之。 但活着更需要勇气和坚强。 李乘欢去世的那天,刚好是他22岁生日的那天。 因为烧伤,他的并发症持续不断,折磨了他整整十九年,每一次遇到高烧,感染之类的症状,都微笑着熬过去了。 但那一天,他没能挺过去。 那天他发了很重的烧,意识混沌的刹那,他不甘地在心里怒吼,为什么要让我承受这样的痛苦? 随后,他的意识便在那片名为重生系统空间的地方醒来了。 …… 时间回到十九年前。 清河县,小区楼。 一个两岁多的稚童,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睛。 他呆呆地望着天花板,随后像是意识到了什么,缓缓将手拿到眼前,缓缓捏了捏自己的脸。 他的眼睛露出跟年龄不符的茫然和激动。 下一刻,“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哭声瞬间惊动了房间外面的人。 李乘欢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随后一个温柔,年轻且漂亮的女人进来了,她的脸上充满了气血很足的红晕,身上散发着让人安心的香气。 “怎么了承欢?乖乖,不怕不怕,妈妈在……” 李乘欢被抱了起来,整个人都被温暖包围。 原本只是照常哄孩子的舒兰突然有些诧异,因为小小的孩子,竟然紧紧地扒住了她,生怕失去自己似的。 舒兰哑然一笑:“想妈妈了是不是?是不是想妈妈了?”一面说着,一面轻轻摇晃臂弯。 李乘欢哭得有些累了,此时觉得无比安心,沉沉睡去。 第2章 听话乖宝宝 没有人知道对一个从三岁开始就被大火烧成了残疾的人来说,正常的衣食住行,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 前一世,李乘欢的呼吸道被严重破坏,呼吸困难,每一次呼吸都是煎熬,而且声带也没有办法正常发声,这一世他能够大口大口的呼吸,便要呼吸个够。 而人呢,刻意地深呼吸,时间一长,就容易犯困,好在这个岁数嘛,大人不愁你睡,就怕你不睡。 一个不吵不闹,大多数时候都喜欢安静睡觉的孩子,总是更受人喜爱的。 舒兰是退役的女篮运动员,巅峰时进过省队,如今在这座小县城搞了一个篮球培训班,工作时间自由。 空余时间就很多。 小县城是这样的,生活节奏总是比大城市要慢得多。 她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每次出去一会儿都会迫不及待地回去。 没办法,李乘欢相比于同龄的孩子,实在是太沉静了。 成年人没有讨厌孩子的,只是讨厌闹腾的熊孩子。 再加上李乘欢遗传了舒兰好看的外貌,睫毛又长又弯,每次带着他出去逛街,都会得到不少回头率。 舒兰经常在街上碰到一些朋友,闲聊两句,李乘欢一句话也不说,就那么趴在舒兰的肩膀上,偶尔回头过来,瞧瞧说话的人。 久而久之,大家发现,李乘欢的回头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往往只有女生的声音才会吸引到他回头,但大多数时候他看一眼就慢吞吞地转过去了。 但遇到好看可爱的女士,李乘欢就会眨着大眼睛多看一阵。 后来就发展成了,他多看谁一阵,被看的人都得意起来了。 “看到了吧?我早说我是大美女,嘻嘻。” 这么可爱有趣的孩子,让每一个人都希望抱抱他。 喜欢睡觉,是因为他喜欢畅快的呼吸。 除了呼吸,他还喜欢大声的笑,大声的哭。 现在他还没有满三岁,还很难吐出一些困难的词汇。 前一世因为烧伤,他没有办法正常发声,声音沙哑且尖锐,连自己都厌恶那个声音。 而这一世,因为幼儿的特性,他不需要费力就能发出透亮的声音。 这悦耳声音几乎从声带灌入脑袋,那种通透的感觉堪称美妙,所以每次睡醒的时候,哪怕没有理由,他也会嚎哭两嗓子。 一开始舒兰还会很紧张,后来就开始变得有些无语了。 此时,李乘欢刚刚睡醒,如往常一样,哇哇哭了两嗓子,以示存在。 李临岸喊了一声,“老婆,儿子醒了,在哭呢!” 舒兰慢吞吞地说:“没事,他嚎两嗓子就不哭了。” 李临岸无奈地说:“也……太大条了吧。” 舒兰哼了一声:“矫情,你放心吧,我的儿子我还能不了解?” 除了喜欢呼吸,喜欢哭,他更喜欢的是到处爬来爬去,倒不是因为走不了路,而是单纯喜欢。 前一世,他的四肢被烧成残破的样子,失去了机能,他从来没有体会过双脚踩在地上的感觉,从来没有体会过一只手握住东西的感觉,更不可能像电视上那些健全的人,运动,跑跳,游泳,种种种种。 而这一世,自他醒来的那一刻起,感知到身体健全,他哭了,那是喜悦的泪水。 双脚踩在地上,或者说跪在地上,那种真实的触感让他感到迷醉,就像是一个饥饿的人突然吃到撑,一个单身几十年的死宅一转身被窝里多了一个温暖的姑娘一般。 他无比珍惜那种体验。 所以,他一有精力,就像是毫不疲倦地爬来爬去。 从床上爬到地上,再从地上爬遍客厅的每个角落。 一开始老爹李临岸有些担心,毕竟这个岁数了早就该走路了,反而是舒兰很支持李乘欢的行为,她得意洋洋地说:“怕什么,小孩子多爬一爬挺好的,有利于协调性的成长,这小子像我,好动!” 李临岸打趣道:“像你?你喜欢到处爬呀?” 舒兰顿时大怒:“作死啊你!” 李乘欢有些无语,这两口子,是觉得自己听不懂吗。 理论上说,这个岁数的确听不懂。 当然,李临岸只是担心儿子精力旺盛会遭遇危险,但事实证明他多虑了。 他曾经偷偷观察过几次,李乘欢虽然会到处爬,但是似乎能感知到危险一般,只要有一丝潜在的风险,他都不会去碰,离热水瓶、吸尘器、一些尖锐的东西远远的。 不知道为什么,李临岸几次偷偷观察儿子的行为后,莫名感到十分安心。 这样的孩子,怎么能不爱呢? 怎么能不爱? 大多数时候,李乘欢在睡觉,当然也会抽出一些时间来思考人生。 他极少接触到网络小说,但也在电视里看到过跟重生有关的电影或者电视剧,那些故事他是不怎么喜欢的……因为难以共情。 电视里的那些重生者,回到过去以后,往往利用信息差赚钱,要不就是找老婆,但他觉得那并不是极致的幸福,真正的幸福,就是在乎的人,和在乎自己的人平安喜乐。 而这一世,既然上天给了一次重来的机会,那么他便要好好珍惜,不让自己再留遗憾。 不让亲人伤心,同时也要努力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大富大贵,比如网文当中动辄以亿为单位的资产,并没有那么吸引人。 前一世他大量时间都在病床上度过,没有正常上过一天学,对这个社会的认知也仅仅来源于电视和阅读的书籍,他不懂什么股票,赚钱,乱七八糟的局势,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他的重生,并没有什么金手指。 在重生的时候,的确有过一次选择的机会,但是如果选择金手指的代价是放弃亲情,这个重生于他而言便毫无意义。 如果硬要说有金手指,那么就是他比任何人都珍惜生活,热爱生,他的心态比任何人都明白平安喜乐四个字的价值。 除此之外,前一世他躺在病床上,或是父母的伴读,或是自己的阅读,十几年时间,他看了大量的书籍。 读书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在李乘欢看来,阅读就是让自己跟着作者的思维流动一遍,久而久之,在思考问题的时候,看问题的角度啦,思考问题的逻辑方式啦,种种种种,都会跟那些厉害的人一样了。 不同的作者看问题的方式,思考的角度,都会有些区别,阅读越多,相互印证,就会形成自己的东西。 除了以上的东西,他愿意将自己当成是一个真正的孩童,怀着好奇,兴奋的心情来触摸这个世界。 不求大富大贵,平安喜乐即可。 第3章 重活一次,不会再重蹈覆辙 这几天李乘欢并不是很高兴。 因为快要到他3岁的生日了。 按照历史的发展,生日的那天就是噩梦开始的时间。 上一世,他以及这个幸福的家庭所有的悲痛就是自此开始的。 随着时间临近,甚至好几天没有睡上一个饱饱的觉了。 当然,焦心的事情并不是拯救自己。 重生一世,如果还在相同的地方翻车,那实在是太离谱了,那将不是意外死的,而是蠢死的,不如买块豆腐拍死自己。 李乘欢纠结的地方在于,能不能救下更多人。 那一场火灾,不仅给这一栋楼的居民带来了沉重的财产损失,更是夺走了三个人的生命,烧伤的人问不止他一个。 火灾的起因后来也查清楚了,楼下的那户人的煤气罐爆炸。 准确地说,煤气罐早有泄露,是一瞬间爆燃了。 根本原因还是煤气罐泄露。 据说,那一家人出门一个月,而煤气持续地释放,让房间里的煤气浓度到了一个零界点,随后进门的时候开灯的一瞬间,引起爆燃。 可是李乘欢并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眼下的危机,毕竟他现在不可能直接告诉父母,说楼下在生日的那一天会爆燃吧?谁会信呢? 如果只是救自己当然很简单,比如早上或者提前一天装病,把老妈哄到医院里去,那么最多就是着火会带来一些财产损失罢了。 可是李乘欢希望可以的话,救下那些同样可怜的人。 直到生日的前几天,突然迎来了一个机会。 这一天,舒兰如往常一样抱着李乘欢在楼下遛弯儿,嘴里哼着小曲,时不时跟小区里的其他人打招呼闲聊。 李乘欢闷闷不乐地趴在舒兰的肩膀上,舒兰个子虽然高,但是骨架子并不算大,她的体型在省队也是打控球后卫的,常年保持锻炼,身材修长,像一个模特一般。 每次她抱着李乘欢闲逛的时候,都能得到不小的回头率。 而不少熟人都发现了今天的李乘欢没什么精神,一些小姐姐们碰到了,就上来逗一逗他,似乎能将他逗笑会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 如果是以前,李乘欢还会抱着调戏这些大人的心态配合她们演出,挑选一个长得最好看的阿姨对她笑一笑,宠幸宠幸那个阿姨或者姐姐,但今天心事忡忡,实在是提不起任何的兴趣。 舒兰在一旁摇晃着手臂逗他:“宝宝,你不是最喜欢丁阿姨了吗?今天怎么不让她抱抱呢?” 舒兰的好朋友丁颂香一脸宠溺地看着李乘欢,说:“承欢,阿姨亲一个!” 就在这时,李乘欢突然看到了一个身影,眼神顿时一动。 舒兰注意到了李乘欢的目光,微微一怔,也将目光转了过去。 只见一个穿着橙色制服的身影走了过去。 是一个消防员。 丁颂香打趣道:“呀,平时这小子很难被男生吸引的,今天竟然盯着消防员目不转睛了。” 舒兰也有些意外,随后笑眯眯地说:“看,消防员叔叔哦!” 李乘欢张开双手朝向消防员哇哇大叫起来:“抱抱!抱抱!” 舒兰和丁颂香眨了眨眼睛,没记错的话,这小子还是第一次对一个成年男性伸出求抱之手。 李乘欢的声音极为响亮,也将路过的消防员目光吸引了,他转过来,看到李乘欢可爱的模样,便笑着跟李乘欢挥了挥手。 说实话,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被一个可爱的小孩子求抱,甚至小孩子因此哭哭唧唧,都算是一种荣耀了。 年轻的消防员也因此有些莫名的高兴,看来自己是真的挺帅的。 这样一来,宝宝的愿望总要满足一下,他笑了笑,走了过来。 舒兰尴尬地说:“不好意思呀同志,这孩子平时不这样。” 丁颂香则在一旁坏笑:“看来这小子不仅喜欢看美女,更喜欢看帅哥呢!” 消防员心花怒放,咳嗽两声掩饰情绪,逗了逗李乘欢,说:“你好啊小朋友。” 李乘欢张开双手:“抱抱!” 消防员看了一眼舒兰征求意见,舒兰笑了笑,说:“这小家伙还是第一次让男性抱呢。” 交给了消防员。 李乘欢趴在消防员的怀里。 舒兰问:“同志,你打算去哪儿呢?” 消防员说:“这栋楼的顶楼有一个小孩子的手戴了一个戒指取不下来了,我们是去救援的,我送工具上去。” 他背了一个包,里面应该是工具。 李乘欢顿时一喜,因为消防员指的这栋楼正好是他们的那栋。 随后又闲谈了两句,消防员准备上去了,说:“我的同事还在楼上等我,再见啦。” 李乘欢便紧紧扒在消防员身上,不肯下来。 消防员无奈笑笑,看了看舒兰。 舒兰也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诓道:“儿子,叔叔要走了,咱们下次再跟叔叔玩儿好不好?” 李乘欢坚决地摇摇头,然后望了望楼顶:“不……” 舒兰尴尬地对消防员说:“实在抱歉,他平时不这样的。” 消防员连忙摇头,笑笑:“没事没事……”他见李乘欢这么喜欢自己,虽然有些无奈,但更多的还是高兴。 李乘欢第一次撒泼,着实让丁颂香和舒兰都有些措手不及。 以前他太听话,害得她们没有处理这种场景的经验啊。 丁颂香也在一旁说:“承欢听话,可不是乖宝宝了哦。” 李乘欢今天却是坚定地不肯松手,只要他不松手,舒兰也没办法强行把他拽下来。 手足无措,舒兰只好说:“同志实在不好意思,要不然这样吧,你送工具,我们跟你一块儿上去,他过一会儿就不赖着你了,我们保证不干扰你工作。” 消防员犹豫了一下,摇摇头笑道:“也没什么干扰的,那行吧,我们一起上楼吧。” 听到这里,李乘欢才松了口气。 这个小区是清河县第一批商品小区,只有7楼高。 他家是4楼,而3楼正是会着火的楼层。 到了3楼楼梯口,李乘欢突然闹着要下来。 消防员哭笑不得,只好把他放下来。 随后李乘欢一溜烟跌跌撞撞地跑了进去,舒兰都没反应过来。 第4章 福娃 “他平时不这样……” 舒兰都要被气死了。 的确是这样啊,平日里乖乖的宝宝,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舒兰却顾不得多想,连忙追了过去。 眼见舒兰和丁颂香都过去捉那个小男孩了,消防员站在楼梯口哑然一笑,随后有些犹豫,要不要等她们。 但随后又想到什么,无奈地摇摇头,干正事要紧,刚才是小孩子缠着自己,如今正好解脱了,还等什么? 于是他便准备上楼。 但就在这时,楼梯口却传来一声惊呼。 消防员一怔,赶紧出过去查看。 只见刚才那个粘人的小男孩趴在一户人的门口,一脸无辜,而两个大人则是一脸无语。 消防员连忙问:“怎么了?” 明明刚刚还好好的。 丁颂香无奈地指了指那家门的门缝,说:“不知道这孩子怎么了,一跑出来就往那家跑,我们想着也没什么事然后,他玩儿一下也没什么关系,但他冷不丁,一下子把她妈妈的戒指给塞到门缝下面了。” 消防员哑然一笑,说:“还真是个淘气鬼。” 这一户人家的门不是防盗门,门下面缝隙大,甚至足以立着塞进一个戒指。 舒兰把孩子抱起来,有些无奈,但还犯不上生气,因为那个戒指只是个银戒指,不值钱的。 倒是丁颂香蹲下去,想要尝试掏出来,但随后丁颂香皱着眉头抬起头,随后露出迷惑的表情:“嗯……好像有个奇怪的味道……” “奇怪的味道?”舒兰一怔。 丁颂香认真想了想,摇摇头:“嗯……那个味道有点鼻熟,嗯,在哪里闻到过来着……”她突然眼前一亮:“对了,好像是煤气的味道!” “煤气?”消防员一怔,随后立刻警惕起来,连忙将丁颂香拉开,随后迟疑了一下,趴下去,鼻子凑近门缝,嗅了嗅,随后眼神一凛,迅速起身,拿出对讲机,拧动旋钮,里面传出一阵电波声。 “队长队长!收到请回复!” 片刻后,对讲机响起:“收到,请说。” “我现在在三楼,似乎有情况需要处理!请马上派人下来!” “吱吱……什么情况?” “怀疑三楼有一户人家里煤气泄露!” 对讲机那头沉默了一下,随后依旧平静地回复道:“收到,驱散附近居民,我们马上下楼处理。” 丁颂香和舒兰一脸茫然地看着消防员一套流程处理完,还没反应过来,对方一脸严肃地说:“初步判断里面可能有煤气泄漏,有爆炸的隐患!请马上离开,到安全的地方去!” 舒兰还在发愣,丁颂香则瞪大了眼睛望向了李乘欢,而消防员已经开始催促他们离开了。 十几分钟后,楼下站了很多人,都皱着眉头望着楼上。 大家都被通知避险,暂时来到了楼下。 舒兰抱着李乘欢,一脸复杂地看了看儿子一眼。 此时李乘欢已经睡着了,是真的睡着了,轻轻的鼾声响起,睡得十分香甜。 这小子…… 本来刚才既生气又迷惑,因为儿子从来没有过那般举止行动,但没想到,却碰巧撞见了这么一件危险的事情。 那一户人……就在自己家楼下啊! 如果真的是煤气泄露的话,那他们楼上的岂不是就成了直接遭殃的倒霉蛋了? 根据刚才消防员的说法,一旦发生爆燃,楼上楼下都最危险。 这孩子……误打误撞的,又像是恶作剧,竟然刚好化解了这么一件吓人的事情? 舒兰不由得有些后怕起来,又有些庆幸。 这时,丁颂香笑着说:“兰兰,我觉得你这孩子将来肯定有大福气!” 舒兰一怔,“啊?” “你想啊,要不是他,我们还真不可能发现这个隐患。” 小孩子做什么事都可以归结为任性,都是合理的。 “这些巧合加在一起叫什么?叫命!叫幸运!他肯定有神仙保佑的,明天你该去烧柱香!” 舒兰想了想,竟然觉得丁颂香说的很有道理。 再看看李乘欢,心头越发高兴起来……虽然迷信的东西未必相信,但是冥冥之中,似乎真的有那么些念想呢。 随后,两人一起抬头望了一眼楼上。 此时,消防队的人正在处理楼上煤气泄漏的事件。 李乘欢趴在老妈的怀里,对身边发生的事情当然清楚不已,他能做的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就不需要他操心了,如果都到了这一步还发生意外,那也不是他能改变的事情了。 所以当然可以没心没肺地睡觉了。 这几天都没有睡好,今天终于可以睡一个踏实的觉了。 很快,楼上的消防队便将这件事处理完毕了。 这件突发事件闹得人心惶惶,自然也是公布了处理的结果。 原来,那户人住的是两个老人,儿女为他们在县城买了房子,但这一个月。 其实条件挺不错的,但是两个老人平时闲不住,总想找点事做。 他们平时出门摆摊做手抓饼,家里放了三个煤气罐,全部发生了泄露,浓度已经到了开灯就会爆炸的程度,幸好发现及时,才没有酿成大祸。 居民们听完也是心有余悸,纷纷指责那户人家。 而事后消防队更是挨家挨户排查了一遍消防安全隐患,并且对他们开展了一次教育,这件事才算处理划上了一个句号。 晚上,舒兰有些后怕地跟李临岸说了这件事,随后有些得意洋洋地抱起儿子,“现在整栋楼都知道了,这个隐患是咱们儿子发现的!都说咱们儿子是福娃呢!” 李临岸哑然一笑,“福娃么……呵呵。” 舒兰说:“我明天还要带他去给菩萨上柱香呢!” 李乘欢打了个哈欠,眼角含泪,微微一笑,然后再一次悠然闭眼,深藏功与名。 将这件事了结了,明天开始,才是真正的重生了呢! 第5章 惊人的记忆力 清河县是一个不算大的小县城,西南边陲,四季分明,节奏很慢。 小县城的节奏怎么能快得起来呢?城市要分等级,而等级划分的依据看的是所属的企业,而非人口,超一线城市林立着世界五百强企业,那些企业上游下游都是产值,带动的产业多,居民自然好赚钱,而到了这种边陲小县城,大一点的企业就只剩下县里的小国企了。 赚不到钱,但也相对悠闲,不那么卷。 李临岸作为美术老师,平日休息的时间很多,周末会稍微忙碌一些,因为有两个培训班,教一些孩子画画,收入在小县城也不算低了。 他们住的小区是这个县城的第二批商品楼,在这个物价不算高的时期,买下一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而且面积和户型也足够大,物质条件上来说,很不错。 平日里没有事的话,李临岸会带着老婆孩子去河边写生,唯一不太美好的事情是家里还没有一台汽车。 主要是因为李临岸不会开。 不过也没什么关系,一家人,慢慢悠悠地走到河边,既是锻炼也是跑步,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放松和休闲。 一路上,李临岸和舒兰聊天,轮流抱着李乘欢,偶尔也会让儿子下地走走。 总之,不在乎去目的地的速度,结果,而是这个过程。 李临岸是一个说话做事都比较温和的人,平时很少有情绪激动的时间,用舒兰的话来说,上次见他激动,要追溯到李乘欢出生的时候了。 而到了河边以后,李临岸将自己的工具准备好,开始写生,舒兰就把准备好的餐桌布铺在地上,拿一些卡片或者幼稚的玩具跟孩子一起玩,再时不时看看边上的老公。 李乘欢有些无奈,他试图让老妈理解,太幼稚了,但毕竟这个年龄段的小鬼还是要有小鬼的模样,只能配合出演,哄哄老妈开心。 前一世老妈一直陪伴着自己,将所有爱倾注给自己,让他以为自己对她来说胜过一切,李乘欢也是最近才发现,这是个误会。 其实在无病无痛的时候,老妈分明更爱老爸。 比如,某一天他睡着了,突然疼醒,一睁眼,是头顶的树上掉下来了松果,砸在脑袋上,颇为无语地瞧了瞧妈妈,才看到她走神望着爸爸写生,随后颇为认真地说了一句:“认真的男人真帅。” 李乘欢顾不得脑袋疼,只觉得老妈肉麻得要让他掉两层鸡皮疙瘩。 还能记得重生的时候,系统告诉他父母会遗传给他的一些天赋,虽然算不上极致的顶尖,但是也是很优秀了。 父亲会遗传给他不错的记忆力,而母亲则会遗传给他不错的运动能力。 但事实上,以绝大多数人的努力程度,根本轮不到拼天赋上限。 记忆力也好,运动能力也好,再有天赋的人,如果不去练习,也不会有什么出众的地方。 跟普通人相比,他最大的优势在于,一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到底哪里有天赋,便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记忆力是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训练的。 而且毫无疑问,训练的次数越多,提升越明显,甚至通过大量的训练改变大脑神经突触,从生理上真正增强记忆力。 李乘欢喜欢记忆数字,尤其是那种毫无规律的数字,这对提升记忆力有很大的好处,每次老爸老妈带着他出去散步的时候,他都会盯着街上的汽车,记忆它们的车牌。 久而久之,这件事开始变得简单,随着次数的增多,某一天他突然掌握了瞬间记忆的窍门……一闪而过的汽车,他扫一眼车牌,不要尝试去背诵那一串数字,而是像拍照片一样,把整个车牌的样子印刻在脑子里。 事后再想象出刚才看到的车牌,读出来。 这样的记忆方式很有效,但是他还做不到记忆更加复杂的图形,而且记住了长时间不回忆也会忘记。 所以,他也会尝试用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的规律来巩固记忆,某一天,终于可以做到回忆起上周晚上在十字路口见到的那辆白色轿车的车牌。 记忆力,的确是可以通过训练得到和提高的。 但这件事大抵算是一个自娱自乐的小游戏。 当然,归根结底是因为他现在太小了,如果表现出过分的妖孽,惊喜就成了惊吓,否则对他来说还是抱着一本牛津词典背单词更有趣一些。 直到过了三岁的生日以后,他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语言能力提高了不少,绝大多数语句都能流畅地讲出来了。 老爸和老妈虽然还是拿他当小孩子看(这不是废话吗),但终于开始主动让他接触一些学前启蒙教育。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离离原上谱……一睡一……” “什么?”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刚刚下班回家的李临岸听到舒兰正在教儿子背古诗,哑然一笑,说:“这么小,背古诗是不是太早了。” 舒兰得意地说:“哼,你都不知道你儿子有多么优秀呢!来,儿子给你爸爸表演一下。” 李临岸往沙发上一坐,饶有兴趣地看着李乘欢,说:“行行行,那就看看儿子背了多少古诗。” 李乘欢便将手背在身后,奶声奶气地背起来,节奏抑扬顿挫,让人忍俊不禁。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哇啦哇啦哇啦哇…” 李临岸逐渐从一开始的嘴角含笑,到笑容逐渐消失,再到最后的目瞪口呆。 舒兰对老公的表情十分满意,忍不住捂着嘴笑:“哈哈……怎么样?是不是很厉害?被吓到了吗?” 李临岸微微张嘴,半天没缓过神来,眨了眨眼睛,“你……你什么时候开始教他背古诗的?” “就是今天早上开始啊。” “刚才一共背了……” “十三首。” “这!” “我也觉得不可思议呢!” 李乘欢心头得意,歪嘴一笑,吓死他们。 这对任何一个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成年人来说都不算什么,而对他来说他来说更是如此。 前一世在病床上,疼痛难忍的时候,背东西可以分散注意力,他背下了大量的古文诗词,此时一口气背出来十几首,是因为今天老妈只教了十几首。 他也并不打算一直装得像一个正常的小孩子,那样一方面压制本性,不痛快,另一方面他的骨子里,从来不是一个老老实实的孩子。 偶尔天才一点,早熟一点,只要不过分,也没什么问题,更重要的是,他们会因此感到高兴。 李临岸觉得实在不可思议,饶是他情绪足够稳定,此时也忍不住站起身,说:“让我抱抱。” 李乘欢得意地张开手臂,迎接抱抱。 然后,李临岸就抱了抱舒兰。 “老婆,你真棒,给我生了个这么厉害的儿子!” 被晾在一旁的李乘欢笑容一僵,嘴角一抽。 第6章 保姆小姐姐 随着李乘欢的逐渐长大,舒兰也开始思考起来别的事情了。 她是退役的篮球运动员,球技自然没得说,至少在这种小县城里,女篮她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甚至放眼整个县城篮球界,算上男性,单论教练这一项,也是首屈一指的。 清河县篮球氛围很不错,在生宝宝之前,她搞得篮球训练营有声有色,而且常常被各种单位或者直接代表县篮球队,出任教练。 毫无疑问,她无比热爱篮球。 但是她更重视家庭,重视宝宝。 为了李乘欢,她不得不放下了爱好和事业。 怀孕的时候,她想的是生下来就回去搞篮球。 孩子刚生,她想的是等孩子断奶了才行。 孩子断奶了,会走路了,甚至能背古诗了,她又想到得等他上幼儿园才行…… 而最近县体育局的干部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给她,邀请她出任下个月河阳市四县四区篮球比赛的县队教练。 “张局啊,真不是我不愿意,只是……唉,家里的宝宝没人带……” “老公你也知道的,白天要上班嘛……” “送到老人那里去?嗯……这样吧,我再考虑一下……嗯,行,好,谢谢您张局。” 将电话挂断后,舒兰微微叹了口气。 李乘欢知道老妈认为自己听不懂,所以这种电话她基本上不会避讳着自己接打。 他听着老妈打电话,心头微微发酸,老妈真的为他付出了太多太多,想了想,他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去,抱了抱老妈的大腿。 舒兰眨眨眼,一脸古怪地看看儿子:“怎么了宝宝?” 李乘欢奶声奶气却十分认真地说:“妈妈,我爱你。” 舒兰脸上绽放幸福的笑容,抱起儿子亲了口,说:“妈妈也爱你啊。” 然后就把他放下来撵走了,李乘欢扒都扒不住。 李乘欢只好有些幽怨地回到专门给他铺设的毯子上玩算盘去了。 李临岸看着这一幕,哑然一笑。 随后他注意到,舒兰虽然眼里含笑,但还是微微叹了口气。 李临岸想了想缓缓开口,说:“要不然,把乘欢送到你爸爸妈妈那儿去吧。” 舒兰微微一怔。 舒兰的父母,也就是李乘欢的外公外婆,是农民,住在乡下。 之所以选择外公外婆而不选择他的爷爷奶奶,是因为李临岸的父母都有工作,虽然近几年临近退休,但总还是要工作的,直接不上班带孩子还是有些为难。 舒兰看着老公的目光,心头一暖,但还是摇了摇头,“这几天正是他们忙碌的时候,儿子过去了也没有过多精力照顾。” 她很小的时候就被市里的体校看中了,一直在市里训练生活,退役以后,以她的条件自然是可以把父母接到县城来生活的,但是两个老人不愿意。 对于农村出身的老人来说,很难适应县城的生活,还是在熟悉的农村生活更痛快一些。 感受到了老公的为难,舒兰笑了笑,说:“没关系啦,你别多想,等儿子再大一点,明年上幼儿园了就好了。” 李临岸微微叹了口气,沉默良久,突然说:“要不然这样,咱们给儿子找个保姆。” “啊?”舒兰微微一怔。 李乘欢也在远处眼神一动,不过两个大人并没有注意他。 “保姆?”舒兰眨了眨眼睛,想了良久,迟疑了一下,说:“还是算了吧……” 李临岸认真地分析:“没有关系的,县里面邀请你当教练,也就是暑假那两个月时间,这两个月找保姆带他,而过了这两个月,儿子的外公外婆也差不多该忙完了,把孩子送去乡下待两个月,明年的话,也可以上幼儿园了……” 舒兰听得有些心动,但是犹豫了一下,还是苦笑着摇了摇头,“还是算了吧,毕竟孩子这么小,我怕找一个陌生的保姆,他会抵触。” 李临岸摸了摸下巴,这的确是个问题。 随后望向了李乘欢,“嗯……也未必,这孩子从小就很听话,不闹腾,这样吧,明天正好是周末,我去打听打听,有没有那种愿意干两个月短期的保姆,到时候看看儿子会不会抵触。” 舒兰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嗯。” 李乘欢微微一叹,这两个大人…… 真是让人操心。 …… 第二天,舒兰在家照顾李乘欢。 当然,带宝宝的时间越长,舒兰就越是体会到李乘欢的乖巧懂事,带孩子本该是一件让人劳累的事情,但是因为李乘欢不吵不闹不做危险的事情,把他丢在床上也好,儿童垫子上也好,他都能自娱自乐地玩很久。 久而久之,就不会像带一般的宝宝那般精神紧绷,不敢做任何别的事情了。 舒兰如今已经习惯了把李乘欢丢在儿童垫上,自己在一旁织毛衣,只是时不时抬头看一看李乘欢,确认他没有什么问题,就放心地继续织毛衣了。 关于织毛衣这件事,舒兰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新手了,做这件事当然不是因为买不起毛衣,而是她认为自己亲手给儿子织的毛衣会特别有意义。 “妈妈织给你的毛衣你要好好的收着,因为母亲节到的时候我会告诉她我还留着。” 舒兰一面照着书研究学习,一面笨手笨脚的织毛衣,门铃响了两声。 打开门,李临岸领着一个小姑娘走了进来。 而李乘欢的目光也第一时间就被那个小姑娘给吸引去了。 一个打扮青涩的学生模样的女孩儿。 女孩儿略有些紧张地对舒兰鞠了一躬,说:“姐姐好!我叫袁飞燕。” 舒兰眨了眨眼睛,笑了笑:“你好你好。” 李临岸在一旁介绍道:“飞燕是我们学校的学生,刚刚结束了高考,她的爸爸也是我的同事,这段时间想要找个暑期兼职,他爸听说我在找保姆,就给推荐过来了,我想着,可以让她试试。” 舒兰站起来,放下毛衣,说:“先坐坐吧,我先倒杯水。” 就在舒兰倒水的空当,袁飞燕好奇地望向李乘欢,眨眨眼。 就是这个小崽子? 第7章 面试小保姆 袁飞燕成绩很好,总的来说人比较内向。 但是对于干保姆这件事,心里并没有多少底气。 每一个刚刚结束高考的学生,可能那一段时间都可以算作是整个人生最没有压力的一段时间了,可以放肆地去玩耍。 自然有很多学生也会选择找个兼职干干。 但是这件事其实并没有那么容易……或者说对于小县城的人来说没有那么容易,核心的原因就是……工作岗位有限啦。 暑假工因为其特殊属性,时间短,而且集中在暑假这个特定的时间,自然要满足几个条件,工作难度低,基本不需要培训就能上手,且行业的用工需求集中在暑期。 所以,往往是大城市或者旅游景区,才有足够的暑期工岗位。 而清河县只是一个体育文化氛围比较好的普通县城,既没有发达的旅游产业,也没有暑期暴涨用工需求的企业。 那么要在这里找一份暑假工,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袁飞燕的同学,不少男生去工地上搬砖去了,女孩子们呢,大都找了一份服务员的活儿干。 这些活又累,收入还很低,尽管如此,她都没能找到一份。 最理想的是找一个家教的工作,退而求次呢,当一个保姆也挺不错的。 总而言之,她是挺想获得这份工作的。 但她也清楚,尽管有爸爸这一层关系,但要真正获得这份工作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刚才在路上,李临岸已经简单地讲了这份工作要做的事情。 “嗯,说是保姆呢,其实也没有那么夸张,呵呵,不知道你了不了解真正的保姆,照顾婴儿,很痛苦,说是一把屎一把尿也不为过,内容也是有些专业的……而我们的这个保姆工作就很简单了。” “乘欢,哦,就是我的儿子,不哭不闹,已经会自己上厕所了,想要上厕所会主动叫你,吃饭也很老实,你呢,不需要操太多心,主要就是每天早上过来带他一整天,期间在家里干什么都行,总之把他看着就好了。” “期间午饭呢,也不用担心,我会在食堂打回来,我们一起吃就好了,乘欢的午饭等中午我们回来了单独给他做……” 听了李临岸的描述,袁飞燕整个人都惊呆了,世上还有这么好带的小孩子? 她并不是没有带过小孩儿,甚至恰恰相反,她经验丰富。 小县城的独生子女很少,又加上宗亲纽带关系密切,算上堂亲表亲,谁没有几个弟弟妹妹的?有过带娃经历的更是很多。 袁飞燕曾经带过好几个弟弟妹妹,正是因为她有经验,而且性格也足够耐心,所以她爸爸才敢跟李临岸推荐她的。 但是尽管如此,她依旧对获得这份工作底气不足。 说到底,还是需要孩子喜欢自己才行。 如果李乘欢不喜欢自己,就悬了。 此时,袁飞燕忍不住多看了李乘欢几眼。 真的很可爱啊。 男孩子不像女孩子,更不容易让人产生“乖巧可爱”的印象,一方面是长相,另一方面是小男孩儿往往比较顽皮,极少见到那种既长相乖巧,又性格乖巧的男孩子。 毕竟乖巧过分了,又会让人感觉娘气,做小男孩真难。 但李乘欢不同,袁飞燕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崽子,他不仅长相乖巧,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神看上去很机灵。 机灵,不是让人讨厌的那种顽皮。 袁飞燕反而更加局促起来,越是想要得到这份工作,就越紧张。 李临岸看出了袁飞燕的心理活动,微微一笑,说:“你去跟乘欢打个招呼吧。” 袁飞燕这才腼腆的应了一声,然后缓缓走到李乘欢的边上,蹲下去,小心翼翼地问:“小乘欢,你在做什么呀?” 李乘欢大概能看出来这个小姐姐的心理活动,心里有些好笑,从她的眼神里可以看出来,是一个挺单纯的女生。 而舒兰也一语不发地望向了袁飞燕和李乘欢。 她虽然很想去执教县队,但是如果儿子离不开自己,肯定是儿子更重要的! 接下来李乘欢的反应就很重要了。 李乘欢抬起头,认真地看了一会儿袁飞燕。 袁飞燕长相乖巧,脸蛋圆圆的,粉粉嫩嫩,眼神带着学生特有的清澈。 李乘欢伸出双手,说:“抱!” 袁飞燕愣了愣,而舒兰和李临岸也有些意外。 一个幼童主动请一个陌生大人抱,是挺让人惊讶的事情了。 看到这一幕,两口子倒是微微松了口气,这样看来的话,至少是个挺不错的开头。 袁飞燕心情有些高兴,吸引小孩子喜欢,总是一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她痛快地将李乘欢抱了起来。 李乘欢盯着袁飞燕的脸看了看,然后凑上去啵儿了一口。 他想,我可只是单纯因为想要让老爸老妈放心才这么干的,绝对没有占便宜的意思! 袁飞燕愣了愣,随后失笑,轻轻刮了刮李乘欢的鼻子,说:“谢谢你啊小帅哥。” 三岁真是美好的年龄,一个随便亲亲抱抱小姐姐不仅不被抽耳光反而会被说谢谢的年龄。 李乘欢望向老爸老妈,暗想着,这下你们该放心了吧?快去追逐自己的梦想吧。 舒兰走过来,逗逗李乘欢,说:“儿子,让这个姐姐带你去玩好不好?” 李乘欢痛快地点点头:“嗯,好!” 舒兰看了一眼李临岸,更加惊讶了,随后无奈地摇摇头:“这小子,就是喜欢好看的姑娘。” 袁飞燕脸上微微一红,对李乘欢越发喜爱起来,抱着他走到一旁坐下,说:“乘欢,我们来做游戏好不好?” 李乘欢点点头,说:“我会背古诗!” 袁飞燕故意露出惊讶的表情鼓励道:“哇!你还会背古诗呢!那能不能给姐姐背一下呢?” “好,草长莺飞二月天……” “哇啦哇啦哇啦啦………” 逐渐,她的表情从假装惊讶变成了真惊讶…… 等李乘欢开始背诵第四首诗的时候,她睁大眼睛望向了李临岸和舒兰。 李临岸和舒兰在一旁望着袁飞燕和李乘欢融洽相处的场景,不忍莞尔。 “应该问题不大,你放心去当教练吧。”李临岸说。 舒兰迟疑了一下,还是摇摇头:“嗯……再观察两天吧。” 第8章 悠然的稚童时光 舒兰最终还是去当教练了。 当然,前面的几天时间,她认认真真地观察了袁飞燕带李乘欢的进展情况。 实在是比她想象得还要顺利! 早上大约到了上班的时间,袁飞燕就如约来家里了,舒兰便将孩子交给她来带。 第一天,为了确认李乘欢是真的可以独立生活,她会假装带上包,跟李乘欢道别,说:“今天妈妈要出去工作,乘欢跟飞燕姐姐玩好不好?” 李乘欢在心头暗暗发笑,然后没心没肺地说:“去吧去吧。” 舒兰一阵无语,虽然这是她想要的结果,但儿子真的一点都不留恋自己,还是让她感到有些难言的惆怅。 女性特有的敏感甚至让她忍不住想到将来这小子叛逆了,长大了,娶老婆了,大概就再也不管自己了,于是更生难过。 好在这时,李乘欢又屁颠儿屁颠儿地跑过来,亲了妈妈一口,认真地说:“妈妈注意安全!” 看到这一幕,不仅是舒兰愣了愣,旁边的袁飞燕更是目瞪口呆。 带过小孩子的人大抵才能明白,3岁左右的小孩子,几乎难以看到他们会为别人着想的场景,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子大都以自我为中心,最多就是哭哭闹闹,说想某某人。 仅仅是一句简单的“注意安全”,已经让舒兰感动得稀里哗啦,觉得自己受那么多罪生下这个宝宝,值了! 当然,舒兰离开房子以后并没有走远,只是待在邻居家里偷偷关注李乘欢。 除了李乘欢,她还同时观察着袁飞燕。 毕竟一个高中生,没有什么带孩子的经验,虽然说工作的内容没有多么复杂,但毕竟是跟小孩子打交道,需要足够的耐心和细心,说到底,她还是不怎么放心的。 不过两天的观察下来,舒兰还是放心下来了。 袁飞燕这个小姑娘比自己想象中得要靠谱多了,几乎一刻不离地跟着李乘欢,这是一个手机还只能拨打电话的时期,智能手机没有普及,也没有多少娱乐,人的注意力总需要找一个地方发泄,袁飞燕便耐心地找来几本学前教育的书,教李乘欢认识。 几天后舒兰确定没有问题了,这才终于下定决心去县篮球队当教练了。 家里便只剩下了袁飞燕和李乘欢两个人。 没有老妈和老爸的生活对于李乘欢来说倒是没有太大的区别。 活动的范围一开始只能局限在家里,老爸老妈不在了,他当然也就懒得故意演出一副很黏人的样子,一个人躲在属于他的角落里专注地做自己的事情。 舒兰和李临岸创造了不错的物质条件,至少玩具这方面从来没有断过,除了老爸老妈,还有一些到家里做客的阿姨叔叔,都会给他买一些玩具礼物。 李乘欢虽然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但是男人至死是少年,更何况前一世他没有一个正常的童年,这一世幼稚一点,也没有什么关系。 当然,也不是对什么玩具都感兴趣的,变形金刚一类的玩具,他会整整齐齐地收拾好放在属于他的玩具箱里,而类似魔方、孔明锁一类的益智玩具,就会坐在那里玩上很久。 这一点是袁飞燕都十分羡慕的,她小时候哪里有那么多玩具呢! 见李乘欢也不搭理自己,袁飞燕默默地凑过去观察,见他一脸认真地玩弄一个魔方,她的表情再次呆了呆。 李乘欢当然没有搜过任何的教程了,所以魔方这玩意儿对他来说还是挺难的,只能一点一点地自己摸索还原的方式。 不过这反而增加了游戏的趣味。 这需要时间,而小孩子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成为一个幼儿并不见得是一件痛快的事情,一方面从身体机能的成熟期回到什么都做不了的幼儿时期有落差,另一方面就是你会震惊地发现,时间真的好多! 什么都做不了,什么都不用做,再不找点事情做,那可能会把人憋疯。 如果年龄再大一点,还可以抱着一本书读一下午,可是现在太小了,那样的事情在成年人眼中总显得有些诡异,而魔方这样的玩具就挺好,自己研究琢磨,既不会让大人觉得奇怪,也能打发无聊的时光。 而李乘欢玩得津津有味,逐渐看呆了袁飞燕。 一面……两面! 他他他……竟然真的还原出来了两面! 魔方这玩意儿袁飞燕小时候也玩过,但如果没有看过教程,能还原一面已经很厉害了,她小时候玩了两三天就觉得无聊,不再碰了。 现实中,还没见过能还原一面的人呢! 可是这个小孩子,一个三岁的小孩子,竟然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弄好了两面? 袁飞燕眨巴眨巴眼睛,蹲下来盯着李乘欢手里的魔方一阵,说:“承欢啊,这个魔方谁教你的?” 李乘欢抬头看了看袁飞燕,暗自好笑,他当然知道自己做的一些事情在成年人眼中显得夸张了,不过都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李乘欢说:“爸爸。” “爸爸教你的?” “爸爸买的!” “哦……” 说了等于没说。 袁飞燕迟疑了一下,说:“能不能让姐姐试一下?” 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窗户大开,微风轻抚,十分凉爽,窗外虫鸣不断,干净的天空,时间慢慢悠悠地流动。 李乘欢有些想要逗一逗眼前这个看上去呆呆的高中生,就奶声奶气地说:“姐姐,要六面!” 袁飞燕愣了愣,“啊?六面?你是让姐姐还原六面吗?” 李乘欢点点头,把魔方拧乱,塞给了袁飞燕。 袁飞燕愣了愣,坐下来,皱着眉头,迟疑地看了一眼李乘欢。 小男孩儿睁大了眼睛,眼神满是期待,让袁飞燕不忍拒绝。 试试吧…… 袁飞燕皱着眉头,开始拧动魔方,时不时地皱皱眉。 李乘欢见袁飞燕入坑了,在一旁耐心地看了会儿,就舒舒服服地躺在儿童垫上眯起了眼睛。 盛夏的风从窗外吹进来,清河县并没有那么热,不多时又下起了雨,将世间万物的杂音屏蔽。 倔强地玩弄魔方的少女眉头紧锁,一旁仰面躺在儿童垫上的稚童翘起二郎腿,小脚轻甩,让人忍俊不禁,嘴角微微上扬,悠然地睡着了。 雨声淅沥。 第9章 姜云妙 对于李乘欢来说,开始适应了这个身体以后,日子过得悠闲起来,当然,这是好听的说法,总的来说,还是无聊。 小孩子能做的事情本身就不多,而且又要注意一下,不能表现得太显诡异了,种种限制之下,除了大部分时间拿来睡觉,就是玩玩儿魔方,拼图,或者温习一下古诗,训练一下记忆力。 时间太多,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地看书阅读,就会很难消遣。 倒也没什么关系,毕竟身体是小孩子的身体,正在长身体,大部分时间都是很困的,家里有一只猫,年纪不小了,它每天最喜欢的事情是趴在阳台上晒太阳睡觉,李乘欢对比过,它睡多久,自己就能睡多久,甚至可能更多一些。 睡觉总能打发不少时间。 为了自己的发育,也为了让父母开心,吃饭什么的事情自然不会让大人们伤脑筋,每天带上小兜兜,乖乖地把饭吃光。 舒兰是搞体育的,也自学过运动保健学,每天一个鸡蛋,牛奶,没有断过,李乘欢能够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快速地发育起来了。 而李乘欢吃饭这么乖巧,让不少来家里做客的人啧啧称奇。 总而言之,一切都往美好的方向发展着。 袁飞燕的到来让单调的生活多了一丝调味剂,但是对李乘欢来说并不多。 毕竟,他现在能做的事情有限,而这个丫头只能用包容的态度居高临下地关照自己,做一些实际上挺多余的事情。 “我们一起来看天线宝宝吧!”这是袁飞燕说的最多的一句话。 如果毫无顾忌,其实跟这个丫头聊一聊学校里的生活大概还是挺有趣的。 前一世没有上学的经历,没有要好的朋友,对每一个孩子来说毫无吸引力的必选生活,对他来说却充满了吸引力。 当然,他这种心态表现出来在别人看来就不是那样了,毕竟是成年人,哪怕再不在乎袁飞燕,也会给予适当的礼貌,笑一笑,她说什么都应两声,然而这些细节在人看来,仿佛是他十分喜爱袁飞燕似的。 毕竟孩子的注意力是极难集中的。 一个小孩子对一个大人表现出集中的注意力,都会让大人觉得自己很受宠……从这个层面上说,大人比小孩子还好哄。 袁飞燕在家里混熟了以后,每天带着他看看电视,要不就是陪他一起玩一会儿魔方,值得一说的是,她至今还没有弄明白如何还原魔方的第一面。 而把李乘欢哄睡着了以后,袁飞燕会在家里的书架前面看一会儿书,她也是一个极喜欢阅读的女生。 几天以后,终于可以带着李乘欢去外面遛一遛了。 倒不是舒兰或者李临岸不让,也不是袁飞燕不愿意,而是因为前两天一直在下雨,这一天放了晴,外面的虫鸣不断,袁飞燕才带着他出去遛遛。 这个小区是小县城第一个商业小区,楼下带着孩子遛弯的大人不少。 当然,大多是爷爷奶奶带着孩子们玩儿。 小区的公共区域并不算特别大,一个广场,有两三个凉亭,一些老头儿在里面摆了象棋,喊杀声不断,几张长椅上,一些大妈正在聊天,叽叽喳喳,或时不时传来两声笑。 那些遛弯儿的孩子散落在旁边的草坪上,这个位置挺不错的,大人们一眼就能观察到小崽子们的动向,附近又没什么危险的东西,反正除了草就是土,能有什么危险? 李乘欢也觉得这里挺不错的,以前老妈也喜欢带他到这里来。 小孩子嘛,天性喜欢扎堆,看到同龄人,就会被吸引,那些孩子堆里年龄不一,有大有小,五六个小孩子,围着年龄稍大点的一起胡闹。 李乘欢对那些小孩子不感兴趣,对于任何一个成年人都是如此吧,虽然现在没有办法跟成年人玩儿到一块儿,但让他跟一堆小孩子玩也不太现实。 那边的小孩子吵吵闹闹,李乘欢也不理会,还是蹲在地上看蚂蚁打架有意思。 草坪里有很多蚂蚁,它们辛勤地劳动,不知疲倦的搬运东西,一如那芸芸众生。 只是他不去招惹别的孩童,却有别的孩童主动来找他。 李乘欢正蹲在地上看蚂蚁,前面的草坪上延伸出来一个影子。 他抬起头,看到一个小女孩儿,大约五六岁的样子,正一脸好奇盯着他看。 “你在做什么?”小女孩儿问。 李乘欢笑了笑,用哄小孩子的语气说:“我在看蚂蚁哦。” 小女孩儿比他要高半个头,穿着一条小洋裙,蹲下来跟着他盯着蚂蚁看了一会儿,又抬头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李乘欢当然犯不着跟一个小女孩儿认真说话,就随意搪塞了一句:“李乘欢。” 小女孩儿点点头,又站起来,说:“李乘欢,我封你当我的大护法。” 李乘欢哑然一笑,再次看了小女孩儿一眼,这个女孩儿的睫毛很长,眼睛明亮,看上去很聪明。 “好好……”李乘欢又随意敷衍了一句。 附和两句小朋友,没什么关系。 小女孩儿觉得满意,点点头,说:“我叫姜云妙,是云妙帮的帮主。” 这时,她朝着不远处喊了一声,“刘轩轩,你过来!” 刘轩轩是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皮肤黝黑,瘦瘦的,他虎头虎脑地走了过来,吸了吸鼻水。 姜云妙指了指李乘欢,说:“刘轩轩,以后他就是我们云妙帮的大护法了!你要叫他大护法。” 刘轩轩顿时一脸震惊,瞪大了眼睛,“为什么!你不是说好了要让我当大护法吗?” 姜云妙迟疑了一下,说:“我虽然说过……但是我觉得你更适合当副帮主,你就当副帮主吧!” 刘轩轩想了想,问:“副帮主和大护法谁厉害?” 姜云妙说:“肯定是大护法呀,大护法是帮派里除了我最厉害的,你也要听大护法的。” 顿时,刘轩轩心痛不已,大声质问姜云妙:“你明明答应我了!” 看着两个小孩子吵嘴,李乘欢眨了眨眼睛。 姜云妙瞪了他一眼,“你不听帮主的话了吗?” 刘轩轩顿时气势弱了两三分,但随后他十分聪明地将矛头对准了李乘欢,“你不能当大护法,你要先战胜我才能当大护法。” 李乘欢一阵无语,正要说话,但随后就看到了更无语的一幕。 姜云妙把刘轩轩揍了一顿。 刘轩轩哭着跑了。 姜云妙拍了拍李乘欢的肩膀,说:“你放心吧,有我在,你就安心当你的大护法。” 李乘欢眨巴眨巴眼睛,“呵呵……好。” 第10章 玩伴 姜云妙就要满六岁了,她的生日是9月9日,而李乘欢的生日是6月6日。 看的出来,姜云妙很喜欢李乘欢,小孩子的喜欢是那么的纯粹,让人一眼就能看穿。 当她知道李乘欢的生日是6月6日以后,就更喜欢了。 人对某一个小细节中意不已的原因往往也是某个普通的小事。 她喜欢6这个数字,是因为某一天,妈妈教她写数字9,一边写一边告诉她这个数字叫9,你的生日也是9月9日。 她写完之后,拿给爸爸炫耀,正在忙的爸爸扫了一眼,说:“嗯,云妙这个6写得真棒!” 姜云妙在原地疑惑了半天,才拿起来看,结果发现9真的变成了6,原来是拿倒了,那时她惊喜不已,愉快地笑了好久好久。 小孩子的快乐就是如此简单,对大人们来说甚至显得不可思议,或许是学到了一个新鲜的词汇,或许是见到了一个夸张的场景,又或许是发现了某个奇妙的规律,就比如,6倒过来就是9,类似的小事,就能让他们开怀大笑很久很久。 如果能记住当时的体验,多年以后大概会怅惘,是谁偷走了我的快乐? 自那儿以后,姜云妙觉得6和9一定暗含某种奇妙的联系,6成了她最喜欢的数字,甚至超过喜欢代表自己的9。 所以,她对李乘欢更满意了。 李乘欢蹲在地上研究看蚂蚁,姜云妙就蹲在一旁观察李乘欢。 等看得差不多累了,李乘欢站起来,姜云妙也跟着站起来。 李乘欢笑了笑,“帮主,我要回家了,你不回家吗?” 姜云妙迟疑了一下,说:“你要回家了啊?那……那我们明天见吧。” 李乘欢随口一说:“好,那再见了。” 不远处的袁飞燕一直都盯着李乘欢,见李乘欢走过来了,便主动迎了上去。 袁飞燕将李乘欢抱了起来,随后一脸诧异,因为她看到刚才那个一直跟李乘欢玩耍的小女孩儿犹豫了一下,也跟着走了过来。 “小妹妹你好。”袁飞燕笑着打招呼。 李乘欢这才回头,看到姜云妙。 姜云妙面对一个大人还是有些紧张的,手背在身后,说:“阿姨,我叫姜云妙。” 袁飞燕脸上含笑,表情古怪地看了一眼李乘欢,这小崽子才三岁,就吸引了一个比他大的小女孩儿吗? “你好啊小云妙,你是来跟弟弟告别的吗?” 姜云妙望着李乘欢,点点头,说:“弟弟,再见!” 李乘欢便对姜云妙挥了挥手,“再见了小妹妹。” 姜云妙皱起眉头,认真地说:“你要叫我姐姐哦!” 李乘欢哑然一笑,想了想,说:“再见帮主。” 姜云妙想了想,叫她帮主也挺不错,这才痛快地挥手再见。 …… 随后的一段时间,只要天气不下雨,袁飞燕都会带着李乘欢在小区的公园里遛弯儿。 而姜云妙每天都在楼下胡闹。 她是一个孩子王,其实这一点李乘欢并不是很理解,毕竟在他看来,姜云妙是个女孩子,女孩子当孩子王,是有一些奇怪的。 而她的忠实跟班就是刘轩轩。 刘轩轩虽然经常被姜云妙揍,但每次被她揍完,要不了多久又会屁颠儿屁颠儿地跟在她的身后了。 刘轩轩一直觉得姜云妙很酷炫,因为姜云妙不仅看过泰罗奥特曼,还知道泰罗奥特曼的妈妈和爸爸,一个是奥特之母,一个是奥特之父,太厉害了。 不像他们,只知道迪迦。 小伙伴们围在一起讨论哪个奥特曼更厉害的时候,姜云妙一本正经地说,迪迦是小奥特曼,你们太幼稚了,知道泰罗吗?知道杰克吗?知道艾斯吗?那些都是比我们大的哥哥姐姐们才知道的奥特曼。 一下子,那些小男孩就无法反驳了。 刘轩轩觉得,姜云妙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 还有帮派,第一个想出来帮派的人也是姜云妙,她还知道一个帮派里最厉害的人是帮主,第二厉害的人是大护法。 这些东西,他完全不知道。 所以,他老是跟着姜云妙。 他们的云妙帮成立以后,姜云妙把刘轩轩拉到李乘欢旁边,说:“我们的帮派成立了,总要找点事情做。” 刘轩轩觉得有道理,但他不知道该做什么,就问姜云妙:“你觉得我们应该做什么呢?” 姜云妙说:“我们应该行侠仗义。” 刘轩轩瞪大了眼睛,越发觉得姜云妙厉害,行侠仗义,她还会成语! 于是刘轩轩便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 姜云妙又问李乘欢:“乘欢弟弟,哦不对,护法弟弟,我们待会儿就去行侠仗义好不好?” 李乘欢此时坐在地上悠闲地乘凉,自然不想跟几个小孩儿胡闹,就说:“我不想去行侠仗义。” 姜云妙皱了皱眉头:“那你想做什么?” 李乘欢就说:“我们不是云妙帮的吗?云妙帮的就要练功,我要坐在这里打坐练功。” 顿时,刘轩轩感到更加震惊了,一时间他觉得李乘欢也变得很酷,他竟然还知道打坐练功这么酷的事情! 但随后他又反驳道:“你是护法,你又不是帮主,你说了不算!我们就要去行侠仗义!” 姜云妙瞪了他一眼,说:“刘轩轩,护法弟弟说的对,我们应该打坐练功。” 刘轩轩一愣,表情一呆,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开口。 然后,姜云妙就在李乘欢旁边坐下,说:“嗯……你练的是什么功?” 李乘欢虽然觉得幼稚,但也觉得有趣,就随口说:“我练的是如来神掌。” 刘轩轩听得目瞪口呆。 这……这也太酷炫了吧! 姜云妙微微一笑,羞涩地说:“那我就练玉女心经。” 刘轩轩一听就急了,他们两人都有功练,那自己怎么办!便对姜云妙说:“帮主,我也要练个功!” 姜云妙皱着眉头看了看刘轩轩,说:“嗯……那你就练蛤蟆功吧。” 刘轩轩顿时不情愿了:“为什么我要练蛤蟆功!我……我也要练如来神掌!” 姜云妙说:“你怎么能练如来神掌呢?如来神掌是护法才能练的,你想练如来神掌,你是不是想造反啊?” “呃……我……这个……”刘轩轩耷拉脑袋,说:“那……那我就练蛤蟆功吧。” 李乘欢被逗乐了,就说:“蛤蟆功也厉害啊,蛤蟆功是世界上第二厉害的武功,只比玉女心经差一点。” 刘轩轩一听,顿时一喜,迟疑了一下,说:“比如来神掌还厉害?” 李乘欢点点头:“可不是吗,比如来神掌还厉害呢。” 姜云妙却不太乐意了,说:“这怎么行?怎么能让护法练第三厉害的武功?” 李乘欢就说:“那让我练蛤蟆功?” 姜云妙一怔,鼓了鼓嘴,迟疑了一下,才闷闷不乐道:“那……那你还是练如来神掌吧。” 第11章 道别 时间流逝。 转眼间也逐渐适应了小孩子的生活。 对于他来说这件事并不算很难,毕竟前一世他的状态,甚至比不上一个婴儿。 前一世痛苦的经历虽然不会刻意去回忆,但总有一些东西是印刻在灵魂中的,而经历了那么多的痛苦,总的来说还是好的一些东西留下来了。 比如,他对痛苦的承受能力更强,比如,他对生活的理解和热爱比寻常人更强,比如,他的心思也会更细腻,共情能力更强。 当然,痛苦的承受能力还没有什么验证的机会,妈妈和爸爸把他保护得很好,而他自然也不会去做一些吓唬他们的事情。 而强大的共情能力,则让他可以更加真切地感受到成长这件事。 相信没有一个小孩子会意识到自己逐渐长大,然后就在跌跌撞撞中一下子变成了大人,而他则喜欢用一种近乎第三视角的眼光来感受,看着自己一天长大。 呵呵,自己看着自己长大,这件事真是有趣。 对于幼儿来说,两个月带来的成长惊人。 李乘欢的个子又高了一点。 每天的生活大抵不会有什么惊喜,不过是今天重复昨天。 一开始是袁飞燕带着他到处逛,到了后来,主导的人就成了他。 他说去哪儿就去哪儿,他说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白天父母都去忙碌的时候,袁飞燕就和他一起在小区的公园里东逛西逛,逛累了就坐在椅子上,和李乘欢说一会儿话。 看得出来,小姑娘带了他足足两个月时间,培养出了感情,但同时也着实有些疲倦了,这种疲倦当然不是身体或者心理上的,而是情绪上的……一直不和同龄人交流,虽然名义上不是一个人,却总会有些孤独才对。 所以后来袁飞燕会在他面前唠唠叨叨地说一些话,家长里短的,青春的烦恼也有,就比如,她会拿着手机短信碎碎念,说一些关于恋爱的故事,她不指望李乘欢听得懂,甚至听不懂才好,总之是有一个宣泄口了嘛。 李乘欢其实听得很认真,爱情这种东西,前一世他不敢奢望,但夜深人静的时候,总还是会做做梦。 袁飞燕说得累了,或者碰到了那几个小孩子,就会让李乘欢过去跟小伙伴一起玩儿,自己在远处默默地看着他们。 袁飞燕还是挺诧异的,因为好几个经常一起玩儿的小孩子,李乘欢分明是最小的那个,但是似乎所有人都喜欢围着他转。 当然,关于这一点李乘欢是有些无奈的。 他也不理解,为什么这些小孩子喜欢围着自己。 一开始还只是姜云妙,后来刘轩轩即使没有姜云妙,也喜欢往自己身边凑。 而他只是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发会儿呆。 当然,如果站在成人的视角上看,这几个小孩子也是挺可爱的。 有一次,姜云妙强迫其他人玩强盗打劫的游戏。 刘轩轩想都没想,说:“我不当强盗!” 姜云妙说:“那太好了,我当强盗。”又对李乘欢说:“乘欢弟弟,你也当强盗好不好?” 李乘欢想了想,“当强盗要不要动?” 姜云妙点点头:“肯定是要动的啊,我们要去行侠仗义嘛。” 似乎姜云妙对行侠仗义一直情有独钟。 李乘欢就说,“那我不当强盗,你打劫我嘛。” 而刘轩轩一听行侠仗义,顿时就后悔了,因为他觉得这个词语是个很厉害的词语,但转念一想,这一次有李乘欢跟自己一起不当强盗,也挺不错的。 刘轩轩问:“那我们当什么?” 姜云妙有些不高兴地看了一眼李乘欢,然后闷闷不乐地对刘轩轩说:“你当富绅。” 刘轩轩问:“什么是富绅?” 姜云妙说:“就是被我打劫的坏人,把你的棒棒糖交出来。” 刘轩轩愣了愣,顿时捂住口袋。 然后,他就被姜云妙揍了一顿。 而且被抢走了棒棒糖。 李乘欢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随后,姜云妙又看向李乘欢。 李乘欢小心翼翼地说:“那个,我……我没有棒棒糖。” 姜云妙想了想,把刘轩轩的棒棒糖交给了李乘欢。 刘轩轩还没从被打劫的痛苦中缓和过来,就看到这扎心的一幕,顿时更加崩溃,说:“你为什么不打劫他!” 姜云妙理所当然地说:“因为他没有棒棒糖啊。” “啊?” “行侠仗义,劫富济贫,说了你也不懂。” 刘轩轩一听就不干了,说:“你凭什么说我不懂!我懂,我就懂!” 李乘欢在一旁听得目瞪口呆,现场闹哄哄的。 他笑眯眯地打开棒棒糖的包装,含在嘴里,抬起头望向天空。 好甜啊。 风吹动树叶,树叶哗啦啦地落了一地,抓不住的蝉儿不知什么时候噤了声。 挺好的。 然后李乘欢拿出来两个东西,对姜云妙和刘轩轩说:“我们道别吧。” “道别?”姜云妙和刘轩轩都愣了愣。 李乘欢点点头,说:“我后天就要去乡下的外公外婆家住了,要等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见面哦。” 他想,大概下次见面这两个小孩子也就记不住我了吧。 没想到刘轩轩和姜云妙都露出了难过的表情。 姜云妙想了想,说:“我后天也要开学了……” 刘轩轩也沉默下来,虽然姜云妙经常欺负他,从不欺负李乘欢,但他也很喜欢李乘欢,因为他觉得李乘欢也很酷炫。 然后,两人拿起李乘欢送给他们的东西。 姜云妙得到的是一个毛绒小兔子挂件,可以挂在书包上,而刘轩轩的是一个变形金刚。 姜云妙跟喜欢这个挂件,把它捂在胸口,软软糯糯地说:“谢谢你,我很喜欢。” 刘轩轩则高兴得手舞足蹈,说:“太厉害了!这个变形金刚!” 李乘欢自然没什么可感伤的,跟他们挥了挥手说了再见,就是真的走了。 望着李乘欢的背影,姜云妙就哭了。 而刘轩轩见姜云妙哭了,然后就跟着哭了。 当然,后面的事情李乘欢不知道,不过就算知道了大概也不会在意,只是会觉得好笑,然后心里多一丝温馨。 但是回家以后,他还是见证了另一个人哭。 正如他所说,后天要去外公外婆那儿待一段时间,而袁飞燕也要去上大学了,所以回家以后还有一场分别。 袁飞燕对李乘欢说:“乘欢弟弟,姐姐要走了哦!你放心,姐姐会经常回来看你的!” 然后忍不住抱起李乘欢,哭得稀里哗啦。 此情此景,李乘欢也很无奈……还是象征性地哭一下吧? 随后,看到这一幕温馨感人的画面,舒兰也忍不住抹起了眼泪。 只有李临岸哭笑不得,在一旁没心没肺地哈哈大笑。 然后被舒兰结结实实肘了一下。 第12章 带孩子是讲究方法的嘛 “这下子你知道赚钱不容易了吧?” 袁飞燕端起杯子喝水,就听到妈妈一边做菜,一边唠叨。 她眨了眨眼睛,一语不发。 随后妈妈再次唠叨起来:“当保姆是一件需要付出足够耐心的工作,你可一定要仔细!” “三岁左右的小孩子,不好照顾,精力旺盛得很,不过呢,总是过了一把屎一把尿的年龄。” 袁飞燕沉默了一下,李乘欢精力旺盛吗?好像也还行吧,毕竟每天都要玩儿很久的魔方,但大多数时候是在睡觉。 然后妈妈又唠叨起了哄睡觉的事,在她看来这些都是宝贵的经验:“要学会哄他们睡觉,只要睡了,你就能省不少事,当然了,这件事没有那么容易,要讲究技巧……” 吧啦吧啦说了一堆哄小孩子睡觉的技巧。 袁飞燕听得一阵沉默。 她想到李乘欢,每天只有那么几个小时是醒着的,其实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甚至好几次自己还在兴致勃勃地给他讲故事,他反而不耐烦了,说:“姐姐,该睡觉了!”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听话的乖宝宝? 幸福和不幸都是对比出来的,如果她之前没有带过别的小孩子,还不会有如此直观的感受。 以前带的那些弟弟妹妹,总的来说就是,事多。 醒着的时候,你一个不留神就跑到某个吓人的地方去了,要不然就是上蹿下跳,翻箱倒柜,让他们睡觉是挺难的事情,总而言之,带孩子真累。 妈妈看着袁飞燕一直沉默,暗暗发笑,这孩子应该是知道了带孩子,赚钱的不容易,毕竟这以赚钱为目的的当保姆和之前帮忙带带亲戚的弟弟妹妹可不同,肯定会累很多。 这样挺好的,让她知道自己当初生她,养她的不容易,将心比心,也能更快地成熟起来。 哈哈。 然后袁飞燕的妈妈又叮嘱了几句,无非就是要耐心,细心,不要怕麻烦,种种种种车轱辘话,袁飞燕听了半天,冷不丁开口:“每天都好无聊啊……” 她妈妈愣了愣,“啊?” 袁飞燕微微一叹,没有再说下去了。 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好带的孩子,太轻松,这钱赚的真不踏实啊。 袁飞燕不由得想起了李乘欢玩魔方和背古诗的那一幕。 这世上,真的有天才…… …… “跑起来!跑起来!” 球场边的舒兰换上了一身运动服,看上去身形矫健,眼神严厉,进入工作状态以后的她,和平时在家里简直判若两人。 球场上的队员们一个个动作迅速,但都不敢在舒兰的面前偷懒,认认真真地完成教练安排的训练。 几轮过后,舒兰拍拍手:“好了,大家休息一会儿吧。” 随后文体局的工作人员宋洁递来了一瓶饮料,说:“舒姐,你一来咱们球队一下子就不一样了!” 舒兰谦虚地摇摇头,“没那么夸张啦,都是大家底子好,我过来只是锦上添花了。” “舒姐你就别谦虚了,在省队待过就是不一样,以前大家虽然个人能力还不错,但说白了也不过是散兵游勇,单打独斗还行,真正打比赛还是没什么章法,你一来咋,短短几天时间,他们一下子就跟变了一支队伍似的!” 舒兰眼神含笑,说明内心对这番奉承还是很受用的,轻轻咳嗽两声:“哪儿有那么夸张了!” 宋洁继续说:“唉,要是去年你在的话,咱们这个肯定不会输咯。” 舒兰越听得有些不好意思了,故意转移话题,“对了宋洁,你的宝宝多大了?” 她知道宋洁也结婚四五年年了,宝宝大概也有那么大才对。 两个宝妈,在一起最喜欢交流的就是这些东西。 宋洁一听,果然来了兴趣,说:“我儿子啊,等九月份就上幼儿园小班,他四岁了。” 舒兰眨眨眼:“哇,上幼儿园了啊!真羡慕你……” 宋洁叹了口气,“羡慕什么啊,我以前也跟你一样,以为去学校了就好了,但是真正等他去幼儿园了,又开始担心他在学校里面适不适应,吃得好不好,睡得好不好之类的事情……” 舒兰说:“嘿嘿,唉,我这个做妈妈的就是这个命,选择成了妈妈,这一辈子啊,心思就离不开孩子了。” 宋洁点点头,又幸福地抱怨了几句带孩子的不容易,然后问:“对了舒姐,你的宝宝多大了?” 舒兰的脸上浮现一抹幸福的笑容,“刚满三岁呢。” “三岁?”宋洁笑了笑:“还没上幼儿园吗?” “嗯,明年送去读小班,孩子大一点读书好。” “哈哈,要送一幼还是二幼?” “你的宝宝呢?” “在一幼呢。” “不容易进吧?” “也还好了,学费稍微高一点,而且名额也少,但你跟咱们张局长关系好,找她帮帮忙……” 两人东聊西聊,聊到学前教育,尿床,哄睡觉,喂饭,生病一类乱七八糟的话题,大多数时候宋洁都在诉苦,听得出来,虽然满足,但带孩子对她来说的确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舒兰并不是第一次跟别的宝妈聊起这些话题,也不是第一次听到类似的话,一面听,一面点头回应,但大多数内容她是没什么共情的。 其实也有些疑惑,在她的记忆中,两岁以前的确有点辛苦,尤其是孩子还没断奶的时期。 但是大约从孩子两岁半以后吧,就一下子没有什么烦心事了。 每天花在宝宝身上的时间哪里有她们说的那么多呢? 无非就是,每天早上起来帮宝宝穿个衣服,喂个饭,哄着睡个觉,散步的时候带上他,一起遛个弯儿。 嗯,穿衣服3分钟,喂饭三顿饭加起来也就不到30分钟吧?还有哄睡觉,嗯,唱首歌就睡着了。 其他时间,把他丢在儿童垫子上,玩具只要够多,他自己就能玩一下午。 而她们总是会说,喂饭有多么痛苦,哄睡有多么艰难,尤其不少宝妈表示一到晚上孩子就开始飞天遁地了。 总之,就是难难难。 舒兰心想,是她们太矫情了?嗯……不该这样揣测,那就是…… 虽然有些自恋,但毫无疑问,大概是她们没有掌握带孩子的窍门吧。 哄孩子吃饭,睡觉,这种事情是要讲究方法的嘛。 还有,买的玩具也有讲究,比如自己,给宝宝买的玩具,他就很喜欢。 舒兰默默听着,心里却逐渐得意起来。 看来自己是真的挺有天赋的。 这份得意不好表现,所以大多数时候她就作为一个聆听者听她们倾诉,而般心态又会让别的宝妈舒服,毕竟这世上聆听最珍贵。 又说起关于二胎的事情。 “对了宋洁,你有没有要二胎的想法呢?”舒兰说。 宋洁悠悠一叹,“唉,还在纠结啊,生一个就这么累了,再来一个,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啊……”她看了看舒兰:“你呢?” 舒兰眼神一动:“我啊……嗯,等乘欢读幼儿园吧,不过具体细节还没想好。” “哇,你可真勇敢!我真是不敢再要老二了……” “哈哈……也,没那么夸张啦……”舒兰一脸笑意。 带孩子……有那么累吗? 方法,方法啊。 第13章 运动天赋 当李乘欢再大一点的时候,舒兰开始尝试培养李乘欢的一些兴趣爱好。 这件事说来其实有一些好笑。 在舒兰这一代人或者稍小的一个年龄段的人小时候,电视上经常播放一些反对填鸭式教育的电影或者电视剧,“释放孩子的天性”“快乐更重要”一类的思想盛行。 那种乖巧的,练钢琴的少女,形象美好却闷闷不乐,大抵是渴望自由的化身,调皮贪玩但“快乐”的小男孩往往是主角,要对抗逼着少女练钢琴的父母……那种父母,实在是过于经典的反派形象。 很难说清楚这种主流观念的大行其道真正的原因,但无论如何,它的确影响了很多人的思想观念。 但是直到自己有了孩子,才会觉得这种观念是放屁。 可以去问问曾经那些所谓被“逼着学习兴趣爱好”长大的人,稍有成绩的,有几个是后悔的? 特长这种东西,哪怕作为兴趣爱好也总该是利大于弊的。 其他的好处自然不必多说:更容易交到朋友,长大以后可以消磨无意义的时间,在很多场合可以成为光环中心的那个人,增长自信心……种种种种。 所以,舒兰希望培养李乘欢的某一个方面的特长。 但毕竟是第一次做母亲,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便向身边一些人请教。 不少人给出了答案。 “培养兴趣爱好么?可以鼓励孩子尝试新事物。” “得花点钱,要买些东西,为孩子提供适合年龄的教材和工具,音乐乐器、运动器材等,要让他感兴趣,至少要让他先接触一些东西。” “互动!当然是互动!最重要的就是互动了!与孩子一起参与活动,我的孩子喜欢打台球,我每天跟他一起打台球……” “嗯……我的观点是,鼓励,如果孩子对某个领域感兴趣,那么就要经常鼓励他,让他们感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和鼓励,增强自信心和兴趣。” 李乘欢在家里能够接触到的最多的东西就是绘画了,毕竟他老爹就是个很厉害的美术老师。 但是舒兰观察过,李乘欢似乎对绘画并不感兴趣。 当然,这是一个小误会,李乘欢其实是挺喜欢绘画的,那件事在他看来其实挺酷的,只是他觉得自己在绘画这件事上没有什么天赋……重生时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天赋在记忆力和运动能力方面,所以他不想在绘画上浪费时间。 而舒兰自然认为李乘欢是对画画不感兴趣了。 那么,自己是搞体育的,或许可以尝试一下培养孩子的运动特长。 舒兰自己是一个协调性极为出色的人,出身农村的她,二年级寄宿在学校时,因为看了艾弗森打篮球,觉得他运球的动作很漂亮,便突然对篮球产生了兴趣,随后花了一段时间玩篮球,想象着艾弗森的动作,竟然没过多久运球运得有模有样。 某一节体育课上,她和一帮男孩子打篮球玩儿,晃翻了一个男生,被体育老师注意到了,后被层层推荐,才一步一步地去了省队。 她是身高太矮了,一米七六,否则以她的球技,甚至有望进国家队。 回想起自己喜欢上篮球的过程,舒兰决定带李乘欢去球场熏陶熏陶。 自李乘欢从乡下外公外婆哪里回来以后,刚好也进入了她的训练营冬训的时间。 舒兰便带着他去球场。 李乘欢其实也是有些兴奋的,毕竟他深知自己的天赋中,体育天赋遥遥领先。 感谢老妈的基因! 到了篮球场,舒兰当然不可能一直守着他,便给他一个小号的篮球,让他在球场边玩儿。 篮球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还显得太大,不过不影响他津津有味地看那些训练营的孩子们打球。 舒兰创办的训练营孩子年龄不一,从刚刚培养兴趣爱好的小学生到高中即将参加体考的体育生都有,十分热闹。 不少人都看到了球场边那个抱着篮球的小不点,也大概猜出来他和舒兰的关系。 就在这时,一个大叔也注意到了李乘欢。 这个大叔名叫张伟亮,也是清河县的一个体育名人,和舒兰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不过他不是搞篮球的,而是一名MMA运动员,在这个国内对MMA还不怎么熟悉的时期,没有团队,没有教练,成为第一个登上UFC舞台的国人,真正意义上的孤胆英雄。 他的名字没有多少人知道,实际上这个时期,国内看关注和了解综合格斗的人太少了,也赚不到什么钱,他退役以后便平平淡淡地回到清河县,过起了悠闲的生活。 他注意到李乘欢,是因为李乘欢此时跪坐在篮球上,时不时将小腿翘起来,整个腿部悬空,仅仅靠着手臂和膝盖支撑身体的平衡。 维持几秒钟,双脚才回到地面。 看到这一幕,张伟亮不由得眼前一亮。 很多人对体育天赋没有什么直观的感受,其实是很好判断的,大抵可以从四个层面来观察小孩子的运动天赋。 平衡能力,大肌肉能力,小肌肉能力,协调性。 仅仅从李乘欢下意识的动作来看,他至少有不错的核心躯干控制能力! 而核心控制力,对任何一个运动项目来说都是基础! 张伟亮主动搭讪,“小朋友,你是谁的孩子啊?” 李乘欢抬头看了一眼张伟亮,想了想,说:“我是我妈妈的孩子。” 张伟亮表情一僵,哈哈一笑,点点头,说:“你叫什么名字呢?” 李乘欢感觉这个大叔没有恶意,而且既然出现在这里,肯定是妈妈的熟人,便有心逗逗他,就说:“妈妈说,不能陌生人说话。” 张伟亮觉得这个小不点很聪明,心声喜爱,从兜里掏出来身上的零钱,一张一百的,三张一块的,拿着三张一块的说:“你跟我说话,我给你这个买糖吃。” 李乘欢想了想,说:“叔叔你真好!但妈妈说,不能跟别人要东西。” 张伟亮越发喜爱,这孩子真有家教,就说:“没事,叔叔给你。” 李乘欢装模作样犹豫了一下,指了指红色的那张,说:“那……那我要一张就好了,我喜欢红色的。” 张伟亮微微一怔,随后哈哈大笑,说:“也行啊,那我们做个游戏,做完了就给你这张红色的好不好?” 李乘欢点点头:“好。” 张伟亮指了指旁边,那里是一个台阶看台,第一排有木制的栏杆,栏杆面有五六厘米宽,“你如果能站在上面从那里走到那边,叔叔就给你这张红色的好不好?” 李乘欢看了一眼,痛快地答应下来:“好!” 随后,张伟亮就把李乘欢抱上了栏杆。 李乘欢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困难的,他有与生俱来的强大平衡能力,再加上此时个子小,重心低,十分轻松地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而张伟亮一直小心翼翼地张开双手保护他,随着李乘欢的脚步移动,他的眼神越发明亮起来。 平衡木,是最直观能够看出小孩子协调性和平衡能力的东西! 别看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李乘欢表现出的淡定从容,已经胜过张伟亮见过的绝大多数人! 再加上刚才这小崽子不经意间跪在篮球上展现出的身体控制能力…… 天赋不错啊! 事后,张伟亮大方地把那一张一百地钞票给李乘欢。 但李乘欢却摇了摇头,奶声奶气地说:“叔叔,我逗你玩呢,我不要你的钱。” 张伟亮笑眯眯地说:“没事,我还给自己留了三张呢!” 李乘欢呼呼一笑,“叔叔你是大笨蛋吗,三张一块钱也没有一百块大呀!” 张伟亮一愣,随后顿时嘴角微微抽搐。 此时,舒兰忙碌完了慢吞吞地走过来,张伟亮微微一笑,“舒兰妹子,这小家伙是你的孩子?” “是我的孩子呀!” “我跟你商量个事……”张伟亮微微一笑,缓缓开口。 第14章 转瞬少年,赢在起跑线 又是一年春好时。 春雨绵绵,如同牛毛一样落在街道上,不算大,温度也不算冷,小小的县城,笼罩在春的气息中。 雨没能在地上积水,但将地面润得湿湿的,看到这样的场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那句“天街小雨润如酥”的句子。 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少年,穿着一件单衣,慢跑在这条此时不算热闹的小路上。 这个少年正是李乘欢。 他如今12岁,小学六年级。 从外表上看起来却是不止,仿佛已经十三四岁的样子。 看上去比同龄人大一点。 首先是身高就要比同龄人高一截,而跑起步来更是动作迅捷舒展,给人一种奔跑的美感。 雨打湿了他的头发,浸润了他的衣服和裤子,但他没有感到一丝不适,实际上哪怕不下雨,他每次跑步也会把自己弄得很湿很湿。 今天是周末,但是并没有打断李乘欢的晨跑节奏。 他每周有三天,都会自家里往县城的东边跑,一个来回大约五六公里的距离。 而这样的长跑已经坚持了足足五年。 此时如果有人计时,会震惊地发现他跑五公里的配速,比不少人跑400米还快。 重生到小时候有一个好处。 别的小孩子,无论是家庭条件多好的小孩子,父母带来了多棒的成长条件,因为小孩子自身的懵懂,很难将那些条件转化成真正实质性的提高,但是李乘欢不同,从小就不会挑食的他每天雷打不动一个鸡蛋一瓶牛奶,几乎不碰糖,按时睡觉,这样自律的生活,让他这一世还没有小学毕业,已经发育得十分健硕了。 重来一次回到幼儿,你会选择赢在起跑线吗? 他一路往家跑去,雨水自鞋底溅起来,留下一道矫健的身影。 回到家,时间还早。 刚刚回去将衣服脱下来,就听到一阵“哇哇”的啼哭。 随后就看到舒兰手忙脚乱地出来了,委屈巴巴地对着房间里还没有睡醒的李临岸说:“老公!你还睡?” 李乘欢看的一阵无语,忍不住笑起来:“老妈,是妹妹又尿床了吗?” 舒兰瘪着嘴,点点头。 李乘欢无奈地将衣服脱下来,摇摇头走过去,说:“老妈,我来吧。” 舒兰顿时羞涩地笑了笑,“那……那辛苦你了儿子!” 此时老爹李临岸出了门,他还穿着睡衣,颇为无奈地揉了揉眼睛,对舒兰说:“唉,得亏是你养了个好儿子,这么大的人了,还跟一个小孩子似的。” 的确,舒兰不仅依旧保持着极好的身材,而且皮肤上几乎看不得一丝皱纹,仿佛时间的流逝与她无关。 不仅在外看不出来,更重要的是她整个人的心态上也如同少女一般,甚至还会时不时露出少女姿态。 舒兰羞涩地哼了一声,说:“我依靠我儿子怎么啦?我骄傲了吗?” 李乘欢在一旁直笑。 回想前一世,自己的母亲哪里有过这般举止?女人不是不能成熟,承受了苦难,尤其是这苦难是施加在孩子身上,她成熟起来的速度会让人瞠目结舌,但如果她足够幸福,那往往总是表现得幼稚。 他愿意妈妈一生这般幼稚! 舒兰呼呼笑了两声,把路给李乘欢让开。 李乘欢简单洗了一把脸,就钻进了房间。 房间里收拾得十分整洁,一张一米二的儿童床上,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儿哇哇大哭。 这个女孩就是前一世他本该有,但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没能降生的妹妹,李曦霞。 李乘欢很满意老爹给妹妹起的名字,曦霞和他的名字乘欢,谐音“承欢膝下”,这也是他的愿望。 而曦霞这个名字单独看,曦和霞都是光明,希望妹妹永远明媚美好。 当时取名时,妈妈多嘴问了一句:“为什不用栖息的栖这个字呢?” 爷爷笑着说:“晨曦的曦就很好,但如果用栖息的栖就不太好了,栖霞这个词语有衰落的意思,寓意不太好。” 老妈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妹妹的相貌跟妈妈一样,同样生得乖巧可人,只是此时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一直哭个不停。 李乘欢过去,温柔地将李曦霞抱起来,熟练地摸了摸下面的床单,果然已经湿了。 李曦霞一进入李乘欢的怀里,就神奇地不再哭泣了,瘪着个嘴,委屈巴巴地望着他。 李乘欢笑着说:“都这么大了还尿床!” 听了李乘欢的话,李曦霞顿时不好意思地将脸埋进了他的怀里。 看着眼前这一幕,舒兰和李临岸都忍不住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笑意和暖意。 少年的哥哥如此温柔地照顾幼年的妹妹,这画面多温馨啊! 舒兰露出了傻笑。 李曦霞此时三岁,算起来,生她生得比较晚了。 原本决定要这个妹妹,是纠结了很长时间的。 主要还是看到了身边一些孩子,年龄岁数稍微长大一点的,一直独享着父母的爱,当告诉他要给他添个弟弟或者妹妹,担心他接受不了。 原本舒兰和李临岸是没有这种顾虑的,直到一天,舒兰的朋友聊起来,某个孩子因为这件事,才七八岁,竟然以死相逼! 直接把舒兰整个人都给整懵逼了。 还有这种事情? 说实话,她的确是不太能理解这些孩子的心思的,她是家里的独苗,以前父母说家里要添个弟弟妹妹,她都是高兴都不得了。 现在的孩子,为什么会这么排斥这件事? 是孩子太自私了,还是他们太缺安全感了? 但是无论哪种原因,舒兰都不希望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李乘欢身上。 所以才犹豫了很久。 后来某一天,还是李临岸主动跟儿子说的,那时候舒兰紧张得缩在一旁不敢吱声。 但是没想到,李乘欢一脸兴奋和激动,说:“太好了!我喜欢妹妹或者弟弟!”彻底让舒兰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自己这个孩子,似乎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让她烦心过……哦,除了那件事。 当然,要二宝也不是那么顺利的事情,折腾了两年,才在李乘欢8岁的时候怀上,如今儿子都12岁了,二宝还是那么小。 还有一件让人痛苦的事情,带孩子这件事,似乎从二宝出生以后,就变得困难了不少。 以前的经验告诉她,孩子到了两三岁左右,基本上就什么都会了,吃饭也好,睡觉也好,甚至平时做事情,都不怎么需要管的,但是二宝并没有进入状态。 吃饭?不吃! 睡觉?不睡! 白天扔到儿童垫上不管?别做梦了,一刻不管,她能把家给你翻过来。 不对啊不对啊! 她一时间发现自己带李乘欢的时候积累的那些经验全都用不上了。 李曦霞出生前,她还时常跟闺蜜们吹牛逼,说带孩子这种事情嘛,多简单,你们只需要这样,那样,再这样,就好咯…… 好个屁啊。 刚才李曦霞尿床了,哭个不停,她过去抱,结果孩子哭的更凶了,只有李乘欢在的时候,她才不哭。 有时候舒兰也会无奈,自己这个儿子,也太懂事了吧,你懂事是没什么关系,但也不能这么懂事吧…… 舒兰看着李乘欢熟练地换了床单,抱着妹妹,她很快就不哭了,甚至笑嘻嘻地唱起了儿歌。 舒兰叹了口气,“妹妹为什么这么听你的话啊?” 李乘欢笑了笑,一脸认真地对舒兰说:“带孩子是有技巧的嘛。” 舒兰沉默了一阵,嘴角微微抽搐了两下。 第15章 温柔哥哥 今天是周末。 给李曦霞换好了尿片,李乘欢喜欢把孩子抱到那块他曾经用过的儿童垫子上做会儿游戏。 这个时候,舒兰就能安心地自己做一些事情。 这段时间她终于不用再那么忙碌了,搞的篮球训练营有声有色,已经在清河县搞出了名声,一开始是自己又当教练又当老板的,现在曾经的学生都可以执教了。 只是她这个老板也不怎么挣钱,训练营赚到的钱刚好收支平衡,不过她也不在乎这个,对她来说这更是一份爱好。 因为李乘欢的原因,她虽然是一个母亲,但在带孩子这方面的能力上一直不怎么好,前面是因为李乘欢把她哄废了,后面是因为李乘欢主动承担起了照顾妹妹的责任。 此时,舒兰坐在沙发上织毛衣……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毛衣曾经她给李乘欢织,但是一直到李乘欢都长大了也没织出来,现在刚好加把劲,给妹妹。 舒兰看了一眼李乘欢。 此时李乘欢拿着写了英文的卡片,一张一张地教李曦霞认识。 “这个是apple……” “唉破……” “苹果。” “平谷……” “这个是Music……” “喵……呼呼呼……”李曦霞不知道为什么就欢快的笑了起来,仿佛听到了很好笑的笑话,捂着嘴巴乐个不停。 李乘欢十分宠溺地摸了摸妹妹的脑袋。 李曦霞真的很可爱啊,而且也很聪明,一天天长大,前面几周,她说话还怎么清楚,这两天时间已经可以十分流畅地说话了。 李乘欢至今都记得妹妹第一次叫自己哥哥时的场景,那是一种血脉相连的美好体验。 看着这一幕,舒兰心情十分温暖。 对于许多小孩子,尤其是男孩子来说,能让他们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看会儿孩子,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小男孩儿往往都比较闹腾,而且很难在家里待得住。 然而李乘欢不仅会温柔耐心地带妹妹,而且看上去十分享受这个过程。 这才是最让人不可思议的。 别说是这孩子,就是自己,或者老公,在带孩子的时候也不会像李乘欢那般……享受吧? 舒兰哪里知道,前一世大部分时间都躺在病床上忍受着病痛带来的折磨,无论是心理上还是身体上都接受着最严苛的磨练,早已经将他的心性磨得很平很平。 对于他来说,这一世最大的金手指,不是重生带来的信息差,而是前一世的苦难带来的对生活的理解,强大的共情能力,以及不易表现出来的对痛苦的承受能力。 相比之下,照顾孩子才需要多少耐性呢? 舒兰微微叹了口气,他这个儿子真的是哪里都好,就是那件事,他说什么都不肯听自己和老公的。 可是自己能怪罪他任性吗? 李乘欢一直跟李曦霞玩,当然,这个过程对于他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消遣,只有从带孩子身上找到乐子了,你才容易坚持下去。 他时不时地逗一逗妹妹,恶搞一番,哄哄李曦霞,很快就把孩子忽悠得筋疲力尽。 李曦霞打了两个大大的哈欠,眼角都露出了晶莹剔透的泪珠,眼皮子也开始打架了。 李乘欢就问李曦霞:“要不要去睡会儿觉觉呀?” 李曦霞一听,尽管眼皮子沉重,却是一把抱住了哥哥的大腿,脑袋咕噜咕噜地摇了起来。 李乘欢哈哈大笑,说:“那我们换个游戏好不好?” 李曦霞疑惑地问:“换什么游戏?” “我们都是木头人,还记得怎么玩吗?” “嗯!就是说了不能动就不能动了!” “那你准备好了吗?” “好!” “不许动!” 李曦霞兴奋地憋住笑,一动不动,但是眼皮还是在一眨一眨。 李乘欢就严肃地说:“眼皮子动了哦!妹妹你输了!” 李曦霞顿时急了,“嗯嗯……不要!重新再来一次!” “那好,这一次眼皮子不能动了哦!不能眨眼睛!” 李曦霞眼珠子一转,露出得意的笑容,说:“我保证不眨眼睛!” 然后,在下次李乘欢说“开始”的时候,李曦霞闭上了眼睛。 哼哼,这样就不会眨眼睛了吧。 李乘欢脸上露出笑意,很快李曦霞的呼吸变得均匀,身体也松软下来。 舒兰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 好家伙,还能这么哄孩子睡觉的? 李乘欢小心翼翼地把李曦霞抱起来,回了房间。 妹妹现在是跟他睡一个房间的,因为老妈根本哄不了她睡觉,而李曦霞每次跟他在一起,要不了多久就能睡得很沉了。 将李曦霞的被子盖上,李乘欢盯着妹妹可爱的脸蛋,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随后亲了她一下,才缓缓离去。 舒兰忍不住给李乘欢伸出一根大拇指:“我儿干的漂亮!来给妈妈亲一下。” 李乘欢哭笑不得,有时候他真的会疑惑,眼前这个俏皮的女人,真的是前一世含辛茹苦照顾了自己十几年的女人吗? 脑子里两个人身影差异太大,但似乎又十分统一,渐渐融合。 舒兰将那个快要完成的毛衣拿在手上,对李乘欢挥了挥:“你说,妹妹会喜欢这个毛衣吗?” 李乘欢有些幽怨地哼了一声:“这个不是当初给我织的嘛……织到一半……你什么时候又翻出来了?” 舒兰打个哈哈:“谁让你长得那么快呢?发育的太好了,嘻,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啦。” 李乘欢点点头,“妹妹肯定会很喜欢的。” 舒兰说:“有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待会儿你打算做什么?”舒兰随口问了一句:“要去爷爷那儿吗?” 李乘欢点点头:“要的,毛笔宣纸那些东西都在爷爷家呢。” 舒兰欲言又止,迟疑了一下才说,“那行吧,你路上注意安全。” “嗯。”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舒兰微微一笑:“应该是妙妙和轩轩来找你了吧?” 李乘欢干笑一声,“妈,你别叫的那么别扭好不好,就叫他们名字吧。” 舒兰嘿嘿一笑,说:“去吧去吧。” 等李乘欢走后,舒兰准备去打个盹。 一觉醒来,突然听到隔壁房间的啼哭声,她赶紧跑过去,李曦霞一觉醒来没看到大人,所以一直在哭。 舒兰过去抱起女儿诓了一阵,但是李曦霞不买账,一直哭着喊要哥哥。 舒兰眼神一动,想到今天李乘欢哄李曦霞的方法,心有所动,就笑眯眯地对李曦霞说:“曦霞啊,我们来玩个游戏吧……” 李曦霞瘪了瘪嘴,“我不要和妈妈玩游戏,我要哥哥,我……不玩……不要妈妈!” 舒兰一时间,眼神复杂,似喜似悲,悠悠一叹。 第16章 发小、青梅 舒兰说的不错,来叫李乘欢的人正是姜云妙和刘轩轩。 姜云妙已经上初三了,15岁的她看上去已经是一个身材婀娜的少女姿态,而刘轩轩虽然比李乘欢大上一岁多,但在去年因为顽皮摔断了腿,痛苦而开心地停了半年学,降了一级,今年依旧六年级。 刘轩轩说:“老大,那个比赛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关于刘轩轩叫自己老大这件事,李乘欢其实已经比较适应了。 刘轩轩虽然年龄比他大一点,然而受制于遗传,发育种种因素,一直都不怎么长个子,从视觉上看,比李乘欢还要小一些似的。 而管李乘欢叫老大的习惯,自幼儿园开始,就改不了口了。 彼时大抵算作他出生以来最为兵荒马乱的时期,小小幼儿园,群雄割据,不到上百人的园里,竟然诞生了好多势力,什么奥特曼家族,玛卡巴卡联盟,种种种种。 大家在园里大喊着酷炫的招式飞奔,一招一式都充满了想象力。 刘轩轩自从认可李乘欢做老大以后,就再也没有输过招式了,别的小屁孩儿都用些幼稚的奥特之拳,奥特之踢,而他用的是九阳神功,乾坤大挪移,一听就高级多了。 虽然有些小子说自己的招式没有他的厉害,但只要把李乘欢叫来评评理,他三言两语就能证明,他传授给自己的招式更厉害一些。 “哼,奥特之踢一脚能踢死一只怪兽!你的乾坤大挪移我知道,是打人的。” “你懂什么?我老大说,乾坤大挪移可是能把所有攻击反弹的,你的奥特也拳也会被我反弹!” 为了证明,刘轩轩让对方踢了自己一顿,硬是没吭一声。 这震惊了对方,“乾坤大挪移果然厉害!” 刘轩轩感到满意,哼了一声,得意地说:“你不信还可以再揍我两拳!” 然后对方没有客气,又赏了他两巴掌奥特之拳。 看的一旁的李乘欢目瞪口呆,然后赶紧将这个天选笨蛋拉走。 在刘轩轩眼中,李乘欢永远都是那么聪明,只要问他任何问题,都能得到解答。 后来再大了一些,他上小学了,一年以后李乘欢也上小学了,在同一所小学,他天天跟李乘欢一起上下学。 随着年龄增长,对事物的理解逐渐加深,他越发地佩服李乘欢,因为他发现李乘欢不仅知道乾坤大挪移比奥特曼的激光更厉害,还能轻易做出来连二年级的他都做不出来的题目,背他都不会背的古诗。 刘轩轩喜欢跟李乘欢一起玩儿,当然,原因不止是以上的几个。 此时,李乘欢微微顿了顿,浅浅一笑,说:“比赛么……嗯,准备得差不多了。” 是一个他看来不怎么重要的书法比赛。 就在这时,姜云妙突然出声,认真地说:“加油哦,到时候我和刘轩轩都去给你加油!” 李乘欢看了姜云妙一眼,问:“对了,你的短跑比赛准备得怎么样了?” 姜云妙随意摇摇头:“马马虎虎吧。” 如今的姜云妙和幼时第一次见到她时相比,长相上倒是没有发生特别明显的变化,当时多么可爱,此时也多么可爱,但性格上却改变颇多。 不过这种变化发生的时间还要早一些,不是近些时期的事情。 当李乘欢上幼儿园的时候,姜云妙已经顺利取得了幼儿园文凭,升入了一年级。 彼时一年级的姜云妙,前几周还会偶尔回到幼儿园来胡闹。 对于刘轩轩等一众幼儿园小崽子来说,进入一年级的姜云妙犹如飞升,一年级呀!那,那几乎进入了另一个纬度。 当时和一个风头正盛的葫芦娃帮决斗,作为曾经云妙帮的帮主,姜云妙当然首当其冲。 那一战,她指着对方说:“你们选群架还是单挑?” 对方说:“群架!” 姜云妙哼了一声,“你们是不是傻,你们想把老师招来吗?” 对方觉得有道理,于是就选择单挑,然后姜云妙就把对方揍了一顿。 挨揍的时候他们才意识到,姜云妙比他们高了足足半个头。 于是姜云妙的事迹再次在幼儿园里被传颂,不亚于飞升的老祖破界而回帮凡界的小弟出头。 那时刘轩轩觉得走在幼儿园里,腰杆都是挺直的。 只是不到一个月时间,姜云妙就变了,某一天她找到在小区楼下的李乘欢和刘轩轩,说:“今后我就不回幼儿园了。” 刘轩轩顿时急了,说:“这怎么行!你可是云妙帮的帮主啊!” 姜云妙当时大有深意地看了刘轩轩一眼,那个眼神刘轩轩想了很久都没想清楚什么意思。 然后她就开始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词汇,什么“成熟”、“幼稚”之类的东西,刘轩轩不管,只是哭着说:“这怎么行!” 姜云妙便深沉地说了一句:“别这样,我跟你们不一样了,我已经不是四五岁的小孩子了!” 听得一旁的李乘欢一阵沉默,可不是么,她都七岁了。 再后来,姜云妙跟他们俩一起玩儿的时间越来越少了,直到两人进了小学,又住在同一个小区,经常一起上下学,才再度一起玩耍,只是越来越不会胡闹了。 性格也不会像小时候那般打打闹闹,而是变得越来越沉静。 当她进入初中,类似这样三人一起出行的场景就越来越少了。 今天相聚在一起,是因为今天是刘轩轩的生日。 他们三个人的彼此的生日,都互相记得,不过只有刘轩轩喜欢过生日,而且每次都要叫上两人。 在过生日之前,李乘欢要先去一趟爷爷家,三人便在一个路口停下脚步准备分别。 姜云妙微微沉默,说:“真不用我们陪你去吗?” 李乘欢笑着笑着摇摇头,说:“真不用了,你们去取蛋糕,在刘轩轩家等我就好了。” 姜云妙点点头,露出一副:“拿你没办法”的表情,然后用一副大姐姐的语气说:“行吧,那你自己路上注意安全。” 等李乘欢走后,姜云妙变得一语不发,刘轩轩突然出声,说:“对了姜姐,你知不知道老大的那件事?” 姜云妙眨眨眼,“什么事?” 刘轩轩微微叹了口气:“就是他爸爸妈妈想要送他到省城读书的事……” 姜云妙表情微微一变。 第17章 重要的人 一直以来,姜云妙都是把李乘欢和刘轩轩当成是一个小区长大的弟弟来看待的。 当然,两人是有些区别的,刘轩轩是笨蛋弟弟,李乘欢是聪明弟弟。 除此之外,她对李乘欢和刘轩轩的印象也是有些不同的。 刘轩轩没什么可说的,一眼就能看穿。 而李乘欢则要复杂一些。 说到这个,不得不提一提他的父母。 一直以来,姜云妙都认为李乘欢的父母…… 嗯……大概是十分严苛的人, 李乘欢是一个干干净净的男孩,小女孩都喜欢干净的男孩子。 但在很小的时候,他给自己的印象就是不怎么开心的样子……怎么说这件事呢?就比如,如今回忆起来,李乘欢很少跟他们一起胡闹。 胡闹这件事在如今的她看来,虽然回忆起来有些羞耻,但应当是人生必要经历的一个过程,每个年龄段都该有那个年龄段的幼稚,没有幼稚的幼年是不完整的。 在男生高喊着“超级赛亚人变身!”女生喊着“代表月亮消灭你”的岁数,他一个人待在一个角落,拿着一本书,还不是连环画,默默地阅读,肯定是不怎么正常的一件事。 小的时候只是觉得他与众不同,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观察李乘欢,了解李乘欢,然后看透李乘欢,逐渐思考出了一些东西。 结论是…… 他一定有一个极为严厉的母亲或者是父亲! 或者说,二者皆十分严厉! 为什么这么笃定? 当小孩子们都在玩的时候,李乘欢这个小弟弟在看书。 放学以后,时不时去找他玩儿,他不是在学这个特长就是在学那个特长。 甚至周末和寒暑假,他也在学习! 肯定是他的父母逼着他学的! 这一点几乎不必怀疑。 毕竟李乘欢开始接触篮球啦,打拳啦,书法啦,绘画之类的兴趣特长时,还是幼儿园的岁数,甚至除了那些特长,他还背了连她这个大几年级都不曾接触过的古诗,古文,还有英语单词…… 你说是他自己要求要去学的,现实么? 幼儿园的小孩子懂什么? 回想自己的童年,无忧无虑的,而李乘欢大抵是在一种十分压抑的环境中度过的。 说实话,当她几年前意识到这一点后,就有些心疼。 相比较之下,刘轩轩这个笨蛋就无忧无虑得多。 后来一次见到李乘欢的妈妈,印证了自己的想法。 记得是清河县和邻县的篮球比赛,李乘欢的妈妈是球队的主教练,记得当时李乘欢的妈妈把球队的那些大小伙子骂得狗血淋头,那一幕深深地刺激了姜云妙的神经,也让她不禁想到李乘欢。 这么严厉的妈妈…… 他过的真的很辛苦。 所以虽然和李乘欢关系不错,但是她每次去找李乘欢的时候,都不敢进去坐坐,因为比较畏惧李乘欢的妈妈,所以大多数时候只是在门口等他。 找他的原因嘛……自然是觉得,长期压抑的生活,李乘欢需要别人给他开解开解的。 这件事她当然不太擅长了,不过想着,只要能有人陪他说说话,总比一个人一直孤独着好一些吧。 听刘轩轩说,李乘欢似乎也不太喜欢跟他们班上的同学一起玩的。 后来时间久了,疏导疏导李乘欢就成了固定的事情。 姜云妙眼中的李乘欢,总像是藏着心事的样子,一副和和气气的态度,还喜欢装成熟。 其实这样更显得幼稚了吗,小学生,装什么成熟嘛。 做了这样的事,她感觉十分满足。 毕竟,自己可是把他当弟弟看待的。 要是自己真有一个这样的弟弟就好了,可惜她是独生女。 此时,姜云妙听到刘轩轩说李乘欢的父母打算送他到省城去读书,顿时一怔。 “省城?可是,他……”姜云妙憋了半天,才吐出一句:“他那么小,一个人啊?他能照顾好自己吗?” 刘轩轩想了想,“老大没问题吧,我觉得他应该没问题。” 姜云妙哼了一声,“你懂什么,去省城,你知道需要什么吗?” 刘轩轩眨眨眼,“呃……不知道。” “你没去过省城吧?” 刘轩轩想了想,说:“三年级去过一回。” 姜云妙说:“那你应该知道,省城那种大城市,房子很多,路很长,很复杂吧?” 刘轩轩想了想,点点头。 姜云妙又说:“在省城,从住的地方到学校,都要坐很长时间的公交车,你知道怎么坐公交车吗?坐多少路公交车,从一个站到另一个站,又要转多少路,你记得住吗?” 刘轩轩呆呆地在脑袋里谋划了一下,摇摇头:“我觉得我肯定会走丢!” 姜云妙点点头,说:“可不是吗,你半天走丢,李乘欢最多一周也得走丢。” 刘轩轩一阵沉默,主要是他半天,李乘欢一周,这两个时间深深地刺痛了他。 看不起谁呢? 老大怎么可能一周就走丢了? 不过他可不敢反驳姜云妙,就点点头:“嗯嗯……” 姜云妙微微沉默了一下,又问:“那……那他怎么说呢?” 刘轩轩说:“他说,他要留在清河县。” 姜云妙眨了眨眼睛,“哦……他这么说啊,那,那他父母同意了吗?” 刘轩轩想了想,“呃,好像没有同意。” 姜云妙微微一顿,“然后呢?” 刘轩轩说:“老大说,他要留一定能留得下来,不过他说他不希望爸爸妈妈不开心,所以他跟他的爸爸妈妈有一个约定。” “约定?” “嗯嗯,他跟他爸爸妈妈约好了,只要今年的小升初联考考到全县第一名,他就能留在清河县继续读书。” 姜云妙一阵沉默,“第一名啊……” 刘轩轩没心没肺地点点头。 姜云妙欲言又止,随后微微一叹,又问:“你觉得他能考到全县第一名吗?” 刘轩轩说:“老大肯定可以!” 姜云妙看向别处。 路边的春花已经开了,空气中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但愿吧……”姜云妙再次看向刘轩轩,又问:“对了,乘欢为什么不想去省城呢?” 刘轩轩露出得意的表情,说:“老大没说得太细,你知道的,他老是说一些很深奥的话,他说什么希望陪在那些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身边。” 姜云妙眨了眨眼睛,“很重要的人?” 刘轩轩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肯定是我啊!” 看着这个笨蛋一脸得意的样子,姜云妙暗暗发笑,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明媚起来。 很重要的人么…… 不知道他到底说谁,但肯定不是在说刘轩轩。 第18章 不仅是记忆力 李乘欢的爷爷名叫李动江,去年退休了,自然过上了悠闲的生活。 前一世爷爷留给他的印象,是一个总爱流泪的老爷爷,小时候的事情不太能记得住,毕竟全是疼啊痛的,但后来大一点了,爷爷留下的印象多了起来,每一次他看到自己的时候,说不到两句话就抹两把眼泪。 对于老人来说,看着自己的亲生孙子遭受那么大的劫难,比那些灾难降临在自己身上还要心痛。 李乘欢记得,前一世从他有记忆开始,爷爷的头发就已经白完了,看上去比同龄人更加苍老。 但是这一世却不同,他不仅白发少,而且身子骨也很硬朗,没事喜欢出去钓钓鱼,和楼下的老头儿们下下象棋,要不就是练一练书法毛笔字。 爷爷和奶奶退休以后,老爸和老妈便将他丢在爷爷奶奶家被照顾了一段时间,他们才得以腾出时间来去忙一些自己的事情。 也就是在那段时间,李乘欢才意识到自己的记忆力天赋远不止想象中的那般局限,同时也开发出了另一个天赋。 绘画和书法天赋! 那个时候爷爷喜欢写毛笔字,李乘欢就站在一旁看,他觉得这是一件十分有美感的事情,尤其是软软的毛笔头,在老头儿的手里游动,或软或硬,或苍劲有力,或婉转婀娜,非常美妙。 看别人写字,不知不觉就能消磨个把小时。 而李动江虽然写字的时候不说话,却是时时刻刻都在观察着自己的小孙子,随着写字的时间,他的心头也越发地啧啧称奇。 好耐得住性子! 不是没有见过小孩子。 他这个岁数,朋友圈里大多都是有孙子的老头儿,每每去他们家做客,那些飞天遁地的小子,总能给他留下一些深刻的印象……当然,是顽皮的印象居多。 作为老人,自然不会和一些小孩子一般见识,但遇到得多了,大抵还是会形成一些固有的印象。 不是没有安静的小孩子,但极少看到像自己的孙子这般有耐心的孩子。 李动江就问李乘欢:“乘欢啊,你喜欢书法吗?” 李乘欢点点头。 李动江就说:“那爷爷教你吧。” 李乘欢表现得十分兴奋。 但随后更让他惊讶的事情就发生了。 李动江只是教了李乘欢握笔,坐姿,调试墨汁浓凡,一些基础的东西,然后就让他自己先随便写写画画,熟悉一下运笔。 没想到李乘欢拿着笔玩儿了一会儿,就开始在宣纸上写刚才他写过的东西。 原本李动江还不怎么在意,但当李乘欢连续写了几个字以后,老头儿的眼睛瞪得浑圆。 总体来看当然还是很稚嫩的,但是李乘欢的运笔顺序,间架结构的关键位置,一些只有写过毛笔字的人才知道的回笔、顿笔等等小细节,这小崽子都能复刻! 第一次写毛笔字的人,大概率都是极丑的,但李乘欢写的字虽然说不上好看,毕竟他完全控制不住笔头的软毛,但是已经有些形状了! 这里的形状,是指间架结构! 只要间架结构大差不差,字就不会难看到哪儿去。 而李乘欢并不知道自己写得这些丑字在老头儿的心中产生了多少波澜,他只是觉得,似乎写毛笔字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他的诀窍很简单,就是模仿。 如果仅仅是看了现成的字,他是模仿不出来的,但是实实在在看了爷爷写字的过程,脑子里不断回放他写字的过程,运笔到哪个位置顿笔,哪个位置停笔,衔接…… 然后尝试着照着记忆里的动画复制。 他的记忆力,如今已经变得有些吓人了,如果是刻意记忆的东西,只要重复回忆的次数多了,就能牢牢记住。 然后,李乘欢突然顿悟了什么。 如果,用这种方式写字不难的话,那么画画也应该不难才对呀! 他以前懒得去接触,是因为认定自己没有绘画天赋,但是突然就在那一刻,他意识到了什么。 不对,自己是有天赋的呀! 这个天赋就是……记忆力! 当他意识到这一点后,有些兴奋地丢下笔墨,去弄了一支铅笔和白纸,看的一旁原本已经在发呆的爷爷一愣一愣,不明白孙子怎么了。 李乘欢回忆着老爹画画的样子,开始在纸上作画…… 很快,一个素描的苹果缓缓出现。 如果有美术生在这里一定会有些惊讶,因为李乘欢的素描苹果虽然排线的轻重明暗很有问题,线画的质量也不高,但那都是基本功的问题,可是这个苹果的排线布局,顺序,透视结构,已经有些感觉了。 如果再加上他是第一次正式地画一个苹果,那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 天才。 这一刻,李乘欢彻底悟了,而且延伸出了更多的结论。 绘画也好,书法也好,所谓的天赋和体育运动一样,不是一个单一的角度的,而是多维的,就像力量,敏捷,协调性,神经反应速度,种种种种。 绘画和书法的天赋,至少应当分为两种! 一种是临摹天赋,一种是创作天赋! 临摹天赋很好理解,他老爹就经常评价一些学生,说他们模仿能力强,进步如飞,抄得极像,但一写生,就拉胯了,这就是不会主动处理,看啥画啥的结果。 但这毫无疑问也是天赋啊! 但这种天赋其实是一种“伪天赋”,真正的绘画天赋应该是骨子里对图形、光暗、颜色的感知能力,平衡各类复杂的语言关系、图形关系的能力……也就是创作天赋。 当然,两种天赋都需要大量的练习才能转化为技艺。 毫无疑问,李乘欢没有创作天赋,但他却意识到,自己模仿能力极强! 一时间,他对绘画和书法的兴趣来到了顶峰。 后来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几年时间,他跟着爷爷学写字,跟着老爹学素描,进步神速。 当然,他只是一味模仿,但模仿到了高深的水平,至少在普通人里很能唬人了。 他不追求在这些道路上取得多么惊人的成就,他只是希望体验这些乐趣。 此时到爷爷家后,爷爷已经为他准备好了笔墨纸砚。 明天就要去参加书法比赛了,李乘欢今天打算再练一练。 李乘欢安静地写字,李动江在旁边瞧了一阵,越发得满意,果然不愧是自己的好孙子! 他心头得意起来,让老赵那老小子瞧瞧,他的那个在省城培训班学了好几年的孙女和自己在家调教出来的孙子谁更厉害! 第19章 补课 对于李乘欢来说,练习毛笔字是一件十分让人舒服的事情,相比于各种体力活儿,这件事轻松,但同时又十分接近艺术的范畴…… 因为他练习书法,依靠的是记忆力,模仿能力,所以真正让他来品鉴书法,其实反而不怎么行,对他来说,写得好的标准是“写得像”,比如他练赵孟頫的字,那么模仿得越像,在他感受中就越好看。 但是,比如要评价赵孟頫和颜真卿的字谁的更好,他就没有办法有一个直观的感受了。 这种对于字体美感的感知能力是他所欠缺的,如果放在美术上会更明显一些,如果让他照着画某张画,可以说是又快又好,甚至现在让他模仿某个漫画都能像模像样,但是真让他自己创作,写生画一副画,都十分拉胯。 但是没什么关系,他并不打算一定要在这些方面做出一些成就,前一世的痛苦,让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充满了新奇,这些美好的事物,他只要能尝试一下,体验一下的,都会去试一试。 另一方面,理由则比较单纯,他希望父母开心。 练完了书法以后,爷爷拿着他写得字看了一阵,不住点头,十分满意的样子,随后又提出来跟李乘欢下下棋。 爷爷很喜欢下棋,在李乘欢幼年的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跟爷爷下棋成了为数不多的乐子。 下的是象棋。 相比于围棋,象棋是要简单得多的,而且需要推演计算的东西不如围棋复杂,李乘欢如今已经可以十分轻松地下赢爷爷了。 老头儿的棋瘾总是要大一些的,每次李乘欢在这儿,都会主动搬出来棋板杀两盘,今天也不例外。 下棋的时候,奶奶程慧芳端来了水果,看了一眼老伴儿,只见他眉头紧锁,抓耳挠腮,再看看孙子,一脸笑意,还时不时分心地看一看旁边的电视。 高下立判。 片刻后,李动江皱了皱眉头,哼了一声,对老伴儿说:“你你你……去把电视关了,吵得我心烦,都不能专心下棋了!” 程慧芳没好气地说:“还怪电视咯?明明就是你自己下不赢孙子!” 片刻后,李动江微微一叹,投子认负,“算了,孙子唉,爷爷下不过你咯。” 李乘欢哈哈一笑,不过也有些意外,毕竟很少见到爷爷这么洒脱认输的时候。 随后李动江舒服地往沙发上一靠,看着孙子已经成长为这般标志的少年,脸上浮现一抹微笑,眯着眼睛沉吟一番,才慢吞吞地说:“要多陪爷爷来下棋啊。” 李乘欢微微一怔,看向爷爷,他的眼神里满含着幸福的韵味,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生出了莫名的难过。 一抹午后的阳光从窗台射入,近似黄昏。 李乘欢看了看爷爷,又看了看奶奶,认真地点点头:“我每周都会来陪陪你们!” …… 在爷爷那里没有耽搁太久,毕竟还要去给刘轩轩过生日呢。 溜达回小区,竟然在楼下碰到了姜云妙。 她们学校就要举行校运会了,她正在小区的步行道前面练习起跑的姿势。 姜云妙不是体育生,但校运动会貌似班委是有任务的,所以抓她去参加了。 她是他们班的纪律委员……当然,听她自己的描述,她这个纪律委员干的很水,形同虚设。 她能当班委,是因为数学成绩很好,而且是这个县城里为数不多接触数学竞赛的女生,似乎这个小县城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传统……成绩好的人,哪怕不愿意,都得给他弄一个班委的头衔。 此时姜云妙一抬头,刚好就看到李乘欢这么一脸好奇地打量着她。 她一怔,但没有打乱自己的节奏,再度低下头,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力一蹬,小跑两步后停了下来。 几次练习以后,再将视线放回去,却发现李乘欢已经不在原地了。 姜云妙忍不住左顾右盼,随后身后一凉,她一惊,一回头,是李乘欢手里拿着一瓶饮料贴了贴她。 姜云妙笑了笑,打了李乘欢一下,才接过来,说:“讨厌!” 李乘欢哈哈一笑。 姜云妙拿起来饮料喝了两小口,是她喜欢的白桃味,便忍不住看了看李乘欢,随后欲言又止,片刻后才问:“对了乘欢……” “嗯?” 姜云妙望着前面,说:“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没告诉我啊?” 李乘欢一怔,看了一眼姜云妙,想了想:“嗯……有吗?” 姜云妙有些不满,沉默了一下。“你爸爸妈妈打算送你去省城读书?” 李乘欢一愣,哑然一笑,这件事么…… 从小到大,他很少反对父母,但在这件事上,他表现出了坚定的态度。 他不想去省城读书。 他就想留在小县城。 在这种小县城,经济条件稍微好一些的家庭,都会在孩子某个阶段,就送他们到省城或者别的教育质量更好的地方读书。 这几乎是全国的共性。 对于舒兰和李临岸来说,让孩子在更好的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自然是他们的愿望。 李乘欢的成绩,在小学阶段一直是全校甚至全县前几的水平,他们自然会觉得,这么好的苗子,在清河县这种弹丸之地,就废了。 可是对于李乘欢来说,去省城不能说毫无意义,但一定是不怎么重要的。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眼看着一天天就老了,妹妹还那么小,离开自己就会很难过,而妈妈嘴上说着希望自己去更好的学校,但以李乘欢对她的了解,他已经能够想象到自己离开以后她哭哭唧唧的模样。 这是站在他们的角度上讲,而他自己呢,他喜欢妹妹,喜欢爸爸妈妈,喜欢去爷爷奶奶家,喜欢去外公外婆家,喜欢清河县的一草一木,他不愿意离开他们。 而去省城,大概会让自己的成绩提高一点,但他的学习天赋足够强悍,他的记忆力惊人,志在文科,在哪里读书都一样。 至于必然远行的大学,等到了再说大学的事。 大概挺没出息吧……但他就是这么想的。 “你说这个么……”李乘欢笑了笑,“有这么一回事。” 姜云妙没什么表情,小声嘟囔:“没跟我说啊……” 李乘欢一怔,感受到了姜云妙的一丝怨气,打个哈哈:“这个……一件小事嘛。” 姜云妙转过来看他:“你不想去?” 李乘欢点点头。 姜云妙若有所思,又说:“你还跟你爸爸妈妈约定……毕业联考考到全县第一?” 李乘欢点点头。 姜云妙微微叹了口气:“你能考得到吗?” 李乘欢笑了笑,“嗯……不知道,我努努力吧。” 说实话,这件事他还真是没有什么底气,虽然重生,且记忆力不错,但毕业联考的关键在于数学。 数学题,会有一些奥数题,哪怕是他也不一定会做,毕竟小学奥数嘛,懂得都懂。 而语文他和别人的差距并不能完全拉开,毕竟总分也就100分。 所以,他有把握,但把握并不算特别大。 姜云妙看了看李乘欢,沉默一阵,说:“真拿你没办法……你数学成绩最差劲吧?周末开始,你到我家来,我给你补数学。” 李乘欢一怔,“啊?” 姜云妙理所当然地说:“啊什么……这可不是商量哦,就这么说定了。” 第20章 也不仅是温柔 李乘欢一直以来,都是别人家的孩子。 毕竟一个成绩好,各方面哪儿哪儿都优秀的家伙,很难不被别的家长变成一个数落自家孩子的标准:“你去看看你们同学李乘欢……” 但是这件事在刘轩轩家里却有些不同。 刘轩轩的家庭很不错,事实上,在这个小区买房子的人,至少放在清河县来说是小康以上的家庭了……包括李乘欢,包括姜云妙,而刘轩轩家则更夸张一些。 他家在小县城有一个酒店,七八个铺面,仅仅租金,都有一年上百万的收入,绝对算的上是土豪了。 然而这样的家庭里,他的父母性格却十分不错……至少挺对李乘欢的胃口,其中有一点就是,刘轩轩的父母从来不会因为别的孩子优秀而数落刘轩轩。 说实话,对于李乘欢来说,成为“别人家的孩子”并不是一件挺舒服的事情,记得有一次开完家长会,因为班主任滔滔不绝地在那些家长面前夸了十几分钟自己,同时不断点水一些顽皮的小学生,事后不少小子回去以后被揍。 最惨的一个先胖墩儿,当场就被他当屠夫的老爹一顿毒打,一边打一边说:“你听听!你听听老师说的什么,人家李乘欢多优秀,在学校里从来不惹事,成绩还好,再看看你……” 那天过后,挺多同学看自己的眼神都充满了不善。 这件事,本质是家长的错误。 将心比心,孩子如果常常把你跟别的优秀的父母做对比,你的心态又该如何? 指错误就单纯地就事论事好了,没必要找一个参照物来数落贬低,毕竟永远都有更优秀的人,或者某个方面更优秀的人。 而刘轩轩的父母就不会如此,他们虽然也经常揍刘轩轩,但从来不会因为刘轩轩在学校里成绩差,或者时不时闹些笑话就数落他,更不会说类似“某某某如何如何,再看看你如何如何……”的话。 但他们鼓励刘轩轩和优秀的人一起玩儿,刘轩轩心悦诚服地管李乘欢叫老大,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他老爹经常说:“你要多跟李乘欢玩儿。” 李乘欢去过刘轩轩的家里很多次,他的父母对待他十分热情,一副恨不得让刘轩轩跟他拜把子的架势。 所以这一次去刘轩轩家里给他过生日,算是轻车熟路。 因为去年摔断腿,刘轩轩放了半年的假,留级,所以他虽然才小学六年级,其实已经13岁了,算是同届生里年龄偏大的。 照理来说,13岁不该那么幼稚的…… 刘轩轩许愿时,一脸认真地说出了声:“老天保佑……我想再放半年假!” 一时间,甚至李乘欢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反倒是刘轩轩的老爹啧出了味道,默默看了几眼刘轩轩,悠悠一叹,“自己生的……自己生的……” …… 回到家的时候,并没有太晚。 姜云妙送他到了楼梯口,然后认真地说:“这周周末开始的,别忘了!” 得到了李乘欢肯定的答复,姜云妙才点点头,挥手告别。 回到家门口,还没进屋,李乘欢就听到一阵哭闹声。 “不要!我不要……呜呜……” 李乘欢哑然一笑,嗯……是妹妹又在淘气了吗。 这是大多数孩子会经历的过程,吃饭挑食,哄不住睡觉,有时候让你恨不得揍她一顿,但更多时候,她偶然说的某个像大人的话,做的某个让人忍俊不禁的动作,以及她视你为一切的眼神,毫无杂质的眼睛,就让你忘记她的一切不好。 又哭又笑,有胡闹有乖巧,这才是孩子。 本该如此,老爸老妈的生活应当有这些内容,这才圆满,他坏坏地想。 李乘欢推开了门。 李临岸正在给李曦霞喂饭,一脸无奈,“乖,我们就吃一口,再吃一口,曦霞明天就能成为美少女战士!” 李曦霞哇哇大哭,不断摇头,抗拒着勺子里的面条。 李乘欢一脸笑意,并没有去干涉,反而悠闲地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坐下。 就在这时,李曦霞一巴掌将勺子打飞了,哭着说:“爸爸讨厌!我不爱爸爸了!” 此时,李乘欢微微皱了皱眉。 李临岸用求助的目光望向了舒兰。 舒兰无奈一笑,说:“看吧,我说了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吧,还是得我来。” 她走过去将勺子捡起来,去厨房洗了一下,给李曦霞重新喂饭。 但今天的李曦霞却似乎脾气格外得大,又一巴掌将勺子打飞了。 见到这一幕,李乘欢问:“妹妹身体不舒服吗?” 舒兰苦笑摇了摇头,再次忍不住回想起给李乘欢喂饭的经历,心情更加复杂,说:“她就是单纯地不想吃饭。” 此时李曦霞瘪着嘴说:“妈妈也坏!” 舒兰也有些生气了,说:“曦霞听话!” 李曦霞固执地摇着头,嘴里连说三个“妈妈讨厌!” 李乘欢沉默了一下,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 舒兰眨了眨眼睛,抬头望向李乘欢。 李曦霞也一脸疑惑地望向了哥哥。 李乘欢有些严肃地说:“妈,把李曦霞交给我。” 舒兰和李临岸相视一眼,都有些诧异然后舒兰就把递给了李乘欢,随后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此时李曦霞还没有反应过来,但第一时间感到了不妙,再次哇哇大哭起来,挣扎着将手伸向刚刚还“讨厌”个不停的妈妈,“妈妈抱……我不要哥哥!” 然而李乘欢根本不管,抱起妹妹径直回了房间,任凭她喊妈妈还是喊爸爸都没用。 而李曦霞也绝望地发现,当李乘欢抱她回房间时,爸爸妈妈都默认了这件事。 “咔嚓!” 门被关上了。 封闭而隐私的环境,只有她和李乘欢。 谁是boss一目了然。 李曦霞慌张地望着哥哥,她没有见过这么严厉的哥哥,顿时大哭:“哥哥我错了!哥哥我错了!” 这么会看眼色? 李乘欢哼了一声,“你当然错了!但既然错了,就要受到惩罚!我把你抱进来,是照顾你的面子,不让你丢面子,但肯定是要惩罚的!” 李曦霞哭哭唧唧,伸手去抱李乘欢,一面奶声奶气地说“我错了……哥哥……呜呜……” 企图萌混过关。 李乘欢说:“我知道你错了,但必须受到惩罚!我们先惩罚,再谈认错的事情……来,我们先站三分钟的军姿!” “立正!” “手不许动!” “好了,不许哭了!如果哭一下,就加一分钟!” 李曦霞站好,委屈极了,撅着嘴眼巴巴地看着李乘欢,时不时啜泣一下,但此时却不敢说一句类似“哥哥讨厌死了”的话。 等李曦霞站够了三分钟,李乘欢才张开怀抱,说:“过来。” 李曦霞顿时大哭起来,钻进李乘欢的怀里。 李乘欢拍了拍她的背,小声说:“好了,曦霞知道错了吗?” 李曦霞一面啜泣一面点头:“知道了……” “那接下来出去……还说不说爸爸讨厌,妈妈讨厌了?” “不说了!” “饭呢?” “吃!” 李乘欢这才舒缓了语气,温柔地说:“爸爸妈妈是世界上对你最好的人,你说讨厌他们,他们多伤心呢?是不是?” “嗯嗯……” “曦霞不是说想要快点长大吗,不吃饭饭怎么行?” “嗯嗯……” 李乘欢又抱着李曦霞安慰了一会儿,等她情绪完全平复了,这才抱起来,开门出去。 一开门,老爸和老妈竟然都站在门口偷听,明显没反应过来,一脸尴尬。 李乘欢倒也不在意,把抱过去,喂起了饭,而这一次李曦霞十分配合,大口大口地吃。 甚至奶声奶气地对李乘欢说:“哥哥,曦霞,曦霞吃饭饭,就能快快长大!” “对啊,小曦霞真棒!” 而一旁的舒兰和李临岸,则是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随后相视一眼,哑然一笑。 第21章 练拳这件小事 咖啡色的窗帘并没有拉严实,中间有一个主人刻意留出来的缝,当天色亮起来的时候,白天的第一束自然光刚好从这倒缝隙透了进来,床上呼吸均匀的少年眼前一亮,随后缓缓睁开双眼。 正是李乘欢。 他眨了眨眼睛,随后轻手轻脚地用手臂撑着身体坐了起来,房间里还很是昏暗。 李乘欢向来不喜欢用闹铃,他相信人类的本能,生理规律,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身体里掌管睡眠的激素像潮汐一样有规律,睡眠因自然光的驱动而动。 这才舒服。 他喜欢纯粹的生活,被自然光唤醒是最理想的事情。 他的房间极大,床边是一架小床,妹妹李曦霞睡得十分香甜,看着妹妹熟睡的样子,李乘欢觉得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不知道是因为前一世一直被人照顾而从未照顾过别人的经历,还是说自己的内心深处与生俱来盘踞着这种本性……他喜欢照顾人,被照顾的对象满足,他会觉得很温馨,很舒服,这种愉悦是比任何打脸装逼更美好的体验。 李曦霞每天都会睡得饱饱的,正如曾经的他一样。 今天是书法比赛的日子,但他起床起得这么早和书法比赛并没有什么关系。 只是向来的习惯如此。 因为母亲舒兰以及张伟亮的原因,他从小接受着比较科学的锻炼……每天都会用运动来开启新一天的征程,但并不完全是跑步。 比如今天就是……空击。 空击,是现代拳击训练的重要方式,简单地说就是对着空气挥拳,听起来似乎很简单,但它就像是篮球的运球,足球的颠球,是基本功里的基本功。 不过地点并不在家里。 十几分钟后,李乘欢爬上了县城某栋自建楼房的屋顶。 这栋楼房有四层高,是张伟亮在这座小县城的老宅,楼顶被他改造成了一个健身房,地面上铺了一层减震垫,角落有架深蹲架,哑铃等健身器材,算是钢制的,因为屋顶没有遮雨棚,已经锈迹斑斑。 最引人注目的是中间的几个沙袋,速度球之类的拳击训练器材,李乘欢看了一眼,就把目光收回了。 张伟亮从后面走了出来,笑了真:“乘欢来了?先跳会儿绳吧。” 李乘欢点点头。 接下来,李乘欢开始跳绳,张伟亮则慢悠悠地走到边上,坐在卧推用的长板凳上,观赏李乘欢跳绳。 没错,就是观赏。 李乘欢跳绳的节奏很稳,脚掌弹性极佳,身体控制能力非常棒,跳绳的动作也十分专业,看上去十分轻松。 张伟亮越看越喜欢。 这孩子真的很有天赋,他的协调性,神经反应速度,还有距离感,都太让人惊叹了。 更重要的是,他接触搏击格斗的时间长啊! 现在每每想起,张伟亮还是会觉得不可思议。 当初他发现李乘欢是一个苗子,就正式向舒兰发出了邀请。 舒兰作为篮球运动员,当然第一愿望是想让李乘欢也打篮球的,但她并不反对儿子打拳,因为打拳是特别能够提升身体控制力,协调性的运动,在孩子没有明确将来的方向时,她愿意让孩子多接触一些东西。 后来是四岁多开始,李乘欢正式接触搏击训练,到现在已经整整八年多了。 如果说李乘欢的天赋是让张伟亮首先感惊讶的东西,那么另一个李乘欢身上的特质才是更让他惊喜的。 李乘欢跳完绳,并不需要张伟亮提醒,就自顾自地开始了练习。 空击。 此时李乘欢在脑海里想象出了一个对手,他对自己不断出拳,调整脚步,身位,他的身体随之而动,同样不断调整着脚步。 张伟亮不住点头,李乘欢的脚步移动已经到了连他都挑不出毛病的程度了。 刺探,横移,摇晃,躲闪,羚羊跳,再躲闪,换架,同时拳头不断刺出去,偶尔一个闪身后,腰部当家,一个重拳出击刺破空气,偶尔连续出拳,全身协同。 充满了美感! 一个动作熟练,且协调性极好的人,空击的时候会给人一种极为舒服的观感,如果配上鼓点明显的音乐,堪比观赏顶尖舞者舞蹈。 无论是舞蹈还是运动,美感的本质都来源于节奏,协调性,从这个层面上讲,顶尖的舞者和顶尖的运动员殊途同归。 空击是非常累的,李乘欢满身是汗,才停了下来。 张伟亮一阵沉默。 李乘欢让他更加惊喜的另一个特质就是……耐心! 小孩子大都是浮躁的。 从让李乘欢开始接触搏击训练起,他安排的所有项目,这孩子都能一丝不苟的完成……这一点还不是最重要的。 更为重要的是,每次李乘欢训练的项目都是在不断重复着跳绳,空击,拳击靶等等基础训练,以及三次训练才有一次的摔揉术,而重复多了,难免枯燥,但他从来没有喊过一次累。 也从未抱怨过一次。 甚至此时李乘欢还没有开始接受沙袋训练。 沙袋并不适合小孩子打,沙袋是打击力量的训练,根据使用的不同重量和类型的沙袋,选择不同的打击方式,提高打击力度和准确,训练骨骼和肌肉的承受能力,爆发力。 而李乘欢太小了,骨骼和肌肉还在增长发育的阶段,过早的练沙袋弊大于利。 但就算如此,这孩子如今的格斗水平也远超普通人了。 最明显的优势就是,他的距离感太棒了。 距离感是格斗类运动项目最重要的能力,除非天生异禀,否则只能通过大量的拳击靶或者实战训练一点一点地锻炼。 李乘欢有天赋,还有刻苦,他距离感已经比张伟亮巅峰时还要强了。 而距离感和协调性极好的效果就是,如果某一天李乘欢和一个人发声冲突,只要他愿意,只依靠躲闪,把对方累死,对方也碰不到他一下。 只是唯一遗憾的是,李乘欢这么好的苗子,如果专心练习格斗,肯定能练出一定的成绩,但他对此并不感兴趣。 准确地说,是很直接地拒绝了:“嗯……拳击青训?我不去。” 他拒绝去更好的条件下练习格斗,但他又对这件事报以极大的热情,这就是一件很矛盾的事情。 为什么? 张伟亮至今都能记起李乘欢的回答:“嗯……我希望长大了可以保护别人。” 原本以为,这句话会是一句类似于“我长大了想要当科学家”的童言无忌,慢慢长大了,热情就消弭了。 然而在李乘欢身上并不是如此的,看着他长大,张伟亮分明感觉,他真的从小孩子的时候,就已经那般坚定地决定,要为了拥有保护别人的能力而去练习格斗。 这孩子身上还有很多奇妙的特质,说实话,跟他待久了,连自己的性格都会变得平和起来。 第22章 妈妈,不好吃 上午的拳击训练并没有耽搁太长时间,毕竟是代替晨跑的锻炼,强度和时间自然也就有限,练完了空击,一身是汗,没有继续练拳击靶,就结束训练了。 张伟亮留李乘欢在家吃饭,李乘欢笑笑拒绝了:“得回去了,妹妹差不多起床了,妈妈一个人搞不定她吃饭。” 张伟亮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说实话,有时候我都羡慕你爸爸和妈妈,能生出你这么好的一个儿子!” 他也有孩子,也是两个,天天打架,他制止吧,大的还总觉得偏心小的。 反观李乘欢,这孩子,上辈子得做多少好事,才能获得这么好的一个儿子? 有时候张伟亮甚至觉得,哪怕舒兰和李临岸这俩人不在家,李乘欢都能把他妹妹照顾得好好的。 不过想了想,张伟亮问:“你妹妹一天三顿饭都是你在喂吗?” 李乘欢摇了摇头,“也不是。” 张伟亮微微点头,这才正常嘛…… 李乘欢继续说:“偶尔我做饭的话,妹妹不需要我喂饭也能很快吃完了。” 张伟亮干笑一声,“呵……你还会做饭?” 李乘欢谦虚地说:“也就能吃的程度吧。” 张伟亮干笑了两声,又想到什么,问:“对了,你哪儿来的这么多时间啊?又要学习,又要练这个练那个,还要带带妹妹,你平玩的时间呢?” 李乘欢一脸疑惑地反问一句:“带妹妹玩儿不是玩吗?” 张伟亮愣了愣,眨眨眼:“呃……是吗?好像是哦。” 他灵机一动,对啊,大宝总说带妹妹就没时间玩了,以后就这么怼他,带妹妹玩不就是玩儿吗? …… 回去以后,李乘欢还没有走进房间,就听到了妹妹的哭声。 李乘欢皱了皱眉,昨天才教训过她,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然而走近一听,他却是微微一怔。 只听李曦霞委屈地哭道:“妈妈……不好吃。” 李乘欢走进去,舒兰正在给李曦霞喂饭,她做了一碗面。 舒兰哄道:“乖乖听话,如果不听话的话,你哥哥回来我就给他告状了!你也不希望哥哥生气吧?” 李乘欢一阵无语。 李曦霞一听到哥哥,低下头小声嘟囔了一句:“霞霞不让哥哥生气……”于是又张开嘴巴。 舒兰趁机又喂了李曦霞一口面。 李曦霞老老实实地咽下去了,然后一面吞咽一面哭得更伤心了:“妈妈……不好吃!” 舒兰表情有些复杂,有些无奈,“妈妈做的面不好吃?” 李曦霞含着泪水点点头:“嗯!” 就在这时,李乘欢走了过来。 舒兰一怔,顿时松了一口气,说:“儿子你回来了?先去洗澡吧,喂饭这件事妈妈来就好了。” 李乘欢看了一眼舒兰碗里的面,褐色的汤汁,大概是醋或者酱油调制的汤汁,面已经被煮得很烂了。 李乘欢一阵沉默,拿过勺子舀了一勺,尝了一口,随后微微叹了口气。 看到李乘欢的表情,舒兰心里顿时不是滋味,她知道自己做饭做得不好吃,可是……真的那么难吃吗? 刚才她其实也是尝过的,除了面煮得太稀碎,酱油放错放成了老抽,醋稍微多了一点,还是挺不错的,真的那么难以下咽吗? 回想当初自己带李乘欢的时候,不论自己做什么吃的,这孩子都会乖乖吃光。 李曦霞委屈巴巴地望着李乘欢,哭道:“哥哥,我想吃你做的饭饭!求求你了!” 看着李曦霞这么委屈,舒兰也有些过意不去了,也委屈地看着李乘欢,说:“儿子,要不然……” 李乘欢却是笑了笑:“没事,周末嘛,时间多。” 因为老爹去上美术培训班了,倒是不用管他。 李乘欢在厨房忙碌了一会儿,端着蒸蛋和现烙的饼出来,李曦霞顿时双眼放光,一边欢呼一边鼓起了掌。 李乘欢将围裙取下来,熟练地挂在旁边,然后招呼母亲和妹妹过来吃饭。 看到这一幕,舒兰莫名想哭。 女性特有的敏感让她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想到了很多事情,这么好的儿子,将来也会长大,成年,娶一个老婆,等到那个时候,他的爱会分出去,给他的妻子,将来的孩子…… 那个时候,她就成了一个老婆婆。 仿佛曾经不久前,他还是一张充满幼态的脸,怎么这么快,就变得这么大了呢? 这是舒兰第一次感觉,时间走的好快好快。 李乘欢说:“妈,你愣着干什么?吃饭啊!” 舒兰望着李乘欢,突然摸了摸他的脑袋,说:“儿子,妈妈抱抱你。” 此时舒兰还比李乘欢要高一些的,在她面前还是一个孩子的样子。 听了舒兰莫名其妙的话,李乘欢微微愣了愣,有些难为情地说:“妈……怎么了啊。” 舒兰抱了抱李乘欢,轻轻抹了抹眼角,笑着说:“没什么,就是有点高兴。” 李曦霞在一旁眨着明亮清澈的眼睛,随后捂着嘴发出一阵“呼呼”的笑声。 …… 上午过后,李乘欢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到了学校隔壁的县文化宫。 这个文化宫有两个作用,一个是陈列一些县里的文化产品,另一个作用就是举行一些县内的文娱活动。 文化宫里有一个很大的演讲厅,今天是比赛的场地。 这个书法比赛的全称叫“清河县少年书法笔赛”,参赛选手的年龄限制在14岁以内,并且每个学校只能推荐两名。 他们学校推荐的是自己和教育局局长的儿子,一个是为了学校的脸面,一个是为了人情世故。 李乘欢自然是满足条件的,他扫视了一圈,十几个参赛选手,大都是他年龄相仿的少年。 台下的评委都是县里的一些文化名人,清河县不仅体育氛围好,文化氛围也很好,出过不少书法家,绘画家。 而比赛有统一的宣纸,毛笔和墨,比赛开始前,要自己来研墨的。 研墨相比于墨汁有诸多好处,比如颜色更好看,少胶,运笔流畅,无异味,且越放越好看,颗粒极小,能够浸润到纸张结构内部,更好保存,但缺点就是用起来麻烦,而且对研磨的手法也有要求。 不过,这也是比赛的一部分! 李乘欢开始耐心地研起了墨,就在这时旁边传来一声好奇的声音。 “你就是李乘欢吗?” 第21章 叶凝露 “那个小丫头就是你的孙女?” “怎么样?漂亮吧?给你说成孙儿婿怎么样?” “哈哈,定个娃娃亲?” “哈哈哈哈!” 坐在靠近前排的两个老头没羞没臊地一阵欢笑。 不过玩笑归玩笑,李动江当然不可能当真,而他知道对方也不可能当真。 “不过说实话,我看啊,你家女孙女多半得倒贴。”李动江看着此时主动搭讪的小女孩儿,得意洋洋地说。 旁边的老头儿叶开顿时怒了:“你放屁!说你两句胖,你还喘上了?” 李动江说:“没看到吗,我孙子都没打算理她,她一直跟我孙子说话。” 叶开哼了一声,“这只能说明我家孙女有礼貌!” “那你孙女为什么只跟我孙子打招呼?” 叶开斗嘴斗不过李动江苏,便转移话题,说:“少来了,以前没退休之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自恋呢?行了行了,别忘了咱们过来是干什么的!比赛!这个比赛,我孙女肯定能拿第一名。” 李动江慢悠悠地说:“你孙女不就是跑去跟省书法协会的张老师学了一段时间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孙女的老师是王羲之呢!” 叶开哼了一声:“我怎么闻到一股醋味儿了?” 李动江没好气地看了叶开一眼,“我有什么好酸的?跟谁学重要吗?重要的还是自己的悟性!你见过我孙子写的书法吗?就这么说吧,别看他小,他都练了七八年赵孟頫的字了,写出来的字已经颇有赵孟頫的味道,不懂书法的人甚至分不清谁的更好!” 叶开几年前就见过李乘欢的字,毕竟李动江这老小子跟他大半辈子斗嘴过来,谁有了一点芝麻大的成就,都会迫不及待地给对方炫耀,但他哼了一声:“你也说了,是不懂书法的人,评委们可都是懂书法的!” 李动江得意地说:“那就等着吧。” 在两个老头身后几排的位置,姜云妙和刘轩轩也注意到了跟李乘欢搭讪的那个女生。 刘轩轩想了想,说:“那个女生我好像见过。” 姜云妙眨了眨眼睛,“你认识她?” 刘轩轩点点头:“我记得……嗯,我四年级的时候,她是优秀毕业生,还在全校师生面前发过言。” 姜云妙沉默了一下,再一次看向了那个女生,若有所思,“哦……就是说,她现在已经初二了嘛……” “呃……是吧,咦,云妙姐,你为啥关注这个?” …… “你就是李乘欢吗?”少女问。 李乘欢一面耐心地研墨,一面转过脸看了看对方。 是一个看上去气质相当文静的女生,嘴角微微上扬,一副很有礼貌,很好相处的样子。 李乘欢点点头:“我是。” 女孩儿摇摇头,笑了笑:“没什么啊,只是听爷爷说过你的名字,有点好奇,就跟你打个招呼。” “哦……尊祖父是?” 女孩儿顿时笑了起来,不仅嘴在笑,眼睛也在笑,但这笑容没有冒犯的意思,说:“你这人真有意思,嗯……尊祖父,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听到这种称呼。” 李乘欢将注意力放在手里的墨上,说:“你应该姓叶吧?” 女孩儿愣了愣,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 李乘欢说:“既然你是从你爷爷嘴里听到我的名字的,那大概率也是我爷爷那一辈的人一个圈子的,想来想去,爷爷最要好的朋友就是那位叶开爷爷吧。” “你是叶爷爷的孙女?” 女孩儿十分意外地上下打量李乘欢一番,才点点头说:“我爷爷说,李爷爷有一个人小鬼大的孙子,大概是这次书法比赛里最大的竞争对手。” “人小鬼大?”李乘欢微微一怔,随后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 女孩儿点点头,也笑了笑:“不过我觉得爷爷说得不怎么对,你应该不算人小鬼大。” “是吗?” “早熟吧……”女孩儿眼神调皮,“早熟更符合一些。” 顿了顿,女孩儿说:“我叫叶凝露。” 此时,李乘欢的墨也研磨得差不多了,放下手里的东西,对叶凝露抱了一拳,说:“幸会幸会。” 叶凝露忍不住再次眼神含笑,说:“你还真是有意思,不像一般的小学生。” 李乘欢指了指叶凝露的墨,说:“你如果再不研墨,比赛就要开始了。” 叶凝露这才开始研墨,说:“谢谢你的提醒,不过这次的书法比赛我可不会放水。” 李乘欢不在意地笑了笑,“那我就拿个第二好了。” 叶凝露露出一丝诧异,对方这么说倒是显得自己太功利了,哑然一笑,说:“看来你很有自信哦,万一是第三呢?” 李乘欢说:“还有可能拿不到名次呢,没什么关系嘛,参加这个比赛只是放松一下。” 他这番话倒不是在装,而是真真切切如此想的。 他练习书法已经七八年了,而且和同龄人练书法不同,他是以一个成年人的视角,认认真真地,主动地去练习的。 再加上他的天赋极好,如今随便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体。 他最喜欢赵孟頫的字,赵孟頫的楷书,行书都模仿得惟妙惟肖。 叶凝露沉默了一下,才说:“是吗……” 等场上的十几个选手都依次研好了墨,主持人开始上台宣布比赛流程。 介绍出席的领导,评委,接下来宣布规则,首先是楷书写一首词,然后是行书写一篇文,具体的内容现场抽签决定。 最终确定楷书的作品是苏轼的水调歌头,而行书的作品则是脍炙人口的小石潭记。 每个人的桌面上都被分发了一份抄写的文章纸质档。 就在这时,李乘欢旁边的一个男生不小心打翻了自己的砚台,墨刚刚倒在小石潭记上面。 男生顿时慌乱不已,工作人员皱着眉头过去,说:“哎呀……怎么这么不小心,没有多余的纸质档了。” 叶凝露看了男生一眼,微微一叹,拿起自己的那份,正要说话,李乘欢却先他一步,把他自己的那张《小石潭记》给递过去了。 “没事,你用我的。”李乘欢说。 男生愣了愣,连说好几个谢谢。 李乘欢自然觉得无所谓,毕竟他为了锻炼记忆力,已经将整个高中以内阶段可能会接触到的古文诗词都背了个滚瓜烂熟,初二的小石潭记,自然不在话下。 叶凝露却有些诧异地问了一句:“你……你自己怎么办?” 李乘欢笑了笑,“我背下来了。” 叶凝露眨了眨眼睛:“背下来了……你,你初二了?” 李乘欢好笑地看了叶凝露一眼,低下头去开始书写了,一面说:“小学生也可以背一点高年级的作品嘛……” 第22章 吃醋了 “那个男生他在干嘛啊?傻乎乎的呢。” “把墨汁都能给打翻了……” “老大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给他呢!” 刘轩轩看得时不时皱起眉头。 姜云妙倒是一脸淡定,说:“你老大背的下来,应该没问题。” 现场一开始还有一些叽叽喳喳的讨论声,但随着台上的选手开始认真地书写起各自的作品,逐渐都变得安静下来。 李乘欢很快就进入了状态。 练习书法,尤其是一直练某一个大家的字,要想做到随便抄写一段文章,写一段话都能写出那位大家的效果,那么你需要将他写过的每一个字都全部练得十分熟练才行! 对于书写那些个性突出的书法家的字来说,这一点并不容易做到。 但是对于李乘欢来说这件事却十分简单,他在练习的时候就已经能够记忆下来赵孟頫字体的精髓,而这么多年的练习,早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 写字之所以可以修身养性,是因为做这件事时可以在走神的状态下保持专注。 这是李乘欢的真实体验。 说得似乎有些玄妙,但确实如此,写字是少有的,需要你集中精力但又不费神的事情之一,甚至比画画还要更胜一筹。 他喜欢写字并不仅仅是因为想把字练好,而是真真切切地觉得这个过程让人十分享受,事实上,李乘欢觉得后来那些电视里说的焦虑的都市人,可以试试把刷视频的时间换成练字,这个过程真的能有效地减轻内耗。 他完全沉浸进去了。 墨香和纸张的香味不断散发着,李乘欢不知不觉就已经写完了两份作品。 这个过程中,当然也有一些小插曲,毕竟参赛的选手都是14岁以下的学生,在场最大的估计不过是14岁的叶凝露,甚至有一些七八岁的小孩子,在写书法的过程中,不小心写错了字,或者研墨没有到位,最后弄得哭哭唧唧。 李乘欢写完差不多一前一后,叶凝露也写完了。 她第一时间凑了过来,看李乘欢的作品。 随后,她的脸上露出了一种吃惊的表情,缓缓抬起头,看了看李乘欢。 李乘欢笑了笑:“怎么了?” 叶凝露迟疑了一下,摇摇头:“没什么,你写得真棒。” 李乘欢眨了眨眼睛:“应该还能混个第二吧?” 叶凝露想了想,“那就要看有没有人比你写得更好了。” 这句话则是直接承认了她自认为不如对方了。 只是话说到这里了,接下来按照剧本的话,李乘欢也该看看她的作品,然后也笑眯眯地说两句谦虚的话才对。 但是李乘欢全程没有一点打算看一眼叶凝露的书法作品的意思。 原本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是叶凝露还是忍不住看了李乘欢两眼。 台上的这些参赛者一举一动都在台下观众的视线之内。 李动江笑眯眯地说:“你孙女对我孙子很感兴趣嘛。” 叶开哼了一声:“臭家伙,两个小孩子单纯的友谊,不要想得那么龌龊好么?” 李动江白了他一眼:“我说什么了吗?你激动什么?” 叶开一时语塞,只能吐出一句:“哼。” 随后他们的作品都被收到评委席上去了。 因为是现场评分,所有参赛选手都需要等待一下。 主持人请所有人到后台稍事休息,等待通知。 后台的等候区是沙发,李乘欢随意找了一张,舒舒服服地坐下眯起眼睛养神。 就在这时,耳边又响起了叶凝露的声音:“对了李乘欢,我听爷爷说,你是一小的?” 李乘欢睁开眼,虽然他此时的身高和气质看上去完全不像一个小学生,但他确实是小学生,而且也没有必要为此产生什么奇怪的心态。 叶凝露笑了笑:“那你是我的学弟了。” 李乘欢是知道叶凝露的,虽然当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记得她曾经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上台发过言,是一小的骄傲。 李乘欢随意点点头,“嗯,你是一中的?” “对。”叶凝露点点头。 李乘欢算了算,那就是初二,嗯,比姜云妙小一级,不过女孩子都比较早熟,她给人的感觉和姜云妙给人的感觉倒是差不多……都还是小女孩儿,但比一般的小女孩儿看上去成熟一点。 叶凝露又说:“今天要多谢你了。” 李乘欢奇怪地问:“谢我什么?” 叶凝露招了招手,一个男生就过来了。 正是刚才把墨打翻了的那个。 叶凝露说:“他是我弟弟,叶子皓。” 叶子皓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谢谢你大哥!” 李乘欢眨了眨眼睛,突然想起来:“嗯……你也是一小的吧?” “嗯。” “我记得,你好像就是六二班的吧?” “嗯嗯!”叶子皓的表情变得有些兴奋起来。 叶凝露有些诧异:“你们认识啊?” 同一个小学,还是同一个年级,当然见过。 叶子皓和大多数小学生一样,在他们的小学生涯中,一定有那么几个人,帅到掉渣。 叶子皓经常见到李乘欢,他觉得这个男生很帅,他走路的姿势也很帅,成绩还很好,所以在很早以前,他就想和李乘欢做朋友了。 但一直没有什么机会。 三言两语之下,叶子皓算是正式认识李乘欢了,他表现得兴奋起来,说:“这一次的一等奖肯定是你了!” 李乘欢笑了笑:“没那么夸张吧。” 叶凝露说:“我也觉得应该是你,你的字确实写得很好看。” 李乘欢笑笑便不说话了,对于他来说,拿不拿奖倒是无所谓,但得到了更好,毕竟可以让爷爷奶奶也好,爸爸妈妈也好,高兴一下。 叶子皓更佩服李乘欢了,被别人夸奖而不露声色的人,总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没过多久,他便一口一个“大哥”叫得十分顺口。 在焦急的等待中,评委终于宣布了比赛成绩。 果不其然,李乘欢顺利获得了第一名。 第二名是叶凝露的,倒也没什么意外。 比赛结束后,李乘欢和叶凝露两姐弟一起出去,门口姜云妙和刘轩轩正在等他。 看到三人一起出来,姜云妙眨了眨眼睛,喊了一声:“乘欢!” 李乘欢给叶凝露打了个招呼:“我朋友还在等我,走了哈。” 叶凝露笑着点点头:“嗯,我爷爷在那边,我也要过去了。” 就在这时,叶子皓说:“大哥,空了到我们家来玩儿呀!”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刘轩轩皱了皱眉头。 李乘欢随意说:“好。” “那再见了!” “再见。” 等姐弟俩走后,李乘欢才转过来对姜云妙和刘轩轩说:“辛苦等我这么久,咱们回去吧!” 姜云妙倒是没什么表情,点点头:“好。” 刘轩轩则是一声不吭地走在了前面。 李乘欢有些奇怪,小声问姜云妙:“他怎么了?” 姜云妙古怪地看了一眼李乘欢,才似笑非笑地说:“嗯……可能是吃醋了吧。” 李乘欢一怔:“吃醋?” 姜云妙笑起来,“还真是个小孩子啊。” 第23章 比赛之后 李乘欢回到家的时候,妈妈正在拿着李曦霞的衣服,认真地挑着衣服上的什么东西,一语不发,十分专注。 旁边的李曦霞默默坐在妈妈的旁边,也是一脸认真地看着妈妈做这件事。 李乘欢有些纳闷,但是此时见她们两人这么专注,又不好打扰她们,便在一旁坐了下来,好奇地观察。 过了一会儿,妈妈将那件衣服给李曦霞穿上,问:“还扎不扎?” 李曦霞穿上衣服,跳下沙发,蹦了蹦,然后瘪着嘴说:“妈妈……扎。” 舒兰说:“那脱下来,妈妈再挑一会儿。” 李乘欢忍不住问了一句:“妈,你在干啥呢?” 舒兰默默看了一眼李乘欢,摇摇头,温柔地笑笑,“没事,今天带妹妹去理发,一些碎发掉进她的衣服里面了,回来的时候说有点扎,我帮她处理一下。” 一面说着,舒兰一面哼着小曲继续认真地给女儿的衣服挑头发了。 这件事十分繁琐,但做这件事时舒兰觉得满足,这就是母爱。 但是李乘欢露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让舒兰心头微微一沉,“怎么了儿子,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乘欢迟疑了一下,说:“妈,要不然你去做饭吧,我来帮妹妹挑头发。” 一听到哥哥让妈妈去做饭,李曦霞顿时急了,连忙奶声奶气地说:“哥哥,我更想吃你做的饭饭……” 舒兰顿时沉默。 李乘欢干咳两声,说:“妈,要不然这样吧,我先帮你把这个处理了,然后我再去做饭。” 舒兰摇摇头:“不用了,这种繁琐的事情交给我来做就行了。” 李乘欢微微叹了口气,起身去房间拿了一卷透明胶带出来。 舒兰看着李乘欢手里拿着透明胶带,眨了眨眼睛,一脸不解。 李乘欢再次叹了口气,老妈还没懂吗?他说:“妈,把衣服摊平。” “嗯?” 随后李乘欢扯开透明胶带,在舒兰面前快速地,反复地,里里外外地将李曦霞的衣服粘了一遍。 用过的透明胶带上不仅粘了好几根细碎的头发,还有不少绒毛。 舒兰目瞪口呆,随后悠悠一叹。 我可真是个笨蛋妈妈。 随后她又绽放出笑容,当个笨蛋妈妈真爽。 李乘欢将衣服给李曦霞穿上,笑着问:“小霞,这下不扎了吧?” 李曦霞两只大眼睛一眨一眨,认真地感知了一下,顿时雀跃起来,为自己鼓掌,“真的不扎了!” 随后,李曦霞跳到李乘欢面前,说:“哥哥,亲亲!” 李乘欢俯下身子,李曦霞亲了他一口,说:“谢谢你,哥哥!” 舒兰看着这一幕,有些欣慰又有些失落。 就在这时,李曦霞又跑到舒兰面前,说:“妈妈,亲亲!” 舒兰微微一怔,缓缓蹲下来,李曦霞也认真地亲了妈妈一口,随后软软糯糯地说:“妈妈,也谢谢你哦!” 舒兰一时间,差点眼泪掉下来,然后一下子抱起女儿,看了看儿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每天都很幸福,上辈子我大概拯救了世界吧,嘻嘻。 …… 人生总要有目标,才能不失去方向,不迷茫。 大的方向是,在乎的人和在乎自己的人平安喜乐,幸福安康,但细化下来,具体地说,这个目标也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物质上的,个人能力上的,社交方面的,环境方面的,种种种种,需要一步一步地来。 而每个阶段也会有特定的目标。 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学生,前面的时间,已经做了足够多的积累,眼下已经到了一个相对比较重要的时间节点。 面临小升初。 当然,对于拥有成年人心智的李乘欢来说,肯定不会像一个真正的小学生一样紧张,毕竟人生的漫长道路上,小升初只能算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关卡。 但是目前还是需要好好重视一点的,毕竟是跟父母有那样一个约定。 李乘欢靠在椅子上沉思,看了一眼旁边的李曦霞,她正坐在床上专注地玩他玩过的魔方。 目光收回。 他能够理解父母想要将他送到大城市的学校读书的出发点,也正因如此,他才明白要倔强地留在小县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小升初的考试由市里统一命题,要考到全县第一,还是需要话费一点点专注力的。 语文方面肯定是不必担心的,但数学方面确实有一点小隐患,毕竟众所周知,小学数学总是有附加题,而附加题常常跟奥数相关……小学奥数,跟数学没啥关系,是脑筋急转弯。 所以姜云妙说要给自己补习数学,不能把这件事当成是一个笑话。 毕竟姜云妙从小就学过奥数,一些小学的奥数技巧,还是有些用的。 但是他不能过多地占用姜云妙的时间,毕竟她今年要初升高,是更加重要的一年。 等下周去一次吧,弄点她以前的小学奥数资料自己看一看应该就好了。 …… 虽然对于李乘欢来说,拿到一个少年组的书法比赛第一名并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事情,但这件事还是在这座小小的县城里掀起了一点点涟漪。 大多数人的字都是写的很丑的。 而字丑的人,鉴赏能力当然也就为零了。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对字体美丑的感知,源于生活方方面面中,耳濡目染的名家的字,或是字帖上的,或是某个宣传片上的,或是某个街角摆摊写春联的老头儿…… 不得不承认,大多数人对于书法好看与否的最初印象,源于“像”。 像,是一种感觉,一种腔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从这个角度上说,李乘欢写得书法在他们眼中,跟王羲之的字相比,也是可以等量齐观的嘛。 一天以后,李乘欢的字竟然被裱起来,出现在了文化宫展厅书法栏目,最显眼的一个位置。 这件事在普通人眼中显得合理又惊讶,但没有人会去质疑。 下面还有一行字,特别标注了李乘欢的年龄。 听说受到学校的强烈要求,在年龄前面又加上了他的就读学校:清河县第一小学。 李乘欢暂时还不知道这件事。 原本这种事情也不太可能成为焦点,一开始只有他爷爷李动江兴致勃勃地用相机拍了照,给叶开拿过去炫耀,这个时代,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 但李乘欢周一到学校的时候,才知道这件事对于学校来说还是有一点点重要的。 第24章 我们和好吧! 周一早上,上完早自习,响起了萦绕整个童年的广播进行曲。 升国旗,奏国歌,校长一顿叭叭,值周老师一顿叭叭的时间。 李乘欢站在操场里,阳光照射在他脸上,鲜艳红领巾飘扬在胸前,他微微叹了口气。 其实任何一个拥有成年人心智的人,当一个纯粹的小学生,时间久了还是会有些无奈吧,毕竟你身边都是一群叽叽喳喳闹闹哄哄的小崽子,介于幼稚与特别幼稚之间的神奇生物。 李乘欢相比于其他重生到小孩子时期的人来说,还稍微好一点……毕竟前一世经历了火灾,没有一个完整的童年,少年,成年,小学的生活也是缺失的,那么重来一次,对于这方面的免疫力就要强一点。 但待久了,总还是会感到有些无聊。 不过好在,时间过得还是挺快的,人的适应能力也远比人类自己想象得更强一些,要不了多久,就要长大了。 接下来的初中生活,还蛮期待的。 旁边的同学们叽叽喳喳闹个不停,聊着哪个奥特曼更牛逼,龙珠的某个剧情多么牛逼,对于小孩子来说,游戏啦,动漫啦,你知道别人不知道的剧情,就是一件挺牛逼的事情了。 相比之下,女孩子聊的话题在此时已经跟男孩子有些明显的差别了,她们已经开始讨论明道和林志颖哪一个更帅,蔡依林和侯佩岑哪一个更适合周杰伦这种高端话题。 有时候,以一个成年人的来观察这些小孩子的话题,也是挺有趣的一件事。 随着校长开始讲话,操场才开始安静下来了。 李乘欢其实是特别喜欢这个环节的,上面的校长讲起话来,第一第二第三,分点有条理,甚至时不时来两句典故名言警句,其实还是挺有水平的,可惜他的受众是一群小学生,小学生根本不在乎,其实初中生和高中生也不在乎,大家只盼着他能快点讲完。 随后开始升国旗奏国歌。 无论再调皮的小孩儿,当国歌响起以后,都会变得严肃起来。 等一切必要流程走完后,校长拿起话筒,“在解散前,再给大家通报一件事!” “我校六年级一班的李乘欢同学,在上周周末县文化馆主办的少年书法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并且他的作品《小石潭记》得到了评委一致认可,展出于文化宫展厅,特此通报!” 人群中发出阵阵“哇!”的惊呼,一些不明情况的小学生跟着“哇哇”惊呼,然后碰碰旁边的同班,“怎么了怎么了!刚才校长说什么了?” 现场一阵喧闹。 顿了顿,校长语重心长地说:“请各位同学要向李乘欢同学学习!好了,散会!” 李乘欢哑然一笑,这种事情……没必要通报吧。 也太那个了。 班主任拍了拍他的肩膀,温柔而喜悦地说:“不错啊乘欢!” 李乘欢只是浅浅一笑。 毕竟是小学生,如果说两句类似“都是老师您教育的好”一类的话,反而显得有些奇怪了。 李乘欢因为个子在班里最高,所以站在最后面。 小学是发育极为不平衡的时期,个子高的有逼近成年人的,也有点点大的小萝卜。 李乘欢看不到的队伍的中间位置,某个男生碰了碰刘轩轩,说:“我靠,李乘欢他又得奖了。” 刘轩轩原本已经做好打算,今天都不理李乘欢了,但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得瑟起来:“那当然了!” 既然话题都到了这里,刘轩轩就再也收不住了,哼了一声:“你们不知道,你们以为这个奖得的很简单吗?我可是全程看了比赛的。” 旁边的人目光都被吸引过来了。 刘轩轩感受到这些目光,越发得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得奖了。 此时已经解散,人群开始超教学楼缓缓涌去。 “你们知道李乘欢多牛逼吗?当时所有人都发了一个抄写的稿子,但是老大根本不用,给了旁边一个二傻子……哦,你们知道吗,就是那个叶子皓。” 有人敏锐地发现了什么,问:“咦,你今天怎么不管李乘欢叫老大了?” 刘轩轩心头一疼,但淡定地说:“你别管这个。” 有人好奇地问:“叶子皓是那个二班的叶子皓吗?” 刘轩轩不满地看了他一眼,说:“就是他,你别打岔,我继续说完!那个叶子皓把墨汁打翻了,李乘欢就把他自己的稿子给了他,但是他还是能写完,你们知道为什么吗?” 众人皆感到神奇,齐呼:“不知道!” 刘轩轩得意地说:“因为老……李乘欢竟然把那个稿子都背下来了!牛逼吧?你们听过小石潭记吗?没有吧?我也没有听过,但那可是初中的课文!你们知道的,初中的课文,文言文,都是一大篇一大篇的!” 一些为了证明自己知道而进一步证明自己也很牛逼的人说:“初中的课文可难多了!我以前看过我姐的书,一篇课文顶我们的十篇!” 众人目瞪口呆,对他们来说,这件事的确太震撼了……当然,更多的人是因为跟风,毕竟刘轩轩都把气氛烘托到这个份儿上了,还有一些人跟风烘托,他们不觉得震撼就会显得不合群……不合群,那可就太不酷了! 于是大家争相一顿“哇”。 刘轩轩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随后又感到莫名的失落。 他想到了那个叶子皓管李乘欢叫大哥的场景。 胸口就一阵绞痛。 刘轩轩早一步到了教室,故意没有去跟李乘欢打招呼。 李乘欢当然不会注意,他自顾自地回了教室,然后做自己的事情。 小学生的文化课实在太简单了,这样他也能用更多时间来搞一些别的事情,比如看看书,自学一下高中知识之类的。 随后的几天对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意外,三点一线,温馨顺利。 直到周五,老妈早上给了他一块巧克力,他不爱吃,就揣在兜里,到了学校以后,上楼时碰到了前面的刘轩轩,就拍拍他肩膀,说:“轩轩,给你个巧克力。” 没想到刘轩轩浑身一颤,转过身来,用一种李乘欢不太能懂的眼神看着他。 刘轩轩默默接过巧克力,沉默良久,然后郑重地说:“那……那我们就和好吧!” 李乘欢眨了眨眼睛,“啊?” 刘轩轩说完这般难为情的话,脸一下子就红了,一路小跑走了。 留下李乘欢在原地一脸懵逼。 晚上,刘轩轩回到家,十分得意地跟妈妈分享这件事。 “李乘欢是我最好的朋友!这块巧克力是我们友谊的见证,我要把它珍藏起来!”刘轩轩认真地对老妈说。 刘轩轩的妈妈被儿子这般幼稚又认真的劲儿弄得哭笑不得,说:“那……那你可要好好跟人家李乘欢学习哦!” 第25章 和亲妈单挑 李乘欢很喜欢运动,毕竟拥有他老妈遗传给自己的全人类前2%的运动天赋,如果不去运动的话,那实在是太浪费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他重生这一世看似只是单纯的重生,其实拥有太多的金手指了,承受过苦难的心性就不必多说了,仅仅是能够提前知道自己在哪些领域有天赋,也是一个夸张的金手指。 实际上,人的天赋方方面面,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有某一个领域惊人的天赋,但遗憾的是,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不知道自己在哪一件事上有着令人瞠目结舌的天赋,最终遗憾地泯然于众。 所以他有理由相信,哪怕是那些功成名就的体育明星,也未必都是天赋最好的人,因为你说不清楚,是不是有天赋更好的家伙,压根就没有往体育项目上发展。 当然,运动员的天赋还是比较容易被发掘的,毕竟它好还是不好,从肉眼上已经能做出一个初步的判断了。 李乘欢的个子在小学生中已然鹤立鸡群,他这样的身高自然也会接触一下篮球的。 篮球也好,格斗也好,李乘欢都没有打算当成是主业,只是尽管如此,也练成了不俗的能力值。 篮球训练馆,舒兰抽空过来看看训练营的情况,对面的半场上教练们带着学员们正在紧锣密鼓地做着训练。 李乘欢混迹在一群高中生里,竟然不显突兀。 此时他们正在进行着挡拆后下顺接球上篮的训练,人影交错的瞬间,李乘欢飞速转身下顺,接到传球,轻松地来到篮板下面,一个果冻上篮将球送进篮筐。 动作舒展,优美。 李乘欢以前最喜欢的球员是艾弗森和欧文,他十分享受人球合一,灵动游弋在人群中的感觉,他的球感十分令人惊讶,看他控球,你甚至很难说清楚到底是人在控制着球移动还是球带着他去该去的地方。 总而言之,就是无比地圆融。 体育天赋也要分类型,前2%的体育天赋这么说太宽泛了,那是综合来看的。 如果具体地看,他某些天赋可能不到前10%,但也可能有某些天赋是顶尖中的顶尖。 这么长时间李乘欢也大致弄明白了自己天赋具体最好的在哪些方面。 绝对力量只能算中等,耐力算良好,但爆发力优秀,而最好的是协调性! 协调性,绝对能算得上顶尖! 协调性极好带来的好处就是,学什么动作都很快,对身体的控制也更轻松。 协调,是一个很有趣的词,它不像力量、速度一类的属性,可以用数字直观地体现出来,但它确实最容易让人感知到的。 协调几乎就等同于舒服,好看! 有人说,我搞运动的,追求什么好看?只要够高效不就好了?这一点在篮球上如此认知的人最多,“管他什么动作,能把球弄进去就是高效!动作再好看,投不进还不是花拳绣腿?” 但恰恰相反,只有真正懂运的人才知道,绝大多数运动,动作越好看,反而效率越高。 人类似乎天生就对通透的发力,基于平衡力的舒展有莫名的美感。 而李乘欢就是那个打球动作漂亮无比的人。 只有极少人能够做到“看他控球就是一种享受”。 一个上午,李乘欢都待在老妈的训练营里打球。 训练营里的人几乎都是高中生,大家都是冲着舒兰前省队女篮球员的名头来报名的,但是进来以后逐渐把注意力放在了李乘欢身上。 尤其是几个高一就在这里训练的高三学生,他们差不多是见证着李乘欢从一个小不点涨到现在的身高,而他的球技更是如此。 他们无数次看到教练十分钟前才教了一个动作,十分钟后李乘欢就能学的像模像样,再过十分钟,就能融合进自己的套路,再再过十分钟,实战时他已经可以随心所欲地运用出来。 而且这种掌握新技能的速度随着李乘欢掌握的基础动作丰富,也在进一步地提高。 有时候,是挺绝望的,甚至于后悔到这个训练营了,毕竟每天都会被一个小学生给打击,那种体验真是让人蛋疼。 当然,对于舒兰来说这件事倒是没有多让人惊讶。 毕竟她打篮球也是这么一路走来的。 学动作什么的,有什么难的? 搞体育,对她来说真正困难的是长个子,增强力量,对抗…… 儿子能打成这种水平,让人惊喜,但并不让人意外。 训练结束后,李乘欢正在喝水,一个篮球飞了过来,他微微一惊,赶紧躲闪开了。 然后就看到她老妈一脸笑容地看着他。 李乘欢不满地说:“老妈,差点砸到我了!” 舒兰笑嘻嘻地说:“我知道你反应得过来,来,跟我打两个。” 李乘欢哼了一声:“不打,反正打不过你。” 舒兰凑过来说:“我保证这次不背打!” 李乘欢狐疑地看看老妈,还是有些犹豫。 舒兰肘了儿子一下,说:“别逼我求你啊!” 哪里有个当老妈的样子呢。 李乘欢有些无奈,说:“行吧……” “赌点什么吧?” “妈……我没钱。” “你有压岁钱。” “……” “一瓶饮料吧。” 李乘欢只能无奈点点头。 随后两人都在球场上摆开架势,训练营的学生们也关注到了这里,纷纷围观。 舒兰脱了上衣,说:“我先进攻了。” 李乘欢无奈地点点头。 随后两人的对决开始。 李乘欢在小学生里身高不错,但如今也就一米七出头,比他老妈还是要矮一点的,再加上女性本身就显高,所以看上去比舒兰还是小只得多。 但两人的打球方式如出一辙,都有精湛的控球技术。 转身、变相、拉回、后撤,这对母子防守得也十分专注,根本不给对方机会。 旁边的众人看着这一幕,心里却莫名升起了一种温馨的感觉。 更多见到的是老爸带着孩子打球的,还极少看到老妈跟亲生儿子单挑的。 两人的动作都迅捷灵动,人球合一,但还是李乘欢依靠着更低的重心取得了领先。 随着比分上涨,李乘欢明显感到老妈的防守强度不断提高。 就差一球的时候,舒兰持球,突然坏笑起来:“儿子,妈要背打了哦!” 李乘欢一愣,反对道:“不讲武德!” 舒兰已经碾压过来了,一个背身起球,直接让李乘欢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舒兰轻松将球送进篮筐,才看看地上的儿子,哈哈一笑,伸手去拉。 李乘欢没好气地伸出手。 老妈刚刚把人拽起来,突然手一松,他再度坐在了地上。 现场一阵哄笑。 “亲妈!绝对是亲妈!” 李乘欢无语地坐在地上,看着老妈一脸得逞的笑容跑了。 “我会跟爸爸告状的。” “哼,你敢!” 第26章 初到男生寝室 打完球,回到家,老爸正在一脸幽怨地看着李曦霞给自己的画上添笔画。 李曦霞一看到哥哥,就兴奋地将手里的水粉笔给丢掉,一路小跑朝着他奔来。 “哥哥哥哥!抱抱!” 而留在原地的李临岸望了一眼自己的画上那一轮歪歪扭扭的太阳,悠悠叹了口气,不过随后看着儿子,老婆,女儿,嘴角还是开始上扬。 那头的李乘欢已经将李曦霞抱起来,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圈。 一家人,平安喜乐,孩子开开心心,画被涂了两笔算什么? 今天是周末,洗了澡,换好了衣服,还没有坐下,门就被敲响了。 李乘欢过去开门,是姜云妙。 她今天穿了一套水手服,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姜云妙眼神往房间里瞟了一眼,说:“你准备好了吗?” 李乘欢愣了一瞬,迅速反应过来对方说的是去她家补课的事情,这种时候当然不能说忘了,说:“还没好,你进来坐坐吧。” 姜云妙一下子想到想象中李乘欢的那个颇为严厉的母亲,干笑一声,“进去就算了,我……我懒得换鞋子,就算了吧。” 李乘欢不在意地说:“没事,我们家不用换鞋子。” 姜云妙脸上露出犹豫的神色,正想着要怎么拒绝,舒兰却听到了门外的动静,凑了过来,“儿子,是谁啊?” 李乘欢笑了笑,不由分说地把姜云妙拉进屋子,说:“是姜姐。” 姜云妙顿时一惊,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太自然,看到舒兰,微微将头低下,说:“阿……阿姨好!” 舒兰看了看姜云妙,笑起来:“云妙嘛……经常听到乘欢说起你,让他邀请你到家里来做客,但你每次都没什么空,快来坐会儿。” 不知道为什么,姜云妙听到舒兰说话,心情却稍微安定了一些,她抬起头,看了看舒兰,并不是很凶很严厉的样子啊。 姜云妙的视线在家里转了一圈,李乘欢的家装修得风格十分温馨,此时身材高大的男人正在逗一个小妹妹,显然就是他的父亲和妹妹了吧。 姜云妙坐下后,李乘欢给她倒了一杯水。 捧着杯子,姜云妙的心情就没有那么紧张了,原本她就不是一个内向的人,前面也只是因为对想象中的舒兰有些畏惧,此时镇定下来后,她轻轻整理了一下头发,落落大方地跟舒兰他们说明来意。 “嗯……就是给乘欢补一下数学。” 舒兰感到开心,毕竟儿子虽然优秀,但优秀归优秀,人缘也要好才行的。 舒兰说:“那你们去房间里补课吧,我去给你们切点水果。” 姜云妙连忙摇头,说:“没关系,去我家就好了,资料都在家里的。” 舒兰犹豫了一下,笑着说,“不会太打扰你吧?” 姜云妙摇摇头:“没关系的,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 “哦……” 此时李临岸也抱着妹妹过来了。 姜云妙的目光第一时间被李曦霞给吸引了。 任谁见到这么可爱的女孩儿,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吧! 李曦霞眼睛直勾勾地望着姜云妙,随后怯生生地往哥哥身后缩了缩。 姜云妙笑了笑,对李曦霞眨眨眼睛。 李曦霞脸红了红,躲在李乘欢身后。 李乘欢站起身来,说:“你们先坐会儿,我去取东西。” 姜云妙跟着起身:“我跟你一起去吧。” 单独跟李乘欢的父母待在一起,挺别扭的一件事。 姜云妙跟着李乘欢来到了他的房间。 一进屋,姜云妙就愣了愣。 “这个……是你的房间啊!”姜云妙忍不住感叹了一声。 李乘欢好笑地问:“怎么了?” 姜云妙此时没有了大人的束缚,变得自然了许多,也淡定了许多,说:“嗯……整洁得不像样子。” 的确,哪怕以一个女生房间的标准来看,李乘欢的房间都是极为整洁的,东西分门别类地规整,床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旁边还有一张小床。 姜云妙指了指那张小床,问:“这个床是你小时候睡的吗?” 李乘欢哭笑不得:“怎么可能?这个是我妹妹的床。” 姜云妙再次瞪大了眼睛,“你妹妹的床?这个……你妹妹没有跟你爸爸妈妈睡吗?” 李乘欢笑了笑:“她差不多两岁多的时候把,就跟我睡在一个房间了。” 姜云妙表情古怪,“为什么啊?” 李乘欢打开抽屉开始整理补课要用到的东西,一面漫不经心地说:“嗯……因为老爸老妈老是没办法把妹妹哄睡着,妹妹哭一晚上,爸爸妈妈也休息不好,有一天我说要不然我试试吧,结果一试,妹妹就和我一个房间了。” 姜云妙心情有些复杂,没吃过猪肉总也见过猪跑,她当然知道照顾小孩子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了。 可是李乘欢是一个小学生啊! 他这么小,就这么会照顾人了吗? 看到李乘欢这般淡定地叙述,姜云妙不免好奇:“她……很听你的话吗?” 李乘欢笑了笑:“算是吧,反正她每天最多十分钟就睡着了。” 姜云妙越发觉得不可思议,沉默了一下,又发现了一个盲点:“可是,你妹妹两岁多的时候,不会尿床什么的吗?” 李乘欢点点头:“嗯,是有的。” “那她尿床了怎么办?” 李乘欢一脸古怪:“这个能怎么办?换洗不就好了。” 姜云妙眨了眨眼睛,“你来换,你来洗吗?” 李乘欢笑了笑:“这有什么关系?” 姜云妙就不说话了。 虽然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认识李乘欢了,但是她才发现,她远远不了解这个邻家小弟弟。 李乘欢已经收拾好了,笑眯眯地说:“那就辛苦你了。” 姜云妙摇摇头,“这有什么关系。” 两人收拾好了东西,出来以后跟父母道别。 两人走在楼梯上,姜云妙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乘欢,你觉得我聪明吗?” 李乘欢感到奇怪,看了看她,说:“应该聪明吧。” “应该?”姜云妙微微沉默,然后自言自语地说:“今天听了一句话,有三样东西,女孩子很难同时拥有,往往拥有其中两个,就很难得到第三个。” “温柔,聪明,和漂亮。” 李乘欢眨眨眼,说:“呃……是吗?” 姜云妙说:“你觉得,我放弃哪个比较好?” 李乘欢想了想,说:“我现在觉得你不聪明了。” “啊!” “聪明的话,应该不会思考这么奇怪的问题吧。” 姜云妙没好气地打了李乘欢一下,说:“哼,这下,那我就只剩下漂亮了。” 第27章 赤子之心 实际上,李乘欢也是第一次到姜云妙家去。 虽然说是一起长大的,但毕竟姜云妙年龄比李乘欢要大将近三岁,而且她还是一个女孩子,小学时期的确没有什么机会去她们家做客的。 姜云妙家在李乘欢家对面的那栋楼上,中间隔着小区中庭的公园。 实际上,李乘欢从来没有去找过姜云妙,所以他并不知道姜云妙家住在几层,直到此时姜云妙将他带到门口,才发现他们两家竟然在同一个楼层,如果打开窗户,隔着中庭就能看到对方的家里。 走进姜云妙家。 姜云妙笑了笑:“随便坐。” 里面的装修风格跟他们家相比并没有太大的差距,从物质条件上说,姜云妙和他的家庭条件是差不多的。 姜云妙给李乘欢倒了一杯水,然后有些兴奋地搬了两个纸箱子过来,摆在李乘欢面前,说:“送你个礼物。” 李乘欢好奇地看了看那两个大纸箱,说:“这是什么?” 姜云妙将两个纸箱都给打开。 里面竟然是清一色的玩具。 如果说得再具体一点,都是玩具车。 李乘欢愣了愣,有些好笑,“姜姐,你喜欢玩具车?” 按他的想法,女孩子不都是喜欢芭比娃娃或者毛绒玩具的吗? 姜云妙说:“我不喜欢娃娃,我喜欢车子,这两箱玩具车是我从小到大收集来的,送你一辆,你随便挑一辆吧!” 李乘欢本想拒绝,但看到姜云妙的眼神,迟疑了一下,从里面翻出来一个钥匙挂件大小的吉普车,说:“那就这个吧,谢谢你。” 姜云妙见李乘欢挑了车子,再次将她心爱的玩具慢慢收起来,一面自顾自地说:“等我满了18岁,就去考驾照,然后攒钱,等攒够了钱,就买一辆车,我最喜欢越野车。” 李乘欢笑了笑:“你打算云游四方吗?” “云游四方是这么用的吗!”姜云妙不满白了一眼李乘欢,然后笑眯眯地说:“我打算浪迹天涯……” “咳咳……”李乘欢咳嗽两声,也没比云游四方好多少。 姜云妙看到李乘欢的表情,哈哈大笑,缓缓开口:“逗你的啦,我只是喜欢车子,但对出远门没有兴趣,清河县附近有那么多山啊,田野啊,那些厉害的人征服华夏山河,我征服清河县山河就好了,嘻嘻。” 随便闲聊了一会儿,终于是进入主题了。 毕竟今天过来是补习数学的。 姜云妙并没有邀请李乘欢去她的房间,而是让他在客厅等着,自己去房间里拿了补习的资料出来。 对于李乘欢来说,补习数学当然没有姜云妙想象中那么重要的。 姜云妙会想着给他补习数学,大概是一两年前,某次聊天时,偶然聊起学习成绩,他谦虚地说了一句,数学相比要差一点吧。 毕竟作为一个几乎要把家里的古文诗词作品全部都快要背下来的人来说,说语文成绩相对比较就有些不太合理了。 不过他的数学成绩自然也是跟差没什么关系的。 补课的过程比想象中还要快,李乘欢只是对小学数学试卷里的附加题感兴趣,而小学的知识总量就那么多,经典的题型也就那么一点,他已经自学了初中数学,了解一下,就算是掌握了。 在补课的这个过程当中,姜云妙也逐渐开始意识到眼前这个小子的数学一点都不像自己想象中那么弱,看上去一些地方是一点就通,其实可以从侧面看出他对基础知识的掌握有多么牢靠。 渐渐的,姜云妙感到了一点挫败。 剧本……不是这么写得嘛。 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帮到李乘欢多少。 将最后一道典型题讲完,姜云妙打了个哈欠,问:“乘欢,你要果汁吗?” 李乘欢摇摇头,“我不喜欢甜食。” 姜云妙奇怪地问:“你吃不惯糖吗?” 李乘欢哑然一笑,说:“那倒不是,我妈说甜食会影响发育。” 姜云妙想了想,试探着问:“你妈管你这么严厉吗……” 李乘欢愣了愣,摇摇头:“你是说甜食?嗯,那个跟我妈妈没什么关系,是我自己想的。” 姜云妙小口微张,露出不能理解的表情:“你自己?” 李乘欢点点头:“要爱惜爱护自己的身体才行啊。” 他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前一世,只有失去过,渴望过,才会珍惜。 姜云妙好奇地看了看李乘欢,她并不能从李乘欢的这句话里体会到更多的含义,但是此时她却莫名感到这个小学生……有点深沉。 不是那种装出来的深沉,而是真的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其实一直以来对李乘欢的印象都是如此,嗯,怎么说呢,从小到大,李乘欢都显示着跟同龄人的与众不同,他不会咋咋呼呼地模仿电视里的动画人物,不会和同龄人抢玩具,也不会跟爸爸妈妈哭着要买什么零食。 他在小区里面,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坐在椅子上晒太阳,要不就是蹲着看地上的蚂蚁。 跟一个老爷爷一样。 但你又能真实地从他眼中看出来他对这个世界的好奇,那种纯真却是实实在在的。 此时听到李乘欢说“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姜云妙莫名感到一种怪异,就好比,要珍惜时光是一句真理,但现实生活中极少有人把这句话当一回事,可是姜云妙分明觉得李乘欢是真的对这件事十分有感触。 李乘欢常常会有类似的表达。 都是些简单朴素的观点,正确到不能再正确,比如“要爱自己的家人”、“不要惹妈妈生气”、“不能去鄙视那些残疾人。”“要多吃水果蔬菜……” 可是他却那么真诚。 以前没有深想过这个问题,小时候只是觉得李乘欢独特,但姜云大了一点,想法也就多了,此时认真想想,觉得这个比自己小了三岁的弟弟,是真的挺单纯的。 这种世界,能坚持那些东西的人…… 她突然就想到了一个词语,“赤子之心”。 嗯……不过这也是幼稚的一种表现吧。 现在的她已经快要上高中了,自然对这个世界有了很多的认识,她知道这个世界不是小时候自己想象中那般转的。 有很多黑暗的地方,有很多很多会把人的心灵变得肮脏的地方,各种诱惑啊,污染啊什么的…… 她就经常听到,见到,一些不好的东西……毕竟小县城嘛。 但她喜欢此时的李乘欢。 如果某一天这个小弟弟变得油腻混浊了,她会难过。 想到这里,她莫名有了一个念想,她希望保护他的这份干净。 嗯……先从帮他留在清河县开始吧。 第28章 悠闲的小学时光 桃花谢了,叶子从嫩绿变成了深绿,两三只鸟儿隐没进树丛里,叼着虫子飞走了,种种种种迹象都是在告诉你,夏已经要到了。 也快要到了小升初的时间节点。 如果站在一个成年人的视角上看,小升初实在是一件过于微不足道的事情,大抵只有已经过了,偶然聊起,知道邻居家的某某孩子今年小升初,然后礼貌性地问两句考的怎么样啦…… 但是对于身处其中的小学生们来说,总体氛围还是有些压力的,绝大多数孩子的压力来源并不是源于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而是周遭的家长啦,老师啦,这些人。 最后一个月的时候,各种乱七八糟的考试测验变得多了起来,每天的作业也变得有一些多。 一些成绩比较差的,或者说天生注意力就不怎么容易集中注意力的孩子晚上做作业做到深夜,崩溃得哭哭唧唧。 但是对于李乘欢来说,自然没有这方面的困扰。 尤其是作业这种东西,对于小学生来说很困难费时费力,但对于一个拥有成年人思维的人来说绝对不会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 每天花在这方面的时间不会很多。 这段时间老师也没有太多精力检查他们的背书啦、改错之类的任务,便要求班上的学生在家里完成这些事情后,由家长签字确认。 舒兰和李临岸都是极少过问李乘欢的学习的,而签字这种事情,自然也没有必要让他们废精神,所以李乘欢基本上都是自己给自己签的。 之所以老师们还可以对小学生用处“签字大法”,主要是因为小学生写的字幼稚,跟成年人写字一看就有很高的辨识度,但李乘欢随手写几个名字,连笔又规范,甚至比绝大多数老师写得都好,老师们自然分辨不出来了。 当然,老师也几乎不会去纠结李乘欢是不是真的让家长签字了。 但是最近几天老师发现了一件让人有些郁闷的事情。 那就是班上似乎有一些让人觉得不太可能会完成任务的差生,竟然也有家长签字。 将人叫到办公室里一试探,一吓唬,才知道他们果然找了别人代签! 随便一猜,就知道是李乘欢干的了。 只是李乘欢跟别的学生不同,如果是别的学生干这么胡闹的事情,那么抓过来骂一顿就好了,可是李乘欢是有望考进全县前十的尖子生! 学生的升学率跟他们的奖金直接挂钩,而一个全县前十的毕业生,可以抵得上十个前一百的学生! 想了想,如果因为这件事说一顿李乘欢,影响了他的情绪,进而再影响他的发挥,到时候没考好,可就得不偿失了。 因此,最终这件事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老大说了,必须我同意,才能帮你们签,今天只有五个名额!”刘轩轩一脸得意地对围住他的几个男生说。 “刘轩轩,求你了,你就帮我给李乘欢说说吧!” “哼哼,王德军,你上周打乒乓球的时候点兵点将的时候点了我,就算你一个吧。” “哈哈!谢谢你刘轩轩!” “刘轩轩,我上周还给了你一张青眼白龙呢!你忘了?” “青眼白龙……嗯,算了,那就再算你一个。” “刘轩轩,我可是帮你给王慧娟递情书了的!” “咦?”众人皆惊。 “靠!你暴露我……你没了!何峰!” 李乘欢远远地看了那边刘轩轩的得瑟模样,哑然一笑,低着头默默画画。 这件事在他来看也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也没什么大的成本,帮着一些心思不在读书上面的学生胡闹胡闹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不过他有约法三章,不能打扰自己的生活。 好在刘轩轩很享受被人簇拥的感觉。 就挺好的。 画完了画,李乘欢便靠在椅子上眯眼养神。 教室里闹哄哄的,外面时不时传来阵阵鸟鸣,夏天的风暖暖吹过,穿过头发穿过耳朵,他想,这是个无忧无虑的时间,连带着他的心情也变得如此。 但不由得对接下来的初中生活产生了期待。 初中时期,会是怎么样的一副状态呢? 没上过初中的他,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和这些小学生是等量齐观的呀。 …… 虽然外人看来学业挺紧张,但丝毫不影响李乘欢周末放松。 他还是喜欢跑去爷爷家跟他下象棋,偶尔还会带上妹妹,这个时候奶奶会做很多好吃的,恨不得把所有的宠爱都送给他们兄妹。 但爷爷也不是每天都会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等他。 这一天周末,李乘欢跟爷爷刚刚杀了两盘,爷爷就打算收棋,然后从家里拿了一瓶五粮液,对他说:“今天咱们去一趟你叶爷爷家。” 李乘欢奇怪地问:“去他们家干什么?” 李动江没好气地哼了一声:“那老小子昨天钓了两条石板条,而且两条都罕见的大,一条就有四五斤那么大!昨天在我面前得瑟了好久,今天咱们爷孙就去把它给吃了!” 李乘欢想了想,“这不好吧……” 李动江哼了一声,“这怎么不好!” “我是说,我们没必要搭上一瓶五粮液吧?”李乘欢指了指李动江手里的酒。 李动江愣了愣,随后看向李乘欢,接着一老一少一起哈哈大笑。 这孙子深得我心。 不过只是开玩笑的,李动江自然不可能当真。 十几分钟后,李动江和李乘欢就步行到了叶开家。 叶开家是县城里的自建房,楼下还有一个小院子,李动江人还没进去,就咋咋呼呼地嚷着:“叶开,酒我可带来了!鱼你弄好了没有啊?” 就在这时,李乘欢看到院子里一个正在认真学习的身影。 是那天在书法比赛上碰到的叶凝露。 此时叶凝露正在院子里的一个角落背单词。 “provide……提供,provide,提供……” “p-r-o-v-e-d-i……” 李乘欢眨了眨眼睛,下意识出声:“呃……应该是i在前面吧?” 叶凝露一怔,思维被打断了,回头看向李乘欢,歪歪脑袋,“啊?” 李乘欢说,“应该是p-r-o-v-i-d-e吧。” 叶凝露愣了愣,打开书看了一眼,然后再看向李乘欢,一脸古怪:“你……你认识那个单词啊?” 小县城,小学英语是类似于体育课的副科,没人在乎,而且他们也不会接触到这个单词的。 李乘欢笑了笑,“嗯,一点。” 叶凝露眨眨眼,将书合上,缓缓走了过来。 第29章 做客 叶凝露上下打量了李乘欢一番,笑了笑:“谢谢你咯。” 李乘欢说:“你不觉得我多管闲事就好。” 叶凝露笑了一阵,看了看那边的李动江,问:“你们是过来找我爷爷的吗?” 李乘欢点点头,“我爷爷说好久没有跟叶爷爷叙旧了,特别想他,所以特别把我带上过来拜访拜访他。” 那头的李动江又开始嚷了起来:“叶老头儿!我可是专程过来吃你的鱼的!谁让你在我面前得瑟的!” 李乘欢和叶凝露都望向了那个方向,沉默不语。 随后,李乘欢干咳两声。 叶凝露眨巴眨巴眼睛,抿嘴一笑,说:“别在外面坐着了,进去坐坐吧,你来了我弟弟应该会很高兴。” 李乘欢这才想起来,叶凝露的弟弟叶子皓。 那边的叶开已经出来了,没好气地瞪了李动江一眼:“昨天才钓到,你也不让我养两天,哼!” 李动江说:“我还不不知道你那边小心思,再多养两天,全县城都该知道你钓了两条大石板条了!” 叶开说:“你就是酸。” 李动江扬了扬手里的五粮液,笑骂道:“行了,别抱怨了,我连五粮液都带来了,你就别不识好歹了,咱俩说不上谁吃亏!” 看到这酒,叶开这才笑了笑:“可先说好了,可不是我让你带酒过来的。” 他看了看李乘欢,说:“行了,你们爷孙别在外面了,快进来吧!” …… 关于英语,李乘欢下的功夫不比语文少。 毕竟拥有吓人的记忆力天赋,再加上从三岁开始刻意地开发,而且不断用艾宾浩斯遗忘曲线的规律来回忆,几乎已经成了习惯,要刻意记忆的知识几乎不会忘掉。 虽然是天赋,但同样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这也就造就了他在文科方面的优异成绩。 拿语言这件事来说,各种各样的理论研究都告诉你,幼儿阶段是语言开发的黄金时期,这一点哪怕对于一个拥有成年人思维的重生者来说同样如此。 依靠着幼儿学习语言得天独厚的优势,加上刻意的努力训练,他从很小的时候就靠着听录音磁带,原声英语电影,不断地模仿练习,如今早就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听说读写毫无压力。 当然,受制于小地方,英语并不纳入小升初的考试,英语水平一直没有展示的机会,所以知道他英文水平的人并不多。 而刚才李乘欢多了一句嘴,已经让叶凝露对他有了一些好奇。 进了客厅,李乘欢十分礼貌地对叶开和叶凝露的奶奶问了好,两个老头儿开始聊天,奶奶去准备做菜,叶凝露就对李乘欢说:“我们去楼上玩儿吧。” 此时两个老头儿正在聊年轻时候的事情,李乘欢正听得津津有味,相比之下他反而对叶凝露的邀请不怎么感兴趣,但一时也找不到什么拒绝的理由,便只好点点头,说:“好。” 叶凝露表情有些古怪,因为她也是一个对于察觉他人情绪特别敏锐的人,分明能够感受到李乘欢似乎更想留在这里,不免觉得奇怪,他喜欢和老头儿玩儿? 两人一同上楼。 叶凝露和叶子皓的父亲就是县教育局的局长,夫妻两平时工作忙碌,也没有多少时间照顾他们,住在单位分的公寓里,他们两姐弟一直是和爷爷奶奶住的。 二楼算是他们两姐弟的乐园,一人一个大房间,还有一个公共区域,摆放着他们两人从小到大的玩具。 自建房是有这种好处的,如果不拿来出租,有太多房间可以利用,居住舒适度拉满,相比之下生活幸福度更高。 叶凝露指了指弟弟叶子皓的房间,说:“他应该在打游戏,我带你去找他。” “咚咚咚……”叶凝露敲了敲门,说:“子皓,李乘欢来了哦。” 片刻后,叶子皓将门打开,看到李乘欢后一脸兴奋,“大哥!你来了?快进来,我们一起打游戏!” 李乘欢看了看叶子皓玩的游戏,是一款格斗游戏。 如果有资深游戏迷,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是ps2的经典游戏《龙珠之电光火石》 叶凝露觉得既然是男生,肯定对游戏感兴趣,尤其是李乘欢这么大的男生,带他到叶子皓这里,他肯定会对这个很感兴趣。 但是叶子皓邀请李乘欢,他却笑着摇摇头:“我手比较笨,你玩吧。” 叶子皓顿时急了,说:“你不喜欢这个游戏?我这里面还有其他游戏!战神你知道吗?数码宝贝?还有蜘蛛侠,横行霸道……” 李乘欢说:“你玩儿吧,我看你玩儿就行。” 叶凝露忍不住看了几眼李乘欢,她分明从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两岁的弟弟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奇异的气质…… 怎么说呢,他给人的感觉,很像是自己的父亲。 倒不是说他少年老成,而是他跟自己的父亲一样,都有一种沉稳,不骄不躁的气质,这种感觉无关年龄。 想了想,叶凝露问:“你对游戏不感兴趣?那我们去看电影怎么样?” 李乘欢欣然答应:“好啊。” 叶凝露笑着说:“那就去我的房间吧!” 叶子皓急忙说:“那我也跟你们去看电影!” 叶凝露哑然一笑,“你平时不是不喜欢看电影吗?” 叶子皓瘪了瘪嘴,说:“你们两个都去了,我一个人啊……” 叶凝露笑眯眯地点点头:“那行吧,不过你到了我的房间可别乱碰东西哦!” 虽然说着温柔的话,但叶凝露的言语中却流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叶子皓微微一惊,连忙点头:“哦……” 李乘欢感到有些好笑,不由得把叶凝露和姜云妙对此了一下,叶凝露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温温柔柔的,随时都在微笑,很有教养的样子,但她的骨子里大概不像外边那么柔弱,是很有主见,很聪明的女生。 而姜云妙呢,外边看上去很能干,活泼,外向,但接触久了就知道,她时常犯迷糊,偶尔笨笨的,很天真,骨子里是很温柔的。 这番对比只是闪念一想,转瞬即逝。 他可不敢说自己就看透了两个女生。 到了叶凝露的房间。 叶凝露的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有一台电脑,她平时就在电脑上看电影。 这个时期,液晶电脑还不算特别普及,但叶凝露这样的家庭自然是标配的。 叶凝露熟练地打开了种子搜索网站,问李乘欢:“你想看什么类型的电影?” 叶子皓嚷起来:“我要看钢铁侠!钢铁侠!” 李乘欢想了想,说:“我随便,都可以。” 叶凝露想了想,说:“那看爱情电影可以吗?” 叶子皓发出了极度失望的声音。 叶凝露笑着对叶子皓说:“你别打岔。” 叶子皓立刻闭嘴。 李乘欢笑了笑:“都可以的。” 叶凝露想了想,“嗯,正好有个同学给我推荐了一部电影,还挺好看的,叫《怦然心动》,我也没看过,我们就看这个怎么样?” 李乘欢点点头:“行。” 第30章 知音 叶凝露播放的这部电影是英文原声的,网络上没有正版资源,是从种子库找的盗版,一些为爱发电的汉化组做的字幕。 翻译这件事,英译中和中译英是一样的,在很多地方总是很难做到完美的信达雅,尤其是业余的汉化组,那么一些台词的翻译上,就没有办法做到尽善尽美。 不过对于李乘欢来说倒是没有什么关系。 他在家里也是会看一些电影的,尤其是能够不看字幕也能听懂电影以后,这件事就成了一件极好的消遣。 想当初,他可是将老友记一集不落地看完了。 通过这种方式学习英语有一个好处是,你能够结合场景和遇境理解一些词汇和短句,如果再了解一些当地的文化,那么甚至连母语者才能get到的梗也能理解了。 而这部经典的爱情电影无论是剧情还是人物的选择上都很不错,极抓眼球。 只是叶凝露还是有些疑虑,在观看的时候看了李乘欢好几次。 她觉得,这是一部青春爱情电影,但是大概不会特别吸引小男孩儿的眼球。 因为英文原声的原因,叶子皓看了一会儿已经觉得有些无聊了,小声说:“姐姐,能不能看钢铁侠啊……” 叶凝露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看向李乘欢,“你觉得呢?” 李乘欢笑了笑,“我都可以。” 叶凝露又看了会儿电影,说:“那就看这个好了。” 叶子皓悠悠一叹。 电影持续地播放,中间有一段大概是因为字幕组的问题,缺了字幕,甚至连本身的英文字幕都没了。 叶凝露愣了愣,赶紧上去调试,但女孩子大都是不怎么会弄电脑的,试了好几下都没有弄出来。 叶子皓又开始小声发表意见:“姐姐……看钢铁侠吧……” 叶凝露转过来,有些无奈地看向李乘欢,说:“那要不然……我们换一部电影吧?” 此时李乘欢正当看到剧情转折的地方,也有些想继续看下去,迟疑了一下,说:“呃,你也想看钢铁侠吗?” 叶凝露眨了眨眼睛,下意识脱口而出:“怎么可能?”随后看了看屏幕:“没有字幕了呀……” 李乘欢说:“那没什么关系,这一段我翻译给你好了。” 叶凝露顿时愣了愣,“你能翻译?” 李乘欢笑了笑:“试试吧……” 叶凝露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着李乘欢,然后才小声“哦”了一下,随后点击播放。 在英文原声的台词,但是对话并不怎么频繁,李乘欢便慢条斯理地讲解剧中的人物究竟讲了什么,叶凝露时不时看看李乘欢,目光里多了更多份量的惊讶和好奇。 只是时间并没有多到能把这部电影看完,楼下奶奶就招呼他们吃饭了。 叶凝露将电影点击暂停,忍不住问:“乘欢,你是怎么学的英语啊?” 叶子皓也一脸佩服地说:“大哥,你也太牛了吧!比我姐姐还厉害!” 这下子明天去学校吹牛逼的素材又多了一个。 李乘欢不在意地笑了笑,“呃,就是多听多读啦。” 几人起身,叶凝露望着李乘欢若有所思,说:“你跟别的小学生还真是不一样,说实话,你说你是初二的学生我也相信,不管是说话还是长相。” 李乘欢哑然一笑:“是吗……” 三人下了楼。 楼下的两个老头儿哪里等得到鱼上桌?他们就着花生米都喝了小半瓶五粮液,吹起牛逼的往事,一个声音比另一个大。 虽然总是互损,但是看得出来两人的感情极好,叶开兴奋起来,指着李乘欢说:“乘欢啊,你是第一次到叶爷爷家来做客吧?这都怪你爷爷,这次就算是把门认熟了,以后经常过来玩儿!凝露你们两个虽然差两岁,但子皓你们差不多大呀,肯定能玩到一起去,哈哈……” 叶子皓悠悠一叹,说:“他们俩才能玩到一起……” 叶凝露的奶奶做了不少好吃的,除了烹饪了叶开钓的那两条珍贵的鱼,还烧了好些菜。 李乘欢第一次到别人家做客,自然不好不顾形象地大吃特吃,早早地停了筷子,两个老头儿还在吹牛逼,他便找了个理由,走到外面的院子里吹风。 片刻后叶凝露也出来了,她十分自然地走到李乘欢旁边,望着前面的那棵树,问:“你喜欢看电影啊?” 李乘欢点点头:“还行。” “不喜欢看钢铁侠?” “我喜欢有生活气息的电影。” “呵……”叶凝露表情有些古怪,毕竟任何一个人听到一个小学生说出“我喜欢有生活气息的电影”都会觉得古怪吧。 但是叶凝露却有些高兴,因为她也喜欢这种电影。 女孩子毕竟要早熟一点,她喜欢那种没有什么冲突,就是娓娓道来的故事片,类似于情书,东京物语这种。 尤其是东京物语,她看了很多很多遍,但每次看还是会感动和意难平。 身边有类似口味的人太少了。 这样的电影会让她觉得心态平和,而身边的人则会觉得她的口味古怪,像一个老婆婆。 别说同龄人,往上五岁,也极难找到知音。 她在网络上遇到的有相同口味的人,几乎都是30岁以上了。 叶凝露想了想,问李乘欢:“你看过东京物语没有?” 李乘欢笑了笑:“那部黑白电影吗?” 叶凝露一直都很平静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惊喜,点忙点头:“嗯嗯!” 李乘欢说:“嗯,看过。” 叶凝露顿时笑了起来:“你……你竟然会看过这种电影。” 李乘欢也笑了笑:“我比较喜欢那种家庭电影。” 叶凝露看着李乘欢的眼神有了一丝难以说清的东西,又问:“致亲爱的你呢?” “嗯……没看过。” “推荐你去看!你如果喜欢东京物语,肯定会喜欢这部电影,是高仓健的最后一部电影!” “哈……好吧,我会去看的。” “你喜欢这种慢吞吞的电影么?” “也不是慢吞吞,我喜欢情感细腻的电影。” “不怕被别人说娘吗?” “娘不娘不是这么体现的吧……” 聊着聊着,叶凝露甚至忘记了对方一个小学生,她某个时刻突然想到后也会感到诧异不已,平时她是一个觉得同龄男生都很幼稚的人,但是今天竟然会和一个比自己还要小两岁的男生这么聊的来。 意外,意外啊…… 叶子皓坐在门槛上,皱着眉头看着那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姐姐。 叶子皓有些委屈,他还想跟李乘欢这个大哥搞好关系呢。 “平时从来没有见过她跟谁聊得这么来的……” 第31章 怀疑代考 时间如流水。 几周后,终于结束了毕业考试。 作为第一个交卷的学生,李乘欢从教学楼到操场的阶梯上走下来,阳光洒满,金色的阳光给视野中的所有建筑物镀上一层金边。 李乘欢眯着眼睛回头看了看,心情有些惆怅。 回首过去的小学时光,其实并没有留下太多印象深刻的瞬间。 虽然没有经历过,但是那些让小学生十分激动的瞬间,比如佩戴红领巾啦,获得三好学生啦之类的事情,并不会让他也十分激动。 毕竟一个成年人,如果不能碾压小学生才奇怪吧。 但是总得来说还是非常满意这段时光的,倒不是学校里面,而是趁着这段休闲的时间,做了很多很多积累。 父母的开心自然不必多说,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更重要的是,在很多技能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篮球也好,格斗,绘画,书法也好,还是学习方面的记忆力,英语,文章,种种种种。 很多人说,要领先在起跑线,除非是那种特别逆天的天才,否则他努力过的这些领域,无论如何都可以说是领先绝大多数人半个跑道了吧? 但关于接下来的生活,其实还没有怎么想好要怎么过。 物质方面,其实父母给他的条件已经不错了,这么想或许是没有见过什么市面的表现,但是对于他来说的确是这样想的,物质上面能带给人的快乐其实随着阈值不断提升,会越来越少,反而是精神上的获得感才是持续的。 但并不是说不去追求物质上的东西了,很多事情,的确需要物质来作为基础的。 只是初中生,如果整天想着赚钱,也不太现实。 自己的认知能力,还支撑不了他赚到很多钱……人是很难赚到认知以外的财富的。 而且初中生毕竟还太小了,做什么事情都会有很多限制。 所以,接下来的初中时期,主要还是以积累为主吧。 没必要着急的。 如此想着,李乘欢踢着操场上的小石子,在树下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刚刚过去的考试应该是非常顺利的,只考两门课程,语文和数学,语文不必多说,甚至以他的能力,作文满分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逻辑也好,文笔也好,很多小学老师也比不上的。 而数学呢,检查了两三遍,大概也会是满分收场。 嗯,总得来看,没什么意外,也没什么惊喜。 那么接下来,就有了跟老爸老妈谈判的资本。 他们执着于将自己送到省城去读书,这件事对他来说没有什么意义,相比于填鸭式高强度地度过一个初中生涯,当然是在小县城里慢节奏地陪陪家人,享受家长里短来的舒服。 爷爷奶奶,还有乡下的外公外婆都在老去,妹妹一天天长大,这些时光,他都不想缺席。 成绩什么的,将来读文科,在哪里都一样。 三三两两的学生交卷出来了,有人欢喜有人忧,李乘欢笑了笑,嗯,总算是结束了。 …… 毕业联考并不是重点,后面还会举行毕业典礼,而在这段时间,六年级的毕业生放假,享受难得的假期,而老师们则加班加点地工作起来。 自然是批改试卷,统计成绩,以及后续的毕业典礼上的相关事项了。 因为是全市的统一考试,全市五县三区所有学生的试卷都会密封起来,送到市里统一批改。 市里成立了工作组,专门完成这项工作。 能抽组上来的老师都是经验极为丰富的优秀教师。 “今年的这些学生相比去年,素质是稍微要弱一点的。” 批阅组的组长刘春红将一张试卷批改完,放在一旁,微微一叹。 她是市一中招生办的主人,作为常年能和省城在教育领域竞争的教育知名城市,在发掘苗子这一块上,他们市一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命题也有他们学校的优秀教师参与,尤其是语文和数学的附加题,都是超过了普通小学知识的范畴的,通过这样的考试,能够让他们早早地发掘出一些苗子。 “刘老师,你看一下,这里有一个能做出来附加题第一题的。” “是吗?我看看……” 因为是全程密封批改,并且有监控,他们只能记个数字,但会特别留意,等试卷全程批阅完毕,审核结束后解封,他们才能看到人的名字。 刘春红看了看,哑然一笑。 数学附加题的第一题其实如果用高中的数列思维解答是非常简单的,但小学生嘛,只能开动脑筋了,没想到这个孩子竟然用最笨的硬算方式给解出来了。 但无论怎么说,至少说明人还挺细心的。 批改试卷的氛围十分和谐,工作组的老师们互相插科打诨,偶尔看到一些好笑的试卷,互相传阅。 就在这时一个老师突然语气有些严肃:“刘老师刘老师,你过来看看这张试卷!” 刘春红走过去,疑惑地问:“怎么了?” 那个老师皱着眉头:“好像是……代考。” “代考?”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了。 这可是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组织的全市范围内的统考啊!竟然有人敢代考?这胆子也太大了吧! 这是所有人的第一念头。 刘春红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真的涉及代考,那么追责问责下来,至少有一串人完蛋。 她走到边上,皱着眉头望向试卷。 随后,她的目光也锐利起来了,缓缓拿起来试卷,认真盯着看…… 批改试卷的老师抬着头说:“我刚刚一拿到试卷就觉得不太对劲,这个字完全不像小学生写的,甚至说句不好听的,一些高中生甚至大学生也写不了这么好的字!这个笔锋,哪怕认真练都得十年八年吧?太老练了,不可能是小学生……” 刘春红皱着眉摇摇头:“你说轻了,我看不少语文老师的字也没这个写得好!” “而且是全对哦……甚至这个作文,我认为给满分也不是不可以。”那个老师一脸戏谑。 刘春红沉默了一下,说:“这样,先按照批改标准正常批改出成绩,然后把这份试卷单独拿出来,我去跟领导报告一下。” “好。” 就在这时,负责批改数学的考试也喊了一声:“刘老师,这儿有个数学满分的!” 第32章 大动干戈 “满分试卷?” 刘春红还没有处理完从这边疑似语文代考的事件,那边就再次传来数学满分的消息。 如果不算两道附加题,其实是有不少满分试卷的,但是如果算上附加题,到目前为止还一个都没有! 而那边老师说“数学满分”,当然不可能仅仅是除开附加题的满分了。 刘春红快步走过去,拿起试卷认真看了起来。 片刻后她的表情更加凝重了。 这份试卷,字迹都不能用工整来形容,应该说是优美!虽然是数学试卷,大多数内容是数字,但一小部分的应用题还是会用到汉字的。 跟刚才那份疑似代考的语文试卷显然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 “我知道了,这两份试卷单独拿出来,我们要在视频和监督人的监督下解封,看看里面的人到底是哪个区县哪一所小学的人。” 批改任务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下午,刘春红拿着两摞试卷前去解封。 解封现场已经有不少老师,甚至纪委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已经介入了。 “如果真的是代考的话,实在是有些离谱。” “但是嫌疑很大,那两份试卷我看了,确实不像小学生做出来的试卷,先不说数学,你们看了那个作文没有?小学生根本不可能写出那种水平的作文。” “还有字迹,更是有些离谱,说实话,我练了好几年硬笔书法,自愧不如。” 几个老师发表着意见。 相关领导做出指示:“待会儿解封以后,确定试卷的主人,下一步要做好调查。第一,是确定试卷是否真的是有人代考,第二,要查明方式,为什么在层层严密的联考规则下,还有人可以这么大胆地做到代考?是哪些人开了绿灯?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第三,调查过程不要大动干戈,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深入实地调查。” 顿了顿,领导认真地说:“虽然只是一次小学毕业考试,但我们同样要抓好考风考纪,这事关着整个市教育系统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吧啦吧啦…… 众人默默聆听,等领导做完了指示,终于到了解封的环节。 在所有人的见证下,密封试卷被拆开。 那两张字迹优美,答案无可挑剔的试卷,姓名、学校都暴露在众人眼中。 “清河县一小的卷子?” “李乘欢?” 大家面面相觑。 按照往年的经验来看,无论是小升初还是初升高,甚至后面的高考,清河县因为其地处河阳市最偏僻的位置,教育资源最差,年年垫底。 偶尔能有一些好苗子,但一冒头,就被市里的好学校给薅走了。 这样的环境,能有一个成绩这么吓人的小学毕业生?不太可能。 一时间,大家开始思考,到底是哪个环节做的弊? 一个成年人待在教室里代考应该不太可能,毕竟那一幕太离谱了,周围的小孩子到处一说,就会暴露。 那就是试卷被调包了?总之,离奇的事情也会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工作组迅速做出部署,刘春红带领两名同志迅速赶赴清河县摸底调查这件事。 …… 叶凝露的父亲叫叶剑波,是县教育局局长。 正在开会的他,桌下的电话连续振动了两次,他只好出去接了起来。 “喂,哪位?” “请问是叶局长吗?” “我是。” 叶剑波默默听着对面讲明来因,脸色逐渐变得凝重起来,“还有这样的事情?我知道了,好的,今天下午见吧。” 将电话挂断,叶剑波迟疑了一下,皱着眉头喃喃自语:“作弊?一小?子皓不就是在一小吗?” 下午时分。 叶剑波终于见到了市里来的工作组。 刘春红开门见山,说:“叶局长,我们时间紧,就不走那些过场了,我们过来首先是确认那个学生是否作弊,因为目前我们只是怀疑试卷是一个成年人做的,但如果你看过他的试卷大概也会觉得,八九不离十,其次呢,就是调查清楚,他到底是用什么方式作弊的,而后续的追责问责问题,我们下一步再说。” 叶剑波表情不太好看,因为在他的管辖范围出了这种事情,总归来说是有些影响的,但是他并没有被对方牵着鼻子走,而是问道:“不好意思,你们是如何确定那个学生作弊的?” 刘春红沉默了一下,从公文包里将那两份试卷取出来,放在桌上推了过去:“严格地说,不是作弊,是代考,叶局长您看看,这两张试卷可能是小学生做出来的吗?” 叶剑波皱着眉头接了过来,看到上面的名字却是微微一怔。 李乘欢? 这个名字有点熟悉。 对了,李叔叔的那个孙子好像就叫李乘欢。 叶剑波自然认识跟父亲关系最好的李动江了。 他随后又想到女儿的书法比赛,再认真看了看李乘欢的那份语文试卷,看着看着表情变得古怪起来。 刘春红问:“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叶剑波缓缓将试卷放下,说:“全对的答案,有没有作弊我不好判断,但是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笔迹给这个孩子定罪……” “太草率了。”他缓缓往椅子上一靠,说:“这两份试卷,应该是他本人做的。” 工作组的几人都是一怔。 刘春红严肃地说:“叶局长,这个字是小学生能写的出来的?” 叶剑波对这个老师态度并不是很满意,见她语气不善,他便淡淡地说:“这样吧,我把一小的校长叫过来,你们好好调查一下。” 随后不由分说,拿起手机,找到一个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喂,刘校长吗?你马上到教育局来一趟,对,现在,很着急,不是我找你,是市里的工作组……嗯,他们怀疑你们有学生作弊。” 叶剑波将电话挂断后,便一脸淡然地看着几个老师,说:“稍等片刻。” 而见到叶剑波这种态度,刘春红心里也泛起了嘀咕,难道说这两张不可思议的试卷,真的是一个小学生做出来的? 过了一会儿,一个肥胖的秃头男人火急火燎地进来了。 “叶局长!” 叶剑波指了指桌子上的试卷,说:“你先看看吧。” 刘校长疑惑地拿起试卷看了看,放下后奇怪地问:“李乘欢的试卷?哇,全对!这,嗯……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刘春红一下子站起来了,忍不住说:“刘校长,你没觉得这张试卷的字迹和答案太反常了吗?!” 刘校长上下打量刘春红一番,明白过来,对方就是那个所谓的作弊调查工作组了吧? 就这,还专门成立个调查组来调查? 刚才叶剑波打电话把他吓了一跳,原来就是因为怀疑李乘欢的试卷么,他顿时心里有底了。 刘校长缓缓将试卷放下,平静地说:“如果说其他学生作弊,还有可能,但是这张试卷既然是李乘欢同学的,那么工作组大可放心,我用人格担保,这两份试卷没有一点问题!” 第33章 苗子 听了刘校长的话,工作组的几人都微微一怔,面面相觑。 “刘校长,你为什么这么确定?”刘春红忍不住问。 刘校长微微一笑,慢条斯理地说:“工作组为了联考的公平公正,这份苦心我们能够理解,但是怎么说呢,嗯,这个世上,总有一些孩子,与生俱来就有着吓人的天赋,有些孩子在很小的时候,表现出的能力,就让我们这些大人都瞠目结舌呢。” “就比如这个李乘欢同学。” 刘校长胸有成竹地坐下了,他好笑地看了工作组一眼,此时他不慌,一点都不慌,甚至觉得这是他的一个机会。 炫耀卖弄的机会。 “乘欢这个孩子,从他三年级的时候,就表现出了与众不同的特质,你们肯定会问,三年级的学生能看出什么呢?” “只要他参加的任何比赛,就没有不拿第一名的!” 刘校长说起李乘欢,忍不住地赞叹,这是发自内心的赞叹。 “无论是绘画比赛,运动会,还是作文比赛,书法比赛……” “你们可能会疑惑,我一个校长,怎么会记得住一个学生的名字?比赛多了,每次他的名字都名列前茅,你也能记得住。” 刘校长继续说:“最近的一次得奖,是他获得了我们县青少年书法比赛的第一名,那副作品现在都还在我们县文化宫最显眼的地方展出着呢!” 工作组的几人面面相觑,从这个教育局局长和一小校长的这番态度来看,这两张试卷恐怕还真是那个学生自己做的。 刘校长微微一笑,“这样吧,既然市里的各位老师来了,我们按照流程,该调查调查,要实地调查也好,要检查资料也好,要寻访谈话也好,我们都全力配合!怎么样?” 刘春红沉默了一下,点点头:“好,那就给刘校长添麻烦了!” 刘校长笑起来,肥肉颤抖:“哪儿的话!各位同仁老师来这里都是为了公平,我们的十分理解,并且举双手赞成。” 刘春红点点头:“那行,我们就不耽误了,从资料开始吧,我们直接去你们学校,先看看那个学生的作业之类的资料,另外麻烦给我们一份他所有科任老师的花名册,我们随机点几个老师询问一些问题。” 刘校长说:“没问题,那么事不宜迟,我们直接过去吧!” …… 半个小时以后,在一小的六年级办公室。 刘春红翻着眼前的一堆作业本,练习册,沉默不语。 虽然外表看上去还很平静,但是内心已经泛起了惊涛骇浪。 这些作业的字迹,每一个字都写得赏心悦目,根本不像是这个岁数的小学生能够写的出来的。 他们怀疑李乘欢作弊,并不是因为全对的答案,而是那个字迹和作业,根本不像小学生能够写得出来的。 可是如今看了李乘欢的笔迹…… 几个工作组的成员互相传阅,都沉默了下来。 此时,李乘欢的班主任又从外面进来,手里拿了一个文件盒。 “这里是李乘欢从一年级到现在获得过的部分奖项,还有他的作文作品,书法作品……” 班主任有些得意,说:“这孩子可以说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们这边班主任是从一年级跟班到六年级,我带了他六年!” “可以这么说,我见过的所有学生里,这孩子是最聪明的,从来没有让老师操过心!” “成绩更是不用多说。” “这么说吧,我印象中,除非是遇到特殊情况没有考试,只要他参加的考试,就没有拿过第二名的。” “这是历年来我们的成绩排名表……” “总而言之,请各位老师放心,这孩子的成绩绝对真实!他能考到试卷上的分数,我们虽然惊喜,但一点都不意外,他有这个实力做到!” 看着那厚厚一叠作文啦,绘画啦,书法作品,刘春红苦笑一声,已经到了这一步,这种时候她要是再认真去翻阅,那就太不识趣了。 刘春红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绪,说:“我们已经明白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代表工作组为你们道歉,但也希望你们理解,因为这个联考是市里掌握辖区范围内学生教育水平的唯一途径,而那些同学的成绩也是诸多重点中学招生的依据,很重要!所以不得不过来求证!” “理解理解,我们都理解。”刘校长全程陪同,笑了笑:“还需要再找一些老师谈一下话吗?” 刘春红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刘校长,到了这一步,我们已经可以确认这个李乘欢同学是自己独立完成的试卷,谈话环节就不用了,这里的这些试卷奖状材料,我们想复印一套回去作为依据,您看可以吗?” 刘校长微微一笑:“没问题!您请便!” 就在复印材料的时候,刘春红迟疑了一下,说:“对了,李乘欢同学在文化宫里的那副作品,能带我们去看一看吗?” “这个更没问题了!” 半个小时后,众人出现在了县文化馆。 刘春红望着李乘欢的那副作品,沉默不语,随后拿出随身携带的相机,对着那副字拍了照。 返程的路上,同行的同事感叹道:“没想到这种小地方,竟然也有这么好的尖子!” 听了对方的话,刘春红心头微微一动。 初中的生源其实是最难判断优劣的。 不同于初升高,一个学生读书行不行,中考成绩是有很高参考价值的,因为知识的难度上去了,外力对成绩影响带来的方差已经不那么大了,但小学不同,考虑到发育问题,家庭教育问题,小学成绩好,初中泯然于众的学生实在太多了。 但是她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李乘欢不同! 从他解那两道数学附加题来看,他接受初中的知识会很轻松。 而且听一些老师说,他的英语水平也很不错,甚至能做到全英文交谈。 说得功利一点,她教书那么多年,也没见过李乘欢这样的学生,他一定是一个可以重点培养的尖子生! 可以为学校带来顶尖升学率的尖子生! 这样的苗子,要想办法弄到市一中来才行啊。 脑子里不断想着这件事,刘春红再次打开数码相相机,翻到李乘欢的那副字,沉默不语。 第34章 放榜之日 关于误会自己考试作弊的小乌龙,暂时并没有传到李乘欢的耳朵里来。 不过就算后面听说了,他大概率也会一笑置之。 距离毕业典礼还有几天时间,他每天都是十分悠闲地待在家里陪妹妹玩儿。 妹妹一天天长大,对他的依恋也越发得深厚,像一个软心糖一样粘在身上就下不来了。 不用上课的日子,每天李乘欢都会抱着妹妹去楼下遛弯儿,偶尔会碰到一些认识的叔叔阿姨,一些有二胎的家庭,往往免不了一碗水端不平的问题,家长碰到李乘欢他们兄妹,咋咋呼呼骂两句自己的孩子:“你们俩看看人家兄妹,相亲相爱,哪里像你们,仇人似的……” 李乘欢对比只能无奈一笑。 某一天他们母子三人同行,碰到了一个阿姨,舒兰跟她认识,就停下来聊了会儿。 对方看到李乘欢和妹妹的感情这么好,悠悠叹气,在舒兰面前诉苦,自己的两个孩子动不动打架,老大永远不会让着老二,而且两个孩子都觉得家长偏心对方。 又问舒兰是怎么教育的,怎么就能让两个孩子关系这么和睦? 舒兰清了清嗓子,“哈……是要讲究一点点方法啦。” 李乘欢在旁边暗笑,捏了捏妹妹的脸蛋。 但随后舒兰的一番话,却让他若有所思。 “大宝不让着二宝,大宝觉得凭什么大的就要让小的,如果大宝这么问你,那你就得反思一下,在面对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时,大宝被要求让着二宝,那么二宝在犯了错时,大宝能不能教训二宝呢?” 舒兰笑了笑,“不能吧?” “也就是说,在面对好吃的好喝的时候,大宝是哥哥或者姐姐,但是当老二犯错误时,他只能当一个旁观者。” “甚至弟弟妹妹胡闹时,哥哥姐姐也说不得骂不得,找父母主持公道,父母还和稀泥。” “可是你去观察兄弟姐妹关系好的家庭,往往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兄长在很多时候,是可以直接教训弟弟妹妹的!弟弟妹妹对哥哥姐姐的敬畏,有时候甚至超过对父母的敬畏。” “这是当哥哥或者姐姐的权力。” “如果没有管教权,这叫什么?叫权力义务不统一!” “他没有享受到当哥哥或者姐姐的权力,你凭什么让他尽当哥哥或者姐姐的义务?” “换了我们大人也是这个道理呀,哪里有光尽义务不享受权力的?” “哥哥或者姐姐,对弟弟妹妹有绝对的权威,他们才会承担相应的义务。” “你可以试一试,将来等你家二宝犯了错,就让大宝去教训他,如果二宝跟你告状,你就严厉地告诉他,你为什么不听哥哥的话?你还找我告状,来哥哥,再把弟弟揍一顿。这种时候,你要站在哥哥这边,久而久之,让大宝获得权威,他才会把自己当成是哥哥或者姐姐。” “把自己的角色放在哥哥或者姐姐的位置上了,让他拥有了当哥哥姐姐的权力,他自然而然就会主动承担起相应的义务了。” “他们才会发自内心地觉得,我是哥哥,我要让着弟弟妹妹,他们错了我要管,对了我要鼓励,爸爸妈妈不在家,我要照顾好他们……” 听了舒兰的话,对方恍然大悟,“你……你就是这么教育孩子的?” 舒兰眨了眨眼睛,打了个哈哈,“呃……算是吧!” 她只是从李乘欢身上总结出来的这些道理……也不知道对不对。 那个阿姨好奇地走到李乘欢和李曦霞边上,蹲下来问李曦霞:“乖乖,你最喜欢谁呀?” 李曦霞怯生生地看了看对方,然后说:“我最喜欢哥哥!” “那你不听话,谁教训你呢?” 李曦霞将脸埋进哥哥的怀里。 李乘欢笑了笑,“妹妹很听可爱,很听话的,是不是呀小霞?” 李曦霞认真地点点头:“我最听话了!” 看的那位阿姨一阵沉默,随后对舒兰竖起了大拇指,“真羡慕你啊舒姐,你真是太会教育孩子了!今天你的话我非常受用!以后我也会尝试着调整一下自己教育孩子的方式的。” 舒兰笑了笑:“教育孩子嘛……也挺简单的,就是讲究个方式方法嘛……哈哈,以后多交流!” “多交流!多交流!” 等三人走远了,舒兰才低下头默默地看了看儿子和女儿,眨了眨眼睛。 …… 放榜的那天,一小的门口被家长和前来看成绩的学生们围得水泄不通。 刘轩轩从里面钻出来,一脸得意地说:“我老大是全县第一!” “我老大是全县第一!” 周围的同学纷纷将目光转过去,一些家长没听清楚,只听到个“全县第一”,然后把自己的小崽子打了一顿:“真是气死我了,人家考全县第一,再看看你!” “谁全县第一?” “好像是老刘的孩子在叫!” “老刘的孩子全县第一?” “出息了,出息了。” 刘轩轩的父亲刘多正在附近闲逛,被某个熟人叫住:“你孩子全县第一!老刘,你孩子成绩这么好啊?” 刘多一脸懵逼:“啊?不可能吧?” 但遇到好几个人都这么说,一时间让刘多有一种做梦的感觉,一时间有些欣喜,但更多是觉得不真实。 来到校门口,远远就看到自己的儿子正在好几个人面前吹牛逼。 “你们看到了吧?满分240分!语文满分!数学满分!附加题全对!我上次就跟你们打过赌,我老大肯定能考到全县第一!” 此时人也没那么多了,刘多看了看儿子,又看看成绩榜单,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悠悠一叹,气不过,过去把刘轩轩打了一顿。 刘轩轩无辜地叫唤:“爸,你为啥打我!你得给我个理由!” 刘多想了想,“你考那么差还不能揍你了?” 刘轩轩委屈地说:“我又不是第一次考那么差,你还没习惯?” 刘多一时语塞,然后哼了一声:“那没啥原因了,就是今天想揍你了。” 刘轩轩只能无言以对。 …… 李乘欢当然没有去看成绩榜单凑热闹,实际上成绩的事情,他在放榜前一天就已经知道了。 班主任的电话提前打了过来,说了成绩排名,表示祝贺,然后表示要选他作为毕业生代表发言,让他准备一下。 李乘欢想了想,在电话里答应了,也不是啥大事。 老妈舒兰听到了,过来问:“谁打来的电话呀?你答应对方什么了?” 李乘欢淡定地表示:“哦,刚才班主任说成绩出来了,然后要选我作为毕业生代表发言。” 舒兰愣了愣,“成绩出来了?嗯,排名多少?” 李乘欢说:“全县第一吧,市里的排名跟几个满分的并列第一。” 舒兰顿时激动不已,就想抱着儿子欢呼一下。 她从小文化成绩就不咋地,对成绩好的人有一种莫名的崇拜。 但李乘欢实在太淡定了,害得她也不好表现得太兴奋,憋得有些难受,忍不住打了儿子一下:“你……你怎么看起来不高兴的样子?来,欢呼一下,跳一下!” 第35章 小学毕业 当李乘欢的成绩确定以后,舒兰是有喜有忧。 自己的儿子真么优秀,当然是非常让人高兴的事情了,但是也意味着前面跟儿子说好的事情,要兑现诺言了。 考到全县第一,初中在哪里就读,他自己决定。 晚上,舒兰跟李临岸熄灯前还在商量这件事。 他们两人当然是非常希望儿子可以去省城的重点初中学习的,毕竟他的成绩就算去省城读也能跟得上,而家里刚好也不差这点物质条件。 好的学校,学校的教学资源,学习环境,甚至能够看到的世界都是不同的。 但是李乘欢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了令人意外的坚持。 他不想出去读书,就想留在这个边陲小县城。 真是让人伤脑筋啊。 哪怕李乘欢考试是全县第二,都可以尝试着跟他讨价还价一下的。 但是他不仅考试考到了全县第一,甚至是全市的并列第一。 这件事就很难办了。 夫妻两人商量了很久都没商量出一个结果。 最终,李临岸叹了口气,说:“这件事,我们还是尊重他的想法吧,嗯,虽然他的想法可能比较幼稚,但想来想去,初中就算不去重点高中读书,影响也不会那么夸张,等他再大一点,懂事了,高中我们再把他送到外面的好学校去。” 舒兰有些无奈,说:“我呢,只是有些担心,毕竟小县城里,初中生打架抽烟喝酒的不少,万一儿子被那些人带坏了……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李临岸哑然一笑,拍拍老婆的脑袋:“好了,对你的儿子有点信心吧,他没那么容易被带坏的!” 舒兰苦笑一声:“现在也只能这样了。”随后哼了一声,“要是有人敢带坏他,我就让体训队的那帮小子们揍谁!” 李临岸哭笑不得,“你这……老师还是黑社会头子啊?” “哼~” …… 毕业典礼如期举行。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不少人都流下了感慨的泪水……一开始是个别心思细腻的女孩子哭,因为觉得就要和朝夕相处的同学,老师说再见了……这是人生路上的第一次重大的分别,有足够的份量催促着流下一点眼泪。 但更多的人是跟风……在跟风这一点上,极少群体能比得过小学生。 平时大大咧咧的女孩子看到感性的女孩子哭了,觉得不流一点眼泪就会显得自己不那么重视这份感情,那就哭吧,试了两下,鼻子一酸,还真有点难过起来。 氛围就变得有些凝重了。 李乘欢当然不会哭,毕竟以他的心智,还是很难将自己带入到这种氛围中去的。 也确实没有啥可哭的,小学的分别算什么分别?在没有明白分别的含义之前,一切时间和距离的阻隔都显得风轻云淡,只有某一天领悟了,回首往事才会有点点怅然。 他上台代表优秀毕业生发言感谢学校,感谢领导,感谢老师,最后再感谢父母……当然,在心里这个顺序是倒过来的。 稿子是他自己写的,老师和校领导审核过的。 但也大概写出了一些真情实感。 无论如何,在这里度过了一段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用成年人的视角弥补了自己前一世没有体验过的韶华。 挺好的。 总得来说,这段时光没有什么可以遗憾的,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那些感谢的只言片语,没有什么虚伪,都是发自内心的东西。 稿子的结构简单,感谢,回忆,展望,但放在这里,那些认真听的小学生,都觉得无比牛逼,那些句子,是这个年龄段的他们写不出来的。 不愧是他们仰望了六年的男人,他的传说,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在五年级,四年级,三年级的小孩子人群中被不断传颂……格式类似于“那个谁谁谁算什么,当初我那个姐姐/哥哥/认识的人的同学,李乘欢,你知道吧?他呀………” 班主任也抹了抹眼泪,微微感慨,这样的尖子生,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还能不能再遇到一个了。 毕业典礼结束后,学校负责行政的老师特意为他拍了照片,作为传统,他附照片和名字,将在学校的展板“历年优秀毕业生”位置上,熠熠生辉。 当然,“熠熠生辉”这句话是老师夸张性的激情发言,李乘欢自己听得怪怪的,就像自己要死了一样。 当然,毕业典礼前后还有一些琐碎的事情。 毕业典礼的前一天,班里举行了毕业晚会,小学生嘛,闹哄哄的,这种小县城里能有一两个有才艺的已经十分难得了,老师的主持下,每个小组表演了一个节目……重点不是这个,而是在这个时间段,他竟然收到了好几封……情书。 来自小学女生们的爱。 实在有些让人哭笑不得。 小女生嘛,大一点的十二三岁,小一点的也有十一二岁了,早早地接触一些偶像剧,思想早熟一些,会有这种幼稚的举动倒是不怎么让人意外……毕竟还是常常听说一些所谓的“恋爱”的故事的。 虽然在他眼中都是些傻气的事情,但真当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还是有些感慨的。 不得不说,被人认可的滋味挺不错的,哪怕是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儿。 他十分认真地给每一个人都回了信,用一副教诲的语气,什么“幼稚啦”,“学习啦”之类的关键词为轴,一方面是拒绝,另一方面也是主期望用这种让叛逆期的少女讨厌的词汇,劝她们做一些正确的事。 然而没过多久再次收到了回信,小女孩儿们的反应让他感到意外。 最典型的一封:“李乘欢,你真的跟别的小男生不一样呢,你真的好成熟!你说得那些话都好有道理,好深奥,我一定会好好加油的,也希望你能加油!” 女生的双标在此时便露出了端倪,原本以为会是招人烦的说辞,竟然让这些小女孩儿更加无法自拔了,这就是品牌忠诚度,女孩子发起花痴是没什么道理可言的。 吓得他再也不敢回信了,只希望时间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冲淡一些。 除了这些事,还有一些琐事。 听说刘轩轩喜欢的女生答应了另一个平时调皮捣蛋的男生的告白,知道这件事后他整个人都崩溃了,拉着李乘欢晚上出来发泄。 刘轩轩本来想喝点酒的,奈何买来的啤酒喝了一口就觉得难喝给吐了,然后买了一瓶菠萝啤代替,在清河县大桥边上大喊莫欺少年穷,借酒消愁,愁更愁,被过来找他们的姜云妙嘲笑了好久好久。 姜云妙是过来祝贺他的,她是第一个过来的。 另外,姜云妙也完成中考了,打算就在一中读高中,他们在桥上互相祝贺,祝福对方都有光明的未来。 还有一些零散的事情…… 但都不怎么重要了。 啊,马上就要初中了。 第36章 多方动员 “你同学可真厉害,竟然能考到全市第一呢!”叶凝露咯咯地笑了笑。 叶子皓得意地说:“爸爸不是常说要跟成绩好的同学一起玩儿吗,小学时期虽然跟他不是同学,但是初中我们可以成同学呀。” 因为父亲是教育局局长,一些新闻对于他们两姐弟来说都是旧闻了,比如哪所中学老师最好啦,什么样的分数能进哪所学校读书之类的,甚至分到哪个班……某种意义上说,可能比班主任还要先知道。 叶凝露想了想,“他成绩那么好,也会在这里读书吗?” 她知道,如果成绩特别好的话,甚至一些市里的学校也会过来挖人的。 叶子皓摇着脑袋:“这个也就不清楚了,但我那天问了爸爸,他说一中和二中的校长今年都要打造一个很好的尖子班,嘿嘿,到时候李乘欢去哪里读,我就让爸爸把我弄到哪里。” 叶凝露沉默了一会儿,随后一脸严肃地说:“这件事你不要到处说,明白吧?” 叶子皓愣了愣:“为……为什么?” 叶凝露温柔而不容置疑地说:“这个等你长大一点就知道了,你的成绩虽然进尖子班也是够了,但是你如果到处说,外人会说爸爸的闲话……你不懂没关系,反正就是听我的就好了。” 叶子皓见姐姐这么严肃,悻悻点头。 这件事不敢说出来……其实他已经在外面得瑟过了,当然,对象只有一个人,刘轩轩。 …… “爸!呜呜,我,我求你了!你想想办法!” 刘轩轩哭的撕心裂肺。 因为叶子皓那个扑街的一句话,让他毕业假期的好心情全没了。 他说,初中他可以自由选学校选班,到时候老大选哪个班,他就选哪个班。 这件事刘轩轩来说,简直如同五雷轰顶,天都塌了。 从幼儿园开始的友谊啊! 到了初中就不能在一起上下学了! 不在一个班了! 而那个叶子皓不久后就会取代他…… 简直不敢往下想了。 所以想让爸爸想想办法。 爸爸这么神通广大,肯定能行的。 刘多听得不耐烦了,顺手就把刘轩轩打了一顿,说:“你成绩这么差,跟人家尖子生一个班,跟得上吗?” 刘轩轩一边挨了揍,一边继续哭诉:“我不管,我就不管!你看,你阻止我进步!” 刘多听得一阵无语,气得笑了起来:“我阻止你进步?” 有时候,小学生是会说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来的。 刘轩轩煞有其事地分析:“老……李乘欢是好学生吧?他会进最好的班吧?最好的班肯定能进步吧?你不帮我,就是阻止我进步,你是不是我爸?” 原本前面的话刘多听着还没啥问题,直到刘轩轩的最后一句话说出口,刘多听得久久不语,然后默默点燃一支烟,又把刘轩轩揍了一顿。 “哼!你到时候要是跟不上人家的进度了,我再找你算账!” 刘多撂下这句话就摔门而去了,刚刚挨完揍的刘轩轩一听老爸的口气这事有门儿,顿时欣然而笑,看的一旁的妈妈都是一阵无语,怀疑这小子没有挨揍挨扎实…… …… 在刚刚毕业还没有确定学校的这段时间,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挺忙的。 有多大的能力和能量,就找多大的门路。 小县城里毕业班的家长们通过自己有限的人脉忙碌着,除了极少部分会直接把孩子送出县城的家长以外,大多数家庭都斡旋于县城里的几所中学。 师资能力肯定不如省城或者市里的名校,但是这里的每一个初中,还是有那么几个拿的出手的优秀教师,大家打听着一些情报,哪个厉害的老师的初三班毕业了,今年要来带初一了,能不能分到他的班上啦之类的消息。 总之,都挺忙的。 李乘欢家也有点忙……不过忙碌的方向恰恰相反。 县城的几所初中老师都打电话来过了。 关于最终去哪所初中,父母还不知道李乘欢究竟是怎么打算的。 每天他家都要接到好几个相关的电话,给他做思想工作。 其实李乘欢已经有了想法,他要去一中。 原因当然不是因为姜云妙或者叶凝露在这所中学,而是因为他的父亲李临岸是一中的美术老师。 就是这么一个朴素的原因。 小的时候,更多是和老妈一起生活的时光,上了初中,偶尔能跟老爸一起去学校,看他工作时的状态,也挺有趣的吧? 当然,这个理由显得太草率,他当然不会说出来,如果后面说的话,就说什么软硬件条件了。 不过清河县的几所中学,还没有一所中学上门拜访过。 原本李乘欢也觉得这样的事情太夸张了,但他还是低估了一个优秀的尖子生对一个中学的诱惑力。 毕业第三天,几个从市里来的老师就通过教育局联系到了他们家,登门拜访了。 一个叫刘春红的老师,是市一中管招生的老师。 那个老师一上门就十分直接明了地说明了来意,简单地说,就是劝李乘欢去他们学校读书的。 先是介绍了他们学校的履历。 高中部每年清北的录取人数,历年来荣登省状元的几个优秀毕业生,学校各个软硬件对标的都是省城最好的中学。 开出的条件更是无比诱人,什么学费全免,每个月的生活补贴,直升高中本部的承诺,种种种种。 舒兰和李临岸都心动了。 但是李乘欢依旧是不为所动。 任凭刘春红说得天花乱坠,最终都只得到一个答复:“我想考虑一下,再给你们答复。” 刘春红只能遗憾地回去等消息了。 至此,李临岸终于忍不住问:“儿子,你能不能跟爸爸妈妈说一说,你不想离开清河县读书的原因是什么?” 李乘欢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解释,在他们眼中都是幼稚的表现,既然这样,倒是不如任性一次。 当然,这一连串的事情还是让李乘欢有些诧异的。 在他看来,给优质生源做动员工作这种事,大概只会发生在高中吧。 没想到,连小学生都抢。 第37章 借书 最终正式确定了要去一中读书了。 接下来的暑假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将是他们人生路上第一个可以痛快玩耍的暑假。 假期之所以弥足珍贵,在于忙碌和压力的落差,一个人如果没有工作也没有值得忙碌的事情,那么“给自己放个假”就显得毫无意义。 以往的假期,虽然放假了,但是不缺作业,更不缺临近开学前一边哭哭唧唧一边补作业的场景,甚至这种拉扯还可以再提前一点,假期中间的时候,就会时不时想到作业的事情而如坐针毡。 对于一个六年级的毕业生来说,这个暑假就可以毫无心理压力地放肆去玩。 但是对于李乘欢来说却是没有什么区别。 关于这个暑假要怎么过的这件事,李乘欢决定还是要趁着时间足够多,好好提升一下自己的各项素质能力。 毕竟接下来进入初中了,学业上一些真正意义上的难度也要出现了,嗯,算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时间段,不能太随意了。 …… “李乘欢已经确定说要去一中读书了?” 清河县二中的招生办主任罗强听到了何老师的话,笑着不在意的摇摇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见过太多小学成绩优异,但是到了高中一下子就跟不上的例子了。” “没必要太在意所谓小学生苗子的。” 在这一点上,罗强一直都坚持着自己的方法论。 在清河县每一个中学的教学成绩是非常影响老师们的绩效考核评定的……不同的地区政策不同,清河县向来鼓励学校与学校之间的竞争。 尤其是中考成绩,对每个学校的教师们的影响巨大,事关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每年初一招生考季,每个学校都异常重视对小学生苗子的发掘工作。 但在罗强看来,这件事或许重要,但并不是那么重要。 小学成绩真的看不出太多东西。 当然,今年李乘欢的情况要特殊一点,市联考的难度极高,极难考到满分,而他不仅满分,而且算上附加题也是满分,可以说是非常有潜力的学生。 但也没有必要那么夸张地去做思想工作。 李乘欢的成绩能不能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还要两说。 其次,他的策略是一视同仁,单科分数在90分以上的学生都去做思想工作,那些学生小学阶段或许没有那么惊艳的成绩,但说不好,通过三年的学习,就能迎头赶上甚至反超! 所以,当他听到一中甚至有一位副校长亲自到李乘欢家里去拜访做思想工作时,对比是嗤之以鼻的。 “真是魔怔了,一个小学生,能翻起什么风浪嘛。” …… “什么?你要借初一和初二的教材?”姜云妙一脸古怪地打量着李乘欢,说:“你不会打算这个暑假在家自学初中的知识吧?” 此时,在姜云妙的家里,只有李乘欢和姜云妙两个人。 李乘欢笑了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嘛。” 实际上,他一直都在自学高年级的知识,但不是所有科目,只有语文和数学。 这次他过来是想把全套的初中教材先过一遍的。 目前虽然已经确定等到了高中就去读文科,但初中阶段的物理啊,化学之类的也是必考科目,也是要学习的。 林林总总,还是挺多的。 姜云妙迟疑了一下,说:“那你稍等一下,我去找找。” 李乘欢点点头,耐心地等待姜云妙回房间取书。 另一边,姜云妙来到房间,将那两个装教材的箱子给拉出来,刚刚拿出几本书,突然想到什么迟疑了一下,然后快速把其中的几本书给翻开看了看。 翻着翻着,姜云妙的脸色逐渐变得凝重,随后眼睛直勾勾地往上一瞪,把书“啪!”的一闭。 不行! 刚刚经过了中考,这些书确实没有什么大用,但是…… 姜云妙咬着嘴唇,又缓缓翻来某一页…… 脸上有了一丝娇羞。 课文里的插画,已经在她的激情二创之下变了模样。 她喜欢画熊猫。 画得不好,但她画。 各种奇奇怪怪的角落里,都有那只熊猫的身影。 她已经忘记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画这只熊猫的,或许是某个无聊的上课时间,她偶然一画,从此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 她也忘记了为什么自己会在各种教材上到处留下这只熊猫的身影,甚至后来都开始跟原本的课文插画里的人物,环境有了互动。 她修长的双腿分开,八字跪在地上,翻了一阵,伤脑筋地挠了挠头。 这些熊猫自己欣赏没什么问题,但要借给李乘欢…… 也太难为情了吧! 姜云妙迟疑了良久,终于下定决心,缓缓把书给塞回了床底下。 李乘欢看到姜云妙空手走出来,脸上生出疑惑的表情:“怎么啦?” 姜云妙咳嗽两声:“实在不好意思啊……嗯,这个教材的事情,嗯,我忘记了,我的书都被妈妈收拾起来了,好像借给我堂妹了。” 李乘欢微微一怔,随后不在意地笑笑:“这样啊……” 姜云妙假装一副歉意满满的表情:“不好意思哦。” 李乘欢站起身来:“也没什么关系的,不用道歉。” 姜云妙松了口气,小弟弟嘛,总是比较好糊弄的,就说:“其实你也不用这么紧张,初中的知识嘛,也不怎么难的,慢慢学就好了。” 李乘欢点点头,随口一说:“嗯……那我就先走了。” 姜云妙说:“你坐一会儿吧,有急事吗?” 李乘欢笑了笑:“在你这儿没有借到书,我去别人家碰碰运气呗。” 姜云妙微微点头:“哦,这样啊,也行,那我送送你吧。” “好……” 原本两人的交流到此为止都没什么问题,直到姜云妙送李乘欢到门口,她顺嘴问了一句:“你打算跟谁借呢?你还认识别的初中生啊?” “哦,就是那个书法比赛上认识的叶凝露,你知道她吗?上次我爷爷带我去她家坐过客……她那里应该会有初一初二的教材吧……” 李乘欢漫不经心地说着,却见姜云妙已经驻足,微微一怔,回头看她。 姜云妙面无表情的眨了眨眼睛,“你……要不然你等等吧……” 李乘欢奇怪地问:“怎么啦?” 姜云妙摸了摸下巴:“我突然想起来,我妈妈把那些书收起来了,但好像还没来得及送出去……我再去找找。” “呃?” “你别呃了,先进来。” 姜云妙拉着李乘欢又进了屋。 第38章 学习计划 过了一会儿,姜云妙拿来了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了厚厚一摞教科书,但用封口胶带封起来了。 李乘欢有些奇怪:“这个怎么粘得这么严实?” 姜云妙打了个哈哈:“都说了我妈给收拾起来了嘛,那个……你拿回去自己慢慢拆吧。” “哦……好。” 自上补数学次到姜云妙家来过后,后面因为一些机会,又来过两三次。 但是每一次都只有姜云妙一个人。 李乘欢知道姜云妙的妈妈是银行工作人员,而父亲则是纪委的,便随口问了一句:“你爸爸妈妈平时工作很忙吗?” 姜云妙给李乘欢的杯子里续了一杯水,随意点点头:“还行吧,一周还是能见到他们一两次的。” 李乘欢微微一怔,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顿了顿,笑着说,“那不是挺自由的?” 姜云妙看了一眼李乘欢,笑起来:“是啊,是挺自由的,羡慕吧?” 李乘欢点点头:“太羡慕你了。” 姜云妙露出得意的表情:“是吧?我从小就没有父母管着,也不需要照顾弟弟妹妹什么的,嘻嘻,大多数时候,在家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李乘欢说:“那你应该很会做东西吃吧?” 此时姜云妙虽然依旧是笑容,但明显比刚才灿烂得多,说:“那当然了!常常一个人在家,肯定会折腾很多东西嘛。” 李乘欢笑了笑:“真佩服你,不像我,完全不会做饭,爸爸妈妈弄什么就只能吃什么,偶尔还要当妹妹的剩饭处理器……那,那你如果弄好吃的东西,能不能叫叫我啊?” 姜云妙眼睛一亮,咕噜一转,笑眯眯地说:“哼,你想吃我做的东西?可以呀,不过你得先叫一声好听的。” 李乘欢疑惑地问:“什么是好听的?” “叫声姐来听听。” 这个没什么关系,李乘欢毫不犹豫地说:“姐!” 姜云妙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说:“看在你这么懂事的份儿上,那下次如果我做好吃的,就叫你吧!” 李乘欢起身,对姜云妙隆重地抱了一拳:“那就提前多谢了!” 姜云妙乐得哈哈大笑,说:“行了行了。” 两人聊了一会儿天。 等李乘欢走后,姜云妙脸上的笑意还没有消失,她望着桌子上的杯子发了会儿呆,客厅的钟滴答滴答地响着,她抬起头看了一眼,微微一叹。 这个笨弟弟,毕竟还小嘛,当然不至于察觉到她的一些小心思。 哼,小男生嘛,还真以为,没人管,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姜云妙将双腿踩上沙发,整个人蜷缩在一起,抱着膝盖,发呆。 其实并不怎么会做饭的。 回想小学时候,爸爸时常调到外地去交叉检查,妈妈也加班到深夜,就让她热热剩饭凑合凑合。 时常把锅给弄糊了,那时候就一面哭一面吃又苦又黏的剩饭。 所以一直对做饭这件事很抵触。 大一点了,零花钱也多了起来,情愿去楼下的面馆吃一碗面,也不可能热剩饭的。 做饭就更不可能了。 只会煮个泡面。 但是刚才的一瞬间,她希望自己会做好吃的东西。 姜云妙嘴角微微上扬……嗯,这件事应该不怎么难的吧。 心情好了一些,脸上自然也就会微笑,但突然她的笑容凝固了,再次悠悠一叹…… 因为,她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应该开始拆塑料袋了吧? 开始翻书了吧? 开始嘲笑了吧! 一想到那副场景,姜云妙就有些痛苦地揉了揉脑袋。 …… 李乘欢回家后,李曦霞又在闹脾气,但情有可原…… 她念叨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农民伯伯种田很辛苦……”然后吃了一大口碗里的饭,随后崩溃大哭。 “农民伯伯,求求你原谅我吧!”李曦霞擦拭着眼泪,委屈巴巴地说。 一回来就看到这一幕,李乘欢无奈一笑,再看看旁边的老妈,一副做错了事悻悻的模样。 每当妹妹因为饭太难吃而哭哭唧唧时,她都不敢说话。 对于上一两代人来说,有一个温馨的词语叫“妈妈的味道。” 显然,将来对李曦霞来说,“妈妈的味道”绝对不是甜蜜的回忆。 回忆里,只有“哥哥的味道……” 李乘欢过去把李曦霞抱了起来。 李曦霞就像是找到了救星,把哥哥抱得老紧,说:“哥哥,我饿。” 舒兰尴尬地笑了笑,随后长长一叹,端起李曦霞的碗,吃了一大口,露出幽怨的表情…… 真的那么难吃吗?明明有盐有味的…… …… 带孩子,做饭,一堆琐事做得差不多了,李乘欢才有空去忙碌一下自己的事情。 回到房间把姜云妙给他的书包装给拆开,粗略地看了一下,随后脑子里开始整理一些学习的计划。 大体来看,初中的知识并不是一下子就变得困难多了,而是循序渐进的一个过程,甚至可以说初一的内容,还是小学思维。 学习知识,他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需要记忆背下来的,另一部分是需要理解的,当然,大多数时候这两者是要结合起来的,但这样区分一下,学习起来会容易一些。 重点的科目是语数英,外加化学和物理,虽然史地政生也有涉及,但初中这部分的知识的确不怎么重要。 语文方面没什么好说的,他早就超纲背诵了大量的诗词古文和散文,完全涵盖了教材,而除了这些东西,语文真正要学习的反而没有多少了。 英语同样如此,以他目前的英语水平,阅读初中时期的这些文章也好,听说读写也好,没什么压力……英语嘛,只是一个工具。 数学呢,初中阶段也没有什么困难,理解了最好,不理解也没什么关系,题目的解法往往也就那么几种,记下来,就算用穷举法也能轻松应付。 剩下的物理和化学,因为自己打算高中走文科方向了,所以也不必那么上心,物理是理解了就能拿分,而化学则是背了就能拿分,对他来说都没什么难度。 确定了学习的重点和方向,李乘欢就开始认真地实施计划。 此时,他才注意到姜云妙的书里时常有一只手绘的熊猫,出现在各个角落,样子笨笨的,看得他有些好笑。 想了想,李乘欢拿出画笔,在一张纸上操动起来,不多时,一只栩栩如生的熊猫活灵活现地出现在画纸上。 第39章 少女的假期一帧 “姐……能不能休息一会儿啊。” 叶子皓望着窗外的鸟儿发呆,委屈巴巴地说:“我是一只渴望自由的小鸟啊。” 叶凝露在一旁温柔地笑了笑,说:“不行哦,这几个单词没有背下来,不可以玩哦。” 叶子皓悠悠叹了口气。 叶凝露笑眯眯地说:“你应该想象一下,等你进初中以后,大家都不懂英语,你却已经提前把每个单元的单词都背下来了,老师会夸你,同学们也会高看你一眼。” 叶子皓想到那副场景,也觉得有些爽,迟疑了一下,再次默默地打开书背诵起来。 中午吃饭的时候,叶凝露很快吃完就回楼上了,叶子皓还在磨磨蹭蹭地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被爷爷叶开用筷子敲了脑袋一下,说:“吃饭的时候要专心!” 叶子皓委屈巴巴地说:“我今天一上午都没有看电视呢……姐姐一直给我补课。” 其实有时候想想真的是挺委屈的,别人小学毕业,都可以痛痛快快地玩耍,只有他,每天还要在姐姐那里补课,提前学习初中的知识。 叶开像是看出了叶子皓的想法,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你这倒霉孩子,遇到你姐姐这样的姐姐,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你姐开学就要初三了,她的学习压力多大?每天她还要耐着性子给你补课,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你还觉得自己委屈了?” “你姐上午给你补课,下午还要做自己的事情,她说一句抱怨的话了吗?” 叶子皓被爷爷一顿训斥,不敢做声,赶紧低着头默默把饭吃完,上楼了。 他偷偷地到姐姐房间门口,打开一个缝悄悄往里面看,微微一怔。 叶凝露并没有学习,而是躺在椅子上戴着耳机看电影,两条腿很没形象地搭在电脑桌上,白色的袜子都没有脱。 叶子皓悄悄把门关上,然后轻轻敲了敲门。 里面传来叶凝露的声音:“怎么了?” “姐,我有件事想跟你商量一下。” 里面安静了几秒钟,叶凝露才说:“进来吧。” 叶子皓这才正式地打开门进去,接着目瞪口呆。 叶凝露一脸淡定地端坐在电脑桌前,手里端着一本书,像是看了很久,此时叶子皓进来了,她才把书放下,“怎么了?” 叶子皓甚至怀疑自己刚才是见鬼了,不过他可不敢去戳穿老姐,咳嗽一声:“姐……我突然有一个想法。” 叶凝露点点头:“嗯,你说说看。” “我想的是,你反正也要给我补课,要不然再加个李乘欢怎么样?” 叶凝露微微一怔,随后漫不经心地再度拿起书翻了翻,“那你去问问他愿不愿意嘛。” 叶子皓兴奋地说:“姐姐,你同意啦?” 叶凝露无奈地笑笑:“你从小到大,在不违反原则的条件下,我什么时候没有尽量满足你呢?这件事我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一方面呢,能让你接触一个还不错的朋友,另一方面,如果李乘欢能一起补课,你也会专心一点了。” 叶子皓顿时感动不已,他想,自己的姐姐真好,时时处处为他着想,点点头:“那姐姐,我,我就去问问李乘欢了!” “去吧去吧。” 叶凝露将叶子皓给指挥走了,回头看了一眼门,才慢悠悠地恢复到刚才那个十分舒适的坐姿,再度打开了电脑显示器。 电影继续。 …… 一切进展顺利。 每天的日常锻炼依旧会进行,这段时间去张伟亮大叔那里练拳,大叔开始给他增加了一些打击训练,当然还没有上沙袋……他这里的沙袋都是大重量沙袋,不太适合李乘欢,而是一些进一步强化节奏的速度球之类的训练。 然后就是去老妈的暑期集训队逛逛,跟那些高中生集训队的成员一起打打球。 当然,大多数时间是在学习的。 而带妹妹的重任这段时间则轮到了老爸李临岸。 前面的时间,爸爸要上班,但是如今放了暑假,就不能用这个理由了。 不过倒也不用担心什么。父亲李临岸本身也是极有耐心的人,带了三天孩子,十分融洽,第四天甚至直接把李曦霞给带到乡下去了。 李乘欢和李曦霞的外公外婆都是乡下的,但条件比起普通农民要好多了,他们有一个农家乐,经营得有声有色,李临岸这一次就是去李乘欢的外公外婆那里小住几天。 其实李乘欢也有点想去,但是老妈在体训队这边一时半会儿抽不开身,他不愿意把老妈一个人丢在城里,所以决定再等一段时间。 日子如此悠闲地过了不到一周时间,一天姜云妙打来了电话,说:“李乘欢,来我家吧。” 李乘欢有些奇怪,说:“怎么了?” “你不是想尝尝我的手艺吗?今天给你这个机会。” 李乘欢愣了愣,好在姜云妙是看不到他的表情了。 随后李乘欢赶紧用十分惊喜的语气回应道:“真的吗?那太好了!我收拾一下就过来。” 不过此时时间尚早,还不到午饭时间,李乘欢到姜云妙家后,果然她还没有开始做。 不过食材倒是准备得十分齐全。 一条鲤鱼,番茄,准备做番茄鱼;土豆,准备做土豆丝;香肠,这个处理最简单,切好了蒸熟就行了。 姜云妙微微一笑:“你自己在沙发上看会儿电视好了。” 李乘欢只好点点头,有些无聊地看起了电视。 姜云妙进了厨房,开始叮叮咚咚地忙碌起来,李乘欢时不时朝房间里看两眼,终于还是按耐不住内心地好奇,起身走了过去。 他轻轻拉开厨房的推拉门朝里面扫了一眼,随后陷入了沉默。 姜云妙最先做的不是番茄鱼,而是土豆丝。 先不提她这个土豆丝刀工如何,很显然没有过水淘淀粉,清河县的土豆淀粉含量很高,土豆丝一下锅就粘在了一起,她大概觉得是油放少了,又慌忙倒了一瓢生的花生油,火又小了,再慌忙加火…… 李乘欢看了一阵,悠悠一叹,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我在期待些什么…… 怀着一种惴惴不安的心情,李乘欢心不在焉地等了一阵,等来了一个好消息。 姜云妙出来了,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地说:“那个……有一个坏消息,嗯,家里的燃气灶好像出问题了,罢工了,这个菜做不下去了,我……我干脆请你出去吃吧!” 李乘欢眨了眨眼睛,起身道:“那太好了……啊不是,那真是太遗憾了,那我们出去吃吧!” 李乘欢想了想,又拿出一个东西交给姜云妙,说:“送给你。” 姜云妙疑惑地接过来,打开一看,脸色顿时变得羞红,然后把李乘欢打了一顿。 李乘欢挨完揍都不明白为什么。 他送的正是那个自己画的熊猫。 他还以为姜云妙很喜欢熊猫呢。 第40章 又补课 叶子皓邀请他去跟他姐姐补课倒是李乘欢没有意料到的。 以他的能力,叶凝露的知识储备来给他补课自然是有些不太够用的,不过这件事倒是让人挺感动的,无论如何,这是一份主动的关心。 拒绝当然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是总要想点理由才会显得不那么冒犯,李乘欢顿了顿,在电话里对叶子皓说:“嗯……这样不会打扰你姐姐的学习吗?” 叶子皓小声说:“不会的,我姐姐可闲了。” “呃……好吧。” “大哥,你就来吧,你想想啊,就拿英语来说,等你初中了,周围的人都不认识那些单词,然后你能读出来,是不是特别爽?” 李乘欢想了想,笑起来:“是挺爽的,但是……” “怎么啦?” “嗯,我跟刘轩轩说好了,暑假要一起学习。” 这种时候,就把刘轩轩拉出来搪塞一下好了,随便找个理由嘛。 但是没想到,电话那头的叶子皓沉默了一下,说:“这样吧老大,你把刘轩轩叫上一起到我家来补课不就好了?” 李乘欢一阵无语,说:“这个……你姐姐同意了吗?” 叶子皓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我姐姐宠我,不行我就撒娇!” “咳咳……”李乘欢哭笑不得。 叶子皓竟然这般轻易就把叶凝露给安排得明明白白,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想了想,就说:“那行吧,我明天带上刘轩轩一起过来好了。” 叶子皓顿时兴奋起来,毕竟小孩子总是喜欢同龄人多的氛围,哪怕是学习,人多一点也会更加轻松一般。 将电话挂掉,李乘欢却有些无奈,他跟刘轩轩哪里有什么约定啊?跟何况是让刘轩轩去叶子皓家补课? 不过话既然已经说出去了,倒是只能硬着头皮去实施了。 不过好在去叶凝露家里放松两天也没什么关系,自然不可能真的要让她补课什么的,到时候自己带上两本书,让她给那两个小男生补习,自己在旁边做自己的事情也没什么关系。 小孩子的兴奋劲维持不了多长时间,想必要不了多久无论是叶子皓还是刘轩轩都会腻了吧,到时候自然而然地结束这段补习就好了。 如此想着,李乘欢给刘轩轩打了一通电话。 “老大,有啥事啊?”电话那头的刘轩轩十分兴奋。 李乘欢想了想,说:“我明天准备去叶子皓家里。” 刘轩轩愣了愣,随后警惕起来:“你去他们家干什么?” “补课啊。” 刘轩轩顿时急了:“你去他们家补什么课啊?” 李乘欢说:“她姐姐快要初三了,你知道吧?我打算过去提前学一点初中知识。” 刘轩轩说:“可是,可是……” 他想了半天,突然灵光一闪:“你要补课干嘛不找姜姐姐呢?她肯定比叶子皓的姐姐更厉害吧!她都初中毕业了!” 李乘欢咳嗽了一声,说:“这个,嗯,那个,哦,人多了补习起来更有氛围嘛。” 刘轩轩想都不想就脱口而出,“那我跟你一起去补习!” 李乘欢清了清嗓,说:“你要跟我一起去补习啊?嗯……” “怎么了?” “也不是不行……那我去跟叶子皓说说,看他同不同意?” 挂断了电话,李乘欢轻轻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汗水,差点就圆不下去了。 看来做人还是得诚实一点才好,谎话说多了实在是太容易翻车了。 …… 第二天,叶凝露在看到叶子皓领着两个人一起过来补课时,还是忍不住微微叹了口气。 一个人就够伤脑筋了,一下子来了三个。 不过毕竟是已经承诺下来了,就只好硬着头皮上了。 李乘欢的英语水平她是知道的,自然不需要她来补习,甚至她还想好好问问李乘欢,怎么学习英语的呢! 所以她还是打算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数学上。 已经做好了他们听不懂,或者各种三心二意开小差的心理准备。 打开书,叶凝露讲了一阵,然后出了几道题让他们做,随后她自己便翻开一本书默默看了起来。 补课的基本模式呢,就是讲解书本上的知识点,然后结合知识点出一点题让他们解答,以此检验他们对知识的掌握情况。 在他们做题的时候,就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 果不其然,她在一旁看书,两个小男生已经开始说话了。 “这里为什么是负1?”说话的是刘轩轩。 叶子皓看了一眼,觉得刘轩轩怎么这么笨,就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堆,然后问他,“你懂了吗?” 刘轩轩哼了一声,理直气壮地说:“不懂!” 李乘欢哑然失笑,开始慢吞吞地跟他们讲解,说:“这里不应该是负一,应该是正的,这样看……” 叶凝露缓缓将书放下来,有些好奇地朝着三人看了一眼。 李乘欢本身身高就比刘轩轩和叶子皓都要高上不少,在叶凝露的视角中,可以说是完全看不出他们是同属一个年级的。 李乘欢是6月份的生日,算起来,已经满13岁了,但是跟他的外表还是严重不符。 外表都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他的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有些玄妙,很难说清楚它到底存不存在,但毫无疑问,每个人的确是有独属于他自己的一种精气神的……这种精气神从每一个不经意的举止动作,眼神,说话的语速,种种细节上体现。 李乘欢给她的感觉就是,淡定,从容,他跟叶子皓和刘轩轩说话,天然自带一种貌似长者的包容感,但没有那种假装少年老成的感觉,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生于灵魂的成熟。 看着看着,叶凝露不免发呆,想到自己班上的一些男生,整天咋咋呼呼,似乎都还没有李乘欢成熟。 太奇怪了。 很快,李乘欢自然而然地就接管了补课的任务,明明他也是过来补课的,但举一反三,很快就把知识点讲到后面后面去了。 叶凝露在一旁听了一阵,眨了眨眼睛,终于意识到,这家伙哪里需要自己给他补课的? 那么他到这里来,就仅仅是单纯过来凑个热闹? 看着三人融洽的样子,倒是让叶凝露微微有些舒心。 有李乘欢在,叶子皓都专注了不少。 看得出来,两个小男生虽然时不时斗嘴,但都对李乘欢很服气。 两个小男孩儿,一个管他叫“老大”,一个叫“大哥”,说实话,这一点还是挺让人意外的。 但挺好的。 他还真有那种当人大哥的气质。 今天的学习任务完成以后,叶子皓和刘轩轩斗了两句嘴,然后就去房间里用ps游戏来一决胜负了。 叶凝露就问李乘欢,要不要看电影。 李乘欢想着暂时也没什么事,看看电影也没什么关系。 叶凝露看了看李乘欢,笑着说,“你其实不需要我补课吧?明明什么都懂。” 李乘欢哑然一笑,“那明天我就不来了……” 叶凝露看向电脑屏幕,说:“还是来吧,看看电影不也挺好的吗?” 第41章 乡BA 学生时代,似乎只要一到假期,发育就会变得很快很快,你很容易在一个假期结束后,看到曾经的某个小不点变得跟自己一样高了,或者曾经跟自己一样高的家伙如今只能仰视……当然,也可能一个假期过后,你看别人都要低着头。 李乘欢也不例外,假期开始没过多久,他的体重又重了不少,个子也随之往上窜了一点。 前一世他被烧成那副模样,自然也没有空关注自己身高究竟长到多高了……实际上,因为皮肤功能的丧失,长个子并不是一件痛快的事情,它会让原本就失去弹性的皮肤变得更紧绷,就像强力胶把皮肉粘住,然后一点一点地拉扯开它。 但是这一世不同,长个子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在这一点上,他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十几岁少年,兴奋地称体重量身高,上面数值的变化,对他来说意味着距离成为一个真正的能够保护别人的人更近了一步。 当然,如果那样看来发育带来的意义高度还有些假大空了,眼下有更加具体的意义。 其中一点就是,在打篮球的时候,他可以跟一群高中体育生打得有来有回了。 目前的身高还不到175,但是放在一堆高中生里已经不算矮了……小县城,哪怕是体育生,个子超过185的也只占少数,大多数人的身高天赋还是很平凡的。 不过他的体型看上去并不壮实,还是能一眼就看出来是初中左右的年纪的。 舒兰很喜欢让李乘欢跟手底下的高中体育生一起打球,虽然她并不指望儿子将来要走体育,或者在体育方面有什么建树,但是她能看得出来儿子的天赋,以及他对这项运动的热爱,那么在培养的时候,就尽量不要去过家家。 李乘欢也很喜欢这些高中生一起打球。 每个人打球都有某个让他感到愉悦的瞬间,有的人享受远距离投篮时篮球空心入网的干脆利落,有的人享受秒传给队友得分的共享欢乐,有的人享受在篮下硬碰硬顶开对手强硬上篮的霸气侧漏。 但也有人享受的是惊鸿穿林过,叶片不沾身的潇洒。 比如李乘欢。 篮球是一项观赏性极佳的运动,极致人球结合能力,观赏性甚至超过那些精彩的扣篮。 欧文之所以打球观赏性在联盟首屈一指,就是因为他的控球美感。 协调性的天赋,是相比跑跳能力更加难得的天赋,而且不易被发掘。 不过此时全场比赛刚刚开打,此时李乘欢还一直都没有摸到篮球,毕竟他只是一个配角,人家高中体训生们是要参加体考的,所以更多时候肯定要他们来主导比赛的,他便跟着他们在场上折返跑,熟悉赛场的氛围。 舒兰在场边大声呵斥几个笨蛋跑位,就在这时一双球鞋忽然踩在了她的身旁。 “兰姐,这些都是你的学生?” 正专注于球场的舒兰听到这声音,微微一怔,一回头,看到那个熟悉的脸庞,顿时惊喜不已:“袁娜!你怎么在这儿?” 袁娜是她曾经在省队的队友,跟她不同,这个丫头的脑子转得飞快,不过以前在球队的时候,心思总是不在训练上,经常被教练骂。 相比于训练,她的性格很适合做生意。 哦,她家本来就挺有钱的。 袁娜笑嘻嘻地说:“特意来看看你呗,我跟文体局的人打听到你在这儿搞了一个训练营,就过来看看你咯。” 听到这话,舒兰心里却泛起了嘀咕,狐疑地看了看她,“真的?” 说实话,袁娜特意来看自己,舒兰才不信呢。 袁娜也不回答了,将目光望向球场,突然注意到球场上的李乘欢,眼神微微一动:“咦,怎么还混了一个初中生?” 舒兰得意地说:“你知道的,厉害的苗子都是跨级打球的,姚明就从来没跟自己的同龄人打过球。” 袁娜看了一阵,嘴角微微上扬,说:“我看,他是你的儿子吧?哼哼,关系户。” 舒兰顿时一怔,然后先是疑惑地问:“你怎么看出来的?”随后皱起眉头。“哼,谁说他是关系户了!” 袁娜哈哈大笑,说:“舒兰姐,你还是跟以前一样老实……你儿子长得那么好看,跟你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似的,我还能看错?” 舒兰眨了眨眼睛,袁娜一张嘴直接夸了两个人,咳嗽一声,全盘收下。“算你有眼光啦。” 袁娜乐得哈哈大笑。 舒兰说:“不过你究竟过来是要干什么呢?” “我啊……”袁娜望向球场,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当然,多看了李乘欢几眼。 在她看来,李乘欢能上场当然还是靠着关系嘛,初中生跟高中生体质上的差距太大了,在18岁以前,差一岁体格都不是一个量级的。 但是这件事她当然不可能评头论足了,正打算回答舒兰的问题,说明自己这一回过来的真正目的,就在这时球场上突然风云变幻。 李乘欢一方的进攻遇到了瓶颈,好几个球都被对方防守下来,迟迟打不开局面。 到就在这个回合,李乘欢突然跑位,来到了侧翼,人到球到,接到了传球。 下一刻,他猛然一个加速,对手迅速跟进,双臂张开密不透风,动作迅猛无比,脚步甚快。 但下一刻,李乘欢前脚探出,篮球却以一个诡异的角度从胯下拉回,顿时将对手的重心撕扯成了两半。 对手一下子失去了防守节奏。 袁娜眼前一亮。 这个小家伙的节奏太舒服了! 李乘欢的动作没有丝毫迟滞,球到弱侧手,依旧流畅,但刚刚前运一步,协防的中锋已经逼了上来。 然而下一刻李乘欢身体十分流畅地扭转,篮球粘在手上,像个陀螺一般一个华丽的转身,对面中锋就扑了个空。 面前已经没没有人了。 一个垫步后,李乘欢腾起,轻盈地在空中划行一段距离,手腕轻柔拨球,篮球打着旋从篮板上碰进篮筐。 袁娜小口微张,愣了一瞬。 一套进攻,对手连他的身体都没碰到一下。 流畅,充满了美感。 这样的协调性,人球结合能力,哪怕是省队的那些苗子,也没几个能达到这种水平吧! 袁娜立刻收回了刚才的想法,看来这孩子还真是完美继承了舒兰姐的篮球天赋啊! 此时她才将目光收回来,对舒兰说:“我这次到清河县来啊,是有一个想法,因为这里的文化体育氛围很好嘛,而且乡镇数量和我们彭峰县刚好都是10个,我想搞个联赛,以乡镇为单位组队,赛制仿照NBA,你们县是西部赛区,我们县是东部赛区……嘻嘻,是不是听起来很有意思?” 舒兰听得目瞪口呆,但别说…… 还真别说…… 挺有意思的。 袁娜家里有钱的,而且热爱篮球,脑子里更是装着各种奇奇怪怪的想法,所以她能这么胡闹还真是不让人意外。 袁娜继续说:“我已经跟你们文体局的领导商量过了,洽谈得很顺利……嘻嘻,要是真的能成,嗯,咱们这个联赛就叫清峰BA吧!” 她又看向李乘欢,揶揄道:“你儿子将来搞不好能成咱们这两个县的明星哦!” 第42章 下乡 对于儿子十分乖巧和聪慧这件事,相比之下李临岸的感受就没有舒兰来的直观和深刻,毕竟更多的时候,父亲带孩子的时间是没有母亲多的。 依旧是那句话,幸福往往由对比而出,从某种意义上说,李临岸在李乘欢三岁那年,已经被改变了命运,他到目前为止的人生极为顺利,虽然比不上某些成功人士大富大贵,但在清河县这样的小地方无论是底子还是面子都有的。 李临岸的父母都是体制里的人,只是都不算想往上走的性格,退休前混了个正科待遇,最终副县级待遇退休,但在小县城里,也算是有些人脉和面子了。 而他刚刚一毕业就入了县一中的编制,安心当一个美术老师,水平技艺在整个县城也是数一数二的,开办的美术培训班也是名声在外,教出来的美术生成材率极高,甚至不输一些省城的知名培训班,不少领导的孩子都要提前打招呼才能送到他的培训班来。 无论是收入还是社会地位,都挺不错的。 除此之外,李临岸身材高大,娶的老婆曾经还是省队的篮球运动员,长相好看,无论从哪个角度上说,都可以称得上是人生赢家了。 对于这些东西,时常有人夸赞什么的,他只是温和地笑笑,不过内心还是挺受用的。 无论是多么淡泊明志的人,都不会拒绝一份精神上的认可……甚至可以说,大多数人一辈子就在追求这东西。 除此之外,更让他得意的事情就是时不时会遇到一些熟人会夸赞他的孩子了。 那些事迹也不知道怎么的,就传出去了。 记得李乘欢很小的时候,他在学校里跟别的老师闲聊时,就有人问李乘欢背古诗的事情。 当初李乘欢三岁年纪,就背下了十几篇古诗的事情在老师群体中被广为传颂,这件事如果放眼全国,大概并不算惊人,毕竟电视上时不时出现的神通总让人惊掉下巴,相比之下李乘欢只能算是出众。 但在现实中,也算是能让人聊上几嘴的谈资了。 没有孩子的人,大抵会觉得,两三岁的小孩子背几首古诗,难,但还是要取决于父母,看父母怎么教。 可是只有那些有孩子的家长才知道,这件事有多么惊人了。 三岁的孩子,说得难听一点,他们根本不听你的话,你让他做一件事,比让小狗做一件事还难。 很多人都尝试过让自己家的小崽子背背古诗,他不赏你两个白眼就算不错了。 然后大一点了,李乘欢的成绩始终名列前茅,作文比赛啦,美术比赛啦,书法比赛啦,只要他参加的比赛,就没有不得第一名的。 然后时不时就会被人感叹两句他的儿子优秀。 也搞得很多人都误会,他们两口子给儿子很大很大的压力。 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在教育这件事上,他比谁都佛系。 不过没有谁不喜欢自己的孩子被夸赞,这甚至比自己被夸赞还要爽。 不过总的来说,李临岸和舒兰都不算是喜欢炫耀的人,他不在乎孩子的能飞多高,只要他健康,开心,漂亮就行了。 退一万步讲,哪怕将来儿子没什么本事,他和老婆以及双方的父母两代人的积攒,让儿子和女儿舒舒服服地过完这一生还是很容易的。 对女儿也是同样的心态,哪怕女儿并没有表现得比儿子懂事,听话,但同样是他的心头肉,小棉袄。 不过在带自己的小棉袄这件事上,小棉袄从未漏过风,反倒是他时不时让小棉袄幽幽叹气。 到了李曦霞的外公外婆家,虽然名义上是在带孩子,但每天更多的时间是拿来写生的,每天画画乡间的美好风光,着实惬意。 李曦霞度过了最初的兴奋期后,吵着要见哥哥,她的外公外婆都心疼了,反而是李临岸丝毫不慌,拎着小家伙就出去画画,任由她怎么哭也无所谓,最后往往是孩子在怀里哭着睡着了。 他就一手抱着女儿,一手作画。 几天以后,李曦霞也懒得哭了。 但有些委屈是不会凭空消失的,某一天李曦霞难过地说:“爸爸的妹妹肯定跑了!” 他哪儿来的妹妹?弄得骄李临岸愣了好久才明白过来李曦霞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随后哭笑不得。 小家伙的认知中,哥哥有妹妹是标配,而且哥哥对妹妹的态度一定是李乘欢对她那样的,那是一个最正确的模板。 而爸爸没有妹妹,肯定是对妹妹不好,所以弄丢了妹妹。 她每每吃饱喝足睡醒了,就会无比想念哥哥。 好在没有熬多久,哥哥李乘欢终于也来了。 关于去外公外婆家住这件事,李乘欢总得来说还是有些兴奋的。 前一世的经历让他从来没有去过外公外婆家里,相比于城市,他对于从来没有实实在在接触过的农村生活,反而有一种莫名的向往。 外公外婆虽然是农民,但是条件不算差,而且也不像别的农民,家里有很多子女,因为某些原因,他们只有妈妈这一个女儿。 前一世他遭遇不幸,外公外婆竭尽所能地帮他,甚至转让卖掉了农家乐凑钱给他治病,可以说是付出了能付出的全部,这一份恩情,他绝不会忘。 所以这一世能每次他们家去住一段时间,他是非常高兴的。 此时舒兰和他此时坐在去往安平乡的班车上,李乘欢坐在窗口,好奇地朝窗外张望。 舒兰看着儿子的沉静的样子,越看越高兴,但同时莫名惆怅…… 说起来,这孩子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惹自己生气过呢。 时常跟别的母亲聊天,她们常常会分享一些关于打孩子的心得体会,比如哪种错误词语得揍,揍的时候有什么讲究,打完以后该怎么安慰之类的。 每次听她们聊这些东西,她都插不进去话。 一想到这里,舒兰忍不住皱了皱眉,幽幽一叹,既为时光匆匆青春匆匆而叹,也为心头那份调皮的遗憾而叹。 要不然……找个机会打他一顿吧。 李乘欢转过头来,就看到老妈正在看着自己,心头一暖,果然天下的父母都是爱自己孩子的,眼睛里一刻不停都是孩子。 很快,班车就把两人下在安平乡的路口了。 安平乡算是清河县比较富裕的乡镇了,乡道已经全部通铺了水泥路,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些挣钱的营生,吃穿不愁。 两人没走多久,视野中就出现了一条上坡,坡的尽头是一个大铁门,里面就是外公外婆家了。 舒兰笑眯眯地对李乘欢说,“儿子,你想不想钓鱼?” 李乘欢疑惑地问:“钓鱼?” “你外公的农家乐里面有钓鱼的地方哦!我们比一比谁钓的鱼更大吧!” 第43章 悠闲的乡下生活(上) 天上浮游着大朵的流云,忽明忽暗,偶尔暖阳会从浮云里探出头,撒在不大的院坝里,地上晒着的玉米粒,乖巧饱满,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外公外婆见到外孙来了,都放下手里的活儿迎了上去。 外公舒建国以前也是村里极为传奇的人了,他的故事拿出来讲,精彩程度甚至不亚于电视剧的主角。 少年时他在山里跟狗熊干过仗,背上被抓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现在还能看到可怖的疤痕;青年时候经历包产到户,是村里最先签字的几户人之一,自然也是村里最先实现白面自由的农民;后来改革开放,城市发展,他又搞起砖厂,成了村里的第一个万元户;再后来砖卖不动了,他又果断把砖厂打出去,去跟相关部门要了许可,把房子后面的一大片荒地给承包下来,拿着之前开砖厂攒下来的钱,弄起了农家乐。 安平乡距离县城也就十几公里,这个农家乐不仅有乡亲里邻照顾生意,不少县城周边的人办个婚宴啊,搞个大型聚会什么的,也都会考虑来他们这里。 凭借着实惠的价格,生意甚是红火。 他们家的后面就是那个农家乐了,建筑物并不多,仅仅只有三间大平房,呈品字展开,能同时够容纳二三十桌酒席,农家乐里没有固定的服务员,有大型酒宴的时候,就会召集一些闲着的亲戚过来做事,按次给她们结算报酬。 会客区域外,还有一大片地方,外公弄了一个人工垂钓塘,里面的水是外面接引活水,在里钓鱼的人甚至有隔壁县驱车几十公里过来的。 李乘欢一度觉得,也就是外公没啥野心,不然以他的能力,在城市扎根一点问题都没有。 见他来了,李曦霞蹦着高跑过来了。 “哥哥哥哥!” 李曦霞气喘吁吁的,李乘欢一阵好笑,说:“不慌不慌,慢慢说……” 李曦霞哇地一下就哭了,“哥哥,我想你了。” 随后李临岸也慢悠悠地出来了,显然是刚刚经历了午睡,此时眼神都有些朦胧。 “你们来了?”李临岸打了个哈欠,笑眯眯地对舒兰说:“这几天在乡下睡得更香了,怎么样,篮球训练营完了?” 舒兰点点头:“暂时告一段落了,这几天太热了,休息一下。” 而李曦霞抱住李乘欢,就紧紧勾住他的脖子,再也不看老爸了。 李临岸有些好笑,就故意说:“曦霞,来给爸爸抱抱。” 李曦霞哼了一声,抱李乘欢更紧了,说:“不要爸爸!” 看的舒兰一脸疑惑,说:“曦霞已经烦你了?” 李临岸哈哈一笑。“说来话长,说来话长……” 小曦霞委屈巴巴地瘪着嘴,别过头去不看爸爸。 吃过了午饭,几个大人便在堂屋里坐着聊天,李乘欢就带着妹妹去外面玩儿。 对于纯粹的农民来说,夏天是很忙碌的,但对于农家乐来说,要等到秋收以后才忙……当然,这是理想的状态,这个时代太浮躁,光靠种出来的粮食够生存,但生活呢? 外公舒建国能干,但性格也比较火爆,动不动就会呵斥两句老伴儿,是一个类似“西北锤王”式的人物,但他是真心实意地没这个家付出着,是家里的顶梁柱,性格犟,犟得像这里的土地,坚硬,厚实,不留情面,但嘴上说着嘴硬的话,手上却做着最柔软的事,外婆刘淑娟年轻时也是隔壁乡数一数二的美人,嫁给他后从来不舍得让她做一点重活。 两人的性格互补,外公再怎么呵斥,外婆都只是笑呵呵地听着,也不反驳。 聊了一会儿,外公突然想到李乘欢和李曦霞,说:“他们两个怎么这么久了还不回来?” 舒兰倒是无所谓,说:“放心吧爸,乘欢会照顾好曦霞的。” 舒建国哼了一声,“这叫什么话?乘欢这个岁数的孩子正是闹腾的时候,这怎么让人放心!我得出去看看!” 舒兰知道老爹的脾气,只能干笑一声,随他出去。 等几个大人出去,走到后院,看到眼前一幕,却是都愣了愣。 李乘欢端坐在葡萄架下面的长板凳上,李曦霞躺在上面,脑袋枕着他的腿,睡得十分香甜。 这一幕实在太温馨了,一时间观者心里都泛起了浓浓的暖意。 几个大人都愣住了,互相张望,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此时的心情。 此时外婆走出来,口袋里揣着几个苹果,不小心呼啦摔了一地,外公舒建国气呼呼地说:“败家老婆子!”被舒兰没好气地轻轻打了一下。 李曦霞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揉了揉,好奇地看了看眼前。 天空蓝澈而莹净,轻薄的云像纱衣,阳光从葡萄架的缝隙间投落,斑驳一地,晶莹的葡萄串儿在微风中轻轻晃动。 …… “这个钓鱼啊,主要看的是耐心。” 舒兰一本正经地给李乘欢讲解着钓鱼的技巧。 “鱼的生活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如气象条件、水质情况、水温情况。要弄明白鱼与这些自然因素的关系,只要弄明白了这些问题,就会明白如何配制饵料,如何选择钓点、钓位。只有这样,才是一个头脑清醒的钓鱼人。” “我们家的这个塘属于是碟形塘,最好远在塘埂的中部下勾,这里是鱼游戈的必经之道,而塘的边角处鱼是很难游到的,钓鱼效果肯定不好。” 这些知识都是老父亲在她小时候教的,拿出来卖弄一下。 “妈妈,你懂得真多!”李乘欢一面夸赞,一面又从池塘里钓了一条鲤鱼起来。 舒兰眨了眨眼睛,沉默地看了看儿子的桶里,这已经是他钓到的第三条鱼了,反观她,桶里面还空空如也。 “咳咳,你钓的都是鲤鱼,虽然成功率比较高,但是主要是因为鲤鱼比较喜欢甜饵料,你这个饵料就刚好,但是呢,妈妈要钓鲶鱼,鲶鱼对饵料比较挑剔,所以呢……” 话音刚落,李乘欢的鱼竿又动了,他一脸兴奋地往起来拽,一条肥嘟嘟的鲶鱼狂浪扭动。 李乘欢望向老妈。 老妈则将脸转向了水塘,一句话也不说了。 第44章 悠闲的乡下生活(下) 一家子在外公外婆家里住了十几天。 相比于县城的生活,李乘欢甚至更喜欢在这里的生活。 相比之下,安平乡的海拔要比县城要高一点,气温也就要凉爽一些。 早上起床后,李乘欢喜欢趁着气温还没有热起来,换上短袖短裤,去周边爬爬山。 安平乡的后面是一个不高的山,这里位于山地和县城冲积平原的交接地段,交通方便的同时,农家的各种景致都有。 李乘欢会从乡里的水泥道一直往后山走,穿过整个乡后,沿着一条上下山的农民们踩出来的山路继续往上爬,周遭植被茂盛,偶尔还能看到一些不知名的果子树,他不认识那些果子,也不确定能不能吃,但每次见到了都会摘两个下来观察一番,然后朝着远处一丢,想着来年会不会发芽成新的小树。 鸟儿的叫声在空荡的山里回荡。 有些地方的路好走,有的地方的路会困难一点,但总得来说符合一个轻度登山爱好者对登山条件基本要求。 空气中散发着草木的气味,清晨会比较凉一些,呼吸起来真的会有一种很清新的感觉。 他会朝着站在山底下能够看到的第一个山头上一直爬,这个过程大约需要四十多分钟,一直到全身是汗,差不多就登顶了。 那片山头上是极为平坦的草地,站在边缘朝下方鸟瞰,刚好能将整个安平乡尽收眼底。 如果天气比较好且状态不错的话,李乘欢会在这里拉伸一下筋膜,同时观察一下山下的景色。 可以看到偶尔出现的早早劳作的村民,像蚂蚁一样在下面移动,乡里的建筑我小小的,看上去很可爱,他能看到外公家的房子,以及后面的农家乐,还有一撮一撮的绿植,因为视野的拉远,逐渐就糊成了一片朦胧的颜色,某一个瞬间,他就有了一丝明悟,那是关于画画、写生、色彩、光暗的。 一天以后,风和日丽,他爬上了那个位置,背着老爹的绘画工具,坐了一下午。 太阳落山前,他已经有了一副画作,画面上的绿色和阳光色占据了大部分的空间,那是自然的味道,而画面中面积不大的乡镇,则为整幅画面带来了灵魂。 他对这副作品感到满意。 当然,他并没有觉得自己这幅画的质量有多高,只是画的时候十分享受,所以满意。 但李临岸看到儿子的这幅画以后,忍不住拿起来看了良久,最后虽然没有发表什么评价,但是眼神里透露出笑意,嘴角也在微微上扬:“收好吧。” 虽然看似是写生作品,但整个画面却会十分协调地带来一种温暖的感觉。 可惜的是,那样的画画状态一直到从外婆外公家离开,也没有遇到第二次了。 每天早上爬山,回到外婆外公家时,时间都还很早。 外公家虽然是乡下,但早就“三通”,卫生间也是铺了瓷砖,有热水器的,他会舒舒服服地洗一个澡,开始一天的美好生活。 带了几本书,除了一本雅思单词本,其他的都是小说,很快就看完了,也不会刻意地为了追求提前学习而把自己搞的很累,况且在来乡下之前已经很努力地学习了,于是每天除了花一两个小时背背单词,其他的时间心安理得地放松。 如果有心发现,生活处处皆乐趣,如果情绪稳定,倒霉的事情也会让人捧腹大笑。 他们的院坝很大,铁门之内,两栋平房,前院有禽圈,养了些鸡鸭鹅,后院更大,有一个小菜园,种了些不怎么需要打理的蔬菜,有青菜辣椒葱等等,外婆喜欢吃面,煮面时就随手揪两把新鲜的菜。菜园前有一个葡萄架,还有两棵树,一棵是核桃树,一棵是柿子树,再过去是猪圈,养着两头大肥猪。 邻居家有一个小女孩儿,小名叫安宝,五岁,乡下的孩子是不读幼儿园的,每天就是嘻嘻哈哈地到处玩儿,这段时间天天找李曦霞玩。 李乘欢看得出来五岁的小姐姐很喜欢李曦霞这个三岁多的小妹妹,几乎愿意满足这小丫头所有离谱的要求。 李曦霞喜欢葡萄,安宝会爬到葡萄架上去摘,李曦霞喜欢弹珠,她把赢来的弹珠全都送给了她玩儿,某一天李曦霞突然对猪产生了兴趣,安宝就搬来了凳子,跟李曦霞一起爬上猪圈看猪。 当然也不是没有意外,某一天李曦霞和安宝在李乘欢的眼皮子底下玩儿,一只大鹅冲出来,梗着脖子扑向两个小家伙。 李乘欢正要上去阻止,安宝却一面被吓得大哭,一面抓住大鹅的脖子,把大鹅打了一顿。 李乘欢看得目瞪口呆,然后忍不住哈哈大笑。 乡下的饭菜也别有滋味,说味道更好显得有些夸张,毕竟都是味精盐巴酱油醋,但是他们吃到的鸡是小半年才能长大的土鸡,吃的猪肉是至少养一年才能宰的大肥猪,吃的蛋是土鸡蛋土鸭蛋,从食材上说,就是更好。 李乘欢在乡下的生活收获满满,学到了很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增长了见识,关于农耕,关于乡村,也关于生活。 而这些看上去并不重要的知识,也将是他一生中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 剩下的空闲的时间,他喜欢钓鱼。 第一次跟老妈钓鱼时连中四条属于是运气爆棚,后来再也没有遇到那种美妙的时刻了,更多时候是坐一下午都只有一两条鱼上钩。 他并不刻意追求起竿的那一下的快感,而是钓鱼的整个过程,从观察水文,选择位置,打窝,下饵料……整个流程,思考,观察,体验,都能带给他愉悦的感受。 这段时间外公舒建国一直都在观察外孙。 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充满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舒建国能感受到,但同时又能感受到外孙不同于同龄人的那份沉静,从容,淡定……很难的了。 舒建国喜欢跟李乘欢聊天,因为他是真的能感受到孙子对乡下的生活一点都不排斥,甚至乐在其中,这才是让他最欣慰的地方。 钓鱼的时候,舒建国问李乘欢:“乘欢,你喜欢外公的农家乐吗?” 李乘欢当然回答:“喜欢呢。” 舒建国就笑起来:“我年轻的时候,有好几次都有机会到县城甚至外面的大城市去发展,但是最后都留下来了,因为我某一天想通了一个道理,你说,有钱人住大别墅开豪车的那份快乐,和我坐一下午钓一天鱼起竿的快乐,哪个更快乐?” 李乘欢若有所思。 舒建国笑眯眯地说:“再过一些年,外公和外婆也就弄不动这个农家乐了,到时候,你要是喜欢的话,外公就把农家乐送给你好不好?” 李乘欢微微一怔。 就在这时舒建国突然脸色一变,眼神里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惊喜。 “哈哈,上钩了!” 鱼儿上钩了,而这个愉快的暑假也接近了尾声。 他也要上初中了。 想到接下来的生活,李乘欢不由得更加兴奋了。 第45章 入学 清河县一中是一所有些优良传统的中学,这是一句废话,因为每一个学校,大抵都会向外界广而告之,我们是一所有着优良传统的学校。 小小清河县,一共有四所中学。 一中到四中,相互之间差距并没有太大,人们在谈论哪一所中学更好的时候,还是挺辩证的,大多数人认为看一所中学好不好,主要看的是老师,那么一所学校好不好,就不能一概而论,毕竟每个学校都有优秀教师,也有相对而言比较差的老师。 人们更喜欢分“级”给出评价。 李乘欢他们这一级,一中和二中都有比较厉害的老师。 评价老师的教学水平,主要就是看他们手底下的毕业生分数。 今年,一中的黎阳老师和二中罗强老师在中考圈口碑都很不错。 刚刚过去的中考,两个老师分属不同的学校,同一届,都是班主任,带出来学生在中考成绩上不分伯仲。 但在带学生的方式方法上,两个老师有着明显不同的教学理念。 黎阳更重视激发学生们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明白学习的意义,产生主动去学习,努力去学习的意愿,进而取得一个好成绩。 而罗强则认为初中生的自觉性和认知能力很差,只有严格的教学管理,定时定量标准化地去让他们学,才能取得更好的成绩。 所以,罗强并不在乎学生的小学成绩,在他看来,只要那个孩子有基础的理解能力,逼一逼,总是能学进去的。 所以,全市第一的李乘欢最终选择了黎阳所在的一中,他一点都不在意。 三年以后,谁的学生分数更好还两说呢。 “黎阳老师是很好的老师,你们三个运气真好,能在黎阳老师的班上。”叶凝露笑着说。 在她身边,是李乘欢、叶子皓以及刘轩轩三个人。 前面一阵子的相处,刘轩轩和叶子皓的关系也比较熟了,他们初中是同一天报名的,所以一起去学校。 叶子皓不服气地说:“怎么能是运气呢?除了刘轩轩,我和大哥都是靠实力的好吗?” 刘轩轩顿时一怔,但一想到自己的确没有实力,心里的话给憋回去了,只能幽怨地瞪了叶子皓一眼。 然而叶凝露却笑着摇摇头:“不是说这个运气,你们的运气好在于,你们刚刚小学毕业,而黎阳老师刚刚带完初三那一届。” 李乘欢想到,姜云妙不就是刚刚初三毕业吗?那这么说的话,她是不是认识黎阳老师? 不过他对于接下来会当他三年班主任的黎阳老师并不在意,毕竟对他来说,谁当老师区别都不大。 刘轩轩好奇地问:“黎阳真的那么好吗?” 叶凝露神秘地笑了笑,“真的很好!你们将来就知道了……一个非常有趣的老师!” 怀揣着对初中的憧憬,三个男生跟着叶凝露一起到了县一中。 清河县每个中学都有初中部和高中部,但只有一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在一所院墙内,所以今天尽管是初中部的报名,学校里高中生还是在正常上课的。 而可怜的姜云妙早在一周前就已经到校了,她是高一新生,要参加军训,此时整个高一新生都在教学楼后面的操场上参加军训。 李乘欢打算报了名,就去军训场上瞧一瞧姜云妙。 叶凝露果然不愧是模范好姐姐,大概是担心弟弟在报名的过程中弄出乌龙吧,总之全程都跟在他们边上,一边随意介绍周边的环境,学校里的设施齐备。 来到了班主任的办公室门口。 因为之前叶凝露的铺垫,李乘欢自然也对这个“黎阳”老师感到好奇了。 黎阳,听起来一个很英气的名字,每个人都有听名字脑补长相的习惯,李乘欢也不例外,听到这个名字,首先想到的就是黎明的形象。 如果是叶凝露喜欢的老师,那么是一个黎明一样的大帅哥其实也挺合理吧? 随后,李乘欢就进去了,刘轩轩和叶子皓相约去厕所。 李乘欢扫视一圈办公室,目光先是在第一张办公桌前的老师面前扫过,没有停留,因为是个女老师。 随后看向第二张办公桌,一个秃头的中年胖老师,和他心中黎明的形象差距甚远,再度pass。 于是将目光望向第三个老师,一个戴着眼镜,身材高大的男人……看来就是他了? 虽然距离黎明还是有一些差距的,但还是能算得上帅哥,他就是黎阳了? 李乘欢正准备打招呼,距离他最近的女老师却突然出声:“咦,你就是李乘欢吧!” 此时,李乘欢才再度将注意力放回女老师身上。 这个女老师看上去三十出头,非常漂亮,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正用一种打量的目光将他上下看了个遍。 李乘欢礼貌地点点头。 黎阳微微一笑,露出十分满意的表情,说:“不错不错,比我想象中要可爱多了,照片上还看不出来你都这么高了。” 听了对方的话,李乘欢一怔,再看看那边那个高大帅气的男老师,一个诧异但合理的解释出现在脑子里。 眼前这个美女老师才是黎阳? 对方笑眯眯地说:“乘欢,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你的班主任了,我叫黎阳,你可以叫我黎老师,也可以叫我阳姐,希望我们在接下来的三年时光里,可以相处得愉快!” 李乘欢脑袋还有些迷糊,顺利办理了入学手续,黎阳将档案资料整理好,才有些认真地说:“我想你肯定没有问题,接下来开学以后,我们每个月都会组织一次月考,成绩会张榜公示,你要加油哦,接下来我们下午的班会课上见吧。” 短暂的报名后,李乘欢并没有对黎阳留下除了漂亮和的英气逼人的名字以外更多的印象了,不过他想,既然叶凝露这么推崇黎阳老师,肯定有她独特的地方,嗯,接下来慢慢了解吧。 此时叶凝露还待在门口,望着卫生间,有些疑惑:“子皓和轩轩怎么还不出来呢……” 李乘欢说:“我去看看吧。” 这么长时间,肯定很难是因为正常上厕所耽误的,事出反常必有妖。 果然,一走到男卫生间门口,就发现一阵骚乱。 几个男生围着刘轩轩和叶子皓指指点点,倒不是要对他们干什么的,他们只是单纯看热闹的。 而焦点中的叶子皓和刘轩轩都刚刚哭过。 李乘欢皱起眉头,过去了解情况。 一番了解,他捋清了事情的原委,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件事。 第一,两人刚刚被人在厕所里打了一顿。 第二,打他们的只有一个人,也就是说,对方是一打二把他们两个揍了。 第三,他们俩先动的手。 第四,摩擦的原因是因为,对方说他们俩幼稚。 第五,也是最终要的一点…… “他为什么要说你们俩幼稚?”李乘欢问。 一说这个,刘轩轩又来劲了,下一刻直接把裤子给扒下来,对李乘欢说:“老大,看!” 李乘欢嘴角抽搐,“看……看什么?” “毛啊!” “啊?”李乘欢愣了愣,终于反应过来,他说的还真是……毛。 稀稀疏疏的几根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幼毛。 叶子皓也有些激动:“刘轩轩说他长毛了!我说这算什么,我也长了,他就说他比我先,我说不可能,比长短,我们俩就打赌,比谁的长……然后旁边那个家伙就说我们幼稚。” 李乘欢目瞪口呆,无话可说,脑子里无法不脑补出两个家伙,脱了裤子在小便池边上比谁的毛长,一面旁若无人地发出哈哈大笑的场面。 靠。 第46 姜云妙和叶凝露的初次见面 关于刘轩轩和叶子皓两个人都打不过某人一个人的这件事,李乘欢十分严肃地告诉他们,不要声张,尤其不要让叶凝露知道,毕竟女孩子跟男生的想法不同,这件事在她眼中可能会是一件严重的事件。 刘轩轩和叶子皓在这个小县城,大抵可以算做是某种意义上的“官二代”和“富二代”,但此时他们两个人明显没有这方面的自觉,而且小学时期过得比较安逸,被保护得很好,所以想法什么的还比较幼稚,至少目前为止,大抵还是跟小学生等量齐观的。 再过一段时间会好一些。 关于这件事最终如何处理,李乘欢也没有什么想法,总不可能去找到打他们的人帮他们报仇吧? 听两人的描述,对方的身高比他们俩都要高一些,大约和自己相当,另外听口音似乎是外地的,能知道的信息就只有这么多了。 这个哑巴亏是只能硬着头皮吃下去了。 平缓了心情,李乘欢带着叶子皓和刘轩轩两人去报了名,叶凝露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在厕所里待那么久?” 李乘欢说:“刘轩轩拉肚子。” 叶子皓说:“我在陪他拉肚子。” 刘轩轩只能含着眼泪说:“对,我在拉肚子。” 叶凝露愣了愣,这俩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要好了?一时间,她心头一暖,男孩子的友谊啊,还真是有趣。 将叶凝露糊弄过去以后,四人一时半会儿没有什么事情做。 叶凝露提出来想带他们去学校逛逛。 李乘欢说:“正好,我还正想去看看云妙姐的。” “云妙姐?”叶凝露眼神微动。 她是时常听到这个名字了。 因为刘轩轩前一阵子经常到家里来,补课和找叶子皓打游戏,那么他们一起说话的机会就会很多。 刘轩轩很多次提到过姜云妙。 叶凝露不认识姜云妙,毕竟她初三,而姜云妙这学期开始已经是高中部的了。 总得来说,刘轩轩口中的姜云妙有几个特质。 很漂亮。 运动天赋发达。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她,李乘欢,刘轩轩是从小就认识的玩伴。 他们的关系很好了。 叶凝露看了一眼李乘欢,笑着说:“那好吧。” 李乘欢说:“云妙姐人很好,你们应该会很合得来。” 叶子皓在一旁说:“姐姐她跟谁都能合得来!” 刘轩轩在一旁不服气地说:“云妙姐还跟谁都能合得来呢!” 叶凝露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们两个啊……” 四人便一起往教学楼后面的操场走去。 一中的占地面积很大,毕竟高中部和初中部都在一个学校里,他们走了一阵,叶凝露就适时地讲了一路。 李乘欢耐心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对这所学校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相比之下,刘轩轩和叶子皓哪里能静得下心去了解那些东西?他们还是如小学生一般,咋咋呼呼地大惊小怪,嗯,从外表上看,叶子皓和刘轩轩都矮矮的,看上去真的像小学生。 而李乘欢身材修长,气质沉静,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刚刚进入初一的少年,说他已经初三了也不会有人怀疑。 叶凝露眼神闪烁,的确如此,跟他待在一起,你很难把他当成是一个小弟弟看待。 她的内心生出一种古怪的想法。 李乘欢这样的男生,大概很难在同龄人当中找到朋友吧……倒不是说他的人缘不好,而是说,看身边的人都幼稚,大概会很难玩到一起? 一想到这个,叶凝露眉梢微微一挑,哦,所以说他从小才会跟那个姜云妙走得那么近咯? 呵……也挺合理的。 “前面呢,就是食堂,伙食很不错,里面有小卖部,平时日常能用上的东西基本都卖,然后从那个台阶上去,就是学校的操场了。” 李乘欢抬头看了看天,今天的太阳很烈,天边的乌云却堆积着,像个巨大的阴谋,台阶上的操场上时不时传来学生的呼号声。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一二三……四!” 李乘欢想了想,说:“我们先去一趟食堂的小卖部吧。” 叶凝露奇怪地问:“你要买什么吗?” 李乘欢笑了笑:“请你们吃雪糕呀。” 叶凝露愣了愣,笑眯眯地说:“好啊。” 李乘欢来到小卖部,给几人都买了雪糕,但他自己没有选,要了一瓶饮料。 叶凝露疑惑地问:“你不吃雪糕吗?” 李乘欢摇摇头:“嗯,不怎么喜欢吃。” 运动员怎么能吃这种垃圾食品呢……嘿嘿。 叶凝露点点头若有所思。 随后几人慢吞吞地走到操场。 军训正在进行。 刘轩轩眼睛尖,老远就发现了人群中的姜云妙。 顺着刘轩轩的目光望去,叶凝露这才见到姜云妙。 姜云妙撅着嘴,汗水打湿了几缕秀发,从脑子里垂下,沾在腮边,脸颊被阳光晒得红扑扑的,却给人一种很有活力,很英气的感觉。 叶凝露目光闪烁,不知道在想什么。 几人在旁边看了一会儿,他们刚刚就进去休息了。 高中生的军训,强度自然不会太大,休息的时候可以在操场上自由活动。 姜云妙也老远就看到了李乘欢,刘轩轩,以及叶凝露刘轩轩那两个路人,等这边解散了,便很快地走过来。 刘轩轩笑嘻嘻地说:“云妙姐,你们会不会打枪啊?” 姜云妙将帽子脱下来扇风,没好气道:“打你个大头鬼。” 随后注意到叶凝露和叶子皓,因为只是自己单方面知道她,所以也没有主动打招呼,又将目光望向李乘欢,说:“今天顺利吗?” 李乘欢点点头,“顺利。” 一边说着,一边将那瓶饮料递给姜云妙,说:“你喜欢的青柠口味。” 叶凝露眨了眨眼睛,视线在李乘欢递过去的饮料上停留了一下,又缓缓移动到李乘欢的脸上,一语不发,不知道在想什么。 姜云妙大大方方地接过李乘欢的饮料,喝了一口,露出幸福的表情:“刚才就在想,要是一解散就能马上喝到饮料就好了,没想到呀,你就来了……嘻嘻,不枉我白疼你啊!” 李乘欢干咳两声,什么叫“疼”?这话说的。 就在这时,叶凝露主动出声,望着姜云妙,说:“你好,你就是云妙姐啊,经常听到轩轩说起你,今天终于见到本人了。” 姜云妙这才将注意力放在叶凝露身上。 第47章 没有不开心 短短片刻时间,天气风云变幻,空气溽热难耐,灰白的云团开始从四面八方聚集过来,堆积在蓝天上,像一座座浮出海平面的冰山。 姜云妙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天空,说:“看上去要下雨了,我们去那边坐会儿吧。” 她指了指操场旁边的主席看台。 叶凝露迟疑了一下,点点头:“行吧,反正这儿会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李乘欢觉得满意。 看得出来,这两个女生就算谈不上喜欢,但至也是对对方有好感的,和谐地聊天,想必要不了多久也会成为要好的朋友。 五人一起走到操场旁边的看台上。 一开始是没什么话说的,作为在场的人里年龄最大的姜云妙便开始挑起话题,她突然想到什么,肘了李乘欢一下,说:“你生日我给你准备的礼物上次忘记给你了,空了去取一下哦。” 李乘欢微微一怔。 他的生日是6月6日,他并没过,实际上上次过生日都是好几年前了。 对于他来说,每天都很愉快,过不过生日就没有太大的特别之处了。 但是姜云妙每年都能记得他的生日,而且每次都会准备礼物,虽然不一定准时,但还是很让人感动了。 李乘欢笑了笑:“不用啦,今年都没有过。” 叶凝露目光一动,笑着问:“你的生日已经过了吗?” 李乘欢随意摇摇头:“没有刻意过的,经常忘记生日,呵呵……” “哦……”叶凝露便不说话了。 她本来还想再问一句,什么日期呢?但看了一眼姜云妙,忍住了。 姜云妙又说:“我今年准备过生日。” 李乘欢眼神一动,笑着说:“那挺好呀,你打算跟同学一起还是……” 姜云妙摇了摇头,笑着说:“不想搞的太复杂。” 刘轩轩顿时兴奋地说:“那我们给你庆祝吧!” 李乘欢想了想,“嗯……9月9号,那也没几天了,那这样行吗,到时候我们给你庆祝过生日。” 见李乘欢准确地记得姜云妙的生日,叶凝露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叶子皓和她此时都插不上话,便只能默默听着。 姜云妙点点头,笑着说:“那……到时候就在我家吧!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们在家里弄点好吃的。” 刘轩轩顿时兴奋地说:“太好了!那就让老大来做饭吧!他的手艺可好……老大,你干嘛打我?” 李乘欢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偷看姜云妙一眼,悠悠一叹。 姜云妙眨了眨眼睛,问刘轩轩,“你说他的手艺……” 刘轩轩一脸疑惑,又想到什么,“你还没有尝过老大做饭吃吗?你不知道,老大什么都会做!我上次去他们家,他做了糖醋排骨,红烧肉,番茄鱼,好多好多很厉害的菜呢!” 姜云妙顿时就沉默了,再看看李乘欢,他却将目光望向了远处,小声说,“那个国旗的颜色真鲜艳啊……” 刘轩轩继续说:“所以啊,你生日的时候,就让老大做饭吧!嘿嘿,肯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姜云妙望着李乘欢,想到上一回他骗自己说的话,有些生气,却是一下子明白了用意,一时间心里充满了暖意,但又想到自己当时的大言不惭,班门弄斧,有些害羞,最后想到自己做姐姐的,不能表现出来,便咳嗽了两声,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还会做饭啊?” 李乘欢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说:“呵……刘轩轩说得对,既然云妙姐你打算从简,咱们就小范围地聚一下吧,到时候我来下厨。” 一直都没有说话的叶凝露终于插上了一句嘴,笑着说:“看不出来,你还会做饭,真是全能啊。” 叶子皓也说:“大哥,我太崇拜你了!” 刘轩轩得意地说:“你们不知道的地方还多着呢!老大他会的东西可不止这么一点,他还会打篮球,还会打拳,还会画画……” 叶子皓小口微张,敬仰的目光在眼眶里打转。 李乘欢听得有些脸红,就踹了刘轩轩一脚,说:“行了行了,别说了……” 刘轩轩嘿嘿地笑,对叶子皓说:“你们对老大的了解怎么可能有我多呢?毕竟我可是幼儿园开始就跟了他了!” 听了这话,叶子皓脸上的笑容都没了,而叶凝露的目光也微微闪烁。 就在这时,姜云妙看了一眼叶凝露,又像是想到了什么,突然对李乘欢说:“对了乘欢,你上次送给我的那个熊猫画,其实我很喜欢,嘻嘻,绘画技术又进步了哦!” 叶凝露突然开口:“对了,我突然想到还有事情没有办完,先失陪一下。” 叶子皓扭头看向姐姐。 叶凝露笑着说:“你还愣着干什么?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叶子皓愣了愣,有些奇怪,但姐姐让他走了,肯定有什么事,而且此时他莫名心情有些差,也不想在这儿待下去了,便点点头:“哦……” 叶凝露和叶子皓走远,天空漂起了雨点。 叶子皓有些闷闷不乐,因为今天刘轩轩说的那些话的确深深地刺痛了他。 他虽然很乐意给李乘欢当跟班,但刘轩轩他们俩的确很早就认识了。 随后,叶子皓看了一眼叶凝露,却是露出疑惑的表情。 姐姐的笑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消失了,时不时走神,注意到他的目光,转过来,问:“怎么了?” 叶子皓想什么就说什么,“姐,你怎么看上去不开心的样子?” 叶凝露眨了眨眼睛,笑起来:“怎么会?哪儿有?嗯,我为什么要不开心?” 叶子皓一瞬间恍然,笑起来:“哦,那,那可能是我的错觉吧。” 叶凝露笑着说:“肯定是你的错觉。” 这雨并不像夏天的雨,青色云团泼墨一般在天空涌动,漫天抖撒的雨丝,褐色瓦片上滴下的水滴,以及断断续续的滴水声,滴答……滴答……滴答,仿佛黑暗中记录着青春跳动的时钟。 初秋的味道。 又走了几步,叶凝露小声问:“那个……很明显吗?” 叶子皓奇怪地问:“什么很明显?” “你刚才说的,我不开心,看起来很明显吗?” “呃……姐姐,你不是说没有不开心吗?” “是没有不开心,但,很明显吗?” “明显!” “……” “姐,那你到底有没有不开心啊?” “不是说了吗……没有不开心。” 第48章 东部来的小天才 “今天顺利吗?” 裴元照回到家,就看到老爸坐在沙发上,一面整理材料,一面头也不抬地问他。 裴元照微微叹了口气:“这种小县城的小孩儿都太傻了。” 裴开东抬起头,看了儿子一眼,笑着摇摇头:“呵呵,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里的孩子小时候接触的教学肯定不如你,但是他们也有各自的闪光点,人无完人,在一些方面,总有值得你学习的地方。” 裴元照对老爸的话不以为意。 他想到今天报名时在卫生间遇到的那两个蠢货。 已经不能用幼稚来形容了。 更离谱的是,他们两个还敢率先对自己动手,真是不知死活。 他可是跆拳道黑段! 裴元照叹了口气,说:“老爸,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调走啊?” 他的父亲裴开东是一个知名的博士,因为在清河县附近发现了一个金矿,他的父亲在这个开采项目里担任总设计师,要待一段时间。 父母自小离异,他从小跟父亲一起生活,不愿意离开父亲,便放弃了东部发达城市的生活,毅然决然地跟着父亲来到了清河县就读。 裴开东叹了口气,说:“让你就在东海一中读,你非要跟过来,呵呵,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嗯,一年多吧,这里的项目稳定下来,我就可以走了。” 裴元照沉默了一下,说:“好吧,那就在这儿待一年!” 裴开东觉得有些愧疚,毕竟他也清楚和东部沿海的发达城市相比,这里无论是教育的硬件条件还是软件条件,都要差得多。 儿子虽然非要跟着自己到这里来,但是心里其实是对这所学校甚至整个地区充满了不屑的。 常年跟自己待在一起,他的性格早熟,而且骨子里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 有时候这种骄傲甚至近乎偏执。 回想儿子从小到大,干什么都要追求第一。 成绩方面自然不必多说,他的聪明遗传了自己,学什么都很快,但能在东部沿海地区最好的小学名列前茅,除了天赋智商,努力自然也是不可缺少的。 除了学习,他还涉猎篮球,跆拳道,围棋,只要他喜欢的东西,做什么都要追求第一。 和别很多的家庭不一样,他从来没有对儿子的学习或者兴趣爱好有过什么要求,反而是他自己对自己要求严格。 记得有一次,他的跆拳道比赛因为一个失误,以微弱的劣势拿到了第二名,原本是非常让人高兴的成绩了,但他却非常自责,疯狂加练。 再比如,一次英语的演讲比赛,他为了拿到第一,他每天早上5点中就起床开始了学习,持续了整整一个月! 他当时还是个小学生啊! 这份自律,在成年人中都极少见到。 不过刚过易折,有上进心,竞争意识,追求第一的好胜心是好事,但过于极端肯定会带来诸多隐患。 很多时候,其实是会担心这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的,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有些天才真的让他都瞠目结舌,慢慢大一点,去的环境更好一点,肯定会遇到更多这样那样厉害的人物,甚至无论如何努力都追不上的人,到时候被打击了,能不能调整过来? 小时候过于一帆风顺,那么这件事就会变得困难一些。 然而他也清楚,在这样的小县城,能在某一个方面打击到儿子的同龄人,大概……没有。 这不是自大,甚至很多人说这里的篮球氛围好,最有可能的篮球方面,同龄人里能打击到他的,都很难遇到。 综合起来看,就更不可能了。 当然,总得来说,儿子的这种性格是利大于弊的。 只能想着,快点把手里的项目处理完了,带他回东部吧。 …… 上午结束了报名,下午也只有一节班会课,各个班的班主任会统一跟学生们见个面,讲一些相关的注意事项,通知一些学校的安排,再简单地分配一个座位,选拔一批临时的班委…… 黎阳拿着花名册,上面除了每个人的名字,还有他们的小学联考的成绩和排名。 毫无疑问,李乘欢的名字是放在第一位的,他的成绩遥遥领先。 但是在安排座位的时候却有些犯了难。 众所周知,前三排的座位无论是实际意义还是象征意义,都属于是优等生的座位。 但是李乘欢的身高在一群还没有开始发育的初一新生当中,可以说是非常显眼了。 这样的身高,安排在前面的位置,很大概率会把后面的同学挡住。 但是如果放在后面的位置,作为全年级第一名……心里不平衡的话,也很难办。 她接触过的大多数成绩很好的学生,并不是大多数人想象中的那种乖巧听话的人,相反,充满了个性。 就有点难办。 做老师真累,又要教书,还要东想西想,平衡这里平衡那里。 开始一个个安排座位。 黎阳已经将前面的位置安排得差不多了,但尺尺没有点黎阳。 第四排还剩下一个座位,黎阳迟疑了一下,才将目光望向了李乘欢。 “嗯……那个,李乘欢?” 李乘欢举了举手,“我在的老师。” 黎阳顿了顿,指了指第四排的座位,说:“你坐那里吧。” 李乘欢左右看了两眼,此时他的身高已经近175了,放在初一新生中,已经是最高的那一批,班上比他高的也就两个男生,他坐在那个位置,后面的小不点儿大概率都看不到黑板了。 想了想,李乘欢说:“老师,我想坐靠后面一点的位置。” 黎阳愣了愣,说:“你想坐靠后一点的位置?” 李乘欢点点头,但没有说为什么。 黎阳心头有些疑惑,她当然并不认为李乘欢是因为希望给别的同学方便才这么选择的。 坐在后面比较方便搞小动作?这个念头仅仅是一闪而过。 当然,她并不在意一个好学生如此这般。 挺满意的,只要李乘欢不会因为把他安排在后排而不高兴就好。 将座位安排好了,黎阳微微一笑,说:“各位同学,我刚才粗略地了解了一下大家的名字,这里也有一份大家的成绩,一些通知也跟大家讲述到位了,那么接下来我要再讲一点我的规矩。” 所有人在一个新的环境中,都很拘束,一语不发地望着黎阳。 黎阳顿了顿,缓缓开口,“在我的班上,我会非常公平地偏心。” “什么意思呢?我认为,绝对的公平就是一种不公平,付出越多,就应当得到地越多。” “每次月考成绩的前十名,我都会自费给大家赠送一些小礼品。” “当然,我也鼓励学习之外的兴趣爱好!如果你能拿到某个比赛的奖项,我也会在班上通报奖励。” 黎阳顿了顿,“接下来再通知一件事,为了了解各位同学,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的时间,我每天都会依次去一位同学家去家访,详细了解同学们的情况。” 随后黎阳望向了李乘欢,说:“嗯,我们就从今天开始吧,乘欢同学,就从你开始吧。” 李乘欢微微一怔,而班上也开始发出窸窸窣窣的讨论声。 无差别挨个家访? 这个老师……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