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成农家女孩 “林小嫚,老娘就是拿烧火棍打了你一下,你躺地上装什么死,没用的赔钱货,老娘供你吃,供你穿,再过几年嫁出去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难道老娘还指望你那个时候回来做事,林小嫚……再不起来给老娘做饭,小心今晚上睡柴房……” 林小嫚还没有彻底醒过来就听见一连串的咒骂,以及被棍子打,她下意识的躲了一下,那尖叫刺耳的声音再次传来。 “赔钱货,你居然敢躲,看我不打死你。” 妇人手中的棍棒举过头顶,快速朝着林小嫚的头顶打过去,她徒然睁眼一把抢过木棍,单手锁住妇人的喉咙。 没等林小嫚说话,妇人大呼小叫的吼道:“赔钱货杀人啦,赔钱货杀人啦……” 林小嫚一脸发怔,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忽然,她脑子“嗡嗡嗡”的作响,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犹如幻灯片一样,出现在她脑海。 林小嫚,十三岁,牛田村,林家的第四个孩子,上面有两个大哥,中间有一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其中二哥跟五弟在外做学徒,父亲跟大哥白天在地里干农活,负责管家的是一个凶神恶煞的母亲李氏。 不过李氏算不上最恶毒的妇人,她刚过门的嫂子那才是个狠角色。 林小嫚的大哥为了能够娶她过门,硬生生把十四岁的姐姐林小花嫁给十里外,一个名叫水边村的老光棍。 那男人长得奇丑,满脸麻子,浑身散发着恶臭,就是因为给李氏十两银子,她乐呵呵的立刻把林小花嫁了过去,甚至也不管那个男人是不是有五十岁。 总之,在她眼中钱比女儿还重要,至于那个男人老的都快做林小花的爷爷,她也懒得管,李氏认为女人早晚都要嫁人,嫁一个不需要李氏出嫁妆,他还到给彩礼十两银子的男人,李氏脸都笑烂了。 第二天晚上,她就让林小嫚的哥哥用三两银子,去把现在的嫂子娶过门,自从这个女人一进门,林小嫚就没有过过一天清净日子。 嫂子非要林小嫚腾出闺房给她放陪嫁的嫁妆,最后林小嫚落得在猪圈隔壁屋睡觉,那个味道,闻着就令人反胃。 而就在刚才原主林小嫚,因为做饭的时候慢了些,就遭到亲生母亲一阵毒打,这不,一棍敲中后脑勺就咽气了。 “我,我难道是穿越了,而且还是穿越在同名同姓的农家女孩身上?” 新时代厨神林小嫚摸着额头思索,她记得刚才库房送过来许多新鲜的家禽和鱼类,她去帮忙卸货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就直接晕了过去,等她再次醒来就看见李氏再拿棍子打她。 摔跤? 她再摔一次。 林小嫚说干就干,脚底一滑,她一下摔在地上。 “啊——” 林小嫚捂着摔痛的头纳闷的说道:“怎么?没有穿越回去?” “哎呀,不管了,再来一次。” 林小嫚拍着衣服上面沾有的灰,重新站起身,准备再摔一次。李氏拉着一个女人急冲冲的跑了进来,指着林小嫚呵斥道:“赔钱货,你发什么神经,刚才不是很威风的吗?” “林小嫚,听说你为了不做午饭把娘给打了?”女子说话的时候绕过李氏,站在林小嫚面前的时候,故意挺了挺圆鼓鼓的肚子,扬起下巴傲慢的说道:“林小嫚,知道这里面住着的是谁吗?你们林家的孙子,把我饿着不打紧,把他饿着了,那可就是对不起林家的列祖列宗。” 这一顶不忠不孝的帽子扣下来,林小嫚竟然无力反驳。 既来之则安之,晚点再去想回去的办法,不就是做一顿农家菜嘛,她可是新时代厨神,满汉全席都难不倒她,更何况是一家五口的农家中午饭。 “娘,嫂子,我现在就去。”林小嫚回道。 她从两个人中间朝着门口走去,嫂子杜氏双手叉腰在后面大声嚷道:“林小嫚,厨房在那边。” “哦哦。”林小嫚憨憨的笑道。 搞了半天,原主被打的地方隔壁就是厨房。 还真的亲生母亲,这样的狠手都下得去,要知道,她在新时代的亲生爸妈根本舍不得打她一下,这是一种精神上跟肉体上的虐待。 “也不知道,二老现在还好吗?”林小嫚想到新时代的爸妈心中觉得空落落,不知不觉走到农家厨房的林小嫚嘴角抽搐的厉害。 还真的是原生态的厨房啊。 泥土堆砌的土灶上有两个烧火口,每一个烧火口上面有一口大锅,其中一个大锅里面放着木桶蒸饭器,中间放着一个盐罐子。 在土灶后面堆放着一些劈好的木柴,土灶旁边有一口很大的水缸,水缸不远处有一个木头做着收纳架子,每一格放着一个圆圆的簸箕,簸箕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东西。 孙小嫚在原主的记忆中了解到,那些是晒干的干货和一些类似香叶的调料,熟练的她拿起李氏事先准备好的米,快速淘洗干净就把米倒入木桶蒸饭器,然后拿起簸箕上菜,以及割了一块梁上挂着的烟熏肉。 “娘,咱们可不能在外面傻等,万一待会儿林小嫚想报复我,故意把肉偷吃了,你孙子的营养可全都没有了。”杜氏煽风点火接着说道:“娘,你看林小嫚也有十三岁了,再过一年就会有人上门提亲,到时候林家的孙子要吃米粮,她还要倒贴嫁妆。” 李氏嗜钱如命,别人拿钱给她还好说,要她拿钱给别人简直比登天还难,再加上刚才她打林小嫚的时候,林小嫚居然敢还手,她要在不给林小嫚一个下马威,林小嫚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逮着林小嫚切肉的功夫,李氏暗中伸手去掐林小嫚,鬼知道,一把普通的菜刀,林小嫚居然耍出大将的风采。 李氏看着她把一块肉抛在空中,“刷刷刷”几下,一块半尺长的肥肉,被她切得薄而透亮,看的李氏眨巴的眨眼睛。 “杜氏,你刚才看见了吗?”李氏拿着杜氏的手腕问道。 “看……看见什么了。”杜氏现在眼睛看东西都还有重影,她自从嫁过来就再也没有进过厨房。 刚才她是想给林小嫚一个下马威,故意进来看着她做饭,顺便让李氏暗中收拾她,谁知道,这丫头居然有这手好刀法。 那她以后岂不是就不能再欺负林小嫚了。 “哎哟~” 第二章 藏在深山的秘密 杜氏捂着肚子呻吟道。 “杜氏,你怎么了。” 李氏眉头一紧,杜氏肚子里面的孙子,不仅仅是林家的后人,也是未来给她养老送终的人,万一有个闪失,她不就后继无人了。 “娘,林小嫚烧火的烟太呛人了,我怕是动了胎气。”杜氏捂着肚子慢慢的坐在地上任由李氏扶着。 “那还了得,我这就扶你回屋去。”李氏说完扶着杜氏就溜了。 吃中午饭的时候,林小嫚给四个人一人盛完饭,发现她的那一碗没有了,盯着木桶蒸饭仪器上几粒孤零零的白米饭,林小嫚咬了咬牙,把它们一点点刮下来。 “怎么就一碗饭,林小嫚,你不知道我跟爹在地里干活很勤苦吗?”林小嫚的哥哥盯着她手中的半碗米饭,一把抢了过去跟爹一人分一半,根本不管林小嫚的肚子饿不饿。 林小嫚忍着气没说话,拿起身前的筷子夹着一块肉,杜氏就立刻截胡道:“小嫚妹妹,我肚子里的孩子想吃肉,你身为姑姑不会不让他吃吧。” “林小嫚,愣着做是什么,还不快再夹一块肉给你嫂子。”李氏命令道。 一顿饭下来,林小嫚就喝了一碗蔬菜汤,林家人吃完饭,筷子往桌子上面一放,就坐在外面聊天。 剩下林小嫚一个人收拾,洗碗的时候,李氏走到厨房冷哼的命令道:“一会儿出去多挖些野菜,还有这个背上记得把猪草也多割些回来,要是不够,晚饭就没你的份。” 林小嫚看着李氏丢过来的背篓和放在里面镰刀,不停的在心中感叹农村女人生活的不容易。 而躲在暗处吃水果的杜氏,则发出心在乐呵的笑声。 林小嫚三下五除二快速洗刷碗筷后,背上背篓拿着镰刀就出门了。 离开家,林小嫚盯着不远处的一座大山出神,一年前,原主在那座山下救过一个男子,后来男子中了举人,不仅没有感激她,还四处造谣说林小嫚仰慕他,想嫁给他做小妾。 男子还说,要嫁给他可以,准备十两银子做嫁妆,他就答应。 这些落到李氏耳朵里后,当时就把原主痛打一顿。 想到此处林小嫚嘴角泛起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迈开步伐就朝着那边走,快要走到山脚下,林小嫚看见迎面走来两个女人。 这个两个不是别人,一个是举人的妹妹闵怀春,另外一个,听说是尚书房的私生女上官静,因为生母是青楼女子,所以暂时放在乡下寄养。 大家虽然都是农家女,她跟林小嫚可不一样,一身肌肤皎白如雪,脸蛋也比较圆润。 林小嫚低头看着自己跟树枝一样的腿,不仅细小,还非常的粗糙,一看就是长期一样不良造成。 就在三人插肩而过,林小嫚把头埋得更低,尽量不让闵怀春认出来。 要知道,造谣说她喜欢举人闵怀业的人,闵怀春可是功不可没的大功臣。 当时她还说,自己哥哥要喜欢也是像上官静这样的才女,像林小嫚这种出生的女人,给她哥哥做侍女都不配。 林小嫚要不是担心被人发现端倪,真想冲上前去给闵怀春一巴掌。 这时,上官静一脸羡慕的看着闵怀春说道:“怀春姐姐,你娘对你真好,这料子可是管家小姐姐才穿得起的绸缎,还有这扇子上面的山水画,是你哥哥亲手画的。并且怀业哥哥还是举人,过几年在考中进士,你们一家都飞黄腾达了。” 这话说到闵怀春心坎里,她最喜欢听别人说奉承话,现在一脸得意的说道:“我哥哥十三岁就考中举人,别说在咱们村,就算是加上县城那些贵族公子,能够像我哥哥这样十三岁就考中举人能有几个,不是我吹,最近去我家的媒婆都快把门槛踩烂了。” 听闻,上官静脸色堆着笑脸,羞涩的问道:“怀春妹妹,我怎么听说你哥哥喜欢我这样的女人啊?” “胡说,那些都是外面造的谣言,我……我哥现在用功考进士,根本就没有心思去想谈婚论嫁的事情。”闵怀春眼神有些闪躲,慌忙的回道。 “对对对,那都是别人瞎说的,那你今天能带我去看一眼你哥哥吗?”上官静讨好的征求道。 “看你这么说,我就带你去瞧一眼好了,不过我先说好哦,只能远远的看一眼,绝对不能待太久,你要知道考中进士后,才能考状元,那个时候我哥的身份地位跟现在又不一样了 。”闵怀春骄傲自满的炫耀道。 上官静眼中上过一道厌恶,论身份她可是尚书府庶出的大小姐,如果不是她摊上那样一个娘亲,她才不会来讨好一个村姑。 说到底还不是闵怀业厉害,十三岁就能考中举人,成了十里八乡的大红人,按照现在的情况发展下去,要不了多久他就能考中状元。 所以上官静要趁着时机还没有成熟,尽快促成这桩婚事,免得被人捷足先登。 至于又黑又瘦又小的林小嫚,根本就入不了两人的眼,自然也没有人搭理她,等到她俩走远以后。 林小嫚盯着前面不远处的路口发愣,那是原主遇见闵怀业的地方,同时也是牛田村藏着一个传说的地方。 听说牛田村的深山里,有一个神秘的山洞,那山中藏着一本天书,谁能得到它,就能够得到整个天下。 林小嫚在原主的记忆中找到,闵怀业八岁以前又笨又丑,有一次从山崖上面摔下来以后就变聪明了,村里老一辈的人都说,他那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难道真的跟传说有关系?” 林小嫚径直朝着她跟闵怀业见面的地方走去,顺着小路山上,林小嫚发现也是往山顶走越是艰难,到最后更是一条路也看不见了。 望着错综复杂的古木参天,以及一根根从树根垂直下来的藤蔓,那厚厚的一层藤蔓,把前面的路堵得死死的。 林小嫚拿起手中的镰刀,东看看西找找,最后找到一条看似像路又不像路的地方就走了进去。 没走多久,林小嫚发现身前有一个很大的山洞,她壮着胆子往里面走,一开始山洞里面漆黑,林小嫚借助镰刀才能缓慢往前行走。 不会儿,她看见一速亮光从上面照射下来,便加快脚步。 第三章 空间灵树 此处,有一颗古木参天,它比山洞外面的树要大三倍,林小嫚还没走上前就问道一股奇异水果香味。 咕噜,咕噜。 午饭压根儿就没怎么吃的林小嫚,看着树上结满的红果子咽下一口唾沫。 “这就是传说中洞府?”林小嫚觉得很不可思议。 她在原主的记忆中发现,牛田村能割猪草和挖野菜的地方特别少,像眼前这样每一颗果子能够比拳头还大,几乎见到,就算真的有,不出半日就被村民采摘完了。 “果子不会有毒吧。”林小嫚摘了一个下来,用镰刀一劈,红果子成了两半,林小嫚放在鼻子跟前闻了闻,味道很像新时代她吃过的红富士。 咕噜~ 摸着苍瘪的肚子,林小嫚没有丝毫犹豫一口咬掉大半个红果子,“好甜啊~”林小嫚一边吃一边靠着大树坐下,手中的镰刀“锵”地一声插入大树根,一股乳白色的液体顺着镰刀切开的口子往外流。 不一会儿,乳液流到林小嫚的脚边,渐渐被她身体吸收,忽然白光一闪,林小嫚身后的大树不见了。 “味道不错,我再……”林小嫚站起身打算再摘一颗果腹,赫然发现身后靠着的古木参天不见了。 我去。 林小嫚惊叹的看着眼前空旷的平地,现在这处地方别说的古木参天,就是连一片枯萎的树叶,林小嫚也没有看见。 不会是见鬼了吧。 林小嫚纳闷的问着。 低下头看见手中还没有丢的水果核,她确定自己是真的吃过红果子。 嘶,好痛。 林小嫚右手手背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一般,疼的她立刻丢掉水果核,往手背上仔细一瞧,黝黑的手背上多出一块月牙大小的红色胎记。 她好奇的伸手一摸,一棵古木参天立刻出现在她眼前,上面结着一颗颗大红色的果子。 林小嫚犹豫一会儿,从古木参天上摘下一颗红色的果子就不见了。 “怎么回事?” 林小嫚不信邪,又摸了一下手背中的红点胎记,那颗古木参天又再次出现在她眼前,她又摸一次,古木参天又再次消失。 反反复复好几次,林小嫚自言自语道:“它是跟我捆绑在一起了?” “还是先离开这里再说。” 林小嫚背上背篓拿起镰刀快速往外走,这一次她走在出去的山洞,视线好的出奇的好,不仅能够看清楚山洞中的石钟乳,连脚下的石头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 林小嫚记得很清楚,刚才她是摸黑走进来,如今的反常难道是红果子? 林小嫚看了看手中还拿着的红果子,干脆一边吃一边往外走,离开洞,林小嫚又试了好几次。 确定那颗古木参天,只有她一人能够看见,一人能够摘到果子,她在放心的去割猪草。 由于来这里割猪草的人很少,没多久,林小嫚就割满一背猪草,下山的路上,林小嫚看见野生蘑菇、竹笋、野菜就顺手挖了一些。 等到林小嫚回到林家,杜氏坐在大门口外面的椅子上悠闲的晒太阳,瞧见林小嫚回家一脸假笑的讥讽道:“小嫚,让你出去割猪草,割到太阳快下山才回来,你这是不打算下地干农活了吧。” 林小嫚盯着她的大肚子,懒得跟她一般见识,买过门槛走进堂屋,放下背篓,就看见李氏阴沉着脸,走到林小嫚眼前。 很显然,刚才杜氏说的那些话,李氏全部听见了。 李氏看着林小嫚装满背篓的猪草,和摆放在地上的蘑菇、竹笋、野菜,脸色稍微变得好一些。 毕竟牛田村这一代地方,能割猪草的地方被其他村民割的了,林小嫚能够割这么多猪草回来,证明她根本很卖力,没有像杜氏说的那样在偷懒。 即便如此李氏也没有打算让林小嫚休息,家中米缸的米快见底了,如果再不多弄些吃的回来,恐怕这个冬天他们一家都要挨饿。 “赔钱货,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去下地去,难不成还要老娘伺候你。”李氏阴沉的训斥道。 在原主的记忆中,林小嫚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 同样是穿越,别人再不济也是侯府上的小姐,那像她,穿越到农村女孩子身子,娘不疼爹不爱,哥嫂还处处针对她。 想离开这样的家庭,在当今的世界生存,光有一手厨艺还不行,至少她要有钱,还要知道去往城里的路怎么走。 否则,就算她现在逃走了,也会被饿死,或者是冻死。 明白这一些后,林小嫚默不作声把猪草倒在地上,背上背篓,拿上镰刀再次出门了。 看着不在偷懒的林小嫚,李氏心中非常吃惊,总觉得眼前的林小嫚不是以前的林小嫚。 随后,李氏仔细想了想,林小嫚听话也不见得是一件坏事,就懒得再去思考。 “死丫头,老娘整天好吃好喝的把你供着,你拉长一张脸给谁看,说,是不是在心里骂我。”李氏猜疑的走上前。 “我没有。”林小嫚满头黑线,抬起头,看着李氏冷静的回道。 越过李氏走出房门,大门口坐着的杜氏突然站起来,一脸吃惊的吼道:“小嫚,你……你太过分,你居然说娘是老不死的东西。” 这话无论是真是假,李氏听见后,肺都快气炸了,看着门背后的斧头,直接朝着林小嫚身后扔去。 疾风扑面而来,林小嫚下意识朝着右边站了一步,完美的躲过斧头。 锵。 斧头狠狠的劈在泥巴地上,林小嫚看着地面裂开的口子,吓得一句话也说不来。 过了半响,她嘴角泛起苦涩的笑容,迈开步伐走了。 这样的家庭,原主能够撑到她来,已经是个奇迹了,这样的母亲分明就没有把她当人看,在李氏眼中自己不过是个不花钱的丫鬟,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路过一片野地,林小嫚发现肚子痛的厉害。 她前后看了看,确定四下没人,钻进小树林解开裤子就开始方便。 她运气也是够倒霉,穿越过来,没吃上一顿饭就算了,吃两个果子还吃坏肚子。 林小嫚拉了七、八次,整个人才觉得好了些。 等到肚子不在咕咕叫,她整个人恢复精神后,才按照原主的记忆走到地里开始干活。 第四章 闵怀业派人来提亲 林小嫚家里的地是开荒的时候弄出来的,土地边上就有一大片野山药,牛田村的村民并不知道野山药能吃。 因为野山药的液体沾染在皮肤上,会有麻又痒,所以没有村民会喜欢吃野山药。 加上秋天正好是野山药成熟的季节,林小嫚很顺利的就挖到很多,她把野山药放在背篓最下面,上面用一些蒲公英、苣荬菜盖住。 弄好这些,林小嫚发现地里面有一个鸟窝,鸟窝中坏掉一颗鸟蛋,还有三颗没有坏,林小嫚趁着没人发现,把鸟窝放到空间灵树。 倒不是林小嫚小气,而是像鸟蛋这样的野味,在牛田村并不多见,一但被人发现了,都会被带回家煮来吃了。 像李氏那样的恶母亲,林小嫚根本吃不到鸟蛋,既然如此她还不如把鸟蛋放在空间灵树。 给地里除草完毕,太阳也快下山了,林小嫚背上背篓再次回到林家,天差不多也快黑了。 藏好山药,林小嫚觉得浑身黏糊糊的很不舒服,就连头发也像抹了好几层猪油。 这时,李氏捏着鼻子走到厨房来,看着林小嫚一脸嫌弃的说道:“林小嫚,你该不会是掉到粪坑里了吧,怎么这么臭,还不快去打一桶水来洗洗。然后,赶紧回来给我做饭。” “是。”林小嫚回道。 就算李氏不说,她也打算去打一桶水来洗澡,因为那种浑身黏糊糊的感觉,特别不舒服。 就在林小嫚准备烧水的时候,李氏尖叫刺耳的声音再次传来:“臭丫头,你爹跟你哥出去砍柴很辛苦,你就这样提水进去洗吧,真是恶心,都十三岁的人了,走路也不长个眼睛,居然掉粪坑里面去了……” 林小嫚很不喜欢听李氏说话,但也没有做任何反驳,带上换洗的衣服,提着水就往猪圈走去。 农村跟城里不一样,没有专门的洗澡堂,大部分洗澡都是在猪圈屋洗澡,混合大便的猪圈屋,又臭又难闻,就算是这样林小嫚还是只能忍着。 洗完澡的时候,林小嫚发现身上流下去的水像污垢一般黑,等她洗干净后,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激动。 皮肤,她的皮肤,像拨了壳的鸡蛋,又白又嫩,比下午见到上官静的皮肤还要白好几个度。 纤长的手指,非常好看。 因为林小嫚是农村女孩子,李氏才懒得给她裹脚,这会儿,她脚丫子跟手臂一样白净。 难道是那两颗红果子? 林小嫚想起牛田村的传说,心中更加确定这个想法。 只是传说中山洞里有一本天书,并没有提起过红果子和大树? 莫非传言有假? 不管怎么说,林小嫚这次都赚翻了,要知道,在农村天天风吹日晒,皮肤粗糙不说,还非常的黝黑。 如今林小嫚拥有白皙的肌肤已经非常难得,跟关键的一点,她除了拉过几次肚子,并没有发现身体有任何的不适应。 林小嫚换上干净衣服后,偷偷溜回自己的房间,从床底下一双破鞋里拿出一面小巧的铜镜。 那面镜子是原主在河边衣服的时候捡的,模样就手掌心一般大小,等林小嫚看见镜子中的自己,心中一怔,愣住了。 铜镜中的小人,有着精致的五官和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眸,那模样像极了诗中所写: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欲问行人去那边,眉眼盈盈处。 “真是个美人胚子。”林小嫚惊叹道。 在新时代林小嫚长得好看是好看,但是没有好看到令人眼前一亮的。 就这张脸,放在新时代,分分钟钟都能成为新小花旦。 知道现在局势,林小嫚没有照太久的铜镜,而是很快收起镜子,从床底下摸了一些泥抹在自己手、脚和脸上,然后又把额前的刘海简短一些。 经过这一番打扮,林小嫚又跟从前一样,变成又黑又瘦的农村女孩。 去厨房做饭的时候,李氏是觉得林小嫚跟中午有点不一样,至于那儿不一样,她又说不出来,最后催足她快点做饭,也就懒得搭理她了。 今晚林小嫚故意做成稀饭,加上烧菜、做饭的时候,她偷偷把野山药放在土灶里面烤,虽然她只吃了一碗像米汤似的稀饭,但是有野山药垫底,也没饿着。 这一宿还算平静,林小嫚除了觉得隔壁猪圈的味道难闻一点,别的问题都还不大。 她趁着郑家的人睡着以后,带着被子打开空间灵树,在最低最宽敞的树枝上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林小嫚一觉醒来打算上山砍树,然后把它们弄到空间里面做成木屋,这样她以后就可以不用每晚睡在树枝上了。 打开门,林小嫚就听见李氏大吼大叫的声音:“你说隔壁村的闵怀业举人想取林小嫚当正妻?而且……还不要嫁妆?” 听了这番话,林小嫚比李氏还要惊讶,在原主的记忆里面,闵怀业根本不喜欢自己,甚至还说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当然癞蛤蟆是她,天鹅肉是闵怀业。 像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会突然说要娶她。 毕竟是被十里八乡叫做老爷的人,身份地位比秀才高出好大一截,就连牛田村的村长见到他,还得称呼一声老爷。 李氏不想跟上门提亲的媒婆继续嚷嚷下去,眼珠子骨碌一转,冷冰冰的问道:“举人老爷打算给多少聘礼啊?” 李氏一开始觉得很惊讶,后来想了想,不管对方身份如何,聘礼给的多,她一样愿意把林小嫚嫁过去。 要知道,林小嫚的姐姐她足足给“卖”了十两银子,那笔钱她从生林小花到现在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呵,聘礼?闵老爷可是方圆十里唯一的举人,你把林小嫚嫁过去,就等同于过上管家夫人的日子,假以时日,闵老爷再考中进士,就连县太爷的位子他也坐的,那个时候你就是县太爷的岳母,怎么?人家不管你们家要彩礼就不错了,你还管人家要聘礼。”媒婆尖酸刻薄的回答。 李氏听着县太爷的岳母时,笑出满脸褶皱,不过很快在她听见后面半句不给聘礼,瞬间把脸拉的很长。 “举人怎了?举人娶老婆就可以不给聘礼了,滚滚滚,没有聘礼,我们家小嫚才不会嫁过去受苦。”李氏把媒婆往外面推。 第五章 以身相许 上门提亲的媒婆听李氏这番话,老脸气的通红,按照闵怀业的身份,林小嫚是高攀了他,没想到这样的婚事她居然没有戳和成功,更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李氏分明是在卖女儿,而不是嫁女儿。 要知道,以闵怀业的身份地位,娶谁家的女儿都是谁家女儿的福气,李氏居然不让林小嫚嫁过去,她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情况。 家徒四壁,屋漏偏逢连夜雨,寒风来袭瑟瑟抖,酷暑来临如蒸笼。 这位媒婆在方圆几里口碑还算不错,促成的因缘也有好几十对,来之前她把李氏调查的很清楚,如果不是闵怀业给的报酬丰厚,她早走人了。 “李大娘,你是很少进城吧,县太爷比村长的官衔还要大几倍,过几年他再考中进士,运气再好一点,拿个探花、榜眼什么的,都能去翰林院做官了,你难道真的不想让你的女儿飞上枝头变凤凰?” “你啊,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凡是总的看远些嘛……” 李氏被媒婆的迷魂汤灌得晕头转向,眼前看见的全是下人伺候她的场面。 林小嫚对闵怀业并不感兴趣,甚至她还有一种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感觉。 按道理闵怀业如果真心喜欢她,就不会说出那些难听的话来刺激她。 这时,刚起床的杜氏,尖酸的从房间里面走出来,冷冷的说道:“周媒婆,你瞎吹个啥啊,你当进士、探花、榜眼是大白菜吗?谁去考都能考中,那可是要真材实料的,闵怀业在方圆十里也算是个大红人了,你说说他放着别家小姐不娶,为什么要娶我们家的小嫚?说到底还不是看我们好欺负,想要个免费丫鬟过去做苦力,好伺候他们那一家子。” 方圆十里林小嫚的勤快是出了名,但是杜氏在乎的不是这些,而是林小嫚如果嫁给闵怀业,就变成官夫人了,以后再见面她就不能对林小嫚大呼小叫,还比她矮一截,杜氏怎么可能咽的下这口气。 如果林小嫚现在走了,家里的苦活、脏活都得她一个人来做,所以杜氏绝对不让林小嫚就这样嫁出去。 躲在房间的林小嫚听见杜氏这番话,嘴角泛起冷笑,要不是杜氏从中作梗,李氏恐怕就把婚事给答应了。 说到底,她今天还得好好感谢杜氏一番。 不出林小嫚所料,李氏面色一沉,破口大骂:“周媒婆,你正当老娘没见过世面,该死的老妇人,欺负人欺负到我这里来了,你给我滚出去。” 周媒婆知道李氏的性格,当下没有争辩,扭头就跑出林家的房子,狠狠的说道:“李婆娘,老娘还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你就是生女儿下来卖的,别以为大家不知道你把小花卖给老光棍的事情,这么恶毒的娘就不怕恶鬼上门找你讨债?呸!” 因为林小花的事情,周媒婆心中对李氏就更加厌恶,再加上她比跟上次来给林小花说媒的孙媒婆,要厚道些,孙媒婆就是个见钱眼开的老女人,只要钱给的够多,死的也能说成活的。 否则,李氏怎么会那么快答应把林小花“卖给”水边村的老光棍。 躲在卧室没有出去的林小嫚听见李氏拒绝亲事后,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吃过早饭,林小嫚偷偷的把砍柴刀放在背篓,然后拿着镰刀出门割猪草去了。 林小嫚在昨天山上的路上,找到一根又高又长的大树。 “适合砍下来做木屋。”林小嫚在心中说道,放下背篓,蹲下身去砍柴的刀,身后传来一道低沉有磁性的声音:“小嫚姑娘。” 这声音传入林小嫚耳朵里,她整个人都愣了,活了两世的林小嫚第一次听见别人叫她名字,有一种直达灵魂深处的感觉。 那种感觉绝对不是能用好听两个字来形容,悦耳的嗓音,让她迫切的想见到声音的主人的长相。 看着自己手中拿着的砍柴刀,林小嫚立刻抓起身边一些草,往背篓里面放,她想快点把刀藏起来,不要让声音的主人看见了。 忽然,一个修长的身影出现在林小嫚眼前,那是一件浅绿色长衫,脚下穿着黑色长靴,底部沾有少许泥土。 说话的人是他? 林小嫚还没有见到他的模样,心中犹如小鹿乱撞,扑通扑通跳的很厉害。 “小嫚姑娘,为什么要拒绝我的提亲。”闵怀业问道。 啥? 这货是闵怀业,说自己配不上的他男人? 她穿越以后没去找他的麻烦,他到是自己跑来了。 林小嫚抬起头看眼前的男子,心中的憋屈在见到闵怀业的瞬间整个人傻眼了。 这位男子大于十五、六岁的模样,五官的轮廓已经非常有型,两边脸颊虽然还有着没有褪去的婴儿肥,一双充满智慧的眼睛格外吸人。 林小嫚曾经读书的时候,读到过‘积石有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用它来形容眼前的绝世无双的闵怀业,再恰当不过了。 如果闵怀业没有对原主的诋毁,林小嫚敢发誓,自己一定会对他一见钟情,以他的颜值放在新时代,分分钟秒杀所有的小鲜肉、小狼狗、小正太。 简直是太帅了。 并且十三岁就考中举人,这要是在新时代,那就是学霸中的学霸,堪称超强大脑。 无数万千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小嫚姑娘。”闵怀业见林小嫚不作答,再次唤道:“上次承蒙姑娘相救,在下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 啥? 以身相许? 信息量太强大了,林小嫚有点反应不过来。 她努力的在原主的记忆中找到,她第一次见到闵怀业的时候,是他独自一人坐在山岔路上,小腿有一些血渍,然后……林小嫚无论怎么找,除了憎恨,林小嫚再也找不到任何闵怀业有关的信息, 难道是原主把关于闵怀业的信息删除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林小嫚就更不能答应闵怀业的提亲。 “对不起,闵老爷,上次的事情,民女不记得了。”林小嫚说完,拿起镰刀,指着闵怀业的脚下继续说道:“闵老爷,你踩着我要割的猪草了。” 第六章 你真的忘了 闵怀业看着林小嫚手指的脚下,这片地方的猪草长得比其它地方要浓密,再加上这片偏僻,常年又有毒蛇出没,自然没有村民愿意过来割猪草。 自从林小嫚救过他以后,林小嫚有大半年没有来过这里,昨天他山上的时候,发现林小嫚的身影,一路跟踪她来到山洞。 等他再次看见林小嫚离开山洞后,他发现里面的万年灵树不见了。 闵怀业立刻想到林小嫚,所以他才花五两银子拜托周媒婆上门提亲,按照林小嫚第一次见到他的场景,林小嫚应该会立刻答应婚事。 没想到,她竟然拒绝了。 一时间,闵怀业忍不住开始打量眼前的女孩,大半年不见,她比以前高了半个头,皮肤依旧很黑,灰头土脸的样子,一点儿也不像吃过仙灵果的样子。 难道是自己猜疑心太重了? “小嫚姑娘,你真的把我忘了。” 闵怀业目不转睛的看着林小嫚,那股炙热的眼神盯着林小嫚浑身不自在。 原主记不记得她是不知道,但是她是不记得关于闵怀业的一切事情,旋即,她扬起下巴,高傲的看着闵怀业说道:“闵老爷,民女只记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和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这些话都是当时闵家的人放出来的风声。 不过,闵家的人没有说谎,以前闵怀业还是秀才的时候,最多就是帮人写写家书,或者是对联什么的。 后来考中举人后就可免去税费,十里八乡的一些地主,觉得每年征收的税费太高,纷纷把土地纳入他的名下,然后每年免费给闵怀业一家提供粮食、蔬菜、家禽,以及少许银两作为报酬。 当然这一笔费用,比征收的税费要少很多。 闵怀业的母亲一听不用干农活就有饭吃,立刻就答应了,如今他们一家子摇身一变,也算的上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小嫚姑娘,那些都是村民以讹传讹谣言,你大可以不用放在心上。”闵怀业含情脉脉的看着林小嫚说道:“毕竟你是我救命恩人,这……这个地方,你还记得吗?” 闵怀业撩起裤子,露出小腿说道:“上次你在山下见到有一条蛇正在袭击我,是你用镰刀赶跑了它,还帮我吸毒,你看上次毒蛇咬我的印记还在。” 林小嫚看着他白皙的小腿上,的确有着两个醒目的牙印,可是毒蛇的牙齿并不大,为什么大半年时间过去了,闵怀业腿上的牙齿印如此清楚,看上去就像是刚被毒蛇咬过。 林小嫚看着眼前玉树临风的翩翩少年,一脸真诚的样子,根本不像是在撒谎。 如果闵怀业说的是真的,原主为什么要把如此重要的一段给抹去呢。 理由只有一个,闵怀业在撒谎。 为了不让他察觉任何端倪,林小嫚抬起头,对上他迫切的眼神,认真的说道:“闵老爷,我不记得你在说什么。” “如果没什么事情的话,请不要打扰民女割猪草。”林小嫚越过闵怀业往前又走了五米,才蹲在地上割猪草。 就在林小嫚跟他插肩而过,闵怀业也打算放弃的时候,他看见林小嫚的耳后那片雪白的肌肤。 瞬间明白是怎么一会儿事情。 九年前,闵怀业跟现在的林小嫚差不多,背着背篓上山割猪草,无意间迈进那个山洞,并且在万年灵树的树枝上发现一个暗格,格子中放着一本《天书》。 书中记载着许多兵法、武功、医术、法术以及阵法,闵怀业如获至宝收好天书,摘下三、四颗红果子果腹,下上的时候没想到因为肚子痛而摔下山崖。 奇迹的是,他不仅没有死,还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和一身好看的皮囊,凭借这些能力,他刚满十岁就考上秀才,三年后就考中举人,明年进士他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考过。 可是就在他再次进入山洞,发现万年灵树不见了,这件事除了林小嫚没有知道。 他当时就给林小嫚施了法术,篡改林小嫚原有的记忆,让她认为自己是在山脚下的三叉路口遇见闵怀业。 其实,林小嫚是跟踪他走进山洞被发现后,闵怀业险些一掌打死她,是因为闵怀业在林小嫚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才饶她不死,并威胁她说:“如果敢把今天的事情说出,我就把你剥皮抽筋。” “小嫚姑娘,我还会再回来的。”闵怀业不知道林小嫚现在的实力如何,就没有立刻下杀手,而是先行一步回家,打算从长计议。 听着闵怀业离开的脚步,林小嫚如获新生,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的呼吸,刚才那股杀气绝对是闵怀业发出来的。 他奶奶的,好看的男人一点也靠不住。 林小嫚清楚的知道,刚才她要是说错半句话,肯定人头落地了,看着闵怀业远去的背影,林小嫚发现活着真好。 等到再也看不见闵怀业的身影,她又走到刚才选中的树下,拿起藏在背篓的砍柴刀开始砍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吃过红果子的原因,林小嫚砍树的时候动作比以前快很多,力度也非常大,半炷香的时间,林小嫚就把一颗环抱的大树砍下来。 林小嫚左右观察,确定四下没有人,立刻把大树扔进空间灵树。 然后又装模作样的去选第二颗大树,直到林小嫚砍完五颗大树后,发现快到中午。 这个时间点,林小嫚回去也没有饭吃,干脆在空间灵树里面摘几个红果子吃。 按照昨天的时间,林小嫚直接走到山头有泉水的地方,解开衣服,她就舒舒服服的泡在里面享受焕然一新的感觉。 等到身体里面的污垢差不多排泄出来后,林小嫚才从泉水中站起来,穿上干净的衣服,林小嫚发现身上的肌肤比之前更加白嫩。 她担心被李氏发现端倪,在泉水边抓起一把沙石灰抹在脸、手、脚上,然后才背着割好的猪草回家去了。 林小嫚刚走到牛田村,就看见一家院子门口站着许多看热闹的村民,而屋子里面传出来的声音,比看热闹的声音还要大。 第七章 林家的女人 具体是些什么话,林小嫚没有听清楚,反倒是听见“爸爸、大哥、二哥……”这些话。 林小嫚快速在原主的记忆中搜索。 原来林小嫚的父亲林大志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以及两个姐姐和两个妹妹,两个哥哥和姐姐都已经结婚生子,唯独两个妹妹一个十四岁,一个十一岁。 两个人年纪虽然还小,林小嫚还得叫她们一声姑姑。 林小嫚的爷爷名字叫做林福,现在五十五岁,身体还算健康,因为跟李氏关系合不来,又跟林小嫚的两个伯伯处不好,林小嫚的爷爷奶奶老早就跟三个儿子分了家。 当他分配完家产才知道自己没地方住,迫于无奈,林小嫚的爷爷只好带上老伴跟两个小女儿,轮流在五个儿女家里住,大家约定好,一家住一个月,现在轮到林小嫚的二伯家。 在之前他们住在林小嫚的大伯家,如今村民看热闹的地方,不是别处,正好就是林小嫚的二伯林大财的家里 林大财成家以后,一共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取名叫林麒麟,女儿的名字叫林招娣。 林招娣今年十六岁,是林小嫚的堂姐,刚刚结婚三个月,丈夫是个秀才,听说是林小嫚的姐夫宋石头,给林招娣写了一首情诗,林招娣才点头答应嫁过去。 关于这么亲事,林小嫚的二伯跟二婶可是再三挑选,如今牛田村的人来了大半,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 林小嫚也想上前凑热闹,可是背上背着的东西太沉了,她还是选择把割回来的猪草背回家,然后在折回来看热闹。 等林小嫚走进家门,就听见大嫂杜氏一脸洋洋得意的嘲讽道:“刚才我去二伯家打听过了,招娣结婚三个月,至今还没有跟秀才原房。” “不会吧。”李氏一脸震惊的说着:“难道是林招娣有问题,嫁过去三个月,人家碰都不碰一下?” “娘,不是我瞎说,刚才我看见林招娣的脸肿的这么大。”杜氏在自己脸上笔画着:“肿的跟猪脸似的,手背上的淤青隔着衣服都能看见,这要是没犯错,那个男人会这样往死里打呀。” 杜氏这张嘴本来就漏风,加上添油加醋的说词,要不了多久,方圆几里都会知道林招娣嫁人后,因为身体问题被丈夫打回娘家的事情。 林小嫚放下背篓再次朝着二伯家跑去,她绕过人群躲在二伯家房屋的后面,立刻就听见里屋传出来的声音。 那女子哭的十分委屈,口中还不断的说道:“娘,我跟宋石头洞房的那晚上,他的母亲派他的妹妹过来传话,说她心痛的毛病犯了,让他过去给揉揉,一揉就是一宿。当天晚上他妹妹杀了打鸣的鸡,我睡过头,直接被一顿棍棒打醒,我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就被拧起去担水、劈柴、做早饭,还有还要洗一大家子的衣服,因为事情太多,我做完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候,他们一家人直接让我饿着,等着晚饭一起吃,理由就是砍柴很勤苦,宋石头的娘和她的妹妹磕破手指才弄好一丁点儿。” 林招娣的声音越哭越厉害,随后有接着说道:“宋石头的娘,白天趁着儿子出去读书在家威风凛凛,一到晚上就说心痛,要不然就是肚子痛,每晚都在我俩睡下以后过来叫人,更有一次,他娘说被窝冷,硬是要宋石头过去暖被窝,宋石头又非常孝顺,从来不会忤逆自己娘亲,他娘说什么,他就说什么,更过分的是他还不让我说他娘半句不是。” 林小嫚被雷的外焦里嫩,早些年她在网上见到过,说古代一些愚孝的男子,做出许多出格的事情。 宋石头的娘摆明是个变态,那有在自己儿子正要做那种事情的时候,把人给叫走。 忽然,林小嫚在原主的记忆里面发现,这个宋石头早年丧父,母亲守寡后至今未嫁,如今养大的儿子,恐怕早被她当成自己的男人,发现林招娣进家门,担心她把自己唯一的儿子抢走,才故意说出这些谎话,诓骗宋石头,然后趁着宋石头不在家,就使劲打压林招娣,目的就是想让林招娣快点离开自己的儿子。 “卧槽,还真是寡妇门前是非多。”林小嫚腹道。 这时,林招娣的母亲安慰道:“招娣,嫁夫从夫,既然宋石头孝顺他母亲,你让他去就是,等时间一长,她看见别人抱上孙子,自己没有,心里头啊,自然就着急了。” “这件事情我回头跟亲家母说说,毕竟不孝里面,无后为大,就算亲家母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宋家的列祖列宗着想。” 此番话落入林小嫚的耳朵,当下就说了两个字:“迂腐。” 果不其然,林招娣听见母亲这番说辞,哭的更大声了…… “娘,那个家说什么我也不会去了,在我们家里,一日三餐能吃饱,在宋家一天吃一顿饭,还要做那么多事情,做的不好,宋石头的母亲还会拿烧火棍打我,娘,要不是出嫁前你给些应急用的钱,恐怕……恐怕,我早就饿死在宋家了,呜呜……” 那凄凄惨惨的哭声,让林小嫚突然想起原主嫁到水边村的姐姐,算起来,差不多也有两、三年。 林招娣皆是如此,林小花能够好到哪里去。 不行,我一定要抽空去看看林小花。 林小嫚没有继续听下去,就算是再往下面听,莫过于林招娣的母亲劝说林招娣快些回宋家。 嫁夫从夫? 她林小嫚才不要这样,她可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从小就接受高等教育,深刻的明白女性也能撑起半边天。 重新回到林家,林小嫚听见一阵愉悦的笑声和几个少年男子的声音,她往堂屋走去,见到一张八仙桌边坐着两个陌生的男子。 他们分别是林小嫚的二哥和五弟,二哥林牛生在县城做杂工,五弟林飞在县城上念书。 林小嫚没有想到他俩会同时回家。 “娘,嫂子,这是店掌柜赏给点心,听说要三两银子才能买的到,我一块也没吃,就拿回来孝敬娘了,如今嫂子有孕在身,也尝一些吧。”林牛生讨好的说道:“五弟,这一盒是我留给你的,希望你劳逸结合,念书别太辛苦。” “谢谢二哥。”接过点心盒,林飞礼貌上浅浅的回了一句。 林小嫚记得林飞这号人物,超级势利眼,自以为读了些书,就习惯用鼻孔看人。 在家中他同样瞧不起林小嫚,至于林牛生瞧他巴结讨好李氏,就肯定知道他跟他们是一个鼻孔出气的人。 林牛生瞧见刚刚走进来的林小嫚,把身前的点心盒往李氏跟前推了推说道:“娘,这是我给爹和大哥留的。” 看见礼盒的李氏眼中流露出贪婪的神采,就在她余光看见林小嫚的身影后,神情徒然聚变,冷冷的大骂道:“林小嫚,你杵在那儿做什么,中午不回来做饭,是不是在那儿勾搭野汉子,去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了。” 第八章 再遇闵怀业 李氏抄起身后切猪草的刀,直接朝着林小嫚扔去。 我去…… 林小嫚被吓得脸色发白,机灵的躲到一旁。 锵。 菜刀看在木门上,“咔嚓”一声,木门裂开很长一个口子。 这还真是亲娘。 林小嫚敢确定自己刚才如果没有及时躲过去,这会儿非死即伤。 好恶毒的一家人。 林小嫚心中泛起冷汗,长这么大,她还第一次遇见母亲,惊恐万分的她一边用力呼吸,一边盯着李氏看。 被林小嫚陌生的眼神看的浑身发麻的李氏,好似被林小嫚嫌恶一样,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微眯着眼神,训斥道:“贱骨头,你看着老娘做什么,自己没有出去偷汉子,就赶快去做些吃的出来,看不见你哥哥弟弟回家了吗?” 林小嫚没顶嘴,从木门上取下切猪草的刀,立刻往厨房走去。 这段时期,林家的两兄弟根本没有帮林小嫚说话,特别是五弟直接把她当成透明的人。 也好。 林小嫚在心中说道,如此冷漠的一家人,让林小嫚计划离开没有丝毫的罪恶感。 她甚至还觉得自己的想法很伟大,否则按照原主逆来顺受的性格,早不知道死多少回,就算侥幸活下去,最后也会被李氏以高价卖给别人。 因为林牛生带回来的三盒点心,李氏特意买了一斤猪肉回来,交代林小嫚晚饭做丰盛些。 这要放在过去,李氏那舍得买新鲜肉吃,有几块房梁上的老腊肉打牙祭就不错了。 交代好厨房的事情,李氏拿着点心,拉着杜氏回屋去了。 林小嫚看着眼前一斤五花肉,肥的看不见一丁点儿瘦。 “还真是抠门的李氏。” 林小嫚嘴角泛起苦涩的笑容,烧热锅,烙猪皮,洗猪肉,接着林小嫚就把一块完整的五花肉剁碎,放在锅里炒香,等肉香四溢,林小嫚把剁好的辣椒、花椒一起放下去,等到麻辣的香味出来。 一碗麻辣肉沫酱就做好了。 林小嫚害怕被人发现,悄悄的拿出一个小小的陶罐,装满后立刻放在空间灵树上。 这样就算下次李氏再不给她留吃的,她也可以一边吃着烤山药,一边沾些麻辣肉沫酱,并且还不会让李氏发现。 接下来,她就是要存钱,存到足够多的钱,就立刻离开这个家,只不过离开之前她想去水牛村看看林小花。 做好肉沫麻辣酱,林小嫚讲究这口锅炒了一盘野菜,那味道馋的林家的人直流口水。 吃完点心的杜氏,闻到肉香,吞了一口唾沫,跟身边站着的李氏说道:“娘,你闻到没有,好香的味道,我肚子里的孩儿早就想吃了。” “这还不简单娘带你去厨房先尝一点,饿着谁,也不能饿着我家大孙子。”李氏说道。 两人刚走到厨房,杜氏大叫道:“娘,你看,林小嫚在偷吃肉。” “什么。”李氏朝着杜氏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正好看见林小嫚的鼻子对着一大碗肉沫。脸色刷的一下变得铁青:“该死的赔钱货,你居然干偷吃,我这就过来撕烂你的嘴。” 李氏一脚踢在烧火棍上,不由分说捡起来就往林小嫚身上打。 林小嫚本来是闻一闻肉香解馋,没想到李氏一棍打过来,那带着火星的木棍眼看就要落到林小嫚身上,她连头也不回,撒腿往外面跑。 “该死的赔钱货,整天就知道好吃懒做,你怎么不去翠花楼学学里面的女人,张开腿接客啊,我看你啊,生下来你就是让人践踏的命,你跑,有本事跑了就别回来。” 呸,这样的家,我才不想回。 林小嫚头也不回的往前跑去。 杜氏万万没有想到,林小嫚会离家出走,她以为林小嫚会像过去,在厨房里面上蹿下跳,挨完打后,继续任劳任怨的做脏活、累活。 如此看来杜氏倒有些失落了。 …… 逃离林家的林小嫚被闵怀业看见,他自己跟了上去,瞧见林小嫚独自走在前往县城的路上,他更是加快脚步先一步抵达县城。 林小嫚早就有了离开林家的念头,偏偏没有想到回来的这么早,她身上连一点银子都没有,如果她不快速筹到钱,肯定很难撑到今年的冬天。 另外,她的户头还在李氏头上,如果不快点自立门户,以李氏的为人,她会很快把自己以高价卖给别人做媳妇。 林小嫚一边想一边走,浑然不知自己走到县城。 就在这时前方传来一阵棍棒敲在地上的声音,已经许多讨要的声音:“公子,你就行行好给我们点吃的吧。” “公子我三天没吃饭了。” “卧槽,三天算什么,公子我十天都没吃饭了。” “公子别看他们,你看我,头上都长脓包了。” “公子我又瘸又疾病,你还是赏点吃的给我吧。” 林小嫚看着一群叫花子,围着一名盘膝而坐的男子推嚷。 林小嫚自身难保,那有闲功夫去管别人的闲事,她叹息一声,迈开步伐继续想筹钱的办法。 这时候一名叫花子忽然提议道:“喂,我们说了这么久,他也不说话,该不会是死了吧。” “死人?” “真没有见识,死人怕什么,那可是一大块肉啊,平时你们见得到吗?” “你想做什么。” “蠢啊,你说我们做叫花子的,一年到头吃过几次肉,像这么大一块肉够咱们吃好几个月了。” 林小嫚还没有走远,立刻停下脚步,那群要要饭的叫花子是打算吃人肉。 封建社会,还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 林小嫚立即往回走,口中还大声喊道:“官差老爷,杀人犯就在那儿。” 四五个叫花子,正在商量如何把男子搬运走,听见“杀人犯”三个字,撒腿就跑。 他们虽然整天要饭,没事儿会被一些富家子弟当球踢,即便如此他们小命还在,可是遇上杀人犯就不一样了,鬼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提刀杀人。 等到叫花子逃走以后,林小嫚得意的朝着男子跟前走去,还没有等她靠近,林小嫚嘴角的笑容立刻僵硬了。 “闵,怀,业。” 第九章 她真的是林小嫚吗 林小嫚看清楚坐在地上打坐的人,立刻扶额,早知道是他,林小嫚才不会多管闲事,直接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林小嫚蹲下身,看见闵怀业紧闭双眼,恰静的容颜丝毫没有受到叫花子的影响。 “啧啧啧!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可惜咱俩有缘无份,再也别见。”林小嫚说完,站起身往前走。 没走几步,她发现自己的衣裙好像被谁拉住,林小嫚试着再往前走了两步,却发现身后那股力道拽的更紧了。 不会吧,闵怀业早不醒,晚不醒,偏偏这个时候醒了。 林小嫚想死的心都有了,刚才那些话被他听了去,过不了多久,肯定还会传出比上次更难听的话。 这种喜欢祸害别人的男人,就应该下十八层地狱。 鼓起勇气,林小嫚僵硬着脸转过身,说道:“闵老爷,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咱们就此别过。” 林小嫚再次面对闵怀业的时候,才发现是自己的衣裙勾到他的手指了。 “呼,吓死我了。”林小嫚虚惊一场把衣裙从他手上取下来,就被另外一双大手握住,那道好听的磁性声音再次传来:“小嫚姑娘,你又救了我一次。” “闵老爷,你瞎说什么,我什么也没有做。”林小嫚努力抽回手,却发现被他拽的更紧。 林小嫚幽怨的瞪着他,这男人太难缠了,先是四处造谣破坏她的名声,硬是给她按下“花痴”的罪名。 如今她看见他就躲着走,闵怀业还是一个劲的往上撞,她上辈子是偷了他的钱,还是杀他全家。 导致这辈子阴魂不散的跟着她。 “是吗?”闵怀业疑惑的说道:“我怎么记得刚才有位姑娘,路见不平,帮我赶跑一群叫花子呢?” 对上闵怀业似笑非笑的样子,林小嫚后悔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绝对不会多管事。 “你,你故意的。”林小嫚假笑的回道。 “兵不厌诈。”闵怀业狡黠的笑着。 林小嫚一脸无语上下打量一番闵怀业,风流倜傥,一表人才,貌比潘安,除了歹毒的心思,那都好。 想到此处林小嫚抿着嘴,摇了摇头,转身往前走去,闵怀业很自然的跟了过去。 林小嫚没走多久,就来到一栋酒楼的门口,她记得原主两年前来过这里,那个时候广聚轩酒楼车水马龙,接待许多南来北往的客人。 现在真是吃饭的时间点,广聚轩却没有做多少客人吃饭。 有了。 林小嫚灵机一动,想到赚钱的方法,大步朝着广聚轩走去,闵怀业瞧见后,立刻迈开脚步跟了进去。 站在门口的店小二,看见穿着补丁衣裙的农家女林小嫚,正要上前赶客人,就看见她身后气宇宣扬的闵怀业,立刻换上笑脸,招呼两人进店。 林小嫚没有搭理他,走到柜台面前笑道:“请问你是店老板吗?” 低头拨算盘珠子的掌柜抬起头看了一眼林小嫚,不赖烦的回道:“我就这里的老板,小姑娘是要吃饭,还是客房?” 林小嫚嘴角泛起礼貌的微笑,说道:“我一不吃饭,二不要客房。” 拨算盘珠子的掌柜停下手中的动作,低着头看着比柜台高一个头的林小嫚,灰尘扑扑的一身打扮,冷哼一声:“要饭的是吗?小贵子,拿一些点厨房的潲水,送客。” “店老板,我不是要饭的叫花子,我是来卖秘方的厨神。”林小嫚昂起下巴,自信满满的回道。 在新时代她可是华夏特级厨师,无论是家常菜,还是宫廷菜,她都能手到擒来。 然而这些炒菜的秘方放在古代就是家家户户的传家宝,甚至有些世家还会规定,炒菜的秘方传男不传女。 而一些好的膳食不仅能够果腹,还能调养身体,林小嫚随便说出一个炒菜的秘方,就能瞬间让广聚轩赚很多钱回来。 站在旁边的闵怀业心中一怔,想着:农女林小嫚还会厨艺,之前他怎么没有听人提起过。 闵怀业没有说话,全程板着一张脸,广聚轩的老板察觉到林小嫚身旁站着的男子。 瞧他气度不凡,一副书生气息,却又丝毫不羸弱,这种感觉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刚上任的县太爷。 听说他十三岁就考过举人,如果不是三年一会考,十五岁的他恐怕早就考中进士,只是这样的男人偏偏把上门提亲的媒人、以及上门送礼的人都拒之门。 这样一来,他们这些做生意的商贩想拉关系就更难了。 闵怀业对店老板的反应很满意,把双手背在身后的时候,无意间露出一块腰牌,店老板脸色徒然聚变,再也不敢打量闵怀业。 “尽然如此,那你说说你想卖的药方子都有些什么功效。”店老板客气的说道,跟刚才傲慢的神情判若俩人。 林小嫚自然不知道店老板的改变,是因为看见闵怀业的腰牌,还以为是她对自己的秘方产生了兴趣,便开口说道:“我这到秘方是一日在梦中,一位神仙告知所得,它的主要功效是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专治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夏季养生,夏治冬病,并且含有丰富的盐、钾、钙、镁微量元素,可与绿色蔬菜、豆腐、鸡蛋、瘦肉、鱼肉、鸡鸭、猪肝、茄子、黄瓜、苦瓜、冬瓜、竹笋一同煮食……无论是男女老幼,皆有提神醒脑,消除炎热疲劳的功效,不仅如此,它还可以根据个人喜好调整辣椒的辣度。” “例如:变态辣、超辣、中辣、微辣、微微辣。” 广聚轩的老板经营餐饮几十年,林小嫚口中这道菜他从来没有听人说起过,就更不要提谁吃过,两眼泛起蚊香圈圈整个人懵了。 碍于闵怀业的身份,他又不敢拒绝林小嫚,就提议道:“姑娘,我听了半天还是不会啊,要不,你直接去厨房做一锅出来我们尝尝,如果味道真的像你说的这样好,我立刻买下的秘方,你看怎么样?” 林小嫚本就是厨神,这种小事对她来说,简直是太简单了,她连思考的时间都没用,直接点头应下。 闵怀业对林小嫚的秘方也产生了兴趣,跟着他一同进入广聚轩的厨房。 第十章 火锅 这儿比林家的厨房要宽敞好几倍,厨具也非常齐全,林小嫚在厨房里面转了一圈,找到自己需要的辣椒、花椒、香料后,又找到猪油和菜油。 古代跟现代不一样,他们把牛用来耕地,猪用来吃,所以林小嫚治好入乡随俗,把牛油换成猪油。 林小嫚用大火把一口刷干净的铁锅烧干水后,倒入猪油和菜油,等到香味四溢,才把大蒜、姜、香料一同放下油锅,等到众人再次闻到香味,林小嫚把香料叶子全部捞出来,再放入辣椒、花椒、茴香等十八味调料。 味道出来后,她往铁锅里面加满水,还没等水烧开,广聚轩的掌厨就馋的咽下一口唾沫,问道:“小姑娘,请问,您做的这叫什么。” “好吃的。”林小嫚故意卖关子,笑道:“你们谁去跟店老板说下,等铁锅的水烧开,食物就能下水煮了。问他要不要过来尝尝。” “好好。”刚才提问的掌厨立刻回道。 一开始他看着林小嫚做这锅东西,心里觉得很奇怪,可是就在那一锅水烧开后,那味道馋的他恨不得立刻上前喝一大碗。 太香了。 林小嫚刚才吩咐他去叫老板,等会当家的过来,他也能跟着分一点。 掌厨想想就觉得很满足。 “小嫚姑娘,厨艺不错啊。”闵怀业双手背在身后凑上去闻着铁锅中散发出来的香味。 那味道就连对美食特别挑剔的闵怀业也忍不住咽了咽唾沫。 太香了。 仅仅闻一闻红油汤就能让人食物大增。 “这难道也是吃了仙灵果的效果?” 闵怀业腹道,他记得自己吃过仙灵果以后,除了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还有就是强壮的体魄,其它的技能闵怀业是从天书中学来。 一时间,闵怀业开始上下打量起她来了。 在此之前闵怀业也想过搬走仙灵树,他翻阅天书用尽各种办法都没能达到,甚至连在仙灵树下设置阵法的想法他也做过,通常阵法会在他下一次去的时候,消失殆尽。 林小嫚肯定就是趁这个时间点,拐走他的仙灵树,得到仙灵树仙人的帮助,才有了惊为天人的厨艺。 闵怀业非常肯定自己的想法,并且下定决心要把仙灵树抢回来。 “老……”林小嫚话还没有说完,就察觉到整间厨房朝她投来仰慕的神情,闵怀业这三个字在县城可是相当火。 她可不想配方还没有卖到钱,众人把注意力转移到闵怀业身上。 这就太得不偿失了! “小哥哥妙赞了。”林小嫚礼貌的笑道。 这时掌厨失魂落魄的走回来,见到林小嫚身前的锅子,吞了吞口水,说道:“小姑娘,我们店家让你直接把煮好的东西端出去。” 掌厨很想跟在店家身后分一碗美食,结果店家让林小嫚把美食端出去,他不过是个掌厨,也不敢忤逆店家的意思。 “好。”林小嫚回道。 拿着早先切好的瘦肉、鸡郡肝、鸭血、鸭肠、鸡蛋、蘑菇、竹笋、蔬菜……逐一放入铁锅中。 等它们全部煮熟后,林小嫚厨房里最大的瓷盆碗装满后,亲自端着走出去。 林小嫚端着超大瓷盆碗走到厅堂,正在用餐的客人放下手中筷子,吞了一口唾沫问道:“什么味道,好香啊。” 站在柜台面前的店老板,心中的想法跟他一样,这种麻辣香鲜的味道,他活了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闻到。 单单是看在酒楼吃饭的客人反应,他敢打赌,林小嫚的秘方肯定能够让他赚的金玉满钵。 “店老板,你可以拿着筷子过来尝尝了。”林小嫚放下超大瓷盆碗,邀请道。 听见这番话,店家老板再也压制不住身体里面的馋虫,立刻走上前,拿起桌子上的筷子夹了一块放在口中。 那味道麻、辣、香、脆,一口咬下去整个人仿佛融合在辣椒、花椒里,越是用力嚼动,一些他不知道的香料充满他整个口腔,一口吃完,他没忍住又夹起第二块。 此时,坐在大厅吃饭的其他客人,纷纷拿起碗筷,走到林小嫚这桌来。 “钱老板,我……我们也能尝一点吗?” “是啊,我们可是经常来照顾你生意的熟客。” “如果要收钱的话,尽管开口。” “哎呀,馋的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大家稍安勿躁,这道菜是我们广聚轩推出的新品,现在还没有正式上市,如果大家喜欢的话,现在可以畅快的吃,畅快的喝,今天大家本店的消费我来买单。”广聚轩的钱老板豪情万丈的说道:“对了,小姑娘,我还没来得急问你,这道菜到底叫什么名字。” “火锅,大火的火,铁锅的锅,建议钱老板正式上市推广的时候,把桌子中间挖一个洞,下面放一些木炭,上面放一口铁锅,然后让顾客一边煮一边吃。此外,钱老板还可给大家打一个油碟,倒入香油,洒上蒜蓉,味道会更好。”林小嫚说道。 广聚轩的钱老板满脸笑起褶皱,双眸迸发出光彩,再次看见林小嫚的时候,就跟看见一座金山。 “好好好,小姑娘说的,在下都会照做,可是这价钱?” 钱老板讨好的问林小嫚话的时候,眼神又忍不住看向正在锅里夹食物吃的客人。 不是他小气舍不得大家吃,主要是他的酒店从昔日的辉煌,变成如今的萧条,这样热闹的场面很久不曾见到过了。 眼眶有些泛湿,刚才幸好他是畏惧闵怀业的身份让林小嫚留下来做火锅,要不然,按照他以往的性格把林小嫚赶出去,那还不是那财神爷给赶跑了。 话虽如此,林小嫚做的火锅也太太太好吃了,他就吃了两口,而现在那超大盆的美食眼看就要见底了。 早知道林小嫚的火锅这么好吃,他就该先把价格谈好,然后就可以跟大家一起吃个够了。 真是有钱难买早知道。 钱老板心中肠子都快悔青了。 “钱老板,后厨铁锅里还有一些没有端出来。”林小嫚隔着柜台听见钱老板不停咽口水的声音,掩着嘴小声告诉他。 “真的?”钱老板一脸期待的问道。 林小嫚点点头,刚才她找遍整个厨房,就找到一个超大的瓷盆,听说那还是洗菜阿婆常用的盆子。 林小嫚让他们洗干净那来装食物,要不,还不知道要装多少个碗才能装的完。 “如果钱老板不相信,我现在就带你去后厨看看。”林小嫚再次诚恳的说道。 第十一章 命运悲惨的林小花 “不不不,小姑娘的为人,我钱某行的过,这个秘法的价格呢……”钱老板笑呵呵的说道:“一百两怎么样?” “好。” 林小嫚连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待会儿去看林小花的时候,身上备一些钱总是好的,离开广聚轩,林小嫚把一百两银子换成小额银票以及二十两小碎银。 这些小碎银子待会儿可是有大用处,准备好这些后,林小嫚再次朝着城门外走去。 “小嫚姑娘,你就这样走了吗?”闵怀业明知故问。 “不然呢?”林小嫚白了他一眼继续往前走。 “我饿了。”闵怀业走上前挡住林小嫚的去路说道:“我也要吃火锅。” “没有。” “不管,我饿,我就是要吃。” “闵怀业,我说你一个大男人自己饿了,不知道回家吃饭,跟着我做什么?”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更何况,小嫚姑娘救过在下两次,在下理当以身相许。” 滚…… 林小嫚心里的话还没有说出口,倏然想起这一路前往水边村路途遥远,多个人多份安全,便开口说道:“想吃什么?” “火锅。” “没有。”林小嫚眼中迸发出杀人的寒意,一字一句的说道:“那边有家包子铺,你要不吃,就自个儿饿着吧。” “小嫚姑娘,你刚到手一百两银子,就请我吃这个,说什么我们也应该上酒楼吃大餐庆祝一下。”闵怀业抗议道。 林小嫚冷冷的丢下一句:“败家子。” 就独自走向包子铺,并跟老板要来三笼包子。 还别说那味道是她这两天来,吃过最好吃的美味。 一口气吃完一笼包子,林小嫚眼前晃过一只骨节修长的手指,拿过她身前的一笼包子,细嚼慢咽的吃了起来。 他那一举一动像极了书中描写的谦谦公子,即便是吃的很快,依旧很赏心悦目。 “见鬼了,见鬼了,这个恶毒的坏男人,怎么吃个包子也能那么好看。”林小嫚在心中腹部道。 当下两口并三口,吃完一个包子后,把剩下的包子用牛皮纸包好后,付完钱,直接走人。 这一路,林小嫚故意加快脚步,有的时候她还故意小跑几步,然而闵怀业也跟着很紧,一路上除了嘴贱,人还算老实。 唯一让林小嫚觉得奇怪,为什么在没有火把照明的情况,闵怀业依旧能够谈笑风生的跟她并排走路。 翻下一座大山,林小嫚看见潺潺流淌的小河,以及许多比牛田村还破旧房屋,她朝着远处瞧去,许多土地里面连一颗野菜也没有,就更不要提粮食、蔬菜了。 瞧着这副萧条的样子,林小嫚闭着眼睛也能猜到林小花过着什么样的日子。 走进村庄,河边吹来的风,把好几处家人的茅草屋的屋顶吹了起来,这样矮小的房屋真不知道怎么挨过冬天,就算是短暂的住一晚,也会冷的够呛。 林小嫚正在想原主的姐姐林小花到底嫁到那一户人家,村里就传来一道凄凉的求饶声。 “求求你了,不要打我了,不要打我了……嗷嗷” 悲切的哭泣声,听得林小嫚打了个寒颤,迈开步伐朝着声音的源头走去。 这时,一处又脏又黑的茅草屋里面,点着一盏微弱的火苗,林小嫚从窗外往里看,正好看见一位满脸麻子的老男人,手中拿着一根像胳膊一般大小的棍子,追着一个骨瘦如柴的女子打。 那女子除了凌乱的发型勉强像个女人,身上穿着大很多好的半截袍子一点儿也看不出像个女的,特别是从上往下看,一双像木材棍的光脚丫暴露在空气外,脚上除了许多淤青还伴随着一条条血口子,那模样比她在县城里看见的叫花子还惨。 林小嫚隔着窗户看见男子手中的棍子,再次落在女人身上才回过神,她,她是原主的亲姐姐——林小花。 林小嫚心中一怔,内心有些犹豫,原主的姐姐三年前出嫁时,也就十三岁,像花儿一般的年龄,林小花算不上圆润,但也不至于瘦成一张皮,她披散着一头凌乱的头发,惊恐的看着殴打她的男人,身体下意识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就在这个时候,里屋走出来一个佝偻的老太婆,她目露凶光盯着地上的林小花,瘪了瘪尖酸刻薄的嘴,在一旁煽风点火的说道:“儿子,这种女人就该下手狠点往死里打,像这种赔钱货让她张开腿赚钱,她还不愿意,今年咱们地里颗粒无收,眼看就要过冬了,我们储备的粮食一丁点儿也没有,照着现在的情况下去,我们一家老小就要活活饿死了,她不过是我花钱买来的女人,居然还敢跟我说贞洁。” “她的贞洁值几个钱,打,狠狠打,打到她愿意接客为止。” “娘,娘我求求你,别让他打我了,我现在就下地干活,明天帮村里的人多洗几盆衣服,但是就是别让我接客啊。”林小花爬到老妇人身边,拽着她的衣服苦苦哀求道。 “哼,你算个什么东西,结婚三年连个孙子都给我生不出来,真是白花了我十两银子。”老妇人一脚踹开林小花嫌恶的训斥着。 “娘,我没有给你生亲孙子,可是二妞也是你的亲孙女啊,再说这些年我起早贪黑给你们洗衣做饭,也没偷过懒啊。”林小花哽咽的说道。 “少给我提那个兔崽子,等过几年养大些,我就把她卖到窑子里面去伺候男人,至于你,儿子,用力打,打到她愿意把腿张开为止……村里的赖皮子跟我说了,一次给咱们十五个铜板,照这个速度下去,一天她接十次客,咱们家就能赚到一百五十个铜板,都能抵得上咱们大半年的收入了,以后就算天天吃香的喝辣的都没问题。” 站在茅草屋外面的林小嫚脸色“刷”的一下,变得苍白,站在她身后的闵怀业瞧见林小嫚的变化,再次看向茅屋时,神情也变得格外严肃。 “住手。” 林小嫚一把推开茅草屋,恶狠狠的盯着老光棍和他娘。 她今天下午看见林招娣的遭遇,就开始在想远嫁他乡的林小花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她假设过十多种,就是没有想到会是眼前这种情况。 第十二章 “赎身” 这样的极品的婆婆比宋石头他娘还要可恶,瞧着新伤加旧伤的林小华,就知道这些年她过得有多不容易。 该死的老太婆,我的亲姐,你不配欺负。 林小嫚心中腹道,眼中闪过一道深深的寒意,盯得那恶毒的老婆心中一惊,开始上下打量起眼前女娃。 “你们这样打人就不怕吃官司吗?” 林小嫚上前一步去抢老光棍手中的棍子,闵怀业身形一闪,快她一步抢过那根棍子说道:“夫人,打架这种事情交给我来就好了。” “闵怀业,谁你是夫人。”林小嫚急了。 “迟早的事儿。” “小嫚,小嫚真的是你吗?” 林小花瞧着三年不曾见面的妹妹,她的娘家终于派人来看她了,心中一暖,强忍的眼泪像不断的往外涌出。 “姐,别怕,站到我身后来,我保护你。” 林小嫚懒得搭理闵怀业,上前一步把匍匐在恶毒老太婆脚边的林小花扶起来,看着鬅头垢面、眼角、嘴角多出有紫红色淤青的她,林小嫚心痛不已。 林小花是杀了恶毒老太婆的男人,还是毒杀她的亲儿子,怎么能够下这样重的毒手。 也忒不是人了。 “我当是谁呢,搞了半天,原来是亲家母的小女儿。”恶毒的老太婆抬起头阴阳怪气的说道:“当年我可是花了十两银子,把你姐姐买过来,现在跑来装正义,呵呵……别让老娘发笑了,没事儿就给我滚远点,再敢打搅老娘调教儿媳妇,别怪我连你一块儿打。” 恶毒的老太婆老早就打听过,牛田村的林家的李氏就是爱钱的住,只要多给点钱,别说卖女儿,搞不好连她自己都会买,这种女人生下的女儿懂什么贞洁。 一开始,她是被闵怀业给吓唬住了,可仔细一瞧,闵怀业瘦小的身板根本就不是她儿子的对手。 既然如此她还有什么好怕的。 林小花听了这番话,揪着的心就更疼了,结婚的那天,李氏把她拉到一旁洗脑,说只要她嫁过去,大哥就有钱娶嫂子,五弟也有念书的钱了,假以时日,等五弟考过秀才、举人,她就是他们一家子的大功臣。 林小花未经世事就点头答应了,结婚第一年还好,就在她生下二妞后,整天过着非打即骂的日子,如今她还要逼着自己接客,她受点苦无所谓,如果把自己妹妹拉扯进来就得不偿失了。 “小嫚,谢谢你能代替家人来看我,我很好,你快走,你快走……”林小花被打怕了,她不想连累林小嫚,立刻把她往门外推。 “姐——”林小嫚拧着眉头,察觉到她捏住自己手臂的手正在发抖,便越过她走到恶毒的老太婆身边说道:“十两银子是吗,我给你十两银子把我姐姐卖回去。” 这是林小嫚来时的路上,想好最后的退路,明知现在说这样的话,恶毒的老太婆肯定会狠狠的敲她一棒,但是就冲着林小花对她这份情,她就应该帮原主把她救出来。 否则,照着眼前的情况下去,就算林小花不愿意接客,也会被活活打死。 恶毒的老太婆听了这番话,贪财的双目笑起褶皱,不等她开口,林小嫚再次补充道:“你应该知道我们林家男丁特别多吧,三年前,我家遭逢变故需要十两银子度过难关,如今难关已经挺过来了,还赚了不少,我家娘就想起远嫁到水边村的姐姐,就立刻让我把她买回去,如果她要是知道你不肯放人,你猜,我们林家的人会不会立刻杀过,直接把人抢走。” 林家的情况,恶毒的老婆也知道,林爸和三个兄弟加在一起,共有四个大男人,如果他们真的一起杀过来,她跟自己的儿子肯定对不服了,就在她犹豫要价多少,老光棍咧嘴笑道:“原来是小姨妹,我记得回门的那天,丈母娘可是拿着菜刀把我们赶出村子,现在发达了,后悔了,想把我的媳妇买回去了?老子实话告诉你们,老子不卖,多少钱我都不卖。” “老子要留着她,给老子赚钱呢,十两银子,你当我们家稀罕。” 这件事情,林小嫚在原主的记忆中发现,也不能全怪李氏,他这个女婿根本就不是回门,而是去抢劫,甚至连林大志刚从山上砍回来的柴都一并打包,李氏气的拿起菜刀把他追出村外,并恶言相告,以后不准他踏入牛田村,否则见一次打一次。 虽然林小嫚不知道林小花回婆家后过得是什么日子,看这三观不正的一家子,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肯定没啥好果子吃。 “对,我儿子说的,咱不卖。” 恶毒的老太婆阴险的眼神闪过一丝厌恶,林小花现在是她的摇钱树,她怎么可能会把林小花卖了。 就算他们村的男人不睡林小花了,还有隔壁村的,再说了方圆几里的没娶上媳妇的男人过了去了,她害怕没有送钱过来。 “我想你们是不知道咱们新上任的县太爷吧,听说他熟知宪法,就你们这般虐打我的姐姐,我肯定能把你们告监牢里面去坐着。”林小嫚眉目一转,机灵的说道:“再说,你们就真的不想知道,我们林家发财的方法吗?那可比较我姐接客多多了。” 林小嫚说完,就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故意在鼻子跟前嗅了嗅,说道:“就这一锭银子,还是我下午赚回来的,你们确定不想要。” 音落,林小嫚拿着白花花的银子,在恶毒的老婆子和老光棍眼前晃过,把恶毒的老太婆馋的两眼冒金星,她刚伸手去抓就扑了空。 林小嫚一脸挫败的把银子拽在手里,面色徒然聚变,嘤嘤哭了起来:“姐,妹妹无能,不能把你买回去,我就这回去把刚才看见的事情,告诉给爹娘和哥哥弟弟们……” 说完,林小嫚拧起眉头,难过的朝着茅草屋外面走去,闵怀业一脸愣圈,最后还是走到林小嫚身后。 “等一下。”恶毒的老太婆急忙喊道:“你……你这一锭银子……真的是今天下午赚回来的。” 第十三章 和离书 鱼上钩了。 林小嫚心中偷着乐,停下前进的步伐,转过身礼貌的笑着说道:“当然是真的了。” 恶毒的老太婆眼睛一亮,讨好的说着:“把林小花原价卖给你们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的把赚钱的法子告诉我。” “刚才是十两,现在不行了,八两。” “小姑娘,你不能出尔反尔,我们好歹也是亲家……” “六两。” “娘,你别说了,小姨妹,我看这事儿按照你说的算,不过你现在就得把赚钱的法子跟我们说。”老光棍给凶恶的老太婆使眼色,一口应下。 早知道,我就该说五两。 林小嫚心里后悔急了,可是想着能够把林小花救出去,也就没做多想,当下回道:“一言为定,我们这就去村长那儿把手续办了,然后我就把法子告诉给你们。” “这……”凶恶的老太婆有些犹豫,那老光棍一口就答应了。 他是害怕他们继续犹豫下去,连六两银子都没有了。 林小嫚会心一笑,不动声色的说道:“我姐姐的女儿不是还在你们手上吗?你们害怕我赖账,我还害怕你们收了钱反悔呢。” 恶毒的老太婆听林小嫚这样一说,心里也有底了,答应跟林小嫚去村长那儿办理手续。 路上林小嫚看见林小花两岁多的女儿二妞,她又黑又矮,头发又黄又乱,身上的衣服打了很多补丁,脚下穿着一双破草鞋。 林小嫚瞧她一脸戒备的看着自己,就把她叫到自己身边,拿出一个之前藏好的包子,递给二妞,问道道:“想吃吗?” “我……” 二妞年纪还小,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直溜溜的黑眼珠子,盯着林小嫚手中的包子流口水。 “想吃就吃。” 林小嫚把手中的包子塞给二妞,她毫不犹疑拿起包子,大快朵颐的吃了起来。 “二妞,小姨这儿还有很多,只要待会儿你愿意跟着我和你娘走,我把它们全部都给你。”林小嫚引诱道。 二妞吃完手中的包子,看着瘦不拉几的林小嫚,跟她一样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脚下的布鞋破旧露出她的大脚趾头。 “不。”二妞摇了摇头,回到凶恶的老太婆的身边说道:“我要跟着爹地和奶奶,以后卖身养他们。” 噗…… 林小嫚被雷得不轻,整个人傻眼了。 这是人说的话吗? “二妞,你说什么,快过来,跟娘和小姨走,快。”林小花被吓得不轻,急忙伸手去啦。 “贱女人,不要碰我。”二妞嫌恶的看着林小花,职责道:“你是个恶毒的坏女人,明明可以卖身赚钱养家,为什么不卖,我不要跟你们走,我要长大以后卖身养爹地和奶奶。” “二妞,谁叫你说这些话……” 林小花还没有说完,林小嫚拉着她摇了摇头,把手中用牛皮纸抱着的包子递给她说道:“姐,别慌,先把你救出去再说,就算以后他们把二妞卖了,咱们再买回来,你先吃点东西压压惊。” 林小花激动的看着手中的包子,嫁到老光棍家里有三年了,除了怀孕的那一年,她已经有两年没有吃过肉了。 立刻拿起一个包子吃了起来,然后把剩下的包子藏在自己衣服里。 就在林小嫚没有出现以前,她以为自己死定了,如今见到自己的亲人,还说要带她回去,虽然她的娘很刻薄,但也能吃饱饭,也不会叫她接客,即便是穷,也比窝在这儿强。 走在后面的林小嫚看穿的林小花的心思,掩嘴说道:“姐,我是偷跑出来的。” 什么? 林小花瞪大眼睛,回想起之前她拿出的一锭银子,又看了看走在她们身旁的闵怀业,用手指了指他,问道:“妹,你该不会为了我,把自己给卖给他了吧。” 听闻,闵怀业掩嘴偷乐,。 林小嫚瞥了他一眼,回道:“姐,这钱是我自己赚来的,而他……呵……是我在路上捡来的。” 林小花还想继续问,她们一行人就来到村长家里,林小嫚把事情说了一遍,恶毒的老太婆和老光棍也一口同意。 村长也就点点头,说道:“既然如此,我这就帮你拟定和离书,不过,需要交纳一两银子的手续费。” “有劳村长大人,手续费,我替姐姐出。”林小嫚说道。 因为面额比较大,村长把林小嫚带进里屋找自己的婆娘。 其实,林小花的事情他也是知道的,奈何水边村闹灾荒,他也不好插手别人家的家务事,如今见到林小嫚肯花钱让他们和离,心中对她提升大大的好感。 拿回找零的九两银子,林小嫚又从里面拿出二两银子,谢过村长大人。 经过一阵推脱后,村长大人还是把钱收下了。 等到林小嫚跟村长出来的时候,村长说道:“这是你们的和离书,如果没有问题,明天跟我去县衙门,找咱们的县太爷盖章后,你俩以后嫁娶就互不干涉。” “谢谢,村长。”恶毒的老太婆看了看和离书,就对着林小嫚伸出手说道:“六两银子现在可以给我了吧。” 林小嫚把村长夫人给她找零的碎银子,拿了六个给她。 “那个……赚钱的方法呢。”恶毒的老太婆掂量着手中的钱,迫切的问道。 虽然六两银子是少了点,不过照着林小嫚的法子,她们明天就有十两银子了,所以她还会再付那四两银子以及林小花吗? 就算她张开腿接客,一天也就一百五十个铜板,不吃不喝也要六十七天才能筹齐十两银子,而林小嫚的方法,六十七天,那可就是六百七十两银子。 恶毒的老太婆光是想,心里就乐开了花。 “你过来。”林小嫚说道。 恶毒的老太婆给她儿子使眼色,两个人跟着她一起走了出去,林小嫚故意踮起脚尖,看了看四周有没有人,才小声的对着两个人说道:“这个赚钱的法子,我们一家子也是最近才发现的,其实,我们家每天都会派一个人到县城里人最多的地方去,那儿装修的特别奢侈,并且许多人都喜欢去,只要他们一开门,所有人都朝着里面挤,然后……” 第十四章 闵老爷 “就会看见很多人把白花花的银子放在桌子上面,我身上就两个铜板……最后就只拿了十两银子的回来,再然后就是到你们这儿来了。” 那恶毒的老太婆眼珠子骨碌一转,坏心思就来了:“刚才村子的话你也听见了,那份和离书上没有县太爷的盖章是不能生效,所以……呵呵……你说的地方,明天必须亲自带我们去,如果你敢骗我们,就别怪我出手狠。”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林小嫚连忙点头,回道。 “小姨妹,姐夫还想问你一句,就是你说的那个地方是每天都能去拿钱吗?”老光棍问道。 “嗯,每天都可以去好几次。”说到此处林小嫚神色有些伤感,口气充的说道:“我就是因为身上的钱不多才赚十两银子,如果我身上的钱要在多一些,就会跟他们一样,脱了衣服来装银子了,而且我看见好多人走一路掉一路的银子,哎……” 水边村比牛田村还要穷,出了村长一年偶尔去几次县城找县太爷办事,全村的人几乎到死也没有出过水边村,就更没人知道赌坊是什么了? 经过短暂的接触,林小嫚确定眼前这位恶毒的老太婆比李氏还要贪财,至于那老光棍一看就是妈宝男,刚才不仅想逼着林小花接客,现在还想威胁她,林小嫚自然不会让他俩以后有好日子可以过。 这自古以来,沉迷于赌博的人,大多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赌得越多,输的越多,一但痴迷赌博,一辈子都难逃赌徒的命运。 像恶毒的来太婆嗜钱如命,用不了一天的时间,就会把刚到手还没有捂热的六两银子,全部输出去。 这时,林小嫚看了看已经漆黑的深夜,再次说道:“天色也不早了,明天一早我就带你们去吧。” “好。”恶毒的老太婆再次威胁道:“我劝你说道做到,否则,我们不会放过你。” 林小嫚点点头,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嘴角露出冷漠的笑意。 再次回到屋子村长率先开口问道:“事情都处理妥当了?” “嗯,处理妥当了。”林小嫚回道:“不过,村长大人,我还有一事相求。” 说罢林小嫚双膝一弯,直接跪在地上。 “小姑娘,你这是什么意思,快起来说话。”村长说道 “村长大人,民女跟姐姐在水边村无依无靠,今晚想借住一宿,这是房钱。”林小嫚说完,从怀里拿出剩下的二两碎银递给村长。 其实就算林小嫚不开口,村长也想留她在这儿住一晚,毕竟赵光棍一家的为人,他太清楚不过。 而年仅十三岁的她,会在林小花深处水深火热的情况下,花钱把林小花买回去也实属难得,这样的小姑娘他打心眼里欣赏。 “小嫚姑娘,你太客气,我们家正好两两间房是空着的。”村长夫人一把接过钱,笑着给三个人引路,无意间瞧见闵怀业的时候,心中忍不住感叹道:世间仅有如此精美绝伦的美少年。 没多久,村长夫人就把三人带到家中闲置的两件客房,因为她也不知道闵怀业跟林小嫚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一时间也不知道如何分配房间。 “夫人,今晚你跟姐姐睡。”闵怀业看了看村长夫人笑道。 “闵怀业,谁是你的夫人了?”林小嫚慌忙回道,看着身边的林小花,立刻解释道:“姐,别闵怀业胡说,我跟他是清白的。” “敢问,是十岁就考中秀才的闵怀业?” 林小花还在牛田村的时候,就听说过他们村里出了一位神童,十岁就考过秀才,不仅如此,他还写得一手好字,业余时间会帮乡里乡亲写一些家书,一来二往,过年时候家家户户贴的春联也是他写的,再后来她就嫁给赵光棍,关于闵怀业的事情就再也听没有听说过了 如果是这样的男子做她的妹夫,那也挺好的。 她还听说读书人都很知书达理,不会拿棍子打老婆,更不会逼良为娼。 看来有时间她要好劝劝自己的妹妹了。 “回姐的话,小生正是闵怀业,十岁考中秀才,十三考中举人。”闵怀业见到的交代道。 “你是闵……”村长听见这边的声音跟着走过来,岂料刚好听见闵怀业的自我介绍,顿时整个人傻眼了。 只是“怀业”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他无意间的一瞟,吓得浑身一哆嗦,立刻改口喊道:“闵老爷。” 听闻,闵怀业露出浅浅的笑容,回道:“村长大人秒赞了。” 村长膝盖一软,直接跪在地上,他夫人瞧见,上前扶起他嗔道:“老头子,你这是怎么了?” “没事儿,腿疾,就是站久了容易腿软,你扶我回屋休息去。”村长说道。 村长夫人把两间房门打开后,也顾不上今晚他们怎么睡,扶着村长回房间了。 闵怀业礼貌的笑了笑,说道:“夫人晚安”。随后,就朝着向靠左边的房间走去。 “妹,这位少年不错,改明让他给娘提亲去。”林小花挽着林小嫚的手走进房间说道。 “姐,你就别打趣我了,他……根本就不喜欢,他喜欢的是上官静,别说是我了,我们牛田村的人都知道这件事儿。” 林小嫚解释道。 她要不是害怕跟赵光棍打起来,怎么可能把闵怀业带过,还夫人呢,她看闵怀业八成见谁都这样叫。 林小花并不知道大半年前,林小嫚因为救过闵怀业,而被绯闻产生,好好的一姑娘被说成花痴。 这一夜,两人并没有像小时候那样聊天,而是很快的进入梦乡。 翌日,天还没有亮,村长家的门就被敲得“砰砰砰”的响。 “林小嫚快起床带老娘去县城抓钱。”恶毒的老太婆吆喝道。 “扫把星,你快点出来开门,我要陪爹地和奶奶去拿钱。”二妞的声音也跟着响起。 “臭婆娘,你要想跟老子彻底断绝关系,就快点把门打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赵光棍对着村长家的门一阵猛敲。 村长夫人阴沉着脸,皱着眉头从卧室走出来,就看见闵怀业的身影,他行走的速度极快,甚至还有一些叠加的重影。 “吱呀”一声,村长夫人就看见自己家的大门被人打开了。 随即,一道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连她也被吓了一跳。 “闭嘴。” 第十五章 尝到甜头 站在村长门外叫嚣的赵光棍,用手中的火把照亮身前的人一瞧。 此人,身穿云锦长袍,头发用一根云锦布绑着,脚下穿着一双他从来没有见过的黑长靴,双手背在身后,眼神不怒自威。 就在看清楚他容颜的时候,赵光棍有一种被人审判的感觉,可是赵光棍仔细一想,这男人不就是昨晚从自己手中抢走木棍的男人,他记得闵怀业捏住自己手腕的时候,手腕立刻失去知觉,手中的棍子任由他拿走。 赵光棍趁着闵怀业还没有动手,带着几分讨好的口气说道:“我是来找林家两姐们,你让她们出来,我们现在就去县城,你看我把驴车都借来了。” 闵怀业越过赵光棍的身体,瞧见一辆又破又烂的驴车,眼中伤过一道嫌恶,说道:“在外面等着。” “诶诶。”赵光棍下意识回道。 恶毒的老太婆生平第一次见到儿子的怂包样,瞧着闵怀业“砰”的一声关上门,立刻训斥道:“儿子,你刚才怎么说话的。” “娘,这个人,我打不过。”赵光棍憋屈道,随后就把昨晚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那恶毒的老太婆才就此作罢。 林小嫚被外面的敲门声音弄醒后,跟着姐姐林小花一起穿好衣服出来。 “走吧。”林小嫚说道。 “小姑娘,把早饭吃了再走。”村长夫人笑着说道。 随后她拿出五个煮熟的鸡蛋,以及五大碗稀饭出来。 “水边闹旱灾,也没什么招待各位,就随便吃点吧。”村长也走出来说道。 以前林小嫚从来没有觉得鸡蛋很金贵,穿越来到这也不知道是啥朝代的地方,她才知道一颗鸡蛋的有多宝贵。 就拿李氏来说,在林家鸡蛋除了孕妇能得到以外,就是林大志和她大哥、二哥、五弟能吃到,她能喝一口煮鸡蛋的汤已经是李氏的仁慈。 “谢谢村长大人。”林小嫚连忙谢道。 林小花行了行礼,也跟着谢道,唯独闵怀业啥也没说,直接坐在长凳上剥着鸡蛋先吃起来。 吃早饭的时候,林小嫚看见姐悄悄地把自己那颗鸡蛋揣进包里,然后把稀饭吃完了。 村长打开门的时候,瞧见赵光棍一家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村长也没说多余的话,带上和离书跟昨晚林小嫚拜托他申请的女户,一起朝着县城的方向走去。 路上闵怀业告诉林小嫚,赵光棍一家想发财想疯了,天还没有亮就来敲门,林小嫚嘴角抽了抽,腹道:还真是想钱想疯了。 此时,林小花坐在二妞旁边,央求的说着:“二妞,跟娘一起走,好不好。” 说罢,她也学林小嫚从怀里拿出一颗鸡蛋,放在她手里。 二妞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二次吃鸡蛋,她放在鼻子跟前闻了闻,就馋得口水直流。 “二妞,鸡蛋要这样吃。” 林小花耐心的叫她,二妞依旧无动于衷,直到林小花把鸡蛋的壳剥完,二妞拿在手三下五下就把鸡蛋吃完后,嫌恶的说道:“我奶奶说了,你是咱们家的扫把星,就是因为你来到我们家,我们家才会越来越穷,我是不会跟你走的。” “二妞——” 林小花都快哭了,那个家都什么好留恋的,为什么她的二妞就是不肯跟她走,恶毒的老太婆听见后,讥讽的笑道:“蠢女人,别痴人说梦话了,我们赵家的孩子念家,一般人是带不走的。” 林小嫚轻蔑的看她一眼,心中笑道:看你待会儿从赌坊里出来,还能不能像现在这样笑。 一行人在巳时抵达长都城的城门口,闵怀业就捂着肚子说道:“夫人,我肚子痛,要去方便下,待会儿我们县衙门口集合。” “待会儿你就别来了。”林小嫚翻着白眼回道。 “夫人放心,在下去去就回。”闵怀业说完,就跑了。 林小花拉了拉她,还没开口,林小嫚便说道:“姐,别理他,咱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办。” 林小花倏然想起,点点头,跟着林小嫚走到县衙门口。 村长抬起头看了一眼威严的县衙大门,跟林小嫚交代几句就进去了。 赵光棍是个混人,从出生至今见到如此庄严的地方,一下子很不适应,双手插在左右袖子里朝着县衙门口的石狮子旁一坐,啥也不说。 林小嫚看着他的样子很像笑,不过现在嘲笑还为此太早,她便什么也没有说,跟着林小花站在县衙门口等。 不一会儿,村长拿着盖上红章的和离书从县衙门口走出来,他把东西交给林小嫚后就走了。 林小嫚看过和离书就低了一份给凶恶的老太婆:“现在我姐姐不在是你们赵家的儿媳妇了。” “哼,少跟我说些没用的,快带我去赚钱的地方。”凶恶的老太婆说道。 “好。”林小嫚应下,一行人朝着前面没走几步,一道熟悉的身影就朝着她再次跑来:“夫人……等等我。” “阴魂不散。”林小嫚瞥了他一眼,拉着林小花就朝着前面走。 走到赌坊门口,林小花心中一怔,拉着林小嫚小声问道:“妹,你怎么带她们来赌坊啊?” “不然,你以为,她们会让我用六两银子赎回你?”林小嫚回道。 妹妹说的没有错,昨晚的情况别说六两,恐怕六十两银子恶毒的老太婆也不会放她走。 “地方我已经带你们来了,最后能拿到多少银子,就得看你们自己了。”林小嫚说完,就拉着林小花往相反的方向走。 恶毒的老太婆眼珠子骨碌一转,立刻又了坏心思:“除非你亲子带我们进去看一看,否则……”言语间,她厉狠狠的看了一眼林小花,低声吼道:“就算林小花被你弄走,我还是有别法子让她回来。” 林小嫚呵呵的笑道,指着前方的地方说道:“请。” 林小嫚在新时代也没有去过赌坊,大致听说,最简单的赌博就算赌大小,林小嫚环顾一周,很快就找到一张桌子正在赌大小,她便抬头挺胸的走过去。 “我买大,加倍。”林小嫚拿出两个铜板,往赌桌上面一放,豪迈的说道。 “我们也……也买大……也……也加倍。”恶毒的老太婆看了一眼林小嫚,把六两银子全部放在赌桌上。 “买定离手,开……大!” 第十六章 血本无归 庄家说完,荷官手中拿起一根细长的木棍,把他们各自赢到的银子,划到他们的身前。 林小嫚本金少,到手的铜板也就二十个。 恶毒的老太婆就不一样了,她刚才下注的是六两银子,就在眨眼的瞬间,她足足赚了十倍。 此时她双眸散发出贪婪的光芒,低头看着桌子跟前白花花的银子流口水。 “发财了,发财了……”恶毒的老太婆贪得无魇的说道。 林小嫚昂起下巴自信满满的说道:“现在相信我了吧。” “信,信,信。”恶毒的老太婆再次说道。 “既然如此我们后会无期,再见。”林小嫚拉着林小花往外走,却发现她一手拉着二妞,可怜巴巴的说道:“二妞,快跟娘走。” “呸,你这个赔钱货,你这个败家子,我们家马上就要发财了,我才不会跟你走,我要跟着奶奶去享福。”二妞阴沉着脸嫌弃的推开林小花。 “二妞,你不要……”林小花后面的一句‘相信眼前的一切,赌博不会给你带来幸福。’还没有说完。 林小嫚就阻止道:“姐,我们该走了。” “走吧,走吧,老娘现在不需要你们了。”恶毒的老太婆头也不回的盯着桌面流口水。 林小嫚轻笑一声,带着林小花就朝着外面走。 “妹,他们根本不会赌钱,在这样下去就会血本无归。”林小花焦虑的说道。 “那跟你也没有关系。”林小嫚说完,把手中的另外一张纸递给她,林小花接过来一瞧,上面写着“女户”二字。 “妹,你怎么还给我上女户,和离后,我的户口不应该回到爹的名下吗?”林小花问答。 “姐,按照我们娘的性格,没有女户,她肯定会再卖你一次,至于把你嫁给什么样的男人人,她可不管。”林小嫚瘪了瘪嘴说道。 所以她也得尽快把自己的户口弄出来,免得那一天李氏把她高价卖了,她连哭的地儿都没有。 “娘……我们的娘不会那样的。”林小花眼中含着泪水,这些年她过得很不容易,有好几次都想过自杀,最后都是娘家人让她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林小嫚瘪了瘪嘴,心中叹息道:会不会那样,见识了,不就知道了。 可是她不想破坏眼前的好风景,说道:“姐,我们先去吃午饭。” 林小花又看了一眼赌坊,依依不舍的跟着林小嫚来到广聚轩的二楼,两人刚坐下,闵怀业十分不客气的喊道:“小二,来份火锅。” “哟,是你们啊。”小儿一边擦着桌子,一边讨好的说道:“火锅本店今天刚上市,现在打八折优惠,三位稍微等一下,我这就把菜单报上去。” “败家子,我的钱就不是钱吗?”林小嫚眼神中迸发出寒冷的杀意,她一百两银子现在剩下九十两,按照现在的速度用下去,要不了几天,她就破产了。 一代书生不知民间疾苦! 林小嫚含恨的在心中嗔。 “夫人,我请客。” 闵怀业拿起身前的茶杯给林小嫚到好茶水讨好的笑道。 经过这两天的观察,闵怀业确定林小嫚是知道仙灵树,但是那么大一棵树,又怎么可能会凭空消失呢,他为了弄明白现在不得不下点血本。 毕竟仙灵树对他来说非常重要,如果没有仙灵树他的修为就很难突破,闵怀业可不想只做一个会读书的废物。 “哼~”林小嫚轻哼一声,懒得搭理她。 林小花看了看两人,心中偷笑,觉得她俩有戏,便岔开话题,问道:“妹,你的钱,是娘给你的吗?” “不是。” “那你是去赌坊赚的?” 不知道为什么,林小花总觉得三年不见的妹妹变厉害了,就是妹妹带恶毒老太婆去赌坊发生的事情,她也是相信自己妹妹有十拿九稳的能力,才会下注大,并且还加倍。 “其实我就是把关于火锅的配方,卖给这家店的老板才有的钱。”林小嫚说道。 火锅的配方? 林小花惊讶的时候,店小二已经把一份小火锅端了出来,分量相比之前林小嫚做的要少了很多。 “小姑娘,你尝尝味道你跟做的一样吗?”店小二讨好道:“关于你上次的说那种锅子和桌子,我们酒楼已经预定木匠师傅开始做了。” 林小嫚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放在口中,那味道跟她在新时代吃的差不多,就是少了牛油的味道。 “嗯,不错,味道很正宗。”林小嫚说道。 “嘿嘿……我们老板说了,你来吃饭,不要钱,欢迎再来卖一些私家菜的配方。”店小二讨好的笑道:“三位慢慢吃,我先去忙了。” 林小花眼睛都看直了,他们身前这盆好吃的火锅,里面放了许多菜,关键还有好多猪肉、鸡肉、鸭肉…… 林小花就是坐在桌子边,问着一锅麻辣鲜香的味道就馋的流口水。 “姐,这种锅子要沾油碟才好吃。” 林小嫚给林小花弄好一块,夹在她碗里。 林小花拿起身前的筷子,把碗里的肉放入口中,那鲜辣香的味道盈满口中,吃过一口就再也停不下。 没多久,三个人就把装满一盆火锅吃完,林小花想用勺子挖红油汤泡饭吃的时候,就被林小嫚遏制了。 “红油汤辣,吃了伤胃。”林小嫚解释道。 林小花这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擦了擦嘴巴。 此刻,林小嫚算了算时间,贼眼一亮,说道:“姐,有好戏看了。” 说罢,她把林小花拉到窗户边,这个地方正好对着赌坊的大门口。 闵怀业好奇的打量林小嫚,不知道她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忽然,几个打手把恶毒的老太婆,还有赵光棍和二妞,一起扔出赌坊大门,并且凶神恶煞的说道:“没钱,来什么赌坊,滚滚滚……别挡着我们做生意。” “什么没有钱,我们明明赢了两百多两银子,是你们使诈,把我们的银子骗走了。”恶毒的老太婆弯着背,从地面爬起来对峙。 “哟,还有理了是吧,你说你们有钱,倒是把钱拿出来啊,拿出来我们就让你们进去。”其中一名打手说道。 “我们,我们……”赵光棍跟恶毒的老太婆把手放在衣服口袋、裤子口袋里面摸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一个子儿。 第十七章 买门店 站在赌坊门口的三个打手,就像镇守城门的侍卫,对着他们讥讽的说道:“没钱就给我滚蛋,再来打扰我们做生意,休怪我不客气。” “她,她能卖钱。”赵光棍伸手指着二妞,对着几个打手说道:“大哥,你就让我们进去吧,这一次,我肯定能翻本。” “她?”打手斜眼一瞟,轻哼道:“两岁的小娃值什么钱,滚滚滚……” “爹……”二妞并不知道赵光棍打算她把卖了赌钱,还从地上爬起来,走上前去扶住他。 “滚,你个没用的赔钱货,连一分钱都不值。”赵光棍恶狠狠的吼道。 “对,跟她那个扫把星娘,一个货色。”恶毒的老太婆也站起说道。 “娘,你别怕,家里面,我还藏着一些钱,明天我就拿它们来翻本。”赵光棍气势如虹的说道。 “好,明天老娘跟你一块儿来。” 说罢,恶毒的老太婆跟赵光棍赶着驴车回去了,二妞看着两个人要走,立刻爬上车,一同离开长都城。 “二妞……”林小花试图跟去。 林小嫚站在她的身后没有做任何阻拦,反而冷冰冰的说道:“如果你还想回去被赵光棍一家绑着接客,就立刻回去。” 听闻,林小花浑身一颤,昨晚上的事情,她不敢忘,软弱的她转过身看着林小花解释道:“妹,我……我是想回娘家。” “不急,等我把门店买好了,再回去。”林小嫚说道。 今天是林小嫚穿越过来的第三天,她却深刻的体会到,想要在这个时代过上好日子,仅仅依靠卖做菜配方不是长久之计,唯有自己强大才不会被人轻视。 门店? 林小花满脸问好,开口问道:“妹,你买门店做什么?我们不回家见爹、娘了吗?” “三年了,你知道我有多想他们吗?还有大哥、二哥,以及五弟和妹妹,对了妹,娘把六妹从舅舅家那儿接回来吗?” “以前,我在家的时候,娘最喜欢她了,甚至连一点儿家务活都不让她做。” 林小嫚在原主的记忆里面压根儿就没发现她还有一个妹妹,如果跟林小花说的一样,那未来的日子有的受了。 “姐,相信我,女人想要被人瞧得起,就一定要经济独立,只有经济独立,才能精神独立。” 林小嫚把过去接受过高等教育后,总结出来的结果告诉给林小花。 在新时代,林小嫚深刻明白一件事,什么旁大款、找富二代都不稳定,唯一能够扬眉吐气的生活,那就是凭借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财富。 林小花似懂非懂的点点,却还是没能明白林小嫚话中的意思。 “走吧,我们出去看看那儿有合适的门店。”林小嫚说道。 “我听说东临街有些门店空着。”闵怀业建议道。 “东临街?不是靠近青楼的地方吗?”林小嫚停下脚步说道。 等等? 青楼? 林小嫚嘴角向上一勾,立刻想到一个好主意。 青楼的名声虽然不好,可是那儿晚上的人超级多,如果她想要贩卖美食、糕点,那儿的确是个不错的地方。 “好,你带我去。”林小嫚转过身对着闵怀业说道。 闵怀业心中一怔,他不过是随便说说,林小嫚真的答应了,青楼附近鱼龙混杂,向来是长都城最难管的地方。 林小嫚到底是有多不怕死才会去那种地方开店。 “我不去。”闵怀业拒绝道。 “为什么?”林小嫚一脸诧异,回头一想,买门店这件事情闵怀业没有义务帮她,便再次说道:“没事儿,我自己去。” “小嫚姑娘,那个地方不适合你开店。”闵怀业劝道。 林小嫚浅笑一声,没有作答,带着林小花一路问到东临街。 快走到东临街,一阵夹带着鱼腥味的风扑面而来,吵杂的吆喝跟千夫拉船的声音随即而来。 这儿是——海边? 林小嫚整个人傻眼了,原住出门的机会很少,最远就是广聚轩,长都城临近海边原住以前也不知道。 “妹,你要在这儿买门店吗?” 林小花看了一眼五大三粗的男人,肩上看着百多斤的东西从身前走过,心中就莫名的害怕起来。 这些如果要找她跟林小嫚的麻烦,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嗯。” 林小嫚回道,便四处张望那有门店可以出租,她们大约走了一百米,林小嫚就看见身侧有一家关闭的门店,经过意打听,店老板的确有出租跟出售的意思。 经过联系,没多久,店老板出现在林小嫚眼前。 “是你要租我的门店?” 店老板上下打量林小嫚,就瞧她们那身穿着打扮,就知道是乡下来的穷丫头。 “先生你好,我不是要租门店,是要买门店。”林小嫚回道。 “买?”店老板发出刺耳的尖叫声,鄙夷的问道:“小丫头片子,你知道这间门店多少钱吗?一百两银子,你有吗?” “银子有是有,不过你的价格给的太高了。”林小嫚不卑不亢的回道:“刚才我问过了,这一代同样大小的门店,五十两银子还包含地契。” “五十两银子你想买我的点,小丫头片子,不是叔叔我瞎编,就我这间店铺,是全东临街风水最好的地方,无论买去住,还是开店做什么,保管生意红红火火,赚的金玉满钵。”店老板吹嘘道。 林小嫚不过是个厨师,根本就不信风水和鬼神,否则,就她做饭的时候,杀生无数还不得下十八层地狱。 故而店老板这一套说辞,对她根本毫无价值,她礼貌的看着店老板把自己的店吹的天花乱坠后,才开口说道:“既然如此为什么现在还是没有人来租呢?” “你个小丫头骗子,懂什么,我跟你说,那是他们不识货。”店老板立刻吹胡须瞪眼道:“我这家店可是有神明庇佑的,别说是妖魔鬼怪,就算是海怪来了,也得连滚带爬的滚回海里去。” “像你这样的小丫头骗子,买我的门店,保管你一年内就能找到大户人家的公子,做自己的如意郎君。” 第十八章 凶宅最便宜 噗嗤—— 林小嫚也就是暂时魂穿在这个时代,随时都有可能回回去,她宁肯拥有自己的独立女户,也不要嫁人。 毕竟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而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要是恋爱自由,婚姻自由,那种毫无感情的婚姻跟坟墓有什么区别。 “小丫头骗子,你是不相信我说的话?”店老板再次问道。 “店老板,我且不问你店里的风水,就马路对面那家‘金美楼’是做什么的?”林小嫚气定神闲的问道。 “那……那儿是……小丫头骗子,我问你,你买门店,问这些做什么?” 店老板脸色徒然聚变,‘金美楼’是什么地方,他肯定知道,甚至一、两个月里,他还会去光顾七、八次,还别说那里面的姑娘伺候人的功夫比他的婆娘舒服多了。 林小嫚见他不作答,便继续说着:“刚才我路经东临街,还发现跟‘美金楼’类似的‘蒔花馆’、‘群芳苑’、‘云良阁’、‘怡红院’……” “店老板,在这样阴盛阳衰的地方买门店,你就没有考怒过降价吗?” “你若是继续一意孤行,别说是买,恐怕连租也成问题,毕竟它用来做妓院太小,用来客栈房间又不够,用来买海鲜干货又太大了。” 林小嫚把店老板的门店的劣势说了一遍后,发现他神情暗沉,低着脑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又说道:“店老板我给你一个提个建议把,二十两银子含地契,我现在就买下来。” “二十两?”店老板听见价格,整个人都愣傻了,当即说道:“我的门店是挨着青楼,可也不至于到贱卖的地步,小丫头骗子我看你不来买门店的,是找茬的。” 言毕,店老板身后站着的三个男丁上前一步,凶神恶煞的盯着林小嫚和林小花。 林小花本就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丫头,经这一下,浑身颤抖着靠近林小嫚劝道:“妹,咱们还是回去吧。” 回去? 回到牛田村李氏家被她继续当丫鬟使唤吗? 不就是一点银子嘛,她林小嫚自己赚自己花。 她伸出右手拍了拍林小花挽着自己胳膊上的手说道:“姐,别怕,今天我们肯定能买到门店。” 这话被店老板听了去,他又仔细看了看眼前的两个农家小姑娘,抿了下嘴,示意三个家丁退后,上前一步,对着林小嫚说道:“小姑娘啊,叔叔虽然不知道你买门店要做什么,但是看在你诚心的份上,叔叔给你提个醒,东临街没有二十两银子能够买到的门店,不过有一个地方你可以去试一试……” 林小嫚按照店老板口述的地方,沿着东临街往前走五百米,然后往右走一百米,穿过小巷林小嫚、林小花来到主路上。 这一路的房屋全是用白墙、琉璃瓦建造,一阵海风吹来,林小花浑身一哆嗦,朝着林小嫚身边靠了靠,说道:“妹,这条街阴嗖嗖的,我怎么没看见几个人啊,你说,这儿该不会儿闹鬼吧。” 林小嫚环顾一周,这条街比刚才她们见到的街道豪华的多,看样子应该是东临街百姓们居住的地方。 唯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干净整洁的左右两边住户门口,分别摆放着一对石狮子,一条见不到尾的街,连一个卖东西的小摊贩也没有。 即便是大白天这儿的居民依旧闭门不开。 这样诡异的场景林小嫚还是第一次遇见,可是转眼一想,店老板说过,这条街上有一个小院二十两银子就出售,不仅包含地契,面积还比他的门店大十几倍。 “人怕鬼是因为鬼很恐怖,而鬼害怕人是因为人比鬼更加恶毒。”林小嫚淡然回道,迈开脚下的脚步,去找店老板告诉她的一百一十一号。 她走了十来步,林小花突然“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妹,你看,那儿吊着一个人。” 林小嫚朝着林小花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两只比人形还要高的石狮子,后面是一扇朱红色的大门,大门上方左侧悬挂着一个坏掉的红灯笼,右侧挂着穿白色衣服的人,因为他披散着头发,所以看不出是男还是女。 林小嫚好奇的上前走了一步,就被林小花一把拉着说道:“妹,别去,我……我怕。” “姐,那你在这儿等我。”林小嫚交代完,大步流星走到一百一十一号门口。 海风吹过,悬挂在门上的人跟着飘拽,并且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啊——” 林小花吓得花容失色,大叫一声,双手捂住耳朵,蹲在地上。 此刻,午时未过,秋天的太阳懒洋洋的挂在天空,把地上的人、房屋、石狮子照出影子。 就在一束阳光从一百一十一号门口掠过,林小嫚看见挂在门上的白布的影子,等她走进一瞧,瞬间笑了。 她伸手推开房门,后面就传来一道年长的声音:“姑娘,这是间凶宅,你若是想投宿,还是换个地方吧。” 林小嫚转过身,看着一身朴实打扮的中年男士,站在石板路的中间,他突然的出现就像是从地底下面钻出来的一样。 林小嫚上下打量一番,瞧见他的脚下也有一团黑影。 看来是人。 林小嫚松了一口气,回道:“不,我是来买这间房。” “买?”那中年男子惊讶的说道:“可是这间房子闹鬼啊?” 林小嫚看了看门上挂着的人影,用力一扯,露出一个披着黑长发的稻草人,说道:“你是说,他?” 中年男子面色刹时变成灰色,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稻草人他挂在那儿已经有好多年了。 再加上这里靠近海边,稍微有点风吹草动,稻草人就会左右摇晃,后来他又在挂钩上面做了手脚。 每次穿着白色衣服的稻草人,一摇晃就会发出“吱呀吱呀”地声音。 因此许多贪图便宜的人都被吓走了,即便是这样还是被一个小女娃识破了。 一时间,他眯起眼前看着林小嫚说道:“就算半夜有鬼爬到你床上,你也不怕。” “最可怕是的人装鬼吓人。”林小嫚说道:“这位大伯敢问这块布可是你的?” 第十九章 “凶宅”的秘密 中年男子面色一沉,背着双手走到林小嫚的跟前,看了她一眼,没好气的说道:“姑娘,别怪大伯没有提醒你,它是一间货真价实的凶宅,如果你要买,二十两现银,我立刻就把房契、地契一起给你。” “有劳了。”林小嫚礼貌的回道。 这时,中年男子不再说话,推开朱红色的大门径直往里面走去,林小嫚跑到路边扶起林小花,对她说道:“走,姐我带你看咱们的新房子去。” 林小花双目涣散,想起风吹白衣人的画面,心中瘆得厉害,林小嫚搀扶着她走到大门口,用手指着上面说道:“姐,它是用稻草人做的,专门就是吓唬你们这些胆小的人,快跟我进去吧。” 林小花抬头一瞧,被吓得跳了起来,当她听完林小嫚的说辞,再仔细瞧那“人”看去:“妹,他真的是用稻草做的,呵呵……” “快进来吧。” 中年大伯不声不响的站在门口说道。 惊魂未定的林小花身子骨一颤,朝着门口那边看去,瞧见一位陌生的大伯,想开口问,林小嫚已经带着她走进去了。 这儿园林、景观都还不错,除了满院子有许多枯黄的树叶外,还有一颗结满果实的皂角树。 林小嫚记得皂角的果子用处非常大,它可用作中药、食物,还可以用作洗头发和洗衣服,在古代能在庭院种两人环抱的皂角树,想必原来的主人定是达官贵人。 “大伯,你知道这家子是怎么死的吗?”林小嫚好奇的问道。 引路的大伯迈出去的脚步停了下来,幽幽说道:“蛊毒。” 蛊毒? 林小嫚蹙着眉头,想起在新时代看过的各种武侠小说,其中就有对苗疆蛊毒的介绍,那毒十分凶险,不仅要听从下蛊毒人的话,还有可能会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 “小姑娘,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待会儿银货两讫,再想反悔就来不及了。”大伯说道。 “大伯这是何意?”林小嫚好奇的问道。 莫不是,这蛊毒会随着购买新房的人,而再次复活,若真是这样,那蛊的人岂不就是眼前的大伯了? “没什么意思,只是一点小建议。”大伯说道:“我家住在你的对面,以后有什么需要可以过来找我。” 说话的时候,大伯带着林小嫚来到一间像书房的房间,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里面铺满灰尘和蜘蛛网。 大伯走到案桌前,打开里面的抽屉取出两张全是灰尘的纸,他吹了吹上面的灰尘,然后递给林小嫚:“手续我早就准备好了,你只需要把二十两银子交给我,再在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咱们的交易就算结束,以后遇上什么困难,直接敲门找我就是,我王,大家都叫我王员外。” 听闻,林小嫚从怀里拿出二十两的银票递给王员外,接着又拿起案桌上许久没人用过的砚台,开始研磨。 大约半盏茶的功夫,她才在房契、地契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自己的名字。 王员外确认无误,把别院的钥匙递给林小嫚就走了。 此时,若大的房子就只剩林小嫚和林小花两人,林小花看着满屋灰尘,心中又惊又喜。 她喜欢的是终于可以住不漏风、不漏雨的房子了。 她悲伤的是这套看似不错的小院,其实是凶宅。 林小嫚看着患得患失的林小花,说道:“姐,别怕,有我在别说是蛊毒王,就算是魑魅魍魉在,小妹我也有办法让他们给咱推磨去。” 盯着痞笑的林小嫚,林小花噗嗤一笑,打趣道:“妹,你怎么把自己说的像臭鼻子老道士。” “好啦,姐,我们一起打扫新房子,赶在天黑之前有落脚的地方。” 林小嫚说完,撸起袖子说干就干。 两人在房间里面找了一圈,发现被子、衣服都还是现成,碍于蛊毒和许久没人使用,林小嫚还是把他们抱去院子,跟着枯树枝和树叶一起烧掉。 两人差不多收拾完,整个小院,太阳也快下山了。 这时,一道好听的磁性声音在林小嫚耳旁响起:“夫人,不知道在下来的算不算太晚。” 说完话,这人已经来到林小嫚的眼前。 午饭过后,闵怀业回到县衙门处理公事,岂料事情还没有处理完,就有捕头来报,说东陵街民宅居住地方燃起浓浓的黑烟,地点是一百一十一号“凶宅”。 闵怀业立即放下手中的事物,急急忙忙朝着这边赶,走进大门,他就看见林小嫚忙里忙外的打扫清洁卫生,悬在嗓子眼的心这才落回到肚子里。 “闵老爷还真会挑时间,清洁卫生做完才来。” 林小嫚累的够呛,趴在庭院的石桌子上说道。 这套大别院便宜是便宜,就是太大了。 刚才扫到卫生的时候,她差点从二楼的楼梯上滚下来,这会儿林小嫚还被吓得不轻。 “我那不是找东西去了吗?” 闵怀业往旁边一站,露出一辆马车,马车上装满绿色的叶子,后面站着四五个人。 “还不快拿着艾叶去给夫人把房间全部熏一遍。”闵怀业再次交代道。 “是,县——”带头的人还没有说完,闵怀业急忙打断对方说道:“是什么是,还不快去做事儿,慢了,小心我扣你们的工钱。” 乔装打扮的捕头低着头,不敢吱声。 等到走远后,他们才交头接耳的说道:“县太爷不会这有问题吧,怎么去讨好这样打扮的女人?” “可不是吗,咱们县太爷在朝堂上的时候,那个威风跟现在完全就是两个样。” “诶,你们说,咱们县太爷该不会是个妻管严吧。” …… “你们几个,站着做什么,还不快做事情去。”闵怀业远远的瞧见几个人交头接耳,立刻呵斥道。 “闵怀业,有你这样说话吗?做零工的也是人,他们也是有尊严的,你这样辱骂他们,小心待会儿大家罢工了,我去那儿找人来帮我熏房子。”林小嫚听说过艾叶的功效。 不仅可以防止瘟疫,还能杀毒、驱霉、遏制病毒蔓延。 像这样许久不曾有人居住的府邸,最适合用艾叶来熏一熏,瞧闵怀业买来一大马车,林小嫚本来挺感激,岂料,他这样不把人当人看,太没人性了。 “跑什么跑,没听见夫人在忙你们说好话嘛,还不快过来谢过夫人。”闵怀业说道。 第二十章 成衣店的老板 “是,老爷。”便衣捕快一脸无奈的放下肩膀上扛着的艾叶,恭敬的走到林小嫚身前作揖道:“谢过夫人。” 林小嫚为以闵怀业是跟自己开玩笑,没想到他是认真的,如果李氏将来执意要把她高价卖出去,或许他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前提是她要如何让闵怀业心甘情愿的帮自己。 如果他是真的要跟自己结婚,那就麻烦了,毕竟她不属于这个时代,现在突然在这儿完全是因为意外。 “闵怀业,我什么时候说过要嫁给你了。”口是心非地看了身前的三个大男人,没好气的嗔道。 “那还不是迟早的事儿。”闵怀业自信满满的说道:“像我这样十三岁就考过举人的才子,不仅长的又帅,还不缺钱,品行又端正,并且还很痴情的人,天底下恐怕打着灯笼都很难再找到第二个。” “可是我怎么记得有人上门提亲,不给聘礼,被打出去了啊。”林小嫚翻着白眼说道。 “妹,你说,他到咱们家提过亲?” 林小花又惊又喜,她真的很怕自己的妹妹错过闵怀业,毕竟像闵怀业这样的才子,别说是牛田村,就算是长都城也很难找出第二个。 如果明年他在考中进士,说不一定就能去京城当大官了,那她的妹妹岂不就是官太太,甚至还有可能会是诰命夫人。 那她们家就真的光宗耀祖了。 “他没来,来的是周媒婆来。”林小嫚说道。 林小花点点头,再次说道:“妹,其实我觉得阿业还是挺不错的,你看赵光棍虽然给了咱娘十两银子作为聘礼,可是我整日都是以泪洗面,还差点被他们逼着去接客……相比之下,闵怀业靠谱多了。” 说道此处,林小花看了一眼闵怀业,小声的在林小嫚耳边继续说道:“妹,我听说读书人都要面子,再说他自幼名声在外,也不会让你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否则他的仕途还不全毁了。” “我看啊,如果实在不行,你们干脆生米煮成熟饭,到时候娘就没话说了。” “姐,你说的太对了。”闵怀业不知何时出现在两人身前,牵起林小嫚的手说道:“择日不如撞日,今晚咱们就洞房。” 言毕,闵怀业意外发现林小嫚手背上有一个红色月牙胎记,心里一怔,他记得半年前,自己抱着林小嫚离开山洞的时候,她的手背可是非常干净。 难道…… 林小嫚发现他盯着自己手背看,右手大手指就要触碰到红色月牙胎记,慌忙把手缩回来,嗔道:“闵老爷,好歹你也是读书人,‘男女授受不亲’这话,你应该有听过吧。” “夫人,恕在下愚昧,我只听过‘春宵一刻值千金’。”闵怀业油嘴滑舌的说着。 忽地,一阵浓烟朝着三人所在地飘来,那味道正好就是艾叶燃烧所致。 “咳咳咳……” 这道浓郁的艾叶香飘来,林小花不断咳嗽,眼睛也被烟呛出许多眼泪。 “姐,咱们先出去吃饭,买衣服和棉被,晚点回来他们差不多就熏完了。”林小嫚建议道。 说罢,闵怀业跟着两姐妹一起上街,并且还勒令三名便衣捕快,他们没有回来之前不准离开。 随后,三人来到长都城的成衣街,林小花看着一件件做好的罗裙、长衫,心中有些着急,拉着林小嫚说道:“妹,这里的衣服肯定很会,我……我穿成这样挺好的,咱们不买了。” 林小嫚看着怯儒的林小花,那种极少步入市集而产生的自卑感,林小嫚觉得很心疼,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太卑微了。 一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断送女人的一生。 那像新时代的女性,不仅可以读书,还可以考大学、考研究生、考博士,获取无数学位,或者获得无数荣耀。 她虽然是个做饭的,可她也拥有高级厨师资格证、高级营养师资格证,此外她还是某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毕业的硕士生。 她可不希望自己未来的“姐姐”是一个唯唯诺诺,只知道依靠男人的女人。 “姐,别怕,有我呢。”林小嫚安慰道,走进一家成衣店,拿着一件青色罗裙问道:“这件长裙怎么卖?” 刚送走买完衣服的老板,听见林小嫚的问话,嘴角勾起讨好的笑容,说道:“普通的衣服两百个铜板,好一点的……” 老板的话还没有说完,看见光着脚丫的林小花,浑身打扮像极了乞丐,面色一沉,立刻说道:“穷鬼,别碰我的衣服,小心弄脏了,你们赔不起。” 林小花本就害怕,此刻被老板嫌恶的眼神上下打量,本就没有自信的头,头快埋到胸口了,她每听老板说一句,就往后面对一步。 这时,整个人被逼到角落,那儿堆放着许多成衣,经林小花一撞,全部去倒在地上。 “哎……哎哟,我说你们连个穷鬼啊,买不起衣服,也别把我的衣服撞到啊,它们……它们可都是很贵的。”店老板将摔倒在地上的林小花拉甩到一旁,心痛的走上前捡起地上的衣服痛哭流涕的说道。 “对……对不起,对不起……”林小花自责的连番道歉。 “姐——” 林小嫚对他的做法十分不满,忽地瞧见那些衣服旁边写着半价出售,趁着他不注意,上前一步捡起来藏在身后,再次开口说道:“说罢,要我们怎么赔。” “赔,你们赔的起吗?我这些衣服可都是上好布料做的,像你们这样的穷鬼,别说是赔,恐怕是连见也没有见过。”老板手中抱着自己的衣服,恶狠狠说道。 “听你的意思,这些衣服我们不用赔了。”林小嫚把林小花拉到自己身后说道:“谢谢老板,我们走。” “站住,小乞丐,我有说让你们走了吗?”老板拍了拍手,成衣店立刻出现两名男丁,那老板命令道:“把她们卖给牙婆,对方能给多少是多少……哼,敢弄脏我的衣服,我要让她们终身为奴为婢。” “哈哈……”林小嫚笑道,那诡异的笑声听得老板心中一颤,指着林小嫚说道:“小乞丐,你笑什么?” 第二十一章 满载而归 “我笑你有眼不识泰山,我笑你把钱财往外面赶,我笑你夜郎自大目中无人人,我笑你活在当下目无法纪……”林小嫚不卑不亢一字一句的说道。 林小花听见这些话,心中很是惊讶,如果时光回到三年前,她的妹妹肯定说不出这番话。 没想到三年的时间,她妹妹的改变会有如此之大。 难道是她远嫁以后,李氏对妹妹更加苛刻,罢了,想着林小嫚的勇敢,林小花心中也踏实很多。 “好你,小乞丐,我看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成衣店的老板撸起袖子说道:“那你倒是拿钱出来赔啊,我那些可都是上好的衣服,按照一件衣服一两银子来算,二十六件衣服,就是二十六两银子,快给钱。” 林小嫚轻笑一声,有趣的说道:“可是我怎么记得,你的那些衣服是半价出售的成衣呢?” “胡……胡说,我这些可都是上好的衣服。”成衣店的老板狡辩道。 林小嫚没有生气,把林小花刚才撞到的衣服架子扶起来,并且从里面拿出一件罗裙,又把它拿到款式最新颖的长裙下面做对比。 随后,林小嫚才再次说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普通成衣一件是两百个铜板,而我手上这件跟眼前这件长裙比起来明显普通很多,你说的一两银子一件衣服,如果不是敲竹杠就是坐地起价。” “你……” 成衣店老板无力反驳,林小花撞倒在地上的衣服是什么价位,他比谁都清楚,如今被林小嫚当众揭穿,面色变得十分难看。 “就按照你说的,两百个铜板一件成衣,那儿有二十六件成衣,总共5200个铜板,按照一千个铜板换算一两银子,你们也应该给我五两银子两百文铜钱,小姑娘给钱吧。” 五两银子对林小嫚来说,并不算多。 不过成衣店老板对林小花的态度,太狗眼看人低了,故而,林小嫚似笑非笑的看着成衣店老板,拿出一块写着‘半价出售’的木板,在手中随意把玩着,然后走到闵怀业身边,问道:“敢问这位公子,可认得上面的字。” 闵怀业不知道林小嫚要做什么,还是看着木板把“半价出售”四个字念了出来。 这时,成衣店的老板面色铁青,胃里好似咽下一只苍蝇,吐不出来,咽在肚子里有特别难受。 他瞧着林小嫚两姐妹的打扮,以为是没见过世面的叫花子,谁知道林小嫚如此伶牙俐齿,短短半盏茶的时间,他就损失一半的银子。 他眼珠子骨碌一转,心中想着:即便如此这两个小叫花依旧拿不出这么多钱,到时候,我照样可以把她们抓去卖了。 做好如此打算,成衣店的老板不削的说道:“就算如此你一样也要赔钱。” “那是自然。”林小嫚回道,再次走到那些半价出售的衣服身前,拿起挑挑拣拣,发现这些衣服中不仅仅有秋款,还有好几件冬款,大小正巧合身,也便没做由于,拿出三两银子,递给成衣店的老板,接着说道:“找零三百个铜板。” 成衣店的老板看着林小嫚手中白晃晃的银子,眼珠子都看直了,随后他又上下打量林小嫚身上的补丁衣服,张开嘴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闵怀业站在原地从怀里拿出一块独特的腰牌把玩 准备使坏的成衣店老板,近段时间听人说起过那块腰牌。 大家都在传,新上任的县太爷至今没有露过面,帮他办事的捕快也比以前神秘很多,即便见不到他们上街巡逻依旧没有人敢做坏事。 听说之前有个四合院,里面有个院外调戏丫鬟,第二天就被扒光衣服绑在县太爷的门口。 经一问,说是被便衣捕快抓了。 而那名县太爷就跟神了,听说他足不出户就能断案,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帮杀猪的屠夫找回弄丢银子,这银子长得都差不多,大家伙硬是没弄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 更神奇的一点是,破案的整个过程没有人见过县太爷。 从那个时候起,大家口传,新上任的县太爷身上有着一块十分独特的墨绿色腰牌。 这块腰牌晶莹剔透,上面盘旋的不是龙,也不是凤凰,而是上古神话传说中穷奇,相传穷奇不分善恶,专吃蛊毒。 这样的凶神根本难等大雅之堂,偏偏新上任的县太爷用它作为自己的标志。 一时间,在长都城经商的人,无一不诚惶诚恐,小心谨慎,生怕一个不小心就像那个员外一样,被便衣捕快扒光衣服,丢到县太衙门的大门口。 “好,找零。” 店老板收回眼神,连忙回到柜台把三百两铜钱递给林小嫚,察觉到闵怀业冷冽的眼神,他浑身一颤感觉整个人掉入冰窖。 既害怕,又担心。 “我现在就去给你包起来。”店老板讨好的说道。 “我先挑两个件出来你在打包。”林小嫚说道:“对了,你这儿有鞋子吗?” 林小嫚见到自己姐姐至今还打赤脚,现在已经入秋了,夜里特别亮,隔着一米多远,林小嫚已经瞧见她冻得红彤彤的脚。 “有,我这就给两位姑娘去拿。”店老板说道。 随后,林小嫚拿着衣服和两双靴子,带着林小花走进更衣室换衣服。 两个人换好衣服之后,各自帮对方整理了一下头发才走出来,这会儿成衣店的老板已经帮她们的衣裙打包好,并且还额外赠送一个针线包 林小嫚谢过之后,直接把之前的补丁衣服给扔了,就这一晃神,闵怀业有些移不开眼,之前他缠在林小嫚身边,是因为他想知道仙灵树的下落。 如今,他好像有一些心动了! 之前在乡下,闵怀业偶然看见林小嫚耳朵后面洁白的肌肤,可那会儿她的打扮一直是灰头土脸。 直到刚才她购买新衣服,重新收拾一番自己后,真个人都变样了,如果不是事先跟着林小嫚。 恐怕就连闵怀业一时半会儿也很难认出林小嫚。 太漂亮,太水灵了。 举手投足间尽显小家碧玉,微微一笑,眉眼弯弯,黑色眼眸好像藏有星辰,洁白的两颗小虎牙无意间暴露在粉红色的嘴唇外,像极了邻家女孩。 “姐,待会儿我们买好棉被,在卖上一壶烧酒,跟一斤卤牛肉回家吃吧。”林小嫚建议道。 第二十二章 把酒言欢 “好。” 林小花没有反驳,长这么大她第一次穿上没有补丁的罗裙,广袖裙长,粉蓝色相交,手肘上轻轻挽着一根浅粉的披帛,她感觉自己就像壁画中的神仙,心里开心极了。 特别是穿上绣着暗花的白色长靴,她感觉脚丫再也没有之前那么冷,浓浓的暖意全部来自林小嫚。 此刻,她说的那点儿,算不上要求的要求,又算什么呢。 林小嫚把两人过冬需要用的棉被,以及日常用品采办齐全,才带着林小花去买好的烧酒,卤牛肉、卤猪耳朵、卤花生、烧鸡、烧鸭回家。 林小嫚跟着闵怀业绕过红灯街,径直走向东临街居民路,这一路,家家户户的门口挂着两个红灯笼,唯独一处府邸的大门口还是黑漆漆的。 “改名,我也去买两盏大灯笼回来挂着。”林小嫚在心中说道。 不多时,三个人各自拧着大包小包的东西,来到一百一十一号府邸,这儿的大门口已经用艾香熏过了,跟之前比起来,干净整洁很多,至少没有那破旧不堪的灯笼,和及其瘆人的白衣稻草人。 “闵老爷,你们回来啦,刚才我们几个把府院熏完两遍后,我们就出去买了点大米、和菜回来,现在刚做好,就等你们回来开饭了。” 便衣捕头站在门口笑着说道。 “辛苦了。” 闵怀业简单回了一句,瞧见无动于衷的捕头轻轻咳嗽一声,用眼神示意捕头,会意后,捕头灿灿的笑了笑,走到林小嫚身前一把接过她拧着的东西道:“夫人,这种事情怎么能够让你做呢。” 随后捕头对着院里吆喝一声:“快来帮夫人拿东西。” 林小嫚满头黑线,看着眼前的画面没回过神,林小花就浅浅的笑着打趣道:“我家妹妹长大了。” 说话,林小花跟着便衣捕快一起先走进去,并且跟大家一起把衣服和棉被放在他们打扫后的房间里。 还别说,府邸经过她跟小妹打扫,又经过便衣捕快使用艾叶熏过以后,整个房间没有半点发霉的味道。 “夫人请!”闵怀业笑着邀请。 林小嫚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对着跑进院里的便衣捕快大声喊道:“谁是你们的夫人。” 虽然她很像快点上独立女户,可是这个时代的女户除了孤儿、寡妇、和离的人能够上女户外。 像林小嫚这种父母健在的人,根本没有办法上女户。 如果闵怀业是个傻子,并且喜欢她,还能够被她掌控,她到不介意跟她缔结连理。 关键在于闵怀业不仅不是一个傻子,还是个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想仰仗他离开李氏,恐怕有点悬。 但是如果一直不放手,非要把她高价卖出去。 而那个时候闵怀业依旧对她这般痴情,她也不是不可以考虑一下两人的婚事,然而,她更希望李氏能够快点跟自己断绝关系。 这样她就不用嫁给闵怀业,也可以拥有独立的女户。 “夫人,我对你一片忠心,你不能视而不见啊,要不然我把心挖出来你给你看看。”闵怀业一本正经的说着。 林小嫚瞧见他在胸前比划的一幕,当即说了两个字“变态”,便再也不搭理他,独自朝自己院里走去。 刚才买房的时候,只想着快点找个落脚点,然后尽快在长都城扎根,也没有仔细看这家别院的样貌。 如今便衣捕快把别院中的杂草、树藤,都清除干净以后,整个别院看上去比以前大了一辈。 同时,林小嫚也看见它原有的样貌。 这家别院,大门连接庭院,庭院中间有半个篮球场这么大,左右两边种有一些矮小的观景树,中间是她之间看见的皂角树,树下有一个石桌子。 对面就是两层楼高的房子,整个别院算不上太大,但也有一千平方米和十几个房间。 无论是用来住家,还是用来开店,对林小嫚来说足够了。 她记得刚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发现家家户户的大门口上写着各自府邸的名字,如果林小嫚要开店,那也得想一个独特的名字。 这样才能方便食客能够记住这个地方,往后经常过来消费。 想到这儿,林小嫚跟闵怀业已经走到大堂,这会儿便衣捕快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就连林小嫚买回来的烧酒、卤菜、烧鸡、烤鸭也都装盘放在桌上。 “闵老爷,夫人,快上座。”便衣捕头招呼道。 林小嫚又想开口否认,闵怀业却一把按住她的肩头,低喃细语的说道:“夫人,大家也是一片好意,你就别再拒绝了。” 看着干净的别院,林小嫚的确不好意思再多说什么,刚才打扫房间的时候,可是把她跟姐累的够呛,如今有免费劳力帮她做事情,如果这样她依旧瞎嚷嚷着,的确是太让人寒心了。 “谢谢。”林小嫚浅笑着回道。 这会儿倒换做便衣捕头不好意思了。 便衣捕头腼腆的绕着后脑勺,不好意思的笑着回道:“能够帮夫人做事是我们的福气。” 林小嫚桌子在饭桌上,看着眼前盛满一碗的白米饭和筷子,一时间那也不是,不那也不是。 下午的时候,卖房子给她的老板说道,这家别院的原主人是中蛊毒而死。 林小嫚刚才可没有买这么多碗筷回来,万一便衣捕快用了,别院原主留下来的碗筷,而这些碗筷上面又有蛊虫的卵,她岂不是也要死了。 “夫人,放心吧,这些碗、筷子,都是我们刚刚买回来的。”便衣捕头交代道:“你们出去的时候,闵老爷给钱交代我们无比把家里的东西,全部换一遍。” “谢谢。”林小嫚再次对着闵怀业说道。 闵怀业可没想那么多,拿起身前的碗筷开始吃了起来,听见林小嫚谢她,才含糊不清的回道:“不……客气,夫人,你买的菜好好吃。” 此刻,率先给自己到上烧酒的便衣捕快,举起酒杯,敬林小嫚和闵怀业:“闵老爷,夫人,我冯聚今天承蒙款待,这杯酒我先喝了。” “无妨,往后经常过来走动。”闵怀业放下手中的碗筷,一副别院男主人的样子,毫不客气的回道。 “是是。”便衣捕头冯聚急忙回道。 第二十三章 醉榻一处 “冯大哥,今天谢谢有你们帮忙,这杯酒我敬你们。”林小嫚端起身前酒杯,站起身子说道:“以后欢迎你们常来。” “对了,小嫚不才,打算把这儿改成酒楼,如果诸位大哥不嫌弃,开张的时候,记得来给小嫚捧场。” 林小嫚说完一饮而下,她自幼味觉就超出常人,平日里喝酒就跟喝水一样,就一杯半钱的烧酒,对林小嫚来说就跟白开水一样。 “绝对没有问题。” “我最喜欢吃好吃的了。” “我也是,就是不知道夫人喜欢做什么美食?” 冯聚给开口说话的便衣捕快当头一记爆栗,警告道:“夫人的拿手菜当然是留着给闵老爷吃的,你们几个瞎凑什么热闹,夫人开业前,没事儿的都给我来着里候着,随时听后夫人的差遣。” 林小嫚居然毫无反驳之力,如果要把住宅改成酒楼,的确是一件非常浩大的工程。 然而,她的资金有限,大改动是不可能,多做一些座子板凳和多制备一些碗筷、铁锅,剩下的就等资金回笼。 “冯大哥说的对,在下也随时听后夫人的差遣。”闵怀业嬉皮笑脸巴结讨好道。 这一幕,三个便衣的捕快同时傻眼了。 卧槽,这还是他们平常见到惜字如金、一脸苦大仇深、少年老成的县太爷吗? 这尼玛也太玄幻了,他们如果没有记错,刚才进门的时候他还用冰冷的眼神警告的扫了他们一眼。 顿时,三个人的脑袋一缩,手脚麻利的干活。 东临街鱼龙混杂,这一带的巡逻自然落到他们三个手上,原因无他,捕快里面他们三个人无论是伸手、还是速度,都算的上佼佼者。 下午丑时,他三人一同巡逻到此处,忽然见到“凶宅”里燃起浓烟,立刻派人回去禀报。 谁知道是这样的结果,他们早知道就装聋作哑,假装没看见直接回去在巡逻书上签字得了。 如今邀功没成功,倒是成了免费的“苦力”了。 生活不易啊! “放心,你的那一份,绝对少不了。”林小嫚笑呵呵的回道。 起初,林小嫚对闵怀业很抵触,她觉得这个男人很恶心,无论原主是否喜欢他,他们一家子都不应该说出那番话来伤害人。 如今想来,李氏如果真的不愿意跟自己断绝关系,那他真的是自己最后的依靠。 既然如此,先打好关系也不是不可以的事情。 再说,新店开张有很多事情要做,多一个免费劳力,有何不可。 然,闵怀业的想法并非如此,他不过是想进一步确认仙灵树是否被林小嫚藏起来。 喝酒的时候,他眼神无意间看到林小嫚左手上的红色月牙胎记,明亮的黑色的眼眸,下意识变得明锐,直觉告诉他仙灵树绝对跟林小嫚手上的胎记有关系。 几轮下来,林小嫚卖回来的三斤烧酒被喝的差不多了。 三名便衣捕快,对着林小嫚和闵怀业说道:“老爷、夫人,天色不早了,你们早点休息吧,我们……嗝……我们先回家去了。” “明天在这儿报道。”闵怀业喝的醉醺醺的说道。 “是是……”三名便衣捕快回道。 “闵怀业,你太凶了,小心把人瞎跑了。”林小嫚喝的醉醺醺的打了闵怀业的脑袋一下:“我让你一个做。” 闵怀业盯着醉眼朦胧的林小嫚,喝了些烧酒后,她白皙的脸蛋上浮现出少见的红晕,把她白皙的肌肤存托成粉嫩相间的模样。 这样类似的娇艳不仅仅蔓延到她耳根子后面,甚至还蔓延到她颈脖深处。 咕噜~ 闵怀业咽下一口唾沫,直直的看着林小嫚。 冯聚招了招手,带着另外两名便衣捕快离开这儿了。 林小花滴酒未沾,现在看见大家纷纷离去,便开始收拾桌子上的残局,就在她瞧见闵怀业痴情的看着林小嫚的时候,忍不住掩嘴偷笑。 那种眼神是个人都能明白,林小花便开口说道:“闵老爷,二楼有厢房,你先带我妹上去休息,我把碗筷洗好了就上来。” “是,姐。”闵怀业说道。 那声“姐”简直是叫到林小花心里去了,她笑而不语,只听林小嫚回过头,一脸不悦的对着闵怀业说道:“臭无赖,她是我姐,你……你跟着瞎叫什么。” 林小嫚不知道烧酒后劲很大,现在看闵怀业都已经是重影了,因为心里不开心,后加上她年龄不大,生气时就变成奶凶奶凶的样子。 无意间的举动,闵怀业平静的心湖荡起一丝涟漪,再次看像林小嫚时,他身子骨一弯,抱着林小嫚朝楼上走去。 “闵怀业,你抱我做什么,我自己会走……快放我下来。”林小嫚抗议道。 “好。” 闵怀业推开房间的门,把林小嫚扔在床上后,回道。 “哎哟~闵怀业你个泼皮无赖,就不知道轻点吗,弄疼我了。”林小嫚揉着发疼的屁股抗议道。 她要不是现在脑袋晕晕沉沉的,现在早就冲上去打人了。 “好!”闵怀业回道,脱掉自己的外套就钻到床上来。 “闵……闵怀业,你想干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你给我下去。”林小嫚急红眼,连忙用脚踹。 闵怀业没有阻拦,反倒是一只手握住她的踹来的腿,说道:“我喝多了,今晚在这儿小住一宿,明儿,再说。” “喂……你不能睡在这里。”林小嫚慌忙的说道,酒已经醒了大半。 无论是在新时代,还是这个她也不知道的时代,林小嫚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从来没有跟任何男人用过亲密接触。 如今要跟闵怀业同榻而眠,无论她怎么想,都觉得那儿怪怪的。 更何况她如今这副身体才十三岁,万一传出不好的名声,那她不就完了吗? 此刻,林小嫚脑海中全是原主被污蔑,自己有多迷恋闵怀业,有多花痴,为了他可以不计名分做他的侍女。 要知道,她可是新时代的超级高材生,她林小嫚要做也是做正妻,鬼才去做没名没分的侍女。 如果今晚的时候,被闵怀业的妹妹和他娘亲发现,肯定还有继续传出她各种倒贴闵怀业的话。 林小嫚仅仅是想了想就觉得头疼,看着和衣而眠的闵怀业,林小嫚一脚踹过去,说道:“闵怀业,你给老娘滚出去。” “夫人,别闹……” 第二十四章 躲回娘家 闵怀业一翻身把林小嫚压在自己身下,闭着眼睛不再说话。 林小嫚双手、双脚一起上,不仅没把闵怀业踹开,反倒是让他把自己搂得更紧。 “闵怀业,你……你想做什么……” 林小嫚结巴的问着,当她用力去推闵怀业的手臂,才发现那只手臂把她死死的压着不放。 该死的臭男人,以前不是说要跟我保持距离吗? 如今这距离保持到那去儿了,我看原主肯定是眼瞎了,才回去救你,要换做是我,肯定让毒蛇咬死你。 林小嫚不停的在心中画圈圈,咒骂着。 不一会儿,她耳边感觉到一股热气,扭头看去,闵怀业睡着了。 “这个男人胆子也太大了吧。” 林小嫚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尴尬的情况下,他也能睡得着,难道他不知道过去对原主并不好吗? 如今这般熟睡,他就不把自己趁机报复。 林小嫚看着眼前的男子,十五岁的他已经开始长胡须了,虽然不是很黑很硬,嘴角上已经能够见到琢形。 他的眉很浓,却又不是剑眉,那眉没有锋利的角相对比较平,却又很高,给人一种刚硬果断。 虽然是经闭的眼眸,林小嫚依旧能够清楚的看见他修长的睫毛。 “我去,还真的秀气的书生。”林小嫚自言自语的说着。 好奇的伸出手指去量他的睫毛,随后又放在自己睫毛处比了比,可惜没有镜子做参照物,林小嫚不知道他俩的睫毛谁长谁短。 接着酒醒,自己又被闵怀业压着动不了,干脆数他的睫毛玩,等她差不多快数完的时候,自己某处好像被什么硬东顶了一下。 林小嫚面色一红,朝着被顶过的地方看去。 那……那儿是,闵怀业裤裆中间! 林小嫚再看一眼熟睡的闵怀业,想起在新时代看过的生理书,上面有写男性熟睡后的正常反应。 因为男性的身体在睡眠的时候,受到神经兴奋的抑制,某方面的神经增强,然后某处动脉血管就会舒张,血液也会增加供应,从而导致海绵体膨胀……最后就是林小嫚看见的情况。 “妈呀,羞死人了。” 林小嫚双手捂住自己的脸,侧过身,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然后闭着眼睛装睡…… 好不容易熬到天蒙蒙亮,林小嫚才试着从闵怀业手臂下逃脱出来,她离开房屋,朝着旁边的屋子敲了敲。 “姐,姐……你在吗?”林小嫚轻声喊道。 “妹,大清早你不睡觉,过来找我做什么。”林小花伸了伸懒腰,揉着睡衣朦胧的眼睛问道。 “姐,昨天我记得你说,想回家看咱娘,不如我们现在就回去。”林小嫚说道。 回想起刚才她起床不慎被闵怀业狠狠压在身下,而某个地方正好被坚硬的东西,顶了一盏茶的时间就觉得很羞人。 该死的闵怀业,老娘迟早要让你断子绝孙。 林小嫚咬牙切齿在心中发誓。 “现在吗?”林小花看了看外面的天,好像还没有亮,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辰了。 此刻,林小嫚屋内传来两个“夫人……”,吓得她面色一红,后背渗出许多冷汗,心中想着:“该死的闵怀业,他不会现在醒了吧。” 就在林小嫚想着该如何面对闵怀业的时候,那道声音再次响起:“你可不能对我始乱终弃。” 林小嫚心中喊着:完了,完了,这会儿被缠上了。 谁知,她等了半响,依旧不见闵怀业打开房门。 妈的,那货是在说梦话? 当下林小嫚就把闵怀业的祖宗十八代问了一遍,也顾不上林小花心里的想法,拉着她就往楼下走。 “妹,慢点,我们新家的楼梯有点抖。”林小花慌忙的解释道:“妹,你跑的这么急,是想把爹、娘、大哥他们一起接过来住吗?我记得二哥在城里做工,五弟在城里读书,你这儿的房子大,接他们过来应该住得下……” 说到此处,林小嫚立刻停下脚步,转身看着林小花,对上林小嫚冰冷的眼神,她心中一颤,居然开始害怕起来。 她跟林小嫚自由一起长大,从来不曾见过她这般模样,她是说错什么了吗? 可是娘他们住的房子的确很差啊,难道把他们接过来住也有错。 “姐,你不怕我露宿街头,就尽管把娘叫过来。”林小嫚撇开视线回道。 像李氏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舍得让她好过。 “好,好,我们不叫。”林小花很不适应林小嫚这副样子,即便是不知道原因,还是立刻答应了。 随后,两人洗漱后,林小嫚直接把昨晚上没有吃完的卤肉、烧鸡、烤鸭一并打包。 离开别院的时候,闵怀业站在卧室门口,通过缝隙瞧着两姐妹离开,心中纳闷着,昨晚他趁着林小嫚睡了后,来来回回研究她左手手腕上的月牙胎记很久,却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难道是我弄错了。”闵怀业单手托腮思索着。 忽然,他身上挂着的玉佩散发着墨绿色的光芒,从里面走出一只长着翅膀的老虎,不过它混成毛发呈黑褐色,头顶长着一对牛的犄角,墨绿色的眼睛里所透射出的寒光凛冽让人心里发寒。 “发现什么了?” 穷奇是他修炼《天书》后,召唤来灵兽,它最喜欢仙灵树的果子,可惜,这段时间他们一样,很久不成吃到那诱人的红果。 就在此时穷奇伸出长长的舌头,用力从地板上舔过,那红色的舌头上不满密密麻麻的小虫子。 “那是?” 闵怀业盯着穷奇的舌头,觉得头皮发麻,这时穷奇的舌头往里一卷,舌头上的小虫子全部到了它的肚子里。 “蛊虫?”闵怀业再次说道。 他曾经在天书中见过,穷奇喜欢食蛊虫果腹,随后就是善良的人,只是他把穷奇召唤出来做灵兽以后,穷奇根本没有吃过任何人。 一时间,他还以为自己召唤出来的是一只山寨货。 如今看来,这倒是一头货真价实的穷奇。 只是,这样一来,它万一真的吃人改怎么办? “阿奇,这栋别院的蛊虫你都可以吃,但是房屋不能破坏分毫,还有,不许吃人,否则,我就送你回来时的地方去。”闵怀业警告道。 第二十五章 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呼~~” 穷奇的鼻孔对着地板发出不满的声息,背对着闵怀业的它不敢违抗他的意思,如果是在上古时代,它何须屈膝于人。 奈何时代变迁,如今的它只能够躲在暗黑空间里面,如果不是感受闵怀业的召唤,它至今还在暗无天日的地方等待生命的结束。 林小嫚跟林小花离开东临街就遇上卖早饭的游摊,她俩各自吃了一碗稀饭和一个鸡蛋。 这时,林小嫚瞧见昨晚买衣服的成衣店早早的开了门,便进去买了两匹大红色的绸缎,然后又在糖果铺子买了五斤糖果。 “妹,你这是什么意思?”林小花记得昨晚已经买了很多衣服和床单,不明白林小嫚为什么又买这么多东西? 还有她们刚吃过早饭,她又买这么多糖做什么? “姐,听我的,咱们没这些东西,回不了家。”林小嫚笑道。 林小嫚记得新时代的农村,喜欢穿大红色的衣服,她们认为那叫喜庆,这些东西她是用不上,不过用来送给原主的奶奶,还是挺好的。 所有的东西准备妥当,林小嫚才跟林小花一起朝着牛田村走去。 如果不是想起早上起来见面尴尬,她才不会躲到娘家去,瞧着天边露出的白肚,不知道闵怀业这会儿是不是已经起来了。 不过,这些跟她都没有关系,看着林小花一脸期待的眼神,林小嫚就忍不住在心中叹气。 像李氏那样的娘放在新时代就是苛刻、虐待自己的女儿,严重点儿可是要判刑的。 只可惜这个时代农村人的思想迂腐、重男轻女,身为女人简直就是悲哀,不过,林小嫚很快就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了。 走了大约一公里的路,又翻过一座大山,两人差不多又走了半公里路,才看见前面的村庄。 那儿跟水边村可不一样,远远看去田地里的庄稼、蔬菜,还有果园的水果都长得非常好,就连远处的山也长得非常茂盛。 一时间,林小嫚想起那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古话。 林小嫚刚走到村口,就有不少村民走上前来打招呼:“哎哟喂,这不是小嫚姑娘吗?几天不见,穿着新裙子回来啦。” “诶,那位是……小花吧,我记得她嫁到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地方,怎么还穿着这样好看的裙子回来了?” “小嫚姐姐的裙子好漂亮啊。” 面对村民的质疑,林小嫚看见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头上扎着两个朝天辫,身上穿着一件大人不要的补丁衣服,下身穿着改过无数次的裤子,脚下穿着一双大人的草鞋,一脸羡慕的看着林小嫚说道。 “这不是兰花妹妹嘛,来吃颗糖。”林小嫚在原主的记忆中找到小女孩的名字,笑着对她说道。 随后,她又看了看围上来的别的村民说道:“张大婶,好久不见,来,吃一颗糖。” “陈叔叔,你也吃颗糖。” “这不是吴奶奶嘛,好久不见,你的身体依旧这样硬朗,来,吃颗糖。” “梅阿姨,你也吃颗糖……” 林小嫚丝毫不吝啬,逢人就发糖给别人吃,吃上糖的村民,忍不出感叹着:“小嫚是捡到金元宝了吗?这么大方?” “哈哈,金元宝那有那么好捡,我就是卖给城里大酒楼一道菜方,我拿着这笔钱比把姐姐赎回来了,这两块大红布是我打算送给爷爷奶奶的新年做衣服的绸缎。” 林小嫚笑呵呵的回道。 在牛田村糖比肉还稀罕,好多人一辈子吃不上一次,原因就是太贵了,一小包就要花费好几百个铜板,稍有一个不谨慎,就要用掉好几两银子。 那可是他们神吃俭用一年的收入,用来买糖果,太不划算了。 “小嫚真是个好姑娘,赚钱后不忘记孝敬爷爷奶奶” 那些吃着林小嫚给的糖的村民,纷纷发出赞叹。 “爷爷奶奶为我们辛苦大半辈子,现在赚了钱,当然孝敬他们啊。” 不知是谁,发出好奇的打探声,问道:“你赚了多少?” “不多,就二十五两银子。”林小嫚老老实实交代着。 “二十五两?”问话的那人惊呼着:“那么多银子,快拿出来我瞧瞧,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二十五两银子长什么样子。” 林小嫚惭愧的笑了笑,回答:“真不好意思,我用二十两银子把姐姐赎回来了,然后用剩下五两银子给爷爷奶奶买了绸缎,现在就没钱了。” 众人一听,用二十两银子买回林小花,瞬间发出一阵唏嘘。 大家伙山下打量着林小花,纷纷发出感叹:“小嫚,你被人给骗了,就你姐这副模样,怎么可能值二十两银子。” “都是一家人,那来亏不亏的话。”林小嫚笑眯眯的回道:“当年我家穷,娘把姐嫁到穷山恶水的地方,如今我有钱了,当然要把姐姐从那种鬼地方接出来享福咯。” “小嫚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 村里一些年长的村民,一听就知道林小嫚被人忽悠了,即便如此依旧没有人再次戳破,更多的是抱着看热闹的态度。 这时,在家做饭的李氏拧着煮好的猪食,正在猪圈喂猪,嘴里还不忘咒骂道:“林小嫚,你个赔钱货,跑什么跑,现在洗衣做饭这些事情都得老娘来做,该死的杜氏,居然以肚子里面揣着林家的孙子为理由,在家里好吃懒做……” “林小嫚等你哪天回来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李氏把桶里的猪食倒入猪槽,才拧着木桶往回走,突然门外传来吆喝的声音:“三伯母,小嫚姐姐回来了。” 什么? 那个杀千刀的赔钱货真的回来了? 李氏把手中的木桶往边上一放,立刻朝着大门口走去,传话的不是别人,是林小嫚大伯的小儿子。 “林小栓,你说林小嫚回来了,你在哪儿看见的?”李氏问着身前的七岁小孩林小栓。 “村口,小嫚姐姐穿的可漂亮了,手里拿着好大一包糖,见到人就发。”林小栓叙述道。 “什么?”李氏尖叫的吼道:“臭不要脸的林小嫚,老娘在家又苦又累,回来了也不知道先回家帮忙做家务,居然拿着我的糖在外面发,岂有此理……” 李氏一边说,一边左右看了看,目光锁定在一根一米长的两指宽的木棍上,抄起来就朝着外面走。 同时,她嘴里还不让咒骂着:“林小嫚这次老娘非得打断你的腿,看你以后还怎么跑……” 第二十六章 都是钱惹的祸 “三伯母,我还听说,小嫚姐姐赚了二十五两银子,买了好大两块红布,还把小红姐姐买回来了。” 林小栓对着跑远的李氏大声说道。 忽然,李氏停下脚步,气的浑身发抖,嘴里念着:“该死的赔钱货,拿着钱去把破鞋买回来做什么,我上辈子是造什么孽生出这样的东西,哎哟……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李氏用右手捂着被气的上下起伏的胸口,并长大嘴巴用力呼吸,等到她回过神,丢掉手中的长棍,直接跑进厨房先拿起菜刀看了看,随后把目光落在劈柴的斧头上。 这时,里屋的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名身穿浅蓝色交领长裙的白皙女孩儿走了出来,她见到焦头烂额的李氏,流露出担忧的神情,上前款款身,问道:“娘,你在找什么?我帮你找?” 气急败坏的李氏瞧着眼前的少女,面色温和许多,看着她走向厨房,一颗心都拧在一起了,说道:“沁芙,没事儿,你跑厨房里面来做什么,这儿脏,快进屋休息去。” 此女名叫林沁芙,今年十岁,跟林飞是龙凤胎,是林小嫚和林小花的妹妹。 她这个名字可是大有来头,相传在她一岁的时候,一位行走江湖的道士,路经此地,瞧见林家泛着犹如金凤凰一样的光芒,便走进去悄悄了,最后他对着林沁芙笑道:“这女娃可不是一般人,命里旺夫,又有母仪天下的尊容,假以时日一旦入宫,就算给她一个皇后的位子,她也做的。” 李氏听后,两只眼睛笑成一条缝。 随后那道士又说道:“不过这女娃需要改名沁芙,才能扶住她皇后的命格,并且还要学习琴棋书画,否则,难。” 这位道士前几天给村里的治过病,还给大家看过风水,说来也奇怪,但凡他看过的人家,家里都变好了。 当下,李氏笑的合不拢嘴,因道士是主动来她家,她觉得道士肯定没有骗她,立即给了他五两银子作为报酬,从那以后林沁芙在家中的地位得到天翻地覆的改变,从她呀呀说语和蹒跚走路起,就没吃过一点苦。 等到她年满六岁,李氏单独把林沁芙送回娘家,跟着两个举人哥哥学习琴棋书画。 那种待遇就连林飞也没有了。 然而,这段时间,李氏的哥嫂去苏州了,林沁芙不好意思跟过去,便回到李氏身边。 “娘,刚刚我听说小嫚姐姐回来了,她真是的,看见娘一个人这么辛苦,回来也不知道帮娘做事,还到处拿着糖发给别人吃,这么多年了,娘连一块糖也舍不得自己吃。” 林沁芙垂眼诉说,那副我见犹怜的模样,让李氏好似心疼,当即咬牙切齿的骂道:“那个杀千刀的赔钱货,沁芙,娘这就把去把二十五两银子给拿回来,然后给你买糖吃。” 二十五两银子啊,当年她卖林小花的时候,也没有赚到那么多钱,这比钱要是到她手里,她岂不是就能天天吃肉了,想到此处,李氏恨之入骨的骂道:“杀千刀的白眼狼,老娘迟早要把你高价卖给窑官。” 林沁芙浅浅一笑,心中打着如意算盘,面色依旧温温柔柔的说道:“娘,别生气,气坏身子,女儿很心疼。长大了,我还要赚好多的钱给娘用呢,你可得好好保重身体啊。” “哎,还是我小女儿对我好。”李氏感叹道,手中抓起劈柴的斧头,立刻朝着门外走,离别前,她还不忘交到道:“沁芙,娘这就去把属于你的银子拿回来。” “小嫚姐姐是一个未出阁的姑娘,赚来的钱理应由娘保管。再说咱们这么大一个家,不也都是娘管着吗?”林沁芙说道:“小嫚姐姐太不懂事了。” 这番话可算是说道李氏心坎里去了,她交代着:“乖女儿,你好生在家等娘。” 说罢,她拿起砍柴的斧头大步往外走。 没多久,她就在村子里里瞧见给小孩发糖的林小嫚,李氏瞧着她一抓一大把,心里那个疼的哟,都快晕过去了,当即大喝一声:“林小嫚,你个杀千刀的赔钱货,到村子了,怎么还不回家,杵在那儿做什么?” 林小嫚佯装没有听见,反倒是站在她边上的林小花一眼就认出火冒三丈的李氏,三年了,她日日夜夜思念的娘亲,终于见到了,委屈的泪水再也藏不住,顺着眼角往外流。 “娘……” 林小花低声喊着,把这三年未成喊出来的思念全包含在这一个字里。 李氏是出来教训林小嫚,忽然听见林小花的声音,也被吓愣住了,她脸色徒然聚变,冷冰冰的质问着:“林小花,你回来做什么,老娘家里可没啥能给你的,就算是有,那也是给你哥哥和弟弟们留着的,你一个嫁出去的女儿,还回来做什么……你给我滚,滚的越远越好,老娘的家不欢迎你。” 回来的路上,林小嫚已经跟她说了很多种遇见娘亲的状况,当她亲身体会的时候才恍然醒悟。 眼前的中年妇女,明明跟三年前一样,为什么对待她的态度却是这个样子,她一颗炽热的心霎时变凉。 一时间,有些语塞的说道:“娘,我……” 林小花正要讲述这三年来过着非人一般的生活,岂料,李氏目不转睛的盯着发糖的林小嫚,一斧头隔空砍过去,并大声训斥道:“这些都是我的,你们这些杂种,还不快滚,再敢伸手那一块糖,我立刻剁了你们。” 跟林小嫚要糖吃的小孩,那里见过眼前的阵仗,他们立刻缩回手,一脸惊恐的看着李氏。 这时,李氏也顾不得辈分,上前一步,直接把李小嫚手中发糖的布口袋抢了过去。 她满怀欣喜的打开布袋一看,空了? 李氏看了看林小嫚,又把手中刚抢过来的布口袋翻了个遍,依旧没有找到一颗糖。 当即发起火来,手中的斧头立刻劈刀林小嫚的鼻尖前,恶狠狠的问道:“糖呢?” 第二十七章 李氏被小姑们打了 “发完啦。” 林小嫚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珠子,回道。 忽地,李氏贼兮兮的眼珠子骨碌一转,看见林小嫚怀里还抱着两匹上好的绸缎,怀喜的喊着“哎呀……”一双贪婪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红布,粗糙的手在光滑的绸缎上摸了又摸。 “败家子,没事儿你买这么光滑的红布做什么?”李氏幽怨的说道。 看着李氏抓着两块红色绸缎布不肯松手,林小嫚心里也很着急,立刻解释道:“娘,红布是我用来送给爷爷奶奶的礼物,你还是把手放开吧。” “林小嫚,老娘生你下来,图你啥啊。你倒是整天吃老娘的,穿老娘的。如今有了一点小钱,就把它拿去给半截入土的两个老东西买礼物……哼……他俩都快死了,穿这么好的绸缎布料做什么……对了,我听说你得了二十五两银子,钱呢,快给老娘拿出来。”李氏面色一沉,训斥的说道。 “都没了。”林小嫚无奈的回道。 “你个野种,糖没了,老娘不跟你计较?怎么连钱也没有了呢?难不成你以为老娘稀罕你那二十五两银子?” “娘,你想多了,我身上是真的没钱了。” 林小嫚说话的时候,一道欢喜的尖叫声,由远及近:“我听说,我的宝贝孙女给我买绸缎布料做新衣服了……” 不多时林小嫚看见一位五十多岁的农村老妇人,快步朝着这边小跑过来,看见李氏手里拽着两匹红布,面色一沉,大声呵斥道:“李氏放开你的手,那是我的孙女给我买的红绸缎。” “奶奶,红绸缎里面我藏了两包‘老吉祥’的招牌点心。” “你是说,排队两炷香,只能买两盒的点心?” “是的,奶奶。” “李氏,你还没有听见吗?快点给我松手,小心待会儿弄脏绸缎布和点心,我立马让大志休了你。” 林小嫚的奶奶,面色一沉,脸色的横肉跟着抖了抖了,凌厉的眼神比李氏还要凶悍。 林小嫚仔细朝着她的身形瞧去,足足比李氏宽三倍,手脚却又异常灵活,明明头发都已经白了,丝毫不影响她奔跑的速度,她很快在原主记忆中找到,眼前这位五十多岁的胖女人,名叫高氏。 一物降一物,好戏马上就要上场了。 林小嫚暗自开心的说道。 她一大清早带着林小花在长都城转了一圈,目的就是为了眼前这一片刻。 势在必得的李氏,见到朝着她跑来的高氏,脸色徒然聚变,心中紧张的说道:“婆婆,你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些明明是小嫚买回来孝敬我的。” “再说,我们十多年前就分家了,你怎么还好意思回来抢我的东西呢?” “呸,我孙女跟我说话,你多嘴做什么,这个家还由不得你来做主,骚货,你在不松手,就别怪我动粗了。”高氏训斥道。 高氏说完,两道身影从她身后冲到前面,两人一左一右,把李氏按到地上,恶狠狠的训斥道:“骚蹄子,你一个外姓,凭什么在我们家撒野,这些年我们林家给你吃、给你穿,就算你掉在地上的头发丝,也是我们林家的……你居然敢跟娘顶嘴,看我怎么收拾你。” 这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高氏三十九岁生的女儿,如今十四岁,名字叫林美丽,比林小嫚大一岁,性格可比林小嫚嚣张跋扈多了,再加上她又能讨高氏欢喜,简直就是林家的霸王。 而另外一个,个头相对林美丽小几号的女子,是高氏四十二岁生的小女儿,今年十一岁,名字叫做林美霞,这会儿她正狠狠的抱住李氏的胳膊用力掐。 林小嫚在原主的记忆中读取完数据后,心里很是惊讶。 按照她知道牛田村的环境,能够在四十多岁生出女儿,的确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毕竟是在科技落后的古代农村,生养条件根本比不上新时代,大部分农村妇女因为生育孩子的时候,不注重环境卫生,没生几个就生不了。 像高氏这样能生养的,的确不多见。 这两个女娃可是高氏心尖尖上的肉,无论走到哪儿,都会带在身边,再加上高氏性格凶悍,时间一久两个女儿的脾气自然也就养的肆无忌惮。 如今两人配合的十分有默契,没一会儿就把李氏给按在地上不能动弹。 高氏见状跟着跑过一屁股坐在李氏胸口上,对着她的脸一阵猛揍,隔着三米远的林小嫚,听见那清脆的耳刮子声音,身子朝着后面哆嗦了一下,没多久,她就看见李氏的脸,肿的跟猪头似的。 伴随高氏用力的拉扯,李氏的脸、脖子上全是一道道血红色的抓痕。 就在林小嫚看热闹看的非常开心的时候,一道软糯糯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小嫚姐姐,你快去救下我们的娘啊。” 林小嫚回头看去,心里瞬间说了两字“卧槽”。 她怎么不记得自己有个这么好看的妹妹。 林小花听见后,立刻朝说话的美少女看去,面色一惊,缓缓的喊道:“六妹,你不是在舅舅家吗?怎么回来了?” 林沁芙面色一沉,在看林小花的时候眼中流露出厌恶,然后又立刻拉着林小嫚说道:“姐,你忘了吗?在咱们家,娘最疼的就是你了。” 这会儿,林小嫚想起她是谁来了,李氏的小女儿,林沁芙,虽然跟林飞一样大,心眼可比林飞强多了。 这不,三言两语就把她至于不仁不义的位子上去了。 “沁芙妹妹,我怎么记得,娘亲最喜欢的是你呢?如今你不上前好好表现表现,反倒是说起我来了。”林小嫚淡然一笑,回道。 林沁芙没想到向来听她话的林小嫚,会变了个样,她居然差遣不动了,等她再次看向衣服被扯坏的李氏,眉头不由的皱在一起。 就她着身板,冲上去,不出半盏茶的时间,自己也会变得跟她一样,衣不蔽体,浑身是伤,整张脸被打的青一块紫一块…… 毕竟,林美丽跟林美霞的地位,可不是她更够相提并论,如今那两位姑姑打红眼,谁去劝,谁被打得更惨。 一计不成,林沁芙又想到第二计,谄笑的说道:“小嫚姐姐,我听村民们说,你如今很有本事,出门一趟就赚了大钱。就算如此,你也不能忘了娘对你的养育之情。” 第二十八章 林小花的绝望 卧槽! 林小嫚被这番话,雷的外焦里嫩,她刚要开口说话,后面挺着个大肚子,姗姗来迟的大嫂杜氏,讥笑的说道:“林小嫚,你个野种,娘平时对你这么好,这几天见不到你,她整日以泪洗面,如今到好,盼着你回来了,你却在娘被外人殴打的时候,站在一旁看笑话,你对起的咱娘吗?” 杜氏的话说完,看热闹的村民纷纷发出一阵唏嘘,再次看向林小嫚的时候,眼神中充满鄙夷。 林小嫚心中泛起苦笑,村民们不知情,可她是知道,原主就是活生生被李氏打死后,自己穿越到她身上来的。 当时她要不是眼疾手快,这会儿恐怕就去阎王爷那儿报道了。 至于杜氏口中好,她倒还真记得,一家子吃饭她喝汤,然后还要出门割猪草,下地干农活,好在她溜得快,至今还没有洗过一大家子的衣服。 否则,她还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洗衣服的过程中,因为饿晕头,一头扎进河里淹死了。 “大嫂,你在一旁说什么风凉话,平日里在家,你就说自己是县城里面的大家闺秀,不像我们这些村姑,生来就是下贱的、干活的命,我起早贪黑给家里干农活、做饭,把你们伺候好了,你现在到骂起我来了,甚至还把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帽子扣在我的头上,大嫂,你这是把我往死里逼。” 林小嫚委屈的诉苦道。 杜氏就是想乘机点一把火,让村民知道林小嫚是什么样的人,顺便太高自己在林家和村民们心中的地位,岂料,林小嫚三言两语给扳回一层。 村民傻眼了,杜氏自己嫁给农村人,还好意思说农村人生来就是下贱、干活的命,她既然这样拽,大可以嫁给文豪、富商。 居然还想给心底善娘的小嫚姑娘,带上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帽子,啧啧啧…… 这样的嫂子,大家闭着眼睛就能想象得到,背地里不知道怎么欺负林小嫚。 杜氏瞧见众人看她的眼神,立刻明白村民们是信了林小嫚的话。 该死的野丫头,她丈夫就是农村的庄稼汉,她还觉得农村人命贱,这不摆明给她树敌,杜氏越想越气,挺着大肚子走到林小嫚身边,呵斥道:“下贱的胚子,你再胡言乱语,我打的你满地找牙。” 林小嫚看了看她的肚子,淡漠的说道:“与其有时间过来打我,杜氏,你还是好好考虑自己吧,你瞧瞧你的肚子,圆滚滚的,我看这一胎十之八九都是女孩儿,到时候就算我不让大哥休了你,娘也会逼着大哥把你休了。” 怀孕的时候,肚子是圆的生女儿,尖生儿子。 这话杜氏以前也听人说过,可惜那个时候她不相信,结果第一胎生下来就是女的,她至今都还记得李氏的脸色。 为了让自己在月子里好过点,她立刻吩咐人,把自己接回娘家住,出月以后,她隔三差五就把女儿送回娘家养。 这一胎如果还是女儿,李氏肯定会逼着她的男人跟自己离婚。 想到这儿,杜氏再也泼辣不起来,脚下一软,直接坐在地上。 即便如此也没有人上来扶她一把,杜氏把所有怨气全部记在林小嫚的身上,碍于这一胎还没有生出来,她摇摇晃晃站起身,找个树荫下面去站着看戏了。 这会儿,地上三VS一的混战,已经有了结果,李氏被揍成熊猫眼,额头也挂着五、六个青包,嘴角也被扯出血。 那两块光鲜亮丽的绸缎红布,此刻已经被高氏和林小嫚的两个小姑们抢走了。 摸着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光滑的绸缎红布料,高氏心里乐开了花。 这会儿林美丽眼珠子骨碌一转,嫌恶的看了一眼正在哭泣的李氏,笑着走到林小嫚身边问道:“小嫚,我听说你赚了二十五两银子。” 哗! 此话一出,许多不知道情况的村民纷纷竖起耳朵,就连坐在地上嗷嗷大哭的李氏也立刻停止哭声,竖起耳朵听她们在说什么。 二十五两银子,他们这些乡下人,不吃不喝十年也赚不回来那么多钱,林小嫚一下子赚这么多钱,真是牛人。 “是赚了二十五两银子。” “哎哟,我的乖孙女有出息了,钱呢?”高氏两眼泛着金光,问道。 “钱都没有了。” “小嫚啊,二十五两银子啊,怎么能说没就没了呢?” “奶奶,我要是还有钱在身上,肯定会把它们全部那来孝敬你……只是……现在真的没有钱了。” “那你说说,自己是怎么用光的?” “这个啊,奶奶我先是用二十两银子把小花姐姐赎回来,然后又用剩下的五两银子娶买了最好的布匹和县城里最出名的点心。”林小嫚洋溢着笑脸叙述着。 “我滴个老天爷啊,你拿二十两银子去买一双破鞋,天要亡我林家啊……” 高氏绝望的说完,再也不想听林小嫚说话,拿住布匹和点心,溜了。 此刻,在一旁竖起耳朵听的李氏,大吼一声“林小嫚……”随即站起身,抬起手朝着林小嫚的脸颊打去。 她眼疾手快,抓起站在边上的林沁芙做挡箭牌。 啪! 清楚的耳刮子重重的打在林沁芙的脸上。 “娘,是我啊,你的芙儿。”林沁芙捂着脸颊眼泪不停的在眼眶打转。 “芙儿,我的芙儿……”李氏心痛的看着林沁芙,忽然又想起失去的二十五两银子,再次说道:“芙儿,站到娘身后来,这次我要好好收拾林小嫚,杀千刀的赔钱货,你用二十两银子去买一双破鞋回来,你丫的脑子进水了吗?” 李氏话还没有说完,因为气的缺氧,两眼一闭,晕了。 站在一旁的林小花眼泪不停的往下落,三年了,林家一直是她最后的精神支柱,好几次她站在冰冷的河水里想自尽。 因为想到林家都放弃了,如今看来,自己简直蠢到家了。 若大的林家,除了妹妹林小嫚,根本没有人关心她的死活。 虽然,林小嫚买她的时候,用了六两银子,可是照着眼前的情形,就算林小嫚说了真话,换回来的情况跟现在一样,假若她再说出东临街一百一十一号还有别院,恐怕这些人也会毫不留情的抢走。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她明明那他们当做最好的亲人对待,而他们却不把她当人看…… 第二十九章 钱才是亲人 破鞋? 她明明是个人?怎么就变成破鞋了? 林小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心中情绪,眼泪不停的往下落。 即便如此依旧没有人上前关心她,哀莫大于心死,低着头嘤嘤哭泣的林小花,看着眼睛底下出现那双白色的绣花鞋。 心中一惊,抬起头,看见那张熟悉脸庞,哽咽的唤了一声:“妹妹”。 便一把抱住她,强忍两天的泪水,在这一刻,全部宣泄出来。 林家人的漠视、村民的旁观,都形成一把无形的匕首,狠狠的插在林小花的心上。 “没事儿,有我在。”林小嫚拍着林小花的后背安慰道。 她之前不想回来,就是害怕林小花面对眼前的这一幕,可是有些事情如果林小花不去面对,就不会死心。 她依旧会认为自己被李氏卖给水边村的赵光棍,是为全家做出贡献,她被赵光棍逼着接客,也是自己命该如此。 此刻,被李氏误打一巴掌的林沁芙,按着李氏的人中不放开,不一会儿李氏从昏迷中醒过来。 “娘,娘,你还好吧,我是芙儿,你看看我……”林沁芙泪眼婆娑的喊道,无意间看先林小嫚的眼神,充满厌恨和恶毒,开口说道:“小嫚姐姐,你离家出走的时候,娘不就是叫你做个饭吗?现在你回来了,不回家帮忙,还把娘给气晕死过去,你心怎么这样狠。” 安慰着林小花的林小嫚,深沉的眼眸微敛,心中浮起嘲讽,面上一冷,淡然的问答:“沁芙妹妹,你那只眼睛看见,是我把娘气晕倒的。” 抱着林小嫚哭泣的林小花背脊一凉,整个人傻眼了,小嫚妹妹的话不是在说她吗? 此刻,林沁芙睫毛微颤,心中乱成一团,她看了一眼哭泣的林小花,却又不敢当众提起她的名字,否则她温柔娴淑、善解人意的名声就彻底没了。 林沁芙眼珠子骨碌一转,立刻生出一计,反问道:“不就是小嫚姐姐你把娘气晕死过去的吗?” 林小嫚以为穿越到这副身体来的时候,爹娘不同,哥嫂刻薄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眼前的这位妹妹才是真真的狼人。 温柔娴淑她倒是没有看见,甩锅的本事绝对一流。 “那你倒是说说,我是怎么让娘晕死过去的?”林小嫚冷漠的问道。 “你……你不把赚回来的钱,拿回家孝敬娘,你……你拿着钱……”林沁芙看了看林小花,还是把那句‘买回小花姐姐的话咽回去。’随即,继续说道:“乱用,你看看,娘为了我们这个家,为了我们多辛苦,头发都不知道白了多少,你这样子对得起她吗?” 看着林沁芙欲言又止的模样,林小嫚嘴角泛起一丝苦笑,无奈的说着:“沁芙妹妹,按照你的意思,我赚了二十五两银子就应该全部拿出来给娘吗?然后你就好让娘用那些钱给你买好衣服、好首饰、好的胭脂,好让你在明年宫女选秀的时候脱颖而出,至于小花姐姐的死活,对你来说可有可无。沁芙妹妹,小花可是我们的亲姐姐,你知道她嫁给赵光棍过着怎么样的日子吗?” 林小嫚忽然撩起林小花的袖子,围观的村民纷纷被吓得不轻,那青一块、紫一块的手臂,瘦的就剩一张皮了,即便如此上面还能够看见无数棍棒打过的痕迹。 这是有多大的深仇大恨才会下如此重的手。 “以前,就听说李氏嗜钱如命,只要谁给的钱高,无论对方是缺个断腿,还是精神有问题,统统一律答应对方把女儿嫁过去。” “这那里是嫁女儿,分明就是卖女儿。” “是又怎么样,人家的家务事,就算是县太爷来了,也管不了。” “哎~林家的女人真可怜。” …… 林小嫚没有时间去搭理村民的说话,她放下林小花手臂上宽大的袖子,轻笑一声,继续说道:“沁芙妹妹,想不到你小小年纪为一己私欲,颠倒是非黑白能力一点儿也不弱。” “如果小花姐姐的生活变成你的生活,你还能说出这些话吗?” 林沁芙坐在地上傻眼了,她不过是想把林小嫚推到不仁不义的位子上,却没有想到被林小嫚反咬一个。 此刻躲在大树底下看好戏的杜氏回过神,听着个大肚子朝着林小花身边走来,扬起手掌厉狠狠的一巴掌,重重地打在林小花的脸上,怒道:“下贱的东西,娘把你嫁出去,你有什么脸面让林小嫚花二十两银子买你回来,你不过是一个老男人穿过后,不要的一只破鞋,就算他打死你,你也不能哭嚷着回娘家。” “至于你林小嫚,不过是林家的野狗罢了,装什么大方,呸!” 林小嫚一把抹去杜氏吐在自己脸上的唾沫,冷漠的笑着,那笑容令人毛骨悚然。 “杜氏,在场的每一个都可以这样说我姐,唯独你不可以,要知道当年你为了嫁给我的大哥,可是主动鼓动我大哥,让我娘把小花姐姐嫁给赵光棍,然后好用那笔钱娶你过门。” “我姐身上的伤大家也都看见,如果我要再不去救她回来,说不一定现在她人已经死了,杜氏你个害人精,你有什么脸站在这儿说我姐。” 刚才杜氏说瞧不起农村人,大家本来心中就对她有隔阂,如今又听见林小嫚说出这一茬,顿时对她的形象大打折扣。 到底是有多恶毒的女人才会做出,逼着自己的男人卖掉亲妹妹,然后迎娶她过门。 以前村民瞧杜氏相貌长得还算不错,谁知道心肠早就黑烂掉了,做这种女人的丈夫,迟早会被他克死。 就在林小嫚说这些话的时候,一个大约三左右的小女孩跑过来,捡起身边的石头朝着林小嫚,一边扔一边骂:“野种,不许说我娘。” 林小嫚顺看看过去,那小丫头跟二妞差不多大,五官像极了杜氏,不用说,她也知道这是杜氏跟大哥的孩子。 冷笑一声,说道:“娘,原来我是你背着爹,在外面偷汉子生下的野种啊,真不知道村里那位英雄好汉能够入我娘的眼。” 第三十章 疯了林招娣 小女儿盯着林小嫚未达眼底的笑意,吓得愣傻的站在原地,手中的石头一丢,硬生生的朝着后面退了好几步。 哈哈哈…… 几乎是同一时刻,村民们听见林小嫚的话,纷纷发出嘲讽的笑声。 “平日里李氏凶悍泼辣,谁敢做她的姘头。” 刚刚从地里干完活回来的林大志,听见村民的嘲讽声,脸都绿了,他路过林小嫚身边的时候,低沉的训斥着:“还嫌不丢人,去把村里的大夫叫过来给你娘看看身体。” “爹——”林小花看着眼前熟悉的身影,胆怯的唤了一声。 林大志看起锄头不看她,直接回家去了。 看着林大志走远以后,一脸凶神恶煞的林铁蛋看着锄头走上,恶狠狠的盯了一眼林小嫚,训斥道:“吃里扒外的东西,杵在这儿做什么?娘要有个三长两短,我扒了你的皮给她谢罪。” 看着林铁蛋把锄头放在地上的瞬间,林小嫚感觉到林铁蛋想用锄头劈她。 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他又扛起锄头走了。 林小花抽泣的走到林小嫚身旁,空洞的眼神望着离去的两个人说道:“妹,咱们去给娘请大夫吧。” “你……”林小嫚本来想问她,经历眼前的事情,你还想呆在这个家里?但是仔细一想,买红布、买糖本来就是她自己的想法,刚才这一幕都是她一手推波助澜,如果她不回牛田村,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好。”林小嫚回道。 两个人便朝着村子的后面走。 牛田村占地面积并不小,总共七十二户人家,有些地势的人口居住很密集,有些地方居住的人很稀疏,比如,牛田村唯一的大夫住在靠近大山的脚下,据说是为了好山上采药。 两个人大约走了五、六百米远的时候,站在桥上林小嫚听见桥对面,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当即喝道:“谁?” 林小花一脸错愣的看向林小嫚,她对着林小花说道:“姐,你在这儿等我下。” 说完,林小嫚朝着河边的草木灌丛走去。 这时,刚刚动了动的灌木丛,动的更加厉害,忽然一名女子慌忙的从里面掉出来,她看见林小嫚之后,身体下意识的缩成一团,眼神闪躲的看着林小嫚,摇晃着双手说道:“不要打我,不要打我。” 说罢,她双手捂住自己的头,惊恐的摇晃着脑袋。 林小嫚仔细打量眼前的女人,她赤着脚,身上的衣服被撕成一条一条,里面大红色的亵衣若隐若现的暴露在空气外面,头发乱的像鸡窝,甚至有好几处被人剪得乱七八,头顶也秃了很大一片。 林小嫚在看了看她遮遮掩掩的脸,心中一惊,那不是她前几天在二伯家偷偷看见的堂姐林招娣吗? 怎么几天不见,她变成这个样子了? 林小嫚记得当时林招娣的娘,一个劲在旁边劝她,作为女人就要嫁夫从夫,人家不愿意跟你原房,你就要主动让他跟你原房,假以时日生下儿子,在等那老婆子死了,好日子就来了。 林小嫚听见这些墙角,觉得很难理会她们的三观,就走了。 但是林小嫚也是因为二伯那番话,才想起要去看一看原主的姐姐林小花,没想到林小花的确过得非常凄惨的生活。 “堂姐,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林小嫚,你的小嫚妹妹……” 林小嫚上前一步蹲下身子问道。 “啊……呃……” 林招娣不敢看林小嫚,迈着额头不断的摇晃,身体下意识朝着灌木丛里面躲。 “妹,发生什么事情。”林小花从桥上走下来问道。 “姐,你瞧,她是谁?”林小嫚死劲的拽着林招娣不撒手,并把她带到林小花的面前。 “她是……”林小花打量半天,惊讶的喊道:“招娣妹妹。” “妹,招娣怎么变成这个样子,我记得自己嫁人的时候,她还好好的呢!”林小花着急的问道。 二伯一家比李氏好太多,平日里还会给她两姐妹开小灶,一年到头还能吃上几颗糖,虽然都是背着李氏给的,可是两姐妹心里都很感激他们一家。 像这样的一家子,女儿怎么可能会变成眼前这副模样。 “我想恐怕跟前几天的事情有关。” 林小嫚把那天下午听见的、看见的画面,原原本本的描述一遍给林小花听,林小花越听越愤怒,当即说道:“真没有想到宋石头他娘,是那样怪癖的人,我那恶毒的婆婆有的一比。” “哈哈……”林小嫚瞧见她这般说话,忍不住笑了。 林小花一脸不解的看着林小嫚,问道:“妹,你笑什么?” “姐,其实来买你回来的那天,我就是听见招娣堂姐的遭遇,才急急忙忙赶过来找你。”林小嫚说道:“姐,对不起,这么多年让你在赵家受苦了。” “妹,你那点本事姐还不知道吗?你要是真的能够早点买我回来,也不会等到现在,我想你的那份独门秘方,应该是试了很多次吧。”林小花说道。 “嗯。”林小嫚点点头。 心中却感到非常羞愧,如果她不这样回答,难道是要告诉林小花原主被李氏打死了,而她是来之新时代的高材生,拥有高级厨神的女人,其实她的年龄已经有二十三岁了。 这时,林小嫚发现林小花看林招娣时,眼神中的怜悯,好似在看另一个自己。 不,她不能说,至少现在不能说。 否则,林小花无法面对眼前的事情,一头扎进河里自尽,她这些天的努力全白费了。 “招娣妹妹,我是小花姐,你看看我,我……我带你回家好吗?”林小花哽咽一声,说道。 “不……不要打我,不要……”林招娣神志不清,反反复复的重复这几句话。 “堂姐,我们不会打你。”林小嫚真诚的说道。 对上林小嫚的眼神,林招娣怯生生看着她,问道:“不……打我。” 林小嫚不知道堂姐这两天经历了什么,看着傻兮兮的堂姐,林小嫚心中感到莫名的痛,假若她刚才没有看见林招娣,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情。 “对,我不打你。”林小嫚浑身下上摸了摸,发现买糖的时候,店家送了一小包冰糖给她,便拿出来递给林招娣说道:“堂姐,我这儿有冰糖,你吃吗?” 林招娣呆滞的眼神盯着林小嫚傻笑:“不打我,不打我……呵呵……糖……吃……吃……” 第三十一章 闵怀业的医术 林小嫚淡淡的微笑着,又好的把冰糖递给林招娣,并扶起她往桥上面走:“对,吃糖。” 林招娣吃着林小嫚递来的冰糖,含在口里,瞬间露出傻乎乎的笑脸。 林小花看着她光秃秃的头顶,一时间紧紧地拧着眉头不松开,假若她没有离开那个家,现在会不会变得跟林招娣一眼。 望着走在前面的她俩,林小嫚比三年前长高了一些,身形依旧很瘦,但是她看林招娣是眼神充满怜悯和关爱。 这是久别重逢的她从来不曾见过的模样,特别是林小嫚笑起来的时候,明眸闪烁,弯弯的眼睛就像天上的一轮弯月,霎时好看。 就在这样不知不觉中,三人走到牛田村唯一的大夫家,林小嫚刚刚走进院子,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她身子骨一僵,心中说道:他,他怎么也回来了? “夫人,你也来了。” 闵怀业手中端起茶杯,还没来得及喝下去,余光就瞧见大门口站着的三个人,转过头看去,脸上露出罕见的笑容。 “小友,她们那位是你的夫人?” 大夫跟着好奇的站起身,因为年岁有些大了,看人偶尔也不是很清楚,加上常年不和村里的人走动,自然不认得林家三姐妹。 “就是中间那位呗。”闵怀业笑呵呵迈出门槛,走到林小嫚身边,恭敬的说道:“夫人,可是让我好找,没想到是躲回娘家来了。” “走来,我现在没闲工夫理你。”林小嫚白了他一眼,带着林招娣径直往前走去。 见到身前这位两鬓斑白的老翁,立刻启口说着:“大夫,我娘突然晕倒了,麻烦你跟我走一趟,去看看。” “这……”孙大夫看了看闵怀业,有些难为情的说道:“小友我前几日上山采药,摔伤腿,这一趟,恐怕的麻烦你了。” “好说。”闵怀业回道。 林小嫚看着两人,心中升起无数疑惑:这货还会医术?他……不是书呆子吗? “闵怀业,你信吗?晕倒的是我娘,又不是你娘,万一待会儿闹出人命,我可是告你的。”林小嫚威胁道。 论厨艺,她闭着眼睛也能把菜雕出花来,论医术,她真的很头痛。 “弟媳,你大可放心,你家夫君的医术在我之上,让他去,绝对没有问题。”孙大夫说道。 林小嫚整个人傻眼了,弟媳,谁是他的弟媳,瞧他模样少说也有六十好几了,做他的弟媳,岂不是也有四五十岁,她看起来有这么老吗? “闵怀业,你再乱说,我撕烂你的嘴。”林小嫚低沉的训斥道。 “孙大夫,家事,家事,我带上些药草,先走一步,下次再回来看你。”闵怀业随即抓起一把药草放在布口袋里,推着林小嫚朝着外面走。 “闵怀业,你又发什么疯,我是请孙大夫给我娘看病的。”林小嫚说道。 这货到处宣传自己是她老婆,万一那天被李氏听了去,又免不了一顿骂,关键她还不是自由身,命运还没有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上。 “夫人,莫慌,待会儿便知。”闵怀业没做解释,他照着《天书》上面的方法,给长都城的捕快接接骨、看病,小时候还给自己家的猪接过生,只要不是疑难杂症,他都能解决。 如果遇上麻烦的病症,他就是依靠仙灵果提升修为,在给人治病。 想到此处,他便又开始打量起林小嫚。 四个人一路同行,没多久,林小嫚带着闵怀业走进家门,一开始林铁蛋拦着闵怀业不让进,林小嫚告知,说他孙大夫委托来给娘看病,林铁蛋这才放行。 “小嫚姑娘,你娘的病情不重,就是天气太热,加上急火攻心,一下子晕了过去,我这有几幅药,你们拿去给煎后,服下就没事儿了。” 闵怀业来时被林小嫚再三警告,如果他再敢在林家人面前叫她夫人,她就让他拿出三十两聘礼,否则不准当着林家人瞎叫。 闵怀业出来的急,身上除了县令的腰牌,什么也没有带,所以只好答应林小嫚的话。 “林小嫚,你坐在这儿干什么,没听见闵举人的话吗?快拿着药草去煎。”杜氏挺着肚子说道。 上次闵怀业托周媒婆来说亲事,她就觉得有猫腻,没想到两个人还真的对上眼了,她心里那个气啊,恨不得上去掐林小嫚两下出气。 “林小嫚,这个傻子不是二伯家的招娣吗?你把她带回家干吗?” 林铁蛋从他们进屋的时候,就觉得林招娣眼熟,那个时候碍于娘亲病重,他没来得及多问,如今看来,他绝对没有认错。 “她是二堂姐林招娣,不过现在傻了。”林小嫚说道。 “傻了还往家里带,出去,出去。”杜氏立刻把两人推出门,闵怀业也跟着走出来。 他对着林小嫚说道:“你堂姐的病,我也能治。” “真的?”林小嫚问道。 其实她也很好奇林招娣是为什么变成现在的样子,如果闵怀业把她的病治好,她就不用亲自去调查了。 闵怀业点点头,拿出随身携带的针灸包,给林招娣的头部扎几针后,她涣散的眼神逐渐变的明亮,瞧见身前有男人,大叫一声“啊”,就躲到林小嫚的身后去了。 “你……你做什么?”林招娣问道。 “二堂姐,你好了吗?你看看,我是谁?”林小嫚指着自己问道,看她双手抱住衣不蔽体的身体,林小嫚立马脱掉外衣,披在她的身上。 “你是……堂妹小嫚。”林招娣说道。 “太好了,堂姐,你记得我了。”林小嫚拉着她朝着没人的地方走去,然后把之间两人相遇的场面说了一边,问道:“堂姐,到底发生什么事情,让你变成那样?” 林招娣长叹一声,絮絮叨叨的说着:“两天前,我因为宋石头以各种理由去她娘的屋里睡,就跑回家大哭了一场,后年我娘把我送回婆家才……” 说道此处,林招娣眼神看向远方,眼角流着泪,鼻子吸了一口气说道:“那恶毒的老婆子趁着我家的人走了以后,关起门,立刻把我绑起来,堵住嘴,就是一顿猛打,她们甚至还用力的掐我大腿内侧,一边骂我骚,想男人,这一次她把那两片肉拧下来,我就不会想男人了……” 第三十二章 热心肠的陶大娘 “呜呜……” 说到此处林招娣嚎啕大哭起来。 “没事了,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林小嫚不断安慰着林招娣,没想到宋石头的娘三观不正,连行为也十分龌蹉,像这样的老女人就不应该让自己的儿子讨老婆,宋石头就活该打一辈子的光棍。 一个嫉妒儿子跟媳妇洞房,一个嫉妒嫂子头发长的好看,这他妈的是什么极品一家。 “堂姐可是嫁给在县城念书的宋石头,十三岁的时候勉强考过秀才。”闵怀业问道。 “堂妹,这位公子是?”林招娣看了看气宇轩昂的闵怀业,忍不住问道。 “他啊……就是传说赫赫有名的天才,村里谣言,说我为了想嫁给他,脱落到给他当侍女的闵怀业。” 林小嫚没好气的白了闵怀业一眼,就他这样的人,开口闭口“夫人”的叫,还真不知道是谁缠着谁。 这一刻,林小嫚巴不得牛田村的村民都来看看,他们传说中的天才少年真是的面貌是个什么模样。 她上辈子是造什么孽,才会摊上闵怀业这个混蛋! “就是他啊……堂妹,眼光不错啊。”林招娣看了他一样笑道,不过很快他的神情也跟着暗淡下来:“当年宋石头跟你他一样,每天缠着我,给我写情书,来我家里干活,时间一久我就被他的真诚打动,谁知道,结婚后过着这样的日子……” 看着林招娣眼角挂着的眼泪,林小嫚从怀里拿出一张崭新的丝绢,并帮她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小嫚……”林招娣哭着喊道:“不是当姐姐嫉妒你,你听我慢慢说给你听……” 林招娣泪眼婆娑的看了闵怀业一样,哽咽的说着:“当时我别她们羞辱的不断撞墙,就算是这样,那恶毒的老太婆还是不肯放过我,她抓起我的长发,拿起一把大剪刀,见得乱七八糟,而她的妹妹也因为宋石头拿了她的钱做聘礼给我们家后,不断的对我进行殴打,到后来她嫉妒我秀发又黑又长,干脆扒秃我的头顶的头发。她们打了我多久我已经不记得了,迷迷糊糊的时候,听见宋石头说:‘这么脏的女人不配住在我的房间。’他说完就把我丢到猪圈去了……” “后来发生什么事情我就不记得了,再次睁开眼睛就看见你们了……” “这帮刁民太可恶了,堂姐,走,我们这就找村长评理去。”林小嫚按耐不住心中的愤怒,面对堂姐的遭遇,她很是痛心。 就那极品一家,就算林小嫚让闵怀业给她治好了病,不出半天,说不一定她就可以去给林招娣收尸了。 像这样的恶人,绝对不能继续纵容下去。 “夫人,我跟你一块去。”闵怀业提议道。 “堂妹,这种事情,你让我当着村长的面,怎么说得出口啊。”林招娣想着那婆子打的全是女人很隐秘的地方,村长一个大男人,又没有见到伤口,怎么断别人家的家务事。 “堂姐,我们村的陶大娘,是不是有个儿子在京城翰林院做学士。”林小嫚在原主的记忆中找到这一段,便问道。 “有,她住在距离村长家五十米的地方?”林招娣不明白林小嫚为什么这样,还是如实的回答了。 “那就好了,我们先去找到。”林小嫚带着她照着记忆中的地方走去。 同样是农村用石头堆砌的房子,陶大娘这儿是又干净又整洁,门口跟篱笆上缠绕着红色的木香花。 远远的看去,像极了陶渊明书中所写的世外桃源。 她看着林小嫚等人朝着自己屋走来,就朝着走到门口迎接。 “小嫚姑娘,好久不见,你可比以前漂亮多了……”陶大娘笑着看着三人,接着说道:“这位是闵怀业,闵公子把我听我儿子说提过去,说你是难得一见的人才,他很希望将来能够跟你一起共事……” “这位是……”陶大娘盯着林招娣看了半天没有认出来,便看着林小嫚问着。 “陶大娘,我们进屋再说吧。”林小嫚说道。 三人走进陶大娘的房间,林小嫚把堂姐的遭遇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陶大娘本来就是个聪明人,听完林小嫚的事情,瞬间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当下解开围裙说道:“小丫头,别怕,跟大娘,大娘带你找村长说理去。” “那宋石头的娘,唐氏,我到也认识,平日里看她挺善良,没想到背地里竟干出些龌蹉的事情。” “谢谢,陶大娘。”林小嫚礼貌的回道。 “小嫚,这件事情你做得对,咱们女人最了解女人,咱们受欺负了,就要团结起来。”陶大娘说完,带着三个晚辈走到村长家。 这儿可比水边村的村长家气派多了,两层楼高的石头房子,门口还放着一对石狮子, 里面的小院足够站满五百人。 “叶村长,出来,我是陶姐。”陶大娘敲着大门喊道。 里屋坐着抽汗烟的叶村长,听见声音后,立马走出来开门,瞧见她身后站着的三个年轻人,霎时傻眼了。 “陶姐,你要唱那出戏,她们三是什么关系……”叶村长问道。 “收起你那些想法……”陶大娘说完,就把林招娣的遭遇原原本本复述一遍。 听后,叶村长没说话,反倒是她们说话的时候,从屋里走出来的村长夫人宋氏。 “陶姐,你怎么闲的什么话都行,宋石头可是我的远方侄子,他的人品我最清楚了,就你说的那些事情,他绝对做不出来。”宋氏辩解道。 “做不出来,那这些是什么?”林小嫚把林招娣身上被打的伤,亮出来给宋氏看。 顿时,宋氏倒吸一口凉气。 “村长夫人,你看这又是什么?”林小嫚把陶大娘送给堂姐帽子取下来,头顶一圈地中,吓得宋氏往后倒退。 此刻,一些听见村长家这边有动静的村民,纷纷跑过来看热闹,等到大家看清楚林招娣凄惨的样貌,便有人开口说道。 “那不是林大财的小女儿吗?听说前几天送回婆家就失踪了……” “我看这恐怕不是失踪,而是想杀人灭可,被人家给逃了。” “你们几个快去通知林大财,让他赶紧过来。” 第三十三章 “杀上”宋家,拿回嫁妆 在地里面干活的林大财听见村民跟他说,女儿找到了,现在正在村长家,扛着锄头就跑。 这时,就连在家中整日以泪洗面袁氏,突然听见自己女儿找到了,也顾不得的仪容立刻朝着村长家里赶。 而林招娣的大哥背着背篓手中拿着镰刀,朝着村长家里跑去。 “村长夫人,如果宋石头的人品没有问题,我姐这一身伤又是从那里来的。”林小嫚盯着宋氏问道。 “宋石头跟我说了,林招娣几天前就离家出走,鬼知道她这身上是不是被人抓奸在床给打的。”宋氏不分青红皂白的抹黑林招娣。 “宋氏,咱们都是女人,招娣身上的伤我可是亲眼见过,满大腿的指甲印,就连那个地方,也是活生生的被人用指甲撕扯坏了。”陶大娘说道。 “宋氏,要不这样,我们把宋石头的娘叫来,让她对比手指甲的印记,不就知道真假了吗?”林小嫚冷笑一声讥讽的说道。 “啪~” 不等宋氏开口说话,叶村长举起手,厉狠狠的扇了宋氏一把耳光,并训斥道:“妇道人懂什么懂,滚里屋去。” 林小嫚看着宋氏不甘心的脸,心中稍微好受一些,再次看向叶村长的时候,便开口说道:“村长大人,你是咱们牛田村的父母官,像我堂姐这番遭遇,我请求立刻和离。” “对,必须和离。” “林大财要是知道这件事情,也会这么做。” “看不出来宋石头顶着秀才的头衔,赶着见不得人的勾当。” “这算什么,上次我听墙角,听说他至今还没跟林招娣原房,每天晚上都去他娘的房间里睡。” “这种事情的都干得出来,啧啧啧……难怪林招娣被折磨这么惨。” 村民议论纷纷的时候,一道伤心欲绝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招娣……我的女儿,爹总算是找到你了。” “女儿,呜呜呜……你怎么变成这副模样。” 林小嫚看着说话的女人,她是林招娣的娘亲,也是她的二伯母袁氏,林小嫚瞧她一身邋里邋遢的打扮,想必这几日吃不好睡不好。 “咳咳……小嫚姑娘,你刚才的说的事情,按照我朝律法,的确可以给他两办理和离,不过,招娣父母也来了,我总的听一听他们的意思吧。”叶村长说道。 “妹,来的时候,我听人说了,那家子人把你打。”林招娣的大哥林明德问道。 “明德哥,招娣堂姐岂止是被打了,还被那家子丢到猪圈去给逼疯了,姐的病,就是他治的。” 林小嫚指了指闵怀业,天才的身份,让村民对他格外尊重和信任,在加上他十岁的时候,给全村的人送过对联,大家至今对他的印象格外的好。 “闵……闵老爷,你还会医术?”林明德惊讶的问道。 “略懂。” “那我妹的病情是怎么回事?” 闵怀业看了林小嫚一眼后,收回视线说道:“令妹身体并无任何疾病,不过长期备受饥饿导致身体营业不良,免疫系统下降,后来又因为头部、颈部、背脊等多处致命的地方遭受长发三、四个时辰的殴打、辱骂,从而导致令妹身体多处淤血挤压,以至于精神失常。” “不过,这一切在下给她治疗过,只需要好生休养,精神上不再受到任何刺激,便无大碍。” “村长大人,你可以不相信我一个村姑说的话,那闵老爷的呢,他可是咱们村的希望,全长都城唯一一个在十三岁考过举人的人,他的话你总该相信了吧。”林小嫚开口说道。 “小嫚,我没有说不相信你的话。”叶村长为难的说着:“只是,咱们村出嫁的姑娘,有很多陪嫁的嫁妆都在婆家,现在手续办完了,那些东西就拿不回来了。” “村长说的对,明德,你这就去把大伯、三伯、还有你的两个姑姑叫上,咱们现在就上宋家讨说法去。” 林大财把肩上扛着的锄头落在地上,敲出很大一坑,神情比之前严厉的多。 这会儿躲在房间里面偷听的宋氏,急忙把自己五岁的小儿子拉到身边,附耳道:“快去通知你表姑婆,说林家的人找上门了。” 自从林小嫚吃过红果后,听力变得特别的好,宋氏说的悄悄话全部被林小嫚听了去,她嘴角勾起冷漠的笑,淡淡的说道:“村长大人,你还是好好关好你后院的事情。” 说完,林小嫚走到林大财身边,把宋氏说过的话,原封不动的说给他听,忽地,林大财抄起锄头,不等大家回过神。 “砰”的一声,踹开大门,冲进去。 没一会儿,他拧着五岁的小男孩从里面走出来。 “妈的,这小杂种想去通风报信。”林大财怒道:“今儿宋家把我小女儿往死里逼,谁要赶去通报,就是跟我整个林家为敌。” 宋氏看着自己小儿子被拧小鸡似的拧出去,她脸色吓得苍白,立刻跟着追了出来:“林大财快放了我的儿子。” “啪!” 叶村长不由分说,上前又是一巴掌,大的宋氏整个人都傻了。 “败家娘们,你再掺和招娣的事情,我立刻写休书休了你。”叶村长怒道。 听闻,林大财这才作罢,把他小儿子放在地上,他便哭着跑向宋氏。 “明德,咱们不用等了,我先打头阵,你待会儿叫上人,咱们直接在宋家门口集合。”林大财说完扛着锄头就走了。 一些路见不平的村民,也跟着林大财一起前往宋家。 毕竟牛田村同姓的人都喜欢扎堆住一起,一来方便走动,二来大家有事方便相互照应。 所以宋石头家住的那一片有七八户宋家的人,跟整个林家比起来,还是逊了些。 当年宋石头的娘唐氏之所以同意这门婚事,就是看着林大财膝下孩子好,好欺负,她却忘了,牛田村林家总共有十三户,男丁加起来,少说也有四、五十个。 “小嫚,二伯母谢谢你帮我把女儿找回来。”袁氏说完就跪在了地上。 林小嫚心中一惊,双膝一弯,跟着跪在地上说道:“二伯母,你自幼就给我开小灶,这份养育之情大于天,再说我堂姐心底善良,肯定会长命百岁。” 第三十四章 姐,你怎么不进家门 “小嫚——”袁氏哭着喊道,随后抱着自己的女儿和林小嫚大哭。 当年她给林小嫚开小灶,是看着三弟家的孩子多,担心她吃不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她汇报自己。 如今她帮自己把林招娣找回来,那等同于找回了她的命啊。 这份钱岂是一点吃的、喝的能够换回来的。 林小嫚任由袁氏抱着自己哭,等她哭够了,袁氏才缓缓的站起身,一边擦着眼角的泪,一边对着林小嫚说道:“小嫚,二伯母先回家做饭去了,待会儿有空一起过来吃个便饭吧,就当二伯母谢谢你帮我把招娣找回来。” “好。” 林小嫚想也没有想就答应了,没想到这一句随口的话,居然改变了林招娣未来的一生。 “叶村长,林招娣跟宋石头的和离书,能够暂时交给在下保管吗?”闵怀业手中把玩着一块墨绿色的圆形玉,带着叶村长走到一旁说道。 “你……你是新上。”叶村长的话还没有说完,闵怀业就打断道:“叶村长,在下是怕你年岁大,把重要的事情给耽搁了。” “是,是,您说的是。” 叶村长带着闵怀业往屋里一走,不一会儿他拿着两份和离书出来,等到林招娣走远后,才把它交给林小嫚。 “晚上林家的家宴我就不去了,不过我想,这两份东西你用得着。”闵怀业说完,便独先行一步,走了。 林小嫚打开闵怀业递给自己的东西一瞧,瞬间傻眼了,那是两份和离书,并且还是盖上县太爷印章的和离书。 那个红印泥她再清楚不过了,几天前水边的村长教给她的和离书上,也盖有“长都城县令”五个字,另外林小花的女户上也有同样的字眼。 奇怪的是,那天她们是亲自去县衙门办理,而这一次她们不需要去长都城里,也能把和离书的手续给弄齐全了。 “小嫚姑娘,叶叔叔家还有点事情,没事的话,你可以先回去了。”叶村长把林小嫚往外赶。 “村长大人,这份和离书……”林小嫚想问‘为什么上面有县太爷的印泥’,叶村长就抢先一步说道:“之前县太爷微服私访,悄悄给我一份,说如果咱们村里有那位妇女,或者是男性,遭受非人的虐打,就可以直接给他们办理和离,小嫚姑娘,县太爷是看着咱们村人多才给的,换做别的村,可没这样的机会。” 林小嫚拧着眉头正在消化叶村长说的话,叶村长就直接把她推出门,再关上大门的时候,说道:“小嫚姑娘,你先回去吧,林家出这么大的事儿,多个人打下手,也是好的呀。” 听闻,林小嫚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把和离书丢进空间灵树,便朝着自己的方向走。 这时,扒在门缝边的叶村长愁眉苦脸的回屋,说道:“你个败家娘们,老子跟你说,林家姐妹的事情,你要敢插半句嘴,咱俩这日子也就别过了。” 回想起刚才的画面,叶村长心里至今还在发抖,那个曾经他不怎么瞧得起的闵怀业,居然是长都城的县太爷,他的顶头上司。 幸好刚才他立场坚定,否则,他村长的位子恐怕是要换人来做了。 林小嫚走到家门口,忽然看见一抹熟悉的身影立在外面,立刻跑上前去:“姐,你怎么不进屋?” “妹,呜呜呜……”林小花看着终于回来的林小嫚,抱头痛哭,把刚才的遭遇说了一遍。 原来林小嫚三人离开林家,林小花就拿着药去给李氏煎,谁知道她们的大哥林铁蛋,突然走过来拖着她往赵光棍家走,说是要去把买回她的二十两银子要回来。 就在那个时候二伯家的大儿子林明德来了,他说完林招娣事情,叫上她们的爹和大哥就走了。 否则,这会儿她就是前往水边村赵光棍家的路上了。 “姐,相信我,只要有我在的一天,我就绝对不会让你回到赵家去。”林小嫚郑重的说道:“还有,你忘了,你现在是有独立女户的人了。” 林小花之前不明白林招娣为什么这样做,经历刚才的事情,她才恍然醒悟,拥有独立女户的她,婚嫁全凭自己做主,就算林铁蛋把她绑去赵光棍家,那也是犯法的。 可是,她想赵光棍一家,就算她又独立女户又怎样,落到她们手中肯定会落得比林招娣还要凄惨的下场。 “妹,我……我想回我们的家。”林小花哭泣的说道。 那个家虽然是“凶宅”,可是她住的特别踏实,不用担心被人拖去水边村。 “姐,我答应你,办完堂姐的事咱们就走。”林小嫚说道:“刚才二伯母请我们去她家吃饭,我们从小就在她家蹭饭吃,现在她们家遇上这么大的事情,我们应该去帮帮忙。” 另外,她也想看看林招娣的事情处理完了吗? 如果处理完了,她好把生效的和离书交给林招娣,这样她也自由了。 “还是是妹妹心地善良,难怪小时候,二伯母最疼你了。”林小花擦拭着眼角的泪,笑着说道。 “姐,其实你笑起来,挺美的。”林小嫚说道。 要不是等着她对这个家死心,她也会给林小花一颗红果子,说不一定,红果子就能快速把她身上的伤治好了。 不过,来日方长,只要林小花不在留恋这儿,她们以后可以赚很多的钱,可以过着想过的生活。 两人一起走到二伯母家的时候,李氏已经先一步赶过去了。 “林小花,你怎么还没走,老娘跟你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你就算是死,也得给我死在外面。”李氏看见林小花就骂道。 “娘,那你现在是来干吗了?”林小嫚不声不响的从林小花身后走出来说道。 “小兔崽子,待会儿我在收拾你。”李氏看见林小嫚拿着手中的菜刀威胁道。 “如果你愿意跟我断绝母女关系,我任由你收拾,如果不愿意,请你走远点,厨房重地不是你呆的地方。” 林小嫚冷眼扫过,一把抢走她手中的菜刀,对准菜板上的鸡拍了几下,随后用刀背左右敲了敲,取出一块完整带血的鸡骨头。 第三十五章 小花姐,咱们走 李氏想要开口骂人,却被林小嫚这套娴熟、且又变态刀法,吓傻了。 她以前是经常叫林小嫚下厨做法,并不知道林小嫚的刀法如此变态,上一次她以为自己是眼花了。 这一次,李氏看的清清楚楚,林小嫚的刀法绝对是一流好。 “不来就不来,你当我稀罕。” 李氏嘀咕的离开厨房,看见袁氏跟林招娣就站在林小花身后,脸色一沉,变得十分难看。 以前李氏跟袁氏合不来,这一次因为林招娣的事情,大家又不得不碰面一起给外面干事的男人们做饭。 加上之前那些说林小花的话,如果被林招娣听了去,两家又会有隔阂。 “弟媳,谢谢你生了小嫚这样好的女儿,没有她,我家招娣就丢了。”二伯母袁氏开口说道。 “血浓于水,那都是我们家小嫚应该的。”李氏笑着打马虎眼。 “我看小嫚做饭的手法还不错,不如我俩先去洗碗,厨房这儿就交给三个丫头去做,反正我们家招娣跟小嫚、小花关系都还不错。”二伯母建议道。 李氏点点头,同意袁氏的说法。 林小嫚在新时代就像厨神一样的存在的人物,三人一起做事,没多久林小花跟林招娣就成了林小嫚的下手。 好在三人配合十分默契,等到林大财带着林家上上下下四十多口人,去宋家大干一场后,拿回林招娣的嫁妆时,林小嫚已经把晚饭做好了。 一群男人笑呵呵的有说有笑回到林大财的院子里,便有人说道:“什么味道,好香啊。” “是啊,这味道比我家婆娘做的饭好吃多了吧。” “忙活一下午,我早饿了,二哥,赶紧叫嫂子开饭吧。” “大家莫慌,这个人先让招娣处理后,咱们再好好一吃顿。”林大财说完,把打成猪头的宋石头从身后揪出来。 “招娣,他你说怎么办?”林大财问道。 林招娣看了看院子里跪着的宋石头,昔日干净整洁的样貌,如今变得十分不堪,他右眼肿的老高,看着门口带着帽子站在那儿的林招娣,一个劲是磕头说道:“招娣,对不起,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林小嫚趁着没人注意,拿出两张和离书递给林招娣:“你们走的时候,村长就把和离书写好,他担心你们拿不回嫁妆就没有立即给你们。” 林招娣并没有见过和离书,自然也不就不知道上面红印泥的意义,心中想着:小嫚不会骗自己。 便相信了她的每一句话。 这一刻,林招娣缓缓的迈出脚步,走到宋石头跟前,说道:“昔日,我看你对待感情专一,母亲又待人善良,却没有想到那都是你们一家子伪装出来的模样……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拿上你的和离书,有多远就滚多远。” 林招娣“啪”的一声,把和离书砸在宋石头的脸上,哭着跑回林小嫚的身边。 委屈、痛苦、眼泪,这一刻再次爆发出来。 她能逃离那个像恶魔的婆家,多亏了林小嫚的帮助,否则,她活着的日子也不多了。 “堂姐,好日子会来的。”林小嫚安慰道。 听闻,李氏轻蔑的看了林小嫚一眼说道:“还好日子会来,这从经往后啊,林招娣这件事情就会一传十,十传百,别说是她本人了,就算是我们整个林家的女儿,都会受到牵连,一个出嫁的女儿,男人三个月都不碰一下,到底是谁的问题,现在还被退货回来,你叫我们以后林家没有出嫁的女儿该怎么办。” 李氏这番话,原本还很高兴的一大家子瞬间安静下来,别的不说,就林大志家就有两个女儿没有出嫁,还有林美丽和和林美霞这两个小霸王。 “娘,你没听说嘛,宋石头整天被她娘叫过去,睡在一个被窝,就算堂姐有心,也无力啊。”林小嫚开口说道。 “小杂种,你到底站在那边说话。”李氏面色一沉,吼道。 “我那边都没有站,我站在公道的立场上说话。”林小嫚说着:“娘,大哥年纪也不小了,我怎么没有见你每晚把他叫去你的被窝睡觉,还有五弟,五弟今年十岁,每次回家他也是自己一个人睡觉?为什么到宋石头那儿,变得有了媳妇还要跟娘亲一起睡觉了?” 林小嫚说完,林家一些不知情的男人也明白一二,有的开始帮着林招娣说话:“我的确听说过,曾经有人给宋石头的娘提亲。她却说,除了她的儿子,她谁也看不上。那个时候大家没往那方面想,现在仔细一想也就明白了。” “呸,真不要脸的两个狗东西。” “这种人畜就应该装猪笼沉河。” “滚吧,我们林家没有你这样的不争气的女婿。” “简直是把你们宋家祖宗的老脸全丢干净了。” 宋石头见没人再打他,捡起和离书,连滚带爬的跑了。 一顿晚饭后,林铁蛋走到林小花跟前,冰冷的说道:“妹,走吧,我这就带你会赵光棍家,然后把二十两银子拿回来。” 坐着吃饭的林小花被林铁蛋下了一跳,手中拿着的筷子跟着掉在地上,惊恐的她一脸求助的看着林小嫚。 如今她死也不会回赵光棍的家。 “放手,小花姐是不会跟你走。”林小嫚放下手中的筷子,冰冷的眸子盯着林铁蛋说道。 “林小嫚,咱们家还轮不到你说话。”林铁蛋沉着脸训斥道:“小花听见没有,现在就跟我走。” “我说,不准走。”林小嫚“啪”的一声,放下手中的碗筷,站起身,挡在林小花的面前:“小花姐,如今拥有独立的女户,大哥,放弃你二次高价卖小花姐的想法。” “林小嫚,你说什么,你给林小花上了独立的女户。”李氏也顾不得林家这么多人看着,上前指纹道。 “娘,赵光棍那混蛋想让姐接客赚钱,我如果不给她……”林小嫚的话没有说完,李氏一巴掌打了过去。 这次她为了保护林小花,没有躲过去,硬生生站在那儿被李氏打。 “林小嫚就算赵光棍让林小花接客,那也是她的命,没有你插手的份。别说是她了,就算是你,现在谁出钱多,我一样把你嫁过去,那个时候,我看谁来买你。”李氏骂道。 “既然如此,这个家我也没什么好待下去。”林小嫚凌厉的说道:“小花姐,咱们走。” 第三十六章 堂妹,能带上我吗 林小花跟着站起身,就被李氏一把拦下来,训斥道:“林小嫚没有我的准许,你休想走出这个门。” “李氏,你给我让开。” 林福面色神色严肃,站起身,一步步朝着李氏走来,上午高氏带回来的绸缎红布他看见了,点心也吃过了。 说实话,他打心眼里佩服林小嫚。 过去家里不和,他年纪大了,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了。 岂料,他的孙女林招娣被宋家一家羞辱到发疯后下落不明,最后还是被林小嫚找回来,另外他还听说林小花的男人逼着她接客,也是林小嫚拿着银子买回来的。 过去,他也很在乎钱,可如今他看开了,只要后辈能够好好的活着,那他才对的林家的列祖列宗。 “小嫚,要走,就让她走,闯不出个名堂,就别回来了。”林福说道:“我林家的女儿,的确没有被人退婚回来,既然你们打破先例,还要想离开林家,那就好好的出去给我闯一片天,你……林小嫚,我听说你很有能耐,短短几天就能赚二十五两银子,我们林家多少男丁一年也赚不到那么多钱。” “今天,无论李氏说什么,爷爷给你做主,你要离开林家出去闯荡,就出去,什么断绝关系的傻话就别再提了。” “古有花木兰替父参军,今有你林小嫚为林氏一族争光,也是不错。” “孩子,走吧,牛田村这个地方,不适合你们待下去。” 林小嫚听完这些话,这个人傻眼了,原主跟爷爷林福接触的日子不多,所以她记得也不多。 只是偶尔听说过,她的爷爷曾经是世家的旁支,因为做账本的时候弄错账,被赶出来。 如今看来,应该是真的。 林小嫚双膝一弯,“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林福的方向“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跪直身板回道:“爷爷的话,小嫚铭记在心,这番离家,定会衣锦还乡不给林家丢脸。” “好,小嫚,今天这些话不是爷爷逼着你说的,是你当着诸位叔叔、伯伯们说的,假如你没有做到,就算是死,也得给我死在外面,不准再回牛田村丢人现眼。”林福郑重的说道。 这么多年了,他连自己的儿子,他也不曾这般逼迫过。 那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们,无论怎么逼,也不会变成龙,既然如此他就好好面对显示。 万万没有想到,在他快满六十岁的时候,林小嫚给了他一丝林家的希望。 他不希望林小嫚被婚约束缚,他想让她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是,爷爷。”林小嫚说完,站起身,拉着林小花的走,抬头挺胸朝着外面走。 这时,林招娣站起身,对着两人的背影喊道:“等一下。” “堂姐,有何事?”林小嫚转回身,问道。 “堂妹,能带上我吗?”林招娣认真的说道:“发生今天这样的事情,我也没有什么脸面留下来,与其给林家未出阁的女儿们抹黑,咱们不如一起出去闯天下。” “招娣。”袁氏站起连忙走到她身边说道:“小嫚她们是被李氏逼走的,娘就你一个女儿,你不再嫁,娘又不会逼你,你跟着瞎凑什么热闹,再说你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呢。” “娘,这些年谢谢你把我养大,经历这次荒唐的婚姻,我也想明白了,外面世界很大,我想趁着年轻出去看看。” 林招娣笑着说道。 原本她对未来失去了信心,却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听见林小嫚说的那番话,全身的血脉好像跟着沸腾了。 她想跟着林小嫚到外面去看看。 “招——”袁氏的话还没有开口说完,林小花笑着走过来,拉着林招娣的手说道:“堂妹,你如果想跟我们走,咱们就一起走吧,外面的世界很大,肯定会有咱们容身的地方,并且那儿没有人知道我们的过去,我们可以重新开始。” “娘,你就让我去吧。”林招娣哀求道。 “二伯母,我能把堂姐找回来,就不会再把她给弄丢,给我一年的时间,我一定能够让堂姐衣锦还乡。”林小嫚承诺道。 这番话她可不是随便说说。 上一次,她们晚上在集市上买东西,发现长都城的夜市非常热闹,不过美食就不怎么让人尽兴了。 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衣食住行。 让人们的衣服、住宅、行走得到保障后,那边是寻找称心如意的美食。 恰巧,她手艺相当不错。 并且刚才她们三个人,在厨房配合的相当有默契。 “小嫚姐姐,书上说,量力而行,我看,你还是给娘认错吧。”林沁芙温温柔柔的说道。 那般模样像极了大家闺秀。 “沁芙妹,你没听娘说嘛,如果我们留下来,会影响你的婚事。”林小嫚轻笑一声说道:“你可是咱们林家拥有皇后命格的女人,娇贵的很,我们可不敢破坏你的名声。” 林小嫚跟林沁芙接触的时间不长,可她超级不喜欢这个妹妹,按照新时代的说法,她就是典型的心机绿茶婊。 这种女人她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愿意跟她待下去。 “小嫚姐姐,我可是为你好。”林沁芙委屈的瞪着眼睛说道:“你怎么就不明白呢。” “沁芙妹妹,你确定是为我好吗?”林小嫚淡然一笑,冰冷的说道:“刚才大哥要带小花姐走,你已经看见了,事到如今小花姐在你们面前,不过就是等于二十两银子的工具,一但趁着四下无人就会带她去水边村,赵光棍的家里。” “沁芙妹妹既然你是为了我们好,那你怎么不出帮小花姐姐换回二十两银子回来。” 林沁芙是李氏心尖尖上的肉,说什么也不可能把她嫁给一个老光棍,当今黑着脸说道:“林小嫚,你要滚,就给老娘立刻滚,少在这儿说你的芙儿妹妹。” 皇后命格的女人,可不是林小嫚能够比的了。 就算她真的走了,以后她靠着林沁芙一样能够吃香的、喝辣的,这一切前提是不能让林沁芙的名声受损。 大不了以后,她就对外说,自己两个女儿都死了,一切不就完了。 “谢谢娘。”林小嫚说完,对着她也磕了三磕响头。 原本她以为自己会跟李氏闹得不可开交,没想到爷爷林福一出面,所有的事情都变得简单起来。 不过面子上的事情,她还是的做全。 第三十七章 三个农家女的新生活 离家林大财的家,背着包袱的林招娣看了看夕阳的方向,率先开口问道:“堂妹,我们现在要去哪儿?” “回家啊。”林小花笑着说道:“回我们的家。” 她笑眯眯的样子是林招娣从来不成见过的模样,心中很是好奇林小花口中的家是在什么地方。 没多久,三个人赶在天黑之前走到长都城的城门口,虽然临近黄昏,进出城门口的人还有很多。 不过,刚走进城门,林小嫚就瞧见驿站门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男子背影提拔,肩上背着一个包袱,林小嫚瞧着书香气息他,立刻用手遮住脸加快脚步往前走。 眼看就要跟闵怀业插肩而过了,他立刻回过头,喊道:“夫人,等等我!” “两位姐姐,咱们快走。”林小嫚说完,撒腿就跑。 林小花无赖的摇了摇头,跟着追上前去。 林招娣看了看她俩,有看了看从后面跑上来的闵怀业,瞬间傻眼了。 “堂姐,好巧啊,你也回县城啦。”闵怀业扛着包袱说道:“我驿站这里等你好久了。” “是吗?”林招娣笑道。 “对啊,堂姐这是要去我们的家吧,我认得路,现在就带你去。”闵怀业笑道。 “你们的家?” 林招娣根本不知道闵怀业在说什么,就傻乎乎跟着他走了。 林小嫚跑到东临街的住宅,回过头往后面看去,看见气踹吁吁的林小花问道:“姐,堂姐呢?” “后……后面。”林小花上气不接下气的回道。 林小嫚站在干净整洁的大街上,往后面看,并没有看见林招娣的人影,顿时慌了:“槽了,刚才只顾着躲闵怀业,我们把堂姐给弄丢了。” 林小花双手插着腰往回看去,空无一人的街道上,除了左右两边住宅挂着的红灯笼,那还有半个人影。 惨了,她们第一天来长都城就把林招娣弄丢了,林小嫚这次回家肯定死定了。 就在这时一道声音从她俩身后传来:“闵公子,你确定是这儿吗?我怎么没有看见堂姐和堂妹。” “她们不是站在那儿吗?” “小嫚,小花,我在这儿……”林招娣顺着闵怀业手指的方向看去,立刻就看见林小嫚两人,笑着招呼道。 “堂姐,闵怀业?”林小嫚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她们是什么时候走到别院门口的。 “哟,闵老爷,夫人,你们回来了,快请进吧。”便衣捕快冯聚讨好的笑道:“闵老爷,别院已经按照你的吩咐布置好了。” 林小嫚不明白两个人在说什么,先一步朝着自己别院走去,进门后,她再次傻眼了。 别院的院子里摆满桌椅,一根裹着布的棍子立在院子中间,林小嫚穿过庭院来到一楼,发现这儿许多房间都被拆除,一个像柜台的东西在右侧,开放式的厨房,比之前宽了三倍,里面的厨具整整齐齐的摆放着。 “夫人,还满意吗?”闵怀业笑着上前问道。 岂止是满意,那是非常满意。 林小嫚没想到自己离开一天的时间,闵怀业把她想要的全部办妥了,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的好。 只是,这一切真的是免费的吗? “闵怀业,你说罢,你要我给你多少人工费。”林小嫚吸了一口,一脸认真的问道。 第三十八章 舌尖上的江湖 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林小嫚不相信闵怀业会这样好心肠。 就算摆放在院子里面的桌椅不算钱,就这一楼的改造费也用不少银子。 林小嫚心中想着自己上一次卖秘方,也没有剩下多少钱,如果被闵怀业这样折腾完,恐怕她真的就要破产了。 “人工费就免了,我拿这些入股,怎样?”闵怀业笑道。 这样的事情换做以前,闵怀业绝对不会这样做,见到林小嫚的厨艺后,闵怀业觉得不妨赌一把,说不一定,还真的能赚钱。 入股? 林小嫚没有想到闵怀业会这样说,沉默一会儿后,说道:“我七你三。” “任凭夫人做主。”闵怀业笑道。 林小嫚心中一阵叹息,关于闵怀业称呼她“夫人”两个字很无奈,余光扫过满桌子酒菜,林小嫚说道:“我们吃过了,你们随意!” 冯聚胆怯的看了闵怀业一眼,多余的话一个字也不敢说。 “夫人说了,你们随意。”闵怀业懒得搭理他们。 此时,林小嫚独自观察厨房食材,面粉、酵母粉、大米、鸡蛋、猪肉、蔬菜,以及各种香料和蔬菜。 “东西准备的相当齐全,明天就可以直接开门营业。”林小嫚在心中说道。 随后又朝着大门口的方向走去,打开门,林小嫚发现这条街跟白天一样,几乎没有什么行人。 “”如果把店门设计在这边,恐怕招揽不来任何客人。”林小嫚单手托腮,又再次走回别院,环顾一周后,林小嫚径直朝着二楼走去。 从二楼看过去,正好能够看到东临街最繁华的青楼,那儿此时歌舞升平,好似热闹。 只是中间隔着住宅,外人也很难瞧见这儿。 林小嫚打开房间的门,朝着里面走去,打开窗户她发现下面走动的人,比正门的人要多得多。 “闵怀业,咱们别院后面是什么地方?”林小嫚从二楼走下来问道。 “是东临街的码头,渔夫出海捕鱼和商船出海贸易的地方。”闵怀业回道。 林小嫚在心中笑了笑,靠近码头,她就不需要考虑人流量的问题,看来还真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她盯着一楼后背的墙面,再次问着:“我们能不能在这儿开一扇门。” “行。” 闵怀业也没有问为什么,直接开口应下。 “闵怀业,你的字写得好,等会帮我写下菜馆的名字。”林小嫚单手托腮,再次发号施令。 “好。”闵怀业回道。 林小嫚点点头,对闵怀业的配合,感到非常开心,然后又看了看她的两个姐姐,说道:“我们三姐妹第一次在长都城开店,必须要取一个好听的店名,小花姐,招娣姐,你们有什么想法吗?” “我们?” 林小花一脸错愣的伸手指着自己,她读的书不多,认识的字也非常的少,取名字这种事情根本就不擅长。 “堂妹,我跟小花都没读过书,取名字这种事情,还是你跟闵老爷做主吧。”林招娣说道。 虽然她不知道闵怀业跟林小嫚是什么关系,但是看闵怀业对林小嫚上心的份上,也没多问。 她希望闵怀业不要像宋石头那样就好。 “我的意见,就是听从夫人的安排。”闵怀业笑灿灿的说道。 这个回答,有点出乎林小嫚的意外,她本来是想让闵怀业取个不错的名字,让自己参考,岂料闵怀业把主动权再次交回她的手上。 一时间,林小嫚脑海中回忆起在新时代看过许多电影中的客栈名字。 其中,最让林小嫚记忆犹新的客栈名叫《新龙门客栈》,那是一家开在沙漠的客栈,汇集天下武林高手和儿女情长的地方。 林小嫚不知道自己会在这儿待多久,但是客栈的名字她还是想取一个好听的。 “既然是美食的供应,大部分口感又停留在舌尖上,不如我们就叫它‘舌尖上的江湖’,即所谓‘一口两口三口,品出山珍海味;十里百里千里,走遍千山万水。’”林小嫚娓娓道来。 “好名字。”林小花眼前一亮,仰慕的看着林小嫚笑着说道:“舌头是用来吃饭和说话,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珍馐美馔,没有舌头根本就吃不到肚子里面去。另外咱们不就走了千山万水才来到这里的嘛。我觉得‘舌尖上的江湖’这个名字取的太好了。” “我也这样认为。”林招娣附和道。 “好名字,好对联。”闵怀业吃惊的说道:“这一口两口三口,对应十里百里千里。品出山珍海味对应走遍千山万水,不仅对仗工整,平仄协调,就连寓意也相当不错。” 林小嫚不过是个乡野村姑,能够在短暂的时间内想到这样好的名字,闵怀业更加确定拐走仙灵树的人就是她。 否则她不可能有突飞猛进的文学造就。 林小嫚也就是把心中所想说了出来,没想到会得到大家一致认同,甚至在一旁吃饭的三名便衣捕快,也投来仰慕的眼神。 这辈子,他们出了闵怀业还没有像现在这般佩服人,小嫚姑娘的才情简直比长都城,尚书房的私生女上官静的才情还要高。 并且待人也比上官静亲切,如果这样的女人做闵怀业的夫人,才是真真郎才女貌,门当户对。 “大家都觉好,那就麻烦闵老爷今晚赶工做出来,明天一早我就要。”林小嫚说完,又看了看那墙壁,又用手比划着。 “如果我们想要未来的生意红红火火,今晚就把这堵墙拆了做成大门,然后把‘舌尖上的江湖’在竖着的灯笼上,这样无论是航海的商船,还是路过的行人,都能够看见咱们的菜馆。”林小嫚说着自己的想法:“然后,我们也可以在后门,也就是原有的正门口,写上‘舌尖上的江湖’和对联,这样便于给我们的菜馆多做宣传。” “接下来,我就开始准备明天早上要卖的糕点。”林小嫚交代完,看了看还没有回过神的大家,再次说道:“如果大家觉得工期很赶,我们也可以往后延长时间。” 第三十九章 香飘十里 听完林小嫚的介绍,林小花、林招娣两人傻眼了,最先发出疑问的是林小花:“妹,这段时间我能帮大家做什么你?” “是啊,堂妹,你好像把咱俩给忘了。”林招娣伸手指了指自己和林小花,委屈巴巴的说道。 虽然爷爷没有交代她们之前,她已经决定跟着林小嫚出来闯一闯,可是爷爷交代之后,如果她们出来闯荡的时候,还偷懒的话,以后回去她们也抬不起头。 更何况她们都是和离后的女人。 这样的辛酸,说出来没人懂。 林小嫚心中想着两个姐姐之前都被自己的男人打伤过,并且伤口不轻,如果不好好调养可能会留下疤痕。 之前林小嫚为了让林小花对李氏死心,才没有给她仙灵果吃,如今她们已经开始属于自己的新生活,给她们一人吃一颗果子,对她们来说,才算是真真的重生。 想到这儿,林小嫚看了看左手手背上面的红色月牙胎记,心中想着:待会儿没人的时候,红果子就可以拿给姐姐们吃了。 不过,此时外人太多,她不方便拿出来红果子。 毕竟“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林小嫚还是懂的,若果没有这神奇的红果子,她现在还是一个又黑又瘦的村姑。 别说气质,就算是让人多看一眼,都觉得恶心。 另外,她还发现自己的视力、听力格外的好,好到赌钱的时候,她可以隔着盖子看见里面的骰子。 若不是这样,上一次她带着赵光棍一家去赌坊,也不会立刻知道要买大。 归根到底她还是靠作弊赚的那几个铜板,而赵光棍一家就不一样了,他们因为林小嫚的行为,染上毒瘾。 不过那样也好,她们就不会在想着逼迫林小花接客。 而林小花也可过上正常的生活。 “两位姐姐,小嫚是想着,你们这些天过得不容易,今晚好好睡一觉,明早起来帮忙做糕点。”林小嫚说道:“至于报酬,每个人每个月十两现银子。” “十两现银?”便衣捕快冯聚瞪大眼睛险些惊掉下巴:“我一个月才三两银子,小嫚姑娘,不……夫人,你这工钱给的也太……太高了吧。” 要知道,以前他们才一两银子,是因为闵怀业上任后,重新调整他们的收入,才从一两银子变成三两银子。 这也是官差老爷才有的待遇,想普通裁缝店、酒楼里面打工的人,一个月顶多一两银子,已经算是高工资了。 林小嫚这一出手就给十两银子,冯聚讨好的笑着:“夫人,你看我怎么样?” “看你有什么用,夫人是老爷的,你自己靠边站。”另外一名身形比较瘦高的便衣捕快说道:“夫人,不如我来给你打零工,偶尔看着给点就好,哦……我不需要月结,你一季度给一次也行。” “夫人,还有我,还有我,你看我这身形,干活力气大,无论是扛东西,还是修门窗都没问题。”另外一行为矮胖的便衣捕快自我推荐道。 林小嫚看着他们争先恐后的模样,噗嗤一笑,说道:“谢谢诸位大哥好意,十两银子我是开不了,不过每个人每个月五两银子还是可以的。” “就按照你们说的那样,每个月不需要天天来咱们店里,偶尔来一次就可以了。”林小嫚说道。 林小嫚是无意间瞧见三个人伸手不错,又想着她跟两个姐姐都是女孩子,如今又在海边开饭馆,多几个像他们这样的高手在身边,也是好事。 “得嘞,夫人,我们就知道你比闵老爷大方。”矮胖的便衣捕快立刻拍着马屁。 “废话那么多做什么?还不快点干活去。”冯聚踹了矮胖的便衣捕快一脚,命令道。 “谢谢妹妹的好意,我还是想出一份力。”林招娣说道。 听闻,林小嫚知道多说无益,也只好点点头,同意林小花、林招娣假如一楼改造大计划中去。 这时,瘦高的便衣捕快收拾着他们三人吃过的晚饭,而闵怀业则早就去书房写对联和店名去。 众人按照林小嫚的要求,把墙壁打通以后,一阵清凉的海风迎面吹来。 好凉! 林小嫚顺着打通的墙壁朝外面看去,这时,夜幕已经降临,海平面上冉冉升起一轮圆月,在晴朗的夜空中,把银河两岸的漫天星斗照耀的闪闪发亮,它们就像是一颗颗夜明珠,镶在漆黑的夜幕上闪烁,偶尔一两朵浮云从圆月身前飘过,依旧没能挡住它们盛世美颜。 好美! 林小嫚在新时代的时候,为了挑选新鲜的海鲜去过一次海边,不过那个时候因为受到环境的污染,星海没有现在这样好看。 “夫人,你看看这样子够了吗?”冯聚跑过来问道。 之前闵怀业就交代过他们,让他们改造完之后,占时不要门窗和木头丢了,可能还会有急用,没想到还被闵怀业说对了。 如果他们没有事先把东西留下来,这一时半会儿,他们还不知道上那儿去弄一些门回来。 林小嫚站在中间,伸开双手测量了一下,大约一米五左右的距离。 “稍微窄了一些,大门预留需要六米左右的距离,大门做成相接的款式,至于庭院的桌椅,待会儿拿到屋里来,明早我们直接摆在外面。”林小嫚比划的说着。 半宿后,大家按照林小嫚口述的方式,把一楼重新改造完成,闵怀业也在提前准备好的灯笼上写好‘舌尖上的江湖’五个字,以及林小嫚口述的对联。 他贴完对联,朝着林小嫚放下走去的时候,看见便衣捕快累的趴在地上睡着了。 而林小嫚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两颗红色的果实,朝着一个竹筒里面一放,随后拿出一根差不多大小的木棍朝着里面挤压,然后倒出两杯红色果汁给林小花和林招娣喝。 闵怀业因为站的有些远,听不清楚她们具体说了些什么,远远的瞧见累的晕晕乎乎的林氏两姐妹,喝完林小嫚递给她们的果汁后,便上楼睡觉了。 “那是——仙灵果。”闵怀业因为吃惊,眼神中的瞳孔不断放大,黑着的眼眸写满激动。 “仙灵树的确被林小嫚藏起来了。”闵怀业推理道:“不过,那棵仙灵树的个头也不小,林小嫚到底是用什么方法把它运走的?” 陷入沉思的闵怀业忽然察觉腰间传来一阵震动,他低头看去,那块藏在衣服里面的墨绿色腰牌正在不停抖动。 眼看穷奇就要从里面出来,闵怀业低吼一声:“回去。” 那块不断抖动的腰牌,突然平静下来,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林小嫚,仙灵树我一定要拿回过来。”闵怀业咬牙切齿的说道。 随后,他看了看庭院中的皂角树,轻轻一跃,坐在宽敞的树杈上,双手抱头,开始打盹了。 林小嫚却没有闲下来,她拿出一颗红色仙灵果,把它切开以后放在一个罐子里面,看着熟悉的便衣捕快,林小嫚抱着罐子,拿着碗和勺子上楼去了。 走进房间,她确定房间里面没有人,锁上门后,用勺子挖了一勺罐子里面的水在碗里,就直接进入空间灵树。 咚~ 林小嫚一头撞在一颗手腕粗的小树上,她摸着微微有些发红的额头,抬头看去,瞬间被吓了一跳。 曾经的空间灵树就一颗结满红色果实的古木苍天立在那儿,三天前她就是砍了五颗一人环抱的大树丢在里面,准备做小木屋,因为忙她把这件事情耽搁,谁知道她再次进来的时候,五颗横躺着的大树树杆上长出五、六颗小树。 咋一眼看过去,空间灵树里面就像多出一片小树林。 怀里抱着罐子的林小嫚,突然想起上次放在仙灵树上的鸟窝,立刻放下罐子,爬上树杆发现三颗鸟蛋完好无损的躺在里面,一颗不安的心才落了回来。 林小嫚把罐子埋在仙灵树下后,把刚才的榨果汁的果渣一起埋在地里,随后她也摘了一个红色果子,吃完以后才从里面出来。 此刻,房间里面依旧空无一人,林小嫚端着碗,拿着勺子走下楼。 随后她拿出两斤面粉、两斤鸡蛋、两斤白糖,一勺酵母粉,依旧那碗用红色果子浸泡过得水。 林小嫚先把两斤鸡蛋敲碎后,放在一个大木盆里,然后倒入两斤白糖,手中拿着五根筷子使劲搅拌,她手上的动作由轻到重,由慢到快,大约搅拌一盏茶的功夫后。 林小嫚盯着鸡蛋的液体慢慢发酵气泡,体积比之前大了两倍,就连鸡蛋的液体也足见变成奶白色 这时,林小嫚把两斤面粉和酵母粉倒在另外一个大木盆中,然后慢慢的倒入搅拌后的鸡蛋液,以及那一碗用红果子浸泡后的水。 这一次林小嫚的动作比之前慢了很多,等它们变成均匀的糊状,面粉起筋缩成块,达到发松的效果,林小嫚才停下手中的动作。 林小嫚环顾一周,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磨具,便开始徒手捏各种动物的图形,等她捏完之后,外面的天空露出鱼白。 林小嫚拿起打火石,点燃木块后,把它们放入土灶里,随后她把大铁锅洗干净,涂上一成油,然后把刚才捏好的图案,放入蒸格。 等到锅里水烧开后,一股浓郁的香味从蒸笼里面散发出来。 林小嫚知道这会儿糕点并没有全完做好,就又朝着土灶里面扔了一块木头。 过了一会儿,林小嫚按照去过的习惯,朝着沸腾的铁锅中倒入一瓢冷水,继续蒸。 “什么味道好香啊……”熟睡中的冯聚问着香味站起身。 “哇,这味道比‘老吉祥’店的招牌点心,还要香!”矮胖的便衣捕快留着口水站起来。 “开饭了吗?”高瘦的便衣捕快伸着懒腰摸着干瘪的肚子说道:“我不会是在做梦把,这味道,太香了……” 没等他说完,三个人闭着眼睛嗅到味道朝着林小嫚这边走来。 “这味道?”闵怀业从树杈上坐起身,明锐的眼光死死的盯着一楼厨房的方向:“没错就是从那儿发出来的。” 第四十章 闻香来访的食客 “仙灵果的味道,虽然很淡,还混着其它味道。” 不过,闵怀业依旧还是嗅到了,他低垂着睫毛,眼角凛冽的寒光,犹如黑色的寒潭,嘴角冰冷向上一勾,那弧度如同冰冷的刀锋。 现在的闵怀业那还有白天在林小嫚身边打转的模样。 若是瞧得仔细些,恐怕会被吓的愣在原地无法动弹。 “嗡嗡嗡……” 他腰间墨绿色的腰牌发出强烈的震动,霎时一只黑色的翅膀从腰牌中伸了出来。 “回去。”闵怀业命令道。 穷奇抖了抖翅膀,心不甘情不愿的把它收回到墨绿色的腰牌中。 忽然,一阵清晨的海面吹来,婆娑的绿色皂角树被吹地“沙沙沙”的作响,而正在厨房里面做早点的林小嫚,在橙红的烛光下显得十分温馨。 她打开蒸笼盖把里面每一个点心涂上植物油后,再次把蒸笼盖合上。 “啊——” 林小嫚吓得尖叫一声,惊讶的看着便衣捕快三人,拍着胸口问道:“你们不是在那边睡觉吗?怎么过来了?” “夫人,你做的那是什么啊!好香啊!” 冯聚咕噜一声,吞咽一口唾沫,目不转睛的看着林小嫚打开的蒸笼盖子,舔了舔嘴唇,饥肠辘辘的说道。 “我都流水了。” 高手的便衣捕快摸着“咕咕咕”叫的肚子,目光在厨房里面打转,最后瞧见铁锅上冒着浓浓白眼的蒸笼,才盯着那儿不挪开视线。 “本来我在睡觉,谁知道闻到一股比老吉祥点心还要好吃的味道,就醒了。” 矮胖的便衣捕快咬着手指头上前一步,刚生出去的手还没把蒸笼盖子打开,就被重重的打了一下手背:“啊——” 矮胖的便衣捕快大叫一声,一脸阴郁的看着打他方向的人。 “闵……闵老爷。”矮胖的便衣捕快喊道。 “夫人做的早点,也是你们能吃的?”闵怀业不乐意的说道,心中想着:“用仙灵果做的糕点,他还没吃到,怎么能够便宜他们了。” “闵怀业,大家都是来帮忙的,别这样刻薄。”林小嫚徒手给闵怀业额头一击爆栗,微怒的说道。 “大家昨天晚上都辛苦了,这一些点心是我做出来让大家试吃,如今你们觉得好,我们就正式上市销售。”林小嫚说道。 “好啊,好啊,我们最喜欢试吃了。”矮胖的便衣捕快流着口水说道。 “你们搬着座椅到外面坐着等我一会儿,这一笼糕点,还有一会儿就好了。”林小嫚说道。 冯聚等人点点头,屁颠屁颠的打开大门,拿着三张座椅摆在外面,一阵阵清凉的海风吹来,一扫众人心中的疲惫。 不多时,林小嫚端着金灿灿的糕点从里面走了出来。 矮胖的便衣捕快闻着香味,舔了舔嘴唇,咽下满嘴的唾沫,站起身,目光跟林小嫚手中端出来的糕点平视的瞬间,他整个人都傻眼了。 那,那,那真的是糕点吗? 林小嫚没有注意三人脸色的变化,把做好的三份糕点端到三人面前,微笑着说道:“第一次做,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如果不好吃,待会儿你们直接吐出来。” 话虽如此,林小嫚还是对自己的厨艺十分有信心,但是回想着昨晚大家熬夜干活,今早免费给大家提供早餐,也就是应该。 毕竟将来拜托他们的地方也多。 回想起昨夜她答应三人的报酬,今天她恐怕还得抽空找闵怀业帮她写一份合同,这样就避免将来有什么口角之争。 “我的个神,夫人,你确定它们是你做的?” 这一次惊讶的不仅仅是矮胖的便衣捕快,就连高瘦的便衣捕快也露出震惊的表情。 摆放在他身边的小白兔被一道金黄色的光圈包围,在晨曦的沐浴下显得格外耀眼,那双如同红色玛瑙的眼珠,在一瞬间好似活了一般,既然眨了眨眼睛,三角形的口鼻就像的真的一样,他甚至可以看见小白兔身上的绒毛。 这样真假难辨的糕点,他有生之年第一次遇见! “夫人,它……它们真的能吃吗?”高瘦的便衣捕快发出质疑,生怕一口咬下去吃到的是刚出生不久的小兔崽。 “怎么不能吃。”闵怀业大步流星走过来,敲了高瘦便衣捕快额头一击爆栗,拿起他身前巴掌大小的小白兔,一口放入口中。 吧唧吧唧的吃了下去。 “闵怀业,你太过分了,这是我给他们准备的。”林小嫚气呼呼的拿着托盘打在闵怀业的胸口上说道。 “夫人你偏心,昨晚我也出力了,怎么就没有我的早饭。”闵怀业蹙着眉头为自己平冤。 “闵怀业,你都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个小孩子,你的那份在里面。”林小嫚没好气的瞪了闵怀业一眼,走回开放式的厨房,端着一只粉色猪头递给闵怀业:“拿去吧,不用谢。” “林小嫚,为什么我的是猪头。”闵怀业白净的脸被气成猪肝色,指着手中的糕点问道。 林小嫚偷笑的耸耸肩。 “妹妹,什么时候这么热闹?”林小花笑着从楼上走下来。 “什么味道,好香,闻着就饿了。”林招娣也捂着肚子走下楼。 “咱们舌尖上的江湖,即将推出的新菜品,快过来尝尝。”林小嫚对着两人招了招手。 林小花、林招娣对视一眼,笑着走过。 刚才起床的时候,两个人先是被自己身上黏糊糊的味道臭醒后,又被楼下糕点的香味馋醒,她两人害怕这副模样下去丢了林小嫚的脸面,便悄悄的打了水洗了个澡。 谁知道,她俩洗完澡,意外的发现各自身上受伤的地方,结疤脱落,露出雪白的娇嫩的肌肤,就连她们粗糙、有裂痕的脚,也变得光滑细嫩。 女子本就是以为悦己者容,林小花跟林招娣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她们受伤的心灵开心不少。 “好。”两人笑着回道。 两人笑着走到蒸笼边,林小嫚发现两人的变化,和她们嘴角难以隐藏的笑意,心里很是开心。 “希望红色的果实不仅能够治疗好她们的皮外伤,还能够治疗她们心伤,让她们自信起来。”林小嫚在心中说道。 看着打开蒸笼盖的两人,一人手中拿着盘子,一人手中拿着筷子,配合的相当有默契。 就在此刻,远处走来两位商人打扮的男子,问道:“请问,你们这儿是买早膳吗?” “生意上门了。” 林小嫚心中笑道,这比她预计的速度快多了,刚才她让便衣捕快跟闵怀业在外面吃饭,就是为了让香飘十里的味道,快速散发出去。 岂料她前前后后没花到半盏茶的时间,就有客人上门了。 “这位姑娘,在下是西边来的商人,走了三天的水路,实在是吃不惯船上的饭菜,你要不嫌弃,我们愿意用五两银子买你的早膳吃。”其中一位商人开口说道。 “姑娘,我跟兄台的情况一样,你要是嫌弃银子少,我再加一倍的银子,只要你肯让我们吃饱。”身穿棕色商人衣服的中年男子,摸着肚子说道。 林小嫚瞧着他们看着面色蜡黄,像极肠道不好的模样。 “好,十两银子,管饱。”林小嫚开口说道。 她是商人,那有见到钱不收的道理。 “小花姐,招娣姐,上点心了。”林招娣对着站在厨房吃着早点的两位姐姐说道。 “嗯,好,马上。” 林小花放下手中的糕点,拿起盘子,就开始夹糕点,林招娣跟着拿起另外一个干净的盘子,也夹着蒸笼里的糕点。 两个人就是二十两银子,她们两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么多钱,就这么一瞬间,她们居然赚足足二十两银子。 发财了,发财了。 难怪小嫚妹妹这样有底气离开田牛村,原来是她做饭的手艺这么好。 太好了,以后她们就不怕没钱回家了。 这一刻,最开心的就是林招娣,衣锦还乡那是多少外出游子的心愿,如今她就快达成了。 至于林小花,心中的开心跟林招娣显然不一样,有了钱,她就再也不用担心娘家的亲人逼她去水边村赵光棍家。 因为这些开心的因素,两人干活的时候特别麻溜。 矮胖的便衣捕快看见有客人来,立刻跑进屋搬出一张桌子,高瘦的便衣捕快也跟着跑进去拿了四根板凳出来。 商人坐下后,林小花、林招娣已经报糕点端着走出来。 两个商人一瞧,瞬间傻眼了,摆放在他们面前的小兔子、小鸟、小狗、小花猫……只有巴掌大,活灵活现的样子,就像是真的一样。 虽然味道很香,两位商人还是忍不住问道:“这……真的能吃吗?” “能。”矮胖的便衣捕快咬了一口手中的小花猫糕点,放在两人前面说道:“你们看,它们的里面是黄色松软的糕点,可好吃了。” 林小嫚看着矮胖便衣捕快的推销,心中很是放心,迈进厨房,抓出一把黄豆用石磨开始磨磨,不一会儿,黄色的汁从石磨中间往外流,然后顺着石磨的凹槽流入木桶。 随后,林小嫚点燃另外一口铁锅下面的土灶,并把木桶中的汁液倒入铁锅中,加上两瓢水用大火煮沸。 “咕噜……”矮胖的便衣捕快咽下一口唾沫,放下手中的糕点,跑进屋,站在林小嫚面前问道:“夫人,你又做什么好吃的了,我能尝尝吗?” 第四十一章 藏在金元宝背后的秘密 林小嫚看着铁锅中沸腾的浆汁,抓起三块很大的冰糖沿着锅边往里面放后,说道:“豆浆,它要煮熟后,才能吃。” 按照过去的习惯,林小嫚做任何食材那必须是精品中的精品,然而穿越来到这个不知名的时代,别说是挑选精品的黄豆,能用银子买到货就不错了。 在如今的情况,她只能够凭借红色果子浸泡后的水,作为秘制调料,尽量把食材变得好吃起来。 做糕点的时候,林小嫚剩了一点没有用完,如今正好排上用场,她把那个浸泡在装门水的瓢里,然后又从瓢里拿出碗,再把水倒入铁锅中。 “希望,一定要好吃。” 林小嫚在心中祈祷着。 这时候,她把燃烧着的木柴取出来放在土灶下面的灰里,然后用小火煮。 看着门外吃着正香的商人,林小嫚心中很是欣慰。 蛋糕这种食物,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再加上她奇特的手法,和捏做糕点造型的手法,更是及其罕见,能够卖出十两银子管饱,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要知道在新时代,她用可是“京山桥米”,它号称明朝的贡米,口感香糯,打磨的面粉也格外的爽口。 一个巴掌大的蛋糕卖出三、四百元也是常见的事情。 如今,她先打响名声,再把价格提高。 此刻,正在大块朵硕吃着糕点的两位商人,突然停下手中的动作,口中含着一大块蛋糕,面面相觑的问道:“什么问道,好香啊。” “我敢打赌,这味道比我们船上的女儿红还要好喝。” “嗯。” 另外一名商人回应道。 “十里豆香,要喝吗?”林小嫚看着外面的两位商人问道。 “嗯嗯……” “十两银子,管饱。”林小嫚礼貌的笑着说道。 咳咳—— 一旁坐着吃蛋糕的闵怀业险些被自己的唾沫呛到,他记得刚才林小嫚才收两位商人十两银子,现在喝碗豆浆还要收十两银子。 奸商,石锤! “十两银子啊?”身穿棕色商人衣服的男子低头说道:“怎么比女儿红还贵。” 林小嫚莞尔一笑,端着两碗豆浆亲自走出来,说道:“刚才两位也说过了,十里豆香的香味,比你们船上的女儿红还香,那它的价格自然也就女儿红还贵。” “如果,我没有猜错,两位在海上航行可不止有三天吧,十里豆香中的营养正好弥补这段时间,你们航海流逝的营养……我看二位客观样貌不凡,应该是做大买卖的商人,尽然如此,又何必在乎十两银子的十里豆香钱呢?” 另外一名商人眉头微蹙,沉思一会儿,拿出十两银子说道:“好,你说的管饱……” 说完,他拿起林小嫚递来的十里豆香,“咕噜咕噜”的喝了下去,坐在他对面的男子眼看着他一碗十里豆香下肚,急忙掏出十两银子递给林小嫚说道:“我也要喝。” 说罢,他也端起碗,不顾烫,昂头喝下去。 第一位喝完的商人摇晃着空碗,对着林小嫚说道:“再来十碗。” “这位客官,我们家的十里豆香,是用原生态无污染的豆汁磨磨制成,你别看一碗喝下去没什么,你要是喝多了就会很撑,我建议你一碗一碗的喝,十碗恐怕你们喝不下。” 林小嫚如实交代。 她做的十里豆香可不是一般的豆浆,那是融合道家心法和无上手法,每一颗豆子融合阴阳力度刚好的劲力,又加上石头的研磨,如今混有罕见的仙灵果汁,那可是相当撑肚子,普通人喝两、三碗就会觉得很饱,跟何况像他们这种亚健康的人,恐怕第二碗还没有喝完,眼前的蛋糕就吃不下去了。 “小丫头,我看你长得不高,手艺还算不错,就是这张嘴吧……有点欠抽,老子刚才说的话,你没有听见吗?快去端十碗过来,否则我连你一块儿吃。”那名商人恶狠狠的吼道。 “抱歉,十里香我不卖了。”林小嫚收起银子转身朝里面走去。 她可是号称食神的女人,从来没有人敢威胁她做食物,眼前这俩岁数不大不小的中年男子,居然敢口出狂言,大言不惭的命令她。 门都没有。 “小丫头,你收了我们的钱,居然不卖了。”那厮商人火了,站起身大声说道:“信不信老子拆你的店。” 林小嫚停下脚步,额前的刘海挡住她的眼神,没人知道她心中在想什么,忽然,她冷漠的开口说道:“难道你们航海的人没有听说过,无论何时不要得罪厨子吗?” “我权力最好坐在原地,把盘子里面的蛋糕吃完,否则……”说道此处,林小嫚突然扭过头,露出嗜血的眼神,威胁道:“老娘剁了你们包饺子。” 啪! 刚才牛气冲天的商人不知为何,看见林小嫚的眼神后,一屁股朝着板凳上面坐下去,却因为没有坐在凳子上,直接摔在地上。 “臭丫头,老子看你是想闹事。”穿棕色商人的衣服,“刷”的一下,抽搐腰间佩戴的大刀,朝着地面一砍,身前的桌子变成两半,一个没有吃完的蛋糕摔在地上,脏了! “你——” 林小嫚盯着掉在地上的糕点,神情变得异常严肃。 浪费食物就等于浪费生命。 这两个在海上行驶大半个月的商人,居然敢浪费她的食物。 是可忍孰不可忍! “捡起来。”林小嫚命令道。 “哼,臭丫头,刚才你不是很拽吗?怎么见到一个糕点掉在地上就动怒生气了。”那厮商人一脚踩碎蛋糕说道:“老子偏不。” 霎时,林小嫚身影一闪,众人再次看向林小嫚的时候,她已经出现在那厮商人面前,大家只听一句:“猪颈肉,七成力!” 便见到林小嫚腾空跳起,一脚踹在那厮商人的脖子上,说道。 “哐当”一声,他把闵怀业身前的桌子砸碎了。 “桌子,五两银子,两张,共计十两。”林小嫚站稳身体悠然说道。 在她的场子里面闹事,这辈子,她还没见到过。 “你……你,这个奸商,我不过是要十碗,十里豆香,你居然就……就打人,还讹诈我们的钱财。”身穿棕色衣服商人男子下出一身冷汗,说道。 “是吗?那待会儿,你们要是喝不完十碗十里豆香,那可得赔我百两黄金。”林小嫚眉毛微抬,淡然的说道。 “喝就喝。”穿棕色衣服的商人回道。 此刻林小花、林招娣一人端着五碗十里豆香出来,身穿棕色衣服的商人,不服气的看了林小嫚以后,拿起身前的十里豆香喝了起来。 岂料,半碗下肚,他居然发现自己喝不下去了。 为了不让林小嫚发现端倪,身穿棕色衣服的商人单手抱住肚子,强忍着往下喝。 “喝不下就别喝了,小心吃多了撑死。”林小嫚淡然说道。 穿深棕色衣服的商人不服气,又喝了三大口,顿时放下碗坐着干呕。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十里豆香,喝多了,是会撑死的。”林小嫚翻着白眼再次说道。 “臭丫头,你给我记着。”身穿棕色衣服的商人,扶起被林小嫚踹在地上的男子说道。 “记着有屁用,百两黄金,拿出来才准走。”林小嫚看着男子说道。 那厮脖子被踹的商人,从衣服里面拿出十锭金元宝,朝着地面上一放,威胁道,:“我还会回来的。” 说罢,穿深棕色衣服的商人搀扶着受伤的男子离去,林小嫚大步上前,怀喜的捡起十个金元宝。 忽然,闵怀业瞧见林小嫚手中金元宝的底部,顿时倒吸一口凉气,心中说道:“那是官银子?” 当下他还没有来的及说话,林小嫚便吩咐道:“你们几个,去把那儿收拾了,重新摆两张桌子出去。” “哈哈……发财了,一顿早饭,我就赚了一百两黄金和二十两银子。”林小嫚心满意足的走回屋。 不过林小花就没那样高兴了,刚才她妹妹赚钱的方法,她至今还很害怕,便拉着林小嫚说道:“妹,不如咱们把店关了,回乡下躲几天吧,我看那几个人挺吓人的,万一他们带人回来报复,那我们怎么办?” “姐,回去你不把被绑着去水边村赵光棍家吗?”林小嫚说道。 “夫人,我觉得你姐姐说的很多,你还是关门回乡下躲几天。”闵怀业走进来说道。 虽然他也没有看清楚林小嫚刚才是什么时候出手,不过那两个人绝非一般人,恐怕他们的身后牵扯很大一个案子。 他担心自己不在林小嫚身边的时候,她会遇上不测。 “躲?”林小嫚转过身看着闵怀业不悦的说道:“你看我像是害怕事情的人吗?老娘学做饭的时候,他们还不知道在那儿玩泥巴呢,我现在刚开张你就叫我关门大吉,你还真是我的好搭档啊!” “这里呢,你能收到税前六两银子,黄金三十三两。”林小嫚把手中的银子拿在闵怀业面前晃了晃说道:“你确定自己不想要。” 第四十二章 一秒售罄 “谁说我不要。”闵怀业一口气拿走两个金元宝说道:“这两个就够了。” 话虽如此,闵怀业并不是真的打算要林小嫚的钱,他是想确定刚才那两个人给林小嫚的,是不是五年前遗失的官银。 相传朝廷有一批银两在海上失踪,五年来,至今下落不明,就连前往海上寻找线索的捕快也一去不复返。 后来官差内部对这件事情越穿越神,最初的传言,是运钱的船舶遇见海妖被它们吞食了,接着又传言说是在海上遇见大风浪把运钱的船舶卷到海底。 直到最后一个传闻闵怀业才勉强相信。 有人说是压船的消息走漏风声,被海贼盯上后,再一片无人的海域杀人劫船,从每逢出海的捕快都被这帮人残忍的杀害。 时间一久,让人心生畏惧,自然就没有人再去海上调查此事。 “闵怀业钱我是放在这儿让你拿,你自己少拿,以后就怨不得我言而无信。”林小嫚收好银两说道。 依照原主的记忆,闵怀业的家算不上富裕,三两金元宝数量不多,换算成银子足足也有三万两,如果换算成铜板那就是三亿铜板。 真不知道,闵怀业葫芦里面卖的什么药。 不过这样也好,等她把钱攒多了,她就去长都城最繁华的地方,开一家“舌尖上的江湖”分店。 这时,闵怀业拿着金元宝给三个便衣捕快使眼色后,先一步离开。 随后,三名便衣捕快也纷纷以各种理由离开。 林小嫚开店本来就没打算依靠他们三人,此时她给正门落锁后,刚走到大堂,就瞧见远处沙滩上有六个人交头接耳在说话。 因为隔得很远林小嫚并不知道三个人在说什么,瞧他们身上穿的衣服,林小嫚敢断定,这六个人应该是临时组队,结伴而行。 忽地,有一名衣衫褴褛为系整齐,披散黑色发丝的男子笑着指了指林小嫚的店面,又跟同行的五个人说了一些话,就笑呵呵的朝着林小嫚的店面走来。 “女的?” 那衣衫褴褛皆没有系整齐的男子,瞧着店里的三姐妹,发出好奇的质疑。 “难道我看上去像男的?” 林小嫚看了看他脖子上的口红印,想必是从隔壁街青楼里面出来的时候,走的急,还没来得及洗。 这样的主儿向来也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林小嫚对他自己也没有留下什么好印象。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衣衫褴褛没有系整齐的男子,双手撑着大堂的桌子,用鼻子嗅了嗅,说道:“刚才办事儿的时候,我嗅到一阵奇香,顺着味道就走到这儿来了。” “姑娘,请问你这里是餐馆吗?” “嗯。” 林小嫚回道。 “太好了。”衣衫褴褛没有系整齐的男子,站起身,跑到大门口,对着外面犹如无头苍蝇一般,在闲逛的无人挥了挥手,喊道:“别找了,就是这儿。” 那游荡的五个人瞧见衣衫褴褛没有系整齐的男子对他们挥手,立刻回应后,纷纷朝着这边跑来。 几个人刚走到林小嫚的店门口,有人就瞧见店门外左侧,用毛笔灯笼上写着“舌尖上的江湖”六个字,顿时五个人停下脚步,说道: “门店不大口气不小。” “把饭店开在这样的地方迟早要关门。” “可不是嘛,半年前,有一次长潮,海水涨到距离这儿不足一千米远的地方。” “我看他们店就是徒有其表,吃过这一餐,我们往后就去‘怡红院’相聚。” “好主意。” 林小嫚依靠在门边,看着外面五个人“义薄云天”的订下约定,轻飘飘的说了一句:“糕点,十两银子一个。” “妹——” 林小花被昂贵的价格吓得惊呼道,要知道半炷香以前,林小嫚订下的价格还是十两银子管饱,现在就变成十两银子一个。 照这样的速度下去,她们岂不是很快就要发财了。 不对,她们已经发财了。 刚才林小嫚就赚了十个金元宝,每一个都有十两,就算闵怀业拿走两个,她们还剩下八十两黄金。 那可是她一辈子都没有见到过的钱呐。 林小嫚看着是很后站着的林小花,用手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她不用担心。 林招娣开心的说不出话,她现在看着外面站着的五个人,就像行走的银子,心中欢喜的说道:“好多,好多,好多的钱啊。” “什么?十两银子?”率先开口的是衣裳褴褛没有系整齐的男子。 “嗯。”林小嫚回道。 “我去,什么糕点要买十两银子?” “就是,老吉祥限量版的招牌点心,才五两银子。” “不管了,先给我来一个,不好吃,老子把店给砸了。” “诶,好。”林小花反应过来后,立刻拿着盘子和筷子去夹糕点。 顿时,扑面而来的香气,馋的六人流口水。 等到林小花把糕点放在他们身前的时候,顶着大肚子的肥硕男子,面色一黑,拍着桌子说道:“把你们掌柜的叫出来?” “什么事情?” 林小嫚看着男子上前一步问道。 “小丫头骗子,我找的不是你,把你们这儿做主的给老子叫出来。”大肚子肥硕男说道。 “我就是。”林小嫚回道。 “你?”大肚子肥硕男一脸怀疑的盯着林小嫚上下打量道:“你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能独自开得了这样大的店?少跟老子废话,快把你们这儿管事儿的叫出来。否则别快我不客气。” “我说过了,我就是。”林小嫚双手背在身后,面对眼前比她高出许多,体型大出三倍的男子,粉红的嘴唇一抿,一双黑色眼眸不经意间从六人身上扫过,露出极为严肃的傲气。 盛世凌人的感觉让大肚子肥硕男,心中一颤,没再继续追究下去,便开口质问:“你说这是糕点,为什么拿上来的是一直小猫崽?” “不识货?” 林小嫚白了大肚子肥硕男一眼,径直朝着开放式厨房走去。 “什么不识货,老子说的是事实,信不信……” “锵——” 大肚子肥硕男后面那句“我捏断你的脖子”,还没来得及说出来,一把锋利的小刀,一把劈在它们吃饭的桌子,并且把大肚子肥硕男身前的蛋糕切成两半。 刚才呼啸而驰的刀风,至今还在大肚子肥硕男耳边响,林小嫚认出来的刀如果稍有偏差,现在他的耳朵都被削掉了 “太……太吓人了。” 大肚子肥硕男额头不断冒出冷汗。 眼前的少女明明是个十三岁的孩子,那眼神比他老爹还吓人。 咕噜! 大肚子肥硕男咽下一口唾沫,转过身,坐在板凳上,惊魂未定的他,看见桌子上被切成两半的小猫崽,居然没有流出一丁点儿鲜血,好奇的伸出手拿起一半仔细看了看。 “卧槽,居然是假的。”大肚子肥硕男惊呼道。 这时,他也顾不上心中的惊讶,一口咬下去,糕点松软,唇齿留香,淡淡的果香味让他感觉自己仿佛融入在秋天的果园里。 再蠕动一口,他感觉自己像是在蹦弹簧床,嚼劲适中的感觉简直是太美美妙了。 “我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糕点。”大肚子肥硕男一边吃一边说道。 “真的有这样好吃?”随行的伙伴问道。 “简直就是人间美味,我敢保证,你们吃过一口,再吃下任何东西。”大肚子肥硕男说道:“因为你会觉得除了手中的糕点,别的吃的就跟猪食一样,难以下咽。” 随行的伙伴听后,好奇的拿起身前的糕点,张嘴咬了下去,那种感觉就像是拥抱在充满阳关的棉被里,又暖,又舒适。 “太好吃了,老板,你有多少我要多少。”随行的伙伴开口说道。 “老板,我们是一起来的,你不能只卖给他,不卖给我。”大肚子肥硕男连忙说道。 “这……糕点你们说的这样好吃。” 另外四个人好奇的拿起身前的糕点,各自要了一口,顿时两眼冒着金光,一口接着一口,很快就把一个糕点吃完。 “老板,在给我们一人来一个。” “老板,你剩下的我全包了。” “老板,我出双倍的价钱。” …… 林小嫚看着眼前的六个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走到蒸糕点的地方,拿着盘子,把剩下的六个全部夹出来说道:“别吵了,就剩这点了,你们如果还没有吃饱,那边的十里豆香,十两银子一碗。” 林小嫚说完又伸出手:“本店小本经营,请各位客官,付钱后,慢用。” 说罢,六人每人拿出三十两小面额银票,递给林小嫚说道:“那是自然。” 收好银两,林小嫚跟两位姐姐分别给他们盛满十里豆香,端给他们食用。 等到三人吃饱喝足离开后,林小花笑着跑到林小嫚跟前,开心的说道:“妹,你太厉害了,就一上午的时间,你就赚了那么多钱,你现在简直就是我的偶像。” “姐,别高兴的太早,待会儿我要出去一趟,这儿咱们就把门先关了。”林小嫚交代道。 第四十三章 女扮男装 舌尖上的江湖,开张生意不错。 林小嫚发现一个不好的弊端,那边是她的身份,一个十三岁的少女,独自在海边开店,的确不是一件很妥当的事情。 特别是她的店面距离青楼窝不远,在第二波食客中,她在好几个男人身上嗅到女人的胭脂水粉味。 那种能够激发异性荷尔蒙的味道,绝对不是正经女人用的。 她不过是图这栋别院房价便宜,才突发奇想,把创业的地方定在这儿,如果她在不赶快换一身行头,万一,下一波来店吃饭的客人把这里也当成青楼,她的麻烦事儿就打了。 此外,她还需要一些笔墨记账和一份菜单,毕竟食神做的菜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吃的到,必须得限号。 离开“舌尖上的江湖”,林小嫚走到成衣店,这次成衣店的老板见到林小嫚,笑盈盈的走出来迎接道:“早晨起床的时候,我就看见树上又喜鹊在叽叽喳喳的叫,这会儿就有贵人来了,小姑娘,快里面请。” 林小嫚扯了扯嘴角,心想着:这人还真势力,第一次自己穿破旧的补丁衣服来,他一脸趾高气扬的模样,生怕别人买不起,如今买了几套打折的衣服,就这样。 呵,奸商! 很显然,成衣店老板并不知道林小嫚心里说的这些,一个劲的笑着说道:“小姑娘啊,这次你打算又买些什么呢?” “秋冬两套合身的男装。”林小嫚问道。 “啊?”成衣店的老板露出一脸惊讶的神情问道。 “没有吗?”林小嫚问道。 “有,有。” 成衣店的老板说完,就带着林小嫚朝着男装走去。 这边的衣服显然没有女装那么多,对于林小嫚说已经足够了。 她随意挑选两件灰蓝色、浅紫色衣裳和黑色、暗红色斗篷后,又跟问道:“你们有类似做饭围裙的衣服吗?” 听闻,成衣店的老板神情有些呆滞,不明白林小嫚在说什么,林小嫚腹道:“这个地方怎么可能会有新时代的厨师服呢。” 旋即一想,林小嫚记得林小花的女红还不错,便又给林小花、林招娣两人买了一些襦裙,和两匹藏青色的布料才离开。 等到林小嫚买好笔墨、纸张,差不多快到午时,她匆匆朝着“舌尖上的江湖”走去。 刚走到门口,林小花就把大门打开了,她瞧见一位样貌白皙的翩翩少年,神情一愣,问道:“公子找谁?” “姐,是我,林小嫚。”林小嫚拿着打包小包的东西走进屋说道:“你们快过来,看我给你们买什么好东西了。” 林招娣放下手中的活,立刻朝着林小嫚这边走来,等到林小嫚拿出一件淡蓝色罗裙,整个人都傻眼了。 “好漂亮的裙子。”林招娣双手接过去,我在手心,柔软的布料,比她身上的舒服多了。 旋即一想,她嘴角的笑意又收了回去。 今天林小嫚的确赚了很多钱,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她不过是林小嫚的堂姐,一个月也就能得到十两银子,那笔钱虽然他爹一年的收入还多,可是跟林小嫚赚的比起来,还是少了很多。 如今这样漂亮的裙子,她也只有干看着的份。 “堂姐,你喜欢就好,这些裙子我就是买回来送给你和小花姐的。”林小嫚笑着说道。 “妹,上次你买过很多衣服给我,这些就全部送给堂妹吧。”林小花谦让道。 “姐,你就随便选一件吧,主要是我还有重要的事情要麻烦你。”林小嫚拉着林小花的手乞求道。 这时,一旁站着的林招娣心中升起奇怪的想法,把手中的罗裙捏出许多褶皱。 “妹,有什么事情你就说吧,姐一定帮你。”林小嫚的性格她比谁都清楚,从小到大,遇见麻烦事情需要自己帮忙都会这样。 “就知道姐最好了。”林小嫚一把搂住林小花的脖子,狠狠的亲了她一口,然后拿着笔在纸上画着厨师需要穿的围裙。 “姐,这样的衣服,你能够做出来吗?”林小嫚迫切的问道。 林小花拿过去看了半天,蹙着眉头问道:“妹你确定它是衣服?” 林小花跟着村里的人学过女红,也没有见过这种款式的衣服,窄衣袖的衣裙中间有两排纽扣,肚子那儿还有一个口袋。 这样的奇装异服她生平第一次见。 “是啊。”林小嫚说道:“姐,你不觉得我们穿这样的衣服做饭特别不方便吗?但是穿上窄袖的衣服,就方便多了。” 林小花看着林小嫚比划,觉得她说的很有道理,便点点头,说道:“好吧,我拿上楼试试。” “谢谢姐,这儿是布匹。”林小嫚把新买的两匹布递给林小花说道。 站在一旁的林招娣跟着说道:“我上去帮帮堂姐。” “麻烦堂姐。”林小嫚笑着回道。 就在这一刻,林招娣转身离开的时候,眼神中闪过一道嫌恶,抱着新衣服上楼后说道:“还不知道是那儿买的便宜货衣服,哼!” 说罢,林招娣就把手中抱着的五、六件罗裙扔在地上,踩了两脚。 “堂妹,你在做什么?”林小花连忙放下手中的布匹,上前抱起罗裙问道。 “堂姐你不要被林小嫚给骗了,你看看她,今天明明赚了很多钱,就给我们买这些。”林招娣不服气的说道:“你看见早上她拿钱给闵怀业的时候吗?二十两黄金,都不带眨眼,说给就给了,可我们呢,忙前忙后,得到什么了?” 林小花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这一次林小嫚买的罗青可比上一次好看的多,她捡起地上罗裙折叠好后,又打开衣柜拿出之前的罗裙,对比的说道:“堂妹,你看看,两件罗裙,拿一件漂亮。” 林招娣没有丝毫犹豫,伸手指向林小嫚新买的罗裙。 这时,林小花说道:“这些是我们的妹妹,第一次买给我裙子,而这些衣柜,床,座椅,是闵怀业送的。” “送的又怎样?他自己愿意送,林小嫚有没有逼着她送,总不能因为这些堂妹就给他二十两黄金吧。”林招娣依旧不服气,甚至还觉得闵怀业送东西给林小嫚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堂妹,经历宋石头的事情,你还不明白吗?我们女人想不被挨打就要独立,更何况闵怀业跟小嫚并不是夫妻,他们之间明算账是很正常的事情。”林小花开导着。 林招娣并不以为然,她就觉得闵怀业不应该收林小嫚的钱,他就应该白白的付出。 “堂妹,你要觉得没什么意义,你把衣裙放好后,我们就开始干活吧。”林小花挪出半个衣柜给她说道。 林招娣抿了抿嘴,心不甘情不愿的把林小花折叠好的衣服放入衣柜。 楼下的林小嫚看着竖在门外的招牌,它身下的影子越来越短,看来已经到了午时,便烧火蒸饭。 因为是开门做生意,肯定不能像在牛田村的时候,干饭里面混有红烧、洋芋等食物。 她要蒸的饭必须是粒粒成型松软,含在嘴里有嚼劲。 趁着两个姐姐在楼上,林小嫚进入空间灵树挖了大半缸仙灵果浸泡后的水出来,随后林小嫚又把它们全部倒入水缸中。 这样,她以后做菜就不用担心没有仙灵果浸泡后的水了。 做完这些,林小嫚把稀释后的仙灵果水拿出来蒸饭,没多久一股奇异的香味就从林小嫚的厨房蔓延出来。 “堂姐,你闻到了吗?那个香味?”林招娣放下手中的针线,拉着林小花的手说道。 “闻到了啊,是小嫚在做饭。”林小花露出姨母笑,非常欣慰。 她嫁出去三年,妹妹天天帮着家里做饭,突飞猛进的厨艺连她都被折服了,以前的妹妹总是喜欢躲在她的身后,寻求她的保护,如今她的妹妹强大到可以保护自己。 想到这些,林小花的嘴角就情不自禁的往上翘。 她的妹妹终于成为了她的骄傲。 “堂姐,你就不觉得很奇怪吗?”林招娣不依不饶的问道:“你说,林小嫚以前做饭有这样香吗?香味能够飘到海边的船上。” “刚才林小嫚出去的时候,我去过海边,凭借我的脚力,足足要走一盏茶的时间才能到,而她就是烧火做饭就能把那么男人引来……堂姐,你说林小嫚不会是被什么狐妖附身了吧。” “否则,这一连串奇怪的事情怎么解释?” “别的不说,这样的衣服,堂姐你真的见过吗?”林招娣指着林小嫚画的图纸说道。 听完这番话林小花心中也升起许多疑义,林小嫚给自己的图纸她的确是第一次见。 可是,她的有一次林小嫚告诉自己,她在梦中遇见一位神仙,她教给自己许多做菜的方法。 难不成这身衣服就是那位神仙身上穿着衣服? 林小花点点头,还是不肯相信林小嫚被狐妖附身的说法。 “堂妹,如果你要觉得累,就到床上休息一会儿。”林小花抢过她手中的针线说道:“这些我来做就好。” 对于她来说,无论林小嫚是狐妖,还是,不是狐妖,对林小花来说都无所谓,因为带着她离开恶魔的家是现在的林小嫚,假如林小嫚真的是狐妖,那也是好的狐妖,她叫自己一声姐姐,自己就应该帮她。 “堂姐,你怎么就不明白我说的呢?”林招娣抓着她的说道:“不如我们去寺里请一位高僧来看看,如果林小嫚真的被狐妖吃了,我们就把她杀了给小嫚妹妹报仇。” “林招娣,你瞎说什么。”林小花嗔道:“这些话你跟我说说就好,绝对不可以在跟第二个人提起,这儿你要不喜欢呆,我下去跟小嫚妹妹说,让她把钱给你,你带着银子回去吧。” 第四十四章 老谋深算的闵怀业 林小花没有想到自幼关系还不错的林招娣会说出这些话,太让人失望了,两人的命运相差不多,观念截然不同。 早知道是现在的结局,当初她们就不该带着林招娣出来。 想到此处林小花放下手中的针线朝着门口走去。 砰! 林小花感觉一阵头晕目眩,还没有转过头就晕倒在地。 “哐当!” 林招娣惊慌的丢掉手中的圆凳,瞪大眼睛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林小花发抖。 “堂姐……你不能怪我……我不能被赶回娘家……我不能……”林招娣哭着瘫坐在地上结结巴巴的说道。 “姐,发什么事情了?” 林小嫚在下面烧火做饭,听见楼上有异响,连忙放下手中的柴火,朝着楼上走去。 “完了,等一下林小嫚上来,发现是我把她亲姐打晕,肯定会抓我去见官……” 听见“踏踏踏”上楼的脚步声音,林招娣心里慌了,刚才她害怕林小花下楼让林小嫚赶自己回乡下,一时措手打晕林小花,谁知道她这么不禁打,一下子就晕了。 怎么办? 怎么办? 再不想办法,林小嫚就要走上来了,林招娣满脑子都是林小嫚早上那句“猪颈肉,七成力!”。 那画面太血腥,至今回想起来,林招娣的心都还在发抖。 忽地,林招娣盯着屋内的墙壁,大喊一声:“鬼啊——” 旋即一头用力的撞了上去…… 听见异响林小嫚加快脚步朝着二楼跑上来,站在门口一瞧,顿时傻眼了。 “小花姐……”林小嫚看着后脑勺不断往外涌出的血,心中咯噔一下,说不出半句话,眼前朝着里屋一瞧,发现林招娣也倒在地上。 心中想起买房的时候,王员外说的四个词“凶宅”和“蛊毒”? “难道世上真的有鬼?”林小嫚眉头微蹙,打开衣柜,拿出一件不算很好的白色衣服,用力一撕,便撕下一根长条。 假装撞晕的林招娣眯着眼睛看了一下林小嫚,继续保持原有的姿势不动。 林小嫚快速走到林小花跟前,用手中的白布给她包扎止血,口中还不断说道:“姐,你一定要撑着,我这就出去给你找大夫。” 说完,林小花顾不上躺在地上的林招娣,匆匆下楼,关上潮海的大门,正要迈出脚步去请大夫,林小嫚忽然想起仙灵果树。 “那种红果子能够再也一夜之间,治疗好小花姐和招娣姐身上的伤口,肯定也能止血。”林小嫚说完,立刻进入空间灵树,摘了一颗红色的仙灵果。 把它榨成汁后,便把不用的部分埋在空间灵树。 做完这些之后,林小嫚拿着果汁上楼,听见屋内传来断断续续的哭声:“堂姐,对不起,虽然我俩命运一样坎坷,可是你有会赚钱的小嫚妹妹,而我没有啊,我跟她终究不过堂姐妹的关系,那比得过你们,如果让小嫚知道我在背后嚼舌根,说她是狐妖,她肯定会赶我走的。” “小花姐姐,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如果你到了阎王爷那儿,千万不要告我的状,来世……来世我做牛做马报答你都行。” 林招娣不断在旁边说道。 “你说什么?” 林小嫚阴沉的面,出现在门口,她本想带着她过好日子,却没有想到自己引狼入室,险些害死原主的亲姐姐。 这般恶毒的女人,她就不该救她,任由她继续发疯好了。 反正这个店有她们两姐妹就足够了。 “我姐是被你打伤的?”林小嫚微眯黑色眼眸,好似蕴藏着一团火焰,随时都会从里面迸发出来,把林招娣烧的体无完肤:“第一次上楼之前,你说见鬼的话,也是你做的了?” 林招娣没想到林小嫚会变成这个样子,哆嗦的摇晃着头,不断求饶:“堂妹,你听我解释,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不是那样?那又是那样?”林小嫚一步一步走到林招娣的身边,一把抓起她衣襟,眼中闪过一道厉狠,说道:“滚。” “我的亲姐,不需要旁人来照顾。” 说完,林小嫚狠狠的把她推倒在地,自己坐在床边,拿着仙灵汁一点一点的喂到林小花的嘴里。 这时,一道好听的磁性嗓音由远及近,说道:“夫人,你看我给你带什么来了。” 话毕,闵怀业在一楼没有找到二人,直奔二楼去,瞧见一扇打开的门,笑着走过去。 这刚到门口,股熟悉的仙灵果香味,让他立刻止住前进的步伐。 他投过门缝正好看见林招娣坐在地上哭,林小嫚小心翼翼把仙灵果汁喂到林小花的嘴里。 “堂妹,对不起,我错了,求求你不要赶我走,牛田村的情况你也是知道的,我现在这样回去,不仅会被大家笑话,还会连累整个林家,堂妹,我发誓,以后无论发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对小花姐动手,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林招娣跪行到林小嫚的身边,抱着她的大腿说道。 “除非小花姐开口求你下来,否则,立刻给我卷起铺盖滚蛋。”林小嫚凛冽的说道。 站在外面的闵怀业用灵力试探林小花的伤势后,嘴角勾起狡黠的笑,那里藏在怀里的墨绿色腰牌敲了三下,穷奇便探出虎头疑惑的看着他。 “取你一个羽毛给我做蛊。”闵怀业用着他俩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 穷奇没有说话,立刻把头缩了回去,随后他看着墨绿色腰牌在手上抖了几下后,一根坚硬的黑色羽毛,从墨绿色腰牌中钻出来,平稳的躺在闵怀业的手中。 闵怀业收拾腰牌,趁着林小嫚还没有走出来,双手结印,口中念着一道符咒,霎时坚硬的黑色羽毛化成一个肉眼难以发现的小虫。 “去吧。”闵怀业对着小虫说道。 那小虫对着闵怀业点点,利索的爬了进去。 “堂妹,小花姐伤的这么重,怎么可能会现在就醒过来,我……我知道自己错了,求求你不要赶我走,不要赶我走……”林招娣哭喊着。 林小嫚没有搭理她,把仙灵果汁全部喂入林小花口中后,又伸手去摸了摸她的后脑勺。 跟她预想中的一样,刚才被敲破的头颅如今结疤了。 “应该不会有事。”林小嫚在心中说道。 随后林小嫚又瞧了瞧林小花的脸色,白皙红润不像受伤的样子,她放心的站起身,走到林小花身边警告道:“收起你的那些心事,我姐肯定会醒过来。” 话毕,闵怀业朝着屋里投放的迷离小虫,顺着林小花的鼻孔钻了进去。 “啊——” 林小花睁开眼睛大叫一声,立刻坐直身体,两眼一睁一闭又躺下去了。 林小嫚听见声音,扭头朝着林小花看去,瞧她手脚像触电一般抖动脚下后,又恢复平静,立刻跑向床边焦虑的喊道:“姐——” “姐,你别吓我,姐……”林小嫚慌忙的喊着。 “堂姐,堂姐,我是招娣,我错了,我不该说那些胡话……”林招娣跪行到床边,哭喊着:“求求你,不要让小嫚妹妹赶我走,求求你……” 双目紧闭的林小花再次陷入沉睡,无论两人如何叫她,依旧不在动一下。 “林小嫚,你别怪我狠心,要怪就怪你自己拿走了不属于你的东西。”闵怀业站在外面说道。 此刻他非常清楚,仙灵果树就在林小嫚身上,如果现在她把林招娣赶走了,以后他要想弄清楚这些事情,恐怕就更难了。 “夫人,我刚路过大街,看见有人在卖奇异果就买回来你尝尝。”闵怀业笑着走进来。 看见男扮女装的林小嫚,闵怀业心中一怔,放下手中的奇异果,上前一步轻声安慰道:“夫人,姐受伤了,你怎么不去给她请大夫来瞧瞧?” 一开始,林小嫚一位林小花喝完仙灵果汁就会好起来,却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事到如今,她也只得出门一趟。 “闵怀业,你帮我看着我姐,我去去就回。”林小嫚说完,恶狠狠的瞪了林招娣一眼说道:“别让这个女人靠近我姐。” 林小嫚交代完,立刻朝着外面走。 她来长都城的时间不长,走过的地方也不是很多,不过上一次陪着林小花在县衙门办和离手续的时候,瞧见那边有一家医馆。 林小嫚顾不得距离远,立刻朝着那边跑,刚要跑到县衙门口,身穿捕快衣服的冯聚刚好朝着县衙门外面,瞧见面色匆匆的林小嫚,慌忙的拉低帽子,转过身,朝着县衙门里面走。 林小嫚找到医馆后,发现坐诊的是个老头,顾不上说话,一把拉起他和他身旁的医药箱就朝着外面跑。 “小兄弟,你拉着老夫是要去哪儿啊?”后面的老头问道。 “给我姐看病。”林小嫚压低嗓音回道。 “你姐?”老头上下打量林小嫚这身行头,一套灰蓝色的衣裳,腰间系着黑色腰带,脚下穿着黑色长靴,心中料想应该是某家府上的小公子,变呵呵说道:“小兄弟,老夫是男的医生,给女孩子看病你应该找个女大夫。” 听闻,林小嫚停下脚步,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可是在这个朝代有女大夫吗? 林小嫚下意识眯起眼睛,问道:“女医馆在那儿?” “这个——”老头看着前方吞吞吐吐的不知道如何说,刚才他不过是想坐地起价,岂料,林小嫚根本就不中圈套。 如今又被林小嫚拉着跑,他心里忍不住喊道:“苍天,这是什么世道啊!” 第四十五章 黄金蛋炒饭 另外一边,林招娣一脸惊恐,看着屋内突然出现的凶兽,他似虎又不是虎,一对像铁刀一样的羽毛,咋一眼看上去,好似能够切碎世间万物。 “怪……怪物!” 林招娣吓得魂飞魄散,立马从地板上爬起来,朝着外面跑。 “站住。”闵怀业悠然的拿起身前的茶杯,威严的呵斥道:“我有说,让你走了吗?” “闵,闵怀业,你想做什么?”林招娣眼神不断闪躲,余光刚瞟到穷奇身上,心脏差点就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太恐怖了,太恐怖了,林小嫚跟他一样肯定不是人。 林招娣在心中胆怯的说道。 “堂姐,你这样说话,未免就太伤人心了。”闵怀业笑着站起身,眉眼微挑的模样,煞是妖艳:“我可是为你了,单独把小嫚支开的,否则……就她的性格,你猜猜这会儿你在哪儿了?” 林招娣浑身打着寒颤,刚才林小嫚是铁了心要赶她走,后来是闵怀业的出现,她才出门找大夫。 “堂姐是想起来了。”闵怀业不知何时手中多出一个黑色的小药丸,若有所思的看着林招娣。 “你想怎么样?”林招娣就像是被人捏住喉咙,难受极了。 “你是小嫚的堂姐,我能把你怎么样。”闵怀业笑着让人发颤,趁着林招娣张着嘴唇,一把将手中的黑色药丸扔了进去。 “林小嫚身上有一个不属于她的东西,我要你帮我弄清楚,那是什么?”闵怀业意味深长的笑道。 那空灵的声音,好似从地狱传来,令人发指的声音让林招娣异常紧张,下意识摸着自己的喉咙不断的咳嗽起来。 “闵怀业,恐怕你找错人了,林小嫚现在对我恨之入骨,怎么可能让我留下来。”林招娣说道。 “很简单。” 闵怀业从衣服口袋里面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玉埙,放在嘴边轻轻一吹,林小花的身体跟着舞动起来。 “动了,动了……”林招娣开怀的说道,心中想着,只要林小花一开口,她就可以不用走了。 “现在愿意跟我合作了吗?”闵怀业笑道。 林招娣像小鸡似的猛点头,这时,闵怀业听见有人推门的声音,跟一个老头说话的声音:“小兄弟,你慢点,我这把老骨头快散架了。” “再慢点,我姐就没命了。”林小嫚说道。 “小兄弟,我说你的身体也太好了吧,跑五条街,面不红,心不跳,我这把老骨头可是不行了,必须坐下歇口气。”医馆的老中医双手捏着膝盖说道。 “拜托,你的药箱还是我帮你拿着的。”林小嫚把肩上挎着的药箱放在老头眼前说道:“真不知道,你一个老头怎么放这么多东西在箱子里,不沉啊!” “嘿嘿……小兄弟,你这就不懂了吧,我这里面全是宝贝药……”医馆的老中医捏着胡须自吹到一半,就被林小嫚拖着往前走。 “老头,我家就在前面一百一十一号,你有力气说话,不如跟我一起走路。”林小嫚说道。 “你说,东临街一百一十一号?”医馆的老中医惊呼道。 “对啊。”林小嫚回道。 听闻,医馆的老中医上下打量林小嫚,还故意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林小嫚翻着白眼一把抓起他的手说道:“老头,我是人,不是鬼。” 话毕,林小嫚也顾不上他的表情,直接拖走。 “阿奇,你可以回去了。”闵怀业说完,穷奇化作一道墨绿色的光,凭空消失在林招娣的眼前。 穷奇离开后,林招娣感觉呼吸顺畅多了,她高兴没多久,闵怀业低沉的嗓音再次响起:“刚才的事情如果你要敢泄露出去,我就让你死无全尸。” 林招娣心中一怔,不明白闵怀业话中的意思,林小嫚已经托着医馆的老中医到了。 “老头,我姐就在那儿躺着,你快去帮我瞧瞧。”林小嫚指着床上躺着的林小花说道。 随后“咚”的一声就把他的药箱放在桌子上。 “哎哟,小兄弟,轻点,这里面是我这些年攒的宝贝,弄坏了,可就没了。”医馆的老中医一脸肉疼的说道。 林小嫚扯了扯嘴角,懒得理他。 这时老中医看了看屋内的闵怀业和林招娣再次说道:“屋内有病人,不适合站这么多人,你们出去。” 林小嫚伸手示意两人快点离开。 等到闵怀业跟林招娣离开房间后,医馆的老中医给林小花把脉后,又检查口鼻,然后说道:“问题不大,过不了多久就会醒过来了。” “老头,你再仔细看看,刚才我姐抽筋了,而且还大叫一声,坐起来有倒下去。”林小嫚说道。 “小兄弟,你姐那分明是中邪了,那里是生病了,我觉得你就应该去寺庙里请高僧过来做法。”医馆的老中医嘀咕道。 “老头,你说什么?”林小嫚上前一把拧起他,恶狠狠的问道:“有种你把邪抓一个给我瞧瞧。” “年轻人有话好好说,有话好好说。”医馆的老中医感觉双脚离开地面,连忙赔笑。 又经过一阵检查,医馆老中医再次说道:“小兄弟,你姐受伤的是后脑勺,如今已经结疤了,如果你是问我为什么没有醒来,恐怕是她受伤的时候,流血过多,多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不用吃药?”林小嫚追问道。 “小兄弟你要不放心,老夫这就帮你开几乎调养身体的药,避免你姐姐昏迷这段时间,因为长期没有进食,导致营养不良。”医馆老中医说着,打开他的药箱,取出笔墨,开始写处方。 等他写完双手交给林小嫚后,又说道:“隔壁街的附近医馆就有出售,小兄弟可以不用跑这么远” “好!”林小嫚回道。 医馆老中医放下手中的笔墨,突然捂住肚子说道:“惨了,小兄弟你拉着我出来的时候,我们医馆刚开饭,现在回去肯定没饭吃了……” “饭?” 林小嫚疑惑的说道。 她就是开饭馆的,别的没有,饭管够。 “你等一下。”林小嫚说道:“我这现在就下去给你做饭吃。” 两人走到门口,林小嫚恶狠狠的看了林招娣一眼,此刻闵怀业先开口笑着说道:“夫……” 夫人两字还没有说出口,林小嫚先一步说道:“大哥,大夫说,姐没事儿,按照这份处方抓药吃几副就可以了。” 说完,林小嫚就把医馆老中医交给她的处方拿给闵怀业,然后又说道:“我下去做饭,你们谁要吃。” “小嫚,我……”林招娣开口说道:“我去帮堂姐抓药。” 她一把抢过闵怀业手中的处方,一溜烟的跑了。 “猫哭耗子假慈悲。”林小嫚轻哼一声说道。 三人跟着下楼后,林小嫚让闵怀业把朝着大海的木门打开,让外面的阳光照进来,自己则是走到土灶边。 林小嫚打开蒸饭器一瞧,里面的饭早好了,因为放的有点久,已经冷掉了,好在她手法娴熟,冷掉的大米并没有粘在一起。 “老头,我看时间不早了,就给你做一份蛋炒饭吧。”林小嫚说道。 “蛋炒饭是什么饭?” 医馆老中医对食物没有研究,再加上这个时代还没有把鸡蛋和饭混合一起炒,所以他自然也不知道。 跟他同款震惊的还有闵怀业,他也没有吃过蛋炒饭,以前家里穷,鸡下蛋后,他娘就直接拿水煮给他吃,那还会炒着吃,多浪费油。 “待会儿别嫌少。”林小嫚笑道。 用打火石引燃土灶里面的火星,她把一块易燃的木头放了进去,火苗“嗖”的一下就燃烧起来。 她看着铁锅里面的温度差不多了,便倒入植物油,随后拿起两颗鸡蛋敲碎搅拌,等到铁锅里的油放滚后。 林小嫚把搅拌好的鸡蛋倒入铁锅中,紧接着就把米饭倒入铁锅中翻炒,还没有等林小嫚做好,闵怀业就问道一股诱人的饭香。 霎时,他看见林小嫚的铁锅中升起一道金灿灿的光芒,好似一条金龙飞过,只听“锵锵锵”的几声,林小嫚把铁锅中的饭一勺一勺的盖在盘子上。 然后,端着两旁金光闪闪的蛋炒饭,走到闵怀业和医馆老中医面前。 “这是……黄金蛋炒饭?” 医馆老中医揉了揉眼睛,看着眼前的一道金光诧异的问道。 “对啊,就是黄金蛋炒饭?”林小嫚说道:“看你给我姐看病的份上很尽心,我就给你免单好了,如果以后来吃,可是要收一百银子一份,黄金蛋炒饭。” “太贵了。”闵怀业看着眼前的黄金蛋炒饭,咽了一口唾沫说道:“我这顿也免单吗?” 如果一顿饭就花费一百两银子,闵怀业过不了几天就穷的叮当响了。 “你是股东,不用给钱,直接免单。”林小嫚笑着说道。 她对两个人的反应很是满意,食神的蛋炒饭,能是一般的蛋炒饭吗? 那必须得一百两银子一份,才配得起出自食神之手。 医馆的老中医一听是免费,两眼泛着绿光,拿起身前的筷子,看着眼前的一盘饭不知道从何处下手。 说它是饭,它又不是饭。 因为每一颗白色的大米被金黄色的蛋包裹着,一粒粒金黄色的样子,就像金麦穗一样,不仅好看,闻着还特别的香。 咕噜~ 医馆老中医嘴里咽下一口唾沫,旁边的林小嫚直接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 医馆老中医一脸肉疼的在心中说道。 拿起筷子,他学着林小嫚的样子,吃了一口在嘴里,那种感觉就像是…… 第四十六章 忘年之交 如沐春风,整个人融合在蛋与饭的里面,可可米粒中有饭,每一粒饭中有蛋,越是嚼动越觉得香嫩。 刚才医馆的老中医明明看见,一阵猛火在铁锅里面掠过,却吃不出一点烧糊的味道,更是连一点油腻的感觉也没有。 如果要形容眼前这盘蛋炒饭的感觉,除了好吃,医馆的老中医再也找不出任何形容词来形容。 他从做学徒起,行医也有七十个年头,给无数达官贵人看过病,吃过许多山珍海味,像眼前这盘简简单单的蛋炒饭,他还是第一次吃到。 尝到林小嫚炒的蛋炒饭好吃以后,医馆的老中医更是欲罢不能,三下五除二,直接把一盘蛋炒饭吃完了。 最后他瞧见白色瓷盘上面还有几颗米粒,直接伸手把它抓起放在嘴里吃下肚。 “小兄弟,看不出来你年起不大,厨艺倒是不错。”医馆的老中医秒赞道:“不过啊,我老头子胃口比较好,你盘蛋炒饭根本吃不饱,要不……你在给我再来一份?” 听着医馆老中医带着几分讨好林小嫚的口气,闵怀业也立刻把盘子里身下的黄金蛋炒饭吃完,对着林小嫚说道:“在给我来十份。” “小哥儿,那么多,吃的完吗?”医馆老中医一脸不削的说道,再次举着手中的空盘子,不甘示弱的说道:“我也要十份。” “抱歉,本店小本买卖,任何商品每人限购一份,中午的你们俩已经没有了。”林小嫚说道。 对于经营美食的她来说,如何留住顾客,提升饭馆的逼格,她比谁都清楚,早上她还不确定自己的厨艺是否收受欢迎。 如今接二连三有人告诉自己,她做的东西好吃以后,林小嫚便确定自己的厨艺的确是一起穿越过来。 并且在仙灵果汁的催化下,所有食物的味道变得比过去更加完美。 如果这个时候她在不定下一些规矩,以后她恐怕会因为做菜而累死。 毕竟厨师这种职业在古代的地位并不高。 稍微有点钱的人、有点权的人都聘请的起。 而她不过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乡野村姑,自然的给自己留一条后路。 “小兄弟,你做的蛋炒饭,真的超级好吃,要不我出钱,你在做一份给我吧。”医馆老中医讨好的说道,回味着唇齿之间留下的香味,让他越发想吃。 “不行,规矩就是规矩。” 林小嫚一把收了两人身前的白色磁盘说道。 “夫……”闵怀业刚要说话,就被林小嫚恶狠狠地瞪了一眼,立刻改口说道:“小嫚,我可是你的大哥,饿着他,也不能饿着我啊。” 林小嫚无奈的耸耸肩,就眼前两个的情况来看,林小嫚非常有自信,自己推出的美食很快就会得到长都城的人喜欢。 闵怀业看了看身边老中医,站起身走到林小嫚身边,小声说道:“夫人,我可是你未来的夫君,饿坏了,你可就要守寡了。” “咚~” 林小嫚拿起身前的勺子,毫不客气的敲闵怀业的头,说道:“不信。” “谋杀亲夫可是要进猪笼的。”闵怀业再次说道。 早上,他吃过林小嫚做的糕点后,再去吃别的东西发现很难下咽,当时他一直安慰自己,那是林小嫚在糕点中加入仙灵果汁的缘故,跟林小嫚的厨艺没有半点关系。 可是就在刚才闵怀业再次吃到林小嫚做的黄金蛋炒饭,他立刻推翻自己上午的想法。 林小嫚的厨艺真的非常好,甚至比广聚轩的掌厨还要好,特别是唇齿留香、回味无穷的感觉,就像是那端坐关关雎鸠之上的窈窕淑女,让人日思夜想。 医馆的老中医见到闵怀业上前跟林小嫚说话,理了理衣服,大步上前对着林小嫚说道:“小……小兄弟,其实你姐的病情表面上看似没大碍了,不过,还需要每天上门定时检查,否则,颅内淤血太多,压迫脑子,就算是醒过也会是个傻子,至于证金……” 说道此处医馆的老中医半睁着眼睛看了一眼林小嫚,继续说道:“老夫可是长都城医协会的会长,不仅能够治疗活人,还兼职做县太爷御用仵作,所以收个两百两诊金也是理所当然。” 噗嗤—— 正在洗盘子的林小嫚真想一口盐汽水喷过去,她一顿黄金蛋炒饭才收一百两银子,老头出诊就要两百两银子,摆明是来蹭饭。 “县太爷御用仵作?” 站在一旁的闵怀业忍不住开口问道。 他上任也有三个月,该见的捕快都见过,至于仵作,因为没有发生命案,他也就是听捕快们偶尔提起,说县衙里的仵作以前都是身份卑贱的奴隶,后来奴隶中没有学医的,渐渐就没人来做仵作。 再后来,他们没有办法就找到长都城资历最老的医生,不知道是不是眼前这位。 想到此处,闵怀业大胆的开口问道:“敢问前辈是否姓华,名鹊?” “没想到,老夫的名号还有人记得,哈哈……”华鹊捏着胡须脸上有着难以掩盖的自信。 闵怀业心中一怔,想着:幸好这段时间长都城没有发生命案,华鹊还不知道他的真是身份。 不过,闵怀业想来也觉得奇怪,传闻中华鹊号称古朝医圣,性情古怪,医术高超,银针在手药到病除。 没想到这样的人,居然会喜欢林小嫚的黄金蛋炒饭。 这倒让闵怀业对林小嫚更加刮目相看。 “小兄弟,你可要知道,就算当今圣上下旨让我给他瞧病,都还的看我心情,用一盘黄金蛋炒饭跟我做兄弟,不亏吧。”华鹊笑道。 林小嫚长叹一声,说道:“谢谢你老瞧得起,不过规矩就是规矩。在楼上的时候你老也说过了,我姐姐的病情算不上太严重,所以蹭饭这种想法就免了。” 被林小嫚当面戳破,华鹊的老脸微红,他不过就是想吃一盘蛋炒饭,眼前的小兄弟就不做给他吃。 要知道他可是华鹊,当今古朝的医圣! 他想要什么别人都会给他送来,如今栽在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身上,心里很是生气。 可是,华鹊转眼一想,黄金蛋炒饭的味道真的超级不错,便带着几分事事好商量的口气说道:“要不我少收点,一百八十两银子,你看行不行?” 华鹊见林小嫚没有说话,又少了十两银子:“实在不行,我在你给打个折,一百七十两银子。” “一百六十两……” “一百五十两……” “一百四十两……” “一百两,不能再少了。”华鹊一脸委屈的说道。 他一生收人尊敬,从来没有这么委屈过,心中一酸,眼睛浮起一丝薄雾,打算使用苦肉计。 忽然,林小嫚浅浅一笑,让华鹊整个人懵了,眼前的小兄弟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有答应。 这时,从外面抓药回来的林招娣阴沉着脸,死死的拽着手中的药,心中不断发狠的说道:“凭什么好的都是她的,凭什么每个人对她的厨艺赞不绝口,以前有闵怀业,现在有医圣华鹊,就连早上那几个怂包也愿意出高价吃林小嫚做的东西,凭什么?她明明跟自己一样出生卑贱,是从乡下来的村姑,凭什么她就可以被众星捧月,而她却要听命于林小嫚。” 无尽的仇恨在林招娣心中蔓延。 这个时候,林小嫚淡然的说着:“华医圣你可以每天来舌尖上的江湖用餐,不过你的答应我一个条件。” 华鹊听见林小嫚没有跟自己谈钱,立刻来了兴趣,乐呵呵的问道:“什么条件?” “教我学医。”林小嫚说道。 自古以来,明间就流传“不为良相即为良医”,林小嫚穿越到原主也不知道的朝代,除了一手卓越的厨艺,她还想拥有一手医术,就算她不救死扶伤,将来留作自保也错错有余。 “小兄弟,你当真是学医术,不收银子了?” 华鹊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对他来说,教人学习医术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至于给银子这种事情,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做过了,这些年他的医圣的名气越响,找他看病的人就越多,花重金聘请的也就越多,以至于他做好多事情都不花钱,就算是他去广聚轩那种酒楼吃饭,一样可以免单。 今天他要不是闲的没事做,也不会去医馆坐班,更不会被林小嫚拖到舌尖上的江湖来,让他吃到人生中最好吃的黄金蛋炒饭。 “老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样一句话,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林小嫚神情自若的说道。 虽然她不知道华鹊的医术到底有多高,可是古代华佗、扁鹊在新时代的依旧像神一样的存在。 如果自己能够带着华鹊的一身医术回去,说不一定除了食神的称号,她还会拥有另外一个医神的称号。 这种感觉想想就很美滋滋! “好,成交。”华鹊笑道:“不过,小兄弟你如今厨艺了得,我在做你师父就有些占便宜了,我看要不这样,咱俩结拜成兄弟,老夫也多了你一个忘年之交。” 第四十七章 手账菜单 “不可以——”闵怀业第一个站出来说道,突然看着两人质疑的眼神,他再次开口解释着:“我是说,我也想加入你们的结拜。” “这——” 华鹊本来是想找个免费蹭饭的理由,如今加了一个闵怀业,他也不知道林小嫚愿意不愿意,万一眼前的年轻小兄弟反悔了,他的主意岂不就泡汤了。 “药,我抓回来了。” 林招娣再也看不下去了,她饿着肚子出去给林小花抓药,他们三个聊得要结拜,要不是闵怀业答应帮她留下来,这会儿她早就揭穿林小嫚是女人的身份了。 真是不知羞耻,跟两个男人结拜,其中一个都可以做他曾祖父了。 “呸!臭不要脸的婊子,等我帮闵怀业拿回他的东西,我第一个揭发你,让你再无脸面回牛田村。”林招娣在心中说道。 “你把药分成六份煎,一日三次,给我小兄弟的姐姐服下后就没事了。”华鹊交代道。 林招娣没有说话,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闵怀业,似乎在等他发话。 “算了,我还是自己去吧。”林小嫚也不指望她,径直朝着前面走去。 “等一下,小兄弟,我们说好结拜的。”华鹊生怕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立刻说道。 “对,还有我。”闵怀业说话的时候,立刻给林招娣使眼色让她快点离开。 见到林招娣走进来拿着煎药的小罐子朝着庭院走去,林小嫚悬着的心才,说着:“小店刚开张,香是没有,酒倒是有。” “无妨。”华鹊说道。 “有天地为鉴何须用香。”闵怀业神情自若的说着。 听闻,林小嫚取出闵怀业提前准备好的烧酒,拿出三个碗朝着大海那个门走去。 随后林小嫚打开盖子,分别给三个碗倒满酒后,交给他俩,并说道:“黄天在上,厚土为证,山河为盟,四海为约,今日我林小嫚跟华鹊、闵怀业结为兄弟谊,死生相托,吉凶相救,福祸相依,患难相扶,外人乱我兄弟者,视投名状,必杀之,天地作证,山河为盟,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林小嫚说完一口喝光碗里的酒。 随后华鹊跟着说道。 闵怀业不甘示弱,也跟着说道。 三人饮酒后,林小嫚开口:“咱们三人,华鹊年纪最大,无疑是大哥,其次闵怀业今年十五,便是二哥,小弟今年十三,以后仰仗二位大哥的照顾。” 说罢,林小嫚先一步单膝跪下,华鹊、闵怀业跟着跪下说道:“小弟,请起。” 这时,闵怀业心中非常的凌乱,他一心想着从林小嫚手上拿回仙灵树,刚才听见华鹊要跟她结拜的时候,自己鬼使神差的也要加入进去。 此时也跟着华鹊把林小嫚扶起来,甚至就连他看着林小嫚的眼神也变了,他竟然觉得穿男装的林小嫚很好看。 “不……不可能,我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闵怀业在心中否认道,他接触林小嫚一直是有目的的,他怎么可能会对一个人女人上心。 《天书》上就说过了,清心寡欲的修行,可以帮助他成为神仙。 既然如此,他又怎么可能会去喜欢林小嫚。 幻觉,一切都是幻觉。 闵怀业不断在心中给自己催眠,直到他内心的波动平静后,他便更加相信之前的想法。 这一刻,坐在别院煎药的林招娣眼中喷出怒火,狠狠的踹了一下脚下的石头,咬牙切齿的说道:“总有一天,我会把属于你的一切,全部抢过来。” 林小嫚当然不知道林招娣的想法,她远远朝着别院看了一眼,瞧见林招娣低着头看火候,一副尽心尽责的煎药,便不在说什么。 华鹊对刚结交的小弟林招娣很满意,约定好,晚上还要过来蹭饭。 闵怀业也因为县衙门还有事情,看见华鹊走了以后,找了个理由也走了。 “给我吧。”林小嫚对着林招娣说道:“厨房里有白饭,要吃什么自己去做。” “妹,你,不赶我走了?”林招娣试探的问道。 “堂姐,二伯母自幼对我就很好,像之前的事情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 林小嫚想了很久,决定暂时让她留下,不过照顾林小花吃药的事情,她就不打算拜托林招娣了。 “谢谢堂妹。”林招娣说道。 心里一点感激的心也没有。 看着端着药上楼的林小嫚,林招娣嘴角浮起一丝邪恶的笑意,心中开始盘算歹毒的心计。 林小嫚在楼上给林小花喂过药之后,楼下的林招娣也吃过饭了。 这时,店里没有客人,林小嫚便拿出之前买的笔墨,开始制作菜单,由于写了很久的毛笔字,林小嫚也没有写好,她便直接开始写手账。 画出每一份菜的模样,并在一旁写上金额和画银元宝。 一直瞧不起林小嫚的林招娣,看见林小嫚花的手账,也忍不住称赞:“堂妹,你画的跟你做的一样好看。” 说罢,她眼珠子咕噜一转,又问道:“堂妹,我记得你们家只有沁芙妹妹年过书,你怎么也会画画了?” 林招娣跟林小嫚不一样,她的娘自幼对她很宠爱,很小就把她送去读书、识字,所以宋石头给她写情书,她很容易就看懂了,若是换成林小嫚这样的村姑,恐怕连大字也不认识。 不过,她回想起闵怀业说过的话,心中想着:难不成是那里闵怀业的东西,林小嫚的脑袋突然变得灵光了。 毕竟,过去她隔三差五就能听见林小嫚被打的满村跑,那个时候她心中还有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想法。 可就在前段时间,她记得林小嫚好像没有被打的满村跑,而且等她醒来后,她才知道林小嫚一口气赚了二十五两银子。 如今瞧见林小嫚越来越好,自己越发比过她,落差感让她更加讨厌林小嫚。 “我也不知道,睡一觉起来就会了。”林小嫚这番话曾经也跟林小花说过,不过梦中遇见神仙的话,林小嫚就没再跟林招娣提起了。 “堂妹真厉害,天赋真高,像我学那么多年,也没有堂妹画的好。”林招娣故作失落的说道。 第四十八章 第一位女顾客 “不会画也没什么,店里刚开张事情还很多,堂姐要是闲的发慌,去集市上帮我买一百个鸡蛋回来。”林小嫚拿出一锭十两的银子说道:“还有烧酒,至于剩下的钱,你拿去花吧。” 如果小花姐没有被林招娣打伤,林小嫚可以拜托她来做这些事情,如今木已成舟,她身边人手又不够,让林招娣出门买菜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林小嫚真的很害怕,自己不再林小花身边,林招娣再生出什么幺蛾子。 如今她只要等生意步入正轨,在卖一个丫鬟婢女回来帮忙,就可以让林招娣卷铺盖回家了。 “谢谢堂妹。”林招娣嘴上这般说,心里依旧没当回事儿,只觉得自己被林小嫚当丫鬟婢女使唤了,匆匆应下,拿起菜篮子出门了。 林小嫚继续埋头做手帐菜单,把前世做过的佛跳墙、刷刷锅、白玉奶茶、到奉点心、攒盒一品、四喜乾果、四甜蜜饯、前菜五品、饽饽四品、酱菜四品、敬奉环浆、膳汤一品、御菜三品等满汉全席一百零八道挨个画了出来,并标注好价格。 看着慢慢一本手帐菜单,林小嫚非常满意,一把将其合上,心满意足的说道:“虽然很多食材不知道这个地方有没有,不过功到自然成。” 做完这些后,林小嫚又拿起尺子,在另外一个空白的本子上画着许多横列、数列,并在封面写着《舌尖上的江湖账本》,里面的抬头分别写着:年月日、摘要、收入、付出、结存、备注。 随后,她又分别作出另外两本相对比较薄的《固定资产表格》和《库存记录本》。 接着她便把店里面所剩下的物资全部盘点清算一边后,又把今天的收入写在账本里。 办完这一切,林小嫚又上楼看了看林小花,发现她依旧沉睡不醒,便下楼到朝海的那一面大门看了看。 这个时候午时刚过,她脚下踩着的沙子还有烈阳晒过后的温度,若大的白色沙滩没有一颗遮阳的植物,唯独她这儿立着“舌尖上的江湖”六字灯笼比较显眼。 “哎,求人不如求己,多努力吧。” 林小嫚说完,回道灵树空间,看着分成五排长得还算不错的树苗,心中便有了想法。 林小嫚环顾一走,发现海边空无一人,连个停泊的船舶也没有,立刻拖着两颗分别长着六颗小树苗的树根,从空间灵树里面走出来,然后埋在距离门店三米远的地方,浇过水,咋一眼看过去,还挺小资的。 这时,林小嫚看见对面巷子口走出一位身穿白色抹胸极地长裙的女子,她身上披着一件轻薄的白色纱衣,一袭如瀑布的及腰长发不束不扎,让它随后散落在身后,头上没有任何装饰的头饰。 因为林小嫚的方向看过去,正好是女子的侧面,这会儿她手中拿着一朵盛开的白色芍药花,心事重重的走在沙滩上,裙摆处绣着少许的红色芍药花瓣,会伴随她盈盈走动而跟着波动。 下午的金色阳光照耀在女子身上,好似加持后的金光,美的让人挪不开眼。 “还真是个尤物。” 饶是像林小嫚这种在新时代见过无数美女,也忍不住啧啧称叹。 忽然,女子朝着林小嫚这边瞧来,失落的眼神瞬间一亮,舌尖上的江湖灯笼下,站着一位少年,他头发束在头顶,着灰蓝色冠,冠中有纽,纽中贯以银根,扣紧冠与发,他五官颇为秀气,脸上的皮肤异常干净、白嫩,黑白分明的眼眸明亮有神,即便是穿着普通的灰蓝色襦裤,依旧难以掩盖她惊为天人的容颜。 “好一个美少年。”女主阅男无数也忍不住感叹。 她好奇的朝着林小嫚走去,越是靠近,她女扮男装的五官越是清楚,她的眉黑而不浓,鼻梁算不上挺拔,配在她稚嫩的脸庞煞是帅气。 “什么时候这儿开了一家馆子?”女子走进后,瞧见开放式的厨房,还有掌柜的柜台,一眼便明白舌尖上的江湖是做什么的。 “今天早上。”林小嫚礼貌的回道:“因为开的急还没有做宣传。” 林小嫚没有想到她会往这边走过来,刚才隔着远,她觉得女子气质出尘,如今等她走近后,一股淡淡的芍药花香让人有些意乱情迷,特别是她修长的颈脖下,露出一根恰到好处的事业线,像极了贪恋红尘的迷路仙子。 林小嫚敢确定,假如自己真的是个男人,肯定会第一眼就喜欢眼前的女人。 “哦?”女子眉眼微抬,心中非常喜欢女扮男装的林小嫚,当下拿着手中的白色芍药花,掩嘴偷笑,娇羞的问了一句:“那你这儿都有什么?” “黄金蛋炒饭。”林小嫚再次礼貌的回道。 “那好给我来一份。”女子眉眼微抬,皆是风情万种。 “你?不看看价格吗?”林小嫚把刚做好的手帐菜单递到女子面前,再次问道。 先前华鹊的态度让她非常满意,一百两银子一份蛋炒饭,在长都城算的中等偏上,或者是比较奢侈的价格。 但是林小嫚敢确定,这个价格依然有人吃得起。 “也好。” 女子看见林小嫚手中的菜单很别致,忍不住笑道。 等到林小嫚把手帐菜单递给她以后,女子露出又惊讶又喜欢的模样,伸手指着上面的图画问道:“它们是你画的。” “刚才没事儿的时候,瞎弄的。”林小嫚腼腆的说着:“这些菜品目前还没有上齐,所以只有黄金蛋炒饭,姑娘要是不嫌弃价格贵,我这就给你做。” 女子看着林小嫚的样子,心里一阵乐呵,这些年长都城的男人无论老少,见到她每一个不喜欢,林小嫚的反应非常符合她的心意,却又不知道为什么,开心之后,失落的感觉随即而来。 因为女子发现,林小嫚进屋后压根儿就不再瞧她,除了面色有些浅浅的红色,干净的眼眸中没有一丝杂念。 这般矜持女子倒是在一个地方见过,长都城寺庙中的和尚,她每逢去那儿烧香求平安,那儿的和尚跟林小嫚的反应差不多。 目光落在林小嫚写的黄金蛋炒饭一百两银子一份的时候,她第一时间以为是林小嫚把价格写错了。 转眼一想,眼前的美少年长的也算不错,如果他做出来的黄金蛋炒饭超级难吃的话,她就立刻告诉长都城的富人圈,让全长都城的人都抵制她,让她早点滚蛋。 “好,就它,来一份。”女子按照菜单上面的价格,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林小嫚。 “稍等。” 林小嫚收下银两,熟练拿出打火石引燃没有烧过的木头,再次朝铁锅下面的土灶放,不多时,洗干净的铁锅燃起一股青烟,她便下油、敲蛋、搅拌,随后下锅混饭一起炒。 女子十指不沾阳春水,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别人做饭,瞧着林小嫚行云如流水的做饭方式,两眼泛着桃心一脸花痴的说着:“做饭的男人真帅。” 林小嫚等到一阵猛火掠过铁锅,手中的勺子一挖,将锅里的黄金蛋炒饭扣在白色瓷盘里,然后才端着饭走到女子面前。 “你的黄金蛋炒饭做好了,请慢用。”林小嫚说完便退到一边。 女子眼中眼前香气扑鼻的黄金蛋炒饭,馋虫从胃里爬到喉咙再到她的嘴里,金灿灿的黄金蛋炒饭她生平还是第一次见到。 中午的时候她因为妈妈桑置气,没有吃午饭,等她后来想吃的时候后,厨房里面什么也没有了,在房间里弹一会儿琴,她便拿着昨夜端木公子送来的芍药花走到海边散步,没想到遇见林小嫚开的新店。 “卖相不错,就是不知道味道如何。”女子拿起身前的勺子,挖了一小勺在嘴里。 一口咬下去,让她立刻体会到,什么叫做蛋中有饭、饭中有蛋,越嚼动越能够感觉米粒之间的软糯、香甜,一口吞到肚子里,唇齿见依旧还残留黄金蛋炒饭的味道。 “太美味了。”女子一脸满足的说道:“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蛋炒饭。” 说完,女子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一勺一勺的往自己的嘴里送,然后又不停的咽下肚子,那种好吃的感觉,她恨不得连舌头一块儿吞到肚子里面去。 刚尝出味道,女子就发现眼前的蛋炒饭已经吃完了。 “再来一份。” 女子说话的时候,又拿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林小嫚,看见林小嫚没有接银票,她神情一愣,又拿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再次递给林小嫚说道:“这一百两是打赏给你的。” 见闻,林小嫚也没有生气,白皙幼嫩的手指着手帐菜单的封面说道:“抱歉,本店限定,每位顾客只能点一份饭菜。” 女子心中一怔,顺着林小嫚手指的方向看去,那上面还真的写有这样的话。 “好,你今晚还营业吗?”女子心中失落的问道。 “不。”林小嫚回道。 “可惜了。”女子神色变得暗淡起来…… 第四十九章 断肠蛊 拿起手中的白色芍药花朝着外面走了。 这时,好不容易找到集市的林招娣,一脸阴郁的问着卖鸡蛋的老板:“你的鸡蛋怎么买?” “三两银子五十个鸡蛋。”卖鸡蛋的老板上下打量林招娣的穿着后,说道。 听闻,林招娣心中一算,三两银子五十个鸡蛋,一百个鸡蛋不就是六两银子,林小嫚之前说过,买菜剩下的钱都是她的。 她可不能买这么贵的鸡蛋。 林招娣朝着前面的摊位瞧了瞧,不远处还有一家卖鸡蛋商贩,她便朝着那边走去,不过她人还没有靠近那家摊位,就看见漫天飞舞的苍蝇和扑面而来的臭味。 林招娣捏着鼻子,赶着身前飞舞的苍蝇问道:“你的鸡蛋怎么买?” “一百个铜板十个鸡蛋。”卖鸡蛋的老太婆说道。 林招娣心中一算,一百个铜板十个鸡蛋,一千个铜板等于一两银子,那就是一百个鸡蛋,这样她就可以剩下九两银子。 她眼神一瞟,看见好多鸡蛋上沾有鸡蛋清,待会儿她只需要拿到河边洗干净,就可以回去告诉林小嫚,自己是用六两银子买回来的鸡蛋。 反正林小嫚要照顾林小花,一时半会儿又不会来菜市,等到她来的时候,再跟她说,鸡蛋涨价或者是降价,这事儿还不就过去了。 林招娣想到就干,拿出一两银子递给卖鸡蛋的老太婆说道:“我要一百给,你给我装起来。” 这时,跟别人换班来菜市巡逻的矮胖的便衣捕快,远远的就认出林招娣,看见她去买过期的鸡蛋,顿时被吓到了。 “我咧个去,夫人第一天在长都城开店,就用过期的鸡蛋炒菜,肯定会闹出纠纷,我的回去禀报县太爷,让他赶紧过来制止。”矮胖的便衣捕快说完,沿着小路朝着县衙门的方向跑。 正在衙门资料库对比官银的闵怀业,收到消息后立刻朝着菜市走去。 这个时候,林招娣因为自己的小聪明,赚了九两银子后,拿着过期发臭的鸡蛋在集市旁的河边洗鸡蛋。 “扑通”一声,河边溅起的水,打湿林招娣的衣裙,她手中拿着没有洗干净的鸡蛋,气愤的站起身大声骂道:“我这么大活人在这儿洗鸡蛋,没看见啊?” “林招娣我看你是来长都城就忘了自己从那儿来的吧。”闵怀业双手背在身后,出现在林招娣的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你来做什么?”林招娣见到是闵怀业,心里虽然不服气,嘴上可没说。 闵怀业没有说话,走下阶梯,拿起林招娣身边的鸡蛋在鼻子前闻了闻,放下手中的鸡蛋后,又拿起一个鸡蛋闻了闻,然后开口说道:“你买发臭的鸡蛋给小嫚?” “呵……看不出来,你还挺心痛她的吗?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还要我去帮你拿回属于你的东西?”林招娣放肆的讥笑道:“难不成,是林小嫚偷了你的心,你要我帮你拿回来。” 啪! 闵怀业二话没说,一巴掌朝着林招娣的脸颊打去,凛冽的说道:“贱人,你也配跟小嫚相提并论。” 说完,闵怀业掏出怀里的手帕,擦拭刚才打过她脸颊的手,一脸嫌恶的说道:“恐怕你还不知道,上次我给你吃的是什么吧。” 闵怀业一把嫌弃的丢掉手中的手帕,拿出玉埙放在唇边一吹,林招娣立刻捂住肚子蹲在台阶上。 伴随闵怀业玉埙的声音,林招娣感觉肚子里面的肠子好似被绞在一起,痛的她张开嘴“啊啊啊”的大叫,没多久就开始在台阶上面打滚。 “不,不要吹了,不要吹了……”林招娣忍着腹中传来的剧痛,张开嘴看着台阶上神情自若的闵怀业乞求道。 那天她看见闵怀业对林小花吹过一次玉埙,并没有看见她痛的跟自己一样死去过来,为什么到她这儿就变样了。 忽然,她看见自己肚子像孕妇一张鼓了起来,无数小虫从她肚子里面往上蹦,吓得她脸色大变,惊恐的抽吸。 每一次看着自己肚子中,突然高出三十厘米的时候,她心就在嗓子眼跳一下,伴随闵怀业玉埙的声音,那场面越发密集瘆人,防护有千万只小虫要从她的肚子里面钻出来。 “闵怀业,我错了,我错了,我求求你……别在吹了……”林招娣不断央求道,单手捂住肚子,她感觉魂都快从天灵盖飞出去了。 在这样折腾下去,她就算不死也要去掉半条命。 “林招娣,我警告你,如果下次再伤害林小嫚,住在你肚子里的断肠蛊会一点一点的把你的肠子吃干净,然后像刚才那样钻出来。”闵怀业阴冷的说道。 玉埙的声音在林招娣耳边消失后,疼痛的感觉瞬间没有了,她惊恐的看着闵怀业,张大嘴巴大口呼吸。 经历刚才的折腾,林招娣再也不敢又偷奸耍滑的念头,老老实实拿着剩下的钱去买一百个好鸡蛋,随后又买了两大罐烧酒,才朝着舌尖上的江湖走。 这时,林小嫚拿起长长的夹钳,腰间系着一个竹楼,正准备朝着海边走,闵怀业就在后面叫住她:“夫人,留步。” 听闻,林小嫚额头青筋蹦的老高,转过身看着闵怀业警告道:“闵老爷,碍于你这种圣贤书读得特别好公子,能不能看见我穿男装的时候,别叫我夫,人,啊?” 林小嫚故意把“夫人”两个字说的很重。 之前她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古代小说中,女主都要女扮男装,如今这种倒霉事情落在她的头上,她深深的体会到,有的时候以男人的身份经商,比用女人的身份经商容易多了。 既然是这样她自然不希望闵怀业来拆台,除非他小子活腻了! “别啊,你看这儿都没人,你就让我过过嘴瘾还不行吗?”闵怀业委屈巴巴的说着。 站在后面的林招娣脑袋“嗡嗡嗡”的直响,眼前的闵怀业真的是刚才吹玉埙的闵怀业吗? 那个杀人不眨眼,视万物如蝼蚁的闵怀业,也会有委屈巴巴的时候? 第五十章 华鹊带来的客人 不,这绝对不会是他? 林招娣不断在心中摇头,假装视而不见,把买回来的一百个鸡蛋,放在林小嫚搁在厨房的篮子里。 “不行。”林小嫚回道。 “夫人,你好无情,你好残忍,你好……”闵怀业可怜的抗议。 “住嘴。”林小嫚手中的铁夹钳对准闵怀业的下颚,凛冽的说道。 “好,好——”闵怀业下意识举起手,往后退了一步,等到林小嫚把铁夹钳拿开后,有笑灿灿在她耳边说道:“三弟,你好凶。” 听闻,林小嫚转过头,生气的瞪着闵怀业,他再次开口说道:“我们中午才拜过把子,难道你忘了。” 林小嫚没再说话,手中拿着长长的铁夹钳朝着海边走去。 这会儿末时已过,午后的阳光朝着西边下坠,把林小嫚的身影拉的很长。 “三弟,你等等我。” 闵怀业跟着追出来,两人并肩走在白色的沙滩上,一路上,闵怀业不断说着:“海边的风好清凉。” “脚下的沙子也很软。” “海水很蓝,天空也是。” “三弟,你也喜欢看海……” 林小嫚懒得理会闵怀业,独自抬头看着蓝天,现在的阳光不像中午那样刺眼,柔和的阳光就像是给太阳披上一层白纱,围绕在它四周的彩云就像它逶迤的长裙,把它慢慢的送到海平线。 “再过一会儿,就可以开始捡螃蟹了,现在先去附近的岩礁上看看有没有紫菜。” 林小嫚在心中说道。 紫菜是一道极为普通的菜,但是它却富有丰富的营养,可以及时补充人体需要的碘和钙,并且还含有丰富的铁和维生素B12。 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生长在岩礁上的紫菜是免费,不需要花钱购买,这种只赚不赔的买卖,林小嫚没有不做的道理。 再加上夕阳的时候,大海会退潮,浅海边会露出许多螃蟹、贝壳等,林小嫚只需要把它们全部捡回店里加工后,就是一道超级好吃的美味。 现在林小嫚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大海,就跟看见聚宝盆一样,心中想着:我林小嫚终于要发财了! “三弟,你在找什么?”闵怀业说了一大堆话,发现林小嫚不仅没有理他,还左顾右盼好似在找东西,又开口问道。 “菜。” 林小嫚回道。 忽然瞧见右侧没有人烟的地方,有很大一片岩礁,越过闵怀业径直朝着那边走去。 “菜?”闵怀业看着林小嫚所走的放心,忍不住再次问道:“三弟,你要买菜去菜市就好了,那边是海岩礁,上面没有菜。” 紫菜是到了新时代,才大批量涌入百姓的餐桌,古朝应该还没有人吃过,所以林小嫚知道自己解释了也没用,干脆就不解释。 闵怀业跟着林小嫚走到岩礁边,林小嫚目不转睛的看着海岩礁上的紫菜,忍不住惊叹道:“太多了吧。” 林小嫚伸出手指指腹轻轻的戳了戳海岩礁上的紫菜,那厚实且鲜嫩的外观极为罕见。 林小嫚眼睛朝着上面看去,眼前很大一片海岩礁上长满密密麻麻的紫菜。 忽然,一只海燕从林小嫚头顶飞过,她抬起头跟着海燕飞过的路线看去,海燕在远处的陡峭的海崖下停下。 林小嫚仔细看去,那边的海崖中间造着许许多多的海燕窝,瞧着它们的成色,比林小嫚在新时代见过的任何一个燕窝都要好。 “没有受过污染的时代连燕窝的也又大又好。”林小嫚腹道。 顺着海崖往下面看,那儿的海水十分汹涌,藏在暗礁下的海流充满危险。 “哎!”林小嫚长叹一声,在心里说着:好东西果然只能远观,不能亵渎。 林小嫚敢确定,如果她非要去采摘悬崖下的燕窝,肯定会摔的尸骨无存,再加上古朝的人,有多少人知道燕窝的价值,还有待她考证之后,再做决定,到底去摘,还是不摘? “现在就把你们先带回家。” 林小嫚思考完,放下手中的铁夹钳,把生长在海岩礁的紫菜撕了很大一片下来。 “三弟,你把它们扯下来做什么?”闵怀业一头雾水的问道。 “做菜。”林小嫚再次回道。 “啊?”闵怀业把手中的紫菜拿在鼻子跟前闻了闻,那股海腥的味道十分浓烈,便蹙着眉头,疑惑的问道:“它们真的能吃。” 林小嫚转过头看着鼻子上沾着紫菜的闵怀业,笑出声,一脸自信的说道:“闵怀业,有时候不是我吹,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水里游的,包括长在海岩礁上的这种菜,到了我的手里,分分钟变成一道精美可口的佳肴。” “你就吹吧。” 闵怀业把林小嫚递给她的紫菜准备放在沙滩上,林小嫚立刻跑过制止道:“闵怀业,这种菜可不能放在沙子上,否则很难洗干净。” 闵怀业看着主动靠近自己的林小嫚,肩上、手腕上分别能够感受到林小嫚的体温。 除了上一次醉酒,两人近距离接触之后,这还是他俩第二次亲密接触。 没有刘海的她,面部轮廓比以前更加好看,远山芙蓉眉下是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它明明没有任何修却如同一汪泉水,深深的把闵怀业吸了进去,让他坠入其中再也不愿离开。 “闵怀业,你发什么愣,快拿着啊!”林小嫚用他的双手稳稳的抱住紫菜,随后自己又撕下很大一片,递给他后,说道:“你先拿着它们回去,我看看这附近有没有螃蟹、八爪鱼之类的生物。” “三弟,你也太欺负人了吧,这么湿的东西,你让我一个人拿,我觉得……自己要你亲亲之后才拿得动。”闵怀业弱小无助的说道。 “亲你个大头鬼,赶快给我回去。”林小嫚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说道。 “不亲也没关系,晚上我们一起睡觉也行。”闵怀业再次说道。 林小嫚捡起刚才丢在沙滩上的铁夹钳,对着闵怀业说道:“亲亲没有,睡觉也没有,铁夹钳有一个,你要不要?” 说罢,林小嫚一铁棍打过去,闵怀业往下面一顿,随后朝着后面一翻,完美的躲开林小嫚的攻击。 “三弟,你这样凶,就不怕以后嫁不出去。”闵怀业一边跑一边说。 “闵怀业有本事你别跑。”林小嫚吼道。 然! 闵怀业早已经跑远,压根儿没有听见林小嫚后面说的话。 独自一人站在海边的林小嫚,忽然发现海水又往下面退了不少,脱了鞋,卷起裤腿朝那边走去。 “乖乖,好多宝贝。” 林小嫚拿起手中的铁夹钳,朝着躲在石头缝里的螃蟹夹去,随后又夹到一直八爪鱼、海星,还见到许多贝壳。 “耶,太完美了,待会儿我就把你们变成美食,卖出去。” 林小嫚看着装满整个竹篓的食材,开心的大笑起来,刚才她之所以拒绝美女晚上的到来,就是想着来沙滩捡“宝贝”,没想到她真的捡到很多。 有了这些小东西在,拿下东临街青楼区的美食,那就容易多了。 否则,她吃饱了撑着没事儿做,买下“凶宅”做什么,还不是看着隔壁青楼街的人多呗。 俗话说得好,酒香不怕巷子深,可是她做美食的自然希望人越多越好,最好像新时代大医院的名医们,预约号都排到下个月,下下个月,或者是更久。 那个时候,就算她没有回到新时代,在古朝也饿不死了。 林小嫚穿上履袜,开开心心走回店里,就听见有人在说话,仔细一看,既然是跟她早就有的华鹊。 不过,这会儿他身边还坐着四个人,其中一个是闵怀业,另外三个年纪都很大,这会儿正喝着林招娣给他们倒的烧酒。 “大哥,你来了。”林小嫚压低嗓音笑着说道。 “哟,我说什么来着,说曹操,曹操就到。”华鹊笑着站起身,走到林小嫚的身边,一脸自豪的介绍道:“这,就是我跟你们说的食神林……对了,三弟,你叫林什么来着?” “林蛮,双人林,蛮人的蛮。”林小嫚不好意思低着头说道:“俺爹娘是乡下人,说粗名好养活。” “无妨,三弟,名字不过是个代号,你拿手厨艺比当今皇宫御膳房的大师傅做的还要好吃。”华鹊称赞道。 自从中午吃过林小嫚的做黄金蛋炒饭,回去之后他让人有做了一份,那味道别提多难吃了,他当时差点没把午饭给吐出来。 “华鹊,就他这样的小不点,做的饭能比御膳房的大师傅做的还好?”三个人中,看起来比较年轻的那位开口问道。 “我看他一身细皮嫩肉像是会做饭的人吗?华鹊你该不会是没事儿糊弄我们几个玩吧。” “华鹊,我今晚约好带小孙子出去玩,先失陪了。” “站住,你们几个来之前跟我说什么来着,一百两银子的黄金蛋炒饭不贵,我愿意尝一尝,要是好吃我天天来……”华鹊阴阳怪气的说道:“现在是怎么的?看见我三弟年轻就瞧不起人啊。” “听说过英雄出少年没?我的三弟,那就是货真价实的英雄出少年,并且还是一个小少年。”