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又幻想了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又幻想了。 幻想被泥头车创死之后,穿越到了奇幻世界,一个名叫唐奇的吟游诗人身上。 因为一场糟糕的演出,刚被人一脚踹出酒馆。 此时撅着屁股,弓身匍匐在泥泞的街道,半边脸颊埋进了湿润的土里。 一股泥土与粪便混杂出的熏臭,隐约飘散在鼻间—— 那是中世纪的乡间小路上,所独有的气味。 暴雨淋漓着全身,浸透了破洞的皮衣与汗衫。乏力感袭来,让他像是浸泡在沼泽,任由湿冷扎进每一个毛孔。 唐奇越来越清醒:“不是幻想?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挣扎地支撑起身子,将自己从泥浆里拔出来,捡起地上的鲁特琴、破包裹,不由自主捶捏疼痛的后腰。 大脑仍然晕眩,眼前的重影却缓慢聚合—— 乌云让阴沉的夜色更晦暗。 只能依稀瞧见零散几座木屋的轮廓,与屋檐旁闪烁的,不知为何物的光点。 一抹火光来自身后。 明黄的烛火夹杂混乱的吵嚷、笑骂声,彰显着冷寂黑夜里唯一的活人气儿。 酒馆只有在夜晚才人声鼎沸。 而唐奇已经错过了参与进去的机会—— 明面上宣传爱好和平、传扬诗歌与音乐文化,实则受泰伦贵族赞助,为领主们歌功颂德的【吟游之歌学院】,从来不会主动劝退一名学生。 除非这个人真的毫无天分可言。 前身【唐奇·温伯格】,是贵族老爹几十余个私生子中,毫不起眼的早产儿。 母亲早逝后,便被当作麻烦,送进了诗人学院以划清界限。 种种因素,让他自闭且木讷。 哪怕能够记下歌谣与乐理,掌握些射术与武艺。 也缺少了吟游诗人所必备的特质—— 变通。 当意识到他只会照本宣科,唱一些教材上杜撰的古老传说。 面对贵族老爷,却连一句吉祥话都说不出口的时候。 他的导师意识到,自己无法为他安排任何工作。 便只是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叹息着说: “学院已经无法教给你更多,接下来,去创造属于你自己的故事吧。” 于是,唐奇背着行囊,被打发着走向自以为的诗和远方。 他漫无目的,一路向东,跨过大海。 最终穿过一片吊诡的森林,抵达了这片以梅果为特产的【星梅镇】。 幸运女神眷顾着他活下去,但一年的风霜也难免摧残他的健康。 最终,失去女神青睐的唐奇,因为糟糕的演出,打扰了酒鬼的兴致,被一脚踹进了泥潭…… 想到这里,同名、甚至模样都如出一辙的【唐奇】,已经将记忆彻底融合。 不比前身,他只是一个三流的网络歌手。 不通太多乐理,平日里抄抄热门曲子,混杂成预制菜一般的流行音乐,发到短视频上度日,偶尔还搞点中专说唱。 同时作为跑团发烧友——一种类似于成年过家家的桌游,他混迹论坛十余年,却苦于无人带团。 好不容易有团可跑,兴冲冲地参与他的第一次。 却没能跑过迎头而来的泥头车…… 但一切都已经无关紧要。 游戏哪有亲身经历来得痛快? 再活一世罢了。 无牵无挂的唐奇,接受这些并不困难。 而且,已经没时间为过去的事情烦忧—— 他走到酒馆的屋檐下,倾斜的屋顶遮蔽了少许的风雨: “阿嚏!” 饥寒交加的感觉并不好受。 上次吃饭还是在两天前。 在森林里迷路之后,就地烤了几个野生菌,转头就晕在了林地,不知道被谁救下,倒在村口。 眼下他快要冻僵了,饿地腿发抖,但凡意志力再脆弱些,就要昏头转向,一头栽回泥潭里。 到时可未必还有重来的机会。 “不论如何,得先找个暖和的地方吊命。” 唐奇伸出手去,捧着屋檐外的雨水,扑在自己脏污的面庞,洗清了半边的泥渍,也让他能更清醒些。 思索片刻,他重新推开了酒馆的大门。 “吱呀——” 乡镇酒馆的陈设并不起眼,几张长形桌椅坐满了人,却已经在醉意下被酒鬼们推地七扭八歪。 大门忽然敞开,凉风与暴雨一同“呼呼”地灌进来,吹得壁炉中的火焰忽闪明灭。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哪个不长眼的混蛋开了门!?” 一个戴着眼罩的独眼矮人被冻得打颤,他的络腮胡被捆在一起,像是山羊须,却浓密到盖过了胸脯。 虬劲的臂膀砸在酒桌,晃荡起桌上的杯具,扯起嗓门近乎咆哮,把醉酒的同伴都要吵醒。 其它半梦半醒的酒鬼也纷纷侧目。 才看到门口湿透的男人,胡须浓密,卷发杂乱,一副流浪汉似地打扮。 唐奇关上了大门,弥漫的酒气取代了粪便的熏臭,暖意让他的脸色红润了一些。 “又是你?” 所有人都认得这个流浪汉。 他曾有气无力地走进酒馆,乞求酒馆的老板,那个一毛不拔的【晨暮花】,凯瑟琳,给予他一个混口饭吃的机会。 吟游诗人在酒馆卖唱谋生,并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 只是—— “臭小子,我们已经给过你一次机会了,但你搞砸了这一切!” “趁我还没有起身的意愿,快带着你那把刺耳的破琴滚吧!” “金色橡树不需要老掉牙的故事,你那些歌我奶奶都听地耳朵起茧!” 五大三粗的酒鬼们笑骂着。 酒精的沉沦,让这些人失去了本就不多的礼貌。 没有人想在这个夜晚,去听那把鲁特琴发出尖锐噪音的同时,还要混杂什么歌颂贵族的故事、巨龙与英雄的传说—— 拜托,白天的时间根本不属于他们! 他们要赶在明天,将作物收割干净。 好在丰收节之后,让住在【龙金城】的地主派遣商队,以极为低廉的价格收购了去—— 普通人可不敢穿越,小镇以西那片吊诡的晨暮森林。 “去他妈的故事,去他妈的传说!” 这个世界早都没有了巨龙,更不存在什么英雄。 这片无垠的原野上,只有一群野蛮的怪物。 和比怪物更野蛮的,压榨他们劳动力的贵族! 为了逃避明天,他们希望这个酗酒的夜晚更漫长些。 更不想在醉生梦死里被叨扰。 两次! 唐奇也心知肚明。 但他的身体不允许他风餐露宿。 面子成了最不重要的东西。 于是只身走向吧台。 那里站着个身穿朴素亚麻套裙的女人。 她看起来很年轻,但多年的劳累,还是在她姣好的面庞上留下痕迹,肌肤显得暗沉。 棕红色的长发盘成一条麻花辫,搭在饱满的胸前。 抛开困倦与疲惫不谈,在一群酒鬼之中,她称得上十足靓丽的风景。 “再给我个机会。”唐奇用标准的通用语请求着。 凯瑟琳摇了摇头。 她从过世的母亲手中,继承了这家星梅镇唯一的酒馆。 一个年轻的姑娘,维持偌大的家业并不容易。 所以她从小便把钱财看得比谁都重要。 以至于没有人,能从她手中多讨要出一分利益。 所以拒绝地从容。 缓缓伸出纤细的指尖,指向那帮浑浑噩噩的酒鬼。 声音动听而冷漠: “你赔偿不了赶走他们的损失。” “我保证不会。” “我给过你一次机会,可从你之前表现出的水平来看,你的信用就像是圣武士的谎言。” “圣武士不会说谎。” 唐奇的思维没有彻底转换过来,下意识回复道。 “你也没有信用。”凯瑟琳其实不想说地这么刻薄。 唐奇一时语塞。 前身的技艺称不上精湛,只是可堪一用。 而经久失修的琴弦,总会发出刺耳的噪音。 夹杂着他有气无力的嗓子,却硬要唱一首歌颂贵族与英雄的宏大史诗。 种种不合时宜的搭配,使得此前的表演堪称灾难。 现在的唐奇不会这么选择,可他很难为自己辩解。 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手指搭在琴弦上,清了清干哑的喉咙—— 还没出声,凯瑟琳捂住了他的嘴。 掌心的老茧磨得唐奇嘴唇稍痒,却也掐灭刚刚抬升的音调。 姑娘澄澈的眸光,下意识掠过他的肩头。 角落一张桌子旁,倚靠墙壁的长发男人昏昏沉沉,但眉目犀利如蛇,似乎已经留意到了这头。 她的语气变得急促,轻声说: “如果你只是想填饱肚子,我会为你准备些面包和水。 雨很大,你也可以去壁炉旁边取暖,等它停歇了再离开。 但请不要再捣乱了。 你也不想再被赶出去,对吧?” 显然,让唐奇继续唱下去,远比为他提供一些吃食亏损更多。 但唐奇并不满足于此。 他不能一直靠乞讨为生,凯瑟琳也不会次次可怜他。 度过这个雨夜,他还是要风餐露宿。 所以他希望证明自己。 换取一份暂时的营生,再找一个遮风的住所。 稳定下来以后,才好为日后做打算。 可对方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再执意要求下去就是平白讨嫌。 他只能点点头,弯腰感谢道: “愿金银铺洒在每一个好心人的前路。” 凯瑟琳怔愣一瞬,恍然发觉眼前的流浪汉,似乎没有此前那么木讷了: “你如果之前就这么会说话,他们也不会……” 话还没说完,她见唐奇的身后有所动静,连忙推搡着他的肩头,低声道, “快走吧,别站在我的面前。” 第2章 真正的吟游诗人 唐奇不明所以,就要转身离开时,身后已经走近一个男人。 他眼角细长,鼻塌唇薄,一字胡多少显出些男人味。 腰间别剑,身着链甲。 这副装扮在乡野并不常见,与其他喝醉的农夫们一眼区分开来—— 星梅镇的梅尔地主不会住在穷乡僻壤。 为此招揽了三个专业雇佣兵,为他看顾自家的果园,也充当着村卫队,和另一帮兵痞维系村镇的秩序。 此时醉意正浓,男人步伐摇晃,碰撞出“咣当”的铁器声。 这声音也吸引了其他酒鬼,一时间,原本喧嚣的酒馆渐渐沉寂,吵嚷声变作了私语: “这帮该死的恶棍,有时候也会做些好事嘛?” “与其让我再听到刺耳的噪音,还不如把这混球继续踢出去。” “我奶奶的耳朵有救了!” 继承酒馆的凯瑟琳,事业当然不可能一帆风顺。 “漂亮的姑娘是晨暮花”,这是星梅镇的俚语。 它生长在西部的晨暮森林深处,那里的日月每隔四个小时便会神奇交替一次。 可不论身处阳光,亦或坠入黑夜,这株映衬日月的奇物,都会无时无刻闪烁着光泽,便像是在森林中永不熄灭的明灯。 因而不论自愿与否,它都会招蜂引蝶般,吸引着万千目光。 有蜜蜂彩蝶,自然也有蝇营蛇鼠—— 每当有谁骚扰凯瑟琳时,雇佣兵的头目【黑蛇】,就会派遣他手下的【豺狗】出马。 唐奇便是被后者踹出酒馆的。 酒鬼的窃窃私语传入了豺狗的耳畔,他享受这种似有若无的吹捧,轻轻吹着不着调的小曲。 这说明人们对他恐惧,哪怕是仗着黑蛇的名头。 酒劲让他得意,一手搂在唐奇的肩头,将他死死箍在了怀里。 少了根小拇指,但不妨碍其它四根手指的力度。 狭长的双眼紧眯,瞧不清眼仁。 酒气与口气交织成一股刺鼻的恶臭,用半威胁似的语气低声道: “之前那一脚踹的不够痛,是么?” 唐奇浑身乏力,动弹不得。 想到豺狗此前的所作所为,心头更是难免愤懑—— 虽然死在雨中,更多是因为这副身体本就羸弱,对方并没有要人命的心思。 但终究是一个诱因。 这让他不想认怂,有一股抄起鲁特琴砸上对方脑袋的冲动。 但考虑到对方还有同伙,四肢乏力的自己,事后是否有逃脱的可能? 当然,他的同伙酩酊大醉,或许也好不到哪去…… 短暂的犹豫间,凯瑟琳忽然说道: “豺狗,不要打扰我们谈生意。” 豺狗惊奇地挑了挑眉头,却是松开了唐奇。 凯瑟琳是老大看重的,最靓丽的晨暮花,他当然也给足尊重。 却不免摊手戏谑说道: “他只是一个流浪汉,有什么生意可谈?” “我在争取第二次演奏的机会。” 唐奇强压着心头的烦躁,尽可能离豺狗远一些,借坡下驴道。 凯瑟琳的眉头蹙起,任谁都看得出来她没那么情愿。 豺狗大笑一声,转头看向身后的酒鬼们,扬着尖细的嗓音: “演奏?你们听到了吗?他居然把之前的拉锯称作‘演奏’!?” “去你的,豺狗!我他妈锯木头的时候,动静可比那歌声有节奏得多!” “哈哈哈!” 豺狗的嘴角咧的更深,一把拎起唐奇的皮衣, “拿着把破琴,就以为自己是唱诗班? 快滚吧,流浪汉,离这个姑娘远一点—— 如果你不想被踹第二次的话!” 眼下正对着豺狗,唐奇心想这个角度刚刚好。 是抄起鲁特琴就能凿在他太阳穴的位置—— “放开他,豺狗。” 凯瑟琳叹了口气,连忙拽住豺狗的臂甲, “还记得我说过的话么?如果黑蛇还想在酒馆喝酒,就不要随便惹是生非。” 她的话仿佛不容置疑。 也落到了角落里一张酒桌,那个留着及肩黑发的邋遢男人耳里。 他将两腿翘在了桌子上,仰卧着呼唤起来: “不要做让女士头痛的举动。豺狗,回来喝酒。” 语气平静,却掷地有声。 豺狗皱起眉头,眯眼斜看了唐奇一眼,忍不住暗啐一口,又悻悻回到自己的位子上。 看向黑蛇那双冷峻的锐眼,他忍不住嘟囔: “老大,你没看到那个流浪汉在骚扰凯瑟琳么?我只是……” 他甚至不明白,他们一介佣兵为什么要听这小娘皮的话。 这么喜欢,硬上不就好了? 黑蛇自有别的打算。 摩挲着下巴上扎手的胡茬,十分懒散地回应: “等他再搞砸一次,那些醉汉自己就会把他扔出去。” “有管他的那功夫,还不如把你的装备卸了,好好痛饮美酒!” 坐在身旁的独眼矮人戏谑之后,便大笑一声, “他肯定会搞砸的。老子闯荡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一个肚子有货的吟游诗人! 这帮花花肠子,除了捧贵胄的臭脚,就是唱那些老掉牙的屠龙英雄——还是编的!” 他的喊声激起了酒馆的哂笑。 酒鬼们举杯痛饮,不约而同地喊道: “去他妈的巨龙,去他妈的英雄!” 眼见那头气氛高涨,吧台前的凯瑟琳忍不住摇头扶额: “听到了吗?你们的故事俗套又过时。 没有人愿意听你们编织虚无缥缈的传说,歌颂什么王公贵胄。 哪怕你换一首曲子,演奏第二遍,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唐奇回顾着前身在学院中练习的曲目,发现教科书上的内容,的确与凯瑟琳所言别无二致—— 【吟游之歌】是【遗忘大陆】上唯一的诗人学院,绝大部分的吟游诗人都出自于此。 因为种种原因,它曾破败过。 如今依托于大陆西岸,【泰伦帝国】的赞助复兴,已经演变成了上位者的传声筒,毫无独立性可言。 其中学子,要么成为了宫廷里的弄臣,要么当了见不得光的间谍。 少许怀揣梦想,周游世界的,基本上都死在了半途。 至于传说里,什么上骑巨龙,下逛瓦巷的风流诗人;什么冒险团队里的万金油、点子王…… 朋友,安慰可以,但别真把自己骗到了。 能够沟通魔网,耐心钻研的施法者本就是少数,感受音乐中的魔力则更需要天赋。 以至于真正的吟游诗人,在这世上屈指可数—— 有名有姓的都被歌颂在传说里。 但世上可没有活着的传奇。 导师乌拉桑,一个活了120年的半身人,最常说的话是“神明保佑你”,最有名的事迹,是出版了《乌拉桑的第一千零一句赞美》。 20年前申请成了学院教科书,里面囊括了大部分贵族老爷们中听的吉祥话,和应用场景。 他的学生们,也大多做了宫廷乐师,赚的盆满钵满。 而在各大城市独立自治,只靠【领主联盟】这么一个薄弱契约,维系贸易、外交的大陆东岸。 一个被地主压榨的星梅镇里。 没人会愿意听你捧贵族的臭脚。 当唐奇想通这一点时,心里便有了决定。 他擦拭起琴弦,拨动了第一声噪音: “嘣——” “谁?是谁偷偷放了个闷屁!?” 很可惜,鲁特琴的羊肠弦很容易磨损,而他的琴也没有经过特殊加护。 此前被摔进了泥土里,又遭暴雨浸透。 这会儿才断掉,已经称得上耐用。 瞧着眼前的流浪汉,已经成了酒鬼们的乐子,凯瑟琳不明白对方的执拗,只说: “放下你的琴,去壁炉旁吃些东西,不要再叨扰这些喝醉的酒鬼了。” 唐奇抬眼问道: “您说没人喜欢听虚无缥缈的传说,那他们都喜欢听些什么?” “我怎么知道?” 凯瑟琳见他执迷不悟,也不愿再理会,只能没好气地回答, “喜欢听他们喜欢听的。” “谢谢。” “有病。” 她嗡声嘟囔,转而擦拭起手中的酒杯。 后厨的木门这时打开。 一个将面庞藏在兜帽里的小姑娘,端着托盘匆匆跑出来。 上面摆着切好的黑麦面包,炖好的豆子,以及一杯闪烁荧光的星梅酒。 星梅是当地特产,但如果没有魔法加护,保质期只有三天,不易运输,最好是及时酿作梅酒。 因而在龙金城称得上稀缺,在这里却能当水喝。 瞧见被踹出门外的流浪汉,正盯着琴弦沉思,女孩便要端着托盘递上前去。 却被凯瑟琳伸手制止。 女孩不明白,只是歪了歪头,问: “姐姐,不让他吃了吗?” 是姐姐之前说要施舍给他一顿饭,自己才连忙去后厨准备的。 早知道会改主意,就偷懒不做了。 凯瑟琳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等他唱完。” 小姑娘眨了眨眼: “那我要不要出去等他?这样就能在被丢出去的第一时间吃上。” 她没听过多少音乐,却知道什么是刺耳。 那把琴发出的弦音,好像她的爪子在摩擦铁板。 会发出“吱吱”的,让人汗毛倒竖的尖锐噪声。 她尾巴都要跟着翘起来了。 而那头的酒鬼们见唐奇迟迟不作声,也纷纷放肆笑起来: “我尊敬的大艺术家,怎么还不开始您的盛大演出?” “快开腔啊!我还等着我奶奶被你吓活过来!” “得了吧,别再耽误我喝酒了好么?明早还要上工……” 唐奇放下了断弦的鲁特琴,酒鬼们只当他是想要放弃,又一阵哄堂大笑。 好在他脸皮够厚,所以满不在乎,只是琢磨该如何调动起整个酒馆的气氛—— 一首歌最简单的结构,无外乎前奏、主歌、副歌、尾奏四个部分。 其中,前奏至关重要,直接决定了能否吸引这些酒鬼的耳虫,让他们沉浸其中。 否则,当所有人都带着‘笑话’的固有印象审视他,只凭借单调的人声,唐奇不可能压住这帮酒鬼的笑声。 到时候各种嘈杂的声音混在一起,只会演变成又一场闹剧。 但鲁特琴的失声,让他失去了前奏的重要依托。 必须要选择一个替代品,帮他镇住场子。 他想起乐队每每开场时,为了吸引听众目光,所必不可少的第一声—— 击鼓。 唐奇眼前一亮。 走近酒馆的吧台,手掌用力砸向了木制的长桌。 第3章 去你的传说 “砰、砰!” 巨大的闷响,炸进酒鬼们兴致缺缺的耳蜗。 犹如平地激起的轰雷,惊醒了他们昏沉的意识: “谁他妈——” 有人刚要骂街,却又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击掌,像是闷雷劈中了枯木: “啪!” 他们着眼吧台,看到那个可笑的流浪汉,再次击响了木桌: “砰砰、啪!” “砰砰、啪!” “砰砰、啪!” 酒鬼们生于乡镇,哪会懂得什么音律。 但奇怪的是,明明没有其他点缀,只是单纯敲击两次桌子、再合手拍掌,仅此而已。 这简单却又明快的节奏,周而复始的回荡在耳边。 居然有那么点被引诱的意味,要让他们跟着一起敲桌拍掌似的…… “这是什么戏法!?” 酒鬼们按捺着自己的手掌,强忍跟风的冲动。 却全然忘记了嘲笑,没意识到自己陷入进节奏当中。 唐奇知道目的达成了—— 作为网络歌曲预制菜的创作者,他当然清楚音乐并无好坏之分。 但它具有功能性,也区分受众。 协奏曲固然浩大恢弘,却未必适合忙碌一天,只想酗酒吹嘘的普罗大众。 但给他们一些简单的节奏型,帮助他们放空大脑。 兴致一高,双手就会跟着乐此不疲—— 酒鬼们要面子,吧台里的小丫头却不管这些。 她只觉得这个节奏不复杂,自己似乎也能打出来。 恍然不觉被带进去,跟着敲桌拍掌。 “砰砰、啪!” “砰砰、啪!” 两人拍出的节奏产生了共振,比唐奇独奏时要响亮的多。 回荡在愈发静默的酒馆,让闷雷似要破土而出。 ‘节奏’本就扎根在血液里,如与生俱来的本能,更何况它并不复杂。 有了第一个人跟从,很快就会有第二人、第三人…… “他妈的,还挺有意思。” 听着‘雷声’渐响,豺狗忍不住放下酒杯,瘪嘴嘟囔,转身冲着唐奇喊道, “但如果觉得只敲桌子就算卖艺,恐怕还是卖钩子更适合你!” “闭嘴,豺狗。”他身旁的黑蛇也被‘雷声’震醒。 “老大?” 豺狗手足无措,但他恐惧黑蛇。 正要解释,却看到黑蛇眉眼锐利,正瞧着吧台上的凯瑟琳—— 她好像也被这节奏带了进去,轻轻跟着酒鬼们击打节奏。 于是黑蛇也跟着拍桌、鼓掌。 “不就是拍桌子而已……” 豺狗咬牙冷啐, “还能有什么花样?等一开口,还不是要跟着扫兴。” 不会有人愿意听那些老掉牙的奉承、吹嘘。 唐奇也心知肚明—— 这份简单的鼓声,完美执行了它的任务。 吸引住酒鬼的目光,抬升了酒馆气氛。 却不可能得到认可。 一首能收获掌声的歌谣,只凭前奏可不够。 它需要真正走入听众的内心—— 而学院里那些为达官贵胄服务的歌曲,歌词内容无非是歌功颂德、情艳风流。 酒鬼们不会共鸣这些。 能让这些劳苦一年,却被地主剥削的农夫们感同身受的,只会有一个题材—— 他们的生活。 于是,当酒馆又一次连绵起,简陋而激昂的‘鼓声’时。 唐奇扬声唱道: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这世道太让人难过—— 让有钱的闯祸,没钱的背锅!” 歌词配不上那首耳熟能详的名曲。 他只能自己新编主歌,像是随意哼唱出的旋律。 但旋律无所谓随意。 重要的是好记。 要朗朗上口,让听众都能跟着哼唱。 学院不教这些,前身也只会用鲁特琴弹奏蹩脚的宫廷小曲。 但预制菜制作者唐奇,对这类旋律简直信手拈来。 至于歌词,就用最粗浅的词语。 不必点名道姓。 酒鬼们听得懂谁在歌颂过去,谁在锦衣玉食。 “新的国家升起,旧的王朝坠落; 请让神明诉说,谁在为原野蹉跎?” 梅尔领主合法享有星梅镇的土地,但他绝不会亲自下乡开垦荒田。 于是他划分出最肥沃的田地,建立了果园,让手下的农奴种出了成色最好的星梅。 再将剩余的田地承包给自由农,收取他们的租金,把多余的作物低价回收—— 这里三山环绕,与世隔绝。 想离开村镇,就要跨过危险的晨暮森林。 诡谲的地貌变化与野外、乃至亡灵生物,能轻松剿灭一支整编的,没有施法者的冒险小队。 偶尔会有像唐奇一样的幸运儿幸免遇难。 但往往不会是商队。 所以农夫们手里有货,却卖不出去。 至于好处尽收的领主,当然不会冒着危险折返两地。 他只要在龙金城的别墅中举办舞会,享受清福,再让手下的商队跑东跑西,每年都会有源源不断的金币钻进他的金库…… 那些真正将心血都埋进这片土地的人,换来的只是堪堪平衡的收支。 谁是这里的主人? 但是谁在这片土地上蹉跎? “是我、是我!” 唐奇饿了太久,也渴了太久,以至于嗓音都有些沙哑。 可舞台已经搭好,他绝不能怯场。 哪怕要撕裂声带,他也要放声高歌, “别拿终将食言的承诺蒙蔽自我, 别对老子的劳动强取豪夺—— 抄起你的锄头,哪怕杀人放火; 昂起你的脑袋,就算喉咙喊破! 去他妈的英雄,去他妈的传说;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敲打节奏的矮人痛饮梅酒,忍不住拍案而起。 他出身山地,永远受不了贵族们的繁文缛节,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冒险者发酒疯可不会管谁付自己佣金。 但豺狗却连忙压下矮人同伴的肩膀,又惊又怕: “碎石你疯了?那可是我们的雇主!” 黑蛇伸了个懒腰,向后仰卧,紧贴角落的墙壁: “雇主在龙金城听不到,觉得不爽,骂一骂又怎样。 我们是拿钱的佣兵,不是乞怜的狗。” 他们要真那么忠诚,又怎么可能在夜晚执勤的时间,跑到酒馆酗酒? 豺狗仍然不放心,匆匆环顾四周。 却发现自己这个角落根本无人在意。 唐奇的‘歌谣’简陋,但简陋的好处就是易学。 当他重复到第二遍时,已经有人跟唱起了曲调。 平日他们对领主不满,却不会明着声张。 可今夜风雨交加,将酒鬼们圈在了这方寸之间。 他们本就醉生梦死。 只要明天还没到来。 就还能假装活在梦里。 没有人在乎梦话。 喝醉就不怕口出狂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诗人,你简直是个妈生的天才!” “凯瑟琳,再来三杯星梅酒,哦,还有我最喜欢的土豆泥,今晚我要睡在这里!” “奶奶,我想你了……” 在欢呼与碰杯之间,他们只觉得尽兴。 以至于已经没人在乎这首歌谣的作者。 更没人在乎他此前的笑话。 他们只希望,这个夜晚可以更漫长一些。 毕竟,当天际线亮起那抹鱼肚白的时候。 他们还要忘记现在,从梦里醒来呢。 于是唐奇闲下来,便轻咳着休息,发出气泡音:“额额额……” 这能按摩自己疼痛的喉咙。 一份托盘摆在了他的眼前。 搁置着冷硬的黑面包、炖豆子、与一杯果香扑鼻,闪烁少许荧光的梅酒。 他缓缓抬眼,对上了凯瑟琳明媚的眸子。 听她说: “辛苦了,要吃些东西吗?” 尊重需要自己挣来。 他是诗人,不是乞丐。 这是酬劳,不是施舍。 “当然,谢谢。” 唐奇点点头,却意外瞧见了凯瑟琳身旁的小姑娘。 那是第一个跟着他敲打节拍的听众。 少女还沉浸在歌谣里,举起小拳头,大声模仿着: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 凯瑟琳伸出手指,狠狠敲上她的脑袋: “不要学脏话!” 少女吃痛捂头: “呜呜~” 第4章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 作为星梅镇里,唯一能称得上‘商业设施’的场所。 【金色橡树】除了贩卖祖传的星梅酒之外,也兼顾着容纳外来者的职责。 一楼是酒馆大堂,二楼便开拓出几个房间,充作旅社。 平日里不会有人光顾这座偏远乡镇,唐奇成了这里目前唯一的住客。 正常来讲,单人客房一晚需要5铜币,但出于今晚演奏所带来的更多销量,一毛不拔的凯瑟琳,很大方的为他今夜的住宿买单—— 她是个精明的人,似乎看得出来,唐奇能够创造的收益不止这些。 如果不是点燃了酒鬼们的兴致,让她大半夜又跟着忙碌起来,两个人或许还能谈一谈后续的合作项目。 不过唐奇也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休息,把洽谈留给明天也无妨。 在室内待久了,身上的衣服变得干爽,便把皮衣随手扔在草垛铺就的木床。 点燃桌上的烛灯,他终于有了大快朵颐的时间。 炖豆子已经有些凉了,黑麦面包咬起来也干涩、噎嗓子,甚至泛着一股淡淡的苦味。 但星梅酒的甘甜弥补了这一部分—— 比起黑啤的厚重、苦涩,梅酒要更为柔顺,像是一股涓流淌过喉咙。 残留的酒液附着在舌尖上,有连绵而微小的刺痛感,仿佛酒中的精灵在舌苔舞动。 唐奇更愿意称它为气泡果汁,可它又的确具备着酒精应有的效用。 明明入口冰凉,身子却逐渐温暖起来。 头脑跟着发散思维,让唐奇有闲心琢磨起后续打算—— 既然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就要适应、融入。 他本就对奇幻世界感到十足的好奇,就没有什么好叫苦的。 “所以现在的首要目标是稳定,其次便是赚钱? 不然没办法让来往的商队带我离开这里。” 有关在晨暮森林的经历,其实已经有了部分缺失。 他只记得自己饿昏过去,却不记得是谁将自己拖到了乡镇。 饶是如此,关于这片森林的危险,他还是略有耳闻。 他可不敢赌幸运女神会眷顾他第二次。 “而且离开这里之后,要回到诗人学院么?” 导师虽然没有明说赶唐奇走,但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他不适合做个吟游诗人。 但自己与前身不同,唐奇自认要更圆滑一些,或许能回去谋取一份不错的工作? “可弄臣无非是捧贵族臭脚,当间谍心理压力又太大、不自由……还能有什么别的选择么?” 都来到奇幻世界了,在解决温饱的前提下,他当然还是想感受这个世界的一切——包括冒险。 重来一世的唐奇不怕死亡。 他更怕自己活得不够精彩。 记忆里还没人出版过《异种族的鉴定指南》,如果可以,他可不介意做个领头羊。 “那就是冒险者?” 所谓的‘冒险者’其实并非是一种职业,更像是一种代称——涵盖那些在机缘巧合中,主动去探索世界的一批人。 可自己的武艺只能说训练过,比平民强一些。 撞上只地精,打个有来有回就了不得,万不敢说能充作傍身的本事。 哪怕今天填饱肚子,正面跟那个豺狗决斗,也是被打趴在地上的份。 “而且不会有队伍招揽一个吟游诗人。” 冒险团队可是一帮把性命压上的人,让一个不会魔法的诗人加入队伍图什么? 图他打架的时候,能缩在角落里唱战歌助威? 还是战死之后,有人会唱着挽歌替他们收尸? 至于魔法…… 连唯一的诗人学院,都没有人参透出音乐的魔力—— 这当然有种种原因。 譬如传承的断代、天赋的局限、诗人学院的没落、贵族资助的用意等等…… 但学不会就是学不会,唐奇更不可能免俗。 将托盘上的食物吃的一干二净,却发现自己完全没有可取之处的唐奇,不由仰天叹息: “所以我果然只能当一辈子卖唱的诗人了吗!” 这么看来,回诗人学院找导师安排工作,反而是最合适的选择…… 凭着自己做预制菜的才艺,借鉴些流行音乐取悦大众,走文抄公路线似乎也能顺风顺水。 别无选择的唐奇,只能从自己淋湿的包裹中翻找纸笔,试图将后续的计划一一罗列在清单上。 可双手才伸进潮湿的布袋,指尖却传来一抹皮质的触感。 拿出来一瞧,发现这似乎是一个厚重的记事本。 紫藤色的牛皮书封镀上了鎏金纹路,交织成一个硕大的音符,印在了封面的正中。映衬着烛光,隐隐闪烁光泽,单从质感上来说就价格不菲。 唐奇不记得自己的包裹里有这么一本书。 他根本就买不起。 好奇心的驱使,让他打开扉页一探究竟。 书页犹如羊皮纸一般厚重,微微发黄。 映入眼帘的,却只有通用语组成的一段话——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声名远扬,更多奖励】。 “这就是我的金手指吗?” 想到这本书是此前从未见过的,唐奇一边推断,一边翻开下一页。 除了夹在书页中的一支素白羽毛笔外,便只有一段信息—— 【唐奇·温伯格】 知名度:籍籍无名 追随者:1 技能:无 物品:【史奴笔】 唐奇双眼微眯,目光粗浅掠过了自己惨淡的名声。 在好奇‘1’是从何而来之余,又仔细打量起【物品】一栏,上面居然记载着一样奇物—— 【史奴笔】 等级:非普通 介绍:这支羽毛笔似乎储藏着用不完的墨水 备注: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黄金国之主,“最伟大的开拓者”苏丹·艾德尔。 唐奇拿起羽毛笔,捧在手心仔细端详了一番,怎么看怎么普通: “意思是让我一直写下去,不要怜惜你么?” 他紧跟着翻开第三页,才发现除了打好的分行之外,便是一片空白。 紧盯空白处,唐奇心头忽然涌现一股莫名的表达欲,让他总想要拿起羽毛笔写些什么。 “书上说记录故事,就会获得奖励。 但是却没告诉我记录什么故事,要求真实还是虚构。 也没提获得的奖励,是物质的还是抽象的……” 抓了抓自己的卷毛,唐奇有些一筹莫展, “既然是‘记录’,而不是编撰,是不是写自己的经历会好一些?譬如写日记一样?” 这本书来路不明,却清楚记录着自己的身体状况,与所有物品。 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唐奇干脆决定写一写穿越以来发生的经过。 虽然短暂,但应当也算个‘吟游诗人证明自己’的小短剧? 想到日后需要提高知名度,兴许还有出版的可能。 于是,他干脆以日志形式,用通用文字,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写下第一栏——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拥有一定撰写歌词的能力,唐奇的文笔自然不会差。 今天的经历称不上精彩,但也有起承转合,他平铺直叙下来倒也容易。 只是室外的暴雨实在狂戾,有些让人静不下心。 断断续续要写到结尾时,抓着浓密卷毛的唐奇,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 第5章 交友术 敲门声夹杂着熟悉的节奏: “砰砰、啪——砰砰、啪——” “哪位?” “是安比!” “安比是哪位?” “安比是安比!” 门外的嗔怪愈发耳熟,紧跟着敲门声也变得急促,唐奇这才反应过来对方身份。 想到是第一个跟随自己拍桌子的小姑娘,他连忙起身开门。 女孩仍然戴着兜帽,将自己的面庞遮在阴影中。 只是兜帽的轮廓似乎被什么支撑着,显得她有些头大。 唐奇虽然好奇,但不会主动问什么,只是说: “有什么事吗?” “姐姐说你可能需要这个。” 少女怯生生的抬起手,从宽厚的袖子里伸出一柄刮胡刀,紧跟着又缩了回去。 刀柄用篆刻着银线雕纹,颇为精致,不像是村户人家会购置的。 “她说没有人喜欢看一个流浪汉表演,你应该把自己打扮地更像诗人一些。” “哦,或许是这样的。” 唐奇匆匆接过,但转而意识到,自己这堪比鸟窝一样毛躁的胡子,如果不进行湿润,怕是要把下巴刮烂, “有水吗?” “院子里有水桶。” “那我还是等雨停了再刮吧?” “好哦。” 安比点点头,却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像是要挪步的意思。 “还有事?”唐奇问。 “今天的那首歌,歌词我有点记不太清了,你可以再唱一遍吗?” 安比有些扭捏,好半天才提出诉求,又连忙解释, “安比才不是笨!只是、只是歌词太长了……” 唐奇有些哭笑不得:“你喜欢那首歌吗?” “喜欢。” “为什么?” “安比也说不出来,但喜欢就是喜欢!” 像是表忠心似的,小姑娘回答地果断,又利落地摆起架势,向身前挥了挥拳头, “安比也讨厌贵族!” 看她模样不像作假,唐奇忽然想到记事本中,追随者之后的‘1’。 具体情况有待后续验证,但考虑到少女可能是自己的第一个粉丝,唐奇不会拒绝她的请求。 于是他干脆邀请安比进门: “我刚好把歌词写在日记上了,要来看看吗?” “好!” 出于对那首歌谣的好感,少女蹦跳着走进房间。 完全没意识到进入一个陌生男人的房间,多少有些不妥当。 但好在唐奇有着最基本的道德操守,真的只是把自己的日记内容,递给了安比观摩—— 他不会傻乎乎地写一些关于‘穿越’的事情。 只是以‘唐奇’的口吻,叙述酒馆中发生的一切。 同时,也附上了那首歌谣: “当他们歌颂过去的时候,是谁在为明天拼搏? 在他们锦衣玉食的今晚,是谁在被金钱胁迫……” 安比用心的记忆歌词,也生怕自己忘记曲调,紧跟着还要哼唱。 但唱到一半时,她忽然卡壳一般顿住: “对不起!” 唐奇不解问: “为什么要道歉?” “安比好像唱错了!” 作为原作者,唐奇当然能听出来她有些地方跑调了: “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唱错几个音是很正常的。” 但她似乎不太能接受这件事,低着头向唐奇保证道: “你放心,安比以后不会当着别人的面唱这首歌的。” “不,你当然可以。别说你只是唱错了几个音,就算是五音不全,你依然可以这么做。” 你可千万要唱下去啊! 不然自己的知名度怎么提升? “不能的,他们会觉得不好听。” “首先,几个走音并没有影响你的诠释。你唱的很好,咬牙切齿地让我以为,你是真的想把贵族吊在街上——感情可比技巧重要多了。” 唐奇凑近了一些,悄声告诉她, “其次,就算他们觉得不好听又怎么样?你难道还要拿它去卖唱吗?” “当然不会!” 安比摇了摇头, “安比只是觉得,唱喜欢的歌会很开心。” 作为自己的第一个‘粉丝’,唐奇不懂她执拗的原因,却愿意悉心开导: “你看,你又不是想要通过歌唱获得认可、牟利。 你只是想唱而已。 上天赋予了每一个人喉咙,也就赋予了每一个人歌唱的权力。 选择权在你,没有人可以从你手中将它剥夺——原作者也不行! 当然,这首还是最好不要在很多人面前唱响,你可以偷偷唱给自己听。” “但安比不一样。他们讨厌安比,所以安比要把每件事都做得完美,他们才挑不出安比的错误、挑不出这首歌的错误。” 安比的声音越来越小,拽了拽唐奇的衣角, “安比喜欢你的歌……所以不希望有人说它的坏话!” 这就涉及到唐奇的认知盲区了。 虽然很难想象,会有人讨厌这么个小姑娘。 但秉承着未知全貌,不予置评的态度,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好在少女本来就没那么脆弱,只是向唐奇鞠了一躬,感谢道: “谢谢诗人哥哥,这次是真的记下来了!” “作品能被人喜爱,本身就是我的荣幸。另外,叫我唐奇就好。” “我叫安比,是酒馆的帮工,也住在这里!” 虽然她经常这么称呼自己,但还是做了郑重的自我介绍。 她挪到门前,接着像是想起什么,忽然回过头来: “唐奇哥哥,你明天还在吗?” “当然,短时间内都会留在这里吧。” “那姐姐教我酿了第一桶星梅酒,明天就带给你喝呀?和姐姐一起。” “那我可要期待一下了。” “那明天见。祝你好梦哦!” 安比不忘把门轻轻关上,这才又颠着小碎步跑走。 听着小姑娘的脚步声渐渐被雨声盖过,唐奇的心情也颇为愉悦。 果然,归属感还是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的交际。 认识了一个人,哪怕只是个小姑娘,也能让他觉得这个陌生的世界亲切了许多。 连雨声都没那么狂躁了。 回头再看日志上的内容,只差一个收尾。 他便哼着小曲,把刚才跟安比分别的画面,填到了段落最后: 【她和我说‘明天见’,似乎也在期待着明天。 直到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恍然意识到…… 自己或许是交到了一位新朋友。】 当写下句号的时候,唐奇忽然听到耳边一声清脆的鲁特琴声。 “铮——” 好像湖面泛起的涟漪,嗡声飘在耳畔,越来越近。 旋即,在日志的结尾处,他看到了一抹闪烁幽紫光晕的小字,跃然浮现在了羊皮纸面上—— 【他人对你态度的好恶,有时取决于你自己。 恰如其分的演绎让你重新赢得了酒鬼的认可,不过分追究的边界感让你收获了少女的好感。 你或许是一个天生的吟游诗人。 未来最不缺少的,应该是朋友。】 【你获得了戏法‘交友术’:指定一个对你非敌对的生物释放,1分钟之内,他会对你保持友善态度。当该法术终止时,对方将意识到,你曾使用魔法操弄他的情绪。 备注: 这个世上很难有永恒的朋友,但总会有新的朋友。 等等,怎么全世界的朋友都在追杀我?】 第6章 坟头动了 遗忘大陆西岸,泰伦帝国,吟游之歌学院。 “歌雅,你太让我失望了! 我让你描述范思哲老爷亲临边境,为百姓赈灾的义举—— 什么是‘贵族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帐’!?” “尊敬的导师,我只是在写我看到的一切……” “那也不行!范思哲老爷可是帝国炙手可热的新贵,得罪了他,对我们学院今年的拨款可没什么好处!” “我——” “拿回去改掉,不要让我重复第二次!” “当然,遵循您的意愿,导师。” 眼看自己最得意的门生,苦着脸回到座位上,乌拉桑才长叹一口气。 拜托,他可是编撰了《一千零一句赞美》的乌拉桑! 能坐上院长这个位子,全靠这本教材。 如果手下哪个学生污蔑了贵族老爷,自己的名声可就要跟着毁于一旦了! 他可不愿意为此失去职位所带来的特权。 教训过了学生,乌拉桑终于能端坐在矮桌前,认真端详起桌上空无一物的羊皮纸。 羽毛笔举起又放下,重复几个来回,却迟迟没办法落笔—— 《赞美》这本教材已经沿用了二十年,大部分贵族老爷们耳朵都要听的起茧。 他必须想出更多的赞美模板,扩充到两千句,以便维系学院的地位。 要做到绝不重复,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烛火摇曳,映衬着老花镜片忽明忽灭,也照出他谢顶额头上的清晰冷汗。 室外走廊也嘈杂地很。 议论声、跑跳声不绝于耳,声音像是发臭鸡蛋旁,萦绕盘旋的蝇虫。 最终,他还是忍受不了心头的烦闷。 抓狂地将桌上的纸张揉作一团,扔进了远处的壁炉里: “都已经半夜几点钟了?外面到底在吵什么鬼东西!?” 听到导师的咆哮,才坐稳不久的歌雅吓了一跳。 她赶忙起身,一把推开办公室的大门。 走廊跑过许多行色匆匆的学生。 诗人学院向来宣扬音乐与艺术,为了保证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纪律一向散漫。 半夜在宿舍里举办歌舞、联谊,清晨起来发现十几个人搅和到床上,都是常有的事情。 但不会有谁,真的烦到教师的眼皮底下。 歌雅已经在学院进修六年,这种大批学生自发向庭院奔跑的盛况,她也是头一回遇到。 拉住一位路过的学生,她侧着身子,佯装盼望似的看向走廊的尽头。 实则是刻意展露自己的左脸—— 她觉得自己左边的侧颜要更好看些: “同学,是出了什么事情吗?” “月溪学姐?” 对方也没想到,会被学院中声名远扬的【歌雅·月溪】叫住。 他很难不认出对方。 毕竟在这片大陆,精灵似乎都快要绝迹了。 遑论更为稀缺的半精灵。 将头发刻意染成出挑粉色的,更是绝无仅有。 他定了定心神,语气难免显得急促,紧接着指向庭院的方向: “您没有听说吗,就在前不久,遗忘石碑上显现了一则最新的记录!” “什么!?” 歌雅强行将神情控制在一个体面的范围。 以免破坏她脸庞所赋予的美感。 但她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 传说,遗忘石碑是某位神明的手笔。 祂将记忆凝为了实质,化作一块亘古不变的丰碑,使其伫立在诗人学院的中心。 因而周游四方的吟游诗人们,总会将他们的所见所闻,篆刻在这座丰碑之上,借助魔法将之归类总结。 既是用以记录大陆的历史、各国的兴衰,算作大陆的史书。 也是为了填充学院的故事库,让后人们撰写出更为优秀的诗篇、歌谣。 是诗人学院的立足之本。 可后来,许是哪位傲慢的——所有人都猜测是精灵,因为它们已经销声匿迹,总之触怒了神明,使之降下了最为苛责的惩罚、诅咒。 一夜之间,史书化作了白纸,世人也开始无意识、无规律地遗忘过去。 哪怕记载新的历史,内容也会在第二日消散,只能凭借口口相传,将丰功伟绩传承、延续。 人们一开始还觉察不出后果。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百年、两百年…… 祖辈那些如星光璀璨的事迹,终究因为口口相传的弊端,衍生出众说纷纭的版本,直至失去了依据,消逝在历史的长河里。 这让原有的秩序遭受重创。 阶级与伦理的混乱,席卷了整片大陆。 辉煌的国度因此没落,新兴的势力拔地而起…… 那座丰碑上的一切,也与史书一般变得平整,光滑地能当镜子用。 诗人学院也因战乱而分崩离析。 让真正的诗人们难以延续传承,最终杳无音讯。 直至现在,泰伦帝国的统治者,为了让诗人们代代传唱帝国的伟业,试图以语言替代纸张的记载,才宣布复兴这座没落的学院—— 暂时还没有成效。 也因间隔的太过久远,让许多教授们以为,所谓的‘石碑’,不过是掩盖诗人们没那么可怜的传说。 纵使维护着石碑的尊严,却从没再抱有过期望。 更遑论他们这些学生。 可哪怕不相信石碑的传说,听到这等奇事,也难免跑来凑凑热闹。 学弟扭捏着邀请道: “月溪学姐,要和我一起去看看吗?” 歌雅在短暂的讶异后,冲他眨了眨眸子,回以微笑: “我马上就来。” “那我等你?”学弟喜上眉梢。 歌雅扯了扯学弟胸前的名牌:“我记得你的名字,苏文同学,待会儿会庭院见。” “那我等你!” 他还以为自己被选中了。 直到苏文穿过走廊的尽头,歌雅嘴角挂起的笑容才随之一黯,冷漠中又带着疲惫。 她不会让对方听出丁点拒绝的意思 但也绝不会兑现半点诺言。 顺口的答应,只是为了进一步彰显她的魅力与亲和。 升职为正式助教需要这个。 强压心头对遗忘石碑的困惑,她快步走到自己的导师身边,弯腰回复: “导师,听他们说,是有人在遗忘石碑上篆刻了新的历史。” “就这点小事,至于闹这么大动静—— 你说什么!? 遗忘石碑?谁、谁写的!?” “还不清楚。” “快跟我去看看!” 这空白的石碑祭奠着世界被遗忘的历史。 是世界的坟墓。 可现在突然有人跟你说坟头动了。 不仅动了,还有人在上面篆刻了墓志铭。 这件事带来的影响,远比一支满载着夺心魔与小蝌蚪的螺壳舰,从地平线上突兀飞来要重大的多! 乌拉桑甚至都顾不得形象,扑腾着短腿就要匆匆赶向庭院。 堪堪推开房门,一阵凉风拂过他稀疏的头顶。 他连忙咳嗽、呼唤: “歌雅,快把我的假发拿过来!” 整理好了仪表,维系好应有的体面,他才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 而吟游诗人们已经将庭院正中,那百尺高、半百宽的漆黑石碑围拢起来。 “院长!” 他们连忙退出一条小路,乌拉桑则向左右各行一礼,挺直腰板。 走近前去,却见漆黑石碑上,一抹璀璨的灵光,像是云上耀眼的星辰,清晰可辨。 定睛直视那抹‘星光’,又见它化作了一潺流水,缓缓地延展,汇聚成了一串又一串浮空的通用文字—— “上面撰写的是作者昨天的经历吗?” 歌雅通读了其中的内容,只觉得这些文字让人忍俊不禁, “虽然用词有些粗俗,但却意外的……有趣?”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正式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遗失历1000年,正是世界开始祭奠过去的第1000年。 6月7日,恰是昨天。 但泰伦帝国境内,明明是风平浪静。 【我承认上一次的演出堪称灾难,但我已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 第二次绝不会搞砸,只要给我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 我绝不会在同一家酒馆被嘲笑,两次! 等着吧,我会让你们收敛嘴角的戏谑。 心甘情愿地献上掌声与欢呼!】 【妈的,刚想装笔,琴弦断了。】 第7章 别幻想了 【……说实话,课本里的内容实在像是老奶奶的棉袜套,又臭又长。假设是我忙了一天的农活,想听的肯定是凿地主的钩子,而不是捧他们的臭脚。】 乌拉桑眉头紧皱,一边阅读着文字的内容,一边忍不住品评: “他怎么能用这么粗鄙的词汇?如果呈给贵族老爷,非要被送上绞刑架不可!” 【……‘去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如果可以,我更希望他们能当着那帮大老爷的面,献唱一曲。更希望这一切都不会被看作一场梦。】 【因为对未来还有憧憬,所以才想要做梦。】 【不过我更要命。】 【那最好还是把它看作一场梦,天一亮就忘记吧。】 看清歌曲的内容,和满篇粗俗的用词,以贵族老爷们传声筒为己任的吟游诗人们,忍不住大张嘴巴: “这歌词……是能说的吗?” 乌拉桑的脸色更是青一阵,紫一阵,火辣辣的疼—— 他不久前还在纠结,该怎么奉承出更多的吉祥话! “他怎么能这么说!?他怎么敢这么唱!?” 这内容分明是在咒骂他们的金主、抨击教授的教学方式,是抽他们学院的脸面! 听到院长气急败坏的喊声,学生们缄默地像是中了沉默术。 但眼睛倒是片刻不离—— 【……我是不知道这个小姑娘经历过什么。无法感同身受,也就没资格说教。】 【但不论如何,她都算是我的第一位歌迷。反正要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如果有机会的话,可以多留意她一下。】 【也许还能让她帮我传唱歌谣,让更多人认识我,证明我来过这片土地。】 【而且——】 【她和我说‘明天见’,似乎也在期待着明天。】 【直到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恍然意识到……】 【自己或许是交到一位新朋友。】 在漫长静默之后,终于有学生忍不住嘟囔起来: “这张前一秒还在凿钩子的烂嘴,下一秒居然还能说出这么些话吗?” “通篇看下来倒是没有跌宕起伏的戏码,文笔也只能说能看。但就是莫名其妙地读完了……” “到底是谁撰写了这篇日志?他为什么能撰写遗忘石碑?他是学院的诗人吗??” 种种疑窦和议论,盘旋在上千诗人学子的耳畔。 对于原作者的身份也众说纷纭,却都觉得与诗人学院脱不了干系。 诗人有多捧贵族的臭脚,当然只有他们自己清楚。 说实在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当个宫廷弄臣,逗上位者欢笑。 这篇日志,当着整个学院的面,驳斥那些老掉牙的题材时,分明是说到他们心坎上—— 许多人都写过离经叛道的稿子。 但最终都以‘不符合核心价值’的论断毙掉了。 他们是贵族的喉舌,不利于老爷们的话不要说。 有些话就只能憋在心里。 但如果…… “如果我也能像他一样畅所欲言,大骂那本无趣的《吉祥话》教材; 如果我也能让毙掉稿子的院长大发雷霆……那该有多好?” 这句抱怨轻飘飘传入歌雅的耳蜗。 她忽然想起,不久前才被导师打回去的文稿—— ‘贵族的钱全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帐’。 此时此刻,那石碑上的文字,俨然一柄无形的利刃,想要帮她斩断心头的枷锁。 将那股,源自于灵魂深处的表达欲牵扯出来…… 但可笑的是,明明嘴就长在她的身上,话已经抵达舌尖。 就像是被人锁紧喉咙般,由不得她说出来。 “别幻想了!” 一声提醒,按捺了所有人的遐思, “这篇日志堂而皇之的展露在石碑上,如果被泰伦王室看到,说不定还要追究我们学院的责任…… 我们都要毕业了,丢了名声,到时候还能有前途吗?” 既然没有独立性,就不能打贵族的脸。 想通关键,乌拉桑立即下达命令: “今天的事情,一句话都不能传出去! 也不许任何人提起石碑上的内容—— 那是诋毁、是污蔑!是对整个学院、对衣食父母的不敬! 如果让我听到谁在认可、传唱这些混账话,不论你是什么身份,多少水平,都将被逐出学院,永不录用! 帝国境内的一切工作,也都将与你无缘!” 体面的院长气得直跺脚,假发都不小心抖歪了。 好在歌雅连忙帮着扶正,思索问: “导师,他开篇就提到是旅行的一年后,有没有可能是一年前离开学院的前辈?” “很有可能!查、给我调查一年间离开学院的诗人。 赶在下次领取赞助费之前,一定要把这个害群之马揪出来!” 诗人的学制并不固定,但一般来说是七年,这足够一个初学者成长到掌握一门基础乐器。 当然,也总会出现些个例。 譬如提及到‘一年’的关键时间点,歌雅忽然想起了个名字,凑在乌拉桑的耳边,迟疑道: “导师,唐奇似乎也在一年前……” “唐奇·温伯格?” 乌拉桑带过不少学生,但他只会记住两种人。 一种是天赋出众的,像歌雅这种很难挑出毛病的优等生。 一种是气到他吹胡子瞪眼的,好比唐奇—— “唐奇,你去拉森老爷的府上唱一首激励人心的诗篇。 记住,避讳有关骑士的内容,他的夫人不久前才与一位骑士私奔!” “导师我记住了。” “你记住了什么?” “激励、骑士、私奔。” 他的眼前,恍然浮现一个呆愣、木讷的面孔。 乌拉桑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连连摆了摆手: “怎么可能。他如果真有这个能力,我还需要把他打发走么?” 哪怕气得跺脚,抛开内容,乌拉桑挑不出这篇日志的太多问题。 文笔粗俗,却稍带莫名的诙谐。 听不到曲调,但歌词浅显的同时也算朗朗上口。 称不上佳作,也绝不是那个只知道照本宣科的唐奇,能够创作出的: “那孩子说不定已经回家了,毕竟是贵族老爷的私生子,有一门手艺总归不至于饿死。” 想到这里,乌拉桑紧跟着叹息一声。 希望那根木头,能听出自己为了顾及彼此面子所说的弦外之音—— 赶他走,是让他知难而退。 回家找那位大人索取生活费用,混吃等死。 而不是真的背一把鲁特琴游历大陆,最终不知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我也算看着他长大的。歌雅,有时间了,你去帮我打听打听那孩子近况。” 歌雅应声,蔚蓝的眼眸瞧着石碑上那抹星光,好奇问: “那石碑的内容……” 乌拉桑沉思一番,紧接着叹息道: “这毕竟是千百年来,石碑再一次篆刻上了文字——虽然不知道用得什么方法。 但对于学院来说,或许具有着一些意义…… 我去请来施法者,为石碑作出掩盖。” 学院的兴衰与石碑息息相关。 今日重新篆刻下文字,或许也在冥冥中意味着什么。 乌拉桑不经意抬眼,望向天际线上,显露出一抹微明的天光。 穹空像深海一样,铺展着晦暗的蓝,如今却隐隐挥洒起橘红的朝阳。 他恍然意识到,夜色已经渐渐从喧嚣中褪去: “明天要来了。” 那是学院的明天吗? 他伸出手去,试图迎接清晨的第一缕黎明。 …… 阳光透过窗扉的缝隙,铺洒在了唐奇的指尖。 “所以这一切都不是梦。” 第8章 兽化人 唐奇睁开惺忪的睡眼,依稀瞧见飞舞的尘灰洋溢在半空。 鼻息间,除了床铺下草垛的干草味,还多了一抹雨水浇灌青草的芬芳—— 夹杂着小路上马粪的熏臭。 谈不上喜忧。 推开窗扉,烈日当空,他意识到眼下绝不是清晨。 晃了晃昏沉的脑袋,穿戴好干爽的衣服,拿着昨晚上安比送来的刮胡刀,走向【金色橡树】的后院。 这里具有旅馆属性,白天也开门营业。 只是一路上没见到什么人,比起昨夜要冷清太多。 借助木桶里收集的雨水,小心刀片不要划伤自己,将浓密的胡子剃地干干净净。 “醒得很晚呢,诗人。” 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他发现凯瑟琳刚刚关上酒窖的房门。 一阵暖风轻拂而过。 让庭院正中铺洒着阳光的橡树上,覆盖上金黄的颜色。 它的枝丫在风中摇曳,叶子显出透亮的脉搏,在璀璨中婆娑。 连带着她的发丝也散在了金黄里,染上一抹如火的嫣红。 唐奇自认在普通人中称得上出众。 但和凯瑟琳这种,能在人群中一眼瞧出来的靓丽,还有着相当远的距离。 “或许是因为梦到位姑娘,让我不太愿意清醒过来?” 唐奇将刮胡刀递了回去。 “我可不希望你下一句就说是梦到了我——这里没人需要这个,送给你了。”她倒是大方。 没人需要,为什么会有? 唐奇不敢细想这把刀过去用在了哪里。 但‘一毛不拔’或许是有原因的。 只趁着当下的闲隙提出需求: “我之后想在酒馆工作……” “这个不急。” 凯瑟琳摇了摇头,她显然有更要紧的事情, “你现在没有事情做,对吧? 能请你帮我把安比找回来吗,就是昨天那个孩子。 清晨的时候,她说把客人遗落的东西送回去,却很久没有回来,我有些担心她。” “也许是去哪里玩,忘记了时间?” “不会的。” 凯瑟琳咬了咬牙,像是有话说不出口, “她……不会在镇上闲逛太久,也没有朋友。” “我以为她不会很孤僻。” “总之,能帮帮忙吗?等下我还要准备丰收节的事情,抽不开身——请你吃饭。” “我似乎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 这称不上什么任务,而唐奇也打算暂住这里,正好可以借此熟悉这座乡镇。 他匆匆洗净了脸: “她往哪个方向走了?” “沿着酒馆前的小道直走,尽头就是教堂,林恩神父一般就在那里。” 唐奇挑了挑眉头:“神父也会喝酒吗?” “镇子的特产是星梅与酒,而古拉加斯会为每一滴美酒送上祝福,让欢乐长存。” 学院的教科书上记载着这位神明。 曾经也记录着祂的足迹,如今只剩下一个名字与圣徽。 印象中,大陆已经很少出现‘神迹’了,好像神明都要将这里遗忘。 但口口相传的信仰,还在支撑着人们生活下去。 史书会褪色,但言语还能在间断中传承,哪怕偶尔变质。 以至于一些信仰,暂时没有完全消失。 泰伦帝国资助诗人学院,便是希望通过类似的办法,将帝国的荣耀延续下去。 “我猜祂一定有个大肚腩。” “林恩神父吗?那倒不会,他在酒醒之后都会围着镇子跑一个钟头,以便能让他在有生之年品尝更多的美酒。” “那我先过去找找看吧。” “如果遇到了什么事情,麻烦第一时间通知我。” 看得出来,凯瑟琳似乎在刻意隐瞒什么,这让她过于担心安比的处境。 不主动提及,就是不想说,唐奇没必要刨根问底。 去厨房简单填了肚子,便打算沿着道路走到尽头。 昨夜的雨水还没蒸发干净,气候湿润、微凉。 踩在乡间土路的坑洼上,飞溅的泥点很快遍布了靴子。 道路两旁的民房参差不齐,却都配备自己的小院。 篱笆紧贴着浆果丛,唐奇看到不少户人家正挎着果篮,将枝杈上的梅果逐个摘下。 阴影中,浆果还隐隐闪烁星光。 向他们打听之后,才恍然意识到,昨夜看到的光点,都是拜这些【星梅】所赐。 夏日的丰收节独属于星梅镇。 居民们会在节日来临之前,摘下一年的收成,把榨出的果汁染在布匹上,跟果肉一并挂在自家的门前。 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取用,如果喜欢这个滋味,便会在布匹上涂鸦一笔,最终绘制成独一无二的图案。 谁家的图案最花哨,样式最多,就会成为当年的【耀星】。 这个称号代表不了什么,因为每年的【耀星】都是梅尔领主—— 毕竟他的果园,拥有最卓越的地质环境。 甚至雇用了一位艺术家,每年都会跟随商队前往小镇,为他绘制图案,以便称号不会易主。 贵族们最看重这些脸面了。 其他农户懒得致以微词。 本就是图个彩头庆祝,何必搞得那么严肃? 唐奇享受节日降临的气氛,心想之后也许可以撰写本游记,如果它不会被定义为‘历史’的话。 大多数吟游诗人都因弱小死在了游历路上,以至于介绍风土人情的游记少之又少。 但有了那本日志作为助力,获得力量的他,兴许有资格特立独行一些。 只是,假设‘记录故事’,指的是需要切实参与当中的话,只怕之后还要主动以身涉险…… 这么考虑着,他已经不知不觉走到了小镇中心。 星梅镇是个村镇,三百来人,环绕整个小镇都不需要太久的时间。 若干小路也都会汇聚中心,形成一片空地,这里往往也是人流最密集的地方。 如果有人作奸犯科,大多会被村官带到这里,列出罪名,以便让更多人知晓这人的罪行。 就好比现在—— 闲暇的居民们围聚在行刑台前,一脸厌弃地瞧着台上那个被长枷束缚住的小姑娘。 少女白发,面相有些奇怪,眼角锐利,竖瞳,且有着不属于村镇孩童应有的白皙。 头顶的耳朵像狼或者狐狸,被雪白的绒毛覆盖,因为恐惧而一颤一颤。 像只受惊的……狼崽? 她身边站着唐奇的熟人。 一身链甲,被称作【豺狗】的一字胡佣兵。 他正把长剑握在手中,高声细数少女罪过的同时,不断挥舞剑锋,像是耀武扬威: “这个人,非但捣毁了大卫家的星梅,破坏了他们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 甚至动起了邪恶的念头,用那双被诅咒的双手,窃取了领主大人的果实! 丰收节在即,龙金城的商队就要抵达,可星梅却比往年减少了整整五分之一! 你好恶毒的心,分明是想蓄意破坏节日的喜庆,想让领主大人追究我们的责任—— 说出藏匿赃物的地址,我还可以对你从轻发落!” 少女试图挣扎,却被长枷牢牢固定在了原地。 被如炬的目光注视,让她倍感羞辱,此时几乎歇斯底里: “我没有盗窃!” 唐奇听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 怪不得安比要把自己遮地严严实实。 怪不得她说没人喜欢她。 怪不得她迟迟没能回家。 她的模样,理应算是…… 兽化人? 第9章 失窃的星梅 与一些文艺作品中的兽耳娘有所迥异。 兽化人并非是人类与野兽杂糅出的产物。 兽化本身,实则是一种诅咒。 诅咒会激化兽性,让人失去理智,严重者甚至会逐渐退化为野兽。 最重要的是,它具有感染性。 哪怕是为了自身的安全,也很少有普通人愿意靠近、接纳兽化人。 这类受到诅咒的不幸儿,要么拥抱兽性,最终死在捕猎或被捕猎的路上。 要么为了不伤害他人,隐居在山林之中。 这就很麻烦了。 毕竟从只言片语中能大致猜到,安比恐怕是卷入了一场盗窃案里。 是不是冤枉的,暂且得不出结论。 但有‘兽化’的先决印象,难保不会有人借题发挥。 考虑到凯瑟琳提到过,出了什么事情第一时间通知她,只怕此前遇到过类似状况。 唐奇便决定原路返回,先将凯瑟琳喊过来再说…… 可正要转身,豺狗的咆哮声又传进耳朵里: “不敢承认?那就先砍下你这双不干净的爪子,给你一个教训!” 唐奇惊愕回头,便见豺狗已经将长剑高举头顶。 “我没有偷任何东西,你们为什么不愿意相信我!?” 唐奇隔地并不遥远,他能清楚的瞧见,少女被吓得浑身战栗。 长枷禁锢的白皙双手,竟忽然展露青筋,一瞬间蔓延上雪白的绒毛。 纤细的五指,紧跟着延长出锋利的指甲,俨然要变作野兽的利爪。 围观的一个少年见状,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指着那双兽化的爪子咒骂道: “怪物,就是你!就是你毁了我们家的星梅!” 而行刑的豺狗,则有些迟疑地看向不远处的黑蛇—— 村官当然也站在他的身旁,但在星梅镇上,话语权并不如他们这些雇佣兵。 见老大没有阻止的念头,才狠厉一笑,劈向少女的双手,毫不犹豫。 这本来用不着他亲自动手。 但豺狗不会放过任何让人惧怕他的机会。 行刑是个绝佳的由头。 “不、不!”安比紧闭上了双眼。 可少女的哀求争取不到任何的怜悯。 剑刃程亮,映衬一道银白的寒光—— “凯瑟琳!” 一声呼喊,顷刻震住了在场所有人,让刽子手的剑锋,停留在了少女手背的上空,仅有咫尺之遥。 所有人向声音的来源看去,短暂的迟疑后,纷纷猜测起眼前这张生面孔的身份。 唐奇刮了胡子,就连豺狗都没认出来。 但这无关紧要,眼看少女的手掌完好无损,他紧跟着长舒一口气—— 从昨夜这伙佣兵对待凯瑟琳的态度,就能看得出来。 能让他们动摇的,也只有这朵最靓丽的晨暮花。 虽然跟这伙佣兵对着干,不算明智。 但她可是自己的唯一的粉丝。 自己还想品尝,她昨晚承诺的那杯星梅酒。 他不愿意昨天才在日志上记下【新朋友】,一觉醒来就对她见死不救…… 而豺狗确实因为‘凯瑟琳’而犹豫,但环顾四周,却没见到那抹嫣红的倩影,恍然意识到自己被人耍了。 于是恶狠狠地瞪向唐奇,连跟着手中长剑一并指了过去: “你是她的同伙?” “怎么会,大人。我和这个孩子没有任何瓜葛。” 唐奇尽可能的礼貌回应,又在心里不断盘算还能做些什么。 豺狗冷哼一声: “那就不要打扰这场审判!” “事实上,尊敬的行刑官大人,我还不知道这个孩子究竟犯了什么错,竟需要用双手作为代价赎罪?” “她偷走了梅尔领主的星梅!等到明天的丰收节,龙金城的商队抵达,没人能承受份额不够的后果!” “份额不够?请问她偷走了多少?” “至少一吨!” “多少?” 唐奇眨了眨眼,仔细打量了一下安比瘦削的小身板,又想了想一吨星梅的分量—— 一个标准尺寸的木桶,大约能装下50公斤的浆果。 一吨的浆果,便需要20个木桶承载。 “恕我冒昧,您的意思是—— 一个一米四左右的小姑娘,在没人察觉的前提下,一夜之间偷走了二十箱星梅,又将它们藏在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对吗?” 豺狗的脸庞一阵涨红。 别说是一个小姑娘,就是换作他这么个专业的佣兵,办起来也十分吃力。 他咬牙道: “她可是头野兽,力气大一些再正常不过。 况且,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她,再怎么不可能,也是事实真相!” “什么证据?” “她毁了我家的星梅!” 此前那位少年喊道,忍不住跺脚,顾不上飞溅在他新靴子上的泥渍。 豺狗紧跟着应声: “没错!就在上午,林恩神父看到她出没在大卫一家周围。 没过多久,他们便发现种在院子里的星梅烂在了地上!” “我只是路过那里!” 安比为自己辩解道, “我向古拉加斯发誓!” 似乎是积怨已久,少年大声反驳:“得了吧,谁会相信一头怪物的起誓?” 豺狗紧接着说: “并且在昨天晚上,庄园里的一个果农起夜时,有发现一个小孩子模样的人,在果园徘徊。 今早把犯人带去对峙时,发现果园留下的脚印,与她的鞋子一模一样——这都是板上钉钉的证据!” “说什么证据,你们明明是射了箭再画靶——” 安比哭喊着为自己辩驳, “你们一开始就认为是我做的,所以不管有什么线索,都会往我身上栽赃——就连鞋匠丢了靴子,都要造谣是我偷的! 我又不是自愿长尾巴的…… 你们到底为什么要这么针对我!?” 豺狗不想再跟‘犯人’纠缠下去,狠狠瞪了唐奇一眼,叱道: “总之,别再耽误我的时间,否则就把你和这个窃贼按同罪论处!” 这么说着,他还是不放心地瞧了黑蛇一眼。 后者自始至终游离在状况之外。 一旁的矮人【碎石】喝了口水袋中的星梅酒。 都忍不住肘了肘他的大腿: “嘿,凯瑟琳可是把那个孩子当作妹妹看待,这么做真的好吗?” “不要说地我在咄咄逼人似的——目前的证据都指向她,我们只是秉公执法。” “可让一个小姑娘搬走一吨重的梅果,还是有些……” “听着碎石,不好好看守果园、跑出去喝酒的责任,我们几个都有。 所以现在需要的不是一个真相,而是一个说地过去的借口。 好在明天商队抵达的时候,给我们的雇主一个交代,懂么?” 碎石冷哼一声:“哈,你真有那么在乎雇主?我看你是怕兽化的诅咒感染到凯瑟琳。” “我们可是佣兵,在乎佣金有错么?” 黑蛇夺过碎石的水袋,也为自己灌了口果酒, “更何况,又不是我动的手。凯瑟琳有什么理由怪罪我?” 碎石耸了耸肩,重新夺回水袋,没再说什么。 他早就过了妇人之仁的年纪了。 黑蛇是他的头,既然老大心意已决,他也没什么多掺一脚的道理。 再看被长枷紧锁的少女,只觉得像是一条砧板上来回扑腾的鱼肉。 那柄锋利的菜刀,或许就要剃掉她柔软的‘鱼鳍’。 但比起待宰的鱼肉,更让碎石担心的是,【金色橡树】是否会就此关上面向他们的大门? “那我可是会疯掉的……” 正待发愁之际,却听人群之中又闹出了动静。 罪魁祸首仍是那个打扰审判的男人。 或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但在碎石的印象里,这或许是来到星梅镇后,除了黑蛇之外,头一次有人驳了豺狗两次面子—— 算上昨夜,似乎是三次。 毕竟前脚还在笑骂着“卖钩子”的豺狗,后脚就被整个酒馆的歌声震得一言不发…… 他乐于看到这条豺狗吃瘪的模样。 而这次的源头,是一首欢快,富有跳跃律动的歌谣: “烦请诸位不要太过着急, 星梅失窃或许是个谜题; 必须确认线索蕴藏的奥秘, 手中的证据才能具有意义!” 第10章 不冒险怎么称得上冒险者 唐奇仍然唱着简陋的旋律。 他的鲁特琴还没能维修,所以只有干燥的人声。 好在嗓音条件不错,能够入耳,也称得上音乐。 围观的平民们虽然不清楚他为什么要突然开嗓,但至少没被污染耳朵。 豺狗听清楚了他的歌词,更认出了他的嗓音。 当即意识到,眼前这个两次打断他处刑的,赫然是昨夜那个吟游诗人。 他难免有些恼火: “你几次三番的妨碍我,果然是她的同伙对吧?” 紧接着,大步一跨,从五尺高的行刑台上一跃而下。 见豺狗脸色阴沉,步履生风,链甲震得乒乓作响。 深知这条恶犬脾性的平民,纷纷为他让开一条道路,以免不经意触了他的霉头。 而眼看豺狗越走越近,唐奇倒是没有太多恐惧。 反而是看向远处打着哈欠,一副百无聊赖的黑蛇: “大人,只凭借脚印和一面之词,就认定一个小姑娘能搬走一吨星梅,藏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还是有些太牵强了不是吗? 那为什么不调查清楚呢? 她如果不是窃贼,毕竟还是凯瑟琳的妹妹……就这么不明不白被砍去了双手,终究还是会伤心的。 如果是,只要将证据完完整整的摆到凯瑟琳面前,也没有人能够指摘这项惩罚,对吗?” 黑蛇伸着懒腰,倒是听了个清楚。 一些道理他不是不明白。 不那么做的原因,只是觉得不值当。 明天就是丰收节。 与其花一天的时间调查所谓真相,最后还未必能调查清楚。 倒不如直接找个差不多的理由糊弄过去。 既少去了麻烦,也除掉了兽化的后患,算一石二鸟。 所以他只想着左耳进右耳出,懒得理会吟游诗人的聒噪。 可不知道为什么,唐奇的劝诫就好像富有魔力一般。 让这些话就这么盘旋在他的脑海里,越听越顺耳。 那感觉有点像是在地城里拼命憋了半年,出来后好不容易跟人谈妥了价格,于是迫不及待地解开腰带。 临门一脚时,对方突然要求加点添头—— 拜托,都到了这个紧要关头,他还能拒绝不成? 一时间,黑蛇竟真的考虑了起来。 相隔甚远,没有人注意到唐奇的眼眸中,氤氲着一抹浅粉色。 【交友术】,昨夜刚刚获得的戏法。 当获得这个戏法的刹那,唐奇几乎是无师自通般,领悟了如何通过音乐牵动无所不在的魔网。 用律动和音节,将它们编织成了特定的形态,通过歌声释放出去。 所以他才要突兀地唱响歌谣。 眼下他唯一可以使用的就是人声,这是施法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他看得出来,豺狗敬畏黑蛇—— 准确的说,是恐惧。 所以动手之前,总会下意识征询黑蛇的意见,生怕惹得凯瑟琳不开心,连带着爱慕晨暮花的黑蛇一起恼火。 哪怕他是名义上的审判者,可只要说通了黑蛇,他就不敢忤逆。 那自己只需要说服黑蛇就足够了。 尽管一分钟之后,他会意识到自己使用了法术—— 而这伙佣兵再怎么恶棍,也是按照规矩来办事。 否则不会把安比带到行刑台上,细数她莫须有的罪过。 因此,只要自己把说辞总结地漂亮些,就不用怕他们众目睽睽之下做什么。 “可笑。” 唐奇的小心思昭然若揭,豺狗当然也看得出来。 可他三番五次征询意见,得到的回答都是默许,眼下自然不会畏手畏脚—— 他敢打赌,黑蛇不会让他收手。 那就要好好教训这个不知死活的诗人一顿。 不是因为他打了自己的脸。 而是对方不害怕自己。 从昨夜紧箍住这个诗人的时候,豺狗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点。 “你很喜欢唱歌是么?” 他狞笑着,持剑的右手自然垂落,几乎要拖在地上。 他不想用剑。 这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诗人,嘴皮子是他唯一的依仗,除此之外一无是处。 所以他会撕掉这张嘴皮,捏碎他的声带,让他这辈子也唱不出一个音符—— 对吟游诗人来说,剥夺他们发声的权力,比剥夺性命更痛苦、更恐惧。 而迎接这一刻的时间已经不算久远。 只需两步、一步…… 他近在咫尺! 豺狗猛然抬手,指节紧扣如鹰,狠厉带动着他的臂膀,在半空都呼啸出了沉闷的风声—— “唐奇哥哥!” 被锁在长枷上的安比忍不住惊呼。 就连见惯豺狗横行霸道的平民们,也都跟着叹息…… 那毕竟是领主雇来的佣兵,看似程亮的宝剑上不知溅上过多少人的鲜血。 一个卖唱的诗人,怎么敢跟豺狗叫板? 唐奇还算平静。 前身练就的些许武艺,在此刻几乎成为了肌肉记忆,眼下又填饱了肚子。 而豺狗越走越近,他对发难早有准备。 几乎是在对方贴近的刹那侧过了身子—— 鹰爪毒辣,却扑了个空! “什么——” 豺狗惊怒,还想再度犯难。 唐奇注意到他提剑的手。 意识到对方真有了砍下去的冲动。 但他也明白,黑蛇不会给他这个机会—— 一声厉喝,打断了这短暂的交锋: “那就你来调查。” 豺狗不得已卸下力气,迟疑地看向黑蛇,瞳孔微惊。 似乎完全没料到此前还在默许的黑蛇,竟会突然变卦,听信这个吟游诗人的谗言。 黑蛇没去理会两人此前的作为,仿佛一切都没发生过似的。 他只是缓缓走上前来,一手扯过豺狗的肩头,平静说道: “既然你认为这件事跟她没关系,那就由你去找来那些失窃的星梅。 只要把星梅找回来,不论窃贼是谁,我都可以既往不咎。” 豺狗又慌又惧,嘴里像是含了两斤马粪一样难受: “老大……” “反之,如果在明天商队抵达之前,你没能将星梅找回来—— 我就会割下你的舌头,给你套上长枷。让你跟着商队,亲自去我的雇主面前请罪。” 黑蛇终于收敛了懒散的神情,锐利的双眼微眯,恍若一条巨蟒在紧盯他的猎物, “算作你冲撞我手下,所应得的惩罚。” 豺狗感觉马粪虽然没吐干净,但是好受了不少。 直到此时此刻,唐奇也终于意识到,眼前的黑蛇不太可能只是个寻常的兵痞: “可以,但请您给予我调查中所需的帮助。” “能找到失物,一切好说。” 对唐奇而言,这个结果也称不上后悔。 他本来就想要帮助自己的小粉丝,再试着查清整件盗窃案的原委,以此充作日志的内容。 这都需要黑蛇的支持,才能实行下去——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 这句话的意思是,分明是不打算让唐奇记录每天吃了什么、唱了几首歌的流水账。 它需要故事,真实的、起承转合的故事。 想要得到故事,获得力量,难免要以身涉险。 自己能做的,只有尽可能将风险做到最低。 如果不愿冒险,怎么能称得上冒险者? “那就请带我去现场看看吧,我想重新了解一下经过。”他说。 第11章 脚印的线索 领主的庄园坐落在镇子的最西侧,临近晨暮森林,紧贴一座连绵插入森林的高山,与小镇还隔了一片麦田。 这个地理位置称不上优越,选在这里完全是看重了土壤条件—— 越靠近晨暮森林,星梅的品质越高。 小镇居民种植的星梅,大多是乌黑色,沾染零星的白,类似桑葚上附着了少许糖霜。 而庄园产出的星梅,则更显幽紫,杜绝了上缴份额时,以次充好的可能。 因此,每当有人穿过晦暗的森林,迎接晴天与阳光时,几乎第一眼就能看到闪烁星光的偌大浆果园,包围了一座三层高的别墅。 而当唐奇跟着一众佣兵们,步行了二十分钟,才堪堪抵达果园时,他便笃定安比绝不可能是窃贼。 她一个小丫头,哪有时间搬运一吨重的星梅,还要花40分钟走一个来回? “直接带我去脚印的位置看看吧?”唐奇提议道。 黑蛇闷声不吭,自顾自地在前头领路。 此时,只要听到唐奇的声音,他就觉得没来由地烦躁。 他意识到自己在不经意间受到了法术影响。 以至于除了不耐之外,还多了一分警惕—— 他不知道身为一个施法者,为什么会落魄到唐奇这个地步。 保持提防,是对施法者最起码的尊重。 踏入果园,所有人的鼻息前都萦绕起一股梅果香气。 也由于星梅产自半人高的果丛,枝叶繁茂,哪怕经过一个上午的晾晒,大片土地仍然显得湿软。 越向山脚走去,果香越为稀薄。 很快,唐奇便瞧见临山一侧的星梅丛上,只剩下苍翠的叶子。 “在那里。” 黑蛇拦住了要继续前进的众人,干脆指向了一串清晰的脚印。 泥土湿润,使得脚印清晰可辨。 通过动向来看,窃贼在果园中徘徊了许久,致使那处的脚印有些杂乱,并不规则。 甚至很难判断,是否只属于一人。 接着,窃贼似乎是采集到了足够的星梅,便翻越了篱笆,径自向着小镇的方向走去。 足迹偏小,具有一定辨识度。 “果农都看到了,是个身材矮小的窃贼! 现在脚印都一模一样,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豺狗指向安比的鞋子。 上午时分,他们就比对过了脚印,否则也不会把她推上行刑台。 “真的不是我,我没有来过这里。” 安比紧紧抓着唐奇的手掌,几乎要哭出来。 诗人哥哥是自己唯一的救命稻草。 唐奇则打量着安比的鞋子。 很典型的皮质手工短靴,还沾着不少泥土,脏兮兮的,却越看越觉得眼熟—— 刚才行刑台下的少年,似乎也穿着这么一双: “你的鞋子是哪里买的?” “姐姐从鞋匠托比手里买来的。” “镇上只有一个鞋匠吗?” “是的,但我的靴子是姐姐买来的,不是偷的……” 唐奇看向黑蛇: “我在其他人的脚上也看到过一样的款式,只有鞋码上的差异。” 黑蛇能听懂他的言外之意: “但鞋码一致,不是么。” “鞋子对我来说有些大了。”安比急忙反驳道。 唐奇耸了耸肩,解释道: “她还在发育的年纪,鞋码会慢慢增长,凯瑟琳不可能专门为她专门定制一款鞋子,所以会特意买大一些—— 换言之,你把镇上年龄差不多的孩子叫过来对比,得到的结果都会是如此。 更何况,听说鞋匠的靴子还被偷了,不是么? 这不能算作定罪的证据。” “嗯哼?所以你是想为她洗脱罪名?那你成功了。” 黑蛇饶有兴致的抱胸,上下打量唐奇,接着道, “但这不能改变什么——找不到失窃的星梅,我仍然会履行约定。” 唐奇不置可否。 但他身边的安比,却是紧紧抓住了他的衣袖。 明明洗脱了罪名,但她看起来反而更担心了。 摸了摸小姑娘毛茸茸的耳朵,聊以安慰。 唐奇又俯下身子,仔细盘查起看似凌乱的脚印。 这是唯一的线索。 也是最为诡异的线索—— “一吨重的星梅,用最标准的木桶填充,也需要足足二十箱。 想要在一夜之间,搬动这么一批星梅,要么是团伙作案,要么就是分批次进行搬运。 可翻越篱笆的脚印,只有这么不规整的一小串。” 唐奇提出了疑点。 黑蛇眯眼沉思。 豺狗则不明所以,想到什么说到什么: “那就是连着好几天搬运。前两天可没有下雨,就算有脚印,雨一淋也什么都不剩了。” “昨夜下了暴雨,没有看顾好果园情有可原。可如果在晴天也让窃贼有了可乘之机……” 唐奇没把话说地透彻。 但豺狗仍然一把抓住他的衣领,气急败坏道: “你想说是我们的责任?别太得意忘形了,混蛋!” 可他越是恼怒,越是证明自己说到了痛点—— 往年根本没有失窃的事件发生。 这些领着俸禄的佣兵,当然就只会顾着酗酒。 也就没人履行职责,尽心尽力的看护果园。 唐奇看向了黑蛇:“我们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考虑到唐奇施法者的身份,黑蛇有些摸不清底细,暂且一把扯过豺狗: “让他再看看。” 豺狗松开手后,忍不住啐了一口。 唐奇则理了理衣衫,继续问道: “所以,上次照料果园是什么时候?” “三天前。” 一位瘦削的果农,颤颤巍巍地回答道。 昨夜便是他发现了窃贼,对方却一溜烟不见了。 在意识到果园失窃的顷刻,他便汇报给了酗酒一夜,清早归来的佣兵们。 才有了现在的局面: “这里临近森林,气候湿润。夏天也只需要三天浇一次水……” “也就是说,距离最早一批星梅的失窃,可能已经过去了三天。” 安比忍不住嘟囔:“那不是要烂掉了吗……” 唐奇对唯一的线索继续观察,几乎要趴在地上,瞳孔聚焦,仔细分析道: “脚印的走向直指小镇,但居民们几乎每家每户都种植着自己的星梅,实在找不出一个大费周章,也要盗窃领主星梅的理由。 并且,步伐的间距差别不大,意味着在离开过程中,窃贼不急不缓—— 嗯?不对……” “什么不对?” 众人本来安静聆听着他头头是道的分析,眼下也急忙问道。 “脚印的深浅不对。”唐奇诧异道。 豺狗忍不住走上前来,看了半天,也没发现哪里有问题: “我怎么没看出来?” 唐奇指了指前方: “你现在跟着这串脚印,尽可能自然地走到篱笆位置。” 豺狗不满道:“你命令我?” 唐奇看向黑蛇。 后者轻咳两声: “听他的。” 豺狗苦着鞋拔子脸,瘪嘴走到篱笆前。 “再走回来。” 唐奇使唤道, “这次,倒着走。” 豺狗不明白唐奇的用意,迫于老大的威慑,不情不愿地照办: “所以呢,这能代表什么?” “接下来俯下身子,仔细闻一闻。” “脚印有什么好闻的……呕!老子什么时候踩到过马粪!?” 豺狗这才反应过来,怒目看向唐奇, “等等,你耍我!?” 唐奇宛若看智障似的,冲他嬉皮笑脸,却默不作声。 但随着豺狗的举动,别说是黑蛇,就连安比都察觉到了异样: “倒着走的时候,是脚尖先触地?” 第12章 晨暮森林 “没错。” 唐奇爬起来,鼓励似地揉了揉小姑娘的耳朵—— 其实只是觉得揉着舒服而已。 同时,对若有所思的黑蛇解释道: “你们应该也发现了。在自然行走时,我们大部分是先用脚跟着地,这个时候重心会聚集在脚跟,顺延脚尖。 倒着走的时候则恰恰相反,重心的落点在脚尖上。 你们可以仔细的观察那串脚印,反而是脚尖陷在土壤的深度,要比脚跟位置更深一些。” “这说明窃贼是倒着走的!” 豺狗恍然大悟,说出了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有些奇怪道, “正着走很碍事么?为什么要这么大费周章?” 唐奇摇了摇头,他不是窃贼,当然解释不清这个疑点: “没办法猜出这么做的原因。但是可以猜出这串脚印的用意——” “窃贼在故意诱导我们的视线,去关注小镇的方向。” 黑蛇也明白过来,揉捏着太阳穴,忍不住高看唐奇一眼, “该死,我现在竟然真的开始期待,你能够找出窃贼了。”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你竟然是他妈个诗人?简直要跟马克温那个老游侠一样专业了。” 碎石紧跟着赞叹道, “你最好还能有一手弓术,就能转行去做游侠,哦不,赏金猎人了。” 只比四象僧强的职业,真的会有人转么? “窃贼刻意把视线吸引到小镇的方向,反倒有可能说明他们是外来者——毕竟居民没有合理的动机。” 唐奇转而看向了晨暮森林的位置, “或许,我们该往那里调查下去。” 听到‘外来者’的字眼,黑蛇眸光一凛。 豺狗则发散着不多的智慧: “但是那里没有脚印啊?” “或许是用什么办法进行了遮掩。” “在这里瞎猜得不出结论。碎石,跟我去换装备。” 不是所有人都会和豺狗一样,为了让人感到恐惧,在烈日下也要身披链甲,全副武装。 镇子很小,也几乎不会有什么人招惹领主。 事实上,如果没有星梅失窃这档子事,他们这帮佣兵每天只用去【金色橡树】喝的烂醉就足够了。 两人转身就走,不多时,便看到返回的独眼矮人碎石,已经身着厚重的半身板甲,背上一面足有他一人高的塔盾、一柄钉头锤。 这让他踩在土地上的步伐都显得沉重了些。 相比之下,黑蛇要更显轻便。 只是头戴铁盔,身披着轻便链甲。 唐奇注意到他并不持盾,腰间单别一柄弯刀,刀鞘漆黑,看不出更多。 没多打量,便见黑蛇匆匆走来,递给他一把轻弩,二十支装袋弩箭: “会用么?” “我也要去?” “分析的头头是道,临阵反倒觉得害怕了?” “当然害怕。” 唐奇不甘示弱,接过弩、箭, “怕我杀的太多,让您面子上没光怎么办?” 他是吹的。 没有一个吟游诗人,嘴上是会老老实实把门的。 黑蛇明白,所以只是哂笑:“胆子不小。” 他没去理会唐奇怎么想,交代了几个卫兵,盯好嫌疑人安比之后,便领着另外三人沿山,向晨暮森林的方向赶路。 三个佣兵,加个没用的吟游诗人,称不上什么训练有素的冒险团队。 却是唐奇头一次真正意义的‘冒险’。 他有些莫名兴奋,好在还记得自己的职责。 步行二十余分钟,距离森林越来越近。 空气渐渐变得潮湿,眼前像是笼罩了一层稀薄的白雾,鼻息间的泥土气更加浓重。 唐奇始终观察着周围,终于在潮湿的土地上发现了一处车辙: “应该是觉得不会有人发现他们的踪迹,临近森林时松懈了下来,以至于没有处理这些印记—— 他们有一辆马车,是向着森林的方向移动的。” “沿着车辙走,省得迷路。” 黑蛇下令道, “如果他们在附近扎营,大概只会停留在外围。 再前进一公里,如果一无所获,就原路返回。” 可当四人踏入森林更深处时,眼前霎时间也变得晦暗。 夜色如墨,席卷了眼前的森林,仿若与上一秒置身两个世界。 “我来点火把。” 矮人具有黑暗视觉,在冷清的黑夜里摩擦火石,照亮了几尺方圆的光明。 几人贴近,黑蛇提醒道: “你看得更远,如果发现什么动静,记得掐灭火把,提前警示。” “把老子当新人教育呢?”碎石哂笑一声,走在了最前头。 晨暮森林的雾气并不浓厚,可由于这里的日月交替频繁,很容易失去参照物与时间观念。 传言,森林深处的地貌,偶尔还会在不经意间发生变动,俨然一座移动的迷宫。 一旦深入,不沿着主路前进,迷路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而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眼下迈进的时候,所有人都在不约而同中,一言不发。 这让唐奇有些紧张。 雾气扎进紧绷的脸庞,刺得冰凉。 耳边像是徘徊着击打闷鼓的心跳,砰砰个不停。 “看到了!” 碎石小声呼唤,忽然指向远处的黑暗。 唐奇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听碎石的解释: “嘿,他们拿叶子作掩盖,还以为能让我瞧不见呢!” “附近有人吗?”黑蛇问。 “没看到。” “走近前看看,留意陷阱。” 黑蛇、碎石举手投足间,都具有一股专业冒险者的从容,连带着唐奇也跟着放心不少。 老老实实跟在身后,看他们细致排查陷阱—— 说是排查,实则只是留意脚下的落叶,以免掉到哪个深坑,或者误触了什么捕兽夹。 等确认没有埋伏之后,他们走近山脚。 唐奇终于发现,碎石所指的,似乎是一辆经过伪装的车子。 他伸手触碰起轮子上的泥沙,感受着指尖传递来的湿度: “叶子是干涩的,但货车上还沾着水珠,应该就是用这辆车运送的星梅没错。” 扫去碎叶,掀开破旧的布匹,能看到车上还摆放着诸多空箱。 它就这么孤零零停靠在这里,竟然刚刚好堵住了山脚的一个洞口—— 称不上狭窄,完全可供他们四个人并排而行。 却显得低矮。 唐奇的身高比较标准,也需要弯腰才能进入。 “如果有人在山洞里安营,周围应该要多摆些陷阱,至少也要起到警示的作用才对。” 碎石言语中略显迟疑, “这里,不像是有人停留过的地方。” 第13章 狗头人 “会不会是地精的洞穴?” 唐奇下意识问道。 一般来说,野外最常见、最弱小的怪物族群就是黄绿皮肤的地精了,也有人会称之为‘哥布林’。 在某些作品里,它们经常被描述成一种,四处掳掠异种族女性,以繁衍后代的猥琐物种。 但事实上它们是区分雌雄的。 智力高一些的地精裔,甚至有一套独特的部落规则与生态,也有着独属于自己的信仰。 如果撞上有序的地精部落,专业的冒险小队也容易阴沟翻船。 “地精的洞窟很少凿的这么宽敞。” 碎石则摇了摇头,踮起脚尖,抬手比了比自己的个头,凭借经验判断着, “说真的,这其实有点像是我们矮人的手笔—— 我们挖矿的时候,通常不会把洞口修筑的很高,但是会很宽敞。” “为什么?” “那当然是因为,这是少有的让那群高个子,向我们弯腰的机会!” 碎石笑起来有些得意,却是回头看向黑蛇, “进去?” “你在最前头。豺狗,你跟我守在诗人的两侧。” 黑蛇几乎没有犹豫,下达指令。 也没有去搬救兵的打算。 还不知道洞窟里面的状况,人数一多便很容易打草惊蛇。 更何况,凭星梅镇那糟糕的武力储备,带他们下洞穴的唯一作用,就是显得阵仗吓人些。 碎石将火把递给唐奇,以便火光能照耀到小队的四周。 可随着深入,众人很快便发现,这么做似乎是杯水车薪。 洞口直通山地之中,越向深处迈进,通路便显得越宽敞。 直到最后,唐奇都要踮起脚尖,把火把举得更高些,以便照亮更多的区域—— “等等,把火熄灭。” 哪怕失去了一只眼睛,矮人的血液中也流淌着,在黑暗中目视的能力。 他看到的,远比火光触及的事物要多。 唐奇心中警铃作响,额头渗出冷汗,紧张更甚。 悄无声息的熄灭火把,眼前霎时间变得漆黑。 可他们无需担心目不能视。 甚至没等到双眼适应黑暗,众人便已经瞧见了远处的一抹火光。 “有人,动静小一些。” 碎石轻声提醒,可他的板甲在前行时难免摩擦出声响。 只是远处似乎更显嘈杂,并没有谁留意到他们的方向。 距离越来越近,唐奇的视野也变得开阔。 紧接着,他发现前方竟是一片空地。 像是一处天然形成的石窟,有一根偌大的石柱作为承重。 石柱的不远处,篝火闪烁着明光,光晕的尽头无法触及到天花板。 只能隐约瞧见几处倒吊着的石笋轮廓,尖端像锥,是矿物质经过漫长的岁月所沉淀形成的。 洞内实在潮湿,以至于石笋上的水珠,接连滴在脚下的水洼,时常溅起“叮咚”的回声…… 而火光的周围,正围聚着这片空地的主人—— 几只身材短小,红褐色的鳞片遍布皮肤,头颅与蜥蜴近似,尾巴如鼠类细长的直立型怪物。 坐在不知是哪种瘦小生物的骨头,所拼接成的骨椅上。 眼巴巴地盯着手里的肉串,磨细的骨签上插着几只被烤地焦黄的小肉虫,紧接着开始手舞足蹈: “Rua!” “那是什么?” 比之黑蛇、碎石两位前冒险者,豺狗简直像是个新兵蛋子。 唐奇转而意识到,他与另外两个佣兵,兴许不是一路人: “狗头人。” 一种生活在洞窟、地底的群居类人生物。 虽然个体的力量弱小,却是天生狡猾的性子。 不打没准备的仗,习惯性以多欺少,几乎不会见到它们单独行动的时候。 唐奇搜罗着有关于狗头人的记忆,总结道: “当你想要痛斥这个世界是唯血统论的时候,最好想一想它们。毕竟它们身上流淌着的还真是巨龙的血脉。” “真的?” 黑蛇与碎石同时转过头来,一脸狐疑。 唐奇眨了眨眼。 虽然通过前身的记忆,他能够了解到,这个世界的历史已经淡却,乃至于对这些生物的记载都支离破碎。 却没想到已经到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地步。 但自己总不能说,作为跑团发烧友,脑袋里有个奇幻向资料库。 甚至无法确信,他的资料库能不能应用在这个世界。 只能打马虎道: “诗人的教科书上总会记录一些奇怪的知识。” “看来上学也不是一无是处。” 碎石只当这是吟游诗人独有的什么说法,转而看向黑蛇, “动手?” 黑蛇的命令浅显易懂: “突袭。” …… 杀完了。 唐奇看不出黑蛇、碎石过去是什么等级的冒险者。 但酗酒并没有让他们忘记曾经的技艺。 哪怕它们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入侵者的身影,摇响了警示的铃铛,并及时准备防御。 简陋的骨锤和木盾,也难以抵挡黑蛇的刀锋。 唐奇只看到黑色的弯刀像是潜在了阴影里,几个呼吸的时间,血肉便平整地散落在地上—— 像是技艺精湛的大厨切墩,刀口堪称光滑。 刀刃不染纤尘。 另一头的碎石人如其名。 但在猩红的血肉与灰白的脑浆,像捏碎的豆腐一样‘炸’在火光中的顷刻,唐奇觉得他或许该改称【碎颅】。 至于豺狗……像个人。 没被狗头人敲闷棍实在是太可惜了。 对他怀有恶感的唐奇,不愿意给出太多评价。 豺狗的感官别无二致,盯着场上唯一零作用的唐奇,忍不住嘲讽道: “怎么,躲在柱子后面瑟瑟发抖了吗? 你到底有什么用?” 这就是吟游诗人无法融入一个冒险团队,只能在酒馆卖唱的原因—— 图他打架的时候,能缩在角落里唱战歌助威? 还是战死之后,有人会唱着挽歌替他们收尸? 唐奇口头上不愿示弱,可刚要开口,却听矮人大吼一声,回音响彻整个洞穴: “还有!” 距离篝火最远的唐奇,注意到碎石的目光落在了半空。 他连忙用力将火把扔向高空,其他人这才能借着火光的映衬,瞥见右侧一抹棕红的身影,正向着高处奔跑—— 这石窟太过空旷,以至于黑暗遮蔽了紧邻墙壁的两侧高破。 而听到警铃后,一直蛰伏在阴影角落的狗头人,已然手持一柄细长小刀,抵达坡顶,就要割断顶上紧捆的绳索—— 它的终点,赫然是天花板上吊起的,同样潜藏在阴影中的巨石! 没人知道那涵盖三十尺方圆的巨石,是通过什么办法吊上去的。 只知道它的落点,正是篝火处的佣兵! 黑蛇与碎石反应及时,几乎是同时将手中的兵器投掷出去,要阻挠狗头人的步伐。 弯刀掠过卑微生命的脖颈,锤子轰碎了它的肋骨。 他们成功了。 但能吊起巨石的绳索,可不会只有一头! “左边还有一只!” 豺狗反应最慢,看清左方高坡上,一只狗头人要做出相同的动作,几乎要惊声尖叫。 “靠!” 他吓得腿软,要不顾一切地向陷阱范围之外逃去。 但他们已无力逃脱! “噗——” 狗头人的短刀,在距绳子咫尺之遥时发生了偏移。 连同它的主人,一并跌落到了高坡之下,摔地奄奄一息。 众人神色各异,凑上前去,却看到狗头人头颅上直插一根弩箭。 他们不免回头望向重新装填弩箭的唐奇。 后者瞧见豺狗的双腿忍不住颤抖,不由得嘲讽道: “怎么,站在原地瑟瑟发抖了吗?” 第14章 陷阱专家 “该死的,你——” 豺狗急得脸颊滚烫,忍不住动身,要冲到唐奇的面前。 黑蛇却一手将他拦下来: “他救了你的命!” 饶是气急败坏,卯足力气,也甩不开黑蛇的一条手臂。 恼怒之余,豺狗只能闷声辩驳: “没有他,我照样可以解决那只狗头人——我的剑还没抛出去呢!” “你不如猜猜剑和石头哪个先到?” 碎石看清豺狗只顾着逃跑,并没有给这位同伴什么面子。 “我明白了。您可不是因为害怕而发抖,只是不想杀害自己的亲族对吗,豺‘狗’大人?”唐奇戏谑地加上了重音。 “我——” 豺狗又气又急,想破口大骂,却被黑蛇兀自打断: “够了!我不管你们此前有什么恩怨,现在都给我咽回到肚子里去,一切都等到出去后再解决! 狗头人天性狡猾,老子可不想在阴沟里翻船!” 他拾起地上的火把,向头顶抛去,才看到吊起偌大巨石的,是一种以两端高坡为基点,搭建在天花板上的滑轮、杠杆装置。 它为绳索卸去了相当一部分重量,以至于能在黑暗中安稳隐蔽下去。 唐奇思忖道: “这个高度,完全足够让那些锥形的石笋,将入侵者扎个对穿,更适合作为陷阱。 它们为什么要费心思吊起这么大一块石头?” 狗头人是天生的陷阱专家,这让它们能够借助手头仅有的资源,制作一些简陋的陷阱。 可轮滑组、杠杆装置,对于它们这个族群而言,应该还是有些超纲的。 “而且它们的巢穴,也不会挖掘的这么开阔——这洞窟不对劲。” 黑蛇附和着,一脚踢开面前的骨椅。 拔出了狗头人胸前的弩箭,递还给匆匆跑来的唐奇。 他们可不是什么充裕到,可以懒得回收箭矢的团队。 矮人用粗糙宽大的手掌,使劲拍了拍唐奇的屁股: “小子,箭也射得准,难不成你真是游侠出身?” “学院里教过这些。”唐奇回答。 想要游历这个危险的世界,总要有点防身的手段。 ‘练就有效’的课程并不多,但《从诗人入门到射术精通》,一直作为保留教材使用,反而成了前身最为精通的一项技艺。 “快说说学院里还教过些什么?”碎石很感兴趣。 “类似的,比如……《投降的标准姿势与对应话术》?”唐奇搜索着记忆。 “投降还需要教?” “总有人抹不开面子—— 【当你意识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就试着抬起你的屁股吧】,这是教材上的原话。” 唐奇耸了耸肩膀, “我认为这还算是有用。 如果做不到反抗,试着享受下去,也是一种难能可贵的乐观。” 矮人大笑一声,紧跟着拍了拍他的屁股: “我收回‘吟游诗人都没用处’这句话。有你在,至少冒险的路上不会觉得无聊。 不过你需要知道,我总是拍你的屁股,不是因为对你感兴趣。” “是因为你只能拍到我的屁股,矮人先生。” “哈哈,我喜欢你这小子!” 黑蛇叹了口气,眉头也稍显舒展: “刚才的警铃估计传遍了整个巢穴,我们得快点前进。” 如果只是一帮饿疯了,因而盗窃星梅的狗头人,其实没什么好害怕的。 但冒险者的直觉告诉他,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唐奇拾起火把,徘徊四周。 火光的映照下,依稀能瞧见前路,大概百余尺的位置,伫立着一扇偌大石门,至少五十尺高,像是为巨人修建似的。大门紧闭,凭人力推挪不开。 算上这片空旷到,水滴都能落下回音的空地。 比起洞窟,这里反而更像是一处…… 遗迹? 两侧石壁上,则留下了几个狭窄的洞口,分布在不同方位。 刚才的两只狗头人,应当都是从那里悄悄潜伏而出。 目前没再看到更多的身影,却不代表它们不会继续发难。 就连心有不忿的豺狗也能意识到这点。 不安全的紧迫感,暂时压过了方才的冷嘲热讽,让他还算老实: “那我们要钻洞?” 黑蛇其实并不想回答他的废话,语气有些冷硬: “没别的去路。碎石打头阵,我第二个,诗人跟在我后面,豺狗殿后。” “我能不能在最后?”唐奇指了指自己。 首先,他还没准备抬起屁股,所以害怕豺狗这货偷偷给自己来上一剑。 其次,如果前方真遇到什么麻烦,他也能第一个往外跑。 黑蛇冷笑一声: “如果不怕其他洞口钻出来的狗头人包夹,你当然可以这么做。” 唐奇眨了眨眼,环顾四周寂静而深邃的洞口,这才明白黑蛇这么布阵的用意—— 狗头人挖掘的隧道向来逼仄,迫使他们只能呈纵队前行。 倘若在踏入一条隧道的同时,其他隧道中涌来追兵,唐奇走在最后,只有被扎成刺猬的份。 “那我没意见。” 豺狗看出他的担心,故意抬了抬长剑,舔着嘴角狞笑: “你最好小心你的屁股。” 他恐惧黑蛇,所以不会在当下引发内讧。 但只是口头上的威胁,也足以让唐奇慌神。 豺狗享受这种情绪。 唐奇只能在紧张之余,确认装填好弩箭,便躬身跟着佣兵们一并踏入了隧道之中。 这是专门供狗头人通过的逼仄通路。弯弯绕绕,阴湿的泥土气充斥在鼻腔里,偶尔还能瞥见散落在甬道里的骨架。 骨骼多有磨损,像是被什么事物腐蚀过。 种种迹象,让弯腰半蹲的唐奇更觉压抑。 “咚、咚——” 前行的队伍随着声音霎时一顿。 唐奇看到火光的映照下,土墙上的宽大影子,赫然多了两支箭矢。 那面塔盾近乎要覆盖整个狭窄的甬道,让箭矢扎在盾牌的缝隙之间,无法寸进半分。 “果然有埋伏!” 矮人大吼一声,双腿鼓起结实的肌肉,浑身的负重视若无睹般,向前狂奔,活像头瞧见了红布的蛮牛。 “盾冲!” 冲击力宛若凝成了实质,溅起脚下的泥沙,一股脑撞上了甬道中伺机埋伏的狗头人。 它们身材矮小,才能并肩而立。 眼下,却连同着身后射箭的同伴,一并撞飞地七零八落,跌砸在拐角处、土坑上,瘦小的身躯变得弯折,任血水埋没在了黑暗中! “乌哈!” 瞧见这架势,仅剩的一两只同伙哪敢逞强,连滚带爬地向着隧道深处奔逃。 作为守序邪恶的生物,它们的亲缘关系称得上冷漠。 在局势占优的时候,暂且能靠团队合作,拧成一股不俗的战力。 反之,所谓的同伴便不值一提。 塔盾遮蔽了视线,让唐奇无法射箭追击。 却也看出来,以这两个佣兵的水平,领一份看护果园的薪水实在是大材小用。 冲锋之后的碎石大喘粗气,还不忘回头大笑: “如果狗头人算是龙的后裔,那我们也得是屠龙的英雄!” “行了,省省力气。” 黑蛇紧随其后, “对付几只狗头人,也犯得着动用战技?村子里可没那么多肉类让你补充能量。” “哈,老子已经好久没像现在一样冒险了,找找当年的感觉,一时间得意忘形怎么了?” 碎石重新直起了身子,但气息还没喘匀, “再说,明天商队就要到了,凯瑟琳一定会准备好猪扒招待的。” “先保证雇主不会因为失职,将我们赶出去再说。” 当务之急,还是先找到失窃的星梅, “后头的,跟上!” 碎石的冲锋迅猛如牛,转眼便与殿后的豺狗相隔甚远。 唐奇扫了一眼狗头人跌落的武器,仍然是一柄骨锤,正暗自思忖。 听到黑蛇的呼唤,连忙要快步紧随。 可耳畔一阵动荡,使他霎时间提紧心神—— “还有陷阱!” 头顶的土壤霎时松动! 第15章 挽歌 任何人都会在陌生的环境下保持警惕。 更别说唐奇十分了解,‘狗头人’是一个会在地道中惯用陷阱的族群。 在神经紧绷的状态下,他的五感远比平时敏锐。 因而他在听到耳边细簌动静,来自头顶的一瞬间,他便犹如针扎般汗毛倒竖,下意识向身后扑倒去。 “轰隆!” 他判断出头顶的土壤像是失去了支撑,致使土壤上层的碎石轰然落下,堆积在了他的眼前,俨然形成了一座碎石墙。 好在双腿抽离的及时,只是沾上少许的泥沙,没被困在原地。 “你们那边什么情况!?” 这动静惊到了黑蛇,他们俨然有了一墙之隔,使得声音从碎石的缝隙中传来,有些沉闷。 唐奇心有余悸地直起身子,惶然道: “看来它们不太想让我通过去。” 他很快便听到了钝器敲击石堆的声音,紧接着又是一声坍塌巨响。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这上头到底还有多少石头?” 矮人大骂一声—— 一旦将这堵堆积的碎石墙凿出个缺口,土壤积存的石块也会很快填补这一部分,他们恐怕很难再原路返回了。 “你们去找找其它的路!” 黑蛇喊道, “狗头人的隧道四通八达,从其它洞口进,总能跟我们在尽头汇合。” 豺狗转了转眼珠,忽然提议: “老大,我看这些狗头人根本拦不住你们啊,干脆让我直接在洞口等你们怎么样?也省得我在这里迷路,让你们找不到人。” 那头的黑蛇思忖一番,觉得豺狗的话也有道理。 已经确定是狗头人巢穴,星梅的位置也八九不离十,接下来的处理不算困难。 而倘若真有他们两个解决不了的问题…… 再来两个半吊子,只怕也徒增麻烦。 “那你们在刚才的篝火旁等着。警戒着点四周,别死在狗头人的巢穴里——免得命都没了还要被人笑话。” “我的剑术您还不相信吗?” “我是提醒你,双拳难敌四手。有什么矛盾,最好等安全了之后再解决!” 黑蛇有意提醒,但终究没有再多嘱咐什么。 只是又跟碎石耳语了两句,脚步声在片刻后远去。 唐奇连忙在此时站起身,手持弩弓。 警惕地看向,将揶揄目光投射而来的豺狗—— 对方故意拿剑身拍打着手掌,像是在打量一头待宰的猪。 生怕这条恶犬忽然发难,唐奇只好先声夺人: “黑蛇说地很明白了,隧道四通八达,任何一个洞口都可能有伏兵埋伏。在这里起内讧,我们谁都解决不掉狗头人的围攻。” 对危险的直觉,让他将心都提在了喉咙里,紧张到脊背都在不知不觉中被汗水浸透。 豺狗则冷啐一声,咬紧黄牙: “你是在威胁我么?老子完全可以在这里把你宰了,离开这个洞窟,到时候可没有危险可言!” “你当然可以这么做,我可反抗不了你。” “嗯哼?”豺狗见对方示弱,忍不住轻哼一声。 “只要你能确保我们的后路没有追兵的话—— 万一篝火旁已经聚集了一伙狗头人,哪怕你能凭一己之力,在围攻中逃出去,多半也会身负重伤。 我的准头不错,为你分担一两只狗头人不是问题,遇到危险你也会轻松许多。” 唐奇语气渐软,全然没有之前针锋相对的模样, “听着,我不想死,你也不想。对吗? 没人想死在暗无天日的洞窟里; 没人会带着鲜花来坟前悼念你。” 他适当的哼起歌谣,像是在缓解这剑拔弩张的气氛—— 洞窟对他们两个半吊子来说十分危险,但凡是有些自知之明的,都知道该怎么做。 后者紧盯唐奇,沉默半晌。 唐奇干脆将轻弩搁置在地上,举起双手,表达无害。 两人距离很近,搏斗起来,在这狭窄的隧道里,他几乎没有胜算。 那放不放下弩弓也就没差。 而恰恰是他这般服软的态度,让豺狗越发满意: “那你最好祈祷外面真的有狗头人。” 说完便径自转过身,就这么放心的把后背暴露出来。 唐奇这才拾起了轻弩。 豺狗任由他这么做。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有些信任这个诗人了。 毕竟连自己都没有把握,能单独面对狗头人的围攻,对方就更不可能。 而黑蛇提醒地没错—— 哪怕要内讧,也该确保自己处在安全的环境中再说。 他们彼此是有矛盾。 却也都珍惜自己的性命。 比起他人的恐惧,豺狗现在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帮手。 但等事情结束之后,不论这个诗人怎么动用自己烦人的嘴皮,他都会充耳不闻,掐碎他发声的喉咙—— 他当然不会杀人,甚至都很少杀人。 “死亡只会获得临终的恐惧,压迫才能换来长久的绝望。” 这是【黑礁港】的生存之道。 这座位于领主联盟最西侧,临近无垠海的海港城市,向来是贪婪与罪犯的摇篮。 豺狗并不会怀念它。 但每当看到自己失去的小拇指,便也意识到自己永远无法摆脱,它在自己身上留下的烙印—— 黑礁港出生的‘老鼠’们,很难不去依附于城里大大小小的帮派。 跑腿也好、打探消息也好,总要有人替大人物做些杂活,维系生活。 对手安插的钉子,也往往出自这一类人。 豺狗不是那颗钉子。 但头目认为手底下埋了根钉子。 他只是恰巧成了杀鸡儆猴的对象,被按在长桌上一刀砍去了小指。 “老大,我真的不是叛徒!” 他还记得自己据理力争的声辩, “我从六岁起就在您的手底下做事,没有您的帮衬,我早就死在了【鼠巷】里,又怎么可能出卖您!?” 头目点了点头,让医师为他接上了断掉的小指。 然后又砍了下去。 “为什么!?”他不解的哭号。 “你声音太大了。” 他还记得那个头目的解释, “害怕我的人可不会大声辩驳自己的无辜。 他们只会跪在我的脚下,乞求我的仁慈。” 一个始终生活在恐惧里的人,只有被人惧怕,才能让他获得弥足的安全感。 头目如此,豺狗亦如此。 只是…… “我怎么会想到这些?” 豺狗发觉,眼前频闪的回忆渐渐褪去。 一股腥甜从舌尖弥漫开来。 喉间的堵塞,让他迟迟发不出声响。 疼痛这才渐渐袭来,让他终于瞥见脖颈上直插的弩箭。 箭头上的鲜血滴落在隧道里,与泥沙混作了一潭。 他终于恍然。 刚才看到、听到的一切,竟是临终前的走马灯。 心头的恨意像触火的干柴陡然焚烧,又紧跟着生机的流逝化作灰烬。 他这才察觉,自己是被魔法影响了情绪。 让他在那么一瞬间,对这个诗人感到了信任!? 什么时候!? 他忽然想起唐奇轻哼的两句歌谣…… “小心屁股,不是吗?” 唐奇强忍着反胃的冲动,冲豺狗的屁股又射去一箭,将他像根钉子一样彻底钉在地上。 在豺狗的痛呼中,延续着悠扬的歌谣: “没人想死在暗无天日的洞窟里, 没人会带着鲜花来坟前悼念你; 如果你还怀有生存下去的希冀, 请铭记这挽歌对你嘲弄的笑意。” 明白一切的豺狗,却已无力呐喊唐奇为什么会是一个施法者。 只能在不甘与不解中,发出虚脱的气声: “杀了我……你也会、死在、围攻里……” 他涣散的瞳孔映照出唐奇的影子。 死到临头也没能想通,这个比自己还脆弱的诗人,凭什么敢暗下杀手? “除非我能确定,那些狗头人不会从洞里钻出来。” 唐奇不介意解释自己的动机。 可瘫在甬道中的豺狗却已没了声息。 第16章 这个吟游诗人过于谨慎 “呼……呼……” 隧道出奇的静谧,拖拽着豺狗尸身的唐奇,几乎只能听到自己躁动的心跳。 第一次杀人的滋味并不好受。 他刚才已经吐过了。 但是在豺狗屡次犯难的当下,他绝不会允许自己处在危险当中。 所以在豺狗倒下之后,唐奇强忍着恶心,又拿他的长剑捅了几刀,确认死透以后才敢放心…… 冒险的前提,便是把一切风险降到最低。 否则就叫做送命。 唐奇不怕死,但他还想精彩的活。 “把他的剑拿上,还能防身……盔甲就算了,免得被黑蛇怀疑上。” 唐奇琢磨着接下来的打算,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到了隧道的入口处。 一路上和他想的一样,并没有见到其它狗头人。 这当然不是因为,唐奇有什么预知未来的能力。 而是他从洞窟的环境,一路所发现的端倪中,推断出了一个可能。 如今借着那片营地上,篝火所触及不到的黑暗,唐奇尽可能悄声的潜伏下来。 费力卸下豺狗的链甲。 不这么做,他扔不动尸体。 用力向篝火的方向抛去的同时,也看清了篝火旁的一切—— 那些零散在空地上的狗头人尸身,大多已不翼而飞。 只留下了,犹如倒在篝火旁的,与骨椅一般大小的零散小型骨架。 骨架旁,一滩黄绿色的流质液体,在火光旁缓慢匍匐。 它像是卡在喉间,积攒多年的黄痰,又或者鼻涕——干脆看作是两者混杂成的庞大结合体。 尸体扔去,那团液体犹如应急似的,收拢起铺展在地板的粘液,团聚成一个不规则又颤抖的球体。 边缘轮廓紧跟着延展,伸出一条纤长的触须,鞭挞在豺狗飞来的尸身—— “啪!” 豺狗被鞭尸回地上,肋骨大概断了两三根,不过他也感受不到了。 那团液体停顿片刻,似乎是意识到这并非是受到突袭,而是……大自然的馈赠,便迟缓着向着尸体滚动过去。 临近时,球体像张开粘稠的巨口,干脆地将尸体吞下。 黄绿色的半透明脓液里,分泌出密密麻麻的乳白气泡。 “咕噜咕噜”的声响,渐渐取代了唐奇耳边的心跳声。 当看清豺狗的皮肤开始溶解,暴露出猩红的血肉与骨骼时,唐奇这才算松了口气: “果然是赭冻怪。” 赭冻怪,一种潜藏于地城之中的泥怪。 可以粗暴地归类于所谓的【史莱姆】之一。 但它并不弱小。 由于身体的流动性,使得它免疫一切挥砍。 临时小队里,恐怕只有碎石的钉头锤,能对它起到微乎其微的效用。 并且本身是由微小的活化原生质组成。 击碎分裂出去的部分,还有可能相互牵引,形成小型赭冻怪。 如果没有施法者在场,用一些非物理手段处理赭冻怪,会显得相当棘手。 但这恰恰是唐奇能判断出,它存在于这处洞窟中的原因—— 狗头人可是天生的掘洞专家。 它们挖掘出的隧道狭窄而逼仄,经常让中、大型入侵者有力无处使。 譬如挥动豺狗那把标准的三尺长剑,剑刃就会经常剐蹭在土墙上限制行动,远不如短剑、或是用于穿刺的短矛要效率。 假设临时小队里没有碎石,狗头人只需要在隧道中列队,拿长矛进行远距离戳刺,再凭弓箭远距离骚扰。 强如黑蛇,也会觉得捉襟见肘。 可它们经常佩戴的武器,偏偏是粗糙的骨锤,一种拆卸野兽骨架所得来的简易钝器。 这显然不符合正常逻辑。 毕竟它们的陷阱工艺,决定了将骨架削成骨矛不算难题。 更何况,这座石窟上方,分明有许多天然的锥型石笋。 为什么要舍近求远,费半天功夫挂起那么一块巨石? 只能说明‘它们需要钝器’。 而考虑到狗头人临死前拉响了警报,站在队伍末尾的豺狗却迟迟没有遭到夹击。 便能得出‘有什么存在让它们畏惧盲目出击’。 之后,便是一路上随处可见的,那些被腐蚀的小型骨架。 种种迹象,让唐奇只能想到一种可能—— 作为地城、洞窟中的捕猎者,赭冻怪以生物的血肉为食。 事实上,它们经常会在冒险者清剿完一处巢穴之后,消化那些无人处理的尸体。 柔软易变的身体,也让它们能渗入到狭小的缝隙之中蛰伏。 只怕那些狗头人,是知道它可能会吞食死去的同伴,才迟迟不敢从洞窟中探出头来。 唐奇也不想触这个霉头。 就凭刚才这只赭冻怪拿伪足鞭尸的力道,自己但凡挨上两下,就得跟豺狗前后脚上天国。 考虑到赭冻怪完全凭借生物本能行动,没什么智慧可言,进食期间,一般不会主动发难。 他不好呆在原地,便连忙提着长剑,钻进就近的另一处隧道里。 “就是可惜了那件链甲,我现在确实还差一件防具……” 把豺狗投喂给赭冻怪,主要是为了掩盖自己杀人。 虽然黑蛇知道他们两人的矛盾,唐奇却摸不清楚,豺狗在佣兵里是个怎样的地位。 万一他们只是表面嫌弃,实则兄弟情深呢? 到时候辩解一句“他先干的”,可就太无力了。 伪造成‘赭冻怪袭击了他们,豺狗被消化干净,自己侥幸存活’的借口,对比起来会更安全一些。 留在原地的链甲,也能替他印证豺狗被消化的‘事实’。 更何况,链甲对他而言有些限制行动了。 “还要小心那些狗头人的埋伏。” 唐奇举着火把,手持长剑缓步探索。 心里却打着问号,不确定自己的水平,能否在狗头人的围殴中脱身。 所以在四通八达的隧道里,除了确认四周没再有封路的陷阱之外,每当走到一处拐口时,唐奇都要尽可能谨慎地探出头—— 那些狭窄通道的尽头、连着隔间的小道、墙壁的后方、乃至于漆黑的头顶……都有可能藏着某个猥琐的狗头人,守株待兔等着偷袭。 谨慎的唐奇绝不会给它们一丁点机会。 只可惜,跟空气斗智斗勇了一路,却只发现了几个简易的陷阱。 诸如隐藏在土里的捕熊夹、试图绊倒唐奇的绊脚线、镶嵌在土墙两侧的连发铁钉…… 被跳过之余,没能瞧见任何狗头人的影子。 直到黑蛇的呼喊声,从隧道的尽头延绵而来,唐奇才终于确认了方位。 那喊声听起来十分急躁,让人不由怀疑黑蛇是否撞上了什么麻烦。 唐奇连忙长吸一口气,紧握长剑,按捺着躁动的心思,缓步移动到了出口。 却发现自己抵达了一片,比先前的营地,更为空旷的巢穴。 借着火光,他看到黑蛇坐在一个石阶上,摆弄着手里的弯刀,对一个身穿长袍的狗头人颐指气使: “让你的族人们动作利索点,老子要赶在天黑之前回去。耽误了时间,第一个宰了你!” 那只狗头人像是吓坏一样,挥舞手里的长杖,气急败坏的冲族人大喊: “快、快!” 唐奇眨了眨眼。 等等。 这只狗头人…… 是在说通用语吗? 第17章 它真的很想活命 作为大陆上最常用的语言、文字,掌握通用语称不上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前提是拥有足够的智慧。 狗头人显然不在此列。 作为传说中巨龙的卑微后裔,它们使用龙语,大多却也只能用发出一些喉音或爆破音,时而掺杂着弹舌和“嘶嘶”的怪响,从而组成一两个短语。 并且仅局限于表达某种意愿。 譬如“冲锋”、“跟上”、“救命”、“快逃”…… 无法用这些词语,组成一句包含主谓宾的长句。 但那只穿着长袍,一眼就和其它族人区分开来的狗头人,似乎是怕黑蛇误会似的。 正一边用晦涩的龙语指使着族人,一边用通用语为自己翻译: “……还有、地窖,全都、搬来!” 听到他的吩咐,一只狗头人像是愣住似的,回过头来: “Xi Geth Varyk?(那里,石头)” “Rua!没错!” 长袍狗头人煞有其事地挥挥手,示意族人别耽误时间,后者只能挠了挠后脑勺,奇怪地离开。 唐奇见两个佣兵已经稳住了局面,倒也没那么小心翼翼,连忙装作恐慌的模样跑过去,被碎石注意到: “诗人,不是让你们老老实实呆在入口吗?” 唐奇气喘吁吁,仿佛真的遭遇意外似的: “我、我们被袭击了!” “什么!?” 两个佣兵同时变了脸色,碎石冲到长袍狗头人的面前,一把揪住了它的袍子,唾沫星子飞溅: “还有同伙,你敢耍我们!?” 那只狗头人比碎石还要矮一些,更何况它一早见识过对方的能耐—— 它原本召集了全部的族人,在这片休憩区中严阵以待,试图用狗海战术碾压两人。 直到他看到那面塔盾迎头而来,撞碎了自己的几个同胞。 如今它明显吓坏了,着急忙慌地解释: “我们、所有、这里!” 它吃力的拿手臂围拢一个圆圈,指了指自己仅剩的三十只同族,重复了一遍, “所有!” 唐奇也解释道: “不是狗头人,是一团黄绿色的——粘液,像是鼻涕团成了个球! 它一开始在吃狗头人的尸体,然后就要攻击我们,我趁豺狗跟它纠缠的时候逃了出来!” 这个时候,就不能解释地太过详细。 逻辑再严密的谎言,也总有破绽。 所以才需要留白,给他们脑补的余地,也会更容易让人信服。 “捕食、我们、怪东西!”那只被拎起来的狗头人也大喊。 两个佣兵都是资深冒险者,听完描述,相互对视一眼: “赭冻怪?” 他们曾见过这种泥怪。 但过去判断环境危险、警戒的任务,都是交给马克温那个老游侠。 以至于完全没意识到,这个洞窟里还有赭冻怪出没。 “豺狗可解决不了那东西,我去看看。” 碎石抄起钉头锤和塔盾,就看向唐奇, “诗人,带路!” 由于两个半吊子的矛盾昭然若揭,他们甚至懒得多问一嘴,唐奇为什么抛下豺狗一个人逃走。 谁会在意仇人的死活? 唐奇连连点头,直接带着碎石原路返回。 反倒是碎石惊奇一声: “诗人,你善良的不太像是人类。 居然不带着我在隧道里兜圈子? 晚点过去,说不定能看到他的死状呢?” 果然不是一伙的么? “那我还是更喜欢,看他求救时哭爹喊娘的模样。” 唐奇不确定对方是不是在试探自己,只开了个玩笑。 直到两人抵达入口的空地,看清楚那团粘液的肚子里,仅剩下一具人形骨架,附着少许碎肉的时候,碎石才一拍脑袋: “看来他想哭也哭不出来了。” 唐奇当然不用绕路。 他估算过在隧道里往返的时间,至少也需要20分钟。 足够赭冻怪把尸体消化干净了。 “这倒是麻烦了,好歹相识一场,要不要给他收个尸呢。 灵魂得以安息,才好重获新生……” 碎石盯着豺狗的排骨沉吟道。 “也许哪天会有个死灵法师到访,支起他的骨架,充作一个骷髅大头兵——这怎么不算是重获‘新生’呢?” 唐奇可没有替仇人收尸的心情, “抱歉,开个玩笑。” “不,我喜欢你的幽默。” 想到那个画面,碎石忍不住笑出声, “至于这只泥怪……等它填饱肚子,钻回到哪个缝隙里算了。 如果不是饿疯了,它是不会找活人吃的——冒险者的盔甲咯牙,容易消化不良。” 碎石拍了拍唐奇肩膀:“回去吧。” 唐奇稍加放心,做出了最后的试探: “话说回来,你们难道不是同伴吗。豺狗死了,你的反应是不是有些……太平静了?” “同伴?或许吧。 但老子跟黑礁港里的混混,可尿不到一个壶里。 这群人压抑久了,害怕惯了,做什么事情都带着一股子猥琐劲儿,像是一条臭水沟里的鼠颅鱼—— 见过那玩意儿吗?黑礁港特产,脑袋像老鼠的食肉鱼。 平常会在水沟里翻些小鱼、蚯蚓吃,但肉质却紧致鲜美,把头砍掉的话,甚至能蘸上调料做成生鲜。” 碎石跺了跺脚,啐了一口, “他办事或许算得上一把好手,可如果不是同时接到了雇主的委托,老子连喝酒都懒得喊他—— 到底是什么人,才会在本该享受美酒的时刻,把自己全副武装地像是个土匪? 他根本不懂得品酒的惬意!只顾着张牙舞爪地吓唬平民,有意思么?” 好嘛,碎石憋了一肚子的话,显然是积怨已久。 “被当作食材的食肉鱼吗……” 唐奇砸吧着嘴, “大鱼吃小鱼,倒还真挺适合他的。” 豺狗被消化了个干净,两人也没多停留,等回到黑蛇身边时,发现狗头人正一箱一箱的将星梅搬运出来。 他甚至能看到一个洞穴门口,长袍狗头人正敲打某个族人,骂骂咧咧: “……废物、速度、慢!” 它虽然是这么翻译的,但唐奇总觉得有些不对。 这声‘谩骂’的语调,少了许多喉音与“嘶嘶”摩擦声,甚至显得抑扬顿挫。 而一旁的黑蛇,听完碎石的叙述,只是双眼微眯,瞧了唐奇一眼,紧接着喃喃自语: “可惜,少了个能干脏活的人。” 想想也是,那豺狗对地城一知半解的程度,怎么也不像是跟碎石、黑蛇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冒险者。 唐奇暗自松了口气,目光挪向那些两人成组,抬着木箱走过来的狗头人们。 把话题转到了正轨: “所以星梅找到了?” 黑蛇指了指木箱: “它们偷的。说是洞窟的肉虫越来越少,被迫外出狩猎,因为离镇子只有几公里的距离,就打上了星梅的主意。” 碎石大笑一声:“我们走出隧道的时候,这群狗头人还想着反抗,直到我砸碎了它们的脑袋。” 唐奇认为还有些疑点没能解决,提醒一声: “那只狗头人有些奇怪……” “太聪明了?” 黑蛇深以为然, “一个种群里,少不了出类拔萃的个体。这次盗窃行动,大概就是它策划的——会说话的狗头人,我也是头一回见到。” 那只长袍狗头人训斥一阵后,连忙跑过来,脸上露出人性化的讨好笑容: “二十、全部、清点!” 紧接着又多拉出一个箱子来,里面铺着浅浅的一层金币,几十枚的样子。 金币上搁置着弓箭、短刃、剑盾,甚至还有一件极具质感的短款皮衣,和一副人类身高,染血的规整板条甲。 很像是冒险者的遗产,唐奇甚至能猜出这支队伍里有战士和游侠—— 但他们的武备十分完整,狗头人的骨锤,甚至无法对板条甲凿出一个凹口。 是怎么在这群狗头人身上阴沟翻船的? 还是说黑蛇、碎石的实力,比自己想象的要更强一些? “偷窃、不对! 库鲁、道歉! 所有、送你!” 长袍狗头人推过遗产,双腿一曲,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投降、饶命!” 看得出来。 它真的很想活命了。 第18章 以次充好 “所以,就这么放过它们?” 空地中,看着被长袍狗头人‘库鲁’指挥,搬运着凹室内杂七杂八的物件,其中也包括了幼崽的蛋。 如今它们向洞窟深处,犹如搬迁似的离去,唐奇迟疑道。 “一套全身板条甲,这玩意儿可不多见。 放到龙金城里,就算半价贱卖,也至少能卖个百来金币。 这趟已经算是够本了。 狗头人的鳞片比人类的皮肤坚硬得多,再用它们的命,磨损我的‘蛇吻’,反倒不划算。” 豺狗是佣兵,算不上什么损失。 看护果园是个养老的清闲活,会有人前赴后继地,向梅尔领主表明忠心的。 黑蛇又一脚踢开木箱的盖子,确认是二十个标准尺寸的木箱,其中的星梅完好无损后,总算是松了口气: “最重要的是,星梅找回来了。” “所有?” “有个箱子没满,估计是食用了一部分,拿收成不好的借口蒙混过去足够了。” 唐奇皱了皱眉,耳边长袍狗头人的喊声也越来越急躁,听上去像是在催促。 心头疑窦横生,他忍不住上前检查。 只发现二十箱敞开的星梅,在晦暗的洞窟中闪烁微光。 果香四溢,沁入鼻息,和昨夜喝过的梅酒气很像。 的确是完好无损的星梅。 想到在整个事件中,唐奇堪称敏锐的洞察力,他不放心问道: “这些星梅有什么问题么?” “没有,它们没有一丁点问题。” “那就好。” “可星梅的保质期只有三天。” 准确的说,超过三天它一定会腐烂掉。 唐奇迟疑着将双手伸进梅果之中。 指尖传递来的,最先是储藏在地窖中,冰凉果皮的顺滑。 逐渐深入,便开始觉得手掌有些变得粘腻。 直到最底部,石块坚硬的粗糙感传递而来。 在意识到星梅败絮其中的顷刻,少许腐烂的酸臭,侵袭入唐奇的鼻腔。 他直接扒开最外层的梅果—— 发现看似装满整箱的果肉,竟然只铺展开在浅表一层。 中层部分的星梅开始溃烂,表皮的糖霜变得污黄,酿出了霉菌。 最底层,甚至是用石头填充着重量! “怎么会?” 碎石大惊失色,一时还没回过味来, “刚才闻着还好好的!现在怎么像是醉酒吐进去以后,一个月没去清洗的靴子!?” “魔法,这帮狗头人之中有施法者——” 在唐奇断定的顷刻,黑蛇的弯刀已然出鞘。 那头的长袍狗头人,显然时刻紧盯他们这头的状况,眼见诡计败露,怪叫一声: “Rua!” 一串抑扬顿挫的语言,紧接着从喉头弹出。 唐奇反应过来:“它在施法!” 一抹蓝白色的光晕,随着狗头人的咏唱,闪烁在它手持的长杖尖端。 同一时刻,几只狗头人也赶忙拉满劣质的短弓。 骨箭粗糙,无法折射石壁上的火光,从而在昏沉的石窟中,刺出一条隐晦的轨迹—— “咻”声微弱,力道不重,却刚好拦在了黑蛇的半路! 黑蛇看清方向,弯下脊背,削去阻力,脚步腾挪,侧身避过箭矢。 他身形鬼魅,几乎要遁入黑暗之中。 “Rua!” 箭矢为库鲁的咏唱争取了片刻的时间。 它喉音粗重,嘶喊之时,长杖尖端直射一枚雪白的冰锥—— 拖曳着一线幽蓝色的寒芒,笔直向着黑蛇的额前刺去! 黑蛇没想着躲避,漆黑的弯刀在昏暗中犹如无形,锋刃拖割着无形的空气,撕裂一道凄厉的风声。 只在临近那道光线时,才显露了少许的轮廓。 “啪!” 那枚冰晶被平整的切割,射线在狗头人的眼前一分为二。 “库鲁!” 狗头人大惊失色,连忙翻身想要逃离。 弯刀已然剐蹭在它的喉头! “这实力也太悬殊了……” 唐奇眨了眨眼,这才跟仿佛一早看透结果的碎石,慢悠悠地走了过去。 对他来说,这一切不过是几个呼吸的功夫。 黑蛇却已经跨过百余尺的距离,要割下狗头人的头颅。 凑上前去,才看到那柄漆黑的弯刀上,附着了一层蛛网状的冰霜,延绵到刀柄,将黑蛇的指尖冻得青紫。 【冷冻射线】,和唐奇的交友术一样,同属不占用环位的0环戏法,命中之后,寒气会冻僵对方肢体,使之行动迟缓。 可哪怕再迟缓,黑蛇的速度,对于狗头人来说也依然招架不住。 他跟豺狗分明不在一条水平线上。 他们这种实力的冒险者,到底为什么会窝在星梅镇这种角落? 按捺疑惑,他听到黑蛇冷声质问道: “剩下的星梅在哪里?” 狗头人哭嚎一声,这次不但跪下,还连连磕了十几个响头: “果子、烂了、只能、吃了! 害怕、杀死、只能、欺骗! 投降、饶命!” 黑蛇终于意识到,一切无法再挽回什么。 烦闷之余,冷啐一口,手起刀落,就要割开狗头人的喉咙—— “等等!” 唐奇连忙抓住了他的手腕,寒气冻得他打了个哆嗦, “杀了它,就彻底没办法跟领主交代了。” “还能怎么交代?明天就是丰收节,商队一定会抵达小镇,上缴的分量不足,留着它,还能给你变出来这部分的亏空?” “当然可以。” 唐奇可是想把今日的见闻,记录在日志上的。 狗头人一死,自己就会失去了解来龙去脉的可能。 更何况,他可是接下了军令状—— 不找回全部的星梅,自己就得被带去认罪。 不论出于哪个角度,他都不能让狗头人死在这里: “它是个施法者,不是么?既然它能瞒过我们的眼睛,为什么不能借助法术,瞒过商队?” 黑蛇冷笑一声: “梅尔那头肥猪——雇主,可是会安排专业人员随商队一起抵达小镇,届时会逐一检查星梅的成色。 它的把戏连你都瞒不过去,你是认为自己比他们更专业么?” “当然不。之所以发现这批星梅的问题,是因为它们有部分已经腐烂掉,只要识破幻觉,那些味道无论如何也掩盖不掉。 但我可以以次充好,不是么?” 唐奇连忙解释着, “上缴星梅时,你们应该会签署文件,证明货物无恙对吗?” “当然。为了防止运送途中遇到什么麻烦,丢失星梅,商队把责任推卸到我们的身上。” “平常的星梅比之‘耀星’,除了口味的些许不同之外,只有色泽上的差别。 将它们搁置在最底部,通过法术掩盖它们本身的色泽,如果不是一开始就知道那是‘次品’,是很难识破幻术的。 而只要瞒过他们、签署了文件,就算抵达龙金城时,发现货不对板,也只能想办法自负盈亏。” “但他们仍然知道,是我这边出了岔子。” “说地好像不骗他们,就不会知道已经出了岔子似的。 岔子已经出了,重要的是怎么把锅甩出去。 把一定的风险推卸给他们,就算商队对你致以微词,也总比自己承担所有责任来的更好。” 狗头人都紧闭上双眼,准备引颈就戮。 哪想到峰回路转,会有个人类替自己‘说情’。 它粗浅的理解着唐奇的计划,连连点头,跪在地上不断比划着: “库鲁、使用、无声、幻影!” 【无声幻影】。 一环法术。在不超过15尺的圆形范围内,创造一个可移动的影像,它不会被听觉、嗅觉或其它感官感受到。 任何与该影像进行物理互动的行为,都会暴露其幻想本质。 唐奇猜测,库鲁便是使用无声幻影,对盗窃的星梅进行掩盖。 再凭借【魔法伎俩】的戏法,将腐烂的气味扭转成了果香,从而骗过了他们的眼睛。 他们当然可以故技重施,欺瞒明天的商队。 听完唐奇的计划,黑蛇在沉吟中沉默了。 他在权衡利弊。 第19章 聪明的库鲁 见黑蛇评估起这个计划的可行性,碎石见状,肘了肘他的大腿: “要是让领主知道我们办事不力,应该会重新招揽一批佣兵,驻扎在这个镇子吧? 到时候哪怕留在这个镇子,也未必会像现在这么轻松了。 嘿,老子可不想让一批新人压在头上!” 黑蛇眯了眯眼,摸索着下巴上的胡茬: “你想帮他?” “我是想帮你!忘了我们留在这里的目的了么?” 碎石干脆轻轻锤了他一拳, “当然,你如果厌倦了这里,就当我没说。 反正你救过老子的命,我是为了报恩才跟着你来的—— 无非是喝不到星梅酒而已,老子还能去城里喝上好的龙舌兰。” 黑蛇笑了笑,也在权衡中打定了主意。 虽然过程中随机性有些多,不可能制定出十全十美的计划。 但有两个施法者在场,也算是具有一定可行性…… 他看向唐奇: “好吧诗人,你又一次说服了我——这次应该没再使什么伎俩,对么?” 他指的是行刑台时的那次。 “施法是需要条件的,好比这只狗头人的咏唱,好比我的歌声。” 唐奇摇了摇头, “你如果还想听的话,我不介意献唱两句?” “那倒不必了,我怕自己会忍不住揍你一顿。” 黑蛇摆了摆手,转而看向那只跪在地上的狗头人, “听着,只要明天帮我把事情办好,就饶你一条性命。” 劫后余生的狗头人又是连连磕头: “库鲁、一定!” “诗人——算了,你叫什么名字?” “唐奇。” “这件事情就全权交给你去办。 我这个人不问过程,只看结果。 搞砸了,我可不会饶过你。” 对于黑蛇只想当个甩手掌柜这件事,唐奇觉得不爽,却难以置喙什么。 以免那柄能在两个呼吸中,穿越百余尺距离的弯刀,抵住他的喉咙。 豺狗是新兵蛋子,这两个佣兵可不是。 不过眼下还是先将剩下的星梅、战利品,运送回镇子上再说—— 长袍狗头人大抵担任着族长的职位,指挥着族人们,将没有腐烂的星梅归纳到一起。 最后分成了七个箱子,装载到了堵塞洞口的那辆推车上。 四只狗头人肩扛着车子的把手,两只狗头人在车后推动,堪堪挪动了这辆本该由牛、马拉动的货车…… 或许它们的确就是牛马? 一路上,唐奇对这只通人性的狗头人十分好奇,为了填充到他的日志里,他盘问了许多问题: “你有自己的名字吗?” “库鲁!” “你会法术对么,果园那串奇怪的脚印,是你们的手笔? 可你既然用法术清理了果园里的脚印,为什么不直接清理干净,反而故意留下一串指向镇子的线索?” 这是目前看来,唐奇觉得最奇怪的地方。 如果不是这串线索,唐奇就不会察觉出端倪,更不会去相反的方向调查。 库鲁听懂了他的意思,却没办法通过掌握的词语,描述一切经过。 好在唐奇求知欲强,花了好一阵时间,总算理清了来龙去脉: 库鲁其实一早便打定了盗窃星梅的主意—— 为了供奉,它希望找来一些贡品。 为此,它带族人离开洞穴,花了一段时间,在星梅镇外暗中总结果园浇水的规律。 由于濒临晨暮森林,果园的土壤一贯湿润,很容易留下足迹。 因而在三天前,决定偷窃星梅之后,库鲁首先指挥族人,盗窃了几双靴子。 它们身材矮小,只能偷走几双标准的小靴。 由于靴子数量不够,个体的力气又小,便只能分批次进行搬运。 同时,为了嫁祸给村镇里的居民,它们一开始便是从靠近小镇的果园东面,开始采摘。 以倒着走的方式作案,就不会留下复杂的脚印,以达成引导视线的作用。 可直到昨天,库鲁刚刚学会了一个名为【塑土术】的戏法。 同属0环,可以在一定区域内,抹平土壤的痕迹。 如此一来,甚至都无需脚印的存在,便能帮它们摆脱调查。 只是,塑土术的范围只有五尺,想要抹去此前的所有痕迹,便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 考虑到,倒着走的方式仍然有所纰漏。 库鲁不得已让族人带着星梅先行离开,自己留在果园施法。 在这期间,果农恰巧起夜,注意到了它的存在。 库鲁只能放弃计划,急忙逃脱,致使没能将果园的脚印完全抹除掉—— 之后便有了果农报告黑蛇,将矛头指向安比的一切。 唐奇了然,紧接着又问: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先掌握【塑土术】,再实施盗窃?” “库鲁、不知道、它、塑土。” “掌握了之后,才知道它的效用?” “Rua!” 唐奇讶异道: “所以根本没人教过你法术? 那【塑土术】、【冷冻射线】、【无声幻影】……你的这些法术都是怎么得来的?” 库鲁很聪明。 比起秘密,小命显然更重要一些。 犹豫了一会儿,便拿出紧贴在长袍的精致手帐—— 一本15英寸大小,手工牛皮封装,皮上用黑线雕琢着六芒星的厚重法术书。 它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袍子,又指了指车上的板条甲: “森林、狩猎,三个、人类、濒死,库鲁、吃掉,有书、看书、学会。” 零散的词语,让唐奇能够拼凑出事情的大概—— 应当是一伙冒险者在晨暮森林中遭遇了危险,濒死之际被这帮狗头人捡了漏。 库鲁继承了其中一位法师的遗产——这些人无时无刻不处在对法术的研究中,行囊里的书比食物还多。 这让库鲁通过研究符号,学会了他的法术。 唐奇有些惊奇:“什么时候的事情?” “最近!” 常年生活在地窟中的狗头人,很难理解月份的含义,以至于唐奇无法判断具体的时间。 但‘最近’所能代表的信息,已经足够让人瞠目结舌。 他拿过狗头人的法术书,翻开一看,发现上面都是一些晦涩难懂的文字、符号。 和力量是与生俱来的术士不同。 对于法师而言,魔法是一种发现、研究、总结的工程。 类比起来,就像是数学。 这个世界上无处不在的元素、魔网,等同于‘数字’,是客观存在的事物。 将之用特定的方法,排列或组成一套‘公式’,便形成了一道法术。 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有时比人和动物间还多。 由于理解能力、方式的不同,导致法师有时会用一些,只有自己能看懂的符号,去阐述所谓的‘公式’,记录在自己的法术书上。 也就导致他们的法术书,成了一个相当私人的事物。 因此,在得到别人的法术书时,一般很难即刻理解其中所代表的含义。 需要一定时间的研究、解析,才能真正参透其中的逻辑。 对于智人而言,由于语言的共通性,抄录一个法术大概需要几小时到几天的时间不等。 可库鲁是一个狗头人。 此前它甚至未必知道‘通用语’的存在。 纯粹凭借智慧,在短时间内学会了文字、法师的符号,并通过解析掌握了其中的奥妙…… 就像是家里的哈士奇,在某一天忽然算出了高等数学一样。 想到这里,唐奇深呼吸一口气: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智力会被狗头人比下去。” 第20章 收获战利品 唐奇瞧了一眼,走在最前头,静静听着他们交谈的两个佣兵。 又打量着法术书上,只看一眼,脑袋就要爆炸掉的晦涩符号。 最终,目光落在了蜥蜴脑袋的‘智力担当’身上…… 实话讲,真的有点受打击。 比起他的自卑,黑蛇的关注点却截然不同: “一支带有施法者的队伍,怎么可能不明不白地死在晨暮森林里。” “兴许是在森林里迷了路,濒临饿死的时候,被狗头人捡漏了?” 碎石砸吧着嘴,紧接着摇头, “好吧,这不太可能。只能是在森林里撞上了什么棘手的事情。” 两个人的表情都不太好看,仿佛闻到了发臭三天的鸡蛋。 但想不通更多关键,黑蛇也只能叹口气: “算了,平常也不会走进森林深处,只要殃及不到这个镇子就好。” 这句话却让唐奇忧心忡忡。 住在小镇的人,也许不必紧张。 但为了记录更多的故事,他可不会一直停留在这个小镇。 过于危险的森林,对一个想要离开这里的人而言,可称不上什么好事。 这个话题似乎让气氛显得更凝重了一些,一行人在静默中,离开了潮湿的晨暮森林。 唐奇依稀记得,他们决定出发寻找星梅时,是烈日当空的正午。 进入森林后,天色沉入了黑夜。 等到从洞穴中走出来时,阳光被雾气与林叶遮蔽,让天幕成了一抹阴沉的灰。 如今,随着雾气的收敛,他发现夕阳退入了林间,分出几缕橘红照亮了星梅镇的轮廓。 已经到了傍晚时分。 “只是过了几个小时而已,没想到能让人这么疲惫。” 终于抵达了庄园,黑蛇卸下了武具,将村卫队始终看守的安比从马厩中带出来,当着唐奇的面,卸下了她的绳缚。 同时嘱咐道: “别把事情办砸了。” 唐奇摆了摆手:“已经在谷底了,怎么也不会变得更糟。” “还有。” 黑蛇说着,将货车上那框死去冒险者的战利品,搬到唐奇的眼前, “豺狗死了,他的份额我们三个人均分。 你可以从里面随便挑选一件,再拿走……20枚金币吧。” 唐奇指了指自己,完全没想到还能参与分赃。 “你就拿着吧,诗人!” 碎石大笑一声,拍了拍唐奇的屁股,示意他附过耳畔, “别看这家伙脸臭,却是个嘴硬心软的。 没有你,我们根本找不回这批星梅,指不定就得被解雇。 他嘴上不说,心里可是门清!” “去你的,碎石。” 黑蛇佯装要踹上矮人的肩膀,冷着脸催促唐奇, “快挑,然后赶紧从我的眼前消失!” 唐奇也不客气,连忙搜罗着战利品。 短剑、弩弓虽然能充作攻击手段,可作为一个吟游诗人而言,它们的优先级都不够高。 想要降低冒险的风险,首先便要考虑如何保命。 而他一副流浪汉的打扮,如今还缺少一件耐用的防具。 板条甲显然影响他的移动,这让唐奇最终确定了目标—— 一件短款的深棕色的皮衣,抛开上面的血渍不谈,款式称得上干净利落。 他拿到手中,掂量分量,很快便发现,除了表面极其富有韧性的蛇皮革之外,内层似乎还镶嵌着铆钉,用以更深层次的防御。 这居然是一件镶钉皮甲。 “运气倒是不错。” 黑蛇丢给了他一个鼓囊的钱袋,冷哼一声, “买星梅的钱也算在里面。趁我还没反悔,赶紧滚。” 唐奇却没有立即挪开脚步:“还有一件事。” “快说。” “我需要你们宣布这个孩子是无罪的。” 唐奇拉过始终没有吭声的安比。 少女原本只希望这件事可以早些过去,好让她回家之后,可以向担心自己的姐姐证明,自己没事。 根本没想过澄清子虚乌有的罪名。 如今耷拉着的雪白耳朵,也因此悄悄颤动。 黑蛇皱了皱眉头,在短暂的犹豫之后,扶额叹气: “真是麻烦……那个谁,整件事都是森林里的狗头人做的,待会儿记得告诉村官,替她澄清一下。” 他随便指向一个卫兵,下达了命令,旋即不再理会任何人,伸着懒腰向宅邸走去。 而唐奇则掀起货车上的破布,遮蔽了库鲁的身形,等到后者遣散了自己的族人之后,便跟随卫兵走向镇子的中心。 村官则谨遵黑蛇的命令,派遣卫兵走街串巷,向星梅镇的居民,公布了结果—— 是森林里的狗头人,在深夜偷走了皮靴,捣毁了大卫家的星梅,并最终窃走了梅尔领主的‘耀星’。 一切与安比无关。 可案件的真相,其实根本无法左右居民对安比的看法—— 人们排斥她,不是因为她的品性有多么恶劣、做过多少恶事。 而是她身上那与生俱来的诅咒。 安比生活在这个小镇,对此早已心知肚明。 “没事的,唐奇哥哥,你不是在做无用功。安比很开心……” 比起那些白眼与偏见,安比更害怕的,是唐奇会因为发现自己无力改变什么,而感到难过。 她不希望自己的新朋友,和姐姐一样,因为自己而不开心: “他们不相信安比没关系,安比都已经习惯啦。只要哥哥和姐姐知道,安比不是坏孩子就好……” 不够坚强的人,是没办法在这种环境下,平安活到现在的。 唐奇只是笑了笑,轻揉着她毛茸茸的耳朵。 实际上,他的心情很好,并没有被影响什么。 对于他而言,自己只是做着想做的事情。 他会为此而努力,却不会刻意追求一个所谓的结果。 问心无愧地享受这个过程,至于结果的好坏,那并不完全取决于他。 但他不会多说什么,便要跟着安比回到酒馆。 没曾想,一个少年紧张的呼唤,叫停了两人一狗……头人的步伐—— “安、安比!” 两人齐齐回头,发现是正午时分,那个大骂安比偷窃、捣毁自己家星梅的大卫家孩子。 少年站在夕阳下,通红着脸,扭扭捏捏。 似乎叫停安比,就已经耗尽了他所有的勇气。 “乔治,你还想说什么?我可不介意在这里骂你一整天!” 安比只当少年还想找茬,恶狠狠地伸出爪子,威胁道。 “我、我……” 少年乔治·大卫认命似的闭上双眼,声音细微,犹如嗡嗡作响的蚊蝇, “对不起。” “你说什么?”隔着很远,安比当然听不清。 “我说——对不起,我错怪你了!以后我再也不会说你是怪物了!” 少年喊完,只觉得自己丢尽了脸面。 如果不是老爸老妈执意要求,自己才不会把脸凑过来! 他捂着脸,头也不回地就向身后跑去,直至消失在土路的拐角。 唐奇挑了挑眉毛,看向安比笑道: “看来,澄清也不是完全没用?” 可安比却完全没有显露出,误解澄清后所应有的笑容。 恰恰相反,她整个人僵在了原地,紧抓着唐奇的衣袖,颤颤巍巍: “我、我……” “怎么了?” “他不该跟我道歉的!”安比大声叫道。 一股名为愧疚的情绪,响柄利刃剐蹭在她的心头,折磨着自己的良心: “因为、因为——” “因为你真的捣毁了他们家的星梅?” 安比大惊失色: “唐奇哥哥怎么知道!?” 第21章 第一杯酒 唐奇指了指库鲁: “狗头人偷走鞋匠的皮靴,是为了盗窃星梅,充作供奉的贡品,那就不可能捣毁星梅。 林恩神父清早有晨跑的习惯,他看到你出现在大卫家附近,而不是在教堂里,也不太像是偶然。 答案只能是,你借为林恩神父送东西的借口出门,在大卫一家睡醒前,破坏了他们家的果园。” “我、我……” 在真相面前,辩驳毫无意义。 安比只能抓紧唐奇的衣袖,冲他眨着通红到,仿佛下一秒便要决堤的大眼睛: “都怪乔治天天欺负我,骂我是怪物。我只是想偷偷给他一个教训——我不想当坏人的!” 唐奇倒是没什么纠结对错的意愿: “事出有因。你有自己的理由,坏人……应该算不上吧。” “那、那我要向他道歉吗?他已经向我道歉了……” “都可以。”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我觉得应该向他道歉,但总是忍不住想到他骂我时的样子……” “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要思考,不必马上得出一个结论。 你是自由的。 你可以做一个宽容的人,可以做一个严格的人。可以做一个好人,可以做一个坏人。 但不论如何,能决定你成为谁的,只有你自己。” 毕竟是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少女,唐奇有些拿不准,自己是否要以一个家长的心态教育她。 这不该是他的工作,他也负不起这个责任,点到为止就好。 “那安比再想一想要怎么做……在这之前,可以先不告诉姐姐吗?” “说闲话的人,舌头一般都很长。” 唐奇张开嘴,示意自己的舌头是正常尺寸。 少女会心一笑,也冲唐奇吐出了舌头:“那安比也不是!” “库鲁、不是!” 狗头人也吐出了自己纤长的信子,但它很快便发现自己类蜥蜴的舌头,甚至能伸展到它的鼻孔。 它很快耷拉下了脑袋: “库鲁、是……” 空气充满了快活的氛围。 但气氛没能持续多久,等临近【金色橡树】,看到酒馆大门前,站着一个叉腰的倩影时,安比的笑容很快便收敛了起来。 凯瑟琳保持着一贯的笑容,极具礼貌,让人如沐春风。 可安比知道,姐姐这份体面的笑容不是给她看的。 直到安比走到眼前,凯瑟琳首先向唐奇道谢: “诗人先生,实在给您添麻烦了,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您才好。” 看来她已经听说过今天发生的一切。 “那不如免去我在酒馆中的开销?” 虽然拿到些意外之财,但没有人会嫌钱多,唐奇也不多客气。 “如您所愿。” 听到他的要求,凯瑟琳反而卸下了警惕, “为了这个孩子,您不惜以身犯险……总之,请把酒馆当作自己家一样看待。” 如果唐奇帮了大忙,却什么都不索取。 凯瑟琳只会觉得,他是在渴求更多的东西。 简单的道谢之后,她摸了摸安比的头: “因为接下来是私事,所以……” “你说把酒馆当家,但我可不敢真把自己当家人。” 唐奇开着玩笑,连忙拉过库鲁,主动退避, “我先上楼休息,晚饭时请到我的房间通知我。” “今晚是梅子酱土豆泥,还有炸猪扒,您可以保持期待。” 等一人一狗头人上了楼,安比发现姐姐的脸色,终于冷峻了下来。 像是初春倒退回了凛冬。 她支支吾吾地想要解释,最好把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推到狗头人的身上。 就能撇清关系,免去姐姐的责罚。 但是凯瑟琳却一言不发,先行抓过她的手腕,带着她一路走向了后院的酒窖。 酒窖并不透光,推开小门,弥漫的梅果气沁入鼻息,安比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地,还没喝就已经要醉过去: “姐姐带我来这里干嘛?” 凯瑟琳仍然保持缄默,等安比晃了晃脑袋,才看到一个小木桶陈列在晦暗的阴影中,桶板上刻着些微爪痕,还有个显眼的标签: 安比! 这是姐姐教给她技巧后,辛苦酿出的第一桶酒—— 她还记得,姐姐带她去果园里亲自采摘了星梅。 清洗和去梗都花了她一整天的时间。 压榨果肉十分辛苦,是个体力活,她的力气很大,但在反复的捶打下还是累趴在了地上。 发酵是最磨人的时候,星梅变质的快,而且在祖传特殊的工艺下,反而需要更长的周期,以至于等待了三个月。 澄清是最后一步,否则残渣会影响口感,这个精细活她反复磨了七天。 最终她完成了‘杰作’,为酒桶打上自己的标签,又苦苦等待了一个月之久—— 姐姐说过,世界上最让人回味的美酒,从不是贵族手中闪烁波光的佳酿。 而是你人生中,入喉的第一口醇香。 等到颓然老去,蓦然回首之时,你的舌尖依然会萦绕着当时的滋味。 或苦或甜。 所以她把第一杯酒的日子,留给丰收节。 在苦苦等待中,盼望着有朝一日,也能回味起节日的喜悦。 可凯瑟琳却已拿起了堆放在角落中,开酒的工具——一柄木槌和小臂长短的小凿。 “砰!” 她用力凿上了酒桶。 香醇的酒液喷泉如柱,在“哗哗”声中,洒在了晦暗的酒窖里,浇灭了安比对所有节日的期盼。 “不、不要!!!” 她歇斯底里地冲过去,要拿双手捂住凿开的缺口。 可湿滑的酒液仍然从她的指尖渗出,将她身上的绒毛也染的幽紫…… 安比意识到此前所有的等待,全都付之东流,向姐姐痛彻心扉地呼喊着: “姐姐,我们明天就能喝到它了。我还承诺过请唐奇哥哥喝上一杯! 为、为什么要这么做——” “难过吗?”凯瑟琳面无表情地回应道。 安比理所当然地点头。 “在看到呵护一整年的星梅,在一夜之间摧毁殆尽的时候,大卫一家也是你现在的滋味。” 凯瑟琳直视着安比,冷声道, “如果乔治骂你,那你就扯开嗓子骂回去。 如果乔治欺负你,那你就抓着他的脖子揍回去。 如果他的家人会因此来找你麻烦,那就由我来挡在你的面前—— 我又不是没这么做过,对吗? 可是安比,我从没教过你捣毁别人的星梅,摧毁他们对丰收节的期盼。” 当直视姐姐那肃穆到近乎冰冷的眸光时,安比所有的侥幸心思、借口,都在一瞬间荡然无存。 她只顾着哭号,只顾着认错: “对不起、对不起! 安比知道错了,安比不应该调皮、不应该破坏乔治家的果园……安比会去跟大卫一家道歉的!” 凯瑟琳继续问道: “霍格总会跟着乔治一起欺负你,你还对他们家做了什么?” 安比边哭边摇头:“没有!” “什么都没做?” “真的没有——乔治的爸爸是种麦子的,霍格的爸爸是种星梅的。 安比不能毁掉霍格家的星梅,因为他们真的靠星梅吃饭……” 她怕姐姐不相信,试图擦拭眼泪,用眼神来表达真诚。 结果下一秒,愧疚又催促着泪水夺眶而出。 听到少女的回答,凯瑟琳的眸子柔和下来,这才蹲下身来,轻轻地将她搂在了怀里: “安比,我不是在逼你认错。 我只是想要告诉你—— 在做出一个选择之前,你应该明白这个选择所带来的后果。 而不是放纵你的冲动,到最后换来一个你也不愿看到的结局。” “姐姐……安比没想过这样的。” “我明白,安比一直是一个乖孩子。” “那我应该怎么办……乔治和我道歉之后,我其实有些愧疚。我不想这样。” “那吃完饭后,我们就一起去道歉。 然后等到丰收节之后,再酿一桶新酒吧?” “呜呜,姐姐对不起……” 少女趴在凯瑟琳的肩头,泪水浸湿了她的衣裙, “安比再也不会调皮了。” 第22章 遗迹与巨龙 【遗失历1000年6月8日,星梅镇,雨后初晴。 被踹出酒馆的第二天,我遇到了一只狗头人……】 天色渐沉,唐奇挑灯,奋笔疾书。 不到一天的时间里,他接连经历了阻止审判、追查星梅、勇闯洞窟、暗杀豺狗……等一系列事件。 似乎是日志的效用,催发着唐奇的表达欲。 让本该身心俱疲的他,一旦拿起笔来,就仿佛饮下甘泉般焕发出无穷活力。 “当一个奴隶拥有着消耗不完的劳动力,那他便会成为史上第一奴隶。” 该死,原来“史奴笔”说的是他自己! 由于是当日经历,无需编撰什么内容。 致使他很少卡文,笔头只在对一些细节不够明确时,有所停顿: 【这只口吐人言的狗头人策划了一切。 但考虑到它初通人性,有时候说不明白。容许我拼凑一下原委——】 唐奇忽然回过头来,看向缩在角落里抱着自己的长杖,借昏黄烛火,用功钻研法术书的‘智者’库鲁,问道: “你们的贡品,究竟是献给你们的主人、还是信奉的神明?” 由于弱小,狗头人经常会在地窟之中,认一些强大生物为主,譬如硕大的地虫、蜘蛛…… 但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强大的‘主人’,活得也未必长久,以至于它们的主人经常更迭。 但库鲁却眨了眨眼: “蛋!” 唐奇理所当然地问道: “你们后代的蛋么?给自己的蛋上贡,算是你们族内的仪式?” 库鲁连忙摇头,见唐奇没明白自己的意思,只能开始比划。 “库鲁、地底、逃跑!”它做着奔跑的姿势。 “发现、巢穴,开始、挖洞!”它佯装拿着镐头挖掘。 “空地、有蛋,威严、供奉!”它比划了个圆圈,看起来有鸵鸟蛋大小。 唐奇挑了挑眉毛,意识到事情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 “你是说—— 你是跟族人一起,从地底更深处逃难迁徙上来。 意外发现了那片空地,可以作为自己的巢穴使用,于是鸠占鹊巢?” “Rua!” “然后在挖掘安全通道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枚蛋,当时便决定供奉它?为什么?” 它继续比划着那个蛋,甚至还模仿着跪拜起来: “祖先、尊敬、恐惧!” “你感受到了一股源自于血脉威严,让你们敬畏,并为之臣服?” 生怕库鲁听不懂用词,唐奇也跟着张牙舞爪。 “Rua!” 库鲁觉得这个人类好聪明,轻而易举就脑补出了,它根本表达不出来的语句。 连忙记下唐奇的发音、用词,用只有自己能看懂的符号,记在本本上,以便日后练习通用语。 唐奇却陷入沉默之中。 他能感受到握笔的指尖,正微微颤抖。 而这一切都来自于,那些许的—— 兴奋。 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许大多数人都要遗忘狗头人的血脉。 可他对此却有着粗浅的了解。 作为继承了微薄龙血的一员,狗头人习惯性崇拜它们的‘先祖’,甚至将守卫先祖的子嗣,视作一种荣耀。 荣耀会赋予它们勇气,让它们从个体之中脱颖而出。 那库鲁所说的‘蛋’,里面沉睡的极有可能是一条…… 巨龙? 【没有任何一个诗人,能拒绝的了成为龙骑士,你懂我的意思。】 就在唐奇尝试将洞穴中,那犹如‘遗迹’的巢穴,和‘龙蛋’联系起来的同时。 房门却在不合时宜中敲响—— “诗人先生,可以准备用餐了。或者我可以将晚餐带到您的房间?” “我马上来。” 饥饿感适时传来,唐奇这才从忘我的‘奴隶’状态中挣脱出来。 打开房门,映入眼帘的便是凯瑟琳那张堪称伟大的脸庞: “很抱歉打扰您,但‘丰收节的前一晚,在家中准备丰盛的晚宴’,是镇子的传统。 我不确定您是否想要体验这种氛围,不得已而冒昧。” “不必这么正经,女士。你的尊重让我喜悦,但我也不希望你过于尊重我。会让我不自在的。” 唐奇有些局促地耸肩, “我们昨晚相处地不是很好么?请自然一些。” 听到他这么说,凯瑟琳也不好一直板着礼貌的笑容,悄悄松了口气,脸上的神情也更灵动了: “老实讲,我都有些后悔昨晚对您的态度。 我都不敢想,如果将您赶走,今天安比还会遭遇怎样的不幸。” “这是个伪命题,因为我一定会死皮赖脸的留在这里的。哪怕是为了能每天见到您。” 唐奇试着挽起她的手掌,好亲吻她的指尖。 他在模仿一些宫廷礼仪,以便显得自己更有风度些。 但出身农家的老板娘可受不了这一套。 连忙抽回手来,眉头微皱,显出一些不适感: “还请不要说这些暧昧的话,我也会不自在的。” “咳咳,抱歉。我只是想顺势自我介绍一下——唐奇·温伯格。 叫我唐奇就好,目前正在尝试做一个撰写游记的吟游诗人,书名暂定《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日志》。” “凯瑟琳·诺瓦,一个期盼有朝一日,能阅读到《不知道取什么名字日志》的酒馆老板。” “那我们的愿望大抵都会实现?” 两人的交谈,让原本充斥着客气与礼貌的氛围,愈发随意起来。 凯瑟琳注意到了角落里,埋头苦读的库鲁,它被长袍与破布遮得严严实实,暂时还没被认出来: “那位先生要一起下楼用餐吗?” 唐奇迟疑着解释:“如果它不会吓到你的话,因为它其实是一只……狗头人。” 由于毫无心理预期,以至于凯瑟琳吓得向后退了一步。 但她很快便稳住了心神,并极具分寸的,选择了不过问: “【金色橡树】不会拒绝任何一位客人,更何况它是你的朋友。事实上,我也想提醒你,楼下其实还有两个佣兵。” “不是吃团圆饭么,他们来酒馆做什么?” “也许是庄园空旷,他们也无处可去。不过今天倒是没见到那位豺狗先生。” 那你恐怕永远也见不到他了。 唐奇在心中暗自腹诽,一想到黑蛇,难免不会想起正事: “对了,如果我想要买些星梅的话,找镇子里的哪位比较合适?” “星梅的保质期很短,可能无法作为土产品常备……” 唐奇犹豫了半晌,将自己需要‘以次充好’的计划,粗浅地告知凯瑟琳: “所以我需要准备至少300公斤的星梅,尽可能在明天商队抵达之后,将整件事蒙混过去。” “300公斤……这不是个小数目,但好在镇子的星梅比麦子便宜。” 凯瑟琳思忖了片刻,忽然拍手道, “我明白了,这件事就交给我吧。” 唐奇眨了眨眼,没想到号称【一毛不拔】的凯瑟琳,居然会主动揽活: “不会麻烦你吗?” “可别这么说。你是安比的恩人,这些小忙怎么能称得上‘麻烦’?” 凯瑟琳伸出食指,在唐奇面前左右摇晃, “况且,你作为一个外来人,不论从谁手里突然购置这么一批星梅,都十分引人注目。 明天是丰收节,人多眼杂。 假使被有心人发现,你购置的那批星梅,出现在了黑蛇上缴的‘耀星’行列里,说不定就会因为利益、嫉妒等种种原因揭发你。” “的确如此……” “但我就不一样——作为酒馆老板,我完全可以用酒馆的名义,多购置一批星梅。 如此一来,外人既不会留意到你,我还能以本地人的批发价格,为你节省一笔开支。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跟省钱过不去,你说是吧?” 一提到‘财务’方面的话题,凯瑟琳的双眼就好似迸发精光。 而她说的痛点,确实是唐奇所为难的。 【一毛不拔】的意思,或许更多是代表精明? 紧接着,凯瑟琳又沉吟一声: “不过就算如此,你也还要当心一点。” “为什么?” 第23章 分别与干杯 “你指的是?” “每年都会有一位尊贵的施法者,跟随梅尔领主的商队一起抵达小镇。届时会用魔法为星梅进行加护,以保证它不会在运送的途中腐烂。” 凯瑟琳提醒道, “如果你们想用法术达成以次充好的效果,一定要小心些。” “到时候我会试着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不让库鲁太过显眼。” 作为一个持续性的一环法术,想要维持幻象,便需要施法者时刻待在附近,保持专注。 如果被谁留意到,难免会有露馅的风险。 但假使能通过表演,刻意带动一些人的视线,那这个计划总体就还算乐观。 那些普通的星梅最终会藏在‘耀星’的底部,除非是有人将星梅失窃的事情抖落出去,否则不会有人专门去翻动底部的梅果。 “如果你已经有了计划,那便祝你明天好运。” 凯瑟琳真诚道, “至于眼下,则是享受美食的时间——” 他们一并下楼,酒馆大厅熟悉的长桌前,安比刻意间隔黑蛇、碎石了好几张长桌,坐在了彼此的对角。 她眼眶通红,显然是不久前才哭过。 小孩子都很在意自己的脸面,所以凯瑟琳才执意让唐奇退避。 他猜不到发生过什么,也保持分寸不去多问。 至于两个佣兵,身上的血污已经清洗干净。 似乎是为了庆祝节日,黑蛇甚至换上了丝绸质感的衬衫,在脑后梳了个小辫子,四十多岁的邋遢中年大叔也因此得体不少。 凯瑟琳将备好的食物,“砰”的一声,面无表情的放在他的桌前。 “喂喂,好不容易过一次节,不能对我态度好一些吗?” 黑蛇戏谑地笑着。 “白吃白喝需要什么好态度?”凯瑟琳甚至没多看他一眼。 “我可没说不付钱!” “但这顿是我请你们的。” 黑蛇愣了一瞬,紧接着跟碎石对视一眼: “能在凯瑟琳的面前白吃白喝,那我们可赚大了?” 毕竟有过些冒险的情谊,与碎石打了个招呼,唐奇一时间不知道该坐在谁的旁边。 好在是安比招手,将他喊到身旁,小声道歉起来: “唐奇哥哥,安比可能要食言了。” “哦?” “那杯答应你的星梅酒……喝不到了。” 既怕唐奇失望,又怕唐奇生气,她连忙解释了此前的经过, “没有让你喝到安比的第一杯酒,真的对不起!” 唐奇这才意识到她哭泣的原因,反而觉得找到了素材,摇了摇头: “我们不能只看表象,不是么? 你的第一杯酒,我已经尝到了。 有些苦涩,但回味应当是甘甜的。 如果让我们为它取个名字的话,也许应该叫—— ‘教训'?” 凯瑟琳也适时端着餐食走来,听到这些话,与安比四目相对,同时眨了眨眼。 半晌,狼耳小姑娘的兽瞳焕发了神采,她若有所思道: “对诶。‘教训’……这个教训,安比一定会铭记它一辈子的!” 凯瑟琳则松了口气: “多亏了你,否则我还要想想,该怎么安慰她吃下饭。” 唐奇的目光随之落在了餐桌上: “炸猪排、土豆泥、还有煎好的火腿肉……平常肯定不会吃这些东西吧?” “一年才能放纵这么一顿。” 凯瑟琳款款坐在唐奇的对面,将脖颈上的项链取下,放在手心。 那是一枚挂在细绳上,镶嵌着红宝石的银戒,宝石呈现酒红色的光泽—— “和你的头发一样耀眼。”唐奇下意识赞叹道。 “砰——” 耳边传来拍桌的动静,转过头去,唐奇被黑蛇不善的目光,盯得汗流浃背。 但估计是想到唐奇明天还有用处,他只是用眼神予以警告。 凯瑟琳瞥了黑蛇一眼,叹了口气,旋即出声缓解了唐奇的尴尬: “那我或许应该感谢我的母亲,让我遗传了她的所有。 来吧,让我们向古拉加斯祷告,期待明年也会降下美酒与丰收的恩泽。” 看到安比将手掌放在戒指上,唐奇、库鲁也跟着照做。 “吃饭也要抱着那根棍子么?” 唐奇见库鲁抓着自己的法杖,似乎没有松手的时候,不免好奇问。 库鲁则摇了摇长杖,笃定道: “伙伴!” 每个人都有独属于自己的小癖好。 狗头人也算是人。 短暂的祈祷后,凯瑟琳拿汤匙挖下餐桌上的土豆泥,上面浇了一层幽紫色的星梅酱,入口酸甜又柔滑: “对了,或许我们该洽谈一下,今后在酒馆驻唱的收入?” 唐奇则咬上一块猪排,在酥脆的“咔擦”声里,浓郁的肉香从唇齿间蔓延开来,他几乎要分不清汁水和舌苔生津的区别: “关于这个,我恐怕要说声抱歉。” “嗯哼?” “事实上,我最早是打算在酒馆驻唱,以此赚取些生活费用,好在未来的某一天,借助路过的商队带我穿过晨暮森林的。” 猪排有些过于美味了,唐奇看到身旁的库鲁,似乎是因为没有使用刀叉的习惯,抱着长杖的同时,伸出纤长的爪子,胡吃海塞到了嘴里, “不过我已经得到了一笔资金。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明天会尽可能地搭上商队的便车,跟着他们一同去往龙金城。” “唐奇哥哥要离开吗?” 安比没想到分别竟来得如此之快。 但唐奇知道,如果想记录更多的故事,自己就永远不可能驻足在一个地方。 凯瑟琳见小姑娘的心情有些低落,适时扯开了话题: “安比,分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 也许在未来的哪天,我们还能从别人的口中、他的日志里,再听到‘唐奇’这个名字呢?” “那哥哥会把安比写到书里吗?” 他好像已经写进去了。 但唐奇不介意承诺道: “当然,我会努力让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金色橡树】酒馆里,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小姑娘,和一位精明美丽的老板娘。” 狗头人忽然抬头:“库鲁!” “好吧,还有一只会说话的‘智者’狗头人。” “那我可要指望你早些出名,为酒馆带来更多的收益呢。” 凯瑟琳举起了手中的星梅酒, “那就让我们,为未来的‘传奇诗人唐奇’干杯!” 黑蛇与碎石旁观着一切,始终不曾参与进来。 但那头的气氛,似乎是感染了他们似的。 如今,也双双举起了酒杯,和彼此碰杯。 …… “干杯!” 【吟游之歌】的学生宿舍里,几个喝的烂醉,七扭八歪倒在房间各处的诗人们,又一次将手中的麦酒一饮而尽。 歌雅悄悄掩面,打了个细微的酒嗝,确认没人注意到自己的失态后,才重新向朋友们展露起明媚的微笑。 学院中的正式助教名额,竞争一贯激烈。 和同学们打好关系,以得到他们的选票,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所以歌雅每周都会抽出时间,参与学院中的联谊活动。 她的酒量不错,眼下喝到深更半夜,还能保持着清醒。 但其他人似乎已经失去了这份体面—— “可恶!我明明只是想写一个平民英雄,在家破人亡后拜师学艺,最终向巨龙复仇,拯救国家的传奇歌谣。 为什么要以‘主角不是泰伦贵族’为由毙掉?难道平民就只配被人拯救吗?” “我也是——我明明是想写一个贵公子在声色犬马中纵欲、迷失,又因家族的失势一落千丈,跌入谷底,最终救赎自己的小说。 稿子被打回来的理由,居然是‘不许抹黑贵族老爷’!? 拜托,为了审核通过,我明明都写了他救赎自己的结局!” “还有我!我——” 一个人也闷闷不平,一拍桌子站起身来,紧接着, “呕!” 喝吐了。 第24章 还在幻想 一阵呕吐声后,紧接着便是哄堂大笑。 朋友们的诉苦,难免让歌雅想起昨晚被痛批的文章—— ‘贵族的钱如数奉还,百姓的钱三七分帐’。 她在词句上钻研了好久,才把那日范思哲老爷的行径,总结在了纸张上。 可导师的怒斥,意味着学院已经容不下任何真实的声音。 而她还想留在学院中工作—— 容貌是她最大的优势,同时也为她带来了诅咒。 让她在交际中如鱼得水的同时,物化为了一个被太多人觊觎姿色、肉体的商品。 她渴望保持独立,才希望能留在学院中,通过教书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而不必去宫廷上取悦任何一个贵族。 因此,她愿意放下这微不足道的表达欲,听从导师的教诲、维护学院的地位。 哪怕心里难免会想—— “如果我也能像那个石碑上的诗人一样,说自己想说的,做自己想做的,那该有多好?” 歌雅、乃至于在场闷闷不乐的诗人们,忍不住又幻想了。 提到那个诗人,学弟苏文忽然一拍脑门: “对了,你们说今天的石碑上,会被篆刻新的内容吗?” “既然是日志的形式,或许每天都会产出新的内容?” “我有些好奇他今天会写什么了。偷偷告诉你们,昨晚开始我就一直试着为他那首歌谣编曲,可总是找不到‘他妈的地主,去他妈的生活’的感觉。” 那个吐了的棕发诗人有些兴奋。 “布鲁托你疯了?如果被院长发现,你可是会被逐出学院的!” “嘿,放轻松些。在场不是只有我们几个吗,不说出去,院长怎么能听到?还是说你会觉得,歌雅是多嘴的长舌鸟?” 布鲁托戏谑地看向歌雅。 作为临时助教,乌拉桑最得意的门生,她的态度至关重要: “事实上,我也觉得诗人在创作的方向上,应该更自由一些。” 其实歌雅本身并不抱有什么明确的态度。 只是她知道这些人喜欢听这个。 换一批保守些的诗人,她就会换一套说辞。 但她的话也算让在场诗人们,把心都搁回了肚子里: “歌雅,我相信你一定能成为正式教授,带着学院彻底改革的。” “那一天快点到来吧,那些阿谀奉承的话我真的已经写腻了,待在学院的每一天,都只让我感到无聊……你看,现在连喝酒都觉得乏味了。” “我们的人生一片无趣啊……” “我有一个想法!” 苏文一拍脑袋, “我们不如再去石碑前看一看?” “……” 宿舍中缄默地,让窗外的乌鸦鸣叫声清晰可辨。 布鲁托苦笑一声: “想什么呢?中心花园的区域都被院长封锁了起来,没有他的许可谁也没办法靠近石碑…… 等等,我们好像还有歌——” “抱歉,我好像有些喝醉了,也许该回去休息一下。” 眼看话题又要扯到自己身上,歌雅连忙装作一副醉态,摇了摇头。 拜托! 她是能借着院长门生的名头,通过被封锁的花园。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甘愿被当枪使! 布鲁托明显在针对她,再久留片刻,估计就要被架着做些她不愿做的事情。 想通这一点,歌雅直接向朋友们鞠躬道: “祝各位能有个美好的夜晚。” “歌雅学姐——”苏文还想挽留,却发现连平稳站起来的能力都没有。 等他跌在地上的时候,再抬眼,却已经找不到歌雅的倩影。 “碧池。” 布鲁托闷哼一声,打了个酒嗝, “不就是仗着自己有张漂亮的脸蛋,才混到临时助教的职位吗?连这点忙都不愿意帮……” “布鲁托学长,你这么说就太过分了。”苏文忍不住反驳道。 “嘿,苏文。你怎么不好好想想,她那么年轻,甚至都没能毕业,是怎么提前成为临时助教的?她和咱们那位秃头院长是什么关系,你心里不明白吗?” “布鲁托!” 眼见他越说越过分,其它诗人也忍不住呵斥道, “你喝醉了。” “不、我比谁都清醒!什么‘临时助教’,说地倒是好听!那位子只怕早就被她内定了吧,就因为她——呕!” 布鲁托忍不住胃里的翻涌,又吐在了床上。 众人还想说些什么,却发现他两眼一闭,紧跟着晕倒在了那滩浆糊里。 他们对视一眼,忍不住摇了摇头: “苏文学弟,布鲁托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只可惜他与歌雅是竞争对手。 而嫉妒蒙蔽了他的内心。” 苏文不在意布鲁托,只觉得幸好歌雅学姐走得早,没有听到这个嫉妒之人的谩骂。 可他不知道的是,早已离去的歌雅,其实预料到自己会被人腹诽。 但她明白,这就是自己应得的。 “人们习惯为丑陋赋予意义,习惯把美丽拉入泥潭。仿佛这么做,就能彰显他的仁慈、掩盖他的嫉恨。” 她心如明镜,所以不会过分在乎这一切。 只是,当她穿过学院的连廊,瞧见远处花园的方向,两位被院长聘请来,看护石碑的构装守卫巍然不动时。 夏夜温热的晚风拂过她脸颊,使那个叛逆的念头蠢蠢欲动。 “导师命令我找出这位诗人,因此为我开了特权,让我可以靠近石碑。 所以如果只是自己观摩,不宣扬出去,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才对……” 她不是个循规蹈矩的人。 当这个忤逆的想法在她心头扎根、发芽的顷刻,歌雅已经向花园迈去了第一步—— “我只是想偷偷看看,那个诗人是不是昙花一现。” “没错,也许他写下的新故事,并不符合我的期待呢?” “那样我就不会时常惦念着他、幻想成为他了……” 她不断在心头说服自己,直至走到了两个构装守卫的面前。 作为魔法造物,它们华丽的盔甲之中,只是一团空气,但却留有最基本的意识。 当意识到歌雅靠近的同时,它们手持巨剑,阻挡来者。 歌雅从口袋中拿出一枚乌拉桑赋予的,印刻【吟游之歌】院徽的勋章: “我的导师乌拉桑允许我通过此处。” 交叉在她眼前的巨剑为此挪开,构装守卫甚至侧过身躯,使歌雅轻松的穿行而去。 当她站定在石碑脚下,抬眼望向顶端的星光时,果不其然,发现了第二颗‘星辰’。 【遗失历1000年6月8日,星梅镇,晴天。 被踹出酒馆的第二天,我遇到了一只狗头人……】 起先,当察觉到这篇日志的主人,似乎要记录这大陆上,最为弱小的地底生物时,歌雅不可避免地感到失望: “果然,人的创作欲是有限的。哪怕是这位诗人,也不可避免的用这些无聊的内容,记录流水账么?” 【事实上,如果只是遇到一只狗头人,根本没什么好记录的,写在日志上都嫌它浪费墨水、占用纸张。 我敢打赌,这种和地精一样毫不起眼的生物,出现在任何一篇文章里,都会被读者断定为水文、没活硬整。 但话又说回来,它是一只智慧的,短时间内自主学习了通用语、法术的狗头人。 背后兴许还有一条巨龙。 那就很值得说道了。】 “狗头人?龙?” 歌雅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内容吸引下去—— 第25章 专长:警觉 泰伦帝国作为一个施法者掌权的国度,任何生活在其中的居民,都认识狗头人这类生物。 可那些只会在地底中吱哇乱叫,鳞片都要被法师拿来当作材料的低智生物…… 居然能进化出钻研法术的个体? 给人的感觉,总像是法师的材料包产生了自主意识,扭头冲主人放了个火球术一样离奇。 【……我曾经一直有个疑惑,在冒险过程中,吟游诗人究竟能承担什么职责? 是在团队打架的时候,缩在角落里唱战歌助威? 还是有人战死之后,会去唱着挽歌替他们收尸? 亲身经历告诉我,是后者。 毕竟把豺狗的尸体交给赭冻怪消化掉,怎么不算是收尸呢? 尸体不会在大自然中腐烂掉、泥怪也能为此饱餐一顿,想必爱护环境的德鲁伊都会为我颁发勋章。】 “先用动作场面渲染危机,最后用自嘲的口吻消解紧张感吗……真的很像小说的写法。” 她险些分不出杜撰与现实。 直到她看到了个关键的字眼—— 【交友术】。 “怎么会,导师活了120年,都没能参透出音乐所蕴含的魔法……” 歌雅轻咳两声,险些失声。 比起法师通过向外研究魔网,罗列公式施展法术。 吟游诗人反倒与术士类似,多是向内探究那份独属于自己的力量,或是从血脉、或是从天赋。 而那些能帮助诗人,感受音乐魔力的方法,早已随着学院的没落而失传。 如果这篇日志的作者所言属实,他的存在本身,便等同于不朽的宝藏。 而日志的描述煞有介事。 石碑又作为‘世界的坟墓’,过去本就代表着‘史实’本身。 一切都容不得歌雅否认: “这个世界上,竟然存在‘真正的’吟游诗人?” 难道他并非出自于诗人学院? 而是传承了过去某位传奇诗人的衣钵,如今开始游历大陆的自由诗人? 应该是了。 日志的作者对于危险极为敏锐,发现脚印的线索,证明洞悉能力也远超常人—— 至少不是她这种只会写文稿、唱诗歌的科班生,所能比拟的。 但她渴望成为这样一位诗人。 她渴望抛开外表之后的自己,仍然能保持独立。 歌雅对作者的见闻越发感到好奇—— 【……当我意识到这只狗头人,可能是这群人里智力最高的那一位时,我忽然意识到人类似乎快要完蛋了。】 【不过我也算识破了它的计划,哪怕伴随着一定的巧合与意外,对比下来,或许还算有救?】 【不对,我这么认真的跟狗比大小做什么?】 【我没救了。】 “可以不要在别人快要崇拜你的时候耍宝吗!?” 那份刚刚升腾的憧憬,霎时间被打地支离破碎。 歌雅忍无可忍,紧跟着就看到一些更加不堪入目的词句—— 【一只会说话的狗头人固然可贵,但只是如此的话,带给我的兴奋程度,大抵算作清早来了一发手工活。 可随即,我从它的只言片语中捕捉到了更多的信息,以至于意识到,这世上或许还有比做手工更让人兴奋的事情—— 譬如说,发现一条巨龙?】 “可是——” 眼看切入正题,歌雅忍不住惊呼道, “它们早就已经消亡了!” 这片大陆上早已失去了巨龙的足迹。 唯一证明它们曾经存在过的证据,是大陆东岸的领主联盟下,一个名为龙金城的独立城市—— 也恰恰是因为,这座城市屹立在巨龙的骸骨之中,才让遗忘历史的人们相信,巨龙并非是杜撰的传说。 【它们鸠占鹊巢的遗迹绝不简单。 我试图向库鲁打听更多的内情,但这只伶俐的狗头人似乎察觉到了,我对它所侍奉的‘祖先’抱有目的性,以至于不再跟我分享任何事情。 它的警惕是正确的,如果让我发现那颗疑似的‘龙蛋’,我一定会试着抢夺过来,再偷偷藏起来。 考虑到我不是这位狗头人的对手——这话说起来有些丢人。 或许我该出发去龙金城看看,有没有活得久一些的长生种,还清楚关于那片遗迹的消息。】 这个诗人还真的驻足在龙金城附近!? 这难道是巧合吗? 那可是巨龙。 是他们所有诗人,自进入学院以来,便时常传颂的传奇生物! 他们可是从小听着巨龙的故事长大的。 传闻最早的一位风流诗人,甚至与它们缔结下了不解之缘,以至于世上出现了‘龙裔’这个种族…… 这当然是吟游诗人胡诌的,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 却恰恰证明了,巨龙在诗人们心中的分量。 歌雅按捺着胸膛跳动的心脏,呼吸都跟着急促起来: “如果我也能掌握魔法,我也能探索遗迹,我也能亲眼瞧见巨龙的真容……” 可恶,她发现自己又幻想了。 当然,绝不是幻想成为日志作者—— “我永远也不会认可,文章里那些戏谑的荤话!” 【所以我必须尝试离开这个小镇了,哪怕才刚刚认识一位不错的小朋友—— 安比,我的第一个小粉丝。 她承诺过,要在丰收节到来时请我喝她酿的第一杯酒。 因为她希望未来想起美酒的时候,舌尖永远会萦绕着丰收与喜悦。 但或许人生总是充满了事与愿违。 遗憾也比美满更刻骨铭心。 就像她已经品尝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杯酒—— 这杯‘教训’,她一定会铭记一辈子。】 “……” 日志迎来了尾声。 原本满心槽点的歌雅,忽然意识到自己无话可说。 她承认自己刚才的声音有些大—— 如何让一个故事写的走心而不过分矫情? 那就加点紧张刺激的桥段。 如何冲淡危机和压迫所带来的疲惫? 那就加一些荤段子和自嘲作为缓冲。 如何让浑话和玩笑,不显得过分轻浮油腻? 那就加点走心的内容,注入真实的情感。 日志的作者显然深谙此道。 他的文章简直让这三者达成了完美闭环…… 歌雅深呼吸一口气,悲哀的发现,自己的认可与否,简直毫无意义。 日志的作者,或许是自己、乃至科班出身的诗人们,永远也抵达不了的高度。 只有真实的东西,才能牵动人心。 “如果我只是把日志抄录下来,留给自己看,而不去宣扬出去,应该也不会受到责罚吧?” 歌雅试着说服自己, “我才不是被他的文章折服,我只是试着学习一下他的优点,以便更好的提升自己!” 想到这里,她环顾四周,发现除了两个构装守卫之外,并没有谁经过附近。 她连忙拿出随身的记事本。 笔尖落下,娟秀的笔迹行云流水,直至写满了纸页。 …… 【敏锐的洞悉能力、对危机的提前感知、与绝不自处危险之中的果决。 是做一个敏锐的诗人,还是一个风流的游侠? 你居然选择了全都要。】 【你获得了‘专长·警觉’: 在清醒时,你对即将到来的危险时刻保持警惕。 备注: 闷棍!失败。背刺!失败。偷袭!失败。他妈的,这个人到底长了多少只眼睛!?】 唐奇看着新获得的奖励…… 这居然还不算完。 第26章 出卖 【施展幻术往往要比识破幻术简单得多。前者意味着你明白它是虚假,后者意味着你要猜测它是否虚假。很显然——你猜对了。】 【你获得了‘真视之眼药水’: 一瓶能帮你揭露幻象的药水,持续8小时。 备注: 最好不要在被幻象魅惑的时候使用它。不然你本可以在虚假的旖旎中沉沦,而不必直面一个冲你流口水的鬼婆。】 “【警觉】、【真视之眼药水】……这次居然获得了两个奖励?” 在阅读完日志内容的顷刻,唐奇忽然感觉自己的裤兜里鼓起了一块。 摸索一看,便发现是个手指长短的细小玻璃瓶。 其中的液体晶莹剔透,如果不说是药剂,更像是一小瓶水。 “这种东西还是随身携带的好。” 将药水揣回兜里,紧接着,他翻到扉页,看清楚自己的知名度、追随者仍然是‘籍籍无名’和孤零零的‘1’,确认这并非‘声名远扬’所带来的增益, “这么说来,获取的奖励,取自于故事中我的行为。 那奖励的含金量,与故事的精彩、复杂程度也有一定关系么?” 譬如上一次【酒馆演唱】只属于单一事件。 而这次【找回星梅】,则是‘探索洞窟’与‘识破谎言’的复合型事件。 也因此收获了两个评价,得到双份奖励。 唐奇觉得自己好像摸索到了日志的奖励规律: “我尝试过编撰虚假的故事、别人的故事,但上面的字迹会渐渐淡去,也无法得到任何奖励。 这说明它是在鼓励我,主动参与到更多、更复杂的事件当中,只要我有命拿,就别硬苟……” 危险会带来机遇,这显然是一柄双刃剑。 “库鲁。” 唐奇呼唤了一声,角落里抱着长杖、认真学习的狗头人。 只怕它睡觉、做梦,都不会放下这根宝贝的棍子。 由于晚餐后,自己多问了几句关于‘龙蛋’的详情,招致狗头人的不快,以至于回到房间后他们没再多说一句话。 但毕竟是‘救命恩人’,哪怕狗头人的信条中不存在‘知恩图报’一说,对唐奇终归没有太多恶感。 所以它耳朵动了动,犹豫半晌,还是抬起了头: “Rua?” “待会儿在我不注意的时候,试着给我后脑来一闷棍——记得别用法术。” “打、你?” “一定要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譬如我背对过去……” 唐奇说着,便转过身去,佯装伏案写作的模样。 可几乎是背对的顷刻。 那股在洞窟之中深有体会、突临危险的紧迫感,犹如针扎般刺入他全身每一个毛孔。 他顿感头皮发麻,汗毛几乎是生理反应似的倒竖。 当意识到危险来自于身后时,唐奇几乎下意识地向右侧卧倒—— “砰!” 库鲁的闷棍硬生生砸在了书桌上! “居然能判断危险的方向么,几乎等同预判了进攻来源,简直像是——” 蜘蛛感应? 思忖未半,危机感袭来,他不假思索地再次侧过身去。 这次闷棍结结实实落在了他身旁的地板。 “够了——” 又一闷棍。 “我说够了!” 再一次躲过棍击的同时,唐奇直接抓住了长杖的前端,用力将长棍从库鲁手中夺过,狠狠抽上了库鲁的屁股: “故意的是吧?” 库鲁不懂,自己明明是在遵从唐奇的命令,怎么反而还要挨上一棍子,委屈巴巴地望着唐奇。 后者这才意识到,眼前的狗头人对通用语的掌握,还处在一知半解之中,只好跟着比划: “够了——停。懂吗?” “够了、停。” 库鲁这才反应过来,揉了揉自己的屁股。 唐奇琢磨着,自己是不是下手太重。 俯下身子想要检查一下,狗头人的臀部是否会出现淤伤—— 房间大门被“砰”的一声推开: “唐奇先生,你没事吧?” 听到楼上吵闹动静的凯瑟琳,一把推开大门。 可映入眼帘的便是唐奇的脸颊,试图凑近狗头人掀开长袍,露出尾巴的屁股—— “砰”的一声,房门被关上了。 “抱歉打扰了。” 她的某些观念似乎受到了一些冲击,以至于在道歉的片刻后,让人听到飞驰似的脚步声远去。 “……” 房间中的一人一狗头人面面相觑。 翌日凌晨。 山间亮起第一抹鱼肚白的时候,唐奇试图向装货的凯瑟琳解释: “昨晚你误会了……” “我明白,唐奇先生,你不必感到拘谨。昨天我只是被,吓到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尊重朋友的取向。 相反,我愿意支持你——哪怕它有些猎奇。” 传闻中,吟游诗人们的喜好总是千奇百怪。 原来这不是传说。 “我还是有必要向你解释一下,我喜欢女人。” “库鲁原来是雌性吗?” “我说的是女人!具有明显人类女性生理特征的人类——额,类人型生物!” 凯瑟琳眨了眨眼睛,试图理解这复杂的长难句: “我明白了……你是多取向,对吗?” 唐奇脑海中想象了一下。 人类、精灵、兽耳娘、魅魔…… 最终点了点头。 凯瑟琳也在脑海中思考了一阵。 明显女性特征? 人类、雌地精、奶牛、扎成女性模样的稻草人…… 理解道:“没关系,星梅镇是一座包容的小镇。” 她真的理解吗? 唐奇有些怀疑。 凯瑟琳怕他难堪,连忙道: “放心,我也有一位取向不同的朋友,不会因此而歧视你。” “我放弃说服你了。” 唐奇紧跟着凯瑟琳,往货车上搬去了最后一箱星梅。 姑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说道: “三百公斤的星梅,都在这里了。趁着还没人起床,早些把它们运送到庄园去吧。” “这些数目一共花去了多少?” “如果你去购置,霍尔茨应该会卖你同商队一样的价钱,大概在13枚金币左右。 但他以为是我想多购入一批,为此省去了3金币。” “多亏了你,不然我更要肉痛了。” 这下只剩下10枚金币了,甚至不够去铁匠铺买一柄尚可的长剑。 不知道搭顺风车的费用该是几何? 唐奇下意识认为不会便宜。 “对了,如果要吸引他们注意力,作为诗人,你或许用得上这个。” 凯瑟琳匆匆回到酒馆,不久后,拿出一把尤克里里—— 和唐奇坏掉的那把鲁特琴外形相似,只是这把琴要更小、更精致、更容易便携,并且只有四根弦。 棕木上雕刻着橡树,很像酒馆庭院的那一棵。 “这是我母亲生前经常使用的琴,我总会趴在她的腿上,听她唱些乡间民谣。 它能弹的调子不多,但至少能让你的歌声没那么干燥。” “算我借你的。” 唐奇的确需要一把乐器,欣然接过, “那就只剩最后一个问题了。” “什么?” “我不会驱车。” 唐奇指了指“哞哞”的老牛,这是凯瑟琳自家养的苦工。 凯瑟琳见状,只好一脚蹬上了车头,向唐奇伸出纤细却粗糙的手掌: “那就只好请你为我家的劳力伴奏了。” 唐奇握住她的手,借力一并坐在了车头。 这农家女孩驱车的样子,从容地像位领兵的骑士。 她一声轻叱,车前的老牛便抬起缓慢的步伐。 一缕晨曦穿过山间,笼罩在乡间的土路上。 映照着泥泞的车辙,指引着未知的前方。 “Rua!” 在悠扬的琴声,与狗头人的呼喊中,他们抵达了领主的庄园。 可唐奇很快便笑不出来了—— 他发现浩浩荡荡的商队,就站在大门前,等待他们的光临。 这意味着,计划还没开始实施,就已经暴露了。 “妈的,被卖了。” 第27章 被捕 “把车停下!【新星】,过去检查箱子。” 几个全副武装的佣兵,将牛车团团围住,催促着凯瑟琳将牛车驱向庄园的空地。 唐奇随即看到一个全身板甲,身负巨剑的男人等候多时。 他径直走上前来,盔甲“铿锵”的碰撞声极富律动,像是临近终点的晚钟。 那男人连盘问的工作都懒得做,说明一早就知晓牛车上,装着以次充好的‘假货’。 唐奇不明白。 难不成黑蛇如此短视,以为把责任都推卸在他这个外人身上,就能摆脱看护不利的责任了么? 可事已至此,他也只能咬咬牙。 下车之际,全是在琢磨该怎么把黑蛇一起拖下水。 “滚下来,别给我耍花样。” “当然不敢。”唐奇是真不敢。 且不说这个领头是什么水平。 几个佣兵冲上来给他一剑,都够给他扎成刺猬的。 男人将车上三人押送下车,一个长袍年轻人紧接着跑到身边,手中的细长魔杖忽然迸发灵光,钻入了他的眼眸里。 跟商队打照面之前,唐奇秉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让库鲁在牛车周围释放了无声幻影。 只是这个新星分明是先射箭再画靶。 临时做出的伪装,根本瞒不过他们本就怀疑的眼睛。 新星环顾四周,最终盯紧了车上的星梅—— “只有幻术派系的魔法灵光。” 想到这个施法者并没有念诵咒语,沟通魔网,唐奇猜测那是根可以探测出魔法灵光来源的【搜魔魔杖】。 可以消耗储藏在魔杖中的法术,施展【侦测魔法】。 “说点能听懂的!” “所以我才建议你多去读书,【爆狼】。那至少能让你掩盖自己的无知。” “少他妈废话!” 新星没再理会那个佣兵队长,反倒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唐奇三人。 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库鲁的身上。 他一把掀开了库鲁身上的长袍。 先是惊奇一声,紧跟着抓住它的脑袋: “果然是狗头人?来、让我看看在哪呢……” “Rua!” 新星下手粗暴,指甲几乎要掐进库鲁的鳞片里。 “这位先生,你……” 唐奇想要上前拉住对方,一柄巨剑紧跟着横在了他的身前。 爆狼紧皱着眉头,像是憋着一团随时都能烧起来的火: “不想死就乖乖站着。” “找不到、找不到!怎么可能!?一只能学会法术的狗头人,怎么可能没有智力头带?” 新星胡乱摸索,指尖却只有冰凉鳞片的触感,最后忍不住抓住狗头人的肩膀,模样有些癫狂, “听着小家伙。把你身上的宝贝都交出来,我会让他们放你一条生路,好吗?” 他口中的【智力头带】是一种魔法物品。 具有开智、启迪的效果,偶尔也会帮助高智生物灵光一现,但只有在佩戴时生效。 所以他是听说了狗头人法师的事情,从而觊觎上了这件魔法物品? 只是库鲁还无法做到将物品隐形。 它的智慧,大概真的属于神明的馈赠。 而库鲁听到这帮人类动不动就拿它的小命威胁,气愤的很。 却不影响它的求生欲。 它不懂新星想做什么,却听懂了‘宝物’的字眼。 “饶命、饶命!” 紧跟着跪在地上连连磕头, “上缴、宝物!” 它犹豫了好半天,最终选择为了小命而忍痛割爱,取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宝贝—— “这是……棍子?” 新星瞧着它捧起的木棍,忍不住皱紧了眉头。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 库鲁用力点头,举起长杖展示道: “笔直的、棍子!” 狗头人一般在亲缘关系显得十分冷淡。 但库鲁并不一般。 这虽然只是一根用于沟通魔网的法器,和那本法师的法术书一起留下的遗物。 可长杖巧夺天工,笔直的同时,上宽下窄,顶部还有虬劲的质感向外延展,拧成了一个朝向天空的爪子。 它拒绝不了这样一柄笔直的棍子。 还记得,当初捡起这跟笔直长棍的时候,自己开心地跳了三天的爪抓舞,远比吃到新鲜的猪肉还要让人兴奋。 它陪着自己学会了第一个戏法。 夜里都会抱着它入眠。 是自己最重要的伙伴。 如果是为了换回自己的小命,身为伙伴,应当也会乐于奉献吧…… 只是,涉世未深的库鲁,暂时还不明白。 那些对它而言视若珍宝的宝物,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一文不值。 “你在耍我?” 新星没想到,这种本该被扒了鳞片,充作自己施法材料包的低智生物,有朝一日会拿这种低劣的玩笑戏弄自己。 人在过于生气的时候,是会笑的。 于是,他“啪嗒”一声,笑着掰断了库鲁的长杖—— “Rua!!!” 那笔直的长杖在库鲁面前一分为二。 它哭着爬到折断的长杖前,想将它严丝合缝的拼回去,可无论如何。 瞧着那折断的裂隙,就像自己一同撕裂的心。 “你的头带究竟放在了哪里?还是有什么其它奇物……” 眼看施法者还要为难,唐奇也顾不得挡在身前的长剑—— 库鲁背后的遗迹与‘龙蛋’,他还没见到呢。 于是连忙解释道: “大人,它是一只天生高智力的狗头人,没有佩戴任何魔法物品。” “天生的?” 新星奇怪的看了库鲁一眼。 他其实见过如库鲁一样的特例—— 那是一只佩戴头带,酷爱读书的巨魔。 解析、研究法术的时候,持有这种能让人灵光一现的宝贝,经常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用。 但他可没办法从对方手中,把那件魔法物品抢夺下来。 因此,才将主意打到了库鲁身上。 如今意识到它天生智慧,反而没了此前的兴趣。 爆狼却一把揪住了它的后颈: “一只会说话的狗头人……那些抱着猎奇心理的有钱人,应该会有兴趣买一只才对。估计能抵下它盗窃星梅的罪责。 给它戴上镣铐,扔到货车上,带过去。” 几个佣兵抓住库鲁的四肢,将它锁在了车上。 爆狼最终看向了唐奇: “至于你,吟游诗人是么?在多管闲事之前,总应该想想会付出什么代价。” “我会被带去哪里?” 唐奇知道,自己作为出谋划策的‘从犯’,估计也逃脱不过责罚。 “当然是雇主的面前。” 作为龙金城下辖的土地,这片小镇的一切,都受到龙金城律法的保护。 那自己大抵会被一路带去龙金城,接受城中律法的审判—— 这是好事,至少这些人还算讲理。 毕竟他们就算拔出剑来,对自己除以私刑,在这三面环山的闭塞小镇里,也不会有人置喙什么。 “好吧。” 反正横竖都是被抓,唐奇干脆举起双手,放弃了无谓的抵抗, “不劳烦您动手,我自己来。” 他直接走向手持镣铐的佣兵前,伸出双手,等手腕被牢牢锁住,便紧跟在佣兵之后。 驾车而来的凯瑟琳,自知也逃脱不掉,干脆效仿唐奇,省去了一番时间。 “不错,识趣是一种智慧。会让你们少去许多皮肉之苦。” 爆狼乐见其成。 他只是个受雇护送商队的佣兵,领的是护送星梅的钱。 如果不是雇主承诺加价,这些犯人策划了什么,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唐奇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被推入了庄园的马厩之中。 在一股恶臭的粪便味里,他迎头一瞧。 没曾想遇到了熟人。 唐奇忍不住凑近道: “这么巧,你也在呢?” 被熟悉的长枷、脚铐牢牢锁住,坐在一角草垛的黑蛇,忍不住抽搐着嘴角: “……” 第28章 意外 “这种时候还能笑出来,或许我低估了你死皮赖脸的程度。” 黑蛇甚至有些欣赏这些诗人天生的乐观了。 “反正怎么都要去龙金城,被捕至少还能免去顺风车的路费。 而且我看您这戏谑的语气,似乎也不遑多让?” 唐奇倒是没想到,跟黑蛇成了难兄难弟, “我和你说过了,把我推出来做挡箭牌,并不意味着你能把自己摘干净。” 黑蛇没好气道:“可如果我什么都没做呢?” “什么意思?” 他先是瞧了一眼唐奇身后的凯瑟琳。 随即叹了口气,瘫在了堆积的草垛上: “前两年,商队都会在丰收节的晌午抵达,并在小镇上驻留三天的时间。 可唯独昨天,他们半夜就已经提前抵达。 然后就要在立刻验收星梅之后,折返回龙金城—— 我他妈根本就没做好准备,直接被抓了个正着。” “然后你就什么都交代了?” “拉两个垫背的,会显得我没那么失职,不是么?” “真可惜,我本来还琢磨着怎么拉你下水的。” 唐奇和黑蛇之间本就没什么契约。 也更不要指望一个在小镇里臭名昭著的佣兵,对外人能有什么守口如瓶的精神。 唐奇除了腹诽,也指责不了什么。 抱怨反倒是最浪费时间的选择,他抓住重点问道: “立刻验收……往年不会这么急迫,对吗?” “也不会这么效率,不然我至于答应你那破计划?” “所以,他们可能在来的路上,出了什么意外……” 晨暮森林真有那么邪门么? 前脚让狗头人继承了,带有施法者的整编冒险队遗产。 后脚让几十人的商队,马不停蹄地往返,生怕再遇到丁点麻烦…… 就在唐奇暗自思忖的同时,他忽然听到凯瑟琳的呼唤声。 回过头去,发现她正向一个衣着华贵的男人欠身行礼: “唯有每年的丰收才能与您相伴,胡斯总管。” 胡斯是个身材挺拔的小胡子,他的鼻梁有些塌陷,以至于要时不时扶正油光满面的脸上,那总会从鼻梁上滑下去的金丝眼镜。 他对凯瑟琳的行礼充耳不闻。 只在这些穷酸的平民身边呼吸,都要让他忍不住打喷嚏。 便径自掠过马厩,走向庭院中央,那几箱被佣兵搬到空地的星梅。 普通的星梅颜色黝黑,只在光照下才会显出紫色,掐着其中一颗,对向阳光,一眼便瞧出了不同: “果然是次品——凯瑟琳,你太让我失望了。” 胡斯掐着尖细的嗓音,做作又高傲, “原本是看在你母亲的淳朴,与你的不易。梅尔大人才每年用最低廉的价格,租给酒馆最好的土地—— 而你,居然也选择跟这帮恶棍同流合污,用欺骗来报答大人的恩情?” 早知道不该把凯瑟琳牵扯进来的。 反正逃不过被带去审判的命运,唐奇干脆道: “这位大人,我只告诉这位女士,帮忙运送一批星梅。她是无辜的,对真相毫不知情。” 胡斯冷哼一声: “就算是这个恶棍蒙骗了你,你也应该保持对大人最基本的忠诚—— 当意识到这批星梅是运送到庄园时,你就应该警醒才对!” 跟一个自诩甚高的贵族总管解释,并不能得来谅解。 “总管先生,您的教诲让人振聋发聩,我无地自容。” 凯瑟琳明白,这个时候逞能、解释都没有任何好处,连忙弯腰,模样显得软弱而愧疚。 这能让胡斯感受到更充分的优越感。 胡斯还想说什么,一个更年轻的声音打断了他: “算了。她毕竟是唯利是图的商人,本就毫无忠诚与荣誉可言,怎么能以要求贵族的准则要求她? 父亲一向仁慈,想必也懒得追究她的过错。” 那声音的主人,是个衣着同样华贵,身材却更显臃肿矮小的青年。 他其实还算英俊,如果未来能瘦下来的话。 但宽厚的身躯也有好处。 让一只插着两只齿轮翅膀的瓶装‘眼睛’,能安安稳稳地立在他的肩头。 那似乎是个微型的构装体,也是施法者的产物。 “他是领主家的少爷?”唐奇小声问。 黑蛇只是冷哼一声: “从他和他父亲如出一辙的体型,就看得出来。” “梅拉德少爷,我们或许有三年没见了。但每次见到您,都能让我想起您的慷慨与仁慈。” 对于不那么亲近的人,凯瑟琳的笑容总是完美的。 让人挑不出一丁点的错处。 “如果这话不是从你的嘴里说出来,那我一定会认为是在讽刺我。但凯瑟琳,你明白我从不会吝啬对你的宽容。” 梅拉德张开了双臂,作出一个虚抱的动作, “所以,你什么时候才愿意成为我的新娘?” 美是一种恩赐,也是一种诅咒—— 唐奇当然有过好奇。 如果是自己的领地下,出现了这么一位绝伦的晨暮花。 身为领主,他未必能忍耐住采撷的欲望,让她这偏安一隅的小镇中明艳盛开…… 梅尔领主如何忍心,不去‘呵护’这位娇俏的姑娘? 但现在他明白了。 晨暮花只有一朵,父子总要取舍。 他适时向黑蛇瞧去。 被人前目犯的滋味可不好受。 唐奇头一次在他那张颓废的脸上,瞧出吹胡子瞪眼的感觉。 “您知道的,少爷。我不会抛下这间酒馆,和我的家人。” “但我的宽容是有限度的。” 梅拉德圆滚的脸上带着满面愁容, “明年我就会成年,那是你留给你的最后期限。 时间一到,我不论如何都会将你迎娶回去,并为你在龙金城开一家【金色橡树】。 你依然可以继承你母亲的家业,做你想做的事情。” “那请您容许我,把决定留给明年。” 梅拉德见她如此执拗,也不愿再多说什么,摆了摆手: “好了,我知道你一定是被这些恶棍所蒙骗了,也便不会追究你的责任——当然,你知道我明明可以借此机会,将你掳去龙金城的对么。” “感谢您的仁慈。” “所以趁我还不想为难你,回到你的酒馆去吧。” 梅拉德招呼着胡斯总管上前,对他吩咐了几句。 便见到胡斯摩挲着自己的小胡子,不情不愿地向佣兵拿来镣铐的钥匙,一边解开了束缚,一边道: “你应该牢记梅拉德少爷的恩情,并为之献上你的忠诚。” “我会的。” “哼,口是心非的商人。” 商人是趋利的,毫无忠诚可言。 作为服侍了梅尔老爷几十年的总管,胡斯一向看人很准。 而凯瑟琳那张谦卑的笑容里,他看不出一丁点的真诚。 在他们谈话间,一身板甲的爆狼总是来回踱步,并不耐烦的模样。 眼看事情终于快要结束,凯瑟琳在犹豫间还未离去时,他已经连忙走上前来,看向梅拉德: “聊完了是吧?那就他妈把货搬到马车上,赶紧出发。” 胡斯皱眉道: “佣兵,注意你的言辞。而且,不要试图左右雇主的决定!” “你他妈给我闭嘴,小胡子。老子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 这一路上遇到的意外,你不是不清楚。 早一天回去,就能少一分风险!” 唐奇敏锐的捕捉到‘风险’一词。 所以果真发生了什么? 第29章 那位朋友 “一路舟车劳顿,少爷需要休息!” 作为梅尔领主,最忠实、信赖的总管,此次商队的总领。 胡斯有义务照顾少爷,让他安心享受这段旅途。 但爆狼却不愿意陪着贵族过家家: “当然,等命都没了的时候,你们可以休息一辈子。” 被冒犯的胡斯眉头一皱: “佣兵,我们是你的雇主!” “所以是老子的队伍里丢了人,不是你们!” 爆狼一把抓住胡斯的衣领,唾沫都要喷在对方那张体面的脸上, “听着,我们拿钱办事,所以丢了谁、死了谁,都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但明知有危险,还不紧不慢地赶路,那就是自己主动把命送出去。 我可不会为了你们的愚蠢而陪葬!” 果然因为一些意外,导致商队加快了进程,促使计划败露的么…… 唐奇无法要求幸运女神始终眷顾自己。 他能考虑的,只有事已至此,自己该如何适应下去: “愤怒是一把要命的刀, 总会把矛盾拼命的刨; 拒绝无谓的唠叨争吵, 我们需要理智的解药。” 唐奇的歌声穿插在两人的争执之间,好像火盆上突然被浇了水。 他们同时静默,齐齐看向歌声的来源。 唐奇冲他们摇了摇被铐住的双手: “抱歉,我无意打断你们。只是有个不情之请—— 在你们吵架的过程中,能否允许我把我的包裹带来?” 他暂时还没有使用交友术,防止让人意识到他也拥有施法的能力,并在事后挨揍。 可一旦确认,对方没有这个意愿,他就会对真正的话事人梅拉德使用—— 包裹里还装着那本日志,无论如何也不能丢下它。 但还没等被打断的两人发作,梅拉德却惊奇的看向他: “该死的恶棍,你竟然是一位吟游诗人?” “只可惜我的双手被束缚住了,否则我会为您的仁慈专门奏响一首诗篇。” “一个诗人,为什么要帮助佣兵隐瞒星梅的失窃?”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 唐奇瞥了一眼身旁的黑蛇。 黑蛇莫名有种不好的预感。 唐奇的唱腔却稍显哽咽: “失职的恶棍把无辜的少女缉拿, 要把她推向污蔑的绞刑架; 善良的诗人想要救下她, 恶棍说:‘好啊,如果找不到真相,由我来将你宰杀’—— 上了贼船的诗人只能在心中痛骂, 不得已想出欺骗领主的办法!” 黑蛇嘴角一抽。 虽然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真相中,之所以能走到现在这个地步,这个诗人绝对称不上无辜。 可转念一想,这似乎又是他妈的实话? “仁慈的大人,我并不奢求您能饶恕我的罪过,毕竟欺骗了您是不争的事实。 但请允许我拿回自己的物品,那里还有我宝贵的日记。” 事实上,唐奇甚至不想让这些人把他打发走。 他本来就想跟着商队离开,眼下只不过过程出了问题,结果还没跑偏。 既然森林越来越诡异,紧跟着佣兵、商队,一定是最稳妥的做法。 见这诗人如此识时务,梅拉德倒也不介意展示自己的宽容—— 他的家中时常会聘请乐师,但很少遇到像唐奇这么有趣的: “你的包裹在哪?” “这位先生就住在我的酒馆,我去为他取来。”凯瑟琳主动请缨。 梅拉德摆手,示意她快去快回: “新星先生,请为星梅施法庇护,三十分钟之后,我们即刻出发。” 雇主一锤定音,也算安抚了焦虑的爆狼。 在几个商队亲卫的推搡之下,唐奇则与黑蛇一并推上了一辆货车。 除了堆放着诸多杂物之外,车上还躺着一只因为伤心过度,总在乱吼乱叫,最终嫌弃太吵而被打晕的狗头人。 他们的双手、双脚都被牢牢锁死,让人生不出什么逃跑的欲望。 总不能闲出痱子,唐奇打量了四周,小声问道: “碎石呢?” “我让他躲起来了——看护不利的罪名,有一个人担着就足够了。” “我很好奇,豺狗见过你这么仗义的一面么?” “我从不会让自己手底下的人顶罪,豺狗也一样。只可惜他死在了你的手里。” 唐奇眨了眨眼: “诽谤在龙金城能定罪吗?” “到了这份上还需要演戏吗,诗人?昨天晚上我就确认过了,豺狗的链甲上根本没有被酸液腐蚀的痕迹。 这说明他是先脱下了链甲,再与赭冻怪搏斗的——那他得蠢成什么样子?” 唐奇叹了口气,因为这种漏洞而露陷,基本都属于不可抗力: “没办法,不把他的链甲卸掉,我甚至搬不动他的尸体。” “他是个能办事的人,唯一的不足是欠缺了些经验。” “连狗头人都不认识,也能算是一些么?那足够要他的命了。” 黑蛇依靠在杂物堆上,向唐奇审视似地瞥去一眼: “你是否对佣兵有着什么误会?佣兵的任务是护卫、参军,可不是探索什么世界——那是冒险者该干的。” “所以你和碎石是冒险者?” 他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但这本身就算是一种回答。 “呆在星梅镇总不能是为了养老把?我看碎石还挺有干劲儿的。” 见黑蛇没有回应,唐奇忍不住回头看去,才发现他已经跟库鲁睡到了一起。 松弛到,完全没有作为一个囚犯的自觉。 但最让人好奇的,还是他与碎石分明具有不俗的身手,哪怕敌不过在场佣兵,向森林逃窜也不是什么难事。 他们只是佣兵,在龙金城失去了名声,换一座城市生活又能如何? 兴许是他深谙龙金城的法律,知道自己的罪行并不会带来性命之忧? 又或许是,他们有什么一定留在这里的理由? “冒险者、遗迹……” “唐奇哥哥!” 在思索之际,唐奇瞧见麦田间的土路上,跑来一个少女的身影。 得益于兽化的诅咒,让她天生比其他人的力气更大、动作也更迅捷,才能承担这份跑腿的任务。 如今她背着唐奇破旧的包裹,想要越过麦田、穿过人群。 “什么人!?” 胡斯总管连忙喊来几个佣兵,将她拦在了眼前。 安比听过姐姐的嘱咐,连忙卸下包裹: “我是来送东西的。” 胡斯一把夺过包裹,打开一瞧,发现除了一本厚重而朴素的日记本之外。 包裹中还放有一个硕大的布包、三个水袋,以至于背包有些沉甸甸的。 日记本上空无一物,布包里是许多坚硬的黑麦面包,水袋里装着独属于金色橡树的梅酒。 倒是省去了这些‘囚犯’的吃饭问题。 胡斯冷哼一声,不愿让包裹散发的穷酸气,玷污自己的手指,嫌弃似的随意扔到一辆马车里—— 安比紧接着喊道: “姐姐还让我给你带句话。 她说—— 我们不能只看表象,不是吗? 梅拉德少爷,就是她说的那位朋友!” 唐奇眨了眨眼。 旋即想起了两人清早时的对话。 看向梅拉德的眸光,也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第30章 脱身的两个方法 “找到了一片空地,准备安营!” 唐奇拍了拍,在森林的泥泞土路上,被颠簸的晃匀脑浆的头。 装载‘犯人’的货车上没有屋蓬,让清冷的雾气浸透了他的衣衫,浑身变得越来越潮腻。 他想要擦拭身上的水渍,长枷的束缚却让他动弹不得。 不过,借着天光,他也能依稀分辨出,距离开星梅镇开始,已经过去了四个日夜。 十六个小时。 眼下应当是森林内外,同为夜晚的时间。 喊声将库鲁吵醒,当意识到自己要被押送到龙金城的时候,它啜泣了好一会儿。 “伙伴、回家……” 这是它第一次离开地窟如此之久,在这过程中失去了陪它入睡的长杖,让它感到浑身不适。 作为星梅失窃的罪魁祸首,唐奇认为库鲁的罪责不会轻。 并且龙金城的法庭,未必会给予一只狗头人人权。 他为库鲁的前途感到堪忧。 瞧着一众佣兵陆续支好了帐篷,饿了一天的唐奇只觉得肚子咕咕作响。 他看向坐在营地篝火旁,安静取出牛排、红酒的胡斯总管,正优雅地为梅拉德少爷煎制晚餐。 他甚至在煎锅上放了块黄油和迷迭香。 那估计都是经过防腐法术加护以后的新鲜食材。 万恶的贵族。 “仁慈的梅拉德少爷,您应该不会想看到,我们这些罪人在受到审判之前,就已经饿死在路上才对?” 梅拉德听到唐奇的呼喊,趁餐食还未备好,不紧不慢地走来: “凯瑟琳托人带的口信,说我‘就是那位朋友’——指的是是什么朋友?” 唐奇眨了眨眼。 这位精明的老板娘,特意在临行前叮嘱自己,只怕是在为自己寻找脱罪的办法…… 而他们曾在离开酒馆前,进行了一些关乎‘取向’方面的探讨。 从中得到的信息是,凯瑟琳说地那位朋友—— 梅拉德,至少不喜欢异性。 结合这两点来看,答案已然昭然若揭。 他下意识夹紧了自己的钩子,展露出讨好似的笑容: “她曾说过商人总是精于算计的,这让她在接受恩惠的同时,难免不去思考自己要付出什么。 但她的一位朋友却宽容且仁慈,时常能让她不必考虑得失。” 唐奇在信口胡诌。 但梅拉德却十分满意这个回答。 凯瑟琳可从没在自己面前,承认过‘朋友’这个词。 但她的态度一向友好—— 看来,她已经在考虑嫁给自己的事宜了。 这让他风餐露宿的心情稍好一些: “这的确像是她会说的话。 所以诗人,你的音乐技艺怎么样?” “现在就能由您亲自校验。” 唐奇终于有机会说出自己的诉求,晃了晃已经有些僵硬的双手, “只要给予我短暂的自由。” “胡斯总管,将他的琴取来,把他的长枷打开。” 胡斯推了推眼镜,有些担心:“少爷,这恐怕……” 梅拉德眉头一皱:“他只是个手无寸铁的吟游诗人,这么多人在,还怕他怎么样吗?” 胡斯只能照办。 解开束缚的唐奇,总算是松一口气。 好在给这位话事人留下过不错的第一印象,让他马屁也拍地得心应手。 这很重要。 这些高傲的贵族,可不会像金色橡树里的酒鬼一样,给他扭转风评的机会。 “希望你能唱些不错的乐章。”梅拉德其实抱有期待。 “如您所愿。” 唐奇首先沉默了半晌,揣测起梅拉德的喜好。 紧接着,试图找一些不那么冒犯的语句,汇总成歌词。 最后,再随便配上一曲宫廷小调。 预制菜就这么做好了: “我曾纵情权色,也沉沦名利, 从不怜惜那些女人的美丽; 但为何我的心如死寂,寻不到生活的意义? 因为有个秘密,我从不跟人提起—— 一个人的身影在我的梦中游弋。 那人如此的聪慧机敏、可爱伶俐, 我只想成为彼此的唯一。 可神明啊,您是否能听见我的哭泣? 去他妈的。 他为什么会是我的兄弟?” 唐奇的歌声轻柔,宛如与神明祈祷时的私语。 可梅拉德双目圆睁,心中仿佛有滔天海浪,迟迟说不出话来。 那副又惊又喜的表情,像是信奉真理的信徒,被唾弃为异端,吊在了烧火架上。 当他以为自己掌握着唯一的真理,就要带着信仰孤独死去时,却发现身旁忽然挂上了另一个异端。 直到这时,比起将死的痛苦,他更庆幸原来自己从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原来你也——” “啊不,这首《忏悔》是我在泰伦帝国游历时,听说了一位贵族老爷求而不得的爱,所有感而发的创作。” 唐奇摇了摇头,连忙跟这首歌谣撇清关系。 他只需要表明自己的立场,以博得梅拉德的好感即可。 万不能更进一步,免得钩子不保。 梅拉德肉眼可见的失望。 断背在龙金城其实称不上过于小众的取向。 只是作为家族唯一的继承人,他的父亲,梅尔领主还需要自己为他诞下子嗣。 以至于梅拉德无法向父亲诉说真正的诉求。 凯瑟琳是唯一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那个姑娘曾听他醉酒之后,倾诉过苦恼。 在得知这家酒馆的老板娘,时不时还要因为父亲的觊觎,而感到困扰时,梅拉德便提出了一笔交易—— 他向父亲提出求娶凯瑟琳,换取凯瑟琳生活上的安稳。 同时,凯瑟琳要在成年后嫁给自己,为他寻找真正的爱情作掩护。 如今距离成年不足一年时间,他这才向父亲请求,用去往庄园度假为由,提醒凯瑟琳这笔交易。 否则也不会踏入这片愈发诡谲的晨暮森林。 而不论眼前这个诗人是有意为之,还是歪打正着。 他都不可避免的感到亲切: “你比我父亲聘请的艺人,要优秀许多。 或许抵达龙金城之后,我可以给予你一个赎罪的机会。” “感谢您的仁慈。” “胡斯,把他的包裹还给他,我可不想他就这么饿死在半路上。” 挺拔的总管有些嫌弃的戴上丝绸手套,将唐奇的破旧包裹取下,扔到了他的脚边,最后干脆把手套也扔到了地上: “一股穷酸的馊味。” 唐奇并不在意。 事实上他很清楚,人类与地精的区别,和贵族与平民的区别差异不大。 前者因种族而分化。 后者因地位而异化。 龙金城的贵族尚无实权,更多是一种身份象征,这种态度还不够明显。 而到了泰伦帝国…… 在贵族的眼里,奴隶与家畜,都是他们等同的资源。 领民,只比它们高贵一些。 如今脚铐虽然还在,却也算恢复了一定的自由。 同时,也算为自己在龙金城留下了一条退路。 “多亏了凯瑟琳的提醒。” 想到这里,唐奇连忙将背包掏空。 紧接着便发现,这背包还承载着不属于它的重量—— 有一个像是不久前才缝纫的夹层里,鼓起犹如短棍似的凸痕。 拆开临时的缝线,却发现夹层里静静搁置着一柄,小臂长短的铁制凿子。 那是用于凿开酒桶的工具。 安比在送来包裹前,特意留下了两句话—— ‘我们不能只看表象’。 ‘梅拉德是她说的那位朋友’。 如果是不明真相的人,大抵会粗略的将它们看作一句连续的长语。 但唐奇明白,这都是他与凯瑟琳在不同时间里,说出的两句话。 如今,也代表了凯瑟琳准备的,力所能及的两条退路—— 前者,寓意着这柄夹层的凿子,或许能在他迫不得已时,取得奇效。 后者,寓意着梅拉德的喜好。妥善运用,未必不算一个脱罪的办法。 唐奇将凿子藏回了包里,不由自主嘟囔道: “至少能防身用。 如果还有再见的机会,到时候再好好感谢她吧。” 第31章 爪牙与宝藏 获得自由的唐奇,终于有了填饱肚子机会。 把手里的黑麦面包,在货车的某块挡板上,“咣咣”敲了许多下。 兴许是职业病,渐渐打成了简单的节奏型。 直到给黑蛇从梦中吵醒,才算是敲下来细碎的几块面包。 没办法,这种质地坚硬的棍式面包,是这里最容易储存、携带的旅行粮。 至少凯瑟琳贴心的准备了梅酒,不至于卡在喉咙里咽不下去。 “有些怀念昨天的炸猪排了。” 梅酒冲淡了黑麦的苦涩,他将面包块扔进库鲁的嘴里,又喂它喝了口梅酒。 “谢、谢……” 狗头人的感谢未必有多少真诚。 更多是害怕不说谢谢,之后就没有饭吃。 轮到黑蛇,给他灌了一口酒之后,却发现他直接拿牙齿叼住了壶嘴,将一整袋梅酒落进肚子,才打了个酒嗝。 “只有三袋酒,我们应该省着点喝。”唐奇倒也不恼火,只是叹了口气。 “谁在乎?你不会在指望一个恶棍遵守规矩吧?” “当然不,所以后面的两袋酒不会有你的份额了。” “你一开始就不该分给别人。” 黑蛇仰头倚靠在了货物上, “冒险的路上最忌讳多管闲事。 做好事遇到好报,那是你应得的。 遇到我这种无赖,那就算你亏了。” 唐奇却摇了摇头: “一袋子酒而已,算不上什么损失,等到龙金城也还能买得到。 比起几天后,看到你嘴唇干裂时,求着我,让我赏你一口酒时的蠢样。 这算不上有多亏。” “我真是好奇,你这张总能戳中别人心坎的烂嘴,到底是怎么长的?” “从《论怼人的一千零一页》里学的。” “也是你们学院的教材?” “会是的。” “什么意思?” “因为我还没写出来。” “你他妈真是个天才!” 黑蛇敬佩他的舌头,也哂笑他的无知, “但你可别以为在哪里都能喝到星梅酒。” 唐奇则看向不远处的营地货车中,装满星梅的木箱。 里面不止有梅尔领主的‘耀星’,还有小镇居民所种下的多余作物: “我不信每年成吨的进货,龙金城的星梅酒会供不应求。” “有货。但你有钱么?” “金色橡树的梅酒,两铜币就能买到。龙金城还能贵到哪里去?” “如果真那么便宜,那头猪猡至于花费这么大的手笔,雇佣一个佣兵团,为他的商队保驾护航么?” 黑蛇冷嗤一声,细数着运送一趟星梅所需要的开销, “只有晨暮森林的阴湿土壤,适合种植这些特产。 为了保证果肉的新鲜,除了佣兵护送的费用之外,还要聘请施法者进行加护—— 一道【粮食防腐】的卷轴,便要卖到50金币的高价。 而仅仅一个小镇的产量,也远远无法满足整个龙金城的需求…… 零零总总的因素相加,让星梅的价格在龙金城能翻几十倍。 用它们酿出的梅酒,花费更是分品质向上累积。 你觉得凭你兜里的钱,能保证你喝上几口劣质的星梅酒?” 联想到300公斤的星梅,在凯瑟琳的手中只需要花费10金币。 唐奇一想到梅尔领主能在这其中,牟取到多少利益,已经眼红的忍不住咋舌: “真不怪我那天唱歌的时候,有那么多人和我共鸣……” “等到了龙金城,你一定会怀念金色橡树的廉价。” “看起来你已经怀念上了。只可惜,你注定要丢掉这份工作了。 不知道龙金城的律法,会不会判你为奴,以承担失职造成的损失? 那样你至少还能回到镇子上种星梅。” 话虽这么说,唐奇也只是说句玩笑话。 龙金城的律法并不完全为贵族服务,对比泰伦帝国还算是公平。 黑蛇这种擅离职守的,大抵会缴纳足够的赔偿金。 如果并不宽裕,则会关入监狱之中进行服役,以偿还欠下的债务。 但对于黑蛇来说,显然是大材小用。 “比起那什么狗屁审判,我更好奇……” 黑蛇冷哼一声,支支吾吾显得纯情,反倒没了之前的无赖模样, “喂,你和她……什么时候熟悉到那种地步的?” 这个老男人说地一定是凯瑟琳。 唐奇不会放过笑话他的机会: “怎么,嫉妒了吗?” “哼。” “嫉妒也没用,邋遢的老男人可讨不到女孩子的欢心。” “老子才四十六。” “那你刚好处在一个很尴尬的、没人会欣赏的年纪里—— 在人类中,你是个过时邋遢的老男人。 在矮人中,你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屁孩。 在精灵里……天哪,你居然还是个小宝贝。” “去你的烂嘴。” 黑蛇一脚蹬去。 唐奇霎时间感到汗毛倒竖,下意识地滚到货车另一角—— 反倒是黑蛇怔住了。 自己也没使劲儿啊? 这小子反应这么大干嘛? 唐奇心有余悸地看向黑蛇,只觉得不愧是高等级冒险者。 看似随意的一脚,就足以让他的‘警觉’发挥效用。 “你的胆子是不是太小了点?”黑蛇戏谑道。 “我……” “也或许是他一早就听说过你的威名呢?” 得益于职业病,唐奇对一个人的声音总很敏感。 也时常能从一个人的声音、语气中,听出他外显的性格。 譬如黑蛇的声线永远慵懒而颓废,像是个浑浑噩噩四十年,一事无成的废物。 爆狼的声音粗犷而急躁,词句之间停顿短促,几乎没什么气口。 新星则一向自信而嘹亮,而这或许是每一个年轻施法者,所具有的通病: “【檀木林的爪牙】,对吗?” 黑蛇皱了皱眉头:“这小队解散前可没这么有名。” “当有人发现,你们从【大荒漠】里活着逃出来之后,你们就已经声名在外了。 听说一共有十支队伍深入到荒漠之中,你们是唯一幸存的那一个。” 没人不知晓新星口中的【大荒漠】。 那是一片横插在大陆中部,隔绝了西岸泰伦帝国、东岸领主联盟的荒原。 也是唐奇无法选择内陆,只能通过轮船跨越大陆东西的原因。 这片荒原形成的原因众说纷纭。 有人说那曾是一片神战之地的废墟。 也有人说那里曾伫立过一座被遗忘的国度。 传说的故事,总会吸引络绎不绝的冒险者,深入其中。 却很少有人从那片荒原里活着离开。 以至于单是‘走出来’这件事,就足以被人津津乐道。 黑蛇紧闭双眼,并不太尊重新星: “这可称不上你认出我的依据。” “都说那支队伍里,有条‘手持黑色弯刀的毒蛇’,老实说我最早真的认为你是蛇人。” “所以你是从我被缴获的‘蛇吻’认出来的,然后呢?” 黑蛇兴致缺缺。 “然后……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你们从大荒漠里,都得到了什么宝藏?” 新星凑近了一些,依靠在了货车的栅栏上, “我很好奇。” 第32章 立志做一个传声筒 “什么也没有。” 黑蛇的语气相当慵懒,明明他刚在车上安稳睡了一天。 施法者在冒险者中的地位一向很高,不难有渠道获取信息。 以至于新星全然不信: “得了吧,黑蛇。我们彼此坦诚一些,不好么? 你们团队接到了那项寻宝的委托,深入到大荒漠之中。 完成委托之后,并没有选择把宝物交付雇主,反而是将它据为己有。 甚至不惜为了得到这件宝物而内讧,整个团队四分五裂。 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实。” “嗯哼?” “不如跟我说说,那件宝物是什么、在谁的身上? 你、矮人、术士、牧师——还是马克温那个老游侠?” 新星俯下身子,凑到他的耳畔, “距离你们离开冒险者的行列,已经过去了三年。所以你可能没听说过我的名字。 但没关系,我可以告诉你,我很有钱——为你摆平梅尔领主的损失、免去牢狱之灾,再送你一套龙金城的宅邸怎么样? 或者你有什么别的需求,大可以提出来,我会尽可能的满足你—— 而我只想知道那是什么、被谁藏在了哪里。 仅此而已。” 法师的确属于冒险者中,不太缺钱的那一类。 只是这个世界上,有太多钱买不到的东西。 权力、天赋、奇物。 或许是历史的遗忘,致使大多魔法物品、乃至许多规整的制造方法,也跟着遗失在了遗迹、废墟之中。 如今的法师,制作的魔法物品,更像是为器物本身附魔。 这导致哪怕一件具有独特功效的奇物,其实并不常见。 诸如【智力头带】这种,能直接提升个人素质的玩意儿,大多也有价无市。 黑蛇却哂笑一声: “我告诉了你又能怎么样?先不说你能否拿到,如果你费尽周折,却发现根本用不上,岂不是两眼一黑?” “那可是大荒漠中遗留的宝物,我怎么可能自己留着?” “嗯哼?” “‘握不住的宝贝就是祸害’。 作为一个资深冒险者,你应该比我明白。 就像你们的队伍,因为它而分崩离析一样。” 新星摆了摆手,像是嘲笑黑蛇的愚蠢, “如果让我得到了一样珍宝,我当然会把它献给巫师塔,换取一个入塔研修的名额。” “打断一下,巫师塔的学费有这么贵么?” 唐奇只对【巫师塔】略有耳闻。 它远离大陆,孤独地伫立在无尽海的北端, 几乎可以将其视作,施法者在整片大陆的最高学府。 高环法术、乃至于一些远古禁术、魔法物品的制作秘辛,皆因种种原因而被各方垄断。 而相关的研修方法、著作与记载,是施法者向上攀登的唯一途径—— 当然,有足够的实力,未尝不能自创出一个高环法术。 “进入巫师塔只有两条路:足够的贡献,或者足够的天分。” 也不怪新星在听到类似的消息之后,总会失态。 对于法师而言,冒险者是最没有前途的职业。 加入冒险的原因,无外乎寻找材料、古籍、或是财宝…… 他之所以成为冒险者中的【新星】,大抵也是在为前往巫师塔而努力。 唐奇对此倒是兴致缺缺。 单单盯着库鲁那本法术书上,一个戏法的符号与公式,就足够让他头昏脑胀了。 “我只要消息。至于宝物本身,那是另外的价钱——很划算不是么?” 新星还在循循善诱。 唐奇也拍了拍黑蛇的肩膀,拱火道: “太赚了,换作是我,我就答应了。” 他缺乏对巫师塔的兴致,却对黑蛇的那件宝物、和大荒漠的故事好奇。 毕竟对唐奇而言,故事本身就已经算是‘前途’。 “什么都没有。” “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唐奇见状,跟着附和道。 “还有什么条件,你可以提。”新星不甘心。 “你可以提。”唐奇回过头看向黑蛇。 黑蛇摇了摇头。 唐奇也向新星摇了摇头。 新星实在受不了,眉头一皱,指着唐奇冷声道: “他是你的传声筒么?” 唐奇又回过头去: “他问我是你的传声筒么?” “我听得见。” “他说他听得见。” “够了,混蛋!你给我闭嘴!” 新星忍无可忍,恨不得拿塞子堵住这张聒噪的嘴。 唐奇见好就收,凑了上来: “这样,不如我们交换。我问你一些问题,也让他回答你一些问题,怎么样?” “你是什么人?”新星此前一直没正眼瞧他。 “唐奇,【吟游之歌】学院的科班生。我们学院的口号是‘立志成为一个合格的贵族传声筒’!” “泰伦帝国的那个?听说你们经常会为宫廷、贵胄奏乐,怎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学院显然比诗人本身更有名。 “做不了贵族的传声筒,单纯做一个传声筒也是条退路。” 法师一般都是学者。 而学者总是喜爱清净的。 这导致新星产生一种,跟吟游诗人天生合不来的烦闷。 他不想跟这个聒噪的诗人多费口舌,只是看向黑蛇: “他说地作数么?” 黑蛇瞥了唐奇一眼,在沉默中点了点头。 唐奇也不含糊,直接问出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想知道促使你们提前抵达庄园,又一定要立即折返回去的原因——这一路上,你们究竟遇到了什么意外?” “意外?称不上意外。只是森林的路不好走,又遇到了一些活尸、撞上了在森林里劫掠的地精,仅此而已。” “你们的佣兵团至少是武装整备的二十人,只是遇到这些麻烦,不足以让那位爆狼急切成这样。” “首先,我不算是他们佣兵团的人,只是和他合作,勉强算是熟悉。再者,他本来就是个急性子。” “但他说你们丢了人。” “几个外出,在营地周围警戒的佣兵而已。” 新星满不在乎, “一旦进入到森林深处,这些雾气就会变得诡异。 能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人的神智、产生幻觉,让他们无意识的偏离既定的方向。 那些蠢货走地太远,稍不留神,没能分清营地的方向,走丢了不是很正常的么?” 难怪都说晨暮森林十分吊诡,没有施法者的小队时常从森林中消失…… 原来是迷雾所衍生出的幻觉所为? 唐奇又问: “那你们是如何保证,在这片森林中不会迷路的?” 新星测过身子,指了指身后营地中,正品鉴着五分熟牛排的梅拉德少爷—— 他肩上的那只构装体眼球,正悬浮在巴掌大小的玻璃瓶里,360度环绕着审视四周。 “侦破幻觉的方法有很多种,譬如租赁一只,能看破幻象的人工生命。 当然,这种程度的魔法造物,寻常的冒险者也租赁不来。 也只有那些在龙金城中,有些地位、权势的大人物,才有渠道高价租赁这么一只—— 好了,你的问题已经足够多了。 现在,该回答我的问题了。” 新星不想跟唐奇废话下去, “你们究竟在大荒漠里得到了什么、现在都落在谁的手上——你闭嘴,不需要你再给我复述一遍!” 唐奇耸了耸肩,打消了复读的念头。 黑蛇则紧闭着双眼,一如既往地回答道: “什么也没有。” “你们耍我!?” 新星霎时间涨红了脸,气急败坏地看向唐奇。 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在一天时间里被人戏弄两次。 唐奇则眨了眨眼,佯装无辜的模样: “我只是个传声筒,他毁约可跟我可没关系。 更何况……” 他看了看哼着小曲的黑蛇,摊开手道, “你不会在指望一个恶棍遵守规矩吧?” 第33章 遇袭 “去你的!” 新星再也维系不住,本就不多的体面。 他恼羞成怒,忍不住掏出魔杖。 “确定要这么做吗?” 唐奇反倒成了不慌不忙的那一个, “我们姑且还要受到法庭的审判、梅尔领主的惩罚。 梅拉德少爷刚才还打算给我一份工作…… 所以如果要动手的话,麻烦朝他身上打。” 黑蛇嘴角一抽。 新星见他这死皮赖脸的模样,恨不得在这两个混蛋的脑袋上来一发火球术—— 只可惜他还没能学会! 唐奇说地也有一定道理,考虑再三,觉得得不偿失。 也只能远离这张聒噪的嘴,愤愤离去: “你们会付出代价的!” “您不愧是个体面的学者,就连放狠话也这么绵软无力。”唐奇回应道。 “去你妈的!” “Rua!” 瞧着新星吹胡子瞪眼,又无可奈何,库鲁总有种出一口恶气的畅快感。 唐奇则与黑蛇对视一眼: “看来我们配合的还不错。” 黑蛇觉得哪怕肩上还戴着的长枷,他似乎也能睡个舒服的好觉了: “我就知道,有你这张嘴,永远不怕赶不走人。” “所以你们真的从大荒漠中,带出来了什么宝藏?” “我劝你少打听这些。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好奇心害死猫。” “我是人,不是猫。” “你的冷笑话我听的够多了。” 短暂的统一战线结束,黑蛇笑过一阵后,又回到了此前惫懒的模样。 见打听不出更多消息了,唐奇也只得理清当下的情报—— 所以那伙被库鲁捡漏的冒险者,是因为没有侦破幻象的道具团灭的么? 不对。 库鲁提起过,在发现冒险者的时候他们已经极为虚弱。 迷雾只是诱因。 在被迷雾扰乱方向之前,他们应当还撞上了什么危险…… 能将一支整编小队打散的,也绝不可能是几只活尸、或地精劫匪那么简单。 当唐奇越发感觉到危机的顷刻,他发现自己的汗毛又跟着倒竖起来…… 和不久前的那一次十分相像。 “诗人,反正你的双手解放了,不如唱些安眠曲,让我睡的更安稳些。” 黑蛇的声音回荡在耳畔,却仿佛变成了回音,渐渐沉闷而迟缓。 一瞬间,唐奇感觉到时间似乎停滞。 他的五感比此前更敏锐、视野更清晰。 余光中的篝火,闪烁的频率也似乎变得缓慢。 飘散在森林中,细小露珠化作的雾气,哪怕只是剐蹭到他的皮肤,都压抑着汗毛,使得针扎般的瘙痒袭来。 他浑身开始发热,大脑却出奇的镇定—— “这不对。” “什么不对?” 黑蛇见唐奇怔愣在原地,忍不住想踹去一脚。 可唐奇仿佛预知到了他的动作。 在他刚一抬腿的顷刻,犹如打颤似的全身缩紧,翻身滚到了地下,紧贴着它硕大的轮子—— “扑通!” “喂,我还没踹呢!” 这诗人怎么碰瓷啊? 他胆子原来这么小吗? 就在黑蛇诧异,想要嘲笑之际,他却听到唐奇几乎翻到货车挡板下的同一时间,大喊道: “趴下!” “嗤啦——” 那细微破风的声音,紧跟着要穿透黑蛇的耳膜。 他分辨不清这声音的来源,过往的经验却证明它绝非善意。 于是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动身,用被束缚的双腿用力踹在了货车的挡板上,将整个货车踢个侧翻。 可货车的横栏捆在了老牛的身上,以至于带动它整个栽倒在了泥地上。 它试图挣扎着起身,因此晃动了遮蔽囚犯的货车。 但只在一瞬间,“砰砰”的,犹如什么被钉住的响声,从侧翻的车底传来。 老牛也紧跟着闷哼一声,挣扎片刻,失去了声息。 “Rua!?” 库鲁也被掀翻在地,但借着货车作为挡板,它大叫一声,指向了唐奇的身后。 回头看去,几支削满倒刺的粗糙箭杆,不规则地斜插在湿润泥地之中—— 果然! 这次的危机感,与此前别无二致。 自己并不是因为黑蛇而感到危机。 而是在【专长:警觉】的作用下,感知到了,潜伏在密林之中的危险—— 第一次是警惕,第二次是避险。 “遇袭!遇袭!” 远处的营地篝火旁,爆狼的吼声一如既往的浑厚。 他已拔出背后的巨剑,看清那袭击的方向, “所有人、整备武器!” “是!” 他们是训练有素的佣兵。 放在整个龙金城中,也叫得出名字。 在短暂的惶恐后,即刻便振作了心神。 当看清巨剑所指方向,少许隐藏在密林与浓雾中的矮个子身影,当即意识到敌人的来路: “是地精!” 样貌丑陋,身材矮小的黄绿皮肤敌人,已然拉弓满月。 箭镞破空的呼啸声整齐划一,凄厉声一如鸟兽嘶吼时的尖鸣,它们搅动着白雾,冲上天空,又任自己无差别的坠落在营地之中—— 训练有素的佣兵并不会被这零散的箭雨波及。 但养尊处优的少爷,却远没有他们一般的素质。 甚至当看清头顶的箭矢,闪烁银白的寒芒,向他眼前刺来的时候,那肥硕的身躯竟只顾着打颤! “少爷!” 胡斯一把推过梅拉德的肩膀,在危险面前,也顾不上保持贵族的体面,抱着他一同扑倒在了泥地里。 “胡斯、胡斯……” 梅拉德险些磕在了地上,短暂的晕眩足够他缓过神来, “你没事吧?” “承蒙您的关心,当然没有。” 作为人类,一旦跨过五十岁的门槛,很多事情都显得力不从心了。 但好在胡斯作为整个家族的总管、商队的领头,总会练习一些傍身的武艺,以至于身子骨比梅拉德还要硬朗: “少爷,只是一些地精而已。我们先退避片刻,让这些佣兵解决就好。” 梅拉德在短暂的心悸后,也意识到这些地精不足为虑。 缓缓点头,连忙向着扎好的帐篷附近躲去。 作为野外最常见的危险,很少有人会对这些零散的类人生物保持尊重。 冒险者出门在外,不杀上两只劫道的地精,都会觉得今天有些白过了。 但轻视也不代表着松懈。 至少爆狼明白,每次出城的前夜,都应该抱着回不去的决心。 只有这样,才能安稳的凯旋。 “【大步奔行】!” 新星从不在战斗时松懈,一捧泥土随着他的咏唱悬浮半空,挥洒在了爆狼的板甲之上。 后者立时大喝一声,拖曳着手中的巨刃猛地向前冲锋。 难以想象,在全副板甲的前提之下,他似乎完全不受影响,仍然能奔如虎狼—— 几乎是在呼吸之间,他便要抵达数只还要拉弓的地精面前。 站定之际,铁靴在大地摩擦,飞溅的泥土要糊上地精们的双眼。 可在泥渍堪堪抵达它们的眼角时。 锋刃却呼啸而过。 “扑哧——” 铺洒在半空的猩红鲜血,霎时间盖过了溅起的泥沙。 剑刃所过之处,三只地精一刀两断。 “还没完!”他大喝一声。 第34章 死亡的警钟 爆狼用力刚猛,惯性便成了他的代价。 巨剑持握手中,力道还没能完全卸掉的同时,面前仅剩的一只不得已抽出腰间的短剑,就要扎向他的腰腹。 “【火焰箭】!” 一道炙热的火光穿过了爆狼的肩头,刺入了地精的眼睛之中。 它吃痛怪叫一声,还要再做什么,直接被稳住身形的爆狼一剑砍下了头颅。 密林之后,更多的地精怪叫咆哮、妄图一拥而上。 身后的佣兵团却先行一步,冲进林地,顶在了营地边际,与它们厮杀在了一起。 观战的唐奇稍稍从货车上站起来,露了个头。 由于他们三个囚犯没被安排到营地之中,反而只是被箭雨波及: “剿灭这帮地精好像只是时间问题。” “听你的口气,不会真指望他们会栽在地精的手上吧?” 黑蛇嘴上不饶人,可心里却难免高看着唐奇两眼—— 如果不是这个诗人提前预警,自己的四肢被禁锢住,刚才无差别的箭雨难保不会射到身上。 但他也不像是‘发现’了箭雨。 那副模样,分明像是…… 预知? 唐奇仍不放心,缩在侧翻的货车下琢磨道: “只是零散的地精当然只有被围剿的份。 可零散的它们,甚至不应该袭击这个营地—— 别不把地精当人看,狗头人都知道以多欺少。” “Rua?” 由于句子太长,语速太快,库鲁没能捕捉到所有的词语。 但总觉得自己被骂了…… 黑蛇砸吧着嘴,认可道: “交给他们操心吧。那个叫爆狼的有些水平,我记得他手下的佣兵团,似乎还参与过和南方兽人们的保卫战。” “和你比起来怎么样?” “他凭什么和我比。” “不愧是从大荒漠里走出来的。” 唐奇说着,连忙拾起刚才因牛车侧翻,而跌落在地上的背包。 黑蛇迟疑道:“你要做什么?” “给你开锁,出了事儿还能让你在前头顶着。” “你不会在指望一个恶棍遵守规矩吧?” “不会。但我知道只凭你,是没办法离开森林的——你肯定识破不了迷雾的幻觉。” “说地好像你就可以似的。” “嗯哼?” “你真的可以?” 唐奇的态度模棱两可,反倒让黑蛇犹豫不定。 眼看着对方将背包里的凿子取出,首先凿在了束缚自己腿脚的镣铐上—— “乓”的一声,火花迸溅。 脚铐完好无损。 黑蛇忍不住:“你别逗我笑。” 唐奇心里羞耻,但面不改色: “要求一个吟游诗人做体力活,你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那你不如省省力气。免得等你费力的把镣铐敲开,那头的地精也被解决完了—— 到时候给我换一副更牢靠的,再安个逃狱的罪名,你猜猜我要给那个梅拉德服务多少年?” 唐奇忍不住道: “万一不只是几只地精呢?如果是一整个族裔……” 黑蛇很干脆地否认道: “怎么可能有一个族群? 有迷雾在,注定了这片林地,并不适合作为集聚地驻扎。 在晨暮森林里,反倒是活尸、幽魂,比地精更常见——” 他话音未落,耳边风声又起。 唐奇的脊背紧跟着发寒,【警觉】驱使他向身侧挪动一个身位。 当他侧开身子的同时,身后一支削出倒刺的箭矢,赫然从他的肩头钻风而来,迎面要撞上黑蛇的额头! “去你的!” 这几乎没留给黑蛇什么反应的机会,导致倚靠在货车上的他,只能强行扭动腰杆。 “砰!” 这一箭扎进了紧锁他双手的长枷,距离左耳不过一寸之遥。 黑蛇险些破口大骂。 却转而意识到,这一箭与此前箭雨的曲线截然不同—— 它分明来自眼前! “咚、咚、咚——” 一个庞大的影子,从白雾中显露出身形。 远远瞧去,那步履并不平稳,但走在泥地上都能让远处的黑蛇,感触到一股强烈的震感: “去你的乌鸦嘴,你那张嘴里还能蹦出什么好话来么?” 箭矢再度从远方射来,唐奇提前抓住不明所以的库鲁,一手将它弱小的身躯扔到货车的另一边,一手借力翻越过去: “什么时候合理分析也成乌鸦嘴了?” 黑蛇无处可去,但好在身形足够灵活,用长枷作盾,拦住箭矢,模样活像个刺猬。 但他知道,眼下根本没时间在意自己的形象—— “吼!!!” 一声粗犷的怒吼震颤在森林之中。 紧跟着,便有两声近似的吼声,从营地的方向应声响起。 佣兵团的面前—— 两只足有七尺身高、粗壮脖颈戴着钢铁项圈的巨人,冲破了四溢的迷雾,向营地的方向狂奔而来。 它们撞碎了阻拦在它们眼前的一切,甚至包括粗壮的树木、和被不小心踩碎的地精。 同伴的血肉飞溅在,它们宛如树根缠绕似的粗壮小腿上。 肥硕的肚皮上满是疤痕与脓疮,尖长的鼻子下吸吐着迷雾,手中的略显弯曲的狼牙棒,硬生生砸落在佣兵团的眼前! “轰隆!!!” 巨响之下,是一个年轻佣兵反应不及的哀嚎。 他是不久前才加入佣兵团的新兵。 这意味着他经验稀少。 也成为了眼下致命的毒药—— 那一棍子敲飞了他的头盔,连带着他的颅骨一并凹碎,炸出猩红的血花。 “【油腻术】!” 事态忽然紧急,新星不得已念诵出玄奥的咒语,强行扭曲了另一只赶来的巨魔脚下,使潮湿的土地喷涌出一滩漆黑的泥沼。 那泥沼尤为滑腻,遍布十尺方圆。 致使第二只巨魔稍不留神,脚下一滑,“轰隆”一声整个栽在了地上。 它试图挣扎,反倒让滑腻的油脂蹭满了全身,让它连起身都变得极为困难。 爆狼得以喘息,连忙退回到佣兵身旁,吼道: “是巨魔!所有人、列阵!” 爆狼不明白。 这种满脑子都是食欲的丑陋巨人,本不该出没在晨暮森林,这种死人比活人还多的地界—— 它们可咽不下那些腐臭的尸体。 可事实的确这么发生了? “早知道这一路会遇到这么多麻烦,还不如他妈一早就拒绝掉!” 现在他不得不考虑,等回到龙金城之后,向那个在宅邸中举办舞会的梅尔领主,多索要一份报酬了。 而那第三只巨魔,正从营地另一侧妄图包抄。 正在三个囚犯的眼前! 它甚至长了两个一模一样的脑袋。 没留给黑蛇谩骂的机会,跌跌撞撞的冲向黑蛇,狼牙棒轰然砸落。 “轰!” 货车的面粉袋被砸个稀碎,爆开的粉末和白雾近乎交融在了一起。 唐奇的【警觉】让他未卜先知,迫使他一把抓起了凯瑟琳借予的小琴、自己的背包,向身前伏倒。 事态变化的太快,让他已经要记不清,这是【警觉】第几次将他救下。 可直到现在,他才意识到这个专长带给他的,并不仅仅只有预知的馈赠。 还有无法摆脱的恐惧—— 【警觉】让他对危险的感知,变得极为敏锐。 可那浑身犹如针扎似的瘙痒、心悸,却一直伴随他到了现在。 让他的身体止不住的打颤! 他的双手发抖到,几乎要握不住自己手中的物品…… 甚至倒在地上,都有些动弹不得! 这与此前在狗头人洞穴中的感受完全不一样。 他明白,这是【警觉】在向他传递着信号。 一支训练有素的地精军队。 三只食欲旺盛的巨魔‘奴隶’…… 这本不该出现在晨暮森林的存在,这份危机带来的恐惧。 于他而言,犹如敲响死亡的警钟! 第35章 骂的真好 直到货车被砸烂的碎屑,散落在他的脊背,唐奇掐紧自己的大腿,让短暂的疼痛驱散他的惊恐,连忙滚到了一旁。 货车的废墟烟尘中,陡然窜出一个身影。 黑蛇纵身一跃,跳到了唐奇的眼前,也顾不得解释更多: “凿子给我!” 唐奇注意到,黑蛇肩上的长枷已经破碎不堪。 只用肩头一顶,便将碎木板甩落在地上—— 在狼牙棒砸在货车的顷刻,黑蛇闪身之际,借助棍棒挥动出的罡风,轰碎了他肩上的长枷。 虽然双手仍有手铐紧缚,却远比之前灵活太多。 唐奇忙不迭翻出包中的凿子扔给他,黑蛇匆匆接过,先一凿穿透了自己的脚铐。 “啪嗒”一声,凿子杵在枷锁链接的位置,将之间的锁链硬生生敲断。 故技重施,将唐奇、库鲁的脚铐一并敲掉之后,他直接下达命令: “去把手铐的钥匙,和老子的刀都找来!” “吼——” 黑蛇话音刚落,面粉掀起的烟尘将将散尽。 巨魔眼前,两高一矮的身影已然明显。 它吼声如雷。 可不等奔行而至,身后的离弦之箭已然卷开粉末,撇下银白弧线飞刺而来。 它们力道不轻,足够迅捷,却快不过解开脚镣的黑蛇。 看准箭矢来路的一瞬,他已然扭腰翻身,惊险躲过。 唐奇心中警铃作响。 但他没有黑蛇敏捷的身法,只能抓起狗头人的长枷边缘,将它整个挡在了自己的身前: “Rua!?” 狗头人虽身材矮小,框住他大半个身躯的木板,却能作为最好的盾牌。 由于唐奇的【警觉】,让箭矢在他心中仿佛划出了既定的轨迹,以至于预判了它们的来路。 数支袭来的倒刺飞箭,只与库鲁的皮肤距离咫尺之遥,“咚、咚”地钉在了木板之上。 库鲁吓个不轻,眼角闪烁起了泪花,叫苦不迭: “人类、坏!” “别磨蹭,铁凿扎不烂它的皮肤!” 黑蛇嘱咐一句,弯腰疾奔。 他过于迅猛,在白雾中几乎只留下了残影。 双手虽被束缚,紧握一柄铁凿却不受影响。 巨魔手中的狼牙棒呼啸而过,带动的风压在白雾间都形成了轨迹,落在黑蛇的耳旁,震颤他的耳膜。 他不算惊慌,下腰滑铲、钻过巨魔的底裆。 屏住呼吸,忽略了它身上那股腐烂与腥臭味。脚尖站定,腾空一跃,踩在了它的肩膀,铁凿硬生杵进了它的后脑—— “扑哧!” 这一凿结结实实洞穿了它的头骨,抽身后退之时,浓稠的血液铺洒他的鼻腔。 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普通人类,这已经足够取走性命。 但巨魔只是狂吼一声,完全不受影响似的,回身扫来一棒,便将肩头的跳骚赶回地上。 趁着它还没能转身,黑蛇轻盈落地,瞥见它后脑被洞穿的血孔,其伤口内部的血肉开始向内蠕动。不由暗啐一口: “吃饱了才来的么?” 巨魔的食欲旺盛,一顿饭可以轻松吞下一只四百公斤的野猪。 食量换来的不只有臃肿的胃袋,还有近乎不死的自愈能力。 眼前这只巨魔的第二个脑袋,大抵就是曾经被砍掉头颅之后,又重新长出来的—— 只有灼烧、或是腐蚀它们的伤口,才能中断皮肉的愈合。 向营地方向奔逃的唐奇,看清爆狼削下一只巨魔的手臂,而豁口上霎时间涌动起黄绿的肉瘤。 他同样明白,自愈需要消耗能量,愈合的效率越高,意味着它的饱腹感越强。 巨魔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有意愿主动觅食。 于是,唐奇在咋舌中加快脚步: “难不成它们背后还有其它人!?” 爆狼手下的佣兵训练有素,又有新星维持局面。 致使除了零散的箭雨之外,营地内部还未遭遇任何威胁。 唐奇依靠【警觉】趋吉避凶,躲过箭矢,一举闯入到营地最华丽的帐篷之中—— “什么人!?” 意识到唐奇闯入的同时,胡斯即刻从腰间拔出一柄细剑,单手后负,严阵以待。 他出身虽不高贵,但子承父业,忠心为梅尔一家服务,得到的也是最好的教育。 腰板笔挺,当然是练了一手宫廷好剑。 唐奇不愿与之起冲突,即刻阐明自己的需求: “很抱歉惊扰了两位大人,但外面事态紧急,我需要炽火胶、手铐钥匙、还有黑蛇的那柄弯刀。” 胡斯紧皱眉头,先一步挡在梅拉德的身前: “你们是怎么挣脱开脚铐束缚的!?询问武器又是想做什么?” 他听到了巨魔的嘶吼,却并不认为是营帐之外的佣兵,所解决不了的麻烦。 于是便还算冷静,下意识地拒绝唐奇的请求。 唐奇明白了他的态度,耐心解释: “那伙巨魔是受人驱使,甚至有可能只是先头部队……” “不可能!晨暮森林迷雾重重,没有识破幻觉,怎么可能出没大军? 你以为这里是南方战场吗? 那分明只是饿了肚子,出来觅食的巨魔而已,不可能是佣兵的对手。” 唐奇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服。 懒得浪费时间,干脆道: “您的废话可以留在一切结束之后再说。” “混蛋,请注意你的言辞!” “铮铮——” 他用手中的鲁特琴,猝不及防地扫下两个激烈的和弦,紧接着唱道: “去你妈的蠢货,老子做什么不需要你来定夺! 没人会承担你执拗的后果,现在回答我的问题—— 把钥匙和武器的位置告诉我!” “你!” 唐奇的‘歌词’实在粗鲁,接受过贵族气质的熏陶,胡斯怎么可能容忍他人的谩骂。 他就要高举手中的刺剑。 可就当与眼前的诗人对视之时,他又觉得,眼前的诗人,竟有些年少老友的亲切? 眨眼间,他像是回到了童年。 那时的他还是个调皮捣鬼的学生,在一位老管家的手下,学习些服侍贵族的最基本礼仪。 因为没能摆正刀叉,而被慈祥的导师严厉训斥。 当意识到自己做错时,他感到无地自容。 如今,这种愧疚感又一次浮上他的心头。 以至于唐奇的谩骂,似乎也不再粗鲁刺耳。 这或许便是老管家所说的,的‘忠言逆耳’吧: “你!你——” 胡斯支支吾吾着,放下了手中的细剑,将一串钥匙扔给了唐奇, “我的朋友,骂的真好,点醒了我。 我无法冒着让少爷受伤的风险,出去确认真相。 但我能看出来,你也是在为少爷的安危着想—— 那个囚犯的弯刀,应该还放在那个法师大人的帐中。” 库鲁眨了眨迷茫的眼睛。 它知道‘蠢货’是什么意思。 原来对贵族说‘蠢货’,他们就会乖乖听话吗? 人类真的好奇怪…… 胡斯其实并不清楚外面的状况。 以至于唐奇的【交友术】影响了他的判断,让他意识到了情况紧急。 他不在乎这位总管事后记恨: “哪个方位?” “距离篝火最远的那一个,他说自己研究典籍时,需要一个清净的地方。” “炽火胶呢?” “篝火旁的箱子里。” 唐奇大概分辨着方向,同时拿钥匙解开了库鲁的手铐: “库鲁,我去取炽火胶。 你没办法在这片迷雾中寻找方向,所以别想着溜走,快去把黑蛇的刀取来。 然后,我们再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 第36章 诗人激励? “炽火胶、炽火胶……找到了!” 唐奇耳边的嘶吼尖鸣声不止。 巨魔的力量难以估量,可巨大的体型,又使得他们动作相对迟缓。 爆狼的佣兵团亦是战场好手,除了最早因闪躲不慎,而被凿飞的佣兵之外。 他们合作列阵,分成三批,牵制了地精游兵的同时,率先将一只巨魔围杀掉。 而施展了【大步奔行】、【油腻术】之后,新星为了辅助佣兵更好的围剿巨魔,又紧接着在林地之中,张开乳白色的黏厚蛛网,挂在树梢之上,将巨魔挡在粘腻的网上。 当爆狼斩下其中一只巨魔的头颅时,佣兵顺势抛出炽火胶,点燃了交织的网线。 火焰顺着蛛网一路攀延,焚烧到了那只巨魔的脖颈,将它鼓动肉瘤的伤口一并燃作了焦炭。 死去的巨魔没有头颅,甚至听不到它的哀嚎。 当不必再维持对【蛛网术】专注时,最终用一道【云雾术】席卷了林地中的白雾。 地精的视线因此遮蔽,射出的箭矢也不再具有目的性。 因而为佣兵的围剿分割出了两片战场,缓解了许多压力。 “干得漂亮,新星!” 爆狼忍不住赞叹道。 能把这个施法者邀请来,算是这次委托中的万幸了。 这个年轻人,能一跃成为成为冒险者之中的‘新星’,不是没有道理的—— 作为参与过南方保卫战,真正与兽人交过手的佣兵团长,爆狼曾与许多施法者合作过。 如果不是高等级大法师,没有动辄毁天灭地的禁术,能将天外的流星招落战场。 那战地法师的职责,应当是为军队提供更多的优势、战机。 但很显然,他无法强求那些,大多在象牙塔中研究学术、钻研古籍的施法者,能对眼前的战局保持一个最基本的判断。 拥有解析公式、钻研法术的智慧算是天分。 拥有总揽全局、因地制宜的战场嗅觉,亦是天分的一种。 对时常深处险境的冒险者、佣兵而言,他们更青睐后者。 “别废话了,赶紧将这些残兵解决掉!” 称赞无法弥补新星损耗的脑力,便毫无意义。 在这短暂的交锋之中,他不认为有谁比自己更累—— 地精也不是蠢货,怎么可能放任一个法师,毫无压力的搅动战场局势。 除了辅助战场的几个法术之外,他甚至要躲避向自己射来的箭矢。 哪怕他躲过了大半,也仍然使用了一个【护盾术】,来为自己施加一道力场护盾,将之偏移。 四个一环、一个二环法术位。 接连的消耗,逐渐让新星感到力不从心。 他目前的状态,只能支持他再释放一个仅剩的二环法术。 虽然暂时还能忍住头疼,在战场跑动的同时,用几个戏法浑水摸鱼。 但他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了—— “死掉一只,另一只也行将就木,剩下的地精也不足为虑。 至于最后一只……” 他目光一瞥,其实一早就注意到了营地侧方的角斗。 甚至因此感到了些许安心。 只要别从侧翼冲出来一只巨魔,打断他的施法,这场战斗便能稳妥结束。 他从不否认黑蛇的能耐—— 能从大荒漠走出来的人,总归差不到哪里去。 可黑蛇却愈发感到吃力。 他首先解决了几只放暗箭的地精,如今借着灵活的步伐,看似在巨魔脚边腾挪,和对方缠斗地有来有回…… 但手中的铁凿,却无法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 哪怕他已经戳瞎过巨魔的四只眼睛—— 那几乎是他露在皮肤表面的,最柔软的器官。 已然衍生出八只漆黑的瞳孔的眼眶,却仿佛在嘲笑他这段时间的无用功。 黑蛇不是构装体,他不能再把体力干耗在这种地方: “妈的,让他们去拿柄刀,动作怎么这么慢……” 凿子被他置入了鞋靴里,手里握着的是地精的生锈短刃。 但短兵对他而言只算堪堪够用。 但凡持握一柄趁手的武器,都不至于累成这个熊样。 “钥匙来了!” 唐奇的呼喊声,让他总算提振了些士气,将短刃从巨魔的喉咙中僵硬拔出,旋即纵身一跃、接过扔来的钥匙。 等到落地的时候,双手的镣铐已然被甩在地上: “我的刀呢?” “放在那个法师的营帐里,我让库鲁去翻找了。” “它人呢!?” “库鲁、库鲁——” 喊声渐远,可狗头人的身影还是没从雾中显现。 黑蛇咬紧牙关,算是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妈的,那只狗头人不会趁乱逃走了吧!?” 考虑到狗头人的秉性,这再正常不过。 话音未落,一棒横扫而来。 他向后仰倒,腰杆柔韧似蛇,当棍棒掠过他肚脐的同时,双手借力一撑,踹上了巨魔其中一颗脑袋的下巴。 腾空之际,翻转腰身,短刃正中另一只脑袋的颅顶—— “闪开!” 听到唐奇的高喝,黑蛇下意识选择了信任。 靴子踩踏在巨魔的胸膛,用力一踢,并未挪动嘶吼的巨魔分毫,反倒让自己拉开了数个身位的距离。 随着他的撤去,巨魔的颅顶,紧跟着投掷来一个盛满琥珀色胶状溶液的玻璃瓶。 “吼!” 双头巨魔下意识地挥棒敲碎,瓶中的溶液却在接触到空气的顷刻,炸出了一朵火花! 溅射在它额头、手臂上的溶液“腾”地燃烧,直接攀附上了它整条手臂。 “痛、痛!!!” 直到这时,两颗脑袋才一改此前的狰狞,沉闷的吼声像在哭号。 黑蛇锐眼毕露凶芒,手中短刃掷出。 它银光一现,在晦暗的夜空下划出一道雪白的轨迹。 巨魔与地精都拥有在夜色下目视的能力。 可它还在拍打自己身上的火焰—— 短刃硬生穿透了它其中一颗颅骨! “诗人,唱首曲子!” 黑蛇想起了唐奇吟游诗人的身份。 既然狗头人选择了逃走,他此刻也顾不得许多,下意识地命令起来。 唐奇一怔,转而明白,这条黑蛇似乎在期待自己施法。 他挥手扫弦,在一声清脆地“嗡”声后,黑蛇犹如鬼魅般冲到了巨魔的身前,耳边霎时响起一阵浑厚的男低音: “我把你埋在,高高的山岗。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当明天早晨,从梦中醒来,我为你插上美丽的花!” “去你妈的!?” 黑蛇脚下一滑,险些没将肚子里的梅酒喷出来。 意料的加持并未借着音乐传递过来,他只好将短刃拔出,一个翻滚躲过巨魔侧挥的巨棒。 拉开距离后,终于是没忍住破口大骂: “你他妈在唱什么?挽歌? 我惹过你很多次吗,这么想送我走是吧!?” 唐奇停下了弹琴,迟疑道: “难道刚才那一瞬间,你没有感觉到,有一股使不完的力气么?” 听唐奇煞有介事的询问,反倒让黑蛇不太自信了。 回顾方才听到歌谣的一瞬间,自己似乎的确有那么些兴奋……血液沸腾的感觉? 但唐奇明白,黑蛇大可不必怀疑自己—— 自己虽然算是这大陆上少有的,能够施法的诗人。 不过他目前还真不知道,该如何用音乐的魔力激励别人、鼓舞人心。 那就只能选择一个不成熟的方法—— 当一个人感到疼痛、亦或者愤怒时,他的人体会分泌出一种激素。 促使他的心跳更快、血液加速流动,以产生出更多的能量。 在这片大陆,或许暂时没有一个合适的名称。 但从科学上讲,它叫做【肾上腺素】。 第37章 火球与太阳 且不论唐奇的音乐,是否真的能在战斗中鼓舞人心。 黑蛇都不敢让他开嗓了。 生怕再唱到哪句让人恼火的歌词,让他恨不得转身给队友来上一刀。 还插上鲜花,这是人说的话么!? 而双头巨魔趁乱打了个滚,已经扑灭了身上的火焰。 再跟它拖下去,绝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跑!” 作为曾经小队的队长,他思路清晰, “把巨魔引到营地里,再趁乱逃走!” 他边转身边喊,也抱着提醒唐奇的打算。 结果回头看去。 那个诗人早就已经跑了八丈远。 “去你的!” 黑蛇大骂一声,当即迈开腿撒丫子跑去。 双头巨魔紧随其后,连脑袋上的短刃都懒得拔下来,用并不平稳的步伐践踏在大地上,震颤林叶与雾,霎时间吸引了新星的目光: “你们两个混蛋,别把它引过来!” “是你咒我们会付出代价的,现在代价来了,你要负责!” 唐奇话音未落,直接从裤兜中掏出一个精致小瓶,将其中的透明溶液一饮而尽。 药水落肚的顷刻,他忽然感到眼前竟如此的清明。 那些弥漫在视野之中的浓雾,竟悄悄褪去到眼角之外。 甚至抬头仰望这片森林的穹顶,都能瞥见遥远天际上,一条蜿蜒在云层之中,由漫天繁星汇聚成的漫长银河。 【真视之眼药水】,揭露幻象,持续8小时。 不是晨暮森林催生出了致幻的迷雾。 而是这片森林本身就覆盖在幻觉之中。 “够了、停下、把它停下!” 眼瞅着双头巨魔,要跟两个混蛋一同冲入营地,新星也忍不住迈开了腿—— 这种时候,谁落在后面谁就是肉盾。 “清扫战场,我去解决那家伙!” 好在卸去压力的爆狼,有闲心察觉营地的动向。 他大步狂奔,几个呼吸便冲出了几十尺的范围,双手大剑自然拖曳,一脚刹在了巨魔的侧面。 仅论工艺,这柄大剑出自矮人工匠之手,由北方山地的诺德钢锻造而成,刚猛而韧性,制式精良。 可与之相对的,是它超出寻常大剑两倍的重量。 换做平常的战士,只怕持握它都会显得费力。 但这柄硕长大剑落在爆狼的手中,却犹如一根轻便的棍子。 当他前脚刹地,狂奔的冲力似乎也因此灌注到了双腿之上,以至于他重心前压,骨盆倾转,躯干、臂膀依次发力,将全部的力气传导在手中的大剑。 “【上旋斩】!” 粗犷的喉咙爆喝,剑身锃亮、惊起寒芒。 浓雾中,豁然斩出一道月牙—— 前半段乳白如雪,后半段猩红是血。 饶是身着几十公斤的板甲,这道斩击依然带动着爆狼的身体一并抬升。 豁开的肉身上,浓稠的血液飞溅在爆狼的面孔,让他更显狰狞。 攀升到堪堪掠过巨魔头顶,在它反应不及之时,仰在身后的大剑再度抡下月牙,与他一同坠落在巨魔的脚边。 “扑哧——” 只在呼吸间的两道斩击,将巨魔劈地鲜血淋漓,身体向一旁倾侧。 剑痕从腰身一路绽开到它的左耳。 四溢的血液里,渗透出细小的血红肉芽,意图相互攀附,缝合一起。 “【火焰箭】!” 咏唱骤然响起,一道火光落在它的伤口,将新生的肉芽烧的枯萎。 巨魔忍痛嘶吼,强行扳回了自己的躯体,手中棍棒挥舞,将爆狼砸飞到一旁的帐篷上。 伤口的焦炭从表皮剥落,窜生肉瘤,开始缓慢的粘连。 而圆滚的肚皮愈发干瘪: “饿、饿!” 一个圆润的火球快如飞箭,又落在它的臂膀,灼烧起它的毛发。 这个伤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戏法,在施法者圈子里一向广受好评。 据统计,它常年保持着‘巫师界最好用法术第二名’的好成绩。 当手上的环位捉襟见肘时,它会是施法者最趁手的武器。 而对待仅剩的一只巨魔,无需他动用最后一个法术位。 等爆狼爬起来拖延脚步,一旁的佣兵解决了突袭,围杀这只两个脑袋的只是时间问题。 到时候,他誓要好好教训那两个混蛋…… 嗯? 人呢? 新星目之所及,竟没能捕捉到那两个犯人的影子。 环顾四周,终于看到两人默不作声,鬼鬼祟祟地向着营地之外跑去: “两个蠢货,能在幻觉里认得路么?” 正要嘲笑着,他很快便发现了不对, “该死,那不是我营帐的方向么!?” 他完全没想到,这两人竟是抱着偷家的想法。 想到营帐中,除了那柄黑刀,还放着自己的次元袋。 新星生怕两个混蛋会悄悄顺走,连忙大喊道: “站住——” 话音刚落,眼前忽然变得刷白,让他下意识眯起了双眼。 雾气的潮湿感依然遍布皮肤,却带有些许的燥热。 这种异象并不少见。 至少在十六个小时前,他们踏入森林的时候的,就已经经历过两次日夜的循环…… 他恍然意识到不对: “不正是因为刚刚入夜,所以我们才决定安营休息么?” 既然才至深夜,那这份‘天明’、这份燥热感又是什么!? 新星猛地睁开双眼,这才看清森林的穹顶之上,那焚烧了白雾、点亮了天明的事物—— “第二受欢迎的法术是【火焰箭】,那第一又会是什么?” 而在刚刚成为法师学徒时,他也曾对这个问题感到好奇。 指导在圈子里,听说了这么一句话: “这个世界上没什么是一发火球术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发。或者升环来一发。” 于是,当他习得第一个戏法,将手中迸现的火花,甩在靶子上时。 他很开心地向导师分享了这一切: “您看,我终于也学会了火球术!” 在他看来,这个烧焦了草靶子的戏法,橘红色的火焰球体,穿梭如箭,应当就是那个人人口中相传的‘火球’。 毕竟这个法术的名字,看起来如此朴实无华。 而导师总是高傲且疏离的。 并不把他的分享看作天真,嘴角一如既往的戏谑、讥讽: “如果这能算得上火球术,那些只会记忆火球术的暴力法师,恐怕就要集体失业了。” “我扔出去的,明明也是一个火球的样子才对?” “等你真的有天分超过我,有资格去沾染三环法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有多可笑了。” 导师懒得给他解释,却没能浇灭他的好奇心。 好奇,是促使一个人学习、进步的动力。 只是,在他真正与导师齐肩,决心离开象牙塔,出发冒险的这些年里,其实也很少能见到有人使用过三环法术。 到了这个级别的施法者,大多已小有名气、独当一面,不会与他这种‘新星’组建队伍。 以至于,他始终无法窥探到这个‘火球’的真知。 可如今。 当他逐渐感到皮肤的炙热,瞧清楚头顶穹空下,一颗明亮的光点犹如流星一般撕裂了黑暗,冲碎了迷雾,将将坠落的法术时。 他似乎终于理解了什么叫做‘无知’。 如果自己手中的便算是‘火球’。 那他此时,大抵是见到了太阳。 烈火如低吼钻透耳膜。 光点明艳绽放,在绚烂中,焚成一片火海—— “轰隆!!!” 第38章 致命疏忽 当‘太阳’坠落那一刻,万籁俱寂。 一切声音都像是消失了。 细碎的耳鸣笼罩了一切,良久才传来声响,却又觉得它们混作了噪音,分辨不清。 但那噪音在晕眩与眼花中,逐渐变得整齐划一。 连带着新星的身体,都跟着震颤。 “隆隆、隆隆——” 震感远比巨魔的步伐强烈、厚重。 一定是什么更巨大的生物,在向着他的方向缓慢走来。 他拍了拍迷茫的脑袋,想强迫自己清醒过来—— 在火海迸发,烈焰席卷大地的顷刻。 意识到自己将会被焚烧成灰烬的新星,动用了自己仅剩的环位。 借用【迷踪步】,化作了一团银白而浅薄的烟雾,近乎与森林的层层幻雾融为了一体。 眨眼的功夫,便飘到了三十尺外的营帐旁,连火星都没能碰到。 可烈焰引爆了篝火旁的炽火胶、乃至一切可燃物品。 连环的爆炸,协同火球的轰鸣仍然殃及到了他的耳膜。 如今堪堪回过神来,他的脑袋里只剩下了一个想法—— 逃! 对于施法者而言,一旦接触到三环的领域,身份地位都将发生质变。 犹如流星的火球突如其来,几乎没几个佣兵能够反应。 如今火焰焚烧在他们的面颊,通红的盔甲附着炙热的高温,他们大半只能在燃烧中哀嚎,丧失了战斗能力。 那些险而又险,避过烈焰的人,则不顾一切地向火海之外逃去。 仅仅一个法术,便将方才还骁勇善战的佣兵们,轰地溃不成军。 施法者便是这么不讲道理。 而那震颤声愈发接近。 重新凝聚的迷雾中,渐渐显露出一个参天的身影。 由于足够巨大,也足够缓慢。 暂时还无法窥见它的真身。 只能远远听到,与那身影齐头并进的震撼擂鼓,与咆哮战吼: “呼、哈!” “呼、哈!” “呼、哈!” 不论那影子之中藏匿着什么,都是新星从未接触、也无力抗衡的。 在他不顾一切地转身,向自己营帐的方向逃去时,耳边爆狼的呼喊也让人胆战心惊: “是兽人、是他妈的兽人部落! 所有人,撤退、向林地里撤退! 它们怎么会出现在这种鬼地方!?” ‘领主联盟’,是遗忘大陆东岸的独立城邦们,集贸易、外交、战略合作为一体的薄弱条约。 而它们之所以能维系这脆弱的合约,并非是因为各个领主有多么高风亮节,不愿侵占其他城市的领土。 单单是因为那条南方战线—— 在失去历史的千年里,大陆的战争从未停歇过。 不单夹杂权力的更迭,更充斥着种族的仇恨。 兽人,这种犹如山猪般丑陋、豺狼般凶残、猛虎般勇猛的绿皮,从来没有止歇过征伐与杀戮的欲望。 它们掳掠各族的妇女,逼迫她们为自己诞下新的战士,以便在游牧的生活中壮大部族的力量,再把一切化作杀戮与鲜血的海洋—— 从价值观来说,暴力与杀伐,才是它们的‘美学’。 这是大多数种族所无法认同的。 领主联盟的首要条例,便是不顾一切地将它们挡在长城边境之外,以换取内部的和平。 而爆狼,是真正参与过南方保卫战的战士—— 这当然是为了丰厚的报酬。 哪怕他身边的佣兵,已经不再是当年的那批兄弟。 对于兽人的恐惧,也从未有过哪怕一刻的止歇: “它们怎么可能跨过长城,迁徙至万里之外的晨暮森林!?” 它们的出现,足以解释那支由地精与巨魔组成的先头部队。 也只有兽人,才能将它们奴役,充作自己的敢死队。 可这恰恰证明它们是一个完整的部落,而非逃逸的散兵。 除非是南方的各大城市被碾作废墟,林地中的德鲁伊部族被屠杀殆尽,不然就没有出现在这片森林的理由! 它们甚至都不能在森林中辨认方向。 怎么偏偏在迷路的时候,撞上了他们这支返程的商队? 爆狼终于明白,自己手下的几个兄弟是如何失踪的了。 事实无法用常理解释。 但也根本没有时间思考。 爆狼在匆忙间,一把拽住了被火球术的轰鸣,吓得逃窜而出的商队主仆,瞪着梅拉德的眼睛,命令道: “用你肩上的那只眼睛,带我们往回逃!” “佣兵,注意你——” 胡斯上前一步,话没说完,便被爆狼一拳锤飞在地上。 “别他妈的让老子,重复他妈的第二遍!” 梅拉德也被吓慌了神。 他只是个普通贵族,原本以为这只是一场安全的度假,与往年没什么两样。 如今没能吓尿裤子,已经称得上胆气: “好、好——镇子、镇子……在那里!” 他拍了拍肩上的瓶装眼珠,等它盘旋飞起,向着左侧林地飞去—— 受迷雾影响,那不是他们印象中的‘来路’,但爆狼不会质疑一个构装体。 他呼唤着能动的兄弟们。 至于重伤的…… 祝他们好运: “还有新星……妈的,人呢?算了、所有人都跟我走!” 那雾中巨影行动迟缓,也仅有兽人的战吼声渐近,这意味着他们还有逃难的可能。 至于他口中消失的新星,却并非慌不择路。 这个年轻的法师,如今正急着赶回私人营帐,拿回自己的次元袋—— 里面装着一些食物、材料、乃至于他对法术的所有研究。 其中还包括着一个三环法术,那是他日后晋升的关键。 他是个学者,知识就是他最宝贵的东西,绝不能就此丢失。 那间营帐刻意扎得偏远,只要自己隐匿得当,有迷雾遮掩,时间一定还来得及…… 这并非是什么侥幸心理,而是新星估算了那支部群的行进速度、判断自己手上的资源、脚力,所作出的判断。 就好比一个规整的公式。 答案是‘拿回次元袋,安然离开’。 将已知的所有元素罗列眼前,经过分析,自然会得出一个与答案相符的完美结果。 除非。 出现什么被他忽略的因素—— 当新星闯入营帐,瞧见自己的物品堆叠整齐。 意识到两个犯人似乎是躲避火球,还未能抵达营帐的顷刻,他首先松了口气。 旋即不敢耽搁,连忙要拾起角落的次元袋,和那柄珍稀的弯刀。 却转而意识到: “刀不见了?” 这意味着已经有人闯进了营帐…… “不好!” 他惊呼一声,就要转身逃离。 “扑哧——” 一柄漆黑的弯刀,突兀地洞穿了他的胸膛。 “人类、破坏!” 耳畔回响起一只狗头人,阴狠又愤怒的嘶吼, “我的、宝物!” 在被人近身时,施法者一向是脆弱的。 更别说是环位耗尽的施法者。 新星倒在地上,一股虚脱感侵袭他的全身。 他意识到死亡将至,恐惧使他不住地颤抖。 曾几何时,他也展望过自己的死亡。 幻想自己会在冒险的途中,书写下传奇,从容就义。 幻想自己会在钻研的路上,被岁月侵蚀,苍老死去。 却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死在一只狗头人的手中—— 它们如此弱小。 乃至于鳞片,都该被磨成粉末,成为他手中微不足道的施法材料。 更可笑的是,他甚至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破坏过这只狗头人的宝物。 在他的眼里,珍宝就是珍宝。 是奇物、是魔法、是知识。 而不是一根棍子。 就像库鲁不明白,对它而言视若珍宝的宝物,为什么在他人眼里一文不值一样。 新星也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会有只狗头人将这一文不值的长杖,看得如此重要。 因为不明白,所以不在意。 所以当结局出错时,这位博学多识的战术家。 冒险者眼中的新星。 甚至无法意识到,那个被忽略的关键…… 而它是致命的。 年轻的法师茫然瞪着,或许永远也无法瞑目的双眼。 任气息在不解中流逝,直至在不甘中,走向生命的尽头。 狗头人谨慎地砍上尸体,确认死透之后,便要抓着次元袋离开。 帐篷外,却突兀地传来争执声—— 第39章 我们三个好像有点实力 “你是不是年纪大了、耳朵背了、脑子不转了、听不懂人话了? 我他妈都跟你说了,你在往反方向跑,你还在那里撒丫子不管不顾。 现在追兵全他妈赶过来了,我要是没能逃出去,你就等着我做鬼缠你到下辈子去吧!” “闭上你那张烂嘴可以吗? 我真他妈受不了你在我耳边聒噪,我不就是没听你的话、走错了路、耽误了时间、引来了绿皮吗? 至于你一直在我耳边喋喋不休?” “你他妈听听自己说的是人话吗!?” “谁他妈知道你真能看破幻象啊?” 争执的噪声让库鲁倍感耳熟。 它虽然不知道,两个人类为什么对‘妈妈’如此在意,它们狗头人从来不计较这个。 但在意识到帐外两人身份的同时,帘幕便被匆匆掀起,唐奇与黑蛇几乎是扑倒似的闯进来。 几支箭矢自头顶紧随其后,在顶棚上扎出几个窟窿,好在他们躲避及时,任其坠落地面。 “你居然没有逃走?” 就连唐奇也没想过,一人一狗还会有再见的可能。 只看了一眼倒在血泊之中的法师,他便猜出了事情的原委: “让你来拿刀,你就一直潜伏在帐篷里,守株待兔?” 库鲁是个聪明的狗头人,明白自己的弱小。 知道就此逃出去,也未必能在诡谲的森林中找到方向、存活下来。 可不论再怎么聪明,本性总是根深蒂固。 它们天性狡猾、胆小。 却十分记仇。 只是经常会习惯性的为了生存,将恨意埋藏在心里。 在酝酿愤恨之中蛰伏,直至等到那个报复的机会。 这个机会它等来了。 却不可避免地为此付出代价—— 如今,已没有再逃走的时间了。 根本没人给他们整顿的机会。 两个双手持斧,面孔如猪,两颗獠牙几乎要顶在颧骨的绿皮兽人,紧跟着斩碎帘幕,闯入进来。 那是黑蛇在雾中迷路后,所撞上的先头哨兵。 它们肌肉虬劲粗壮,将手中斧头挥出罡风。 没有章法,全是力气。 在唐奇的眼里甚至有些王八拳的意味。 它们根本不在乎眼前究竟是两个人,还是三个‘人’。 猩红的瞳孔中犹如潜藏一团烈焰。 燃烧着它们为数不多的神智,只顾着将目之所及的一切撕碎。 “把刀扔过来!” 在黑蛇讨要的顷刻,库鲁便将弯刀抛掷而去。 它明白,能杀死新星全凭自己苦心蛰伏。 论实力,它不是任何人的对手。 想要冲出重围,黑蛇是它唯一可以倚靠的战力。 双斧抡作圆月,呼啸生风。 黑蛇腰背如蛇柔软,向后下腰如桥、轻松避过。 翻身之时,脚尖踢向弯刀刀柄,当直立起身时,黑刀已然在半空画圆,杂技似的安稳落在手中。 他不敢耽搁,手起刀落。 弯刀如墨,在晦暗的夜色下敛藏锋刃。 兽人的眼睛堪堪跟上他的刀锋。 但身体却反应不及。 弯刀拖割在它扎实的肌肉上,却犹如划开了一张薄如蝉翼的细纸。 鲜血喷涌如柱,刀身上却没能见到一粒灰尘。 唐奇在夜色下视野受限,但【警觉】提醒着另一个兽人斧刃的来路。 求生欲驱使着他向后仰倒,挥过去手斧只距离他咫尺之遥。 纵使如此,他仍然感觉到鼻梁上的一抹刺痛。 温热的血液流淌到了嘴角,皮肤竟是被风剐破的。 兽人双斧合一,宛若劈柴,就要凿进唐奇的胸口。 弯刀已先行一步划破了它的脖颈。 它比手里的斧头更快倒下。 “还是这把刀好用。” 黑蛇掂量着手里的‘蛇吻’,喃喃自语。 兽人的皮肤天生粗糙,硬如钢铁。 如果只是寻常的弯刀,只怕落在它们的皮肤上就要卷刃。 他下意识地向唐奇伸出手去。 等他反应过来,想把手收回去的时候,唐奇已经借着他的手臂站起身来。 他没有感谢,但措辞也不再那么激烈: “接下来听我的。” “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指挥我——” 想到自己此前犯蠢,被幻觉蒙蔽了双眼,黑蛇咳嗽了两声, “就这一次。” 接过了话语权,唐奇知道不容耽搁,也不含糊: “库鲁,拿好这个法师的魔杖,释放一道走出去的人影。” 此前少了施法仪器,导致库鲁完全是个累赘,眼下要尽可能把一切可以的资源利用起来。 库鲁早就将新星的尸体搜刮干净,持握那根手臂长短的魔杖,迅速咏唱出一段喉音粗重的咒语。 一个和唐奇一模一样的幻影,随着灵光迸现,凭空闪烁到了他们的眼前。 【无声幻影】,库鲁仅会的一环法术。 它驱使着‘唐奇’走出营帐。 几乎是两个呼吸的功夫,帐外便传来一声怒吼,与巨斧抡动的风声同时落在耳畔。 “趁现在!” 唯恐营帐外有紧跟着埋伏的追兵,唐奇便是利用幻影争取片刻的空隙。 黑蛇抢先一步,冲向帐外,在营帐外的兽人还没能卸下巨斧的力道时,一刀毙命。 唐奇带着库鲁紧随其后,借着黑蛇开路,试图分辨着退路方向—— 却瞧见此前残余的地精,与几个先行的兽人,已经堵死了他们的前路,要将他们包围起来。 “跟紧老子!” 黑蛇咬紧牙关,黑刀如蛇,游走在地精的脖颈处,所过之处无一不喷涌血柱。 顺带将跌落在地上的锈迹弯刀,踹到唐奇的脚边。 【警觉】如铃,冷汗浸透唐奇的脊背。 他向前扑倒、翻滚,顺势拾起弯刀,等到身后地精的刀刃挥落时,堪堪举刀。 “铿锵”一声,刀刃迸发一抹星火,暂时抵挡住了它们的背刺。 独属龙语的“刺嚓”音转瞬高歌,幽蓝色的冰晶霎时划破夜色,精准落在了面前一只地精腰腹。 散开的寒气冻僵它的血液,在地精迟缓之中,唐奇顾不得更多。 几乎是凭借着肉体记忆,顺势将弯刀挥去。 “扑哧——” 弯刀劈上了地精的胸膛,精准毙命。 却因发力有误,锋刃硬生生嵌进了它的胸骨之中。 “靠!” 唐奇试图拔出刀刃,可危局之下,敌人根本不会给他反应的机会! 在他抽刀之际,一道银白锋芒已然映衬火光,亮起寒芒! 【警觉】明确告知了他危险的方位。 但唐奇的动作不够迅捷、身体不够灵活、经验更不丰富。 没办法像黑蛇一样,从容应对即将抵达的刀锋。 他已躲闪不及! “让开——” 意识到唐奇遭难的同时,黑蛇不得已向后疾奔。 如今闪身而至,一刀抹向地精的后颈砍下,再一脚将卡住唐奇刀锋的尸身踹飞出去,忍不住骂道: “蠢货!别他妈把弯刀当斧头一样挥砍,要用刀刃拖割、拖割懂吗!?” 想将斧头用的出神入化,并不全然只靠蛮力。 但哪怕这么使用,简单直接的同时,也会卓有成效。 而弯刀则有着独属于自己的优势。 相比之下它轻便许多、富于变化,使用得当往往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但对距离需要极为精准的把控,要充分发挥两面刀尖,才能发挥出全部效用。 又一只地精扑上前来,为了避免唐奇这个新手再犯失误,黑蛇扭动腰身,转胯挥臂。 用最为标准的动作,将刀刃划出一条曲线,精准滑动在地精的喉咙。 唐奇脑子会了,动作仍然不可避免的僵硬。 也好在有【警觉】的帮衬,否则早就要死于地精的乱刀。 战场永远是最好的教师。 由于黑蛇为他拦住了大部分的攻势,库鲁时不时穿插一发冷冻射线。 三人配合之下,反倒让唐奇觉得手中弯刀,愈发得心应手了起来: “我们三个好像有点实力哈?” 黑蛇嘴角一抽,险些没能握稳刀柄—— 要不是只有这混蛋能看穿迷雾,自己这会儿已经杀穿重围,逃之夭夭了! 如今带着两个拖油瓶,追兵的围堵,已然让他们寸步难行。 纵使先行部队在追击中逐个倒下,耳边兽人的战吼却变得清晰嘹亮。 “呼、哈!” “呼、哈!” “呼、哈!” 嘈杂的步伐踏地,林叶在震颤中摇摇欲坠,亦如大地急促的呼吸。 潜藏在迷雾中的参天虚影,终于在缓慢的步伐中显露了真身。 唐奇就要回头看去。 【警觉】忽然作响。 两声接连的沉闷爆破声,先行炸鸣。 唐奇感到危险袭来,但轰击比他神经更快—— “不好……” “砰!” 他整个人仰头倒飞出去。 第40章 恐惧术 唐奇还记得倒飞的前一刻。 他清楚捕捉到了爆鸣声。 唯独看不清它的来源、方向,乃至目标。 【警觉】让他下意识迈开了双腿,知道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躲避。 可这巨力几乎与爆鸣同时袭来。 他的速度无法支撑他一瞬间卧倒。 柱状的无形斥力,直接轰击在了他的腰腹。 “砰!” 唐奇只觉得仿佛遭受到拳击手的重拳。 当他栽倒在地时,内脏都为此紧缩,挤压出胃液,倒灌出了他的喉咙。 “咳咳——呕!” 疼痛与干呕同时发作,瘫倒在地上的唐奇,嘴角流淌着酸水,眼眶也跟着通红,几乎要直不起身。 毫无疑问,如果没获得过【警觉】这项专长,此前的任意一次箭雨、乱刀,都将推向唐奇去拥抱自己的下辈子。 可它只是‘警醒’,而非真正意义上‘避免’。 以至于受限于唐奇本身的体魄,不可能单靠一个专长,帮助他度过每一次危机—— 诸如距离较远的箭矢,亦或是挥刀的轨迹,这些他能够反应过来、瞧清楚的,躲起来自然事半功倍。 可倘若危机转瞬即至,又或是范围足够宽泛。 以至于他的反射神经、身体素质不足以帮他摆脱危险时。 他能感受到的,便只有战栗与绝望。 耳边的爆鸣声又起。 他微眯双眼,隐约看清了那道轨迹—— 那仿佛是一股无形、无色的巨力,唯独在冲出白雾时,才能窥见它依稀扭曲了空气,自高处破空而来。 【魔能爆】,独属于邪术师的戏法。 之所以不比火焰箭受欢迎,单纯是因为没那么多人喜欢签卖身契。 邪术师是一帮通过与‘宗主’签订契约,获得力量的施法者。 ‘宗主’本身只是个代称,并不固定。 它可以是某位至高无上的神明、一柄古老而嗜血的长剑。 也可以单纯是一只苦于创收的小魔鬼。 如果说法师需要钻研无处不在的‘公式’,术士需要发掘藏匿于血脉中的魔力。 那邪术师便是通过贩卖自己的灵魂、自由,乃至一切对宗主而言有价值的事物,换取‘宗主’的馈赠。 以至于他们甚至可以省略学习的过程。 在一夜之间,掌握有些人终其一生也无法触碰的力量。 可哪怕知晓了施法者的身份,唐奇的身体却仍旧慢了神经一拍。 疼痛又在反抗他的意志。 恐惧再度袭来。 他知道自己避无可避—— “锵!锵!” 那力场转瞬即至。 却犹如炸响在了钢铁之上,迸发出一声金属的脆鸣。 “没死就他妈站起来! 我可没法在迷雾里认路!” 黑蛇精准捕捉到了那两束冲击的落点。 手中刀刃翻转,使那股斥力硬生生凿在了,他那柄不足两指宽阔的纤细刀身。 冲击猛烈,就连他都不得已向后踉跄几步。 “Rua!” 库鲁拥有在黑暗目视的能力。 它瞧清楚了冲击的来源,立刻挥动魔杖。 冰晶划破夜幕,直冲头顶穹空—— 一只土黄色的巨大蝙蝠,昂扬着老鼠脑袋,潜藏在夜色之中,正盘旋上空。 它的脊背上,坐着一个身着乌黑长袍的地精老妪。 瞧见冰晶袭来,她吓得怪叫一声,连忙拍打蝙蝠脖颈,示意它在空中腾挪。 惊险躲过之际,来不及沾沾自喜,却瞧见蝙蝠的左翅上,附着了一层幽白色的寒芒—— 那才是库鲁想要命中的位置! 蝙蝠的翅膀本就纤薄透光。 如今赫然蔓延开蛛网似的寒霜,冷气直逼它的皮肤,渗透进血液当中,将那只肉翅染上了一层霜白。 连带着扇动的速度,都为此减缓。 更要命的是,由于两只翅膀扇动的幅度因此大小不一,以至于蝙蝠一时间没能掌握好平衡。 身子一斜,年迈的邪术师毫无力气,两腿夹不住它的脊背,就这么从四十尺的高空中摔落下来。 对于聪明人而言,计算从来算不得什么难事。 库鲁或许不是人,但它一定足够聪明。 “救命!” 邪术师沙哑的喉咙吐露惊慌。 几个临近的地精、兽人不得已放弃乘胜追击。 连忙用手臂交织起了一张‘网’,站在她的落点,堪堪接住。 这反倒减轻了黑蛇的压力。 得到空隙,他看清敌人,不作犹豫,陡然迈开双腿。 倘若施法者远在高空,自己将很难对她造成行之有效的伤害。 可如今她跌落在地,这短暂的距离对他而言,不过一个呼吸的功夫—— 既然唐奇无法躲避那些无形的斥力,也便失去了杀出重围的可能。 自己却不能放下这个看破幻象的诗人不管。 那就只能铤而走险,先拿下这个施法者,争取一个逃脱的机会。 他不信一个能使用三环法术的地精邪术师,会像那些先行的敢死队一般,比草芥还轻贱! 黑蛇的刀一向毒辣而致命。 刀锋晦暗无光,却迅如疾电。 就要刺过她身旁兽人的肩头,向她的喉头抹去。 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三环的施法者,能在如此贴近的距离中,从他的手中存活下来。 正因他的刀足够快,根本不会留给他们反应的时间。 那些刀下亡魂,大多都是临到死时,恍然感受到脖颈的痛楚。 可这次不同。 他是在面对一个,被护卫团团包围的施法者。 这使得‘蛇吻’没能抵达它速度的极限。 也使这柄弯刀的耀眼战绩上,出现了不可磨灭的污点—— 一只兽人反应及时,挥动手斧,天生巨力磅礴待发。 它怒吼一声,“铿锵”之中,火花迸溅,硬生生弹开了‘蛇吻’纤细的刀身。 这短暂的空隙,足够那只苍老地精回过神来。 在黑蛇失手之际,她紧握胸前的项链。 晦暗的邪光从中闪烁,瞳孔霎时间从中心扩散,连带着眼白、整颗眼珠,都化作了一体的漆黑。 枯槁的手掌猛地张开,一捧不知从何而来的黑土,忽然随风一同散在了她的眼前。 黑土飞扬,细碎地像蚂蚁、像蚊蝇。 挥洒之际,宛如蝗虫过境,遮覆了眼前将近三十尺的距离! “恐惧吧!” 她念诵的咒语晦涩难懂,大量的拟声词组合在一起,比呓语更癫狂。 黑蛇离她极近,避无可避。 当黑土灌入他的鼻腔、‘蠕虫’攀附上他的毛孔。 他的心里仅剩下了一个念头: “完蛋了。” 【恐惧术:幻术派系,三环法术。 在 30尺锥状区域内制造一个幻象,被法术笼罩的所有生物,将丢弃所有持握物,直面他们内心的恐惧。 陷入恐慌者,将寻找最安全的路线逃离施法者,直至无路可走为止。 无所畏惧者,将魔法的恐慌施法者本身。】 为什么施法者的地位总是如此崇高? 为什么城邦、帝国的统治,永远需要施法者的依托与维护? 这当然不是出于对学者的尊重—— 能换来尊重的,从来都只有力量。 或许低阶施法者的身体素质,远不如他们这些久经沙场的,同等级冒险者强大。 但纷乱繁多的法术,向来是令人头痛的根源。 “你最好能在战斗的最开始,解决掉敌人中的施法者。 不然你会在战斗的最后,被敌人的施法者解决掉。” 很可惜,黑蛇没能成功践行,这众所周知的守则。 铤而走险的代价,将是他支付不起的—— 黑蛇失去了全部的力气,只剩下了颤抖。 仿佛他从来没有英勇过。 所有被黑土侵染的人,不论敌友,此时都双膝一软,长跪在了地精的身前,双眼唯有漆黑与空洞。 一股源自于内心深处的恐惧,浮现在它们、黑蛇的眼前—— 让他犹如置身溟渊之中。 任由深海挤压着他的胸膛。 他渐渐喘不过气来。 “不、不要!!!” 没人知道他看见了什么。 但这条方才还胜券在握的黑蛇,竟在此时扔下他手中的弯刀,在痛哭流涕中挣扎。 他想要不顾一切的逃离—— 可就待他哭号着,要直起身子的时候。 漆黑从他的眼白褪去。 眼前愈发清明之时。 他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身影,将锈迹斑斑的弯刀,插入了邪术师的胸膛: “不要什么? 你不会是在幻境里被卖钩子了吧?” 第41章 阴谋(求追读) “不可能!你凭什么能不受影响!?” 邪术师的眼仁,恢复了属于地精的棕黄色。 但苍老的面孔中,尽是对胸前这柄弯刀的不解—— 她明确这个洞穿自己的人类,理应被自己的法术所覆盖到。 就算他无惧恐慌,也应该有短暂的迟疑,好供她看清这人要冲上前来,让自己远离人群才对…… 可他根本没有留给自己反应的时间。 几乎是法术绽放的一个呼吸之后,就已经砍伤了自己! “你不会真的指望,我跟敌人解释什么原因吧?” 唐奇自认不是话多的反派。 怎么可能告诉她,自己事先服用过【真视之眼药水】,以至于能看破所有幻觉,好让她之后再有所提防? 恐惧术所捏造出的幻境,不比这晨暮森林的迷雾高贵。 说是能揭露幻象,那就一定可以。 所以在唐奇的视角里,他只在狼狈爬起来、要和黑蛇一同出刀的同时,看到邪术师的手中洒下黑土。 紧接着,包括包围他们的地精、兽人在内,所有人都跟死了父母似的哭丧着脸,纷纷丢下武器。 动作快甚至已经跑进了林地。 没有人阻拦自己,唐奇当然能顺势冲到她的身前。 由于没能完全把握弯刀的距离,他干脆将邪术师捅了个洞穿—— 进一步能将她就地斩杀,退一步讲还能留个人质,有助于帮他们逃离围攻。 而许多控场型法术,都需要施法者保持专注得以维持。 这一刀捅进她的胸膛,受术者眼前的幻象也自然消失。 “法术居然也无法对你起到效用?” 黑蛇并没有留意到唐奇服下的药水,发现让自己感到棘手的法术,在唐奇的眼中竟微不足道。 一时间有些语塞。 唐奇不愿耽搁,掐紧她的脖颈,将她整个桎梏住。 向后退了两步,拉开身位,佯装凶狠的向意识清醒的兽人、地精们吼道: “都他妈给我退后,不然我先搅碎她的肠子!” 但他很快便发现,和这帮野蛮的物种讲道理是行不通的。 这只邪术师在地精的眼中,可能有些地位,以至于它们缩起了脖子,向后退却两步。 但在兽人的眼中,她未必有自己手上的斧头值钱。 猩红的瞳孔中,毫无理智可言。 咆哮着就要挥舞手斧,冲到唐奇的眼前。 邪术师忍不住尖声惊叫: “该死的希瓦娜,为什么还不来救我!?” 黑蛇弯刀如月,就要抹过兽人的脖颈。 可犹如嘶鸣的破风声先行—— 一柄巨斧从半空回旋而来,它的斧刃化作一轮圆月,结结实实的凿进兽人的身侧。 那兽人呜咽一声,吓了一跳,险些栽倒在地。 【警觉】没有发挥效用,说明这一斧头的目的仅限威慑兽人。 唐奇与黑蛇一并望向那巨斧飞来的方向。 却并不为兽人的死亡感到轻松。 恰恰相反,久久不歇的“隆隆”颤地声,使他心头警铃大作。 一股坠入冰谷的战栗感,准瞬间传递他的每一寸毛孔—— “呼、哈!” “呼、哈!” “呼、哈!” 擂鼓与战吼,接踵而至。 他真正看清了,那踏出迷雾的参天巨影—— 那是数只,至少有五十尺长宽的巨龟! 在浓重的夜色与雾气下,宛如一个个拢起、移动的小丘。 硕大的龟背上布满苔藓,龟壳的边际被锯齿状的尖刺与磨尖的骨头加固,上面捆绑着粗厚的绳索与翠绿的藤曼—— 用以维系、支撑龟背上那摇摇欲坠的,犹如塔型的棚屋。 棚屋间,甚至有木板拼凑成的简易平地,以及零散的临时帐篷。 数只巨龟上的平台、木塔,被随它们缓步前行,而左右摇摆的简陋吊桥相连,吊桥上的木板甚至因震颤而落下几块。 它们无需冲撞,森林根本阻挡不住这巨大的身躯,每向前一步,都有成片的树木折倒在地。 为首的龟背上,那座犹如瞭望塔般的最高塔顶,伫立着一个挺拔、直立的兽人。 这并不常见。 兽人总是不顾形象的躬身前行,这迫使它们的脊柱,都进化成了向前倾斜的模样,以至于显得驼背。 但对唐奇而言,这并非是什么坏消息—— 注重形象,说明他至少懂得一些文明。 “如果愿意交流就更好了。” 看着巨龟前,至少三十只的陆行兽人,将他们团团围拢。 唐奇只能这么祈祷。 “不如你告诉我镇子的位置,等我逃出去了,我帮你把死讯传给诗人学院?” 黑蛇与库鲁一边向唐奇凑近,一边迟疑道。 他自认全盛时,这些兽人没办法造成太多威胁—— 打不过,至少自己跑的够快。 可接连的战斗,还是让他精疲力尽。 再跟着耗下去,只怕要阴沟翻船。 但唐奇是不可能放过这个唯一战力的: “我如果逃不出去,你也别想从森林里离开。” “已经到了死局。而你明明能保下一条命,却要让我跟着你陪葬?”黑蛇道德绑架道。 “至少在路上不会孤单,到时候我唱曲给你听?”唐奇不吃他这一套。 “去你的。” 听清态度,黑蛇忍不住在心头暗骂。 唐奇则看向那个塔顶的兽人—— 他爬下了梯子,等踩在龟背上之后,才跳下了地面。 这没有任何问题。 但唐奇还以为会他会纵身一跃,英雄登场似的坠落人群。 当然,就凭哨塔的高度,真那么做大概率会摔断条腿。 身前的兽人纷纷为它让出一条道路,重拳锤击着自己的胸膛,富有节奏: “呼、哈!” “呼、哈!” “呼、哈!” 随着对方走近,唐奇才意识到,对方远比自己想象的显眼—— 在兽人这个族群里,没人在乎你的性别。 只在乎你的力量。 以至于雌性的体格也相当健壮,角力之下,并不会输给任何一个雄性。 纵使如此,眼前的女兽人还是只能称得上健美。 不夸张,但足够匀称。 她的獠牙不够粗壮、更不够锋利。 只犹如虎牙般显露嘴角,衬得她那张棱角分明的,近似人类的姣好面孔更显英气。 淡绿色的皮肤不加遮掩,寓意着她的血统不够纯正。 破旧的布条牢牢箍在前胸,尽可能地不让两团累赘影响她的行动。 这是一个半兽人。 一个在弱肉强食的社会中,在暴力与鲜血的倾注下,仍然成为了部落领袖的女性半兽人。 一时间,唐奇不知该是喜是忧。 而一切的情绪,都在看清这个半兽人的肩头,所盘飞的眼球之后,扭转作了惊骇。 没有人知晓,这些本该被南方战线,阻隔在长城之外的兽人,究竟凭什么能跨越万里,深入到东岸中部的晨暮森林。 也没有人知晓,他们凭什么能在这充斥幻觉的迷雾中,寻找到前行的方向。 可如今,当这个与梅拉德肩头,一模一样的构装体。 一颗被置入瓶中,插上齿轮双翅的人工生命,出现在唐奇的眼前时。 新星那傲慢的声音,霎时间回响在他的耳边: “这种程度的魔法造物,寻常的冒险者也租赁不来。 也只有那些在龙金城中,有些地位、权势的大人物,才有渠道高价租赁这么一只……” 他恍然意识到,如今发生的一切,绝不能被算作‘意外’。 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 阴谋。 第42章 我们意念合一(求追读) 说实在的。 当看到手下的蠢货,想要一斧头将那个人类,连同那只烦人的老地精砍死的时候。 希瓦娜心中是有些期待的。 【烈吼】部族,一直是兽人、地精、巨人杂糅出的部落。 他们尊崇的并非血统。 而是‘力量’。 这是许多兽人部族的信条。 不论是兽人、地精、亦或是随便什么物种,只要你能体现自己的价值,证明自己的强大,部族就有接纳你的理由。 否则也不会让她这个混血种,拼杀到酋长的位置。 但芭芭娅,这只地精裔里的老先知,远比他这个新酋长更有威望。 这不仅仅因为,这个老先知是族内唯一的施法者,能听到‘神明的指引’。 而部族向来尊崇这份信仰。 更因为自己是个本该被族人带去‘猪笼’,用于生育的女性。 如今成了领袖,遭到一些老家伙们的嫉恨。 当然,和她答应了那笔交易也密不可分。 为了躲避南方的黑雾,借着大传送阵,带领整个部族迁徙到这片森林,决定前往那座小镇之后。 部族已经有两个月没能展开劫掠了。 所有族人都憋着一口恶气,只想着抵达那座小镇之后,将杀戮与饥渴一并倾泻出去。 这反倒给了这个老先知妖言惑众的机会。 她屡次提出身先士卒。 带领了一帮先头部队,在森林中劫掠了一些人类,颇受爱戴。 如今许多族人,开始对自己短暂的统治感到失望,暗中听从着芭芭娅的差遣。 也就是这次,遇到硬茬子,让她在阴沟里翻了船。 如果能让她就这么死在迁徙的路上,对希瓦娜而言再好不过。 但这个念头也只能想想。 芭芭娅毕竟是聆听‘神谕’的先知。 如果让族人知道自己放任不管,那整个【烈吼】部族都会在迁徙过程中一拍两散。 想到这里,希瓦娜甚至有些愤恨。 这个人类为什么,没能直接割断老地精的脖子: “把她放开,我给你们留一个全尸。” 尽管察觉到一些端倪。 但这并不能帮助唐奇脱身。 比起什么上位者的‘阴谋’,他眼下还是要保住小命。 握紧捅穿邪术师的弯刀,不拔出来单纯是因为能堵塞伤口,免得她因失血过多而死。 唐奇干脆道:“我不杀她,你让我们离开。” 这柄阻拦兽人的巨斧,一定是出自眼前这位之手。 这意味着手中的地精对她至关重要。 他必须利用好手上的这张牌。 “要杀就杀,我就不爱听你们人类的废话! 真让你杀,你敢动手吗?” 希瓦娜可不是手下那帮愚蠢的兽人。 眼前的人类什么打算,她一清二楚。 “好。那我听你的。” 唐奇咬牙,干脆地将弯刀拔出来,又冲她的左腹捅去一刀。 又要拔出来,捅第三刀时,反而是被掐住脖颈的老地精承受不住,撕扯着嗓子哀嚎起来: “住手、住手!愚昧的孩子们,快睁大你们的眼睛瞧瞧,这位新晋的族长在做什么—— 希瓦娜,族人们会记住你是怎么对我的!” 希瓦娜知道这两刀扎不死这只老地精。 从她腰腹的伤口附着的幽绿色微光,便能瞧得出来。 她的身上充斥着一股死灵气息,为之减轻着伤势。 【虚假生命】,那道法术似乎是这么叫的。 但自己还真他妈的,不能让这个人类一直捅下去: “好,那就一命换一命!” 她大手一挥,让手下的兽人,将一伙人类推出来。 爆狼与商队主仆,早已不见踪影。 这是几个没能逃出去,而被围困的普通佣兵。 和几个闯入晨暮森林,被抓来的冒险者。 他们被捆绑在一起,喉头呜咽,将希冀的目光投向唐奇,似乎是想告诉他‘我们都是人类,是一家人’。 “你、或者他们,再不济算上那个镇子里的人。选一个,一命换一命!” 镇子? 唐奇与黑蛇对视一眼。 这支兽人部落,是冲着星梅镇去的? 而不论他们目的为何,这看似公平的交易,却并不安全。 每个兽人所恪守的信条不尽相同。 这取决于部落之间的差异。 ‘征服’、‘信仰’、‘力量’、‘仇恨’…… 却唯独没有‘守诺’。 唐奇不会赌: “她一条命,换我们三个。” “Rua?” 完全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情。 库鲁的眼角紧跟着就湿润了—— 其实是因为刚才【恐惧术】的效用,把它吓得痛哭流涕。 但现在,它不介意告诉唐奇: 这是、感动、泪水。 “不划算。”希瓦娜摇了摇头。 她是真他妈反感谈条件。 这群狡猾的人类,永远都不爽利。 唐奇执意道: “蚂蚁的命和大象的命哪个值钱?” “都不值钱。” “你的命和我的命哪个值钱?” “我。” “一换三的交易太过片面, 生命从来都分高低贵贱; 事实就摆在你的眼前, 你应该考虑我的意见。” 唐奇轻声歌唱,并时刻紧盯着眼前半兽人的表情—— 他有些摸不清,这帮以急躁、残暴著称的家伙们,能否被【交友术】影响,静下心来做他一分钟的朋友。 无所谓后续对‘朋友’的追杀。 一分钟,足够他们逃进森林里去了。 希瓦娜眉头紧皱。 她更喜欢激昂的战吼,听不进这些轻扬小调。 她喜欢不服就干,不愿听大小道理。 但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一瞬间,她竟莫名其妙地在这个人类的身上,瞧见了一些父亲的影子—— “希瓦娜,我们杀戮、掠夺的原因,从不是因为什么原始的兽性、什么神明的诅咒。 而是我们想活着,好好的活着。 执着力量是为了活得更好、放纵欲望是为了活得快乐。 但短视的他们不会明白,当灾难来临,我们不再像过去一样富足时。 为了活着,我们只能学会压抑、学会克制……” “臭老头,你好烦。” 希瓦娜情不自禁地啐道。 唐奇一怔。 果然,这帮兽人的眼里,根本不存在‘朋友’这个概念么? 既然如此,时间有限,他就只能…… 唐奇对黑蛇、库鲁使了使眼色。 后者彼此对视一眼,仿佛读懂了什么。 唐奇见状,上前一步。 黑蛇紧握弯刀。 库鲁迈开步伐。 他们意念合一! 三人同时道—— “我是来加入你们的!” “往哪跑?” “饶命!” “……” 唐奇三人面面相觑。 黑蛇就要破口大骂,但唐奇却抢先打断道: “你们兽人部族应该有吸纳强者的传统,对吧? 不管你们是用什么方法跨越的长城,如今深入领主联盟的腹地,势必要面临不少威胁。 能抓住这只地精施法者,已经证明了我们的能力。 作为人类,我还能帮你熟悉附近的地理环境。” 眼看两人一狗一个目光坚定。 一个持刀迎敌。 一个干脆直接跪在地上,磕起了响头。 希瓦娜大抵从来没想过,她这种单线程的大脑,还会有宕机的一天。 果然,没人能猜透这些狡猾的人类,脑袋里到底在想什么—— 唐奇没能意识到,他的【交友术】成功了。 以至于年轻的酋长,竟然真的考虑起,他们能否带来什么用处。 最重要的是,该如何利用起,芭芭娅的这次失败。 第43章 输得漂亮 希瓦娜首先看向黑蛇。 她在哨塔上望的清清楚楚,这个人类的武艺,远比她见过的任何一个人高超。 正因如此,她才刻意选择了旁观。 想看看他能否在【天际巨龟】抵达之前,早些取走芭芭娅的性命。 只可惜,这个人类对法术束手无策。 让芭芭娅拖延了时间,成功向自己求助。 她不可能当着族人的面,让这位老先知去死。 不过…… 如今芭芭娅被擒,足以打断她拥趸攀登的趋势。 如果由自己来解决,‘芭芭娅所解决不掉的人类’。 似乎是个稳固威信的办法。 她的考虑,既是受到了【交友术】的影响,也归根于她懒得考虑那么多。 管她能不能打过? 先打了再说。 兽人野蛮,却十分热衷于一些仪式感的行为。 角斗、逃杀,是从他们孩童时期,能够使用一根木棍或者粗糙的刀子开始,便已经要掌握的技能。 无法承受战斗的孩子,会从部族的主体中被驱逐出去。 哪怕成为酋长,都要从公平的厮杀中角逐、胜出—— 想要证明自己?来打一架吧。 急于优先生育?来打一架吧。 闲的无聊发昏?来打一架吧。 希瓦娜伸手一握。 那柄落在兽人脊背上的巨斧,便像受到呼唤,盘旋着飞回到她的掌心。 “轰隆”一声,斧刃被希瓦娜一脚踩入大地: “那就来打赢我—— 我赢了,把你手上的老家伙、你们的命,一起交出来。 我输了,要走要留,随便你们!” 既然要夺回芭芭娅,向身后那帮族人证明,自己远比这位老先知可靠。 那她就决不能输。 唐奇向后退了两步,指了指持刀以待的黑蛇: “对付你,我的小弟足够了。” “那我要你有什么用?” 希瓦娜讨厌懦夫,所以冷嗤一声。 “我可以使唤他,这足够了。” 黑蛇拧眉转过头去。 唐奇懒得在意他的斜眼,示意让库鲁捂住自己手上老地精的耳朵。 小声嘱咐道: “记住我说的话——待会儿不管你能不能打赢,都要输地漂亮,懂吗?” “输,为什么?” “指望兽人信守诺言?你还不如指望库鲁,把它祖宗喊出来帮我们。” 唐奇扫视一眼四周,那些逞凶好斗的兽人们, “输赢没那么重要。 你赢了她,让这个当酋长的,在族人面前丢了面子,她气急之下还能饶过我们不成? 我猜,这支部落是跟龙金城的大人物们有过交易,才能抵达这片森林。 这说明她至少是能够沟通的。 将佣兵和冒险者俘虏,而不是直接宰掉,证明她没有赶尽杀绝的信条。 你只要跟她打的有来有回,最后在千钧一发之际收上一招,惊险落败。 围观的兽人看不出来,她还能不知道你是在故意给她涨脸? 到时候,咱们手上还有个绝佳的人质,不愁没得谈。” 黑蛇古怪的看了他一眼: “这些也是学院教的?” “当然,《乌拉桑的一千零一句赞美》。” “又是哪本你没写出来的书?” “这教材是真有。” 不得不说,虽然唐奇也觉得乌拉桑这位导师,称不上有多少真才实学。 但他编撰的教材,的确可以用作奉承贵族的典范。 “兽人可不是贵族,你这么做只会让她觉得屈辱。”黑蛇有些不信。 唐奇却说:“没听到这只老地精之前怎么喊的么——‘族人们会记住你是怎么对我的’。 我觉得比起自己的荣耀,她更在乎族人对她的看法。 或者说,她更在意自己的地位是否稳定。” 唐奇拍了拍他的肩膀, “总之,输的漂亮点。” “别装作一副信任我的样子。” “我就是信任你。” “嗯?” 黑蛇回过头去,却瞧见唐奇早已收起了一贯的笑脸。 他竟出奇的认真: “你是从大荒漠走出来的人,我相信你能带我离开这里。” 黑蛇总觉得有些不自在,拿肩膀扫开了唐奇,冷笑一声: “喂喂,你不会真的在相信一条恶棍吧?” 他可不会做什么承诺。 这玩意儿一向要人命。 冒险这条路上,他见过不少人说过类似的话—— 一个牧师提起过,等干完这一票,就回去娶他心爱的女人。 嘿,结果转眼就死在废墟里,尸体都没能捞出来。 再说,他凭什么一定要带这个诗人离开这里? 真要出了岔子,这些兽人可拦不住自己。 之所以现在还在乎他,完全是惦记那个看破幻觉的能力—— 既然兽人的目的地是星梅镇,他需要早点回去,提醒避难才行。 “输的精彩,当老子是马戏团里杂耍的艺人么?” 懒得理会身后的诗人,黑蛇转动着手腕,估算着自己还剩下多少体力。 希瓦娜将那足有一人高的巨斧扛在肩头,上前一步。 耳边兽人的战吼整齐划一,响彻林间: “呼、哈!” “呼、哈!” “呼、哈!” 甚至将天际龟背上,那些棚屋与帐篷中的部落孩童,也吸引了出来。 他们趴在摇摇欲坠的木板上,目光充斥着对角斗的希冀。 似乎还有地精下了赌注,但部落的族裔无一例外,都押宝给了他们的酋长—— 她之所以能担任这个领袖,而不是一个移动的子宫,可不是因为部落崇尚母系主义。 希瓦娜受不了眼前人类磨磨唧唧的模样,斧头扛在肩上不过几秒钟,见他没有先手的欲望,干脆大喝一声。 拖曳着巨斧,猛地前冲,宛如奔行的虎豹,霎时间跃进十余尺的距离。 手中巨斧抡起,斧面上未能洗净的污血,在眼前划出一道暗红的血月。 斧柄极长,黑蛇明白,只是单纯的后退无法拉开两人的距离。 他下腰起桥,斧刃只在他腰腹的上方呼啸而过。 但希瓦娜攻势不停,眼见巨斧抡空,借着向心力顺势转体,再旋一斧。 黑蛇躲闪不及,单手撑地一跃,堪堪躲过猩红斧刃。 腾挪半空之时,手腕一抖,刀刃在夜色下藏敛锋芒,划过她的小臂,溅起一道血花。 可兽人的皮肤坚硬,耐受力强。 这道细小的伤口,甚至无法为希瓦娜带来痛感。 她仍未卸力,臂膀使劲,带动着两轮旋转的势能猛地上劈。 挥舞出的风刃“呼呼”而过,宛如蛮熊低吼,掀起了脚下潮湿的泥沙! 黑蛇脚步一拧,侧过半身,险而又险地将斧刃避过。 右手反转,刀口向下,置于左耳之前。 趁希瓦娜难以卸力,持握巨斧、双臂高举之际。 他操控刀尖,径自向她的右眼刺去! 第44章 蛇与熊 弯刀的刀尖从来是两面开刃。 又因月牙似的弧度,在刀刃质量本身强硬的前提下,往往比直剑的刺击更诡谲、更致命。 而黑蛇出手极快,希瓦娜已经没有分辨刀尖落点,从而将巨斧抵在眼前格挡的时间。 她干脆借着惯性将斧头抛上天际,斜身捶拳,向下砸开黑蛇的小臂。 刀尖偏移三寸,划过她的颧骨,落下一道浅显的血痕。 希瓦娜顺势转身,左拳横扫,要借势轰击在黑蛇的脸颊。 但后者早已稳住身形,向后猛地撤步。 那本该直刺的刀尖同时拉回,却因弯曲的弧度化作利钩,犹如毒舌刁钻的信子,抹过半兽人的后颈! “扑哧!” 浓稠的血液流淌上刀身,滴落在泥土之中。 反刃倒钩在希瓦娜的脖颈,迫使她忍痛闷哼。 她意识到刀尖嵌入地很深,如果不是自己的皮肤还算坚硬,这一刀的力道能砍下她半个脑袋。 黑蛇根本不给她喘息的机会,见刀刃无法存进,干脆一记鞭腿踢上了她的脚踝。 希瓦娜重心不稳,仰头栽倒。 踉跄之际,那双能目视黑暗的眼睛,赫然瞧见一柄弯刀要刺入颅顶—— 黑蛇明白,不能要了她的命。 毕竟,一旦失去一个还算文明的领袖,这些围绕在他们身边,观赏这场角斗的兽人必然不会安分。 他们可不会因为黑蛇赢下了角斗,而拥戴他这个更强大的‘人类’。 只会让其他不安分的家伙顺势夺权,指挥着族人乱刀砍死他们这些异族。 哪怕他从中脱身,也难免挂彩,不见得能活着走出森林。 “还真他妈要输的精彩。” 黑蛇暗啐一口,决定让这一刀假装失手,落在她的耳畔。 可刀刃还在额头一尺之外时,他却见到希瓦娜淡色的皮肤上,赫然鼓起粗壮的青筋,匀称的肌肉也随之拢起: “吼——” 她的喉音变得极为粗重,像一头在森林中咆哮着,意图宣誓主权的蛮熊。 荡起的声波掀动狂风,轰然炸在了黑蛇的眼前。 斥力袭来,将他震飞十尺,黑蛇被迫停下刺击,在空中翻滚卸力,不至于狼狈地跌在地上。 再将目光落在女兽人的身上,发现她已笨拙的站起身来。 手掌虚握,那柄被她抛去的巨斧,立时像是被牵引似的,飞旋回她的手中。 她整个身躯都比方才扩增了一圈,原本更接近人类的面孔,也变得狰狞凶恶。 眼眸猩红如血,狠厉外泄。 “去死!” 狂吼之际,她猛地踏地,“轰隆”一声,将脚下的土地都震碎个浅坑。 紧接着,宛若离弦之箭,向黑蛇狂奔而去! 她的身躯变得健硕,可步伐却十分平稳,甚至比过去更迅捷! 而远远旁观的唐奇,分明在她的背后,看到一头蛮熊的虚影—— “是野蛮人!?” 并非所有远离城市生活,于荒野中磨砺技艺的人,都能被称之为【野蛮人】。 真正的蛮子,不止在恶劣的环境中锤炼体魄。 更善于发掘‘愤怒’的秘密。 他们掌握这股原初的情绪,并加以利用,甚至将这股冲动付诸到战斗之中。 而【图腾武者】则更为不同。 他们是发掘自然中,那些凶残生物心中的‘愤怒’,通过模仿、学习,直至灵魂与之交融,从而获得自然的伟力。 如今,她唤出图腾精魄,增添起巨熊的气力。 挥动的每一斧,掀起的烈风都像是无形的气刃,剐蹭在大地上,落下纵横的印痕! 黑蛇并不以力量见长,他毫不怀疑,自己的弯刀若是在此刻与巨斧相撞,能直接将他的手掌反震到麻痹。 他只能故技重施,试图在躲避的同时,用弯刀反刃在对方的手臂上划下两道伤口—— 可这次,他的刀锋就像是剐蹭在了铁板上,甚至没办法在皮肤上擦出痕迹。 她的皮肤因图腾而更为坚硬。 庆幸的是,‘愤怒’亦有代价。 希瓦娜的攻势,看起来不再具有章法。 巨斧劈来的路数也变得极为清晰、好辨,黑蛇闪躲起来也更为轻松。 他仍要趁着对方停顿的间隙,向她的身上抹去刀光 可这次,希瓦娜干脆不躲不避,以伤换伤,在弯刀斩上肩头,迸溅血花的同时,横斧劈去—— 黑蛇一贯闪避,仍是被激烈的风刃斩破了腰腹! “乌哈!!!” 见到自家首领一斧将黑蛇劈地鲜血淋漓,围聚的兽人不约而同爆吼一声欢呼。 唐奇则心有余悸地看向黑蛇,有些担忧他是否因为接连地战斗,而力有不逮。 “嘶!” 阵痛袭来,黑蛇下意识按住被剐蹭到的伤口—— 鲜血已然染红了他丝绸的短衫,但他距离把控的精准。 拧腰之后,也只是看着吓人,并没有透过皮肤,伤到内脏。 而希瓦娜那被蛮熊精魄加护的肩头,呈现出的刀伤亦是如此。 黑蛇气喘吁吁,感受着双腿传递的乏力,他知道不能再拖延更久: “这哪里还需要我输的漂亮? 还不如先想想,怎么才能获胜……” 他承认,自己小看眼前的兽人了。 单论技巧,自己可以把她按在地上摩擦。 可希瓦娜占据着血脉、体魄的优势。 这种以伤换伤的打法,未免有些太克制,他这种灵活取胜的剑客—— 哪怕动作再怎么灵动,也不可避免会因为惯性,而漏出空门。 只要在这时,结结实实挨中一下,他就要立刻失去作战的能力。 他们就像是在丛林间搏斗的蛇与熊。 毒蛇无法用尖牙咬碎棕熊的血肉,只能灵活地摆动身形,在它的四肢、躯干、脖颈留下浅显的咬痕。 看似占据上风,却收效甚微。 而棕熊始终无法抓住这条敏捷的毒蛇,可一旦让它寻到了机会,它的利爪对毒蛇而言便是致命的。 而精疲力尽的毒蛇,迟早会有爬不动的一天。 到时候,它就只能成为蛮熊的腹中饱餐。 “把野蛮人狂怒的时间拖过去!” 喘息之际,黑蛇的耳边传来唐奇急切地提醒, “疼痛只会让她变得更愤怒!” 愤怒是一种情绪。 情绪是会发生变化的。 上一秒会因为吃下蛋糕而感到喜悦。 下一秒,就会因为蛋糕落在地上而愤怒。 野蛮人掌控愤怒的秘辛,也不过是尽可能地将这段情绪放大、时间拉长。 只要在这段时间里,不去加以刺激,她自然会回到此前那副冷静的状态。 黑蛇明白唐奇的意思—— 要在她这次的怒火消退之后,重燃怒火之前,结束这场战斗。 但自己的体力,只支撑这一次机会! 第45章 胜与负(5k求追读) 希瓦娜本就不够耐心,狂怒之下更不会留给黑蛇喘息的余地。 她的攻势犹如疾风骤雨,偌大的巨斧在她手上,甩得像是一根竹木的鱼竿。 黑蛇决心将这段时间拖过去,干脆只顾着躲避。 他的战斗经验要丰富许多,游荡者出身的他,更是将身体的每一块肌肉、骨骼,都掌握地透彻。 以至于他总能像条软骨的毒蛇,从攻击的间隔中滑溜出去。 可是瞧见自己的攻势频频失手,希瓦娜反倒更为恼火了—— 这是一场不能输的角斗。 先知只有一个。 不服这位酋长的老家伙却有许多。 “懦夫!躲躲藏藏算什么本事!?” 如果是全盛状态,黑蛇不介意回嘴两句。 但他现在只觉得疲惫,连说话的力气都不想耗费。 连连后退,直至退到一只兽人的面前,避无可避,才纵身一跃,踩在希瓦娜的肩头,向另一侧拉扯。 希瓦娜仍旧觉得恼火。 但这份恼火终究会演变成挫败。 到时她就会因为失望,而冷静下来。 那才是自己出手的时机。 眼见黑蛇辗转腾挪,稳定住了局势,唐奇只觉得这场角斗的胜负,只是时间问题。 但越到最后关头,他越不能松懈。 地精邪术师,是他们唯一的筹码。 绝对不能让她趁势逃脱。 否则连谈判的资格都不会有。 只是,老地精在角斗的这段时间,竟出奇地安分守己。 伤口处那抹死灵气息,正为她稳定着伤势…… 唐奇不由思考起,她所能带来的威胁—— 照常理而言,接连使用了【火球术】与【恐惧术】。 她的法术位应当是消耗一空的。 【法术位】与施法者的精神力息息相关。 譬如新星这个等级的施法者,他的精神力足以支撑两个二环法术,四个一环法术。 除非使用非常手段,否则当法术位耗干之后,他的大脑便再也承载不住更多的压力,必须经过长久的休憩,将精神恢复到全盛状态。 而同为施法者的邪术师,法术位则堪称贫瘠。 当然,由于她的力量本身并不属于自己。 所以只需要短暂的休息,便可以释放所有的压力。 【虚假生命】则属于宗主赋予的特殊赐福,并不算做她的法术之一。 让唐奇担忧的是。 在黑蛇与女兽人角斗的这段时间里。 被弯刀捅入腹部,始终没能拔出来的老地精,是否算作了休憩? 或许趁现在,对她的腰腹再捅上一刀,才更稳妥些? 唐奇有些摸不清楚状况: “算了,保险一点。” 想到便做,直接将弯刀猛地拔出,又冲着芭芭娅的另一侧捅去—— “该死的人类,你在做些什么!?” 突如其来的一刀,使老地精忍不住痛呼一声。 唐奇意识到,她伤口处那些幽绿色的光晕,随着自己的这一刀就此消散了。 不怪芭芭娅歇斯底里—— 原本她借着场上两人打斗的空隙,已然闭上双眼,祈求她那位‘主人’的恩泽,为她释放着大脑的压力。 但这突如其来的一刀,直接断开了她祈福的连接。 而【虚假生命】的消失,寓意着接下来,她所受到的任何伤害,都将由自己完全承受…… 究竟是巧合? 还是这个人类的眼光,实在是毒辣…… 她紧紧咬牙,神色不定。 而在唐奇补刀的同时,身旁的库鲁忽然缩了缩脖子,凑到了他的腿边: “看戏、人多!” 唐奇紧跟着环顾四周,发现许多呆在龟壳上的地精、兽人,为了获得更好的视野,正不断向着中心围拢。 如今角斗越发白热化,局势上也是希瓦娜占据上风。 耳边的欢呼呐喊声不绝,看客越来越多也算正常…… 不对。 唐奇微微眯起了眼。 自己如今也在包围圈之内,与人群隔着数尺的距离。 而那些围聚过来的好事者种族不一,黄绿皮肤的矮小地精,却大多围拢在自己的身侧。 “库鲁,你帮我盯紧周围。” 唐奇不得不掐紧老地精的脖颈,并距离身后的地精再远一些, “老实点,别给我耍花样。” “你都捅了我一刀,我还能怎么样!?” 芭芭娅尖细又沙哑的声音,总让人浑身不适。 而人群之中的黑蛇,已然遛着发狂的希瓦娜长跑一圈。 心里则是不断盘算,该如何让希瓦娜体面地赢下这场角斗。 虽然不太情愿,但有的时候,‘失败’就是一种‘胜利’。 他不是要跟谁比个高低,那是他年轻时候爱干的事。 眼下,他必须抢先兽人一步,回到镇子才行。 想通关键,黑蛇也不再扭扭捏捏,看清希瓦娜眼中的怒火渐渐淡去。 他明白,这是他唯一能把握的机会。 当即停下脚步,转身向野蛮人疾奔而去。 希瓦娜瞧见恼人的跳骚终于不再乱窜,爆喝一声,向他的头颅挥去巨斧。 猩红的残月刮去狂风。 眼前却没有那个人类的身影! 在她挥空的同时,眼中的怒火,背后的蛮熊,都在顷刻间荡然无存。 而黑蛇已然滑铲越至她的身后,双脚蹬地,猛然跃起,回身抽刀。 希瓦娜顿感惊慌,连忙顺势扭转腰身,大喝一声,要借着惯性,将巨斧抡成圆月,回旋斩向身后! 而黑刀已然划破夜色,在向希瓦娜的后颈斩去—— 如果这一刀足够迅猛,将会在希瓦娜斧击命中之前,先一步正中她的脖颈。 这未必会要了她的性命。 却必将左右胜负。 希瓦娜紧紧咬牙。 与黑蛇交锋良久,她知道自己不够快,拦不住这蓄谋已久的斩击。 这一刀之后,自己此前的狂言、赢得声誉的希望,都将为此烟消云散。 一时间,她有些懊悔答应那个口若悬河的人类,作出角斗的赌注。 战败之后,自己是否要履行约定,放他们离开? 在短暂的犹豫之后,希瓦娜最终选择了否认。 什么契约、什么荣誉? 没有兽人会在乎这些。 更没有一个部族的酋长,会容忍一个胜过自己的人,活过三天…… 否则那个人就会取代他的位置,成为新的酋长。 部落就是如此野蛮。 必须让他们死在这里! 希瓦娜在心中笃定,就要迎接自己设想的结局。 可刀锋并未如期划过她的后颈。 反倒是巨斧卡肉的触感,先一步传递到她的手中。 “轰隆!!!” 希瓦娜借着惯性,将黑蛇整个轰飞出去。 胜负已分! 她迟疑地回过头去,看到那个趴在地上,脊背上赫然落下一道狰狞血痕的人类—— 伤口看着吓人,但根本没伤到脊柱。 她堪堪意识到,在角斗的最后一刻,这个男人根本没有翻过身来,挥出那一刀。 而是提前判断好了距离,将伤势控制在了一个合适的范围之内。 他在放水。 而自己,胜之不武…… “乌哈!!!” 可没有兽人看清真相如何。 他们只瞧见了眼前的结果。 霎时间,希瓦娜的耳边炸响粗犷的欢呼: “希瓦娜!希瓦娜!希瓦娜!” 她不知自己是否该享受这次欢呼。 在她沉默之际,呼声响彻林间的同时。 唐奇的脊背,却犹如砸中冰锥。 那种独属于【警觉】发麻感霎时袭来! 可他手中还紧抓着一只老地精,行动受阻。 干脆在意识到危险袭来的顷刻,掐紧芭芭娅的脖颈,转身向身后挡去—— 数道银光于眼前闪过,四只从旁观人群中钻出的地精,将手中的劣质弯刀,同时砍向了他们尊敬的先知。 “啊!!!” 芭芭娅怪叫一声,狭长的双眼流淌起豆子大的泪珠, “你们这群废物,砍到我了!” 几只地精怔住了,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类的反应竟如此迅速。 他们还以为没人发现自己。 可地精的失利无法抚平唐奇的紧迫。 他是个吟游诗人,并不以力量见长。 能一手持刀,一手拎起芭芭娅,全靠这只老地精身材矮小,枯槁的身体没挂几两肉。 但四只地精结结实实的重劈,偏移了芭芭娅的重心。 致使自己无法再紧握她的后颈。 脱手之下,让这只老地精跌到了地上! “糟了!” 唐奇不敢耽搁,连忙要上前抓取这唯一的‘筹码’。 但四只地精乘胜追击,再次挥舞刀光,砍向唐奇的额头。 “Rua!” 库鲁挥舞魔杖,射出一道冰晶,正中一只地精的额头,霜冻使他僵硬的弯刀毫无威慑可言。 唐奇顺从【警觉】,感受另外三只地精挥砍的落点,拨挡下他们的攻势。 他没有顺势挥砍。 试图冒着三只地精再度进攻的危险,穿过他们,直接冲向倒地的芭芭娅—— 可那三只地精,已然为她争取了片刻的时机。 她不顾身上淌血的伤口,执意握住脖颈前,那枚宗主赐予的吊坠。 邪术师唇齿之间,吐露刺耳嘈杂的秽语,犹如蚊蝇在耳边“嗡嗡”盘旋。 晦暗的邪光霎时迸发,将她的吊坠与指间相连。 “【魔能爆】!” 刹那间,【警觉】作响。 将至的危险,压迫唐奇浑身冷颤—— 一瞬间,耳边嘈杂的欢呼、地精的啸叫、狗头人的担忧…… 一切声音,都仿佛化作了沉闷的白噪,逐渐归于寂静。 唐奇恍然发觉,自己的视力变得尤为敏锐。 以至于那两抹无形的,将所过之处的火光、白雾、空气,都震荡着扭曲的斥力。 在他的眼前都显露出了柱状的轨迹。 它们犹如两柄利剑。 要刺破所过之处的一切。 直至他的胸膛、他的心脏。 这束斥力的威能,唐奇已经体会过了。 只是偏移到他的腰腹,便足以将自己轰地艰难吐水。 这具脆弱的身躯,经受不住它接连的轰击。 “要躲开。” 他的头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 这是他唯一能做的选择。 “快躲开。” 他试图迈动自己的双腿。 却发现它们好似陷入了下陷的泥沼,沉重而乏力。 将他牢牢禁锢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快他妈躲开啊!” 唐奇在心中咆哮,可在泥沼之中沉沦的双腿,已然扎下了根须,嵌入了地底。 任凭呼唤,无所动摇。 脊背的冰冷,让唐奇意识到了缘由—— 【警觉】增强了他对危险的感知。 等同于在固定的时间里,无限拉长了反射神经的距离。 让他的大脑处于一种,近乎于‘子弹时间’的错觉。 可他的身体太过羸弱,跟不上神经的传感。 因而呈现出眼前这类,思想与肉体几乎分离的状态—— 这世上从不存在两全其美之物。 【警觉】能帮他避过那些足以反应的危险。 却也让那些无法避及的恐惧,变得刻骨铭心。 这道无形的斥力转瞬即至。 让唐奇触碰到了死亡。 而无可奈何。 “砰、砰!!!” 两道爆鸣声破空炸响,堪比积蓄乌云间的轰雷! 唐奇整个人倒飞出去。 他的听觉逐渐清晰、他的视线变得昏暗、他的胸口变得沉重…… 当坠落在地面时,他感到自己就要喘不过气。 但这,不是死亡应有的感受。 是重物倾轧在胸膛时,所被压迫地窒息感。 唐奇茫然地睁开双眼,摸索着自己身前的重物。 滑腻的湿热,传递上他的指间。 鼻腔灌入了一抹浓重的血腥—— 这是个人!? “咳咳、咳咳!” 脊背遭受重创的黑蛇,只觉得喉头涌上一股腥甜,将淤血吐在了唐奇的肩头。 唐奇没想到,在最后关头救下自己的,竟然还是这个佣兵。 但他更不理解。 他不惜受创,也要竭尽全力地救下自己的原因? “你——你为什么!?” “少废话。你死了,我他妈还怎么赶回镇子?” 黑蛇气喘吁吁,骂人的口气都变得虚浮。 星梅镇……对这个佣兵来说,真有那么重要? “有什么话等出去了再说!先他妈扶老子起来,我们、还得杀出去。” 眼下根本不是说废话的时候—— 芭芭娅再次握上了胸前的吊坠。 秽语又要从齿间吐露: “【魔能】——” 她的字节还没能完整的念诵。 一记重拳忽然砸在了她的面颊上。 这一拳裹挟着磅礴巨力,她脸颊上的皮肤都因气浪而颤抖,颧骨紧跟着凹陷进去。 老地精被一拳轰飞进围观的兽人群中,他们分分退避,任这位先知在湿润的土地上,拖曳出一道深邃的沟壑。 她根本禁受不住这么庞大的力道,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直接晕厥过去。 “乌哈!?” 兽人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拳震撼到,纷纷看向那位出拳的领袖—— 希瓦娜冷啐一口,将手中的巨斧狠狠凿进了地面: “我他妈还没打完呢,你个老家伙插什么手!?” 部落的角斗是神圣的。 在没能确定胜负之前,任何介入斗争的人,不论身份,都将视为对部落的不敬。 黑蛇还能行动,还没有投降,就还没有结束。 所以希瓦娜有充足的理由,教训这个一早就让她感到不爽的老地精。 至于那个人类…… 看着被唐奇搀扶起来,却试图站地笔直的黑蛇。 希瓦娜忍不住握紧了拳头。 荣耀告诉她,自己该向族人们解释,自己胜之不武的事实。 “为了这个位置,为了部族,要学会压抑、学会克制……” 希瓦娜长吐一口气,“砰”地一声,捶上自己的胸膛, “你败了。 我们【烈吼】部族,容不下一个弱者。 但有个不长眼的老家伙,打扰了这场赌约。 所以—— 快滚吧! 滚回去好好修养。 抱着对【烈吼】的恐惧,看着我们的铁蹄,踏破那座小镇—— 我会在那里等着你。 到时候,我们再重启这场未尽的角斗!” “乌哈!!!” 兴许是看得过瘾,也没哪个兽人想要忤逆希瓦娜的决定。 只在欢呼中,庆祝着他们的又一场胜利。 希瓦娜则叹了口气。 她或许是真的成长了。 也能跟老爹一样,面不改色地说些不要脸的谎话。 但不论如何,她都会放过这个人类—— 既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名望,她也不介意兑现这个赌约。 更何况,她不愿意回想起胜之不武的结果。 这让她有种明明赢下了角斗,却输掉了所有的错觉。 把他留在部落里,只会让人觉得心烦。 但有朝一日,她一定会重夺属于自己的尊严。 在那之前,放他一马也未尝不可。 就当是…… 对强者的尊重。 ‘力量’。 是【烈吼】部族的信条。 “呼、哈!” “呼、哈!” “呼、哈!” 兽人为他们让开了一条通向林间的道路。 战吼像鼓,是在庆祝,也是在示威。 趁着希瓦娜还没有中途反悔,唐奇与黑蛇对视一眼,昂首挺胸的迈出步伐—— 也是在威慑一些兽人,告诉他们,自己的伤势根本不算什么。 可当他们带着库鲁,穿行林叶之中。 自认拉开那几只缓慢的天际巨龟,有一段距离之后。 黑蛇终于维系不住刻意的体面。 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愈发晕眩,眼前也逐渐昏暗,乏力充斥了他的全身。 让他想要就这么睡过去。 无论明天是否还能醒来。 他渐渐都快要感受不到疼痛。 双膝一软,跪倒在了地上。 第46章 山与橡树(5K求追读) 恍惚间,黑蛇做了一个梦。 一个模糊的梦。 像是冬日的镜片。 踏入温暖的房间时,眼前会氤氲上一层浅浅的白雾。 让他只能看清色彩,瞧不见轮廓。 他看到了一抹金黄。 微风轻拂,吹得这抹色彩在眼前恍然摇曳。 直到如火的殷红将它覆盖。 一个人站在他的身前。 他试着伸出手,触碰这模糊的倩影。 可眼前的色彩却逐渐远去。 于是他迈开步伐,试图重新跑回她的身前。 却渐渐察觉,是自己在主动地远离她。 他从未有如此惊慌的时刻,不顾一切地向那抹倩影呼唤着: “凯瑟琳!” “我在!” 他听到了那抹倩影的回应。 只是。 她的声音怎么变得如此尖细。 就像是…… 一个男人,在掐着自己的嗓子,蹩脚地模仿女人的声线? 黑蛇猛然惊醒: “谁!?” 唐奇察觉到昏迷了一路的黑蛇,在此刻终于有了些动静。 起先是长舒一口气,紧接着语气捎带了些揶揄: “怎么,做春梦了?那你最好别顶到我,不然怪恶心的。” “……” 黑蛇有些不愿接受,从梦中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竟还是出自这张烂嘴。 但他甚至没有还嘴的力气。 只觉得自己趴在谁的身上,以至于行进间有些颠簸。 脊背和腹部的疼痛随之涌现,但那股失血的脱力感在渐渐和缓。 抬眼看向天际,发现仍是昏迷前那晦暗的夜色、稀薄的雾气,潮湿的衣衫。 唯有前方,一只矮小的狗头人,正举着一根尖端燃烧着火焰的魔杖,成了静谧深夜里唯一的明光。 黑蛇觉得自己的脑袋仍旧晕眩,缓过神后,先是发出虚弱的气声: “已经走了多久?” 唐奇耐心解释道: “刚过去一个白天,这会儿才入夜,所以应该是6个小时左右。” “没停过?” “好歹也是从泰伦帝国,一路跋山涉水过来的。速度不快,但我体力好、走得稳。” 话是这么说,但唐奇的气息其实十分粗重,甚至双腿都有些颤抖。 因为他在尽可能地快步赶路。 他们现在步行的速度,应当是要比商队的货车快上许多的。 这让原本十六个小时的路程,缩短了相当一部分。 毕竟商队车马众多,要保持一个相对缓慢的匀速,才好承载满车的货物。 “我们能走出去么?”黑蛇问。 “嘿,我就不爱听你这丧气话!咱们乐观点不行么? 告诉你个好消息,雾气的致幻效用之前已经结束了—— 这证明我们至少走到了森林浅层。” 一旦踏入森林浅层,便说明距离星梅镇不算遥远了。 黑蛇在颠簸中感到伤口阵痛,轻咳两声: “你给我包扎的?” “不然呢?指望那些兽人大发慈悲,把什么医疗工具、治疗药剂一股脑地送到我们手上?” 唐奇叹了口气, “我推断你是因为失血过多而休克的。 可手上没工具。没办法,只能把新星次元袋里的衣服切成布条,捆在你的身上,试图挤压止血—— 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止不住。 只能让库鲁用【塑土术】,在那些‘绷带’上附着了泥土,不断的加压。 虽然没有经过清创、消毒,但至少你醒过来了,说明我推断的没错,这个方法也有些用处。” 唐奇看过黑蛇的伤势。 除了腹部、脊背的两道斧伤之外。 背部两处陷进去的凹痕,挤压着伤口的血液,汩汩外流—— 为了让希瓦娜赢下这场角斗。 黑蛇故意露出破绽,任那道横劈挥上自己的脊背。 他将距离把控在一个相当精准的程度,以至于这一斧头没能造成重伤。 可在芭芭娅暴起反抗的同时,他不得已冲到唐奇的身前,代替承受了致死的轰击。 但似乎是伤口附着一抹未知来源的死灵气息。 使得止血因子迟迟没能发挥效用…… “说起这个我就来气—— 就那个法师,一路上吹嘘自己多么有钱。 结果翻他的次元袋,别说治疗药剂了,连个医疗包、草药都没见到。 真不怪他死在一只狗头人手上,简直愚蠢到家了!” “库鲁、聪明!” 狗头人回应着唐奇的骂声。 可他不知道的是,新星在来时与爆狼签订过条约。 他只负责施法,而一路上的开销,都将由爆狼承担。 以至于他无需为此次商旅之行过多准备什么。 所需的物品,乃至珍贵的治疗药剂,只要他想,都可以从爆狼的手中获取—— 但爆狼早已带着残兵逃之夭夭。 现如今,再去琢磨这些也毫无意义。 “所以,除了伤口之外,你还有没有觉得哪里不适?” “脑袋很晕,身体很热。” “没能清创,大概是伤口感染所引发的炎症……妈的,我得走地再快点了。 听着,你给我坚持住了!如果我估算的不错,要不了多久就能回到星梅镇。 镇子上的教堂肯定有清创的草药,到时候让神父来救你!” “那些兽人……” “被咱们甩在后头了。他们似乎还在营地周围搜刮了一段时间,我很早就听不到那几只巨龟颤地的声音了。” “他们的目的地,是星梅镇……” “我知道、我知道。” 唐奇咬了咬牙,强忍两腿的酸痛,加快步伐、佯装无事, “所以我已经在尽快往镇子赶了,好早点回去告诉你那位心上人,带她赶紧准备避难!” 提到凯瑟琳,唐奇都不免有些佩服道: “但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想过你居然是个痴情种。 我一直以为你是那种刻板印象里的,对比自己年龄小的姑娘产生觊觎的——恶棍,你懂吧? 闲地没事儿干了,就在人家端酒上菜的时候,拍拍她的屁股,再猥琐吹个口哨的那种…… 但我或许真的看错了你。 至少你对凯瑟琳是认真的,甚至不惜因为她而救我一命。” 唐奇想不出黑蛇挡在身前,还能有什么其他理由。 无非是自己能看破幻觉,能找到星梅镇的方向。 总不能真的是觊觎自己的钩子。 “当然,我不是想说,你救我是带有目的性的。事实上,我真的要感谢你挺身而出,我才能……” “你最好的感谢方式,就是闭上,你的那张嘴。 我现在,只想,安静的休息一会儿……” 黑蛇感到自己的眼皮有些沉重。 但唐奇反而有所警醒,急道: “休个屁,再休就要休到下辈子去了! 你现在需要的是和我说话,提起你的注意力—— 我话多是因为不想让你睡着,明白吗?” “我没事……” “有没有事是你说了算的?你是人类,不是砍掉一个头,就会长两个脑袋的巨魔!” 这是现实,不是游戏。 成为高等级的冒险者,也不会提高你的HP。 技艺的精进,让这个游荡者的身体更灵活、动作更敏捷。 可当真正受到伤害时,这具不曾被加护过的肉身,和唐奇的肉体凡胎没有区别。 “你他妈不想见到凯瑟琳了吗?” “凯瑟琳……” “对!凯瑟琳,你中意的那个姑娘! 你想想看,整个星梅镇谁不知道你喜欢她? 可她就是对你爱答不理——不正是因为你没有她所欣赏的特质吗? 但这次你为了走出森林、带她避难,差点就要丢掉性命。 天哪,我要是凯瑟琳,听到有人为了我能这么奋不顾身。 恨不得今晚就洗好身子,敞开大门,直接一啪即合——” “闭嘴。” 唐奇一怔,反倒对他的反应有些惊讶: “好好好,知道你纯情了。 那我们换个话题—— 唱歌总可以吧? 虽然诗人学院里大多数的诗篇都又臭又长,但其实也有不少拿得出手的歌谣。 你是想听泰伦贵族的风流韵事,还是想听骑士勇斗恶龙?再不济,还有吟游诗人勇斗恶龙的风流韵事—— 其实那首歌的内容还不错,就是露骨了一些,但说不定能让你热血上头,促进你的血液循环呢? 那我可要唱了啊——” “别他妈哭丧,我还没死呢……” 也许是唐奇话太密,显得过于聒噪了。 竟然让黑蛇提起了短暂的心力,喉咙迸发稍显中气的骂声。 这么一来,唐奇反而安心了许多,气喘吁吁地笑道: “嫌我吵、嫌我烦是吧?好啊,反正我也累了,那我不说,我让你说—— 说说你自己怎么样? 你曾经是个冒险者,【檀木林的爪牙】,对吧? 那你肯定去过不少地方?北境的【巨人谷底】、西海岸的【黑礁港】、南方的【长城边境】…… 对,南方你肯定去过,毕竟你从【大荒漠】里走出来过。 那你不如跟我讲讲这些见闻?说不定有朝一日,我也会踩在与你相同的足迹上?” 黑蛇沉默着。 他的确走过这些地方。 可当回忆起那个分崩离析的小队时,心头的积郁,让他怎么都无法开口。 只是眼皮实在沉重,他还有想见的人,更不想就此沉睡。 于是,他艰难的开口,语气中似乎还有些戏谑: “怎么……你也想当冒险者?” 内容无所谓,愿意开口就是好事。 其实唐奇也没那么在意他的故事: “冒险者?我只是想要冒险、让歌声陪我走遍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 至于要不要接取委托,加上一个‘者’……其实没那么在意。” 黑蛇的眼皮因此而缓缓抬起。 他张了张嘴,最终只问道: “只想‘冒险’……为什么?你不在意自己的性命么?” “当然在意。” 唐奇笑了笑,倒也不介意对这个恩人报以真诚, “但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其实已经死过一次了。你就姑且理解为【回生术】吧。 死亡的滋味很不好受,有点像是化作了一滴水,掉进了水里,又融在了水里。 可是,在我临死前的最后一个瞬间,我恍然意识到。 最让我感到恐惧的事情,从来都不是死亡。 我恐惧的,是我那直到临死前,都回忆不起人生中某一个精彩瞬间的…… 平淡、而又乏味的一生。” 唐奇想起自己的过去,忍不住摇了摇头, “所以当我发现,自己拥有了重来一世的机会时,我反倒没那么在意所谓的生死—— 比起碌碌无为的活着,我更渴求精彩纷呈的活着。” 精彩纷呈的‘死去’固然对仗,但实在是有些不吉利了。 “精彩么……” 当这个词语回荡耳畔之时,黑蛇竟感觉是那么的熟悉。 以至于嘴角都微微抿动, “可你有想过,‘精彩’背后的代价么?” “想过,这世上不存在两全其美的事物。 但听你的意思,想必是已经得到了这份‘代价’?” “有一个人,曾问过我相同的问题—— ‘你为什么要选择冒险’?” “你的回答是?” “冒险就像是一座山,攀登它,从来不需要理由。 因为山就在那里。” “那个人又说了什么?” “‘我等你’。” 黑蛇哂笑一声,却不知道是在笑什么, “于是我离开了她,继续踏上,攀越高峰的旅途。 爬过一座又一座的山峰,淌过一条又一条河流。 直到,在那座险峻的大山前,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 我才终于,感到了恐惧。” 唐奇迟疑道:“【大荒漠】?” 黑蛇没有回答他,只是自顾自地叙述着: “于是,当意识到自己的双眼,根本无力穷尽这些遥不可及的山峰时。 我最终选择了回头走去。 ‘我等你’。 所以我回到了那里,那棵金黄的橡树下。” 唐奇这才意识到,黑蛇心系这座小镇的理由,似乎并不如自己所料想的一般浅显: “等等,‘我等你’—— 可你离开这座小镇的时候,凯瑟琳才多大? 不、不对。 等你的人不是她!?” 唐奇忽然回想起,凯瑟琳在丰收节前夕的那句话—— ‘那我或许应该感谢我的母亲,让我遗传了她的所有’。 他双目圆睁,张了张嘴,堪堪反应过来一切。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黑蛇在酒馆的举止,总是如此的安分。 为什么对待那个姑娘的态度,总是如此的奇怪。 为什么他明明可以杀出重围,抛下自己孤身逃走。 却仍然决定带自己逃出去—— 他需要认清回家的方向。 让他在意的人,能避开兽人的掳掠。 幸福安康。 黑蛇没有回应他。 遮覆在漆黑碎发的瞳孔,正隐隐涣散。 只顾轻笑着、回忆着: “当我回到,这片土地,目睹物是人非的一切时。 当我看到,金色的树影下,那张与她如出一辙的笑颜时。 我终于意识到,为了那些巍峨耸立的大山,为了那份,虚无可笑的梦想…… 我究竟失去了多少。 离开这棵橡树的我,没有资格站在她的眼前—— 我不敢告诉她,我的身份。 在她离世、在那个孩子,最需要我的时候,我从没有陪在她们的身边。 她凭什么认可,我这个抛下她们的人? 我只能看着她。 我只想看着她…… 看她好好的生活、好好的长大。 就好。” 听到背后的黑蛇愈发地喋喋不休,旁若无人地叙述。 唐奇意识到了不对。 也许背后的男人从来没有清醒过。 他只是还怀揣着,对见到那个人的憧憬。 在回光返照中,支撑着自己的迷离。 眼前的雾气愈发的稀薄。 唐奇不顾两腿的酸痛,加快着前进的脚步: “等等、混蛋,别他妈说梦话了!你给我清醒一点——我们马上就要到了!” “烂嘴诗人……我救了你一条命。” “对、我知道!我他妈谢谢你,所以让我也救你一条命,可以吗!?” 唐奇咬紧牙关,一举冲过了前方带路的库鲁。 他不顾心肺的压迫,奋力地奔跑起来。 “我要你帮我一个忙……” “去你的,我他妈不帮!你要是有什么心事——相认也好,道歉也罢,都等着活下来以后自己去做!” 他穿过稀薄的雾、跑过晦暗潮湿的森林。 日夜不曾交替。 但他仍在黑暗之中,瞧清了那座村镇的轮廓—— 用以防御的木栅栏围绕在小镇的边际,炙热的火把直插其上,以此铺展,点亮了整个镇子。 少数的村兵手持长矛,站在火光前严阵以待。 镇中人心惶惶,家家户户紧闭着大门,窗缝之间隐隐摇曳的烛光,犹如他们惴惴不安的心跳。 “带她离开这里,让她,活下去。” “混蛋,你有没有听到我说话!?” 唐奇越过金色的麦田,奔跑在乡间泥泞的土路。 离那火光越近,他的视野便越清晰。 甚至看到,那站在栅栏门前,忧心忡忡的火红倩影。 她瞧见了土路上,库鲁高举的火把。 看清了唐奇背上,那个虚弱的人。 她冲出了围栏,任由泥土飞溅在她的鞋靴与裙摆。 唐奇掐上黑蛇的大腿,几乎是嘶声力竭地喊道: “喂,看到了吗,是凯瑟琳!她早就认出来你了、她知道你可能出事——所以才会站在门前等你!” 就像是听到了呼唤。 黑蛇迟缓地挪动自己的臂膀,紧握上胸前,一直佩戴的项链。 “清醒一点、再清醒一点!睁开你的眼睛看看,她就在那里——我们马上就要到了!” 男人从没觉得,眼皮如此的沉重过。 但他仍然抬起朦胧的双眼。 涣散的瞳孔中,只有那抹越来越近的,火红的色彩。 “啊,凯瑟琳……” 我的女儿。 很抱歉,在你成长的路上。 爸爸没能陪伴你。 你可以尽情的责怪我…… 来得太晚了些。 男人的嘴角,牵扯出最后的微笑。 粗糙的手掌,缓缓垂落在他的胸前。 只是,他依然紧紧攥着,那生命里最昂贵的珍藏。 一枚挂在细绳上,镶嵌着红宝石的银戒,宝石呈现酒红色的光泽。 就像她的头发一样耀眼。 但你知道的。 我想你知道的。 我真的。 真的—— “我真的很爱你。” 第47章 累赘 “古老的河水曾在你眼前流淌, 巍峨的高山也让你止步仰望; 不论从何时止于此道, 你已安歇在金色的家乡。” 在清脆、哀伤的小调下。 在低沉、轻柔的歌声里。 唐奇在婆娑着金色枝叶的橡树前,那座新立墓碑上,插上了一片采下的新叶。 一个年过七十,两鬓斑白,却仍旧腰身笔挺的老人,将神圣的徽记置于自己的胸前,喃声道: “沉醉的古拉加斯,求您恩赐亡者早日解脱死亡的枷锁,进入欢乐与美酒的天乡,因着你的慈爱能得享永生的幸福。” 缄默的矮人在墓碑前浇灌下最后一杯星梅酒。 也寓意着逝者的祷告就此停歇。 “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恩神父如实说道, “也不是一个好父亲。” 静默了片刻,却最终看向那个伫立在墓碑前,始终保持静默的少女。 最后,选择叹了口气: “但至少他深爱着你。” 凯瑟琳轻轻点头,从她的神情里,无法窥探到她内心的想法。 在外人面前,她总是这副张弛有度的礼貌模样。 取出一个鼓囊的钱袋: “感谢您的帮助,林恩神父。这是捐献给教堂的——” 林恩神父只是摆了摆手: “孩子,我不是一个合格的牧师,没有为他释放神术、清除暗噬的能力。 可草药不能挽回他的魂灵,如今做的一切,也只能算是无力挽回后的举手之劳。 更何况,说是捐献教堂…… 当怪物的铁蹄终将践踏在这座小镇时,财富也便不再重要。” 凯瑟琳并不执拗,收回钱袋的同时,郑重欠身回答: “所以请您即刻收拾好行囊,届时我们一起出发,离开这里。” “不,孩子,我哪里也不能去。” “为什么?” 老神父只是摇了摇头,看向院落之外,那座萦绕在恐惧之中的小镇,回答道: “我在这个镇子上驻足了几十年的时光,将我的青春与热血一并挥洒在传播主的福音里。 是因为我真的期盼为这片土地,带来欢乐与长存。 所以我接受着信徒的爱戴、捐赠,修缮起那座美酒的圣堂,尽我所能的,为星梅镇提供粗浅的救治与信仰。 那我便不能在他们恐惧的当下,为了谋求安稳而离开这里、抛却他们。” “可您留在这里,也无法左右什么。” 凯瑟琳握紧了拳头,声音也有些颤抖, “这里的一切,都将在兽人的劫掠下付之一炬。” “那便让我陪伴着他们一同死去,带领他们踏上美酒的天国。” “但是——” “咳咳,抱歉,请容我打断一下。” 怀揣着种种疑问,唐奇不得已介入到两人的谈话之中, “为什么要执意留在这里?带着整个镇子的人一起离开,不是皆大欢喜吗? 根据我的观察,那几只巨龟的移动速度其实还算缓慢。 如果我的推断没错,他们最快也是在明天中午抵达。 即使我们需要准备一路的伙食和必备用品,搭乘牛车赶路,可终归要比巨龟的爬行更快。 兽人从森林的南部迁徙而来,我们只要向森林北部进发,迂回几天,再前往龙金城,应该也能将他们避开—— 时间是来得及的,您完全可以带着镇民离开,没必要留在这里等死才对?” 怎么反而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 凯瑟琳与林恩神父对视一眼,很快便叹了口气,解释道: “可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能够在森林中认清道路。” 唐奇不免有些咂舌。 【真视之眼】的药效早已淡去,至少他现在没办法再看破森林的迷雾。 如今也不可能在日志上记录故事,去赌它再赠予一瓶等同效果的药水—— 【日志】需要的是有头有尾、起承转合的故事。 很显然,他至少也要逃出去、远离兽人,等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才有获得奖励的可能。 而且他也无法保证,获得的奖励就一定得偿所愿。 “既然闯入森林有可能迷路,留在这里也是等着被劫掠——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死的晚一些?” 林恩神父摇了摇头,提起在唐奇赶回小镇之前,逃回星梅镇的胡斯总管,所临时下达的决定: “在总管与领主少爷退回小镇之后,他们很快便借助某种传讯的方式,通知了远在龙金城的梅尔领主。 梅尔领主则立刻将此事,汇报给了龙金城的议会,请求城中派遣军队支援,以防兽人们发现了星梅镇的位置,致使领土遭遇不测。” 星梅镇是龙金城下辖的土地。 向龙金城纳税的同时,也受到城中法律的保护。 在土地遭受侵害时,派遣军队进行支援,是法律上的明文条例。 退一万步讲,哪怕龙金城不愿作为。 共同将兽人隔绝在南方长城之外,也是【领主联盟】建立的初衷。 如今晨暮森林出现了兽人,于整个联盟都将造成莫大的影响。 他们知晓了消息,必定会实时关注兽人动向,发动清剿——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消息被切实传递出去’的前提下。 神父接着叙述道: “只是,没有人知道兽人会不会发现小镇,军队何时才能抵达。 于是胡斯总管下令,让整个小镇所有的成年壮丁,拿起身边的农具、铁耙,随时准备应征进临时的卫队中,建设起临时的防御工事。 而剩下的女人、孩子,则被勒令留在乡镇里,严禁任何人外出。” “那是因为我还没有告诉他们—— 不论是否有军队支援小镇,兽人都一定会来。” 爆狼与梅拉德主仆,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在重返星梅镇之后便退居到了村官的住处。 以至于唐奇只看到几个逃出生天的佣兵,把守在围起的栅栏内外。 之后便先行将黑蛇带去了教堂,在得到回天乏术的结局后,最终将他葬在了金色的橡树下。 一路上,都没有向村镇汇报的时间—— 他当然也在考虑,到底要不要汇报上去。 如今笃定道: “那个酋长的肩头,有一只与梅拉德身上一模一样的构装体。他们能够分清正确的道路,目标就是这座小镇。” 基于这个原因,唐奇甚至都不认为龙金城能够遵循法律,派下一支支援的军队。 “可就算您告诉了贵族们,又能怎么样呢?” 在这座小镇中驻留整个青春的神父,显然要更了解这片土地的领主, “您难道是想要指望,在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他们会大发慈悲的号召居民收拾行囊,与他们一起出去避难吗? 当然不、他们只会甩掉这些累赘。 甚至拿这些‘累赘’,作为逃离的挡箭牌。” 第48章 贵族与领民 “请容许我为您讲述一个短暂的事实—— 在许多年前,我们的领主大人正值壮年,时常还会住在星梅镇的庄园时。 他总会在镇上挑选一些青壮,作为他短暂的仆人。 有的替他背负箭袋、有的为他照料马匹、还有专门的屠夫处理猎物,以及一位提前为他,把猎物赶到预设围栏中的猎人…… 几乎在每个丰收节后,他都会组织这么一场围猎的活动。 因为只有那时的领民最为清闲,可以供他享受阿谀的吹捧。 这一切,持续到一场意外的发生—— 晨暮森林的深处,一头受创的狼人闯入了猎场的营帐。 那其实算不上多么凶险的危机。 他的身边有随行的护卫、经验丰富的猎人,那只狼人又身负重伤。其实只需要冷静下来,通力合作,便足以解决这次意外。 但是那头野兽冲到他的面前,吓破了他的胆子,让大人没能保持镇定,只顾着逃离—— 为了成为那个跑在最前面的人,他刺破了几个仆人的脚筋,将他们甩在身后,又趁乱骑上一匹快马,向着镇子里逃去。 等留在猎场的护卫们,与那位经验丰富的猎人砍掉狼人的头颅时,我们的领主大人已经缩进了自己庄园的蚕丝被褥里。 这场狩猎最终不欢而散。 事后,我们的领主在他们逃回到村镇的第一时间,以‘看护不利’的罪名,下令处死了护卫。以‘偷盗猎物’的罪名,处死了目睹他窘迫行径的平民。 只有那位猎人活了下来—— 所有人都以为他死在狼人的爪下,但他其实只是在受伤之后,利用自己的经验躲藏起来。 在梅尔领主离开小镇后,他悄悄来到了我的教堂,向我诉说了这一切的经过。” 林恩神父尽可能的将过程叙述明白,并适时的戛然而止, “这其实无可厚非。 在任何一个贵族的眼里,领民与他的牛羊、乃至那些猎物相比,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这是社会的弊病,我无法对这种行为指责什么,只是试图明确一个事实—— 当他们知道将有兽人掠夺自己的领地时,考虑的只会是如何榨干他们最后的价值。” 唐奇听懂了他的意思。 不要指望贵族能和自己的领民共情。 如果不是白拿他们的货物,会导致没人下地、劳作,他们甚至不会给手下的人留一枚铜币。 除了没能生殖隔离之外,两者甚至都不是一个物种。 但只要试图离开星梅镇,就少不了梅拉德肩上的那只构装体。 而一旦让梅拉德知晓,这座小镇注定被踏平的命运。 他决不可能带着整个村镇,三百多号的领民,浩浩荡荡的向森林深处迁徙—— 不让人将镇子拦住,自己先只身逃进森林里,省的被这么一大批显眼的目标牵连,都已经算是仁慈。 “所以我会尽可能的陪在他们的身边,在他们茫然无措的时候,给予片刻的希望——哪怕改变不了任何事情。” 神父向凯瑟琳摆了摆手,劝道, “但这是我的职责,不是你的。 孩子,向他乞求仁慈,或许还能跟着他离开这座小镇。 你继承了你母亲的聪慧,应该知道,不要试图向贵族求情的道理—— 千万、千万不要对贵族提及要求,更不要说‘带全镇逃离’这种话。” 眼看神父心意已决,凯瑟琳终究也无法再说些什么: “我知道的,林恩神父。” 她当然清楚,能让贵族容许身边跟着贱民,便已经是莫大的宽容。 得寸进尺的后果,便是一无所有。 发散无谓的善心,只会平添自己肩上的负担。 她还算善良,不介意在平日里施善积德。 但她不够那么善良。 倘若遇到了什么让人为难的抉择,能做的也只有不加害别人。 “比起善意,我更在乎我身边的人是否安全。 我会去叫醒安比,带她一起离开。 如果她也没办法被梅拉德接纳,我会选择跟她一起留下来。 到时候,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剪掉他的山羊胡子! 老子就是受不了你们这些人类的繁文缛节。” 碎石其实一直在旁听着他们的对话—— 从昨日凌晨,星梅失窃东窗事发之后,黑蛇便选择一人拦下罪责,让这位矮人战士通过庄园的窗户翻逃出去。 待商队匆匆离去之后,他最终藏匿在了凯瑟琳的酒馆。 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好这个姑娘。 只不过,当为友人挖掘下这片坟墓,替他插上那简陋的墓碑之后,他更想缄默地瞧着它。 仿佛这样做,便还能与他的魂灵再喝上一杯。 如今,众人的担忧与打算,折磨着他的耳朵,让他忍不住喊道: “不就是他妈的兽人吗?老子把敲碎过的兽人脑袋挂在腰上,吓都他妈能吓死他们!” 唐奇适时补充一句: “目测他们部族的人数,比星梅镇的领民多。 但没问题,有你替我们拉仇恨,在他们的唾沫星子把你淹没之前,我们应该是能逃出去的。” “这么多?” 碎石挑了挑眉,一拍大腿, “也许应聘那头小白猪的护卫,跟着一起逃出去,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作为一个坚强而强壮的山地矮人,他们坚韧不拔。 总能自适应各种情形和场合。 于是他拍了拍唐奇的屁股,催促道: “那我们还是趁早跑路好了。我来应聘护卫、诗人应聘报信、凯瑟琳应聘新娘,都算是那头小白猪的自己人!” 但他推了推唐奇,却发现这位诗人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 他不由挑了挑眉: “怎么?” “我会试着带所有人离开。” “妈的,记住你的身份,你是个诗人!诗人怎么能比圣城里的牧师还要善良?” 碎石不由吹胡子瞪眼道。 他再怎么四肢发达,也知道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冒险者受到贵族冷眼相待的场面很少么, “况且,这个小镇里也不全是好人,你大发善心,也未必有人能领你的情!” “没人能说服贵族,所以——” 凯瑟琳也没想到,这个在小镇满打满算,才不过呆了三天的外来者。 竟真的想要带着整个星梅镇的人,实现逃亡? 他的这份善良,倒显得有些…… 天真。 唐奇却摇了摇头。 做出这个决定,很难说是怀揣着多少‘救世’的善意。 过去的普世价值观,的确让他有些恻隐之心。 但这更多是出于一种功利的角度考虑—— 如果实现了带领三百口平民逃离的壮举。 当把一切都书写在那本【日志】的时候…… 自己又能获得怎样的奖励? 第49章 简单的选择题 “你是说,那个兽人的身旁,有一只与它相似的眼睛?” 宽阔的书桌前,因贵族礼仪而保持端坐的梅拉德,手指肩头盘飞的瓶装眼球,难以置信, “不可能!这是我父亲利用人脉,从【女爵】手里亲自租赁得来的。 是在同一时间,只能运作三只的珍稀品。 那群怪物怎么可能拥有它!?” 在他们面前始终保持欠身的凯瑟琳摇了摇头。 她只是个农家女,对魔法的世界一无所知,甚至没听过【女爵】这位大人的名字。 只能粗略回答: “我并不知晓它的重要性,大人。我只是在向您陈述,我从那位【黑蛇】的口中,所听到的讯息—— 据他临终前的遗言,袭击您们的,是一整个向着星梅镇进发的部落。” “一派胡言!龙金城与南方长城相隔万里,中间不知还伫立着多少武备完善的城镇。 除非他们击穿了防线,从南方一路杀上这里,否则怎么可能出现整编的兽人部落? 凯瑟琳,我原以为你继承了你母亲的诚实。 却没想到连这种荒谬的谎言,都敢编撰出来——欺瞒贵族、试图酿成恐慌,你究竟怀揣什么目的?” “大人,我没有……” “够了!或许是老爷、少爷的宽容,催生了你的娇纵。 如果再不对你实施惩戒,只怕你便要认不清自己的身份! 来人,将她压下去,实施鞭刑——” “等等,胡斯先生。” 梅拉德连忙制止住了他,顶着这位老总管急迫而无奈的目光,他硬着头皮道, “我想她也是为我担心,所以才轻易听信了那个佣兵的鬼话,毕竟她只是个农家女,并不了解镇子以外的世界对吗? 既然初衷是体贴的,过于严苛的惩罚就显得不近人情。 那我便罚你回到家去,拿来酒馆最香甜的美酒,帮我度过这无趣的夜晚。” “少爷……” 胡斯有些咋舌的俯下身子,轻声道,“我建议您今晚就离开。” 梅拉德眨了眨圆润的眼皮,楞道: “什么意思?您也认为那些兽人会来劫掠这座小镇?” 胡斯摩挲着自己的精致的小胡子,担忧道: “从逻辑上来说,我其实并不这么想,也不愿相信他们的目的是这座小镇——那毕竟是一整个兽人部落。 但兽人的出现是事实,这已经非比寻常。 所以考虑到您的人身安全,我应该立刻为您与那个佣兵团长,准备两匹好马。 由他一路将您护送回龙金城,到时如果镇子没有受到劫掠,便是皆大欢喜。 哪怕真的遭逢了劫难,您也有十足的安全。 这是我认为最稳妥的办法。” 胡斯谨遵自己的老师,那位知名、出众、而慈祥的老管家教导—— 作为贵族最忠实且得力的助手,他们理应拥有两副面孔。 第一副是本真的内在,是切实为他们的主人所着想的忠诚。 第二副则是他们面对低等下人的苛刻,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夹杂一些演戏的成分。 譬如现在。 他不是不相信凯瑟琳。 而是不能让凯瑟琳这个农家女,看到自己的主人因兽人吓破了胆,还打算抛弃领地、仓皇出逃的模样。 他要维护主人的安全与形象。 如果是梅尔领主在场,此时一定会自己的这位总管大加赞扬。 但尚未成年的梅拉德少爷仍显天真,不解地问道: “为什么是我和那个佣兵?” “他需要让您活下去,好领取他的佣金。不是万不得已,您都会十分安全。” “可如果兽人真的打算劫掠这里,你和留在这里的领民怎么办?” “十分感激您对我的关照。但身为总管,我有守护在这片领土、保护领主财产的义务—— 所谓的‘兽人部落’终究只是一面之词,他们在短时间内甚至未必能走出森林。 哪怕真的找到了出路,我也可以试着带兵,支撑到龙金城的援军抵达。 至于那些领民……不论如何也不能放他们离开。” “为什么?” 胡斯理所当然地回答道: “如果将这则消息告知他们,引起了恐慌,许多人都会想要逃到镇外去,造成人口流失。 结果兽人并没有走出森林,劫掠领地——为此耽误了劳作、收成怎么办?” 对胡斯而言,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题。 如果兽人劫掠,那他就组织抵抗,成功皆大欢喜,失败便亏损自负。 如果没有兽人劫掠,反而造成了恐慌,流失了本就不多的人口,便等同于直接酿成亏损。 而他做出任何的选择,都能率先保证少爷被爆狼所庇护。 种种考量,让他甚至都无需犹豫。 梅拉德则恍然大悟地点点头。 紧接着犹豫了半晌,迟疑道: “那能否满足我一个小小的要求?” “您说。” “一匹马可以乘下两个人,对吗。我想带着凯瑟琳一起离开。” “少爷,这——” “胡斯先生!” 梅拉德瘪起嘴,有些委屈,又有些哀求, “您是看着我长大的,也是家里唯一知晓我真正取向的人。 所以您能够明白,如果我回去娶了一位贵族小姐,她们是无法容忍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豢养男色的。 但如果只是娶一位平民,父亲也绝对不会同意。 只有凯瑟琳——她的美貌足以掩盖她农家女的身份,只要稍加培养,她兴许能成为外交的门面。 这才是父亲允许我娶走凯瑟琳的原因…… 我需要一个没有地位和权力的女人,做我的挡箭牌。 就当是为了我往后幸福的人生,您就允许我将她一起带回龙金城吧,好吗?” 如梅拉德所言,胡斯很难不对一个亲自关照着成长的少爷,这位家族未来的主人产生恻隐之心。 好一会儿,他叹了口气: “好吧,但您要答应我。如果出了什么事情,一定要先将这个女人丢下,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当然,我怎么可能会为一个平民送命。” 梅拉德喜笑颜开,连带着此前遇袭的恐惧,都紧跟着淡去了些。 他终于看向了始终低头缄默的凯瑟琳,朗声道: “就这么定了。凯瑟琳,一个小时后,把你的酒亲自带来,你知道这是我对你的仁慈。” “当然,梅拉德少爷。愿古拉加斯的欢乐长伴于您。” 凯瑟琳不经意叹息一声,连忙欠着腰肢退下。 等到离开被佣兵所包围、保护的村官宅邸。 她连忙提起自己的衣裙,露出一截白皙而修长的小腿,奔波在乡村的土路上。 等到气喘吁吁地抵达酒馆时,她看到了一脸颓然的林恩神父,正向院落中的唐奇汇报着什么。 于是她凑上前去: “我这边进展的很顺利,你们那边怎么样了?” 林恩神父摇了摇头,脸上的皱纹拧在了一起,显得更苍老了: “很遗憾,并不理想。” 第50章 困境 “在你将这件事情汇报上去的同时,我便试图去动员几个邻居。 但没有人想贸然离开这里,再穿过吊诡的晨暮森林,搬迁到陌生的龙金城—— 那个地方对他们来说,几乎存在于在想象里。” 林恩神父回忆起此前的经过。 当他提及‘兽人的劫掠’时,镇民们只像是瞧见猛兽一样面带惶恐。 可当说出‘穿过森林’时,他们的模样便称得上畏缩与抗拒。 就好比在酒馆喝的酩酊大醉时,有人提及到南方保卫战,人们会便会大放厥词,说兽人也不过如此,未必能扛过自己的一锄头。 可每当说起晨暮森林中的诡异、狼人,他们就吓得不敢吱声一样。 因为他们真的生活在森林的旁边。 在这狭隘的角落生活的太久,他们对森林之外的一切都一知半解,全凭偶尔抵达的商队来获取信息。 在没有真正意识到事态的严重前,没人愿意放弃这脆弱、却温暖的结茧。 “看到了吧,诗人?你以为阻碍只来源于那头小白猪,和那个佣兵头子吗? 我们矮人里有句俚语,叫‘个子越高、毛病越大’! 精灵傲慢、巨人愚笨、兽人更是只知道大喊大叫的野狗。 而你们人类——好吧,大部分人类都狡猾、贪婪、却又软弱。” 在凯瑟琳和林恩神父离开之际,碎石干脆待在酒馆中赖着不走,誓要喝光整个酒馆里的星梅酒。 反正要逃难的话,很少能带走这些,留着也是便宜那些兽人。 在他一边喝酒、嘲笑着唐奇的天真,一边又试图论证‘矮个子才是优等种族’之前。 唐奇先行打断了他: “换个角度想,只要让他们意识到危险,哪怕没有人引领他们,也会自发的逃离小镇。” “你执拗的跟牧师没什么两样了,那帮人也是死到临头还要传播教义!” 碎石根本想不通唐奇这么做的理由, “就算你说通了那帮愚民,你又该怎么解决贵族带来的麻烦? 你知道为了达成你那天真的目的,需要跨过多少道槛么?” 他这么说的目的是为了让唐奇知难而退。 哪想对方跟没听懂似的,还真的罗列出当下的困境: “排除镇民不愿离开的阻碍不谈。 首先,我们需要梅拉德身旁的那只眼睛,确保进入森林之后仍能认清道路。 其次,我们要确认得知消息后的梅拉德,是否有逃逸的打算……” 林恩神父打断了他,笃定道: “这世上的确有贵族会因为荣誉,选择与自己的领地共存亡。 但从梅尔领主抛下领民,搬迁到龙金城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他们一家毫无荣誉可言。 梅拉德少爷一定会逃的,哪怕他不逃,身旁的那位总管也会让他这么做。 而为了稳住领民,不至于造成动荡,他应该会选择自己留下,组织防御、等待救援—— 这出于我这几十年来,对这片领土的观察,所推断的结论。” 这是一位道德崇高的神父。 也正因如此,这位老先生才愿意抱着自己这根唯一的救命稻草,试图共同找出一个带领镇民离开的办法。 唐奇信任他,便继续道: “那他们估计已经在准备离开的马匹了,绝不能让他悄悄溜走……” “也许就在一个小时之后。” 凯瑟琳想到临走前,梅拉德特意的强调,忽然反应过来, “梅拉德少爷特意让我在那个时间里,为他送去梅酒——我想他是在提醒我,提前收拾好行囊。” 聪明的人总是能读懂话中的深层意义。 唐奇眨了眨眼,反而有些不太自信: “你这么确定他会带你离开?” “他曾与我说过,在贵族的小姐面前,他不能显露真实的面目,否则会让家族蒙羞——所以他渴望自由,需要我的掩护。” “那接下来便是佣兵和村卫队—— 这个好办,他们的人数不算多。如果那位总管真的打算暴力镇压,想个办法煽动镇民,他们自己便会动摇、衡量。” 唐奇在脑海之中罗列阻碍,寻找出路,紧接着沉吟一声, “最后,便是时间。那毕竟是浩浩荡荡的三百人,其中甚至还包括了车马。哪怕向着北方迁徙,也是极为冗长的队伍…… 所以要尽可能赶在天明之前,逃离的更远一些。” 至于逃难之后会遇到的问题,唐奇便懒得细想—— 事实上,这么一大批人踏入晨暮森林,一定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麻烦。 但他目前只是想达成‘举镇逃难’这一项成就而已,更多的事情,强求不来。 “现在距离天明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所以你是想在这两个小时里,发动包括老弱病残在内的三百号平民暴动,再当着爆狼、一帮残余的佣兵、和听从小胡子调遣的村卫队的面,一举活捉梅拉德对吗?” 矮人险些没将嘴里的梅酒喷干净,嘲讽到最后,几乎忍不住笑出声来, “太他妈搞笑了,我曾一度认为,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12岁的小姑娘一夜间偷走整吨星梅’更好笑的笑话了! 两个小时,你他妈连第一项都完不成!” “单靠我的确不可能。” 唐奇毫不避讳自己的无能。 但碎石总觉得,这个诗人盯着自己的眼光,有点像过去团队里,那个狡猾的老游侠【马克温】—— 冒险路上,这个老混蛋经常让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自己,故意踩中他早就看穿的陷阱。 于是他下意识的后退两步: “不、不可能。老子现在只负责保护凯瑟琳的安全,你别想使唤老子为你办任何一件事!” “我向你保证,我接下来的一切计划,都是在保证她能安然无恙的前提。 如果凯瑟琳遇到危险,我一定会冲在你的前面——我的命是黑蛇救下的,这是我欠他的。” 唐奇真诚回答道,紧接着也看向凯瑟琳, “当然,这也要看老板娘你的意思。如果你更希望跟着梅拉德少爷离开,我愿意尊重你的想法,刚才的一切便当我没说过。” 红发少女最先看向那棵金色的橡树与墓碑,又转而瞥向那座静谧酒馆,和二楼的方向。 她握紧胸前的项链,摇头道: “我不会独自离开这里,一定会带上我的家人。 但我看得出来,梅拉德少爷的仁慈绝不会眷顾在安比的身上。 唐奇先生,你可以告诉我,接下来我应该做些什么。” “天哪……” 碎石拍了拍自己的脑袋, “我都要忘了,你们人类的脑袋里,甚至还装着‘盲目与自大’!” “我已经有一个计划了。” 凯瑟琳的选择,让唐奇更有信心, “这需要在场的诸位,帮我演一场戏—— 如果不介意的话,我需要你们去做个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