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返童 浑河,很浑。 可它结了冰,反倒剔透了。 冰面上的萨满太太,祭歌如哭,舞姿如鬼。 有兄弟二人,头戴裘帽,脚蹬靰鞡,正坐在河面说话,时不时亲昵的互碰额头。 “野猪皮哥哥。”弟弟和哥哥两额相抵,“接下来怎么办呢?” 哥哥大耳鹰鼻,目光炯炯,剽悍的仿佛深山猛虎,魁伟异于常人。 “小野猪皮弟弟。”哥哥沉声道,“靠着十三副遗甲,佛朵妈妈的保佑呵,我军突破了千人,却只是刚断奶的小虎啊。” 野猪皮是个美名,代表坚韧不拔、勇敢顽强,以及长白神赐予的幸运。 哥哥继续道:“接下来我们要做三件事。” “第一,我们不能像有草就忘形的傻狍子,要像温顺的绵羊,不能让李成梁怀疑我们。” “我们要去广宁城给李成梁送礼,交还为奴的汉人,表达对大明的忠心。” “第二件事…光有建州左卫指挥使的名义还不够,我们已有两个部落,可以自称贝勒了…” 贝勒!弟弟神色激动,目光炙热。 “野猪皮哥哥要自称什么贝勒?我呢?” 哥哥笑道:“我称淑勒贝勒,你嘛…二贝勒!” 弟弟兴奋的摘下皮帽,露出光秃秃的脑门和细细的小辫子。 “我这就去找额亦都、安费扬古!” 他站起来跳着莽势舞,就要兴冲冲的离开。 “你看,又急。”哥哥浓眉一皱,“不要毛躁的像只跳马猴子!” “还有第三件事,等到冰雪融化,就修建我们自己的城…” 他没有再说,因为结束占卜的萨满过来了,她的法铃叮叮当当,沿着冰河传出很远。 “萨满太太啊。”弟弟站起来,“请告诉我们吉祥吧。” 哥哥也站起来,对萨满脱帽行礼,露出金钱鼠尾。 萨满太太带着哭腔的说道:“努尔哈赤啊,你们兄弟的吉祥来了。” “可能有三个孩子和狗,也可能是骑着骆驼的长须人,还可能是戴着黑帽子的采参客…不管哪种可能,都是吉祥啊。” 她连说了五六种可能。 兄弟两人对视一眼,暗道:“这么多可能?到底是哪个?” 他们不知道,这些可能之中,有一种来自四百多年后的未来。 …………… 华夏,宁氏集团。 朱寅收到一条意外的短信。 “晚上六点,请到楼顶茶座一叙。宁清尘。” 朱寅看到短信,眼前浮现出一个冷若冰霜的女子。 她为何约我?难道… 朱寅思索片刻,就浏览藏文《智者喜宴》,又换本《满文老档》。 没人知道他为何喜欢这些。 一条老掉牙的黑狗,懒洋洋的趴在朱寅脚下。 值班室内,书盈四壁。 一个保安,居然附庸风雅到这等地步。 朱寅是总裁最信任的贴身保镖。大家说他长相帅气,这才受到总裁青睐。 【友情提醒:不是保镖女总栽套路,稍安勿躁,请勿先入为主。】 朱寅赴约之前,先给总裁发了一条短信。 来到楼顶,但见一轮明月,不知为何有点妖异。 朱寅忽然想起,今日是万年难遇的伽马爆天象,难道与此有关? 一个女孩月下独坐,正是宁清尘。 她不施粉黛,却犹如一只高雅骄傲的白天鹅,美的令人心醉,不知让多少男人梦寐以求。 但这些好逑君子之中,不包括朱寅。 “宁董您好。”朱寅不卑不亢,“劳烦久等。” 宁清尘目光清冷,“您好,请坐。” “怎么还带宠物?”她扫了眼黑狗,秀眉微蹙。 朱寅语气感慨:“黑虎二十岁了,随时会老死。” 宁清尘开门见山,“我希望您辞职,算是我的请求。” 朱寅风轻云淡:“宁董可以通知人事部门辞退我,不必亲自出面的。” 宁清尘摇头,“您是总裁最信任的贴身安保。没有她的同意,人事部无法辞退您。所以我只好亲自出面。” 朱寅皮里阳秋的说道:“我职务虽低,却是总裁的贴身安保。没有总裁本人的意见,我不能辞职。” 宁清尘的眼神慢慢结冰。 她希望朱寅和其他男人一样,在她逼视下服软。可让她意外的是,朱寅完全没有服软的意思。 “我补偿三百万。条件只有一个,主动辞职。” 朱寅摇摇头,摸摸黑狗,“很抱歉宁董,我不能答应你。” 宁清尘冷笑,“那就一千万吧。” 一千万?朱寅目中闪过一丝犹豫。 可是很快,他就神色如常,“我是个很难被金钱收买的人。” 宁清尘的粉拳慢慢握紧,星眸中闪烁着危险的寒芒: “看来,你不是想少奋斗几十年,而是想少奋斗几辈子。” 朱寅双手一摊:“你想多了。” 宁清尘站起来,居高临下的俯视朱寅: “我最瞧不上的,就是你这种贪心不足的伪君子。” “你为何处心积虑的成为我姐的贴身保镖?” “你是名校高材生,为何来当保镖?” “集团中的流言蜚语,难道是空穴来风?” “你出卖色相,仗着几分姿色,企图骗取我姐的感情,成为宁家女婿?” 朱寅摇头冷笑:“我做多大的梦,想成为宁家的女婿?” 宁清尘目光如刀,“你知道她没有恋爱史,就利用职务之便,构建情感茧房,获取她的好感和信任。” “只要日久生情,成为她第一个男人,就能一夜暴富。” “你为何研究历史和少数民族语言?” “我爷爷,恰恰喜欢研究这些学问。” “难道这些都是巧合?你太有心机了。” 朱寅脸色阴沉,“巧合又怎样?我很怀疑你的目的,你真是为了总裁么?” “好个倒打一耙。”宁清尘气笑了,“给你最后一机会,拿钱走人。否则…” 她目光不善的盯着朱寅,满是警告。 你要是对我姐做了什么,我会找人阉了你。 朱寅冷冷说道:“就算你买凶杀人也没用。让我离开很容易,总裁同意。” 宁清尘压抑自己的怒火,缓缓说道: “我希望你能离开,不要逼我使用非常手段。” 忽然一个美妙声音传来:“清尘,你太过分了。” 说话间,一位眉目如画的白衣丽人转过屏风。 仪态万方,优雅如兰,自有一股久居上位的威仪,令人亲而难犯,不敢逼视。 正是总裁宁采薇,华夏商界的传奇女子,二十五岁时就接掌规模庞大的宁氏财团。 “宁总。”朱寅立刻站起来。 “姐。”宁清尘强颜笑道,“我听到一些流言蜚语,这才自作主张…” 宁采薇满面寒霜:“那些流言蜚语你也敢信,你怎么变得这么八卦?” “你不学习,回来干什么?” 宁清尘拍拍背包,“里面都是药品,我不是专门回来,是去贫困地区免费治病,马上就走。” 宁采薇皱眉,“你才大三,医师证都没有,哪有治病资格?” 宁清尘笑道:“其实就是送送药,体验民间疾苦。” 宁采薇忽然看向天空,“今晚的星空怪怪的。” 不知何时,周围起了小小的龙卷风。 朱寅笑道:“宁总,今日是万年难遇的伽马爆…” 刚说到这里,周围的龙卷风遽然变大,突如其来的漩涡蓦然出现! 三人一犬瞬间就感到一阵眩晕,随即就失去了知觉。 …… 这是哪里? 朱寅再次恢复意识,但见大雪茫茫,原野苍苍。 更让他惊愕的是,他的衣服变得很大,犹如袍子一般挂在身上,差点脱落。 “这…” 他看到了自己的手,是一双小手!他变成了一个儿童? “呜呜…”一阵虚弱的悲鸣传来。 只见雪地上爬着一只小小的黑狗,还没有睁眼,软萌萌的。 这没睁眼的小狗崽,朱寅熟悉无比,正是养了二十年的黑虎! 他八岁时,捡了一只没睁眼的狗崽,取名黑虎。 足足养了二十年,即将寿终正寝。 可是如今,即将老死的黑虎,居然变成了乳狗! 难道自己年轻了二十岁,回到了八岁? 朱寅如坠梦幻,正惊疑间,忽然听到一个女童声音: “朱寅!你在哪!”声音发颤,带着惶恐。 “我在这!”朱寅抱起小乳狗,拖着不合脚的大皮鞋,艰难的循声寻去。 转过一个雪垛子,就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披着极不合身的衣服,挎着宁清尘的药箱。 这是一个瓷娃娃般的女童,粉妆玉琢的十分漂亮。 可朱寅一下子就认出来,这女童就是宁采薇,她回到了九岁? “你是…朱寅!?”女童看到男童,如见亲人,“我们这是…” “宁总?”朱寅声音清稚,“我们应该…” 一言未迄,就不由盯着宁采薇的怀中。 她怀中抱着一个婴儿,最多三月大。 是宁清尘! 变成婴儿的宁清尘,黑宝石般的眼睛充满惊惧。 她的衣服此时就像一个大号的襁褓,紧紧裹着她嫩芽般的小小身子。 她忽然小嘴一瘪,放声大哭。 “哇哇哇哇…” 宁采薇和朱寅面面相觑,一起风中凌乱。 宁清尘虽然逆生长二十岁,脑中却是清醒的。 只是小小的脑袋,很难容纳之前太多的知识,感到脑子快炸了。 头好痛! 剧烈的头痛,未知的恐惧,身体返婴带来的心态幼化,使得宁清尘哇哇大哭。 可是这么一哭,头痛居然缓解了很多。脑海中无法容纳的巨量信息,好像被哭声暂时屏蔽了。 稍微一思考,知识信息就再次浮现,可脑子也钻心的痛。 好在那些基本的记忆,只要不太复杂,就不需要思考。 她知道自己变成了婴儿,姐姐也变成了一个女孩。 可恶的朱寅也变成了一个男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呀? “咿呀…咿呀……”宁清尘想问,可发出来的却是婴儿的先天呓语。 完蛋了!她此时已经没有说话的能力了,牙齿都没有。 彻骨的寒冷袭来,宁清尘感觉姐姐单薄的胸膛像块冰冷的铁板。 好冷! 呜哇哇哇! 宁清尘难以抑制的再次大哭。 第二章 回明 “宁总,太冷了。我们的衣服无法御寒,必须找个地方避风……” 朱寅此时根本没有时间思考其他,再这么下去三人很快就会冻毙! 恐怖的寒冷让宁采薇也无暇多想。 “好!行动!” 这种严寒之下,没有抗寒衣物,他们的身体扛不住半个小时。 两人首先爬到一个雪坡,四下一瞭望,立刻看到了不远的树林中,好像有一个窝棚? “快!” 两人抱着怀中的小生命,裹着宽宽松松的衣服,拖着不合脚的鞋子,跌跌撞撞的冲下雪坡,向着不远处的树林奋勇前进! 不到两里的距离,在风雪中却是那么遥远。 雪深,逆风,每迈出一步都显得十分艰难。 野兽般嘶吼的风雪之中,两个小小的身影就像天地之间的蚂蚁,渺小而执着。 “我不行了……” 宁采薇两脚一麻,一跤摔在雪地里。 为了保护怀中的妹妹,她在倒地时身子一侧,没有压到宁清尘,身上挎的药箱子却飞了出去。 “我来抱!你起来!”朱寅抱着小奶狗冲了过来。 毕竟是男孩子,虽然比宁采薇小一岁,可力气还是强一些。 他将小奶狗塞进宁采薇的大口袋,抱起婴儿宁清尘,又捡起药箱子挎在身上。 宁采薇没了负担,立刻轻松了很多。她踩着朱寅踩出来的脚印,亦步亦趋的往前淌雪。 宁清尘被朱寅抱在怀里,就这么近在咫尺的仰视男孩的脸。 虽然年轻了二十岁,可眉宇间的轮廓,还是能看出是那个讨厌的男人。 他的怀抱,比姐姐的怀抱暖和一些。 她看到男孩稚嫩的脸蛋红扑扑的,口鼻中“吭哧~吭哧”的喷着白气,一双睫毛结冰的眼睛,坚定而紧张的目视前方,身体节奏分明的颠簸着往前跑。 不知为何,宁清尘突然就想起了火车,那种老式的绿皮火车。 在某个冬天的早晨,那种火车喷着白烟,顶着一对眼睛般的车灯,就这么吭哧吭哧、节奏分明的开动,驶入弥漫的大雾之中。 而此时的自己,就像一个小小的乘客。 她又想起了一匹骡马。 她没有坐过骡马,却好像看到一匹骡马喷着白气,打着响鼻,驮着自己颠簸着奔跑。 心中流转着这些光怪陆离的意识,宁清尘居然暂时忘记了眼下的险境。 朱寅两条小腿快要僵硬了,他只能咬紧牙关,拼命的用还有知觉的大腿带动小腿。 快了! 不能停下,不能倒下! 可就在此时,雪中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猛地将他绊倒! 朱寅猛然一打滚,没有压到怀中的婴儿。 可是他两腿麻木,一连两次也没有站起来。 而经历这一幕的宁清尘,却感觉天旋地转一般。 可是自己却毫发无损。火车或者说骡马,护住了自己。 “朱寅!” 后面的宁采薇跌跌撞撞的冲过来扶起朱寅。 朱寅站起来一看,这才发现雪中绊倒自己的是什么了。 是死人,还有一匹死马! 死人髡头,光秃秃的脑壳上,留着两条鼠尾般的小辫子。 是女真人!? 这里是古代的东北? “是死人,别看了,快走!”宁采薇浑身颤抖的说道,她的脸已经出现淡淡的青色。 好在,两人距离小茅屋已经不到半里。 两人就这么相互搀扶的顶风冒雪,总算进入了树林。 说起来两人只花了十几分钟,却好像很漫长,又好像翻阅了万水千山。 看到眼前被大雪覆盖的茅屋,两人就像沙漠中快渴死的新人,见到了绿洲河流。 浑身霎时间又有了力气。 茅屋不大,最多五十平方,外面还有简单的栅栏,旁边插着一根高高的木杆子。 两人先是小心翼翼的观察一下,喊了几声没有回应,这才推开柴门一起进入。 茅屋中四顾萧然,空无一人。 中间是个火塘,灰坑已冷。上面吊着一把陶壶,被烟火熏得漆黑。 东边墙壁堆着木柴。北边的墙壁上挂着一个麋鹿的头骨。 下面是张炕。 西边是个简陋的神龛,供奉着一些小泥人像。 这是一间充满了烟火气的茅屋。 三人一进入茅屋,外面的无边风雪就恍如隔世,身上顿时暖和多了。 直到此时,朱寅和宁采薇才知道暂时脱离险境,不禁如释重负的相视而笑。 “这是猎屋,进山打猎时临时歇脚的地方。”朱寅说道,“宁总,我先把火堆点燃,你赶紧活动下腿脚,小心冻伤。” 他从肥大的衣服里取出火机,很快就点燃了火堆。 火塘一烧起来,整个茅屋都是红彤彤、暖融融,充满了阳光般的松香味。 寒意终于万般不甘的逃走了。 屋外的风雪再也奈何不得三人,只能徒劳的嘶吼,拼命的晃动树林发泄淫威。 宁清尘看到大火旺盛的火塘,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 还阳了。她感到自己要化了。 可是为什么突然又这么饿? 她想吃奶!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如此渴望的想要喝奶! 此时,朱寅和宁采薇终于有心思来思考了。 摇曳的火光映照着两人的脸,看上去阴晴不定,诡谲难测。 宁采薇缓缓说道:“依你看,就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年轻了二十岁,还来到了另一个时空?” 朱寅看着火堆,清澈的瞳孔中跳跃着火苗,语气却毫无温度: “如果没有猜错,我们应该是穿越时空了。可能来到了古代的东北。” 他指指外面,“那个绊倒我的死尸,就是个女真人。” “我们是在穿越时空的过程中,身体逆生长二十年。” “很神奇,但似乎是唯一的解释。” 朱寅很冷静,身子却有点颤抖。 这一切,真不是梦么? “你确定?”宁采薇的身子颤抖的更厉害,“这真不是梦境?” “应该能确定了。”朱寅摸着打瞌睡的小奶狗,“宁总,我们先不要想那么多,活下去最重要。” 宁清尘听到“穿越时空”,不禁小嘴一瘪,忍不住就要呜哇大哭。 讨厌啊。 变成婴儿之后,为何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哭点太低了! 心态真是幼化了么? 宁采薇的小脸满是孩子没有的忧愁,“你历史知识很好,能判断是什么朝代?” 朱寅摇头道:“这就不清楚了。那尸体或许是辽代女真,也或许是明代女真。宋元明都有可能。” 朱寅说到这里,目光忽然扫到西边的神龛,神色不禁一怔。 “我知道了!”朱寅语气肯定,“是明朝女真!一定是明朝!” 宁采薇赶紧问道:“怎么确定的?” “因为这个神龛!”朱寅指指西边的神龛和小泥像,“女真风俗也是发展的。西堂神龛祭祀,是明朝女真才有的风俗,祭祀的是佛朵妈妈和撮哈占爷(白山神)。” “还有外面的立的木杆,那也是明朝女真才有的风俗,叫索罗杆子(祭天神杆),金朝女真还没有形成这种风俗。” 他起身看了一下神龛下的小泥人神像,更加笃定的说道: “没错了,泥人像就是佛朵妈妈和撮哈占爷,这里就是明朝的东北!” “要么在建州女真,要么在海西女真。应该不是野人女真。” “宁总,我们要做好心理准备了,这是女真人的地盘。” 宁采薇叹息一声,神色苦涩。 “朱寅,你不要再叫我宁总了。我比你大一岁,你就叫我采薇姐。” “我认为,首先我们应该开诚布公,才能合舟共济的共渡难关。” “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的么?” 她抬起一张清丽可人的小脸,目光审视的看着朱寅,似笑非笑。 朱寅眉头一皱,神色有点意外,“你,都知道了?” 宁采薇点点头,将木柴扔进火堆。 “我就知道你是商业间谍。但我想知道,你究竟能搞出什么名堂。” “更重要的是,我想知道你是谁派来的。” “我故意把你放在身边,表示对你的信任,却也招致了很多流言蜚语。” 朱寅目光闪烁,“原来宁总早就知道我是卧底。果然,不愧是华夏商界的传奇人物。” “我承认,我的确是间谍。” “可是我的目的,却不是为了商业利益。” 宁采薇微微一笑,“你是为了国家利益吧?你是秘密局的探员。” “你们担心宁氏集团勾结国外势力,出卖集团的科技机密?” 朱寅眼睛一眯,气息有点冷冽,神色也阴郁了很多。 “宁总知道的真不少,还将计就计,真让我意外。” “宁总是怎么知道我的身份的?我很好奇。” 宁采薇的语气有点调皮,“你这么聪明,应该能想的到的,你再想想?” 朱寅的小脸更加难看,“我的作用就是必要时故意暴露?让人以为国家对宁氏不信任,让人以为宁氏对国家离心离德,可以和他们合作?” “所以你早就知道,一定会有秘密局的探员来身边卧底?” 宁采薇笑了,“没错,就是这样。你果然很聪明。可惜的是,这些事情只能对你保密。” “我是想借助秘密局的力量,布置一个战略欺骗,提供虚假的商业情报。” “所以本质上,我们也算是合作吧?” “好啦,现在我们相互之间坦诚了。” “希望接下来,我们能够心无芥蒂,彼此都没有心理负担。” 朱寅不得不承认,宁采薇如此年轻就掌管宁氏集团,当真不是侥幸。 “采薇姐说的对。”朱寅换了称呼,“现在说开了,我心里也好受多了。” “说实话,我之前真替你捏了把汗,担心你会为了利益,出卖科技秘密。” 宁采薇动作优雅的撩撩秀发,“我就那么不堪?你们这些人,太小看姐了。” 宁清尘这才知道,原来朱寅混在姐姐身边,虽然的确是居心叵测,却不是想当宁家女婿。 而是秘密局卧底的间谍!目的是防止宁氏出卖国家利益。 姐姐知道朱寅的身份,却是将计就计,借此布置战略欺骗。 小丑竟是我自己! 哇哇哇哇……宁清尘忍不住再次大哭。 第三章 觅食 三人围着火塘,坐了两个多小时。 这才慢慢消化穿越时空的荒谬现实。 想到如日中天的宁氏集团,想到这几年的布局谋划,宁采薇心里一片空茫。 好几次,她都想嚎啕大哭。 朱寅的神色也阴云密布,心中茫然无措。 没有丝毫重回八岁的喜悦,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恐惧。 他点上一支烟,抽的愁云惨淡。 接下来何去何从?还能回去么? 宁清尘却是努力的伸出小手,使出吃奶的力气,在姐姐脸上画字。 她写的是:“饿,奶。” 宁采薇顿时露出苦笑,“朱寅,我妹妹饿了,要吃奶。” 朱寅一看女婴,果然小嘴上冒泡泡了。 这是饿的。 可是这里哪有奶吃? 别说奶水,就是稀饭也没有啊。 一说吃奶,他肚子里也咕咕叫,才发现自己也饿了。 宁采薇也有点脸红,她肚子也在叫唤了。 两个孩子肚子咕咕叫,一个婴儿嘴上冒泡泡。 都是饿的! 朱寅第一时间,就去翻找宁清尘的药品箱。 这是宁清尘准备带到乡下义诊的工具箱。 打开一看,里面有一些常用药品,注射器,两把手术刀。 她还是医学生,真是仗着自己有钱,敢于无证行医啊。 连手术刀都带了,哪里只是免费送药? 宁清尘看到朱寅翻找自己的药箱,又要哭了。 你傻吗?在药箱里找食物? 她当然知道,药箱子里没有任何食物,连瓶能喝的葡萄糖都没有。 她的确准备了很多高级零食,可惜都在行李箱啊。 宁清尘忽然有点奇怪,药箱里的电子温度计呢?怎么没了? “药箱里没有食物。”朱寅眉头紧皱,“我是从来不带零食的,你呢?” 宁采薇摇头,“我就穿了一件套装,包都没带,哪里有零食?” 她说到这里,忽然一怔。 朱寅也怔住了。 两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的说道:“我们的手机呢?” 直到此时他们才注意到,手机不在身上。 没了。 不光是手机,朱寅的运动手表和车钥匙都没了,宁采薇随身携带的U盘、车钥匙也没有了。 “我来分析分析。”朱寅揉揉眉心,“消失的物品,全部是电子设备。” “那么可以肯定,在我们时空穿越的过程中,电子设备被时空黑洞吞噬了,或者其他原因。” “我们留下来的任何东西,都不是电子产品。我的打火机,也是机械点火。” 变成婴儿的宁清尘也明白了。 难怪刚才药箱里的电子温度计不翼而飞,原来是所有电子产品消失了。 幸好,还有一支水银温度计。 “没了就没了。”宁采薇毫不在意,“反正电子产品也没用了。当务之急是解决食物问题。” “我们还能挺一挺,就怕我妹妹,她太小……朱寅,清尘之前得罪了你,但她心眼不坏,我代她向你道歉。” 朱寅摇摇头,“采薇姐,你不用说了,我没有怪她。之前只是立场不同罢了。” “她现在是个婴儿,话都说不了,我当然更不会和她一般见识。” 他站起来,将肥大的衣服系紧,然后用宁清尘的手术刀,将多余的裤脚和袖子割断。 割下来的布料,塞到鞋子里充填。 如此一来,衣服和鞋子,总算勉强合适了。 朱寅做完了这些,就将手术刀放进衣兜,又在柴堆里选了一根比较长的木棍。 “你要出去?”宁采薇问道。 朱寅点点头,“我们必须到附近寻找吃的,不然我们会饿死。” “我力气比你大,野外技巧比你多,我去。” 宁采薇也知道不能坐以待毙,说道:“好,你快去快回,不要太远,注意安全。外面太冷,你一定不要走远。” “我就在这里烧水,等你回来。” 她有些担心,因为朱寅穿的太单薄了。这种衣服鞋袜,能在外面作业?要是有个闪失…… 朱寅不再说话,手持木棍转身就走。 “等等!”宁采薇喊道,“我把衣服给你,你加两件。这里暖和,我和清尘不需要外套。” 说完就脱下自己的白色西装,露出里面的吊带衫。 又取下宁清尘当襁褓的裙子。 接着又脱下自己的丝袜,然后又取出宁清尘的丝袜。 她将两件衣服、两双丝袜一起递给朱寅,“事急从权,你不要嫌弃。都穿上吧。” 朱寅看着宁氏姐妹的衣服和丝袜,张张嘴欲言又止。 穿女人的衣服和袜子? 这……是不是太羞耻了? 哥哥做不到啊。 宁采薇道:“朱寅,你不要犹豫了。你不穿上,我不敢让你出去冒险。多些衣物就可能救你的命!别小看丝袜,保暖性很不错的。” 朱寅苦笑道:“好吧,我穿上便是。不过我有个要求。” 宁采薇一怔,“还有要求?你说。” 朱寅道:“以后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许用这件事来嘲笑我。禁止因此发生的任何打趣、玩笑,不管恶意还是善意。” 宁采薇噗嗤一笑,很快就忍住了。 “好…我,我答应你。” 她已经憋得有点辛苦了。 宁清尘是婴儿,哭点低,笑点也低,更是忍不住的咯咯笑起来。 朱寅脸都绿了,“你们现在就笑我是吧?都这份上了,你们姐妹还能笑的出来?” “好啦好啦。”宁采薇哄着他,“没有笑你的意思,你快穿上吧,我们绝不会笑你。” 朱寅神色狐疑的扫了姐妹两人一眼,带着秘密局探员的审视和谨慎。 可他也没心思继续矫情了。 他穿上了姐妹二人的两双丝袜。 然后又穿上两件外套。 加了两件外套,两双丝袜,果然暖和了很多。 丝袜的保暖性能,果然超出他的预料。 就是有社死的危险。 接着,朱寅一句话都不说,就离开了茅屋。 等到朱寅离开,宁采薇再也忍不住的笑起来。 宁清尘也咯咯笑了。 宁采薇笑了一小会儿,忽然又哭了。 宁清尘也哭了。 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贼老天,这是什么鬼地方啊?将来怎么办? 宁采薇哭了一会儿,心中的阴郁消散了很多,反而更加冷静。 她擦干眼泪,对宁清尘说道: “小妹,认清并且接受现实,才是打破困局的第一步。这是认识论。” “第二,要迅速抓住有利条件,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搁置争议,先解决主要矛盾,这是方法论。” “我们都是女性,你更只是婴儿,我们在古代能依靠的人,只有朱寅。” “朱寅再小,也是个男人。在明朝,这是他的天生优势。我们要活下去,就需要他的帮助。” 宁清尘伸出小手,在姐姐脸上艰难的画字道: “若没食物,他会不会,杀了我们,吃人肉?” 她婴儿的眼睛,带着一丝恐惧。 宁采薇脸色一变,喝道:“你胡思乱想什么?自己吓自己!” “不管你之前对朱寅有什么误会,对他有多讨厌,你都必须明白,他是我们不可替代的伙伴,是必须要信赖的人,明白么?” “有时,信任才是绝境下的最大力量。” “猜疑和敌视,才是取死之道。” “朱寅的人品,我信!” 宁清尘不会说话,只能努力的点点头。 宁采薇自言自语般和妹妹说了一会儿,就拿起陶罐,出门装满雪水,吊在火堆上面烧水。 她希望,等到水烧开的时候,朱寅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却说朱寅出了茅屋,首先就直奔之前的女真人尸体。 虽然加了衣服,小孩子又相对抗冻,可他在风雪中的作业时间,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 一个小时之内,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必须回到茅屋。 朱寅走了半里雪地,来到死人死马前,用木棍拨开积雪,然后再用手术刀切割马腿上的肉。 可是马肉已经被冻得石头一般,硬邦邦的。 手术刀极其锋利,可朱寅用了吃奶的力气,也割不下一块肉,只能划出口子。 不行! 这么大一匹马,就是吃不到嘴! 怎么办? 天寒地冻的野外,又不熟悉环境,哪里能找到食物? 强烈的饥饿感袭来,朱寅不禁狼顾一般回头,眯眼看着不远处的茅屋…… 第四章 危机 看着茅屋的方向,朱寅打算反方向去林中里找找。 但临走之前,他还是检查了一下女真战士的尸体。 这是背后中箭而死的。 没有穿盔甲。铁甲对女真人来说是宝贵的财产,一般人不可能有。 但是他有弓箭,有弯刀。 朱寅拿起弓箭和弯刀,感到很有分量,古代冷兵器的质感十足,带着一股触觉冲击力。 他又翻了翻,在死尸怀里翻出了一份书信,是桦树皮当信封,还打了火漆封印。 火漆封印没有拆开。信封上是一行蒙古文字。 这也不奇怪。在努尔哈赤创制满文之前,整个关外的女真部落,都是用蒙古文字书写。 就是努尔哈赤创制的满文,也大量借助蒙古语词汇,用蒙古字,和蒙古语很相似。 这信封上的文字是蒙古语,说明满文还没有出现,努尔哈赤还没有统一女真各部。 朱寅对少民族文字很有研究,立刻翻译出这行蒙古文字的意思是: “巴尔达城主上李成梁麾下书。” 原来,这是巴尔达城主送给辽东总兵李成梁的书信! 李成梁! 那么这是万历时期! 实锤了! 可是为何信使被射死,密信却没有搜走? 推测起来很简单。 肯定是信使当时没有死,而是继续纵马狂奔,摆脱了敌人的追击,死在了荒野。 大雪一下,掩盖踪迹,敌人也找不到了。 朱寅将白桦树皮信封塞进衣服里,又在骑士身上摸索,果然摸到了一个褡裢。 这是女真人和蒙古人用来装干粮的东西。 朱寅手一捏,心中一喜。 还有东西! 打开一看,原来是驴打滚、萨其玛、鹿肉干,都是明朝女真部落的常用干粮。 体积小、饱腹感强的高热量食物。 可是已经所剩无几了,最多只够成年人一天的食量。 朱寅没有再发现新的东西,就带着东西艰难的离开。 还没回到茅屋,就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在柴门后等待。 才走了不到半个小时,宁采薇就不放心的在门口张望了。 看到朱寅在雪中踽踽而行的吃力身影,宁采薇放心的同时,不禁鼻子一酸。 “快进来!”宁采薇拍着小男人身上的积雪,接过那张和她差不多高的大弓。 “好沉啊。” 小姑娘说完,一双明眸善睐的大眼睛就滴溜溜的在小男人身上打转。 希望发现食物的踪影。 朱寅将弯刀扔到地上,在火堆边暖暖身子,揉揉冻麻木的小脸,这才取出褡裢。 “女真骑士的干粮,可惜很少,只够我们吃一天。” 宁采薇心头一松,她掩饰自己的笑容,接过来一看,目光就是一凝。 “这不是驴打滚,萨其玛?” 朱寅笑道:“这本来就是女真人的食物,没什么奇怪的。” 此时,陶罐中的雪水已经烧开了,咕嘟咕嘟的冒着热气,水滴溅出来,落到火焰上,滋滋作响。 整个茅屋,充满了人间烟火气。 宁采薇第一次高兴起来,笑的眉眼弯弯。 暂时有了食物,她就踏实多了。 她取下陶罐,准备将萨其玛弄碎,用开水化成糊糊,用来喂养婴儿。 没有奶水,这种糊糊也勉强可以吧。 朱寅则是取出仅有的几块鹿肉脯,放在火上烤。 一边烤肉一边说道: “死马冻得像匹石马,手术刀都切不动,看得见吃不到,白瞎了。” “幸好还有一点干粮。要说啊,也算这骑士救了我们一命。” 宁采薇一边磨着糊糊,一边笑道: “是啊。天无绝人之路。我们一定能渡过难关,一起活下去的。” 有了食物,有了火,两人说话的语气都带着温度和暖意。 宁清尘黑宝石般的眼睛盯着姐姐正在磨的糊糊,小嘴直冒泡泡,小鼻子翕动不已。 “别急,快要好了。”宁采薇看出了妹妹的渴望。 “你别忘了,这是朱寅哥哥找来的食物,知道吗?” 宁清尘在怀中点着小脑袋,心道:“快喂我啊,要饿死了。” 等到喂完糊糊,宁清尘这才好受了很多,虽然感到胃里膈的慌,可还是很快睡去。 婴儿嘛,吃饱了就睡。 朱寅和宁采薇吃了几块烤肉,几块驴打滚,又喝饱了热水,总算止住了难捱的饥饿。 一个陶罐,都是一起喝水,竟是谁也不嫌弃谁。 吃饱喝足之后,朱寅才取出白桦树信封。 “我还找到一封信,蒙古语写的。巴尔达城主写给李成梁的信。” “从这封信推断,现在是万历二十年左右,晚明。” “李成梁?”宁采薇道,“是不是晚明时期的辽东大将?” 朱寅点头,“就是他,他坐镇辽阳城,手里有十万大军,主要防备蒙古,其次才是震慑女真诸部。” “巴尔达城,是建州女真的一个城堡,势力比较强,属于哲成部。” 宁采薇问:“信里写的什么?” 朱寅打开信一看,神色也精彩起来。 此时此刻,就显示出朱寅研究少数民族语言、又喜爱历史的厉害了。 明朝时期的蒙古文已经很稳定,语法虽然更简单,可单词却很是古朴。 信上的文字,有大量近古时代的蒙古语词汇。 如贝勒、台吉、扈伦等倒也罢了,还有咬儿只、都麻、毛兀剌、酥签、毕邪气等等词汇。 这些词汇在现代蒙古语中近乎消亡,很多后世蒙古人都不知其意。 可是朱寅却勉强能看懂。 “巴尔达城主叫安泰古,他信中是这么说的。”他给宁氏姐妹翻译道: “大明辽东总兵李成梁麾下钧鉴,奴才谨向麾下问好,向大明天子请安。” “奴才殷切希望,麾下能够来建州各部巡视,喝一口奴才亲手献上的奶茶。” “奴才愿意侍奉尊贵的麾下,侍奉辽东的主人,侍奉猛虎一样无敌、雄鹰一扬高贵的太师。” 宁采薇听到这里忍不住说道:“好谦卑的外交辞令,女真人对李成梁这么恭顺么?” 朱寅点头一笑,“起码在女真统一之前,对李成梁还是很恭顺的。” “女真人和其他胡人,几乎都有一个特点,崇拜强者,畏威而不怀德。对于强者,他们的态度很卑微。” 宁采薇有点惭愧的说道: “不懂就问。我虽然历史差,却也知道太师这种官位很难获封。李成梁一个武将,怎么会是太师?” 朱寅忍不住笑了。 宁采薇这个人,很能发现问题,哪怕是她不熟悉的领域。 他解释道:“女真人受到蒙古人的影响极深,尤其是语言和称呼。” “太师,在明朝是蒙古人对汉人高官的尊称,他们并不管你是不是封了太师。” “女真人跟着蒙古人称呼,也就习惯尊称李成梁为太师。” “嗯,信写到这里,都是外交辞令,下面就是戏肉了。” 朱寅继续翻译道: “可是,我们要像奴才对主子汇报险情那样,对麾下汇报一件不吉利的事情。” “就在不久前,努尔哈赤自称淑勒贝勒。他们觉罗家长辈是宁古塔贝勒,努尔哈赤一个后辈,不能再称贝勒,更没有资格擅用‘淑勒’美号。” “现在,我们整个建州,一半都被努尔哈赤吞下了。建州诸城主,没人服气。” “努尔哈赤的族叔康佳秘报,努尔哈赤仇恨大明,发誓报仇,只是假装对大明恭顺,一直隐藏实力,他其实已经有兵三千,准备攻打巴尔达城,吞并整个哲成部……” “……还请麾下派兵救救奴才……” 宁采薇听明白了,这是一封揭露努尔哈赤野心,向李成梁求援的信。 是努尔哈赤的族叔康佳,泄露了努尔哈赤隐藏的实力和对明朝的真实态度。 巴尔达城主,希望李成梁派出兵马,打击努尔哈赤,趁着努尔哈赤力量不大,掐灭了他。 朱寅摇摇头,声音清稚的叹息道: “没用的。此时的努尔哈赤,明朝根本就不在意。他们在意的,是强大的扈伦四部。” “相比海西女真,也就是扈伦四部的叶赫、哈达、乌拉、辉发,建州女真要弱小的多。” “李成梁一直在利用建州女真,削弱打击强大的海西女真。” “别说努尔哈赤还没有统一建州女真,哪怕他统一建州女真,李成梁和明朝也不会太当回事。” “就算这封信送到李成梁手里,李成梁也绝不可能为了救援巴尔达城,就对看似恭顺的努尔哈赤动兵。” “现在,叶赫等部才是他重点防范的对象。” 宁采薇有些失望,“这么说,只能眼睁睁看着努尔哈赤坐大?” 朱寅苦笑道:“是的。起码现在,我们没有任何改变历史的能力。” 两人正说到这里,忽然外面传来一声马嘶,接着就听到一串粗犷的女真语隐隐传来。 “有女真人来了!”朱寅心中一惊,身子一弹而起。 他趴在门口一看,只见树林里面出现三个身穿兽皮、头戴裘帽、携弓挎刀的女真骑士。 还没有走近,那股粗野剽悍的蛮族气息就扑面而来,让朱寅和宁采薇心生惧意。 三个骑士一看就不是普通猎人,肯定是哪个部族的骑兵了。 三人操着又冷又硬的女真语,向着茅屋而来。 在这个地方看见活人,本来应该高兴。 可是现在,朱寅等三人都很害怕。 “就说我们是辽阳城的汉人官僚的孩子,认识李成梁……” 朱寅赶紧编出一个简单的来历。 宁采薇反应很快,她第一时间就抓起一把灰,抹到自己脸上,立刻变得灰不溜秋。 然后飞快的用一块木炭,画粗了自己的眉毛。 一对弯弯的漂亮蛾眉,变成两条毛毛虫。 原本般般若画的清丽小脸,顿时变丑了很多。 刚做完这一切,柴门一动,三个女真武士就闯入茅屋。 就像几头野猪,粗暴的闯进主人的羊圈。 “咦?竟是三个孩子!” 其中一人有点惊讶的说道。 “这打扮……不是女真人,也不像是汉人。长得倒像是汉人的小崽子。” 另一个女真人叽里咕噜的说道。 而第三个女真人,一双眼睛却像是狼一眼,只顾盯着年仅九岁的宁采薇! 宁采薇感知到这双目光,顿时浑身毛骨悚然。 第五章 绝杀 此时直面这三个鲜活无比的古代武士,宁采薇和朱寅立刻感到一种冰冷无情的真实感。 仅存的一些侥幸,被这种残酷的真实感,彻底碾碎。 唉……不可能是幻觉和梦境了啊。 他们真的穿越四百多年,来到了明朝时期的女真部落。 “牛牛……” 一个女真武士摸摸朱寅的头,露出一个吓哭小孩的笑容,脸上的刀疤好像一条蜈蚣。 他这句话,朱寅听懂了。 牛牛是女真语,意思是:“小孩子。” 这三个女真男子,身高也就一米七左右,并不高大。 可是他们的身材十分壮实,面容粗犷,气质剽悍,散放着一股猛兽般的野性。 这三人的长相有共同的特点:眼睛细长,高颧骨,颔骨粗壮,咬合肌发达。 这是典型的渔猎民族的长相,适应苦寒的气候,也因为肉食吃的更多。 朱寅和宁采薇,乖乖的带着婴儿与乳狗,让出了火堆,坐在了炕上。 两人装的若无其事,心却提到了嗓子眼。 生怕这三个女真人杀人作恶。 还好,三人显然在林中喝饱了寒风,直接就盘腿坐下来烤火。 弓箭,腰刀,马鞭一股脑的放到地上。 他们脱下厚厚的裘服裘帽,脱下脚上的靰鞡,只穿了麻布单衣,露出标志性的金钱鼠尾,以及肌肉虬结的身体。 大火一烤,顿时一股浓郁的汗酸味,带着丝丝腥膻的气息,弥漫在小小的茅屋之内。 这味道不要太酸爽。朱寅倒也罢了,宁采薇姐妹闻到这么纯正的“男人味”,不禁熏的鼻子直皱。 “阿嚏!”宁清尘鼻子嫩,更是被熏的打个喷嚏。 “牛牛!你们过来,给我们烤衣服!”一个八字眉的女真人说道。 他说的是女真语,朱寅只能听懂几个词汇,却知道对方的意思。 朱寅“嗳”了一声,只能上前拿着对方的厚重的皮裘,翻过来烘烤。 宁采薇见到朱寅的行动,也只能跟着上前,拿起另一个人的裘帽烘烤。 “你能听懂我们的话?”八字眉有点意外,“你们是谁家的牛牛啊?” 朱寅琢磨了一下这句女真语,半听半猜测的说道:“我们是辽阳城里的将领家属。” 他说的是满语,和此时的女真语有点不同,可对方还是听懂了。 “辽阳城的汉家牛牛?哪家的?” 那八字眉的女真人,一张粗犷的脸顿时凑了过来,带着好奇和探究。 朱寅压抑着紧张的情绪,神色冷静的说道: “我爹叫祖承训,是李大帅麾下的参将。” 八字眉摸着自己的小辫子,似笑非笑: “原来是那个祖疯虎,你是他的儿子?可是你穿的像个被佛朵妈妈抛弃的小妖怪呀。辽阳城有几百里地,你们怎么在这里?牛牛。” “难道是活罗神(乌鸦)带你们来的吗?” 朱寅琢磨了好一会儿,才判断出对方的大概意思,回答道: “阿其克(叔叔)啊,我们本来有人护送,可是不久前遇到一伙贼寇,他们掩护我们逃走,说会来找我们汇合。” 八字眉并没有怀疑朱寅的话。 他不认为,这个小男孩有欺骗自己的必要。 “他们应该是祖疯虎的家人。”八字眉对另外两人说道。 接下来,他就不搭理朱寅了。 朱寅稍微松了口气。 宁采薇和宁清尘见到朱寅用满语和对方交流,不禁又是担忧又是佩服。 接着,三个女真人就开始侃大山。 原来,他们是建州女真王甲部(完颜部)的人,是完颜城城主的部下。 八字眉和另一个狮子鼻的女真人倒也罢了,他们只是扫了三个孩子一眼,就取出随身携带的酒囊,大口喝酒,一边叽里咕噜的闲聊。 可是第三个女真大汉,却时不时盯一眼宁采薇,三角眼中有点炙热。 显然,这人对宁采薇有恶意。 朱寅心里不禁咯噔一下。他哪里看不出对方的心思? 宁采薇极力低着头,不和三角眼锥子般的目光对视。 忽然,这个三角眼猛然站起来,举步走向宁采薇。 “赖山,你又要干什么?”八字眉喝道,“你中了老林子里艳鬼的邪啦,她太小了!还是个牛牛(孩子)!” “哎呀,看你这不讲究的浑人,佛朵妈妈会不高兴的!” 狮子鼻也皱眉道:“赖山,你一天没有女人,就像夜猫子一天不鬼叫唤!这么小的牛牛,你也不放过?你可真是杂种鹰(下流)。” 两人神色鄙夷的看着赖山,毫不掩饰。 三角眼脚步一停,“你们啰嗦的就像是春天的喜鹊!对我赖山指手画脚!你们不是我那自以为是的阿布哈(岳父),没有资格阻止我!” “要么,你们也尝尝这个小汉女的滋味,要么就闭上你们的嘴巴!” 说完,就朝着宁采薇走去。 “等等!”八字眉站起来,一遍穿衣带帽一边说道: “撮哈占爷(白山神)知道,这个茅屋虽小,却供奉着佛朵妈妈和满山神灵!” “赖山你记着,你在西堂神龛前对一个牛牛下手,就是萨满太太,也会诅咒你的。” “发情野马一样的人啊,我们无法阻止你,却不会再和你一路同行了!” 狮子鼻也穿衣戴帽的说道:“赖山!她太小了!就是再贪婪的猎人,也不该对幼兽动手!我们不是你的阿布哈,管不到你的混账事!可我们可以离开!” “若是以后你和我们说话,我会认为你是在侮辱我!” 两人说完,就再也不理赖山,居然直接摔门离开。 朱寅的心顿时沉入冰窖。 妈蛋!你们说的义正辞严,你们为何不阻止同伴的暴行? 一走了之的置身事外,不当帮凶,就是好人了? 可此时他也无暇多想了。 因为赖山已经狞笑着逼向了宁采薇! 宁采薇顿时面如土色,她虽然聪明能干,可哪里遭遇过这种危险? “哇哇哇哇!”宁清尘见到这一幕,吓得大哭起来,在炕上拼命的踢蹬着小腿。 朱寅反应极快,他第一时间就装出惊恐万分的神色,躲进神龛下面,抱着脑袋,好像一只秋风中的鹌鹑,瑟瑟发抖。 看上去十分害怕。 赖山刚要制住宁采薇,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个男孩。 第一反应,就是先杀了碍眼的男孩,然后再慢慢享用这个汉家小姑娘。 可他回头一看,却见朱寅吓得钻入神龛之下,抱着脑袋不敢抬头,他犹豫了一下,也就懒得去拔刀杀人。 宁清尘见到朱寅完全没有帮姐姐脱困的意思,气的快要背过气了。 宁采薇看见朱寅吓成这样,立刻心中有数。她没有反抗,就这么乖乖的让对方抓住自己。 甚至,还生硬的挤出一丝笑容。 “哈哈哈!”赖山原本以为她会反抗一下,谁知这小丫头这么乖巧,不禁哈哈大笑。 屋外传来马蹄走远的声音,赖山忍不住骂道: “你们滚远一点,我赖山自在这里快活快活!” 说完就一把搂住宁采薇,狞笑着压了下去。 宁采薇浑身颤抖,极力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恐惧,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此时此刻,她只有一个机会:配合朱寅,稳住这个恶人! 赖山刚刚压倒宁采薇,还来不及做下一步,忽然宁采薇就主动抱住了他的腰。 “嗯?” 赖山微微一怔,还来不及高兴,神龛下面原本抱着脑袋瑟瑟发抖的朱寅,忽然箭一般射出。 他的手中寒光闪烁,居然是一把锋利的手术刀! 茅屋本就很小,朱寅距离赖山只有四米远。 朱寅是秘密局的探员,格斗刺杀的技巧,当然不会陌生。 等到赖山感觉危险,朱寅已经扑到他的背后。 他是身经百战的武士,对危险拥有野兽般的灵敏,个人战力也很强悍。 可是此时他是压在宁采薇身上,腰部又被宁采薇搂住,哪里能反应过来? 他刚要挣脱躲避,就感到背心一凉! 与此同时,朱寅手中的手术刀,轻而易举的刺穿赖山的肌肉和血管,带着一种美妙到令人起鸡皮疙瘩的快感,将刀刃刺入敌人勃然有力的心脏。 然后刀柄一绞! 强健有力的心脏,面对突然侵入的冰冷刀刃,就如同滚汤泼雪,毫无抵抗之力。 它只能用最后的力量,强劲的激发鲜血的嘶吼,报复般的震颤着刀刃,让年幼的执刀人,感受着它的愤怒和不甘! 薄如蝉翼的锋利手术刀,被震颤的嗡嗡作响,似乎要被某种漩涡吞噬。 “噗——”狂飙的鲜血,喷泉般激射而出。 早有准备的朱寅,立刻侧身避开,躲过了鲜血洗澡。 赖山就像一个被扎破的皮囊,一身蛮横的力气消散一空。 “呃……”他发出濒死野兽般的嘶吼,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拼命的踢蹬着两腿。 他想站起来,却怎么也站不起来。 很快,他就再也不动了。 直到毙命,赖山也不知道,杀他的人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小孩子。 宁采薇看着死不瞑目的赖山,看着手持血刃的朱寅,呆若木鸡,如在梦中。 宁清尘早就不哭了,黑宝石般的眼睛也呆住了。 这使得她终于多了婴儿该有的呆萌之色。 她没有想到,朱寅之前的恐惧,都是用来迷惑敌人的伪装。 而姐姐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主动配合他。 他们两人,怎么这么默契? 她的手术刀是救人的,今日却变成了杀人的武器! PS:蟹蟹支持我,追读的书友,蟹蟹!晚安! 第六章 滚冰 小小的茅屋之内,顿时弥漫着浓郁的血腥气。 带着泡沫的鲜血,注入了地面的小洼,还带着热气。 朱寅小脸苍白而阴郁,冷静而淡然。他蹲下来检查一下尸体,用死人的内衣擦拭手术刀上的血迹。 还好,赖山的裘服早就脱了,没有沾染鲜血。 “呕……”宁采薇胃中痉挛,再也忍不住的呕吐起来。 她是宁氏集团的总裁,华夏商界的一个传奇,是名满天下的风云人物。 可是她归根结底也是个守法商人,根本没有见过杀人。 朱寅上前拍着宁采薇的背,安慰道: “没事的,锄奸诛恶,就像是杀鸡,习惯就好了。” “你杀过人?”宁采薇很快回过神来,惊魂甫定的问道。 朱寅点点头,“杀过外国间谍,也执行过锄奸任务。采薇姐,自古至今都没有岁月静好,我们来到这个时代,只有变得更勇敢更顽强,才能活下去。” 宁采薇心中的恶心感消散了很多,脸色苍白的说道: “朱寅弟弟,谢谢你。若不是你,我怕是……” “唉,这个时代太凶险了。我们才来一天,就差点横遭不测。” 朱寅摇摇头:“你不用谢我,咱们一起来的,当然要同生共死。我不会为了保命,丢下你们不管。” 宁清尘是医学院高材生,当然多次见过尸体,也学过解剖课,心理上不畏惧死人。 可是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眼前被杀掉,还是受到很大震撼。 加上幼化的心态,使得她又要哭鼻了。 她没有想到,朱寅之前就杀过人,还不止杀过一个人。 想到穿越前逼他辞职,威胁他离开姐姐的场景,宁清尘就觉得自己有些可笑。 自己居然威胁一个杀人如杀鸡的狠人! “清尘,你没吓到吧?”宁采薇看到妹妹脸色不好,赶紧抱起来抖一抖。 她能看出来,妹妹变成两个月的婴儿后,心态也幼化了。 比如吃手指,想喝奶,好哭。 这是典型的身体影响心理。 她大妹妹九岁,朱寅大妹妹八岁,勉强能承载成人的思维心理。心态还比较稳定,受到的影响很小。 宁清尘在姐姐怀里,这才感觉舒服了很多。 姐姐身上真香呀。 我想喝奶! 好羞耻,可是我就是想喝奶! 想到奶,宁清尘的小嘴不禁又开始冒泡泡了。 “采薇姐,这里我们不能待了。”朱寅叹息一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避寒所,这就不能留了。” 宁采薇也是郁闷之极。 两人设计杀了这个女真人,他迟迟不回去,肯定会有人来找。 只能尽快转移了。 问题是,这大雪封天之际,他们举目无亲,两眼一抹黑,又能去哪里呢? 要是再遇到危险怎么办? 事实证明,就算是她抹黑了自己的脸,让自己变丑,也无法防止被暴力侵害。 对于某些男人来说,女人的年纪美丑都不在意,生冷不忌,根本不挑食。 这个时代,这种男人肯定不少。 “我们去辽阳城?那不是汉人的地盘么?”宁采薇说道,“去了辽阳,我们应该就安全了。” 朱寅却是摇摇头,“那个八字眉说,辽阳城有好几百里远。这种气候,我们又没有交通工具,还带着一个孩子一条小狗,什么时候能去辽阳城?” “就是走半个月,那也去不了。” “况且这一路上,要路过很多女真人的城寨,会遇到多少危险?” 宁采薇立刻明白,去辽阳城根本不现实,风险太大了。 朱寅用木棍在地上画了一幅简略图,解释道:“采薇姐你看,这是我凭记忆画的辽东地图,大差不差。” 手中木棍一点,“这里是辽阳,也就是大明辽东都司的政治中心,这是明长城,这是抚顺关,这是开原……” “我们目前在哪里?听之前那两个女真人的对话,我们目前在王甲部(完颜部),距离完颜城肯定不会太远,估计最多百里吧。” “王甲部在这,这里是浑河,这是努尔哈赤所在的苏克素浒河部,这里是董鄂部,这是哲成部,这是浑河部……” “而那封信里说,努尔哈赤如今已经拥有了苏克素浒河部、董鄂部、半个浑河部。” “我们要去辽阳,就必须从抚顺关入关。你看到问题所在了么?” 宁采薇没想到朱寅还能画出万历时期的辽东地图,她很快就看出问题了。 “也就是说,我们要去辽阳,就必须去抚顺关,要去抚顺关,就要经过努尔哈赤的地盘?” “不错!”朱寅很喜欢宁采薇洞察问题的能力,“必须经过努尔哈赤的地盘。最少有三百里,是从努尔哈赤的地盘通过。” “我们能不能安全到达汉地,关键就在于,是不是能得到努尔哈赤的保护。” “如果能得到他的保护,我们就能安全的回到汉地。” “如果得不到他的保护,我们这几个孩子别说去辽阳了,就是活下来都难。也可能被女真人掳走当奴才。” 宁采薇皱眉道:“可是努尔哈赤凭什么会保护我们?就凭那份信?” 朱寅点头,“对,就是那份巴尔达城主送给李成梁的信。这封信就算送到李成梁手里,李成梁也不会剿杀努尔哈赤。” “历史证明,李成梁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包庇纵容努尔哈赤,算是养虎为患。他小看了野猪皮的野心和能力,高估了海西女真的实力。” “可问题是,这是历史。努尔哈赤自己并不知道,这封信其实对他毫无威胁。” “我们要是将这封信交给努尔哈赤,他一定会感谢我们。我们比较熟知历史,只要和他虚与委蛇,就能骗取他的信任,护送我们去辽阳。” “这是我们安全离开的最好办法。” 宁采薇又问:“努尔哈赤是女真酋长,他靠谱么?会不会非但不谢,还杀我们,害我们?” 朱寅摇头笑道:“这个应该不会。努尔哈赤后来反明不假,欺压辽东汉人也不假,可起码现在,他表面上对大明还比较恭顺。” “他曾经几次主动释放部下掠来的汉人奴隶,还给明朝,博取明朝好感,十分狡猾。” “此时的野猪皮,相比其他女真首领,反而更听明朝的话。麻痹明朝,伪装忠顺,也是他能统一女真诸部的重要原因。” “所以他对我们,应该比其他酋长要友好一些。” “第二就是,站在女真人的立场,努尔哈赤是个讲信义、重承诺、宽容大度的英雄人物。在女真人看来,此人的人品没问题,是条汉子。” “这种人物,起码不用担心他对我们几个孩子不利。” 宁采薇此时很相信朱寅,开始将朱寅当成主心骨了。 “好,我听你的,我们就去找努尔哈赤,就用送信的名义。” 朱寅指指西边的堂子神龛,笑道: “是佛朵妈妈和撮哈占爷的启示,才让我们将密信送给英雄的淑勒贝勒!” “我想,淑勒贝勒一定会把我们当做远方而来的小客人。” “要是他连这个雅量都没有,就当不了将来的天命可汗了。” 宁采薇也笑了。 两人随即将赖山的皮裘皮帽等衣物穿戴起来,又将尸体草草掩埋。 接着吃饱了干粮,就赶紧离开茅屋。 赖山的马还拴在外面,可是朱寅一靠近,那马就狂躁的尥着蹶子,十分抗拒。 “这马通人性,可能知道我们杀了它的主人。”宁采薇说道,“走吧,不要管它了,反正我们这么小,骑马也骑不稳。” 朱寅只好放弃马匹,却带走了赖山的干粮。 有了赖山留下的裘衣裘帽,三人感到好了很多,起码不至于很快冻死了。 这一次,朱寅是往林中里走。 因为普通女真人是打猎为主,更喜欢住在林中,而不是空旷地。 只有女真贵族,才住在城堡里。 要想活下去,当然要遇到人烟和建筑。 女真人的寨子,很多都在林子里。 林中的风小了很多,寒冷已经可以勉强忍受了。 走出去不到十里,三人就发现一条林中河流。 一群身穿裘服的女真女子,都在冰面上滚来滚去,一边嘻嘻哈哈。 “她们在干什么?”宁采薇不禁问道,十分好奇。 朱寅回答道:“是滚冰。这是女真女子的风俗习惯,她们正月里在冰面上滚冰,祛除不吉,祈求福运。” “采薇姐,你快抱着你妹妹一起去滚!” “你和她们一起滚,滚个几圈下来,就和她们认识了!” 第七章 入寨 女真女子正月滚冰的习俗,名叫“滚百病”,历史十分古老。 此时,几十个女真妇女看到一个服饰古怪的小姑娘,抱着一个女婴下河,不禁侧目看过来。 这些女真妇人肯定是附近栅栏(村寨)的猎人妻女。 她们不像城堡中的女真贵族那样服饰贵重,而是穿着裁剪简陋的羊皮袄子,耳朵上吊着骨环,胸前挂着狼牙、猪牙穿缀的兽骨项链。 个个神情爽利,面容粗糙,轮廓粗犷,看上去泼辣野气。 就是她们的笑声也嘎嘎的,十分爽朗随性,是否温柔不知道,但肯定和含蓄不沾边。 然而她们十分警觉,一看有陌生的外人出现,哪怕是小孩子,也立刻露出警惕之色。 好几个女子立刻滚到岸边,摘下河边树枝上挂的弓箭,口中“呼哨”一声,就要拉弓,动作十分干脆。 这哪里是女人?简直就是一头头母豹子。 她们是林中人的妻女,是深山老林的女儿,既像狍子般质朴,又像豺狼一般坚韧。 她们同样是女猎手,协助父兄打猎捕鱼。成年女子只要没灾没病,谁不会拉弓射箭?谁不会挥刀砍人? 起码在眼下这个时期,女真底层妇女仍然十分骁勇。 朱寅眼见她们反应过激,赶紧大声用满语说道: “额云(姐姐)!库思色赛音!(你们好)” “毕斡刺古出色!(我是朋友)” “阿尼亚安巴,乌尔衮!(新年吉祥)” 他一边喊,一边挥着小手。 嗯?几个拿起弓箭的女子,顿时笑了起来。 “原来是几个牛牛(小孩子)!” “澳客到!(欢迎客人)” “赛音!” 宁采薇不知道她们说什么,却知道朱寅化解了危机,立刻讨好的对几人笑笑。 “小格格(小姑娘),一起来滚吧!”一个圆脸女子笑道,“一起滚!” 朱寅顿时松了口气,对宁采薇说道:“她们说欢迎我们,让你和她们一起滚。” 宁采薇有点犹豫,“真要一起滚?” 朱寅鼓励道:“没事的,不要怕,她们不难相处。你和她们滚一次冰,就算朋友了。” “我们今晚能不能借宿蹭饭,就看你的了,好好滚。” 本来还在害怕的宁清尘,此时也不怕了。她听到什么滚啊滚,忍不住咯咯笑起来,欢快的蹬着两条嫩藕般的小腿。 难绷。 现在笑点也低到令人发指呢。 一个女真少女听到宁清尘的的笑声,顿时上前探头看了一看,伸手摸了摸,嘻嘻笑道: “好漂亮的婴儿!” 宁采薇虽然听不懂,可也知道她没有恶意,趁机对她报以善意的微笑,用汉语说道:“谢谢姐姐!” 对方听不懂汉话,可看到宁采薇动人的笑容,也知道是善意。 此时,笑容就是语言。 “你笑的真好看,就像是森林深处的离草(芍药)。”这女真少女忍不住夸赞宁采薇。 汉人家的格格(姑娘),都是好看的像花朵么? 实际上,若是宁采薇将脸洗干净,她很可能会夸赞宁采薇是仙女。 接着,宁采薇就和这群女真女子一起滚冰。 女真女子们一边滚一边唱,唱一句,拍一拍冰面。 她们胸口的兽骨挂链碰到冰面上,清泠脆响,十分悦耳,就像是伴奏。 宁采薇就这么跟着她们滚了几圈,彼此就嘻嘻好哈的“混熟了”。 很明显,女真人是很欢迎客人的,十分好客。 前提是,认为你不是敌人。 朱寅抱着暖手宝般的小乳狗,站在河岸边的高坡看她们滚冰,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 看到栅栏(村寨)了。 就在小河西边的林子里,好像是个有几十户庐室的小寨子。 所谓栅栏村寨,就是一个家族或者一个氏族聚居在一起,在聚落外面修建一圈栅栏围墙,将聚落地圈起来,类似一个小城寨。 当然,栅栏一般比城寨简陋的多。 在女真部落,这种林中或者河边的栅栏,是底层女真人最普遍的定居点。 中原汉地的基础是农户群体,而女真部落的基础是猎户群体。 但实际上,女真猎户的地位,不如汉地的农户。 因为他们没有完全的人身自由。 他们上面还有女真贵族统治,要服从各级女真贵族,如穆昆达(氏族长)、寨主、城主、贝勒的奴役。 身份定位上,他们就是奴隶阶层。 只不过,他们能以氏族为单位,相对独立自主的组织狩猎、生产、祭祀活动。 实际上,喜欢掠夺汉人为奴的,是女真贵族。 而这些人本就是奴隶,汉人俘虏当然不会分给他们为奴。 后来后金崛起,战争规模扩大,才允许底层女真人通过战功分享抓来的汉人奴隶,参与分配,刺激他们为女真贵族卖命。 朱寅登高而望,还看到一丈多高的栅栏里面,有一些空地被大雪覆盖。 这些空地,肯定就是种粮食和蔬菜的。 女真人虽然以狩猎打鱼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也种地、采摘、养殖。主业是渔猎,副业和汉地农民差不多。 他还看到栅栏里冒起了炊烟,听到了鸡鸣狗吠的声音。 这个人类的村寨是如此简陋,原始,可比起之前的雪地荒原,还是温暖多了。 此时,女子们也结束了滚冰,开始回栅栏了。 根本不需要朱寅开口,一个中年女子就主动说道: “牛牛,家去吧,家去!” “天黑了,三个牛牛穿的太少,佛朵妈妈也不会放心的。去寨子里暖和暖和。” 这就是邀请的意思了。 “阿穆不拉巴尼哈!(很感谢)”朱寅很是高兴的谢道。 转头对宁采薇道:“这位阿姨请我们去做客。” 朱寅的女真语也越来越熟练了。 那女真妇女看看宁清尘,笑道: “还是个要吃奶的牛牛啊!去寨子里喝奶吧。我家的儿媳刚好生了崽子,她被佛朵妈妈赐福了啊,奶水足的就像是泉水。” “就让她当个奶妈,喂养这个孩子吧。” 朱寅上前,左膝跪地,张开双臂抱住这女真妇人的腰,用头顶着中年女子的胸腹,行了一个女真人的抱见礼,很感激的用女真语说道: “那就谢谢阿麽了,祝愿佛朵妈妈给你赐福。” 中年女子摸着朱寅的头,表示还礼,唱歌般说道: “牛牛啊,是撮哈占爷的指引,让你来到这里的。” “你能随身带着没睁开眼睛的狗崽子,没有狠心的抛弃它,就已经得到佛朵妈妈的赐福了。” 原来,满洲人十分爱狗,视狗为家人朋友,是狩猎的伙伴。 朱寅抱着一只小狗,就足以获得她们的好感和认同。 朱寅站起来,给了宁采薇一个放心的笑容。 妥了。 接着,三人一犬就跟着几十个女真女子,进入简陋的栅栏。 “汪汪汪!” 一大群狗,白的、黑的、灰的、黄的,一起摇着尾巴跑过来迎接。 近百条狗尾巴猛烈摇摆,令人眼花缭乱,很有一点壮观! 第八章 吃奶 朱寅怀里的乳狗黑虎,此时还没有睁开眼睛。 可是它听到同类汪星人的叫声,闻到同类的气息,毛球一般的身子不禁颤抖起来。 它很激动! 它想睁开眼睛,可惜无能为力,只能笨拙的摇着小尾巴,口中“哇哇”呜鸣,奶声奶气的犹如婴啼。 实际上它活了二十年,已经是犬族中的老寿星了。 二十年啊。 它跟着主人上学、掏鸟、打架、上班……还被送进军犬特训班,当了秘密军犬(隐藏现役身份的军犬)。 它什么没有见识过?它的经历是犬种巅峰,狗生寂寞如雪,只能和人类为伴。 可是现在,它变成了没睁开眼睛的小乳狗,又觉得同类的气息是如此亲切。 朱寅感知到黑虎的激动,不禁亲昵的摸摸它小小的狗头。 他和黑虎的情分很深。 若是没有黑虎,他就没有机会归籍华夏,也没有机会被秘密局挑中。 此时,滚冰归来的女真妇女们,每人身边围绕着几条狗子,被狗群众星捧月般簇拥着,整个栅栏内,更加热闹鲜活了。 “汉家妹妹。”之前和宁采薇说话的女真少女说道,“我家在那里。” 她指指不远处一个简陋的木栏小院,“可以找我玩儿,我叫嘎洛(天鹅)。” 女真女子结婚晚,她年纪只有十岁出头,还不到待嫁之年,所以还是剃发留辫,没有开始蓄发。 像个假小子。 朱寅给宁采薇翻译道:“她叫嘎洛,想和你交朋友……” 接着又翻译宁采薇的话道:“嘎洛姐姐,她叫采薇,也想和你交朋友……” 嘎洛很是高兴,“那我就在家里等着她来,明天一起去采蘑菇。” 然后挥挥手,回到自己的屋子。 朱寅看到,这些女真人的毛庐很矮,但又和蒙古人毡帐不同。 女真人是结庐而居,他们的木头屋子矮而宽敞,主要是用桦木建造。屋顶用桦树皮,窗户也用桦树皮。 只有比较富裕的人,窗户才用高丽纸。 东北老林子,桦木到处都是,取料方便。 而且桦树皮有一寸多厚,坚固耐用,遂成为女真人最普遍的建材。 这种桦皮屋子,冬暖夏凉,建造简单,可谓女真人一大特色。 女真人很早就用四合院,每一户人家都有一个小栅栏,算是一个简陋的院子,真就是柴门荆扉。 小院子里面,是北边的正屋、西边的西厢房、东边的东厢房,简陋而有章法,绝不是胡乱建造。 栅栏外面,是猪圈、羊圈。 狗住的的地方却不在院子,而是在院内狗舍,不叫狗圈。 每个小院中的西边,都有一堵矮墙,这就是影壁了。 影壁前竖立着一根高高的木杆,是祭祀天神的索罗杆子。 索罗杆子下面有石头神龛,里面燃放着野生的安春香(达子香)。 杆子上面是一条长长的幡,幡上描绘着祥云、飞鸟、瑞兽。 正屋后面,是高高的呼兰(烟囱)。 “来客人了!福气也到了!”那中年女子一进院子就嚷嚷到,“快抛冰取肉,招待客人!招待好了,福气没跑了!” “好的额麽(妈妈)!”一个十几岁的女真少年答应一声,甩着两条小辫子冲出屋子。 这女真少年冲到小院的东角,掀开一张葛布,露出一个半丈高的大冰坨子。 那大冰坨子里面,冰封着的是猪肉。 女真百姓几乎家家养猪。到了寒冬腊月,就杀猪过年。 杀猪之后,猪肉就冰封在冰坨子里,家家户户都有大冰坨子。 中年妇女风风火火的拿起笤帚,胡乱的在屋前里面上扫几下,对朱寅道: “远方来的小客人啊,我已经打扫屋子了,请带着吉祥进屋吧。” 朱寅看到,屋子外面的墙壁上,挂了一块红布。 这也是女真风俗:新生女儿,屋挂红布。新生男孩,屋挂小弓。 这说明她儿媳妇生的是一个女婴。 朱寅刚要进屋,那中年女子又兴奋的对屋子里喊道: “采生人到了!采生人到了!是个聪明漂亮的采生人啊!我们家的小格格有福气了啊!” 她又对朱寅笑道:“牛牛,你就是我孙女的采生人,真是有缘分,佛朵妈妈保佑。” 所谓采生人,就是女真孩子出生后,第一个见到的外人。 采生人来的越远,说明孩子长大后走的越远,越高。 采生人越聪明,孩子以后也越聪明……也就是,孩子长大后,会很像采生人。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阿姨很喜欢自己,认为自己会是一个好的采生人,所以才邀请自己进屋看小孩。 朱寅跟着进屋,首先看到一个长长的火炕,围绕着屋子。 屋子里面暖融融的。火炕的东边,坐着一个穿着单衣的女真少妇,正在敞开怀抱,给孩子喂奶。 “快来看啊牛牛!”女主人拉着朱寅,指指女婴,“她叫真格,你是她见到的第一个外人,你就是她的采生人啊。” 说完就来到西炕上供奉的神龛前,跪下说道: “佛朵妈妈,撮哈占爷啊。我家的小真格,见到她的采生人了。” “这个远方的采生人,是个聪明漂亮的孩子,他抱着一条狗,是个懂事的吉祥人……” 女真少妇打量了朱寅一眼,也对这个小小的采生人心生欢喜。 无他,实在是朱寅长得粉妆玉琢,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孩子。 而且还抱着狗。 “外面很冷吧?采生人快请坐吧,真是失礼了!” 女真少妇在炕上说道,一边微抬右手,动作有点妩媚的摸着鬓发。 连摸三次。 这是女真妇女特有的抚鬓礼,一般是对有身份的外客使用。 朱寅虽然年纪很小,却是她女儿的采生人,她当然要行“抚鬓礼”。 朱寅干赶紧叉手行礼,用的是汉礼。 “哎呀!远方吉祥的小客人,你可是来啦!难怪喜鹊叫了一整天呐!” 一个二十来岁的女真男子大步进来,笑着说道。 他身子微微一侧,两腿一蹲,就轻轻撞向朱寅的肩膀。 朱寅心中有数,同样身子微微一侧,撞向对方的肩膀。 两人肩膀一碰,这才各自退开。 这叫碰肩大礼,亲昵程度次于碰头礼和抱见礼。 接着,家中另外两个男子,都和朱寅行了“碰肩大礼”,表示对客人的欢迎。 朱寅和宁采薇忙着和主家应酬,宁清尘却乐的清闲,她只记挂着吃奶。 她一被姐姐抱进来,一双乌黑呆萌的眼睛,就立刻锁定了东炕上喂奶的女真少妇。 她的小鼻子顿时翕动起来。 闻到了,是奶香! 妈蛋,好香啊! 而那女真少妇怀里的女婴正在吃奶,闭着眼睛,小嘴儿唼喋如鱼儿,竟是十分陶醉。 宁清尘活了二十年,此时却如此羡慕这个女真婴儿。 她嘴里又忍不住直冒泡泡。 “哈哈,可怜的小格格啊,这是饿了啊。”热情厚道的女主人笑道,“她是要吃奶了。吉兰,你喂喂这个远方的小格格吧。” 说完,她将儿媳妇怀里的女婴抱起来,塞给朱寅道: “给,抱着她!她叫真格(美丽),你是她的采生人呢!” 朱寅小心的抱着女真婴儿,发现她不到一个月大,拳头还没有伸开,比现在的宁清尘还小。 女主人又从宁采薇怀里接过宁清尘,塞到儿媳妇怀里。 “吉兰,你奶水多的像是泉水,我的孙女都吃不完,你就当当这孩子的奶娘,喂喂她吧。” 吉兰抱着宁清尘,习惯性的抖一抖,“好漂亮的小格格,可比我们的真格好看呀!好吧额麽,我就当几天奶娘,她就是真格的奶姐姐了。” 她觉得自己很羞耻,居然还要吃奶。 可是幼化的心态,又让她无法拒绝母乳的诱惑。 她吃的很贪婪,许是真的饿狠了。 “哈哈哈!”女真少妇忍不住笑了,拍着宁清尘说道: “你可真是有气力啊,就像一只小老虎,吃奶的力气都扯的我奶子生疼。” 她的公爹听到这句话,不禁咳嗽一声,忍不住看看儿媳的胸脯。 “出去!去烧火!”女主人低声说道,狠狠瞪了一眼丈夫,眉头有点凶险的竖起。 朱寅心中暗笑,却只当没看到。 女真人的老婆,可不是开玩笑的。不然满洲姑奶奶的称呼是怎么来的?在家里就是老虎,回到娘家更是老虎。 男主人一句话都没有,转身走出屋子。 这个粗犷彪悍的猎人,面对自己的妻子,也只能退避三舍。 宁采薇看着妹妹终于吃上奶水,不禁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母乳对婴儿的发育期太重要了。 妹妹变成一个婴儿,生命力十分脆弱。若是没有母乳喂养,她的发育可能不如上一世。 很快,宁清尘就吃饱了,小肚子圆咕隆咚的,像个小皮球。 还打着奶嗝。 这下好了。她一吃饱喝足,居然睡了过去。 睡得十分香甜。 身上也多了一股之前没有、而婴儿特有的奶香味! 第九章 留宿 吉兰看到宁清尘被自己喂饱后心满意足的睡着,不禁低头亲了亲她的小脸蛋,说道: “你吃了我的奶,我就是你的乳母了。” 就算宁清尘不是她的孩子,她也忍不住露出母性的微笑。 这使得长相并不算太美丽的她,顿时变得美丽起来。 她轻轻晃着宁清尘,口中唱着一首女真儿歌: “扁嘴鸭妈妈呀,她长着鸭子头。你不要奇怪呀,她把冰天啄开一万个窟窿。她啄扁了嘴巴呀,我们才能看到日月星光……” 宁清尘在她的儿歌哄睡下,居然睡的越发香甜。 宁采薇抱回妹妹。朱寅对吉兰道了谢,又将小真格还给她。 真格也睡着了。 然后,两个女婴一起被放在炕头上的摇车里。 摇车边上挂满了兽牙,一串一串的。这是辟邪的。小孩子的魂魄不会被林中的鬼怪偷走。 吉兰坐起来,在东炕头的木盒子里,如数家珍的寻摸一阵,翻出来一颗野猪牙。 女真人爱收藏兽牙,尤其是老公野猪的獠牙,和老野母猪的门牙。 最珍贵的是传承数百年的“老牙”,经历时光的侵染,成为最好的“灵佩”,一般只有萨满和贵族才能拥有。 吉兰找出来的,是一块野母猪的门牙,看上去温润如玉,是个几十年的老物件了,算是一件“灵佩”。 按照习俗,男孩子佩戴公野猪的獠牙,女孩子佩戴母野猪的门牙。 吉兰用彩线穿过母野猪门牙,做成一个简单的吊坠,挂在熟睡中的宁清尘脖子上。 “乳娘送你一件礼物。”吉兰轻轻说道,“希望你在佛朵妈妈的保佑下,就像柳树芽芽那样快快长大,一年一个一样。” 朱寅低声对宁采薇翻译道:“吉兰送你妹妹野猪牙,对他们来说是好东西,灵佩。” 宁采薇又少不得道谢,朱寅又少不得翻译。 很快,晚饭就开始了,炕桌上摆满了饭菜。 和汉人不同,女真人是一定要吃晚饭的。 因为女真人晚上也常常去打猎捕鱼,需要消耗体力。 此时的底层女真猎户,饮食还非常简单。远没有历史上入关后那么丰富。 朱寅和宁采薇看到,就是桌上的餐具,也都是圆不圆、扁不扁的的红泥陶器,烧制的非常粗糙。 陶碗很大,就像是个盆子。 碗筷的数量,必须都是双数。 一盆杂面馍馍,一碗苏子油炸的鱼干,一碗白肉血肠,几碗酸汤子。 最让小客人熟悉的,就是萨其玛了。 萨其玛又叫“狗奶子糖蘸”,但并不是真的用狗奶当原料。 所谓的狗奶子,其实是一种东北森林中的美味野果。 接着,就是热气腾腾的陶罐火锅了。这是女真猎户的家常菜。 甚至在野外狩猎时,也架起火堆烧陶罐,将猎取的新鲜野味,直接片成肉片,下到陶罐里煮,蘸着盐巴和野韭菜吃。 女真普通百姓最爱吃猪肉,尤其是黑猪里脊肉。汉人眼中金贵的鹿肉羊肉之类,他们反倒不爱吃。 眼下,这桌上的脍肉片就是黑猪里脊肉。是女真少年梅赫,从冰坨子刨除来的冻肉。 当然,爱喝酒的女真人岂能无酒? 一坛子浑浊的米酒,也摆上炕桌了。 大陶碗满上。 朱寅和宁采薇见到这桌酒菜,心情十分复杂。 说实话,作为两个养尊处优的现代人,和四百多年前的林中女真人同桌吃饭,面对如此简陋的条件,不嫌弃是不可能的。 可是他们根本没有嫌弃的资格。 主家真是一片好意! 对于主人来说,今日款待远方来客,真是没有小气,已经拿出了最好的酒菜。 平时,他们可舍不得这么吃喝! “来!喝酒!吃肉!” “小客人从哪里来啊?要到哪里去呢?” “为何没有大人跟随?” 主家一群人十分热情,一边吃肉喝酒,一边和朱寅闲聊。 朱寅也拿出豪爽的样子,小大人般应酬自如,不时让对方哈哈大笑。 宁采薇听不懂,只能微笑着矜持的吃饭。 不能说好吃。 因为调料缺乏,烹调技术简单,口感十分粗糙,甚至是粗劣。 难得的都是原生态纯天然食物,有食物自身的香味,营养肯定没问题。 女真人喜欢喝酒,也喜欢酒量大的朋友。 朱寅虽然不到九岁,可酒精考验的酒量,也不是这个时代的女真人可比。 好几碗米酒灌进去,一点事也没有。 一顿饭还没吃完,仅仅喝了几碗酒,朱寅就和主家混熟了。 “哎呀,这个牛牛酒量这么大,要是长大了,一定是个英雄啊。” “真是个小男子汉,这么小就这么能喝,是个有福气的。” “真能干!六碗酒了,一点也不见醉呀。” 几个主人你一言我一语,都是夸赞不已,更加喜欢这个汉家小客人。 朱寅却很是无语。 喝酒就是本事了?还能干?英雄? 这算个屁的本事啊。 而那女真少年,喝了三碗酒就有点醉了,他很是惭愧,在朱寅面前有点抬不起头了。 “牛牛。”男主人放下酒碗,“辽阳城太远了,你们现在很难回去的。” “等到雪化了再走吧。你们先在这里住下来吧,等到尼莫妈妈(雪神)回到天上,大雪融化的时候,你们再走也不迟呀。” 朱寅抚胸行礼,用越发熟练的女真语说道: “伯罗力(秋天)叔叔呀,朱寅谢谢你的好意,就是怕打扰叔叔一家了。” 男主人摇头,“打扰什么?我们这个栅栏,很少见到远方的客人,更别说辽阳城来的汉家客人了。” “你还是我孙女的采生人,这是缘分呐。安心的住下来吧,我伯罗力的屋子,暂时就是你的家。” “不过我们林中人的日子是艰苦了些,不像辽阳城的汉人老爷。我们吃什么,你们跟着吃什么就行了。” “要是你们冒雪离开,佛朵妈妈会怪罪我伯罗力的吝啬,班达妈妈(猎神)不会再让我捕获珍贵的貂了。” 朱寅给他倒了一碗酒,对男女主人道:“那就谢谢伯罗力叔叔,谢谢托罗(桃花)阿麽了。” 于是,这事就定了下来。 等雪化了再走。 他没有提到去见努尔哈赤,因为这是王甲部,还没被野猪皮统一,暂时和努尔哈赤是敌人。 伯罗力又道:“你的小狗需要吃奶啊,不然犬神和猎神都不会高兴的。” 转头对女真少年道:“梅赫(巳时),吃完饭后,你带着这条小狗子,去邻居家吃奶吧,吃饱了狗奶再回来。” “他家的母狗下崽,正有奶水呢。哎呀,这条黑狗也是有福气的。” 朱寅正想着找一条母狗给黑虎喂奶,谁知伯罗力先提出来了。 梅赫答应一声,立刻抱着黑虎,兴冲冲的出门,去邻居家了。 很快,邻居家的栅栏里,就传来母狗的怒吼。 “汪汪汪汪……” 显然,它一定是对来吃奶的黑虎,十分排斥。 不是它生的,气味不对! 可是,也不知道梅赫用了什么法子,母狗的叫声很快温柔下来。 似乎因为什么妥协了,答应给黑虎喂奶。 朱寅顿时放心了。宁采薇也露出笑容。 她也怕黑虎饿坏了。 “牛牛(孩子)。”女主人托罗笑道,指指宁采薇,“她是你什么人呀?你们长得不像是姐弟。” 朱寅迟疑一会儿,回答道:“托罗阿麽,她是我家的童养媳,就是以后的媳妇儿。” 托罗有点得意的点头,“我就知道,她和你的关系不一般,多半就是童养媳。” “你们汉人的童养媳还真是有意思,那么小就能定亲。唉,也不知道大明汗是怎么想的。” 大明汗,当然就是大明皇帝。 女真人崇尚晚婚,认为早婚不吉,佛朵妈妈不会赐福,要到十八岁甚至二十岁,才会嫁娶。 宁采薇知道在谈论自己,不禁问道:“朱寅,阿姨在说什么?” 朱寅小声道:“她说我们不是姐弟,问我们是什么关系。我说……你是我家的童养媳。” 童养媳?宁采薇微微一怔,檀口微张,随即说道: “你说的对,我们就是定过亲的,我是你家的童养媳。” 她冰雪聪明,如何不知道,童养媳这个身份是最安全,也最合理的? 伯罗力忽然站起来道:“我要去打猎了。不能白吃晚饭啊。” 说完,简单的祭拜了猎神,提着两盏冰灯,就和长子背弓持矛,全副武装的赳赳出门。 这也是女真猎户的常态了。他们生活在苦寒地带,日子非常艰苦。只有不停的打猎捕鱼,才能活下去。 接着,托罗就带着朱寅和宁采薇到了东厢房,安排他们住下。 没有棉花被褥,全部是兽皮褥子,各种兽皮。 气味直冲脑门。 这里也有炕,托罗烧了火,小屋子顿时温暖起来。 “你们就住在这里。”托罗妈妈吩咐道,“晚上不去随便出去啊,你们太小了,容易被妖怪抓走,被山鬼偷走魂魄的。” “还有狼婆婆啊,熊老爹啊……” 叮嘱了几句,托罗妈妈留下一盏油灯,就掀开帘子出去了。 至于宁清尘,反而留在了吉兰身边的摇车里。 因为她夜里还要吃奶。 小小的东厢房里,就剩下两个孩子。 两人合衣上了火炕,用兽皮盖上,不禁感到安逸了很多。 似乎整个天地,突然都安静下来了。 宁采薇忽然皱眉道:“我要去洗手间……不对,是上茅房。但这屋子,没有马桶啊。” 朱寅想起主人的叮嘱,说道: “茅房在栅栏外面,和猪圈羊圈在一起,不在院子里。要上茅房,就要出院子。” 宁采薇听说大晚上还要出栅栏,不禁身上发毛。 这里可是深山老林中,栅栏就是防备野兽的。 “女真人为何要把厕所修在院子外面?真是麻烦。” 朱寅摇头:“没办法。普通猎户的院子很小,还有影壁,神龛,索罗杆等祭祀之处,怎么能和厕所靠一起?” 宁采薇道:“你陪我去?” 朱寅点头:“好。” PS:各位书友,《祧明》改名叫《晚明风华》了,谢谢支持!晚安!追读很重要,请不要养书吖,养书的一多,作者就没有推荐资源了。 还有,女真部落不会多写,最多还有二十章,主角就会回到中原了。 第十章 宗室 听到朱寅答应自己去上茅房,宁采薇松了口气,小脸有点发烧,表情也有点忸怩。 返童之后,似乎城府浅了,脸皮也薄了。 更要命的是,胆子也小了。 大晚上的没有朱寅的陪伴,她真不敢一个人去小院外面的茅房方便。 朱寅很是敏感,他看出了女郎的尴尬,高情商的说道: “我要是夜里上茅房,可能也要你陪我去。唉,逆生长二十年,胆子也变小了。我以前一个能打几个壮汉,可是现在呢?在成年人面前毫无安全感。” “更别说这种深山老林了。女真人修建栅栏,当然是防备危险。” 宁采薇听到这话释然一笑,尴尬尽去,深有感触的说道: “是啊是啊。就说我吧,以前是请高手教过格斗术的,也算业余的跆拳道高手,自以为不是什么弱女子。可是现在……唉。” “走吧。”朱寅首先钻出兽皮褥子,“多披一件羊皮,夜里外面太冷。” 两人下炕,开门出去,首先取下门楣上的灯。 是一盏冰灯。 穷苦的女真百姓,搞不到汉人的灯笼纸和灯笼纱,一般用的是冰灯。 当然,也只有在冬季才能用冰灯。 将冰掏空,里面点灯,不但能挡风,而且透光性胜过汉人的灯笼,晶莹剔透,还不会被灯焰融化。 女真猎户在冬夜里打猎、捕鱼,多使用冰灯。 但冰灯是户外灯,不能进屋,一进屋子就被炕气暖化了。 如今已经开始进入小冰河时代。 东北的冬夜,更冷。 两人穿着主人家的兽皮大袄,在屋外还是冻得直哆嗦。 栅栏小院里面,西边的影壁上,点着一盏孤零零的冰灯,是辟邪用的。 这叫照壁。 影壁挡着正屋的门,邪祟就不会冲撞主人。 两人还没有出小院,主家留守的一只狗就惊动了。 女真人出猎,是壮狗跟随进山,老狗幼狗留守看家。 伯罗力父子带走了两只壮年猎狗,就只剩这只老狗。 这老狗眼见是客人去茅房,也就没有叫唤,而是懒洋洋的钻回了狗舍。 雪还在下,小院中很静,隐隐传来婴儿的咿呀声。 两人推开一人高的栅栏门,提着冰灯,相互搀扶着找到茅房。 深山老林中的幽渺森冷之气,铺天盖地而来。 二三十户人家的小小村寨,犹如林海中的一艘小舟。 四周黑山如城,不远处的林中,传来野兽的嘶吼。 苍茫的大野气息,让两人仿佛置身洪荒时代。 朱寅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微不可查的叹息一声。 “居然来到这个时代,这个地方。” 宁采薇没时间感慨,她正在勉为其难的检查茅房。 女真人的茅房是那种十分简陋的旱厕,下面是茅坑,上面是木板。 一旦掉下去…… 想到这里,宁采薇简直毛骨悚然。 好在天太冷,既没有苍蝇蚊子,也闻不到臭味。 宁采薇小心的照了照茅房,看到危桥一般的木板,以及木板下黑咕隆咚的粪坑,可怜巴巴的问道: “真要在这?” 朱寅苦笑着反问:“不然呢?我的宁总啊,有茅房也算不错了。要是在野人女真部落,人家都是就地解决的。” “我实话告诉你,明朝整个中国的茅房,大多数也就是这样,包括中原。” 生性爱洁的宁采薇娥眉微蹙,语气弱弱的说道: “好吧,只能入乡随俗了。但是吧…我会不会掉下去?春秋有位齐王,好像就是掉在茅坑淹死的?” 朱寅很体谅她,毕竟是女人,而且之前身家亿万,心理落差太大。 “放心吧采薇姐,没那么容易掉下去,你只是蹲坑,又不是跳舞。别怕,早完早回。” 说完这句话,小男人就转过身,守住茅房的门,面向森林。 他伸出冰冷的双手,抚摸着微光中的雪花,目光幽邃,思绪如潮。 裹紧羊皮大衣,抖抖索索的掏出打火机,点上一支烟。 “啪!” “呼——” 唉,华子抽一支少一支了。 这一刻,他像个深沉的诗人,然而下一瞬—— 他就叼着香烟,艰难无比的解开裤子。 男人就是这点好,可以站着撒尿,也可以不讲究,竟是比女人方便多了。 就说现在。 宁采薇必须要上茅房。 可是他…撒泡尿而已,大晚上的上什么茅房? 冰冷的尿液落到地上,已经变成了冰珠子。 不像是撒尿,倒像是撒冰。 活久见! 茅房里面。一灯如豆,一女如鹿。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伴随着微不可闻的叹息。 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好在须臾之间,宁采薇就出来了。 如释重负一般,大不易。 就这一小会儿,她就冻麻了屁股。 妈蛋! “你怎么还抽烟?”宁采薇看见朱寅在外面抽烟,不禁皱眉说道。 “你还小,肺泡组织还在发育,怎么能抽烟呢?” 她一把夺过朱寅抽了一半的烟,直接扔到地上,用脚碾碎。 “唉……”朱寅无助的晃着手指头,一脸心疼,“我只有大半包烟,抽一支少一支啊!” 宁采薇噗嗤一笑,“长大了再抽。你把烟给我,等你十六岁再给你。” “十六岁?”朱寅一脸幽怨,“你真会开玩笑。” 两人解决完内急,就提着冰灯回到小院。 就这么几分钟的工夫,就快要冻透了。 爬上温暖的火炕,钻入兽皮褥子,这才再次回魂。 “睡不着,我们聊聊?”宁采薇翘着小脑袋,“你是海外归籍的华人吧?” 经过刚才一事,她和朱寅的心理距离更近了,更想了解朱寅。 朱寅点点头,“你查过我?也是。嗯,我的确是归籍华人……” 朱寅也不再隐瞒,缓缓说出自己的一些事情。 他出身南洋华人家庭。祖父说,祖上是建文帝朱允炆。 朱家世世代代传承着一个家族秘史: 靖难之变时,朱棣攻入南京的三天前,建文帝就知道大势已去,无可挽回。 他沿着长江出海,扬帆直下南洋,颠沛流离于南洋诸国。 祖父说,自己是懿文太子第二十世孙,建文帝十九世孙。 因为超出了太祖皇帝定下的二十字辈分,所以不再用辈分,而是叫两个字的朱寅。 而祖父朱用泽,父亲朱晟楣,仍然还在大明嫡系二十字辈分之中。 本来,他也就是一个倍受排挤,在屠华排华阴影下艰难成长的华人。 十二岁那年,就在一次抢劫华人的骚乱中,弄死了一个要杀自己的南洋土著。 这一生,好像也就这样了。 可是有一天,有个来南洋出差的神秘华夏人,对黑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那人告诉他,黑虎是极其罕见的特种警犬、军犬苗子。 那人想带黑虎回去培训。这是黑虎的机会。 于是,他带着黑虎一起去了华夏。后来,黑虎终于成了秘密服役的特种军犬。 黑虎的表现极其出色,两次荣立一级功勋。唯一的缺点就是眷恋他这个旧主。 于是,上面决定对他进行考察。 结果他不但通过了考察,顺利归籍,还被发掘出特工才能。 于是,他大学刚毕业就被特招为秘密局的探员。 他服役时,已经在秘密局服役八年的黑虎,终于退役荣养了。 说起来,黑虎还算是“前辈”。 宁采薇听的入了迷,她的确调查过朱寅,却没有想到,他是朱元璋的后裔。 更想不到,他能归籍华夏,和黑虎有关。 “这么说,你是明朝宗室?”宁采薇来了兴趣。 “大明宗室?”朱寅有点茫然,“我也不知道,到底算不算宗室。” “要说是吧,我出生时大明已经亡了几百年,算什么宗室?” “要说不是吧,我又的确是建文皇帝的后裔。是明太祖子孙。” “哎,我越想越觉得荒谬,好荒谬的感觉。” 宁采薇的眸子有点发亮,语气幽幽的说道: “我觉得,你就是宗室。” “广义的理论上,你还是有资格继位的,是吧?” 第十一章 野心 朱寅听到这句话,不禁神色一怔,看向宁采薇的眼睛。 只见女孩清澈如水的眼眸之中,正闪烁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神采。 似乎要点燃黑夜。 朱寅立刻看出,这是野心的火焰! 果然,还是藏不住了对么? “你……”朱寅语气一凝,神色也诡异起来,“你怎么会这么想?” 他想过改变自己的命运,想过科举做官,经商致富。 若有可能,尽量挽救走向灭亡的明朝,为华夏保留一些元气。 可是他没有想过,要当皇帝! 起码目前,还没有想过。 “为何不能这么想?”宁采薇干脆坐起来,目光烁烁的看着朱寅,神色十分认真。 “你是朱明后裔,为何不能当大明皇帝?” “姓朱,就是一个与生俱来的优势。”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所谓智慧,贵乎早决。” 她压低嗓子,声音就像一个诱惑男人犯罪的精灵,“朱寅,我们是三个人来到古代,三人!” “我们难道就没有机会,掌握这个天下么?” “就算到时失败了,只要提前准备退路,我们也可以扬帆出海,海外开国。” 她握紧拳头,“你以为我是权势熏心,野心膨胀?不是的,真不是。” “我只是希望,我们活的有尊严,活的有价值,活出一个大写的人字。” “我不想当皇帝陛下的臣民,当官老爷的牛羊,当封建主义的牺牲品。” “更不想当异族的奴隶,战战兢兢,朝不保夕,不如一条狗。” “要想掌握自己的命运,不被这个时代的力量吞噬,我们只能一步一步,走到最高。” “这样,天下就没有人能决定我们的生死,没有人能控制我们,压迫我们……” 朱寅明白了。 宁采薇心理落差太大,她不甘心,她要东山再起。 她含着金汤匙出生,自小养尊处优,是宁氏财团的总裁,掌管万亿资产,是华夏的风云人物。 她代表强大的宁氏财团,不禁拥有巨大的财富,还拥有巨大的权势。 当她还是宁总的时候,没有人能主宰她,摆布她。 而她,却能决定很多人的命运! 可是现在,她来到古代,变成一个小姑娘,寄人篱下,朝不保夕。 不但失去之前的一切,还成为弱者中的弱者。 这种心理落差,无异于从云端坠落尘埃。 她要是能安之若素,那就是圣人了。 她当然是时时刻刻想要翻身,绝不可能甘心沦落。 自己的心境,却又不同了。 自己小时候吃过苦,被土著排挤,活在屠华排华的巨大阴影下,在异族的地盘坚强长大,活的很艰难。 后来归籍母国,成了秘密探员,工作虽然很体面很光荣,可从事的也是反谍、锄奸、卧底等危险工作,同样没有权势。 他和宁采薇,根本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人生轨迹差别太大,心境当然不同。 可是听到宁采薇理直气壮、煽动十足的话,他还是心动了。 为何我就不能?我姓朱,还是穿越者。 我真就甘心,一辈子为古代统治者俯首称臣、当牛做马? 或者他本就野心深藏,只是没有机会生根发芽。此时宁采薇的话就像是个咒语,让他的野心破土而出了。 小男孩的眸子,在夜色中更加幽邃,声音也变得干巴巴的: “我觉得,你说得对!” “我们是现代人,不能给封建统治者、满清奴隶主当牛做马!” “李自成都敢干的事情,我们差哪?我们还小,有的是时间谋划!” “只有掌握大权,我们才能决定自己的命运。不然,我们就是赚再多的钱,当再大的官儿,也可能一无所有,万劫不复!” 宁采薇忽然主动抓起他的手,小脸上神色轻松,语气欣慰的说道: “朱寅弟弟,你想通了就好!先有了志向和目标,我们才能有方向。” “我是个女人,在这个时代注定没有太大作为,他们不会听我的,我的性别劣势太大了。” “但是你完全可以。你是男人,还姓朱。只要干掉最顶级的那群当权者,就能借壳上市,重新改组了。” “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忍耐,也不能暴露你建文后裔的身份,以免引起当今皇帝的猜忌。什么时候时机成熟,我们再亮出建文后裔的身份。” “这就好比上市时机,错不得的。” 朱寅深吸一口气,“最好的办法,只有先科举做官。现在还是万历时期,算是太平盛世,造反肯定不行,那是找死。” 宁采薇道:“为何要科举?当了文官不就没有兵权了?没有兵权,我们还是鱼肉。你身手不错,可以走武将路子,只要有操纵空间……” 朱寅摇头:“这个你就不懂了。明末走武将的路子还行。万历朝肯定不行。” “土木堡之变前,武将的确掌握兵权。土木堡之变后,武将地位一落千丈,文官集团势力膨胀,开始掌握兵权,武将的兵权反而丧失了。” “手无缚鸡之力、只知道读书的文臣,反而成为军事统帅。前线统帅是文官,最高军令和最高军政,也出自文官。” 宁采薇不禁有点惊愕,不敢相信的说道: “怎么可能?那武将干什么?前线指挥官,参谋部,军政部,后勤全部是文官负责,武将是摆设?” 朱寅摇头:“很荒谬对吧?可这就是史实。因为对武将极不信任,剥夺了本属于武将的很多职权,武将地位也很低,远不如文官。” “李成梁是一品武官,还是伯爵。可张居正还是二品时,他写给张居正的信就自称‘小的’、‘小人’、‘卑职’。” “这还是武将顶流的李成梁呢。那么其他武官的地位有多低,还用说么?” “至于武将干什么,那也不是摆设。一是练兵,二是驻防,三是冲阵。充当教官和战斗员的角色。” “我要是当武官,会被文官吃的死死的,只有俯首听命的份。就是下面的士兵,也会习惯听命文官,不会听命于我。” “文官说一句:你给我冲!我就要带头冲锋。这叫有兵权?” “一个五品兵备道,七品巡按,甚至能先斩后奏,不经请旨,直接停止总兵、副将级别大将的职权,越俎代庖的接管军队。” “起码到了崇祯前期,还是这种政治生态。” “所以啊,要想掌握兵权,恰恰要当文官。武将么,就是文官的狗!” 宁采薇摇头道:“原来是这样。那就科举吧!你负责读书科举,先成为文官集团的成员。” “我呢,就负责赚钱发家。你主外,我主内。有你这个官职掩护,我就能搞出一个商业帝国,成为明朝首富。” “有了金钱开道,事情就会容易的多。” “不过,官员家属能经商么?” “能。”朱寅点头,“明太祖的《大明律》规定,四品以下的官员及其家属,可以经商。但不包括四品,是四品以下。” 宁采薇眉头一皱,“那就是说,你要是有机会升到四品,我们就要放弃商业了?” 朱寅笑道:“那也不是。《大明律》还规定商人不许穿绸缎,平民不许戴金首饰呢。现在还有谁遵守?早就形同虚设。” “就说徐阶,人家做到一品首辅,家中几千张织布机,经营丝绸行业,富甲一方,谁也不会说他违反《大明律》经商。” 宁采薇松了口气。 “这么大的空子?那我就放心了。不过,我们现在年纪太小,没有资本,自保都难,也不急在一时。” “无论如何,先回到中原,安家落户再说,慢慢来。” 朱寅点点头,“对,不急。慢慢来。” 他正说到这里,忽然院外传来一阵惊呼: “可怜的伯罗力啊!你这是怎么了?” 是托罗的声音。 接着就传来一阵噪杂声,她的长子惶然道: “阿玛追那只貂,一不小心就被咬了,那貂可能吃了洞里的毒蛇,牙齿有毒了,阿玛立刻就不行了…” 第十二章 一针 几乎同时,院子里的狗都汪汪叫起来,声音惶急。 此时已经是深夜亥时。 伯罗力家的狗一叫,整个栅栏所有人家的狗,全部被惊动,一起叫唤起来。 百犬齐鸣,犹如警钟。 森林中顿时充满了紧张不安的气氛。 “出事了!” 朱寅和宁采薇的心都提到嗓子眼,立刻穿上兽皮开门出去。 只见打猎归来的伯罗力,不省人事的被架着扶进正屋,托罗等家人,急的直掉眼泪。 两人看到,伯罗力的手腕上,有一个鲜血淋漓的伤口。 貂本来是没有毒的。可是貂喜欢在冬天吃冬眠的毒蛇。 吃多了,牙齿上就有剧毒。 “伯罗力啊,你才四十岁,千万不能有事啊。撮哈占爷不会召唤你的。” 托罗摇晃着丈夫,“你醒一醒!不能睡过去呀!不能让九头八臂的耶鲁里(魔王)带走呀!” 长子掐着父亲的人中,锤击着父亲的心口,大冷天的一头大汗。 儿媳吉兰披头散发的光着脚,跪在西堂子神龛之下,祈求佛朵妈妈的保佑。 “呜哇哇……” 惊醒的婴儿真格,哇哇大哭起来。 宁清尘也被惊醒了,她虽然没有像真格一样大哭,却也小脸卡白。 出什么事了呀? 真格的哭嚎,让本就焦虑无比的托罗更加心烦意乱,忍不住喝道: “哎呀呀!你的哭声就像知了那样嘹亮!” 看到手足无措的女真少年,性子蝲碴的女主人更是怒了。 “你嘎哈(你干什么)?”她骂着次子梅赫,“像个傻狍子那样发愣!你阿玛快要死了!” “白长一个索索(男根),里根儿楞的熊色(废物)!” “还不去请萨满太太!” “嗻!嗻!”梅赫吓了一跳,忙不迭的冲出屋子,到马圈牵马。 梅赫刚出去,一大群女真人就闹哄哄的涌入院子,都是左邻右舍。 “伯罗力!你这是怎么了!” “你是咱们屯的巴图鲁,是我们的猎达(猎人首领),你可不能倒下呀伯罗力!” “请了萨满太太没有?在大半夜的真是不巧!” “哎呀!萨满太太隔了几座山岭,大半夜的怕是来不及啊!” “夜里追貂?唉,伯罗力是被穆昆达(氏族长)的献貂令逼疯了,天天夜里去抓貂。” “没办法,这次轮到他献貂啊。穆昆达也要向城主献貂,谁能躲得过呢?” 众人议论纷纷,却无法唤醒昏迷不醒的伯罗力。眼见伯罗力就不活了。 年老的族长摇头道:“托罗啊,你男人怕是不行了。萨满太太赶不及了!” 托罗再也忍不住的大哭:“我的天呐,可怜的伯罗力!你这个熊色,怎么狠心丢下我!” 长子也垂泪不已。 一群女真人神色黯然,都是叹息不已。 萨满太太要赶过来,最少需要半个时辰,根本来不及啊。 而且,伯罗力夜夜去捕貂,怕是得罪了猎神,萨满来了也未必能救。 宁采薇趁着人多没有人注意,从摇车里抱起了宁清尘。 宁清尘立刻艰难的在她手中画了几个字。 是药品的名字。 宁清尘知道,患者这是中毒加急性细菌感染。 现在已经休克。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立刻注射抗毒血清,口服抗菌消炎药物。 宁采薇知道了药名,立刻和朱寅回到东厢房,打开药箱子。 找到了抗毒血清,注射器,以及抗菌药物。 可是,谁来打针? 宁清尘太小了,只能画字指点。 宁采薇可不会注射。 “我来打!”朱寅说道,“我们培训过注射,主要是必要时给自己注射药物。” 朱寅动作有点生疏的打开药品,用一次性注射器灌药。 虽然不熟练,但看起来的确学过的样子。 宁采薇有点紧张,“万一,我说万一要是打针了没用,或者患者死亡,那我们怎么办?” 她是财团掌门人,做事向来先考虑不好的后果。 朱寅道:“这个你放心。我曾有战友中毒,也是紧急注射抗毒血清。伯罗力明显就是中毒的征兆,你妹妹也说,注射抗毒血清肯定有用。” 宁采薇还是有点犹豫,“我们可是穿越时间来的,你敢肯定,这些药品没有变质?” “要是药品已经变质,一旦给病人注射会怎样?” “还有就是,要是很快见效,这些女真人会不会眼红我们的神奇药物,然后……” 朱寅承认,宁采薇考虑的很多,也都很现实。 她的顾虑,理性上没有错。 要是打这一针,那就是赌。 朱寅是倾向于打针救人的。 他的成长和工作经历,让他早就习惯了冒险,和命运对赌。 世上的很多事,都需要冒险。 可是朱寅没有坚持自己的意见,毕竟关系到三个人的命运。 他反问宁采薇道:“那宁总你说,我们是打,还是不打?” 说完,他就等着宁采薇的回答。 只有意见统一,没有分歧,他才会代表三人,打这一针。 宁采薇闭上眼睛,心中进行着激烈的天人交战。 很快,她就睁开眼睛。 “打吧,救人要紧。不然我过不了良心这一关。” “要是他们眼红我们的药,大不了送药保命。” 眼见意见统一,朱寅也如释重负。 他对宁采薇笑了一笑,笑容十分温暖,也十分释然。 伸手擦擦她额头细密的汗珠,道:“做出这个决定,你都出汗了。” 说完就拿着药出去。 宁采薇赶紧跟上。 “托罗阿麽!”朱寅的声音让众人一起回头,“萨满太太既然不能及时赶到,我想试一试,看看能不能救醒伯罗力叔叔。” 什么?托罗不敢相信的抬起满是泪水的脸,“牛牛啊,你真能救他?” 朱寅举起注射器,“这是我们汉人从海外搞到的药,对中毒有用,打一针可能会让叔叔醒过来。” “不过,我不敢保证一定能救活伯罗力叔叔,就看托罗阿麽是不是相信……” “相信!相信!”托罗看着朱寅手中的精致的注射器,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我知道汉人有用针治病的法子,你快试试!” 朱寅也懒得解释这是注射器,不是打银针。 他立刻蹲下来,找到伯罗力的静脉,用棉球消毒之后,动作笨拙的下针,注入。 对于医生护士来说,这是很简单的动作,可是朱寅已经额头出汗。 众人的心都提到嗓子眼,对注射器也很感兴趣。 “这就是汉人的银针么?真是神奇啊,到底是什么做的?” “我在城中见过汉人的银针,好像不是这样的……” 宁清尘看到朱寅打针的整套动作,也松了口气。 还好,这男人虽然手很生涩,但操作没有大问题,算是注射成功了。 朱寅打完了针,就故意露出苦笑: “只有这一针药了,没有了啊。要是伯罗力叔叔无法醒来,我也没有办法了。” 此时,满屋子的人都盯着患者,希望他奇迹般的睁开眼睛。 朱寅底气不足的说道:“就算有效,也没有那么快,最少也要半柱香的工夫。” 跟在他身后的宁采薇,此时比朱寅更加紧张。 时间过得很慢,就在众人的呼吸越来越急促之际,忽然伯罗力痛哼一声,张开了眼睛。 “伯罗力啊,你醒了!你可吓死我了,呜呜!” 托罗抱着丈夫大哭。 “阿玛!”长子也喜极而泣,“你醒了!” 真醒了?众人又惊又喜,不禁一起看向朱寅。 所有人的目光,霎时间全部聚集在朱寅身上…… PS:今日太忙,更新完了,对不住啊。蟹蟹! 第十三章 贵人 这么小的牛牛,这么快就能救活快死的伯罗力,把他从魔王那里夺回来? 就是拥有旋天术的萨满太太,也未必能做到啊。 难道这个汉家的牛牛,是佛朵妈妈和撮哈占爷的神使? 想到这里,这群女真人顿时对朱寅充满了感激和敬畏。 正在这时,忽然起死回生的伯罗力,捶着自己的胸口喊道: “魔王耶鲁里,祂长着九个头颅,强大的让天地发抖,可最后还是让三位女神杀死,变成夜夜哀嚎的九头恶鸟!” “你,就是那只九头恶鸟呀!” “有佛朵妈妈的保佑,我的魂魄被柳枝拉回来了,你又能怎么样呢?” 这是本氏族的病人在脱离危险之后,对魔王耶鲁里的蔑视之语。 伯罗力说出这番话,说明他自知已经脱离危险了。 众人更加放心了。托罗母子都是喜极而泣。 可是朱寅不敢大意,还是取出两颗抗菌消炎的胶囊,让托罗喂患者吃下。 众人看到从未见过的胶囊,又不禁啧啧称奇。 汉人有这么神奇的东西,真不愧是中原的主人呐。 那么高高在上的大明汗,到底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伯罗力虚弱的站起来,“牛牛,是你救了我?你真是一朵吉祥的云朵,一只吉祥的鸟儿,飞到了我伯罗力简陋的栅栏呐!” “你是我伯罗力的救命恩人啊。” 说完就要单膝下跪行大礼。 朱寅赶紧扶住他,“伯罗力叔叔,你不要感谢我,是伯罗力叔叔受到了佛朵妈妈的赐福。” 虽然他这么说,可众人当然认定,是朱寅救了伯罗力。 托罗破涕为笑的说道:“你看,我带回来的牛牛怎么样?救了你一命呀。” 儿媳吉兰准备了马奶,让伯罗力喝下。 病人需要滋补元气。 伯罗力不禁问道:“是什么奶?” 吉兰答道:“是马奶。” 心道家里没有羊奶了,只有马奶啊。为何还要问? 她的丈夫则是赶紧去祭祀索罗杆,禀报祖神和天神,自己的父亲已经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托罗则是立刻在院子中烧起火堆,扶着伯罗力跨过火堆,祛除晦气。 朱寅和宁采薇并肩站在屋檐下,袖手看着这一幕,都感到说不出来的踏实安心。 还好,终于还是成功救了伯罗力。 众人正在忙碌之间,忽然外面传来马嘶声。 满身雪花的少年梅赫冲进来,声音惊惶的说道: “阿麽!阿玛!我们氏族的萨满太太,去了王甲城啊!已经走了两天……” 一句话还没有说完,语气就变得惊喜: “阿玛!你没事了?是不是请来了其他萨满?” 可他说到这里,也感到很疑惑。 本穆昆(氏族)的萨满,是距离最近的,对本氏族来说也是最灵验的。 其他穆昆的萨满,不但离的更远,到了本氏族也不太灵验啊。 托罗笑道:“是朱寅救了你阿玛……” 什么?梅赫愣住了。 伯罗力喝道:“傻狍子!还不快替我感谢他!” “嗻!”梅赫答应一声,赶紧要行大礼,同样被朱寅止住。 年老的嘎山达(家族长)拍拍朱寅的肩膀,“是你救了伯罗力,你是个吉祥的人!” “你是我们屯的贵客!我活了六十岁,见过不少汉人,却还没有见过你这样的汉家牛牛啊。” 嘎山达对汉人的印象并不好。他知道王甲城中的贵人们,就有不少抓来的汉人奴隶。 说明汉人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要是单打独斗,他们不是女真勇士的对手。 可是朱寅改变了他对汉人的看法。 这个汉家牛牛不仅仅治好了伯罗力,而且他小小年纪,却有一种令人不敢轻视的气势,比城主、贝勒家的阿哥(儿子)更加神气清贵。 就是那些明朝官员的阿哥,好像也没有这种清贵气。 这个汉家小格格,更是一看就不简单! 他作为嘎山达,也算见多识广,还跟随部落首领去北京城进贡过。 可他还没有见过气度这么清贵的孩子。 嘎山达低声问伯罗力道:“这个牛牛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 伯罗力道:“他叫朱寅,说是辽阳城来的。” “姓朱?”嘎山达老眼一眯,语气微颤,“莫不是大明汗的家族子弟,哪家宗室大王的阿哥?” 伯罗力神色惊愕,也压低声音:“哪家大王宗室的阿哥?不能吧?那可是比城主还要尊贵的人啊。” 嘎山达深深看了朱寅和宁采薇一眼,低声道: “你这个没见识的山狍子。朱,可是大明汗的国姓!这牛牛能有这种神药,还姓朱,气度又这么清贵,多半就是大明汗的宗亲啊。” “他们可能是遭遇了什么,流落到我们王甲部了。” “一般人家,根本就养不出这样的阿哥和格格,他们很可能是贵人。” “伯罗力啊,说不定将来你们会因为这个牛牛,荣华富贵啊。就看你是不是有那个运气了。” 此时的底层女真人,作为明朝的子民,对大明天朝仍然敬畏,对于中原还是向往的。 甘心投靠明朝谋取出路的女真人不在少数。很多女真底层,只是没有机会去中原罢了。 伯罗力知道,嘎山达是个很有眼力的人。 嘎山达,是很少看错人的! 朱寅和他的小媳妇,应该就是哪家贵人了。 他看到小儿子一脸感激的和朱寅道谢,忽然心中一动。 朱寅不是要回辽阳么?干脆把梅赫送给他当阿哈,一来报答他的救命之恩,二来也为梅赫谋个出路? 要是朱寅真是大明汗的亲戚,或者出身富贵,梅赫就可能过上好日子啊。 不比留在部落,苦哈哈的打猎捕鱼,还要给贵人们敬献貂皮、人参,替他们打仗卖命要强? 女真人的日子,还是太苦了啊。 小儿子大了,这点家产也不够分。 虽然女真人向来是幼子守家业,可自家又不是那些部落贵人,有什么家业需要幼子来守呢? 想到这里,这个劳苦半生的女真男人,立刻做出了决定。 将自己的小儿子,送给朱寅为阿哈(奴才),赌一次! 女真穷苦百姓,多有将子女送给贵人为近侍阿哈的。 贵人的奴才虽然没有自由,可衣食保障往往更好,还有机会发家致富,成为人上人。 苦哈哈的自由猎户,反而没有机会出头。 到底怎么选择,对于辛苦劳动才能糊口的女真穷人来说,其实并不难。 只是,部落贵人也不需要那么多贴身奴才。就算你想当奴才,那也未必有机会! ……… 族人们很快就放心散去了。 小院中又恢复了安静祥和。 朱寅和宁采薇满载着众人的感激,又回到东厢房睡觉。 都过子时了,好困。 “看样子,我们最少几个月后再能回到中原。”宁采薇伸了个懒腰,“我要学学女真语了,不能老是当哑巴。” “我还要学射箭,骑马。这些自保的技能,能学就学。” 朱寅点头道:“女真人四五岁就玩儿弹弓,六岁就开始练习射箭骑马。我们这个年纪,正是打基础的时候。” “等回到中原,再要练习骑射,反而不方便了。” “嗯,困了,睡吧。”宁采薇打了一个哈欠,脑袋缩回了兽皮褥子。 朱寅也钻进了褥子。 两人隔了半米远,但还是能感知到彼此的温暖。 很快,两人就一起进入梦乡。 梦中,两人一时梦见回到现代,一时梦见回到中原……光怪陆离,不一而足。 快天亮时,忽然身边一阵呓语吵醒了朱寅: “通知各上市公司CEO,立刻来集团开会……” “……我们如今的战略,第一是讲政治!其次才是利润率!” “……要带头维持股市的稳定!这是金融战争!” “……必须整改,做不到的,给我一份辞职报告!” “散会!” 说完散会两个字,宁采薇小猪一般哼哼两声,又不吱声了。 朱寅看着宁采薇的小脸,发现她的眉毛皱的很紧,就像一把锁。 小男人一脸懵逼。 梦里都在开会啊。 他再也睡不着了,只能呆呆想着心事。 很快就天亮了。 随着鸡鸣声响起,宁采薇也被吵醒了。 她掀开被子就坐起来,伸个小懒腰,揉着惺忪的睡眼,喊道: “徐妈!” PS:新书期追读是唯一标准,追读的人少,就没有推荐资源,希望大家尽量每天追更啊,这样才有好的推荐资源,蟹蟹,晚安! 第十四章 惊变 宁采薇喊了一声徐妈,神色就怔住了。 她揉揉眼睛,看着身边的一切,慢慢露出苦涩的笑容。 “原来,不是梦啊。” “还以为……一觉就回去了。” 两行眼泪悄然滑落,滴在兽皮褥子上。 朱寅抚摸着墙壁上的斑驳纹理,语气萧瑟的说道: “伽马爆万年难遇。我们那天晚上,应该是遭遇了伽马爆轰击出来的时间虫洞。” “就是天地之间的一个爆点,刚好被我们遭遇了啊。” “唉,我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完。” “我父母只有我一个儿子,他们老了,再也见不到我了,我还没有来得及尽孝啊。” “起码你父母,还有你两个兄弟尽孝。” 说到这里,朱寅忍不住黯然泪下。 很多年了,他没有再流一滴眼泪了。 他放心不下父母! 宁采薇伸手擦拭朱寅的眼泪,“你怎么也哭啦?我们都不要哭了。你是国家的人,你评定为牺牲,父母会得到照顾的。” “比起你,我的确不担心父母。我担心的是……宁氏集团。” 朱寅拍拍她的手,“只要我们能活下去,你一定能再建宁氏集团。采薇姐,有你就有宁氏集团啊。” 宁采薇泪痕未干,绽放出一个汝瓷般脆弱的笑容,点头道: “你说的对,我一定会再建一个宁氏集团。到时,商号名字就叫宁寅商行,你觉得怎么样?” “宁寅商行?”朱寅想了想,“很好。既能代表宁氏集团,又符合古代的商业法人名称。” 宁采薇道:“还代表你啊。没有你在官场上遮风挡雨,在外面顶着,我又能有什么作为?” “我都不敢想,要是没有你,只有我和清尘,会是什么结局?” “只怕最好的结果,也是当个古人的妻子,被迫遵守三纲五常,成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有了你,我才有希望,有方向。” 她是个很清醒的人,从小就冰雪聪明,善于抓住机会。 在确定穿越到古代的下一刻,她就知道朱寅是唯一的希望,无可替代的唯一资源。 她必须和朱寅牢牢捆绑在一起,成为牢不可破的命运共同体。 至于方法,没有比感情更合适的了。 无论她之前多么富有,多有权势,现在也全无用处。 她必须第一时间调整心态,转变角色,用完全平等的姿态,和朱寅建立新的关系。 仅仅用了一天,她就做到了。 接下来,她要保证朱寅不被古代男人同化、不被封建礼教毒害,保持现代男人对女性的尊重和宽容,保持男女平等的意识。 只要做到这一点,她就成功了大半! 这男人是个聪明人。要做到这一点,她必须以心换心,真情实意,以诚相待。 于是,宁采薇忽然加了一句话:“之前,集团有很多风言风语,关于我们的绯闻。我其实从来没有生气过。” “为了宁氏,我没有谈过恋爱,没有过感情经历。现在想想,这是一个很正确的决定。嗯,算是一片空白吧。” 朱寅听到宁采薇的话,当然明白她的意思。 她是委婉的告诉自己,她还是黄花大闺女。 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还有一层心思是交换,想让自己也主动交代感情经历。 朱寅不禁心中暗笑。 这女人在感情上有点笨拙啊,她这种暗示一点也不高明,反而显得有点憨直。 朱寅当然不会立刻交代自己的感情经历,佯装不知的转移说道: “坏了,我们怎么洗漱?” “我们没有牙刷牙膏啊。” 生性爱洁的宁采薇,立刻被成功的吸引注意力。 “妈蛋!那怎么办?女真人是怎么洗漱的?” 朱寅道:“用猪毛刷子,很粗糙。牙膏么……” “蘸盐?”宁采薇说道。 朱寅摇头:“女真贵族,用的是从马市场贸易上购买的牙粉,也就是明朝版的牙膏,这个效果还不错,其实不比后世的牙膏差多少。” “但这些女真穷苦猎人,肯定是用不起的。他们用的应该是骨粉,多是鱼骨粉加草木灰。这效果肯定不太好。” 宁采薇爬起来,“有的用也算不错了,我还以为什么都没有。” “嗯,等回到中原,我们就自己造。还有手纸……真是个问题。” 两人换了一套女真人的裘衣,戴上皮帽,乍一看和女真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来到院子,看到主家几口人正在用雪擦脸。 果然,用的是粗糙无比的野猪毛牙刷,差不多能用来刷鞋了。 两人选了一支新刷子,蘸了灰不溜秋的可疑粉末,一放到嘴里,差点吐出来。 草木灰夹杂鱼骨粉的气味,体验何止是差? 两人刷完牙,口腔里面火辣辣的,十分难受,感到嗓子都有点疼。 但似乎,的确有清洁效果。 摇车中的宁清尘,已经吃饱了吉兰的奶水,看着姐姐就笑。 可她看到朱寅时,目光又极其复杂。 黑狗也吃饱了狗奶,被梅赫从邻居家里抱回来了。 朱寅摸着黑虎的毛,感到比昨天光滑了不少。 草草洗漱完,就是早饭了。 比起昨天偶尔奢侈一次的“大餐”,今天早上的明显就是“家常饭”。 只有黑乎乎的杂面馍馍,每人一点马奶,还有一碟子咸菜,一点肉干。 这才是女真穷人的家常。 千万不要以为,女真人渔猎民族,就能随便吃肉。 他们要定期向穆昆达、城主敬献猎物、谷物,也要被剥削。 打猎捕鱼,大多数时候都是没有收获的,也要看猎神赏不赏脸。 他们也种田,但收成很差,产量很低,还要定期敬献,当然也不够吃。 总的来的,是有肉食,有谷物,有蔬菜,有奶。听起来很不错,但每一样都很少。 只有请萨满,来客,过节,祭祀等特殊日子,才会打打牙祭,吃的丰盛一些。 但在朱寅看来,伯罗力家的生活,比起中原最苦的那部分汉人百姓,可能还好一些。 毕竟他们有森林河流的馈赠,人口又稀少。生活再苦,也不至于饿死。 吃了饭,伯罗力父子又匆匆进山打猎。 少年梅赫要去附近的河里破冰捉鱼,朱寅也跟着去帮忙。 他可不能吃闲饭。主家也不富裕。 那个叫嘎洛的女真少女,果然约了几个还没有蓄发的小姑娘,一起来找宁采薇去采蘑菇。 几个小姑娘都骑着半大的马,带着三四斗的轻弓,一个个英姿飒爽的样子。 宁采薇之前是练过马术的,只是骑术一般,倒不是不会骑。 她跟着嘎洛等人骑马去采蘑菇。宁清尘这个吃奶的孩子,当然是乳母吉兰来带了。 ……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朱寅天天跟着梅赫等女真少年,去捕鱼打猎。 宁采薇天天跟着嘎洛她们去采蘑菇,找人参。 而宁清尘和黑虎,只负责吃奶。 每天晚上,朱寅和宁采薇都要在火炕上聊很久,才会入睡。 两人彼此之间慢慢熟悉了这种相处方式,感情也越来越深,越来越习惯对方的存在。 天气渐渐暖和,转眼间就过去了大半个月。 二月天到了。 朱寅和宁采薇决定,再过几天就上路,离开这个栅栏。 这一日,朱寅和梅赫刚回到小院,一个女真女子就神色惊惶的跑进来: “不好了!朱寅,你的小媳妇被抓走了!” “是西边来的一队骑兵!抓了嘎洛她们几个!他们不是王甲部的人!” 朱寅像是被蝎子蛰了一口,脸色陡变。 “西边来的骑兵?是努尔哈赤的部下?” 他的声音都颤抖了。 不敢想象宁采薇的处境。 “对对!”那女真女子一跺脚,“听到他们说话,是要将几个小格格献给努尔哈赤!” 第十五章 离别 朱寅眼皮子直跳,好像自己的魂都被抓走了。 他镇定心神的问道:“那些骑兵走了多久?有多少人?” 女真女子回答:“黑压压的足有上百人呢!他们已经走了很久,战马又快,你肯定是追不上了。” “追上去又怎么样呢?” 朱寅两拳紧握,脸色铁青。 他深吸一口气,当即做出了决定。 “梅赫,我要去找努尔哈赤,找回我的小媳妇。请你借我一匹马,我们就此别过了。” 这段日子,他和梅赫混得很熟了,梅赫比他年纪大,反而愿意听他这个“孩子”的话。 “嗻!”梅赫答应一句,拔腿就往外跑。也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那女子很是惊讶,“你不怕努尔哈赤?他可是建州权势最大的贝勒啊,都说他是野猪神下凡呢。” 朱寅目光冰冷,“我不怕!我既然敢去见他,就不会怕他,自然有我的对策。” 女子深深看了一眼朱寅,发现这孩子的目光就像一头乳虎。 她转身跑出院子,通告其他人去了。 朱寅说完进入正屋,抱起摇车中的宁清尘。 吉兰此时也不在屋里。 朱寅说道:“你姐姐被努尔哈赤手下的骑兵抓走了,我要去找努尔哈赤,把她救回来。” “呜哇哇哇!”宁清尘一听,顿时大哭起来,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这才过了一段安稳日子,姐姐就被抓走了。 怎么办鸭!呜呜! 朱寅也懒得听宁二小姐哭泣,他拍拍宁清尘的小脸,说了句“听话”,就要将婴儿放入摇车。 “哇哇!” 宁清尘虽然心态幼化,也不能说话,可智商却没有降低。 她使劲吃奶的力气,抓住朱寅的手指,一手努力的画字。 她写的是:“带我走!一起走!我有用!” 虽然有吉兰带她,但她不想一个人留在这里。 姐姐被掳走了,要是朱寅也走了,那她就是一个人了。 朱寅苦笑道:“我也想带走你,可是你太小了啊。等我救回你姐姐,再回来找你汇合。我不会不管你的。” “你要是跟我走,这一路上我很难照顾你……黑虎我也不会带走,你放心,只要我不死,一定回来找你……” “哇哇哇!”宁清尘眼见朱寅要抛下自己,哭的撕心裂肺,拼命的摇着脑袋,小脸憋得通红。 朱寅不禁有点心疼,“好了好了,你不要哭了,我带你一起走。” 他还是决定带婴儿一起走。 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他也不放心。 宁清尘听朱寅答应,这才不哭了。 可她突然停住哭泣,又被泪水呛到了,猛烈咳嗽起来。 朱寅抱着宁清尘,去东厢房取了药箱子,刚出了门,吉兰就回来了。 “听说你的小媳妇儿努尔哈赤的骑兵掳走了?”吉兰见面就问。 朱寅点头,“吉兰嫂子,我必须要走了,我要见努尔哈赤,救回她!” 吉兰点头“你虽然小,却是个男子汉了!去救她吧!像个勇士那样,救她回来!” 忽然一人大声道:“我让梅赫陪你去!” 原来是梅赫将家主伯罗力找回来了。 “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朱寅啊,像个勇士那样,救回你的小媳妇儿吧!我不会阻止你,可我只是个猎户,也帮不了你什么了!” “梅赫!你就跟着朱寅走吧,从今以后你就是他的阿哈,记着我之前给你说的话!前程,除了佛朵妈妈的保佑,也需要自己拼搏的。” “像个勇士那样去吧!记着,朱寅就是你的额真(主子)!” 梅赫道:“嗻!” 让他给朱寅当阿哈的事情,阿玛半个月前就对他说了。 梅赫这段日子和朱寅混在一起,就是想要看看,朱寅会不会是个好主子。 结果他发现,朱寅肯定不是一般人,也一定是个好主子。 他不知道气质这个词汇,但他能感受到那种与众不同的贵重。 朱寅明明比自己小了好几岁,却好像比自己成熟的多,令一群少年不知不觉就想听他的话。 这大半个月,栅栏中的几个少年,都开始以朱寅为主心骨了。 只要不傻,就能看出他的不同。 朱寅听到伯罗力竟然将儿子送给自己为奴,不禁大感意外。 可是很快他就明白了。 伯罗力这是看出自己和宁采薇的不凡,想要提前下注,为自己的儿子搏一搏前程。 主动将子女送给贵族为奴的女真穷苦百姓,不在少数。 可他还是没有立刻答应。 他是现代人,怎么习惯收人为奴? 眼见朱寅神色犹豫,伯罗力怕他拒绝,赶紧说道: “朱寅啊,你救了我一命,我将梅赫送给你当阿哈,也算一个报答。再说,他跟着你,比跟着我在山林打猎可能更好一些,我也是为了他。” “我知道你一定是个有来历的人,就算不是,我也不后悔。” “梅赫是个忠厚的山狍子,你可以像相信你的爱犬那样,相信他的忠诚可靠。” “他年已十五,算是个精通骑射的勇士了。可我不想让他被城主征调,为了帮城主抢夺什么敕书而打仗送死。” “你虽然年纪小,可你是个吉祥的人。他跟着你,我放心呐。” “阿玛……”梅和热泪盈眶,舍不得离开父母。 托罗也挥泪道:“朱寅啊,你就收下梅赫吧。他会像只忠心的猎犬,不会背弃自己的主人。” “再说,你敢去找努尔哈赤,说明你一定能和努尔哈赤说得上话,你不是个简单的人呐。” 吉兰也道:“朱寅,你就收下梅赫吧。这一路上,有他保护,会安全很多的。” 朱寅也不再犹豫,为了顺利救回宁采薇,他决定收下梅赫。 梅赫弓马娴熟,是个很好的护卫。 “好!那就谢谢伯罗力叔叔了!”朱寅抚胸说道,“将来,只要我有吃的,就绝对不会亏待梅赫哥哥!” “他不负我,我不负他!” 伯罗力见朱寅答应,喝道:“梅赫!还不给你额真行礼参拜!” “额真!”梅赫立刻下拜,“奴才……” “好了好了!”朱寅赶紧扶住他,“别跪!唉,你们女真人就喜欢搞主子奴才这一套。梅赫哥哥,你可以跟随我,但不要自称奴才。” “嗻!”梅赫领命道。 这在这时,忽然外面涌入一大群人,都是本栅栏的女真人。 “朱寅啊,听说你的小媳妇也被掳走,你要去找努尔哈赤要人了?” 年老的嘎山达(家族长)首先说道。 “努尔哈赤的骑兵到了我们齐吉答城,看来是要攻打我们王甲部了。又要打仗了。” “我估计用不了多久,城主就要征壮丁了。可努尔哈赤的势力越来越大,王甲部又四分五裂,哪里是努尔哈赤的对手?” “朱寅,被掳走的不光是你的小妻子,还有我的孙女嘎洛!” “你既然敢去见努尔哈赤,那就有你的底气,就算我们齐吉答城的城主大人,也不敢去见努尔哈赤,你却敢呐。” “那就让我的孙子尼满(山羊),也做你的阿哈,和你一去吧。” 转头喝道:“尼满!” 一个十五六岁的结实少年应道:“玛法(爷爷)!” 正是和朱寅已经很熟的尼满,嘎洛的哥哥。 “你跟着朱寅,救出你的妹妹!从今以后,朱寅就是你的额真!” “这一路上,你要像服从我一样,服从朱寅。” 他人老成精,早就看出来朱寅和宁采薇很有来历,岂能不赌一次? “嗻!”尼满领命。 接着又对朱寅下拜行礼。 朱寅扶住他,“好吧,那我们三人就一起出发吧。” 既然收了梅赫,也不多一个尼满。 这两个少年,都是可用之人。 女真人的好处是,一旦为奴认主,就很听话,忠诚度比较靠谱。 接着,三人就准备马匹,干粮,弓箭兵器。 就连背婴儿的背袋襁褓,也准备好了。 吉兰很舍不得喂了二十天的宁清尘,可是朱寅要带走,她也不能阻止。 已经睁开眼睛的黑虎,当然也要一起带走。 很快,朱寅背着宁清尘,梅赫背着黑虎,尼满背着弓箭,三人三马一起到了栅栏口。 整个屯子上百人,全部来送别,送来代表平安的柳枝。 尼满和梅赫要远行。按照女真习俗,两人的命魂彩线也从祭堂的“妈妈口袋”取出来,戴在了脖子上。 这就是“戴锁礼”,相当于汉人的加冠礼。 朱寅大声用女真语说道: “只要喜鹊还会站到索罗杆子上,我朱寅就一定记得大伙的情谊。只要尼莫妈妈还会下雪,我就不会忘记这个栅栏。” 众人一起道:“撮哈占爷和佛朵妈妈会保佑你们的!耶鲁里(魔王)会因为你们的年轻勇敢,而不敢靠近你们的身子的!去吧牛牛!” 之后,三人骑上马背,挥手作别,扬鞭上路。 “清尘……我的牛牛啊!” 吉兰看着朱寅背上渐行渐远的宁清尘,泪眼朦胧,十分不舍。 朱寅背上的宁清尘,小小的身子包裹在背袋里,努力翘着小脑袋,看着越来越远的乳母吉兰,忍不住哭了。 心里默默想道:“吉兰妈妈,我吃了你二十天奶水,我会记住你的。” “等我长大了,一定会来看你。” 已经睁开眼睛的黑虎,也在梅赫背上摇着小尾巴,看着追上来的母犬。 它也吃了母狗二十天奶水。 那母狗已经熟悉了它的气味了。 母狗一路追了很久,直到翻过一座山岭,这才停住脚步。 “哇哇…”黑虎奶声奶气的狗吠,看着越来越远的母犬,叫声有点悲凉。 第十六章 明旗 三人骑马出了老林子,沿着完颜河南下。 数十里后又沿着董鄂河支流迤逦西去。 好在朱寅本就训练过马术,这段日子也天天练习弓马,虽然身体不到九岁,却也能骑马奔驰了。 地广人稀、苍茫野莽的东北大地,渐次展现在朱寅面前。凛冽寒风中的胡天胡地,令他心生旷世孤寂。 朱寅想象着宁采薇危不可测的命运,心急如焚,神色却冷静如冰。 但为伊人故,纵马赴狼巢。 他给宁采薇当了两年贴身安保,对宁采薇这样优秀的女人,岂能真的没有感情? 他又不弯。 间谍也是人,不是草木铁石。 这段日子,两人心照不宣的朝夕相处,就连夜里也是同睡一炕,即便还不是心心相印,也算相濡以沫。 现在采薇被掳走了,朱寅感受到从未有过的惊惶,这才知道她对自己有多么重要。 那是无法承受的失去。 朱寅四顾茫茫,本该清稚的眸子一片忧虑。情不自禁的低声吟道: 一片荒凉雪未销, 二月春风仍似刀。 三马齐辔冰河畔, 四顾天涯尽迢迢。 吟完这首自作的打油诗,朱寅挥鞭策马,再次加速前进。 梅赫和尼满听不到,也听不懂。可是朱寅身前襁褓中的婴儿,却听的分明。 宁清尘听到这首诗,看到诗人忧郁的眼神,小鼻子一酸,小嘴儿一瘪,就想哭了。 她听懂了诗中的茫然和悲凉。听懂了他对姐姐的关心。 他如果真当自己的姐夫,是不是也怪好的? 想到他不到九岁的稚嫩身躯,胸前挂着自己,冒着寒风骑马寻找姐姐,肯定很辛苦吧。 宁清尘忽然有点心疼。 嗯,只有一点点。 可是,她很少心疼过谁鸭,哪怕一点点。 宁清尘忍住了哭泣,胃中又泛酸水了。 很快,她的小嘴儿就开始冒泡泡了。 好饿! 好想吉兰妈妈! 可是现在是去救姐姐,她不能耽误众人的行程,饿了也必须忍着。 婴儿哭点太低。宁清尘用了极大毅力,才抑制了婴儿饥饿哭泣的生理冲动。 朱寅感知到胸前婴儿的异样,低头一看,发现宁清尘已经像只小螃蟹,又冒泡泡了。 “饿了?”朱寅很温柔的问道,看着可怜巴巴的婴儿。 朱寅感到有些荒诞。 他很难把这个软萌软萌、奶香奶香的小家伙,和那个盛气凌人、冷若冰霜的宁二小姐联系在一起。 嗳,小时候人畜无害的好可爱。长大了怎么就那么讨厌? 宁清尘摇摇小脑袋,表示不饿。 可是她可怜兮兮的眼神,却彻底出卖了她。 朱寅知道,她是不想耽搁赶路。 可是婴儿真不能饿啊,对身体发育影响很大。 “梅赫!尼满!”朱寅喊道,“暂歇一会儿吧,我妹妹要吃奶!” “嗻!”两个阿哈一起下面,熟练的将马拴在一棵树上。 朱寅抱着宁清尘,龇牙咧嘴的下马。 仅仅半天,他的大腿两侧就被磨破了。 两个阿哈取出干粮,朱寅则是从褡裢中取出一个酒囊。 酒囊里装的不是酒,是吉兰的奶水。 临走时,吉兰怕宁清尘路上饿着,就挤光了自己的奶水,足有一斤。 可见对这个乳女有多好了。 然而这一斤母乳,也只够宁清尘喝一天。 明天就犯愁了啊。 朱寅坐在树下的石头上,慢慢喂着宁清尘。 好香鸭! 宁清尘喝到熟悉的母乳,高兴之余不禁咯咯笑起来。 心理化婴之后,宁清尘的成人烦恼也少了很多。 就说现在,亲姐姐被掳走,她虽然也着急,却没有朱寅更焦虑。 不是没心没肺,是变成婴儿后,心智无法承载太沉重的东西。 朱寅看到宁清尘有奶就是娘的笑,不禁苦笑着摇头道: “真是小奶娃不知愁啊,还笑得出来。” 另一边,梅赫也帮着朱寅,用马奶喂养黑虎。 黑虎已经睁开眼睛,还有一个月就能断奶了。 三人随便吃了一点干粮,天就快要黑了。 “额真(主子)。”梅赫说道,“天快黑了,是连夜赶路么?连夜赶路,马怕是会累坏。” 朱寅眸子变成铅灰色,“他们都是一人双马的骑兵,又提前走了大半天,我们是不可能追上他们的。” “再赶二十里路,就找个地方过夜吧。” 朱寅是个做事很冷静的人,越到危急关头,就越不会意气用事。 冷静,是秘密探员的基本素质。 尼满摘下帽子,摸摸剃的光秃秃的脑门,沉吟着说道: “额真,要去努尔哈赤的部落,起码还有两百多里地,我们是单马,要走两天。小格格肯定会断奶。” 朱寅眉头一皱,“先顾不了那么多了。今晚找个地方过夜养马。” “然后我们就去找马料,找奶源。什么奶都行。” “前面有董鄂部的屯子吧?我们应该能找到补给。“ 他早就换上了女真人的靰鞡鹿皮鞋,可之前的皮鞋并没有扔掉。 他取出那双半新的红蜻蜓皮鞋,说道:“你们看,这双靴子,能换多少银子?” “换到银子,我们就方便了。” 两人盯着这双皮鞋,都是啧啧称奇。 “这是汉地的靴子么?真是太好了,想不到还有这么好的鞋子啊。” “肯定能换到不少银子,不过女真穷人很少有银子,主要是铜钱,贵人们才有金银。” “在咱们女真地面,人参、东珠、貂皮都能当钱使唤,并不是一定要金银铜钱啊。” 朱寅毫不奇怪。此时的女真部落,实物货币还很普遍,以货易货仍然常见。 人参、食盐、貂皮、东珠等物,在女真社会是最古老的货币,至今还在行使货币职能。 那么,这双皮鞋也不一定换取金银,换点人参貂皮,也能当货币用。 三人再次赶路。二十里后终于找到一个废弃的屯子。 这是一个董鄂部的栅栏,却阒然无声,犹如鬼寨。 栅栏已经被毁了,很多桦皮屋子,都被烧毁。 看样子,这是不久前发生的事情。 三人神色阴沉的骑马入寨,别说是人,连狗都没有一只。 朱寅检查了一番,语气笃定的说道: “就在今天,有大队骑兵来到这里,俘虏了这个栅栏的所有人,带到西部去了。” “肯定是努尔哈赤的部下。” “他为了扩充势力,不断蚕氏周边部落,掠夺人口和牲口。” 他知道历史,哪里不明白这是努尔哈赤兼并女真人口的战略? 野猪皮很是狡猾。他现在不敢得罪明朝,不敢南下掳掠汉人为奴,但又急需人口,只能掠夺周边部落。 将其他部落的人口迁徙到他的地盘,就是他的部民了。 三人当晚就在这废弃的栅栏找了个屋子烧炕,夜宿弃院。 朱寅不放心宁清尘,只能把她放在身边,带着她一起睡。 两世为人,他还是第一次带着婴儿睡。 又怕压着,又怕冻着,又怕老鼠来糟践,不要太操心啊。 喂了奶水之后,宁清尘就在他身边睡着了。 夜半,宁清尘忽然被尿憋醒,可是又不能解决,只能哇哇大哭。 朱寅被吵醒,知道婴儿要撒尿,只好端着她,直接尿到屋子里的地面上。 反正屋子废弃了,无所谓。 宁清尘是个婴儿,此时完全没有害羞的感觉,她只想尿尿! 你不管,我就尿到炕上! 给婴儿端完尿,又喂了一次奶,忙来忙去的,朱寅被折腾的睡意全无。 带孩子真不容易啊。谁带谁知道。 他只能出去抽了支烟,又回来睡回笼觉。 第二天一大早,几人还没有出栅栏,就听到马蹄轰鸣的声音,似乎有千军万马奔腾而来。 三人大惊,难道是努尔哈赤的大队骑兵? 朱寅登高一看,只见不远处有黑压压的一大群骑兵,估计有两三千人马! 他立刻肯定,这绝非努尔哈赤的骑兵。 努尔哈赤能有多少兵马?怎么可能派这么多骑兵来此? 正惊疑间,却见一杆高高的大旗猎猎招展,上面是个醒目的明字,还有日月图案。 是明军! 大明骑兵! “额真!这不是努尔哈赤的人!”尼满神色剧变的说道,“不像是我们女真人的骑兵啊!” 正在这时,几匹快马当先往栅栏冲来,马上的骑士高声用汉语喊道: “大明李如柏将军来此巡逻!尔等快来迎接!准备马料!” 第十七章 公子 李如柏?那不是李成梁的次子,李如松的二弟么? 朱寅听到这个名字,立刻在脑中搜索着李如柏。 嗯,有人说他是虎父犬子,不如父兄。有人说他被朝廷打压,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如今的李如柏应该还是个参将,在父亲军中任职,还没有离开辽东镇。 他率兵出辽东边墙出巡,也只是例行公事,威慑女真诸部,炫耀辽镇的兵威而已。 此时朱寅看的真切,原来没有两千多骑兵,只有一千多人。 因为一人双马,看上去才像是两千多骑。 大队明军骑兵奔驰而来,犹如一股铁流,让大地都在轰鸣。 李家军,辽东铁骑! 史书记载,明军辽东镇装备最好,此言不虚。 这些明军骑兵并非穿鸳鸯战甲,而是戴瓠盔,盔顶一根高高的帽缨,避雷针一般。 而且大多数都穿青甲(重型暗甲),甚至还有少部分人穿明甲。 就连战马也穿半甲,马头插着一对雉尾,戴铁面、喉甲、胸甲。 乍一看,和八旗骑兵的盔甲极其相似。 果然,后世的八旗兵盔甲,就是仿制的明军盔甲。 而此时的女真的骑兵,反而还是皮甲皮裘的杂牌兵,轻棉甲都很少,别说制造精良、内衬铁片的青甲了。 眼见大队辽东铁骑,梅赫和尼满都是神色惊惧。 两人五岁就练习骑射,十岁参与打猎,早就练就了一身虎胆。可是他们做梦也没有见过,如此庞大的骑兵。 朱寅没想到,来到明朝快一个月,第一次见到同族,却是大队明朝铁骑。 如今整个明朝,规模最大、战力最强的骑兵,就是李成梁的辽东铁骑。 辽东镇永乐朝有兵额九万五千,战马七万七千匹。 即便到了万历初年,仍然有兵八万四千,战马四万两千匹。 辽东镇不是兵力最多的军镇,却是战马最多、骑兵最多的一镇。 按照辽东镇一人双马的配置,起码还有两万骑兵! 除此之外还有六万步兵。 这个力量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算一支战略重兵集团。 至于辽东骑兵的战力,那就另当别论了。 朱寅思索间,大队明军就停在了栅栏附近,李如柏的帅旗,已经清晰可见。 只见旗纛之下的大红马上,端坐这一个身穿华丽盔甲、圆脸狮鼻的将领,被一群明盔明甲的亲兵簇拥着。 一千多骑兵突然停下了,却没有乱了阵形。 但人喊马嘶的噪杂声音沸反盈天,说明又不是一支纪律森严的军队。 几个明军校尉纵马冲入栅栏,喝道: “怎么回事?人呢!” 他们发现了朱寅等三人,立刻就要上前。 朱寅主动说道:“这里的人被其他部落抓走了,已经是一个空寨子。” 一个校尉咦了一声,“你是汉人?你是被女真人掳来的奴隶?嗯?” 这一声嗯,语气格外严厉。 朱寅道:“我不是被掳的奴隶,是不小心被人贩子卖到关外的,我杀了人贩子,准备回中原。” 这个时期,有人贩子贩卖人口,渡海高价卖到关外。富家子弟也有受害者。 那校尉喝道:“你们过来,到将爷面前回话!” 一个栅栏的女真人被其他部落掳走,这当然不算小事。 将爷既然是巡查,遇到此事当然要问个清楚。 与其自己禀报,还不如将这三人带到将爷面前交代。 朱寅心头转着心思,镇静心神的抱着宁清尘,一起来到气势摄人、刀枪如林的明军阵前。 校尉上前对将主躬身说道: “启禀麾下!这个栅栏空了!” 他指着朱寅等人: “他们说是有人掳走了栅栏的人丁牲口。这个孩子,说是被贩卖出关的汉人。” 朱寅倒也罢了。没见过世面和梅赫和尼满,到了明军阵前,不禁一身冷汗,战战兢兢。 身穿华丽盔甲的将主,高高在上的端坐马背,鹰隼般的眼眸,在朱寅等人身上扫过,随即盯在朱寅身上。 这次不过是例行公事,居然遇见了这种事情。若是只当什么也没发生的不闻不问,父帅必会怪罪。 已经老实起来的建州女真,怎么又有人不守规矩了? “你是汉人?”将主俯视朱寅,语气淡漠的说道。 这种淡漠,纯粹是掌握权势的上位者,对底层蝼蚁的漠视。 朱寅点点头,夷然不惧的对上李如柏的眼睛,不卑不亢的说道: “不错。在下是汉人。” “二将军雄姿英发,指挥若定,名将之姿,可谓虎父无犬子。” “咦?”神色淡漠的李如柏,不禁有些意外。 一个小孩子,竟然知道他是二将军,面对如此大军,不但面无惧色,还能自称在下的侃侃而谈? 他观察朱寅的气色,越发惊疑起来。 这孩子,绝非一般人家出身! 这种气度,这分胆略,必是大家子弟无疑! 李如柏的脸色好看了几分,语气也温和很多,“你是哪家的孩子?姓甚名谁?” 朱寅高深莫测的微微一笑,“在下姓朱,名朱寅。至于是哪一家……眼下实在不宜相告,还请二将军见谅。” 听到姓朱,李如柏吓了一跳,立刻下马,变脸般的笑道: “公子可是大明宗室?” 梅赫和尼满对视一眼,顿时心头一松。 这明军将领突然对额真客气起来,说明额真很不简单。 朱寅笑容玩味,气定神闲,小小的身躯站的笔直,视大军如无物。 那模样,就仿佛他才是这支骑兵的将主,而李如柏只是他的部将一般。 就是白痴,也能看出来他大有来头。 不但多半是宗室,还可能是近支宗室! 李如柏暗道:“这到底是那一位大王的子弟?衡藩?晋藩?还是鲁藩?” 李如柏虽然是李成梁的儿子,却也不敢冲撞宗室。 搞得不好,就是一个罪名! “哇哇哇哇!”忽然一阵嘹亮的婴儿啼哭,从朱寅怀中传出,哭声带着说不出的惶然。 朱寅嘴角一抽抽,努力摆好的贵人气场,顿时在婴儿的啼哭之下,有点立不住了。 原来,宁清尘被大队古代骑兵的铁血之气震慑,再也控制不住恐惧。 哭点太低,根本控制不住。 朱寅咳嗽一声,拍拍宁清尘,掩饰自己的尴尬,硬着头皮说道: “眼下身在关外,情势复杂。在下的身份,实在不便相告。” “以二将军之明,应当猜出了在下的身份。” 他没有说自己是宗室,就不会留下把柄。可任谁听了这话,都会浮想联翩,想不脑补都不行。 反正你们猜错了,不关我事。 朱寅说到这里,根本不给对方纠缠的机会,神情矜贵的笑道: “两年前,在下虽小,却曾在京师见过二将军一面。那时,听说二将军是锦衣卫千户。” “想不到今日再见,二将军已经回到辽东,为我大明建功立业了。” 李如柏听到这话,再也没有任何怀疑。 因为一般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两年前在北京担任过锦衣卫千户! 就凭这一点,朱寅即便不是大明贵胄,也有可能是大学士朱赓的孙辈。 总之,绝非常人! “如此说来,末将和公子还真有缘分啊。”李如柏再也不复之前的傲慢。 他不知朱寅身份,干脆放低姿态,称其为公子。 反正眼下客气一些,肯定不会出错。 朱寅眼见唬住了色厉胆薄的李如柏,心中立刻浮现一个利用对方的计划。 如果对方是李成梁和李如松,那朱寅还不敢这么利用。 可李如柏……完全可以放心大胆的利用一次! 第十八章 奴才 朱寅大喇喇的受了李如柏一声公子的称呼,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那种天潢贵胄、王孙公子般的气度,让李如柏等将校甚至忽视了他的年幼。 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朱寅身上这种装不出来的贵族气质,和王孙公子的身份其实没关系。 “二将军。”朱寅小大人似的肃然说道,“二将军勤于王事,恪守职责,是不是听到了掳掠部民之乱,这才出兵搜查?” “嗯?”李如柏闻言一愣,他只是奉了父帅将令,定期出辽东边墙巡逻而已,目的只是警告女真诸部。 并不是因掳掠部民之乱而来。 之前也不知道。或者说……不关心。 建州苏克素浒部酋长、努尔哈赤的外祖父王杲,因为叛乱被李成梁镇压之后,王杲本人被囚送京师,凌迟处死。 王杲的部下被明军屠杀一空。他的儿子也被凌迟处死,整个家族被明军斩杀殆尽。 李成梁下令屠古埒城。投靠明军的努尔哈赤父祖,也在明军屠城中被误杀。 距离“成化犁庭”百余年后,桀骜不驯、畏威而不怀德的建州女真,再次被明军的屠刀,杀的胆战心惊。 在李如柏看来,如今的建州女真,可比扈伦四部(海西女真)老实多了。 不但“老实”的多,建州女真的实力,也远不如海西女真强大。 所以眼下,明军去海西那是真动兵。去建州那多半只是巡逻而已。 父帅需要听话的建州女真,来牵制强大的海西女真。用父帅的话说,叫“以虏制虏,以夷克夷”。 可是今日,他遇到了掳掠部民之事。 他不想管,但也有点犹豫。 “朱公子,末将这次是例行巡查……” 朱寅反应极快,立刻接过话头道:“令尊李大帅真是古之名将,国家干城啊。” “这出兵巡查已经定为成例,常年不辍,可谓防微杜渐之良策。” “有令尊坐镇关外,何愁辽东不安?” “今日部民被掠,将军转瞬即至,兵发迅速,犹如风火雷电。” “二将军深知建州情弊,今日率兵出马,那些不安分的人,就要倒霉了。” 他声音清稚,却语言铿锵,条理清晰,大有神童早慧之姿。 李如柏本待不管,可他的意思却被这位来历神秘、气度贵重的朱公子,全部堵了回去。 而且,他还不知道对方是故意的。 管不管? 掠夺部民这种事情,在女真各部司空见惯,本不稀奇。 为了争夺人畜,各部之间纷争不断。 可要说是小事,那也不对。 李如柏远不如其兄,本质上是个将门纨绔,不是个尽职尽责的人,做事向来敷衍了事。 可他有个将门纨绔的通病:爱脸面,受激将! 朱寅说出这番话,他要是对此事不闻不问,那就是自己拆台了。 也罢,那就借此机会管一管,让这些女真蛮子知道,辽东不仅有他父帅,还有他李如柏! “斥候校尉!”李如柏突然喝道。 “在!”甲衣铿锵之中,一群人上前领命,“麾下!” 李如柏道:“查查那些蛮子的脚印,往哪里去了!” “得令!”一群人上马而去。 朱寅神色欣赏的夸赞道:“二将军所部令行禁止,不愧是我大明劲旅。” 心中却道:这李如柏真是个棒槌,我这几句话递上来,他就被牵着鼻子走,果然草包。 不一时,斥候们就回来了。 “启禀麾下!马蹄印向西,往苏克素护河的方向去了!” 往西?苏克素护河的方向?李如柏目光微凝。 他不知道自己平庸,但知道自己不蠢。 此事,多半就是努尔哈赤所为。 为了抢夺人口,增强实力! 佟奴啊,你这个赘婿想干什么? 就在前段日子,佟奴还和他弟弟小野猪皮,去李家送礼。 还亲自为父帅弹奏琵琶跳舞,一口一个老主子。 府中很多人,他都送了礼。 自己也得了一份厚礼。 兄弟俩很懂事啊。 可这才多久,就不安分了? 所谓拿人手软,吃人嘴短。佟奴这么懂事,他又不想管了。 说起来,他和努尔哈赤还算亲戚。 他的妾室,是努尔哈赤的侄女,舒尔哈齐之女。 朱寅察言观色,小声说道:“西边的部落,会是谁呢?” “二将军若是去了,要狠狠罚一罚。将士们巡逻,总不能白忙活一场。” 口中这个“罚”字,咬的格外重。 李如柏眼睛一亮,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罚! 对啊,以这个借口去了努尔哈赤的部落,他还不得狠狠出一次血,乖乖献上厚礼? 有门! 朱寅看到李如柏的笑容,这才放心了。 历史上,李如柏是个贪婪之辈,爱财好色。 而且脾气急躁。 他要是见到努尔哈赤,那就有意思了。 借助他这队骑兵的威势,大张旗鼓的去找努尔哈赤,救回宁采薇! 万一采薇有事,就设法怂恿李如柏,对努尔哈赤的部落大开杀戒,为采薇报仇雪恨! 朱寅垂下眼帘,掩饰目中的情绪。 他不着痕迹的怂恿李如柏去找努尔哈赤麻烦,却没有提到努尔哈赤一个字。 根本不得罪野猪皮。 “罚”字就像一个咒语,解封了李如柏的好斗之心。 “传令!往西!渡河!去阿拉城!” “俺要亲口问问那奴才,他要干什么!” 此时此刻,是不是努尔哈赤干的已经不重要了。 反正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即便有人出来证明和野猪皮无关,也挡不住李二将军去阿拉城的决心! “得麾下令!整队!往西!” 传令官举着三角令旗,纵马传令。 “呜呜呜——”明军中的号角吹响,两千多匹战马,纷纷调转马头。 甲衣铿锵之声,响如潮水。 骑士的吆喝声,战马的响鼻声,马蹄声…让胡天胡地都变得骚动不安。 朱寅眼见明军要走,看似随意的说道: “在下倒想去西边见识见识,回去之后也好有点谈资。” 谈资的意思,再也明显不过:我有可能替你宣传宣传。 李如柏闻言,顿时求之不得。 大丈夫,岂不好名? “好!那公子就和末将同行吧!”李如柏大手一挥,“就当是俺的监军,哈哈哈!” 朱寅很是好笑。你一个参将,也能有监军? 你这草包也不会说话。监军都是宦官,你这不是骂我么? 宁清尘见到朱寅靠嘴皮子就搞定了李如柏,借了对方当枪使,不禁咯咯笑起来。 梅赫和尼满对朱寅更是佩服。 额真太厉害了,不但让这明军大将客客气气,还带他们一起走。 一千多骑兵轰隆隆的向西奔驰,朱寅等人得到李如柏关照,还能换马。 速度一下子快了很多。 一路上的女真部落,眼见大队明军骑兵,无不战战兢兢。 附近的穆昆达、寨主、城主,都派人来问候请安。 这一天的工夫,朱寅利用一路同行的机会,拿出社交牛人的本事,不但和李如柏搞好了关系,还让对方更加重视自己。 就是那双皮鞋,也送给李如柏了。 李如柏家世豪富,李家光舞女歌姬就养了两千多人,可李如柏却没有见过这么精致高级的皮鞋。 一穿…居然很是合脚。 舒服! 反正就是好! 这双鞋子更让他认定,朱寅来历不凡。 得到这么好的靴子,李如柏决定,等到努尔哈赤有了孝敬,一定分点给这个朱公子。 倘若是李成梁和李如松知道,一定会骂他白痴。 宗室你也敢结交?你不知道犯忌?不得罪、不冲撞当然是对的,可你也不能主动走近啊。 蠢猪! …… 第二天傍晚,距离阿拉城还有十几里,就有几个人骑马前来迎接。 领头之人年近三十,身材魁梧,大耳鹰鼻,看上去十分英武。 他明明是个剽悍的女真贵族,却穿着蟒缎丝绸长袍,带着汉人的六合帽(六合帽本是汉冠),服饰华贵精致,打扮的像个汉人豪绅。 和那些女真穷人的衣装,完全不同。 也不知道是故意为之,还是本就喜欢。 他远远就翻身下马,扔掉马鞭,带着一群人蹀躞着步子,小跑着来到明军阵前。 一见到李如柏,这女真大汉立刻率先下跪,用有些生硬的汉话,恭敬的说道: “奴才佟努尔哈赤,恭迎小主子!小主子一路辛苦!” 这就是努尔哈赤?朱寅顿时凝神注视。 这是来明朝之后,见到的第一个历史大人物。 呵呵,被称为清太祖的男人啊。 李如柏有意立威,想都不想,扬手就是一鞭子抽到“清太祖”的帽子上: “你这狗奴才!你想干什么!” PS:请大家不要养书哦,每天抽十分钟追读支持啊,尤其是周一周二这两天的追读,极其重要。 第十九章 冤枉? “小主子打得好。” 身材魁梧的努尔哈赤,哪怕跪伏在地,也像是一头猛虎般雄壮,浑身张力十足。 “只是,奴才真不知晓,究是出了甚么差错,让小主子气恼。奴才…心中难安。” 他的声音洪亮浑厚,本该很有威势才对。可他语气和缓低沉,威势尽消不说,反而显得敦厚温良了。 果然是个熟读三国的“大明忠粉”,不但汉话流利,还说的很是得体。 这个已经自称淑勒贝勒,建州女真实力最强大的男人… 吃了这劈头盖脸的一鞭子,不但毫无怒色,反而十分小意! 朱寅见状,不禁心中凛然。 藏的好深啊。简直就是德川家康的前辈。 朱寅心中杀意涌动,恨不得立刻喝问这只忍者神龟,让他交出宁采薇。 然后,干掉他! 可他此时只能深吸一口气,暂时掩饰自己的情绪。 他甚至没有告诉李如柏,他是来找宁采薇的。 “你不知晓?”李如柏神色阴冷,再次一鞭子抽将下来,喝道: “本将这一路来,不少女真人都向俺告状,说你派兵四出,掳掠别部人口!” “狗奴才!谁给你的胆子!” “你做的好大事!要作反么!” 这一路上,的确有不止一个女真酋长,前来向李如柏告状。 之前他来找努尔哈赤是因为朱寅的怂恿,可是现在,他真的有问罪之意了。 如果努尔哈赤不愿意再当一条狗,不愿再当李家养的“寇”,那么就不能留了。 这是父帅的意思! 努尔哈赤神色一惊,“小主子,竟有此事?奴才为何一无所知?” “小主子明鉴!奴才冤枉,实无派兵四出掳掠!” 他忽然转头,看着跪在后面的大脸壮汉,厉声道: “舒尔哈齐,是不是你派人干的?” 舒尔哈齐也是一身蟒缎丝绸,他神色委屈,梗着脖子道: “小主子!野猪皮哥哥!我舒尔哈齐要是干了此事,就是建州左卫的罪人!被耶里鲁吞掉魂魄!” “我的确听说有人在四处掳掠,但肯定不是我们呐!” 努尔哈赤又看向后面的两个女真汉子,用女真语说道: “额亦都!安费扬古!是不是你们瞒着我做下这等事!我要听实话!” “主子!”两人神色悲愤,“擅自出兵这样的大事,奴才怎么敢去做,那是多大的罪过!” 努尔哈赤脱下帽子,露出光秃秃的头顶,以及一上一下两条鼠尾般的小辫子,俯首道: “小主子!就是再借奴才一个胆子,奴才也不敢!” “奴才代老主子平定建州诸部,那是真的。可要是派出掳掠人口,奴才没干过!起码这两年,奴才没干过!” 朱寅虽然知道野猪皮曾经在李成梁帐下为奴,但还是意外李如柏对他的态度。 真就是对奴才一般,举鞭就抽,颐指气使。 可见野猪皮在李家那些年,没有少挨鞭子。在李二少爷的眼中,野猪皮委实没有体面。 但越是如此,朱寅就越是觉得野猪皮可怕。 明明是一头吃人的猛虎,这些年却偏偏装成一头猪。 明明是个狠人,偏偏像个老实人。 野猪皮的第一桶金是李成梁给的,说李成梁是他的恩主,也毫不为过。 他在李家时,李成梁待他如义子,言传身教的让他学会了很多东西。 军阵、兵法、汉文、制度…他从李成梁身上获益匪浅。 没有师生之情,有师生之实。 为了扶持野猪皮,也为了弥补误杀他父祖的亏欠,李成梁让他袭了建州左卫指挥使的世职。 这个一个很重要的职务。 而且,李成梁代表明朝,赏赐他至关重要的贸易敕书三十道,每年赐银八百两,蟒缎十五匹。 甚至,还将土地肥袄的宽甸六堡,划给了努尔哈赤,让他发展实力。 为的就是让他当李家的一把刀。这把刀既锋利,也不能噬主。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李成梁最终养虎为患,让努尔哈赤做大。 但朱寅很清楚:明末女真诸部的统一,是大势所趋。 随着女真社会的发展,以及明朝、朝鲜、蒙古的衰落,女真统一建国应该是历史的必然。 就算没有野猪皮,也有獾子皮,老虎皮之类的女真枭雄担负起女真统一建国的使命。 这就好比,明末没有李自成,一样会爆发推翻明朝的大起义。 打断女真诸部的统一进程,只有一个可行办法:明朝再次强盛! 中原王朝若是江河日下,那么女真建国就是必然。 若是中原再次强盛,女真建国就是幻想。 此时,努尔哈赤心中异常恼怒,恨不得直接斩杀李如柏,反了。 可是他不能呐,他必须忍! 辽东如今是李成梁的天。他要是反了,那就是以卵击石,自寻死路。 他的实力太弱小,而李成梁太强大了,大明更是强大到令人绝望。 不但要忍,还要忍很久,很久! 甚至要一直忍下去,或许要忍到他发落齿摇,忍到杜鹃泣血,忍到死的那一天! 可是表面上,他不能流露丝毫的不满。 哪怕面对这平庸无能的李如柏,他也要小心在意,如履薄冰。 此时,除了愤怒,他也很冤枉。 要想抢夺地盘人口,他大可打着平定叛乱、绥靖诸部的旗号,直接兼并蚕食就是了,人口地盘都要。 只派兵掳掠人口,不要地盘的事情,他早就不干了。 朱寅一直默默观察努尔哈赤等人,不禁眉头紧皱。 因为他发现,努尔哈赤不像是是撒谎。 若不是他干的,那又是谁干的? 到底是谁抓走了采薇?! 忽然努尔哈赤脸色一变,是不是叔祖他们干的? 他赶紧说道:“小主子,奴才的家事,小主子也是知晓。此事…有可能是,可能是叔祖他们所为。” 李如柏也神色稍缓。 很有可能! 说起来,努尔哈赤虽然越来越强,可是他自己家族内部,都没有统一! 指挥使的世职,努尔哈赤本来没有资格继承。 他是被李成梁扶持,才夺取家族世袭的官职。 家族内部都不服气,不承认他是部落之主。 他的叔祖、伯祖、族兄等族人,不但和他积怨很深,而且各有部众,各有势力。 努尔哈赤虽然世袭了指挥使,可穆昆达(氏族长)的位子,却是他的六叔祖宝实在坐。 穆昆达的威权极重,是氏族之主,足以和世袭指挥使分庭抗礼。 野猪皮兄弟在家族中实力最强。可族人们大多以穆昆达马首是瞻,和野猪皮兄弟作对。 甚至帮助野猪皮的仇敌尼堪外兰,阴谋刺杀野猪皮。 当然,努尔哈赤家族的内部分裂,也是李成梁一手促成。 这也是他放心努尔哈赤的一个原因。 现在努尔哈赤提起他的叔祖,就是李如柏也觉得,这种事情的确像是宝实他们的做派。 努尔哈赤磕头道: “小主子可要为奴才做主!此事,多半是他们打着奴才的旗号,掳掠人口增加兵马!” “奴才背了黑锅,遭人非议,好处却全部在他们那里!” “若非小主子今日前来,奴才还蒙在鼓里!” “还请小主子代表老主子,拿下他们问罪!” 李如柏脸都黑了。 拿下他们问罪? 帮你灭了家族内的对手? 你想得美啊。 老子不管! 李如柏不知道自己平庸,却知道自己不傻。 他怎么可能当努尔哈赤的刀,帮他整合内部? 第二十章 借兵 “佟奴,这是你们觉尔察氏的家事,俺不宜掺和。” 李如柏望着不远处的河流说道。 “倘若真是你那几个族老,打着你的旗号破坏规矩,你自去惩办便是。” “左卫指挥使是你,部落兵权也在你手里。你自己看着办吧。” 努尔哈赤见李如柏没有帮他收拾那几个族老的意思,不禁暗自咬牙。 分裂自己家族内部,让自己无法一言堂,就是李成梁的授意! 老奸巨猾的秃毛狐狸啊,你为何还不去见汉人的阎罗王? 汉人有句话太对了:老而不死是为贼。 李成梁这个人间厌物,身体还硬朗得很,怕是还能活二十年。 努尔哈赤此时十分为难。 几个族老打着他的旗号掳掠人口牲畜,借此壮大实力,黑锅却要他来背,骂名也要他来担,风险更是他来扛。 而且他们兵马多了,更加桀骜不驯,自己这个贝勒就更压不住。 不是亏死? 努尔哈赤恨不得立刻发兵,将这些“德高望重”的族老废了,统合家族内部。 家族内部分裂,就算他在外面为家族打下再大的地盘,怕也守不住。 即便守住了,也可能是为那些族老的子孙做嫁衣! 可是努尔哈赤无法出兵。 眼下在族中,他威信仍然不足,几个族老仍有很强的号召力,族人大多数站在他们那一边。 他能依靠的除了自己的弟弟,反而是额亦都、安费扬古这些外人。 就说部落的披甲,虽然已经有了三千多人,可自己能调动的,只有两千。 对外打仗还好说。一旦对内动兵,剩下那一千多披甲人不会听自己的。 族老们要是反抗,就是觉尔察家族的一场内乱。 可要是不动兵,又如何能让那些冥顽不灵、老而不死的家族长辈,交出掳掠来的人口牲畜? 总不能坐视他们这么干! 朱寅眼见李如柏不想帮努尔哈赤对付族老,他也急了。 为了宁采薇,他必须要和野猪皮暂时联手。 他策马走到李如柏面前,低声说道:“二将军,请借一步说话。” 李如柏见这个孩子小大人般的一脸肃然,心中好笑之余也没有怠慢,不敢把他当成一个普通孩子。 他点点头,跳下马背,转入亲兵之后。 朱寅抱着宁清尘走过去,开门见山的说道: “二将军,实不相瞒,被掳掠来的人里,有在下的一个挚爱亲朋。” “她的身份同样不简单。只是,此地不是中原,在下暂时不便透露她的姓名。” 这个小男人一口一个在下,周围的亲兵不禁哑然失笑。 “哦,竟有此事?”李如柏立刻明白,朱寅就是来救人的。 “小公子。”李如柏眉头一皱,“此事并非努尔哈赤所为……” 他不想帮努尔哈赤,削弱族老的实力。 不是他自己在乎,是他不想被父帅责怪。 朱寅一句话就堵住了李如柏的话,“二将军,如果这次不帮佟奴解决此事,那些族老会如何?” “他们会认为,李大帅已经抛弃了佟奴。因为二将军人都到了,却作壁上观。” “这会让佟奴的威信一落千丈。族人们落井下石,佟奴不但无法壮大,恐怕还会被族老们做掉。” “如此一来,建州再也无力帮大明牵制叶赫等部,反而可能导致叶赫等部吞并建州。” “这不是帮了叶赫等部的大忙?” “二将军莫要忘了,令尊和朝廷的意思,是让佟奴成为鹰犬,为朝廷所用,牵制强大的扈伦四部和北方的野人女真。” “佟奴若是废了,建州一盘散沙,海西女真就会东进,野人女真就会南下,就是朝鲜,恐怕也会西进蚕食……” “二将军必知,凡事有度啊。” 李如柏不敢相信的看着朱寅,神色很是惊愕。 不到九岁的孩子,居然能知道这些大事,看的比他还透彻! 这要不是高门贵胄,他就不姓李! 朱寅的话,犹如醍醐灌顶一般,让李如柏豁然开朗。 对! 父帅是在防备佟奴太过强大,也的确是在制造家族分裂牵制他。 可凡事都有度!有了度,才叫平衡。 今日若是作壁上观,其实反而失衡了。 努尔哈赤就算是一条狗,也要不时丢块骨头。 “小公子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呐。”李如柏点头,“那以小公子所见?” 此时,他完全不敢把朱寅当成一个孩童。 朱寅心中鄙夷。 今日之事若是李如松,根本不需要自己提醒,就会帮野猪皮教训一下那些族老。 相对于强大的海西女真和更野蛮的野人女真,建州此时不能太弱。 起码十年八年之内,建州的壮大对明朝利大于弊。 因为历史上,有可能是海西女真统一建国! 朱寅沉吟着说道:“二将军的顾虑也十分在理,的确不宜直接插手。这样吧,二将军不直接出面,委托在下处理此事,如何?” 李如柏平庸无能,闻言立刻点头。 “小公子这个法子好。那就拜托小公子了。” “俺派一百骑兵,跟随小公子行事。” “大明铁骑一出门,他们不敢反抗,只能乖乖就范。一百骑兵,足够了。” 朱寅顿时松了口气。 一百骑兵帮忙,的确够了。 除非,那些族老敢造反叛明。 朱寅怀中的宁清尘,闻言也如释重负,忽然又觉得饿了。 朱寅点点头,“二将军放心,在下会公私兼顾。将士们也不会白跑一趟。” 李如柏心领神会的一笑,随即喝道:“薛成!” “卑职在!”一个明盔明甲的把总出列上前,嚓的一声行礼,“请麾下军令!” 李如柏道:“你率所部将士,随从朱小公子办事!” “诺!”薛成领命。 李如柏叮嘱道:“只要不出格,你就听从朱公子调派,懂么?” 薛成看了一眼朱寅,恭声道:“麾下放心,卑职晓得了。” 接着就开始整队自己的一百骑兵。 宁清尘也不得不佩服朱寅。这么快就借到一百骑兵,不愧是干间谍的人。 李如柏随即上马,来到努尔哈赤面前,说道: “佟奴啊,俺实在不宜亲自出面。” “这样吧,就请朱小公子帮你一次,带兵去会会那些族老。” 什么?努尔哈赤见这个男童和李如柏说了几句话,李如柏就答应出手,惊喜之余又大感意外。 努尔哈赤不禁看向朱寅,对上一双清稚而又沉静的眼眸。 他一身女真人的打扮,但明显就是个汉人孩子。 这孩子最多九岁,怀中抱着一个婴儿,大袄的口袋中,还有一只小黑狗,正伸出脑袋。 一个男童,一个婴儿,一条狗? 努尔哈赤忽然就想起之前,萨满太太的占卜。 萨满太太说了几种可能,其中一个吉祥的可能是:遇到外地来的、带着一个婴儿一条狗的一对孩子。 可惜,若是再多一个女童,就是吉祥了啊。 为何就少了一个女童呢? PS:追读追读……复读一万次…… 第二十一章 殉葬 努尔哈赤心中很是遗憾。 如果眼前这个男童,再多一个女童为伴,那就是他的吉祥啊。 一对远方而来的童男童女,带着婴儿和狗,这种可能太小了。 努尔哈赤收回思绪,哪里还不知道,竟是这个男童说服了李如柏? 这牛牛究竟是什么人,能说服李如柏? 却听李如柏笑道:“佟奴啊,你可不要小瞧朱公子年幼。若非有所不便,俺都想和他兄弟相称了。” 李如柏说到这里,不禁低头看看自己的皮鞋,十分满意。 这鞋,体面! 朱寅露出神秘矜贵的笑容,一副公子王孙的派头,小大人似的淡然说道: “我和少将军也算兄弟了。” 在努尔哈赤等人听来就是:他和李如柏、李成梁很熟。 努尔哈赤见目中无人的李如柏,居然对朱寅如此客气,不禁浮想联翩。 暗道:这汉家牛牛姓朱,莫非是大明宗室?很有可能! 他在李家为奴数年,深知李如柏的傲慢无礼。少年时,他没少受李如柏的打骂欺辱。 如今他已是指挥使、淑勒贝勒,拥有了两个半部落,而李如柏见到自己,仍然像之前那样非打即骂。 可李如柏对这个气度贵重的男童,却客气的有点过分了。 这足以说明,男童很不简单。 不能得罪。也不能因他年幼就小觑了他。 努尔哈赤心思剔透,身段十分柔软,一条昂藏硬汉,也能随时绕指柔。 他毫不犹豫的对朱寅叉手行汉礼,用汉话说道: “努尔哈赤见过朱公子,有朱公子出面,我那些族老哪敢抗拒大明天威?” 转眼间,努尔哈赤就起了结交的心思。 哪怕对方是个孩子,可只要对自己有用,就要搞好交情! 朱寅抱着宁清尘无法还礼,只能点头致意道: “佟将军客气了。佟将军是建州左卫指挥使,又是淑勒贝勒,他们就该臣服。要是不服,就代表朝廷,用刀子和他们说话。” 李如柏道:“朱小公子,你只管放手就做。末将这一千多骑兵,就在此等候坐镇,看看谁敢胡来。” 他不想直接动手,但也不能一走了之。 解决了事情,拿到了双方的孝敬,他再走不迟。 努尔哈赤也道:“小主子,朱公子,我那些叔祖,如今都在祖城赫图阿拉。他们掳掠来的人口牲畜,肯定就藏在城里。” 有明军参与,哪怕只有一百人,就足以震慑那些老东西。只要他们不敢反抗,族中就不会内战。 说到底,努尔哈赤不是怕了他们,只是不想内战罢了。 朱寅道:“佟将军带路便是。不过去赫图阿拉之前,在下却还需做一件事。” 努尔哈赤粗犷硬朗的面容,露出忠厚温良的笑容,“公子请吩咐,可需要末将相助?” 他熟读三国,是女真人中少有的中原通。必要时,语言风格也能很汉化。 朱寅拍拍怀中的宁清尘,“我妹子太饿了,要吃奶。附近可有奶娘?” 宁清尘一听到这句话,小嘴又忍不住的冒泡泡了。 好饿!快饿晕了! 你说我是你妹子,那赶紧喂我鸭! 至于之前她逼迫朱寅辞职的往事……对不起,她下意识过滤掉了。 这几天,朱寅一路带着她,喂奶把尿的,她也习惯了。 有了依赖心,还想那么多? 她这么小一只,你让她怎么样? “有有!”同样懂汉话的舒尔哈齐赶紧说道,“我妻子刚生下阿敏,奶水还算凑合。朱公子若是不嫌弃……” “那就麻烦嫂夫人了。”朱寅哪有不愿意的? 随即,他和薛成就带着一百骑兵,跟着努尔哈赤兄弟,进入正在修建的佛阿拉城。 此时此刻,足有数千人在工地上忙碌。 一群群光着膀子、髡头辫发的女真男子,脖子上挂着兽牙,干的热火朝天。 很多人唱道:“林中扭着大乌拉的姑娘,河边甩着大麽麽的寡妇啊,勇敢的打猎人打鱼人,累了睡得多快活呀!嘿呀呀!嘿呀呀!嘿呀嘿呀嘿呀呀!” 一根根巨大树木,被喊着号子运到工地。眼看一座山水环绕的城池,就要拔地而起了。 看规模,最多就是中原下县的县城。可在建州诸部,绝对就是大城。 努尔哈赤修建的第一座城池,已经快要完成了。 实际上,他修建佛阿拉城实属无奈。 他更想要的,是祖地所在的赫图阿拉城。 可惜,族老们霸占了祖地赫图阿拉城,城主也是六叔祖宝实在兼任。 努尔哈赤只能放弃赫图阿拉,在附近选了一块地,新建一座自己的城,名叫阿拉城。 努尔哈赤的贝勒府还没有完工,兄弟几人一大家子,全部暂时住在城角的帐篷里面。 乍一看,还以为到了蒙古人的毡帐。 努尔哈赤兄弟外貌粗豪魁梧,今日迎接李如柏穿戴汉人衣冠,显得不伦不类,暴发户一般,哪里像什么贵族? “那娜!”舒尔哈赤喊着妻子,咋咋呼呼的,完全没有影视剧中满洲贵族的样子。 “小野猪皮呀!”一个身材肥胖、满身绸缎的女子走出帐篷,“你今日为何像是被人偷了马?” “弟妹!”努尔哈赤扫了一眼她胸前的丰硕,“有一个小贵人的妹妹需要你喂奶!你就像个嬷嬷那样,让她吃饱了安静的睡在身边吧。” 朱寅抱着宁清尘上前,用女真语说道: “那娜嫂嫂,辛苦了。我不在的时候,请您像个母亲那样,照顾她一下吧。” “好吧!”不是很温柔的那娜撇撇嘴,有点不情愿的小声嘀咕道: “我可怜的儿子阿敏啊,有个小格格要和你抢奶吃了。” 然后接过宁清尘,大惊小怪的说道: “佛朵妈妈!这个小格格难道是仙女的孩子吗?漂亮的不像话呀!” 口中啧啧称奇,还摸着宁清的小脸。 舒尔哈齐是个急躁性子,跺脚道: “好了那娜!快解开你的胸怀,把麽麽给她!你没见她已经饿坏了么!” “哎呀!”那娜眉毛一竖,“野猪皮哥哥在这里,我怎么能解衣喂奶!” 努尔哈赤转身就走,舒尔哈齐赶紧跟上。 朱寅对那娜笑了笑,也转身出去。 那娜这才解开衣服,将麽麽塞给直冒泡泡的宁清尘。 宁清尘觉得她的奶没有吉兰妈妈的香甜,她习惯了吉兰的奶水,一辈子也忘不掉。 可是眼下饿了,也只能吃个饱。 妈蛋,姐难啊。 希望朱寅能尽快救回姐姐! …… 赫图阿拉城。 西城的大堂子里,正聚集着一群身穿汉人丝绸,外罩貂皮,头戴狐裘的女真贵族。 其中三个老者,居中而坐,神色悲戚。 堂上,摆放着一具巨木掏空的棺木,里面是一个死去的古稀老人,盖着画满星斗图案的白布。 旁边是几具狗的尸体,围着棺木。 按照某些女真贵族的风俗,主人死去,爱犬也要殉葬。 神龛祭台之下,正有一个身穿华丽貂皮的小姑娘,被绑在柱子上。 这小姑娘肤如凝脂,眉目如画,粉妆玉琢的十分美丽,正是三天前被掳走的宁采薇。 就在不久前,她被从关满俘虏的栅栏里带出来,洗脸沐浴,更衣焚香。 然后被带到这个祭堂。 她已经学会了简单的女真语,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殉葬! 没错,此时的女真习俗,仍然保留着残忍的殉葬习俗。 只不过,这种风俗是女真贵族才有,底层没有资格。 宁采薇脸色惨白,极力压制自己的恐惧,尽量保持冷静的思考能力。 冷静! 宁采薇,你要冷静! “德库世哥哥啊!”一个老者张开双臂悲呼道: “你去了长白神山,侍奉撮哈占爷和佛朵妈妈,成为了族人祭祀的瞒尼神(家神),六弟为你高兴呀!” “可是我们这么多年的兄弟情义,就缘分尽了,嗬嗬…呜呜!” 他一哭,一大群女真贵族一起恸哭。 此人正是赫图阿拉城主、觉尔察氏穆昆达、宁古塔贝勒、努尔哈赤的六叔祖,宝实! 大哥死了,作为弟弟,他当然要选择一个最好的陪葬女子,表达对哥哥的情义。 这个汉家小格格,再适合不过了! 第二十二章 萨满 众人恸哭之际,很多人抽出腰间的匕首,划破自己的额头或脸颊,泪血合流。 一个个面目流血的捶胸顿足,犹如鬼哭狼嚎。 这本是突厥和匈奴的剺面习俗,用在葬礼和盟誓上。不但用刀割面,甚至还有割鼻割耳、断指断腕。 契丹和女真也沾染剺面风俗。但在如今的女真诸部,剺面和殉葬一样,都是贵族才有的仪式。 宁采薇看着满堂恸哭的建州贵族,不禁毛骨悚然。 她想用蹩脚的女真语沟通。但她很清楚,这种气氛之下,她的沟通根本没有意义。 除了她这个殉葬者,还有两个陪葬者。 两个陪葬者,一个是她的朋友嘎洛,一个是女真少年兰察。 两个陪葬者被绑在堂子外,甚至没有资格进入祭堂。 没错,殉葬者和陪葬者,不是一回事。 殉葬者是妻子、亲人、朋友、爱犬爱马。身份和死者相比比较平等。 陪葬者则是奴隶、俘虏。身份卑贱。 宁采薇作为德世库的殉葬者,和德世库的爱犬地位一样,还真是“荣耀”。 所以宝实这个老东西一见到她,就十分动情的说道: “孩子,你是多么荣耀啊。你要跟着德世库哥哥一起享福了。” 宁采薇三天前被抓到时,一个叫康嘉的女真贵族就说,她是极好的殉葬人。 正因为如此,这三日她没有受到虐待。 “大哥啊!”宝实指着宁采薇,“弟弟为你找了一个汉家的小格格,生的就像是玉雕的!雪捏的!是个画一样的人呐。” “就让她陪大哥去长白神山,千古相随吧!” 宝实边说,边用匕首割破脸颊,鲜血滴落到华丽的绸子上。 “阿玛。”他的儿子指着宁采薇,说道: “殉葬者是儿子找回来的。儿子见她虽然年幼,但额头圆润,灵气十足,就知道她会受到神灵的喜爱。” “所以,儿子有个请求,希望阿玛允许。” 他就是宝实的长子,康嘉。 之前率领骑兵抓走宁采薇的人,就是他。 “你说吧。”宝实说道,“当着你大伯的灵柩,只要不出格,我都答应你的请求。” “谢阿玛。”康嘉神色微喜,“殉葬之后,儿子想用她的额骨珠当灵佩。” 女真某种古老风俗,殉葬者因为受到神灵赐福,所以额骨非常吉祥,带有灵性。 用殉葬者额骨磨成一颗骨珠,镶嵌在自己的额头上,是很难得的灵佩,比盘了百年的野猪牙更有灵性。 东边靠海的很多女真酋长,都喜欢镶嵌殉葬者的额骨珠。 “我答应你了。”宝实没有拒绝长子的要求,“好吧,让她升天之后,她的额骨就归你了。” “记着,不要毁坏她的尸身。” “嗻!”康嘉点头。 宁采薇已经能勉强听懂他们的话,闻言更是如坠深渊。 他们不但要杀掉自己给死者殉葬,还要用自己的额骨,磨成骨珠! 这些贵族穿着女真穷人一辈子也穿不起的汉家绸缎,却还没有底层女真人文明。 华丽的绸缎,也无法包裹他们的野蛮和残忍! 她极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正要开口谈判,忽然有人喊道: “萨满大师来了!” 话未落音。 一个身穿缀满铜镜的萨满神服,头戴高高的鹿角鹰帽,腰挂西沙铃,手持马叉的高大男子,昂然进入堂子。 赫图阿拉城的大萨满!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被称为“神侍者”的小萨满,也就是他弟子。 两个“神侍者”一男一女,捧着尼玛琴、神镜、通肯鼓、卡拉器、蛤蟆神刀、红羽箭等法器。 “萨满大师到了!”众人一起停止哭泣,站了起来。 接着,庄严肃穆的萨满仪式就开始了。 小萨满手持缀满铜钱的弓箭,向西方射出红羽箭,连射三箭。 表示逝者的魂魄,飞向西方的神居天。 萨满大师手持象征蟒蛇舌头的马叉,一边跳跃一边用马叉模仿蟒舌,舔着灵堂中的各处,声调幽秘的唱着《送魂歌》。 “撮哈占爷啊骑着赤兔天马,祥云之上是佛朵妈妈… …神鹰盘旋三天九界,我的魂魄去了神的地方… 英勇睿智的祖灵啊,你挂在西墙,成为神案上的瞒尼啊… 你的子孙族人,得到了柳神妈妈的赐福,子嗣绵长…” 送魂歌伴随着鼓声和铃声,诡异幽玄,气氛格外肃穆。 唱完之后,大萨满忽然身子一停,浑身打摆子一扬颤抖起来,眼睛翻白。 两个神侍一人摇铃,一人敲鼓,一起问道: “德世库贝勒,他去了哪里?” 大萨满的声音变了,好像是另一人的声音,似乎判若两人。 答道:“德世库贝勒,站在撮哈占爷的赤兔天马前,他拿着撮哈占爷的刀。” “红脸长须的撮哈占爷啊,他的青龙偃月刀,被德世库贝勒扛在肩上…” 说到这里,大萨满又鬼上身般一阵颤抖,眼睛翻白,身上满当当的铜镜,嚓嚓作响。 明朝女真人崇拜的撮哈占爷(战神元帅),原型应该就是关二爷。 这也是为何后世旗人很信奉关二爷的原因之一。 接着,大萨满又如梦初醒一般睁开眼睛,声音又变了。 他手持马叉,跳着舞蹈来到宁采薇身边,用“蟒蛇舌头”舔着宁采薇。 每舔一下,就肃然说道: “她的蒙昧被舔掉了啊。” “她的污垢被舔掉了啊。” “她的不敬被舔掉了啊。” “她的灵魂,被舔的干干净净了啊。” 宁采薇看到这一幕,心生恐惧的同时,也不禁想笑! 舔你妹啊! 她觉得很滑稽,很愚昧,很荒诞。 恐惧都无法抹煞的嗤笑,何等辛辣? 她很绝望。就算她说自己是明朝公主,给自己编个天大的背景,这些人也只会杀人灭口,不会停手的。 此时此刻,无边绝望的同时,她只希望能拖延时间,等到朱寅来救她。 她坚信,朱寅一定会来。 朱寅不会让自己失望,他一定会来的! 自己要做的,就是尽最大可能拖延。 萨满做完仪式,对众人说道: “殉葬者的魂魄已经干净了,就算她破口大骂,魂魄也是干净的。” 宝实站起来,“可以绞了?” 大萨满点点头,“可以绞了。等到太阳下山,就把她的尸身放进棺材。” 宝石一挥手,一个手持大弓的残面男子,就来到宁采薇面前。 宁采薇将会被弓弦绞死。这是很体面的死法,不见血。 还有人端着铜盆和抹布,那是为殉葬者清理身体的。 人被活活绞杀,多半会失禁,那就不干净了。 所以要清理尸身,干净上路。 长相狰狞的残面人,正要将弓弦套住宁采薇的脖子,忽然宁采薇猛地抬头。 “等等!”宁采薇神色冷静的说道,“我刚才感应到了佛朵妈妈的神启!” 她的眸子亮的吓人,带着一种神圣庄严。 “佛朵妈妈的神启告诉我,我有萨满都难以具备的灵知!” “有带着婴儿和狗的神童会降临!建州女真将会变得伟大!” “我,将会成为女真人敬仰的存在!” “如果你们让我殉葬,会带来厄运和惩罚!” 说到这里,宁采薇忽然露出痛苦之色,抬头望着天空,好像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北方雪原上的人,那是你们的祖先啊。” “我看到了大火,有明军在杀你们……啊!” 宁采薇忽然喊叫一声,“晕”了过去。 任谁看也不像是装的。一般人能装的这么像么? “怎么回事?!”宝实猛然站起来。 第二十三章 是他! 宝实又惊又怒,喝道:“难道她是被耶鲁里摸头了吗?” “快去把她叫醒!” 众人都惊疑不已,不知道宁采薇是真的受到了神启,还是装的。 刚才这一幕有点诡异,不像是装的啊。 这年仅九岁的小格格,刚才一点也不像个女童,而是像个大人。 这怎么装?想装也装不像啊。 康嘉立刻上前,摇着宁采薇软塌塌的身子。 “殉葬人,你怎么了殉葬人?被耶鲁里摸头了么?醒醒!” 宁采薇一动不动。 康嘉捏着她的脸,狠抽两下,打的宁采薇鼻血都流出来了。 她的头发都打散了,鼻血顺着脸颊,滴到华丽的殉葬服上。 十分凄惨。 可是她还是没有“醒来”,而且动都没动。 康嘉又踩她的脚趾头,还是没反应。 死者长子龙敦,脸色阴冷的说道: “真昏过去了?用烙铁试试,看她醒不醒。” “来人,去准备烙铁。要是她在烙铁下斗无法苏醒,那的确是被神灵附体了。” “慢着!”萨满大师说道,“有我在这里,何必要用烙铁!” 他觉得威严受到了侵犯。 他张开双臂,“神鹰一样的旋天术,会让我知道,殉葬者是不是真的受到了神启。” 萨满的意思是:通晓,灵知。 萨满以神鹰化身自居,魂魄能像鹰飞那样,翱翔九天,自由自在,这就是所谓的“旋天术”。 魂魄每能飞上一层天,就算一层乌云,最高是“九乌云”的萨满王。 这个萨满大师是拥有“七乌云”的大萨满,他的“神谕”,就是宝实也要尊重。 他摇动法铃,晃动着神镜,绕着宁采薇舞蹈,且舞且唱。 声音语调,就像是唤魂。 不一时,他舞蹈一停,用蟒蛇舌头般的马叉,舔着宁采薇的脸,神临一般问道: “虔诚的殉葬人啊,快快醒来回答我的问题吧,佛朵妈妈在看着你,她的目光充满慈祥,不要怕…” 他的声音似乎带着某种魔力。 宁采薇知道,自己这次必须要醒过来了。 妈蛋,脸蛋和脚丫子好疼啊。 她忽然猛然抬起带着鼻血的脸,目光庄严神圣,一点也不像个女童。 她开口了,用令人感到诡异的腔调说道: “You are guiity…will punished…” “you stupid jirk…make me sick…you are pig…” 这话一开口,她整个人的气质,变得更加神秘,更令人不解了。 可是众人又分明听得出来,这一定是某种语言! 似乎不像是胡乱说的。 “她说什么?”宝实问萨满大师,“这不是汉话,不是女真话,也不是蒙古话和朝鲜话,她在说什么话?” 萨满大师一脸肃然的说道: “这是一种阴语。她说,神灵会保佑觉尔察氏,保佑宁古塔贝勒的族人和子孙!” “终有一天,觉尔察氏的勇士们,会跟随撮哈占爷般的大英雄征战四海,享受巴图鲁的容光啊。” “她还说,现在不是她升天的吉时,要等到申时三刻,才能送她上路。” 阴语?众人恍然大悟。 阴语乃是阴界之语,不止一种,但都是鬼话。 难怪。 宁采薇听到这里,不禁松了口气,极力不让自己笑出来。 这种绝境,她也真笑不出来。 申时三刻再杀自己,那就是推迟两个时辰,争取了两个时辰的时间。 朱寅,你一定要来啊! 宁采薇衣服都汗湿了。 即便她聪明机敏,心理素质也很过硬,可用尽全力,表演话剧般说完了大段英文,她也快要虚脱了。 她这种虚弱感反而让众人越发相信,她刚才真的是神灵附体了。 宝实神色复杂的点点头,“既然萨满大师这么说,那就等到申时三刻,那是真正的吉时。” 殉葬者是一定要杀的,不然就是大凶。 只是,什么时辰杀,却是大有讲究。时辰不对,也不吉利。 萨满大师点点头,就再次跳起舞蹈,祛除不祥,消解邪祟。 宝实看着另一位老者道:“五哥,她刚才的话,三哥听到了吗?” 五贝勒包郎阿,已经耳背眼花、老态龙钟,可他刚才还是听到萨满大师翻译的‘阴语’了。 “说的是,咱们部落的勇士,将来会跟随一个大英雄而战,建功立业,成为巴图鲁。嗯,这的确是吉祥啊。” … 太阳渐渐西斜。 很快就到了未时。 宁采薇觉得时间太快,又太慢。 煎熬的无法呼吸。 身上的汗水出了一层又一层,忍不住微微颤抖起来。 她的身体和心理已经到了极限。 眼看,还有大半个时辰了。 宁采薇虚弱的抬起头,看向外面的天空,看着西下的太阳,眸子一片铅灰。 朱寅,不会来了吗? 他还在路上,赶不及了吗? 唉…还是要死了啊。 朱寅,请你照顾好我妹妹。我死了,这个世界就剩你们两个了。 你们要…好好活下去。 宁采薇忽然露出一个恬静的笑容。 凄美,悲哀,充满了破碎感。 就算是死,她也要保留一点尊严。 …… 终于只剩半个时辰了。 正在众人准备先杀掉嘎洛、兰察两个陪葬者时,忽然一个中年男子纵马冲到堂子外,大声喊道: “阿玛!五叔!明军来了!明军和努尔哈赤进城了!” 什么?宝实豁然站起,“明军来干什么?为何让他们进城?来了多少人?” 这男子是宝实的次子,阿哈纳。 他神色有点惶然:“明军不多,只有上百骑兵!儿子也不敢阻拦他们进城,不然就是抗拒天兵的罪名!努尔哈赤带了五百披甲,一起进城了!” “蠢猪!”宝实气的怒骂,“明军你不敢阻拦,为何不拦住努尔哈赤!还放了他五百披甲进来!” “这是我们的赫图阿拉城!不是他们兄弟的!他带明军来干什么!” 赫图阿拉城中,此时也有好几百披甲人。可是努尔哈赤的勇猛,族人都是知道的。 加上还有明军相助,他们就危险了。 族人们顿时大噪,好几个子侄都出去紧急调兵,召集部众抵抗努尔哈赤。 很快,大队的甲兵潮水般涌来,明军的旗帜已经清晰可见了。 宁采薇听到明军和努尔哈赤进城,顿时又惊又喜,差点欢呼起来。 以她的聪明,哪里不知道一定是朱寅到了? 果然,下一刻,她就看到一个熟悉的小小身影。 是他! 宁采薇喜极而泣,感到整个灰暗的世界,瞬间变得光明无限! 朱寅被几个明军骑兵簇拥,后面是上百铁骑! 旁边是努尔哈赤的五百披甲人。 宝实等人眼见这一幕,哪里还敢待在堂子? 发一声喊就逃出堂子,调集兵马自保。 朱寅根本顾不得这些女真贵族,直接带人冲入庄严肃穆的堂子。 在城外,他就已经得知,城中堂子在举行葬礼。一个汉家小姑娘要被殉葬。 他心急如焚,根本懒得和守城人废话,就借助大明的威势,硬生生的直接闯入城中。 “采薇!”朱寅看到绑在柱子上的宁采薇,惊喜之下满心后怕,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朱寅!”宁采薇也惊喜无限,激动的热泪盈眶。 “我知道你会来救我!” 朱寅上前解开身子,宁采薇身子一软,就紧紧抱住他。 “脚疼…” 努尔哈赤看着这个女童,脑中灵光一闪。 他们是一起的? 那么就是…一对童男童女,带着婴儿和狗? 这不就对上了?! 第二十四章 暗箭 朱寅见宁采薇鼻青脸肿,鼻血都干涸了,哪里不知道她挨了耳光? 采薇应该是第一次被打吧。 宁采薇见朱寅神色担忧,赶紧说道: “我没事,就是被抽了两耳光,踩了脚趾头。你放心吧。” “你要没有及时来救我,我就被绞死殉葬了。” 她情不自禁露出一个笑容,笑的惨兮兮的。 披头散发,脸颊红肿。 又低声道:“你刚才…像个从天而降的王子,虽然年纪小了些,嘻嘻。” 劫后余生,这女郎心境更加豁达,似乎变得俏皮了些。 朱寅却是脸色阴沉,“这一次,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要有人付出代价!” 宁采薇是长大后嫁给他的人,他绝不允许她被欺负。 朱寅在身边,宁采薇感到分外安心,问道:“妹妹和小狗呢?” 朱寅扶着她,“都没事,和我一起来了。” 努尔哈赤闻言,不由想起萨满太太的话。 拥有“七乌云”的萨满太太告诉他,有几种难得的大吉祥。其中一种,就是童男童女带着婴儿和狗,从远方而来… 她说的几种可能,之前一种也没有遇到。 可是童男童女带着婴儿和狗远道而来,今日好像遇见了。 努尔哈赤忍不住问道:“小公子,你之前可是带着这个小格格,还有你的妹妹和爱犬,从中原而来?” 他要确认一下,三人一犬是不是一起从远方来到建州。 朱寅觉得努尔哈赤的神色有点奇怪,好像在期待什么。 朱寅点点头道:“我们的确一起从中原而来,佟将军…” 他还没有说完,努尔哈赤就一拍巴掌,“太好了!小公子,你们是我佟某的贵人啊!” 向来心机深沉、喜怒不形于色的努尔哈赤,此时居然有点激动了。 他身后的舒尔哈齐更是喜色难掩,看向朱寅的目光更加友善热情了。 难得的大吉祥,这可是从未有过的吉兆! 萨满太太,算的真准! 善于察言观色的朱寅,立刻就反应过来。 野猪皮兄弟,这是将自己等人当成吉祥了吧? 他们信奉萨满教,信这个。 朱寅心思一转,不着痕迹的说道: “贵人?说也奇怪,今日见到大佟将军和小佟将军,在下就感到很熟悉。” “就好像在梦境中见过,给我一见如故之感。真是怪哉啊。” “不奇怪,不奇怪!”沉不住气的舒尔哈齐抢着说道,“萨满太太算过神卦,说你们的到来是大大的吉祥…” 见弟弟已经口快的说出来,努尔哈赤也只能点点头道: “是啊小公子,你们就像几朵祥云,飘到我的面前。一定是佛朵…一定是大明天子的洪福,让我交了好运。” 努尔哈赤是个中原通,在李成梁府中学习汉文,看了不少书籍,对汉人的心理很是了解。 在他看来,汉人爱脸面,也自大。 不能在他们面前,用女真人那一套口吻说话。不但要尽量说汉话,还要像个汉人。 而在朱寅和宁采薇看来,努尔哈赤这个女真酋长,反而是说话行事最汉化的一个人。 但两人也很清楚,这是野猪皮成功的窍门,也是他的伪装。 等到他后来强大起来露出獠牙,对辽东汉人举起屠刀,世人才知道这个“佟将军”是何肺腑。 朱寅刚要说话,外面又传来噪杂声。随即额亦都一身铁甲的进入,对努尔哈赤说道: “额真(主子)!他们的披甲人来了,足有六七百人!” 努尔哈赤眉头一皱,不由看向朱寅这个孩子。 倒不是他没有主见,而是他不想内战! 觉尔察氏的披甲人太宝贵了,死一个人都心疼。 朱寅冷笑道:“有大明铁骑在此,他们敢造反?薛把总!” “卑职在!”薛成上前一步。 朱寅吩咐道:“请薛把总率我大明铁骑,列阵以待,刀出鞘,箭上弦!” “喏!”薛成领命而去。 朱寅不是他的将主,可少将军早已经叮嘱,暂时听这小公子的调遣。 这个小公子指挥若定,哪里像个孩子啊,真不能因他年幼小瞧了去。 … 此时,宝实、康嘉、龙敦、阿哈纳等族人,已经汇集兵马再次回转。 驻守赫图阿拉城的六百多披甲人,包括没有披甲的阿哈(奴才),都动员起来了。 努尔哈赤的两大部将安费扬古、额亦都,也统带五百披甲人,联合薛成的一百辽东铁骑,挡住了对方。 两军隔着一条街对峙,双方押上了一千多人马,黑压压的一片,气氛十分紧张。 觉尔察氏的内战,一触即发。 但因为都有顾虑,加上有明军参与,也不敢贸然开战。 朱寅扶着宁采薇,躲在明军后面,问道:“是谁抓你来殉葬的?又是谁打了你?” 宁采薇眯眼搜索了一阵,指着一个身披青甲、阔口小眼的中年男子,“是他!” “他叫康嘉,就是他抓我来殉葬的,打我的也是他。” 朱寅点点头,小脸上满是杀机。 他稍一思索,就走到薛成面前,低声说了几句。 此时,宝实已经换了一身仿造明军的甲胄,老当益壮的骑着马,扬鞭喝道: “努尔哈赤!舒尔哈齐!你们伯祖办丧事,你们竟敢带兵入城搅乱灵堂!这时对佛朵妈妈的大不敬!” “你们还是觉尔察氏的子孙么!耶鲁里摸了你们的脑袋!让你们变成了丧心病狂的豺狼!” 努尔哈赤兄弟也是一身甲胄,威风鼎鼎的排众而出。 族人们看到手持长刀,身躯如铁塔一般的努尔哈赤,顿时有些气馁。 努尔哈赤以十三副遗甲起兵,至今已经五年了。 五年来,他从一个只有十几个披甲的毛头,打下了整个苏克素护部,还打下了整个董鄂部,半个浑河部。 他杀了仇敌、一度称雄建州的尼堪外兰,成为建州诸部实力最强的淑勒贝勒。 五年来鲜有败绩,几乎百战百胜。 勇猛善战之名,就连海西女真也开始流传! 他的确是觉尔察家的第一巴图鲁,是觉尔察氏的大功臣。 可是他不应该继承指挥使的世职,不该擅自称贝勒! 努尔哈赤冷冷看着这些族人,声音缓慢而浑厚: “当着祖灵起誓,撮哈占爷无所不知。我努尔哈赤今天来,不是搅乱丧礼,而是要个说法。” “六叔祖,五叔祖,还有你们这些堂叔,你们假冒我的名义,去其他部落掳掠人口社畜,这难道不是罪过?” 他表现的很克制。虽然他很想杀了这些族人。 “努尔哈赤!”康嘉怒道,指着努尔哈赤: “你只是个晚辈,怎么和我阿玛说话的!我阿玛是穆昆达(氏族长)!是宁古塔贝勒!” “你这嚣张无礼的人啊,难道不是觉尔察氏的子孙了吗?” 说到这里,他忽然笑了。 “对了!我明白了!你的确不再是觉尔察氏的子孙!因为,你是个赘婿!哈哈哈!” “一个赘婿,有什么资格继承家业,掌管卫事?我们女真人,是幼子守家业!” “指挥使的世职,应该是我阿玛的!你祖父觉昌安,本就没有资格当!” 努尔哈赤听到这话,气的脸色铁青,浑身颤抖。 揭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康嘉,我誓杀你! 然而就在这时。 忽然弓弦一响,一支羽箭激射而出,正中康嘉没有防护的面门,从眼窝射入。 这是一支暗箭,冷不丁的射出,事先没有征兆。 康嘉“啊呀”一声惨叫,翻身跌下马背。 “儿啊!”宝实见状,目眦欲裂! “是谁!是谁放的箭!” 第二十五章 如月 “是俺!” 一个顶盔掼甲的明军武官从明军阵后转出,手持一张弓箭。 不是薛成是谁? “康嘉图谋不轨,蓄意造反,格杀勿论!” 他按照朱寅的授意,不管三七二十一,首先就一顶蓄意造反的大帽子扣下来。 他本来就瞧不起这些女真野人。哪怕这些女真贵族,他也没当回事。 这是如今大明上下对女真的普遍态度:轻视! 既不信得四分五裂、人口稀少的女真能成气候,也不信他们真敢造大明朝的反。 所以,朱寅对他许诺好处,又面授机宜,他立刻就毫不犹豫的答应射杀康嘉,杀鸡儆猴! 射杀一个掳掠人口的女真头目而已,算甚么大事? 宁采薇眼见朱寅几句话,就射杀了康嘉为自己报仇,不禁又是感动又是惊喜。 “你,你…”宝实看到被一箭射杀的长子,哆哆嗦嗦的指着薛成,“你们怎么敢杀我儿…” 龙敦、阿哈纳等女真贵族,也愣住了。 “杀一匹夫!有何不敢!”薛成神色冷傲的厉声道,“只杀康嘉一人,已是网开一面!” “少将军两千铁骑,就在十里之外!本来该将你们斩尽杀绝!” “是少将军仁慈,才只诛首恶,这是你们运气!” 他指着康嘉的尸体,“这是你的儿子吧?他打着指挥使的旗号,率领骑兵四处掳掠,这不是罪过!” “谁让他这么干的!是不是你?” 宝实脸色铁青,恨不得立刻下令甲兵动手,将这些明军全部斩杀!为儿子报仇雪恨! 可是他不敢! 一旦灭了这股明军,那就等于造反叛明了! 别说附近不远的李如柏,就是努尔哈赤,也会打着平叛的旗号,将自己一家杀掉。 造大明的反,李成梁要灭自己易如反掌。 龙敦等人眼见康嘉被嚣张的明军射死,无不群情激愤,咬牙切齿。 却又不敢动手开战! 憋屈! 努尔哈赤也拉大旗作虎皮的撒谎道: “你们打着我的旗号,四处劫掠,积蓄兵马,连广宁城的李太师都知道了!” “太师震怒,这才派少将军前来问罪!难道你们要造反么?” “要不是我好说歹说,少将军会亲自进城的,你们会是什么下场?” “只死了一个康嘉,你们都要感激大明的仁慈,感谢佛朵妈妈的保佑!” 宝实等人气的浑身颤抖、手足冰冷。 康嘉被当场射杀,还说是仁慈!他们还没有半点办法! 冒充努尔哈赤四处掳掠的事情,的确是他们干的。 负责此事的,就是康嘉。 他们本就亏理在先,如今被明军进城问罪,又有努尔哈赤帮衬,还怎么反抗? 总不能真造反吧。 努尔哈赤眼见对方气馁,趁机说道: “你们掳掠的人口牲畜,全部放了!我们可以不再追究。” 借助明军逼迫族老放了掳掠来的人口,就能削弱族老的实力了。 “你说放就放?!”龙敦神色阴冷的说道,“你一个赘婿,窃取了家族的世袭官位,就有资格对穆昆达发号施令?” “穆昆达才是族长,不是你这个离开门户的赘婿。” 再次听到赘婿这个词,努尔哈赤额头青筋毕现,却隐忍不发。 “俺说放了!”薛成怒了,“你们四处掳掠人口,意图谋反,还敢不放人?” “俺堂堂七品把总,难道是摆设不成!” “再不放人,下次就不是俺一个把总进城了,怕是个千总!” 龙敦是族人中比较有心机的人,他策马上前,在宝实耳边低声说道: “六叔,勇敢的猎人不去招惹发疯的人熊。他们汉人也说,好汉子不吃眼前的亏。” “我们要是不放人,就会得罪骄狂的明军,得罪傲慢的李成梁。赘婿有明军撑腰,我们只能忍一口气。” “暂时放人吧。把那些抓来的人畜,全部交给赘婿,暂时让那个赘婿管着。”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更低了,几乎是咬着宝实的耳朵: “等到明军离开,赘婿没有了撑腰的人,我们就暗杀赘婿,灭了他。他的披甲和部众,还不是我们的?” “这么干,既能帮康嘉复仇,也能夺回指挥使的世职。至于康嘉堂兄…六叔先忍一忍,这个仇肯定要报…” 宝实白发人送黑发人,心中悲愤交加。可他毕竟不是意气用事的少年人了。 龙敦说的对。 眼下只能忍! 不能和明军开战! 他深吸一口气,老泪纵横的高呼道: “努尔哈赤!人畜我可以放!可以都交给你!” “但我不是怕了你这个赘婿!我是看在李太师,看在大明天兵的脸面,才退让一步!” “把总爷,回去转告少将军和太师,我们是大明的忠犬,不会反叛自己的主人!” “少将军和太师有高山大海般的气量,一定会宽恕我们觉尔察氏的!” “稍后,我们会拜见少将军!消除误会!” 努尔哈赤闻言,顿时松了口气。 不用内战了。 老东西终于被逼着放人了。人畜都落在自己手里,最终为自己做了嫁衣。 朱寅还真是自己的吉祥啊。 他今天一来,有意无意的就帮自己解决了难题。 薛成也松口了气。 朱小公子真是料事如神啊。 他说对方一定会息事宁人。果然,自己射杀了对方的儿子,对方也不敢反抗。 此时的宝实,气的一口老血差点吐出来来了。 他按捺自己的悲愤,喊道:“龙敦!阿哈纳!” “在!”龙敦和阿哈纳一起应到。 “你们去白林子栅栏,将几千关押的人畜,都交给这个赘婿吧。” 也罢,暂时让赘婿管几天。 “嗻!”龙敦、阿哈纳领命。 自始至终,宝实都不知道,这件事都是朱寅策动的。 他的杀子之仇既不是努尔哈赤也不是明军,应该是朱寅! 可惜,他们都蒙在鼓里。 …… 救回了宁采薇,朱寅就和薛成一起,回到了李如柏的军中。 李如柏没有想到,朱寅只用了一百骑兵,就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件事。 不禁更是纳罕不已。 “二将军,若是我所料不差,今晚佟奴和佟宝实,双方都会派人献上重礼。” “还会宰杀牛羊,款待我大明将士。” 朱寅说道。 李如柏哈哈一笑,“那就借小公子吉言了。俺就等着他们来犒劳将士!” 果然,等到月亮升起,努尔哈赤就又到了。 这一次,他带着十口猪,二十头羊。 更重要的是,献上了整整一百两黄金,一升东珠。 价值不下二千两白银! 出手不可谓不大方。 不久之后,宝实的代表阿哈纳也到了。 送的礼物也和努尔哈赤差不多。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人商量过。 李如柏连接笑纳两份孝敬,心中很是高兴。 这次没白来啊。果然,听朱寅的建议,自己赚了。 当然,朱寅并不知道,李如柏到底收了多少礼。 李如柏将朱寅叫到自己的大帐,直接封了一对十两的金锭,再加十颗小指头大小的东珠。 价值白银数百两。 “朱小公子,这点意思虽然不算什么,却是末将一点心意。” 李如柏将金锭和珠子塞到朱寅手里。 “小公子切莫嫌弃啊。” 朱寅扫了一眼,神色一派风轻云淡,心中却暗自欢喜。 来到这个世界快一个月,终于有钱了啊。 数百两银子的礼,重不重? 不轻了! 一品大臣的合法月俸,折银也不到百两。 晚明一户普通人家的年度总收入,也就折银几十两。 “那在下就不客气了。”朱寅微微一笑,漫不经心的收了礼物。 动作就像抹除蛛网。 李如柏见朱寅如此潇洒,心中更是高看一眼。 他笑着问道:“末将就要回广宁了。朱小公子,可是要和末将一起回去?” 朱寅想都不想的摇头:“我妹妹太小,暂时不宜远行。在下想在这里暂住一段时日,再回中原。” 跟随李如柏回去,的确方便很多。 但造成了一个新问题:怎么应付李成梁这个老狐狸? 首先,担心被朝廷猜忌的李成梁,绝不会像李如柏对自己这样客气。 要知道,广宁城可是辽东镇中心大城,高级官员众多,还有文官和太监! 自己以“宗室”的身份出现在广宁和辽阳,很可能会被软禁,被文官和太监调查。 失去自由,甚至送到北京都有可能。 那就是天大的麻烦。 所以,他不能和李如柏一起回去。 只能让努尔哈赤秘密护送自己回去,不惊动辽东官员。 李如柏哪里知道这些道道?他也不勉强,点头道: “那小公子就在此保重了,末将明早就要拔营回师。希望后会有期啊。” …… 第二天大早,李如柏就率军南归。 承受压力的努尔哈赤和宝实等人,都是各自松了口气。 可恶的明军,终于滚蛋了。 朱寅直到明军离开,才笑着宁采薇道: “我们有钱了。” 他取出黄金和东珠,递给宁采薇:“你主内,钱你管!” 宁采薇的一双星眸,立刻弯弯如月。 第二十六章 谍道 宁采薇之前掌管万亿资产的宁氏财团,可是现在见到这点黄金和东珠,却两眼泛光。 这段日子,可是连一个铜钱都没有啊。 现在,终于有点钱了。 更让她高兴的,是朱寅的态度。 毫不犹豫的让自己管钱,难道只是信任? 宁采薇拿到金子,因为失去财富而被偷走的安全感,再次回来了一丢丢。 她笑的梨涡浅显,声音透着对未来的美好期盼: “等回到中原,我们就用这当本钱。有了本钱,就能发家致富了。” 朱寅道:“不先建房子么?流民要落户,也要送钱给县衙户房打点,不然会被打回原籍。” 宁采薇轻摇螓首,“打点县衙那是没办法的事,这钱省不了。可是买地建房,暂时真没必要。” “以你对明朝物价的了解,建一个稍大的院子,需要多少钱?” 朱寅想了想,“看在什么地方。要是在富庶地区,买地、建材、人工,加起来怎么也要几百上千两。” 宁采薇一拍手,“所以呀!我们宝贵的起步资金,都压在了无法流通、无法增值的固定资产上面,太不划算。” “晚明的商品经济和世界贸易,已经很发达了吧?” “原始资本当然多多益善,还需要一定的现金流储备。所以,钱要花在刀刃上。” 小小的女郎说到这些,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强大的自信难以掩饰。 这么简单的道理,朱寅当然也懂。 “那就只能租房住了。” 宁采薇笑道:“先苦后甜嘛。我爷爷早年创业,睡了三年的地铺,把积攒的钱用来买机器。” “我们就三人一狗,也没有家当需要搬家。随便租个地方,必要时再换个地方。” “等到富起来了,有了大笔银子,就选择一个最有利于我们商业战略的地方,买地建房。” “这一建,就要搞个大工程,建个居住功能、商业功能、娱乐功能、仓库功能俱全的庄园宅院,一步到位!” “这样,我们几十年都不用再建房子了。” 朱寅很是赞同,“你说的对,那就这么干吧。” 他忽然哑然失笑。 人还在关外呢,户籍问题都没有解决,就这点黄金,却想了辣么多! 果然,希望真是长翅膀的。 胡天胡地的二月风,狠的还是像刀子。 两人袖手依偎在一起,跺着脚,靠在一棵枯死的老松树上,有说有笑的咕咕唧唧。 树上有一对喜鹊,也在叽叽喳喳。 “舒尔哈齐夫人给我妹妹喂奶,她不会虐待我妹妹吧?” “应该不会。那是个性子爽利的女人,有点泼辣,但不像是虐待孩子的样子。我们不是有钱了吗?我们可以雇个女真奶娘。” “努尔哈赤这么客气,就是因为信了萨满的话,认为我们是远方来的吉祥?” “嗯。还有就是,我说服李如柏,帮他解决了这件事,也杀了和他作对的康嘉。” “那我就放心了。也就是说,他会待我们为客,不会因为我们年幼就不当回事。那封信还有用吗?” “当然有用。我不仅是要他感激我们。还要结下交情,以后就有利用他的机会。他现在也是年轻人,离枭雄还远得很,不难对付。” “结交?利用?你想怎么利用他?” “呵呵,这就有些玄妙了。很多时候最危险的就是朋友。要想解决建州女真的威胁,和努尔哈赤交朋友就是抓手。” “就是老六那样的损友对吗?你想坑他?” “努尔哈赤若是我朋友,这种朋友肯定是用来坑的啊。为了中原嘛,不背信。” “嗳,不说野猪皮了。朱寅,我们要在这住多久?” “三个月吧。三个月时间,足够我和努尔哈赤打下交情,在建州内部布置几个眼线和暗棋了。” 宁采薇很是意外的看着朱寅,眼波中映照出朱寅幽邃的小脸。 “你现在,就要开始对建州使用间谍手段?你这是谍道人生啊,到哪都要习惯性的搞情报。” 她一边说,一边伸出小手摘掉朱寅头上的一片羽毛。 朱寅微笑。神色满是和纯真男童违和的阴郁。在宁采薇面前,他又何须掩饰? “谍道人生?或许吧。” “现在就要准备布置了。利用在建州的时间,搞一个情报渠道,布置一些后手。” “野猪皮是个善于隐忍的狐狸。他对明朝搞战略欺骗,对明朝内部的虚实越来越了解,可明朝对他的了解有误。” “这叫什么?这叫情报不对称,信息失衡。” 宁采薇道:“你提前布置,就是要改变将来的情报不对称。” “对。”朱寅叹口气,“举世皆醉,我们独醒。作为后世来人,我们是有历史责任的。” “但凡有点心,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满清入关吧?按照历史,几十年后就是甲申天变。” “就算咱不当皇帝,也不能让异族占了中原,亿万汉人剃发留辫,倒行逆施三百年。” “这些事我们不干,还有谁能干?我在建州,要是不利用这个机会布置,走了想布置也没机会。” 两人说话间,远远的看见野猪皮兄弟,从热火朝天的阿拉城工地上走过来。 “说曹操,曹操就到。” 朱寅看见野猪皮兄弟,顿时换了一副表情。 虽然还是一副清贵的气质,可神色表情不再像个成年人。 多多少少,眸中透着孩子清澈的纯真? “朱小公子。”努尔哈赤和蔼可亲,十分具有迷惑性。 实际上他刚满二十七岁。拿到后世,还是个毛头小伙子。 方脸白皙的舒尔哈齐,更是只有二十三岁。 野猪皮兄弟看到朱寅和李如柏一起来,却没有跟着李如柏一起走,心中高兴的同时,也有些疑惑。 他们希望吉祥暂时留下来。可是吉祥为何要留下来,吉祥自己应该是有缘由的吧? 许是…这来自中原的汉家小贵人,会喜欢苦寒荒凉的建州? 不能够! “小公子是我佟氏的贵客、吉祥。佟某是十分欢迎的。” 野猪皮在他重视的汉人面前,一直是自称佟某,也说汉话。 他的声音浑厚洪亮,声线却很低沉: “只是,我们建州苦寒简陋,不知小公子来此…是打猎游玩,还是探亲访友?” 他向来很谨慎。他需要知道,朱寅为何要来这里。 什么目的。 总不能是故意来给自己送吉祥的。 朱寅毫不犹豫的说道:“在下是被恶奴反噬,被恶奴拐到船上,卖到关外的。” “后来遇到熟人李如柏,我们才摆脱人贩子。” “这次,李如柏想送我回去,但我暂时不想走。” “因为…我想学学骑射和打猎,在建州散散心。” 努尔哈赤闻言,立刻信了。 因为这是个合理的解释。 朱寅毕竟是个孩子,就算是个早慧神童,那也不可能没有玩心。 他是想玩一段日子,学学骑射打猎,那就对了。 在中原繁华地,反而没有这么好的机会。 朱寅也不是完全撒谎,他的确想利用这几个月时间,苦练一下渔猎民族的骑射本事。 哪怕熟悉一下也好。 冷兵器时代,个人武力的重要性还用说吗? “哈哈哈!”努尔哈赤大笑,“那佟某就派人教小公子骑射打猎。小公子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一会就精。” “小公子就安心住下来,千万不要见外!” 他这么客气,不仅因为朱寅是吉祥。 也因为朱寅和李家很熟,还因为朱寅疑似宗室,又因为朱寅早慧,不是一般孩子。 朱寅眼见时机成熟,这才露出孩子才有的感动之色,取出怀中的白桦皮信,说道: “佟将军,这是有关你的密信,你先看看吧。” “嗯?”努尔哈赤狐疑的接过信一看,顿时一身冷汗。 这是哲陈部巴尔达城主,送给李成梁的告密信! PS:满地打滚求支持,请帮俺稳住追读数据啊,蟹蟹。 第二十七章 兄弟 努尔哈赤看着这封泄露了他的实力的密信,恨得咬牙切齿。 家族里面,居然有人勾结哲陈部,吃里扒外,泄露机密出卖自己! 他隐藏的实力,巴儿达城的城主已经知道了。 对方还写密信向李成梁告状,说自己暗藏实力,野心勃勃,请求李成梁派兵,帮他抵抗自己,灭了自己! 努尔哈赤看到这封信,又是愤怒又是后怕。 族人们为了对付他,之前就勾结外敌尼堪外兰,阴谋除掉自己。 他们不止一次这么干了。 为了夺回家族世职,夺取自己的胜利果实,那些族人们不惜牺牲觉尔察氏的利益,也要和敌人暗通款曲。 实在是可恶至极,又愚不可及! 你们知道我要做什么?你们只看到眼前这点利益,就像汉人书中坐在井底的蛙! 他当然也后怕。 要是这封信落在李成梁手里… 历史上,李成梁没有因为哲陈部,就打压防范努尔哈赤。 起码十年之内,李成梁仍然是支持努尔哈赤的。 可问题是,努尔哈赤不相信李成梁对他的好啊。 他会以为这封信要是落到老东西手里,老东西很可能会对付自己,援助巴尔达城。 那就麻烦大了! 幸好,吉祥的人将这封信送到了自己的手里,让自己有了准备和提防。 努尔哈赤眼皮子直跳。他深吸一口气,平息心中的怒火,问道: “小公子,这封信从何而来?为何要交给佟某,而没有交给二将军?” 朱寅回答道:“我们之前在猎屋,遇到一个骑兵。那骑兵想强暴她,还说其主子是尊贵的巴尔达城主。” “我趁他脱衣服要行禽兽之举时,拔出他的刀捅了他。也合该他找死。他欲火焚身之际色令智昏,居然被我得手。” “他死前还威胁说,他的主子一定会杀了我。哼。” “然后,我就搜出了这封信。” “我当时就想,既然努尔哈赤是他主子的敌人,那么我就把这封信交给他的敌人。” “让努尔哈赤灭了他的主子。” “本来呢,这也只是愤怒之下的一时意气,我年纪虽小,也没有那么冲动,不是一定要这么做。” “可是等我见到佟将军,知道你就是努尔哈赤,我决定还是把信交给你。” “因为我说过,好像见过你们兄弟。用我们汉人的话说,叫一见如故!我觉得有缘分!” “要不然,我就算学习骑射打猎,哪个部落不行?也不是非要留在你们这。” “今天看到你们,我也不再犹豫了。” “佟将军,你是女真人当中,少有的让我心生亲近之人,我不想让你被人暗算,我不落忍。” 小男人说到动情处,也不知道是触动了哪根愁肠,眼睛有点湿润了。 宁采薇赶紧说道:“你又想起了义兄么?唉,义兄的确和佟将军有些像,但你也不用耿耿于怀啊。” 朱寅摇头,黯然道:“你不懂,你不懂。义兄是不同的。唉,你提他作甚?” 努尔哈赤不禁耸然动容,似乎明白了什么。 “小公子,你果真是我的吉祥,是我们佟氏的贵人!” 努尔哈赤像汉人那样叉手行礼,汉话也说的很溜。 “要不是你,这封信就会让李太师误会,给我们带来灾祸啊。” “你对我佟某有恩!” “小公子虽然年幼,却聪明早慧,嫉恶如仇,黑白分明,是个明辨是非的小英雄,小丈夫!” “小公子身份贵重,可要是不嫌弃,佟某愿意和你结为忘年之交,兄弟相称!只要你愿意,就是我的兄弟!” “你可以叫我野猪皮大哥,也可以叫我佟大哥!” 朱寅的小脸有点惊愕,似乎很是意外。 可是接着,他就露出清稚的、属于男童的笑容: “当真?那我就称呼你一声大哥了。我说为何见到你就觉得亲切,原来还有兄弟的缘分。” 他拍怕小胸脯,小男人似的说道:“那我就不以年幼为耻,叫一声野猪皮大哥了。” “小弟名字叫寅,意思是虎。嗯,按照女真风俗,大哥可以叫我小老虎弟弟。” “野猪皮大哥,将来你要是到了中原做客,小弟一定盛情款待。” 努尔哈赤哈哈大笑:“好好,小老虎弟弟,你眼下在建州,该哥哥款待你。” 他很喜欢这个“小老虎弟弟”。 真的是自己的吉祥啊。 也和自己很有缘分。 至于称呼,女真也有很多人叫塔斯哈(老虎),不足为奇。 野猪皮是个美名。他自己也不觉得这个名字不好。 所以,朱寅让他称其为小老虎,他完全没有想到,朱寅还存着别样的心思。 女真人的脑回路,和汉人还是很不同。 舒尔哈赤道:“小老虎弟弟,以后我们也是兄弟了,你叫我小野猪皮哥哥。” 他也喜欢这个吉祥。 朱寅点着小脑袋:“小野猪皮哥哥,那我就不见外了。” 宁采薇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靰鞡鞋,两手捏着衣角,极力不让自己笑出来。 妈蛋。 朱寅真是太损了。叫别人野猪皮,他却自称老虎。 接着,野猪皮兄弟就带着吉祥如意的童男童女,回到了没有完工的山城。 临时搭建的大帐篷里面,那娜正在喂养宁清尘。 宁清尘看到姐姐和朱寅,立刻放开那娜的嬷嬷,露出融化人心的软萌笑容。 心中却道:“你们去哪里疯了?妹妹不管了是吧?” “谢过嫂子。”宁采薇道了谢,抱过宁清尘。 那娜还没等野猪皮兄弟说话,就抢先说道: “阿敏太能吃了。喂了这个汉家的小格格,我的阿敏不够吃,饿的狼娃儿一样大哭呢。” “你们还是给她找一个大嬷嬷的奶娘吧。” 舒尔哈赤知道妻子的倔脾气,他有点惭愧的说道: “小老虎弟弟,我给你妹妹找奶娘。或者,我让奴才去采奶,采最好的奶子。” 朱寅想了想,还是不放心让奶妈带着婴儿,说道:“那就采奶吧,我们自己喂就好。” 宁清尘听说去采奶,不用再吃那娜的奶水,也高兴起来。 她不喜欢那娜的奶水,感觉和吉兰妈妈的奶水,味道差别比较大。 当天,采好奶的奶壶,就送到了朱寅的手里。 据说,采了三个相貌周正的女人的奶水。 还据说,婴儿最好是吃百家奶。 就是小黑,也有阿哈负责采狗奶喂养了。 努尔哈赤一大家子,虽然暂时住在大帐篷里,可毕竟是奴隶主,身边奴婢如云。 连带着,朱寅等人也过起了“腐朽生活”。 努尔哈赤专门拨了一个相对独立的毡房,让三人一犬居住。 跟着朱寅来的梅赫和尼满,作为朱寅的阿哈,也住进了毡房外面的小帐篷。 晚上,朱寅和宁采薇刚搬进帐篷,舒尔哈齐就带来了两个人。 一个是少女嘎洛,一个是少年兰察。 都是昨天差点被杀掉的陪葬者。 是朱寅救了两人。 嘎洛是熟人了。而身材异常魁梧的兰察,却还比较陌生。 他之所以被用来陪葬,是因为他是个骁勇善战的野人女真,用来当侍卫陪葬的。 “采薇,你就收下我吧,我给你当阿哈!我想跟着你!” 嘎洛一见到宁采薇就急切的说道。 宁采薇道:“嘎洛姐姐,不要提什么阿哈,我们本来就是姐妹啊。你想跟着我,咱们还是姐妹相称。” 兰察这个野人女真,却是对着朱寅跪下,用女真语说道: “吉祥高贵的主人,是你救了我兰察卑微的性命。兰察只能以性命报答,愿意像忠诚的猎犬那样,追随主人一生一世。” 他之所以认主,是因为索伦人有个规矩: “谁救了你的性命,谁就可以是你的主人。” 可朱寅却很是犹豫。 兰察是个俘虏,是更野蛮的野人女真,而且十分剽悍,一看就是个猛人。 看似是个很好的保镖。 可要是收下他,他万一起了歹心,那么自己等人就很危险了。 梅赫和尼满,任何一个也打不过他。 “兰察啊。”谨慎成性的朱寅说道,“我暂时不能收下你。你可以暂时住在附近,也可以自由离去。” “若是我们有缘分,我再收下你吧。” 他想考察考察兰察的性格和为人。 兰察也不勉强,行了一礼,就默默退出。 努尔哈赤走了进来,笑道: “小老虎弟弟,以哥哥的眼力,这个少年还是靠得住的。他虽然是索伦人,但还知道礼数。” “小老虎弟弟,我的城池马上就要完工了。等到完工,你就一起搬进贝勒官寨。” 朱寅笑道:“叫什么贝勒官寨?以小弟看,干脆就叫贝勒府!” …… 赫图阿拉城。 城主官寨。 就在努尔哈赤和朱寅商量之际,宝实等人也在秘议。 龙敦道:“趁着赘婿的城还没修好,我们要立刻动手了。” “不然,等到他的城修好,我们再动手就难了啊。” 宝实眯着老眼:“那就明晚动手!白天装成建城人,一起混进去,晚上将他们一家全部杀掉!” “杀了他们,世职、部众就都是我们的了!” “龙敦,阿哈纳,此事就交给你们去干吧!撮哈占爷会保佑你们的。” “嗻!” PS:要天天来看我呀,追读,蟹蟹! 第二十八章 杀机 毡帐之内,暖意融融。 夜色已深。 最里面的炕上,宁采薇抱着宁清尘,手持奶壶的投喂。 一边喂奶一边打哈欠。 等喂饱这磨人的妹妹,再给她把完了尿,就能睡了。 好困。 宁清尘不知餍足的喝着奶,眼睛却看着朱寅。 朱寅也在大口喝奶。但他喝的是女真贵族最爱喝的鹿奶。 “采薇姐,你也多喝鹿奶。”朱寅给她倒了一杯,“我们自己也还是孩子,身体发育也很关键,不吃奶制品不行。” 宁采薇接过来喝了一口,蛾眉微蹙。 奶香味的确很浓,可也比较腥。 她抹掉嘴边的奶胡子,抿抿朱唇,“朱寅,你以后就叫我采薇,不要再叫我采薇姐。” 朱寅点头一笑,“这样也好,少一个字。” 宁采薇宜喜宜嗔的小脸上,少见的露出精灵鬼马的笑容。 她一双眸子亮晶晶的看着朱寅,似笑非笑,犹如小鸟睇人。 她返童之后,越来越不像之前不苟言笑的威严总裁了。 “嗳。”宁采薇语气柔软,在炕上晃着两条小腿,“我可是比你大一岁啊。你,不介意?” 朱寅一脸懵,抬起挂着奶胡子的脸,“我介意什么?你好奇怪。” 宁采薇眼眸弯弯,梨涡浅浅,“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金满堂。女大一呢?” “女大一?”朱寅一怔,语气忽然变低,神色十分认真的说道: “女大一,当皇帝?” “嘻嘻…”宁采薇闻言,忍不住笑起来。 捂着肚子,笑的花枝乱颤。 “女大一,当皇帝…哈哈,才发现你这么幽默,你逗我呢,笑死我了。” 吃饱了奶水的宁清尘,看见两人如此对白,粉团子一般的小脸一片呆萌。 妈蛋,你们当着我的面打情骂俏鸭! 当我是空气鸭! 神特么…女大一当皇帝。 她也觉得好笑,可是婴儿胃太浅。她咯咯一笑,奶水就漫出来了,直冒泡泡。 “都怪你。”宁采薇笑够了,“你一逗我,我睡意都跑了,睡不着了。” 朱寅笑道:“那就多喝点鹿奶,有利于睡眠。鹿奶啊,回到中原可喝不到了。” 宁采薇狠狠喝了几口,“别说,这鹿奶越喝越好喝,越喝越暖和。” 朱寅道:“那当然。女真人是高纬度苦寒民族,自古以来就最爱喝鹿奶。” 宁采薇不解:“为什么最爱喝鹿奶?” 朱寅道:“因为鹿奶…它暖呐。” “嘻嘻…”宁采薇又笑了。 对于爱用奶产品的女真人来说,奶品是有一个鄙视链的。 鄙视循序依次是鹿奶、驼奶、羊奶、马奶、牛奶。 朱寅享用的,是努尔哈赤送来的驯鹿奶,整整一桶。 奴隶主就是不同,就是喝鹿奶,也是量大管饱。 在吉兰家里时,只能喝马奶,量也只有一点。 宁采薇忽然想起了在吉兰家。 “唉,吉兰他们要是也能过上这种日子就好了,他们很辛苦。” 如今的女真部落,女真贵族和女真底层的生态,差别已经很大,大到不像是一个民族了。 底层一般住在森林和河边栅栏的桦皮屋里,穿兽皮麻衣。打猎捕鱼,采集种地,生活原始而艰苦。 还要定期向领主交纳劳动果实,名曰“敬献”。 还要服兵役打仗,叫出丁放马。 贵族则是住在城堡中的官寨,穿貂皮狐裘、绫罗绸缎。有阿哈、披甲人、敕书…成为大小领主。 女真贵族的生活,和汉族地主差不多了。 朱寅和宁采薇成为野猪皮兄弟的贵客,享用的就是主人的待遇。 朱寅冷笑:“他们将来要是因为战争成为奴隶主,就会过上好日子。铁杆庄稼么。” 朱寅喝完奶,就开始看书。 是《三国演义》嘉靖本。 这是努尔哈赤的心头好,不知道被他翻了多少遍。 书籍在女真部落,绝对就是奢侈品。 在对女真诸部开放的开原关、抚顺关马市榷场,书籍算是禁品,女真人很难买到。 但在朱寅看来,从宋朝到明朝对异族长期的书籍禁售,其实是弊大于利。 因为反而促使了北方异族的文化保守,阻碍了他们汉化的进程。 等于是变相保护了异族的传统文化,不受强势的汉文化影响。 属于失败的战略思维。 朱寅今晚闲着无事,就借书过来看。 他主要是想知道,嘉靖本和现代版本的区别。 更重要的是,他要熟悉一下繁体字,为科举做准备。 打开书之后,发现很多地方,都有努尔哈赤的批注。 努尔哈赤虽然少年时期在李家苦修汉文,算是汉文通,可他看书还批注,这是朱寅没有想到的。 看书批注的人,百中无一啊。何况是个女真酋长。 满清皇帝的汉文功底都很扎实,基因似乎在野猪皮这? 比如第一回灵帝升朝,青蛇入殿,努尔哈赤就批注道: “青白一体,青蛇乃白蛇所化,乱汉复仇也。” 不但观点十分独特,小字写的也不差。 二十一回青梅煮酒论英雄,他的批注也很独特: “刘备若有曹操起家本钱,汉后再有大汉。” 还有三十四回,刘备叹息老之将至、髀肉复生,努尔哈赤的批注是: “大英雄之悲,意悲心不悲,是真也是假。” 对昭烈之心,洞若观火。 白帝城托孤,他批注是:“试探之言,孔明岂不知。托孤之重,孔明岂敢轻。” 批注秋风五丈原,写的是: “遗恨千古出师未捷,鞠躬尽瘁至死方休,真英雄,好宰相,大圣贤。” 批注司马懿洛水之誓:“曹爽愚蠢,魏祚亡也。” 朱寅随便翻了翻,就合上书籍,低声叹息道: “女真部落被他统一,不冤啊。” “努尔哈赤这个人,果然不能小看。” 说完将书籍递给宁采薇。 宁采薇翻了翻,蛾眉微蹙,低声道: “窥一斑而知全豹。他的确是个厉害人物,难怪历史上成为清太祖。” “不过他也想不到,我们两个孩子,居然看出这么多东西。” 朱寅目光闪烁,小脸上阴晴不定。 宁采薇知道,朱寅是想暗杀努尔哈赤,但又下不了决心。 这个男人,可是一个危险的间谍! 不过她也知道,朱寅之前潜伏在自己身边,除了监视自己,还有第二个任务: 保护自己! 第二十九章 血夜 宁采薇很清楚这一点。 宁氏财团的技术资料在她手里。秘密局派来卧底,首先是保卫她的安全。 但她若是真的对外泄露机密,朱寅可能会暗杀她。 是刺客还是保镖,就看她自己的选择。 间谍特务的手段,一般都是阴柔狠辣。工作思维也是阴谋为体。 朱寅就是这种人。 他在自己身边潜伏两年,伪装被美色所迷的假象,骗过了集团所有人。 就是冰雪聪明的清尘,也以为他接近自己是想吃软饭。 谁能想到,这个想吃软饭的人,随时都有可能变成刺客? 宁采薇虽然心中有数,却没有怪过朱寅。 她不但掌握巨大的资源,还掌握最新的技术成果,关乎华夏利益。秘密局不可能没有措施。 不派朱寅,也会派张寅,王寅。 而且她从来没有叛国之心,注定和秘密局是友非敌。也乐的身边有个帅气养眼的特工贴身保护自己。 平时看他煞有其事的给自己当保镖,还以为自己不知情,不好玩么? 算是自己的乐趣了吧。 当然,这个恶趣味的心思,宁采薇不会宣之于口。 … 良久,朱寅还是小脸肃然的摇摇头。 宁采薇顿时明白,小男人放弃了暗杀努尔哈赤的计划。 聪明如她,当然知道原因。 努尔哈赤被暗杀,宝实等人掌权,他们作为努尔哈赤的吉祥,会是什么下场? 只有笨人下棋,才会死不顾家。 干掉野猪皮,然后把自己等人也搭进去,那不是傻吗? 谁能保证,暗杀了野猪皮,不会出现第二个、第三个野猪皮? 历史一旦偏离轨道,关外崛起了新的强权,不了解之下反而更难应对。 而且,满清能不能入关,根本原因还是看明朝自己。 宁采薇松了口了,说道: “你不冒险就好,我就放心了。我们来到这个时代,先要保证我们自己活下去。” “做大事,救华夏,靠的不是匹夫之勇,不是暗杀、刺客这种荆轲聂政的手段。” “我们自己才是这个时代的那点希望。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珍重自己才是最负责的。” 朱寅点点头,脸色也恬淡下来。 “你说的对。” “我是特工出身,行事反而有些偏奇了,不利于干大事。你要时刻提醒一下我。” 宁采薇拍拍火炕,“钻进被子说话,暖和。” 女真贵族用的可是厚厚的棉被。 等朱寅爬上炕钻进去,宁清尘就被放在中间。 这样,她两边都有“大人”,半夜不会掉下去,也不会被耗子作践。 女真地区的耗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特别嚣张凶残。 喜欢半夜来咬婴儿,甚至吃眼珠子吃耳朵。 女真人无奈,只能信奉他们为保家仙,希望耗子不要作祟。 但究其原因,其实很简单。 女真人仇视猫,认为猫是奸邪,从不养猫。 加上东边苦寒,蛇类冬眠时间长。 所以老鼠就很嚣张了。 宁采薇等到朱寅躺下来,这才小声说道: “对于科举,你有把握和计划么?” “你喜欢文史,应该有优势吧?你万一考不中,我也不能把生意做大,不然就是待宰肥猪。” 宁清尘听到“待宰肥猪”,没心没肺的咯咯笑起来,莲藕般的小腿踢蹬的欢实。 “要死啊。很好笑?”宁采薇轻轻拍了她一下,“变成了婴儿,就可以不懂事了是吧?” 朱寅道:“现在是公元1587年三月,万历十五年二月。算起来,张居正尸骨已寒,海瑞和戚继光还没死。” “接下来,万历十七年(1589)、万历二十(1592),都是科举大比年。” “我刚满八周岁,就报九岁好了,后年也才十一岁,连童生都不是,肯定来不及。” “所以,万历十七年的会试,怎么也无法参加,神童也不行。” “我的目标是五年之后,万历二十年的大考!” “五年之内,我有信心能拿到秀才、举人功名。” “计划是:十二岁中秀才,十三岁中举,十四岁中进士,科榜连捷,步步踩对。” “十四岁中进士?”宁采薇翘起脑袋,一脸“我不信”。 “我读书不少,只是历史不行,你别骗我。” “明清两朝,科举制度很完善,没有过十四岁的进士吧?是不是太难了?” 她知道朱寅有科举计划,却想不到这个计划这么自信。 朱寅道:“张居正十二岁中秀才,杨廷和十二岁中举。最年轻的叫王臣,十六岁中进士。” “宋朝,更有十三岁的进士。” “我就算十四岁中进士,那也只是神童,不是妖怪。” “记录就是用来打破的。大明律没有规定,十四岁不能中进士。” “要是真的能在万历二十年高中,那我就是大明朝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进士了。” “顶着这个光环,升官更容易。” 宁采薇一下子坐起来,光着两只欺霜赛雪的脚丫子。 “嗳,你要是这么说,那我就不困了啊。” “你怎么这么自信?我知道你聪明,可现代人和古人比科举能有什么优势…不对,你知道题?” 朱寅智珠在握的微微一笑。 “山人自有妙计。” “很不巧,有本叫《万历科题考》的冷门书,我恰恰就看过。” “而且我们特工出身的人,记忆力都很好。想不作弊都难啊。” “什么是穿越者的优势?这也是。” 宁采薇愣住了。 宁清尘也愣住了。 妈蛋,知道题! 那不是三指捏田螺,十拿九稳的事? 霎时间,姐妹两人脑中就出现一幕憧憬: 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骑着高头大马,胸前挂着红花,春风得意马蹄疾,但他不看长安花。 可是两人还来不及欢喜,朱寅又一盆冷水泼下来。 “我说,你们也别高兴的太早。我记得万历朝的科举试题不假,但都是会试题目。” “会试题目?难道是…” “不错。我不知道各地的县试、府试、院试、乡试题目啊。” “你的意思是,你能考中进士,却未必能考中秀才、举人是吧?” “呃…你们可以这么理解,理论上是这样。” “我去!说了半天是个bug!你逗姐呢。听说秀才不容易考,举人更难。” 朱寅也有点惭愧了,汗颜道: “的确是个要命的bug。但总归比会试容易吧?秀才我没问题,关键就是乡试这关了。说到底,还是要靠真本事。” …… 第二天,努尔哈赤兄弟带朱寅去打猎。 打猎前,他们先祭祀了达玛妈妈(猎女神)和山音玛法(山神爷)。 即便努尔哈赤已经自封贝勒,成为建州大贵族,他也恭恭敬敬的祈祷神灵道: “战无不胜的撮哈占爷,请赐予我无畏的勇气,驰骋于深林和水边。” “仁慈的达玛妈妈,当我发现猎物时,希望不是幼兽和孕兽。” “慷慨的山音玛法,我发现祭坛中的熊毛了,请赐予我一头大公熊吧,我需要招待贵客。” 原来,即便对于女真贵族来说,熊掌丰满的大公熊也算贵重的佳肴,不能轻易吃到。 因为公熊不易猎取。 努尔哈赤想猎取公熊,来招待朱寅这个吉祥的贵客。 宁采薇则是跟着嘎洛等人,在屋外练习射箭。 女真人哪怕是女子,也要训练骑射。嘎洛只有十二岁,已经能上马弯弓射箭,下马摔跤挥刀了。 不会砍人的女真女子,肯定不是好女子。 至于宁清尘,则是被放在吊篮里,悬挂在房梁上。 这是女真管理婴儿的办法。当大人出门的时候,用吊篮将婴儿吊起来,悬在空中,就能避免野兽蛇虫的侵害了。 此时,宁清尘躺在女真吊篮上,距离地面足有五尺,晃晃悠悠的像是荡秋千。 一开始,她还觉得新鲜有趣。 很是自得其乐的美了一会儿。 可是迟迟没有人陪她玩儿,她的碎碎念就越来越多了。 “妈蛋,心真大。” “把我吊在这里,你们出去潇洒。” “都不管我鸭。” “难绷了,哇哇哇哇…” 很快,就有一个阿哈告诉正在练习拉弓的宁采薇:“你妹妹哭了,哭的很凶。” 宁采薇练得一身是汗,她迈着小腿跑进毡房,仰头看着挂在房梁上的妹妹,一脸无奈。 “你又不饿,又不是要上茅房,哭什么呀?哪里不舒服?” 她知道,妹妹只是抱怨没人陪。 “哇哇哇哇…”宁清尘再次大哭。 “好好好,我陪着你。”宁采薇哭笑不得,“祖宗啊,真是长姐如母,你快快长大吧。” 黄昏的时候,朱寅跟着努尔哈赤等人回来了。 猎物是不少,但没有打到熊。 努尔哈赤说,他有预感,明天能打到熊。 众人回到没有竣工的阿拉城,很多工匠还在劳作。 朱寅看了看,忽然发现人群中多了一点异常。 他的职业习惯立刻被激发了。 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若有所思,似乎发现了什么。 “小老虎弟弟,你怎么了?” 努尔哈赤见他有点发呆,笑着问道。 朱寅低声道:“野猪皮大哥,我觉得有点不对劲。” …… 夜半。 建州之月,冰冷如刀。 一群夜鸟忽然惊起,扑腾腾的逃向夜空。 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大群人影,手持利刃直扑努尔哈赤所在的临时栅栏。 一个充满杀气的声音说道:“杀!冲进去,杀了所有人!一个不留!” 睡梦中的宁清尘猛然惊醒,却看见姐姐和朱寅全部起床了。 外面已经火光闪烁,脚步声潮水般的越来越近。 随即,惨烈的厮杀声就撕破了沉寂的寒夜。 “采薇,看好你妹妹,躲在这里不要出去!” “嘎洛姐姐,你也拿兵器守在这里。” 朱寅说了一句,就手持一把两尺长的小猎刀,走出毡房。 “梅赫,尼满!”朱寅喊道。 早就准备好的梅赫和尼满,立刻持弓带刀的出现。 “额真!” “去栅栏口,挡住他们,不要让他们进来!” “嗻!” 火光的映照下,朱寅的小脸上一片杀意。 今晚注定是个血夜。可到底鹿死谁手? 宝实,龙敦,你们想连我们一起杀了,那就怪不得我了。 你们就提前一年,去死吧。 第三十章 援兵 黄昏打猎归来的时候,朱寅发现修建城池的苦力中,有百余人的衣服很干净。 和昨天不同。 别人觉得没问题。可是在朱寅眼里,就比较明显了。 而且这些衣服干净的苦力,身材都比较高大,看上去更凶猛一些。 他们干活的时候,也有点心不在焉,没有那么投入。 虽然看似分散,但在人群中似乎有某种联系。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变化,足以引起一个情报人员的注意了。 朱寅很快就猜出,这群人是混进来的。 他们肯定是一伙。 关系到自己等人的性命,朱寅岂能马虎? 他立刻将这个发现,告诉了努尔哈赤。 努尔哈赤很是庆幸,很感谢朱寅的提醒。 他告诉朱寅,这一定是宝实他们派来杀自己的武士。 他们既然混了进来,夜里就一定会动手! …… 此时大群伪装成苦力的杀手,脱掉外面的兽皮衣服,露出甲衣,正在和努尔哈赤的侍卫们混战。 栅栏通道里,满是厮杀声。 对方显然也很意外。 指挥攻击的龙敦和阿哈纳等人,都是脸色难看的持刀督战。 他们还以为,能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杀入赘婿的临时大帐,将里面的人全部斩杀。 谁知道,赘婿居然早有准备,埋伏了人手等在这里。 一开始,他们就被伏兵的暗箭劈头射了一波,打个照面就死伤几十个人,吃了个大亏。 “他的侍卫不多!杀进去!”龙敦吼道,亲自执刀上前厮杀。 一两百人挤在狭窄的栅栏通道里相互挥刀,加上又是夜晚,弓箭很难发挥作用,只能混在一起贴身白刃战。 火光的映照下,惨叫声,嘶吼声,金鸣声,鲜血喷涌声,骨头断裂声… 混杂着汗味和血腥气,十分惨烈。 朱寅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时代的女真战士,是多么剽悍凶狠了。 每个人的挥刀都带着暴力美学,面对刀枪丝毫不退。他们动作迅猛,战技熟练,就这么近距离的相互开片。 “撮哈占爷在看着!杀!” “杀!” 一个个疯狂的野兽一般,怒吼着酣战不止,十分硬核。 已经死了好几十个人。 不少带着小辫子的脑袋滚落,鲜血喷洒如雨,断肢落地,内脏流淌。 朱寅冷眼看着这一幕,小腿肚子有点哆嗦。 他杀过几个人不假,但还是第一次看见古代武士大规模的白刃战。 太凶残了,太血腥了。 屠宰场一般。人命如草芥。 按照女真风俗,只有不怕死的勇士,死后才会回归长白山的天国,成为战神元帅撮哈占爷的侍者。 才能跟着撮哈占爷的赤兔天马,扛着撮哈占爷的青龙偃月刀,不死不灭,征战三天九界。 这些虔诚信奉萨满教的人相信,只要他们足够勇敢,就会神灵附体。 朱寅清楚,随着他的来到,康嘉突然被杀,已经改变了一点历史。 促使宝实和龙敦等人提前和努尔哈赤彻底鱼死网破了。 历史上努尔哈赤逃过了族人的暗杀,统一了内部势力。这一次呢? 梅赫和尼满两个少年,一左一右的护着朱寅,没有上前参战。 他们的任务是守在这里,阻止敌人进入宁采薇姐妹躲避的毡房。 此时此刻,朱寅见到身材高大的努尔哈赤兄弟,手持长刀杀的血葫芦一般。 野猪皮的确是个猛人啊。 他身穿明盔明甲,铁塔一般,挥舞一杆五尺长刀,挡者披靡。 舒尔哈齐也是猛虎一般。 杀的敌人心惊胆战。 可是敌人哪怕一开始吃了大亏,此时最少也还有上百人,努尔哈赤这边只剩四十多人,兵力差了近两倍。 就算努尔哈赤等人勇猛,也有点岌岌可危了。毕竟敌人也是挑选出来的勇士,都是好手。 要不是栅栏狭窄,敌人已经攻入大毡帐了。 一时间,情势十分危险。 “护着主子!” 一群侍卫眼见努尔哈赤虽然连杀数人,却还是陷入重围,立刻嘶吼着扑上,将努尔哈赤兄弟护在身后。 虽然提前知道敌人要动手,可努尔哈赤仍然没有足够的人手可用。 因为就在今天大早,哲陈部的几个城主联合来犯,额亦都和安费扬古带着兵马迎敌去了。 现在看来,这是宝实的调虎离山之计。 哲陈部那几个城主,多半就是虚张声势,吸引自己调兵,其实没有胆量和自己开战。 被朱寅提醒之后,努尔哈赤火速秘派侍卫,骑上快马追赶额亦都和安费扬古。 让两人派兵回援。 报信者不止一人,还是分头报信。 按说就算路上有人出了意外,也会有人成功送信,调兵回援。 可是这都半夜了,援兵还没有回来! 努尔哈赤眼见即将挡不住,当即喝道:“女眷也上!” 很快,他和舒尔哈齐的妻妾、女奴,也都披甲冲出。 “杀!”数十个女真女子,在两个女主人的率领下,母虎一般凶猛。 她们都是手持长矛,赶过来协助防守。 有了这群女战士的加入,原本岌岌可危的防线顿时暂时稳固。 “阿玛!” 两个小男孩也从里面冲出来,一个四五岁,一个七八岁。 “回去!不要出来!”努尔哈赤喝道。 朱寅小大人似的喝道:“褚英!代善!你们过来!到我这来!” 他来了两天,已经认识努尔哈赤的两个儿子了。 “嗻!”两个小男孩听话的跑到朱寅面前。 褚英焦急的问道:“小老虎叔叔,我们怎么办?!” 朱寅道:“你们回去躲起来,不许再出来。不让你们阿玛分心,就是帮忙。” “嗻!”褚英和代善一起往回跑。 朱寅神色阴冷,眼见援兵还没有回来,不禁焦虑起来。 按说早到了,怎么还不回来? 现在逃也不能逃,战也不能战… 却听一个声音喝道:“赘婿!你的侍卫要死光了!这群女人上来也是送死!” “你快投降!交出卫印和敕书,我就饶你不死!” 是努尔哈赤的堂叔,龙敦。 另一堂叔阿哈纳也厉声喝道:“努尔哈赤!你这个赘婿有什么资格掌管卫事!” “你让我们觉尔察氏蒙羞!还敢抵抗,让我们的勇士自相残杀!” “你们这些蠢货!不要再替赘婿卖命了!杀了他,你们都有重赏!” 努尔哈赤大怒,眼见自己身边的侍卫一个个倒下,只能再次冲到最前面,勇不可当。 作为主人的野猪皮兄弟,死死挡在最前方,立刻陷入重围,被三面围攻。 龙敦等人亲自带人围攻,但野猪皮兄弟实在太过勇猛,一时也奈何不得。 被围攻的野猪皮兄弟,身披数创满脸血迹,却兀自死战不退。 “噗嗤—噗嗤!” “啊—” “杀—” 野猪皮兄弟的侍卫只剩下十几人,女兵也只剩下十几人。 可是龙敦等人虽然死伤惨重,却仍然有五六十人,都是红着眼睛往里面杀。 眼看,野猪皮兄弟快要挡不住了。 身材高大的努尔哈赤,也快要坚持不住。 朱寅看的亡魂直冒。 援兵怎么还没有回来! 额亦都和安费扬古不会背叛野猪皮吧? “梅赫哥哥,尼满哥哥,你们也上吧!保重!” 朱寅万般无奈的下令。 “嗻!”早就按捺不住的梅赫和尼满,也挥刀扑上去参战。 朱寅转身就折回大毡帐内,看着高高的索罗杆子,忽然纵身一跃,蹭蹭的爬上去。 爬到两丈高,举头一看,看到栅栏之外的那个小小的帐篷。 那是兰察临时住的地方。 自己救了他,却没有收下他,他也没有离去。 今晚,他还在不在? “兰察!兰察!”朱寅大声喊道。 十来丈外的小帐篷一动,一个身材异常魁梧的人,从里面钻了出来,手持一根长棍。 正是兰察,他没有走。 索伦人很信因果,被人救了性命,就要以命相报。 朱寅不收他,让他忐忑不安。 他就住在栅栏外面,当然听到了里面的喊杀声。 但是他不知道情况,也不能贸然进入。 此时看见救命恩人爬到索罗杆上呼喊,兰察立刻露出喜色。 “主人!”兰察大喊道。 朱寅小手往下一指,“他们是敌人!你能杀进来,我就收下你!” 兰察闻言大喜。 “嗻!” 努尔哈赤此时连杀十多个敌人,已经精疲力尽,摇摇欲坠。 他感觉自己的血,快要流干了。 舒尔哈齐也是如此。 猛虎难敌狼群啊。 兄弟两人只要一倒下,身后所有的人都是待宰羔羊。 可是努尔哈赤仍然咬牙死战,拼着一口气,等待援兵到了。 五年来,他多次亲自拼杀血战,好几次死里逃生,早就一身铁血。 但是今晚,似乎格外凶险。 “赘婿不行了!”龙敦挥刀砍杀,“杀了他!” 可就在这时,忽然身后传来一声暴喝,随即就看到一个猛虎般的少年,挥舞棍子横扫而来。 他打死一个人,躲过一把长刀,更是势不可挡。 “是那个野人女真!索伦俘虏!”龙敦惊呼,“拦住他!” 一时间,龙敦等人大乱,只能纷纷转身,抵挡凶狠杀入的兰察。 “谁敢伤害我的救命神灵,谁就要死!”兰察怒吼,转眼间就连杀数人。 勇猛善战不下于努尔哈赤! “是援兵!先让主子喘口气!”努尔哈赤的侍卫们士气大振,立刻架着努尔哈赤,将他送到后面。 “咳咳…”浑身是血的努尔哈赤坐在地上,小辫子都是血迹。 “哈哈!”他拄着长刀大口喘息,“小老虎弟弟,兰察来救你了,倒是帮了我的忙啊。” 朱寅上前扶着精疲力尽的努尔哈赤,“野猪皮哥哥,你没事吧?” 他神色关切,目光盯着努尔哈赤的脖子,手中猎刀紧握。 脑中高速的转着念头。 “我没事。”努尔哈赤摇头,“只要歇息一小儿,我就能再战了!” “你让兰察来援,也算是救了我。” 朱寅紧握猎刀的手,忽然松弛下来。 正在这时,外面传来轰隆隆的马蹄声。 随即就传来额亦都的声音: “额真!奴才来晚了!” 龙敦听到这个声音,顿时面如死灰! 第三十一章 汉奴 “走!” 龙敦和阿哈纳万般不甘的怒吼一声,就转身往外逃去。 可哪里还来得及? 额亦都的大批披甲上前,白刃之下,血光四溅。 “投降者可以不杀!”努尔哈赤站起来大喝道,“你们都是觉尔察家的勇士!不要再自相残杀!” “你们已经尽到了勇士的本分!” “放下兵器忠于我,就还是建州左卫的好男儿!” 努尔哈赤捶着胸脯,“我努尔哈赤向撮哈占爷、佛朵妈妈发誓!只要你们诚心投降,我就不会报复你们!” 剩下的数十个敌方战士,看着威风鼎鼎、义正辞严的努尔哈赤,稍一犹豫就纷纷抛下兵器,跪在地上。 他们之前杀努尔哈赤时很是凶猛,如今投降努尔哈赤也很干脆。 只有龙敦等寥寥数人,脸色惨然的提刀四顾,咬牙切齿。 “好!”努尔哈赤大手一挥,“你们无罪!我既往不咎!有罪的是龙敦、阿哈纳他们!” “哈哈哈!”龙敦仰天大笑,笑的十分癫狂。 “赘婿!你赢了!是耶鲁里保佑了你,不是撮哈占爷,不是佛朵妈妈!” 他指着兰察,“要不是这个索伦人突然出现,你是赢不了的!早就被我砍下了脑袋!” “眼下你赢了!你堂叔我,等着你来杀!” “阿哈纳!不要怂包,不要求他!就让这个赘婿杀了他这两个堂叔!” 努尔哈赤兄弟冷冷盯着两个堂叔,就像看两个死人。 小时候,这两个堂叔还带过他们,教他们骑射打猎。 后来他们靠十三副祖传遗甲起兵,为父祖报仇,得到李成梁的支持,袭了指挥使的世职,成为建州左卫之主。 打那时起,这几个堂叔,就和自己兄弟反目成仇了。 为了争夺世职和权位,终于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努尔哈赤想起数年来龙敦等人对自己的谋害,面无表情的挥挥手。 长痛不如短痛,是该了结的时候了。 额亦都等人一拥而上,卸下龙敦等人的兵器,扒了他们的盔甲,揪着小辫子,押到努尔哈赤兄弟面前。 “跪下!” 努尔哈赤居高临下的俯视他们,“要是你们只是想杀我,我可以看在祖宗和尼满神的份上,饶了你们。” “可是今晚你们杀了我这么多侍卫,害死了这么多宝贵的勇士,我就不能饶恕你们了!” “只有杀了你们,才能给他们一个交代!” 努尔哈赤扔出一张弓,“来人!送他们到该去的地方!” “嗻!”几个戈什哈(亲兵)上前,用弓弦套住龙敦的脖子,猛地一绞。 阿哈纳等人也一样,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被套住脖子,当场绞杀! 随即,舒尔哈齐率领数百披甲人,连夜出发,直扑空虚的赫图阿拉城! 宝实等族人,也注定跑不了。 等到舒尔哈齐率兵离开,额亦都立刻跪在地上,摘下头盔: “额真!是奴才无能!回来太晚,还请额真治罪!” “接到回援军令,奴才虽然立刻率兵回来,可过河之时,船只竟然一艘都没有!冰也快化了,过不了河…” 努尔哈赤摆摆手,扶起自己的爱将,“船只肯定被他们提前调走了,这是早就安排好的,不怪你!” “你能像一只鹰那样飞回来,没有罪过,只有功劳!我哪里舍得怪你?” “我的额亦都啊,我不是常给你说起汉人的巴图鲁赵云吗?你就是我的赵云啊。” “你是我的翅膀和手足,我岂能罪你?” 努尔哈赤说的十分关情,一边摩挲着额亦都剃的光秃秃的头顶。 “额真…”额亦都热泪盈眶,语气哽咽,小辫子颤抖不已。 朱寅看着这一幕,暗自撇撇嘴。 努尔哈赤指指朱寅:“要不是小老虎提醒,我们就真完了!是他发现了邪性,我才会派人报信。” “今晚要不是他喊来兰察参战,你也赶不及了。” “我这个小老虎弟弟,才是我们的贵人和吉祥啊!” 努尔哈赤等人是真心感激朱寅。 要是没有这个吉祥的人出现,这几日的灾祸就太多了。 额亦都等人都感激无比的对朱寅行礼。 朱寅小手一扶,“不要谢我!这是撮哈占爷和佛朵妈妈的赐福,我只是刚好遇上而已,说明野猪皮哥哥有福气。” 努尔哈赤哈哈大笑:“小老虎弟弟啊,你可真是我的贵人!以后凡是听你的意见,一准错不了啦。” “你我就像兄弟,我就不客套的谢你了。” 努尔哈赤说完,就俯身下来,用额头碰碰朱寅的额头。 这叫碰头礼。只有很亲近的人之间才会使用。 一时间,朱寅成为努尔哈赤一派的恩人,人人感激不已。 就是之前因他年幼而心生轻视的女真战士,此时也感念不已,为自己之前的轻视念头心生愧意。 浑身是血的兰察走到朱寅面前,跪下行礼道: “主人,如你所愿,你所拯救的兰察杀进来了。” 索伦人最忌被俘虏陪葬,认为魂魄会永世关在鬼狱。 朱寅把即将被陪葬的他救下来,可不仅仅是救了他的命。 经过今晚之事,朱寅哪里还不知道兰察的可靠? 小男人也学着努尔哈赤的样子,摸着兰察的头,用女真语说道: “我的兰察啊,你的勇武就像山中的猛虎,你的信义就像栅栏里的鸽子,你的忠诚就像我的黑犬啊。” “倘若我拒绝接纳你,那么就算狍子也会嗤笑我的愚蠢。撮哈占爷会为此愤怒,佛朵妈妈也会因此伤神啊。” “起来吧兰察,今后你就是我的戈什哈了。” 兰察闻言大喜,“主人!我就是晴天的影子,时刻在主人身边。只有主人需要我消失时,我才是阴天的影子!” 努尔哈赤也趁机教导部下道: “汉人书中有句话说,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兰察就是这样的人呐。” 部下一起摘下头盔说道:“贝勒说的有理,就像萨满太太的神启,我们都记在心里。” …… 朱寅再次回到小毡房,已经是后半夜了。 宁清尘没心没肺的睡得很香。宁采薇却忐忑不安的一直等待。 “没事了?”她看到朱寅,顿时如释重负,一颗心这才放进肚子里。 朱寅摇头道:“今晚也真是险,计划出了一点问题,援兵回来的晚了。” “要不是我临时喊来兰察参战,后果不堪设想啊。” 朱寅将今晚的战斗说了一遍。 宁采薇都有点后怕了。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宁采薇道,“你黄昏时才发现异常,这个时候去送信调兵,时间上的确很仓促。” “怪我。我白天在家练习骑射,居然没有发现异常,还需要等你打猎回来才发现。” 朱寅却是一笑,“这可不能怪你。我敢说,要不是我的职业习惯,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些变化,就是注意到,也不会入心。” “你没有发现,不是你粗心大意,而是你没有间谍特工的思维习惯。” “额,我收下了兰察。这是个靠谱的人。” 宁采薇道:“那就有四个人跟着我们了,一下子多了四张嘴。不过,人力也是很重要的资源。” 她看着朱寅神色疲惫,有点心疼了。 “你累了一夜,快睡吧。我们都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太累。” “我来给你脱鞋。” 破天荒的,居然要给朱寅脱鞋了。 …… 第二天大早,舒尔哈齐就率兵回来了。 龙实等人的命运,不问可知。 一夜之间,觉尔察氏内部的敌对势力,就被野猪皮兄弟一扫而空。 努尔哈赤比历史上提前了大半年,统一了家族内部,解决了后顾之忧。 一大早,努尔哈赤就宣布,兼任觉尔察氏的穆昆达之职,在西堂子里让萨满请神,祭祀索罗杆子。 宝实等人的部众、库藏、阿哈、产业,全部被努尔哈赤掌控。 舒尔哈齐还带回来两百多个汉人奴隶,带到努尔哈赤面前。 努尔哈赤怒道:“我早告诫他们,尽快交出汉人奴隶送回去,让李太师知道我们的忠心。” “可是他们交了一部分,却还是私自留了一部分,这不是招灾惹祸么?真是该死!” 又对朱寅道:“小老虎弟弟,这可不是我干的。我立刻将他们送回去给李太师。” 朱寅暗道:“你现在不会,晚年却会屠杀汉人。” 口中说道:“当然不关野猪皮哥哥的事情,只要送回去就没事了。我们汉人也是讲道理的。” 两人正商讨间,忽然人群中一个汉人少年道: “我不想回去!小公子,我不想回去!” 朱寅一看,只见这少年十四五岁,生的唇红齿白,细皮嫩肉。 就是奴隶的简陋衣服,也难以掩饰他的那种富家公子的气质。 这少年刚才一直在静静观察朱寅,发现朱寅虽然年幼,却是个早慧之人,而且很受虏酋的看重。 朱寅忍不住问道:“为何?你叫什么名字?” 那少年排众而出,拱手行礼道: “回小公子的话,小人姓徐,徐小白。” PS:求追读、票票、评论、彩蛋。下周有没有更好的推荐,就靠大家啦,蟹蟹。 第三十二章 熊宴 “徐小白?”朱寅眼睛微眯,这个名字很现代啊。古人很少用这种名字,除了公子小白。 可看这少年眼神,显然也不像是穿越者。 徐小白道:“小公子,可否借一步说话?” 朱寅见他是个汉人,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他点点头,“你过来。” 徐小白跟他来到旁边的照壁前,低声说道: “小公子,在下就开门见山,单刀直入了。若要小公子帮我,在下须有诚意才是。” 他的神色很是严肃,满满写着:我要吐露秘密了。 朱寅仰着小脸,也是一板正经,“嗯?你说。” 徐小白沉吟着说道:“在下看小公子气度,当是大明…大家子弟。以小公子身份,必然知道魏国公府。” 魏国公府?朱寅一怔,神色有点意外,“你是中山王后代?” 他没想到,此人提起开国功臣徐达。 徐小白对南方拱手,“中山王正是在下祖上。在下乃中山王第十代孙。当今魏国公,正是在下祖父。” “哦?”朱寅似笑非笑,老气横秋的说道:“原来你还是魏公之孙,难怪仪表不凡。” 徐小白听朱寅如此语气,更不敢轻他年幼, 他看了一眼附近的女真人,说道: “在下身上,原本有能证明身份的玉佩,出自大内的宫样。” “只是流落到关外之后,被女真人搜走了。小公子若要证明在下身份,可向他们索要玉佩就能证明…” 朱寅拜拜小手,“不用,我暂且相信你的身份便是。你是如何流落至此,又为何不愿回去?” “还有,你既是国公之孙,为何你的名字…不合体例?” 徐小白道:“好教小公子知晓。在下本在南雍(南京国子监)读书。” “南雍是有海外学生的。在下就认识朝鲜、日本的学生。” “去年春天,有日本学生提议去通州看海景。我们十几个同窗瞒着师长离开南雍,上船后入海只有数里,就遇到了一艘朱印船,被挟制到了船上。” “那朱印船上的倭寇,对我们拷打审讯,逼问南直隶的官员、将领情况,还有驻军兵数,南京城防等机密。” 朱寅听到这里眉毛一皱。 倒不是不信徐小白的话,对方不像撒谎。 他意外的是,都万历十五年了,沿海倭寇还没有彻底肃清。 竟敢到通州近海来窥探。通州水师干什么吃的? 不过也难说的很。就在三十年前,七十个倭寇还攻打南京,杀伤数千人,最后全身而退。 或者说,这不是纯粹的倭寇,而是专门刺探内地情报的倭人奸细? 为侵朝征明做情报准备? 是九州大名派来的,还是那位“天下人”派来的? 徐小白继续说道:“我们这群被骗上船的同窗,都是勋贵高官子弟,知道的机密不少。” “倭寇拷问出不少机密,哈哈大笑,说大明不过如此。就开始杀人灭口了。” “我被砍了一刀,踹进大海,居然没死。” 他撕开自己的衣服,果然胸口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但不深。 “说来也巧,我因为身体瘦弱如女子,怕人耻笑,平时就在里面穿了一件厚厚的棉罩,显示壮实。” “就是这件厚棉罩子,救了我一命。” “倭寇杀人抛尸,朱印船就离开了。我是抓着两具同窗的浮尸,才没有沉下去。” 朱寅点头。这很合理。 被刀杀死的人,因为血液被放光,身体密度变小,会浮在海面上。 徐小白抓住两具同窗的尸体,的确能暂时活命。 徐小白说到这里,脸色有点惨白,“也是我运气好,不久之后就遇到了一艘船,把我救了上来。” “谁知这艘船,居然是贩卖走私人口的黑船。我上了这船,还能有个好?” “我就这样被贩卖到了关外,成为女真权贵的奴隶。” 朱寅很是无语。明朝的禁海政策十分沙雕。但又有何用? 谢杰《虔台倭纂》说:“片板不许下海,艨艟巨舰反敝江而来;寸货不许下番,子女玉帛反满载而去。” 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罢了。 比如,沿海贩卖人口的黑船,就从未禁绝过。各种走私,越发嚣张。 可是沿海渔民,连出海打渔都要限制,只能海边捕捞,甚至不许造海船,只能造平头船。 权贵豪绅出海走私司空见惯。升斗小民出海捕鱼国法难逃! 徐小白又道:“广宁和辽阳,都有勋贵子弟做官。李成梁也是见过我的,应该认识我。很多人都认识我。” “和我一起上船的同窗都死了,就是我活了下来。” “那么朝廷岂能不审讯?那些勋贵岂能不来质问?” “我又如何回答?难道我和倭寇同流合污了?” “就算朝廷相信我的话,我也逃不过家中兄弟的攻讦,不但再无可能继承爵位,还会被他们作践。” “被人贩子拐卖过,当过女真奴隶的人,还有资格继承爵位?” “我叫小白,那是因为曾有人给我算卦,说‘小白在外而安’,齐桓公在外而安,在内遭殃啊。” “于是,我母亲就恳请父亲,将我改名为小白,就是讨个吉利罢了。” “我当然想回去,但不能被交给李成梁等辽东汉官。” “我想跟着小公子回去,绕过辽阳都司、辽阳镇、辽东巡抚。” 朱寅道:“可就算你跟我回去,你又怎么对家人解释?你回家的消息一传出来,朝廷也会来问,那些勋贵高官同样会来问,你还是躲不过去。” 徐小白微微一笑,“我们当时上船,都是瞒着家人师长,没人知道我们去了哪里,而且那天刚好放假。” “只要他们不知道我去过关外,我去了哪里还不是我自己编?我就能说去了蜀中,游历岭南。” “这都是很容易去的地方。不像去关外,常理很难解释,也很难去的了。” 徐小白说了这么多,其实核心只要一个:他要争取继承魏国公的爵位,就不能有被人攻讦的污点。 遭遇倭寇吐露机密、被拐卖、当奴隶…这些事情足以彻底斩断他的希望。 徐小白继续说道:“小公子和女真首领很有交情。小公子一句话就能带我走,不用经过官府。” “只要我回到南京,我一定重重报答小公子。” 朱寅神色玩味:“怎么报答?到时杀我灭口?” 徐小白吓了一跳,“那怎么可能?小公子,我自问不是什么君子,但还不是恩将仇报的小人。” “没有小公子帮忙灭了宝实他们,我还是一个奴隶,你是我的恩人呐。” “而且小公子又不是一个人,就算我丧心病狂杀人灭口,你的家人岂能不怀疑我?” “小公子能来到关外,必然也有离奇经历,说不定也是不小心被拐卖来的。我将来只想和小公子相互帮助…” 朱寅仔细看着他的眼睛,掂量着他的身份和价值,评估着可能发生的风险。 良久,朱寅才展颜一笑。 “好,我答应你,带你一起回去。” 只要小心一点,这笔风险投资还是很有回报的。 徐小白大喜:“那就谢过小公子了。只要我回到南京,小公子就是我的至交好友,过命交情!” “要是我以后真能继承国公爵位,必然不忘今日之情!” …… 翌日,努尔哈赤兄弟终于猎取到一头大公熊。 几个戈什哈抬着大公熊,野猪皮兄弟喜滋滋的走进栅栏里。 野猪皮展开双臂,口中发出“咔咔咔咔”的声音。 这是猎到熊后的第一道仪式,提醒家人,他猎到熊了。 这个过程,不能提到熊字。 之后,努尔哈赤绕着索罗杆子,按照习俗肃然说道: “山音玛法喜爱我,祂亲吻了我的脸(猎到熊的意思)。” 他的妻子听到,看到后面的死熊,立刻出来唱着《古洛衣仁》道: “古洛…古洛…古洛…衣仁…” “和克额斡神(熊神)啊,你要回到天上去了。我们要把你的骨头风葬,送你的魂魄远行啊。” “我们不是故意伤害你,是不小心误伤了你,请不要报复,再请你宽恕,赐予我们猎物…” 一边唱,一边扭着腰肢,跳起熊舞,活像一只熊。 唱完之后,她象征性的抹抹眼泪,用柳条在努尔哈赤身上扫了一边,笑道:“好了。” 之后,就按照女真习俗,开始了“熊祭”。 熊被砍头剥皮,熊头放在树上。一群人围着熊头祈祷。 晚上,等到熊肉被煮熟,努尔哈赤就举行了盛大的熊宴。 众人幕天席地般的露天而坐,十分原始。 女真人以西为贵。朱寅坐在西边最尊贵的客座,傍边是抱着宁清尘的宁采薇。 宁采薇身边,是已经睁开眼睛却仍然奶萌的黑虎。 没错。狗是满洲人的伙伴,可以入席的。 起码眼下如此。 除了努尔哈赤一家,陪同的还有额亦都、安费扬古等最早跟随努尔哈赤的亲信将领。 当然,梅赫、尼满、兰察、徐小白、嘎洛也入席了。 这熊头宴除了熊肉,还有鹿肉、羊肉等佳肴,山水八珍,一样不少。 就是烹饪方式简单粗暴,不是煮就是烤,还没什么调料。 努尔哈赤首先将最为肥美的右前掌,切下来送到朱寅的盘子里。 “小老虎弟弟,我知道你肯定吃过熊掌。可是我们关外老林子的熊掌,你估计就很少吃到了。” 朱寅看着一整块蒸的烂熟、香气扑鼻的熊掌。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心中暗道: “后世重点保护动物啊,可惜了。” PS:可以帮帮我,不要养书了好吧?每天花几分钟追读一下吧,没有追读,就要进冷宫了。能不能不要攒几天一起看?那样的话,我就没有推荐资源了。 第三十三章 救人 这只熊掌,从大清早开始,足足用蜂蜜炖了五六个时辰,才算炖烂。 楚太子商臣弑父,楚成王要求吃一只熊掌再死,被儿子拒绝。 商臣的理由是:熊掌难熟。 成王当然也不是真想吃熊掌,就是想借此施展缓兵之计。 商纣王和晋灵公,都曾因为熊掌没有熟,而杀庖丁。 可见熊掌的确难熟。不但要炖很久,还要用蜂蜜炖,不然一天也烂不了。 眼前这只熊掌是右前掌,最为肥美,所谓“左亚右玉”。 因为熊冬眠中,习惯舔舐右掌,舔的是又大又肥又甘又软,唾液精华都融入右前掌,能不好吃? 没错,吃熊掌和吃燕窝一样,吃的是动物的唾液。 但朱寅没有嫌弃的资格。 熊掌我所欲也…舍鱼而取熊掌也。名气这么大的八珍之一,他是真没吃过啊。 当然,这炖成一大盘的右前掌,也不是他一个人吃,也吃不完。 吃熊掌时,奴婢还献上一盘杂面馍馍。 这盘女真穷人才吃的杂面馍馍,可不是用来吃的。 而是吃熊掌时,用来擦嘴的。 因为熊掌是胶原物质,粘性大的像胶水。需要吃一口擦一次嘴唇。 要不然,嘴唇就会被粘住,张不开嘴了。 朱寅吃了一小口,滋味怎么说呢? 就像是吃肥油,但没有那么油腻。 说不上多好吃,但却很独特,有股难以言说的香甜。 宁采薇显然更爱吃一些,朱寅刚吃了一口,她就用完两个杂面馍馍了。 宁清尘却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快要哭了。 我吃不着鸭! 说是这东西舒筋活血,强筋健骨,大补之物,婴儿不能吃! 吃了可能会过去的。 朱寅吃了一口,拿起一只杂面馍馍,擦擦快被粘住的嘴唇,小大人似的笑道: “这关外老林子的熊掌,就是不一样啊,比关内的好多了。要不是野猪皮哥哥,小弟就没有这个口福了。” 虽然朱寅之前没有吃过熊掌,但他说的却是实话。 中原大山中如今仍有熊,可熊掌的品质却远不如东北。 就像中原人参远不如东北人参。 舒尔哈齐笑道:“咱们女真诸部,每年都要进贡熊掌给大明天子啊。就说去年,光我们建州左卫,就进贡了九十八对。” 他的笑容有点苦涩,“女真人猎取的熊,熊掌大多都进贡北京了,自己反倒吃得少。” 努尔哈赤赶紧哈哈一笑,岔开话题道:“今日高兴,我来给你们弹琵琶!” 朱寅闻言,不禁莞儿。 《满洲实录》等史书,都曾记载努尔哈赤喜欢弹琵琶。 一个彪形大汉,怀抱琵琶的唱歌跳舞。那画面…啧啧。 但真就是史实。 但见努尔哈赤一边弹奏琵琶,一边耸身扭胯的用女真语唱道: “老虎为我带路呀,驮着我的是那大青马,海东青盘旋在头顶,勇敢的巴图鲁啊,那就无畏的去吧…” “撮哈占爷呀他骑着赤兔天马,红色的脸庞是西天的晚霞…你的侍从我来啦…” 努尔哈赤声如洪钟,唱起歌来还很是有范。琵琶弹得好,歌唱的更好。 就是他的舞蹈,也很有感染力。 不但没有粗豪大汉怀抱琵琶的违和滑稽,反而有种豪放婉约完美融合的美学意境,苍茫中带着一种悲凉。 似乎把女真人那种萦绕白山黑水的悲情,演绎的一唱三叹。 努尔哈赤仪表堂堂。《清太祖实录》记载他: “…伟躯大耳,天表玉立,声若洪钟,仪度威重…” 虽然有些夸张,但大体上并不离谱。 朱寅看着投入其中的野猪皮,眼神复杂无比。 彼之英雄,吾之仇寇啊。 舒尔哈齐也站了起来,围绕着哥哥,跳起女真人最喜欢的莽式舞。 一手举在额前,一手后扬,身子走曲线,犹如蟒蛇起舞。 哥哥弹琵琶唱歌,弟弟跳起莽式舞,立刻把露天晚宴的气氛,推向高潮。 额亦都、安费扬古等人站起来,围着兄弟二人拍掌,一边“啪啪”拍掌,口中一边喝道: “嘿嘿哈哈嚯嚯…” 喊着喊着,他们就脱了上衣,袒露挂着野猪牙的胸膛,动作狂野的跳了起来。 立刻有人敲起了八角鼓,吹起了布拉(鹿哨)和法螺,弹起了莫库尼。 接着,一群带着兽头帽子的女真男子,也跳起了百兽舞。 最后,又有一对男女,跳起了二人转。 没错,二人转就源自女真人的祭祀歌舞。 此时的二人转和后世不同,没有搞笑成份,反而很是神秘,是萨满舞,唱的也是萨满调。 顿时,整个篝火宴会既热闹非凡,又充满了一种神秘原始的气氛。 就是朱寅和宁采薇,也情不自禁的受到感染,忍不住打着拍子。 宁清尘瞧着有趣,不禁咯咯笑起来。 这是歌舞晚宴啊。 接着,又有人表演女真摔跤,赢了的人被努尔哈赤赏赐上了年头的野猪牙。 就在宴会快要尽欢而散、完满结束之际,忽然一个奴婢慌里慌张的跑过来。 “额真!东果格格不好了!” 什么?众人一起回头,歌舞立刻停了下来。 宴会顿时散场。 众人一起回到栅栏,只见年仅十岁的东果格格张大嘴巴,呼吸困难,口唇青紫,高烧如火。 旁边站着身穿神衣的萨满太太,神色肃穆的一脸无奈。 一群人围着小病人,急得团团转,却无计可施。 “东果!东果!阿玛在这!”努尔哈赤抱着高烧不退的女儿,心如刀绞。 “你还小,不要去见你的额麽啊!” 褚英和代善两个孩子也哭着喊道:“额云(姐姐)!额云!” 东果格格是努尔哈赤的长女,也是目前唯一的女儿。 和女真底层崇尚晚婚相反,女真贵族却多是早婚,尤其是贵族女子,出嫁很早。 历史上,东果格格明年就出嫁了,年仅十一岁。 可是眼下,她居然要死了。 难道是蝴蝶效应?朱寅和宁采薇面面相觑。 宁清尘盯着东果格格看了一会儿,就在姐姐手心划字了。 宁采薇点点头,给了朱寅一个眼神,抱着妹妹离开。 心中有数的朱寅,立刻跟了出去。 宁采薇道:“妹妹说了,应该是儿童急性肺炎,即将心力衰竭,会引发休克死亡。” “先用退烧药,再打一针头孢曲松…” “这药我们有,你也会打针。我们应该能救她。但是我们就这点药,用一次少一次,是不可再生资源。” “可以说,每一种药都珍贵无比,都能救命。救不救?” 朱寅也有点犹豫。 他和宁采薇的想法一样,不是不愿意救人。是这药物在古代实在太宝贵了。 而且病人还是努尔哈赤的女儿,历史上的满清和硕公主。 今天救了东果,以后就救不了另一个人了。 两人倾向于救人,又都有点犹豫。 宁清尘却已经再次划字了: “救人!” “药为病人而生!” 第三十四章 归期 宁清尘是医学生,她所受的教育就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 医生的天职,让她无法在能治疗的情况下,眼睁睁看着一个小女孩走向死亡。 一颗布洛芬就能挽回的生命,不救? 这有违她的职业道德! 但是朱寅和宁采薇,一个是间谍,一个是商人,两人的想法就复杂多了。 他们必须要权衡一下利弊,不能感情用事。 毕竟,药物是宝贵的。 眼见两人还是有点犹豫,宁清尘顿时急了。 “呜哇哇哇…”她无法说话,写字又艰难,只能蹬着小腿抗议。 你们还犹豫什么鸭! 人命关天!一个小姑娘,又不是敌人! 朱寅忽然想到了东果的身份,立刻做出了决定。 “这小姑娘明年还是后年,嫁给了一个叫何和礼的人。” “何和礼和野猪皮年纪差不多,也是野猪皮的好友,而且还有正妻。可野猪皮却把幼小的女儿嫁给他,为什么?” 宁采薇明白了,“何和礼很有投资价值,值得努尔哈赤下注、联姻。” “对。”朱寅点头,“何和礼可是董鄂部的首领啊,建州诸部的实力派。野猪皮就是通过他,彻底吞并董鄂部的。” “努尔哈赤统一女真,靠的不仅是武力,还有联姻。” “就是董鄂部被吞并之后,何和礼对董鄂部也有很大的影响力,兵权很重。” “更重要的是,何和礼很听小妻子的话,对东果这个小妻子言听计从。” “我们回中原后,怎么保持对建州女真的影响力?将来打什么牌?” 宁采薇眼睛一亮,“东果和她的丈夫就是一张牌,救了东果,将来就能搭上何和礼和董鄂部这条线。” 她打个响指,“lets go!救人!” 朱寅一拍小手,笑道:“人命关天!” 宁清尘不再哭泣,心中却一片鄙夷。 神TM人命关天! 生命面前,你们还算计这些利益! 真是一对…币人! … 大毡房内。 “努尔哈赤啊。”萨满太太带着哭腔的说道,“我请示了神灵,用过了草药,可是并不见效。” “神灵说,你对族人的杀戮,引起了灾祸,报应在你的女儿身上了。” 努尔哈赤神色惨然,“通晓一切、无所不知的萨满太太啊,佛朵妈妈都不保佑我可怜的东果了吗?” “她的魂魄,要被耶鲁里带走了吧?” 这个建州硬汉,再也忍不住流下眼泪。 萨满太太道:“可能吉祥的贵人会让东果逢凶化吉的。” “但也不一定,就看东果和吉祥贵人有没有缘分了。” “如果行的话,那就是神灵赐予的大缘分了。” 努尔哈赤顿时露出喜色,“对!小老虎弟弟是我们的吉祥贵人!” 他摸着女儿的小辫子,“你坚持一会儿,阿玛去请你的小老虎叔叔。萨满太太说,他或许能让你逢凶化吉!” 努尔哈赤正要找朱寅,朱寅就进来了,他用女真语对满屋子焦虑的人说道: “我可怜的侄女东果格格,无法呼吸的躺在炕上。我请求汉家的道君和药神,保佑她安康。” 说完就取出一颗布洛芬,“野猪皮哥哥,我只有这最后一颗药了,可能是天意吧,但愿有用。” 经过和宁采薇商量,决定先不打针,省下一针注射药。 要是这颗布洛芬止不住,再打“银针”不迟。 “小老虎弟弟!”努尔哈赤见到这一幕,就好像见到救星般又惊又喜。 努尔哈赤接过这精致无比的药片,惊讶之余,如奉珍宝。 直觉告诉他,这种药丸一定…很不简单! 出于对朱寅的信任,他毫不犹豫的为女儿服下了药。 “野猪皮哥哥,这从道士那里求来的药到底管不管用,我心里也没有底。” 努尔哈赤道:“就算真的没用,那也是东果的命数,我还是要谢你才是。” 朱寅也松了口气。 对于没有抗药性的古人来说,一颗布洛芬的疗效,足称强大。 某种情况下,说是神药也毫不为过! 果然,东果服下布洛芬不久,就开始退烧,呼吸也开始平缓。 一旦退烧,就意味着最危险的时刻过去了。 到了深夜,东果格格就转危为安,已经可以下地了。 众人见状,都是深深的叹服。 小老虎真是建州的大吉祥,大贵人啊。 就连额亦都、安费扬古等女真将领,看着朱寅的眼神都带着敬畏和感激了。 小时候就像受到神启的神童一般,长大了又是何等人物? “东果谢谢小老虎叔叔,是小老虎叔叔,救了东果…” 东果已经很懂事了,一下地就主动拜谢朱寅的救命之恩。 努尔哈赤惊喜之余,对朱寅的感激更是无以复加。 “小老虎弟弟,你真是我的吉祥贵人啊!” “东果!”努尔哈赤抓过东果,“小老虎叔叔救了你,他和你有神灵赐予的缘分,从今以后,他就是你的义父!” “是他从神灵那里,替你讨来了魂魄啊。他是你的再生之父,你要向尊敬阿玛一样,敬爱他!” “他对你说的话,就是阿玛对你说的话。只有敬他,你才会获得神灵的赐福,懂了吗?” 朱寅年纪比她女儿还小,可他却要东果拜朱寅为义父! 女真人的做派,的确是不同的。辈分有时候很乱。 东果格格盈盈对朱寅下拜,“女儿拜见义父…” 宁采薇听到是义父,这才松了口气,却又想笑。 妈蛋,这么小的爹! 朱寅不紧不慢的扶起比他还大的“义女”,小脸上也有点绷不住了。 这女真人的脑回路啊。 本来只想当东果的救命恩人,搭上董鄂部和何和礼。 谁知效果超过预期,这都喜当爹了。 接着,东果就恭恭敬敬的给朱寅敬上奶茶,又给宁采薇敬茶,口称义母。 然后,又对西堂子神龛妈妈和索罗杆子祈祷。 最后,萨满太太从挂在墙上的“妈妈口袋”里,取出东果的彩线命魂锁,交给朱寅。 朱寅接过东果的“锁”,戴在东果的脖子上。 简单的仪式就此完成了。 从此,他就算是东果的“爹”了。 努尔哈赤高兴感激之下,心中念头一转,当即宣布: “小老虎是女真人最尊贵、最吉祥的贵人,也是我的忘年兄弟,是东果的义父。” “他虽然年幼,却一定是撮哈占爷和佛朵妈妈赐予夙慧的尊贵神童!” “我努尔哈赤,赠予小老虎…我喜欢贝勒!(尊贵贝勒)” 女真语“尊贵的”,发音和汉语“我喜欢”很是相似,几乎一样,就是鼻音重了些。 但汉人听到这个词汇,都会误以为是“我喜欢”。 朱寅听到努尔哈赤送给自己‘我喜欢贝勒’的尊号,整个人都懵逼了。 我喜欢贝勒(尊贵贝勒)! 要说贝勒,其实就是金朝的“勃极烈”。 就像穆昆就是金朝的“谋克”。 只是汉文译写不一样,发音和意思还是一脉相承。 勃极烈(贝勒)又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部落大人,郎君。 朱寅是汉人,却被努尔哈赤送上一顶“我喜欢贝勒”的帽子,当然不仅仅是感谢。 还有更深层次的考量。 如今的努尔哈赤,当然没有那么大野心,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能干出那么大事业。 他此时的想法,就是抱紧明朝大腿,成为建州霸主。 更大的梦,他现在还不敢想。 送朱寅“我喜欢贝勒”的称号,虽然只是一个名义,却有三个作用: 一是告诉不服他的女真人,他有吉祥贵人的帮助。 二是让朱寅以后继续帮助自己,哪怕回到中原,也能带给自己吉祥。 三是朱寅长大之后,对自己可能有更大的作用。 一个贝勒称呼,能让朱寅更关心女真人的命运。 所以努尔哈赤不顾众人惊讶的眼神,继续用女真语说道: “我喜欢贝勒,和本贝勒一样,也是你们的额真!你们要像敬重我一样,敬重小老虎!” 他送朱寅贝勒名号,用的不是朱寅这个汉名,而是小老虎这个女真名字。 朱寅心知肚明。 明军对建州的情报很糟糕,就算传到李成梁耳朵里,李成梁也以为‘我喜欢贝勒’是小老虎,而不是朱寅。 所以,他也没有拒绝的意思。 一个贝勒称号,能让他离开之后,也能给女真人留下强烈印象。 这,就是影响力! 关键时刻,可能会很重要。 宁采薇听到“我喜欢贝勒”这个称呼,差点忍不住喷了。 你们是认真的吗? …… 日子一天天过去。 朱寅除了练习骑射,打猎捕鱼,就是顶着“我喜欢贝勒”的头衔,和形形色色的女真人交流。 有将领、披甲、奴隶、平民、参客、行商等等。 大家只知道小小的“我喜欢贝勒”,是女真人的吉祥贵人,热情友好,平易近人。 至于他有什么目的,做梦也想不到。 宁采薇除了和一群小姑娘练习骑射,就是囤货。 她用黄金,低价收购了人参、貂皮、鹿茸,准备带回中原贩卖。 只要设法带回去,一转手就是好多倍的暴利。 这是第一桶金,一定要抓住机会。 宁清尘和黑虎,还是负责喝奶。 三月,阿拉城终于竣工。 众人都搬进了气派的贝勒官寨。 四月,传来一个消息:叶赫部联合科尔沁蒙古,打败哈达和明军,称雄海西女真。 努尔哈赤写信给李成梁,表示愿意为大明效力,协助攻打叶赫。 五月,朱寅跟着努尔哈赤率兵攻打哲陈部,攻下巴尔达城,杀城主安泰古。 至此,半个哲陈部被努尔哈赤吞并。 六月初,在女真部落待了好几个月的朱寅等人,终于要离开了。 努尔哈赤等人很是不舍。 但还是第一时间“烧琵琶”,占卜朱寅的归期吉日。 所谓烧琵琶,就是烧马的琵琶骨,根据琵琶骨的龟裂纹路,占卜归期吉日。 女真人坚持认为,烧琵琶比汉人烧乌龟壳更加灵验。 萨满太太烧完了马骨,对朱寅说道: “小老虎啊,你的归期吉日,就在明天!” PS:有的人对我一点信任都没有。我为何要安排东果生病,不安排代善生病?为何安排救东果而不是救代善?作者肯定是有考虑的,有大纲在,岂能瞎写?所以那些对此非议的读者,现在知道苦心了吗?相信作者,她又不傻。 第三十五章 中原 万历十五年六月初六,朱寅南归。 前一晚吃过送别酒,今天大早就要启程出发了。 努尔哈赤派大将额亦都,以入抚顺关贸易为名,率领三百名骑兵护送朱寅入关。 阵仗不可谓不大。 朱寅等人将以女真随从的身份进入抚顺关,一起离开的还有送还给李成梁的汉人奴隶。 初六一大早,数以千计的女真人,在阿拉城门口送别已经和他们很熟悉的“我喜欢贝勒”。 东果格格很是不舍,褚英、代善也情绪低落。 小老虎叔叔,要像神鹰那样飞走了。 萨满太太跳着祭祀神鹰的舞动,唱道: “那天上的七星, 是星神那丹那拉呼的使者。 我踏着七星的光芒, 送别了金雕神爱新代敏…” 随着萨满太太的吟唱,很多人都翩翩起舞。 东果格格亲自牵着一匹插着柳枝的小白马,含泪将紫色的缰绳交到朱寅手里道: “东果希望佛朵妈妈永远保佑义父。只要索罗杆子上的喜鹊还会来吃食,东果对义父的思念就不会停止。” “义父啊,这匹小白马是我亲自养大的,是最好的马驹,女儿把它送给义父了。” “希望它驮着义父,伴随义父长大。每次义父骑着它,就会想起东果了。” 说完,她蹲下身子行礼。 宁采薇努力憋住笑,神色却带着离别时的惆怅。 朱寅虽然看上去成熟早慧,小大人似的没人轻视,可终究是个稚嫩的孩子。 被一个小姑娘称为义父,实在是辣眼睛啊。 已经半岁大的宁清尘,也差点要笑了。 努尔哈很是惆怅的说道: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走到天边也要分别。” “小老虎弟弟,你就要回到中原了,希望不要忘了建州,不要忘了你的野猪皮哥哥啊。” “这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 “我很希望,不久后的一天,你会像祥云那样,再次回到建州,就算你长大了成为一个大英雄,我也清楚的记得你。” 朱寅也语气关情、声音清稚的说道: “送别的话,昨晚也说过了。野猪皮哥哥千万珍重,部落纷争,刀剑无眼,可不能再身先士卒,不顾安危了。” “野猪皮哥哥是个大英雄,建州第一巴图鲁。可是汉家有句话叫‘瓦罐难免井口破,将军难免阵前亡’。” “我希望野猪皮哥哥平平安安,富贵终身,不要与天赌命,舍命拼搏。” 努尔哈赤点点头:“这是小老虎弟弟的肺腑之言,就像沙河里的金子一样真。” “可是男儿在世,总也不能碌碌无为。” “这一去,山高水长,波涛凶险,海风就像耶鲁里的坏脾气,小老虎弟弟一定要保重。” 朱寅道:“这次回去,虽然大海难测,可要是被吹到日本我也不怕,甚至巴不得。” “听说日本金银遍地,富庶无比,有很多中原和关外没有的好东西。要是被飓风刮到日本岛,那也是运气啊。” “日本真有这么好?”努尔哈赤笑了,“就算真的那么好,小老虎弟弟也不能被大风刮了去,还是一路顺风的回到中原,我才最放心。” 朱寅道:“可不就是那么好?听说海外仙山的瀛洲,就是日本呢。可惜没有机会去看看。” “其实也不远,就是隔着一个海峡,也就几百里海路吧。” 周围的女真勇士闻言,不禁目光闪烁。 几人说了一会儿,终于要分别了。 很多女真人,都自发的行礼送别。 “我喜欢贝勒!一路走好啊!” “我喜欢贝勒!撮哈占爷保佑你平安回到中原!” “我喜欢贝勒,快快长大,再回来看看我们!” 朱寅对众人挥手作别,目光扫过几张熟悉的面孔。 这几个月,他在这里可是交了不少“朋友”。 说好了,还要保持联系的。 有这些“好朋友”,他今后就能定期知道到建州的情报了。 当然,这些“好朋友”也不知道他们自己在做什么。 他们会无意之中,成为朱寅关外情报网中最早的线报。 朱寅已经和努尔哈赤商量好了,到时会定期派人来抚顺关,收购他的人参、皮毛。 接着,努尔哈赤亲自扶着朱寅上马。 “走了。”朱寅一扬马鞭,小白马就小跑起来。 宁采薇等人也赶紧跟上。 额亦都的三百女真骑兵,如龙似虎的护送着朱寅等人,迤逦南下。 “义父!” 东果格格看着小男孩骑着小白马的背影,泪落如雨。 “小老虎叔叔!” 褚英和代善迈着小腿,瘪着小嘴追上去。 这几个月,他们可是太喜欢小老虎叔叔了,舍不得啊。 “小老虎叔叔!”两个孩子大喊,“等我们长大了,就去找你!” 朱寅回过头,挥手道:“好!我等你们长大!” 努尔哈赤看着远走越远的朱寅,久久不语。 …… 宁采薇这一次,足足带了五辆马车的货物。 很多货物,都是努尔哈赤赠送的。 人参、貂皮、狐皮、水獭皮、鹿茸、木耳、松子、榛子… 按说一转手,就是好几千两白银的利润。 可她自然有一套生意经。在听朱寅说起来明朝的商贸管理历史后,她就知道怎么做了。 这些货物,不是运到中原卖的,因为中原是禁海,她没有走私渠道,无法上岸。 关口也查的很严,没有凭文,也没有关券、商引。 没有这些商贸凭证,根本就无法交易,甚至无法将货物运回中原。 那么只有一个法子。 少赚一笔,将货物兑给有渠道的走私商人。 这样虽然少赚很多钱,却能解决问题。这也是唯一的可行办法。 有个女真商人告诉她,进入抚顺关以后,直接南下,到了定辽右卫的凤凰城,再南下到海边,就能看见獐子岛。 而那个獐子岛,就是中原、朝鲜、女真诸部的走私集散地。 很多走私货物、贩卖人口的船只,都把獐子岛当成了一个中转码头了。 周围的卫所,早就被银子喂饱了,根本不管不问。 和獐子岛一样,大鹿岛也是走私集散地。但离岸边更远。 得到这个商业信息,宁采薇立刻就做出了决定。 …… 朱寅等人沿着建州左卫的固定“贡道”南下。 数日之后,终于看到了辽东边墙。 所谓的明长城,就包含了辽东边墙。 很快,就看到了雄伟的抚顺关城。 朱寅看着高大威武、戒备森严的抚顺关城,没有一丝骄傲的感觉,反而有点鄙视。 抚顺,抚顺,抚的顺吗? 哈! 花了两百年时间,耗费无数民力物力,砍光了辽南的森林烧砖,修建明朝版的万里长城,就是防备蒙古和女真的侵袭。 真能挡得住? 这就叫天子守国门? 却说大明朝在辽东,对女真部落开放了两处指定交易的场所:马市。 一个是开原关,又分南北。北关是叶赫部,南关是哈达部。 一个就是抚顺关。 关内是辽东都司,关外就是努尔干都司了。 可惜,如今的奴儿干都司,其实就是女真人的地盘。 这两处榷场虽然叫马市,但不限于交易马匹,只要不是铁器、硫磺、兵器、书籍等违禁品,都可以交易。 但是要想进关交易,就需要敕书。 所谓的敕书,是明朝颁发给女真贵族进贡、商贸的凭证。 也是空白的官职告身。 一道敕书,准许一人一马,由指定的“贡道”入关。 所以,敕书是极其重要的资源。 而且明朝默许,敕书可以抢夺。只认敕书,不认人。 看似很高明的招数。 于是,女真诸部为了争夺代表贸易权的敕书,打出了狗脑子。 最后打着打着,相互兼并,反而越打越强。 贸易手段,从来解决不了武力的威胁。 此时的抚顺关外,聚集了千余人,都是女真部落前来贸易的人。 可是,绝大多人只能在外面等候,却无法入关。 能入关的女真人,只能是有敕书的。 城楼之上,懒洋洋的明军士卒,脱盔脱甲,只穿着单衣,在阴凉地里凉快。 看守城门的把总,袒胸露怀、大马金刀的坐在城墙下,吃着香瓜,扪着虱子。 把总爷惬意的很。 对进进出出的女真野人们,看都不看。 额亦都让三百骑兵和汉人奴隶留在城外,就取出一沓子敕书,要求进城。 城门关卡官吏察看了敕书的数量,按照每道敕书准入一人一马的规定,放进了几十人马。 没错,努尔哈赤征战五年,已经拥有一百多道敕书了。 抚顺关内的马市上,熙熙攘攘,都是天南海北的客商。 但是,能到此来做生意的人,谁没有背景? 顺利进入抚顺关,花了一些钱,就在额亦都的帮助下办了只能通行辽东都司的商引。 其实已经是违规办理。但这里是边关,特事特办嘛。 接着,朱寅就和额亦都等人告别,换了新购买的汉服,迅速南下。 辽东都司地广人稀,大多是卫所军户和驻军,汉人民户也有,但不多。 路上安全还是很有保障。 朱寅一边南下,一边熟悉沿途的军堡、卫所。 一行八人一犬,五日后过了凤凰城。再三日,就看见了大海。 在看到大海的那一刻,所有人都很激动。 包括徐小白。 他说:“我就是从这条路线,被卖到女真为奴的。” 在海边雇了船,数里后就上了獐子岛。 果然,这里是个走私中转地。附近的卫所,甚至以此为生了。 交了高达十两黄金的昂贵上岛费,就顺利的上岛了。 都没有怎么费力气,宁采薇的货物就全部兑给了一个南方口音的走私商人。 没办法,她没有走私渠道,此时只能压价卖。 只赚了一千五百两白银。 但有了钱,朱寅和宁清尘都有底气了。 一千五百两啊,这已经是一笔大钱了。 好在有兰察等人当护卫,要不然的话,三个孩子带着这么多钱,都没可能活着回中原。 不但货物,就连五辆马车也卖了,又得了一百多两。 接着,朱寅等人花了三百两的高价船费,选了一条比较靠谱的走私船。 三百两银子的船费,说起来太离谱了。 可其实买的不是船票,是走私船的关系渠道。 大明可是禁海啊。根本没有正常船只出海。隆庆开关也是个笑话。 走私船的船主非富即贵,钱少了怎么会载你? 这条走私船,是去山东登州的。 …… 海路比陆路快得多。 刚好又顺风。 从獐子岛到登州,五百多里的水路,两天两夜就到了。 那走私船果然是有门道的,大摇大摆的上岸,根本没人管。 登州卫的巡逻船,还有岸上的卫所士卒,看清楚走私船的样子后,就像是瞎子聋子一样。 真就是形同虚设。 这还是万历时期。 可见沿海豪绅权贵的走私活动多么猖獗。 政府对沿海的掌控力又弱到了什么地步?隆庆开关也是自欺欺人。 这么强大的利益集团,就是那位高高在上的万历爷也没有办法。 八人一犬上了岸,就立刻准备骑马。 兰察等女真人,早就换上了汉服,戴上了帽子,看不出是女真人。 踏上登州码头的那一刻,朱寅和宁采薇都忍不住有点激动。 中原! 终于踏上了中原的土地啊。 这里,才是真正的明朝啊。 踩着码头上的青石板,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朱寅鼻子有点发酸。 他是来过这里的。后世,这里叫烟台。 宁采薇的眼睛也红了。 终于算是回来了啊。 “哈哈哈!”徐小白忽然大笑,笑的眼泪都出来。 “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嗬嗬…” 正在众人激动之间,忽然听到码头台阶上面传来一个男子焦虑的声音: “夫人,夫人你莫走,你若走了,老夫怎生是好…” 一个女子的声音愠怒的说道: “老身管你死活!戚元敬!你如今无官无职,债台高筑,都是你咎由自取,不听老身之言!老身也管不得你了!” 朱寅闻言惊愕间,只见一个身穿华服、满头珠翠的老妇人,在两个青衣侍女的搀扶下,蹭蹭从台阶上走下来。 身后还跟着两个皂衣挎刀的汉子。 这华服老妇人头发花白,满脸寒霜,神色十分决绝。 紧接着,只听上面“铎铎”声响,一个身材高大魁伟的老者,拄着拐杖步履艰难的走下台阶。 “夫人且慢!且慢!” 这老人虽然腿脚不便,可长相却是虎头燕颔,威风凛凛。 此时因为气恼,眉宇间看上去更是威严。 “王氏!就算你要抛弃老夫,也该留给老夫一些银钱!” 华服老妇冷哼一声,理都不理,喝道:“各是各的命!快点上船!” “老夫老矣!”那威严老人顿足叹息,“被你一介妇人,凌辱至此啊!” “家中无米!老屋漏雨!有病无药!你也要弃我而去啊!” “罢!罢!罢!” “去休!去休!去休!” 第三十六章 相识 那老人神色悲怆,虎目含泪,愤然转身拄着拐杖往回走。 他再也不回头看一眼,口中喟然道: “四十年夫妻之情!到头来,奈何不得苦穷老病!奈何不得这一身…苦穷老病啊。” “吾不知卿,吾不知卿!不冤,不冤!” “我不该为了你,遣散了三个妾室!” “哈哈哈!”扶杖老者纵声大笑,突然又剧烈的咳嗽起来,“咳咳…咳咳咳!” 咳的满脸通红,高大的身躯蜷缩成一张弓。 而那年近六旬的华服老妇,听到他的咳嗽,丝毫没有停步的意思。 她自言自语般漠然说道:“妻离子散,合该如此。” 摸摸头上的一堆首饰,竟是头也不回的去了。 “爹爹!”一个虎头虎脑、衣服很不合身的白衣少年,赶紧冲过来扶着老者。 这少年只有十四五岁,他神色担忧的捶着老者的背,目光怨愤的看着华服老妇的背影。 “嫡母太无情了!赶走了俺娘,又抛弃爹爹和我等!她自卷走细软,回娘家享福受用!” “儿去追她回来!” 老者喘息着拉住儿子的手,苦笑道: “报国啊,老夫也对你不住,听了她的话,打发走了你娘。” “事到如今,反倒是她这个发妻,最为绝情啊。”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咳咳,随她去吧…咳咳!” 那少年神色悲愤,“爹爹眼下说这些作甚!你身子要紧!儿这就去找大哥,就算去当苦力,也要孝敬爹爹!” 老者一边往前走,一边摇着斑白的脑袋,“老夫是革职戴罪之人,呵呵,张相公一党嘛,是老夫连累了你们。” “眼下谁都躲着老夫,躲着戚家人,生怕沾染一丝干系。你们兄弟就算当苦力,也没人敢收。” “破鼓众人捶啊。” 不远处的朱寅看到这一幕,听到这番对话,哪里还不知道这个老者的身份? 戚元敬,就是大名鼎鼎的华夏名将、民族英雄戚继光啊。 戚少保,字元敬! 虽然知道登州是戚继光的老家,可朱寅也没有想到,他一回到中原,就见到了戚少保。 这不是巧了吗?朱寅顿时又惊又喜。 戚继光可不仅仅是个军功卓著的抗倭英雄和大军事家。 他还是一位被军功掩盖的诗人。而且著述颇丰,留下五卷《止止堂集》,其诗的水平还很高,连钱谦益都很推崇。 只是,他在军事上的成就太过耀眼,《纪效新书》盖过了《止止堂集》,使得他的诗词文章不为世人所知。 戚继光还是和俞大猷齐名的武术宗师,精通技击,可谓高手。 所谓“北李南戚”,戚继光抗倭时,曾经是和李成梁齐名的“帝国双璧”。 两人都是张居正重用的大将,也是张居正“党羽”。 可是李成梁在张居正被清算后,仍然如日中天,朝廷不敢轻动。 而戚继光被罢官革职,削夺兵权。 戚继光为官清廉,从不喝兵血。他虽然给张居正行贿过,可他本人却并不富裕。 是人格比较完美的人。 加上他喜欢私人掏钱抚恤部下,平时不治产业、不营田亩,又不懂理财经济之道,也不知节俭度日,自然家无余财。 革职之后断了进项,一大家子的生活就陷入困境,很快就衣食难继了。 他本有五子,夭折二人。还有一子离家出走。身边只剩下戚祚国、戚报国。 年纪最大的祚国,也才十八岁。因为父亲被革职查办,属于回籍罪臣,他受到连累,也没有入仕。 戚报国更是只有十五。 虽然都是将门虎子,可只会弓马刀枪,又不能生财。 如此一来,一家人就更穷困了。戚继光甚至出不起医药费治病。 历史上,就在今年冬,戚继光在穷困交加之下死于肺病,年仅六十。 朱寅看着戚继光萧瑟无比的背影,不禁为他感到悲哀。 英雄落幕啊。 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张居正死后,戚继光被弹劾为江陵党羽,革职罢免。有人上书请朝廷起复他,也差点被震怒的万历帝罢官。 大明朝最璀璨的将星,居然落到这个下场。 朱寅还知道,历史上就在七八年后,在朝鲜抗倭有功的戚继光旧部,因为“闹饷”、“叛乱”,被赤手空拳的骗到一个操场,被屠戮殆尽。 有功于大明的戚家军,在失去主帅之后,居然以这种惨烈方式凄凉落幕。 浑河之战时的戚家军,已非真正的戚家军,只是单纯的浙军罢了。 戚继光若是地下有知,得知旧部的结局,会不会后悔当大明朝的忠臣? 明朝对为国家浴血奋战的将士,实在逃不过“刻薄寡恩”四字。 也难怪数十年后明朝灭亡,鲜有武将殉国死战了。 想到这里,朱寅对如今的大明君臣,就更是没有好感。 瞧瞧你们这些昏君奸臣,都干了什么好事? 好好一个大明朝,被你们搞成了什么样子? 你们这些高高在上、漠视苍生的蛀虫民贼,就那么心安理得吗? “你怎么了?”宁采薇问道。 朱寅指指已经走上码头的老者,“你知道他是谁么?” 宁采薇神色一动,“谁?姓戚,不会是…戚继光吧。” 后面的徐小白忽然插话道:“他就是戚继光!我之前在南京城外见过他。” “他可是张江陵党羽,不被抄家下狱,实属走运。” “唉,想不到威名远播的东南之柱戚大帅,居然成了这般模样,真是虎落平阳啊。” “他尚在世,江南就有百姓自发给他修建生祠了。得民心如此,朝廷岂能不更加严厉。” “之前朝中说江陵意图谋反,戚继光就是他的刀把子。说来也是冤呐。” “江南谁不为他抱屈?都说他是条好汉。” 宁采薇在朱寅耳边低声道:“怎么帮他?我们不能不管啊。” 朱寅点点头,往前走了几步,拉开和徐小白等人的距离,低声说道: “戚少保只能活半年了,史料中说是忧愤成疾,生了肺病。” “肯定要救一救,哪怕没有任何回报。” 朱寅又咬着耳朵和宁采薇商量了几句,就迈着小短腿,抱着小黑,小跑着追上去。 “老爹!老爹!”朱寅跑到戚继光身后,露出男童清澈的眼神,配上清稚的笑容。 “嗯?”面色潮红的戚继光转过身来,看见是个粉妆玉琢的男童,面色顿时一缓。 “小娃娃,你叫老夫作甚?”戚继光停下脚步,汗津津的脸上露出一丝和蔼的笑容。 朱寅道:“我想去登州城,请问老爹,该怎么走啊?” 一边说,一边摸着怀中的小狗。 黑虎其实早会跑了,但他就喜欢抱着。 戚继光没有立刻回答他话,指指小狗,又指指天上的六月炎日,“它是个毛球,你不怕热?” 说完也不待朱寅回答,又指指南边,“在那里,可以跟老夫走。老夫就住在登州城里,顺便带你们去吧。” 他眼睛忽然一眯,看着后面身材高大、戴着帽子、身穿汉服皂衣的兰察。 “小娃娃,这是个虎狼之士啊,他是你的随从?” “嗯?他不像是汉人…不是女真人,就是蒙古人?” 说到这里,他神色一凛,浑身散放出一股凌厉的气势。 “你们是什么人?来此作甚!?” “如实说来!” PS:早上心情极其恶劣,上午又忙,更新晚了,抱歉。 第三十七章 房东 戚继光突然小题大做的勃然作色,朱寅都吓了一跳。 他很佩服戚继光的眼光老辣,能认出兰察等人是女真人。可不就是几个女真人么?为何这么激动? 难道… “你们是奸细吧?说!”戚继光身体突然站的笔直,神色冷厉,手中的拐杖如枪如棍。 他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暴喝,差点引起了海防士卒的注意。 戚继光镇守北疆多年,对蒙古、女真人很是熟悉。 蒙古和女真人的五官长相,本就和和汉人有些不同,而且多半都是罗圈腿。 这是因为他们很小就骑马,长大了多是罗圈腿、大屁股。 就是他们走路的姿态,也和汉人不同。 他们走路习惯撅屁股,拧肩膀。有点像是骑马。 女真人走路习惯微微摆头,而且往往几步一回头,既有点像是林子行进的麋鹿,又有点像狼顾。 女真地区老林密布,野兽很多。女真人很小就生活在莽林中,为了安全和狩猎,养成了野兽的习性。 就是他们在野外喝水,也习惯背对着河水,防止野兽背后偷袭。 这一点是汉人所没有的。 兰察的相貌、体态、身材,恰恰就是一个典型的女真人。 这种差别一般人难以分辨。可在戚继光面前,就很难隐瞒过去了。 戚继光目光老辣,又看到梅赫、尼玛、嘎洛,立刻知道这几人都是关外的! 四个女真人,出现在和辽东隔海相望的登州,他要是再不警惕,那他就不是戚继光了。 他虽有病在身,却仍有战力,习武的儿子又在身侧。 旁边就是海防百户所。半里之内,更是蓬莱水营(水城小海)的水师。 就算这几个女真人是奸细,也能立马拿下! 可是,宁清尘看到戚继光突然暴喝,情绪激动,就知道他不仅是肺部有病,肝也不太健康。 以她医生的眼光看,戚继光有点反应过激,可能有些受迫害妄想症、或者应激反应障碍。 这是个身体需要治疗,心理也需要调理的病人啊。 一定和他被革职之后受到的打击有关。 真可怜。 朱寅也明白了。 此时的戚继光,距离大限仅有半年,心理上可能有些问题了。 很多退休老干部,不就是这样么? 何况戚继光还不是那些光荣退休、拿退休金在医院养老的好领导。 他是无罪罢免,病而无医啊。 朱寅见到戚继光喝问,生怕招来了不远处的海防士卒,赶紧低声说道: “老爹稍安勿躁啊,我等是从辽东来的,但不是奸细。” “有我这么小的奸细么?” 他指指宁采薇,又指指婴儿,“老爹,我们要是奸细,还带婴儿?我们是逃难的。” 戚继光还没有说话,他儿子戚报国就致歉道: “小公子,俺爹如今易怒,肝火郁结,真不是故意发作你们。俺爹是军中老卒,和倭寇鞑虏交过手的,见到倭寇和鞑子就会引发脾气。” 他说到这里,忽然觉得不对,又赶紧解释道:“呃…俺可不是说你们是鞑子。” 戚继光此时已经平静下来,他也知道自己小题大做了。 就算有几个女真人,可真要是潜入中原的奸细,又如何会有孩子,还带婴儿? 是自己失态了。 戚继光咳嗽一声,那种如临大敌的凌厉气势顿时消散一空。 “小娃娃,适才是老夫失态了。没吓到你吧?” 戚继光弯下腰,神色有点愧疚,语气也重新变得和蔼。 朱寅摇头,伸出大拇指,粲然笑道: “老爹厉害啊!就这一打眼,就能看出晚辈的随从是女真人。这份眼力,可比那些混账边将要强。” 戚继光俯视着朱寅灵韵十足的清澈眼眸,心道:这孩子灵气钟秀,是个聪明早慧之人呐。 他虽然对朱寅印象不错,可还是沉吟着问道: “小娃娃,老夫看你等,不像逃难之人。你是大家子弟吧。” 朱寅像模像样的叉手行礼: “不瞒老爹,我家得罪了辽东高官,被逼的举家逃走,并非受灾逃难,而是…人祸。” “可我家斗不过他们,惹不起那就只能离开辽东,来中原安家了。” “我家大人经此一劫,也含恨离世,只剩下我和童养媳宁氏姐妹,还有几个女真仆人。” “因为是逃离,路引也没有。” 此言一出,戚继光立刻就信以为真,毫不怀疑。 他为官数十年,岂不明白,国朝天有多黑? 因为得罪了官吏,被迫成为流民,国朝屡见不鲜。 这种流民,被戏说是遭了“官灾吏祸”。 国朝看似盛世繁华,天下太平,可哪里没有走投无路、控告无门的升斗小民? 唉。 真所谓‘君劣于上,吏祸于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 对于当今皇帝,戚继光从当初的无限憧憬、满怀希冀,到如今的失望透顶,他只用了五年。 当今天子,天分不如世庙,宽厚不如穆庙。刻薄、猜疑、吝啬犹过之也。 张公去后,满朝朱紫大臣,多是得过且过、明哲保身之辈,尽为私心自用、党同伐异之徒。 谁再敢实心用事?谁又能公忠体国? 就是首辅申时行,也只会和稀泥当好人,左右逢源、见风使帆。 天下虽大,已无江陵相公啊。 戚继光收回思绪,叹息一声,对朱寅说道: “那你也着实可怜,小小年纪从辽东流落到此,户籍也没有了,路引也没有,就是住店打尖,那也没人接待。” “没有路引,你都进不了登州城。” 朱寅立刻可怜巴巴的说道:“那该如何是好?晚辈也是大明子民,为何在大明就寸步难行?” 按照《明会典》,外地客人住店,没有路引不予接待。甚至,还会被报官抓起来。 要么法办,要么遣送。 从周朝的节,到宋朝的过所,再到明朝的路引…数千年下来一脉相承。 一直就是这样。 戚报国则是笑道:“如今只要有钱,什么做不得?国朝还不许私自出海呢,你看这登州港,一天有多少海船?” “虽说的确要路引,可只要找对了衙门拜对了人,没有办不了的事情。就连假路引,也有人替你办哩。” “不过虽说如此,却要先进得了城。不然,钱也没处花。” 戚继光道:“你们跟老夫进城吧。有老夫在,倒是不会刻意查你们的路引。” “只是进城之后,你们就按照吾儿所言,去蓬莱县衙户房打点,数日之内就能办下来了。” 宁采薇闻言暗自摇头。 她也不喜欢用路引限制国民自由出行。可是管理如此严格的制度,如今也形同虚设。 竟是只要有钱,衙门官吏就随便办理。 坊间还有造假的。 由此可见,晚明的吏治危机,严重到了什么地步。 再这么下去,整个体制就会失去执行力,导致组织瘫痪。 到最后,一切中枢下达的命令,都无法传导到基层。 却听朱寅谢道:“多谢老爹指点,晚辈朱寅,敢问老爹贵姓?” 戚继光一边走一边道:“戚。” “原来是戚老爹。”朱寅主动上前扶着戚继光,十分乖巧懂事,“戚老爹,晚辈要办路引,也不是当日就能办下,也就难以住进客栈。” “戚老爹可有空闲的房舍?晚辈愿意高价租住…” 他一说高价租住,戚报国立刻抢先说道: “有!俺家祖居可是大的很呐,如今空空荡荡,正好租给你们。” “不过…” 他脸色期待,“俺家都是好屋子,价格却是不便宜…” 戚继光哪里不知道儿子的心思? 儿子是想收一笔租金,好给自己寻医抓药,再买点柴米油盐。 戚继光不禁有点老脸发烧,可他知道家中窘况,也就没有反驳儿子的话,算是默许了。 朱寅拍手笑道:“哎呀,那敢情好!价格贵何妨?只要住着舒心即可!最好是精舍!” 戚报国很是高兴,眉梢眼角都是笑容。 “敢情好!那就这么定了。住在俺家包好!又清净又宽敞!价格嘛…哪能多要你的?放心!” 朱寅不禁莞儿。戚少保居然成了自己的房东! 宁采薇微微一笑,她哪里不知道,朱寅这是变着法子给戚继光多送钱? 当下几人从丹崖山往上,沿着海墙往西走了一箭之地,就是著名的蓬莱水城了。 果然,朱寅一仰头,就看见了后世大名鼎鼎的蓬莱阁,坐落在海边的丹崖山顶。 蓬莱阁下,就是蓬莱水城了。 登州城三面环山,一面临海,分为大城和水城。两城南北相连,海陆配合,组成一个严密的防御体系。 当年修建水城,驻扎水师,除了防备倭寇,也为了防备高丽海盗。 朱寅知道,历史上的吴桥兵变,孔有德叛明攻打登州,就是从水城南边陆地上的振扬门攻入,占领水城,夺取了水城小海的战船。 孔有德就是带着登州的战船和红衣大炮,投降了皇太极。 水城主要是军港,戚继光当然不会住在那里。 戚家在大城。 越过水城之后,很快就看到了一座军城般的雄伟城池。 这是朱寅等来到明朝之后,遇见的第一座中原城池。 登州! PS:明天的追读数据,最为重要,蟹蟹明天来支持,把我顶上三轮车。 第三十八章 灌园 镇海门外,一条青石板铺就的大道直通城门。青石道两边遍植柳树,都有百年树龄。 这些柳树可不是乘凉绿化才种的,也是为了城防。 敌人若是攻城,就必须先砍树,不然被遮挡视线,也无法列出攻城阵型,队伍还被大树分割。 就是攻城用的火炮,射击角度也被大树遮挡。 此时树荫之下,已经摆满了小商小贩的摊位。 竹席上摆着夏令瓜果、海鲜、糕点、酸梅汤、糖人儿、芭蕉扇等货品。 头戴方巾、身穿短褐、脚穿草鞋的摊贩们,犬踞一般坐在摊位前的小马扎上,摇着蒲扇,扣着脚丫,扪着虱子,喝着凉茶。 时不时对进城出城的行人吆喝道: “晌午后采摘的黄瓜,刺还是硬的哩!” “活蹦乱跳的虾米啊,只要两分银子,连篓端走!” “天热!来碗酸梅汤?” “眼见太阳落山,贱卖了家去!” 三三两两的行人围在摊贩,讨价还价。 这还是城外,就很热闹了,红尘烟火的气息已经扑面而来。 城门楼子之上,伫立着一尊神像,面对大海的方向。 似乎是龙王爷?沿海城池的门楼上似乎多有海神、龙王的雕像。 城墙的马面、羊马墙、敌棚之上,架着一蹲蹲大炮,黑洞洞的炮口对着城外。 朱寅手搭凉棚,眯着眼睛,饶有兴趣的打量城墙上的大炮。 此时的登州,还不是后来孙元化大量配置西方火炮的登州。 如今这些火炮,都是明朝国产火器。 最大的就是大将军炮了。 有能发射开花弹、散弹、实心弹的满天星火炮;有只发射开花弹的飞云霹雳炮;还有虎蹲炮…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可朱寅知道,这些火炮无论是可靠性、射程、精度、威力,都已经落后于西方世界了。 这些火炮,用的还是一百多年前永乐朝的技术。这么多年了,进步不大。 而在明朝中期以前,中国的火器技术,仍然领先世界,独步全球。 可如今都晚明了。 不过,即便明朝火器技术已经落后西方,可差距并不大,很容易实现反超,毕竟基础还在。 真正大倒退落后的,是清朝。 朱寅暗叹一声。四书五经的科举制度误尽苍生,满清入关的历史遗恨误尽华夏。 不落后挨打才是怪事。 眼下正有一群打着赤膊、穿着鼻窦裤的城防士卒,用绑着干麻布的长杆,懒洋洋的清理炮膛。 随便两三下,也就完事了。 戚老爹见状摇头道:“老夫说了多少次,竟然无人搭理。这清理炮膛,要用油水,下力气,干细活,炮才不易哑!” 戚报国苦笑道:“爹爹何须气恼?他们敷衍了事,若是海贼来犯打不响炮,吃罪的自是他们,与爹爹何干?” “爹无官一身轻,这不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么?” 他虽是这么说,可语气之中带着深深的怨念。 对朝廷的怨念。 “胡说!”戚老爹又要动怒了,“军务事无巨细,都不可马虎大意!系一城一地一国之安危,谁能置身事外!” “咳咳…!” 朱寅赶紧垫踮起脚,高举小手拍着他的背,说道: “老爹说的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啊!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谁也不能独善其身。” “说的好啊,说的真好!”戚老爹一脸激赏之色,“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他摸着朱寅的头,“小娃娃,这话是谁教你的?” 朱寅清声稚气的说道:“这还用教么?无人教我。方才我听老爹之言,家国天下俱在心中,这才有感而发。” “好!”戚继光点头,“朱寅,你这是夙慧天生,钟灵毓秀,难得的好孩子。” “可惜…若是以前,老夫倒是愿意…” 说到这里,他又缄口不言,目中豪气又黯然消散。 只是,主动牵起了朱寅的小手。 这一幕不知道的人见了,还以为是一对祖孙。 跟着后面亦步亦趋的宁采薇嘴角含笑。 朱寅真是个社牛,太会拉交情了。 此时夕阳西下,戚继光的身影被拉的长长的,身边是个小小的人影。银发如霜,童颜如画。 一老一少,晚霞朝辉。峥嵘岁月,青葱葳蕤。 古代的大城,都是有瓮城的,绝非一眼就能看见城门。 众人过了护城河,绕道进入瓮城,这才看到两个马面墙夹着的城墙。 看见戚继光的身影,城口守卫全部站起来,恭敬的叉手行礼。 “少保。” “少保进城了。” 朱寅不禁露出惊讶之色,看着牵着自己小手的戚继光。 戚继光微微一笑,也没有解释。 果然,有戚继光带着进城,根本没人察看什么路引。 很顺利就进城了。 一进入登州城,顿时一股红尘闹市的气息就画卷一般徐徐展开。 四百多年前的古代都市,活色生香的展现在朱寅和宁采薇面前。 青砖铺陈的街道小巷,挑着旗幡的茶楼酒肆,鳞次栉比的商铺店面… 熙熙攘攘的人群,男女老幼,众生百相。 有衣冠楚楚的豪绅,有轻摇折扇的士子,有挑着担子的走卒,有花枝招展的女子… 马车、轿子、驴骡、抬杠、各色交通工具也处处可见。 还有寺庙、道观、石桥、衙门、钟楼…一一描绘着晚明北方城市的色彩。 朱寅和宁采薇见了,都有点感动。 既亲切又陌生,既疏离又舒心。 好像血脉深处的某种因子,忽然苏醒,活了过来。 宁采薇轻轻说道:“好久不见。” 这四个字,只有朱寅和宁清尘能听懂。 兰察等四个没见过世面的女真人,就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眼睛都不够用了。 几个人都是兴奋无比。 不过,戚继光也没有给众人游历城池的雅兴。 他直接带着众人来到了戚家祖宅。 戚家宅院很大,足有一百多米方圆,看上去占了小半条街,非常气派。 首先就是两座高大的牌坊,四柱三间,五楼云檐,巍峨挺拔,气势雄伟。 这两座高大牌坊,都是嘉靖帝赏赐给戚继光的。 过了牌坊,就是戚家祖居,也就是登州人称的少保府。 少保府门口的小广场,已经杂草丛生。 一长溜的上马石,都生出了苔藓了。 高大的门楣前,连个守门的仆人都没有。 空荡荡的。 朱寅这时才惊讶的说道:“原来老爹就是大名鼎鼎的戚少保?小子真是有眼不见泰山!” 说完肃然整衣,小大人似的叉手行礼,唱喏道: “小子朱寅,拜见少保…” 宁采薇等人也跟着行礼。 “好了好了。”戚继光摆手道,“老夫是罢官戴罪之人,还说什么少保,都免礼吧。” “进来吧。戚家今非昔比,你们莫要见笑。” 进入院子之后,但见亭台楼阁,树木蓊郁,怎么看都是大户人家的豪宅大院。 但是地上都生出杂草,入目一片凄凉。 戚继光祖上世袭登州卫佥事,住着这么大的祖宅,怎么也不像是没钱。 可是戚继光精于治军,拙于治家,其实就是个败家子。 别看曾经当着一品武将,可真就是个穷鬼。 祖宅是大,可他也不能典卖祖宅啊。 那对不起祖宗! 路过一个阁楼时,朱寅看到了一副熟悉的对联: “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 显然是戚继光亲笔所写。 戚继光吩咐了几句,安排了一个幽静的小院中,就独自去了后花园。 朱寅立刻不见外的跟了上去。 原来,戚继光在后花园用水瓢浇灌几棵苹果树。 树上已经青果累累。 此时还没有后世的烟台苹果。这种苹果,应该是本土的林檎,又叫柰果。 朱寅见状,不禁笑道:“老爹真是抱瓮灌园啊。” 戚老爹放下水瓢,回过头来,“你这小人,连《庄子》都读过,不简单呐。” 他一张斧刻刀削般的硬朗面庞,带着祖辈般慈祥的笑容。 “小朱寅啊,你读过很多书,几岁开蒙?” 朱寅认真回答:“三岁黄口,始背唐诗,发初覆额,便读子集。至今六年,不知所以。” “哈哈哈!”戚继光忍不住被这小儿逗乐了,不禁开怀大笑。 “你这稚子,好个不知所以啊,就当是你谦虚了。” 小妙人儿煞是可爱,恨不为吾儿也。 朱寅接过他手中的水瓢,“老爹该多笑笑才是,大笑宣肺啊。” 他希望戚继光不要抑郁了。 戚继光闻言,再次大笑。 随即,他的笑容慢慢落寞,轻轻拍着石栏吟道: “少携一剑行天下,晚落空村学灌园。交旧凋零生老病,轮囷肝胆与谁论。” 朱寅道:“老爹可不是陆游。老爹罢归不过两年,总有再起之时。说不定将来,老爹还能统帅千军万马,叱咤风云呢。” 戚继光摇头道:“花甲之年,日薄桑榆,一介无用之野老耳,人憎狗厌,谈何起复?” 朱寅抬起清稚可爱的小脸,小大人似的说道: “廉颇老当益壮。魏武诗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就是王羲之这种书生,也说‘桑榆非晚,柠月如风’呢。” “长者何须如此意气消沉?桥玄百折不挠,难道戚少保还不如桥玄吗?” 戚继光闻言,心中悸动,神色既感慨又轻松。 想不到啊。 罢官两年,门前冷落车马稀,谁都避之不及。 却是不料,一个孩子这么开导自己。比那些只知道趋利避害、见风使舵的官场朋友,强过百倍。 他戎马数十年,心如铁石,此刻却不由有些感动了。 戚继光不禁伸手摸摸朱寅的头,捏捏刚蓄起来的角髻,喟然道: “谁家生此宁馨儿,天上麒麟人不识啊。” “生子当如小朱寅。” 朱寅最多九岁,却如此聪明早慧,伶俐懂事,他是真喜欢。 朱寅顿时露出愀然之色,“晚辈父母都已不在,无人以我为子了。” 戚继光见他神色可悯,不禁动容道:“身世飘零,实属可怜。居然一年之内,失恃失怙。” “你既然暂时租住此处,就当老夫是你父母吧。” 朱寅闻言,立刻喜滋滋的弯腰行礼道: “孩儿拜见义父!” 戚继光:“………” 第三十九章 伯虎 “咳咳…”戚继光忽然剧烈的咳嗽起来。 “义父…”朱寅赶紧知机的踮起脚,伸着小胳膊,拍着戚继光的背。 戚继光听到第二声‘义父’,咳的更厉害了。 朱寅不禁一脸幽怨。不同意就不同意呗,你别咳啊。 好像我逼你。 戚继光虽然咳嗽,可脸上却露出笑容,他摆摆手,喘息着说道: “朱寅,你真要认老夫为父?你可想好了,老夫是革职戴罪之身,不再是什么总督总兵了。” “而且,天子和朝臣,都认为老夫是江陵相公余党。” “你认老夫为父,非但无法沾光,恐怕还要受到连累。” “你,可想好了?” 戚继光边说,边打量朱寅的神态。 谁知这小人儿没有丝毫失望犹疑之色,竟是从容不迫的铿然说道: “寅在辽东,既闻义父大名,心实向往之。恨不早生二十年,投身麾下,披坚执锐,为帐前一卒。” “初,南倭北鞑为祸天下,文武束手君父忧心,无人制其侵凌,忍看黎民喋血。” “而义父以虓帅之才,名将之姿,弱冠之年,精忠之诚,铸百战之雄师,练铁血之强兵,南征北战,殄灭群丑,犁庭扫穴,剪除凶顽。” “倭寇丧胆于东溟,海波即平;鞑虏请罪于边墙,狼烟遂灭。” “戎马倥偬,霜月荏苒,山河如新,英雄倦眼,至今已垂四十年矣!” “立大丈夫生平之令名,建大英雄千古之功业,真乃大明柱石,国家干城,华夏名将,社稷之福!” “今日既失爱于天子,获罪于朝臣,他日必彪炳于青史,流芳于百世。又何憾哉?” “史笔如掾,太史当曰:大明文有张太师,武有戚少保。而社稷赖以保全也。” “寅今日既拜少保为父,岂是趋利避害、投机取巧之徒?” “只愿聆听大教,感沐德风,承欢膝下,尽孝心头,全以忠义之名而已也。” 朱寅清声稚气,可这一番话,怎么也不像出自九岁稚童之口。 而且说的十分诚恳。 戚继光忽然纵声大笑。 “俺问你话,你居然做了一篇赋!” “哈哈哈!” “皇帝不知我,天下不知我,妻子不知我。可谁知今日,还有螟蛉之子,知我戚继光!” 他豪气干云,只觉心中块垒一扫而空。 数年来的郁郁之气,荡然无存。 “儿啊,你年纪虽小,却是老夫忘年知音啊。”戚继光神采飞扬,再无丝毫消沉之气。 “你说的对。吾问心无愧,可对日月,可对天下。男儿功业,吾自问已经做到了,不负大丈夫之志。死而无憾。” “既然如此,后世史书,灿灿其言,知我罪我,盖棺定论,必知我心。” “没有谁,比千秋史书更加公道啊。” “那么,俺又何必耿耿于怀呢?何不淡泊宁静,归去归去!” 他轻轻拍拍朱寅稚嫩的肩膀,唯恐伤到了他。飒然说道: “常言道,白发如新,倾盖如故。你我今日初次相见,就有父子之缘,岂非天意?” “孩子,你这一番话,可算是度俺于苦海,让俺心境圆满了。俺愿意收你为义子,咱们今后就是父子的情分了。” 他自己也觉得有点荒谬。这孩子认识不到一天,这就成自己义子了? 是不是哪里不对? 戚继光欢喜之下,不由搔搔自己花白的脑袋,抬头看看青山残阳。 嗯,不像是梦境啊。 朱寅心中着实欢喜,赶紧大礼参拜道:“孩儿拜见义父!” 他欢喜的不仅是认了戚继光做义父,还因为解开了戚继光的心结。 解开了心结,调理了心理问题,身体上的病也更好治了。 戚继光这次没有阻止他,而是坦然受了他的大礼。 但戚继光也犯了愁。 见面礼呢? 收了义子,怎么能不给礼物? 钱是没了,想朱寅也不缺。 家里能卖的东西,也都卖了,可谓一贫如洗。那么多屋子,都是些家具。 也就是一些兵器和书籍还在。 可这些东西,都不适合送给一个孩子当见面礼。 想到这里,戚继光道:“寅儿不满九岁,还没有表字吧?” 朱寅一头黑线。 你老还问?我这么小,哪里会取表字? 因回答道:“回义父话,孩儿虚岁九龄,并未取字。” 却听戚继光道:“虽说这个年纪鲜有取字,但吾儿聪明早慧,人小…神大,倒是可以提前取字。” “为父就为你取个表字,权当见面之礼。如何?” 戚继光想通之后豁然开朗,心境竟然更上一层楼。 比如说:脸皮厚了,行事更加不拘形迹了。 朱寅愕然,小脸上露出一丝呆萌。 昂? 取个表字,当见面礼? 真不是亲爹啊。 真就穷到这个份上?玉佩文玩呢?皇帝的赏赐呢?精致的匕首、轻便的软甲…都没有的吗? 他自己忽然有点尴尬了。 “谢谢义父赐名。”朱寅只能乖巧的说道,生怕戚继光取个破名字。 戚继光问道:“你家中排行第几?” 朱寅老实回答:“孩儿是独子。” “独子?”戚继光抚须点头,神色多了几分儒雅,“那就是排行第一了,也就是老大。长子,伯也。” “你名为寅。寅者,虎也。嗯,莫若伯虎为妙啊。就取字伯虎吧,朱伯虎,甚好,甚好!” 戚继光容光焕发,老貌堂堂,看上去有一点自得的样子。 “伯虎?”朱寅小口微张,“这…爹是顽笑么?” “顽笑?”戚少保一怔,“我儿何出此言?可是伯虎取得不美?” “美,美。”朱寅弱弱的说道,“可是…可是…唐伯虎?” “哈哈!”戚继光不太厚道的笑了,“他叫唐寅,字伯虎。你叫朱寅,也是字伯虎,岂不正好?” “你将来若是和他一样出名,那就是一桩史上佳话了。” “古代同字之人,司空见惯呐。” 戚继光说的也没错,历史上表字相同也是常事。 并非前人用了一个表字,后人就不宜再用。 只要不同姓,取字前人也无妨。 “好吧。”朱寅倒不是不喜欢伯虎这个名字,就是觉得这个爹一点也不认真,直接捡现成的表字,都不肯动脑筋。 这老小子,其实有点奸啊。 新鲜出炉的义子义父正在说话间,忽然戚报国鬼头鬼脑的出现,一脸尴尬之色。 他看到父亲眉宇间的郁结之气消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轻松闲适,心中很是高兴。 可是他还是开口说道:“爹,孩儿是来向朱小公子收房租的。” “呃…先收一个月?” “唔…俺是这么算的。”戚报国看到父亲和朱寅的神情有点诡异,不禁有点紧张,解释道: “八个人,每人每月只收七钱。一条狗,收二钱。七匹马,每一匹四钱。共计八两六钱。” “朱小公子,那就…承惠八两六钱?” PS:天天追读,冲三轮车,冲四轮车,冲三江,冲鸭! 第四十章 孝心 戚继光听到房租,顿时老脸微热。他负手侧身的看着夕阳晚霞,老神在在的说道: “老四,房租的事就算了吧。伯虎是吾义子,你的义弟…” “伯虎?义子?他么?”戚报国一脸错愕的看着朱寅,语气弱弱。 这才多大会儿,爹就收朱寅当义子了? 是俺…不行? “对。”戚继光笑道,“老夫收了朱寅为义子,取字伯虎。” 戚报国擦擦额头的汗水,可能是热的。 “爹,你老不要顽笑啊。”戚报国作为亲儿子,就没有朱寅那么客气了。 “这是认真的?先别说他这么小就取字。俺年已十五,也还没有呢。” “只说一点。唐伯虎名声虽大,人称江南第一才子,可他也是一生坎坷,命运多舛。” “这首先就有点晦气了。八字不硬那就扛不住,招灾惹祸啊。” “再说,朱寅用他的字,若是不如他,特惹人笑。若是比他强,又不免吃亏。” 戚继光一愣,居然点头道:“也是。老四啊,这次是你说的对。” 他此时才觉得,取字伯虎是太过随意了。 稍一思索,沉吟道:“寅这个名,实在难以取出美字。嗯,你年纪幼小,却犹如乳虎,已有食牛之气。” “你是独子,可长又可幼。就叫…稚虎!” 戚报国笑道:“稚虎,那就是小老虎了,这个不错,比伯虎好。” 小老虎…朱寅有点无语了。 他的女真名,就是小老虎啊。 但稚虎这个字,的确比伯虎要更适合他。 嗯,爱犬叫黑虎… 戚报国刚说完这句话,笑容就寡淡下来。 “爹。”他的声音有点幽怨,“朱寅才九岁吧?他就有字,可是俺…” 戚继光拿起拐杖走开,扔下一句话:“你嘛…等到加冠再说。” 戚报国用袖子擦擦汗,冲着老人的背影道:“房租不收,家里可是没米下锅了。” 戚继光头也不回的说道:“家有孝子,何患无食?” 戚报国点点头,若有所思的看着朱寅。 朱寅指指自己,“小弟就是孝子。有小弟在,孝敬就在。” “四哥,等一下我就给你送银子来。” 说完就迈着小短腿,蹬蹬蹬的跑了。 “嗯?稚虎你…”戚报国看着朱寅风一样奔跑的背影,不禁笑了。 当孩子,真好。 “这个小兄弟还真是孝顺。爹是不是有福了?” “就是不知道,他的孝心,到底重多少两。” 戚报国叹息一声。 巧男难为无米之炊啊。 他一屁股坐在园中的青石上,看着被青山吞噬的残阳,眸中一片迷茫。 将来怎么办? 年仅十五岁的少年,已经尽识愁滋味。 前些年,他还尝过富贵日子。 可是自从父亲被贬为广东总兵,那时还没罢官呢,家中景况就急转而下。 先是听到风声的债主,上门追债了。 以前,他们可不敢! 父亲当年为了抚恤死伤部下,打点权贵放手练兵,不但花了自己的俸禄,掏空了家库,还对外举债。 嫡母王氏就是为此,和父亲翻脸决裂。 嫡母说父亲是败家子,只顾不相干的黎民百姓,只顾忠君报国,却不顾自己的妻儿老小。 大明朝没了你戚元敬,难不成就亡国了? 就算亡了国,也不是你一个人的事。 你又何必认真? 大明朝是朱家的,是相公们的,不是你一个武将的! 别人当官为将,都像是捞钱的钱耙子、偷油的夜耗子,可劲的往家里捞钱揩油。 这大明朝的武将,别说做到总督,就是参将游击,谁不是富得流油? 可是你呢? 你戚元敬做官做到一品,统兵达到十万,朝中还有张居正、谭论鼎力支持,却越来越穷! 老娘眼睁睁的看着堂堂少保,卖田卖地,典当家私。 好好一份家业,被你折腾的山穷水尽,最后搞得债台高筑。 嫁给你,老娘倒了八辈子血霉! 戚报国想起嫡母之前的怨言,也不知道谁对谁错。 可是看到戚家的结局,看到天子和朝臣的刻薄寡恩,他越来越觉得,或许嫡母是对的。 唉,父亲,你何必认真啊。 如今咱家欠了那么多钱,你又没了俸禄,还不愿意卖兵器、马匹、书籍。 等到债主再次上门,你又往哪里躲?还要去海边钓鱼吗? 到时你去做那‘海上钓鳖客’,还不是俺和大哥来应付债主? 唉,你到了这步田地,为何不写信给蓟辽的老部下,开开老口? 他们不会不援手啊。 戚报国越想,越觉得生无可恋。 …… 碧云院,是个占地一亩的小庭院,本是戚继光妾室沈氏所居。 几年前,正妻王氏以家贫为由,赶走了沈氏。 沈氏带着自己的儿子戚昌国,愤然离开戚府,回娘家讨生活去了。 这院子就空了下来。 加上奴仆全部遣散,院子十分清寂。不但杂草丛生,还有野猫野狗出没。 眼下,这个几乎荒废的小庭院,就“租给”朱寅等八人了。 面阔三间的正房写意斋,当然是朱寅和宁氏姐妹居住。 的确是精致优美的华屋精舍。 似乎比住客栈阔气的多。 可在推开朱门翠户的那一刻,一股呛人的灰尘就辣的眼睛生疼。 一只野狗“嗷呜”一声,吓得宁采薇花容失色的同时,就纵身窜出,没入院墙边的野草。 好在,屋子不但雕梁画栋,家具俱全,而且还不漏。 嘎洛等人简单拾掇一下,宁采薇就带着妹妹安置下来。 客厅很是明亮,左右两面落地扇窗。可是后面的卧房就很阴暗了。 眼下天还没黑,卧房中就暮色逼人,需要掌灯了。 这就是古人讲究的“明厅暗房”。 古人信奉风水。人物卧室是夜间休息之地,不可明亮。 这当然是有科学依据。褪黑素嘛。 卧房中间的床,居然是那种千工拔步床,就像一个小屋子。 就连梳妆台,也在这“小屋子”里面。 这千工拔步床是红木打造,描金绣彩,雕花刻缕,十分华丽考究。 可是在昏暗的卧房里,宁采薇姐妹感到这床有点阴森瘆人。 很像中式恐怖电影中的那种床。 给人一种深深的梦魇感。 宁采薇想点灯,却发现灯盏中早就油尽灯枯。 烛台上的蜡烛也烧没了,只剩下光秃秃的烛台。 宁采薇在梳妆台的抽屉里翻找一会儿,也找不到蜡烛。 反倒是一抬头,看见了昏昏沉沉、模模糊糊的铜镜。 镜子也昏了,不知道多久没有磨过。 唉,这个戚少保,怎么就穷成这样了?好歹也是一品大员啊。 宁采薇不想待在阴暗的卧房,又抱着妹妹来到客厅,刚好看见朱寅一头热汗的走进来。 “戚家没钱了。你拿五十两银子,给他们救救急。” 朱寅见面就要钱。 宁采薇点点头,将暖宝宝一样的婴儿塞给朱寅,就折回卧室拿钱。 等到朱寅抱着宁清尘被她热出一身汗了,宁采薇才从里面慢慢出来。 她手里是几个银锭,都是好成色的雪花银,一剪就断。 “刚好五十两。”宁采薇自顾自坐下来。 “租房肯定要不了这么多,这是接济他们的,不够了我再给。总之,不能让戚少保为钱发愁。” 她一边说,一边玩弄着银锭,似乎有点舍不得离手。 “但是吧,咱家钱也不多啊。付了船钱后,就剩下一千三百两,明日还要打点县衙,又要出次血。” “这可都是宝贵的原始资本啊。” 朱寅皱皱眉,“宁总你说的有道理,可是你能不能先把她接过来?我这么抱着她,小火炉一样。” 三伏天抱孩子,热。 宁采薇笑道:“你就再抱一会儿嘛。我都抱了半天了,出了一层汗。” “蚊子喜欢咬她,要一边抱一边抖。” 朱寅小脸一拉。 我抖毛线。 热死了。 宁采薇用小手扇着风,“我身上都馊了,晚上怎么洗澡?” “灯也没有,洗澡的地方也没有,蚊子不少,蚊帐也没了。” “唉。” 朱寅只能将宁清尘放在桌子上,擦擦额头的汗水坐下来。 宁清嘴一瘪,又想哭了。 都不管我鸭! 东北冬天的时候,怎么不嫌我热? 蚊子咬我了!你们看不到吗? 呜呜呜呜… 第四十一章 借钱 宁清尘的脖子,果然被蚊子叮了一个包。 好在古代的蚊子没有那么毒。 婴儿情绪敏感。 感到自己被“嫌弃”,宁清尘一腔幽怨之情,快要炼化成毒了。 都不要我鸭。 无法控制的泪点,根本不顾宁清尘努力维系的成人思维,再次失控了。 “祖宗啊。”宁采薇嘀咕一声,只好无奈的抱起哭泣的宁清尘。 “听听。”宁采薇扬起天鹅般的脖子,用下巴指指客厅外面,“你的哭声像不像树上的知了?像不像?咯咯!” 清尘:“……” 她说我像知了一样吵。 她还笑。 宁清尘更是伤心,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宁采薇顿时一脸苦笑。又是心疼又是头疼。 “你又惹她。”朱寅摇头,“她虽然保留了成人记忆,可身体才七个月大,无法承载成年人的情商管理。” “但她又听的懂我们说话,所以比一般婴儿更敏感。” 宁采薇叹息,“那你抱着哄哄?” 朱寅摸摸额头,“这没有空调,酷夏真是煎熬啊。” 宁采薇见他根本不接话,也只能笑眯眯的暗咬银牙。 三人都热的一身是馊汗。 朱寅忽然说道:“我拜戚少保为义父了,他不但收了我,还给我取了一个字,叫稚虎,说是见面礼。” 宁采薇毫不意外,她低下脑袋,在妹妹襁褓上擦擦额头的汗水,粲然笑道: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干,说了不少好话吧?” “你不但敬佩他,也是因为眼红他的将才、武技、旧部。” “他收了你当义子,的确是你赚大了。稚虎先生,恭喜恭喜。” “同喜同喜。”朱寅也乐了,“我义父不但是大军事家,也是和俞大猷齐名的武术宗师啊,是华夏武术史上的泰山北斗。” “而且,他是反对套路,讲究实战的代表人物。” “我想要他教我武术,还有行军布阵、兵书战策、练兵统军、战场实务…” “《纪效新书》、《练兵实纪》、《拳经》、《辛酉刀法》、《戚家枪》,我都想学。” 朱寅越说越是兴奋,好像捡到了宝。 “我们这个年纪,正是打基础的好时机。义父亲自指点我,当名将、当高手都不难。” “一是强身健体,二是提高武力值。要做个真正的强者,光科举可不行,个人武技也要够强。” “尤其是古代军事学,更是博大精深的学问,绝非穿越者那一套自以为是的理论,就能完全取代。” 朱寅也看过网文。里面的男主角回到古代练兵,就搞队列训练、洗脑,再加苏俄那一套,就以为能出强兵了。 笑话。 真把古人当傻子。 好像古代名将不会训练队列一样。队列训练都没有,怎么能布阵、变阵? 这么没有技术含量的训练方法,古人千百年来都总结不出来? 至于洗脑,又是高看了古代士卒的思想觉悟。 当兵吃饷啊。个人利益才是第一位。 至于苏俄那一套…自古都有监军和军中文官,也不算颠覆性的发明创造。 后世的军事学,对古代战争肯定有很大参考价值。但只能参考,却不能取代古代军事学。 起码在明朝,还是要以古代军事学为主。 除非,自己能建立一支纯火器装备、而且火器技术达到欧洲火器变革史第三阶段的近代军队。 按照西方军事理论,十八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早期的第三次火器变革,才会改变战争形态,彻底结束冷兵器战争形态。 第三次火器变革才打破了古代军事学的指导,摒弃了古代军事学的操作实务,建立了相适应的近代军事学。 重要的奠基人,就是拿破仑-波拿巴。 标志就是德国人克劳塞维兹的《战争学》,出版时已经是1832年了。 朱寅要想完全照搬后世军事学,除非能以一己之力,将火器制造技术提前两百年。 先别说他能不能做到。就算他能做到,那也是个漫长的过程。 所以,戚继光这种古代大军事家的价值很大。 朱寅必须要成为他的弟子,继承他的衣钵,发扬光大。 这才是孝心可嘉的螟蛉之子啊。 朱寅作如是想,把戚继光的儿子下意识的忽略了。 就好像戚继光的儿子没有能力传承家学,反而需要他这个新鲜出炉的义子传承。 宁采薇看到朱寅有点得意,忍不住提醒道: “戚继光可是有儿子的,你又不是亲生儿子,他未必会倾囊相授。” “不过,若是治好了他的病,让他延年益寿,他说不定会毫无保留。” 朱寅摇头:“你啊,终究是商人的思维,不了解戚少保的英雄气概和大公无私。” “我只要是他相中的可造之材,他就会倾囊相授。不但不会有所保留,还会如获良才美质,欣喜后继有人。” “他几个儿子和侄子,也算将门虎子,可禀赋还是不够出色,难以发扬光大。” 宁采薇沉吟的说道:“戚少保不是风险投资,是极其少有的珍稀资源,独一无二的战略项目。” “对他要舍得投入。衣食住行,物质需求,精神需求,身体健康,都要保障到位。” “虽说我们的原始资本宝贵,可钱花在他身上,本来就是回报难以估量的投资。” “五十两先拿去花。就算是A轮,后面还有多轮资金。” “你放心吧,我不是商人思维,是爱国企业家的思维。我是很重视商业利益,但不吝啬钱。” “金钱,是为目标服务的,本身不是目标。” 她有点不满朱寅“商人思维”的评价。 这是对她宁采薇的人格矮化。 朱寅用袖子擦擦汗,“放心的,知道你大方。嗯,宁总是爱国企业家思维,这个我最有发言权。” 宁采薇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眼见宁采薇要将暖融融的妹妹塞过来,朱寅赶紧跳起来说道: “苦夏啊。这日子很难过,要急需改善了。” “我先把钱给戚报国送过去,让他赶紧出门采购,晚上不能饿肚子,也不能黑灯瞎火。” 说完拿起桌上的银锭,就急匆匆的往外跑。 “嗳…”宁采薇刚要将婴儿塞过去,小老虎就跑路了。 五十两银子几斤重,他拿着银子却跑的飞快。 宁采薇跺跺脚,只能无奈的抱着妹妹追出去。 “蚊帐!别忘了蚊帐!” “知道了!”朱寅清稚的声音传回来。 “哇呜!”小黑狗奶声奶气的叫了一声,就迈着四条短腿,黑毛球一般朝着小男人的背影滚过去。 “唉哟!蚊子咬我脚!” 宁采薇抱着妹妹,不好弯腰挠痒痒,只能牙疼般吸着凉气。 却见到兰察等女真男子,打着赤膊,用轱辘从水井中打水,哗啦哗啦的浇着自己。 “真是热啊。”嘎洛是女子,不好对自己浇水,只能摘了一片芭蕉叶,来给宁采薇打扇。 眼下正是一年中最热的酷暑。 虽然古代没有后世热,可在宁采薇看来,今天也有三十多度。 这在没有空调和风扇的古代,也很难熬了。 戚府这种高官家族,本来肯定是有冰窖的。但是如今府里精穷,衣食都难了,哪有夏冰可用? 就是冰鉴这种铜器,也早就卖掉了。 宁采薇看着满头汗水的嘎洛,用女真语苦笑道: “还是关外老林子的夏天好过。” 几个女真人闻言,都忍不住看向北方,目光思念。 …… 却说朱寅出了碧云院,直接找到戚报国,将五个银锭塞到他的手中。 “四哥,五十两白花花的银子,独自落腰包,一文不花。” “这不是房租,是孝敬咱爹的。天经地义吧?” 戚报国愕然接过五个银锭,神色难掩惊喜。 “这么多?稚虎,你的孝心不轻啊。” “是不是太破费了?” 少年虽然口中说着破费,可是两只手却攥的紧紧的。 朱寅最后剜了银子一眼,漫不经心的笑道: “钱是忘八蛋,花了再去赚。不过五十两白镪罢了,值当什么?一点孝心而已。” “眼看天要黑了,趁着街面还没有打烊,还请四哥去采购一些东西。” 戚报国岂有不愿的?喜滋滋的说道: “稚虎你说,要买哪些什物。” 朱寅扳着小手指,“首先咱爹的酒菜要有。还有咱们的晚饭,也要吃的,直接叫酒楼送了来。” “还有灯油、蜡烛、艾草香、蚊帐、裱纸…反正一大堆,都是生活常用。” 戚报国点点头:“好,我就去杂货铺子,让帮闲们打包了全部送过来。” 两人说完,戚报国就拿了一个银锭,带着夹剪和戥子出门了。 店家的夹剪和戥子,他信不过。 朱寅则是折回碧云院。 黑虎跟着稚虎,毛球一般如影随形。 朱寅刚走到碧云院的篱笆边,就听到徐小白道: “这里一天也待不得了!” “戚少保的家里,实在不像样子!我是真心敬佩,可也受不了啊。” “采薇小娘子,你就借我纹银百两,我写下借据,就去店里住宿,只要多给钱,不要路引也成。” 宁采薇道:“徐公子,借钱之事不是不能谈,但需要我家相公同意才成。” “你趁他不在开口相借,不太适宜吧?” PS:我能不能冲三轮、四轮、三江,就靠大家每天追读最新章节啦。 第四十二章 送别 朱寅施施然进院,众人顿时一起看过来。 “额真回来了。” “朱兄弟。” 宁采薇神色玩味的给朱寅一个眼风,“你回来的正好,徐公子要走了。” 朱寅道:“徐兄要回家?不是说,公子小白在外而安么?” 徐小白有点尴尬,讪讪说道: “小白在外而安不假,可终究还是要回齐国啊,不然哪来桓公呢?” 朱寅咯咯一笑,“这登州就不就在齐国么?你又要回哪去?” 徐小白很是无语,也不觉得这个顽笑有趣,只能说道: “幸亏朱兄弟援手,兄弟我才能回到中原。可既已回归中土,兄弟就要赶紧家去了。” 他此时归心似箭,眼见朱寅要在少保府住段日子,哪里还能继续等待? 再说少保府就是个空壳子,灯油蜡烛都没有,竟连普通人家也不如。他是一夜也不想留。 朱寅点头:“家去吧,家去的好。此去南京,是要到济宁坐船走运河吧?” “是。”徐小白点头,“算起来到济宁最少十天,路上还不能下雨,这三伏天赶路,着实吃苦。” “到了济宁上船,一帆顺风南下,那就轻舟数日过扬州,一觉醒来瓜州渡。” 朱寅知道,接下来徐小白就要开口打秋风了。 他也不急,好整以暇的在井边坐下,伸着脑袋俯视井水。 徐小白见朱寅没有主动提钱的意思,只好也坐下来,和朱寅一起伸头照水。 暮霭中的井水,就像房中很久未磨的铜镜,昏昏沉沉的映照出两颗脑袋。 “丝丝凉意,井气逼人。”朱寅说道,“要是掉进去,也就爽快了。” “凉快,就是爬不上来。”徐小白道,“这戚家大院,少说也是百年老宅了,经历好几代人,天知道这井里有没有淹死过人。” “我家在南京的国公府有两百多年了,共有十二口井。你猜怎么着?据说有七口井,淹死过人。” “所以,我家虽然井不少,却要派人去栖霞山的真珠泉、白乳泉用水车运水吃。” “至于府中的井水,都是家奴下人、马骡鹰犬吃的。” “侯门井,古镇桥,哪里没有命几条。” 说到这里语气一转,“朱兄弟府上有多少口井?” 这就是试探了。门第越高、宅院越大的人家,一般井也越多。 数月以来,他始终搞不清楚朱寅的身份来历。 只觉得朱寅肯定出身不凡,很有来头。 但越相处,就越扑朔迷离,越是令人感到神秘。 朱寅小脸上一片清幽,“我家没有井,全部喝山泉。洗澡都用山泉。不过不需要人工运水。打开水闸,山泉自来。” 徐小白一怔,没有试探出什么。 他盯着朱寅头上那对小小的角髻发了一会儿呆,终于不装了。 “朱兄。”徐小白搓着手,拇指和食指捻动几下,“小弟虽欲南归,奈何囊中羞涩,没有盘缠。” 说完一脸期待的看着朱寅。 含情脉脉。 “徐兄何不早说?”朱寅愕然抬头,“你我挚爱亲朋,何分彼此?三五十两的回家盘缠而已,值当什么!” 三五十两?徐小白笑容一僵,我说三五十两了? 没错。要说路上盘缠,三五十两白银,足够北京到杭州了。 可问题是,他没有路引,各处水陆通关,要花“买路钱”的。 他是监生,本和秀才一样出门不需路引,但需要证明监生功名的身份。 可他身上监照、浮票、牙牌,一个都没有。 怎么证明功名? 那么他一路回南京,代替路引的“通行费”,就需要五六十两! 最少要借一百两,他才敢上路啊。 “这个…朱兄,我没有路引啊,要额外多花很多钱的…” 徐小白的语气十分为难。 朱寅这才恍然道:“原来如此!你看我都糊涂了!那句话怎么说?哦,朋友有通财之义!” “你说吧,要多少!” 徐小白心头一松,只觉得眼前这张小脸十分可爱。笑逐颜开的说道:“最少一百两!” “不对!”朱寅拨浪鼓般的摇头,“数目不对!” “怎么?”徐小白的笑容再次一僵,顿时紧张起来。 却见朱寅肃然道:“一百两是你的盘缠和买路钱,可你一年多不回家,难不成能空手回去么?” “起码要置办一身像样的行头,买些像样的见面礼吧?总不能栖栖遑遑、凄凄惨惨的回去。” “那家人能相信你的话?” “我给你二百两!” 二百两!徐小白神色一喜,一颗心被朱寅搞得七上八下,又被揉搓浑身通泰。 “朱兄大义啊!”徐小白叉手行礼,“小弟真是铭感五内,我这就写下字据…” 朱寅摆摆手,“写什么字据?你太见外了徐兄!二百两白银是不算少,可也比不得我们关外共患难的交情!” 徐小白都有些感动了,“朱兄,我就不说客套话了。等我回到国公府,一定不会忘记今日恩情…” “好了好了!”朱寅打断他,“人生际遇,全靠缘分。我年纪小,却听大人说过这个道理。” “你我一场交情,固然是缘分。可今生今世是否能够重逢,也还不一定呢。” “我若是心存回报的念头,那就没意思了。” 徐小白叹息道:“朱兄虽然年幼,却急公好义,真有上古高士之风啊,吾不如也。” “如此,兄弟就领受不愧了。” 朱寅对宁采薇点点头。 宁采薇却是轻摇螓首,咬着嘴唇。 朱寅皱眉道:“去给徐兄封二百两纹银。” 宁采薇戏精附体的不依道: “小郎君真是小孩大方,我家的银钱莫是大风刮来不成?平白送人使唤!” “借钱也不是不行,可白纸黑字的字据,万万少不得!这年头,哪有送人钱使的!” 朱寅佯怒道:“徐兄是我挚爱亲朋!二百两银子值当什么!小小妇人有何见识!岂知朋友之义!” “快快取来,莫让徐兄久等!” 徐小白见两人争执,心中对朱寅更是感念至深,忍不住说道: “切莫为我争吵啊,朱兄,我还是写下字据吧…” 朱寅一摆手,小脸含霜的看着宁采薇,“你给不给?” “给给给!”宁采薇一跺脚,气呼呼的一拧轻盈的腰肢,就恨恨往屋里走。 兀自怄气道: “你这散财童子,到时跟你朋友去过吧!奴家自是命苦!” 徐小白搓着双手,既愧疚又尴尬。 朱寅展颜一笑,老气横秋的说道: “莫要管她。从小不裹脚的小女子,性情倔强,不必一般见识。” 徐小白暗道:“朱小兄弟真是重情重义,回到国公府之后,可不能忘了今日。” 不一时,宁采薇就叉着小蛮腰,俏生生的站在前厅的台阶上,居高临下的说道: “不开眼的!二百两银子,十几斤重,你们不来拎!” “我来!”徐小白一个健步上去,拿起地上的褡裢。 里面是二十个银锭,白花花的晃眼睛,暮色之中,数它最亮! 要说徐小白可是国公之孙,王孙公子。当年在南雍,乃是用金叶子、金豆子的主儿。 可那一切富贵往事,如今恍如隔世。 此时见到二百两银子,居然觉得分外珍贵。 “朱兄,小娘子,我这就告辞了。” 徐小白连一刻钟也不想待在这荒凉的少保府。 “山高水长,后会有期。到了南京,一定要来找我。” 朱寅却是皱眉道:“徐兄携带二百两纹银,孤身独马,路途遥远。小弟不放心呐。” 言之殷殷,情之切切,语气十分关心。 徐小白笑道:“朱兄不必担忧,路上虽有剪径强盗,可我只走驿站和运河,却无大碍。” “再说,我骑射也不算差了,打不过也能纵马逃走。” 朱寅点点头,又吩咐兰察送给他一张弓、一壶箭、一把刀。 徐小白见他如此周到,不禁更是感怀在心。 他离开时再三恳求,请朱寅到时去南京游历。 朱寅亲自送徐小白出门,看他在上马石上马,单枪匹马的隐入夜色之中。 徐小白缓辔而行,直到走出十余丈外,回头一看,仍然见到那小小的熟悉身影,站在戚府门口目送自己。 徐小白不禁眼眶一热,打马挥鞭而行。 …… “小白终于走了。” 朱寅回到碧云院,径直走入乌漆嘛黑的客厅。 宁采薇已经抱着宁清尘坐在那儿了。 女孩子语气轻松的说道: “二百两投资亏不亏,不看他有没有机会继承国公,而是看他本性如何,是不是知恩图报。” “他要是知恩图报,就算当不上国公,哪怕只是个公府子弟,也能帮上大忙。比如说…私船出海!” “知我者采薇也!”朱寅笑道,“什么东西最贵?免费的。” “历史上他没有当上国公。不过就算他不是国公,也毕竟是国公的孙子。他只要真心帮忙,我们就能分杯海商走私的羹,出海许可就有了。” “沿海走私海商,都是这些地方权贵把持。要是不走捷径,我们最少要十年二十年才能上桌。” “这隆庆开关呐,就是开个小孔,屁用没有。接下来几十年,还是走私是王道。” “哼,大明皇帝已经没有彻底开海的能力了。不靠徐小白这种人,不知何时才能参与游戏。” 两人说话间,戚报国就带着两个帮闲进来。 “稚虎啊,你要的东西都采购回来了。” “爹说,你吃完了夜饭,就去止止堂,他在书房等你,有话和你说!” 第四十三章 夜谈 送完东西,戚报国就笑眯眯的走了。 临走前看朱寅的眼神,就像是看一个小财神。 宁采薇把妹妹塞到朱寅怀里,就张罗着嘎洛添油点蜡,铺床架帐。 又在各间屋子,点上新买的艾草香。 每人又分发了猪毛牙刷、汗巾、香胰子、香囊、牙粉、香薰等日常之物。 对于跟着自己的人,宁采薇从来不会小气。 比如之前朱寅给她当贴身保镖,工资待遇比厅级都高。 要不然说没钱万万不能呢。这一花钱购物,整个写意斋就灯火通明,活色生香了。 荒废的碧云院这才有了人间烟火气,像个住人的地方了。 哪怕在古代,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已经红烛高照、灯笼高悬的厅堂之中,众人围着一张八仙桌,打开酒楼送来的几个食盒。 据戚报国说,是鼓楼街大店饵月楼的酒食。价格不便宜,但手艺也真是好。 打开一看,首先是一张淡红色的薛涛笺,香气淡雅,上面是几个印刷的字迹: “贵客联袂到,相酌饵月楼。菜色如春色,当饮几杯无。” 下面却是手写的小楷,都是菜名。 档次一下子就出来了,不愧是大酒楼。 朱寅笑道:“这是酒楼的广告了。” 宁采薇也是微微一笑,对古人的商业头脑有了新的认识。 几个食盒里的菜品拿出来,对应的菜名却是: 糖熘鲤鱼、清炖全鸭、胶枣糕、糟炖鹅、红油肘子、炙驴肉、软香粳米饭、枇杷果… 肉菜鲜果,林林总总,共有十八品,摆满了一大桌子。 更有一壶秋露白,一壶登州朝霞。 几人也不分主仆尊卑,就这么家人一般围着桌子,大动筷箸,觥筹交错。 至于宁清尘,吃的却是从女真带来的干奶酪,用水泡开了将就着喝。 朱寅和宁采薇虽然是第一次吃到明朝中原的饭菜,但也罢了,毕竟和后世差别不大。 可是兰察、梅赫等女真人,却吃的恨不得多长一张嘴。 就是嘎洛这个小姑娘,也拿着一块肘子大啃大嚼,母狼一般进食。 他们第一次吃中原汉人的菜品,想不到是既好看又好吃。 中原真是好啊,什么都好。 就是有点热。 兰察一连喝了三杯秋露白,这个深山老林的女真少年忽然哭了。 “兰察啊,你为何像个孩子那样哭泣?难道中原的酒水,不合你的心意么?” 朱寅用女真语问道。 这几个女真人,还没有到学会汉语的地步。 兰察停杯拭泪道:“额真啊,我阿玛能喝到一壶野果子酒,就会高兴的跳舞祭祀酒神妈妈。” “要是他能喝到这么好喝的中原美酒,吃到这么好的美味,那该有多好啊。” 此言一出,梅赫和尼满也眼睛湿润了。 朱寅伸出小手,小大人似的拍拍兰察的肩膀,“总有一天,你的阿玛也会喝上中原的美酒。” “美酒会有,华服会有,高屋广厦,荣华富贵都不是不可得。” “或许将来,你们会比城主、贝勒们过得还要滋润!” “来!”朱寅举杯,“欢迎你们来到中原!” “谢额真!”兰察等人又高兴起来。 一高兴,就在厅外载歌载舞。 朱寅和宁采薇在女真部落待了近半年,也都习惯了,对此也不以为意。 宁采薇低声对朱寅道:“今夜这一大桌酒菜,怕是有三四两银子吧?” 朱寅点头:“古代食物贵。这桌酒菜…最少三两。” 宁采薇道:“所以,咱们可不能顿顿这么吃。要不然,光是每月的伙食费,就要二百两。” “以后我们养的人越来越多,开销也越来越大,成本控制一开始就要定好基准。” “眼下还没创业呢,钱要省着花。今晚我就定个饮食标准,开始节流了。” 朱寅道:“这个你决定,我肯定服从安排。不过也不能太苦了。” 用完了酒菜,朱寅就挑着一盏灯笼,出了碧云院,往东边的中庭止止堂而去。 戚府很大,也很是空旷。宁采薇不放心,派了兰察跟着他一起走夜路。 一弯夏月升起,高高在上的俯视戚府,冷漠无情。 月下青竹森森,花木幽幽。 朱寅仰头,看着明朝的月亮,小脸上一片幽邃。 今夜仰望明朝月,不是明朝月圆时。 树上的蝉鸣、池塘里的蛙声、草丛中的虫语、阒然空楼的猫叫…编织成寂寥空庭的夏夜晚唱。 青草和泥土的气息扑鼻而来,让朱寅有种行走在乡间小路的感觉。 随处可见的萤火虫,一闪一闪的飘荡,迷离如梦。 萤火虫,这种只在书中和故事中存在的精灵,朱寅还是第一次见到啊。 过了一座小桥,又往北穿过一条抄手游廊,就是戚继光的文书房:止止堂。 戚继光文武双才,书房都有两个。 一个是止止堂,一个是横槊堂。 此时的止止堂,冷冷清清的悬着几盏灯笼。屋檐下挂着的鸟笼空空如也。 窗前,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在灯影之下寂然不动。 “你就在外面。”朱寅对兰察说了一句,就走到精舍门口。 “稚虎到了?进来吧。” 书房中一个浑厚低沉的声音响起。 “是。”朱寅推开雕花门进去,转过屏风,首先引入眼帘的,是整整三面墙的书籍。 一股浓郁的书香味,充溢着偌大的书屋。 当真就是书盈满室啊。 西窗前一条长长的书案,上面文房四宝,琴瑟琵琶。 两盏灯台幽照之下,银发老将的面容更是峻峭幽邃,犹如一尊石刻雕像。 坐在太师椅上的戚继光气度沉静,轻袍缓带,花白的头发只用一根黑木簪子挽就,浑身不沾半点奢华,却不怒自威,气象贵重。 看到朱寅进来,戚继光的面容顿时生动了很多,仿佛石雕神像瞬间活了。 “爹。”朱寅叉手行礼,“孩儿给大人问安了。大人可安好?” 戚继光抚须问好,“老夫很好。” 朱寅又问:“大人用过晚膳了吗?” 戚继光点头含笑,“用过了。” 朱寅道:“那大人今夜就能睡踏实了。” 这就是晨昏定省中的“暮礼”。 朱寅第一天当义子,当然要很知礼。 戚继光很满意朱寅的“知礼”,指指旁边的三脚鼓腹圆凳,“稚虎,坐下说话。” “是。”朱寅首先拎起书案上的青瓷执壶,给戚继光斟茶。 然后才坐下来。 但也只坐了半张椅子,不敢深坐。 这也是礼。 戚继光喝了一口茶,抚须淡然说道: “俺少年承袭指挥佥事、明威将军,可谓世食明禄,岂能不报国恩。” “南北驱驰报主情,江花边草笑平生。一年三百六十日,多是横戈马上行。” “可是捐躯易,报国难。朝中无人,寸步难行。” “朝中骂俺是张居正‘门下走狗’,购买千金美姬、虎狼之药贿赂张相公。” “对。俺是自称门下走狗。俺还贿赂严分宜、高新郑、徐华亭,这都没骂错,没有冤枉俺。” “俺想为国家做事,就要不惜替权贵为奴。直到你自己成为权贵为之。欲刚先柔。你,明白么?” 朱寅知道戚继光要对自己说什么,站起来道: “义父大教,孩儿谨记。欲刚先柔,要为国家做事,先替权贵为奴。义父这是真正的大勇,不得已而为之。” “义父为了做事,不惜自己的名节,正是失自己之小节,得天下之大节。” 戚继光叹息道:“朱寅,你真是聪明过人的早慧之人啊。” “俺敬佩海刚峰,那是个铮铮男儿。可是他做事却不如俺,因为他不够大方,他舍不得他的气节!” “所以他想做的事,几乎都做不成。” “俺呢?” 戚继光笑了,笑的非常坦然,非常豁达。 “俺少年时想做的事,大多已经做成了。俺不想做的事,俺也没有做。除了后继无人,衣钵难续,俺已经没有遗憾了。” “稚虎啊,你知道为父不想做的事么?” 朱寅点头,“义父是说…谋反?” 戚继光目光波澜不惊,经过之前朱寅的规劝,他已经没有心结了。 也不会反应过激,焦躁易怒了。 “不错。张希皋弹劾俺是张党余孽,有人说俺想勾结张江陵谋反,欲拥护其为帝。” “天子未必相信,可天子不放心俺。京畿精锐都在俺手里,谁也不放心。” “可俺若真有谋反之心,还能一道圣旨,就乖乖离开蓟镇么?” “隔着长城,就是蒙古大军。俺若是不走,学那李成梁养虏自重,朝廷那些书生,又能如何呢?” “李成梁在辽东,以城为府,富可敌国,养了三千家丁,两千家妓,声色犬马,骄奢淫逸。还封了伯爵。” “俺佩将印数十年,家无余田,囊无宿镪,家徒四壁,债台高筑,惟集书数千卷耳。最后一身老病,罢官夺俸。” “公道自在人心,俺自问比李成梁强。他的富贵名爵,本非俺所欲也。” “俺免不得要替朝廷担忧啊。没有俺在蓟镇,谁能压得住李成梁的辽镇?” “没有南军制衡,北军将来若是尾大不掉,朝廷又将如何呢?藩镇之祸,殷鉴不远啊。” 说到这里,戚继光露出释然之色。 “天下英雄,各领风骚数十年。一代人只管一代事,张江陵如此,俺戚继光也如此。” “以后谁替大明朝遮风挡雨,那就只有天知道。” “后辈来者之贤愚良莠,就看国朝的国运造化了。” “稚虎啊,俺说了这么多,你可明白俺的意思?” 第四十四章 孔府 朱寅肃然回道:“义父大人希望孩儿是长江后浪,将来成为国之栋梁,长大后为大明遮风挡雨。” “但要为我华夏做实事,做好事,做大事,就需要朝中权贵的支持,要北面侍之,甘居门下,如奴奉主,欲刚先柔。” “靠山硬,靠山高,靠山牢,就能百无禁忌,放手做事。” “切不可学那海瑞,耿直刚强,孤臣孽子,崖岸险峻,清高自许,爱惜个人名节,以至英雄无用武之地。” “违心侍奉权贵,结交高门,若非为了一己之私,而是为了国家大事,那就私是不私,曲身为公。” “朝堂正气不足,此举纯属无奈。” 朱寅语气铿锵的一口气说完,又躬身一礼。 “私是不私,曲身为公。”戚继光抚掌点头,“小儿说的好啊,朝堂正气不足,此举纯属无奈。” “不意螟蛉之子,却尽知吾心意。” 他神色欣慰,看着九岁稚童一板正经的小脸,不禁莞儿。 “老夫阅人无数,平生也算识人。虽无冰鉴之能,望气之术,却也很少看走眼。” “得良才美质而授之,人生大乐。若非你能调教成才,打磨成器,俺焉能收你为义子?” “你冰雪聪明,钟灵早慧,已有神童之姿。更有赤子之心,玲珑之心,孝义之心,柔韧小意,善解人意。” “身板也好,体质强过同龄男童,必是长寿不夭之相。” “有此三心二意一体,只要自爱自重,奋发图强,就可成庙堂之才!” 朱寅愕然,三心二意还能这么用。 戚继光一番话苍音龙钟,余音绕梁,说的他热血沸腾,心怀激烈。 一代人杰戚少保,居然如此看重自己。 穿越者的优势,实在太大了。全能作弊啊。 可他立刻做出惭愧之态,赧然说道:“大人谬赞了,孩儿哪里当得起。” 戚继光摇头晃脑的抚须笑道:“是否谬赞,就看你将来的造化了。稚虎,俺且问你,你愿走科举,还是愿走武举?” 朱寅没有回答,却是反问道:“义父大人以为呢?” 戚继光乐了,指着他摇头:“都说童言无欺,你却是小人如鬼。你心中已有主意吧?却反问老夫。” 朱寅汗颜,只能祭出天真的神态,“孩儿想走科举。” 戚继光一拍桌案,“对,就应该走科举的路子。莫看为父当年统帅千军万马,可兵权始终受文官所制。” “这大明朝,真正当家的还是文臣。” “俺看你带弓携刀,虎口有茧,身姿矫健,应该是爱习武艺。但万不可走武将的路子。” “要做大才,就要允文允武,不可偏废。却要以文为体,以武为用。” “张居正虽是不世出的相才,可惜不懂军务,身无武技,终究是个文弱书生,到底还是差了一截。” “国朝靠那些只知纸上谈兵、坐而论道,不懂弓马骑射、火枪火炮的文官,迟早必生大祸!” “这南倭北鞑,祸乱二百年,还不是他们武德不彰、重文轻武养出来的?” “南倭北鞑是压下去了。可就这么下去,难保将来没有东虏西夷。” “华夏泱泱大国,若食肉者有三分尚武之心,勇悍之气,何至于区区倭寇,小小鞑虏,就胆敢欺凌上国?” 朱寅没想到,戚继光的想法,和自己不谋而合。 都是走科举当文官的仕途,同时兼顾军事和武技。 不当书生文官,也不当纯粹的武将。 “孩儿懂了。”朱寅说道,“考科举,重武道!” 戚继光点头,“孺子可教!正是考科举,重武道!” “俺虽有子侄数人,奈何都是天资有限。俺废了不少心血,也难堪大用。这是命数,也怪不得他们。” “这些年,俺寻找可造之材,倒是有天资出色的,可见俺倒霉背运,唯恐避之不及。” “对你,俺已报以厚望。你可愿意跟俺学习兵法、武技,将来为国效力?” 朱寅等的就是这句话,喜滋滋的说道:“孩儿愿意!孩儿一定好好学!” 戚继光道:“好,俺会好好教你,军阵,练兵,战策,火器,白刃,拳脚…你都要学。” “你弓马已经有了底子,女真这一套很厉害,你不必再跟我学骑射,你的随从就是良师。” “接下来,你兵道先读兵书,武技先学拳脚。” “拳脚能学到十人敌,白刃也能学到十人敌,那便是武技小成了。但要成为俞大猷那种百人敌,却又极难。” “自身武力,是为将之胆。自身武力差,哪怕知兵,也易为士卒所轻,色厉胆薄也。” 朱寅听的不住点头。他很认同‘自身武力,是为将胆’这句话。 他在秘密特勤局受训的时候,有的教官因为个人武力不行,哪怕情报素质出色,也不敢管理学员。 怕被学员揍。 可见,个人武力值不行,气场就不足,就很难御下。 戚继光说俞大猷是百人敌,其实也是谦虚。因为他自己,同样是百人敌的存在。 戚继光忽然叹息一声: “可是俺一身病痛,时日无多,也不知道能教你多久。明天,你就跟俺去横槊堂学习。” “是!”朱寅欣然领命,安慰道:“义父大人身体硬朗,春秋鼎盛,起码能活到八十。” “孩儿一定设法,治好义父的病!” 戚继光微微一笑,“你是个有孝心的孩子。这便去吧,明早卯时二刻,你到横槊堂见俺。” “还有,俺如今是革职夺俸的罪臣,你不要让外人知道俺是你义父,对你不利。” “军事武道上,俺尽可教你。可科举考试、八股制艺之道,俺就教不了你了。” “俺在浙江有个姓沈的故友,如今赋闲在家,还没有起复。他精通制艺,为人通达,可为良师。” “过段日子,咱们一起去浙江,俺舍下这张老脸,也要让他收你为徒。如此,你科场有望。” 浙江姓沈的故友?是谁?朱寅转着心思。 义父去浙江,只是带我去拜师?他在浙江为官多年,也在浙江发迹,难道是思念浙江,想故地重游? 或者是…躲避什么? 朱寅正思索间,戚继光指着书房角落的一套铜器道: “碧云园如今没了铜漏吧?你把铜漏拿走,也能准确计时。” 他自己也有些无语。偌大的戚府,如今家徒四壁书侵坐,就连铜漏壶也只剩一套了。 朱寅道:“孩儿拿了去,义父用什么?” 戚继光摇头道:“俺已自知时辰,大差不差,不需计时了。” “夜了。你唤随从抱走铜漏,这便去吧。” “是!”朱寅也不拂了他的好意,当下唤了兰察进来。 戚继光看到兰察,不禁点头道:“真是猛将之材啊。” 接着,朱寅就去拿铜漏。 兰察抱着最大最沉的‘夜天池’和‘日天池’,朱寅拎着最小的平壶和万分壶,辞别老将,回到碧云院。 …… 写意斋中,卧房之内,红烛高照,锦帐绣幔。 床边不远是涮选干净的马桶。千工拔步床上,铺着新买的竹席。 七个月大的宁清尘,穿着破裆裤,光着小背,在竹席上打滚。 或许这样会凉快一点? 穿着绉纱罗衫的宁采薇,一脸无奈的坐在梳妆台前,打着扇子。 热啊。 这上半夜闷热闷热,浑身黏黏糊糊。好些天没有洗澡,宁采薇都嫌弃自己了。 朱寅带着兰察,将铜漏壶安置好,加了水在夜天池,然后兰察自回自己的厢房去住。 宁采薇忍无可忍的说道:“这才八点吧?我要洗头洗澡,不然根本睡不着。” 朱寅点头道:“没有热水,用阴凉的井水洗,你能行?” 宁采薇苦笑:“也只能这样了。我觉得自己脏了,你不嫌弃,我自己也嫌弃啊。” 朱寅也觉得浑身不舒服,“我也臭了,不洗睡不着。” “我让人打水,先将就着洗吧。” 朱寅出门唤了梅赫等人打水,很快就将澡桶打满了井水。 接着,嘎洛关上房门,帮宁采薇搓背。 朱寅则是在井水边脱了衣服,拿着香胰子和汗巾,直接在井边冲洗。 夏夜虽热,可井水却很是阴冷,冲在孩子的身上,还是有些吃不消。 但也很爽。 男人在这方面,可比女人方便多了。 宁采薇和嘎洛,哪里敢直接在井边脱衣服冲澡? 朱寅正将身上涂满香胰子,刚刚搓出泡泡,耳边就听到一种熟悉的声音。 接着“嗤”的一声,一支羽箭插在不远处的空地上。 羽箭上面,好像还绑着书信。 这是一支从府外射进来的箭。 朱寅眉头一皱,等了一会儿没有动静,就光着身子走过去,拔起地上的箭。 果然,上面绑着书信。 朱寅打开信,在灯笼下一看,只有一行字: “戚大将军飞扬跋扈,却也不能欠债不还。” “十日之内,当上门讨债,敬请筹款以待,勿谓言之不预也。” 落款:“曲阜孔府。” PS:只能靠大家每日追读最新章节,帮我通关了,满地打滚… 第四十五章 是谁? “孔府…讨债…” 朱寅看到这极其无礼的纸条,小脸上一片阴沉。 他曾经看过一本关于戚继光的明朝传记。说戚家军其实是戚继光的私兵。 只不过戚继光一心为国,忠心耿耿,所以给人一种错觉:戚家军是明朝官军。 戚继光统帅的不仅是戚家军,更多的是明军正规军。戚家军只是作为主力在用,相当于戚继光的私人家丁。 就好比李成梁也养了几千家丁,没有兵籍,不入兵部和都督府的花名册,组织关系上不属于正规明军。 而是李成梁的私兵。 戚家军也一样,本质也是私兵。 不同的是李成梁有私心,私兵就是私兵。 戚继光是公心,他苦心训练的私兵,反倒像是朝廷的军队。 这就很好解释了,为何后来万历君臣故意断绝戚家军的军饷,默许北军将领剿杀戚家军。 因为,戚家军不是真正的朝廷军队,是个异类。 和李成梁鲸吞军饷、垄断贸易豢养私兵不同,戚继光养私兵的钱粮,大半是他募集而来,少数是朝廷拨款补贴。 也就是说,他身后是有金主的。 戚继光是被东南沿海大地主、大官僚、大商人看中的一把战刀。 为了保卫自己的财富,他们借钱给戚继光。 戚继光募集到了大笔钱粮,招募数千义乌矿工、农民,苦训加厚饷,遂成天下精锐。 这些钱有的是借,有的是送。戚继光拿到钱不光是喂养戚家军,也用来打点朝中权贵。 戚继光多次大败倭寇,缴获了倭寇的赃物,很大一部分就是用来还债了。 但还有窟窿。 戚继光还有兵权的时候,当然不用还。那些金主也不敢来要债。 戚继光罢官夺俸后,大多数金主也不忍心来要。 毕竟戚少保没让他们失望,也知道天下需要戚少保这样的人。 可是极少数厚颜无耻之徒,就没那么好打发了。 这些人当初的钱就是以借的名义,不是送。 他们落井下石,趁人之危,明知戚家已经山穷水尽,还要上门逼债,将戚家榨的干干净净。 戚家的田产、家当全部典卖,也不够还债。 这其中,就有曲阜孔府! 孔府来逼债,当然不仅是要钱,更是一个姿态。 向文官集团表明,孔府和戚继光这种武将是敌非友,代表读书人打压武将的态度。 用心十分险恶。 原来,那本传记中的事迹,是真的。 传记中说,孔府曾经借给戚继光白银一万两,利息五分。 以剿杀倭寇的战利品偿还。 一万两虽然是个很大的数目,可是对孔府来说,那就是九牛一毛。 孔府简直就是山东境内的一个封国。 光是朝廷赏赐的五屯祭田就有二十万亩,加上学田、兼并的土地,超过百万亩。 曲阜周围数县,遍布孔府的大庄园,都是膏腴之地。 封户(钦拨户)、寄庄户、佣户、管领户,加起来超过三万户,十几万附属人口。 产业遍布齐鲁、京师、江南、湖广。 海贸走私、盐、粮、茶叶、丝绸、酒楼、青楼、书籍出版…这些明的暗的、脏的臭的赚钱生意,孔府没有不做的。 大明朝谁是首富不知道,但孔府即便不是这个首富,也必然能稳入前五。 孔府的家业,用白银计价,最少也值三千万两。 真就是富可敌国。这一万两银子,对他们而言算的了什么? 朱寅没有连夜去找戚继光,免得打扰老人家休息。 他洗完澡刷完牙,换了一套纯棉汗褂,头发随便扎个冲天辫,就拖着木屐进了客厅。 等到嘎洛也洗完澡出来,他才进入卧房。 宁采薇洗完了澡,换了一件绉纱抹胸的罗裙,正坐在梳妆台前擦着头发。 她的皮肤白里透红,羊脂玉一般,在摇曳的烛光下完美无瑕。 不满十岁的女孩子,腰肢盈盈一握,青涩稚嫩,却已经芳华初露了。 她用了香胰子,还熏了香,真是香喷喷的一只小娘子。 “洗澡真舒服啊。”宁采薇的声音透着一丝慵懒的凉意,“就是井水太冷。” “明天还是要烧热水洗。” 她侧头看着朱寅,眉目如画,就像一件刚刚洗过的精致汝瓷。 宁清尘也洗过澡了,香喷喷、软萌萌的一小只,正在竹席上爬呀爬。 毛团子一般的小黑,蹲在门口,伸着小舌头,漫不经心的摇着小尾巴。 窗外的夏虫鸣叫,似乎更加嘹亮了。 房中弥漫着艾草的香味,烟雾缭绕。 朱寅将箭上的信交给宁采薇,“你看看这个,有人用箭射进来的。” 宁采薇接过一看,蛾眉一蹙。 “孔府太过分了吧?知道戚府家徒四壁,还来逼债?要逼死人么?” “估计欠多少?” 朱寅脱下木屐,钻进挂着蚊帐的千工拔步床,隔着蚊帐看着外面朦朦胧胧的小女孩。 “不知道,估计有上万两吧,可能还有利息。” 宁采薇摇头,“那怎么办?我们现在只剩一千两,就算都给了,也是杯水车薪。” “孔府这次既然来要债,肯定不会好说话。估计是看中戚府的祖宅和藏书了。” 她一边说,一边也脱鞋上床,将爬来爬去的宁清尘,放在两人中间。 朱寅眼睛一眯,“明早去横槊堂学武,再把信给义父。我估计,他心中有数,已经有对策了。” 宁采薇躺下来,枕着一只瓷枕,侧身看着小男孩,“他有什么对策?不会是借东墙补西墙,或者卖掉祖宅吧?” 朱寅笑道:“义父要是这么死脑筋,那还是华夏名将?” “他今晚告诉我,要去浙江找一个姓沈的故友,教我八股制艺。难道他仅仅是为了给我找老师,才去浙江故地重游?” 宁采薇坐起来,抱着瓷枕,“他想去浙江躲债?也是啊,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他是名将,当然不会不懂这个道理。” 朱寅道:“他之前应该还没有想到去浙江,因为他没有盘缠。” “可是有了我这个义子,他就不客气了,也有盘缠了,就干脆去浙江躲债。当然,除了替我找老师,可能还有第三个目的。” 宁采薇撩撩秀发笑道:“你这个义父,还真是个有意思的老头。” “对了,你刚才说他去浙江,找姓沈的故友教你科举,会是谁啊?” 朱寅摇头:“这个就不知道了。浙江那么大,姓沈的也不少。不过听他的语气,那位沈先生曾是官员,官位应该还不低。” “但是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已经不做官了,在老家赋闲。似乎,还有起复的可能。” 宁采薇却是来了精神,“拜老师也是投资啊,马虎不得。人脉资源可是很重要的。以义父的眼界,他看中的人一定不简单。” “你好好想想,万历时期,有姓沈的历史名人吗?” “最有名的有两个。”朱寅回答,神色有点诡异。 “一个叫沈一贯,一个叫沈鲤。都比较有名。但他们的籍贯,我却不知道是不是浙江。” 宁采薇问道:“他们两人的官有多大?品级很高吗?” “有多大?”朱寅的神色更玩味了,“嗯,也就是内阁首辅、内阁次辅这么大吧。” PS:各种求啊 第四十六章 科普 宁采薇神色一喜,“首辅、次辅?那可是阁老啊。义父要是能请其中一人当你老师,那就是烧冷灶的最好机会。” “这个项目的回报,简直无法评估。” “真要是起复了,那不就是你的大靠山?玩儿政治,背景和站队最重要啊。” 一边说一边摸摸朱寅的背。 朱寅盘坐在竹席上,小身板挺拔如松,但一点也不僵直,反而有种松弛感。 宁采薇很喜欢朱寅这种坐姿。 这是男人自律又自信的表现。 “不一定是这两人中的一个。”朱寅语气淡然的说道,“是当然最好。就算不是,我也能找到其他官场靠山。” “攀不上内阁大臣、尚书侍郎,巡抚、布政使之类,将来还是有希望攀附上的。” “最起码,前期也能攀附知县这样的正处级实职领导。” “在一个县,能攀附知县、县丞、主簿,甚至结交到典史、教谕、经承、师爷等县中大人物,也够我们滋润几年了。” 宁采薇是商业大佬,享受的政治级别也是副部。她从来不认为科、处级的小官儿是大人物。 “嘁,县中大人物?芝麻大的大人物吧。” 朱寅见宁采薇不以为然,神色有点不屑,知道她出身起点太高,对基层社会的生态结构缺乏认识。 他提醒道:“我们现在就是草民啊,你不是宁总,我也不是探员,我们是最底层你知道么?” “我们连户籍都没有,身份上就是流民。一个衙役就能把我们抓了,没收我们的财物。” “县衙典史不入流没错,连从九品都不是。六房经承,更只是胥吏。” “可是在一个县,他们绝对就是大人物、官老爷,是普通百姓根本惹不起的存在。至于知县等正式官员,普通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见到。” “你以为知县小?人家掌管一县之政,俗称百里侯啊。” “整个大明朝只有1100个县,晚明时期人口两亿,平均一个县有十几万人口,地盘比后世的县更大。” “大官的确不把知县放在眼里,可是普通百姓,千万不能小瞧了,人家一句话,真能让我们家破人亡。” “所以啊,我们一定要谦虚,要卑微。起码要到我中秀才了,我们的腰杆才能伸直一些,等到我中举或者进了国子监,才能真正挺起胸,扬眉吐气。” “在此之前,我们是龙要盘着,是虎要趴着。暂时忘记现代身份,先融于进去。” “这个落差对你而言很大。但你要是不转变心态,会活的很辛苦,很痛苦。” “等到了浙江,我们就设法结交这些县里的‘大人物’,不然的话,你生意也做不成。就算发了财,也会被勒索破产。” “你的长相也太过出众,要是没有靠山撑腰,也很容易招灾惹祸。强抢民女这种事情,古代哪里没有?你千万不要大意。” 宁采薇点头称是,“你提醒的对,是我心态没有完全转过来。我们就是底层小人物,靠着李如柏和野猪皮的馈赠,发了一笔小财而已。” “义父名气虽大,可毕竟被罢官夺俸,护不住我们,我们不受他连累就不错了。” “所以啊,咱们不能一口吃个胖子。步子大了…等你考中了功名,我这边赚到大钱了,就帮义父活动,帮他官复原职。” “他恢复官职了,人脉资源一激活,本身不就是大靠山?” 朱寅点点头,“义父最高做到左都督,武将极品,差点封爵位的人。” “他要是官复原职,就算是武将,也是大靠山了。他要是再招募几千家丁,我们就更有操纵空间。” 宁采薇历史不好,问道:“明朝不是猜忌武将么?为何允许武将大规模练私兵?” 朱寅回答道:“明朝武将本就有家丁,但数量很少。大规模豢养私兵成为军队,是从嘉靖朝开始。” “因为卫所和边军崩坏,皆腐朽不堪一用。无法应付严重的南倭北鞑。倭寇打到南京,鞑靼打到北京。” “明朝统治者被迫无奈,才默许武将大规模豢养私兵。换了以前,怎么可能?” 宁采薇明白了,“原来如此。就是皇帝也只能绕过体制办事,行政体系已经在腐败下僵化失灵了。” 朱寅冷笑道:“老道士很清楚,大明吏治腐败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凭借现有体制,很难练出强兵。” “唯一的办法,就是准许将领绕过朝廷体制,练私兵为朝廷所用。不然,日本人真能打进中原。” 宁采薇干脆问个明白:“都说倭寇主要是华人海盗,难道不是?” 朱寅摇头:“那是为了脸面,混淆视听。倭寇之乱最严重的时期,很多日国大名都派兵参战了。” “倭寇主力就是日本人,根本不是华人海盗。说倭寇主力是华人海盗,那是明朝官员为了脸面故意颠倒黑白。” “皇帝为了脸皮,也只能相信倭寇主力是汪直之流。如此一来便是匪乱,就不是被小国侵略了。” 他拿过宁采薇手中的团扇给自己打扇,继续说道: “后世学者为了脸面,也搞出“十倭七华”的论调,似乎这样就会好看一些。” “但后来的历史研究戳破了这一点。倭寇之乱绝非华人海盗“造反”,就是日人的蓄意侵略。” “嘉靖朝急剧恶化的倭乱,本质可以看做是日本的一次侵华战争。规模最大的战役,甚至有数以万计的真倭。” “筑前甚至成立了以九州霸主大友宗麟主导的侵华日军大本营。” 宁采薇这次想到了更多,说道:“倭寇侵华规模的大小强弱,取决于明军能否有效抗倭?” “如果能,侵华规模不敢扩大。如果不能,那么日本大名野心膨胀之下可能联合起来,发动更大规模的侵华战争?” 朱寅点头微笑,“你虽然历史不好,但就是聪明。话说一半,就能猜出结果。” “对。关于扩大侵华战争的规模,除了九州霸主大友宗麟想干,那位第六天魔王,也很想这么干。” “还不是你科普的好?”宁采薇笑道,“不懂就问,谁是第六天魔王?” “织田信长,已经死了好几年了。”朱寅将扇子还给女郎,“他的继承者,就是丰臣秀吉。” “原来是他啊。”宁采薇一笑,又神色一凝,“丰臣秀吉…他是不是要发动侵朝之战了?” 朱寅眸光闪动,烛光之下,里面似乎有火焰在跳跃。 “对,还有五年,也就是1592年,丰臣秀吉就会大规模入侵朝鲜,意图先征服朝鲜,再征服明朝,狂妄到极点。” “我要是能在这一年考中进士,说不定能恰逢其会!” 第四十七章 一拳! 宁采薇听到朱寅想参与抗倭援朝,出言降温说道: “好了,期望别太高,过不了举人这一关,没有会试资格,你就是知道会试考题,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 提到乡试,朱寅也不敢太过乐观了。 乡试难度很大,绝对是百里挑一的选拔。而且是从读书种子里面选拔,是优中选优。 面对乡试,他唯有一个优势:年纪小,学习能力强。 其他方面,反而不如古代考生有优势。 要是考不上举人,可能会蹉跎好多年,甚至一辈子都考不上。 那样的话,他、宁采薇、宁清尘就没有机会掌握自己的命运。就算发家致富,也很容易成为待宰猪羊。 科举制度诞生以来,不知道多少才华出众的历史名人,栽在了乡试这关,憾恨终身。 自己不知道题目,凭什么就一定能过关? 之前过于乐观了。 朱寅想到这里,小脸不禁变得有点忧虑,眉头也生出了一抹轻愁。 他必须考虑,考不中举人该怎么办。 “不说这个了。”宁采薇柔声说道,“你还小嘛,慢慢来。考公很少有一次上岸的。” “何况,这比考公还难。” 她怕朱寅有思想负担,承担心理压力。 她很清楚,朱寅才是她最重要的投资项目。这个项目是唯一的,关系到她的生死荣辱。 朱寅的未来,就是她和妹妹的未来。 朱寅必须无忧无虑的健康成长,保证项目的稳定性。 宁采薇看到小男人精致如画的侧脸,此时带着一种清冷的沉郁,像一只小小的、过早忧愁的王孙公子。 她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再次被触动了,忽然有点疼。 第一次被触动,是在那个林中茅屋,他用手术刀刺杀那个女真恶人,解救自己。 第二次,是自己要被殉葬绞杀之际,他带人来救自己。 宁采薇很想伸出手,摸摸他的耳朵,摸摸他的脸。 可是,她又觉得这种动作太亲昵了。 这种感觉,让她的心跳的有点快,小脸有点发烫。 唉,身体返童之后,怎么真就烂漫了呢? 之前为了家族接班,宁采薇没有任何感情经历。很小祖父就告诫她,任何试图靠近她的异性,都可能不怀好意。 感情和欺骗,会毁灭她的理性和天分。 父亲、哥哥就是女人太多,桃花泛滥,最终被剥夺集团管理人的资格。她才能越位继承。 她似乎是为了宁氏而活,甚至有不婚不嫁的打算。 带着面具高高在上,可那不是真正的自己。 太累了啊。 少女时代,众人都以为她阳光烂漫,却不知道她心中已是一片冰原。 试图以任何方式靠近她的任何男性,都会给她一种狩猎者的感觉。 因为她太有钱了。 有钱到…无法判断感情的真假。 有钱到…无法相信爱,也不能去爱。 男女之情的情感,对她而言是禁忌,是枷锁,是毒品,是咒语,根本不能碰。 家族事业就是她的牢狱。而她已经被判处终生监禁了。 她反而羡慕妹妹清尘,因为妹妹有更多的选择,比自己自由自在的多。 可是现在来到明朝,她不再是那个自我囚禁的囚徒了。 她失去了巨大的财富,但她可以重新来过啊。 宁采薇想到这里,轻轻垂下如剪的眼帘,嘴角浮现一丝涟漪般的微笑,就像一尊小小的玉观音。 不是自己一个人。 他肯定不是为了钱。因为自己已经不是有钱人了。 这样,是不是也蛮好? “采薇,你在想什么?”朱寅打断宁采薇的思绪。 “我给你打扇。”宁采薇坐的近了一点,干脆将妹妹拎起来,放到一边去。 这样,朱寅也能扇到风了。 中间少了宁清尘这个障碍物,两人靠的很近,朱寅鼻端闻到的香味,就更加生动鲜活。 “你问我在想什么,我在想治好戚少保的病。”宁采薇随口就编了一个完美的理由。 “你不是说他只有半年寿命吗?我们要加紧治疗了。” “明天早上,我抱着清尘跟你一起去横槊堂,让清尘观察一下他的症状,然后对症下药。” “你说呢?” 小姑娘扬起一张花蕊般的清丽小脸,一副“温良贤淑”的大人模样。 她正说到这里,忽然被她拎到一边的宁清尘,蹬着两条小腿,不依不饶的哭起来。 “呜哇哇哇…” 你们聊了一晚上,没人看我一眼,没人给我打扇,还把我像物件一样拎到一边! 狗男狗女! 你们嫌弃我碍眼,怎么不把我踢下床,扔到外面去鸭! 现在需要我治病了,就想起我来喽! 本小姐是工具人鸭! 工具! 你们商量一晚上,可曾想起帮我请个奶娘? 我才七个月,不要吃奶的鸭? 呜呜呜呜… 宁清尘恨自己是个口不能言、脚不能走的婴儿,恨自己还穿着破裆裤,竟是越想越伤心。 越伤心,越委屈,哭的越凶,上气不接下气。 快要背过去了。 “好了好了,不要哭了…”宁采薇赶紧心疼的抱起妹妹,用汗巾擦干她的汗水和眼泪,柔声道: “是姐姐错啦,不是不管你,姐姐也没有带过婴儿,你是第一个啊。” “这不是在学嘛,你要给姐姐时间啊。” 宁清尘泪眼朦胧的瞪着姐姐,一脸幽怨。 哼,知姐莫若妹,我还不知道你? 你在心里笑我鸭! 以后你一定会当笑话讲! 你还装什么温良贤淑!从小装到大! 宁清尘真生气了,她努力伸出小手,薅住姐姐的头发,用吃奶的力气揪着。 “别闹!二十岁的人了,姐生气了啊!”宁采薇哭笑不得,挣开妹妹的小魔爪,“祖宗嗳…” 她赶紧将小东西赛到朱寅怀里,“小火炉一样,把我头发都薅乱了。” 朱寅只好接过婴儿,动作笨拙的抖起来,一边拍着宁清尘的小背。 “不是不管你,哪敢冷落你啊。这不是以为你睡着了嘛。” “哦,之前你姐还给我说,明天给你找个好奶娘,不能让你饿着。” 朱寅说到这里,忽然看着宁采薇道:“你真叫宁采薇?” 宁采薇一怔,小脸顿时有点不善,“莫名其妙,我不叫宁采薇叫啥?” 朱寅正色道:“那宁采臣是你什么人?” “妈蛋。”宁采薇鼻子一皱,“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无聊。” “咯咯咯咯…”谁知宁清尘却破涕为笑了,笑的十分欢畅。 没办法,婴儿的笑点是真低。 忍不住,难绷。 宁采薇也忍不住灿然一笑,原来是逗婴儿啊。 朱寅比起自己,好像更会哄孩子。 宁采薇给婴儿端了尿,又对朱寅说道: “小老虎,我还是有点不习惯,劳烦你出去一下,我要用马桶。” 朱寅起床趿拉着木屐,铎铎的走出房间。 小黑跟着主人出去,坐在他的脚边,一起看着夜色。 繁星满天,蛙声成诵。清辉似水,流萤如梦。 一股淡淡的海腥味被晚风吹来,真就是海滨仲夏夜。 朱寅身上顿时干爽,自清凉无汗。 纳了一会凉回房,却见宁采薇已经方便完上床了。 朱寅吹灯上床,说道:“还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明朝都市人家,几乎没有厕所,用的都是马桶。” “城池之中,也就是谢肇说的‘南方无茅房,北方无溷圊’。” “受到元朝蒙古人影响,明朝就是皇宫王府,也不修厕所。” “海瑞去淳安当知县,还专门带个马桶。” 他指指墙角的马桶: “所以明天早上,街坊的粪夫,会来收夜香(粪便)。你告诉嘎洛,让她把所有马桶,全部交给粪夫。” 宁采薇听到马桶,不禁皱皱蛾眉。 用马桶的体验…不好。 真愁人。 朱寅也露出苦笑。回到古代,卫生上是真不适应。 尤其是上厕所。别说宁采薇,他自己也吐糟不已。 可是也没有办法。好在舍得花钱买手纸,倒是不必用厕筹。 否则,这房中还要准备一盒竹片…那场面。 “怎么收费?要先准备碎银子吧?”宁采薇皱眉问道。 朱寅摇头,“倒是不用收费。城中有专门垄断这项产业的粪霸,将粪便运到城外的粪池,卖给大地主、庄园主,用来肥田。” “不过,要是加一项清洗马桶的服务,就要收费了。可能几天收一次,可能一个月收一次。” 宁采薇赶紧说道:“再贵十倍,我也要加这项服务。我可不想清洗马桶。” 朱寅点头,“行吧,那你明天早上找戚报国,借他的夹剪和戥子,剪出一点碎银子,称好了分量,用来小额支付。” “这货币用的真麻烦。”宁采薇摇头,“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们一定要搞新货币。” 朱寅打了个哈欠,躺下来枕着瓷枕,“好。我等着你搞新货币出来,睡吧,困了。” “唉,这瓷枕还真是不习惯啊。” 宁采薇想了一会儿,翘起脑袋问道:“古人为何要用瓷枕?舒服吗?” 朱寅没有回答,却已经发出均匀的呼吸声。 宁采薇小心翼翼的伸出脚丫子,碰碰朱寅的脚,没有反应。 这小男人,这么快就睡着了啊。 … 第二天大早,朱寅换了一身短打,随便洗漱完,在宁采薇的帮助下扎了两个小髻,就直接出门。 “我先过去,你等会带着清尘再来。” “嗳。”宁采薇脆生生的答应一声,就先给妹妹洗漱、把尿。 朱寅来到西边的横槊堂,却见门口大石上刻着两句诗,字迹铁钩银划,十分遒劲,却是: “一年三百六十日,多是横戈马上行。” 戚继光早已经到了。 而且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十来岁的男童,最多比朱寅大一两岁。 “义父大人,昨晚可睡得踏实?”朱寅首先问安。 这是“晨礼”。 “罢了。”戚继光一摆手,指着那个男童,“他叫戚金,是俺的侄子,今年十岁,已经学拳脚五年。” “要学拳脚,先要受一顿打,吃一次亏,知道对方怎么出手,怎么制服你。” “戚金,下手别重了,上!” “得令!”戚金声音清稚的一声脆喝,身子一沉,抬起粉白的小拳头,一拳轰出。 一拳! 第四十八章 病情 戚金一出手,戚继光再次喝道:“轻点!” 他当然是怕侄子伤到义子。 朱寅可是擒拿格斗的高手,是有武术根基的,能应付四五个普通壮汉的联手围攻。 虽然现在变成了童身,可肌肉记忆还在,反应也很迅速。 而且戚金也是个孩子,比他大不了两岁。 他手随心动,下意识般就是一招格挡擒拿手,动作快如闪电,十分干脆利落。 不知道多少对他挥拳的人,在拳头没有击中他之前,就被他格挡之后擒拿反制。 然而就在此时,戚金那来势汹汹的直拳,忽然猛然变向,变成了摆拳。 这种变招,一般人就算能做到,也会很僵硬,速度会慢下来,没有什么用。 可是戚金的变招却很自然,直拳变摆拳的动作浑然一体,居然没有生硬衔接的痕迹。 十分具有欺骗效果。 在朱寅以为是直拳正击的时候,他却变成了摆拳侧击,事先看不出任何征兆。 而且! 速度仍然迅猛! 这使得朱寅的一记格挡擒拿手,居然失去了作用。 朱寅的应变反应也十分迅速。情急之下变攻为守,左肘顺势抬起,击向对方的拳头。 拳谱说拳怕肘击,肘怕膝击。戚金的摆拳和他的肘击相撞,吃亏的肯定是戚金。 戚金不是简单直拳变摆拳。他脚下不但配合了一个步法,左手还有一个后摆的动作。 这个动作看起来有点花哨,似乎全无作用,仅仅是好看而已。 然而与此同时,戚金的身子在这个后摆动作下,身子陡然往右,借助右摆拳的力量,右脚旋转着飞起! 什么?摆拳也是虚招?真正的杀招是这一记旋风腿! 朱寅都是有点懵了。他想变招应对,可猝不及防之下哪里来得及? 啪! 朱寅被一脚铲在抬起的左臂上,顿时左臂麻木,整个身子往右倾倒。 而戚金一击旋风腿得手,身子旋转过来,左脚也快速飞起。 竟然是鸳鸯连环腿! “啪!”朱寅的左脸,被一脚击中,整个身子往右栽倒。 这一脚的力量不重,却足以让他摔倒。 “蓬”的一声,朱寅小小的身躯摔在沙地上,脑袋嗡嗡的,口中都是沙子。 我败了? 一招就败了? 我是执行过暗杀、锄奸任务,经过三年专业技战训练,一个能打几个的特工啊? 就算戚金比他大了近两岁,又已经学武五年,可朱寅此时还是难以相信。 戚金干脆利落的击败朱寅,也就不再出手。而是退了几步,站在戚继光身边。 戚继光居高临下的看着趴在地上吐着沙子的朱寅,淡淡说道: “你果然有些功夫,看的出来是有底子的。可是你的底子,还是太虚浮了。” “你的招数太简单,太直接,看起来厉害,却只能对付没练武的门外汉。” “稚虎,你知道你输在哪里么?” “呸!呸!”朱寅吐出嘴里的沙子,一骨碌爬起来,回答道: “回义父话,孩儿输在…不知对手虚实,自己没有虚实。” 戚继光点头,“你很聪明。没错,你输在自己没有虚招,而对手却有虚招。” “拳脚白刃,就像是打仗,必须虚实结合,阴阳相济,岂能有实无虚,直截了当?” “虚招是什么?是盾,是障,是迷。武道除了练力练快,还要融合虚实,做到随心所欲的虚实转化。” “如此一来,敌人防不胜防,岂能是对手?” “但虚实要阴阳相济。虚招太多太死板,就是花架子,不但无法为盾,无法迷惑敌人,反而不堪一击。” “但没有虚招,像你这般直接了当,就是没有盾牌,没有迷惑,犹如无甲士卒,会被强者抓住破绽。” “除非你力量很大,一力降十会,才能不用技巧,返璞归真,那就是另说了。” “你若非力量远超对手,那就非学虚招不可。” 戚继光的话犹如醐醍灌顶,让朱寅茅塞顿开。 原来,所谓的简单直接,直线攻击距离最短,花招无用…云云,都是错误的。 是不懂武术之人的成见。 华夏武术,并不是花架子那么简单。 花招就是盾,也是误导对方判断的战术欺骗。 花招就是虚招。所谓花招无用,其实还是没有吃透花招,不会运用花招。 是人还在门外,不是功夫无用。 戚继光继续说道:“倭寇武士就深知虚实之道。他们的刀术虚实变幻,身法跳跃间也虚实变换,令人眼花缭乱,对手无所适从,难以攻击也难以防守。” “虚实之道有成,花招和杀招融为一体,相互转化,攻防兼备,犹如披甲杀无甲,才能为十人敌。” “你和戚金再打一次。这一次,你先出手!” “是!”朱寅站起来,深吸一口气,摆出攻击架势,忽然一个漂亮的勾拳。 动作迅猛,简单。 可是戚金左手一抬就封住他的拳头。 朱寅等的就是这个时机,他的拳头被挡住,立刻变拳为钩,往怀中一带,同时抬起左膝一顶。 这一招十分迅速,十分凶狠。 换个人的话,根本来不及反应,就被一膝顶中,直接丧失战斗力。 而戚金的应对招数是,左臂顺势以肘下击,竟是以肘挡膝的动作。 朱寅心中微喜。因为膝比肘强,戚金虽然有了应对,但一定会吃亏。 朱寅下意识的更加发力,希望一膝制胜。 然而戚金的肘击居然是虚招! 他在肘尖和膝盖即将相撞的时候,手臂猛然一弹,箭一般弹射而出,直插自己裆部! 这虚虚实实的一招,完全迷惑了自己。 此时自己正抬起膝盖,裆部防守刚好大开。 而戚金的手臂这么一弹,就能直插要害。 那么,他的手一定会在自己的膝盖顶中他之前,先一步击中自己的命根子。 结果就是,自己这一膝不但不能凑效,反而会被对方一招制住。 就算不成太监,也会丧失战斗力。 朱寅毛骨悚然之下,膝盖无法继续前顶,只能一转,尽量挡住对方掏裆的魔爪。 戚金顺手一带,朱寅单腿独自的身子就摔倒在地,砰的一声,再次摔了个七荤八素,口中又进了沙子。 “呸!呸!”朱寅涨红了小脸,神色气恼的吐着沙子,还忍不住摸摸自己的某处。 还好,戚金手下留情了。 戚继光皱眉道:“你的拳脚是谁教给你的?到底懂不懂武技?庸师真是误人子弟。” “知道输在哪么?” 朱寅心都凉了。他狼狈不堪的爬起来,叉手道: “孩儿还是输在…不懂虚实应变,为对手虚招迷惑。” 戚继光点头:“但你出击够快,应变也快,就是方法错了,基础还是有的。” “你这两天就和戚金对打,和他学。你要是有天赋,一天之内能做到九输一赢。两天之内能八输二赢。” “你要是能做到三赢七输,那就不用再和他对打,俺再亲自指点你。” “是。”朱寅也不再丧气,而是心怀期待。 这才是真正的华夏武术啊。后世那些东西,都是什么玩意儿。 直到此时,戚金才说话了: “稚虎兄弟,俺这点功夫微不足道。伯父才是真正的武士,披坚执锐,可敌百卒,所向披靡啊。” 就在这时,宁采薇抱着宁清尘到了。 姐妹两人看到狼狈的朱寅,不禁都怔住了。 这是被揍了么? “咯咯咯…”笑点低的宁医生,忍不住笑了。 “义父!”宁采薇也跟着朱寅称呼义父。 戚继光点点头,他很喜欢这个小姑娘,一看就是那种心灵剔透的女子。 更让他满意的是,她没有裹脚。不裹脚的女子,可是难得啊。 戚继光忽然发现,那个女婴正一脸好奇的盯着自己,一眨不眨。 女婴的眼神,也有点奇怪。 朱寅眼见宁医生到了,这才问道:“义父的病如何了?” 戚金回答道:“伯父咳嗽,干咳。尤其是夜里,咳嗽剧烈,大夫说肺脏有损…还有两腿关节酸痛,说是痹症…” 宁医生听着戚金对患者病情的叙述,一边仔细观察戚继光的气色。 宁采薇为了便于她观察,抱着她靠戚继光更近了。 戚继光摇头道:“老夫此病,就算有银子,一般医生也很难治得好,除非李时珍、陈嘉谟这样的名家。” 朱寅道:“孩儿之前遇到一个道士,送了孩儿一点药,还教了一点世外医术。不知道能不能治好义父。” 戚继光哪里会当真?只当是小儿的安慰之语,敷衍着笑道: “俺知你有孝心。嗯,继续对打,上午要打够十次。下午,读兵书。” 宁采薇也想学武,毕竟她之前也是学跆拳道的,自以为不是弱女子。 但是,她必须先将妹妹送回去。 宁采薇问了安,就抱着妹妹回去。 回到房间之后,宁采薇才问道:“宁医生,你听也听了,看也看了,说说看吧。” “能治,还是不能治?” 第四十九章 妙计 宁医生点了点小脑袋。 宁采薇顿时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她准备好了白纸,以及一支自制的鹅毛杆笔。 房门也关的死死的。 宁采薇将笔递给妹妹,提醒道: “不要写医生鬼画符的天书,写给人看的字,不然我看不懂。” 宁清尘小手攥住鹅毛笔,歪歪扭扭的写道: “初诊:支原体类肺炎感染;风湿性关节炎。半年后致死病因可能是:转为重症肺炎,引发心肺功能衰竭…” “治疗建议:注射阿莫西林纳克拉维酸钾三支,口服阿奇霉素八到十二片…心情保持平和…” “…肺炎缓解,再用吲哚美辛一日两片、双氧芬酸钠…” “…戚少保是古人,没有抗药性,这点药物就足够恢复他的免疫力。” 她既然写出这四种药,那就说明,药箱里是有这三四种药的。 宁采薇笑颜逐开,犹如一朵忽然开放的青莲。她猛地举起妹妹,在宁医生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谢谢你呀宁医生!宁医生真香,奶香奶香的!嗯,给你送一面…奶娘,你就能吃奶了!” 宁清尘也咯咯笑了,两只小腿在空中蹬着,用小脚丫子踩着姐姐的脸。 然后宁采薇就咯吱妹妹,逗得婴儿咯咯笑,很是姐友妹恭了一会儿。 接着,宁采薇就将婴儿交给嘎洛,自己拿了一锭十两的银子,去找戚报国。 戚报国穿着洗的发白的纯棉汗卦,蹬着鼻式屐齿系绳木屐,正在西花厅翻着账本,十五岁的少年愁容满面。 父亲欠的债,真是太多了。府中的东西都变卖还债了,居然还有五万两的缺口。 光是孔府一系的债主,就有孔家、孟家,颜家。 戚报国跺着脚,屐齿和青砖相碰,铿铿作响。 “四哥。”忽然一个清稚美妙的声音响起。 扎着嬛髻的宁采薇笑盈盈的站在门口,背对着清晨的阳光,脖子上的绒毛在光晕下清晰可见。 戚报国抬头道:“嗯?” 宁采薇自来熟的走进四壁萧然的花厅,从绣花荷包中取出那个银锭。 轻轻放在戚报国面前。 “劳烦借用四哥的夹剪和戥子,剪一点碎银子,称好了方便使唤。” “哈哈!”戚报国一笑,搓着手十分高兴,“妹子,你真是找对人了,俺就喜欢干这种活计。” 他指指面前的六足鼓凳,一边示意宁采薇坐下,一边拉开抽屉,取出一套精致的夹剪和戥子。 “商家的夹剪和戥子,多半信不过。” 宁采薇笑道:“所以这才来找四哥嘛,我也信不过。” 戚报国拿起银锭,用夹剪先从银锭的薄弱边缘剪起,口中道: “你是小丫头,不知道无商不奸,做生意的人不管男女,都是奸诈如鬼,轻易信他不得的。” “要不然为何老祖宗说士农工商,商人最贱?该当最贱啊。” 宁采薇撩撩秀发,职业性的呵呵假笑,没有再接话,牙齿却有点发痒。 戚报国低头仔细剪着碎银子,剪成半钱(五分)重、黄豆大的银粒。 然后放在戥子的微型秤盘上,“叮铛”一声。 他偏着脑袋,十分认真的看着戥子的刻度,牙疼似的说道: “半钱有点多了,重了一厘。俺再剪小一点。” 戚报国第二次剪的一块,戥过之后,刚好半钱,一厘都不差。 宁采薇知道这也是技术。她哪里会放过这个机会?当下仔细看戚报国怎么剪、怎么戥。 这剪银子、称银子也是一种日常技能啊。 要是不精此术,真会吃很多哑巴亏。 戚报国剪了三十多颗“半钱”,一一戥了戥,重量都很精准。误差不超过一厘(半根针的分量)。 接着又剪了二钱、五钱的重量的碎银子,各有若干块。 都是仔细的一一戥过。 最后,一个十两重的银锭,变成一堆三种规格的碎银子。 戚报国又取出三块巴掌大的布角料,将半钱、二钱、五钱的碎银分别打包,系成三个小小的包裹。 然后推到宁采薇面前,打了胜仗般的笑道:“好了。自家人,无须谢俺。” “幸亏俺是习武之人,能挽弓一石,力气不小。要是换个人,哪里剪的动这么多?手臂早酸麻了。” “俺不白练武一场吧?哈哈。” 宁采薇见他这活儿干的这么细致,心中是既感谢又无语。 敢情你学武练力气,就是为了剪银子? 你可真有志气啊。 宁采薇道了谢,收起碎银子,就离开了西花厅。 回到碧云院的时候,刚好看到来收夜香的马桶车。 嘎洛已经将几个马桶一起拿出来了。 那粪工是个年约五旬的老者,短褐草鞋,面容黧黑,头上带着斗笠。 是个地地道道的底层市民。 此时,老粪工摘下斗笠扇着风,靠在马桶车上,神色疲惫。一张饱经风霜的脸十分沧桑。 明初是禁止市民戴斗笠的。《大明律》规定,只准农夫戴斗笠,否则就是违禁。 可是《大明律》中的很多律令,如今都形同虚设了。斗笠也是人人可戴。 “老人家。”宁采薇很是客气的说道,“这几只马桶,我都要清洗的。” 老粪工神色一喜,赶紧拱手道:“小娘子要洗几天的?” 宁采薇笑道:“就洗十天吧。” 老粪工问:“可要熏一遍香?” “好啊。”宁采薇点头,“只要弄干净了就好,熏香更好。” “要加钱。”老粪工笑的露出缺牙,“十天涮洗加熏香,四只马桶,承惠小娘子五分银子,或铜钱一吊。” “小娘子是付银,还是付钿?” “付银子吧。”宁采薇一边说,一般解开腰间的荷包,取出一颗半钱的银豆子,塞到老者枯树皮一般的手中。 “小娘子真是心善啊,菩萨一样。”老粪工也算阅人无数,感知到了宁采薇的善意。 因为她不但很客气,而且也很大方,完全没有讨价还价。 他很少感受到这种善意。尤其对方还是个娇滴滴的富家千金。 这姑娘长得花朵一样,还是个心善的。 “老人家辛苦了,这大热天的不容易。”宁采薇说道。 老粪工对宁采薇行了一礼,这才有点吃力的推车离开。 宁采薇还了一礼,神色复杂的看着老人的背影。 …… 横槊堂内,朱寅已经和戚金对打十次了,一次没赢。 只是坚持了更久了一些。 “歇息一会儿吧。”坐在兵器架前的戚继光说道,“脸都快摔肿了。” 他背后的兵器架上,不说十八般武器,起码刀枪剑戟、棒矛锏钩俱全,还有狼宪、火枪、弓箭。 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兵器库。 朱寅趁着这个工夫,从袖子里取出孔府射进来的纸条,“义父大人勿恼,且看看这张纸条…” 戚继光昨天被朱寅一番话开导之后,已经不再反应过激的易怒了。 他扫了一眼纸条,不但没有生气,反而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 银发老将的表情,就像临敌之前,已经胜券在握。 “三日之后,收拾行囊,我们去浙江!”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朱寅虽然猜到了戚继光的念头,却还是拍马屁的笑道: “义父,妙计啊!” 第五十章 南下 下午,被摔的鼻青脸肿的朱寅,终于赢了两次。 多次挨揍总算没有白费,朱寅已经知道怎么耍花招,并且判断戚金的花招了。 戚继光对朱寅的天赋很是满意。说再对打两天,他就能和戚金五五对开。 丑时结束演练,朱寅回到碧云院,就拿了药物再来找戚继光。 “义父,这就是那位道长送给孩儿的药物,义父要是信我,就按法服用,还要打两针…” 戚继光看着精致的针管和药片,不禁惊讶道: “天下居然有这种东西,老夫走南闯北,还是第一次见呐。” “此物之精巧实属罕见。嗯,你试试吧,死马就当活马医。” 这两年身体突然就垮了。他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可若是有治愈的希望,那当然再好不过。 朱寅当下就给戚继光打了一针,又按照宁清尘的医嘱,让老将服了药。 “有没有效果,今夜就能见分晓。”朱寅笑道,“很有可能,义父会彻底痊愈,再次龙精虎猛了。” 戚继光轮廓分明的硬朗面容上,洋溢着柔和的笑容,说道: “这药物和疗法有没有效果俺不知晓,可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嗯,下午你就在横槊堂读兵书,先读《六韬》吧。” 朱寅很是意外,奇道:“孩儿还以为,会先读《孙子兵法》呢。” 戚继光摇头:“反了。《孙子》看似简略,其实最难。看似易懂,其实最深。” “《孙子》是写给武将看的,不是写给门外汉看的。没有基础而读《孙子》,只能泛泛而论,大而化之。” “等你读完一堆兵书之后,最后再读《孙子》,那才能真正领会到《孙子》的精微之处。” “一上来就读《孙子》,其实是弯路,自以为懂了。” 朱寅叉手道:“孩儿谨受教。” 接着,戚继光就取出一册线装书籍,正是《六韬》。 “这是嘉靖本,上面有俺的注,都是俺的平生见解。读完《六韬》,可算入门。然后再读《虎钤经》、《吴子》。” 他没有提到自己的《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 但朱寅知道,他一定会重点教授这两门课程。 华夏十大兵书,其中两本是戚继光写的。 《纪效新书》和《练兵实纪》不但是最专业、最纯粹的古代兵书,也是融合火器作战的理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是汉代之后,古代兵家成就的最高峰。 朱寅坐在竹椅上,翻开《六韬》,很快就沉浸其中。 不知不觉间,已经黄昏时分。 戚继光看着认真读书的朱寅,不禁暗自点头。 这孩子韧性很足,长于学习,怕不是一般的神童。 想到这里,戚继光忽然发现,自己的呼吸比之前顺畅了很多。 肺部的不适感,也轻了很多。 身上也多了不少力气。 稚虎的药,真的起作用了? 戚继光欣喜之下,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稚虎真是自己的福星啊。 这孩子一来,饮食也有了,病也好转了,心情也好了。 希望能多活几年,好好把他培养出来,将来为国家效力。 如此,自己也算是公私兼顾了。 戚继光看着浑然忘我的朱寅,越看越高兴。 没想到,能继承自己衣钵的,是这个螟蛉之子啊。 …… 朱寅回到碧云院,宁采薇也刚逛街回来。 梅赫、尼满、兰察兼职保镖和跟班,各自提着两个麻袋,装着在街上购买的东西。 几人都是一身热汗。 “下午去庙会街、道观街购物,花了十八两五钱。” 宁采薇脸蛋红扑扑的说道。 “买了什么?”朱寅问道。 “多了。”宁采薇大口喝水。 “衣服鞋袜、马鞍马铁、零食干粮、戥子夹剪、水壶扇子…你是公子,忙着读书,我是丫鬟,不忙这些忙什么。” “等去了南方,我们要雇几个丫鬟了。我必须要从这些琐事中解放出来,做更重要的事情。” “有些钱,省不得。” “兰察他们是跟我们一起从女真来的,我们也不能当下人使唤,那也不是御人之道。” 朱寅点头同意,“那到时就雇几个吧。” 宁采薇递过来一把湘妃竹折扇,星眸斜眄,“给你买的扇子,又能消热又能装杯,古代书生标配。” 她自己却是摇起精致的团扇,装模作样的半遮面笑道: “我这个也是装杯利器,千金小姐的标配,就怕秋风见弃。” 自从来到明朝,她的性格变化越来越大,越来越精灵鬼马。 也不知是因为返童的原因,还是因为宁总的性格是假的。 朱寅接过扇子,啪的一声打开,一股墨香混合竹子的清香味,散放开来。 扇面上是一副淡雅写意的山水画,还有四个大字:“凉风有信。” 朱寅不由一笑,想起一首有名的词曲,吟道: “凉风有信,秋月无边,我思念你的心情,度日如年。” “你思念谁?”宁采薇露出半边脸问道。 朱寅在厅中坐下,“义父用了药,看上去精神好了不少,咳的也少了。说明是对症的,痊愈希望很大。” “那就好。”宁采薇也是神色一松。 她脱了绣花鞋,换了一双鼻式木屐,露出雪白的霜足。 “夏天穿绣花鞋太捂脚,不透气。木屐就凉快多了。” “我还买了竹鞋,也是夏天穿的。” 一边说,一边扭动着脚趾头。 朱寅看着她的脚,微微皱眉道: “你怎么也穿木屐?你今天上街,有见到光脚穿木屐、露脚趾的女子么?” 宁采薇摇头:“没有啊。你什么意思?觉得我有伤风化?” “到了明朝,就不能露出脚了是吧。大热天的也得捂着,捂出脚气才好?” 语气中有点不满了。 一边的宁清尘,不禁露出笑容。 本性越来越暴露了吧?呵呵,你都不是宁总了,看你还能装多久。 总有一天,朱寅会知道,你是个宁辣子,不是什么贤良淑女。 哈哈哈。 朱寅不知道宁清尘突然笑什么,他指指宁采薇的脚说道: “不是我在意,是你自己吃亏。这是礼教统治的明朝,女人的脚是什么?就和屁股差不多,你懂不懂?” “在外面露脚,就像人前露屁股。男人看到,会觉得自己占了便宜,然后觉得你下贱。女人看到,也会觉得你无耻。” “街上露脚,妓女都不敢干呐。你敢?” “甚至还有可能被告官,以有伤风化的罪名被抓起来,在县衙里扒下裤子,打屁股。” “还有,你没有裹脚,属于少数另类。你露出一双‘大脚’,还会成为笑柄,被人戳脊梁骨,那滋味好受么?” “当然了,要是你都不在意这些,也能像宋朝以前的女子那样潇洒。” 宁采薇整个人都不好了,“这么严重?姐穿个木屐而已啊。” 朱寅冷笑:“晚明风气相对还开放一点,起码女子可以自由外出。到了清朝更厉害。” “在屋里你怎么穿都行,穿比基尼都无所谓。可一旦出门在外,就不能随心所欲了。” “除非将来,我们有能力改变这些。” “在外还是穿绣花鞋为好。古人几乎没有脚气,你也不用担心捂出脚气。” 宁采薇叹息一声,忍不住摇头说道:“古代女人,真难啊。” “那也不尽然。”朱寅说道,“古代女人只主内,没有赚钱、服劳役、服兵役的压力。底层男性,才是最苦的。” “哦,我刚才问过义父了,他想给我找的浙江老师,就是沈一贯,未来的内阁首辅。” “真是他?”宁采薇顿时露出笑容,“这口冷灶要好好烧啊。沈一贯在历史上的风评怎么样?” 朱寅似笑非笑的摇着折扇,“风评不怎么样。包庇自己人,排挤异己,是个政斗高手,有人说他是奸臣。” “张居正之后的首辅,就数沈一贯最有手段,也最有权柄,执政时间也比较长。” 宁采薇笑道:“是个好靠山啊。不仅仅是官位权势,就是包庇自己人这一条,也很合适了。” 朱寅“啪”的收起折扇,“义父说,老沈未必在浙江老家,他赋闲多年,可能也在各地游历。” “我们去了宁波鄞县,可能会扑空啊。他最可能在南京。只有在南京,他才距离朝廷最近,不让朝廷忘了他。” 宁采薇笑道:“南京更好啊。徐小白不就是南京土著么?南京毕竟是大都市,还是沿江城市,距离出海口也不远,十分有利于商业布局。” 朱寅露出一丝诡异之色,“海瑞现在就在南京啊,应该是右都御史,二品大员!” …… 六月二十四。 戚继光派儿子给登州知府送了一封信,直言自己要南下避债,无法再待在登州。 除非,官府能替他偿还之前养兵的银子。 登州知府无可奈何,只能下了官凭文牒给他,还答应代为转奏朝廷。 六月二十五。 身体已经好转的戚继光让子侄看家,然后带着朱寅等人,秘密离开登州。 南下…躲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